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年宛如歌》 第一章 无来由的开头 坐在我对面一边吃烤串,一边猛灌红酒,发型凌乱,衣衫不整的姑娘,已经保持这个状态超过两个小时了。对此,作为中国好闺蜜的我,只能给予安慰的眼神,并默默的递上最后一张纸巾。 张山枫,肤白貌美大长腿,标准女神一枚,名牌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在这个遍地高材生,保洁大妈都能说一口流利英语的城市,凭借彪悍的个人魅力谋得一个外企文员的职位,并在几年不懈努力下,混到了人事部一个小小领导的位子。 说到山枫的这个名字,就不得不说说她的老爸。这老爷子从小就是武侠迷,抱着本武侠就可以不吃不喝坐一整天,他有一个梦想,就是长大后成为像张三丰一样的厉害角色,行侠仗义走天涯。当然,这个想法在山枫爷爷的棍棒伺候下,被无情的扼杀在了摇篮里。 对此一直耿耿于怀的山枫爸爸,是多么希望生个男孩儿来继续完成他的梦想。然而想法与现实之间总会存在差距,山枫就这么出现在了他的生命里,内心再怎样山崩地裂,海啸过境,也还是要接受现实,并一步步沦陷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女儿奴,独留这与自己偶像相似的霸气名字,来证明他曾经炽热梦想存在的真实性。 而我们这位如花似玉的姑娘,却因为这个名字,从此踏上了一条不归路,她一度排斥到,听见有人叫起就浑身起鸡皮疙瘩的地步,直到那个人的出现。 那是高三毕业的暑假,为了给自己买一个像样点的手机,山枫找了份咖啡馆当营业员的兼职,为什么要选这里呢,第一,工资相对可观一点,第二,外国友人出现几率高,可以练习一下英语,第三,店员每人都要起一个别名,做成胸牌,互相叫着方便,顾看着也亲切。 为此,我们的山枫小姐,激动的一整夜睡不着觉,她终于可以用她梦寐以求的,特别女人的,想了十来年的名字——小雪。当然,这个名字在现在也成了我们大小姐的禁忌词。 其实,我倒觉得无所谓,毕竟谁还没个想当初呢,那时候,身边人谁有个诺基亚7610就算牛逼了,当然那时候,iphne都还没上市,乔布斯也活蹦乱跳的,杰克逊还在被各种绯闻包围着,而我们也正值风华正茂。 山枫在这样的年纪里,遇到了长两岁的杜思远,他帮她扳平难缠的顾,送她回家,替她赔偿摔坏的杯子,他说她如秋天满山的枫叶,红到惊艳了他的整个世界。爱情就这么猝不及防的到来,带着灼热的温度和如橘子糖般清新的甜蜜。 两个都还是学生的孩子,没什么钱,几乎用脚丈量了整个城市的街道,吃遍所有路边小吃摊。不知道大家熟不熟悉这么一种感觉,在某个年岁,爱情是特别简单的一件事情,不牵涉家庭,无关乎金钱地位,甚至也不去想未来,只看当下。互相喜欢的人牵着手就可以傻笑一整天,不管多少次对视,都依然还是会心跳加速,不能自已。 处于这种状态的两人,一起走过了两年的时光,大四的杜思远考研失败,面临着就业,像所有普通的故事一样,处处碰壁的他,被挫败感深深的打压着,比家境良好,还在享受大学生活的山枫,早一步明白了世界的残酷性。 没有太多的争吵,两人渐渐淡了下来,杜思远选择了回家乡发展,起初还保持着异地恋,山枫甚至想好,等自己一毕业就去杜思远的家乡,跟他结婚生子,共度余生。然而,当想法的丰满,遇到现实的骨感时,一切美好就都变成了泡影,大四寒假,山枫瞒着家人,偷偷跑去了杜思远的家乡,见了对方父母。一切都好,杜的父母人很好,对山枫嘘寒问暖,无微不至。 到了晚上,山枫要去早已订好的旅馆住,杜的母亲赶忙走上前拉住她的手说道:“都来了,哪有住外面的理,你们都在一起这么久了,阿姨是开明的人,你就和阿远住他房间吧。”这对于恋爱几年里,亲个嘴都要脸红很久的山枫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她执意说这样不好,最后还是杜思远主动把房间让出来,自己睡到沙发上,才解决了尴尬。躺在杜思远的单人床上,山枫一整夜都没有睡,第二天一早就告辞回了家。她和杜思远的爱情,就这样无疾而终。 许久之后,跟我说起这件事,山枫依然耿耿于怀,说怎样都无法忘怀当时思远妈妈的表情,那是一种难以言表的轻视。说她如果没有去这一次,永远都不会明白那两点道理,第一,永远不要放低姿态,去迎合从内心就不尊重你的人;第二,爱情是可以止于一瞬间的感受的。 兜兜转转的,这些年过去,山枫把自己慢慢修炼成了一个踩着十公分高跟鞋,大踏步走在街头,回头率达到百分之九十的女神,却再也没谈过恋爱,从朋友的朋友处多少也能得到些杜思远的消息,听说他考上了公务员,在一个还不错的单位,仿佛也一直没有女朋友。 故事在我回忆这么多的两小时前,有了新的章节,山枫收到了五年来对方发来的第一条信息:小枫,我要结婚了,对不起,不能等你了,照顾好自己,再见。 一句话像是打开魔盒的按钮,让山枫故作的云淡风轻瞬间崩塌,比谁都长情都放不开的人却偏偏要装作无所谓样子,分开后一次都没流的泪,今天全都释放了出来。 事实证明,那些我们选择的,放不下的人,那些无法宣于口的,满的要溢出来的情,是无法随着时光的流逝就悄悄溜走的,或者说,至少不会因为假装的无视就真的消失不见。心里住进一个人,为了他,筑了房子,种了果树。人走了,房子有地基,果树也扎了根,不放一把火烧掉,又怎么会彻底清除。 山枫明白,所以只是哭,睡一觉,她的生活将真正的开始新的篇章。 第二章 一些有关紧要的介绍 我不懂如何合理的分配时间,从而成为一个高效率的都市人。不过,要说起无所事事,绝对是行家,我曾经试过对着鱼缸发呆,用掉整整一上午的时间。 我从来没觉得把时间花在一些琐事上,是件浪费生命的事情。就好比说,用一早晨时间看一本毫无营养的漫画书,跟大黄完捉迷藏,或者假装晕倒,看看它的反应。当然,大部分时间,它是不会理我的,毕竟,作为一只橘猫,它的本职工作就是:吃、睡、卖萌、还有,长胖。 山枫曾经问过我这么一个问题:如果上天告诉你,你还有十天时间就要死去,你会用这十天时间来干什么? 我说我会继续养花养草,逗猫,和亲妈撒娇耍赖,和学生斗智斗勇。毕竟再多的时间,人生都会有遗憾,又何必较真那一天两天。 山枫有时会调侃说,我这样早晚会被这个世界淘汰。我说,世界淘汰的永远只会是那些没有原则,不动脑子,还急于求成的人,而我,是个有原则,有脑子,知道自己要什么的有志青年。 每每这时,山枫都会给我一个大大的白眼,以示对我自我认识的‘认同’。 一万个人心中,有一万个哈姆雷特很正常,一万个人心中有同一个人生规划,那就有点毛骨悚然了。就像儿时老师们问起学生的理想,十个有八个想当科学家,而我就想当个卖羊肉串的,因为我特别喜欢吃,楼下摆摊卖羊肉串的大叔,人特别好,每次去都会多给我一串,并且,大叔的儿子长的特别帅,我好想嫁给他。 当然,以我当时的年纪,是完全不懂嫁人是个什么意思。 我把我的想法骄傲的说给我妈听,很庆幸当时的她没有立马训斥我一通,说我没出息,只是,从那以后,每每到大叔摊子前都要把这事挂在嘴上说一遍。 因着我妈的这种二十多年如一日,不停重复的方法,我和大叔的儿子,终于成为了——兄妹。 她和大叔领结婚证那天,我突然明白了我妈那宫心计般的心思,作为女人,我真的是要举双手给她点个赞,并附送大红花一枚。 说说我那平白无故多出来,本来要成为我丈夫,却变成我哥的那位帅哥,周一凡。此刻正盘着腿坐在我身旁,专心致志的对着电视玩着他的ps4。作为小区一带,远近闻名的高材生,也就是所谓的别人家的孩子,也许只有我才知道他的真实面目。 想当年,在我说出想嫁给他这句话的十天后,就发现了自己的愚蠢,他不但不帅,而且扣鼻屎往嘴里塞得动作看起来,还特别的恶心。 别人眼中,两小无猜,感情很好的我们,其实是,小时候经常看对方不顺眼就打一架,长大后,无时无刻不互相吐槽的组合。从另一个层面来说,这可能也算是感情好的一种表现吧。 比我长了一岁的周一凡,现在和朋友合伙开了家网络公司,因为之前积累了一定的户,技术又过硬,所以事业也算得上顺风顺水,作为一只技术控,经济适用男,书生气的外表下,却隐藏着一颗虎狼心,换女朋友的速度,比我买新衣服还要勤,从来都是来者不拒。 倒也不能说他花心,他对每一任女友都喜欢,只是不深刻,所以他觉得在感情方面,一点错都没有,姑娘也没错,只是缘分微妙,大家好聚好散。 在我看来,他这种表现,只能说明,他是现代社会标准的三不青年,所谓三不,就是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要我说,这就是新时代隐性渣男。 “呀,你怎么又来了,这里又不是你家,安歌,你快把你哥给我弄走,姑娘家的地盘,一天天的泡在这,真是的。”这位站在面前,叉着腰,穿着睡袍,脸上敷着面膜的彪悍女子,是我的室友许萌。 我们是从小穿一条裙子长大,看过对方所有丑态后,依然决定混在一起的闺蜜。作为常年混迹在中学里,让学生闻风丧胆的风云人物,这位清瘦,留一头干练中短发的姑娘,有着与名字严重不符的强悍人格。至于为什么这么强悍的人格,要选择去当中学老师,用许萌同志的原话来说就是:“小学孩子难带,高中有升学压力,大学要为职称挤破头,中学相对好一些,又可以有伸展空间,又没太多压力。” 至于为什么会选择教师这个职业,当然是因为那带薪的寒暑假。这位从小就对自己的人生进行理智规划的女人,从没在自己的前进道路上,走任何她认为没有必要的岔路,在感情方面,她是个彻底的不婚主义者,在她看来,婚姻至少在目前情况下,是消耗品,不过对于恋爱,倒是不排斥,换句话来说,这位和我亲爱的哥哥在这方面,还真是惊人的相似。 也可能正是因为这点,他们俩才成为了彼此的黑洞,每每碰面,都像是点燃引线的炮仗,过不了多久,就会互怼起来,并且,一开始,就再也停不下来。 “我来看我妹,管你什么事,起开起开,别影响我玩游戏。”周一凡连眼皮子都没抬一下,把身子往旁边挪了挪,继续玩着他的游戏。 “嘿,给你脸了是吧,这都几点了,你不休息,别人还要休息呢。”许萌蹲下身,伸出手指头戳在插座的按钮上。 “姐,祖宗,我这就走这就走,你松手。”周一凡看到许萌的这个动作,立马认怂,按了暂停键,就差没双手合十作揖了。 “好,就饶了你这回。”许萌说着,手指稍稍用了点力,就听‘啪嗒’一声,电视瞬间黑屏,这位大小姐,捂着嘴摆出一个非常做作的惊讶表情,说道:“哎呀,真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可能是这个插座开关太灵敏了吧。”说完站起身,扭着屁股,头也不回的回自己房间去了。 剩下周一凡抱着手柄坐在沙发上,抽搐着瞪大了眼睛,小声说道:“魔鬼,简直是魔鬼,我打了一个星期,终于要打过去的关,就这么废了。” 第三章 关于自律青年 作为这屋里他唯一的亲人,我必须得做点什么以示安慰,于是我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送上一个无比温暖的微笑,说道:“既然已经这样了,不如我们出去吃个宵夜吧。” “不吃,你也不准吃,多大年龄的人了,不知道自律,这都几点了还要吃东西,会得脂肪肝,脑血栓的。” “你这都什么破理论,一点科学依据都没有,我连晚饭都还没吃呢。”我翻了个白眼,一巴掌拍在他肩膀上。 “谁让你晚上不吃饭的,我不是拿来了你妈熬得银耳莲子羹了吗,喝一点赶紧去睡觉吧,我还得回公司一趟,赶个东西。”周一凡站起来,揉了揉自己的肩膀,就往外走。 “你的ps4不要了啊?” “放这儿,我过两天再来玩儿。”话说着,人已经出了门。 这就是我哥,一个把我这当游戏室,嘴上从来不饶人的大男人。我走到厨房从冰箱里拿出我妈给我做的莲子羹,盛上一碗,刚放进微波炉里,身后就传来许萌的声音。 “给我也来一碗,阿姨的莲子羹最好喝了。” “你不是要睡觉的吗?” “怎么可能,离我睡觉时间,还有一个半小时零三分钟,现在是我睡前放松时间。” 我不禁要为她鼓鼓掌,这位对自己的时间规划有着非常强大的执行能力,我不是没在她的怂恿下,做过类似规划,只是规划对我的限制能力实在是太低,起初她还会督促督促我,后来就干脆放弃了,也许在她眼里,我已经是那块怎么也扶不上墙的烂泥。 “你不是严格的控制着自己的卡路里摄入么?这大晚上的一碗银耳莲子羹,不太好吧。”我一边说着,一边拿碗给她盛着莲子羹。 “今天是我两周一次的放肆日。”许萌朝我眨眨眼睛,从微波炉里拿出我热好的那碗,直接喝了起来。 “怪不得,我说你今天怎么还好心请我吃冰淇淋了。” “唉,你这人,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啊。” 关于放肆日这么个说法,在她之前我是真的一点都不知道,作为一个喝凉水都会长肉的人,许萌与脂肪的斗争从来就没停下来过,上学那会儿,因为要长身体,她在吃上倒是从没吝啬过,那样的直接结果就是,胖,据我所知,进入发育期以后,她的体重就没下过60kg。 高考过后,人家都出去该玩玩该吃吃,她就一头扎进健身房,那时候还不流行什么私教不私教的,她又不喜欢和别人交流,就自己瞎折腾,节食也节过了,长跑也跑过了,健美操什么的当然也没错过,走了不知道多少弯路,终于找到了科学的方法,并运用它,把自己的体重一直控制在52kg左右,至于为什么非得是这么个体重,以她的意思来讲,根据她163小骨架的身材,这个体重正好,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每次她说这话,我都会低头悄悄看看我的飞机场,为什么这么多年来,就属我既不长肉也不长胸,身材就像个板一样,干瘪的,我自己照镜子都要嫌弃一番。 “你就不要看了,这身材认命吧,你得想,平胸多好了,穿什么衣服都好看。”许萌一边说着一边往嘴里放着莲子羹,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 “可不是么,你看人模特,都我这身材。” “错,”许萌放下勺子,把手举高,比划了几下,“人家的身高在这个位置,你顶多算小学生身材的成年人。” 论损人不带脏字,我就服许萌,被说的憋屈的不行,还哑口无言,连还嘴的能力都没有,只能完败,老实的坐桌子前吃我的莲子羹。 刷干净碗,许萌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向我飞了个吻,“晚安亲爱的,我回屋准备睡觉了。” “你不说还有一个多小时么?”我朝着她的背影说道。 “总得留点看书和做睡眠瑜伽的时间吧。”声音留下,人却已经走远,我看着自己面前的莲子羹,所谓放肆日,其实都是骗人的吧,这人在自我约束力上面,就没有落下过一分一毫。 在这么优秀的自律青年影响下,我是不是应该也做些什么?不如做个未来一周计划书吧,应该从何写起呢? 认真的我坐在桌前,对着空白本子发了半天呆,看一看时间,已经夜里十一点半,还是去睡觉吧,毕竟早睡本身就是自律的一种表现。 但是,在睡觉之前,我是不是要先把落下的那两集美剧给看了,不然明天更新下一集,要跟不上进度了,这看剧,是不是应该再吃点东西,我晚饭没吃,就喝了点莲子羹,这会儿又开始饿了,我记得柜子里还有前几天买的薯片。 于是一个极其放肆的薯片配美剧之夜,就这么过去了,第二天中午十一点左右,我在大黄爪子的拍打下醒来,头发上还粘着薯片碎,拿起手机看一眼,在我享受美好睡眠的时间里,山枫给我打了二十个电话,回拨过去,不出所料的先迎来了一通排山倒海般的抱怨,女人一生气就爱翻旧账,恨不得把前五百年后五百年全说个遍,我把手机放到一边,打开免提,一边穿着衣服,一边虚心接受指责,然后认真的道歉。 “安歌,你是不是又打开免提,干别的事情了?!” “没有,怎么会呢,我在虚心的接受你的批评。”在这位像是我肚子里蛔虫般存在的女人面前,蛛丝马迹,就足以让她猜出我所有的想法和行为,好在,她现在也没工夫跟我计较这个。 “你是不是忘了,今天中午要陪我相亲的事情?” “没,没有,怎么会呢,十二点在你公司楼下的重庆火锅店见是吧?我先挂了啊,一会儿见。”也不等她回话,我直接挂断了电话,好死不死的,我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了,回想五天前,也就是山枫大哭事件的一周后,我接到了她的电话,她说决定去见见母亲安排的相亲对象,为防止尴尬,双方协定各带一个同伴出席,很明显我就是她的那个同伴。 第四章 风风火火相亲路 看了下时间,现在是11:05,我的住处离她公司,骑车有十五分钟的距离,也就是说我还有四十分钟的时间收拾自己,妥妥的够了。 光着脚,秒速冲进卫生间,刷牙,洗脸,对着镜子看看自己的头发,作为最高礼节,我决定把它洗一下,吹干,让它尽量显得柔顺一点,折腾完一圈,半个小时时间过去了,我用剩下十分钟,给自己化了个再淡不过的妆,出门前随后抓了一支口红,想着到地方再涂一下,提升一下气色。 一路狂奔下楼,来到我的电动车小黄面前,浑身上下摸索,才发现自己忘了带车钥匙,只得再跑回去拿,一来一回,累的我气都喘不过来了,如果这时候萌萌在的话,一定会说我这是缺乏锻炼的后果,当然,如果她在一定会替我记得拿上钥匙。 一通折腾后,我终于骑上了我的小黄,钥匙插进去,一拧,才发现电量不足百分之三十,苍天啊,昨天怎么就忘了充电呢,就这点电量,充其量也就够骑到地方,回来是肯定别想了,现在也管不了这么多了,先出发再说。 到达火锅店门口的时候是12:10,山枫正臭着一张脸站在那里,看到我刚想开口数落,却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伸手拽着我的衣服,“大姐,我打赌你出门肯定没照镜子,衣服穿反了好不好。” “是么?”我放下车子,扯着自己的衣服看了看,灰粉色的卫衣上,胸前唯一的图案不见踪影,“我怎么说今天衣服领子感觉这么高的。” “还不赶紧去卫生间换过来。” “哦。” “回来,钥匙没拔。”山枫从车上把我钥匙拔下来,跟我一同去了卫生间,把衣服整理好后,又上下打量了我一下,“你这,连个睫毛膏都没涂,未免也太素了一点,口红带了吧。” “你不说我都忘了,带了带了。”我从包里翻了半天,找出出门前临时抓的那支口红,打开来一看,顿时傻眼了。 山枫没好气的跺着脚说道,“大姐,你这是润唇膏!”说完从自己的手包里拿出口红,递到我手里,“用我这个吧,虽然颜色对你来说太深了,你就薄薄的涂一点,当提个气色,回头我再跟你算账。” 我看着她的眼神,不由的打了个寒颤,以目前的表情来说,我最起码得用两份小礼物,外加一顿精致的下午茶,才能摆平。 跟在山枫身后,来到约好的小包间时,人家早就已经到了,见我们进来,两人忙站起身,先做了自我介绍,山枫妈妈看上的那位叫章崇明,他带来的同伴叫方彦,两人是大学同学,同为医生,一个在外科,一个在牙科。 我仔细的打量了下这两个男人,那个叫章崇明的,长着一张长辈会喜欢的脸,带着眼镜,斯斯文文的,五官端正,没啥毛病,就是那在眼镜后面,直勾勾瞪着,充满了红血丝的眼睛,让人看了有点瘆得慌。 在看向另外一个的时候,一不小心和他来了个对视,我条件反射的将目光移开,假装端起杯子喝水,才发现,杯子里根本就没有水,这下就尴尬了,手就举在那里,拿起不是,放下也不是。他倒是比我反应快,站起身拿起水壶给我和山枫倒了水。 “不好意思,我刚下班,这两天做了两台大手术,三十六个小时没合眼了,现在有点恍惚,没吓着你们吧。”章崇明面无表情的,瞪着眼睛看向山枫开口道。 山枫笑着摇了摇头,转头看向我,一脸的尴尬。我估摸着,这大小姐是没看上这位,我倒是觉得人家蛮有意思的,值了36小时的班,都没合眼,刚下班,就顶着满眼的红血丝,巴巴的跑来见我们,多么的真挚诚恳。 “你这样要吓着人家姑娘了,跟你说多少休息一会儿再来,”方彦拍了拍章崇明的肩膀,笑着看向我们,“他啊,激动的下了班就把我拽出来,又买新衣服,又理发的,连家都没回。” 章崇明跟着傻乐,也不言语,我们俩看着,也只有跟着附和的份儿,这相亲其实也蛮有意思的,两个没有见过面的人,通过他人先把对方的家庭背景,收入学历了解个一清二楚,然后再带着明确目的见面,聊些无关痛痒的话题,套到不行,要是健谈还好,碰上内向的,不会说话的,那场面会变得无比尴尬,这时候就需要热心的朋友出场。 说实话,方彦真的算是个称职的朋友,一直肩负着调节气氛的职责,让没有相亲经验的我们,感觉不那么拘谨,吃到一半,山枫向我使了个眼色,我瞬间明白,她这是要拉我出去说悄悄话。 我果断的站起身,借口要去卫生间,就和山枫一起走出了包间,走了几步,山枫长出了一口气,“妈呀,这相亲真是个费劲的活儿,一直挺着,保持礼貌微笑真累。” “谁让你一直绷着了,人家都要比你放松很多。” “你确定?那个章崇明,笔挺挺的坐着,跟块板儿似的,那眼珠子,我都不敢看,感觉分分钟都要掉出来,说话迟钝,表情迟钝,看得我尴尬死了。”山枫一边说着,还一边翻着白眼,表情要多嫌弃有多嫌弃。 “人家这不是刚下班吗,你三十六个小时连轴转不合眼试试,绝对比人家要磕碜很多。” “唉,我发现你这人怎么老替别人说话,我看你眼睛一直盯着那个叫方彦的,你是不是对人家有意思,话说回来,你也好长时间没谈恋爱了,要不我帮你撮合一下?” 山枫看着我,一脸诡异的笑容,看得我直冒冷汗,连连摆手,“你就饶了我吧,我可没这个想……” 我话还没说完,就被她捂住了嘴,拉到柱子后躲起来,“你干嘛?”我挣脱开她的手。 “别说话,你看那个人是不是萌萌的男朋友秦明?”山枫伸手指向坐在大堂里不远处桌子旁,背对着我们的男人。 “好像是,咱去打个招呼吧,好久没见了。”我刚要走出去,又被她一把拉了回来。 第五章 一场意外的撕渣大会 “小祖宗,你长点心吧,你看他在和谁一起吃饭呢?”她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来看了看坐在他对面的人,是个看起来二十岁出头,长得挺漂亮一姑娘,深秋的天气,穿着一字肩的衣服,长发披肩,眼睛上贴着不知道多少层的假睫毛,忽闪忽闪的跟扇子似的。 “你看那做派,打扮的跟个妖精似的,那假睫毛贴的,也不怕太重睁不开眼睛。” 听山枫说的话,我笑出声来,“按照你的说法,那她贴的就不是假睫毛,是铅条,每眨一下眼都是一次修行。” 山枫伸手戳了一下我的脑袋,“你这脑子里天天都装的什么。” “行啦,咱别在这疑神疑鬼的了,人家说不定就是同事一起吃个饭,上去打个招呼,咱就走。”这次我都没开始迈步子,就又被山枫牢牢拽住。 “你瞎啊,看桌子底下,两个人的腿都快缠一块去了,还普通同事,鬼才相信,这个臭不要脸的,竟然敢脚踏两条船。”山枫说着从柱子后走出来,径直往秦明那桌走过去。 “唉,你干嘛啊,别冲动。”我在身后拉着山枫的手,企图阻止她冲动的行为,可她劲儿比我大太多,奈何只能被她一路拖着走。 还没走到跟前,秦明的声音先传进了我们的耳朵里,他对着对面的小妖精,笑着说道,“许萌那个老女人我早玩儿够了,当时觉得她有钱才跟她玩玩,谁曾想,这铁公鸡一毛不拔,白费了老子那么多精力,还是宝贝儿你最好。” 听到这话,也不知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无名火,我的身体突然就不受控制了,走到跟前,从旁边的桌子上,顺手抄起一壶酸梅汤,朝着他的头顶直直倒了下去。 这下热闹了,坐在他对面的女人捂着嘴尖叫了起来,秦明站起身,“操,是哪个不要命……” 他转过身看到是我以后,表情有一瞬间的凝结,紧接着夺过我手里的空水壶往地上一扔,大声吼道,“安歌,你他么有毛病啊?!” “没用滚油的火锅往你头上泼,都是便宜你了,有本事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你这个臭不要脸,吃软饭的男人!”我也是纳闷自己哪里来的勇气,攥着拳头,高昂着头,对着一个比自己高出一头的健壮男人连吼带叫的。 “这有什么不能说的,老子就是玩儿腻了那个老女人,怎么样?!” 秦明吼出这句话以后,原本还有些嘈杂的大厅,瞬间安静了下来,“看什么看,没见过吵架的吗?”他倒是还理直气壮。 想起昨晚,萌萌还在跟我说,过两天要和男朋友一起趁周末去短途旅游,她说话时眼中的憧憬,此刻在我脑海里来回播放着,使我心中的那团愤怒火焰,越烧越旺,顺其自然的,我举起手,抡圆了胳膊,一巴掌打在他脸上,那声音清脆极了。 只是我一巴掌打爽了,却忽略了秦明越来越阴沉的表情,当他举起手时,我才感到害怕,山枫见这情形,一把拉过我,把我揽在她的怀里,我们两人紧紧的抱在一起,等了半天,却没等到落下来的拳头,我用余光扫了一眼,正看到秦明的手,被方彦牢牢抓着,动弹不得。 方彦看了看我们,担忧的问道,“你们没事儿吧?” 我和山枫对视了一眼,连忙摇了摇头,然后继续傻呆呆的盯着他,他慢慢把秦明的手放下,嘴角挂起笑容,看着秦明,“哎呦,这不是秦教练吗,原来您还有这打女人的能力呢,真是见识了。” 秦明的脸色难看的就像煮的半生不熟的猪肝一样,久久,嘴角扯起一个尴尬的微笑,低声说道,“误会,都是误会,我们这儿闹着玩呢,我还有事儿,先走了。”说完,秦明拉起那个半天一直站在旁边战战兢兢看热闹,期间还不忘缕一缕自己头发的小妖精,灰溜溜的离开了火锅店。 平复了一下情绪,看着被丢在地上的空水壶,我才想起来转身向隔壁桌酸梅汤的主人道歉,那大哥特逗,连连摆手说没关系,还问我要不要再来一壶消消气,顺便夸我一句女中豪杰。 对此,我只能报以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脑子里却依然因为刚才的事情,处于一团乱麻的状态,刚才要不是方彦的出手,我和山枫还不知道要遭受什么事情,我俩手拉着手,还能感受对方传来的轻微颤抖。 方彦替我们向店家道歉,处理了事情,才走到我们面前,看着我,扑哧一声就笑了出来,“你还真做得出来,刚才出来去卫生间,路过大堂听见骚乱,还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就看到你攥着拳头对这个比你壮好几倍的男人大吼,女中豪杰。”他说着,伸手向我比了个大拇指。 山枫在一旁也跟着乐了起来,“还拉着我说别冲动,你可比我厉害多了,以后我可不敢惹你了。” 本来就觉得丢脸,两人这一挤兑,我感觉我的整个脸都烫了起来,但话还是要说的,我瞥了山枫一眼,低声嘟囔道,“你应该说,以后谁再敢惹你,你就来找我,还差不多。” “是是是,你厉害,我就拉你来相个亲,变成了大型渣男鉴定现场。” 我朝她翻了个白眼,没多说什么,心里可是把她从头到脚数落个遍,分明是她先挑起来的,到头来又要怪我头上,不过,这么一闹,也算帮她化解了这相亲的尴尬,回去说相不成的原因,完全都可以怪到我头上,反正山枫妈妈最疼我,不会说什么。 三人说着走回包间,一进门儿就愣住了,原来在等我们的时间里,这位辛苦的外科大夫,已经昂着脖,张着嘴,靠在椅子背上睡了过去,从那均匀的鼾声来判断,该是早就进入了深睡眠状态。 方彦朝我们笑了笑,“看来今天只能到这儿了,他一睡着基本是不可能叫醒的。二位姑娘,我替他向你们道个歉,我们崇明其实是个特别好的人,咱改日再见,看二位喜欢吃辣,我知道个特别好的川菜馆子,下次请你们去。”方彦说着扛起章崇明,另一个手还要腾出来,向我们做一个请的动作。 第六章 所谓的聚会法则 出了火锅店,方彦将章崇明往自己车子的后座上一扔,掸了掸衣服,走到我们身边,“实在抱歉,让二位姑娘见笑了,咱反正都加过微信,过几天,我请,向二位姑娘赔不是。”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是我们不好,闹了这么一出,下次该我们请还差不多。” 说这话的时候,山枫从身后悄悄的拉了我一下,她礼貌的朝方彦笑了笑,“好,我们改日再联系,再见。” 方彦朝我们道了再见,转身离开,看人走远,山枫才长出一口气,浑身松散下来,看了看表说道,“总算结束了,还有一会儿时间,我们去喝点东西吧。” “行,我先把车推你们公司楼下充电。” “你怎么天天没电,第二天知道要出门,就不能提前充好,回回这样,我们楼的安保大叔都认识你了。” 我朝她吐了吐舌头,弄好车子,到老地方找她,她坐在靠窗的沙发旁等我,替我点好了我爱喝的抹茶拿铁。 我坐下,拿起杯子,“脱脂奶的?” “当然,脱脂奶,不加奶油,不加糖浆,每次都是这样,不是么?” “知我者,莫过山枫也。”我朝坐在我对面的山枫抛了个媚眼,然后靠在沙发靠背上,享受起我的拿铁。 “你要是能把这抛媚眼的功力,拿出一半来对男人下手,就不至于到现在还是条单身狗。” “说的就好像你不是一样。”我贱嗖嗖的朝她笑了笑。 山枫瞥了我一眼,也不跟我计较,皱起眉头小声说道,“萌萌的事该怎么办啊?要不你回去告诉她吧,省的让那个渣男先开了口,咱就不占先机了。” “为什么是我开口啊,分明是咱俩一起看到的。” “可是你跟她更熟啊,毕竟你们俩是穿一条裙子长大的,还住在一起,跟连体婴似的,我顶多算是个半路加入组织的进步青年。” 看着山枫那一脸道貌岸然的表情,我就忍不住要翻白眼,之前也不知道是谁天天黏在人家许萌屁股后面,把人家当今生奋斗目标去崇拜,恨不得天天抱着人家大腿不松开,转头又扔到我这儿来,果然是患难见真心啊。我看着她,一边摇头,一边砸吧着嘴,也不言语。 她倒也不在意,上下打量了我一下,“你这人一看就人畜无害的,说话自带楚楚可怜,萌萌会被你治愈的,再说,你可别忘了,今天可是你坏了我的人生第一次相亲,我没让你补偿我就算不错了。” 反正都是她有理,我能怎么着,说到相亲,我又想起来,朝她眨巴着眼睛,阴阳怪气的说道,“那个章崇明,其实真的不错。” “是不错,就是看着有点儿瘆得慌。”山枫瞪着眼睛模仿着章崇明的表情说话,转瞬,我俩就一起笑出了声,“相亲都能相睡着,这也是……”山枫的话还没说完,手机响了,“我妈电话,我出去接一下啊。”她说着拿着手机走了出去。 不用猜也知道她一定会添油加醋的把今天的事情当一个历险记般题材的故事来讲,我看着窗外手舞足蹈打电话的山枫,不由的笑出声,拿起手机,刚想给她拍个照片,手机上显示有一条微信的信息,来自方彦。 我点开来,上面写着:安歌姑娘,有没有安全到家? 一句很简单的问话,我举着手机,却半天写不出答案来,打了几个字又删掉,再重打,又删掉,手机拿起来放下好几遍,都没有发出去一个字。 “唉,你干嘛呢,跟你说话也不理。” “啊?”我抬头看向山枫,“你打完电话啦,还挺快,阿姨怎么说?” “这老太太绝对是被人迷了心了,非得说人家敬业老实,还说,不觉得这样的人挺有意思的吗,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方彦?”山枫凑到我跟前瞄了一眼我的手机,就莫名兴奋了起来,“安歌姑娘,有没有安全到家?哎呦呦,可以啊,这主动出击的效率必须点赞。” “什么啊,人家就是礼貌性的询问一下而已。” “一个相亲陪同人员而已,要什么礼貌性询问,再说,他询问怎么一个字儿也没提到我啊,只问了你一人,还有,你懂这聚会法则么?” “什么法则?” “通常一个聚会,不论是久别重逢的同学聚会,还是亲疏有别的联谊聚会,男女双方互留电话或微信,回去以后秒发信息的,八成是有想发展关系的意愿,当然这个关系包括商业合作关系,朋友关系,爱人关系,这第一点,对于你这个没有任何商业价值的人来说,肯定pass了,后面两种,异性联系,当然是想发展爱人关系几率更大一些,或者不说的这么赤裸裸,至少是有那方面意思。” 