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龙有凤》 第一章 废墟里的新生 “你果真什么都不记得了?” “是的,大人。就连沈其音这个名字,也是旁人告知的。” 一片残垣断壁之中,新任常宁县令闻怀远眉头紧蹙,不知自己听到的回答是真是假。 十日前,沈家大火,满门接殁,只有一对十六岁的孪生兄妹奇迹般地幸存下来。似乎是家人将他俩藏入水井之中,方才躲过一劫。 可虽未烧伤,两人均是惊吓过度。被救出来之后,哥哥沈其羽,痴愚了;妹妹沈其音,失忆了。 果真如此吗? 闻怀远不信。 沈家是什么人?老爷子沈渠昆,燕国公,十六年前还是当朝宰相。后来在太子之议上摇摆不定,导致朝中混乱,文武不谐,便引咎辞去相位,以布衣之身归隐。之后在北方盘桓了数载,前几年才回返家乡——遥州常宁县。 这十六年里,齐王宋世清,魏王宋世平两个皇子争斗不止,太子之位悬而不决。直到两个月前,先帝驾崩,魏王领兵夺位,这才把广受文官支持的齐王踩在脚下,成为了最终的胜利者。齐王一家被贬为庶民,发配至帝国的最南端——遥州常宁县,永世不得返京。 现在前皇子正在来常宁的路上,前宰相一家就被烧死了,这是巧合吗? 虽然沈渠昆回乡之后过的很淡泊,沈家子弟也无人出仕,可一朝宰相的人脉和手段,又岂会简简单单地被人遗忘呢?就算今上已经忘了,也总会有人记得,而且是刻骨铭心,所以才有了这祝融之祸。 至于沈家死里逃生的两个孩子,倒没听说有什么过人之处。会不会被人当成后患,斩草除根什么的,谁又说得准。想活下去,想自证无害,于是装疯卖傻,这样的事,从古到今还少了吗? 闻怀远觉得自己看透了。他一个清流御史,无权无势,无名无党,毛遂自荐来做这个常宁县令,不就是想照看一下几个可怜人嘛。如今正主未到,需要照看的却先多出两位,倒让闻怀远愈发觉得,他这一趟是来对了。 “沈家此案,或是有人蓄意纵火。你心中可有疑犯?比如……哪些跟沈家有旧怨之人?” “大人,民女连家中有几口人都不记得,又怎会记得之前的恩怨?”沈其音苦笑一声。 “你毕竟也在案发现场,可曾看到什么?听到什么?” 沈其音还是摇头。 “民女只记得在医馆醒来,之前的事情,全无记忆。” 闻怀远叹一口气,知道沈家女咬定了失忆,再问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只能作罢。 “这些冤孽,都忘了也好。如今新帝即位,天下承平。能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就比什么都强。沈其音,老夫的话,你听明白了吗?” “大人放心,民女明白。” 沈其音深深一礼,言语中饱含赤诚。看样子,似乎真的没把沈家的大火和逝去的家人看得太重。 如此一来,闻怀远又有些拿不准了。到底是深藏不露,还是另有谋划?亦或者失忆痴愚,都是真的? 闻怀远哪里想得到,眼前这个沈其音,根本就是个鸠占鹊巢,从异世穿越而来的局外人。 沈其音是个初中历史老师,暑假里外出游玩,不幸在宾馆遇到了火灾,然后就莫名其妙地穿越了。穿越到另一个时空的火场里,抢占了跟她同名的少女的躯体。 虽然大难不死,但沈其音确实恍恍惚惚,没有继承原主的半点记忆。所谓失忆,那可真是实实在在,彻彻底底的。 而她那便宜兄长沈其羽,应该也是真的痴愚了。在医馆醒来之后,他便像个吓坏了的三岁孩童一样,又哭又抖,抓着沈其音不放手。 前世的沈其音是个独生子女,从未体验过这种同根同源的兄妹亲情,再加上双胞胎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应直触心底,一下子给唤起了母性。她当即决定跟沈其羽相依为命,哪怕一直恢复不了灵智,也把他当小孩子养着护着。 至于沈家的灭门之祸,虽是惨绝人寰,却是沈其音现在最想丢掉的包袱。倒不是她多么铁石心肠,只是刚来到这个世界,一头雾水不说,还有个痴愚的亲人绑着,沈其音实在是无暇他顾。 幸好,沈家大火之后,并没有人再来危害她二人。既然如此,不如先安心把日子过起来。也许有一天,沈其羽也能恢复正常。到时候调查也好,复仇也罢,让他这个货真价实的沈家人来决定,到底该怎么办。 至于怎么照顾这痴愚的大男孩,沈其音心里也有自己的想法。 所以今日,新任县令召她到沈家废墟问话,沈其音便硬拉着痴痴的沈其羽过来,想要做一件事。 虽然只是一件小事,却是她对这个世界的第一次试探。 “大人,民女有一事相求,恳请大人应允。” “何事?” “恳请大人,修改沈家户籍,以其音为姐,其羽为弟。” “这……” 闻怀远愣住了,一时间想不出沈其音此请的深意。 “大人,长姐如母!”一旁的幕僚低声提醒着。 原来如此! 闻怀远长叹一声,立时对沈其音高看了一眼。一个二八少女,竟已打算照顾那痴儿一生了。若是变妹为姐,以后哪怕沈其音嫁人,也可以名正言顺地把沈其羽一并带去夫家。 就算痴愚失忆都是装的,这番算计也是用心良苦啊!等于是以一介女儿身,挡在沈其羽身前,挑起了整个沈家的重担! 闻怀远思绪翻转,连带着眼神都变了,看得沈其音有点发毛。 其实沈其音根本没想那么多,只是觉得改了称呼更顺口。这几日,沈其羽早就被她调教着喊姐姐了。不然的话,被个痴愚少年奶声奶气地叫妹妹,多别扭啊!索性改了户籍,免得被人嚼舌头。 她却不知,这么一个随性的请求,竟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 “嗯,此事虽有违伦常,却也是迫不得已。老夫便破例准了!” “谢大人!阿羽,快谢谢大人!” “谢……谢大人。” 沈其羽弯着腰,把头藏在沈其音身后,手里拽着她的衣角,怯生生地谢了一句,奶气十足。 听着可笑,看着却可怜。 沈其音温柔地抚摸着他的头,轻拍两下,算是对他的赞赏和鼓励。 闻怀远看着这对方才还是兄妹的姐弟,又环视沈家焦黑的废墟,心中忽然一动。 “沈其音,你二人现在居住何处啊?” “回大人的话,暂时住在城中的养济院。” 闻怀远又指着沈其羽身上打了补丁的长衫问道: “那衣袍缝补,洗漱饮食,可是你在张罗?” “正是民女。” 闻怀远捋着胡须,点了点头。 “嗯,这样吧。这梧桐巷里还有一座闲置的小院,在沈宅修复之前,你二人可先住过去。再过几日,会有一户人家迁进院中。那家是家道中落,仆从尽散,无人照应。你帮着做些活计,就算是抵纳房租,如何?” 能搬出养济院,沈其音当然是乐意的。沈家这一烧,除了一块地皮,什么财产都没剩下,想租房住店都没钱。有帮忙干活抵房租的事,倒也不是不能考虑。 “谢大人恩典。只是这搬来的人家,人口不多吧?民女还要照顾弟弟,只怕忙不过来。” “无须担心。来人是三口之家。一个年近不惑的书生,带着一对儿女,年纪倒是跟你二人相仿。” 只有三口人,没有老人小孩,沈其音松了一口气。 也罢!无非是劳累些,她自问还算勤快,帮忙照顾三个人而已,算不上辛苦。况且这个时代,没电脑没手机的,真闲下来的话,倒不知道该做点什么了。 “既如此,民女听从大人的安排。” “甚好,甚好!”闻怀远不住地点头,脸上也头一次浮现出些许笑意,“你且回去收拾收拾,明日,老夫会派人到养济院去接你们。新宅中的日子不比往常,可能要辛苦些,沈姑娘,就有劳你了!” 这话听着有点怪怪的,沈其音只当自己还不习惯古人的说话方式,便没太在意。 再次谢过了闻怀远,沈其音就带着沈其羽回养济院,准备搬家去了。 沈其音走后,那幕僚便忍不住开口问道: “大人,让沈相家人去伺候废齐王,这是不是有点……犯忌讳?” “本官也是迫不得已啊。齐王一家,听说状况不大好。既为庶民,不得驱用奴仆,要让那三位贵人自己过日子,怕是连饭都吃不上的。那沈家女知进退,有担当,又能干活,以租住的名义照看一下齐王,却是最合适不过……也是眼下唯一的办法了。” “可是宫中——” “唉,再怎么争斗,也是手足至亲。既然留了性命,怎么也得让人活得下去吧。更何况,太后尚在!” “还是大人看得透彻!”那幕僚又问道,“既然如此,要不要向沈家女透露一下废齐王的身份?” 闻怀远沉默了许久,这才说道: “不必了,这些让他们自己处理就好。本官这边,不好再多事了。” 轻风吹过,天空中的云彩稍稍挪动了位置,阳光一下子变得有些刺眼。 “……沈其音。”闻怀远咀嚼着这个名字,回想自己方才所见所闻的一切,缓缓地闭上了眼睛,“但愿老夫没看错你!” 第二章 有故事的猫 梧桐巷在常宁县城的东南,北边挨着集市,南边望着城墙,再往南去就是城南码头,位置上还算不错。 巷子里本有十几户人家,以巷西头的沈宅最大。一场大火过后,不止沈家化为灰烬,连带着遭殃的邻居,整条梧桐巷给烧了一半去。 闻怀远给安排的新住处,正处在梧桐巷的东头,倒是没被大火波及。这处宅院虽比沈宅小得多,但也勉强能分出前后院来。纵然局促了些,倒也是实打实的两进院子。想想前世只能和人合租四十平米的房子,再看看这小院,沈其音已经十分满足了。 领她们姐弟二人前来的是周处,也就是闻怀远的那个幕僚。按他的话说,随后搬来的宋老爷一家住在后院,前院就给沈其音他们居住。厨房水井都在前院,宋老爷一家的一日三餐都要沈其音来张罗。再加上房屋打扫,衣物浆洗什么的,其实也就跟使唤丫头差不多了。 沈其音越听越觉得不对劲,忍不住说道: “周先生,我听人说,我沈家也是富贵人家,官场上退下来的。我照顾弟弟是天经地义,帮衬房东也是理所应当,可要像个奴婢一样伺候别人,似乎有点说不过去吧?” “并不是有意让沈姑娘为奴为婢,只是宋老爷一家先前富贵,根本不会操持这些日常活计。” 沈其音眼珠一转,立刻装出一幅八卦的样子来: “富贵?怎么个富贵法?又怎么就落魄了?周先生,也跟小女子说说呗。” 周处一听,连连摆手,正色说道: “背后说人长短岂是君子所为?闻大人也不会容我的。沈姑娘还是不要问了。” 果然是有隐情。 沈其音昨日虽然答应下来,心里却总觉得有些古怪。防人之心不可无嘛。今日过来一看,宅院应该没什么问题,甚至可以说上佳。那有问题的,只能是姓宋的一家三口了。 不过沈其音也是个胆子大的主。有免费的房子,不住白不住啊!养济院?那可真不是宜居之地。相比而言,这里条件要好得多,更适合沈其羽的休养恢复。就算宋家是个麻烦,以后随机应变就是了,还能让人吃了不成? “好吧,我也不是非知道不可。不就是不会干活嘛,那就学呗,我教他们,这总可以吧?” 周处的嘴角抖了一下,想象着齐王一家跟着沈其音学做饭洗衣服的场景,那画面似乎有些美不胜收。他想反对,却又不知道该用什么理由,犹豫了一会,只好说: “自是可以的。只是那宋老爷是个读书人,又是刚遭了难的,家中子女也未吃过苦。还望沈姑娘体谅一些,不要跟他们起了冲突才好。” ‘谁家不是读书人,谁家不是遭了难啊?’ 沈其音心中吐槽,脸上却摆出了笑意。 “是该体谅些,毕竟是房东嘛。周先生放心,小女子心中有数。” 周处又带着沈其音四下熟悉了一番,嘱咐了几句,就准备离开。临出门时回头看了一眼,又忍不住问道: “沈姑娘,那只黑猫是怎么回事?” 周处拿手一指,就见沈其羽一脸宝贝相,抱着一只通体黝黑的小猫。 “哦,你说小墨啊,那是舍弟的宠物。有什么不妥的吗?” “沈姑娘,非是在下多事。可这个……黑猫不祥啊!” “周先生多虑了。我虽不记得小墨的来历,可是听人说舍弟从火场里抬出来的时候,怀里就抱着小墨。要真是不祥的话,舍弟就该殁在那大火里了,又怎么能保住性命?” “也对,也对。”周处干笑了两声。 他其实也不在乎什么黑猫白猫,只是听人说宫里忌讳多,怕齐王一家子见了不高兴。不过既然沈其音要保着那猫,他也不想再说什么。这样的小事,哪里管得过来。 又敷衍几句送走了周处,沈其音关上院门,便让沈其羽去打井水。毕竟沈其羽只是心智退化,身体并未受损。适当地活动活动才是正理,不能总当病人养着。 沈其羽去打水,自然不能再抱着黑猫,就把它放在了地上。趁着这个功夫,沈其音赶紧凑过去蹲下,冲着黑猫念叨了起来。 “我的墨大人啊,你看,刚才我都替你说话了,你也给个面子,再跟我说说话呗?” 黑猫小墨冲她翻了个白眼,优雅地把头转开。 是的,这猫的确有古怪。在闻怀远和周处面前,沈其音都说了谎。 她是在火灾中穿越到这个世界来的。那时她睁眼看到的是熊熊燃烧的沈宅,昏迷不醒的沈其羽,还有护在他们二人身前的一只黑猫。 那场面十分诡异,她和沈其羽倒在水井边上,肆虐的火苗吞噬了整个沈宅,却无法接近水井周围,就好像有看不见的空气墙把两个人一只猫围在中间一样。 出于本能,沈其音挣扎着想起来,却被一个声音喝住了。 “别动!” 沈其音环视四周,除去狂舞的烈火,她只看见身前那只黑猫,半转过头来盯着她。在毛茸茸的侧脸上,清晰可见的是冷冽的眼神,还有一张一合的小嘴。 “躺着就是了,死不了。” 那声音听起来像是一个高傲的女人,语气中似乎还有那么一点嫌弃。 虽然十分荒谬,但沈其音可以肯定,是眼前的黑猫说话了。 “这是哪,你是……谁?” 也许是缺氧的缘故,也许是那只猫使了什么手段,沈其音没有等到回答,自己先失去了意识。等她再度醒来,已经是在医馆里了。 而对面床上,那只被称作小墨的黑猫,就那么自然而然地卧在沈其羽的身旁,也没有人去赶它。 后来听人说,它是沈其羽的爱宠。沈家少爷猫不离身,这在常宁县里也是个趣闻,无人不知。周处是追随闻怀远而来的外乡人,若是本地的,必然不会对沈其羽的黑猫大惊小怪了。 沈其音十分确定,自己关于火灾的那一抹记忆并不是做梦。猫说话怎么了?连穿越这种事都发生了,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所以在医馆里,在养济院中,沈其音一有机会就跟小墨说话,一面表示感谢,一面求她再开口。而小墨的架子很大,没再说过半个字。不过它的表情倒是越来越丰富了:冷漠,嫌弃,无聊,有病,泥奏凯……要是能拍成照片,无需修图就能当表情包用。 今天的小墨依然高冷,还是一幅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沈其音也算看出来了,这只高深莫测的黑猫,就独爱沈其羽一人。只是不知道,小墨身上的秘密,之前的沈家兄妹是否知晓。 “姐姐,水打好了。” 沈其羽那别扭的娃娃音传来,打断了沈其音的思绪。 “嗯,阿羽真乖。” 沈其音站起身来,踮着脚抚摸着沈其羽的脑袋,把他摸得咯咯直乐。 小墨突兀地喵了一声,轻车熟路地蹿回了沈其羽的怀里,斜了一眼沈其音,似乎有些不满。 “姐姐,我饿了!” 像个小孩子一样,沈其羽理所应当地喊起了饿。 “好——你跟小墨在院子里玩一会,姐这就做饭去。” 沈其音向厨房走去,暗骂自己糊涂。她到底还是没从吃食堂,叫外卖的习惯里走出来。即使在养济院里,也只是听人招呼,在厨房帮忙打个下手。今日搬进新居,一日三餐都要自己安排了,竟没有提前规划好,等沈其羽喊饿才想起来,还真是失败。 进到厨房一看,这里面的东西倒是齐全。锅碗瓢盆,油盐酱醋,米面柴薪,瓜果蔬菜。墙上挂着一条猪肉,筐子里还有十几枚鸡蛋,这已经是富足人家的标准了。沈其音不禁对准备了这一切的闻怀远好感大增。 她哪里知道,这都是给之后的一家三口预备的,她只是沾光而已。 在厨房盘点了一番,沈其音还是有点发愁。炒个肉末小白菜并不麻烦,可主食呢?和面蒸馒头,淘米煮饭,时间怕是有些久了。她怕沈其羽饿着。 对这个刚认下来的弟弟,沈其音是发自内心地心疼。或许是因为继承了血缘,又或许,这十六岁的少年总能让她回想起以前的学生。每一次毕业送别,那些眼睛通红的小傻瓜,大约就是这样的年纪呢。 厨房外,院子里,沈其羽和小墨玩的正开心,时不时传出一阵欢叫声。 沈其音抬头望去,脸上也浮起一片柔和。忽然,她注意到院中植株上悬挂着的红色果实,心里马上就有了主意。 晚饭,一刻钟就能做好。 “好香!好吃!” 沈其羽把脑袋都埋进了碗里。沈其音近乎宠溺地抚拍着他的后背。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不就是疙瘩汤嘛,锅里还有呢。哎!你也吃口菜呀!” 什么姐弟呀,这画面根本就是一对母子。 看沈其羽狼吞虎咽的样子,沈其音既高兴,又庆幸。要不是看见院子里有西红柿,她还真想不起来做疙瘩汤。这种温润绵长的香甜味道,沈其音从小就喜欢。关键是它做起来很是方便快捷。回想当年,在外卖兴起之前,她可没少做疙瘩汤当晚饭。 “喵呜——” 小墨的叫声打断了沈其音的回忆。她抬头一看,只见小黑猫不知何时已经蹿上了桌子,脸上的须子一抖一抖的,湿漉漉的鼻子一抽一抽的,翡翠般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沈其羽……那碗快要见底的疙瘩汤。 沈其音笑了,原来吃货们说得都对:这世界上,就没有美食解决不了的问题! 第三章 那一家子 “不吃,不吃!拿走拿走!” 宋思珞一把推开眼前的点心匣子,眼中满是狂躁。 “妹妹,你就吃一点吧。皇祖母赐下的点心只有这些了。进了城以后,恐怕再也吃不到了。” “我堂堂郡主,怎么能吃这剩了十几天的点心?皇祖母?皇祖母在哪?!她为什么不接我进宫?我要进宫!我要做公主!” 宋知璃无奈地退出了马车车厢,他带去的点心匣子也跟着飞了出来,做工精美的点心洒落了一地。 宋知璃长叹一声,回返到另一辆马车上。 这一前一后两辆马车都十分简陋。可周围警戒待命的士卒倒是兵甲鲜亮,贵气十足。两相对比,巨大的反差耐人寻味。 “父亲,珞儿她还是不肯吃。要不我去求求中使,看看能不能买些——” “——求?” 宋世清打断了儿子的话。他喷出一口酒气,直直地盯着宋知璃,威势自生。 “什么中使?一介阉竖,不过是我宋家的奴仆!就算我丢了天下,丢了王位,难道连最后一点尊严,也要丢掉不成?” “是儿子言语不当,父亲莫要动怒。” “去!问问那阉竖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常宁县就在眼前,倚门不入,莫不是城中的刀斧手还未备好?”宋世清的喊声差点把马车篷子给掀翻。 宋知璃连忙劝道: “怕是中使和地方官吏还有些交代……父亲,还是少喝一些。” 只见宋世清把一个喝空的酒坛丢出马车外,又在面前捧起一个新的,开封再饮。 “……父亲!” 宋知璃伸手去拦,却被宋世清一把抓住手腕。 宋世清把宋知璃拽到眼前,低声说道: “知璃,为父为何酗酒,你当真不懂?” 宋知璃看着父亲布满血丝却清澈透底的双眼,这才恍然大悟。 “那……那儿也一起——” “——你不一样,莫要画蛇添足。” 宋世清重重地捏了一下宋知璃的手腕,又使个眼色,然后忽然发力,一把将宋知璃推出了车外。 “滚!去问问还要等到何时!” 宋知璃坐在马车外的土地上,愣了好一会。 他是真的不懂权谋。 生在帝王家,作为齐王唯一的儿子,他甚至有登上九五之尊的可能。但宋知璃厌恶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只想过些安稳随性的日子。 十几年的宫廷争斗,甚至从他幼时就开始了。在皇爷爷面前该说什么,做什么,齐王府的幕僚给他制定过好几套方案。他在皇宫里听到的每一句话,背后怕不是都有两三层深意。试探?警告?交易?拉拢?……不懂!全都不懂!而回到齐王府,每个人跟他说的话又都只有一个意思:好好听话! 这种生活,让他感到恶心。 直到父亲争位失败,一家人被贬为庶民,宋知璃才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对,他一点都不难过。对他而言,之后的新生活似乎还更值得期待。 可现在看来,也只有他一个人这么想。妹妹忍受不了跌落云端的境遇,情绪越来越糟,甚至几近疯狂。父亲表面上自暴自弃,借酒浇愁,实际上却是掩人耳目,似乎还另有谋划。如此看来,之后在常宁县的日子,还真难太平了。 可宋知璃又有什么办法呢?唯有走一步看一步了。只盼着常宁县里风光愈人,能把父亲和妹妹的心病都给医好吧。 宋知璃站起身来,掸掉衣袍上的尘土,往车队的最前面走去。 车队前方,县城之外,中使杨三九还在跟闻怀远打着哑谜。 “闻大人,这常宁县虽是天高皇帝远,可咱们到底都是陛下的臣子。你们读书人那话怎么说来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闻大人学识渊博,又做过御史,定是比咱家理解得透彻。” “中使大人说得是。” “闻大人,陛下初登大宝,已是心系天下。宫中的采买用度,比先皇时降了三成。皇宫之内尚且节俭,若是县城里的罪民还能大鱼大肉,就有些不成体统了。闻大人,您说是吧?” “中使大人说得是。” …… 不管杨三九说什么,闻怀远都只答这一句,让杨三九讨了个没趣。这宦官倒也不恼,只是阴阴地冷笑着,不慌不忙地自说自话。直到看见宋知璃前来询问,这才作罢。 “好了,时候不早了,几个罪民也需安顿下来。就请闻大人带队入城吧。” “请。” 一个多余的字都没有,闻怀远领着车队进入了常宁县城。 而杨三九那边,除了少许侍从亲卫之外,那队护送的士卒被一位小将领着,绕城而走,去往城西驻扎。 “姐姐,我还想吃疙瘩汤!” “都吃了三天了,你怎么就吃不腻呢?” 沈其音嘴上埋怨着,却还是摘了两枚西红柿,走进了厨房。 沈其羽像着了魔一样,顿顿都要吃疙瘩汤。沈其音禁不住磨,也就多做了几顿。菜都不单炒了,直接配在疙瘩汤里,省事。 倒真不是沈其音有多高超的厨艺,能把普通的菜肴做出七彩虹光来。疙瘩汤之所以如此受沈其羽的喜爱,恐怕还是因为这里的人没吃过西红柿。 穿越过来这些天,沈其音也弄明白了。她所处的这个名为“成”的朝代,虽然也是华夏传承,但和她熟知的历史截然不同。 沈其音前世的教材里,五胡十六国时,李雄曾在蜀地建立成汉,国号便是成,只存在了四十多年便亡于东晋。 而这个时空里,国号为成的国家根本不曾出现,历史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就拐了个大弯。嬴政真的制成了不死药,活了二百多年。之后推翻秦朝,建立汉朝的不是刘邦,而是刘秀。再往后的历史,变化之大让沈其音这个历史老师都对不上号。 现在这个成国,立国不过三十多年,开国皇帝就是不久前驾崩的成太祖。真要比较的话,制度,物产,文化,科技,再结合大体的年代……也许和明朝最为相似? 当然,还是有许多不同之处。而沈其音也只是管中窥豹,如今消息闭塞,她又足不出户,所见所闻还是略显狭隘。 不过眼前脚下的事情,她还是知道一些的。比如这几年,随着南洋海商的兴起,西红柿——此时还被称作狼桃,才从沿海城市渐渐传入了成国。只不过人们还把它当成一种数量稀少的观赏植物,并没有人吃,市场上也没有卖的。 西红柿的美味,整个大成国恐怕也就她沈其音最清楚了。不管是生吃还是烹调,中餐还是西餐,西红柿的做法很多,且一样比一样美妙。 不知道这份超前的见识能不能用来赚钱?常宁县的临海码头常有南洋商船来往,像西红柿这样未被开发出价值的洋货大概还有很多。这里头的商机,似乎有些搞头? 沈其音只是随便过了过脑子,并没有深想。眼下,还是弟弟的晚饭最重要。 西红柿切块,下油锅炒出汁液,添水成汤。面粉加水调成絮状,待汤沸下入锅中。用盐和酱油调味,打进两个鸡蛋,配些绿菜叶,撒上小葱花,滴上几滴香油,前后不过十分钟,热腾腾的疙瘩汤就出锅了。 两大碗一小碗,连小墨的份都给盛出来。 这墨大人呐,平时可是高冷得很。之前在医馆,在养济院,也一向是自己找食吃,对那里的饭菜看都不看一眼。可自从尝过一点疙瘩汤,小墨就放下架子,变成了一只吃货小萌物——至少在饭桌上是如此。等吃完了饭,抹干净嘴,小墨便又会恢复成高冷模样,翻脸不认人。 沈其音也不介意,来日方长嘛。天天做饭天天喂,还有喂不熟的? 天色渐暗,二人一猫各对着各的碗,西里呼噜吃得正痛快,院门之外却忽然呱噪起来。 “这是什么破地方?你们就让我住这里?我要回京!我要回宫!放开我——!” “思珞,别……别喊了……” “拦着做什么?让她喊嘛!她自己愿意丢这个人,哪里拦得住啊?对了,闻大人,咱《大成律》上,有扰民滋事的罪过吧?怎么处置来着?戴枷示众三日?” “你!你这个——” 女人凄厉的喊声戛然而止,院墙外只留下一串笑声。 沈其音心中有些不好的预感,她安抚住沈其羽,便开了院门出去查看。 院门之外,梧桐巷里,果然是热闹非凡,站了许多人。 人群之中,一个跟她年纪相仿的女子,瘫软着倒在一个男人怀里,好像是气晕了。 那男人年纪比女孩稍长一些,身材修长挺拔,生得俊朗英气,此时却是一脸苦涩,应该是在担忧怀中的女子。 两人身后,一个中年帅大叔摇摇晃晃地从马车上下来,阴沉着脸,若有所思。 再看周围,闻怀远,周处,县衙的差役围了小半圈,却无人上前。还有个白面无须的胖子笑呵呵地看着眼前的三人,不知在高兴什么。 沈其音心里咯噔一下:这不会就是那姓宋的一家三口吧?好像……比她想象中的还要麻烦。 第四章 身陷局中 “闻大人……” “莫问,莫问!” 闻怀远以手掩面,倒退了两步,脸可能有点红。 沈其音回头看看院子里,那一家三口已经旁若无人地进了后院。一个走进去的,一个抬进去的,还有一个晃悠进去的。 闻怀远和周处连院子都没进,就在外头干看着,似乎有意回避些什么。他们手下的差役自然有样学样,只当自己是庙里的菩萨,眼瞧着那宋少爷往院子里搬行李,根本没人帮手。只有两个女捕快把那昏迷的宋小姐抬进院里,然后便像避瘟疫似的窜了出来。 沈其音本以为这家贵人得了官府照顾,搬个家还有县令安排,衙役护送。可现在一看,这护送倒像是押送。而且不知为何,所有人都对那一家三口避之不及,连话都不愿多说半句,也不知在怕些什么。 只有那个衣冠楚楚,得意洋洋的白胖子无所顾忌,跟着进了院子,还不停说些阴阳怪气的话。 太奇怪了! 沈其音一咬牙,冲着闻怀远郑重一礼,说道: “闻大人,休怪民女无礼。您今天若是不把事情说清楚了,民女宁可带着弟弟回养济院,也不会再跟来历不明之人住在一起。” “咳咳。沈姑娘多虑了。这宋家并非奸邪之人,只是身份有些特殊,不便相告。” 闻怀远越是如此,沈其音就越担心。她只想带着弟弟安稳度日,小麻烦她还有自信解决。可看这架势,麻烦哪小得了啊? “大人,不能直说,给点提示也行啊——” “哟?这是哪找的奴婢?” 杨三九从院中出来,正看见刨根问底的沈其音。 本来,他对这个普普通通的院子还算满意。平民眼中的佳宅,对贵族而言就和牢房差不多,用来折辱废齐王一家是再好不过。 进院的时候没留意,可出来再瞧见沈其音,杨三九这才意识到院中住了旁人。他也没多想,自然而然地把沈其音当成了丫鬟奴婢之流,十分不满: “闻大人这下可做得差了,一介庶民而已,怎么还给安排奴婢伺候?撤了撤了!” “此女并非奴婢,乃是沈渠昆的孙女。沈家大火,只剩下一对子女。本官便将他二人安置在此,暂住。” 闻怀远貌似淡然地面对着杨三九,腰杆挺得绷直,毫不退缩。 “沈……沈渠昆?”杨三九差点跳起来,脸上再没有之前的喜色,颤抖着手指指向闻怀远,“好啊,闻大人!您安排得可真好!” “谬赞,谬赞。” 闻怀远还是那么云淡风轻,把杨三九噎得说不出话来。憋了半晌,这才咬着牙甩出两句话来: “闻大人忠心侍主,勇于任事,可真是让咱家开眼!回去之后,咱家可得好好替你闻大人美言几句!哼哼,走!” 杨三九招呼一声,带着几个侍从负气而走。 闻怀远静静地看着,不为所动。 周处有些担心地望向杨三九渐行渐远的背影,低声说道: “大人,这是不是有点……不妙啊。” “无妨。坐在这个位子上,还能讨到什么好处不成?迟早会有今日之争。本官心中有数。” “就怕有人以此为由,诬陷大人啊!” “天子英明,太后仁慈,百官忠义,没什么可怕的。”闻怀远转过头来看着周处,一字一句地又重复了一遍,“没什么可怕的!” “是!大人!” 周处躬身低头。 忽如其来的这一场戏,沈其音是一点都没看懂。但她清楚,这种深水区,实在不适合旱鸭子玩耍。 可没办法,又不能跟父母官翻脸,沈其音只好继续套闻怀远的话。直球不行,就打曲球好了。 “闻大人,莫不是跟我沈家有仇?” “不!正相反,沈家于老夫有恩。”闻怀远的脸好像又有点红。 “闻大人该不是说,这番安排,是在帮我们?” “正是!” 这个回答倒不让沈其音意外,闻怀远作为县令,要真是想找沈家‘报仇’的话,玩死他们姐弟俩的方法不要太多,根本无需这么复杂的设计。 可退一步讲,即使相信闻怀远是自己人,这种蒙在鼓里任人摆布的感觉依然是沈其音无法忍受的。 “大人既然想帮忙,何不将这其中的利害告知一二,民女也好心中有数。” 闻怀远还是摇头,不过说出的话却是留出了一个口子: “老夫还是不能说。此事到底是要避人耳目,还是大张旗鼓,连上头的人都没个准话。不过,你若真想知道些什么,何不换个人问问?来日方长嘛。” 看闻怀远的眉毛直往院子里飞,沈其音哪里还不明白,这是让她去问本尊呢。可这到底是权宜之计还是踢皮球,沈其音一点底都没有。 “那闻大人……我沈家的宅子,什么时候可以修好?” “快则半年,慢的话,一两年也有可能。如今你沈家拿不出钱来,这盖房的资材人力,乃是县里念及沈家有功于国,破例挤出来的。所以这工期缓急,还得看县中余力,说不准的。” 话已说到这一步,闻怀远最初的那点羞赧已经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官场老油条的口吻。 沈其音白眼一翻,觉得自己还是给人拿捏上了。可她又有什么办法,沈其羽还痴愚着,她又没有原主的记忆,想找沈家的故旧交情都难。更何况世态炎凉,就算找到什么人,谁又能保证,他们能比这号称承了沈家恩情的常宁县令做得更多? 算了,认命吧。福也好祸也罢,躲是躲不过去了。 沈其音叹一口气,说道: “闻大人,既如此,民女也只能随遇而安了。只希望闻大人看在沈家恩情的份上,能护我姐弟周全。” “沈姑娘放心,只要老夫还在常宁县,这座院子,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闻怀远话说的斩钉截铁,沈其音也只好暂时信他。 “多谢大人。” “好了,天色已晚,宋家一路颠簸,想来还没用饭。沈姑娘,就拜托你照顾一二了。……做些好菜吧!” 扔下这句话,闻怀远就心满意足地带着周处和衙役离开了梧桐巷。 院门口又恢复了冷清,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可沈其音知道,麻烦的日子,这才刚刚开始。 事情可以慢慢想,饭却要赶紧做好。不管对方是谁,留个好印象总没毛病。 回屋看了一眼弟弟,沈其音再次来到了厨房之中。懒得再想别的菜式,还是疙瘩汤吧。多加点配菜,就算对得起闻大人的一片苦心了。 “珞儿的情况如何?” “已经睡在西厢了。不过看情形,明日起来之后,还是会……” 主屋之中,父子二人同时叹了一口气。 “这样的屋舍器具,实在是粗陋,也怪不得珞儿生怨。都是本王疏忽,被二弟夺了天下,害你们也一同受辱。” “父亲,莫提前事了。至少,我们一家人性命无忧。这住处虽比不上王府,却也足以遮风挡雨。如今沦为庶民之身,确是无法奢求更多了。” “你倒是容易满足。”宋世清冷哼一声,“贵胄之气都到哪里去了?还不如珞儿有心!” “父亲难道希望我像珞儿一般行事?” 这话要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多半有反驳之意。可宋世清知道,自己的耿直儿子,是真有此问。 不是说他傻,其实宋知璃还算聪明。但他既无心机,也无欲望。那这种聪明有什么用?写诗算数吗? 似这样的儿子,若放在农人家里,定是个宝贝。又善良,又听话,做事也麻利勤快。可生在帝王家呢?嗯,就现在这个下场,已经是祖宗积德了。 宋世清强压下心中的烦躁,说道: “不必。你一如往常,多照看一下珞儿,别给为父添乱就好。” 宋知璃偷瞄了一眼父亲的表情,看到那深邃的双眼,顿时有些不安。 “父亲……可是还在谋划些什么?” “你不要多问,为父心中有数。” “可若是贸然行事,恐惹祸患啊!” “祸患?还有什么比现在更糟的祸患吗?为父想明白了!二弟能赢,不过是赢在胆大二字上!当时本王若是——” “宋家老爷!少爷小姐!给你们做了些晚饭,热乎的疙瘩汤,要不要吃点?” 屋外的喊声打断了父子二人的谈话。 “怎么,这院里还有旁人?”宋世清有些惊慌,不知刚才的话有没有被外面的人听到。 “儿刚才也未注意,也许是县衙给安排的奴婢?” “哼,他们会有那么好心?就算是县衙安排,也是监视我等的眼线。” “那儿去把她赶走!” “赶走了谁来伺候?你不要多事,为父自有打算。” 两人在屋里低声交流着,屋外的沈其音听不见回应,只好再喊一遍: “宋家老爷!少爷小姐!给你们做了些晚饭,要不要趁热吃点?” 这一次,从主屋里飘来一个浑厚慵懒的声音: “呈上来吧!” 而另一边,西厢房也有喊声传出: “没有规矩的奴婢!喊什么喊?速速呈上,然后滚去自领十杖!” 哎哟我去!真把人当使唤丫头啦? 心情本就不佳的沈其音一下就恼了,又毫不气地喊了一句: “我可不是宋家的奴婢!放外头了!想吃自己出来拿!” 木盘托着的三碗疙瘩汤,往后院中的石几上一撂,沈其音扭头就回了前院。她自己的晚饭还没吃完呢! 半碗冷掉的疙瘩汤沦吞下肚,看着和小墨玩闹的痴弟弟,沈其音便拿定了主意: 就算是贵人又怎样?哪怕姓宋的是龙子龙孙,既然大家都已经落了难,那毛病,就不能惯着! 得治! 第五章 漫长的早晨(上) 第二天一早,沈其音洗漱完毕,准备好早饭的材料,然后就直奔后院。 后院里依然门窗紧闭,不闻人声。不过沈其音要来查看的并不是人,而是昨晚留在那石几上的三只碗。 宋家三口的事,沈其音心中已经有了一些盘算。而在直接跟宋家人打交道之前,那三只盛了疙瘩汤的碗,也许能给她一些参考。 只见三只粗瓷碗羞赧地在石几上挤成一团,一只干干净净,一只残留了些许汤汁,还有一只原封没动,盛满了冷透的疙瘩汤。 有点意思哈! 之前设想过很多种结果,倒真没想过那一家三口的反应竟然各不相同。不过至少有一个知道自己刷碗的乖孩子…… 不对! 沈其音用手指探了一下,最干净的那只碗,内壁上依然滑腻。呵呵,看来不是刷干净的,而是舔干净的呀! 沈其音拿帕子使劲擦着手,又觉得有些好笑。难道这宋家有位贵人,特别喜欢吃西红柿疙瘩汤?能比小墨舔得还干净,确实挺不容易的。 加上旁边的,一共两位吃完了没刷碗的,算是比较符合沈其音的预料。而剩下一位一口没吃的……唔,沈其音不用猜也知道是谁。 “来人——更衣——!昨日的晚膳是谁做的?给我杖二十!若是还敢呈上粗鄙膳食,下次直接杖毙!来人啊!人都去哪了?” 西厢的宋家小姐像摸了电门一样,忽然嚎叫了起来。再听她喊的内容……这都不叫公主病,得叫‘公主疯’才对。 沈其音索性不搭腔,只当是在听免费的重金属清唱。 很快,主屋和东厢也有了动静。不多时,宋家的两个男人各自出了房门。 沈其音还是淡然地站在院中,细细打量起这对父子来。 宋老爷听说是年近不惑,也就是三十多岁的年纪,看起来却有些沧桑。眼眶深陷,胡须凌乱,头顶上还有几处飘白。这副样子,说他五十了沈其音也信。看来果然是遭遇了什么不幸,才会如此颓唐。不过即便如此,人往屋门那一站,朝院子里一瞟,威势自生,可见不是一般人。 相比之下,宋家少爷就没有那么强的气场了。高高瘦瘦的阳光大男孩,只有吸引力,没有震慑力。他的笑容很温暖,哪怕是出于礼貌硬挤出来的,都让人觉得十分舒服。 好在沈其音不太花痴,在前世的电视手机上,各色帅哥也见识了不少,故而免疫力比较强,并没有被一个笑容晃晕。她依旧大大方方地站在院中,等着对方先开口。 “知璃——” 宋世清冲着儿子使了个眼色,就又回到屋中,关上房门。 昨天晚上已经商量好了,不管是不是奴婢,既然出现在这个院子里,就不能放任不管。这个奇怪的女人就交给宋知璃处理。收服也好,威慑也罢,随他施为。如果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那这个儿子,就真的毫无用处了。 宋知璃不是不知道父亲的期待是什么,只不过,他还是更喜欢自己的做法。 “这位姑娘,在下宋知璃。昨日来得匆忙,竟不知院子里还住着旁人,未跟姑娘招呼,真是失礼。” 宋知璃的声音犹如春风,姿态更是放得极低,如果没有西厢房里的喝骂声相伴,想来会更好听。 沈其音典型的吃软不吃硬,既然宋家人能放下身段好好说话,哪怕只是其中一位,她也要还以相应的善意。当然,该说的话还得说,只是口气上可以温和一些: “宋公子言重了。小女子姓沈,按县令闻大人的安排,借居于前院中。虽然也是寄人篱下,但得跟宋公子说清楚了,我沈其音并不是宋家的奴婢。” 西厢那边还一口一个“贱婢”骂个不停,院中的尴尬指数一下子就爆表了。 “原来如此,是我们误会了。……那个,舍妹有些心病,所以吵闹了些,请沈姑娘多包涵。” “无妨。闻大也人说了,宋家不易,让小女子多帮衬一些。所以往后这洗衣做饭,缝补打扫的杂事……”沈其音故意停顿,欣赏了一下宋知璃喜上眉梢的表情,然后继续说道,“有什么不明白的,宋公子只管开口,小女子包教包会。” “什么?难道真要我们自己打扫?还要洗衣做饭?” 宋知璃顿时变了颜色。 他对平民生活的憧憬是远离权谋,清淡自在。今日荡舟湖上,明朝游历山中,小家妻儿宴秋风……这样的画面,他已经梦到过无数次了。然而,需要自己干活这种理所应当的事情,生在王府的宋知璃甚至从未考虑过。 “宋家若有余钱,自可雇人来做。不过小女子还有弟弟要照顾,自是挣不来这份银子的。” “钱?没钱……” 又一个他从未考虑过的问题砸到头上,宋知璃忽然发现,他脑海中的那些美妙画面并不会凭空出现,还得他自己一笔一笔画出来才行。 “既然没钱,就只能靠自己了。一些家务而已,没什么难的,做几次就会了。” “可是洗衣做饭?这也太……!我岂能……?要不然……那个……” 宋知璃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说出句整话来。沈其音猜想,这位宋少爷应该是没求过人。看他为难成这个样子,倒也有些心软。 可西厢房的叫骂还在继续,主屋里也依旧是不闻不问。宋家的姿态,并不会因为宋知璃的一时为难而有任何改变。所以,若是想安稳地住下去,那这线,第一天就得划清楚了。 不过想想也挺有趣,气场强大的老爷,重度公主疯的小姐,连求人都开不了口的大少爷……宋家身上的秘密,等日子稳妥下来,倒真该好好挖掘一下。虽然沈其音心中已经有了一些猜测,但是违和感有点强,所以还需再确认一番。 不想再看宋知璃兀自挣扎,沈其音便引开了话题。 “昨晚的饭食,宋公子可还吃得惯?” 这话问出来,宋知璃一下子来了精神。 “昨晚的汤羹甚是美味!沈姑娘的厨艺,真是精妙绝伦啊!” 沈其音嫣然一笑,那只舔干净的碗是谁的,她心里已经有数了。 “家常菜而已,只是占个口味新鲜罢了,哪有什么厨艺可言。不过三碗汤里,却有一碗没动。我猜,是西厢的小姐吧?” “是啊,家里突逢变故,舍妹还有些接受不了。不止昨晚,这一路下来,都没吃多少东西。” “我倒有个办法,能让她吃得下东西。不过需要宋公子受点累,怎样,要试试吗?” 沈其音的眉毛轻轻挑起,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 宋知璃听了,连连点头: “只要能让珞儿用饭,我什么都愿意做!” “呵呵,那就好。跟我来吧。把碗端上。” 不知不觉中,沈其音已经把“小女子”这样的谦称丢到一边,现出了人民教师的原形。 “再添些柴火,别堆在一处,匀开。” 厨房里,沈其音指挥着稀里糊涂的宋知璃忙前忙后。 “这样真能让思珞吃饭?” “嗯,只要是你亲手操作,就至少有七成把握。来,把这碗汤倒进锅里,加水。” 宋知璃来不及细想,就被沈其音催促着忙活起来。 “加太多啦!搅匀。别用那么大劲!行啦行啦,盖上盖子等它烧开吧。” “沈姑娘,这不是昨晚剩的吗?”宋知璃后知后觉地问道。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难道……难道要给珞儿吃剩饭?” “别人也没碰过,剩的就剩的呗。” “这!珞儿怎么肯吃?” “不吃行啊,那就继续剩着,下一顿再热给她。” “……沈姑娘可真是……” 宋知璃顿了半天,也没寻到一个合适的词。 “我并非有意整治她,宋公子也说了,疙瘩汤很美味。连这个都嫌粗鄙的话,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宋知璃低头不语,默默地拨弄着灶膛里的柴火。 “人不是不能任性,但也要知道挑时候。大家都难着呢,谁哄谁呀?” 宋知璃还是低着头,轻轻地说道: “自然是……我哄她了。” 沈其音叹了一口气,却也可以理解。她也有个痴愚的弟弟呢,谁哄谁呀? “行,那就去哄。你这个做哥哥的第一次下厨,亲手热给她的,端过去哄着,她若还是不吃,只能说明你们兄妹间的感情太差!” “可是……不能做新的吗?” “你会吗?热个汤都手忙脚乱的,做新的怕不是得把厨房点了。好啦好啦,烧开了,拿个新碗盛出来吧。” “哦!” 宋知璃盛了一碗出来,原本浓稠的疙瘩汤经过他的手,已经变得稀薄寡淡。沈其音点点头,这样也好,正适合久不进食的人吃。 “给西厢端过去吧,记得告诉她是你亲手热的。哄着她吃完,然后把碗拿回来刷了。” “哦,好!” 宋知璃看着自己手中的碗,心里竟有一种莫名的成就感。虽然现在想想,等于是被那沈姑娘连蒙带骗地拐进了厨房,但下厨做饭,好像还挺有趣的,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低贱。 只是不知道,这样的汤,这样的他,能被妹妹接受吗? 第六章 漫长的早晨(下) 西厢房里悄无声息,使得宋知璃推门声音都清晰得可怕。很难想象,不久之前,这个房间的主人还在发疯似地大喊大叫。 思珞还躺在床上,早就喊哑了嗓子。她瞪圆了双眼盯着房梁,似乎用视线可以拆掉这可恶的牢房一样。 “珞儿……” “我不吃!” 思珞的反应并不在意料之外。宋知璃微笑着,眼中透着坚定。 “珞儿,跟你说件趣事吧。为兄刚才呀,下厨做饭来着。我给你……” “下厨?你可是安阳郡王!你疯了吗?” 思珞坐了起来,怒视的对象也从房梁变成了她的亲哥哥。 “没有什么安阳郡王了,也没有什么晴川郡主了,珞儿啊,你这又是何苦呢?” “我不要听,我不要听你说这些!你出去!”思珞眼看着又要疯狂起来。 宋知璃知道自己有些操之过急,连忙松口道: “好了好了,我错了,是为兄的不是。来,这是为兄给你赔罪的,快喝了吧。” 宋知璃一边说着,一边把汤碗往思珞面前递。 粗瓷碗,盛着一点都不精致的汤——食材没有配色,也未拼成图案,边上连朵花都没摆,这也能叫汤?思珞昨夜只看了一眼,丝毫没有胃口。而今天这一碗,似乎还更糟糕些。这是喂猪用的吧? “不吃不吃!拿走拿走!” 思珞习惯性地用手推开那碗,差点就给打翻了。幸好宋知璃有练武的底子,才保住了这一碗淡汤。 “你小心些,别给弄洒了!”宋知璃心有余悸地说道。 他的样子着实反常,倒是勾起了思珞的好奇心。 “什么破东西,也值得你如此宝贝?” “这疙瘩汤,可是我亲手做的。别的不说,安阳郡王下厨做的第一道菜,我问你,是不是宝贝?” 宋知璃的自豪感并非作伪。至于做与热的一字之差,这时候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哼!”思珞哼了一声,却没有反驳,“什么疙瘩汤……名字就粗俗不堪。” 言语中透着鄙夷,但她还是把脸贴过来,小心翼翼地嗅了一下。 好像也没什么怪味。 “要不珞儿给起个好听的名字?我烹调,你命名,你我兄妹合做此菜,也是一桩美谈了!” “名字啊……”思珞脸上的最后一点厌恶也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认真思索的表情,“……既然是红色的汤,那就叫晴阳珞璃好了” 晴阳珞璃,不就是两人封号和名字里各取一字吗?宋知璃心想,就算我端出一碗黑色的汤,你也肯定会起这个名字的吧?这份执念,跟颜色能有多大关系? “嗯,好名字,真是好名字!”宋知璃口是心非地称赞道,“名字都起好了,快把这晴阳珞璃喝了吧,趁热。” 思珞这次没再推辞,舀了一勺,缓缓地放在嘴边,轻启朱唇,吸了一小口。 也许是她饿了太久,也许是皇家的手艺确实神奇,这晴阳珞璃,还挺好喝的? 宋知璃拿着空碗回到厨房时,据他离开大概过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沈其音前前后后的忙活着,浑然不觉。但对宋知璃来说,这段时间尤为漫长。 “多谢沈姑娘了。” “哦?谢我什么?”沈其音正在切菜,连眼都没抬一下。 “按你说的去哄,舍妹果然吃了饭。” “哟,真没想到你能成功。” “是啊,我自己也没想到。” 宋知璃是由衷地感叹。他向来拿思珞没辙,刚才也只是灵光乍现,套用了沈其音忽悠他的路数:避重就轻,另辟蹊径,先绕个圈子,然后抓住对方兴趣上的弱点,出其不意,一举击破! 不过乱用别人的招数也是要付出代价的。一路上都没怎么跟宋知璃说过话的思珞,一边喝汤,一边拉着他讲个不停。什么京城的贵胄女眷都是白眼狼啊,没一个给她送行的;什么拉车的驿马已经很臭了,同行的兵士居然比马更臭;甚至还说进城的时候看见几个大宅院还不错,让他想办法换个地方住。 也是可怜啊,这些话,思珞已经憋了一路了吧,可惜没有人愿意去聆听。要不是为了劝她吃饭而多聊了几句,她可能仍然找不到倾诉的机会。宋知璃第一次觉得自己不是个称职的兄长,没有及时察觉到她的难处,只当她是任性撒疯。 造孽啊! “别愣着了!快去把这些碗刷了,早饭马上就好。” 沈其音拍醒了神游天外的宋知璃。 “刷碗?” 这又涉及到宋知璃知识的盲区了。 “那边给你留了半盆淘米水,倒个小半碗进去,用手转着圈把碗壁擦干净,再用清水冲两遍。用过的脏水浇到院中的番茄藤下面就行。” “番茄……藤?”宋知璃往院子里望去,“那是狼桃吧?我只在画上见过,没想到实物竟更为美艳。” “它也叫番茄,俗名西红柿。好看又好吃,疙瘩汤里就放了一些。” “吃?不是说狼桃有毒吗?外如桃艳,内藏狼毒,故得‘狼桃’之名……” 宋知璃的脸色有点发白。 “那是谣传而已,一点毒都没有,生吃也行。我已经吃了好几天了,放心吧。”灶膛前的沈其音把炒勺一挥,气势如虹,“别耗时间啊,快去刷碗!” 宋知璃被赶到了院子里,他一边生涩地刷着碗,一边打量着周围的神奇植物。番茄吗?怪不得昨晚的汤里有一种他从未尝过的味道。 宋知璃记得清楚,去岁在京城齐王府,某个文士献上一幅狼桃图,还讲了狼桃之名的由来。宋世清很是喜欢,把狼桃图转送给他,让他引以为戒。 “美丽鲜艳的事物,往往暗藏剧毒。如菌蕈,如鲜花,如狼桃……切记!” 宋知璃稀里糊涂地收下了狼桃图。后来经人提醒,他才明白,父亲是想告诫自己,离魏王家的漂亮堂妹远一点。 现在狼桃图不知落在谁手里,老缠着他玩的堂妹应该已经册封公主,而顶着毒物之名的狼桃,竟变成了他的盘中美餐。不过一年啊,真是翻天覆地! 宋知璃感慨着刷完了碗,正要回转厨房,忽然看见从旁边屋里走出一个青年男子。 “姐,我饿了!” “阿羽乖,回屋等一会,姐马上就给你盛早饭,好不好?” “好——” 沈其羽拖着长声应了一句,转身回屋,正撞上刷碗归来的宋知璃。见是陌生人,沈其羽二话不说,飞快地钻回了自己的房间。 “那是沈姑娘的弟弟?” 宋知璃有些好奇,沈其羽看起来和沈其音差不多大,言谈举止却还像个孩子。 沈其音不愿谈起此事,只含糊地应了一声: “嗯。碗拿来,开饭了。” 宋知璃虽没心机,却不至于连这点脸色都看不懂。他把碗交给沈其音,转而问道: “不知道沈姑娘做了什么朝食?” “盖烫饭。” “盖……烫饭?” 沈其音揭开锅盖,把答案展示给宋知璃看。只见灶台上左右两口锅,右边那口是宋知璃刚才热汤时用的,锅中余下的红汤里此时浸满了米饭。左边那口锅里应该是新炒出的菜,紫的红的粘稠成块,配上星星点点的肉末,像是茄子? 沈其音拿起宋知璃刚刷好的碗,盛上大半碗汤饭,再往上浇一勺菜。这沈氏独创的盖烫饭,就呈现在了宋知璃面前。 “本来呢,盖饭是盖饭,烫饭是烫饭。但我把两样合成一样做,效果还不错。其实烫饭该用隔夜的饭,不过昨晚没做准备,只好用新饭凑合一下。菜是酱爆双茄,就是茄子和番茄,口感很好。” 沈其音说话间已经盛出了四大碗,一小碗。她用木盘装上三碗,指着剩下的两大碗对宋知璃说: “这是你们父子俩的,吃完记得过来把碗刷了。以后的三餐,都是这个规矩。你若有心的话,我做饭时就过来学学,然后做给你家妹妹吃吧。” 沈其音交待完,就匆匆忙忙地端着饭离开了。 宋知璃还是有点懵?什么是盖饭?什么是烫饭?隔夜的饭居然比新做的要好?平民的世界,还真是神奇啊! “为父不是让你去学庖厨之事的。什么盖饭烫饭的,与你我何干?” 主屋里,宋世清问起宋知璃这一早上的收获,对所得的回答大为不满。 “儿只是感慨,朝堂之上,君王大臣常把天下万民挂在嘴边。可对这天下万民,我们又了解多少呢?对他们吃的用的都闻所未闻,又怎能知道他们心中所想所愿呢?” 宋世清愣了一下,他看着宋知璃认真的表情,随即冷哼一声: “话是漂亮,却和腐儒无异。治术艰深,岂是仁义道德能说得清的?罢了,你能有此想,至少好过浑浑噩噩。” 宋世清顿了一下,神色又变得幽深起来。 “那沈家姑娘,你说她叫沈其音?” “是。虽然沈姑娘只随口提了一句,但儿应该没有听错记错。” “那她是不是还有个同岁的兄长?” 宋知璃摇摇头: “儿只看见沈姑娘有个叫阿羽的弟弟,除此之外是否还有个兄长,就不得而知了。” “阿羽……沈其羽吗?怎么变成了弟弟呢?……他们又怎么会住在这呢?……太奇怪了。” 宋世清喃喃自语,连饭都顾不上吃。 宋知璃可不一样,眼前的盖烫饭很香,一勺入口,热乎乎的鲜美,软绵绵的柔滑,汤水中满是滋味,双茄的厚实口感又带出了酱香,从舌尖一直流到心底。不知为何,这种民间的饭食就是比宫中的精美佳肴要好吃,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 宋知璃一口接一口吃得痛快,那模样让宋世清都没法继续思考了。 罢了!宋世清把一大勺盖烫饭送进嘴里。有什么事情,吃饱了饭再想吧! 第七章 洋食番菜 宋家三口来势汹汹,一度让沈其音很是担心。好在雷声大雨点小,相处两天之后,虽然三人各有怪异,但至少没影响到沈其音姐弟俩的平静生活。 宋老爷喜欢在院子里转悠,有时盯着院墙,有时盯着院门,有时盯着番茄架,还有一次盯着沈其音看了半天,实在有些诡异。 宋家小姐偶尔还是会大喊大叫,不过已经没有刚来的时候那么疯了。沈其音从没见她离开过西厢,整天也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宋知璃算是最正常的一个了,只是在厨房里太过笨手笨脚,却又什么都想试一下,常常弄得沈其音哭笑不得。 宋知璃是越挫越勇,每天都必须摆弄出点简单的东西来,比如西红柿炒鸡蛋,西红柿蛋花汤之类的,拿给她妹妹吃。虽然有沈其音在一旁把关,不至于端出什么剧毒的东西来,但也肯定不大好吃。可宋思珞偏偏就认准了亲哥的手艺,只吃他做的饭。看起来,宋家小姐对食物的挑剔,并不是以味道为标准的。 如果日子就这样一直过下去,直到搬回沈宅,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 沈其音坐在院中,抬起头舒一口气,却惊恐地发现,院子里原本挂满藤架的番茄,只剩下一半了。 也对啊,从两个人吃饭变成五个人吃饭。而五个人里,沈其羽和宋知璃都爱吃番茄,宋思珞只吃宋知璃做的饭——也都是使用番茄的菜色。如果再算上小墨的话……没给吃光了,都要感谢沈其羽和宋家兄妹饭量不大。 不行,不能再这么吃下去了! “为什么啊?疙瘩汤很好吃呀!”沈其羽还是小孩子的口气,扳着手指头数了起来,“还有酱爆双茄,西红柿炒鸡蛋,西红柿打卤面,西红柿炖豆腐……” “好吃也不能天天吃啊,再吃几天就要吃光啦!” “姐姐不是留了种子吗?再种就好了呀。” “那要等多久,姐还要用它赚钱呢!” “哦!赚钱!” 沈其羽用力地点着头,似乎对赚钱这件事十分认同。 是啊,连痴儿都知道赚钱的重要性。不管在哪个时代,钱都是命根子啊! 搬进小院的时候,除了厨房中备好的米面蔬菜,闻怀远还让周处交给他们二两碎银。这些天,配着西红柿,沈其音把那些肉菜消耗一空,米缸浅了一大截,面粉也用掉一半。接下来的日子,在二两银子花光之前,她必须开发出一条财路才行。否则,就得去衙门里找闻怀远讨生活费——她可丢不起这个人。 “走!咱们出门,上街!” 沈其音装好银子,小手一挥,英姿飒爽得像个出征的女将军。 沈其羽嘟着嘴,因为姐姐不让她带着小墨出门。 “墨大人,麻烦你看家啦!注意点宋知璃,别让他把厨房点了,也别让他多摘西红柿!” 小墨先是打了个哈欠,在听到西红柿的时候才略微点了一下头,蹿上墙头,俯瞰着院中的一切,活像个监狱长。 都安排妥当了,沈其音拉上沈其羽,兴冲冲地出了远门。这将是她穿越以来第一次,仔仔细细地观察这个世界。 明媚的上午,街面上的行人川流不息。梧桐巷北的集市上尤其热闹,夹着香味的蒸汽笼罩了天空。路边的小贩高声叫卖,夸耀着自家新出炉的美食。 “三鲜烧麦——” “——萝卜糕!”, “虾仁肠粉——” “——叉烧包嘞!” 各家有各家的特色,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汤锅里咕噜咕噜的神仙曲……肠粉拿筷子一夹就有汁水溢出……煎到妙处的蚝干香得要命……耳听的,眼见的,鼻子闻的,走三步就得咽一次口水。 虽然食物的种类还远不及后世,繁华程度更是无法相比,但这一片祥和已是来之不易。 要知道,天下一统,战乱平息,也不过是几年前的事。 成国虽然早在北方建立,但成太祖登基之后,并不急于征伐。稳扎稳打了二十多年,才先后平灭了大小诸国。最后一个对手,乃是守据南方的陈越。而常宁县,正是越王南逃的最后一站,也是陈越王朝的败亡之地。 数年光景,从战乱中恢复至如今的繁荣,怎么也该夸一句成国君臣治理有方。 沈其音很庆幸,从她熟知的历史规律来看,这个时间段,实在是发展的黄金期:各阶层的利益划分还未定型,新规则下的行政弊端也未显现,百废方兴,不论富豪还是百姓,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正是最强的时候。 也许,唯一需要担心的是——她沈其音不会做买卖。 本来嘛,她只是个历史老师而已。即便能对历史上的经济发展规律侃侃而谈,也不代表她有什么商业头脑啊。就看当下,怎么把手头的西红柿卖出个好价钱来,沈其音心里根本没个定数。 没办法,还是得多了解一下这个时代的餐饮业才行。于是,闷头想了一路的沈其音,终于带着沈其羽走进了一家名叫丰泰楼的酒楼。 此时离晌午还有一段时间,店里的人不多。沈其音挑了靠近柜台的位置坐下,不理会店小二舌灿莲花的推荐,自己扫了一遍墙上的菜牌。 “来个滑蛋虾仁,一个炸子鸡,一个荷叶包饭,一个鱼头豆腐汤,然后……这店里可有什么洋食番菜售卖?” “啊?官您说什么?” 店小二显然不是没听清,而是根本不理解沈其音的意思。 沈其音见他一脸茫然,心中反而暗喜。只是脸上还要做出心血来潮,却又略感失望的表情: “我这弟弟方才在集市上看见几个金发碧眼的番人,夸耀他们家乡的饭食如何如何。这不就给勾起了好奇心,想看看番邦洋人能有什么好吃的东西。怎么,我看贵店菜品繁多,却也做不得番菜吗?” “这个……这个……” 店小二虽是待的熟手,却也从没遇到过这样的要求,一下就给难住了。 好在掌柜的离着不远,看见这情形马上就凑过来,正和了沈其音的心意。 “去知会厨房,先把别的菜做上,莫让人久等。”掌柜的喝走了店小二,随后满脸堆笑地向沈其音询问,“不瞒官,小店确是从未经营过番菜。据我所知,这常宁县里,也没有哪家酒楼售卖洋食番菜的。敢问那番人究竟说了何种美食,让官如此神往呀?” 沈其音方才在街上确实看见了金发碧眼的外国友人,不过只是隔着老远匆匆一瞥,夸耀洋食什么的纯粹是瞎编。不过为了打探消息,这谎话,还得圆起来才行。 “唉,我们姐弟只是路过,那番人的汉话磕磕巴巴的,听得人一头雾水。什么土豆,辣椒,玉米,西红柿之类的,根本没听说过嘛!” “确实闻所未闻。我听人说,番人吃的饭菜,材料做法都跟咱们大不相同。在西城长顺街上,有个番人开了家卖酪的店铺。哎哟!那味道……啧啧啧,又酸又臭,白送都没人要。要论饮食烹调,那些番邦蛮夷哪里比得上咱们!” 沈其音当然知道世界上的美食不止中餐,不过此时此刻,却要顺着掌柜的话说下去: “掌柜的所言有理,我也觉得番人不善烹饪。倒是番邦的作物里,着实有些佳品。就说那胡萝卜吧,爆炒,炖肉,做馅儿,样样都好。我听人说,是十几年前从西边传过来的。唉,要是还有跟胡萝卜一样,新近传过来的蔬菜,让我姐弟俩尝尝新鲜也好啊。” 听了这话,掌柜的一拍脑门,说道: “官这么一提,我倒真想起一样吃食来。只不过,这个价钱上嘛……嘿嘿!” 掌柜的笑容很专业,至于卖高价,作为未来潜在的供货商,沈其音还真讨厌不起来。 “掌柜的直说吧,不过我们就想尝个新鲜,要是价格太高也就没意思了。是吧弟弟?” 沈其羽虽然不明所以,还是乖巧地在一旁点着头。 “官说得极是。那样新奇番菜,加上您刚才点的菜,一共是一两银子。您看,不贵吧?” 沈其音嘴角抽动了一下,那可是她一半的身家啊。不过根据物价换算一下,这个时空的一两银子大概相当于后世的五百块钱。在水准上佳的饭馆里,五百块一顿饭,还包含一道高档菜的话,虽然贵了些,倒也算不上黑。 沈其音暗暗咬牙,故作轻松地点头道: “可以。不过话说前头,东西不稀罕,不新鲜的话,我这弟弟可是不认的!” “官放心,那番瓜,在咱常宁县里也是今年才出现的,市面上都少有人卖,保证稀罕!您且稍坐,饭菜马上就齐!” 番瓜啊,那大概就是指南瓜了。只是不知道是大是小。 沈其音心里暗暗算着账:这顿饭一共一两银子的话,那南瓜的价格,没有五钱,也有三钱了。也就相当于二百块钱上下。后世的高档超市里,一些进口蔬果的确能卖出这样的价钱。这么算下来的话,院子里那些西红柿,应该也能卖个几两银子吧。 账是这么个账,可沈其音又隐隐觉得哪里不太对。这钱啊,果然不是那么好赚的! 第八章 谈生意 “南瓜愈老愈佳,宜用子瞻煮黄州猪肉之法,少水缓火,蒸令极熟,味甘腻,且极香。” 这是清朝康熙年间,高士奇在《北墅抱瓮录》中对南瓜的记载,来表述南瓜用东坡肉的做法蒸食最是美味。 沈其音也知道,南瓜在中国还有“饭瓜”,“米瓜”的别称,因为它产量大,能当粮食吃。 可是当店小二视若珍馐地把一盘蒸南瓜摆在她面前时,沈其音还是感到心疼,心疼她那一两银子。 既然南瓜这么稀少珍贵,咱能用点不那么平庸的烹饪方法吗?就上锅蒸一下?谁家不能做啊! 当然,不是店家不用心。半个南瓜,又是摆盘,又是雕花,还淋上了桂花蜂蜜,已经做得很细致了。 而这丰泰楼的大师傅,厨艺更是没得说,南瓜蒸得很到位,甘甜软糯。除去蒸南瓜,滑蛋虾仁鲜香爽口,炸子鸡皮酥肉嫩,荷叶包饭和鱼头豆腐汤也是各有特色,让人回味无穷。 沈其羽手嘴不停,吃得满头大汗,心满意足。可沈其音……虽然每道菜都让她食指大动,但沈其音总觉得,自己做了一回冤大头。 偏偏,那掌柜的自以为解决了难题,笑眯眯地上前询问: “两位官,对本店的菜品可还满意?” “其他菜都不错。只是这番瓜……就没有别的做法了吗?” “别的做法?”掌柜的一愣,“官您是想炒着吃吗?” 炒南瓜也不错,可以配百合,配山药,甚至简单地加点肉片炒一下就行。但这些都不是沈其音现在想吃的。 “后厨还有半个番瓜吧?你让大师傅把番瓜切成小段,用盐腌出水来,拌上生粉,炸成浅黄色,再另起一锅,用压碎的咸蛋黄炒出来。这叫蛋黄焗番瓜。”沈其音又指着盘中剩了大半的蒸南瓜,说道,“就算要蒸,蒸好的番瓜也可以打成泥,加糖和面粉拌匀,揉成面团,压成小饼状用油煎,还能做成红豆馅芝麻馅的,哪个不比干蒸着好吃?” 掌柜的在一旁听着,眼睛都直了。 “好,好!马上就好!” 掌柜的飞也似地奔向后厨,一时间鸡飞狗跳。 看见这反应,沈其音才意识到,菜谱的价值,比菜可高多了。 暴捶了几下自己的脑瓜,沈其音欲哭无泪。 怎么早没想到呢?可能因为在后世,这些“稀罕蔬菜”吃得太多了,潜意识里就觉得寻常。菜谱更是网上搜的,随便一个菜就有十多种个性版本,谁把它当宝贝呀? 可现在意识到已经晚了,底都透给人家了,还指望对方主动签收付款吗?算了,吃个哑巴亏,就当长记性了。一会跟掌柜的磨一磨,看看这顿饭能不能打个八折吧! 在无尽的懊悔中,两道新菜也很快上了桌:蛋黄焗番瓜,番瓜红豆饼。 厨房的大师傅的确专业,按照沈其音的寥寥数语,还隔着掌柜的一手传话,临时做出的菜品,居然一点也不生涩。再尝尝味道,竟不比记忆中的逊色几分。 美食当前,不可辜负!沈其音把多余的想法抛诸脑后,仔仔细细地享用起南瓜的美味。 一顿饭吃完,把沈其音姐弟俩撑得够呛。 沈其音正琢磨着怎么在结账的时候杀杀价,掌柜的又微笑着凑了上来。这一次,他的笑容当中多了一丝谄媚。 “两位官,小店给您备了些消食的茶水,可否请官移步雅间呀?” 这就是有事要谈的架势了。沈其音心中一喜,脸上却还得绷着: “嗯,好吧,头前带路。” 跟着掌柜的上了二楼,拐进最靠里的一个房间。屋内装潢高雅,淡染熏香。正中的桌上,摆着一套巧夺天工的青瓷茶碗,内盛香茗,仙气袅袅。在其后怡然安坐的,是个衣着华丽的中年男人。 “东家,贵到了。” “快请入座。在下姓苏名全,乃是这丰泰楼的东主。” 初一过眼,沈其音觉得这苏全虽是个商人,但身上透着儒雅之气,像是个容易亲近,可堪交往之人。而这一趟要聊些什么,沈其音也能猜出个大概。于是,她也大大方方地行个礼: “小女子姓沈,这是舍弟,见过苏员外。” 苏全听过掌柜的汇报,再见来人,一眼就看出沈其音是拿主意的人。可看到沈其羽时,他的脸上忽然闪出一抹怪异的神色。不过转瞬即逝,沈其音正好就座,也没有注意到。 “沈姑娘,沈公子,尝尝这明前凤舌,合不合口味?” “嗯!好茶,好茶!” 沈其音装模作样地抿着茶水,确实很香。可惜她完全不懂茶,在前世,也是咖啡比茶喝得多,没少被历史教研组的几位老前辈鄙视。 就喝口水的功夫,房门又被推开,掌柜的亲手送上茶点两盘,正是那蛋黄焗番瓜和番瓜红豆饼。苏全挥挥手,掌柜的立刻恭敬地退了出去。沈其音知道,戏肉来了。 “这两盘菜肴,或者说是点心,的确美味。用的乃是新近出现的食材,更是难能可贵。沈姑娘,莫怪在下好奇,这两道菜谱是从何而来呢?难道是番人传授?亦或是,祖上的秘方?” “没什么来头,自己想出来的。”沈其音也不兜圈子,直接问道,“看来苏员外是想买我这两道菜谱了?” “沈姑娘直爽!那苏某也就直说了。沈姑娘这两道菜,说难也易,说易也难,不过是那一层窗户纸。因为番瓜新奇,时人烹之不得其法,而沈姑娘占了先。若是晚个三年两载,家家都能吃上番瓜的时候,这菜谱,一文不值。” “苏员外压得一手好价啊。” 沈其音冷笑一声。 “苏某没这个意思,实话实说而已。只是想跟沈姑娘确认一下,这菜谱,确是沈姑娘独有?可在行会做了登记?” “行会?登记?” 沈其音眉头一皱,她当然知道中国古代的行会颇有声势,能把控物价,调节生产,甚至影响税务。可听苏全的意思,这个时空的行会,还有类似专利注册的业务? “如此看来,沈姑娘并未登记,对这酒食行会,也不大了解啊。” 苏全捋着胡须,有意无意地往沈其羽那边看。见沈其羽毫无反应,只是闷头喝茶,这才收回了目光。 沈其音犹豫了一下,还是老老实实地承认道: “不错,今日之前,我并没听过酒食行会的名头,更不知道什么登记。因为有些食材和菜谱想要出手,才找到的贵店。” “哦?这么说来,沈姑娘手里还有别的菜谱?也是关于‘洋食番菜’的?” 沈其音知道,掌柜的肯定把她说过的话全都转述给了苏全。而自己心里那点小伎俩,在苏全这种商场老手面前更是无所遁形。 “对,我有一些狼桃想卖。相应的菜谱,也有几份。” “狼桃……能吃?不是说狼桃有剧毒吗?” 苏全头一次显得不那么智珠在握,这让沈其音心里稍微舒服了一点。 “那是谣传,狼桃无毒,我叫它番茄,或者西红柿。酸甜可口,能生吃,也能做菜。” “沈姑娘真是渊博啊!”苏全抚掌大笑,“既然如此,不如这样。这两道番瓜的菜谱,我按行会规定的转售上限出价,合计银二百两。这之后,蛋黄焗番瓜和番瓜饼,就由我丰泰楼在行会登记了。” 二百两银子?十万块钱?就这么到手了? 这转折太急太突然,沈其音一时间有些恍惚。 “当然,苏某也有一个要求。就是那狼桃,咳,那番茄的配方,也要卖给我丰泰楼。价格嘛,我们看过菜品再做商量。如何?” 不多时,沈其音抱着一包银子,在伙计的护送下离开了丰泰楼。 她是真没想到,本以为要耗费许久,碰壁几回的生意,竟然一下子就做成了。如果顺利的话,丰泰楼甚至可以成为她的长期合作伙伴。以后要是弄到了玉米啊,土豆啊,辣椒啊什么的,说不定还能再卖上几回。 回想起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自己还是两眼一抹黑;刚坐进丰泰楼的时候,自己还在用拙劣的谎言试探行情。而现在呢,掂掂怀中银子的分量,至少搬回沈宅前的生活费,已经彻底解决了。而家里面,还有一堆番茄等着卖呢。 真是老天眷顾啊! “东家,那个呆呆的孩子,真是沈家的其羽少爷?” 丰泰楼里,刘掌柜躬身站在苏全旁边,一脸的难以置信。 “错不了的。沈家大火之前,我还在行会里见过他。唉,好好的苗子,竟变成了一个痴傻废物。真是世事难料啊!” “那沈家小姐也奇怪啊,不应该是妹妹吗?怎么变成姐姐了?” “管她姐姐还是妹妹?这么好的方子都拿出来卖,连自己家有个酒楼都不知道,看来失忆的传言也是真的了。沈家啊,昨天还是死对头,今天就这么败了。你说,是不是有些无趣啊?” “嘿嘿,那是东家有上天眷顾!沈家的东云楼完蛋了,接下来,只要再掀翻了常胜楼,咱们就是这常宁县的头一份啦!” “哎,越国公家的生意,岂是那么好抢的?”苏全摆了摆手,脸上却满是笑意,“不过有了沈其音的菜谱,倒是可以试一试!” 第九章 小墨的神通 沈其音是哼着小曲蹦进院子的。直到关上院门,藏好银子,她欢快的哼唱都没停下。 为了区区二百两银子? 对! 不丢人!她一点也不觉得自己丢人。以前一个月工资才多少啊?一年到头加上奖金才多少啊?何况现在的沈其音还有个大男孩要养,那痴愚之症治起来也不知要花费几许,她稍微财迷一点也是应该的。 可当她走到院中,定睛一看,心中的喜悦一下子就没了踪影。 “我的西红柿呢?!” 光秃秃的藤架绿意盎然,把沈其音的美眸都染成了绿色。 “喵——” 小墨蔫头耷脑地凑了过来,一幅做错事的模样。 “小墨!怎么回事啊?不是让你看着的嘛?是谁摘的?是不是宋知璃?” 沈其音也是怒火攻心,头一次对小墨如此不敬。 “的确是他……本座拦了,没拦住。” 自沈家大火那个夜晚之后,小墨又一次开口说话了。还是那个清冷空灵的女声,稍稍多了一点温度,略略带上半分愧疚。 沈其音惊得呆了一下,她回身看看沈其羽,发现他跟平时没什么两样,只是安安静静地观望着,好像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 弟弟如此,姐姐也就不能太大惊小怪了。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听见猫说话了,还是先关心一下正事比较好。 “那宋知璃呢?还有我的西红柿,都在哪呢?” “他拿出去卖了。” “卖了!?他怎么敢——” 就在她准备破口大骂的时候,沈其音忽然意识到一件事情。 对啊,宋知璃有什么不敢的呀?那些番茄,加上整个院子,都是他老宋家的财产。沈其音不过一个寄人篱下的租,只是因为住进来的早,就把这一点给忘了。 怪不得,怪不得在丰泰楼想到卖番茄的时候心里会觉得不对劲。因为这些番茄,根本不是她的。 一口气就这么堵在胸口,喷也喷不出,咽也咽不下,别提多难受了。 小墨看着沈其音逐渐扭曲的脸,轻轻喵了一声,然后说道: “好了,你也别动这么大的肝火,那些番茄啊西红柿啊,本座会赔给你的。” “赔?怎么赔啊?你能变出新的来不成?” “变不出来,不过,能种出来。你留了种子了,对吧?” “种?我还不知道去种吗?远水救不了近火!都答应人家丰泰楼了,难道要半年以后再去送货吗?” 沈其音确实有点着急了,信用这件事,对她而言十分重要。编点小谎言去套别人的话,无伤大雅。但明明答应别人的事却没有做到的话……曾经的她,就是这样失去一个学生的信任的。 “用不了半年,半天就可以了。”小墨有些骄傲地说道,“你把种子拿来,跟本座去个地方,半天之内,本座还你满院子的番茄。” 小墨信誓旦旦的样子,由不得沈其音不信。也对啊,这是只能说话,能救人的猫,还趾高气昂地自称什么本座,那么再多些神奇之处,也是顺理成章啊。 沈其音先是回屋取了种子,强硬地把沈其羽留在房里。又到院子里转了一圈,确认宋家父女不会出来多事。这才回转到小墨面前。 “走吧,要去哪里?” “就是这。” “这?这不是家里的水井吗?耍我呢?” 沈其音指着院子里她最熟悉的地方之一,又有点要暴走的迹象。 “井,穿地取水之造物。凡人愚昧,只知井中有水,却不知这井,还能沟通灵脉。” 说话间,小墨忽然窜起,在空中划出一条诡异的弧线,绕过沈其音头顶,却在她背后一撞。沈其音一个踉跄,顺势跌落井中,立刻被无尽的黑暗包裹起来。 “救命——救命啊!” “喊什么?死不了!你看看这是哪?” 沈其音揉揉眼睛,四下张望,她发现自己并没有落在水里,也没被困在地下。周遭的风景,倒像是一个娴静的农庄。 抬头看看天空,日月齐聚,群星闪烁,一幅不可思议的黄昏的光景。 脚下是操场大小的田垄,空有沟壑,却光秃秃的寸草未生。眼前是个简约精致的木屋,上有一匾,书曰:丹草庐。 整片土地就像一座孤岛,漂浮在星空之中。 “小墨,这是什么地方啊?” “这是我家,或者说,是我以前的家。也是神农大人最后生活的地方。” “神农大人?”沈其音皱起了眉头,“是指炎帝吗?” “不,神农大人是神,炎帝是凡人的领袖,也是神农大人的信徒,怎么能够相提并论呢?” 沈其音发誓,她看见小墨又翻了个白眼,就好像她说了什么蠢话一样。 可没办法呀,涉及到上古时期,神话和历史本就混淆在一起,难以区分考证。在后世,多少历史学家研究一辈子,也无法确定炎帝和神农氏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更何况这是在另一个时空,秦始皇都能吃不死药活个二百多年,那么神农……小墨说是什么,那就是什么吧。 “好吧,神农大人是神,那小墨你呢?你又是什么?” “小墨就是小墨呀,是神农大人养在丹草庐的一只宠物。”小墨的眼神幽深,似乎在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不管是农耕还是炼药,神农大人都会带着小墨。新种出的粮食蔬菜,神农大人会做成美味佳肴,喂给小墨吃。闲暇的时候,神农大人还会与小墨追逐玩耍,就像凡人的孩童一般。” 听着小墨空幽的嗓音,沈其音不由自主地开始脑补画面。可不知为何,脑海里和小墨一起嬉戏玩耍的“神农大人”,怎么想象都离不开沈其羽的模样。可能是平时见得太多了吧。 “那后来呢?神农大人去哪了?” “结束了,神的时代结束了。”小墨的声音忽然变得很沉重,“神农大人做出了决定,他消散成尘土和雨水,与他深爱的人世融为了一体。却把小墨留在了丹草庐,这片神代的残影之中,一晃就是千年。” 小墨轻轻地用爪子蹭着脚下的土地,温柔而深情,仿佛那是神农大人对她微笑的脸庞。 沈其音实在受不了这种催泪的气氛,连忙开口安慰道: “他应该只是希望你活下去,并不是想留你孤单一个。” “孤单?不,有个整天哭哭啼啼的家伙在身边,一点都不孤单。呼!幸好已经分道扬镳了……那条蠢狗!一想起她就来气!” 哎?画风怎么说变就变了?为什么之前的回忆里完全没有出现过什么狗啊? 沈其音觉得不能再被小墨牵着鼻子走了。她连忙取出了番茄种子,问道: “咳咳,小墨啊,这个种子要种在哪里?说好了的,半天就要结出果实来,你可别骗我!” 既然都说了是神农的宠物,又亲身经历了灵脉的神奇,沈其音对半日结果的事其实已经信了大半。不过小墨这猫吧,沈其音也摸索出来了,你越是温和恭敬,她越不把你当回事;相反地,你若是喝斥质疑她,她才会有所回应。 当然了,沈其羽的存在不适用于这条规律。天知道为什么。 “呱噪!” 小墨淡然地挥挥爪子,随即有灵风吹过。沈其音手中的种子随风飘散,均匀地飞落到光秃秃的田垄里,然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生根发芽。 “哇!果然神奇啊!” 沈其音忍不住惊叹了一句。 “那是自然,本座可是神宠,掌握着你等凡人无法理解的力量。以后要记得恭敬些!知道了吗?” 小墨又开始恢复到之前的傲慢状态。为了不让她太过得意,沈其音便打趣道: “哟,那神通广大的神宠大人为什么连点番茄都守不住,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凡人给摘了去?” “那……那是本座一时疏忽,没想到那小子身上有龙气!” “龙气?宋知璃吗?” “对,虽然不重,但也足以阻碍本座的灵力了。想必他该是人间皇帝的至亲血脉,所以才会带着一些龙气……唉,本座竟然早没发现,出手拦他的时候才感觉到,真是耻辱啊!” 宋知璃是皇室,这个消息,对沈其音而言并不算震撼。宋思珞那丫头光是回宫进宫的就嚷嚷了好几回了,再加上闻怀远的反应,还有押送他们的那个太监模样的白胖子,许多蛛丝马迹都指向了这个答案。 沈其音之所以一直没能确定,是因为她想不通:新皇即位后被贬为庶民的皇室,基本上都和皇位争夺有关。在她熟知的历史里,这样的人,不但会被严加看管,境遇也大多十分凄惨,甚至给折辱致死的都不在少数。相比之下,宋知璃他们一家子,过得也太滋润了吧? 不过,这些疑问可以日后慢慢探究,有个更重要的问题是沈其音现在比较好奇的。 “龙气到底是什么?有什么用吗?会不会夜里发光,蚊虫不咬之类的?” “龙气嘛,只是万民认可的象征,对你们凡人没什么实际作用。但对本座而言,就不一样了。大概算是一种……克制……吧。” 可能是说到了自己的短处,小墨显得有些不耐烦,它突兀地原地蹦了两下,然后说道: “你的番茄熟了,赶紧去摘吧,别再问什么蠢问题了!” 沈其音闻言一愣,连忙回头一瞧,随即目瞪口呆。只见身后的田亩已经铺满翠绿,红透的番茄垂摇满枝,饱满的果实圆润诱人,仿佛在甜美地微笑着。 这是半天吗?这连半小时都不到好吧! 第十章 躁动常宁县 沈其音背着一麻袋番茄钻出井口,她感觉这趟旅程大概用了半小时。但实际情况是,沈其羽依然透着门缝偷看着院中,就和她下井的时候一样。 回程之前小墨就说了,灵脉中的丹草庐游离于时间之外,是通过土壤中蕴藏的灵力来催熟作物的。他们在丹草庐里度过的半小时,在现实中也不过一瞬。就比如全程偷看的沈其羽,在他眼里,姐姐不过是朝井口弯了一下腰,转过身来,背上就多了一麻袋番茄。 “给你,干净的,直接吃吧。” 沈其音给弟弟拿了一个番茄,堵住了他叽叽喳喳问个不停的嘴。自己也留一个,丢给小墨一个最小的,剩下那些,就暂时放在厨房里。 以灵力种出的番茄,果然又甜又香。沈其音吃个汁水横流,稍微有点毁形象。 “怎样,好吃吧?” 小墨得意洋洋地问道。 “好吃!” 沈其音风卷残云地吃完一个番茄,掏出帕子擦擦嘴,看小墨的那个番茄一口没动,便问道:“墨大人怎么不吃?要不给你换个大的?” 小墨冷哼一声,不屑地答道: “这鲜果,本座想吃多少就能种出多少。想要供奉本座的话,至少要做熟了才行!” 把番茄留在地上,小墨傲然离开,又钻进沈其羽的怀里,舒服地打了个哈欠。 沈其音稍稍歪了一下头,总算明白小墨为什么会把丹草庐让给她使用了——原来是缺个厨子啊! 她捡起地上的番茄,擦干净浮土,放到了厨房的番茄堆里。 方才种出的番茄当然远不止这些,只不过自家吃用也好,卖给丰泰楼也罢,都不宜拿出太多,惹人怀疑。反正余下的番茄保存在丹草庐里,放多久也不会腐坏,需要的时候随时去拿就好了。 新得了二百两银子,小墨又分享出一个最实用的法宝,双喜临门,怎么也该做顿好的庆祝一下。方才抱着一大包银子不安全,一路上什么都没买。现在收拾妥当,沈其音打算再出去一趟,好好买点菜肉,做顿大餐,顺便整理一下跟番茄相关的菜谱。 来到院门前,还没伸手,门就从外面被推开了。宋知璃高高兴兴地蹦了进来,跟沈其音刚才回家的样子十分相像。 “父亲——儿都卖出去了!父——啊,沈姑娘,你这是要出门吗?” 宋知璃满面红光,说话的腔调都是往上挑的。 虽然沈其音已经想通了,番茄是宋家的,人家想怎么处置都没毛病。可见了宋知璃这兴高采烈的模样,她心里头还是有那么一点别扭。 “哟,宋公子,这是把番茄都卖出去了?卖得好不好啊?” 宋知璃正在兴头上,为自己做成的第一笔买卖激动不已,根本没听出沈其音话里的阴阳怪气。 “嗯,卖得好着呢!我直接拿到城北的一家酒楼去卖,一开始那店家不敢要。我当场吃给他看,又给他写了几种做法,他就全买下来了。哈哈!五两银子的高价啊!” “五……五两?你还写了做法?” 沈其音傻眼了。 “是啊,不写明白做法人家怎么敢买?幸好,这几天沈姑娘做的菜,我都记得清楚,全写下来交给那店家了。生意经我算是懂了,有这份诚心,才能卖出高价来。我在集市上看过,一斤蔬菜才卖几文钱,这五两银子啊……” 宋知璃还在大谈特谈他的生意经,口若悬河停不下来。 沈其音知道面前的这个人是皇子皇孙,但她就是忍不住,特想抽他! “卖菜?安阳郡……宋知璃,今天出去卖菜了?” 县衙后堂,闻怀远怀疑自己听错了。 “确实是卖菜,把一筐蔬果卖到酒楼去了。咱们的衙役从头盯到尾,不会有错的。” 周处回答着,脸上也满是古怪。 “他卖的菜又是从哪来的?是把厨房中的储备拿出去卖了?” “应该不是,之前给备下的菜蔬不多,那一家三口加上沈家姐弟,应该早吃完了才对。学生记得那院中原就有结了果实的植株,想来是拿果子出去卖了吧。” “那院子之前的主人不是个小商人吗?他在院中种了果树?” “这个……学生也不知。之前按上面的要求检查时,也只查了是否有违禁之物,是否有暗格密道,至于院子里种的什么树,学生还真未留意。” “罢了罢了,管他卖的什么果子。”闻怀远烦躁地摇摇头,“可知卖了多少银钱?” “不知。衙役是在酒楼外的暗处盯着,宋知璃出来时也没把所得拿在手上。故而不知。” “空手吗?那应该没卖出多少银两。也对啊,一筐果子,能值多少钱。” “大人,那废齐王一家已经到了卖菜度日的地步,是否需要接济一二?” “唔……”闻怀远轻轻敲击着自己的太阳穴,显得有些为难,“本官不便出手相助。不过可以出手相助的人,本官已经给他们送去了呀。难道是相处不睦?” 周处上前一步,低声道:“大人,要不要……” “不!再等等看吧。对了,宋知璃把菜卖给哪家酒楼了?” “是常胜楼。” “常胜楼?”闻怀远眉头紧皱,“那不是越国公家的酒楼吗?” 越国公府,越国公蒋成济正在演武场耍刀,有下人来报,说是酒楼主事求见。蒋成济向来把常胜楼当成自己的心头肉,一听酒楼有事,扔下大刀就急急忙忙赶到前堂。 “钱四,这时候跑过来,可是酒楼出了什么乱子?” 钱四以前是蒋成济帐下亲兵,后来投身蒋家做了家仆。虽然退伍日久,但在蒋成济面前,他还是保持着军中的姿态。 “回禀将军,属下今日在酒楼中购得一样新奇蔬菜,还得了几份菜谱,请将军品鉴!” “哦?新菜?菜谱?有趣有趣!跟厨房交代一下,晚饭听你安排,本将就尝尝这个鲜。” “是!属下遵命!” 蒋成济喜爱新奇美食是出了名的。他开常胜楼,一半是为赚钱,一半则是为了收集珍稀菜谱。事实上,常宁县的酒食行会之所以会有菜谱登记的规矩,就是这位老将军为了自家酒楼而一手促成的。 现在知道晚上有新菜可以吃,蒋老爷子很是高兴,指着钱四笑骂起来: “你小子是来哭穷的吧?知道会哭的娃儿有奶吃。说说吧,这回买菜谱,花了多少银子?” “回禀将军,一共花了五两银子!” “才五两!”蒋成济腾地一下站起来,手里的茶杯都给摔了,“钱四!你这是找老子请功来了?是!老子爱财,让你们开酒楼多赚银子,可老子没让你狗*的欺压百姓!” 蒋成济发起火来就跟个讲道义的土匪一样,这也是他的本性。不过钱四倒是不慌不忙,虽然他早已大腹便便,看着就像个奸商,但骨子里,他依然是条顶天立地的汉子。 “将军容禀,来卖菜谱的并不是普通百姓,而是安阳郡王。” “安阳郡王?宋知璃?宋世清那软蛋的儿子?”听到这里,蒋成济又坐了回去,“你确定?” “属下确定!昔日随将军上京,曾见过一次安阳郡王。前几日,闻县令接他们进城时,属下正好出城,又见过一次。断然不会认错。” “这样啊……”蒋成济摸了摸自己的鼻尖,“天家的事情,的确不好掺和。五两银子,也算合适了。不过,堂堂安阳郡王,竟然也懂做菜?” “怕是不太懂。他写的几份菜谱,多有错漏,还是咱们的厨子依着经验修补一番,才好使用。属下猜想,应该是看别人做菜时,记了个大概。” “哼,跟他老爹一样废物。”蒋成济又略作思考,随后说道,“此事你做得很好。本将记得你有个儿子,还算孔武有力。回头让他进水师,做个小校吧!” “谢将军!” “别急着谢。收个菜谱只给人家五两银子,这是欺行霸市,巧取豪夺!本将本该打你十军棍!不过嘛,既然事出有因……这样吧,就改打二十军棍好了!”蒋成济盯着钱四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你明白了吗?” “属下明白!是属下一时财迷心窍,欺瞒皇室,昧下了常胜楼买菜谱的银两。领过二十军棍后,属下会把该付清的银两交到县衙,请闻县令处置!” “哈哈哈哈!你小子果然机灵!这破事,就让闻怀远那书呆子去头疼好了。” “是,属下这就去领罚!” “急个什么?军棍明天再打!今天的晚饭,你跟本将一起吃。那些新菜,还得让你介绍清楚了才行。” “是!谢将军!” 钱四颇有些激动,他上一次跟蒋成济一起吃饭,还是在战场上。这已经过去多少年了。 蒋成济看着一身肥肉都在微微颤抖的钱四,忽然想起了另一件事。 “钱四,本将问你,杨三九那阉人,滚蛋了没有?” “回禀将军……没有。他还是每天都来酒楼,在大堂里点上一桌好菜,用的是他账上的存银。” “这没卵的阴货,是想阴老子啊,还是想阴闻怀远?唉!真是一团乱!” 和大多数武将一样,蒋成济的政治智慧只局限于如何自保。再深一步的,他就玩不转了。 想想这半个月不到的时间里,沈家一场大火,不知道被谁给灭了门;废齐王一家流放至此,却没受到什么像样的监管;宫里出来的杨三九,送完了人犯,赖下来迟迟不走,不知道憋着什么坏呢…… 这原本风平浪静的常宁县,怎么看,都觉得要乱起来了呀! 第十一章 天上掉下个东云楼 小院里这两天的气氛很不对劲,大概是因为宋沈两家都变成了有钱人的缘故吧。 宋知璃有了五两银子,就不再去厨房帮忙了。 倒不是他懒,只是每次见到沈其音,都会被她那冰冷的眼神盯得浑身不自在。宋知璃也不明白自己怎么招惹了对方,但他至少知道,什么时候能凑上去,什么时候该躲远点。所以,宋家的一日三餐,现在都是宋知璃从外面买的,不敢再劳动沈其音给他们做饭。 沈其音有了二百两银子,就不再跟宋家人说话了。 她是真的生气了。番茄是宋家的,人家爱怎么卖就怎么卖。可烹饪番茄的菜谱,那都是她沈其音的啊!就直接被宋知璃大少爷拿去送人了?事后还一副理所当然,自以为得计的样子,根本不觉得自己做错了。这就真的把沈其音给气着了。 她也不想质问,也不想闹腾。何必再废话呢?大家直接一拍两散好了。反正住在这里只是没钱时的权宜之计,而且宋家身份特殊,不知道还会有多少麻烦。现在有了银子,那干脆换个住处,她不信闻怀远还能把她绑在宋家? 沈其音打算把丰泰楼那边答应好的事情结了,再多赚点银子,就找个别的地方租住。虽然最熟悉的几个家常菜谱已经被宋知璃拿走,但番茄的用法很是丰富,她打算再整理出两个,完成和丰泰楼的约定。 为此,她这两天又是买牛肉,又是买大虾,反复试验,想在现有调料器具的制约下,把菜谱尽可能调整得更完美。 番茄炖牛腩,番茄汁炒大虾,一顿一顿地吃,可乐坏了小墨。倒是沈其羽,兴致不是很高。他大概也能感觉到小院里的压抑气氛,而且受到了不小的影响。 沈其音没办法,只好抽空就给他讲讲故事:童话啊,传说啊,电影的剧情啊,她前世教过的历史啊,想到什么就讲什么。沈其羽来者不拒,听得很认真。虽然不会反馈什么像样的感想,但是心情明显有所好转。 只是沈其音并没有注意到,每次她在院中讲故事的时候,后院里都会有一个纤细的身影,躲在在暗处偷听。 终于,买来的肉和虾都用完了,沈其音对两份菜谱的调整也总算完成,到了该出货的时候。她再一次带着沈其羽来到了丰泰楼。 “番茄炖牛腩,番茄汁炒大虾。不错!真是不错!” 苏全由衷地称赞着,筷子不停,连吃了好几口。又回味了一下其中的滋味,这才再度开口: “这次的菜谱,比之前的更有价值。番茄一物,不曾想过,竟有如此美味。不过沈姑娘,不会只有这两份吧?” 沈其音被这么一问,脸就有点红了: “实不相瞒,番茄的做法,还有另一人知晓。他把一些家常的用法,教给了别的酒楼。” “什么?竟有此事?”苏全一下子变了脸色。 “不过苏员外也不用担心。我看贵店往来皆富贵,那些家常菜品未必合用,做法也太简单,远不如这两道妥帖。说起来,这事我也有些责任。所以这次的两份菜谱,我只要五十两银子就好。” 苏全狐疑地看了沈其音许久,这才招手让刘掌柜付了银子,签下契书,送沈家姐弟离开。这期间只是象征性地套了几句,态度嘛,颇有些不冷不热。 “东家,您是不是觉得,那沈其音有诈?” 丰泰楼里,回返的刘掌柜跟苏全又再度谈起刚才的事情。 “你说说,另一家得到番茄菜谱的酒楼,会是哪家?” “该是常胜楼!咱们安插在常胜楼的探子有报,说他们最近新得了一些菜谱。” “没错,必然是常胜楼了!要说是巧合,也太巧了吧?自酒食行会开设年榜岁比以来,一直是蒋家的常胜楼第一,沈家的东云楼第二,我苏家的丰泰楼第三。现在东云楼关张歇业,而蒋家和咱们各得了新式菜谱。这难道不是沈家想要坐山观虎斗吗?” “东家也不必多虑,眼下已是九月底,离今年的岁比开始还有不到十天。东云楼的伙计掌柜都跑光了,就剩一个光杆厨子,还能成什么事?就算沈其音想渔翁得利,也得先把酒楼重新开起来吧?再者说了,哪怕没有这新菜谱,咱们和常胜楼不也一样要斗?她不去张罗自家酒楼,反而跑过来招惹咱们,有什么好处吗?” “嗯,你说的也有道理。”苏全缓缓地点点头,“为了本就板上钉钉的事,搭上好几道菜谱,实属不智。就算沈其音想装失忆摆我一道,也不该用这种蠢办法。是我想得太多了。” “所以东家方才对沈其音由热转冷,实在是有些没必要啊。”刘掌柜苦口婆心地劝道,“万一她手里还有新奇菜谱要卖,这岂不是白白得罪了?” 苏全笑了起来,用手隔空点了点刘掌柜的脑袋: “你呀,还是少想了一节。不管怎么说,沈其音答应卖给我的菜谱,却流到了别人手里。我给她脸色看,是顺理成章;我若依然笑脸相对,那才显得心怀鬼胎!” “还是东家您高明啊!”刘掌柜谄笑着。 “好了,马屁就不用拍了。你赶紧去收购城中的番茄,不止是果子,植株也要。不管是出苗的还是开花的,全都买下来!咱们可能已经落后常胜楼一步了。从今天起,东云楼那边不必再管。外面所有的人手,都给我盯住常胜楼!” “是!” 不知道自己被别人当商业间谍研究了半天,沈其音带着沈其羽在城中乱逛,寻找着中意的房子。 直到一无所获地在城中转了小半圈,沈其音这才想起来,古代也是有中介的,就是牙行。 向路人打听了一下,沈其音很快找到了附近的一间牙行。那牙人大概询问了沈其音的要求,然后说道: “眼下确实有一处合适的屋舍出租,不过只能短租,离这也不远,人要不要先去看看?” 因为不知道沈宅什么时候就能修好,短租好像也算合适。沈其音便点头同意了。 跟着牙人三拐两拐,很快就到了地方,看样子是一个大酒楼的后院。不过从后面望去,酒楼冷冷清清,既无炊烟,也无人声,应该并没有营业。 “连大郎!有人来租房子了!” 牙人敲了门,又喊了两遍,便听到院中有人急匆匆地跑了出来。 “久等了,久等了。俺正要……”一个黑壮汉打开院门,刚要把人往里迎,却忽然大叫起来,“大少爷!大小姐!你们可算来了呀!” “哎?哎呀妈呀!” 眼见一个黑壮汉忽然发作,张开双臂就往人面前扑,沈其音吓得连连后退。可谁想到,那连大郎扑通一声跪在地下,狠狠地磕起头来。 “小的连福,可算把主家盼来了啊!” 而更让沈其音吃惊的是,一直沉默不语的沈其羽居然开口说话了,只不过依然是弱弱的孩子音: “连叔。” “哎!”连福激动地答应着,“没想到大少爷还能认得俺这粗人。他们都说您……那个,不大好。可俺老连不信!少爷那么聪明一个人,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连福抬起头,对上了沈其羽略显呆滞和惧怕的目光,卡在喉咙里的话就再也说不出来了。 沈其音上前一步,仔细打量着眼前人——三十多岁的年纪,又黑又壮,虽然长相凶恶了些,但目光清澈,不像个坏人。 “连福对吧?你是我沈家的家仆?” “大小姐,您真的都不记得了?小的本是灾民,被老太爷救了性命,之后就一直为沈家做事。只恨俺空有把子力气,却练不好刀枪,幸好厨艺还说得过去,总算没成个废人。少爷小姐每年的生辰宴,都是俺老连亲手做的。小姐您还夸过俺呢!真的……都忘了吗?” 沈其音叹了一口气,答道: “是啊,半点都不记得了。我也跟着阿羽叫你一声连叔吧。连叔,咱们是不是进去说话?” “对!对!瞧俺老连,这是高兴傻了。少爷小姐,快请进。” 沈其音从怀里摸出两钱碎银子,塞给一旁目瞪口呆的牙人,道谢作别尽了礼数,然后就走进了酒楼的后院。 “大小姐,这是东云楼,沈家的产业。您以前足不出户没有来过,但大少爷来得多。本来今年,按照老太爷的意思,是让大少爷跟着熟悉熟悉咱东云楼的事务,以后好接三老爷的班。可谁曾想……” 一提起沈家大火,铁塔一样的汉子眼泪啪嗒啪嗒地掉,话都说不下去了。 沈其音虽然不是真正的沈家人,但想起那灭门惨祸也是一阵心酸。只不过,现在不是抱头痛哭的时候: 沈家有个东云楼?她没有原主记忆,所以不知道。但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了,都没人告诉她呢? “好了,连叔。那件事情,早晚都会查清楚的。不过我要问你,既然东云楼是沈家产业,你也是沈家家仆,那为何大火之后,你不来找我们呢?” 沈其音的目光冰冷,咄咄逼人。 “俺也想找来着!”连福的黑脸上满是无辜和委屈,“可是……可是闻县令他不让啊!” 第十二章 沈家过往 空空荡荡的东云楼大堂里,连福详细地给沈其音讲述着沈家大火之后,他身边发生的一切。 实际上,出事当晚,连福听到消息,就赶到火场去帮忙。之后他就在医馆里见到了沈家姐弟,只不过二人还在昏迷之中,所以并不知道此事。 可第二天一早,守在医馆的连福就被县衙的衙役抓走了,说他有纵火嫌疑。那时闻怀远还未到任,抓人的是前任县令崔方平。理由也可笑,说是连福熟悉沈府的格局环境,方便纵火。只不过人抓了起来,却没有过堂审问,更没动刑,就往牢里那么一扔。连福到现在都想不明白,那崔县令是什么意思。 “多半是做个样子吧。继任者马上就要来交接,这时发生纵火大案,费力去查是给他人做嫁衣,不闻不问又会授人以柄。所以随便抓个人关进牢里,敷衍了事。后续的调查审问,都推给继任者就好了。” 沈其音冷笑着解释道。 古代的地方官吏都是什么德行,沈其音再清楚不过了。不过她也有想不明白的地方。 “可是这样的话,随便抓个无赖混混就好了,为什么抓到连叔你头上,我一时也想不清楚。该不是连叔你得罪了什么人吧?” “哼!肯定是苏全那个伪君子使的坏!”连福愤愤地说道,“俺被关在大牢的那段时间,东云楼的伙计学徒,连同掌柜的,一下子走了个干净。除了回乡的,转行的,剩下的全给挖到了丰泰楼去!要是俺还在这,姓苏的绝对得不了手!” “苏全?丰泰楼!” 沈其音的小脸一会红一会白,她甚至产生了一种惨遭命运调戏的感觉。 “哦,大小姐不记得了,苏全的丰泰楼和咱们是死对头。每年的岁比,都是咱们拿第二,他们拿第三。这些年,苏全那厮一直盯着咱东云楼,明里暗里没少使手段!要俺老连说,沈家的火,搞不好就是姓苏的找人放的!” 沈其音摇摇头,虽然她现在心里又羞又气,恨不得把苏全用南瓜番茄炒了吃,然后把糊里糊涂去资敌的自己给撑死……但理智依然占据着她思维的高地。 可能历史看多了就是会这样吧…… “苏全只是一介商贾,对吧?咱们沈家……我听人说,爷爷以前是宰相,还受封燕国公?” 自己亲爷爷的事,还要从别人嘴里知道。听到大小姐如此说,连福的眼圈又红了。 “……是!不过老太爷是那个什么引咎辞相,布衣还乡的,早没有当年的威风了。” “不,爷爷再怎么说也是开国元勋,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一介商贾,纵使富可敌国,顶多就是敢捋捋虎须。一刀砍掉虎头?还只是为了抢生意?他没那个胆子!更没那个把握!” “哦!还真是这么回事!不愧是大小姐,就是比俺老连聪明!” 连福由衷地称赞着。 沈其音还真挺享受这种指点江山的感觉,但她实在不想再提起苏全,或是丰泰楼。于是便转而问道: “后来呢?是闻怀远把你从牢里放出来的?” “是,俺被关了十几天,才被闻县令放出来。俺当时就想去找少爷和小姐!可是闻县令说,少爷……那个,痴愚了,小姐您也失忆了。怕有人再害你们,就送到一处安全的地方护起来。闻县令给了俺一点银子,让俺守好东云楼,别再找少爷小姐了,等着你们来找俺。俺等了好几天,终于等到了!” 听到这里,沈其音成功地被气乐了。这闻怀远到底想干嘛? 保护?把前宰相的孙子孙女和废为庶民的皇子皇孙绑定在一起,是想谁保护谁啊?虽然怎么看都不觉得闻怀远是坏人,但有了苏全这个例子……要知道,直到走进东云楼之前,沈其音都还觉得苏全是个不错的合作伙伴呢。 在对这个世界了解不多的情况下,看走眼实在是太容易了。 至于眼前的连福……唉!沈其音实在不想像防贼似地防着每一个人,但该问的问题还是早点问清楚比较好。相安无事地糊涂下去,并不能消除已经存在的隐患。 前车之鉴啊! “连叔,你是这东云楼的厨子吧?那离开的那些人,包括掌柜的,也是沈家的家仆吗?” “不,这东云楼里,真正算是沈家家仆的,只俺老连一个。沈家本就不是什么世家大族,老太爷最初只不过是个海商。后来跟着太祖皇帝打天下,这才挣下了一份家业。之后老太爷辞官,在北方的岱州经营了几年,重操旧业,可日子过得不怎么顺。” 回想往事,连福唏嘘不已。 “人呐,都是势利眼!在岱州的时候,沈家的仆役和家生子就一天少过一天,不知道跑去什么地方了。老太爷仁义,既不追逃,也不报官。可这逃走的人,反而越来越多。等到蒋将军打下了陈越,老太爷带我们回到常宁老家时,沈家的丁口已经不剩多少了。这酒楼一直是三老爷管着,除了俺老连,其他人都是到了常宁之后新雇的。平时干活做事倒也麻利,可一旦出了事,就根本靠不住了。” “树倒猢狲散嘛,也是人之常情。”沈其音又问,“那这东云楼的房子,你为何要出租呢?” “俺老连是想,放着也是放着,赚点租金的话,就能雇点人,把东云楼再开起来!”说到这里,连福仿佛一下子又冒出了万丈豪情,“能行的,大小姐!几年之前,刚到常宁的时候,也就只有三老爷和俺,雇了一群人,开起了东云楼!现在少爷小姐都在,俺老连就有了主心骨!对了对了,你们还没吃饭吧?俺老连这就去做!俺就不信,菜一出锅,大小姐还想不起俺的手艺!” 连福兴冲冲地跑去了后厨。他那干劲十足的样子,还真是挺有感染力的。 不管怎么说,一座酒楼从天而降,对沈其音而言绝对是好事。她在这个世界的筹码,又多了一枚。至于连福这个人,好吧,如果刚才说了那么多全是演戏的话,她沈其音也就只能拜服影帝了。 姑且相信他吧。 “姐姐,连叔的饭……好吃。” 沈其羽又开口了。 自从在院外叫了一声连叔之后,他一直沉默不语,只是安静地坐在一旁,听着沈其音和连福对话。 沈其音心中一动,随即走过去,在他面前俯下身子。 “阿羽,告诉姐姐,除了连叔,以前家里的人,你还记得谁呀?” “有爹,娘,爷爷,奶奶,二叔,叔母,三叔……” 沈其羽一个手指一个手指地数着,每数一个,哭腔就重一分,直到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打在沈其音温热的手上。 “……都没了。家……没了!呜呜呜呜——” “对不起阿羽,是姐姐不好!”沈其音一把抱住弟弟,心都碎了,“姐姐在这呢,阿羽不哭哦。姐姐在,阿羽在,沈家就在。” 沈其羽努力地点头,哭声却怎么也止不住。沈其音只能一边擦拭自己的眼泪,一边用力抱住他,想用体温来祛除那无尽的恐惧与悲伤。 一直以来,沈其音都在有意无意地回避那个沈家,因为她不是那个沈其音。 反正沈家已经不存在了,不去承认它也没什么关系吧。 不仗沈家的势,也就不用报沈家的仇了吧。 我沈其音堂堂穿越众,不靠沈家,自己也能活得很好吧。 可到了今天,沈其音不得不承认一件早已确定的事:沈家还在——她,就是沈家。 逃不开的。 闻怀远为什么非要让她跟宋家三口同住一院?因为她是沈家。 小墨为什么会在她面前展示神迹?因为她是沈家。 连福为什么对她说东云楼一定可以重振?因为她是沈家。 即便只是为了沈其羽,她也必须是沈家。 也许从初见闻怀远,求对方修改户籍的那一刻起,她,沈其音,就不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女人,而是变成了一股势力。 一股衰弱到极致,摇摇欲坠,却又不免被许多人惦记的势力。 想平平安安,舒舒服服地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吗?那么,就让沈家起死回生吧! 连福看着沈其音大口吃饭的样子,不知是该自豪,还是该害怕。他是把仇家的肉炒进菜里了?没有啊!那大小姐为什么吃得这么虎虎生威啊? 再看看旁边的大少爷,吃相就文雅多了。即便痴愚了,也还是那么规规矩矩的,不愧是大少爷。 刚才把菜端上来的时候,大少爷还在抹眼泪呢。回去盛上米饭再出来,大少爷就破涕为笑了。也不知大小姐跟大少爷说了什么。 看着饭桌旁并肩而坐的一对龙凤胎,连福忽然有一种感觉。他觉得跟刚才相比,大小姐好像一下子威武了许多。而大少爷,似乎也更加安心了。 一定是他的饭菜足够美味的缘故吧! “大小姐,大少爷,俺老连的手艺怎么样?” “好,的确是好厨艺!只不过是炒青菜,溜肉片,蛋炒饭而已,却能让人吃出满足感。连叔的刀工,火候,调味,用心,都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沈其音放下筷子,郑重地看向连福。 “只是不知道,新食材,新菜谱,甚至新的烹调手法,连叔接受起来,能有多快呢?” “大小姐放心,只要是厨房里的活计,俺老连学得快着呢!” 连福把胸膛拍得梆梆作响。 沈其音随即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容。 “你刚才说,咱们拿第二,丰泰楼拿第三的比赛,是什么来着?” 第十三章 年榜岁比 常宁县的酒食行会,原本跟其他地方的并没有什么不同。直到天下一统,平灭陈越的蒋成济将军受封越国公,长驻常宁操练水师,酒食行会才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蒋成济先是要求酒食行会对独家菜谱进行登记,并严禁其他酒楼效仿使用。这之后,消停了没多久,又提议每年举办一次评比,设立年榜,给常宁县的酒楼来个大排名,并给一二三名颁发金银铜盘,以示荣耀。 这评比可不简单,不是用几道菜分出高下,而是要比一整个月的流量以及顾的满意度。如此庞大漫长的比赛,它需要耗费的人工和心力,把所有人都吓到了。 酒食行会当然不想背这个大包袱,可谁敢拒绝一位携灭国之威的将军呢?算了,各家出点人,摊点钱,先试办一次,陪着耍一耍吧。 可没想到,这比赛竟办得有声有色。各个酒楼使出浑身解数招揽生意,推出了各种优惠。常宁百姓也自愿地走出家门,一面投身到比赛盛事中品尝美食,一面为自己少花了银子而沾沾自喜。 一个月下来,各家参赛酒楼一算账,竟然还多赚了不少,无非是累一些罢了。而比赛最大的赢家,肯定是年榜排行的前几名。都是下馆子吃饭,既然有了排名,为什么不去名次靠前的酒楼呢? 排名前三的酒楼,得了特制的金银铜盘,就大张旗鼓摆在酒楼门口,甚是光耀。而包括蒋成济的常胜楼在内,各家都是靠自身实力,赢的光明正大。所以后面的酒楼即便输了,也是输的心服口服。 就这样,名次靠前的酒楼大赚特赚,名次靠后的酒楼也有了努力目标。酒食行会的年榜岁比,在各家酒楼的支持下,就这么一年一年延续了下来。 每年的十月,被固定为岁比的比赛时间。毕竟十和食读音相同嘛。反正常宁县地处南方,也不用担心天气寒冷,物产不足的问题。 “十……十月?”沈其音有点傻眼了,“那不是没几天了吗?” “是啊!大小姐真不想放弃今年的岁比?”连福问道。 沈其音坚定地摇摇头。 “不放弃会比放弃还遭吗?难道一直关门不开,人家就会把银盘给咱们留下?” “嘿嘿,对!这话对俺老连的脾气!有什么可怕的,不就是从头再来嘛!” 不错,军心可用! “连叔,咱们需要多少人手?要是现在开始招人的话,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招人啊……厨师,厨工,伙计,杂工,账房,掌柜,样样都缺。杂工好找,手脚麻利,能擦桌洗碗就行。账房只需一两人,也不是难事。可剩下的就不好办了。岁比就在眼巴前,有经验的厨子伙计早就被各家抢光了。没经验的,一时也派不上用场啊!掌柜的就更不好找了!几天的功夫,哪能找到又合用又放心的掌柜!” 盘点一番之后,连福显然有些泄气。 “先前离开的人,还能再找回来吗?我也不怪他们,主家没了音讯,他们又只是雇工,总要考虑自家前程的。” “唔……去了丰泰楼的肯定不能再用。转行回家的,俺老连可以去劝劝,毕竟主家已经回来,东云楼又有了顶梁柱,他们也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可即便都能劝回来,一是人数不够,这二嘛……也都是些能耐平庸的。” 沈其音当然明白,经验丰富的,技艺高超的,肯定都去了丰泰楼。只有苏全没看上眼的,才会转行回乡。苏全那家伙或许心思不正,但他的眼光和头脑,绝对无需怀疑。一介商贾,能把自家生意做得和两家国公分庭抗礼,没点本事能行吗? “人手先不提了,其他的事项,桌椅板凳,装潢摆设,杯盘碗碟,厨具器械,可都齐全?” “这些倒都齐备,库房里也有富余。” 沈其音稍微松了一口气,总算有一条好消息了。 “还需要什么呢……食材!食材储备呢?” “之前为了筹备岁比,采买过一次。米面调料都是足量的,菜肉就得每日进购新货,咱们跟那些货商有长期契约的,都是月底结算。”说到这里,连福的黑脸有些发红,“咱们关张的这些日子,有以前相熟的菜商肉商上门讨债,非要提前结账。俺觉得他们是趁火打劫,就都……都给打出去了。” “连叔打得好!”沈其音用力拍了拍连福的肩膀,“有契约在,若是到了月底我沈家不给钱,他们自可告上衙门。提前来闹算什么?根本就是落井下石!这样的合作伙伴,不要也罢!” “嗯!大小姐说得对!这么多年了,东云楼从未慢待过他们,该付的银子一文没短过,也从未拖欠。一看沈家遭了难,就一起欺上门来,都是一群狼心狗肺的势利小人!” 连福向来最重忠义,对只认钱财的奸商自然是咬牙切齿。 沈其音当然也生气,不过她很快猜到了背后的缘由。 “所有的供货商,都是一起来要账的吗?那必然是有人在背后怂恿……哼,苏全!下狱,挖人,催账,这一套组合拳,还真是又快又狠啊!” “又是姓苏的搞的鬼?难怪啊,难怪老林没来要账。” “什么老林?” “卖牛肉的老林,他一直跟那姓苏的不对付。苏全那厮的话,老林怎么肯听!” “牛肉吗?”沈其音若有所思。 要说起来,在中国古代,牛肉还真不是随便吃随便买的。不管是宋朝还是明朝,私宰耕牛都是犯法的。其实这个成朝也差不多,耕牛依然受法律保护。不过只要是在官府登记,专门饲养的肉牛就可以宰杀食用了。 当然,肉牛不是哪里都可以养的。只有临近草原的北方和草木茂盛的南方才有人饲养。这价格嘛,自然也不是普通百姓能吃得起的。沈其音研究菜谱的时候也买过一些,确实挺贵的。 “也就是说,那老林的牛肉,咱们还可以继续买了?”沈其音问道。 “嗯!俺去跟老林说说,应该没问题。能买到的牛肉虽然不少,可别的菜肉嘛……” “哈哈,没关系,有牛肉就成了!” 沈其音很不淑女地大笑了起来。 在她的脑海里,一条灵思把眼下所有的条件全都串了起来。 一个手艺高超,学习能力也强的厨子。 一间宽敞大气,桌椅齐备的酒楼。 缺少经验丰富的伙计,但可以雇佣到足够的杂工。 拜墨大人所赐,随种随收,几乎取之不尽的蔬菜。 价格偏高,但能足量供应的牛肉。 来自后世,只有她知道的烹饪方法。 只要再解决几个小问题,稍加运作一番的话…… 沈其音已经想好,该怎么让东云楼重获新生了!即将到来的年榜岁比,还真是可以拼一拼的! 这之后,沈其音把今天卖菜谱得的五十两银子留给了连福,让他去招募人手。家里那二百两,现在也变成了东云楼的启动资金,不能再做它用了。房子不用再另租,东云楼的后院也是可以住的,但沈其音却已经没有了搬家的念头。 背起了重振沈家的重任,回头再看看她对宋知璃的怨念,就感觉有些太小儿科了。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她还得感谢宋知璃才对。要不是他的话,烹饪番茄的菜谱一定会尽数落入苏全之手吧。 苏全那家伙,虽然没对她沈其音做什么过分的事。但今时不同往日,单单为了沈家,这次岁比,也要继续把苏全的丰泰楼踩在脚下! 只不过宋知璃到底把菜谱交给哪家酒楼了呢?回头还是问他一句好了。至于沈家和宋家的绑定关系,还有闻怀远那老头心里的盘算,等比赛完了,可以一样一样地解决。眼下,她只想好好准备岁比。 “你是说,沈其音终于去东云楼找连福了?” “是的,大人。咱们在东云楼外安排的人亲眼所见。” 县衙后堂,闻怀远终于得到了他一直在等待的消息。 “是啊,东云楼,是沈家唯一的产业。而那连福,又是沈家仅存的忠仆。只要沈其音没有失忆,就一定会去东云楼的。想想也差不多了,之前给她的二两银子,快用完了吧。” “额,大人……”周处颇为尴尬地打断了闻怀远的推断,“前几日,就是宋知璃出门卖菜那天,沈姑娘也出门了,回来的时候还抱着一包银子,看起来至少有百两。” “什么?她哪来这么多银子?是去东云楼取的吗?” “应该不是,有衙役一直盯着东云楼呢,今天是沈其音第一次去。不过,她带回银子的那天,身边有人护送。按留守的衙役所说,那是丰泰楼的伙计。” “丰泰楼?苏全?他不是沈家的对头吗?连福都是他给弄到牢里去的。他会给沈其音银子?沈其音会要他的银子?” 闻怀远越来越摸不着头脑了。他以前是做御史的,向来是只管报案,不管破案,风闻奏事即可。所以这调查推理的事,还真不是他的强项。 “也许,沈姑娘的确失忆了?所以才会收下苏员外的银子。至于那苏员外……他的想法,谁能摸得清楚。” “真失忆了,那怎么还会去已经关张的东云楼?” “据说沈姑娘是被一个牙人带去的,也许只是个巧合?” “巧合吗?难道说,失忆是真的?那痴愚……也是真的?” 闻怀远的声音有些沉闷,脸上更是难掩失望。 “大人,恕学生无礼……” 周处小心翼翼地开口,提出了一个心中早就产生的疑问: “沈姑娘是否失忆,沈少爷是否痴愚,对大人而言,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吗?” 第十四章 故事里的事 “这次又是什么?” “大饼,叉烧肉,卤豆干,切好的熏鸡。”宋知璃解释道,“今天的晚饭就是这些了。” “花了多少银子?” “不多……不多。”宋知璃心虚地回答道。 后院的主屋里,宋家三口围坐在圆桌旁,准备享用晚膳。 宋世清冷哼了一声。他没多少口腹之欲,在吃上并不太讲究。真正让他不满的,是这个连女人都怕的儿子。 “这都几天了?还没和解。你到底怎么招惹那沈姑娘了?” “儿也不知……她忽然就那个样子了。” “你呀你呀!”宋世清的手指都快点到儿子的脑门上了,“不知道就不会问吗?那你要嘴何用啊?吃饭?再这么拖几天,那点银子花光了,还能有饭吃吗?” 作为一个贵族,如此说话实在有些失态。可宋世清真是恨铁不成钢啊,他觉得自己英明神武,虽然偶有失策,却也算得上一代天骄。可怎么!怎么就生了这么个窝囊儿子呢? “去问的话,沈姑娘会更不高兴的。还是我自己想清楚了,再去道歉比较好。” “呵呵!跟父王以前说的话一样!”坐在一旁的宋思珞笑了起来,“我听皇祖母说过,以前父王惹母妃生气的时候,就是这么说的。” “那怎么能一样……” 宋世清想起了已经病逝多年的爱妻,再看看和母亲一样善良,和父亲一样……笨拙的宋知璃,忽然就没了谈性。 “算了,吃饭吃饭。珞儿,你多吃点。” 宋思珞这两天表现很好,不但开始走出房门,对宋知璃买回来的庶民食物也不太抵触了。只是有时候会神神叨叨地念些什么,让人一头雾水。不过也好,总比整天嚷嚷着回宫,杖毙之类的更让人放心。 “大饼啊,真的能套在脖子上吗?还转着圈吃……肯定是骗人的。”宋思珞轻咬了一口大饼,喃喃自语着。 “什么转着圈吃?”宋世清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没什么,对了父王,你知道晋国吗?” “当然知道,怎么了?” “那晋国是不是有个叫司马衷的皇帝?” “司马衷?皇帝?珞儿啊,晋国是春秋时代的诸侯国,那时的皇帝是周天子,晋国只有公,哪来的帝?更没听说过什么司马衷了!” “这样啊,何不食肉糜,果然也是编的。嘻嘻……多好的故事啊!” 宋思珞笑得像个小狐狸,可是眼神里却满是迷离,好像整个人随时都会飘到另一个世界去。 “珞儿,是不是沈姑娘跟你说什么了?” 宋知璃可一点都不傻,他不知道,父亲也不知道的故事,肯定是沈姑娘说的了。这院子里又没别人。哦,不对,还有沈姑娘的弟弟。可是,他跟沈姑娘以外的人说过话吗? 宋思珞扬着嘴角,把手里的大饼撕成一小条一小条的,不慌不忙地说: “她给她那傻弟弟讲故事,被我听见了。兄长啊,我觉得你躲她远点挺好的。那个女人,呵呵,满脑子都是谎言。她还骗那傻子,说谎的话鼻子就会变长。哈哈哈哈哈哈!多好的故事啊!哈哈哈哈哈哈!” 宋思珞笑得花枝乱颤,虽然也是一副美景,却总让人有点毛骨悚然。 宋知璃和宋世清对视了一眼,显然,父子俩都发现了宋思珞有点不对劲。 “珞儿,故事而已,不必当真。以后不要再去听了。” 宋世清状若随意地说了一句。 “我知道,故事都是骗人的。”宋思珞忽然止住了笑,有些哀怨地看着宋世清,“父王,您给珞儿讲过故事吗?” “啊?”宋世清被问了个措手不及,他反应了一会,才说道,“父王以前诸事繁忙,没时间给你们讲故事。这样吧,以后为父……” 宋思珞马上打断了他的话: “父王说过,总有一天,珞儿会成为公主。那不就是父王在给珞儿讲故事吗?” 宋世清哑口无言。 “珞儿,父亲他并不是想要骗你。只是……” “只是什么?只是想骗自己吗?” 宋思珞笑眯眯地看着插口帮腔的宋知璃。 “够了!” 宋世清拍了桌子。丢掉皇位,是他最难忍受的痛处。谁也不该用这个嘲讽他,哪怕是亲生女儿也不行。 “父王果然威武啊,是珞儿错了,珞儿给父王赔罪。” 宋思珞站起身来,翩翩一礼,脸上还是笑靥如花。 “珞儿,为父知道你心中难受。然而现在这个处境,只能暂时忍耐。但总有一天!……总有一天……” 宋世清最终没能说完那个句子。因为他自己也没有把握。 “这就是父王的新故事吗?呵呵呵,父王的故事讲不下去,还是珞儿给父王讲个故事吧。” “珞儿,别说了。” 宋知璃出言阻止,但却没能止住妹妹那清脆悦耳的声音。 “从前有个皇子,他被贬为庶民,全家流放到边境的破院子里。在那里,他们一家三口过着幸福的生活,有大饼吃,有肉粥喝,还都长出了长鼻子。怎样啊父王,你喜欢珞儿的故事吗?” 宋世清没有说话。 事实上,这个晚上,没有人再说过话。三个人默不作声地吃完饭,兄妹两人就各自回房了。 宋思珞看起来很正常,脸上还总挂着美丽的笑容。但经此一事,宋知璃知道,妹妹的心病,更严重了。 从东云楼回来的第二天,沈其音像往常一样到厨房去做早饭,可一推门就吓了一跳。一个人影直挺挺地立在那里,跟个僵尸一样。 “哎呀妈呀!宋知璃!你大清早的猫在厨房干什么呀?” “沈姑娘!我在等你,有点事情想请你帮忙。” 要是昨天以前,沈其音八成会扭头就走。但现在的她,已经不想再计较那些琐碎小事了。她也知道,宋知璃这人没什么恶意,只是对平民这个身份还太过生疏,不懂得人情世故罢了。 “说吧,什么事啊?” 见沈其音没有拒绝,脸色也算温和,宋知璃总算松了一口气。 “是这样的。昨天晚上,思珞的情形有些不太对。沈姑娘大概也能猜到,我家原是贵族。现在落到这步田地,珞儿一时接受不了,所以有些疯癫。这些天本以为她有所好转,可现在看来,她的心病反而是更重了。” “更重了?”沈其音好几天没听见宋思珞乱喊乱叫,还以为是终于随遇而安了呢,“怎么个重法?” “嘴里总是念念叨叨,会忽然大笑,情绪变化特别快,对待父亲也变得很刻薄……而且,她好像什么都不再相信了。” “这的确不妙啊。但我能帮上什么忙呢?我可是半点医术都不懂。” “昨夜珞儿提到,她曾偷听沈姑娘给令弟讲故事。脖子上的大饼,何不食肉糜,还有鼻子变长,这些都是沈姑娘讲过的吗?” “是我讲的。怎么,你想说是我的故事害你妹妹心病加重?” 可能是在前世看碰瓷新闻看多了,沈其音下意识地就产生了这样的解读。 “不不不!在下绝无此意!”宋知璃急忙澄清道,“珞儿她啊,对不喜欢的人,没兴趣的事,向来不会放在心上。她能记住沈姑娘讲的故事,那必然是有些兴趣的。不知沈姑娘有没有那种,能开导劝解她的故事?” 哦,原来是这个思路。 沈其音不得不承认,宋知璃这家伙还挺有意思的,能用创造性的方式探究解决问题的方法。要是放到后世去,应该是个好学生吧。 在师范大学念书时,沈其音也是学过一点心理学的。虽然连皮毛都算不上,但确实能帮助她跟那些青春期的小恶魔打交道。 宋思珞这个情况,沈其音也不是很陌生。家境一落千丈,从贵族学校转学过来的学生,她也曾带过。想让人一下子振作起来,很难。但是安排些对方力所能及的事情,一点一点帮着积累成就感的话,还是能慢慢好起来的。 幸好,为了筹备岁比,沈其音手头有一大堆事可以让宋思珞积累成就感。再让宋知璃帮着一起,兄妹同心,齐力生金嘛!就算不能把心病治好,也肯定比闷在家里自己折磨自己强。 “故事有的是,可是光靠嘴皮子,没多大用处。人呐,总是要做事的。一闲下来,就是容易胡思乱想。宋知璃,你若是信我的话,就带着你家妹妹,出来帮我做些活计。我保证,她会慢慢好起来的。” “那太好了!多谢沈姑娘出手相助!我宋知璃一定听你安排!不过刷碗做饭这些事,珞儿怕是不肯。就算我去劝她,她也未必会听。” 宋知璃垂下了头,一点为人兄长的威严都没有。 “无妨,我自有办法让她听话。不过出来做活指的可不是出后院,进前院,在自家厨房忙活。我要给你们安排的活计,在院子外面,常宁城中。所以说宋少爷啊,不光是你家妹妹,就连你也得打起十二分精神。接下来的一个多月,可是会很累的哟!” 沈其音的眼睛里闪着精光,手里也仿佛幻化出了没有良心的小皮鞭。重振沈家的东云楼,下猛药给娇小姐治心病,既然她的计划可以一举两得,那么狠一点也就狠一点吧。 第十五章 赌约 小院的西厢房里,沈其音和宋思珞大眼瞪小眼,互相打量着对方。 说起来,这不仅是两个女人第一次打交道,甚至连正视彼此,也是头一回呢。 沈其音看着眼前这个皇室贵女,毫无疑问的心理疾病患者,心里的第一个念头居然是:好漂亮! 五官精美自不必说,肤若凝脂,墨染青丝,似乎这具身体上就不存在什么瑕疵。眼角下的泪痣?那不是瑕疵,而是点睛之笔。就像是画上题诗,倍增韵味。 但要沈其音说,宋思珞最勾人的地方,不,应该说最勾男人的地方,是她半藏在眼底的疯狂。这抹疯狂,添在一个美人身上,就变成了勾魂夺魄的毒药。 也许有人并不认同,但沈其音坚信她的这套理论。要问为什么?她只需报出一串名字即可:武则天,李裹儿,苏妲己,海伦,克里奥帕特拉,伊丽莎白巴托里……这些或伟大,或堕落的疯女人,哪个不是美得祸国殃民?哪个不让男人们魂牵梦绕? 强烈的欲望和莫测的心思构成了女人的疯狂。而危险和神秘,又恰恰是男人们最难抵御,也最想征服的——这些,在历史书上都写得清清楚楚。 宋思珞的美,沈其音自认不如。但这也正是她需要的。到底要怎么使用和治疗宋思珞,沈其音心里,已经有了最合适的方案。 而宋思珞那边,想法就简单多了:明明是差不多的年纪,对面那颗小脑袋里,怎么就装了那么多的故事呢? “你是来讲故事,做说的?” 宋思珞率先打破了僵局。 “你哥说你闲着无聊,让我来陪陪你。我说我不会陪人,只会教训人,他也同意了。这不,我就来了。” 沈其音打开了她带进屋来的包袱,里面有一副围棋,是她为了搞定宋思珞才去买的。当然,这只是第一步。要怎么一步步把宋思珞带出家门,她已经全想好了。 “围棋?真够简陋的。”宋思珞很诚实地鄙夷着,“你就想用这个教训我?” “不,围棋太慢,我们下五子棋。赌点彩头。敢吗?” 沈其音早就盘问过宋知璃了,从这个当哥哥的口中得到了不少有用的消息。比如宋思珞歌舞俱佳,喜欢惹人注目,不服输又好斗之类的……所以,拿赌赛激她,还是比较容易得手的。 果然,宋思珞的眼中燃起了小火苗。 “有何不敢?要什么彩头?赌血如何?输了就放一碗血!” 还真是够疯的! 沈其音面色如常,轻描淡写地回绝道: “放血作甚?好喝啊?彩头我早就想好了。” 沈其音拿出纸笔,写上了两人的名字,然后抛出了她早就定好的规则; “赢一局记一分,一直累加。彩头可以用积分来换。我这边的彩头:三分,我给你讲个你爱听的故事;五分,我给你做一道你肯定没吃过的好菜。你那边嘛,三分,你给我弟弟唱首歌,五分,你就给他跳支舞。” “哈哈哈哈!”宋思珞放肆地大笑,“让我唱歌跳舞?那傻子听得懂,看得懂吗?” “哼!这疯子能不能唱好跳好,还不知道呢。”沈其音立刻反唇相讥。 “你说谁是疯子?” “你说谁是傻子?”沈其音笑着眨眨眼,一点都不恼怒,“你到底是想接着对骂?还是棋盘上见高低?” “好啊!赌就赌!不就是唱歌跳舞吗?权当我效仿古人对牛弹琴好了。还怕你不成!” 赌局已成。不再废话,两人各执黑白,立即开始了厮杀。 沈其音当然不是什么棋圣,五子棋水平也就一般。之所以用这个来赌,也不是想赢多少。事实上,如果有必要的话,放水输几盘才更符合沈其音接下来的计划。 结果两个人你来我往,一直下了二十盘。最后的积分是八对十二,宋思珞赢了。沈其音对这个结果还是比较满意的。 “好了,你欠我一歌一舞。你的积分就凑个整数吧,是想换一道菜两个故事?还是两道菜一个故事?” 宋思珞的俏脸上满是得意,她甩了甩有些酸涩的手,说道: “你能做出什么好菜来?还是我从没吃过的?哈哈哈哈哈哈!罢了罢了,就尝你一道菜,听你两个故事好了。” 那嚣张的口吻,真是完全不知道自己已入瓮中啊。 沈其音心里乐开了花,但脸上还要摆出不服气的愤然: “赢了几盘棋而已,尾巴还翘到天上去了?五子棋就算你厉害,明天咱们换个别的继续,敢不敢?” “有何不敢!倒是你,先把我的菜和故事还清。记住你自己说的话,菜得是好菜,故事得是我爱听的——别给我讲那些劝诫说理的酸腐故事!” “放心吧,今日晚饭时你在房中等着就是。你也别忘了欠我的歌舞,给你一天时间准备,明晚再开新局之前,我和弟弟可就要验看了。” “一言为定!” 沈其音偷笑着离开西厢,回到了前院她和沈其羽的房间里。 前院的房间本就是留给仆役居住的,一间屋子两张床,好在地方还算宽敞。跟痴愚的弟弟同住一屋,沈其音也没什么抵触,还能方便照顾呢。然而此时除了沈其羽,房间里还有另一个人在。 只见沈其羽和宋知璃凑在一张小桌旁边,各拿纸笔,写写画画。 “怎么不去院子里画?太阳底下可比屋里头亮多了。” “外面怕有风,都给吹散了。”宋知璃答道。 “那为何不去你的东厢房,那边地方还大。这里好歹是女儿家的闺房,宋少爷就这么随便进出,不大好吧?” 宋知璃停下手来,有些无奈地挠挠头,解释道: “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你家阿羽不肯过去。我想着这活计还是两人一起做比较好,只好在此间叨扰一下了。” 沈其音叹一口气道: “算了,就这般做吧。我看看,画了多少张了?” “已经画完两套出来。现在这套画了四十多张,就差几张福禄寿,还有鬼牌了。” 顺着宋知璃的手指望去,只见沈其羽的床上已经铺满了同样大小的方形卡片,正在进行自然风干。 没错,沈其音正在压榨两位免费劳动力,来给她制作扑克牌。 这东西不仅要用来钓宋思珞,还可以放在东云楼,给等位的人打发时间。 她相信,再过几天,十月初一,东云楼重开之后,门前一定会大排长龙,日日不绝的。 诚然,在那之前还有许多困难需要解决。但如果连她自己都没有信心的话,又怎么能将那些愿景变成现实呢? 而唯一让她感到犹疑的是,在这个大工程里,应该让沈其羽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 作为沈家硕果仅存的主人之一,沈其羽理应参与其中。另一方面,沈其音相信这也有助于他恢复灵智。宋思珞的事及时地给她提了个醒。需要找点事做,治疗心病的,并不是只有那疯女人一个。 “阿羽,累不累呀?” 沈其音走到了弟弟的身后。 “不累。” 沈其羽没有抬头,也没有停手,依然认真地在裁好的硬纸上写着数字,画着图案。手边有一支墨笔,一支朱笔,不时替换。 想想还真是一个忙碌的上午,有的人下了整整二十盘五子棋,有的人画了足足百多张扑克牌。眼看时近晌午,沈其音决定良心发现一下,搞个犒军!……顺便试吃一下连福学做的新菜。 “走,跟我去酒楼饱餐一顿,回来再接着画!” “那思珞和父亲怎么办?他们肯定都是不愿出门的。”宋知璃挺顾家,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可能会饿肚子的亲人。 “昨天不是让你买了些点心回来吗?给他们先凑合一顿。等晚上我来给大家做大餐!” 宋知璃颇犹豫了一番,内心挣扎全写在脸上了。直到沈其音口出戏言,说他中午吃个饱,晚饭可以把自己的那份分给别人,宋知璃这才点头同意。 这个纯善的皇族啊,是不是呆气得有点可爱了? 谁知搞定了宋知璃,沈其羽那边又出了状况。 “姐姐,能带上……小墨吗?” 沈其羽可怜巴巴地哀求着。 下馆子都要带着猫的,在这个世界里,恐怕也只有沈其羽一人了吧。也难怪小墨会那么粘他,都是惯出来的! 不过沈其音还真不好拒绝。 现在的她,正是有求于墨大人的时候。要确保东云楼的蔬果供应,非得仰仗小墨的灵脉和丹草庐不可。有了这层需求,小墨在沈家的地位一下子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自己去大吃特吃,把喜爱熟食的墨大人留在家馋着?这种事,现在的沈其音还真不敢干。 唉,反正要去的是自家酒楼,带着就带着吧。 沈其音终于点了头,可把沈其羽高兴坏了。看见弟弟亲昵地抱着小墨,那如胶似漆地样子,沈其音也不禁露出了笑容。 唯一不开心的就是宋知璃了,他可不太喜欢这只被称作小墨的黑猫。并不是因为什么黑猫不祥之类的说法,而是因为这猫挠过他。就在前几天,他摘番茄去卖的时候。而且不止那一回,之后每次看见小墨,宋知璃都能从那双闪亮的猫眼中感受到敌意。 真是怪了,宋知璃怎么也不明白,自己到底何时得罪了一只猫? 也许,这就是沈姑娘说过的……气场不合吧。 第十六章 食材战争(上) 不过两天时间,东云楼已经变得生机勃勃。 桌椅被集中在大堂的一侧,有新雇的杂工一一擦洗,并给桌子贴上编号。大堂另一侧,有忙碌的工匠在按草图打造一些特制的货架。后厨里煎炒烹炸响声不断,隐隐能闻到饭菜的香气飘出。 在沈其音的眼里,东云楼的建筑布局和另一个时空的凤临阁有些类似。只不过一楼没有那么多包厢,隔断之间全是散座。 真要说起来,在这么古香古色的地方用她那一套手法经营,实在有些不伦不类。但现在制约条件太多,沈其音跟本没有别的选择,只能硬着头皮去做那另辟蹊径,独树一帜的奇事了。 嗯,在楼上楼下都能看到的地方,还要起个小舞台才行,扩音设备也得跟上……好像是要在舞台下面埋水缸来着? 沈其音脑子转着,手脚不停,穿过忙碌的人群,把沈其羽和宋知璃往后院带去。 “连叔,现在招人的情况怎么样?” “托大小姐的福,俺找回了两个以前的学徒,还有三个伙计。回乡的那些,离着不远的,俺都托人带了信过去,就是不知道能叫回来几个。”连福又往前面大堂一指,“大小姐也看见了,杂工好雇,挑得都是清白老实,手脚勤快的。可是有经验的伙计,还有后厨的人手,差得还是有点多啊!别说轮班了,一班都凑不齐呢!” “掌柜和账房呢?” “账房已经雇了一个,但岁数有点大,俺寻思着还得再雇个年轻些的才好。可掌柜的,那可真就是大海里的绣花针了,太难找啦!” “无妨,还有几天,再接着找。我这边也想想办法。银子够用吗?” “那个……不太够。之前的五十两已经用完了。后来大小姐又给的那一百五十两也快见底了。” “不够就典当些名贵的装饰摆设吧。尤其是二楼的那些雅间,金贵物件都撤了,多添一套桌椅进去。” “是,大小姐。刚才酒食行会的人来催,问咱们什么时候去报名?” “报名截止是哪天?” “九月廿七。” “那等新菜调剂好了,报名登记一趟做完。对了,新菜……” 提到新菜,沈其音才想起自己这趟是干什么来的。再看身后跟着的沈其羽和宋知璃,都已经傻了眼。 是啊,自刚才见到后厨迎出来的连福,这一问一答就跟连珠炮似的没停下来过。 离十月初一只剩五天了,要把缺兵少将的东云楼重新开起来,需要安排的大事小情实在是太多了。好在连福是个极佳的助力,他的能耐可不止在厨房里,除了办事牢靠,人脉广泛,身上还总有用不完的力气。能有这样的忠仆……沈其音第一次对沈家产生了些许切实的观感。 在后院的库房外,搬出一套桌椅摆上,沈其音也赶紧从工作模式中跳了出来。 “来来来,都坐下。连叔,之前教你的那些新菜,给我们做几个出来吧。其他的事情,吃完了再说。” 连福连连点头称是,然后急匆匆地跑回了后厨。 沈其羽坐在那里逗着小墨,和平常一样默默不语。而憋了好半天的宋知璃总算有机会开口说话了。 “沈姑娘,这……东云楼,是你家中产业?” “是的。说来也算个奇事吧,我自己也是前几天才知晓的。” “什么?怎会如此?” 沈其音看了看满脸疑惑的宋知璃,觉得有些话也是时候交代清楚了。 “之前家中遭难,亲人横死,只有我们姐弟幸存下来。但我丧失了记忆,而弟弟呢,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宋知璃惊呆了,不知道是不是该说些安慰的话。沈其音的遭遇已经足以让他惊讶了,但在宋知璃看来,更使人诧异的是她的语气。不悲不怨,平淡得就好像是在陈述昨天吃了什么晚饭一样。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宋知璃忍不住问道。 “算起来……二十多天了吧。”沈其音认真地回答道。 宋知璃没再多问,他决定还是绕开这个话题,等自己拥有了同等坚强的意志,再来探讨才比较合适。 “那个,沈姑娘说要带我和思珞出来做活,指的可是这里?” “嗯,就是在这。”沈其音点点头,“扫地洗碗,擦桌收盘,跟家里也没多大区别,麻利谨慎些就可以了。” “我倒是没什么问题,可是思珞……也要做这些?” 宋知璃的脸上又显出了不少疑虑。 “那是最坏的打算了,如果她不愿听我安排,就只能做这些。她还挺有才艺的,我也想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看她愿不愿意配合吧。” 听到这一番话,宋知璃先是替妹妹高兴,可随即又想到,既是人尽其才,那难道自己的才能,就是用来刷碗扫地的? 这么多年的皇家教育,他虽不喜,却也老老实实地勤学苦练下来。不敢说文武双全吧,但至少娴熟弓马刀枪,胸怀诗词文章,总不至于是个庸才啊。可在人家沈姑娘眼里,他竟还不如只会唱歌跳舞的妹妹吗? 念及此处,宋知璃心里不由得一阵失落。 好在没让宋知璃郁闷多久,连福就端了热腾腾的饭菜上来。一盘一碗地摆上,霎时间,满桌飘香。 “番茄烩饭,番茄肉酱面,番茄酸汤鱼,番瓜布丁,番瓜粥。” “怎么不是番瓜就是番茄?”宋知璃喃喃自语着,却还是沉醉地吸了一口气,“有一种特别的香味,这是奶——” “——喵!” 夹杂着奶香的菜肴让小墨一下子变得非常兴奋。她从沈其羽的怀中挣扎出来,扑到一盘番茄烩饭面前,狠狠地把头埋了下去。 “喵——嗷!” “小心烫!明明是个猫舌还那么心急。阿羽,你先看住了她。” 沈其音像个带孩子的妈妈,指着这个,说着那个,既温暖又威严。她贴心地把每盘菜都盛出一小碗来,挨个吹上一吹,再摆到小墨面前。 “吃吧吃吧,你要是愿意呀,在厨房住下都行,没人跟你抢。” 小墨开心地喵了一声,尾巴打个卷,耳朵耸动两下,又急不可待地扑住小碗,痛苦并快乐地大吃起来。 “我还以为她会更喜欢吃鱼呢。”沈其音微笑着摇摇头,“没想到却是对西餐情有独钟。” “额,这猫……” 宋知璃虽然在发问,但其实已经有些麻木了。沈姑娘家里,古怪实在是太多了。随口问一句就当是一种礼节吧。 “哦,我们把她当自家人看待,所以就宠了一些。没事,咱们吃咱们的,她刚才下嘴的地方我已经盛出来了,放心吃!” 宋知璃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努力把脑子里成堆的疑问甩开,专心品尝起美食来。 番茄他已经很熟悉了,可是眼前的吃法依然是前所未见的稀奇。 番茄烩饭看起来就很勾人食欲,柔美的红色包裹了每一颗饭粒,切碎的腊肠,芹菜和蘑菇隐藏其间,上面还盖着几块半熟的鸡蛋,用筷子轻轻一碰,流出的蛋黄很快就浸入饭中,还未下口就已经令人沉醉。 不过这道奶香扑鼻的烩饭,是借鉴了草原人的做法吗?宋知璃满心好奇,舀了一勺送入口中。嗯,虽然加了奶之后味道有些奇怪,但番茄的酸甜确实将每样食材都连在了一起。仔细品尝之下,饭中似乎还有一些名贵的香料。啧啧啧,大概还是挺好吃的吧。 而在他对面,同样尝过烩饭的沈其音已经皱起了眉头,果然不行啊! 西餐的意式烩饭里使用东方草原上产出的奶酪,到底还是产生了无法忽略的不协调感。可市面上为数不多的酪**腐全都是大草原上传过来的工艺,与西式奶酪各有千秋。从试做的结果来看,还真是无法互相取代。 同样因食材原因而显得有些滑稽的,还有番茄肉酱面。番茄肉酱做得很有几分滋味,但是面……即使连福已经按照沈其音的意思,把面条做得又硬又弹。但因为使用的还是普通面粉,所以这道山寨意面,怎么吃怎么像打卤面。 用精心调制的番茄牛肉粒酱——拌出来的打卤面。 没办法啊!上哪找杜兰小麦去呀?神通广大如小墨,能用磨碎的香料种出香料植株来,却不可能凭空变出万里之外的作物。不用杜兰小麦粉的话,这意面怎么做,都只能做出打卤面的口感。 两道山寨西餐几乎可以算是失败了。虽然味道并不算差,没吃过正版的成国人也许完全可以接受,但沈其音并不想推出这种残次品来卖。 相比之下,剩下三道菜就比较成功了。 酸汤鱼虽然做不出云贵那边的原汁原味,但七八分神韵的酸爽鲜香已经足以让人吞掉舌头。 南瓜粥用的是韩式做法,南瓜捣成泥再配糯米粉熬煮,绵糯香甜,一口暖到心底。 南瓜布丁这种小甜点本就是见仁见智,各有各的做法。以连福的厨艺,即便材料受限,他制成的番瓜布丁也足以俘获任何甜食爱好者的心。虽然这个粗中有细的汉子到现在都不明白布丁是什么意思。 一顿饭吃下来,喜忧参半。沈其音很清楚缺口在什么地方——食材! 既然要在菜单里添加西方口味,就不可能绕开西方特产的食材。然而这不是在后世,去一趟超市什么都买得到。杜兰小麦也好,奶油芝士也好,都还在万里之外的番邦…… 番邦!番人! 沈其音忽然想起来,这常宁县里也是有番人的!她不单在街面上看见过,还曾听说城里有一家番人开的店,贩卖的货物正是奶酪! 哈哈哈哈!沈其音全想起来了。无意间透露这个消息的,不正是丰泰楼的刘掌柜吗?如果她真的靠那家店提升了东云楼菜品的口感,不知苏全那厮会有什么感想呢? 第十七章 食材战争(中) 一顿午饭吃得很饱,每个食都心满意足。 沈其羽最爱番瓜粥,宋知璃最爱酸汤鱼,小墨最爱加了奶的烩饭和番瓜布丁,而沈其音最爱她忽然想起的番酪店铺。 沈其音不觉得那会是苏全的什么阴谋诡计,故意提起某个店铺,然后在其中设下陷阱等她上钩什么的。毕竟当时她会走进丰泰楼完全是个巧合,就算那掌柜知道她是东云楼的主家,也不会想到她需要使用番人的奶酪啊。 没错,那时候沈其音自己都想不到,未来的生活会变成现在这样。 梦想里的平淡日常,现实中的奔波劳碌。时也?命也! 饱餐一顿之后,连口茶都顾不上喝,沈其音就急冲冲地往外走,她迫切地想去那家番人的奶酪店看看。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只有亲眼看见,甚至切实闻到刘掌柜所言的酸臭气息,沈其音才好放心。 “大小姐,您要的牛肉!” “哦!差点忘了!” 沈其音停下脚步,自嘲地笑出了声。作为一家之主,手握偌大的产业,许多人的生计,可不该这么冒失急躁啊! 她回返到连福面前,重新整理了一下思绪,对一旁的沈其羽和宋知璃说道: “这有一些腌好的生牛肉,你们拿回家去,放到厨房里,晚上回去我来料理。” “这……这也太多了吧?” 宋知璃看着连福抱过来的大纸包,得有粮袋子那么大了吧? “不多不多,才十几斤而已。” 连福憨笑着把牛肉交给了宋知璃。 十几斤的分量,对一个练过武的青年来说确实不算什么。但一想到晚上要把这些都吃下去,胃还胀着的宋知璃就觉得不太轻松了。 等等,他好像说过要把晚饭全分给家人来着? 与此同时,沈其音也没有忘了员工福利: “后厨还剩了不少吧,晚上也给大家都做了吃吧。干了一天活,得好好吃上一顿。” “大小姐,牛肉管够已经够奢侈的了。那腌牛肉的香料……” “放心吧,香料咱们不缺,明天我再给你拎一袋子来,保证种类齐全,你就放心用吧。” 沈其音一边说着,一边冲小墨眨了下眼。 南洋香料虽然金贵,但只要买上一小撮,就能让小墨种出一大片来,可以说是无穷无尽,成本不计的。所以沈其音一点都不心疼。 小墨吃人嘴短,又刚尝足了甜头,难得的没有翻白眼,而是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 沈其音眉开眼笑,又对连福说: “我之前跟你说的那些特定部位一定要分清楚,宁肯做嫩,不可做老。吃的时候让他们慢点,品品口感滋味,有什么不妥的咱们还得再调整。” “是,大小姐,俺都记住了。” “肉源没问题了吧,我让你给老林带的话都带到了吗?” “带了带了,老林也说大小姐那个……高瞻远瞩呢!” “他能听得进去就行,还有——” 眼看着两人越说越忘我,又要重蹈覆辙了。宋知璃连忙插嘴问道: “沈姑娘,你不跟我们一道回去吗?” “不,我还要去找一家店铺,有紧要的事情商谈。你们先回吧。” “好,那沈姑娘一路小心。” 宋知璃抱着一大包牛肉,冲沈其音点点头,转身就要走。 可沈其羽却站在原地没有动。他痴痴地看着沈其音,仿佛想用目光把时间停住。 看着沈其羽不知所措的样子,沈其音连忙走过去,踮着脚尖把手搭在大男孩的肩膀上,柔声说道: “阿羽啊,姐姐要去忙了,你跟着宋家哥哥回去,再帮姐姐多画一些喜乐牌出来,好吗?” “嗯……嗯!姐姐……小心。” “知道啦,晚饭之前姐姐就回家了,再给阿羽做好吃的!” 沈其音摸了摸弟弟的头,又拍了拍他的肩膀,送上一个鼓励的眼神。沈其羽这才转身跟上宋知璃,一步三回头,却终究是越走越远。 沈其音一边轻轻挥手,一边甜甜微笑,直到两个男人终于消失在人群中,她才敢让眼眶中的泪水流淌下来。她一遍一遍告诉自己,不要太多愁善感。对沈其羽来说,今天也算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虽然看着有点心酸,但这绝对是一件好事! 也许父母送孩子去上学就是这种感觉吧。 “大小姐,您说要找什么店铺,俺老连跟您一块去吧!” 不知连福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斜刺里插上这么一句,沈其音那点小心情便不得不烟消云散。她连忙抹掉泪水,切换成工作时的状态。 询问下店里剩下的工作,沈其音略作思考,便同意了连福同去的提议。有连福在,既多了几分安全,又能有人打个商量,何乐而不为? 常宁县东西南北,布局方正,是一座传统的汉家城池。长顺街位于西城,虽然也是交通要道,但因为周围的住户以贫民居多,故而只繁不华,不怎么阔气。 沈其音和连福才拐到长顺街上,就见前面吵吵嚷嚷,还围了许多看热闹的人。再往前走几步,虽然看不见当事人,但叫骂声已经清晰可闻。 “呸!臭番鬼子!老娘好好的临街铺面,怎么就租给了你这黑心肝的东西?做的什么馊臭买卖,一年到头没人光顾不说,把整条街的运势都给败了!旁人早劝我赶你们出去,是老娘信菩萨发善心,这才留你们继续折腾。怎么着,现在连房租都不想交了?这是看着老娘软弱可欺啊!?” “不是不交,现在没钱,能不能等几天?这一批酪卖的钱,一定交房租!” 沈其音听到挨骂之人汉话有些生硬,又提到卖酪,想来就是她要找的番人店主。正要往里挤时,忽然从人群中央传出一股刺鼻的味道,更是印证了沈其音的猜测。 “这是什么腌臜货?老娘家里的狗都不会吃,你还想卖钱?别做梦了!” 趁着人群被怪味熏得稍有退散,沈其音在连福的护卫下挤了进去。只见一间破旧的店铺前,有个肥胖彪悍的妇人正插着虎腰,一脸凶恶。而在她身前,一个干瘦的中年番人弯着腰,满是痛惜地想捡起已经被摔散在地的奶酪。 嗯,那味道确实挺冲的! “暴殄天物啊!” 不知是不是沈其音的错觉,那金发碧眼的番人,好像就这个词说得最字正腔圆。 既然找到了正主,又想跟人家做生意,那眼前这个围还是顺手帮忙解一下的好。 “店家,你这奶酪怎么卖的?” 沈其音高喊了一句。 “哈哈哈哈哈哈!” 人群爆发出一阵哄笑,以为是哪个调皮的小娘子在拿番人打趣。 “一钱银子一斤。” 那番人店主可没笑,他一面回答着,一面在人群中寻找发问的人,也就是他的救命稻草。 一钱银子可以买三十斤米,或者一只活鸡了,这家卖的奶酪,倒真是不便宜。卖的又贵,味道又重,怪不得连愿意尝试一下的人都没有。 当然,沈其音也知道,真正高档的奶酪还不止这个价呢。虽然她并不是很懂,但也听懂行的人吹嘘过。 买是肯定要买的,可一个劲往鼻子里钻的味道又让沈其音觉得有点不太对。做西餐,用的都是味道这么重的奶酪吗? “一钱银子一斤,买一斤,还送一两!” 就在沈其音犹豫的时候,那番人店主已经开始打折了。虽然折扣幅度有点小家子气……债主可就在你身后瞪着呢!……但沈其音并不想计较这些。 “我愿意买,但是有没有味道不那么重的?普通一些的?” 沈其音从人群中钻出来,走进了圈子。连福气势汹汹地往她旁边一站,倒是没有人再敢笑了。 “啊,这位美丽的小姐,上帝保佑你!”见真的有人站出来要买,番人店主很是激动,他迅速地在自己的胸前画了一个十字,然后答道,“有的,有味道轻的,人要买多少?” “我是东云楼的,想长期采购,还是进店里详谈比较好。” “太好了,太好了!我的z文名字叫窦静阁,我们一定好好谈一谈!” 窦静阁?沈其音抬头看了一眼,那家店的招牌上不就写着窦静阁三个字吗?这是拿自己的名字做招牌了? 而那一边,窦静阁得了东云楼这么个大主顾,连忙凑到房东那里去,说道: “杨婶婶,你看,我有人了,酪能卖出去了。你再等两天,房租一定给你!” 他哪里知道,这杨婶已经铁了心要把他们赶出去。因为有别的商贾看上了这家铺面,许了她更高的租金。只是窦静阁之前签过长期租房的契约,不好无故赶人。这次他拖欠房租,正给杨婶瞧中机会,所以今天来闹这一场,就是想让街坊们都有个见证,然后好名正言顺地把窦静阁赶走,转租他人。 “房租你是肯定要给的!但这铺子,老娘不租了!你的馊臭买卖把我家运势都败了!你一年到头又没几个人,哪赚得来钱?今日欠租,谁知道会不会明日也欠,后日也欠?老娘出租个房子还得整日提心吊胆的?不租了!搬走,马上给老娘搬走!” 窦静阁急得满头大汗,明显感觉汉话不够用的了。他语无伦次地争辩着,一会提一句契约,一会喊一声公平,中间还夹杂着几句鸟语,连沈其音都听不出是哪国语言。 眼看着窦静阁词穷,奶酪店就要不保,沈其音忽然鬼使神差,喊出了一句把她自己都惊到了的话。 “若是这奶酪店开不下去,又何必强求?窦先生既然懂得制酪,那是否愿意来我的酒楼做事?” 第十八章 食材战争(下) 沈其音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喊出这样的话。她真的需要那么多奶酪吗? 用不了,用不了的。哪怕是后世现代,真正喜欢吃奶酪的中国人又有多少?而从引进到普及,彻底改变饮食观念和习惯,又用了多少年的时间? 她试做西餐,也只是给东云楼新添一种风味而已,可没想过改头换面。 而沈其音之所以会脱口而出那句话,抛出橄榄枝,冲的不是奶酪,而是人。 东云楼缺个掌柜啊! 连个开店失败的番人都能看中,沈其音也怕自己是有点病急乱投医。可能是窦静阁在火烧眉毛的时候都舍不得打大折,那纯粹的商人嘴脸感动了她?至于买卖不红火,大概只是文化差异,水土不服的缘故吧。 当你特别需要某样事物,且那种需求又急迫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好不好就不重要了,有没有才是关键!比如晚饭,比如工作,比如男朋友。 这么看的话,窦静阁就相当于沈其音在掌柜这个位置上给自己找的备胎吧——先订下来以备彼时之需,有更好的再说嘛。 可沈其音一时没想到,她这突发奇想的一句话,奶酪店就再无翻身的机会了。 “哟!‘窦先生’!你看嘿,都有大酒楼请你来了,就别在我这小庙里赖着啦?你关了生意,跟这位大小姐上酒楼享福去。我呢,把铺子收回来,也好踏踏实实过日子。咱各得各的好,谁也不碍着谁,不比在这吵来吵去强得多吗?大伙说是不是啊?” 杨婶瞅得好时机,顺着沈其音的话,态度一软,摆出一副为你着想的样子,这看热闹的人群也就立刻附和了起来。 本来呢,围观的人里还有不少对窦静阁挺同情,只因他是异族人,卖的东西也确实古怪,所以没谁愿意出头替他说话。沈其音这一句话,再加上杨婶推一把手,形势就完全一边倒,把窦静阁给架起来了。 窦静阁本想依着契约再据理力争一下,保住自己的生意。他当然可以不理会沈其音的邀请,可这样一来,即使他能按约续租,也会被当成不识好歹,强赖着损人害己的蠢货。到那个时候,他的奶酪就更卖不出去了吧。 窦静阁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商人,而是一位学者。他开这家店,甚至不远万里来到东方,也并不是为了赚钱。眼前的形势,他是真没脸再争下去了。 “好吧,我关门,我搬走。欠杨婶婶的钱,我尽快还。”他垂头丧气地走到沈其音的面前,手放在胸口上行了一个西洋礼,“富贵的小姐,我,窦静阁,可以做你的仆从,希望你能……善待我的家人。” 看到这个情形,沈其音也知道自己惹祸了,还闹了个大误会,好像她在趁人之危强收家仆一样。 可现在也不是解释的时候,这种事,难道不是越描越黑吗?她的确是真心想帮窦静阁一把,那么,帮他离开这个恶房东,在沈其音看来,至少不是一个错误。 “杨婶是吧,他欠你多少房租?” 沈其音走上前去,努力摆出一幅大家贵女的气派来。也幸亏她为了东云楼和沈家的脸面,花钱置办了一身好行头,不至于露馅。 那杨婶还真就给唬住了,她用跟之前截然不同的语气,小声答道: “……二两银子。” 沈其音冷笑一声,做了个手势,一旁的连福会意,从腰里摸出二两碎银,丢到了那杨婶脚下。 “谢谢贵人!”杨婶捡起银子,笑得眼睛里都开出花来,“窦先生啊,你可跟了个好主家,真是有福气啊!我去帮你把东西搬出来!” “慢着!” 沈其音喝住了杨婶。这种人啊,虽然没必要跟她一般见识,但顺手捉弄一下,也是个雅趣。 沈其音优雅地蹲下身子,从地面散落的奶酪上掰出一块没弄脏的,往杨婶眼前一递。 “吃了。” “啊?” “我让你吃了它。” “吃?……我……” 杨婶看着眼前散发着浓郁怪味的奶酪,上面还有点点霉斑呢!这她怎么敢吃? “你是想吃我手里的,还是想吃他脚下的?” 沈其音指着连福,黑汉子很配合,往前走一步,踩上一块奶酪,冲着惊恐的杨婶咧嘴一笑。 “我吃……我吃。” 杨婶接过奶酪,一幅服毒的表情,拿牙齿轻轻啃了一点点。 “连福,来帮帮她!” “别!我吃了……我吃了!” 杨婶实在是怕这种高壮大汉,情急之下连忙把整块奶酪塞进嘴里,痛苦地嚼了几下。 哎? 有点咸,有点酸,好像……还挺香的? 沈其音冰冷的表情消失无踪,她微笑着又捡起一块干净的奶酪,在众人的注视下放进自己嘴里。 嗯,虽然初尝时会有些不习惯,这一款的味道也确实浓了一些,但这奶酪还真是越嚼越香。 沈其音不由得称赞道: “窦先生,你做的奶酪果然美味。” 不知是不是有人陪着吃的缘故,杨婶脸上的表情也舒展开来。可听到沈其音的下一句话之后,愁容又爬上了她的胖脸。 “有这么高超的技术,明年我帮你再开个店,保证火遍常宁县!” 不多时,两辆马车载着窦静阁和他的全部家当,吱吱扭扭地驶离了长顺街。窦静阁不失留恋地回看了一眼,然后转身安慰着自己的妻儿。 连福坐在头一辆拉货的马车上,给车夫指着路。第二辆坐人的马车上共有四人,就是沈其音和窦静阁的一家三口了。 说来挺奇怪,窦静阁的一妻一女都是汉人模样。他的妻子张氏还算年轻,也就三十岁左右。女儿阿水,黑黑瘦瘦的,也有十二三岁了吧。这让沈其音不禁好奇,窦静阁已经来常宁县多少年了? “阿水不是我的女儿。”窦静阁仿佛看穿了沈其音的想法,“是张和以前丈夫的。他出海死了,张变成寡妇,然后遇到我。我很爱她们母女,也请求善良的小姐,能好好对待她们。” 沈其音叹了一口气,事情还是得解释清楚的。 “窦先生,我姓沈,沈其音。我并不是想收你做家仆。其实一开始只是想订购你的奶酪,后来……想到自家还缺一个掌柜,就想问问窦先生有没有兴趣。是我考虑不周,贸然相请,让窦先生为难了。” “可我不是商人啊!掌柜,不行,不会做。” 窦静阁连连摆手,样子也不像是赌气撒谎。这下子倒让沈其音有些晕了。 “窦先生不是商人?那怎么会开奶酪店呢?” “食物是文化!奶酪,是文化!我是一名学者。我来到遥远的东方,想要传播我们的文化,学习你们的文化。学者!不是商人!” 窦静阁连说带比划,沈其音总算明白了。 “既然窦先生想推广文化,不为赚钱,那为什么不把奶酪卖得便宜一点呢?或者免费让人品尝。总会有人喜欢吃的。” 窦静阁固执地摇摇头: “免费的东西,没人珍惜。文化也有尊严,有价值,不能免费!” 沈其音要笑哭了,这可真是个世纪大乌龙啊!原来人家窦静阁之所以不舍得打折,并不是出于商人的吝啬,而是源自学者的气节。 而窦静阁的窦静阁之所以一直不景气,明明有好东西却卖不出去,恐怕也跟他那学者的清高脾气有关系吧。 不过祸已经闯下了,人也已经带出来了,就算不能当掌柜用,沈其音也得对这位国际友人负责到底。 而且,想传播食物文化的学者?也许正好能解她的燃眉之急。 “窦先生,不知道你那里有没有杜兰小麦,额,就是做意大利……额,pasta!……那种吸溜吸溜的?” 沈其音手舞足蹈,实在有些滑稽。因为她不知道这个时空有没有意大利,甚至duru,pasta这些词是否正确存在,都是个未知数。 好在窦静阁明白了她的意思。 “啊!duru!我离开家乡时,带了一些种子。可是船上潮湿,已经发霉了,坏掉了。我舍不得扔,留了下来,但是不能种,也不能吃。” “也就是说种子还在了?”沈其音喜出望外,“能把种子交给我吗?我想研究一下,说不定还能种出来。” “真的吗?”窦静阁也半信半疑,但还是被研究二字给说动了“好吧,一会分给你一半,研究吧。” 沈其音大喜过望,简直就要欢呼出来了!不久前还在犯愁的两种食材,一下子全都收入囊中。这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而就在这时,马车外的街道上忽然响起了一阵喧哗声。 “这车上装的可是番……咳!狼桃?我全要了,直接送到丰泰楼去!” “慢着!这是我们常胜楼先看上的!” “怎么,越国公想仗着爵位,抢平民百姓的东西吗?” “是哪个抢东西?明明是我先问价的!” “哼,你还问价呢,我已经定价了。