《阿霞的花花世界》 神秘庄园 又是早晨六点准点响起恼人的闹铃声。我不得已从床上爬起身,赤脚走进厕所,直面镜中有着一张生无可恋的神情的自己。我痛恨这个冷漠的城市,同样痛恨那份因为生活拮据,不得不去上的班。不瞒大家,我是一个寂寂无名的小记者。我一离开大学,就投了无数份的个人简历,当了半年的全职无业游民之后,一个与我的那命运一样平凡的公司,终于愿意施舍一份薪资极少的工作给我。刚入职的我,只不是一个什么都不会的闷头青,但是大人总是说:勤能补拙。我坚信,也不得不信,因为我没钱、没背景、没文凭。除了努力,还能作什么?如果努力是普通人的天赋,那我还算可以的了。说幸运之中的不幸的是,经过一年的低薪实习,我“顺利”成为了一名正式记者。说是顺利,其实我早在人事通知的前半月,就开始寻找下一份新工作了。后来,不知不觉的,我居然耗了十年当上了所谓的资深记者。不过,让我更意外的是,这家企业竟然还没有倒闭。 对于这一份职业,我没有什么好说的。因为你们都知道,热情总是会被用光的。每天起床睁眼的那一刻,我的心底都会油然生出一种生无可恋的苦闷滋味。我不讨厌这份工作,毕竟它养活了我。人嘛,总是有点贱的,像是有工作的时候,整天唉声叹气说没钱;有工作的时候,就会痛恨工作带来的单调和乏味。还是那句话:人嘛,总是有点贱的。 单身汉独居的好处就是不受约束。我捡起地上穿过的外套和袜子闻了闻:没有臭味,可以穿。我打开冰箱,从里拿出一颗咬了两口的西红柿,就此当做早餐就出门了。我住在二线城市的二手公寓,主要是图租金便宜和人流少。我的性格从小到大都没有变化,孤僻得像一只误入城市的独狼。当然,我自认为是这样的人,是因为每当我与所谓的同事、朋友、上司扮作熟络地聊天时,我总是暗地里蔑视他们的装模作样。我讨厌无用的交际,更讨厌那个新来的秃头领导。如果不是我故意在同事面前膈应他,我或许就不会被他指派到外地,去寻找那个“消失的男人”。看到这里,看客们应该猜到,这个男人才是我要说的重点。 根据目前所有访问的国内的艺术家所说,这个男人是一个极为欣赏艺术的神秘富豪。他们的统一口径,都离不开“神秘”与“富有”。说他神秘,其实是因为大部分人里,只是知道他被人称作“小柯先生”。他们作为各种聚会的受邀者,只能是在家焦灼地等候纸质邀请函的抵达,因为他们之当中,似乎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联系方式或是清楚他的私人背景。他们只能被动地等候着……说他有钱,是因为他时常举办各种五花八门的派对,将不同的艺术家,例如文学、音乐、绘画、雕塑等等文艺圈的大小人物,利用酒精这把钥匙开启人性的大门,足以让沉闷少言的人脱下来自外界的束缚,在人群中大放异彩,各显身手。就此来看,这样难得的机会,不知成就了多少个近年来影响力巨大的艺术家。所以,在过去三十年里,他们在成名之后,总会提起某位消失了三十年的“小柯先生”。 是的,这位助人为乐的富豪消失了三十年。所有的人的口供,一律是不知情。有人劝我放弃这个项目,老老实实回去向领导认错,一切皆大欢喜,但是我却头铁嘴硬,一个人把项目接了下来。我十分清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儿,既花费时间,又消耗精力,最终还不一定能有一个像样的结果,可是有一股子轴劲儿在我的心底作祟。因此,我把心一横,花了大半年的时间搜集各式信息,而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仿佛回到当初那个二十岁出头时莽头虎脑的年轻人。 我托人四处打听,查找网络信息,尽可能地采访各个与小柯先生曾有真正联系的人,但是最终都无法得出一个所以然来。我就像是在站在一个充满千亿块碎片拼图的房子里,惘然无措地看着周围,不知从何下手。我一度感到沮丧,却未曾想过放弃。直至某一天,我在一个火灾视频里,看到一个男人在熊熊烈火前跪地咆哮。视频的分辨率并不高,从标题来看,似乎只是一个偏远地区的普通人为火灾事件,可我却能从模糊的画面和凄厉的叫声中,深深地为那个痛哭的男人感到震撼。届时我的心猛地直跳,听着他不断地喊道:救她(他),救她,她在里面! 我从小在城里生活,见到的男人女人,多数是木着一张脸,好似即便是世界末日都可以做到无动于衷。当然,我在做记者这么多年,也见过不少情绪崩溃而痛哭流涕的人,但是就像我说的:城里人练就了一颗冷漠的心。有一段时间,我认真反思过,然后做了一个决定——等到我的同理心不再产生作用,我便辞去记者这一份工作。至于原因嘛……很简单。尸位素餐的事儿,我做不来。 言归正传。我找了朋友修复视频,并从中发现被烧房子的奇异之处。我之所以觉得奇怪,是因为十五六世纪所盛行的欧式建筑堡垒对于国内来说,不论是当时或是今时,都是较为罕见的。我觉得这是一个突破口。当下,我即刻在网上信息,很快在一一排除之下,找到那个神秘的宫殿。我欣喜若狂,立即坐上飞机,马不停蹄地赶了过去。可是现实是残酷的,甚至没有给我一丁点心理准备。 我乘坐的士到达一个人烟稀少的郊外小镇。下车后,我看着车渐渐远去,心知是不能轻易地回去了。我提着包,走在左边的人行道上,看着稀稀落落的店铺,像是一只被人丢在路边的弃犬。我继续走着,终于在一家面店前看到一个活人了。他是一个穿着白色汗衫和黑色中裤、约五十岁左右的男人,躺在店铺前面的竹椅上休息。我知道他醒着,因为他时不时就晃一下手里的蒲扇。我清了清嗓子,走上前,用着不大不小的音量,操着一口蹩脚的家乡话问道。 “伯伯,你晓得这里有没得一座大房子嘞?” 老叔叔睁开一只眼睛,接着摆摆手,把眼睛闭上。我以为他是听不懂,于是大声地再问了一次。这下,他像是被我吵醒了,坐起身,呵呵笑道。 “你要是说不清话,就不要说了。听得恼火。” 我明白了,他是嫌弃我的讲得难听。我笑了几声,暗想势必要在今天把地址问个清楚。 “我是从北京来的记者,希望能找到这个图片里的房子。您知道这地儿在哪儿吗?” 我把手机递到这一位老叔叔面前,在他看图片的同时,我便仔细观察他的样貌。他的五官长得很普通,只是那一头花白的头发,仿佛是盖了一层厚厚的雪花,让我感到些许惊讶。他似乎有些未老先衰了。 “晓得,在那儿头的树林里。” “直走吗?” “对,直走就到了。不过……” “不过什么?” “树林里有个流浪汉。他的脑壳有点问题,特别不喜欢外地人,你得小心点儿。” “我不打扰他,我就悄悄地去。” 老叔叔嘀嘀咕咕地说着什么,随即躺回竹椅上。我不明所以,望着前方的路,茫然地继续走着。后来,我发现四周的树越来越高,叶子越来越密,地上的仍有一条一人宽的道儿,像是经年被某一个人反复走着,才生出的这一条唯一通往城堡的入口。我想着地方是找对了。我不禁加快步伐,拨开两旁齐腰的杂草,往密林的深处走去,而腰上似系着一道无形的牵引绳,正不顾一切地将我拖拽进某个旋涡当中。这种莫名而强大的期待感,驱赶一切本该让我恐惧的陌生环境,像是地里的蛇虫鼠蚁和天上的飞禽鸟兽。我走着走着,逐渐跑了起来,愉悦地大步飞跃在丛林里,耳边燃起的尽是呼啸的风。 我到了。我看见前方有一道黑色脱漆的铁闸门。大门是敞开的,我左右看了一下,然后没有向任何生物打招呼就进去了。门里门外的松树依旧长得茂盛,似会它们的生长与那道阻隔的门毫不相干。地上的露变宽敞干净了,我甚至在猜测是不是有人住在附近,还是那个流浪汉所为?我望着周围绿意盎然的大自然,感觉双脚轻飘飘的,仿佛踩在云上。直到看到那座巨大宏伟、残垣断壁的城堡,我才知道这短暂的快乐是老天给予的一丝怜悯。 我站在正门前的喷泉旁边,充满敬意地抬头仰望这个曾经充满异域风情的女士。她的上半身黑秃秃的,残缺的房顶,破碎的玻璃,碳化的木门……每一处优雅精致的建筑都曾被无情的火焰戕害了。我长叹一声,为此默哀片刻。我踩在足膝高的绿草上,来到偏厅的一扇小窗户前,透过一层厚厚的灰尘往里望了望,就看到一张椭圆形的桌子和三张椅子,上面放着几个瓷盘和瓷杯。我走到正门,却发觉把手上锁着一条铁链子。我只好退到喷泉那处儿,看到一片片绿藻在水面浮起,心里顿感一阵惆怅。 当年之事 头一天,我吃了一个闭门羹。其实,我有的是办法闯进去,但就像我说的那样,我不能连一声招呼都不打,就“闯”入一个女士的身体里。这是地痞流氓所行之事。所以我决定暂居在这个人烟稀少的小镇上,而我能够投奔的,只能是那个曾经与之交谈过的老叔叔。好在老叔叔是一个相当热络的人,虽然不爱说话,整个人稍显沉闷,但不妨碍我是一名记者,有着一条三寸不烂之舌。我从老叔叔那儿打听到许多信息,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庄园被烧的事件原委。我把整个简短的故事听完,急切地追问道。 “那犯人呢?被抓了吗?” “抓肯定是抓了咯,不过没几年,听说就放出来了。” “怎么会这样?” “房子里没有找到尸体,只能判一个纵火醉了事。我猜吧,这肉做的身体是烧得一干二净了。” 我蹙紧眉头,思索了一会儿,抓紧问道。 “那小柯先生呢?” “不晓得。我估摸他是跑了。” “不会的。他对阿霞的感情应该是真的……” 两个男人坐在院里乘凉,寂静无声的月光洒在他们身上,落下两条孑然孤立的的黑影。我看着地上的影子,一时间深受沉重的打击而说不出话来。过了许久,我才想起忘了问老叔叔的来历。 “伯伯,您还没有告诉我您的名字呢。” 老叔叔摇摇头,用蒲扇拍了拍脑袋,说道。 “姓甚名谁都是虚。名字这玩意儿,爱怎么叫怎么叫。” “伯伯人好。我能问问,您是本地人么?” “我是土生土长土娃子。” “从未离开过这里吗?” “那倒不是。我为了躲债,跑到外地去打工。混了点油水,没几年就回来了。” “那您为什么不像其他人一样都去城里住?” “我生这儿,长这儿,死后的魂就得放到这儿。我还要守着我死老爹的铺子。想走?万万走不得。” “那您不孤单吗?” “孤单?啐!男人能有这东西?” 我尴尬地笑了几声,随后听见老叔叔说道。 “那个流浪汉,晓得吧?他每天都来要饭。我养着他,等于养着一条狗,哪里会孤单咯。” “您说他住在那栋房子里,可我今天没有看到他。” “我不是说过他脑子有问题嘛。他总是去捡垃圾,搞各种奇怪的东西,也不晓得用来作什么。我和你说,你见到他,最好绕道走,我就被那日妈死货踹过一脚……” 老叔叔后头说得都是骂人的脏话。他自己觉得没劲儿,丢下我,便回屋里睡觉去了。我一个人静静坐着,让夜晚吹来的凉风整理杂乱的思绪。我的脑子里忽然响起视频中那男人的哭声,不禁背脊发凉,鸡皮疙瘩立在脖子和手臂上。我摸了摸身上一粒粒的凸起,因为老叔叔所说的故事而感到恐惧:女人因妒生恨,不去报复男人,而将另一个女人困在屋里,活活烧死。这种三角关系的纠纷时常发生,甚至是日常事件了。 我采访过杀人犯,所以了解过他们一定的心理活动。