我这就一条微信,她给我整了一套理论出来,嘚不嘚的说了一大堆,我就在想,既然您这么懂,咋也不见自己处个对象出来,当然这话要让山枫听见,非得给我两拳不可,就算没有暴力行为,至少也得翻好几个白眼。 “我说大小姐,我和他总共也没说过几句话,而且你看看我,为了衬托你的魅力,我出门就随便穿了件卫衣,然后还穿反了,也没化什么妆,最后还在火锅店里闹那么一出泼妇戏码,人家不把我当神经病就不错了,除非是瞎了眼,否则,肯定不会是看上我了。” 山枫不以为然的撇撇嘴,“你那么不在乎,那么不相信,发个微信犹豫什么,直接回个到家了,不就得了,几秒钟终结话题。” “我,这不还没来及发么,这就回。”和山枫说着,手上的字也已经打了出去:还没有,一会儿回去。 “我差不多到时间了,先走了啊,你今天有课的吧,是先回去,还是直接去中心?” “先回去一趟,有东西没拿,我跟你一块走。” 和山枫一同,到她公司楼下取了我的小黄,一路骑回家,往屋里沙发上一躺,心里又泛起愁,今天的事儿要怎么和萌萌说,以她的性格,我一定瞒不住她。 手机响起,拿起来看一眼,微信信息,依然是来自方彦。 第七章 情商是个好东西 方彦:看你没有主动问,我便自问自答了,秦明是我的健身私教教练,所以中午我直呼出了他的名字,并不熟识。 原来是这样,刚才匆忙一直都没想起来问这个,这人倒是会不打自招。我想了半天,回了四个字:原来如此。 手机都还没放下,信息就又发了过来:女中豪杰,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们可以单独见个面吗? 我举着手机,上下左右挥舞着,站起身莫名的开始在地上蹦来蹦去,心里像是有个虫子在拱来拱去一般,无法平静。 看来山枫的话多少还是有一点点道理的,这已经约单独见面了,意思表达的算是很明显了吧,回想起方彦的长相,不算深刻,但至少不丑,多多少少算能看的下去的,谈吐自如,性格好像也挺开朗,个子,和秦明差不多高,也不算矮,还是个牙医,算是绩优股了吧。 我站到镜子前上上下下的打量着自己,就我这扔进人群里分分钟就被淹没,唯一优点是双眼视力2.0的普通姑娘,怎么会有人对我感兴趣,真是奇了怪了。 我拿起手机,打了“好啊”两个字,又迅速的删掉,这样显得我也太不矜持了,想了半天,还是回了个“嗯,有机会再说。” 放下手机后,瞬间又开始后悔,有机会再说,这样的话,说出来跟没说有什么区别,未免也太草率了,我这分明是要断后路啊。果不其然,从我发出去这句话以后,对方再也没有回信息,我不禁在想,我是不是得去上个情商课什么的,这么说话,真是要活该单身,看来我是要注定孤独终身了。 得,有时间在这儿做白日梦,不如赶紧出门去上课来的实际,简单收拾了下,出门去和我亲爱的孩子们,斗智斗勇去了。 曾经在网上看到有人发过这么一个话题:你的人生到目前为止,有什么事情是从小一直坚持到现在的? 下面回贴有许多,有说吃饭的,有说睡觉的,上升一点,有说吾日三省吾身的,各种各样层出不穷。 其实想来,人生除去维持生命的必须环节,能够一直坚持做某件事,是个特了不起,也特不容易的事。 对于我这种标准三分钟热度的人来说,唯一让我值得骄傲的事情,便是从小坚持到现在二十多年,并且将会在未来人生几十年的道路上依然坚持下去的,人生唯一爱好及专业——钢琴。 说到这个,不得不夸一下我那有先见之明的妈,在二十几年前,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她坐在尚只有四岁的我床边,轻柔的问了这个问题,“你喜欢钢琴吗?” 不知道当时的我是处于怎样的情绪里,跟着她轻柔的回答了句,“喜欢。”一周以后,我们家的厅里就出现了个庞然大物,从此开启了无休止的求学之路。 从小学乐器的人应该都懂,自从你的生命中多了个乐器,就再也没有了童年,当然,这种说法多少有些夸张和调侃的意味,但其中不乏真意,从那天以后,我的记忆力,所有可以用来和院儿里小朋友奔跑打闹的时间,都用在了学琴和练琴上面。 这是一条和家长斗智斗勇,和自己较劲的不归路,我很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半途而废,也明白为什么许多人说只想把它当爱好随便学学,因为想要学成,或者说学到某个差不多的程度,是要付出许多你意想不到的东西的,在这期间,你可能会失望,可能会走投无路,也可能会精疲力尽。 我是幸运的,在这条路上,没有走太多弯路,没有太多的抗拒和排斥,顶多就是偶尔偷个懒,耍个滑,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那情商高出我好几倍的妈,总能在关键时刻,牢牢地抓住我的小辫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行的话,再上点唬人的警告,她经常说,我如果是孙悟空的话,她就是那如来佛,纵使我千方百计,翻个跟头十万八千里,也逃不出她的手掌心。 她每次说这话,我的脑子里都会蹦出如来佛对着孙悟空眯着眼睛,不紧不慢的说着,“你这泼猴。”时的画面,想来,好像也不怎么美,这样,我心里也就平衡多了。 作为一个钢琴专业的学生,大学毕业以后,如若想做与自己专业有关,又相对自由的职业,钢琴老师算是个比较好的选择,在全职和兼职当中,兼职又更好一些,时间由自己支配,赚多赚少,看本事,少些同事间勾心斗角,领导欺压,只是在有些人眼里,这份事业,说破天不过是个不稳定的工作,没有五险一金,没有带薪休假,更别提法定节假日了,基本等于全年无休。 我就是这群人当中,最不积极向上的那一个。 在中心门口锁好车,整理下衣服,挎着我的小包包,大踏步的走进去,一楼大厅是销售,琳琅满目的摆着各种或昂贵或‘朴实’的乐器,左转电梯上楼,三楼是培训部,从电梯出来,首先会看到的是前台,排课的孙老师坐在里面正低头皱着眉研究着什么。 “研究什么呢?”我从她身边路过,径直走到旁边的小房间里,这里是老师的休息室,有储物柜可以放随身物品,把包放进去后,拿出保温杯,泡上茶,这种被调侃为老年人的生活习惯,我从初中一直保持到现在,一年四季没停过。 孙老师举着手上的文件夹,走进来,靠在墙边,一脸愁容,“那个小李程真不让人省心,三番二次的给我添堵。” 孙老师口中的李程,是我们中心新来没多久的吉他老师,大四毕业,在这实习了一段时间,上个月才签了合同,那小姑娘,人不错,做事也认真,可就是有时候有点过于认真,得罪人。 “怎么了孙老师,她又干嘛了?” “还能干吗,又有家长投诉了呗,说她故意为难学生,言辞激烈,孩子昨儿坐在这哭了好一会儿,死活不愿意学了,后来好说歹说给换了个老师,才平复下来。” “换给谁了,老袁?他的课还能排的过来吗?” 第八章 谁还没个工作咋地 “可不就是嘛,学生家长说要么换袁老师,要么就退钱不学了,这交上来的学费,学了这么长时间了,哪能说退就退啊,到时候,我得跟那小祖宗一起受处罚,只能求了袁老师帮帮忙,再挤个时间给这孩子,我这研究半天了,要么就得排在周日一大早,要么就得周六中午,这时间我怕袁老师再不同意,可就不好办了。” 我拍了拍孙老师的肩膀,“放心吧,老袁脾气好,会答应的。” “又在说我什么悄悄话呢,对我有意思的话,当面说,我可以考虑考虑。”老袁拎着琴箱站在门口,朝我们咧嘴一笑。 我之所以叫他老袁,也不是因为他真的有多老,不过是比我们早几年出来适应社会罢了,他也曾经是个摇滚青年,留着长发,穿着紧身裤皮夹克,用微薄的演出收入,养自己的音乐梦想,吼着摇滚不死,骂着生活不公。 有一天他突然醒了,当然具体经历了什么,我们谁也不知道。他剪掉了长发,卖掉了二手摩托车,开始了新的,在普通人看来,正常许多的生活,不是他的梦死了,而是他的人活了。 记得他曾经这么跟我说过,他说,“音乐不该是伤害自己身边人的武器,摇滚精神也不是简单的嘶吼反叛,它是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东西,用文字记录不了,我现在这样说,也许过了十年,二十年,我的想法还会变,谁知道呢,我只做我现在觉得对的事情就够了。” 仔细想来,这段话也许没什么太多的养分,可当下我就把它刻在了心里,让我对这个看起来每天乐呵呵,没脾气的人,有了新一层的认识。 相较其他人,我觉得他活的更鲜明,更努力,去年,长我两岁的他,用每天努力工作赚来的钱,和自己曾经一同玩儿音乐的朋友,开了间工作室,为自己和同样有音乐梦的年轻人,提供排练场所。 用自己努力赚的钱,来养自己的理想,让它尽可能的干净,我想这是他对曾经的自己的一种交代吧。 “袁老师,那个课……” “排在周日早上吧,我晨跑完了,直接来上课。”老袁没等孙老师把自己的为难说出来,就主动接下了话。 “呦,想不到,你还晨跑呢,这倒新奇,平时连多走一步都要唠叨半天的人。” 老袁苦笑着摇了摇头,“前两天陪我妈去复查,经不起她唠叨,就做了个体检,结果查出了点脂肪肝,医生建议运动一下,有利于减内脏脂肪。” “你看看你们年轻人,生活习惯太差,白天不起,晚上不睡,垃圾食物吃得多,还不锻炼,天天抱着手机,这才多大啊,就得脂肪肝,晨跑好,我支持。”孙老师推了推眼镜,砸吧着嘴一本正经的说道。 我的关注点在,老袁这么瘦一人,居然也有脂肪肝,我不禁想了想自己那严重不健康的生活习惯,是不是也该做出点改变了。 “袁老师。”门外传来孩子稚嫩的声音。 “乖乖,光跟你们说话,都忘了上课时间到了,给,”孙老师从墙上拿下钥匙递给老袁,“今天还用一号教室,记得把窗户关一下,刘姐上午打扫完卫生,一直开着通风没关。” 老袁答应着接过钥匙,带着学生去了教室。孙老师转头又把钢琴二号教室的钥匙递给了我,“今天第一节是小阳阳的课吧,你先进去,他来了,我让他去找你。” “一号教室今天谁用了?”我小声问道。 “还能有谁,那位呗。”孙老师说着做了个趾高气扬的表情,“我本来想留给你的,她早到了一会儿,就给占了,我说离上课时间还早呢,过会儿再给她,她跟我来句她要先备课,就她那水平还备课。” “唉,林老师其实还是不错的,学历也高。” “也就你心善不计较,她可是把咱中心所有的老师得罪光了,什么学历高,实力怎么样,大家心知肚明,我跟你说啊,”孙老师四下看了看,特意压低声音说道,“老赵已经开始琢磨,要把她给辞了,学生不多,教的不好,还傲慢的不行,听说前几天还要求涨工资,说什么她每天来回上班路上也算时间,该给交通补助,这话我跟你说说就行,你可别跟别人说啊。” 我笑了笑,端着杯子喝了两口,“你见我跟谁多说过话,我就是一兼职老师。” “我就喜欢你,人善良,不多事儿,孩子和家长也都喜欢,你瞧我,说着让你赶紧去教室,又啰嗦了这么多,快去吧。”孙老师说完,抱着文件夹,坐回了前台,我端着我的杯子晃悠到教室,隔壁传来了林老师唱歌的声音。 这姑娘也不知是怎么了,分明就五音不全,可就偏偏特别爱唱歌,没事儿就在琴房里躲着瞎哼哼,自己哼哼也就算了,还得连带着旁边的人跟着受罪,至于孙老师刚才说的,我倒是真不在意,人家高傲也好,脾气臭也好,是人家的事儿,没碍着我,就无妨。 在我看来,最起码人家长得好看,长发飘飘,每天换着不同的衣服,昂首挺胸的,气质还是相当唬人的,这么说来,我倒成了个只看表面的肤浅女人。 今天周三,下午从三点五十到六点五十,总共三节课,还算轻松,由于中午没怎么吃,到了下课时间,早就饿的不行,告别了孙老师,从中心出来,走到电动车跟前,就看到旁边阴影里蹲了一个人,登时吓了一大跳。 大着胆子,往前凑了半步,仔细看了下,居然是李程,她缓缓抬起头看向我,咧开嘴送上了一个苦涩的微笑,“安歌姐。” “吓我一跳,大晚上的,你在这儿干嘛?还没到你下班的时间呢。” “我跟赵死板请假了。”她口中的赵死板就是我们中心的负责人老赵,赵女士,因为她做事特别刻板,所以我们私底下给她起了绰号,叫赵死板。 “怎么,生病了吗?请假就回去啊,在这儿蹲着干嘛?” 第九章 美食诱惑下的默契 “我等你呢,姐,我知道你今天就三节课,下班早。”看她一脸这么丧的表情,大概也能知道因为什么。 我拍了拍小黄的座椅,摆了个自认特酷的表情对她说:“来,上车,姐带你吃好吃的去。” 一路骑车带着她到了那家我再熟悉不过的烤肉店,进门,老板正好穿着围裙,端着肉从后厨出来,见到我,笑着说道,“小安来了啊,这位是你男朋……”他的话说到一半,停了下来,仔细看了看打扮中性的李程,忙改口道,“还以为终于带男朋友来了,原来是个小姑娘,老位子正好空着,你们俩先坐,我一会儿过去。” 我笑着答允了,带着李程坐到角落的位子上。 李程凑到我跟前小声说着,“你和老板很熟啊?” “我和老板熟,和老板娘更熟。”我朝她露出一个相当诡异的微笑,多新鲜啊,能不熟么,这是我从小吃到大的味道,老板是曾经的烤串大叔周叔叔,老板娘,是生我养我的亲妈李立华女士。 “今天吃串儿,还是吃铁板烤的?”周叔叔走过来,给我俩拿了一大盒果汁。 我低声问道,“今天肉怎么样?” “你这孩子问的,咱家肉哪天不是好的。” “我的意思是说,肥瘦怎么样?” “今天牛肉特好,这样,也别铁板了,我给你们上炭火盆吧,你们自己烤牛肉吃。” “还要玉米。” “知道知道,都给你拿来。今天倒是稀奇了,你们兄妹俩想一块儿去了,你哥一会儿也要带朋友过来吃饭呢,我去给你们拿吃的去。” 周叔叔走后,李程笑着说道,“我说怎么这么熟悉,原来是自家人,你和你爸感情真好。” 我笑着挥挥手,“他不是我爸,我爸早就死了,这是我妈对象。我从小吃他家东西长大的,所以比较熟悉。” 李程用一种极度尴尬的表情看了看我,低声说,“对不起啊,我不知道这个。” “唉,这有什么好对不起的,谁还没个过去的,我从小没少吃没少穿的,健康长大,我妈现在也有人陪,很完满。” “唉,安歌,你也在啊。”背后传来熟悉的声音,我不禁翻了个白眼,还真是到哪儿都能碰到他。 我转过头似笑非笑的跟他打了个招呼,不出所料,他又是和陆天一起来的。他们俩径直走到我们隔壁桌坐下,周一凡看了看坐在我对面的李程,挑了挑眉毛说道,“怎么,不介绍一下吗?” 我朝他翻了个白眼,“这是我们中心的吉他老师李程,这是周一凡,这是陆天。” 李程老实的站起身朝两人轻鞠一躬,“两位哥哥好。” “原来是个姑娘啊。”陆天瞪大了眼睛盯着李程,半天才缓过神,打趣道,“还以为我们小安终于有男朋友了。” “你这话说的,什么叫终于,就跟我找不到男朋友似的。” 周一凡的这个好兄弟,是他的大学同学,两人一同读了本科又读了研究生,回到家乡后,一起创业,周一凡如果说是斯文败类的话,陆天就是纯败类,在创业这条路上,我哥主要负责技术方面,陆天负责业务方面,见得人多,嘴就变得特能说,哄得周叔叔和我妈一愣一愣的,就差没收为干儿子养了。 在我这,就完全是另一番景象,我讨厌他的油嘴滑舌,装腔作势,他讨厌我的直来直往不修边幅,每次我和周一凡斗嘴,他都毅然决然的站在周一凡那边,对我这个处于弱势群体的小女生,各种讽刺挖苦,非得把我惹急了,一蹦三尺高,才罢休。 不过每次这样的事情发生后,他都会非常慷慨的买礼物给我来表示歉意,这点倒是比周一凡要强很多。 “来喽,小心烫。”周叔叔端着炭盆放到我们桌子上后,转头看了看周一凡他们,“小天来了啊,今天的生蚝特别好。” “真的?那我可来着了,托您的福,可以大饱口福了。”陆天站起身,撸起袖子,“我帮您端菜吧。” “唉,不用,你坐下,叔叔给你们拿过来。”虽然这么说着,陆天还是跟着周叔叔的身后去了后厨。 “马屁精。”我小声嘀咕道,坐在一边的李程低下头,咯咯笑了起来,我看着她,“你笑什么?” “我笑你们关系真好,说话直来直去的,特好玩儿,不像我,跟谁说话,都拘谨。” “拘谨吗?我觉得挺好啊。” “那是和你认识的时间长,而且,姐,你知道吗?我第一次到中心实习的时候,紧张的站在那,全身都僵硬着,不敢说话,也不敢动,是你走过来先跟我打了招呼,拍着我的肩膀让我放松点,还把你手里的零食分给我吃,我当时就觉得,你是我的救命稻草,让我在那个陌生的环境里,突然就喘过来气儿了。姐,我觉得你人特好,比咱中心所有的人都好。” “是吗?那我和老袁谁更好?” 一提到老袁的名字,李程立马不自然了起来,“那,可能还是老袁更好一些。” “我就知道,果然,见色忘义啊。”我看着她,故意夸张的晃起了我的脑袋,弄得李程脸腾地一下就红了起来,半天说不出话。 “菜来喽,不够吃再跟我说,我就不打扰你们年轻人聊天了。” “您忙去吧,我们自己来,不够吃,就到厨房去拿。”我笑着朝周叔叔吐了吐舌头,他把手在围裙上蹭了蹭,轻轻拍了拍我的头,转身去忙。 我们两桌,各吃各的,倒也互不影响。吃了一会儿后,李程叹了口气,开口道,“姐,你的梦想是什么?” “怎么着,你这是要来选秀大赛三连问么?你的梦想是什么?你怎么想到来参加这个比赛的?你为什么选这首歌?”我笑着夹了一块牛肉放到她盘子里。 李程原本严肃的表情,因为我的话瞬间崩塌,笑了起来,“姐,你真逗,我问认真的呢,你的梦想是什么?” “梦想的话,买彩票中两千万,然后挥霍。” 第十章 餐桌上的混理 “你这也太不靠谱了,一点营养都没有。” “梦想吗,还不大胆一点,如果是理想的话,可能会更现实一些。” “那你的理想是什么?” “成为百万富翁。” 李程很自然的朝我翻了个白眼,“姐,还能好好聊天么?” 我咧嘴笑开,“我跟你说啊,这个牛肉呢,不宜烤的太熟,太熟就硬了,水分也干了,影响口感,就要到这样的程度刚刚好。”我夹起牛肉在她面前晃了晃,塞进嘴里,满意的点了点头。 “我的梦想就是有一天,成为中国第一女吉他手,就算不行,能保持一辈子玩音乐,也心满意足了。”李程无视掉我对牛肉的评论,眼睛盯着一个不知名的远方,眼神中充满了憧憬和希望。 “小李子,你知道我为什么跟你说牛肉吗?”李程把视线收回来,看着我,很配合的摇了摇头。 “我跟你说牛肉,是因为我现在正在吃它。” “姐,我听不明白。” “因为我只关心眼下发生的事情,远的,可以偶尔规划或者想象,不能总去重复,想多了,说多了,就变成了不切实际。”这样的话从我嘴里说出来,自己都要莫名的起一层鸡皮疙瘩。 “姐,我不觉得,我觉得只关心眼下,是安于现状,安于现状,人的灵魂会死。” 我觉得我的话已经说得够恶心了,没想到这小姑娘的话比我更恶心,我不自觉的晃了晃脑袋,“那你记不记得一句话,叫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先跟我说说今天是怎么回事,我们再谈高老师口中说的诗和远方。” 李程撇了撇嘴,夹了一块肉,放进嘴里死命的嚼了几下,咽下后开口道,“还不是因为学生,就我那学生,上课回回迟到,理由各种奇葩,什么睡过头了,什么家里来人了,什么孩子突然想吃肯德基,就先去吃了再来,那次他们整整迟到了一个小时,到这儿连个抱歉的话都没有,你就说这过不过分。” “嗯,过分,过分。” “昨儿上课,我上个星期给布置的作业,一点儿都没练,我辛辛苦苦教会的内容,转脸就跟我说不会,还反过来问我什么时候教过,你说气不气人,我就让他在那多练习一会儿,说了几句,就哭个昏天黑地的,我去给别的学生上课没管他,今天就被投诉了,姐,你就说我做错什么了吧?我不过是对他和他家长负责任,孩子交到我这儿来学东西,我总得让他学会吧。” 她说的内容和我预想的基本一致,不是我脑子好,是这种事不知道发生过多少次了,想到自己曾经也因为类似问题,自己回家躲在屋里偷偷哭过,就莫名想笑,可碍于现在情形,我只能克制自己的情绪,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老赵今天找你说什么了?” “赵死板倒是没说什么,就是让我以后注意,我跟她发了通牢骚,请了假就跑出来了。” “你有没有想过她为什么没有多说你什么?”李程再次摇了摇头。 “那是因为她知道你的认真,不偷懒,她愿意给你机会去磨合你的教学方法,也知道在这件事情上,你并没有太大的错误,不然就她性子,还能饶了你?少说也得一顿骂。” 我没有把话说得太满,意思很好理解,每个老板都喜欢认真勤恳少事儿的员工,生涩可以慢慢训练,但无能又自负就没有办法了,用这个来对比李程和林老师,再合适不过。 “我现在有点怀疑,也许我就不是个当老师的料,这也不是我自己特别喜欢的事情,不过是为了有个稳定的工作让家里人放心而已,要不是这个,我宁愿天天去街边弹吉他唱歌,当个街头艺人,那样说不定更快乐些。” “也许吧,你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你还没有去尝试过那种事情,想象总是美好的,就跟我说想当百万富翁似的,说不定当了还没有现在的自由快活。没有体验过的事情,谁知道呢。要不,哪天在不耽误上班的情况下,去街头试一下,感受感受,说不定会有什么惊喜呢。” “我同意你的这句话,勇于尝试,才是我们年轻人该有的样子。”李程举起杯子和我碰了一下,心情明显比刚才开朗了许多。 “说得好,现在可以安心吃肉了吧,我跟你说,我周叔的蘸料也是一级棒,用来吃这个猪五花是极好的,那个牛肉的话,还是原汁原味的好,加点胡椒和盐就完美了。” “是么,那我尝尝。” 一顿饭吃了一个多小时,在门口送走李程后,我转回店里,帮着周叔一起收拾碗盘。 “小祖宗,你就放下吧,坐那跟他俩再聊会儿,别急着走,你妈一会儿正好要过来,她说有东西要拿给你。”周叔夺过我手里的盘子,我耸了耸肩,只好乖乖的坐到周一凡他们桌旁,两个大男人,吃个饭磨磨唧唧的,到现在东西才吃了一半都不到。 我看着炭火上烤着的生蚝,莫名又来了食欲,伸手就要去拿,周一凡眼疾手快,一巴掌打到我手上,“你傻啊,不知道烫吗?”说完拿起夹子给我夹了一个放在空盘子上。 “我可是看着了,你刚才没少吃肉,怎么还塞得进去这个?”陆天看着我,一边讽刺挖苦,一边拿了双干净筷子给我。 “瞧你这小气劲儿,不就吃你个生蚝么。”我白了他一眼,开始专心吃我的东西。 “现在可以了啊,都知道教育别人了,说话还一套一套的。”陆天也不接话,只笑着打趣道。 “谁让你偷听我们说话的?” “大小姐,咱们坐的这么近,还用得着偷听么?一凡,不是我说,我觉得你们家安歌,这脑子是越来越不好使了。” “陆天,我今儿可没招惹你,你也别招惹我,这可是在我的地盘儿,小心回头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哎呦……”我的话还没说完,就感到后脑勺被人拍了一下,转过头就看到李立华女士手里拎着塑料袋,正本着一张脸看着我。 第十一章 亲生的不如嘴甜的 “妈,你干嘛啊,疼。”我揉着后脑勺,一脸怨念的看着她。 “说话没大没小的,还学会恐吓人了是吧?!”她把手里拎的东西放到隔壁桌子上,陆天凑到跟前,给她搬好了凳子,我妈看着陆天,表情立马放晴,“谢谢小天,你们继续吃,别管我。” 说完她转头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你这穿的什么衣服,这都深秋了,骑电动车出来,不知道带个外套,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女孩子一定要懂得保暖。” “知道了知道了,今天本来没打算这么晚回去的,这不是临时有约么,您这拿的什么啊?” 见我问起,我妈才想起来,“差点忘了,老家寄来的一箱黏玉米,给你们兄妹俩还有小天,一人一袋。” “阿姨,您太气了,我老来蹭吃蹭喝也就算了,还给这么好的东西。”陆天忙站起身道谢。 “妈,为什么还给他,这一屋子里就我最爱吃玉米,再说,我们家还有个虎视眈眈的萌萌呢。” 我妈朝我翻了个大白眼,“这孩子越大越不懂事了,你想吃,回头妈再给你拿,家里还有,大不了让你表舅再寄一箱来,还能少了你的。” “阿姨,不然我这袋给小安吧,我平时也不怎么吃这些。” “不给她,你别老这么惯着她,我这是特意给你的,平时还是要多吃点粗粮,对身体好。” “他惯着我?”我狠狠的瞪了陆天一眼,这人,就会在人前装大尾巴狼,什么时候非得让他们看看他的本来面目才行。 “安歌,都这个时间了,你赶紧回去吧,太晚了路上不安全。”周一凡插嘴道。 “这样吧阿姨,让一凡开车把安歌送回去,我把她电动车骑到她家楼下,我穿得多,不怕冷。”陆天继续表演着他的温良恭,既然他这么想表演,那我就给他这个机会。 “真的?那太好了,我正觉得冷呢,这个给你。”我从包里拿出车钥匙递到他手中,然后用极夸张的撒娇语气对他说:“陆天哥哥真好,太谢谢你了。” 我能明显的感受到陆天尴尬的情绪,管它呢,既然开口了,咱就不能驳了人家的面子,于是拎着玉米,跟我妈和周叔告了别,出门往周一凡车里一坐,关上车门,等待出发。 周一凡上车,把东西放到后座上,看着我,笑道,“这下得意了吧?” “不小小的惩戒他一下,不足以平民愤,让他总在我妈面前装好人。” “得,人家已经骑车出发了,你赶紧把安全带给我系好。” “知道啦,真啰嗦。” 一路哼着小曲,到家楼下,坐车里等了老半天,才看到陆天推着我的小黄从远处走过来,周一凡瞥了我一眼,打开车窗,对他喊道:“你怎么推着车过来了?” “问你家那小兔崽子。”陆天把车停好,站直身子,叉腰喘了半天,才把气喘匀实,“骑一半车就没电了,这得亏距离不远,不然非得累死我不可。” “哎呀,我忘了跟你说了,电不太够,路边有充电桩,你倒是冲一会儿再继续骑啊。”我捂着嘴再次展现出我劣质又浮夸的演技。 “我这不想着,没几步路了吗,没想到推着车走居然这么累。” “你那是缺乏锻炼。”我非常不厚道的朝他贱嗖嗖的笑了笑。 “你也就跟我斗嘴行,刚才在同事面前装大尾巴狼不装的挺好的吗?”陆天白了我一眼,伸手刚想把钥匙递给我,又收了回去。 “你才大尾巴狼呢,还我钥匙。”我拎着我的宝贝玉米从车上下来,凑到他身边。 “来都来了,我给你把电池拿上去吧。”他说着弯下腰把我小黄踏板里的电池拿出来,往楼道里走,见我站原地没动,转回头说道,“还愣着干嘛,快点啊,这玩意儿这么沉。” 周一凡朝我俩摇了摇头,“你们快点啊,我这车停不了太长时间。” 我答应着跟在陆天身后进了楼,楼下安保大叔看到我,笑着打招呼道,“回来了啊,安姑娘。” 我站住脚,从袋子里拿出了两个玉米给他,“张叔,这是我们老家的黏玉米,给你尝尝,味道特好。” 张叔笑着接过玉米,“呦,太气了,谢谢啊,我小孙子今天正好来家里,我一会儿下班拿回去给他吃。” 进了电梯,陆天把电池放到地上,甩了甩手,“为个玉米刚才还跟我闹情绪,拿给人家倒是一点都不吝啬。” “切。”看在他帮我拿电池的份儿上,我就不跟他一般见识了,出了电梯,走到家门口,在包里摸了半天,还没找着钥匙,门已经打开了,萌萌站在里面,斜靠在墙边,看着我俩,“这个点还不回来,我正想给你打电话呢。”萌萌说着朝陆天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了。 “行,既然人已经送到了,我也就算完成任务了,走了啊,”陆天把电池放到门口,刚走了两步又折回来,把钥匙往我手里一塞,“差点把这个忘了,对了,你这钥匙上拴玩具的铁环快坏了,我帮你稍微紧了紧,回头你找个新的换上,别掉了又生气。我走了啊,你哥该等急了。” “谢啦。”我接过钥匙,朝他摆摆手,进屋把门关上,萌萌靠在墙边,保持着刚才的动作,继续盯着我。 “你干嘛用这种怪怪的眼神盯着我。”我一边跟她说着话,一边继续忙手上的事情,换了鞋,把电池充上电,包和钥匙挂好,这才往屋里走。 “你不觉得,你和陆天很配吗?”萌萌跟在我身后,阴阳怪气的说道。 “你真的假的,别人这么说有情可原,你做为从小和我一起长大的闺蜜,还不了解我和他的关系么,分明就是水火不容,哪里配,别开玩笑了。” 萌萌从门口的挂钩上拿下那串钥匙,在我眼前晃了晃,“我问你,这上面的小玩具是哪儿来的?” “陆天买的啊,上回惹我生气,专门托人从大阪环球影城带回来的。不然,我怎么可能那么轻易的原谅他。” 第十二章 朋友圈是个好东西 “肯花心思为女生准备对方喜欢的小礼物,有情调又细心。我再问你,咱阿姨退休后,医保出了问题,是谁帮着给办好的?” “陆天啊,他人脉广,办这点儿事,还不小意思,天天在我们家混吃混喝的人,难得给他表达感谢的机会。” “对长辈用心,办事能力强,人脉广,踏实又有能力。” 我举起胳膊,伸到她脸前,摸了摸她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没发烧啊,怎么竟说胡话。” 萌萌翻了个白眼,不住的摇头叹息,“像你这种,在感情方面完全没有脑子的人,该怎么办哦,看来注定要孤独终生了。” 这话怎么听着这么熟悉,我好像今天白天才跟自己说过,说到这儿,突然想起来件重要的事情,我深吸一口气,拉着萌萌,把她按到沙发上坐下,郑重其事的说道,“萌萌,我跟你说一件事啊,你不要生气,也不要难过,保持平常心……” “什么事?还要这么磨叽,不急的话,让我先敷个面膜。” “你等一下,等我说完再敷也不迟。”我咽了口唾沫,把中午在火锅店发生的一切,全都跟她说了一遍,听完以后,她沉默了许久,然后摸着自己的下巴,皱着眉头,低声说道,“这么看来,这个方彦是对你有点意思啊。” “你这都什么关注点?我在说秦明,秦明的事情!” 萌萌叹了口气,微笑的看着我,说道,“亲爱的安安,我和秦明上个月就已经分手了。” “什么?!你昨天还跟我说,你要和你男朋友周末去短途旅行呢。” 萌萌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说的是我的新男朋友,他是另一个健身会所的私教,国外回来的,和我们同岁,人特别好,个子又高,身材结实,但不是那种肌肉男,他做普拉提特别厉害,哪天介绍给你认识。” 这下就尴尬了,合着我和山枫,哦不,主要是我,中午闹了那么一出,是个乌龙事件,回想自己当时的种种行为,脸不由腾地一下红了起来。 “我还把他当孙子一样骂,居然骂错了。” “你没骂错,他就是一渣男,渣的不能再渣了,我比你早一点发现,就果断分了手,反正本来也没投入多少感情,也没发生什么深切关系,大家成年人,好聚好散而已。” 看着萌萌云淡风轻的表情,我现在打自己一顿的心都有,都说了冲动是魔鬼,冲动是一切罪恶的根源,怎么就没忍住呢。 “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肯在这样劣势的情况下,为我出手,这可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回头叫上山枫,我请你们搓一顿去。” “那我要吃大餐。” “没问题,现在可以说说那个方彦的事情了吧?” “哪有什么事情,没事情。” “你看你这个表情就不是没事,快说。” 我也不说什么,把手机直接递给她,看完以后,她随手拿起桌上的广告纸,卷成卷儿,对着我的头就是一顿打,“你啊你,真是活该单身,这么好的机会摆在面前,硬生生让你给毁了。” 