不管多少钱,这车狼桃我丰泰楼要定了!” “承蒙惠顾!这车上有狼桃百斤斤,一共是一百两银子。” “什么?一百两?一斤一两银子?这也太贵了吧!” “您刚才不是说不管多少钱都要定了吗?我也是听人说常宁县有人高价收狼桃,赶了二百里路才拉过来的。当然不能贱卖了!” “再商量商量,一百两太多了!” “哎!要商量也是跟我常胜楼先商量……” 直到马车拐过弯去,沈其音还能依稀听到丰泰楼和常胜楼抢买番茄的争执声。 她的嘴角又勾起了一道美丽的弧线。 这算不算是双喜临门呢? 第十九章 番人的妙用 回到小院的沈其音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短短十几个小时的时间,她先去算计宋思珞,又带着弟弟和宋知璃试吃新菜,然后找到了合用的奶酪,拐走了一个西方学者,拿到了杜兰小麦,把新员工一家安顿在酒楼的后院,还想出了用番茄做文章的计策……而在忙碌的一天结束之前,她还要做一顿晚饭,再给宋思珞讲两个故事。 呼!沈其音不想喊苦喊累,只希望所谓天道酬勤不是什么毒鸡汤吧。 来到厨房,沈其音拿出连福准备好的牛肉,一块又一块,切得还挺像那么回事的。从老林那买的就是最嫩的小牛肉,沈其音把自己一知半解的那点知识全分享出去了,再有连福这个悟性很强的厨子加工腌制,就有了这些半成品的牛排。 对,就是牛排!那可是沈其音的最爱! 取出平底煎锅,一瓶价值不菲的西域葡萄酿,还有从窦静阁那里搜刮来的一大块黄油,沈其音两眼放光,开始煎起了牛排。 最开始的时候并不顺利,因为灶膛的火候不好控制,十几斤牛肉也各属不同部位,所以前几盘牛排,要么略老,要么略生,有失水准。 不过,配上她之前炒好的蘑菇酱,用小刀切成见方小块,还是可以吃得很幸福。再怎么失败也是牛排啊!能难吃到哪去? 吃美了的沈其音精神焕发,她招呼来沈其羽和小墨,继续煎牛排,先把自家人喂饱了。下一个,就轮到宋家了。 一盘又一盘,宋知璃充当着以前小太监的角色,给他的父亲上菜。 第一盘,宋世清是惊喜的;第三盘,宋世清是沉醉的;第六盘,宋世清是勉强的;第九盘,宋世清是拒绝的。 宋知璃几乎是被沈其音按着脑袋又吃了几盘,预备的牛肉总算见底了。沈其音最后煎了三块,一块菲力,一块西冷,一块肉眼,各自切好,就往西厢房端去。 “你的菜来了,趁热吃吧。酱料在边上,蘸着吃。” 沈其音把切好的牛排摆上桌,递过去一双筷子,满心自豪。这三块牛排已经代表她的最高水准了,把它们留给宋思珞,也算是自己遵守了约定。 宋思珞早就闻到了院子里满溢的肉香。那可是牛肉啊!她在京城吃的也不多。毕竟那里不是肉牛产地,皇家又要以身作则,尚膳监供奉的那点额度,根本不够分的。 至于齐王府自己买牛肉吃,那就更别想了! 今天齐王府敢私自整治一顿烤牛肉,明天就一定会有御史言官上书弹劾,说齐王身为皇子,不遵农政,肆食牛肉,请陛下下旨申饬。对,人家才不管你吃的是肉牛还是耕牛,皇子身处众矢之的,一点嫌疑就足够做文章的了。 哪怕文官阵营都是支持齐王的,但只要牵扯到他们的文人气节,总会有几个骨头硬的跳出来,拉都拉不住。宋思珞都不知道是该钦佩他们,还是该鄙夷他们。 唉!让人又留恋又心痛的回忆先放在一边,还是赶紧尝尝这牛肉吧。 宋思珞夹了一块,蘸上蘑菇酱,往口中一送。 嗯——真嫩啊! 嫩到能和牙齿有打有闹的肉排,轻咬一下就在口腔中散开的肉汁,每嚼一次就愈发香醇的肉味,配上咸鲜爽口的蘑菇酱,简直美到天上去了! “怎么样,好吃吗?” “……尚可。” 宋思珞运筷如飞,小嘴嚼个不停,匆忙之中挤出两个字来,已经算是很高的评价了吧。 许是觉得沈其音略带得意的笑容有些碍眼,宋思珞轻拭嘴角,又补了一句:“别坐在一旁窃笑了,两个故事,赶紧讲来。” “好吧。故事我已经选好了。第一个故事叫做罗马假日,是极西之国的一出戏剧。说的是有这么一位出访的公主啊……” 沈其音毫不含糊,立刻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 初时听到公主两个字,宋思珞的脸色稍微有点难看。不过见沈其音面色如常地讲述着,并没有什么讥讽之意,她也就没再多疑,继续边吃边听。 沈其音对原本的故事做了诸多删改,比如删掉了电话和汽车,把骑摩托车改成骑马等等。报纸和拍照实在没法改动,还要多费些唇舌糊弄过去,说是极西之国特有的事物。但因为做足了准备,这改编过的故事还是顺利地讲下去了。 “人群逐渐远去,乔也不得不转身,向皇宫外面走去。他把双手插在裤袋里,维持着那副风流浪子的模样。皮鞋敲在华美的地板砖上,发出孤独而清脆的声响。乔知道安妮公主不会去而复返,就像他知道自己也不会开口挽留她一样。但即将踏出皇宫的那一刻,乔还是停下了脚步,回首张望……大殿里除了石像一般的侍卫,再无他人。那不敢期待的期待,终是一场空。能常伴身边的,唯有那为期一天,却又永恒不变的回忆。或许,这已经足够了吧。” 沈其音的故事讲得很吸引人,宋思珞也不禁为那对身份悬殊的男女感到惋惜。但当故事结束,宋思珞只回味了一小会,就忽然戒备起来。 “所以你想说什么?要顾全大局?认清自己的身份?过去的事情不应再挂怀?” “我没想说什么呀,第一个故事讲完了。该讲第二个了。” 沈其音喝了口水,润了润嗓子,坦然地对上宋思珞狐疑的视线,一句废话都没说,立刻又重新开始了讲述。 “这次要说的就是刚才那出戏的女演员,她的名字叫奥黛丽赫本。赫本出生在一个贵族家庭……” 要说起来,第二个故事并不算是故事,而是赫本的生平介绍。沈其音模糊了跟电影相关的概念,只把赫本当成一个戏剧演员来描述。但每次提到赫本的美貌和气质,以及受观众喜爱追捧的程度,沈其音总是不吝辞藻,描绘得十分详细。 宋思珞刚开始还听得津津有味,到了后面,就显得有些不耐烦了。 “好了好了,说来说去不就是那么回事嘛,男人都喜欢她,女人都学她的穿着打扮。青楼里的花魁不也是这样吗?有什么稀奇的!” “纯粹的艺者,是被人真心敬仰的,和男人们的玩物可不一样。花魁的歌舞技艺当是万里挑一,也可以算是艺者了。可惜空有技艺,却只能用来抬高自己的身价,最终还是会被当作货物一样卖给男人,实在是可悲,可叹!若是能和那赫本一般,让天下人——” “行了,这故事我不喜欢,你别再讲了。”宋思珞打断了沈其音的话。 沈其音毫不掩饰自己的笑容,她看一眼对面空荡荡的餐盘,又再次对上那双骄横的美目。 “好吧,那换一个。这次的故事讲的是一个英年早逝的番邦女人,她的名字叫玛丽莲梦露……” 沈其音最后被宋思珞轰出了西厢。 “故事我会再想一个的,你可别忘了明天的歌舞!” 沈其音吆喝一声,踏着胜利的步伐离开了后院。 宋思珞的反应比想象中的还大,这是个好事! 青春期的孩子向来争强好胜,在自信满满的领域就更是如此了。比美貌?比歌舞身段?哪怕是在沈其音这个无足轻重的人面前,宋思珞也不想被什么番人戏子比下去。当然,宋大小姐显然不知道,歌舞身段和演技并不是一回事。 她在乎!她不服气!她知道了即使不做皇室公主,也还有另一种方法可以获得全天下的敬仰。这些,就是沈其音如愿以偿的收获。 种子种下了,就一定会生根发芽,因为宋思珞那颗正疯狂燃烧的心会滋养它。而为了早日开花结果,沈其音也会每天给她浇浇水,施施肥的……只要她有时间的话。 唉!如果比赛不是在五天,而是五个月之后,该有多好啊! 第二天一早,沈其音再度踏上征途。可刚出院门,就被人拦了下来。 “沈姑娘,闻大人有请!” 闻怀远那边的麻烦,沈其音真是真没时间,也没心情管。她看着还算和气的周处,心怀侥幸地问了一句: “能不去吗?” 不多时,在县衙后堂,心不甘情不愿的沈其音还是被带到了闻怀远面前。闻怀远使个眼色,周处把闲杂人等全都带离。一时间,县衙后堂里就只剩下了闻沈二人。 “沈其音,你是要重开东云楼了?” 闻怀远也不绕圈子,劈头就问,态度很不气。 沈其音偏就吃软不吃硬,更何况她已经决定接下沈家的摊子,堂堂沈家之主,又是宰相后人,岂能任由一个县令拿捏! 所以她也没了先前见面时的顺从恭敬,立刻就回呛过去: “自家生意,想开就开了。闻大人有何指教?” “你是如何知道东云楼的?可是恢复了记忆?”闻怀远追问道。 “不曾!只是碰巧撞上了,这才知道自家有份产业。” 沈其音没提闻怀远对连福的安排,如果可能的话,她还不想谈这件事。 幸好,闻怀远也不想谈。 “既是你自家买卖,好生经营就是了。为何要把不相干的人拉进去?” “不相干的人,是指宋知璃吗?” “不是!” 出人意料地,闻怀远否定了这个的答案,反而说出一个沈其音根本没想到的名字。 “是那个窦静阁!你非要招揽一个番人作甚?是怕别人不好给你们安罪名吗?里通外国!那是要掉脑袋的!” 第二十章 擅长耍赖的沈大小姐 怕别人不好给你们安罪名? 闻怀远这句话里值得研究的地方还是挺多的。比如“别人”指的是谁?“你们”又包括了谁?不过在一一探究之前,沈其音还是觉得有些荒谬。 “里通外国?一个小小的番商就够里通外国了?这也太牵强了吧!” “小小商人?”闻怀远冷笑一声,“弦高不也是个小小商人,却能以一己之力影响一国之存续!” 春秋时期,牛贩弦高假扮使臣,骗退秦军,使郑国免受灭顶之灾,确实成就了一段传奇。但沈其音可不会被一个典故吓倒。 “闻大人说得好!可这段话是能写在判书上,还是能登在邸报上?定罪总要有证据才行吧,难道我说个苏妲己祸乱朝纲的故事,就能让皇帝废后不成?” “你倒什么都敢说!” 闻怀远依旧面带怒容,心里却不禁有些佩服。沈渠昆的孙女,就该有这种气魄才对!可惜,眼下的麻烦,光靠气魄是没办法解决的。 “窦静阁确实不是普通番商,他是个学者,在家乡还有些名气。据说上个月,佛朗机使团的船只停靠常宁之时,还有人专程拜访过他。一边是和外国使团有联系的番商,而另一边……那三人的身份,你应该已经知道了吧?” “只猜到是皇族,其他的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沈其音据实以告。 “想明哲保身?看来你失忆一事确实不假。若是你有过往记忆,知道沈相当年旧事,就不会奢望能置身事外了。” “沈家旧事,我确实半点也不记得。现在事已至此,这里也再无他人……闻大人既然肯出言提醒,何不好人做到底,把前因后果说清楚了?” 闻怀远点点头,用手磕了磕身边的矮桌,示意沈其音坐下。两人并排安坐,中间只隔一张茶桌。闻怀远喝了一口茶,这才幽幽地说道: “先帝出身贫寒,起于草莽,极重情义。登基称帝之前,连年征战,只有齐王和今上两个儿子,都是当今太后所生。先帝曾对群臣说过,‘朕之位,唯清平可继,余子皆不虑。’所以即便先帝子嗣繁多,但生在皇宫的诸位皇子,都不可能继承大统……” “……齐王温文尔雅,今上则喜好武事。如此一来,朝z文武自然各有亲疏。大部分文官,以沈相为首,都是支持齐王的。再加上齐王乃是皇长子,这太子之位,本该十拿九稳……” “……十六年前,先帝已准备立齐王为太子。然而齐王妃产下一女后,忽然病故。齐王用情至深,一下子变得浑浑噩噩,行止多有不当。先帝命他再纳一妃,他也不愿。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沈相忽然上书,一请暂缓立储,二请告老还乡,一封奏章震朝堂!” “竟是这样!” 沈其音听到这里,总算是明白自己的便宜祖父为什么放着好好的宰相不做,非要玩什么布衣归隐了。感情是摊上了一位扶不起的阿斗啊! 她不得不说,沈渠昆的判断是正确的。这齐王还能是谁啊?宋家老爷呗!就他那个窝窝囊囊,瞻前顾后的样子,实在不是个明主。也就剩点皇室贵胄的气魄在那撑着。能耐?还真瞧不出来! 沈其音明白了,闻怀远之所以敢把宰相遗孤和废黜皇子安排在一个屋檐下,正是因为这段过往。沈渠昆等于是背叛过齐王。这两个倒霉家庭放在一起,既好卖惨,又不至于让人心生忌惮,再合适不过了。 可是,沈家为何不能置身事外,依然没个说得通的解释啊! 而闻怀远接下来的叙述很快解开了她的疑惑。 “沈相的奏章已是耸人听闻,但更令人惊讶的是,先帝竟然同意了。不单是暂缓立储,沈相布衣还乡的请求也一并准了。连个体恤元老的虚职都没给,爵位也收回了,实在是不合常理。要知道,沈相是最早追随先帝的一批人,很受器重,任上也并无过失。最后连点体面都没有,以近乎于夺官罢职的方式离开朝堂,即便是遵从本人所请,亦是匪夷所思……” “……有人认为,这是因为沈相在立储一事上有失职之嫌,故而引起了先帝的不满。而另一种说法,则是先帝认定齐王文弱,居太子位恐为人所害,故将传位于齐王的密诏交与沈相,命他归隐。待宫中有变,就将密诏取出,昭告天下。” “哈哈哈哈,真是异想天开!”沈其音笑出了声,“皇帝要有这种顾虑,把传位诏书往金銮殿的匾额上头一放不就好了?既安全又方便,出了事也能立即取下来验看。交给回乡归隐的大臣?是怕传位的过程不够惊险刺激吗?这么荒谬的故事,也有人信?” 闻怀远没笑,一点都没笑,他严肃地说道: “有。因为辞官后的沈相的确反常,他躲避同僚,匆忙离京,像是有什么要事在身。而有宫中的小太监证实,沈相此前确实得过一份金玉秘旨,只是不知里面写了什么。” 这下子,沈其音就笑不出来了。 “难道说,沈家被付之一炬,也是因为这个可笑的传言?皇上怕有一张传位他人的密诏现世?” “不!不会是圣上。先帝驾崩时,两位皇子都在床前。若真有密诏,先帝不会不说。若真有密诏,齐王要么会死,要么被囚禁京城,又怎能像现在这般安逸?” “皇上不信,但有人信了。为了不让齐王得到密诏,为了防止我沈家出手相助,干脆一把火烧个干净……”沈其音忽然怒视着闻怀远,质问道,“闻大人,你现在这是把我姐弟和齐王做成一团饵,想钓那幕后之人?” 是了,皇上知道没有什么密诏,即便听到废齐王与沈家的两个孤儿在一起,也不会有什么疑虑。但放火烧掉沈家的人会怎么想呢? “不错,老夫确有此意。但老夫可以保证,小院四周有人日夜看护,沈家的悲剧断然不会重演。而且,归根到底,他们的目标是齐王。即便杀了你,甚至杀了宋知璃,都没什么意义。但是!”闻怀远忽然话锋一转,旧事重提,“若给你们安上里通外国之罪,就能把齐王牵涉进来。借大成律的刀,把所有人一网打尽!” “依闻大人之见,这常宁城中,能织成此罪的,都有何人?” “押送齐王的中使杨三九,至今还滞留在城中,他是陛下的潜邸之奴,向来视齐王如仇寇;越国公蒋成济,武将一脉,一直与齐王府不睦;遥州知府向喻舟,虽然告病在家,但此人极善钻营,胆大心黑。甚至不需这三人有何动作,随便一个有头有脸的人到衙门告发,他们大概也愿意顺水推舟,为陛下消除一个隐患的。” 若如闻怀远所说,这还真是一件祸事了。沈其音熟悉历史大势,但具体到官场的细节运作,又是在另一个时空,她就不是很有把握了。 专业的事情,还是得请专业的人来做才行。 “祸已经闯下了,闻大人可有什么解决办法?” “窦静阁是昨天下午到你店中的,宋知璃中午去了一趟,午饭后就离开了。那两人还未碰过面,趁其他人尚未注意此事,赶紧将窦静阁转去他处!” 哦!沈其音还以为已经有人告到头上来了,原来只是闻怀远的防患于未然。这让她终于松了一口气。 “听闻大人的意思,只要窦静阁不在,宋知璃在东云楼做活的话,也没有什么问题?” “一个昔日的郡王,现在沦落到操持贱业的地步,会有很多人乐见其成。只要你保证东云楼里不再有窦静阁之类的人,这反而是一件好事。” 不去感叹权力场上的幸灾乐祸和落井下石,这话谈到现在,沈其音已经摸准了闻怀远的脉。既然如此,不趁机为自己争取点利益,不就太吃亏了吗? 沈其音眼珠一转,开始耍起了无赖: “可窦静阁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掌柜啊!闻大人也知道,再过几天,咱常宁县酒食行会的年榜岁比就要开始了。送走了窦静阁,仓促之间,让我上哪再找个掌柜去呀?” “那是你自家的生意,与老夫何干?”闻怀远不动声色地回击了一句。 可沈其音哪肯罢休,她继续纠缠道: “话不是这么说的,闻大人,若是你当初就像今天这样把事情都说清楚,还会有这个麻烦吗?我若是知道有人虎视眈眈,还会去招揽窦静阁吗?现在因为您的隐瞒,我家小生意眼看就要鸡飞蛋打了,您怎么说也要负一点责任吧?” 闻怀远眼皮一耷,哼一声道: “什么负责任,还不是要银子?罢了,老夫知道你开店不易,这里有越国公送来的三百两银子,说是要补给宋知璃的菜谱钱,你先拿回去用好了。” “银子?我要银子干什么?找银匠打个银人儿能当掌柜用吗?” “那你想如何?” 沈其音本来还真是想要银子来着,可听闻怀远这话,三百两银子反正跑不了,干脆无赖耍到底好了。她忽然摆出一副可怜相,说道: “闻大人交游广阔,慧眼识人,能不能寻个合适可靠之人到我东云楼当掌柜?时间不用太久,把十月的岁比撑下来就成啊!闻大人啊,我一个失忆孤女,举目无亲的,您要是不帮我,我可就真没办法了啊——” “行了行了!” 闻怀远其实还挺喜欢沈其音这聪慧丫头的,再被她这么一缠,也只好自认倒霉。 “老夫这里倒有个人选。你既然不落窠臼,能雇番人做掌柜,那么想必雇个妇人也能接受吧?老夫有个远房侄女,是个性情爽朗,生财有道的。她做些转运生意,正巧到了常宁县。老夫让她前去助你,可好?” 沈其音本来都快把眼泪挤出来了,一听这话,立刻笑道: “好啊好啊!太好了!多谢闻大人!事不宜迟,您最好让她今日就来东云楼寻我。我这就回去给您家侄女安排接风宴欢迎会!那三百两银子在哪?我出去的时候找周处领就行了吧?那么多银子,我一个小女子实在不安全,还得派些衙役送我回去才好。对了,说到衙役啊,闻大人一定安排了衙役监视我东云楼呢吧?您别瞪眼,没想让您撤了。小女子是想着,您能不能让衙役穿上公服,就站在我那店里头,帮忙维持维持秩序?也好顺便保护一下您家侄女的安全嘛,毕竟一个女掌柜,抛头露面的,万一——哎!闻大人要是不放心的话,不如岁比期间也来小店坐坐?与民同乐嘛!” 于是,既昨晚被轰出房间之后,沈其音又被人轰出了县衙。当然,这一回,她依旧如愿以偿。 怀抱着三百两银子,左右跟着互送的衙役,沈其音满脸笑容,心弦却越绷越紧——这逃不出去的乱局,到底该如何破解呢? 就算她再会撒泼打滚装可怜,也就对闻怀远这种老实人有用。而今日听到,对废齐王有敌意的三人,杨三九,蒋成济,向喻舟,还会这么好对付吗?而且,灭她沈家的幕后黑手,还未必在这三人之中。以后的日子,必须得多加小心才行。 可别人尚且躲得过去,但越国公蒋成济,常胜楼的主人,她却不得不去面对。因为她还想从对方手里换取一点东西呢。 现在想想这计划可能有点冒险,但谁说齐王府的敌人,就一定是沈家的敌人呢?更何况现在齐王府已经没了,争储时的那点恩怨,改朝换代之后,真的还会延续下去吗? 这一把对东云楼,对沈家,都是至关重要。 没办法,她沈其音,赌了! 第二十一章 钦差大臣 京城,皇宫。 御书房里,即将启程南下的钦差大臣王鹤正准备聆听皇帝最后的训示。 前燕国公沈渠昆家宅失火,举家罹难的消息,早在十几天前就传到了京城。但不论是皇帝,还是群臣,大家就像约好了一样,对这个案子不闻不问。 只有一个愣头青的年轻御史上了一本,弹劾自己的老前辈,常宁县令闻怀远。说他怠政无为,致使辖地治安败坏,催生大案,当论其罪。后来,一个年轻同僚提醒他案发时闻怀远尚未到任,一个年长同僚提醒他沈渠昆与陛下有何渊源。结果,上本的御史一晚上没睡着觉。 好在新帝没有理会这封奏章,留中不发,让那糊涂御史松了一口气。 可就在三天前,远在常宁的中使杨三九上了一封急奏,说有沈家幸存孤儿一对,现与废齐王一家同住一院,请陛下垂怜。 杨三九这封急奏看似求情,实则是告状。但他有什么心思没人在意,常宁县的最新动向才是大家关心的。消息一经传开,这一次,可就没人装听不见了。 因为百官这下意识到,沈家的火不是新皇上派人放的!斩草不除根,这哪是皇家办事的风格呀?谁听说过诛九族留两个不杀养起来的? 于是到了第二天,千奇百怪的奏章涌上了宋世平的龙书案。 有的说沈渠昆生前有大功于国,当追复燕国公位。有的说沈家纵火案事关重大,当派人彻查。有的则拐弯抹角,比如说遥州知府称病日久,当另择他人接任;或者说越国公操练水师辛劳,当遣使犒军;甚至有人说听闻常宁县每有岁比,热闹非凡,可派特使采录当地风物,与民同庆,以安抚陈越旧人………… 哪怕拐出八道弯去,最后也都落得同一个意思:皇上您是不是派个人到常宁瞧瞧去啊? 宋世平也为难啊!他觉得这定是哪个忠于他的臣子给沈家放了一把火。事做得的确莽撞,但好歹也是一份忠心。他才登基不久,人心未定,所以不便详查。 现在再一看,沈相后人都住到他那落魄兄长家里去了,这种看似挑衅的安排,实际上是在喊冤求情吧? 新任常宁县令闻怀远,这个人他知道,虽无大才,但正直纯善,无甚野心,属于百官中的异类。也正因为如此,他才同意了闻怀远的自荐,派他去当常宁县令,看守废齐王一家。 想来是闻怀远也担心保不住沈家遗孤,所以才做了如此大胆的安排吧。 宋世平不希望在自己的治下,一朝宰相连个后人都保不住。哪怕这位宰相曾经是他的政敌。 于是,宋世平如了百官的愿,钦点王鹤为钦差,巡视越地八州。当然,另外七州只是顺带,遥州常宁县才是正餐。这一点,大家都心照不宣了。 看着眼前躬身听训的王鹤,宋世平的心情也很复杂。这王鹤才三十多岁,任吏部考功司员外郎。 他虽君临天下,但登基不足三月,尚未完全掌控朝堂和百官。这次的差事涉及前朝宰相,还有他那曾广受文官支持的兄长,宋世平只能派自己的嫡系亲信。 而官至从五品的王鹤,几乎就是他在文臣中的唯一选择了。武将他倒是有一大把,但这种精细活上,宋世平还真不敢用。 “沈相,朕是敬重的。” 这是御书房中沉默许久后,响起的第一个声音。也为这场君臣奏对定下了基调。 “其他功绩不提,单是立储一事上,没有沈相当年的上书,现在坐在皇位上的,可能就是我大哥了。” 王鹤低着头,听得很认真,却不发一言。这种事情,不是做臣子的可以置喙的。 “唉!我那大哥!其实什么都好,就是没有为君之才!当年嫂嫂亡故一事,让沈相也看清了这一点。但看在眼里是一回事,能上书自省就是另一回事了。沈相的刚正,朕真心敬佩。虽然沈相从未认同过朕,但朕,可是一直认同沈相的。” “臣一定彻查沈家纵火案,还沈相一个公道!”王鹤赶紧表态。 “查还是要查的,但要小心谨慎,不可大张旗鼓。越地新定不过几年,方有复苏之象,不可再使民心浮动。查出什么结果,也不必再写奏折,回京后亲自报与朕知晓。你可明白了?” “是!微臣明白!”王鹤盯着自己的脚尖,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微臣斗胆,那沈家的一对遗孤该如何处置,还请陛下明示!” “那两个孩子……已经十六岁了吧?”宋世平捋着短髯,随口吟道,“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燕燕于飞,下上其音。之子于归,远送于南。瞻望弗及,实劳我心。” “这是《诗经》中《燕燕》一篇,乃是一首送别诗。微臣愚钝,不知陛下……有何深意?” 王鹤也是进士出身,诗词经义自是熟稔于心。可这送别诗跟沈家遗孤有什么关系,他实在是想不出来。 王鹤这笨拙老实的样子,倒把宋世平逗笑了。跟那些个老油条相比,宋世平还是喜欢这种诚恳勤勉的文官。 “没什么,这是那对遗孤名字的由来。十六年前,王卿还未入仕,不知此事也是应当。” 宋世平很快收住了笑容,思考权衡起来。良久,他才说道: “既是沈相之孙,才学见识当是不凡。王卿此去,先观其人。若是人才难得,便保他参加科举。待考中进士后,朕自会封赏重用。若是个庸才,便不用理会。回头朕封他个偏远处的县伯,保他一生富贵就是了。” 大成皇帝的安排全是针对沈其羽的,沈其音一介女子,自然就被忽略掉了。而除了沈家的两个孩子,需要额外注意的还有一家人。 “朕的兄长,你也瞧上一瞧,看他平民日子过得如何。知璃和思珞两个孩子,也是不易。母后不忍,给他们备了些东西,你也一并带去吧。还有,把杨三九那奴才绑回来。给他传朕口谕:朕让你去送人,不是让你做狱卒,差事办完了不赶紧滚回来,是喜欢吹海风吗?” 听着是骂,但能让皇上用这种口气责骂,本就是一种恩宠荣耀了。王鹤记下此口谕的同时,也暗暗决定,这一趟差事,绝不能惹那个杨三九。不然被他进几句谗言,这官还有得做吗? 第二十二章 五娘 “香煎牛排!” “番茄酸汤鱼!” “番茄烩饭!” “番茄肉酱意面!” …… 酒食行会的评定间里,东云楼的登记菜品陆续出锅,等待着会中元老的评审。 这评审并非是要打分,而是品鉴其色香味形,记录在案。 而评审通不过只会有两种情况,一是菜品水准太差,或太过普通,不够资格;二是这菜品和之前登记过的其他菜品过于雷同,也会被判无效。 评审席上一共五位,酒食行会的三元老,东云楼的主人沈其音,还有东云楼的新任掌柜,闻五娘。 闻五娘在闻怀远答应好的当日就到了东云楼,的确是个做事不拖泥带水的可靠之人。她应该已经年过三十,但和同龄之人一比……比如窦静阁的妻子张氏……就显得很是年轻,而且活力充沛。 五娘算不上什么美人,身材微胖,皮肤偏黑,但很耐看。再加上爽朗的性子,相处起来很是舒服。 而更妙的是,五娘爱吃! 每上来一盘菜,饶是昨晚已在接风宴上吃过,五娘依然旁若无人地大快朵颐,吃得豪爽却不粗野,让旁边的人都不禁胃口大开。 沈其音品尝着连福的手艺,对后续的岁比也愈发地有信心了。可没想到,即使风卷残云地吃光了每一样菜,三位评审还是否决了其中的两道菜品。 番瓜粥和罗宋汤。 “番瓜粥与丰泰楼的黄金玉露羹没什么不同,而罗宋汤则是和常胜楼的疙瘩汤太过相似,所以均不予通过。” 番瓜粥的事,沈其音还可以理解,是她小瞧了古人举一反三的能力。番瓜饼就是南瓜打成泥做的,那南瓜泥能做点心,为何不能做成汤羹呢?稍微动点脑子就能想到了。 可罗宋汤能和疙瘩汤撞车,沈其音就不能理解了。 “疙瘩汤是以面疙瘩为主,番茄为辅。而罗宋汤却是番茄牛肉为主,其他配菜为辅,一点面粉都没加,怎么能一样呢?” 酒食行会的李员外倒是很气,他笑着解释道: “沈小姐说得不错,可谁让这疙瘩汤是常胜楼的独家菜呢?这道理你跟我讲通了,我跟越国公也讲不通啊!要是越国公一口咬定,两种汤都是红的,都用了番茄,根本就是大同小异,那我又有什么办法啊?” “越国公岂会这般蛮不讲理?李员外还没问过,倒自己吓唬起自己来,又是何苦呢?” “哎呦喂我的沈大小姐!咱们越国公要是通情达理,还会有现在的菜品登记和年榜岁比吗?我这不是吓唬自己,是长了记性喽!” 见李员外确实为难,沈其音也只好作罢。幸好只折了两道菜,剩下十几道特色菜,全都成功登记在案,成了东云楼独家售卖的专利。 沈其音又把岁比的报名手续完成,确认了规则和流程,就要带着五娘和连福离开酒食行会。 可才到门口,迎面进来几人,两边正堵了个瓷实。沈其音抬头一看,哎,还真是冤家路窄!不是苏全又是哪个? “苏员外。” “沈小姐。” 大家都是文明人,作对也不该放在明面上。打个招呼,尽了礼数,就各忙各的吧。 至少沈其音是这么想的。也只有她是这么想的。 “沈大小姐,听说你接手了东云楼?苏某还未恭喜呢。不知道银子够不够花的?不够的话,苏某还可以再买你几份菜谱,帮你们东云楼渡过难关嘛!” 沈其音不是个惹事的,更不是个怕事的。对头都讽刺到脸上来了,也就甭装什么淑女了。 “苏员外气了!没你那二百两银子,我这酒楼还真开不起来。不知你家厨子把那两道番茄的菜谱练熟没有?没练熟的话要不要跟常胜楼的厨子交流一下经验?” 一时间,酒食行会门口剑拔弩张。 说来也怪了,明明是一场纯粹巧合引发的交易,沈其音得了银子,苏全拿了菜谱,各取所需的买卖,但两人都觉得自己被对方耍了——沈其音是在得知苏全是对头之后,苏全则是在得知沈其音要重开东云楼之后。 如此冤孽,大概也只有命中注定可以解释了吧。 苏全不再说话,而是晃晃肩膀,顶了一下紧跟在身后的刘掌柜。刘掌柜心领神会,立刻上前一步抢过了话头。又说沈其音在丰泰楼信口开河了吧,又说沈其音不守诺言一货两卖了吧,添油加醋地嘲讽一番,把沈其音气得够呛。 可沈其音也不好直接还嘴。她现在的地位和苏全持平,那边派出个跟班来挑衅,她若是贸然接下来,难免有失身份。连福去对那刘掌柜倒是合适,可这不是打架,而是斗嘴,十个连福怕也斗不过一个刘掌柜。 眼看就要输了阵势,一旁的五娘及时站了出来。 “真是笑话了,你怎么知道我们东家是在胡说?常宁县的番人你都见过了?那些玉米,土豆之类的,你没听说过就是假的?还有的是人没听说过番茄呢,那你们丰泰楼还敢不敢卖了?至于那菜谱,难道没按约定卖给你们吗?我刚才在里头看登记册子,白纸黑字写着丰泰楼那几道菜,不是骗人的吧?至于常胜楼的菜谱,那不是完全不同的菜吗?哦,都用同一种食材就叫一货两卖啊?这不是强词夺理吗?我还没听说过,买东西的能堵着店门,不让把货卖给别人的!” 五娘不但气势如虹,话也挑不出毛病。更难能可贵的是,这些事情沈其音根本没跟她讲过,只凭对面刘掌柜的只言片语,五娘就能把前因后果听明白,并且找到反击的方法。这份机敏,实在是让人钦佩。 刘掌柜一时哑口无言,五娘哪肯放过,趁胜追击。 “哼哼,也是啊,你们这不也在酒食行会堵门呢嘛,平时都做惯了的吧。这还光天化日的呢,就敢在街上堵着女眷,意图不轨。要不是我们东家有忠仆护着,怕不是清白都能让你们给毁了!无法无天啊!感情这常宁县,是姓苏的吧。” 这大帽子扣的,苏全都忍不住说话了: “你可别血口喷人啊!我们不过是偶遇罢了,闲聊几句,怎么就成了坏人清白?” “哦,你们说话就是闲聊几句,我们说话就是血口喷人。那还——” “沈小姐,苏员外,怎么在这聊上了,要不一起到行会里喝着茶聊吧?” 酒食行会的李员外听到吵闹,就赶了过来。这场争吵,也就不得不鸣金收兵了。 吵架这种事,哪能吵出什么输赢来,纯粹是耽误时间。但沈其音却觉得,她自己成了大赢家——因为东云楼终于有了一位最合适的掌柜。 第二十三章 迟来的歌舞 自沈其音决定重开东云楼之后,大摆宴席就成了每天必做的日常。法子虽然老套了一些,但确实能起到提振士气的效果。 今天酒食行会的一件小事,就验出了五娘的成色,沈其音当然高兴。晚上又摆了一次宴,比昨天的接风宴还要隆重丰盛。 东云楼的杂工伙计,两位帐房,赶短活的工匠,各色人等为数不少。这次的宴席也有些特别,算是沈其音在开门营业前的一次演练。 “这就是东家说的自在餐了,自拿自取,按位收钱,确实是奇思妙想。”五娘称赞道。 “哪是什么奇思妙想,都是被逼无奈。你看那几个新伙计,往空盘里添菜而已,还能洒得到处都是。要是还按照老法子经营,一天不知道能打碎多少盘子,惹恼多少人。” “忙活了一天,手有点抖也是难免。东家放心,剩下三天,我五娘一定把他们训出个样子来,断不会给东家的妙法抹黑的。” “光训练不行,人数,不够的。”与沈其音二女同坐一桌的还有窦静阁一家,张氏陪阿水去取餐了,剩下窦静阁一人在这里卖弄算学,“还需要多三成人手,而且是熟练的,不出错的。必须有轮班制,不然的话,七八天就都累死了。” 沈其音相信这话不是危言耸听,不过她也早想到了应对方法,只等明天去实施了。 她胸有成竹地微笑着,转而和窦静阁闲聊起来。 “窦先生,栈可还住得习惯?” “很好!比店里好,也比船舱好,我很满足。” “那就好,等过两天,我在左近找个院子租下,你们搬过去住。栈不是长久之计,我还等着窦先生为我制作奶酪和蛋糕呢。” “真的不能在这里做?蛋糕,搬运很麻烦。” 沈其音只能叹气摇头,虽然现在的权宜之计和掩耳盗铃也没太大区别,但至少给想要构陷他们的人加了一道工序。只要能多加小心,不让窦静阁和宋家人有什么直接接触,就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不然还能怎样,把窦静阁赶出常宁?哪怕有一天小墨能把奶酪当庄稼种出来,沈其音都不会放弃窦静阁的。那可是位学者!还有谁能比一个穿越人士更明白,知识的重要性呢? 幸好窦静阁也是个通情达理之人,沈其音只说有难处,他就不再强求,也不追问。看来只要不牵扯到文化推广之类的事情,他的情商还是挺高的。 东云楼的晚宴并没有持续太久,按沈其音的要求,从开餐到结束,只有半个时辰。这也是她打算在正式营业后使用的就餐时限。每桌人限定一个小时的话,虽然有点紧张,但肯定能吃饱。比赛期间,流量那么大,也确实难以面面俱到。 “不如这样,时限还是定为一个时辰。但如果人在半个时辰之内吃完离开,就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比如东家您说的那种折扣券。先试行几天,如果等位的人实在太多,再把时限改为半个时辰,并且推出一个小折扣。这样的话,食们也就不会有太多怨言了。” 五娘再一次证明了自己的价值,她的方案确实比沈其音的更有人情味。这一天下来,沈其音对掌柜这个位置已经完全放心了。 而具体的折扣数值,有窦静阁帮着计算,也能最大限度的保证收益。 真是捞到了一批良材啊! 晚宴结束,沈其音又稍微做了一下安排,就匆匆忙忙地往家赶。家里还有人等着她呢。 果然,一进院门,就见宋思珞面带幽怨地坐在院中,手里拿着沈其羽他们画好的福寿牌。 “哥,你怎么回事啊?明明有一把顺子,为什么不出啊?” “我这不是怕挡了你的路吗?” “哎呀气死我了!哥你真是太笨了!” 一目了然,三个人玩斗地主,宋知璃兄妹又输了。赢家是沈其羽,他打牌确实厉害,主要是运气特别地好。不知道傻人有傻福这句话用在他身上是不是合适。 当然,也可能是这里面有什么猫腻。沈其音看看蹲在一旁贼眉鼠眼的小墨,觉得这只小神猫的确是很可疑。 “姐姐!” 沈其羽最先发现了来人,高兴地抱过来,依然像个小孩子。 这也让宋思珞的眉头皱得更紧。二对一的游戏,两个天选的皇族,输给这种人? “今天也回来这么晚,歌舞还看不看了?” 宋思珞没好气地说道。 本来说好昨晚看她的歌舞,宋思珞也不情不愿地准备好了,愿赌服输嘛,这也是贵族品行。可谁曾想那可恶的沈家女居然把这事忘了,去搞什么接风宴,到了宵禁的时候才回来。要不是她拿出了有趣的福寿牌来赔罪,宋思珞都打算不再理会这个女人了。 可现在,她对沈其羽这个常胜将军的怨念更深,她迫切地想看到对方臣服在自己石榴裙下,神魂颠倒的丑态。宋思珞相信只要拿出她精心准备的歌舞,立刻就能得偿所愿。 傻子怎么了?再傻也是男人啊! 沈其音可猜不到宋思珞心中所想,她只当是自己讲过的故事终于起了效果,于是连忙点头道: “自然是要看的。你可准备好了?” “这还用特意准备?呵呵……” 宋思珞冷笑一声,退到院中开阔处,以袖遮脸,忽然换上了一幅凄美神情,轻声吟唱起来: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随着歌声愈发婉转,宋思珞甩开长袖,翩然起舞。 是翻飞的蝴蝶吗?是徘徊的仙鹤吗?是风中的落叶吗?是雨下的娇花吗? 宋思珞的舞姿并不复杂,但一举一动都透着优雅和悲怆,与歌词契合得很完美。每一步踏落都如饱含深情的诗句,每一句唱出皆是呕心沥血的画卷。 没有以色诱人的露骨动作,但那种传统而含蓄的美丽,已足以让观众难以自拔。 这还是那个刁蛮任性的疯丫头吗?沈其音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了。 歌止舞住,宋思珞满意地欣赏着院中人的表情:沈家女在出神地傻笑,不知道是联想到什么美事了;她的兄长满是自豪,快感谢上苍吧,有这种妹妹定是千世福德;而沈其羽那个傻子,他也……他……他居然在……洗牌? 无动于衷,面色如常地洗牌! 宋思珞,有点想哭了。 第二十四章 虎山行 宋思珞的歌舞水准比沈其音想象的要高,更让她惊喜的是那份情绪的投入。美中不足,恐怕也只有歌曲的选择了吧。 《蒹葭》是诗经里最为人熟知的篇章之一,有人把它当作隐喻的讽谏诗,也有人把它当作纯粹的情诗。但不管哪种情感,都肯定无法让现在的宋思珞产生共鸣。 她表演的时候情绪很投入……投入到别人的躯壳里,自己却并不能感同身受。如果换一曲能催生她自身情感的歌,沈其音相信,她的表现力和感染力还能再上一个台阶。 沈其音需要达到那个高度的宋思珞,她可以去引导,也有耐心去等待,十天,甚至二十天都行。为期一个月的比赛,比的不是冲劲,而是后劲。 舞台已经在建了,虽然不大,但足够宋思珞施展的。 自助餐加现场驻唱,有点混搭是吧。没关系,沈其音不在乎。她只需要在一个月内源源不断地创造新奇,靠新鲜感打败其他的酒楼。扬长避短,可是沈其音的人生信条。 取长补短,也是。 站在越国公府门前,左右站着五娘和连福,沈其音露出了自信的笑容。 蒋成济按照自己的习惯在演武场耍着刀,家仆来报,说有自称沈府小姐的人来访求见。 “沈府?哪个沈府?” 蒋成济一头雾水。他的老兄弟不少,朋友也遍布天下。可姓沈的故旧……他一时间还真想不起来。 “她说她叫沈其音。” “沈其音……沈老酸的孙女?” 蒋成济一下子反应了过来。沈其羽,沈其音,这对龙凤胎的名字,十六年前刚降生时就传遍京城了。那会的文武百官,有哪个不知道的? 知晓了来者何人,蒋成济的态度也就明确起来。 “她来干什么?本将跟沈家可没交情,不见不见!” 可报信的家仆却没应声,而是奉上了一样东西。 “沈家小姐说,将军尝过这个,一定会见她的。” 那家仆奉上的是一个红彤彤的番茄,只不过削去了一角,显然已经有人试过毒了。 番茄,蒋成济当然熟悉,他这阵子也没少吃。常胜楼里更是屯了一大堆,准备岁比时烹饪售卖。拿这东西献宝,他可不稀罕。 “不就是番茄嘛……” 蒋成济嘴里嘟囔着,再看那番茄,圆润饱满,色泽鲜艳,切开的果肉还有汁水在往下淌,样子很是诱人。他练武正练得口干舌燥,想着吃个番茄解解渴也好,就抓过来一口咬下去…… “好!” 蒋成济大喊一声,哈哈大笑,鲜红的汁水从他的大嘴里流出来,看着有些骇人。 蒋成济又仔细地品品味道,只觉得这番茄甘甜清爽,鲜美多汁,跟他之前吃过的完全不同。 一个番茄吃下肚,蒋成济心满意足,对家仆说道: “让那沈其音在堂中等候,本将换件衣裳,这就出去相见。” 就这样,凭借着不同凡响的敲门砖,沈其音成功地被请进了越国公府。 不多时,她就见到了威名赫赫的越国公。 这人身高体壮,洪音如雷,若不是须发皆白,还真以为是条正当年的汉子呢。想必老当益壮的廉颇,黄忠之辈,就是这个样子吧。 “哈哈哈哈!沈家女娃,这样的番茄还有多少,你说个价,本将全都买了!” 蒋成济连句套话都没有,开门见山,十成十的蛮将做派,却不知几分是真,几分是做给人看的。 沈其音可不会小瞧了对方,能做到位极人臣的,即便是全凭悍勇的武将,又有几个是好对付的? 沈其音恭恭敬敬地施了一礼,说道: “越国公想要多少,我全数奉上。不过却有两个条件。” “哦?小女娃有点意思。”蒋成济眯起眼睛,往披了虎皮的椅子上一坐,问道,“东云楼是你家的买卖吧?怎么,这次岁比想求本将高抬贵手?” 沈其音轻笑一声,答道:“这种条件,提出来是自取其辱。我沈其音虽只是小小女子,却也断不会堕了沈家威名。越国公大可放心,我的两个条件,都是能使两家受益的双赢之事。越国公可愿意听一听?” “既然如此,就说来听听吧!” 沈其音成竹在胸,从容不迫地说道: “第一个条件,越国公把库存的所有番茄拿出来,在市场上拐两道弯,然后想办法卖到丰泰楼手里。卖过去多少,我沈家双倍补齐,就用您刚才吃过的那种番茄。” 蒋成济一听,乐了起来: “沈家女娃,你这是憋着坏呢!那丰泰楼跟你有仇啊?” “有啊~” 沈其音毫不掩饰,不但一口承认,配套的笑容还十分灿烂。 “哈哈哈哈!有趣有趣,吃过你拿来的番茄,再想想以前吃的,的确有天壤之别。同是售卖番茄,若只有丰泰楼的番茄差了一档,还怎么留住人?到时候,新菜不但不能添彩,反而还会拖累风评。这计策,可真够毒的!” 沈其音总觉的蒋成济那饱含赞赏的眼神有点奇怪,不得不解释道: “越国公别误会,我沈家不会主动害人。跟苏全对我东云楼动过的手脚相比,这点小手段还真算不得什么。” 哪知道蒋成济把嘴一撇,不以为然地说道: “你们读书人也真是够累的,看谁不顺眼放手整治就是了,还非要先编出点道理来才踏实。罢了罢了,就当你沈家品行高尚,只是被人欺负得狠了才出此下策。快说下一个条件吧!” 价值观不同的人还真是不好沟通! 算了,反正看样子第一个条件对方已经同意了,沈其音也懒得再去解释,直接开出了第二个条件: “第二个条件,越国公借我一些厨房的熟手和经验丰富的伙计,为期一个月,也就是岁比期间……” “这可不成!” 沈其音还没说完,蒋成济就抢先打断了她的话。 “不成不成!本将的常胜楼人手都不够呢,哪有闲人分给你用?你那番茄虽好,却不值得我下这么大的价钱。” “番茄可能不值,那菜谱呢?”沈其音的声音像恶魔一般充满诱惑,“我昨日在酒食行会登记了十四道新菜谱,不知这些菜谱,值不值越国公的大价钱啊?” 第二十五章 晴阳珞璃 贤淑端庄的沈家大小姐,威武霸气的悍将越国公,两个人像菜市场里的大妈和菜贩一般,锱铢必较,斤斤计较的样子,实在不足为外人道。 最后,还是连福借了越国公家的厨房,现场做了几道新菜,让蒋成济吃得心欢,这才谈出了结果。 沈其音借到了她需要的人手,而蒋成济这边,不单是这十四道新菜,东云楼以后新出的菜谱,越国公府也拥有优先购买权。 “沈丫头,老头子我为了这点菜谱,可是把家里的厨子都借给你了。这一个月,老头子就得上军营里啃干粮去!花了这么大的价钱,沈丫头可得记得我的好,抓紧研究点新菜出来呀!” 谈话的地点已从正堂换到了餐厅,吃着连福烹饪的新菜,两人之间的距离也拉近了不少,彼此的称呼都变了。 “老爷子放心,现在的沈家别无所长,唯有创新。就算您不说,我也得挖空心思扑在新菜上。不过您别忘了,那些新菜谱,包括这次的十四道新菜,并非转让,而是合营。” “知道知道,沈丫头你怎么也变得这般不痛快,契约都签过了,是怕本将耍赖吗?” 蒋成济大可摆出智信仁勇严的名将风范,可刚才谈判时耍过的赖犹在眼前,还指望沈其音再失一次忆不成? 但沈其音也看得清楚,滚刀肉,不吃亏,这才是蒋成济最真实的一面。他能以这一面示人,而不是初见时直爽蛮汉的样子,已经算是一种诚意了。而且,这生猛老头,除了有些小家子气之外,倒也是个可交之人。 只用一些菜谱就能交好一位掌军国公,这买卖,怎么做都不会亏本的。 沈其音可以跟蒋成济谈笑自如,席上另外两人可就没这么自在了。 五娘今日跟过来只是个参谋,国公爷面前,她连说话的资格都没有。 连福就是专门来做菜的,可谁知蒋成济吃得高兴,大手一挥,让他也上了桌。虽然连福也是国公府出身,但哪怕在梦里,他也没跟沈老爷子在一张桌子上吃过饭。 于是乎,沈其音带来的两个帮手,在饭桌上就成了刚过门的小媳妇,小心翼翼地,只盯着面前的一盘菜慢慢夹,咀嚼下咽不敢出声,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 蒋成济再浑,也不会对一个妇人品头论足。但看到壮实的连福也是这副模样,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沈丫头,你家的厨子端得不错,就是胆小了一点。要不让他到我军中历练一番,长长本事?” 沈其音笑着摇摇头,看着连福黑中发红的脸,说道: “他不是怕您,而是怕自己行止不当,连累了我这个主家。沈家大火时,能冲到火场里救人的汉子,又怎么会是胆小之辈呢?” “哦?还有此事?”蒋成济正色道,“那可真是条忠勇的汉子,来来来,本将敬你一杯!” 蒋成济在钱财利益上或许有些计较,但在身份地位上却颇为随意,这样的性格,沈其音已经能摸索个大概。她给连福使个眼色,示意他不必拘谨。 连福看懂了沈其音的意思,却一时间想不出该说什么,只好连干三杯,心意全在酒里。蒋成济还真吃这一套,哈哈大笑跟着喝了三杯,这才坐下。 酒吃得多了,蒋成济也有些发晕。岁月不饶人,他的酒量比起年轻时已是远远不及。 “去,让厨房做些疙瘩汤来。” 这汤汤水水的东西,蒋成济以前也不爱吃。但一碗热乎乎的疙瘩汤下肚,既美味又暖胃,还能缓解酒劲,蒋成济偏就喜欢上了。 听见疙瘩汤,沈其音就想起自己的罗宋汤来。她很想跟蒋成济打个商量,把疙瘩汤的菜谱由常胜楼独占改为两家共有。但依这老爷子的性格,恐怕又要你来我往地讨价还价,实在是心累。 唉,明明是自己会做的菜,还要从别人手里讨要菜谱的使用权,实在有些憋屈。久违地,沈其音心里又有点埋怨起宋知璃来。 不过想到宋知璃,沈其音忽然有了个坏主意,拿来逗逗蒋成济应该正合适。 不多时,蒋家的仆人就把刚出锅的疙瘩汤端了上来。虽然番茄还是普通的品种,但蒋家的厨子自是不凡,一盆疙瘩汤依然是鲜亮飘香。 蒋成济迫不及待地自己盛了一碗,正要下嘴,就听沈其音在旁边赞叹道: “哎呀呀,这道晴阳珞璃做得可真好啊。老爷子府上的厨子还就是不一般!” “什么晴阳珞璃?” 蒋成济莫名其妙,一边问,一边大口吃着汤,视礼仪如无物。 “说来也有趣,是有一对落魄兄妹,第一次吃到这疙瘩汤,惊艳其美味,却不屑其俗名。所以他们用自己的名字给这汤重新起了个雅号,就叫晴阳珞璃。”沈其音故作惊讶地问道,“怎么,老爷子您不知道吗?我听说这疙瘩汤的菜谱,就是那对兄妹里的哥哥卖给您家的呀!” “咳咳……咳……晴阳珞璃?” 蒋成济给呛了个结实。晴川郡主宋思珞,安阳郡王宋知璃,可不就是晴阳珞璃吗!这俩倒霉孩子,都混到卖菜的地步了,还念念不忘当年的封号,可把他坑苦喽! 蒋成济从废黜皇室手中买菜谱,本就不妥,但好在知道的人不会多。但这晴阳珞璃的名字若是传了出去,可就要闹得天下皆知了——皇室秘闻什么的,谁都喜欢听! 蒋成济一下子愁眉不展,端着的半碗疙瘩汤,也变得烫手起来。 “沈丫头,你怎么知道那兄妹俩的?”蒋成济问道。 “我跟他们同住一院啊,是闻县令的安排。” “唉!又是读书人的花花肠子吧。”蒋成济看着沈其音,诚恳地说道,“沈丫头……你知道那家子是什么人吗?是废为庶民的皇子皇孙!能躲呀,还是躲着点吧。” 就冲这一句话,沈其音对蒋成济的好感又增加了一层。 没见面之前,她就觉得蒋成济虽有嫌疑,但不太可能是暗害沈家和齐王的幕后黑手。因为没必要!听宋知璃说,整个大成国,最善水战的就是这位老将。就算齐王做了皇帝,要清算异己,也不会算到他头上去。 而见面之后,沈其音更觉得,这老头其实挺可爱的! “谢老爷子提醒,我心中有数。” “是啊,你这丫头,鬼灵鬼灵的!心中有数,还故意提什么晴阳珞璃,是想把菜谱要回去吧?也对,那俩孩子,厨房怕都没进过,又怎么可能会做什么疙瘩汤?肯定也是你的手笔。罢了,物归原主也好,你就付给老头子我……一百两银子吧!” 都说了物归原主还不忘了收银子。而且,记得苏全说过,一百两银子,好像是转售菜谱的价格上限吧! 这老头……沈其音也是服了! 第二十六章 一声抱歉 刷不完的盘子,刷不完的盘子,以及刷不完的盘子。 这就是上工第一天,宋知璃的切身体会。 宋知璃甚至想不明白,明明一个人都没有,只是店内的工作餐而已,怎么会弄出这么多脏盘子来。而据说正式营业的时候,脏盘子会比现在还多。 那一定是一场惨烈的战争! 沈其羽也跟着来了,他在扫地。如果可能的话,宋知璃很想跟他换换。 至于宋思珞,她在家里唱歌跳舞呢。因为沈姑娘说了,不想刷盘子就去练歌舞。根据所谓的不完全统计,她打福寿牌已经输给沈其羽至少几十段歌舞了。 挺邪门的。 那个名字古怪,被称为“斗地主”的玩法,一开始的时候,还是宋知璃按沈其音的嘱咐暗中放水,故意让沈其羽赢的。说是只有这样,才能让宋思珞乖乖听话,心病也才能有所好转。 可后来,输得多了,宋知璃怕妹妹生疑,想认真起来赢两局的时候,还是输!怎么打怎么输! 然而更邪门的,恐怕是宋思珞越挫越勇,屡败屡战的劲头吧。宋知璃知道妹妹好强,不服输,却没想到竟到了如此地步。 不过这样一来,宋思珞欠下巨额赌债,只能听命行事,那么沈姑娘的治疗计划,应该也能顺利进行了吧。 “回来啦!大小姐回来啦!” 前面传来一阵喧闹声,看样子,是沈其音从越国公府归来。关于这趟行程,宋知璃也略知一二。他还真是没想到,当时父亲特意让他去北城寻找,贩卖番茄的酒楼,竟然是越国公家开的。 父亲是想干什么呢?宋知璃不敢深想。 “带这些人去后厨看一下,交给你了连福。五娘,伙计你来负责。哦对了,从账上支一百两银子出来,给越国公府送过去。” “东家,咱们真要付那一百两银子?不是说那菜谱本就是东家所创?为何还要再花钱买?” “钱只是个说法,越国公需要这个说法。不然他这个常宁餐饮业的龙头,脸面要往哪放?”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我总觉得,只要东家再争取一下,就算不能全免,也至少能减掉一半。咱们开业在即,银子很吃紧啊!” “又不是这一锤子买卖,我想跟越国公长期合作。既然越国公小气,咱们就大气些,正好互补嘛。” “唉,我算看出来了,东家是想做大事的人,而我五娘只盯着生意,格局可不就显小了。行,就按东家所说,一百两银子,今天就把疙瘩汤的菜谱给买回来!” 前面传来的对话,刷盘子的宋知璃听了个一字不落。 他终于明白,之前沈其音为什么会生他的气了。宋知璃是真的没想到,随口说出去的一个菜谱,竟然价值一百两银子。 一百两银子,几个月之前的他根本不会在意。可现在…… 不对!这不是钱的问题。他等于是偷了沈姑娘的菜谱啊!不告而取,这不就是偷嘛。 宋知璃可以接受自己变成一个平民,甚至现在,还可以接受自己变成一个洗碗小工。但变成一个贼偷?宋知璃绝对无法接受。 哪怕他是无意的。 反正不管有意无意,不都是贼吗? 比赛前的倒数第三个白天,一眨眼就结束了。 沈其音中午从越国公府归来,急匆匆地做了一番安排布置,就又出门给窦静阁一家租房子去了。事情倒是顺利,在和东云楼只隔一条街的地方租下了一个院子。院子不小,一家三口绰绰有余,还有足够的空房间可以当做工坊使用。 办了手续签了租契,窦静阁也不愿耽误,直接就从栈搬了过去。当他把那些散发着浓郁气味的奶酪搬出房时,栈的掌柜都感动得哭了。沈其音跟着帮忙,又花费了不少时间。 等她回到东云楼时,用来彩排训练,提振士气的自助晚宴都已经接近尾声。 沈其音没兴趣吃些残羹剩饭,又确认了一下店中的活计,就打算收工回家了。 平日里,都是连福送沈其音回家。而今天,连福要教越国公府的厨子做新菜,直忙到晚上,一时抽不开身。幸好,宋知璃和沈其羽都在,三个人结伴同行,也不怕出什么危险了。 东云楼离梧桐巷不远不近,雇马车划不来,徒步走回去稍有点累。前世就有散步习惯的沈其音,一直是选择用走的。 可她忘了,之前都是吃饱了正好消食,这次却是饿着肚子。才走了一半路程,沈其音就走不动了。 “沈姑娘,我请你吃点东西吧。” 一路未发一言的宋知璃忽然说话了。 沈其音抬头一看,还真巧,这不正好走到夜市边上了嘛。 常宁县的夜市小吃可是一绝,沈其音空闻其名,却一直没有机会尝试。没想到今天正饿得眼冒金星的时候,忽然有人提出来要请! 看不出来呀,宋知璃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知冷知热了? 沈其音高兴地答应了这个邀请,往夜市里走去。没走出几步,她就在一个卖云吞面的摊子上坐了下来。 没办法,实在是太香了! “店家,来一碗云吞面!少放韭黄~”沈其音看了一眼同行的二人,问道,“你们吃什么?” 刚才东云楼里的自助晚宴,宋知璃和沈其羽都是从头吃到尾的,现在哪还吃得下别的?于是两个人一起摇头。 在弟弟面前,沈其音倒是无所谓的。可宋知璃也要在旁边干看着她吃饭,这就有点别扭了。于是,沈其音自作主张,又冲小摊的摊主喊道: “再来一碗清汤,用两只碗各盛半碗就好!” 沈其音冲两人眨眨眼睛,随口说道:“吃不下东西就喝点汤吧,别气。” 豪气的话语说出口,沈其音才想起来,这顿是宋知璃请。慷了他人之慨的沈其音只好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 沈其羽自然是不会说什么的,哪怕已经能和生人共处一天了,他依然不怎么说话。 宋知璃其实是想说话的,事实上,他已经酝酿了一路了。提出请吃饭,也是想让那句话更容易说出口罢了。 但话到了嘴边,却怎么也无法转变成一个声音。 直到被沈其音那灿烂而略带羞赧的笑容晃了一下子,宋知璃的勇气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 “沈姑娘,抱歉!” 第二十七章 潜伏的毒蛇 “哎呀没关系的,喝不下汤就不用喝了。我正好口渴,你那半碗汤我喝了便是。” 沈其音不解风情地安慰着宋知璃。 “不……不是汤。”话都说到这里了,宋知璃也就没什么好犹豫的了,“我是想说,番茄的菜谱,那是沈姑娘的心血,我不该拿出去送人。抱歉!” 宋知璃郑重地起身抱拳,惹得夜市上的行人指指点点。 “快坐下,快坐下!”沈其音赶紧拽了宋知璃一把,“怎么忽然说起这个来了?” 说真的,要不是今天在越国公府上看见疙瘩汤,沈其音都快把这事给忘了。 “我今天听你们说到买菜谱的事,这才想明白。沈姑娘,我当时确实没想到做菜的方法也有价值,就随手拿去,还白送给别人,实在是大错特错,还请沈姑娘原谅!” 曾经有那么几天,沈其音想象过宋知璃跪在地上,高声喊出这些道歉的话语。现在当真听到了,却不知为何,又有点想发笑。 “行了行了,多大点事情。不过你可记住了,在这常宁县里,菜谱是个值钱的货物。你在后厨,在家里看到的烹饪手法,可莫再说给别人听了。” “沈姑娘放心,这样的错,我绝不会再犯了!” 宋知璃大声地宣誓,把端了云吞面来的店家都吓了一跳。 他还是那么呆气,真不像个皇家贵子。 而云吞面上了桌,沈其音的注意力也马上就被吸引过去。 鸡汤的香味,顺着热气钻进鼻子里。云吞晶莹剔透,面条柔顺缠绵。本就饿极了的沈其音哪里还能再忍,右手筷子左手勺,云吞鸡汤就面条。边吃边哈气,幸福得简单而充实。 宋知璃其实吃饱了,但看着沈其音吃饭的可爱模样,再看看自己面前的半碗清汤,他忽然又觉得有点饿。 秀色可餐? 这个词在宋知璃脑海里一闪而过,转瞬即逝。 “沈姑娘真的原谅我了?”宋知璃喝了一口汤,又心虚地旧事重提。 沈其音已经打败了饥饿,正慢慢地品味着剩下的半碗。听到宋知璃这话,她轻轻地晃了晃脑袋,说道: “要说没原谅吧,前天我去县衙,已经拿到了常胜楼补上的菜谱钱,三百两银子呢,我全吞下了,投进了东云楼里。哪有拿了银子还生气的?可要说原谅了吧,我借着给你妹妹治病的由头,把你也拉进东云楼里打杂使唤,未必就没有趁机报复的意思哦!” 沈其音的语调俏皮,听不出几分真假。宋知璃笑了笑,说道:“银子本就是沈姑娘该得的,我做些活计也正好赔罪。只要沈姑娘能消了气就好。只是……” “只是什么?”沈其音饶有兴致地问道。 “……有没有刷盘子之外的活计?” 经过了这一天,宋知璃怕自己这辈子做噩梦都会梦到成堆的脏盘子。 “那你还能做点什么?” “我好歹饱读诗书,武艺娴熟,东云楼里总有些旁的事情能给我做吧?” 听到武艺娴熟,沈其音的眼睛亮了起来。 “你会武艺啊?厉害吗?能打得过连叔吗?” “连师傅只是身体壮硕,刀法虽好却是切菜用的,三个有经验的普通士卒就能制住他。我嘛,虽然做不到以一敌百,但十几二十个兵丁,还是能轻松击败的。” 这话说出来,宋知璃还是有几分傲然的。 沈其音也连连点头,真心称赞着。她不懂武术搏杀,但也知道后世影视剧里那些飞来飞去,万人莫敌的高手实在是太夸张了。像宋知璃这种能打一二十个的,已经算是很厉害了吧? 身边有个能打的,总比没有强。沈其音低头看看自己的小身板,又抬头瞧瞧默默喝着汤的沈其羽,第一次觉得宋知璃这家伙还是挺有用的。 当然,可能的话,她还是希望宋知璃的武艺不要派上用场。一直像现在这样,平平安安的最好。 城西的军营里,杨三九牵着一匹矮马,不紧不慢地往营外走去。他的几个亲随也各自牵了马匹,紧随其后。 “杨公公!” “见过杨公公——” 一路上,多有士卒向杨三九行礼问好。谁都知道他是皇上身边的红人,就算不上赶着巴结,也是万万不能得罪的。 “哎哟,杨公公,今日又要去野外游猎啊?” 霍奇迎了上来,他是统领三百军士的羽林校尉。然而在这押送废齐王的差事里,他只是副手,要听杨三九这个中使的号令。本以为人送到了就该启程回京,可这位中使大人偏就在常宁县里耗了下来,已经十多天了,还没有动身的意思。 可别说催了,霍奇连多问一句都不想。他可是知道,杨三九打小就伺候着当今皇上,说是半个皇亲都不为过。有这样的人在前面顶着,还怕上头怪罪吗?耗就耗着吧。 而且这杨公公也不摆架子,人挺随和,时不时就外出游猎,带回来的猎物分给众军士打牙祭。这种主官,还有什么可埋怨的呢? 杨三九跟霍奇寒暄了几句,便出了军营,翻身上马,扬鞭而去。疾驰了一个时辰,来到一座小山丘下,杨三九让亲随四散出猎,自己则往山顶上寻去。 百米高的小山包,杨三九也爬了个气喘吁吁。而到了山顶之上,见到一个穿着他亲卫服饰的男人,杨三九终于松了一口气。 “哎哟……哎哟,可让咱家寻着了!你说你约定的这地方,荒山野岭的,连个标记都难找。你这是躲官差啊,还是躲咱家啊!” 那亲卫打扮的人脸上有条恐怖的伤疤,眼神更是冷血骇人。他丝毫不理会杨三九的埋怨,只用沙哑的嗓音说道: “主人来信了,问你为何还不动手。” “嘿!你还有脸问咱家呢?要不是你搞出那么大动静来,咱家至于这么小心翼翼的嘛。这常宁县里你刚放了一把火,咱家再放一把,傻子都得生疑啊!” “就算有人生疑也只会怀疑到皇帝头上,又碍不着主人,怕什么?” “怕什么?你们当然不怕了!都怀疑皇上去了,那皇上会怀疑谁啊?到时候还不是咱家倒霉!” “那是你的事。”疤脸男的眼中杀意盎然,“主人说了,宋世清父子,必须死!” 第二十八章 慰问演出 “就不能给我准备一件像样的衣服吗?” “马车也破破烂烂的……” “给那些平民百姓唱歌跳舞的话,一次得按十次算啊!十次不行的话,至少也按五次算!” 马车从梧桐巷驶到东云楼,宋思珞的嘴就没停过,满肚子的牢骚。 沈其音也不搭腔,让她自己说个痛快就好。 真要感谢这个娱乐匮乏的时代,哪怕宋知璃和沈其羽都开始到酒楼里帮忙了,就每天早晚那么一点时间,宋思珞也要拉上俩人打福寿牌。好像每天不输上几局,积累一些赌债,她就浑身不自在似的。 当然啦,沈其音也能理解,她在旁边看过,有好几次,宋思珞真是差一点点就能赢了。可能就是这种“下一把一定能赢”的赌徒心态作祟,才让她如此沉迷执着。 赌博真是害死人啊! 而靠着宋思珞累积的赌债,哪怕真的一次按五次算,至少也够沈其音用上好几天了。 为期一个月的岁比,沈其音打算在中旬推出宋思珞的歌舞。二十天的表演,光靠赌债“要挟”是肯定不够的。 但沈其音一点都不担心,以宋思珞的性格,她一定会爱上登台演出,受万人追捧的感觉。那个瘾上来了,肯定比赌瘾要强大得多。到时候,恐怕就是沈其音不让她上台都不行了。 九月廿九,沈其音带着宋思珞走进东云楼时,所有的装潢布局,修建摆设都已完成。 最辛苦的就是工匠们。其他的厨师伙计杂工,哪怕是昨天刚刚借来的越国公府的人手,一个个也都累得够呛。 所以,沈其音决定给他们来一场慰问演出……顺便测试一下舞台的效果。 乐师还没有请,宋知璃说他会弹琴,就给他胡乱借了一张。今天一早,宋知璃和沈其羽就先行来到东云楼,这时候应该已经都准备好了才对。 可谁知道,宋思珞一进门,看见舞台上抚琴的宋知璃,就大喊起来: “不行不行!怎么让我哥来弹琴?他那琴音,可是杀人于无形的!” 有那么糟糕吗?沈其音不禁疑惑地看向了宋知璃。 “太言过其实了,珞儿,你也给兄长留几分颜面啊!” 宋知璃也知道自己弹得不够好。毕竟在齐王府时,他是被当作皇储来培养的。精力全放在文武大道上,而琴棋书画,仅是有所涉猎,并不怎么精通。 但他实在是不想继续刷盘子了!所以昨晚在夜市上闲聊的时候,沈其音说需要个乐师,宋知璃就自告奋勇地接下了这份工作。 不就是给妹妹伴奏嘛,这种事情小的时候又不是没做过。可现在看宋思珞一脸嫌弃的样子,宋知璃才想起来,小时候的合作是以失败而告终的。 宋思珞环视了一下店中,建筑还不错,家具装潢却入不了她的眼。而坐在座位上窃窃私语的都是些什么人呐!衣服又脏又破,看起来就臭烘烘的,长相也……奇怪了,为什么这些人都在笑呢? “好了,就先凑合一下吧,今天只是试试效果。”沈其音在后面拍了一下宋思珞,“你快去准备,跟你哥商量一下曲目。好歹是兄妹,配合默契应该不成问题吧?” “好吧,我将就一下,反正这些人也不懂得欣赏。说好了啊,这一场算三次!” “算五次都行啊,快去吧!” 趁宋家兄妹做准备的功夫,沈其音这个女主人郑重地对在场的每个人表示了感谢。然后给所有完工的工匠一人发了一张永久打折卡,欢迎他们带家人前来光顾;又给每个员工发了红包,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工作。 有奖金拿,有演出看,这种在后世公司里理所应当的福利活动,在这个时代却十分稀奇。 拿到了银子,得到了实惠,每个人都有说有笑,在各自的座位上吃着茶水小点,暂时把累积的疲惫抛到了一边。这样的氛围,除了人数太少以外,倒真跟人就餐的时候差不多了。 连福和五娘跟沈其音姐弟坐在一桌,也是难得的轻松洒脱,沈其音说了,让他们彻底放松一日,明天再把弦重新绷紧,做好最后的准备工作。 可惜有宋家兄妹在此,窦静阁一家不能过来,无法和大家一起分享这欢乐的氛围;小墨窝在丹草庐里恢复灵力,这段时间帮沈其音种这个种那个,实在消耗太大,得好生养着;还有一言不发的沈其羽,虽然他就坐在身边,但和平日一样……不对! 沈其音忽然发现,身旁的弟弟正直勾勾地盯着舞台。是在看量步点的宋思珞吗?不是,沈其音反复确认过视线,发现沈其羽盯着的是宋知璃……身前的那张瑶琴。 “怎么了阿羽?有什么不对的吗?”沈其音问道。 “……琴……” 沈其羽只答了一个字,还是痴痴地张望着。 “大小姐……”连福在一旁插嘴道,“您可能不记得了。大少爷以前,也总是爱弹琴的。” “这样啊……” 沈其音微微点头,把手搭在弟弟的肩膀上,轻轻地抚慰着。 “阿羽想弹琴吗?” “……想。” “好,那一会阿羽就弹琴给姐姐听吧。” “嗯。” 沈其羽点头的同时,舞台上也传来了悠扬……的琴声。 沈其音总算明白宋思珞为何会不满意了。 宋知璃弹琴,每个音都是正确的,节奏也都在点上。可就是没什么情感,有些干涩。 好在宋思珞的歌声及时响了起来,配上美妙的舞步,一下子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刚刚还欢声笑语的大堂里,立刻就安静了下来。 还是《蒹葭》,还是沈其音之前看过的那段舞蹈。这可能是宋思珞最拿手最熟悉的一段吧。沈其音的感受也和当时无异,并不是宋思珞歌舞不佳,只是缺少那种从心底喷涌而出的共鸣。 其他的观众可没沈其音这么吹毛求疵,即使大部分人连歌词都听不明白,可他们依然如痴如醉,陷入了宋思珞营造的梦幻场景之中。 一曲终了,宋思珞最后一个姿态定格在舞台上,台下依然静寂无声。 然后忽然之间,掌声,欢呼,喝彩,如决堤的洪潮,一下子淹没了整个东云楼。不过几十个观众,在那一瞬间,竟是造出了千军万马的声势。 这么喜欢吗? 沈其音看着周围躁动的人群,也有些不可思议。 是啊,天下初定,几年前还是战火纷飞的地方,也许太过怀念这种歌舞升平了吧。 不过再想想,即使是太平盛世,这些工匠,杂役,厨子伙计,又要到哪里去看这种水准的演出呢? 沈其音又露出了那种自信满满的笑容,宋思珞这步棋,她还真是走对了! 第二十九章 沈其羽的异样 宋思珞被吓傻了。她从没见过这样的阵势。 从记事开始,宫女嬷嬷们就一遍又一遍地告诉她,她有多么的漂亮,多么的美丽。 很快,她就懂得了,美丽要展示给人看才有价值。她学会了唱歌和跳舞,甚至不需要费什么功夫,就得到了每个人的称赞。 她给皇爷爷跳过舞,在御花园里。皇爷爷微笑着夸赞,说满园的娇花都不如她这一朵。 她给父亲跳过舞,父亲只会安静地欣赏。有人告诉她,那是齐王殿下在缅怀齐王妃,也就是她的母亲。 她给兄长跳过舞,宋知璃倒是一个劲地夸好,但一手琴艺却怎么也配合不上,真是够笨的。 现在想想,看过她跳舞的人有几个?在京城,十几年加起来,可能也没有今天这么多吧。 不管是皇爷爷,父亲,或是其他贵族,他们都优雅得很,轻轻抚掌就是赞许了。哪像现在台下这些人,巴掌都拍红了,张着大嘴玩命地叫好,多粗鲁啊! 可是……怎么感觉……心里暖暖的? 宋思珞环视了一圈,竟然久违地生出了一些满足感。直到瞥见呆呆的沈其羽,她心头的温度才降了一些。 那傻子在看什么?看琴?给我像别人一样欢呼雀跃起来啊! 宋思珞不服气的劲头又上来了。她冲宋知璃做了一个手势,很快,琴声响起,她又开始了下一段歌舞。 一段又一段,除了第一首《蒹葭》是出自诗经,后面的曲词都是沈其音没听过的。可能是这个时空独有的诗词歌赋吧。 宋思珞的舞蹈变化不多,曲子换了,动作也是大同小异。情绪就更不对劲了,还不如第一段《蒹葭》呢,好像在跟什么人斗气似的。 不过沈其音是抱着挑毛病的心态看的,她身边的观众可不是。他们痴狂依旧,喊哑了嗓子。可能也就只有沈其羽与众不同,对宋思珞的表演不闻不问,只专心地盯着宋知璃手下的琴。 宋思珞终于是跳累了,在众人的欢呼声中,她走下了舞台,被五娘引到早就备下的休息室里喝茶去了。 奖金也拿了,歌舞也看了,沈其音让五娘点几个人收拾收拾,就让大家伙都散了,算是放个大半天假。 这一场试演,沈其音还是比较满意的。虽然没有现代的扩音设备,但古人的智慧还真是不能小觑。不管是宋思珞的歌声,还是宋知璃的琴声,只要稍微安静一些,一楼二楼还都能听得见。 至于宋思珞表演上的问题,离十月中旬不是还有十天呢嘛,应该有办法可以解决。 沈其音把麻烦事先抛到脑后,她也需要休息一下。而且,现在这个时候,她最想要做的事情,就是陪沈其羽弹琴。 “走吧,阿羽。我们弹琴去。” 沈其羽点点头,跟着沈其音走上了舞台。宋知璃也去了休息室,那把瑶琴就孤零零地躺在舞台上,似乎在企盼什么的样子。 沈其羽走到琴前,直接坐下,手往琴弦上一摆,整个人的气质就有些不一样了。 手指拨动,琴声流出,还是那曲《蒹葭》,竟是比宋知璃要高明不少。悠扬的琴声如泣如诉,似是有人在哀婉嗟叹。沈其羽弹的这曲蒹葭,无疑是有灵魂的。 “大少爷弹得真好,就和以前一样啊。”连福抹着眼泪,感慨地说道。 这和沈其音预想的完全不同。 痴愚的沈其羽一直都和三四岁的孩童差不多,如果用现代医学术语来讲的话,应该就是那个什么创伤后……应激什么的吧。沈其音也记不清了,谁看电视剧的时候还记这个呀? 反正沈其音的理解就是,受到巨大的刺激之后,智力水平一下子退化到幼年期,对身边的人和事都处于一种抵触和防备的状态。 可现在看沈其羽,不单琴弹得很好,之前画福寿牌的时候,字也写得很不错。只是当时沈其音忙忙叨叨的,一时没有注意到。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难道说退化的只有人际交往和语言表达能力?写字和弹琴另算? 沈其音当然不会怀疑沈其羽在假装痴愚,如果真是费尽心思装出来的,又怎么会看见一张琴就露出马脚? 现在想想,沈家大火那晚,她和沈其羽为什么能活下来,其实还有许多疑问。她是穿越过来的,抢占了原来沈其音的身体。那沈其羽呢?他身上会不会也发生了类似的事情? 这些疑问,也只有那个她可以解释了清楚吧。 “你想说什么?本座没听明白。” 丹草庐里,小墨守着一堆瓜果蔬菜,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这几天,它已经把灵脉连到了东云楼后院的井里,又做了一番布置,使得沈其音可以自由出入。 只不过这样一来,丹草庐和外界又多了一个结点,使得两边时间流速的差异变小了。如今要是进来待半个小时再出去,可就远不是一瞬间的耗费了。 而此时,沈其音冒着被人发现的风险闯进来,就是想问明白一件事。 “我就想问问,大火那晚,阿羽是怎么痴愚的?” 小墨瞥了沈其音一眼,只模棱两可地回了一句:“主人没有痴愚。” “什么意思,你想说我家阿羽是装的?绝不可能!”看着小墨闪躲的眼神,沈其音上前一步,逼问道,“不行!你别想糊弄过去!快告诉我真相,不然的话,你就别想再吃我做的饭了!” 小墨用一只爪子轻拍着地面,低声说道: “哼,你家阿羽,还真敢说啊。你明明不是他的家人。” 这句话扔出来后,一人一猫对视着,却出奇地平静。好像彼此之间早有预料一样。 小墨绕着沈其音走了一圈,接着说道: “沈其音那天晚上已经死了,主人把她从屋里抱出来的时候,她就已经气绝了。你不过是个来历不明的游魂,占据了沈其音的身体而已。” 沈其音冷笑了一声,坦坦荡荡地说道: “那又怎样?那个沈其音是他妹妹,已经死了。现在,我,是他姐姐!只要我活着一天,就会照顾他一天!但我要知道,他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第三十章 一缕孤魂 在沈其音毫不退让的注视下,小墨终于低下了头。 “是小墨的错。主人把妹妹抱到井边,正想取水,却一下子晕了过去。小墨见有机可乘,就……” “有机可乘?你到底做了什么?” “我把神农大人的一缕魂魄……塞到了主人体内。” “什么?”沈其音觉得自己的脑子有点不够用了,“你的神农大人不是已经消散了吗?” 小墨的神情黯淡下来,又陷入了黑色的回忆当中。 “是啊,那一天,小墨拼命去拦,还是没有拦住。只抓到了那么一缕魂魄,就用丹草庐里的灵器保存起来。小墨想着只要魂魄还在,也许有一天,神农大人就能复活归来。” “那你折腾阿羽干什么?他又不是你的神农大人!” “但主人和神农大人长得一模一样,说不定就是什么转世,或者天意!那时主人正是濒死的状态,魂魄离乱,小墨以为只要注入了神农大人的残魄,不但可以救活主人,还能唤回神农大人的前世记忆,可是……” “可是阿羽不是什么神农大人,而那缕不属于他的魂魄,最终把他变得痴痴傻傻,是这样吗?”沈其音按自己的推测补全了一个悲伤的故事。 “是……” 小墨的身子已经完全伏在了地上,痛苦与悔恨蜷缩成了一团。 沈其音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生气?有点吧。但有一种想法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火灾后变得痴愚,对沈其羽来说也许是件好事。 哪怕是一门长孙,顺理成章的家族继承人,十六岁,在沈其音眼里,也还只是个中学生。没有痴愚的话,他可能就不得不背负起沈其音正面对的一切。 十六岁啊,真能扛得住吗? 所以,现在沈其音关心的,也只有一件事: “小墨,阿羽他以后还能恢复正常吗?” “应该可以吧。只要主人自身的魂魄能变得更有生机,也许就能把神农大人的残魂完全吸纳。” “那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魂魄变强?” “激发本人的欲念,多做些喜欢的事情,还有……功成名就什么的。小墨可是一直在努力帮主人恢复!” “是吗?你怎么帮的?”沈其音疑惑地问道。 “小墨一直在陪主人玩啊!主人以前最喜欢和小墨一起玩了!”小墨无比认真地解释道。 这个逻辑还真是无法反驳啊!但至少,从小墨的话里,沈其音还是看到了希望。 只要慢慢调养,等沈家度过了危机,沈其羽应该也能从痴愚中解脱出来了。而之前的这段噩梦,还是交给她沈其音来做吧。 在这个世界上,沈其音也许需要找不少人算账。但眼前这只护主心切的小猫……她还真是怨不起来。 于是沈其音俯下身子,摸了摸小墨的脑袋,说道: “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反正我也没有什么资格指责你。但我还是想劝你一句,你的神农大人,已经决定离开了。你也该尊重他的选择才对。” “哼!本座可用不着你来教!” 小墨一下又恢复到平时的样子。猫啊,还真是善变得很。 “对了,以前的阿羽知道你身上的秘密吗?” “不知道,之前主人只当本座是只野猫,才收养起来,有七八年了吧。大概因为有了神农大人的残魂在,所以如今的主人看见本座说话也没有觉得奇怪。你问这个干什么?” “没什么,只是好奇,为什么反而是我知道了你的这些秘密。” “因为本座也知道你的秘密啊,互相制衡才是最稳妥的局面。主人的祖父总是这么说,好像还有点道理。” “这样啊……祖父说的。” 听到小墨提及沈渠昆的话,沈其音忽然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而且,沈家的幸存者,并不是只有她和沈其羽两个啊。想了解沈家过往的话,小墨,不就是一个最好的途径吗? 也许,等比赛的事情忙完了,她们还得再好好谈一次。 沈其音没在丹草庐逗留太久,她顺道拿了一些新鲜蔬果,就顺着灵脉回到了东云楼的井口边。 东云楼的后院里,早按沈其音的要求,在水井上加盖了一个棚子。 怕树叶落进去败坏了井水,是沈其音信口胡编的一个理由,反正也没人会跟她计较这个。而有了这个棚子,她在井边玩的猫腻也能更隐蔽些。库房就在旁边,三五步就能把东西放进去,很是便捷。 不是没人好奇,那些个大味美的蔬菜水果到底是从哪来的。但万恶的旧社会就有这么一点好处:主家想要保守的秘密,下人就不能乱问。 所以,哪怕是被沈其音当叔叔尊敬的连福,都没有多过一句嘴。沈其音说蔬菜水果随便用,不够就去库房拿,连福就只管拿了用。哪怕这些天,用掉的蔬果已经足够装满两间库房。有什么好问的?问出来让别人惦记上?闷头赚钱就是了。 沈其音回到大堂时,沈其羽还在弹琴。只不过,零零星星的几个听众里多了宋家兄妹,两人都是惊讶不已。尤其是宋思珞,嘴巴张着都能塞下一颗鸡蛋了。 “哥!你瞧瞧你,还不如一个傻子弹得好!真是笨死了!” 宋思珞用力捶了一下宋知璃,疼得他直咧嘴。肉不疼,心疼。 沈其音蹑手蹑脚地走到台上,倚着琴边坐下。等到一曲完毕,她柔声对沈其羽说: “阿羽弹得真好,喜欢弹琴吗?” 沈其羽点点头,只要停下演奏,他就又变回了那个痴痴傻傻的样子。 “那姐姐给阿羽买一张琴,以后经常来这里弹琴,好不好?” 沈其羽又点头,脸上稍微露出了一些笑容。 “那阿羽弹琴,来给宋思珞伴奏,可以吗?” 这一回,沈其羽茫然地摇摇头。 台下的宋思珞气得都要蹦起来了!她堂堂晴川郡主,歌舞俱佳的绝世美人,这是被人嫌弃了吗? 可沈其音却读懂了弟弟的眼神,她连忙解释道: “宋思珞就是刚才唱歌跳舞的姑娘,你看,她就在那边呢。你以后就给她伴奏,好不好呀?” 沈其羽这次点了头,不过是那种犹犹豫豫,勉勉强强的样子。 宋思珞快气疯了! “不用!我宋思珞宁肯一辈子在那院子里闷死,也不用他给我伴奏!” 宋思珞的娇喝响彻了东云楼。明明是烽火连天的场面,可不知为何,沈其音就是有点想笑。 而此时,距离岁比正式开始,也就只剩下最后一天了。真正的战争,马上就要拉开帷幕。 第三十一章 大赛的序幕 九月三十,常宁县各大酒楼全部歇业一天。 酒食行会前的小广场上搭起了一座高台,各家参赛酒楼的东主齐聚一堂。 岁比正式开始是在明日,十月初一。而九月三十举办一个小小仪式,宣布规则,激励商户,也是常宁岁比的传统惯例了。 上一届的前三名,常胜楼,东云楼,丰泰楼,各自带来了金银铜盘,交还给酒食行会。一个月后,它们将再次投入新主人的怀抱。 排名靠后的小酒楼自然不敢奢望得盘,但预测一下花落谁家,也是一件趣事。 “怎么样,李老哥,觉得今年还是那三家?” “不可能的!别的不说,东云楼都关门快一个月了吧?想保住第二名?他们能进前二十都是佛祖保佑了!” “那可不一定,你们没听说吗?东云楼里头已经敲敲打打好几天了,肯定是憋着什么绝招,打算一招制敌呢!” “你他娘的武侠话本看多了吧?还一招制敌?一个月的比赛呢,怎么个一招制敌法?” “就是就是,想一鸣惊人,也得看是谁啊!就上头那小丫头?她能做得好吗?” 沈其音也在想同样的问题,她在心里默默地列出个单子,一项一项核对,看自己是不是还有疏漏。 舞龙舞狮没什么可看的,趁这个功夫理理思绪也不错。与此同时,她还不得不一心二用,盯着主位上端坐的一位官员。 不是闻怀远,而是久病在家的遥州知府向喻舟。 这位老爷不知得了什么灵丹妙药,忽然就病愈了。重回知府衙门的第一天,正赶上常宁县这么一档盛事。常宁县可是遥州治所啊,身为上官怎能不亲临视察一番? 于是,向喻舟就拖着大病初愈的身体,来到了会场。一方面是监督常宁县官吏把赛事办好,另一方面,也要向参加比赛的各家商户传达朝廷的支持…… 这就是向喻舟先前简短讲话的大意。官话套话而已,没什么问题。但沈其音却不会忘了,之前在常宁县衙,闻怀远提到的那三个人名。 其中蒋成济她亲身打过交道,觉得没什么危险,甚至能拉来做盟友——沈家的盟友。但另外两个人,总不可能也是这个路子吧。 这个向喻舟为什么会忽然出现?常宁县的活动,闻怀远为什么没来?而且,堂堂遥州知府,为何频频对她下首的苏全颔首致意?沈其音上首位可是坐着越国公府的管家呢,但向喻舟连看都没看一眼。不是说这家伙善于钻营吗?难道苏全身上有比国公府管家更重要的价值? 猜是猜不透的,但有一点沈其音十分确信——此二人,不得不防! 舞龙舞狮热闹了一阵之后,酒食行会的会首,孙唯仁孙员外走到场中,开始宣布年榜岁比的赛事规则。据说这规则早就成型,几年都没变过。但沈其音却是头一次听,所以十分认真。 “……每家酒楼,按规模不等,分派赛事监察一至三名……” “……每位食,结账之时分发行会特制选票一张,按上红泥指印,无指印则视为废票……” “……于各家店门外临街处,分设木箱五只,标示为上上,中上,中平,中下,下下五等……” “……食离店时,将选票投入相应木箱中,即完成一次评选……” “……每日午时开店,亥时打烊,各店均照此例,不得违反……” “……每五日,张榜公布各店累积票分……” 一大套章程听下来,沈其音都有些佩服了。在这个没有电脑,纯靠人力的时代,能把一个时长整月的比赛安排得井井有条,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而听到完整的规则,沈其音总算明白为何常胜楼可以连年稳居第一了。苏全的丰泰楼走的是精致高雅的上层路线,常胜楼则正好相反,不论是场地,菜品还是价格,全都更加亲民,所以流量更大。在食评价相当的情况下,常胜楼就可以依仗人数量稳居不败之地。 沈其音有理由相信,这套比赛规则一定是蒋成济老爷子参与制定的。如若不然,改比营业额的话,常胜楼还真不一定比丰泰楼强。沈其音甚至有点后悔,她要是把快餐模式鼓捣出来,在这套规则下,是不是就可以轻松获胜了呢? 玩笑般的想法放在一边,随着比赛规则宣布完毕,这个小小仪式也接近了尾声。接下来的大半日,按照惯例,各家酒楼就可以在自家门前开始宣传了。要推出什么优惠,增添了什么菜品,敲锣打鼓,广而告之,也好让食们心中有数。 大多数商家只把这半天当作正式比赛前的一个预热,规规矩矩地在店门口挂个牌子,让伙计吆喝几句,就算过去了。但很显然,沈其音想做得更大一些。 她有绝对的自信,要论起做广告,别说常宁县了,就是整个大成国,都不可能有人比她玩得溜。 而赛前半天这个时间点真是刚刚好,她的疯狂宣传能为第二天开业吸引不少眼球,而别的酒楼就算发现其中的妙处,想要仿效却是万万来不及的。一切顺利的话,至少可以挽回关张这段时间所损失的人气。 就在沈其音想要离开会场,回东云楼开始运作的时候,一个声音把她叫住了。 “沈小姐,这么急匆匆的是要去哪啊?难道是店里着火了不成?” 能说出这种话的,除了苏全还能是谁?沈其音不想横生枝节,但也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任人讥讽。于是她转过身来,冷冷地反问道: “哟,苏员外张嘴闭嘴离不开一个火字,对火灾如此情有独钟,是不是有点奇怪啊?莫不是有偷偷放火的爱好?” 这几天,沈其音耳濡目染,颇得了五娘几分真传。斗嘴扣帽子,已经有那么点道行了。 对面的苏全可就郁闷了,他不就提了这一句一次吗?怎么就成了张嘴闭嘴离不开了?被沈其音这么一说,周围几个东家看他的眼神都不太对了,就好像他真放火烧了沈家一样。 连吃两次亏了,苏全哪能不明白,跟女人斗嘴,绝无胜算。他擅长的是经营之道,还是得在正事上分高下才对。 于是,苏全不再纠结于言语之争,转而喝道:“耍嘴皮子有什么意思?沈小姐,岁比前五日,你我单赌一局可敢?就看第一次张榜,谁家的名次更高!” 第三十二章 铺天盖地 苏全算计得很清楚,没了沈家这块基石,东云楼百废待兴,想起死回生可没那么容易。 人手在哪?本钱在哪?食材在哪?人气在哪? 这不是沈其音钻研出几样新菜就能解决的。哪怕是豁出命去,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安排得面面俱到。所以,苏全迫不及待地想要在比赛伊始就稳稳压制住东云楼!确保这个对手不会再给他添麻烦之后,苏全才好专心致志地对付常胜楼。 先易后难嘛,他已经做好了几手准备。今年的岁比,必须赢! 而沈其音那边,她可不知道苏全在抽什么风。 刚才越国公府的管家偷偷告诉她,番茄已经尽数卖到丰泰楼去了,还都是高价。难道因为手里攥着大把的新食材,就觉得自己胜券在握了? 当然,沈其音可不会因为自己埋好了一颗雷,就开始飘飘然地小觑对手。刚才向喻舟和苏全眉来眼去的样子,她可看得清清楚楚。生意场上混的,谁还没几个后招啊。 但人家都当众下战书了,众目睽睽之下,难道还要退避三舍不成?沈其音反复权衡了一下,觉得自己已经准备万全,有赌上一把的资本。 于是她平静地注视着苏全,回应道: “好啊,苏员外想赌点什么?” “很简单,沈小姐第一次和苏某做生意时,得了二百两银子。咱们就翻十倍,赌白银两千两,如何?” 听到这个数目的赌注,沈其音冷笑不止。 “苏员外这是蓄谋已久吧?两千两银子,是想趁火打劫,把我东云楼给掏空了吗?” 不知道沈其音是不是故意的,又一次提到了火字。 苏全这回长了记性,避而不答,直接问道: “多说无益,只问你敢赌不敢?” “敢!” 沈其音没有犹豫,立刻答应了下来。 两千两银子确实是要伤筋动骨了,但最坏的情况,她去找蒋成济借,也能把银子凑齐。大不了再多写几份菜谱嘛。 而苏全那边,主动提出来赌钱,恐怕是手头的银子也不多了吧?越国公府倒卖的番茄,看来是不便宜啊。 所以这一把,输了还有退路,赢了却能重创敌人,哪还有什么不敢赌的! 两人击掌三次,旁边的同行都是见证,这赌约,就算成立了。 “东家,当真有把握能赢?” 东云楼里,留守的五娘听闻此事,颇有些担心地问道。 “现在的把握也就三成。但我之前安排的事情若能做好了,就能再多三成把握!” “东家放心,人都派出去了。到了这会,街面上应该已经有动静了吧。” 两个女人相视一笑。 “啥肉能比牛肉好,二钱银子吃到饱!东云楼上自在餐,只怕自己肚子小!” “啥肉能比牛肉好……” 长顺街边上,几个孩童拿炭条在地上画了方格子,一边跳来跳去,一边反复唱着顺口溜。 “娃这唱的是什么呀?” “俺问过了,说是个什么酒楼的人教他们做游戏,念歌谣来着。” “什么游戏歌谣,还不是想卖他们的酒菜?” “哎,你说这歌里唱的是真是假啊?二钱银子牛肉吃到饱?” “怎么可能!牛肉多贵啊!我一年到头都吃不上几次。还二钱银子吃到饱?那酒楼还不得亏死!” “可话都放出来了,要是骗人的,以后谁还去他们酒楼?俺寻思着,是不是为了那个岁比,赔本赚吆喝呢?反正俺刚发了工钱,明天就上那东云楼……” “哎!张大郎,找你半天!快走,跟我领传单去!” “啥单?” 汉子还没问明白,就被同伴拽着跑了起来。 文鼎街上满是书斋画廊,来来往往的以文人雅士居多。有人当街吟诗作对,探讨书画,也是常见的景象。可今天有些不同。 一个文士打扮的人,从街东头走到街西头,再折返往复,口中高声诵读着诗句。 “月上柳梢头,自在东云楼!人约黄昏后,自在东云楼!花间一壶酒,自在东云楼!……” “思文兄,那人念得什么诗句?好生奇怪啊!” “我也不知,大概是偶得佳句吧,似乎还真有几句意境不错的?” “……明月几时有,自在东云楼!但愿人长久,自在东云楼!天凉好个秋,自在东云楼!……” “那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该是一句吧?” “对!此句甚妙,诗情画意不外如此……” “……黄河入海流,自在东云楼!危樯独夜舟,自在东云楼!月涌大江流,自在东云楼!……” “怎么老是自在东云楼啊!这句到底什么意思啊?” 路边的秀才终于忍不住,咆哮了起来。直到他走出二里地,拐到市集上,这才明白。 “来瞧一瞧看一看啊,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东云楼重新开张,推出超实惠的自在餐了啊!” 一个酒楼伙计正抱着一大叠纸张边走边喊,见人就塞过去一张。 “二钱银子一位,免费赠送牛排一份,其他菜品随吃随取,吃饱为止了啊!来,您看一眼哈!” 秀才接过那纸一看,原来是一份印刷粗糙的菜单。可奇怪的是,上面的菜色他竟有许多都未曾见过。罗宋汤?番茄意面?番瓜布丁?酸汤鱼? 牛排一人一份姑且不说,菜单上还写了胡椒牛肉粒,冬菇牛肉卷这种看着就金贵的菜色。牛肉,香料,冬菇,市面上的价格可都不低。这些也能随便吃到饱?那二钱银子还真是不贵啊! “啥肉能比牛肉好,二钱银子吃到饱!东云楼上自在餐,只怕自己肚子小!” 就好像故意呼应一样,路边踢毽子的孩童也唱起了歌谣。 秀才正在心里打着小算盘,又听见那伙计喊道: “凭此传单可到东云楼外现场抽奖啊!奖品有优惠券,免费券,还有机会提前品尝特制牛排啊!奖品有限,先到先得,抽完为止啊!” 这话喊出来以后,就不断有人上前来索要传单了。甚至还有刚才擦肩而过的人,听到喊话又追回来拿的。 拿到传单的人,大多数都往东云楼所在的熙宁街赶了过去,包括刚才那个秀才。 而类似的场景,正在常宁县各处不断上演着。 东云楼外,熙宁街边,更是被前来抽奖的人群围了个水泄不通,看热闹的也聚了一大堆。 沈其音站在二楼往下看,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畅快。广告的效果好极了,她仿佛能看见苏全的两千两银子在向她招手。 若是真能赢下那两千两,很多之前不敢做的布置,也可以做一做了。 苏全啊苏全,你可真是个善财童子! 第三十三章 第一位顾客 十月初一,对常宁百姓来说,已经变成了一个特殊的日子。它标志着一场狂欢的开始。 只要是家里有几个闲钱的,都愿意出来吃上几顿,投上几票。毕竟在岁比期间,他们可以花最少的银子,吃到最好的东西,还享受着最佳的服务。 而对家境殷实的老饕而言,整个十月就像一个盛大的节日。一个月内,吃遍城中大小几十家酒楼的,可也大有人在。 大部分食,在九月三十那天就会做出选择,决定好自己美食之旅的。而推出了新菜色的酒楼,自然会受到更多人的青睐。 开发新菜品,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再加上有酒食行会把关,每年岁比,也只有厨子水平够高的一部分酒楼能拿出些新玩意来,数量也不会太多。 可今年,东云楼经历了大起大落,关张一个月之后,重新开张不说,还一下子推出了十几种新菜品! 不止菜品是新的,连就餐方式都是闻所未闻。自在餐!书院里通晓古籍的老学究都直摇头,没听说过。 再加上昨日的一番宣传也是新奇,据那前去抽奖的人说,抽到牛排的当场端出来吃,瞧那吃相,那表情,就跟吃着龙肉一般! 这一传十,十传百,到了十月初一,未及午时,熙宁街上,东云楼前,就已经围满了人。有东云楼的伙计提前出来在一旁招呼着,把人群变成了排列的队伍。 张大郎带着儿子小虎排在最前面。昨天他被邻居拉着领了一张传单,过来抽奖时,抽到了一张半价券。 张大郎不怎么聪明,但他也明白,有了这张小纸片,只要一钱银子就能好饭好菜吃到饱了。虽然一钱银子换成大米够吃一个月的,但张大郎想让他的小虎子吃点好的,再长得壮实一些。 昨天抽奖的时候,抽到牛排的人就在他眼前吃的。张大郎到现在还能闻见那股子肉味……真香啊!小虎肯定会喜欢吃的! 所以张大郎一早就来了,蹲在东云楼的门口,等着开门。 可直到临近午时,听到排在他身后的人议论纷纷,指指点点,张大郎才发现,酒楼门口贴了一张写满大字的纸。 怎么回事?该不会是半价券不能用了吧? 张大郎不识字,只能拱拱手向身后的书生求助。 “这位兄弟,那纸上写的是什么,你能给俺讲讲吗?” 那书生是个秀才,姓路,昨日也来抽了奖,却什么都没中。一怒之下,本想着再也不来这东云楼受气。可早上读书时,迷迷糊糊,满脑子都是什么“自在东云楼”,挥之不去!等回过神来,他就发现自己已经在东云楼外排队了。还挺靠前! 路秀才本想一走了之,可看着身后的队伍越来越长,又有点犹豫起来。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就这么一直左思右想,直到张大郎出声叫他,他才清醒过来。 “啊?哦,那张纸啊,写的是东云楼自在餐的一些规矩,若是不遵守,还不听劝告的话,会有县衙的衙役把人轰出来。” “什么?吃个饭还有官差看着?” 张大郎最怕官差,脖子都缩起来了。路秀才鄙夷地看了他一眼。 “只是维持秩序而已,不坏规矩就没事。” “都有什么规矩?” 张大郎问题虽多,但反正等在这里也没别的事做,路秀才也就耐下性子,一条一条给他解释起来。 “取餐要排队,不要哄抢,一次不要拿太多。” “这是应该的,俺见过施粥的,也是排队去盛。”张大郎用力点着头。 “每人一块的牛排,因为部位不同,大小也各不一样,但价值都是相同的。如果想要特定的部位可以先跟伙计说好,但牛排上了桌就不能再换了,说是必须趁热吃才好。” 这条张大郎没听明白,但想想又觉得不要紧。牛排有的吃就行了,还管它什么部位? “还有呢?还有呢?” “坐下之后只能吃一个时辰。若是半个时辰就吃完结账,可以打个八折。” “这个好啊!半个时辰足够了!哎?八折是多少啊?” 见张大郎如此愚笨,路秀才又有点烦躁起来。他没理会这个问题,敷衍着把最后几条一并念了出来。 “食物要拿回自己的座位上吃,不许浪费粮食,不许把食物带走,不许登上舞台,不许干扰歌姬和舞者。就这些了。” “还有唱曲的呢?” 张大郎愈发糊涂了。这到底是个什么店啊? 就在这时,东云楼的店门开启了。几个穿着干练劲装的姑娘笑吟吟地走出来,齐声说着: “欢迎光临东云楼!” ——这都是沈其音从戏班雇来的,该说什么已经全背下来了,专门负责迎引导。服装则是定制的现代款工作制服,上面绣着东云楼的字样标志,美观大方又精神,还不会被误会成胭脂巷里同样在门口招揽人的某种职业。 张大郎有些紧张了起来,他走上前去,指着身旁的小虎说道: “俺家娃子,要进去吃饭。给!半价券!” “半价券在店内结账时出示就可以了。另外您的孩子身高不足三尺,是直接享受半价的。” 迎的姑娘熟练自然地说着早就背好的台词。 “啥意思?直接半价,那半价券没用了?” “半价券可以由您来使用啊,您不一起进去吗?三尺以下儿童是必须有大人陪同的。” 张大郎赶紧算了一笔账,本来是想让小虎一个人进去吃,用半价券只花一钱银子。现在小虎直接半价了,半价券给自己用,也是一钱银子。两个人一共二钱银子,半个时辰就出来的话…… “前面的进不进啊!不进赶紧走,别跟那挡着啊!” 后面等待的人群躁动起来。 “进,这就进!” 张大郎咬咬牙,二钱就二钱,大不了今天吃个饱,后面三天光喝米粥好了。 张大郎紧紧拉着小虎的手,跨过门槛进入了东云楼。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成了这个世界上第一位消费自助餐的顾。 第三十四章 火爆的生意 东云楼的大堂里,张大郎迷迷糊糊地被领到座位上,又听伙计简要说明了一下规则和注意事项。伙计还拿出了一张粗略的肉牛简画,问他牛排吃哪个部位。 张大郎也不懂,就说要最大块的。管他什么口感嚼劲,分量足才是关键! “官可以去取餐了,牛排一会会给您送过来的。” 张大郎顺着伙计手指一看,只见一排架台上摆满了各种菜肴,一个美丽的姑娘正站在旁边冲他挥手…… 眼花了? 还真不是张大郎眼花。开业第一天,沈其音还是有点不放心,再加上想搏个好彩头,干脆亲自下场,做起了取餐引导员的工作。 见率先过来的是一对父子,沈其音便拿了一个空盘在手里,亲切地说道: “小朋友,想吃什么?姐姐来教你怎么拿。” 小虎其实很想吃那些看起来就香香甜甜的点心,但他没忘了张大郎的叮嘱,于是大声地回答道:“想吃肉!” 沈其音微笑着,把盘子塞到小虎的手里,领他去夹那些肉菜。 不要拿走公用的取餐餐具,用完要放回原处,不要在取餐时边拿边吃,不要一次拿的太多,不要把盘子装得太满……沈其音一面讲解,一面示范着。而每一个餐台旁边,都有一个引导员在做同样的工作。 沈其音觉得,这些现代人都不一定能做好的自助餐礼仪,到了古代就更得不厌其烦地强调了。所以她才会想到把闻怀远监视东云楼的衙役利用起来,好保证店内的秩序。 然而她没想到的是,预想中的混乱并没有出现,维持秩序的衙役甚至成了摆设。前面的人按她说的做了,后面的也有样学样,该排队排队,食物也不抢着拿,急着吃。就连张大郎这样的粗糙汉子都规规矩矩的,生怕被人当成不懂礼让的蛮子。 唉!礼仪之邦,还真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啊! 张大郎和小虎满载而归,只要是带肉的菜都盛上了一些。张大郎还拿了一点薯蓣炒木耳,他听回春堂的郎中说过,这都是顶好的东西,吃了能强身健体。 “快!赶紧吃!吃完爹再去拿!” 小虎很快就把小嘴巴塞得满满的,差点噎到。张大郎又赶紧盛了两碗罗宋汤来。虽然这红色的汤里全是蔬菜,但浓郁的牛油香味可不是假的! 就在这时,伙计送上了刚刚煎好的牛排。已经在厨房切成一寸见方的小块了,拿筷子夹着就能吃。张大郎毫不犹豫,把自己的那盘推到儿子面前。 “快吃吧!人家说了,趁热吃才好吃!” 小虎谨遵教诲,夹起一块牛排,塞进嘴里猛嚼。 天呐,这绝对是他好几岁的人生里吃过最美味的东西了! “爹,你也吃!” 小虎嘴巴不停,却腾出手来,把张大郎的盘子又推还回去。 脑海中痴缠了一夜的香味就在眼前,张大郎也不禁咽了下口水,最后说道: “好,爹尝两块,剩下的你都吃了!” 父子两人面对面大嚼着牛排,笑容怎么也停不下来。这大概是虎子娘离家出走之后,张家父子过得最开心的一天了吧。 开门营业不过一刻钟,东云楼就给坐满了。 三层塔状的东云楼面积可不小,一楼大堂最是开阔,二楼三楼中空围栏,可以俯瞰一楼正中那个背靠前厅的舞台。 此时,台上有一组临时雇来的伶人和乐师,正缓缓弹唱着。因为人和曲目都很普通常见,所以也并没有多少食特别注意他们。 二楼经过一番改造,取消了雅间,增添了桌椅,架上小一号的餐台,虽然空间比一楼小了许多,但也采用自在餐的经营方式。人数少了,自然比一楼清静一些,更符合文士和女眷的需求。 而空间更小的三楼则保留了为数不多的雅间,使用的是传统的点菜上菜模式。是为一些自恃身份,不愿与他人同食的富贾和官吏准备的。有从常胜楼借来的最娴熟的伙计盯着,倒也不怕出什么差错。 本来还担心计时会是个麻烦事,但帮窦静阁搬家的时候,沈其音发现他竟然有一个小座钟。于是好说歹说,死皮赖脸地给借了过来,现在就摆在柜台上。 张大郎父子已经吃到极限了,餐盘都不知道撤了几次。不单是肉菜,小虎还吃了许多番瓜布丁,喝了好几碗鲜榨的果汁,小肚子都鼓了起来。这时候,有伙计过来提醒他们,现在结账的话就可以打八折。 张大郎恋恋不舍地遥望了一下餐台,有伙计再一次把菜都添满了。可低头看看肚子,实在是吃不下去了。 结账!付了银子,伙计拿出两张选票,张大郎这才想起来有岁比评选这回事。 东云楼的前厅已经坐满了等位的人,还有那急性子的伸长了脖子往里张望。而熙宁街上,顺着东云楼墙外摆了两排小竹凳,排位靠后的人们三五一群,玩着刚刚学会的福寿牌,打发着时间。 “你说,得等多长时间才能开始叫号啊?两个五!” “快了吧,刚才那迎宾小姐不是说了嘛,第一波人马上就吃完了。两个八!” “那也得从一号开始叫啊,我这十九号,还不知道得等多长时间呢。” “别废话了赶紧出牌!” “哦!两个寿!哎?兄弟,你是多少号啊?要不咱们拼个桌?” “我……我是行会的,在这看着计票箱呢。” 酒食行会派驻的监察员手里拿着一把牌,脸上也有点不好意思。虽然计票箱就在他眼前,但工上玩牌,好像是有点玩忽职守的意思。 没办法啊,这新奇的福寿牌还真是有趣得紧,简单易懂,又要动脑子还得赌运气。出牌时甩手一摔,大杀四方的感觉,比下棋可痛快多了! 反正酒食行会也不是官府,他也不是站岗的兵丁,只要确保没人对计票箱动手脚,玩会牌也没什么的吧。 就在这个时候,张大郎领着小虎出了东云楼,往计票箱这找了过来。监察员一看,赶紧撂下手中的牌,起身迎了过去。 “投票在这边啊,看看按手印了没有,没按手印可是废票啊!” “按了按了,俺们爷俩都按了。那啥,哪个箱子是最好的那个呀?” “这不写着呢吗?上上!就这个!” “哦!好嘞!上上!”张大郎把自己的票塞进了写着上上的木箱,“来,虎子,投这个,上上!” 监察员撂了牌,这局反正也打不下去了,旁边食索性也凑过来。 “哎,汉子,里头的东西怎么样啊,好吃吗?” “好吃!好吃!真个好吃!”张大郎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只能一个劲地点头。 就这个功夫,又陆陆续续有人出来投票,还意犹未尽地讨论着刚吃过的新奇菜品。监察员留意了一下,票竟全投进了上上箱。 看着眼前的票箱,回头再看看靠墙等位的人群,监察员也不禁感叹: 这东云楼,还真不能小瞧了呀! 第三十五章 后发制人 同是岁比第一天,丰泰楼也是生意兴隆。 毕竟今年,丰泰楼也推出了包括黄金玉露羹,番茄炖牛腩在内的五六种新菜。要知道,去年可是只有两道。 丰泰楼不是常宁县最热闹的酒楼,厨师的手艺也未必能比常胜楼和东云楼强。但它一定是最华贵的酒楼。装潢,器具,服务,氛围,这些综合起来,还真没有哪家酒楼能出其右。 所以,在常宁县的贵人圈子里,丰泰楼也是拥有一批忠实的拥趸的。 当然,好奇东云楼的自在餐,选择先去那边看看热闹的,也不是没有。事实上,和往年的十月初一相比,今天来的人确实少了那么一点。 但苏全稳坐钓鱼台,不慌不忙。昨天见识了东云楼搞出的大动静,苏全佩服之余,就料到了今日的场面。 有什么大不了的? 就算东云楼标新立异,哗众取宠,一时间吸引了不少目光。但开酒楼不是耍把戏,岁比也不是只比一天。苏全本来就打算后发制人,他的招数可还没使出来呢。 “东家,打听到了!” 刘掌柜急急忙忙跑了进来,他可没有苏全那么淡定。 “东云楼确实是二钱银子一位,每位一份牛排,先前登记的十四种新菜,也全都用上了,随便吃随便取。出来的人都说好,投票也是上上居多,连个中平都没有。再这么下去的话……” “慌什么?”苏全有些不满地白了刘掌柜一眼,“你也是常年做生意的,怎么这点定力都没有?你告诉我,二钱银子一位,吃的那些东西,他东云楼是赔还是赚啊?” “赔!肯定是赔!不说牛肉,现在市面上的番瓜番茄都是什么价啊?再加上牛肉用的香料,还有冬菇,木耳这些紧俏货,听说还拿各种鲜果榨汁喝?这么个弄法,仅是食材一项,就肯定是赔了!可东家啊,这岁比又不计盈利,她沈其音赔本赚吆喝,只要人够多,评价够好,就是往死了赔,也能在榜上压咱们一头啊!” 苏全笑着摆摆手,像个运筹帷幄的智者一样。 “第一天,就让东云楼出这个风头。岂不知,捧得越高,摔得越狠!头两天准备万全,做得面面俱到,可后面却忽然做不到了,你说说,那些人是会念着旧情给上上呢,还是会翻脸无情给下下?” “下下!必是下下!花银子哪有花出情义来的?之前处得再好,出点差池就变仇人!人心呐都是这么脏!”刘掌柜也跟着扭曲地笑了起来,“这么说来,东家您已经有办法啦?” 苏全缓缓地点着头,走到窗前,眺望着熙宁街的方向,自信地说道: “你且看着,让东云楼再多得意一日。到了后天,保管他们再也笑不出来!” 然而不必等那么久,仅仅到了亥时打烊,沈其音就笑不出来了。 太累了!实在太累了! 可能是平时甩手掌柜做得太多了吧,光拿主意不干活,今天这一亲历亲为,就有些支撑不住了。 “东家快回去歇着吧,我盯着他们把账目盘出来,明天早上再交给您看!” 五娘也是劳累了一天,但到底是经验丰富的商场女强人,竟看不出一丝倦容。沈其音是又敬佩,又惭愧。 “那就麻烦五娘了,我还是欠些磨练,以后该跟着五娘多学学才好。” “哎哟,东家说得哪里话,您是该做大事的人。那圣人是怎么说来的?您是劳心的,我们是劳力的,哪能一样呢!” 沈其音只是笑笑,没再多说什么。但她已经暗中决定,该锻炼锻炼身体了。 披星戴月,回到小院里。 沈其羽在练琴,宋思珞在练舞。两人虽然是各练各的,但至少都在做着沈其音交待好的事情。 沈其羽自不必说,姐姐让他做什么,他就会乖乖做什么,特别听话。 而宋思珞也能变成乖孩子,还是因为尝到了上台表演的甜头。当然,她嘴上可不会说什么软话,该嘲讽嘲讽,该抱怨抱怨,看起来跟以前没什么两样。可主动练歌练舞的劲头却是做不了假。 现在的问题,是怎么让这两个人配合起来。 再有,就是得给宋思珞量身打造一首最合适的歌曲了。 沈其音还在思考着,宋知璃就迎了上来。 酒楼开业第一天,宋知璃被沈其音丢在家里,看着她的乐师和歌姬,说是怕沈其羽受欺负。 宋知璃对这份工作也不是很满意,但至少不用刷盘子了,还能有什么怨言呢? “怎么样,今天还顺利吗?”宋知璃问道。 朦胧的夜色里,宋知璃俊朗的脸庞就像一颗小太阳,透过微笑散发着光芒。 “非常顺利。”沈其音也挤出一个笑容,没好意思提自己骨头都快散架了这件事,“他俩练得怎么样,能配合起来吗?” 宋知璃无奈地摇摇头:“珞儿还是不太愿意。现在连牌都不跟阿羽玩了,可能是真的有点生气。” 沈其音望着不远处一边跳舞,一边斜着眼睛观察沈其羽的美人,眉毛轻轻挑起,小声问道:“你说你妹妹到底气的是什么?是她嫌弃阿羽?还是嫌弃阿羽在嫌弃她?” 这是哪门子的绕口令?宋知璃摸不着头脑,只好反问道: “沈姑娘什么意思?是说他们二人彼此厌恶?” 沈其音轻叹一声,她还真不该指望宋知璃这个呆呆的小男人能明白。 “我问你,你妹妹在京城的时候是不是众星捧月?” “嗯,是!”宋知璃肯定地点点头。 “男人们是不是都倾慕她的美色?” “唔……可能是吧。”宋知璃觉得自己做兄长的不好评价此事,所以回答得有点含糊。 “有青年男子能对她无动于衷吗?是不是都像哈巴狗一样围着她转?” 宋知璃回想了一下京中那些贵族纨绔,虽然和他们接触不多,但传闻总还能听到一些。那些家伙,在思珞面前,好像确实是唯唯诺诺,极尽奉承的。 “的确,没有人能对她无动于衷!” “对吧,可是现在有了。” 沈其音对着沈其羽的方向轻轻扬了扬下巴,只见他一曲奏完,抬头望着院中的番茄架,平静安详……却对几丈之外,柳枝一样飘摇的绝世美女视若无睹。 嗯,对一个自恃美貌的女人而言,男人的视而不见可是比轻薄调戏更严重的侮辱啊!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说明沈其羽在宋思珞心中有了分量,不再是无关紧要的人。就以这份怨念为,想办法缓和两个人的关系吧! 唉!家里家外,没一处是省心的! 然而沈其音只关注着年轻人的这点事,她是真的忘了,主屋里还有一位更不让人省心的主呢! 第三十六章 燕燕 第二天一早,沈其音又丢下三个小的看家,独自一人赶赴东云楼的战场。而家里边,一直安安静静的那个老的,也终于有了动静。 “知璃!你过来!” 主屋里面,宋知璃站在父亲面前,竟有些不知所措。这些天来,宋世清已经很久没主动跟人说过话了。大概就是在宋思珞顶撞他之后吧。 “别傻站着了,坐下吧。” “是,父亲。” “珞儿最近的情况还不错?” “是,托沈姑娘的福,思珞现在唱歌跳舞,有事可做,比之前已经好转许多。” 想到这里,宋知璃也不自觉地露出了一些笑容。可对面的宋世清依旧是面无表情。 “那沈姑娘……沈其音,她到底想做什么,你可知道?” “做什么?”宋知璃又给问糊涂了,“沈姑娘想把东云楼经营好,赢下岁比。” 宋知璃试探着给出了一个自认为正确的答案。 “笑话!区区一座酒楼,不过是敛财的手段而已。他沈家都让人灭了,不想着报仇吗?” “报仇……” 宋知璃记得清楚,第一次去东云楼的时候,沈其音就跟他提起过家门的劫难,但却是轻描淡写,十分平静。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的。 不问伤心事,这也是身为君子的礼貌,所以那天以后,宋知璃再也没提起过这件事,哪怕他也有那么一点好奇。 宋世清看着儿子不明所以的样子,又有点要上火。 “这么长时间了,你不会连沈其音的家世都不了解吧?” 宋知璃缩了缩脖子,辩解道: “君子之交淡如水。沈姑娘也没追问过咱们家的过往,所以儿就……” “愚蠢!”宋世清喝断了儿子的解释,“她不问,那是因为她知道的清清楚楚。就算是失忆了,安排她住在这里的县官会不告诉她?你不知道问她也就算了,为父就在这里,你怎么也不想着多问一句?” ‘儿怎么知道父亲认识沈姑娘?’ 这话他敢说吗? 而且宋知璃努力回忆一下,初见的那个早晨,父亲得知沈其音这个名字的时候,确实有些奇怪呢。可他当时不愿深想,不愿多问,拖到了今日,又能怪谁呢? “儿知错了,敢问父亲,沈姑娘到底是何出身啊?” “她是沈渠昆的孙女!”宋世清咆哮道。 “沈相……” 从小到大,宋知璃听到这个名字的次数并不多,因为在齐王府里,它几乎可以算是一个忌讳。 过往的事情,宋知璃也仅仅知道个大概。这回他学乖了,一问到底: “敢问父亲,沈相他到底是敌是友?十六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有何隐情吗?” “隐情?本王也想知道有什么隐情!” 宋世清拍着桌子站了起来,一瞬间,他好像又回到了十六年前那个暴跳如雷,却倍感孤立的夜晚。 “珞华亡故,本王连悲伤一下的权力都没有吗?头七未过,就让本王迎娶他人!就为了一个太子之位?就为了一个太子之位,本王就得背叛尸骨未寒的爱妻吗?!父皇帝王无情,可沈相呢?沈相也不懂本王吗?!” “父亲息怒。”宋知璃连忙劝道,“沈相上本的事情儿也听人说过,在那前后,沈相就没跟父亲交待过什么吗?” “交待?哼,他的宝贝孙子,宝贝孙女,就是对为父的交待了。” 宋世清很快又冷静下来,坐回椅子上,他还不敢让自己沉迷于发泄之中。 “父亲是指沈姑娘和阿羽吗?”宋知璃疑惑地问道。 “沈渠昆在上本辞官之后,匆忙离京,谁都不见。但在启程之前,却特意给自己刚过百日的孙子孙女置办了百日酒,起了名字。虽然文武百官都没收到请柬,也没上门赴宴,但那么多双眼睛盯着,还是打探到了消息——沈渠昆给那对龙凤胎取名其羽,其音!” “这的确是沈姑娘和阿羽的名字。难道说,这名字当中蕴含深意?” “沈渠昆当时还是燕国公。你说说,会是什么意思?” “燕国……燕!其羽其音!难道是指《诗经》中《燕燕》一篇?” “不错!还不算太傻。”宋世清看了儿子一眼,随即吟诵道,“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燕燕于飞,下上其音。之子于归,远送于南。瞻望弗及,实劳我心。……一首送别诗,这就是沈渠昆留给为父的交待!” 宋知璃沉默了,怪不得这么多年,父亲一直不愿提起沈相。他听人说,父亲曾把沈相当作老师来看待。然而在紧要关头,沈相竟然…… 可时至今日,忽然旧事重提,又是什么意思呢? 宋知璃皱起了眉头。 “那么父亲今日之意,可是让儿不要再跟沈其音来往?” “不!恰恰相反,你和珞儿与那沈家兄……姐弟,走得近些,并不是坏事。” 宋世清还是不明白,好好的兄妹怎么就变成了姐弟,不过他也并不关心。 “你难道不奇怪吗?为父足不出户,是如何知道沈家灭门一事的?” 宋知璃愣了一下,他还真的没想过这个问题。 “还请父亲明示!” “是在路上,临近常宁县时,杨三九那阉人。他刚得到消息就来告诉为父,说沈家大火,烧得一个活人都不剩了。哼!他们这是在向为父示威啊!可谁能想到,沈家却有两人幸存,还被人安排与咱们同住!这就是上天赐予的机会呀!” “父亲难道不怕……其中有诈?”宋知璃回想了一下整件事情,又觉得有些不安。 “诈什么?咱们一家现在还有什么可让人诈的?再说了,想要使诈用间,为何要用沈家人的身份?现在可不是十六年前,为父和沈家,说是有仇都不为过。” “额……那父亲的意思是?” 宋知璃的脑子已经不够用了,权谋啊,他真的没这个天赋。 宋世清则眯起眼睛,捋着胡须,缓缓说道: “为父已经想清楚了:我和沈渠昆有怨,却和沈家的势力无怨。你呢,在沈其音身边,多听多看,探明她到底有何图谋,然后报予为父知晓。”说话间,宋世清的眼中又燃起了点点星火,“如果有能为我所用的地方,齐王府再次联合沈家,也不是不行!” 第三十七章 牛之祸 十月初二,东云楼外排队的人数不减反增。 还未来过的听着新奇便来尝鲜,吃过一次的回味无穷,自然做了回头。这两边一加,人数竟比开业首日还多。 好在沈其音和五娘都做足了准备,轮班制度上马,店员们也大多褪去首日的生涩,习惯了自己的活计。 账目已经看过了,昨日的收入实在是是赏心悦目。有小墨和神奇的丹草庐来供给食材,大大降低了成本。但沈其音不打算独吞利益,虽然还没想清楚未来的路,但她很确定,自己并不愿意做一个纯粹的商人。 哪怕赚不到钱都没关系,她必须赢下岁比,让常宁县人重新记住沈家,敬重沈家!别说不赚钱了,就算赔点钱也是值得的呀!……反正还有和苏全赌的那两千两银子呢。 于是沈其音大手一挥,发奖金! 有了这一层刺激,东云楼的战士们都更加卖力起来。热火朝天的氛围里,就连雇来唱曲的小娘都比昨日洪亮了三分。 而食这边,在经过了第一天的新奇之后,已经开始有悟出心得的精明吃家出现了。 牛排选哪个部位最实惠,用什么顺序进餐可以吃得最多,坐哪个位置取餐效率最高……满满的都是劳动人民的智慧。 当然,不图实惠,只追求最佳用餐体验的也是大有人在。番瓜布丁,鲜榨果汁,番茄肉酱意面等新鲜菜品都出现了各自的钟爱者,就连精心摆盘的淡奶酪切片都有人愿意尝试。这对打算日后继续做西餐文章的沈其音而言无疑是一种鼓励。 第二个营业日结束后,私下里,沈其音也向酒食行会的监察员打听了一下两位对手的情况。 常胜楼还是老样子,人的数量很稳定,评价也一如既往的好。贩夫走卒们吃个饭没什么太高要求,量大,实惠,味道不错就行了。再加上盖饭这种饭菜搭配的新方式广受欢迎,粗略地估算了一下,常胜楼目前依然是稳居第一。 盖饭哪来的?自然也是出自沈其音之口。那天在越国公府的宴席上,聊到高兴处,随口提了一句,没想到蒋成济立刻就给用上了。 沈其音倒不至于连个盖浇饭也想登记专利,就算真送出去也不心疼。但为了不让蒋成济那老头占便宜上瘾,她还是提出了一些交换条件。要求也不过分,只是让蒋成济给她介绍一批靠得住的供货商,算是给东云楼的运营加了几道保险。 这保险,当然是为了防备她的老对头苏全了。 听酒食行会的人说,丰泰楼也有所动作——开始送番茄了。 今年岁比,一些崭新的食材登上了常宁县的餐饮舞台。其中,要以番茄最为抢眼,因为去年排行前三的酒楼全都推出了与番茄相关的新菜品。 三家酒楼转上一圈,数一数,使用番茄的新菜竟然超过了十种。从番茄炒鸡蛋,到番茄炖牛腩,从打卤面到烩饭,贵贱皆宜,东西贯用,搭配方法十分丰富,味道也香甜可口,自然是大受欢迎。 可这种好东西,市面上已经没得卖了。虽然很多敏锐的农户已经开始争相种植,但等到收获还早着呢。于是乎,番茄的价格一路飙升,有价无市。 这种时候,丰泰楼赠送番茄的促销手段就显得更吸引人了。当然,并不是来了就送,你得消费够一定金额才行。 而为了提升口碑,苏全一反常态地把这个金额定得比较低,三口之家饱餐一顿就能获赠两枚番茄。看看市场上还在增长的天文数字,谁都会觉得物超所值。 在这一招的作用下,丰泰楼现在是迎头赶上之势。东云楼首日建立起的优势,正在被逐渐缩小。 还是排队体验太差的缘故啊……沈其音自我反省着。 从酒食行会的人口中得知,十月初二的票虽然还没统计出来,但大体估计一下,东云楼的总票数有所增加,但投出中上的人数似乎越来越多了,甚至还出现了中平票。按照比赛的积分规则,东云楼十月初二的得分甚至可能低于十月初一。 不过沈其音倒也不太担心,这种情况,他们之前也料到了。那么从十月初三起,采用之前五娘的建议,把用餐时限改为半个时辰,全场统一八折就好了。有了今天那长得惊人的队伍,相信食们也可以理解这一调整。 至于苏全送番茄的活动,沈其音就更不担心了。丰泰楼的番茄什么品质?常胜楼和东云楼的番茄又是什么品质?两天下来,总有人能吃出来吧!等这种差别传得人尽皆知之时,丰泰楼人人称颂的福利可就要变味了。 沈其音很期待,自己埋下的那颗地雷能炸出怎样的美景。 而到了十月初三早上,沈其音刚来到店里,就见负责采买的伙计急吼吼地冲了进来。 “大小姐,不好了!卖咱们牛肉的林老板让衙门给抓了!说他是……私宰耕牛!” 谁都知道,牛肉,就是东云楼如今的顶梁柱。如果一天没买到牛肉,不光是牛排,得有小一半菜品没法做。 于是,采买伙计这一声吼,把后厨准备的厨子们都惊了出来。 沈其音却是不慌不忙,淡定地对一旁的五娘说道: “五娘,这回就得麻烦你了。” “嗨,东家早就吩咐下来的事,还是五娘我的老本行,有什么麻烦的?”五娘神色轻松,在柜台上取纸笔写了一张字条,交给了负责采买的伙计,“你拿着这张字条,去城南码头找海东子,他会带你去取牛肉的。” 采买伙计拿了字条,一下子转悲为喜,赶紧又跑出了店门。 这时候,连福凑了上来,好奇地问道: “五娘子,你的老本行是啥呀?该不是江匪海盗吧?” “呸!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老娘做的是正经转运生意!” 在五娘的笑骂声中,店中刚才的那点阴霾一下子一扫而空,厨子伙计也都各归各位,继续着准备工作。 唯有连福溜到沈其音身边,低声问道: “大小姐,老林这次会不会有危险啊?” 沈其音给了他一个安心的眼神。 “我早先让你转达的话你不是已经都告诉他了吗?只要他能按我说的做,肯定能保万无一失。除非……” 沈其音又转头去问五娘: “刚才那伙计说衙门抓人,我没听仔细,可曾说了是县衙,还是府衙?” 第三十八章 牛之讼 县衙外不远处的茶楼里,苏全和刘掌柜靠窗而坐,等着看戏。 “东家,既然要告,为何不告到府衙去?有向知府坐镇,把握不是更大一些吗?” 刘掌柜不解地问道。 “杀鸡焉用宰牛刀,而且,走向喻舟那老狗的路子,又要花不少银子!闻怀远不是自命清高吗?那我就送他一件案子,好好看看他是怎么公正为民的。老百姓的耕牛都被人偷走杀了,不正好对了咱闻大人的口味?” “嘿嘿,还是东家懂人心啊!”刘掌柜谄笑着,把苏全面前的茶杯斟满。 “行了行了,马屁少拍点。我再问你一次,你找的这个什么王四,不会出什么岔子吧?” “东家放心,糊涂蛋一个!雇人吹了几句风,就真以为他家的牛是被林屠夫偷去宰了!只要他在堂上一口咬定,指着一块牛肉说是他家的牛,谁还能证明不是?” “嗯,不错,就要这种又傻又犟的才好。我再问你,吹风的人呢?” “拿了银子回老家了。” “王四的牛呢?” “昨天就全进了人肚子了!” “好!我倒看看慧眼如炬的闻县令打算怎么查?就算不给那林屠夫定罪,光扯上几天皮,东云楼就得先趴下!” “就是趴下,也得先给东家掏出两千两银子来!” “哈哈哈哈——” 两个人放肆地大笑,引得其他茶纷纷侧目。 就在这个时候,林屠夫被衙役带到了县衙公堂上。 林屠夫生得虎背熊腰,面相凶煞,浑身油光,满是血腥之气。与其他被带到公堂上的嫌犯不同,他腰杆挺直,脑袋上扬,大摇大摆地走到堂上,可就显得有些桀骜不驯了。 但其实,林屠夫是个外强中干的主。他也是个良善之人,守律法讲道义,只是因为天天屠宰牲畜,身上才总带着一股凌厉杀气。 说到底,林屠夫也不过是个平头小民,一样的怕见官怕上堂,但今天这一出,早就有人料到了。东云楼的东家托人告诉过他,只要做足准备,不但可以毫发无损,还能反手给背后害人的阴险鼠辈来上一下子! 一想到这里,林屠夫就不害怕了,反而有些跃跃欲试! “堂下何人?见了本县,为何不跪?” 闻怀远用力一拍惊堂木,整个公堂上都泛起了回声。 就这一下,林屠夫就给吓出了原形,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草民……林大有,见……给县令老爷请安啦!” 闻县令哼了一声,不知是轻蔑还是满足,他偏过头去,转而问道: “原告王四,你且看清楚,确是此人偷走了你的耕牛?” “对!就是他偷的!” “冤枉啊大人……” “啪——” 又是一声惊堂木,闻怀远喝道: “林大有,你莫要插话!公堂之上,本官问到你你再作答。念你初犯,暂且免去责罚。若还有下次,便要重重掌嘴!你可听明白了?” “明白了,大人,明白了。”林大有像小鸡啄米一样点头不止。 “王四,你再将耕牛丢失的过程详细复述一遍。” “是!大人。草民王四,家住城外榕树村。家里就草民一人,守着两亩地,靠一头耕牛过活。前天晚上,有邻居拉草民去村头吃酒,吃完酒回家,正撞见一个人影牵了草民的牛走。草民当时就追,可酒吃多了摔了个跟头,等爬起来再看,那人已经不见了。第二天,草民四处寻找贼人,最后找到城里,看到林大有在屠牛贩肉,草民就把他认出来了!草民本想找他理论,可见那厮凶悍健壮,手里还有刀,就没敢上前。但草民怎能放过偷牛杀牛的贼人?于是就在城中栈住了一宿,今天一早,就来县衙告状,请大人为草民做主!” 这已经是王四第二次陈述了,闻怀远有意如此,也是想看他前后说辞是否一致。现在看来,两次叙述并没有太大出入。所以,要么是王四所言属实,要么,就是他的谎言经过了精心准备。 可王四相貌憨直,倒真不像个会说谎诬告的。相比之下,林大有自上堂之后就不太自然,先是桀骜,而后惊惧,怎么看都有些奇怪。 此时,闻怀远的心中已经有了一些判断。不过这案子,还是要继续审下去的。 “林大有,你自称冤枉,那本官问你,前天晚上,你人在何处啊?” “回大人,草民忙了一天,乏力得很,就早早回家睡觉了。” “回家睡觉?可有人能证明啊?” “草民是光棍一条,没人能证明……但草民这有一样东西,可以自证清白!” “哦?什么东西?” 林大有手忙脚乱地扯开自己的衣衫,从怀中掏出一本帐册来。 “草民有……屠牛日志一本,请大人……那个……过目!” 屠牛日志,那是是什么东西?闻怀远有些好奇,连忙让衙役把那账册承了上来。 初一入眼,闻怀远的眉头就皱了起来——这一笔狗爬的字啊!账本也是黏糊糊的,不知粘上的是油是血还是汗。 强忍着恶心翻开来看,里面的内容,竟是一篇篇详细到极致的流水账。 哪月哪日什么时辰,去城外养牛场,提了几头什么样的牛,多少分量,毛色如何,角是什么形状,尾巴有多长……养牛场的牛倌签字画押按手印; 牵着牛进城时,什么时辰,守门的兵丁是谁,对牛做了检查,确实和前面所写的特征一致,签字画押按手印; 回到作坊中,把牛宰杀,切分成多少块,各是什么部位,卖了多少银钱,前来取货的东云楼伙计,签字画押按手印; 剩下的杂肉碎肉,各多少分量,什么时辰,拿到集市上去卖,卖了多少银钱,想让买主都签字画押按手印来着,但没人搭理他,还骂他有病,真是世风日下…… 这是什么鬼东西啊?也太详细了吧! 闻怀远陷入了沉思。 这看似胡闹的屠牛日志,总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那股子古灵精怪,与众不同的劲头……是啊!林大有的最大买家是东云楼,那么此事,肯定和沈其音脱不开干系! 看来这个案子,并不简单啊! 第三十九章 牛之证 闻怀远对沈其音在岁比中的处境和对手还是略有一些了解的。他不太关心这个有些胡闹的比赛,只是对沈其音此人保持着兴趣。 本以为只是一起普普通通的偷牛案,但东云楼浮出水面之后,闻怀远意识到,这可能是一个局。 他不得不收起之前对王四和林大有的判断,重新审视起陈词和证据来。 “林大有,本官看你这账册是从九月廿五开篇,之前可还有其他记录?” “回大人……没有。就是从九月廿五开始写的。” “那你为何要写这屠牛日志呢?” 问到这个,林大有就有了底气。这些话,早就有人跟他讲了个清楚明白。 “回大人的话,是东云楼的连福提醒草民,要小心他人加害。草民跟丰泰楼的东家苏全有过节,东云楼跟丰泰楼又是死对头,现在正是岁比,草民供着东云楼的牛肉,就变成了苏全的眼中钉肉中刺。只要害了草民,常宁县里就没有多余的牛肉能供上东云楼使用了,他苏全不就是那个一石二鸟?所以草民按照连福说的,把买牛杀牛卖肉的事都记得清清楚楚,买卖做完就回家,不去喝酒赌钱听戏,免得落在别人的套子里。” 这番话讲的实在,一点隐瞒都没有,直接把东云楼和丰泰楼的矛盾摆在了台面上。 商户争斗,闻怀远不想管,也管不过来。所以,哪怕林大有信誓旦旦,指证苏全是幕后黑手,闻怀远也不想顺着这条藤往下摸那带刺的瓜。 牛是谁偷的?这才是本案的关键。 林大有的屠牛日志只能证明他做过什么,却不能证明他没做什么,至少不能直接证明。 “来人!去林大有的作坊里查验一番,看他这账册上的记录是否属实。另外,传前夜当值的城门都头前来问话。” 左右立刻有衙役领命,前去传唤查证。 闻怀远又转向王四,问道: “王四,本官再问你,你可看清了,林大有就是前天夜里偷走你耕牛之人?” “看清了!草民看得清清楚楚呀!”王四直愣愣地回答道。 “可那是在夜里,你又喝多了酒,怎能保证你没有看错呢?” “大人,这还能有错?偷牛的就是他这般高高壮壮,他又是个杀牛卖肉的,不是他还能是谁啊?” 闻怀远眉头紧锁,追问道: “这么说,你当时只看到了偷牛人的身材,却没看清楚脸?” “是没看着脸,但肯定是他!错不了的!”王四还是一口咬定,毫不动摇。 闻怀远觉得自己的头有点疼,这王四……用粗俗点的话说……不就是个二愣子吗?虽然人证物证还在路上,但闻怀远此时已经有些相信林大有的清白了。 至于王四,栽赃陷害应该不至于。他能如此笃定林大有是偷牛贼,应该是被人利用煽动了。 这种人啊,责罚吓唬都没用,只能激得他更钻牛角尖。所以闻怀远只好耐下性子,继续问道: “王四,你再说说,你是如何找到林大有的?” “到城里就找到了呀!”王四依然傻楞傻楞的。 “那你又是怎么想到要进城的呢?” “是狗子哥拉草民进城的,那晚丢牛的时候,狗子哥跟草民在一起,他向来有主意,草民就听他的。” 这可是个新线索!闻怀远连忙确认道: “等等,前天晚上拉你去村头喝酒的邻居,是否就是这个叫狗子的人?” “对呀,就是狗子哥!” “他大名叫什么,现在何处?” “他叫胡狗,昨天就坐船回老家了,草民在城南码头送的他,亲眼看他坐船走啦。” “你们不是进城寻牛吗?他怎么又忽然回乡了?” “狗子哥要回乡娶亲,本就打算昨天进城坐船。他跟草民说进了城说不定能找到牛,草民就跟他一起来了。没想到还真给找着了!”王四愤恨地指着林大有,说道,“就是他偷的!狗子哥说得没错!大人可要为草民做主啊!” “那你先前为何不提胡狗之事呢?”闻怀远提出了最后的疑问。 “狗子哥嘱咐草民了!说他又上不了堂,提了也是平添麻烦。只要草民能一口咬定,大人就一定能还草民一个公道!” 不用再问了。偷牛之人,必是和胡狗勾结,利用王四的憨直,陷害林大有。 闻怀远稍微往椅背上靠了靠,心里既轻松又沉重。 轻松的是,识破了一场诬陷,没有错判好人;沉重的是,胡狗在逃,没有证据,奈何不了幕后主使之人。 传唤胡狗的衙役还是派出去了,哪怕无功而返已是必然的结果。 搜查林大有作坊的衙役已经归来,城门都头也已带到,证物证词进一步确立了林大有的无辜。 城门都头拍着胸脯保证,案发当晚林大有没有出城入城。经过这几天的检查签字画押,守城士兵哪个不认得行事古怪的林大有?别说带着头牛那么明显了,就是他扮成个女的,都能被守城士兵认出来! 而作坊里的一番查证,不管是先前剩余的皮肉,还是今早刚拉回来宰杀的肉牛,全都符合屠牛日志里的记录。作坊里的两个学徒也保证,绝没有偷牛这回事。保险起见,衙役还去林大有的家中看了一眼,也没有什么可疑之处。 证据充分,连执拗的王四都无话可说了。 闻怀远在堂上训斥了他一番,让他以后莫要轻信人言。在王四低头认错之后,闻怀远又好生安抚,还由县衙作保,帮他以极低的价格租了一头耕牛,别耽误了农时。 王四这个二愣子也是感激涕零,直说闻怀远是青天大老爷。 林大有略显不满,他觉得县衙应该听他的直接拿了苏全问罪。而闻怀远一句话就打消了林大有的腹诽,让他心服口服。 “本官不能凭你一面之词就定苏全的罪,就像本官没有只听王四的一面之词就给你定罪一样。公堂之上,凭的还是证据!” 别看闻怀远话说得漂亮,其实他心里也有点后怕。 他常年做御史的,并不擅长审案。要是没有沈其音弄出个屠牛日志来,仅凭初审的印象,他大概会先入为主,认定林大有是犯人。若是林大有没有连天纠缠守城士兵,那可能就没有人能证明他的清白。再加上王四言之凿凿,要不是生疑之后多问几句,可能也很难察觉到不妥之处。说不定,就得判出一个冤案来! 唉!难得做一回青天大老爷,竟是托了沈其音之福吗? 闻怀远自嘲地摇摇头。这个人情债,到底要如何去还呢? 第四十章 来而不往非礼也 “连老弟,不是我自夸,今天这牛肉,真是不如我老林杀的!” “那是那是,还是老林你家的牛肉做起来最舒服。来,你再尝尝这个。” 东云楼的后院里,连福忙里偷闲,给刚从县衙出来的林大有摆了满满一桌。林大有也不气,甩开腮帮子就吃,算是给自己压压惊。 “唉!真要谢谢你们东家了!要是没按她说的写什么屠牛日志,怕是这一回,又要着了苏全那卑鄙小人的道了。来!我敬一杯,连老弟替你们家东家喝了吧!” “哎?这……”连福有些为难,不过看林大有说得诚恳,也只好倒了一杯酒,道,“老林,就这一杯啊!我一会还得下厨做菜呢!来,干了!” 两人对饮一杯,林大有又感叹起来: “可惜了,做了那么多准备,还是没把苏全那厮拉下场!” “行了,老林,都全须全尾的从衙门出来了,还有啥不知足的?至于苏全,有俺们大小姐在,他还能舒坦得了?哎,别喝闷酒了,吃菜吃菜!” 林大有又喝了几杯,连福看他情绪平复了一些,便说道: “老林,俺这人直肠子,不会拐弯。俺们大小姐让俺问问你,你跟那苏全到底有啥过节?没别的意思!咱现在也是一条线上的蚂蚱了,要是有啥能帮忙的地方,俺家大小姐肯定会出手的!” “嘿,连老弟你憋了半天,就是为了问这个?”林大有毫不在意地放下酒杯,夹起一块酸汤鱼,说道,“也没什么不能说的,别看我现在这样,想当年,老林我也是个响当当的厨子。做别的可能比不上你连老弟,但是做鱼,尤其是鱼脍,我还真没碰上过比我强的!” “哟,竟然还是同行前辈!俺还真是失敬了!”连福拱拱手,继续问道,“那老林你现在改行杀牛,是因为苏全的缘故吗?” “不是那厮还能是谁?就是他用上卑鄙伎俩,砸了我的饭碗,搞垮了望海楼!”林大有长叹一口气,十分懊悔,“说起来,也是我那时候不够警醒,中了他的奸计,还连累了东家。东家走投无路,只好把望海楼卖给他,改成了现在的丰泰楼。我没脸再做厨子了,却也没别的技艺傍身。好在有刀工,有力气!那时看着常宁县里卖牛肉的不多,就干起了屠牛的营生。” 林大有的一番话,并没有把当年的旧事说清楚。连福知道他不愿提,也就没有追问。他好生劝慰了几句,又一同咒骂了苏全一番,便借口厨房中有活,离开了后院。 厨房中自然是有干不完的活,可连福还是先上了三楼,想跟沈其音报告一声。 “连叔,林屠夫的事情晚上再说吧,我这有。” 三楼,东云楼自留的雅间里,沈其音打开房门,让连福暂且退下。 连福抬眼一瞧,雅间里坐着的不正是一身便服的闻县令?他连忙点点头,忙不迭地转身下楼。 “抱歉,闻大人,您刚才说到哪了?” 沈其音关上房门,回到桌前坐下。 闻怀远抿了一口茶,缓缓说道: “沈姑娘,方才说了那么多,老夫也知道,你听不进去。对不对?” “闻大人看得还真准。”沈其音笑道,“不过大人也是知道的,我从不主动惹事,但若是被人欺到头上来……呵呵,来而不往非礼也嘛。” “唉,就知道你是个不听劝的。罢了,不过老夫还是希望,就算你想回敬报复,也不要像苏全那样,做些违法害人之事!” 沈其音避而不答,反问道: “您也知道他违法害人了,怎么还让他逍遥法外呢?” “证据!只要你能拿出证据来,老夫立刻办了他!” 闻怀远单手伸出,做了个索要的姿势。 中正耿直的闻老爷子也开始耍无赖了,这是跟谁学的呢? 沈其音摇头叹气,说道: “好吧,我没证据,我也不会变成苏全那样的人。这下子,您可以放心了吧?” 闻怀远盯着沈其音,久久没有说话。 “怎么?闻大人还有什么担心的地方?” “老夫听说,你曾带宋思珞来东云楼给百姓唱歌跳舞?” 沈其音点点头,坦然承认道: “对啊,大堂那个舞台就是专门为她建的。再过几天,进了十月中旬,她每天都会在这里登台的。我记得大人说过,昔日贵胄,如今操持贱业,会有很多人乐见其成的。没错吧?” “没错,老夫确实是这么说的。不过堂堂……前郡主,出来做些歌女舞姬的活计,老夫还是担心,会有损皇家颜面啊!” 沈其音自信满满地反驳道: “闻大人,您既然能知道此事,必是监视东云楼的衙役亲眼所见了。这么说吧,那天宋思珞在东云楼里歌舞,我特意大敞门窗,就是想让人知道,这里头光明正大,没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您也可以回去问问衙役,观看歌舞的观众都是什么反应,可有人对宋思珞生出半分不敬?” “你店中之人皆为良善,那用餐的人呢?三教九流龙蛇混杂的,这万一……” “闻大人放心,我也不愿宋思珞出事。我已经给宋知璃换了一份工作,让他在演出过程中给他的宝贝妹妹当护卫。凭他以一当十的功夫,再加上您派驻的衙役,当可保万无一失了吧?而且我向您保证,宋思珞参与的歌舞戏剧,我全都会精心挑选编排,绝不会出现什么有伤风化的内容,这样总可以了吧?” 沈其音再三保证,闻怀远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好心事重重的离开了。 五娘把她的叔父送出了两条街,这才回转。 “东家,您一定已经想好了吧,要怎么给丰泰楼点颜色瞧瞧?” “五娘这是自己想知道,还是替你那远房叔父问的?”沈其音半开玩笑地问道。 “东家放心,五娘虽敬重叔父,但也有自己行事的路数。如若不然,五娘现在应该在家相夫教子,而不是一个人出来跑买卖。” 沈其音俏皮地吐了一下舌头,算是结束了这个尴尬的话题。她略作思考,然后说道: “苏全送了两天番茄,已经差不多了。明天开始,不,晚餐开始,咱们也送!” 五娘点点头,她可是知道两种番茄在口感上有多大的差距。但想了想,她还是有些担心地问道: “东家,这会不会被人说成是……东施效颦,邯郸学步啊?” 沈其音则有如鬼魅般笑道: “那不是更好吗?最好让苏全也这么想。赌的是五天,现在刚好过去一半。我倒挺想看看,苏全嘲笑咱们东施效颦的时候,会耽误多少补救的时间!” 第四十一章 酝酿(求首订) 沈其音没想错,当天晚上,得知东云楼也开始送番茄的苏全,并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 “东家,真的什么都不用做?”刘掌柜的发问颇有些劝谏的意味在里面。 “我送得起番茄,她沈其音也送得起?她才有多少家底呀!”苏全的眼神里满是轻蔑,还有些许烦躁,“她把林屠夫保下来,用的就是个笨主意。我若是早有察觉,只要稍微做点手脚,就能让她鸡飞蛋打。现在又用上东施效颦,邯郸学步的笨办法了?我先前还真是高看她了!” 沈其音要是在这,肯定会反驳一句:再精妙的主意,你用事后诸葛亮的角度去看,都能挑出毛病来!珍爱生命,别做杠精! 而刘掌柜虽然不知道诸葛亮是谁,但显然也抱有相似的看法。于是他继续规劝到: “东家,大意不得啊!五日之约,现在已经过去三日了呀!若是这个时候出了什么差池,再想办法可就来不及了!” “放心吧,我还有一手,只需一日,就能扭转乾坤。只不过耗费太大,不想轻易使用。若是明日,咱们还不能占据领先,我自然会把它使出来。现在嘛……”苏全看了一眼刘掌柜,他也不想寒了手下人的心,便说道,“把赠送番茄的数量提高一倍吧,反正留着也是烂掉。大不了下半个月,再去别处采买些。就用沈其音的两千两银子!” 虽然办法有些敷衍,但苏全也算是听了劝。刘掌柜知道多说无益,只好退了下去,继续张罗店中的事务去了。 刘掌柜离开之后,苏全反而觉得心里有些不踏实。沈其音的能耐,虽然他一直不愿承认,但心底里至少是有数的。针对林大有的那记杀招,使出来的时候,他真的以为可以一劳永逸了。可没想到,却被沈其音想办法化解掉了。 本来的计划当中,今天一过,大局当定。东云楼被捏住命门,再也无力反击,挣扎个两天,就要乖乖奉上他急需的银子。而他也就可以腾出手来,跟常胜楼一较高下。 可现在呢?粗略估算一下,东云楼和丰泰楼仍是平分秋色,东云楼还稍稍占了一些上风。 不行,他必须得赢!不管是前五日的小赌,还是最后的金盘,他都必须得赢! 而这个必须赢的原因,连一直追随他左右的刘掌柜都不知道。 没人知道! 苏全在心里发了狠,那个以防万一的最后一招,恐怕还是要用的。虽然不愿再多花银子,但至少……先去问问价格吧。 苏全换了一身不太显眼的衣服,独自离开了丰泰楼,消失在夜色当中。 同样在夜色之中,沈其音回到了小院。 回来的路上,护送她的连福已经把林大有的事情向她复述了一番。听到林大有曾是个擅长做鱼的厨子,沈其音就暗自庆幸,这等于又多了一条后路。 从定下自在餐经营模式的那一刻起,沈其音就知道,牛肉,成了东云楼的命门。即便这一次提前准备了备用货源,又保下了林大有,可下一次呢? 牛肉的牌已经全打出去了。要想继续立于不败之地,她的东云楼就需要补充些其他种类的新牌。 比如海鲜,尤其是鱼类,就很不错! 在小院门口又跟连福多交待了几句,沈其音这才进了家门。 连着忙了三天之后,她已经有些习惯这种节奏,不会再像第一天那般不堪。 不过,一碗加了蜂蜜的温水——就比如宋知璃端过来的那碗——她还是不会拒绝的。 “哟,宋少爷今天是怎么了?居然还献起殷勤来?放心吧,不是说好了嘛,不会再让你刷盘子了!” 沈其音接过蜜水,甜甜一笑,眼睛弯成了月牙,竟比夜空中那个清冷的月亮还要明亮几分。 宋知璃有那么一瞬间的出神,然后马上苦笑道: “这碗蜜水,是向沈姑娘表达歉意的。” “歉意?你又做什么了?” “不是我,是珞儿……今天我一个没注意,珞儿跟阿羽吵了起来,还踢了阿羽一脚。是我没看好妹妹,实在是抱歉!” “他们两个吵架了?”沈其音脸上浮现出的竟不是愤怒,而是惊喜,“阿羽能和你妹妹说话了?” “是说了几句,还把珞儿给说急了,她情急之下踢了你家阿羽……抱歉!” 宋知璃端端正正地行了个礼,那姿势标准得可以刻成雕像放到博物馆里去了。 可沈其音一点都不在意,她一口干了蜂蜜水,甩下一句话,就小跑着回屋了。 “没事没事,男人都喜欢被女人踢,有的还喜欢被女人踩呢。我先看看阿羽去了!” “啊?”宋知璃愣在了那里。 男人喜欢被女人踢和踩?他怎么不知道啊…… 房间里亮着油灯,沈其羽坐在小桌前,一笔一划地写着什么,就像之前画福寿牌一样,认认真真。 沈其音走到弟弟身边,柔声问道: “阿羽,那宋家小妹踢你了?疼不疼啊?” “不疼,撞桌角疼,踢一下,不疼。” 不知是不是一直弹琴的缘故,沈其羽这几天确实有所好转,说的话明显比以前多了。要是按这个势头恢复下去,说不定再过几天,就能赶上窦静阁了。 沈其音心中欢喜,又继续问下去: “那告诉姐姐,今天为什么跟宋思珞吵架啊?” “她跳舞,跳不对,还问我好不好。我说不好,她就生气了。” 哎?难道说沈其羽也懂得评判舞蹈的好坏了? 仔细想想,沈其音又觉得合情合理。一个本就弹琴弹得极好的佳公子,在其他艺术形式的鉴赏上也有着较高水准,这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嘛? “那阿羽说说,到底是哪里不好啊?” “就是假……就是不好……唔……为赋新词强说愁!” 沈其羽憋了半天,终于憋出了一句评价,却把沈其音给震惊了。 没错!这是她挑选诗句,合成‘自在东云楼’洗脑广告时,选用的辛弃疾的《丑奴儿》。 当时也是在这间屋子里,她喃喃自语地背了几遍,最后截了‘天凉好个秋’五字。难道就是在那个时候,一旁默默不语的沈其羽,把它暗暗记下来了? 而就在此时,沈其音忽然注意到桌上的纸张,也就是沈其羽书写的东西——那一句一句的,不正是她背过的那些诗词吗? 除此之外,还有几句看着眼生,但意境相仿的,难道是她的傻弟弟自己所做? 沈其音捧起弟弟的脸,看着那愈发清亮的眼睛,心情都要飞起来了。 她这是养了一只小文青啊! 第四十二章 反转的口碑 十月初四,常宁县的百姓们惊喜地发现,赠送番茄这种新奇蔬菜的酒楼,从一家变成两家,从两家又变成了三家。既昨晚东云楼开始赠送番茄之后,初四一开张,常胜楼也贴出告示:就餐送番茄! “我说老爷子,您跟着凑什么热闹啊?” 东云楼三层的雅间里,昨日刚走了闻怀远,今日又来了蒋成济。这个房间,都快变成朝廷命官接待室了。 “什么叫凑热闹啊?”蒋成济大口嚼着牛排,脸上还一副邀功请赏的表情,“老头子我这不是帮忙出气,配合着你整治整治苏全那坏小子嘛!” “然后番茄快用完了,就上我这白吃白拿来了?” “怎么叫白吃白拿呢?菜是丫头你主动上的,不是老头子点的吧?再说那番茄,拿了也是补上送出去的亏空。咱送得越多,丰泰楼的脸上也越难看不是?这你好意思管老头子要钱?”蒋成济越说越理直气壮,还抬了抬手里的空盘子,说道,“这牛排还不错,再上个十盘八盘的。整块上!不用切!” “成成成,我算是服了,您老可真成!” 沈其音双手叉腰,做出怒目横眉的样子,心里却噼里啪啦打起了小算盘。 常胜楼跟丰泰楼可不一样,丰泰楼的番茄炖牛腩和番茄汁炒大虾每天能卖出去多少份?常胜楼别的不说,光番茄炒鸡蛋盖饭,一天又能卖出去多少份?蒋成济说他番茄不够用了,可能还真不是装可怜打秋风。 当然啦,你要说一点夸张的成分都没有,那就有点小瞧咱越国公的脸皮了。毕竟,常胜楼的番茄才送了多长时间?午时营业到现在,满打满算,够半个时辰了吗? 沈其音觉得,要是把越国公放到唐朝去,一定能和程咬金那老混赖臭味相投! 番茄不是不能给,但必须把过程抻得艰难一点,也好换取些自己用得上的好处。就目前来看,这种玩闹耍赖的模式,最是对蒋成济的口味。 “丫头别这么小气嘛,用惯了你这顶好的番茄,要是再改用那一般的,不就等于砸自家招牌吗?”蒋成济又说起了软话,“你看这样好不好?以后呢,老头子就从你这进番茄了,钱你就少收一些,老头子绝对不问你这番茄的来头!而且,要是有别人好奇你沈家蔬果的出处,老头子还会帮你遮掩一番,如何?” 沈其音看着蒋成济那张狡猾狡猾的老脸,终于露出了点笑模样。 你看,好处这不就来了吗? 沈其音不得不说,蒋成济这个宝算是押到点子上了。 要知道,沈家可是一亩地都没有,之前的供货商也都在苏全的怂恿下翻了脸。虽然蒋成济按约定又给沈其音介绍了一些大商贩,但为了降低成本,沈其音只采买了些土里长不出来的东西。可东云楼的买卖在那摆着,每天那瓜果蔬菜要消耗多少啊?都是从哪来的呢?谁见沈家买过? 这就是蒋成济的高明之处了。他知道沈其音肯定有自己的秘密,但他不问不抢不要挟,还以帮沈家守护秘密为条件,以求分润些好处。这样的条件,沈其音还有什么理由能拒绝呢? 这又是一笔双赢的买卖! 不过,她还是有些自己的想法。 “老爷子眼光真毒,有您在,我沈家留下的最后一点财富,也就不怕宵小之辈的觊觎了。” 沈其音满怀诚意地福了一礼,蒋成济大大方方地接受了,这也算是一种无形的契约。 随后,沈其音又说道: “从今以后,常胜楼的番茄就由我沈家专供,需用多少,您按时派人来取就好,价格就照市面上其他蔬菜的价钱给吧。不过我这也有个要求,还得请老爷子多帮忙。” 沈其音把她的想法一说,蒋成济哈哈大笑: “我当是什么难事?这还不是小菜一碟!好了好了,就这么说定了!沈丫头,还不快点催催老头子的牛排?” 蒋成济吃干抹净,心满意足地走了。 老将军走后,沈其音立刻让人在门口贴上了报喜用的大红纸: 十月初四午时许,越国公莅临本店,对各色菜品赞不绝口,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要不是没相机,沈其音都想拍几张照片贴在上头! 蒋成济那话说得没错,饭,哪能是白吃的呀? 可惜的是,食们对这条新闻并不太关注。现在,全城的老饕们都在讨论同一个问题:同是番茄,为什么只有丰泰楼的,味道有些差呢? 品尝菜肴的时候还不觉得,因为各家烹调手法不同,味道各异也是正常的。可拿到赠送的生番茄,再一比较,这差距可就明显了! 直接生食的话,不管是甜度,口感,滋味,甚至连大小,都是后来的两家更胜一筹。而率先开始赠送的丰泰楼,这是拿劣等番茄糊弄人呢? 没用多长时间,对丰泰楼不满的声音便在常宁县里蔓延开来。 而等苏全和刘掌柜发现不对劲,已经是十月初四的晚上了。 “这就是你们用的番茄?是欺负老子没长舌头吗?亏老子还天天来你店里吃饭,回回都投上上票!哦,老子花着最贵的价钱,吃的东西反而还低人一等?你们就用这种劣等货招待老子呢!” 大发雷霆的是丰泰楼的常贾员外,他身材肥胖,脾气更是暴躁,当着所有人的面,直接把一个番茄砸在了刘掌柜的脑门上,场面……有点血腥。 番茄的汁水都流进眼睛里了,刘掌柜也不敢擦一下,就这么眯着眼睛连连道歉。 这已经是第三个上门理论的人了。 如果到这会还不明白自己被人玩了,苏全和刘掌柜多年的生意也就白做了。 虽然不知道沈其音是从哪里搞到了大量的上等番茄,又是怎么跟常胜楼联合起来的。但苏全相信,自己没有恨错人。 “可恶的贱女人!是她,一定是她!” 苏全一边咒骂着,一边冲回自己的家宅。酒楼的乱子让刘掌柜先顶着,他回到房中,翻出了自己的传家宝玉。 对,他还没输,他还有最后的手段! 对方要价极高,不过没关系,银子不够,哪怕豁出传家宝去,他也必须让那个贱女人付出代价,匍匐在他脚下认输! 这一次,他必须要把东云楼给碾死! 就像碾碎一只嚣张狂妄的小虫一般! 第四十三章 禁售令 沈其音知道,十月初五一定会发生点什么。否则的话,按现在的走势,开赛前的五日之赌,就一定会以她的胜利而告终。 苏全会坐以待毙吗?别逗了!那就是个生意场上的恐怖分子,怎么提防都不为过! 而且听说昨天晚上,丰泰楼差点让人给砸了。吃了大亏,出了大丑,苏全一定气疯了吧。 沈其音也没想到,自己埋下的雷竟然炸得这么响!可痛快解气之余,她又不免有些唏嘘介怀。 “我没听错吧,东家竟然会可怜那苏全?” “是有那么一点。你想啊,就算他的番茄品质差了一些,但不管怎么说,也是他率先开始赠送,给食发放福利的。不说有多少功劳吧,但总是一份心意。只是因为这份免费的心意不如别人家的好,就成了众矢之的,总觉得有点……” “东家是在说笑吧!” 五娘用爽朗的笑声回应了沈其音, “那些前去闹事的,有哪个是冲着免费番茄去的?丰泰楼一直自诩高档,价钱又贵,如今出了新奇食材,却不如其他酒楼的品质好,这才是那些富贵人动怒的原因。这局虽是东家设的,可也是那苏全自己松懈了。在新食材上没有做到精益求精,愧对了人的信赖,才终有此祸,又有哪里可怜了?” 沈其音无奈地摇摇头,说道: “五娘瞧得清楚,可别人未必能看明白。他们只会看到,是我跟着赠送番茄,才有了后续种种。而知晓内情的,更会觉得是我以次充好诓骗于他。这商场上的前因后果,又有多少人愿意仔细琢磨的?比如你家叔父多半会觉得我出手狠辣,而越国公又会夸我对敌无情,再道听途说三传两传,我怕不是要被传成个阴险毒妇哦!” “阴险毒妇让人怕,总比不谙世事被人欺要强。怎么,咱们东家如花似玉的,难道还怕传坏了名声,嫁不出去吗?” 五娘洒脱地开着玩笑,把沈其音也给逗乐了。两个女人嘻嘻哈哈笑成一团,正好能缓解紧张,放松心情。 谁知道还能放松多久呢? 果不其然,片刻之后,负责采买的伙计又空手跑了回来。这一次,他身后还跟着怒气冲冲的林大有。 “林师傅,出什么事了吗?”沈其音迎上去问道。 “可不是出事了!知府衙门今早贴出告示,说是遥州境内出了牛瘟,从今日开始,禁止贩售牛肉,直到官府解禁,违者重罚!” “禁售牛肉?”五娘惊呼道。 “知府衙门!”沈其音感叹道。 说来也有些不可思议,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沈其音第一反应竟然是松了一口气。 她一直忘不了,酒食行会前的高台上,苏全和向喻舟眉来眼去的场景。 遥州知府到底会不会介入这次比赛?如果介入的话,又会是以怎样的方式?到底该如何防备?怎样应对?…… 这些顾虑,已经成了沈其音几天以来的心病了。翻来覆去的想,脑细胞都不知道死了多少。 结果到头来一看,苏全借来高官这门重炮,却只打出一颗动物疫控中心的小子弹来,还真是给她沈其音留够了余地啊! 可能是对手真的以为,没了牛肉,东云楼就要完蛋了吧。 嗯,若是刚开业的时候,恐怕还真是如此。现在嘛…… “牛肉而已,大家不必慌乱。闲暇的时候,不是让你们学了几道新菜吗?今天就该用上了!” 沈其音安抚着聚集到大堂中来的店员,这个场面,还真是有些熟悉。 才两天啊,已经是第二次了。不过也正因为有了第一次的有惊无险,这一回,东云楼的众人心里倒踏实了许多。 在大家眼里,沈其音就是这东云楼的主心骨。东家若是早有准备,问题必然会迎刃而解。 也只有连福还是一幅忧心忡忡的样子。 “可是大小姐,那些个菜练得还少,做出来怕是失了水准啊!” 连福在厨艺上还是很追求完美的。更不要说丰泰楼只是用的番茄差了点,就被人掀了场子。血淋林的教训,怎么能视而不见呢? “没关系,先把最有把握的几道菜拿出来,我特意叮嘱的那道,不是已经有模有样了吗?就用它做主菜,今日半价!” 连福也知道没有退路,只得重重地应了一声,回后厨安排人手去了。 “五娘,速带人去鱼市和码头采购海货,尤其是我先前说的那几样,出高价也要买到!” “东家放心,包在我五娘身上!” 两员干将各自领了军令,杀将出去……沈其音还真找到那么一点统军元帅的感觉。许是一时间豪情万丈,沈其音连点铺垫都没做,直接向面前的林大有发出了邀请: “林师傅,现在牛肉也卖不得了,在禁售令解除之前,你可愿意在我帐下……咳咳,在我的酒楼里做事?” “做事?我还能做什么事?厨子吗?”林大有自嘲地笑道,“生疏了这么多年,我现在炒出来的菜,可能还不如一个小学徒呢!” “那么做鱼脍呢?我听连叔说,你最拿手的便是鱼脍。难道说,杀了几年的牛,便忘记怎么杀鱼了?” “鱼脍?你要卖鱼脍?” 听到鱼脍,林大有先是兴奋了一下,可随即又冷静下来。 “不行不行,你这里不是搞得什么自在餐吗?别的菜可以这么卖,鱼脍可不行。切好的鱼脍,若是不及时食用,还被放在大盘子里拨来夹去的话,早就失了鲜味了!” 沈其音却毫不担心笑道: “林师傅大可放心,我们自有法子应对,不会怠慢了人的口舌的。怎样?要不要来试试?” 林大有有些心动,但依然在犹豫。厨房,对他而言,早就变成一个陌生的地方了。再重操旧业,他真的还能做好吗? 见林大有举棋不定,沈其音赶紧添上一把火: “林师傅,成败在此一举,苏全可就坐在丰泰楼上,等着看我们的笑话呢。你真的不想亲手毁掉他的诡计,亲自把他击败吗?” 苏全! 听到这个名字,林大有浑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 这么多年了,他就没有一天不想着报仇的。拿刀砍了苏全都不解恨,只有在生意上堂堂正正地击败他,做到当年没有做成的事,林大有心中的悔恨才有平息的可能。 而这样的机会,错过了还会再有吗? “好!既然如此,我林大有就听从东家的安排!” 林大有捶着自己和当年一样壮实的胸口,直接改了称呼。 也好,就帮苏全那厮回忆回忆,当年的‘望海有鱼’,是如何名震常宁的吧! 第四十四章 海鲜盛宴 十月初五一大早,遥州知府衙门贴出了布告。没过多久,东云楼也在门口贴了告示。 遥州出了牛瘟? 天灾人祸年年都有,并不是什么稀罕事。牛瘟也好猪瘟也罢,只要不是人瘟,老百姓就不怎么往心里去。 也就是做牛肉生意的几家嚎上一嗓子,埋怨几句不开眼的老天。本想趁着岁比火爆多赚点钱,这一下全泡汤了。 至于说这牛瘟是真是假,倒还真没什么人怀疑。 知道内情的人毕竟是少数,又没有证据,公然怀疑一州知府,有什么好处吗? 就算真有人敢说出来,不就一个牛瘟吗?今天是假的,明天就能给弄成真的。遥州那么大,找一头生病的牛还不容易吗? 这次的牛瘟事件里,唯一有趣的是,在东云楼门口得知消息的人,比通过知府衙门知道的还要多。这就是所谓的官网官宣不如大v微博吧……如果沈其音没有忙得四脚朝天的话,大概也会如此调侃的。 “散了吧,散了吧,都不让卖牛肉了,还排个什么队?进去喝鲜榨果汁吗?” “急什么?告示上不是说了吗?