他们多数是一时冲动而进行报复,从脑中形成一个计划到犯罪实施的过程,只要时间拖得越长,心中那种怨恨便越少,从而打消念头。上一秒对某人恨之入骨,下一秒就能冰释前嫌,这样看似行为悖论的行为像是人类固有的一种能力。虽然,我不排除潜在的失常型杀人犯,但是在整个人类社会里,一般地普通人都是自带控制阈值的本领。换句话说,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足以让一个人类丧失基本的良心?每当我仔细思考,都会感到后怕。我在怕什么?我怕某一天,我会成为一个失去理智的动物,只管释放情绪、让本能占据身体的一头畜生。 隔天早上,我特意在店门口驻守,观望街上的动静,只为了逮到流浪汉的出现。时间临近中午,老叔叔喊我进店里吃饭,流浪汉出现了。当我见到他的时候,心脏狂跳不止,眼睛瞪得极大,似乎正在努力印证什么。流浪汉披头散发,衣衫褴褛,穿着一件肮脏至极的灰色浴袍,手里领着一个网状的布袋子,沿着路边赤脚向店面走来。老叔叔像是准点走了出来,将手里装着汤面的塑料袋子递过去,与他说话时,我才发觉他本该笔挺的腰背却是佝偻起,畏畏缩缩得像一个年老断翅的雄隼。但是即使他弯腰驼背,似乎也比我这个一米七几的男人要高得多。我难以掩藏好奇的目光,把头转过去,想要认真地瞧上一瞧,他却从额前的几绺发缝间朝我射出一道阴狠的目光。我笑了笑,一点都不害怕。 流浪汉走了,我也跟着他走。我走在他的身后,中间隔着大约两米的距离,主要是为了防止他一不留神作出什么伤人举动。我同他一起在各个垃圾堆捡东西,在道儿边的垃圾袋里翻东西,甚至钻进垃圾箱里。噢,我肯定是不干这事儿,都是他在那玩儿。我说他在玩,是因为我看他找的东西都是一些女人用的胭脂水粉。后来,太阳落山了,我就尾随他一同回到庄园里。只是,走到半路,他像是忽然发现我的存在,看似要飞扑过来袭击我。只是不等他有什么动作,我撒腿就跑了。 回去之后,老叔叔笑话我,说我没事找事做。我没有作声,因为我早已铁了心要从流浪汉身上找线索。起初,流浪汉都把我当作透明的空气,可时间一长,他的手里就多了一根棍子。我默默在心里盘算,不久,我就戴上了从老叔叔那儿借来的一顶头盔。我跟着他走过最远的路程,是临近庄园的铁门前,后来要不是他扬起棍子,一路追着我到老叔叔的店前,我或许能够成为庄园的第二个入侵者。 而后,经过我对男人的投其所好。我给他买烟买酒,开始套近乎。他拿烟喝酒的姿势很潇洒,看上去就是一个历经沧桑的老头子。我离他最近的距离,不过是半米左右,因为他身上的味儿熏得我头晕眼花,而他似乎毫不在意,甚至似故意为之。我试过询问他关于庄园主人的去向,他只是岔开腿,坐在路边,叼着烟,静默地看着前方,像是在发呆充楞。我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却也不着急寻个答案,毕竟我习惯了等待。做记者,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于是,我等,等到某一天,流浪汉迟到了。他中午没有来要饭。我提着老叔叔给的汤面袋子,不请自来地走向庄园。其实,我在路上都想好了借口。如果流浪汉生气,我就装作笑呵呵说:噢!我是给您拿烟酒和饭菜的!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年轻人比老人快得快,他要揍我,可是一件难事儿。 我到了庄园,惊奇地发现正门的铁链掉在地上。我想,这莫非是他刻意留了一个门问给我的吗?难怪他中午没有出现。我用双手推开沉重的木门,入眼的是左右两条螺旋梯的正中间,挂着一副巨型的半身肖像画。油画中的中年男人有着一张亚洲面孔,微微抿紧的嘴唇上蓄着两条银色的八字胡,眼神严肃得像是正在藐视外来的入侵者。 可是,最为惊悚的还在后头。通过屋外的光亮,才看清脚下居然踩着白纸黄纸的铅笔画像的草稿图。准确的说,不止是我的脚下,是整片一百多平米的地面上都铺满了画纸。昏暗的大厅内,放满了许多大大小小的画像和雕塑,像是捧花的维纳斯、侧目落泪的女人、山顶的风景画、疯狂宴会、家人朋友的肖像画、两个女人脸贴脸……这就解释了他为什么总是爱好寻找一些带颜色的东西。 我张着嘴,愣了许久,直到厅内的湿冷慢慢爬上我的皮肤。因为霉气骚乱我的呼吸,我不慎打了一个喷嚏。厅内的回声像是触动整座房子,中世纪的水晶吊灯上积攒的灰尘一刻都布满整个空间。等我走向油画,企图逐一欣赏时候,眼角余光似乎瞄到某个东西动了动,我被吓得动弹不得。事实上,是我的腿动不了,而我是想跑出去的。我的眼珠子转向那处骇人的地方,眼睛像是摄像头聚焦一般地看清了事物,才恍然那不是一个东西,而是一个头部正在流血的男人。是流浪汉!他似乎踩空了,从楼梯上摔了下来!我走过去,脱下身上的外套,把他的头包起来,然后用手指去探他的颈动脉……幸好,人还活着。 送到医院的时候,由于小镇的医疗技术有限,医生只肯帮流浪汉缝合伤口,然后建议我将他送去市内医院做一个详细的脑部检查。其实,我是无所谓的,只是我不敢轻易忤逆他的选择。因为我相信他不愿意上医院做检查的。在等待他苏醒的时间里,我坐在病床旁,开始揣测他瘦骨嶙峋的身躯上留有类似于刀枪的疤痕。流浪汉的身份越来越神秘了,我甚至一度以为他是其他国家派来的间谍。 我细细琢磨的期间,流浪汉嘴里细细念着什么。我起身,把耳朵凑过去听,以为能听到某些国家机密,谁知竟是一个名字。我仔细听着,心脏仿佛噗通一下,掉入水里。我甚至能听到落水的声响。 阿霞?流浪汉在叫阿霞? 我一屁股坐回凳子上,胸有成竹得像是找到开启宝藏的钥匙。 流浪汉是在半夜醒的。我看着他从病床上起来,趔趔趄趄地走了出去。我跟着他走楼梯,去到一楼,他突然停在大门口,茫然地望着四周。我走过去,微微欠身,望着他的头发后面的眼睛,问道。 “您还记得阿霞吗?” 他不动声色地流泪了。我挺直腰身,解释道。 “您从楼梯刷了下来,估计有些脑震荡,短暂性失忆是正常现象。我可以带您去大医院看看。” 他低下头,嘴里嗫嚅着什么。我看得出他的慌张,于是故意刺激他。 “您果然是忘了阿霞。” “没有,我没有,我不敢……” 他手忙脚乱地向我求证,神经错乱地不停晃着脑袋,而且大掌往自己的脸上拍,似乎想要拍醒那颗混乱的脑袋。我于心不忍,也明白再刺激他,可能什么都没法从他嘴里套出东西来了。因此,我钳住他挥动的双臂,安慰道。 “您与我说说阿霞的事情,我给您用笔记下来,那么您就不会忘了。” 他这么一听,当下就冷静了,快得像是一个没有电池的机器人。 “你写,快写,现在就写!” “我写,肯定写。但是我手里没有笔和纸……您家不是有大把的纸吗?” “回去,我们回去!” 回去的路上,我时刻瞄着他的动静,怕的是他会不会跳窗啦,跳车啦,发癫啦。好在,他只会碎碎念叨“阿霞”这两个字。我们顺利回到庄园,不等我正式察看周围的地形,流浪汉便大声喝止,让我进屋里写东西。他惶恐地举着烛台,在厅内东奔西跑,一时撞到桌子,一时磕到椅子,乒乒乓乓的声响在极为空旷的室内让我听得心里发毛。我不可能阻止得了他,只能任由他疯狂地为我搜集各种空白的纸张。 夜深人静的时刻里,我坐在高背椅上,流浪汉则坐在地上,我们中间放着烛台。他胡乱地拨开披在面前的长发,似被惊吓过度的眼睛凸出来,双目空洞地盯着微微摇曳烛火,而我抓着纸和笔,被他这副过度认真的模样所影响,不禁咽了咽口水,郑重其事地开始记录下三十年前,在这座庄园所发生的故事…… 女婴被弃 阿霞早产,出生时,不够四斤。最让父母困扰的,不是没有钱送医,也不是左眉上的胎记,而是阿霞的性别。妻子低头看着怀里襁褓里的女儿,轻轻摸她红粉色的皮肤,随后与身边的丈夫互看一眼。他们对彼此心底的念头都默认不语。妻子生完孩子的隔天就下地了,因为不受婆家待见的她只能忍受下体的疼痛,亲自到厨房煮几个鸡蛋和面条作为伙食。至于丈夫的去向,当他知道妻子生得是一个女儿,即刻就与同村人出城干活了。他像是一个借宿的人,没有留任何留宿费,不声不响地就走了。 不知是贫穷使人没有良心,还是丈夫本就是一个狠心的人。妻子的泪早已流干了。她捧着装着一碗装着清汤面的铁盆,从厨房走回卧室几步路里,她的步伐缓慢得像是一个年迈的老太太。满满的一盆面条条被汤水泡发了,妻子麻木地嚼着坨成泥巴的面条,只有酱油和猪油的食物,根本吃不出什么味道。她的身旁放着一个简易的竹篮,女婴则被装在里面。其实女婴是第三胎,这个篮子曾经装过她的两个被贱卖的亲姐姐。妻子的眼神茫然地盯着空无一物的桌面,一点儿都不关心从出生就不曾喝过一口母乳的女儿。母性在腐朽的思想面前,已经不管用了。她只想通过生儿子,来换取家人的一丁点认可,甚至是一点怜悯的眼神来证明她在家庭里的重要性。 卧室也是产房。尽管开着窗门,但是里头总是弥漫着一股子甜腥的臭味。妻子的衣服和裤子好几天没洗了,她不得不碰凉水了。不过在此之前,她得把孩子处理了,就像往泼一盆肮脏的水一样。她味如嚼蜡地把面条吃完,然后特意换了一身新衣裳,梳了一个漂亮的头发,还戴上了唯一的一对银饰耳环,洋洋洒洒地出门卖女儿去了。 村里人见到妻子,纷纷撇过头去。无人敢问她要去何方,因为他们都心知肚明。妻子穿着一双帆布鞋,踩在三拐五道的泥巴路,来到三叔的家门口。她敲了敲门,不久,一个中年男人来了。他将身体堵在两道门的中间,似一点儿缝隙都不愿意为妻子敞开。 “三叔,您行行好吧。这是最后一个女儿了。” 三叔看着襁褓里的婴儿,一边用舌头叼弄嘴里的牙签,一边细细考量了一番,说道。 “够了,都收够了。城里的政策管得紧,他们不要女娃了。” “您再帮我问问吧,她怕是活不多久了。” “她脸上长了什么怪玩意儿?” “一块胎记。收去干活不碍事儿的。” “哪儿不碍事儿了?就算收去乞讨都要好货儿。你这个,太丑了,不行。” 孩子被判死刑了。妻子感到一阵晕眩。村民眼睁睁看着妻子低着头,走出巷子,在村口坐上一辆出村的三轮车。弃养女婴正如吃饭喝水一样稀松平常,他们见怪不怪了,都晓得走进那条巷子里意味着什么,所以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他们只是看着,就这么远远地看着。 冷风吹拂在妻子的脸上,拨弄她鬓角的发丝。路上的泥坑颇多,抖得妻子的腹部坠痛。她不得已下车,却不知道要去哪儿,只好沿着一大片油菜花漫无目的地走着。忽然,裤裆涌出一阵温热的湿意,她不可置信楞在原地。她漏尿了。她扭头,向后看了看自己的屁股,又低头看脚边的裤腿。一滴,两滴,她看到尿液落在地里。她仓惶地看一眼四周,随后注意到旁边的河沟。现在的河沟是干涸的,等过几天,就会下雨了。 妻子抬头望天,却发现自己心如死灰,竟然连一点愤然的质问都没有。她该抱怨什么呢?这世上的女人,不都是这样过活的吗?儿子会有的,丈夫也会回心转意的。