说来我也确实有那么一丢丢后悔,毕竟这个人我自己也觉得还不错,哪怕当个朋友处处也是好的,怎么就让我给回死了呢,“那我能怎么办,已经这样了。” “你这样,”萌萌看了看我,帮我理了理头发,又把一边的大黄抱来,放到我怀里,开启手机美颜自拍模式对着我,“来,抱着大黄来张自拍,要很自然的那种,别看镜头,对,就这样。” “你要干嘛啊?” “你别管,我帮你弄。”萌萌拿着我的手机鼓捣了半天,“好了,”她把手机塞回我手中,“你看一下。” 我接过手机一看,她竟然用我的手机发了一个朋友圈,上面写着:世事无常,还好身边一直有你。 “ y gd!你这发的什么啊?能不能再恶心一点?!” “能啊,不过那就不太像你了,这样小作一下就好。”萌萌得意的靠在沙发上。 “这一看就不是我平时的语气啊?” “人嘛,要适时的做出一点小小改变,偶尔展现一下小温柔的一面,会更鲜活一些。”萌萌笑着看向我,“不准删啊,默默的等一会儿,看看会有什么结果。” “我等什么啊?真是的。”我把手机扔到一边,“你赶紧去洗脸敷面膜,一会儿我要洗个澡,今天又吃火锅,又吃烤肉,一身味道。” “好好好,我这就去。”萌萌起身去卫生间,我抱着大黄玩儿了一会儿,眼睛总是时不时的瞥向手机,想看,又不敢看,这种矫情的朋友圈,几年前,也不是没发过,只不过,那时候微信还没盛行,大家要么在qq上胡写乱写,要么在校内网上肆意抒发,现在qq还有许多人在用,而校内网已经不复存在了。 萌萌从卫生间顶着个绿色的脸走了出来,差点把我怀里的大黄吓得飞出去,耳朵缩着,躲在我怀里朝她低声呜呜叫着。 “我说你这又是哪来的新款面膜,瞧把我们大黄吓得,飞机耳都出来了,大黄不怕不怕。”我安抚着大黄的同时,对她脸上贴得面膜产生了极其浓厚的兴趣。 “我还有个黄色的,给你也来一片怎么样?” “好啊,你等等我,我去洗个澡,十分钟。” “快去。” 不是吹牛,我洗澡真的很快,记得大一进部队去军训,洗澡是分时段的,大家都要抢时间,每个淋浴头都有人排队,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三分钟内就搞定了连头带身体的全套洗澡流程,是我们班最快的,当然后来随着年龄增长,也越来越觉得洗澡有时候是种享受,会慢一些,放个歌,用个按摩膏嫩嫩肤什么的。 洗完澡换好衣服从卫生间出来,萌萌靠在沙发上昂着头,我从茶几上拿起她留给我的面膜,按步骤贴好,也学了她的姿势靠在沙发靠背上昂起头,按照她的说法就是,仰面朝天敷面膜不容易长法令纹,当然这种说法,到底有没有科学依据也不得而知。 第十三章 关于信息回复法则的一二 “你的手机刚才响了,我看了眼,是那个叫方彦发来的信息。” “是么?”我刚要拿起来看,被她一把按住。 “急什么,等一会儿,也就二十分钟的时间,敷完面膜再看也不迟。”萌萌说着,伸手把面膜取下来,顺便涂了涂脖子然后扔进垃圾桶,开始轻拍自己的脸。 “人家发信息,知道了就该看,然后回复,这不是基本礼貌么?” “他是你老板么?是你闺蜜吗?是你家人吗?” 一个三连问,瞬间把我唬住了,“这还有什么不同吗?” “老板信息要尽量及时回复,这关乎你的工作,闺蜜信息要及时回复,这是因为感情好,家人我就不用说了吧,你不及时回复你家李女士讯息试试,转回头就给你来个夺命连环all,这是不让爱你的人担心。他哪个都不占,不过是个近乎于陌生,对你有那么一点点小心思的男人,对于这种男人,如果你也对他有一点点小心思,最重要的是什么?抓住他的好奇心啊,我的傻安歌。讯息秒回,这是追求以及恋爱期,男人该做的事,你可不要以为这是我瞎说,你看看动物世界里,求偶期,母的是怎么对待公的,还不就是真实的写照。” “你未免形容的也太赤果果了,人和动物能一样嘛?” “人,首先是动物,这你必须承认,然后才有其他,比如思想,语言,文明,社会,法律等等。” 在这个问题上,我跟她再讨论,也是说不过,干脆直接转移话题,“你们周末打算去哪儿短途旅行的?” “郊区度假中心呗,爬爬山,看看景什么的,约会吗,去哪儿其实并不是那么重要。” “是是是,最重要的是和恋人一起做些没羞没臊的事情。” 萌萌抬起脚在我身上戳了一下,“你这小妮子也学坏了啊,还没羞没臊的事情,有你这么说自己闺蜜的吗?” “哎呦呦,这话也不是我说的,还不是你教的。”我把面膜拿下来,学着她的动作,涂了涂脖子,然后开始拍,说来也奇怪,平时别人要是轻碰一下脸,恨不得都跟人家拼命,自己护肤的时候,再怎么用劲儿拍,拍红了脸,也不觉得疼。 “我说,时间也差不多了,你可以看你的宝贝信息了啊。”萌萌成功的转移了话题,我擦干净手,拿起手机,方彦发来了个图片,点开看,我不由扑哧笑出声来。 “什么啊,看得这么乐呵?”萌萌凑过来,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是一张肥猫张嘴打哈欠的照片,下面紧跟着一条信息是这样的:我家汤圆不服,要和你家大黄比一下,到底谁更圆。 “他怎么知道我们家大黄的名字。” 萌萌特不耐烦的翻了个大白眼,伸手戳了下我的脑袋,说道,“大姐,你傻啊,说明他看过你以前的朋友圈呗,你可没少晒大黄的照片,这小子有心计,旁敲侧击的表示对你的关心。” “那我怎么回他啊,明显不是一个段位的啊?”我拿着手机,用求助的眼光看着她。 “这有什么难的,你就正常聊天呗。” “哦。”我答应着,拿着手机,半天憋出一句:猫咪真可爱,哈哈。 萌萌看了一眼,朝我又翻了个白眼,“就你这样的,下辈子都难找对象。”她把我手机一把夺过去,捣鼓了几下,重新还到我手中。 我拿过来一看,上面显示已经发出去的信息:原来你也养猫啊,真巧。 “有什么特别的,”我嘴上嘟囔着,关掉对话框,发现朋友圈有几条信息,打开来,有点赞的,也有回复的,回复的里面,山枫发了个呕吐的表情;李程说改天有机会要来调戏大黄;陆天说,你再不给大黄减肥,它就要得糖尿病了。 你说这人讨不讨嫌,好好一张照片,意境都让他给毁了。萌萌凑过来看了一眼,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得好。” 我还没来及回怼过去,手机一震,微信消息又来了。 方彦:是啊,我从小就喜欢猫,一直都在养,后天上午有个猫展,你有没有兴趣,一起去看一下? “怎么办,怎么办,他约我出去了。” “你能不能淡定一点,矜持一点。”萌萌特鄙视的看着我,“明天上午你要去区合唱团陪老头老太太们唱歌,下午代课,后天上午休息,他时间到是算的准,不过,后天周五,他不用上班的吗?” “这我就不知道了。” “管他呢,你去呗,不过就仅仅只是去看个展,中午找借口离开,不要一起吃饭,听到没?” “为什么?” 见我一脸的无知表情,萌萌叹了口气,“真是榆木脑袋,教都教不会,我之前不是跟你说过么,第一次和男人单独见面,时间不宜过长,放风筝理论,懂吗?” 说实话,从前萌萌跟我说的话,我早就已经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毕竟作为一个常年单身的有志青年,哪有机会实践她的那套理论,有那脑子,不如想想午饭晚饭吃什么,这样严肃的话题。 “欲拒还羞,轻挠慢痒,知道知道。”我朝她努力的挤出一个笑容,拿起手机回复:好啊,正好后天上午有一点时间。 这条消息发过去,几秒钟时间,就收到回信:那太好了,你把地址告诉我,我后天开车去接你。 我刚想把地址打出来,转头看了眼摇头的萌萌,吸了口气,回复:还是你把地址发给我吧,我骑车过去更方便。 不一会儿,我收到了他微信发来的定位,还有回复:那也好,我们后天十点在会展中心门口见。 结束对话,放下手机,萌萌看着我,一脸意味不明的表情,“你这什么表情?” “我们安歌的春天终于来了。” “你这话说的,我也没单身多久好么?” “是么?我算算啊,”萌萌说着,开始掰起手指头,“从上次分手到现在,哎呀,不多不少,正好六年唉,还真不长呢。” 那语气酸的,隔几条街都能闻到讽刺的味道。说来,我的初恋比山枫来得迟,结束的早,与她的无疾而终比起来,我的初恋要狗血的多。 第十四章 如狗血剧般的初恋 关于初恋的定义,有许多种说法,有人说是第一次心动,第一次喜欢别人,也有人说是第一次恋爱,有男女朋友,不管是哪一种,都是留在心中不可磨灭的记忆。 我的初恋,发生在大学时代,他叫徐恒,是我的同班同学,彼时,我还是个刚入大学,不谙世事的纯良青年,他却已拿了校园最佳歌手的名号,混的风生水起,早早的成为了我们院叱咤风云的人物。 我和他的恋情起源于大二老师安排的一次演出活动,我是伴奏,他是歌者,唱的是音乐剧《歌剧魅影》的选段,我原本是顶看不上他的,那样的张扬,走哪儿都被一堆姑娘围着,也可能是我翻他白眼翻得太多,成功的引起了他的注意。 现在想来,其实也就是偶像剧里常有的剧情,男主总会喜欢上对他爱答不理的姑娘,我往死里讨厌,他就往死里猛追,用尽各种手段,甚至收买了我身边所有的室友,在我耳边天天说好话,最后终于在他的一次教科书式告白后,成功的沦陷,成为了他的正牌女友。 作为校园风云人物的女友是一种什么体验呢?最难忘的一点,就是走哪儿都有人跟在身后议论,当然多半不是什么好话,甚至有大胆的姑娘,直接跑到我面前跟我说我配不上他。对于此,我倒是一点都不在意,在我心里还觉得他配不上我呢。 徐恒是个浪漫的人,他会带着我在操场上看星星,会变着法儿给我小惊喜,会在所有人面前宣誓主权,把我当公主一般宠着,他总说,只有把我当公主一样宠着,他才会是王子,我当时觉得这话特矫情,但很受用。 我肆无忌惮的挥霍着他对我的宠爱,把一切当成理所当然,以为爱情就该如童话里形容的那般美好,直到那个人的出现。 那个人叫李佳,是比我们小一届的学妹,人看起来文文弱弱的,长相成绩各方面都很普通,她主动接近我,明着说是跟我学习,觉得我亲切,其实在暗中接近徐恒。 只可惜我当时不知道‘绿茶’这个词,只把她当一个单纯的小学妹,我身边的人都在提醒我她和徐恒走的近,我依然没当回事,直到我和室友一同逛街时,看到他们俩相伴往电影院方向走,才真正起了疑心。 我找了个角落打电话给他,问他在哪儿了,他说他在学生会开会,可那天分明是周六,学生会根本不可能有会。 我很愤怒,愤怒的不是他瞒着我和别的女人单独看电影,而是他编的理由是那样的随意,简直就是对我智商的一种侮辱。即便如此,我也没有当时就拆穿他,甚至都没打算去质问李佳,只想着大不了回头就跟他说分手,反正我也没有那么在意。 然而,事情却没有因此止步,反而朝着更狗血的路上狂奔而去,原来,当天两人看完电影,并没有分开,而是更大胆直接去了某家快捷酒店,至于去做了什么,他们自然心知肚明,出来时,正好被学校文学院,和他一同竞争学生会主席职位的梁思勉看到。 对他来说,这么好的扳倒对方的机会,怎么能错过,回学校,不到一天功夫,这事儿就传的沸沸扬扬,人尽皆知。我们宿舍的人连夜开了小会,作为我们年龄最大的精神领袖闫子珏同学,给我出了个主意,主意解释起来特简单,就是顺水推舟,既然事情已经闹开了,作为这件事情的第一受害者,我所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表现自己柔弱但坚强的一面,把戏演足了,到时候,谁做错事谁难看。 我自认不是个好演员,唯一会的就是本色出演,所以极尽全力的表现着我的厌恶和漠不关心。 没有歇斯底里,甚至没有流过一滴眼泪,大家都以为我在装坚强,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真没那么伤心,如果有什么情绪在心头萦绕的话,那也是鄙视,恶心,和自我否定。 我否定的的不是自己的魅力,因为本身我也没觉得自己会有这种东西,我否定的是我那对于感情太过随意的态度,否定自己为什么那么轻易的就把初恋的机会,给了一个自己原本顶看不上的人,事实摆在这,我顶看不上的那个,也就真的只配得到我的看不上。 纵使他事后,再怎么跟我道歉,拉下脸来,在女生宿舍门口,站了好几个晚上,我也没有给他一次当面解释的机会,我不恨他什么,只是觉得脏,我们俩人在一起,连亲吻都还没有,他却和别的女人直接去做了我当时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他让我的初恋直接从唯美偶像剧,变成了伦理剧,是个人都会觉得丧。 事情在过了一个暑假后,慢慢平息,毕竟八卦不过是一时风潮,大家总会寻到更新的去追逐,作为过气八卦主角,我的生活日渐平静,徐恒也做回了自己,除了没竞争上学生会主席外,其他并没什么变化,依然吸引着各式各样的姑娘,只是每每见到我都要躲着走,仿佛我一个转身就会如猛虎扑食般,吃了他似的。 至于那个叫李佳的姑娘,沉寂了许久以后,找了个大几岁的男友,打扮的漂漂亮亮,每到周末就在学校里,拉着男友秀恩爱,看起来很幸福的样子。 毕业以后,大家各奔东西,这事儿也成了我们宿舍几位难得聚一起时的谈资,在她们眼中,我当时的所作所为,简直太牛逼。没有哭闹,没有报复,当机立断,不留情面,简直就是教科书式的处理方式。 可我心里清楚,我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没有用情很深,恋情开始只是源于有好感和他还不错这两点,所以才能在发生这样事情的时候,做出冷静处理,现在想来,就算没有李佳这个人,我和徐恒的恋情,也不会有个多么好的结果。 说到底,恋情中出现的种种看似其他因素引起的问题,原因追根溯源都还是在两人身上。 第十五章 那些无法宣于口的,最后都成了过眼 从初恋戛然而止后,这些年,我无数次的反思自己,也许我就是个标准的绝缘体,对感情的事情总是后知后觉,或者,干脆不知不觉,这词儿用起来虽然有些奇怪,但又很贴切。 就比如说,上初中的时候,班上有男同学跑来问我,说:“大家都说我们俩是一对儿,你觉得呢?” 我当时想都没想,毅然决然的回答:“胡说八道。” 从那以后,那个男生就很少再主动跟我说话了,我还纳闷是为什么?现在想来,自己当时简直是傻的可爱。 还有,从高中时代起,我就有一个特别好的哥们儿,我们每周都会通电话,他的父母都认识我,我家人也都认识他,我们无话不谈,哪怕是些毫无营养的小想法,都会很愿意和对方分享。 上大学时,我们在一个城市,他的学校离我的学校有一个半小时车程,他每周都来看我,一个月只有几百块生活费的他,依然会给我买我爱吃的零食,婆婆妈妈的嘱咐许多生活上的小事情。 我当时觉得他很烦,唠唠叨叨跟我妈似的,却也习以为常,这种关系一直保持到三年前,那时我已经在做我现在的职业,他考了公务员,要离开家乡,去很远的地方工作。 临走时,他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夹在我心念许久的d中,递到我手里,他说不想听到我当面鄙视他难看如蚂蚁爬般的丑字,所以要等他离开后再看。 那天,我站在路边梧桐树下,一字一句的读着,上面写满了对我的嘱咐: 冬天不要用充电暖水袋,你记性不好总是会忘了拔下来。再爆炸,半夜哭着给我打电话,我可没办法冲到你面前,帮你收拾烂摊子。 饭店的餐巾纸,许多都是小作坊生产出来的,擦手擦嘴尽量用自己的,这样比较卫生,当然能用自带筷子去吃饭会更好些。 还有,别再一个人住了,忘带钥匙进不了家门的时候,没人再千里迢迢给你送备用钥匙。 大黄的猫粮,定期买,省的没了的时候,它又要负气,抓坏你最心爱的毯子…… 类似的嘱托,我数了数,不下于五十条,每一条都是我生活的缩影,那一刻,我才意识到,原来我在被一个人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着。 信的最后,他写了这么一段话:人生旅途上,我们会遇到许多人,他们也许陪你一阵子,也许陪你大半生,但终究留下的只有自己。我很高兴在这段漫长的路途中,遇到你,你为这段旅途赋予了更丰富的意义,只可惜,分叉口终究是到了,我无法成为那个陪你大半生的人,希望你接下来的旅途中,能遇到真正的他,我们江湖再见。 很难用准确的语言形容,当时看完这封信时的心情,那么多或美好,或温暖的文字,都没有让我有什么特别深的感受,却独独在看到那句‘我们江湖再见’时,心里莫名的揪了起来,我记得很清楚,那一日,我蹲在路边哭了许久,哭到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失去了抑制眼泪的能力,哭到天色渐暗,华灯初上,过往行人迈着匆忙的步子,奔向温暖的家,我依然没有勇气站起来。 最后还是许萌的一通电话,才将我从那样的情绪中抽离出来,她找到我,拉着我去ktv嘶吼了大半夜,给了我一个宣泄内心情感的出口,最后精疲力竭了,她揽着我的肩膀,特轻松的说了句,“要不你搬来跟我一起住吧。”这是我这些年来,从她嘴里听到的,最有人情味的一句话。 那时我才明白,有种情感润物细无声,脱离时,才知情重,只是,后知后觉终究不能让心念之人回来,我在一夜之间了解了,爱情是一种怎样让人刻骨铭心无法自拔,又无能为力的东西。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能如常与他交流。心照不宣的,我们渐渐生分,成了再普通不过的朋友,去年他结婚了,婚礼我没有去,只是从朋友圈看到了他们的照片,新娘长得普通,但看起来很温柔,他的眼里满是幸福,笑的那样甜。 生活不如偶像剧,错过的人,不会在百转千回后重逢,我的那份迟到的迷恋,在那一刻正式划上了句号。 终是只成就了那句:江湖再见。 (此处有华丽丽的破折号) 周五,我破天荒的在没有工作的情况下,起了个大早,为了找到一套适合约会的衣服,对着自己的衣橱好一通折腾。 试了一套又一套,并且每试一套都要到萌萌房间去问个究竟。 “萌萌啊,你看这套怎么样,会不会显得太刻意了?” 萌萌盘腿坐在她的瑜伽毯上,瞪着我,“你还有完没完了,我这早晨就几分钟冥想时间,都让你给破坏了,昨儿说了让你先准备好,你非得嫌累,说今天还有好几个小时准备时间,结果呢?” 看着她的表情,猜测离抓狂也就顶多剩个三成空间,我果断选择,不反驳,少说话,赔笑脸的政策,先稳定住她的情绪,然后,乖乖的回到自己屋里,对着满床的衣服发呆。 十分钟后,她走到我门口,随意瞥了一眼,指了指被我团在床上一角的衣服说道,“穿那个吧,你们是去看猫咪展,又不是出入高档餐厅,听歌剧,没必要穿那么正式,而且看宠物,容易粘毛的深色衣服也不能选,其他,能看上眼的就那套了。” 她指的是我前些天买的杏白色兔绒毛衣,和浅咖色细格纹中短裙。 “这个,我也想穿来着,可我的打底袜太旧了,都起球了。” “谁让你穿打底袜了,今天也不冷,光着腿啊,把你这身上唯一算是优点的小直腿露出来。” “大姐,我下午还要上班,晚上下课晚,会冻死我的。” “你们中心不冷就行,下班我去接你,反正今天周五,你下班的那会儿,我早到家了。” “那也行,既然你都这么好了,就再多付出一丢丢,把你的宝贝包包借我背背。” 第十六章 尴尬的约会 萌萌朝我翻了个大白眼,没好气的说道,“你是不是傻,第一次单独约会,背那么贵的包,你是想吓跑人家吗?配你这个咖啡色的小牛皮包就挺好,不跟你啰嗦了,我上班时间快到了。” 我看了看时间,也差不多,随便塞了点早饭,去卫生间洗了头发,好好的化了个妆,穿好衣服,配上我的小皮鞋,出门。 按照萌萌的嘱咐,我特意晚了一点点,到地方的时候,差不多在十点二十左右,远远看着方彦站在会展中心门口左顾右盼的,我的心跳莫名其妙的加快,不由骂了自己几句,这是多久没和男人正经约会了,一点心理素质都没有。我躲在树后深吸了好几口气,才稍微平复了些心情,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微笑着向他走去。 方彦见到我,焦急的表情立马松弛了下来,笑着跟我打招呼。 “等很久了么?” “没有,没有,我们进去吧。”跟在他身后走进展厅,说来是猫咪展,其实无外乎就是各个商家找机会搞促销活动,猫咪没见到多少,全是卖宠物用品的,看得眼花缭乱,也没什么特别,想着,来都来了,不给我们家大黄带些战利品回去,有点过意不去,就挑了些罐头和小玩意儿,我执意要自己买单,他也没坚持。 方彦见我兴致不是很高的样子,就提议到会展中心附近的公园转一转,我想着也好,反正他好像也对这些不怎么感兴趣。可是,到了公园我就后悔了,这个破天气,户外空旷地,吹着小风,冷的不得了,害的我起了一层一层的鸡皮疙瘩,还得用力的保持着礼貌的微笑。 找了个可以晒到阳光的长椅坐下,我们开始了没营养的对话,从对话里,我了解到他的一些基本信息,他今年29岁,和父母住在一起,工作稳定,平时有时间,喜欢拿着相机出去拍拍东西,喜欢听音乐,喜欢读书,喜欢猫,喜欢旅行,喜欢电影。 听起来是个爱好特别广泛的文艺青年,不像我,平日里,除了逗猫,也没什么特别爱好,偶尔看书,偶尔看电影,至于音乐,对于我来说应该不算爱好。 “第一次见你,觉得你身上有和别人不同的气质,后来知道,原来你会弹钢琴,我对会乐器的人,有种特别的好感,我觉得你们特酷。” 这么被人当面夸,我还真是有点不适应,心里想着,以我第一次见面的表现,不该把我当成一个不顾场合大吼大叫的泼妇么?面上只能尴尬的笑了笑,以示谦虚。 “你弹钢琴的话,应该会听许多古典音乐吧,你最喜欢的作曲家是谁?” 他这么一问,我突然愣住了,对话似乎升级到,类似于某种技能考核的阶段,一时间想不出什么,机智的我选择了,反问回去,“那你说平日里喜欢听音乐,你最喜欢听什么呢?” “我觉得这听音乐啊,就得听古典乐,我最喜欢听肖邦,我觉得他音乐里的情绪特别丰富。” 我跟着点了点头,“是丰富,我从前也喜欢。” “那你现在喜欢什么?” 我看着他,突然觉得张不开口,他都说了听音乐就得听古典乐,我要跟他说我现在什么都听,觉得音乐不分高低贵贱,是不是有点太不给他面子,犹豫了半天,我开口道,“我啊,现在就喜欢听巴赫,他让我能找到内心的平静。” 自己说完以后,莫名一阵恶心,心里有种特对不起巴赫一家的感觉,拿他出来当了装逼的挡箭牌。 又随意聊了些其他的,按照萌萌出的主意,我找了借口,没有和他一起吃午饭,分开后,我一个人到中心附近的小店里,吃了一碗热乎乎的鸡丝面,特意加了俩卤蛋,来犒劳一下自己,那么不容易的装了一上午的端庄素雅。 放下碗的那一刻,我整个人才彻底松了下来,长出了一口气,和不熟悉的人约会,可真难啊,要拼命的把好的一面展示给对方,把小时候我妈教给我的所有,关于女孩子在外面应该保持的良好姿态,全都运用上了,因为过多的关注了自己举手投足的表现,都没有太多机会去感受时隔六年再次约会,给我带来的愉悦。 一路狂奔到了中心,还没到电梯口,一楼卖琴的小刘就凑了过了,看了看我,笑着说道,“原来安歌姐还有这么女人的一面啊。” 我朝他挑了挑眉,“这话说的,我哪天不女人,不跟你聊了,我得赶紧上楼,快冻死了。” 跟我说话的小刘,叫刘志新,是我们中心一楼销售部的销售员,今年24岁,年纪轻轻,在这一行已经摸爬滚打好几年了,凭着这一张嘴,月月是销售冠军,和中心上上下下的人,都混的特熟,跟谁都没红过脸,却也跟谁都没有深交。 到楼上,刚从电梯口出来,孙老师就嚷嚷着走了过来,拉起我的手捏了捏,“我说你这个孩子,作死啊,这么冷的天,光腿穿个小短裙,你看看这手,冰冰凉的。” “出门时还好,谁知道起风了。” “你看看,年轻人啊,不知道保养,等年龄大了,腿疼的时候知道后悔就晚了,快喝点热水暖暖,我这儿有个毯子,一会儿你上课的时候盖在腿上,女孩子啊,是不能受凉的,往严重了说,会影响以后生孩子的。”孙老师说着,忙去自己柜子里拿了个绒毯给我。 我一边道谢,一边拿杯子去倒热水,一通折腾后,身子也慢慢暖了起来,在教室里盖着绒毯,喝着热水,不禁苦笑着摇了摇头,为了美什么都可以豁出去的勇气,我这辈子怕是不会有了,还是老实的天冷加衣,把自己捆成个粽子,更适合我。 晚上,送走最后一个学生,从教室里出来,萌萌已经坐在走廊的长椅上等着我,怀里抱着从家给我带的衣服,心里闪过一丝暖意,朝她狂奔而去,抱着她的胳膊就不松手,“萌萌,我想死你了。” 第十七章 毒鸡汤式的现实生活 回到家,往沙发上一趟,抱着大黄,心里踏实极了。萌萌在厨房忙活了一会儿,煮了杯姜茶给我。 “你把这个喝了,回头再用热水泡泡脚,不然夜里又该腿疼了。” “还是萌萌对我最好。”我笑着接过她手里的姜茶,喝了两口,把杯子放在茶几上。 “你趁热把它喝完啊,别想着偷偷倒掉,还有,以后在外人面前别叫我萌萌,跟你说过多少次了,都不听。” “这么可爱的名字,干嘛不叫,就你事儿多。” “今天看在你受冻的份儿上,不跟你计较,来吧,说说约会怎么样?” 我撇了撇嘴,把今天上午的经历说了一遍,萌萌沉吟了下,摸着下巴说道,“和我预想的也差不多,你们分开后,他给你发信息了吗?” “发了啊,不过我一下午都在上课,没空回呢。”我掏出手机,把他发给我的微信拿给萌萌看。 “嗯,普通套路,不难破,我现在问你,你对他什么感觉?” 我努力的回想了下这个人的所有言行举止,和我与他的所有互动,回答道:“就那样吧。” “又来了,什么叫就那样吧,你上大学那会儿谈的对象,我问你怎么样,你就给我这个回答,到底那样是哪样?喜欢?讨厌?还是别的什么?” 这个问题,其实我也想过很久,有些事或者有些人,真的是这样,你没办法用简单的喜欢或者讨厌来评价,什么都说不上,模棱两可,所以才会是就那样吧。 “你知道我的,在这方面一向木讷。” “你是纯属反应迟钝,不过这次也怨不得你,你们俩毕竟不熟,才单独见过一次面,话都没说几句呢,能感知到什么?再说,到这个年龄的青年男女,在感情这方面,谁还不是各留余地,然后权衡利弊,看不清,很正常。” “我最讨厌什么各留余地,这个年龄怎么啦,老年人都有追求爱情幸福的权利呢,难道就不知道那句名言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你这话说的不完整,后面明明还有一句,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所以啊,还是像我学习,当个不婚主义者吧,不用为了这些事情纠结,能谈谈,不能谈,滚。多么的直截了当。” “这个我同意,一个看我穿那么单薄,都不知道把自己外套脱下来给我,甚至都不知道找个不冷的室内坐会儿的男人,要他干嘛?!” 萌萌看了看我,边砸吧嘴边摇头道,“你这不是心里清楚的很吗,都不用我说什么,不过,你说的这事儿,有两点可能性,第一,他木讷紧张,顾不了那么多,所以没那么做,第二,就是他没那么上心,只知道欣赏你的小美腿,不知道呵护一下,不打紧,反正你现在身边也没什么人,把他就放那儿,也挺好。” “把他就放那儿?这话听起来就很心机婊。” 萌萌伸手狠狠的戳了一下我的脑袋,“变相骂我是吧,我这是好心给你出主意,我跟你说,你也别不爱听,到了这个年龄的男女,谁还没几个发展对象,在没确定关系时,谁也不是谁的唯一,这可以理解,我并不觉得有什么错。” “不是的,我觉得得分人,如何处理,完全得看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如果就是这种平行相处法,我也就如此,如果他是很专一的,那我也就用专一的相处模式来应对,这样才比较公平。” “好,那你觉得这个方彦对你,是怎么个相处法?” “我还不能确定。” “那还不是要先把他放那。”萌萌翻了个白眼,拿起我的手机,给方彦回了个信息:不好意思,下午一直在工作,这会儿才腾出时间看微信,零食大黄很爱吃。写完这句,萌萌还专门给大黄拍了张照片发过去。 “搞定。”放下手机后,萌萌站起身往屋里走,“我去做瑜伽了,你收拾收拾早点休息吧,明儿不是要早起吗?” 我端起姜茶咕咚咕咚灌下去后,把大黄抱在怀里,“嗯,这一会儿就去睡,先陪大黄玩儿会。”怀里的大黄满意的发出咕噜声,并试图把我的胳膊当做小鱼干来咬。 正与大黄缠斗当中,手机响起,是宋雨的电话。 “怎么了,大仙女,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刚哄孩子睡着,才想起来个事儿,下周去参加咱老大的婚礼,你火车票买好了吗?” “你不说我都忘了,我假还没请呢。” “你这个脑子,什么时候才能好使一点,你买的时候帮我也买一张吧,咱俩一块儿去。” “你不说你去不了的吗,你们家小祖宗谁带啊?” “我妈呗,她下周来我们家住。” “怪不得,行,我帮你买。” 宋雨是我大学时睡着上铺的姐们儿,又是同乡,所以关系稍微近一些,她和她现在的老公李晓阳在大学里相识,毕业后一起回家乡工作,两年后结婚,我是她的首席伴娘,婚礼现场,当宋雨她爹将她的手交到李晓阳手里是,我哭的跟个泪人似的,就差没抽抽过去了,当时我觉得他俩特幸福,简直满足了我对美好爱情结局的所有幻想。 然而,当爱情跌下神坛,走进生活后,剧情总是会朝着大众熟知的方向发展而去,婆媳关系,夫妻相处摩擦,生过孩子以后的鸡飞狗跳,种种鸡毛蒜皮成了他们婚姻里的日常,记得有一次,她坐在我对面,一边喝着果茶,一边声泪俱下的说着,“我当初简直是瞎了眼了,嫁给了他,每天拖着房贷车贷,忙挣钱,忙养孩子,带孩子,衣服不敢买,好护肤品不舍得用,我这身衣服,还是前年双十一在网上特价买的,已经是我最贵,最正式的衣服了,我这个头发,从生孩子到现在就没换过发型,天天这么扎着,跟枯草似的,你看看我这张脸,哪像个二十多岁的姑娘该有的样子,我跟你说安歌,就不要结婚,不要生孩子,全是累赘。” 第十八章 一地秋叶 在我因为她的话,而心生难过,想着怎么安慰时,她的电话响了,从她这么多年都没换过的手机铃声判断,铁定了是李晓阳打来的。对着手机啰嗦了几句没有营养的话后,挂上电话,她拿起纸巾擦了擦眼泪,继续喝手里捧着的饮料。 我问她可是晓阳有什么事情?她嘴角扬起一个不易察觉的弧度,撇了撇嘴说道,“没什么事,我们每天中午都会通个电话,随便聊几句。” 那一刻,我突然特别想笑,又特别想打她,一个结婚加谈恋爱,时间超过七八年的人,对方来电铃声依然做特别设置,每天还会固定打电话聊闲天的人,说的所有关于婚姻的不幸,皆像是另一层面的秀恩爱,因为他们在不留余力的活在对方世界里,所有悲喜,皆是故事。 当时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婚姻的幸福,不是两人相敬如宾,一生不曾有过争执,而是不管怎么争吵,怎么摩擦,回家,总有一口热饭,负气出走时,顺手提了垃圾。 当然,对于我这种连婚姻的门都没沾到的人来说,这种理论多少显得苍白了些,只是希望,当他日有机会体验时,能作为参考,不至于因为琐碎,动了他念。 对于一个钢琴老师来说,周末的生活,等同噩梦,课从早晨八点开始,一直排到晚上八点,中午只有一小时休息时间,全天与大大小小的学生斗智斗勇,面对千奇百怪的问题,再爆的脾气,也该磨平了,到了下班时间,我和从吉他教室走出来的老袁对视了一下,各自苦笑。 “结束了?” “结束了。你听我这嗓子,比演唱会真唱还惨,都快发不出声音了。”我说的一点都不夸张,因为前一天冻着,今天本来慢性咽炎就有点抬头的样子,这一整天课讲下来,嗓子早已疲惫不堪。 “你等一下,我给你拿个含片吃吃。”老袁从自己的柜子里,拿了一小包缓解咽炎的含片给我,“你这是臭美的代价。” “你也看到了?” 老袁笑着模仿了我朝萌萌狂奔而去的姿势,“昨儿那姑娘是你室友吧?” “你怎么知道?” “以前听你提过,感觉形象与你描述差不多。” “她是我闺蜜,我们从小穿一条裙子长大的,特铁。” “看出来了。