临时调整菜单,改成海鲜盛宴自在餐了,用烤鳗鱼代替牛排。” “鳗鱼?那玩意有什么好吃的?我吃过煮的炸的,切成丝炒的,都透着一股子腥味。这烤的就能好到哪去?” “鳗鱼不好吃,你不吃它不就完了吗?自在餐里总不能都是鳗鱼吧,都说了是海鲜盛宴了,好吃的还少得了?” “就是就是,我就好奇,那所谓‘寿司’是个什么东西?” “管它是什么呢?东云楼的菜,个个新鲜,味道也好,吃就是了!” “而且今天是半价呢!人家告示上写的,因为临时调整菜单,给顾带来了不便,为表歉意,今日全场半价!你看看,出了牛瘟谁也没办法,人东云楼又道歉又降价,挺良心的了!” “也是哈,半价反正不亏,进去尝尝,不好吃就给投下下呗!” “那要是好吃呢?其实要我说,临时准备的,咱大伙也别太挑剔。只要水平差得不多,还是该给上上。” “对呀对呀,东云楼也挺不容易的。” “……” 队伍里就这么七嘴八舌的议论纷纷。 直到午时,店门开启,所谓的海鲜盛宴也终于露出了她的真容。 果然,所有使用了牛肉的菜品全都消失不见了。罗宋汤变成了海鲜汤,番茄肉酱意面也变成了海鲜风味,个头不小的虾仁取代了之前的牛肉粒,看起来也十分诱人。 “我就说吧,意面之意乃是洒脱随意之意,能和各种菜肉酱料搭配,灵动写意,实在是妙啊!” 发出感慨的是个钟爱意面的常,他给自己的盘子里盛满了全新口味的意面,无暇顾及其他饮食。 自然,大多食也无暇顾及这个另类,他们的目光都被那些前所未见的菜品吸引了。 海苔包裹起一团团米饭,里面填上蔬菜,鸡蛋,熟肉,点缀上几颗鱼子,装盘时在旁边配上一些酸奶油;还有更简洁纯粹的寿司,就只有一小团米饭,直接用刚切好的鱼脍盖上,配盘的是精心调制的黄芥末酱。 生的熟的,都是四个一碟,整整齐齐,颜色鲜亮,十分新奇。 这就是寿司啊! 更妙的是,东云楼的两位厨师,就站在供应寿司的餐台后面,现场制作。一个做生,一个做熟。做生的刀法娴熟,行云流水;做熟的细致精巧,花样百出。两人都穿着白色的紧身服,头戴白高帽,脸上还包了白布,虽然古怪了些,但显得十分精神! 有后厨的帮工不断把新的食材搬运过来,两位厨师片刻不停,一碟接一碟的各色寿司接连做出,但每摆出一碟,立刻就会被等候的食端走,而后面的队伍还在不断增长。 “诸位官不用在此等候,只要把刻有自己桌号的小木牌穿在相应的铁棍上就行了,一会就给您送到座位上!” 在店员伙计的疏导下,排队的人群才渐渐散开。但也有喜欢看热闹的驻足不走,就想看着厨师是怎么把菜做出来的,这样一会吃下肚时,感觉一定不一样。 而进店最早的一批人,已经拿着寿司回到了座位上,迫不及待地尝起了味道。 卷状寿司清新爽口,脆嫩的黄瓜,甜香的鸡蛋卷,配上咸鲜的熏肉碎末,所有滋味由绵糯的米饭衬托,又被海苔的淡雅紧紧包裹。放入口中咀嚼时,牙齿将鱼子咬破的瞬间,鲜味一下子在口中爆炸开来。若是再蘸上一点酸奶油,味道便又多了一个层次。 鱼脍寿司看似简单,却最显功夫。食材的品质,厨师的刀工,都是关键。仅有的一点调味,一半在米饭里,一半在酱料理。蘸上一点黄芥末酱,用手拿着直接入口,鱼肉弹牙,鲜美无比。加上黄芥末酱里的辛辣,米饭里的少许咸与酸,左右辅助,更加烘托出鲜鱼的美味。 寿司吃完,正惊异于这新奇的滋味时,烤鳗鱼又刚好上桌。 并没有想象中的腥气,盘子里码放的是一整条切好的肥厚鱼肉,被深红色的酱料包裹着,浓香扑鼻。 满怀期待地夹上一块,甜咸浓郁的酱汁先滴到舌尖上,松软多脂的鱼肉在唇齿间缠绵,饱满厚重的口感让人欲罢不能,与鱼脍的鲜味截然不同,却各有妙处。 还沉醉在第一口的惊艳之中,伙计又端上了一小碗米饭。 “官,您可以配着白米饭吃,味道更好。” 先前还担心鳗鱼不好吃的人,这一次从善如流。他聪明地夹了一块鳗鱼放在勺里,再把空出的一半空间填上米饭,就这样送入口中…… 亲娘啊!这是何等的美味!无法再想出溢美之词,脑海里就只剩一个念头:吃!吃!吃! 烤鳗鱼就着米饭吃完,剩下的汤汁都用米粒刮干净。再盛上一碗海鲜汤,番茄与鱼虾搭配也是绝妙依然。海鲜烩饭和海鲜意面都不错,就是太占肚子,不敢多吃。生鲑鱼和新鲜蔬菜,浇上酸奶油一拌,竟然也是有滋有味!就是名字不好听,沙拉是什么意思? 肚子填饱,再悠闲地啃上几块甜点,美美地喝上一杯果汁,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舒坦! 果然是海鲜盛宴啊!东云楼,还真是绝了! 第四十五章 越国公的烦恼 “可以啊沈丫头!没了牛肉还能经营得有声有色,老头子佩服!” 跟昨天一样的时间,一样的地点,一样的人物,不一样的菜。三楼的雅间里,也摆上了一桌海鲜盛宴,蒋成济鼓着腮帮子,赞不绝口。 沈其音有点慌,这老爷子怎么又来了?这次他又想要点什么呢?不会是瞧上这些新菜谱了吧? “沈丫头,你那是什么眼神,怎么跟防贼似的盯着老头子我看?” “老爷子,要不您先告诉我这趟干什么来了?我也好做点心理准备。” “嘿哟,这还真成了贼了……” 蒋成济满脸无辜,咂了咂嘴,然后问道: “丫头,昨天老头子走了之后,你是不是贴了个什么告示啊?” 蒋成济不说,沈其音还真想不到是这件事。 毕竟在后世饭馆里,名人明星过来吃个饭,留影挂墙上已经是常规操作了呀。哦,对了……那也得先征求人家同意才行。 沈其音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说道: “抱歉啊老爷子,没经您允许就贴了出去,是我思虑不周了。” 哪知蒋成济一摆手,说道: “这有何妨?都是实话实说,又没编排我老头子。我只问你,告示贴出去,有用没用?” 沈其音先是一愣,然后赶紧答道: “自然是有用啦!大名鼎鼎的越国公都光临我这小店,还吃得舒舒服服,比我之前做的那些个广告可有用多啦!” “嘿嘿,既然有用,还不赶快再贴出去一张,就说老头子我今天又来了,吃的这海鲜盛宴,比昨天还舒服痛快!” 听到蒋成济这么说,沈其音眼圈都红了。 这老将军混赖归混赖,可遇到正经事情的时候,是真心出手帮她啊!算起来两个人从初见到现在,也不过几天而已。这是真对上脾气了,交情虽短,义气却长。能有这样一位忘年交,沈其音觉得自己的幸运值一定爆表了。 “老爷子仗义!我沈其音身无长物,也就只有些新奇的点子还有些价值。您不是喜欢收集菜谱吗?寿司和烤鳗鱼的菜谱,您要看得上就送给您好了!” “丫头你是糊涂了吧?我家的厨子现在就在楼下帮你做寿司和烤鳗鱼呢,这菜谱还用得着你送?你要是真觉得这菜谱值钱,就赶紧登记去,以后咱们两家专用。不然的话,你信不信,晚上一两天,就能有别人照猫画虎学了去!” 沈其音吐了一下舌头,她这是忙晕了,又急于投桃报李,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了。 “等他们轮完午餐的班,我让连福去酒食行会一趟。您老最好也派人打个招呼,登记的事情应该能顺利不少。” “那就好。沈丫头,你也别想着拿菜谱还人情啦,本将这有个旁的事情,你说不定能帮上忙。” 见蒋成济一脸严肃,连自称都换成了‘本将’,沈其音就知道,这是正经事,甚至有关军务。 虽然十分不解,自己一个开酒楼的小女子,在军务上能有什么用处,但沈其音还是应声道: “越国公请讲,只要小女子力所能及,一定全力相助。” “好!那本将就直说了!沈丫头,我知你家宅焚毁,家人蒙难。但像连福这样在外做事的家仆,应该还有一些吧?不知有没有手艺高超的造船工匠?本将这里,有些急用。” “造船工匠?”沈其音知道蒋成济是水军统帅,想要这方面的人才也很正常,她犹豫了一下,说道,“不瞒越国公,自大火之后,我就没了之前的记忆,沈家的前事真是半点也不知道。不过我可以问问连福,看看他是否知晓。” “失忆了?挺好,烦心事都忘了活得才自在。” 蒋成济的反应就是跟一般人不同。他完全没把沈其音的‘失忆’放在心上,而是继续说道: “但这工匠一事,确实紧要。我知道你祖父离朝之后曾在岱州经营船队,往来行商。听人说,那些大船,都是你沈家自己造的。就是不知南下遥州的时候,有没有带上那些个船匠。” 难得见蒋成济如此认真,沈其音连忙点头道: “越国公放心,今日事毕,我就好好问问连叔,明天就给您一个答复。” “如此最好!”蒋成济长出一口气,连吃了几个寿司,又恢复了他老混赖的样子,“这寿司太小,用得米又多,没什么吃头。把那鳗鱼再烤几条来,要大的!” 这个要求必须满足! 不多时,几条烤鳗鱼下肚,蒋成济也拍着肚子,露出了心满意足的表情。 “不错不错,要老头子说,以后索性别卖牛排了,一直做这海鲜盛宴也挺好。反正常宁靠着海,要鱼有鱼,要虾有虾的。我就不信,苏全那小子还能想办法弄出个海瘟来?” 沈其音冷冷笑道: “海瘟是弄不出来,但害人的法子多了,总能让他找到茬口的。要不您老想个办法,把这妖精收了,我也好清净几天?” 蒋成济摇摇头,叹一口气道: “哪有那么容易。我虽贵为国公,却也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开酒楼,办比赛,动静再大,终究是没出圈。但我要是没凭没据的,收拾一个商贾……哼,远了不说,闻怀远都容不了我。到时候一个奏章上去,新皇正好拿老头子杀鸡儆猴。虽然顶多是降职罚俸,但不免误了常宁这边的大事……” 说到这里,蒋成济忽然一顿,显然意识到自己说走了嘴。 “好啦好啦,我看苏全那小子也不会是你的对手。要是真出了什么乱子,老头子我也肯定会出手帮你的。行了,时候不早,我也该走了。别忘了船匠一事,本将等你的消息!” 蒋成济口中的大事多半有关军务,沈其音也没闲心思去好奇。 她和昨日一样,亲自把蒋成济送到酒楼门外。此时,大概也就是未时刚过。 没想到就在此时,街角处拐出几人,直奔东云楼而来。为首之人,正是苏全。 于是,东云楼门外,在等位的人面前,常宁县前三名酒楼的所有者,竟历史性地凑齐了。 沈其音眉头一皱,这是十月初五,午饭还没吃完的时候。两家酒楼打的赌,还有半日就要揭晓胜负。那么苏全这会前来,到底是要做什么呢? 不过蒋成济就在身边,有一位军区首长保驾护航,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于是沈其音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苏员外,别来无恙啊?” 第四十六章 无味的胜利 苏全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定有些气急败坏。 他把传家宝都搭上了,低三下四地从向喻舟那里求了一个牛瘟出来,就是要把东云楼置于死地。 可结果怎样?午时开业,牛排大餐变海鲜盛宴,东云楼照样经营得红红火火。 苏全已经听不下去眼线的描述了。他要自己亲眼瞧瞧! 他甚至没注意到自己叫上了随从,更没意识到带上随从是想做什么。他怒火中烧,一路烧到熙宁街上。 然后,他瞧见了。 他瞧见了东云楼门口的长队。 他瞧见了正往上上箱里投票的食。 他瞧见了沈其音,和越国公蒋成济站在一起,似乎十分熟稔。那场面如同一盆冰水,把他的怒火熄个彻彻底底,还化成了一身的冷汗。 苏全之前就想到过,东云楼可能和常胜楼联手了。但他只当那是商场上的合纵连横,逢场作戏而已。可现在看到两人有说有笑站在那里,说是亲爷爷亲孙女都有人信! 这该不会是个阴谋吧? 难道说,从沈其音第一次走进丰泰楼,卖给他番瓜菜谱的那一刻起,这一切,都是沈家和越国公谋划好的? 该不会是沈家自己放了一把火,全家诈死,就是想坑他苏全一把? 苏全知道,自己现在的这些想法一个比一个疯狂。因为他……怕了。 谁都不会想到,他不择手段地争这个岁比第一,也不过是想把丰泰楼卖个好价钱罢了。哪怕是保住第三,拿个铜盘,至少也能卖得出去。可要是被人阴了呢?要是被人逼到绝路上,那丰泰楼还能卖多少钱? 难道要和他买下望海楼时一样? 不行,他还指着这笔银子,到那边好好享受下半辈子呢! 之前觉得有机可乘,是因为沈家突逢变故,东云楼看起来摇摇欲坠。如果第二名唾手可得,那为什么不再争取一下第一呢?可现在看看,如果东云楼和常胜楼是铁板一块的话,苏全觉得自己毫无胜算。 不,拿不到钱都不是最糟糕的状况。若是他被什么意外拖在这里,然后东窗事发了呢? 还是不要冒险了!趁早收手,总比鸡飞蛋打要强! “哟,真巧啊。苏某见过越国公,见过沈小姐。” 苏全故作自然地向两人打了招呼。 沈其音很尴尬,因为苏全已经在他俩面前愣了好半天了。脸色发青,就跟电脑蓝屏死机了一样。现在这是强行重启了,刷新数据之后,就当无事发生? 沈其音一时不知道该摆出个什么态度比较好,但蒋成济就没那么多顾虑了。 “苏全,你不在自家酒楼好生待着,跑到这里碍什么眼?弄出个牛瘟来还嫌不够吗?快滚快滚!” 苏全敢讥讽沈其音,是因为沈家只是个前国公,不但败了,还已经烧成了灰。可在一位现任国公大将军面前,他还是非常乖巧的。哪怕在梦里,他拿下了岁比金盘,到蒋成济面前,也只敢说一句‘国公爷承让,小的侥幸赢了。’ 于是苏全赶紧低下头,一副惶恐的样子: “哎哟,国公爷啊,这怎么能是苏某的罪过呢?我们丰泰楼也有牛肉类的菜品,出了这种祸事,也是一样遭罪啊!我这趟过来,其实就是想跟沈小姐商量一下,这天降横祸,对东云楼太不公平了,不如赌约作罢……” “作罢?”蒋成济打断了苏全的话,“你这是看赢不了,想赖账啊!” “不是,绝对不是!我只是怕东云楼吃亏,要不这样,赌约是否继续,全听沈小姐的意思,如何?” 苏全这是良心发现了?还是在酝酿更大的阴谋?沈其音只能相信是后者。他越是放低姿态,就显得愈发可疑。也许,就此作罢更保险些? 就在这时,蒋成济轻轻咳嗽了一声。沈其音知道,这是个信号,让她放心去赌。 蒋成济的判断,沈其音还是愿意相信的。 “无妨,些许小麻烦,无碍东云楼的经营。这赌约,就继续到底吧。” “也好,也好……” 苏全连连点头,依旧躬着身子,似乎很想彰显自己的无害。 “那就这么说定了,明天放榜时见分晓。苏员外,可还有别的事情吗?” “没有了。两位先忙吧,苏某告辞了。” 苏全走的干脆,带着几个白跑一趟毫无存在感的随从,很快就消失在熙宁街上。 “老爷子,他会不会还想耍什么把戏?”沈其音不无担心地问道。 “沈丫头,知道刚才为什么让你接着赌吗?因为他怕了!” “怕了?” “对,本将纵横沙场几十年,恐惧的味道还是能闻出来的。他的恭顺可能是假的,但恐惧,绝对是真的。” 沈其音松了一口气,却又不免有些失落。自己想尽办法做到最好,结果却是靠狐假虎威赢得胜利?这就有点没劲了啊。 可心里这么想,脸上却不能表现出来。 “有老爷子在,果然是能震慑宵小。沈其音在这谢过了!” “谢我做什么?他不是怕我,而是怕死。好像继续纠缠下去,就有掉脑袋的危险。这就奇怪了,难道老头子我还能砍了他不成?” 蒋成济是摇着脑袋离开的,确实是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临走之前,又提了一句船匠的事情,看来是真的着急。 沈其音把这件事情暗暗记在心里,就赶紧回去忙酒楼的事务。不管苏全那边还有没有后手,她都要保证自己这边万无一失才行。 大红纸再一次贴了出来,蒋成济的好意自然要派上用场。 午餐高峰平安度过,安排好轮换,还要去酒食行会登记。因为鱼虾必须新鲜,下午还要加一次采买。林大有第一天上工,也要特别关照一下……总之就是忙不完的事情。 等到亥时收工,亲眼看着酒食行会的监察员们估算了一下票分,这为期五天的战役才算是告终。 就跟国外的总统选举差不多,虽然最终结果要明天才公布,但按照现在这个统计数据,沈其音已经可以提前宣布胜利了。 可为什么高兴不起来呢? 在连福五娘和一众店员的欢呼声中,沈其音的平静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也许是因为苏全的反常表现让她担心。 也许是因为赌约虽然结束,但岁比才刚过了六分之一。 也许是因为她就是思虑过度操心的命。 也许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并没有一个真正懂她的人,可以分享喜悦吧。 第四十七章 新的意义 十月初六的早上,酒食行会在门外张贴了岁比前五日的票分排行榜。 常胜楼稳居第一,优势比较明显。 东云楼排行第二,看似意料之中,却又打了很多人的脸。 而丰泰楼的第三名,虽然也是延续了一贯的名次,但被东云楼远远甩开不说,甚至只比第四名将将高出一线的表现,显然比往年有所退步。 苏全输了,但没有露面,只是派刘掌柜把两千两银子交到了酒食行会,委托他们转交给沈其音。这是不想向一个小姑娘当面低头?还是口服心不服,打算在后面的比赛里一举反超?一时间,这成了参赛者之间津津乐道的话题。 沈其音收了银子,就把这件事情抛到了脑后。夜夜防贼的日子她实在是过够了。后面这二十五天,她只想努力把生意做到最好,而不愿再提心吊胆地去过分关注某个对手。 脑细胞这么珍贵,还是用在正事上吧。 比如这两千两银子该怎么花。 海货可不便宜,因为东云楼不是什么小鱼小虾都买,而是只采购特定的优质鱼,比如鲑鱼,海鳗之类的,还必须要新鲜。这种货品看人看天,价格波动比较大。哪怕鱼行那里有蒋成济打过招呼,也不能让人家赚不够钱啊!这个时代出海打鱼的风险,沈其音还是略知一二的。所以采购预算必须要追加一些。 然后就是宋思珞的衣饰,登台演出怎么也要买套新的吧,鞋子更是得要一双又漂亮又舒服的,让女人穿上它就像充满魔力一样精神焕发。 阿羽不单要置办行头,还得买一张好琴。先前借的那张已经到了交还的日子。要买就得买好的!沈其音不懂乐器,只能迷信价格了。 至于宋知璃……姑且给他买条齐眉棍,就当防爆警棍用吧。在酒楼里舞刀弄剑也不合适。 另外,沈其音还特地去木匠那里订做了一套微缩的宫殿模型,不敢弄什么逾制的东西,就胡乱画个西洋式的城堡当图纸好了——她要送给小墨一座猫屋。 东云楼能有今日,小墨当属首功,而且是幕后功臣。除了沈其音,没有人知道她做了多大的贡献。偶尔看见咱们墨大人上桌吃饭,还会有人暗地里皱眉头呢。 幸好小墨不太爱吃东云楼的菜。 “厨子虽好,匠气太重。相比之下,本座还是更爱吃你做的饭,虽然水平差了点,但有家的味道。” 这就是小墨‘夸奖’沈其音的原话,把她感动得直翻白眼。 饭是没时间做的,但赢了赌赛,于情于理都要向小墨有所表示才行。所以沈其音就想到了猫屋城堡作为礼物。哪个女孩子不想要一座属于自己的城堡呢?小墨……姑且也算个女孩子吧。 然后沈其音发现,这买礼物啊,一旦开了头,想停下来就不容易了。 五娘辛苦了,得买个礼物吧;连福任劳任怨,得表示表示吧;窦静阁国际友人,又是知识型人才,可得笼络住了;林大有新来的,也不能冷落了人家啊;还有底下的员工呢,咱不能搞三六九等啊…… 最后,别说越国公府借来的厨子伙计了,就连蒋成济老爷子都收到了一份礼物,是沈其音亲自送到府上去的。只不过,老爷子不是很开心,因为他想要的并不是什么礼物,而是一个好消息。 “什么?没有?一个船匠都没有吗?” “是的,听连叔说,祖父在岱州时,船队经营不善,连年亏损,最后连船厂带船队,全都卖给别人了。所以南下遥州时,沈家上下并没有船匠相随,也没想再做海贸生意。” “唉!没想到竟会如此!” 蒋成济捶了一下桌子,显得十分沮丧。 沈其音见他如此,心里也有些难受,于是忍不住问道: “老爷子,非是我想窥探军务,您为何忽然想要寻找船匠呢?可是水师遇到了什么麻烦?” 蒋成济看了她一眼,犹豫再三,还是回答道: “也罢,此事告诉你也无妨。你毕竟是燕国公后人,应该不会做出那通敌卖国之事。再加上鬼点子多,又对番邦洋人的事情有些心得,说不定能帮本将出些主意。” 蒋成济这一番话,倒像是在说服他自己。沈其音知道事关重大,连忙表态道: “越国公放心,我以沈家信誉担保,此事绝不外传!” “嗯,如此便好!”蒋成济点点头,喝退了一旁的仆从,然后低声说道,“自平定陈越以来,本将就一直在常宁县外操练水师。丫头,可知是为了什么?” 沈其音摇摇头,她对这个时空的军国大事还知之甚少,已知条件都没有,学霸也不能凭空猜出答案啊。 蒋成济没说什么,而是从怀中掏出一卷羊皮纸来,在沈其音面前展开。 原来是一张成国东南沿海的舆图。 沈其音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个世界的地图,哪怕只是一小块。她不由自主地和脑海中的另一份最熟悉的地图对比起来,嗯……似乎还是有些差别的。 而地图一摆出来,有些事情就一目了然了。 沈其音用手指向了大陆东南望海相隔的一座大岛,念出了舆图上标识的地名: “东宁岛?” 蒋成济赞许地点头道: “不错,正是东宁岛!自古以来,东宁岛就是我华夏领土。几十年前,前朝覆灭,天下纷乱,连年征战。大陆上尚且诸侯割据,这东宁岛没了朝廷管辖,便开始自生自灭。本来,数年前平定陈越之后,本将就该率领水师,顺势收复东宁岛。可派出的探子斥候回报,说有一支佛朗机舰队占据了东宁岛。敌势不明,本将麾下又连番征战,已露疲态。于是先帝下了密旨,让本将按兵不动,在常宁操练水师,待时机成熟,再一举破敌!” 原来如此!蒋成济是在筹备从殖民者手中收复国土的战争啊! 沈其音是个历史老师,中国史世界史都很熟悉,那么自然,她对横行霸道,烧杀抢掠的外国殖民者是没有半分好感的。 即使是在另一个世界,纵然国家,地理,文化,历史,都和原先的世界有所不同,但殖民者的罪恶,是不会有任何差别的。 想到这里,沈其音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自穿越以来,一直困扰她的问题似乎有了答案。 重开东云楼也好,复兴沈家也好,帮助宋知璃兄妹也好,都是她被动接受,不得不做的事情。 而现在,终于出现了一件事情,是她想主动参与,倾尽所有也要完成的—— 东宁岛,必须收复! 第四十八章 佛朗机 沈其音的大脑开始飞速运作起来,思考的不是她一知半解的生意经,而是历史相关的军政实例,这种熟悉的感觉让她比前几日舒服许多,也更加热血沸腾! 做生意,沈其音依仗的只有‘新奇’二字。若把脑海里前世的见识封印起来,只论商业头脑的话,她甚至不如五娘。 当然,行军打仗也不是她的专长。 纵观天下大局,士农与工商,军事与政治,势力与个人,规律与偶然,力量与智慧,矛盾与因果,它们互相作用,最终融成历史……而怎样引导别人看清这一切,才是沈其音的老本行。 就拿佛郎机来说吧,在历史上,这个名字的由来和指代,就是当时的中国人对欧洲一无所知的体现。 其词源是法兰克,即frank,经土耳其,东南亚等地传到中国传变了形,音译为佛郎机。而这个词,是土耳其人用来指代欧洲的。 在明朝,葡萄牙殖民者攻占了位于马六甲海峡的满刺加国,冒充该国使臣出使大明时,因相貌与东南亚人差异太大,被明朝礼官识破。葡萄牙人无奈,只好承认自己是‘佛郎机人’。 而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甚至到了清朝初年,大部分中国人都以为,佛郎机是位于东南亚的一个国家,就在满刺加边上。 而这个时空的佛朗机又是怎么回事呢?沈其音也不知道。但她必须得知道!朝廷必须得知道! “老爷子,您对佛朗机了解多少?” 沈其音郑重地发问,整个人的气质都为之一变,让蒋成济一时难以适应。好像坐在他面前的不再是个古灵精怪的小姑娘,而是一位运筹帷幄的谋士。 这样的想法也只是一闪而过,蒋成济马上集中起精神,回答道: “其实不多,当年之所以不敢贸然进攻,也是因为对佛朗机了解太少。后来,朝廷往东宁岛派过使臣,见到的佛朗机人领袖以总督自称,名叫弗雷克。那个弗雷克总督,态度很强硬,先后几次拒绝归还东宁岛。不过前一阵子,出现了一个佛朗机使团,说是从他们国家的首都前来,来我大成交涉东宁岛一事。” “佛朗机使团?” 沈其音想起来了,闻怀远也提起过这件事。还因为佛朗机使团的人拜访过窦静阁,要她多加小心,免得被安上里通外国的罪名。 “是不是在八月份,还在常宁停靠过的?” “没错,你也听闻此事了呀。那时候,本将特意去看了一眼使团的船只。唉,真是自愧不如啊!那佛朗机船船身高大,船帆又多又宽,气势十足。就算不看这些,只看船上装备的火炮数量,也是天差地别。本将亲自数了一下,使团的船上有二十四门重炮,听说还有许多随时可以拆装的小炮。丫头,知道我大成最好的战舰上装了多少火炮吗?八门!” “所以老爷子才想寻找有经验的船匠,是要改良战舰?”沈其音问道。 “对!其实船匠早就召集了一批,可折腾了一个多月,什么都没折腾出来。本将已经上书朝廷,请陛下拨款拨人,研制新型战舰了。可朝堂上的事,哪那么容易。有那些个酸腐文官拖后腿,能不能批下来还两说着呢。可本将也没别的办法,就是亲自跑到金銮殿上闹一通,都不一定会有什么结果。现在只好一面等待京城的消息,一面多找些船匠,碰碰运气了。” 没错,沈其音知道,蒋成济的判断是正确的。新皇登基,首要任务是广施仁德,稳定统治,而不是整备军需。就算皇帝本人不这么想,也会有整个朝堂的文官,用一封又一封奏章,来改变皇帝的想法的。 蒋成济想要改良战舰,自己动手要比等朝廷出手靠谱多了。不过,受时代局限,老爷子的想法也是有些问题的。 “越国公,恕我直言,战舰的改造还在其次,佛朗机的火炮应该也比我大成的先进许多。咱们船上的八门炮,使用起来的威力,可能还不如别人的两门。” “这……真有此事?”蒋成济有些不可思议。 沈其音没见过佛朗机和大成的战舰,却也无需亲眼验证。 按蒋成济所说,佛朗机船上装有二十四门重炮,船体高大,很可能就是另一个时空里西班牙大帆船的制式。那可是工业时代前最先进的舰船之一了。船上配备的加农重炮,也绝不是半吊子的铁铳炮可以比拟的。 当然,这些话是不能具体说出来的。沈其音只好随口搪塞道: “我曾听番商说起过,应该不假。” “船不行,炮也不行,这仗可怎么打呀!”蒋成济重重地捶了一下桌子,很是气闷。 沈其音连忙开口安抚道: “老爷子别急,既然佛朗机使团都来了,这仗一时半会还打不起来。您能召集工匠改良战船,已经比蒙上眼睛妄自尊大要强多了。要我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对工匠也是如此。您现在手下的工匠,也未必就是没有本事。如果能以重金诱之,一个部件一个部件的改良,或许会有些收获。不要吝惜材料,不管多异想天开的法子,让他们尽管去试,失败了也不要责备。平日里多加抚恤,出了成绩更要大力封赏。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工匠们的才干!” 科学技术,有钱未必能砸出来,但没钱,肯定是寸步难行。 可惜中国历朝历代,对技术性人才的培养和保护做的都不太好。若是能拿出对待文人一半的好态度去优待工匠的话…… “你是说,把那群匠人当祖宗一样供起来?那要砸多少银子?别看我偌大国公府,又有常宁县第一酒楼撑着,可能用的闲钱真的不多。” 钱不够! 这可能是人类文明产生之后,最为常见的难题了吧。 沈其音也感到无能为力。银子是变不出来的,只能慢慢去挣。所以绕来绕去,白白热血了一回,又要回去琢磨生意经了吗? 垂头丧气了大概两秒钟,沈其音又赶紧打起精神来,对蒋成济说道: “哪怕只是晚上加一顿肉,也要先把优待匠人的态度拿出来。钱可以慢慢赚,人才也可以慢慢找,只要开始做事,就比躺着空想要强!” 这碗鸡汤,一半灌给蒋成济,另一半沈其音自己干了。 穿越者还能被赚钱难倒了?别的不说,家里不是还有个明星胚子呢吗?捧红了宋思珞,沈其音就不信赚不来大钱! 反正这成国也是她老宋家的。皇家的闺女卖卖力气,凑点军费科研费,不也是应尽的义务嘛! 第四十九章 一曲动情 想知道佛朗机是怎么回事,去问窦静阁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沈其音今天已经去找过窦静阁了,给他们全家都带了礼物。若是此刻去而复返,说:“老窦啊,之前跟你见面的那个佛朗机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嘶……感觉会很奇怪。 所以沈其音踏踏实实地出了越国公府,在东云楼盯到打烊,就直接回返小院。 跟平时没有什么区别。 沈其音觉得没必要急于一时,哪天再有别的事情跟窦静阁商量时,顺嘴问一句是最好的。免得被人误会,起了隔阂。 小院里,宋知璃摆弄着齐眉棍,宋思珞穿着新衣新鞋舞来舞去,沈其羽抚着新琴爱不释手,倒真是一派和谐景象。 见沈其音进门,宋思珞先莲步款款地走了过来,轻哼一声,说道: “这衣服也就凑合,颜色也太素了点,我姑且勉强收下。下次再买,可要挑些能入眼的才行。” 宋思珞说着话,又原地转了个圈,脸上的表情也说不清是欢喜还是嫌弃。 “衣服就这样吧,再把琴师换成个懂得欣赏的人,我看就差不多了。” 宋思珞斜了一旁的沈其羽一眼,见他还是那副无动于衷的样子,眼神就更是决绝了。 沈其音没有理会宋思珞的换人要求,她走到沈其羽身边,满怀期待地问道: “阿羽,那歌词改得怎么样了?觉得顺了吗?” “嗯,改完了。” 沈其羽回到房中,取出一页纸来,交给了沈其音。 沈其音一边,一边哼唱,连连点头。 这是另一个时空的一首流行歌曲,应该算是很老的歌了吧。因为歌词工整,曲调悲切,很适合拿来改编成古风。 这几天晚上,一有空闲,沈其音就拉着弟弟推敲歌词。 别看沈其羽说话还磕磕巴巴,但论起对诗词韵律的敏感度,可是比沈其音这个现代人要强上不少。 一开始的时候,沈其音试着念两句,改两句,沈其羽只在旁边点头或摇头就好了。 到后来,落笔写在纸上,沈其羽也能咬着笔杆想上半天,然后替换几个字眼了。 反正歌词想要表达的大意,沈其音已经掰开揉碎讲了好几遍,说得很清楚了。对沈其羽来说,这就像是一种游戏,遣词酌句,和弹琴一样有趣。 而到了今天,终于出了成品,沈其音通篇品味下来,虽然远不如那些流芳百世的诗词,但至少也算是符合这个时代了。 只是不知,这首为宋思珞量身打造的歌曲,能不能激发她本人的共鸣呢? “怎么了?看我干什么?我不是跳的不好吗?别污了沈公子的慧眼!” 沈其音这才发现,原来不光是自己,弟弟也在盯着宋思珞看呢。 这首歌词是写给谁的,沈其音当然告诉过弟弟。沈其羽听了之后,也从没说过什么反对的话。难道现在,歌词定形了,反而担心起来? 罢了,不管怎样,写都写完了,总要试试效果吧。 沈其音上前两步,把写有歌词的纸递给了宋思珞。 “这是我家阿羽给你写了一首词,你照着它来唱,不知能不能找到真情实感?” “就你那个傻弟弟,还能写词?骗谁呢?” 宋思珞毫不气地撇了撇嘴,并没有去接那张纸。 沈其音也不恼,就那么举着手,解释道: “的确是他专门为你写的,好与不好,你看一眼就明白了。而且你的身份和经历,整个常宁县里也没几个人知道,难道还能找人代笔捉刀不成?” 宋思珞狐疑地看了沈其音一眼,见她不似玩笑,也被勾起了一些好奇心。 “好吧,那我就欣赏欣赏沈家少爷的大作。” 宋思珞讽刺地接过那页纸举到面前,粗略一扫,就嗤笑道: “这是什么词牌?奇奇怪怪的,不会是他自己瞎编的吧?” 可一句话说完,仔细读下去,她脸上的笑容就渐渐消失了。 宫门落锁望天低, 萧墙渐远轻别离。 何诉心间千言万语, 相顾只余追忆, 谁把乌鹭落终局。 ……/ 远徒千里萧瑟地, 心入囹圄何自欺。 恍恍惚惚寻寻觅觅, 难得半分旖旎, 素衣红妆独做戏。 ……/ 星河无影长夜戚, 珠泪流光映君兮。 欲说还休不得言语, 唯有轻笑浅泣, 莫如从此相回避。 ……/ 星河无影长夜戚, 一曲幽怆与君忆。 此间情景皆如子虚, 何必彷徨不去, 且留伊人独迷离。 …… “曲子呢?曲调是怎样的?” 一口气读完,宋思珞变了脸色,焦急地发问。 “怎么样,我家阿羽的——” “——我问你曲调!!” 宋思珞吼了出来。眼中似有泪光,胸口一起一伏,情绪十分激动。 沈其音没有计较她的无礼,正相反,她觉得这是个好兆头。 沈其音转过头去,冲沈其羽做了个手势。随即,琴声响起。 旋律还是沈其音熟悉的那段旋律,只不过用瑶琴来弹奏,感觉和记忆中的大有不同,却和这篇新词更加契合。 一天天看着沈其羽修改完成,刚才又读了一遍终稿,沈其音就已经记住全篇了。等前奏结束,她便开口轻唱了起来。 只是规规矩矩地唱下来而已,大概就和宋知璃弹琴是一个水平吧。但一旁的宋思珞听得很认真。 等第一遍唱完,再做重复的时候,宋思珞已经开始小声地跟着唱了。 沈其音知道机不可失,赶紧冲沈其羽做了个手势,于是,这首曲子就进入了单曲循环模式。 从第三遍开始,就是宋思珞深情的独唱了。 渐渐地,身体跟着摇摆,手脚也动作了起来。并没有什么编排,只是投入地,忘我地,用肢体抒发着情感。 就这么一边唱,一边跳,直到泣不成声,跪伏在地。 宋知璃立刻冲了上来,轻轻地把妹妹揽在怀中,抚摸着她的头发,低声说着安慰的话。 远处的主屋,门开了,宋世清站在门口,往前院张望,却迟迟没有过来。 沈其音就比较务实,她赶紧找出一条干净的手帕,又去厨房舀了一些白开水,兑上蜂蜜,想等那伤心的人儿哭累了,就立刻端上去。 小墨偷偷从井口里钻出来,冷冷地看着这一切,若有所思。 整座小院里,似乎唯有沈其羽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只心无旁骛地弹奏着悲伤的琴曲,一遍又一遍。 第五十章 转变 宋思珞哭了一个晚上,宋知璃用尽了所有办法去哄,也没能把她的泪水止住。 第二天一早,沈其音起床出屋,远远的就看见宋知璃坐在后院的石几边发呆,可能是一夜没睡。 “熬了一宿?她睡了吗?” “睡了,做梦还流眼泪呢。”宋知璃的声音很是疲惫,脸色更是黯淡级了,这和他一贯的阳光形象可不大相符。 “别老耷拉着脸,你想跟她一块哭啊?”沈其音到他对面坐下,“能哭出来是好事,你该高兴才对。” 宋知璃把胳膊支在石几上,用手扶着额头,说道: “沈姑娘,你我第一次见面,就是在这石几旁。你我说着话,珞儿就在西厢房里叫骂不停。后来你教我热疙瘩汤,还让我哄珞儿吃了下去。那天,她给疙瘩汤起名叫晴阳珞璃,还说了好多话。那之后她喊叫骂人也少了,我就想着,珞儿应该是好起来了。可没过几天,她就顶撞了父亲……” “后来沈姑娘你给她讲故事,让她玩牌,唱歌,跳舞。她不再骇人地冷笑,也不再把骗人什么的挂在嘴边,我就想着,这下总该是好了吧。可她又……哭了一整夜。沈姑娘啊,到底什么时候,珞儿才能变回原来那个活泼无忧的女孩子呢?” “为什么一定要变回去呢?时过境迁,人也总要成长的。我觉得她最终会变成一个成熟懂事的女人,偶尔也耍耍小性子的那种。” 沈其音尽量把话题往轻松的方向带,但这显然不是宋知璃所希望的。 “我只是害怕,今天过去了,当我觉得她有所好转的时候,过不了多久,她又会故态萌发,甚至又有新的症状出现,变得更加严重。” 沈其音在那宽厚却正斜塌下去的肩膀上重重捶了一下,说道: “别胡思乱想了!那些心灵受伤的人,不管你怎么去关心,怎么去开导,为她付出了多大努力,康复都需要最终的一剂良药——时间。你只要陪着她就好了,慢慢都会好起来的。” “时间……” 宋知璃喃喃自语,依然没什么精神。 沈其音觉得,心烦的人大概也需要一些时间吧,或者,一碗热腾腾的皮蛋瘦肉粥也不错! 材料厨房里都有,虽然沈其音有段日子没做饭了,但忙活起来依旧是熟练麻利。嗯,可能贤惠已经刻在骨子里了吧。 也许小墨说得对,她的手艺没什么特别之处,但就是能做出家的味道。而家的味道,正是外面那个伤神的大男孩此刻最需要的东西吧。 皮蛋和猪肉都切成大小相同的丁,青菜也切得碎碎的,选用比较脆嫩的根茎部分。熬米粥的时候点上一点油,不停地搅拌,让粥的口感更加绵糯柔顺。 蛋肉菜不要加得太多,让小块的食材完全淹没在白色的粥海之中,味道均衡互不遮掩的同时,每舀一勺都有一种寻宝般的乐趣。 出锅的时候点上香油,撒上一点小葱花。雪白的米粥,若隐若现的配料,看着不但颇有食欲,还能生出一种安心的感觉。 这就是家的味道吧。 沈其羽吸着鼻子来到厨房,虽然没把饿字喊出来,但小狼崽一样的眼神已经不言而喻了。 “去后院石几那里等着,今天咱们在那吃饭。” 既然想用家的味道来温暖人心,当然要在围坐在同一张桌前吃饭啦!虽然现在两家的关系更像是介于室友和邻居之间,但既然同在一个屋檐下,又互相扶持,还面临着相似的危险,那当作家人来相处又有什么不好? 沈其音拿托盘托了三只盛满皮蛋粥的粗瓷碗,来到后院,往石几上一放。想一想,距离第一次这么做,好像已经过去了很久的样子。 时间可真是个魔幻的东西啊! “来,喝了粥,然后回屋去睡一会。别回头你家思珞精精神神的,你这个哥哥反倒僵尸游魂一般。要做好榜样带头作用,知道了吗?” 一个不小心,拿出了班主任老师的腔调。 不过宋知璃好像还挺吃这一套,也许从小当乖孩子当惯了吧。 他一边点头,一边拿起勺子,慢慢地喝起粥来。 真烫啊!但是好喝! 暖意随着粥水流到心里,恰到好处的咸香驱散了口中萦绕整夜的苦涩。每每嚼到皮蛋,瘦肉,或是蔬菜丁,都像是一重惊喜在口腔中扩散,仿佛在给他加油打气。 宋知璃哈着气,越吃越快,一旁的沈其羽也不甘示弱,风卷残云。 沈其音也微笑着开始享用早餐,好像跟狼吞虎咽的男孩子一起吃饭,胃口也能好上许多。 “好香啊——” 西厢房的门忽然开了,宋知璃睡眼惺忪地摸了出来,往石几旁唯一的空座上一坐,左看看,右看看,然后问道: “我的粥呢?” 这人谁呀? 沈其音看着眼前蓬头垢面犹不自觉的宋思珞,惊掉了下巴。嗯……虽然也是慵懒美人的样子,但宋思珞何曾以这个形象示人? 宋知璃也很惊讶,这样的妹妹,他也是头一次见。 “珞儿,你没事吧?要不要先去梳洗一下?” “一会再洗吧,反正刚才在房里已经漱过口了。快给我盛碗粥来,饿死了!” 沈其音拿胳膊肘拱了一下弟弟,示意他去盛粥。她打算在这里继续观察询问一下——难道真的让宋知璃不幸言中,她的心病又加重了?进入到自暴自弃,破罐破摔的境界了? “看什么啊?”宋思珞当然能感觉到他人异样的目光,她毫不在乎地说道,“反正昨天那么丢人的样子都被你们瞧见了,我还有什么仪态可言?索性把身段放下,看看做一个真正的平民会不会舒服自在一点。不过放心吧,到舞台上我不会这样的。” 沈其音很想说,你是不是对平民百姓有什么误解?但看她现在这个样子,好像也没什么不好。 不像是在跟谁赌气较劲,似乎只是丢掉了一个沉重的包袱。 “给,粥。” 沈其羽端了粥来,放到宋思珞的面前。大概也只有他,能对眼前人的变化视而不见吧。 “谢谢。” 宋思珞又出惊人之语。 话说出来,她自己好像都有些不适应,于是又补了一句: “谢谢你的词曲,我会好好练习的。总有一天,一定要让你亲口说好!” 第五十一章 喜事连连 沈其音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宋思珞的变化。 肯定是那首歌。 改词的时候沈其音就很有针对性,她知道,这种自怜自哀,又带有些许自我毁灭倾向的歌词,一定可以触动宋思珞。 但沈其音也只是想帮她找到更多的真情实感,好让这段歌舞表演可以更加打动人心。 那么到底是怎么歪打正着,让她的心病有所好转的呢?沈其音真的毫无头绪。 因为在歌词里虚构了一个偶遇公主的穷书生,让她意识到人生如戏,过眼云烟皆虚妄? 还是因为与歌曲的共鸣很强,使她坚信自己能凭它打动万民,成为故事里那样名动九州的演员,所以改换了人生目标? 又或许,只是单纯因为痛快地哭了一场,郁积的情绪得到了发泄,所以才有所好转。 不管怎么想不通,这至少是一件好事。 自搬入以来,第一次,小院里的四个年轻人在一张桌子上一起吃了早饭。 真是个美妙的早晨! 不知是一顺百顺还是怎样,自此之后的几天,沈其音的身边好事连连。 经过几天的火爆销售,海鲜盛宴得到了常宁百姓的一致认可,寿司的接受程度,也达到了沈其音的预期。至于烤鳗鱼……还会有人不喜欢吃烤鳗鱼吗? 海鲜盛宴大受欢迎还算是预料之内,接下来的喜事可就是彻彻底底的意外之喜了。 因为沈其音在东云楼里交待过,在市场上若是发现新奇的作物,不管多高的价钱一定要买下。采买的伙计牢记在心,某一天去买鸡蛋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稀罕物,就顺手买回来了。 那东西的名字叫做番薯。 真正的好东西呀! 在另一个时空***薯,也就是红薯,是明朝万历年间,由一位名叫陈振龙的商人历经千辛万苦从吕宋岛带回中国的。 当时的西班牙殖民者严加看管,不想把这种高产作物传到别国。陈振龙和海关巡检斗智斗勇,把红薯藤编到缆绳里,才瞒天过海,将这种珍贵的作物带回了中国。 别小看这位海淘代购的鼻祖,他这一举动意义可是不小。明清两朝的人口暴涨,红薯怎么说也有一半功劳。产量大,易种易活不挑地,还不畏干旱,是灾年荒年的救命粮啊! 当然,烤红薯,拔丝红薯,炸红薯丸,酸奶红薯泥,都很好吃,又可以给东云楼的自在餐添几样新菜。 至于红薯在治政上的巨大意义,沈其音暂时还不想碰。时机不明。 朝堂上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甚至于皇帝到底是敌是友,全都不知道。不如再等等看。 而与此同时,不单新菜有了着落,旧菜也可以重新上桌了。 知府衙门再次发了告示,称牛瘟一事已查明是村官误报,虚惊一场。于是,牛肉禁令出台不到五天,又被虎头蛇尾地解除了。 不知道这是否是苏全释放的善意,但牛排总算又可以做了。这一下子,摆在沈其音和东云楼面前的选择,就变得丰富了许多。 “东家,还是继续卖海鲜吧。这牛瘟的荒唐事,能出一次,就保不准会出第二次。还是做海鲜买卖心里踏实。” 东云楼打烊后的小型会议上,五娘率先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可是海产也不是能稳定供应的,若是有个风暴什么的,好几天出不了海,什么鲜鱼都买不到的。” 连福提出了反对,倒也有理有据。 沈其音没有表态,而是先问起了在一旁没有言语的林大有: “林师傅,你是想回去做牛肉生意,还是想继续在我东云楼里做鱼脍?” 林大有嘿嘿一笑,说道: “作坊里还有两个小学徒,学的就是这门手艺,我也不能说关就关。我想过了,分给他们一些活计,我每天早上杀好了牛,午时之前肯定能到店里来,倒是可以两不耽误。” 沈其音看着林大有眼中的豪情,也不再气,而是点头道: “既然如此,就辛苦林师傅了。你大可放心,不管是酒楼的工钱,还是采买的肉钱,都不会有短有欠的。” “这么说来,东家是想牛肉海鲜一起卖了?” 五娘听出了沈其音的言外之意。 “不错,有何不可?自在餐,本就是要人吃得舒服自在,随心选择。有人爱吃海鲜,有人爱吃牛肉,咱们一并摆出来,让他们自己选择就是了。主菜嘛,反正是按位收钱,坐下了自己选就是,牛排和烤鳗鱼,二选一。不止如此,日后的菜单,肯定还会继续增加,这也是我们东云楼的优势所在,绝不能丢掉。” “之后的新菜,指的可是番薯?” 连福问道。 “既有番薯,也有别的。后院的炉子不是已经建好了吗?明日,我找人过来试一试。争取再出个新玩意!” “东家,这菜色太多也不大好,采买就是个问题,后厨也不好安排。”五娘不无顾虑地说道。 “这就要仰仗五娘的智慧了。”沈其音郑重地说道,“五娘,我若是把东云楼全权交与你来经营,你可有信心?” “全交给我?是指到岁比结束之前吗?” 沈其音知道,之前和闻怀远说好的,借了五娘来就是要顶过岁比这一阵子的。等岁比结束,五娘还有她自己的转运生意要做呢。 可相处合作了这段时间,沈其音对五娘的品行和能力都十分认同,就想干脆把人留下,代她经营东云楼。也只有这样,她才可能抽出时间和精力到别的事情上去。 东宁岛,可还在海的对面呼唤她呢。 “五娘,直说了吧,我十分敬重你的人品和手段,很想把你留下。你若能长期做这东云楼的掌柜,我愿把酒楼的两成分子赠于你,可好?” “这……” 这问题来得突然,五娘有些犹豫。 可仔细想想,她在别处倒也没有什么可牵挂的。那点转运生意,跑腿的辛苦活,赚的钱有限不说,风险还不小。 她家中无人,爹娘已经故去,年轻时嫁了个烂赌鬼,早已经和离了,也没孩子,半点情分都不剩。 而东云楼是个能让她一展所长的地方,东家和善,其他人也都很好相处。分出两成分子,更是极大的诚意了。 更何况,她还有个叔父在这里做县令,正好是个依靠。 没用多长时间,五娘就做出了最正确的决定。 “好!既然东家诚心相请,五娘权当再嫁一回,就嫁给这东云楼了!” 第五十二章 窦静阁的悲切 “来,尝尝。牛肉,蘑菇,腊肠,番茄,用的是马苏里拉奶酪,你说的,芝心,也做出来了。” 东云楼后院新筑的披萨炉前,第一份试做的披萨出炉了。可惜没有青椒,又不知该拿什么替代,所以这披萨上面就少了些许葱郁。 但这已经很不容易了! 披萨炉是用的是古典窑灶式,找了砖瓦匠按非常写意的草图砌出来的。 而剩下的工作,自然是交给以传播美食文化为己任的窦静阁了。调酱料,和面,做饼胚,选奶酪……连沈其音临时起意的芝心创想,也都是靠窦静阁完成的。 这么一说好像也没什么不容易的,毕竟活都是别人干的嘛。 趁着午餐高峰刚过,沈其音赶紧把五娘,连福,林大有全都叫过来,一同分享这新奇的美食。 不过,除了林大有以外,其他人已经习惯了。在东云楼品尝新奇菜品这件事,早就没那么新奇了。 看起来觉得普普通通,码上菜的大饼而已。可当窦静阁把披萨切好,用铲子分别铲到每个人的盘子里时,众人就立刻发现了这种食品的新鲜之处。 “这饼上怎么还有绳子?” “不是绳子,是heese!芝士!好吃的!” 窦静阁耐心地解释道。 都说了好吃,那还有什么可犹豫的?于是,三人学着沈其音的样子,直接用手拿起一角披萨饼,冲尖的那头咬了下去。 嗯,味道还挺……哎? 那饼间的芝士没能一口咬断,还越拉越长。毫无准备的三个人,这吃相一下子就滑稽起来。有使劲扯的,有用手揪的,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五娘一边和拉丝的芝士做着斗争,一边自己都笑了起来,差点没给呛到。 “这个什么‘气死’饼,还真挺好玩的!” 连福终于挣断了拉丝,把断线的芝士吸进嘴里大嚼,一边嚼一边发表感想。 “不是气死饼,是pia!披萨!” 窦静阁认真地强调着发音,那样子很像沈其音他们学校的外教老师。 五娘则连连点头,称赞道: “嗯,很好吃,和那意面烩饭有异曲同工之妙。而且这拉丝的芝士也是个新奇噱头,想必能吸引不少眼球。” 沈其音点点头,说道: “不止如此,这披萨的馅料搭配也很丰富,可以用各种肉菜,鱼虾贝蟹,还可以用水果。若是以后再多发现些新的食材,也可以加到披萨上试一试。” 没错,沈其音此刻正惦记着青椒,洋葱,菠萝等等蔬菜水果,盼它们能在大成国早日亮相。新大陆,可真是个宝库啊! 哦,不对,洋葱不是新大陆产的,只是跟其他新大陆作物传入中国的时间相近而已。 可惜,大海现在还掌握在那些佛朗机人手里,若是自己也有一支远洋舰队,需要什么就去找什么,那该有多好! 新菜品的试做成功了,几位东云楼的骨干都是欢欣鼓舞。连福和林大有还讨论起披萨馅料的创意来。可惜能用来休息闲聊的时间太短,很快,三个人又不得不回到了各自的工作岗位上。 后院里就剩下沈其音和窦静阁两个人,沈其音觉得氛围正合适,就一边闲聊,一边把话题往佛朗机人身上引。 “除了番茄,番瓜,我最近还得到了一些番薯,不知道能不能用在披萨上?” “番薯?哦!也是可以的。和番瓜差不多,做出来是甜的。” “我听人说,这些作物都是产自新大陆的?” “是啊,富饶,美丽的土地,可惜我没有亲眼见过。” “那窦先生是在家乡接触过这些作物了?说起来,还不知道您的家乡在哪里呢。” “啊,我的家乡,亚平宁的马切拉塔,我梦中的圣地。” 提到自己的家乡,窦静阁似乎有些黯然神伤。 沈其音敏锐地抓住这一缕情绪,继续问道: “怎么了窦先生?您是想家了吗?虽然是万里之遥,但只要您愿意,还是随时可以回去的呀!” “回不去了!亚平宁已经被……邪恶的佛朗机占领。用不了多久,我的同胞们……就会被佛朗机人诱惑,变成信仰战争的恶魔!” 窦静阁用并不熟练的z文抒发着自己的愤慨与无奈,这样的情感流露,显得尤为悲切。 沈其音在庆幸,庆幸窦静阁不但不是佛朗机人,而且还视佛朗机人为敌。 要知道,和自己人拐弯抹角,套话周旋的滋味,就已经够糟糕的了。要是最终发现,视为朋友的同伴,在立场上却分属敌对,那样的滋味,怕就不仅仅是糟糕能够形容的了。 不过想想,自己这也是在自寻烦恼。难道因为佛朗机占据了东宁岛,就要把每一个佛朗机人当作敌人看待吗?那也太过武断狭隘了。 与其胡思乱想这些没意义的事,不如把注意力放在更有价值的信息上。 “窦先生,我听说,一个多月前,佛朗机使团的船只停靠常宁时,他们的人还来找过您?是要抓您回去吗?” “不,来找我的,是一个同乡。他想劝我,为佛朗机效力。被我骂回去了!” “这么说来,您的同乡,一个亚平宁人,已经归顺了佛朗机?这个佛朗机,到底是个怎样的国家啊?” 窦静阁摇着头,咬牙切齿地讲述道: “不是国家,一开始不是。佛朗机是一个商会的名字,贩卖武器军火。欧罗巴大陆,战乱不断。战争越多,佛朗机就越强大,越富有。他们的领袖生出野心,不再甘心做战争的支持者,而是要做参与者,发动者,征服者!” “他们远渡大洋,在新大陆建立了国家,不再只是一个商会。而且靠着贩卖新大陆的物产,他们获得了大量的金钱。可其他国家,没有在意这件事。佛朗机人,也继续卖军火,卖给还在打仗的国家。等交战双方……两败俱伤,佛朗机要么发动攻击,要么挑起内乱,最后把双方全都吞并。这之后,他们就欺骗被征服的民众,许诺金钱与荣耀,把他们变成新战争的支持者。就这样,靠着不断发生的战争,和内乱,佛朗机变成了一个大帝国!” “……现在的佛朗机很强大,在新大陆,在欧罗巴,都有大片领土,还有些……唯命是从的从属国。亚平宁被攻占之后,我不愿做佛朗机的走狗,就坐船离开,来到了东方。” 窦静阁讲得很详细,也很清楚。听得沈其音直冒冷汗。 并非因为欧洲历史在这个时空已经面目全非,而是她第一次意识到,挡在东宁岛前面的,究竟是一个多么强大的敌人。 第五十三章 造船之议 京城,金銮殿上。 今日早朝,气氛有些不太对。年轻的新皇第一次露出了他的尖牙和利爪,显现出了对武力的推崇……这可不是一个好现象! 文官们相信,穷兵黩武的帝王只会给国家带来灾难。过度信用武将,更是会引发无穷的后患。所以,哪怕只是出现了那么一点苗头,他们也必须联手劝谏,不管是用水泼还是用土埋,都一定要把尚武之火彻底扑灭,来确保天下的稳定祥和。 宋世平有些气闷,他不过是想准了越国公的奏折,拨款修船而已,怎么就有这么多反对的声音? 他又没说今天就打到东宁岛去,这改造战舰,顶多算是备战,而且还只是小范围的调配钱粮,怎么就兴师动众,劳民伤财了? 越国公这道奏章,其实一个月前已经议过一次了。 当时,一众文官就以国库吃紧为由,集体反对越国公所请。宋世平虽然惋惜,却也没有坚持己见。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那时佛朗机使团还没有入京,据各地来报,他们是逢港必入,以补给修理之名停留,也不知磨蹭个什么劲。 等到十几天前,佛朗机使团终于抵达京城,却被宋世平晾在了会同馆里。 皇帝也是有脾气的。 早得到使团要来的消息,眼巴巴地等着登基后第一次接见外国使臣,结果被人一拖再拖,心里能痛快吗? 等到气消得差不多了,昨天,宋世平终于宣佛朗机使臣觐见。可这一见不要紧,又把这位大成皇帝气得够呛! 使臣巴尔德拒不行跪礼不说,竟然还提出用些许金银购买东宁岛的要求,态度也十分傲慢。 宋世平大怒,直接将巴尔德赶下殿去,心中也暗暗决定,必须要给这些占据东宁岛的蛮夷一个好看! 也正因为此事,他又翻出了越国公的奏章,对奏章中所言,国中船只远不如佛朗机船一事,感到十分忧虑。 可今日上朝,旧事重提,文臣们还是反对,就好像他们昨天没看到佛朗机使臣的嚣张气焰一样。 “东宁岛亦是我大成领土,难道以诸卿之意,就真要让给那佛朗机,换几个银子花吗?” “陛下息怒,臣等并非此意。”宰相夏伯严当仁不让,顶在了最前头,“东宁岛一事,就算协商不成,也当缓缓图之,不可急于一时。” “朕何曾急于一时?只是拨款改造战舰而已,最少也要一年半载才见成效,这还不是缓缓图之吗?” “回陛下,昨日殿上动怒,今日便修战船,欲于一日之内示人以威,此乃急于一时也;如今灾乱四起,旱涝不绝,民不能果腹,国库亦是空虚,陛下不思德政,反欲耗费钱粮整修军器,此乃急于一时也;国事繁多,早朝之上有大事小情亟待商讨,陛下却翻出先前已有定论之奏章,不理悬而未决之事,此乃急于一时也!” 说话的是户部尚书张启真,这位老臣在满朝文武中年事最高,也最敢直言上谏,连先帝在位时都对他敬重有加。所以哪怕话说得难听,宋世平也不好再反驳辩解了。 至少不能再亲自和他辩论。 宋世平稍稍转了转头,往武将的队列里看过去。 可谁曾想,那些个将军元帅的,全低着头看靴子,连个使眼色的机会都不给他留。 宋世平稍微想想就明白了,并不是这些硬汉子胆小怕事,而是私心作祟。 成国一扫前朝旧土之后,四境皆安,唯有北方草原虎视眈眈。所以整个成国上下,有一半军力部署在北方。朝堂上的战将,也各个是陆上好汉。 而陈越平定后,南方再无战事,又无敌袭之忧。本就为数不多的水师舰船,也只剩征东宁岛这一战了。 朝廷每年的军费撑死了就那么多,用一点少一点。若是越国公请募兵马,请造刀剑,不管文臣们怎么反对,武将这边也会有人出声支持的。 可是造船…… 武将们觉得,东宁岛那一小块地方,咬咬牙也就打下来了。现在浪费钱粮去造船的话,打下东宁岛之后呢?那新战舰还有什么用?总不能把船拉到草原上去吧? 与其做这种赔本买卖,还不如拿这些钱在北方招兵买马来得划算。毕竟,咱们大伙的功业,在北而不在南! 所以,一众武将宁可低头装怂,也不愿意出面支持远在遥州的越国公。 唉,连个帮他这一国之君说话的人都没有!宋世平心里很不是滋味。 皇帝正尴尬着呢,外头有小太监送上一封急奏,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闽州大旱!赤地千里! 宋世平还有什么办法呢?惟有仰天长叹一声——皇帝不好做啊! “造船一事暂且作罢。刚得到急奏,闽州大旱。诸位爱卿,且议一下救灾之策吧!” 沈其音并不知道千里之外的朝堂动向,甚至也没听说隔壁闽州闹了干旱。 自那日从窦静阁那里了解到了佛朗机的概况,她就一直心事重重。 虽然窦静阁也转述了他那叛徒同乡的话,说在他离开亚平宁之后,佛朗机人就把首都迁回了欧罗巴大陆,现在正致力于收拾那边不肯臣服的国家,暂时顾不上遥远的东方。 根据历史发展的规律,急速扩张出一个强大帝国并不是最难的事情。亚历山大大帝,拿破仑,甚至希特勒都曾做到过。但随着版图扩张,内忧外患也会急速增加。用不了多长时间,不可一世的帝国便会如昙花一现般分崩离析。 可哪有自己什么都不做,等着敌人意外身亡的道理? 谁知道这个时空的历史会往什么方向发展?万一佛朗机帝国挺过了难关,继续变强呢?如果成国不从现在就开始做出改变的话,那么另一个时空里清朝的遭遇,很可能会在这里提前上演。 然而沈其音又能做什么呢?她现在充其量不过是个生意场上混得不错的小富婆,再加上和一位国朝的高级武将交情很好而已。这样的地位,能做的事情实在太少了。 当然了,少不代表不用做。非要等到位高权重再行动,那很可能一辈子都要沉浸在空想之中。 只要再积累一些财富,凑够了启动资金,她就得先踏出第一步。如果顺利的话…… “沈其音!你发什么呆呢?” 夜空下的小院里爆出一声娇喝,把沈其音从她的十年大计,幻想蓝图中硬拉了回来。 第五十四章 脱颖而出 “沈其音,你到底有没有在看啊?” 宋思珞不满地指责着沈其音的走神。 虽然直呼姓名挺无礼的,但也比之前用‘喂’和‘哎’代称要强多了。 这几天,宋思珞对沈家姐弟的态度可以说是好了不少,排练起歌舞来更是十分用心。计划中的演出日期越来越近了,即便是永远自信满满的小美人也难免流露出一些紧张。 好在她有一位不知紧张为何物的搭档。 对沈其羽而言,只要陌生人不是站在他面前跟他说话,就没什么可怕的。聚在台下的观众,哪怕成千上万,沈其羽也能熟视无睹,自弹他的琴去。 这一点让还需排解紧张的宋思珞有些羡慕。 对了,现在宋思珞对沈其羽的称呼是“呆羽”。虽然也带个呆字,但听起来更像是一种昵称,而不是侮辱。 这一点让还被直呼姓名的沈其音有些羡慕。 “抱歉,我刚才在想开场故事的事情。” 沈其音随口扯了个谎,要是实话实说,她怕宋思珞又要气炸了。 “对啊,那个什么流放公主和穷书生的故事,让谁上台去讲啊?万一讲不好的话,我的歌舞可能都要受影响了。” “光凭嘴说很容易讲不好,要不还是找人简单地演一下吧。” 这回沈其音可没胡说,她是真的有这个想法。 “找人演,找谁呀?不会是我和呆羽吧?那可不行哦!” 宋思珞连连摆手,但嘴角似乎勾了起来。是想笑吗? 也对,让痴痴的沈其羽去演戏,那个画面,稍微想象一下,沈其音这个亲姐姐都有点想笑呢。 “公主肯定是你演,但你放心,我不会安排个男人跟你对戏的。” 这个时空少了程朱理学,女人身上没有那么多规矩束缚着,但公然让一男一女在大庭广众之下演出情感暧昧的戏剧,还是有些出格。更何况,宋思珞身份敏感,沈其音可不想给自己乱找麻烦。 “你觉得阿蓝怎么样?”沈其音提出了一个人选。 “阿蓝?就是我去踩场那天,台上唱曲的那个英气小娘?” 为了保持新鲜感,东云楼每过几天就会更换舞台上表演的伶人。都不是什么名角,跑酒楼卖唱的而已。而阿蓝,就是头两天刚换上的。这姑娘相貌有些中性,声线也粗,是个帅气的假小子,扮男相的话十分合适。 “怎样?你觉得合适的话我就写几句台词,你们排排看。也不会太长,简单交代一下就引入你的歌舞了。” 宋思珞想了想,刚要点头,却忽然转过身去,冲另一边喊道: “呆羽,你觉得怎么样?” 沈其羽坐得并不远,两人的对话听得很清楚。宋思珞这么一问,他毫无表情地点点头,答道: “好。” 真是惜字如金啊! 宋思珞能重视沈其羽的意见,沈其羽也能比较正常地和同龄人交流了,这是沈其音愿意看到的发展。 不过小墨似乎不太开心,本来就因为每天在丹草庐里种种收收,难得闲暇。而沈其羽一直练琴,他俩一起玩耍的时间就更少了。 为此,小墨闹了几天脾气,直到收到沈其音送的猫屋城堡才有所好转。 能做的准备,这几天都已经一一落实过了。全情投入的宋思珞,练得最好的一次,让沈其音都有点鼻子发酸。 而沈其羽的琴艺也一直在稳定回升,两人的配合也愈发熟练了。 希望阿蓝,可以成为那最后一块拼图吧。 第二天,沈其音找到阿蓝,和她说了一下加戏演出的事。阿蓝还没说什么,她那拉二胡的老爹先抢着答应了下来。 “我们家阿蓝最会演戏了!以前在村子里的时候就老跟一群男娃女娃闹着演戏玩。这丫头胆大,也不怯场,让她跟着贵人您一直演戏都成啊!” 阿蓝倒是没说什么,只是跟着她爹一头。不过沈其音看她那亮闪闪的眼神,估计这丫头也有点自己的想法。 可惜阿蓝不识字,沈其音的台本也白写了。只好跟她大概说了一下故事,然后趁着还没到开张的时候,让宋思珞和沈其羽在舞台上把歌舞完整地演了一回。 “贵人找的角,真好啊!老汉这辈子都没听过这么好的歌,看过这么好的舞!” 阿蓝她爹没口子地夸赞,还拿肩膀拱了一下阿蓝,示意她也赶紧夸几句。 可阿蓝一开口,却说出了谁也没想到的话: “这么好的歌舞,前面加上演戏倒给毁了。要我说,就不讲故事,就让人自己听,自己猜,朦朦胧胧,半懂不懂的才好。而且贵人找的这两位水准太高,可不能一直登台。最好是半个时辰上去一次,就这么一曲一舞,完事了就走,反而比一直在台上更能勾住人。” 阿蓝敢对大酒楼这么指手画脚的,可把她爹吓得够呛: “这孩子,胡说什么呢!贵人编的戏哪轮到你多嘴?还不赶紧给贵人赔罪!” “没关系,没关系!”沈其音满是满是惊喜地拦住了看起来要伸手打人的阿蓝爹,继续问道,“阿蓝你再多说说你的道理,说得好的话,东云楼就把你雇了,按大厨的待遇给你开月钱。就算说错了也没关系,该来唱曲还来唱曲。怎么样,敢不敢说?” 阿蓝虽然是女孩子,但一点也不胆小扭捏,的确像她爹说的,不怯场! “当然敢说!这是酒楼,不是戏园,人是来吃饭的。还不是别的饭,是自在餐,总要来来回回走动的,谁有功夫一直盯着台上?您找的两位,曲也好舞也好,都是能一下子引人注意的,若是跟我们一样唱一曲换一曲,一唱唱两个时辰,一是作贱了,二来谁还有心思吃饭呀?” “这两天我也看明白了,不是每位人最多吃半个时辰吗?那就半个时辰上台一次!一顿饭就只能看这么一次,满打满算,也远不到一盏茶的时间。演完就走,让他们一边吃饭一边回味去吧。物以稀为贵啊!至于那个故事,反正歌词听下来,也能勉强猜个大概。一次没听懂,心里惦记着,就会再来第二次,还会和别人谈论。这样一来,您手下这两位艺者的名头,也会很快传扬出去了!” 阿蓝不但说的有理,而且自信满满,很显然,这小丫头的脑子里是有点东西的! 沈其音忍不住鼓起掌来,阿蓝啊阿蓝,你是上天派来成就宋思珞的天才吗? 第五十五章 准备 不论是为公,还是为私,沈其音都想把宋思珞打造成风靡整个成国,甚至有朝一日,走向国际的女演员。而且目前来看,宋思珞本人也有同样的愿望,当然,她也具备这个实力。 可惜的是,沈其音是个历史老师,对艺术也好,传娱也好,都只是一知半解。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反正这个时空里也不会有人比她懂得多了吧! 以这样的想法为支撑,沈其音才敢大包大揽,做起了宋思珞的‘经纪人’。 直到阿蓝出现。 一个小村里走出来,跑腿卖唱的小姑娘,脑子里怎么有那么多演出营销相关的东西呢?除了天才,沈其音想不到别的解释。 反正对沈其音来说,人才,永远是来者不拒,越多越好。 于是,阿蓝成了东云楼的正式员工,还一下子成了骨干——舞台经理,这是沈其音专门给她设立的职位。 阿蓝爹当场就晕了,被幸福砸晕的。他并不明白舞台经理是什么意思,但一个月二十两银子,他懂。 沈其音偷瞄到五娘在撇嘴,估计是嫌她大手大脚了吧。不过没关系,沈其音相信,过不了几天,宋思珞正式登台后,五娘一定会觉得,这笔钱花的值! 阿蓝没怎么道谢,只是把自己初具规模的胸脯拍得梆梆响,保证一定会让‘美人姐姐’和‘君子哥哥’的名声传遍全城。 这话出口,沈其音倒想起来多问一句: “阿蓝,你今年多大了?” “十五……虚岁。” 好嘛,这可是真正意义上的初中生了!幸好古代人早熟,十五岁都能嫁人了,不存在雇佣童工的问题。 沈其音不禁想起,自己曾经的学生里,小有才华的那几位。听说后来还有去考中戏北影的呢。 少年人的潜力,果然是无穷的! 本来是预定十月初十就让宋思珞登台献艺,不过现在有阿蓝加入,感觉可以商讨的地方还有不少,沈其音就想把时间往后推一推。 “没问题的,东家。这几天咱们的生意一直很好,主菜二选一,其他菜品轮流上阵,挺受好评!您说的那种储值会员卡,已经做出来了。披萨也已经有了七八种口味。刚上了几样红薯的新菜,人们正在劲头上。歌舞晚几天上也无妨,先把会员卡和披萨推出去,一样热闹!” 五娘接手东云楼之后,果然是得心应手。沈其音只要时不时地提点新想法,搞点新菜谱就行了。刚开张那会的亲力亲为,除了能激励士气以外,其实并不比现在五娘做得更好。 果然,专业的事情,就该交给专业的人去做。这个道理,沈其音是愈发推崇了。 所以,宋思珞这一摊子,她也打算如此。当然,刚开始的时候还是得多盯着一些,阿蓝毕竟还小,不像五娘阅历丰富。什么都由着她,也未必是好事。 比如作为舞台经理的第二天,阿蓝就说宋思珞和沈其羽都需要起个艺名。这个当然没错,但阿蓝给宋思珞选的名字…… 珞小卿,啧啧,总觉得有点像风尘女子。 那换成珞奴?开什么玩笑!给宋思珞起个带‘奴’字的名字,怕是要从此恩断义绝了! 阿珞呢?好像又有点太普通了。 沈其音觉得,要不还是问问宋思珞本人好了,她好像挺会起名字的。晴阳珞璃,多好听啊! 哪知道宋思珞根本不想起什么艺名。 “为什么要另起名字?直接用我的名字不行吗?” 小院里,练舞间歇,宋思珞不解地提出了反问。 “也不是不行……你确定要用自己的名字?” “怎么?你也怕我给皇室丢脸?哦不对,是怕惹麻烦吧。没关系,那就把姓省了,只用思珞二字就好。这名字是为了纪念生我而死的母亲,不管做什么,我都不会再换其他名字的。”宋思珞骄傲地看了沈其音一眼,“再说了,你故事里的什么赫本,梦露,她们不也都用的本名?” 沈其音闻言一笑,随即点头道: “好吧,我相信你能比她们做得更好。” “我也相信!” 宋思珞没有丝毫迟疑。说完,她就又去练习歌舞了。 沈其音在为宋思珞的出道登台做着最后的准备,她却不知道,在常宁县的另一端,苏全也在做着最后的准备。 “怎么样?侯员外,今日看了一圈,我这丰泰楼,不是浪得虚名吧?” 常宁县最好的栈里,苏全和外来的富商侯员外坐在房里喝茶。 侯员外牛饮着茶水,没有接话,而是换了个话题说道: “苏员外,你可知道这是什么茶?” 苏全又品了一口,小心地答道: “似是云梦湖的碧螺春?” “苏员外高见啊,正是碧螺春!不过呢,实话告诉你苏员外,这碧螺春的味道,和外面两文钱一斤的普通绿茶到底有何区别,我可喝不出来。但在今年京城的名茶大比上,碧螺春一举夺魁,我便花重金买了一斤,带在身边,喝着玩。” 暴殄天物! 这是苏全的真实感受。这么好的茶,却被一个完全不懂茶道的暴发户当水喝,实在是太浪费了。 “侯员外真是雅人啊!苏某佩服。” 昧着良心夸赞了一句,苏全的心里却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本来要说卖酒楼的事,对方却忽然提起这茶来,这可不是好兆头啊。 果然,侯员外接下来的话印证了苏全的猜测。 “什么雅不雅的,我侯某人就这个脾气,一定只要最好的!可我听说,苏员外的丰泰楼,在这常宁县里只排第三?” “唉,那个排名,不作数的。”苏全连忙辩解道,“常宁县的年榜岁比,那是越国公非要弄出一个比赛来,彰显自家酒楼的威风。你想啊,他一个当权国公,又领着兵呢,谁敢不听他的呀?那个比赛比的也只是流量,和盈利无关。要说盈利最多,格调最高的酒楼,这常宁县里,绝对是我丰泰楼排第一呀!” “这我可不管!既然有了排名,自然是按排名来算。而且退一步说,就算当朝国公惹不起,你丰泰楼也该是第二啊,为什么一直排在第三名?” “侯员外有所不知,这排第二的东云楼,也是一位国公的家业。” 苏全还想混过去,可这侯员外品茶不行,消息倒很灵通。 “遥州还有一位国公?这我怎么不知道?” “是……前国公。沈家,燕国公。” “哈哈哈!燕国公?那都是多少年前的老黄历了!而且我听说,沈渠昆不是已经死了吗?怎么,一个死国公的家业,还能骑在你丰泰楼的脑袋顶上?” 苏全咬咬牙,到底还是躲不开这一步。 侯员外,是他心目中最理想的买主了,人阔钱多,连价都不带砍的。但就是太看重虚名! 可如果能满足对方这点小小要求,他能得到的钱,可比其他买主多了不止一点半点。 也罢,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就最后再拼一把好了! “哈哈,自然不会了。丰泰楼的第三名,那还是去年的排名。今年的岁比正在进行之中,侯员外不妨多等几天,看我一口气夺了东云楼的第二名。到那个时候,你我再好好谈谈这丰泰楼的买卖,如何?” “好吧,我也不逼着你和越国公作对。只要你这次升到第二,丰泰楼,我立刻买下,绝不还价!” 侯员外一口喝干了杯中茶,向着苏全伸出手掌。 下一刻,房间里响起了三次击掌声——就如同冲锋的号角一般。 第五十六章 登场 欢乐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 当常宁县的百姓看到酒食行会张贴的第三期票分榜,这才意识到一年一度的岁比已经过半了。 虽然大大小小的酒楼走上一遭,花了不少银子,但内心的充实快乐做不得假。 身上长了几斤肉,富人不在乎,穷人挺高兴。 不光吃的好,各家酒楼都使出浑身解数,哄着食们开心。 就说前些日子口碑不大好的丰泰楼吧,也学着之前东云楼搞了一个什么抽奖。点子虽然是学的别人,但奖品可真是丰厚:不是菜肴,不是打折券,而是一些精美华贵的器物。 比如茶具,玉饰,宝剑什么的,有懂行的过过眼,都说确实是挺好的东西。有的甚至还上点年头,值个百八十两银子。 丰泰楼的定位在那摆着呢,若是用优惠券,免费券什么的做奖品,大部分食只会嗤之以鼻。但这样的奖品一放出来,抽奖小赌也变得高雅起来,反倒是对了他们的胃口。 而且丰泰楼好像唯恐人中不到奖品一样,除了设置三个一等奖外,还有为数不少的二三等奖。大到字画摆设,小到毛笔砚台,甚至还有铜镜,香炉这样的日用品。价值虽然比一等奖的三样要低不少,但也都是高档的货品。只是零零散散,不知道的还以为丰泰楼的东家是要变卖家产呢! 不过有了这些奖品,再加上中奖率不低,这些天,丰泰楼也吸引了一批家境稍差,但又想装阔气的妙人前来光顾。一时间生意兴隆,评价也持续走高。虽然还远不及第二名的东云楼,但已经和身后的第四名拉开了差距。 常胜楼和东云楼的位置十分稳定,依然分居一二。 不过这段时间,东云楼是几天一个新花样,又出新菜品,又出新优惠。如果说红薯点心只是小打小闹,那么披萨的出场绝对是重磅炸弹! 初见时只是觉得有趣,藕断丝连的效果居然能在大饼子上出现,实在是让人按捺不住好奇心。 而尝试过以后,又弹又香的奶酪与不同馅料的组合简直是让人欲罢不能。东云楼又不断推出新口味的披萨,满足了各色人等的需求。披萨的盛名,一下子就在常宁县里传开了。连带着,之前一直不被人接受的奶酪也一下子紧俏起来。 这个机会怎么能放过呢?沈其音赶紧拿出一笔银子,在长顺街上重开了“窦静阁奶酪店”,铺面就租在原址的对面。有了东云楼的披萨和烩饭为证,再加上开张前的一通广告宣传,这窦静阁奶酪店的生意虽达不到火爆,但也是人来人往,蒸蒸日上。 而窦静阁原来的房东杨婶,见这奶酪店又开起来了,虽然不敢上门造次,但背地里风凉话可没少说。 “当初还说什么火遍常宁县呢?结果怎么样,也就比之前好那么一点,还吹呢,真不要脸!” 赶走窦静阁之后,她把铺面租给了一个开杂货铺的。柴米油盐,卖的都是日用的货物,附近的百姓自然频频光顾,生意也很不错。 沈其音来庆贺开业时就见她在对面阴阳怪气,挤眉弄眼的,好像奶酪店少个人,她就能多赚一份房租似的。 没关系,等过几天腾出手,让窦静阁把乳酪蛋糕做出来。到时候,再过来看看那杨婶是什么表情。 不过跟小人置气并不是沈其音的主业,十月十六,岁比下半段的第一天,也就是宋思珞首次登台的日子。 没有提前宣传,也没有举办什么对应的活动。午时开门,人涌入,只有最细心的常才会发现,今天的舞台和平时略有不同。舞台的边缘多了一些类似于竹篱笆的围挡,上面还有一些花草点缀,似乎想表现一种朴素的农家氛围。 而舞台旁边,一个身着劲装,手持齐眉棍的青年男子站在那里,身姿挺拔,英武肃穆,吸引了不少大姑娘小媳妇的目光。 嗯,这位当然就是充当保镖的宋知璃了。沈其音用军训的标准稍微给他练了一下。也不用太久,能保持正规军姿站个十几分钟就行。 沈其羽坐在舞台一角,手抚琴弦,已经准备好了。 那么最关键的宋思珞呢? 正在取餐的食们忽然听到半空中传来一阵铃铛的轻响,有人抬头一瞧,顿时惊叫了起来。 “有人,上面有人!” “哎真的哎!哇!仙女下凡啦!” “哪呢哪呢?” 从一层大堂仰头看去,只见三楼的围栏旁缓缓垂下一架秋千,秋千上站着一位素衣女子,两手左右扶着绳索,把头偏向一旁,似在张望着并不存在的远方。 “出场一定要惊艳新奇,一下子把所有人都镇住!” 这是阿蓝的建议,可惜她想不处来具体要怎么操作。 幸好还有沈其音,她好歹也是看过好几场演唱会的人!不就是舞台效果嘛,灯光led没法弄,仿个威亚的套路还不行吗? 没有细钢丝,弄个能摇降的加长秋千就不错,在三楼安两个滑轮组就行了。宋思珞很轻,把绳索做得坚固一些,安全性还是可以保障的。而且还有宋知璃呢,他自信满满的保证,这个高度,就算真掉下来他也能接住。 而宋思珞也是个胆子大的疯丫头,能像仙女一样飘然降世,这样的好机会怎么能放弃?些许危险算什么,喝水还能呛死呢! 于是,经过几次练习,这个独树一帜的出场方式就这么确定了下来。只要宋思珞登上秋千就让人摇铃,不怕底下人注意不到。 秋千下降得很慢,三楼摇降操作的两个汉子绷住力气,努力把速度摇匀。 宋思珞则已经进入到情绪里,她望着京城方向,满眼都是角色和自己的痛楚。 一楼的人议论纷纷,二楼听到动静,也都凑到栏杆边上瞧热闹,就连三楼的包厢里都钻出几个好奇心旺盛的。上下三层的人,目送着宋思珞搭着秋千缓缓落在舞台边上。 宋知璃早就站好位置,一方面确保妹妹安全降落,另一方面也拦住激动过头的看,不让任何人靠近舞台。 从秋千接近地面时,沈其羽的琴声就响了起来,加长版的前奏如泣如诉,把情绪渲染到了绽放的边缘。 宋思珞缓步来到舞台中央,一场前所未有的表演马上就要开始了。 第五十七章 不同凡响 这可能是东云楼重新开张之后,宾满座之时,最为安静的一刻了。 所有的目光都盯着舞台上的那个女人,好奇着,兴奋着,期待着。 宋思珞自己,也在等待这一刻。从那次被沈其音硬拉来搞什么慰问演出……不,应该再往前,自听了那些番邦演员的故事开始,她就渐渐走进了这个圈套里。从不以为然,到心甘情愿。 如今这楼上楼下,众星捧月一般的瞩目,不正是她一直珍视,生怕失去的东西吗? 命运也许可以夺走她的身份地位,但却无法伤及她的才艺美貌! 赢取全天下的倾慕与爱戴,就从这一步开始吧! 前奏已毕,宋思珞轻舒长袖,点启朱唇,哀唱起舞: “宫门落锁望天低,萧墙渐远轻别离。何诉心间千言万语,相顾只余追忆,谁把乌鹭落终局。” 这首许茹芸的《独角戏》,重新填过词后,为爱叹息的女人变成了身世浮沉的公主,就是为宋思珞量身打造的。 而接下来一段,更是化用了宋思珞如今的处境,甚至就是她不久之前的写照,有一种疯癫的痴美: “远徒千里萧瑟地,心入囹圄何自欺。恍恍惚惚寻寻觅觅,难得半分旖旎,素衣红妆独做戏。” 歌词加上舞蹈动作,把一位贬为庶民的废公主形象勾勒了出来。这前半段多是叙述,但宋思珞唱得动情,跳得凄美,已让不少观众动容。 而到了后半段,曲调虽然相似,情绪却陡然升到了高潮,在一片安宁静谧中爆发出来: “星河无影长夜戚,珠泪流光映君兮。欲说还休不得言语,唯有轻笑浅泣,莫如从此相回避。” “星河无影长夜戚,一曲幽怆与君忆。此间情景皆如子虚,何必彷徨不去,且留伊人独迷离。” 夜空下流着泪起舞,被偶然路过的‘君’见到。引为知音,想要倾诉,却什么都不敢说。公主的身世繁复,忧愁亦是天家秘事,怎么能告诉一个偶遇的平民呢?唯有把说不尽的话语融入歌声和舞蹈里,微笑和眼泪都是无法宣之于口的倾诉。一曲终了,是邂逅也是诀别,从此不应再相见。‘君’啊,今日的所见所闻只是逢场作戏,请不要放在心上。忘掉这个迷惘孤独的女人,仅带着这曲歌舞的记忆,转身离开吧。 沈其音想构建的就是这么一个故事。只是不知观众能听懂多少。 第一遍结束,间奏响起。宋思珞借着舞步,代入角色,尽可能地和这楼上楼下的‘君’们都做了一遍眼神接触。她目光扫过的地方,甚至能听到沉重的呼吸声。 而间奏结束,第二遍从头唱起,同样的词曲舞蹈,给人的感觉又不一样了。台下的人们……尤其是男人……都莫名地产生一种感觉:她是唱给我听的! 歌词在第一遍已经听出个大概,第二遍就能细细品味其中的情绪了。 而宋思珞优美的嗓音,婀娜的身姿,再加上悲婉却柔韧的气质,更是给人无法抵抗的享受。就连二楼的女眷们都忍不住暗暗赞叹,沉醉其中。 第二遍结束,琴音回转飞升,宋思珞也把情绪沸腾到极致,最后把歌曲的高潮演绎了一遍,在最澎湃而无奈处戛然而止,翩然几步定住身形,只留琴音空叹。 人群安静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犹如落雷炸裂,爆出的喝彩声把门外值守的衙役都惊动了。 “好!好啊——” “此等歌舞只应天上有啊!” 有头脑发热的从怀里掏出银子就往台上砸,不是想搞袭击,只是古代打赏伶人的方式就是如此。 幸好阿蓝早就想到了这一点,叮嘱过宋思珞和宋知璃。宋思珞在琴声终止后就退到了舞台后方,和沈其羽站在一起。宋知璃挥着齐眉棍挡在台前,不让什么银角铜子的打到后面的妹妹。 这时候,阿蓝及时上台向观众们解释道: “各位官,刚才为您表演的是思珞姑娘。思珞姑娘出身名门,并非伶人,在此表演歌舞也不是为了赏钱,而是要做慈善公益。所以请大家不要再往台上打赏了,如果认可思珞姑娘的表演,出店门有个募捐箱,还有对这个慈善公益活动的详细说明。多谢各位官!思珞姑娘下一次登台是在半个时辰之后,这之前思珞姑娘要去楼上休息,还请各位官体谅一下思珞姑娘的辛苦。再次感谢各位官!也请用掌声感谢思珞姑娘的精彩表演!” 潮水般的掌声和欢呼声再次响起,在宋知璃的护送下,宋思珞离开了舞台,从侧面的小楼梯回到了三楼。 按阿蓝的嘱托,一路上,她微笑着面对经过的每一个人,但一句话都没有说。微笑就是应对一切的言语。 宋思珞表面上平静淡定,但其实从下台的那一刻起,她的腿就一直在发抖。 今天的欢呼狂潮比慰问演出的那天还要猛烈十倍。她不禁会想,皇爷爷在金銮殿上接受百官朝拜,也不会比这个感觉更棒了吧? 宋思珞坐在休息室里,宋知璃就守在外面。她心绪难平,仿佛可以听到,楼上楼下,依然在议论着刚才的演出。 “这个思珞姑娘,可真是太厉害了!瞧瞧刚才的歌舞身段,比那些花魁还强呢!” “哎哎哎,别乱说啊。没听见刚才的话吗?人家是出身名门,清白身家,哪能和青楼的姐儿放在一起比?” “对对对,不一样不一样。回头我得看看那什么慈善公益是什么意思。说有募捐箱,就还是得掏钱呗?也对,这么好的歌舞,哪有不掏钱的道理!” “我还想再看一次呢!怎么就半个时辰以后了?半个时辰不是必须吃完吗?那我还上哪看去呀?” “这还瞧不出来?东云楼是故意这么安排的,一顿饭就只看这么一场。还想看,下次再来呗。” “怎么这样啊?也太小家子气了吧!不行!我得给他们投个下下票!” “讲点道理行不行?这是酒楼,又不是专门演戏卖唱的地方,吃饭的时候能看到这么好的歌舞已经是赚了,还非得让人家思珞姑娘连轴转着给你唱给你跳啊?还投下下票?饭菜不好吃了还是怎么着?真是白眼狼!” “你说谁白眼狼?” “就说你了!怎么着?” 两个人眼看就要打起来了,闲了好长时间的值守衙役终于找到了活干,过来把俩人拉到一边,训上一顿,老实了。 这样的演出形式,并不是所有人都甘愿接受。但引起争议的点也仅仅是东云楼的安排。对于这个天外飞仙一般的思珞姑娘,在场的观众,还真没有谁挑出毛病来。 可想而知,思珞姑娘的名字,马上就将响彻全城! 第五十八章 余音 半个时辰一场,从午时开门后,一直到亥时打烊前,宋思珞一共演了十场,场场轰动。 别说一首歌的时间,哪怕从秋千降落,摇铃铛开始算,整个一场也超不过十分钟。可就这十分钟,也能让楼上楼下的食看得如痴如醉。 真有那钟情于思珞姑娘的痴,出门立刻重新拿号排队,等着看下一场。哦,当然,还得去募捐箱那里捐足了银子,支持思珞姑娘的慈善公益嘛! 这慈善公益可不是噱头!而是沈其音深思熟虑之后拿出的最佳方案。 阿蓝说了,要想让宋思珞与其他伶人不同,那最好就不要收赏钱。沈其音完全同意,在舞台上作揖乞赏,难免会有一种低人一头的感觉。沈其音想把宋思珞打造成更贴近后世的演艺明星,倒不至于高高在上,但艺人和观众必须是身份平等,互相尊重的。 可完全不要钱,这又跟沈其音的计划有冲突了。她还指望着多赚点钱拿来研究战船火炮呢。 募捐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可是拿什么名头呢? 筹措军费?这又不是战时,以这个名义筹钱,不但官府不会答应,传将出去,也会让佛朗机人心生警惕。 科研项目?这里有谁明白它是什么意思吗?就算能解释清楚,也只会被当成骗钱的噱头吧!太另类太超前也不是什么好事。 这个烦恼,最后还是窦静阁帮忙解决的。 “办学好了,办个西式的学堂,收些小孩子,教数学,教物理。想改良战船?让你的工匠过来上课。” “上课啊?那要学多久!” 沈其音也承认,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了。可让那些零基础的工匠从头学起,学到能自主设计改良船只,那需要的时间……总不会比九年义务教育还短吧? “用不了太久,能算数,能看懂图纸,能明白原理,就行。” “图纸?哪来的图……” 沈其音看着窦静阁那坚深如海的眼神,一下子喜出望外: “窦先生,您也懂得造船?” “怎么,难道你以为,我只会做饭和吃饭吗?那还算什么学者!我来东方传播文化和学问,可根本没人愿意学,我才只好从食物入手。因为据我观察,吃,是你们国家,上上下下,最关心的事。” 沈其音咯咯地笑起来,老窦眼光挺毒的嘛,可惜死板了些,不然也不会开个奶酪店都赚不到钱。是不是该说幸好如此?否则,这么全能的人才,又怎么能落在她一个小女子手里呢? 有了窦静阁的支持,筹款办学就成了完美解决所有问题的最优解。 把这个想法告诉宋思珞,对方没怎么犹豫就同意了。 拿钱有什么用?现在宋思珞最想要的并不是锦衣玉食,而是万众瞩目,全民敬仰。如果做什么慈善能有助于此,她自然乐见其成。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沈其音大笔一挥,把现代慈善公益的概念和运作方式写了一个简介,并强调,募捐所得善款将全部用来办学,账目会在东云楼外定期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真要说起来,慈善活动的概念古已有之,历朝历代,官方民间也都在做。官方的称为善政,民间的叫做善举。沈其音不过换个说法,把流程规范起来,意义强调起来,对成朝百姓而言,接受理解并不费力。 而看过宋思珞演出的人,出来之后,或多或少都能捐一点银子。一来是确实喜爱思珞姑娘的歌舞,二来看了介绍,又觉得这个钱花了还能积德行善,何乐而不为呢? 而思珞姑娘登台献艺,却不求回报,所得银钱全都拿来办学,这样的善举又为她博取了德艺双馨的好名声,连承办这一活动的东云楼都连带着得了不少好评。 嫌思珞姑娘登台太少的也不是没有,但毕竟是少数。在其他人众口同声的支持下,这点杂音根本翻不起浪花来,也就是多两张下下票,损失点票分而已。 而另一方面,思珞姑娘演出的一曲歌舞,也在食之间引发了广泛的议论。 “又是宫门,又是萧墙,说得肯定是出宫回乡的宫女,怀念宫中的生活吧?” “你没听见还有‘远徒千里萧瑟地’吗?徒,流放之刑也。这是被判了流放啊!再说了,真是回乡宫女怀念宫中生活,那有什么不能说的心事?也只有那亡国公主,才会‘欲说还休不得言语’吧!” “有道理,有道理!那兄台再说说看,歌里唱的那‘君’又是何人啊?是邻居?亲友?还是恋人?” “这个嘛,恐怕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吧。” “我觉得‘君’就是听歌观舞之人,说得就是我们这些观众。演出之时,台上的思珞姑娘还特意看了我一眼呢!唉!那一眼,胜过千言万语啊!” “你这不是仁者,也不是智者,而是痴者啊!” “哈哈哈哈……” 类似这样的议论,不单是东云楼里,在别的酒楼茶肆,甚至青楼楚馆里都能听到。 搞得一些老鸨都在四处打听,这思珞姑娘是哪个风月场里冒出来的新人?怎个以前没听说过? 一炮而红,不外如是。 而与耀眼夺目的宋思珞相比,根本没有人注意到沈其羽的存在。甚至有一次散场,他从舞台上走下来,直接端个盘子去取水果吃,都没人能把他认出来。 这个待遇,还比不上宋知璃,也就是思珞姑娘的英武扈从。他可是不少男人嫉妒的对象,许多女人关注的焦点。 不过沈其羽并不在意,连沈其音也松一口气。她还真怕恢复期的弟弟被外界惊扰,再生出什么波澜来。现在这种透明人的状态,对沈其羽来说才是最安全的。 岁比的后半段,又以东云楼的石破天惊为起始。其他酒楼,也只能瞪眼干看,苦笑连连了。 这东云楼也太能折腾了!出不完的新菜品不说,广告,传单,抽奖,优惠券,会员卡……营销手段也是层出不穷。现在可好,又弄出了个前所未见的绝伦演出镇场子?你家人倒是开心了,可让广大同行怎么办啊! 这段时间,有东云楼作对比,其他酒楼的票分均有下降,连常胜楼也不例外。问到原因,食们就会理直气壮地反问:“东云楼一直在推陈出新,你们呢?怎么老是一成不变?” 每到这个时候,常宁县的餐饮从业者们都会产生同样的苦涩心情: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第五十九章 最深的恐惧 “又失败了?” “是……东家。我雇的人混进去,想煽动人给东云楼投下下票,差点和人打起来,然后就被衙役给拉开了。这还不算,那小子从东云楼回家的时候,被人堵在小巷子里打了一顿,说是对思珞姑娘不敬的惩罚。” “衙役?东云楼里怎么还有衙役?” “后来我又问了几个常去的人,说是一直都有,只不过有时候站在门外,有时候窝在后院,不怎么显眼。也不知道那沈其音是怎么从县衙讨要过去的……” 苏全的脸色很不好看,这已经是第几次失败了? 找个人过去装病讹诈,就冒出个回春堂的大夫,说是东云楼雇来以备不时之需的。平时就给吃撑的食开点山楂丸,这回碰上个装病的,一眼就给看穿了,总算值回了工钱。 找个地痞去往菜里放虫子,刚一进门,瞧见五娘,扭头就出来了。回来就说这活干不了,点子太硬,那酒楼里有船帮的座上宾,惹不起惹不起。 收买酒食行会的监察员,想在票箱上动点手脚;收买鱼行的渔头,想卡东云楼的海货供应。得到的回应都一样,有越国公盯着,这事没法办。 幸好他行事小心,这几次虽然没成,却也没露出马脚,惹人怀疑。这也要多亏所托之人比较有职业道德吧……盗亦有道,可能就是这么个意思。 “那人嘴严不严,不会把你的事说出去吧?” “东家放心,我给了他五两银子汤药费,他已经保证会守口如瓶了。那小子还提醒咱们,说那个思珞姑娘风头正盛,让咱们最好别去招惹。” “思珞姑娘?这思珞姑娘又是从哪冒出来的?” 苏全眉头紧锁,他隐约觉得这名字有些耳熟,却又想不起来在哪里听到过。是哪个歌姬花魁吗? “我也不知道,只听说是名门出身,非是一般伶人可比。一曲歌舞极尽情思,把一位亡国公主的哀怨演绎到了极致,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刘掌柜愁眉苦脸地转述着自己打听到的消息,十分无奈。 可苏全听了,却是两眼放光,抚掌大叫道: “亡国公主?你是说,那个思珞姑娘演唱的曲子,讲的是亡国公主的哀怨?” “对,虽然此曲无名,但从歌词听来,说得确实是亡国公主之事。” “哈哈哈哈!好个东云楼,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亡国公主的曲子也敢乱唱?这不是心怀不轨,含沙射影,妄议朝政吗?待我去知府衙门……不,不。” 苏全兴奋地在屋里直转圈,但之前的屡次失败,再加上越国公的震慑,让他没法不瞻前顾后,小心谨慎。 “明天,明天我先亲自去看看,再去找向喻舟告发也不迟。这一回,可不能再出差错了!” 第二天,当苏全出现在东云楼时,沈其音还是挺意外的。 两个人斗了这一段时间,沈其音倒是去过丰泰楼两次,苏全只来过东云楼一回。还是在门外碰上她和蒋成济,话没说两句就自己溜了。 今天看他进到店里,还一副光明正大的样子,不知为何,沈其音有些心慌。 “苏员外,光临敝店,有何指教啊?” “沈小姐!听说贵处有一位思珞姑娘登台,是歌舞双绝,名动常宁。苏某按捺不住好奇,这不就特来开开眼界!” 苏全看起来十分光明磊落,还毫不掩饰地往舞台处张望,似乎在极力表现自己目的之单纯。 可越是如此,沈其音的防范之心就越盛。在沈其音眼里,苏全就是那个偷斧子的人,不管他做什么,一举一动都从骨子里透着可疑。 可来者是,即便是商场上的对手,也没有无缘无故往外赶的。沈其音只好打起十二分的警惕,把苏全请上三楼的雅间。 上着楼梯,苏全的嘴也不停,兴致盎然地问道: “苏某听说思珞姑娘不但舞姿曼妙,演唱的曲子也是精彩绝伦。却不知那曲子何名,又是何人所作啊?” “这个我也不知,只是听了觉得好,就允了她上台而已。” 沈其音当然不会据实相告。而改编后的《独角戏》,她也确实起不出一个合适的名字来,索性空着,引人遐想去好了。 “不知作者?那倒可惜了。不过能得沈小姐的认同,那歌曲定然不凡,难怪能轰动常宁呢。” 苏全没话找话,尬聊的样子,让沈其音起了满身的鸡皮疙瘩。她也不再接话,只想安静地把苏全带到三楼,站个好地方俯瞰舞台,然后赶紧让宋思珞上台跳上一曲,再看看这贼头有何意图好了。 哪知道刚在三楼冒头,就碰上从休息室里走出的宋知璃和宋思珞兄妹俩。 “沈其音,我登场时要不要再加点效果,光在秋千上站着感觉差了点什么。你说我要不要往下撒点花瓣?” “思珞姑娘,这里是酒楼啊,下面还有人吃饭呢,你撒花瓣掉在人盘子里怎么办?” “本姑娘亲手撒的花瓣,他们不应该激动万分地吃下去吗?” 宋思珞的话究竟是不是开玩笑,沈其音也懒得去想了。出于礼貌,她微微侧身,让出侧后方的苏全来,介绍道: “思珞姑娘,这是丰泰楼的苏员外,专程来看你表演的。苏员外,这就是思珞姑娘。” 苏全看起来有些呆滞,愣在了那里,不知是惊艳于宋思珞的美貌还是怎样…… 沈其音根本想不到,现在苏全的心中有多么惊讶,多么恐惧! 这模样,尤其是眼角那颗泪痣,不正是长大成人的晴川郡主吗? 怪不得觉得耳熟,宋思珞,不就是晴川郡主的闺名吗! 再看旁边的青年,不是安阳郡王又是谁? 虽然只是数年前在京城的匆匆一瞥,但苏全自问不会看错记错。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会在这里! 难道是有人发现了什么,故意用这两人前来试探的吗? 那齐王在哪?难道魏王登基,竟没有杀掉齐王一家斩草除根?还是说,想以郡王郡主为饵,钓出齐王党羽,再一网打尽? 这里可是帝国最南端的遥州常宁啊!除了他这个齐王府密谍,哪还有别的齐王党羽啊! 苏全的汗水瞬间浸透了衣衫,他最深的恐惧,在这一刻,似乎变成了现实! 第六十章 难逃一劫 齐王府密谍,听起来像是个机巧阴狠,手段繁出的角色。可没人比苏全更清楚,自己这个密谍到底是个什么货色。 当年他生意失败,是齐王府给了他翻身重来的本钱,代价就是,成为齐王府在常宁的密谍,定期上报沈家的情况——他这个所谓密谍,只是齐王随手布下的闲子,用来监视沈渠昆的动向而已。 真的仅此而已啊! 他买下望海楼,改成丰泰楼,生意上处处和沈家的东云楼作对,也是为了掩饰自己监视沈家的行为。 而这些年,往来通信,齐王府给出的回复愈发的漫不经心,对沈家的动静也渐渐没了兴趣。苏全知道,自己这个密谍,已经是可有可无的弃子了。 日子归于平淡,苏全也把更多的注意力重新放在商场上,做回原本的自己。可晴天霹雳,太祖驾崩,魏王登基,齐王音讯全无! 苏全提心吊胆了一段时间。他本想立刻出逃,逃到东宁岛去,可又舍不得常宁的产业。他只好心怀侥幸,一边等消息,一边暗中寻找买主,想把丰泰楼等产业出售,尽可能多地换取些钱财,好在东宁岛逍遥后半生。 一个月过去了,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动静。而之后,沈家突遭横祸,几乎给灭了门。虽然与他没什么关系,但苏全已如惊弓之鸟,出逃的念头越发坚定。 可他的左膀右臂刘掌柜还蒙在鼓里,看到沈家遭难,第一时间就去买通了前任县令崔方平,把连福捉拿下狱。这之后,挖人,催账,一气呵成。东云楼看起来就像是风中枯叶,弹指可破。 而岁比在即,若是能发力登顶的话,丰泰楼不也就价值更高,更好出手了吗? 人类的贪婪啊,要怎么比喻才好呢? 如果你走一间金库,发现有全副武装的守卫站在面前,那么你一定会扭头就跑。 可如果金库里只有一个正在倒计时的定时炸弹,你会不会想方设法,在炸弹爆炸前尽可能地多抱些金子出来呢? 哪怕谁也不敢保证,炸弹会不会提前引爆。 沈其音是明白这个道理的,可苏全……他连定时炸弹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 只要岁比一结束,丰泰楼卖出高价,立刻就走! 为了不让别人发觉自己的反常,苏全一切照旧,哪怕在刘掌柜面前都继续装出醉心经营的模样。可暗地里,他遣散了姬妾,卖出了田产,派出最信赖的老仆,先一步带着部分金银细软,偷偷前往东宁岛,置地买房去了。 可事情并不顺利,东云楼出奇地顽强,几次三番挫败他的计划,还和常胜楼联起手来,害他输了两千两银子。若不是侯员外出现,苏全都不敢再赌下去了。 可到底是财帛动人心,不最后拼一下子,苏全怕自己会后悔终生。 然后现在,他的确后悔了!而终生,可能也不再像他期望的那般遥远了。 是像戏里唱的那样,掷杯为号,埋伏的刀斧手就冲出来把他剁成肉泥? 还是文雅一些,有人来给他送上一杯毒酒? 他这罪名,能见得光吗?会不会有公开的审判? 不,公开审判还是好的,要是私下审讯,让他说出其他齐王党羽什么的,那才是生不如死! 恍恍惚惚,脑海里各种血腥悲惨的画面如浪潮一般连绵不绝,等苏全从幻想中惊醒,他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丰泰楼里。 没有刀斧手?没有毒酒?他心神不宁地看了一场演出,然后就全须全尾地回来了? “东家,您亲自去看了,东云楼的歌舞如何?到底能不能告发?” 刘掌柜的一张大脸出现在他面前,苏全这下彻底清醒过来。 什么歌舞?什么告发?既然现在性命还在,不赶紧逃跑还等什么! “刘石青。” “啊?是东家!” 刘掌柜有点没反应过来,苏全从来不叫他的名字的,似乎有什么忌讳一样。这冷不丁地一叫吧,显得特别的郑重其事。 “忽然有个大生意,要出一趟城,不知多长时间才会回来。你把酒楼给看好了,若是有个姓侯的员外找我,你就跟他说声抱歉。他若是满意货物的现状,仍然想买,我会再派家仆去栈里找他的。” “是……东家!” 刘掌柜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打了个措手不及,但看苏全那急切的样子,又提到什么神神秘秘的货物,可能真的有什么发大财的机会吧。不过想起近来听到的传闻,刘掌柜还是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一句: “东家,听说近来有佛朗机海贼在沿海出没,四处掳掠人口当奴隶呢,您可千万要小心些啊!” 苏全当然知道,他还知道,弗朗机人在招募管理奴隶的汉官,稍微花点银子就能买个什么监工做做,正式受到佛朗机国的庇护。他选择东宁岛作为栖身之地,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 “此事我亦有耳闻,自会留意。我不在时,你也小心经营,保住日常生意即可,不必再与人相争。” “是!我刘石青脑袋担保,东家回来时,丰泰楼一定还是红红火火!” 回来? 苏全会让家仆拿着契书回来卖店卖宅的。而他自己呢,除非皇帝换人,否则,此生都不会再踏足成国土地了! 苏全急急忙忙回到家里,把剩下的钱财书契打个包袱,就连忙赶到城南码头。在那里,他早雇了一条小船待命,为的就是随时能逃出生天。 直到钻进船舱里,看着窗外常宁城的轮廓渐渐远离,喝着船家给他准备的粗茶,苏全这才露出了些许笑容。 城西小军营里,杨三九看着前来报信的属下,也露出了笑容。 “抓到了?” “杨公公放心,那家伙想出海逃走,被咱们的人在船上给迷翻,偷偷带了回来。现在就关在营里,还睡得跟死猪一样呢!” “好!”杨三九的眼中闪过一道毒光,“快些审问,他要是不知道该招什么,就好好教教他!时间也不富裕了,钦差来到常宁之前,必须把事办了!” “是!” 看着属下领命离去,杨三九依然止不住嘴角的笑意。 等了这么长时间,没日没夜地监视,终于给他找到机会了。一个既可以除掉宋世清,又不会引起皇上猜疑的机会。 虽然多花了一些时间,但只要宋世清一死,想必那位大人,也该满意了吧。 第六十一章 钦差与办学 “钦差要来,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吗?” 县衙后堂,沈其音又一次被闻怀远招来,说是有要事相商。 上一次来这里,还是闻怀远提醒她,和废齐王绑在一架战车上,务必要小心谨慎,别被人拿住把柄。比如妥善处理窦静阁和宋家人的距离,免得被栽赃里通外国之罪。 而这一次,沈其音以为又有什么类似的警示。也许是宋思珞的歌舞涉嫌妄议宫闱之事?她已经做足准备要为自己辩解一番了。 可没想到,闻怀远的要事,仅仅是告诉她有钦差大臣很快要抵达常宁县了。 “难道是来查我家的纵火案?” “这个还不清楚,公文上只说是奉圣命巡视越地八州,有便宜行事之权。至于具体差遣为何,怕也只有钦差本人知晓了。但老夫想来,该是与你沈家有关才对。不管怎么说,越国公也是开国元勋,朝廷栋梁,沈家出事,圣上绝不会不闻不问的。钦差此来,既是圣上之口,亦是圣上之耳。” 说到这里,闻怀远就把眼神甩到了沈其音的脸上。 唉!为什么这当官的说话就喜欢只说一半呢?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艺术感,放在这时候只会让人糟心。 “闻大人的意思是要我谨言慎行,在钦差面前,不要惹出什么祸事来?比如宋思珞的歌舞,有妄议宫廷之嫌,最好给停了?” 闻怀远叹了一口气,幽幽地说道: “你真是个会惹事的!那个歌舞,倒是高雅脱俗。你答应过老夫绝不会有伤风化,的确说到做到了。可编些什么不好,非要提那‘宫门’‘萧墙’,还‘远徒千里’……是怕百姓们议论宫廷秘事太少?还是怕没人知道她是皇家出身啊?” 沈其音笑了,这个爷爷训孙女的口气,她听着耳熟啊! 之前班里的学生惹了事,打电话请家长,家长来到她这个班主任面前,前因后果一听,当着她的面,就是这么劈头盖脸地训斥孩子的。 然后呢,话锋一转……哎呀但是老师您看,她这么做也是事出有因的,情有可原是不是啊?要不您就再给她个机会,别给记过处分了,那是要进档案挂一辈子的! 果然,闻怀远见沈其音没说话,只是淡然微笑,老老实实的样子,也就没再批下去,马上进入了转折: “不过老夫让人把歌词抄了来,细细品读了一番。虽然的确有涉宫廷,但抒情处有怨无恨,有哀无仇,哪怕要以文字入罪,只凭这只言片语,也太过牵强了。更何况已经演出来了,据说百姓们都很喜欢,也并未传出什么不妥的议论。现在停掉,反倒像是做贼心虚。也罢,就让她接着演吧,但莫再改动半分了!” 闻怀远这一让步,倒让准备好说辞的沈其音有些不适应。于是,她便好奇地反问道: “怎么,闻大人不怕有人暗中罗织罪名,以此陷害宋家了?” “说实话,老夫倒想看他们闹一闹。像现在这样风平浪静,暗潮汹涌的,才更让人不安。此时钦差将至,他们闹出点事来,也正好可以通过钦差大人的反应来窥视一下皇上的心意。虽是一招险棋,但若能以此推知陛下对宋家三口的真实态度,老夫这常宁县令的位置,也就能坐得舒服些。” “闻大人走马上任时,皇上他没给您个态度?”沈其音疑惑地问道。 “护境安民,一切如常。这八个字,就是陛下给老夫的态度。” 闻怀远略显无奈地回答道。 好吧,感情话说一半让人猜这个毛病,是从上头一级一级传下来的呀。 沈其音也懒得吐槽了,还是聊些实实在在的东西比较有意义。 “这段时间,我和越国公多有交往,他只关心酒楼赚钱,操练水军两件事,对其他的没什么兴趣。依我之见,上次提到的三人之中,闻大人只关注另外两位就好了。” “越国公确实不喜欢权力争斗,老夫当时把他提出来,也只是为了思虑万全。你可千万不要因此而小瞧了另外两人啊!杨三九是宫中太监,陛下面前的红人,自不必多说。那向喻舟,治政上或许没什么才干,但交游广阔,人脉甚广。他们二人若是出手,可不会像你生意场上的玩闹一般。务必要小心谨慎!” “是,我一定谨记闻大人的金玉良言。” 虽然自己辛辛苦苦与苏全缠斗被说成了玩闹,但沈其音也明白,闻怀远并没有危言耸听。 好在她现在也并非孤立无援。 与苏全的斗法中,东云楼与常胜楼站在一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如果能通过改良战船火炮,在军国大事上也升级为蒋成济的盟友,那么面对杨三九和向喻舟的威胁,她也能多上几分底气。 西学学堂,必须要赶紧上马才行啊! 沈其音正思索到这里,没曾想闻怀远也说起此事来。 “别急着谨记,金玉良言还没说完呢。那个慈善公益是怎么回事?筹建学堂又是怎么回事?” 闻怀远又换上了兴师问罪的口气,让沈其音哭笑不得。 这也小心过头了吧?都有点被害妄想症的嫌疑了! “收点捐款做善事有什么问题吗?难道怕被人说成是收买人心?建个西式学堂又怎么了?这总不会也能扯上崇洋媚外,里通外国吧?” “等等,你说你要建的是西式学堂?不是儒学?” 沈其音连忙摇头澄清。她差点忘了,办西学的想法并没有写在募捐的介绍里,闻怀远不知道也是理所当然的。 这一解释,闻怀远反倒连连点头。 “嗯,不是儒学就好。办儒学的话,还可以说是收买士子,意图扶持自己的势力考入官场,为日后图谋。若是西学的话,就只是个好心办坏事的笑话了。嗯,这样最好,无需担忧了。” 别介啊!好好地想办个学,怎么就成笑话了? 沈其音很郁闷。 不过她也能理解,汉人在文化上领先四夷太久,戴上了天朝上国的帽子,想低头摘下来就不容易了。若不是鸦片战争被洋人的枪炮打了脸,又能有多少汉人会正视番邦的学问? 这个时空也是如此啊。 不过这样也好,能低调安全地把学堂建起来,对现在的沈其音反而更有利。 等她的学堂有所成就,教出融汇中西,兼得文理的学生,世人的看法自然会有所改变。 无须担心,不必着急。 第六十二章 钦差去哪 《东云楼火爆经营,又添新举;思珞姑娘横空出世,歌舞双绝》 如果常宁县有报纸的话,那么十月十六开始,头条一定是这个。 而接下来几天,思珞姑娘虽然名声依旧,但常宁县里却接二连三传出新闻,瓜分了不少热度。 朝廷派了钦差大臣巡视八州?沈渠昆新故,沈家纵火案至今未破,钦差应该会先来遥州的吧。 闽州大旱,颗粒无收,地方官员赈灾不力,拒不放粮?嗯……那钦差也可能先去闽州。 佛朗机海贼猖獗,劫掠人口不说,还在胡州攻打村镇,建立营寨。官军正在集结,欲一举剿灭。唔……这么说来,钦差先去胡州督战也不是不可能啊! 遥州,闽州,胡州,三州相连,钦差乘船南下,左转右转还是直行,那不就是一念之间的事吗? 然后不知为何,新皇派遣的钦差会先去哪一州,忽然成了常宁百姓最津津乐道的话题。 沈其音对这个事情倒不太关心,硬要说的话,她还是希望钦差能先去办点正事,救灾也好,剿贼也罢,都忙活完了再来遥州。 即使穿越已有月余,她也已适应了这个时代的衣食住行,但沈其音还是对皇权有些抵触。宋知璃他们虽然也是皇族,但至少还可以平等相处。而皇权这种东西,凌驾于律法之上,一言可定人生死。古人可能觉得天经地义,但沈其音这个现代人还是会感觉不舒服。 钦差虽然不是皇帝,但却是皇权的代理人。说句不好听的,如果沈其音说错一句话,钦差大人抄起尚方宝剑要砍她的头,蒋成济都拦不住。 虽说事情不大可能往这么糟糕的方向发展,但圣旨在手的钦差,没法不让人心生忌惮。 至于说沈家的纵火案,沈其音还真不觉得钦差来了就能有什么重大突破。 闻怀远虽然不是包拯,狄仁杰,但好歹中规中矩地把所有线索都查了一遍,然后一无所获。一个月过去了,人生地不熟的钦差来查就能比闻怀远查得清楚?怎么可能! 而同样对钦差兴趣不大的,还有蒋成济。 “钦差王鹤,那是个连毛都没长齐的小子。老头子我还得对他鞠躬行礼,真是想想就烦。最好别来!” 还是在东云楼三层的那个雅间,蒋成济手里拿着披萨,奶酪和酱料吃得满嘴都是,让他的怒容显得有些滑稽。 也不怪蒋成济心情不好,等了一个多月,终于等到了他上请造船的奏章……被彻底驳回的消息。 之前虽然听说在朝上议了一次,没有通过,但皇帝只是搁置此议,并未直接驳回,算是留了点盼头。可这一回,奏章驳回,皇帝还给他写了一封私信,说朝中反对声音太大,国库又吃紧,确实不宜拨款造船,让他一年之内莫要再提此事。 皇帝亲自写信,解释说明,已是把对老将的尊重做到了极致。可蒋成济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一年之内,他改良战舰的想法,别想再得到朝廷的半点支持。 虽然宋世平在信中暗示,越国公可以自己调配资源运作此事,他这个做皇帝的不会生出半分猜忌。可蒋成济要是有那些个资源,哪里还用得着上书朝廷? 钱都是其次,最主要的是人! 吃苦卖力气的,成千上万他也找得来;可挖心思动脑子的,找来找去就只有那几十个工匠,还不一定可堪大用。 这种情况下,蒋成济的心情怎么可能好得了? 沈其音本想等学堂筹备得差不多,至少定下个校址,再跟蒋成济说让工匠上课的事。不过现在嘛,沈其音觉得,她最好在老爷子把店里的披萨暴食一空之前,告诉他一点好消息。 “什么?有懂得造船的番人学者要给工匠上课?哎呀,还上什么课啊!直接让那番人把图纸拿出来,照着造不就好了嘛!” 蒋成济放下了披萨,胡乱地擦了一把嘴,脸上的表情就像是急着要糖吃的小孩子。 “老爷子别着急,我找的那位窦先生并不是专门造船的船匠,只是通晓技术和原理,图纸他也需要时间慢慢设计。有的地方,可能还得和咱们的船匠交流交流才行。而这段时间呢,正好也让船匠们学习一下西方的数字,运算,图示,还有一些基础的东西。这样等图纸设计出来,工匠们也掌握了新知识,开工造船也就没什么障碍了。” “这样啊……那要多少长时间?” “最少也要一年半载。不过老爷子也不用心急,现在朝廷不是说一年之内无力援助吗?那等一年以后,哪怕只是半成品的图纸呈上去,获得了朝堂的认可,后续的进展也能加快不少。现在佛朗机人这么猖狂,还暗通海盗劫我民众,钦差不会视而不见,回报京城,朝廷也不可能置之不理的。等时机成熟了,有图纸为凭,再议造船之事,结果肯定会迥然不同。” 蒋成济被沈其音说得连连点头,他也知道,这仗一时半会还打不起来。从太祖皇帝立国起,成朝对战争一事就十分谨慎,只有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才会发兵,从不冒险。虽然有时的确会贻误战机,但这般稳扎稳打,既可保证胜算,又能保存国力。这也是天下大乱,群雄割据后,成国成了最终赢家的原因。 “好吧,既然如此,老头子就听丫头你的办法。明天,就让那些工匠找你来上课。” 只要是涉及军中事,蒋成济向来是利落果决。可沈其音就有点尴尬了: “呃,老爷子,其实我现在还没找好校址,学堂也没建起来呢。” “还建什么?租个院子不就好了!” 沈其音连连摇头,她的学堂又不是只做这一锤子买卖,教出几个船舶工程师就可以关门了。她还想打造一所媲美后世大学的综合型高级学府呢! 人都是要求上进的,初中老师做做大学校长的梦,不可以吗? “这学堂是我沈家的一项功业,马虎不得。不过老爷子要是着急的话,从工匠里挑几个年轻聪慧的过来,先找个地方试学几天也好。” “就这么办!” 蒋成济猛地站起身来,就要回去安排。临出房间,他回头看了沈其音一眼,认真地说道: “沈丫头,这件事好好做。老头子别的不敢说,在这常宁县的地头,谁都别想动你!就算是钦差,也不行!” 第六十三章 安宁的夜 不止圈地建学校不容易,哪怕只是临时上课的场所,也不是那么好找的。 最后还是五娘出面,借了一个船帮的废弃仓库,才算把这件事情给解决了。 五娘到底和船帮有什么交情?沈其音其实挺好奇。不过现在她手头上事情太多,脑子里闲置的空间也没多少了,实在是连八卦的本能都无力驱动。且随她去吧,什么时候闲下来了,再聊这些逸闻趣事也来得及。 窦静阁那边听说明天就开课,也是十分意外。好在备课并不麻烦,第一课无非就是教些阿拉伯数字,基本运算符号,学生又都是成年人,没什么可担心的。 他现在的心思基本都扑在了船只设计上。 本来呢,直接照猫画虎,按窦静阁记忆中佛朗机船的样子,还原出一张西班牙大帆船的图纸并不会耗费太多时间。但既然要改良战舰,那么为何不去尝试更先进的设计呢? 在沈其音熟知的世界史上,以西班牙大帆船组成的西班牙无敌舰队是多么的不可一世!可最后还不是被英国和荷兰先后击败?从15八八年的格拉沃利讷海战,到1639年的唐斯海战,无敌舰队风光不再,西班牙海军横行世界的日子也从此一去不返。 诚然,这其中有很多其他因素,比如天气,战术,士气,甚至运势。但不可否认的是,英国和荷兰的帆船更注重速度,船体更加线性,降低船高,减小尾楼,以放弃接舷肉搏为代价,追求灵活性和远程打击能力,其设计理念的确比西班牙大帆船要先进。 然而沈其音只懂得这么一点朦胧的概念,怎么把这些概念应用到实际设计当中,就只能靠窦静阁和他未来的学生们了。 窦静阁已经把奶酪店的生意交给了张氏,连阿水都成了生力军。他打算把全部的时间精力放在设计和教学上。而这,才是他本来应有的样子——一位学者。 从窦静阁家里出来已经很晚了,沈其音回到东云楼时,已经到了打烊的时间。于是,沈家姐弟,宋家兄妹,四个人一起踏上了回家的路。 宋思珞现在名声在外,不可能像沈其音先前那样,大摇大摆走在街市上。所以这几天,他们四人一直是乘马车回家的。 坐在马车车厢里,宋思珞有些兴奋地对沈其音说道: “今天我又收到了很多信,鲜花,还有小礼物。虽然都是阿蓝收下的,我也没亲眼见到那些可爱的人,但还是觉得好开心啊!你看,这是一个姓路的秀才给我做的诗,虽然水平差了点,但心意还是挺足的!再看这个,这画上的一定是我吧!可惜,还差了那么一点神韵。还有这个……” 宋思珞如数家珍地炫耀着自己收到的礼物,车厢里的每个人……除了沈其羽……脸上都布满了笑容。不过沈其羽也认真地看着宋思珞展示的物品,没有去看窗外,没有皱起眉头,这已经是心情很好的表现了。 能有这么多的信件礼物,当然又是阿蓝这个营销鬼才想出来的点子。当然啦,沈其音也贡献了一些建议。 现在东云楼外,募捐箱旁,设有一个名叫‘缘心亭’的交流平台。有想对思珞小姐说的话,或是表达心意的小礼物,都可以交给缘心亭的接待员,并记录在册。两天之后,就可以来领取思珞姑娘的回信了。 缘心亭这边特别贴出了公示,直说思珞姑娘对每一位观众都会一视同仁,但不希望收到名贵的礼物。正所谓珠玉华服不如一封书信,请各位切勿攀比,只道真心。 缘心亭的出现,进一步提升了思珞姑娘的人气和形象。宋思珞也的确认真用心,每天在东云楼里,演出之外的时间都用来给自己的‘粉丝’回信了。 哪怕她到现在都不明白,为什么沈其音要把喜爱自己的观众称作‘粉丝’。 虽然撒了茱萸的酸辣红薯粉确实挺好吃的。 难道是想说,喜爱她的这群人,纯白柔似粉,绵长韧如丝,故称之为粉丝? 但不管怎样,一提到自己可爱的粉丝们,宋思珞就有说不完的话。 直到马车钻进梧桐巷,四人回到小院中,宋思珞才停止了念念叨叨。 “唉哟,真是腰酸背痛,胳膊也疼手也疼啊!” 许是进了家门人就会放松懈怠,宋思珞也终于叫起苦来。 “我就说替你写些回信,你偏不听。你的字迹很好模仿,我来代写别人也看不出来的。” 宋知璃又怜惜又恼火地说道。 “那可不行,每个字我都必须亲自来写。这是心意的交流,绝不能弄虚作假!” 宋思珞态度很坚决,人却趴在了石几上,看起来真是累得够呛。 沈其音赶紧去厨房烧上一大锅水,准备慰劳一下这些辛苦的人儿。劳累了一天,不烫烫脚怎么能行? 四张椅子,四个木盆,倒上热水,四个人围坐在水井边上。小墨也凑了过来,懒洋洋地窝在沈其羽腿上,冲沈其音翻了个大白眼。 “烫脚是不错,可为什么一定要围在水井边上呢?感觉怪怪的!” 宋思珞嘟哝着,却也没有太多不满。毕竟只有她的盆子里加了牛奶,说是可以让小脚变得更加白嫩。 “仰起头,晴夜观星,低下头,井中望月,不也挺有意境的嘛。” 宋知璃试着帮沈其音解释了一句。 可沈其音嘿嘿一笑,冲着小墨眨了眨眼,说道: “这井有些灵气,在井边烫脚的话,水会凉得慢一点,就能多泡一会了。” “哼哼,就知道编故事。” 宋思珞一边撇着嘴,一边闭上了眼睛。 的确是舒服啊! 其他三个人也是一样,懒洋洋地瘫靠着。要是椅子打磨得再光滑些,他们四个能直接滑下井里去。 “沈姑娘,不如讲个故事吧。” 也许是妹妹提到了故事两个字的缘故,宋知璃忽然觉得这样平静的夜空下,沈其音的声音是不可或缺的。 “讲故事啊……” 沈其音弯弯嘴角,露出了能与星空媲美的美丽笑容。她也很喜欢现在的氛围,就好像辛苦工作一天之后,和朋友在足疗店里放松聊天一样。 “讲个什么样的故事好呢?” “再讲个番邦的戏剧或者演员故事吧。” “武侠故事也不错啊。” “动物的……故事。” 三个人三个要求,很快就争了起来。 沈其音则抬头望着夜空,忽然看到一颗流星划过。她很想许个愿,希望现在的这份安宁惬意永远不要被破坏……然而流星已经一闪而过,消失无踪。 可惜啊,这个愿望,恐怕来不及实现了。 第六十四章 阴森的网 向喻舟看着手里的这份供词,眼皮子直跳。 前些天向他行贿的商人苏全,竟然是废齐王手下的密谍?而且正在帮废齐王策划谋反之事? 有苏全与齐王府的往来书信摆在他面前,也由不得他不信。 而苏全签字画押的那份供词,说得就更详细了:宋世清怎么让他潜伏在常宁县积蓄财富,等待时机;怎么让他联络佛朗机人,以为外援;甚至连沈渠昆的后人都牵涉其中,帮着蛊惑百姓,煽动民众,以图大事。 若真是如此,废齐王一家,苏全,还有沈家的后人,牵涉到谋逆大案里,全都难逃一死。 可他堂堂知府,做了这么多年的官,会不知道供词是怎么来的? 向喻舟和齐王府没打过什么交道,他还不够资格。他只是不相信,当年以纯善文德而闻名,差点当上太子的宋世清,会做出勾结番邦的事情来。毕竟按照那供词里所说,连佛朗机人掳掠成国民众都是受了宋世清的指示,乃是为了筹备起事,拼凑兵员。 然而趁夜来到他的家宅拜访,带来这份供词的,又是当今新皇宠信的太监,这里头的意味,可就值得深思了。 其他的倒在其次,向喻舟担心的是,苏全向他行贿一事,眼前的杨三九到底知不知道呢? 若是知道了,回宫跟皇上一说,皇上会怎么想呢? 若只是把他当成个贪官倒还好了,可万一……那苏全可是齐王府的密谍啊! 抬眼看看杨三九的笑容,向喻舟悔的肠子都青了! 没办法,见招拆招,看看能不能应付过去吧。 “杨中使,此事可是圣意?” 杨三九没有答话,只甩给向喻舟一个看傻子一样的表情。 向喻舟尴尬地咳嗽了两声,又说道: “此事关系重大,不如等钦差大人来了,再做商议?” “钦差?向知府没听说吗?钦差先去了闽州,正在督促着各县放粮赈灾呢。等他过来,黄花菜都凉了!” “这……”向喻舟擦着脑袋上的虚汗,拼命地寻找着下一个拖延的借口。 “向知府何必推脱,咱家又不是让你去拿人。人犯咱家自会带兵捉拿,只不过需借你知府衙门的大牢一用。” “不用拿人……”向喻舟刚松一口气,又被杨三九的后半句话激得汗毛倒竖,“大牢?可是要——” 向喻舟在自己的脖子上做了个手势。 杨三九微笑着点头道: “不错,病死也好,畏罪自尽也行。齐王既然废了,还是废到底才让人放心。” “可人若是死在我府衙大牢,上面岂不是要怪罪?” “咱家这有圣上的秘旨,这也是奉旨行事,谁会怪罪?” “就算陛下不怪,还有太后啊!不管怎么样,那也是太后娘娘的嫡亲长子!陛下至孝,若是太后恼到了下官头上,这……” “你怎么那么糊涂!就算圣上要给太后一个面子,治你的罪,顶天了也就是个玩忽职守,从知府降到知县罢了。可你向大人的功劳,圣上会不记得?多等上几年,只要太后一上仙,圣上直接把你升调京城,做朝官不好吗?” 朝官?向喻舟不由自主地咽了一下口水。 杨三九见他意动,便继续劝诱道: “要知道,圣上可是没几个嫡系的文官,你看看这次的钦差就知道了。王鹤!那是个什么东西?小小的吏部员外郎而已,才三十岁出点头。你向大人若是升上去,不比那黄口小儿更懂得圣心圣意?” 杨三九这段话透露了太多的信息,却也让向喻舟看到了一条晋升之路。 替皇上干点脏活累活,背点罪名,蛰伏一段时间再一飞冲天,这路子简直就是为他向喻舟量身打造的呀! 不然的话,凭能力?那他做到知府就已经到头了。 现在的向喻舟,头顶着官场上那一张巨大的关系网,他想往上爬一步,需要奉承的人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可若是做了这件事,只要讨皇上一人欢心……也许还要加上眼前这位杨公公……就能平步青云了。 更何况,他不答应也不行啊!有苏全这个害人精在,他若是借故推托掉,怕也要被打成齐王一派了。说不定到了明天,这份供词里,就会添上他的名字了。 进是升官发财,退是万劫不复。留给他向喻舟的选择,也就只有一个了。 “是,是下官糊涂了。还请杨中使示下,除了安排好监牢,可还有什么需要下官准备的事情?” 见向喻舟终于上了钩,杨三九心中也很是得意。这个烫手的任务,可算有个傻子可以帮他完成了! 想到这里,杨三九的笑容也变得更加阴险起来: “的确有一件小事。向大人,可知道东云楼?” 十月二十一,随着第四次张榜,这常宁县的岁比,也进入了最后的十天。不过,酒食行会门前,排名前三的酒楼,竟然没有一家派人来看榜的。 前几日还争的不可开交,为了一个名次斗得你死我活,可事到如今,又好像全都失了兴致一般,让后面等着看好戏的其他酒楼有些摸不着头脑。 沈其音明白,一来是二十天的票分积累,排位已定,剩下的十天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前三名不可能再有变化了。这二来嘛,大家都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操心。 当然这个大家指的是她和蒋成济,苏全为什么没动静,沈其音就不知道了。 事实上,自那天在东云楼接待过他之后,沈其音就再没听到过苏全的消息。 唔,就当他看了宋思珞的歌舞之后,心灵得到了净化好了。反正他那天的样子的确有点不太对劲。 苏全到底怎么回事,沈其音是没工夫关心的。她起了个大早,要赶去船帮的废仓库,旁听窦静阁的第一堂课。 那仓库也在南城,离梧桐巷不算远。沈其音早早到了,却发现自己仍然是最晚的一个。无论是蒋成济,窦静阁,前来交接场地的五娘,还是那些来当学生的工匠们,全都比她到得早。 这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小半个时辰吧?大家的积极性都这么高吗? 这倒真是一件好事。 五娘见场地没什么问题,就赶回东云楼了。开张前还有许多准备工作要做。 蒋成济也只是露个面,向工匠们强调了此事的重要性,就马上离开了。他也有军务需要处理。 而剩下的人,除了沈其音和窦静阁,就是那九个年轻的工匠了。 而他们,也将成为这个时空里,沈其音的第一批学生。 第六十五章 祸起 虽然是教历史的,但沈其音作为班主任,对数学课还是很熟悉的。她经常会站在教室的后门外,透过小小的玻璃窗,锁定那些数学课上玩手机或者睡觉的学生。 其实抓到把柄之后她也不会立刻做什么,只是在发现学生成绩下滑的时候,才会在班主任谈话里提上一句。青春期的孩子逆反心理很强,说得太多只会适得其反。 回想起前世的工作,再看看眼前这些学生,沈其音没法不感慨。 她之前就跟蒋成济说了,要聪明的,年轻的工匠来。眼前这九个二十多岁的汉子,就是那几十个工匠里最符合条件的了。 他们之中有不识字的,有不会用毛笔的,但的确是聪慧勤奋。不仅悟性很高,学得也特别认真,让窦静阁这个老师都连连点头。 要知道,二十多岁,刚出徒能有几年?而能被越国公征召的工匠,可都是手艺高超,小有名气的。以他们的辈分,能被挑上眼,必然是与众不同。 字不认识可以学,毛笔不好用,就赶紧造点羽毛笔出来。还有黑板,粉笔,这都不是什么难事。而这些有技术,有头脑,又认真勤奋的年轻人,才是千金难买! 他们毫无疑问是人才,只是生错了时代,没有机会接受更全面的教育而已。而这一点,会由她沈其音来纠正的! 虽然他们只是在学最简单的数字,但沈其音已经放飞思想,脑补起他们成为国之宝匠的画面了。 然而沈其音的白日梦没有持续太长时间。 仓库里正上着课,外面的街上忽然传出一阵喧闹声。沈其音莫名觉得有些不安,便蹑手蹑脚地离开课堂,到外面查看一下。 只见街面之上,几百名披甲军士正在行进,移动起来甲胄碰撞,发出让人心寒的声响。 在他们身旁和后方,还有为数不少的衙役,里面颇有些熟面孔,肯定是沈其音在县衙里见过的。 沈其音赶紧再往后看,果然,闻怀远就在队尾,还骑着一匹马。在他身边并辔同行的,似乎就是杨三九。宋家搬进小院那晚,沈其音曾见过他一面。 他们两个人怎么在一起?这么多兵士衙役是要做什么呢?还有,他们行进的方向,不正是梧桐巷吗? 沈其音有点慌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其音想不明白的事,其实闻怀远也有些糊涂着呢。 就在刚才,杨三九出现在县衙,说是知府衙门抓到了一个勾结外敌的奸细,审问之时牵扯到了宋世清。 “咱家也知道,他是身份特殊之人。但通敌案事关重大,此刻尚有佛朗机贼寇在我大成领土上肆虐,百姓苦不堪言。为了尽快查明此案,还是得让他去知府衙门走上一趟。看管这罪民是闻大人的差事,这不,咱家就来请闻大人同行,一起将那人带去府衙问话吧。” 听了杨三九的话,闻怀远当时就觉得不对劲。 “府衙审案,自有向知府处理。为何是中使大人前来和本官商议呢?” “呵呵,事到如今也就不必瞒着闻大人了。咱家身负秘旨,要暗中调查原齐王府未结之案,所以才在常宁停留了这么久。那人虽然是府衙抓到的,但事涉原齐王府,这案子自然少不了咱家一份。可咱家也怕有人觉得不妥,所以才特意来找闻大人您。你我一道,既可护他周全,又可防他逃跑,互相监督帮衬,便没什么不妥了吧。” 闻怀远猜测,杨三九肯定早就想好了说辞,那府衙抓的奸细,恐怕也是早有谋划。 钦差据说就在隔壁闽州,他们此时闹出点动静来,也在闻怀远的预料当中。 本想着静观其变,适时出手,保住齐王性命不在话下。可没想到,杨三九居然主动找上门来,邀他一起行动。 这又是什么阴谋?闻怀远一时间想不清楚。 但他不可能拒绝,不管对方在谋划什么,闻怀远觉得,有他在场,总比让杨三九独自带人前去要好。 于是,闻怀远就这么出现在了杨三九的队伍当中。对面有三百羽林军,闻怀远也带了三百衙役出来,常宁县衙都快被他抽调一空了。 六百人,直接把梧桐巷口堵了个严严实实。 杨三九和闻怀远各带了几个亲信,闯入了小院之中。 此时,宋家兄妹和沈其羽已经去了东云楼。而沈其音,则偷偷尾随在兵士衙役身后,藏在看热闹的人群之中,静观其变。小院里,只有宋世清一人。 “宋世清!随咱家去府衙一趟,有话要问你。” 杨三九站在院中,底气十足地喊了一嗓子。不一会,宋世清就从主屋里走了出来。 “这不是杨公公嘛,有话就在这问吧,去什么府衙?你们不是巴不得我困死在这院子里吗?” 杨三九根本不接宋世清的话,只自顾自地说道: “宋世清,你的事情犯了。有个叫苏全的,勾结佛朗机人被抓,过堂的时候把你供出来了。少在这逞口舌之利,有什么话,到府衙大堂上说吧!” 苏全? 一直在冷眼旁观的闻怀远皱起了眉头。 是丰泰楼的苏全吗?他会勾结佛朗机人?还跟宋世清有关系? 若是昨天,有人这么跟他说的话,闻怀远只会当笑话听。可现在,闻怀远看得清楚,杨三九说出苏全这个名字之后,宋世清的脸色一下就变了。 咱们这位废齐王,竟然不是无辜的吗?那这事情可就有点难办了啊…… “我是无辜的!我根本不认识什么苏全,是你们栽赃嫁祸!” 宋世清大声辩解着,脸色发白,声音急中带虚,说话的腔调都变了,实在是很难让人信服。 “是不是栽赃嫁祸,到了堂上一审便知。来人,带走!” “我没有勾结佛朗机人啊!我没有啊!” 见羽林军已经上前来抓他,宋世清惊慌地大叫起来,毫无皇家风范。 这句辩解,跟前面的相比,倒像是真的了。 闻怀远估计,宋世清认识苏全是真,勾结佛朗机是假。杨三九打的主意,恐怕就是给这半真半假的事情混为一谈,盖棺定论,全给做成真的吧。 “不必惊慌,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到了知府衙门,只需实话实说,若是没有相应的人证物证,谁也不能随随便便给你定罪的。” 闻怀远及时地出声了,他这等于是在给宋世清放宽心,做保证。 既然抓人的时候他在场,那么审案的时候也别想把他甩开。闻怀远相信,有自己在,绝不会让宋世清受了不白之冤。 可是杨三九难道想不到吗?那他为什么还要特意叫上自己同行呢?会不会还有什么别的谋划? 前前后后的思考着,猜测着,闻怀远这心里,怎么也踏实不下来。 第六十六章 致乱 兵士和衙役在梧桐巷外堵了好一会,然后簇拥着一辆马车离开。 身边不明真相的百姓议论纷纷,但沈其音不难猜出,马车里坐得是谁。但之后又会发生些什么,沈其音就毫无头绪了。 可惜,最适合商量此事的人,现在正在押送队伍里。远远望去,闻怀远也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布置在想些什么。 没办法,为今之计,也只有先回到东云楼,跟宋家兄妹知会一声吧。 可走出一段路之后,沈其音发现,押送马车的队伍,竟然跟她的行进方向完全一致。难道说,是要把人押到东云楼去? “杨中使,这是要前往何处?” 闻怀远也发现了不妥,于是出声发问。 杨三九则气定神闲地回答道: “自然是去府衙。” “去府衙为何要走这条路?这不是绕远吗!” “这条路线最是安全,闻大人也不希望,那罪民在路上出什么意外吧?” 杨三九选择的路线确实更加宽敞,六百人的队伍走起来也更方便一些。可闻怀远还是觉得有些不对劲。 直到队伍拐到了熙宁街上,远远地望见了东云楼,闻怀远才咂出了点滋味。 这是要拖人下水,一网打尽吗? 此时将近午时,东云楼门外和往常一样,有许多排队等候的人。募捐箱和缘心亭前,接待人员也已经就位,做着开业前的最后准备。 就在押送宋世清的队伍离东云楼越来越近的时候,熙宁街的北头,一小队衙役飞奔而来,目标正是东云楼。 闻怀远离得比较远,还看不清来人的面容。但他可以断定,这不是县衙的衙役,而是府衙的人。 “让开!都让开!” 来人粗暴地拨开人群,挤到东云楼门口,用力地砸着门: “开门!知府衙门办差!快开门!” 连喊了两遍,五娘打开了大门,正待开口询问,为首的府衙捕头二话不说,推开五娘就往东云楼里冲去。 一起跟进去的还有两三个捕快,剩下几个衙役则守在门口,腰刀半出鞘,震慑着外面骚动的人群。 此时,押送队伍的队首已经来到了东云楼外,但熙宁街被越聚越多的人群堵上了大半,别说六百人了,六十个人想挤过去都费劲。 走在前面的羽林军驱赶着人群,县衙的衙役也试图维持秩序,可是人推人,人挤人,场面倒是越发混乱了。 沈其音是跟在队伍后面到的熙宁街。她也想走快一点,可是一路上那六百人几乎堵死了街道,她对常宁县的路又不熟,绕远跑的话迷路的可能性反而更大。 现在望着东云楼就在眼前,周围的小巷子也都熟悉,沈其音赶紧兜了个小圈子,从后门进了东云楼。 穿过后院,来到大堂,就看见府衙的捕快用铁链锁了宋思珞,正从楼上往下拽,一点都不怜香惜玉。 店里的伙计,厨子全都围了上来,凑在捕快身前的是连福和林大有两个壮汉,却也不敢随便对官府的人动手,只是堵着路问罪名。 “让开让开,想妨碍府衙办案吗?滚一边去!” 捕头的态度十分蛮横,根本不理会旁人,直把宋思珞往大门口拉。 宋思珞还穿着演出用的那一身素衣,从手臂到身体,被粗铁链锁了个结结实实,白嫩的皮肤上已经划出了血印。她的脸上写满了惊恐,泪水淌到铁链上,惊呼被锁在了嗓子里,彷徨无助。 看见宋思珞被抓,还遭到粗暴对待,沈其音自然是怒火中烧。 可是此时,一个理智的声音在她的脑海里不停地发问: 为什么只有宋思珞被抓? 为什么宋知璃还好端端地站在楼上,与她一样愤怒着,困惑着,忌惮着? 不管从哪个角度想,对布局者而言,宋知璃都该是仅次于宋世清的威胁。但现在宋世清在押,宋思珞被抓,宋家三口里,却独独放过了宋知璃? 这绝对说不通! 再看宋思珞。铁链一般是抓捕穷凶极恶的重犯时才会用上的刑具,像宋思珞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拿条绳子一捆就可以了。而府衙的捕快故意使用铁链锁人,动作也是毫无必要地粗暴。为什么?甚至有一个捕快不停地回头去看宋知璃,是在警戒?还是在挑衅? 不能冲动!这个时候冲上去,也许正落入敌人的圈套之中。 沈其音知道,宋知璃一定也是这般想的,只见他站在楼梯上,一只手紧紧抓住扶手,上好的木料都被捏出了碎屑。 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 就在沈其音犹豫的时候,府衙捕快已经把宋思珞拉出了东云楼的大门。 门口的人群本就乱作一团,街东边有衙役,街西边有赶人的士兵,南头已经被更多的士兵堵死了,想往北退出去,偏偏还不断有看热闹的人聚集过来。 推推搡搡,骂骂咧咧,这些人的情绪越发急躁,已经变成一个爆发边缘的火药桶。 而被府衙捕头牵狗一样拉到人前的思珞姑娘,则成了最危险的一颗火星。 “那不是思珞姑娘吗!” “你们锁思珞姑娘干什么!还不快放开!” “放了思珞姑娘!” 最开始发出声音的只是几个思珞姑娘最忠实的粉丝,可很快,躁动的人群就纷纷加入了这股浪潮。他们大喊着往前挤,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喊什么,只是想把胸中的情绪发泄出来。 不好! 沈其音忽然意识到,也许府衙的人想激怒的不止是宋知璃,还有门口这些东云楼的常。 现在这个情况,眼看着就要出事了!若是东云楼的人为了宋思珞而和官府中人爆发了冲突,甚至引发骚乱…… 妖言惑众,蛊惑人心!这罪名都是现成的,甩都甩不掉。 若是别的罪名,哪怕是杀人大案,也还要推断因果,查验证据。可一旦牵扯到裹挟民意,操弄人心之罪,什么过程都不用看,只要有了百姓动乱这个结果,就是铁证铁案!死不足惜! 真狠毒啊!沈其音万万没想到,为了栽赃陷害,他们连无辜百姓都要牵扯进来!这骚乱一起,哪怕没有刀枪兵刃,只是拥挤踩踏,都能死伤不少人。可看看衙役腰间的刀,兵士手里的枪,难道只是摆设吗? 混乱之中,恐慌之下,没有几个人还能控制住自己的行为。惨剧,几乎是一触即发。 不行,绝不能让百姓们乱起来! 沈其音知道,自己必须要站出来,不能再等了! 第六十七章 爆发 “大家不要冲动——” “——啪!” 沈其音挤出东云楼的大门,刚说出半句话,就被府衙的捕头回手一刀鞘抽在脸上。 “你敢!” 连福发出一声怒吼,就想发作,却被沈其音出声喝住。 脸上火辣辣的疼痛,这还是从小到大一直做乖孩子的沈其音,第一次被人抽脸呢。 沈其音眼中冒火,却拼命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看来想破此局,靠自己一人之力是行不通的。 东云楼大门外的台阶不多,也就五阶。但五阶台阶也有小半个身子那么高,在这种拥挤混乱的状态下,往下看,一览无遗,往上看,众目共睹。 沈其音挨了这一下,下面的人群还没有多大反应。大部分人是不认识这位东云楼的女主人的。而打人的捕头,显然对眼前的混乱还不满意。 “你们这些乱民赶紧让开一条路,不然的话,就和这娘们一起抓了!” 按照向喻舟的吩咐,那捕头故意不提为何逮捕宋思珞,只是一个劲地挑动百姓的火气。 “你!去把那边的摊子收拾了,腾出点地方来!” 捕头使个眼色,下面的衙役点头称是,快步来到缘心亭的摊子前,一脚踹翻了桌子,募捐箱摔在地上,随即被跺了个稀巴烂。 因为还未开张,募捐箱里是没有钱的。可是缘心亭的信物箱就不一样了,其中有下面排着队的食刚刚放进去的信件和礼物,旁边还放着一摞书信,是宋思珞给两天前的人写好的回信。 桌子翻倒之后,那衙役又踢又踩,很快,信件和礼物就散落了一地。 也许在旁人看来,这算不得什么。可落在宋思珞的粉丝眼里,这可就是天崩地陷的事了。 有多少人是抓耳挠腮一晚上,花尽了心思写好的信件,满是深情;而思洛姑娘的回信,据之前拿到的人说,绝不是千篇一律的套话,而是认认真真,根据收到的信件礼物做出的回复,同样也是无比珍贵的心意。 这样的无价之宝,就这么被人打翻在地,肆意践踏? 下面的人群里爆发出更加愤怒的叫骂声,混乱又升了一级,正如那捕头所愿。 还没等沈其音拿出应对的办法,从东云楼里猛地蹿出一道身影,扑向一片狼藉的缘心亭。 竟然是沈其羽! 自捕快抓人之后,谁也没想到,竟然是一直默不作声的沈其羽第一个爆发。他一头撞开那衙役,蹲在地上,捡起一封封书信,不停地往怀里塞。 “小兔崽子,不想活了是吧!” 被撞开的衙役恼羞成怒,一脚踹在了沈其羽的腰上。沈其羽一下子趴在地上,手却不停,把周围的信件信物扒拉到自己身下,紧紧抱住。任凭后面的衙役又踢又踩,他只是咬着牙趴在地上,像一只倔强的小乌龟,守护着那些献给宋思珞的心意。 “欺人太甚!你们欺人太甚了!” “妈的,老子今天就和你们拼了!” 沈其羽的爆发和遭遇更激起了宋思珞粉丝的火气,他们开始攻击身前的府衙衙役,试图冲到沈其羽,甚至宋思珞的身边。 而离得远的人,挤不到前面去,可身后,不还有一群同样粗暴无礼的士兵吗? 这人一急红了眼,平时绝不敢做的事情,也一定要做一做了。 于是,在人群和士兵的交界处,混乱也进一步升级了。百姓们虽然手无寸铁,但在愤怒的驱使下,他们开始推打那些不停用枪杆刀鞘抽人的士兵。 押送队伍的后方,杨三九骑在马上,把前方的乱象尽收眼底。他意气风发,抽刀出鞘,高喊道: “有乱民攻击军士,莫非是想要营救人犯?众军听令!有胆敢袭扰我军者,杀无——” “——不可!” 闻怀远几乎是从马上摔下来的,他不顾疼痛,一骨碌爬起来,拽着杨三九的马头缰绳,用力地往旁边拉。 杨三九也没有多高明的骑术,闻怀远这一捣乱,他连忙分心驭马,到嘴边的命令没能下达完毕。 “闻大人何意?难道要放任暴民作乱不成?” “哪来的暴民?那些都是我常宁百姓,只不过一时激愤而已。只要本官出面,稍加安抚便可散去。若是贸然刀兵相向,才真会催生民乱啊!” “安抚?闻大人你自己瞧瞧,现在这状况能安抚得住?咱家也不想做那恶人,只要闻大人你以身家性命担保,一炷香内让这些暴民散去,且保人犯无恙,咱家便让你去安抚,如何?” 一炷香?闻怀远当然不敢答应!只要有人暗中推波助澜,在场面已经乱起来的情况下,三炷香也不够用啊! 若是现场只有他手下的衙役,闻怀远还能赌上一把。可前面有府衙的人,后面有杨三九的兵,不管他怎么疏导安抚,只要那两家稍有动作,就能让他前功尽弃。老百姓可分不出来谁跟谁是一伙的,若是因此把他当成了言而无信,糊弄民众的昏官,他再怎么安抚也不会有人听了。 这才是杨三九的真正打算吧! 只看东云楼前被锁着的女子,闻怀远就知道,这起骚乱的源头,一定会被杨三九和向喻舟安到宋思珞头上,进而牵涉到宋世清。 然后呢?是不是趁势把勾结佛朗机的罪名也给坐实?这还真是一招接着一招,咄咄逼人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哪怕一切如他们所愿,数罪并罚,也不至于当场给宋世清论死。就算强行判个死罪,如此大案,也要上报京城,由刑部,大理寺,督察院,三司会审来核实。在那之前,钦差也一定会过问此事。他们做下的手脚,未必能瞒过所有人。 但有了这些罪名,宋世清就别想回小院了,下狱是肯定的!就是不知道,杨三九他们有没有那个胆子,在大狱里动手脚了。 也许,可以把人犯的拘押争取到常宁县管辖? 眼前的状况,闻怀远实在是束手无策,只能一边拖住杨三九,一边思索后面的应对之法了。 此时,东云楼前已经乱作一团,有几个力气大的食已经冲破了衙役的阻拦,登上了东云楼外的阶梯。府衙捕头见状,上前奋起一脚,踢倒一人,却被另一人拦腰抱住。 趁这个机会,沈其音连忙扑到宋思珞身边。 虽然她很想赶到沈其羽那里,把还在踢打他的那个衙役一口一口咬死。但很显然,救下沈其羽并不能改变其他的事情。 这场祸乱,也只有靠宋思珞才能终结了! 只是不知道,思珞姑娘的号召力和感染力,到底能不能创造奇迹? 第六十八章 天籁 “思珞,思珞!看着我,快,看着我!” 沈其音捧着宋思珞的脸又捏又摇,直到那双失神的眼睛又恢复了些许清明。 “听我说!如果继续乱下去,我们一家,你们一家,大家全都完蛋!还有下面那些人,他们都是你的粉丝。如果不及时制止骚乱,他们很可能会受伤,甚至会死!你必须救他们,只有你才能救他们!” “可是我现在……还能做什么?” 思珞无力地扭动了一下身体,缠身的铁链锒铛作响。 “没关系,你不用动,只要唱歌就好了。还记得昨天晚上我给你讲的故事,哼的歌吗?” 宋思珞有些不解,但还是点了点头,这让沈其音稍微松了一口气。 昨晚围在井边,三个人要听故事,却没争出个结果。沈其音抬头望天,等得不耐烦了,干脆自作主张,讲起了《天空之城》。 光怪陆离的故事,闻所未闻的设定,三个人听得半懂不懂,却依然迷醉于那个可以尽情翱翔的世界,那座迷失在天空里的城市。 故事讲完,沈其音自然不会忘记那首经典的主题曲。不用歌词,只是把优美的旋律哼唱出来,就获得了一致的好评。 沈其音自己也没想到,昨夜一时兴起唱出来的曲子,竟成了今天的救命稻草。 “唱出来!用你全部的力量和情绪来唱,不用在乎什么歌词,啊啊啊啊就可以了。你一边唱一边想,大家一定要平安,绝对不能受伤!用那种心情去唱,就可以……啊!” 沈其音话还没说完,脑袋上又挨了一刀鞘。只见那个捕头已经摆脱了冲上前来的食,又耀武扬威地回转到宋思珞和沈其音身前。 “臭娘们哪那么多话,打你一次还不长记性?再多说一句,老子把你也给锁上!” 沈其音连看都不看那捕头一眼,而是紧紧盯着宋思珞的眼睛,牢牢握住她发凉的双手,喊道: “快唱啊思珞!快救救你的粉丝!” “他妈的!” 捕头气急败坏,上前一脚踢倒了沈其音。 也就在这个时候,宋思珞那有如天籁的歌声终于响了起来。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天空之城》的主题曲,《与你共乘》,由宋思珞天使一般的嗓音唱出,响彻了东云楼外的天空。 那空灵的声音穿透了喝骂与怒吼,凄美中的宁静俯在每一个人耳边,把歌者的愿望和乞求送入心田。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挥舞的拳头慢了下来,扬起的长枪垂了下去。 优美的音乐的确是可以触及灵魂的,哪怕是在战火和灾难中。 “妈的!不许唱!不许再唱了!” 府衙的捕头心生恐惧,他亲眼看见自己的一个跟班放下了手中的刀,一下子丧失了斗志。 这是什么妖术吗!? 可知府大人的命令,他必须要完成才行。 捕头拉起铁链的另一头,像甩鞭子一样狠狠抽向宋思珞的脸。 “啊——” 一声惨叫响起,却不是宋思珞发出的。 歌声还在继续,沈其音挡在宋思珞面前,就像护崽的老母鸡。 她用后背生生接下了那一铁链,差点没疼得晕过去。 那张如花似玉的脸上绽放着坚强不屈,虽然汗水如雨,但她还是用倔强的笑容鼓励着唱歌的人。 宋思珞泪流满面,她的心里好像打开了一扇天窗,不知源自何处的光芒照了进来,让她的心中充满了力量,以及倾诉不尽的磅礴深情。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阿啊阿——啊啊……” 歌声攀到高潮,此时此刻,在锁链里歌唱的宋思珞,神圣得宛如一尊圣女雕像。 那捕头还在不由自主地挥舞着铁链,抽打着沈其音的后背。可即便是他,心中也有所触动。不然的话,换个位置,铁链早打到宋思珞身上了。 沈其音疼到麻木,又在麻木中重新感到疼痛,那煎熬似乎很漫长,又似乎只是一瞬。但自始至终,她都在看着宋思珞,在微笑,在陪着她一起歌唱。 终于,天空中爆出一声怒吼: “别——碰——她——!” 是宋知璃,他从三楼的窗户蹿出,从天而降,一招力劈华山,直接把捕头打翻在地,当场晕死过去。 宋知璃目眦尽裂,咬碎钢牙的样子,沈其音还真的没见过。他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舞着齐眉棍做突右扫,每动一下,都有一个衙役应声倒地。短短几秒钟,东云楼门前,再没有一个能站起来的衙役。 “珞儿!沈姑娘……对不起,我早该出手的!” 宋知璃俯下身来,要给宋思珞解开锁链,却被沈其音一把抓住。 “别解……别停。继续唱!” 沈其音虚弱中透着坚定,对围过来的东云楼众人一一下达着指示: “快,把人们带进酒楼,让开街道。让……回春堂的……李郎中,给人治伤。” “是,大小姐!”连福红着眼睛应了一声,带着人就往台阶下冲。 “别……尽量别起冲突!” 沈其音仍然不放心,用力地喊着。 宋知璃一把抱起她就要进酒楼。 之前为了防止人暴食生病而请来的李郎中,现在已经在大堂里摆开了药箱。而眼下最需要诊治的,就是沈其音。 “把我放在这,宋……大侠,快去拦住那些士兵,保护人……躲进酒楼。” “可是你的伤……!”宋知璃焦急地吼了一声,又觉得实在无礼,连忙止住了。 “皮外伤而已,那边的百姓……才危险。快去吧,拜托你了,宋大侠!” 大侠这个称呼,本是沈其音对宋知璃的调侃。可在危急关头,这一声大侠,却饱含了信任与恳求。 宋知璃长叹一声,把沈其音放在酒楼大门边,交给五娘照顾。自己则抄起了齐眉棍,小跑两步,借着台阶用了一个撑杆跳的动作,一下子飞出十丈远,落在了街西侧正和百姓缠斗一团的羽林军中。 再一次从天而降,这一回面对的是皇家精锐,宋知璃却越战越勇,一条齐眉棍上下翻飞,一串快招打下来,直接扫翻了十几个士兵。周围的羽林军见状,自然是集结起来围攻强敌,这一下,就给了旁边的百姓喘息之机。 从冲突爆发到现在,也不过几分钟的时间。前面和衙役对抗的百姓还好,而落在后面和侧面,跟羽林军较劲的人,或多或少都受了点伤,好在伤势都不算不重。 宋知璃从街西侧冲阵,捋着百姓人群的边缘往东打,吸引了大量兵士。而街东侧冲进人群的连福和林大有等东云楼众,一边喊一边推,把混乱的百姓往东云楼里赶去。 一时间,危急的情势如潮水倒退。随着熙宁街上的百姓越来越少,这场突如其来的骚乱,马上就要平息下去了。 第六十九章 危机未消 东云楼外风云突变,一首天籁曲,一条齐眉棍,宋家两兄妹各显神通,顷刻间扭转了局面。 远处的杨三九目睹了一切,他是又气又喜。 气的是,精心布下的局,也顺利地制造出了骚乱,等那些百姓和兵士打红了眼,只消死上百八十个,宋世清一家便是万劫不复。可谁曾想,让个臭丫头唱首歌就能消减众人的暴虐之气?杨三九看得清楚,别说百姓了,就连那些士兵都产生了动摇。 虽然这三百羽林军还不是杨三九的心腹,今日出兵,也只是下达了不惜一切看护人犯的命令。但这些赤佬的性子,杨三九还不知道?仗着自己是天子亲军,目高于顶,服过谁来?哪怕是隔三差五给些赏赐,也是当面恭敬,背地骂娘,笑话他这主官没卵子。就这群狼心狗肺的东西,杨三九巴不得今天能多死上几个,给宋世清的罪枷上添点分量。 结果怎么着?听见几句歌就怂了?刀枪都举不动了?一群废物! 但气过之后,喜也是有的。 喜的是,宋知璃出手袭击了羽林军。虽然用的是棍子,只伤不杀。但动手就是动手了,几百双眼睛看着呢,怎么也赖不掉的。 虽然他在府衙的大堂和监牢里都有后手,但现在能给宋世清父子多安条罪名,他的计划便多一分保障。 “霍奇,你去拿下贼人!若是贼人负隅顽抗,格杀勿论!” “是!” 别看霍奇答应的痛快,他自己心里也有数。那是贼吗?那就是块烫手山芋!皇上在京城都没说杀,难道是指着他一个小将代劳吗?反正谁爱杀谁杀去,他就上去比划两下,只要这儿子别去救他老子,大家就当切磋练手吧。 “不可杀,生擒,生擒!” 闻怀远不知霍奇所想,在旁边一个劲地叮嘱。 “闻大人,快让你的衙役封锁熙宁街,不能再让别的百姓进来了。” 杨三九的这条命令,闻怀远还是愿意执行的。虽然可以肯定对方必是不怀好意,但闻怀远也确实不想让更多的百姓卷进来了。于是他吩咐周处,带领衙役们封锁街道。 将军动了,衙役动了,熙宁街上的形势不断变化着。 见最后一个百姓也躲进了东云楼,宋思珞便停下了歌声,而宋知璃也变了招式,且战且退。 与宋知璃对战的羽林军,自然都知道这位小爷的身份。他们的想法也都和自家将军一样,不想贸然下杀手。况且对方用的是棍子,挨上一下也就是疼,血都不会流,那还拼什么命?差不多得了! 于是,跟长坂坡一样的情况,宋知璃也就变成了赵子龙,在羽林军的军阵里杀个七进七出,还能全身而退。 东云楼门口,沈其音也看出了苗头,见那些兵士出工不出力,宋知璃有惊无险,她一颗悬着的心也就放下来了。 “姐姐……疼不疼?” 一个略显虚弱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让沈其音一愣。 嗯?沈其羽什么时候变成女声了? 沈其音转头一看,跪坐在她旁边的不是沈其羽,而是梨花带雨的宋思珞。 唉,应该是自己刚才替她挨了打,让小美人感动了一把的缘故。 也好,患难见真情,有了这一层依赖与信任,她接下来的话也更好说出口了。 “思珞,听我说,事情还没有完呢。那边那个太监,还有没露面的知府大人,都处心积虑地想给咱们栽罪名。越是这样,咱们越不能授人以柄。所以,你这锁链不能解,也不能退到店里去。否则,就是拒捕逃逸,有理也变成没理了。别怕,姐在这陪着你。再忍耐一会,一定会有人来帮忙的。” 宋思珞连连点头,即使正处于惊吓和慌乱中,沈其音说的话稍微想一下也就明白了。 这个时候,沈其羽也聚了过来,除了在酒楼中照看百姓的店员伙计,东云楼的几个核心人员全都来到沈其音身边。闻怀远派驻在东云楼的衙役齐柱也在。 “沈姑娘,您没事吧?小的跟您担保啊,今天这出跟我们闻大人可半点关系都没有!我来咱酒楼之前,是那个太监找到县衙,说是要护送什么人,闻大人这才招了一批兄弟跟着的。” 沈其音微笑着点点头,他从来没怀疑过闻怀远会玩无间道,只是也没指望着他能帮上忙就是了。 “这几个府衙的差爷,就交给齐兄弟了,我们不便处置。”沈其音指了指地上哀嚎的,晕死的府衙捕快和衙役,冲齐柱拱拱手,“若是能有机会上公堂,还望齐小哥能仗义执言,把今日所见所闻如实说出来。” “一定的一定的!这些家伙成心拱火挑事,我齐柱看的清清楚楚!绝不会让人把黑的说成白的!” 齐柱信誓旦旦地保证着。 他早就看府衙的人不顺眼了。常宁县是遥州治所,所以一城两衙。两拨衙役吃的都是同一碗饭,彼此间磕磕碰碰也就难免了。而且府衙的人干得少拿得多,还老摆着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实在是惹人厌! 更何况这一次,府衙的人理亏啊!这要不趁机踩上两脚,哪对得起衙门里起早贪黑的兄弟! 另一边,霍奇加入了战局,宋知璃身上压力陡增,再加上厮杀一通,体力有些不支,便虚晃几招,直接退回了东云楼门外。 羽林军重整旗鼓,除了留在马车旁护卫的百人,剩下二百,把东云楼前后左右围了个结实。 而熙宁街南北头,各有常宁县的衙役封锁。此时的街道上,已经再无闲人了。 杨三九骑在马上,缓缓行进到东云楼外,隔着前排的士兵,与台阶上的人相对而望。那个宋思珞,居然连锁链都没解,也太机灵了吧? 此时闻怀远被他甩在了后面,跟宋世清在一起,有他的亲卫‘看护’,已经无法再跳出来碍事了。 看看东云楼门外,齐王府两个小的,还有沈家的余孽,全都在这了。除了唱唱歌,耍耍棍子,他们还能怎么挣扎?这场较量,终究还是实力悬殊啊。 只是这几个毛孩子太能惹事,把他好好的计划搅个乱七八糟,最后还是免不了用蛮力收场。 罢了罢了,大牢的后手就留给宋世清一人吧。眼前这些祸害,还是直接除掉更省心。 杨三九高高举起自己的刀,杀机骤起。 第七十章 圣旨 “贼人袭击皇家亲军,已形同谋反。为劫朝廷钦犯,更是煽动百姓作乱,其心可诛!我有圣上秘旨,彻查齐王府谋反之嫌!如今此等贼人叛迹已彰,众将士听令,给我杀!” ‘杀’字已出,底下的羽林军却并未轻动,很多士兵看向了他们的将军,霍奇。 霍奇心里也在衡量呢,皇上到底想不想杀这一家子啊?这才是最重要的问题。 至于谋反……呵呵,刚才那一通折腾是谋反?谁也不是瞎的傻的! 可主官都说杀了,还号称是奉旨行事,他还能抗命不成? 唉!反正命令是这位宠臣太监下的,就算杀错了,也怪不到听命行事的他头上吧? 这犹豫也就几秒钟的事,霍奇挽了一个枪花,张开大嘴,一个‘杀’字马上就要从喉咙里冒出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铛的一声巨响,霍奇只觉得脑后一疼,回头一看,杨中使的刀掉在了他的脚边。 怎么回事?霍奇眼睛一黑,晕了过去。 “哈哈!援军来啦!” 东云楼外,沈其音忘情地大笑着。 刚才那一瞬间,她真的觉得自己离死不远了。几百个士兵真冲上来,可不是一个宋知璃能挡得住的。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最绝望的时候,她预想中的援军终于赶到了! 越国公蒋成济! 远远的就看见蒋成济策马赶到,被街北口的衙役拦阻。正在杨三九举刀喊杀的时候,老爷子张弓就射,一箭正中杨三九的那把宝刀,刀飞出去,正好砸在一个将军的头盔上,把人都给砸晕了。 杨三九愣了,羽林军也都愣了。这会功夫,县衙衙役已经让开一条路,蒋成济拍马赶到东云楼外,扬起了自己的大刀。 “蒋成济在此,谁敢妄动!?” 一声猛虎之吼,响彻山林,威震百兽。 蒋成济来得匆忙,连盔甲都没穿,身边也只有十几个亲兵相随。但人的名,树的影,堂堂越国公,几乎以一己之力灭掉越国,是朝堂上排行前五的名将。在这样久经沙场的名将面前,羽林军还真抬不起头来。 而杨三九呢,如果没有皇上的恩宠,他在蒋成济面前连个屁都不算。 可惜,这个世界上最没用的,就是如果。 “越国公?咱家奉旨杀贼,您老人家还要阻拦不成?” 在蒋成济面前,杨三九一点都不弱势。 虽然他的手还在抖,但绝不是害怕。刚才刀箭相撞,震的那一下子,他整条右臂现在还是麻的。可国公又怎么样?名将又怎么样?你再大,能大过皇帝吗? 杨三九吃力地用左手往怀中一掏,掏出一卷黄绫,的确是圣旨的样式,正好佐证了他奉旨杀贼之说。 蒋成济没想到这太监竟然真的当场拿出圣旨来,不由得愣住了。 若是战时,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只要能打胜仗,偶尔抗个旨也不是什么大事。可这次不同啊,看看东云楼门口是什么人?安阳郡王!晴川郡主! 这是天家私事,就连宰相都不好插嘴,更何况他一个领兵在外的将领? “即便有圣旨,也该彻查清楚,再做决断。如今这样当街喊打喊杀,岂不……岂不有辱陛下仁义之名?” 杨三九冷笑一声。什么越国公,不过如此而已。一道圣旨就能堵住他的嘴。 见蒋成济退缩,杨三九更是不会相让。 “笑话,喊打喊杀的是咱家吗?逆贼都打到羽林军头上了,铁证如山,还要怎么彻查?袭击皇家亲军者不杀,那才是有辱陛下天威!” “可是——” 蒋成济还想再说什么,杨三九忽然爆喝一声道: “——蒋成济!你再三拖延,可是要抗旨助贼吗?” 蒋成济没有答话,他的耳边响起了一个声音,一个他自己的声音: “沈丫头,这件事好好做。老头子别的不敢说,在这常宁县的地头,谁都别想动你!就算是钦差,也不行!” 一边是圣旨,一边是自己的承诺,血淋林的选择题摆在面前,蒋成济沉默良久。 他低头下马,放下弓箭兵刃,来到杨三九的马前,躬身问道: “杨公公,你奉旨诛杀之人中,可有沈家姐弟?” 这是在讨价还价吗?杨三九笑得很阴险。 他知道,只要自己现在摇摇头,把沈家的两个娃娃交给蒋成济,对方大概就会带着人离去,不再管这摊子烂事。 可凭什么呢?凭什么要给蒋成济一个面子?杨三九可记得清楚,自己天天坐在常胜楼吃酒,暗示蒋成济出来见一面,可蒋成济理过他吗? 更何况,沈家,应该也是那位大人的目标吧。一把大火没烧干净,就由他杨三九来清理后患好了。 反正圣旨在手,杨三九现在无所畏惧。 “越国公问得太多了,管得太多了!不过咱家可以坦坦荡荡地告诉你,此间种种,皆是奉旨办事,绝无私心!好了,越国公这一趟辛苦,也该回去替陛下操练水师了。若是再有妄动,可别怪咱家回京告你一状!” 蒋成济依然躬着身子,保持着那副屈辱的样子,没有说话,也没有动作。 杨三九最后鄙夷地看了一眼这老家伙,便不再理会,把视线重新放回了东云楼外。 东云楼的大门已经被关上了。门外站着的,坐着的,全都是准备赴死之人了。 沈其音搂着弟弟,轻声安抚着他。 宋思珞身上挂着铁链,吃力地靠在沈其音的肩头。 三人身前是紧握着齐眉棍的宋知璃,他脚底生根,已经不打算再后退半步。 宋知璃左右,连福和林大有各自操着菜刀,气喘如牛,也打算豁出一切了。 而人群的最后,五娘和阿蓝一人拿水,一人拿药,在给沈其音处理伤口,仿佛根本没注意到即将发生的一切。 熙宁街的南端,马车上下也爆发了一小片混乱。宋世清感觉到了什么,拼命要从车上下来。杨三九的亲卫一次又一次把他推回去,闻怀远也跟着一起拉拉扯扯,却不知道是在帮哪一边。 结束了吗? 沈其音无奈地笑着。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悲哀吧,再怎么努力,再怎么经营,只要对上皇权,一切都是徒劳。 不知道再死一次,会不会又要穿越了呢?如果可能的话,沈其音希望能穿到一个没有皇帝的世界里。 “众将士听令!” 杨三九的喊声又起,刀掉在地上,这一次,他直接举起了圣旨。而霍奇晕过去了,羽林军的兵士也只能听从杨三九的命令了。他们攥紧了手中的刀枪,准备好按皇帝的意志进行杀戮。 “奉陛下旨意,诛杀逆贼!给我——” “——你有圣旨,本官这里也有圣旨!” 一个洪亮的声音从东云楼内响起,大门被推开,一个布衣男子大步走了出来,他的手上赫然捧着一卷黄绫,就跟杨三九举着的一模一样。 “你,你是——” 看到来人,杨三九大惊失色:他!他?他不是应该在闽州吗?! “本官圣命钦差王鹤,奉旨巡视越地八州!” 王鹤看着不远处目瞪口呆的杨三九,心情很复杂,但眼神里却透出了前所未有的坚定。 “陛下旨意在此,杨公公,要不要把你的圣旨也拿过来,咱们比对比对?” 第七十一章 钦差王鹤 钦差为什么会在常宁县?王鹤为什么会在东云楼里? 归根结底,还是皇帝选的这个钦差,太年轻了。 王鹤是在九月廿六奉旨出京的,刚开始的时候,他也是循规蹈矩,按照行程走官道住官驿。可离开京城没多远,他就开始不断受到地方官员的骚扰。 没完没了的接风宴,土特产,还不得不听他们说些云山雾罩的话,王鹤简直不胜其扰。 其实地方官员的想法也很简单,这次钦差委任,朝廷里那么多大小官员,皇上偏偏挑中了年纪轻轻,官位也不高的王鹤。这说明什么?圣眷正隆,前途无量啊! 都知道朝中有人好做官,可那些个京中高官,哪个不是老油条?想走他们的路子,不知要花费多少银钱和心思。可这王鹤呢,愣头青一个,脸上还透着稚气,不比那些老家伙好对付多了? 可他们恰恰算错了一点,正因为王鹤年轻,所以干劲十足,总想做出些成绩,对官场上的恶习还处于嗤之以鼻的状态。 于是,在离京后的第五天,王鹤终于忍无可忍,他抛下了仪仗车架,只带两个亲随,轻装简行,微服南向,赶往遥州。 最终,几经周折,王鹤在十月二十入夜时分进入了常宁县城。 虽然一路上,王鹤也听到了如闽州大旱,胡州匪患的消息,但他不敢忘记皇帝交给他的首要任务。 沈家!……还有那一家人。 对了,还要给那杨公公传一道口谕。 赶紧把这些事情办好,再去巡查闽州,胡州也不迟。 至于为什么会有传言说他这个钦差去了闽州,王鹤就不知道了。可能是灾民盼朝廷救灾心切,才有了这种误传吧。 到了常宁县,王鹤也没急着亮明身份。皇上说了,要看沈家子的才学品行。王鹤觉得,这种事,俯视未必能看清楚,难免有弄虚作假。只有平视,甚至仰视,对方的真容才能一览无遗。 王鹤在城中稍加打听,就得知沈家的两个孩子正经营着一家酒楼,很是红火。而且,还有一个思珞姑娘在酒楼里登台献艺?那大概就是晴川郡主了吧。 需要关注的两家都在东云楼,王鹤没有理由不去看一眼。于是,今天一早,王鹤就带着两个随从,穿着百姓的衣服,假装成来东云楼用餐的食。 王鹤在巳时过半就到了东云楼外,看着摩肩接踵等候开门的人群,王鹤不禁感叹于东云楼的火爆。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是沈家唯一男丁沈其羽的功劳,心中也开始做起了评判。 跟旁边的食闲聊,了解了自在餐,各式各样的新奇菜品,还有广告,传单,优惠券……这沈其羽倒是个会做买卖的。聪慧过人是肯定的了,可惜没用在正道上。 看旁边百姓玩的福寿牌,也是沈家弄出来的?这就有些玩物丧志了吧。 不过听到募捐办学一事,王鹤还是忍不住连连点头。到底是宰相后人,能知道教化之重,也算不错了。 不过郡主在东云楼为百姓歌舞一事,王鹤还是有些疑虑,不知皇上听了会怎么想。耳听为虚,他打算一会进去好好观察一番,再酌情上报好了。 眼看就要到午时了,王鹤已经做好了进店的心理准备。可万没想到,异变陡生,街上出现了大批士兵,府衙的衙役赶到,捉拿了晴川郡主……一切全乱套了! 王鹤被夹在人群的正中央,完整地经历了事件的全部。 他实在是不愿意和杨三九作对,但若再不出面,皇上让他查看的几个人,就都要被一道假圣旨害死了! 是啊,整个常宁县,除了得到皇帝最新命令的王鹤,没有一个人知道,甚至没有一个人怀疑过,杨三九的圣旨是假的。 沈其音也不例外。 她哪里能猜得出,皇上是不是想杀她,是不是想杀宋世清一家?为了保住皇位杀兄弟的事还少吗?其实从确认了宋世清的身份一直到现在,沈其音都没想明白,这个废齐王到底为什么还能活着。 正是因为抱有类似怀疑的人太多了,才给了杨三九用一张黄绫子瞒天过海的机会。 可听到王鹤方才那句“要不要把圣旨拿过来比对比对”,再看看中使大人现在的表情,那所谓诛贼的圣旨到底是真是假,众人心里也就有了答案。 可杨三九不愧是在宫里摸爬滚打出来的,在这样的情形下,他只是短暂地惊愕了一下,又立刻端起了自己皇家亲信的架子。 “哟,钦差大人这是玩起微服私访来了?好雅兴!可您得恕咱家无礼,这一道圣旨,乃是秘旨!秘旨里的吩咐,更是天家私事,不能对外臣言明。哪怕跟您王大人的圣旨里有所出入,那也是圣心更易之故。这里头的弯弯绕绕,就无须咱家为王大人解惑了吧?” 这一通夹枪带棒的话说出来,暂时开脱了矫诏之罪,至少让杨三九稳住了阵脚,没有立刻失了威势。 可王鹤的心态已经截然不同了。正所谓打虎不死,反受其害。既然已经当面打了这位杨公公的脸,王鹤可不指望着对方能以德报怨。 既然如此,也只有彻底让对方栽个跟头,自己才更安全。 王鹤清了清嗓子,大声喊道: “传陛下口谕,杨三九听旨!” 还有口谕? 这下杨三九想端架子都端不住了,只好从马上滚下来,老老实实地往王鹤面前一跪,叩头道: “奴才杨三九,聆听圣谕!” “杨三九!朕让你去送人,不是让你做狱卒,差事办完了不赶紧滚回来,是喜欢吹海风吗?” 同样的话,若是换个地方说出来,杨三九只会得意地接下,这是陛下的恩宠!可现在这个场合时机,实在是太糟糕了! 秘旨也好,天家私事也罢,什么说辞都不好用了!这么多人听得清清楚楚,他杨三九在常宁县,再也掀不起什么风浪了。这消息再往府衙一传,已经准备好的后手,怕都不好用了吧。 杨三九正憋屈着,王鹤又悠悠地说了一句话,差点没把他的肺给气炸了: “这道口谕,乃是陛下原话,本官只字未改。哪怕跟你杨公公的‘秘旨’里有所出入,那也是圣心更易之故。这里头的弯弯绕绕,就无须本官为杨公公解惑了吧?” 第七十二章 落幕 “王大人,你可想清楚。这件事做成了,受益的可是陛下!就算陛下没有明言,难道咱们这些做臣子的不该主动替陛下分忧吗?” 杨三九阴着脸站起来,在王鹤耳边轻声说道。 王鹤不为所动,并未刻意压低声音,淡然地回了一句: “有你这种曲解圣意,不顾百姓死活的奴才,才是陛下之忧。” 杨三九的脸上青一块白一块,却又不好发作,只得拂袖离去。 而那三百羽林军,则抬着他们被砸晕的将军,跟随杨三九一同离开。熙宁街上,只剩下了常宁县的衙役,和几个劫后余生之人。 闻怀远先是让自己的手下守住马车,又警告了车上的宋世清,让他不要妄动。安排妥当之后,才来到东云楼外,准备面见钦差。 此时,王鹤刚和蒋成济完成了礼节性的寒暄,见闻怀远前来,连忙迎出了几步,躲开了面色尴尬的老将军。 “下官常宁县令闻怀远,见过钦差大人。” “闻大人不必多礼。” 王鹤在出京之前就做过功课,对这位新任的常宁县令有些了解,知道他是皇上信赖之人,便马上问道: “闻大人,今日之事到底有何缘由?你为何与杨公公带队同行?可否给本官一个交代?” 闻怀远叹一口气,颇有些后怕地从杨三九来县衙找他开始说起。 “沈丫头,苦了你啦!” 蒋成济来到东云楼门口,颇为痛惜地看着沈其音。 沈其音背上的伤已经做了简单的处理,但她还是不肯回到店里,要在这等候钦差的最后处置。 她看着这位关键时刻肯挺身而出的老将军,心中感慨万千,最后化成了两句话: “老爷子,多谢!抱歉!” “说什么胡话呢?脑子糊涂啦?” “没糊涂,谢您专程来救我,抱歉把您卷进了这个烂泥潭。” 沈其音解释得清清楚楚,还是那么精明机敏的样子,让蒋成济的愁容消散了一些。 “什么专程来救?老头子是来吃午饭的,碰巧赶上了。” 沈其音听了,咯咯地笑了起来: “平日里可没见过您带十几个人来吃过饭,看来今天我东云楼错过了一笔大生意啊!” “鬼机灵!” 蒋成济用手指虚点着沈其音的头,也笑了起来。 沈其音往旁边瞧了一眼,见闻怀远和王鹤还在说着话,她话锋一转,对蒋成济说道: “老爷子,您在这留着不合适。仓库那边应该下课了,我先前出来的匆忙,也没跟他们打好招呼。要不您过去看一眼?” 蒋成济点点头,他也知道,武将插手地方事务其实是有点犯忌讳的。更何况钦差在场,他一个武将国公,说高不高,说低不低,怎样言行都会显得尴尬。不如离远点,当个威慑反而用处更大。 蒋成济突兀地咳了两声,把手轻轻放在沈其音的头上,说道: “丫头,我知道你向来思虑周全。但现在的情形,倒不必想得太多。王大人是可信的,陛下,也是可信的。本将用这双老眼给你做个担保……你且好自为之吧。” 蒋成济并没有压低声音,再加上刚才那两声咳嗽,早就吸引了王鹤的注意。 见目的达到了,蒋成济冲王鹤拱拱手,便翻身上马,带着亲卫离开了熙宁街。 王鹤已经听闻怀远把事情说了个大概。除了今日之事,沈家和废齐王的近况,闻怀远也简要地作了说明。 王鹤是真没想到,现在撑起沈家的,竟是陛下和他都未曾留意过的沈其音——一个十六岁的姑娘。 再看刚才蒋成济离去前的言行,根本就是在明示于他,此女会受到越国公府的庇护。 再往东云楼门口看去,宋知璃,宋思珞两兄妹,竟也隐隐以她为首。 这姑娘,可真不简单! 可惜是个姑娘啊,若换了是沈其羽,王鹤就可以直接举荐他参加科举,甚至入朝为官了。 可一个才华出众的姑娘要怎么办呢?总不能送进宫里去…… 王鹤微微地摇摇头,压下了这个荒唐的想法。 此时,还有太多要事需要他去处理。 “闻大人。”王鹤开口,语气十分严肃,“常宁县乃是你的治下,此事该由你来处置才是。不知闻大人有何想法?” 这等于是在校考了。 虽然眼前的年轻钦差比自己小了一辈还不止,但闻怀远并未觉得难堪。 恰恰相反,今天的事情,到目前为止,他这个县令的表现可以说是平庸至极。现在有这么一个扳回一城的机会,闻怀远反而觉得高兴。 “闹事者当罚。带头冲击衙役和士兵的百姓,当笞二十。宋知璃罪行尤甚,当杖四十,囚一月。宋思珞不知以何罪被捕,然府衙衙役行事失当,险些引发民乱,当深究。东云楼沈其音并其他人等,消弭祸乱,无罪有功,当赏。至于府衙所言宋世清所涉通敌一案,当由钦差大人择日再审。” 对于这个答案,王鹤还是比较满意的。大事化小,却把该追究的都点了出来。保住了宋世清一家的性命,却也明确了要对宋知璃的过激行为实施惩罚,且尺度合适。这样的方案,也算是比较完美了。 至于闻怀远故意没有提到的杨三九,王鹤当然不会忘记。无须别人提醒,他也会确保这条落水狗,不会有反咬他一口的机会。 而这出闹剧的另一个当事人,遥州知府向喻舟,此时应该也已经得到消息了吧。 王鹤相信,不出今日,那位向大人一定会想办法给他一个说法的。 “好,一切就按闻大人说的办。只是注意,对酒楼里的百姓,还是安抚为主,不要只想着抓人。带头闹事的,鞭笞十下就行了。至于三名特殊的人犯,行刑和囚禁,还是回到那座院落中实行吧。” 闻怀远躬身领命,王鹤又看向了沈其音,这个让人无法不惊叹的姑娘。 听过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再回想刚才的场面,王鹤不得不承认,若没有沈其音的应对,真的让骚乱延续下去,造成了巨大伤亡,他这个钦差也只能给废齐王一家判个大逆之罪,别无选择。 或者更糟糕,他可能会死在骚乱里,成为成国历史上第一个微服出巡时意外身亡的钦差。 也许他欠沈其音一句谢谢。 也许,他该更多地了解一下这个姑娘,并以此重新评估沈家的未来。 但这些也许都不会发生在今天。 这漫长的一天,还是早点结束吧。 反正他的钦差之务才刚刚开了个头,时间还长着呢。 第七十三章 小院温度 噩梦般的一天终于过去了。小院里一下子多了两个伤号,一个宋知璃,一个沈其音。 宋知璃就在后院的石几上受的刑,足足四十棍,用的就是他自己那条齐眉棍。虽然有闻怀远叮嘱,衙役没下重手,但那齐眉棍毕竟不是拿气充的,木头打屁股,哪有不伤的? 之前孤身冲阵的赵子龙,挨过这四十下,可怜巴巴地趴在床上哼唧,倒有点像阿斗了。 没办法,不打说不过去,闻怀远要是在钦差面前摆明了维护宋知璃,那他这个常宁县令恐怕也就当到头了。 反正年轻人,吃点苦,历练历练,也是好事嘛。 这话,闻怀远好意思对宋知璃说,可到了同样趴在床上的沈其音身边,他可就没脸了。 “唉,老夫自以为能随机应变,可事到临头,还是被那杨三九牵着鼻子走。沈姑娘,害你也受了这么重的伤,真是抱歉了!” 沈其音整个人裹在被子里,只露出一个脑袋,半张脸歪在枕头上,吃力地看着闻怀远,样子实在凄惨。可说出的话,还是很有人情味的。 “闻大人自认有此错,我又何尝不是如此?若是我没有让思珞登台演出,也不会被他们找到破绽。闻大人还特意提醒过我,说思珞唱的曲子有妄议宫廷之嫌。我只考虑着如何在公堂上辩驳此罪,却没想过,只要给他们一个抓人的机会,就能害得自己万劫不复。” “哼,向喻舟那个老狐狸,只说有人举发东云楼的思珞姑娘,他便派了捕头去拿人过堂,把剩下的事情全都推个干净。钦差大人也没办法,只能把引发骚乱的捕头给夺职下狱,却拿向喻舟这个罪魁祸首无可奈何。” “他真的是罪魁祸首吗?那个杨三九才是吧。假传圣旨都让人当场戳穿了,居然还能大摇大摆地带兵离开?闻大人,麻烦您帮我科普一下,咱们《大成律》上,假传圣旨是怎么量刑的啊?” 闻怀远虽然不知道科普是什么意思,但沈其音的疑问她听懂了: “矫诏之罪,自是要论死的。可放在杨三九身上,怕就没有那么简单了。他手上那道所谓秘旨,未必是假。但其真实内容为何,哪怕是钦差王鹤,都无权过问。王大人从京中奉皇命而来,知道皇上的心意,所以能猜出那秘旨有假,但也只是猜测而已。能定杨三九矫诏之罪的,也只有陛下自己了。” “所以杨三九能有恃无恐,是仗着皇帝宠信?就算东窗事发,皇帝看在他是为自己铲除威胁的份上,也不会降罪于他?” “正是如此。” 真憋屈!明明侥幸赢下了这场,对手棋差一步,满盘皆输……却不用付出代价? 虽然发力击败杨三九的并不是沈其音自己,但她还是有一种胜利果实被人偷走的不快。 闻怀远又劝慰了几句,嘱咐她好好养伤,就匆匆离开了。 姑娘家的闺房,实在不是他久待之地。哪怕屋门大敞,还有个小丫鬟在旁边,也终究是不合礼数。 小丫鬟哪来的?是蒋成济派人送过来的,说沈其音也是名门闺秀,身边总没人伺候可不行。 丫鬟的名字叫小宁,十四岁,个子有点矮,手脚麻利,人也听话懂事。沈其音已经趴在床上动弹不得了,也的确需要人伺候一下,就接受了这份好意。 另一方面,有了小宁,沈其音就能名正言顺地谢绝宋思珞的照顾了。 思珞这丫头,自东云楼外的险情之后,一下子对沈其音格外亲切,好像真的把她当成了姐姐一样。 对这一份好感,沈其音当然是乐于接受的。可是宋思珞她真不是干活伺候人的料啊!上药没个轻重,做饭不知咸淡……除了摇篮曲唱得特别好听,几乎可以当选为最差陪护了! 也许常宁县里,有不少人巴不得能得到思珞姑娘哪怕片刻的照顾。但沈其音实在是无福消受,在收下小宁后,她就让宋思珞专心照顾宋知璃去了。 这苦涩的幸福,还是让她的亲哥哥独享去吧。 “不用了,珞儿!药我自己上就可以了。” 宋知璃一只手拼命地摇摆,一只手死死拽着裤子,欲哭无泪。 伤在屁股上,怎么可能让思珞一个大姑娘来查看?哪怕是亲兄妹也不行! “那我给你煮点晴阳珞璃怎么样?” “不用了不用了!一会我吃一点小宁熬的粥就好。” 宋知璃忽然有点怀念起不久前那个冷眼相待,不把他当一回事的妹妹来。 宋思珞显得有些失望,她把一个小瓷瓶放在宋知璃的床头,说道: “药给你放这了,沈姐姐说是她家的独门秘方,特别管用,你自己可要好好涂上啊。” 哪有什么独门秘方,是小墨在丹草庐里鼓捣出来的,药效极佳。为了能让宋知璃放心使用,沈其音才随口编了个来处。 “好,沈姑娘的一片心意,我一定不会辜负。涂上这药,用不了几天,必然就能生龙活虎了。” 宋知璃拿着小瓷瓶又看又闻,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了笑容。 宋思珞在旁边瞧着,眼珠滴溜溜地转。 “哥,我问你,当时你从楼上跳下来时,喊的那句‘别碰她’,指的是谁啊?” “当然……当然指的是你啦!这还用问?” 宋知璃脸上一红,心里一颤,随口扯了个谎,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宋思珞露出了坏坏的笑容,继续问道: “我怎么记得当时没人碰我啊?都是沈姐姐替我挡下了。” “哦,对呀,你可得好好谢谢沈姑娘。” 宋知璃避重就轻,顾左右而言他的样子可不多见。宋思珞觉得有趣,就多逗弄了他几句。 宋知璃被调侃得挂不住脸,只好说道: “我的伤口还是有些疼,要不你把阿羽叫来,让他帮我涂上点药?” 虽然感觉像是个脱身的借口,但牵扯到哥哥的伤势,宋思珞还是不敢大意。 她出了东厢,正要去前院找沈其羽,却发现他就在后院的石几旁,闷着头摆弄些纸片,十分认真。 宋思珞凑过去一看,发现桌上的纸张并不是别的,正是昨日被沈其羽护下的粉丝来信。 第七十四章 想太多 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但宋思珞对沈其羽的看法有过很多次转变。 最开始的时候,她根本没把沈其羽当个人看。一个傻子,废物,什么都不会,一天到晚就知道抱着猫玩,还能算个人吗? 而后来,开始玩起福寿牌之后,她又屡屡败给这个废物,实在是让人火大! 随后愿赌服输,跳舞给他看,那京中多少权贵子弟梦里才会出现的场景,沈其羽竟然熟视无睹! 更可气的是,让他弹琴伴奏,他竟然还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好像受了什么折辱一般! 可气归气,宋思珞还是不得不承认,她先前小看了沈其羽。那傻子会弹琴,弹得还很不错。虽然依旧傻到有眼不识金镶玉,但至少不是废物了。 想想也挺奇怪的,一个傻子,怎么会弹得一手好琴呢?为此,她还拐弯抹角地向宋知璃打听了沈家的事情,这才知道了沈其羽变得痴愚的原因。 这傻子,倒也有几分可怜呢。 都是遭受了重大变故,宋思珞甚至对沈其羽产生了一点点同病相怜的感觉。直到他大言不惭,说她的舞跳得不好。宋思珞对沈其羽的观感,一下子又回到了寒冬。 真正让宋思珞重新审视沈其羽的,是那一首歌词。 宋思珞对诗词歌赋不算精通,兴趣也不大,但看到那首歌词,却让她觉得,终于有人触到了她的内心。 虽然不用问也知道,这里面肯定还有他姐姐的功劳。但宋思珞不愿去计较了,哪怕他只改了一个字,也得承他这一份情。 从那天起,宋思珞真正放下了身段,把沈其羽当成了自己的同伴。一起练习,一起演出,虽然没有什么其他的交流,但两人的默契也是与日俱增。 每日登台演出,给粉丝回信,宋思珞可以昂着头说,这是她度过得最快乐的时光了。甚至比京城里的日子还要充实。 然后,在最美好的日子里,她遭遇了最可怕的噩梦。幸好她还有一个亲哥哥,一个干姐姐——她已经自作主张认下了,谁再反对都没用的。 而现在,看见了沈其羽正认真修复的那一堆书信,宋思珞忽然回想起来,拼命保护自己的人,原来还有一个。 那只趴在地上的小乌龟,虽然没有独自冲阵的英勇帅气,却用自己单薄的身躯保住了宋思珞珍视如命的东西——粉丝的爱意。 宋知璃本就是亲人,沈其音以后也可以当成亲姐姐来相处。可沈其羽呢?以后该怎么面对这个傻子? 宋思珞一时间有些慌乱,她似乎有点理解,方才宋知璃的感受了。 后院里的旖旎,沈其音丝毫没有察觉,她的心早就飞到小院外面去了。 东云楼的情况怎么样了?昨天关张一日,今天宋思珞又没有登台,酒楼的生意还好吗?现在可是岁比的最后阶段了,比别人少营业一天,又牵扯上了官司,会不会影响到最终的成绩啊! 那九个学生课上得怎么样了?窦静阁对他们的评价如何?需不需要换个教学的场地?是不是该把黑板粉笔什么的弄出来?正式的学堂书院什么时候才能盖起来?校址到底选在哪里合适? 还有那钦差王鹤,之后肯定还会再见面的吧?蒋成济所说,‘王大人是可信的,陛下也是可信的’,又有何根据?不会真是凭眼力看出来的吧?也对,穿越过来这么久,已经注定了要做成国子民。只要屠灭沈家不是这位皇帝所为,那么和最高领导搞好关系也是挺有必要的吧…… 沈其音忽然觉得,也许蒋成济说得对,她就是容易想太多。 还是趁着养伤的日子,给自己一直加班加点的大脑放个假好了。 然而放假这事,在哪个时代都一样,不是你想放就能放的。真有事情找上门来,哪怕你是工伤都躲不掉。 “东家放心,酒楼的生意依然红火,虽然少开了一天,但票分上并没有太多损失。” 这是五娘前来汇报工作,而且语出惊人。 “没有损失?这怎么可能……” 沈其音趴在床上,身旁摆着水果零食和果汁,如果手上再拿个手机ipad,就活脱脱一个现代宅女了。她的声音有点懒洋洋的,因为五娘带来的好消息实在太像安慰人的假话了。 “是真的,东家,五娘不会骗人,东家也不是那种需要人哄的小娘子。虽然咱们酒楼确实惹上了官司,可抓人的府衙衙役已经给下了狱,思珞姑娘的案子也不了了之了。百姓们都说,这案子本就是无中生有,怕是别的酒楼想害咱们,才贿赂了府衙的人。” “人们没有疑虑自然是好的,既然案子已经撤了,明天就让思珞姑娘重新登台。只是可惜,缺失的那一天票分,无论如何也补不回来了。” 沈其音耿耿于怀。 五娘则笑了起来。 “东家不信也是应该,五娘也没想到,这次的事情,人的反应会那么大。大家伙都说,东云楼重情重义,思珞姑娘也处处为人着想。哪怕在骚乱之中,东云楼还始终惦记着保护人,实在是让人动容。所以咱们恢复营业之后,有不少人专程过来,进门坐下就结账,什么都不吃,只为投票。行会的监察员粗略估算了一下,咱们的票分涨势很猛,已经抹平了之前的损失。” “等会,这不是刷票吗?” 听到人们如此支持东云楼,沈其音是又高兴又感动,可难免还是会有一种考试作弊的罪恶感: “酒食行会的人就没说什么?” “其实酒食行会也有应对刷票的规矩,比如若是花销太低,只点一碟茴香豆的食,是领不到票的。而且酒食行会人脉众多,若是真的有人在市面上雇人刷票,也很难不被行会知晓。可咱们这次,一是人自发,二是因为自在餐与众不同,钻了现有规则的空子,所以酒食行会的人还真的没说什么。” “他们这是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东家说的是,我和在咱们这监察的人聊过,这是行会的会首亲自授意的。东家您想啊,那天的事情,若是咱们处理不当,真在大赛期间发生了重大伤亡,以后这年榜岁比也就别想再办下去了。等于是说,酒食行会也承着咱们的情呢。所以他们不究这刷票之事,也算是投桃报李吧。不过监察员也说了,下一年一定会完善规则,确保比赛的公平。” 这算什么?官方默许了作弊行为,只说了一句下不为例? 沈其音的眉头紧锁,这样的便宜占下来,总觉得不太舒服呢。 第七十五章 书院 不久之前,赢下岁比对沈其音来说还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是她计划中振兴沈家的第一步。 可是在为期一个月的比赛中,发生了太多的变化。 东云楼依然很重要,它是沈其音事业的,经济的支点,而且很显然,也是旁人关注沈家的焦点。 从十月初至今,二十多天里,东云楼虽然从未在岁比的排行榜上登顶,但它给常宁县带来的惊喜与话题,绝对是稳居头名的常胜楼无法比拟的。 沈其音明白,她需要的其实只是百姓对沈家的认可,这种认可并不仅仅局限于一个第一名的名头,或者是摆在店里的金盘。 从骚乱事件就能看出,百姓们对东云楼的评判很是朴实直接: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只不过这种直白纯粹的情绪反馈,在观上造成了一些不公——对其他参赛酒楼的不公。 哪怕真正受到影响的可能只有常胜楼和丰泰楼。蒋成济多半不会在意,而苏全……这家伙现在还活着吗? 往最极端的情况考虑,如果东云楼就这样拿下岁比的胜利,对沈家的复兴而言,对沈其音的远大计划而言,真的是好事吗?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命题,沈其音还需要时间去思考。她只是嘱托五娘,让她在店外发个,感谢各位食的支持,即日起开启大型的感恩回馈活动,但也呼吁大家不要再做刷票的事情了。 这样的处理,自然是和五娘的经营哲学相悖。不过她并没有多说什么,还是念叨着那句时常挂在嘴边的话: “东家是要做大事的人,不像五娘只盯着眼前的生意。这件事情,我听东家的就是了。” 五娘最初说这种话的时候,沈其音还只当作是哄她开心的好话,并不在意。可现在,确如五娘所说,她还有大事要办,不能只盯着生意。 五娘并不是唯一一个上门汇报工作的,第二天,窦静阁也找来了小院,把沈其音吓得不轻。 好在他并不是独自前来,蒋成济也与之同行。 “丫头不用担心,我给窦先生在水师里挂了个吏目的虚职,他现在已经算是我大成国的官了,无须再有什么忌讳。” 成朝的军制和明朝有很大不同,沈其音还没完全搞清楚。但蒋成济这一手实在漂亮,窦静阁有了这个合法身份,也就不用再避着宋家三口了。 寒暄几句,关心了一下沈其音的伤情,窦静阁很快就转入正题了: “那几个学生学得很快,数字,运算符号,都可以熟练使用了。不过要继续学习的话,他们需要多学一些汉字,用来和记录。……也许还有我。我的汉字和汉话也需要再提高一下。” 沈其音刚要说话,却被一旁的蒋成济抢先。 “其实这个事,随便雇个老秀才教一教就可以了。但沈丫头你不是要办学堂吗?那很多事情就得先定下来。若是一般的学堂,小到蒙学,大到儒学,都有成例在。你这个西学,就跟自在餐一样,是前所未有的新玩意。到底要怎么办,得先拿个章程出来,也好让我们心中有数。” “我们?老爷子,您这是要入伙啦?” “入伙!自然是入伙!”蒋成济大喊大笑着说入伙的样子,怎么看都像个土匪,却也十分可爱,“丫头你不是说,学了这西学,能造舰船,能造枪炮,还能增产粮食?这些好处对我大成军力都极有助益,本将当然要大力支持!只要丫头你和窦先生商量个主意出来,之后是无论要人,还是要钱,只管来找本将便是!” 蒋成济对西学的重视让沈其音很是惊喜。虽然她能感觉出来,除了嘴上说的理由,蒋成济可能还有补偿于她的意思。也许老将军觉得,没能从杨三九手里保下她来,是一种失信于人吧。 这老头,还挺认死理的。 “关于学堂……不,应该说是书院,我再仔细考虑两天,等伤好了,就拿出一个具体方案来。至于说汉字教学,也先等上几天吧,课不必每天都上,也让他们有时间复习复习。不过确实有件事要跟老爷子打听一下,这常宁县城内外,想买一块清净安全的地皮建书院,可有哪里比较合适?” “唔……要多大的地皮?” “要不……先来个一千亩的?”沈其音犹犹豫豫地给出了一个答案。 “一千亩?还是先来?你这是要盖宫殿园林吗?行啊丫头,野心不小啊!” 沈其音可没瞎说,按后世大学的规格来建,又不能盖太高的楼,一千亩其实还挺吃紧的呢。 “既然要做,当然要做好。老爷子练兵,肯定也想练出当世第一的强兵吧?” “嘿嘿,有志气!我想想,一千亩的话,城里就别指望了,城外也要避开道路良田,位置还不能太过偏僻。这样的地方,常宁县外肯定是有的,我且派人去查探查探,过几日再给丫头你一个答复。不过丫头,一下子盖这么大一座书院,就算合你我两家的财力,再加上你那募捐,怕也不一定够啊!” “罗马……咳,大城市也不是一日建成的,地先圈起来,一点点建呗。先盖起几间屋子,让第一批学生能安心上课就行了。” 知道沈其音没有贪功冒进,蒋成济也就放心了。只要是正事,这位越国公还是很雷厉风行的。他片刻也不耽搁,直接告辞离开,找人探查城外的荒地去了。 留下沈其音和窦静阁,正好仔细商议一下西学书院到底要如何兴办。 这一聊起来就是大半天,窦静阁在小院里吃了两顿饭,宵禁之前才离开。 沈其音不禁感叹,原来像达芬奇一样的万能之人真的存在,天文地理,物理化学,几何建筑,生物医药,窦静阁居然全都有所涉猎。 沈其音虽然也懂些皮毛,但她依仗的是后世的信息大爆炸,每天随手翻翻手机,就有装成万事通的资本了。 可窦静阁不一样,在这个信息闭塞的时代里,知识就像是埋藏在各处的宝藏。也只有窦静阁这样四处游学的学者,才有可能做到这一点吧。 沈其音很是欣慰,有了窦静阁这样的人才镇场子,书院的前途肯定是一片光明! 是不是该给这座西学书院起个名字了呢? 第七十六章 以退为进 常宁县一年一度的酒楼岁比接近了尾声,十月廿六,完赛前的最后一次榜单公示,基本就等于最终名次的宣布了。 一大早,关注赛事的百姓,各家酒楼的东家,全都聚集到酒食行会门前看榜。 榜单还没挂出来,人群里已经议论纷纷了。开赛前就对本次赛事做过预测的几个故交老友,现在又一次凑到了一起。 “怎么样?李老哥,东云楼这第二名,已经是手到擒来了吧!开赛前您不是说,他们能进前二十都得靠佛祖保佑吗?”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这次算我看走眼了。真是没想到,东云楼那么能折腾,搞出个自在餐不说,这个月都登记了多少新菜了?快三十了吧!全常宁县的酒楼加起来都不如它一家的多!你说他们怎么想出来的?” “那又怎么样,不还是被常胜楼压着?我看啊,这比赛规矩要不改改,没谁能赢得了常胜楼!” “要的就是赢不了,真给赢了,越国公的脸面往哪放啊?” “嘿!你还别说,这次还真不一定呢!就几天前出那档子事,知道吧?东云楼为了保护人,可是跟官府硬扛了一架。更别说思珞姑娘当时为人祈福唱出的仙音了!一句词没有,但比什么华丽的诗词都美!据那在场的人说,听上一句,就跟把心掏出来洗了一遍似的,什么恶念都没了!可惜啊,之后到舞台上再唱,好像总是差了那么一点意思……” “哎哎哎,不是说赢常胜楼的事吗?你怎么扯到思珞姑娘那去了?” “哦!说回来说回来,有好些个常,感念东云楼的仗义,想把它关门那一天的票分给补回来,你猜怎么做的?排上队,进去往桌上一坐,结了帐就走,出门投个上上票。真有那些个不在乎钱的,一天来上好几回,这票分不就补回来了?要我说,后面几天要是还这么搞下去,说不准就能追上常胜楼!” “这……这不是使诈吗?白坑人银子?” “那怎么能是坑?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跟那门口的募捐有什么区别?” “可……可它就是不公平啊!酒食行会就不管管?那些监察都瞎了不成?” “有人问过,说是自在餐的卖法,正好钻了比赛规则的空子,酒食行会也没辙。只能是下一届把规则改改,不让这种事再发生了。” “嘿!好个东云楼啊!是不是之前已经算准了的?就等着钻空子占便宜呢!沈家那当家小丫头,还真是个有心计的主!” “别胡说哈,东云楼前天已经发过告示了,说不让人再白花钱投票了。人家可没你想的那么阴险。” “便宜都占够了,当然要装好人了。这你也信……” 就在这七嘴八舌的议论当中,酒食行会终于来人张贴了榜单。这次的时间,却比以往晚了一些。 大家伙一边埋怨着,一边往榜上的前三名看去。本以为还会是熟悉的三个名字赫然在列,可仔细一瞧,不对啊! 第二名怎么变成丰泰楼了? 再看第三名,月满楼?这不是之前的第四吗? 东云楼跑哪去了? 有眼快的顺着榜单完整捋了一遍,然后发现,东云楼的名字,已经彻底消失在了岁比的榜单之中。 怎么回事? 就在这时,酒食行会的人又在榜单旁贴出一张告示,一下子解答了大家的疑问——东云楼宣布退赛! 一片哗然! 同样的告示也贴在了东云楼门外,就在感恩回馈活动的说明旁边。 在中,东云楼先感谢了所有食的支持和喜爱,随后说明了退赛原因:自在餐的经营方式与传统模式不同,东云楼由于自身的疏忽,未在开赛前和酒食行会做好沟通,导致了一些‘技术性问题’。再加上前几日思珞姑娘被捕一事,也是酒楼和官府沟通不畅,引发了误会,使人的安全受到威胁。这两项疏漏,东云楼必须要承担责任。为了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经慎重考虑,东云楼决定退出这次的岁比,继续完善自身的经营管理,准备来年再战。最后,也恳请人们能予以理解,并继续支持东云楼。 技术性问题指的是什么,东云楼的人们清楚得很。 至于什么和官府沟通不畅,则被当成了凑数用的托词。 对东云楼的退赛决定,赞赏者有之,惋惜者有之,鄙夷者……也不是没有。 虚伪清高,故作姿态!行走在世,哪个身上没点脏东西?就你爱干净?沾上点灰就要把衣服烧了,你装给谁看呢! 对抱有最后一种态度的人,沈其音也没什么好辩解的了。 在后世逛过贴吧论坛的都知道,屏幕另一端的键盘后面会有多少阴暗的心灵。当一群人叫嚣着抓到小偷就该枪毙的时候,你说一句量刑过重,就要被喷圣母婊;当一群人交流着哪个盗版网站资源多的时候,你说一句应该支持正版,就要被喷道德帝。 没法沟通的。 古人说见贤思齐,而有些人呢,偏偏见贤思毁。不管看到什么功绩美德,都要拿着显微镜去找毛病,然后加以渲染。似乎想证明这个世界上所有纯美的白色都是加了滤镜的黑,也许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安心面对灰暗的自我吧。 这个成朝虽然还处于封建社会,但至少,人心没那么浮躁。这种不可理喻的人,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人,甚至包括自发刷票的人在内,还是很认可东云楼严于律己的态度的。 东云楼,在岁比这样的重要比赛里都不贪图便宜,那么以后,难道还会因为一些蝇头小利而坑骗人吗? 最终受益的,还是喜爱东云楼的老百姓。 当然,实话实说,沈其音做出退赛的决定,也有另一层考虑。 为了书院能尽快上马,她和沈家急需一些名望。虽然丢掉了今年的银盘,但坦诚退赛,既坚持了自己作为一名人民教师的原则,又能获得常宁县里有德之士的认同,两全其美。 这不是什么炒作算计,而是光明正大的表态。 打铁趁热,在宣布退赛的同时,沈其音也向整个常宁县城宣告了沈家接下来的动作: 西雨书院。 第七十七章 案情 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 不需要看春晚,只要对中国传统文化稍有了解,也会知道《声律启蒙》的开篇第一句。 沈其音绞尽脑汁,想给书院起个好名字,却总是得不出一个最完美的答案,可能是因为她对这所书院饱含了太多期冀的缘故吧。 最后她放弃了深刻的寓意,而选择了一个最简单直白的名字:西雨书院——让人一听就能和东云楼对应起来,知道它是沈家的产业。这也是沈其音最基本的要求了。 定下名字再回头来看,西雨,还是有几分寓意的。 西学书院,如降甘霖,灌溉成国这块科技瘠土……行吧,至少能说得通,不会被人耻笑就好。 西雨书院这个名字,被写在了东云楼外的募捐箱上,用来说明食们捐款的用途和去向。下一步,沈其音需要募集一个教师团队。 如果和其他书院一样,只是招募几个儒学先生,应付科举,其实并不困难。差一点的比如屡试不中的老秀才,好一些的像是曾在其他书院任教过的名师,只要肯花银子,都是可以请来的。 但沈其音安排的那些课程,恐怕没有几个儒学先生能教。 窦静阁全能,教哪科都行。一些基础的内容,沈其音自己准备准备也能顶上去。可这还远远不够。招募人才已是迫在眉睫,沈其音也已经有了一个大体的计划,比如办个杂学研讨招聘会什么的。 不过还要等到岁比结束再开始实行,不然的话,刚退赛就大张旗鼓地操办别的活动,有点抢酒食行会风头的嫌疑。没关系,事情可以私下里准备,一点一点往外放消息就可以了。 沈其音最终还是没能清闲太久,哪怕趴在床上也得动笔动脑子,颇有些劳模的风范。 和她一样忙碌的,还有钦差王鹤。 沈家和齐王一家大概还惊魂未定,王鹤打算过几天再上门查看。现在的首要任务,是把杨三九和向喻舟留下的烂摊子收拾干净。 杨三九已经带着那三百羽林军启程返京了,走得很低调,和来时差不多。王鹤毫不怀疑,这个死太监抵达京城后一定会想方设法让自己难看,皇上面前不定埋下什么绊子呢。 至于向喻舟,把东云楼外的骚乱推到了捕头身上,连案子都来不及审,就又病倒了。这才病愈了多长时间啊?又倒下了?怕是病入膏肓了吧。王鹤觉得,他也有必要跟皇上提一句,就让这位遥州知府安心养病,别再出来做官了。 这两个人一去一病,苏全的案子一下子就没人管了。王鹤可不会错过这份大礼,就顺势接了下来。他希望能从这件案子里反过来挖杨三九的不法证据。 皇帝宠信?呵呵! 为什么说伴君如伴虎?就是因为君心难测!今日宠,明日忌,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吗?就算宋世平现在没有猜忌杨三九,他王鹤也可以帮皇上认清这个太监的嘴脸! 谁让他是钦差呢! 这几天的时间里,王鹤从头到尾梳理了一下案情,所谓的通敌案,最核心的证据就是苏全自己的供状了。 王鹤去提审过苏全,他身上有伤,显然是受过刑的,但伤势也不是很重。 审问重案嫌犯时适当用刑,是合理合法的。硬要拿这个说杨三九屈打成招,实在是没什么意思。 况且,即便王鹤再三对苏全强调,说自己是圣命钦差,与杨三九向喻舟不是一路,有什么冤情大可说出来……可苏全依然像个受惊的小兔子,承认了供状上的所有罪行。 这就是齐王府派去联络佛朗机的密谍? 虽然王鹤向来看不上齐王的能耐,但他也不认为宋世清的眼睛瞎了,能把机要大事托付给这种货色。 再看看其他证据。 苏全和齐王府的书信往来,有从齐王府那里得到的书信原件,再和苏全宅邸里搜出的草稿相比对,倒可以说是一项铁证了。不过这些信件上说的都是沈渠昆沈家之事,只字未提佛朗机人。 而之前杨三九让苏全写了一封信,骗回了前往东宁岛购地的老仆。那位老忠仆倒是嘴硬,上了刑也只字不说。不过他按苏全的吩咐,随身携带了在东宁岛购得的房契地契,被杨三九搜了出来,又是一项铁证。 这么看下来,苏全是齐王府密谍,铁证如山!苏全和佛朗机人有勾结,铁证如山! 可齐王授意苏全勾结佛朗机人的证据在哪里呢?只有苏全自己的供词而已。可他偏偏一口咬定,赌咒发誓,让王鹤也不敢妄下断言了。 现在想想,齐王到底有没有嫌疑? 其实还是有的! 先帝驾崩,新皇登基,那几天,京城中乱作一团,文武百官,除了少数人之外,大多不知道皇宫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很遗憾,王鹤并不在那知情的少数人之内。 齐王贬为庶民,全家流放遥州常宁的圣旨,是宋世平登基之后下达的。可有传言说,这项处置,是兄弟俩分出胜负之后,面对面商量出来的。 弟弟作为胜者,大度地让失败的哥哥自己选择。王爵肯定是要废掉的,还要远配千里之外,此生不再入京。但是具体要流放到什么地方,就让你这当哥哥的随自己喜欢来挑吧。喜欢大漠豪情,就去西北;喜欢雪山高原,就去西南;喜欢海滨风景,也可以去南边…… 最后,是宋世清自己选了南方,甚至常宁县这个地名,都是从他自己嘴里说出来的。 如果当时宋世清的这个选择,是因为苏全的存在呢? 要知道,宋世清和苏全的往来信件,并不是在查抄齐王府时搜出来的。而是有一位宋世平安插在齐王府的密探,暗中搜集了这些本该被烧成灰烬的密信。 不止苏全的信,齐王府和外界的书信往来,全都被那位不知名的密探暗中掌握。可以说,魏王能够打败齐王登基为帝,这位无名英雄功不可没。 新皇登基后,第一件事,就是把一大箱子信摆在满朝文武眼前,说是齐王与百官的往来通信。然后在一众文官惊恐的眼神中,一把火把它们全都烧掉了,以示既往不咎。 然而,当时已在天牢的宋世清,似乎并不知道这件事。 那么他肯定也想不到,苏全的身份,早就暴露在宋世平的眼中了。 第七十八章 上门审案 继五娘,窦静阁之后,小院又迎来了一批拜访者。只不过,这一次的来人并不是来汇报工作的,而是要审案子。 钦差王鹤带着闻怀远,进院后直奔主屋,去找宋世清说话。 为了不让整个场面太过压抑紧张,他们并没有带多少衙役从人,王鹤带了一个书吏,闻怀远有周处相随,剩下的护卫加起来不超过十个。。 可即便如此,还是把宋世清吓得够呛。 王鹤带人进屋的一瞬间,屋里就传出了哭喊声,实在是有些丢人。 为了最大限度地给这位曾经的亲王留些颜面,最终留在主屋的,只有王鹤,闻怀远,还有负责记录的书吏,本该留下的周处也主动退到了门外守着。其他人等,全撤出到院外等候。 这番安排退让之后,主屋里才恢复了平静。 沈其音很是好奇,想知道他们在主屋里都说些什么,便穿好衣服摸出了屋外。 她的伤早就好得差不多了,小墨在丹草庐炼出的伤药,岂是凡品?不过也只有她用的这一瓶是十足十的疗效,给宋知璃的那瓶,为了不惹人生疑,只比市面上的伤药好上少许。 这个时候,宋知璃还趴在东厢动弹不得,小宁在厨房做饭,而宋思珞和沈其羽去了东云楼演出,并不在家。 主屋门口,周处笑眯眯地站在那里,玩味地看着小碎步溜上前来的沈其音。 “怎么,沈姑娘对审案子也有些兴趣?” “嘿嘿,周先生,我怎么也算当事人之一吧,关心关心也是应该的嘛。” 周处知道沈其音和闻怀远交情匪浅,便把脸偏向一边,默许了沈其音听墙根的行为。 沈其音得寸进尺,索性搬了把小凳子过来,就往窗户底下一坐。当然,人情味还是得有的,她给周处也拿了个凳子来,又要让小宁端些瓜子零食,终于被周处低声阻止了。 “沈姑娘,里面没人说书,偷听也就算了,要再嗑上瓜子喝上茶,实在是不像话。” 沈其音嘿嘿一笑,她发觉自己在经历了一次生死大难后,胆子是越来越大了,根本不像个姑娘家。 外面终于消停了,里面的声音也就清晰了起来。 “殿下,您的王爵虽然被废,但皇家血脉之尊是谁也改变不了的。本官身为钦差,此行遥州,并不是为了与殿下为难。苏全通敌一案,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此中内情,还希望殿下能如实相告。” “我不认识什么苏全。” 听声音,宋世清现在已经冷静了下来。但他的矢口否认,听起来却没有多少底气的样子。 “殿下请看,这是您这几年与苏全的往来通信,全在这里了。” “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屋外的沈其音也很惊讶。 之前听闻怀远说,苏全是齐王府的密谍,她还不太相信。可屋里的钦差王鹤明显已经拿到了决定性的证据,让宋世清都无法抵赖了,看来事实确凿啊! 啧啧啧,原以为苏全只是个伪君子,真没想到,还是个双面人。回想一下和苏全的几次交锋,再想想苏全的真实身份,沈其音愈发觉得荒谬,荒谬得让她发笑。 她抬眼一看,发现周处的嘴角也挂着微笑。 “你笑什么?” “在下看沈姑娘笑得开心,自然也就跟着开心一下了。” “这不是开心,而是自嘲。打了半天交道,竟然连人家的真面目都看不清,还以为是自己棋高一着呢。唉,真是可笑啊!” 周处只是摇摇头,没有接话。 这时候,屋里的王鹤又开口说话了: “殿下,在苏全的家中也搜出了和这些信件相符合的草稿与回信。这件事,您就是再怎么否认也没有用。本官想知道的是,您把苏全安排在常宁县开办酒楼,目的是什么?这些信件里,多次提到了沈相和他的家人。殿下是想要报复沈相吗?” 屋里沉默了一小会,宋世清终于再次开口了。 “报复?报复沈相又有何用?能让父皇更加青睐于我吗?我只是……好奇,好奇父皇和沈相到底在谋划什么。父皇把沈相派去岱州,到底在做什么不能被外人知道的事情。” “咳咳,殿下这是什么意思?沈相辞官后自去岱州重操旧业,又与先帝何干?” 闻怀远竟然在这个时候插嘴进来,可见也被宋世清的话给惊得不轻。 “沈相在岱州时,我也安排了人跟着。本来是想找沈相讨个说法,问他为何要弃我而去。可我派去的人发现,沈相到了岱州,先去了市舶司,又去了宝船坞,一下子带走了大半船工船匠。别说沈相已经辞官,就是当朝宰相,没有皇帝下旨,也调动不了那么多人。所以我断定,沈相在岱州行事,必有父皇在背后支持。” “可在那之后,沈相只是造了船队,做些海贸生意而已,并没有什么特异之处。过了几年,陈越平定,沈相卖了船队,就南下遥州了。我想着也许沈相在遥州老家还有什么安排,就派了苏全跟过去。” “那结果如何?有何发现?” 还是闻怀远在发问。 “没有,苏全了解的状况全在信中了。沈相除了经营一座酒楼,也没有其他动作。我的这个密谍,算是白费了。” 屋里又是一阵沉默。 趁这个功夫,沈其音也在窗外消化着刚听到的信息。 苏全是来监视沈家的? 爷爷的辞官也许另有隐情? 嗯,这么想的话,很多事情也就说得通了。 比如沈渠昆当年的急流勇退,确实有点太任性了。虽然有太子之议的重大变故,朝中肯定会生出波折,但只因这样就要辞官?皇帝也没挽留,直接就准了?似乎两边都有点说不过去。 但若是皇帝授意,给了沈渠昆什么秘密任务,那这场双簧也就顺理成章得多了。可能早在太子之议前就商量好了吧,只是借这个机会爆发出来,更不易惹人生疑。 但实际上,还是有很多人生出了怀疑。 宋世清,这都算比较后知后觉的了。派人跟到岱州才发现疑点。 除了宋世清,不是还有人怀疑沈渠昆拿了先帝的传位密诏吗? 这样的怀疑虽然荒谬,但也算猜中了一半吧。 而且,还有脑子清楚,怀疑方向更准确的人在呢——比如闻怀远。 现在沈其音总算明白了,为什么闻怀远当初总是拐弯抹角地试探她是否真的失忆,是否记得沈家的往事。再看今天,在上司面前无礼插嘴,甚至情绪都有些不同寻常。如此种种,不正好说明了,闻怀远也是想要探寻沈家秘密的人吗? 唉!难怪自己姐弟俩过不上平静安宁的生活呢。沈其音忍不住腹诽着: 爷爷啊爷爷……我的便宜爷爷,您老人家,当年到底变了个什么戏法啊? 第七十九章 太祖血脉宋世清 王鹤这案子审得有些郁闷。 好不容易撬开了宋世清的嘴,让他承认了齐王府和苏全的关系,可闻怀远忽然揪着沈渠昆的事情问个不停,话题一下子就给带偏了。 王鹤没有经历过十六年前的朝中变故,对这些陈年旧事丝毫不感兴趣。他轻轻咳了两声,投给闻怀远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然后说道: “除了沈相的事情,苏全在常宁,可还有别的任务?” “没有,他只是个普通商人,还能做什么别的?都到这一步了,也不妨告诉你们,当年,我手下机敏的探子,大多派去了北疆,去查军中舞弊之事。沈相这边,只是我一时好奇,节外生枝,才找了苏全这么一个庸手。” 边军舞弊案,这件事王鹤倒是有印象。那时他刚入朝为官不久,在翰林院做事。齐王一系的文官,弹劾魏王一系的武将,事情闹得挺大。 可谁也没想到,魏王不但不护短,还主动提供了那些边疆守将贪墨粮饷,杀良冒功的证据。先帝大悦,夸魏王识大体,有皇家风范,还给了不少赏赐。 结果,齐王府精心策划的一次攻击,反而让对手得了便宜。那一阵子,翰林院里的气氛很压抑,王鹤那些支持齐王的同僚上司们,心情可都不大好。 现在想想,当时魏王之所以能料敌于先,扭转乾坤,恐怕也是那位潜伏在齐王府的密探的功劳吧。 同样是密谍,相比之下,苏全确实要差得太多。 不过即使如此真如宋世清所言,那他又为何要特意选择流放常宁县呢?苏全身上,真的没有别的价值了吗? 王鹤很想直截了当地问出来,但扭头看看旁边做着记录的书吏,他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毕竟事涉当年的皇位争夺,禁宫秘闻,还是不要问太多了。之前牵出个先帝与沈相密谋之疑,已经有些不妥。 只要能查明宋世清是否勾结佛朗机人就可以了,至于他们兄弟之间的游戏较量,王鹤真不想掺和进去。想想吧,临行前,陛下说得最多的也是沈家的人事,对他这位大哥,根本没提几句。 这就是圣意啊! 王鹤很快就做出了决定,这案子,还是换个方向继续审下去吧。 “殿下请看,这是苏全所写的供状。” “……一派胡言!我何曾让他联络过什么佛朗机人!佛朗机窃我成国国土,是为贼寇也!难道你们以为,我堂堂齐王,太祖长子,会做出如此大逆不道之事?!” 虽然审问的时间不长,但王鹤心里也有数,宋世清喜怒皆形于色,说真话说假话,基本一眼就能看出来了。 此时宋世清言语中的愤怒,倒不似作为。 为了进一步确认,王鹤又拿出了另一样证物。 “殿下请看,这是苏全在东宁岛所购的房屋田产,契书在此,上面还有佛朗机总督府的印章……” “混账!”宋世清怒气更盛,直接破口大骂,“这都是我齐王府的钱!这个卑鄙小人,安敢如此!?” 王鹤愣了一下,宋世清此时的反应就更加真实了。只不过他似乎暴露了点什么……难道说宋世清特意选了常宁县作为流放之地,是为了从苏全那里拿回齐王府的银子? 再多想一想,宋世清要银子是想做什么呢? 唉,看来这位齐王输得并不服气啊。是不是还做着什么东山再起的春秋大梦呢? 这倒也没什么奇怪的。 且看宋世清这废物样子,再看旁边闻怀远,眼中也隐隐流露出鄙夷的神色……王鹤觉得,就算真给他黄金千万,凭宋世清的能耐,又能做成什么事? 算了,这件小事,就当没看见好了。王鹤相信,以陛下的英明神武,肯定早有防范,用不着他多嘴。 “既然殿下认为苏全所言不实,那么可愿意当堂与他对质?” 王鹤已经有些厌烦了,要是一个普通案子,哪用得着这么和颜悦色的和嫌犯打商量?他只盼着宋世清能赶紧把苏全驳倒,自证清白,了结此案。他好再去处理其他事务。 可没想到,宋世清怒意未消,竟梗着脖子反问道: “当堂对质?凭什么?这等荒谬谎言,不值一驳!你们能夺我王爵,却不能随意羞辱于我!太祖血脉,被安上通敌叛国的荒唐罪名,还要被逼得亲自辩驳,你们是嫌我老宋家还不够丢人吗?” 宋世清意外的强硬,让王鹤一时语塞。他也不得不承认,这位废齐王的气话还多少有些道理。此事若是处理不当,传将出去,可是在给陛下脸上抹黑呢。 王鹤只好安抚了几句,又拿出太后让他带给宋世清的书信,这才把这位太祖血脉的情绪给稳住。 “除了这封书信,太后娘娘还让本官给两位小殿下带了些东西。本官来得急,车架还在路上,等过几天他们抵达常宁县城,本官会再次登门的。” 王鹤行了个最大限度的礼——冲宋世清拱拱手——就无可奈何地离开了主屋。 推门出来,只见门外站着个姑娘,手里还端着茶水点心。仔细一瞧,不是沈其音又是哪个? “沈姑娘?你的伤好了?” “回大人的话,已经能下地了。听闻钦差大人在屋中审案,民女本想送上些茶水糕点,可走到门口,不巧正听见屋内说话,事涉家祖。民女自家宅失火后失忆日久,听到大人在谈论沈家旧事,一时间情难自已,就不由得多听了一会。失礼之处,还请大人恕罪!” 王鹤挑起了眉毛。 说得这么漂亮,不就是偷听吗?还脸不红心不跳地煽起情来,让人不好怪罪。这沈家女,还真是与众不同啊。 王鹤略显不满地看看守门的周处,又瞧瞧身后的闻怀远,见两人都是视若平常,他心里也就明白了。料想这沈其音,平时行事也定是这个古怪路数。 再想想那东云楼,自在餐,还有刚刚放出风声的西雨书院,也只有眼前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孩才能有此手笔吧。 等此案完结之后,王鹤还真想跟沈其音,以及不知怎么从哥哥变成弟弟的沈其羽,好好聊上一聊。 现在,还是想想怎么把苏全的实话套出来,结案要紧。 “无妨。沈姑娘还是好好休养,等伤全养好了,本官再来拜访。” 王鹤应付了一句,本想就此离开。可沈其音说了一句话,硬生生地止住了他的脚步。 “钦差大人,民女与那苏全有些交情。不知大人可否让民女与苏全见上一面?”沈其音的眼中闪烁着自信的光芒,“说不定,对大人手上的案子会有帮助。” 第八十章 探监 阴暗的牢房里,苏全躺在干草堆上,一根一根数着自己的头发。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他们怎么就不明白这个道理呢?之前的那次审讯,他的身体发肤,到底毁伤了多少呢? 苏全没想到自己竟然那么怕疼,那么怕死。 他大哭着求饶的时候,行刑的人还说什么真扫兴,还有好多手段没使出来呢。 他们是厉鬼化身吧! 为了不再承受一遍那些痛苦,为了能苟延残喘地活下去,苏全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听从当权者的吩咐,一口咬定供词上的所有罪行。 只有帮皇上弄死齐王,他才有活命的机会……这是那个太监反复叮嘱他的话。 后来太监走了,又来个什么钦差,还装模作样地试探他。苏全可不敢反口,除了一遍又一遍地承认自己的罪行,他半句废话也没有多说。 这样应该就可以了吧。 这样,他就能活下去了吧。 牢里不知日夜,他只能通过自己吃了多少顿猪食一样的牢饭来计算日子。 算下来,岁比也快结束了吧?他的丰泰楼,现在怎么样了?是稳稳保着第三名的位置,还是已经被官府查封了呢? 有什么区别吗? 现在想想,什么比赛,名次,甚至是金钱,似乎都没有任何意义了。 若是听到魏王登基的消息,他就立刻逃到东宁岛去,现在应该已经买到一个佛朗机的小官来做了吧。 苏全很后悔,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出更加正确的选择。 可是……哪还有机会呢? 哗啦哗啦……这是牢头开门的声音。苏全惊恐地爬了起来,还没到吃饭的时候,这会来人,恐怕没什么好事。 借着走道里的一盏油灯,苏全看见牢头带了一个女人进来,那女人还拎着一个很精致的食盒。 断头饭? 不知为何,苏全一下子就想到了这个词。 “苏全,有人来看你来了!” 牢头阴沉沙哑的嗓音就像是牛头马面的呼喝,让苏全不寒而栗。他抱着头颤抖着,根本不敢去看来人,哪怕他心中也有些疑惑,是哪个妻妾来送他最后一程了? “苏员外,有日子没见,怎么还认生了?连个正脸都不肯露?” 这声音……不是沈其音吗? 惊奇压过了恐惧,苏全抬起头一看,提着食盒站在他面前的的确是沈其音不假。 “这断头饭……为何是你来送?” 苏全脱口而出。 “什么断头饭?苏员外就那么想死吗?”沈其音翻了个白眼,冲一旁的牢头说道,“把这收拾一下,至少搬套桌椅过来,再泡点热茶。” 沈其音这毫不气的样子,倒像是去酒楼吃饭,吩咐店小二。而那牢头竟然笑嘻嘻地点头哈腰,按她的吩咐做了。 这牢头原来会笑的呀? 不不不,更重要的问题是,沈家又得势了吗? 不对啊!自己的那份供状里,不是把沈家也一起拉下水了吗?那位杨公公,也是如此授意的呀! 苏全虽然领教过沈其音的聪慧,但他并不觉得,一个前朝国公的孙女,有扭转皇帝意志的能力。 难道说,是那个太监在诓骗于他? 沈其音看着苏全呆在那里,脸上风云变幻,觉得好笑,却又有些笑不出来。 聪明人想太多,似乎也未必是什么好事。苏全的例子就在眼前,也算是个警醒了吧。 不去打扰苏全的胡思乱想,沈其音把食盒放在牢头刚搬进来的桌子上,一样一样把吃食摆了出来。 哪怕退出了岁比,东云楼也在不断地开发新菜。比如炸红薯条配番茄酱,凉了也一样好吃。用茱萸代替辣椒做的酸辣红薯粉,经过长时间的调味配比终于接近完美,它是宋思珞的最爱。乳酪蛋糕也能做了,并不是窦静阁,而是阿水的手艺。沈其音相信,这个小姑娘一定有成为顶级糕点师的天赋。 光有这些素菜显然不够,沈其音还带了一只卤水鸭和一个酱肘子,她相信有监狱里的伙食做衬托,这两样大肉肯定能让苏全陷入疯狂。 果不其然,肉香从食盒的最底层飘出来的瞬间,苏全的脑子就转不动了。等沈其音把两道肉菜摆到了桌上,苏全的眼睛都直了。咽口水的声音,连退出牢房的牢头都听得清清楚楚。 “苏员外,想吃就来吃吧,放心,这不是断头饭。” 沈其音说完,就搬着椅子退到了一边,把一桌子美味佳肴让给了苏全。 这个决定简直太明智了,下一个瞬间,苏全扑到了桌子上,开始像野兽一样疯狂地进食。准备好的筷子早就给扫到了地上,连红薯粉都是用手抓着吃的。汤汁飞溅,油水甩得到处都是,比动物世界里的捕食场面还要惨烈。幸好旁边准备了茶水,不然的话,光这些菜,就足以把苏全给噎死。 过了一会,苏全终于慢了下来,等他恢复到人类吃饭的速度之后,沈其音也开始说话了。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的道理,苏员外不会不懂吧?我有几个问题想问问你,你能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吗?” 苏全啃着鸭翅膀,抬眼看了看沈其音,几乎是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 “你那份供状我看了,编得还挺精彩的。说我为了助齐王起事,和宋思珞一起在东云楼蛊惑常宁百姓,意图谋反。这是你自己的主意,还是杨三九杨公公的?” 沈其音特意选了这个和自己有关的切入点,而不是直接挖根,就是想看看苏全的反应。 苏全眨了眨眼睛,咽下嘴里的肉,又喝了一口茶,才轻声说道: “他的主意。” 沈其音满意地点点头,没急着追问,而是又换了个角度,继续问道: “你是怎么被抓住的?” “我雇了条船,想逃往东宁岛。在船上喝了杯茶,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杨公公的军帐里。他审过我几次之后,就给转到了府衙大牢。” “你是哪天出逃的,是不是来东云楼看到宋思珞的那天?” “对,就是那天。” 沈其音的嘴角挑了起来,她盯着苏全的眼睛,一字一句地问道: “你不是齐王府的密谍,通敌造反的同谋吗?看见自家少主子,为什么要跑?” 第八十一章 价值 苏全刚才已经想得差不多了,沈其音能好端端地站在这里,还能对牢头颐指气使的,说明那杨公公说的话并不可信,至少不可全信。 记得进府衙大牢前,他还无意间听到那杨公公对手下说,沈家的两个遗患这次必死无疑。 那么杨公公所说,新皇想把齐王一系斩草除根,只要他能帮着把这件事情做成,就可以保住性命……到底有几分可信呢? 齐王死不死,苏全并不关心。他只在乎自己的命。 沈其音如此提问,显然已经发现了些什么。而如果杨公公不可靠的话,那么他至少应该听听别人提出的价码。只要能活下去,现在的苏全,什么事都愿意做。 “杨公公现在在哪里?” 苏全没有回答沈其音的问题,而是提出了自己的。 沈其音也不恼火,有问有答,这对话才能继续下去。 “他呀,现在已经灰溜溜地回京了。” “灰溜溜?” “假传圣旨被人抓了现行,当场戳穿,自然没脸再待下去。不过他到底是皇帝宠信之人,这常宁县里还真没人动得了他。钦差不行,越国公也不行。不然的话,他现在哪里还有命在?” 沈其音很坦诚,并没有一味地贬低杨三九的权势地位,来诓骗苏全改弦更张。这一点,让苏全心里多了几分信任。 “你要保齐王?” 苏全继续问道。 “保?倒也谈不上。只不过他要是死了,我会很麻烦。宋世清这人虽然没什么本事,但他的一双儿女跟我关系很好。我不希望他们伤心,更不能让他们出事。” “你凭什么保齐王?就靠着跟越国公的那点交情?” “苏员外,到现在你还没想明白吗?真正保着齐王的不是我,而是京城里的皇上。他要是真想杀掉自己的哥哥,机会要多少有多少。从京城到遥州,几千里路,护送齐王的还是杨三九。坐船可以失足落水,坐车可以滚下山崖,更不用说水土不服,突发急病,死法要多少有多少。用得着等到常宁吗?” 沈其音没有顾虑,什么话都敢说。而苏全听了,却并没有一下子改变看法。 “也许是皇帝爱惜羽毛,不想背上弑兄的恶名。” “你以为安个谋反罪名再杀,就不背恶名了?天下人又不是傻子,宋世清现在一介庶民,没兵没权的,只靠蛊惑手无寸铁的百姓,再拉上只占了一个岛屿的番邦,就敢和坐拥天下的弟弟叫板?宋世清若是真因为这种罪名被处死,皇帝也是一样要挨骂的,还会被人耻笑自作聪明……哼,那还不如在京城就一刀剁了哥哥的脑袋呢。” “你是说,新皇并不想杀齐王?那可是和他争过皇位的人啊,此等威胁不除,龙椅岂能坐得安稳?” “我问过钦差大人了,现在京中稳定祥和,皇帝和百官虽然还在磨合,却也并无太多摩擦。这样的局面,哪里有什么不安稳的?我可是听说,宋世平一代雄主,颇有先帝风范。宋世清做齐王的时候都争不过他,难道贬为庶民之后,反倒成了威胁?想控制住宋世清,方法太多了。杀人,是最简单,也是最低级的一种。不到万不得已,新皇应该不会出此下策吧。” 这一番分析,是在沈其音以做功课为由,向王鹤打听过京中情况之后,又结合了蒋成济提供的信息,最终做出的推断。她先用来说服了自己,这才拿出来劝服苏全的。 沈其音现在基本可以断定,宋世平对宋家三口和沈家均无恶意。沈家的大火,也不太可能是宋世平派人放的。 不必和掌管天下的一国之君为敌,沈其音也是松了一口气。 苏全问的问题已经够多了,在听了沈其音的一番话之后,他又陷入了沉思。很快,懊悔的神情慢慢爬上了他的脏脸。显然,他也认可了沈其音的这一番分析。 沈其音看在眼里,她抓住这个机会,重新把提问的主动权攥在手里: “你那天逃走,是因为没想到旧主会出现在眼前吧?你怕受他们牵累,被人发现齐王府密谍的身份,所以就想逃离成国。我的疑惑是,从常宁出海,可以去的地方有不少,你为什么选择了东宁岛呢?” “佛朗机人船坚炮利,又招纳汉人为官,并承诺予以保护。除了那里,我还能去哪?大成的藩属国?还是远遁千里万里,去一个连汉语都没人说的地方?” “你倒是挺聪明。”沈其音冷笑着,“眼光还不错。能看出佛朗机人比之成国水师的优势,也算是个明白人了。可惜啊,非要做卖国贼,怕是难逃一死了。” 死,这是苏全现在最听不得的字眼。 “沈小姐,我若是承认杨三九让我在供状中作伪,可能保全性命?” 沈其音摇摇头,说道: “希望不大。你为齐王府效命做密谍,这件事本不是什么大罪。据我所知,你创业所用的钱财,是齐王府给的吧?那么朝廷多半会查抄你的家产,收归国库。但你本人呢,又没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很可能就被轻轻放过了,说到底不过损失些身外之物罢了。接下来,做伪证诬陷一位曾经的亲王,这个罪名可大可小,可能要碰碰运气。但是,你拿着属于国家的钱,去外敌那里买房置地,还打算做那边的官,这可就是实打实的通敌叛国了。死罪,罪无可恕!” 苏全听了,忽然往地上一跪,咚咚咚地磕起头来。 “求沈小姐救救我吧!我知道,你能来这一趟,就说明我还有利用价值!只要不让我死,干什么都行啊!” 这脸变得也太快了吧?沈其音知道人都怕死,可怕到苏全这份上……好吧,其实也没那么稀奇,只是大多数人都没有直面过死亡罢了。沈其音自己死过一次,前几天差点又死了一次,所以才比较淡定。 不过苏全怕死,倒也是一件好事。一个道德观念和忠诚之心都不强的人,只要还有所恐惧,就仍然能被掌控。 本来,沈其音提出来牢里探视苏全,只是想帮宋家三口把嫌疑洗清,顺便向钦差卖个好,毕竟被人家救下一命嘛。至于这之后苏全是死是活,沈其音一点都不在乎。 可来探监之前,她跟蒋成济聊了一次,谈及苏全在东宁岛买房置地的事,沈其音脑海里忽然出现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齐王府能往遥州和北疆派遣密谍,据蒋成济说,当今圣上也在齐王府里安插过密探。那么,为了将来收复东宁岛,是不是也应该往弗朗机人那里,派个密谍过去呢? 而苏全,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这也是这个伪君子,最后的一点价值了吧。 第八十二章 钦差攻略(上) 还是在东云楼三层的雅间里,继县令,国公之后,这个房间又迎来了钦差。 王鹤正襟危坐,而同席的沈其音和蒋成济就要随意得多。今日之宴,是沈其音请王鹤,蒋成济大大咧咧地来做陪。此时,餐点未上,王鹤面前先摆上了一道开胃菜。 “这是……苏全的招供?” 王鹤着实有些意外。 他之前同意沈其音去见苏全时,并没有抱多大期望。更多的是惊讶于沈家女所请,想借机多了解一下这个人而已。 最糟的情况也坏不了事的,哪怕能动摇那苏全一二,也能让他接下来的审讯轻松一些。 可王鹤万没想到,沈其音竟然成功劝得苏全翻供,拿到了全新的供词,消除了宋世清的谋反嫌疑。 他一目十行地完整张供状,几个重点的地方还反复确认过。显然,苏全这一次的供词,可就要真实得多了。 从他自己怎么经商失败,怎么混在京城街头做些投机的小买卖,然后偶然的机会被齐王看中,然后开始了密谍生涯说起。一直到几个月前,魏王登基的消息传来,他的决断和筹备,心态几番变化,说得十分详细。 最重要的是,供状里把两件事情说得很清楚。 第一,苏全知道齐王事败后,为了保住财产性命,故而选择出逃东宁岛,投靠佛朗机人。 第二,杨三九抓到他后,威逼利诱,要他诬陷宋世清,所以才有了先前的那份伪证。 有了这两条证词,再和之前掌握的证据串在一起,整个案件也就清晰明朗了起来。宋世清一家通敌叛国的嫌疑,也就此洗清了。 而在苏全的供词之外,沈其音还把两人的对话写了下来,一并交给王鹤,以示坦荡。 看过供词,再看这一份狱中对话录,王鹤便连连称赞道: “好啊!沈姑娘,你可是让本官大喜过望啊!本以为苏全是一块难啃的骨头,没想到沈姑娘出手,竟是一鼓而破,本官佩服,佩服!” 王鹤这通夸赞略显夸张,除了由衷之情,也是看了一旁越国公蒋成济的面子。 而蒋成济却是毫不气,代替沈其音照单全收。 “那是自然!苏全那厮,怎么会是沈丫头的对手?之前在岁比时就屡战屡败,现在成了阶下之囚,就更是老鼠见了猫。本将不轻易夸人,但是今日还非要夸上一句——沈丫头才智高绝,十个苏全也不是对手啊!” 沈其音知道蒋成济这是有意向王鹤强调蒋沈两家的同盟关系。但老爷子能把她捧上天,她可不敢在天上飘着不落地。 “大人和国公爷谬赞了。是钦差大人慧眼如炬,早把案情看个通透,能让民女以清白之身出现在苏全面前,又让牢中守卫配合,才让那苏全看清了形势。况且,民女不在朝中,说起话来百无禁忌,不像钦差大人处处掣肘。民女是靠了剑走偏锋,这才说动苏全。大人不怪民女不知天高地厚,妄议朝政,已是民女的福分了。可当不起大人过誉!”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沈其音,当然知道该怎么跟领导说话,只是以前没有露一手的机会。不管是对上闻怀远,还是蒋成济,基本还都是由着本性去交往。 而王鹤就不同了,已经转变思想的沈其音急需和这位钦差搞好关系,进而给成国皇帝留下个好印象。她不求能从宋世平那里得到什么恩宠,只要这位新皇帝别把跟他哥哥一家走得近的沈家当成眼中钉就行了。 王鹤听了这话,倒也还算受用。被没本事的小人称赞两句,多半会觉得那明摆了是溜须拍马。可若是有能耐的人称赞两句,哪怕人家只是气,心里都会觉得畅快无比。 很显然,沈其音就是个真有能耐的人。王鹤对这一点已经看得很清楚了。 “沈姑娘不必过谦,这份才学见识,已经可与朝中一些官员相比了。可惜姑娘是女儿身,无法为朝廷效力,不然的话,沈相之后,沈家当又出一栋梁之材。” 王鹤这段话,既褒扬了沈其音,也顺便带出了一个态度:新皇对沈相和沈家的定位。 沈其音当然听懂了,这些话,钦差说出来,跟其他人说出来,那意思是完全不一样的。 有了这句话,沈其音也就放心了。她这几天为了准备向钦差和朝廷示好,可没少花心思。现在证明是两情相悦而非单相思,的确是个好消息。 沈其音脸上的笑容愈发明媚,她又拿出几页纸,递给了王鹤,说道: “钦差大人这话可不妥,谁说女儿身就不能为朝廷效力了?这个,就算是民女给朝廷献上的第一份投名状吧。” “哦?” 王鹤接过那几页文字,粗略一扫,发现是沈其音和苏全在狱中对话的下半部分记录。看样子,他们除了这个案子,还聊起了别的。 “密谍?东宁岛?” 王鹤又一次大吃一惊,随即觉得此事有些异想天开。 “朝廷还在和佛朗机使团谈判,结果未知,此时就往东宁岛部署密谍,是不是有些不妥?” 王鹤说这话的对象并不是沈其音,而是蒋成济。 蒋成济却是叹一口气,有些郁闷。在王鹤诧异的表情里,他也从怀里掏出几张纸,递了过去。 这是变戏法呢吗?怎么一份又一份的没完没了了? 王鹤虽然腹诽,但也不敢儿戏,立刻问道: “越国公,这又是何物?” “是我水师中一个熟悉佛朗机舰船的吏目,按沈丫头说的那个什么……参数,模拟出的海战结果。交战双方分别是我大成东南沿海现有的全部战舰,和已知在东宁岛驻守的佛朗机舰队。按不同天气,不同战术,总共模拟了十次。这十次里,我大成舰队不但毫无胜机,甚至还有六次直接全军覆没。” 王鹤眉头紧皱,纸上的那些数字图表,他竟然一点都看不懂,只好问道: “这些参数……模拟,准确可信否?” “这些模拟主要参考的是船只的航速,火炮威力,装弹速度,还有船只耐久等数值。除了大型火炮之外,敌我双方的小型远程火器也在考量之内。虽然不能说完全准确,但确实能反映出敌我双方的实力差距。” 沈其音一脸严肃,确信无疑地补充道: “在海战必胜的情况下,钦差大人觉得,谈判桌上,佛朗机人能退让多少?” 第八十三章 钦差攻略(下) 王鹤眯着眼睛把手里的模拟报告翻来覆去又看了几遍,还是毫无头绪。他总觉得沈其音和蒋成济是在危言耸听。 没错,沈其音还就是在危言耸听!或者换个更生动的说法——她是在唬人。 她和窦静阁两个人合力制成的海战模拟报告,相信整个大成国不会有第三个人能看得懂。 这里面有没有水份?当然有! 不说别的,实际的海战可不是打游戏,拼数据,那是真正的瞬息万变。除非你能把战场上的每个细节都进行精确的数据化处理,否则,这样的模拟永远是不完善的。 但不够完善并不意味着没有参考价值。 有些危险和差距,你不去强调,就是无法引起足够的重视。 连蒋成济都承认,如果对面佛朗机船只的战力真如沈其音所猜测,窦静阁所形容的那般,那么以现有的水师军力去收复东宁岛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可京城里的文武百官们看不到这一点,雄心勃勃的新皇也未必能意识到事态的严峻。没办法,沈其音也不得不用上一些营销手段,来把危机的严重性更直观地推销出去。 王鹤摇了摇头,放下了手中的纸张。 他也是给绕糊涂了,现在讨论的是派遣密谍,而非发兵攻打。 这份海战模拟报告,还是带回京城去,让文武百官们一起来头疼好了。 “如此说来,朝廷若想收复东宁岛,则必有一战,断无他法。越国公先前上书,改良战船之请,也是为了此事。也就是说,即便开战,也要在一两年之后了。现在派遣密谍……是否为时尚早啊?” “还是要未雨绸缪啊。用间之法,便是要在敌营冰冻三尺,仅靠一日之寒,未必可成。潜伏之日越久,就越不容易露出马脚。若是临战之时才开始着手潜入,怕是为时已晚。” “嗯,越国公言之有理。可是苏全此人,真的可信吗?” 沈其音微笑着摇头: “此辈不可信,但可用。只需配上一个可信的副手,掌握他的生杀大权即可。苏全已经顺利地在东宁岛买下了房屋田产,他的老仆也已经向佛朗机总督府缴纳了买官的银子,可以说是万事妥当。这家伙虽然怕死,但鬼主意挺多的。况且苏全在常宁县这几年,不也没人发现他是齐王府的密谍吗?只让他侦察情报,传递消息的话,应该能不辱使命。” 沈其音的计划听起来很诱人,又有越国公在一旁帮腔,由不得王鹤不动心。 虽然他的公务是巡视八州,未有与收复东宁岛相关的职责。但这个计划是沈其音提出来的,执行者又是宋世清的旧部,这些都是皇帝命他考察关注的对象,若是顺势推行此计,似乎也不算越权多事。而此事做成,甚至能为收复东宁岛埋下胜机。如此功业,若是错过了,岂不可惜? 想到此处,王鹤打起精神,开始仔细考虑起实施的细则来: “关于这副手,两位可有人选?” 蒋成济闻言,凑到王鹤耳边,低声说道: “王大人怎么忘了?陛下手中,不是早就有神通广大的密探了吗?不如大人上一封加急奏章,请陛下赐派人手。这东宁岛,也不是明天就要去的,到那边如何行事,怎么通传消息,还需要仔细谋划一番才行。” 王鹤恍然大悟,他还真是昏了头脑,竟然只顾自己立功,没想着带上最爱用密探的皇上一起玩。 “多谢越国公提醒!我这就回去写奏折!” 说着,王鹤起身就要走,沈其音连忙把他劝住: “钦差大人别急啊,这饭还没吃呢!” 可王鹤这保国安民的劲头一上来,哪还顾得上吃饭?他冲蒋成济和沈其音拱拱手,说道: “国事要紧,改日再来品尝东云楼的美食!” “王大人等等!”沈其音不得不起身把他拦住,“其实这顿饭中也涉及到国事。此事重大,不逊于东宁岛!” “啊?” 王鹤觉得自己根本吃不下饭了,今天来到东云楼,光吃惊就吃饱了。 这个沈其音,还真是一手接着一手,让人惊喜不断啊! “如此重要,是何国事?” 王鹤有些按捺不住,急切地问道。 沈其音对上王鹤的眼睛,自信地答道: “农事!近可救闽州旱灾,远可使我大成再无饥馑之忧!” 嚯! 好大的口气! 听了沈其音的话,王鹤又坐回了刚才的位置。他看出来了,这姑娘是个能惹事的主,倘若给她个机会,说不定能把大成国搅个天翻地覆! 若是因循守旧的老顽固,比如朝堂上那些只求安稳的文官大佬,可能会把她恨个咬牙切齿。可王鹤,他也是个不同寻常,敢于冒险的主。不然在初入朝堂时,也不会抛弃整个文官阵营,去投靠武将们支持的魏王。 沈其音这股子闹腾劲,还真对他王鹤的胃口! “沈姑娘,这便是你要献给朝廷的第二份投名状了吧?” “正是!” “之后可还有第三份?” “大人莫急,先看了第二份再说,如何?” “好!”王鹤抚掌大笑,畅快地说道,“那就快些开饭吧,本官还真是饿了!” 沈其音点点头,扯了一下门边一段打了彩结的绳子,随即一阵铃声由近及远,往楼下传去。不多时,雅间的屋门打开,几个伙计鱼贯而入,大盘小盘,美味佳肴,很快就摆满了桌子。 为了让钦差吃好,沈其音准备的全是东云楼里最受欢迎的招牌菜:牛排,烤鳗鱼,寿司拼盘,至尊披萨,乳酪蛋糕等等。 王鹤在京城为官,自诩也吃遍了天下名菜,甚至还有幸吃到过皇帝赐宴,品鉴过御厨的手艺。可眼前这些个菜,王鹤甚至一样都认不出来。 然而王鹤没时间感慨,显然,桌上的这些佳肴虽然新奇,但并不能解救闽州旱灾。那么沈其音所说的第二份投名状,到底在哪里呢? 沈其音也看出了王鹤的疑惑,她调皮地一笑,给出了提示: “钦差大人,这桌上最不起眼,最不合群的一道菜,就是答案。” 王鹤闻言放眼望去,桌上的每一道菜都华丽美观,做过精心的摆盘。而只有一道,却是普普通通,就像寻常百姓家里的吃食。 盘子里躺着的那是什么? 比薯蓣粗,比芋头长,表面包裹着棕色发红的皮,像是整个用火烤过,还能隐隐感觉到热气。 “这是何物?”王鹤问道。 沈其音一把抓起一个,左右手倒了两下,吹散热气,从中间掰成两半,乘着涌出的香气,递给了王鹤半个。 “来,钦差大人,尝尝这个烤红薯!” 第八十四章 救灾之议 通过对东云楼的些许了解,王鹤知道,沈其音喜欢拿新作物来做文章。番茄,番瓜都卖得有声有色。 而这红薯,也就是番薯之名,王鹤于那日骚乱之前,在东云楼外排队时就听别的食提起过。那时候只听到几个菜名,夸赞了味道,至于别的,王鹤几乎是一无所知。 眼前的烤红薯倒是很香,被掰开的红薯肉冒着热气,看着就很诱人。 吹吹气咬下去,先是烫,烫得直哈气。但这种缠绵着香甜的烫口,却让人产生了由衷的欣喜和急切。等热潮退散,被火热的绵软抚慰着舌头,细细品尝着红薯的甜蜜滋味,的确是幸福满满。 王鹤不由得想到,若是把红薯带回京城,在大雪纷飞的日子里烤上一块,趁热享用,岂不是乐似神仙? 王鹤半个红薯吃下肚,很是心满意足。但他没忘了留下来的理由,马上问道: “这烤红薯的确美味,沈姑娘说它能救旱灾,能使我成国再无饥馑之忧,可是因其产量较高?” “确实如此!红薯耐旱易活,无地不宜,产量更是可达一亩数十石,胜稻谷二十倍!” “亩产多少?数十石!二十倍!” 王鹤一下子站了起来。要知道,哪怕是最肥沃的上等田里,种米种麦,也不过四五石的亩产。普通田地,大多在两三石,甚至一两石之间徘徊。红薯的产量有一亩数十石?那的确是能超稻谷二十倍了。 王鹤从头到脚止不住地颤抖着:若是大成的粮食产量能翻二十倍,那么这个天下,一定会大不相同。 沈其音看着王鹤的样子,心里暗自庆幸。她报的是历史上明清两朝红薯的亩产,要是按现代的报,亩产上万斤,也就是上百石,要么能把王鹤吓死,要么会把钦差气死……觉得自己在戏耍于他。 其实,只要她的西雨书院以后能顺利发展,在农业科技上有所突破,把这红薯产量再提高些也是不成问题的。不过沈其音现在需要的不是放卫星,相反地,他还得主动给王鹤降降温。免得在红薯推广过程中出现什么问题,产量不足的话,还要追究到她的头上来。 想要办学的沈其音,现在最重视自家的名声。 “王大人,红薯只能算是辅粮,虽能充饥,却也不能完全代替米麦,更不宜占用大量耕地。这外来作物,我成国百姓不熟悉其特性,刚开始种时,产量还会低一些,未必能丰收。在下等荒地里种上一些,挖窖储存可保一年不坏,足以应对灾荒即可。” 王鹤还没说什么,一旁的蒋成济先发话了,他捧着一个红薯啃得香甜,边吃边说: “丫头你就是顾虑太多!想当年军中缺粮的时候,树皮都扒下来啃。这红薯又大又香,已经是难得的好粮食了。丫头啊,你要是早跟我说这红薯高产,本将肯定早就让水师的那帮小子屯田种下了!若是让天下军屯都种上红薯,军中就再也不会缺粮了!” 沈其音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 “这个真不行,红薯吃多了胀气……还是别当军粮用的好。其实还有比红薯更合适的的高产作物,等咱们拿到手里,您再带兵去种也不迟。” “是什么作物?现在何处?这等军国大事如何能等?”蒋成济十分急切。 沈其音叹一口气,说道: “玉米和土豆,原产地在遥远的新大陆,现在应该是由佛朗机人掌控着。佛朗机人很重视对高产粮食作物的监管,不像番茄番瓜,可以随意买卖。就说这红薯吧,也是一个商人冒死偷运回国内的,根本没那么容易得到。” 又是佛朗机人! 王鹤在一旁听得也是直皱眉头。没想到向来不被重视的番邦蛮夷,不但拥有更加精良的舰船火炮,还掌握着优质高产的粮食作物。若是不予重视的话,还真可能成为大成国的一大威胁。 此事他记在了心里,却无暇分心了。眼下,还是闽州的旱灾更为急迫。他不得不出声打断蒋成济的追问,把沈其音拉回到正题上来: “其他的作物暂且不管,沈姑娘的意思是,要用这红薯做救灾粮?不知沈姑娘手头有多少红薯?” “十万斤。” “十万斤……这也不多啊。”王鹤愁眉不展。 “大人容禀,这十万斤红薯,并不是给灾民吃的,而是让他们种的。筹措救灾粮,民女有心无力。但有了这十万斤可在荒地种植,产量颇高的红薯作种薯,却可以给灾民一个希望。” “希望?” “是的大人!救济灾民,并不是给他们发点粮食,让他们不至于饿死便好。每每发生灾害,常有流民致乱,乃是由于心中惶恐,即便今天能吃上饭,也不知明天的口粮在哪。眼前看不到希望,也就不愿再遵守法度,靠抢夺,靠偷窃,无所不用其极,来确保自己能够活下去。” “闽州旱灾,朝廷自会发放赈灾口粮。但除此之外,若是能同时将红薯推广开来,让灾民们可以自己动手,种出下一季旱涝保收的粮食。同时再派遣工匠,甚至士兵,指导帮助大家打井挖渠,让每个灾民都忙碌起来。那么只要赈灾粮食不断,闽州就不会生乱。甚至能借着此次旱灾,建立起一个有效的防控体系。每家每户都打上深井,种上红薯,从此以后,这一州百姓都不会再惧怕干旱了。而当验证了闽州防旱举措行之有效,更可以推广全国,顺势将红薯普及。相信用不了多久,成国百姓将不会再有饥馑之苦!” “好啊!此乃谋国良策!” 王鹤激动不已。沈其音思虑周密,走一步看三步,井井有条,实在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他现在是打心眼里觉得惋惜,若沈其音是个男儿,只要入朝为官,必能位极人臣,成为国之鼎重。 不过现在的沈家,不是还有一个男丁吗? 沈其羽! 王鹤方才已经见过那个孩子了。琴弹得很好,可惜有些痴痴傻傻的,怕是考不了科举的。 但若是不走科举之路,先给沈渠昆追复国公之位,再顺势给沈其羽一个荫补的官职,弟弟在明面为官,姐姐在暗中辅佐,是否可行呢? 这个念头一兴起来,便深深印在了王鹤的脑中,挥之不去。 第八十五章 宋知璃的再次跳槽 很丰盛的一顿饭,沈其音总共就没吃几口,净顾着说话了。 王鹤和蒋成济,也不知道是哪来的默契,这个问两句,那个问两句,衔接得很是紧凑。他们两个轮番上阵,还能有时间各自吃上几口。然而沈其音就一个人一张嘴,又不可能真个放飞淑女形象,边吃边说。 于是,好好的一场宴会,就变成了沈其音的个人访谈会了。 蒋成济念叨的主要是东宁岛和佛朗机人,对西雨书院的筹备进展也十分关心。 王鹤则更像是校考,随手拿来一件军国大事,就问沈其音的看法意见。 幸好,几千年的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能发生的事情基本都发生过了。不管多棘手多离奇的政事,沈其音都能在历史长河里找到些相似的案例。所以,她的回答往往可以切中要害,甚至提供一些全新的视角和思路,让王鹤是越聊越钦佩。 而当听说西雨书院建成之后,则可以作为沈家为朝廷献上的第三份投名状,王鹤立刻表态:全力支持! 行了,有了钦差大人这句话,沈其音就算没白忙活。向朝廷示好所花费的心力,总算有了第一期的回报。 至于钦差的支持要怎么落到实处,就不是这一顿饭能谈完的事情了。沈其音有几个腹案,得趁王鹤启程赶赴闽州之前尽快敲定。 可惜,现在能商议办学之事的同志只有一个半。一个是窦静阁,半个是蒋成济。 蒋成济的热情毋庸置疑,但老将军毕竟在学术教育上没什么经验,仅凭一腔热血,能提供的帮助实在是有限。 要不是窦静阁博学全能,沈其音现在肯定已经焦头烂额了。 还是得先招人才行。 你看东云楼,经营交给五娘,后厨交给连福和林大有,舞台演出有阿蓝盯着,各司其职,沈其音根本不用费心。 要想办好西雨书院,她就需要更多的专业型人才。 沈其音并没有想到,一个正愁无事可做的人才,就在家里等着她呢。 回到小院,已是接近傍晚。推开院门,就见小宁从厨房出来,端着菜往后院走。 “小姐,您回来啦!” 小宁甜甜地笑了一个,让沈其音的疲惫也消散了一些。 “这是宋少爷的晚饭吗?” 沈其音默默地吞了一下口水,那盘青菜看着真是翠绿鲜嫩,星星点点的蒜蓉也是香气扑鼻……最饿的时候看见饭菜,实在是无法抵御。 “是呢,今天晚上吃打卤面和小青菜,就在后院里。宋老爷也在。” 宋世清? 沈其音还真不常见这位废齐王出屋。出于好奇……还有饥饿……沈其音决定到后院蹭上这顿晚饭。 果然,后院当中的石几旁,宋世清端坐在石墩上。在他身边,宋知璃正跪着——跪在一个软垫上。他的伤还没全好,坐不得,所以只好用这么一个看起来很像体罚的姿势凑在桌边吃饭。 “沈姑娘回来啦!” 见沈其音进了后院,宋知璃高兴地想站起来,却一下子扯到伤口,又跌坐下去,再次碰到伤口……画面真是惨不忍睹。 “行了行了,你好好坐着吧。晚上等阿羽回来,再让他给你换瓶药膏试试,应该能好得快些。” 沈其音也是动了恻隐之心,决定把全效的伤药拿给宋知璃用。 说话间来到石几旁,沈其音在就坐之前,顺便跟宋世清打了个招呼: “大叔好啊,今天怎么有心情出来了?” 宋世清反应了好一会,才发觉沈其音是在跟他说话。 大叔?! 他何曾如此被人称呼过! 先是有些恼怒,可看沈其音那自然随和的样子,似乎也没什么恶意。 不知为何,宋世清忽然想起来,妻子珞华在大婚之前曾经称先皇为伯伯,说是在民间乡里都是这么叫的,把太祖皇帝逗得开怀大笑……那份朴实的温情,很是让人怀念。 算了,大叔就大叔吧。反正这沈家女娃,也算是共患难过的。亲近随意些倒也不错。 “屋里憋得气闷心慌,就出来坐一坐,顺便看一看知璃的伤情。” “这就对了!老闷在屋子里早晚闷出病来,思珞不就是个例子?您再看她现在,能唱能跳的,不知道有多开心。您也该向她学学,至少多在院子里走动走动。要不过两天我再问问钦差,看看能不能把您的门禁给解了。到时候您要是能出去逛逛街,看看海什么的,心情应该能更好。” “钦差……他们会有那么好心?” 显然,宋世清还对之前的案子耿耿于怀。 “今天我把苏全的翻供证词交上去了,案子已经算结了。您最后不也没事吗?是有人想害您,但也不是人人都想害您。日子还得照常过,所以啊,还是放宽心吧……” 沈其音说着话,手里也没闲着。她从小宁那里拿了碗筷,盛面舀卤子,拌得不亦乐乎。 番茄鸡蛋木耳黄花炒的卤,加点小肉沫,最朴实的卤子,配上蒜蓉小青菜,沈其音觉得现在的自己能吃三大碗! 宋世清看着端起碗来吃面的沈其音,又想起思珞现在也是这么吃饭的,不禁哑然失笑。 沈相啊沈相,你的宝贝孙女倒真是个妙人。 被沈其音的活力感染,宋世清也甩开腮帮子吃了起来。 只有宋知璃跪在一旁,一根一根地夹着面条,有气无力地吃着。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伤的不是屁股,而是嘴巴。 “怎么了,宋大侠,这打卤面不合口味?” 沈其音已经吃完一碗,满意地掏出手帕擦了擦嘴,看见比自己先盛面的宋知璃还有大半碗没动,便主动询问起来。 “不是,这面很好吃。唔……沈姑娘,珞儿和阿羽的演出还顺利吗?现在可有人做那台下的保镖?” “你放心吧,五娘从镖局雇了两个镖师,你伤愈之前有他们护着,不会出问题的。” “那个……沈姑娘……”宋知璃支支吾吾了一会,最后还是把话说了出来,“既然有人接替,我能不能不做这个保镖了?看珞儿和阿羽都能尽显所长,我也想做些更有意义的事情。我听说姑娘在筹办一个西雨书院?那个……我自问书读得还不错,不知能不能……” 从洗碗工,到琴师,再到保镖,宋知璃已经换过好几次工作了,也难怪他不好意思开口。可这一次,宋大侠的跳槽意向还真是正中沈其音的下怀。 “好啊!我的书院正好缺人。你要是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做个创始人吧!” 第八十六章 西雨规划 当一位钦差和一位国公一起,在常宁县城外寻找一块盖书院的荒地时,还会有什么困难吗? 遥州虽然比隔壁的闽州、胡州等地富庶繁华许多,但仍然无法与中原、江南等地相比。城外的荒地为数不少。 虽然有城中富绅听到消息,想把自家位置水土俱佳的好田献出来,以博钦差和越国公的欢心。但王鹤并没有接受。 这年头,农耕高于一切!别说盖书院了,就是给皇帝盖行宫都不能占用耕地。 最后,几经商议,选定的土地就在那富绅的田庄旁边。那一大片荒地,有山丘,有河流,顺流而下就能入海,离常宁县城也不是太远,出城往东五十里就是。 沈其音去看了一眼,还挺满意的。有山有河,有树有石,以后做实验搞实践,全都用得上的。她还找到隔壁那个姓马的富绅,跟他打好了商量,以后书院还能借他一小块田地,用作试验田。当然,作为回报,研究出的成果,也会让他家率先享用。 这上千亩的荒地,有一大部分是无主的,另一小部分则分布在几家富农乡绅名下,跟他们各自的田产连在了一起。 无主的部分好说,即便没有王鹤出面牵头,沈其音找闻怀远谈一谈,也能很容易地拿到手里。而那些边边角角的地方,就要找到地主,洽谈收购了。 这件事沈其音却并不急着做,现有的面积,已经足够建起她规划中的一期校园。她手头的资金有限,只能先紧着最要紧的工程。剩下的几百亩地,怎么也要扩建三期四期时才真正用得上,等资金有富余了再买下来也不迟。 至于到时候,会不会有人看着书院日渐兴盛而坐地起价,把原本的荒地卖出学区房的价格,沈其音也不敢保证。不过真到有了这等麻烦的时候,书院想必也已经颇有些影响力了吧。手头掌握着优质的教育资源,沈其音相信,她能打出的牌也肯定比现在要多。 按沈其音的计划,一期校园并不大,几间教室,几间宿舍,配套的基础设施……大概也就是后世一座普通小学的规模,还是平房版的。位置选在马家庄子旁边,那里的交通最为便利,人气也旺一些。 建房的资财自然是沈家来出,东云楼的盈利,宋思珞的募捐,全都要砸在这里的。至于人手,领头的就是窦静阁正在教的那九个学生。虽然他们本行是造船,但盖些木质结构的平房,还真不算超纲题,甚至可以说是简单了。 剩余的人手,蒋成济想把其他的工匠也派了来,被沈其音婉言谢绝了。辈分资历这个东西不能忽视,他们若是现在参与进来,让那九个年轻工匠何以自处?谁带谁呢? 况且盖房子也用不了那么多的大匠师,有那九个学生已经足够。剩下的力工,沈其音打算从马成马员外的庄子上雇。 除了按工时付钱,沈其音也已经计划好了,在西雨书院的一期校园外额外设置一座蒙学,免费向马家庄子的适龄儿童开放。相信有这样的福利在,马家庄的庄户一定会干劲十足的。 哪个做父母的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多学点东西呢? 而西雨书院的蒙学,即西雨小学,也不仅仅是向邻居们卖好的善举。反正那九个工匠学生,甚至包括窦静阁,都需要学习或巩固一下汉语的读写。到时候请了蒙学先生,就让他们一起上课吧。 沈其音已经想清楚了,西雨小学既然要办,就一定要办好。除了给人开蒙教人识字,基础的数理化常识也要一并开设,从娃娃抓起,给西学的发展孕育良种。 坐在回城的马车上,沈其音的脑子转得飞快,不断完善着西雨书院的规划。 今天只是大致看了一下地块,到马家庄子上打了个招呼。盖房也好,雇人也好,只跟蒋成济在口头上商量了一下,还没有落实。 后面的工作,沈其音打算分给宋知璃一些。他是男子,在工地上行监管之事更加方便。为此,沈其音还特意问过王鹤,宋知璃这个身份,能不能出常宁县城? 而王鹤给出的答案是:宋知璃可以出城,但宋世清不行。宋世清的活动范围只局限在常宁城内,而且只要出了小院,一定会有人或明或暗,守护跟随。至于宋知璃,虽然可以离开县城,但也必须有官府中人相随,以防不测。 行吧,只要能出城就好。反正做得都是光明正大之事,也不怕有人盯梢。 倒是王鹤那边,怎么才能把朝廷和钦差的支持最大化地利用起来,助长西雨书院的声望呢?这个事情,沈其音一直没有想好。 一路上冥思苦想的沈其音,直到进城都还沉浸在思考和规划中,连城中岁比结束的颁奖和庆祝活动都没注意到。 当然,她也没有察觉,从她的马车旁边,一匹快马疾驰而去,一位信使焦急万分。 “什么?闽州出了假钦差?” 王鹤看着眼前气喘吁吁的信使,又低头看看手中的信,仍然觉得不可思议。 这越地八州到底是天高皇帝远,什么奇葩事都能出。前几天刚来了个假传圣旨,今天又闹出个假冒钦差? 再仔细看看闽州知府俞乔的这封信,这假冒钦差之事竟然已经有些时日了。早在十月中旬,假钦差就往来闽州各县,骗取当地士绅的钱粮。直到昨日骗到闽州治所永安县,才被识破抓获。 如此算来,他初到常宁时,听到的钦差已至闽州赈灾的消息,并不是灾民误传,而是太多人上了假钦差的当。 虽然还不知道这假冒钦差的到底是何人,又有何居心,但出了如此大事,王鹤便不能再留在常宁了。 可是常宁这边还有许多事情未了。比如太后给宋知璃兄妹带的礼物未至……这都已经算是小事了。关键是沈其音和沈家,也就是他此行最重要的视察任务,这才刚做出点滋味来呀。 密谍之事,赈灾之事,书院之事,都还没商量出个结果。就这么仓促离去,王鹤总觉得不太甘心。 然而闽州那边拿下了假钦差,正等着他这个真钦差前去处理,也同样拖延不得呀! 到底该如何取舍呢? 王鹤左右为难。 第八十七章 闽州之行 假冒钦差? 听到这个消息,沈其音也是十分震惊。 到底是通信不发达的时代呀…… 其实想一想,哪怕在后世,不也有类似的骗局吗?比如沈其音就记得,她曾经读到过有人冒充中央巡视组行骗的新闻,不过骗子很快就被识破抓获了。 是啊,想识破这样的骗局并不难,不说查验证件了,甚至打个电话,发个照片就能知道来人的真伪。 可在这个时代,最快的通信方式是八百里加急,还只有紧急军政大事才能用上。哪怕怀疑钦差有假,又找谁去验证呢? 现在出了此事,王鹤急匆匆地一大早就找到小院里,怕是要提前赶赴闽州了。 “大人打算何时动身前往闽州?” “明日。” “明日?这也太急了吧。” “本官也是无可奈何。钦差有假,干系重大,骇人听闻。若是不及时处置,闽州怕是要乱起来的。” 沈其音也只能叹一口气,给王鹤的杯子续满茶水。 此时的后院石几旁,除了王鹤,还有宋知璃。他现在已经可以勉强坐下了,沈其音以为王鹤是来说书院事宜,才把宋知璃也拉上的。 宋知璃听到了这个消息,也显得十分惊讶。 “王大人,可知这假冒钦差的到底是何人?” “尚不知晓。闽州知府的在来信中也未言明。不知是还未审问,亦或另有隐情。也正因为如此,本官才要尽快前往闽州查看。除去假冒钦差一事,也要巡视一下闽州各地的旱情,安抚民心。” 提到闽州旱情,沈其音的心里咯噔一下。先前说好的十万斤红薯,可还没让小墨种呢。 因为一个晚上就能种出来,所以并没有提前预备上。如果王鹤现在开口讨要,甚至想现点现验的话,那她可真是玩砸了! 唉!沈其音以前总提醒学生,寒暑假作业不要拖到最后再做,早写完早踏实!可谁曾想轮到自己头上,竟然也是拖延症发作。真是太讽刺了! “大人此来,可是来催讨救灾红薯的?”沈其音小心翼翼地问道。 “红薯自然是要的,不过本官此来,是想问问沈姑娘可有闲暇,与本官一同走一趟闽州?” 带上沈其音同去闽州,这就是王鹤思虑整晚,想出的两全之策了。 “我去?” 沈其音没想到王鹤会有如此提议。 “对,沈姑娘关于救灾的想法,本官受益良多。可惜时间太紧,还有许多细节未能详谈。若是姑娘能与本官同行,不单是红薯的推广,灾民的安抚,还有许多其他事宜,你我也能有时间说个通透。” 宋知璃在一旁听着,不自觉地皱起了眉头,脱口而出: “什么其他事宜?还必须和一个姑娘家说个通透?” 王鹤看了一眼宋知璃,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解释道: “本官给陛下的奏折还未发出,沈姑娘提议的几件事情,还需要详细说明一番。奏章的内容更加精准充实,也好让陛下一目了然。” 宋知璃撇撇嘴,没再说什么。 沈其音已经从最初的惊讶中摆脱出来,仔细想想,走一趟闽州好像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东云楼已经步入正轨,有五娘等人在,根本不需要操心。 西雨书院的建设可以交给宋知璃,这房子也不是一时半会能盖起来的。有蒋成济和闻怀远在常宁县护着,想必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那九个学生天天忙着盖房子,应该也没时间上课了吧。那她是不是可以带上窦静阁?一路上正好讨论办学的计划。 说到带人,宋思珞和沈其羽也是可以带上的! 唱了这小半个月,思珞姑娘的名气越来越大,粉丝越来越多,东云楼已经有些容不下了。阿蓝也在建议,要么改个更大的舞台,要么干脆建个戏园子得了! 可沈其音心更大,她想让宋思珞走出去,到各地巡演,而不是守在常宁县一个地方。 此次闽州旱灾,其实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机会。 旱灾与其他灾害不同。若是洪灾或者地震,房屋倒塌,人员伤亡,救灾的首要任务是抢救百姓的生命和财产。那种情况下,沈其音是绝不会带宋思珞过去添乱的。 可是旱灾,最大的损失在田地里,只要还有东西吃,灾民的情绪就不至于失控,灾区的秩序也仍在掌控之中。 这个时候,把宋思珞拉上就有大用了。 让灾民们种着红薯打着井,再看上一场慰问演出,沈其音相信,他们一定能更加踏实乐观,选择希望。 这也符合沈其音给宋思珞定下的发展方向:先是捐款,后是赈灾,一个始终不忘慈善事业的明星,怎么可能不被成国百姓们喜爱和尊敬呢? 这些念头如流星闪电一般,在沈其音的脑海里飞速划过。她立刻对王鹤露出了一个笑容,回答道: “没问题,那我就跟钦差大人走上一趟!不过,我需要带上一个我自己的团队。” “团队?”王鹤能明白大概的意思,只是还不习惯这种说法,“那是自然,沈姑娘提到的救灾方案,必然少不了各司其职的帮手。若是姑娘还需要些时间准备,也不用明天和本官一同启程。我先你后,我们在永安县汇合即可。” “如此最好,大人明日出发,我快则两日,慢则三日,必然启程追上。等到了永安县,大人也处置好了假钦差一案,我再跟随大人救灾!” 不过三言两语,沈其音的闽州之行就这么定下了。王鹤又确认交待了几句,便匆匆离去,他也有很多事情需要准备的,片刻也耽误不得。 而小院里,宋知璃就不大开心了。 因为沈其音告诉他,闽州之行,思珞阿羽都一同前往,唯独没他什么事。 “你们都去,就留下我一人,也太……不仗义了吧。” 宋知璃本想说‘无情’二字,又觉得有些烫口,就临时换了个词,显得挺江湖气。 “没办法啊宋大侠,你要是也来了,书院谁来建?还有,你爹谁来照顾?小宁我可是也要一起带走的。” 只一句话,就把宋知璃噎得哑口无言。 “所以说,不让我去,反而是因为我很重要咯?” 沉默了许久的宋知璃,最后说出了这么一句话来。 沈其音觉得有点好笑,这个阳光大男孩,怎么忽然变得像小孩子一样?还要人哄的…… “对!你最重要了,好好看家,等我回来哈!” 沈其音像安抚小狗一样,在宋知璃的头顶摸了一把。 这一下,宋知璃总算又重新露出了阳光般的笑容。 不知是不是因为阳光带出了热度,他那英俊的脸庞还有点泛红呢。 第八十八章 东行筹备(上) 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哪有那么容易!需要准备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十万斤红薯都不是什么麻烦事了。沈其音在小墨那里撒娇耍赖,又给加餐,又送玩具,好话说了一箩筐,总算缠得墨大人格外开恩,同意加班加点疯一回。 当然,代价就是,沈其音不得不点头同意,这次闽州之行,小墨也要跟着。 反正东云楼的库房已经满了,没了苏全作妖,现在的供货商也都比较可靠。即使暂时离了小墨的供应,也不会出现太大问题。 没办法,谁让这只小黑猫就那么离不开沈其羽呢?这根本就是弟媳吧?……沈其音也是无话可说。 而能够跟随沈其羽一起出门旅行,小墨就像吃了兴奋剂一样,干劲十足! 仅用了一个晚上,沈其音暂借的船帮仓库里就堆满了红薯和薯藤。幸好那破院子里也有口井,省去了不少麻烦。只不过这些红薯全都沾染上了些许鱼腥味,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到以后种植出来的口感? 光有种薯藤苗是不够的,还需要找到会种红薯的农民师傅,一路上给灾民讲解红薯的种法。 这件事倒也不难,红薯引进成国也已经有了一年半载,沈其音最初得到的红薯也是由东云楼的伙计在市场上买到的。靠五娘的关系稍加打听,就找到了当时的卖家——一个叫陈有年的农夫。 沈其音登门拜访,一聊起来才知道,这陈有年是从他的堂兄那里分到了一些番薯,种出来以后也没太当回事,只觉得此物新奇,就拿到县城里售卖。可因为卖相不好,他又不懂吆喝,最后购买者寥寥无几。 最后,陈有年也就打消了卖红薯的念头,想着之后少种一些,够自家吃用就好。 不过,陈有年虽然不是个合格的商贩,但论起种地来,还是非常专业的。沈其音只和他聊了小半个时辰,就决定特聘这位朴实的农夫来当她的技术顾问。而陈有年听说是为了闽州救灾之事,二话不说,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至于红薯的运送,十万斤要装车有些麻烦,沈其音还是觉得走海运好一些。永安县也是个沿海港口,只不过比常宁要小。十万斤红薯先屯放在永安县,之后再分批往内陆输送,就让闽州府衙来统筹调度好了。 水运之事,当然是找统领水师的蒋成济最为周全。而红薯这种救援物资,动用军队输送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红薯走海运没错。要按本将的意思,丫头你和你的人,也一起上船,从海上到永安县,最是安全。” “可还是陆路快些吧?钦差大人走的不就是陆路?” “他那是骑马,还是官驿的快马,一站一换。你们只能坐马车,不知要慢了多少倍。况且这路上也未必太平,别说山贼流寇了,哪里冒出几个登陆的佛朗机海盗都有可能。还是坐船好,咱们的船上有兵有炮,只要没有佛朗机的大舰攻过来,就不会出什么乱子。” “佛朗机人会攻过来?”沈其音睁大了眼睛。 “领兵打仗,便是只有一成可能,也必须要考虑到。不管怎么说,闽州和胡州距离东宁岛更近,只隔了一道海峡。既然有佛朗机海盗出现在胡州,那么若是佛朗机的军舰在闽州沿海转一圈,也不是不可能吧。试探,示威,挑衅……真打起来的可能性倒是不大。佛朗机人的优势只在舰队上,登陆做流寇还可以,若真要攻城略地,绝对不是我大成将士的对手。这样的情况,佛朗机人主动挑起战争,捞不到半分好处的。” “所以老爷子的意思是,走海路可能会遇到佛朗机舰队,但是遇到了也不用担心,不会真个打起来,只是彼此试探而已?” “嗯,从遥州到闽州这段海路应该没什么问题,而从闽州到胡州,遇敌的可能性就要大得多。” “胡州?我没说要去胡州啊!” “呵呵,丫头你没说要去,万一王鹤那小子非要带你去呢?估计你又会答应下来吧?就像这次闽州之行一样。” 看着蒋成济颇有深意的笑容,沈其音愣了一下,然后问道: “莫非老爷子觉得,我这次答应去闽州,有些冒进了?” 蒋成济点点头,说道: “你这丫头就是聪明!不过越是聪明的人,越觉得自己什么事都能做好吧。你可要记着,振兴一个家族,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你又办书院,又谋划着东宁岛,操着宋家那三口子的心不说,现在还要帮王鹤那小子打下手……管的事太多了!不但你自己受累,落到别人眼里,也会觉得你急功近利。要么躲远了看笑话,要么凑近了想加以利用。你自己心里可要有点数才行!” 这如同自家长辈一般的叮嘱,还是让沈其音觉得很温暖的。而且蒋成济的话也有些道理,最近她也觉得自己的脑子有点不够用了,的确有一下子把摊子铺得太大的缘故。 “老爷子说的在理,我记住了。这次去闽州,我争取早去早回,专心专用,不再跟着掺和胡州的事情了。” “哈哈!倒也不必如此。若是王鹤要去胡州监督剿匪,你跟着去一趟也无妨。最好抓几个佛朗机海盗回来,懂操船造炮的那种。现在官军已在往胡州集结,然而官军追剿流寇,驱赶容易,全歼就难了。本将估计着,等王鹤处理完闽州的烂摊子,正好借本将的水师,从海上断番贼退路,补上包围圈的最后一道口子。这事做起来痛快,顶多耽搁几天。但若是王鹤想让你跟他跑遍八州,打着一州一府推广番薯的旗号,把你当自家师爷消遣,你可切莫再乖乖地跟着了!” “嗯!老爷子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沈其音又跟蒋成济聊了一会,着重托付了书院的事情,还拐弯抹角地拜托他别欺负宋知璃那个傻小子。蒋成济笑容诡异,却没有直接答应。 沈其音该说的已经说了,对宋大侠是仁至义尽,也没别的办法了。她跟蒋成济确认了出航登船的时间地点,就匆匆离去,继续准备别的事情去了。 第八十九章 东行筹备(下) “什么?思珞姑娘要走了?” 仅仅一句话,东云楼外一片哗然。排队等开门的人们一下子乱作一团。 “哪呢哪呢?哪写着呢?” 东云楼外的告示前围满了人。 “什么呀,不是走了,是去闽州赈灾!转一圈就回来了!” “是啊是啊,别吓唬人好不好啊!” “这也不是吓唬人啊!思珞姑娘这一去闽州,少则十天半月,多的话还不知道要多久!你们受得了?” “受不了也得受啊!赈灾是义举,思珞姑娘走这一趟,咱们粉丝也必须支持才行!” “对对对!这不是写了吗?欢迎大家捐钱捐粮。” “怎么又捐啊?之前咱们捐的那么多钱,都跑哪去了?” “那是盖书院的钱,这是赈灾的钱,能一样吗?” “说是那么说,谁知道咱们捐的那些钱最后都到了谁的口袋里。” “你可别胡说!至少那城东的西雨书院已经要开始建了,地都圈出来了,我马家庄的亲家亲口说的,那可做不了假。” “盖起来又怎么样?账目贴出来又怎么样?谁知道掺了多少假!” “哎!你这人怎么……” “行了行,您老人家没必要跟他废话!他有点银子全捐赌场去了,赌输了出来,看谁都像骗钱的。今天要是老秦也在,听见这话,肯定得揍他!咱们捐咱们的,不用理他。” “哼!小老儿闲钱不多,但家里还有余粮。这就背一袋子米来,让思珞姑娘带去灾区!” “老爷子真仗义!” 东云楼外是众生相,东云楼里,宋思珞和沈其羽倒是很淡然,像往常一样准备着演出。 出发前的最后一天演出。 对沈其音提出的闽州之行,宋思珞并没有什么意见,甚至还有点小小的期待。 有生以来第一次,离开父兄身边,和同龄的伙伴一起出门闯荡,做的又是赈灾安民的善事,宋思珞觉得很有意义。 虽然如此,但宋思珞并没有表现出什么激动的情绪。生死大劫都经历过了,这种事情,也就可以泰然处之了。 至于沈其羽,依然像个乖孩子一样,姐姐让他做什么,他就毫无怨言地去做。这份乖巧,让沈其音又省心,又有点担心。 现在的沈其羽,也只有在熟人面前才会说几句话,但很少主动表达自己的想法。 至于生人当面,比如之前来东云楼的王鹤,甚至已经见过几次的蒋成济,沈其羽都不敢直视。只是低着头,弓着腰,紧紧攥着自己的衣角。 真难想象,那日东云楼外的骚乱,他扑过去保护粉丝来信的勇气是哪里冒出来的。 唉!还是得慢慢恢复才行啊。 与宋思珞和沈其羽的淡定截然相反,阿蓝听到了闽州巡演的消息后,整个人就一直处于一种过分激动的状态中。 后来沈其音一问才知道,阿蓝的老家就在闽州。 衣锦还乡,又是回乡救灾,也难怪小姑娘这么激动不已了。 而阿蓝一激动,那脑子里的想法就怎么也停不下来: 去村子里演出,曲目就得改改,原先的曲子不是不能唱,但得加上一些民谣小调。 慰问演出,光靠宋思珞是不行的,还得加人! 先从戏班子雇两个唱戏的,剧目不用太长,但扮相必须鲜亮! 杂耍的,变戏法的也雇上,小孩子最愿意看! 说书的也雇一个!东家你不是会讲故事吗?给他写一段新书!要雅俗共赏,老少咸宜的那种! 阿蓝这干劲一上来,把沈其音都给领导了。 当然,沈其音也知道,阿蓝这个路数是对的! 既然要下乡慰问,就不能只搞阳春白雪高大上,让宋思珞放下身段来个俚曲大杂烩也不现实。那的确应该扩充演员阵容,丰富演出形式。 至于写一段新书,这还真得考虑考虑。最好是弄一个大团圆结局的喜剧故事。人家正受着灾呢,你讲什么殉情化蝴蝶,蛇妖压在**塔下……虽然都是经典,但似乎不大合适。 西游,三国什么的,篇幅太长,难道要在巡演的时候跟下头的乡民说“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沈其音愁了一会,忽然想到了此行的任务,于是有了办法。 刚才光想着什么样的故事好听了,倒不如想想,什么样的故事好用。比如说,陈振龙历尽艰辛,将番薯带回中国的故事,就非常适用嘛! 改个名字,背景往成朝上套,内容不够,就按西天取经九九八十一难的套路往里添呗。只要通过这个故事,能让灾区的百姓知道红薯是个宝贝就行了。这可比他们听上一个好故事,睡一觉就忘了要有意义得多。 有了想法,具体落笔去写也就不急于一时。等上了船,有的是闲暇时间。 红薯准备好了,东云楼也安排妥当。慰问演出团,在阿蓝的高效运作下,一天就凑了出来。当然,这也是沈其音肯下血本花银子的缘故。只要给够了钱,没有什么伶人戏子是请不来的。 忙忙碌碌,一下子就到了启程之日。 蒋成济从水师里划出三艘大型白艚船,载人运货,绰绰有余。其中领航旗舰,满编了兵员和武器装备,以防意外。 沈其音一行二十余人,货物十几万斤。本来应该只有十万斤红薯才对,可思珞姑娘的号召力太强,闽州赈灾的募捐只持续了一日,就募集到了万斤粮食,还有不少的财货。甚至有人还想把自己捐了,跟着思珞姑娘一起东行闽州。 若非沈其音一行坐的是官船,恐怕真会有狂热粉丝挤上来吧。 码头上,闻怀远,蒋成济,宋知璃,三个男人前来送行。 没有什么依依话别的场面,沈其音只是听了一些叮嘱,说了一些交代,就急急忙忙上了船。 风起扬帆,舰船出港。 送行的三人,彼此之间也没有太多交流。看着船只渐远,便各自散去了。 他们的手上,可都还有沈其音的请托交代呢。哪怕这个奇女子离开了城中,她在常宁的事业也会按部就班地运转下去。 宋知璃握紧了拳头,他止不住地去想象,当沈其音归来的那天,看到他在西雨书院的建设成果,会露出怎样的笑容呢? 第九十章 初至闽州 乘船向来是一件浪漫的事情。 孤帆远影碧空尽……千里江陵一日还。 中国古代的文人墨,写江河湖的居多,写海的就有点少了。而且在写海的诗词中,还多是站在岸上望洋兴叹。明显在甲板船舱里写成的诗篇……沈其音一时间竟想不出几首来。 沈其音觉得,这还是和地理有关,中国是个大陆国家,诗人们乘海船航行的机会太少。若是换到地中海去,不知能流传下多少咏海的名篇。 站在船头望着大海,没有顺口的诗句可以吟诵,总觉得有些不够尽兴。 如果伸开双臂,大喊一句:“i’ the king f the rld!” 哪怕不被当成反贼抓起来,也会被人认为是疯癫有病吧…… 而这种文科生的烦恼,理科生就注定无法理解了。 瞧瞧窦静阁,上了船以后就四处乱晃,看看这个,摸摸那个,有时候还用步子或手臂去丈量,专注得很。 之前做海战模拟时,他只从蒋成济那里得到了一些数字,并没有实际观察过成国战船。这一次有了机会,他是一定要过过瘾的。 和窦静阁一样尽兴过瘾的还有宋思珞。 宋思珞是第一次见到海,她站在甲板上,望着海天尽头,幽幽地唱起歌来。沈其羽在这个时候居然也拿出琴来伴奏,实在是个称职的乐师。 和这些悠闲的游不同,临时征召上来的慰问团演员们可就辛苦了。阿蓝抄起了小皮鞭,化身成周扒皮,每时每刻都在督促他们排练。 不过这时候的演艺圈,都是从苦日子里熬过来的,挣的就是这份辛苦钱,所以大家也没有什么怨言。再看看这阿蓝姑娘,自己明明晕船,还带病坚持上岗,也是不容易啊! 当沈其音看到脸色苍白,脚底打晃的阿蓝,眼神幽怨地问她要说书的书稿时,她的悠闲时光也就到头了。 写书稿的时候,窦静阁找了过来,要和她聊一聊东西方船舶的优劣特点。 窦静阁还没走,陈有年又来了,问要不要在船上就开始育种培苗,这样到了地头就能直接种下去。 这件事情还没定下来,此行领队的水师将军叶良又派人相请,说是想请教一下海战模拟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唉,这才放松了几个时辰?沈其音忽然有点怀念起寒暑假来。 蒋成济说得对啊,自己揽下来的事情实在太多了。这次去闽州可要小心一点,把该做的事情做好即可,千万别再惹上什么别的麻烦了。 船上忙碌不停,海上风平浪静。就这样航行了三日,船队抵达了永安港。 放眼望去,永安县城几乎就是一个小了一圈的常宁县翻版。相似的格局,大同小异的建筑风格,走在街上,也不会在行人眼中看到什么恐慌。 作为闽州治所,又是临海城市,永安县并没有在此次旱灾中受到太严重的损失。而沈其音相信,出城往北,向内陆进发,情况一定会大不相同。 下船之后,沈其音让其他人先去栈安顿,而她则和窦静阁一道赶往城内的闽州府衙。跟之前说好的一样,王鹤就在府衙之中办公。和他在一起的,还有闽州知府俞乔。 王鹤此时忙于公务,并没有和沈其音多聊。只是让俞乔派人接收那十万斤红薯,预备车队。又问了沈其音所住的栈,说好放衙后再去栈找她详谈。 而旁边的俞乔,只在沈其音进门时打量了几眼,就又继续埋身于案牍之中,一句多余的话都没说。 沈其音本还想问问那假钦差的事情,可看着府衙中进进出出的书吏,越堆越多的公文,便只好暂时收起了好奇心。跟钦差和知府大人问个安,就迅速离开了府衙。 直到这时,沈其音才切身感受到了,闽州与遥州的不同之处。 回到栈,时间还不到午时。而整座栈之中,除了沈其音一行的二十多人,并没有见到多少其他人。而到了午饭时分,栈提供的饭菜也十分简单,实在不像是永安县最大最好的栈能端出来的。 栈的掌柜点头哈腰,再三抱歉,强调这是受灾之故,并非有意慢待。沈其音自然不是那无理取闹之辈,只是随口问了一下城中情况,便谢过掌柜,老老实实地享用这顿单调的午餐。 饭桌上,除了阿蓝感慨几句以外,其他人都没说什么。和船上的伙食比起来,这里已经算是不错了。 “沈姐姐,吃完饭我们去城里逛一逛如何?” 坐在沈其音旁边的宋思珞小声说道。 “怎么,你想找点好吃的?” 沈其音以为是饭菜不合口味的缘故。没想到宋思珞摇摇头,说道: “那倒不是。离开京城以后,一直没什么自由。在常宁的时候,哪怕出了院子,也是困在东云楼里演出。现在来了永安,终于有时间可以四处逛逛了,这么难得的机会,我怎么能错过呢?” 这个心酸的理由让沈其音无法拒绝。想着王鹤约的是放衙以后来栈相谈,那之前还有不少时间,便点头同意了。 其实说起来,沈其音也从未在这个时空里好好地逛过一次街。赢了苏全两千两银子之后倒是买过不少东西,可那是给别人挑礼物,根本没看什么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应该不算逛街吧? 想到这里,沈其音也觉得自己可以再悠闲半天,把船上损失掉的好时光弥补回来一些。 逛街这种事,人太多了不行。小宁带上服侍,沈其羽带上拎包,就足够了。小墨肯定也会跟着,正好可以充当保镖。 “姐姐,我们不是来……救灾的吗?买东西……怎么救灾啊?” 沈其羽不解地问道。 “晚上王大人才来商议救灾之事,现在咱们什么也做不了,总不能拎一袋子红薯去街上发吧?人呐,还是得劳逸结合。而且,去市场上转一圈,瞧瞧物价,看看民情,也能更好地了解闽州灾区的现状嘛。” 沈其音这也不是信口开河,物价民情,也的确是她现在想了解的事情。 而沈其羽听了姐姐的解释,哦了一声,便乖乖跟上了。一旁的宋思珞看了,捂着嘴直笑。 沈其音早向栈掌柜问明了城中的商市分布,这家栈离西市不远,走过两条街就是。于是,一行四人在午后的阳光下,漫步在永安县的街道上,缓缓地往西市走去。 第九十一章 他乡遇故知 永安县的西市十分繁华,跟常宁县有得一比。 只看店铺的装潢,货品的成色,便会觉得这里是一等一的好去处。 可惜的是,往来于西市的人数量似乎少了一点,显然是受了旱灾的影响。 要说旱灾是怎么影响到胭脂水粉,绸缎衣料的,沈其音也不明白。反正转了一圈,估算了个大概,整个市场的物价都有所上涨。 粮食蔬菜水果肯定涨得最多,而其他货品也都或多或少地涨了价。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买东西的人才会减少吧。 对城里人来说,旱灾可能只是一次购物低潮,闷一阵子就过去了。可城外的农户们呢?虽然不至于渴死饿死,但一年耕作的成果就这么被老天爷收了,对很多家庭而言,那可能就是灭顶之灾。 想着是放半天假,可发现自己逛个街都离不开忧国忧民的脑回路,沈其音既无奈,又有那么一点自豪。 而四个人里,真正享受到逛街快乐的,怕是只有宋思珞一人了。她逢店必进,遇摊必停,看看这个,摸摸那个,新鲜有趣得紧。 虽然她最后什么也没买,但有这么如花似玉又欢脱的人光顾,也多少给店家增添了一些人气。算是各有所得了吧。 而她们逛街逛到一半,听到前面拐角处有喧闹声,往前一看,竟是围了一大圈子人。隐隐还能听到“抓贼”,“死贼偷”之类的话语。 沈其音没想着凑这个热闹,可宋思珞觉得新鲜,直接就往人群里挤。沈其音没办法,只好也跟了进去。幸好此时街市上的人并不算多,人群还算松散,稍微用点力气就挤进了当中。 只见一个华服青年正揪着一个瘦猴一样的人痛打,一个黑瘦的老农站在一旁,不知所措。看样子,应该是那瘦猴偷了老农的钱,被这华服青年抓了现行了吧。 瘦猴一边用手护着要害,一边哭喊道: “别打了别打了,小人也是家里受灾,饿得实在没办法了才出来偷的……” 提到受灾,周围围观的百姓也有人露出了同情之色。还真有个人开口求情道: “也是个可怜人呐,就饶他这一回吧!” 可打人的华服青年根本没有停手的意思,他一把扯开瘦猴的胸口。 “呸!当小爷好糊弄是吧?你实在没办法了,不会把脖子上的银坠子拿去当了吗?” 华服青年顺势一拽,拉出瘦猴脖子上的小细链,那链子底端挂着的,是一个做工精细的银质长命锁。 瘦猴挣扎着去推华服青年的手,脸上满是痛惜的样子: “这不行……不行啊!这是小人家里祖传的宝贝,可不能当掉!” 华服青年冷笑一声,又一脚踢在瘦猴的腿上,问道: “那你的靴子呢?也是祖传的宝贝不成?” 沈其音顺着话音往下一瞧,只见那瘦猴的靴子虽然粘上了不少泥土,但瞧那纹路样式,似乎跟刚才在哪家店里看到的商品差不多。那一双靴子,好像标价二两银子吧? 沈其音不禁感叹,那抓贼的青年还真是眼尖啊! “啊?……那靴子是……” “还编?你嘴角和袖口都有油渍,呼吸间隐隐可以闻到酒香,应该是中午刚吃了酒肉吧?还有你后腰上藏着的刀子呢?怎么不拿出来跟小爷比划比划?刚才出声求情的那个,是你同伙吧?他喷出的酒气可比你重!要不然一起上?” 听到华服青年的一番话,再也没人同情瘦猴了。还有人左看右瞧,想把刚才开口求情的人给找出来。 “妈的!你个臭小子不识好歹是吧!又没偷你银子!多管什么闲事?” 这时候,人群中又跳出一人,听声音还真是刚才开口求情的那位。这人体壮如牛,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凶相毕露。 那个瘦猴也想去摸刀,却被华服青年一肘子打在脑袋上,立刻倒地,不省人事。 华服青年不慌不忙,掰开瘦猴的手掌,里面赫然是一个脏兮兮的钱袋。他拿起钱袋,轻巧地抛给站在一旁的老农。 “拿好你的钱袋,可别再让人偷了去!” “谢谢恩公!小老儿……这就去找捕快来!” 那黑瘦老头自知打不过蛮牛一样的贼人,又想帮忙,只能选择报官。 可那华服青年哈哈一笑,说道: “老丈放心,此人不是小爷的对手。且看小爷我把他打倒,你再去找衙门不迟。” “黄口小儿也太猖狂!” 贼汉子大吼一声,舞着匕首冲上前去。 见里面动了刀子,围观的人惊得连连后退,沈其音也想拉着宋思珞避开险地。可宋思珞却按住了沈其音的手,笑道: “沈姐姐放心,贼人打不过他的,咱们就在这看他耍猴,不也挺好的?” “你认识那人?” “嗯,算是京城里的故人吧。那人叫肖锦,好歹也是个将门之后。要是连街上的流氓混混都打不过,那可就丢大人了。” 宋思珞说得没错,那贼人挥舞匕首又砍又刺,都被肖锦轻松躲开,的确有点耍猴的意思。直到贼人生出惧意,虚晃一刀,拔腿就跑的时候,肖锦才飞出一脚,蹬在贼汉子的后心上,一击败敌,贼人也应声倒地。 见两个贼人都躺在地上成了死老虎,围观的人群又重新聚拢过来。可在这一退一聚之间,原地未动的沈其音一行就给显了出来。肖锦拿眼一扫,就看到了宋思珞。 “哟!这不是我珞珞大侄女吗?” “大侄女?” 沈其音还以为这个肖锦是宋思珞在京城的追求者呢,可听这称呼,看起来年岁相当的两人,竟然还差着辈分呢? 沈其音正想问个清楚,忽然听到远处传来喊声: “捕快来啦!衙门的捕快来啦!” “不好,捕快来啦,快跑快跑!” 嗯?两个贼不是都晕了吗?怎么还有人要跑呢?还没等沈其音想明白,就发现肖锦拉上了宋思珞拔腿就跑。她虽然觉得莫名其妙,却也别无选择,只好跟了上去。 宋思珞虽然吓了一跳,但马上就欢呼大笑起来,似乎觉得非常刺激。不管沈其音在后面怎么喊,肖锦和宋思珞都没有停下的意思。 可惜看热闹的人全聚到了刚才的地方,不然的话,也许能再冒出个见义勇为的,把肖锦当成强抢民女的犯人给截下来。 前面跑后面追,五个年轻人一路跑出西市。沈其音见前头的宋思珞指了一下路,肖锦拐了个弯,就往她们所住栈的方向跑去。 第九十二章 假钦差的风采 气喘吁吁的沈其音追到栈,就见同样上气不接下气的宋思珞正手舞足蹈地跟掌柜的解释着什么。看情况,是掌柜的以为他们两个被人追杀,正要让伙计去官府报案呢。 沈其音发现,出身将门的贵公子肖锦,好像很不愿意跟官府扯上关系。这大概也是他刚才拔腿就跑的原因吧……因为不想面对衙门的捕快。 而等几人坐到了沈其羽的房间里,喝着茶顺着气,宋思珞便立刻提出了所有人共同的疑问: “我说肖锦,你躲着官府干嘛?是不是又干什么坏事了?” 肖锦避而不答,反为主地冲着沈其音姐弟一笑,说道: “我这个侄女没大没小的,让两位见笑啦。”说完,他又转头冲宋思珞说道,“珞珞,还不快给我介绍介绍!” 宋思珞翻了一个白眼,却还是依着对方的意思做起了介绍: “这位是肖锦,是虞国公肖万年老来得子的小宝贝,整天闯祸。他姐姐是魏王妃,也就是我的叔母。所以这家伙比我大不了几天,却总是以小叔叔自居,讨厌得很。” “等会,魏王妃?那岂不是……” “对啊,魏王叔现在是皇上了,魏王妃也成了皇后。这个讨厌的家伙,就是我大成国的小国舅了。” 沈其音很是惊讶,眼前这位居然是个嫡亲的外戚,看样子倒是挺随和洒脱的,不知道以后有没有成为权臣的可能呢? “国舅就是国舅,还非加个小字,真不爽利!快点,跟叔父说说,这一对金童玉女,莫非就是燕国公家的那对龙凤胎?” “你又看出来了?” 宋思珞语气虽冲,脸上却带着笑意,似乎很期待肖锦接下来的解释。 “我前日见过王鹤了,听他说了你们会来。现在看这兄妹二人容貌相似,自然也就猜出身份啦!” 宋思珞一撅嘴,有些失望: “什么嘛,我还以为你又是分析推算出来的,没想到,只是听别人说的呀。唉……” 沈其音闻言,又想到肖锦方才抓贼时的表现,眼前一亮,问道: “难不成,你这位小叔叔很擅长分析推算吗?” “是啊,他眼尖鼻子灵,脑子也快,挺会故弄玄虚的。有时候真能把人唬住,也有时候就像刚才那样咯,是靠投机取巧的。哎?不对呀。肖锦,你不是躲着官府中人呢吗?怎么会见过钦差了?” 说到此事,肖锦嘿嘿一笑,那笑容中有些惭愧,却又有点自豪,实在是古怪得紧。 “嗨,这不是前几天一不小心,让衙门抓进去了嘛。王鹤过来审了几句,知道是一场误会,就把我放出来了。不过他也警告我不许再惹事,我这才要躲着衙役捕快的。” “你真被衙门抓了?这可太稀奇了,哪个衙门敢抓你呀?”宋思珞不以为然地说道。 而一旁,沈其音倒是恍然大悟: “之前横行闽州,骗遍官绅的假钦差,该不会就是你吧?” 肖锦略显得意地拱拱手,答道: “沈姑娘慧眼!但也别把我说得像个恶人似的,我可是在帮灾民讨要钱粮呢!” 结合肖锦刚才在街头见义勇为的表现,这番话倒也有一些可信度。 宋思珞在一旁连连追问,肖锦便讲起了自己在闽州假冒钦差的传奇事迹。 新皇登基之后,肖皇后想给弟弟安排一门亲事,收一收他的性子。肖锦不乐意,便离家出走,南下游玩。 前面的旅程不提,只说肖锦进入闽州,正赶上旱灾爆发。 可是闽州去年刚旱过一次,常平仓里根本没有多少储粮。再加上有些地方官绅勾结,想借着灾害侵吞农民的土地,便找各种借口拒绝开仓放粮,逼迫农民卖田卖地。 肖锦是个嫉恶如仇的性子,路见不平一声吼,就想替缺粮的灾民讨个公道。这个时候,朝廷派遣钦差南巡的消息已经传到了闽州。然而钦差的具体情况,只有州府知道得最清楚,下面各县只听说个大概。而这就给肖锦提供了可乘之机。 肖锦虽然不是钦差,但他国舅的身份可是千真万确。哪怕无官无职,他也是皇上的小舅子。有一些曾在京中任职,后被贬谪在外的官员,还是能认出他来的。 比如三沙县的郭秉通郭县令,就曾在户部任职,后来因一件小事获罪,这才被贬到闽州一个小县城里做县令。而在京城的时候,某次虞国公的寿宴上,郭秉通还给肖锦敬过酒呢。 肖锦来到三沙县里,先是打听了郭秉通的日常行止,然后便在他常去的一家酒楼里守株待兔,制造偶遇。 事情进展得很顺利,一天晚上,郭秉通穿着便服去酒楼小酌的时候,正好碰上了肖锦,而且立刻就把他认了出来。肖锦假装醉酒,前言不搭后语,断断续续地说着什么皇命,微服私访,救灾,考察之类的话。 郭秉通自己一脑补,就想到了近日听闻,有钦差南巡的消息,立刻就把它和眼前的小国舅对应了起来。郭秉通可是一直盼望着能升迁回京呢!这样的表现机会,他怎么能放过呢? 于是第二天,郭秉通不但放出了常平仓里的所有存粮,还亲自登门,翻过脸来威逼利诱,让县里的几个大户拿出粮食,平价卖到常平仓,然后继续放粮。这一番举措,一下子解了三沙县灾民的燃眉之急。 而肖锦故意出现在开仓放粮的现场,再次与郭秉通“偶遇”,却假装不记得之前在酒楼的事情。只说自己是南下游玩,四处乱转,偶至此处,让郭秉通不要声张。但紧接着,肖锦又大大地夸赞了郭秉通一番,说他勤政爱民,若有机会,一定在姐夫面前美言几句。 这个时候,郭秉通已经认定肖锦就是微服私访的钦差,于是把他南下游玩的实话当成了托词,也不当面戳穿。还为自己得了钦差大人的青睐和暗示而暗自欣喜。 而在三沙县打响了第一枪之后,肖锦就开始高调行事,一个县一个县走下去,公然拜访县令,仅以一个普通百姓的身份,要求官府大力赈济灾民。 各个知县也不是傻子,见来人衣饰华贵,气度不凡,还如此理直气壮地指使官员做事,想必是有身家背景的。于是一面拖延,一面派人查验他的来历。 这一查,先查出了小国舅的身份,再追踪他之前的行程,结合邻县的动静变化,配合上钦差已至闽州的传言,一切似乎都能对上了! 就这样,肖锦从未直言自己是钦差,但在他的刻意运作下,所有人都把他当成了钦差。这出狐假虎威的戏码,竟在大半个闽州进行了一次巡回演出……实在是精彩啊! 第九十三章 肖家的传承 沈其音很佩服肖锦,哪怕这个骗局是建立在小国舅的身份基础上,也并不会因此掩盖肖锦的手腕和智慧。 不过更让沈其音感兴趣的,是肖锦这个人的性格。 从得知肖锦身份的那一刻起,沈其音就有一种强烈的违和感。 宋世清和宋世平两兄弟争皇位斗个天昏地暗,而肖锦,宋世平的小舅子,明显是敌对阵营的人,为什么能跟宋思珞保持这么良好的关系呢? 宋思珞虽然嘴上不饶人,经常抓着肖锦讽刺挖苦,一点也不把他当长辈看。但这种态度,分明是亲朋好友间聊天打趣的状态,没有距离感,更没有敌意。 而肖锦在聊天中,偶尔提到宋世清,则称世清大哥;提到宋知璃,则称知璃贤侄。似乎跟这一家三口都很熟稔。 沈其音最开始还想不明白其中的奥妙,后来看到肖锦对待沈其羽的态度,她才豁然开朗。 因为不能让肖锦进两个姑娘住的房间,所以谈话的地点在沈其羽的屋子里。沈其羽虽然也在旁边坐着,但和往常一样,一言不发。 而肖锦呢,在讲述的过程中几次主动询问沈其羽的看法,即使得不到回应也不往心里去。和宋思珞调侃几句,跟沈其音解释一番,夸赞了端来茶水的小宁,然后又去问沈其羽的看法了。 他这是一人hld住全场,连旁边伺候的小宁在内,想把所有人都照顾到了。 要知道,这屋子里面除了宋思珞以外,可都是第一次见面的生人啊!能做到这么热络自然,还不让人生出反感来…… 沈其音不是没见过自来熟,但自来熟到这种程度的,还真是头一次碰上。这肖锦的亲和力,还真是挺可怕的。 “虞国公家风便是如此,这小国舅也算是得了国丈的真传了。” 傍晚时分,还是在沈其羽的房间里,王鹤也谈起了肖锦此人。 肖锦这个自来熟在栈里耗了一个下午,又是打牌又是观看排练,玩得不亦乐乎。直到听说王鹤要来才意犹未尽地离去。 王鹤赶到栈后,得知沈其音一行已经见过了肖锦,便先聊起了这个话题。因为王鹤之前就是魏王一系的文官,所以说起同阵营里武将们的趣事,倒也知道不少内情。 “虞国公肖万山,在我朝武将之中并不起眼,不管是武艺还是军略,他都只是中人之姿。但肖万山忠心耿耿,性子洒脱,待人至诚至信,又讲义气,在武将里面人缘很好。当年他膝下只有一女时,说想认个干儿子,你猜怎样?十几个武将都想把家里的庶子过继给他。” “这难道不是图他肖家的家业?” 沈其音眉毛轻挑,选择用腹黑的方式去揣测那些权贵。 但王鹤却摇摇头,替自己的同僚们打起了保票。 “肖家哪有什么家业?除了在老家买了些地,在京城有两个不温不火的小买卖,什么旁的都没有。那些武将们都说,是怕女儿嫁出去以后,老肖孤独终老,送个儿子给他养老送终呢。最后肖万山也为难,又不能都认下,又不好挑挑拣拣,最后全都谢绝了,还是自己努力生儿子才行。” “然后就有了肖锦?” “不,肖锦出生还要晚一些。那之后是魏王选妃。很多位高权重的武将勋贵都想让自家的女儿当这个魏王妃,可陛下当时偏偏挑选了无名无势的虞国公做丈人。这事情一定下来,好多武将都不大高兴,然而先帝龙颜大悦,给魏王府和虞国公府赐了不少嫁娶吉物。” 沈其音露出一个了然的神色,没有多做评价。 帝王心术,不就是如此嘛。宋世平那次选妃,又何尝不是一次表态?在太祖皇帝看来,魏王这是进退有度,不贪图眼前的势力,还把未来可能的形势考虑了进去。若是强势的武勋成了外戚,不管是宫内还是宫外,都会生出诸多事端来的。 王鹤解读着沈其音的眼神,就知道她已经想明白了其中的关节。 和聪明人聊天就是舒服啊!话说一半就够了。皇帝和先皇的事情,还是少议论的好。 王鹤轻咳了一声,又把话题转回到肖家头上: “后来女儿嫁出去没多久,虞国公居然喜得贵子。肖锦出生之后,肖家的流水席可是摆了三天三夜!而这肖锦的性子,还真是和他父亲一模一样。别说其他武将家的衙内都喜欢他,就连齐王那边,肖锦竟然也混得如鱼得水。一口一个大哥叫下来,让宋世清都对他喜爱有加。这个小国舅啊……只盼着他千万别学坏,不然以后成个弄臣,可就是我大成之祸了!” “那王大人觉得,他假冒钦差一事,可算是学坏?”沈其音问道。 这话一出,王鹤脸上的表情也很复杂。 “老实说,肖锦这一闹,倒还真给本官解决了不少麻烦。朝廷运调的救灾粮还在路上,那些被他骗了的官员士绅一放粮,这闽州的难题,一下子就解决了一半。等沈姑娘带着红薯和慰问团走一圈,朝廷的粮食再跟上,闽州这次旱灾,就算撑过去了。唉……可是这假冒钦差,也真亏他干得出来啊!” 沈其音捂嘴轻笑,说道: “我大概听肖锦说了一下事情的经过,他好像从没跟谁说过自己是钦差,只是被人误会了。这假冒钦差的罪名,到也可以大事化小的。” 王鹤苦笑着点点头,表示认同: “若非如此,本官怎么敢把他从牢里放出来?这小国舅闯祸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但他心地善良,从不欺压百姓,哪怕做下祸事,也多是替人鸣不平,而且尺度把控得极佳……先帝和陛下也拿他没办法,多是申斥一顿了事。所以到了本官这里,也只能是上行下效喽。” 沈其音看到王鹤这个态度,眼珠一转,说道: “那依王大人之见,再给这位小国舅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如何?” “哦?沈姑娘的意思是,此次赈灾,让肖锦再跟着出一份力?” 沈其音胸有成竹地微笑着,点头道: “嗯,有小国舅相助,我这边定能事半功倍。而王大人那里,也更好给陛下和京城的诸位大人一个交代。” 王鹤捋着短髯,仔细考虑着沈其音的提议。很快,他的脸上也露出了和沈其音相似的笑容。 第九十四章 人才难得 自古以来,国朝的文官最防备三种人: 宦官,外戚,武将。 他们坚信,只要这三种人把控了朝政,国家一定就离灭亡不远了。 当然,任何一个不是皇上的人——包括文官——把持了朝政,国家都会陷入危机。但文官们要抱团一致对外,内部的互相防备,靠日常的争权夺利就够了。 像肖锦这种,又是外戚,又出身武将之家,还深受皇帝宠爱的年轻人,一定是文官集团的重点盯防对象。 现在肖锦做出了假冒钦差的事情,不管怎么狡辩是误会,文官们都会死死咬住,逼着皇帝严惩肖锦。 王鹤已经是文官中的异类了,如果在这件事上显得太过软弱放纵的话,他可就真要做孤臣了。 没有朋党助力,只靠自己一人独自拼杀,或是仰仗皇帝的恩宠立足朝堂。这样的臣子不是没有,但的确是举步维艰。 王鹤可不想做孤臣,他还想着有朝一日能坐上宰相的位子呢。 所以正如沈其音所说,强令肖锦戴罪立功,至少从态度上,比轻轻放过要强硬一些。只要最后能顺利解除闽州灾患,朝中的文臣也就不好再追究什么了。到时候,陛下再站出来说两句话,不管是肖锦还是他王鹤,都不会再有后顾之忧。 这沈其音,还是那么机敏聪慧啊! 几乎是在一瞬间做出了判断,王鹤欣然接受了沈其音的提议。 见王鹤答应下来,沈其音也很高兴。她这个主意可不光是替王鹤开脱,更重要的是,肖锦这个人才,已经入了她的眼。 闽州的事情不说,常宁县城里可还有一大摊子事等着她呢,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西雨书院了。 看看现在西雨书院的领导班子:拿主意的有了,沈其音自己;学术砥柱有了,万能教授窦静阁;踏实干苦力的有了,宋知璃宋大侠;嗯,还缺个搞外联的! 沈其音毕竟是女子,什么事情都亲自出马,抛头露面去跟各种人谈,也实在是有点不妥。 窦静阁是个学术型人才,情商没那么高,而且让一个番人代表西雨书院也不合适。学问可以借鉴西方,但并不是说整个校园都要刻上番人的印记。这一点,沈其音考虑得很清楚。所以窦静阁可信可用,却不能充当西雨书院的门面。 至于宋知璃嘛,就算不考虑他敏感的身份,以及他正接受着半圈禁管制的事实。就他那小白兔的性格,可爱是挺可爱的,但派出去外联,跟各种妖魔鬼怪打交道,不被人生吞活剥才怪! 当然,沈其音在书院之外也有援手。至少在官场上,文有王鹤,武有蒋成济,父母官闻怀远也基本是站在她这一边的。可校内校外,分内分外,区别还是很清楚的。沈其音可不想仗着和谁关系好,就腆着脸从头依赖到尾。 打铁还得自身硬!企业还要员工强! 所以,肖锦这样人品又好,脑子又快的自来熟,正符合现在书院里的空缺,一下就被沈其音惦记上了。 然而直接强拉人入伙……那是梁山好汉,沈其音还做不来。 她需要一个机会。一个能和肖锦多相处共事,增进了解的机会。等了解得差不多了,知道彼此有共同的志向,互相配合起来也比较舒心了,待时机成熟,就可以郑重其事地问出那个问题:你愿意……来西雨书院工作吗? 对,跟谈恋爱有点像。 沈其音和王鹤在肖锦的问题上一拍即合,三言两语就敲定了对他的安排。这之后,两人又把赈灾的具体事宜商议了一下,拟出了一个大体的日程。 这闽州境内,大的县城有肖锦闹了一圈,放粮的放粮,施粥的施粥,连带着附近的村镇,都已经基本稳定下来。接下来,就是按沈其音所说的,推广红薯,打深井,安灾民之心,给他们对抗旱灾的希望。 赈灾车队会带着大批种薯,从永安县出发,绕过城市,沿着受灾最重的农村一路行进。 只靠陈有年一人,是无法把红薯推广到整个闽州的,所以闽州府衙要排出大量吏员相随。跟着赈灾的主车队走上几天,学会看懂之后,这些吏员就会带着一部分种薯,四面开花,分散到闽州境内各个村镇,迅速地把红薯普及下去。 而王鹤和沈其音带领的主车队,串联上受灾最重的几个地方,绕着闽州转一整圈,最后回到永安县中,就算大功告成了。 这个计划中,车辆,骡马,还有随行的吏员兵士,都需要时间来调配。所以,出发的日期定在了两日之后……这已经是王鹤这个钦差所能催出来的极限了。 沈其音也表示理解,双十一收快递还得晚两天呢不是?再怎么高效的体系,需要超负荷运转的时候也会有所延迟。在这样一个时代里,两天时间能把这些事情全办出来的话,沈其音觉得,已经可以给闽州府衙记个集体三等功了。 事实证明,王鹤办事还是挺雷厉风行的。 第二天一大早,沈其音刚起床,出来吃早饭的时候,就见肖锦背个小包袱,兴冲冲地来到了栈里。 “哟,沈姑娘早啊!” “国舅爷?这么早就过来了?” “沈姑娘见外了,莫再提什么国舅,直接叫我肖锦就行。没想到昨日初见,今天就来到沈姑娘手底下做事了,这可真是缘分!为了闽州的灾民,沈姑娘可千万别跟我气。什么脏活累活尽管吩咐,小爷也是将门出身,不怕吃苦!” 肖锦爽朗一笑,把包袱扔到一边,一点不气,直接就上了桌,坐在了沈其羽旁边。 “沈兄弟,昨天我看你那屋里只你一人住吧?那正好,今天开始,我跟沈兄弟同住一屋。以后这段日子,还请沈兄弟你多多关照啊!来!店家,给我也盛碗粥!” 这肖锦,明明是心细如发,却偏又能做到粗犷豪放,真不知道这老肖家的基因是怎么传的。 沈其音看着跟在自己家吃早饭一般随意的肖锦,再看看旁边不知所措的沈其羽,她忽然发现,肖锦的存在似乎又多了一桩好处。 也许,让阿羽多跟这种人相处相处,也能变得更开朗一些? 但愿如此吧! 第九十五章 执念 “沈姑娘他们走了有十多天了吧?” “十四天。” 小院的后院里,宋世清和宋知璃这对父子围在石几旁,准备用晚膳。 不知是不是受了沈其音那番话的影响,宋世清也喜欢上了这个露天的餐位,吹着清风,看着天空,确实比坐在屋子里要惬意许多。 这段时间,宋知璃每天早出晚归,盯着书院的建设。忙忙碌碌的样子,宋世清看着就觉得顺眼多了。 “这几天可又见到了蒋成济?” “见过两次。” “哦?那你们都说了些什么?” “就是说说书院的建设进度,还聊了一些沈姑娘的事。” “沈其音……她现在倒是风生水起。若是能为我所用的话,肯定比苏全那个软蛋要可靠得多。只是不知道,蒋成济和王鹤是不是已经把她拉到了二弟那一边。” 宋知璃没有答话。他完全不理解,都到这一步了,父亲怎么还对那个位子念念不忘? 而大半个月前,杨三九和王鹤先后找上门来,父亲惊惧不堪的样子,宋知璃虽然没有亲眼得见,却也略有耳闻。 这么短的时间,伤疤都没愈合呢,就又忘了当时的刺骨之痛了? 事实上,就在今天,蒋成济和他闲谈的时候还反复暗示,说希望有些人能安分一点,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别再做什么非分之想了。 可看看父亲现在反反复复在念叨些什么…… “苏全啊苏全,真是难堪大用!要不是为了从他那里讨回银子,以图大事,为父又何必选择常宁呢?亏我还想着替他遮掩!最开始为父让你卖番茄的时候,生怕你傻乎乎地卖到他的丰泰楼去,让监视你的人把苏全也给盯上,这才给你指了蒋成济家的酒楼。唉!他怎么就那么不小心,让一个阉人给抓到了马脚?还有那些信件,我明明已经让人烧掉了呀……” 宋知璃实在不想听父亲再说这些,他生硬地插嘴道: “父亲,别想旁的事情了,先吃饭吧。这个寿司匣子,放久了就不新鲜了。” 宋知璃把一个书册大小的木盒推到了宋世清眼前。 “哦,对了,为父还想问呢。寿司一物,为父已有耳闻。可这寿司匣子又是怎么回事?” 见宋世清终于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别的事情上,宋知璃连忙接上话头,解释道: “这是东云楼打算在最近推出的外带食品。这是半个时辰前制出来的,他们让我带一些回来,尝尝滋味如何。木匣子底层铺上冰块,上层码上寿司,可以在一个时辰之内保持新鲜。” “这又有何用?想吃寿司,直接去吃它东云楼的自在餐不就好了?装在盒中,再怎么保鲜,终究不如当场的鲜食吧?而且还是放在东云楼里售卖?人都吃饱了,还会多买一份带回去吗?” “东云楼的五娘说了,这是给不便出门的女眷准备的。而且有钱人家也可以遣个小厮上门,专买寿司匣子带回去给主家享用。这是沈姑娘临走前就定下的主意。现在还有东云楼的伙计在街上发传单呢,说是鱼肉多有补益,还不胖人,再搭配上蔬菜鸡蛋,美味营养又健康,男女老少都适宜。” 想到从城外回来的路上,又看到东云楼的传单满街飞的盛景,再想想这一手段的始作俑者,宋知璃先是欣喜,又觉得有些失落。 不知道沈姑娘还有多久才能回来呢? “哦?又是沈其音的主意?呵呵,满脑子的新奇点子,倒真是沈渠昆的亲孙女啊!旁人,甚至百官都不知道,沈渠昆沈相,总有些异想天开的想法,对没见过的新鲜事物也极有兴趣。和他比起来,为父倒像是个因循守旧的老头子了。” 这个话题宋知璃倒是有点兴趣,于是问道: “是沈相单独跟父亲说过什么吗?” “只是从番商那里听到一些趣闻,就和为父讨论了几句,一些陈年旧事了,不值一提。” 宋世清摆摆手,在宋知璃的失望之中结束了这个话题。 说了半天的话,宋世清也终于感觉到了饥饿。他动手打开了面前的寿司匣子,一时间,一股凉气仿佛夹着海风一般扑面而来。 对于寿司,宋世清是只闻其名,未见其面。这初次邂逅,倒的确是眼前一亮。五彩缤纷,形状各异的寿司,顶着鱼虾贝蟹,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华丽的首饰盒子。 “哎哟,这还真不错呀!哪怕是放在御宴上,招待外国使臣都足够了。只是不知味道如何。” 宋世清夹起一块最好看的,正要往嘴边送,就被宋知璃拦下。 “父亲,这个要配上特制的芥末酱才好,就在匣中角落的那个小格子里。” “唔,原来如此。” 宋世清的手来了个急转弯,夹着寿司蘸上一点酱,然后一口咬掉了一半。随即眼睛发亮,又急切地把另一半也送入口中,细细地咀嚼了一番。 “嗯!果然美味啊!这鲑鱼的鲜味还保留了大半,再配上酱料的辛辣通透,的确是让人回味无穷。这寿司匣子,恐怕价格不菲吧?” 宋知璃点点头,答道: “的确不是寻常人家能经常享用之物,这寿司匣子做工精美,里面的寿司也是用的最上等的食材精心烹制。据五娘说,因为珞儿不在店里演出,人们有些提不起兴致来,尤其是那些曾为珞儿一掷千金的富家子弟。为了安抚他们,东云楼才把这寿司匣子提前做了出来。如果卖得好,后面还会推出类似的产品……还挺让人期待的。” “嗯,这就对了。这样的东西,要的就是少,精,贵!若是粗制滥造低价贩卖,反而不美。靠这寿司匣子,东云楼又能大赚一笔了。啧啧,可惜啊……” 宋世清继续吃着寿司,眼睛里却没了第一口时的那种纯粹的享受。只看那眼神,宋知璃就知道,父亲又在盘算什么了。 “唉……” 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宋知璃也觉得嘴里的寿司没了滋味。 可有什么办法呢?父亲这个样子,其实也是一种心病吧。况且那是皇位啊!自古以来,又有几个局中之人能一笑置之? 可若是坐视不理,任由父亲继续执着下去,宋知璃相信,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被人上门捉拿的画面又要重演一次了。 想到同样是有心病,经沈姑娘的一番努力,现在已经能在闽州救治他人的妹妹,宋知璃忽然觉得,是不是该求沈姑娘再帮一次忙呢? 第九十六章 孤村的希望 千里之外,闽州的一座孤村里,同样有人在饭桌上叹着气。 腌咸菜,干饼子,一家五口人就围着这点东西咽口水。 挺好,口水咽多了,就能少喝点水。 “爹,我饿了……” 李家唯一的小孩子小柱拽了拽他爹的衣服。 李大石摸着小柱的头,轻声说道; “乖娃,再等等,等爷爷回来再吃。” 一旁的李二铁也是前胸贴后背,忍不住问道: “大哥,要不俺去把爹叫回来?” “算了,就在这等着吧,省得惹爹生气。反正今天就这点东西,早吃晚吃都一样。这顿晚点吃,晚上就没那么饿了。” “可是……” 李二铁看看媳妇微微隆起的肚子,再瞧瞧她那又黄又瘦的脸,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放心,一会我们两口子的饭,多分你媳妇一点。她怀着娃呢,怎么也不能饿着她。” “谢谢大哥!谢谢大嫂!” 虽然全家都在饥饿线上挣扎,但是为了怀孕的媳妇,李二铁也没法推辞哥哥嫂子的好意。大不了等孩子生下来以后,再好好报答他大伯! 前提是……他们能挺过这场旱灾。 去年旱灾,家里的那点积蓄就用得差不多了。全家上下还指望着今年丰收,可谁想到老天爷造孽,又是滴雨不降,地里的庄稼全死了。要不是半个月前听到官府开仓放粮的风声,李大石到附近的县城拉了一车米面回来,他们这一家六口,现在已经做了流民了。 其实要按李二铁的意思,做流民也比守在这孤村里强。 为什么叫孤村呢? 这村子三面环山,都是小矮峰,山里还有点铁矿。村落最开始形成,就是采矿之人在此定居。 可过了千百年,山里的矿采空了,这座村子的饭碗就碎了大半。 村子周围的土地贫瘠,常年歉收。位置又有些偏僻,处在闽州和胡州的交界处。穷了不知多少年,以前的村名再没人叫了,连村子里的人都自称孤村村民,可见生活艰难到了什么地步。 为什么不离开村子,另寻出路呢? 唉,最传统的中国人呐,就是故土难离。只要还有一丁点活下去的可能,都不愿意背井离乡。哪怕太阳系毁灭了,都要带着地球去流浪,而不是寻找下一个宜居星球去殖民。这就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异所在吧。 然而想要拼出个新世界的开拓者也不是没有,比如李二铁,他就很想带着媳妇离开村子,去别处安家。可惜老父和大哥都不同意。 