妻子这样安慰道。她为自己的贤惠感到满意。天公骤然变了脸色,似乎感应到眼皮底下又有一桩谋杀案即将发生——要下大雨了,母亲要杀人了。她加快脚步,迎着身边飞起的风沙,为女儿选择一块儿适合安葬的风水宝地。不论是暴风,还是雷雨,都无法阻拦母亲对于拥有儿子既是未来的妄想。 女婴知道自己要被丢弃了。她开始哭叫,试图唤起母亲的理智,可是母亲对她的挣扎置若罔闻。母亲面带笑容,入魔般的一步步走向祭坛,以一条不值钱的生命来换取一个理想的家庭。母亲将婴儿丢在垃圾堆里,转身离开时,不带一点留恋。她甚至敞开衣襟,展开双臂,朝天仰面高唱对下一个新生的到来。风呼呼地刮,雨啪啪地下。大颗大颗的雨粒打在婴儿柔嫩的脸蛋上,她的哭声被雨声覆盖了,就连苍蝇和老鼠都跑了,不曾发现她的存在。她的哭声逐渐在雨中消亡,如同她脆弱尖锐的声音。 天在咆哮,地在涌动。垃圾堆里开始积水,襁褓里的女婴犹如大海里的孤舟,渐渐淹没进水里。正当污水快要流进婴儿的嘴巴时,一个女人把她捞了起来。女婴停止了哭泣,她把眼睛挣得大大,将面前的女人盯紧了,只为了认清自己真正的母亲。从此,她随养母林凤娇的姓氏,名叫林春霞。 她们的家是一个三居室的烂尾房,能住人的只有空间最大的客厅,有门有窗,四壁建在。阿霞喜欢这个家园,就像狗不嫌家穷。所以学会走路之后,阿霞便从母亲的背带里脱落下来,迈着两条小腿,跟随母亲出去捡垃圾。尚且年幼的她,不懂外人的议论,只知道捡到好东西,就会兴高采烈地交给母亲,像是枕头、筷子、雨衣、半块儿肥皂、以及快要过期的纯牛奶……而阿霞最喜欢找的宝贝,独属于精致可爱的鞋子。因为她总是穿着两只不同款式和尺码的鞋子,走起路来,踢踢踏踏得像一只笨重地小企鹅。 等到阿霞三岁的时候,她有了认知,首先领悟的情感不是快乐,而是羞耻。她在某一天,恍然意识到他人眼中的含义。他们盯着阿霞瞧个不停,时而与旁人低语,时而与捂嘴窃笑,大人的沉默不语,却善用那锐利的眼光,让阿霞陷入无止境的局促当中;而小孩的童言无忌,更是犹如一把锋利的刀刃,笔直地插入她的心脏。阿霞不是傻子,也不是疯子,她看得懂家长眼里的戒备,以及教导孩子时所说的那些告诫的话语。 因此,同龄的小伙伴在远处瞧见阿霞,统统都会躲回家里,而阿霞一旦追上去,他们就尖声乱叫,仿佛见到怪物一般地四散逃开。阿霞不懂,明明自己的衣服整洁,面容干净,与普通小孩没有一点去呗,可大人仍然在议论她,小孩仍然是讨厌她。她不知所措地呆在原地,惘然地承受四周投来鄙视的眼神,眼眶蓄满了委屈的泪水。她不明所以,于是到处抓住路人的手,仰头质问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而他们只是面面相觑,尴尬地笑了笑,然后甩开她的手。从此,阿霞那还未建好的自尊心,就这么被人轻易摧毁了。 阿霞被伤透了心。她哭着与母亲诉说这件事情,而母亲只是将从餐馆里捡来的半碗凉皮放到她的面前。阿霞推开桌上的塑胶碗,一下扑在母亲的怀里,用脸蛋贴近母亲的胸脯,大声说道。 “他们说妈妈是疯子!他们不和我玩!他们用石头扔我!” 母亲一昧地抚摸阿霞的小脑袋,没有说话。阿霞逐渐不哭了,她与母亲平视,忽然明白外人说的没错:母亲的确与常人是不太一样的。假若林凤娇当初没有偷偷离家,与大学同学在前往西藏旅行的路上,被不法分子强行拐卖。她的人生或许就不会像一根断线的风筝,没有人知道会飘到何处。 年龄只有二十岁的林凤娇被卖给一个四十岁的光棍。村民说这不叫“买卖”,这叫“嫁娶”,因为村民们都尝到了甜头,用着几百到几千不等的价钱,就能买到一个漂亮年轻的纯洁姑娘。她最初因为反抗和自杀,经受男人无数次的棍棒伺候,接着用铁链将她困在一间几平米的小房子里。日子渐渐久了,她死不了,便疯了,或许这是唯一能逃避现实的方法。林凤娇丧失了基本的自理能力,不会说话,只会整日蹲在地上个傻笑,她甚至分不清大便和米饭哪个是能入嘴的,脱裤子就随地排泄,衣服、床单、墙壁都糊了一层褐色的屎尿混合的排泄物。人住的房子比牛马睡得圈子还要恶心不堪。 林凤娇有两个儿子,长子活到九岁,而次子只活到三岁。她除了生孩子之外,养孩子的事都归光棍所管,因为她发病时会不生不息地揍人。次子掉井里淹死的事情,光棍和她说过,但是她总是一声不吭,继续扒她的饭。有一次,长子前去给母亲送饭,与父亲相似的粗鲁的举止、丑恶的嘴脸与歹毒的话语,似一针镇定剂将她的理智收拢回来。她向儿子温柔地笑着,诱导他打开门栓的铁锁,然后,她把儿子拽进屋里,用被褥捂死了他。 阳光照在门边,儿子躺在地上。林凤娇望着耀眼的阳光,竟一时不敢伸手触摸。她踌躇半晌,慢慢地把手放在阳光之下,用冰凉的肌肤感受它真实的热度。她一下激动地跳了起来,四脚并用地拔着链子上生锈的一小块地方。她拔啊,用力地拔啊,咬紧牙关地拔啊,整张面孔都不由地挤在一起。随后哐啷一声,她怔怔地看见那条将她束缚近十二年的链子断了。她要跑吗?可是她觉得有事儿没有做完。 光棍傍晚回家,拿起水烟,坐在凳子上抽了几口,在意识到院子里格外安静的同时,身后一把柴刀利落地砍在他的脖子上。林凤娇连续砍了多少下,她不知道,她只知道浑身上下都沾着飞溅的鲜血。她在院里挖了一颗土坑,但是由于力量有限,坑洞挖得不大,所以她手起刀落,把光棍的身体从腰部对半砍断,像一张纸片折迭起来,将一大一小的尸体扔了进去。她把坑埋了,把衣服换了,把身体洗了,忙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无声无息地逃走了。 母亲之死 这一对母女被人们抛弃了。他们的偏见击碎了阿霞的真心,就是在这时,她的性格遽然发生了转变。她的人格被打破重塑,继而形成一层坚硬的外壳保护着最里层的自卑。她不再主动找朋友玩耍,而是木着一张脸,跟在母亲身后,学会捡一些度日的必需品,以及懂得在饭店的后厨垃圾桶旁蹲点守候。每当晚上八点左右,饭店员工便会清理一批厨余垃圾,她们顺势就端来一个铁盆,让员工把一些剩余的饭菜倒进去。这样,就是一餐完美的当日晚饭和隔日的早饭。 房子没有水电,碰到老天不下雨的时候,林凤娇总是花一早上的时间去某个湖里打水。阿霞求过母亲,让她带着自己去湖里玩玩,可林凤娇非但不乐意,还暴跳如雷地对阿霞甩了四五个巴掌。这是阿霞第一次真正见识到母亲的疯病。阿霞的脸肿了,站在门口,默默流泪,看着母亲扛着扁担离去。她被打疼了,只是觉得疼,心里却一点都不难过。她觉得,比起外人的排挤,这点儿疼痛根本不算什么。 阿霞发现她们的家越来越小了,自己的手脚也越来越长了。每当林凤娇帮女儿梳头发时,嘴边难得露出一抹和蔼的笑容,因为看到女儿在自己的照料下逐渐成长,心中便油然而生深深的欣慰,但与此同时的问题接踵而来——社会上的人都喜欢吃女人的血肉,尤其是男人。在那张面目表情的神色之下,林凤娇终日感到不安于焦虑。她总有预感,阿霞的命运会与自己一样。她从惶恐变成惊惧,脑仁如同一块放在太阳底下暴晒的豆腐,胡乱的语言和行为中散发着酸臭腐坏的气息。 阿霞对母亲的家暴越发地摸不清头脑。若说是以前,只要阿霞不提起关于“朋友”、“男人”和“女人”这类的事情,母亲便不会对自己无理由地掌掴。而今,阿霞要是不慎透出一点儿声息,母亲就会从一言不发的状态,陡然变成暴跳如雷地泼妇,不由分说地对女儿拳打脚踢。阿霞逃过一次,但是见到外人用好奇的眼光盯着自己的时候,她选择回到家里。她挨揍的时候,学会蜷缩在床脚处,再用洗脚的塑料盆盖住脑袋,以防伤到眼睛这种脆弱的部位。等到母亲口沫飞溅地用胡言乱语地咒骂一通之后,她转身冲向屋内的一面墙皮脱落、露出红砖的墙壁,用头狠狠地朝上面撞去,接着整个人似一颗皮球弹落到地上。 看见晕倒的母亲,阿霞小心翼翼地放下盆子,极为谨慎地注视此前还在发疯的女人。见状危机暂时解除,阿霞转而从母女同睡的一张床上拿起一张薄毯,轻轻地盖在母亲的身上。她慢慢走到门槛上坐着,掀起衣摆,擦拭唇上的鼻血,然后呆呆地盯着路面上的一个小水洼。 林凤娇睡了一觉,阿霞已然做好了晚饭。他们在烛光悠悠地吃着发酸的面包片,母女俩一人撕开一小块,互相对视而笑,满足地就着一碗清水吞下。阿霞习惯了饥一顿饱一顿,所以于她而言,吃饭是为了填饱肚子,填饱肚子是为了活下去,活下去是为了第二天能够吃饭……她的味蕾似乎坏了许久,吃不出酸甜苦辣的滋味,只要肚子微微涨起来,那就是一顿无与伦比的佳肴。在睡前,当她听见母亲的轻微的呼噜声,便暗自希望明天可以像前五月十四号那天的幸运日,在垃圾桶捡到一箱过期的酸奶。寂静无声的屋子里,隐约响起三下吞口水的声音。 这样贫瘠的日子持续了好几年,阿霞就这样靠着东街西巷的垃圾桶的喂养,幸运地活到了八岁。街道上的人们都知晓这一对拾荒的母女,他们之中不乏心善之人,拿着一些腊肉和水果放到母女的家门口。只是母女俩蹲在门口,专心地盯着食物瞧了许久。 “阿霞,你要吃么?”林凤娇问道。 “妈妈想吃么?”阿霞答道。 “妈妈不想吃。” “那我也不想吃。” 她们紧紧盯着地上那一堆新鲜的食物,蹲姿从太阳升起至落下似乎都没有变化。隔天,食物依旧放在原地。她们照常出门拾荒,阿霞屁颠屁颠的跟着母亲,即便瞧见路人飘来的眼光,仍然脸不红心不跳,专心致志地用火钳在垃圾堆里翻找有用之物。如果有人胆敢与之青眼相对,那她可是直接给予一个怒瞪。她像是一个清高自傲的骑士,眼中除了身为君主的母亲之外,其他人都是过眼云烟。反正,她早就下定决心:谁对她不客气,那她也要奉还回去!他们藐视她,那她便要加倍藐视他们! 有的孩子顽皮,故意在阿霞面前过分摆弄姿态般地吃西瓜,舔雪糕。阿霞越是仇视他们,他们越是嘚瑟。一旁的母亲察觉到阿霞的心情,便询问她是否也要吃一块西瓜,而阿霞则是把头甩得和拨浪鼓一样,固执地板着一张被热得发红的脸蛋,连声说不稀罕。林凤娇知道,这是小孩之间的作对呢。隔岸观火的老板出来打圆场,他从小卖部门前的冰柜里拿出一块西瓜,接着将其递给林凤娇,可是她还未接过,阿霞就仰起头,怒不可遏地大喊道。 “我说了不吃!” 阿霞突如其来的怒火,吸引了周边的人群。他们就像苍蝇似地悄悄地聚集在母女身边,斜着一双眼睛看好戏。 老板的眼睛左看看右看看,一时不敢轻举妄动。他瞧见林凤娇那茫然的眼神里似有一些伤心,而阿霞俨然是一副自尊心受挫而羞愤暴怒的样子。他回头把西瓜撞到一个透明塑料袋里,接着塞到林凤娇的手里,讪笑道。 “不要钱,给孩子吃,拿给孩子吃。” 林凤娇低头看了看手里的西瓜,然后用着一双因生活而无可奈何的眼神望着老板,细声细语地说道。 “我们只吃地上的东西。” 林凤娇说话的语气像是在恳求老板赶紧把西瓜快快拿走。老板哈哈笑了两声,随即“啪嗒”一声,西瓜落地了。围观的众人不解,因为他们没有听见林凤娇的那一句话。林凤娇兀自从地上把袋子捡起来,递到阿霞面前,问道。 “吃吗?” 阿霞用手臂抹了抹面上的泪水,双手接过西瓜,说道。 “吃。” 林凤娇临走前,将藏在内裤里的一个小布包翻了出来,从里头拿出一张绿色的一块钱人民币交到老板手里。尽管老板再三摆手推脱,她还是执意把钱放到收银台上。之后回家的阿霞大摇大摆地在路上一手牵着母亲的手,一手拿着西瓜啃,骄傲地仰起下巴,无所畏惧任何人的任何目光。那年的夏天,虽然天气炎热,但是至此之后,阿霞再也没有吃过那么脆爽的西瓜了。 随着时代变迁,无法跟上社会变革的人群,始终要被社会所淘汰,而拾荒者就是这么一群生活在地下水沟的蟑螂。文明的社会将大量的害虫逐一消灭,他们东躲西藏,不能在地面上显身,唯独听见人类的脚步声就会不由地全身战栗。各个地区为了服从政策的安排,有的人积极投入社会改造的计划当中,有的人则为了响应领导颁布的任务,以作为一个博取名声的噱头,不分青红皂白地将所有被视为害虫、并且因为信息闭塞而导致无法为之解释的人,像是无业游民、乞丐、下岗人士、残疾人,即便是知识青年也无奈中招。两眼瞎的盲官将他们通通无情且无理地拉去改造——要么是送去精神病院,要么是分到西部、要么是拖去劳改。 黑夜中,路面上时常有凄怆的哭声。它们的声音有男有女,忽远忽近,似乎将哀伤的声音拉得极长就能多挽留一阵子。人们的窗户关得紧紧,生怕走漏一点儿人声。这是什么声音?这是非人非鬼的叫声。他们在怕什么?他们怕死于非命。听听这路上,居然连狗叫声都没有了,取而代之为畜生们叫唤的,是稀零飘散的人的灵魂。 就在这么一个严峻的环境之下,林凤娇被强行掳去精神病院,而阿霞被送进福利院。只是林凤娇半年内,逃了四次。在将病院里的护工人员的耐心与友善消耗殆尽之后,他们便越发地把因为生活不顺而生的无端怒火迁移至她的身上。但凡意识稍微清醒一点儿的,就能发现某些病人与护工的关系如同隔世仇人。 不仅是母亲过得不好,阿霞也过得不好。阿霞因为脸上有胎记,所以无人想要收养这样一个古怪貌丑的小姑娘。她是待领养的孤女之一,是商店滞销的货物之一。她不受孩子们的欢迎,也不受家长们的欢迎。她把自己扮作是一个小小瘟神,走到哪儿就捣乱到哪儿,似乎毁了某人一天的好心情,就是她的首要任务。她是那么平等地仇恨每一个拆散自己与母亲的人。不幸之事如同四季轮转,从未停止旋转。有一天,一个女士站在阿霞的面前,希望阿霞喊一声“妈妈”,那她就会被有幸领养。阿霞当下把视线瞥过去,冷冷地说道。 “我就一个妈。” 阿霞彻底成为了一个被弃至于仓库的压箱货。 阿霞没有忘记母亲,也不敢忘记母亲。她逃过几次,但都被抓了回去。于是乎,她选择一间挂有时钟的房子,静静地坐在里面,仿佛是一个年迈的老者在历经千帆之后,才拥有将一秒化作五秒的时间延长的能力。她耐心地等着,如同在等一件命中注定会发生的事情。 碰巧的是,事情正如阿霞所愿发生了。林凤娇逃了出来,并且顺着这一年来,在清醒时刻搜集到的线索,成功地来到福利院。她把小刀放在脖子边上以作为要挟,向准备朝自己扑来的人群地讨要阿霞。在见到母亲的那一刻,阿霞奋不顾身地朝她跑过去。只是,她们的重聚是短暂的。她们逃走了,但是没有跑多远,林凤娇便带着阿霞来到一处山林的湖水边上,她用红色塑料绳子绑住两人各自的手脚,然后往衣服的口袋里塞石头。事毕,她牵起女儿的小手,望着平静的湖面,说道。 “阿霞,这个社会容不得我们。” 阿霞没有说话,而是学着母亲,望着湖面。她信任母亲,所以以为死亡可以了结一切。她就像一只被死死捆绑的稻草娃娃,被母亲抱在怀里,慢慢地走入湖里,让水淹没至膝、胸前、头顶。湖面的涟漪由小纸大,再由大至小,万事万物归于寂静与无声。大自然既能创造生命,也能摧毁生命,她们的肉身将永久地归于人类真正的母亲。可是过后不久,一个、两个、三个泡泡从水面浮出……一颗小小的头颅冒了出来。 —— 好丽友的蜂蜜黄油薯片太好吃了。我死了。 初来月经 阿霞精疲力竭地躺在岸边,望着蓝天。她的思绪逐渐回笼,想起方才在水中挣扎而扭动的身躯,以及不慎往母亲的眼睛上打了两拳,她才感受到手脚和手腕上被勒捆引发的疼痛。她抬起手,看着手腕上的伤痕淌着一颗颗冒出的黑红鲜血,像是路边野草丛中的桑葚果子。她把手放在嘴边,用舌头舔了舔,血液中的一点甜味儿似乎无法为苦涩的人生增加一丝美好。她休息好了,想要站起身,两条腿却有些软颤,因为全身的皮肤都被湿透的衣服粘住,沉甸甸得像是掉进了一个浆糊里。 她弯着腰身,懒散地继续坐着。她的眼神一直漂流在湖面上,想着母亲的尸体是否会浮上来。过了一阵子,她又想着自己此时是一副不喜不悲的样子,是否让人有些觉得不适时宜。她扭头看了看周围的树林里,大吼一声。确定没有人藏在里面,继而放下心,继续沉思。她是怎么了呢?母亲死了,她不是该应景地哭天抢地吗?难道疯病可以传染,所以她就成了寡情薄意的家伙吗?此时的她,思维敏捷,情绪冷静,根本不像一个失恃的孤女。 她用力挤眼,试图强硬地流出一滴眼泪,可是她却因为无法表现出悲伤的一面而感到生气。她既然懂得如何愤怒,为何唯独不懂得如何悲伤呢?她奋力地甩手,一把扬起身边的细沙。哭啊,快哭啊,她在心中愤然地说道。她抓起一抔沙子,猛然洒向自己的眼睛。她用双手捂住眼睛,意料之中的叫喊从她的口中如期而至。如果折磨肉体不是打开灵魂痛苦的大门,那么开启大门的方法在是什么呢?是密语,是咒语,还是钥匙? 眼睛的刺痛占据了阿霞的理智。她跪在地上,挺起腰身,引项昂首,张大嘴巴,朝天呼唤道。 “妈妈,妈妈,妈妈!” 阿霞哭了。原来密钥不过是三句话而已。 阿霞撕心裂肺地哭泣,脖子上的静脉凸起,犹如无限的悲痛在她的血管里炸裂开来。整个山林不仅回荡着她对母亲热切的呼唤声,还有鸟儿扑棱翅膀与万片树叶擦肩而过的声响。它们受惊了,飞得格外仓促,像是感应到地动山摇的阵仗。在一声声喊声之中,她清楚地明白死亡的含义——痛苦不仅会延迟,还会延长。随着日子过去,痛苦甚至会繁殖。痛苦是一种人类自带的癌细胞。它一禁刺激,便会苏醒,从此常住于体内,对心灵形成一次比一次强烈拷打。 眼泪流光了,阿霞双手抱膝,任由孤独侵蚀她仅存的一丁点精神。她与母亲同吃同睡,从未真正分开过。她即便知道母亲离开,可心中仍有底气,想着母亲一定是会回来的。那种毫无由头的坚信其实脆弱得不堪一击。她们的房子是小的,鞋子是破的,衣服是捡的,食物是剩的……她们是无业游民,就连下一餐的伙食都无法保障,那又有什么理由足以证明母亲一旦出去捡食,就一定会安全归家呢?没有母亲的保护,任凭从前的想法多么天真,现今都显得愚蠢。 这样看来,阿霞的求生意志是无用的。一个无依无靠,无父无母的八岁女孩漂泊在城市里,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睡不安的日子,这意味着煎熬地活下来比轻松地死去还难受得多了。未来充满太多的未知之数,她对此感到无比恐惧。她蜷缩双腿,抱紧双臂,身体哆嗦起来,不知是由于内心的恐慌,还是湖水的冰冷。她不禁想到一死了之。与其面对未知的人生,不如走进湖里,陪伴在母亲的身边。 可是死有她想得这么容易吗?刚才在水里四脚并用的挣扎,难道真的只是本能在唆使吗?不,不是的。当水流进鼻腔里,顺着进入到肺部,那种濒临死亡的窒息感是老天在惩罚人类擅自挥霍生命的惩罚。如果人觉得过于痛苦而不敢自杀,何尝不是一种“勇敢”呢? 林凤娇曾说过,人死后要下十八层地狱。在下面,自有鬼怪来计算人在世时所累的善与积的恶,当恶大于善,小鬼就会把人丢进对应的无间炼狱,遭受几十年、几百年、几千年的肉体惩罚。所以说,人的死亡不是最终的宿命。痛苦仍然存在。这时,天上的一片光落下,打在阿霞的身上。阿霞抬头望去,看到太阳躲在云朵后面,娇羞得似一个姑娘,只肯露出半张脸庞。树林里万籁俱寂,微风拂过水面,吹散一片粼粼波光。 阿霞对于自杀的念头就此打消了。她站起身,拍掉身上的沙子,随即离开了。但是走了没有多远,她回头,深深地望着那一片湖。她的眼里有留恋与不舍,可是她知道,天要下雨,鸟儿要飞,任谁都拦不住时光流逝,事物变迁。走了,该走了。她要独自收拾行囊,穿着一双大小不一的脏布鞋,独自踏上一条未知的道路。 阿霞四海为家,翻山越岭的走着,炎日寒霜的走着,不分昼夜地走着。她步行二十多公里,来到了四川。她之所以停留在这个地方,是因为她的下体开始流血了。她与其他流浪汉有所不同的是,她留有母亲生前给予她的生活习惯,始终保持衣衫干净和容貌整洁。可是当鲜血染满裤裆的时候,第一个察觉的人是附近的一个老流浪汉。他们认识彼此,却从有过交流,单凭眼神交流。 阿霞把头撇向后头,揪着裤子,看了看,摸了摸,然后把手放在眼前,见到食指和中指的指腹上沾着一点薄薄的血迹。她嗅到腥味了。她下意识用眼睛寻找那位流浪汉,但是人已经走远了。她想起,刚才一路沿着江边拾荒,有不少人盯着她瞧,原来都是这一滩血太惹眼了。 阿霞回到桥底的家。她从布包里翻出两片布条垫在内裤上,暂时作为止血的工具。之后,每月到了这个时候,她都会准备十几块干净的布条。虽然下体十分闷热,不断生汗而产生异味,以及粗布摩擦的缘故,腿间时常红肿破皮,导致走路时的两条腿仿佛是刚刚装上去的。她走走停停,有时会偷看四周,悄悄地拉扯内裤的边缘,调整布垫的位置。这一小小举动,恰好被一个抽烟的女人看见了。 “妹儿,你不舒服么?” 阿霞刚从垃圾桶里捡出一个矿泉水瓶,也不看那女人,只是摇了摇头。 “姨妈来咯?血沾在裤子上边。” 阿霞转身离开,而那女人却把嘴边的烟扔在地上,上去抓住她的手臂,继续说道。 “走,姐姐带你去买卫生巾。” 卫生巾是什么?阿霞暗忖道。她低着头,皱着眉,一双圆圆的眼睛往上看去。 “你不晓得卫生巾是啥子嘛?你妈妈嘞?”女人颇为惊讶地问道。 阿霞撅起嘴,愤然把手甩开,拎着手里的编织袋,快步离开。女人蹬着一双高跟鞋,把腰扭得歪七拐八地走在阿霞的身后。她们一起走了一段路,路过一间小卖部的时候,女人作为一个成年女人,定是拥有抓住一个小女孩的力量。阿霞被她逮进店里,抓起货架上的一下包东西,解释道。 “这个,叫卫生巾,大姨妈来了就粘在内裤上。” “我不要。” “听你口音不是本地人啊?哪儿来的啊?” “我要走。” “你流了一裤子的血,想走去哪儿?你一个女孩子出来捡瓶子,要不姐姐送你回家去?” “我不认识你。你不要碰我。” “我叫小红,你叫什么名字嘞?” 阿霞忽然不挣扎了。她定定地看着小红,一个不留意,张嘴咬住小红的手。小红“哎哟”叫了起来,她顺利逃走了。 隔日,小红居然找到睡在桥底下的阿霞。阿霞在一个塑胶盆里洗布条,当她见到陌生人闯入她的领地时,本能地操起一根约一米的木棍。桥底的光线不足,小红借着手机屏幕的亮光,看清了盆里的浅红色的血水。也许阿霞那双虎视眈眈的眼神,才应是她所注意的事情。 “妹儿,不要怕。我把卫生巾和水果放在地上,你自己过来拿。记得卫生巾不要贴错了,要勤换。” 