这个点了,要不要一起去吃点东西?” “好啊,吃什么,烤串,面条,还是火锅?” “你饶了我吧,这个时间吃火锅,还是吃点清淡的吧,我知道家鸡丝面特好。” “不会说的是我们中心隔壁街的那个吧?” “英雄所见略同啊,走着。” “说好了啊,一会儿吃完送我回家,我今儿没骑车,吃完该没公交车了。” “没问题。” 和老袁说话就是舒坦,不用拐弯抹角,直来直去的,多坦荡,深秋的天,外面秋风瑟瑟,一地枯叶,这个时候我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踩树叶,咔哧咔哧的,声音特清脆。 “老袁,你知道我最喜欢秋天什么吗?” “难道不是踩落叶么?” “这是其中之一,我最喜欢的是看秋天的云,特别像棉花糖。” “你是饿了吧。” “这都被你看出来了。the falling leaves drift by y ind......” “《autun leaves》,这首歌倒是挺应景,就是悲伤了点。” “本来就是个悲秋,从前不觉得,现在每到这样的时刻,总会想起些故去的人,心情就不怎么好。” “故去的人,你说的是前男友么?” “心里死了的不算,不过这么说也没什么不行,哈哈哈。” “心情是不是突然就好了许多。” “你别说,还真是。” 吃了一碗热乎乎的面,摸着肚子,满满的幸福感,从店里走出来的时候,身子也没那么冷了。 回到中心楼下,老袁骑着他的小摩托,把我送到了小区门口,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十点,萌萌插手站在厅,一脸严肃的看着我,“这么晚回来,不知道说一声吗?打了十几个电话都不接,你干嘛去了?” 我这才想起来掏出手机看了下,全是未接来电,再看看萌萌的表情,不由倒吸一口气,“哎呀,我忘了开声音了,手机一直是震动,我就和中心的老师去吃了点东西。” “哪个老师?” “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老袁。” “哦,原来他就是老袁。” “嗯?这句话怎么听起来怪怪的,难道你见过他?” “刚才在小区门口笑的花枝招展的跟人家聊天,我就在你身后不足三十米的位置,要不是怕耽误你发挥,我早就上去揪你了。” “这大晚上的,你下楼干嘛的?” “还能干嘛,去找你呗,还好意思问我去干嘛,结果自己却是在会男人。”萌萌的语气里充满了调侃意味,但是听起来好像没有那么生气了,我心想着,老袁这是变向救了我一命,不然就这十几个未接来电,就够她把我从头到脚收拾一遍的。 “唉,你可别误会,我们就是普通同事关系而已。” “普通同事?这么冷的天,骑车送你,外套,头盔都给你穿戴着,还真是好心。” “哎呀,我们是朋友啊,你别乱猜,真的没什么。” “嗯,没什么,没什么。”看她那敷衍的态度,就是已经不把我的话当话听了,萌萌的性格就是这样,一旦她认定了什么事,很难再改变。 既然我说什么都已经是徒劳了,那干脆就转移话题好了,“我下周要去趟外地。” “外地?谁结婚?” “你这话说的,我就不能出去旅游么?” 萌萌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下我,非常笃定的摇了摇头,“不能,这话骗别人还行,骗我,不可能,去公园遛个弯儿都嫌烦的人,怎么可能出去旅游,说吧,谁结婚?” “我们宿舍老大,闫子珏。” “怪不得这么积极,你看看,你们宿舍的大姐大都嫁出去了,你连个男朋友的没有……” “打住,讽刺挖苦的话,我已经听腻了,能不能换点新鲜的,你这个玩弄别人感情的大魔头。” 第十九章 隐约感受到春天的气息 “呦呵,小妮子今天火药味挺浓啊,要不要跟我打一架啊。” 看萌萌那气势,我立马怂了下来,毕竟从小跟她打架,我就没赢过,当然,作为女生,为什么要没事儿就打架,本身也是个匪夷所思的事情。 “光跟你说话了,我火车票还没订呢。”论转移话题的功夫,我自认还没有输过谁。 “你和那个叫什么方彦的,怎么样了,这两天他有没有再给你打电话什么的?”好在萌萌也不打算计较刚才的事情。 “对了,今天给我发微信,我上了一整天的课,还没来及给他回呢。”她不说我还真忘了,中午本来是要回的,跟孙老师说了会儿话,就给忘了,晚上又和老袁去吃东西,一直耽搁到现在。 我拿起手机正打算回信息,对方的电话直接打了过来,“怎么办,怎么办,电话打来了。” “你有病啊,电话来了,就接呗。” “我不知道说什么啊?” “也对,你刚和别的男人约会回来,是不太好说。” “哎呀,这个时候了就别讽刺我了,我……” “给我,”萌萌从我手里拿过手机,并不忘顺带着赐我一白眼,然后淡定的点下了接听键,“喂,您好,我是她的室友,她今天出门忘了带手机了,对,应该快了,等她回来了,我让她跟你联系,嗯,好的,再见。” 挂了电话后,她继续用特鄙视的眼神看着我,“一个电话而已,有这么难么?还有,你火车票再不订的话,怕是一会儿又要忘了。” “对对对,火车票火车票。”我接过手机,点开购票软件,买好了两人的往返火车票,这才松口气。 “你们老大结婚,那个谁去不去啊?”萌萌坐在沙发上,涂着指甲油,轻声问道。 “哪个谁啊?” “又装傻了是吧,还能是哪个谁,你曾经的狗血电视剧男主角呗。” 我坐到她身边,把脚往茶几上一放,仰头靠在沙发背上,作忧伤状,然后长长的叹一口气。 她见我这副模样,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举着涂了指甲油的爪子,凑到我脸前,眯着眼睛,看了半天没吱声。 “你干嘛,把爪子拿开,难闻死了。” “我发现你今天不对劲嘛,火药味这么浓,我这是水性指甲油,味道很淡的,少扯开话题,跟我说说怎么回事,你不会对那小子还……” “我说大姐,我对那人是什么感觉你还不清楚嘛。” “唉,打住啊,你大学时候的事儿,我还真不太清楚,而且,你这人,有什么情绪总爱憋着,一点都不坦率,谁知道你心里是不是还放不下,我跟你说啊,劈过腿的男人是打死都不值得怀念,更不可以回头的。” 看着萌萌义愤填膺的表情,我捂着嘴噗嗤一下笑出了声,因为动作太大,头发蹭到了她的手,好巧不巧的,正好粘在她刚涂好的指甲上。 萌萌颤抖着把手放到自己脸前看了一下,然后怒不可遏的朝我喊道:“安歌!”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沙发上跳起来,闪到一边,赔着笑小声说着,“唉,别冲动啊,你要为其他几个还没有被刮花的指甲负责。” “我,”萌萌显然意识到我话中的道理,手高高举着,半天没有做出任何举动,“你应该感谢我这剩下几个还没干透的指甲,不然我今天非得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皮开肉绽。” “不是我说,你这样不好,家庭暴力是不对的。”仗着两人之间不足一米的距离,我肆无忌惮的耍着我的嘴皮子。 “看在你今天情绪不佳的份儿上,我暂时放过你,下回再这样,看我怎么收拾你,还愣着干嘛,给我退下。” “是。”我微微屈膝,模仿了个古代丫鬟向主子行礼的动作,然后转身一溜烟钻进自己房间,关上门后长出一口气,想着,好险,差点就被她八卦了从前的那点破事儿。 其实我知道徐恒是一定不会出现在子珏的婚礼现场的,只是想着要再回到那个城市,心里多少还是有一点别扭,在别扭中,又掺杂了那么一丝不易察觉的小期许,就好像,心里住着一只蚂蚁,四处游走,抓挠不着,分外不爽,这种自己都理不清的心思,如何向别人坦率。 躺在床上发了好一会儿呆,才想起还有方彦的事儿没解决,作为一个成年人,慌已经扯出去了,是必须要圆的,撒丫子逃跑可不是该有的风格。 我拿起手机,酝酿了一会儿,发了讯息过去:不好意思让你担心了,我刚回到家,上了一天课,晚上和同事聚餐,手机在家里没拿。 我手机都还没来及放下,对方的电话直接打来,我长叹了一口气,这回看来是躲不掉了,只能乖乖的清清嗓子,滑下接听,我只轻轻的“喂”了一声,方彦便在电话那头,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说道:“听到你的声音,我就放心了。” 这难道也是追女孩子的某种机巧么?恰到好处的表达关心,用词极其简约却高效,我不由摇了摇头,苦笑了下,人家就说了一句话,哪来那么多的内心活动,“让你担心了,我这人常常丢三落四,都习惯了。” “别人都是手机不离手,分开半分钟就浑身不自在,你倒好,一天不拿,好像也不打紧。” 我这哪是不打紧,只不过是撒了一个小小的慌而已,“我平时上课也用不着手机,所以也没觉得什么。” “你明天是不是还有很多课要上?” “是的,周末嘛,最忙的时候,没办法。” “上回听你说了你工作的地方,我明天要到那附近聚餐,顺便给你送点东西,中午你应该没有课吧?” 这话一出,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接了,什么套路?我不懂啊?我是老实人,不会撒谎,只得乖乖的回答了问题,“嗯,中午一点之前,有那么一点休息时间。” “好,那我明天到地方给你打电话,记得带手机啊,这么晚就不打扰了,你早点休息,晚安。” 第二十章 论如何正确的收买一个吃货 顺着他的话说了晚安后,挂上电话,心里觉得莫名有点不自在。‘晚安’这个词,在某个阶段是个特敏感的词,它仿佛带着些许特殊的意义,存在于某些特殊关系中,而我和他,显然,还没有在那种关系中,或者直白点说,我还没有考虑过要不要往那种关系上发展。 当然,所谓的那种关系,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恋人,而是,大家津津乐道的暧昧。 这个词,如果说给萌萌听,她一定会嗤之以鼻,在她眼里,暧昧是个特低段位的词汇,深情的人玩儿不起,恋爱老手,不惜的用。 在我眼里,她绝对是那个不惜用的人,爱就爱,不爱就不爱,没确定关系前,叫相处,确定关系后叫恋爱,哪来的中间地带。 爱玩儿这一套的,要么是在感情中谨小慎微怕受伤害的孩子,要么是在万花丛中采蜜的滥情之人,这话虽然说的粗糙了点,想来却不无道理,我们之所以容易深陷其中,还不是因为我们一个个都是内心脆弱的孩子,对于感情,拿不起放不下,赶不走揽不住。 最后有几个拥抱了曾经暧昧过的那人,大家还不是各自散了,人海里再觅他人。 为了这意外的第三次见面,我早上又特意早起了会儿,选来选去,也找不到既精致,又不显做作,在繁忙工作中,还能恰巧显得我有那么一点小可爱的衣服,最后,还是套上了我日常的卫衣牛仔裤,为了稍稍显得特别一点,我化了个不浓不淡的妆,并喷了点香水,背上我的小包包,还没走到门口,就被萌萌叫住。 “你等一下。” 我转回头看她,她正在厨房煮粥,眼睛盯着我,皱起眉头,“你今天有点不对劲,只是去上课,居然涂了睫毛膏,而且,还喷香水,老实交代,你有什么事瞒着我?啊,”萌萌放下手里的饭勺,从厨房走出来,站到我面前,“你是不是和那个老袁好了,办公室恋情。” “我说萌萌,哪来那么大的想象力,我就是去上个班,心血来潮化个妆而已。” “少来,你我还不知道,周末上班,什么打扮舒服就什么打扮,紧身裤都穿上了,还跟我说没什么,快,老实交代。” 看着萌萌审犯人一般的眼神,我不得不败下阵来,把昨天和方彦通电话的事情跟她说了一遍,她沉吟了半天,点了点头道:“嗯,你这样打扮是对的,不张扬,又得体,不错不错。” “大小姐,我现在可以走了吧,再不走真的要迟到了。”在得到萌萌的大赦令后,我匆忙出了门,骑车赶往中心,一上午工作结束,刚喝了口水,伸个懒腰,手机就震了起来,这小子打电话倒真是会挑时机。 怀着忐忑的情绪下楼,远看着,方彦穿着风衣站在门口,手里拎着纸袋,看到我,笑着伸手打了招呼。 “还没吃饭吧?这个给你。”方彦把手里拎的纸袋举到我身前。 “这是什么?”我很自然的接过来,拎在手上,还挺沉。 “我家附近有家店糕点做的特别好,我今天正好要到这附近,顺便给你买了点带来,里面还有我在港式茶铺给你带的热柠茶。” “嗯?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喝这个。” “我看你以前朋友圈发过,今天冷,你赶紧进去吧,我先走了。”方彦笑着伸手轻拍了一下我的头,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转身一溜小跑,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我站在原地,满脑子想的都是刚才的画面,他居然摸我的头,我今天可是没有洗头啊,会不会…… “安歌,你一人站这儿傻愣着干嘛?”我缓过神来,看到老袁正两手插口袋,缩着脖子站在我面前。 “没什么,你这打哪儿来?” “刚出去吃了个饭,你手里拎着什么好东西?” “一些糕点。” “正好,我刚才没怎么吃饱,分一点给我尝尝。” “你不是不喜欢吃甜的么?” “男人嘛,总是会变的。来,我给你拿着。”老袁很自然的从我手里接过东西,看了一眼,从里面把那杯柠茶拿出来递到我手上,“你先喝着,还能捂捂手。” 我们一同上了电梯,孙老师端着饭盒从休息室里出来,看到我们,愣了一下,“袁老师,你不是刚出去,怎么这么快就回来……” “唉,孙老师,你看安老师给我们带什么好吃的了。”没等孙老师的话说完,老袁就举着袋子走到她跟前。 孙老师看了眼袋子里的东西,笑着打趣道,“我说袁老师怎么这么快回来了,原来是有好吃的,这家的糕点很难买的,我们家敏敏爱吃,她爸每次去买,最少都得排一个小时的队。” “是么?那我得好好尝尝。”老袁说着把袋子拎到休息室,往桌子上一放,从里面拿出两块红枣酥,一个递到我手上,另一个掰开来,分了一半给孙老师。 我拿着还有些热乎的红枣酥咬下一口,红枣的香气盈满整个口腔,不由的做了个无比陶醉的表情,“味道还真不错。” 甜品是减肥的天敌,却也是能给人带来愉悦感的完美存在,对于我来说,减肥可以不予理会,但甜品一定不能放弃,很难想象,如果生活中少了这味,该如何苟活,虽然用词过了点,但所含情绪一定是饱满的。 这样的满足感,让我不由拿起手机,给方彦发了信息,认真的表达了感谢之情,没想到他口中,家附近随便买的点心,竟是要排队等上那么久才可以买到的美味,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为他加分了不少,此人的形象,在我的心里一下子高了许多。 这话说给萌萌听,她一定又要嫌弃我没出息了。 几日后,如约和宋雨一同搭火车去往了那个,对我们来说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子珏亲自开车到车站来接我们,这个本该在婚礼前一天忙的焦头烂额的女人,此刻却比我们还要淡定许多。 第二十一章 姐妹们的小聚 闫子珏在我们眼中一直是个特强大的存在,倒不是说她性格有多彪悍,只是那强于任何人的求知欲和学习能力,实在让我们不得不甘拜下风,大三就为自己找好了研究生导师,并且,还是跨专业的,研究生第二年,又出国学习,回来后放弃了留校当老师的机会,毅然决然的做起了留学机构。 至于她的另一半,我们倒是真不太熟悉,只是从她偶尔发的朋友圈里,那模糊的背影和言语,大致的想象一下,该是个面目普通,但和善的人。 跟着子珏来到她为我们准备的酒店房间,我和宋雨对视了下,不由一同撇了撇嘴,心想着,沾了新娘子的光,也能体验一下五星级酒店套房的魅力,真是超值了。 “我说老大,你这样可不好,我们准备的份子钱,说不定还不够你这房间一晚上的房价呢。”我走到套间厅的落地窗旁,向外看去,兴奋地说道。 子珏挥了挥手,走到我身边,“唉,你想多了,这是我明天发嫁的房间,你们只是蹭了我的光,跟我同住罢了,我住这屋,你们住那屋。”子珏伸手指了指右手边特大特豪华的卧室,又指了指对面小一点的房,淡定的说道。 “在这儿发嫁,不是应该在家里么?”作为过来人,宋雨对此表示很不理解。 “为什么要在家?摄影摄像,自家亲戚,伴娘,再加上来接亲的,和看热闹的人,我们家又不是几百平的别墅,哪挤得下这么多人,再说了,闹腾完,屋里弄得乱七八糟,还得我爸妈自己收拾,何苦来的,还不如这样省事儿,拍出来的片子还好看。” “话不能这么说,从家发嫁是自古留下来的传统,意义大过一切。”宋雨不依不饶的反驳道。 这样的画面,对于我来说简直太熟悉不过,从上大学那会儿,她俩在各方面观念上就有着天壤之别,一个是超理性的务实派,一个是超感性的浓情派。 她们争论起来是没完没了的,你说她冷血,她说你矫情,非得吵到谁都不理谁才肯罢休,只是过不了几天,浓情但记性不好的宋雨就会像没事儿人一样,主动找,虽然记性好,但是不爱计较的闫子珏说话,两人又会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继续做好室友,好同学,好朋友。 想到这儿,我不由噗嗤笑出声来,还有意争论的二人转头看向我,一脸疑惑,我走上前,拍了拍她们的肩膀,“我说你们俩,怎么过了这么多年,还这样,一会儿又要赌气谁都不理谁了么?” 两人听了我的话,相视一下,皆是笑出声来。 “你这么一说,让我想起了好多从前的事,唉,那时候多好啊,不用为生活奔波劳苦,我们家李晓阳也没现在这么讨人嫌……” “唉,咱在路上怎么说的,出门不提家里那些事儿。” “对对对,不提不提,咱仨好久没一起好好聊过天了,晚上以茶代酒,闹起来,就当婚前单身派对了。”宋雨把包往沙发上一扔,整个人瘫在上面,笑着说道。 子珏点了点头,“这样也好,上午你们来之前,我已经把工作都交代清楚了,现在也没什么事,回头点一些吃的,咱仨就在这儿聊天,说好了啊,我得早睡,不然明天水肿,可就不好看了。” “我的天,你结婚前一天,居然还有心思交代工作。我那时候提前一个星期就紧张的不行了,哪还有心思工作。”宋雨一边摇着头一边举起手给子珏竖了个大拇指。 “吓我一跳,我还以为你要竖中指呢。”我把手放在胸前,佯装吓坏了的表情看着宋雨。 她朝我翻了个白眼,接话道,“就属你戏最多,不愧是当过话剧社台柱子的人。” 听到这话,子珏大笑了起来,并且一笑就不可收拾,“台柱子,啊哈哈哈,我不行了,笑的肚子疼,二小姐,快,快来扶我一下。” “唉,你们这样可不好啊,专捡别人痛处戳,我那是受人委托,不然,才不会去遭那份罪呢。” “又谦虚了不是,你那惊世骇俗的演技,我们这辈子可都是望尘莫及啊。”宋雨在旁边继续起哄。 我们口中说的话剧事件,发生在大三上学期。那时,我们班一和我关系还不错的同学,参加了学校话剧社为校庆准备的剧目《半生缘》的排练,虽然只是个特别小的角色,可她却格外上心,时常找我帮她对对台词什么的。 这本没什么,谁知道在演出当天,她突发急性阑尾炎,这剧是肯定演不了了,好死不死的,她临去医院之前,把我揪了出来,声泪俱下,语气像是要做临终嘱托似的,非得让我替她完成演出。 人家话剧社的人,因为她的角色实在太小,没准备替补演员,也就顺带着随了她的心愿,连哄带骗的把我弄上了舞台。 于是就有了一段,极其尴尬,浮夸,生硬的表演,这几乎成了那年我们宿舍,乃至我们班最大的笑点,每每提起,大家就欢乐的不行,完全不把我这个当事人的不爽放在眼里,至于那个让我替补的同学,从那以后,看到我就是一脸的愧疚,当然这愧疚当中,还掺杂着那么一点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唉,那时候真好啊,每天需要考虑的,无外乎是今天食堂哪个阿姨值班,老何布置的论文作业还差多少字没完成,隔壁宿舍的热得快,是怎么躲过宿管阿姨搜查的。” “可不是吗,现在连热得快是什么,好多人都不知道了吧。” “话题怎么又丧了起来,不是说好了,只聊愉快地事情么。” “说到丧,我们一人来说个毒鸡汤怎么样,”宋雨突然来了兴致,坐直身子,摇头晃脑道,“我先来一个,最伤心的不是待你长发齐腰,那人已婚,而是你正留着长发,发现腰没了。” “你这句明显有语病,什么叫腰没了,腰作为人身体的一部分,怎么会没了?难道被腰斩了不成。”子珏总能迅速的终止宋雨由兴致挑起的话题,就好似生生把一个情感类节目,转变为法制节目一般。 第二十二章 再丧气也是生活 “你这人怎么还是老样子,爱较真儿,这话说出来不也就是图个乐呵,非得讲的那么生硬干嘛,你啊,就是一点浪漫细胞都没有。”宋雨愤愤不平道。 “这怎么又讲到浪漫上去了。” “你忘了么,”宋雨坐直身子,瞥了一眼子珏,小声说道,“那个偶遇事件。” 上大学那会儿,闫子珏虽然不是个长相出众的姑娘,但身上那股子冷冰冰的劲儿,还是让某些男生觉得特酷,特有魅力。 那时候,外文院有个小一届的学弟,对子珏就是痴迷的很,为了追求她,那小伙子,可是没少花心思。子珏爱去图书馆,自习室什么的,他就创造一切机会和子珏偶遇。 全院都知道这个男孩子的心思了,只有我们子珏觉得人家这是跟踪狂行为,侵犯了她的人身自由,就差没报警了。 “说就说,还压低声音干嘛,这里又没别人。”子珏放下手机,努了努嘴,“外卖订好了,一会儿就到,下午四点,婚纱店的人会把我明天的婚纱送过来,之前说好的,明天你们负责帮我拿,数清楚件数,特别是头纱,可别落下了。” “你这订外卖的速度也太快了,还有,婚纱是租的还是买的?” “当然是租的,我为什么要花那个冤枉钱去买一辈子只穿一次的东西。” 我原本以为这话说出来,宋雨一定又要反驳,没曾想,这回她倒是完全站在同一边,“是啊,婚纱就得租,我结婚的时候就是太傻了,买了个婚纱,也花不少钱,这第一,没有同等价位租的婚纱上档次,第二,结完婚,放在家里,哪哪儿都不合适,占地方,又舍不得卖。” “看来结婚以后,你转变不少嘛,学会务实了,这说明,婚姻还是有那么一点好处的。”子珏坐到宋雨身边,郑重其事的拍了拍她的肩膀。 看着宋雨苦笑的面容,我不由的摇了摇头,这所谓的务实,怕是她最不想要的东西吧,毕竟像子珏这样超理性女人还是占少数,大部分女人走进婚姻所期盼的,都不是能让自己更务实,而是更幸福。 外卖送来,是在五十分钟后,看着摆在桌上的日料,宋雨摇了摇头,“你这一点儿都不过瘾,怎么也得来个火锅才对,一点烟火气都没有。” “火锅?你开玩笑呢,我明天结婚,你想让我爆痘,还是想让这屋里充满了火锅味儿,从而成就一个火锅味的新娘。”子珏没好气的朝宋雨翻了个大白眼。 “也对,我这是一孕傻三年,脑子不好使。” “你可别拿你家宝做挡箭牌,你没脑子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 “安歌,这个你就不懂了,一孕傻三年是有科学依据的,我决定结婚前,查过许多类似资料,权衡利弊,做好了各方面准备,才决定踏进婚姻这道门的。” 这话别人说出来,多少感觉有点装的成分,但在子珏这儿,我绝对无条件相信它的真实性,这个智商超群,情商几乎等同于零的女人,选择婚姻是不可能因为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我甚至都不确定她是不是知道爱情到底是什么。 “说到这个,你跟我们说说你的那位呗,都没听你怎么提过。”宋雨笑嘻嘻的伸手揽过子珏的胳膊。 子珏很自然的把宋雨的手从自己胳膊上拿开,并往旁边坐了坐,和她保持了一点距离,这种看起来非常不友好,或者说不给别人留面子的行为,我们早已见过不怪,子珏自幼就不爱和身边人有过多的身体接触,这个身边人,包括陌生人,也包括朋友,甚至是亲人。 一同出门坐公交,如果车上人多,她会站在车站等,一直等到人少的那班再上车,夏天走在大街上,她会刻意避让,以免和路人有短暂的身体接触,什么商场打折促销季,节庆放假日的,她是坚决不会出门的。 我一直以为,她会是我们宿舍那个注定孤独一生的女人,没曾想,我都还没有男朋友,人家却已经要走进婚姻殿堂。 “他有什么好说的,相亲认识,搞科研的,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工作两点一线,无不良嗜好,适合结婚。” 听完子珏不动声色的介绍,宋雨长叹了一口气,像是期待许久的电视剧,只放了两集就完结了一般,脸上写满了扫兴。 “真没劲,还以为会听到什么惊世骇俗的爱情故事。” “惊世骇俗的爱情故事,最后有几个是团圆结局?电影都这么写,现实生活里怎么会有完满,我劝你平时还是少看点不切实际的偶像剧,也不至于对自己现在的婚姻生活有那么多不满。” 子珏的话说到一半,我心里就开始发毛,这一针针扎的,全戳在宋雨的痛处上,搞不好,婚礼还没开始,就先上演一段,闺中好友互撕翻脸的戏码。没曾想,子珏的话说完半天了,宋雨的脸上也没出现什么异动,倒显得我有点看热闹不嫌事儿大。 “这话要放在几年前,我一定会扯着脖子跟你争论的,现在我是没这个立场了,可能是年纪到了吧,再轰轰烈烈的爱情,都抵不过柴米油盐酱醋茶,还不如刚开始就不要有什么期许。”宋雨丧气的情绪,是个人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从校服到婚纱,两人一同经历青涩到成熟再到白头偕老,你们已经活成了别人羡慕的样子,知足吧,知足了才不会有那么多的抱怨,。”这话从子珏嘴里说出来,也是我意料之外的,毕竟以她往日的习性,这会子该是把话题往更丧气的方向带才对。 “说到这,我想起个事儿,原来我和李晓阳在上初中的时候就见过,我前几天从我妈那翻到一张旧照片,是上初中那会儿学校开运动会时候照的,里面居然有李晓阳,你们说神不神奇?” 看着两眼冒光的宋雨,我不由笑着打趣道,“是是是,神奇,事实证明,你们就是天生注定要走到一起的人。” 第二十三章 不谈风月 “我也觉得,不然为什么那么多人追我,我就看上他了呢。” “唉,你要说两情相悦我可以理解,但吹牛就不行了啊,你们怎么好上的,别人不知道,我们还不清楚么。” “容我幻想一下还不行么,一辈子就谈了这一次恋爱,亏死了。” “你要觉得亏,甩了你家李晓阳,再找一个呗。” “那可不行,我们家李晓阳离了我就活不下去了。” 一阵笑闹,时间就这么不觉划过,夜晚时分,子珏早早的睡去,我和宋雨坐在落地窗前,看着外面霓虹发呆。 “如果真的可以穿越时空,你想回到什么时候?” “我啊,我应该会回到李晓阳初恋的小心思刚刚萌芽的时候,把它狠狠扼杀在摇篮里。” “你这可够阴毒的,直接剥夺了人家早恋的权利。” “谁让他比我多谈过一次恋爱呢,而且还是轰轰烈烈,念念不忘的那种,既然有机会,还不得终结了这个念想,他这辈子就只能喜欢我这一个女人。” “我就想知道,既然有这个机会,你为何不去尝试接触别的男人,在一棵树上吊死一次不行,还得来第二次。” “你不懂,这是爱情。说说你吧,如果是你,会回到什么时候?” “我啊,我会记住一期彩票中奖号码,然后穿越回去买,一夜暴富。” “庸俗,不过,到时候记得分我点儿啊,这样就可以给我家宝贝蛋换更好的奶粉了,再换个婴儿车,还有,还有,纸尿裤也要换更好的。” 说到这,我俩相视一笑,原来我们都已是谈不了风月的庸俗之人,虽如此,心里却觉得格外的愉悦。 子珏的婚礼,在我们预料之中,平顺结束,没有过多煽情,没有过多欢闹,可我和宋雨,依然在看到新郎单膝跪地,对子珏说出那句:‘你愿意嫁给我吗?’时,流下泪水,大抵是就算见过听过太多婚姻的不幸,在那一刻,依然相信它的纯洁高尚吧。 带着这份美好的情绪,告别了同学和忙的表情都已经僵硬的子珏,从酒店出来,我拉着宋雨往地铁站走,没走两步,她停了下来,看着我,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我的心里顿时有了不详的预感。 “你干嘛?” “安歌啊……” “打住,我们可是约定好的,在这儿多留一天,四处逛逛,明儿下午再回去的,火车票也买了,酒店也另外订了,你可不能反悔。”作为曾经‘睡过’的好友,她任意一个举动,就能让我大致猜出她的意愿。 “安歌,我没想反悔,但是,我妈明天中午要出去一趟,李晓阳一个人在家看孩子我不放心,他可是连给孩子换尿布都不会的。” “换尿布不会,还不是你一直惯着他的结果,什么都自己揽过来做,当爹的闲来无事逗孩子玩玩,就算尽了当爹的义务,你说你能不累吗?”话说完,我就有些后悔了,昨儿还在说子珏说话不留情面,我这不也是犯了同样的错误,有时候,实话实说,并不是和朋友相处的最好方式。 宋雨咬着嘴唇站在原地半天没说话,我的心立马慌了起来,可说出去的话是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谁都懂。 “安歌,等你结婚了以后,就会懂得我的难处,夹在长辈中间,他们觉得男人不该做,做不好的事情,我没法再开口要求,就当我多养了个大孩子吧,等以后念念长大点了,我重新开始工作,再慢慢调节,毕竟现在我们娘俩是要他养着的,本身也没什么话语权。” 我就这样看着她,张着嘴却说不出话,这么久以来,我听过了她那么多的抱怨,独独今天的话,让我切实的感受到了她的无奈、无助和无力。“小雨,那个……” “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都明白的,今天再次要放你鸽子了,我买了下午的火车票,明天的那张你帮我退了吧,等过两天我再请你吃大餐来赔罪。” 宋雨没有等我回答,就一个人冲进了地铁站,剩我傻愣愣的拎着小行李包站在那儿,不知如何是好,作为经常被她放鸽子的我,又怎么可能再去怨她,手机适时的响起,看了一眼,是山枫打来的。 “什么事啊大姐。” “语气好像不太对嘛,”听到我有气无力的声音,山枫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婚礼结束了?” “嗯,结束了。” “你明天什么时候回来?” “下午吧,怎么了?” “买点那什么带回来呗。” 山枫嘴里说的那什么,应该是我大学附近一家特别有名的卤味店的烧鸭,那家的鸭子,不肥不瘦,味道一流,老板是南宁人,方子据说是家里祖传的,和北京的烤鸭相比,别有一番风味。 “你不说我都忘了,那我明天去买点,你明天晚上到我家去吃。” “你说你火车几点到,我去接你,咱一块回去。”山枫说这话的时候,隔着听筒,我仿佛都能听到她咽口水的声音,当然,不光是她,我自己也有些馋了。 “好啊,正……” “安歌?”话还没说完,听到身后有人叫我,我下意思的回头,与声音的主人对视了五秒钟后,反应过来,小声的喊出了对方的名字,“徐恒?!”我愣愣的看着站在我对面,拎着破旧公文包,一身西装,梳着油头,挺着小啤酒肚,一脸疲累的男人,半天说不出别的话来。 就算岁月是把刀,这也太狠了一点,把曾经意气风发的校草级人物,摧残成中年油腻大叔,让我不由猜想,他这些年到底经历了些什么。 “喂,喂,安歌……”听筒里传出来的声音,把我从想象中拉回现实,我压低声音对着电话那头的山枫道了再见,挂上电话后不好意思的朝徐恒笑了笑。 “好久不见。”徐恒跟着笑了笑,伸出手,见我没有要握手的意思,又尴尬的收回去,“你是来参加闫子珏婚礼的吧?中午看到朋友圈有人发婚礼现场照片,她还是老样子啊,一点都没变。” “是啊。” “你也没变,怎么就一个人?” 