现在的李家,至少还有三个劳力能下田。李丰李老汉也才五十多岁,身体还挺硬朗,种起地来比两个儿子都利索。李家在这孤村里头,已经算是生活富裕的人家了。 按李老汉的意思,只要饿不死,就老别想着往外跑。 可现在倒好,连续两年的旱灾,李家人可能真要饿死了! 然而李老汉偏偏不信邪!他告诉两个儿子,朝廷不会不管他们的。这大成国的皇帝可比先前的陈越皇帝好多了,不加赋税,徭役也少。这次受了灾,朝廷一定会派人来救的。 后来,果如李老汉所言,有钦差到了闽州,官府也开仓放粮了。 可日子也仅仅是好过了那么一点点……地里没有收成,到底还是坐吃山空。而且,谁知道明年还会不会再闹干旱呢? 李二铁再次说出了自己的担忧,可李丰倔强得很,自从老伴死了之后,他就越来越容易钻牛角尖了。 “俺不是说了,朝廷不会不管咱们的!你们看着吧,过不了几天,钦差就会到村子里给咱们送粮食来!” 钦差会来这穷乡僻壤的地方?说出去谁信呐! 可李老汉偏偏就信了自己随口一说的话,每天都要去村口等着。还不能劝,谁劝跟谁急! 这样的日子已经过了好几天了,现在,连李大石也开始怀疑,老父的坚持,是不是有点没道理?也许,离开孤村才是正确的出路。 一家人围在饭桌旁,就这么沉默着各想心事。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由远及近,越来越清晰的喊声里透着兴奋和自豪: “来啦!来啦——有车队往村子这边来啦!” 李家兄弟听出了父亲的声音,赶紧出门察看。这时候李丰已经跑到了家门口,满面红光,就像李小柱刚出生的那天一样。 “真让俺给说着了!朝廷派人给咱们送粮食来了!快!快跟俺去村口迎接!” 李大石知道,父亲也许会钻牛角尖,但肯定不会说谎骗人。所以哪怕心里还是无法相信,李大石还是带着弟弟,跟着李丰往村口赶去。李小柱好奇,也拔腿跟上。被李二铁看见,一把提起来抗在肩膀上。 李家的四个男丁全体出动,留下两个女人看家。 不止李家,李丰的大嗓门,把全村人都给惊动了。一扇又一扇木门打开,跳出了一张又一张充满期待的瘦脸。 村长袁江,都顾不上在村民面前维持自己的威仪,拼命地奔跑起来,想追上最前面的李家父子。 可这种时候,哪个不是心都飞出去了?前后左右的村民没一个给村长让路的,袁江没办法,只好夹在人潮里往村口冲。 孤村居高临下,两三里外都能看清楚。 袁江一到村口的大土坡上,就看见远处的那支车队了。 没错,有高头大马,有皮甲长枪,确实是朝廷来人了!没想到啊,李丰这条老倔狗,还真说准了一回! 袁江眯起眼睛,开始估算起这支队伍的人数,以及大车里装载粮食的数量了。 一辆,两辆,三……嗯?不对,那是空车,后面还有坐人的马车。盖着布装着货的大车只有两辆?而且看样子,好像还没装满? 袁江原本火热的心,一下子又冷了下来。 孤村里几百口子人,就不到两车的粮食?那才够吃几天的!而且看这支远道而来的队伍,不管是官还是兵,加起来也有上百了。他们的口粮呢?该不会也在那车里装着呢吧! 这么算下来,能分给孤村的粮食,又有多少? 算了,有总比没有强。之前官府开仓放粮,村子里也得了一些粮食。算起来,各家各户至少都能挨过今年。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把明年的粮食种上。而在收获之前,朝廷还会不会再来人派粮了…… 袁江正想着,就见越来越近的车队开始爬坡了。前面装货的马车颠簸了一下,从车上掉下来一个土疙瘩似的东西,顺着坡道就往下滚。 袁江有些傻眼了:那是什么?难道车里装的,不是粮食? 第九十七章 繁忙的车队 “二十倍的产量?还特别耐旱?荒地也能种?” 当袁江发现车队里仅有的两辆货车上,有一辆装的还是不能吃的工具器械时,他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 而当袁江得知那些工具是用来给村子打深井的时候,笑容才又变得真切起来。 最后,当他听到红薯这种新作物的产量和特性时,那种惊讶和狂喜,是穷其一生也未曾体验过的。 而车队里的每一个人,对这种场面已经习以为常了。他们熟练地按照一路上各自的分工,往村内村外铺开活计,热火朝天地工作起来。 孤村,这是闽州东北部的最后一站了。 这已经是车队走过的第几个村子了?沈其音有些记不清楚了。 赈灾进行得十分顺利,种薯已经发下去了大半,每个村子都打了几口深井。有朝廷救济的粮食吃,有旱涝保收的红薯种,再加上确保水源的深井,沈其音亲眼得见,灾民们脸上的表情转忧为喜。 心里没了负担,再看上一场丰富多彩的演出,沉浸在久违的欢声笑语之中,一座座在绝望中挣扎的村子,就这样纷纷起死回生。 王鹤跟着车队走了三天,确认了沈其音此种赈灾思路的成效,第四天就打马离开,把主导权完全交给了沈其音。他游走于各个县城之间,穿插在车队行进的路线上,除了完成自己钦差大臣的本职工作之外,也不忘亲自督促地方官员给车队备好补给。 沈其音很骄傲,为自己的团队感到骄傲! 此时,孤村内外,每个人都在紧张有序地忙碌着。 沈其音自己不方便总是抛头露面,所以和村民们的交流,大多是肖锦在做。而这个任务,正好发挥了肖锦的特长。 不管对方是什么样的人,肖锦都能第一时间把关系拉近,气氛炒热。有他在的地方,绝对不会有冷场的时候。 肖锦就像是沈其音手里的一根线,把整个车队的人员事务串联起来不说,还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和村民们完成对接,然后拧成一股绳。 与肖锦截然不同,车队里最放不开的应该是陈有年了。 他一开始还有点怯场,面对一道道饱含期冀和敬仰的目光,说话都不太利索。但一个村子一个村子走下来,现在的陈有年已经有了点农学院专家的派头,拿着种薯和藤苗,在不同质地的土壤旁指点江山,耐心回答村民们提出的问题,愈发地游刃有余了。 “咱们这说是四季如春,其实冬天还是有一点冷的,现在下种也不是不能长不能活,只是产量会低一些。老汉在遥州第一次种的时候,就是吃了这个亏。” “陈师傅说得没错,可现在这不是断粮绝收了嘛,地里要不种上点东西,这心里也不踏实啊!” “嗯,这话也实在。好在这次的种薯,是比较耐寒的品种。按咱们这里的气候,一年种上两季不成问题,最好的下种时间是二月和六月。这次给大家带来的种薯数量不少,可以先试着种一部分,到明年二三月,积累了经验,气候更合适的时候,再开始大量种植。咱们先说说育苗……” 几乎所有的庄稼汉都围在陈有年身边,竖起了耳朵,大气都不敢喘,生怕漏听了一个字。李丰和他的大儿子就挤在最中间的位置,听着陈有年的讲解,眼睛还盯着他手里的那一枚红薯。 个头真大啊! 吃上一个,就能顶一顿饭了吧? 红薯虽然还没种在地里,但它已经在李丰的心田里生根发芽。有了它,孤村就再也不怕旱灾饥荒了! 李二铁也想听朝廷派的种田师傅讲种红薯的秘诀法门。可那么多人都想听,李家已经占了两个位子,就不好再跟别人挤了。 于是,李二铁就带着李小柱,去看人打井。 窦静阁虽然不是打井专业户,但方便掘土挖地的器械,他还是懂得打造的。而闽州府委派的随行人员里,也有几个打井的好手。 而最让人意想不到的助力,竟然是小墨。 沈其音最初带上小墨东行还有点不情不愿,后来她在船上和窦静阁讨论打井的难点,说起位置选择只能凭经验运气的时候,正好被小墨听见了。 窦静阁前脚离开,小墨后脚就跳到了沈其音的面前。 “切,不就是寻找地下的水源吗?这有何难?对本座而言,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这可真是意外之喜!小墨既然愿意显摆,沈其音又怎么忍心不给她一个机会呢? 于是,沈其音就在那群打井工匠面前天花乱坠地编了一套说辞,顺利地让小墨成了打井人的吉祥物。 “二叔,他们打井为啥要带只猫咧?” 李小柱指着人群中的小墨问道。 李二铁也不明所以,倒是一个在旁边监工的军士队正顺口回答了稚童的疑问。 “娃娃不懂,那可是只神猫呢!只要在它刨土的位置上打井,肯定能出水。这一路上试了多少回了,百试百灵啊!” “还有这样的猫?那可太金贵了!”李二铁不可思议地感叹道。 若是知道这猫会说话,肯定会有不少人把它当成妖怪!可若只是有些灵性,懂得寻找水源,那么大部分人还是愿意相信,也是可以接受的。 “那可不是!你看看那猫主人喂它吃的是什么?牛肉干!听说在常宁城里,这猫每天都吃那什么自在餐,鸡鸭鱼肉全都有,还有番邦的新奇吃食……乖乖!这比当皇上还舒坦了吧!” 那队正一时口快,话说出来立刻觉得不合适,赶紧咳嗽两声,转到另一边去了。 留下目瞪口呆的李二铁,还有吃着手指流口水的李小柱。 此时,阿蓝带着沈其羽和宋思珞在内的演员找了个僻静的地方进行着简单的排练。虽然一路演下来,每个节目都十分熟练了,可是阿蓝依然半点都不放松。而演员们在感受过灾民们发自内心的热情与认可之后,也都产生了更加重大的使命感。即使没人督促,也会反复练习,细心准备,将自己的状态调整到最佳。 而护卫车队的一百军士,除了跟着工匠去打井的,大多都去帮忙搭建舞台了。还有一些眼睛尖射术准的斥候三两一组,散进了山林。一方面寻找猎物,给灾民们打点肉食;另一方面,也有巡视警戒之意。 这闵胡交界之处,可不太平呢! 第九十八章 硝烟的味道 闵胡交界的地方,的确是不太平。 这里山林颇多,是盗贼流寇的藏身妙处。而更重要的是,胡州那边已经打起来了,佛朗机贼寇被官府撵得到处跑,谁知道会不会跑到这边来呢? 就在昨天,王鹤派信使送来了警示,闽州东部出现了佛朗机番贼,甚至袭扰了一支赈灾的小车队。 沈其音这支主车队是捋着受灾最重,生计最困难的村子走的。与此同时,闽州府也派了几批吏员到各处推广红薯,挖掘深井。除了没有演出团,没有找水猫以外,他们跟沈其音这支车队也没有什么根本上的区别。 就在前几天,一支这样的队伍在闵胡交界的南部地区遇袭。好在随行的官军机警,及时列阵迎敌,没让贼人占了多少便宜。 而根据王鹤传递过来的消息,所谓的佛朗机贼寇里,根本没几个金发碧眼的番人。而是一些投靠了佛朗机的汉人,拿着佛朗机的火器,学了几句鸟语,在替佛朗机人卖命而已。 麻烦就在于,这些伪番贼熟悉地形,滑不溜手,撞上官军就跑。几次接战,官军每战必胜,解救出不少被他们掳掠的普通百姓,但除此以外,根本拿不到多少歼灭俘获的战果。 胡州的番贼本想撤往海边,但在官军的围追堵截之下,只得转向西进,往闽州逃窜。按官军掌握的贼人行踪,他们应该离沈其音所在的闽州东北部不远。 而之前赈灾车队撞上的那一批番贼,恐怕是来接应同伴的。 第一批袭扰胡州的番贼,本有数百人之众,后来几经官府截杀,虽然没抓到多少,但也打散了一些,领头的匪首身边,估计不会超过百人。 第二批在闵胡交界处登陆的番贼,据护卫车队的军士回报,有五百人之多。 当然,这里面肯定就要有些水份了。 军中常例,战果不敢多报,战损不敢少报,这些都可以明明白白地清点出来,被人抓住造假是要吃军法的。那怎么才能让战报好看些呢?只有夸大敌军的数量了。 今有我军百人小队遭遇贼寇五百,众将士奋勇杀敌,死战不退,斩其十九俘其十一,杀伤无数,贼人乃退。我部亦有战损,伤十亡六,但士气高昂。若再遇贼人,定可一战破之! 听听,这战报直接报个以一敌五,不就显出将士们的英勇了吗?实际上,对面能有五百人的一半就不错了。 这些事情,哪怕王鹤不懂,沈其音也明白。更何况,身边还有个出身将门的肖锦呢! 按肖锦估计,第一批还在流窜的番贼,百人之众应该是有的,而且几百里转战行军还能不掉队,应该都是些凶悍的匪徒。这些人,恐怕本就是在闵胡山地间行走的悍匪,只不过被佛朗机人收买,摇身一变成了番贼。 而第二批登陆接应的番贼,人数绝不会超过三百。而对上并不精悍的闽州守卒,占着人数优势还打输了,可见实力一般。很可能是佛朗机人在东宁岛上临时拼凑起来的队伍。 这两拨人马,单独对上任何一拨,肖锦都有必胜的把握。 一来是护送主车队的这一百士卒都是精锐,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远不是普通闽州兵可比。 二来,除了这百卒原本的统领之外,肖锦还在这呢!将是兵之胆,有虞国公的亲传独子坐镇,还怕打不过一群山贼草莽? 而再看敌人,第一批番贼虽然悍勇,但是兵疲师老,强弩之末,人数又不占优,并不难对付。 第二批番贼虽有两倍于官军的兵力,但战力不足,甚至更容易击破。 但怕就怕,两股贼人合流为一。 然而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往往是怕什么来什么。 临近傍晚,散出去的斥候都回来了。其中有一队人带来了最坏的消息。 “你看清了,确实是两拨番贼合在一起,一共有三百人之多?” “是,他们藏身于山林之中,埋锅造饭,擦枪磨刀,似乎是有意一战。” 听到这个消息,即便是肖锦也面露难色。 “若是打起来,胜算几何?”沈其音从旁问道。 “三四成吧,即便胜了也是惨胜。”肖锦的判断并不乐观。 “派人求援呢?固守孤村,这里的地势,想攻上来也没那么容易吧。” “守是肯定能守住的。就是有些窝囊……” 肖锦到底是年轻气盛,堂堂官军,面对一群山贼做起缩头乌龟的话,脸面上实在是挂不住。 沈其音点点头,说道: “是啊,而且若是来了援军,那些番贼又会避而不战,继续流窜,也是遗患四方。如果可能的话,在这里把他们消灭是最好不过的了。” 肖锦听到这话,不禁笑了起来: “怎么,沈姑娘做个书院院长还不过瘾,又想要做将军了吗?” 肖锦会有此言,也是因为在路上,沈其音邀他去西雨书院做事的缘故。 肖锦此人,随和归随和,但很有自己的主见。不然也不会为了逃避皇后姐姐安排的婚事,就一个人从京城跑到海边来。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共事,肖锦对沈其音很是钦佩。但这种钦佩,还远达不到要为对方效力的地步。 更何况沈其音还是个女子! 像现在这样,听从钦差的吩咐,在女人手下帮忙打打短工还可以接受。若是去了书院,长期听命于一个女子,肖锦的心里的确有些抵触。 沈其音也看出来了,肖锦可能有点大男子主义。 沈其音相信,如果开口邀他去书院的是沈其羽,肖锦很可能会答应下来。因为他在跟窦静阁聊天的时候,就曾多次表示出对西学的兴趣。 其实肖锦对待女性很有礼貌,也十分体贴,只可惜他的这份尊重,没办法延伸到事业的领域上去。也许在他看来,女人就该踏踏实实地在家相夫教子,而不是开酒楼,办书院,甚至谋划着杀敌建功吧。 在这样的时代,肖锦会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甚至都不能算是一个缺点。 但沈其音觉得,肖锦这么有能力有人品的孩子,若是在性别歧视的路上越走越远,实在是有些可惜。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及时纠正他的错误观念还是很有必要的! 第九十九章 备战 和大多数女人一样,沈其音对战争和军事没什么兴趣。 可谁让她是历史老师呢?历史课本上,有一半的内容都在讲战争。各种重大的经典的战役,不想了解都不行。总不能做个只给学生划考点的老师吧? 没办法,为了让自己的课能讲得更生动有趣,让那些调皮捣蛋的小男生也能学得进去,沈其音耐着性子看了一本又一本书,一部又一部纪录片,死记硬背下来一些东西。 那时的沈其音怎么也想不到,她有在课堂之外运用这些知识的机会。 真是造化弄人啊! “什么?你来指挥?沈姑娘,打仗可不是儿戏,这关系到几百条人命呢!” 肖锦十分严肃地看着沈其音,脸上没有一点平日里的随和热络。 沈其音撇撇嘴,解释道: “小国舅别激动,我没想抢你的指挥权,只是想讨个军师来做做。这几百条人命,在我沈其音心里也是重于千金。所以我才想尽一点绵薄之力,帮将士们取胜。” 肖锦狐疑地看着沈其音,最终还是问道: “那沈姑娘倒是说说看,有何歼敌良策?” “你也说了,是歼敌,不是退敌破敌。那么,也只有想办法诱敌深入,瓮中捉鳖才行。” “沈姑娘的意思是……把贼人放入孤村?”肖锦不停地用手指敲击着腰间的佩刀,说道,“我们在人数上本就处于劣势,若是放贼入村,那可就失去了唯一的地势之利了” “我可不这么看,若是算上孤村的百姓,人数优势可是在我们这一边。” “百姓?难道沈姑娘要驱使手无寸铁的百姓和贼人厮杀?” “不要小看百姓的力量,尤其是在保卫自己家园的时候。况且,我们也不是要拿百姓当送死的炮灰,而是要和他们并肩作战。要知道,并不是只有居高临下才是地势之利,在熟悉的场地里打巷战,同样也是地势之利。” 说到军事方面的内容,沈其音一不小心就用上了老师上课的口吻。 好在肖锦并不在意,而是很认真地思考了起来。 “巷战的话,你们从船上带下来的那些火器就能派上用场了?” “没错,能有大用!” 沈其音眼冒精光。 成国的战船上除了火炮,还装配了许多小型的火器,比如神火飞鸦,混江龙,火龙出水等等……这些火器的构想很妙,但不是特别稳定,在实战中经常是未伤敌先伤己,有点不靠谱。 然而窦静阁对这些充斥着东方美学的火器很感兴趣,在船上就研究了许久。后来好说歹说,让沈其音以防身为名,从船上借了一些下来,一路上继续研究。 没想到,这会还真要用它们来防身了,不知道算不算一语成谶。 “可是在村中使用火器的话,这孤村的屋舍难免受损啊。” “房子没了还可以再建,只要人没事就好。主意是我出的,到时候需要修屋重建的话,我沈家来掏这个银子!如果有人愿意的话,还可以迁到常宁来,在书院里做工。” 看沈其音胸有成竹的样子,肖锦不禁笑道: “这种时候还能想到书院,还真是让人钦佩呀。莫不是沈姑娘觉得,已经胜券在握了?” 沈其音毫不退缩地抬起头,兑上肖锦的目光: “小国舅最清楚了,打起仗来哪里说得准?我一介女流,也不过就是个纸上谈兵的赵括罢了。不如这样,咱们俩人打个赌,若是按我的方略行事,最终得以歼敌的话,小国舅就到我的书院做三个月的工,如何?” “若是不能破敌呢?” “不能破敌,咱们大家伙一起完蛋,你还想怎样?或者说,小国舅现在能拿出更好的策略来?” 肖锦皱起了眉头,合着答应下来,之后就只有两种结果。要么英年早逝,要么去给书院打工……不过转念一想,三个月而已,倒也无妨,只当是荒唐了一回。 肖锦稍加思索,还是点头答应了下来。若不采用沈其音的诱敌深入之计,让他带兵杀出去野战,还真没太大把握。 “好吧,一言为定!时间紧迫,沈姑娘快把详细的部署说出来吧。” “别急,我们去找村长。要部署安排的话,没他可不行!” 对袁江来说,今天可能是他这辈子最大喜大悲的一天了。 好不容易盼来了朝廷救援,得了高产的作物,村子里又多了几口深井,脸都快笑歪了。袁江生怕有人把他叫醒,告诉他一切只是一场梦。 然后袁江发现自己错了,原来他更怕的是……官老爷告诉他,一伙山贼正在山林里磨刀霍霍,今天晚上就要杀进村子来。 “袁村长,别抖,没什么可怕的。”沈其音微笑着,用最轻巧的口吻说道,“看见他了吗?这是当朝虞国公的独子,皇后娘娘的弟弟,咱大成的国舅爷。外面那些个贼人还不够他塞牙缝的呢。” 这一下,袁江抖得更厉害了。他之前只以为这位肖小官人是个府衙里的小官呢,没想到竟然是皇上的小舅子!他仔细回想了一下,这位国舅爷,之前好像还搭过他的肩膀头子来着? 这辈子只拜过县令,连一州知府都没见过的袁江腿肚子一软,直接趴在了地上: “小……小民袁……袁江,见见见……见过国舅爷!” 肖锦知道,沈其音道破他的身份,是想给孤村的村民增添点底气。于是此时,他也不得不收起平易近人的一面,拿出了皇亲国戚的威严,轻轻点了一下头,说道: “起来吧。本官的身份本是不便言明,但既然有贼寇欺到头上来,那就得让他们知道知道国舅爷的厉害了。本官就在这孤村里布下阵势,定要把外头的番贼一网打尽!” “咱孤村村民能帮着国舅爷一起杀敌立功,这其实就是天上掉馅饼,躺着拿功劳呢,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呀!只要村民们听从国舅爷的安排调度,必然能让那些贼子有来无回!” 沈其音在一旁帮腔,虽然语气诚恳,但怎么听怎么像狗腿子说的话。 但袁江他还偏就吃这一套! “是!小民并孤村上下,听凭国舅爷和……国舅奶奶差遣!” “噗……” 沈其音一个没忍住,笑出声来。 被袁江误会一下倒也没什么,她甚至懒得解释。可你好歹说成国舅夫人吧,国舅奶奶是什么鬼?听上去就好像她沈其音多了个乖孙子一样。 扭头再看肖锦,脸都有点发绿了。 虽然出了点小插曲,但袁江至少不再发抖了。沈其音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决心,斗志,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点的野望。 相信这位村长能把这些情绪完整地传递给每一位村民。 而有了决心保卫家园,建功立业的百姓们倾力相助,这场仗,其实已经赢了一半了! 第一百章 入瓮 “大哥?非打不可吗?那些官军,恐怕不好对付啊!” “番鬼子就在后头督战呢,不打成吗?妈的,早知道佛朗机的官这么难当,银子这么难赚,当初就不该鬼迷心窍地答应他们!” 村子外的山林里,天色渐暗,刘大疤凑到赵龙身边小声嘀咕着。 这二人本是闵胡交界处讨生活的悍匪,手下有百十号人,靠打家劫舍,勉强维持着生计。上个月,他们的黑龙寨里来了稀——聚虎山的三当家断江虎,还带了个佛朗机特使。 两个人的来意很简单:招安。 做佛朗机的官,用汉民换银子,干不干? 这……人口买卖的生意,赵龙也不是没做过,卖给谁不是卖呀?而且据断江虎说,佛朗机人已经招纳了好几个寨子,大家伙合兵一处,哪怕碰上官军也不怕! 断江虎生了一张巧嘴,把前程说得天花乱坠,不由得赵龙不动心。再加上寨子里的日子实在吃紧,赵龙一咬牙一跺脚,就带着手下弟兄投了佛朗机人。 一开始的时候,的确如断江虎所说,山贼们从各处聚到一起,拿着佛朗机人分发的刀枪火器,打着海盗团的旗号,纵横胡州,大肆劫掠村镇。哪怕是在小县城外头冒头,守军都不敢出城追击。 赵龙靠着不凡的武艺,在贼众当中混得也是越来越好,地位仅次于聚虎山的啸天虎和震山虎。 可后来,朝廷调集了附近的官军,开始合力围剿的时候,他们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还是断江虎出的主意,说往南突围不成,不如兵分两路,一路往西面的闽州跑,回到熟悉的山林里躲藏。另一路化整为零,跟着佛朗机特使潜回东宁,再增派人手前来接应。 赵龙最是赞成这个办法,因为闵胡交界的山区,正好是他的老地盘。下山这段时间,虽然没劫到什么大户,但卖了不少人票,也颇得了些银子。他就想着回到黑龙寨,接着当他的山大王,管他什么佛朗机去? 只可惜,啸天虎他们死心塌地地给佛朗机人卖命,老想着到东宁岛享受那豪宅美妾,真个过上做官为宦的日子。贼船好上不好下,赵龙虽有去意,却只敢私下里跟兄弟们念叨念叨。 之后按照断江虎的计划,大家伙一路逃亡,不知绕了多少圈子,走散了多少兄弟。就连啸天虎那几个领头的都开始有些怨言了。 眼看着离黑龙寨越来越近,赵龙都想好了,找个机会带着剩下的兄弟开溜。可没想到,断江虎居然带着二百多东宁岛来的援军找到了他们。和断江虎一起前来的,还有一个佛朗机监军,威廉,以及他的一小队火铳手。 这个威廉和之前和颜悦色的佛朗机特使可不一样,两天之内,他已经掏枪打死了三个不听号令的倒霉蛋。 赵龙可不想当第四个。 所以当威廉指着一支官军护送的车队,又指了指车队行进方向的村庄时,赵龙尽管有千般不愿,也没说出半句怨言来。 “弟兄们不用担心,那队官军不过一百人,兵力远不如咱们。他们进了村子,肯定是要饮宴休息的。咱们趁夜偷袭,打他们个措手不及,定能成功!威廉大人说了,到时候升官发财,少不了兄弟们的好处!” 断江虎如此激励着众人。 以多打少,趁夜偷袭,进是升官发财,退是火铳处决。这种情势下,哪怕是之前面对官军未尝一胜的山贼们,也只有鼓起勇气,全力一战。 “大哥,你说这一仗,能赢吗?”看着乌云里勉强露出侧脸的月亮,刘大疤小声问道。 “差不多吧。断江虎不是说,他让人打听过,已经摸清楚车队的底了吗?到了晚上,他们会在村子里搭台唱戏,饮宴作乐。等他们最是松懈的时候,咱们一举杀进去,就凭那一百人能拦得住?精锐又怎么样?还能生出三头六臂不成!” “嗯,大哥说得对!”刘大疤连连点头,情绪也一下子高涨起来。 赵龙看了刘大疤一眼,颇有些庆幸地说道: “幸好这一次是有心算无心,趁乱偷袭。打顺风仗,那些东宁来的软蛋也能派上用场。不然的话,哼……” 赵龙眺望着远处村庄里的点点火光,心里还是有些不安。 他已经打定主意,如果事情不顺,要么逃跑,要么投降。 老话说得好:想做官,杀人放火受招安。做朝廷的官,不比做番贼的舒坦? 赵龙应该感谢自己的直觉。因为之后发生的一切证明,有心算无心的一方,其实是对面的大成官军。 在夜色的掩护下,三百番贼摸到了孤村的村口。威廉带着他的火铳队压阵。 熟悉孤村地形的断江虎说过,只要在敌人反应过来之前迅速冲上村口的土坡,这一仗就赢定了。 而威廉惊喜地发现,村口处根本无人守卫。 当威廉在队伍的最后爬上土坡,往前一望,简直是心花怒放! 顺着村中的小路,甚至可以看到远处,村子中央,一个临时搭建的舞台旁,有许多村民和士兵醉得东倒西歪,毫无防备。 “冲!冲——” 威廉会的汉语不多,但一个冲字喊得气壮山河。 山贼们见到毫无抵抗力的军民,一个个嗷嗷乱叫着往前冲,准备去摘取那看起来唾手可得的胜利。 “轰——” “轰——” 突如其来,两声巨响,一前一后。虽然爆炸没有直接伤到人,但巨大的震动和声响也阻止了贼人的冲势,甚至有不少番贼直接摔倒在地。 紧接着,还没等贼人们反应过来,就有箭矢和铅弹从两侧的黑暗中向他们射来。 “不好,有埋伏!” 赵龙率先反应了过来。随着刚才的巨响,前方的土地已经陷了下去。赵龙相信,身后的退路上也一定有一个同样的大坑。 透过扬起的尘土再往前看去,那些‘醉倒’的兵士百姓早就站了起来,正急冲冲地摆弄着什么东西。是木鸟?还有挂着龙头的棍子?那些不是戏台上的摆设吗? “放——!” 随着前方的呼喊声传进耳朵,再看那木鸟和龙头冒着火光朝自己飞过来,赵龙一下子就明白了:那根本不是摆设,而是索命的凶器! 第一百零一章 连环计 神火飞鸦,说是无人机的雏形也不为过。而火龙出水,则可以被看做是最原始的rpg火箭筒。 作为火药的发明者,中国人在制造火器的时候还是挺有创造力的。可惜因为古代的火药威力太差,这些火器在战场上就成了花架子,雷声大雨点小,根本无法造成多少有效杀伤。 看看被神火飞鸦和火龙出水结结实实地炸了一轮的番贼吧,惊慌大叫的多,倒地呻吟的少,一动不动趴在地上的……好像真没几个。 沈其音……或者说窦静阁手里,可用的大型火器已经全都打出去了。 两枚混江龙水雷被窦静阁给改造成了地雷,但因为威力有限,所以沈其音选择用来制造有利地形,而不是直接杀伤敌人。 神火飞鸦和火龙出水一股脑炸了个痛快,虽然没有给敌人造成多大伤亡,但它所产生的心理威慑力还是切实可见的。 山贼毕竟不是正规军,基本没怎么接触过火器。佛朗机人给他们发了几条火铳,但那玩意的动静可没法和眼下的袭击相提并论。 一时间,大批的番贼陷入了慌乱之中。尤其是刚从东宁岛增援过来的第二批贼寇,惊慌之下,甚至有人选择了跳进地面的坑洞里。虽然不至于摔死,但想要再爬上来,就只能盼着打扫战场的时候有人能搭把手了。 而赵龙这样的悍匪,最开始的时候也是恐慌不已。但很快,他发现那木鸟龙头样的火器,威力并不像声势那么大,而且对方打完一轮就没了动静。 “别慌!别慌!那只是个听响的炮仗而已!他们也已经用完了。还是咱们人数多,快……啊——!” 赵龙忽然觉得肩头一痛,立刻惨叫了出来。 “大哥!” 刘大疤赶忙冲过来,把肩膀中弹的赵龙拉到一栋村舍的墙角下暂避。 大型火器虽然用完了,但弓箭和铅弹一直没有停歇。一百军卒里,有半数被分配为射手,村民中有会打猎射箭的也全给武装了起来。他们分散在早已安排好的有利位置里,借着火器残余的点点火光,朝既定战场上的活靶子射击,实在是轻松痛快。 看着贼人慌乱的丑态,连初次上阵的村民都信心大增,射出的箭矢又稳又准。他们造成的杀伤,很快就超过了那些大型火器。 可渐渐地,当贼寇们大概摸清了攻击者所在的方位,纷纷找到了有效的掩体,并开始尝试着还击之后,再想毙敌,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此时,二百多贼人折了几十个,主力尚存。 啸天虎已经没了最初的慌乱,开始思考破局之策。 那些埋伏在暗处的射手,虽然怎么看都看不清楚,但很明显,他们的射击速度开始越来越慢了。 不管是箭矢弹药不足,还是反复拉弓用光了力气,这都是一个必须抓住的机会! “别光躲着射箭,冲过去,冲过去!一起往右边冲!还是咱们人多!” 啸天虎大吼着招呼贼众,往箭矢更集中的右侧冲杀。只要咬牙冲过去,近了身,他们依然可以仗着人数的优势取胜。 身高力大的震山虎遵从着老大的命令,从旁边的篱笆院门上扯下一块门板,挡在身前,几个大步就冲到了最前面。 “点火!” 又一个声音响起,震山虎戒备地停下脚步,生怕周围又有什么陷阱火雷。 紧接着,一道火光在他前方燃起,震山虎定睛一看,在黑暗中熊熊燃烧着的是一辆装满柴薪的货车,正从一个用土堆出来的斜坡上往下冲。 震山虎连忙看向左右,想要找个地方避开,借着越来越近的火光,他发现自己硕大的身躯根本避无可避! 这一带的房屋比较密集,周围稍大的空隙全被乱石断木堵上了。只留下了一条笔直的通路,正好可以让那辆燃烧的大车碾过——毫无疑问,他们又中了人家的计! “不好,快撤!快撤回去!” 跟着震山虎冲在前面的贼人也看到了火光,慌慌张张地往后退。可他们身后的同伴还没反应过来,还有刚从墙根下钻出来,怪叫着往前冲的二愣子呢。 人冲人人挤人,呼喝叫骂响成一团,可那辆燃烧的货车已经越来越近,越冲越快。 震山虎惊恐地发现,在货车的最前面,还钉上了几条闪着寒光的铁头枪……那不正是官军的兵器吗? “不!不要……啊——!” 震山虎的惨叫声响彻孤村,让他身后的番贼心惊胆寒。但好在他那庞大的身躯阻拦了燃烧的货车。 大车顶上震山虎,把他捅了个通透,又在惯性的作用下往前冲了十几步的距离,刺死了几个,划伤了几个,点燃了几个,便停了下来。 在车子停下的同时,车板底部滚出了几个烟火球,继续往人群里钻。就像往滚油锅里洒上一瓢水一样。 “有毒!这烟有毒!” 距离那夺命火车只有几步远的一个番贼吓破了胆,认定了烟球也是夺命杀招,却没发现一个烟火球已经从他胯下钻了过去。他一边哭号一边往回挤,脚底下正好把烟火球踢向了后面的人堆里。 被他这么一搅,本就大乱的贼众彻底崩溃了,尤其是第二批来援的二百贼人,任凭啸天虎怎么呼喊指挥,他们都只顾着一边尖叫一边乱跑。甚至把本来战意尚存的那些悍匪都给动摇了。 “fire!” 随着威廉的口令,守在队伍最后的火铳队放了一排枪,打倒了几个想要逃出村子的番贼逃兵。 威廉本以为,这样的举措可以稳定住局面,重新逼出这些山贼的战意。 可这些山贼并不是正规军队的编制,本就是法外之人,靠高官厚禄的诱惑才聚在了一起。平时好用的军法威吓,到了战场上,尤其是在慌乱的败局之中,只能起到反效果。 胆寒的番贼新丁并没有重新往前冲杀,去找那还没现出身影的敌人。而是四散开来,有的跳下坑洞找同伴团圆,有的则冲进了一旁的屋舍里,似乎有砖瓦遮头能更安全些…… 而那些被官军撵了几百里路,跋山涉水,心中早有怨气的悍匪,倒是重新举起了刀来。 “妈的!都这时候了,番鬼子还背后下黑手!干死他们!” 第一百零二章 完胜 刘大疤大吼一声,挥舞着大刀朝威廉扑了过去。 他就是个一根筋的性子,赵龙受伤,没人看着他领着他,刘大疤做起事来就不管不顾,只凭一口气了。 而他好歹也是黑龙寨的二把交椅。黑龙寨的旧部一看,大当家靠在墙边,二当家杀向了佛朗机人,也来不及细想,脑子一热也跟着冲了上去。 火铳队刚打完一轮,正在装填弹药,处于毫无还手之力的时候。再加上事发忽然,措手不及之下,被刘大疤连砍了四五个。 本就不到二十人的火铳队,几息之下,就被黑龙寨的几个好手斩杀了大半。 刘大疤憋屈了一路,这一仗更是打得窝囊,还没看见敌人的正脸就丢盔弃甲。现在砍起佛朗机人来,倒是出了堵在心中一口鸟气。 连砍几人之后,刘大疤一个箭步冲到威廉面前,大喝道: “臭番鬼子!让你不把爷爷当人看!” 手起,刀未落,只听“砰”地一响,刘大疤感觉肚子上被人捅了一刀一样,低头一看,确实多了个血窟窿。 再看威廉,手里拿着一支短铳,枪口还冒着烟呢。 “……番鬼子……” 刘大疤满脸不甘地倒了下去。 “二当家!” 黑龙寨的几人惊呼一声,同时冲向了威廉。威廉急急忙忙地装填着火药,嘴里大喊着: “n! yu idts! i a yur ander! dn’t yu dare——啊!” 一瞬间,威廉就被乱刀砍死。紧接着,他麾下剩余的火铳手也遭遇了相同的命运。不过在垂死挣扎的时候又胡乱开了几枪,拉上几条性命陪葬。 啸天虎看到了队伍后方发生的一切,却无力阻止了。 这一仗……彻彻底底的败了!雇主都死了,还打个什么? “撤吧!快,散开跑!绕过后面的大坑就能逃出村子了!” 依然听从啸天虎号令的匪徒只剩下几十人了,逃跑这件事,他们倒是轻车熟路。 可惜的是,布下这个局的沈其音根本没想放跑一个贼人。就在番贼们作鸟兽散的时候,五十名精锐官军从村口坑洞的两侧现身合围,领头的正是肖锦。 “贼人哪里走!虞国公府肖锦在此!还不跪地投降!” 虽然五十人的包围圈薄的就像一张纸一样,但连番受挫的番贼们已经无心再战了。 而官军身后,一个又一个身影接连出现,他们有的拿着镰刀,有的拿着斧头,有的拿着草叉,越聚越多……在一众山贼眼里,这些原本的待宰羔羊,此时却好像熊狮虎豹一般。 跪地投降?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于是,又有二三十个番贼跪倒在地。 还围在啸天虎身边的,也只剩下三十多人了。 可啸天虎还是不死心,他狂妄地大叫着: “呸!什么鱼国公?听都没听说过。就你们几十条臭鱼,也想让你虎爷爷投降?做梦去吧!弟兄们,对面能提得动刀的不过四五十人!来,还有份胆气的,跟着我冲!” 肖锦见对面的小贼敢对虞国公府出言不逊,也是怒由心生。他也知道,不打一场硬仗,光靠弓箭陷阱,是拿不下这些匪徒的。 于是,他也不多废话,擎剑在手,大喝一声,腾空跃起,直取啸天虎。五十悍卒紧随其后,以紧凑的阵型压了上去,截住那负隅顽抗的三十悍匪,厮杀起来。 而官军身后的村民并没有贸然冲到战场上去,而是按照先前的布置,五人一组,在外围游走,专挑落单的番贼打。跪着的给捆起来,四处乱窜的,打趴下再捆起来。这样的清道夫工作虽然无法直接帮上交战中的官军,却可以避免那些暂时失去战意的敌人重新加入战局。 正面的战场上,初一接战,两边还算势均力敌。啸天虎刀势凶猛,肖锦剑法轻灵,两人各显长处,你来我往,不分高下。 那三十个番贼自知穷途末路,拼得格外凶悍。而官军早有定计,阵型不散,以固守牵制为主,并不急于杀敌。一时间,倒也打得十分胶着。 可啸天虎显然忘了,背后的黑暗中,还潜伏着几十个射手呢。 这边一打起来,另一边,官军的一个队正带着另外的五十卒和十几个村民猎户穿过火场,出现在残存番贼的身后,果断地开始夹击。 腹背受敌的情况下,三十悍匪面对三倍之敌,好不容易激起来的那股狠劲又泄了下去。气势一泄,战场上的局面立刻就发生了变化。 这支精锐官军哪里会放过这么好的战机,在队正的口令下,他们忽然变阵,转守为攻,只一冲,就击倒了半数贼人。而这一冲,也击垮了番贼们的最后一点战意,剩下的贼人降的降,散的散,再无威胁。 此时啸天虎还和肖锦缠斗在一起,他也感觉到了战场上形势的变化,心中暗道不妙。 啸天虎跟赵龙不一样,他手上人命太多,还杀过一个小官,常年被官府通缉。即便是跪地乞降,也多半难逃一死。 想到此处,啸天虎眼中发狠,用尽全力劈出一刀。在肖锦招架之时,他却忽然松开刀柄,往怀里一掏,掏出一支短铳来……那是威廉赏赐于他的,和之前打死刘大疤的那支一模一样。 “砰!” 肖锦应声倒地。 啸天虎连刀都不捡,往前跑了几步,腾空一跃,竟然飞过了村口的大坑。落地之后顺势一滚,冲下土坡,眼看就要逃出生天了。 “快拦住他!别让他跑了——!” 肖锦咬着牙嘶吼着,他虽然中了一枪,但是外面穿着皮甲,里面还有肖皇后从皇上那给他讨的金蚕宝甲,估计那铅弹都没打进身体。只是这一下打在胸口,冲着生疼,也使不上力气,无法追击了。 “快追,快追!” 队正也在高声呼喊,指挥着身旁的官军追上去。可惜他们没有那么高的武艺,只能从坑洞边上绕过去,这时间一耽误,肯定是追不上的。 有机敏的弓手拉弓就射,可今夜连着拉了几十次弓,胳膊早就没了力气。箭能射出去就不错了,根本飞不了多远,更别提命中目标了。 就在这个时候,又是“砰——”的一声枪响。众人清楚地看见,刚才还在狂奔的啸天虎已经趴在了地上,再也没有起来。 “好!” 肖锦顾不上疼,兴奋地捶了一下地面,然后转头寻找: “哪个好儿郎射的火铳?打得真好啊!” 紧接着,一个清脆甜美的声音回答了他。 “多谢小国舅夸奖啦!我这个小女子荣幸之至!” 肖锦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 只见不远处,坑洞旁,不知何时赶到的沈其音正挑起眉毛看着他,似乎在示威。 而在她身前,有一支枪管极长的火铳,被一个木架子支着,正散发着硝烟的味道。 第一百零三章 沈姑娘的枪 孤村的战斗结束了,士兵们和村里的青壮打扫着战场,捉拿俘虏,扑灭余火,安顿伤员。 这一仗,前半段都在用计,后半段又是谨慎防守以多打少,所以官军一方并没有人战死,只有不到十个伤员,且没有重伤。游走在外面捡漏的村民基本上也是毫发无损,只有几个人挂了点小彩。 很幸运! 番贼和佛朗机人的内讧是谁都没有预料到的。甚至在开战之前,沈其音和肖锦都不知道敌阵里还有一支训练有素的火铳队。幸好,火铳队的枪弹全打在了他们自己人的头上,而他们的性命,也全丢在了自己人的手里。 大型火器的威力比预期中的还要小,但幸好敌人的心理素质也要比预想中的低上许多。最后能构成威胁的,也不过几十人而已。 能在几个小时的准备时间里完成诸多的设计和安排,窦静阁功不可没,袁江对村民们的调动也很有效率。 战果喜人,沈其音悬着的一颗心也终于可以放下来了。此时,她正在一口刚打好的水井旁边,在小宁和宋思珞的帮助下,一点一点擦去脸上涂抹的黑炭。 而这个时候,肖锦寻了过来。 “嘿嘿,沈姑娘,你弄的这个什么迷彩,好像还有点用处。就是事后清理麻烦一点,正干旱的时候,水实在是金贵啊!” 沈其音正拿手帕擦着脸,连眼睛都睁不开,她没理会肖锦的玩笑,而是一本正经地说道: “迷彩可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林地里要用绿色棕色,在雪地里要用白色灰色,都是根据周围环境的颜色来决定的。肖锦你可别学个一知半解,回头乱用耽误事。” 肖锦点点头,知道沈其音说的在理。 此时再看眼前的女子,穿着从村民那里借的一身灰布衣,把袖子裤子全都绑紧,腰身裹得严严实实,脸上手上身上还有大片大片的炭灰……要是无视掉一旁伺候的丫鬟,还真看不出来一点姑娘家的样子来。 两个多时辰的准备时间,能将所有人调动起来,把一切都安排妥当,还是挺不容易的。至于计策嘛…… 诱敌深入打埋伏,这个方略,肖锦是认同的。但如果按他的计划摆个火马阵冲一下,绝对能有更好的效果。可沈其音说什么?马儿太可怜了,不能让它们去送死! 慈不掌兵啊!真到了战场上,别说是几匹马了,几百人几千人丢出去送死的时候都有!如此妇人之仁……呵呵,肖锦在脑海中嘲笑起自己来。一同打过一仗之后,他老是不自觉地把沈其音当成是兄弟同袍,而不是一名女子。 这也不怪他啊,运筹帷幄出主意也就罢了,哪个女子会亲自上场厮杀的?虽然只是躲在远处打火铳。 哦不对,那还不是一般的火铳。 肖锦刚去窦静阁那里问过,那支特别长的火铳,名叫抬枪。这个东西,说是窦静阁和沈其音在船上就讨论出的想法,然后一路上忙里偷闲,用从船上带下来的火铳改装出来的。还处于试验阶段,根本没想过这么快就投入到实战当中。 火铳这东西,肖锦见过很多,但不怎么喜欢。他还是觉得舞刀弄枪,骑马射箭才是兵家正道。 但今天先是冷不丁挨了一下,胸口上留下一大块淤青,又亲眼看到沈其音用改装的火铳二百步外一击毙敌,肖锦在心里,也开始对火铳有了兴趣。 “今天开了几枪?”肖锦问道。 “五枪,没看错的话,应该是五枪全中了。” 沈其音颇为自豪地回答道。 “哦?这么厉害!难道沈姑娘以前练过射火铳?” “没有。可能是运气好吧。开始的那几枪,前面全是人,方向对了怎么都能打到。最后打匪首的那一枪,只是怕他逃脱,情急之下试射了一发,没想到还真给蒙中了!” 沈其音说这话纯粹是为了消除肖锦的疑心。 说起射击,她还真是练过的,在另一个世界里。 当年上大学的时候,她可是参加过弓道部的。正好他们学校旁边有一个小型的射箭馆,十分方便。当时,教练就夸过她,说她很有射击天赋。 后来,她还跟朋友去八大处射击馆玩过。虽然是第一次摸枪,但她打出的成绩,让周围的路人以为她是哪个射击队的呢。 然而她玩射箭的时候,用的是1八磅的练习反曲弓,轻得很。这个时代军队里装备的硬弓,她也拿来试了一下……根本拉不动。 没法用弓,就只能用枪了。她自己谋划的战斗,把村民都派上了战场,若是本人还和其他妇孺一样躲在后方,实在说不过去。 于是沈其音找到窦静阁,强行要来了那把刚刚改装完成的抬枪,学会了装填火药,然后就跟着村民里的射手一起上了战场。 这抬枪又大又长,有二十多斤重,沈其音搬动起来还是有些吃力的。但有一个村民自告奋勇,一直在旁边帮她。最后能赶上射杀啸天虎,也多亏了那个村民替她扛枪呢。 沈其音问了他的名字,他说他叫李二铁。 想到李二铁,沈其音赶紧问道: “村里的损失如何?我听说有人的房子被烧了。” “嗯,你设置的那辆火车,除了杀伤敌人,也点着了几间屋子。因为缺水,只能用沙土救火,等火扑灭了,房子也烧的差不多了。再加上之前咱们为了用木石堵路,自己动手拆掉的旧屋,总共损失了七间屋舍,二十多个村民无家可归了。”肖锦幽幽地看着沈其音,补充道,“要是用我提议的火马阵,应该就不会有这些损失了。” 沈其音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反驳道: “马有性命,房子又没有,这能比吗?不就是七套房子嘛,回头我去问问,愿意跟我去常宁的,就直接住到书院里头。不愿意的,我给他们重建新屋就是了。马要是死了,你能给它们还魂复生吗?” 肖锦笑而不答,这个时候,沈其音倒是更像个女子了。 不过她还是老样子,心心念念她的西雨书院啊! 肖锦忽然想起来,之前好像还打了个赌来着?现在这个结果,他是不是也得往常宁走一遭了? 第一百零四章 难眠 这个晚上,孤村里大部分人都没睡好。 士兵们在村子外建立了简易的营帐,扎下营来就已经是后半夜了。又要医治伤员,又要派出哨探在外面警戒,还要看管比他们数量还多的番贼俘虏……能踏踏实实睡下的只有不到一半人。 沈其音也睡不着,当时作战的时候没什么感觉,后来见到了啸天虎的尸体,沈其音这才意识到自己杀了人。 当时开枪的时候,只觉得像是在玩vr版的吃鸡,打中了还要欢呼雀跃的!现在回过味来,心里不免五味杂陈。 直到阿蓝告诉她,啸天虎是个恶贯满盈的贼头子,手上沾了不知多少百姓的鲜血,她的心里才好过一些。 至于她打中的另外四人……唔,也许都是罄竹难书的恶人,又或者,中弹之后只是受伤了呢? 沈其音如此进行着自我欺骗,企图混入梦乡之中。 赵龙也睡不着,肩膀上的枪伤,看守俘虏的军士胡乱给他包扎了一下,就扔在一旁不管了。现在他的伤口生疼,钻心剜骨。 可比伤口更疼的,是失去刘大疤这个兄弟的痛楚。 该死的番鬼子!他要复仇! 哪怕威廉已经被剁成一堆碎肉,赵龙心头的恨意也没有因此消退。 他必须做点什么,不然他这一辈子都踏实不了。哪怕他的一辈子,可能根本就不剩多长时间了。 军营里一堆失眠的,村子里面情况也差不多。 有人没了家,只能暂时借住到邻居好友家中。有人负了伤,被集中到袁江家里接受治疗。 参与战斗的男人们兴奋得睡不着觉,一边和身旁的女人吹嘘着自己的英勇,一边盘算着朝廷和国舅爷会发下多少赏赐。 家宅被毁的人们则考虑着朝廷给出的两个选择。在孤村里重新盖房,还是迁到常宁去,给‘国舅奶奶’的书院做工呢? 李家的房子给烧了,全家人跑到李丰的老友张久家借住,勉强能挤下来。 李大石翻来覆去实在睡不着,又怕吵到妻儿,就悄悄出了屋子,在张家的篱笆院里望天。 不多时,李二铁也跟了出来。 “大哥,现在房子没了,你想咋选?留在村子里盖新房,还是去常宁的书院做工?” 弟弟的话开门见山,半点弯子都没绕。李大石沉默了一会,含糊地答道: “总不能背井离乡吧?爹不会同意的。” “先不管爹咋想,大哥你自己是个啥想法?” “要是搁以前,可能确实应该搬走。可现在呢,这不是已经有了好种的庄稼?村子里又多了几口井。你这次不是也拿了猎弓一起杀贼了吗?朝廷总能发下几两银子的赏赐吧?再把新房子盖起来,日子总比之前好过得多。” 李大石言语里表达的留意并不怎么坚定,李二铁凑到他身边,郑重其事地说道: “话是没错,可大哥呀,去了常宁,到贵人的书院里过活,不比窝在村子里强?” “外头再好也没家里好。”李大石只能搬出了李丰常挂在嘴边的话。 李二铁没办法,只好使出了杀手锏。 “大哥,俺也不是不明白爹和你的想法。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在哪活着不是活呀?可娃呢?你是想让小柱跟着咱爷三一起种地,还是想让他到贵人的书院里读书?” “读书?”李大石打个激灵,他当然也盼着儿子出息,于是连忙问道,“去了常宁,就能让小柱读书?不是说搬过去做工吗?” “是做工。大人给书院干活卖力气,小娃子就可以跟着念书,书院里有蒙学先生给开蒙的。” 李大石十分意动,可还是免不了要担心。 “那……那得交多少束脩啊?贵人建的书院,如何便宜得了?怕是咱们的工钱加在一起都不够吧?” “不要钱,只要是在书院做工的人家,家里孩子免费上蒙学。要是蒙学里学得好,还可以升学到书院里。要是考到那个什么奖学金,在书院读书也不要钱!” “当真?不是有人诓你的吧?” 李大石不敢相信,天底下还有这等好事? 李二铁仰起头,信誓旦旦地说道: “怎么可能呢!是那沈小姐亲口跟俺说的,说这叫员工福利。书院就是她开的,这还能有假?” “哪个是沈小姐啊?” 李大石还糊涂着呢。这一趟村子里来了好些个姑娘,漂亮得跟仙女似的,李大石都不敢拿正眼看。 “就是那个拿着大长抬枪跟俺们一起杀贼的!俺还帮她扛枪来着!俺听人说,这回这个局,也是她给那些贼人设下的!” “哦!国舅奶奶啊!” 李大石这下明白过来了,袁江安排村民备战的时候提过好几次。 “啥国舅奶奶?那是咱村长会错意了。人家沈小姐还是未出阁的黄花闺女呢!也是啥国公家出身,在常宁还开了酒楼,卖的啥自在餐,听说生意可红火了!沈小姐还说,要是咱们去常宁的话,她请咱们全家去她酒楼里吃个够,算是谢俺帮她扛枪!” 听弟弟说得有鼻子有眼儿的,李大石也开始相信了。不然的话,什么国公,酒楼的,没怎么出过村的弟弟可编不出来。 “这么说,去了常宁,真个能让娃读书?那可是天大的造化啊!”李大石咬咬牙,捏紧了拳头,说道,“行,回头俺去求求爹!就算是把头磕断了,也一定要让爹答应咱们去常宁!” “呸!你老子是那么不通情达理的人吗?” 李丰的声音从背后传过来,把兄弟俩吓得够呛。回头一看,不但李丰出来了,张家老伯也跟在旁边。只是天色昏暗,看不清楚两人脸上是喜是怒。 李大石赶紧迎了上去。 “爹,您怎么出来了?还有张伯,把您也给惊动了?” “你们两个小兔崽子,大半夜不睡觉在外头说话,也不知道小点声,俺们老哥俩还没聋呢!” 李丰没好气地说道。 李大石低着头一个劲地认错,一旁的李二铁心思一动,连忙问道: “爹,俺和大哥说的话,您都听见了?” “听见了听见了。有这等好事还犹豫什么?明天就跟人家沈小姐说,咱们搬家去常宁!”李丰回过头,看向屋里小孙子睡下的方向,不禁笑道,“哈哈哈哈!俺们李家,也终于要出一个读书人了!” 见固执的老父点头同意,李大石兄弟俩也是喜出望外。想欢呼又怕吵着老婆孩子,憋得直跳脚。 一旁的张久见李家父子高兴的样子,又想想自家的儿孙,忽然冒出一句惊人之语: “你们说,俺现在把家里房子点了,还来得及吗?” 第一百零五章 选择 安土重迁,望子成龙。当这两个传统思想互相矛盾的时候,究竟是谁向谁妥协,谁给谁让步呢? 孤村的村民们用行动证明了他们的选择。不但那七户人家全都选择了搬去常宁,甚至有其他家宅完好的村民也想要加入。从第二天一早开始,前来营寨里询问的村民越来越多,甚至连袁江都拐弯抹角地打听起来……村长家里也是有娃的! 沈其音有些头疼,照这个趋势发展下去,孤村没被山贼毁了,倒有可能被她的一项教育福利给抽空了。 她确实没有想到,上学难的问题,在这个时代竟然如此严重。 虽然后世也是上学难,但那只是上重点学校难的缩写,毕竟九年义务教育还是有保障的。可到了成朝的偏僻的小山村,想让娃娃读书认字,还真不比后世里送孩子进市重点轻松。 沈其音当然想帮助这些可怜的村民。可现在这种情况,难道要直接把整个孤村搬到常宁去不成? 幸好肖锦帮她解决了这个问题。 “孤村村民助官军杀贼有功,故虞国公府将代表皇后娘娘,出资在孤村建一所村学。各家适龄孩童,均可到村学就学!” 肖锦宣布了这个消息,村民们却没什么反应,让他大感奇怪。 还是沈其音先想明白了,在一旁补了一句: “不要钱,免费的!” 这一下,村民们才终于欢声雷动。 “这……这等小民也太贪便宜了吧?非得免费收学生他们才乐意?” 肖锦有些不满,低声地跟沈其音抱怨着。 “国舅爷哎,附近的县城里也有不少学堂书院,早出晚归不是问题,知道为什么村里没人去上吗?没钱!就算你在村子里盖起了学堂,若是和他处一样收费的话,大部分人还是上不起。” “这么穷吗……” 肖锦嘟囔着,怨气倒消了一大半。 “他们是真穷,不是吝啬。你信不信,学堂盖起来以后,就算没银子,他们也会把家里最值钱的下蛋鸡,产仔猪拿出来,给学堂的先生送礼的。不信的话,咱们可以打赌!” “别,我信,我信了还不成吗?上次赌输给你三个月,小爷认了。愿赌服输,就去那西雨书院给你当三个月的牛马。但再想骗我加长工期,可没那么容易!” 沈其音笑了笑,没再说什么。三个月呢,时间长得很,走着瞧呗。 孤村之战结束后的第二天,附近的左原县接到消息,立刻派来了五百士兵前来接应。肖锦只留了两队二百人下来,还有足够他们使用的物资,就让剩下的士兵原路返回了。 抓到的番贼俘虏,大部分都让左原县的士兵带去县城关押了,但肖锦留下了最重要,最有价值的两人:断江虎和赵龙。 肖锦要在这孤村里等待王鹤前来,一同审问。 在之前魏王府的圈子里,肖锦和王鹤关系不错,他小的时候,王鹤还带他读过几天书,算是半师之谊。肖锦觉得,这两个贼头掌握的消息,也许会对王鹤有所帮助。 当王鹤接到沈其音和肖锦遇袭的消息之后,立刻放下手中的公务,赶赴左原县的孤村。虽然知道二人安然无恙,但不管是当朝小国舅,还是沈相的好孙女,都是他亲手推上这趟旅程的。现在出了事,他自然不能无动于衷。 而当王鹤快马加鞭赶到孤村的时候,村民们正聚集在舞台边上看戏,有说有笑不亦乐乎。 肖锦则被沈其音强拉着,和窦静阁一起开会,讨论西雨书院的后续安排——虽然肖锦已经承诺了在孤村盖一座村学,但那七户没了房子的人家,沈其音还是要带回常宁的。 肖锦则有些斤斤计较,非要问沈其音,这次开会的时间算不算在那三个月的工期里?如果算的话,至少按一天计;如果不算的话,那他根本就不需要参加。 精明,机敏,头脑清晰,沈其音越看越满意,不惜耍无赖,也要把肖锦留在这次会议上。两人正在讨价还价的时候,王鹤正好赶到。 “太好了,王先生来了,我们有正经军务要谈,你这个书院的事情,就先放一放吧!” 肖锦拉着王鹤就要往关押俘虏的军帐走。 “呃,不叫上沈姑娘一起吗?” 王鹤看沈其音,就跟沈其音看肖锦差不多,所以总想把她带上。 沈其音知道,这是要审问那两个俘虏,打探东宁岛和佛朗机人的情报,她当然也很有兴趣。 可还没等她说话,肖锦却抢先说道: “她一个女子,无官无职,贸然前去,只会让那两个俘虏看轻了咱们。事关朝廷威严,还是不能大意呀!” 沈其音不知道这是肖锦跟她斗气的玩笑,还是切实的顾虑。但对方都这么说了,她也懒得上赶着去争。反正想知道问讯的结果,回头再问王鹤就好了。何必浪费时间,亲自参加审问呢? 王鹤见沈其音没有说话,又想想肖锦所言,不无道理,便没再强求沈其音同行。 两人离开之后,沈其音又继续和窦静阁聊起了书院的事情。可没过多久,肖锦又去而复返,邀请她一同参与审问。 “那个赵龙,是你开枪打伤的吧?他说他只向你一人招供,快跟我走吧。” 听到这话,沈其音弯起了嘴角。 赵龙,还真是她那五枪之中的一个靶子。当时她刚装好火药,正好看见一个贼头在招呼同伴,不瞄他瞄谁啊?于是一枪打出,正中肩膀。 因为沈其音的抬枪和其他火铳使用的铅弹有所不同,所以事后很容易分辨出,哪个倒霉蛋是沈其音的功劳。 一个女子在战斗中击中五人,还包括两名匪首,一死一伤,这个消息在军营里传得很快。虽然不知怎么就传到了赵龙的耳朵里,但能凭借这个巧合将肖锦一军,沈其音还是非常乐意的。 “哎哟哟,这怎么能行呢?我一个小小女子,无官无职的,去参与国之重犯的审讯,这不是丢我大成国的脸吗?不行,我可不能去!” 沈其音把头偏向一边,傲娇气十足。 肖锦经过这段时间,也算摸清了沈其音的性子。他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说道: “只要你去撬开那赵龙的嘴,从今天起,到去常宁上工之前,我参加你们三次会议,不算在那三个月之内,总可以了吧?” “五次!” 沈其音得寸进尺。 而肖锦被拿捏着,一点脾气没有,只好点头同意。 于是,沈其音面带微笑,哼着小曲,颠着步子,往关押赵龙和断江虎的军帐走去。 第一百零六章 脱线的囚徒 赵龙抬起头看着眼前的女子,他怎么也无法想象,让自己几乎废掉一条胳膊的重伤是出自她手。 那天晚上,箭矢和枪弹从黑暗中袭来。赵龙自问眼力不错,却根本看不清出手之人。倒是威廉打死刘大疤的一幕,他看了个清清楚楚,想忘都忘不掉。 刘大疤得名的那道大疤,就是替他赵龙挡刀留下的。两个人是从小光屁股玩大的交情。赵龙很后悔,如果当初留在黑龙寨,没有出来替佛朗机人卖命,也许刘大疤就不会死。 都是番鬼子的错!必须要报仇! 赵龙很清楚,以自己的实力,能保住性命就不错了,哪还有报仇的希望? 所以,他需要一个强大的靠山。 还有什么人,能比打伤自己的人更强大呢? 赵龙就是这么想的。但看着眼前的沈其音,他开始怀疑自己的思路是否正确了。 此时,沈其音也在打量着赵龙。 那天晚上她只看见一个轮廓,这会走近了仔细端详,这个赵龙……看起来实在是有点普普通通,根本不是她想象中那种凶神恶煞的模样。 再想想那同样是匪首的啸天虎……的尸体。虽然没敢多看,但那副凶神恶煞的面容,会让沈其音觉得自己没杀错人。而营帐另一头,同样结结实实捆着,一言不发的断江虎,虽然不凶恶,但长得很阴鸷,一看就是一肚子坏水。 可这赵龙吧……怎么说呢,就好像朱时茂去演叛徒,陈佩斯吐槽的那句:“没想到你朱时茂浓眉大眼的,也叛变了革命啦!” 都说相由心生,难道说这个赵龙,其实是个良心未泯,误入歧途的,还可以拯救一下? 事关重大,沈其音可不敢凭感性以貌取人。 她轻咳两声,问道: “赵龙是吧?黑龙寨大当家?听说你的黑龙寨只劫财不杀人?有什么讲究吗?” “有讲究,人都杀了,老子下次劫谁去?”赵龙梗着脖子,不卑不亢地回答道。 哟,还是个懂得可持续发展的山贼? “你是哪里人?为何要落草为寇做山贼呢?” “老子是闽州本地人,但水性不佳,所以只好做山贼。” “……咳咳,做了俘虏还这么嚣张?一口一个老子的,还是对着姑娘家,合适吗?” “不然怎么办?对着姑娘家就要自称老娘不成?老子可不是娘娘腔!” 随便说了几句话,沈其音感觉有点头大。这个赵龙,脑回路怎么有点清奇呢? 正想再问两句,却见赵龙留下了眼泪,还是特别伤心的那种。 “我那兄弟若是活着,一定会这么答话的。” “你兄弟?不会是啸天虎吧?” 沈其音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两步,心里不停估计着赵龙身上的绳索够不够结实。 “呸,那个目高于顶的混蛋,怎么会是我兄弟?我兄弟叫刘大疤,他去杀开黑枪的番鬼子,然后被威廉那个狗贼打死了。” “威廉?是佛朗机人的头目吗?是他收买的你们?” 沈其音抓住了一条关键信息,赶紧追问下去。 可赵龙没有回答,而是反问沈其音: “你一个女人,不但会打火铳,听那些士兵说,你的火铳还和别人的不一样?你家里,一定很有权势吧?” 沈其音看着赵龙认真无比的眼神,选择了坦诚: “我爷爷曾经是当朝宰相,位列国公,但官职和爵位早就辞了,他老人家也不在人世了。我只是有几个身居高位的朋友罢了,并没有什么权势。” 赵龙点点头,看了看站在沈其音身后的肖锦和王鹤,说道: “你跟他们两人说话的样子,我都看见了。无权无势,却和一个国舅,一个钦差混得挺熟。看来我没找错人!” 沈其音越听越糊涂,只好问道: “好吧,那就说说,你找我来到底所为何事?” 赵龙红着眼圈,盯着沈其音说道: “我要向番鬼子报仇,虽然跟我们来闽州的番鬼子已经死光了,但东宁岛上还有许多!只要你答应我杀光东宁岛上的番鬼子,我就把我知道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你!” 沈其音瞪大了眼睛,转过头去看了看钦差和国舅,交换过眼神,这才对赵龙说: “不妨告诉你,东宁岛我大成肯定是要收回来的。岛上的佛朗机人,也一定都会赶出去的。只是我不明白……这些话,为什么非要和我说才行?” “因为打伤我的人是你呀。我要投降的话,也应该是向你投降才对。这有什么奇怪的吗?” 赵龙皱着眉,眨着眼,似乎不解沈其音为何会问出如此愚蠢的问题。 沈其音吸了半口气,转而问道: “你和你兄弟刘大疤,相处多久了?” “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怎么了?” “没什么。” 据说两个人相处的时间长了,行为习惯,甚至思维方式都会越来越像。这赵龙……大概是继承了他兄弟的一些遗志吧。 当然,这些话,沈其音是不会说出来的。 “你的要求我算是答应了,现在,可以告诉我们你知道的一切了吧?” “好,我赵龙说话算话,希望你……” “……沈其音。” “哦,希望你沈其音也能说到做到!好了,你们想知道什么,尽管问吧!” 沈其音翻了个白眼,问了一个她此刻唯一关心的问题: “我让他们替我提问,可以吗?” 见赵龙点了头,沈其音就示意肖锦过来接替自己的位子,又和王鹤打了个招呼,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座营帐。 见过赵龙以后,沈其音的心情很复杂。 这个人很糊涂,想到一出是一出,虽然比他口中的那个兄弟要强上不少,但依然有些……蠢。 而且是蠢精蠢精的!明明是个蠢的,还老觉得自己比别人精明,比别人看得透彻。 偏偏这种人,最容易受到别有用心之人的蛊惑。 沈其音不怕与佛朗机人为敌,但像赵龙这种为敌人卖命的同胞,她还真不知道该怎样面对。 赵龙虽然成了阶下囚,但至少还能幡然悔悟,哪怕他得出这个结论的过程未必有多少参考价值。但他好歹也算是弃暗投明的第一批典型了吧? 也许,留着这个人,以后还能派上点用场? 第一百零七章 名入朝堂 几天之后,钦差王鹤的加急奏报摆在了宋世平的龙书案头。次日上朝,这位新君又在文武百官面前发了火。 “佛朗机人狼子野心,犯我疆土,掳我子民,当讨之!” 此言一出,文官们果然纷纷站出来反对。 “陛下!据王大人奏疏所言,此次在闵胡作乱的所谓番贼,不过是听令于佛朗机人的山贼流寇而已。除了劫掠人口之外,也并未攻打城镇。即便是有佛朗机人参与其中,也是死无对证。以此责问佛朗机国,无凭无据。‘此海贼耳,非本国所辖。’只消此一句,便可轻易开脱。若是以此为由妄起刀兵,实乃名不正,言不顺呐!” “陛下初登大宝,天下稍安,当以休养生息为主。对外邦交,亦当以和为贵。此时佛朗机使团尚滞留京中,陛下可传召巴尔德,严辞训诫,予以警告。至于兴兵讨伐,还望陛下三思!” 文官们的态度早在宋世平的预料当中。武将那边全都站干岸看着,闷嘴葫芦装着,也是因为难以在收复东宁岛的战事里讨到什么功绩好处,不想费心费力给越国公做嫁衣裳的缘故。 宋世平心里有数,他也不是现在就要跟佛朗机开战。佯装发怒,也只不过是进二退一,讨价还价的手段罢了。 这几个月下来,宋世平也算明白了。哪怕是一国之君,也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该玩的手段还是得会玩才行。 “罢了!既然诸卿皆反对,朕也不好一意孤行。不过那佛朗机使团,朕不想再见了。他们的无耻狡辩,朕也不想再听。训诫警告,一道诏书即可。就将那佛朗机使团,驱逐出境吧!” 这一次,殿内的文官们交换了一下眼神,却没再反对。 皇上都已经让步了,差不多得了,只要不开战就好。谁不知道,新皇对那个佛朗机使团,尤其是使臣巴尔德,已经忍耐到极限了。 就他们提出的那些个要求,连崇尚和为贵的文官们听了都觉得扎耳朵。不但要把东宁岛无限期借给佛朗机驻扎,还得提供物资补给?这不就是割地赔款吗?大成是打了败仗在乞求停战吗? 不仅如此,还得优先与佛朗机进行贸易?保证在双边贸易中佛朗机一方的贸易顺差? 凭什么呀! 文官们要的和平谈判,也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的。就佛朗机人这个贪得无厌,唯我独尊的心思,再怎么谈也谈不出个结果的。驱逐就驱逐了吧,难道还留着过年不成? “陛下圣明!” 礼部尚书彭允第一个站出来同意。佛朗机使团太难伺候了,主司和会同馆已经找他抱怨过好几次了。 礼部之礼,也不想用在临门恶身上。 礼部都同意了,宰相也没有反对,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想到自己终于不用再对着巴尔德那张丑脸憋气,宋世平也是心情大好,便和百官商议起了王鹤奏疏中的另一件事。 “此次剿灭番贼,沈相的孙女沈其音倒是立了大功。匪首三人,她亲手击杀一人,设计伏杀一人,还击伤俘获一人。若按军功来算,当属首功啊!诸卿以为,如何封赏为好?” 这件事情倒让百官犯起了难。若是个嫁了人的,封个诰命夫人也就是了。若是泼天大功,直接封个公主郡主也不是不行。可这么个不大不小的功劳,又是个未出阁的女子,怎么封? 此时,还是宰相夏伯严站了出来。 “陛下,沈家女并无军职。不止我朝,历朝历代都无女子以军功受赏之先例。老臣以为,不宜直接封赏。然故燕国公有功于国,家风忠正,当追复燕国公爵位,以宰相之礼厚葬。燕国公独孙沈其羽,可降二等,袭伯爵位。至于沈其音,则可按其兄长爵位论,受封县主。” 宋世平听了夏伯严的提议,没有立即表态,而是思量着这番封赏。 沈其羽是个什么样子,王鹤在单独写给皇帝的密奏中说得很清楚。而沈其音的行事和想法,王鹤也一一报了上来。宋世平看得出,王鹤很欣赏沈其音,若非碍于她的女儿身,可能就直接举荐为官了。 宋世平对沈其音很感兴趣,但也十分惋惜。他相信,同胞兄妹,沈其羽的才能应该也不输其妹。可惜由于沈家劫难,患上了严重的心疾,不知还有没有好转的可能。 至于王鹤在密奏中暗示的那个解决之道,宋世平还抱有疑虑。 兄长在明面做官,妹妹在暗中操控?这实在是有些骇人听闻。就如同哥哥变成弟弟,妹妹变成姐姐一样荒谬。哪怕父母官已经把户籍改了,朝廷这边也是不会认的。 这是天地伦常! 不过嘛,若是沈其音真有大才,那么变通的方法也不是没有。 他必须先亲眼见一见这对神奇的兄妹,然后再做决断。那么在这之前,先封个芝麻大小的爵位,似乎也没什么不妥。 “好!就依夏相之言。复沈渠昆燕国公位,以宰相之礼,葬于常宁海口,再于旧燕国北地,先帝起兵处设一衣冠冢。沈相虽已长眠,亦可永世守护我大成南疆北界。沈相之孙沈其羽,封常宁县伯,沈其音,封常宁县主。朕听闻这对兄妹还在置地办学。兴文教,乃善举,再赏银千两,封邑三百户,以嘉其行。” 这个时候,夏伯严又开口了: “陛下,老臣听闻,沈家所办西雨书院,研习的是番人之西学,而非圣人文教。这……是否有误人子弟之嫌?” 宋世平轻轻摇头,说道: “此事朕也知晓,王卿亦有奏报。那西雨书院并不招收志在科举的士子,只是面向平民百姓,给那些商贾农工传授西学,助他们生产立业。此举于百姓有益,亦无碍于科举文教。朕以为无妨。” 夏伯严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说道: “既如此,老臣无异议。只是陛下还需留心,莫让西学之风扰了圣人之教才好。” “夏相的顾虑,朕已知晓。不瞒诸卿,西雨书院之中,现在也有了朕的眼线。若他们行事当真有所偏差,朕马上便能得知。” 宋世平用轻巧的语调说出了这话,有那消息灵脑子快的臣子立刻就明白了。 这其中,反应最快的当属肖万山了。他从武将队列中踏出一步,躬身言道: “陛下说的可是臣之逆子?” 第一百零八章 回返永安 肖锦在南边都做了什么,文武百官已经通过各自的渠道有所了解。至于这位小国舅为什么会离开京城跑到闽州去,知道内情的人也不少。 肖万山这么疼儿子的主,能说出一句逆子来,可见也给气得不轻。 幸好,肖锦假冒钦差的举动,没惹出什么祸事来,反而缓解了闽州灾民的难处,在朝廷的赈灾粮运抵之前,维系住了灾区的稳定。而王鹤也罚他运粮赈灾,将功补过了。 这个两朝受宠的小国舅,又不可能真给他安上什么重罪,百官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当小孩子胡闹好了。 除了职责所在的御史上了几封言辞不是很激烈的弹章以外,就没人提过这件事。 宋世平在此时提出肖锦来,也是想给大家伙都找个台阶下。于是他板起脸来,说道: “朕的这个小舅子啊,也真是会胡闹!常宁县主做得好啊,让他到书院里做做活,收收性子。依朕看呐,别说三个月了,半年都不嫌多!虞国公啊,你不妨给常宁县主送一根家法去,当打便打,当骂就骂,省得他以后再给你我惹下祸事!” 肖万山也知道,此时自己应该顺着皇帝的话往下说。可想起肖锦那孩儿,已经到嘴边的应承,一下子就变了模样。 “是……是该打!可是陛下,沈相曾与我同朝为官,平辈论交。让他孙女打我儿子,是不是有点乱了辈分啊?” 肖万山此言一出,朝堂里响起了一阵哄笑。 这个老肖啊,还真是疼儿子疼到没边了。冒充钦差的事都做下了,还舍不得让人打呢! 宋世平一边笑一边摇头,然后金口玉言,下了一道圣旨: “赏常宁县主沈其音——虞国公府家法一支!肖锦在书院任事期间,可酌情使用!” 此时,远在闽州的沈其音并不知道自己得了这么一样能让肖锦哭爹喊娘的赏赐。 就在昨天,绕着闽州走了大半圈的赈灾车队终于回到了永安县,孤村的七户人家也被安排在了车队之中。 回程的路上,忽然乌云密布,天降大雨。虽然被淋了个正着,但所有人都开怀大笑。因为这代表着旱灾的终结,也让他们此次赈灾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 王鹤也松了一口气。他与车队同行,一道前往永安县,还押着赵龙和断江虎两个钦犯。 赵龙虽是主动招供,但他提供的消息大多无关痛痒。唯有一条颇具价值,是关于断江虎的。 这个断江虎,本名叫段杰,似乎会说一些番话。他不但做了威廉的副官和翻译,之前在黑龙寨游说赵龙时,段杰也是那个佛朗机特使布朗的翻译。赵龙一口咬定,段杰当时曾暗示过,说他跟东宁岛上的佛朗机大人物也有来往,还受封了一个什么骑士的头衔。 得到了这个情报之后,王鹤和肖锦自然就把审问的重点放倒了段杰——这个本不太起眼的聚虎山三当家身上。 “谁能想到呢?当时觉得,聚虎山的老大老二都死了,抓到个老三能有多少价值?就一门心思去审那黑龙寨的大当家。要不是赵龙揭了这家伙的老底,险些就错过了一条大鱼!” 肖锦对此事耿耿于怀,他一向是自诩机敏无双,明察秋毫的。可孤村一行,谋划上矮了沈其音一头不说,审个犯人也看走了眼,实在是有些气闷。 而更让他感到郁闷的是,审了半天,连刑都动了,可那个段杰就是什么都不说。他竟然还嘲讽肖锦,说自己是佛朗机帝国光荣的骑士,不会屈服于裙带小臣的。 结果王鹤和肖锦轮番上阵,也没能撬开段杰的嘴,只好把他带回永安,再另寻他法。 这件事情,沈其音没有贸然插手。她还记得蒋成济的嘱托呢,不能什么事情都往自己身上揽,贪多嚼不烂。 就拿此次闽州之行来说吧,从头到尾,沈其音光顾着跟窦静阁研究火器和书院的事了,把慰问团整个丢给了阿蓝,一点没过问。连带着,对沈其羽和宋思珞也少有关心。等她意识到的时候,队伍都已经回到永安县城里了。 沈其羽倒还好,他一路上跟肖锦同吃同住,也算有个伴。在那个自来熟的影响下,似乎也开朗了不少。即便在孤村又经历了一次提心吊胆,看到了燃烧的房屋,也没引发什么情绪上的波动。 而宋思珞的怨念可就深了。因为这一路上,沈其音还是她同住一屋的舍友呢。可这个舍友,跟没有也差不了多少。早上一睁眼,人已经不在了;晚上睡觉的时候,人还没回来呢。一连几天,连话都没说上半句。 要知道,这趟闽州,可是沈其音求着她来的。最后混了个形同陌路的待遇,大明星宋思珞当然会不开心了。 “错了错了!思珞我错了!你别不理我呀!” 回到了永安的栈里,沈其音才发现事情的严重性。她花了一晚上的时间,又是讲笑话,又是变魔术,才把思珞小公举哄出了一个笑脸。 第二天,她决定再接再厉,拿出实际行动,给思珞跟阿羽好好赔个不是。 至于方式,还有比一顿美食更合适的吗? 沈其音起了个大早,借了栈的厨房,做了点家常的早点,给宋思珞和沈其羽分别端到床边。 生滚鱼片粥,椒盐小花卷,煎个荷包蛋,炸点肉酱,配上腐乳,用小碟子分别盛起来,摆在托盘里,说是五星级酒店的中式早餐也有人信! 看着两人享用早餐时的笑容,沈其音决定,把午饭也做了! 疙瘩汤是必不可少的!闽州也能找到卖番茄的,只不过价格极高。沈其音咬着牙,忍住让小墨现种一吨拿出去卖钱的冲动,买下了几颗回来。 在市集上,沈其音又发现了一样宝贝,却是明珠蒙尘,哪怕价格一降再降也无人问津。 没办法,即便是在后世,人们也不是什么新鲜玩意都敢吃的吧?馆子里卖的熟食还好,吃出毛病来也有人负责。可生鲜的买回去自己做?又没法上网查资料的话,谁敢呀? 所以,仗着超越时代的见识,沈其音用极低的价格,买了一大堆西葫芦。幸好上街的时候带着小宁,否则她自己可拎不回来。 第一百零九章 家常宴 西葫芦怎么做呢?沈其音还是选择了几样家常的做法。 肉片炒西葫芦,椒盐煎西葫芦,西葫芦鸡蛋饼,也就是糊塌子,最后再包一些羊肉西葫芦馅的饺子。 吃独食不合适,早上的时候肖锦就已经垂涎沈其羽的早餐了,要不是碍于皇亲国戚的脸面,说不定就要上去抢呢。 既然要做,那干脆就把大家的饭全都做出来好了。一个人忙不过来,就把栈的厨子也招呼上。 炖上红烧肉,半熟的时候把茄子切块放进去一起炖,直到茄子化烂成泥,吸饱汤汁裹在肉块上,用大饼卷着吃,简直是人间至宝。 同样的方法,用炸好的大蒜来炖排骨,也有异曲同工之妙。裹着蒜泥的排骨蒜香满溢,却不辛辣,吃多少也不留口气。 栈里还有不少小鱼小虾,用面粉裹上炸得酥酥的,刺都可以直接吃了。 最后再蒸上一点米糕当甜点,这顿饭就算安排齐全了。 栈的大堂让沈其音给包下了,桌子都拼起来,慰问团的演员和七户村民全都叫上,搞个大聚餐。 也不用多说什么话了,感谢也好,欢迎也好,全在饭里! 吃! 沈其音的家常菜,是小院里最美好的回忆之一。可惜日子越过越忙碌,沈其音亲自下厨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 所以这一顿家常菜大餐,沈其羽和宋思珞都吃得津津有味。连沈其音自己也沉浸其中。 肖锦吃过不少宫廷御宴,京城各大酒楼的珍馐美食也尝过不少。当然,将门出身的孩子,没滋没味的干粮也得吃得下去。这是根本,连爱子如命的肖万山都没有在这件事上纵容肖锦。所以这小国舅虽然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但并不挑嘴。 然而沈其音做的这些家常菜,还是对他产生了一种特殊的吸引力。并不是说有多么妙不可言的味道,而是那种温馨,朴实的感觉,是他以前在任何地方都没有品尝过的。 而对长期生活在贫困线上的孤村村民而言,这顿饭简直比过年还要丰盛!有鱼,有肉,还有饺子!要是再有点酒喝,那简直就是皇帝过的日子了! 李大石一个劲地给小柱夹肉吃,青菜就没怎么碰。小柱碗里都是肥肥的红烧肉,而他自己面前,则是啃得能反光的排骨骨头。 要是搁在后世,人们会说:这当爹的真不像话,排骨多少钱一斤?肥肉多少钱一斤啊?怎么自己吃好的,给娃吃差的呢? 然而在这个艰苦的时代里,穷人缺油水,肥肉就是最好的东西!再看看李大石的弟弟李二铁,不也一个劲地给怀着孕的婆娘夹肥肉吃呢吗? 小柱肥肉吃多了腻得慌,喝口疙瘩汤,夹点西葫芦,吃块甜米糕,被李大石看见了都要摇头叹气。 “别光吃那些没油水的东西,快!再来块肥肉!” “不吃了,腻得慌……” “这倒霉孩子!一年到头吃不上一顿肉,你还嫌腻!爹跟你说,下一次再想吃上这一口,都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过年家里都不一定有这顿好,赶紧吃赶紧吃!” 一旁的阿蓝听到这话,一边笑着一边插嘴道: “李大哥不用担心,这好日子才刚开始呢!等到了常宁,吃的也不会比现在差多少。有东家在呢,绝对亏待不了你们!” 李大石先前都没注意,隔着小柱旁边坐了个小姑娘,他甚至不知道这姑娘怎么晓得的自己姓李。他听了这话是又高兴又紧张,想说点什么,最后全变成了语气助词。 “哎……哎!” 李大石狠狠地点着头,差点撞上了儿子的脑袋。最后还是一旁的媳妇跟阿蓝好好道了个谢,才把尴尬的场面挽回了一些。 李丰坐在不远处,把阿蓝说的话听了个一字不落。他现在很是得意,为自己做对了选择而自豪不已。哪怕另外七家人也做出了一模一样的选择,李丰也坚信,他们是跟着李家选的。 他惬意地夹了一条酥炸小黄鱼放在嘴里慢慢嚼着,品味着越嚼越浓的咸鲜酥香,拍着自己的大腿,不无遗憾地想着:要是能再来一壶酒,嚼几口炸鱼,闷一口小酒,那该有多美啊! 要按刚才那姑娘说的,到了常宁,是不是就能过上这样的日子了呢? 在阿蓝的另一侧,慰问团的演员们也吃得很尽兴,他们最关注的是西葫芦这个新鲜玩意。 又是从没见过的新食材,可到了东云楼的东家手里,立刻就变成了美味的菜肴!没有人怀疑,等回到了常宁,东云楼肯定很快就会把西葫芦的菜色加到自在餐里的! 方才,阿蓝已经告诉他们,等回到常宁,会给他们每人发一张内部的员工卡。拿着它去东云楼吃饭,那享用的折扣,都不敢往外说,怕遭人嫉恨! 这一趟走下来,雇主虽然露面不多,但听阿蓝姑娘说,对他们的表现还都挺满意的。 其中说书的魏春秋,在沈其音的授意下,已经让阿蓝给‘签了’。五年的契约,专说沈家给他安排的书。 在赈灾演出的时候,沈其音偶尔听了一场他说的‘陈员外携宝归乡’,就把这人给记下了。 一个普普通通的故事,沈其音自己写下来的,心里有数。可到了魏春秋嘴里,连说带演,那是讲得声情并茂,妙趣横生,比武侠还精彩! 这就是人才!沈其音已经想好了,这魏春秋的本事,还真能帮上她的大忙。 而魏春秋虽然不知道东家到底有何谋划,但那契约上写的工钱数目,让他根本不需要多想。有了这些个银子,他也可以给儿子说一门好亲事了!等以后成了亲,生了娃,就直接送到西雨蒙学,西雨书院里去,以后说不准就能有大出息! 魏春秋想得很明白。沈家有钱,有人脉,还有良心!跟着沈家小姐走,准没错! 这一顿饭,总共吃了一个多时辰,每个人都心满意足,尤其是从孤村走出来的村民们。 除了饭菜本身的味道,更重要的是,这种温暖富足的场面,似乎就是未来生活的写照。 虽然依旧对故乡恋恋不舍,但每一个人都在憧憬着西雨书院里的新生活。 沈其音也很期待,出来了这么久,她还真有点想念梧桐巷里的那个小院了。就像她之前怀念着前世的生活一样。 而现在,在这个世界里经历了许许多多之后,那个院子,已经变成了她真正的家。 是时候回家了! 第一百一十章 线索 永安县的码头上,还是那三艘白艚船,管接管送。 少了十万斤红薯,多了七个满心期待的家庭,船舱里比来的时候可闹腾得多。 叶良满不在乎,而是饶有兴趣地摆弄着窦静阁改良的一些火器。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可若是借银还金呢?那可真是一笔意外的收获! 叶良没想到,眼前这个瘦瘦的大胡子番人,竟然真的能搞出点名堂来。 虽然神火飞鸦和火龙出水让他们给用了,但换回来的是实打实的剿贼之功。而那些还回来的火铳,竟然还做了改良和加工。变动最大的一支,已经改名叫抬枪了!光看模样,叶良都认不出来。 不知道这二百步外击杀匪首的抬枪,使用起来手感如何? 叶良很想立刻扬帆起锚,看看能不能在出港之后打个海鸟试试手。 可让他心焦的是,最重要的沈姑娘还没有上船,正在下面和钦差大人说着什么。叶良又不敢去催,只能一边和窦静阁聊聊火器,一边望眼欲穿地等待。 沈其音对王鹤没有什么依依不舍。反正此间一别,最多半月,又能在常宁相见了——那里是王鹤启程回京前的最后一站。 而王鹤此来送行,也是刚接到了一个消息,想要跟沈其音通一下气。 “沈竹?我不记得这个人。您说……那是我家的花匠?” “对,他的尸体,在三沙县被发现了。” “三沙县?”沈其音记得这个地名,那不就是肖锦假冒钦差的第一站嘛,她赶紧问道,“他为什么会跑到三沙县去?” “据一个三沙县的商人说,沈竹是找他去购买三沙县特产的花种的。因为老太太喜欢,他大概每三个月都会跑一趟三沙县,买回去种上。八月底九月初,本该是沈竹去买花种的时间,可他却迟迟没有出现。” “那不正是我沈家大火之前吗?纵火案是九月初二,那沈竹的尸体,又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呢?” “是九月初四,一个渔民在河里捞上来的。当时三沙县花了一些时间查证死者的身份,因为尸体腐烂严重,一直没查出结果。后来,是那个商人靠手上的一条伤疤认出了沈竹。而那个时候,沈家失火的消息也传到了三沙县里。然后,三沙县的县令郭秉通,就把这个案子压了下来,没再追查。直到本官前阵子巡视到三沙县,才得知此事。” “压下来?我记得这个郭秉通,曾经做过京官来着?这是在揣测上意吗?” 沈其音的笑容冰冷刺骨。 王鹤叹了一口气,说道: “朝廷就是这样,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消息不通,很多时候就只能妄加揣测。说句犯忌讳的话,本官得受圣命之前,也不敢断言你沈家的案子与陛下无关。那郭秉通未必是想讨好谁,只是怕惹麻烦罢了。” “哼,官场嘛,我懂的。” “沈姑娘放心,郭秉通渎职之罪,肯定是要加以惩处的。本官已经令三沙县重新调查此案,今日有消息传来,说是有了一些线索。” 郭秉通会怎样,沈其音已经无暇关心了。她连忙问道: “是何线索?” “沈竹在八月廿七已经抵达了三沙县,投宿在一家栈里。据那栈掌柜回忆,当时有个刀疤脸的人,曾经主动和沈竹攀谈,还请他吃酒。可第二天,两个人就都不见了,连房钱都没结。而根据仵作验尸的推断,沈竹的死亡时间,应该就在那一两天。” “也就是说,凶手很可能就是那个刀疤脸?” “没错。而且沈竹身上有多处伤痕,应该是受到了严刑拷打。本官以为,可能是凶手在逼问沈家的一些内情,为之后放火行凶做准备。” 沈其音点点头,王鹤的分析很有道理。不然的话,偌大的沈宅,也不会那么容易被人一把火烧个干净,只靠一只凡理之外的神猫才保下两个活口。 “那么这个刀疤脸,可查出了来历?” “没有,他没有留下姓名,是在沈竹之前几天投宿到那家栈的。除沈竹之外,也没跟他人有过什么交流。据掌柜回忆,那是个三十多岁的汉子,孔武有力,一看就是习武之人,左脸上有一道很长的疤痕。除此之外,便再没有任何信息了。” “嗯,能查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了。多谢王大人相告!若是日后还能找到此人的消息,还请王大人受累,知会小女子一声。” “那是自然,沈姑娘不必如此气。” 沈其音没有在这个话题上多做停留,也没有显露出多少情绪上的变化。 案子肯定要查,仇也肯定要报。但一切的前提,还得是沈家能拥有相应的实力。 那个刀疤脸,也只不过是杀人的刀而已,而握刀之人又会是谁呢?沈其音相信,绝不会是什么平庸之辈的。 报仇当然要报全套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沈其音这个小女子也是认同的。要知道,这句话可不是让君子们干等十年,而是花十年心血去积聚报仇的实力啊! 而在这一点上,王鹤倒是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本官的加急奏折,应该早就到了京城。陛下那里,肯定也会对沈姑娘有所封赏的。很有可能,之后常宁再见的时候,沈姑娘就已经不是什么小女子了。” “多谢王大人提携。” 沈其音淡然地福了一礼。这幅宠辱不惊的样子,让王鹤不禁暗暗点头,与此同时,又惋惜不止。 唉!有才智,有胆识,连心性也好。怎么就是个女儿身呢? 若是换成沈其羽,他就能收入门下以弟子待之,将来在朝中,绝对是不可多得的助力。 也不知道,他在密奏中提到的那个办法,陛下能不能同意? 叶良最终还是没忍住,下船来询问沈其音起航的时间。沈其音也意识到,耽搁得是有点久了。便准备登船离开。 临走的时候,她觉得还是该还王鹤一个人情,于是最后说了一句: “王大人,若是实在拿那段杰没办法,不妨把他换到遥州关押。毕竟常宁县的大牢里,还有个苏全呢。” 沈其音点到为止,而王鹤听了此言,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向东宁岛派遣密谍的事情,他也写在了奏折之中。如无意外,等他回转常宁的时候,京城的人手应该已经派遣到位了。这块硬骨头,还是交给那些熟手去啃好了。 谁知道呢,也许苏全为朝廷效力的第一功,就要立在段杰身上了。 王鹤看着渐渐升起的船帆,还有甲板上那道亭亭而立的倩影,不禁暗自感叹: 沈家女,还是那般敏锐多谋啊! 第一百一十一章 宋知璃的古怪 常宁的腊月不怎么冷,小院里的花草依然生机勃勃。院中的番茄早就撤了,现在改种了蔷薇,虽然离开花还早,但枝叶已经开始舒展,看着就觉得朝气蓬勃。 沈其音回到小院之后,本以为生活会立刻回到去闽州之前的样子,可没想到,第一天晚上就出了变化——沈其羽不愿意再跟她同住一屋了。 毕竟男女有别……这是阿羽说出来的话? 沈其音既为弟弟的成长和恢复感到高兴,同时又难免有些失落。 当晚,沈其羽搬到了宋知璃的东厢,而沈其音则到了西厢,继续和宋思珞作伴。东西厢地方挺大,房间也多,添了两个人倒也不会拥挤。而整个前院,就都留给小宁住了。 而对于这样的改动,宋家兄妹都很欢喜。 宋思珞还好说,一路上都是跟沈其音一起住的,现在延续下来这份舍友情,自然是高兴的。可宋知璃怎么也喜上眉梢的样子? 难道说他跟阿羽的关系其实很好?沈其音一时间有些迷糊。 到了第二天早上,看见沈其羽哈欠连天的样子,沈其音就更加觉得奇怪了。 “怎么回事,阿羽,昨天晚上没睡好吗?” “嗯,知璃哥拉着我说话,没怎么睡。” “说了一夜?都说什么啦?” “就是说说闽州的事情。” 沈其音只当是宋知璃对阿羽在外面的生活感到好奇,也就没再多问。弟弟能有个关心他的朋友,沈其音还觉得挺欣慰的。 可接下来,宋知璃的表现也有点怪怪的。 沈其音既然回了常宁,当然要先巡视一番旗下的产业了。 东云楼和窦静阁奶酪店都要排在后面,七户人家还是暂时安排在栈里。现在沈其音最关心的,自然是西雨书院的一期工程了。 理所当然地,她要跟着宋知璃去工地查看一下进度。在沈其音看来,带上其他几位书院的核心成员也是顺理成章的,可不知为何,当宋知璃知道此行并不只有他们两人之后,似乎有点不太开心。 可能是昨晚没睡好吧……沈其音做出了自己的判断。 那也没办法,都已经约好了的事情,不能随便更易的。 于是吃过早饭,沈其音就和宋知璃一起出门,雇了一辆马车,接上窦静阁,然后就往越国公府驶去。 肖锦到了常宁之后,直接住到了他蒋伯伯家里。武将一脉同气连枝,不分彼此……至少都是这么说的。不过想想肖锦和蒋成济两人的脾气秉性,应该是真的合得来才对。 马车驶到了越国公府外,肖锦已经等在那里了。沈其音招一招手,肖锦就上了马车。 马车车厢不大,四个人坐有些拥挤。窦静阁知道自己最不合群,便主动离开车厢,坐到了前头驾车的车夫旁边。 沈其音本以为,宋知璃会和宋思珞一样,跟肖锦有说有笑。可没想到他看见肖锦之后, 那张向来阳光的俊脸,都快冷成大冰块了。 “哟,知璃贤侄,怎么见到小叔叔也不问好啊?” 肖锦还是老样子,笑眯眯地贴了上来。 “侄儿见过肖国舅。” 宋知璃随意地拱了一下手,连眼皮都没抬。 沈其音都不知道,宋知璃居然也会阴阳怪气地说话,真是开了眼界了。 都到了这份上,谁还看不出来,宋知璃这是跟肖锦不太对付。 虽然肖锦一直说他跟宋知璃关系很好,但那毕竟也是太祖朝的事了。也许身份有了变化之后,原先的情分也荡然无存了呢?宋思珞不在意的事情,宋知璃未必可以释怀。毕竟在这个时代,朝堂还是只属于男人的游乐场嘛……反正沈其音就是这么理解的。 而肖锦可不是那种被人说一两句怪话就会退避的人,他很自然地一把勾住了宋知璃的脖子,非常亲热地说道: “这才几个月不见,你小子怎么这么生分了!不是说好了,他们斗他们的,咱们玩咱们的吗?真是的,回头带我上你那见见世清大哥,我就不信,连珞珞一个女人家都能想通的事情,你们爷俩非在这别扭着。” “咳,咳!”沈其音重重地咳了两声,“肖锦,什么叫连女人家都能想通的事情?不是跟你说了吗,不许轻视女性!以后在书院里做事,可不许再说这种话了!” “这也算轻视女性?行了行了,我以后注意。” 肖锦分神的功夫,宋知璃从他的胳膊里挣脱了出来,有些不满地对沈其音问道: “为何他要在书院里做事?这人不学无术,根本没读过几本书。放在书院之中,只会惹人耻笑的。” “放心,不会让他教书授课的,我另有他用。” 沈其音给了宋知璃一个安心的眼神。 而肖锦在一旁抢着说道: “甭管干什么,说好了的,就三个月啊!从今天开始算,小爷可不管你那书院盖没盖好。三个月一到,我立刻走人,谁也别想拦着!” 沈其音翻了个白眼,不耐烦地说道: “知道了知道了,同样的话说一遍就够了,不用翻来复去地强调。还怕本姑娘耍无赖不成?” 肖锦打量着沈其音,回忆着这一路上的相处,尤其是孤村夜战前后,随即很认真地摇摇头。 “那可说不准……我就不信,你能老老实实地什么手段都不用,三个月以后就放小爷离开?” 肖锦的眼神就像看见碰瓷的一样,这让沈其音觉得很不爽。自己不过是冰雪聪明了一点,有必要防贼一样地提防着吗? “要挟使诈什么的肯定不会。但你要是喜欢上这里,自己非要留下的话,可别怪到本姑娘头上来!” “哈!怎么可能?除非你给我下什么咒术!” “什么叫下咒术?本姑娘是妖女吗?”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就这么半真半假地争了起来。 沈其音还挺怀念这种感觉的,就好像是上大学的时候和伙伴们一起调侃一样。在这个时代里,恐怕也只有跟肖锦,才能这么自在放肆吧。 见沈其音和肖锦互不相让的样子,宋知璃终于是露出了一点笑容。可这笑容之中,依然还有化不开的担忧。 这种被排除在外,心里酸溜溜的感觉,可真是难受极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庄户们的午饭 西雨书院占的这一块荒地,当地人称之为‘涂山’。 名字挺高大上的。 涂山也是一座名山了。周穆王曾在这里会见诸侯。而神话中大禹妻子所在的氏族也以涂山为名,甚至在有的传说里,涂山一族乃是九尾狐妖所化。然而这个时空里,涂山的古名早已弃用,现在叫做东山,划归固州。除了饱读诗书的学问人,普通的遥州百姓恐怕都没听过涂山之名。 而常宁县外的这个涂山,真的就只是一块什么都没有的荒地,甚至连山都算不上。比景山高不了几米的土包,能叫山吗?以涂称之,取的是海涂,泥涂之意。用通俗的话来解释,就是离海边不远的泥山包子。 而现在,经过一番建设,涂山的样貌已经和以往大为不同。按照窦静阁和沈其音共同规划出来的图纸,围墙和屋舍都已经有了大体的模样。 虽然只是矮墙和平房,但整体的布局一出来,错落有致的规程和希望就在这片荒地上扎下根来。 看看前来干活的马家庄庄户吧,跟不情不愿,需要监工拿着皮鞭催进度的徭役不同,这些汉子们热情高涨,连听到开饭的消息,都要把手头上的活计料理妥当才会离开。 沈其音对工程的进度很满意。看样子,过年之前应该是可以完工的。那么算算时间安排,出了正月,应该就可以正式开课了。 心情大好的沈其音,也没忘了关心一下勤恳的劳工们。 “他们中午吃些什么?有肉没有?” 在工地上负责的是窦静阁最初的九名学生之一,名叫楚禾,家里世世代代都是工匠。他是那九人之中认字最多的,也就成了领头的,在书院建设的事宜上,他算是宋思珞的副手。 劳工们的伙食,自然也是他管辖范围内的事务。 “山长放心,东云楼每天都会送炖好的牛肉过来,放在大锅里一热,切几个白萝卜进去,就是一道大菜,每人一份。还有鱼汤,一人两个鸡蛋,白米饭和饼子管够。庄户们都说,这是过年才能吃的东西,现在天天吃,都有点害怕折了福寿呢!” 沈其音微微皱眉,这就是被贫穷压迫到骨子里了。孤村里的那七户村民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国富民安,民富国安,这应该是一个良性的循环才对。沈其音自知能力有限,但她至少应该带着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靠西雨书院教授的知识。也只有这样,她的书院才会获得更多人的认可。 国家的强盛当然要靠官员,但不能只靠官员。沈其音就是想凭借西雨书院走出一条新路,把高考和公务员考试区分开来,把备考学习班和大学区分开来,从而实现真正的高等教育。然后让那些掌握了致富知识的人才进入各行各业,通过不断的改良和进步,从涂山开始,从常宁开始,从遥州开始,彻底改变这个时代。 口号只能在脑子里喊一喊,事情还是要一步一步去做的。 眼前的一步,就是让建设学院的工人们安心。 “楚禾,这些劳工,有没有偷偷给家里人带饭回去的?” “这个……可能有吧。”楚禾低下头,不敢直视沈其音的眼睛。 的确,他有时候也会瞧见,一些庄户把肉蛋鱼控干,用纸包上藏起来,就着菜汤鱼汤光吃主食。多添点米饭饼子,也能吃饱肚子。 庄户们的难处,楚禾心里也明白,所以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现在山长问起来,他这个做学生的又不能撒谎,只好给了个含含糊糊的回答。 可没想到,沈其音点点头,爽快地说道: “嗯,有就对了!回头我跟东云楼说一声,让他们多做点不易坏不跑味的肉菜出来,每天收工的时候按人头发,让工人师傅们带给家里人尝尝。东西可能不多,但至少是个心意。你去跟大伙说,一码是一码,干的都是力气活,中午这一顿就不要再省着吃了。若是肉不够吃,再跟我说。我再让东云楼卤些牛杂来,那玩意油水足,正好给工人师傅们补一补。放心,都是用足香料精心烹制的,一点也不腥!” 沈其音说顺了嘴,连后世里的称呼都给带了出来。 而听到此言,楚禾脸涨得通红,向沈其音深深一礼。 “是……!山长高义,学生拜服!” 刚才听到问话,他还以为这位大宅门里的小姐会对劳工们产生不满呢。可听了沈其音的安排,楚禾哪里还不明白,他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看着楚禾跌跌撞撞地往吃午饭的庄户那里跑的样子,沈其音不禁笑了起来。 “不错,还真是个实诚的孩子。” 一旁的肖锦咂咂嘴巴,调侃道: “行啊,沈山长,挺会施恩布德的呀!这下子,那些个穷鬼就更替你卖命啦!” 沈其音瞟了肖锦一眼,见他的神情的确是在调侃,而非鄙夷,这才说道: “玩笑可以开,但这样的话还是别再说了,会让人误会的。他们现在的确是穷苦的鬼,但我希望西雨书院建好以后,能帮他们做回丰足的人。” 肖锦眨眨眼睛,反问道: “沈山长,你以后不会一直都这么说话了吧?好生无趣的!” “你叫我沈山长的时候,我自然就要这么说话咯。” 沈其音一脸严肃。 肖锦抹了抹嘴,带着笑意说道: “好了好了,沈姑娘,这书院也转完了,该看的也都看了。那些劳工庄户都吃上饭了,我这还饿着呢!要不沈姑娘再发发慈悲,也让我吃顿饱饭?” “那你跟他们一起吃点?” 沈其音指着那边吃饭的庄户。此时,楚禾已经跑到他们身边了,只说了几句话,庄户们就爆发出一阵欢呼。甚至还有人朝这边作揖行礼呢! 肖锦顺着沈其音的手指看去,脸上的表情也有些复杂,似乎心有所动。 而这个时候,宋知璃的话打断了他的思考。 “呃,午饭是有数的,他吃了,有人就没得吃了。每次我来这边,也从不和那些庄户抢饭吃的。” 宋知璃自始至终都没看肖锦一眼,但说出的话就像一柄柄锋利的小匕首,在肖锦咕咕直叫的肚子上戳窟窿。 沈其音过滤掉宋知璃对肖锦的针对,就事论事地提议道: “那要不你就再忍忍,咱们这就回城,去东云楼里吃顿好的!” 可谁知道,肖锦却另有所想: “东云楼改日再去,等珞珞和阿羽上台的时候。要不今天,还是去你们那小院吧?你再给做一顿饭,如何?” 第一百一十三章 酒香勾人 自闽州那一餐之后,肖锦爱上了家常菜。 沈其音告诉他,大多数喜欢给家人做饭的女人都能做出这个味道。肖锦回忆了一下自己不算漫长的人生,好像的确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女人。 在宋世平登基之前,虞国公府在勋贵里也算是比较清贫的。但即便如此,也没有主母亲自下厨做饭的道理。 肖锦从来没吃过母亲做的饭。姐姐肖茹,也就是当朝的肖皇后,倒是会做一些甜甜的点心,可肖锦一点都不爱吃。 而沈其音的家常菜里饱含着家庭的温暖,让肖锦念念不忘。 他也不是没好奇过,难道在沈府,大小姐是自己做饭吃的? 沈其音当时没敢接这茬,只说自己忘了。失忆这种借口,倒真是百试百灵。 可惜肖锦的好奇可以轻巧地打发掉,贪嘴就没那么容易应付了。 “你不是说你饿了吗?到东云楼就能吃现成的,要我做的话,你还得等着。何必呢?” “也不用做那么多菜,够吃就行。我知道沈姑娘手脚麻利,用不了多长时间的!” 嘿!没见过求人做饭还这么理直气壮的。 沈其音再看看旁边的宋知璃,发现他的眼中也隐有期待。 罢了罢了,顺手做一顿也好。其实,她还是挺喜欢做饭的,看着亲友狼吞虎咽地吃个盘干碗净,很有成就感。 甚至在决定做一顿饭的同时,沈其音就已经想好要做什么了。 扁豆焖面! 反正宋知璃也好,肖锦也好,全都是北方人的口味。而沈其音也是北方人,至于原主嘛……反正是在京城出生的,童年在岱州度过,说是北方人好像也没什么毛病。看看沈其羽,他不也是更喜欢吃面食吗? 至于宋知璃和肖锦,沈其音问了一句,两个人都没吃过扁豆焖面,根本不知道是什么味道,自然就全凭沈其音做主了。 沈其音还想邀请窦静阁去小院里一起吃饭,反正他现在有了大成国水师吏目的官方身份,也不怕什么忌讳了。可窦静阁还是推脱掉了,他说离开的时间太长,要先给学生们补补课。 这是正事,沈其音不好强求,只能作罢。三个人上了马车,赶回常宁县城。 菜是要现买的,所以回家前先要去一趟市集。就沈其音买个菜的功夫,肖锦也买了一大堆东西,好酒,熟肉,点心……全是吃的喝的。 沈其音还以为肖锦是饿了,可他根本没有拿起来就吃的意思,反而让店家包得好看一点。 “你买的这些是……礼物?” “对啊,上门拜访,哪有空着手去的?我也有几个月没见过世清大哥了,正好和他喝两杯!” 沈其音忽然有些怀疑,肖锦这一趟到底是要吃家常菜,还是要去看宋世清的。不过这是人家‘兄弟’俩的事,沈其音也插不上嘴,便没说什么。 倒是宋知璃看了肖锦一眼,说道: “前一阵子杨三九刚陷害过父亲,你可不要打什么歪主意!” “放心吧,我和世清大哥是什么交情?我就不信他能跟你小子一样无情。走啦走啦!” 肖锦不愿多说此事,而且看样子是铁了心要去会一会故交。 宋知璃也不是真个提防肖锦,即使防,也是防着他过分接近另沈其音而已。所以他也不再阻拦,只是警告肖锦不要乱说话,就坐上了回家的马车。 回到小院里,时间已是下午了。沈其音要去厨房做饭,她让小宁出去端茶递水,把沈其羽拉过来打下手。她知道,肖锦和宋家人肯定要聊些皇家宫廷的事,还是给他们留点空间好了。 小院里,宋世清见到来访的肖锦,心情还是不错的。 肖锦虽然辈分上叫他一声大哥,但年纪上也就跟子侄差不了多少,人很活泼,又会说话,还是挺讨人喜欢的。所以即便肖锦是宋世平的小舅子,宋世清从未因此疏远过他。 哪怕现在也是一样。 而且更重要的是,肖锦带了好酒,这可是他现在急缺的东西。 肖锦显然也看穿了宋世清的需求,见了面话都没说两句,先把吃的喝的摆满了后院中的石几,然后把一个小酒坛子开了封。 “真香啊!” 宋世清叹了一句,把自己杯中的茶水一饮而尽,空杯子往前一递,就准备喝酒了。 “……父亲!” 宋知璃在旁边低声提醒了一句,他不希望父亲喝太多的酒。 宋世清则满不在乎,根本没有理会。肖锦一边倒酒,一边替宋世清说话: “贤侄不必担心,这好酒喝了不上头。再配上这些肉食点心,一会还有沈姑娘的饭菜,怎么也吃不醉的!” 宋知璃见阻止不了父亲喝酒,干脆把自己的茶杯也饮空递了上去——反正酒就这么多,他多喝点,父亲不就能少喝一点了吗? “知璃莫要无礼,哪有让长辈给你倒酒的?” 宋世清瞪起眼睛,怒视了儿子一眼,又默默去数肖锦一共带了几坛酒……很难让人相信他在意的是礼数。 肖锦哈哈大笑,顺手就把宋知璃的杯子给倒满了,最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把酒坛子交给了一旁有些不知所措的小宁,说道: “无妨,知璃贤侄性子有些文弱,多喝点酒是好事!若是不够,再去买些便是。今天一定得喝痛快了!” “好,既如此,那便满饮此杯!来!” 宋世清举起装酒的茶杯,迫不及待地灌进了嘴里。肖锦和宋知璃也一同饮胜。 本来坐在一旁作陪的宋思珞皱起了眉头,她最讨厌酒味,于是随便扯了个借口,说要去厨房看看,就离开了后院。 “思珞来啦?我这边还要一会才能做好,他们是等急了吗?”沈其音问道。 “急什么急,急着喝酒呢。”宋思珞没好气地回答着,然后又忽然撒起娇来,“沈姐姐,你怎么也不看着点肖锦啊?还让他买了酒来……他那人可是个大酒缸,还擅长劝酒,你看着吧,一会就能把我那倒霉的父兄全都灌醉了!” 沈其音哑然失笑,说道: “这我哪知道啊。而且就算知道了,也管不了呀。” 沈其音停顿了一下,后院里三个男人说话的声音已经变得大了起来。 她稍微想了想,然后安慰宋思珞道: “就让他们喝去吧,有个聊得来的人跟你爹喝喝酒,说说话,其实是好事。省得他老把那点情绪憋在心里,再憋出什么祸事来。” 第一百一十四章 没料的秘闻 第一百一十四章没料的秘闻 肖锦那边有酒有肉,已经吃喝兴起。沈其音知道他们的酒宴上不缺什么东西,除了扁豆焖面,就做了几个下酒的小凉菜,让小宁给端了过去。 宋思珞和沈其羽都是不喝酒的。不知道阿羽之前喝不喝酒,但现在,作为监护人,沈其音有权替他一票否决。 焖面做了很多,沈其音都盛了出来,端到前院小宁的房间里。 “你们就在这吃吧,吃完了就玩会福寿牌,等后院散了再过去。” “沈姐姐,我只是不喜欢酒味,让你这么一安排,怎么感觉成了孩童一样?” 宋思珞靠在门框上,婀娜的身段,俏丽的脸庞,确实不像个小孩子。 可惜沈其音并不这么想,十几岁的不是孩子是什么? 她在宋思珞的鼻子上刮了一下,又踮起脚来摸摸沈其羽的脑袋,就往后院走去。 后院里,小宁已经把饭菜摆好,收拾了一些石几上的垃圾废物,提着一个空酒坛子退了出来。 “别忙活了,回屋吃饭吧。阿羽和思珞在你那待一会,你跟他们俩玩牌吧。别拘谨,这院子里没那么多上下尊卑。” “是,小姐。” 小宁应了一声,就往前院走去。 沈其音看看后院里,三个男人喝得兴起,刚上桌的闷面还没有人动。石几旁边一共只有四个石墩座位,空着的那个正对着宋世清,就该是她来坐了。 沈其音走过去,最先注意到的是空位左手边的宋知璃。 “沈姑娘来啦!” 他一下子站了起来,动作有些夸张。 沈其音见他脸上红扑扑的,笑容也有些醺醺然的迷离,不由得觉得好笑。 “快坐下吧,还迎我一下干嘛?真把我当领导了吗?” 沈其音拍了拍宋知璃的肩膀,把他按回了座位上。 “大叔,我来凑个热闹,不扫你们的兴吧?” “哦?沈姑娘有此雅兴,自然是欢迎之至了!快入座!” 沈其音大大方方地坐下来,也用茶杯倒上一杯酒。稍微闻了一下,应该是花雕之类的黄酒,度数不高。 沈其音一饮而尽,算是彻底加入了酒局,引得右手边的肖锦一阵赞叹。 “不错啊,没想到沈相的孙女还是个酒中豪杰。来满上,咱们两个喝一杯。” 肖锦说着话就给沈其音倒酒,一旁的宋知璃可不干了。 “肖锦,要喝我陪你喝,哪有给姑娘家灌酒的道理?” “贤侄哪里话,沈姑娘这才刚喝了一杯。护也不是这么个护法。那这样,你也满上。咱们两个既然同在沈姑娘的书院里做事,就一起喝了这一杯吧!” 肖锦精通人情世故,稍微一变通,立刻把气氛又给圆了回来。 沈其音连喝两杯,脸有点热,她根本不给肖锦再劝的机会,而是抢下主动权,招呼起来: “来来来,闷面要趁热吃的,赶紧尝一尝!” 沈其音特意点了点肖锦,这面可是应他要求才做的。 三个男人这才把注意力从酒上移到面上,借着酒意,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赞叹不已。 “好吃!真好吃!” 肖锦叫得最响,宋知璃吃得最快。宋世清连连点头,但吃了没几口,就又握紧了他的酒杯。 很快,在宋世清的带动下,三个男人又继续喝上了。而沈其音则低调地慢慢吃慢慢喝,只把耳朵支了起来。 沈其音可不是什么好酒之人,只是经常参加学校老师的聚餐,也总会喝一些的。酒量不说有多好,但至少可以应付自保,全身而退。 而她之所以非要凑上这个酒桌来,也是想听听肖锦到底要和宋世清说点什么。 沈其音相信,肖锦此来,绝不只是送酒叙旧的。 果然,酒坛子空到第三个,宋世清开始有些醺醺然的时候,肖锦把话头带到了正题上。 “世清大哥,怎么样,这庶民的日子,还过得惯吗?有没有怀念京城?” 宋世清打了个酒嗝,醉眼朦胧,答道: “半辈子王爷……做了。怎么可能,过得惯!做梦……都想回京城啊!” 肖锦叹一口气,说道: “唉,大哥的话我也明白。小弟这也是第一次离京城这么远,这常宁虽好,却怎么也比不过京城。姐夫也真是的,得势不饶人啊!还给大哥判个永世不得回京,真是太狠了!” “狠?那是皇位,不狠不成啊!若是……我赢了!也会做……一样的事情。可惜啊……父皇选的……不是我。” 宋世清又一杯灌下去,酒入愁肠,叹气连连。 肖锦的眼睛还很明亮,他趁机问道: “世清大哥,先皇驾崩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姐夫是怎么得的皇位?我去问他,问姐姐,他们都不告诉我。要不,您跟我说说?” 听到这里,沈其音总算知道了肖锦的来意。居然敢向一个失败者打听皇位争夺战的结局内幕?这也算是最究极的八卦了吧。 还真别说,可能全天下,也只有肖锦敢问这个问题。 宋世清嘿嘿一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醉酒的缘故,竟然没有回避,真的说起了几个月前的那场变故。 虽然宋世清的酒话颠三倒四,但沈其音还是听明白了。这也解开了他一直以来的困惑,那就是为什么宋世清没有丢掉性命。 原来,太祖皇帝在沈渠昆辞官之后,决定不再设立太子。他把宋世清,宋世平两兄弟招到一起密谈。话直接挑明了,皇位肯定是你兄弟二人之中选择一个来继承。你们可以斗,但要保证斗而不破。不管最后谁当了皇帝,都要保证不伤另外一人性命! 兄弟俩在太祖面前做了保证,还发下了重誓。而正是那个誓言,确保了宋世清一家可以平平安安活到现在。 至于皇位的传承和选择,远没有沈其音想象中的那般惊心动魄。 在老皇帝病危的时候,把两兄弟招到了病榻前,虽然已是口不能言,但他颤颤巍巍地指向了宋世平。 这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宋世清除了占个长子的优势,各方面的表现都不如他的弟弟。 然而他自己并不承认,到现在还觉得他的父皇选错了人。 当时,老皇帝做出选择后就闭眼归天了。宋世清不甘心,便想调集人马来个宫变。可惜的是,皇宫禁军大多被宋世平牢牢掌握在手里。宋世清笼络的那点人手根本没翻起多大的浪花,就被镇压了下去。 而支持宋世清的文官们就更没有什么用处了。手上没兵,看着龙椅上的宋世平,还能亲手把他拉下来不成?再想想齐王殿下只是贬为庶民,性命无忧,总算没崩坏了伦常,也就捏着鼻子认了下来。 听了宋世清的这一番叙述,肖锦用一句话表达了自己的感想,倒是和沈其音心中所想不谋而合: “怪不得姐夫不告诉我,原来根本就没什么可说的……也太无趣了吧!” 第一百一十五章 杂学大家(调整为单更) 已经发生过的事情,要沉淀多久之后才可以被称作历史呢? 仅从时间的角度去判别,上一秒是历史,下一秒是未来,这个问题没有丝毫讨论的价值。 但沈其音不这么看。 按照她自己的思考,只有当一个事件的当事方可以用理性观的角度去回顾此事时,那才是历史的形成。 因为真正的历史从来都不是用来自欺欺人的。 很显然,对宋世清而言,皇位竞争的失败并不是历史。当他醉倒在桌上,半梦半醒地呢喃着要让宋世平好看的时候,沈其音觉得,这绝对是酒后吐真言。 把泼皮无赖吃了憋之后甩的狠话放在这特别合适:你等着,这事没完! 可问题是,宋世清现在连点自由都没有,还不如街头的泼皮无赖呢。跟已经做上皇帝的弟弟放狠话?……嗯,话当然是可以随便说的,但要真想做点什么,大概也只能是在梦里了吧。 沈其音不知道宋世清是不是做了一个好梦,反正第二天早上醒过来,他看起来倒是挺神清气爽的。 “父亲这个样子,我还是不大放心,总觉得他还在打什么主意。”宋知璃偷偷找沈其音求援,“沈姑娘有什么办法,治治他的心病吗?” 沈其音连连摇头,老宋跟他的女儿可不一样,他只执着于那个金銮殿上的宝座,难道还能像对宋思珞那样,给他也找个替代不成? 拿什么替呀! 肖锦倒是不以为然: “这病好治,把他的雄心壮志都磨没了不就行了?王先生不是说只要有人跟着,世清大哥也能出院子吗?那我就带他在这常宁城里玩一玩,听书看戏,赌钱打牌什么的,玩上两三个月,我就不信,他还有心思想那些窝心事!” “你这是治病吗?是想找借口旷工吧!” 沈其音一口否决了肖锦的提议。但她也承认,这办法虽然歪门邪道,但可能真有点用。玩物丧志嘛,谁还能比沈其音这个现代人更了解? 不过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诱人堕落和她的天职正好背道而驰。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她还真不想用这种办法。 还是再观察看看吧,也许转过年去,他就能有所好转了呢? 宋世清的心病,只是沈其音大后方的一个不稳定因素而已。她现在要做的事情太多,一时有点顾不过来。 书院的建设进展顺利,有了硬件,是该考虑考虑软件的时候了。 在闽州的时候,他和窦静阁已经讨论出一些眉目了。即便是不情不愿的肖锦,也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 比如沈其音想要发扬的西学,在成国也不是没人研究,只不过没有将学科进行细分,而是统称为杂学。若是能聘请一些杂学学者,把他们吸纳到各个学科的体系中来,那么西雨书院的师资力量就有了最基本的保障。 这一点沈其音很是认同,中国古代也是有诸多数学家和科学家的,只不过被儒学正统压着,在当时的学术圈子里并不太吃香。 在这个大成国里,沈其音相信,肯定也有这样的人才。不过远水救不了近火,沈其音觉得,她还是应该考虑一下遥州附近的学者名士。 而沈其音很清楚,这种事情应该向谁来打听。 “你现在才想起这件事,是不是有点晚了?” 东云楼的雅间里,闻怀远慢悠悠地夹着菜,话说得很不气。 “这不是去闽州赈灾了嘛。其实心里一直在想呢。”沈其音轻轻地笑着,但把赈灾两字咬得很重。 如此为国分忧的好市民,父母官是不是也该给点优待呀? 闻怀远看了沈其音一眼,语重心长地说道: “办学是好事,但你想得太简单了。蒙学还好说,但是书院,老夫劝你还是不要急于一时。你可知道,宣讲西学,不涉科举,如此标新立异,有多少双眼睛都在盯着你的西雨书院呢!若是仓促开课,稍微出点乱子,你这书院的名声就完了。” 沈其音点点头,说道: “闻大人说得对,我也有此担心。所以过完年书院建好之后,只先开放蒙学。等各种准备都做充分了,最早也要下半年才正式招收书院的学生。” 沈其音这话不假,她在书院会议上商量出的结果就是如此。 集中资源把西雨蒙学办起来,而更高一级的西雨书院,暂缓招生,先办一届专业性针对性较强的培训班,由窦静阁带着,主攻船舶的设计建造,然后尽早把水师的舰船更新换代。 而书院的正式师生,还真得按部就班,谨慎选择,急不来的。 十年育树,百年育人的道理,沈其音还是懂的。 “嗯,半年时间,虽然不算长,但也差不多了。你问的遥州杂学名家,老夫可以告诉你。不过这些人嘛,脾气秉性多少有些古怪。你若是前去相请,少不了要费一番周折的。” “嗯,无妨,我已经请了专人来处理这样的事宜。他的能力,我有信心。” “呵呵,你说的,可是那小国舅肖锦?” “是啊,有何不妥吗?” 沈其音看明白了闻怀远的眼神。 “文武殊途啊。武将一系的面子,在有些文人那里根本没用。哪怕是皇亲国戚,舌灿莲花,也难以说动的。偏巧了,咱们遥州最大的杂学大家孟回风,就是这样一个人。” “这个孟回风,在杂学上造诣很深?” “天文地理,数算营造,无一不通。” “那他可有名望?” “孟回风曾经拒绝了太祖皇帝的征辟,在山间专心修书。仰慕他学问的人很多,但他拒不收徒,令无数学子扼腕叹息。” “此人脾气古怪?” “怪得很。五十岁尚未娶妻,但亲密挚友中却多是女子。喜欢白日昏睡,太阳落山再挑灯写书。他为人刻薄,锱铢必较,嘴巴尤其狠毒。经常被儒者诟病,说他有才无德。但孟回风却从不放在心上,依旧我行我素。” 闻怀远一口气说完,又补了这样一句: “你若能把孟回风你的西雨书院任教,定会震动遥州,甚至闻名天下。” 沈其音越听越觉得有趣:夜猫子,男闺蜜,妇女之友,独身主义,吝啬,毒舌,做自己……这人不会也是穿越来的吧?怎么听起来那么像现代人呢? 不管怎么样,这个另类学者,他是要定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必要的帮手 孟回风隐居的山林竟然离涂山不太远,沈其音坚信,这就是缘分! 但孟回风大概不会被这种说辞打动的吧。 “他不信命,更不信缘,不然也不会到这把年纪了还孑然一身。” 叹息的女子名叫晚晴,这显然不是她的本名。据说她也曾是一位花魁,红极一时,二十四岁便替自己赎了身,如今在常宁县城里开了个雨露斋,做点胭脂水粉的生意。 要问她现在有多大年纪,沈其音打听不到,也看不出来。也许,她从青楼赎身的事情就发生在昨天?至少看她的容颜像是如此。 不愧是卖化妆品的女人啊! 至于她是如何成了孟回风的女性密友,提供了上述信息的闻怀远则推说不知。估计是被沈其音当时那烁烁有神的八卦目光吓到了。 沈其音是个做事麻利的,当天就换了一身淡雅的衣服找到雨露斋去,借着买东西的由头和晚晴攀谈起来。没多久,话题就被他引到了名士孟回风的身上。 晚晴先是叹息了几句,然后笑着问道: “沈姑娘可是有求于孟先生?” “不错,所求甚大,想请晚晴姑娘引荐一下。”沈其音坦诚相告。 晚晴依旧在笑,笑得非常端庄礼貌。 “孟先生自有他的规矩和坚持,虽然不为世人认同,却也是他的真性情。妾身敬他爱他,实在不愿干涉其中。抱歉了。” 沈其音也知道,贸然向一个陌生人求助,成功的可能性到底有多低。她此次前来,也只是想见见晚晴此人,有个大体了解,再找找有没有可以下手的突破口。 然后,她已经找到了方向,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看看晚晴姑娘的雨露斋,装潢典雅,陈设精美,唯一差的,就是络绎不绝的人了。 没错,雨露斋的生意,不怎么好。 原因不用多问,沈其音已经猜到个大概了。 这雨露斋的货物,跟市面上其他店里的没有什么分别,但价格却贵了两到三成。 名流开店卖东西,比寻常店家贵一些是正常的。但问题在于,晚晴的拥趸全是男人啊! 这年头的花魁跟后世的女明星可不一样。女明星也可以有大批女粉的,但青楼的花魁,就真的没有几个女性追随者了。 在这种情况下,雨露斋的名流招牌并不能吸引到它的主体户群,又没有具备竞争力的产品,自然是生意惨淡。 而沈其音,却有改变这一切的法宝! 三天之后,沈其音去而复返,再次出现在了雨露斋。 哪怕她上次什么都没买,还提出了一个有些失当的请求,但晚晴还是非常热情地欢迎了她的到来。 “沈姑娘,今天来看看石黛,或是香粉?亦或是……对上次所请仍未死心?” 晚晴大方地调笑着,既亲切,又坚定。 沈其音则十分坦诚地点点头,也用玩笑的口气答道: “确未死心,所以这次带了礼物,来贿赂晚娘你啦。” “这倒有趣,看沈姑娘信心满满的样子,想必是准备了极其贵重的礼物?”晚晴的脸色稍稍暗下来一些,“莫非在沈姑娘眼里,妾身是贪图财富之人吗?” “绝对不是!”沈其音正色道,“我看晚晴姐姐,是一个细心讲究的女人。这雨露斋,是灌注了姐姐全部心血的地方吧?店里一尘不染,伙计丫头全都干净得体。不止如此,还拉起幔帐,布下软座,给人准备了休息歇脚的地方。还有这上好的花茶和精致的点心,我去打听过了,都是晚晴姐姐你的手艺吧?我猜,晚晴姐姐不止把雨露斋当作生意,而是想让更多的女人也能像姐姐你一样美丽高雅,永葆青春,对不对?” 沈其音这是硬生生地把自己逼成了女版的肖锦,好生下了一番功夫,想拉近和晚晴的距离。 而这番话说出来,效果果然不错!晚晴之前显露的那一点点不快已经烟消云散了,还顺势把沈其音改口的称呼也认了下来。 “沈家妹妹这话真是说到我心里去了。可惜姐姐我不善经营,白费了百般心思,却没有几个人上门。唉,可能还是定价太高的缘故吧。可若是靠降价去和那些商贾抢人,我这脸面上又有些挂不住……倒让妹妹见笑了。” “我敬佩还来不及,又怎么会笑姐姐你呢?这次给姐姐带的这份礼物,就是想助姐姐一臂之力的。小宁,呈上来。” 沈其音招招手,等在一旁的小宁就把一个首饰匣子摆到了小桌上。翻手打开,匣子里却没有半件首饰,而是一个又一个小瓷瓶。 “这是何物?”晚晴好奇地问道。 “姐姐一闻便知。” 沈其音随手拿起一个,打开瓶塞,往晚晴手里递上去。然而在开瓶的那一刻,一股奇香就已经在四周弥漫开来。 “这是……茉莉花香?”晚晴接过了小瓷瓶,贴近瓶口轻轻嗅了一下,眼睛也随即亮了起来,“好浓郁的香气!” “姐姐再试试这个?” “玫瑰?” 沈其音一瓶一瓶地打开递过去,晚晴一个接一个地闻了个遍。小宁则在一旁,乖巧地把晚晴闻过的瓶子再盖起来,重新收到匣子里。 丁香,铃兰,水仙,金盏花……一口气闻了七八种,晚晴的脑袋都有点晕了,心中却是愈发兴奋。 “这些是……香油?妹妹是从何处得来的?” “这是精油,是用大量的鲜花提炼出来的。姐姐若是有兴趣,我便把这精油的制法双手奉上,还可以帮姐姐一起研究精油的不同用法。只求姐姐能在孟先生面前美言几句!” 沈其音旧事重提,晚晴一下子为难起来。 “这……不知妹妹想求孟先生做何事?” “出山教书!” “啊?这可太难了!妹妹若是求个字画,姐姐我还有信心帮你求来。可教书授徒?这可是犯了孟先生的忌讳呀!” 沈其音轻轻点头,说道: “姐姐说得对,此事难于登天,所以我才没敢贸然去见孟先生,而是先求到姐姐这里。此举确实有些唐突,但我觉得,姐姐有个非帮我不可的理由。” “就是这些精油?”晚晴疑惑地问道。 “不,精油是礼物,这几瓶,连带制法,已经属于姐姐所有了。”沈其音把匣子重新盖好,推到了晚晴的面前,然后郑重说道,“我并非想用这精油来和姐姐做交换,但如果姐姐听了这精油制法是缘何而来,想必一定会帮妹妹这个忙的!” 第一百一十七章 有备而来 精油的制法缘何而来?当然是沈其音上网查的了! 沈其音算是开窍比较晚的了。 大学毕业之后,参加工作之前,她才和大部分女孩子一样,开始学着打扮起来。跟着几个小姐妹逛街买化妆品,到了香水专柜前,被那个香味和价格惊到了。 怎么这么贵呢!沈其音被勾起了好奇心,于是就上网查了一下香水的历史和制作工艺。把怎么出的精油,又怎么调成的香水,全都了解了一遍。 感叹一番之后,沈其音省吃俭用,服服帖帖地去买了一瓶。 然后等她找到工作,当上老师之后,才忽然意识到……上班的时候喷香水不合适! 所以那人生的第一瓶香水,只能在寒暑假和周末喷上一点,沈其音用了好久。而关于香水的那些知识,沈其音也记了个大概。 上一次在雨露斋见过晚晴之后,沈其音心里就已经做好了打算。但具体怎么实现,她也没有太大把握,只好去找窦静阁商量。 蒸馏技术,说易不易,说难不难。沈其音把她记忆中的流程和器具跟窦静阁一描述,人家专业万金油心里就有数了。 最后,原料靠小墨,工艺靠窦静阁,沈其音只动了动嘴皮子,就把精油给搞出来了——肯定不能和晚晴这么呀! 蒸馏技术,是西雨书院的教授窦静阁,在前人的基础上,运用西学知识钻研出来的!精油也就由此产生。 如果能够把西学,也就是孟先生精通的杂学发扬光大,那么像精油这样的产品还会越来越多。比如说,比胰子好用的洁衣净身之物,比铜镜清晰几倍的无色镜子等等…… 沈其音一张接一张的大饼画下来,把晚晴唬得一愣一愣的。最后,她思虑再三,觉得确实对孟回风有好处,才答应了沈其音的请求。 第二天,沈其音跟着晚晴出了城,往孟回风居住的山上寻去。肖锦和宋知璃她也带上了,两个人各自骑着马,跟在马车前后。晚晴并不知道他二人的身份,只当是沈家的护卫。 常宁附近就没有什么高山,涂山东北方,有一座青牛山,山上有座玄云观,还算有些名头。大概也正是因为这样,上山的道路还算平整。 行至半山腰,远远能看见道观大门的时候,马车拐了个弯,钻进一片竹林里。往里走了没多远,就看见一栋雅致的竹屋。 “我们到了。” 沈其音跟着晚晴下了马车,往来时的小路看去,透过竹林,甚至还能望见前去道观的香。 “孟先生这隐居,藏的还真不深啊……” “他哪里是什么隐居?闹小孩子脾气,想要与众不同罢了。” 晚晴捂嘴轻笑,弯成月牙的眼睛里满是宠溺。 ……这么好的女人不赶紧娶了等什么呢?沈其音暗自腹诽,同时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准备应付竹屋里的那位怪才。 “晚晴来啦,还带了人?” 听到外面的动静,从屋里迎出一人,五十多岁的年纪,仪表堂堂,眼神犀利,眉宇间隐隐能显出些许狂傲……这应该就是孟回风了吧。 “孟先生,这位是妾身的好友,沈家妹妹。她久慕您的大名,今日妾身便带她前来拜会。” “沈其音见过孟先生,冒昧打扰了。” 沈其音没有行女子的福礼,而是躬身拱手端端正正地行了一个深揖礼。 孟回风目光闪动,问道: “沈其音?你是沈渠昆的那个孙女?” “正是。” 沈其音报出名字时,就做好了被孟回风洞悉家世的心理准备。 毕竟据闻怀远说,沈渠昆和孟回风还是有些渊源的。当年太祖皇帝之所以会征辟四处游学的孟回风,就是因为沈渠昆的力荐。后来这事没成,两人之间是否有些龃龉,就不为外人所知了。 沈其音是沈家人,这种事是瞒不住的。为了确保孟回风至少能给个见面的机会,沈其音才会想方设法请晚晴来引荐。 看看孟回风此刻的表情,沈其音觉得,这中间人请得还是很有必要的。 “哼,令祖当年给我找了好大麻烦。就是因为他多嘴多事,我才不得不逃到这遥州的山里躲避皇帝的征辟,把最适合游览天下的时光都给耽误了。你此次前来,最好是来替令祖道歉,而不是像他一样,来给我添麻烦的!” 沈其音尴尬地笑了笑,然后说道: “那若是先道歉,然后再添点麻烦,不知可不可行啊?” 对付这种脾气古怪的人,就不能按常理出牌。 思维跳一点,脸皮厚一点,这是来之前就商量好的套路。虽然沈其音也不确定这么说就能让孟回风高看一眼,但见一旁的肖锦偷偷伸了个大拇指,她也只能继续坚持下去。 “油嘴滑舌?”孟回风看了沈其音一眼,又看看站在一旁微笑的晚晴,冷哼一声,说道:“总比一本正经要有趣一些。我问你,既是先道歉,那可带了礼物来?” 堂而皇之的索要礼物,这一点,沈其音也有所预料,并做了相应的准备。 “礼物自然是有的。肖锦,拿过来。” “酒?” 孟回风看着肖锦呈上的酒坛子,撇撇嘴,却没有接。 “某好酒不假,但也不是什么酒都能入口。看你这酒坛子,不过是城中酒楼里贩售的佳品罢了。凡夫俗子可能甘之如饴,但某却不认。此礼诚意不足,你带着它,回去吧!” “先生……” 晚晴不能坐视沈其音连门都进不去,便想劝上一劝。可刚刚开口,就被孟回风拦下。 “晚晴莫劝,我是看在你的面上,才给了她一个献礼的机会。是她自己行事敷衍,诚意不足,那就不能怪我——” 沈其音见势不妙,赶紧打开了酒坛。 千言万语,不如酒香浓郁。 孟回风一下愣住了,他品酒无数,却从来没闻到过这么炽烈的酒气。 “哦?这酒倒有点意思。好吧,就允你们进屋坐坐。”孟回风毫不犹豫地改了口,一点都不脸红,冲身后的小厮说道,“阿松,去做几个下酒小菜,再给人们熬点菜汤喝。” 这是怕人抢他的酒菜?还是故意做出吝啬的样子,好让来人心生退意? 怎样都无妨,沈其音已经准备万全了。 “我这里也带了些菜肴,正好下酒,孟先生不妨一试。对了,菜汤用大碗盛吧,颠簸了一路,还真有些渴了!” 第一百一十八章 一请孟回风 沈其音带的下酒菜自然是东云楼里的精品。 酸辣红薯粉是必不可少的。虽然沈其音四处打听仍没有找到辣椒,但连福用茱萸做辣的水平愈发纯熟了,这道菜品介乎于微辣和中辣之间,正适合普通大众的口味。 另外还有卤水拼盘一份,大到卤猪脚,卤牛筋,小到卤花生,卤豆腐,十样卤味拼为一盘,十全十美,卤香叠错,实在是佐酒佳品。 有了连福的手艺,又怎能少得了林大有的寿司和鱼生?外带的寿司匣子已经卖了一段时间,广受好评,怎么配冰装盒保鲜效果最好,东云楼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大量的冰块不是问题,硝石制冰的法子早就不稀罕了。这次给孟回风带的大号寿司匣子,就是东云楼技艺和经验的最佳体现。 最后,还有阿水特制的酸乳酪蛋糕。和甜味交相辉映的酸是这款蛋糕的最大卖点,它把乳酪的风味更完美地融入了甜点之中,用来佐酒更是妙不可言。这款新品,现在市面上还没有卖的呢。 孟回风很挑剔,但挑剔得实事求是。好就是好,坏就是坏。没等阿松的小菜做好,他就把沈其音带来的菜肴吃了个七七八八,再喝上几杯烈酒,赞叹不已。 “东云楼之名我亦有耳闻,今日品得珍馐,果然是名不虚传。此酒辛辣劲烈,虽少了几分香醇,但也是不可多见的好酒了。沈其音,你这份歉意我算是收下了。前事不提,说吧,你此次前来,到底有何请求?” 孟回风饮酒正酣,但说起正事来,立刻放下了酒杯,的确是个行止有度的人。 沈其音不怕规矩怪的,就怕没规矩的。现在亲眼所见,见孟回风明显属于前者,最后一点疑虑也就此打消,就更是对他志在必得了。 “晚辈在涂山建了一座西雨书院,想请先生出山,到书院里教授杂学。” “杂学?” 孟回风的着眼点在所授科目,而非教书授徒本身,这一点倒和沈其音的预判有所出入,也让她看到了希望。 “正是。我西雨书院志不在科举,不讲儒经,而是希望以杂学知识开发民智,从而发展生产,富民强国!” “这说法倒是新颖。”孟回风轻轻拨弄着面前的酒杯,看着杯中清冽的酒水,深沉地说道,“世人皆言某不收徒,但实际上,某只是不收儒生,不教儒学而已。然而科举取士,考的就是儒学经典,不学儒学,又有何用?某之杂学,不是无人倾慕。但上山拜会的学子,最多也只是在儒学之外找一兴趣消遣罢了,无人以此为志。像你这般看重杂学,甚至开设杂学书院的,倒真是前所未见。” 听到孟回风如此说,沈其音很是高兴。 “这么说来,孟先生是答应了?” “不!我拒绝!”孟回风神情坚定,不似玩笑。 “敢问是何缘故?”沈其音不解地问道。 “正如某方才所言,世人尚儒,而今天下,由乱入治,正是儒学大兴,稳固人心的好时机。你的祖父沈渠昆,商人出身,书读得并不多。因倾尽家财助太祖起兵,又一路相随,安排兵马钱粮,这才有了之后的宰相之位。可这个宰相做得长久吗?别说什么太子之议,就算没有此事,他早晚也要把相位让出来的——让给那些饱学的儒士。” “他请辞之后,宰相是谁接任的?辛北辰!现在的宰相又是谁?夏伯严!哪一个不是书香门第,儒学世家!以儒法安天下,这是天子治世的根本。一道德,同风俗,轻百家,尊儒术!这是辛北辰献给太祖的治国方略,在他致仕之后,又由夏伯严继承发扬。你觉得,他们能容得下你这标新立异,推崇杂学的书院?”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统治政策,是西汉董仲舒向汉武帝提出的。它被汉武帝采纳,又经汉元帝,汉成帝的推动,终于和封建王朝的统治体系完全融合。自此之后传承千年,不管怎么改朝换代,儒学的地位都从未动摇过。 而在这个世界里,焚书坑儒的秦始皇活了二百多年,西汉根本就没有出现过,自然也不会有什么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然而始皇帝死后,儒学开始东山再起。因其理念与封建等级制度的契合,依然受到统治者们的青睐,所以又逐渐走回了正轨。 虽然没有程朱理学,没有八股文,但封建制度发展到巅峰的成朝,儒学依然牢牢把控着统治地位。 但沈其音还是感到不解。 “晚辈已经明确了不和儒学抢学生,而是着眼于工商贫民,即便如此,也会不为人所容吗?” “一道德,同风俗,轻百家,尊儒术!你再品一品辛北辰的这句话。他虽已致仕,但其人仍在家乡办学,视自己为文坛之主。他的家乡就在芒州兴潭县,那里距离遥州可没有多远。你觉得他能容得下杂学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冒头吗?” 芒州就在遥州北面,跟闽州差不多近。 “所以说,孟先生是不看好书院的前景,所以才不愿出山……而非不喜?” “可以这么说。”孟回风点点头,“你祖父是前任宰相,辛北辰也是前任宰相。可你家无官无爵已是布衣,而辛北辰,他还是国朝的雍国公呢。再加上朝中有夏伯严撑腰,你呀,斗不过人家的!什么西雨书院,就算能开起来,不出一年半载,就会被人击垮的。” 沈其音连忙辩解道: “孟先生真的不必担忧,晚辈在朝中也是有盟友的。” 孟回风冷笑着问道: “什么盟友,你指的是在后面给你充当护卫的肖国舅吗?还是旁边这位……我虽没听得他的姓名,但看他的仪态气质,也是个贵族才对。” 沈其音一直没有介绍肖锦和宋知璃,怕孟回风认为她是借势压人。可后来送上酒水的时候,她顺口喊了肖锦的名字,没想到一下子就让孟回风抓住了。 事已至此,肖锦和宋知璃上前,各自以晚辈礼见过了孟回风,然后又退到一旁。 沈其音才是书院的山长,他二人不用多说什么,把话语权交给沈其音,其实就是最好的支持了。 可孟回风根本就不吃这一套。 “没想到另一位居然是安阳郡王?那就更糟糕了!如此一来,书院不但会受到儒门的排挤,还要承受皇帝的猜疑。我看你呀,还是打消书院的念头,老老实实地开酒楼好了!” “孟先生,书院的建立,钦差王大人已经向陛下上书了,想来陛下应该是支持的!而且宋知璃在遥州行动自如,也并未犯什么忌讳。我沈其音可以保证,西雨书院定可屹立不倒!所以是否请您再考虑一下?” “你拿什么保证?圣心难测,皇帝是否猜疑,你又如何知晓?就算钦差上了书,也要等到明确回复之后才有讨论的价值。而雍国公和天下儒生的压力,你又拿什么来扛?就目前来看,你所谓的助力,不过一二武勋而已。在学问场里,真的不值一提。还是等你有了自保之力,再来让我考虑此事吧。” 孟回风重新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阿松,送!” 第一百一十九章 再会不远 沈其音走了,晚晴却留了下来。 “先生是不是对沈姑娘太过严苛了?先生一直想振兴杂学,那么沈姑娘的西雨书院确实是个好去处呢。” 晚晴一边研着墨,一边替沈其音说着好话,两项工作全都尽职尽责。 孟回风眼不离纸笔,口中答道: “书院虽好,也要立得住才行。若只是昙花一现,我去了岂不是白白浪费时间?” “先生真的没有因为她是女子就轻视于她?” 孟回风停下笔,转过头来看着晚晴,见她眼中似有调笑之意,这才说道: “我最交心的知己都是女人,又怎会对女子有所轻视?不过她把你卷进此事来,我确实有些不快。” “先生莫要怪她,妾身也是觉得此事确实对先生有益,才出手相助的。” “不是为了这蒸花取香的法子?” 这一次,轮到孟回风出言玩笑了。 “妾身爱香,先生爱酒,这蒸馏之法,不正好两全其美?” 孟回风转过头看着自己根据晚晴的描述画出的蒸馏器具,缓缓说道: “蒸馏之法,古已有之。但沈其音这套器具,显然更为出色。除了蒸酒提香,只需稍加改动,还可用来制药。不过晚晴你说,这是用琉璃水玉制成的?如此靡费甚大,怕是不易普及啊。” “倒也未必,昨日沈姑娘邀我去一位番人学者家中眼看了这套蒸馏器,那番人学者似乎也懂得制造水玉。只不过做得匆忙,那水玉不甚光洁,与市面上高价出售的琉璃器具相差甚远。” “哦?会做水玉的番人学者?那倒是有些意思。若是她今日把那人带来,而不是带两个空有身份的小子,我倒是能多留她一会呢。” “那妾身和她说一说,下次让她带过来?” “下次?”孟回风玩味地故意发问。 “先生赶人之前说的话,不是已经给她留下了下次相见的机会吗?等沈姑娘得了先生说的自保之力,自然会再次登门相请的。” “哪有那般容易!依我看,她也只能依靠沈渠昆的旧恩,请几个沈家故友出面相助。但那些人多在北方,远水近火,不是那么好救的。而有了安阳郡王这个累赘,她在皇帝那里也未必讨得了好。钦差作保又如何,多半只是敷衍搪塞,卖个人情罢了。我看至少过年之前,她那边不会有什么变化。” 晚晴在一旁笑而不语。 “怎么,你觉得还有变数?” “这位沈姑娘可是陪着钦差大人去闽州赈灾来着,不但安抚住了灾民,还帮着剿灭了作乱的番贼。就连那番贼匪首,都是她亲手用火铳打死的。先生觉得,这样的人才,钦差会敷衍搪塞?皇帝会不予封赏?” “竟有此事?你怎么不早与我说,是想故意看我的笑话吧。”孟回风以手虚点着晚晴的头,笑道,“如此看来,这个年也过不踏实了。也罢,只要她带够了美食和礼物,多来几次也无妨啊!” 而东云楼里,蒋成济也在关心着同样的问题。 由于连口菜汤都没喝上就被赶出了门,沈其音一行从青牛山回来,就直奔东云楼里吃饭,正好遇到了蒋成济。 于是,四个人刚好凑成一桌,边吃边聊。 “这个孟回风还是老样子。当年本将刚灭掉陈越,驻兵常宁时,就曾去拜访过他。结果他非让老头子吟诗一首才能进他的竹屋。我念了一首打油诗,他直接就把门给关上了,害老头子白跑一趟!” 沈其音小口小口地咬着披萨,想象着那个画面,应该也挺有趣的。 “如此看来,我们这一趟还挺受礼遇的,不但进了门,还差点喝到了他家的菜汤,可真是赚翻了呀!” 肖锦把差点二字咬得很重,讽刺意味十足。 “那是因为有晚晴姑娘在,否则的话,估计也要作诗的。不然下次你就别去了,你肚子里那几两墨水,能做出什么诗来?到时候说不定还要拖累沈姑娘。” 宋知璃对肖锦的敌意依然很明显。但肖锦不当回事,以玩乐的心态回应着。 蒋成济见了宋知璃一反常态的模样,先是有些惊讶,后来顺着他的眼神瞟了沈其音一眼,似乎就明白了什么。他抿上一口茶水,用茶杯挡着笑了一会,就又把话题重新带回到正事上来。 “听这意思,你们下次还要去?不会再碰壁吗?” “估计会的吧。孟先生并未拒绝,而是指出了书院的隐患,让我先行解决。这是好事。诸葛亮都要三顾茅庐才能请出来,我便依此礼来请孟先生,也没有什么不妥。” “诸葛亮?三顾茅庐?这是什么典故吗?” 蒋成济一脸疑惑地问道。 沈其音吐吐舌头,知道自己又说顺了嘴,把原本世界的典故拿出来用,便解释道: “哦,那是我最近在写的一个话本,编了个三国纷争的故事,打算让人去说书。回头写好了,也让老爷子先过过眼,里面多有兵事,您可得帮我把把关。” “哈哈哈!这个有趣,就包在老头子身上了!” 说书的闲话只提了一句,又回转到书院上来。因为惦记着新式战船的设计,蒋成济现在对书院可是十分上心。 “那孟回风说的什么自保之力,丫头你有什么办法吗?本将虽是国公,但连首诗都做不好,要说帮你保你,也只能保证你的书院不被人砸了。这文人争斗的事情,老头子还真是插不上手啊!” “无妨,此事您不用费心。如果王大人估计得不错,京城那边应该很快会来人。除了对东宁岛用谍一事,我这边应该也会有些赏赐,至少是个表态。到时候,看看皇帝的意思,再拿着赏赐做点文章,应该就能给孟先生一个说法了。” “你的期望也别太高。”肖锦在一旁泼起了冷水,“你那些功劳是不假,可你毕竟只是个女子,又没法封官,很可能赏个几百两银子了事。到时候,总不能拿着赏银,指着内库的印记,给孟回风作说法吧?” 肖锦的话还算有些道理,可从他嘴里说出来,总觉得带着一股歧视的味道。 沈其音白了他一眼,呛声道: “那就得看你姐夫有没有良心啦!赈灾剿贼不说,我这又是推广高产作物,又是改良火器军械的,朝廷可不能视而不见啊!要不这样,这次的赏赐要是不够,就拿你的工期来凑吧。再多给我打个一年半载的工,也算你替你姐夫还人情债了,如何?” “哼,休想!说好三个月就是三个月,谁也别想让我多干,一天都不行!” 肖锦仰着头,斩钉截铁地拒绝了。 他根本不知道,传旨的中使,带着虞国公府的家法,已经离遥州不远了。 第一百二十章 县主 中使魏良抵达常宁县时已经是腊月中旬了。 他到常宁县衙找到了闻怀远,由他带着直接去小院宣旨。结果没曾想,沈其音去了涂山,不知何时才能回来。 闻怀远本想劝说魏良明日再来,可魏良却对涂山在建的西雨书院很感兴趣,执意要去看看。于是,一行人浩浩荡荡,出城往东,直奔涂山。 此时,沈其音正张罗着孤村的七户村民搬家呢。 西雨书院虽然还没完全完工,但‘员工宿舍’已经建好了。沈其音也想再缓一缓,等书院全建好了再住人,可村民们不干呀! 栈终究不是家,再好住着也心慌。一天一天的花着雇主的钱,人情债越欠越多,实在是不踏实。 书院的员工宿舍,虽然只建好了房子,家具都不全。但咱有手有脚,自己打上两件也费不了多少功夫。而且安顿好家里,男人们能帮着把书院在年前盖完,女人们也能做做饭,干点轻活,总比在栈里干等着要强。 话都说到这了,沈其音也不好拒绝。 想想也对,再过十几天就要过年了,总得给人留出时间把新家安顿好吧! 于是,沈其音一大早就带着七户人家出了城,宋知璃和肖锦也都跟着。 中使赶到的时候已是下午,七家人已经安顿得差不多了,正在沈其音的带领下做晚饭。 乔迁新居后的第一餐,可是马虎不得。沈其音强按住那些想去工地上帮忙的汉子,让他们砍柴切肉,有手艺的赶紧多打几套桌椅来救急。 “想帮忙盖房那也是明天的事情了。今天都听我的,让你们干什么就干什么。哪怕是天王老子来了,也得先把这顿饭安排好!” 沈其音好不容易粗声粗气地把人管住,魏良和闻怀远就到了。 天王老子没来,天使来了,那就另当别论了。 虽然圣旨是下给沈其音的,但在场的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得跪在地上听着。连肖锦和宋知璃也不例外。 魏良高声诵读着,圣旨很长,辞藻华美,沈其音也只能听明白一半。 而跪在地上发抖的那七户村民,则是大部分都听不懂……除了一句: “……册封常宁县主!” 乖乖,这是跟了什么主家啊! 李丰听到了这一句,渐渐地心也不慌了,腿也不抖了。 跟着沈家,钦差见过了,国舅见过了,还在一个桌子上吃了饭。现在又见了宫里的公公,听了圣旨。除了没见过皇上,跟那些大官也没啥区别了吧。而主家又成了县主,以后的日子,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旁听的村民们很快接受了主家身份的变化,一个赛一个的高兴,都想着晚上好好喝两杯,为主家庆贺。 可沈其音这脑子还有点乱。 连教研组长都混不上的她,一下子变成了封建小地主?还邑三百户? 虽然早就知道朝廷会有封赏,有功绩开道,又仗着祖父的余荫,一个县主也在情理之中。但切切实实地落到了头上,沈其音还是有点不可思议。 冷静,一定要冷静下来! 沈其音强迫自己面无表情地领了旨,谢了恩,站到魏良和闻怀远面前,坦然地接受了恭喜。 这魏良比杨三九年轻一些,身体也更加健朗,若是脱下身上的行头,几乎看不出是太监。 “敢问魏公公,我这封邑三百,是朝廷划下三百户来,还是由我自己收纳?” “沈县主可自行收纳,然后在县衙登记即可。” 沈其音就近抓了一个问题,好让自己的理性赶紧运转起来。 这成朝新立,方至二世,制度上还颇有些杂糅混乱。 就说这封爵吧,爵位虽以地名冠之,但是勋爵们是没有实际封地的。所有的爵禄,由朝廷统一分发。 然而,像沈其音这种,又额外赏了封邑的,就可以在爵禄之外,享受这三百户人的税收。而被沈其音收纳的这三百户,也不必再向朝廷交税,连徭役之事也是沈家说了算。 而按照魏良所说,这三百户人并非朝廷指定,而是自己招纳。这又有点像明朝举人免田赋,自有大批投献一般。那么沈其音自己凑这三百户的过程,可就有很多文章可以做一做了。 没看见闻讯赶来瞧热闹的马成,马家庄的马员外,眼睛里都冒出金光了吗? 不过这些事情还是要从长计议的,沈其音可不希望自家封邑养的全是只想着少交税的蛀虫。 想好了这个小问题,沈其音觉得自己的状态又回来了。 县主这个位子,正符合她的需要。她不是总想着改善成国贫苦百姓的生活吗?在书院走上正轨之前,这三百户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而另一方面,县主这个答案,应该也能勉强解决了孟回风出的难题吧?虽然离辛北辰的国公还差得远,但至少已经站在了同一台面上了不是吗? 贵族之间即便相争,也是有不成文的规矩的。有了县主的身份,哪怕将来对上辛北辰,沈其音的选择也更多了。 更何况,除了她的县主,不还有阿羽的常宁县侯吗? 想到此处,沈其音又问: “这圣旨上还有舍弟的县侯之封,不知魏公公可是先去找了舍弟?” “沈县主说笑了,圣旨只有一份,令兄的封赏,等于已经由沈县主一并领下了。” “原来如此,那我便代舍弟谢过天子,谢过魏公公了。我姐弟二人食朝廷之禄,自当为陛下分忧,为天下表率。” “如此最好,沈家兄友妹恭,实乃楷模!陛下听闻,定然倍感欣慰!” 一个称兄,一个道弟,指的都是沈其羽。听起来有些驴唇马嘴,但实际上则代表了各自的立场。 朝廷的意思很明显,名义上沈其羽必须是兄长,这是伦常,不可更易。但赏赐发到了沈其音手里,就等于承认了她一家之主的身份地位。 沈其音也无意在这件事情上较真,于是暗示自己私下里不会改口,但明面上肯定会维护朝廷的脸面。 最后,打哑谜一般的对话,在魏良的夸赞中结束了。看来,沈其音的这个态度,已经符合了皇帝的要求。 虽然圣旨里的事情还有许多需要研究的,比如沈渠昆的复爵和葬礼,但没有必要放到现在讨论。 今日剩下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庆贺! 第一百二十一章 二请孟回风 “昨日封了县主,今天就来登门,是不是太心急了一些?” 竹屋里,孟回风玩味地看着沈其音。她和上次来访时并没有太多变化,依然还是淡雅的素衣,恭敬的姿态,但身份已经从一介布衣变为了常宁县主。 这位新任常宁县主正用亮闪闪的大眼睛看着他,说道: “既然解出了您的难题,自然急着来回复,看能否在您想出下个难题前把人请动呀!” 孟回风冷哼一声,继续问道: “你不会认为区区县主就能解决难题吧?” 沈其音没有直接回答孟回风的问题,而是说起了另一件事。 “好叫孟先生知晓,此次前来传旨的魏良魏公公,还私下里带来了一样东西交予我——乃是虞国公府的家法。” “哦?这倒是有趣。看来咱们的这位小国舅,要有得苦头吃了。” 沈其音想起昨天晚上在涂山,肖锦高高兴兴地正要喝酒,忽然看见她带着虞国公府的家法出现,一蹦三丈高的样子,也忍不住弯起了嘴角。 “魏公公还传了陛下口谕,说让肖锦在书院好好做事,收收心性,先做满六个月再说。” 这一下,孟回风的眼神变了。 “我还以为是肖万山托那魏公公捎带家法教训儿子,想不到,竟是陛下授意?” 沈其音笑着点点头,说道: “正是如此。这其中的深意,才是我西雨书院得以自保的关键!” 沈其音偏过头,看了看在一旁奉茶的阿松。 孟回风会意,让阿松去玄云观里采买些斋菜,把人支开。如此,竹屋里只剩下孟沈二人,还有在屋外马车上等候的小宁。 孟回风本还奇怪,沈其音这次来访并没有带上肖锦和宋知璃,是否是此行太过匆忙的缘故。现在看来,当是怕有些话不方便说。 孟回风大概猜到了沈其音要说什么,但他仍抱了校考的心思,便没有点破。 “现在没有外人了,放心说下去吧。” 沈其音清了清嗓子,正色说道: “帝王之道,在于制衡。朝堂之上,文武百官需要制衡。而朝堂之外,道统学派亦需要制衡。儒学尚忠孝礼义,固朝廷之治,其地位自然无可动摇。但奉行儒学的儒生儒臣,却是需要一些牵制的。尤其是今上,即位之前一直亲睦武将,与儒臣相争。现在坐上了皇位,对待儒臣儒学,既需安抚,又要提防。这便是我们的机会了。陛下命肖锦留在书院,便是显露了扶持的态度。日后杂学与儒学相争,陛下居中协调,或施恩,或示威,进退两便。只要杂学不颓,书院不倒,陛下手中就多了一张牵制儒臣的牌。” “此言有理,不过沈山长,从今以后,你的书院就变成了儒学的影子,皇帝的工具,赌斗的筹码。如此这般,可是你心中所愿?” “学问并无敌对之意,但学者有之。我兴杂学,从未想过取而代之。只是想在官场之外,给工商百姓一条新的出路。但儒生里面,难免有些顽固傲慢之人,非要置异见于死地,方才罢休。使学术之争变成你死我活,根源在彼,而不在我。杂学之利,在于务实。更便捷的工具,更强大的武器,这些将是书院源源不断产出的实绩。以陛下之智,断不会大材小用,只把利国利民的学问当成政治工具的。而制衡儒学的局面,也只是在书院成立之初用来自保。只要师生努力,在两三年内多出成果,书院和杂学便可稳稳立足,不受任何学派,或者是个人的制约……哪怕是天子!” 这等言语,也就只能在孟回风这样毫无野心的学者面前说一说。窦静阁应该也可以理解。若是换个人,比如宋世清听了,肯定是要误会的! 而孟回风面对着沈其音的慷慨激昂,倒是显得颇为淡然。只是端着茶杯的手有些微微颤抖,还是暴露出了内心的波动。 良久,孟回风才说道: “西雨书院,名字还不错。而杂学……听起来总觉得不似正道。可若是称为西学,又觉得有些偏颇。你还是先想出个更为得体的说法吧。” 沈其音不知道这算不算孟回风抛出的第二个难题……好吧,这题一点都不难,因为她早就知道标准答案了。 “科学!” “科学?……何解?” 孟回风问道。 沈其音自信满满地解释道: “科,品类也,条程也,法量也。乃是以实求是,统量规律,细分钻研的学问。通俗来讲,便是分科的学问。书院里已经初步分出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以后还可以继续细分。” “可是……科学,难道不会被误认为是科举之学?” “无妨,多加解释即可。” “可现今科举考的全是儒学经典。你以科学取代杂学之名,虽然道理上解释得通,可落在儒生眼里,这便是挑衅,更是野心啊!” 沈其音眨眨眼睛,坏笑着问道: “这样难道不好吗?” 孟回风听了,哈哈大笑。 两人心照不宣,但沈其音的盘算,孟回风已经很清楚了。 现阶段,皇帝不正需要杂学跳出来与儒学作对吗?给杂学改个容易引人误解的名字,既不费事,又有噱头,需要开脱的时候,它还是个美丽的误会,实在是惠而不费。 当然,沈其音还有还原历史的本意。虽然杂学和科学的定义并不一致,但沈其音相信,通过西雨书院划时代的教育方式,‘科学’的定义,一定会越来越接近它应有的样子的。 “如何?孟先生,现在是否能同意晚辈所请,来西雨书院任教了呢?” “不错不错,沈山长能做到这一步,你的决心和诚意我已经信服了。但是,还有最重要的一件事,那就是你的学问。别忘了,我可是个狂傲之士。若你的书院只是个空壳子,一位高才都没有,只想依仗我一人……呵呵,那么哪怕你的诚意再足,我也不会答应的。” “所以说,孟先生想要再考考我的学问。可是要当场问对?” 沈其音虽然是教历史的,但数理化常识还是知道的。她自信能应付得了孟回风的提问,至少不至于丢人现眼。 哪知道孟回风摇摇头,说道: “问对就算了,空谈无趣。你不是说所谓杂学科学,全在于务实吗?那就请运用你所掌握的科学,做出一件前所未有的实物,让我开开眼界吧。以年关为限,若在那之前,你能使我叹服,那么我孟回风便任凭你差遣!” 第一百二十二章 沈其音的构想 孟回风最后的这个要求,说白了就是要一项技惊四座的发明创造。 没有命题,只要求前所未有,还要令人叹服。若是别人来做,恐怕就真要费一番脑筋了。 可对沈其音来说,这倒不是什么难事,反而是一个向孟回风展示自己的机会。 选择其实有很多,可到底做些什么才最符合西雨书院的形象呢?而且,既然要做,又岂止是做给孟回风一个人看的? 魏良依然留在常宁,似乎是要等王鹤一同北返。既然皇上的耳目就在现场,当然就是vip一样的存在了,必须要考虑进去。 肖锦见了家法,听了口谕,现在是口服心不服。正好借这个机会震他一下,若是能引发他对自然科学的兴趣,然后真心留在书院,那就再好不过了。 哦对了,宋知璃最近的情绪一直不太好,也许一项震撼人心的发明可以让他开心一些? 当然更重要的是,要让西雨书院给潜在的生源们留下一个难以磨灭的印象! 这么综合考量下来,沈其音便做好了选择——还有什么比飞天更引人注目呢? 古语有‘难于登天’之说,现代的流行语也还在说‘你咋不上天呢’。天空,一直是人类对探索的极限渴求。如果能实现飞天的伟业,那么西雨书院的崛起之势必将无人可挡! 飞机肯定是造不出来的,但是热气球却可以尝试一下。 密封,耐热,调压……优质安全的热气球对工艺和技术的要求并不低。但那是二战之后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才优化普及的热气球安全标准。而历史上最初的热气球,只是由法国的一对造纸商兄弟制作完成的,所用的材料不过是糊了纸的布而已。 沈其音相信,窦静阁一定可以比他们做得更好! 于是沈其音从孟回风的竹屋出来,就直奔涂山。 这几天,窦静阁一直在涂山给他的九个学生讲课。几个年轻工匠的数字和运算都已经熟练掌握了,接下来正该多做应用练习。工地上的资源分配,时间安排,工钱核算,甚至午饭的分量,都是现成的应用题。 所以楚禾他们,正像三四年级的小学生一样,每天沉浸在题海之中,痛并快乐着。 沈其音这一来,拉着窦静阁说了几句悄悄话,直接就把人给说疯魔了! “h y gd! that’s it! that uld rk! i an finally fly! i’ll d it, i’ll d it right n!” 看着窦静阁像只兔子一样蹦蹦跳跳地跑开,楚禾他们直接傻了眼。 “山长,窦先生他在说些什么?” “他说他要去做一件改变世界的大事。” 几个学生面面相觑,最后还是楚禾问道: “山长,那我们……可以去帮帮窦先生吗?” 沈其音知道,工地上的活计已经在收尾了,也用不着他们几个盯着,便问道: “你们会做船帆吗?” 