小红一边说,一边观察阿霞的家:拱形的桥洞下铺有许多石头,里面放有一张竹席和一个鼓囊囊的背包,席子旁则摆放着一双发黑的运动鞋和一个红色保温壶;桥洞外搭着一个用铁质三脚架,上面晾着两件衣服和数十块布条。但是奇怪的是,这周围干干净净的,像是被人刻意清扫过一遍。在她的印象中,流浪汉身边总是布满烟蒂、酒瓶和白色塑料饭盒,衣服不止破烂肮脏,身体还散发酸臭的气味。 “大人呢?你家大人呢?” 阿霞不作声,防御的姿势依旧没有变化。小红已经确定阿霞是孤儿了。她的鼻子发酸,言语颤抖地说道。 “妹儿,我过两天来看你。” 小红走了。过了十几分钟,阿霞打开洞外放着的塑料袋,里面不仅有食物,还有两件衣服和一双塑胶凉鞋。她把衣服摊开,举高放在眼前看着。衣服和鞋子不过是在普通的廉价东西,可是阿霞却左看右看,前看后看,迅速把衣服和凉鞋都穿上。她站起身,在洞里走了两步。鞋底摩擦石子发出刷拉拉的声响,而洞内的声音越来越嘈杂,越来越纷乱。 欣赏完新衣裳之后,阿霞撕开卫生巾的包装,从里打开一片,想起自己曾在垃圾桶里见过不少这些棉片。当时的她仅仅以为是医院的人丢出来的。她照着指示,认真地把卫生巾贴在内裤上。她穿着走了几步,歪着脑袋,不知如何形容这奇怪的感觉。 男性凝视 小红和阿霞的关系热络不少,这皆因小红那开朗活泼的性格。 阿霞了解到,小红是湖南人,刚来四川不久。小红虽然叫小红,但是她的年纪比阿霞大得要多。小红话多,阿霞话少,她们聊天,多数是小红像一朵喇叭花似地畅所欲言。可是,这并不代表阿霞没有花心思去观察一个人。她的沉默,只是因为眼睛才是她的交流工具。她猫着腰身,斜着眼睛,似窥视一般地看着小红讲述亲身的故事。她注意到小红的嘴角有一丁点画出唇界的口红,右手食指与中指的甲面留有斑驳的红色指甲油,左边耳朵的水晶耳饰与右耳的不太相同。她由此判断,小红是一个粗心大意的人。 小红还是一个神秘的女人。阿霞从未听她提起工作上的事情,尽管她总是在抱怨男人的不是。她可以把话头起在盘古开天,女娲造人,但是说到最后,她总是会把男人扯进来。如果一个人的表达欲相当强烈,那么意味着她内心十分空虚。小红说着她的那些爱情故事,时而高声大笑,时而痛哭流涕,时而疯狂怒骂,可最终的结尾都是以无声的眼泪作为收场。阿霞看得出来,小红憎恨男人,又渴望男人。寻求爱情是人的天性,这没有什么不好。只是小红仿佛把爱情与男人画上了等号。 每当见到这种场面,阿霞都没法儿应付。她不懂安慰人,像是男人天生没法生孩子。她只能看着小红从行为癫狂沦为神情呆滞,然后她们并排坐在一起,肩膀靠着肩膀,手臂贴着手臂,共享一点点皮肤上的温度。她能给予的温柔,是在小红离开之前,询问道明天要不要过来。 人活着,还是要有一点盼头。阿霞觉得生活因为小红的出现有了一点生机。周而复始地三点一线去拾荒,不再是单纯为了填饱肚子,而是像是为了见小红,她不得不出门上班,然后才能回到桥洞听小红讲故事。 有一次,小红的脸上带着一个巴掌印来了。阿霞蹭得站起身,走过去查看她的状况。其实,她的行为看起来不能说是出自关心,更像是见到了活着的绝种动物。阿霞问她怎么了,小红不回答,依旧神情呆滞地坐着。阿霞见她一言不发,于是睁着眼睛,兴致勃勃地观察起她今日的着装与妆容。 眼泪划破了小红的白皙的粉底,留下两短两长的泪痕印在脸上;微微干裂的嘴唇有一道被咬破皮的短痕,唇边周围沾着一些未能擦净的口红;松松垮垮的刘海泛起一些油光,眉毛的深浅不一,棕色眉笔描摹的痕迹凌乱地散在眉尾;紫色的眼影盖在颇为松弛的眼皮上,卷翘的睫毛不论被涂抹得多么浓密,都无法遮盖她眼底中对爱情的失望。在这些狼狈且俗气的,唯一让阿霞感到心满意足的,是小红终于正确地戴了一对合适的耳环。 “你的耳环戴对了。”阿霞微微笑着,指着小红的耳朵说道。 “是啊,终于戴对了。”小红失神地摸了摸耳垂,机械地回应着。 小红的家是筒子楼的四层。筒子楼的楼梯成回形状,左上角和右下角是上下楼梯,楼层中间镂空,阳光打在一楼的空地上,就形成了天然的居民休憩娱乐的地方。一栋楼一层连接着十几间十平米左右的房子,走廊上乱七八糟地放着各户人家的鞋架、拖把、扫帚、还有垃圾和烟蒂。水泥围栏上边挂着晾晒的衣服,水渍啪嗒啪嗒地积蓄在地上,惹得邻居走过的时候,不免暗骂一声,用力的摩挲鞋底,然后在地上留下一路的水印。 阿霞从走进大门,就一直观察这栋楼。她仰起头,像是一只坐井观天的青蛙,从一楼向上望去,对面上天空感到无比好奇。天空被筒子楼困了起来,似乎只有眼前这四四方方的一隅之大,外边任何的天气变化都不属于这里一栋人蛇混杂的小楼。 “阿霞,今天,我要介绍我男人给你认识。”小红扭着一对屁股在阿霞眼前晃来晃去,语气欢悦地说道。 阿霞在小红的后面爬楼梯,她直勾勾地盯着小红的短裤上边,露出来一截白花花的腰肉。 “噢。是哪个男人?” “我哪有那么多男人哟?就是我上次和你说的那个,那个啊。” “你说男人太多了。” “妹儿是嫉妒老娘有人要是么?” 小红笑了起来。那得意的笑声和某层楼传来的婴儿啼哭声,与之奏鸣出一曲响亮和谐的歌曲。 四楼到了。阿霞围栏往下看去,两个穿着汗衫的老人坐在躺椅上,悠悠然然地听着收音机里的川剧。大门打开,扑面而来的是一股花露水的味道。阿霞站在门口,像是参观展览似地看着。放屋里的陈设与阿霞所想的差不多,红色的灯光,凌乱的内衣物,老式的电风扇,以及桌面上摆满的化妆品。这十分符合阿霞对小红的第二个猜想。 “阿霞,你先坐在沙发上,我要先把卫生搞一下。喏,我这儿都是男人的鞋子,你先将穿上吧。”小红给她拿来一双蓝色的海绵脱鞋,不好意思地解释道。 阿霞把布鞋脱了,无意间露出脚上破了一个洞的袜子。小红抿嘴偷笑,阿霞发现了,却不在意。她把鞋子摆放整齐,然后穿上小红给的男士拖鞋。她的拖鞋因为尺寸不合而塔拉着,在客厅走起路来还会发出啪啪的声响,像极了一只迷路的小鸭子。 阿霞坐在沙发上,指头揪着扶手上崩出的线头,看着小红褪去平时面上的伪装,顶着一张沧桑的素面,专心地弯腰拖地。她本来是不想来的。如果不是受不了小红的多番请求,她根本不愿意认识任何男人,特别是朋友的男人。她心里膈应,似乎觉得有什么珍贵已久的东西被夺走了。但是,她也知道,小红为了博取那少得可怜的安全感,是心甘情愿被男人玩弄。 今次的男人和以往的有什么不同吗?阿霞暗忖道。小红提及这个男人,眼里就会散发处被爱情点亮的光芒。她说她爱他,想和他结婚生子。她不停地憧憬未来的三口之家,幻想屋内的家私是什么样的,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每天要做些什么菜肴……她将他奉若神明,言语中满是对他的崇拜。这样如痴如醉地沉浸在臆想之中的小红,阿霞早已司空见惯。因为这些陈词滥调曾经被小红套用在无数个男人的身上。 晚上六点左右,传说中的男人来了。他姓冯,三十多岁,戴眼镜,斯斯文文的像一个老师。冯先生刚走进门的时候,他的视线正巧与观察他的阿霞碰上了。他们对望了许久,还是阿霞率先把目光挪开,重新把头低下去。随后,冯先生也把视线挪开,并将手里红色袋子,交到小红手里,说道。 “记得你上次说想吃哈密瓜,我就买了一个。” 小红喜形于色,因为高涨的情绪而无法控制面部肌肉,以至于笑的时候倒像是在哭。她难抑兴奋,不由地把身体向冯先生凑近,可她转间把眼睛瞟去沙发上那儿,才有些不情不愿地向后仰去,与男人保持距离。 小红独自在厨房做饭,另外两个不相识的人却要坐在一起。线路老化的电风扇如同一个年迈的老人,挥着两条细弱的胳膊将风力使到最大,呼呼叫的风就是他哼哧卖力的喘气声。阿霞坐在沙发的左侧,眼睛盯着茶几上缺了一小块的泥红色茶杯,丝毫没有想要与人交流的样子。 “我听小红说,你叫阿霞,我也可以这么叫你吗?”冯先生看着阿霞,那眼神似乎延续了进门时对视的悠长意味。 阿霞本是木然的神情忽然一变,眼轱辘转而一瞥,坐姿依旧岿然不动。她看向冯先生的眼神,不是平静地看着,也不是恶意地瞪着,而是警惕地盯着。冯先生微微一笑,继续解释道。 “你不用害怕我。我是一个老师,在附近的中学教语文。” 阿霞点了一下头,然后把视线转回到地面上。坦白说,她不喜欢这一位冯先生。她讨厌被人以好奇的目光看着,好像自己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怪物。除此之外,她觉得他很恶心。尽管他什么都没有做,尽管他只是坐在那里,但是那久久不曾移开的男性凝视完全暴露他内心的邪念。她像是一块儿被悬挂在铁钩上的肉,被人用眼睛去挑选肉质是否鲜嫩肥美。 三人同桌吃饭,在吃到第三口米饭的时候,小红终于忍不住开腔,开始了絮絮叨叨。阿霞专心致志地吃饭,一口米饭,一口青菜,一口肉丝,全程没有搭话,都是冯先生与小红聊天。冯先生吃完饭就走了,说是要给学生补课。看着小红念念不舍的样子,阿霞忍不住说了一句不好听的话。 “他不是一个好人。” 小红把上身压在走廊的围栏上,看着远走的男人的身影,头也不回地反问道。 “好的男人怎么会看上我呢?” “你是一个好女人。” 小红转过身来,赖洋洋地把手展开,搭在围栏的两侧边上,说道。 “我是做鸡的。没有男人真心会想娶我。” 小红所讲的故事的女主人翁总是要以嫁娶为最终归宿。阿霞突然生起气来,甩掉脚上的脱鞋,抱着布鞋跑了。 小红得病 傍晚落日西下,艳黄色的光线倾斜地落在天桥下。在光线无法照入的地方睡着一个人,单薄的方形布块搭在阿霞的肚子上,她的脑袋下还枕着一个牛仔布质的双肩包。今天的阿霞偷懒了,在洞里睡了半天。她不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人,不然的话,她早就饿死街头了。她不去拾荒的理由,纯属是因为她余下的精神都用在思考小红的事儿了。 小红来找阿霞的次数变少了。阿霞不知道她在做什么,可能是在接客,可能是在等人,可能在哭泣。当阿霞独自一人躲藏在洞内的黑暗之中,心情却无法像之前那般沉静。她对周遭的事物向来是表现出一副出漠不关心的样子。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总是板着脸,微微下垂的嘴角似乎只是用来表达她的不满。事实上,她比她自己所想的还要冷酷得多。 阿霞望着洞顶,上面是灰色的水泥,长着一大片渗水的黑色霉斑。阿霞坐起身,捏了捏僵硬的脖子,而左手臂上方因为湿气的侵入而感到一阵钝痛。她心想,这里不能长住了。之前有一个流浪汉偷摸地闯进来,企图偷走她的背包,如果不是她扬起棍子,给他的后背来了一下,她或许就真的身无分文了。她的包里放着长久以来拾荒所存的家产,虽然不多,但也有一千来块钱。她存钱的习惯,是从母亲身上学来的。她应该多学一点,就是在内裤的边上缝一个密袋,好把钱藏在里面。 正当阿霞为未来要去哪儿做打算的时候,一个高大的影子在洞外徘徊,左右摇晃的样子似乎是在犹豫是否腰进来。不一会儿,一个男人窜了进来。阿霞定睛一瞧——噢,是小红的男人。