第二十四章 久别重逢就别寒暄 我看了看自己手上拎着的旅行包,一时接不上话来,徐恒尴尬的笑了笑,“好长时间没见,我请你去喝点东西,咱聊几句。” 我没有说话,点头答应,跟在他身后去了附近的咖啡馆。 坐下许久后,我的精神才稍微放松了一些,久别重逢这种事情,没经验,是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因着眼前的人,脑海里又被迫将从前那些事情过了一遍。 “那个,”徐恒摩挲着双手,低声问道,“你还是在做教育这块吗?” “是啊,不做这个干什么去,你呢,还唱歌吗?” “我,早不唱了,那玩意挣不了钱,养不了家,现在在银行工作,忙是忙了点,至少能养家糊口。” 曾经将唱歌当生命一样爱着的人,现在却称它为那玩意,怕是倒退个几年,自己都会扇自己几巴掌吧,我苦笑着摇了摇头,看着他戴着婚戒的左手,开口道,“你结婚了?” 他下意识的把左手缩了起来,拿起杯子喝了口咖啡,“是的,结了有三年了,孩子都两岁半了。” “孩子两岁半?”我在心里算了半天,还是觉得不对,就算我数学能力再差,也能算出来这中间的时间差。 “嗨,我和我媳妇儿领证领的早,婚礼办的时候,小家伙已经在她妈妈肚子里了,也算是她间接参加了自己爸妈的婚礼。” 说到孩子,徐恒的表情立马柔和了起来,我不由笑了笑,“我猜你家宝是个女孩子吧。” “是的,你怎么猜到的?” “从你脸上的表情看出来的呗,从前上学那会子,你就经常说,喜欢女孩,希望以后我们……”说到这儿,我停了下来,那些关于曾经的我们,说过的,做过的事情,立下的承诺,都已经是过眼云烟,与现实再无关系,提及都算是一种越界。 徐恒明白,所以只是笑笑,便当做翻了篇,“你呢,你的另一半……” “我,还单着呢,一个人逍遥自在。” 一阵短暂又尴尬的沉默后,徐恒看着我,表情认真的说道,“安歌,一直想为当年的事情向你道歉,当年是我不好,做了让你伤心的事情,但我和李佳真的没有做他们说的那种事情,我……” “徐恒,关于你们俩的事情,我真的不想再听一个字,也觉得完全没有听的必要,不是心里憋着火,或者想要选择逃避,只是单纯的不再关心,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何必把自己想的那么重要,你的那些事没有影响到我现在的生活,我过得很好,你不需要有负罪感,因为对我来说,你并没有那么重要,明白吗?” 这些话从嘴里说出来,刚才被放鸽子的那种窘迫和失落感,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心情豁然开朗。 原来,那些憋在心里没有宣泄的情感,真的还是需要那么一个出口,不吐不快。 告别了徐恒,我走在街上的脚步都变得轻快了许多,自认不是个大度的人,看到他如今的样子,内心多少是有那么一丢丢幸灾乐祸的意思,毕竟,谁愿意看到伤害过自己的人,过的比自己好呢? 光面堂皇的话,谁都会说,就让我保留内在的小肚鸡肠吧。 坐火车回到家,是第二天傍晚,山枫站在火车站出站口等我,远远看着我,就一脸窃笑,待走近,也不接我手里拎着的东西,直接揽过我的胳膊,嘀咕道,“怎么样,见老情人的感觉如何?” “什么老情人。” “还跟我装傻,昨儿电话里我可是听得一清二楚的,徐恒,你的初恋情人,我说的没错吧?” 看她一脸诡异的笑容,我就忍不住想笑,论八卦,女人永远是冲在第一线,“是见了,我把他骂了一通,很爽。” “别介,干嘛要骂人家,这都多少年过去了,真是的,人家有对象了么?” 不用说,我也知道她心里想的什么,什么初恋再相逢,重燃爱火的戏码,在我这儿是打死也不存在的。 我把东西塞到她手里,鼓着腮帮子,佝偻着做了个挺肚子的动作,“他,现在长这样。” “啊,怎么会这样,我可是见过照片的,以前多帅一人,不过胖点也没关系,胖点有福,实在不行,还可以减肥吗,重点是发量怎么样,发际线有没有变高?” “这倒没有,大小姐,您就别操心了,人家早就结婚了,孩子都两岁多了。” “啊!”山枫感叹的声音里,充满了惋惜之意,“没劲,还以为能有什么不一样的故事发生,想着我们安歌的春天终于要到了呢。” “期待我的春天,不如期待一下你自己的,阿姨可比我妈要着急多了。” “她着急她的,我又不急,我可不想随随便便找个人嫁了,跌份儿。” “就是,着急干嘛。” “我问你啊,他真变成那样了啊,油不油腻?” “说实话,有点儿。” “你是不是特开心?” 我和山枫相视大笑,女人的小心思,当然是女人最懂,无需言说,一个眼神就可以清楚明白。 一路聊着,到家天色已完全暗了下来,和山枫说笑着上楼,刚打开房门走进去,就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大跳,一个男人,光着上半身,穿着牛仔裤,耳朵上戴着耳机,在开放式的厨房里,背对着我们,扭动着腰肢,看这情形,应该是在跟着音乐跳舞。 “啊!”山枫捂着眼睛惊叫出声,萌萌这才从里间出来,手里举着画笔,那男人也跟着转过身来,朝我们气的笑了笑。 萌萌把画笔放下,走到我们身边,笑着说道,“还以为你们要再耽搁一会,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男朋友丹尼,上回跟你过的,”萌萌轻声在我耳边接着说,“那个健身教练。” “你们不是要出去旅游的么?” “小萌报了个绘画班,今天上课,s,我们就决定不出去了,你是安歌吧,久仰大名,这位是?”丹尼看了眼山枫笑着问道。 “这个是山枫。我说,你们可有口福了,丹尼为你们特意准备了晚饭,他的厨艺可是一流的。” 第二十五章 迟到的更新 “见笑了,我也就是在国外的时候,在餐馆打了一段时间工而已,你们先坐下休息一会儿,饭菜马上就好。”丹尼张嘴还想说什么,被萌萌一把拉住。 “你们先坐着,我带他去穿件衣服,不然我看你们俩是自在不了了。”我和山枫同时撇撇嘴。 待二人进屋,山枫才松了口气,凑到我跟前小声说道:“吓了我一大跳,不用说,这次又是浪漫激情款了,萌萌的口味还真是万年都不变啊,不过,身材是真的好。” “唉,打住,你一会儿可别用这样的眼神跟人家对视啊,小心萌萌当场把你撕个稀巴烂。” “怎么会,我又不傻,咱俩一会儿就乖巧一点,安静的看他们秀恩爱。” 作为在感情方面明显低段位的我们俩,坐在这两人对看,看着他们高调的你侬我侬,多少有些招架不住。 这位从海外归来的男人,对于感情的表达方式,那是相当的奔放,当着我们的面,说不了两句话就要揽着萌萌索吻,画面多次眼看着就要往少儿不宜方向发展。 他俩是真不把我们两个单身狗放在眼里,我们也就只能埋头苦吃,说实在的,这个什么丹尼的厨艺,确实很一般,至少一点都不对我胃口,还不如我的焖鸭吃着舒服。 吃完饭,萌萌去楼下和她的男人依依惜别,我和山枫留在屋里收拾桌子,半天没开口的她,看着我,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怎么了?你越觉得那个什么丹尼做菜不好吃对吧,清汤寡水的。” “安歌,”山枫咬了咬嘴唇,压低声音说道:“刚才吃饭的时候,那个什么丹尼的,在桌子底下用脚蹭我的腿。” “什么?!这怎么可能,是你感觉错了,或者是不小心碰到的吧。” “嘘,你小声一点,”山枫一把拉住我的胳膊,接着说道:“我怎么可能感觉错,他那个脚在我腿上蹭了两回,我躲开,他还来,我故意瞪他一眼,还踩了他的脚,结果他还趁萌萌不注意,朝我抛了个媚眼,差点恶心死我,我就长的那么像可以随便勾搭的女人吗?” 虽然知道这样不好,可我还是诚实的点了点头,“以你平时的打扮,不熟悉的人都会把你当游离在万草丛中的,情场老手。谁能知道你其实是个感情白痴。” “像归像,就算是,也不能这样表现啊,也太渣了点,我现在想着都觉得心里膈应,像吃了狗屎似的。” “这话说的,就跟你吃过似的,说不定狗屎味道还不错呢。” “安歌,我没心思跟你开玩笑!”眼看着大小姐要翻脸了,我赶紧收回幸灾乐祸的表情。 “现在怎么办,要告诉她吗?” “别,看她的样子,分明就是还在热恋期,反正她早晚也是要分手的,还是别告诉了。” “你们在说什么悄悄话呢?”萌萌的声音从门口传来,登时把我们吓了一大跳,互递了眼色,闭口不言。 “嗯?有问题,什么事,快老实交代!”我们的表现成功的引起了萌萌的注意,她一个箭步凑到我们身前,眼神在我俩脸上游移。 “是安歌,她昨天遇到初恋情人了,不让我跟你说,怕你数落她。” 我怔怔的看着站在对面朝我眨巴眼睛的山枫,果不其然,关键时刻我还是被这个怂包给卖了。 “初恋情人,就那个什么徐恒吗?这种狗血的事情也能让你碰上,居然还想瞒着我,快说说怎么回事?” 纵使脑海里一万匹草泥马奔驰而过,草皮都快踩烂了,我的脸上依然要不动声色,心平气和的将前一日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跟她叙述一遍。 听罢,萌萌用难得的赞许目光看着我,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做得对,没必要给他好脸看,你不欠他的,没必要接受道歉,来减轻他的负罪感,更别想什么重新开始,偷腥的男人,是绝对要不得的。” 这话放在平时没什么,今天听来却格外的刺耳,我悄悄咽了口唾沫,开口道:“不说我了,说说你,好好的,怎么又想起来报什么绘画班了?” “也不算突然,早就想好了的。前几天听同事推荐了家专教成人绘画的机构,去了发现还不错,就报名了。” “我想知道的是,都这么大了,怎么想起来学画画了?” “安歌,你不觉得你这个话本身就有问题么?学不学与多大年龄有什么关系,人活着就该不断尝试新事物,要不然活着干嘛?” 萌萌一句话怼的我哑口无言,从什么时候,我们已经把‘都这么大了’当作口头语,来抵挡所有新事物。 都这么大了,还折腾什么,找谁不一样,大家不都是凑合混日子嘛。 都这么大了,还打扮什么,差不多就行,也没谁在意。 都这么大了,还能怎么样,人生已经定型了,这辈子就这么过吧。 固步自封成了常态,年龄到底是理由还是借口,谁又能真的清楚。 送走山枫,我和萌萌一起斜靠在沙发上闲聊,萌萌仰起头看着天花板,小声说道:“你们是不是觉得我找对象特不靠谱?” “怎么这么问?” “你们以为他朝山枫抛媚眼,我真没看到吗?” “你看到了啊!”我坐直身子,正视他,“那你怎么还一点反应都没有?!” “反应?我能有什么反应,我们不过是对方生活的调剂品,谁也没把这段关系当真。” “胡说,你分明就还是很在乎,是你自己说的,偷腥的男人要不得。” “安歌,不是我一定要找渣男,只是,真正的好男人,大都奔着结婚去的,我不能耽误人家。” “话不能这么说,你不能因为这个就降低自己的择偶标准,这……” “你电话响了。”我的话还没说完,萌萌把手机递到我手中,“方彦打的。”说完起身往屋里走。 “我话还没说完呢,喂……” 我一人站在空空荡荡的厅里,手里的手机还在不停的震动,宣告了今日份关乎灵魂的谈话已经画上了句号。 第二十六章 你好,我叫詹清和 周一是别人一周繁忙工作的起始,却是我一周繁忙过后的休息日,一觉睡到自然醒,来开窗帘,外面阳光明媚,难得的好天气,鉴于最近不平顺的日常经历,我决定起床出门去给自己找点乐子,这是我关于生活仪式感的一种表达方式。 画个淡妆,穿上自己觉得特美的衣服,骑着我最爱的小黄出门,通常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会选择先去吃个美美的午餐,然后去喜欢的书店看看书,打发下时光,今天也不例外。 离我家不远的地方,有一家很不错的独立书店,对它印象深刻,是因为,它在街角,有两面落地窗,一面摆着桌椅,一面放着书架。店里的书,文学艺术类居多,另外会夹杂一些外文书籍,以及diy手工小教程。 店里有两只猫,总爱卧在靠窗的沙发上晒太阳,慵懒的午后,坐在它们旁边看书喝东西,是绝佳的舒压方式。 店主是一对夫妻,看起来三十五岁上下的样子,他们有个七岁多的儿子,有着和我一样的乳名,叫安安。 安安长着一双灵动的大眼睛,是个无声的小天使,他们没有把安安送到特殊学校去学习,而是留在身边,亲自教养,别看他年纪小,却已经认识了几乎所有的常见汉字,书店里的书,他读过很多。 如果人找不到适合自己的书,可以写小纸条找他帮忙,他会很认真的思考,然后找出觉得合适的,递到人手中,结果八成是满意的。 作为常,我除了有偶尔带大黄来串门的特权外,还和安安成为了很好的笔友,这个词放在现代,怕是许多人都不清楚是什么意思了吧,在我们还小的时候,可是个特流行的词儿,大多是指素未谋面的两人,用书信的方式来沟通友谊,和后来的网友,其实也没什么太大差别。 只不过,一个用笔书写,寄出信去,近一点两三天,远一点十天半个月才能收到回信,等待的时间漫长,期待的心情回味无穷。 而另一个,打出字去,最快十秒钟内就能收到回复,晚个半个小时,等待的人,可能都会心焦气躁。 我和安安虽然不算是素未谋面,也不是活在过去的落伍之人,却热爱这种交流方式。字是丑了点,写的也大都是些完全没有营养的话,可每次寄出去的瞬间,心里都是异常满足的。 每次来书店,我都会给自己定个主题,是探案模式,就选悬疑来看,如果是忧郁模式,就去看散文。今天呢,属于打发时光舒缓身心模式,我打算找个填色书来解解压。 在书架前徘徊的时候,无意间瞥到了落起窗前的桌子,那个每次来都会选择的位置,今天却被人先占了去。 那个人坐在沙发前,手里捧着一本海明威的书,眼神专注的盯着书页,额前有褐色微卷的碎发垂下来,深灰色的粗线毛衣,在深秋午后阳光的照射下,泛着柔和的光芒。 也许是今天阳光太好,也许是耳边正好响起了适宜的音乐,也许是从隔壁西点店飘来了令人愉悦的甜美味道,让我在此刻痴傻,眼睛盯着窗边,无法移开目光,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结,周遭的一切都不存在了,只剩下,我,和他。 我突然有点慌张,不知道那在心里七上八下闹腾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像是要把心从嘴里抛出来,又像是要将我一同带着沉入深深海底,身体僵直到,完全无法动弹,莫不是要犯心脏病,可我之前体检也没说有这个病啊? 身体里的另一个声音用萌萌的语气在告诉我:安歌,这叫心动的感觉,虽然迟了点,可它终究还是来了。 “安歌,安歌……”我回过神来,才发现老板娘正站在我身旁看着我,“之前和那位人商量过,他不介意和别人公用一张桌子,你要是还想坐那边,可以直接过去。” 顺着她的话,我再次看向桌旁时,那个原本正在看书的男人,已放下手中的书,看向我们的方向,一个对视后,我慌张的躲闪开目光,身体跟着不自觉的后退了两步。 也只是一个瞬间的时间,就觉得自己这样做实在是有点不礼貌,于是暗暗咬了下嘴唇,从书架上随便抱了本书,走到桌旁,坐到了他的对面,挤出一个难看的微笑,算是打了招呼,就低下头翻起了自己手里的书。 只是我手里是本什么书,翻的页数里到底有些什么内容,我一概不知晓,大脑里一片空白,只有一句话在不停的回放,“他看到我了,看到我了,看到我了。” 如果此刻萌萌在身边,一定会肆无忌惮的嘲笑我,这种没出息的行为,哪怕是十年以前,萌萌也是不会做的。 “那个,”突然从对面传来的声音,拨开了盈满在我心中的迷雾,直击灵魂,我在还没有反应要怎么回答时,脑海里想到的第一句话是,“你的声音真好听。” 我万万没有想到,这样一句听起来就非常不合时宜的话,竟真的让我说了出来,简直不可置信。我抬起头盯着他,双手下意识的捂住嘴,再也发不出一点声音。 他在我的注视下,表情慢慢柔和了起来,有着长睫毛的眼睛,笑的弯成了月牙,“你好,安歌,我叫詹清和。” “你怎么知道我名字?” “刚才老板娘叫了你许多声,怕是想不知道都难。安歌,”他轻声又念了一遍,“是个好名字,还有,”他指了指我抱在怀里的书,“你的书拿反了。” 我这才低头真正看了眼怀里的书,赶忙把它正过来。 “《小王子》,是本好书。” “啊?嗯,是挺好的。” 短暂的对话结束后,他再度回到了低头看书的自我世界中,我坐在原处,手里翻着书,却依旧看不进去任何文字,周围突然变得异常安静,安静的可以清晰的听到我自己的呼吸声,这种感觉很奇妙,心里像是有虫子在爬,痒痒的,难受的要命,却又不舍得让它离开。 脑海中一个声音在不断地重复这么句话:安歌,这下你完蛋了,真的完蛋了。 第二十七章 日常 “安歌,安歌,我跟你说话你听见了没有?” “啊?”我晃过神,看向坐在我对面的萌萌,“你说什么?” “我问你,有没有感觉今天的菜,分量没有以前足了?” 我低头看了眼桌子上的辣子鸡,“是么?没注意呢。” “你是没注意,一晚上心不在焉的,好不容易趁你休息,可以一起吃个晚饭,动作慢吞吞,跟你说话也跟没听见一样,我算着,也没该你来事儿的日子,这脑子怎么就这么不好使了。” “可能是因为我前两天没怎么睡好吧,你知道的,我认床,出门基本都睡不好觉。” “你是因为认床,还是因为见了不该见的人,心里不爽快?” “哎呀,陈年旧事,我怎么会不爽快,别瞎猜。” “那我问你,昨天方彦打电话找你干嘛的?” “他约我明天一起吃饭。” “你答应没?” “没有。” “为什么啊?” “明天我要回家吃饭啊,顺带着商量过几天要准备的东西。” “过几天?” “我们安老爷子的忌日不是快到了吗,今年是整二十年,总得多讲究点。” 萌萌一拍脑门,皱起了眉头,“我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之前还一直想着呢,今年得带我一起去啊,好久没看老爷子了,我去跟他好好聊聊,顺带着喝个酒。” “小时候我爸就喜欢你,抱你比抱我还多,怎的,现在还要跟我争宠不成?” “那可不是,看看咱爹最疼谁。” 幼年丧父,这个标签,曾经深深的烙印在我身上,我永远都记得那一天,姑姑站在教室门口,把我紧紧抱在怀里,哭着说:“怎么办,我们安安没有爸爸了。”我的眼睛瞥向教室,大家看向我的那种同情目光,让一个不足七岁的孩子,在那一刻变得无法适从。 我就拼命的憋着不哭,甚至在他入葬的那一刻,都紧咬着牙,没有掉下过一滴眼泪,我以为那样就是坚强,直到我妈牵着我的手,回到那个空荡荡的屋子,关起门来,把我抱在怀里,轻抚着我的头,低声说,“安安,为爱的人哭,并不是什么软弱的表现,死亡也没那么可怕,每个人都会经历,只是早晚不同而已,爸爸虽然走了,可他的心一直在我们安安这儿,你要是想他了,就去跟他说说悄悄话,爸爸都听得见的。” 她的话只字未提自己,可我满脑子却只沉浸在自己那小小的悲痛中,这才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自私,我紧紧的抱着她的腰,哭的泣不成声,眼泪鼻涕全都蹭到了她的衣服上,哭的倦了累了,她捧起我的脸,用手轻轻擦掉我的眼泪,那么多天,我第一次认真的看她的脸,憔悴的不成样子,鬓间甚至多了些白发。 她朝我笑了笑,“傻孩子,妈妈没事,你一天没吃东西了,妈妈去煮个面,你先坐着歇一会儿。” 我在厅的沙发上坐着,那碗面,我妈足足煮了一个小时,端着碗走出来时,眼睛红的跟兔子似的,嘴上却挂着笑,碗里的面温热着,上面还卧了一个荷包蛋。 那时,我才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坚强。 人虽不可能真的在一夜之间成熟,往后的日子里,我依然淘气,依然会给我妈惹各种各样的麻烦,可那一天她端着面的那副画面,却深深的刻在我的心上,提醒着我,什么是真正的爱与担当。 周二,我还躺在被窝里会我的周公,手机就在我床头狂响了起来,迷迷糊糊抓起电话放到耳边,还没“喂”一声,就听对面一阵吼叫。 “这都几点了,还在睡觉。” 我一下子来了精神,坐起来,揉了揉耳朵,看了眼时间,九点三十分,“妈,这才几点啊。” “你嗓子怎么哑了?” “我这是刚起床,一会儿就好了。” “我跟你说,最近流感厉害,你可得多注意,回头生病了又半拉月好不了,你有咽炎,感冒……” “妈,妈,我知道了,一定多注意,勤洗手,多穿衣,少去公共场所,戴口罩,我知道。” “你这孩子,老抢话,没礼貌,你赶紧起来,想吃什么,我和你周叔这去菜场买。” “现在才买啊,还以为昨天就买好了呢。” “你这孩子,一点生活常识都没有,菜肯定是吃当天买的最新鲜,说吧,想吃什么?” “有红烧鱼就行,其他无所谓。” “行,我知道了,你赶紧起,别挂了电话又躺回去,年纪轻轻的,就知道睡懒觉,大好时光,都让你给浪费了。” “是是是,这就起。”挂上电话,我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大黄蹭了蹭我,肚皮朝上躺倒在我身前撒娇。同它玩一会儿,才懒洋洋的从被窝里出来,从衣柜里随便翻了套衣服穿在身上,洗漱完毕看了眼蹲在厅沙发上的大黄,心想着我妈也好久没见它了,干脆装包里,一起带过去得了。 我们家原本就和周叔住一个小区,他俩在一起后,周叔把自己的房子留给了周一凡,搬来和我妈一块儿住,我也不在家,他老两口倒是挺享受二人世界,特别是前年我妈退休以后,两人动不动就出去旅游,周叔的烤肉店生意也做的随意,三天两头的关门,小日子过得要多滋润有多滋润。 还没走到小区门口,就遇到了坐在路边晒太阳的张奶奶,小时候我妈加班,姑姑又不在身边的时候,我可没少去她家蹭饭,奶奶家的红烧肉,特别好吃,每次她都会把肥瘦相间,最好的那几块夹到我碗里。 前些年,她病了,腿脚变得不太利索,记性也不怎么好,有时候跟她说好一会儿话,都不知道我是谁,我妈说奶奶是得了老年痴呆,张阿姨时常找我妈聊天,说不了几句总要抹眼泪,这病啊,实在难治,身边还离不开人。 张阿姨五十多岁的人,闺女刚剖腹产生了孩子,婆家在外地,没法过来,姑爷是刑警,孩子出生没几天,就出任务去了,大人孩子需要她照顾,这边老人又得了这种病,她和叔叔两头跑,忙里忙外的,两头都顾不好。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小时候听大人把这句话挂在嘴上,只觉得是句空话,长大了才明白这其中苦楚。 第二十八章 兄妹间的小默契 那天阳光正好,那天你在我身边笑的真甜…… “安安啊,把桌上的那个水果盘拿给我一下。”我晃了晃脑袋,回过神来,从昨儿下午到现在,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回了,时不时的就会想起关于那个人的画面,要么是场景回放,要么是各种与他有关的幻想,仿佛在脑海里已经和他走过一生似的,说出来该是多么荒唐的一件事。 站起身,拿着果盘走到厨房,我妈接过去,把洗好的车厘子放里面递给我。 “哇塞,美国大樱桃嘿,这玩意现在可是贵的要死,您买这个干吗?” “去去去,好好说话,从哪儿学来的这语气,你不是喜欢吃吗,妈也不差这点钱。” “有钱人啊。”我拿起一颗塞到嘴里,满满的幸福感。 “少吃点啊,一会儿又该吃不下去饭了,去,把蒜给我剥了。” 我就知道我妈不会看着我在那儿闲着吃东西,撇了撇嘴,把车厘子放到桌子上,回来帮她剥蒜。 “妈,不是我说,您也知道的,我弹钢琴都不留指甲,这个剥蒜皮很容易伤手指头的。” “就你事儿多,从小剥到大,也没见你伤着,越大越懒了。” “爸,李姨,我回来了。”周一凡拎着电脑出现在厨房门口,另一只藏在身后,冲我笑了笑。 “你怎么回来了,今天公司不忙吗?”周叔把手在围裙上蹭了蹭,从灶台旁走过来。 “这会儿不忙,回来蹭个饭,下午去找机场接陆天。” “那正好,晚上喊他过来一起吃个饭。” “你们爷俩倒是想一块去了,他早上还跟我说馋您做的糖醋排骨了,问我晚上能不能来蹭饭。” “这人真是没皮没脸,动不动就要上别人家蹭饭。”我没好气的翻了他个白眼,我一周来一回,一个月最少能碰到两次陆天,可见平时我不在的时候,这小子来的次数,肯定不比我少。 “他这次可是去海南出的差。” “那又怎样。” “听说带了不少热带水果回来。” 一听这话,我来了精神,把剥好的蒜往水池旁一放,站起身朝周一凡眨巴眨巴眼睛,笑着说,“他什么时候到?我跟你一起去接他。” “这孩子,从小脑子里就只知道吃,给个棒棒糖就能跟人家走。”我妈笑着戳了一下我的脑门。 “妈,您收拾完鱼的手洗了没有,就戳我脑袋。” “你这孩子,还嫌弃上了,再说,鱼是你周叔收拾的,我又没碰,还有,让你剥蒜,蒜洗了么?就撂这儿了。” “这就洗,这就洗。周一凡,你也别闲着,过来干活。”受累的事儿,怎么也不能就我一人担着。 “好,你先过来一下。”周一凡朝我使了个眼色,鬼鬼祟祟的,一看就没什么好事儿。 我把蒜洗好递给我妈,从厨房出来,周一凡把他那一直藏在身后的手伸出来,手里拿着两个游戏盘。 “哦,就知道没什么好事!” 见我嚷嚷,他赶忙上前一步,压低声音说道,“大小姐,你小声一点,这我前几天买的,你帮我带回你家,我过几天去玩儿。” “我说你,自己家不能玩儿吗?非得去我那。” “谁让你家有个真4k进口电视的,那感觉,和我那个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玩游戏,体感有多重要,你知道吗?” “少来,你分明就是抠,想找感觉,自己买个不就得了,跟我这儿装什么大头蒜。” “你们兄妹俩说什么悄悄话呢?”我妈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周一凡赶紧把东西往我怀里一塞,绕到她身前,笑着说,“没什么,就随便聊几句,还有什么要帮忙的,我来。” 我朝他的背影翻了个大白眼,抱着盘,走到我的小房间,塞进包里,转回厅,看见大黄正在角落的猫砂盆里,奋力的刨来刨去,弄的一地都是猫砂。 “我的祖宗,你看你刨的,你给我过来,看我怎么收拾你。”我都还没走到跟前,它早已窜出二里地去。 “来,大黄,给你蛋黄吃。”周叔从厨房走出来,手里端着个小盘子,大黄立马贴了上去,周叔把它抱起来,走到我跟前,塞到我手里,“给你抓着了。” 我朝周叔咧嘴笑了笑,伸手捏住大黄的脸,“还跑,到这儿就无法无天了是吧,跟我耍心眼,看我怎么收拾你。” 大黄发出呜呜声,像是受了多大委屈似的,刚把它放下,转回头又去蹭刚刚出卖它的周叔,讨要蛋黄吃,脸皮之厚,真是令人发指。 由于陆天要来的缘故,中午饭便进行了简略处理,只烧了鱼,和几个简单小炒,鉴于晚上会有新鲜水果吃,我也就不计较这些了,好在鱼是我的,没人跟我抢。 关于吃,我大多是不计较的,不挑食,也不偏食,可唯独这鱼,是挑剔的很,熟悉的人都知道,我在外面从来不吃鱼,不是因为腥或者不新鲜之类的,只是纵使他们弄出花儿来,也不如我妈做的好吃。 “安安啊,鱼多吃一点没关系,不长肉还对身体好,过几天你周叔去钓鱼,我再给你们兄妹俩做点熏鱼送过去,那个最下饭。”我妈说着,夹了鱼脊背上最嫩的肉放到我碗里。 “给她就行了,我不爱吃鱼。”周一凡接话道。 “你这孩子,不爱吃也得吃,天天净吃些垃圾食品,多伤身体。” 周一凡明里点着头,暗自朝我使了个眼色,我便明白了他的意思,少不了回头又要把他那份偷偷塞到我那儿去。 父母关心孩子最多的还是身体,谈及无外乎吃的好不好,睡得香不香,有没有哪里不舒服,纵是天天在眼前晃悠,也还是有一万个不放心,这就是他们给我们的爱,承受的下,却永世报答不起。 吃完饭,一同在厅里看了会儿电视,周一凡看了看时间,起身对我说道,“走,咱该出发了。” “干什么去?” “你不是要跟我一起去机场接陆天的吗?” “我都把这事儿忘了,”我站起身把搭在沙发上的外套往身上一套,看着他,“走。” 第二十九章 天生冤家 “你就这样出门了,不拾到拾到,化化妆什么的?” “化什么妆啊?” “难怪到现在都找不到对象,咱好歹也是去大型公共场所,注意点形象可以吗?” “真麻烦,哪这么多事儿,这样行了吧?”我从屋里拿出棒球帽戴在头上,顺带着从包里拿出口红涂了下。 “行行行,赶紧出发吧,回头该晚了。” “有什么好着急的,飞机有几次是正点的,到那八成还是要等。”我啰嗦着跟在他身后出门,院门口,阳光照射已换了方向,张奶奶还坐在那,周一凡叹了口气,解下已经系好的安全带,下车走到奶奶身边,把她扶到另外一边阳光充足的地方坐好,才走回来,开车出发去机场。 因为还没到下班高峰期,路况还好,到达机场,离飞机降落时间还有那么十来分钟的样子。 “我就说不要着急吗,连带着拿托运行李的时间,我们少说也得在这儿等上半个多小时。” “等就等呗,接人总要早到点,唉,你干嘛去?” “我上厕所。”刚才从家出来的急,忘了上厕所,路上才觉得憋得难受,都怪这个周一凡,没事儿催催催,在卫生间照了照镜子,简单缕了下发型,刚走出来,就在路口,和人撞了个满怀,帽子差点掉下来。 “不好意思。”我边道歉,边扶正帽子,抬头看了一眼对方,整个人就傻了,那眉眼,那发型,那身条,分明就是这两日心心念着的詹清和! 一个恍惚后,我想起自己今儿这造型,浑身上下哪哪儿都不自在了起来,刚想硬着头皮打招呼,对方却在我眼前,目视前方,摆了摆手,推着行李箱与我擦身而过,像是根本不认识,或者说,连看都没看一眼。 我站在原地,举着手,心里却莫名的踏实了一些,想着他至少没看到我这身狼狈打扮。可转念想来,也许他根本就真的没在意我,就算我今天是盛装打扮了,对于他来说,也仅仅是个陌生人而已。不禁苦笑,这样的事情,说出来给谁听,都该是要笑话我一番的吧,多大的人还学小姑娘,玩什么一见倾心痴暗恋的戏码。 我摇了摇头,朝周一凡走过去,这一会儿功夫,他倒是会享受,端着杯咖啡靠在栏杆旁,朝我打招呼。 “这个给你。”周一凡把放在旁边台子上的纸杯递给我。 “我不喝咖啡。” “知道,不是咖啡,水果茶。” “这还差不多。”我接过来,喝了半口,烫的我差点把杯子扔了出去。 周一凡在一旁看着直乐,“你说你是不是傻,知道是热饮,难道就不会先试下温度吗?” “纸!”我没好气的瞥了他一眼,他看着我,不紧不慢的从口袋里拿出张纸巾给我,顺带着接过我手里的纸杯。 刚才那一下子溅出来的水,弄了一身,拿纸擦了半天也弄不干净,不知道的只当我是像往常一般马虎了,只有我心里明白是为什么心不在焉,现在的我满脑子充斥着各种说出来会被马赛克擦掉的脏话,怎么就这么没出息。 “我说,你们兄妹俩干什么呢,离老远就喊你们,没一个搭理我的。”陆天推着行李车走到我们面前。 周一凡把两个杯子往旁边一放,伸手狠拍了几下陆天的肩膀,笑着说道,“你小子,这才去几天就黑了一个度,我严重怀疑,你到底是去开会的,还是去度假的,说,是不是天天就躺在沙滩上看比基尼美女了?” “比基尼美女?我倒是想看呢,满眼望去,全是穿三角裤衩的大老爷们儿,偶尔看到几个女的,要么是大妈,要么裹得那叫一严实,口罩墨镜太阳伞的,连个脸都看不到。” “我说你们男人肤浅不肤浅,天天满脑子想的都是些什么。” “美好的事物是用来欣赏的。”陆天说着比划了个s型曲线出来,“你没有,所以不懂。” “你说什么?有本事再说一遍。”我举起手来,想都没想,一拳砸到陆天胳膊上。 “你这大庭广众的,动手动脚多不好,女孩子家家,一点都不温柔。” “我温不温柔管你什么事。” “唉,我说你们俩,给我打住啊,一见面就吵吵,吵这么多年了,也不觉得烦。” “她要不是你妹,我怎么可能跟她说话?” “你看你交的什么朋友。” 周一凡看了看我俩,无奈的叹了口气,“行行行,都我的不是,行了吧,赶紧走吧二位。” 