回答她的是整齐一致的点头。 能做船帆,应该也能帮忙做热气球的吧?于是沈其音大手一挥,放了九位工匠的假,让他们给窦静阁帮忙去了。 看着那九个越跑越远的身影,似乎和方才窦静阁离去的样子还有些相像呢。是不是可以说,师生间的羁绊已经建立起来了呢? “沈姑娘,出了何事?” 宋知璃赶了过来。他昨天被肖锦拉着喝了好多的酒,最后就在书院里找了个空房睡下了。 此时脑袋还晕晕乎乎的宋知璃,听沈其音说什么热气球飞天的事,甚至以为自己还在梦中。 没等他想明白呢,肖锦也凑了过来。 宋知璃这才确定,眼下的是现实而非梦境——他才不会梦到肖锦呢! “沈县主,你昨天晚上不是回城了吗?怎么一大早又赶过来了?” 肖锦还有点迷糊着,走路都不太稳当。 “什么一大早啊?你抬头看看太阳,这都快中午了!” 肖锦直愣愣地抬起头,被结结实实地晃了一下眼睛,然后笑道: “哟,还真是。肖某失态啦,还望沈县主见谅。” 沈其音又忍不住翻起了白眼: “能别叫我县主吗?都是一起共事的朋友,干嘛那么生分着?” 肖锦挑起眉毛,下巴微扬,指着沈其音说道: “好啊沈姑娘,那你能别把我家的家法别在腰上吗?” 说起这件家法,沈其音就觉得好笑。别人家的家法,有大一点的像棍子,有小一点的像戒尺。唯独虞国公家的家法,细长得跟根筷子似的,只能勉强当教鞭用用。拿它打人?估计还没有弹脑崩儿的效果好呢。 “你来得正好,我还想问呢,你们家真用这个当家法呀?” 沈其音从腰间抽出了那根家法,拿在手里随便比划了一下。 没想到,对面的肖锦立刻就变了脸色。那样子,简直就像哈利波特的麻瓜表哥看见哈利拿出魔杖一样。 “你……你别拿着它乱甩。小时候,我爹老拿它吓唬我,我看着眼晕!” 看肖锦那个认真劲,沈其音也就不好再捉弄他了。 也许哪天他持剑练武的时候,她可以拿着这根家法忽然出现,指着他喊一句:“除你武器!”……不知他会不会真的把剑给扔掉呢? 沈其音一边收拾着笑容,一边把那家法重新插回了腰间。 玩笑归玩笑,这玩意可是代表了皇家的支持,还是得贴身携带,妥善保管才行。 趁这个功夫,宋知璃抢上一步,把话题又拽了回来: “沈姑娘,不必理他,还是继续说刚才那个什么热气球的事吧。你真能做出载人飞天的神物?” 沈其音皱皱眉头,虽然她家里的确有只沾了点神力的小猫,但她现在所做的事情,还真是不想跟这个神字挂上钩来。 “不是什么神物哦,只要明白原理,谁都能做得出来。现在窦先生已经在带着学生试制了,过几天应该就能有结果了吧。” “飞天神器?窦先生在做飞天神器?那还等什么,咱们一起瞧瞧去吧!” 肖锦后知后觉,但兴致比谁都足。 听着自己的左膀右臂左一个神物,右一个神器地叹着,沈其音忽然有些头大。 也许,自己选的这项发明有些震撼过头了?怎么避免百姓们把学问当成神迹,也许是她需要重点考虑的一件事情了。 不过不是现在,眼下,她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办呢。 “好了,热气球的事情以后再说。你们两个快随我进城,各自换洗一下。中午在东云楼,还要跟魏良公公一起吃饭呢!” 第一百二十三章 魏良的发现 魏良很清楚自己这一趟是来做什么的。 宣旨?那只不过是顺手而为罢了。 临行前,天下最尊贵的那对夫妻把魏良叫到眼前,好生吩咐了几句。 皇上爱惜沈县主的才华,只可惜她是女儿身,不好直接为朝廷效力。 皇后惦记着弟弟,安排好的婚事给逃了,是不是自己心里有了人选?跟那个沈家的姑娘是不是有关系? 而帝后两人的烦恼,似乎可以用同一个方法来解决。 “你去看看那沈其音,看她和锦哥儿是否般配,合不合得来。若是真有那么一点意思,就当场透透口风,问问她的想法。沈家现在无人,也只能让她自己做主了。” 话是皇后娘娘亲口说的,而皇上在一旁默默不语,微微点头,显然也是同意了此事。 魏良知道自己不是皇帝最宠信的太监,杨三九才是。可那家伙去了一趟常宁,回来之后就有些灰头土脸的,似乎还失了不少圣眷。 同是远赴常宁,若是他魏良能把差事办得漂漂亮亮的,说不定这宫中第一太监的位子,也是可以抢一抢的! 可怎么才算把差事办好了呢?魏良这一路上想了很多。 肖锦他熟悉,不管是先帝在位时还是今上登基后,都是经常进宫走动的。这位小国舅人很随和,又细心又聪明,是皇上的小跟班,皇后的心头肉。 而那位沈姑娘,魏良虽然没有见过,但也把她的功绩记得清清楚楚。能亲赴闽州赈灾,是个心地善良的;能用计设伏,亲手毙敌,是个智勇双全的;而把痴愚的孪生兄长当弟弟养着,自己扛起沈家的担子,定是个有情有义的。 两位都是人中龙凤,可凑成一对是否合适,那就很难说了。 皇上想要笼络沈家女,方法有很多。但肖国舅的大婚良配,可就只有一人。帝后的吩咐里,第一条就是看是否般配!若只为此行有所成就,罔顾圣意,硬去撮合两人,结果很可能弄巧成拙,落得和杨三九一样的下场。 哼,杨三九和皇上有多年的情分,所以哪怕差事办砸了,惹得龙颜不悦,也只不过降两级听用,说不定哪天又升回去了。他魏良可没有这份福缘,一步走错,便是万劫不复! 正是有这般心思,所以魏良在当事的肖沈二人面前十分谨慎,只是用心观察,而不敢过早地妄言妄语。 “魏公公,怎得这般拘谨?远不似在京中时那样健谈了。”东云楼上,肖锦端起茶杯,对魏良笑道,“旨也宣过了,皇差也办完了,何必再端着天使的架子呢?来来来,我敬魏公公一杯!” 这话魏良不好作答,只能端起酒杯,把话题引向别处。 “小国舅,您怎么喝上茶了?以茶代酒,可不像是您的风范啊!” “唉,昨晚被涂山那几户百姓灌的,现在还宿醉未醒,实在是不能再喝了。魏公公见谅啊!请!” “小国舅请!” 魏良和肖锦各自干了酒茶,魏良便转向一旁的沈其音,半开玩笑地问道: “小国舅在京中可是出了名的千杯不倒啊,莫不是沈县主手下藏了几位酒仙,这才让小国舅着了道?” 沈其音微笑着答道: “哪有的事。只因他们喝的是新蒸的烈酒,不熟悉酒性,还喝得又狠又猛,便全都醉倒了。与他喝酒的那七户的男丁,恐怕现在还在床上躺着呢。像肖锦这样还能站起来说话的,已经算是好酒量了。哦对了,还有知璃也是,好酒量!” 沈其音说话间撇到一旁的宋知璃脸色不太好,便连忙把他也捎带上,以免让他觉得自己被冷落了。 青春期的孩子嘛,对这种事情还是很敏感的。也许这就是为何肖锦出现之后宋知璃一直不太对劲的原因吧。 沈其音之前还觉得有些费解,但重新把自己代入到中学老师的角色里,把肖锦和宋知璃两个不满二十岁的大男孩当学生看,一切似乎就顺理成章得多了。 沈其音都没有注意到,自己改了对宋知璃的称呼。也许是平时叫思珞叫惯了,也许是随了宋世清的叫法,反正随口说来,两个字总比三个字顺当。 而在宋知璃听来,这可就是天翻地覆了。 直呼其名,这不正是关系亲密的体现吗!一想到此处,宋知璃的脸一下子就热了起来,哪怕他刚才喝的也是茶水。 “哪里哪里……其音……你谬赞了。” 宋知璃灿烂地笑着,把沈其音的姓氏也给省了。有来有往嘛。 沈其音眨眨眼睛,这才意识到有什么不对。 不过仔细想想好像又没什么,称呼而已嘛。大家同住一个屋檐下,又一起开创书院,关系的确很近了。那么称呼上亲近一些也是理所应当的。 沈其音笑了笑,没说什么,算是默许了。 一旁的肖锦倒是觉得新奇,便打趣道: “你们两个叫得倒是热络,方才还是沈姑娘,怎么现在就变成其音了?这是唱的哪一出?” “我二人关系亲近,哪用你来多事?” 宋知璃对上肖锦依然没有好脸色。 沈其音不想二人在天使面前显露出不睦,便装作斗嘴戏谑,附和道: “就是的!你要是羡慕的话,那我以后叫你锦锦,或者小锦锦,怎么样啊?” 肖锦听了沈其音的腔调,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连连摆手道: “不怎么样!称呼照旧就好,你若是真想亲近些,别老拿我家家法捉弄我就行了。” “好啦,知道你胆子小,以后不吓唬你了,小锦锦~哈哈哈哈!” 沈其音夸张地笑了几声,又暗地里捅了一下宋知璃,让他也跟着一起笑了一阵。 她觉得这样应该就算遮掩过去了,不会暴露她书院班子里隐有嫌隙的内情。 沈其音哪里想得到,对面若有所思的魏良实际上在思考着她的终身大事。 魏良默默看着酒桌上发生的一切,心里也是感慨万千。他早就知道,男女间的情事没那么简单。 这不,肖锦和沈其音之间有没有点意思还没看出来呢,半路先杀出个安阳郡王来。若是眼前的两个男子真的争起来,他这个天使又该如何是好呢? 唉!常宁县啊,还真是个麻烦的地方! 第一百二十四章 杂谈 宴请魏良,沈其音也有自己的打算,那就是投桃报李,彻底融入这个‘封建大家庭’。 之前,由于沈家的无头案,沈其音一直对成王朝和皇帝宋世平有所戒备。不过从后续的发展来看,宋世平的嫌疑的确不大。 从宋世清口中的内幕消息来看,皇位的继承者是老皇帝亲自选择的,根本没有任何可以质疑的地方。所以哪怕百官中谣传沈相保管着真正的传位诏书,以宋世平之智,也绝不会通过灭口的方法来处理此事。 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典故,这个时空里也是有的。 而此次魏良带来的圣旨,除了给他们两人的封赏外,还有对沈渠昆的追封。可以这么说,沈渠昆该得的,宋世平都给了,并没有因为沈其音和宋世清一家走得近就有所保留。 这份恩情,沈其音认了。 那么从这以后,日子不妨过得简单些。做着成朝的县主,就要忠于成国的皇帝。哪怕忠君为民四个字,沈其音只对后两个有兴趣。 为人民服务嘛!只要宋世平是个心系百姓的好皇帝,就一定会认可她沈其音的所作所为的。 所以趁着魏良还没走,沈其音便想借这个机会向皇帝的耳目展示一下自己——她是个什么类型的员工,还是得让领导心里有数才行。 于是开宴之后,除了一些礼节和闲话,大多数时间,沈其音都在和肖锦抢话头,努力把话题往自己的产业和规划上带。 比如看魏良对东云楼的菜色有兴趣,就着重介绍一下海外作物引进的必要性。顺便献上几份菜谱,确保常宁百姓能享受的美食,天子在宫中也能品尝得到。 看魏良对思珞和阿羽的演出有兴趣,就要解释一下他们的演艺之路与其他伶人的不同之处。并且着重强调,这样的演出非但不会丢了朝廷的脸面,反而能帮助百姓树立健康积极的价值观。 沈其音这一套又一套的新词,听着古怪,但解释之后再仔细想想,又确实是那么个意思。哪怕魏良的本心并不在这些事情上,也不由得对沈其音敬佩了起来。 “沈县主博文多才,胸中自有锦绣乾坤,实在是让人钦佩。以沈县主之能,西雨书院定能一鸣惊人啊!” “谢魏公公吉言,说到一鸣惊人,我这书院里正好要做一件前无古人的事情,时间就在过年之前。不知魏公公会在常宁停留多久,有没有兴趣瞧个热闹呢?” 魏良当然不会走,他身负的皇命还没有半点头绪呢。 他立刻摆出兴致盎然的样子,顺着沈其音的话问道: “哦?前无古人之事?那咱家可不能错过了呀!不知是何种奇事啊?” “抱歉魏公公,可否容我卖个关子?若是顺利的话,最多三五天,我便会放出消息。到时候,就让肖锦亲自报予公公知晓,如何?” 魏良的眼睛在沈其音和肖锦之间转着圈,还用余光观察着宋知璃的表情。嘴上则说着: “哎哟,哪敢劳烦小国舅呀?咱家不得不说啊,还是沈县主您有本事。咱家在京城多年,就没见小国舅老老实实地听过谁的话。哪怕陛下和娘娘发话,咱们小国舅都是左耳进右耳出呢。也就是沈县主您,才有能耐让小国舅做这跑腿传话的活儿!” “魏公公这话可欠妥啊!沈县主的本事,还不是你从京城给带过来的吗?现在父亲和姐夫都给她撑腰,我又不好和一区区女子相争,也只能暂时委身从贼啦。” 区区女子,这话又扎了沈其音的耳朵了。 “什么叫区区女子?还委身从贼?就你最贼了,要从也是从良才对!” 沈其音习惯性地跟肖锦斗起嘴来。不过又很快意识到不妥,玩笑两句给圆了回来。 魏良在边上看得迷糊,也不知他二人的关系到底算好还是算差。不过看看一旁宋知璃那略显羡慕嫉妒的眼神,也许……这该算是亲近了? 沈其音丝毫没有察觉到魏良的胡思乱想,她只是觉得自己说了半天正事,魏良的反应却有些应付敷衍的感觉。唯一一次真正动容,也只有她献上东云楼菜谱的时候了。 明白了,这是个不听空话,只重实绩的人啊!这可是优秀的官员应该具备的素质!……宦官也是官吧? 有了这样的想法,沈其音也就不再侃侃而谈,任由肖锦把话题往京中的趣闻上带。 肖锦有问,魏良自然知无不言。 什么佛朗机使团狼狈离京,扬言要带着舰队来找回尊严吧。 什么夏伯严夏相新写了一首咏雪诗,一时间京城纸贵,大家争相传抄吧。 什么天狗又把太阳吃啦,朝野上下一致认为这是上天有警,估计北方的草原蛮子又在打南下的主意了…… “天狗食日了?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没看见?” 肖锦满脸的茫然和惊愕。 “这是上天对朝廷的示警,所以只有京城和临近草原的北方才看得见。那些蛮子又打不到南边来,您处在越地,自然是看不见啦!” “原来如此!受教,受教了!” 看着互相拱手致意的肖锦和魏良,再看一旁微微点头,深以为然的宋知璃,沈其音忽然有种任重而道远的感觉。 什么时候才能把日食的原理给他们讲清楚呢? 从地月日关系,到地球的自转公转……不,至少要先说服他们世界是一个大球才行。 虽然小墨的出现多少动摇了沈其音的唯物主义无神论世界观,但如果按照多元宇宙的角度来看,神也可以单独存在于更高的次元,与沈其音已知的各种科学常识并无矛盾。 更何况,小墨不是说了嘛:神代已经结束了! 所以沈其音大可以厚着脸皮,一面偷偷享用着小墨提供的神秘空间,一面在书院里传授科学知识,扫除一切神鬼迷信,而不用担心遭报应。 也许某一天,书院里的学生能理解多元宇宙这么高端的理论时,还可以把这种假说当成个课题来讨论。 可惜,在没有好莱坞的超级英雄电影帮忙做科普的情况下,从头开始研究,不知要猴年马月才能进入到量子力学的领域咯…… 不不不,沈其音知道自己真正需要思考的不是这些。几天之后,如果热气球顺利升空,怎么才不至于被人当成是‘天狗食日’一样的神力怪谈,才是她该认真考虑的事情。 而幸好,听了魏良刚才说的几件京中趣闻,沈其音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想法。 嗯……又要忙起来了呢! 第一百二十五章 东云旬报 岁比结束之后,一直到过年,可以算是常宁县餐饮行业的淡季。 小吃摊子早点铺还好,但各大酒楼经过了一整个月的促销活动和加班加点,上上下下都疲惫不堪。而一众食,除了少数家里有矿的,基本也都在十月份的岁比里给自己的钱袋来了个大减肥。之后还要置办年货好过年呢,哪能再接着挥霍? 这是大行情,哪怕是不断出新的东云楼也无法幸免。 尤其是思珞姑娘去闽州的那段时间,最差的时候,酒楼里的人能比十月份少上一半。不过其中也有一部分富家子弟是遣了奴仆来买寿司匣子吃。靠着这一项收入,东云楼的账目也还不算难看。 而到了腊月,思珞姑娘的回归使得东云楼的生意明显回暖。而且有消息说,到了明年,思珞姑娘就会有专属的演出场地,不会再到东云楼里献唱了。虽然还是在常宁县里,但终归与现在不同。 有那些怀旧恋初的文人骚最是惋惜,于是日夜登门,场场感怀,当真是看一眼少一眼了……那个顾盼含泪的劲头,就好像思珞姑娘要不久于人世一般。 思珞姑娘的演出曲目已经丰富了许多,从开门到打烊,每次出场只唱一曲,一天下来,已经不带重样的了。 不止如此,她所演歌舞的类型也扩展开来:有闺中嬉闹,姐妹深情的欢愉小调;有婉转惆怅,不尽相思的悲怆情歌;甚至还有金戈铁马,巾帼豪气的绵延战歌! 《无惧此夜》 这是今天刚刚演出的新曲,由于和之前的反差太大,台下的食们在演出结束后依然议论纷纷。 “这好端端的,怎么唱起沙场征战的歌来了?这思珞姑娘也不可能上过战场啊!” “谁说非要上过战场才能唱战歌的?之前思珞姑娘还唱情歌来着,怎么,你还觉得她是有了个如意郎君不成?” “那可说不准……我是说上战场这事!你们没听说吗?思珞姑娘去闽州的时候,撞上番贼啦!” “还有这事?那后来呢?” “后来就是官军设伏,把那伙番贼给一网打尽了呗。我估计啊,思珞姑娘就是看官军剿贼有感,才唱了这么一首战歌吧!你们听这词:‘无惧此夜,寒枪在手同袍列。残月映血,贼虏不绝誓不歇。’这说的必然是闽州剿匪的事啊,那番贼的匪首,就是被抬枪打死的嘛!” “抬枪?抬枪是什么?” “是一种新型火器,由火铳改良而成。隔着二百步远,就把匪首打了个脑袋开花!可惜有些笨重,不然的话,必是我大成将士的一大利器呀!” 众人看着那人侃侃而谈,不约而同地产生了同一个疑问: “这些事你怎么知道得这般清楚?” “《东云旬报》上都写着呢!你们进来的时候没拿吗?” “什么《东云旬报》……” 被人这么一说,那些食才想起来,进门之前,好像确实有伙计递上来一张叠好的纸。 因为东云楼常发传单,介绍特色菜品什么的,老主顾根本不用看,有的接了传单就揣进怀里,有的干脆就不予理会。 这些没注意到东云旬报的食,大多就是这样的老主顾。 “哎,伙计,再给我拿一份那个《东云旬报》来!” “我也要一份!” 《东云旬报》是什么东西,从字面上并不难理解。朝廷还有邸报呢,无非就是消息用的。想来是一旬发布一次,所以称为旬报。 关键在于,《东云旬报》上登载的都是些怎样的消息呢? 好奇的食们很快找到了答案。 展开整张报纸,正反面一共四版。 头一版是官府发布的一些消息。比如经过朝廷和民间的各方努力,闽州的旱灾已经完全平复,灾区百姓有了足够的口粮,可以安安稳稳地过一个年。比如钦差王鹤大人已经完成对越地八州的巡视,不日即将押送被俘的番贼匪首抵达常宁县。 第二版是一些杂谈趣闻。方才那个食所说的抬枪毙敌的事情就刊登在这个板块。版内的六篇文章里,有两篇和西雨书院有关。剩下四篇,讲的是近期常宁县里的一些花边新闻。比如今年岁比第二名的丰泰楼已经易主,酒楼关张重新装潢,不知明年再开会变成什么样子。 第三版里没多少字,全是简单的图画。用写意的线条勾勒出的小人,甚至是小动物,四张图画一组,串联出一个个小故事……初看时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多看几遍好像也有点意思。 第四版的内容最少,和之前东云楼传单上的内容差不多,也就是所谓的广告了。而这一期的广告只有三则:东云楼的,窦静阁奶酪店的,还有西雨蒙学的招生广告。还剩大半个版面空着,只写了一个《东云旬报》编辑部的地址和联络人肖编辑……其中的意味不言自明。 几个食快速地把报纸上的内容浏览了一遍,随后便都被同一篇文章引起了兴趣——第二版的《科学杂谈:浮力》。 “舟浮于水,云浮于空。明浮力之理,登天亦不难!这……这个科学杂谈,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啊!看落款,是西雨书院山长沈其音……?西雨书院不是说不涉科举吗?这船啊云啊也与圣人之教无关,怎么能叫科学呢?” “嗨,一个女子,能懂什么是圣人之教?” “别胡说!人家可是沈相的孙女,家学渊源。” “老沈家又不是书香门第,哪来的什么家学?我听家里的老人说啊,沈渠昆当年不过是个臭跑船……” “咳咳,我听说沈相已经追复燕国公爵位,沈家一对兄妹现在是县侯县主。你把这话说完之前,要不要先掂量掂量?” 大放厥词的那位愣了一下,就把刚才没说完的话又全给咽了回去。他捧起报纸,用手在上面弹了两下,一副就事论事的样子,转而说道: “舟船是舟船,云霞是云霞,岂可一概而论啊?天上的东西,看得见摸不着,她又如何知晓?难不成太阳东升西落,也是什么浮力的缘故?依本人之见,这篇杂文,还是有欠妥当啊!” “文章欠不欠妥还难说,不过这不是写了吗?腊月廿六,将在涂山举行‘飞空实验’,要把一头猪送到天上去。咱们沈县主的科学和浮力是不是可信,到时候去看一眼不就知道了吗?” 第一百二十六章 热度 《东云旬报》这个主意,多少有些仓促上马的意思。 沈其音也是听魏良说起京城里传抄夏伯严的新诗,才想到了办报。 赚钱是肯定不可能的。现在的印刷技术还不成熟,成本根本降不下来。再加上广告的运用还没有真正火热起来,靠广告费来填补亏空也还不太现实。在东云楼里免费发放给食的《东云旬报》,拿到别处去卖也只敢卖三文钱,卖一份赔一份。 但为了宣传造势,沈其音没有别的选择,只能砸钱……幸好皇帝刚赏了她一千两银子,倒不至于从别的预算里挪用资金。 十天出一张四版的报纸,工作量倒是不大。第一版朝廷要闻得跟闻怀远商量着来。第二版的杂闻趣事除了自己主笔外,多跟五娘聊一聊就什么都有了。 第三版的四格漫画,沈其音自己画了两套,是直接挪用了某年校刊上的学生作品。谁知道宋知璃看了,竟深得其中精髓,转手就照着画了两套出来。虽然笔法还不熟练,但胜在更接地气。于是沈其音大手一挥,把第三版全交给宋知璃去折腾了。 至于第四版,跟商人扯皮广告的事,还有谁比肖锦更合适呢? 这么稍微分了一下工,没用多久,第一期的《东云旬报》就新鲜出炉了。考虑到这年头的识字率还不太高,便只印了一万份。可沈其音完全没想到,这一万份,居然供不应求! 文人士子,商贾小吏自不必说,凡是认得字的,或者去东云楼领一份,或者寻那走街串巷的‘报童’买一份,三文钱而已,看个新鲜,还是挺有趣的。 若只是这些人买,一万份也差不多够了。沈其音没料到的是,这《东云旬报》,在不认字的贫民眼里,居然也成了抢手货。 一来嘛,三文钱一份,实在是便宜。虽然只有一张大纸,但正反面那么多字呢,都快赶上一本小册子了,划算啊! 这二来嘛,不认字,这不还有画可以看吗?这么一大张写满了字的报纸,捧在手中,聚精会神,摇头晃脑,哪怕是看画,都显得那么有学问! 也不知道这风气是谁给带起来的,反正在长顺街这种贫民窟里,一家家一户户的总要有个人举着张报纸在家门口端详,好像没有这玩意就显得自己低人一头一般。 当然,也有那么几家求上进的,真的拿着报纸让孩子认字,哪怕一天只认一两个,一年下来,认识三五百个字,也能算是文化人了吧! 不管初衷为何,百姓们肯读书看报,这就是教化之功!闻怀远亲自登门,给沈其音送了五十两银子的贴补,让她务必加印! 虽然这五十两银子是一次性的表示,只代表了官府支持的态度,以后不会再发。但沈其音也不嫌少。这种官方的明确认可和鼓励,可比那五十两银子值钱。 于是,加印的时候,沈其音特意在报头上加了一行小字:常宁县指定读物。 知县大人特意拨了银子的,不是指定是什么?谁也挑不出毛病来。 就这么一行字,找肖锦买广告位的商贾多了两倍不说,文鼎街上好几家书斋都派了人来,请求分一些报纸在他们的店铺里寄售。 可以这么说,《东云旬报》,火了! 与此同时,沈其音的那篇《科学杂谈:浮力》也引发了广泛的议论。如果此时有微博热搜的话,那么科学,浮力,飞天等关键词一定会榜上有名。 而这些议论的声音里,质疑占了大半。毫不气地讲,如果腊月二十六那天玩砸了,那沈其音就会沦为笑柄,她的西雨书院也就别想再办了。 竹屋里,孟回风读着手中的《东云旬报》,再看看对面端坐的访,问道: “沈山长,你这是为了请我出山费尽心机,还是搂草打兔子一举两得啊?” “您要是更希望被书院重视,那就是第一个;您要是更重视书院的希望,那就是第二个。” 沈其音像说绕口令一样回答了孟回风的提问,赢得了一阵爽朗的笑声。 “这么说来,飞天一事,沈山长已经是成竹在胸了?” “非是晚辈之功,全仰仗窦先生的技艺。” 这次上山,沈其音特意带了窦静阁来。这家伙研究热气球正起劲,好说歹说才答应抽出两个时辰,陪沈其音走这一趟。 好在窦静阁能专时专用,既然来了这一趟,就不能分心他事。方才和孟回风见礼,也是认认真真,没出半点差错。 孟回风早就听晚晴提到过这位番人学者,这次得见,也是兴致满满。现在沈其音递上了话头,自然想要问个清楚。 “不知窦先生在杂学诸科里主攻的是哪一门啊?” “都有涉猎!”这两个月和沈其音等人相处下来,每天说个不停,窦静阁的z文已经有了很大进步,“最基础的乃是数算,然后便是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医学解剖等,也都有所研究。之前在家乡时,倒是没有太做细分,有知识就去学习,有疑惑就去研究。直到遇上沈女士,做了许多交流,为了筹备书院教学,这才进行了分科。” “哦?那不知这飞天的学问,又属于哪一科呢?” “当属物理。万物的运动,受力,都是物理学的探究范畴。” “比如浮力?” “正是!” 孟回风把目光又收回到报纸上,再次了一遍沈其音文章里对浮力的解释,随之皱起了眉头: “物理学,浮力……尔等之论,比之现今杂学要繁复许多,倒是跟先秦的墨学有相通之处。先前你只问我愿不愿去书院教书,现在嘛,我倒要问自己一句敢不敢了。” 这样的转折是沈其音没有想到的。 “……孟先生……何出此言?” 孟回风抬起头,给了她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缓缓说道: “我观你文章,再看这位窦先生,只觉得所谓科学,必有恢弘庞大之体量,穷其本源之深远。杂学只安于皮毛,远远不及。不过倒也无妨,做不了先生,当学生又有何不可?若是学得够快,再回身做个先生,教一教童子少年,学而时习之,也是个乐事。” 孟回风说着,忽然话锋一转,凛然道: “但这一切,都需要你先证明自己!沈山长,我且问你,既然要做飞空实验,为何要用猪,而不敢用人?” 第一百二十七章 天空的召唤 凡是危险实验,先用动物,确保安全性以后才用人,这样的道理,哪怕放到古代也不至于说不通。 孟回风稍加解释,沈其音就明白他的意思了。 说到底,沈其音做这个热气球,是给人用的。要展示,就得展示载人升天。若是用猪,就等同于还未完成。虽然成功了同样会引起轰动,但终究不如载人飞空产生的影响大。 用猪试飞可以,也是必要的。那就提前都试好了。腊月二十六那天,众目睽睽之下,必须用人! 孟回风就是孟回风,这份胆气和魄力的确配得上狂士之名。他甚至放出话来,要是没人敢坐那个热气球的话,他可以上! 孟回风敢上,沈其音可不敢让啊!热气球这东西,就和《东云旬报》一样,都是赶制出来的。做工不细致,远称不上牢靠。就算真要载人,也最好挑个会武功的,再背个降落伞,才好让人放心。 摆在沈其音面前的人选依然只有两个:肖锦和宋知璃。 “不行啊!说什么都不行!”肖锦拒绝的干净彻底,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小爷是来打工的,不是来玩命的!别拿家法吓唬我,我爹知道了也绝不会同意的!” “怎么回事?你之前不是很喜欢这个热气球来着的吗?” “我现在也喜欢,喜欢在地上看着,而不是在上头坐着!”肖锦梗着脖子,毫不动摇。 “还是我来吧。”宋知璃自告奋勇的同时,还鄙夷地看了肖锦一眼。 “……知璃,你真的行吗?” 沈其音不免有些担心。她心底里还是觉得肖锦更合适,因为他更机灵,也更皮实。 “放心吧,沈姑娘。就算真的出了什么意外,我也会随机应变的。而且,沈姑娘你也一定会想办法护佑我的,对吧?” 叫了几天其音之后,宋知璃又默默地把称呼改了回来。因为其他的一切都没改变,而只有称呼变得亲密了,感觉多少有些……可悲。 看着宋知璃那张阳光满溢的笑脸,沈其音心里沉甸甸的,既有感动,又有责任。 “窦先生!我之前说的那个降落伞和滑翔翼,到底做好了没有?” 沈其音高喊着冲入了窦静阁的工坊,一时间鸡飞狗跳。 腊月二十六,晴天,微风,天公作美。 看热闹的人群涌入了涂山,有文人雅士,也有市井小民。这里不久之前还是一块荒地,大概从未迎来过这么多的人吧。 飞天这么稀奇的事情,当然是万众瞩目了。 常宁县为了维持秩序,特意派了五十个衙役过来,可谓重视。因为王鹤也在今日抵达常宁,还带着朝廷要犯,闻怀远需去迎接,所以无法亲至涂山。但他派了周处指挥衙役,县丞王希文也代表县衙到场。 孟回风也没有到涂山来,他和晚晴一起在青牛山的一处山崖上观望。热气球顺利升空的话,他从那里也能看得清清楚楚。而按照计划,那片突出的山崖平坦空旷,也没有多少树木,是热气球降落的理想场所。 试飞的场地放在了西雨书院给二期工程留出的空地上。没有座位,上千人都是站着观望。有衙役拿着水火棍拦在最前面,确保实验的场地不被外界干扰。 沈其音搞出的热闹,自然少不了蒋成济。他也带了亲兵过来,以防意外。蒋成济跟沈其音打过招呼,说了几句鼓励的话,就跟肖锦凑在一起嘀嘀咕咕,似乎在探讨热气球若是证实可用,能不能配备军中的问题。 宋思珞和沈其羽也给自己放了半天假,来涂山给宋知璃助威。 亲哥哥要上天,宋思珞非但一点都不担心,反而还十分羡慕。也许是演出时从三楼降下去的次数太多了,宋思珞现在一点都不怕高。而阿羽还是一如既往,依然不会主动表达什么。即便成了侯爵,他也还是佝偻着身体,似乎想要隐藏在人群之中。 真正让沈其音意想不到的看有两位。 一是宋世清,他由魏良和几位羽林军陪同,也来到了涂山。这应该是他第一次主动离开小院,不知是在担心独子的安危,还是对登天一事想入非非。 另一人则是向喻舟,虽然穿的是便服,但沈其音还是在人群中发现了他。这位遥州知府不好好在家装病,鬼鬼祟祟地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然而由不得沈其音多想,人群中一阵喧哗,热气球的框体和干瘪的球布已经被抬了出来。窦静阁带着九个学生熟练地操作着,最后检查了一遍球面的状况,便把火炉点起来,开始给球体加热了。 随着热气上升,球体越膨越大,越胀越圆。热气球的完整样貌,也终于展现在了众人面前。 “我当是什么飞天神物呢?这不就是个大号的祈天灯吗?” “你别说,还真是!把祈天灯往大了做,下头吊个篮子放头猪进去?无趣,真是无趣!” 人群之中,路秀才连连摇头,就要转身离去。 “哎?路兄你不看啦?祈天灯可是真能飞的!把一头猪送上天去也是个奇事啊!” “上天以后呢?再摔下来?你见哪家的祈天灯能完完好好地落回地上的?” “摔下来就吃猪肉呗,正好是腊月廿六。二十六,割猪肉嘛……这摔死的猪,味道说不定更好呢?” 这俩人正说着话,人群中又响起一片惊呼。 “哎!怎么回事?上去个人嘿!” “又是个工匠吧?” “不对不对,你瞧工匠都散开了,就只有那个人还在筐子里!” “真要载人啊!之前不是说送猪上天吗?” 跟路秀才站在一起的是侯秀才,他最爱戏谑,便接口说道: “说不定这个人就是个属猪的呢?恐怕是买来赌命的仆役吧?若是能熬过这一劫,正好过本命年。你说是不是呀路兄?” 路秀才没有答话,而是眯起眼睛,看着蠢蠢欲动,几乎离地的吊篮里站着的那个人。他自小就目力极佳,又是东云楼的常,所以一眼就把宋知璃认了出来——这不是思珞姑娘初登台时的俊朗护卫吗? 那可不是什么仆役,有小道消息说,他是思珞姑娘的亲兄长!而路秀才看得清楚,那两人在眉宇间也确实有几分相似。 好个西雨书院!好个沈县主!这一次,竟然是要赌把大的! 路秀才再也没了离去的念头,他要看看,这场豪赌究竟会如何收场。 就这样,在上千双眼睛的注视下,拴住吊篮的绳索被一一解开了。失去了束缚的热气球开始上升。这也标志着这个时代的人类,第一次踏上了探索天空的旅程。 第一百二十八章 一飞冲天 五尺,一丈,五丈,十丈! 热气球不断上升,速度虽然不快,但是升势平稳,无可阻挡! 在微风的吹拂下,攀升中的热气球开始往青牛山的方向飘去。 “飞起来了,真飞起来了!” 人们仰着头,跳着脚,通过呐喊和欢笑来抒发着各自心中的激荡。 哪怕是刚才还大呼无趣的路秀才,此时也高声呼喝着,像个心花怒放的孩子。 听着人群的欢呼,沈其音却一点都放松不下来。她知道,宋知璃的危险旅程这才刚刚开始。 虽然之前已经进行过几次试飞,但时长和高度都无法与这一次相比。而且试飞的时候,绳索还都牢牢系在吊篮上,就跟放风筝差不多——总不能指望着上面的猪来操作降落吧? 宋知璃背了一个降落伞,还带上了一副简易的滑翔翼。即使热气球在高空被飞鸟撞破,只要他能及时翻出吊篮,打开降落伞,或者架起滑翔翼,应该就可以保住性命。 嗯,应该……绝不是万无一失。 沈其音根本不敢想象,若是宋知璃因为她的教育事业而受伤,甚至丧命的话,她该如何面对思珞,如何面对自己。 可孟回风说得对,必须要有人上去。 这不仅仅是学术之争! 佛朗机人的战舰火炮虎视眈眈,若是不想重演晚清的那一段悲剧,就必须要尽快推动科学! 沈其音看着越飞越高,越飘越远的热气球,极力把负面的情绪赶出脑海。 她已经做好了几套备案,青牛山上,还有附近的几个地方,沈其音已经安排了观测和救援的人。还剩下一支‘机动救援队’,将由她自己带领。 “走,我们跟上去!” 工匠,大夫,眼力好的猎户,在沈其音的号令下,驾着车马疾驰而去,在地面上追逐着热气球。蒋成济和肖锦也各自上马,紧随其后。 跟着热气球走的可不止沈其音的队伍,在场的上千观众,哪个愿意错过? 而一路上,马家庄的庄户,去青牛山玄云观上香的香,抬头望见天上一个大怪球,低头看见地上黑压压一群人跟着跑,惊吓之余,好奇心作祟,自然也就加入进来。 可风刮得越来越大了,地上哪有天上跑得快? 沈其音的队伍有车有马,还是被热气球远远落在了后面。而跟着追出来的路人,跑了二里地,就再也跑不动了。幸好,风力增加的幅度不算太大,风向也没有改变。而肉眼可见地,热气球开始降低高度,往青牛山上降落下去。 “一定要平安啊!” 此时此刻,沈其音心心念念的并不是书院的名声,也无暇去想科学的前景,她只是希望能再看到那张充满阳光的笑脸。 可是拐过一个弯来,路被堵上了,热气球也飘离了视线之外。看看拦在路上的车驾,还有为首的高头大马上坐着的人,沈其音不禁惊呼一声: “王大人?” “沈县主,别来无恙啊。” 王鹤笑吟吟地拱拱手,似乎有些得意,毕竟沈其音这个县主之位可以算是他给讨来的。 的确,钦差大人应该是在今天抵达常宁,闻怀远估计还在城门口等着迎接呢。不知为什么,王鹤的队伍居然没有走官道,而是选了这条青牛山下的小路。 但沈其音现在哪有心思想这些! “王大人,抱歉,我现在有十分紧要的事情要做,不能和您长谈了!” “可是方才飞过去的那个大球?” “正是!那是西雨书院的热气球飞空实验,宋知璃现在就在上面,我要去确保他的安全!” 王鹤脸色一变,他猜到了那个飞球和附近的西雨书院有关,却万没想到上面竟然坐了人! 人能飞上天了!想想刚才那个热气球飞过的高度,王鹤的声音都激动得有些发颤。 “快,把道路让开,让沈县主过去!” “不可!王大人是钦差,代表着皇上,怎可为他人让路?”蒋成济驾着马过来,冲沈其音说道,“丫头,下车上马,本将带着你继续追!” 蒋成济说的很有道理。王鹤要是真给沈其音让了路,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都是很犯忌讳的一件事。而钦差大人的队伍把这条小路堵严实了,马车是肯定过不去的。 沈其音从车上跳下来,乘上了蒋成济的马,再次对王鹤说了声抱歉。几匹轻骑从路边上绕过王鹤的人马,继续往青牛山的方向追去。 沈其音走了,王鹤却平静不下来。正是由于脑中思绪千万,一心多用,他方才才会说出要给沈其音让路的蠢话。 飞天,哪怕是对朝廷而言也绝对事关重大。要知道,皇帝可是自称天子,代天牧民的。而方才沈其音说,坐着热气球登天的,是宋知璃?废齐王的独子? 王鹤知道宋知璃素无野心,就连皇上都没有对这个侄子生出多少戒备。可事情到撞在头上了,王鹤还是觉得自己应该替皇上盯着点。 于是,钦差大人又一次离开了自己的车驾,让手下先行前往常宁,自己则掉转马头,去追沈其音。 没追出多远,就见沈其音一行已经下了马。为首的沈其音在路中间又蹦又跳,冲着天上挥手喊叫。 “在这呢——知璃!在这!” 知璃? 王鹤抬头看去,只见半空中,宋知璃像一只雄鹰一样俯冲下来。他的背后竟然生出了翅膀!这难道是登天之后神灵的恩赐吗? 王鹤使劲揉了揉眼睛,等宋知璃的高度又降了一些,再仔细一看,这才发现宋知璃并不是背生双翅,而是把自己绑在了一架大风筝上面……至少看上去像是如此。可风筝线又在何处呢? 王鹤也下了马,凑到抬头望天的几人当中,轻轻拍了拍关系最近的肖锦,问道: “国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肖锦望着天上雄姿英发的宋知璃,真是悔到骨头里了。当初沈其音先问的明明是他,若是那时答应下来,那么现今的荣耀和风头不就都是他的了嘛! 此时王鹤发问,肖锦正好强迫自己把目光从天上收回,带着复杂的情绪给王鹤介绍起整个飞空实验,还有宋知璃正使用的那副滑翔翼。 这时候,宋知璃驾着滑翔翼飞到了众人头顶,他松开手,一个空翻,从三层楼高的半空跳下,稳稳落地,然后立刻激动地向沈其音跑来。 “沈姑娘!一切顺利,热气球已经降落在了青牛山上!” 沈其音把着宋知璃的手臂,上下打量,急切地问道: “你没事吧?降落得顺利吗?” “还算顺利,就是位置偏了一点,热气球有些损伤。我好得很,分毫未损!” “那你怎么用滑翔翼飞下来了?” “我想快点告诉你这个好消息啊!” 宋知璃又露出了阳光般温暖的笑容,正如同沈其音所期待的那般。 “真是个傻孩子!” 沈其音心潮澎湃,就像庆祝队友进球的足球运动员一样,激动地搂住了宋知璃。 她跟本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动作在这个时代的意味。 好在周围的人也各个激动,没有太过在意她的举动。 只有宋知璃大喜过望,用手臂紧紧搂住怀中的女子,贪婪地感受着这份萦绕周身的香甜。 此刻,他仿佛又一次置身空中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 涟漪 人能上天了?这可是个新鲜事! 腊月廿六当天,不止宋知璃坐着热气球上了天,常宁县里的小道消息也是传得满天飞。 人传人,话传话,能有准的时候吗?好好的热气球实验,传递上几手,就变成了白日飞升。热气球变成了仙家秘宝,宋知璃则被传成了道门修士——你看,飞升的地点不正在青牛山玄云观吗? 沈其音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玄云观在借机营销,反正她不容许宋知璃足以载入史册的壮举被扭曲成修仙段子。 第二天一早,《东云旬报》发了号外。 内容较少,字体较大。依然还是四版样式: 第一版,常宁县衙对此次飞空实验的成功表示肯定和祝贺,同时提醒有关人士,不要轻易仿效。凡有伤亡风险的实验,必须要到衙门申请报备,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版,再次重申热气球运用的浮力原理,并提供了几个浮力小实验,哪怕只是平民百姓,在自己的家中就可以完成。 第三版,宋知璃用四格漫画的手法,亲手把他乘坐热气球登天的整个流程画了下来。四套漫画,分别描写了准备,升空,降落,以及空中的景色。 第四版,依然是广告,却比第一期丰富了许多。但因为没有时间细想广告词,所以这里的广告还都只是观陈述商品和价格。 这样一份号外,沈其音也懒得挣那三文钱了,索性大气一些——全城免费发放! 这样一份号外,再次把浮力和科学推上了风口浪尖。几乎每个认识字的人都在对照着报纸做实验,使得这一天的集市上,鸡蛋和盐卖得特别好! 这样一份号外,通过图画把飞天的过程描绘得清清楚楚,连目不识丁的百姓都知道,这是书院造了个大球送人上天,而不是什么道法仙术! 这样一份号外,几乎人手一份,终于让常宁县的商贾们体会到了广告的甜头,看着那几家登了广告的店子顾盈门,更多的商人按报纸所言,涌向了《东云旬报》编辑部,去找那肖编辑!……然后扑了个空。 肖锦此时也有自己的麻烦,他被魏良拉到了常胜楼,特意开了一个僻静的雅间,说是有要事相商。 “肖国舅,此次飞天之事,您就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有何不妥?难道是怕人诟病对上天不敬?” 在一片欢呼和称赞之中,这样的杂音也是有的,肖锦就亲耳听到一个老儒如此叹息来着。 “那倒不是!”魏良叹一口气,说道,“若是昨日坐在那热气球上的是国舅您,那就什么不妥都没有了!” 肖锦被说到痛处,脸上一红,刚要替自己辩解两句,可看看魏良的神情,再想想昨日的境况,他立刻就明白了魏良的话中之意。 于是肖锦没有再贸然开口,而是安安静静地听魏良诉说着他的担忧。 昨日,当魏良带着宋世清赶到青牛山上时,那里已经给围了个水泄不通。 别说越聚越多的百姓了,就连玄云观里的道长们都扔下了清修,来到山崖上窥探那刚登过天的神物。 看看神情狂热的百姓,被人当成英雄簇拥着的宋知璃,还有身边扬眉吐气,又若有所思的宋世清,魏良暗道不妙。 当初沈其音说要做前无古人的奇事,魏良怎么也没想到会是登天。后来看了《东云旬报》上的文章,说要送一头猪上天,虽有惊奇,却也没太放在心上。结果猪变成了人,还是个身份微妙的贵人,这就有些麻烦了。 好在越国公,肖国舅,还有钦差王大人都在现场。就算京里听到消息,怪罪下来,也不会是他魏良顶在前头。 可是魏良心中还是难免不安,便找了跟皇上最亲近,对飞天一事也最了解的肖锦来商量。 “小国舅,咱家也是没别的办法,这才来劳动您的。您说沈县主弄出个飞天的热气球,又把安阳郡王给送上天去,到底存的个什么心思呢?那天您也看见了,安阳郡王从天上下来,那些个百姓们,对他可是顶礼膜拜呀!” “魏公公多心了,知璃我知道,他没那个心思。” 虽然宋知璃一直对肖锦冷言冷语,但经过这些天,尤其是昨天沈其音那一抱,肖锦也明白过味来了。就算宋知璃抢着上天,那也只会是为了女人,而不是蛊惑百姓。 魏良也知道宋知璃没野心,但他还是放不下心来。 “安阳郡王没那个心思,可齐王呢?” “世清大哥啊……”肖锦有些无奈地笑了笑,“他也许有那个心思,却没那个本事。不然的话,姐夫也不会放心把他扔在常宁,就派个小县官看着。” “可若是这对父子有了沈县主相助呢?咱家也不说暗话,远了不提,就光说昨日所见,安阳郡王怕是对沈县主有些倾慕。若是他二人终成好事,以齐王的野心,再加上沈县主……我听说,越国公和沈县主也很亲近?他手上可是有兵的!” “魏公公,慎言啊!”肖锦的脸色有些难看了,“你这是在怀疑沈县主和越国公对陛下的忠诚吗?” “不敢不敢!咱家这不是往最坏了想嘛。” “往最坏了想?那小爷我还和沈县主亲近呢!我爹手里也有兵,还在京城里头,你何不干脆说我虞国公府要谋——” “——哎哟!是咱家嘴臭,说错了话,您就别陪着咱家胡说了!”魏良看着肖锦真心维护沈其音,甚至动了火气的样子,于是便试探道,“咱家也没别的意思,沈县主更是陛下重视的才女,哪有我这奴才品评的份啊!可若是您能跟沈县主再亲密些,不让沈县主和那一家人走得太近……想来陛下也会安心的。” 这才是魏良的真正目的吧! 肖锦忽然觉得有些好笑; “这是你的意思,还是我姐的意思?” 话说到这里,魏良也不好再隐瞒。 “皇后娘娘确实对沈姑娘多有青睐。况且,之前那门亲事,国舅您不是不喜吗?皇后娘娘的意思是,沈县主贤良淑德,门当户对,跟您也相熟。您若是有意的话,倒不如……” “此事不行!”肖锦根本没有犹豫,直接拒绝了,“沈其音太强势,跟我姐似的。当个斗嘴的朋友还好,娶回家去,岂不是自己找罪受?” “国舅这话可说错了。皇后娘娘强势不假,可到了陛下身边,还不是龙凤呈祥?现在您和沈县主只当友人相处,自是嬉闹不断。然而您可曾把她当作一名女子来交往呢?” 看着肖锦有些迷茫的眼神,魏良知道有门,便没再多劝,免得画蛇添足。 他对肖锦深深一礼,郑重地说了这最后一句: “国舅您还是仔细想想吧,您二位若是能成,对您,对沈县主,甚至对齐王一家,都是一件好事!” 第一百三十章 强制休假 一年将尽,对常宁的百姓来说,什么事都没有过年大。 飞天的奇闻,热乎一两天就够了。哪怕是好奇心旺盛的小孩子,也不再把鸡蛋泡到盐水里做浮力实验,而是央求着父母在采买年货的时候多买上几块糖。 终于堵到‘肖编辑’的商贾们,因为不知道对方国舅的身份,说起话来很不气,纷纷催促着他快点把广告位定下来,好过个安稳年。 肖锦被缠得心烦意乱,索性关起门来,什么广告,都等到年后再处理。反正春节休刊,下一期的旬报要出,也是正月初十以后的事了。 现在的肖锦很需要清净,他被魏良那几句话说得心里发毛,见了沈其音或是宋知璃就觉得浑身别扭。要不是有圣旨和家法约束着,他说不定已经逃离常宁了……就像他之前从京城逃婚那样。 沈其音注意到了肖锦的异状,但不明所以,以为他还在因为错过了热气球的风头而懊恼。 沈其音没去劝,也不知要怎么劝。当时她明明第一个就问了肖锦,是他自己瞻前顾后,错失了机会。现在看人家出了风头,又闹起别扭来,还要她出面去哄不成? 太累人了……沈其音也想舒舒服服地过个年。 虽然来到这个世界还不满三个月,但对沈其音而言,这段时间格外的漫长,又特别的艰辛。 事情一件跟着一件,麻烦一桩接着一桩,就没有过清闲的时候。 虽然这些事情有大半是她自己折腾出来的,但这并不妨碍沈其音哀叹自己的劳碌命。 现在热气球飞起来了,孟回风请下来了,仓促启航的《东云旬报》,也可以借着过年的由头偷个懒了。沈其音觉得,自己也可以稍微放松一下。 不过魏良和王鹤还在常宁县,需要沈其音继续经营维系着良好关系。既然书院要做为皇帝牵制儒臣的一张牌,那怎么也要让牌手看清楚牌面才行啊!一次飞天实验太过片面,也许需要些更全面的展示? 断江虎段杰已经押送到常宁了,现在跟苏全关在了一起……这一点倒是按照沈其音的建议来办的。可朝廷似乎没有派来专门负责此事的密谍啊!王鹤所说的魏王府的秘密武器,怎么还不派过来接手呢?要不要找个机会再问问? 除此之外,沈渠昆的葬礼还没安排妥当……沈家纵火的嫌犯,那个疤脸男,还是没有消息……思珞明年的发展规划,还要和阿蓝再商量……阿羽已经成了县侯,除了给思珞弹琴伴奏,是不是也该找点正事做做…… 满脑子的事情搅成了江湖,沈其音想着想着就晕了——是真的晕倒了。 在带领孟回风参观书院一期工程的时候,她忽然直挺挺地倒了下去,把所有人都吓得够呛。 大夫来看过,说没什么大碍,就是操劳过度,思虑太重,需要卧床休养一段时间。 “怎么样丫头,这回长记性了没有?”蒋成济坐在床边上,细心地给沈其音掖着被子,就好像是在照顾亲孙女一样,“早跟你说了,别给自己找那么多事。你倒好,左一个热气球,右一个《东云旬报》,结果怎么样?累趴下了吧!” 虚弱中的沈其音露出了一个笑容,反问道: “可没办法呀,老爷子不还等着要新舰船呢嘛。想要早出成果,就得尽快把书院搞起来才行啊。小女子的清闲安逸,大成国的船坚炮利,让您选,您选哪一样啊?” “哼!选什么选?老头子两样都要!”蒋成济霸气地说道,“这段时间好好休养,别想那些麻烦事了。现在你手底下有一个番人,一个狂士,都是一顶一的学问人,还怕打理不好你的书院?燕国公的丧礼朝廷自有章程,等清明操办时你露个面就行了,不用多想。至于其他事情,不是还有那两个小子吗?” “那东宁岛密谍之事呢?段杰已经和苏全关在一起了,下一步就该……” “丫头啊,你说你平时挺机灵的,怎么在这种事上却犯起了糊涂?什么叫密谍?密在何处?别以为是你的提议,陛下就会让你参与其中。实话告诉你吧,陛下安排的人已经到了常宁,苏全以后听他调遣,跟你再无干系了。向东宁岛用间一事,哪怕是本将,也不能再随意过问了。” “这样啊……” 沈其音叹了一口气,不知是该轻松,还是沉重。 苏全这人做生意不干净,又里通外国,可以说是十足的小人。而沈其音引导他走上了真正的双面人生之路——跟他之前假借生意监视沈家的小打小闹可完全不同——却不能对他负责到底,总还是觉得有些不妥。 “看看,看看你这眼神,又在胡思乱想了吧?” 蒋成济苦笑着,似乎也拿沈其音毫无办法了。 “至少多休养几天,好好过个年,天大的事情,也等过完年再去想!” 让蒋成济这么惦念着,沈其音也有点不好意思。她用力点点头,然后把脑袋放空,没多一会,就昏睡了过去。 蒋成济见沈其音睡着了,便轻手轻脚地离开了房间。 “蒋伯伯,该不会您才是沈其音的亲爷爷吧?” 小院里,肖锦见蒋成济出来,劈头盖脸就是一句不着调的玩笑。 “胡说什么呢?自己进不去,就拿我这老头子寻开心?哼,要我说,你爹还是心太软,他要是把那家法交给我,不出一个月,就能把你训出个样子来!” “别别别,我这不是看您老板着个脸,这才想说个笑话,帮您解解闷吗?” “解什么闷?沈丫头不好起来,老头子这张脸,就这么一直板着了!” 蒋成济虽然不是真的生气,但那副认真的样子,让肖锦屡试不爽的玩笑话没了销路。 趁着这个空当,宋知璃上前一步,恭敬地问道: “越国公,不知沈姑娘现在情况如何?” 若是在平时,蒋成济还是更吃方才肖锦那一套。可现在,心里挂念着卧床养病的沈其音,再看看一本正经的宋知璃,似乎就觉得顺眼了许多。 “睡下了,倒也没什么,就是累的,躺上几天,好好休养,很快就能好起来吧。” “如此就好……如此就好。” 宋知璃连连点头,目光深邃,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蒋成济轻轻咳嗽了两声,对二人说道: “你们两个小子,先前怎样我管不着,可现在沈丫头都累病了,书院和报纸的事,你俩可得顶上去!话放这了,老头子还就当沈丫头是亲孙女了。不管你是国舅,还是郡王,既然干了这份活计,就别想着偷懒。沈丫头病愈的时候,我可不希望在这院子外头等着她的是一堆没处理好的麻烦!你们两个,听明白没有?” “是!” “明白!” 第一百三十一章 启泰 象征着太祖皇帝的洪德年号走到了尽头,除夕一过,不仅是新年伊始,也意味着一个新的时代正式开启。 启泰! 这就是宋世平给自己拟定的年号。 帝王的雄心壮志,从这个年号里便可以窥探一二。 启,便是开创,只有达成超越先帝的功业,才可以称之为启。 至于这泰嘛,自然是平安的意思。但平安可不意味着守成啊,消灭外敌,也是获取安宁的必要手段之一。 不管是北边的草原蛮子,还是近来日渐猖狂的佛朗机番夷,宋世平可是打算一个一个收拾掉的。没了他们,大成国才算是真正的安泰! 而之所以说得这么隐晦,还是因为宋世平不想跟那些个文官扯皮。 若真定个彰显武功的年号,便是没日没夜的劝谏,直到他把年号改得不那么锋芒毕露——就像启泰这样——他们才会罢休。 然而宋世平可不是个好相与的主。 初登大宝,朝中不稳的时候,受文官的约束多些也就罢了。然而他立志要成为一代雄主,甚至千古一帝,又怎么能一直被这些儒臣骑在头上? 宋世平深知,跟儒臣相争,那些武将派不上什么用场。因为这不是争皇位,而是分权柄。而文武职能不同,宋世平不会蠢到让武将去分文官的权柄,那等于是自己亲手埋下致乱的祸根。 宋世平不想用武将去斗文官,他想让文官们自己斗起来。 太祖建国时设立的官制,到了现在,其实已经有些不合时宜。 洪德帝立国之初,天下未定,征战不断。为了保证后方的稳定,所以文官中需设一统领,总览政事,那便是宰相。 可现在,天下承平,这宰相之位,宋世平看着就觉得有些碍眼了。在朝廷大事上,宰相的话语权实在是太大。有夏伯严坐镇协调,文官阵营几乎是铁板一块,同心同力……那还要皇帝做什么? 宰相的存在,甚至分润了一部分皇权,这是宋世平无法容忍的。 可更易官制,哪有那么容易?宋世平知道,如果自己现在提出来,哪怕只透露出一点苗头,都一定会遭到文官们的疯狂反扑。夏伯严振臂一呼,不知多少儒臣都会云集响应。到时候集体上书劝阻,他难道还能一意孤行不成? 所以,如今之计,便是先在文官阵营里制造一些裂痕,然后再分而治之。 西雨书院的出现,原本只是宋世平计划里的一点点意外之喜。就算动摇不了儒学,给那些儒臣添点堵,乱乱心性,也算有些用处。 可当王鹤发了一封八百里加急的奏章,上奏了热气球载人飞天之事,再看看随奏折附上的《东云旬报》中所谓‘科学’之论,宋世平便有些坐不住了。 “科学?科学!哈哈哈哈!好,好个科学啊!” 凤仪宫里,宋世平再次通读了一遍《东云旬报》上的科学杂谈,忍不住抚掌大笑。 “都做了皇帝了,怎么还没个君临天下的样子,毛毛躁躁得像个小孩子。” 肖茹端着亲手制作的点心走了进来,坐到凤榻上,顺势靠在了宋世平的肩头。 “又在看那热气球飞天的文章了?” 宋世平合上了报纸,放在一旁,轻轻搂住了肖茹,回答道: “此乃国之利器,朕当然要予以重视了。” “热气球虽然新奇,但说是国之利器也有些过了吧?臣妾也读了文章,还看了知璃的画作。那热气球虽能凌空,却无法操控方向,降落不易,又载不了多少兵士,连爹爹都说,只能当哨探来用呢。” “朕说的国之利器,可不是热气球,而是西雨书院的科学!朕之前只把它当成制衡儒臣的牌码,却是有些短视了。常宁县主得沈相真传,多有奇思妙想。再加上那个番人学者,还有被热气球打动出山的孟回风,朕相信,假以时日,他们定能给朕带来新的惊喜。越国公想要的新战舰,还有可用于北伐的新式火器,朕可都指望着西雨书院的钻研啦!” 肖茹看着一脸兴奋的宋世平,脑子里却还在想着热气球的事情。她有些担忧地说道: “可是陛下,西雨书院固然有所建树,可当真能为陛下所用吗?” “哦?皇后在担心什么?” “热气球载人登天,足以震动天下,载入史册的大事,可常宁县主却派了……知璃。陛下就不怕,这其中有些别的深意吗?不然的话,锦哥儿也在书院呢,为何不让他做这登天第一人?” “真让肖锦上天?离地几百丈,生死听天由命?”宋世平笑着拿了一块云片糕送到嘴边,“别的不说,若是皇后你在当场,舍得让他去冒这个险?” 肖茹低头看看报纸上热气球飞天的漫画,把上面的小人想象成自己的幼弟肖锦,心头顿时一紧。 “自是舍不得的……可即便不让锦哥儿去,也不该把这大事交给知璃那孩子呀!知璃一朝登天,得了那么多的人望和崇敬,大哥心里……说不定又要起歪心思了。” 宋世平细细品味着云片糕的香甜,毫不在意地说道: “什么说不定?我敢断言,从南下第一天起,大哥的心思就没断过。不过那又如何?就算他想闹出点动静来,也要有人响应才行。” “怎么没人?这从龙之功,改天换地,若是成了,便可一飞冲天,有那狼子野心之辈,偏要豁出命去赌上一把,又岂可以常理度之?” “皇后多虑了。历朝历代,岂有过天下安泰,而贼子起兵篡得皇位的先例?大哥远在遥州,举旗谋反的话,如果只有些许投机贼子的支持,断然成不了气候,一网打尽便是;如果从者云集,成扭转乾坤之势,那便是朕这个皇帝失德,丢了民心。所以皇后啊,朕放大哥一家南下,并不只为全当年之誓,也是想留下此患,以为警醒,督促自己做个好皇帝啊!” 肖茹听了此言,离开凤榻,郑重下拜,由衷称颂道: “陛下圣德,此乃天下万民之福!” “哈哈哈!”宋世平大笑着把肖茹扶起来,又搂回自己的怀中,“皇后怎么也学起了朝堂上那一套?” “臣妾可是真心实意的!”肖茹用手轻轻捶了两下宋世平的胸口,幽幽说道,“陛下雄心壮志,可惜我肖家只有个不成器的弟弟,不能为陛下分忧啊。” “皇后说得哪里话?肖锦在西雨书院做事,已经是为朕分忧,为国效力了。朕毕竟没有亲眼见过常宁县主,若是一点疑虑都没有,那朕便不是一个合格的帝王。而有肖锦在旁辅佐的话,朕仅有的那点疑虑,也可以丢到一旁了。不过这个小子,到底明不明白朕的深意?热气球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也不见他来封书信提上一句呢?” 这下肖茹可不乐意了,她见四下的宫女太监都安分地低着头,便把手伸到宋世平的腰上,隔着龙袍偷偷拧了起来。 “锦哥儿就算写了书信,隔着千山万水,也要许久才能送过来。他又不像王鹤,能发八百里加急。陛下的责怪,好没道理!” 宋世平忍着疼,笑着改口道: “好了好了,是朕思虑不周,错怪了肖锦。皇后莫要生气啦。” 肖茹满意地一笑,这才收回了凤爪。心里却暗暗嘀咕起来: 这小子,别真是忘了给京城送信?还是得从家里再派个人,时时提点帮助着点才行! 第一百三十二章 薄薄的纱帘 沈其音并不知道自己和书院又一次受到了帝后的关注。事实上,被强按在病床上的她,连常宁县里的新闻都无从知晓。 “外头的事情少打听,专心养病!” 这是蒋成济不容置疑的命令,而且得到了她身边所有人的彻底执行。 不止如此,出于‘人文关怀’,以宋思珞为首的亲友,几乎剥夺了她全部的自由。 想放炮仗?不行!坐在屋里听响就好了。 想包饺子?不行!躺在床上等着吃就成了。 想写春联?嗯,你说想写什么词的?我替你写! 甚至于沈其音想看会书,小宁都会坐在她的床边,等着替她翻篇。 这是照顾病号,还是看护伤残呢? 可周围的人竟然一点都不觉得过分。甚至连一向安静的阿羽都说出了“姐姐好好躺着休息,以前都是姐姐照顾阿羽,现在也该阿羽照顾姐姐了”……这样的话,搞得沈其音是又感动又恼火。 也许适当地担负起一些责任来,对阿羽的恢复有些好处?沈其音又不免有些期盼。看他现在说话的样子,已经在往六七岁的童子靠拢了。说不定让他多照顾照顾自己,能再顺势长个一两岁? 沈其羽毕竟住在对面东厢,不能一天到晚看护着沈其音。可宋思珞就不一样了。 暂停了演出的她每天围着沈其音的床边转,嘘寒问暖根本停不下来。有的时候被问得烦了,沈其音甚至有些怀念刚到小院时那个对她爱答不理的宋思珞了。 可能是有其妹必有其兄吧,沈其音觉得宋知璃也有点热情得令人发指。 虽然受男女之别的限制,宋知璃前来探望的时候,只能隔着一层纱帘,坐着说上一小会话。而且还要严格遵守蒋成济定下的规矩,不许聊书院之类的正事。可咱们的宋大少爷,还是找到了表达关怀的途径。 那就是买买买。 “这是淑秀阁的木梳,这是摘星坊的铜镜,还有雨露斋的香水,这是新年刚开始售卖的新品,很难得的。” 沈其音犹豫了一下,还是没忍心说出这香水的来历。晚晴成功地把精油调制成香水之后,已经送了她好几瓶了,就在屋角的小柜子里放着呢。 宋知璃见过晚晴一面,却不知道香水和雨露斋。他听说香水颇受好评,就去雨露斋排队购买,而晚晴那天又恰好不在店中……否则的话,他至少还能享受个折扣的。 “这香水花了多少银子?” 沈其音颇有些怜惜地问道。 “不多,也就一百两银子。”宋知璃面色轻松,似乎还觉得物超所值的样子。 “你哪来这么多钱?书院和报社,可没给你开多少工钱啊。” “哦,皇祖母托王鹤大人给我和思珞带了些东西,还有一些银钱。先前王大人走得匆忙,这次又到常宁才抽出空来,都如数交给了我们。” “有了钱也别乱花,省着点用啊。等我和阿羽搬出去了,你们还得添几样新家具才行。” “搬出去?沈姑娘你要……搬走?”宋知璃一下子就呆住了。 “当然要搬的呀,住在这本就是家宅失火后的权宜之计,也不能总是叨扰你们。现在我和阿羽都封了爵,过一段时间还要重新举办爷爷的丧礼,肯定要尽快把沈宅修复的。怎么?舍不得啦?” 因为关系已经很近了,沈其音也不怕跟宋知璃开点小玩笑。 可她不知道,自己的玩笑话正说到了这个懊丧的大男孩心中。 宋知璃隔着纱帘,看不清沈其音的笑脸。他迟疑了一下,然后说道: “自然是有些不舍,毕竟自搬到常宁来,我和思珞都在受你关照。这猛然离去了,肯定会不习惯的。” 宋知璃没有掩饰语气中的失落。沈其音听了,连忙安抚道: “哎呀,又不是搬去多远的地方。沈宅也在梧桐巷里,从这里溜达过去,一炷香的时间都用不了的。” “沈姑娘的意思是,我……和思珞,可以随时登门拜访吗?” “当然可以啦!那么大的宅院,只有我姐弟二人和小宁,还真怕有些冷清呢。你和思珞经常来玩的话,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说是这么说的,可沈其音转而想到,大概除了沈其羽之外,每个人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忙,甚至大部分时间都不可能待在家中。玩?也得有那个闲工夫才行。 可宋知璃显然没想到这一点。在沈其音答应他可以随时来访之后,宋知璃的心情一下子就有所好转。 “嗯,那就一言为定。即使沈姑娘搬回沈府,我们也要时常见面的!” “傻孩子,不是还有书院呢吗?本来就是要天天见面的啊!” 一声傻孩子,让宋知璃又想起了从自己天而降的那一刻,沈其音也是说着这三个字,扑到他的怀中的。 想到此处,宋知璃就什么也说不出来了,只是盯着隔开二人的纱帘傻笑。 那层帘子,真的已经很薄了。 直到宋思珞忽然进来,重重地咳了两声,宋知璃这才惊觉自己的窘态,留下了一桌子的礼物,落荒而逃。 宋思珞一把掀开帘子,坐到沈其音身边,运了两口气,这才下决心问道: “沈姐姐,你到底看没看出来呀?” “看出什么?” 沈其音躺着无聊,有的是时间,便不介意多绕点圈子。 而话都说到这了,宋思珞也不在乎再直白一些。她索性用大白话问道: “我哥他心悦于你,喜欢你啊!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他喜欢我?他跟你说了吗?他跟我说了吗?” 沈其音盯着天花板,也不知道是在问谁。 可这屋里只有她们两个女人,宋思珞只好摇摇头,遗憾地答道: “……没有。” “对呀,他都没说,我还能怎么想?自作多情吗?哪有那个闲工夫。” 沈其音的话似乎很有道理,宋思珞深以为然地点点头。随即又好奇地继续追问: “那沈姐姐,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哥啊?” 宋思珞并不知道,这是个多么沉重的问题。 因为沈其音并不属于这个世界。 哪怕她深知,原本世界里的那个自己也许早就变成了一具焦尸。而这个依然陌生的时空,可能已经是她唯一的归宿了。 在这个归宿的时空,给自己寻找一个归宿……对沈其音来讲,那便是定局了。意味着另一个世界的一切,都变成了只能拿来参考,却再也回不去的历史。 所以哪怕凭借着女人的第六感,早就发现宋知璃的点点情愫,沈其音也一直选择无视。因为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回应的勇气,甚至资格。 以至于沈其音从未考虑过那个问题,那个最简单的问题。 而现在,宋思珞把它问出来了。 …… ‘不……老爷子不是说了,让我卧床休息,不要胡思乱想吗?对!我必须做一个听话的病人才行!’ 沈其音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理由。于是她不再多想,而是用最随意,最自然的语气告诉思珞: “不知道。也许他哪天真的说出来了,我才能知道吧。” 第一百三十三章 神秘的礼物 养病,养病,养病! 沈其音真是快养吐了。 要是给她手机和ifi,她不介意躺床上养一年的病。 可现在呢,书不让久看,写东西也不行,甚至多说几句话,旁人都怕她累着。每天除了吃就是睡……沈其音甚至怀疑,这群人不会是想把她养肥了吃肉吧? 终于有一天,回春堂的李郎中站出来说了句公道话: “老躺着也不好,该让病人稍微活动活动,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嘛。” 有了这样的医嘱,沈其音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去院子里散散步了。 “哟,沈县主出来啦?身子可好了些?” 被小宁搀扶着出了西厢,在院子里走上几步,就碰上了刚从外面回来的宋世清。 卧床这几天,凡是有些交情的人,沈其音基本都见了一遍。别说东云楼的几位了,就连父母官闻怀远都登门探视了一次。 唯一一位没来看她的熟人,就是住在同一个院子里的宋世清了。 虽然从情分上说,这样的疏远淡漠实在有些凉薄,但沈其音其实还是有些感激的。 因为蒋成济让她不要费神去想那些麻烦事,而宋世清本人,就是一个最大的麻烦。 只是不知道他自己有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嗯,恢复得很好,劳您挂心了。”沈其音看宋世清心情似乎不错,就问道,“大叔您这是从哪回来呀?” “你们不是说我不能总在院子里闷着吗?我这不就出去转转,到文鼎街看看字画,跟人聊聊诗词文章,心中确实畅快了不少。”宋世清说到这里,却往门外斜了一眼,有些不满地抱怨道,“就是那些看护我的衙役有些碍眼,又不解风情,凶神恶煞一样,把我新交的文友都吓跑了。” 沈其音笑了笑,立刻脑补出了一组画面。 她相信,盯着宋世清的衙役肯定不是公堂上打板子喊‘威——武——’的那种普通货色,也不会像闻怀远派到东云楼的齐柱那么和气。他们很可能是宋世平指派过来的专人,大内高手什么的。那样的人,即使换上平民百姓的衣服跟在宋世清身边,也绝对隐藏不住自己的凶煞之气。 “那些文友可知道您的身份?”沈其音问道。 “反正我坦坦荡荡地报了姓名,至于他们能不能想到我就是那个废为庶民的齐王,那就不得而知了。” “大叔您也不必多想,多去几次文鼎街,等他们习惯了那几位的煞气也就好了。” “哼,但愿如此吧!” 宋世清没再多说,摇着头回了自己的主屋。 找文友?聊诗词?若是个心思清净的致仕文官还有可能。可宋世清? 四十岁不到的宋世清? 满脑子都是皇位的宋世清? 除非也有人穿越到他身上,鸠占鹊巢,不然这个眼高手低的野心家怎么会忽然转了性子? 虽然以蒋成济为首,所有人都叮嘱她不要多想,静心休养。可就算沈其音能闲住手,也很难闲下脑子来呀!她迫切地想知道,宋世清到底在盘算些什么。 “小宁,你帮我买点东西,好不好?” “好的小姐,您需要买什么?” “就去文鼎街买些纸笔来吧。” “可是小姐,越国公吩咐了,不让您费神写字。” “好,我不写,让羽少爷写,总行了吧?” “是,那等您回房歇息了,婢子就出去买来。” “不用,咳咳,那个,等下次宋老爷去文鼎街的时候,你再去买好了。最好顺便看看宋老爷都见了什么人,说了什么话。” “小姐,您又多管闲事了。越国公说……” “好啦,别张口闭口越国公长越国公短的,我才是你家小姐哎。就一句话,你去还是不去?” 沈其音图穷匕见。她知道拜托别人的话肯定又要招来一大堆念叨,但小宁那么乖,肯定能被她说动的。 果然,不过几句话之后,小宁就败在了沈其音的软磨硬泡之下。不仅答应去跟踪宋世清,还发誓会对其他人保密。 没办法啊,小姐都说了:只忠于小姐的丫鬟才是好丫鬟。小宁辩不倒这个道理,只能选择屈服,做小姐的好丫鬟。 宋世清没有让沈其音等太久,三天之后,他又穿戴整齐,在两个便服衙役的陪同下离开了小院。紧接着,小宁挎了个小篮子,摆明了一副买东西的架势,也跟了出去。 沈其音嘱咐她不需要害怕,哪怕被发现了也没有关系。 “你就是去买东西的,只不过碰巧跟他们顺路而已,他们还能把你轰走不成?等到了文鼎街上,你就装作四下闲逛,货比三家,围着他们绕圈子就好。也不用从头到尾偷听,能听上几句就行。” 沈其音对小宁这丫头还是挺放心的。她够机灵,也能随机应变,要不是有封建礼教帮着,沈其音还真没那么容易操控她呢。 沈其音信心满满,却没想到还是发生了意外。 宋世清走出去才一炷香的时间,小宁就独自一人先回来了。她的篮子里还装得满满的,上头盖了一块布,鼓鼓囊囊的,就好像刚从超市满载而归一样。 “怎么回事啊,小宁?这篮子里装的都是什么?” “小姐,我出了巷子没走多久,就被一个汉子拦了下来,还塞给我这些东西,说是给小姐您的礼物,让您好好养病。” 汉子?东云楼里的连福和林大有已经来探视过了,肯定不是他们。难道是已经在西雨书院住下的那些孤村村民? “是个什么样的汉子?” “他身上的穿着像个武人,头上戴了个斗笠看不清楚脸。但他转头离开的时候,婢子瞥见他的脸上有一条刀疤。” “刀疤!” 沈其音立刻联想到了沈家灭门案的唯一嫌犯,按王鹤所说,那人的特征就是左脸上有一道刀疤。可犯人给她送礼物干什么?还让她好好养病?这是在威胁挑衅吗?完全说不通啊! “你可看清了,那人的刀疤是在左脸,还是右脸?” “呃……那人来得快去得急,婢子也没有看清。可能是左脸?也可能是右脸吧……他手上也有伤疤,看样子是经历过许多征战的,也许左右脸都有疤也说不定呢。” 小宁实在不是一个合格的目击证人。但沈其音却隐隐觉得,这个给她送礼物的人,不会是沈家纵火的那个嫌犯。没有太多的道理可讲,只是直觉。 算了,还是先看看自己收到了什么礼物吧。总不会是炸弹,或者炭疽粉末什么的吧?只看一眼,总归还是安全的。 而掀开那一块布,看清了里面的东西,沈其音忍不住惊呼了起来。 “h y gd!这不是在做梦吧?” 第一百三十四章 贵重的礼物 新大陆无疑是一片神秘而富饶的土地,它独特的物产,神奇的作物,改变了整个世界的餐桌。 土豆,玉米,西红柿,南瓜,番薯,辣椒(青椒),西葫芦,四季豆,菠萝,木瓜……没有了这些食材,任何一个吃货的人生都会黯淡不少。 沈其音还不算是一个合格的吃货,如果这些原产自新大陆的作物里只能选择一样的话,她跟本不用多想,立刻就能给出答案。而且沈其音相信,有不少人会做出跟她同样的选择——可可果!有了可可果,就能做巧克力了呀! 啊——巧克力!沈其音每一次蛀牙的罪魁祸首都是它。尤其是在小的时候,沈其音简直吃巧克力上瘾!最严重的时候,别说巧克力三个字了,哪怕听到费,列,罗,德,芙等巧克力品牌相关的字眼,她都会不由自主地流下口水来。 而现在,看着小宁篮子里一枚巨大的可可果,沈其音的口水又不受控制了。 她恨不得立刻就抱起小墨跳进井里,在许久未曾光顾过的丹草庐外种出一片可可树的森林,然后央求墨大人用炼丹的技术快速制出一批巧克力来! 不过沈其音也知道,这些事只能等到夜里,其他人都睡下了才好去做。现在……似乎应该思考一下,这份可人的礼物到底是谁送来的呢? 仔细看看放在小宁篮子里的东西,上盖下包的那块布料……竟是天鹅绒?除了可可果之外,里面还有一柄镶了宝石的小金刀,一条宝石项链……那动人心魄的翠色,难道是祖母绿?沈其音不懂鉴宝,还真看不出真伪贵贱来。 除了金刀,项链,可可果这三样最贵重的大礼之外,篮子里还有一些小玩意,比如神秘的木雕,美丽的贝壳,鲜艳的羽毛……这份礼物无疑是漂洋过海,从新大陆带回来的。 错不了的,如果这个世界的地理没有太大变化的话,那么可可果原产自中美洲。那木雕上的图案,很有玛雅文化的特点。那几根鸟羽中,沈其音只认出其中一种,那和祖母绿宝石一样幽深动人的色泽,必然是来自凤尾绿咬鹃,也就是阿兹特克鸟。它的栖息地在中南美的热带雨林里,被认为是羽蛇神的化身,在当地人眼中拥有极其神圣的地位。事实上,哪怕到了现代也是如此。危地马拉的国旗和国徽上,都有一只凤尾绿咬鹃。 乖乖……这还真是一份重礼啊! 从价格上讲,镶着宝石的金刀和项链最为昂贵;从需求上讲,能制出巧克力的可可果最为珍稀;而从入手难度上说,凤尾绿咬鹃的羽毛最是难得。 要知道,在新大陆的那些原生部族里,只有国王和高阶祭祀有资格佩戴这种羽毛,说它是羽毛皇冠都不为过。任何猎杀凤尾绿咬鹃的人,都一律会被处死。所以若想得到这样一根羽毛,要么就冒着被当地人追杀的风险,去险象丛生的热带雨林里打猎;要么,就平灭一个国家,从国王的脑袋上揪一根下来。 那么,将这些东西从新大陆带回成国,又交到小宁手上,还叮嘱沈其音‘好好养病’的刀疤脸,到底是何方神圣呢?他又是怎么得到这些东西的呢? 反正沈其音觉得不可能是王鹤正在追查的那个疑犯,反倒像是沈家的哪个故友。可若是故友,直接登门拜访不就好了?为什么要藏头露尾的呢? 瞧吧,真不是沈其音不想好好休息。这需要费神思考的事情一件接一件地撞上来,她还能怎么办? 这一篮子礼物和神秘的刀疤脸一事,沈其音没有告诉任何人。这是沈家的事,没必要让外人知道。也正因为如此,虽然还有其他的渠道,但沈其音选择了向小墨来打探消息。 关于沈家故旧的消息。 “本座怎么会知道?”丹草庐中,小墨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你家接待人的时候,难道会让一只猫在眼前乱晃吗?” 沈其音回想了一下现代的那些个猫奴,反问道:“不会吗?” “不会!有的时候,他们会把主人叫到前厅见,却不许本座跟着。不过即便本座跟去了,也只会趴在主人腿上睡觉,谁稀得去看那些凡人啊?” “呃……那平日里也没听他们提起过吗?你之前不是还能复述爷爷说过的话嘛。他们有没有谈起过之前的故交?” “又不是那种总挂在嘴边的口头禅,就算偶尔听到一次,本座也不会往心里记啊。”小墨自顾自地打了个哈欠,舔着自己的爪子,好像在用这悠然自得的姿态来证明刚才的话语。 好吧,沈其音承认自己失算了,错把小墨当成了沈家过往的见证人,却忘了她只是一只自恋又黏人的猫罢了。 不过这一趟倒也不至于白来,在这世外桃源一般的空间里,终于没有人看着她管着她了。 幽旷的天空中日月同辉,明暗交错。仰望着隐约可见的星辰,小跑上几步,深吸一口气——啊!这是自由的味道。 也许这里才是最适合休养的地方? “你慢慢折腾吧,本座回去陪主人睡觉了。” “等一下!小墨,墨大人!先帮我把这个种下去吧。” 沈其音连忙把可可果捧到了小墨的眼前。 小墨翻了一下自己那与众猫不同的双眼皮,颇有些傲娇地说道: “你之前不是说为了发展什么科学,不再借助本座这神神怪怪的力量了吗?” “哈哈,那是怕你累着,随口说的。”沈其音出尔反尔,信口开河的样子,别人还真是很少能看到,“之前岁比那段时间,你不也叫苦连天的吗?……不过这次确实还得仰仗你才行。若是自然生长,这玩意要五年才能结果呢。我可等不及!” “算啦,看在你劳累生病的份上,就再帮你一把,反正不过举手之劳。只要别再是一晚上种出十万斤就行。”小墨用爪子扒了扒已经有些干瘪的可可果,嘟哝道,“你都从哪弄来的这些奇奇怪怪的作物?这东西也很好吃吗?” 沈其音撇撇嘴,她方才打听沈家的故旧还不就是想搞清楚第一个问题。于是她略过不提,只回答了第二个问题: “这叫可可果,直接吃我不知道,但如果稍微加工一下的话,就会变成绝世美味哦!” “真的吗?”小墨的眼睛亮了起来,听到有绝世美味可以吃,她就一下子有了干劲,“好吧,那本座就来看看,这‘可口果’,到底是有多神奇!” 第一百三十五章 可口的礼物 打开可可果的外壳,里面本该是包裹着白色胶质的可可豆。可沈其音手里的这只可可果内部黑青点点,霉的霉,蛀的蛀,一片狼藉。显然,这颗果实经历了一段漫长的旅程。 然而这种程度的腐坏对小墨和这片神奇的土地而言根本算不了什么。把可可豆种进土里,没过多久,可可树苗就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头来。 在小墨的催动下,可可树以惊人的速度生长拔高,一下子给丹草庐平添了一抹热带风情。 可可树的成长十分顺利,在等待结果的时间里,沈其音又尝试着把制作巧克力的活计也外包给小墨。 “墨大人呐,这丹草庐里有炼丹的器具,你也会炼制丹药,没错吧?” “自然是会的,虽然比不上那条蠢狗,但也比你们凡人中那种骗人的道士强得多。本座之前炼制的伤药,你不也见识过吗?” 小墨拽拽的样子让沈其音心花怒放,她仿佛看到了各种口味的巧克力在向自己搔首弄姿。工艺?设备?有了小墨,全都不是问题! 看着树上结出的可可果像交通信号灯一样由绿变黄,又由黄变红,也就到了收获的时刻。 采集出裹着乳白色胶质果肉的可可豆,先要进行发酵,去除掉可可中的苦味,并产生巧克力最原始的风味。随后,便要进行干燥处理。 原本需要五六天的初始流程,在小墨的手下,十分钟便完成了。 在这之后,经过初步处理的可可豆需要进行加热和去壳,从而得到可可碎仁。可可碎仁在高温下研磨形成液体,就是巧克力原浆。这时候还要从巧克力原浆中提炼出可可脂,然后等巧克力原浆冷却成固体后,再磨成粉末。 最后,把巧克力粉,可可脂,糖还有牛奶混合在一起,不断研磨,搅拌,重新变成浓稠的液态,使可可脂均匀分布在巧克力浆里。 最后,把加工好的巧克力浆倒入模具中,冷却凝固,巧克力就做好啦! 这一连串精细复杂的工序,把小墨给累得够呛。她使用起丹草庐中的炼器,确实没有在田间那么挥洒自如。也许当初神农大人的一猫一狗,就是猫掌农耕,狗掌炼化的吧。 最后的成品是外型最普通的巧克力圆球,看着有点像麦粒素,可惜里面没有膨化的内芯。 沈其音拿起一颗,迫不及待地就要往嘴里送,却被小墨一爪子拦了下来。 “等等,本座忙活了这么长时间,你只在旁边干看着,顶多动动嘴皮。这第一口,难道不该本座先吃吗?” 话是这么说没错啦……可沈其音忽然想到一个问题:猫能吃巧克力吗? 她知道狗肯定不能吃,狗狗吃了巧克力,若是不及时抢救,是要丢掉狗命的!……那猫呢? 可还没等沈其音想清楚,小墨那边已经把第一粒巧克力吃下去了。 “喵——呜!这是什么呀?怎么这么……!真是前所未有的口味啊!喵——” “哎……你慢点吃。吃多了恐怕对身体不好的!” “——呜!怕什么,本座超然世外,百毒不侵的!喵呜……嗷呜——咕!” 小墨都这么说了,沈其音还能说什么?她还是抓紧时间抢几块巧克力吃要紧,不然的话,就小墨那个速度,真的什么都剩不下了。 嗯!纯正的牛奶巧克力!那缠绵多情的甜蜜滋味,沈其音真没想到,自己在这个世界里也能有机会再度品尝。 一粒接着一粒,沈其音也吃了个痛快。第一炉巧克力,很快就被一人一猫分食个干干净净。沈其音得偿所愿,已经很满足了。再吃的话,她怕自己的脸上会长痘痘的。 可小墨无所畏惧。方才的流程已经了然于心,根本不用沈其音再多说什么,她猫不停爪,立刻开始炼制第二炉巧克力了。 也好,虽然沈其音自己不打算再暴食巧克力,重蹈小时候蛀牙不断的覆辙。但多做出一点来给大家都尝尝也好啊。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不过就这么贸然拿出来的话,一定会被追问来历的吧?要不要等她病愈之后,完全恢复了自由身再说?其实她自己已经觉得无碍了,偏偏周围的人都小心谨慎。也只有得了李郎中的认可,她的病假才可以最终告一段落吧。 留小墨独自在丹草庐里折腾着,沈其音从井里钻出来,就要回西厢房里睡觉。可才走进后院,就看到院中站着一个人影。同一时间,那个人影也看到了她。 “沈姑娘,这么晚了怎么不休息,还在院中走动?” 宋知璃走了过来,脸上似乎既有惊喜,又有担忧。 沈其音刚得了一些巧克力,心情还不错。趁着此时的月色,她倒不介意和这大男孩多聊上几句。 “哦,我白天一直躺在床上,晚上当然睡不着了。倒是你,怎么也不睡觉呢?” 宋知璃自然也有睡不着觉的理由,因为妹妹思珞偷偷跟他说了些话,让他一直心神不宁。不过这个理由,肯定不能在沈其音面前说出来的。 “我睡不着是因为……有些饿了。想去厨房找点东西吃。” “有小宁每天收拾,厨房里可不会有什么剩饭剩菜的……”沈其音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把藏在身上的一小包巧克力翻了出来,递给了宋知璃,“尝尝这个吧。” 宋知璃只是随口一说,但沈其音给他的东西,他又怎么会拒绝呢? “多谢沈姑娘。” 宋知璃接过了装巧克力的小布包,借着月光端详,只看到药丸一样的小圆球。 ……也许是糖果蜜饯之类的东西吧。 宋知璃捏起一粒放到嘴里。好甜啊!还有浓浓的奶香和……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美味。无需咀嚼,那甜腻的味道就在嘴巴里化开,似乎有勾魂夺魄的魔力,让人的心儿也跟着一同融化掉。 “这糖真好吃。沈姑娘在哪里买的?” 宋知璃忍不住又抓了两粒。 “不是买的,是自己做的……小宁做的!那丫头手巧嘛,看我困在屋子里无聊,就做点零嘴给我解闷。” 反正可可果的事情也只有小宁知道,沈其音觉得再让她多分担一些也无妨,就当是丫鬟的义务好了。 宋知璃倒是没有生疑,连着吃了四五个,这才想起来问道: “这糖果可有名字?” “巧克力!” 沈其音脱口而出,但看着宋知璃一脸不明所以的表情,又想起之前小墨对可可果的误称,便接着解释道: “巧克力是番人的叫法,对,做这糖的方子也是从番邦传过来的……在咱们成国,就叫它可口糖吧。” 第一百三十六章 诱惑巧克力 巧克力也好,可口糖也好,为了避免被人刨根问底,沈其音并没有第一时间拿出来与大家分享。 宋知璃就算是一个特殊的幸运儿好了,男生不贪嘴,不碎嘴,既没有再找沈其音讨要,也没有四处乱说,十分令人满意。 倒是小宁那里,一下子就沦陷了。 “小姐,这个好好吃呀!到底是怎么做的?” “好吃你就闷头吃你的,问那么多干什么?” “可是小姐不是跟宋少爷说是我做的吗?万一以后问起来,我该怎么回答呀?” “就说这是主家的秘密呗。好啦,你就放心吃吧,吃完了还有。但你要是再问东问西,或者不能保守秘密的话,以后就不给你吃咯!” 收买和威胁,再加上小宁本就乖巧顺从,巧克力的小秘密也就暂时安全了。 可美食就像美女一样,因为诱惑力太强,还是惹出了麻烦。 小墨因为巧克力吃太多,到底还是出现了不适。幸好只是昏头昏脑,四肢无力,口吐白沫,并无碍性命……已经比普通的猫不知强了几百倍。可是沈其羽还是担心得要死。 “姐姐,小墨到底是怎么了?她一直念叨‘再也不吃了’,一会又说‘可是好想吃’,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嘘——乱说什么呢!” 宋思珞还在一旁,沈其羽就抱着蔫头耷脑的小墨来找沈其音,还把这猫会说话的事情若无其事地说出来,实在是让人头疼。 好在旁人觉得沈其羽痴愚,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宋思珞也只当沈其羽在说傻话,一脸的怜惜,却一点没有起疑。 找个借口支开了思珞,沈其音赶紧告戒弟弟以后不要再乱说话。沈其羽连连点头,然后焦急地把小墨塞到沈其音怀里,想让神通广大的姐姐救救他的爱宠。 沈其音又不是兽医,连一般的小猫小狗都不会医,又怎么可能懂得如何给神宠治病?她确认了屋里房外再无他人,便直接跟小墨对起话来: “小墨啊,墨大人,你现在怎么样啊?要不要给你请个兽医?” “不必……本座……自己休息……就好了。” 小墨有气无力的虚弱模样也着实让沈其音心疼了一把,她用手指在小墨的眉心上点住,轻轻地转来拧去,说道: “唉!就说不让你吃那么多巧克力,你偏不听!这下遭罪了吧!” “本座……哪知道,这毒好生……厉害。偏你们……凡人,吃了没事。……唉哟……” “好啦好啦,别再说啦。这次长记性了,以后你可别再吃了。” “喵呜……每天只吃个三颗……五颗的话……应该没事……吧。” “你呀……” 沈其音无奈地摇摇头。这小墨,跟她小时候补完牙回家后的样子好像! 管和劝大概是没用的,不然沈其音当初也不会成为牙医的常。还是等她自己慢慢成长,学会自控好了。 然而沈其音和小墨的这番对话引发了沈其羽的好奇。 “姐姐,巧克力是什么呀?” “哦,就是一种糖果啦……” 望着沈其羽那水汪汪的大眼睛,沈其音忽然意识到,自己好像成了一个有糖果却不给弟弟吃的坏姐姐……哪怕这个弟弟已经比她高了一头。 可沈其羽现在还只有刚入学小学生的心智,万一也像小墨一样,像自己小时候一样,沉迷于巧克力的滋味,然后吃坏了牙齿,又该如何是好呢? 然而仔细想一下,阿羽虽然像个小孩子,但却是最乖最听话的那种,而且还在快速地成长和恢复着。也许,还是多给他一些信任比较好吧。 想到这里,沈其音又把装巧克力的小布包给拿了出来。 “呐,这个就是巧克力啦,也叫可口糖。阿羽也尝一个吧。” 沈其羽接过了姐姐递来的巧克力球,前后左右仔细端详了半天,还用鼻子嗅了嗅味道,然后有些担心地问道: “姐姐,吃了这个,会不会像小墨一样啊?” 沈其音一把按住小墨偷偷往布包里伸的爪子,使劲揉搓着猫爪上的小肉球,一边对沈其羽笑道: “没关系的阿羽,少吃一点,就不会变成小墨这样的巧克力笨蛋啦!” 后半句话,沈其音是对着膝头的小墨吼出来的。 小墨被抓了个正着,又被吼了一句,样子十分狼狈。沈其羽见了,咯咯地笑起来。笑过之后,在小墨欣羡的目光里,吃下了巧克力。 “嗯!很好吃。” 沈其羽点着头,反应跟宋知璃差不多。看来男生对甜食都没有那么疯狂。 “要再吃几个吗?”沈其音亲切地问道,也算是一种试探。 而沈其羽想了一下,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再给我两个吧。我每天也只吃三个,和小墨一样就好。” 沈其羽的淡然让沈其音一下子放下心来。她把两颗巧克力球交给沈其羽,正要嘱咐他别告诉别人的时候,宋思珞推门走了进来。 “沈姐姐,你要的东西我已经……嗯?你们在吃什么呢?” 事实证明,甜食真的是女人的致命弱点。 宋思珞尝过巧克力之后,跟小宁一样,一下子就沦为俘虏。她闭着眼睛咀嚼巧克力的样子,若是拍成照片的话,都可以直接当巧克力的广告图了。 不过思珞倒是没有小墨那么疯狂,不至于把巧克力当大餐吃。 原本还想着等到病愈之后再拿出来的巧克力,现在在小院里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除了隔着辈分来往不多的宋世清之外,每个人都已经尝过了它的甜美。 还好并没人刨根问底,追问什么原料,配方之类的。可若是这东西真流到市面上去,情况就会完全不一样了。所以在查清楚可可果的来历之前,沈其音还不想做巧克力的生意,就暂时把它当成小院里的福利好了。 在其他人享受巧克力的滋味时,沈其音的心思却不在这里。 宋世清的反常出游,神秘人的贵重礼物,这两件事情都还没有半点头绪呢。而眼看着她的病假就将结束,到时候,东云楼的事,西雨书院的事,数不清的杂事又会一股脑涌上来。也许到时候,她还会怀念这段时间的清闲呢。 第一百三十七章 肖锦的喜恶 今天是出狱……哦不,是初愈的第一天。沈其音把自己的行程安排得满满的。 东云楼,西雨书院,《东云旬报》编辑部……嗯,有点领导视察的意思。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有人陪同着汇报工作,这样的体验,是沈其音在前世从未经历过的呢。 东云楼还是一样的火爆,只是没了思珞登台献艺,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不过那个小舞台并没有空下来,阿蓝每过两天就会带一个伶人过来登台献唱,维持着店里的就餐氛围。虽然损失了一些思珞姑娘的忠实拥趸,但来酒楼的人也变得更纯粹了。 五娘觉得这是一件好事。 “东家不必担心,咱们酒楼的生意很稳当,现在这自在餐的形式,接受的人也越来越多。听说上元之后,咱们常宁县城里还会新开一家自在餐酒楼呢。” “哦?五娘觉得这是好事?” “当然是好事!独一份的生意,做起来有什么意思?还是有个对手才算得趣。” “五娘还是那么英气呢!”沈其音笑得很轻松,“是个什么样的对手,五娘已经心中有数了吧?” “嗯,就是买下丰泰楼的那人,听说是个在北方经商的员外,姓侯。他带了大把的银子来了遥州,说是要做海运生意,却不知怎的,先从酒楼下起了手。嗨,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是规规矩矩做生意,我五娘是不会怵的!” “呵呵,五娘放心,他若是像苏全一样不规矩,我也一样会想办法对付他的。要不然,也太对不起这县主的名头喽。” 这话说出来,其实也是沈其音的一种自嘲。毕竟现在穿的朴朴素素,住着平民小院,身边只有一个丫鬟,出门还要雇马车,真是哪里都不像个县主呢。 不过沈其音却喜欢这样的生活,不至于跟另一个世界的自己反差太大。况且,她哪来那么多闲钱雇人或者置办行头?书院就是个大黑洞,要想把教育和科研搞好,那是多少银子也不嫌多的。 东云楼不是金山而是银水,胜在细水长流,却无法一下子拿出大笔的资金。窦静阁奶酪店也有沈其音一半的份子,毕竟是用她的钱开起来的。可点心生意还小,店铺位置又在贫民区,有得赚就已经不错了,暂时还指望不上。 至于《东云旬报》,呵呵,和西雨书院一样,是砸钱的生意。 哪怕肖锦已经很努力地在广告位上榨金油了。 《东云旬报》编辑部是个临街的铺面,以前是个米店。旁边是个印书的铺子,半死不活的,也让沈其音买了下来。这些开销,再加上出了三期报纸,宋世平赏的那一千两银子就花得七七八八了。 这个年头印点东西,纸墨人工可不便宜。肖锦拉到的广告费,加上一份三文钱的毛毛雨,也只能做到让沈其音少赔一点而已。 当时沈其音病倒之后,她的一干人马各自分工,窦静阁和孟回风筹备书院教学,宋知璃张罗西雨蒙学,而肖锦则分管《东云旬报》。沈其音一直以为,这位小国舅会对这种赔钱买卖不屑一顾呢。 可看到了在编辑部里忙碌的肖锦,沈其音发现,人家还挺有干劲的! “怎么样,还顺利吗?” 沈其音凑到身边,开了口,肖锦才意识到来人。 “哦对呀,他们就说沈姑娘你今天会出门来着。这边有我在,你大可以放心的。” 肖锦自信地挑了一下眉毛,放下了手中的毛笔。 沈其音似乎看到,那支毛笔的笔杆有被牙齿咬过的痕迹。而且看样子,并不是咬了一次两次,都快和狗狗的磨牙棒差不多了。 是肖锦思考时的习惯吗?还是……这份工作太过难为他了? “肖锦,你不是武将出身吗?让你负责这些文邹邹的事情,会不会太勉强了?” “是啊,挺难的!”肖锦毫不犹豫地承认了,但脸上却在笑,“但很有趣啊!” “你不用担心,你若是真不愿意做,我也不会拿家法来逼你的。当初打赌说的也是帮书院做活,报纸的事,并不算在其中。” “我还以为你只会对别人发善心呢。”肖锦眨眨眼睛,身体往椅背上一靠,抬头望着天花板,亦或是被天花板遮住的天空,“我不喜欢书院的工作,但做报纸的什么编辑,却让我感到很开心,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呢?”沈其音笑眯眯地配合着肖锦掏心窝子的节奏。 “最开始你拉我进书院,我就知道你打得什么主意。看中我跟谁都能打成一片,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替你这个不便抛头露面的女子去上下关说打点嘛。没错,那是我最擅长的,却也是我最厌恶的。可没办法啊,老爹说了,这是肖家祖传的本事,必须得精通,还要擅用。我虽然反感,但被他教了小二十年,已经惯了。所以即便逃出家门,到了南边,也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摆出那副左右逢源的样子来。呃……真是烦死了。” “额……抱歉啊。我不知道你不喜欢这样。” “没关系啦,没人知道的,你是第一个。而且也不用感到愧疚啊,要不是你,我也找不到一件真正喜欢的事来做。” “你是说办报纸?” “是啊。不是你说的嘛,做报纸,必须要观公正。观……一个很奇怪的词,但我喜欢。我喜欢观!虽然只是写一些杂七杂八的市井趣闻,但能把一件事情原原本本,实实在在的写出来,而不必为了博人好感,挖空心思地作态措辞……哈哈,真痛快!” 看着肖锦孩子一样的真挚笑容,再想想另一个世界,那些个造谣生事,颠倒黑白,唯恐天下不乱的自媒体,沈其音也说不清楚心中是什么滋味。 “那你可要记住你现在说的话哟。以后哪怕把报纸办到京城去,也要守住这份初心才行!” “我当然会……京城?”肖锦一下子直起身子,瞪大了眼睛盯着沈其音,惊喜地问道,“你这是要放我回京了吗?” “怎么可能?”沈其音邪魅一笑,“谁知道你刚才说的那些是人话还是鬼话,说不定又是老肖家的祖传绝学呢。本县主还是得谨遵圣旨,让你干满六个月才能放人。所以只好继续辛苦你啦。不过嘛……” 肖锦支起耳朵,充满期待地看向沈其音那刻意加戏的背影。 “《东云旬报》肯定会办到京城去的。到时候可不会再是四版一张的小打小闹了,而且天子脚下,是是非非,想保住观公正可不容易。你就趁现在多多历练好了,肖主编!” 沈其音潇洒地离去了,赶赴下一个考察地点。肖锦再度拿起了毛笔,不自觉地咬起了笔杆子。 “啧,装什么老懂行啊……这家伙,也只有生病的时候才像个女人吧。” 第一百三十八章 隐风雷 “沈县主,请留步。” 刚从编辑部出来,沈其音就被一个声音叫住了。回头一看,却是个熟人。 “啊,是周先生啊。莫不是闻大人有事相商,又派你来寻我?” 看见来人是周处,沈其音也只想到这一种可能性。 然而今日的周处似乎有些惜字如金,往日里多少会寒暄几句的他,这一次只说了两个字。 “正是。” 确实是有些奇怪呢。 沈其音雇来的马车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驾看起来更为豪华,却密不透风的马车。这是县衙的公车吗? 之前常跟在周处身边的衙役也不见一个,驾车的,护卫的,全是不苟言笑的生面孔。 “今天这气氛,倒是与平日不同。怎么,周先生和衙门里的弟兄年没过好吗?” 沈其音玩笑一句,这也是她在周处面前常做的事情。 “尚可。请。” 周处还是不愿多说半个字,这严肃的样子,也许衙门真的出了什么状况? 既然如此,沈其音也不好多说什么,连忙带着小宁上了马车。 马车动起来,摇摇晃晃的,也不知怎么回事,一阵困意袭来,沈其音很快就睡着了。 “沈县主?沈县主!” 沈其音被人唤醒的一瞬间,立刻就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 睡觉?那可是她这段时间里做得最多的事情,早就睡饱了,睡撑了!她甚至可以说,哪怕接下来连着三天不睡觉,也不会感觉到困的。而这种情况下的她,居然在马车上睡着了?这绝对不正常! 而现在,她被唤醒的地方,显然也不是马车的车厢里。 罢了,事已至此,装睡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还是睁眼看看自己的处境好了。 “沈县主,你可终于醒了。” “你……你们!” 沈其音原本确信自己不是在做梦,可她睁开眼睛,看到眼前坐着的人时,这个判断又显得不那么牢靠了——一左一右,并肩端坐的,是两个周处,长得一模一样。 不,对比着仔细看来,也是有细微不同的。五官上有一些细小差异,而气质上的区别则要明显许多。一个文雅随和些,另一个则多少有些阴沉冷淡。沈其音猜想,随和的那个是自己平日见到的周处,而冷淡的那个,则是今天把自己带来此处的人。 人皮面具和易容术这些异想天开的东西先抛到一边,倒是有一个最简单的解释。 “双胞胎!” “看来沈县主已经完全清醒了呢。” 在一句话里使用了十几个字,这肯定是原来的周处无疑了。 再看看四周,昏暗的房间,微弱的灯火,像地牢一样阴冷,却整整齐齐,不脏不乱。 此刻,沈其音正安坐在一张太师椅上,手脚自由,并没有被捆起来。不用看也能感觉到,椅子上还盖了软垫。她面前的案几上放着一杯冒着香气的热茶,身边有一个身材修长,一身黑衣的女子半躬着身子,一副抢小宁饭碗的样子。 沈其音可以肯定这里不是县衙。但她也并不认为,自己遭到了恶意的绑架。事实上,这一出到底是什么戏码,沈其音心中已经有了些猜测。而两个周处的身份,看他们的行事调度,以及对待自己的态度,似乎也不难猜。 不过,该问的事情,还是先问清楚比较好。 “小宁在哪里?” “沈县主放心,您的丫鬟正安安稳稳地睡着呢,可能是比较劳累吧。一会您离去的时候,她自然就会醒来。” “那还真是恰到好处呢。”沈其音端起杯子,从容地喝了一口茶,润了润嗓子,然后问道,“闻大人知道吗?” “知道什么?” “你是陛下的探子。” 周处露出了一个赞许的笑容,回答道: “自然不会有谁明确告诉闻大人,但我想,他应该也有所察觉了吧。” “也对啊,既然做了这常宁县令,看管着身份敏感的大人物,就该知道自己身边会多上几双眼睛。算了,这些事情说来也没什么意思,咱们还是直话直说好了。你们把我‘请’到这里来,到底是想说什么?” “早该如此。” 周处的双胞胎兄弟不满地哼了一声,显然不喜欢他们两人繁琐的说话方式。他抢过了话头,半句废话都没有,直入主题。 “纵火案的凶犯,查到了。” “什么?” “夜刀,杀手,受人雇佣。雇主是番人,原因不明。此人已在追捕之中,若有线索,不要妄动,交予我隐卫处置。” 这是沈其音听他说过最长的一句话了,但由于太过简练,听起来还是让人一头雾水。 一旁的周处也意识到不妥,只好说道: “兄长,你还是去部署巡逻搜捕之事吧,这里还是由我来向沈县主解释的好。” “嗯。告辞。” 周处的兄长还真不含糊,冲沈其音一抱拳,就干脆利落地离开了房间。 “呼……” 沈其音不由得松了一口气,有那种家伙在,房间里的气压都低了不少呢。 再看看周处,虽然摆着一副人畜无害的笑容,实际身份却是皇家密探,锦衣卫一样的存在,也让人亲近不起来呢。 “周先生,哦,不对,周处这个名字应该也是假的吧。不知该如何称呼?” “我们兄弟本是孤儿,无名无姓。后得陛下赐了魏姓,在隐卫之中,我号风,兄长号雷。但魏风这个名字,倒是真没用过几次。沈县主还照以前相称就好,毕竟这个‘周处’,还是要继续做下去的。” 沈其音很规矩地没有再问和隐卫相关的问题。因为她发现,周处,或者说魏风,有问必答,作为一个专业的情报人员,对她这个外人解释得有点多。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人呐,无知才能无畏。知道得越多,包袱就越大呢。 “所以说那个叫夜刀的,就是放火烧了我沈家的刀疤脸?” “刀疤脸?沈县主那晚看到犯人了?” “没有,是王鹤王大人查到了嫌犯的线索,他告诉我的。” “原来如此。不错,刀疤脸就是夜刀。而他的雇主,也就是想灭杀沈家的黑手,应该是东宁岛上的那群佛朗机人。” 佛朗机人?原来在她穿越过来之前,沈家就和佛朗机人有了瓜葛,甚至仇怨了吗? 这是沈其音完全没有想到的。 “这个消息准确吗?” “这是苏全从那个断江虎段杰嘴里套出来的,尚不知真假。但凶犯是夜刀,当是确信无疑。只要捉住夜刀,再问出主使,便可以互相验对了。” 沈其音的眉毛挑了起来。 夜刀和幕后主使的消息对沈家固然重要,可这个情报本身甚至未经验证。为了这么一点事,隐卫就把自身完全暴露到她面前,有必要吗? 这次形同绑架的邀请,倒更像是一种实力的展示。可是,目的为何呢?恐吓?威胁?从态度和气氛上看又完全不像。 看着对面魏风的眼神,审视和品评的意味甚至都未加掩饰。沈其音忽然意识到,自己看上哪个人才的时候,大概就是这样的眼神吧。 第一百三十九章 雨部 被魏风看得有点发毛,再想想最近,蒋成济老爷子一再教育她不要乱管闲事,沈其音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哪怕她自己也知道,希望不大。 “夜刀的事情我已经心中有数了。周先生可以放心,现在的沈家,连妄动的能力都没有。我手下除了厨子,就是教书先生。就算夜刀站在眼前,也无力复仇,只能依仗朝廷之力。怎么样,既然话已说清楚了,现在可以放我走了吗?” 魏风恭恭敬敬的,看起来还是那个和颜悦色的县令幕僚周处,但他说出的话却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 “沈县主别忙,这只是第一件事。后面还有一件更紧要的事情要和沈县主商谈,所以抱歉,还请您再稍坐一会。” 就知道不会这么简单。 沈其音叹一口气,问道: “是什么事情?还请直说。” “沈县主,您对我们隐卫,就一点都不好奇吗?” 如果可以的话,沈其音是真不想跟皇家密探打交道。 历史上的锦衣卫,内卫,皇城司,东厂,哪个有好名声了?为了维护帝王的绝对统治,派遣特务监视百官,甚至荼毒百姓的做法,走到尽头也只有自取灭亡。 可事到如今,她还有得选吗?只能期待这个所谓的‘隐卫’,更侧重的是外敌,而不是内患。还有就是寄希望于刚刚登基的宋世平,还没有染上帝王多疑善变的毛病吧。 至于好奇心,真的有必要吗?宋世平肯定在还是魏王的时候就建立了隐卫,为了刺探齐王府的消息……这种组织的创立,还不就是那么回事? 等等,沈其音依稀记得,当时王鹤来小院问询宋世清的时候,她在窗外偷听,周处,也就是魏风,在一旁看门。屋里面王鹤拿出宋世清与苏全的往来信件时,魏风的脸上,好像就露出过不可言说的笑容呢。 “周先生,当年潜入齐王府的密谍,该不会就是你吧?” “不是我本人,但确是我风部的一位下属。”魏风又露出了跟当时一模一样的笑容。 “风部?” “是的,我隐卫共有四部,分别为云,风,雷,雨。风部无孔不入,专责刺探情报。本人不才,正是风部统领。” 云风雷雨?这个职能划分还挺有诗意,沈其音也不自觉地产生了一些兴趣,随即问道: “那你的兄长一定就是雷部统领咯?” “不错。兄长武艺高强,行事果决,正适合统领雷部。缉捕,刺杀,都是雷部的职责。” “那另外两部呢?难不成周先生还有两个兄弟?” “那倒没有。陛下是在潜邸中创设隐卫。隐卫初立时,只有风雷两部,由我兄弟二人各自统领。陛下登基之后,隐卫也从王之匕升格为帝之刃,这才扩增了云雨两部。其中雨部广布皇恩,润泽天下,而云部统筹协调其余三部,兼顾与各级衙门的接洽。这两部的统领,也都是陛下亲自指派的。” 魏风这么一解释,沈其音就品出点味道来了。 风部管情报,雷部管作战,云部统筹对接,而雨部……应该算个宣传部门吧,引导舆论,巩固皇家声威什么的。 啊……难怪呀。难怪是在《东云旬报》编辑部的门外堵上自己,原来是打得这个算盘。谈到此处,沈其音也就完全想明白了。 “周先生,不,还是叫你魏风统领吧。我也就不绕圈子了。你要谈的第二件事,可是和雨部有关?” “正是!沈县主果然是明察秋毫啊!不瞒沈县主,一直站在您身边的,就是雨部统领,肖雨。” “嗯?” 沈其音赶紧转头,只见一旁的黑衣女子依然躬着身子低着头,一副顺从的侍女姿态。这就是隐卫的雨部统领? “肖雨见过沈县主。” 直到此时,肖雨才抬起头来。她身材高挑修长,面容娇美又带有几分野性,声音略显低沉,简直就像个御姐模特一样。 “啊,肖统领,失礼了。” 沈其音赶紧向肖雨颔首致意,毕竟已经无视了人家好一会了,的确有点尴尬呢。 对面的魏风没有让这份尴尬持续下去,他开口说道: “无妨,沈县主不知,我们这位雨领,可是刚从京城赶来的,为的就是能见沈县主一面。她对您,可是钦佩得很呢!” “是,风领说得没错。”肖雨立刻接上了话头,“陛下设立雨部后,我虽居统领之位,却一直不知该如何行事。这几个月下来,只抓了几个肆意造谣,中伤皇家之人。但要如何宣陛下之威,扬天子之恩,肖雨始终没有头绪。直到有幸读了沈县主的《东云旬报》,这才豁然开朗!” 来了! 果然是因为报纸! 也对啊,媒体这样的利器,统治者怎么可能会放过呢?方才听到隐卫雨部的职能,沈其音就清楚,他们肯定盯上了报纸! 嗯,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沈其音可没想过在这个行当搞垄断,更不会试图游离于朝廷之外。 《东云旬报》从第一期开始,头版里的内容可一直都是留给常宁县衙的。而之前沈其音说要把报纸办到京城去,而且交给皇帝的小舅子负责,也是想把这烫手的力量分给上头监管。她只需要依靠这个平台来宣传她的科学就可以了。 而现在,隐卫找上门来,而且态度十分气,并没有巧取豪夺,那么沈其音就完全没有理由把人拒之门外。有什么要求,只要能好好说话,都是可以谈一谈的。 “报纸一物,也只不过是我突发奇想。如果能为陛下分忧,自是再好不过。我之前也跟肖国舅提过,以后他回京城,也可以在京中办一份报纸。肖统领若是对报纸有兴趣,不妨从旁协助小国舅一把……额,还请恕我多嘴,此肖彼肖,可是一家?” 魏风魏雷,姓氏取自魏王府之魏。那么这位肖雨的肖姓,沈其音觉得,肯定跟皇后家中有关。 果不其然,肖雨坦然答道: “肖雨正是虞国公府出身,曾在皇后娘娘身边伺候。娘娘时刻想着为陛下分忧,便派我入了隐卫。” “原来如此,娘娘一心为国,实在是令人敬仰啊!” 在皇家密探面前,多夸皇帝两口子几句肯定没错。 不知是不是误把沈其音的赞颂当成了某种表忠心的暗示,肖雨一边点着头,一边问道: “沈县主的忠心,也是有目共睹。不知沈县主,可愿意入我隐卫雨部,为陛下效力?” 第一百四十章 升职减负 隐卫啊,看看里头都是什么人吧。 魏风魏雷,皇帝在潜邸时就重用的心腹。肖雨,皇后娘娘的侍女。还有一个云部统领不知是谁,但沈其音猜想,肯定也是个宋世平可以绝对信赖的人……呵呵,但愿不是杨三九吧。 从这些骨干的身份就可以看出,隐卫是为皇帝效力的,而不是朝廷。 这个区别,还是挺微妙的。这里头的麻烦,也很难理得清楚。 沈其音建了西雨书院,其实已经卷入到朝政之中了,但那只是在边缘的区域小打小闹而已。至少短时间之内只会是这样。但如果入了隐卫,那可就完全不一样了。哪怕身份保密,立场也会产生不可逆转的变化。这种变化,不是沈其音能左右的。 为国为民,竭尽所能。 这是沈其音在这个世界的志向。 她倾献才智,想要服务的对象是集体,而不是某一个人。 但她能怎么回答呢? “不,谢谢,我不愿意入隐卫,不愿意为陛下效力……” 说出这种话来,然后去赌宋世平和隐卫们的心胸与节操? 算了吧,就当是入乡随俗好了。 至少现在看来,隐卫还没有变成锦衣卫或是东厂那样的存在。宋世平这位皇帝……可能现在还比较天真,没学会那么多邪门歪道。而如果她入了隐卫,也许可以通过自己的引导,避免这个部门走上邪路歪路?只要不整天想着搞监视和构陷,情报部门,宣传部门,还都是一个国家的正当需求呢。 思绪翻转,也只不过瞬息之间。这种时候,半点犹豫都要不得的。 “妾身自然愿为陛下效力!” 虽然一直在避免使用这样女性化的自称,以免在学术圈子里被人看轻。但到了此时,面对招揽自己的隐卫,沈其音也不得不做一些变通和妥协。直接为皇帝效力,嘴里还我我我的,实在是不像话。 “只是不知,妾身在这隐卫中都能做些什么?” “沈县主的才能百倍于肖雨,这雨部统领之位本该让贤才对。不过此事并非肖雨可以决定,所以,还请沈县主暂居副领之位。等京中的报纸办起来,得了陛下首肯,沈县主便可以正式接管雨部了。” 这也太大方了点吧?沈其音有些受宠若惊,惊吓的惊。这么急不可待地拉她入伙,还许以高位,难道说,雨部的处境艰难,已经到了病急乱投医的地步? 魏风似乎一眼就看穿了沈其音的心思。 “不瞒沈县主,因为一直无所作为,陛下已经在考虑裁撤雨部了。这是隐卫当中,谁也不愿看到的事情。” “是的,雨部的设立,本是皇后娘娘的提议。然而肖雨无能,碌碌无为了几个月,毫无建树。皇后娘娘已经向陛下请罪,说她一介女流,思虑不周,白白浪费了皇家的人手财力,恳请陛下撤销雨部。陛下虽未同意,但已有所动,只让雨部再试做一年,若还是未有起色,便会裁撤。沈县主,若是雨部真被裁撤,不仅要波及到许多贫民,还会有损皇后娘娘的声威啊!” 皇后娘娘的声威?说实话,沈其音是一点都不在乎的。引起她注意的反而是前半句话。 “你说波及到许多贫民……又是怎么回事?” “那是雨部创立之初,肖雨毫无头绪,不知该如何广布皇恩,便在京城内外建了两家养济院,收纳孤儿独老。现在,那两家养济院里,已有千人之多。” 肖雨的脸涨得通红,面色愧疚,仿佛她不是建立,而是打劫了慈善机构一样,这让沈其音很不理解。 “此乃善举,肖统领仁心功德,令人钦佩。” “不,此举耗费雨部钱粮无数,但感恩戴德的,也只有那么千百人而已。朝廷在各地均建立了养济院,民间也有人行此善举。隐卫再来做,拾人牙慧,又不好大张旗鼓。虽是仁义之举,却难以完成雨部之职责。然而沈县主的报纸则不同,肖雨第一眼看到,便为之折服!所以还请沈县主莫要推辞,务必助雨部把京中的报纸办起来!” 这个肖雨,确实是个真心做事之人。只不过她服务的对象是天下间最尊贵的那对夫妻,而不是那些衣食不继的百姓。 幸好,对一位明君而言,皇帝的利益和天下百姓的利益有许多共通之处。只要利用好这一点,也许在雨部做事,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糕。 只不过,肖雨和雨部之所急是在京城。可沈其音在常宁的事业才刚刚起步,实在是走不开呀!甚至于,她因为卧床养病,已经许久没有去过书院了。分身乏术的她,怎么可能兼顾上一南一北两处的事务呢? “这一点,沈县主倒无须担心。在京中发行报纸,此事非同小可,不可仓促而就。入夏之后,便是太后娘娘六十寿辰,那个时候在京中发行第一期报纸是最为合适的。而在这之前,雨领可以跟在沈县主身边,学习办报的章程。等几个月后,再一道进京也不为迟。” 魏风的这个提案让沈其音放下心来。这才刚过完春节,离夏天还早,有足够的时间让她把常宁的事业安排妥当。至于进京,那是迟早要做的事。虽然比她预想的要早一些就是了。 虽然还有诸多疑问,但沈其音还是点了头,接下了雨部的副领之位。以后的事情,慢慢再捋清楚吧。 与沈其音想象的不同,没有什么繁琐的入职流程,只领到一块腰牌,她就成了成朝皇帝麾下万千密探中的一员。唔……大概只有这主管宣传的雨部隐卫才如此随意吧。 虽然多了一重身份,但沈其音却感觉轻松了不少。事实上,隐卫的存在还帮她减轻了一些压力。 有风部在,她也不用再费心去跟踪宋世清了,明里有魏风化身周处守在衙门,暗里还不知道有多少探子盯着小院,断不会让宋世清捅出什么大篓子的。 有雷部在,她也不需要时时惦记着在沈家纵火的凶犯了,夜刀的缉拿,自有魏雷去操心。 而雨部这位勤奋好学,迫切想学习办报的雨领肖雨,直接丢给肖锦了事,反正他们也是一家人,互帮互助嘛。 接下来,她只需要一门心思扑在书院上就好了。 夏天就要进京?好像也不是很远了呢。 第一百四十一章 缺钱的县主 “什么?沈姑娘也要在夏天进京吗?” 书院的山长办公室里,宋知璃对这个消息显得非常兴奋。 沈其音自然不能说出隐卫的事,只说受了朝廷封爵,要和弟弟一起面圣谢恩。而宋知璃脱口而出的那个‘也’字,又引起了沈其音的兴趣。 “知璃又是因何而进京呢?” “皇祖母寿辰,我和思珞要进京拜寿的。这是魏公公临走前说的,陛下特许我兄妹二人离开常宁一次。毕竟身份可以改变,但血脉无可更易。哪怕沦为庶民之身,太后娘娘依然是我们的亲祖母呢。” 提到太后,宋知璃的脸上充满了温情。 不用多说,沈其音也能想象得到,那一定是一位慈祥而又充满威严的老妇人。可想想也挺可悲的,哪怕已经是全天下辈分最高的存在了,但她不仅失去了伴侣,两个亲生儿子也无法相容。唉,也是位可怜的奶奶呢。 “如此说来,大叔也要一道去吗?他可是太后娘娘的长子呢。” “这个……好像不行。当初流放的圣旨写的是永世不得回京。再加上父亲那个样子,还是留在常宁比较好些。” 沈其音点点头,深以为然。随即叹一口气道: “这下好了,你我二人都要离开。这一去一回,再加上在京城停留的时间,怕是至少要两三个月呢。书院和蒙学,又该如何是好?” 宋知璃闻言,也没了方才的喜悦。他思索了一下,然后说道: “书院的事情,有窦,孟两位先生在,当不必担心。至于蒙学,也只有在离开之前定下规矩,安排好人手才行了。” 沈其音点点头,说道: “教室和教具我方才已经看过,算是准备妥当了。老师可聘用齐备了?” “这件事我也正要与你说呢。教人识字开蒙的蒙学先生已经聘请了三位,按你的要求,都是豁达开明之辈,对杂学没有偏见。其中有一位精通数算,只要稍加培训,就可以教习基础数学了。” “这是好事呀。三位先生教三个班,再有窦先生的那几个学生抽空来帮忙,基础的课业就算安排妥当了。”可沈其音看宋知璃一脸愁容,便问道,“怎么,可还有什么别的困难?” “最大的困难就是……报名的孩子太多了。之前不是说招收一百个适龄孩童,分为三个班吗?报名是昨天开始的,到今天,就已经二百多了。而且看这架势,还会继续增长。到最后,恐怕要有三四百人了。” 沈其音皱起了眉头。 “这不对呀!之前不是算过,周围的庄子里,六七岁的孩童也就百八十人吗?哪里来的三四百?” 宋知璃连连点头,随即解释道: “是啊!这里头肯定有些谎报年龄的。寻常庄户难得碰上一个收费如此低廉的学塾,自然要想法设法把孩子塞进来。除此之外,还有不少距离较远,却慕名而来的人家。这其中,甚至有家住城里的贫民。” “城里?这里距离县城可是有将近五十里的距离呢!他们是打算雇马车吗?” “都是贫民,哪里有钱雇马车……”宋知璃苦笑着,“说是走着过来,也就两个多时辰而已。” “而已?那一来一回,半天不就没了?而且荒郊野外的,让一个小孩自己走?” “他们说了,几家的孩子一起来,家里的大人可以轮流接送,每天只出一个男人或是两个女人就行了。” 沈其音没话说了。她也知道,中国的家长,不管在哪个时代都是望子成龙的。为了孩子能上学,什么都可以牺牲。 她当然想再开十个班,把所有孩子都收下。可是手头的人力和银钱有限,实在是难以做到。 没办法,只能提前结束招生,再在现有的二百人里进行一番筛选了。 “年纪太大的不要,不满六岁的不要,家住二十里外的不要……第一年,实在是撑不起来。等到明年吧,明年把二期工程建起来了,资金也宽裕了,就把蒙学改成寄宿制,招收千人!” 宋知璃听了,大吃一惊。 “可这只是蒙学啊。那书院怎么办?” 宋知璃能始终为全盘考虑,而不是只想着他自己负责的蒙学,这一点,沈其音还是很满意的。 书院,科学,始终都是沈其音的心头之重。 不过欲速则不达,书院肯定不会在今年开始招生教学。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现在的西雨书院都远远达不到最低标准。 按照原本的计划,二期工程会给书院补齐硬件,达到一个最低的标准,至少能和‘草根大学’看齐。可若是同时扩建蒙学的话……那这个资金缺口,可就非常巨大了。就算再开两个东云楼,都不一定能补得上呢。 从这个角度来看,夏天跑一趟京城,也许该趁机好好捞一把才对。论起富庶,常宁怎么能跟京城相比? 现在想想,沈其音手里能赚钱的东西也有不少。 东云楼可以在京城再开一家,收益肯定比现在要高。 精油香水,只在常宁售卖未免太过可惜。也许可以拉上晚晴姑娘,到京城闯荡一番? 还有就是……巧克力! 这种消耗量大,又珍稀又新奇的嗜好品,若是能在京城风靡起来,简直就等于源源不断的财富。 不过想法很美好,可仔细考虑起来,每一桩生意都各有难处,还需要不少本钱。 现在的沈其音,说富也富,坐拥着东云楼和西雨书院,一门两爵,可谓是有钱有势。然而说穷她也是真穷,每一两银子都有规划好的用处。闲钱?她可能连五十两都拿不出来呢。 虽说她还有三百户封邑没有凑出来。可是作为一个骨子里的平民百姓,她是真不想靠收税来榨银子用。 也许,之前收到的那份神秘礼物,把金刀首饰拿去当掉,可以换一些银子来? 不,那是人家的一份心意,虽然不知道是来自何人,但就这么当掉总归不太合适。 唉!到底该怎么办呢? 沈其音仿佛又回到了穿越之初,重新为银子发起愁来。只不过,那个时候,她想要的是十两伙食费。而现在她需要的,恐怕十万两银子都不嫌多呢! 第一百四十二章 香水生意 “嗯,银钱确实是个难题。可惜我孟某人也不是什么财主,更不懂做生意。现在有一堆的学问等着学,可没时间分心。这样的事情,也只能靠你自己了。” “不过沈女士你说要去京城?我还没有去过成国的都城呢,我可以跟着一起去吗?” 这就是当沈其音抱怨缺钱时,书院的两位先生给出的反应。 也是啊,在胡乱期待些什么呢?让两位先生教她这个穿越者怎么在古代赚钱吗? 说起来,这段时间,两位先生也是十分忙碌的。 窦静阁在编写日后供书院使用的教材。涉及到的知识大概是中学水平的数理化,但在这个时代里,已经是非常高深的学问了。所以哪怕是窦静阁这样的学术大家也要费尽心思,再加上教授那几个工匠学生,基本没什么闲暇去管别的事情了。 孟回风则是昼夜不息地学习,把他之前的杂学学问和规范细化后的科学知识相融合。窦静阁编写的教材,包括蒙学版的,都是由他第一个学习,再进行编修和润色,使之更加通俗易懂。 他们二人才是书院的镇院之宝,可以说是胜过十万两银子啊! 至于真正的十万两银子,还是只能靠她沈其音自己来解决了。 算了,赚钱的办法不需要太多,管用就好了。 之前想过的办法里,沈其音再三思量,还是香水生意最好赚钱。但因为制作精油的技术已经送给晚晴了,如果撇下她自作主张去京城贩卖的话,实在有些不地道。于是,沈其音便到雨露斋去寻晚晴,跟她打个商量。 “去京城拓展生意?”晚晴睁大了眼睛,“这……真的可行吗?” 晚晴是个小富即安的女人,并没有天然的进取心。现在香水风靡常宁,雨露斋的生意蒸蒸日上,她就已经很满意了。 “香水这东西独一无二,京城富贾云集,多得是千金小姐阔绰夫人,只要准备妥当,肯定能大赚特赚。” 晚晴点点头,淡然一笑,随即说道: “这香水本就是妹妹所创,拿到哪里去卖都是妹妹的自由。京城啊,那可是天下英才汇集之地,哪怕是生意场上也难免刀光剑影。以妹妹之才智,定然是可以马到成功的!不过晚晴年岁大了,只想陪在先生身边,过些平平淡淡的日子。这京城,还是不去了吧。” “可是晚晴姐姐,你难道不想多赚些银子吗?” “钱财要赚多少才算是多呢?为了那黄白之物,我已经牺牲掉了青春年华。如今能常伴先生身边,又得了妹妹的妙法,足保衣食无忧,晚晴已经心满意足了。” 晚晴的笑容闪耀着神圣的光芒,没有半分虚伪。 沈其音一下子就明白了,多说无益。 好在这一趟已经得了晚晴的首肯,她可以放心到京城去卖香水了。只是没有足以信赖的伙伴一起相互扶持,京城多事之地,她还真没把握在短时间内把生意稳定下来呢。 不无遗憾地离开雨露斋,沈其音还在考虑香水生意。正当她盘算着怎么再找个合伙人分担压力的时候,忽然被人从后面轻轻拍了一下。 “啊!肖统领?” 站在沈其音身后的正是肖雨。她今天倒是没作黑衣打扮,一身素白如雪,如仙子下凡一般。不过这下就显出来她的肤色偏黑,是健康的古铜色呢。 身高腿长的衣服架子,真是穿什么都好看。如果换上现代的露腿连衣裙,再配上一双优雅精美的高跟鞋,怕是能惊掉一地的眼球吧。 与宋思珞不同,肖雨的美丽更加贴近西方现代化的审美,但在这个时代似乎没什么市场。否则的话,以她的出身和美貌,现在至少应该是个后宫里的妃子,而不是做着见不得光的密探。 想到肖雨的隐卫身份,沈其音忽然有些生气。她把肖雨拉到街角僻静处,避开小宁,低声质问道: “肖统领,你该不会在跟踪我吧?怎么,隐卫连自己人都信不过吗?” 肖雨挑起眉毛,从怀里掏出两个小瓶子,在沈其音眼前晃了晃,说道: “沈县主想哪去了?我是来买东西的。这香水可是连京中都没有的稀罕货,我才到常宁就有所耳闻。今天编辑部里无事,锦少爷放了我的假,我便寻到这里采买。出来的时候正好碰到沈县主,这才来打声招呼的。” 其实在出口质疑的时候,沈其音就已经想明白了。隐卫真要跟踪她,又怎么会直接上来拍肩膀呢?要真是这么个水准,还当什么密谍?不过话都已经说出来了,就当是给自己表个态也好。 现在,肖雨这一解释,沈其音也就势下了台阶,重新露出笑容。 “原来如此,倒是我多心了。抱歉!” 肖雨倒是不太在意,她说道: “沈县主的担忧我也完全理解。我刚入隐卫时也一直疑神疑鬼,老觉得有人在暗中看着自己。等时间久了也就会发现,隐卫的手段都是对敌对外,不会用在自己人身上的。尤其是咱们雨部,其实并没有什么机密机要的,何苦自寻烦恼呢?” 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沈其音就一直觉得,其实把雨部从隐卫中拿出来,单独成立一个专职宣传的部门才更加合适。不过这不是她该操心的事情,也许等报纸做大了,宋世平自己就会下这个决断的。 误会澄清了,把隐卫的闲事赶出脑海,沈其音指着肖雨手中的香水,问道: “肖统领选的什么香型?茉莉和玫瑰吗?要不要再去挑几瓶?虽说店里有一人限购两瓶的规矩,但我与那店主相熟,倒是可以让她行个方便。” 肖雨把两小瓶香水又揣回了怀中,说道: “多谢沈县主好意,暂时还不需要。这次先买两瓶试一试,若真个好用,等回京之前再请沈县主帮忙说项。只不过到时候采买的数量会大一些,怎么也要给小姐……咳咳,给皇后娘娘买下足够使用的数量才行。” “咦?皇家御用?是要指定为遥州的贡赋吗?” 这年头,天底下什么东西好,传到皇帝耳朵里,大笔一挥,定为贡品,便会年年催收,和赋税一样。 可没想到肖雨摇摇头,说道: “并非如此。陛下和娘娘体恤百姓疾苦,已经减免了各地的半数贡品,短期之内也不会再有增派。这次买香水,用的也是皇后娘娘的私房银子。” “啊!娘娘仁慈!” 这一句,是沈其音的真心称赞。 想到大成皇后肖茹,再想想自己身边的两位肖家人,沈其音忽然意识到,这肖家,不就是香水生意最佳的合伙人吗! 第一百四十三章 肖沈合作 “香水?那不是女人家用的东西吗!我肖家堂堂将门,征战沙场的好儿郎,怎么能卖女儿家的胭脂水粉?不行不行!” 东云楼的雅间里,肖锦一口回绝了沈其音的提议,让一旁兴奋牵头的肖雨十分尴尬。 肖锦的这个态度,沈其音本人倒是一点都不意外。在直男癌这件事上,肖锦还真是很少让她失望呢。 “肖锦啊肖锦,本姑娘是代表沈家在和肖家谈生意,不是和你个人谈。你在开口拒绝之前,能不能先好好替你家里想想?替皇后娘娘想想?” 肖锦不屑地哼了一声,说道: “你这话说的,好像我姐过得不好似的。她可是皇后,母仪天下,平日里也就是管管后宫的那一大群女人,能有什么难处?” 沈其音发现,肖锦就是个特别别扭的人。 若是交情尚浅的时候,他一言一语都要斟酌词句,可会说话了。可等混熟了以后,他就现出了讨厌鬼的原型。虽然跟别家的纨绔子弟相比已经很是良善了,但因为和之前的反差太大,还是会让人不爽。 尤其是骨子里的那种大男子主义,让沈其音这种女权意识不怎么强的人都难以忍受。 “管理后宫,哪有你想的那般容易?有的时候,怕是比处理国家大事都要复杂。不信你问问肖雨!” 肖雨点点头,凑到肖锦身边,耳语了好一阵子。 只见肖锦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写满了不可思议。 沈其音也不知道肖雨到底说了些什么,但很显然,她口中的宫廷秘闻给肖锦带来了很大的震撼。 “还有……这种事?!她们疯了吧!!” “女人狠起来就是这么疯狂。而且宫墙之中,欲望到了极致,孤独到了极致,人心变化之快,是锦少爷你难以想象的。所以为了维系后宫平和,光是发下去的赏赐,就快掏空皇后娘娘的口袋了。” “那你干嘛还要给我姐买香水,浪费银子……” 肖锦嘟哝着自酌自饮,惹得沈其音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这男人,真是没救了! 可肖雨似乎早就习惯了,依然耐心地劝说着肖锦。 “锦少爷,香水在常宁售卖百两银子一瓶,若是把生意搬到京城去做,又有皇后娘娘支持的话,价格便可翻上一番。” 听到这里,肖锦的眼中才第一次露出了向往的神色。 “咳咳,那只是最贵的一种香水。到时候还可以制出更为廉价的香水,最低一两银子一瓶,稍有身家的百姓也用得起,薄利多销,赚的还会更多。” 沈其音连忙出声做补充。晚晴现在只做高端生意也能吃饱,但京城那么大的市场,若是放着中低端不做,实在可惜。 肖锦轻视女子的心态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但他也知道,家里缺钱。 本来手上就没几个赚钱的买卖,他老爹肖万山又出手大方,跟老兄弟们礼尚往来的时候尤其阔气,所以家里根本没什么余钱。 肖锦虽然不像其他纨绔子弟一样吃喝嫖赌,声色犬马,但谁不愿意自家富足些呢? “嗯……做生意也不是不行。但非要卖女人用的香水吗?有没有跟香水一样赚钱的正经买卖?” 哦,合着女人用的东西就不是正经买卖了? 沈其音忍住火气,往桌子上拍了一个瓷瓶。肖锦可以留着慢慢教育,但这生意还是早日谈妥比较好。 “谁说香水只有女人能用?呐,这是新开发出来的男士香水,你可以试试。” “男人用的?你不是在逗我吧。” “怎么?儒家之礼也是讲究焚香沐浴的,你不知道吗?衣袍熏香,涂抹香油的士子和商贾你没见过?” “切,他们算什么男人……” 肖锦嘴上这么说着,但看向桌上那瓶男士香水的眼神里已经没有初时那么多的抵触了。 肖雨最是了解肖锦的脾性,她连忙把那瓷瓶拿过来打开,按雨露斋说明的香水使用方法,往肖锦的手腕上点了一点。刹那间,与众不同的芬芳在屋里弥漫开来。 “嗯?这味道……好像也没那么娘们唧唧的。” “这是用柑橘,琥珀和麝香炼制而成的,温存含蓄,优雅大方,最能衬托男子气概。怎么样?还不错吧?” 沈其音自信地问道。 肖锦抽着鼻子,左闻闻右闻闻,过了一会,才缓缓说道: “嗯,也就是不错啦。可有没有好点的名字?叫香水的话,那不和女人用的没什么分别了?” “名字当然有了,叫做锦龙水。” 其实用古龙水这个名字就好,可要怎么解释呢?从法语eau de lgne“科隆之水”音译过来的? 龙这个字挺好,正可指代男性,应该保留下来。把古换成锦,一是更加形象,便于理解,二来嘛,也算是给肖锦这小子一点甜头。 沈其音思来想去,也只有由他来做这项合作的中间人最为合适。肖雨……说句残酷而伤感情的话……还不够格。 果然,听到锦龙水这个名字之后,肖锦十分高兴。 “这个名字好,最能凸显好男儿的阳刚之气!” 肖锦一边说着,一边把那瓶刚得了新名字的锦龙水收进怀中。 “怎么样,这香水和锦龙水的生意,肖家现在可能做得了?” “做得做得!” 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肖锦也不介意自欺欺人,重新把这门生意定义为正经买卖。 虽然对过程很不满意,甚至已经下定决心之后要好好整治肖锦,但至少也算达成了共识,沈其音也能松一口气,不用担心在京城里孤军奋战了。 “太好了。这份子,我们便四六分成,肖家六,沈家四。如何?” 京城的生意,有什么风风雨雨,还都要靠肖茹这棵大树来遮挡。所以肖家要占大头,这一点,毫无争议。 沈其音其实还留了余地,哪怕最后谈到三七开,她也是可以接受的。不过肖锦似乎对这些数字并不在意,他十分大方地同意了沈其音的提议。 “四六分,没问题。” “因为生意开在京城,所以需要肖家提供大部分的雇工。自然,技术上,我沈家会毫无保留,倾囊相授的。为了生意能做得长久,这其中的秘诀,还希望肖家的人手也能做到保密。” “这是自然,若有泄密者,按军法处置!” 不愧是将门,杀伐果断。 这么一项一项谈下来,终于谈到了沈其音最关心的问题。 “至于出资嘛,由于我沈家拿出了技术,所以还希望肖家能多出一些银钱。” “啊?出钱?”肖锦的脸色忽然有些发白,“我……我家里没钱啊!” 第一百四十四章 钱钱钱 作为一个见多识广的现代人,沈其音知道,没钱这个概念,其实还是挺宽泛的。 街头乞讨的乞丐,看起来就像没钱的样子。 借贷不还的老赖,大概说梦话的时候都在高喊着没钱俩字。 相比之下,沈其音自己,每个月领了工资,交完房租和水电煤气手机话费等等固定开销,再还了上个月的信用卡和花呗……那才叫真的没钱。 但她没想到的是,堂堂虞国公府的经济状况,居然和一个不善理财的中学老师差不多。 不过细问之后,情况倒也没有那么糟糕,和沈其音现下的处境差不多,有固定资产,缺流动资金。 像铺面和雇员,肖家辗转腾挪,还是可以拿出来的。但是采买原料要用的真金白银,就实在是有些麻烦了。 除了大量的鲜花,还需要炼制酒精。名贵的原料更是不可或缺,什么麝香,龙涎香,琥珀等等,这些东西可种不出来。即便是能种,沈其音也不敢冒险在京城里变那无中生有的戏法,说不定一个不小心,小墨的秘密就会曝光在人前。 正因为如此,每一片花瓣都需要花钱来买,所以启动资金是一点折扣都不能打的。 可惜这个时候还没有钱庄,民间放贷,那是驴打滚利滚利,利率高到令人发指。沈其音要是肯丢掉脸皮节操去放高利贷的话,说不定比卖香水挣得还多呢。 “不然的话,我让我爹去找熟人借一些?他在将门的叔叔伯伯那里还是颇有几分面子的。” 沈其音刚想说点什么,一旁的肖雨率先发声了。 “那个……锦少爷,这样可能不大好。” “啊?为什么啊?之前江叔叔纳妾,也找我爹借了银子啊。” “这完全不一样的……” 肖雨又趴到肖锦的耳边嘀咕了起来。 沈其音什么都听不到,但她大概也能猜到肖雨在说什么。 将门勋贵,同气连枝。借钱纳妾也好,盖房子也好,甚至去嫖去赌都没问题。但借钱开买卖,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尤其是这种铁定赚钱的好生意,有钱大家赚嘛! 人家必然会说:这钱既然都砸进去了,也不用提还,就当成入了份子好了!这话说出来,也算合情合理,不好拒绝。于是借钱就会变成入股。 若只是如此也就罢了。可你让一位兄弟入了股,其他人怎么办呢?同气连枝啊!有钱大家赚啊!怎么能厚此薄彼呢?按肖万山的性子,谁也不想得罪,到最后,这香水生意八成就变成了将门的自助餐。搞个不好,文官一脉的沈家也会被排挤出去。 所以,要做香水生意,肖家谁的力都不能借,必须从头独到尾才行。只要拿皇后娘娘当挡箭牌,不留出借钱这种空子给人钻,其他人就算看着眼红也是无从下嘴的。 显然,肖雨也是把这些看得清清楚楚的。 也许这位雨部统领,高挑御姐,其实也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只是受时代所限,才不懂得怎么在舆论的海洋里弄潮吧。不过看她在肖锦耳边说话的样子……怎么感觉又有点像个小女人? 小鸟依人的御姐,还真是反差萌呢!再想想为了公事认认真真的肖雨,对待主子忠心耿耿的肖雨,感觉特别可靠,不是吗? 要是她能嫁给阿羽的话……哎?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呢?难道是因为阿羽最近成长特别快的缘故吗?若是沈其羽能早日恢复,那么沈家的这些麻烦事,也就有人可以帮她分担了吧。 沈其音觉得,也许自己并不是看上了肖雨,只是希望身边也有一个肖雨这样的自家人,能帮着出谋划策吧。 终于,在沈其音的注视下,肖雨的悄悄话说完了,肖锦也恍然大悟,不再提借钱的事。关于启动资金的商讨,也以沈其音的一段话而暂时敲定。 “肖家的家业在京城,到底该如何调度,也该问虞国公的意思。我们在这边商量也没什么意义。不如肖锦你给你爹去封信,说一说这件事?最好能尽快凑出一些本钱来,花期不能错过,一定要尽早开始收购京城周边的各类鲜花。至于其它的名贵原料,我们沈家也再想想办法好了。” 沈其音好恨自己这张嘴啊…… 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把启动资金里最大的一块承担了下来。 虽说是想向合作伙伴展示自家的担当,可也要量力而行才好啊!现在的沈家,哪有那么多的银子? 都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而缺钱,毫无疑问是祸事,所以才会一桩桩一件件,成群结队地来敲沈家的大门吧。 仿佛在一瞬间,全世界都开始向沈其音要钱。 五娘已经得知了沈其音向京城拓展生意的意向,她自告奋勇,想要做个先锋,先到京城寻找铺面,建立人脉。这是个很有前瞻性的计划,有理有据,需要一笔钱。 阿蓝知道思珞夏天要去京城,便冥思苦想几个昼夜,修改了今年的演出计划。其中最大胆的一项,是让思珞在太后的寿宴上献艺,从而震撼整个京中贵族圈。沈其音仔细想了想,这办法还真的可行。就算有些贵族觉得艺人下贱,可孙女给奶奶祝寿,唱个歌跳个舞,谁敢说有损皇家脸面?只要思珞能发挥出水准,说不定就能改变一些人的陈腐观念。不过嘛……筹办行头道具,也需要一笔钱。 更要命的是,在沈其音口袋最空的时候,闻怀远也找上门来要钱。 “沈县主,清明之前,沈府必须要修缮完毕。燕国公的奠堂,总不能设在这个小院里面吧?” “……自然不能。” “嗯,虽然之前说过,衙门会负责沈府重建的人工和资材,但那是按照一年工期算的。若是提前到三月完工,就只靠沈家拨些银两出来了。县衙当中,专银专用,实在是拿不出钱来呀!” “……” “另外,燕国公的丧事,虽然沈相的遗体早已入了沈家祖坟,这一次只是建一衣冠冢。但以国公规格,礼制不能乱。此次,礼部也会派人前来督办。这丧礼的费用,朝廷自会负责。但是礼仪之外的人情,包括白宴,祭物,对宾的招待,可还是要你沈家出钱的。而且,以沈相的地位……咳,还是隆重些好。老夫听说,清明之时,一些沈家故交也会派人前来。沈县主,还是要早做准备呀!” 这样的要求,沈其音无法拒绝。因为这是孝! 若是在这种事情上扣扣索索,不肯花钱的话,可是会被人戳一辈子脊梁骨的。 虽然那不是沈其音的亲爷爷,但哪怕只看在阿羽的面子上,沈其音也该给那位老人一个荣耀的结尾。 唉,说到底,还是缺钱啊! 第一百四十五章 走投无路 真要说起来,有小墨这尊大神在,沈其音是可以做些无本买卖的。 蔬菜,水果,香料,药材,甚至木材,只要是土里长的,就看市面上什么东西最贵,种出来卖就好了嘛。 沈其音不是没想过,但偏偏就是左思右想之后,越想越不敢这么做。 现在连东云楼都不用小墨种出来的蔬菜,而是老老实实去外面采买。为什么呢? 心虚啊! 自从接触到了隐卫,沈其音就变得有些疑神疑鬼,总觉得有人在监视自己,甚至认为连沈家的产业都是别人的监控对象。哪怕肖雨已经当面澄清过了,她也依然无法放下心来。这倒不是什么妄想狂,而是人之常情吧。 有秘密的人,总是会特别敏感呢。 所以短时间内,在完全了解隐卫的部署之前,沈其音都不打算直接大批量使用丹草庐种出的作物了。 现在的丹草庐,已经变成一个大型的育种育苗中心。这里出产的种苗,生长周期会快一些,结出的果实量大味美。这些种苗,沈其音都发放给自家的庄户来种。其中以番茄红薯这些新作物为主,用来维持之后东云楼的食材供应。 除了最开始跟随沈其音移居涂山的孤村村民,这段时间,沈家也在零零散散地招募着庄户。愿意卖力气的,就去开荒种田。手脚麻利的,要么留在书院做杂活,要么去东云楼帮工。有一技之长会做匠活的,便去窦静阁的小作坊里报道。 只有一条要求,必须签死契,一辈子当沈家的庄户。 沈其音有信心给他们最好的生活,最低的负担,但相应的,必须要用永恒的忠诚来换。 比如李丰一家,沈其音绝对相信他们的忠诚,这才交给他们一个绝密的任务:在涂山最不起眼的一片荒地树丛里,种下丹草庐培育出的可可树苗。 这一批树苗种下去,两个月就能结果。这个速度,既能保证收益,又不会太过惹人怀疑。到时候采摘了第一批可可果,有了正当的出处,巧克力,或者说可口糖,也就可以光明正大的面世了。到时候,哪怕是运到京城销售,也不用担心被人追查源头。 可惜,远水救不了近火啊!就算这个计划得以顺利进行,可口糖大卖,也要两个月后才能拿到银子。可现在追着她要钱的人,又该怎么应对呢? 没办法了,真是没办法了。走投无路的沈其音,也只好重新拿出了神秘人送来的那一篮子礼物。 如果是沈家故旧,好心送礼,应该也能理解她此时的苦衷吧。 嗯,反正也是当掉,而不是转卖。等巧克力赚了钱,再赎回来也就是了。 隆亨当铺,常宁最大的当铺。沈其音选择了这里,一是觉得这边的朝奉眼力好,能识货。二来也是听说这家守规矩,讲信用,应该比较安全一些。 “沈县主光顾小店,还真是贵临门啊!” 沈其音才进了隆亨当铺,就被了内间雅室。当铺的黎掌柜亲自接待,态度好的不得了。 “黎掌柜之前见过我?” 沈其音今天的打扮可是十分低调的。这样却被人一眼识破身份,她只能想到这一种可能性了。 “小的哪有这个福分?只不过做咱们这行的,招子总要放亮些才好。若是连常宁县城的贵人都认不出来,还是别在这个行当混的好。不然哪天惹错了人,被人沉到海里喂了鱼虾,连个全尸都留不下来呢!” “呃……” 这黎掌柜说话,脸上堆满了和煦的笑容,可内容也有点太黑色了吧。难道是有过什么不堪回首的经历? “听黎掌柜的口音不像是常宁本地人哦。” “是,沈县主明鉴,小的是从京城来的,在常宁落脚也没几年。” “京城来的?”想到黎掌柜之前谈到做生意时的黑色发言,沈其音便继续问道,“怎么,京城的生意不好做吗?” 但黎掌柜似乎不愿多谈,只是随便敷衍着。 “都是达官显贵的地方,需要记住的贵人怕是比常宁县的百姓都多,自然要操劳些。不知沈县主今日来到鄙号,是有什么宝贝要出当啊?” 沈其音闻言,便也打消了闲聊的念头,把那两件宝贝拿了出来:一把金刀,一条项链。 “哦?沈县主的宝贝果然不同凡响啊。还请稍坐,小的这就叫个朝奉进来过眼。” 很快,一个中年干练的朝奉跟着黎掌柜进来,恭恭敬敬地对沈其音施过礼,然后轻轻拿起两件宝物,小心仔细地端详起来。可是看了许久,竟是一言不发,还一个劲地冒汗。 “怎么回事?这宝物成色如何,你倒是说话呀?” 黎掌柜不满地催促着。 “是!这小刀和项链,都是十足的赤金,成色很足。看制式工艺,不像是中原出产,刀鞘上雕刻的纹路图案也是从未见过,但做工精致,当属上品。只不过……” “别支支吾吾的,贵面前,有话直说!” 黎掌柜一脚踹在了中年朝奉的腿肚子上,这才把他喉咙里噎住的话给踹了出来。 “只不过这宝石……是前所未见。但镶嵌在如此贵重的金刀和金项链上,应该也是价值不菲!” “前所未见?这不是翡翠吗?”黎掌柜惊讶地问道。 “不是……它的光泽和色彩与翡翠不同,这宝石的颜色十分纯净,浓郁的深绿中甚至隐隐透出些许蓝光,实在不像是翡翠。” 黎掌柜从中年朝奉手里接过了金刀,左看右看,也是连连摇头。 “沈县主,您这宝贝……到底是什么来历?” 这要怎么回答?沈其音索性把神秘感贯彻到底,只微笑着摇头,什么都不说。 “哈哈,是小的多嘴了,多嘴了。” 黎掌柜很知趣地没有再问,而是把那中年朝奉赶了出去,又换了一人进来。可是结果却和之前一样,新来的朝奉也不知道这美丽的绿色宝石到底是何物。 沈其音依旧保持着神秘的微笑,但她心里也有些奇怪。祖母绿宝石并不是美洲特产啊,在非洲,印度,甚至中国新疆都有产出的,只不过成色没有美洲的哥伦比亚祖母绿那么好罢了。为什么没人能认出来呢? 就在沈其音担心自己的宝贝当不出好价钱的时候,事情忽然有了转机。 在更换了几位朝奉之后,来了一位年纪很大,走起路来都颤颤巍巍的的老朝奉。他哆哆嗦嗦地举着金刀看了几眼,忽然大叫了起来: “这……这是!助木刺!上好的助水绿啊!难得一见,价值连城啊!” 第一百四十六章 珍宝倾国 助木刺是什么? 老朝奉语无伦次地解释着,沈其音也大概听明白了。 原来这位老人曾是前朝的禁军,几十年前在皇宫里见过一次助木刺宝石。 那是草原鹰汗送给前朝皇帝的礼物——拇指盖大小的助木刺宝石镶嵌在黄金打造的戒指上,翠绿的宝石仿佛神明的眼睛,把大草原的丰茂和神秘尽收眼底。整个草原仅此一颗,十分珍贵。 前朝皇帝得了此宝非常高兴,称那鹰汗那为自己的兄弟,还回赠了许多珍宝美女。从此以后,更是对草原鹰部疏于防范,把修筑城塞,整顿军备的钱财全都用来搜集天下珍宝。 十年之后,蓄足力量的鹰部一统草原各部,忽然挥军南下。前朝边防失修,兵甲不利,一溃千里。鹰汗势如破竹,一举攻破前朝都城,更是亲手斩杀了和他称兄道弟的前朝皇帝,还把他戴着那枚助木刺金戒指的右手砍了下来,作为展示戒指的托架。 自此前朝灭亡,天下大乱,群雄割据,民不聊生。而那枚助木刺宝石,也因此被称作亡国之石,灾厄秘宝。 前朝明明就是因为昏君而亡,但就是有那么一群人非要把这归咎于美丽的助木刺宝石。就像商朝亡国怪妲己,吴国覆灭赖西施一样。不过妲己也好,西施也罢,这等被认定祸国殃民的存在,哪个不是美艳到极致? 虽然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助木刺宝石现世,之前的那枚亡国之石,也在草原鹰汗去世后成了殉葬品。但助木刺亡国珍宝的传说,依然在这乱世间流传下来,只是知道的人并不是很多。 很显然,老朝奉对此深信不疑。这也是为何在经历了最初的兴奋后,老朝奉看向两件宝物的眼神变得十分黯淡,连半点贪恋都没有,就仿佛太监见了美女一样。 然而这等传说并不是人人都信。沈其音就很清楚,祖母绿作为世界四大名贵宝石之一,绝不会是什么厄运的象征。昏君因为认敌为友,不修边防而亡国,关珠宝什么事? 黎掌柜眼中闪着金光,他显然也不相信什么亡国之石的说法。这两样宝贝,已经牢牢地吸引住了他的目光。之前还觉得金刀含金量大,更为值钱。可现在看来,金刀上只有两枚助木刺,项链上却是十颗宝石排列成串,比开屏的孔雀还要优美。 黎掌柜喝退了还在嘟哝着亡国之石的老朝奉,谄笑着对沈其音问道: “沈县主,这两样宝贝的确是珍贵无比。不知您是要活当还是死当啊?” “活当,半年,我要五百两黄金。” 这是沈其音之前已经想好的要求。 听到是活当而非死当,黎掌柜的眼中明显闪过一丝遗憾。但他很快就恢复了笑容。 沈其音贵为县主,虽然没什么实权,但该给的面子,当铺还是要给的。五百两黄金,半年的当期,利钱要的也不算太高。这让沈其音十分满意,痛痛快快地办完了一应手续。 一两金,十两银,有了这一笔钱,沈其音的心里总算是踏实了些。 闻怀远那里催得最急,沈其音直接甩了一百两金子过去。五娘要去京城打前哨,钱不能少带,沈其音大手一挥,咬着牙给了三百两黄金。至于宋思珞的演出服……嗯,还是不要太奢华的好,给个五两金子就得了。穿那么珠光宝气的干嘛,是给长辈贺寿的样子吗? 即便克扣了宋思珞那边的预算,刚到手的金子也一下子就快造光了。钱啊,真是不禁花。 沈其音知道,那两样宝贝当出去,哪怕她要千两黄金,当铺也会舍得给的。可是要的越多,搭进去的利钱也就越多。反正只要再等上两个月,巧克力开卖了,就能踏踏实实地自己赚银子。何苦为了一时的荷包充盈,而背负上更多不必要的债务呢? 那些急需用钱的地方都已经处置好了,总不会再出什么意外了吧? 事实证明,人呐,就是不能乱立fg。你觉得一切都会顺顺利利无意外的时候,意外便已经在转角处等着你了。 没过几天,隆亨当铺的黎掌柜就找到小院来,求见沈其音,说有要事相谈。 因为小院里连个正经会的地方都没有,这黎掌柜又不是熟人,总不能带到后院去。没办法,沈其音只好换到了东云楼相谈。 哪知才坐下,连茶水都还没上,黎掌柜就语出惊人。 “什么?我的两样宝贝失窃了?!怎么会这样……” 沈其音惊叫的同时,猛然发现对面的黎掌柜正认真地审视着自己的惊容,好像一位评委,要给自己的惊讶表情打个分数一样。 “怎么,黎掌柜难道在怀疑,是我派人给偷回来的?” 沈其音压住惊怒,冷冷地问道。 “不敢,不敢……”黎掌柜的语气有点言不由衷,但也没敢胡言乱语,而是问道,“小的只是想知道,沈县主把这两样宝贝当给鄙号的事情,还有什么人知晓?” “只有跟着我去的丫鬟知道。怎么,难道偷走宝贝的是个女飞贼吗?” 沈其音话中带刺,黎掌柜只能尴尬地笑了笑,说道: “那倒不是,贼人是个高大汉子,武艺高强,只是黑布蒙面,看不见脸。” “你们和贼人交过手?”沈其音更加生气了,“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我的东西被人抢走,居然没能把贼人拿下!好啊,好啊!黎掌柜,你可真是开得好当铺!这样做买卖,就不怕砸了招牌吗?” 话说到这里,黎掌柜也变了脸色,虽然还是恭恭敬敬的样子,但言语之中已经有些暗含硬气了。 “沈县主息怒,到底是怎么回事,现在还没弄清楚呢。鄙号虽然有看护不周的责任,但贼人是怎么盯上这两件宝贝的,还请沈县主再好好想想。鄙号里宝物甚多,从未出过差池。偏偏沈县主送来两样东西,就被人抢了去,未免也太过巧合了吧?” 沈其音冷眉倒竖,反问道: “你们就没丢别的东西吗?” “没有。” “可曾报了官?” “未曾。事出之后,小的这不就先找沈县主来商量?若是商量不出个结果,再报官也不迟。” 听黎掌柜这意思,话里话外,还是在暗示她沈其音和宝贝失窃有关。 开玩笑吗!要说真有猫腻,沈其音还怀疑是隆亨当铺监守自盗,演一出戏码,想侵吞她的金刀和项链呢! 沈其音本就心疼自家的宝物,又加上黎掌柜这个倒打一耙的态度,再也忍不住心头怒火,直接爆喝道: “好!那我就给你个结果。那两件珍宝不是我派人偷的,但我沈家的东西,谁也别想巧取豪夺!黎掌柜,请!报!官!吧!” 第一百四十七章 神秘人的邀约 黎掌柜走了,不慌不忙。至于是不是按沈其音说的报官去了,那就不得而知了。 黄金,宝石,这些珍玩对沈其音来说,一直是高不可攀的存在。电视和网络上瞧几眼,赞叹两声,也就过去了。 到了这个时代,真的宝贝拿在了手里,感觉嘛……也就那么回事。 那条祖母绿宝石项链,若是拿到京城去拍卖,哪怕顶着亡国珍宝的名头,也一定会在京中贵妇人之间引发一场天昏地暗的争夺战吧。 可沈其音甚至没戴过,就对着镜子在脖子上比了一下。铜镜中的自己既模糊又陌生,朴素的衣裳和这项链一点都不般配,看起来甚至有些滑稽。 女人没有不爱珠宝的,沈其音也承认,自己很喜欢那条项链。可她就是……没办法安心地迷醉在祖母绿的光芒里。 也许是因为一心扑在事业上,怕被一时的享乐堕了心性。 也许是因为刻意回避着爱情,所以连美丽都一并成了罪过。 也许是因为这份神秘礼物的主人,至今都没有现身。 可现在,宝物失窃了,不管是隆亨当铺玩的猫腻,还是真的有贼人出手抢夺,东西已经没了,这是沈其音无法容忍的。 “小宁!” “是!小姐!” 听到呼唤,小宁推门进了雷霆方歇,只剩沈其音一人的雅间里,只是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自然。 “小宁,那一篮子宝贝,你有跟别人提起过吗?” 听到沈其音的质问,小宁连连摇头,急切地回答道: “没有!小姐说要保守秘密,婢子怎么敢乱说呢。” “那咱们那天去当铺的事情,还有谁知道吗?” “没有……”说到这里,小宁咬着嘴唇,攥紧了自己的衣角,低声说道:“但是,婢子可能被人盯上了!” “被人盯上了?怎么回事?”沈其音追问道。 “婢子也说不清楚,但肯定是有人盯着小姐和小宁的!方才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婢子的腰带上被人夹了一封信……是给小姐您的。” 说话间,小宁变戏法一样从身后拿出了一封信来,哭丧着脸把它递给了沈其音。 沈其音低头一瞧,只见小宁交上来的信封普普通通,看起来还很新,上面写着‘沈小姐亲启’五个字。 “真是的,你怎么不早说啊?”沈其音一把拿过信件,随口埋怨道。 小宁最怕主家训斥,只这一句,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婢子也是在房外守候的时候才发现,那时小姐您还在和黎掌柜谈话,婢子自然是不好打扰的。后来黎掌柜走了,小姐您好像在屋里生闷气,婢子就不敢……婢子知错了,请小姐责罚!” 小宁楚楚可怜的小模样,沈其音又怎么忍心真个责罚她。于是便摆摆手,说道: “哎呀好啦好啦,就罚你三天不许吃可口糖,以后警醒些吧!” “是……” 小宁咂咂嘴巴,一脸痛惜。 沈其音此时也顾不上小宁了,她拆开信封,取出信纸一看,上面根本没写几个字。 “今日酉时,城外白沙湾望海亭,诚邀沈家兄妹一见。” 信中没有落款,但是信封里的另一样东西倒是可以当成是发信人的签名——一根凤尾绿咬鹃的羽毛。 这必是那个送她可可果和珍宝的神秘人啦!只不过和之前礼物中完美光洁的羽毛不同,这一根羽毛稍有残破,还粘上了一些污迹。那黑中带红的颜色……难道是血迹? 再三询问小宁,她还是想不起来自己是什么时候被什么人近了身。不过来信之人的身份已经明确了,再追究这个也没什么意义。 沈其音在房中踱来踱去,反复思索着。 过了好一会,小宁实在忍不住,便开口问道: “小姐,你真要带羽少爷去荒郊野外见一个连面都不敢露的人吗?” “嗯……”沈其音点着头,像是在回答小宁,又像是在给自己的思考做结论,“虽然有些风险,但还是去一趟的好。对方既然肯赠送价值连城的宝物,应该不会有什么恶意吧。” “可现在那宝物已经丢了呀,他会不会是想要兴师问罪呢?” 沈其音叹一口气,说道: “我也猜不出这人的目的,不过去了应该就能知道。放心吧,你家小姐可是惜命得很,不会毫无准备就赴约的。哦对了,这个白沙湾,到底在什么地方?” 白沙湾位于常宁县城的东方,距离涂山不是很远。地如其名,是一片铺着白色沙滩的美丽海湾。这里风平浪静,地阔水深,倒是一个天然良港。可惜离城镇比较遥远,所以无人开发。 但也许是因为这里的景色太过优美,所以有人在海湾一侧的山崖上建了一座小凉亭,那就是望海亭了。站在望海亭上,吹着海风,沐浴着落日余晖,俯瞰海潮拍打着白沙滩,还真是颇有意境。 若不是怀里藏了一把能连发三弹的手铳,时刻准备着防身自卫,沈其音还真想仔细欣赏一下此间的美景呢。 “姐姐,那边有海鸥哦!” 受邀一同前来的沈其羽倒是十分开心,因为沈其音只告诉他是来海边游玩。 自从成了常宁县侯,不再去东云楼演出,沈其羽也一直窝在家中写写画画,这次难得出来郊游,心情自然是极好的。 而跟在一旁的连福则颇为紧张,如临大敌,腰上别了好几把菜刀。小宁在后面哆哆嗦嗦,肩上挎个小篮子,篮子里也放了两把手铳,威力更大,但只能单发。 沈其音自有预感,觉得这次会面应该不至于有太大的风险。但是为了自己和阿羽的安全,准备妥当还是必须的。这是沈家的事,沈其音不想劳动外人,所以武力上仰仗一下连福,再从兼职改造火器的窦静阁那里搜刮几件实验品,就是她武备的极致了。 为了确认周围没有被人设下埋伏,她早早来到了白沙湾,登上了望海亭。 沈其音没心思看海景,一直背向大海,盯着通往望海亭的林荫小路,想要在第一时间看清来人。 