她默默地抓起一同躺在身边的实心木棍,盯着这以为不速之客,先发制人地问道。 “你来作什么?” “小红生病了,是她叫我来探望你。” “你把东西拿走,我不要。” 冯先生站着,不作声。阿霞光是看他那笑容,就感觉手臂更疼了。她站起身,朝他走去,而棍子依然在手里握得紧紧。待阿霞走到冯先生面前,与之有着一米之远,嘴上换了一种委婉的态度,说道。 “冯先生,您放在地上吧。谢谢您和小红姐的好意。” 听到此话,冯先生不为所动。他盯着阿霞的眉毛上的那快红色胎记,冷不丁地问道。 “你想不想赚钱?” 阿霞面无表情地看着冯先生,心脏却越跳越快,暗自担心跳动声会被人听去。在两人僵持无果之下,冯先生在离开前,留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这种看破不说破、只有双方才明白的暗示真让人恶心。阿霞甚至有种错觉,似乎她已经参与进他所邀请的坏事里去。他们好像是一伙的。她狠狠地呸了一口,接着扬起棍子,往地上装着水果的袋子,重重地砸了下去。 过去大半个月,小红始终没有过来,而冯先生倒是来了几次。他像是计算好了,一次比一次地越发靠近洞里的人。他借故说起小红的近况,可是阿霞敏锐地察觉他的意图,自身的防御姿态从未松懈半分。 “你想上学吗?”冯先生准确地捕捉到阿霞的愿望,以至于见到她思忖的模样,心里不禁有点得意。 “想。”阿霞老老实实地答道。 “那你晚上来我家,我可以教你识字。我不收你的钱。” “为什么?” “你是在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吗?我是一个老师,一个长辈,小红还托我照顾你,这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就让你和这番话都见鬼去吧,阿霞心想道。她把棍子往手心拍了拍,斜睨着冯先生,说道。 “那我们明晚见。” “明晚见。希望以后……我们可以好好相处。” 次日早上,阿霞来到筒子楼。她路过楼底,听到有带着孙子的老太在说人闲话。阿霞之所以知道,都是她们过于目中无人,将嘴里那些言语粗鄙的、带有专门攻击女性的脏话,面目狰狞地说个不停。她们指手画脚的动作仿佛就是当事人。 阿霞隐隐觉得不安。她在爬楼梯的时候,感觉楼梯越来越陡,阶梯的高度变了,倾斜度也变了。她刻意把脚步放慢,倾听每一层楼所发出的响声。可是今天的筒子楼出奇的安宁,就连一楼的窃窃私语都消失了。她犹如走在通往坟场的道路,身边可见的只有漂浮在空气中的尘粒,与自己越发急促的呼吸。 四楼安静得让阿霞觉得恐怖。她站在楼梯口,低头看见一小滩红色油漆的圆形痕迹。她缓缓抬头,把视线往远处移去,就看到越来越多的油漆洒在地上,触目惊心地像是一地的鲜血。但是最让她吃惊的是走廊的尽头,有一间泼满红油漆的房子。那是小红住的地方。她飞快地跑了过去,激烈地拍打房门,喊道。 “小红,小红,开门!我是阿霞!” 房门仍然紧闭。阿霞倏尔想起门檐藏着一把钥匙,是小红刻意给她留下的。她踮起脚,把手伸长,在上面从左往右、从右往左地摸了几回,继而拿到了钥匙。她把门打开,接着迅速关紧,并扣上两道安全锁扣。屋里漆黑一片,她抬头,摸到门边的开关,不禁犹豫起来。她眨了眨眼,心中忽然生出莫名的恐惧。 阿霞见过死人。在公园的躺椅上猝死的,在高速公路被车撞死的,从高空坠落摔死的……人死后,僵硬的身体会变冷,皮肤有红转为青白,黑色瞳孔还会放大,就像一个摆在橱窗里的塑料模特。而死状比较凄惨的,像是在车祸中,逝者往往无法拥有一具全尸,只因被高速撞击的各个器官和部位,会变成七零八落的细碎肉块,散落在路面、草丛和车底下。一个人像是掉进绞肉机里,成了一滩连皮带血的肉泥。 倘若小红遭遇不测,死在屋里,那爱美的她甘愿变成这幅鬼样子吗?阿霞开灯了,红色的灯照亮整间小客厅,而小红正躺在沙发上。阿霞蹲在小红的脚边,静静地观察她一起一伏的腹部。小红还活着。阿霞放下心了。 “小红,醒醒。”阿霞拍了拍小红的腿,声音不大不小地说道。 小红醒了,撑着一双浑浊充血的眼睛,意识模糊地坐了起来。阿霞给她端来一杯清水,问道。 “门上的油漆是怎么回事?” 小红咕噜咕噜地仰头把水喝完,似无所谓地摆摆手,说道。 “都是一群疯子。他们听说我得病了,都要赶我走。” “你得了什么病?” “艾滋。” “那是什么病?” “男人和女人的那档子病。” “能治好吗?” “绝症。” 阿霞皱起眉头,咬起嘴皮子,思索片刻,说道。 “我有一点钱,可以治一下吗?” “‘一下’?哪有‘治一下’的说法?能治,就能活;不能治,就等死。” 小红的眼里满是不屑,把话说得轻飘飘,好似真的能把对死亡的恐惧看得如鸿毛一般轻巧。阿霞看着她掏出一支烟,抽了起来。徐徐白烟从发着红光的烟尾巴飘了出来,一截一截的烟草被烧成灰烬,犹如生命在空气中燃烧,最终摔到地上,变成一堆一吹即散的尘埃。 “我活不了多久了,阿霞。”小红把烟蒂扔在地上,用脚碾了碾,说道。 阿霞发现,人们在不争的事实面前,反而会显得异常平静。只是小红那略显苍白的嘴唇与失神的双目,让她看上去有些憔悴。阿霞没有作声,与小红并排坐在一起,各自想着各自的事情。她们或许什么都没有想,只是当下不清楚要怎么办,只好呆坐着,任凭时间一点点流逝。 “我现在就觉得有一根绳子绑在我这儿了。你瞧瞧,能看得见啵?”小红用手摸了一下脖子,嘴边叼着第二根香烟,说道。 阿霞比谁都懂得死亡的含义。她静默不语,把头微微垂头,一双浓眉压在冷酷的眸子上,紧紧盯着贴在墙上的艳俗海报。那神情就像一个即将持刀奔赴刑场的刽子。久久地,她才注意到海报上面的内容,那是一个全裸的、留着一头黑发的亚洲女人,她的手里握住一点随风飞舞的薄纱,用以遮挡住生有浓密毛发的私处。 “你男人呢?”阿霞陡然把话题转移到冯先生身上,因为她想起明天晚上的私会。 “我没把事情告诉他,而且,他有一段时间没有来了。” “你们闹掰了吗?” “他是嫖客,想走就走,谈不上闹掰。” “我以为你很喜欢他。” “我是很喜欢他,但不是只喜欢他。” “那你喜欢什么?” “我自己。人是自私的,阿霞。你以后就会懂了。” “他应该陪着你。” “我身上还有什么东西可以让他买的呢?”小红把手从衣襟里伸了进去,稍微调整一下乳房的位置,说道。 紧接着,小红吐了一口烟圈,迅速杀了一个回马枪。 “也不是全天下的男人都是混蛋。我遇不上,不能说你遇不上。下辈子吧,我下辈子不作女人了。日你妈的,女人太他妈苦了。我他妈要做,就要做一个男人,还是模范好男人。” —— 祝大家端午节快乐。 阿霞被害 冯先生的住所与他本人不符。他的着装与气质偏为朴素,而房子却像一个精致的商人,好比简单的外观之下隐藏着邪恶的内心。阿霞站在一栋二层的小别墅的门前,左右看到两边的小院种着四五棵不高不矮的棕榈树,而树的下边埋的纯白鹅卵石,冯先生张开一只手,作出邀请的姿势,阿霞看了他一眼,接着越过他,径直走进他为她打开的大门。 因为冯先生以为,阿霞轻而易举地落入圈套,他不禁开始夸夸其谈,一个劲地在那儿炫耀。阿霞与他那些曾经诱骗进来的女学生不同,她并不腼腆,甚至过于大胆。她坐在沙发上,弯起腰背靠在软皮沙发背上,百无聊赖似地看着对面的男人举着酒杯,毫不忌讳地坦白自身家产的非法来源。阿霞听完来龙去脉,大概明白冯先生一个中学教师,之所以有充足的钱去买别墅,都托了那些望子成龙的家长们。 “所以说,你有很多钱咯?”阿霞斜睨着冯先生,问道。 “是的。”冯先生轻佻地点点头,手里轻轻晃着杯里的冰块。 “你要那么多钱作什么?” “不作什么。只是人天生就是贪婪,无论是什么都想要得多一些。”冯先生耸耸肩,解释道。 两人沉默下来。冯先生喝着烈酒,饶有趣味地看着不远处的阿霞,口中的酒香味竟是越发浓烈。阿霞身上穿着一件男士灰色T恤,宽大的衣服挂在一具瘦削的肩膀上,还将发育不久的胸部全然遮挡住了。他咂了一下舌头,隐藏内心急切的心情,慢慢地走向她。 “阿霞。”冯先生走到阿霞面前,用手轻轻托起她的下巴,说道。 阿霞微微抬头,望着上方的男人。她的眼神十分犀利,仿佛一只野兽不幸落入圈套之中,可依旧不予屈服地准备将可恶的猎人绞杀于利齿下。 “男人最喜欢征服强悍的猎物。你越是仇视我,我越是兴奋。”冯先生用指腹抚摸阿霞的左眉上的胎记,笑盈盈地说道。 阿霞不作声,任由冯先生在她眼前拉下裤链,毫无羞耻地从内裤里掏出男性生殖器。她嗅到了恶心的气味。她强忍吐意,张嘴含入男人那东西。不一会儿,一声惨叫从屋里传出。紧接着,一个黑影迅捷地跑了出去。 事情发生得极为突然,以至于见到一嘴鲜血的女孩儿神情淡定地闯入派出所,警察都不免感到毛骨悚然。警务人员是两个男人,一老一青年。晚上十点多,他们还有一个小时就下班了,谁知一个女孩儿闯了进来,二话不说地从嘴里扣着什么东西。他们用着怀疑的眼神看着阿霞,虽说附近偶有精神错乱的人跑到派出所睡觉,但也不能说见到疯子还能做到见怪不怪。他们作出防备的姿态,在确定对方没有持危险武器,于是站在半米左右的位置,小心安抚她的情绪,并且询问她来的目的。只是阿霞不理不睬,执着地用手指扣着齿缝间里的人体组织,随即吐了一口混着鲜血的唾沫到手里,伸手呈到他们面前,说道。 “有人强奸我。” 两个警察互看一眼,其中一个老警察拿下挂在皮带上的对讲机,把派出所里边的相关人员叫了出来。采集人员在收集完相关血迹、唾沫和一点不明的肉块,警方仍未找到问话的合适契机。基于女孩年龄小,他们没有到审讯室里把她当作犯人对待,而是把她带到休息厅里,给她递去一杯水,让她休息一阵子。但是阿霞依然迫不及待地把故事发生的过程讲了出来。他们听后,抱着宁可信其有的态度,派了两个外勤人员出警。 “你叫什么名字?爸爸妈妈呢?”老警察年纪乐四十来岁,张着一张国字脸,面部黢黑,问话时底气十足,让人有种莫名的苛刻感。 “我叫阿霞,是孤儿。” “你怎么去到他家的?” “他说有赚钱的机会。” “你们认识多久了?” “一个月左右。” “怎么认识的?” “朋友介绍。” “什么朋友?” “女性朋友。” “她作什么的?” “卖身。” 老警察一脸早有预料的样子。他的鼻子喷出一点儿气,似轻蔑地哼哧一下。他紧张的肌肉忽然松懈下来,翘起二郎腿,换成一个悠闲的姿势坐在椅子上。这么一个恐怖故事在老警察眼中,不过是妓女利用小孩,对嫖客实施诈骗,而嫖客威逼不成的情况下,就演化成了涉嫌伤人的案件。他瞥一眼身边的青年警察,暗示换他来问话。青年警察抿了抿嘴,显然是不愿意学着老警察的方式,去二次伤害小女孩的心情。但是他在老警察的严厉目光之下,不得不向社会的偏见而低头。 “你…你…你……”青年警察结结巴巴地问不第一句话。他无奈地神吐一口气,有点垂头丧气地问道。 “你知道那位女性朋友的名字吗?” “不知道。” “她住哪儿呢?” “不知道。” “那你们平时怎么碰头的?” “什么叫‘碰头’?” “就是见面。” “在我家,桥下的一个洞里。” “平时你会有多少分成?” “我听不懂。” “钱,就是钱。那个女性朋友会给你多少钱。” 阿霞忽而抬眸,朝他们射出一道尖锐的视线。在长久的审视之中,她不禁轻蔑地冷哼一声,像是嘲笑他们的愚蠢。阿霞这莫名其妙的嘲讽,霎时让两个警察都摸不清头脑。老警察对阿霞的那一点同情悄然消失,他甚至将她认作同谋和帮凶,尽管法官根本没有将她定罪;青年警察的心态与老警察全然不同,他非但因为被挑衅而气愤,反而觉得极度羞耻,耳边不禁响起曾经在红旗下宣誓的那句“为人民服务”。 一个小时过去,阿霞只肯说关于男人的信息,其余的闭口不谈。直到外勤人员两手空空的回来,并且与老警察使了一个眼色,支开青年警察之后,把阿霞带进拘留所里,他们就在外面悄悄地和老警察密谋着什么。这时的青年警察还是一个菜鸟,但同时也是一个正直的人。他按照上级命令,将阿霞锁在拘留室里,接着说了几句安抚的话,便离开了。 阿霞待在拘留室里,忽然庆幸自己没有傻到把小红的事情说出去。她看着四面密不透风的墙,左上边只有一扇四方的通气管,整个狭小的空间像极了一间牢狱。她的神情看着有些黯然,可能是因为被男人猥亵的恐怖经历,也可能是不被他人信任的沮丧心情,也可能是此时还在想着小红生病的情况。不一会儿,青年警察来了。他打开锁,将阿霞带到女厕,在门口指着尽头的一扇窗户,语气略微生气地说道。 “你想上厕所就快点上啊。” 阿霞望着警察,而他的身体正巧挡住身后的摄像头:他们面对面露出什么表情,它一律都看不到。此时在外谈话的上司,仍抽着烟,低声讨论着事情。最终,老警察在同僚的劝说下,决定让这桩性侵事件不了了之。原因皆是冯先生与局长相识,他们之间有着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所以任何一个人都不能被曝光,否则一连串的事情就会牵涉被包含在其中的上层。下面的喽啰不敢以身涉险,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为了保住头顶那顶乌纱帽。可是他们不知道,被当作是最佳替罪羊的阿霞早已逃之夭夭了。 外面的天气遽尔大变。无情的雨裹着冷酷的风啪嗒啪嗒地敲击地面,如同与天边的响雷共同演奏维瓦尔第的夏曲。人们在路上纷纷由疾走变为小跑,只因他们有预感这一片黑魆魆的天,就快要变成百万年前那场大洪水。他们的脸上皆是一副担忧的模样,犹如被牧羊人催赶的羊群,不分方向、争先恐后地东奔西跑,而与之逆行的阿霞却显得格外冷静。独自离群的她与盲目的羊群擦肩而过,不顾扑面的雨水似细小的别针扎在脸上,也不顾疾风快要掀飞她的瘦弱的身体,仍然坚定且无畏地迈步向前。她的力量如此之大,仿佛无人能敌。 天空的交响乐在阿霞的耳边越来越响亮,而她的两条腿便越发地开阔,几乎是以冲刺的速度与雨水赛跑,期间不慎摔倒几次,也不是一个让她停在奔跑的理由。而后爬起来的她只会更加拼命地跑起来,似乎十分尽情地展现勇气和毅力。她到底要去哪儿呢?随着附近的房屋越来越密集,她终于抵达了筒子楼。 阿霞不知道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收拾包袱,抓紧时间逃离这座城市。或许,她是想在离开前,与小红正式地道别。因为这一道别将会是永远。浑身湿透,如同落水狗的阿霞没有引起居民的任何反应。他们的注意力全然被一楼躺着的尸体截获了。有人死了,有一个女人死了。是谁死了?阿霞的心陡然一跳,暗想道。她挤过密密麻麻的人群,来到了最里边。她看到了尸体上边盖着一张席子,似有好心人家随意铺盖上去的。 阿霞喘着粗气,因为一路奔跑时的兴奋,也因为遇见死亡时的害怕。突然间,一阵嗡嗡巨响从她的脑子传到耳朵里。她耳鸣了。她张着大眼睛,无措地望着一圈四周的闲言碎语的人,却听不见他们说的任何话。她把目光放回原点,瞧见尸体的指甲上涂着俗气的红色甲油。她像是猛然掉进冰窟里,身心都被冰霜覆盖,失去了对生命的希望。一声闪光从人们眼前掠过,惊雷落地炸起。人们纷纷回到了各自的家中,生怕一个不好运被劈死,就像躺在地上的女人一样。而在他们好奇的眼光之中,只有那披头散发,衣着怪异的女孩在雨中哀悼。 收养阿霞 阿霞背着笨重的军绿色背囊,左边挂着一对运动鞋,右边挂着一个水壶,荡悠悠地从一个城市走到另一个城市,像是一个四处旅居的游人。她的脚上始终穿着那一双发白的帆布鞋,尽管一路以来,鞋子没有少受折磨。被磨破得鞋底被她用轮胎的碎片和胶水沾着,鞋面上的破洞则被她用碎布一处处地缝起。她这么做,可不是因为穷。她只是穿惯了,有感情了,舍不得将它们随意丢掉。 犹如晨间漂流的浮萍,阿霞生来就是四处为家,朝生暮死的概念,按在她身上就是白天在此地,晚上在彼方。她似乎没有停歇的想法,也没有疲劳的念头。就如林凤娇在世,母女俩在被人驱赶,经受他人的恶意攻击时,母亲就会牵起她的手逃跑,并且喊道:“阿霞,你要跑,不停地跑,跑得比谁都快。”所以,她一直在跑,从未为谁而驻足。 其实,她从不孤独,因为世上数不尽的都是无家可归、无路可去的孤魂野鬼。睡在公园椅子上的醉汉,是某个家庭的丈夫和父亲;坐在电脑面前发呆的员工,是忍受996制度的穷学生;蹲在街边休息的环卫工,是背负重病的孙女的医药费的爷爷。说白了,人自生下就是他娘地来吃苦的。别说人了,畜生也是。 在旅程中,一只黄狗跟上了阿霞。它个头不大,身子小,可它两个耳朵却直直地耸起,看上去非常机灵。阿霞去哪儿,它都跟着,不过是她丢了一根鸡骨头给它罢了。她向来来去自如,不喜他人纠缠。于是乎,就在她想要厉声驱赶的事后,黄狗像是会看人的眼色,一溜烟地跑开了,只敢怯生生地在几米的远处,探头探脑地观察人。反正少吃一口不会饿死人,阿霞是这么想的。 之后的路程,阿霞有了黄狗的陪伴,生活确实是有了一点不同。她说不上来是什么感受,只能说自己的一双眼睛曾经是笔直地朝路的前方望去,而今却是时不时地回头,看看身边的小家伙。她开始分心了,但这不是坏事。她似乎被某种特殊的情感包裹着,滋润着,本事坚硬的心肠里似长出了一朵不起眼的小花。这一朵小花放在心里不痛不痒,所以她便慢慢地用更多的耐心去供养它。 阿霞最喜欢在坟场和庙宇休息。那里无人打扰,格外清净,有时运气好,还能碰上新鲜的贡品。她给自己定了规矩,给墓碑或神像除尘去灰,那么就白表示主人家同意献出贡品作为回报。其实,这条规矩,她不知道合理不合理,反正这么久以来,她都能大大方方地和鬼神交易几回。每逢半夜,她就在神坛前,铺上野草和席子,就地睡下,而黄狗则蜷缩在她的一旁,没声没气地闭着眼睛。 古时庙宇内设排水系统,所以正堂的中间,也就是神像的前方会一个四方的凹池,而上方的通风,没有屋檐,让雨水直接落进庙里。阿霞虽然不懂原因,但是多亏如此,她才能一抬头,就看见天上密布的星月。后来,她看久了,便明白古人的想法——日月星宿之精华照进佛堂寺庙,是比香火更为重要的。如果说,它们本是下凡的神灵,那么天上理应是它们的家园。 耀眼的星星如同贴在灰蒙的幕布,将遥远无际的天空清晰地点亮在人的眼前。阿霞痴痴的望着,只有这时,她那清澈的眼神才会如她年纪那般的可爱。她卸下平日待人的防备之心,眼神不再是那么的凶神恶煞。不过,她这么做,全然是情有可原的。她是一个孤女,没有人会她在受伤的时候为她疗伤,也没有人会在她下坠的时候为她垫背。况且人心不可测,她宁愿装成一副“生人勿扰”的阎王爷样子,也不愿被人利用。毕竟,人这一幅肉体的用处多着呢。 黄狗在阿霞心中的分量越来越多。它听话,一个口令就能让它去西不去东;它聪明,在主人熟睡时作为哨兵守护着;它可爱,时常赖在地上打滚求抚摸。可以说,它比人更有人性,以至于听见有人对它“嘬嘬嘬”,便以为全天下的人都和自家主人一样。这个倒霉的家伙,对人从不设防啊。 欢乐的日子本可以继续这么过下去,可是黄狗死了。阿霞是怎么知道的呢?因为她在附近河涌边上的垃圾堆里,看见有许多带血骨头。她看到苍蝇从耳边嗡嗡地飞过,直接稳当地停在腥臭的垃圾上,与同伴成群结队地分享粘在骨头上的一丁点皮肉。这肉脱得真是一干二净,她心想道。她望着地上的一堆骨头,扭头寻找附近的饭店。果不其然,一家专吃狗肉的店铺正如火如荼地营业。人们在门口吃肉喝酒,疯狂嬉笑;畜生在后厨扒肉撕皮,悲惨死去。一哭一笑的对比,不由地让她冲昏了头脑,只身闯进了店里。 后厨乒乒乓乓地发出响动,几句难听的粗话食客争先上前去看,却见一个女孩儿被两个男人扔到地上。阿霞被赶了出来,摔到地上时,嘴里吐了一口血。食客瞧见了,便把脑袋缩回去,悻悻地散去。阿霞想从地上爬起来,但是手臂不停地打颤,像两根软趴趴的面条。无人理睬她,更无人在意她,得不到帮助的她艰难地多次跌在脏水滩里。她胸口疼,咽喉里冒出的血止不住地往外涌。 傍晚时分,小镇上普遍的店铺早早收档,而蔡记面店也不例外。蔡老头在清扫店门前的垃圾时,注意到一个女孩坐在台阶上一动不动。他隐约记得,她坐在那儿挺久了。他走过去,还未到她跟前,问道。 “你坐在这里干啥?” 认识蔡老头的人都知道,他的语气向来是如此生硬,甚至有些不客气。阿霞转过头,抬头看一眼问话的人,然后起身准备走人。她刚走了几步,突然发现脚下的地面像是海浪一般地晃着,紧接着身子开始左右摇摆,还在好奇是怎么回事的时候,眼前一黑,一个脚软就要倒下了。至此,十二岁的阿霞便被蔡老头收养了。 蔡老头曾是抗美援朝的老兵,退伍之后在老家开了一家面铺子,老老实实地养育家中唯一的独孙。正是蔡老头当过兵、打过仗、吃过苦的军人,才懂得如何用拳头和智慧去降服阿霞,一只本是充满野性的动物变成乖顺的家畜。他把她带回家,给她吃,给她穿,还特意留出一个属于她的房间。他待她伤势痊愈后的第一件事,便是要她跟着自己学做面条。他说,他不养闲人。他总是在她面前提起这一句话,像是在提醒她,也在提醒自己。 蔡老头上过战场,性格比一般人要沉闷许多。他说过一两遍的事情,不愿意再重复,而阿霞偏偏记性好,做事快,不烦他动嘴皮子,就能自己上手操作。偶尔趁着店面人少,蔡老头就提起水烟,到店外面抽起来。事实上,他是趁机想看看阿霞一个人会不会手忙脚乱。阿霞在店里和面,揉面,切面;有客人来了,她熟练地称面,收钱,找钱,最后附送一句之前从未有过的“下次再来”。 可怜的小姑娘唷。邻里在最初,喜欢与同为好奇的人一起讨论阿霞,但是把话说到最后,总是会说这么一句话。尽管她们未能敲开蔡老头的嘴巴,从中打听一些有趣的事情,但是光看阿霞脸上的红疤,以及干活利落且听话乖巧的样子,就足以让她们怜心泛滥。不过,有人说阿霞是蔡老头多出来的一个孙女。虽说他们长得不像,但是他们一老一少同样喜欢板着一张脸,干活时不言不语,埋头便是一整天,而且做买卖从不缺斤少两。 有人喜欢杜撰故事,将添油加醋的事情说得巷闻街知。