我朝陆天吐了吐舌头,拿起杯子,跟在周一凡后面往外走,回去的路上堵车,到家天已擦黑,我妈和周叔一见着陆天,比见我俩还亲,上前嘘寒问暖的,陆天把买的水果放到桌子上,我妈看了看,笑着说道,“一听你带了水果回来,安安就吵吵着要去接你,看来是去着了,这不,一箱子全是她爱吃的。” “她哪是去接陆天的,就是奔着去跟人家吵嘴的,一路都没闲着,我这耳朵都听出茧子了。” 我就知道关键时刻,周一凡一定都是站在陆天那边,果不其然,我妈转头就没好气的数落我,“人家给你带这么多吃的,你还跟人家吵嘴,懂不懂事儿。” “阿姨,我们那都是闹着玩儿的,哦,对了,”陆天转身从行李箱里拿出一个袋子递到我手上,“特意给你带的,现烤椰子片。” 我接过袋子,打开了拿了一片放嘴里,椰子的清甜香气便盈满了口腔。 “好吃么?”陆天笑着问道。 我点了点头,心里憋着的小火苗基本熄灭,看在美食的份儿上,也就不跟他计较了。 晚饭,桌子上丰盛的不得了,又是糖醋排骨,又是辣子鸡的,老两口恨不得把拿手菜全端出来,和年夜饭都有的一拼。 吃滚圆了肚子,往沙发上一趟,整个人都舒坦了,陆天陪周叔下棋,周一凡在一旁观战,我靠在我妈身上看电视。 电视里放着生活剧,我妈手里织着围巾,跟着剧情乐呵。 第三十章 过往不究,来日可期 “安安呀,下周一什么日子,还记得吧,你周叔说,回头备点他喜欢吃的菜,陪他说说话。” “好,对了,萌萌说她也要去。” “好,那就一起去呗,你爸从前最疼她了。我吧,前几天梦到你爸了,他说他想那口酥糖了,我这两天去找,到处都买不到,你回头帮我打听打听哪里有卖的?” “什么酥糖?” “就那种花生酥糖,你爸就爱吃那个,我们结婚时的喜糖也用的它,现在不知道是没那个牌子了,还是换了包装,我也不知道该去哪儿买,你回头帮我看看,我这还有张以前的糖纸,你等一下,我拿给你。” 我妈说着起身回屋里,半天,拿了张糖纸递给我,“你可收好别弄丢了,我就这一张。” 我把糖纸小心翼翼的接过来,仔细看了看,“行,我回头去找找。” “阿姨,交给我吧,我知道在哪儿能找到。”陆天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过来,从我手里拿过糖纸,小心翼翼的夹到自己的钱包里。 “哪能总麻烦你。” “阿姨,跟我说这话可就见外了,而且这也不算什么麻烦,我这两天顺路去买一趟就行。” “那就拜托小天了。” “阿姨,我看这时间也不早了,我先回去了。” “这就走啊,安歌,去送送。” “干嘛让我去,周一凡不还闲着……” “让你去,你就去,越大越不懂事了,他们爷俩好不容易凑一块下个棋,就别打扰了。” 我撇了撇嘴,站起身套上外套,跟在陆天身后,往门口走,今天倒是新鲜,他居然没假惺惺的推拒,就由着我跟他下了楼。 “你怎么走,这个点,公交车该没有了。”站在楼下,小风吹着,我不由的打了个寒颤。 “这你就不用管了,我打车。” “哦,好,那你走吧,拜拜,路上注意安全。”我说完转身要走,被他一把拽住。“你干嘛?这大冷天的,还要我送你到院门口不成。” “我话还没说完呢,你等一下啊,”陆天说着从外套内袋里拿出了个小盒子递到我面前。 “这什么?” “给你你就拿着。”陆天把盒子塞到我手里。 “这次去海南,主办方给我们一人送了个小礼品,这玩意我留着没用,给你戴着玩儿吧,就这一个,所以刚才没拿出来,你回去可别让他们看见,怪不好意思的。” “什么东西还这么神秘。” “不是什么特别的东西,你收好就行了,我走了啊,你上去吧。”陆天说完拉着行李箱,扭头就走。 就着楼道里的灯,我拿着盒子看了几眼,塞进口袋里,转身上楼。 回到房间,洗澡换了衣服,往床上一躺,才想起来打开盒子来看,当是什么神秘东西,原来是串水晶手链,这玩意儿海南该很常见吧。 我拿起来仔细端详了下,夏天的时候偶尔看到过类似这种的,该是叫草莓晶吧,颜色可爱的很,这一串成色倒要比我当时看到的好很多,戴在手腕上试了下,刚刚好,只是这个初冬天气,戴了也看不见,没什么意思。 取下来,装进盒子里收好,给他发了条表示感谢的信息,顺带着原谅了他一整天对我言语攻击的罪行。 第二天一早起来,吃了我妈的爱心早餐,拎着她给我准备的大包小包的吃食回到我和萌萌的家,累的我躺在沙发上缓了好一会儿才顺过气来,起身把东西收拾好,看看表也差不多了,属于我的一周忙碌时间,正式开始。 一周时间,在忙碌中不觉过去,星期一早晨,周一凡早早的开车到这儿来接我和萌萌,一家人坐车到公墓,把提前准备好的酒水小菜,加上花生酥糖,摆在墓碑前,照例陪他说了几句,汇报汇报这一年过往,好坏皆有,最后留我妈一人,跟他说说悄悄话。 每年如此,从未变过,远远看着我妈,嘴里念叨着什么,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心里想着,我爸可能也算是个幸福的人吧,他的人生在美好的年纪戛然而止,没有经历企业改制,没有下岗,没有生病变老,没有困顿于婚姻的索然无味,和子女的叛逆反抗。 在他的想象里,我们应该是很好的吧。难过的反而是我们这些,因为他没能参与往后的人生而遗憾的人。所以才会每年来找他唠叨,生怕大事小事让他错过了,生怕一不留神将他淡忘了,生怕百年之后,在另外一个世界有机会再见的时候,互相没法好好的打声招呼,亲人是活在我们生命中的树,树根连着心,就算枯萎了,也无法连根拔起。 回去路上,我们谁也没言语,我偷偷看了眼周叔,他望着我妈,满脸的心疼,我的心里不由泛起一丝暖意,想我妈是个命苦的人,却也是个幸运的人,生命中出现的两个重要男人,都把她捧在手心上,多少对她还有点羡慕,若我未来的丈夫能像他二位中一个,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回到家,萌萌直接去了工作单位,剩我一人躺在沙发上发呆,心情倒没有多丧,只是懒得动快,想想上周的这个时候,我正在书店对着一个男人痴笑,就觉得荒唐。 我晃了晃脑袋,这些日好不容易把这事儿忘得差不多了,又想起来给自己添堵,太没意思。手机响了,我看也没看就按下了接听,放到耳边听一下才发现是方彦。最近几天心里乱,一直躲着他,这会子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终于听到你的声音了,算着今天该你休息,晚上出来一起吃个饭吧?” “我,”大脑里各种想**番轰炸后,鬼使神差的开口道,“行吧,正好没事。” “好,我知道家川菜馆子不错,回头把地址发给你,咱晚上六点到那儿见。” “好。” 挂上电话,我继续保持着仰头看天花板的造型,脑海里万马奔腾,一团乱麻,分明心里还惦记着个人,想好要和方彦保持距离,怎地,一转脸就答应了约会邀请,这不是两面三刀嘛? 带着这样烦闷的心情度过了一下午的时光,到了傍晚还是老实的,一边嘲笑着自己,一边精心的化妆穿衣服出门。 第三十一章 纪一次毫无准备的约会 远远看着方彦站在路边焦急的四处张望,默默长叹一口气凑上前去,他看到我,脸上的表情立马松弛了下来。 环顾了下四周,闹市区并没有看到什么特别的馆子,“你说的是哪家店?这附近我常来,怎么从没看到过什么川菜馆子。” 方彦笑了笑,“约在这儿是怕那家店的路生你找不到,这里离那不远,我们走过去。” 我点了点头,跟着他一同往前走,可能是周一的缘故,街市上人并不多,路边的商家放着时下最流行的口水歌,给这冷清的气氛填一些暖意。 “你最近工作挺累的吧,看你有点憔悴。” “周末上课是累了点,不过都习惯了。” “本来想今天请你看电影的,打电话听你声音状态好像不是太好,就没提,听说最近有不少好电影上映,有机会的话,我们一起去看吧?” 我能听得出来,方彦话语中的期许,可我却提不起劲儿回应,犹豫了半天,回答道:“过两天再看吧。”这种模棱两可的回答,我想谁听了可能都不会太舒服。 方彦迟疑了下,突然笑出声。 “你笑什么?” “笑你说话有意思,记得第一次给你发微信就是这样,问话丢过去,回答从来不留余地,让我费尽心机,绞尽脑汁愣是找不到可以接下去的话。” 听到这儿,我不由也跟着笑了起来,“要不怎么朋友那么少来着,从小就不会聊天。” 一路聊着,倒是也没先前那么拘谨了,方彦说的馆子,在闹市区的小街巷里,店门门脸不大,进去后却是别有洞天,热闹得很。 桌子有那么八九张的样子,干干净净的,装修朴实,坐下后,老板娘扎着围裙走过来,把菜单往桌子上一放,又给了我们纸笔,“你们自己看想吃什么就写下来,写好了叫我,对了,今天回锅肉没有啊,师傅早上去买菜,看五花肉太瘦了,做菜不好吃,就没进。” 老板娘话还没说完,隔壁桌叫,她便答应着,匆匆离开,我心里想着,这老板娘也是够任性,五花肉肥瘦不行,就干脆直接端掉了这份儿菜,我看这店内,忙里忙外的都像是自家人,待热情不做作,见谁都当熟一样,赶上话多的人,就聊上几句,显得格外亲切。 “失策了,今天居然没有回锅肉,他们家的回锅肉味道特别好,”方彦把菜单放到一边,拿起笔在纸上就开始写,“你有什么忌口么?” 我摇了摇头,“除了不吃鱼,其他没什么。” “好,那我直接写了,他家的好菜啊,我倒着都能背出来,回头你尝尝,看合不合口。” 我看着他在那奋笔疾书,该是真的对这家店非常了解吧,在我的印象里,往往味道好的馆子,都藏在这种小街小巷里,前些年把这种环境一般,味道一绝的地方叫“苍蝇馆”。 现在用这个词来定义有点不怎么准确了,味道好,卫生也很好的小馆子到处都是,只是这简朴热闹的劲儿是断断少不了的,否则总觉得欠那么一点火候。 菜端上桌,红红火火的,看着就食欲满满。倒上店家自己熬得酸梅汤,和方彦碰了个杯,举起筷子开吃,水煮牛肉上面的油还在滚着,麻婆豆腐入口麻辣鲜香,不能说是顶级美味,却吃的舒坦。 “他家之所以好吃,一是适应咱这边的习惯,稍微做了改良,二是用了好油,这油啊,可是中餐里最重要的,这煎炒烹炸,大部分工序里都少不了它,不像有的店家,爽口一时,多吃两口就觉得不舒服。” “看来你对烹饪还是有点研究嘛。” “我这哪是对烹饪有研究,我这纯属是对吃执迷不悟,我这人就爱这个,可偏偏体质还属于特别容易长肉的那种,为了能更好的吃,我只能加强锻炼,也算是个高品级吃货了吧。对了,老板娘。”说着说着话,方彦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身朝忙碌的老板娘挥了挥手。 “怎么了?” “今天有糍粑么?” “有是有,刚才出了几份,我去厨房问问还有没。” 老板娘走后,方彦笑着夹了块牛肉放到我碗里,“他们家的红糖糍粑是隐藏菜单,有没有全看老板今天高不高兴亲手做。” 我抬头看向厨房的方向,正巧老板娘从里面出来,笑着朝我们做了个k的手势。 “看来今天运气还不错。”我俩相视笑了笑,一天的烦闷心情,现在也算是缓解了大半。 一顿饭吃完,已经快八点了,方彦执意要送我回家,我也没太推脱,两人一同坐了公交,到小区门口,与他告别,方彦站在原地磨蹭了半天,一看便是有心事,憋了什么话,欲言又止。 我怕他会说出我猜想的内容,便先开了口,“你赶紧回去吧,没开车,再晚一会儿地铁都该么没了。” 方彦低头笑了笑,“不瞒你说,其实我今天开车了,车就停在咱们见面的闹市区,原本吃完饭是可以开车送你回来的,可鬼使神差的,就撒了谎,想着,如果和你一同坐公交,多走几步路,还可以多说一会儿话。嗨,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既然慌都撒了,现在为什么还要跟你说这些。” 这样略带些窘迫表情的他,看在我眼里,却比从前真实了许多,甚至有了那么一丝动容。 “安歌,”他看着我,突然正色道,“我想,你大概也知道我的意思,如果可以的话,你能不能给我,和我们一个机会,相处一下,我不着急的,你可以不用现在给我答案,那什么,我先走了啊,你赶紧进去吧,外面怪冷的。” 说完,连接话的机会都不给我,他便就着月色,一路小跑,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 这算什么,表白么?也太朴实了点儿吧,我站在原地愣了半天,直到一阵冷风吹过,我条件反射的打了个寒颤,才缓过神来,转身往楼里走。 第三十二章 若谁都无差… 回到家,萌萌正在茶几旁拖地,看到我就没好气的说道,“我说你,跑哪儿去了,屋里东西扔的乱七八糟的,还得我来收拾。” 我看了一眼她,径直走到沙发旁坐下,抱起茶几上的水杯,一口喝下,“我约会去了。” “什么?!”萌萌把拖把往地上一扔,绕道我跟前坐下,“上哪儿约会去了?跟谁?” “我说,你这么激动干嘛,就是和方彦一起出去吃了个饭。” “这个不是重点,重点在,你把这次见面称为约会,这意义可就不同了,你们可有什么发展?” 我早已预想到她会有这样的反应,作为话题中的主角,我倒是要淡定许多,“没什么发展,也就是他开口提出要跟我处。” “那就是告白啦?我的天,这效率可不是一般般的,我们安歌的春天看来真的是要来了,不行,我得打电话跟山枫说一下,让她也高兴高兴。” “你也太夸张了吧,人家就是说了句该说的话,我又没答应,再说了,就算答应了,也不值得这么奔走相告,弄得我跟终于卖出去的过气尾单似的。” “等一下,”萌萌放下已经拿起来的手机,眼睛眯成一条缝看着我,“看样子,你还没打算答应,怎么回事?他对你不好?” “不是。” “看起来人品差?” “不是。” “那是他抠门?大男子主义?有什么遗传病?” “都不是,你这都想了些什么,我们就见了三面,哪知道那么多,遗传病都扯出来了。” “咱奔着结婚去的,这个可得看清楚,搞不好直接影响下一代。” “你这想象力也太丰富了,什么就下一代,什么就结婚,靠点谱行不行。” “怪我,怪我,”萌萌把手放在胸口,特夸张的做了俩深呼吸,“是我太激动了,咱放平心态,来跟我说说你到底什么想法。” 我心想着,这半天也就她没放平心态,我可是稳得很,波澜不惊的,都开始怀疑,被表白的到底是我还是她了,“我,没什么想法。” “这就不太对了,人家表白,你至少心里也得有点小激动才对,明明是件美好的事,怎么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外面是不是有人了?” 我看着萌萌一惊一乍的样子,像是我背着她做了什么不可告人事情似的,顿感哭笑不得,“我说萌萌,你这想象力未免也太丰富了点儿,我真的只是没什么想法,对他谈不上喜欢,也说不出讨厌。” “爱情的开始有很多种方式,不是一定要刚开始就有感觉,一见钟情有时候说的仅仅是两人见面,看对方都顺眼的状态,感情更多时候是相处来的。” “那你不能否认,世上仍旧存在那种看上一眼,就想尽一生的爱情,也不是轰轰烈烈,就是觉得,若不是他,其他都没差别。” “喂,”萌萌伸出手在我脸前晃了晃,“你想什么呢,看多了吧,还看上一眼,想尽一生,都是鬼话,不说这种人一辈子遇不到一个,就算真遇到了,在一起后也无非是些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琐事,再浪漫也都被生活磨平了,醒醒吧,我的小姑奶奶,多大年龄了,还做白日梦呢。” 萌萌就是这样,生人面前,话不投机便闭口不言,熟人面前说话从不留情面,针针见血,恨她恨到牙痒痒,还不得不承认话里的道理。 夜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全是那日书店里的场景,阳光下无懈可击的笑容,想着想着,那画面越发朦胧,越发不真实起来,若只是一个美梦该多好,若那张脸只是模糊的影像,或者某个明星也好,可偏偏就是张过去从未见过,当时见了后便再无法忘怀的轮廓。 这种事说给谁听,都会被当成笑话嘲笑一番,也就只有我这当事人,会把它当件特了不得的事情。 辗转反侧间入眠,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顶着我那一头乱的像鸡窝一样的乱发,下楼清信箱,一个星期没看,已被塞的满满当当。 胡乱翻看了下,门口水果店促销单、对面商业区大超市的彩册、萌萌的信用卡账单、还有,安安的来信。 看了半天,也就这个与我有那么点关系,把剩下的往茶几上一扔,拿起信封,小心翼翼的撕开口子,取出信纸,这小家伙的字真是越来越好看的,再这样下去,不出两年肯定赶上我。 信里讲了些日常,还有他最近读了觉得很好的书,信的最后提到了一件怪事,说他们店里最近有个奇怪的人,每天都来,每天只坐窗边那个位子,总四处张望的,瞧着也不像是来看书的。 看到这句,我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想法,想完又觉得多少有点荒唐,但还是抱着那么点侥幸心理,希望那个想法是真的。 我在屋子里徘徊了好一阵,最后还是决定去试一下,换上得体的衣服,化了妆,揣着不安的心,就这样一路骑车到了书店,远远的,我甚至连窗边位置都不敢看,推门进去,和老板打了招呼,躲到书架后,才鼓起勇气往窗边的桌子看过去,阳光依然很好,猫咪依然睡的香甜,只是除此,再无其他。 我不由苦笑着摇了摇头,在心里暗骂自己没脑子,还渴望着怎样的重逢场景。 “你在找什么?”一个男人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却让我的心悬上了万丈高崖。 我不可置信的转身抬头望去,那深褐色凌乱的头发,修长的脖子,有着长睫毛的眼睛,低沉温柔的声线,是他没错。 “詹清和。”我轻声唤道。 “终于等到你了。”他在我的视线中,靠到旁边书架上,头歪向一边,嘴角慢慢上扬,露出灿烂的笑容。 “等,我?”我就这样傻愣愣的站在原地,看着他,大脑一片空白,生怕一张嘴,那颗狂跳不止的心脏,就要从里面吐出来。 “对,等你问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 第三十三章 欠的糖… “好。”他话问出来的两秒后,我的答案便脱口而出,原来,什么矜持,什么利弊权衡,什么理智,在这一刻都是完全不需要,也不存在的。 我喜欢的人,恰好也在喜欢我,便是最美好的答案。 我们就这样对视着,从他的眼眸里,我努力的找寻着自己的影子,心里恨不得此时此刻便将他揉进我的骨子里,成为身体的一部分,此生再不分开。 这种浓烈情感,灼烧着我,热的快要融化掉了,他的脸在我眼前慢慢放大,我下意识的闭上眼睛,下一秒,紧张的还在微微发抖的唇,便被封住,一个短暂而温柔的吻,夺去身体里仅有的那么一丝理智,一个恍惚,脚下一软,向后趔趄了半步,腰便被他紧紧的揽住。 四目再次相对是,他眼中的炽烈,已经呼之欲出,时间仿佛在此刻停止,旁边书架上的书因为我们刚才的小动作,掉了下来,砸到地上,闹出声响,在这个安静的环境里,显得异常明显。 我和他不约而同的蹲下身来,开始捡书,捡着捡着又一同笑了起来,他看着我,低声说道,“你知道我为了再见你,做了多少蠢事,上周在机场远远便看到了你,心里想着上前和你打招呼,可偏偏贴近时,又打了退堂鼓,你知道,我躲在卫生间里,花了多长时间,才平复了心情,走出来时,你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天晓得我那时候有多懊悔,为此,我放弃了计划一年的旅行,带着行李箱一路狂奔回去,从那天开始,我每天都来这儿,上午来,怕你会下午到,下午来,怕你会起个大早,所以干脆待上一整天,店里的小家伙每天都用奇怪的目光盯着我,猫咪都认识我了,终于等到你。” 此刻怕是用什么形容词都无法描述我的心情,颤抖着手,歪歪斜斜的把书放回书架上后,我俩站直身子,从书架旁走出来,就看到老板娘和安安两人站在屋子中央,插着手看着我们,脸上皆带着坏笑。 “原来是这么回事,小伙子,看来你得请我们家小安吃饭了,要不是他一封信恰巧提到了你,怕是还要等上好些天才能如愿。”老板娘笑着打趣道。 清和低头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那母女俩,笑的别提多甜了,“请,请,想吃什么都行。” 从书店出来后,我和他并排走在街上,大冷的天,风嗖嗖的吹,可我却一点都没觉得冷,这种在荷尔蒙催化下,身体长时间处于亢奋状态的感觉,实在是太奇妙了。 “安歌。” “哎,怎么了?” “安歌。” “我在呢,什么事?” “我就是想叫叫你的名字,确定我不是在做梦。”他的右手紧紧的将我的左手包在手心里,我可以感受到他手在轻微的颤抖,当然,这个时候,我也不太能分清,到底是谁在抖。 “遇到你之前,我从来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看到你的第一眼,你站在书架旁看书,也说不上什么特别的,可我的目光就是怎么也移不开,直到你向窗边转头,我赶忙躲避视线,天晓得我那一页的书看了有多久。” 我默默的听着他的话,心里满满的幸福感,嘴上不由自主的笑出声。 “你笑什么?” “开心呗。” 清和扭头看了一眼我,也跟着笑出声。 “你又笑什么?” “你开心,我就开心。” “哎呀。” “怎么了?” “我电动车还在书店门口放着呢。” “我的自行车也是。” “还去取吗?” “放那也行,不着急用。你呢?” “我明天上午没事,可以到时候来取。” “你养宠物吗?” “我有一只猫,和书店里的那只差不多胖,叫大黄,每天除了吃就是睡,活的特自在。” “我有一只狗,叫小黑,是只拉布拉多犬,跟我两年了,小时候皮,现在特乖,没别的,就是怕猫。” “是吗?那改天是要让它见见大黄,练胆量……” 一路走着聊着,也不管方向,也不觉得累。我们说了许多许多,关于彼此的大大小小的事情,我发现他爱旅行,写了许多特牛的游记,去过很多国家;发现他爱做手工,有一个自己的手工皮具工作室,随身带的记事本和钱包全是自制;发现他很爱笑,头发自来卷;发现他因为个子大,经常会碰到头,性格和我一样有些粗线条;爱吃甜食,而且吃多少都不会胖。 有那么几个短暂的时刻,我甚至觉得他就是另一个性别的我自己,我们有太多共同话题可以聊,因为一部电影,就可以讲上一两个小时。 若不是萌萌的电话打了一个又一个,我们可能会就这样聊到天亮。 在小区门口依依惜别时,路灯下,他的眼眸翻着淡淡柔光。 他伸出手将我揽在怀中,下巴抵在我的头顶,轻柔的说着,“明天我醒来,便来这儿等你,我们一同去吃早餐,可好?” 我点了点头,把身子往他怀里又缩了缩,贪婪的吮吸着他身上的味道,才一日,心便如人生已拥有了一切般充实。 一步三回头的进了电梯,心跳依然难以平复,用小鹿乱撞怕是已经无法形容现在的状态,如果一定要讲一下,那该是有一百只兔子在心房里蹦跳。 拿出钥匙,还没靠近门锁,门就被萌萌从里面打开,动作太猛,差点撞到我脑袋,看那凶神恶煞的表情,估计把我活剥了的打算都做了。 “你干什么去了,知道现在几点了吗?打电话一个也不接,发信息也不回,我差点都给你哥打电话了!” “萌萌。”面对着萌萌的狮吼,我傻傻的咧嘴笑开,冲上前,一把抱住她,用脑袋在她脸上来回的蹭。 “你怎么了?”这样的表现,倒是把她吓了一跳,把我拉进屋子里,从身后把门关上,“可是谁欺负你了?你脸怎么这么红,是不是生病了?” “萌萌,我恋爱了。” “什么?!” 第三十四章 真爱,就该至上 萌萌激动的双手拽着我的胳膊不停的晃,“你答应了?方彦怎么说?他是不是特开心?” “萌萌,不是方彦。” “你说什么呢,别跟我开玩笑,不是方彦还能是谁啊,难不成你还背着我金屋藏娇了一个不成,等一下,安歌!”萌萌像是突然反应过来,眼睛瞪得像铜铃般看着我,“我说你最近怎么不太对劲儿的,还什么看一眼就想尽一生,昨儿就该好好审审你,快给我老实交代怎么回事!” 看她的样子,我估摸着得最起码得先安抚一下才能听得进去话,我反手拉过她的胳膊,把她按在沙发上坐下,然后从冰箱里拿出一听可乐,打开来倒上一杯,放到她脸前。 “可乐?还冰的,你跟我开玩笑呢吧,你什么时候见过我大晚上喝这种东西?” “萌萌,”我坐到她身边,笑着把杯子往她身前又推了推,“我觉得一会儿,你铁定需要这个,先听我慢慢说啊,我遇到真爱了。” “真爱?这话说得,谁谈恋爱还是假爱啊。” “我说的是那种,一生难求的挚爱。” “等,等一下,你让我缓缓。”萌萌伸手抚了抚胸口,拿起可乐咕咚咕咚灌了几口,“一生挚爱,安歌,你别是让人给骗了吧,他叫什么?是干什么的?你们在哪儿认识的?多大年龄?长什么样子?什么家庭背景?有房有车?人品如何?” 这一串如连珠炮似的话,问的比人口普查还详细,把我说的一愣一愣的,一个完满的如童话一样的爱情故事,到她这儿,怕是要彻底变味了,“我们就是在书店里一见钟情,当时都太害羞,没有怎么搭话,后来,他为了我,在书店里整整待了一个多星期,每天从早等到晚,就为了再见我一面,你难道不觉得这事儿特浪漫吗?” “你等一下,我再缓缓,”萌萌颤抖着手,举起杯子一饮而尽,因为喝的太猛,还顺带着打了个嗝,放下杯子后,转过身,一只手依然保持着扶着自己胸口的动作,“然后呢?” “然后,他问我愿不愿意做他女朋友,我答应了,接着他就吻了我,这可是我的初吻。”我说着,脸又不自觉的红了起来,刚刚平复的心跳也跟着一同作乱。 “一共见了两次面,三句话没说到,你就答应做人家女朋友,初吻还献出去了。” “三次,我们见了三次,只是中间一次,没有对话,就是那次,他决定放弃计划好的旅行,回到书店等我。” “三次,不到三句话,搭进去一个人。” “我知道你肯定会说我不靠谱,我……” “不不不,”萌萌打断我的话,自己主动把罐子里剩下的可乐都倒进杯子中,猛灌两口,长出一口气,“都是现代都市青年,自由恋爱,有什么不对,我想遇到这样干柴烈火的感情还没机会呢,好好把握,人生难得遇到一个能让人心动到放下所有理智的对象,我支持你。” 萌萌郑重其事的拍了拍我的肩膀,接着说道:“不违背伦理道德,不涉及法律法规,爱情就没什么对错可分,现代为什么鲜少再出什么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都是被所谓务实给闹得,恋爱靠什么,靠爱呀,大把时光造作去,所有瞻前顾后的,都是披着感情华丽外衣的大尾巴狼,不纯粹啊姐们儿。我跟你讲,你现在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已经要高出天际了。不行,这么好的事儿,怎么也得弄个酒来喝喝,庆祝一下,你等着,我去拿我的红酒去。” 我看着萌萌的背影,不由的笑出声,心里原本想着,跟她摊牌,少不了要挨一顿数落,没曾想她会是这种反应,也许她才是那个心中最渴望纯爱的简单女孩儿吧。 对于一个完全不会喝酒的人来说,任何带一点度数的都是一种挑战,更别说干红了,我举着杯子看着把红酒当白水一样灌的萌萌,真的是连简单的面部表情管理都已经做不到了,“萌萌,你不说红酒是用来品的吗,你这样喝,我看着都心疼。” “干嘛,你心疼我啊?” “不,我是心疼这个酒,好好的,都快被你糟蹋完了。” “你这人,干了这么大的事儿,怎么还一点都不懂风情,爷这是高兴,我跟你说,那些说爱情都是狗屁的人,分明就是鲜明嫉妒恨,非得给自己的龌龊套上华丽外衣,人模狗样的,其实屁都不如,屁还有味道呢,他们就是空气。忘记我之前跟你说的,纯爱凌驾于一切,知道了吗?别想着婚姻,别想着琐事,什么七大姑八大姨,邻里街坊眼光,真爱,就他妈的至上,管它喜剧悲剧,都值得歌颂,爱情万岁!” 看这情形,萌萌八成是已经喝多了,理智的人喝多了就谈情,伪文青喝多了就讲钱,人无论什么时候,都还是那么爱口是心非,不失点分寸,不轻易开口说实话。 喝到最后,萌萌哭了,哭的涕泪横流,她抱着我,一边拍着我的后背,一边说着,“你一定要好好的,受伤有我给你撑着,别怂,别让我看不起,别因为外人的几句话,就放弃了,像傻子一样躲起来,自以为是对别人好,其实就是没担当,懦夫。张亚,你就是个孬种!” 我伸手紧紧的抱住她,低声安慰,“没事的,萌萌,都过去了,前面一片森林,何苦为一个枯树枝子,伤心难过,你不是教过我嘛,要学会享受当下,不望过去,萌萌别哭。” 那件事过去以后,这么多年来,还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再提到那个名字,那个曾经让她为之疯狂,甚至不惜抛下自己苦心经营多年的生活,一心只想着与他一同远走高飞的男人,曾经不留余地的,深深伤害过萌萌,张亚用他披在正直华丽外衣下的自私,为他们的爱情亲手挖了坟墓,埋葬的,却只有萌萌一人。 第三十五章 轰轰烈烈又如何 彼时,萌萌还是大四的学生,实习单位刚刚联系好,新生活正准备开始,在这个时间里,她认识了张亚。 张亚是萌萌实习小学里,一年级学生的家长,离异四年,妻子另嫁他人,孩子便丢给了他,作为一个设计师,张亚有时候会忙的顾不得家里,只能靠上了年纪的父母帮衬,孩子四岁那年,出了点意外,张亚母亲在阳台晾衣服的时候,孩子自己在床上玩,不慎从上面摔了下来,磕到头,张母听到孩子哭,急忙从阳台往屋里冲,又被地上的水渍滑倒,摔到了胯骨。 最后折腾到医院,孩子的头上缝了五针,张母摔的骨裂,在床上躺了三四个月,张亚为此自责不已,辞去了高薪的工作,靠以前积累下的户关系,做起了自由设计师,收入虽然大不如前了,但是多了许多在家照看孩子的时间。 张亚与萌萌相识的那天,是萌萌第一天实习,被叽叽喳喳的孩子闹腾了一天,好不容易挨到放学,站在学校门口,送孩子走时,和张亚打了照面,说来也奇怪,一众家长里,她就是一眼看到了他,再平淡无奇的与孩子互动的画面,在她看来都觉得格外耀眼。 后来从同事那偶尔听到关于张亚的事情,知道他一个人带孩子,又当爹又当妈,人特别好,对谁都和善,萌萌的心里就此起了涟漪。 人是她主动追的,两人在一起后,为了避嫌,在学校遇到时,总要装作不认识,打招呼都是气气的。 张亚是个谨慎的人,在感情里受过伤害,不太会轻易表达情感,而萌萌是一团火,爱上了就要燃烧彼此,他们有过一段算是轰轰烈烈的时候,两人一有机会便黏在一起,偶尔张亚会把孩子送到父母那里过周末,萌萌便会在他工作室过夜,他作图,她就在一旁看书,或者穿着张亚的衣服,在屋里走来走去。 这种时候,张亚往往都会按捺不住,冲上前抱起萌萌,扔到床上,来一次天雷勾地火的滚床单运动,他们是相爱的,至少当时在萌萌那儿是这样觉得。 时间长了,萌萌便不再满足与这种多少有些暗无天日的相处方式,她渴望公开,渴望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和张亚手牵手,她渴望,他能在外人面前,骄傲的称自己为女友,或者,爱人。 萌萌尝试着,和他一起出去,吃饭或者看电影,大多数时间他都是拒绝的,偶尔同意,也都是趁孩子睡着以后,偷跑出来看个午夜场电影,然后匆匆回去,生怕被别人看见。 就这样小心翼翼,他们的事,还是被张亚的母亲知道了,那天他们在工作室吃饭,张亚母亲来给他从东西,见到穿着张亚衣服的萌萌,先是一愣,之后尴尬的放下东西,夺门而出,张亚追出去,许久后回来,脸上满带愁容。 萌萌问他怎么了,他只说没事。其实这事儿在萌萌看来,并不是坏事,心里甚至还有点小窃喜,说不定这次就能把事儿挑明了,反正自己实习的工作也结束了,换了正式单位,两人也不存在尴尬关系。 两日后,张亚的母亲找到了萌萌,两人在咖啡馆见面,张亚的母亲说了很多,大体意思是说萌萌还年轻,张亚已经是一个七岁孩子的爸爸,他们俩没可能,不能耽误了萌萌的未来。 