可到了酉时,小路上无人出现,倒是随着沈其羽的一声惊呼,一条汉子从朝向大海的山崖处窜了上来。 沈其音吃了一惊,连忙转过身来细细打量,就跟小宁之前的描述一样,来人人高马大,武者劲装,头戴斗笠,隐约可以看见,下巴上,手上,有好几处疤痕。别的不说,光看这一身的伤,也绝对是个狠角色。 虽然连福比那人还要高大些,但这个拿刀只会切菜剁肉的厨子,在一个真正的武人面前,也就只能当沙包肉盾来用了。 当然,沈其音带连福来只是当作威慑,并不是用来送死的。真要起了冲突,还是得靠她准备的火铳来解决问题。只要连福能吸引对方两秒钟的注意,让沈其音能顺利地把枪握在手里,她就有信心扭转胜负的天平。 额……这是预想中最坏的情况了。这次会面,应该不至于出现刀兵相见的场面吧? 第一百四十八章 达海 沈其音打量着来人,来人自然也审视着沈其音一行。不过片刻,他便笑道: “沈小姐果然好胆色,只带了两个不会武艺的从人就敢赴约,佩服!” 那汉子的声音雄浑低沉,但听起来却有些莫名的亲切感。 不过对方一眼就看出连福只有块头没有功夫,这是不是需要担心一下呢? 沈其音定了定神,大方地向前一步,拱手道: “这是我沈家的诚意,不知壮士高姓大名,是否也能展示一些诚意出来呢?” 那汉子没有答话,只是默默地摘下了斗笠,露出了一张布满伤疤的脸。 天呐,那还是脸吗?纵横交错的伤疤,看起来就像是一张雕刻不佳的麻将牌——八条。 这人到底经历了些什么呀? 沈其音不自觉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沈其羽和小宁则发出了惊叫,小宁甚至差点把装着火铳的篮子丢到地上。 而意想不到的是,连福也叫出了声,并不是“哎呀”“妈呀”这样的感叹,而是喊出了一个名字: “达海?” “原来连师傅还记得我达海啊!”被称作达海的汉子冲连福一抱拳,“别来无恙!” “无恙,俺老连倒是无恙,可你小子怎么……”连福指着达海满是伤痕的脸,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 “呵呵,一言难尽。”达海淡然一笑,好像他只是被猫挠了一下。 这粗犷的笑容,还真是十足的男子气概啊。一直以男子汉自居的肖锦,在这达海面前,恐怕就跟个小猫咪差不多。 见来人是连福的旧识,沈其音的最后一点戒备也放松开来。她笑容更盛,柔声问道: “连叔,这位到底是……” “哦,大小姐,这是达海,之前老太爷在岱州做海贸时,他可是船队里最年轻的船长!” 看这达海,年岁似乎还没有连福大,大概也就三十出头的样子。而他竟然十年前就能当上船长,可见是个厉害角色! “原来如此,真是失敬了!快请入座!” 凉亭之中本就设有一套石桌石凳,供观景的游人摆放饮食。 除了对付敌人的武器,沈其音当然也没有忘记准备招待朋友的酒食。 东云楼的寿司,卤牛杂,红薯粉,窦静阁奶酪店的乳酪蛋糕,小墨偷偷制出的巧克力球。蒸馏出的烈酒也带了一小坛,还有沈其音自己要喝的果汁。样式不多,量也不大,贵在精致。 达海入座,却并没有对石桌上的酒食产生太大兴趣。他神色复杂地看着沈其音,问道: “某家当年在岱州时,也曾到府上拜访,还见过沈小姐和沈少爷一面。怎么,沈小姐不记得了?” 对于这样的问题,沈其音早就有了固定的答案: “这个……沈家不久前经历了一场劫难,自那之后,我就记不起之前的事情了。还请见谅。” “哦?那沈少爷呢?还记得我达某人吗?” 达海把那张骇人的脸转向了沈其羽。 沈其音知道此时的弟弟还不擅长应对生人,便想抢先一步插话: “哦,阿羽他……” 可没想到,沈其羽看着达海,眨了眨眼睛,毫不怯场地答道: “我不记得了。但是看着你却有几分眼熟。” 达海听到这个回答,脸色明显有些黯淡。 一旁的连福见状,赶紧给他倒了一杯烈酒,开解道: “哎,达老弟你也真是。那个时候,大少爷才几岁啊?就只见过那么一面,记不起来不也是很正常的嘛。来来来,喝酒,我替少爷小姐,敬你一杯!” 达海从善如流,也不多说什么,端起酒杯,豪爽地灌了下去。 “咳咳……这酒……咳……还真有力气!” 达海咳红了脸,神情却十分享受。 一旁的连福见状,眉开眼笑地继续劝酒: “哈哈,那是,喝了咱们大小姐鼓捣出来的烈酒,再喝别的酒,那就和喝水一样了。来来来,再饮一杯!” 达海跟着连福连喝了三杯,当连福再劝时,他却摆手拒绝了。 “不能再喝了,这酒力气大,喝多了误事。怎么也要先把正事说清楚,再喝也不迟。” 听达海提到正事,一旁抿着果汁的沈其音连忙问道: “达壮士,敢问此次相邀,到底是有何事要谈?” “哎,什么壮士,我本就是沈家人,称呼上不必那么拘谨。” 沈其音想了想,然后说道: “既然如此,我看你与连叔兄弟相称,我就叫你一声达叔如何?” “哈哈哈哈!好!好啊!”达海忽然开怀大笑,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轻轻抛给沈其音,“这本就是达叔我给你们准备的见面礼,赶紧收好了,可别再落到歹人手里了!” 听到达海如此说,沈其音连忙打开布包,果然,镶着祖母绿的金刀和金项链完好无损地躺在里面,就和初见时一样。 “这……是达叔抓住了在隆亨当铺偷东西的贼人吗?”沈其音惊讶地问道。 达海冷哼了一声,夹了一片卤牛心,一边大嚼着一边说道: “什么隆亨当铺,那就是个贼窝子。某家早知道他们不干净,摸进去查看的时候,你猜怎么着?他们正照着这两样东西造假呢!你说说,他们打的什么主意?” “什么!”沈其音的惊讶是一个接着一个,“那群狗东西,竟然想掉包骗本姑娘!啊!所以说,昨夜把这两件宝贝偷……呸呸呸,夺回来的侠士,就是达叔你啦?” “这算什么侠士,只是不能眼看着自家人吃亏上当罢了。”达海说的云淡风轻。 先是送了贵重的大礼,后来发现礼物被歹人觊觎,又帮着夺了回来。这份情义,沈其音还是很感激的。她一口喝干了自己杯中的果汁,也倒上了一杯酒,举起酒杯冲达海说道: “谢谢达叔!来,我敬达叔一杯!” “哈哈哈,这丫头,还真豪气!来,干了!” 两人隔着石桌,相对满饮一杯。 一旁的连福有些看不过去,低着头小声嘀咕道: “这小子,怎么跟大小姐说话呢。” 达海似乎没听到连福的嘟哝,但沈其音听到了。 她其实并不介意被沈家之前的下属称作丫头,毕竟年龄辈分在那里摆着呢。可连福的心态给沈其音提了个醒,她是个现代人,所以不是那么在意等级尊卑。可在这个时代里,连福的想法才是更普遍正常的。 现在想想,达海的年龄比连福稍小,身份上,船长肯定比厨子重要。但论到亲疏远近,常年跟随沈渠昆的连福,肯定要比只到沈府去过一次的达海更亲近沈家才对。可想想达海出现之后对沈其音姐弟的姿态,好像有些过分亲昵了吧? 不,这还不是重点。再往前回想,他是旧时沈家的船长,按连福所说,岱州的船队早就被转卖别人了。而这个达海,看他送出的礼物,还有那一身的伤痕,不难猜出,他很可能是到过新大陆,并在那边经历过许多磨难的。这到底…… 沈家的旧事,消失的船队,新大陆,佛朗机……这些碎片,似乎全都可以拼在一起了。 第一百四十九章 沈家的远航 沈其音的脑子里堆满了疑问和猜测。而眼前的达海就是一切的答案。 可是问题实在太多了,到底该从哪里开始问起呢? “咕……” 谁在咽口水? 沈其音回头一看,发现小宁正盯着桌子上的一小碟巧克力球出神。是啊,因为受罚,这丫头从今天起,三天不能吃巧克力呢。 哎?巧克力,这不就是个绝佳的切入点嘛。 沈其音伸出手来,把那小碟子往达海面前推了推,说道: “达叔,尝尝这可口糖吧,很好吃哦。” “糖啊……” 达海一个壮汉,对小孩子吃的糖果可没什么兴趣。不过沈其音这么热情地推荐着,他怎么也要尝一个才好。 于是达海用筷子夹起一个糖球,丢进嘴里,大嚼两下,正要随口夸赞两句,却忽然发现这可口糖的风味有些熟悉。 “嗯?这糖……怎么有股子可可的味道?” 因为可可本就是来自于当地土语的音译,所以达海对它的称呼和沈其音所知所用的并没有什么不同。 “那当然啦,因为这可口糖,本就是用达叔送我的那种可可果做成的呀!” “哦?这倒是稀奇。我第一次吃这可可的时候,是冲成饮子喝的,嘿,又辣又苦,却又很提神。没想到用那比黄连还苦的可可,居然能做这么香甜的糖果,沈小姐还真是厉害呀!” “哎?既然知道可可是苦的,那达叔怎么会想到拿来送人呢?”沈其音有些顽皮地问道。 “哦。沈小姐有所不知。在这可可生长的地方,它可是被当地人看做神明的恩赐,能振奋精神,还被称为‘喜悦的源泉’呢。而在某家看来,这可可虽不好吃,但却可以带来好运气。某家把可可果带到船上之后,可是有惊无险地避过了好几次暴风雨!后来到了常宁,听说沈小姐病了,就想到把可可果送给你,希望它也能给你带去好运。” 达海的真诚,沈其音毫不怀疑。她之所以拐弯抹角地问话,也只是不想暴露自己对那一片神秘大陆了若指掌的事实。带着感激和些许歉意,沈其音又敬了达海一杯酒。 “多谢达叔!多亏了这可可果,我现在已经恢复如初啦。不过我也有些好奇,达叔是在哪里得到可可果的呢?这么奇特的作物,一定生长在很遥远的地方吧?” “遥远……啊,何止是遥远啊,那简直就是另一片天地。从我岱州往东往东,航行大概三个大成国疆域的距离,才能够到达。那片美丽富饶的土地,我们称它为美洲。” 没错,那就是美洲了! 一个是拉丁语的音译,一个是由汉语的赞美而直接命名的称谓,两个世界的美洲,在名称上的重叠,该说是纯粹的巧合,还是历史的惯性呢? 可好端端的,怎么忽然想到要横渡太平洋了?这是沈其音最想不明白的地方,也是她迫不及待想要提出的问题。 “哇哦!那何止万里之遥啊!达叔,你为什么要到那么遥远的地方去呢?” “呵呵,还能为什么,为了沈家啊!” 达海自顾自地又灌了一杯酒,情绪似乎十分复杂,也许有些愤怒,但似乎又有点自豪? 连福这个时候也觉出奇怪来了,他插嘴问道: “达老弟,你不是早就离开沈家了吗?老太爷把船队卖掉之后,说你也一并离开了呀!” “哪里是卖掉船队,那只是掩人耳目的幌子。呵呵,现在说出来也无妨,反正无需再保守秘密了。咱们沈家的那一整支船队,是遵照先皇洪德帝的秘旨,出海寻找不死药去了啊!” 啊!对呀!沈其音忽然想起来,之前王鹤问询宋世清的时候,宋世清提到过,他曾派人在岱州监视沈家,然后发现沈家造船的工匠都是从宝船坞里调集的,甚至市舶司也牵涉其中。宋世清当时就怀疑,仓促辞官的沈相是得了皇帝的秘旨,在谋划着什么。 这么看来,还真让他给猜着了! 追求长生不老,还真是每个伟大皇帝都绕不过去的心病啊。可来不及细细品味,沈其音的注意力就又被达海生生拽了过去。 只见达海的眼睛里透出了深邃的回忆之光,借着酒劲,他悠悠地讲述起了一次历经十年,波澜壮阔的宏大征程: 那是十年前的春天,经过了几年的筹备,一支由五十艘各类船只组成的船队扬帆起航,开始了一次不知终点在何方的航行。整支船队的统帅,是一位武艺高强,心志坚定的太监,陈平。而达海,最初只是其中一艘小船的船长。 船队从岱州起航,向东绕过丽岛,穿过鬼国,一头扎进了似乎无边无尽的汪洋之中。好几次,食物和淡水即将耗尽,但幸运的是,船队总能找到或大或小的岛屿。可以打猎补充食水,伐木修缮船只。 “神明在护佑我们!只要继续航行下去,一定可以到达神仙的国度,找到不死药,完成陛下的心愿!到时候凯旋归乡,人人封妻荫子,飞黄腾达!” 陈平并不是一个狂热的开拓者,他有的只是对先帝近乎信仰一般的忠诚。但他充满底气的激励,还有事必躬亲,同甘共苦的姿态,成功地维系住了整支队伍的士气。 哪怕船只被风暴摧毁,水手因疾病死去,渡不完的劫难,数不清的危险,但这支远航船队依然追随着希望,不停前行。 在横渡大洋的过程中,年轻的达海靠着拼搏的精神,高昂的斗志,赢得了陈平的青睐,被升为了旗舰船长。 在海面上漂泊了将近一年,几次改变航向,还曾在一座大岛上停留了月余。终于,在第二年的春天,他们抵达了一片神秘的大陆。 这里遍地金银,有前所未见的作物和热情好的土著居民。他们隶属于一个名为‘纳瓦’的松散帝国,它的开化程度和国力军力虽然远不如大成,但也拥有着神秘而璀璨的文化。 船员们终于踏上了陆地,在当地居民的招待下,难免产生了懈怠。 但陈平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他把大部分船员留在了靠近海岸的村庄进行休整,自己则带领着一支精锐小队继续向内陆进发,以期找到不死药的线索。 达海也在这支精锐小队当中。 但很快,随着不断深入,探索者们发现,美洲并不是什么神明的乐土。 这片美丽富饶的土地,正在变成恶鬼的乐园。 第一百五十章 人类之恶 望海亭里,沈其音等人聚精会神地听着达海的讲述。 连福瞪大了牛眼,沈其羽把手指咬在嘴里,小宁连巧克力都顾不上看了。 桌上的食物是听故事最好的零食,但每个人都夸张地细嚼慢咽,生怕因为咀嚼的声音大了,而漏听那么一两个字。 沈其音也听得十分认真,虽然早就猜到这支船队会经历些什么,但亲历之人的讲述,和上毫无感情的文字是完全不同的。 从达海的叙述中就可以知道,这支舰队并不是以一条直线横渡太平洋,大概是因为想要寻找不死药的缘故,他们曾经几次更改航向。 也许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能幸运地遇到诸多岛屿吧。按沈其音的猜测,舰队初始向东,后来又转向南,进入了夏威夷群岛一带。最后从夏威夷岛一口气向东航行,应该是在中美洲附近登陆的。 自然,这一路经过的地方,肯定会有与另一个世界不同的新名字。就如同成朝周边的丽岛和鬼国一样……这其中应该也有一些故事,等以后有了时间,沈其音还真的很想了解一下。 故事讲到现在,除了海上的风暴和疾病,可怕的恶蛟和巨鲲,并没有太多让人心生惧意的内容。历经千难万险,最终抵达目的地,就和大多数冒险故事一样。 然而沈其音知道,当佛朗机殖民者出现在达海的讲述中时,整个故事都会变了模样。 比恐怖的鬼故事还要可怕的,是血淋林地揭露出人类最丑恶一面的纪实。因为听者会发现,这个世界上最恶毒的厉鬼,就混迹在人类之中。 燃烧的城市,满地的尸骸,老人,妇女,孩童,甚至是孕妇,都会被当成羔羊一样宰杀,目的仅仅是取乐。幸存下来的人们变成了奴隶,被当成牲口一样使用,稍有反抗就会被虐杀,以惨死的结局成为他人的警示。哪怕是认了命,乖乖干活,也会遭到殖民者的肆意打骂。甚至活干得慢一点,家人就会被砍掉手臂……这些沈其音曾在上读到的资料,变成了达海口中的见闻。 “太可恶了!”连福拍案而起,“这些佛朗机蛮子,简直……简直不是人啊!达老弟,你们就没有给他们点教训吗!?” “教训,当然给了!第一次遇到劫掠纳瓦村落的佛朗机人时,陈都督就带着我们杀了过去。趁着他们烧杀抢掠的时候,一个奇袭,就干掉了一百多人。从那之后,我们就一直在和佛朗机人对抗。他们的后援源源不断,但只有火器厉害,打起仗来没什么脑子。我们有纳瓦人相助,再加上陈都督智计百出,倒是也没吃什么大亏。” “海战也没吃亏吗?” 联想到成国舰船和佛朗机战舰的差距,沈其音颇为好奇地问道。 “根本就没打什么海战。我们的船在西海岸,他们的船在东海岸,中间隔着整个纳瓦国,根本碰不上面。倒是陈都督设计偷袭,俘获了好几艘停泊靠岸的佛朗机大帆船。可惜没法带走,就那么几条船,也不够拿来对敌,只好把能搬的东西全都搬下来,一把火烧掉了事。啊,对了,送给你们的礼物,大多是在那船上缴获的战利品。那些番鬼子抢纳瓦人的东西,却没想到被我们给抢回来了,哈哈哈哈!” 达海在大笑,沈其音则拍着自己的脑袋,暗骂糊涂。 在没有巴拿马运河的情况下,想从大西洋进入太平洋,只能从南美洲的最南端绕过来。那里已经十分接近南极了。不管是麦哲伦海峡,还是德雷克海峡,气候条件都十分恶劣。若是没有勇敢坚定的开拓者探索航路,可没那么容易通过。 在这个世界里,新大陆的殖民才刚刚开始,欧洲的历史也面目全非。也许掌握着最优秀舰船的人们都在忙着侵略屠杀,运输军火和赃物,所以像麦哲伦一样的探险家才没来得及出现吧。 达海笑够了,又接着讲了下去。 因为没有找到不死药,这支队伍便只能在新大陆上继续游荡。一年,两年……三年,五年。从南到北,又从北到南,沿着新大陆的西岸不停探索着。 这期间,他们一面接触着当地残存的土著,一面帮他们抵抗着佛朗机人的侵略。但遗憾的是,这支队伍人手有限,而佛朗机已经在美洲建立了国家,每个月都有来自欧罗巴大陆的援军抵达。 随着时间的推移,佛朗机的部队越聚越多。纳瓦被灭了,印加被灭了,陈平和达海能做的,也只有拖延这个悲剧结局的上演。 幸好,哪怕这些国家的都城被攻破,国王被杀害,依然还有大量分散在外的民众,继续抗击着佛朗机殖民者,让他们无法完全掌控这片土地。 而成朝的远征队以船为家,随时转移,实际上是在和佛朗机人打游击战。几次死里逃生,都是靠着陈平的冷静指挥。 直到去年,陈平带着遗憾病逝,把队伍的指挥权交给了达海,这支舰队才终于踏上了归程。 也许是归心似箭,也许是选对了航路,来时花掉一年时间,而回程,只用了四个月。 因为在出发的时候就知道,沈家不会继续留在岱州,而是会迁回沈渠昆的故乡遥州常宁。所以,达海才来到了常宁,来找沈家复命。 这一部分,达海草草带过,没有细说。其他人还没觉得什么,只当是没什么精彩的内容可说。但沈其音却感觉到,达海似乎刻意隐瞒了些什么。 不止如此,整个故事里面,都充斥着一种淡淡的违和感。最让人在意的集中在此行的目的——不死药上面。 不过直觉告诉沈其音,这并非是什么恶意的欺骗,而只是彼此试探,时机未到而已。 初次见面,对方又释放出了十足的善意,沈其音也不想用审犯人的方式进行交流。于是她按下了疑惑,顺着达海的话接着聊下去。 “达叔一路辛苦了!不知舰队和船员现在在什么地方,是不是需要沈家的接应呢?” 达海闻言大喜,说道: “太好了,这正是某家此行的目的!还请沈小姐出手,带这支舰队回家吧!” 第一百五十一章 求援 越国公府里,蒋成济不停打量着来。哪怕作为一个久经沙场的老将,他也很少见到身上有这么多伤疤的战士。 “沈丫头,许久没有登门,今天连夜来访,居然还带了这么个猛士!说说吧,可是有什么急事?” “嘿嘿,老爷子一眼就瞧出来了。急倒也不算太急,不过确实是个大事,也只有您能帮忙啦!” 沈其音简明扼要地把事情一说,蒋成济皱着眉头,看看达海,再看看沈其音,有些难以置信。 “丫头你是说,一支远航数万里,在外漂泊了十年的大成舰队,被佛朗机人堵在家门口了?” “也不能说是被人堵了……只是,谨慎行事嘛。”沈其音已经听达海讲了前因后果,但军事上的汇报,她还真是说不太清楚。 “还是由末将来禀报军情吧……” 达海上前一步,双手抱拳,想要把眼下的情况说个清楚。可是蒋成济毫不气地出声打断了他: “什么末将?什么军情?你可是大成官军?可有兵部颁发的信印?无凭无据,也敢来越国公府妄言军情吗?” 此时的蒋成济不再是那个和蔼可亲,打趣斗闷的老头子,而是统领水师的大将军。他浑身上下散发的威势,让沈其音都不敢正视。 达海上前一步,单膝跪地,从怀中掏出一道黄绫子,双手呈上。 “越国公请看,这是先帝颁给舰队统帅陈都督的秘旨,许以陈平都督任免五品以下将官之权。末将达海不才,被陈都督任命为都督同知。在陈都督过世之后,由末将暂代都督之职。” 蒋成济接过了那卷秘旨,反复确认后,这才点头道。 “嗯,确是先帝密诏。都督虽是空职,但用来领兵海外,倒也合情合理。不过我且问你,既有军情来报,为何还要饮酒?” 哎呀! 这可真是酒驾开车进了交警队大院,自己往枪口上撞啊! 沈其音俏脸一红,赶紧说道: “老爷子,这事怪我。达叔今天只是来打探消息的,并没想着汇报军情。是我仗着和您相熟,拍着胸脯非拉他过来的。您看,这也不是军帐,而是您家的厅堂啊,在这里行军法,也不合适哈。” 蒋成济本也没想发火,只是初见达海,又知道对方统领着一支他都不曾知晓的舰队,所以想先给个下马威而已。而沈其音在一旁撒娇耍赖,这戏也演不下去,他索性收起威势,又坐回到椅子上去。 “起来吧,沈丫头说得对,这里不是军帐,就随意些好了。不过本将很是好奇,你又是连夜来访,又是吃喝饮酒,你那舰队的境况,倒是急也不急?” 达海回答道: “虽不急在一时,却也不好再做拖延。越国公这里可有海图?” 蒋成济点点头,拿出了上次给沈其音看过的那一张。达海上前,指着海图,开始给蒋成济说明起眼下的情况来。 “上个月底,末将所部舰队共三十二艘舰船沿琉球以北向西航行,目的地为常宁港。但行至东宁岛附近海域,遭遇三艘佛朗机巡海大帆船。敌舰率先开火,我部立刻予以反击,经过一番激战,击沉一艘,俘获一艘,余敌败逃。但我方舰队也损失了……五艘舰船。” “什么?”蒋成济听到此战的结果,鼻子都气歪了,“三十艘打三艘,怎么还伤成这个鸟样!” 达海难得地涨红了脸,战绩在那里摆着,还真是什么都不好意思说。 而知晓情况的沈其音则在一旁帮忙辩解着: “老爷子您想想啊,这是一支在外漂流了十年的船队,根本没法得到什么像样的修补。回程又花了四个月的时间,正是强弩之末。忽然遭遇火力强大,以逸待劳的佛朗机舰队,能够打赢就不错啦。” 蒋成济也知道,沈其音说得有道理。换做是他来指挥,也未必能保证损失更小,甚至输赢都要两说。可是作为一个水师统帅,他还是咽不下这一口气。 “既是如此,你那舰队可就危险了。若是东宁岛的佛朗机舰船倾巢而出,只要凑够十艘,就够你们全军覆没的了!” “幸好……他们凑不出十艘来。”达海擦了擦额头上渗出的汗水,继续说道,“从俘虏口中得知,目前驻扎在东宁岛的佛朗机战舰只有六艘,加上受创败逃的那艘也不过七艘。剩下的舰船,正在吕宋的港口进行维修。而现在,我部剩余舰船在琉球的一处港湾休整,全力警戒备战,即便佛朗机七船齐出,当也不能一口吃下我们。不过……我部若想经过东宁岛,回返常宁,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蒋成济看着海图,指着琉球北方空空荡荡的东海海域问道: “既然如此,何不直接从琉球北上,停靠淮州,甚至岱州也可以啊,为何非要到常宁来?” “这可不行!”答话的是沈其音,“这支舰队是我沈家的,舰上的儿郎也都是我爷爷招募的。我已经决定,把他们收为我的邑民庄户了。沈家在常宁,他们的家也就在常宁。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那是为了黎民苍生。而我大成的舰队历经磨难,好不容易到了家门口,难道因为一条恶犬挡路,也要过家门而不入吗?” 话虽然有些胡搅蛮缠的嫌疑,但这个气势,蒋成济喜欢。 他笑了两声,然后问道: “那丫头你想怎样?让本将带足水师舰船去攻东宁岛?嗯……只打七艘船,如果两面夹击的话,定能取胜。不过佛朗机在吕宋,柔佛,麻巴一带皆有驻军和战舰,若是倾巢来攻,我水师只有百余舰船,怕是要折损大半了。更不要说,未得军令,擅自兴兵,这妄启边衅之罪,本将可就逃不脱喽。朝廷怪罪是小,可若因此让我成国东南沿海的州县全都陷入战火,那老夫的罪孽可就大了!” “老爷子放心,新式舰船还没研究出来,我也知道现在不是开战的时机。东宁岛的收复还需要准备万全,眼下,我也只想把那支远征舰队平平安安地接回来而已。老爷子,就请您从水师舰船里拨一半出来,咱们举行一场演习吧?” “演习?” “对,就是演习,操演。这是光明正大的阳谋,若是运作得当,说不定还可以一箭双雕呢!” 沈其音的笑容柔中带刚,似有成竹在胸。 第一百五十二章 演习通告 东宁岛,奥伦城,总督府。 东宁总督弗雷克正和舰队统帅迪克中将交谈着。 弗雷克和迪克本就是好友,一军一政,在这东宁岛上互相扶持,倒也没有什么尊卑之分。 不过此时,弗雷克显得十分焦急。 “为什么,迪克,为什么你的几艘主力战舰还没有回来?” “别着急,弗雷克。就算勉强中断维修,按时间来算,它们也还要三天才能到达。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东宁这里连个像样的船厂都没有,想要维护舰船,只能到帝国在吕宋建立的港口去。弗雷克,你该命令那些东宁土人修建一座船厂的。” “现在是考虑造船厂的时候吗?迪克!袭击我们巡逻舰的,很可能就是国王陛下下令通缉的那群东朝强盗!在亚美利亚,他们给帝国造成了多少损失?若是能成功消灭他们,你我二人就可以调去更加富饶的行省了!可如果让陛下得知,我们像懦夫一样,挨了打还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离开……哼,难道你想去鬼国驻防吗?” 迪克却全不在意,大口喝着蜂蜜酒,轻松地说道: “没人想去鬼国,我的朋友。但你需要冷静下来,别自己吓唬自己。现在帝国的各个行省里,哪个是风平浪静的?欧罗巴遍地叛乱,亚美利亚迟迟没有平定,婆罗多倒是太平,但是产出却迟迟上不去……懒惰的猴子!现在帝国还在和奥斯曼人交战,抽调了大量的战舰回去。我们的手里根本没剩几条船。但是你,脑袋灵光的天才,不是已经惩罚了那伙强盗吗?他们背后的那个沈家,不是已经灰飞烟灭了吗?有了这样的功绩,还担心国王陛下怪罪?放轻松,来喝一杯蜂蜜酒吧。” “那根本不是我……” 弗雷克看看已经喝得半醉的迪克,又把后半句话咽了回去。他决定还是闭上嘴巴,不去谈论沈家覆灭的前因后果。就让这个意外之喜成为他的秘密好了。 “总督大人!” 一个士兵闯了进来。 “什么事?” “东朝派来了使者,想要觐见大人。” “带进来。” “是。” 士兵退出了房间。趁这个时候,弗雷克对靠在椅子上的迪克说道: “迪克,你还行吗?若是喝醉了就去躺一会。” “我是需要躺一会,不过难得东朝派人传话,总要听听说的是什么,我才能睡得着啊。” 迪克把空酒杯丢到一边,使劲拍了两下自己的脸,保持着最低限度的清醒。 弗雷克知道,他的老朋友平时潇洒随意,但遇到正事还是靠得住的。此时能留下来,帮他一同参谋东朝成国传递的消息,也是一件好事。 不多时,刚才那名士兵领着三个成国人走了进来。 才刚刚进入房间,为首的一人扑通一下跪在地上,一边向弗雷克座位的方向爬行,一边哀嚎道: “敬爱的弗雷克大人啊!小人总算又见到你啦!” 操着生涩的番语,又用这样卑贱的姿态和他说话的成国人,弗雷克只见过一个。 “段?” “是的!就是小人!您还记得我啊弗雷克大人!” 人称断江虎,聚虎山三当家,佛朗机帝国的骑士兼翻译,不久前还被关押在常宁大牢里的段杰,此时像个受气的小婴儿一样,一把抱住弗雷克的腿,嚎啕大哭起来,但却贴心地没有流出多少泪水,以免弄脏洋大人的靴子。 “段?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听说你被成国人抓起来了呀!你什么时候又成了成国的使者?” 弗雷克一脚把段杰踢开,颇为疑心地问道。 “是啊,弗雷克大人!小人按您的吩咐,到成国给您抓奴隶去了。后来成国人派大军围剿,小人寡不敌众,被他们抓了去。同行的威廉大人,也……以身殉国了。在东朝的牢房里,他们对我严刑拷打,逼问帝国的军情。可小人宁死不屈啊,您看看,您看看这些伤痕,这都是小人对佛朗机帝国忠诚的证明啊!” 段杰扒掉自己的衣裳,露出了满是伤痕的躯体,前胸有鞭痕,后背有棍伤,的确是凄惨得不行。 弗雷克眯起眼睛,摆摆手说道: “好啦好啦,我知道你是一位忠诚的骑士。穿上衣服,站起来吧。” 段杰千恩万谢,一边穿着衣服,一边继续解释道: “那些野蛮的成国人拿小人没办法,又不敢杀害佛朗机帝国的骑士,就把小人放出来了。他们还有一封写给总督大人的信,让小人一并带过来。您看,就在这呢。” 弗雷克接过了段杰呈上的信函,打开一瞧,随即冷笑了起来。 “信上写了什么?”迪克问道。 “东朝这是明目张胆地要包庇那群强盗了啊!信上说,成国水师会在三日内举行演习操练,地点就在琉球群岛附近。在此期间,成国舰队会经过东宁岛附近海域,为了避免误会,特此通告借驻东宁岛的佛朗机人。哼,遣词用句还真是小心,事到如今,还不承认我们已经占据了东宁岛吗?” 迪克对这种文字游戏并不关心。他追问道: “琉球群岛?这么说,那群强盗的舰队,就藏在琉球了?成国水师这是打算接应他们回家?” “嗯,虽然信上没有挑明,但也和明说差不多了。‘为了维系两国友谊,现送还贵国骑士及其从人,以示诚意……’哼,还真好意思说呢。他们杀害威廉少校的时候,怎么不想着两国友谊?” “用一个翻译来换一整支舰队,东朝人也太无耻了吧!……哼,真想打上一场,给这些黄皮*一点教训啊!”迪克握紧了拳头,用恶毒的语言咒骂着。 而弗雷克也在考虑战争的可行性。他看向躬身站在眼前的段杰,问道: “段,你可知道东朝水师有多少舰船?” “知道!有一百……一百……。”段杰回过头来,用z文小声问道,“是一百多少来着?” “一百三十二艘。” 一个声音从段杰身后响起。 弗雷克这才注意到跟着段杰一起进来的两个成国人。一个三十多岁,文质彬彬,另一个应该有五六十岁,佝偻着身子,一看就是下人模样。 开口说话的,正是那个三十多岁的文士。 “段,他说的什么?” 段杰连忙把身后人刚才的那句z文翻译成了番语。 “回禀弗雷克大人,他说成国水师一共有一百三十二艘舰船。” “哦?”弗雷克饶有兴致地看着那个和段杰一起躬着身子低着头的成国人,问道,“他又是什么人?” “大人,这是我新收的扈从,和我一样心向佛朗机帝国的明智之人。他的名字叫苏全。” 第一百五十三章 回家的坎坷 望海亭下的白沙湾,依然是夕阳照耀,但景色却和几天之前完全不同。 简易的码头,库房,还有运输货物的道路,驻扎士兵的临时哨台……本来还想把这里打造成旅游胜地的沈其音,因为情势所迫,也只能把计划延后了。 今天,就是远航舰队归返的日子。 常宁县有一个民港,一个军港。然而这支舰队因为各种顾虑,不能停靠在这两座港口中的任何一个。没办法,只能在离涂山最近的白沙湾修建一个临时港口了。 好在白沙湾本就是个天然良港,而远航舰队曾在各种恶劣得多的地方下锚停靠,所以从技术上讲,这倒没什么问题。 让沈其音耿耿于怀的是,这些配得上全城百姓迎接凯旋的英雄,只能默默地在野湾子里登陆回家。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还请沈县主,沈副领你多多体谅才行。” 望海亭上,魏风一面俯瞰着下方忙碌的工地,一面不知第几次安抚着心情不佳的沈其音。 “我就是想不明白呀,一支外出探险的船队归来,用得着这么偷偷摸摸的吗?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一样。” “因为这次远航牵扯到先帝的密令,朝廷对此到底是何态度还未可知。另外,他们又刚和佛朗机人交战,若是大张旗鼓地欢迎,怕是会引发诸多不便啊。” “那就让这些英雄窝囊着?他们可是为了我大成国舍生忘死,远赴万里之外,拼搏了十年呀!” “是是是,沈县主说得是。”虽然职位高于沈其音,但魏风依然保持着以往的谦和姿态,“您不是已经上了折子吗?隐卫这边也做了如实通报。这次远航收获颇丰,除了珍宝无数,还带回了大批的高产作物,陛下定然欣喜。到时候一道旨意,肯定了他们的功勋,该有的荣耀和封赏,一样都不会少的。说不定,他们还能和沈县主一道,去京城向陛下献宝呢!这可是无上的荣耀啊!” 沈其音撇撇嘴,却只能把不同的想法憋在心里。她依然觉得,百姓的夹道欢迎才是无上的荣耀,跪在皇帝面前献贡,又有什么可荣耀的? 心情不佳的可不止沈其音一人,望海亭后面的林子里,乒乒乓乓的声音已经响了小半个时辰了,和山崖下方工地里的嘈杂声遥相呼应。 那是两个武艺高强的人在交手切磋,一个是达海,另一个是魏雷。 达海本应跟着水师舰队去接同伴回家的,但是得到消息的隐卫横插一脚,说为防有诈,要把他留下当人质。没办法,达海只能派了暗中跟随他前来常宁的手下去引导水师,自己则留在隐卫手中。 也许是心里憋着一口气吧,很快,达海就盯上了隐卫里最能打的魏雷,说要和他切磋武艺。魏雷这个武痴自然来者不拒,于是两条汉子一个成了沙包,一个成了陪练,一闲下来就打作一团。 兵器碰撞的声音让沈其音愈发烦躁,她冲魏风抱怨道: “他们还要打到什么时候?你就不能去劝劝你哥?” “还是让他们打吧,习武之人,能碰上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也不容易。而且……以武交心嘛,我们也能对这个达海多些了解。” 这是话里有话啊。沈其音扬起眉毛,问道: “怎么?魏风统领的意思是,我对这个达海不够了解咯。” 魏风微笑着点头,毫不犹豫地承认着: “不瞒沈县主,我的确有这样的担心。你可知道,我们安排在小院周围护卫的人手曾几次看见过他?若不是他脸上伤疤太多,武功路数也不同,我兄长都要把他当成夜刀了。” “他不是夜刀,是我沈家部属,你们也不用总盯着他。”沈其音冷静地回答道。 “沈副领的家事,我们自然不会插手。不过,沈副领自己,可要心中有数才行啊。什么样的部属,拜见主家之前,还需要跟踪监视的?” 沈其音知道,魏风的疑虑自有他的道理,但她并不担心。早在带着达海去见蒋成济之前,两个人就已经有过约定。只要远航舰队成功回家,得到了妥善的安顿,达海就将毫无保留,知无不言,把所有的秘密全都告诉沈其音。 现在她要做的,只有等待。 “魏风统领请放心,达海的事,我自会处断。比起我家部属的情况,你们风部还是多担心一下苏全比较好。就算他已经赢得了段杰的信任,可东宁岛上的那些佛朗机人是不是一样好骗呢?” “无妨,苏全是个聪明人,又有我最得力帮手跟着,就算遇到什么危险,也能有法子应对下来的。” “你最得力的帮手?”沈其音八卦之心大起,“是之前潜伏在齐王府的那人吗?” 魏风笑而不答,似乎是默认了。 就在这时,林中的打斗声戛然而止。达海飞快地从林子里冲出来,翻上了望海亭的顶上,手搭凉棚,往海面上张望。不多时,就听到达海兴奋的声音从亭子上传下来。 “来了,他们来了!” 沈其音和魏风也一并眺望着海面,却什么都没有看到。 “真是的,早知道就先把望远镜做出来了。” 沈其音小声嘟囔着。 与此同时,达海翻下望海亭,纵身一跃,就从山崖上跳了下去,稳稳落在了白沙滩上。沈其音清楚得看见,他跳上一叶救生用的小舟,像吃了菠菜的大力水手一样疯狂地划着桨,往海面上驶去。 “不好!他是要逃跑吗?” 搞情报的魏风,向来不吝用最阴暗的心态去揣测他人的想法。 他正要喊人去追,魏雷慢悠悠地从林子里走出来,不慌不忙地拦住了他。 “放心吧,他不是要逃跑。” “兄长怎么知道?”魏风不解地问道。 “那家伙,打得正起劲,忽然流下眼泪来,说什么闻到了舰队的味道。呵呵,真是个怪人啊……”魏雷玩味地赞叹着。 “怎么可能?视线里都看不见半条船,他却能闻到味道?肯定是在故弄玄虚吧。” 魏风依然没有打消怀疑。 而魏雷则直爽地大笑两声,指着海平面说道: “收起你的怀疑吧,现在再好好看看,船不是来了吗?” 沈其音闻言望去,只见海和天的交界之处,果然探出了点点白帆。在夕阳的余晖下,船帆摇曳,仿佛是在激动地挥舞手臂,回应着达海那响彻天地的欢呼。 第一百五十四章 达叔 那一晚,白沙湾被泪水淹没了。 二十七艘伤痕累累的舰船,载着一千七百多名游子,回到了生养他们的土地上。 多少黝黑精壮的汉子,趴在白色的沙地上嚎啕大哭,如同刚刚满月的婴孩一般。连周围站岗戒备的水师将士都为之动容。 与他们一同踏上这片土地的,还有几百个异乡人,大多是妇女,还有一些幼童。十年的时间,很多成国汉子在新大陆上组建了新的家庭,其中有一些甚至娶到了美洲部落里的贵人。 沈其音没有想到,达海也娶了一个美丽的印第安女人,而且还是纳瓦王族之女。达海给她起了个z文名字,叫做曦瑶,国风浓郁,用词极美,足见宠溺。 更不可思议的是,居然还有一个光屁股的小孩骑在达海的脖子上喊他爸爸。 “这是……你儿子?” “对,今年五岁了,怎么样,很欢实吧?” 达海已经流干了眼泪,喝了几杯酒之后,现在的他满面红光,指着狼吞虎咽吃着家乡饭的兄弟们笑个不停。大悲大喜,不外如是。 他把儿子从脖子上拎下来放在地上,又轻轻把他推向沈其音,似乎很乐意让两个人亲近一些。 小家伙倒也不认生,睁着大眼睛,咬着手指头,好奇地看着眼前的漂亮姐姐。 “哈哈,真可爱。”沈其音赶紧掏出了碰巧带在身边的巧克力,取出一颗来逗弄达海的儿子,“快告诉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啊?姐姐给你糖吃哦!” 哪知道小男孩眼疾手快,不知是不是跟他爹学了功夫,一把就从沈其音手里抢来了巧克力球,猛地塞进嘴里。嚼了几下之后,满脸惊喜,转过头去用一种沈其音从未听过的语言喊了起来: “阿妈,¥%*#可可*%#!” 嗯,沈其音只听懂了这两个词。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是和达海第一次吃到巧克力的反应相同,尝出了可可果的味道吧。 曦瑶只是微笑着点点头,拍了拍儿子的脑袋,用略显生硬的汉话说道: “不能不礼貌。姐姐在问你名字,快回答。” 小男孩又嚼了两下,把巧克力完全咽下肚,似乎确认过这个味道值得自己报出名号,这才向沈其音答道: “我叫胜,沈胜。姐姐,这个糖,可以再给我一点吗?” 胜的汉语很流利,几乎听不出什么口音。沈其音听得欢喜,直接把装巧克力的布包都交了出去。 沈胜拿到了巧克力,高兴地献给了自己的母亲,又开始叽里咕噜地说起外语来。 曦瑶尝过巧克力后也十分惊喜,她怎么也没想到,在这片异国土地上,竟然还能品尝到家乡的滋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很礼貌,又热情,食物也好吃,甚至能把苦苦的可可果做成甜甜的糖。 从苦涩到甜蜜,也许,这就是她未来生活的预兆吧。 在美味中沉醉了一会,曦瑶忽然想起还没有向馈赠者道谢。可左看看有看看,却怎么也找不到刚才那位姑娘的身影了。 出了白沙湾收容舰队船员的临时营帐,沈其音和达海又一次往山崖上的望海亭走去。 沈其音的承诺已经兑现了,现在,轮到达海守信,坦承一切了。 不过没等达海开口,沈其音忍不住先问了起来: “你儿子叫沈胜,不叫达胜。为什么呀?” “哈,我只说我叫达海,可从来没说过我姓达啊。” 达海心情很好,竟然玩笑着狡辩了起来。 “所以,我该叫你沈达海喽?”沈其音试探着说道,“据我所知,只有最低级的家仆才会被主家赐名改姓。像连叔,都还保持了自己的本姓。那达叔你的沈姓……也对啊,天底下那么多姓沈的,也不一定都是一家嘛。” “是啊,老头子从来不让我回家,也不让我暴露沈姓,怎么能说是一家呢。”达海叹了一口气,苦笑着说道,“本以为这次凯旋而归,老头子会按之前说好的,光明正大地把我接进沈家。可谁能想到,老头子已经死了,现在的沈家,竟然是个小姑娘当家。呵呵,真是造化弄人啊。” 虽然已经有了些许猜想,在问出口之前,也做足了心理准备。但当达海亲口说出来的时候,沈其音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所以说,你是爷爷的亲生儿子?” “是私生儿子。按年龄算,我排行老四,算是你的四叔吧。” 达海的话很淡然,也许是在海外经历了太多生死,把情感都交付给了兄弟和妻儿吧。对身世的曲折,他早就一笑了之了。 而沈其音呢,哪怕是亲爹复活站在眼前,估计她也只会有惊惧,而不会有什么血脉重聚的感动。因为她的灵魂和血脉,根本就是混搭的嘛。 所以当沈达海坦承身世之后,毫无感性波动的沈其音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怎么办?亲情这东西,实在装不出来呀! 到底该如何面对这个四叔沈达海呢?抱头痛哭一下?还是学学电视剧里的豪门恩怨,质问对方是不是来夺家产的? 脑子卡壳的沈其音,说出了一段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的话。 “四叔,欢迎你回沈家!”沈其音握住了沈达海的手,“现在的沈家,百废待兴,不管是报仇雪恨,还是重振家业,都少不了四叔你的一份力。从今以后,让我们一起携手努力吧!” 这是什么呀?这是什么呀!领导欢迎新员工入职吗? 回头一想,还真是,在沈其音眼里,两人不就是这样一种关系嘛。 而沈达海听了这古怪的宣言,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侄女啊,你这是在宣示家主的地位吗?小时候见你那次,你就古灵精怪的。没想到十年过去了,你的行事做派还是那么不同凡响啊。” “呃,四叔见笑了。我只是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才会胡言乱语的。” 在沈达海的笑声中,沈其音挠着头吐着舌头,倒是找到了一点做晚辈的感觉。 “别叫四叔了,从小到大我根本没有三个兄长在身边,忽然被称作老四,还挺不习惯的。你还是叫我达叔就好。” “好的达叔。”沈其音甜甜地叫了一声,然后问道,“可是达叔,这些事情,第一次相见时,你为什么不说出来呢?” 这个问题问出来,沈达海一下收起了笑容。他环视左右,确认四下无人之后,这才说道: “好侄女,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你……真的失忆了吗?” 第一百五十五章 沈议 “……你真的失忆了吗?” “哈?” 沈其音一时没明白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 沈达海也没让沈其音疑惑太久,他马上详细地解释了起来: “舰队被困在琉球的时候,我带了几个得力手下,乘着轻快小船先行回到了常宁,想找老头子来接应。可到了城中一打听才知道,沈家被人一把火烧了,只剩下你们兄妹还活着。本来我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是一听说当今皇上是和沈家敌对的魏王,我便全明白了。” “啊?不不不不……”听出了沈达海的误会,沈其音把脑袋摇得像个拨浪鼓一样。可她根本来不及解释,沈达海又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我寻到了你们姐弟居住的院落,发现周围全是密探。你也一定是身不由己吧?没关系的,这里也没有别人,你大可说出来,叔父可以和你一起分担。”沈达海一脸严肃地说道,“虽然老头子一直不敢认我,但他待我母子还算不错,他的仇,自然有我沈达海一份。你现在假装失忆,还假意为那魏王效力,不正是为了报沈家的血海深仇吗?” “我是真的失忆,不是假装!沈家的火,也不是当今皇上派人放的。”终于插上嘴的沈其音急忙说道,“那些密探监视的是和我们同住的废齐王一家,我入隐卫也是自愿帮忙的,事情没有那么复杂,您想多啦!” “不是魏王?你又如何得知?” 在沈达海的追问下,沈其音便仔仔细细地把整个事件重新梳理了一遍。包括皇位更迭的秘闻,有关遗诏的荒唐谣言,还有王鹤和隐卫调查出的线索,无一遗漏地讲给了沈达海听。 “这……竟然是佛朗机人做的?” “嗯,纵火的夜刀是受了佛朗机人的雇佣,这个消息虽然还没有被证实,但可能性很大。达叔你们在美洲和佛朗机人打了十年,他们会不会已经查出你们的来头了呢?。” 沈达海思索了一下,随后点头道: “这倒是有些可能。毕竟交战的时候,也有些兄弟在战场上被抓作俘虏。而舰队的组建,船员的招纳,也都是以沈家的名义做的。若说佛朗机人以为我们是沈家的私兵,想要报复沈家,倒还说得过去。可雇佣江湖杀手暗杀放火?这可不像佛朗机人常用的路数啊。” “嗯,我也有这样的怀疑。而且佛朗机人在我大成人生地不熟,就算真是他们做的,也一定有还有同谋。” “既然有同谋,也就是说,魏王依旧有嫌疑了?” 不知为何,沈达海就死盯着魏王一家了,可能是先入为主的缘故吧。 “达叔,你真的认为,已经贵为天子的宋世平,若想除掉一个无权无势的致仕老臣,还需要与番人合谋吗?况且我不是说了嘛,谣传的传位遗诏根本就是子虚乌有,当今皇上是先皇临终前亲手指定的,他根本没有理由要灭杀沈家啊。” “这样啊……”沈达海愁眉不展,因为除了之前一直和沈家敌对的魏王,他实在想不出来,还有什么人想要将沈家置于死地,“侄女,那你觉得会是谁呢?” 沈其音无奈地摇摇头,说道: “我也想不明白,之前觉得和皇位有关,不知是哪个利益相关的势力掺和了进来。可现在知道了沈家和佛朗机人的恩怨,我又不太敢确定了。唉!瞎想是想不出来的,只能继续寻找线索了。” “嗯!有一个算一个,夜刀也好,佛朗机番鬼子也好,还有他们的帮凶,谁都别想跑!” 狠话倒是放得痛快,可说完之后,又不免一阵空虚,因为根本没有多少线索。 沈达海叹一口气,侠骨很快就变成了柔情。 “算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眼下还是先把阿羽的病治好要紧。侄女,我知道你把沈家的产业打理得井井有条。但是现在的沈家空有爵位,不任实职,难道要靠酒楼,书院来飞黄腾达吗?说到底,还是需要阿羽站出来当官才行。” 沈其音明白沈达海的好意,也知道她一个女儿身想做正儿八经的朝廷官员简直是痴心妄想。也只有隐卫这种为皇家服务的密谍组织才能接纳女子担任要职。若是放到朝廷里,哪怕一个小小的知县,沈其音也休想当上。 所以沈达海说得没错,做官这件事,还是得靠沈其羽。但朝廷同样不会容忍一个痴儿为官,他必须先治好心病才行。 “阿羽的病情,靠药石之力无法治愈,只能靠他自己慢慢恢复。不过我看那日,阿羽初见达叔,竟然开朗能言,许是血脉相连的缘故吧。以后达叔若是能多来看看阿羽,应该会有助于他的恢复。” “好,我会每天都去的!只要阿羽能恢复如常,哪怕只是荫补个一官半职,我沈家也算是重回官场了。” 沈达海的眼中闪烁着精光。 沈其音则笑道: “其实也不必光指望着阿羽,这不是还有达叔你吗?虽然此次远航是先帝密诏,但达叔你接任都督统领舰队返航,还带回了许多珍宝作物,这份功劳,想来陛下一定会以实职封赏的。” “我?我这身世,怎么见得了光?老头子好不容易追复了燕国公,这会冒出个私生子来,不是给他的脸上抹黑吗?” 沈达海连连摇头。 沈其音却不以为然: “爷爷的脸面并不在于这些私事,达叔你不用担心这个。不管陛下是否下旨相召,今夏上京,都请达叔跟我同行。借着为太后祝寿的机会,把十年远航的收获,展现给全天下的人看看。沈家儿郎的威武,才是爷爷的脸面!” 达海听了这话,豪气地大笑两声,然后答应道: “好!你是家主,叔父听你的安排就是。” 那一夜,沈其音和沈达海聊了许多,什么海外的见闻,沈家的规划,仇敌的猜想,简直是无所不谈。直到太阳再次从海平面上升起,滩头的营地又再次喧闹起来,两人才意识到了时间的飞逝。 临时搭建的营帐里又冒起了一道道炊烟。鱼片粥,小包子,香喷喷的鸡蛋饼。一顿美味的早餐,对熬夜的人和宿醉的人而言,简直是足以回魂的大补剂。沈其音和沈达海一家三口坐在一起,共同享用了温馨的一餐。 虽然是在简陋的营帐里,但看着他们一家三口的亲密互动,沈其音却仿佛回到了真正的家中。 晨曦之中,沈其音告别了沈达海一家。即使一夜没睡,新的一天里,她也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将近两千人的安置,可不是一个小工程。接下来的日子,还有得要忙呢。 第一百五十六章 找茬 虽然在隐卫和水师的共同努力下,远航舰队归乡的后续安置一直在以低调的姿态进行。但即便此事能避开普通百姓的视线,也是瞒不过地方官员的。 魏风作为一个称职的双面人,以幕僚周处的身份向闻怀远汇报了县中的这一异动。 很快,闻怀远就找到了沈其音,而且,心情似乎不太好的样子。 “是真的吗?你们沈家十年前派出了远航舰队,现在回来了?” “是……是的。” 沈其音还从没见过闻怀远这么火大的样子。而且既没有派人相请,也不是在东云楼约见,而是直接杀到了县城之外,在涂山附近的一块荒地上堵住了正在带人测量画图的沈其音。如此行事,还真是破天荒头一回呢。 ‘周处’跟在闻怀远身边,一个劲地朝沈其音使眼色。可惜的是,沈其音根本看不懂眨眼眨眼挑眉毛撇嘴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莫尔斯电码? 不知道魏风想传达什么意思,但闻怀远却把自己心中的不悦传达得清清楚楚。 什么户籍啦,丁税啦,悍民对治安的威胁啦,外族对民风的影响啊……真是把所有能想到的麻烦全都给列举了一遍,就好像沈其音带来的不是一群安家落户居民,而是一场瘟疫一样。 怎么回事?如果此时站在这里的是向喻舟,一通找茬为了索贿,倒是不在意料之外。可闻怀远又是为了什么呢?单纯的畏难怕麻烦?这可不像他啊,总不会咱们闻大人也有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双胞胎兄弟吧? “沈县主,本官的话你到底听没听进去?” 见沈其音听得心不在焉,闻怀远的声音变得更加严厉了。 而闻怀远这一声本官,让沈其音彻底回了神。要知道,哪怕在沈其音还是一介平民的时候,闻怀远在她面前也是自称老夫,而从未对她用过本官二字。 看来是真的生气了。 若是别人,沈其音就选择呛回去了。可闻怀远不同,明里暗里,他一直对沈家照顾有加。而现在情绪反常,应该也有他的理由吧。 没关系,先就事论事,把知县大人的火头扑灭,再好好把话说开吧。 “闻大人不必担心,现在这些所谓的悍民和外族,全都暂住在白沙湾的营地里,有水师的士兵看护,惊扰不到咱们常宁本地的居民。我既然把他们收作邑户,自然会负责到底。您看这块地方,正好处在涂山和白沙湾之间,只要把西边那块下等田买下来,就能把涂山和白沙湾连成一片。我打算在这里建一个居民小区,盖上一片三层小楼房,紧凑实用,每栋能住个十二户人家。您看,就是这样的房子。” 沈其音把自己画的简易图纸拿给闻怀远看,其实就是小型的筒子楼,因为材料受限,只能用砖木结构,所以不敢盖太高,三层到头了。 至于钢筋混凝土什么的,等以后有时间了再去研究,最好是当作书院的一个课题,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而不是单凭一个人无中生有。 闻怀远虽然心情不佳,但公事摆到了眼前,看着沈其音认真的态度,他也不好再由着性子发泄情绪。就算挑刺,也得看明白了再挑嘛。 盯着沈其音的图纸左看右看,闻怀远不禁皱起了眉头。 “这房子方方正正,倒不似寻常所见。只是一栋就要住上十二户人家,会不会太局促了一些?生活起来,也多有不便吧?我听说那些船员水手此行也是收获颇丰,手里的珠宝器物若是换成银钱,也算是个富裕之家了。若是朝廷再有赏赐,甚至足以买田置地,做个富家翁了。这样的人家,会愿意住这种房子?” 虽然闻怀远依然是在挑毛病,但质问的口气已经没那么重了,而是真正站在他所辖地新居民的角度上考虑这些问题。 这才是沈其音认识的闻怀远。 “这个您不用担心,早就跟大伙商量过了。这一片房子只是临时给他们住,真正的用途是给以后书院的学生们当宿舍用的。楼里不许生火做饭,专门盖出一间大食堂来,负责所有人的一日三餐。书院最早也要到明年才会开始招生,这一年时间,让船员们先在这里凑合一下。等白沙湾的地方腾出来了,那里建设的,才是给他们量身打造的住房。” “还要再盖新房?”闻怀远瞪大了眼睛,“沈宅,书院,这个什么学生宿舍,再加上白沙湾,这一年时间,你要盖多少房子出来?就是朝廷的工部,也没你沈家这么忙碌啊!” 沈其音笑了,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自己的这份执念。也许是因为上辈子,房子对于沈其音而言是太过高不可攀的存在。如今有了人力财力,就想自己盖个痛快吧。反正荒地也花不了几个钱,一千多劳力闲着也是闲着。用自己的双手建造出美好的生活,正是中国人从古至今未曾改变的生存方式嘛。 “您放心吧,用的都是自家的人手工匠,不会担误农时的。而且白沙湾建好了,对常宁县可是大有益处。我打算把那里变成一个旅游圣地。海滨的别墅建得精美一些,可以用来接待游。那些船员的家眷还可以用故乡的习俗招揽人。到时候,游往来,商贾云集,也能给常宁县增加许多赋税呀!如此一来,我的这些船员们,不但不会给县里增添麻烦,反而还多有助益呢!” 闻怀远听了沈其音的计划,颇为欣慰地叹着气——这茬是不好继续再找了,不过如果沈家的规划真能逐一实现,对常宁县而言的确是益处良多。不但官府可以多收赋税,百姓们也能得到实惠。 县里有这么个大户,又办书院兴文教,又揽游增赋税,堪称一县之福了。若是再抓着一些细枝末节纠缠下去,那就是因私废公了。 只是心里的疙瘩还没解开,又这么硬生生地被压了回去,总觉得不是个滋味。 “罢了,既然沈县主已经安排妥当,老夫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只希望你能善待你的这些邑民,让他们早日融入安稳的生活中。切莫半途而废,须得善始善终啊。” 闻怀远说完这些话,落寞地拱了拱手,就要转身离开。 话还没说清楚呢,沈其音怎么可能就这样放他离开?沈其音一把拉住闻怀远,用不容拒绝地语气邀请道: “闻大人,我这边已经忙完了。您看现在时近晌午,不如我请您到东云楼来吃个便饭,咱们好好聊一聊啊?” 第一百五十七章 闻怀远的心结 东云楼,还是那个雅间。 沈其音也不记得自己在这里和闻怀远吃过几次饭了。但这一次,无疑是最特别的。 大口喝酒,大块吃肉,豪爽得如同草原汉子一般的闻怀远,沈其音还真是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是在放纵自己吗? 也好,身上的担子压着,心里的包袱坠着,人早晚都要垮掉。是应该找个机会抛开一切,好好放纵一下。所以沈其音什么都没有说,什么都没有问,只是一个劲地给闻怀远布菜,倒酒。 咀嚼声和吞咽声交替回响,就仿佛一首激昂的进行曲。直到曲子的尾声,音符休止,全都化作了一声叹息。 “沈姑娘,早在齐王搬进小院的那天,老夫就跟你说过,沈相对我有恩。你可知道,是何恩情?” 沈其音乖巧地摇摇头,答道: “不知,愿闻其详。” 紧接着,闻怀远用极其沧桑的嗓音讲起了他和沈渠昆的渊源: 那是十八年前,闻怀远刚刚做上监察御史的时候。初生牛犊,总想挑一头最大最凶的老虎咬上一口,来证明自己的价值。 当时的户部尚书郑邦,家中资财颇丰,用度奢华,在百官之中已经是一个人所共知的秘密了。闻怀远怀疑郑邦的钱财来路不正,便想查上一查。 然而他的顶头上司获悉此事,却勒令闻怀远停止调查,说什么文官不该内斗,要查也该查武将才是。 这其实就是党争了。只论文武而不顾是非,只要是对方要做的事,我就反对;而我方的人事,不管怎样都支持到底。公理正义,也只有打击异己的时候才会拿出来当口号。对自己人,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采用虚伪的双重标准。 而闻怀远可不吃这一套。 他虽然不能公然违背上司的命令,但却在暗中继续调查。没过多久,闻怀远便发现了一些郑邦贪污受贿的证据。 成竹在胸的闻怀远没有选择上书奏本,而是在朝会之时,直接面君弹劾!当时的闻怀远,是多么的意气风发,坚信自己一定能将郑邦挑落马下。可谁知道,那些所谓的证据,全是郑邦得了闻怀远顶头上司的通风报信,故意布下的诱饵。 朝堂之上,洪德帝命郑邦与闻怀远当堂对质。闻怀远拿出的证据,被郑邦一条一条驳了回来。郑邦还反咬一口,要论闻怀远诬陷大臣之罪。 当时,满朝文武,没有一人肯为闻怀远说话。眼看闻怀远就要丢官罢职,是一朝宰相沈渠昆站了出来,对洪德帝明言此案疑点颇多,奏请详查。 最后,在沈渠昆的坚持和追查下,郑邦的把戏终于被拆穿,他的罪行全被挖了出来,闻怀远的冤屈也终于被洗清。 郑邦贪污受贿,抄家问斩。闻怀远的上司也被牵涉其中,被革职查办。闻怀远因为此案得以升迁,却成为了一众文官的眼中钉。不但处处被人排挤,连原先的同僚好友都不再往来。他们认为闻怀远不识大体,是一匹害群之马。 在闻怀远心灰意冷,想要辞官回乡的时候,沈渠昆请他到府上吃了一顿酒。酒席上,沈渠昆宽慰闻怀远,说道: “朝堂上的诸公只知道争权夺利,早就忘了是非曲直。但怀远你还抱着一颗公心,实属难得。你非是害群之马,而是鹤立鸡群。不必在意那些昏官,继续做你自己就好了。” 几句勉励,简简单单,没有什么惊人之语,甚至有些俗套,却是闻怀远当时最需要的,也是他人不曾给予的。 原本对朝堂已经不抱希望的闻怀远,只因沈渠昆的一顿酒,一席话,又重新振作起来。在闻怀远的眼中,只要有沈相在,朝堂上就还有一丝清明。 这之后,闻怀远偶尔便会去沈府拜访,与沈渠昆谈论一些朝中政事。虽然在督察院里,闻怀远已经被上司和同僚架空,只能做些整理卷宗的闲事。但能和当朝宰相一同讨论国家大事,让官路不畅的闻怀远觉得,自己多少还有些用处。 闻怀远的故事很长,沈其音安安静静地听着,只用关注的眼神去回应,没有发出半点声音。终于,故事迎来了结尾,闻怀远也终于说出了他内心怨念的根源。 两年之后,在沈渠昆辞官的一个月前,又一次两人对饮的酒宴上,沈渠昆多喝了两杯,他对闻怀远说: “怀远啊,老夫这个宰相,怕是做不长久了。如今天下安定,只剩陈越还负隅顽抗。老夫这个性子,在乱世里还能辅佐雄主,可到了治世,朝堂也好,天下也好,需要的都是稳定。依老夫之见,陛下该让那些儒臣来做宰相才好。” 闻怀远最是敬仰沈渠昆,自然是苦劝挽留。可沈渠昆看上去心意已决,他对闻怀远说道: “怀远不必担心,老夫并非消沉弃世,不在朝堂,也一样可以利国利民。老夫已经想好了,辞官之后,老夫还要做一件大事……一件震动天下的大事!” 闻怀远追问是何大事,可沈渠昆却已经醉倒了。等到了第二天,闻怀远再问时,沈渠昆只推说醉酒胡言,搪塞了过去。 “十六年啊!老夫等了十六年!这期间,我给沈相写了多少书信,全都石沉大海!直到沈家被焚,沈相身死,我也不知沈相当年所言的到底是何大事。本来,老夫都打算把此事抛诸脑后,可没想到,答案竟是如此的荒唐!沈相辞官,竟是为了筹备舰队,出海替先帝寻找不死丹药?沈相说的那件大事,就是学做徐福吗!” 故事讲到最后,闻怀远终于将他心中的怨怼吼了出来。 沈其音也终于明白了闻怀远的心情。 在那个被百官排挤的小御史心里,一朝宰相沈渠昆,大概就是一座指路的灯塔吧。 而‘学做徐福’,在这个时空里,可不是什么好词。徐福的坏名声,甚至可以跟人人唾骂的秦桧相提并论了。 在这个世界的历史中,徐福给秦始皇寻来了不死药,他还声称,此药的药引,需用三千滴童男童女的心头热血。于是,三千个孩童就这样被徐福推上了死路。 秦始皇活了两百多岁,他的暴政也持续了两百多年,害人无数,这自然也是徐福造的孽。 在秦始皇之后,历朝历代都有学着求长生的皇帝,也自然会涌现出徐福一样的人物。而他们无一例外,都是打着求仙问药的旗号,行那剥削百姓的恶事。 徐福的名声,就这么一黑到底了。帮助皇帝寻找长生不老的方法,也就成了一件非常不光彩的事情。 得知心中的偶像竟然堕落至此,闻怀远的愤懑,也就可想而知了。 沈其音叹了一口气,给闻怀远倒了一杯清茶。 虽然已经答应了沈达海会保守秘密,但沈其音实在不忍心让闻怀远带着深深的误解去操办沈渠昆的丧礼。 “闻大人,您误会爷爷了。”沈其音从怀中一个本子,递给了闻怀远,“爷爷并非要帮太祖皇帝找什么不死药。这个,才是爷爷的目的。” 第一百五十八章 欺君之罪 这是一本探索日志,作者是沈达海。 从本子封面上的编号来看,这是第九册。 翻开日志,粗略地浏览一下,这上面记载了沈达海在新大陆探索的每一个细节。地势,气候,前所未见的作物,当地人的风俗,还画有粗略但十分用心的舆图。 “这是……何意?”闻怀远问道,“不过是寻找不死药时留下的风物志,这又能说明什么?” “还请您仔细看一看,这些文字记录详实,一共十几册,数十万言,岂是寻常风物志可比?若说寻找不死药,为了日后报奏请功,只需记载行军路线和战时斩获伤亡即可,何必不遗巨细,全部记录在案?” 闻怀远低下头,又反复翻看着手中的日志。良久,他才问道: “既然如此,沈县主不妨明言,这些日志,到底是为何而作?” “这些日志,是由远征舰队的继任都督达海所作。实际上,达海因为某些原因隐去了姓氏,他本姓沈,是我的四叔。我也是不久之前才从他口中得知了真相,并得到了这些日志。” 闻怀远脸上一惊,但却没有说什么,他喝了一口茶水,用眼神示意沈其音继续讲下去。 “就如您之前所说,十六年前,爷爷知道自己的宰相要做到头了,不单是太祖皇帝已经有了换相的心思,爷爷自己也对无休无止的文武之争感到厌倦。闻大人可能不知道,在公事之外,爷爷其实是个好奇心很旺盛的人,对杂学也颇有兴趣。当时,他听闻欧罗巴的番人出海航行了几万里才抵达成国,觉得非常有趣,于是出了高价从番商手里买来了一张海图。那张海图上不但描绘了从欧罗巴远航至成国的航路,还画出了当时刚被发现的不久的新大陆。迷蒙一片,充满了未知。” 沈其音用手指沾了一些茶水,在桌子上画起了简易的图示,还原着沈达海描述过的那张海图。 “等等,新大陆,就是你家舰队抵达的所谓美洲吧?它不是在东边吗?怎么又跑到欧罗巴的西边去了?” 闻怀远看着桌上的水渍图示,不解地问道。 是啊,中国人自古相信天圆地方,这种信念直到近代才被不可辩驳的科学证据完全打破。 而在这个时代,虽然还没有出现麦哲伦式的环球远航,但随着成国远航队和佛朗机殖民者在新大陆的相遇,地圆说也算是有了证据吧。 不过这里不是书院,沈其音也没有闲暇岔开话题给闻怀远上地理课,便随口敷衍道: “否极泰来,至阳则阴,东方的极致,不就是西方咯。这不是重点。” 好在沈其音的胡言乱语乍一听还有点道理,有些类似道家的阴阳相生,又仿佛佛教中的禅理,所以闻怀远也没有细想,而是听沈其音继续说了下去。 “爷爷看到这张图的时候就想,欧罗巴人往西边的大海航行,发现了新大陆。那如果从成国出发,往东边的大海航行,又会抵达哪里呢?据说欧罗巴人因为发现新大陆而得到了许多好处,甚至还因此而诞生了一个强大的国家。别的不说,光是高产的作物就能给成国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爷爷决定,也要做一次大胆的尝试。” “既然如此,那就上书朝廷,光明正大地把事情摆在台案上就好。为什么又和寻找不死药扯上了干系呢?” 提到不死药,闻怀远的脸上就满是憎厌。 “这也是无可奈何啊。您也知道,那个时候,储君的事情让太祖皇帝很是头疼,大概是对齐王和魏王都有不甚满意的地方吧,所以洪德帝就想到要延长自己的寿命。其实在爷爷提议出海之前,洪德帝就已经在让陈平陈公公四处寻访修仙的道长了。” 沈其音一面说着,一面观察着闻怀远的脸色。见他怒气隐隐,又若有所思的样子,沈其音就知道,他这是把话听进去了。 “而且远航开拓,靡费甚大,若是上书奏请……呵呵,您瞧瞧,越国公只不过请求改良新型舰船,为的还是收复国土,都无法通过朝堂的审议。一个虚无缥缈的海外探索计划,怎么可能获得那些儒臣的认可?依我猜测,爷爷当时的心思就是——太祖皇帝已经开始追求长生,难以劝阻,与其坐视国内再出个徐福荼毒百姓,倒不如主动占上这个位子,把求仙问药的脏活揽到自己手里,然后瞒天过海,一举两得!” “这可是……欺君之罪啊!” 闻怀远终于动容了,他再次翻开了沈达海写下的探索日志。抛开了偏见再去,浏览着那些详尽的记录,这一次,闻怀远也终于看到了沈渠昆的苦心。 “当然了,我刚才说的话里面,有一半是听我四叔转述的,另一半则是我自己的猜测和推断,信不信都由您。不过就像您说的,欺君之罪,非同小可,按四叔的说法,整个沈家,都没有几个人知道此事。所以一旦出了这个房门,希望您也可以把刚才的话忘掉。可以吗?” 闻怀远默默地点点头,呆呆地看着眼前的探索日志,不知在想些什么。 沈其音识趣地离开了房间,这种时候,再说什么都是徒增尴尬,反正该解释的已经解释清楚了。不过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倒是还欠她一个解释。 “魏风统领,您能解释一下吗?” 沈其音把等候在外的‘周处’拉到了僻静处,有些生气地质问道。 “沈县主想让我解释什么呢?” 魏风还是摆着一脸笑容,看不出和平时有什么区别。 可沈其音已经想清楚了,怎么可能让他就这么糊弄过去。 “远航舰队寻找不死药这个目的,连秘旨上都没有明言,知道真相的除了我和四叔,也就只有隐卫了。而闻大人能得知这个消息,除了你,我还真想不出来是谁的功劳呢。” “哈哈,沈县主慧眼,佩服,佩服。不过沈县主可以放心,魏风此举,并无恶意,只是为了自保而已。” “自保?”沈其音想了一下,愣是没转过弯来,“这又怎么讲?” “世人皆言,有其父必有其子。我可不希望,将来有一天,我也会被陛下派去寻找什么不死药。闻大人刚正忠直,又对求仙问药之事厌恶至极。他知道了先帝如此行事,就一定会想办法劝谏陛下的。毕竟做过御史,直言敢谏的传统,闻大人应该还没忘记吧。” “仅是如此吗?”沈其音狐疑地打量着魏风,“不是拐弯抹角地想把我沈家的欺君之罪捅出去?” 魏风连连摆手,笑道。 “这等陈年旧账,欺的也是先帝,而非今上,算不得什么大事。沈县主怕是不知,每日上朝,多少儒臣当面跟陛下过不去,也没见陛下治谁欺君之罪。沈县主多虑啦!” “这样啊……” 沈其音最终还是接受了魏风的说法。想想也是,陷害沈家,对魏风,对隐卫,有什么好处吗? 不过按她的历史常识,成朝正处于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期,皇帝的中央集权应该逐渐达到巅峰才是。像魏风所说的这种朝堂现状,以宋世平这个雄心之主的个性,到底还能忍受多久呢? 也许,一场巨大的变革,马上就要到来了吧。 第一百五十九章 帝后之间 隐卫的奏报已经传到了京城的皇宫之中。 宋世平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那个近乎完美的父皇,竟然也会在背地里做出求仙问药这种不被世人认可的事情。 长生不死?那真的是可以做到的事情吗? 即便是号称得到了不死药的秦始皇,不也只活了二百年吗? 在那之后,历朝历代追求长生的皇帝,有哪个活过六十岁了吗?倒是暴毙身亡,甚至英年早逝的更多一些吧。 只有三十多岁,身强体健的宋世平,实在是无法理解父亲的想法。 幸好,这件事情还没有搞得天下皆知。魏风在奏报中已经说了,经手此事的蒋成济和沈其音也各自上书朝廷,但在奏本上只会说船队是去海外开拓探索,不会出现与不死药有关的任何信息。 蒋成济是不知,沈其音是不傻。 不过船队毕竟人多嘴杂,若是在常宁县里传出什么风言风语来,也不是隐卫可以控制得住的。 对于魏风最后一番提前推卸责任的说辞,宋世平一笑了之。 就算传出什么话来,求仙问药的也是先帝,而不是他启泰皇帝。慌慌张张地去处置澄清,反而会让谣言越传越盛,倒不如静观其变。 “陛下真要静观其变?”皇后肖茹惊讶地问道,“难道就坐视父皇的一世英名毁于一旦?” “哪有那么严重。”宋世平笑道,“父皇打下了这大成江山,又不曾苛待百姓,怎么会因为这么一点点小事就名声尽毁?而且魏风也说了,此行收获颇丰,尤其是找到了几样高产作物,简直可以说是惠泽天下。只要尽快把这些作物推行各州,百姓们得了实惠,谁还会在意些许风言风语呢。” “陛下英明。但若是什么都不做……似乎还是不太妥当。” 宋世平握住了肖茹的手,在嫩滑的手背上轻轻拍着: “皇后不用担心,肖锦那小子就在常宁,还管着报纸的事务。该做的事情,肖锦会替朕做好的。朕唯一担心的是……母后。皇后啊,你说这件事情,要不要告知母后呢?” 肖茹轻笑了一声,反问道: “陛下为何会认为,父皇做下的事情,母后会不知晓?” “什么?这……”宋世平一时语迟,“母后真会知晓此事?” 肖茹抬手掩住了嘴巴,凤眼弯成了两片月牙。 “那臣妾这么说吧。若是陛下派人去寻找不死药了,会不会告诉臣妾呢?” 这一下,宋世平真的哑口无言了。 当初在魏王府,筹建隐卫这等机密大事,他都没有瞒着肖茹,甚至还听取了魏王妃不少的建议。要真是让他寻找不死药,他甚至会拉上肖茹一同参谋吧。 而这种痴心专情,互相扶持的夫妻之道,可是老宋家代代相传下来的。至少他们父子兄弟三人,全都是一个样。 一想到母后很可能也知道父皇做的荒唐事,却还一直瞒着自己,宋世平这心里,可就没有刚才那般淡然了。 肖茹看见宋世平脸上表情的变化,不由得打趣道: “陛下怎么还像个小孩子一样,跟自己的母亲置气呢?父母有事情瞒着儿女,不是再正常不过了吗?” “这么说来,若是朕做了什么,你也会帮朕瞒着儿子咯?” 宋世平只是顺着肖茹的话随口一说,可谁知道,却不小心触碰到了肖茹心中最痛的伤处。 万里晴空,霎时变成了阴云密布。 “未能给陛下诞下龙儿,是臣妾之罪!” 肖茹一下子跪倒,声泪俱下。 宋世平暗叫不好,一时嘴快,竟忘了平日里言语上的禁忌。 两人大婚多年,肖茹只生下了三个女儿。生不出儿子,这是肖茹最在意的一件事。 尤其是在宋世平登基之后,肖茹的压力就更大了。 膝下没有皇子,帝位怎么能算得上稳固呢?哪怕宋世平身体康健,甚至总想着御驾亲征,大杀四方。但皇子乃是国本,事关帝统传承,朝野上下,无不盼着后宫之中能早有皇子诞生。 宋世平作为一个皇帝,自然是有三宫六院的。可他那些妃子基本都是摆设,宋世平依然专宠肖皇后一人,几乎很少招别人侍寝。可即便如此,肖茹还是没能给皇室和天下带来喜讯,甚至最近两年,都不曾怀孕。 承载着众人期待的肖茹,已经开始变得有些神经质了。只要宋世平在她面前提起儿子,就会触动她的心结。 “臣妾恳请陛下,今夜临幸永怡宫。雨露均沾,方可早日诞下龙子!” “这……这又是何苦呢?茹儿你快些起来。” “为了江山社稷,臣妾恳请陛下移驾永怡宫,吕贵妃宜男之相,当可为陛下分忧!” “茹儿!朕没有那个意思!” 堂堂大成皇帝,面对自己女人的执着,一时间手足无措。 “陛下或无此意,但臣妾有之。臣妾乃后宫之主,本就该安排好众姐妹轮流侍寝。为了朝野期望,为了太后嘱托,为了臣妾贤名,请陛下移驾永怡宫!陛下若是不肯,臣妾只好长跪不起!” 宋世平左劝右劝,好说歹说,可肖茹就是不听。最后,宋世平拗不过她,只好离开了皇后的寝宫,摆驾永怡宫,为了江山社稷,辛勤耕耘去了。 把皇帝赶下床的皇后,又独自流了好一会的眼泪。 贴身宫女彩霞见了,连忙在一旁劝说: “娘娘你您是何苦?就算让别人侍寝,也不一定非在今夜呀。” “唉,平日里哪里狠得下心,也只有他提起儿子,心里疼极了,才能咬着牙赶他出去。” “娘娘,其实您也不必灰心啊,只要好好调养身体,您还是有机会怀上皇子的。” “都这把年纪了,眼看就要到三十岁,还折腾什么。不如指望那些十六七岁的……” 肖茹嘴上如此说,但心中还是不甘,红肿的眼睛里闪烁着倔强的光芒。 “娘娘这是说得哪里话,瞧您的气色,您的身形,哪里不如那些十六七岁的小丫头了?跳起舞来,不管是身段还是气力,都比吕贵妃韩贵妃强得多呢。娘娘是天生丽质,容颜不老,越活越年轻呢!” “鬼丫头,净挑好听的说。要不是有赵王妃送来的固元丹,怕是本宫现在还病病怏怏的呢。” 肖茹回忆起几年前的一场大病,仍然是心有余悸。 可彩霞听了这话,眼前倒是一亮: “对啊对啊!赵王妃精通医道,又素来和娘娘交好。不如您再召她来问问,有没有助益受孕,保管生男的方子?” “怎么可能有这种方子?听说赵王妃一直在道观清修,还是不要去打扰她的好。”可想到赵王妃那神奇的医术和丹药,肖茹又不免生出些期望来,“不过太后寿辰之时,她肯定是要同赵王一道进宫贺寿的。也许到那个时候,再找她问问好了。” 第一百六十章 搬家 皇帝招沈达海入京的消息来得不慢,虽然圣旨还在路上,但隐卫已经通过自己的渠道提前知晓,并告诉了沈其音。 沈达海的身份,沈其音完全没有隐瞒。不但对隐卫如实相告,向朝廷递交的奏章上,也直接使用了‘燕国公四子沈达海’的字样。哪怕宋世平再心急,也不可能让一位有功之臣缺席自己亲爹的丧事啊。 但即便如此,京城之行也比沈其音计划中的要早。基本上清明一过,祭完沈渠昆,就要动身启程了。皇帝惦记着远航带回的那点收成,不好耽搁,所以沈其音预计抵京的时间,大概会比太后的寿辰之日早上一个多月。 这么算下来,在常宁也待不了多久了啊。 幸好,现在的沈其音麾下并不缺人手。那一千多个船员里可是人才济济,而且绝对可靠。早在招募登船的时候,他们就全都和沈家签了死契,又和沈达海一同经历了十年的风雨,这种同甘苦共患难的情义,甚至已经超越了忠诚。 在沈达海的推荐下,有圆滑老到的从五娘那里接手了东云楼。西雨蒙学那边,也安排了几个能写会算的过去帮忙,确保宋知璃的暂离不会造成太大影响。除此之外,又选了一批老实能干的,送到城里帮忙修复沈府。 在这一批生力军的活跃下,五娘放心地出发了,蒙学顺利地开课了,沈府的工程也提前完工,可以入住了。 在感叹人多力量大的同时,沈其音也不得不面对一个略显尴尬的问题:该搬家了。 在小院里和宋世清一家同住了几个月,要说没有留恋那是不可能的。可一位县侯一位县主,总不能一直和别人拼房子住下去啊。离开,也是必然的选择。 在搬走的前一天,沈其音久违地亲自下厨,做了一顿丰盛的家常晚宴。饭菜摆满了后院的石几,宋世清很识趣地没凑这个热闹,四个年轻人聚在一起,吃这一顿散伙饭。 虽然沈其音早就跟宋家兄妹打过招呼,但离别的日子就这样忽然来临,还是让两人有些措手不及。 这段时间,大家各忙各的,坐在一起的机会非常少。 蒙学刚开课,宋知璃每天都去盯着。为了准备太后寿宴上的献艺,宋思珞在接受阿蓝的魔鬼训练。而沈其羽,每天被沈达海领着,上山下海,跟这位新近出现的家人培养感情。 而百忙之中,难得的相聚欢宴竟是用作话别,也实在是让人提不起兴致来。 “思珞,别哭丧个脸啦。我们又没搬多远,就跟邻居差不多啊。”沈其音温柔地拍着宋思珞的脑袋,“回头我带你去看看,这次重建,把之前连带烧毁的几处民宅也一起并入了沈府。咱们两家之间,怕是隔不了两百步。我在自家后院喊一声,你说不定都能听见呢!” “那也不一样啊。现在我想找你,走个十步就到了,连衣服都不用换。可以后呢,还要绕到巷子西头去才行。说是二百步,可我总不能翻墙进你家后院吧?” 宋思珞嘟着嘴巴,狠狠地对她的沈姐姐撒着娇,就好像要提前支取明年的工资一样。 沈其音则任她摆布,半点怨言都没有。甚至连宋思珞让她在沈府后院专门开个小门的要求,也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 相比之下,宋知璃就要收敛得多了。 “怎么样,阿羽对新建的沈府还满意吗?能适应吗?” 宋知璃问得比较隐晦,但沈其音一下子就明白他的意思了。 毕竟那里曾是火灾的现场,也是沈其羽心病的根源。阿羽还在恢复当中,会不会对故地产生什么不良反应,的确是值得担心的一件事。 可即便如此,总不能因噎废食。而且这件事情,沈其音也早就有了准备。 “还好,之前已经去看了两次,四叔还带着他在府里做了些杂活,还布置了房间。待了很长时间,也没见阿羽有什么不适应的地方。” “嗯,我不怕。” 沈其羽自信地点点头,那神情就像个自认为已经长大成人的小学生,让人既欣慰,又担忧。 沈其音从宋思珞那里腾出手来,又转而爱抚起另一侧那乖巧的弟弟来。她吃力地够着沈其羽的脑袋,这十七岁的大小孩,好像又长高了呢。 “嗯,没问题的。我和阿羽的房间还是紧挨着,又有四叔一家在,再安排上几个牢靠的人手,家里总不会冷清的。” “那就好……那就好。” 宋知璃连连点头,随后便默默不语地吃起菜来。 他其实也不知道这个时候应该说些什么。既不能挽留,也不可能像思珞一样表现得那么亲密。 ‘算了,还是多吃几口菜吧。再想吃到沈姑娘亲手做的菜,恐怕就不容易了。’ 宋知璃的情绪化作了食欲,忽然开始频频下筷,大快朵颐。 “知璃你慢点吃,别噎着了啊。”沈其音站起身来,给对面的宋知璃倒满了一杯茶水,“喜欢这个口味的话,以后想吃了就跟我说。家常菜嘛,随手做两个也不费什么事情的。” “嗯,好啊。” 宋知璃依旧还是点头,端起茶水喝到嘴里,也不知是苦还是甜。 这一天晚上,在宋思珞的要求下,四个人还围坐在井边烫了脚。望着星空,听沈其音讲故事。 上一次这么做的时候,还是在岁比当中呢。思珞觉得那仿佛是不久之前的事情,而宋知璃却说,感觉那些日子已经十分久远了。 忙碌的人们总是没有多少时间去感怀。 散伙的晚饭繁杂的夜,不管失眠还是安睡,到了第二天早上,生活都还要继续。 用早饭填饱肚子,排空脑子,就又要踏上新的征程。 宋知璃要赶去涂山,检查这段时间孩子们学习的成果。宋思珞要被阿蓝领着逛街,把挑选服装首饰当作练歌练舞的间歇。 没有多少行李的沈家姐弟,一人背个包袱,再带上小宁,抱上小墨,离开了那间小院。 出了院门,往西边稍稍抬头就能看见的大宅院,那是沈家的旧居,也是他们的新家。 巷子西头,沈达海一家三口已经在巷口等候了。因为早就约好了,在这一天,沈府的大门,他们要一起跨进去。 沈其音顾不得县主的端庄,拉着弟弟小跑几步,来到沈达海的面前,笑靥如花。 “四叔,叔母,小胜,还有阿羽,走吧,咱们回家!” 第一百六十一章 启战之风 搬了新家,总该办个乔迁宴才对。 这段时间一直忙碌,见人就谈公事,沈其音都觉得自己缺了点人情味。正好趁着这次的机会,弥补弥补大家吧。 蒋成济,肖锦,窦静阁一家,孟回风和晚晴,还有闻怀远,都收到了沈其音的郑重邀请。 至于宋知璃兄妹还有连福,则直接被沈其音抓过来当劳力,毫不气。 既然是宴会,总要有点好菜才行。 沈达海的二十七艘船可带回了不少好东西。其中有沈其音心心念念的土豆,玉米和辣椒,还有已经从番人手上得到的番茄,南瓜,红薯,西葫芦。 不止如此,不知是不是得了沈渠昆的嘱咐,沈达海真的是把能找到的所有新奇作物全带回来了。什么木薯,菠萝,木瓜,四季豆,向日葵……连当时不觉得有多大用处的可可果都装了一大包。 不过经过几个月的航行,这些东西已经有大半开始腐化发霉。试着种一种也许还行,但拿来做菜吃就有点太不人道了。为数不多保存完好的上品,也要运到京中,不可擅动。 有小墨在,沈其音本不必担心这些,不过眼下有太多双眼睛盯着这些新作物,沈其音实在是不方便冒险玩什么戏法。小墨的秘密,沈其羽知道一部分,这就已经够让人担心的了。沈其音不想让更多的人给她增加心理压力。哪怕是宋知璃,沈达海也不行。 不过还好,别的东西不能动,辣椒倒是可以取用一些。这东西容易保存,基本没什么损坏。再加上沈其音的用量很小,只用皮不用籽,也消耗不了多少。只随手抓上一把,看库房的水师兵丁都不好说什么。 有了辣椒要做什么吃呢?沈其音的心愿很简单:宫保鸡丁,鱼香肉丝,麻婆豆腐。就这三道后世普及度最高的菜,正宗地道都不追求,做成家常口味的就好。 蒸足了米饭,备上好酒,榨好果汁,再拌上几道爽口的小凉菜,不用多么丰富的菜色,这就是最美妙的一餐! 宾们如约而来,见了席上菜肴简约之至,都很难相信这是花样百出的东云楼东家准备的宴席。 不过这种疑惑,在饭菜入口之后,就烟消云散了。 兵不在多而在精,这菜肴大概也是一样。三道热菜,均是精妙绝伦,酸甜咸辣,再加上麻,仿佛是滋味的五行大阵,在口中创造出一片回味无穷的天地。 若是适应不了辣口,就多拌些米饭来吃;若是觉得滋味太重,就点缀些爽口小菜。果汁润喉,美酒助兴,反正是家宴,把繁文缛节丢到一边,放开吃就是了! 好在受邀前来的宾里并没有什么迂腐之辈,闻怀远恐怕会放不开,但他今日临时有些公务需要处置,只能派了‘周处’前来替他恭贺沈家乔迁。 “周先生,不知闻大人是有什么紧急事务?竟然连顿午饭都来不及吃?” 席间,沈其音借敬酒的机会向魏风询问内情,她还担心闻怀远是因为错怪了沈渠昆,而不好意思来见自己呢。 而魏风的回答,则让沈其音喜忧参半。 “闻大人是真的有事。就在刚才,佛朗机人派了使臣过来,要求我们归还俘获的舰船和士兵,并交出袭击佛朗机舰队的凶手。” “什么?竟有此事?”沈其音大吃一惊。 而跟着沈其音一同来敬酒的沈达海听了,不禁勃然大怒,骂道: “番贼好不要脸,那日明明是他们率先开火,怎么反诬我们是袭击者!” 听到沈达海的话,沈其音忽然叫道: “不好!这海战已经过去多少天了,他们现在才来讨说法,怕是有了后援依仗,想要借机生事啊!” “丫头说得不错!”蒋成济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凑了过来,他冲沈其音眨眨眼睛,说道,“东宁岛传过消息来,说是前日,有一支新的佛朗机舰队抵达了奥伦城。东宁岛上佛朗机舰船的数量,也达到了四十三艘。若是按照一比三的战力来算,想必他们认为,足以与我大成一战了吧。” 沈其音点点头,随后不无担忧地问道: “看来这一战,肯定是要打起来了?” “嗯,不说十成,也有八成了。本将就是到你家来吃顿饱的,放下筷子就要回营调动舰船军士了。短则两三日,长则五六天,这东南的海面上,可就要不太平喽!” 蒋成济兴奋地大笑着,又拍了拍沈其音的肩膀,说道: “今天的饭食不错,这几个菜很下饭,味道也足。回头让你家的厨子多做一些,给水师准备出战的将士们也吃顿饱的吧!” 将军的豪情背后,是无数士兵的生死赌博。战争,永远都是残酷的。 听蒋成济的口气,就好像要给士兵们吃断头饭一样。沈其音的心里很不好受,因为这一仗,大概有一半是她挑起来的。 “越国公放心,将士们的饭菜自有东云楼来置办,我这就去后厨跟连福说一声。” 心情复杂的沈其音借故离席,往后院走去。 “沈县主?” 走到一半,沈其音就被人叫住。 她回头一瞧,原来是魏风。左右看看,四下无人,沈其音便问道: “魏风统领,苏全传回来的消息可靠吗?会不会是佛朗机人使诈?” “这个沈县主大可放心,那些番人可不懂什么兵法,增兵减灶,瞒天过海的计谋,他们还使不出来。想必是苏全如实汇报了我大成军舰的数量,已经获得了那帮番贼的信任吧。” “是啊。数量是真,但大成的战舰,已经比十年前远航的舰船强大了许多。番贼只和一支残师交过手,就真以为对上严阵以待的大成军舰也能以一敌三……哼,他们有的苦头吃了。” 魏风微笑着点头附和道: “这一次,佛朗机人应该是调集了附近所有的战舰。若是此战大胜,我大成的东南海域当可无忧了。” “嗯,只要击垮了佛朗机舰队,就可以趁势出兵,收复东宁岛!” 这一次,魏风却没有继续附和,显然是并不认同沈其音的看法。 “这个嘛……还需要从长计议。”魏风停顿了一下,然后说出了他追上沈其音密谈的目的,“沈县主,为了确保此战的胜利,您家的船队,能否借来一用?” “自然没有问题!”沈其音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船只的大修应该基本完成了,剩下一些边边角角的修补,应该不妨碍航行作战。” “如此最好!”魏风继续微笑着,笑颜如刀,“那您家的船员,是不是也能借来用一下呢?” 第一百六十二章 犯忌讳 炮灰。 看着魏风与平时略显不同的笑容,这两个字一下子跳进了沈其音的脑海。 征召舰船还可以理解,但是那些船员,他们可不是训练有素的士兵啊! 先前和佛朗机三艘巡海战舰的那次遭遇战,之所以以多打少还打得那么难看,一是准备不足,二就是缺乏作战经验。 要知道,船上可是装备了不少在美洲缴获的佛朗机火炮,单看火力,甚至比成国的许多战舰要强。蒋成济参观过舰船后,曾私下里跟沈其音说过,那一仗如果换成他的士兵来驾船操炮,至少可以全歼敌人,战损也不会超过一换一。 如此经验丰富的士兵,水师大营里有的是。而魏风却想要征召这些已经做回平民百姓的半吊子战力……这还真不能怪沈其音想象力丰富。 “敢问魏风统领,征召他们上阵,这是谁的意思?” “是云领的建议。” 隐卫云部统领,总览隐卫的全部事务。但他到底是何人,沈其音目前还不知道。可从他下达的指令来看,莫不是沈家的仇敌? “云领?咱们隐卫的云领不会姓杨名三九吧?” 沈其音思来想去,也就想到这么一个人,既是皇帝的亲信,又和沈家不睦。 而魏风听了,则大笑道: “哈哈哈,沈县主说笑了,咱们隐卫之中可没有一人是宦官。隐卫不用宫人,这是陛下定下的规矩。” “哦……这样啊。” 沈其音暗暗吃惊,不过分信用宦官,甚至主动把他们排除在特务机构之外……是不是该夸一句,宋世平还挺有底线的? 不过这样一来,沈其音的疑惑就更重了。 “不是杨三九,那云领到底是谁?又为何要害我沈家人?” 魏风微微一愣,随即说道: “云领尚在京城之中,等沈县主日后进京,自然会见到。不过沈县主所言的害人……又是何意?” 为了自家人的安危,沈其音也不怕把话挑明了。她恨恨地问道: “征召我家那些训练不足,已经卸甲归田的船员上战场,难道不是想让他们去送死吗?” “送死?沈县主言重了!云领的意思,只是想把他们也摆在战场上,免得让人分心啊。” “分心?”沈其音冷哼一声,“这不还是怀疑忌惮嘛!” 感受着沈其音的怨念,魏风的笑容变得十分坦诚: “沈县主啊,这可怨不得别人了。您想想,提议引诱佛朗机人出战的是您没错吧?” 的确,这是之前带着沈达海向蒋成济求援时,沈其音献上的计策。 自佛朗机人窃据东宁岛以来,虽然佛朗机舰队和成国战舰经常隔海相望,但双方却从未有过交手,对彼此的实力缺乏清晰正确的判断。而与远航归乡的成朝舰队的一场遭遇战,则给佛朗机殖民者打开了一扇窥视的窗户。 这是一个危险的,却也是一个机会。 沈其音的计划就是: 把已经完全信任苏全的段杰交还给佛朗机人,通过段杰的引荐让苏全混入敌人内部,然后通过苏全之口,扰乱佛朗机人对成国舰队战力的判断。 先如实报上一些不易作假的信息,比如船只的数量,军港的位置和部署等等,赢取对方的信任。随后,不管是贬低成国战舰也好,还是奉承佛朗机大帆船也罢,只要让对方的决策者相信,成国军舰的水准就是那支远航舰队的水平,就等于是埋下了诱敌的种子。 以佛朗机人的狂妄和傲慢,在吃了一个亏之后,定然会集结附近的全部舰队,主动出击报复的。 只要准备妥当,守株待兔,一战打残佛朗机在东南亚的海上力量,不仅可以扫除收复东宁岛的障碍,还可以给成国舰队的发展壮大争取至少两年的时间。 而因为计划涉及到了苏全,这个归属隐卫风部管辖的密谍,所以自然而然,魏风对整件事情都了若指掌。 所以现在,当魏风以质问的口气反问的时候,让沈其音一时有些摸不着头脑。 “的确是我的提议,那又怎样?” 魏风继续问道: “那将近两千名船员,已经被您收为邑民,编入三百户,一切行动全都听您号令,是也不是?” 沈其音理所当然地回答道: “没错,他们本就是我祖父招募的属下,我自然要对他们负责到底了。” 魏风叹一口气,说道: “看来您还是没明白啊。沈县主,您做的这两件事情,犯了忌讳了!” “什么忌讳?” “首先,陛下给您的封赏里,是封邑三百户。一般来说,一户人家,祖孙三代,少则五人,多则十人。封三百户,出个两千人,甚至三千人,都是正常的。您收编的邑民,从人数上算其实并不多。但问题就在于,寻常民户,一户里的壮丁,通常只有两三人,且不习武艺,只能充作劳力。可您的邑民呢,老弱妇孺加起来,能有三成吗?一千七百丁,说是船员,但曾在海外征战,只要拿起兵器,那就是一支军队啊!而这支军队,不受他人节制,只听您沈县主一人号令……沈县主啊,陛下给您封邑,是想让您领军的吗?” 沈其音脸色发白,冷汗都流下来了。她一直把收纳自家人当成是沈家应尽的责任,却根本没从别的角度考虑过。可让魏风这么一说,好像还真的有那么一点居心叵测的感觉咧…… 这误会可就闹大了! “不不不,魏风统领,我可没有那个意思。” “沈县主别忙着解释,这刚是第一条,还有第二条呢。” “额……” “常宁县主,这就是个闲散爵位,包括令兄的常宁县侯,都是酌情特立,连正统封号都不是。您的身上,更没有军职武职。而隐卫雨部副领,则是个见不得光的差遣,所辖事务也仅限报纸一事。别说是您了,便是手握密谍的在下,也只有通传情报之责,而不可插手军务。可您呢,为了自家的‘私军’,不单插手军务,甚至还有妄启边衅之嫌啊。” 这帽子太大了,沈其音可不敢戴。她连忙辩解道: “那……那只是建言献策,不算插手军务吧?” “的确,在下也知道,您和越国公交好。之前,钦差王大人在常宁时,您也曾多次建言献策,甚至还走了一趟闽州,立下不少功劳。可这一回有所不同啊!您提出的策略,本是一如既往地有益于国,所以越国公和隐卫才会出手配合。可在那之后,您就收编了那一千七百丁,手握私军,有兵有船……” 魏风停顿了一下,牢牢盯住沈其音的眼睛,然后一字一句地说道: “若是趁着水师与外敌交战之时,您带兵劫走了齐王,乘船逃往海外,那隐卫该如何向陛下交待呢?” 第一百六十三章 补救 如果这是在打官司,沈其音就可以说: “你有什么证据吗?这是毫无根据的造谣和污蔑!” 如果这是在谈恋爱,沈其音就可以说: “你怎么可以不相信我!在你眼里我就是那样的女人吗?” 可惜,在这个时代,并没有法律来约束皇家的多疑。而魏风,也不是沈其音的男朋友。 是啊,风部统领魏风亲自潜伏在闻怀远身边,来到常宁,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宋世清才是隐卫目前的工作重点啊! 而忽略了这一点的沈其音,偏偏又做出那瓜田李下的行为,也算是自找麻烦了吧。 “魏风统领,你不会真觉得我要救宋世清出逃吧?” 魏风依然注视着沈其音的双眼,认真地回答道: “相处了这一段时间,在下还是相信沈县主的,不然也不会帮着雨领把您拉进隐卫。所以这一次,您只要把您的人和船都放在海上,离那小院和常宁县城远远的,直到战斗结束就好。若是换了云领亲自督办,您那一千七百丁,恐怕就真的只能去送死了。” 沈其音没有心思再去怀疑魏风的善意,至少按他的说法,沈家的这批船员只需要出现在战场上即可,而不必担心被派到最危险的地方当炮灰。 可即便如此,这也只能解决一时的麻烦。先前一时情急,没有细想而做出的不当决策,还是需要进行补救的。 沈其音谢过了魏风,并做出了不会让隐卫为难的承诺,便匆匆离开了。 先前找个借口离席,只是想调整一下情绪罢了。可没有想到,被魏风这么一搅合,心绪反而更加纷乱。 但沈其音很感谢这个错误,甚至真心感谢那个总是笑里藏刀的魏风,因为刚才的一番谈话,让沈其音重新认识到了‘家主’一词那沉甸甸的重量。 作为沈家的家主,凡事必三思而后行。这个教训,她沈其音记下了! 用最快的速度调整好情绪,沈其音又回到了席间。蒋成济用了些水果点心就要离去,沈其音赶紧追上去,说有事商议,请求同行。 蒋成济知道,沈其音在此时提出这样的要求,那么一定是要紧的大事,于是便说: “也好,老头子吃得有些多了,腹中鼓胀,不宜骑马,就让丫头你用马车送我一程吧。” 沈其音赶紧让人准备马车,又匆匆忙忙地向其他宾致了歉,便随蒋成济离开了。 马车往城外的军港驶去,车厢里,沈其音急匆匆地把事情说了一下。好在魏风的身份,蒋成济在从隐卫风部接收情报时也略有了解,根本不必隐瞒。 蒋成济捋着胡须听完了沈其音的叙述,叹一口气道: “这件事本将也不曾细想,不过作为陛下的耳目,隐卫会有此担心也在情理之中啊。但丫头你放心,此战由本将指挥,你家的船队若来助战,只在后面压阵即可,保证分毫无损。” 这是个好消息,可现在,沈其音担心的却不是这个。 “那决战的地点,已经定好了?” “哈哈,丫头,若你是佛朗机人,会攻哪里?” 蒋成济只是随口一问,但这个问题,沈其音已经想了许久。结合欧洲历史上多次海战和港口封锁的案例,她觉得这个世界的佛朗机人应该也变不出什么别的花样来: “直逼军港水寨!佛朗机人虽然猖狂,却也不敢直接攻打我大成的城池。何况常宁县城墙高壁厚,离海岸也有些距离,没有舰炮相助,只靠几千水军是攻不下来的。所以我想,佛朗机舰队应该会直扑军港,只要迅速击破巡海的哨舰,再率先压制住岸防炮,占据有利位置我方舰船的数量优势就发挥不出来,他们就有时间一口一口把我们蚕食殆尽。” 蒋成济哈哈大笑,夸赞道: “不错!本将也是如此料想的!丫头啊,你若是男儿身,定能做个优秀的将领,可惜了啊……” “我可没有将军的本事,做个拾遗补漏的谋士还差不多。既然老爷子已经算准了,想必也有了破敌之策?” “也没什么策不策的,无非就是布雷,放火船,分兵夹攻而已。只要提前占据了有利位置,三倍的舰船,再加上你家那姓窦的番人帮着改良的火炮,怎么也不会败的。” 只是不败而已吗?沈其音皱起了眉头。不过蒋成济刚才提到的对策里面,倒是有一条让她十分意动。 “您之前说放火船,指的都是小船吧?” “那是自然,给小船装上引火之物,点燃之后从顺风顺流的地方放出去,冲入敌群。大船的话……唔,不好操作吧?更何况,哪有把大船当火船用的?那也太败家了吧!” “嗯,是挺败家的。”沈其音忽然露出了笑容,“老爷子您看,我像不像一个败家子啊?” 蒋成济一下子瞪大了眼睛。 “啊?丫头,你该不会是想……” “嗯!”沈其音豁达地点着头,“十几年前的旧船,留着还是祸害,与其惹人忌惮,倒不如一把火烧了,在海战里最后辉煌一次呢!” 听起来好像也有那么一点道理,可对向来把舰船当作心头肉的蒋成济来说,这依然是无比疯狂的举动! 但是沈其音已经下定决心了! 仔细想想,不到两千的兵力,又不是什么当世精锐,真的有那么令人忌惮吗?除去水师,常宁县还有三千守军,再加上整个遥州,整个越地,朝廷随手一捋,就能拉出一支三万人的军队。相比而言,沈其音的一千七百丁,实在是不够看,不够打的。 所以,真正让隐卫忌惮的,其实是齐王会被送出海外这个可能性。 宋世清若是逃出成国,脱离了宋世平的掌控,那才真是后患无穷。谁知道哪一天,宋世清会不会打着正统继承人的旗号,在海外组建一支军队,甚至勾连外邦,然后挥师回国呢? 虽然漂洋过海的事,一叶扁舟也能做得到,但终究不如二十七艘船的舰队那么安全保险吧? 所以在沈其音这个位置上,有人没关系,有船没关系,但是又有人又有船,就一定会遭人忌惮了。 人,沈其音不可能放弃,那就只能放弃船队了。 主动烧掉舰船,同时又能为国朝歼敌立功,也算是沈家的一种表态了吧。 当然,仅仅是这点补救还远远不够,但却是一个不错的开始。 就先用侵略者的鲜血,来证明沈家的忠诚好了。 第一百六十五章 谁的计划 “战争的聚会?” 总督府外,听着段杰传达的总督命令,这干涩的翻译让一众汉官面面相觑,不知其所云。 “就是聚集起来出谋划策的意思!”段杰不耐烦地说道,“时间就在明天,弗雷克大人让你们好好动动脑子,想想如何攻击那帮成国蛮子。这还要让人解释,真是一群饭桶……” 段杰丝毫没有压低声音,他的咒骂,汉官们听得清清楚楚,敢怒不敢言。 而苏全站在段杰身边,用同样傲慢的态度说道: “呵呵,诸位大人,还是早些回去做做准备吧。到了明天,可别在总督大人和诸位将军面前丢脸啊。” 看着苏全那张得意忘形的脸,金德强忍着怒火,咬着牙问道: “怎么,苏先生就不需要准备准备吗?” “哼,我早已成竹在胸,哪还需要再做什么准备?早在今日宴会之前,我就已经写好了万无一失的上上方略!所以诸位大人啊,你们务必要彻夜苦思,也想出些像样的计划,好衬托我和骑士长的英明啊!哈哈哈哈!” “哎,和他们费什么话?老苏,还是回去宴会厅吧,总督大人还等着咱们呢。” “是,骑士长!” 苏全对待段杰的态度一如既往,尊敬有加。两人撇下其余汉官,有说有笑走进了总督府里。 “呸,什么东西!” “不学无术的狗贼,连军中谋议都不懂,还有脸面耀武扬威?” “还有那姓苏的,一个开酒楼的也敢骑到我们头上来?老子已经是官了,还受封骑士!他不过是个扈从,有什么好神气的!” 返回住所的路上,一众汉官骂骂咧咧,嘴里就没有一句好话。然而为首的金德却异常沉默,不知在想些什么。 这些汉官,说是官,其实也就和监工差不多。他们每个人都要负责管理一两个村庄,督促奴工们劳动生产。他们的官威,也只有在鞭打土著村民和汉民时才能体现出来。在这住满番人的奥伦城中,这些汉官甚至连个属于自己的住所都没有。 包括段杰和苏全,所有的汉官全都住在一个杂院之中,两个人一间屋子,比成国的低档栈好不到哪去。倒是在他们各自负责的辖地上,每个人都建起了高门大院,过了一把权贵的瘾。可一到奥伦城中,在洋大人之间,他们只能夹着尾巴做人。 在这东宁岛上,洋大人的宠信就是一切! 而曾经享受过一切的金德,绝对不能就这样放弃,眼睁睁地看着段杰和苏全上位! 回到杂院中的金德并没有直接回屋,而是趁别人不注意,偷偷溜进了段杰和苏全的房间。 ‘苏全啊苏全,你的方略不是万无一失吗?那我可就却之不恭了!’ 第二天,总督府的作战室里,总督弗雷克,东宁舰队的统帅迪克中将,还有另外两位援军统帅全部出席了会议。而以段杰为首的几位汉官,则充当了参谋的角色。番语最好的段杰要辛苦一些,还要兼做翻译。 “迪克,我们的舰船和水兵都准备好了吗?” “还在进行调整,但只是对付那些不堪一击的黄皮*的话,随时可以出战!” “很好!”弗雷克看向了跃跃欲试的一众汉官,说道,“我忠诚的骑士们,说出你们的方略吧。以你们对东朝的了解,这一仗,应该要怎么打呢?” 吕凯抢先说道: “总督大人,常宁县是成朝南海岸的重要城市。如果能攻破那里,一定能给愚蠢的成国人一个教训!据我所知,常宁守军只有三千人,且久疏战阵,在我帝国的枪炮面前,必定是一击即溃啊!只要攻入了常宁县城,劫掠一番,那里的财帛美女,则全是帝国的战利品了!” 段杰在翻译吕凯的话时,眼中也露出了贪婪的目光。这种强盗风格,最对他的胃口。 弗雷克听了,似乎也有意动。不过这个时候,苏全站了出来,反驳道: “成国人不善野战,却精于守城。常宁县城城防坚固,距离海岸最近的南城门,也有五里之遥。也就是说,常宁的城墙在帝国舰炮的射程之外。没有海上的火力支持,只靠水兵登陆作战,无法完全发挥出帝国的长处。而且若是真的攻城,还需要分兵应对成国水师的支援,风险实在太大了。” 这段话,苏全早就背得滚瓜烂熟,所以他侃侃而谈的神态语气,十分令人信服。 而听过了段杰的翻译之后,弗雷克和几位海军将领交流了几句,最终还是遗憾地放弃了吕凯的提议。 吕凯垂头丧气地退下,金德则急忙向前一步,抢着说道: “以我之见,帝国的舰队应该直取三才湾,把成国的水师一网打尽!成国水师舰船虽多,但航速慢,火力弱,根本不堪一击。只要冲进三才湾内,卡住了有利位置,敌人的舰船再多,也不可能一字排开,只能一批又一批地上前送死。嘿嘿,只要歼灭了成国水师,这大成的海疆,就成了帝国的后花园。在这之后,沿海的村镇,还不是任由帝国出入?” 这个计划倒是和海军将领们的意见相仿,弗雷克点点头,随后问道: “苏,你是怎么看的?” “这……额……大概可行吧,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 用余光看着苏全那慌张的模样,金德拼命忍住才没有笑出声来。 这个计划,正是苏全他自己想出来的呀! 昨夜金德潜入苏全的房间,偷看了苏全的笔记,把他准备的计划全都记在了脑子里。 不光是概略,甚至舰船该如何编队,哪条航路最顺畅,时机该如何选择,所有的细节,只要苏全写出来画出来的,金德全都没有放过。 怎么样,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被别人夺走,那滋味不好受吧? 金德享受着报复的快意,又上前一步,补充道: “我认为,最好的袭击时机是东朝的清明节。这样一来,远道而来的帝国援军可以再休整一段时间,以最好的状态出战。而更重要的是,清明那一天,是那伙东朝强盗的幕后主人,沈家老爷的丧礼。他还被追认了成朝的公爵爵位,朝廷也会派出官员来参加这一丧礼。据说,是要在海岸边上立一块碑。总督大人啊,在敌人的丧礼上展现帝国的雄威,震慑东朝的官员,这难道不是最美妙的事情吗?” 第一百六十六章 分心 苏全大概是个做间谍的天才吧? 从魏风那里得到了东宁岛传回的最新消息,沈其音不禁感慨连连。 那个家伙,陷害别人的时候还是一如既往的麻利。现在有了替他背锅的人,哪怕在佛朗机人战败之后,苏全也不用担心自己会受到迁怒了。 不过这个决战时间的选择……沈其音真的怀疑,苏全是不是借着职务之便,成心给沈家添堵呢? 清明开战,比预想的要延后一些,倒也可以准备得更充分,并不是什么坏事。可是沈渠昆的丧礼又该怎么办呢?全力备战的沈其音,很怀疑自己能不能一心二用。 正在他烦恼的时候,朝廷派出的礼部官员抵达了常宁,是一个年轻的六品主事,姓陈名子延,所属仪制清吏司。人看着很老实,又认真。只见了一面,沈其音就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什么,把筹备事宜全权交给陈主事?这不太好吧……” 做事一板一眼的闻怀远自然对这种行为无法认同。 “我也知道不妥,可这也是无奈之举啊。三才湾那一战,直接关系到我大成海疆的安危,不容得半点疏忽。我实在是分身乏术才出此下策的。” “沈县主实在不便,也可以不参与筹备,但你沈家必须有人出面协助。而且须是主人,不可用仆从凑数!” 闻怀远退了一步,给沈其音划出了一条底线来。可沈其音依旧是愁眉不展。 “这也难办啊!四叔和我一样抽不开身,叔母是个番人,汉话都还说不利索。只剩下阿羽……” “嗯,老夫正是此意!这件事情,就让常宁县侯辛苦一些吧。” 沈其音一听此言,立刻变了脸色。 “闻大人,舍弟的情况您又不是不知道,怎好让他背负此事?” 闻怀远叹了一口气,语重心长地说道: “唉,正是因为知晓沈侯的状况,老夫才会有此提议的。我听人说,沈侯日渐恢复,神智已经和开蒙的孩童一般上下了。沈县主,清明事了,你马上就要启程北上了对吧?敢问沈侯可是一路同行啊?” “那是自然,我怎会把他一人丢在常宁……” “这就是了。莫非到了京城,沈县主也打算把沈侯藏在驿馆栈里?还是藏在虞国公的府上?别说沈侯已近弱冠之年,哪怕真是个七八岁的小郎君,也该多与外人交往才是啊。更何况,太后寿宴,沈侯去也不去?既至京城,得了国朝封赏,是不是该面圣谢恩?沈县主,且听老夫一言,你藏得住他一时,却护不住他一世啊。还不如趁这个机会,也让他历练一二,说不准还能有助于恢复呢。” 沈其音不得不承认,闻怀远说的乃是金玉良言,也是眼下丧礼难题的唯一解决办法。 虽然心里有一个万个担忧的理由,但正如闻怀远所言,她护不了阿羽一世。事实上,她也不想。 沈其音多么希望阿羽变回一个正常人啊,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是不需要姐姐时时保护的。他也要娶妻生子,做出自己的一番事业。更重要的是,他应该能尽情地享受这世间的快乐,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以保护之名监禁起来。 回想一下,当沈达海带着他四处游玩的那几天,阿羽是有多么高兴啊!也许沈其羽需要的不是一个过度保护的家长,而是可以在背后支持他走出去的亲人吧。 沈其音带着决绝回到了沈府。当他来到沈其羽的房间时,意外地发现他竟然不是孤身一人。 “两个五。” “两个七!小宁,快点,该你了!” “哦!我……唔……还是过吧。” 沈其羽和小宁被宋思珞拉着正打福寿牌呢。 还真是悠闲啊。事实上,常宁县城里大部分人都是这么悠闲的,根本不知道一场战争即将打响。 “思珞啊,今天怎么有时间过来了?” 沈其音换上了一副笑容,好让自己也融入到这轻松的氛围里。 “嗯,歌舞练得不错,阿蓝那疯丫头终于准了我的假了,我这不就来串门啦。” “哦,那你哥呢,他没来吗?” “他可来不了,听说蒙学里又有娃娃闯祸了,把人家刚种下的番薯给刨出来了,我哥应该正头疼呢吧。” 想到宋知璃像个奶爸一样替小学生善后道歉的窘态,似乎也是挺温暖的一个画面。 沈其音又随便闲聊了几句,看沈其羽的心情和状态都还不错,便试探着问道: “阿羽呀,你知道清明的时候,咱们家里会有一件大事吗?” “知道,爷爷的丧礼。”沈其羽认认真真地回答道。 沈其音仔细地品味了一下沈其羽的话,似乎已经没有前一段时间那般奶声奶气的了。虽然口气上还远算不上成熟,但至少在人前开口的时候,应该不至于引来嘲笑。 这让沈其音开始反思,自己是否也不该再用对小孩子说话的口吻与沈其羽交谈了呢? “阿羽,是这样的,姐姐这段时间很忙,抽不出时间操办爷爷的丧礼。你能帮姐姐分担一些吗?” 沈其羽放下了手中的牌,眨了眨眼睛,问道: “要怎么分担呀?” 嗯,能提出自己的疑问,这比盲目点头更让人放心。 不知不觉,沈其音已经在脑子里列出了一个小表格,评价着沈其羽的反应和表现。 “礼部的陈主事会负责这次的仪式,你只要跟在他身边,听听他的意见,跟他商量着做决定就好了。” “哦……”沈其羽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头说道,“好啊。” 这一下,沈其音反倒不太放心了。 他是不是根本没明白到底要做些什么呀?是不是应该再问问他,再教教他呢? 就在这个时候,一旁的思珞忽然插嘴道: “沈姐姐,要不我跟着阿羽一起帮忙好了!” “你?”沈其音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提议惊住了,“你不是要练歌舞的吗?” “哎……其实早就练好了,但是阿蓝那个疯丫头太过吹毛求疵,我可真受不了了!嘿嘿,姐姐呀,你就答应了吧,就算是帮帮我啦,好不好?” 思珞又熟练地撒起了娇,让沈其音不忍拒绝。 也好,离太后的寿辰还早,就算到了京城,也有的是时间继续练习,再好的弓弦也不能一直紧绷着嘛。不过,在礼部官员的面前,把一位废黜郡主拉过来帮忙,会不会有些不合礼数呢? 而思珞像个小狐狸一样,一眼就看穿了沈其音的担忧,抢先说道: “沈姐姐放心,我可以穿男装扮成阿羽的书童,不会给你们添麻烦的!阿羽,你说呢?” “嗯,好啊!有你陪着,我能安心许多。” 虽然沈其羽的口气就像是第一次自己放学回家的小学生,但他言语中真挚的期望还是促使沈其音做出决定,点头同意了思珞的请求。 看着欢呼雀跃的宋思珞,再看看痴痴傻笑的沈其羽,倒是让沈其音这个做姐姐的感到了些许欣慰。 也许,对于沈其羽来说,思珞才是最好的一剂良药吧。 第一百六十七章 开战 清明这一天,海风有些大。 从凌晨开始,白沙湾就腾起了一股肃杀之气。远航队的船员们最后检查了一遍船上的各种装置,随后与相伴了十余年的老朋友做了告别。 所有人都知道,这些舰船,将一去不复还。 然而注定的消亡只是对船只而言,驾船的勇士们虽然也同样会身陷险境,但经过了这段时间的演练,再加上一批新奇古怪的装备,他们有很大的希望能平安归来。 这一次出战,除去指挥的旗舰,剩下二十六艘宝船全部被安上了炸药,用作火船。驾船出海的船员有七百余人,当抵达指定海域并做好一切准备后,每艘船留下五位水性最好的敢勇,剩下的船员将乘坐小舟先行撤离。 敢勇队员将驾船驶入战场,在佛朗机舰队和大成水师打得最焦灼的时候,直插到佛朗机舰队的后方。 最后锁定了目标,在驾船冲向敌舰的最后一刻,敢勇队员会提前弃船跳海。以他们的游泳技术,再加上沈其音为每个人准备的手蹼脚蹼,应急的浮板和气袋,应该可以迅速撤离到安全的地方。 望远镜赶制了一批,每艘船上至少一支。火炮全都拆卸掉,除了保证航行的基本设备和炸药,什么东西都不留,以减轻船体的重量。 应急预案也做了好几套,沈其音已经把能想的全都想到了,这种近乎偏执的万全,也让沈达海和他的手下有些不太适应。 可没办法,沈其音自己不能上战场,也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贡献力量了。 站在望海亭边,目送着船队启航,沈其音并没有‘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感慨。今天东云楼歇业一天,她要为归来的壮士们摆酒庆功! 嗯……偷偷的。 毕竟是自己祖父丧礼的当日,还是低调些好。 “沈县主,您来得真早啊。” “哦,是陈主事啊,这些日子,真是辛苦你了。” 陈子延也来到了白沙湾,因为望海亭所在的这片山崖,就是沈家选定为燕国公立碑的位置。 此次丧礼乃是补办,并不涉及遗体和棺木,严格来讲,更像是一个纪念仪式。不过沈府上依然设了奠堂,摆了白宴,供沈家的故旧前来祭拜。 贵族层面的红白事,除却仪式本身,还有很强的社交功能。沈家想要重回贵族圈子,就必须要遵守游戏规则才行。沈其音一连几天都没露面,其实已经有些不妥了。 幸好,沈其羽站到了台前。虽然他在生人面前依然不善言辞,但在宋思珞的调教下,他已经学会了频频点头,用最简短的语言附和别人了。 这些远赴常宁祭拜沈渠昆的宾,能亲自前来的基本都已经致仕赋闲,闲话特别多,一缅怀起旧日时光就没完没了;而仍在朝中任职的多是派了亲属或家仆代为前来,这些人多半缄口不言,比沈其羽还要安静。 正因为这样,沈其羽的一招鲜,还真就足以应付大多数人了。而沈府女主当家的实情,甚至沈其羽的病情,知道的人并不是很多。所以这几天下来,连礼部的陈子延都没察觉出什么不妥来。 陈子延和沈其音寒暄了几句,就去筹备仪式了。 沈其音站在原地没有动,依然面朝东方,望着海面,默默地祈祷着。 在她视线延伸所不及的地方,海战的序幕已经拉开了。 佛朗机战舰四十艘,乘着海风高速突入了三才湾。成国水师已经在三才湾海域部署了大量的混江龙水雷,然而由于火药威力不够,触雷的敌舰并没有受到太大的损伤,仅仅引发了阵型上的一点混乱。 但这就是战机! 在蒋成济的指挥下,水师第一批五十艘中型战舰率先迎敌。虽然火炮的射程和火力均不及敌方,但是这些硬帆青头船利用软帆船转向不利的特点,灵活走位,一时间拖住了佛朗机舰队的攻势。 趁这个时候,水师剩余的七十艘大小舰船已经完成了侧翼的包抄,形成了夹攻之势。 然而在这个时候,双方火力的差异就体现了出来。 佛朗机人的加农炮,射程可以达到三至四里,而成国装备的火炮,有效射程只有对方的一半。虽然窦静阁已经对火炮做出了一定的改良,但时日尚短,只来得及改装几艘主力战舰。 所以当佛朗机人调转船头,把火炮指向了成国水师移动缓慢的大舰时,一场完全不对等的炮战,让成国水师一下子就吃了大亏。 水师的大型宝船完全成了佛朗机炮手的靶子,而且相距两里之外,只有挨打的份,根本无力还击。不过两三轮齐射,成国水师就损失了七条大船。 “可恶!” 蒋成济坐在后方的旗舰上,用沈其音送他的加长望远镜观察着海面上的战局。早在开战之前,他就知道佛朗机人的优势所在。可真打起来,这一边倒的局势,也比他想象得难看许多。 幸好,也不是没有机会。 佛朗机战舰集中火力攻击两侧的大舰,就给了正面迎敌的中型快船漏出了空当。 不过,这些中型舰船,为了保证速度,每艘船上只安装了两门火炮。而且这些火炮,都是射程短,威力弱的小铁炮。若是轰击船体,恐怕十几炮也打不沉一艘佛朗机大帆船。 “不管那些小船,继续轰击敌方的大舰!水兵就位!准备接舷战!” 迪克的命令通过旗语传达到了每一艘战舰上。 可惜他想错了,成国的中型青头船上虽然载了不少人,但都是划桨摇橹,帮船只加速的水手,并没有多少能跳上敌船作战的士兵。而这些青头船逼近敌舰,也不是为了接舷肉搏的。 “放!” “轰——轰——” 青头船上的小铁炮被架了起来,炮口高扬,发出了怒吼。在轰鸣声中射出去的,并不是一颗炮弹,而是用铁链连在一起的两颗小炮弹——链弹。轰击的目标也不是船体,而是敌舰的船帆和桅杆! 两枚相连的链弹,只要击中船帆,就能在上面划出一个大口子来。若是打在桅杆上,甚至可以直接将桅杆扯断,使敌舰丧失行动力。 五十艘中型青头船,已经有三十多艘进入了射程,连番开火。外围的佛朗机舰船纷纷中招,风帆受损。更有几艘运气差的,直接被打断了桅杆,成了瘸腿的战士。 战场上的局势,也因此发生了变化。 第一百六十八章 燃烧的海(上) 自战争打响之后,佛朗机人第一次出现了大规模的混乱。 在这之前,哪怕是旗舰触雷,迪克中将都还在和属下谈笑风生,说着类似‘黔驴技穷’的笑话。 可现在,看着一艘又一艘帝国战舰被成国人的链弹撕裂了风帆,就好像一个高大的勇士被小孩子丢石头砸到脸一样。这种耻辱,是迪克无法忍受的。 更重要的是,如果再这样继续下去,失去了航行能力的战舰,难道要守在三才湾当炮台吗? “还击,还击!打沉那些该死的小船!” 事实上,不需要迪克下令,受到攻击的佛朗机战舰也已经开始反击了。 在这么近的距离下,就是开出汽艇的速度,也很难不被火炮击中。而佛朗机的加农炮,只要挨上两三下,舰船就会漏水下沉。 随着佛朗机战舰的攻击目标发生变化,距离较近的青头船不可避免地开始出现了大量损伤。 幸好,这个时候的炮弹还是实心弹,不会爆炸。再加上是在家门口作战,即便船沉了,船员们也都还有逃生的希望。 五十艘中型青头船,以损伤过半为代价,将佛朗机舰队的阵型完全搅乱了。四十艘敌舰,或多或少都遭到了链弹的攻击,连迪克的旗舰也未能幸免。其中最严重的,桅杆倒塌,风帆破成了拖布,已经不能再以帆船自居了。 而趁着敌舰混乱,火力分散,两侧夹攻的大舰小船也进入了射程,对佛朗机舰队发起了攻击。佛朗机战舰只要一掉队落单,就会被十数艘水师舰船围住,或被集火击沉,或被登船俘虏,难逃覆灭的结局。 但依仗着船坚炮利,剩余的佛朗机战舰集结在一起,互为依仗,一时间也难以下嘴,海战逐渐进入了焦灼之中。 “传令下去,不要再往里冲了。大船外围游走开火,小船救助落水同袍,既然他们抱成一团了,那就准备放火船吧!” 蒋成济也不是一个无情冷血的将领,仗打到这一步,可以说已经败不了了。但若是靠蛮力取胜,依然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按蒋成济心中的盘算,只要能让对方损失一半舰船,此战的目的就算达到了。剩余的敌人,放回去也没有关系。总不能为了一个全歼的战果,把大成水师的半条命都搭进去吧? 炮战已经打够了,也再讨不到什么便宜。接下来,就用火船来给对方最后一击好了。 只是不知道,那支极度败家的火船队伍,能不能赶得上呢? 而另一边,迪克也在咬牙切齿地算着小账。 四十艘战舰,已经损失了七艘,不过大多是援军的船,并不是他自己的麾下。而对面成国水师的水平,虽然比想象中的强那么一些,但也不过如此。硬拼一下,还是能拼下来的。 “打旗语,继续进攻,目标是敌方旗舰!” 三才湾的港口仿佛近在眼前,而成国水师留在后方坐镇的大舰一定就是旗舰无疑,只要没了领袖,军队就会乱作一团,这个道理,不管东方还是西方全都通用。 在迪克中将的指挥下,剩余的佛朗机战舰重新调整了阵型,一边清理着游走纠缠的水师舰船,一边向军港逼近。 “哼哼,来得正好!放火船!” 随着蒋成济一声令下,百余艘轻快小舟涌出了港口,朝着佛朗机舰队迎了上去。点点火光在海面上闪烁,汇集,组成了一张巨大的网。 火船战术,在东方的水战战场上非常常见,但西方人却很少使用。而如此大规模的火船阵,更是迪克生平未见的阵仗。 “懦弱的东朝人!” 迪克恨恨地咒骂着,却没有办法凭口水把火船给喷灭。 “将军,现在怎么办?” “……迂回规避,集中攻击一个区域,看能不能清理出一条路来。成国人已经无计可施了,只要避开这些火船,胜利就是我们的了!” 迪克的想法很美好,思路也算正确,可惜他忘了一件事:经过了五十艘青头船的链弹洗礼,他的舰队已经瘸了腿。尤其是在这一片风向多变的海域里,想要灵活转向,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舰队外围,风帆受损最大的战舰来不及回避,纷纷被火船撞上,木质的船体很快燃起了大火,水手和水兵们惊慌地跳入海中逃生,哀嚎一片。 一艘,两艘,三艘……在火船的攻势下,佛朗机人又损失了八艘船,只剩下二十五艘战舰了。而成国水师一方虽然损失更大,但依靠着数量的绝对优势,以及主场之利,几乎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 剩余的水师舰船趁着佛朗机战舰规避火船的时机,又重新向军港外集结,摆出了防御阵型,扼守住通向旗舰的海路,可以说断送了迪克侥幸翻盘的最后一点希望。而这样的战术选择,也代表了蒋成济的态度——见好就收吧。 击沉、俘获敌舰共十五艘,余敌皆伤,这一仗已经够本了。剩下的敌舰,蒋成济也是有心无力,吃不下去了。 但迪克这边已经气得发疯了,他已经损失了将近一半战舰,敌人却伤而不死,依然保存了大半的战力,这样的战果,他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 “几十条破船也能阻拦帝国的海军吗?冲过去,击破他们的旗舰!” 而在另一条船上,从吕宋来援的亨利中将则向属下下达了截然相反的命令。 “这一仗赢不了的,我们撤退吧。” “可是将军,旗舰的命令是……” “迪克已经疯了,我不会陪着他疯下去的。你难道想留下来送死吗?撤退!” “是,将军!” 一艘满身伤痕的佛朗机船调转了船头,在迪克的咒骂声中,蹒跚地逃离了战区。 忽然,瞭望台上传来了惊恐的喊声。 “前方发现敌舰,前方发现敌舰,数量是……二十八艘!” “什么?!确定是敌舰吗?会不会是商船?”亨利心怀侥幸地问道。 “是……是敌舰。他们的舰队之中,还编有一艘帝国被俘的军舰。这肯定是那支成国强盗的舰队!” 亨利沮丧地回过头去,望着后方还在向军港冲击的二十四艘友军舰船,又看看眼前的敌方援军,长叹一口气,最后下令道: “悬挂白旗,投降吧。” 第一百六十九章 燃烧的海(下) 旗舰上的沈达海也发现了亨利的船,并因此慌张了一阵子,直到看见对方升起了白旗,这才松了一口气。 他这二十八艘船里,只有旗舰和俘获的佛朗机军舰具备战斗力,剩下的二十六艘,就是装着火药的移动炸弹,除了最后的致命一击,根本没有其他的攻击手段。 沈达海心有余悸地派人接管了投降的敌舰,再往前望去,便看到了这次航行的终点。 通过侄女做出来的名为‘望远镜’的神物,沈达海可以清晰地看见,佛朗机人仅剩二十多艘战舰,正和为数三四倍的水师舰船打得胶着。 是时候送他们最后一程了! “弟兄们,进攻!” 两艘武装船冲锋在前,二十六艘炸药船紧随其后,杀进了三才湾。 “侧后方出现敌舰!数量是二十八艘!” “该死!”迪克的眼睛发红,怒吼道,“不要管援军,最后再集中冲一次!” 迪克气归气,但也不想把命丢在这三才湾。按他的想法,就算最后一冲失败了,只要留下几条船来牵制掩护,他依然可以带着自己的麾下撤离战场。二十几条船的援军又算得了什么?他本部的十艘战船可以一举突破! 遵循着总指挥的命令,佛朗机舰队并没有第一时间对沈达海的舰队进行阻击,而是依然集中火力猛轰水师的防线。 狂妄的佛朗机人就这样丢掉了最后的一线生机。 在两艘武装船的炮火掩护下,二十六艘炸药船快速插入了战场,并各自锁定了目标,向着行动迟缓的敌舰逼近。 “船长,他们贴上来了!” “不要慌,准备接舷战!” “不对,他们直冲过来了,是撞角!” “左满舵!” “左满舵——!” “避不开了,准备承受撞击——” “轰——轰——!” 敌舰甲板上的慌乱被巨大的爆炸声淹没了。这是第一艘受到炸药船撞击的佛朗机军舰。 撞角插入敌舰船体的同时,也触发了引信,宝船上的炸药随即爆炸,并燃起了大火。船体的碎片带着火焰四处飞散,宝船燃烧着的残骸仿佛一支火把,将敌舰也一并点燃。 紧接着,附近的另一艘佛朗机战舰也遭遇了同样的厄运。 直到这时,后知后觉的迪克中将如梦方醒,坐在无敌于世的佛朗机大帆船上,他第一次感受到了恐惧。 “他们疯了吗?竟然在自己的船上装炸药!快打旗语!还击……不!回避,回避!撤退,撤退——!” 然而为时已晚,炸药船已经完全冲进了佛朗机舰队的船阵之中,迪克的旗舰同时被两艘炸药船盯上。操帆手操舵手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操控船只,试图避开,但由于船帆受损,转向的速度极其缓慢,根本来不及。 炮手们不会坐以待毙,在如此近的距离之内,可以轻易命中冲过来的炸药船。可打出的炮弹是实心铁球,而宝船中的炸药全都藏在了船舱之中,并没有那么容易被引爆。一轮炮打出去,虽然正面命中了宝船,船楼都打出了几个洞,却并没有让炸药提前爆炸,甚至都没能减缓宝船的速度。 来不及再次给火炮上膛的炮手陷入了绝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装满炸药的宝船冲撞过来,用爆炸的怒吼声奏响死神的交响曲。 迪克的旗舰燃烧了起来,心中纵有万般不甘,迪克也别无选择,只能跳入海中,赌一把生还的希望。 也许是神明眷顾,跳进海里的迪克并没有被卷入沉船产生的漩涡里。爆炸声不绝于耳,海面上满是燃烧着的船只残骸。迪克环视四周,试图在滚滚浓烟中找出幸存的佛朗机战舰,却一无所获。 正在这时,他忽然感到后心一凉,回头一看,竟是一个同样在海中凫水的成国水兵。从对方脸上狰狞的表情来推断,自己的后背上应该正插着一把刀吧。 成国人似乎在说着什么,迪克一句也听不懂。他的意识在慢慢流失,海水越来越热,他的身体却越来越凉。在迪克越发模糊的视线里,那个成国水兵最后骂了一句,扯下了他的帽子,便迅速地游开了。 那个离去的成国人,脚上为什么长着脚蹼呢? 这是迪克脑海里最后的一个念头。 进攻三才湾的四十艘佛朗机战舰,全军覆没。其中有三十四艘沉没,五艘被俘,还有一艘主动投降。 沈达海的船在战场上游弋了很久,直到找齐所有的敢勇队员。十分幸运的是,他们一个都没有死——有烧伤的,有炸伤的,有在水中和敌军搏斗受伤的,但至少,他们全都活着。 其中一个幸运儿,口口声声说自己杀了番贼的一个大官,还拿出一顶帽子作为凭证。 然而蒋成济的水师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不算火船,水师的一百三十二艘舰船,整整折损了一半。而水师将士们,伤亡也超过了三成。 他们的奋斗和牺牲换来了这场胜利,也为大成的海疆带来了安宁。 水师的大营里,一侧摆放着将士们的遗体,另一侧则是被捆成粽子的佛朗机俘虏。 沈达海带着亲信进入大营后,先向牺牲的英雄们拜了三拜,又转过头去,在那些佛朗机俘虏面前拿出了一顶帽子,甩了甩,用番语问道: “这顶帽子的主人是谁?” 俘虏们一片哗然,交头接耳,最后,一个靠前的年轻水兵答道: “是海军中将迪克,这支混编舰队的总指挥。” 沈达海哈哈大笑,把帽子丢还给身后的那个幸运儿,笑骂道: “二傻,你他娘的还真是撞了大运了。哎,你那刀捅结实了没有?别捅个半死不活,哪天又冒出来的话,可算你小子谎报军功啊!” 被称作二傻的汉子名叫沙丑,丑时的丑,不是丑陋的丑。他不单不丑,长得还挺耐看。就是人有点耿直,所以被叫做二傻。 沙丑把中将的帽子塞进裤腰,拍着亮堂堂的胸脯说道: “大哥放心,那洋鬼子死得透透的,这会估计已经成了鱼食,就算出来也是给拉出来,怎么会冒出来呢?” “唉,希望朝廷也能认可吧。你说说你,人都杀了,把首级砍回来多好?那功劳才算牢靠。” “这可不怪我啊大哥,我戴着那手蹼再拿着刀,别扭得很,能捅死人就不错了,还砍头?怎么砍呀?” “笨呐!你不会把手蹼摘了再砍?” “不行不行,我怕给弄丢了。这手蹼可是小小姐给做的,我要留着当传家宝呢!” “跟你说了多少次,要叫大小姐,不是小小姐!” “那怎么成?我叫你大哥,要是再叫她大小姐,那不就乱辈分了吗?” “哈……真是个二傻。” 沈达海和沙丑有说有笑地往蒋成济所在的主帐走去。留下一群惶恐的佛朗机俘虏,在惴惴不安中等候着未知的命运。 第一百七十章 战俘 仗打赢了,船烧没了,人没死,对沈家而言,这就是最好的结果。 但从水师的角度来看,这几乎是一场惨胜。若不是因为在家门口作战,落水的士兵大多给救了回来,这一次的海战必将伤亡过半。 这是大成水师的耻辱! 这些年,蒋成济一直在遥州操练水师,论起军纪,战力,斗志,都不是傲慢自满,目高于顶的佛朗机水兵可比的。然而就是舰船和火炮的差距,使得一场以多打少,占尽天时地利人和的战斗,最终打成了两败俱伤的局面。 要是没有沈家那支疯狂的炸药船队相助,仅凭水师力战,是绝对无法全歼敌人的。哪怕战术上已经建立了巨大优势,却因为武器装备的落后,无法给予敌人致命的一击。这个教训,可以说是痛彻骨髓。 幸好,窦静阁和他的学生们已经开始着手新型舰船的设计了,如果顺利的话,年内就能有好消息。而火器的改良,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有了缴获佛朗机加农炮做参照,即便不依靠窦静阁,军中的工匠也能有所突破。 下一次再对上佛朗机战舰,蒋成济发誓一定要一雪前耻! 当沈其音赶到水师大营的时候,见到的正是一脸奋发图强的蒋成济,从他的眉宇之间,丝毫看不到半点胜利的喜悦。 “丫头,你来啦。家里的事情忙完了?”看见沈其音,蒋成济的脸色才稍微缓和了一些。 “嗯,碑已经立起来了。老实说,一心惦记着这边,我连碑文写的什么都没听清。”沈其音有些不好意思地答道。 听闻此言,蒋成济微微皱眉,劝道: “丫头,一心为国是好,但家事也不能不顾啊,可别落下个不孝的污名。眼下这个时间,沈府上的白宴已经开始了吧?快回去张罗吧,这边战事已毕,无甚大事。” 沈其音摆摆手,从容不迫地说道: “老爷子放心,沈府里有我家阿羽盯着呢,耽误不了。况且,从礼数上说,那白宴也不是我这个小女子该抛头露面的地方,即便回去了也是在后宅待着,何必呢?” “哈哈,之前的乔迁宴上,也不知是哪个小女子转着圈的敬酒来着。” “乔迁宴上都是熟人,当然无需顾忌了。而现在在家里坐着的那些所谓故旧,我却一个都不认识,岂能一概而论?”沈其音端端正正地坐在了蒋成济的下手,认真地说道,“老爷子您不必再劝了,爷爷在天有灵,一定会支持我现在的做法的。” 看着沈其音如此态度,蒋成济也坐直了身体,问道: “哦?这么说来,是有正事相商?” “确有正事!” 蒋成济眼珠一转,回想到了已经离开水师大营的沈达海,说道: “如果是讨要俘虏那就不必了,那些洋鬼子俘虏,已经被你家四叔要走了。说什么替水师省一份口粮,还有什么劳动改造……呵呵,又是你这丫头的主意吧?” 沈其音大方地一笑,说道: “我这是替朝廷分忧啊,这些战俘依然归朝廷所有,沈家不过是代为管理一阵子。等您日后进京献俘的时候,肯定一个不少地还给您!” 蒋成济微笑着摇摇头,用手指隔空轻点着沈其音,说道: “什么替朝廷分忧,你这丫头啊,就是摊子铺得太大,手上劳力不够,这才盯上那些洋鬼子,是也不是?” “嘿嘿,您老慧眼,一眼就看出来啦。”沈其音一口承认。 这当然是原因之一了。可另外还有一条没有明说的,就是沈其音想试一试,能不能改变这些战俘的命运。 像这种敌国士兵,被押解进京,经过御前的献俘仪式后,基本难逃一个死字。北方草原的骑兵倒是有可能被招降,编入成国军队,毕竟以这个时代的战争形态,优秀的骑兵是永远都不嫌多的。 可佛朗机士兵有什么利用价值吗? 还真有!凡是优秀的炮兵,必须要懂得基础数学,能够计算弹道。佛朗机的炮兵大多能做到这一点,而成国炮兵基本都是文盲,全凭经验。两者的差距,在实战当中会有非常明显的体现。 可惜的是,朝廷并不能意识到这一点,相当大的几率,这些佛朗机士兵会被当作无用的蛮夷,全部被处以斩首极刑,以宣朝廷之威。 ……太可惜了! 不过退一步讲,即便这些战俘毫无利用价值,以沈其音的本心,也不想看着他们全被处死。 明确了战俘和平民应受保护的《日内瓦公约》,可以说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 英勇杀敌应该是在战场上,保家卫国的利刃如果指向缴械投降的战俘,那它就变成了滋养仇恨的屠刀,最终一定会反噬自身的。 你杀我一人,我屠你全家,这是流氓地痞,盗匪无赖的思维。 诚然,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乏流氓国家。即使是在现代的文明世界里,也有的国家打着世界警察的旗号,干着流氓地痞的勾当;或者美化侵略历史,抵赖屠杀罪行,让人义愤填膺。 但为人当自尊自爱,不能在受到禽兽的伤害后,也退化回禽兽的样子自甘堕落。 可悲的是,若是把这样的观点放在互联网上,肯定会被喷得体无完肤。甚至还有一个新兴的词汇经常被滥用,来攻击一切理智和善意的主张:圣母婊。 唉。想到此处,沈其音也唯有叹息。 大事不可谋于众人,是非何曾明于众口。争辩无益,只要看看世界上最可敬的军队是如何做的,照着做就是了。 杀敌不杀俘,守住生而为人的底线,这就是沈其音的一点小小心愿。 她想着把这些洋人带出来做一些活,等上京献俘的时候,因为已经有了妥善安置的成例,说不定劝谏几句,就能留住这些战俘的性命。若是再想办法争取一下,最终可以带回沈家来管辖那就更好了。 不过蒋成济接下来的话却着实出乎沈其音的预料。 “也别等什么日后了,你们过几天不就要启程上京了吗?让叶良押着那些战俘跟你们一道走,直接把请功献俘的事都办了吧。” “什么?这么急?”沈其音不解地问道,“为何不等打下了东宁岛,抓住那个什么总督,再一并献俘报捷呢?” “打下东宁岛?”蒋成济叹了一口气,幽幽地说道,“丫头啊,这就是你此行的目的吧?可事情哪有那么简单……东宁岛什么时候打,可不是你我说了算的。” 第一百七十一章 醉酒论政 清明当晚,东云楼大门紧闭,灯火通明,敢勇队的庆功宴就在这里举行。 按照东家的要求,厨师们各自拿出了看家本领,使得这一顿包场的自在餐成为了许多人铭记终生的盛宴。沈达海亲自下场斗酒,不醉不归,更是把气氛推向了高潮。 然而愉快的氛围只存在于一楼的大厅里,楼上的雅间中,沈其音的心情可不怎么好。她和赶来庆贺的肖锦,宋知璃围坐一桌,喝起了闷酒。 明明消灭了佛朗机的舰队,现在的东宁岛上,应该只有留下来镇守后方的四艘敌舰,正是一举收复国土的大好时机。可没有得到朝廷的准许,蒋成济的水师只能按兵不动,真是让人气闷。 “好啦好啦,你又没法上阵打仗,生个什么气?小爷这边才是有苦说不出呢!”肖锦灌了一口酒,抱怨道,“本来都跟蒋伯伯说好了,水战我不掺和,但若是登陆东宁岛,攻城拔寨,一定算小爷一份!还想着这两天就打上东宁岛,拿那总督的狗头回京城给太后贺寿呢……可谁能想到,竟然还要等朝廷的命令才能进攻!唉,这不是耽误事吗?” “话也不能这么说,朝廷自有法度,守战不论,若是边军皆可不经朝廷准许,擅自出兵攻伐的话,咱们大成国怕是要烽烟四起了。” 宋知璃一本正经地说道。 宋肖二人已经许久未见了,此次相聚,宋知璃已经没有早先那般处处针对肖锦了。而这一次出言反驳,倒真不是成心要跟肖锦唱反调。 从小在齐王府长大,长期接受文官的教育和熏陶,宋知璃向来最看重规矩,他对时政的见解和想法也有些偏向保守,追求稳定。 而肖锦出身将门,自然不耐烦这些由文官建立起来的条条框框。 “可这样干等着,实在是贻误战机啊!” “不至于吧,佛朗机人又变不出战船来。等朝廷的命令到了,再奉命出兵也不算迟。” 而就这个问题和蒋成济讨论了半天的沈其音可没有这么乐观。她长叹一声,说道: “可越国公说,即便捷报到了京城,朝廷也未必同意出兵的。收复东宁岛,恐怕还要等个三五年才行。” “三五年!”肖锦咆哮道,“明明三五天就能打下来的仗,为什么要等上三五年啊?” “我朝战略,向来是求稳不图快。皇爷爷平定天下,也是缓缓图之的。如今二叔才刚刚即位,总不会立刻就大动干戈吧。” 沈其音点点头,接着宋知璃的话,从另一个角度分析道: “佛朗机人虽然海军尽丧,但奥伦城筑起的堡垒依然坚固,再加上火器犀利,不是那么容易攻下来的。如今北疆不靖,草原异动,兵马钱粮都不可能分给南边。最大的可能就是厉兵秣马,等草原的威胁解除,再做好万全的准备,方可出兵。这一等,可不就是三五年了。” “不不不,姐夫行事怎会如此瞻前顾后?只要策略得当,一支万人之师即可扫平东宁,这又用得了多少钱粮?若真是等上三五年,人家一百艘船都造出来了,这海战,岂不又要从头打过?” 沈其音一手托着香腮,另一只手轻轻弹着酒杯,有些懒洋洋地说道: “就算陛下想要速战,也要百官同意才行啊。蒋老爷子说了,以他的了解,夏伯严就肯定不同意速攻东宁。宰相都不认可,群臣之中还有谁会支持?” “朝中武将众多,我那些叔叔伯伯们,总不会坐视文官们耽误战事吧?” “难说啊,就算费力争取下来,仗也是越国公去打,他们又捞不到好处。别人不说,就说你爹,他会站出来替速攻东宁岛的计划背书吗?” 这一下,肖锦哑口无言了。他老子的行事作风,他还是心中有数的。若是一众武将纷纷出面,他倒是能出声附和一下。可让他主动站出来,还真是不太现实。 肖锦的沉默何尝不是将门的悲哀呢。在蒋成济那里,沈其音也听到了不少感慨。 武将里面就没个像夏伯严一样能领头的人吗?有倒是有过,不过那个人,已经升职当皇帝去了。而做了皇帝的宋世平,实际上已经和武将阵营彻底割裂了,彼此之间都再也无法像之前一样同心同力。 皇帝这个位置,真的是可以改变一切。一旦坐上了,立场的更易足以抹除往日的交情。 这一点,在开国皇帝身上体现得最为明显。 赵匡胤跟武将们的关系不好吗?朱元璋跟武将们的关系不好吗?一起打天下的过命交情!那又如何……只要当上了皇帝,就一定会防备手握兵权的将军。真要说起来,可能就和男人结婚后的变化差不多。如果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么黄袍加身,就是战友情的终点了吧。 沉默了良久,肖锦才说道: “可惜啊,若是将门里也能出个夏相一样的人物就好了。” “噗……” 宋知璃一口酒喷了出来,很是失态,赶紧用巾绢清理着衣衫。 沈其音也是摇头苦笑,这肖锦啊,察言观色的小聪明高人一等,但政治上的大智慧,可能还不如他爹的一半吧。 “手握兵权的武将里出个领头的?是活得不耐烦了吗?你姐夫能做这个带头大哥,那是因为他是皇子,而且有资格当皇帝。别人也跟着做,呵呵,是想干什么?” “哦……”肖锦恍然大悟,自己也笑了起来,随后又问道,“带头大哥这个说法倒是有趣,是有什么典故吗?” 沈其音和宋知璃宋大侠相视一笑,然后随口解释了一句: “是一个叫《天龙八部》的故事,回头讲给你听。” “好吧。”肖锦喝得有些醺醺然了,抱怨便特别多,“知璃贤侄,你说说,这文官可以结党,可以有那个……带头大哥,武将却不行,是不是有点不公平啊?” 沈其音也喝得晕晕乎乎的,口无遮拦,抢在宋知璃开口之前说道: “文官又没有兵权,难道靠吐沫星子能威胁到帝位不成?” 宋知璃大概因为心中没有不快,所以喝得最少,也最清醒,他低头看看杯中清澈的酒水,然后面无表情地说道: “文官的带头大哥也没那么好当啊。依我之见,这夏相的相位,怕也快做到头了。以二叔的性子,不会容忍他太久的。” “哦……”肖锦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忽然仰起脖子望着天花板,有些痴痴地问道,“哎?咱们刚才聊的什么来着?” 数日之后,朝廷用八百里加急回复了蒋成济的捷报和请战奏疏。 收兵待命,休养生息! 而这八个字的笔迹,是夏伯严的。 第一百七十二章 启程 成朝宰相,确有协理文书之职。也就是说,奏章太多,皇帝一个人批不过来,宰相是可以帮忙分担一些的。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者早有惯例的政务,也就不用劳烦皇帝龙目御览了。 然而南方数年以来最大规模的战事,报捷请战的奏章,无论如何也不该是宰相代为批复才对。 倒不是说夏伯严敢把这封折子瞒下来,私自批复。最大的可能,是对如何批复这封奏章,君臣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分歧。最后皇帝被迫同意了宰相的意见,却不愿意亲手执笔。 “既然是夏相的意思,那就由夏相你代朕批复好了!” 虽然京城远在千里之外,但沈其音仿佛能亲耳听到金銮殿上,宋世平那充满怨念的金口玉言。 而最终的结果,显然不是夏伯严惶恐跪地,大呼:“臣不敢,臣有罪!” 他真就批了! 虽说乘胜收兵的结果早被蒋成济料中了,但皇帝和宰相之间有如此深的嫌隙,可不是能够轻易化解的。说不定,这次进京,就能赶上一出官场震动的大戏呢。 经过几天的准备,一切妥当,也终于到了启程出发的时候。 这一次上京还是走海路,和半年前佛朗机使团进京的路线相同。 沈家目前仅剩的两条船,远航队的旗舰载人,俘获的佛朗机战舰拉货。 这一次一同进京的人为数不少。沈其音要带上弟弟,而沈达海是个好父亲,好丈夫,自然不会错过这个带妻儿一同游览祖国首都的机会,所以曦瑶和沈胜也会一路同行。 刚刚建好的沈府,没住多少天,办了场白事,然后人就走个干净,也是件挺让人无奈的事。 同样是进京,宋家就至少留了一个看家的。宋世清不被允许离开常宁县城,连母亲的六十大寿都不能亲自到场,着实有些悲惨。不过生在皇家,没悲惨到血肉横飞,伦常崩坏的程度,应该就算挺幸运的了吧。 肖锦也很幸运,因为要办报纸的缘故,他和肖雨也要跟着沈其音一同回京。虽然依旧是在沈其音手底下做事,但京城可是他的主场,肖锦可是暗暗惦记着扭转乾坤,一举夺回主导权呢! 一同随行的还有窦静阁和他的学生,孟回风觉得一个人留守也做不了什么事,索性一同跟了来。阿蓝自然是要跟着宋思珞的,同时,她还要对另一位随行艺人负责:已经和沈家签下五年契约的说书先生魏春秋。这一趟京城之旅,沈其音拿他有大用。 除了这些人以外,此次三才湾海战立下功勋的敢勇队员也选出了二十六人一同入京,每艘船各出了一人,要替留在常宁的兄弟们接受封赏。而手刃敌将的幸运儿沙丑自然也在其内。 而那艘佛朗机大帆船上则装满了贡品,从美洲带回来的珍宝和作物,肯定要挑最优质的献给皇家。除此之外,太后娘娘的寿辰,自然也该准备礼物。而打算在京城做香水生意的沈其音,还在遥州附近收购了一批原料,也一并装上了船。京城物价高,能省就省一点吧…… 除了沈家的两艘船,水师也派了一支船队随行,押送此战的俘虏入京。率领这支船队的是曾经送沈其音去闽州的水师将领叶良,也算是个熟人了。正因为熟人好说话,沈其音才能在这些战俘之中继续采用沈家的管理方式。 从战后到启程这有限的几天时间里,沈达海已经按照沈其音的嘱托,在佛朗机战俘之中初步建立起了规矩:不打不骂,赏罚分明。 交代下去的事情,做得好的吃肉,做得差的啃干面包,不好好做的只能喝凉水。 沈其音期待着,经过这一路的强化教育,这些战俘能完全适应并接受这样的组织管理。也唯有如此,他们才有活下去的希望。 舰队启航,在常宁县里甚至已经没有几个人可以前来相送了。该说的话,已经由该开口的人说过了。在京城会遇到些什么状况,沈其音的心里也大概有数。虽然不能说已经筹备完全,但路上还有些时间,可以再好好思索准备一番。 由于并非紧急行军,为了安全起见,入夜不行船,这一段航路,大概要走个十几天。在金津港靠岸后,还要走一整天的陆路才会抵达京城。 半个月,还有半个月就要进入成国首都,真正触及这个王朝的权力核心了。沈其音的心中既紧张,又兴奋,就像吹在船帆上的海风,打在船体上的海浪,一波又一波,难以平息。 而在沈其音的目的地,清风徐浪的表面下,一场风暴已经开始酝酿了。 “听说了吗,夏相又有新作问世了,昨天才从夏府传出来的。” “哦?可是咏春的诗作?” “不,乃是清明的悼亡诗。” 京城的一座茶楼里,两位书生正在闲聊。 夏伯严夏相可以说是当今文坛的第一人,他的诗词,每出一篇,都会受到众人的追捧。在舞文弄墨的儒生之间,坐在一起赏析夏相的新句,已经成了一种潮流。 “悼亡诗?这清明都过了好几天了,现在才出悼亡诗……是不是夏相有亲友亡故了?” “我听说啊,这表面上是悼亡诗,实际上是一首讽谏诗,劝谏当今天子不要穷兵黩武。” “哦?那还真是有意思,你可抄了诗句来?” “不曾,只是听人提起,还未见全诗。哎,一会不妨一同去找姚兄问问?他的消息总是很灵通的。” “甚好,甚好!” 两个书生付了茶钱,兴冲冲地离开了茶楼,根本没发现邻座的男子向他们投来的怪异目光。 “咳咳……陛下,诗词作何解,难有定论,可谓仁者见仁。夏相未必就有讽谏陛下之意。” 一身便服的宋世平看着对面好言相劝的王鹤,冷哼一声,根本不接受这位臣子的说辞。 “是啊,都在朝堂上当面顶撞朕了,他夏伯严还用得着写诗讽谏?” 提及此事,宋世平的声调就越来越高,想压都压不住。 “陛下,低声啊……”王鹤警惕地环视四周,小心翼翼地提醒着宋世平。 “罢了,这茶喝着一阵燥热,我们还是出去走走吧!” 宋世平没好气地撂下一句话,就率先离开了起身离开了座位。 王鹤摸出一角银子留在桌上,也赶紧跟了出去。虽然脸上堆笑,可他的心里却叫苦连天: ‘陪皇上微服私访这种苦差事,怎么就落到我头上了呢?’ 第一百七十三章 东云小馆 皇帝微服私访,找哪个臣子作陪,有的时候的确是随意之选,但有的时候则绝对是另有深意。 在宋世平还是魏王的时候,也曾经穿着便服在京中游逛,那个时候相伴左右的自然是武将。 而在宋世平登基之后,一直忙于政务,根本没有时间出宫。这第一次微服出巡,就找了一位文官作陪。随便选的吗?启泰一朝第一位圣命钦差,又是皇帝在文官中唯一的亲信,王鹤不会连这点心机都没有。 王鹤虽然暗自叫苦,但其实心里头跟明镜一样。 皇帝和宰相的冲突,现在已经是摆在明面上的事了。而这一次,皇帝需要的不再是钦差,而是在朝堂上冲锋陷阵的马前卒了。除了他王鹤,还有更合适的人选吗? 其实早在魏王登基的时候,王鹤就断定,夏伯严的宰相位做不长久了。因为他的性格和皇帝太像,都有些执着顽固,但治理国家的理念却有不少分歧。这样的帝相同领朝政,迟早会发生大冲突的。可王鹤没想到,这个迟早,竟然早到连一年的平静都没能维持下去。 两边冲突,陛下的皇位当然是稳固的,夏伯严再厉害,也不可能拉起一支军队逼宫造反。 可反过来说,陛下想要拿掉夏伯严的相位,却也没有看起来那么容易。夏伯严在文官之中声望极高,儒臣们对他是发自内心的尊敬,而不仅仅是对宰相的服从。若是没有合适的理由,贸然换相,恐怕会引发朝中震动。 至于怎样才能名正言顺地把夏伯严从宰相的位子上拉下来,皇上的意思也很明白,就是要他王鹤这个马前卒来发挥创造力了。 可王鹤左思右想,什么主意都想不出来,夏伯严本身德行端正,总不能罗织罪名栽赃陷害吧?正因为一无所获,王鹤垂头丧气地跟在宋世平身后走出了好几条街去,一直不发一言。 而宋世平难得出宫一趟,自然要亲眼看看百姓民生,所以对于随行臣子的沉默,他倒也不是特别在意。 可宋世平不急,王鹤却是心急如焚。若是回宫之前依然无所建树,岂不是在陛下面前显得无能乏智?然而越是焦急,越是理不清头绪。春寒之中,王鹤的额头上已经渗出了汗水。 “哟,这不是王大人吗?真是巧啊!” 一个女人出声叫住了王鹤,声音倒是耳熟。王鹤回头一看,是一个微胖的妇女,挺面善的,就是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再往后一看,那女人正站在一间食肆外,看样子是在招揽人。而那食肆的招牌上写着……‘东云小馆’。 “哦,原来是五娘啊!” “王大人真是好记性,您还没用午膳呢吧?要不要进来吃点?我替我们东家请您!” 这爽朗的性子,可不就是东云楼的掌柜闻五娘。王鹤在常宁时见过几次,印象也还不错。可他现在正在伴驾,哪敢节外生枝,便推辞道: “眼下还有要事,下次,下次吧……” 可前面的宋世平见了这样的场面,倒是很感兴趣,凑过来问道: “哦?‘王大人’,这是你的故交吗?” 看当今天子那兴致盎然的表情,王鹤也就知道该怎么做了。他收起了恭敬的态度,貌似随意地答道。 “哦,本官不是曾到南方公干嘛,这是常宁县一家酒楼的掌柜,五娘。” “常宁县的酒楼?”宋世平看了看食肆的招牌,随后对五娘问道,“可是给宫里敬献了菜谱的东云楼?常宁沈家的产业?” 五娘并不知道来人身份,只当是王鹤的好友,便从容自豪地答道: “正是,正是!这家东云小馆就是奉东家之命,在京城开设的第一家分店。这位公子,有没有兴趣试试口味?” 宋世平听了,微笑着点点头,说道: “这倒是有趣!咱们也进去看看吧,王大人?” 听着皇上用这种语气对自己说话,王鹤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咳咳,也好,也好。宋公子请。” 王鹤终究是不敢走在宋世平前面,便以礼让知名将宋世平让进了东云小馆。 说是小馆,也确实不大,只有一层厅堂,几十个座位,和常宁的东云楼是没法相比的。可奇怪的是,明明是晌午吃饭的时候,这店里竟然没有几桌人,十分冷清。 陛下很可能是要在此用膳的,王鹤不由得担心起来,便问道: “五娘,店里怎么这般冷清?莫非你来京城的时候,没带上东云楼的厨子?” “哪能呢!我带了连师傅的亲传弟子来,食材也买得是最新鲜的,味道绝对不差!至于这店里的窘境嘛……却是另有原因,不提也罢。要不您先把菜点上?” 此时,宋世平已经挑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看起了菜单——一个装订精美的册子,上面有字有画,还有每道菜的介绍,连用料和口感都给介绍出来了,确是与众不同。宋世平觉得新奇,就这么一页一页仔细地看了下去。 王鹤见状,也不好再跟五娘多说,赶紧跟上去,在宋世平的对面坐了下来。 “王大人,这些菜你在常宁都吃过?” 王鹤赶紧扫了一眼菜单,然后点头道: “大都品尝过,样式新奇,是番人的做法,味道都还不错。” 王鹤也不敢夸得太猛,怕把皇上的期望吊得太高。 而宋世平翻看着菜谱,低声说道: “东云楼献上的菜谱,御膳房做过几次,味道一般。不过御厨做出来的样子,可跟这菜单上画得不同。今天,朕……咳咳,我就尝尝这原汁原味的好了。” 宋世平招呼了五娘来,随手点了几个菜。因为菜单上写明了是分餐制,王鹤也给自己点了几个。 五娘记下了点单,给贵奉上了柠檬水,就识趣地推到了一旁,不去打扰两人相谈。 “这是益母果泡的水?嗯,益母果生津止渴,健胃疏滞,我犹记得,当年沈相就很喜欢喝益母果做的饮子。没想到,他的这个爱好,倒是被自家的酒楼给继承下来了。”宋世平抿了一口柠檬水,忽然转而叹道,“若是夏相也如沈相一般自知进退,不知能省去多少麻烦呢。” 第一百七十四章 三宗罪 沈渠昆的急流勇退之举,在历朝历代的高官当中都极为罕见。指望着夏伯严去效仿沈渠昆,实在是不太现实。 不过从宋世平的感叹之中也可以看出,这位皇帝,是真的受够了他的宰相了。吃个饭喝口水都能想到让宰相下台,这怨念也太深了吧。 而到现在都没想出办法对付宰相的王鹤也只能叹一口气,劝道: “此事怕是一时难以如愿,若是操之过急还可能适得其反。眼下也只能静待些时日,看看能不能抓住些夏相的疏漏,以有实之证降罪,方可令人信服啊。” 宋世平用手轻轻转着眼前的杯子,沉沉地说道: “夏府,我已经派人盯着了,夏伯严也已经有人在查了。可是目前传回的消息却不怎么乐观。夏伯严这老儿,虽然脑子迂腐,但做起事来倒是干干净净。查来查去,若是最后查出他夏伯严是个绝世好官,那可真是……” 五娘端了两碗罗宋汤上来,正听到宋世平这最后一句,不禁抽了一下嘴角。宋世平刚好看见,笑着问道: “怎么,五娘也知道夏伯严夏相?” 五娘倒也没那么多忌讳,人问起来,她便大大方方地回答道: “当朝宰相,五娘怎会不知。但是绝世好官,怕就有些言过其实了吧。” 宋世平知道,夏伯严不但在官场中受人尊敬,就是在民间声望也很高。这会听到五娘的话,一下子来了兴趣,问道: “哦?五娘不妨说说,夏相怎么不是好官了?” “见识浅薄,如何是好官?顽固不化,如何是好官?御下不严,如何是好官?” 宋世平正愁抓不住夏伯严的把柄,没想到一个小食肆的掌柜竟然一下说出三条来。他心中大喜,连忙说道: “五娘的见解倒是新奇,来来来,不妨坐下详细说说。” “那好,五娘就斗胆胡言几句,有说的不对的,您们这些官人可别跟五娘计较。” “且说且说,我们只当是喝汤的佐料,不会当真的。” 五娘听了这话,又见王鹤也默默点头,便大着胆子坐了下来,不慌不忙地说道: “咱先说这第一条吧。五娘听说,就前些日子,这夏伯严劝谏当今天子,说草原鹰部才是大威胁,而佛朗机人只是那个什么癣疥之疾,不值得花费钱粮去打。还说国家仗打多了就是害老百姓受苦。这不就是见识浅薄吗?” 五娘也给自己倒了一杯柠檬水,一边喝一边接着说: “这夏相公怕是没见过佛朗机人的大船和大炮吧?好家伙,沈家远航的舰队,三十多条船打佛朗机人三条船,都差点没打赢呢。人家的大炮,打得又远,活力又足,比咱们的小铁炮不知强到哪去!五娘启程来京之前,还到那修船的湾子里看过。咱大成的宝船,被佛朗机炮打得那叫一个惨!” 五娘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只能拿手轻轻拍着桌子,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然后说道: “啧啧啧,你说那草原的蛮子,是!