阿霞知道,但是不在乎,她甚至觉得悲惨故事的宣扬有助于面铺的收入。后来,蔡老头朝着好事之人呵斥过几回,喧闹的质疑之声便渐渐熄火了。店门前恢复了平静。 蔡老头有一个孙子,名叫蔡俊生。他年纪比阿霞大十岁,整日浑水摸鱼地四处闲逛,被镇里的人背地里说是“龙生地里虫”。他不跟着爷爷学手艺,也没有自身的天赋,年轻不够二十五岁就喜欢进牌坊。有钱就赌上恨不得连皮带衣地赌上身家,而没钱就在人前人后插科打诨。他被蔡老头打过无数次,轻的皮肉伤,重的进医院。只是良言难劝该死的鬼——他就是改不了。蔡老头防他,就和防贼似的,而阿霞得知自己房间,曾经是属于蔡俊生的。只是他被赶出家门之后,房子里的所有物品都被蔡老头丢了。她私下揣度,蔡老头嘴上说是丢了,说不定是藏到某处地方了。 阿霞和蔡俊生打过几次照面,但是从未说过一几句话,最多是一个简单的点头示意。他回家,不是混一口饭吃,就是求爷爷施舍几分钱财。阿霞有时静静地看着,暗自却是不忿咬紧牙关。她痛恨蔡俊生的好吃懒做,也妒忌蔡俊生的时运命贵。无论蔡老头把棍子打断多少根,他依然会在一声叹气之后,把口袋里的钱掏出来,用沾满面粉的手把钱交出去。只有天知道,她是多么想要大喊道“那都是老人家的棺材钱!” 蔡俊生凭着嬉皮笑脸地拿到钱之后,即刻就会消失地无影无踪,重返他那吸血的窟窿里继续赌钱。她总会衷心盼望,他可以随便死在某处,那么他的死亡就是他有生以来第一件有大作为的事情。她深知嫉妒使人丑陋,可是那又如何?人本就是一个丑陋的东西。她从不粉饰自己的七情六欲。如果有人问起,她可以大大方方地承认,她就是一个善妒之人。即便被人指点,她也可以干干脆脆地接受,她就是一个爽快之人。 男主快要出场了。 蔡老自杀 阿霞曾一度以为自己将会永远地走下去,但是命运的强大引力紧紧地将她与这座小镇锁在一起。她从未想过自己会有一个父亲。她曾在睡前,偷偷地躲在被窝里幻想父亲的形象:那是一个高大的男人,拥有粗犷的嗓音,一双有力的臂弯,以及慈祥的面容;他能够轻松地将她抱起,满足她所有任性无礼的要求,以及给予无限的独属于她的宠爱。可是当她将脑海里的迷雾拨开时,父亲的样子却和母亲无异。 因此,阿霞认为“父亲”和“母亲”不过是负责养育儿女的同一种角色,是谁来担任都无所谓——因为自尊心与自卑心的煎熬,使她不得不相信这种毫无根据的断论。她清楚地明白,她无法拥有一位父亲。所以她相当负气地将无法得到的东西贬低得一文不值,那样她就不会受到内心渴望的折磨。她认为自己与那些在父亲面前撒娇的小孩是全然不同的,她是一个坚强独立的人,不是只懂得吃喝玩乐的小傻子。她呀,才不稀罕那些东西呢,一点都不! 殊不知蔡老头的出现,将阿霞心底那些自说自话、聊以自慰的假话通通戳破了。她突然在一天夜里明白,从前那些逞强的样子看上去简直是可笑至极了。她羞得无地自容,被曾说的话,曾做过的事,曾发过誓一一都将她的脸打得啪啪作响。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只是一个任性的小鬼头而已。她有时都不敢直视蔡老头的脸,因为那会让她想起不堪的糗事。她早已定下承诺,日后定要报答蔡老头的抚养之恩,若是他需要人伺候,那么她定是第一个自告奋勇的人。虽然,她也不乏是想靠报答他的方式来弥补曾经对他人自以为是无故仇怨。 相比阿霞将蔡老头看得如此重要,在当事人的眼中却如同明天要下雨一般平常。在他看来,抚养阿霞就和捡到路边的小猫小狗一样,只不过吃饭时多了一双碗筷而已。他不善言辞,虽然将阿霞的吃苦耐劳看在眼里,却无法自如地表达内心对她的赞扬。每当她向他投去期待的目光,他只会抿起一张嘴巴,像是十分勉强的样子。他的脑袋里装得还是那个旧思想,认为小孩,否则尾巴就会翘到天上去,却不知阿霞已经为此暗自难过了多少次。 可是这不能代表他不疼爱阿霞。他之所以收养阿霞,既不是担心手艺失传,也不是害怕生活孤独,而是怕阿霞养不活她自己。他觉得老天待他不薄,失去一个亲孙子,却换来一个亲孙女。邻里经常夸赞阿霞干活勤快,做事老实,就连平日不声不吭、板着一张白板脸都如同爷孙遗传一般。对此,他嘴上虽是没有表态,可心里却是乐开了花。他给阿霞买衣服,过生日,出去玩,传技艺,甚至打算在死后,将店面过继给她,好让她为自己攒嫁妆钱。 阿霞二十二岁了,爷孙俩共同生活了十年。蔡记面店几乎是阿霞在操持,老人则在家里休息,或是在店前抽水烟。阿霞喜欢这样无波无澜的日子。她不需要过上多么富有的物质生活,也不需要多么灿烂的精神生活,只需要每日准时开档和收档,看着几乎每日相同的人经过店门前,听着小孩在放学时跑到街上的嬉闹声,摸着手指甲里永远都扣不完的面粉。平静而安稳的日子似乎从蔡老头的水烟里慢慢流走…… 可惜阿霞不好命,运气到了尽头。因为蔡俊生在外无法偿还欠的赌债,于是高利贷找到了爷孙俩。他们用着极端暴力的行为砸了店铺,在蔡老头眼皮子底下,对企图持刀反抗的阿霞进行殴打。蔡老头作为一个曾为国家效力的军人,将身上所有的傲气扔到地上,颤巍巍地将两条羸弱的腿磕在坚硬的地面上,泪流满面地哀求他们放过阿霞。倒在地上的阿霞只能用一只未被打肿的眼睛,看见一个影绰绰的人影朝她爬来。她听到有人在大喊大叫,然后越来越多的影子涌了过来。 高利贷不仅夺走爷孙俩的积蓄,还夺走了阿霞的左耳一部分听力。因为那一次的替身而出,阿霞被打聋了。周围相识的街坊没有一个不是心疼她的。只是作为当事人,她觉得没有大不了的。毕竟,她还活着。有的时候,阿霞听不到蔡老头叫她。只有当他走前去,拍拍她的肩膀,她才会回头,而那一张警惕严肃的神情转眼就会变得憨厚可爱。蔡老头受不得阿霞如此无怨无悔的恩情。他一见到她的笑容,不易哭泣的他即刻就忍不住落泪。 直到蔡老头意外中风,美好的日子才是真正地被毁灭。阿霞是隔天早上发现的,她将老人送到镇上的医院,却被告知无能为力。蔡老头偏瘫了。从前的那个持枪迎敌,英勇杀敌的士兵彻底地走了,现在附在蔡老头身上的是一个行动不便、半身偏瘫的八十九岁的老人。经过一次将尊严甩在地上的男人,已经没有勇气再次承受二次伤害了。凌晨一点半,蔡老头凭着一个人的力量,从病床上爬起来,无声无息地从七楼的窗户跳了下去,而当时的阿霞在一楼大厅的长椅上歪着脑袋熟睡着。 生和死之间没有一条明晰的界限。有的人死了,却如同活着一般耀眼;有的人活着,却如同死了一般沉寂。阿霞在停尸房看到黑色的尸袋里一堆碎裂的残肢。谁能想到一个瘫痪的人没有气力在病床上翻身,却有非正常的力量爬下床,打开窗,跳下去。有勇气自杀,却没有勇气活下去。她茫然地呆望着,冰凉的空气刺进她的骨髓里,流淌的鲜血似乎都渐渐凝固起来。 脑袋一片空白的阿霞要面对的不是以后的生活,而是当下即将要缴清的欠款:医院的住院费、医药费和手术费,蔡俊生的赌债,店铺的装修费,房屋的租金,供货商的款项,蔡老头的丧葬费,街坊的善款……钱,她需要一大笔钱。她猛然想起小红曾说过得一句话:“我穷啊!谁他妈有钱要去做鸡啊?”是啊,她有骨气,可是他妈的穷啊。骨气有用吗?骨气可以换成一笔巨额的钱款吗?如果不能,那她要怎么活下去?她又要开始流浪吗? 焚烧炉里的高温火焰将一个人曾在世的一切证据都烧成了粉末。阿霞透过玻璃窗看着里面的汹汹焰火,犹如恶鬼在烈火地狱忍着千般折磨一样。从火炉里发出的轰鸣声宛如一首催眠曲,将她的思绪缓缓聚拢在一块儿……她幡然醒悟,她并不是走投无路的。她义无反顾地离开医院,不是因为逃避现实,而是想到镇上有一个人可以提供帮助。 镇上有一位企业家,名叫柯先生,法籍华裔。他的祖籍是在当地,但由于年老思念家乡,便回到老家过着退休生活,并且为小镇修缮房子,铺盖道路,提供各种所需的援助。他似乎因为财大气粗,从来不会主动讨要借出去的钱。当然,也有不少赖款的人受到道德谴责,而不得不红着脸,亲自登门把债都还清了。如此看来,柯先生就是当之无愧的活财神。这是阿霞从别人那儿听来的所有信息。 只是,这看似是唯一行得通的解决办法,阿霞却作了不少的思想斗争。她来到一座无比豪华、充满异域风情的庄园的大门前,还见到庄园里长着各种各色的鲜花的时候,深受震撼的心情让她想要临阵脱逃。她害怕,因为她像一个原始人来到了现代世界,从未见过如此“恐怖”的房子。正当她心情紧张,在门前踌躇着许久,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高大男人走了出来。他提着一个银色铁皮水壶,走到花丛里一边欣赏绽放的花朵,一边怡然自得地浇起花来。 “柯先生!柯先生!”阿霞握着门上的铁杆,激动地大叫道。 当时的烈日照在他们的头上,浇水壶的水汩汩地从孔洞里流出,微咸的汗液浸湿后背的衣裳,女人那充满担忧的神情,男人那富有深意的眼神,焦急的声音与静默的凝视在空气中被炙烤,似乎炸出了一道转瞬即逝的火花。这一切都恰如其分地融合在一起,产生出一种难以言喻、不可名状的细微的化学反应。柯茂凛生平第一次通过肉眼捕捉到如此鲜明立体的美。他放下浇水壶,嘴边挂着一抹玩味的笑意,不知不觉地走向大门。 他们之间隔着一道黑色的铁门。阿霞没有想过柯先生是一个如此年轻的英俊男人。她向后退了两步,离大门远了一些。柯茂凛站在原地,纹丝不动,目光亦是没有移开半毫。他在观察阿霞,似乎被她的右边的眉毛上的红色胎记所吸引。可是他觉得不满足,便把眼睛往其他地方移去:她有着一张宽额短脸,头发非常浓密,额前散着几绺弯曲的卷发,应是天生的自然卷;她的毛发浓密,一对生长自然的眉毛亦是;她的嘴唇微厚,放松的情况下微微嘟起,略有引人犯罪的迹象;她的嘴角朝下,平日里,绝对是一个不好惹的女人;她的眼睛圆溜溜的,偏偏有种直穿人心的敌视感。 不论阿霞怎么叫嚷,这位柯先生的神魂好像都无法唤醒了。她觉得难过,仿佛走在悬崖边上,即刻就要摔下万丈悬崖之下了。她和他诉说自己的难处,并且壮着胆子提出借款的事情。她原以为他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谁知他转而咧嘴笑着问道。 “你要多少钱?” “我不知道。”阿霞把头垂下,窘迫地用手背擦去脸上的汗水,诚实地答道。 “二十万够吗?” 阿霞猛然抬头,看见对方还是一脸怡然自在的神情。她心想,这男人说不定是在玩弄她,用她的难处来作为一种新鲜的乐子。 “你在生气吗?”柯茂凛语气淡定地问道。 阿霞不由地吃了一惊,心里那一点怀疑都不敢想了。她把嘴抿紧,严肃地看着门里的男人,说道。 “钱够了,这钱够了。我就在镇上住,哪都不会去。这钱,我一定还你,一毛都不会欠着。我立即就可以写一张欠条。” “不着急。等你处理完事情,再过来谈清楚吧。” “谢谢您,柯先生。” 面对这个称呼,柯茂凛只是淡然一笑。 ——— 芮恩的《讨厌》真好听啊。古早Ramp;B还真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