当时的萌萌,虽然心里憋着一万个不高兴,面上还是保持礼貌,并且将自己的决心表达给对方,说自己做好了准备,接受这一切。 张亚的母亲听完,也不说别的,只问他们俩的事情,萌萌有没有跟家人说过。张母离开后,萌萌一个人坐在咖啡馆里想了许久后,起身一路狂奔回家。 萌萌的父母平时工作很忙,鲜少管她,大事小事的,基本都是她自己做主,她以为这次父母也会如往常一样随她,没曾想,二老听了萌萌的话,立马提出严厉反对,并逼着萌萌要来了张亚的联系方式,两人把萌萌关在家,直接冲去了张亚工作室,把他痛骂了一顿。 那段时间,正值暑假,新学校还没该报道,萌萌被锁在家里,每天只能躲在屋里哭,跟父母吵,从小到大,她从来没这样过。萌萌的母亲,为此请了半个月的假,每天在家里对她进行思想工作,说不过干脆就跟萌萌一同哭,这些时间里,张亚没有打过一个电话,知道她住址的情况下,也没来过一回。 一周后,萌萌从母亲那拿回手机,里面只有张亚发来的一条长长的信息,萌萌仔细的读完每一个字,上面除了表达愧疚之意外,能读到的内容,只有告别。 他就这样,连努力都没做一下,便轻易的放了她。事情过去一段时间后,萌萌曾经回到过张亚的工作室,那里却已经易了主,电话号码也成了空号,连孩子都转了学。 她这才发现,除了一个不固定的工作室,和随时可以换掉的电话号码,关于这个人的其他,她一概不知。 张亚就这样从她的生活中凭空消失了,连容她发泄愤怒情绪的机会都不给,萌萌因为这件事,和父母关系出现了裂痕,也是那个时候,她从家里搬出来,租了现在住的房子,三年后,她用自己的积蓄,贷款把它买了下来,变成了她真正意义的家,而我,是家中除她以外,唯一的常住居民。 这些年来,我看着她换了一个又一个男朋友,要么高帅,要么开朗大方,却没一个是真心,比起我来,也许在感情方面,她病的更重吧。 把喝的不省人事的萌萌拖回床上后,累的气喘吁吁的我倒在沙发上,拿起手机,给方彦发了条信息: 不好意思,恐怕我没法答应你的要求,不是你不好,是我们不适合,希望你可以找到比我更我的人。 发完许久后,收到回信,只有短短的一个字:好 我想了想,最后还是点击了删除键,将他从我的好友里清除出去,让旁人看着,这也许有些过了,对于我来说,原不是朋友,又成不了情侣,留着又有何意义? 第三十六章 心照不宣 第二天早上,萌萌请了上班这几年来的第一次病假,靠在床头捂着脑袋哼唧个没完。 因为怕她喝多出事,我一晚上基本都没怎么睡觉,守在她跟前端茶倒水的,半夜才迷糊了会儿,现在眼睛里满是红血丝,眼袋都出来了。 “安歌,给我倒杯水。” 我没好气的把水往她手里一塞,把脸凑到她跟前,抱怨道:“你看看,你看看,为了照顾你,我这脸都没法见人了,还怎么去约会,清和还等我一起吃早饭呢。” “乖乖,连早饭都要一起吃,未免也太腻歪了,谁让你夜里不知道敷个面膜,涂厚点面霜,还当自己年轻呢阿婆,天生丽质的岁月早过去了,想要时刻光彩照人,就得靠护肤品顶着。” “这话说的,跟做护肤品广告似的,现在怎么办?!” “去敷个急救面膜,然后画个淡妆,弄点遮瑕,多大人了,这些还要我教,哎呦喂,我的头啊,疼死了,丫再也不喝这么多酒了。” “你在家好好歇着,冰箱里有我前几天从家带回来的熏鱼,粥在电饭锅里闷着,你起来就吃点,我准备准备出门了。” “去吧去吧,去会你的小男友去吧,夜不归宿都行,不用管我死活。”萌萌把杯子放下,倒在床上,脑袋都不抬一下的,朝我挥挥手。 我收拾停当出门,远远地,就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小区门口的树下,朝这边望,我的心脏登时又狂跳了起来,脚下的步子不自觉的便加快了,一路小跑凑到他跟前,还没说上一句话,就先来了个大大的拥抱。 “想我了没?”清和温柔的声音传入耳朵,我奋力的点了点头,表达着自己此刻愉悦的心情。 “因为想早点见到你,我起了个大早,赶到这,又想让你多睡一会儿,就在这儿等到了现在。” 我抬头看了看他冻得有些发红的鼻子和脸颊,心里又是心疼又是欣喜,“走,我带你去吃一家特好吃的小笼包,犒劳犒劳你。” “好啊。”清和答应着拉起我的手,正准备走,一个转身,看到了站在另一边不远处的人,心里不由咯噔一下。 “方彦?”我轻声唤了对方的名字,方彦手里拿着保温饭盒,脸上的表情意味不明,他走到我们身前,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清和,苦笑了下,轻声说道,“原来不适合,是这么个意思,还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够好,一大早拿着保温盒,排队买了早餐给你送来。你要是有这两手准备,就该先跟我说一声,大家公平竞争也不至于现在这样狼狈,安歌姑娘,看来是我小瞧了你。” “他是谁?”清和把我挡在身后,低声问道。 “他就是我昨天跟你说过的那个人。”万万没想到,会有这么个场景出现在我面前,方彦的话甩到我脸上,我连反驳的立场都没有,庆幸前一日,把关于方彦的事情跟清和讲清楚了,不然这会子,我该真的是要里外不是人了。 清和松开我的手,往前凑了两步,与方彦面对面站着,方彦一米八的个头在清和跟前还要矮上半头,这么个狗血场景出现的时刻,我满脑子居然还在想,清和看起来好帅,好有男人味,怕是这话说出来,是个人都要把我当神经病看待。 “你的事情,安安都跟我说了,我们是一见钟情,在认识你后,表白之前,所以算不上什么两手准备,哥们儿,用错词了。” 方彦眯着眼睛冷哼了一声,“表白之前?那就是认识你之后和我一起出去吃饭约会,可以啊,两个人合起伙来,耍我很开心啊。” “不是,方彦你误会了,”我忙凑上前解释,“我之前和清和只见过两次面,知道名字,但不认识对方,我们是昨天才正式认识,然后决定在一起的,我……” “好好好,不用说了,”方彦摆了摆手,打断我的话,“那就是我这么长时间的努力,还不如只见一面的男人,安歌,你厉害,你行,当我傻b呀!没感觉就不要给机会啊!老子动了心,又当面给一巴掌,艹!”方彦说完,把手里的保温盒往地上狠狠一甩,转身离开。 我眼睛盯着地上被摔坏的保温盒,还有从里面流出来的汤汁,心情跟着跌落谷底,眼圈不由红了起来,不是因为方彦说话过激,也不是可惜地上摔坏的东西,而是觉得自己真的差劲,差劲极了,口口声声说着真诚,却做了自己最看不起的事情。 分明对方彦就没什么太多感觉,却一直任由着对方的追求,甚至享受在其中;分明已经有了心动的人,却还跟他去吃饭约会,转头来有了清和,便毫不留情的把他回绝掉,一脚踢开,我到底把别人的感情当做什么? “安歌,看着我。”清和伸手捧起我的脸,眼睛死死的盯着我,“你没做错什么,也不欠他什么,明白吗,如果一定有什么,那也是怪我太优秀了,吸引了你所以的目光,所谓食色性也,我就是最秀色可餐那个。” “你这人真是厚脸皮,哪有这么变相夸自己的。”我的心情因着他的一句话,立马转了晴,心里不由感叹,这分明是成就了另外一句话,不爱的人,向你扎来一百根针,都不及你爱的人送上的一个微笑。 “对了,这个给你。”清和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小盒子递到我手中。 “这是什么?” “你快打开来看看。” 看着他故作神秘的表情,我笑着打开盒子,里面装了一个猫头皮质挂件,看起来有点像大黄,小小的分外可爱。 “这个是大黄?” 清和点了点头,笑着说道,“昨晚上回去,闲着没事,想起你给我看得大黄照片,就按照它的样子,设计了这个小挂件。” 东西小小的,却很精致,不用想也知道要耗费很多工夫,看着他略微发黑的眼圈,想着他该是和我一样,昨儿熬了夜,心里不觉暖暖的。 “真好看,配我的小包刚好合适。”我仔细的把东西挂在我的包包上,和他一起往早点铺走去。 环卫工人从我们身边路过,嘴里抱怨着,收拾了那个摔坏的保温盒,清和拉着我的手紧了紧,轻声说道,“走吧。” 第三十七章 逛街是第一要务 我不知道好的爱情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换句话说,谁又真的了解其中真谛,还不就是因为它的千变万化,无法复制,爱情才显得神秘,才显得珍贵。 我能做的只是珍惜当下所拥有的…… “安歌,你想什么呢?” 我缓过神来,放下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拿起的一条窄腿牛仔裤。因为早先答应了山枫陪她逛街,我舍弃了下班后和清和继续厮混在一起的机会。 “难得喊你出来逛个街,你还老跑神,今天中午萌萌给我打电话,说你谈恋爱了我还不信,见到你之后,我算是明白了,你这哪是谈恋爱,分明是被公狐狸精把魂儿给勾跑了。” “狐狸精?这个词儿好,回头我给他通讯录备注,就用这个。”我傻乐着,举起手机开始戳通讯录。 “没救了,没救了,安歌,没想到你还有这一天,从前是哪个天天叫嚷着说恋爱没意思,这一谈起来,比谁都可怕,我可跟你说啊,这一见钟情的谈谈就得了,别真往结婚上想啊,不靠谱。” “怎么就不靠谱了,你这是偏见。” “偏见?萌萌是不想结婚,所以觉得谈恋爱打得越火热越好,我跟你说啊,这恋爱和结婚不是一回事儿,两个人爱的越火热,生活在一起互相伤害的几率就越大,到时候,你们的爱被磨平了,生活琐事赤裸裸的摆在面前时,你们会接受不了的。” “怎么就接受不了,生活琐事怎么了,和爱的人在一起,再琐碎的事情,都会变得很有趣。” “你多大了,脑子还这么不清醒,首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是必须的,你们收入支撑得起你们的风花雪月吗?其次家长里短的事情多了去了,大到父母关系,生儿育女,小到邻里相处,家务琐事,都要面对,谈感情,能解决所有?笑话。” “那是你没遇到和你一样有趣的灵魂,遇到了,这些都不是事儿。” “行行行,你说的都对,到时候别来找我哭,唉,你看这件毛衣怎么样,配我新买的高筒靴。”山枫拎着一件灰紫色的貂绒毛衣放到身上看向我。 “不好看,长得丑穿什么都不好看。”我朝她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唉,说话归说话,搞人身攻击可不行,认真评价一下。” “你自己觉得呢?” “这种饱和度不深的颜色,这两年比较流行,这个质地好,又衬肤色,挺好的。” “知道好,还问我,直接买不就得了。” 见我这反应,山枫把衣服抱在怀里,腾出一只手揽住我的胳膊,凑到我脸前,眨巴着眼睛说道,“生气啦?我这不是担心你吗,你谈恋爱了,我比谁都高兴,就是不想让你受伤害,咱这个年龄,不能轻易动情,怕到时收不住。” 见我面上没有好转的意思,山枫揽着我胳膊的手又紧了紧,“唉,好好,我怕了你成吧,别生气了,你干啥都行,干啥我都支持你,我昨天才拿到的奖金,买个衣服送给你,你挑一件。” “真的?” “真的。” “那我要那个双面羊绒的大衣。” “安歌!” “知道你小气,”我瞥了她一眼,面儿上绷着,心里却已经乐开了话,伸手拿起刚才就看了半天的咖啡色格子衬衫,“就这件吧。” “得嘞,咱买单去,一会儿姐请你吃大餐。” “那我要吃火锅。” “又吃火锅,你就不能有点别的追求。” “吃火锅怎么了,这大冬天的,谁不爱吃火锅。” “说的就跟你剩下三个季节不爱吃似的,重庆火锅,潮汕火锅,还是老北京涮锅?” “今天想吃羊肉,那就老北京吧。” “好嘞,走着。” 一顿饭吃完,喝下最后一口酸梅汤,满意的打了个嗝,伸手摸着撑得圆鼓鼓的肚子,“舒坦。” “安歌,我说真的呢,哪天把你藏金屋里的阿娇带出来,让我们瞅瞅,也让我们见识见识,替你把把关。” “怎么又绕回来了。不是说了吗,等你们都找了对象了,咱再一起出来吃饭,不然仨女的盯一个男人看,得多尴尬啊。” “对象还不容易,我把老章带着,萌萌随便领一个,就能凑成一桌饭。” “等一下,嗝,”我捂住嘴憋了会儿气,把嗝生生咽了下去,再继续开口,“老张,哪个老张?你们公司财务?你把人拿下了啊,我说你怎么出手这么阔绰,说,他是不是背地里多给你塞奖金了?” “你说什么呢,”山枫没好气的伸手戳了一下我的脑袋,“还财务多给我塞钱,这是犯法的好吗,而且,那个老张,三十岁的人,长着四十岁的身材,五十岁的脸,我跟他?我又不是疯了找不着对象。” “那还有哪个老张?” “咳咳,”山枫把头转到一边,喝了口水,特不自然的从嘴里挤出仨字,“章崇明。” “什么?!”这消息着实把我惊着了,我的记忆还停留在她吐槽人家第一次见面就睡过去的时候,她却已经自己偷偷的翻开了新篇章,没想到啊,这是在跟我演谍战剧呢,“你可以啊,什么时候的事儿?发展到什么阶段了?快跟我老实交代!” 山枫清了清嗓子,顺手理了理她那及腰的大波浪长发,“你这急赤白脸的干嘛,见面不就是为了相亲嘛,相亲总得相啊,一来二去的,也就有点交集了呗,我事先声明啊,还没发展到那一步。” “哪一步啊?” 山枫看到我脸上笑容,没好气的白了一眼,“不是你想的那种龌龊事情。” “我想什么龌龊事情了,我就是笑了下,分明是你自己心里想的,你这个老色魔。” “唉,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色魔就色魔,为什么还要加上一个老字,都是成年人,想到什么不很正常吗,跟我争论这个,幼稚不幼稚。我们就是正在相处阶段,对他还有好多要考量的,没发展什么深入关系。” 第三十八章 高谈阔论个鬼… “萌萌说了,所有不以搞在一起为目的的相处,都是耍流氓,你可不能这样,而且啊,两个人如果不‘深入’相处一下,怎么知道对方好不好。” “安歌!”山枫伸手拍了一下桌子,眉头皱到一块,死死盯着我,“我发现你越来越无法无天了啊,什么话都敢往外说,分明就是个理论派,还天天的满嘴不着调,看我回头怎么收拾你。” “我事先声明啊,我什么都不懂,只是正常说话,谁想歪了谁流氓。” 这年头,女孩子之间说起荤段子都是一溜一溜的,我们却还因为个别字眼在吵来吵去,说给萌萌听,一定又要嗤之以鼻了。 “既然这样,咱就约个时间吧,下周一……” “周日吧。” “你周日课不多?” “孩子们都考试,这周请假的特别多,周日下午四点左右应该就没事儿了。” “得嘞,那咱就约周日晚上,还吃你最爱的重庆火锅,我请。” 带着战利品心满意足的回家,在楼下刚巧遇到下来扔垃圾的萌萌,早上出门时,看着还一副萎靡不振模样的人,这会子已经恢复了光鲜亮丽。 “我说你也太夸张了吧,倒个垃圾而已,至于穿成这样吗,呀哈,”我凑到她脸前仔细看了看,“居然还画了眉毛。” “你懂什么,女人就应该时刻保持得体精致,面子里子全兜着,像你,天天邋里邋遢的。”萌萌白了我一眼,顺带着扫视了下我手里拎着的袋子,“买新衣服了又?” “是呀,不过我没花钱,山枫给买的。”我把纸袋拎起来在她脸前晃了晃。 “瞧你那得意劲儿,又在人家面前装不高兴了吧?也就山枫惯着你这套。” “什么叫装,就是不高兴好么。。” “我猜猜,是不是给你恋爱泼冷水了?” “这你都能猜到?!是不是她跟你打电话了?” “这么点小事儿,还需要打电话,看你一眼就知道了,山枫和我不一样,她表面看起来成熟,其实骨子里就是个思想传统的小女生,对于你这种闪恋的方式,肯定是不看好的。” “闪恋?”我低声重复了下,这词儿用的到新鲜,不过现在闪婚闪离都成常事了,我这种恋爱模式又有什么不妥。 “这么跟你说,在感情方面,山枫属于稳健型选手,做什么事情都想要踏踏实实,一步一步来,理性站主导,我在这方面,属于随性型,看上就爱,转脸就拜拜,不在乎天长地久。” “那我呢?”和萌萌从电梯里出来,我一边拿钥匙开家门,一边急切的问道。 “你,你属于不按常理出牌型选手,完全没有规律可言,感情来了就飞蛾扑火,没来,一个人过,或者找个人凑合都没什么讲究,说白了就是脑子不好使。” “嘿,你就是想变着法的损我,什么就脑子不好使,怎么不说我是追爱的勇敢者。” “姑娘,”萌萌不紧不慢的换好拖鞋,站直身拍了拍我的肩膀,“您要都算是那勇敢者,那泰坦尼克的杰克和露丝,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还有,梁山伯与祝英台算什么?” “话不能这么说,凄美的史诗级爱情故事里的勇敢,和现实生活里的也没什么不同,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 “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单纯的评价你而已,记住我的话安歌,若真是敢爱的人,一见钟情后做的第一件事,是主动去追,而不是等和自我催眠,你只是恰巧遇到了比你执着和勇敢的人,如果不是这样,那一见,不过只是你人生中一次美好的邂逅,说不定过不了多久,你连邂逅的那张脸都会忘的一干二净。” 山枫的话只是给我带来短暂的不平感,而萌萌的话,却是针针扎到要害,说的我哑口无言,两日的优越感瞬间消失的一干二净,像是被人从头泼了一桶冷水般,瞬间冷静了下来。 萌萌见我表情僵持,叹了口气,挤出一个安慰的笑脸,顺手接过我手里拎着的东西,说道:“我也就是说说,让你拎拎清楚,大方面来说,你还是要比我们都勇敢和幸运许多的,像我们,要不就随便找顺眼的处,要不干脆相亲……” “对了,说到这个想起来,山枫说周日请我们一起吃饭,各自带着男朋友,你还有三天时间,赶紧处一个。” “我一直有啊,谁说我没对象了,倒是山枫,她有男朋友了?” “也不算,就是正在相处,你猜猜是谁?” “看你这一脸奸笑,该不会是上回相亲睡着的那位吧?” “就是他,”说着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你说好不好玩儿,上回说的多不待见人家似的,扭头就相处上了,口是心非的极端典型例子。” “这个恐怕不对吧,要说口是心非的极端典型,非你莫属啊,人家这顶多叫矜持。” “怎么我就极端典型了,怎么我就口是心非了,你倒是跟我说清楚。” 萌萌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把我的东西往沙发上一扔,“哎呀,这都十点了,该睡觉了,你自己玩儿着,我回屋了啊。” “许萌,你跟我说清楚,怎么就,唉……”我的话都还没说完半句,萌萌已经一溜小跑回了自己房间。剩我一人站在厅,干生气,大黄从我身边闲庭信步的走过,看都没看我一眼。 “嘿,你也无视我是吧,我……”刚想抓着大黄好好教训一番,手机响起,看到屏幕上‘狐狸精’三个字,心情立马好了起来,接起电话。 “到家了吗?” “到了,刚进屋一会儿,正想给你发信息呢。”说出这句,我自己都觉得害臊,分明早把回到家就报个平安的事情忘的一干二净,却隔着屏幕装起小乖巧。 “到了就好,早点休息啊,明天中午去接你一起吃午饭。” “呀,明天是周四,都把这事儿忘了,周四我得去活动中心给大爷大妈们弹伴奏。” “没关系,那我中午就去那儿接你,一会儿把地址发给我。” “好。” “安歌。” “嗯。” “真好。” “什么真好?” “你是我的了,真好。” 第四十章 图个乐(巨不认真的标题) 说完两人一通傻乐,挂上电话后,抬头看见萌萌斜靠在自己房间门边,一脸鄙夷的看着我,“下回你打电话就站在镜子前照照,看看自己表情有多猥琐,光听声音就害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你就是羡慕嫉妒恨。”我朝她吐了个舌头,拎着我的东西一路蹦跳着回到自己房间,往床上一趟,不自觉的又乐开了花,原来和喜欢的人谈恋爱是这种感觉,现在好想飞奔到他身边,腻在他怀里不出来,就这么死了都成。 怀着这样美好的心情,睡了个甜甜的觉,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对着镜子美美的化个妆,换了昨儿新买的衣服,出门工作。 区活动中心的工作,是毕业以后的第一份工作,那时候我姥姥还在,她和她的伙伴们,在活动中心的合唱团里唱歌,有专业老师每周给他们定期上课,排练节目,因为之前的钢琴伴奏是个大学生,毕业后回家乡了,我姥姥就把我推荐了去。 刚开始是顶不乐意的,怕代沟太大沟通不了,怕专业不十分对口做不好,怕枯燥坚持不下去。后来工作了一段时间,渐渐便适应了,老年人的生活状态其实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乏味,那样古板。 甚至有些时候觉得,他们要比年轻人更想得开,活的更自在,也更热爱生活。做了没两年,姥姥去世了,他们合唱团商量着,在姥姥的遗体告别仪式上,为她唱了首《送别》,我和我妈一边哭的像个泪人似的,一边还跟着唱,离别的痛苦虽不能因此而减轻,内心却得到了温柔的抚慰。 从此我便觉得自己做的这份工作,多了那么一点使命感,合唱团里,走了许多人,也来了许多人,兜转着,我却从没动退却的念头,说来,现在我也成中心的‘老人’了。 “安安来了呀,呦,今天打扮的这么漂亮,是不是一会有约会呀?”孙奶奶看到我,热情的走上来,拉着我的手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孙奶奶是上海人,据说从前家里是富商,后来家道中落了,举家北迁,虽然已经在这个城市住了几十年,骨子里却依然保留着从前的习惯,穿衣讲究,举手投足里透露着富贵人家小姐的气质。 一上午的排练结束,我收拾好手里的谱子,抬起头,就看到站在排练室窗外的清和,他被一群老头老太太围着,显得格外耀眼,他看到我,狼狈的举起手向我挥了挥,脸上的笑容那叫一僵硬,是个人都能看出他的尴尬。 我赶忙拿着东西出去,刚踏到门口,就听到大妈们叽叽喳喳的声音,什么“你多大啦?”“在哪儿工作啊?”“小伙子长得真高啊,和我们安安真般配……” 清和左右看着,都不知道该和谁搭话,只能陪着笑忙点头。看这情形,我如果再不出手相救,他就要湮没在其中了。 “清和。”我提高了点声音唤了他的名字,他忙答应着拨开人群凑到我身边,看着我的眼神像是看到了救星。 “哎呀,安安,有男朋友了也不跟阿姨说一声,”合唱团里年龄稍小一点的李阿姨,笑着伸手轻打了下我的胳膊,“前些天还寻思着给你介绍对象呢,这下看来不用了。” “哎呀,安安,这小伙子……” 像是开了场突如其来的记者招待会一般,花了好长时间才一一回答完大爷大妈们的问题,从中心出来,我还好,清和已经出了满头的汗。 他拉着我的手,哭笑不得的说道:“总算过关了。” “就说让你在外面等着吧,那样不至于被大伙儿围追堵截。” “不进去,怎么知道你有这么强大的后援会,瞧着每一个都对你特上心。” “那是,你以后要是敢欺负我,他们都会替我出头的。” “那我可得小心点,得使劲儿对你好才行。”清和说着伸手摸了摸我的头,“走,咱吃饭去。” “吃什么?” “牛排。” “好耶。” 对于牛排,肉质新鲜,火候恰当,少许调味,是我的最爱,至于吃相粗犷豪迈还是细致规矩,依场合而定,没什么重要,重要在于和什么人一起吃。 人不对付,盛宴如嚼蜡,人对了,凉水如饮蜜,我和清和面对面站着,吃着纸盒装的现烤牛排,配上果汁和炸的酥脆的薯角,觉得就是人间极品美味。 “安歌,你搬来跟我一起住吧。” “咳咳……”清和的话说出来,害我差点把刚塞进嘴里的薯角吐出来。 “我今天在你家小区租了套房子,这两天收拾收拾就可以搬过去住了,到时候,你,搬来跟我一起住好不好?” “一起住?这也太突然了点。” “我就是想能够每天有限的时间里,可以一直看到你。你不答应也没关系,我们以后也是邻居,见面也方便的。” “不是,你搬来怎么也没提前跟我说一声,我也好给你做个参考。” “你来吗?” 清和盯着我的眼睛,不留任何岔开话题的机会。我的脑海里乱作一团,找不到任何语言来回答这个问题,我不想让他失望,可也绝对没法答应。 这样僵持了有将近一分钟的时间,清和突然伸手摸了摸我的脑袋,笑着说道,“我跟你开玩笑的,我那乱的不得了,才不舍得让你来跟我一起住,搬到你们小区,能经常跟你见面就很开心了。” 我看着他,从他眼里看不到任何开玩笑的痕迹,明白他的话不过是给彼此找个台阶下,也就跟着笑了笑,这事儿算是翻篇了。 和他告别以后,按照往常去上课,今儿是老袁生日,十一月的尾巴,标准射手座,晚上几个中心的同事约了一起给老袁过生日,李程为此专门化了妆,甚至破天荒的穿了裙子,只是举手投足的实在是个这身打扮不配,被小刘调侃了半天,气的李程脸红一阵白一阵的,差点翻脸,还是老袁从中说和,才让她露出了笑脸。 第四十一章 算了,还是不写标题了 几个人吃吃喝喝,闹腾到夜里十一点。天晓得这小妮子今天是犯了什么风,喝酒喝到谁也拦不住,临了,抱住老袁,直接上嘴就亲,接着用全馆子都能听得见的声音朝他喊道:“老袁,我喜欢你,从第一次见你开始就喜欢你。” 大家哄闹着在一旁跟着喊‘在一起,在一起’,只有作为事件主角的老袁不动声色,轻手轻脚的把李程扶到旁边椅子上坐好,转头对大家说,“人家姑娘喝多了,你们还跟着起哄,我跟你们说啊,回头等她醒酒了,谁都不许跟她提这事儿。” “我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咱散了吧。”小刘晃了晃李程的肩膀,接着说,“我把她送回家。” 李程是刘志新是高中同学,中心的工作,也是他介绍来的。刘志新虽然时常嫌弃李程像个爷们儿似的,没点女人味,却一直对李程很好,该照顾的时候从没马虎过,要我说,他俩才是天生一对。 目送他们上了出租车,老袁长出了一口气,两手叉着腰看向我,苦笑了下说道,“总算结束了。” “我说老袁,一群人给你过生日,你怎么倒嫌弃上了,得亏这会儿只有我,不然,非得被大伙的唾沫星子淹没喽。” “我就这么一说。” “说实话,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李程喜欢你?” 老袁没有接话,只是笑了笑。 “那你什么立场?” “我表达的还不够明显嘛?保持距离,礼貌待之,我已经比某些男人要好多了。” “什么某些男人?” “男人不会因为感动而喜欢女人,所有的不拒绝,都是耍流氓的表现,占免费的便宜,不挑明关系,到头来,腻了,拍拍屁股走人,还可以说从来没开始过。常见手段,你也该了解了解。” “所以说……” “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你想说这个对吧?”老袁笑着摇了摇头,“小同志,你还嫩了点儿,多见点风浪,才能保平安。都这个点了,你怎么走的?” 我往远处看了看,清和正骑着我的小黄,向这边缓缓驶来。“我男朋友来接我。” “男朋友?行啊,都有男朋友了,也不说一声。”老袁顺着我的目光向远处望去,“眼光不错,文艺青年啊,可以可以。” “安歌,我骑得有点慢,没等着急吧?”清和把车听到我面前,和老袁互相点了个头,算是打了招呼。 “这是我男朋友詹清和,这是我们中心的吉他老师老袁。” “行啦,就别做介绍了,赶紧回去吧,都这么晚了。”老袁笑着向我们挥挥手,算作道别。我也不啰嗦,骑上电动车,和清和一起出发回家。 路上清和骑得特别的慢,我一度觉得自己是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清和,咱可以稍微快一点点。” “不行,这么冷的天,你又没戴围巾帽子,吹风容易着凉。” “你就直说想和我多待一会儿呗,我接受。”我伸手揽过清和的腰。 “你把手插在我衣服的口袋里,别冻着手。” “嗯。”我靠在他宽大的后背上,满满的安全感。 “对了,这周末,山枫要请我们吃重庆火锅。” “这是要带我见朋友么,那我是不是应该隆重准备一下?” “就是吃个便饭而已,没那么多讲究,没事儿。” “好,快到了,我稍微加一点速度,你抱紧别撒手。” 回到家已经是将近十二点,萌萌站在门口,一脸鄙夷的盯着我,看的我浑身不自在。 “你这什么眼神,都这个时间了,怎么还没睡觉去?你不说熬夜是女人的天敌么,十一点前必须上床。”我逃避开她的眼神,弯腰脱鞋。 “你没回来,我能睡着吗?哎呦呦,那腻歪劲儿,说个再见,跟生离死别似的,就看你在那儿扭来扭去了。” “你偷看我?” “我在窗口望着,想你怎么还不回来,就看着你和你那小男友腻来腻去的,得亏是半夜,要是白天,得恶心多少人。” “唉,你说话积点口德啊,平时你谈恋爱腻歪的时候,我可没说过你。再说,清和马上搬到咱小区来了,想看我们腻歪着道别,也没机会了。”我把包往沙发上一扔,脱了外套,钻进卫生间。 “什么?!他要搬到咱这儿来,之前怎么没听你说啊?”萌萌推开卫生间的门,眼珠子瞪的溜圆看着我。 “我说你这人,还能不能让人安静的上个厕所了。他也是今天才跟我说的。” 萌萌盯着我,没有一丝要离开的意思,斜靠在门边,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也对,你们谈也没谈几天,不过,他这有点太着急了点儿,才好上,就惦记着天天监控你了。” 我没好气的瞥了她一眼,提上裤子,“什么叫监控,你这用词明显不当,他还提出让我搬过去跟他一起住呢。” “什么玩意儿?!搬过去跟他一起住?刚好上,就想着同居,这剧情够刺激的啊,你答应了吗?” “我怎么可能答应?!”我一边鼓捣着卸妆水,一边接着说道,“别说现在,以后也不可能啊。” “也对,你要是没怎么着呢,就跑去和男人同居,你们家李立华女士,非得提着刀把你揪回家不可。你怎么回答他的?” “我没说什么,他自己就岔开话题了,说是跟我开玩笑,哎呀,”我手里拿着化妆棉,对着眼睛揉搓了一阵子,盯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由皱起了眉头,“这个睫毛膏可真难卸,早知道不涂了。” “我的小祖宗,按照你这样的卸妆法,没几天,眼周围全揉出褶子来,顺带着还得起脂肪粒,对自己温柔一点就不行嘛?像这样……”萌萌拿着化妆棉放到我的眼睛上,停留了一会儿,再往旁边轻轻擦去,“卸的干净,又不伤眼睛。一点常识都没有,怎么当女生的。” 我对着镜子又看了看,被萌萌擦过的左眼,妆卸的一干二净,不由心生崇拜,“萌萌你太厉害了,我还在想是不是自己卸妆水买假了。” 第四十二章 突发事件 “我再说一次,这是常识,常识,唉……”萌萌摇了摇头,把手里的化妆棉往垃圾桶里一扔,“关于怎么做一个精致的女人,你要学的东西还多着呢,我现在懒得管你这个,跟你讲啊,无论如何你都给我把持住喽,别轻易让他得手,否则有你后悔的时候。” “什么就把持不住了,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我哎,安歌,万年不开窍的人,怎么可能把持不住。” “你也就剩下嘴硬了,到时候别找我来哭就行,男人,再好,也有通性,轻易得手的不懂得珍惜,听我的话,抻着点,别人家给点甜头,就觉得是全世界最好的,使劲儿往上贴,明白吗?” “知道啦,知道啦,去睡觉吧,明儿不是还要早起上班吗?” “还好意思说,我是因为谁熬夜的?!明天监考,没什么大事,累不着。”萌萌说完,朝我挥了挥手,往自己房间走去。 我站在卫生间里,盯着镜子里卸了一半妆的自己发呆,又让我坚持飞蛾扑火的精神,又让我抻着点,这种分寸还真是难拿捏,说实在的,在我理智被感性吞没的某个瞬间,想着每天睁开眼见得第一个人是清和,确实动了一点念头,觉得,也许那样也没什么不好,只是时机还不成熟而已。 感情里的套路,我是真的一点都理解不来,更别提运用了,难道这年头,只是真诚相待就不可以了吗?真是令人费解。 第二天,一切平顺,只是喝醉后的李程,请了一天的假,本来这几日中心工作就轻松,老赵也没说什么,再者,她在为年会忙碌,无暇顾及这些小事。 说来年会每年都是销售部的重头戏,和我们这些做培训的没什么多大关系,特别是我这种兼职工作者,也就是跟着蹭吃蹭喝,临了抽个奖什么的,去年幸运,抽中了个进口全自动咖啡机,我倒没什么,萌萌可是乐坏了,宝贝的不行,周一凡也跟着凑热闹,每次来都要喝上一杯,天天寻思着,把它抱回家占为己有。 今年听说大奖是马尔代夫奢华六日游,中心上上下下,各个都在摩拳擦掌,攒人品,等着抽大奖。我对这个大奖不怎么上心,但第二等的双开门冰箱,对我倒是挺有吸引力。 有了这个冰箱,家里就可以囤更多好吃的,放整只蛋糕都没问题。更何况外观还是金属质感的,看图片都觉得分外喜欢。 孙老师打趣我说,要是没中奖,等我结婚的时候,中心各位就集资买一台给我当礼物。我说,那感情好,到时候顺带着整一堆好吃的,塞满了一并送来。 晚上下班,已是八点多钟,大冷的天刚从电梯口出来,就看到蹲在门口暗处的刘志新,吓得我差点蹦起来,向后退了好大一步,抚着胸口,从头到脚扫视了下对方,“你这是干什么啊?吓我一大跳,怎么还没回家,你们一楼不是应该早就下班了么?” “安歌姐,”小刘说着话上前拉着我的袖子就往外走。 “你干嘛,撒开,有话直说,干嘛搞得这么鬼鬼祟祟的?” “那个,”小刘摇了摇嘴唇,又四下看了看,低声说道,“我闯祸了。” 看着他严肃的表情,我的心也跟着悬了起来,“你闯什么祸了?” “我,我……” “你说啊,想急死我啊。” “我昨天在李程家睡了。” “什么?!” “哎呦,我的姐呀,”见我说话大声,这小子忙拽住我的衣服,使劲儿扯了扯,“你小声点儿,别让别人听见。” “我说李程今天怎么请假了,还想着就算喝多了酒,一上午时间也够醒酒的了,下午她就一节课根本不耽误事儿。到头来,原来是因为你小子!”想着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伸手揪着他的耳朵,就往外拉。 “姐,疼疼疼。” “你还知道疼?!我问你,你们,那什么,有没有……” 小刘看着我,半天,默默的点了点头。下一秒,我的血像是突然一股脑全涌上脑子里一般,伸脚对着他的腿就是一顿踢。 小刘捂着腿,也不敢大声喊,只是闷闷的低声‘哎呦’着。 “你小子长能耐了是吧,趁人之危这种事儿也能做得出来,往大了说,你这是犯罪,往小了说,就是没有道德底线,你也太缺德了点儿!” “不是,姐,我是真心喜欢李程,喜欢好些年了。昨儿,其实也不能算是趁人之危,顶多算是酒后两情相悦。” “刘志新!” 见我嚷嚷,小刘立马怂了下来,“姐,现在不是讨伐我的时候,李程把自己关在家里不出来,我在门口守了一整天,班儿我都没上,她就是不给我开门,只在屋里哭,姐,求你帮帮忙,劝劝她,混蛋是我,她打我骂我都成,不能伤着自己啊。” 我咬着牙,一只手叉在腰上,一只手指着他,半天没说出话来,心里却已打了盘算,现在说他确实也没什么用,这事儿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李程现在该是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按照她的性子,一定是谁都不会说的,自己憋着难受也没什么用。 “我现在去她家找她,你不许跟着,回家老实待着去,回头我再收拾你。”我伸手狠狠的戳了一下小刘的脑袋,骑上我的小黄一路狂奔到李程家楼下。 她自己租了个单身公寓,离我们家倒也不算远,路上我打电话跟萌萌商量了下,打算把李程带回家,让真正有口才有经验的萌萌开导开导她,效果应该会比我好一些。 我在她家门口砸了几分钟房门,才听到李程有气无力的声音。门打开,就看到一头乱发,哭的眼睛肿的跟烂桃似的她。 “安歌姐,你怎么来了?”李程用她哭到沙哑的嗓子,低声说道。 “我不来,怎么知道你现在的样子。走,跟我回家。”说着,我伸手拉过她的胳膊,这小妮子也犟,拽了半天,愣是没拽动。 “姐,我不想出门,就让我死在家里得了。” 第四十三章 每个事故都有故事 “说什么胡话呢,怎么就死不死的。”我看了她一眼,从旁边的架子上拿起一件棉袄套在她身上,顺手拎了挂在门后的包和钥匙,“走,跟姐回家。” 生拉硬拽的,好不容易把她拉回家,我已基本废掉了半条命,坐在沙发上,气都喘不匀实。 “哎妈呀,累死我了。”接过萌萌递过来的水,一饮而尽,“这小妮子看着挺瘦弱,劲儿可真不小。” “路上说什么没?”萌萌凑到我耳边小声问道。 “没,我光顾着骑车了,没说话。” 萌萌点了点头,走到李程跟前,上下左右的看了看,板着脸说道:“你跟我来。” 李程是知道萌萌的厉害的,虽看得出有一万个不乐意,还是老实的跟在萌萌身后,去了卫生间。我喘匀实了气,也跟着走了过去。 萌萌把李程带到镜子前,双手环胸对着镜子里的她说道,“看到自己了吗?” 李程默默的点了点头。 “什么样子?” “要死的样子。” “谁造成的?” “刘志新那个魔鬼。” “是吗?是他让你喝多的?” “不是。” “是他趁你喝多,强暴你了?” “不是,我只是把他当成了另外一个人。” “哦,那是你主动?” “我都说了,是因为我把他当成了另外一个人,我以为他送我回家,我就……”说到这儿,李程突然闭上了嘴,两手拽着衣角,眼泪顺着眼眶哗哗往外流。 “那就是想要投怀送抱,选错了主儿。” “不是,不是这样的,他明知道我喜欢谁,还……他,分明就是趁人之危,我,我第一次……” 萌萌不等她说完,把她直接拉到了墙角,拿起花洒,打开了,对着李程就是一通喷。见这阵仗,我赶忙上前想要阻拦,被萌萌一个眼神给瞪了回来。 她在我耳边小声说道,“见你们上楼,我就提前放过水了,里面是温水,没事儿。”瞧她那胸有成竹的样子,我的心里也跟着有了点底,站在她身后没再言语。 李程滑坐在墙角,刚开始还反抗,后来干脆用手捂住头,放声大哭起来。 “哭,哭什么哭,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一个女生,在外面喝酒,喝的酩酊大醉,失去自控能力,让男人送你回家,看错了人,投怀送抱有了那么一夜,就自暴自弃,把罪全归到别人身上,女人最重要的是什么,是自持。世界上没有后悔药给你吃的。做错了事就勇于承担,怕什么。你打起精神来了,才好去收拾那小子。我顶看不上你们这些,出了什么事儿就把自己封闭起来的人,好像全天下就你们最了不起,说着自责的话,做着缺德的事儿……” “唉,过了过了啊。”眼看着萌萌又要往偏了说,我赶忙戳了戳她的胳膊。好在她今天没有要一直高谈阔论的意思。见李程也平静了下来,萌萌关上水,冷声问道,“闻闻自己身上还有没有酒气?” 李程半天坐直了身子,顺从的闻了下,摇了摇头。 “安歌,去给她拿条浴巾,再拿套干净睡衣,我柜子里有一次性内裤,给她也拿一条过来。” 我答应着,在屋里一通折腾,把东西都准备好了,放到洗漱台旁。“李程呀,你自己洗个澡,然后换上干净衣服出来。我们在厅等你。” 说完,我和萌萌离开了卫生间。听到里面传来水声,我和萌萌对视了一下,皆长出一口气。 她把我拉到一边,小声嘀咕道,“这种小姑娘啊,最容易想不开了,脑子一根筋,陷入自己的小情绪里出不来,其实事情很简单,就是两个青年男女,酒后那什么,成年人之间的事情,责任各自担,不过那男孩确实有点不太地道,他什么意思?” “那男的喜欢李程好长时间了,他们是高中同学来着,我今天已经收拾他了,回头我再多敲打敲打,做事儿忒不靠谱。” “男人都一个样,精虫上脑全无顾忌,哪还知道什么别的,这丫头也是,如果碰到的是那种转脸就不认,不负责任的,都没地儿哭去,只能自己吃哑巴亏。这就是为什么我在外面都不怎么喝酒的原因,女孩子啊,得多点自我防范意识才……” “安歌姐,许萌姐,我洗好了。” “这么快。”看着顶着湿漉漉头发,穿着睡衣站在我们面前的李程,萌萌惊讶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这才几分钟,我说姑娘,洗澡这么减压美好的事情,你怎么都不知道享受呢。” “我就随便冲了下。”李程低着头,两手拽着自己的衣角,头发还在往下滴着水。 看到她的样子,我不禁又心疼起来,拉着她到厅沙发旁坐下,“我给你吹吹头发,回头别感冒了。” 李程乖乖的坐在沙发上,任我吹着头发,大黄躺在一旁睡觉,萌萌拿着袋子,把卫生间里李程脱下来的衣服全都收拾进去,扔到了楼下的垃圾桶里。 吹干头发的李程回卫生间找衣服,看着空空如也的梳妆台,登时就愣了,哑着嗓子问道:“姐,我的衣服呢?” “都扔了。” “啊?!那个外套是我新买的,还有内衣,我,我……” “你什么你,都这时候了,还想着那衣服,难道就不想着改变一下自己吗?明天我休息,你安歌姐也替你和她自己请好假了,我们明天带你出去,姐给你买新的。” “我……”看着萌萌淡定的眼神,我生生把后半句‘什么时候请过假了’给吞进了肚子里,拿起手机,回到自己房间,悄悄给赵死板打了电话,编了个幌子,请了假,赵死板倒是也没多说什么,心不在焉的答应了。好在我明天只有两节课,调一下也不是问题,只是又要难为孙老师多费心了。 从房间里出来,这俩倒好,已经各自敷了面膜,靠在沙发背上。 李程转头看到我,像是看到救星似的,忙要起身,被萌萌一把按住。 第四十四章 女人 女人 “你给我老实待着,年纪轻轻,长得这么秀气,皮肤却这么粗糙,像什么样子。还有,早就想说你了,排除那万分之一,大部分男人还是不会喜欢中性打扮的女生的,毕竟谁愿意带着女朋友出去,女朋友比自己还爷们。” “也不能这么说,其实……” “别其实,我见过的男人比你多得多,说出来这种阅历,可能也不算是什么好事,但至少可以给身边的人一点提醒,男人啊,首先是视觉动物。不过这么说来,那个什么小刘,品味倒是很独特。” “你不知道,我见过她以前的照片,上学时长头发特淑女。” “能不能不提这个人啊。”李程坐直了身子,提出抗议,只是语气没有之前那样强烈了。 “提不提,你都得面对他,现在多说几遍,省的到时候见面尴尬。” “反正我也不会理他了,怕什么尴尬。”李程安分的靠在沙发上,不再动弹,萌萌朝我做了个手势。 我心领神会的到厨房,给她煮了碗方便面,端到茶几上放好,“我估计你今天也没怎么吃东西吧,快把这碗面吃了,也不欠谁的,没必要折磨自己。” 李程乖乖的点了点头,拿下面膜,坐到地毯上,吃起面来,吃着吃着,眼泪又流了下来,并且哭声越来越大,后来干脆直接把筷子一放,坐地上放声大哭起来。 “我说你这孩子,怎么听不进去劝呢。” 萌萌刚要起来发作,李程转过头来,抹了抹眼泪,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你们对我太好了,我都不知道要怎么报答你们,我,我……” “多大点事儿,算不上什么报答不报答,你以后能对自己好点儿就成。”萌萌说完站起身,揭下面膜,往脖子上涂了涂,转头对我说道:“我先睡了啊,你们也早点睡,咱明儿还有好些事儿要做呢。”说完往卫生间走去。 我坐到李程身边,轻轻的摸了摸她的头,柔声说道:“赶快吃吧,吃完好好睡一觉,我去给你点个安眠的香薰蜡烛。” 折腾了一会儿,这小妮子估计也是累了,倒在我的床上睡了过去,我拿着手机悄悄躲到厨房,看着刘志新打来的几十个未接来电,毅然决然的点开微信,先给我亲爱的清和回个语音,甜甜的说完了晚安,才拨了刘志新的电话,响了没到一声,对方就接听了电话。 “安歌姐,你急死我了,终于打电话过来,橙子现在怎么样?”橙子是他高中时给李程起的外号,从前总用这个跟李程开玩笑,弄的中心上上下下的人都知道,不过,这名字倒也挺可爱的,李程刚开始生气,后来也就不怎么排斥了。 “急什么急,你还知道急,急你别做那事儿啊。” “姐,我知道错了,我不是人,橙子她……” “她没事儿,在我这儿刚睡下,别的不说,我先来问你,这事儿你到底什么态度?” “我,我想,我想……” “别支支吾吾的,给我个准确答话。” “我想跟她好好的,我喜欢她,这辈子只喜欢她一个人,我,我……” “行,我明白了,那你就好好表现吧。”没等他回答,我直接挂上了电话。心里的大石头先落地了,看来关于如何手撕他的n种方案,暂时可以先放一放了。 这种生米先煮成熟饭的方式方法,电视电影里出现过无数回,结局喜忧参半,现实中遇到,在我短暂的人生经历里,还算是满稀奇的,一时间也想不出什么解决方案来,这也是为什么出了事,我第一个会想到找萌萌求助。 倒不是觉得她在这方面经验会比我丰富多少,只是多一个人多一份力,多一个主意罢了,更何况她比我性格要冷静的多,狠得下心,做的了判断。 成人世界里,处理问题的方式有很多,各有各的法门,就算是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也有可能在某种时刻成为了上上策,不文雅,至少做得到决绝。所以,总有那么些时候觉得,像我这种,什么事都要犹豫再三,到底依然不知如何选择,只被动的任事情发展的,才是真正的失败者。 蹑手捏脚的回到自己房间,看着床上已经睡得四仰八叉的李程,不由苦笑了下,看这情形,床上是没有我的地儿了,好在家里有地暖,地上铺个点子,也能凑合,折腾一圈,抱着大黄躺下时,已经是夜里一点多,迷糊间睡着,再次睁眼,已经是第二天上午快十一点,大黄蹲坐在我脸前,正打算伸爪子打我。当然,也许它已经打过好几巴掌了,只是我睡得太熟,感觉不到。 坐起身,发现床上是空的,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出了房间,看到李程穿着我印满了草莓的睡衣,跟在萌萌身后做瑜伽,身体僵硬,腿脚不稳的直晃悠。 我挠了挠满头乱的跟鸡毛掸子一样的头发,朝她俩很自然的翻了个白眼,“一大早可真能折腾。” “大小姐,你们家一大早是从十一点开始的啊,你麻利儿的去收拾一下自己,咱十二点准时出门。”萌萌毫不留情的把白眼反送给我,拉着李程往我屋里走。 “你俩干啥去?” “给李程挑套衣服穿,我的她穿不合适,去你衣柜里找找。” 我刚想反驳两句,转念寻思了下,也觉得有点道理,萌萌的衣服,除了上班的正装,其他大都成熟性感,我犹记得那年,她买了条孔雀蓝的现代旗袍,开叉到大腿,也不算暴露,就是穿上身凹凸有致的样子,显得尤为性感。说来,旗袍真的是蛮特别的存在,知性与性感在其中可以达到完美的融合。 等我收拾好自己,走出卫生间,李程已经坐在沙发上,穿着我的衣服,任由萌萌化妆了。 “你倒是真会挑,这是我前段时间刚买的新衣服,都还没舍得穿呢。” “啊,姐,我不知道,我……” “别动,一会儿给你化花了,新衣服怎么了,新衣服也是给人穿的,放那又不会生小的。还有你,我也得说两句,你看你衣柜里乱的,衣服都皱成一团。” 第四十五章 属于某人的魅力 “我这不等着年前大扫除好好整理的嘛。”我撇了撇嘴,走到屋里,自己挑了身衣服穿上,再回厅,她俩的事儿也完成了。 我看着李程穿着我的衣服,虽然也不是什么特女性化的裙子之类的,却也多了一点小巧可爱的感觉。 “你还挺适合这种裸粉色的,头发这样整理一下也挺好看。” 李程听了我的话,不好意思的低头缕了下头发,那姿态格外的小女人。萌萌在一旁不忘冷嘲热讽一番,“看看人家,稍微打扮一下就是婉约小女生的感觉,再看看你,再怎么弄还是半条汉子,留再长头发也没用。” “我,就喜欢长头发怎么了,再说了,我这也能叫长?按照tny老师的说法,顶多也就算个中长发,山枫那种才叫长发好么?” “山枫就算是个秃子,也比你有女人味。” 我正打算张嘴继续反驳,李程在一旁捂着嘴笑出声,看了看我俩,“你俩真逗,一看感情就好。” “谁跟她感情好。” “这个我知道,感情越好的说话越直接,越会互相吐槽,只说对方好话的,八成是一般般的朋友,再气一点的,就只能算点头之交了。” “小妮子说话还一套一套的,你要学的东西还多得是呢。”萌萌轻轻的拍了拍李程的脑袋,回房间拿了外套和包,朝我俩点了点头,“还愣着干嘛,出发。” “好嘞,大财主,咱中午吃什么去?昨儿晚就没吃东西,现在饿的不行不行的。” “我知道家融合菜还不错,环境也好,又正好在商业区,吃完方便逛街,停车还免费。” “听你的,你说去哪儿咱就去哪儿。” 坐上萌萌的车,一路听着歌到达目的地,跟在她身后进饭店,我俩像是俩小跟班,四下望去,周围人的目光基本上都只停留在萌萌身上。对于这种注目礼,这位早已习以为常,穿着她的高筒靴,高昂着头,一副目空一切的姿态。 落座后,服务员递上菜单,萌萌没看几眼,就熟练的点好了菜。李程凑到我耳边小声的说道,“头一回见这样的许萌姐,好厉害。” “羡慕么?” “嗯,”李程死命的点了点头,继续说,“她是我偶像。” 我心里想,得,除了山枫以外,萌萌又多了一个脑残粉。 菜上来后,望着一桌子的美食,我拿起筷子就开启了狂吃模式,萌萌看着我,笑着对李程说,“你可别学她啊,在外面吃饭,仪态是一定不能忘的。” “又没外人,就咱仨,哪那么多讲究,让你说的,我也没多夸张好不好。” “你是你,我是我,你自己怎么个形态,自己又能看清楚多少,再说了,精致是我的生活态度,并且,一辈子都会贯彻下去,说你是……” “是因为我是自己人嘛,知道。”我放下筷子,朝她笑着眨了眨眼睛,她见我这样,也跟着没好气的笑了笑。 “你啊,就是脸皮厚,吃吧吃吧,”说着,她夹了块鸡翅放到我碗里,“真羡慕你怎么吃都不长肉。” “我这是遗传,我爸就这样,你也多吃点,还在长身体呢。”我笑了笑,夹了片鱼肉给李程。 “姐,我都二十三了,早就不长了。” “唉,这话你安歌姐说的还真有道理,俗话说二十三猛一窜,我二十多岁的时候还长个了呢,不骗你。” “是么?那我多吃点,我太矮了,怎么也得再长两厘米才行。”看到李程认真的样子,萌萌朝我笑了笑。 这孩子相较同龄人,要更单纯一些,性格执拗了点,可我偏偏就因为她的这点执拗而更喜欢她,并在心里暗暗想着,如果她能一直坚持着这份执拗会更好。人生说到底,是个不停在跟自己妥协的过程,不服输,就得承受与命运抗争中无数次跌倒时的痛,做个战士。 “安歌,我说话听见了么,你是不是又走神了?” 我抬头茫然的看了眼萌萌,“你说什么?” 萌萌没好气的瞪了我一眼,“我说,一会儿咱先去带她买衣服,然后再买护肤品化妆品,然后再去喝点东西。” “好的,一切听领导安排。” 吃饱喝足,跟着萌萌走进商场,李程拉着我的胳膊,皱着眉头小声说道,“姐,我,我没什么钱,这里的衣服看起来都很贵的样子。” 萌萌扭过头,像是听见了她的话一般,淡定的说道,“昨儿衣服是我扔的,今天也是我给你买,咱先从内衣开始,事先声明,我也不会给你买太贵的,而且,东西在好不在贵,什么年龄段,什么收入,趁什么样的东西。” “什,什么意思?”李程弱弱的问了句。 “就好比说,月收入过五万的,穿十来块的地摊货,不化妆,顶一头乱发,背普通人都能看出的低仿假名牌包,逢人就吹嘘自己有钱,家底多厚,这叫寒酸;普通家庭出身,职场小白,月收入两千,穿一身高档货,见人就谈名牌,讲高定,那叫装。” “姐,我觉得也不全对,不排除人家有钱,就爱低调,不爱名牌。” “所以,还有另外一种说法,就是你如果有气质,穿十块钱的衣服都显得像高级定制,没气质,上万元加身,也像批发市场淘换来的。不过那都与你无关,人靠衣装,说的不是肤浅的外包装,而是要得体,这也是对别人的一种尊重。” “我……” “打住,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不是说你不得体,只是想给你看看人生的其他种可能性,尝试过许多以后,你如果还是很爱你原本的那种打扮,也没问题,只不过,那时候你才能自信的说,那是你的个人风格,明白吗?” 看着李程摇的像拨浪鼓似的脑袋,萌萌长长的叹了口气,“既然我已经做了这个打算,就会帮到底,年轻人,你要学的东西还很多。” 李程顺从的点了点头,紧紧的跟在萌萌身后往内衣店走去,我这个已经被萌萌放弃的前期‘学员’,只能老实的跟在她们身后,接受再一次的‘教育’。 第四十六章 脱胎不一定换骨 女人是种神奇的生物,平时看起来各个缺乏锻炼,一逛起街来,全都是专业级运动员,走上一整天,几万步不在话下。 “我说,你怎么还没挑好。” “这个,我没穿过这种,不知道该买什么样的。”李程站在一排文胸货架前,满脸的囧意。 “你没穿过?那你平时穿什么。” “就那种运动背心之类的。从前都是我妈给买,上学时候我也不爱逛街,更别提和同学一起逛内衣店这种地方了。”李程咬着嘴唇,像是做错了事的孩子一般。 “天呐!你等一下。”萌萌说着转头去叫了营业员,那姑娘走过来,看了眼李程,心领神会的走上前,经过允许后,上手摸了下,笑着说道,“姑娘,你差不多要穿75b,需不需要我帮忙推荐个款式?” 李程羞的脸红的像番茄似的,忙连摇头带摆手的拒绝,营业员识趣的离开后,李程凑到我跟前,拉着我的胳膊,低声说:“她好厉害,碰一下就知道尺寸。” “人家是专业的,就吃这碗饭,就跟你摸一下琴就知道好赖,是一个道理。去吧,趁你萌萌姐心情好,多挑几款让她买单。” “我……” “让她挑得等到猴年马月去,我来选吧,白色蕾丝,还有黑色基础款,起步选择最合适,走,去试试吧。” “这个还要试啊,不好吧。”李程一边说着,一边已经被萌萌拽进了更衣室,我站在外面对着墙上挂的一套黑色蕾丝文胸套装发呆,心里想着,要是我把这身穿在身上,说不定也有点性感妖娆的样子。 “看什么?这套不适合你,就你那小身板,还是走这套路线比较好。” “你怎么出来了?” 萌萌一脸坏笑的看着我,小声说,“她要自己再看看,把我撵出来了,你是不是想来一套,那套白色蕾丝带袜带的,我买给你当新年礼物。” “好啊,有人送我就收着,来者不拒。” “哇,安歌姐,这套好性感啊。” “你怎么也出来了。” “我试完了啊。” “行了,咱仨就别站在这儿对着一套内衣发呆了,再过一会儿,我看安歌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姑娘,帮我们把这些包起来,买单。” 从内衣店出来,仨人一人拎了个手提袋,也算是初战告捷,之后又逛了几家店,给李程置办了一身衣裳,这小妮子经过刚开始的排斥,到被迫尝试,最后欣然接受了萌萌给她的所有建议。 拎着大包小包的,往星巴克里一坐,点上三杯饮品又配了甜点。再普通不过的逛街休息基本模式,在李程看来却是新鲜的不得了。嘴里吃着蛋糕,还没咽下肚,就急急地发表看法,“原来这就是所谓的逛吃模式啊,我算是见识了,从前同学叫我出去逛街,我都拒绝,觉得这样肯定特没劲,不如练琴。” “姑娘,你不是觉得会没劲,你只是想要特立独行,显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我不是说了吗,什么事情都要先尝试一下再下定论,哦,对了,坏事不算哈。” 李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以前觉得,到这样的咖啡馆里喝咖啡的人,都是来装b的,进来看了下……” “依然有很多在装b,装b不分地点,在哪儿都一样。再说了,不影响别人的装b,也没什么不好,那些总说别人装的人,也许是自己眼界不够开阔,就好比,你每天喝豆浆吃油条,就觉得别人喝咖啡吃面包是装,但是,人家不过是有这喜好,今儿个可以这样,明儿也可以吃腐乳就馒头;再好比,你们喜欢音乐的,走哪儿戴个耳机,张嘴闭嘴谈柏辽兹,鲍勃.迪伦,不懂的人说不定也觉得你们在装,而你们其实只是在谈论自己的日常。说到底,见得越多,眼界越宽,人的包容性越强,海乃百川。” “有道理,萌萌姐,我发现你说话都特有道理,我得拿个本儿记下来。” 在一旁看着李程一副膜拜偶像的姿态,不由的摇了摇头,“你啊,少听点她的理论,所谓实践得真知懂不懂,没经历过,所有的理论都是空话不作数。” “你这人,就是见不得人家孩子比你进步多。” “你啊,不去做销售可惜了。” “我问你,当老师的职责是什么?” “传道受业解惑。” “那不就完了。”萌萌朝我狠狠的瞪了一眼,怕是我再多说两句,真的是要当场撕了我。 “姐,我们一会儿再去哪儿?” 看着李程期待的小眼神,我和萌萌相视一笑,这小妮子怕是逛街逛上瘾了。 “我看看啊,衣服、鞋子、包包、护肤品、化妆品,新年装备齐了,得嘞,咱见好就收,喝完东西,我就开车送你回家,你自己在家整理整理。” “哦,好。”李程答应着,脸上的表情明显意犹未尽,“姐,以后你们逛街能不能叫上我,我都没什么可以一起逛街的朋友。” “好啊,这个没问题,下次逛,让你安歌姐给你打电话。”萌萌说完,端起杯子又喝了两口,然后向我俩做了个手势,起身走人,完成这次满载而归的愉悦购物之旅。 回到家,把战利品往床上一铺,满满的幸福感,暂时忘却了又变少的余额数字,毕竟,钱还可以赚,好东西错过了,可能就再也找不到了。这句恐怕是女人买东西的通用理由。 第二天,因为调课,我一大早就赶到了中心,离老远就看到刘志新站在门口四处张望,看到我,一个箭步就冲了上来,话都还没说一句呢,就见着了全新打扮登场的李程。 这小妮子穿了昨天新买的羊羔毛小外套里面搭了高领毛衣,下面穿了直筒九分裤,搭配小短靴,样子格外的清新可人儿。 她走到我跟前笑着和我打了招呼,看都没看刘志新一眼,直接进门坐电梯上了楼。 小刘的眼睛跟着李程一路看过去,人家都已经走了半天了,头都没转回来,那表情,看得我直想乐。 “嘿,别看了,再看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姐,刚才那是李程吗?” 第四十七章 明儿就过年啦 “你这不废话吗,不是她还能是谁。” “她是不是受刺激,脑子……” 我伸手一巴掌拍在他肩膀上,“你小子说什么呢,人家姑娘就是稍微打扮了一下,怎么地了,不好看吗?” 小刘摸着自己的肩膀,死命的点头,“好,好看,怎么能不好看,我……” “你什么你,老实上你的班儿去吧。”我朝他翻了个白眼,转身往电梯间走去,心想着,你小子不知道的事情还多着呢,以后有的是让你惊艳的时候。 上了楼,看着孙老师和老袁用同样惊讶的表情看着一个方向,我憋着笑,慢悠悠的晃过去,顺着他们的目光朝李程的背影看过去,佯装无知的问道,“你们看什么呢?” “哎呀,安老师,你来的正好,你看那个是李程么?她刚才跟我搭话,我都没敢认。” “在楼下就见着了,是李程。” “哎呀呀,这突然一打扮,都快认不出了,原来这小姑娘长得这么俊俏呢。”孙老师说着,满脸的激动表情。 “谁说不是呢,对吧老袁?”我转头看向眼神依然有些发愣的老袁。 他半天才回过神,看向我,点了点头,“是呢,小姑娘就该这么打扮打扮。我不跟你们聊了啊,该上课了。”说完,拎着琴箱往教室走去。 我和孙老师又闲聊了几句,也拿了钥匙去教室等待上课。一天下来,到傍晚半左右,终于结束了课程,因为临时打乱了计划,我也没时间回家化妆,就在中心的休息室,随意补了下,下楼时,清和已经在门口等我,我们一同坐公交到了约定的地点,山枫和章崇明已经先到了。 章崇明见到我,开口就先道歉,说方彦回去以后懊悔不已,觉得自己说话有点过了,又不好再联系我,就让他代替向我道个歉。 我本也没觉得怎样,甚至认为自己错比较大一些,当然不会在这上面和他再多聊什么。这人今儿个一看就是做好准备来的,一身衣服穿的板正,重点在精神明显很好。 我凑到山枫跟前小声打趣道,“今儿个没有红血丝。” 山枫扯了下我的衣服,“我警告你,今天可别提这事儿,崇明因为这个懊恼了好阵子,别欺负老实人。” “哎呦呦,这还没怎么着呢,就开始护短了是吧。” “你们俩聊什么呢,打半天招呼都不理。” 我这才抬头看到萌萌,和她身边的,周一凡! “你,你你你你,怎么会是你?!你们俩?”我无法抑制此刻的情绪,脑子里万种思绪略过,压根儿找不到他俩凑一起的任何迹象。 见我如此,萌萌乐得特开心的说,“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不过,真不是你想的那样,我男朋友临时出差了,你哥是我拉来的壮丁,我俩除了仇人关系以外,别的什么都没有。” “哥?安安,这是你哥哥?”我都还没开口,旁边的清和先被惊到了,整个人瞬间僵硬了起来,连打招呼都不知道该如何手势。 “算是吧,这个缘由很长,今天就不讲了,你不用怕……” “你好,我是安歌的哥哥周一凡。” “您,您好,我是安歌的男朋友詹清和。” 看着尴尬的清和,再看萌萌和山枫脸上诡异的笑容,我就知道,今儿个这顿饭铁定了不简单,该是她俩早就预谋好的。 “咱们就别愣着了,进去吧,这大冷天的。”萌萌一句话,几个人跟在她身后进了饭店,包间是山枫一早定下的,落座后,经过短暂的沉默,萌萌先开口道:“大家怎么都愣着,先点菜啊,安歌,你最爱吃火锅,你来点。” 我老实的接过菜单,低头点菜,他们自然的聊开。 “天天听安歌嘴上念叨个不停,今儿总算见着真人了。” 我暗自撇了撇嘴,别人这么说还有情可原,萌萌早不知道在窗口偷瞄人家多少回了,说没见过,亏不亏心。 “我也经常听安歌说起你们,安歌能有你们这样的好闺蜜,是她的福气。” “你看看人家,多会说话,再看你,天天不知好歹,就会嫌弃我们。”萌萌笑着戳了一下我的肩膀。 “听说你有个自己的手工皮具工作室,在哪儿啊?” “那个,”一听周一凡张口,清和就立马紧张了起来,挠了挠头,说道:“其实也算不上工作室,我就是自己在家腾出一个房间做东西,人订货,网上接单,我做好再邮寄出去。” “哦,这样啊,那也挺好,省了一部分租金,而且时间自由。那你有网店没,我朋友公司年终福利正愁没特别东西送呢,我把你推荐给他。” “好,好。平台上搜索清和制铺就可以。我们这种做私人定制的,出货比较慢,您朋友要是想订,得尽早。” “我说,跟他不需要用敬语,你俩说不定谁大呢。”我看着清和毕恭毕敬的模样就莫名想笑。 “这可不一样,安歌,他是你哥,清和要想娶你回家,就得敬着。” “山枫,这才哪跟哪儿啊,讲什么娶不娶的。”我朝山枫努力地眨了眨眼,她倒好,全当看不见。 “是该这样。”清和在桌子下,轻轻的捏了捏我的手,笑着凑到我耳边轻声说:“莫不是你不想做詹太太么?” “哎呀。”我脸上不听使唤的红了起来,心里早把这一桌子人骂了个遍,也不知道是多害怕我嫁不出去,心急火燎的一个个,自告奋勇的跑出来替我把关来了。 “我们安歌啊,平时稀里糊涂的,做事大大咧咧,但是人特别单纯……” “哎,我说周一凡,有点儿过了哈,把你抬高,还不下来了,吃个饭而已,摆这么严肃的姿态干嘛。说点儿轻松的,”萌萌带着一脸不怀好意的笑看向清和,“人家唐伯虎和秋香有三笑留情,你俩是三面定情。只听过这第一次和第三次的故事,第二次是怎么回事,你们倒是说说。” “还真是八卦,第二次没什么,就是那天我和周一凡去机场接陆天,我去上厕所,出来的时候和他正好撞上,他不好意思就没跟我打招呼,等他从厕所出来,我们已经走了,他因此取消了出去旅行的计划,推着行李箱就回去了,之后就到书店等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