都骑着高头大马,来去如风。可我听人说,他们不会攻城啊。不然的话,也不会常年被拦在宣州之外了。可这佛朗机人有那么厉害的船和炮,这要是从海上打过来,先破了金津港,再一路杀到京城来,摆开一排大炮轰城门,这京城能守得住吗?夏相公还以为这佛朗机人跟之前在闽州掳人的贼寇一个样呢?这不就是见识浅薄么!” 宋世平笑了。 五娘毕竟只是平民百姓,对军事不太了解,不知道京城周围有多少重兵。 宋世平从来不觉得佛朗机人的军队能打到京城来,哪怕凭借舰船之利破了金津港,从金津到京城的这一段路,也绝对是无法突破的。 其实在宋世平看来,佛朗机人的威胁也的确不如草原鹰部来得大。而且那佛朗机的舰队,不是已经被大成水师消灭了吗?五娘说夏伯严见识浅薄是对的,却没能说到点子上。 不过,这并没有影响宋世平的兴致,他依然想听五娘说说这后两条。 “然后呢,这顽固不化,又是怎么说?” “这个就和我家东家有关了。公子可能不知道,常宁沈家办了个书院,去年年关的时候,书院做了个大气球,把人都运到天上去了!” 宋世平点点头,说道: “此事我略有耳闻。常宁那边的消息,早就传到京城来了。” “是吗?”五娘略带怀疑地看了一眼宋世平,随后说道,“那公子还真是消息灵通。五娘我到京城以后,跟旁人说起此事,他们竟然都不知道咧!后来五娘去虞国公府送信的时候,找明白人一打听才知道,这个消息啊,是让夏伯严给捂住了!” “哦?还有此事?” 热气球的事情传到京城,正好是启泰元年的年初。当时宫中朝中事情很多,宋世平看过了王鹤的奏章和一并送来的《东云旬报》之后,就没再关注过此事。而民间对此有何反响,他也没有在意。 至于王鹤,他那个时候还在遥州,正准备启程回京呢,就更是不知道京中的变化了。 两道疑惑的目光一齐看向了五娘。 五娘则愤愤不平地解释道: “那个夏伯严是学儒学的嘛,他说我们东家弄出的科学还有热气球都是奇巧淫技,无稽之谈,宣扬出去容易误人子弟。所以在京城之中,他有意封锁了消息,不许有人谈论此事。那些当官的和书生们还偏就都听他的,再加上过年事多,一来二去一耽搁,这事就这么让他给捂住了。” 说到这里,五娘气得腮帮子都鼓起来了,就好像是她自己的功业被人否定封锁了一样。 “您说这个夏伯严,他也是个做学问的。自己弄不明白的东西,我们东家弄出来了,他不但不信不学,还变着法的污蔑抹黑,这不就是顽固不化吗?真是的,早知道这样,五娘我就带上一千份当时发卖的《东云旬报》来,上头把热气球的事说得明明白白,让京城里的人都好好看看,可别上了那夏伯严的当!” 听到这里,宋世平的眼睛一亮。 倒不是因为这条罪状能把夏伯严怎样,学术之争,拿到朝堂上来说没什么意义。但经五娘这一提醒,宋世平忽然意识到,这报纸可是个好东西!若是真能抓到夏伯严的把柄,往报纸上一登,满京城一发,那夏伯严的声望必将遭受巨大的打击。 不过……也要先抓到真正的把柄,而且要有凭有据才行。五娘说的这前两条,显然都不够分量。 所以,宋世平期待着,这第三条是否能给他带来一个惊喜呢? 第一百七十五章 绕不开的夏 当宋世平兴冲冲地回到皇宫的时候,迎接他的是焦急万分的肖皇后。 “陛下微服出宫,怎么连个侍卫都不带?万金之躯,白龙鱼服,岂是明智之举?” “哎,朕的武艺可还没有放下,就算……” 宋世平才要强辩,就见肖茹的眼圈红了,似乎下一刻,泪雨就会落下。 哪怕是皇帝,也害怕自己心爱的女人掉眼泪。他上前握住了肖茹的手,轻轻拍了两下,说道: “好了好了,朕知道了,下次出宫时,朕多带几个雷部隐卫就是了。” “下次?陛下您还要出宫?”肖茹泛着泪光的眼睛立刻瞪了起来,难得露出了凶悍的一面,“非是臣妾想要干预朝政,可是陛下和百官斗气,一日不上朝也就算了,若是一而再再而三,疏于朝政,恐不利于陛下威名啊。” “皇后放心,朕心中有数。这轻佻浮躁的样子,就是要让那些老臣轻看于朕,而后疏于防范。尤其是夏伯严那个老狐狸!”宋世平的嘴角弯了起来,“到底还是露出了狐狸尾巴,这一次,朕要让全京城,全天下的人都看清楚他夏伯严的嘴脸!” 肖茹常伴皇帝身边,自然知道宋世平一直在为夏伯严而头疼。这夏相德高望重,人品官声都无可挑剔,是一块啃不动的骨头。而现在丈夫兴冲冲地说抓住了这位老臣的狐狸尾巴,还真是让人不能不好奇呢。 “陛下抓住了夏相的疏漏?” “不是夏伯严本人,是他的妻弟,一个叫董宇恒的商贾。他看上了京中一家新开食肆的秘方菜谱,正打着夏伯严的旗号,行那巧取豪夺之事呢。” 肖茹先是有些惊讶,随后皱起眉头,问道: “这件事情,恐怕夏相也未必知情吧?若是以此发难,是不是有些太过牵强了?” “夏伯严知不知道,朕已经让隐卫去查了。不过就算不知道,也一样是难辞其咎!但皇后说得没错,别说那董宇恒现在只是威逼利诱,还没做出什么违反律法之事,便是真的做了什么,追究到夏伯严头上,也只是个管教不严的罪过,顶多斥责罚俸。所以朕要等啊,等他们再放肆些,再猖狂些,把事情闹大了,朕才好公然插手。到时候夏伯严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大义灭亲,要么就乖乖的引咎辞相,否则的话,朕自有办法让他身败名裂!” 肖茹微微点头,像以往一样,继续思索着,替丈夫查缺补漏。 “可是陛下,若是那小店不堪权贵压迫,不待那董宇恒进一步动作,便直接交出了菜谱,又该如何是好?” 宋世平听了,毫不在意地笑道: “绝无可能!那小店背后的东家,可也是一位贵族。而且还是一个胆大妄为,常有惊人之举的贵族。她若是对上了当朝宰相,又会有什么奇招妙法,朕还真是有些期待呢。” “哦?难道陛下口中之人,已经准备出手反击了吗?” “没有,不过依朕看来,只要她抵达京城,知晓了此事,一定会立刻出手的。”说到抵京,宋世平又想起一个人来,连忙对肖茹说到,“皇后啊,等肖锦到了京城,你把他叫到宫里好好训诫一番!朕可不想自己的妻弟也在外面做出什么荒唐事来,污了朕的名声!” “阿嚏!” “阿嚏——” 宝船的甲板上,沈其音和肖锦一前一后打起了喷嚏。 肖雨有些担忧地看着两人,问道: “是不是海风太大了?要不咱们还是进船舱去说吧。” “别,船舱里闷得要死,还是在这说吧。我不冷,可能是蒋老爷子正惦记我呢吧。” 肖锦倒是真有点冷,不过沈其音一个姑娘家都说没事了,他也只能硬撑着说: “对,估计是我姐又念叨我呢。没事,继续说吧。刚才说到哪了?” “在京中办报,该增加哪些内容。” “嗯,四版是肯定不够的。而且京中人口众多,信息也是瞬息万变,一旬出一期怕是不行。至少一周一期才好……哦,就是七天,七曜为一周嘛。” 肖锦回想着自己这段时间在常宁办报的心得和经验,随后点头同意道: “这倒是没什么问题,京城人多事多,不愁没得可写。不过这版面多了,印刷成本也要提高了吧?若还是像在常宁一样赚不到钱,卖得越多赔得越多,就不知道能撑多久了。这报纸,你们隐卫到底能拨多少钱?” 肖雨面露为难之色,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隐卫用度全是从宫中内库拨款,可是皇家也不富裕,能省还是省一些吧。” 沈其音则摇摇头,拍拍肖雨的肩膀,底气十足地说道: “雨领不用担心,后面那一船的宝贝,全是要入内库的。只要运作得当,当年先帝在远航舰队上投的钱,能翻出个十倍回报吧。内库马上就要肥得流油了,为了头几期的报纸能抓住京中百姓的心,该砸的银子必须得砸!” 按沈其音的想法,皇上兜里有太多钱也不是什么好事。与其拿来修园子盖宫殿,还不如砸到报业出版业上来,说不定还能推动一波印刷技术的发展革新呢。 肖锦听了觉得很豪气,也附和道: “没错!只有砸钱把报纸办好了,才能在广告位上要高价,把银子赚回来。京城的这些商贾,一个个全都财大气粗,肯花银子,只要让他们觉得物有所值就行。所以说,还是得看销量啊!不光达官贵人,商贾书生,最好是平民百姓都能人手一份。唔……这么一想,我觉得光靠那些杂闻和漫画,还是不够啊……” “没关系,开连载,章回!”沈其音胸有成竹,“京中百姓识字率比较高,读个白话应该问题不大。就魏春秋这些天说的那些书,你们觉得怎么样?” “这个好,这个好!那就先登那个《天龙八部》好了!” “还是《白蛇传》……” 肖锦和肖雨各有所爱,给出了截然不同的推荐。 小孩子才做选择,沈其音很爷们地一拍大腿,说道: “好!全都登!反正版面够用的。” 肖锦和肖雨都是喜上眉梢,似乎等不及和京中百姓们分享自己喜爱的故事了。 而沈其音还在思索着,她又白又长的手指在自己的朱唇上轻轻划过,一时间又不自觉地显出了些许妩媚。 “不过光靠是肯定不行的,关键还是新闻,还有杂谈……哦对了!时评!若是能找到在京中颇有影响力的人物在报纸上发表时评杂谈,肯定能吸引眼球。肖锦,你一定知道,京城里最常被人们谈起的人,除了皇帝,还有谁啊?” “这个简单!”肖锦不假思索地答道,“当然是夏伯严夏相了!” 第一百七十六章 初见肖万山 沈其音把拜见夏伯严约稿一事写在了自己的京城计划里。 她当然知道,皇帝和宰相之间的关系正微妙。也正因为如此,在这样的时候,宰相的文章才显得更有话题性。 不不不,沈其音可没有帮夏伯严的意思,一点都没有。她搞科学,夏伯严搞儒学;她打佛朗机,夏伯严在朝中扯后腿。对于这个人,沈其音可是半点好感都没有。而之所以要找他约稿,刊登他的言论,除了为报纸的热度着想,其实也存了整治夏老头的心思。 这做官啊,一定要谨言慎行。正所谓说得越多,错的越多。尤其对不知道传媒威力,而且坚信自己永远正确的人,在报纸上夸夸其谈,很可能会自食苦果。 就让夏伯严来做个先行者吧,沈其音觉得十分合适。 除了这件事,沈其音的京城计划里还有许多的内容。这也使得本该像度假一样的海上航行变得十分忙碌。而在她的压榨之下,整船的人都不得安宁……好吧,倒也没那么严重。但每个人都各有任务安排,想一天到晚游手好闲是不可能了。 肖锦肖雨要筹备办报,魏春秋在苦练说书,宋思珞被阿蓝盯着练歌舞,窦静阁有忙不完的技术研究要落实,连带着他的学生和孟回风都闲不下来…… 不过只有一个人,沈其音没忍心给安排任务——宋知璃。自出海启航以来,他一直显得心事重重的。离京城越近,他就愈发地烦躁不安。 也对啊,他曾作为皇孙在那座城市里生活了十几年,此次以一介布衣的身份回去,见到那些往日对他毕恭毕敬的官员和贵族,宋知璃又该如何自处呢? 思珞还好一些,就算郡主的头衔没了,美女还是美女,该被人捧着一样还是会被人捧着。而且和普通的平民美女不同,思珞依然是太后娘娘的孙女,当今天子的侄女,没有哪个不开眼的敢动什么歪心思。 可等待宋知璃的又会是什么呢? 沈其音只能盼望着京城里的那些人能良善一些吧。 经过了十几天的航行,船队终于抵达了金津港。他们的大概行程早就通过陆路快马传到了京城,所以抵达之日,已经有人在金津港等待迎接了。 “妾身常宁县主沈其音,见过虞国公!” 虞国公,当朝国丈肖万山亲自前来迎接,实在是诚意十足啊。 这肖万山比蒋成济至少年轻十岁,可能是久不带兵的缘故,身上也没有那么重的杀伐之气。他的身材有些微微发福,言谈举止也颇为圆润亲和,能让人不自觉地心生好感。这境界,比肖锦的自来熟又高出不少。 而相别了几个月之后,父子相见,却没有什么温馨的场面。 “沈县主,可曾带了老夫的家法来?” 还真带了! 跟肖锦在船上相处十几天,就他那个大男子主义的毛病,没忍多久,沈其音就又把肖家的家法带在身边,当作威慑性的武器来使用了。 虽然用起来很顺手,效果也不错,不过毕竟是人家虞国公府的东西,早晚都要物归原主的。沈其音略带惋惜地从腰间抽出了那根家法,双手交还给肖万山。 “哈哈,多谢沈县主。”肖万山的笑容如春风般和煦,可家法一握在手里,他立刻就变了脸色,“逆子!还不快给老子过来!” “爹……” 肖锦苦着一张脸,小碎步挪到了肖万山面前。 肖万山面目狰狞地扬起了手中的家法,狠狠地抽了下去! “你还逃家!啊?你还逃婚!就在南边那么长时间,也不知道多给家里写几封信!” 听着家法破空发出的轻响,再看肖万山恨不得扬到天上去的手臂,这抽得可真狠啊……哎?肖锦怎么一声都不吭?这忍耐力也太强了吧? 沈其音再仔细一瞧,好嘛,原来肖万山是雷声大雨点小,家法抽下去看着特别狠,可到了肖锦身上就收势拐弯,只在衣服上划过而已。就跟拍电视剧打假耳光一样。 可一下一下抽下去,总有掌控不好力道的时候。 “啊——!” 肖锦惨叫一声,这一下,正抽在他的腰眼上。 “哎呀哎呀,锦儿啊,打疼了没有?哎呀……爹好长时间不打了,有点手生,快把衣服脱了爹看看!” 见儿子真挨了打,肖万山立刻现出了慈父的原形,就差把肖锦抱在怀里哄了。 回头看看抿嘴偷笑的肖雨,这种事应该也是时常发生吧。 现在沈其音有些明白,肖锦为什么那么怕那根家法了。挥起来虎虎生威,还不知道哪一下会真正落在自己身上,这种未知的恐惧,可能比直接挨打还要刺激吧。 肖家父子的这出小闹剧没有持续太久,肖锦也是要面子的,在这么多人眼前,也没好意思像以往一样撒泼耍赖,趁机向他老子要这个要那个。一时间,让肖万山误以为儿子南下一趟成熟了不少,简直是老泪纵横。 金津城距离京城已经不远,正好是马车走一天的行程。但由于沈其音要带进京的东西太多,卸船装车要花不少时间,所以肖万山建议,在金津休整两天再启程进京。 这个提议,沈其音是举双手赞成的。已经在船上摇晃了十几天,让她立刻再坐一整天颠簸的马车,那这副小身板就离散架不远了。 在肖万山的安排下,先是给沈其音一行举办了一场盛大的接风宴,在金津最好的酒楼大吃了一顿。那大鱼大肉,好酒好菜,让在船上凑合了小半个月的人们吃得心满意足,连沈其音都产生了这里的饭菜比东云楼好的错觉。 随后,肖万山又在金津最好的栈订了上房,把每个人都安置妥当。连沈家的二十多个敢勇队员,也都得到了最高规格的接待,香屋软榻的,让这些糙汉子们也体验了一把小公举的感觉。 这一通花销,不知道让虞国公府砸了多少银子出来。 这就让沈其音有些奇怪了。 “肖锦,合计香水买卖的时候,你不是说你家没钱了吗?” 肖锦无奈地点着头,用认命的口气答道: “是没钱啊,就因为我爹把钱都用在这种地方撑场面了,所以才没钱的。” 沈其音哭笑不得,摊上了这么个合作伙伴,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 第一百七十七章 肖万山的人品 沈家和肖家,因为合作香水生意而成为了盟友。但归根到底,两家并没有什么渊源,也无深交,只有沈其音和肖锦一点吵吵闹闹的交情罢了。 不过这次见了肖万山,沈其音倒是觉得挺合脾气的。肖万山这个人,把义气和情面看得很重,虽然没什么大才,但至少不用担心他会在背后捅你一刀。 和肖万山稍微聊了一下香水生意的事,这位虞国公却推说自己不善经营,出钱出人出铺子都没问题,但是出主意就不行了。他让沈其音不用担心,放手经营,虞国公府只等着分自己的一份利润,并不会插手生意。 先是迎到金津展现了诚意,在生意的规划上又表现出信任,沈其音对肖万山的印象还是很不错的。 也正因为如此,有一件棘手的事情,她也想听听肖万山的看法。 “哦?我朝对异族战俘的处置惯例?” 金津城外临时搭建起的战俘营里,肖万山和沈其音并肩而行,边走边聊。 肖万山捏着自己圆润的下巴,坦言道: “我大成立国以来,南征北战,俘获甚多。对于敌军战俘,或收编,或卸甲,自有一套章程,不过仅是针对汉人汉兵。这些年,北疆年年有警,小战不断。俘获的北蛮,大多就地格杀,只有官职高一些的敌军将领或贵族才会送到京城。这些人大多能活下来,但数量其实屈指可数。至于你说的整个部族归降朝廷的例子倒也是有的,但他们是投诚,而非被俘,这个区别你应该能明白吧?” “嗯……”沈其音点点头,接着问道,“难道这些年里,朝廷就没有收编过异族的降卒吗?” 肖万山背起手来连连摇头道: “国朝初立,天下一统都没多少年,跟外族打过的仗实在不多。最大的一场,还是几年前西南边疆的番越入寇,占我城池,屠我百姓。后被朝廷调集大军剿灭,俘获无数。当时俘虏的番兵,在当地就杀了一大批,以平民愤。押解回京,御前献俘的大概有千人之众,全都判了斩立决。领军入寇的几位主将,则是凌迟。” 沈其音听明白了,这些番兵俘虏,一是没有利用价值,二是手上沾满了成国百姓的鲜血,罪无可恕,所以难逃一死。 幸好,在水师将士们的奋战下,这些佛朗机士兵连登陆的机会都没有,除了战场上的常规攻击行为,并没有犯下什么滔天大罪,应该达不到罪无可恕的标准吧。 沈其音犹疑地看了一眼肖万山,后者正以冰冷的目光审视着营中的佛朗机人。 “那么依虞国公之见,这些佛朗机战俘,此番进京,会受到怎样的处置呢?” “应该也是斩立决吧。要知道,自佛朗机使团抵京后,几次顶撞陛下,最后甚至被驱逐出京。陛下对佛朗机人的观感,可是不太好哦。” “若是他们活下来能给朝廷带来益处呢?” “怎么,沈县主想救他们?” 肖万山停下脚步,转过头来看着沈其音。 “也谈不上救吧,只是觉得他们罪不至死。” 肖万山挑起眉毛,说道: “听锦儿说,你是主张攻打东宁岛的,还把佛朗机人视为我成国最大的威胁。可现在你又想救这些战俘的性命……沈县主啊,这里头的原因,老夫不会追问你,但总有人会问的。你若是说不清楚,可是会给沈家惹来麻烦啊。” 沈其音点点头,之前接收远航船队时没有三思,被魏风提醒之后才意识到犯了忌讳。那段对话,至今还完好地保留在沈其音的脑海里呢。 “虞国公说得是,而且这样的错误,妾身已经犯过一次了。这一次进京,在天子脚下,妾身绝不会一错再错的。” 肖万山笑了笑,赞许地说道: “嗯,看来沈县主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很好!如果沈县主对自己的答案有信心,又能保证这些战俘一定会给我大成带来利好,那么日后,朝堂上辩起此事之时,老夫会站在沈县主一边的。” 这老家伙,也太滑不溜手了! 到最后,他也没问沈其音为什么要救这些佛朗机人,或者打算怎么救这些佛朗机人,只是保证以后为这事在朝堂上吵起来的时候,他会站在沈其音一边。嗯,还只是站队,而不是出头。 好吧,不轻易许诺,总比应承下来却无法兑现要强。人家武将的自保之道,沈其音是没有资格去置评的。 跟在父亲身后的肖锦一直低着头,就跟吃了哑药一样,一言不发。在他旁边是同样沉默的沈其羽,没有宋思珞相随,他又回到了惜字如金的状态。 直到深入战俘营中,看到一群金发碧眼的洋人跟着沈达海学说汉语,那稀奇古怪的腔调,才让两位沉默的跟班有所触动。 “姐姐,他们怎么那么笨呀,哈哈哈。” 沈其羽‘童言无忌’,笑个不停。 “那不是笨,对任何人来说,学习一种语言都是很困难的。不信的话,回头你也跟四叔学学番语,看看能说成什么样子。” 哪知道沈其羽一点畏难情绪都没有,还跃跃欲试地说道: “好啊,我跟四叔学!我不信能有多难!” 沈其羽的口吻又暴露出了些许孩子气,沈其音和肖锦都已经习惯了,肖万山却是第一次听这年轻人讲话。 虽然早就从肖锦那里得知,常宁县侯因为火灾灭门的打击,灵智受损,言谈举止仿佛幼童,但亲眼看见一个一表人才的好青年成了这个样子,肖万山心里还是感慨万千。 这沈其羽,比肖锦也小不了几岁吧,难道这一辈子就这么毁了? 肖万山实在不忍,便偷偷跟沈其音说道: “沈县主,沈侯的病,可有名医诊治过?” “没有,只在初时让常宁的寻常大夫瞧过,说是心病还需心药医,妾身觉得有理,就没再寻医问药。而且这段时间,他的病情其实已经有所好转,长此以往的话,早晚都能恢复如初的。” 沈其音没敢说实话。因为事实是——小墨承认过,阿羽之所以痴痴傻傻,大多是因为体内的神农残魄在作怪。只有沈其羽自己慢慢吸收了神农残魄,才能恢复健全的心智。这种情况,找再厉害的神医来治,恐怕也没什么效果吧。 “不行不行,这要等到何年何月?沈侯青春年华,不全给耽误了?老夫推荐一人,乃是京城名医,虽是女子,却医术精湛,活人无数,连宫中的贵人都时常请她诊治。等到了京城,老夫引荐,务必让沈侯去看看才好。” 虽然没必要,但人家肖万山一番好意,沈其音也不好拒绝,只好点头接受: “既如此,就多谢虞国公了。敢问那位女医姓甚名谁,是何方神圣啊?” “她姓姜,不知名讳。人们都称她为姜姬,或是赵王妃。” “赵王妃?” “哦,对了,老夫忘了说了。这神医姜姬,正是先皇第三子,赵王宋元承的正妃。” 第一百七十八章 进京 找夏丞相约稿,找赵王妃看病,还未至京城,沈其音的行程里就添了两项重量级的活动。 不过没关系,离太后的寿辰还有月余,时间上还是挺充裕的。 从金津出发,坐马车,走官道,颠簸了整整一天,终于抵达了京城。 这座都城,和另一个世界里明朝修建起的伟大城市有些相似,却又有所不同。最大的区别,便是有一条穿城而过的河流——玉河。 玉河并不宽大,只能行小船,波光粼粼,曲直成诗,却给这座雄伟的城市增添了些许柔情。 虞国公府就在玉河东岸,与皇宫隔河相望,是京城里最为繁华的一片区域。 肖万山说虞国公府很大,空房间有的是,热情地邀请沈其音一行住过去。可沈其音不想欠人太多人情,婉言谢绝,包下了附近的一个中档栈,安顿妥当就马上休息了。 第二天,用脑过度的沈其音睡了个懒觉,起床的时候已近晌午。匆匆吃了两口迟来的早饭,她发现,其他人早就各自忙碌了起来。 宋家兄妹早被太后一道懿旨宣进皇宫,不知何时才会回返。沈其羽竟然已经开始跟着沈达海学起了番语,一字一句,心无旁骛,有模有样的,让人不禁有些期待学成的结果。 窦静阁和孟回风已经不见了踪影,大概自顾自地逛京城去了。只有阿蓝跟沈其音请示了一声,说要带魏春秋去各个茶楼逛逛,看看京城同行的水平。 至于敢勇队的二十多人,和在金津城时一样,白天基本都在城外战俘营里帮忙惯例佛朗机战俘,晚上才会进城睡觉。 真正闲着的,只有沈达海的老婆孩子了,可他们两人,尤其是曦瑶,似乎不太敢出门,因为京城太大了,比他们见过的任何一座城市都大……这个问题,还是交给沈达海去解决好了,沈其音生怕自己弄巧成拙。 好吧,到最后,能陪沈其音逛京城的,就只有小宁了。 两个女子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闲逛?沈其音可没那么肥的胆子。于是她改变计划,决定还是先办正事,去看看先到京城的五娘做得怎么样。 早从肖万山那里得到了消息,沈其音很快就找到了五娘的小食肆,东云小馆。 “哎呀,东家来啦!” 隔着老远,沈其音就被眼尖的五娘一眼看见,欢天喜地地迎进了店里。 拉着沈其音坐下,阔别月余的五娘就像个小姑娘一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什么路上的见闻啦,京城的风土人情啦,闲话说完,转入正题,也是连珠炮一般,让沈其音很难找到机会插嘴。 “五娘我本想着找个小点的酒楼盘下来,可京中物价太高,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我寻思着,咱们本钱有限,还做自在餐恐怕有些力不从心,就先盘下这间小店,按寻常法子售卖洋食番菜。等站稳脚跟,路子熟了再去盘大酒楼也不迟啊。” “嗯,这个策略没错……” “哎,可不是嘛。京城水太深,随便冒出个人来都有大背景,和他们比起来,那苏全都是个小鱼小虾了。东家您看看,您看看!这正是晌午吃饭的时候,咱这小店里都坐不上几个人,要是开了大酒楼,那还不得赔死啊!” 沈其音早看出了不妥,她当然不会觉得这是五娘经营不当所致。 “这么说来,是有人给咱们使手段了?” 五娘狠狠地拍着大腿,说道: “是啊是啊!刚开张那会,因为卖的东西新奇,尝试的人不多。但凡是吃过的,大多说好,口碑也就起来了。可没过几天,一个姓董的员外过来,非要买咱们做菜的秘方。这五娘哪能卖啊?就陪着小心给婉拒了。唉,打那天起,咱这店里的生意就一落千丈了。怎么回事呢?按您说的,这洋玩意是卖给富贵人家的,平民百姓求饱求量,不会来吃这新奇东西。所以咱们小店定价比较高,食也都是以达官贵人为主。可那董员外……嘿!竟然是夏伯严夏相的小舅子。他在贵族圈子里一放话,就没人敢来咱们店里了。” 五娘罕见地有些垂头丧气,忿忿地说道: “后来那董员外又差人来店里,旧事重提,我还是没答应。人家放下话了,说十日之后再最后来问一次,若还是不识抬举,就真要下狠手了。东家您来得真是时候,那十日之后,正好就是今天。您来了,五娘也就有了主心骨了!” 听到这里,沈其音总算明白了。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也难怪五娘见了她就跟看见救星一样。宰相的亲戚,确实不是五娘可以应付的角色。不过在京城之中,沈家也还是有盟友的啊。 “五娘,你从常宁出发的时候,我不是给了你一封写给虞国公的信吗?我还叮嘱你,在京中遇到难处,可以拿着信去虞国公府求助。怎么,你没去吗?” “去了去了,我还见到虞国公了。人家堂堂国丈,亲自在大堂见我,还和颜悦色的。可虞国公说,这事他管不了。因为那个董宇恒,仗着和夏相的亲缘,买卖做得很大,根本不买他们这些武将的面子,连他这个国丈都不放在眼里。不仅如此,董宇恒还在生意上处处和肖家作对,想给虞国公府难堪。虞国公还指着香水生意做大,能反压那董宇恒的生意一头呢。可在这之前,他也拿董员外毫无办法。” 沈其音听了,一脸的不可思议: “怎么可能?皇帝姓宋不姓夏,皇后姓肖不姓董,虞国公会拿那董宇恒毫无办法?” “是没办法,虞国公说了,那董宇恒所作所为,并无违背《大成律》之举,只是经商的竞争,无法治罪啊。” 又一个苏全式的人物!不,比苏全可棘手多了! 沈其音也想明白了,说到经商手段,搞小动作的水平,董宇恒未必比苏全强。但他的背后站着夏伯严,当朝宰相,这就使得许多复杂的事情变得简单了。苏全需要煽动收买才能办到的事,董宇恒一句话就能办到。 嗯,只说一句话,能犯什么法? 至少在这个没录像没录音的时代,谁也没法证明他有罪。 这还真是难办了呀…… 沈其音正苦恼着。冷清的小店里忽然来了人。沈其音抬眼一翘,还是个熟人:王鹤! 而王鹤并非独自前来,在他的身前还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看上去应该是一对夫妇。 只不过,这对夫妇……怎么看着那么眼熟呢? 第一百七十九章 入局 王鹤见了沈其音,先是一脸惊喜,但惊喜中又透着那么一丝尴尬。 “沈县主,别来无恙啊。这是我的好友宋公子,他喜欢这里的口味,今天特地带了夫人前来品尝。” “呃……宋公子。” 沈其音看着眼前的宋公子夫妇,一时有些为难。 宋是国姓,也是大姓,并不是只有皇家才姓宋,普天之下,姓宋的不要太多。 可那宋公子长得和宋世清那么像,旁边的夫人,眉眼间又和肖锦有几分相似,再看看王鹤恭恭敬敬的态度,以及门外那些和雷部隐卫气质相仿的护卫,这二人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 皇上来了! 沈其音略有吃惊,但却没多少畏惧。 此时此刻,她心里更纠结的是接下来该怎么办? 装傻充愣,陪皇上两口子把微服私访的戏演到底? 还是说破二人的身份,好显出自己的聪明才智? 不对不对,这也不算什么聪明才智,只是她恰好见过帝后二人的兄弟亲属而已,只要不脸盲,不需要多高的智商就能想明白二人的身份。 远在常宁的时候,沈其音已经从众人口中听到了关于当今天子的诸多信息,知道他是一位进取心强,允文允武的明君。今天亲眼看见了,也确实是个容易让人心生敬仰的英武帝王相。 在英明的君主面前,最好不要老想着耍小聪明。 杨修在曹操面前没完没了地秀智商,最后把自己秀死了,就是一个需要引以为戒的例子。所以眼下,沈其音决定还是展示一下自己的诚实。这截然相反的套路,应该还算安全吧。 心中有了决定,沈其音轻咳两声,起身走到王鹤三人近前,深福一礼,轻声说道: “那个什么……妾身在常宁和世清大叔住同一个院子,又和肖锦共事了几个月,对他二人的相貌十分熟悉。您看,还需要妾身继续装不知道吗?” “哈哈哈哈!”宋世平开怀大笑,“沈县主果然与众不同,罢了,此事你已知晓,就学着王大人行事吧。切莫声张。” 宋世平说罢,还看了看不远处不明所以的五娘。 沈其音会意,对五娘说道: “这两位贵我曾听王大人提起过,都是品评美食的行家,尤爱清洁,五娘你让厨房注意些。” 沈其音的语气平淡如常,所以五娘并没有意识到贵的特殊身份,还颇为自豪地答道: “东家放心,别的不敢说,按您的要求,咱们店里的后厨肯定是全京城最干净的!几位贵请坐,五娘这就倒些水来!” 宋世平三人还在上次的那张靠窗的桌子坐下,宋世平对沈其音招招手,说道: “沈县主也过来坐下吧。” “是。” 于是四个人对坐一桌,还都是身份显贵。只不过四人均是穿着朴素,旁人看来,也只当是家境殷实的平民百姓罢了。 此时五娘拿了两本菜单来,又给四人倒上了柠檬水。趁这个功夫,宋世平和王鹤已经点好了菜,沈其音就更是轻车熟路,只有肖茹新奇地翻看着菜单,不知道该吃点什么好。 “肖夫人不妨尝尝这番茄肉酱意面,还有这香烤鲑鱼,听说您喜爱甜食,我们这里的餐后甜点都很不错,尤其是乳酪蛋糕,很适合女子口味。” 沈其音随便推荐了几道她自己喜欢吃的菜,想来女人的口味应该都差不多。肖茹欣然点头,这菜就算是点好了。 五娘收回菜单,到后厨盯着去了。小小的食肆里除了宋世平他们这一桌,还有两桌人,但都坐的比较远,是个可以放心交谈的好时机。 宋世平对眼前的女子有诸多好奇,不过既然人已经到了京城,有的是时间慢慢了解,倒也不急于一时。他此次出宫也是有目的的,虽然偶遇沈其音是在预料之外,但这个巧合可以说正中宋世平的下怀。 “沈县主,这家店铺的窘境,想必你也已经知晓了。不知道你是打算如何应对呢?” “实不相瞒,妾身昨夜刚刚抵京,方才听五娘说了此事,还尚未理清思绪。” 沈其音的回答半真半假,在弄清楚皇帝的意图前,她不想说得太多。 宋世平饮了一口柠檬水,追问道: “那这秘方要不要叫出去,总该有了决断吧?” 其实这个时候,沈其音大可以倒倒苦水装可怜,说夏相势大,沈家斗他不过,别无他法,就只好把秘方交了吧。用这样的言辞,可以很快激出宋世平的态度和目的……但刚刚向皇帝展示过自己诚实的一面,现在抖这种驱虎吞狼的小机灵,等于是自毁人设。 “秘方菜谱自然不会交给巧取豪夺之辈,只是不知道那董宇恒会使出什么手段来。妾身初来京城,地陌人生,也只能见招拆招,尽力周旋了。但今日有幸见到宋公子,也许您能帮妾身指一条明路?” 这一番话,宋世平听得还是挺舒服的。 面对当朝宰相的势力,沈其音既没有畏惧退缩,也没有妄自尊大,而是选择了向天子求教,这样的态度,分寸拿捏得极佳。 沈其音知分寸,就是不知道这见识到底如何。 “沈县主对夏相是如何看待的?” 沈其音没想到皇上聊天拐弯拐得这么急,她略加思索了一下,给出了一个最观的评价: “夏相是守成的良才,却缺乏开拓进取之心。也许可以做个良臣,但却不是个良相。至于家人欺行霸市……未必是夏相之过。” 宋世平点点头,算是认可了沈其音的说法。 “我也希望此事不是夏相授意,但那董宇恒毕竟是夏相的亲属,听说行事也是打着夏相的旗号。我前来此处,也是想亲眼看看。沈县主不必忧心,大可强硬一些,不必给对方留什么颜面。”宋世平的眼中闪烁着奇妙的光芒,“我很好奇,那董宇恒气急败坏之时,能把事情做到什么地步。而夏相得知了他的所作所为,又会是一个什么态度。” “是,妾身明白了。” 沈其音当然明白了,她,甚至沈家,都成了皇帝和宰相这场博弈当中的棋子。 不过回看事情的起因,把她拉下场的也是夏家,而不是宋世平。该去怨谁,沈其音是不会搞错的。 既然已经身在局中,现在能得到皇帝的支持,哪怕是利用的成分居多,也应该是一件幸事吧。 第一百八十章 狂躁之人 东云小馆其实就是一间小资情调西餐厅……的雏形。毕竟五娘对海外风情的理解有限,装潢布置还差得太远。而且北方京城的早春,蔬菜供应还不太齐全,很多菜色都做不了。 但它依然是新奇的,美妙的。 王鹤在常宁吃得多了,已经习以为常;宋世平满脑子都是军国大事,心里又一直惦记着夏伯严,吃什么都是一个味道;但对第一次吃西餐的肖茹而言,这绝对是一次心花怒放的邂逅。 餐前喝汤有些奇怪,但那红红的牛肉汤浓稠香甜,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美味。配汤的面饼又酥又香,名叫‘蒜香面包’,蒜也可以做出这种香味吗? 一块方方正正的鲑鱼肉炙烤得恰到好处,鲜美细嫩,配上独特的调料和蘸酱,让人眼前一亮。 被称为意面的面条也十分奇妙,质地口感和肖茹吃过的各种面食都不相同,而那红色酱料的味道和之前牛肉汤的滋味一脉相承,面条酱料互相搭配,再加上浸足了肉汁的牛肉粒,简直让人欲罢不能。肖茹甚至吃得有些不顾仪态,一下子又变回了出嫁前的那个将门虎女。 而最后上桌的甜点,被称为乳酪蛋糕的东西……啊!肖茹尝了一口,简直就要飞上了云端。明明看起来平平无奇,只是一角淡黄色的糕饼而已,可吃到嘴里的一瞬间,那软糯柔滑的口感,湿润细腻的味道,延绵不断的乳香,一下子就把喜爱甜食的肖茹给征服了。 肖茹甚至舒爽地哼出声来,那是一种只有皇帝才有资格听到的魅音,要不是肖茹立刻用轻咳遮掩过去,说不准对面的王鹤就要夺路而逃了。 沈其音就喜欢肖茹这样的食,那最纯粹的沉醉模样让人成就感爆棚。 这让沈其音都有点感谢尚未露面的董宇恒了,那个败兴的家伙若是早些上门,恐怕会败了皇后娘娘的好胃口吧。 “闻五娘!爷爷依约而来,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考虑得怎样啦?” 董宇恒是在肖茹肖皇后吃下第三块乳酪蛋糕后出现的,这个时机真是恰到好处。他那令人生厌的声音一响起来,肖茹就优雅地放下了小匙,打消了再吃第四块的念头。 五娘想把董宇恒拦在店外,怕他惊扰了贵,可董宇恒一把推开五娘,招呼着他的人大摇大摆进了小店。 “来来来,都坐都坐。闻五娘,爷爷的这些朋友你恐怕都不认识呢。这位,是肉行的鲁行首,这位,是菜行的白行首,他,米行的姚行首……” 董宇恒一个一个地介绍下去,活像一个点将的元帅。 这些京师各大行会的行首,有的趾高气昂,有的颓丧无奈,想必也不全是自愿来的。但结果却是,凡是和东云小馆能扯上关系的行当,连装潢穿戴相关的漆行布行都算上,各家行首坐了小半间屋子。 门外守卫的隐卫没拦着他们进门,却不放心地跟进来两个,见宋世平打了眼色示意无事,这才又退了出去。 总共二十多位行首,把刚进店门的那一片区域坐个满满当当。小店里久违地热闹了起来,然而除了沈其音这一桌,其他为数不多的人见了这个阵仗,纷纷结账走人,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再来。 “哈哈哈哈!闻五娘,看见没有?爷爷动动小指头就能让你这破店万劫不复。该给爷爷什么样的答复,你心里最好有点数,别自找苦吃!” 董宇恒说着话,也找了一个位子坐下,那位置正好就在沈其音一桌的旁边。董宇恒斜着眼睛瞪着还坐得安安稳稳的四个人,似乎对这份淡定颇为不满。 显然,这位当朝宰相的妻弟,是没有见过皇帝的。 趁这个功夫,沈其音仔仔细细地打量着董宇恒。这家伙长得不难看,但一脸狂妄嚣张的表情实在是令人生厌。 来者不善的董宇恒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纨绔的气质,可看他的年纪至少已经三十岁了。 这个三十岁可跟现代的概念不太一样啊。 古代的人短寿早熟,十四岁嫁娶,十六岁生娃,三十多岁的年纪,要是抓点紧的话都能当爷爷了。 可董宇恒的言谈举止和稳重二字根本沾不上边。苏全应该比他大不了多少,同样是抢生意下绊子,苏全来做至少还是成年人的尔虞我诈,换了这董宇恒,根本就是小孩子撒泼胡闹嘛。 可谁让人家后台硬呢,有个宰相在身后站着,真是傻子也能混成商业巨头啊。 沈其音对五娘点点头,指了指自己。五娘会意,对董宇恒说道: “董员外,我们东家在此,您还是直接跟她谈吧。” “东家,谁是东家?你啊?” 董宇恒用折扇指着对面安坐的宋世平。他倒是眼尖,一眼能看出谁最有领导气质。 宋世平不屑搭理他,沈其音则不慌不忙地开口道: “是我,常宁县主沈其音。” 听沈其音报出爵位,董宇恒却丝毫不为所动,反而皱着眉头自言自语道: “常宁?有这么个地方吗?” 一个小跟班在他耳边低语了两句,董宇恒才恍然大悟。 “哦,那种穷乡僻壤的破地方,还是个县主……哎,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是个人物了?在南边的破村子里称王称霸惯了是吧?一个小小的县主神气什么?听好了,我可是当朝夏丞相的小舅子!别说什么县侯县主了,就是国公国丈,也得乖乖地给爷爷让路!” 董宇恒一边说着,一边用他的折扇在桌子上敲来敲去。真的,沈其音带过许多初中生,也没见过一个如此幼稚又那么嚣张的主。 既然当今天子都吩咐了,让她强硬些,甚至激怒对方,那沈其音也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肖夫人还要加点什么吗?蜂蜜酸奶要不要尝一尝?” “好啊,那就尝一尝吧。” “五娘,加四个蜂蜜酸奶。” “好的东家。” 没错,什么都不用说,对这种人,无视就是最好的反击。 果然,董宇恒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指着沈其音怒喝道: “姓沈的!爷爷跟你说话呢,你耳朵聋了吗?” 沈其音充耳不闻,拿起小勺,在五娘呈上的小碗酸奶上挖了一勺,美滋滋地放入了口中。 “嗯,这酸奶,真是好吃啊!” 第一百八十一章 宰相之过 董宇恒在东云小馆里大呼小叫了一刻钟,沈其音再没搭理过他,连带着五娘也有样学样。 一个人耍了半天猴戏,连个叫好的都没有,董宇恒也不想再浪费力气了。他自认潇洒地甩开折扇,狠狠扇了两下,厉声道: “好,好!看你们还能嚣张到几时,我们走!” 董宇恒怒气冲冲地跨出了店门,那二十几个行会会首也跟着鱼贯而出。好歹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被当权者一声呼喝,白跑了这么一趟,连口水都没喝上,也是够憋屈的。 董宇恒来得快,去得也快。当店里又恢复了冷清之后,沈其音支开了五娘,对宋世平恭恭敬敬地说道: “陛下,那董宇恒暴怒之下,居然连一个盘子都没有砸就带人离开了。想抓他的把柄,怕是没有预想的那么容易。” 宋世平没有背过《大成律》,只能对参加过科举考试的人问道: “他刚才的行径,就没有违背律法之处吗?” 对面的王鹤无奈地摇摇头,答道: “至多是欺行霸市,威胁恐吓之类的轻罪,便是抓到衙门里,只需稍加勾连辩解就可以轻易脱罪。最好的情况,也只是罚董宇恒一些银两,或在牢里关上几日。若想再进一步,实在是太牵强了。” 然而再进一步才是宋世平的目的呀。若是牵扯不到夏伯严,哪怕罚光了董宇恒的家财,甚至把他扔在牢里关到死,朝堂上的境况,也依旧不会有半点改变。 宋世平冷冷笑着,讥讽道: “那个厌物看起来猖狂鲁莽,做起恶来倒是小心谨慎,难怪在京中横行多年,却没有官司上身。呵呵,看来是家教有方啊!” 沈其音接口说道: “董宇恒本人肯定没那个脑子,定是有人反复叮嘱过他。依妾身之见,那董宇恒的后招,也不过是禁绝各个行会再为小店供货,没了食材用料,这食肆自然也就无法继续经营。而这番运作,王大人,依然是无违律法的吧?” “不错,即便对簿公堂也是难究其罪。” 宋世平的脸色又难看了几分。 沈其音当然知道,日理万机的宋世平特地微服出宫,想对付的不是区区一个董宇恒。也正因为如此,有些话,她还真是不得不说: “陛下放心,妾身会想方设法继续经营下去,那董宇恒恼怒之下,也许会有进一步的行动。不过妾身也有些好奇,就算董宇恒一把火烧了小店,此罪,可会牵连到夏相?” 宋世平中气十足地答道: “若是夏伯严纵容包庇,朕自然不会视而不见!” “那若是夏相大义灭亲,亲手抓了自己的妻弟,送交衙门法办,又该如何呢?” 这一次,宋世平没有答话。 他不是没想过这种可能性,他只是在赌,赌夏伯严对妻弟的情感与他对肖锦一般。可宋世平也知道,妻弟不是儿子,就算是儿子,为了一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对某些人来说,也不是不能抛弃的。 可没办法呀,哪怕动用了隐卫,把夏伯严从头到脚查了一遍,也只查到董宇恒这么一个污点。不在他身上做文章,难道栽赃陷害,给夏伯严定个莫须有的罪名吗?那他宋世平不就成了陷害忠良的无道昏君了吗! 看着沉默的宋世平,沈其音心中也颇多感慨。 并非是宋世平无能,只是他还不够狠。 另一个世界的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也看丞相胡惟庸不顺眼,老朱这么公正仔细地查找胡惟庸的违法事实了吗?根本不用,直接甩个谋反的罪名过去,一口气杀了几万人啊……不仅是胡惟庸给诛了九族,胡惟庸遍布朝堂的党羽拥趸,一个没漏下。 沈其音不是推崇朱元璋的做法,只是几千年的历史,这种事看得多了,猛然冒出来这么一个纯良厚道的皇帝,她一时有点不太适应。 不过,既然生活在这个时代,撞上个仁君总比暴君好,能帮一把还是帮一把得了。不然的话,总是被宰相这么压抑着,仁君也是可能变成暴君的。 “陛下,妾身明白,陛下欲夺夏相之位乃是为国,而非因私。妾身以为,夏相之事,还是该从夏相本人身上着手,董宇恒的罪过可以为引,可以为辅,但若是只攻此一点,即便勉强拿下了夏相,恐怕也难以服众啊。” 宋世平微微颔首,用一个帝王的方式回应道: “嗯,你所言不错。既然如此,沈卿家心中可有良策?” 沈其音略加思索,而后回答道: “妾身以为,名正言顺夺夏相之位且能让百官信服,无非两种情况:一是究夏相之罪,二是明夏相之过。若是前者行不通的话,不妨试试后者。” “夏相之过?”宋世平不解地问道,“夏伯严身为宰相,若在任上有过失疏漏,便是渎职之罪。那明其过与究其罪,又有什么分别呢?” 沈其音从容地解释道: “妾身所言夏相之过,确实不是渎职之罪。宰相的职责是辅佐天子,治国安邦。当天子与宰相在治国之策上大有分歧时,若宰相之策为佳,天子不能听信良言,一意孤行,则是天子之过;而若天子之策为佳,宰相不能明辨,反而固执己见,横加阻挠,便是宰相之过!即便夏相忠君为国,勤勤恳恳,未曾渎职,却恐有此过。” 宋世平点点头,自信地说道: “此乃良言!朕初登大宝,或许在治国方略上仍有考虑不周之处。但夏相只知先帝成法,只想休养生息,却毫无进取之心。日日劝谏,或是忠言,但绝非良策。” “陛下所言极是,这才是夏伯严不适合继续做宰相的根本原因。只要将此因辩明,布于朝堂,宣于天下,再夺夏相之位,便是易如反掌了。” “可是依仗报纸之力?”肖皇后插嘴问道。 “正是。但此事还需缓缓图之,不可急于一时。妾身愿斗胆一试,为陛下分忧!” 宋世平沉默着打量了沈其音许久,这个早已闻名,今日初见的女子,他亲封的常宁县主,似乎总是能超越他的想象。 在京中创办报纸的计划,隐卫雨部早就报上来了,宋世平也略有了解。而作为报纸一物的创始人,沈其音应该也是最懂得使用它的人。 宋世平本想看着沈其音去斗那董宇恒,却没想到,这个十几岁的姑娘,竟然要直接向当朝宰相发起冲击。 胆子倒是够大了,就是不知道她有没有那个能力。 “嗯,甚好。既然如此,此事就交予沈卿家去办了,希望在你离京回乡之前,朕能看到结果。” “妾身领命,定不负陛下所托!” 第一百八十二章 公主的敌意 在沈其音向皇帝拍过胸脯之后,当天晚上,肖雨就找到了栈里。一同前来的还有莫名其妙被叫进宫骂了一顿的肖锦——肖茹狠狠地告诫了他一番,让他不要跟某些人学,净给自己姐夫脸上抹黑。 两个人的来意很明确,就是赶紧帮沈其音把报纸办起来。有皇帝皇后在后头催着,不抓紧也不行啊。 “唉,小爷还想带你们在京城耍乐两天呢,这下好了,全搭进去了。” “京城又跑不了,把正事办完了再逛也一样!” 沈其音看得很开,甚至有些摩拳擦掌。亲手扳倒一名宰相,似乎比逛街要有意思一些。 而别看肖锦嘴上抱怨,其实他心里也憋着一股劲呢。今天进宫的时候,姐姐肖茹已经跟他说了,那嚣张的董宇恒在嘲笑沈其音的时候是怎么把他们肖家也一并骂进去的。 ‘……就是国公国丈,也得乖乖地给爷爷让路!’ 说的是谁呀? 肖家不善经营,又低调做人,在生意场上没少吃董宇恒的亏。 肖家不愿与人相争,那是不想给嫁入皇室的肖茹添麻烦,可不是怕了谁的意思。这一次,肖锦打算好好让董宇恒和他身后的夏家看看,虞国公府的肖国丈是不是好惹的! 肖雨就更不用说了,工作狂一个。干劲十足的三个人凑在一起,打算彻夜部署,把已经在船上商量好的办报计划给完善落实。 他们正在沈其音屋里商议得起劲,忽然听到栈堂中一阵骚动,似乎是宋知璃回来了。 “正好!你们先说着,漫画板块的事,我还有几个问题得问下知璃那小子。” 肖锦出了房门,趴在二楼的栏杆上往下看,刚要开口喊宋知璃,忽然惊喜地叫道: “哟!这不是筱筱嘛,你怎么来啦?” 楼下大堂里响起了一个甜美的声音。 “原来是小舅啊,许久不见,雅安给小舅请安了。” “哈哈,小筱儿还是那么乖巧可爱啊。不过舅舅公务繁忙,就不能陪你玩啦。” “小舅放心,雅安是来陪知璃哥哥的,不打扰小舅的公务。” 听到外面的对话,沈其音鬼使神差地跟了出来,只见栈一楼的大堂里,宋知璃兄妹并肩而立,应该是刚刚从宫里归还。而紧凑在宋知璃身边的,则是一个跟思珞差不多年纪,相貌身段也毫不逊色的小美女。 沈其音用胳膊肘捅了捅肖锦,低声问道: “这人谁呀?” 肖锦看着楼下的少女,神色复杂地介绍道: “哦,这是我大外甥女,雅安公主宋雪筱,姐夫家的长女,知璃的堂妹。” 沈其音似乎听宋思珞说过,在京城的时候,齐王家的堂妹总喜欢粘着宋知璃,应该就是这位了。 倒的确是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应该挺讨男人喜欢的吧。 不过沈其音看着她,没来由地觉得别扭。 “把知璃叫上来吧,漫画板块还是得他来负责,咱们开会少不了他。” 沈其音跟肖锦说了这一句,就扭头回屋了。 看见仍在冥思苦想,丝毫没有分心于屋外杂事的肖雨,沈其音开口问道: “隐卫办报,把宋知璃拉进来没问题吧?” 肖雨皱起眉头思索了一会,说道: “若只是画些漫画倒也无妨。不过在他面前,还请沈县主不要提及隐卫之事。” “知道了,我没那么傻。”沈其音坐回自己的位子上,“你该叮嘱的人是肖锦。” “锦少爷对隐卫的了解很浅,皇后娘娘不许他多问,所以沈县主大可放心,在这件事上,锦少爷是知道分寸的。” “……那就好。” 其实沈其音对隐卫又有多少了解呢,也就认识三部的统领而已,那个神神秘秘的云领到现在都还没露过面。 只是帮着办办报纸,顶多再帮风部出点主意,还都是针对外敌的。沈其音即便挂了个隐卫雨部副领的空衔,但实际算起来,也就跟编外人员临时工差不多。 然而不管怎样,投身隐卫这件事,总是让沈其音在面对宋知璃时有那么一点心虚。要知道,隐卫的一大日常工作,就是监视宋世清他们三口子呢。若是被宋知璃知道了她在隐卫‘兼职’,不知道会引起多少误会呢。 唉!希望不会有这么一天吧…… 沈其音开个小差的功夫,肖锦已经回来了,可跟他着一起进屋的并不是宋知璃,而是那位雅安公主宋雪筱。 “这位就是知璃哥哥说的那位常宁县主沈姑娘了吧?” 沈其音以为人家小姑娘只是出于礼貌,上来打个招呼,便摆出一张笑脸,回答道: “我就是沈其音,见过雅安公主。” 哪知道宋雪筱忽然柳眉倒竖,冷哼一声道: “哼!区区一个杂号县主,竟然也敢支使起知璃哥哥来,是谁给你的胆子?” 沈其音一下愣住了,宋雪筱突然变脸,还真是让她始料未及。 见沈其音没有回应,雅安公主宋雪筱继续说道: “知璃哥哥长途跋涉,好不容易才回京,今天又在宫里累了一天,正该好生歇息的时候,你凭什么支使他做这做那?” “哎,话不能这么说,筱筱啊……” “小舅你别插嘴,这是女人家的事!” 肖锦本来还想劝一劝,被宋雪筱这么一喝,竟然乖乖地把嘴闭上了。 沈其音不知道向来大男子主义的肖锦为什么会怕宋雪筱,但至少可以确定,这丫头也是个不好对付的主。 行啊,在楼下装什么绵白糖,上了楼来,还不是现出辣椒油的原形来了? 沈其音是典型的吃软不吃硬,见宋雪筱毫不气,她也没必要自己扇热了脸贴上去。 “知璃若是觉得累了,可以自己跟我说,哪用得着你替他鸣不平?”沈其音转头对肖锦问道,“知璃他人呢?” “回屋放东西去了,马上就过来。” 肖锦答了一句,瞥见宋雪筱大大的白眼,只好躲到一旁,假模假式地跟肖雨研究起报纸来。 “那就等知璃来了,让他自己决定好了。” 沈其音没兴趣和小丫头吵嘴,冷冷地结束掉话题,拿起笔在纸上又写又画的,把忙碌的模样摊开了做给宋雪筱看。 可宋雪筱却不依不饶。 “什么知璃知璃的,少叫得那么亲热!你和知璃哥哥才认识几个月?就这么直呼名讳,真是不知廉耻!” 宋雪筱的话越说越重,沈其音也是个有脾气的,当面辱骂可不能当没听见,她抬起头来,斜了宋雪筱一眼,嘲讽道: “雅安公主这是疼哥哥呢,还是护男人呢?常言道‘表哥表妹,天生一对。’你们堂兄堂妹,同姓同宗的,好像也不能往那个方向发展吧?那你这管什么闲事呢?吃饱了撑的啊?” 第一百八十三章 妖魔双姝 沈其音说出这番话来,房间里的空气都凝固了。 就连经常和沈其音打嘴仗的肖锦都目瞪口呆,话虽然不是多重的话,但如此锋芒毕露的沈其音,肖锦还真没见过。 而宋雪筱美目含霜地盯着沈其音,似笑非笑,似怒非怒,却并没有任何回击的言语,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就在这个时候,宋知璃推门进了房间。 “抱歉,我来迟……”宋知璃一下子就感觉到气氛不对,“沈姑娘,这是怎么了?” 沈其音一时不知该怎么跟宋知璃说,但他先问的是‘沈姑娘’,而不是什么‘筱儿妹妹’,这一点倒是让沈其音的心情有所好转。 而对面的宋雪筱诡魅一笑,侧过身去面对宋知璃,仿佛完全变了一个人,乖巧知礼地说道: “没什么,只是上来跟沈家姐姐打个招呼。既然知璃哥哥还有事要忙,那筱儿也就不再打扰了。”说着,她又瞥了沈其音一眼,意有所指地补了一句,“不过知璃哥哥也要爱惜身体,注意休息才是,可别为了些许闲人俗事就累跨了身子。” “多谢筱妹关心,今日实在不便,待日后闲暇了,再同思珞一起找你玩耍。” “一言为定!那知璃哥哥,小舅,雨姨,雅安就此告辞了。哦对了,还有沈县主,后会有期啦。” 甩下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之后,宋雪筱像个仙子一样飘然离去。在她出门的一瞬间,沈其音可以明显感觉到,肖锦和宋知璃同时松了一口气。 肖锦甚至把心里话说出了声: “呼……这小姑奶奶总算是走了。” “怎么还有舅舅怕外甥女的?丢人啊!” 沈其音顺口调侃了一句。肖锦则顺势大倒苦水,无奈地说道: “这个小祖宗,喜怒无常,真假难辨,根本看不透她在想什么。上一刻还欢欢喜喜地玩闹调侃,下一刻就委屈的满眼泪花。偏偏姐夫又最宠爱她,唉,这么多年,我可没少在她身上吃亏。因为她告状,小爷挨了多少冤枉骂啊……可你知道最可怕的是什么吗?” “什么呀?” “唉!即便如此,我还是挺喜欢这个外甥女的,贴心的时候真是个小蜜罐啊,所以哪怕经常被她捉弄,我也还是不忍心真个冷落于她啊。” 肖锦似乎有些陶醉于自己的宽厚仁爱,那表情让沈其音觉得有点恶心。被一个腹黑小魔女玩弄于股掌之间,怎么还自豪起来了? 不过肖锦怎么想无所谓,沈其音看着略显疲惫的宋知璃,说道: “要不今天就算了,你那堂妹说你累了一天,回去休息吧。” 宋知璃摇摇头,又露出了阳光一样的微笑,答道: “我不是累,只是远离京城和皇宫半年,忽然又回来,稍微有点不适应罢了。画点漫画反而是休息。咱们还是抓紧正事吧。” 当天晚上,宋雪筱的小插曲就这样被一带而过了,四个人几乎熬了半宿,才把办报的具体安排全部分工完毕。沈其音正事都忙不过来,自然也没心思去跟一个小丫头计较。 可第二天一早,宋雪筱去而复返,高调地给她知璃哥哥送滋补汤羹来了。就在栈大堂里,宋雪筱一边看着宋知璃喝汤,一边刻意提高了声音念叨个没完,话里话外讽刺沈其音把他当苦力用。 沈其音不想跟她计较,可宋思珞倒先恼了。她在宋知璃旁边的位子坐下,大半个身子往桌子上一倚,手抵着脑袋,正挡在了宋雪筱和宋知璃之间。她故意做出慵懒的样子,眨着大眼睛问道: “筱儿姐,怎么只有我哥的汤?我的呢?” 宋雪筱笑里含刀,故作亲热地回答道: “思珞妹妹你整天游手好闲,哪用得着喝什么补汤呀?今天这么阳光明媚的,你还是找那些旧日玩伴出门踏青去好了。” “我可没游手好闲,为了准备皇祖母的寿礼,我也是日日辛劳呢。对了筱儿姐,皇祖母的寿辰,你准备了什么礼物呀?” “姐姐我自然是用心准备了上好的礼物,绝对是平民百姓拿不出来的名贵佳品,怎么,妹妹想提前开开眼吗?” 宋雪筱把‘平民百姓’四个字咬得极重,她直视着宋思珞的眼睛,笑容中的轻蔑也丝毫未加掩饰。 可宋思珞听了这样的讥讽,一点怒意都没有,她转过头去,对刚刚放下汤匙的宋知璃说道: “哥,这汤好喝吗?肯定也是名贵佳品吧?” 宋知璃轻轻擦了擦嘴角,把剩下的半碗汤往前一推,对宋雪筱说道: “此汤名贵,非是我等平民百姓可以享用的。多谢公主厚赐,草民愧不敢当。思珞,咱们走吧。” 宋知璃也给‘平民百姓’四个字加了重音,只是没有什么阴阳怪气,而是平淡地陈述事实罢了。话一说完,也不等宋雪筱反应,他马上站起身来,微施一礼,就拉着一脸奸计得逞的宋思珞离开了。 宋雪筱反应过来,连忙焦急地挽留: “啊……!知璃哥哥?筱儿不是那个意思!……知璃哥哥!” 可宋知璃头也不回,拉着思珞急上二楼,从站在楼梯上看戏的沈其音身边走过,匆匆钻进了一间没人住的空房——那里已经被沈其音指定为临时的工作室了。 沈其音看得清楚,宋知璃并没有生气,应该只是想借这个机会从宋雪筱身边逃开罢了。而宋思珞擦肩而过时还偷偷冲她眨眨眼睛,邀功一样地笑着。 沈其音看得直摇头……这丫头,经过半年的大起大落,貌似双商都提高了不少呢。 再看楼下的宋雪筱,似乎没有多少懊悔悲痛,只有些许棋差一着的惋惜。她亲手收拾了汤罐,拒绝了侍女的帮忙,捧着罐子离开了栈。 “哥,既然这次翻了脸,你以后就别搭理她了,好不好?” 工作室里,宋思珞一边看着哥哥画漫画,一边轻轻敲着小边鼓。 宋知璃笔下不停,摇头轻笑道: “这哪是什么翻脸,……其实筱妹也未必有什么恶意。你们两个从小斗到大,她只是有些好胜心切而已。” “切……”宋思珞翻了个白眼,“你对她还是那么纵容。我才是你亲妹妹啊!” “是啊,所以为兄刚才不是维护于你了嘛。” 这话倒也不假,宋思珞叹了一口气,说道: “可你这样待她,就不怕沈姐姐有什么误会吗?” “误会……”宋知璃停下了笔,扭头看向门外,有些迷茫地念道,“她真的会误会吗?如果她误会了,又会怎么样呢?” 看着哥哥的痴态,宋思珞手托香腮,不禁感叹道: “唉……这么看来,那个魔女也许还有点用处嘛。” 而栈门外,钻进马车的宋雪筱也在自言自语: “这次的确是我大意了……那个妖女,真是坏人好事!” 第一百八十四章 京华报社 沈其音万万没想到,在京城的纨绔圈子里,宋思珞和宋雪筱居然还有‘妖魔双姝’这样的雅号。 在先帝驾崩之前,宋思珞还是晴川郡主,宋雪筱则是雅安郡主。两位郡主不管是年龄,地位还是容貌都不相上下,互相之间又多有争执,所以私下里经常被人拿来比较。 在一众阅女无数的纨绔子弟看来,宋思珞生得更美,那种美不仅在容貌五官,更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气质。一颦一笑,媚态自生,甚至连悲戚愠怒时都能让人心生怜爱。更要命的是,这些都是浑然不觉,自然流露出的美,宋思珞不需要刻意去做什么,就能让人拜倒在石榴裙下。也许正是由于他人的赞美臣服来得太容易,根本不必费心去争,所以宋思珞没有太深的心机。只因妖娆美丽到了极致,所以被称为‘妖女’。 而宋雪筱则完全相反,并不是说她不够美,只是相较于美貌而言,更让男人欲罢不能的是她百变的风采。和略显单纯的宋思珞相比,宋雪筱简直是花样百出,神秘莫测。那一张俏脸就像是六月的天,风雨雷电,说变就变。她可以随心所欲地哄你,逗你,骗你,整你,只要偶尔恰到好处地给点甜头,就能像强力磁铁一样把男人牢牢吸在身边。因为此等心机手段有如魔道,所以被称为‘魔女’。 ‘妖魔双姝’虽然有众多的仰慕者,但由于她们出身皇家,所以没人敢在二美面前轻薄放浪。奉承讨好者比比皆是,然而真正敢于示爱追求的则是寥寥无几。 一直说个不停的肖锦提及这一点时,终于露出了些许长辈的模样: “这两个丫头啊,也不知道最后会嫁入怎样的人家。筱筱那么深的心机,大概会把夫家搅得鸡犬不宁吧。而珞珞嘛……以前还好,现在跟着你学坏了,也不是个省心的主啊。” “行了啊,你才比人家大几岁,装什么劳心家长啊。” 肖锦和沈其音并肩走在京城的街市上,沈其音娴熟地调侃着肖锦,肖锦也毫不气地回击着,两人一如往常地斗着嘴。 “跟岁数无关,小爷的辈分在那摆着呢。也就是你,明明小了一辈,还总是对我没大没小的……哎,现在明明是你向小爷求教,怎么还不恭敬一些?” “求教?哈!”沈其音的音调挑得老高,“我不过是跟你闲聊几句,怎么就成了求教了?” 肖锦听了,撇撇嘴道: “闲聊?平日里也不见你主动跟我闲聊,这知璃一被人缠上,你就跟我闲聊起来,还专聊的是筱筱的事……你倒说说看,这是因为什么?” 肖锦的问题有些尖锐,沈其音一时不好回答。幸好,他们的目的地已经到了,沈其音可以顺理成章地转移掉话题。 “少说闲话了,正事要紧。”沈其音指着眼前建筑上新挂起的牌匾,对肖锦问道,“就是这里没错了吧?” “对啊,这不就是你起的名字嘛。” 京华报社。 肖锦看着这四个大字,心里还是有些不服气。 “我还是觉得这名字没我起的好,既然都从编辑部升格为报社了,为什么不起个更响亮的名字?九州报社,乾坤报社,哪个不比京华报社要强……” 沈其音知道,肖锦选的这些名字是想强调这家报社的格局之大,后台之硬。虽然事实的确如此,但沈其音还是不想把皇家的支持大张旗鼓地摆到明面上来,她还要用这报纸去坑夏伯严呢。 不过这种事情没法跟政治敏感度不高的肖锦细说,所以沈其音干脆乾纲独断,强硬地选用了一个朴实中带些书卷气的名字,免得一问世就让那老狐狸心生警惕。 不理会肖锦对报社名称的碎碎念,沈其音大步走进了刚刚换了招牌的京华报社。 这栋建筑位于城北的荣欣街上,算是京城里比较繁华的地段。楼高三层,占地广大,还配有后院和地窖,可以说是非常阔气了。 肖雨已经在楼里按沈其音的要求布置房间了,她带着沈其音和肖锦上上下下转了个遍。 沈其音左看右看,心中感叹:这栋建筑,无论从哪个角度去估算,都应该比东云楼更有价值吧。 她不禁对肖雨问道: “这么好的地方,花了多少银子啊?” 肖雨颇有些自豪地答道: “没花费银子,这里以前是京城最大的赌场,青虎帮在经营。后来咱们雨部查明青虎帮利用赌场在京中散播谣言,扰乱民心,就把他们一锅端了。这赌场被隐卫查封了,等于就是自家产业,当然可以随意使用。” “黑帮赌场啊,怪不得地下室挖得又大又深。”沈其音笑道,“这下好了,印刷作坊都不用另找,直接放在地下室就行。” “那楼上呢?整整三层楼,不能空着呀。”肖锦稍稍提高了嗓门,都能听到自己的回音。这楼大是够大了,就是太过冷清,空空荡荡的。 “空?”沈其音拍了拍肖锦的肩膀,“我还怕不够用呢!这报社和小小的编辑部可不一样,《京华周报》也不是《东云旬报》可比的。第一批招募的人手可能坐不满,但经营到后面,这座报社一定会是整个京城最为拥挤忙碌的地方。也许到那个时候,《京华周报》都可以改成《京华日报》了!” “真会有那么一天吗?” 肖锦的眼睛里透出了光芒,办报纸这个事很合他的口味。如果能把此事做大做好,也许他就能活出不一样的人生,而不是走在父亲的老路上。 沈其音很喜欢肖锦现在的眼神,充满了劳模的气质。她赶紧鼓励道: “放心吧,一定会有那么一天的。现在我暂代社长,你先做总编辑,等我回常宁的时候……” “咳咳……沈县主。”肖雨有些不好意思地打断了沈其音的话,“这报社的所谓社长已经另有他人。您能暂代的,只有总编辑。” “什么?” 虽然沈其音并不稀罕报社社长的位子,但这种忽然从老板变成打工仔的感觉可不太好。 于是,沈其音略有不悦地问道: “这种事情为何不提前说明?这报社社长又是何人来做?” 肖雨歉意地一笑,也显得有些无奈,随即答道: “……是云领。事实上,云领现在就在社长室里,等待着和沈县主会面呢。” 第一百八十五章 云领 风部统领叫魏风,雷部统领叫魏雷,雨部统领叫肖雨,那么神神秘秘的云部统领……该叫个什么云呢? 沈其音一直觉得,隐卫这个特务机构,或者说密谍组织,并不是非常严谨。 任人唯亲,人手不足,财源有限……问题一大堆。虽然也能把该办的事情办下来,但跟另一个世界的什么东厂锦衣卫比起来,就显得非常的不专业。 究其根本原因,是因为隐卫完全遵从着宋世平的意志。一群他最信赖的人,按照他制定的规矩,做着他认为正确的事。 当皇帝不信厚黑,固执地维持着一个较高的道德准则时,他的爪牙自然也就没有那么尖利恐怖了。 论起道德水平,沈其音就不能不感叹一下老宋家的家教了。 文官一派的齐王不用多说,哪怕丢了皇位,整个人都黑化了,用最阴暗的心思酝酿了半年,都没干出什么缺德事来。虽然也有能力不足的缘故,但良好的道德水准也应该有一半功劳。 然而就连整天跟武将混在一起的宋世平,上了战场是悍勇无双,脱下战袍穿上龙袍,做起事来也还这么贤良淑德,就真的很说明问题了。 所以这一家子老好人,是怎么在乱世之中一步一步扫平天下的呢?这个历史问题,说不定很值得好好研究一下。 京华报社的三楼,写着社长室的木牌还很新。肖雨推开门,把沈其音让了进去,又从外面把门关上。 不知是何缘故,这间社长室里空空荡荡,只有一张八仙桌,两把太师椅,再无其他陈设家具。一个男人站在窗边,俯瞰着楼下街道上的车水马龙。 见沈其音进屋,那人连头也没有回,依旧看着窗外说道: “沈县主,一别多日,别来无恙啊?” 这声音好耳熟!沈其音确定自己曾经听到过这个人说话,而且就是在最近,但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哪怕看着对方的背影,也只看出来是个年岁不老的成年男子,这让沈其音毫无头绪。 难道是前来沈家参加葬礼的其中一人? 猜不出对方的身份,沈其音还是决定如实相告……也许这正是人家想要的效果呢? “抱歉,恕我眼拙忆浅,想不起何时见过云领。可否请阁下明示?或者……回个头?” 那人听了此言,真如沈其音所说地转过身来,还露出了一个朴实和善的微笑。 这张脸,这副表情,沈其音虽然没见过几次,但却绝对不会忘记。 “陈主事?” “下官陈子延,礼部仪制清吏司六品主事……”陈子延用沈其音熟悉的姿态腔调说了前半句话,而后忽然挺直了腰杆,用略显阴沉的声音继续说道,“同时受陛下之命,统领云部,统筹隐卫。沈县主,我等你很久了,请坐吧。” 沈其音怎么也没想到,帮沈家主持沈渠昆葬礼的礼部主事,那个看起来认真老实的小文官,居然就是神秘的云部统领。 也许她还真是小瞧了隐卫,看错了隐卫?至少人家顶头的云领并不叫什么云嘛。 只是不知道,这陈子延和皇帝是何关系,竟然能担此大任? 沈其音一边消化着云领的真实身份,一边和陈子延各自坐在太师椅上。 四目相对,看着陈子延那张普普通通但可塑性极强的大众脸,沈其音由衷称赞道: “云领好伪装,好演技,我竟丝毫没有察觉。” “哪里。沈县主聪慧过人,若不是当时分心他事,定能看出些端倪来。”陈子延面无表情的话语,虽是称赞,但听起来却有些让人心里发毛。 沈其音陪着笑脸,试探地问道: “所以云领之前亲临常宁,是为了考察我的吗?” “并非如此。”陈子延微微摇头,依旧面无表情,声无波动地解释道,“说起来倒是一个巧合。我因兼顾隐卫诸事,不得不经常借故告假,所以在礼部之中,人缘不是太好。燕国公的丧事需要远赴常宁,是一趟苦差,同僚们一商量,就把这件公务交给我来做了。那时,我隐卫四部,有三部统领皆在常宁,我便顺势走这一趟,看看他们各自的进展。倒不是专为沈县主而去。” ‘双面人的生活还真是不容易啊……’ 沈其音在心里偷偷感慨。这么一想,在礼部老实低调,却因为时常请假而坏了官声的陈子延,到了隐卫却是统领全局,冷酷狡诈的特务头子,这反差萌好像还挺可爱的? 不过陈子延接下来的话,可就一点都不可爱了。 “对沈县主的考察,现在才要开始。” “啊?” “好叫沈县主得知,这隐卫之中,本有‘三不用’的规矩,是陛下当年创建隐卫时亲定的。一不用太监,二不用官员,三不用勋贵。我为云领,乃是陛下登基后特例征召。而沈县主你,就是我隐卫之中‘三不用’的第二个特例了,我也不得不慎之又慎。” “等等,若要考察,不是应该在招纳我入隐卫之前就做好的事吗?如今我已经是雨部副领,报纸都开始办了,忽然要考察我,又是什么意思?若是我通不过考察,难道要逐我出京,扭送回常宁吗?” “招沈县主入隐卫乃是雨领的提议,她绕过我直接找到皇后定下了此事。这项安排虽然得了帝后的首肯,但我却不敢苟同。如今,报纸的筹备工作已经完成了大半,后面该如何运作,雨领已经心中有数。而肖国舅虽不是隐卫中人,却也深得陛下信赖,可以出手帮忙。有此二人在,不需沈县主出力,报纸也能办得下去。我很感激沈县主对隐卫的帮助,但若是此次沈县主不能得到我的认可,那么这雨部副领的职位,我就不得不收回来了。只是为了隐卫和陛下,别无他意。” 陈子延依旧面无表情,完全是一副就事论事的样子,应该没有针对沈其音的意思。 沈其音也明白,自己这样的身份,在隐卫里面混确实有些违和,甚至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可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的事情落在自己头上,沈其音是怎么也接受不了的。她已经为这《京华周报》投入了大量的心血和热情,她也答应了皇帝要用这报纸去斗宰相,她还要借这报纸来宣传书院和科学……哪怕那陈子延是一心为公,沈其音也绝不想在此时此刻被他踢出隐卫,踢出报社。 对,沈其音可以离开隐卫,甚至可以说总有一天,她一定会离开的。 但她要的是时机成熟后潇洒的辞职,而不是突如其来屈辱地被开。 至少现在,谁也别想抢走她的《京华周报》! 第一百八十六章 角度刁钻的考察 考察? 沈其音自问不怕。 能力也好,见识也罢,她这个穿越者都有着天下无双的自信。至于对皇帝的忠诚……唔……只要不想着造反应该就算忠诚了吧? 可没想到,陈子延的考察角度实在是刁钻,让人始料未及。 “敢问沈县主,可有心仪之人?” “哈?”沈其音愣了一下,随即说道,“这和隐卫有何干系?” “看来是我问得太隐晦了。”陈子延停顿了一下,而后郑重地再次问道,“敢问沈县主,和废安阳郡王之间,可有私情?” 原来问的是这个…… 沈其音知道,一个干干脆脆的否定正是她此刻应该选择的答案。可是宋知璃那张温暖阳光的笑脸浮现在眼前,而后,又出现了宋雪筱那个魔女拽着他撒娇起腻的画面。 沈其音挂着微笑,咬着牙,否定的话语到了嘴边,却硬生生地变成了反问: “有又如何,没有又如何?” “沈县主应该知道,隐卫最初成立,就是魏王府对抗齐王府的一把利刃。哪怕现在齐王已废,他依旧是我们隐卫最重要的目标。没错,齐王现在身为庶民,无权无势,又被软禁监视,难有作为。但他是太祖长子,若是疏忽大意被他逃了出去,就会给陛下乃至大成国带来无穷的后患。而沈县主你,现在是废齐王身边唯一的变数。若是你再有了一个不得不帮齐王一家逃脱的理由……” “云领的意思是,我若和宋知璃有情,就等于是隐卫的敌人了?” “说敌人可能言重了一些……但至少,会让人难以信任吧。” 沈其音冷冷笑着,他不会忘了沈府的乔迁宴上,魏风向她提出的建议。为了主动释皇帝之疑,她的损失可是不小。而那件事情的源头,不就在这位云领身上吗?沈其音可是记得魏风当时说过的话。 ‘若是换了云领亲自督办,您那一千七百丁,恐怕就真的只能去送死了。’ 由此可见,这个云领陈子延,必然不是什么心慈手软之辈啊。 面对眼前的形势,沈其音需要一些时间思考,需要绕些圈子试探。 “是啊,云领的意思我早该想到,三才湾的那场海战,沈家主动葬送了二十多条船,也是多亏了云领的提醒呢。只是不知道,那些疑虑到底是陛下亲口所言,还是云领在揣测圣意呢?说起来,陛下真的有那么忌惮那一家子吗?” 谁知道陈子延根本不吃这一套。 “沈县主莫要顾左右而言他,回答我的问题。你和废安阳郡王,是否有私情?” 面对陈子延的追问,沈其音没时间做理性思考了,她只好硬着头皮,遵从本心,说出了一个让自己都有点吃惊的答案。 “……还没有。” “还……没有?” 陈子延的语气第一次出现了些许变化。有些许不解,也有一些不可思议。 话都说出来了,沈其音也不介意解释得更清楚一些。 “对,现在还没有,以后就说不准了。” 这话说完,沈其音自己脸上都有些发烫。不过看着对面陈子延的表情终于有了一些波澜,她又觉得真话说出来也挺痛快的。 而陈子延皱着眉头,缓缓说道: “沈县主,你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儿,而是勋贵,还是沈家的一支独花。哪怕没有了父母之命,这婚姻大事,也不该如此草率。我这里有一桩好姻缘与你,你不妨考虑一下……” 结婚? 沈其音只是承认了自己对宋知璃有些好感,以后会发生什么谁也说不准。这陈子延怎么就直接跳到结婚去了? 好吧,想想也对,古代可没有谈朋友处对象的说法,除了面都没见过就被长辈定好的包办婚姻,就连少数的自由恋爱也是直接奔着结婚去的。什么处处试试,不合适了再分……不存在的。尤其对女子而言,名节还要不要了? 所以,沈其音刚才的发言,落在陈子延耳朵里,其实就相当于‘我要嫁给他’了? 这误会可有点大啊。 然而沈其音还没来得及解释,陈子延那边已经自顾自地说起了他推荐的那门亲事,似乎是想给沈其音一个迷途知返的机会。 “……说起来,你与小国舅年岁相仿,又门当户对。而且你二人已经熟识,关系似乎也不错。你若是能嫁进虞国公府,那么对陛下,对沈家,对隐卫,对你自己,都有莫大的好处。沈县主,你觉得如何?” “什么?肖锦?”沈其音瞪大了眼睛,“让我嫁给肖锦?” “正是。” “开什么玩笑?这主意谁想出来的?” 然而陈子延的回答让人心寒。 “虞国公有此意,陛下和皇后也认同,你若是能嫁给小国舅,我们隐卫这里也就可以安心一些了。怎么样?沈县主,要不要考虑考虑?” “好,我考虑考虑。”沈其音一点都没犹豫,“这么大的事,我考虑个把月的不过分吧?等过了太后娘娘的寿辰,我自会给云领一个答复,如何?” “也好。还请沈县主认真考虑,有很多人都在等着你的答复。” 沈其音没说什么,随意地点了点头,就离开了社长室。 真是的,明明是来办报纸的,怎么办着办着,还把自己搭进去了呢? 有人不想她跟宋知璃走得太近,这个还多少可以理解。可劝她嫁给肖锦?这种事情是沈其音完全无法接受的。 现在是劝,以后会不会变成逼迫呢?封建包办婚姻,终于要落到自己的头上了吗? 肖锦这个人,除了有点直男癌,倒也没什么大毛病。但是沈其音能和他做朋友,却绝对不会嫁给他,然后变成一个男人的附庸。 方才答应要考虑,只是一个缓兵之计。一个月的时间,四期报纸,够把她想做的事情都做完了。然后嘛,给太后娘娘过完寿,她就要离京回家了。 隐卫?到时候就可以直接说拜拜了。就当是考察不合格也无妨,反正离了隐卫,也就不用再嫁给肖锦了吧? 唔,不过这种特务组织易进难出……她好歹也是皇帝亲封的县主,应该不会被杀人灭口吧? 沈其音的脑子转得飞快,下楼的脚步却很慢。 “哟,谈完了?”等在楼下的肖锦凑到沈其音身边,“我问了半天,肖雨也不告诉我那社长是谁,你说可不可笑?难不成过段时间你走了,我当上总编辑,却还不能知道顶头上司是何许人也?” 肖锦的表现一如往常,毫无异状。沈其音且从他的话里推断,这桩还未成型的婚事,咱们小国舅或许也被蒙在鼓里呢。 想到这一点,本来还板着个脸的沈其音忽然对肖锦露出了笑容。 “我说肖锦,你想娶什么样的姑娘啊?要不要姐姐我帮你寻一个?” 第一百八十七章 政治婚姻 “……娶?”肖锦瞪大了眼睛,“我爹把你也买通了?你也来逼我成婚?太不够朋友了吧!” 前世也曾被家人疯狂催婚的沈其音赶紧连连摆手,解释道: “没有没有,我只是随便问问,你不想成婚就好,真的!” “那你干嘛忽然问我这种奇怪的问题?怪吓人的……” 看见肖锦半信半疑的眼神,沈其音只好半真半假地说道: “因为我也被人催着结婚,心里有点烦,就跟你玩笑一句。别往心里去啦!” 沈其音没想到,这句话居然让肖锦兴奋起来了。这个二十出头的小青年用找到组织的热切眼神看着沈其音,看得她直发毛。 锦楼,京城最好的酒楼,肖锦和沈其音在一个雅间里享用着只有两个人的午餐。 “咱们这样不太好吧,把其他人扔下,自己过来吃独食?” “他们又没被人催着成婚,哪里能明白你我的烦恼?这顿饭,还是同病相怜的人一起吃才有味道。来,尝尝这鱼,可鲜了!” 这是一道清蒸黑海鲈,卖相很不错。沈其音从善如流,夹了一筷子。 “唔……还行吧,也没有多出色啊。” 沈其音实话实说。这食材应该也算不错了,但论起做鱼,提鲜,这里的厨子真比不上在海边讨生活的林大有。吃惯了林大有做的包括寿司在内的各种鱼料理,再吃这里的蒸鱼,真的没有多惊艳。 肖锦则笑了笑,说道: “京城不比临海的常宁,吃口鲜鱼可不容易呢!也就锦楼有这能耐,其他地方连这都吃不到!” 听肖锦夸耀锦楼,沈其音不禁问道: “这锦楼是你们虞国公府的产业?” “哈,我倒想呢!锦楼啊,听名字就像我家的对吧?可惜,这是董宇恒那家伙开的,跟我们肖家没有半点关系。” “董宇恒……” 听到这个名字,沈其音的脸色就暗淡了一些。 “哎哎,不提那个厌物,也不说旁的事情。今天难得就咱俩,还是聊聊催婚的事吧。” “好啊!你先说吧!” 沈其音赶紧抢先让出了第一顺位,她自己被催婚的故事,可能还需要再编一编。 肖锦倒是没有异议,他可是憋了一肚子的苦水没地方倒呢。 “唉!你都不知道,小爷我啊,从懂事开始就逃不开这一劫。还是个娃娃的时候,我爹就老带我去那些有小女娃的叔伯家里做。我姐就更过分了,恨不得每次见我,都带好几个小女孩,逼我跟她们一块玩。那群小姑奶奶……个个都是人精啊!虽然还到不了筱筱的程度,但也够人受的了。哎,知道我为什么善于观察吗?” 沈其音笑了,她已经猜到答案了。 “锦哥哥,你看我今天有什么不一样吗?” 沈其音学着小女孩的样子楚楚可怜又满含期待地问道。 肖锦一边笑一边拍桌子,眼泪都下来了。 “没错!就是这样!每次都问,要是我答不上来或者答错了,就能闹一整天的别扭。还不明着来,露出点蛛丝马迹让人猜!哎哟喂……” 沈其音颇为同情地给肖锦倒了一杯酒,夹了两块鱼。 刚见面时,看他收拾那个小贼,还以为是个福尔摩斯呢,结果没想到,人家其实是个走歪了的贾宝玉。 这么想来的话,那些大男子主义的思想,好像也能找到源头了……除了封建礼教的熏陶,童年经历导致对异性的认同感降低,应该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吧。 可怜的家伙…… 沈其音不忍心再听他的童年往事,于是问道: “我记得你跑到南边来是为了逃婚?那又是跟谁啊?” “张启真家的小孙女。哦,张老爷子是户部尚书,估计这两年就该致仕了。张家的那个小丫头,叫什么张诗韵的,听说就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娇小姐,无趣得很。真不知道我姐怎么就看上她了,非让我娶进门。我不愿意,就只好逃出京城啦。” 肖锦说得满不在乎,让沈其音再次确认了这家伙真是一点政治都不懂。她幽幽地看着肖锦感叹道: “你这次回来,皇后娘娘没扒了你的皮,可见是真的疼你啊……” “不就是逃个婚吗,不至于吧。这次见了我姐,她也没再提那档子事啊。” 肖锦啃着一支鸡腿,还是一幅无所谓的样子。 “唉……”沈其音单手抚头,耐着性子解释道: “我没猜错的话,皇后娘娘应该是想用这场婚姻来缓和朝z文武的对立关系,也是皇家拉拢文臣的一个手段。肖家是武将,又是皇亲,你是肖家独子,皇后娘娘的亲弟弟,用来联姻显得诚意十足。而那位张启真张大人我也略有耳闻,德高望重的老臣,在文官中的影响力恐怕仅次于夏相吧?你小时候被催婚,那都是家里人盼你传宗接代的。而跟张家的这次,大半则是为了朝堂稳定。完美的盘算啊!可惜,被你这家伙彻底葬送了!” 肖锦愕然,挠挠后脑勺,硬撑着面子反驳道: “怎么能叫彻底葬送呢?武将家的小子还多着呢,再找个合适的去娶那张诗韵不就好了。” “哈!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你觉得张家还敢吗?还信吗?你自己都说了,张诗韵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深闺小姐,这说明什么啊?” “……说明她非是良配?” 也不知肖锦是真傻还是装傻,但不管怎样,都是在找骂。 “说明张家家教森严,极重礼仪啊笨蛋!说句不好听的,那张诗韵等于已经与你订婚了,你这一逃,她可能都再难嫁人了……至少短时间内很难。而经此一事,不止张家,估计整个文官阵营都不会轻易和武将结亲了。你呀你呀,你害了多少人啊?” “你不是吓唬我呢吧?这事要真有你说的那么严重,那我姐怎么还会让我……” 肖锦欲言又止,审视着沈其音的表情,似乎在考虑该不该说。 “让你什么?痛快点!” “好,我说!之前在常宁的时候,魏良魏公公就跟我说过。这次回京,我爹和我姐又旧事重提……他们想让我娶你!” “啊?” 沈其音的惊讶在于……她没想到肖锦这边也知道了此事,甚至远远早于她。 合着她还在常宁做热气球的时候,就已经有人在惦记撮合她和肖锦了? 而肖锦则以为沈其音是初闻此事,故而惊讶。他赶紧说道: “你放心你放心,这事小爷我早就考虑过了。咱俩不合适,就是让爹和姐打死我,我也不会娶你过门的!” 第一百八十八章 再赌 打死也不娶?这是被嫌弃了? 沈其音挑起眉毛盯着肖锦。 “谢谢你哈!为了不娶我能豁出命去,这大概是因为我独特的魅力对吧?” 肖锦一缩脖子,深知不能继续聊这个话题,赶紧问道: “那什么,你说你也被催婚……该不会就是咱俩的事吧?” “去去去,谁给你咱俩?……”沈其音白了肖锦一眼,而后又不得不承认道,“不过没错,就是这件事。隐卫那边也在劝我嫁给你,应该是你姐的意思。不过小国舅也可以放心,就算是大成国亡了,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董宇恒变成谦谦君子了,我也不会嫁给你的!” 沈其音回敬了肖锦一个阴森的笑容。 肖锦叹了一口气,又抓起一支鸡翅根叼在嘴里,幽幽叹道: “可惜这事……咱俩说了不算啊。我明明都拒绝过几次了,可我爹昨天又跟我念叨了半天,都把你夸成一朵花了,什么长得又好看,又见多识广,有分寸知进退还懂得操持生意……” “你爹比你有眼光!”沈其音哼了一声,“不过在我看来,最后一句才是重点吧。你可以跟你爹说,我不嫁进肖家也一样可以帮你们赚钱。咱们是合作伙伴嘛!” “这么说一句就能让他们打消这个念头?哪有那么容易……” “你爹其实容易对付,关键是你姐……和你姐夫!” 沈其音轻轻抿着杯中的茶水,脑子里一团浆糊。 皇家,朝堂,文武,帝相,全都搅合到一块去了。 沈其音现在总算明白陈子延的意思了。什么叫‘很多人都在等着你的答复’……许许多多的矛盾纠葛,竟然全都集中在一件婚事上了。 而认同甚至推动这桩婚事的人,其实也有着各自不同的利益和着眼点。 比如肖万山,他应该想得最简单,就是想要个精明能干的儿媳替他掌管生意。 而陈子延那边,大概只是想确保沈其音跟宋知璃不再有过多的瓜葛,好让隐卫省点心。 而这里面,皇帝皇后的动机应该是最复杂的,也是最难猜测的。 不过沈其音并不觉得在那位新帝眼里,宋知璃会是多大的威胁。哪怕只见过宋世平一面,沈其音也能把他的想法猜个七七八八。一是自信,相信自己比大哥一家强大太多;二是心软,不忍心对至亲之人下狠手。 这样的宋世平,是不会因为忌惮宋知璃就催着沈其音嫁人的。顾虑也许总是难免,但这绝对不是主要原因。 在得知肖锦逃婚的始末之前,沈其音也是一头雾水。可现在她明白了,自己成了那位张诗韵小姐的替代品……各种意义上的。 严格来讲,沈家也是文官阵营的一份子嘛。沈渠昆是开国元勋,曾经的宰相,论起意义和影响力,也丝毫不比张启真张大人差啊。沈渠昆虽然远离朝堂日久,但故旧尚在。只看出席葬礼的那些人就知道,当年的沈相并没有被文官们遗忘。而更妙的是,沈家现在人丁凋零,连个能做主的长辈都没有…… 沈达海?不不不,又是私生子,还是武将。朝廷上下可以把他当成沈家的一份子,却不会指望他来做沈其音的主,尤其是在这件事上! 否则的话,应该是肖家找媒人上门提亲,而不是背地里让隐卫传这个话。 对!这么一想就解释得通了! 现在的朝中局势,不会有其他文官愿意和武将结亲的,沈家是唯一的选择。 所以,她和肖锦这场临时拼凑出来的婚姻,依然是皇帝稳定朝堂的手段。也就是说,如果朝z文武对立的局面能用其他的方式来改善,那这场政治婚姻的必要性就会大打折扣。等到那个时候再想办法脱身,应该就要容易许多了吧。 沈其音兴奋地把自己的推理讲给肖锦听。直到一顿饭吃完,政治愚钝的肖锦才勉强听明白。即使这样,他还是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 “我姐夫怎么想的你又如何知道?不都说圣心难测吗?万一你猜错了的话,咱们把心思用错了地方,最后来不及挽回,又该如何是好?” 出了雅间,两人一边往楼下走,一边继续交谈着。 沈其音自信地说道: “没关系,我的猜测很快就能得到验证!如果这是一场政治联姻,那么沈家现在还差点分量,陛下必然会出手把这块短板补上。你不信的话咱们不妨打个赌,十日之内,阿羽一定会被封官,很可能是个清要文职,位高任轻,多他不多少他不少的那种。怎么样,要不要赌?” 肖锦连连摆手: “不赌不赌……听你这么说,就知道你肯定把握十足了。我可不想再输给你几个月的苦力!” 忽然,一个讨厌的声音在两人身后响起。 “他不赌我赌!姓沈的,你刚才说谁要封官?该不会是你们家那傻子吧?” 这么没有口德的人,除了董宇恒还会是谁呢? 沈其音不想理这个人,所以连头都没有回,大步往外走。 “哎姓沈的!上次在你店里你摆出那臭架子来也就算了,现在到了我店里你还这么嚣张?也太不把爷爷放在眼里了吧!怎么,走那么急,是回去给你家那傻子喂奶去吗?哈哈哈哈!” 这话就不能当听不见了,沈其音停下了脚步。 肖锦把头凑到她耳边,说道: “你家的事我本不该插手,可阿羽也算我朋友,你不回击,我可要出手了啊!” “谢谢,不过阿羽还有姐姐,暂时用不着朋友出头。” 沈其音猛地转过身来,双臂交叉在胸前,把头一歪,瞟着董宇恒说道: “姓董的,别人家的事打听得挺清楚嘛,怎么,是不是想背后下黑手啊?” “对付你们还用得着下黑手?”董宇恒一把甩开了自己的折扇,用力地扇着风,“那是爷爷的一点小喜好,爷爷就爱打听手下败将的事,听着你们生意失败以后怎么过苦日子的,爷爷心里就痛快啊!” “张嘴闭嘴离不开爷爷,你还真是个乖孙子啊!”沈其音笑眯眯地看着董宇恒,说道,“你刚才不是说要打赌吗?好啊,那咱们就来赌吧!若是十日之内,我弟弟沈其羽没做上实职文官,东云小馆的菜谱秘方我双手奉上。但若是我家阿羽做上了官,呵呵,姓董的,请你在皇城外的长平大街上给我弟弟磕三个响头,当众大喊‘沈爷爷我错了——’怎么样,敢赌吗?” “哈哈哈哈,好!” 董宇恒毫不犹豫地走上前,和沈其音击掌三次,算是认可了赌约。 沈其音掏出巾绢,用力擦了几遍和董宇恒拍击过的手,然后把用完的巾绢往地上一扔,说道: “赌约已定,希望你姓董的还是个男人,知道愿赌服输。” “输??哈哈哈哈——”董宇恒差点没笑背过气去,“姓沈的,你那烧成灰的爷爷没教过你吗?朝中大小官员的任免,宰相是有建言之责的。五品以下官员,若是任用不当,宰相可以通过中书省直接否决任令。还是你觉得,你家那个傻子可以一口气做上四品大员?这个赌,爷爷我已经赢了!” 第一百八十九章 传话 “锦儿,怎么又这么晚才回来?跑到南边去鬼混了半年,好不容易回了京城,也不知道在家多陪陪父母,就知道整天在外头游手好闲,真是个不孝子!” 虞国公府,肖万山黑着脸堵住了刚刚到家的肖锦。 “啊!父亲。报社事情多,就回来得晚些。……不是游手好闲。” “哦?报社啊。”肖万山的脸上这才有了点笑模样,“是跟沈姑娘一起吗?” “嗯对,她是总编,我是副总编。第一期报纸很快就要出来了,现在报社的人手还不太够,恨不得一个人掰成两半用……幸好有沈其音把关拿主意,不然的话真要晕头转向了。” 肖锦只是平平淡淡地随口陈述,但肖万山听了却是眉开眼笑。 “好!不愧是我肖家的儿媳妇啊,就是能干!” “哎呀爹啊,我不是说了嘛,我不想娶她!” 肖锦一边说着一边往屋里逃,可肖万山哪里会放过他? 老爷子一路跟进堂屋,往肖锦旁边一坐,看着他往嘴里塞点心,语重心长地说道: “锦儿啊,之前你说那张家小姐连面都没见过,不知根知底就成婚你接受不了。可这沈姑娘都跟你这么熟了,我听肖雨说你二人相处得也不错,怎么还是不愿意娶呢?”肖万山上下打量着肖锦,小声问道,“你该不是有什么毛病吧?” “什么?!”肖锦一激动,差点被点心噎死。 肖万山一边拍着肖锦的后背,一边接着絮絮叨叨: “儿啊,有毛病你得说出来,咱们赶紧治啊!咱老肖家传宗接代还指着你呐!我听说赵王妃医术了得,要不然爹去求……” “别……咳咳,爹,我没毛病……咳,你别瞎猜了。” “喝口水喝口水。”肖万山继续轻拍着肖锦的后背,“那你倒是说说,这沈姑娘又有什么不合适的了?” 肖锦看了一眼老父亲,趁喝水的功夫在心里默默回忆了一下沈其音教给他的话,然后装模作样地撇着嘴说道: “沈其音有什么好的?都说她跟咱家门当户对,我怎么没看出来?现在沈家还剩几口人?就两个杂号的爵位,无官无职的……哦对,还有个做武将的叔叔,以后还得靠咱们肖家提携着。这叫门当户对?”觉得这些话不够过瘾,肖锦又自己补了两句,“就她那个强势的性子,娶过来八成还要整天骑在我头上。凭什么呀?就凭那个靠咱家帮衬的沈家?” 肖万山这下哑口无言了。 第二天,肖锦的这番话就传到了宫里。 肖皇后皱起眉头,颇有些怀疑地对进宫探望的父亲问道: “锦哥儿真是这么说的?他什么时候这么看重门第了?” “爹也不知道啊,他到南边去了一趟,确实变得有些不一样了。而且锦儿说得似乎也有些道理,沈家在朝堂上确实单薄了些,早已不复往日的地位。这桩婚事,也许确实有些草率了呢。” “怎么,父亲不惦记着让那沈其音帮您打理生意了?” 肖皇后轻笑着给肖万山倒了一杯茶。 肖万山端着茶杯,闻着茶香,缓缓说道: “那香水作坊已经安排好了,现在沈其音带来的那个番人正在教人调配香水。咱家的管事去看了,回报说那香水确实是好东西,只要在市面上一露头,一定不愁销路。怕是京城里的贵妇小姐们都要抢破头的!爹寻思着,就这一桩买卖,已经抵得过咱家所有的生意了。这香水生意本就是沈其音管着,咱家等着分钱就是了……这么看的话,娶不娶的其实也没多少分别吧。” “父亲说得没错,咱们和沈家结亲,本也不是为了生意场上的一点小利。可这沈其音的确是锦哥儿的良配,至于说沈家无官无职的事情倒是不必担心,这几天就会有转机了。所以还请父亲多劝一劝锦哥儿,莫要让他再错过了这一桩好姻缘。” 肖茹的语气轻柔,但话语中却暗含着不容置疑的笃定。 肖万山在皇后女儿面前总是没什么主见,只好一口将香茶饮尽,点头吧: “好吧……好吧,爹知道了。锦儿的婚事就全靠你这做姐姐的张罗啦!” “是。请父亲放心,女儿肯定会让弟弟有个好归宿的。” 肖万山没有久留,很快就离开了皇宫。 当天晚上,肖茹则向宋世平说起了此事。 满脸疲惫的启泰皇帝靠在凤榻上,单手抚额,说道: “沈家确实势弱了一些,那个沈达海倒是颇有些功劳,可事涉父皇秘事,也不好大加封赏。而且给他封官又不能脱了武职……唉,难道朕真的要给一痴儿封赏官职了吗?” 肖茹轻轻地给宋世平按揉着太阳穴,说道: “臣妾听锦哥儿和小雨说,那沈其羽似乎有所好转,假以时日,说不定也能恢复如初。沈相唯一的孙子,这家教家学应该也是不差的。看在沈相的面上给他个闲差来做,还能有谁说出什么不是来吗?” “哈!怎么没有?”宋世平幽怨地说道,“夏伯严那老儿正等着抓朕的错处呢。若是给一痴儿封官,岂不是将把柄往他手里送?他的劝谏,朕可是一个字都不想听了!” “可这样的话,沈家人连个正儿八经的文职都没有。若是那些文臣根本不把沈家当作自己人,就算肖沈联姻成了,又如何能帮助陛下稳定朝堂呢?” “唉!最初提起这桩婚姻,还是在魏良南下之前。那时朝堂中的形势还没有今日这般滞涩。若是时间再宽裕些,等个一两年,一切就都能顺其自然了。可谁曾想夏伯严那老儿竟然愈发不把朕放在眼里了……若不是看在父皇面上,若不是为了朝堂稳固,朕早就!” 宋世平狠狠地扬起了手,却又有些无奈地垂了下来。 肖茹看着丈夫的疲态,手上又加大了几分力度,转而说道: “那沈家的事情再等等看吧,也不急在这一两天,过了献俘仪再说。对了陛下,臣妾听小雨说,沈其音弄的那个《京华周报》就快发行了,说是要用首期头版来报道献俘仪和此次的胜利。也不知道她能不能做好。” 宋世平眯起了眼睛,微微点头道: “很好。报纸一物到底如何,总算能在京城看看反响了。嗯……朕不是不能力排众议提携沈家,但她沈其音也得先给朕足够的理由才行!” 第一百九十章 读报 在锦楼和肖锦说打赌的时候,沈其音其实只是随口一说,她自己根本没把握,只是想到一种可能性而已。 输赢?五五开吧,赌着玩呗。因为她只知道皇帝该这么做,但这并不意味着宋世平能这么做……毕竟夏伯严早就用自己的倔强证明了,皇帝也不是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 不过当董宇恒进入这个赌局之后,性质可就变了。 沈其音必须要赢! 所以她借肖锦之口往宫里传了话,就算宋世平没想过要给沈其羽封官,现在也该有这个想法了。 这是第一步,第二步,则是要去堵夏伯严的嘴,让他无法反对。 “这要怎么做到?要是这么简单的话,我姐夫就不用发愁了。” “你就等着看吧,看看传媒的力量。” 沈其音笑得十分自信。 “就凭这些内容?”肖锦疑惑地看着《京华周报》首期的初版小样,“你想好了没有,跟那董宇恒的赌约是十天,现在已经是第三天了,咱们只来得及出这一期报纸。要是没效果的话,你可就输了。” “输了又怎样?不就是几份菜谱嘛,我还输得起。”沈其音又一次确认了报纸上的文章,翘起了嘴角,“不过现在这个形式,我赢定了!定稿吧!连夜印刷!” 京华报社,一夜未眠。 献俘仪本该是近期京城里最大的新闻了,但诡异的是,它并没有产生应有的热度。 南方海疆上的一场胜仗,京城里知道的人并不多,在意的人就更少了。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佛朗机依然是一个略显陌生的名字。哪怕佛朗机的使团几个月前才刚刚造访过京城。再加上朝堂上的大风向,边防重北轻南,宰相也不看重此战,所以就连官府的邸报上对这场胜利都只是一带而过。 而朝中官员,文官们紧跟着宰相站队,对佛朗机的威胁不屑一顾。而武将们哪怕夜里睡觉脸也是朝北的,根本不会往南边多看一眼。满朝文武分歧不断,但在轻看佛朗机这件事情上,倒是难得地达成了默契。 所以当礼部和兵部一起筹办这次献俘仪的时候,倒也没有出现太多不和谐的声音……一切从简吧。文官不想靡费国财来夸耀武功,而武将则希望把隆重的仪式留给北面的功绩,那才符合更多数人的利益。 真正重视此次献俘仪的除了亲身参战的将士们,恐怕就只有宋世平了。然而并非因为他看清了局势,和宰相唱反调的因素反而还更大一些。 这像话吗? 沈其音可不会答应的。 所以,在得到了陈子延的审核和批准之后,专门报道献俘仪的《京华周报》首期提前面世了。不是在献俘仪之后,而是在之前两天。 雨部在京城建的两家养济院派上了用场,几百个孤儿穿上统一的服装,成了专门卖报的报童。他们走街串巷,用稚嫩而洪亮的声音高喊着: “《京华周报》,五文一份!国家大事,坊间奇闻,妙趣话本,一份报纸看尽世间百态,只要五文钱,《京华周报》——!” 在京城,五文钱根本不算钱。 虽然报纸是个新玩意,但一眼看去,那是一沓子写满了字的纸。粗略地估计一下,这一份‘报纸’的字数快赶上一本小书册了。买本书多少钱? “娃娃过来!与你五文钱,这报纸给俺来一份!” “还有我!” “我也要一份——” 连识字不多的普通百姓都纷纷购买,那些自诩熟读诗书的士子,渴望消息灵通的商贾,还有政治嗅觉敏感的官吏们就更是不会错过。 一天之内,十万份报纸销售一空。 报纸上登载的各类文章,各种消息,也在不同的人群之中传播开来。 而最该读到这一份报纸的人——夏伯严——在上早朝之前就看到了这份报纸。 怎么可能看不到呢,光是夏府门口,沈其音就给安排了三个报童,一大清早就开始高声叫卖。 在京中做官的人,不论大小,一定都知道竖着耳朵听风向,即便是宰相也不例外。 夏府的门房听到了报童叫卖,立刻就买了一份《京华周报》。拿到手里一看,只见当头的版面中一上一下两篇文章,分别是: 《献俘仪——三才湾的大胜》 《建国三十五周年预热——凌烟阁忆文武》 门房一看就知道这东西不得了,于是上交给了管家。而管家则立刻呈给了夏伯严,此时,这大成国的当朝宰相正在吃早餐。 “报纸?” “是的老爷,今天早上开始卖的,上面说了一些朝中的大事,小的就赶紧给您送来了。” “嗯,很好,放在这吧。” “是老爷!” 管家退了下去,报纸则被留在了餐桌上。 夏伯严缓缓地喝着粥,坐在对面的儿子,翰林院编修夏韶文,心中好奇,便取了报纸来读。 夏伯严连个眼皮都没抬,一口一口吃完了粥,擦好了嘴,这才问道。 “上面都写了什么?” “这……”夏韶文早就看花了眼,支吾一阵之后,起身走到父亲身边,双手呈上报纸,“里面的内容繁复,还是请父亲自己过目吧。” “哦?” 夏伯严接过报纸,眯起眼睛,快速地浏览了起来。 “献俘仪?朝廷大事,这还没办呢,他们就敢写,也真是大胆。” 夏伯严的语气很平淡,甚至有些调侃之意在其中。 夏韶文则提醒道: “父亲,您还是看看下面那篇文章吧。就是建国三十五周年的那篇。” “嗯?这是个什么名头?祖国的三十五岁生辰,唔……非以帝王生辰为贺,而是以开邦立国之日为念,倒也不错。不过三十五年,也该是明年才对啊。这还有一年呢,怎么就要‘预热’了?”夏伯严自言自语地读着报,一会点头,一会摇头。 “父亲,您看那个凌烟阁功臣提名。” 因为这个世界没有唐代,自然也就没有凌烟阁二十四功臣的典故。 《京华周报》上说的凌烟阁,乃是一个为庆贺建国三十五周年所设置的特别板块。 “经有关部门许可,本报将在每一期凌烟阁专栏内介绍两位国朝功臣,一文一武,直至今年年末……沈渠昆……庞洪。” 这是此期凌烟阁介绍的文臣武将,两位都是已故之人,皆为国公。这庞洪庞将军比沈渠昆死的更早,是在沙场战死,马革裹尸的。 介绍此二人的短文用词质朴平实,只论功不议过,却也相对观,没有太多溢美之词。 文章是挑不毛病来的,除非去咬文嚼字,牵强附会。 可夏伯严反复读了两遍,不知为何,却总有种后背发寒的感觉,好像文字之间有什么陷阱一样。 饶是心中有些波动,但夏伯严依旧稳如泰山,反问儿子道: “这篇文章怎么了?” “父亲,您才是当朝宰相啊!而且在任时间最长,为国为民,操劳最久。他们要议功臣,排在第一位的也该是您啊!怎么能把沈渠昆放在您的前面?” 第一百九十一章 凌烟阁陷阱 夏伯严皱起眉头看着年近而立的儿子。 这孩子,就是读书读傻了。官场之道是一点都不懂,甚至连最简单的平心静气都学不会,毛毛躁躁地像个孩子。不然也不会这么多年了,还只是一个七品的翰林院编修。虽然有一部分原因是有个宰相父亲,升迁需避嫌。但他自己不争气才是主要原因。 “这些虚名有什么好争的?沈相也好,辛北辰辛相也好,都是为父的前辈,为父何曾起过什么攀比之心?” “可是父亲不比,他人也会拿来比较的啊!这凌烟阁功臣,您必须是头一个才行!定是这编辑报纸之人居心叵测……” “够了!”夏伯严低喝一声,怒意微现,“这上面写的是提名,而非排名。更何况第一期刊登介绍的二人都已经逝去了。怎么?你想让为父和死人抢排位吗?” 夏韶文缩了一下脖子,但还继续嘟哝道: “可庞将军战死多年,是公认的我朝第一武将。那沈渠昆才死了多久?把他二人放在一起,不正是要给父亲难堪吗……?” 夏伯严眯起了眼睛,不疾不徐地说道: “难堪?为父的官声功过,是一张报纸说了算的吗?韶文,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以后少跟董宇恒来往,学得浮浮躁躁的像什么样子?为父能容忍他放荡些许,那是因为他是商!可你不一样,你是官!以后的夏家,商场靠宇恒,官场还指着你呢。给我好好学学静心养气,若是为父致仕之前,你还不能在三省六部之中坐上要职,咱们夏家的好日子,就算到头了!” 又跟儿子交待了几句,夏伯严这才离家上朝。走的时候,他没忘了拿上那份引发麻烦的报纸。 上朝的路上,坐在软轿之中,夏伯严又把报纸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 不单是时政要闻,他连话本连载,杂闻广告也都没放过。 夏伯严是越看越惊叹,一份报纸,包罗万象,用词又平白浅显,识字不多的人也能看懂大半。就算大字不识一个,也有趣味易懂的图画可以看。 可想而知,这样一份广博有趣的读物,定然很快就会成为京中百姓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管家说了,五文钱一份。这样的花销,别说七日一次,就是每日一次,也是大部分百姓可以担负的。 报纸可兴文教,也可以帮助朝廷传达政令,对于此物的出现,夏伯严还是十分欣喜的。 至于这报纸背后之人,倒也不必多猜。肆意评说朝中高官,还有那句‘经有关部门许可’,线索全都直指皇宫之中。 夏伯严多少知道,这位新帝麾下有一批游离于朝堂之外的人手。这是皇帝的权力,与朝政不同,不是他这个宰相可以干涉的。 不过这份可以影响市井民心的力量,被皇帝独自揽下……夏伯严还是觉得有些不是滋味。 当他拿着报纸在皇宫外下轿的时候,抬眼一看,等在宫门前的文武百官,竟然有半数人手里都拿着一份报纸。 他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谈论的自然也是报纸上的内容。 “刘大人治水有功,功在千秋,必然在凌烟阁榜上有名!依我之见,应该在三十期之前,就能在这《京华周报》上看到刘大人的大名了!” “李大人也是不遑多让啊!您在江南整顿吏治,肃清了一批贪官污吏,还江南百姓一个晴天。这是国朝最大的一起贪腐案,李大人在凌烟阁上,该能排进前二十吧?” “哪里哪里……” “不敢当不敢当……” 文官这边互相吹捧着各自的功勋,武将那里也是一样。 其中,一个不起眼的小将身边围得人最多。 那是庞洪的儿子庞磊,这人才干平庸,武艺甚至不如军中将校,统帅智计也不见所长。从五品的武毅将军,京卫司镇抚,完全就是靠着父亲的余荫得的赏赐。 这京卫司共有两位镇抚,要务全都是另一人担着,庞磊就是个摆设,隔三差五去司里露个面,月底好领俸禄。这庞磊也有自知之明,素来低调行事,也不与人相争。然而虎父犬子,还是让人唏嘘。 可今天,托《京华周报》凌烟阁的福,庞磊可以久违地在同僚面前扬眉吐气,父亲成了国朝功勋武将第一位,做儿子的自然也与有荣焉。 一众武将,不管是长辈还是同辈,从庞磊身边走过,少不了要恭喜一番,同时对已故的庞将军表达敬意,然后昧着良心说一句虎父无犬子,再接再厉。哪怕背地里骂庞磊废物败家子,今日大喜当头,也没有谁会挑这个时候败人兴致。 一时间,宫门之外,文臣武将,各是一团和气。 不过这暖流之下有没有暗潮,对他人的功绩是否真心赞美,对这凌烟阁的排序是不是憋了口气,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夏伯严微微摇头,这做官为宦的,要么贪财,要么好名,要么又贪财又好名,真正不为这而这所动的,恐怕是凤毛麟角吧。 这些官员的小心思,夏伯严不屑,也不理,他还有许多国家大事需要思考呢。 不过看到庞磊的时候,夏伯严的心里忽然闪过一丝不安,只是到底为何不安,他也说不出来。 直到上朝进殿,皇帝宋世平提出了一个问题,夏伯严这才恍然大悟。 可惜,已经晚了。 这话头,还是从报纸,凌烟阁上提起来的。 “众位爱卿,今日发行的《京华周报》都看到了吧?嗯,这凌烟阁的设想,朕十分中意!自先帝筚路蓝缕,创下这大成的基业,已经快三十五年了。朝堂上的诸位爱卿,已经致仕甚至过世的诸多老臣,你们都是我大成的功臣,理当被天下百姓赞颂铭记!待到明年,朕会从内府拨款,在京中建一座真正的凌烟阁,把我大成功臣们的画像排列其中,以耀殊荣。” 若是从国库拨款,夏伯严还能劝谏几句。可皇上说了,用的是内库——皇家的私房钱。皇上自己掏钱给大臣们长脸,这还能说什么。 “陛下圣明——” 殿上的文武百官齐声称颂,似乎比平日里高呼万岁还真诚许多。 “好!此事就这么定下来了。朕看到,这第一期的凌烟阁纪的是燕国公和卫国公。两位国公为国操劳,流汗流血,实至名归!如今,卫国公后人仍在军中效力,拜武毅将军。而燕国公之后却赋闲在家,报国无门。” 说到这里,宋世平没有再继续讲下去,而是话锋一转,把问题抛给了宰相。 “依夏相之见,这该如何是好啊?” 图穷匕见! 这就是夏伯严此刻的感受。 凌烟阁,果然是一个陷阱啊! 第一百九十二章 争议 如何是好?不就是给个官做吗? 皇上自己不说,非让他夏伯严来说,难道还能装傻充愣吗? 可是沈家的这个官,夏伯严是真心不想给啊! 他记得很清楚,几天之前,董宇恒曾经来府上拜访,期间提到了沈家正想办法让他家的痴儿做官。 “姐夫,痴傻之人怎么能做官呢?这把朝廷的脸面置于何地?您可务必要阻止此事啊!” “宇恒,你何时开始关心起朝廷的脸面来了?”夏伯严怀疑着问道。 “若是朝廷丢了脸,姐夫身为宰相,不也跟着一起蒙羞吗?”董宇恒谄笑着,“小弟这也是为了姐夫的名声着想啊!” “是不是生意上和沈家起了什么冲突?”夏伯严一针见血。 “一点小纠纷,算不得冲突。沈家人才回京城几天?有什么资格和咱们夏家冲突?” 见董宇恒又显出了些许狂傲的本色,夏伯严立刻严厉地敲打道: “宇恒,你在商场上做什么本相不管,但记着,不许有违律法!若是犯了罪被人拿住,本相可不保你!” “是!姐夫放心,您的教诲,小弟一直铭记在心呢!……那沈家的事?” “本相自会处断,好好做你的生意吧,莫问朝政!” 夏伯严赶走了董宇恒,但却把这件事情记在了心里。 老实说,他对沈家并没有什么恶感,甚至还很同情。虽然沈渠昆不是饱学之士,更非儒家子弟,但毕竟也是文臣。哪怕在帮助齐王争储的路上有过疏失,也还是同道中人。 沈家的灭门惨剧令人痛惜,夏伯严也不吝给沈家的遗孤多些抚恤。 本来按爵位承袭的规矩,一辈降一等,沈渠昆是国公,沈其羽现在应该是县伯才对,最初在金銮殿上也确实是如此说的。之所以后来提成县侯,是有人说沈其羽的父辈并未承袭过燕国公爵位,虽是祖传孙,但爵位传承一次,应该只降一等。这等强词夺理的要求,看在沈渠昆劳苦功高的份上,夏伯严都捏着鼻子认可了。 爵位可以给,但是官职……给一个有心病的痴儿授官?尔后尸位素餐?这是夏伯严不能认可的! 可此时此刻,明知宋世平此问是为沈其羽讨要官职,夏伯严却不好反对了。 《京华周报》!凌烟阁! 想想早上儿子说过的那些话,再想想宫门前那些文官们谈论起凌烟阁的样子。如果夏伯严阻挠皇上给沈其羽授官的话,别人会怎么看他? 若是平日,只要他坚持有心疾者不能为官,有碍朝廷威严,就可以轻松地挡回圣命。可现在,不管用什么理由,只要最后沈家遗孤没做成这个官,那么大部分人都会觉得他是因为沈渠昆在凌烟阁上居首而心怀不满,把对爷爷的气撒在孙子上了…… 堂堂当朝宰相,跟已故的前相争胜赌气,阻挠人家唯一的孙子做官,呵呵,那么一个小肚鸡肠,心胸狭隘的帽子,怕就摘不掉了。 在官场打拼几十年,人言可畏这四个字,夏伯严是深有体会。他每天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日复一日累积起来的好名声,若是因为这件无关痛痒的事情而出现污点,实在是太不值了。 夏伯严不会像某些官员一样刻意求名,但他却不能不惜名。 没别的办法了,仅仅一瞬间,夏伯严就做出了决定。 这一盘,投子认负。 不但要给沈其羽一个官身,还得是个实职,实职虚任都没关系,但必须有正儿八经的差遣。否则的话,从五品京卫司镇抚庞磊可就在边上站着呢,这一对比……唉,那办报之人,还真是环环相扣啊! “回陛下,老臣认为,可复前朝巡御史之制,封沈相独孙沈其羽为从五品巡海御史,监察海商海贸,为朝廷分忧。” 夏伯严的这个提议,其实也是藏了私心的。这一次虽然疏忽大意,被人挟了名声,不得不给沈其羽一个官做,但他可不会轻易让沈家如愿。 夏伯严认为,沈家之所以急着求官,是想借机留在京城,重回权力中心。那好啊,给你官做,巡海御史,既是实职,又符合沈家的家世背景,谁也不能说是亏待。所以,请你老老实实回乡做官去吧。京城大,居不易,好走不送! 夏伯严哪能想到,这么精心设计的求官之计,只是一个姐姐为了给弟弟争口气而已。 沈其音要是也在殿上,一定会双手赞同夏伯严的提议。常宁还有那么多事情没做完,她可一点都不想留在京城! 然而宋世平的心思可不一样,他还是更想让沈其羽做京官。 毕竟在他的计划中,沈其音还要嫁入虞国公府呢。这对孪生兄妹的感情宋世平也知道一些,若是沈其羽回乡做官了,沈其音怎么可能答应婚事,独自留在京城? 不过这样的想法,并不适合由他这个天子直接表达出来。幸好,他还有人可用。 “王鹤,你曾亲眼见过沈其羽,对他也更为了解。依卿之见,该授予沈其羽何种职位啊?” 王鹤应声出列,作为文官中皇帝的唯一亲信,他还是比较擅长揣度圣意的。而且他分属吏部,对这样的问题实在是手到擒来。 “回禀陛下,那沈其羽忠直敦厚,做事精细认真,臣以为,现通政司右参议有缺,沈其羽可任之!” 通政司,就是个管收奏章誊抄备案的文档衙门。这个衙门里头,小吏忙断手,长官闲成狗,乃是人所共知的事实。 通政司左右参议乃正五品官职,是辅佐通政使的副官,也是清闲得很,简直就是为沈其羽这种情况量身打造的官职。 自然,是京官。 这个答案,宋世平很是满意。 他正要开口同意,夏伯严却抢先一步,说道: “老臣以为不妥,通政司联通内外,集四方之奏而上达天听,不容半点疏失。那沈其羽年不及弱冠,又无资历,不宜担当此任。” 资历,这是压在所有官员头上的一座大山。正常情况下,文官可不是那么好升的,需要年年考评,一点一点熬资历,在某个级别上熬够了年头,才可能有更进一步的机会。 那特殊情况下,绕过资历直接封赏行不行?行!这就叫酌情。但这情酌出多少来,二两还是半斤,可就值得好好商议一下了。 不到二十的年轻人来做通政司参议,确实史无前例。但巡海御史这种现编出来的官职就无所谓了,反正行走地方,监察不法,多他不多,少他不少,自然也就不需要什么经验资历。 这件事情争辩下去,夏伯严自认可以立于不败之地。反正只要沈其羽有官做就行了,总不能说给个巡海御史就是小气,换个通政司参议就是大度吧? 没了对自己名望的顾虑,夏伯严又重新硬气了起来。他可以退一步,却不能一退再退。 官可以让沈其羽来做,但京官?绝无可能! 第一百九十三章 帝后的心思 早朝上的争论并没有持续太久,但帝相相持不下,各不相让的局面再一次上演了。为了不耽误其他正事,宋世平不得不以一句‘改日再议’结束了这一话题。给沈其羽封官的事也就暂且搁置了下来。 早朝结束后,宋世平来到了御花园,找到了找到了正在园中料理花草的皇后。 “陛下,如何了?” “嗯,沈家那个孩子,官是做得了。但夏伯严那老儿,被逼到墙角了还死咬着不放,非要让那沈其羽做什么巡海御史。” “巡海御史?”肖皇后一听,美目流转,若有所思,“那不就是让他回乡做官了吗?” “正是如此。王鹤提议给沈其羽一个通政司右参议,咱们的好宰相却是死活不同意。”宋世平有些气闷,但回想起夏伯严在金殿上的情绪变化,又不禁露出了笑容,“不过他不得不亲口提议给沈其羽封官的样子,倒是让朕开怀得很。” “是锦哥儿的报纸办得好!” 肖茹眉开眼笑,颇为自家弟弟而自豪。她从侍女手上拿过了昨天夜里就送入宫中的《京华周报》,看着副总编一栏上赫然写着‘肖锦’二字,就忍不住眉开眼笑。 而排在上头的总编辑一栏上,写的是一个笔名:初中。 宋世平见了,微笑着摇摇头,叹道: “这个肖锦,也不知道学学人家沈其音,好歹用个笔名遮一遮,就这么直愣愣地把自己的大名写上去,真的不是在向人炫耀吗?” “他啊,怕是真存了这样的心思呢。”肖茹掩面轻笑,“不过这样也好,早早亮明身份,也免得有那不开眼的去打报纸和报社的歪主意。” 没错,在常宁县,看见肖锦两个字,知道那是当朝小国舅的人还不算太多。但在京城之中,肖锦的大名无人不知。单从地位上论,这位可以说是京中第一纨绔了。他不欺人,但谁也别想欺负他……至少绝大部分人别想。 “好吧,这件事情,肖锦确实有一份功劳。不过这个凌烟阁,定然是沈其音的手笔。她说能用报纸来撼动夏伯严的地位,这一点,朕现在已经完全相信了。她报纸办得好,朕一定会有所嘉奖!别的暂且不提,沈其羽的这个京官,朕是保定了!” 肖茹听到这句金口玉言,颇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开口问道: “陛下,臣妾斗胆,此时给沈其羽一个京官来做,真的是一件好事吗?” “哦?皇后此言何意?” “臣妾知道,陛下给沈其羽京官做,是不想把他们兄妹分开。可沈其音嫁入虞国公府便是肖家人了,沈其羽作为沈相的独孙,难道要一辈子靠嫁做人妇的妹妹照顾吗?臣妾以为,不如陛下先召见沈其羽,亲眼确认他的心疾有多重,是否真的离不开家人的照顾。之后再决定授予他何种官职,不是更稳妥些?” 这一番话里,也暗藏了肖皇后的一点小心思——若是让她选择的话,肖茹其实并不希望沈其羽留在京城。在她眼里,沈其音已经是肖家的媳妇了。她自然不希望新妇身后还背着个拖油瓶,而无法把全部心思放在丈夫身上。 所以,若是沈其羽的心疾没那么严重,就可以以磨炼独立之名让他回乡做官;而若是沈其羽心疾严重,根本离不开家人……那这样的状态,通政司右参议也确实不适合他做。若真是如此,沈家不是还有个能驾船出海的四叔吗,给个水师军职,让他陪着侄子去做那巡海御史就好了。 无论正反,最后都会遂了她肖茹之意。 宋世平隐约能感觉到皇后的私心……为自己的家族着想,这倒也无可厚非。不过真的把沈其音当作一个普普通通的新妇,用夫家去制约束缚她,这可不是宋世平愿意看到的发展。 根据隐卫,王鹤,蒋成济等臣子的回报,宋世平其实对沈其音的了解更深一些。虽然仅仅见过一面,但不由自主地,宋世平对这个十六岁的小姑娘有着很高的期待。就像这次的报纸一样,他觉得沈其音也许可以一次又一次地带给他惊喜。 然而女人不能做官。 哪怕最后成功拿掉了夏伯严,甚至废除宰相制度,进一步加强皇权,宋世平也无法保证他能顺利地给一个女子委任官职。 所以,想要任用沈其音的才能,就只能通过沈其羽来实现了。让妹妹成为哥哥的影子,幕后的智囊。所以,这对孪生兄妹,宋世平不想拆散。 也许皇后想的是用肖锦来取代沈其羽的位置,站在沈其音身前? 可惜不行,他是武将,还是外戚,可贵养却不能重用。宋世平毕竟是皇帝,他可不会因为疼爱妻子就去触碰帝王的忌讳,给他的王朝和国家埋下隐患。 不过,皇后有一句话说得对,这沈其羽,确实应该亲眼见一见才行。 “既然如此,献俘仪之后,那沈达海不是要把远航所得送入宫中复命吗?就让沈家兄妹一同进宫觐见好了。” “陛下英明!” 肖茹并不知道丈夫心中所虑,只当自己的小算计成功了,不禁喜上眉梢。 宋世平看了一眼妻子脸上的喜色,他第一次产生了怀疑:把沈其音许配给肖锦,真的是一步好棋吗? 皇帝的命令很快就传出了宫门,太监魏良到京华报社找到了沈其音,传达了宋世平的口谕。 魏良曾经任中使到常宁传旨,沈家兄妹封爵的圣旨就是他来宣读的。大家既是熟人,有很多话就可以敞开了说。 没花什么功夫,沈其音就问出了今日早朝上关于沈其羽封官之议的细节。 怪不得点名要阿羽进宫呢……这不就是面试吗? 沈其音皱起了眉头,事情还有点复杂了,这一次,她更想支持夏伯严的提议呢。 巡海御史多好,又有实权,能随时上奏直达天听,还不耽误其他正事。留在京城做什么通政司参议?谁有那个闲工夫啊! 另一方面,沈其羽现在的状态还不错,但也远算不上稳妥。 经过沈渠昆葬礼待的磨炼,他现在至少可以在生人面前装成一个少言寡语的正常人……不过似乎必须有扮成书童的思珞跟在旁边才行。这进宫面圣,甚至面试,对他来讲依然是一道难关啊。 要不……进宫之前,还是找那个传说很高明的王妃大夫给瞧瞧? 第一百九十四章 暗中叹息的人儿 《京华周报》首期发售的第二天,报童依旧在城中四处游走,底气十足地叫卖着。而街头巷尾,人们谈论的话题也多和报纸的内容有关。 “要说这庞大将军,真是可惜了!大大小小几百战,风风雨雨闯都过来了,结果竟是在一场无关紧要的遭遇战里被人冷箭偷袭而死……我大成第一战将,实在是可叹啊!” “是啊是啊,庞洪将军步战骑战水战皆是精通,若是由他指挥,说不定那三才湾之战就能赢得更漂亮些!” “唉!谁想到那佛朗机蛮夷的舰船这般厉害,需要靠三倍的战舰才能打赢……以一敌三,这战力已经和草原上的宫分骑兵差不多了。” “那又怎样?最后不也是败了嘛。你们看见报纸上那个亨利中将写的乞降认罪书了吗?哈哈哈哈!那个文法笔触,还不如个刚上蒙学的孩童!” “报上说他是刚学汉话不久,为了向天子表达自己降顺悔过的诚意。” “呸!什么诚意?还不是为了保住他自己的一条狗命!” “对啊对啊,那司空玄也是够狠的,为了保命,不让貂毒入心,竟是自断一臂!啧啧……再看那段誉,为了钟灵姑娘,明知那断肠散是索命毒药,竟然当糖一样给吃了下去。要我说啊……” “什么司空玄,什么段誉钟灵,你说什么呢?” “就是那《天龙八部》连载的第一回啊,报纸上登着的!怎么,你们不是在聊报纸上的东西吗?” “我们聊的是时政大事,去去去,聊话本的在那边呢!” 这样的场面,几乎在京城各处都能见到。 报纸火起来了,广告位也就好卖了。十万份的销量不说,报上广告实实在在的效应也摆在那里。 在报纸发行的同日,肖沈两家合营的香水铺子余馥斋也正式开张。开业大吉的广告,独占了《京华周报》的广告版。 ——第一期的《京华周报》上只有这一则广告,空出了大面积的广告位标明待售,依旧是沈其音在常宁的做法,肥水不流外人田。 “坐久微风来,时闻散余馥。” 没有什么华丽夸张的广告词,只有这一句残诗。缺了上下文,朦朦胧胧的,让人难解其中含义。但仅看店铺名字也能猜出,这里卖的该是香粉一类的东西。 前面的文章,杂谈,话本,都有着不俗的水准和质量,那这唯一登了广告的店铺,是不是也能让人眼前一亮呢? 抱着好奇心,贵妇小姐们按照广告上的地址找到了余馥斋,这一进去,就被满屋的芬芳牢牢抓住了芳心。 伶牙俐齿的导购不厌其烦地为每位人介绍着不同款式和香型的香水,女人们挑了又挑,试了又试,鼻子都酸了。后续的人纷至沓来,源源不断,很快,余馥斋的大门外就排起了长龙。 要不是早有准备,囤积了大量的商品,又出台了限购措施,怕不是仅一天,新开的店就能被那些疯狂的女人搬空了。 沈其音是在开张第二天来到店里的,一是想看看店中经营有没有什么疏漏,二是来取一套精装的香水礼盒,准备当作登门求医的礼物。 余馥斋的掌柜是虞国公府的一位管事,肖迪。此人忠诚有余,能力不足。沈其音看着店外排出半条街的长队,听着队伍里莺莺燕燕的怨声,不禁叹了一口气。 她带着小宁,大踏步地走进店门,这样明目张胆的插队行为,立刻引起了不满。 “这是谁家的女子,怎么这般不懂规矩,后面排队去!” “凭什么我们都老老实实地排队,你就直接往里闯,你以为你是谁啊?” “伙计呢?掌柜呢?怎么也没人管管!” 排队的怨气让这些女子抛去了端庄,厉声喝骂起来。这还是春风和煦的日子里呢。若是盛夏酷暑,或是阴雨连绵……沈其音都不忍心继续想象了。 生意火爆受欢迎是一回事,但若是因此对人的购物体验不闻不问,只管闷头赚钱,那这生意又怎能长久呢? “啊!沈……东家您来啦?快请进内室!” 肖迪迎上来给沈其音请安,看见这个场景,刚才出言指责的人们才闭上了嘴。 沈其音跟肖迪耳语了几句,又指指店外,这个干瘦掌柜如梦方醒,连连点头。 “各位贵请稍待,小店这就想办法解决排队问题!” 肖掌柜喊了一句,就赶紧按沈其音的方法去安排人手了。 不多时,一个小娘子就从店里拿出一沓传单,一张一张按顺序发给店外等候的女人们。 “给我这个做什么,我已经……哎?这是兰花香吗?” 等候中的妇人感到一股香风随着传单扑面而来,再抬眼一看发传单的小娘子,顿时眼睛发亮。 “你用的就是兰花型的香水对吧?” 小娘子笑而不语,一闪身把后面的伙计让了出来,那伙计左手托着一小瓶香水,右手举个小牌,上面写着兰花二字。 “现在给您展示的是兰花香型,接下来是茉莉,传单上写明的香型,我们会依次为您展示。这样您在等待的时候对不同香型有个大体了解,进店以后直接购买心仪的一款就好了,可以节约很多时间。” “现在给您展示的是兰花……” 伙计跟在飘香四溢的传单小娘身后,满脸堆笑地对每一个排队等待的人重复着同样一段话。 这就是沈其音亡羊补牢的办法。 因为店里太火爆,就跟当年苹果手机出新款,专卖店外排长龙一样,不可能一下子解决。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让人排队的时候能提前进行一部分购物流程。等待的时候有事可做,也就不至于太心烦。而且这个方法可以缩短人在店中滞留的时间,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后续的排队问题。 倒不是沈其音多有商业头脑,凡是在后世的火爆餐馆外排过队的人都知道该怎么做。 然而在某些人看来,这就是经营有道,慧心独具。 “就是她吧,肖郎真心要娶的人就是她吧?如此聪慧干练,也难怪啊……确实比我这个什么都不会的娇小姐要强。” “小姐,您胡说什么呢!谁说那个沈其音比您强啦?抛头露面做生意,哪里是女人家的本事?肖公子要是真看重这个,咱们张家出个会做生意的管事陪嫁不就好了。您可不要妄自菲薄呀!” 排在队伍中的张诗韵叹了一口气,看着一如既往替她鼓劲儿的丫鬟画儿,幽幽地问道: “什么陪嫁……事到如今,他们两家的生意都绑到一起了,我哪还有什么机会啊?” 第一百九十五章 道医姜姬 沈其音并不知道自己被肖锦的仰慕者盯上了。而肖锦甚至不知道自己有一个仰慕者,而且就是他的前未婚妻。 眼下给沈其羽看病,准备进宫面圣才是要务。 沈其音备好了礼物,就带着沈其羽去找肖锦汇合了。 “你真的不必准备这些,姜姐姐和我姐情同姐妹亲如一家,算是自己人。送礼什么的,反而见外了。” “那是你家的自己人,又不是我家的。何况人家姜神医不正在闭关清修吗?这次为我家阿羽破例看诊,怎么也要表示一下才行。” 虽然两人是摆脱联姻的统一战线,但沈其音依然不忘了时不时地划清一下界线——弄假成真的狗血爱情故事,她可以看个乐呵,却不想发生在自己身上。 太乱了。 这两天忙报社的事情,沈其音没什么时间和宋知璃兄妹相处。而那个雅安公主宋雪筱就天天上门,沈其音出门的时候她来,归来的时候她走,就跟算好了时间一样。而且每次照面,那宋雪筱都要对宋知璃摆出极其亲昵痴缠的样子,一边起腻还一边斜眼偷瞟沈其音,就好像他们堂兄堂妹亲密一些就能把谁气到一样…… 虽然沈其音确实有点生气吧。 所以现在的情况就是,不知不觉中已经有一段理不清楚的关系了,沈其音可不想再添一段。 对沈其音这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肖锦倒也不恼,只当是和平日拌嘴一样了。 “阿羽,准备好了吗?一会不要怕啊,只是让那个女人看一眼,很快就好了。” 两人身旁,宋思珞轻声安慰着阿羽,现在的她甚至比沈其音还要轻车熟路了。 “珞珞,你跟过来干嘛?你不是不喜欢去栖霞观吗?”肖锦问道。 “是不喜欢啊,可是我不放心阿羽咯。再者说了,留在栈里的话,要么被阿蓝那丫头盯着练舞,要么看着雪筱那丫头跟我哥起腻……哼,相比之下,还是栖霞观要好一点吧。” “好吧好吧,你跟着可以,但是到栖霞观见了姜姐姐可别乱说话,若是又没大没小地惹恼了她,吃亏的可是阿羽。” 肖锦难得像个真正的长辈一样说了几句正经话,可宋思珞却很不耐烦,又无可奈何地答道: “知道啦知道啦,看在阿羽的面子上,我会老老实实地给叔母请安的。可以出发了吗?” 栖霞观在京西的玉涓山中,是个小巧精致,格调很高的道观。因有赵王妃在观中修行,所以并不对普通的游人或香开放。 一行人来到观门之外,肖锦前去叫门,开门的道姑确认了肖锦的身份之后才把他们请了进去,带到偏厅品茗。 坐了没一会,一个蒙面道姑走了进来。肖锦见了,连忙起身行礼: “姜姐姐,好久不见,肖锦有礼了!” 宋思珞也不情不愿地站了起来,糊弄了一个礼: “侄女思珞见过叔母。” 这就是赵王妃姜姬啊…… 沈其音忍不住偷偷打量起此人。 只见这姜姬个子高挑,身材婀娜,从体型上看几乎宛如少女。面庞虽被黑纱遮住,但仅从露在外面的脖颈和手臂也能看出白皙一片,应该是个美人。 也许是美人多高冷吧,姜姬的声音颇为清冷,比普通女子的音色较为低沉。她甚至连最基本的寒暄都不屑得做,冲肖锦微微点头算是还礼,而后便开门见山地问道: “病人在哪?” 沈其音连忙凑上前去,先福一礼,而后说道: “妾身沈其音见过赵王妃!病人是我弟弟阿羽,劳您在百忙之中出诊,一点薄礼不成敬意。” 一旁的小宁乖巧地把礼盒呈上。 礼物有两份,第一份就是在余馥斋拿的那一套精品香水。第二份礼物,是沈其音偷偷让小墨制出的一盒精装巧克力,加了碎果仁的高级货。因为可可果还没能大量种植,不敢在京城里无中生有大卖巧克力,但是做出一两份来送人却是正合适……只是不知道,道姑会喜欢吃甜食吗? 姜姬没有动,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礼盒,仿佛是在发呆。刚才带他们进来的那个道姑,大概也是姜姬的侍女,从小宁手里接过礼物,直接就打开来瞧。 “我们居士不喜欢浓郁的香气,也不喜欢甜食糖果,这礼物你还是拿回去吧。” 小道姑虽是出言拒绝,但言语中并没有一丝傲慢,似乎真的是在就事论事。 而后沈其音清楚地听到身后的宋思珞用鼻子哼了一声,好像在嘀咕什么装清高之类的话。 沈其音倒不会这么想,修道之人超然物外,不收俗礼似乎也在情理之中,这种可能性沈其音早就想到了。她只是想表达谢意,又不是来这争面子的,便坦然地说道: “是妾身考虑不周,唐突了……姜居士。还请见谅。” “且慢。” 就在小宁重新把礼盒盖好,抱回怀里的时候,姜姬忽然开口了。 “香粉香露我确实不喜,但这糖果似乎新奇有趣,前所未见,想必是沈姑娘精心准备的。小逸,就替我收下吧。谢过沈姑娘了。” “一点心意,当不起居士一个谢字。小宁?” 对这样的变故,最失望的就是小宁了。若是人家不收这份礼,那这盒巧克力,估计就能拿回去分着吃了。刚才那个小逸拒绝收礼的时候,小宁的嘴角都要翘到天上去了。哪知道不过瞬间,天上地下,大喜大悲,变化太快了。 小宁依依不舍地又把装巧克力的木盒推给了小逸,眼泪都快掉出来了。 不过在这样的时候,沈其音也顾不得丫鬟的小心情。她把缩在自己身后的阿羽让了出来,往前轻推两步,说道: “这就是我弟弟阿羽,大概半年前,他因为受到惊吓,灵智有些受损。这半年来虽然有所恢复,但进展有些缓慢。不知居士有没有什么妙法,可以让舍弟的心病好转得快些?” 姜姬看到沈其羽,似乎一下子认真了起来,她上前一步,一手抓住沈其羽的手腕,另一只手捧住他的脸,开始仔细端瞧。 看了好一会,姜姬才放下沈其羽的手,缓缓说道: “这病有些奇怪,我有个法子或可一试,但需要病人在观中留宿一晚。你可愿意?” 沈其羽连连摇头,回头冲沈其音露出了哀求的眼神。独自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过夜,显然是他还无法承受的挑战。 “那个……居士,我能留下来陪他吗?”沈其音问道。 “我也留下来!……叔母。”宋思珞也主动请缨。 姜姬看看沈其羽,犹豫了一下,最后点头道: “好吧,小逸,你去安排房。肖锦,明日午时,你再来接他们好了。” “额……”肖锦挠挠头,数了数屋里的人,然后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要不然……姜姐姐行个方便,让我也留下来?” 第一百九十六章 栖霞观的长夜 沈其音以为在栖霞观的这一晚应该像是住院陪床,但事实上,姜姬带阿羽进三清殿的内室治疗,根本不许旁人靠近。留下陪同的三人只能坐在殿外,真要比喻的话,应该更像是手术室外的等候。 “放心吧,姜姐姐医术高明,这些年来治好了不少京中贵族的疑难杂症。既然她都说了可以一试,那么阿羽的心病说不定真能痊愈呢。” “我也不指望着可以痊愈,只要能再好转一些,让他进宫面圣的时候不至于惊惧出丑就好了。” 这是实话,小墨说阿羽的病根是神农残魄,这神神怪怪的东西,哪有那么容易祛除? “沈姐姐说得对,不能对那女人抱太大期望。”思珞托着香腮说道,“她要是真有那么大本事,当年为何没能把我母妃救回来?” “话也不能这么说,女人生产,那就是在鬼门关上走一遭。神医不是神仙,谁也不能保证救一个活一个啊。” 肖锦苦口婆心,说的话也是合情合理。可思珞根本没有听进去,而是忽然沉溺在自己的小哀怨之中。 “要是母妃没有生我,就不会死了。父王也不会伤心过度,说不定就能顺利当上太子,继承皇位……” 这可是个害人害己的话题,不敢多聊。沈其音连忙发问,把话头往别的地方扯。 “话说这赵王妃怎么是个道姑?修道出家之人也能嫁人吗?” 肖锦心领神会,赶紧把肚子里的八卦往外倒,以图转移思珞的注意力。 “姜姐姐只是学道,并未出家。严格来说,她是一位道医,而非坤道。我听说三哥,啊,就是赵王,他当年进山打猎,不慎和从人走散,还被猛兽咬伤,机缘巧合之下被姜姐姐所救。两人是一见钟情,就此定下了婚事。” “那这姜居士到底是何出身啊?居住在山中,怕不是什么富贵人家吧?” “嗯,的确不是。姜姐姐是个被道观收养的孤儿,自幼学医,很有天赋。不过虽然她医术高超,却只在山中几处村落间行走巡诊,所以名声不彰。三哥遇到她时,说她是个山野村妇都不为过呢。” “可他当时已经是王爷了吧?先帝就没有反对这桩婚事吗?” “没有,皇伯伯召见了姜姐姐一次,试过她的人品医术之后,就同意二人成婚了。这也没什么,反正三哥注定是个闲散王爷,若是和豪门贵胄结亲,反而会引人猜忌。娶一个平民道医为妻,又能保身体无恙,还能远离权力争斗,岂不两全其美?” 沈其音点点头,她还清楚地记得闻怀远讲过的本朝历史,洪德帝可是亲口说过‘朕之位,唯清平可继,余子皆不虑。’也就是说,三皇子赵王宋元承,根本没资格站在争储的舞台上。 “这赵王,不是太后所生吗?” 沈其音随口问道。 “不,三哥也是嫡子,是太后娘娘诞下的最后一位皇子。不过他出生是在大成立国,先帝登基之后。皇伯伯认为,生来便是锦衣玉食,没有吃过苦头的孩子不可为君王,所以才没把三哥放在储君之列里考虑。” 是了,这话闻怀远也提过一句,只不过语焉不详,所以沈其音的印象不深。 现在听肖锦真么一说,沈其音忽然有点替那赵王感到不平。都是一样的爹妈所生,只因为晚生了几年,就自动失去了继承大统的资格,实在是有点憋屈啊…… “那赵王现在何处?又在忙些什么?我来京这段时间,好像从未听到过和他有关的消息啊。” “那是自然,三哥一直行事低调,不饮宴不看戏,那次意外之后也不再游猎,整日在王府里读书作画,偶尔出府也是参加文会,从不挥霍扰民。我可是听说,他在民间还有贤王之称呢。” “什么贤王,闲王还差不多吧?悠闲的闲。” 宋思珞插嘴说道。虽然没说什么好话,但至少关于赵王夫妇的闲话成功地转移了她的注意力。 沈其音微微一笑,问道: “怎么,思珞你不喜欢赵王妃,也不喜欢赵王吗?” “不怎么喜欢,他那个人活得太假,虚伪得很。每次见他那张摆着假笑的脸,都觉得浑身不自在。” 宋思珞眉头紧皱,似乎真的十分不喜,不知是不是恨屋及乌之类的缘故。 不过坐在人家赵王妃的道观里面,说着人家老公的不是,似乎有些太过无礼。连肖锦都挂不住脸,轻声呵斥道: “咳咳!珞珞,那是你三叔,不得胡言!”肖锦看了一眼沈其音,而后说道,“不说这些了,要不然,还是请沈姑娘讲个故事来消磨时间好了。” “啊!这个主意好!沈姐姐最会讲故事了!”宋思珞眉开眼笑地赞同着肖锦的提议。 “讲故事啊……讲什么故——” 沈其音忽然灵光一闪,她看着肖锦,回想起初次相见的情形,又联想到自己在京城里的一项计划,一下子就选好了故事。 “——啊,我想到了!既然我们在此求医,我就以一位番人医生开头,讲一个侦探故事吧。” “侦探?那是什么?” “跟捕快差不多,不过并非隶属官府衙门,而是收钱帮人查案。” “哈?还有这样的奇事?”肖锦有些不可思议。 而宋思珞经常听沈其音讲故事,知道她的故事里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早就见怪不怪了。她用手肘捅了一下肖锦,说道: “别问那么多问题,安静听着就是了。” 肖锦虽然对这样目无尊长的行为很是不满,但眼下听故事要紧,也只好捂住了自己的嘴巴,用眼神催促沈其音开讲。 “那是遥远西方一个叫做英国的国度,有这么一位华生医生,他刚刚从海外的战场上归来……” 月夜的栖霞观中,改编版《福尔摩斯》的故事悠然开场,却不知何时才会结束。 三清殿的内室里烛火摇曳,沈其羽躺在床上紧闭双眼,昏迷不醒。 姜姬解开他的衣衫,在他的胸腹上涂满特制的油膏,然后取出一枚青翠的玉石,以玉为笔,在沈其羽的胸口上规律地划动着,仿佛在书写符篆。 汗水从姜姬的头上渗出,流过脸庞,最后从下巴滴落。而那枚玉石的颜色也从青翠慢慢变为殷红。 沈其羽皱着眉头,身体痛苦地扭来扭去,汗如雨下,仿佛在做什么恐怖的噩梦。 握着完全变红的玉石,姜姬如释重负地吐出一口气,喃喃说道: “感谢我吧小子,这一缕残魄可不是你能消受的东西……既是肉体凡胎,还是踏踏实实地做个凡人吧。” 第一百九十七章 姜姬 福尔摩斯的故事讲了半宿,沈其音得到了许多有价值的反馈。经她改编的《福尔摩斯》,与其说是侦探故事,倒不如说是科幻。 原著里的福尔摩斯生活在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伦敦,那是工业革命的鼎盛时期,科学技术远超现在的成朝,但又不至于超前太多以至于无法被人理解和接受。至少,咱们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出门的时候依然是乘马车的。 沈其音在保留了原著故事里引人入胜的推理元素之余,又着重笔墨来描述那个时代的与生活,以图引起读者对科学的兴趣。自然,案件推理过程中运用到的科学知识也得到了强调和引申。 沈其音相信,站在柯南道尔这位巨人的肩膀上,同样以报纸连载的形式将这位传奇侦探介绍给京城百姓,一定会引起更大的轰动。 悬疑解密,好奇心与探究欲,总能使人欲罢不能。看看第一批听众如痴如醉的样子就知道了,不光是肖锦和宋思珞沉迷在故事中无法自拔,就连来催促他们回房休息的道姑小逸也没能幸免,听了几句之后就挪不动脚步了,索性也坐在思珞身后一起听下去,把旁的事情忘个一干二净。 直到半夜三更,姜姬从殿中出来,故事会才不得不告一段落。 “姜居士,我弟弟他怎么样了?” 沈其音一下子就把听众丢到一边,焦急地询问着情况。 “他的心疾入魄三分,邪气冲心,使得阴阳失衡,经脉错乱。除去寻常诊治之法,我又用了些许道术帮他净心理气,最终得以将邪气祛除。只待他苏醒之后,灵智当可恢复如初。” “当真?!”沈其音又惊又喜,“那他何时可以醒来?” “之前为了方便医治施术,我喂他吃了些麻沸散,所以他恐怕会睡得久些。算算药效,最早正午,最迟明晚,他就会醒来。” “太好了!谢谢居士,谢谢居士!” 沈其音一把抓住了姜姬的双手,连连鞠躬,肖锦也在一旁跟着道谢。只有宋思珞露出狐疑的表情,低声嘀咕道: “真的假的啊……” 姜姬看起来很疲惫,给沈其音留了个补中益气的方子,又叮嘱了几句,就回房休息去了。沈其音三人来到殿中小室,就见沈其羽安静地躺在床上,除了身上被汗打湿,倒是看不出什么异样来。 “沈姑娘,我在这给阿羽换身干净衣服,你也回房休息吧。” 沈其音摇摇头说道: “不行,我要在这里看着他,等他醒来。” “姜姐姐不是说了,阿羽一时半会也醒不过来嘛。若是现在熬着,明天阿羽醒了你却没了精神,那该如何是好?还是各自休息吧,明天一早,我们就带阿羽回城。等到了栈,你再踏踏实实地等他苏醒就好了。” 肖锦这话说得也有道理,沈其音犹豫了一会,还是点头同意了。 可是躺在栖霞观的房里,沈其音却辗转难眠。 沈其羽真的被治愈了吗? 就在昨日,她跟小墨说起要带沈其羽来看病的时候,小神猫的那个表情,仿佛在说‘这病你随便去看,治好了算我输!’ 沈其音当然明白,阿羽体内有神农残魄在作怪,并不是一般的心病,想要治愈何其艰难……可偏偏这次出手的是一位道医,除了施针用药,似乎还动用了术法一类的手段。 这个世界上真的还有道术仙法吗?按小墨的说法,神明已经消逝,神代已经结束了。这是凡人的时代,除了个别神代残留下来的小神宠之外,不该再有什么超脱尘世的力量才对。 不过换个角度想想,沈其音也知道,即便在科技发达的后世,也有许多超自然现象是难以用科学解释的。所以也许,这姜姬姜居士当真有几分道行,确实治好了阿羽的病呢? 然而若是沈其羽真的痊愈了,那他会不会对这个宣称失忆,性情大变的‘沈其音’产生怀疑,甚至疏远防备呢? 这半年来,沈其音已经把这个痴傻的‘弟弟’当作了自己唯一的至亲之人。哪怕后来又冒出个沈达海,虽是亲叔叔,但也终究不如血脉相连,相濡以沫的孪生子这般亲近。 自己会不会就此失去阿羽呢?他痊愈之后,还会记得这半年来发生过的事情吗? 沈其音越想越烦躁,辗转反侧了许久,还是从床上爬起来,独自到院中透气。 没想到有雅兴的不止她一个,一个道姑站在在院中,拿着一块发红的石头对月沉思。看背影身形似乎正是姜姬。 “姜居士?”沈其音试探着问道。 那道姑微微回头,见是沈其音,也没有招呼,只是冷冷问了一句: “何事?” 这个声音,这个腔调,的确是姜姬没错了。与方才不同,这一次她的脸上并没有戴面纱。 借着月光,沈其音看清了姜姬的容貌。 美?自然是美的,姣好的容颜配上黑色的道袍,也是别有一番风味,只不过与思珞雪筱这等绝色相比还是要逊色一些。这位赵王妃的美似乎更加朴实温和,让人见了就容易心生亲近……可她待人接物,言谈举止之间却总透着浓浓的疏离感,绝世而独立,颇有些微妙的违和感。 然而面对刚刚医治了阿羽的姜姬,不管对方是什么态度,沈其音可是不敢失了礼数。 她深深一福,说道: “妾身见过姜居士,扰了您赏月的雅兴,实在抱歉!” “……无妨。”姜姬手上翻了个花,那枚红色的玉石就消失不见了,她冷冷说道,“想去看令弟就去看吧,若是发现他有什么异常之处,再来寻我便是。” 提起沈其羽,沈其音的心中一动,连忙问道: “敢问姜居士,舍弟醒来之后,还会记得心疾期间发生的事情吗?” 姜姬听了,认认真真地回答道: “我只是祛除了他体内的邪气,又未曾扰动他的心神,当不会有碍其记忆。不过从此心疾中解脱出来,就像是饮酒宿醉之后,头脑难免不清不楚,若真的忘了点什么却也在所难免。但若说全然忘记则是绝无可能,故而无需担忧。” “那就好……那就好!” 沈其音暗自欣喜,她最担心的情况应该不会发生了。只要阿羽还有这段时间的记忆,哪怕恢复了灵智,当也不会翻脸无情才对。 沈其音心下欢喜,更觉得对姜姬无以为报,想起对方至少收下了巧克力这份礼物,便说道: “姜居士的大恩无以为报,送您的那盒糖果是沈家特产,独门手艺,您若是喜欢,我便差人随时给居士送来,包您吃一辈子都成!” 姜姬听了此言,脸上却闪过一丝异色。 “你说那糖果是你沈家所制?” “正是!不知可还合居士的口味?” “待我尝过再说吧。我先回房去了,沈姑娘请自便。” 姜姬丝毫没有聊下去的兴趣,只摆了摆手,就径自离开了。 第一百九十八章 献俘仪 第二天一早,沈其羽还是没有醒来。 肖锦安排好了马车,准备把他送回城中栈静养。 离开栖霞观之前,沈其音还想向姜姬道别道谢,却被小逸拦在了屋外。 “王妃现在身体不适,不能见,各位请回吧。” “身体不适?” 沈其音感到有些奇怪,明明夜里还见她好好的,这才过了几个时辰,怎么就忽然不适了呢? “难道是治疗舍弟消耗了太多的精力?” “并非如此,只是忽感不适而已,沈县主不必挂怀。”在听过沈其音讲故事之后,小逸的态度变得热情了许多,“沈县主送的糖果十分美味,不知叫什么名字?” “哦,它叫巧克力,又名可口糖,是番人的配方。怎样,姜居士还喜欢吗?” “呃……王妃可能不太喜欢甜食。不过我觉得很好吃!” “这样啊,”沈其音看着小道姑那亮闪闪的眼睛,笑着说道,“那我以后就单独送你一些好了。” “太好了!多谢沈县主!……那您还能再来讲故事吗?” “这里是清修之地,若无要事,我也不便上门打扰。不过你们主仆要一直住在这里吗?赵王在城中也是有王府的吧?” “是的,这里是王妃修道制药的地方,并不会久居。等太后寿辰临近的时候,王妃就会回府居住了。” “既然如此,那我们还是京中再见吧。” 事务繁忙的沈其音,可没有功夫整天往城西的山里跑。除非阿羽的病情又有什么反复……所以沈其音还是真心希望自己不会再次造访栖霞观。 挥别了小逸,坐上了马车,迎着朝霞往京城回返。昨晚没怎么睡觉的沈其音,在马车上这么一摇晃,很快就被困意淹没,在车厢里打起了瞌睡。 迷迷糊糊不知道睡了多久,她隐约感觉到马车停了下来,便挣扎着睁开眼睛。 “我们到了吗?” 沈其音掀开帘子,从车厢的小窗往外看去,却没有看到熟悉的街景。 “还没有,我们现在被拦在中欣街了。”肖锦的声音从马车外传了进来,“差点忘了,今天就是献俘仪,羽林军已经封锁了整条中欣街。要等全部仪仗人马走完咱们才能过去。” “那要等多久啊?” “不会太久的,听我爹说,这次的献俘仪规模不大,一切从简,仪仗不全,祭礼减半……唉,南边的战功就是不受人待见啊。对了,你不是还想救那些佛朗机人吗?这献俘仪眼看着就要开始了,你到底怎么个救法?” “已经安排好了,有四叔呢……”沈其音打了个哈欠,“那我再睡一会,到了栈再叫我吧。” 沈其音是睡得香甜,可是整个京城已经沸腾起来了。 几天之前说起这次献俘仪,真可以算是无人问津,从官府到百姓都不怎么重视。所以兵部和礼部才敢偷工减料,糊弄了事。 可两天之前,京中出了个《京华周报》,这份火遍全城的报纸上,头一版就介绍了激烈的三才湾海战,而之后的杂闻版面里又从不同角度详细解读了这场战争。 有水师将士的采访,有被俘敌将的降顺悔过书,甚至连海战经过都用简略图示给画了出来……整整九张图呢! 可以这么说,京中百姓从未对哪一场战争有着这么深刻详细的了解。但是通过《京华周报》的介绍,他们仿佛亲身经历了此战一般。说得夸张一点,怕是留守在常宁的水师将士都没有读了报纸的百姓一般,对三才湾海战有这么立体和全面的认识。 于是乎,仅仅两天,这场献俘仪一下子成了全城的焦点,百姓们兴致高昂,想亲眼看看破敌英雄的英姿,以及被俘番蛮的丑态。 礼部和兵部后悔莫及,一个在京城百姓面前露脸的机会就这么给玩砸了——时间不等人啊,就算想重新布置也来不及了。 好在围观的百姓想看的并不是天家仪仗,甚至对这些繁文缛节有些厌倦,少看几眼年年都能见到的东西,也没谁有什么不满。 然而坐在午门城楼上的宋世平却没法这么想。 眼下可是他登基以来的第一场胜仗,第一次献俘啊!这是糊弄谁呢? “礼部尚书何在?” 宋世平的脸色不太好看。 一众高级文臣武将陪驾左右,礼部尚书彭允应声而出。 “臣在!” “此次献俘仪为何如此敷衍?仪仗不全,祭礼数目也少于往昔。卿等献俘于先帝驾前时可不是这般筹备的。怎么,父皇当得全礼,朕却当不得?” “老臣岂敢!”彭允跪的是干净利落,却从容不迫,没有多少惊慌,“此次献俘一切从简,乃是兵部尚书石开的建议。老臣不晓兵事,也只好按石大人的意思进行筹办。” 这锅甩的很直接,看来是早有准备。而兵部尚书石开也不用皇上叫他,直接跪在地上回禀道: “陛下明鉴!此乃南方水战小胜,所俘敌酋也不过一个中将,换成我朝军职至多也只是个正四品而已。况且所谓海军统帅,也不过是指挥佛朗机国一行省的舰船水兵而已,相当于我大成宣抚司中的将官,品级还该递减才是。这些许斩获若用上全礼,那日后真正的大捷到来,恐难以妥善处置啊。” 石开将军,兵部尚书,这可是宋世平真正的自己人,在嫡系武将里也算亲近的。就算登基之后,宋世平对一众武将有所疏远,但也不会就此忘了当年的情义。 听石开所言不无道理,宋世平也就没法继续追究了。不过正因为如此,他的心情又坏了几分。 第一场胜利……第一场献俘……这样的词句盘绕在宋世平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可有什么办法呢?他还能把两位尚书丢到城楼下充当祭品不成? “罢了,两位爱卿请起。石将军说得有理,此次献俘便节省一些。但朕希望,能早日见到真正的大捷,全礼的献俘!还望诸卿同心同德,为我大成多立功业啊!” “陛下圣明!” 陪驾的文武又是一阵齐呼。好一个君臣相得的场面。 宋世平挑挑眉毛,漂亮话说完了,可他心里还是不太痛快。 也就在这个时候,单薄的仪仗队伍已经分列在午门左右,随后而来的,先是叶良统帅的水师将士,再往后,便是那群佛朗机俘虏了。 这一行人先是在太庙转了一个圈,完成了祭告。此时抵达午门城楼下,就是献俘仪的终点,也是仪式的高潮了。 这一群俘虏的命运,将由天子宋世平亲口决断。 可谁能知道,满脸笑容的宋世平,此时的心情竟是一点都不美妙呢…… 第一百九十九章 赏赐 午门外,献俘仪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先是有功将士受赏,叶良代表远在常宁的所有同袍领受了天家的赏赐,叩头谢恩。 此时的赐物只是礼仪和象征,真正的封赏,兵部会按规矩走流程,封官赏银,最终落实到每一个官兵头上。这一套流程走下来,怎么也要个把月。 但在京城御道上,感受着万民欢呼,百官注目,带头受赏的叶良还是激动不已。他觉得自己一生中最荣耀的时刻,恐怕就是今天了。 而沈达海和沙丑也在立功受赏的名单之中,沈达海指挥炸药船破敌扭转战局,沙丑击毙敌方总帅,这两人的功劳之大,都必须要单独论赏。 不过他们并非水师的正规编制,而是沈家支援作战的义军,那么该如何赏赐,兵部并无惯例可循,所以只能由皇帝亲自决定。 也正因为如此,沈达海和沙丑获得了登楼面圣的机会……这就让只能站在城楼下的叶良不能不嫉妒了。 ‘一个野路子将军,另一个干脆是平民白丁,可千万别在圣驾前出丑,给好好的献俘仪留下污点啊……’ 叶良暗自嘀咕着,九分担忧,似乎还有一分隐隐期待……? 然而叶良是白担心了,沈达海虽然不是正规武将,身份有些尴尬,但他到底是前相之子,能在海外拼杀十年,还带船队完成远航归乡,怎么可能没有面圣的胆气?而沙丑,虽然是彻头彻尾的泥腿子,但美洲一行早就磨练出了一身的胆量,不然也不会被选入敢勇队。 这二人被领到了宋世平面前,下跪行礼,从容不迫,并没有半分差错。 宋世平的坏心情是因为朝z文武,对前线作战的将士们可没有半分不满。此时看到了海战的功臣,龙颜大悦可就不是作伪了。 “两位壮士皆有大功于国,想要何等赏赐,不妨说与朕听。” 抢先回答的是一脸憨态的沙丑,他毫不怯场,大大方方地说道: “草民沙丑斗胆,皇上您有没有哪种赏赐,能让草民和其他人一样,可以在京城的市面上随便买东西呢?” 沙丑这话说出来,伴驾的文武百官是一头雾水,但宋世平却是露出了笑容。 他可不会忘了这位勇士是谁家的人,也不会忘了那家在京城开了个什么买卖,遇到了什么难题。 这就是沈其音对付夏伯严的第一步棋吗?……不不不,两天前的首期《京华周报》才是第一步棋。而眼下这个……应该算是扰乱对面棋手思绪的小动作才对吧。 不管沈其音想做什么,宋世平现在可以拿出来的反应只有一种——装傻。 “哦?这是何意啊?想买东西,给银子不就行了吗?沙丑,朕就赏你白银千两如何?” “谢皇上好意!可是草民要的不是银子……草民有银子。但草民拿着银子替主家的店铺采买菜肉的时候,那些商贩都不卖给草民,给多少银子都不卖!可能他们看俺是外地来的吧……这点小事草民觉得没必要报官,这不就向皇上您求个恩典嘛!” 文武百官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这点小事没必要报官?对,是没报官,直接捅到天子面前了! 为国立功,面圣受赏,多少人一生难求的机缘,到这个二愣子手里,就为解决这么点鸡毛蒜皮的小事? 嘲笑者有之,嫉恨者亦有之…… 宋世平用余光看了一眼宰相夏伯严,他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脸上不见丝毫波澜,完全是事不关己的表情。不知是真不知情,还是养气的功夫练到了极致。 沈家的沙丑没有把事情挑明,别说董宇恒三个字了,就连生意场上的冲突都只字未提,只说是商贩欺负外乡人。也就是说,这是一步暗棋。 时机未到吗? 也对,报纸才出了一期,时间还长着呢。 宋世平露出了半真半假的笑容,笑道: “哈哈,沙丑,你可想好了,斩杀敌酋的功劳,就换这点小小要求?” “是!草民想好了,别无他求!” “也罢,朕就赐你尚膳监买办玉牌一块,并白银千两。此后想买什么,便在商贩面前出示此牌即可。不过需银货两清,若是仗着此牌赊账欠款,朕可就要收回来了!” “是!草民不会贪那点便宜的,谢皇上恩赏——!” 沙丑把尾音拖得长长的,还一路往高挑,似乎很是欢喜。 宋世平一边看着太监给沙丑颁发玉牌银锭,一边回头向陪驾的百官说道: “让顺天府清查一下京中商户,不管是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还是排挤异乡的行为,都不该在京城中出现。太后寿辰将近,市面上可不能乱起来。” 顺天府尹不在城楼上伴驾,而是在衙门里坐镇,维持着城中秩序。 所以出列应声的,乃是一朝宰相。 “是,谨遵陛下圣谕!” 宋世平眯了一下眼睛,微微点头,而后把视线投向了待赏的另一位功臣。 “沈达海,三才湾一战,你带领沈家义军助战,功劳不小。你又想要何种赏赐呢?” “末将微末寸功,当不起陛下重赏。唯有一愿,关于城下俘虏,沈家有一册进言,恳请陛下御览!” 沈达海说着,就从怀里掏出一本小册子……还真是一册进言啊,看厚度至少在万言以上了。 这显然又是沈其音的手笔。 宋世平一下子来了兴致,说道: “好,呈上来吧。” “且慢!”夏伯严还未回到百官的队列中,他再次开口道,“陛下,奏章当从通政司入中书省,再呈给陛下预览。此时,此地,此人,此奏,皆不合规矩,还望陛下退还此折,免得坏了朝廷法度。” 夏伯严倒不是成心找沈家的茬,只是惯于维护中书省的权力,不想让皇帝有在政事上抛开百官,专行独断的机会。 而宋世平还未开口,沈达海却先说话了。 “陛下容禀,此非奏章,乃是末将来京途中与水师将士及佛朗机俘虏同行,相处半月有所感触,遂成杂文一篇,包含大量建言构想,内容繁细,并不合奏章规格。” “与成文格式无关,既是臣子对君上的建言,便是奏章无疑,当走通政司中书省!” 沈达海看了一眼一本正经的夏伯严,心中已经猜出此人的身份,却故作不知,说道: “末将不懂朝中规矩,只是向陛下求个赏赐。沈家为陛下,为大成与番贼交战,一战损失了二十六艘大船,终得舍身破敌。如今陛下封赏,沈家只求一个直接向陛下上书的机会,不过分吧?既是赏赐,自然是可以破格的。陛下能赏沙丑一块宫中才可使用的玉牌,为何不能一览沈家的上书?沈家无意与任何人相争,但这位大人为何偏要执意阻拦?……敢问阁下何人?沈家可曾开罪于您?” 第二百章 建言 夏伯严能一路升官做到宰相,并成为成朝开国以来在位最久的宰相,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没有软肋。 夏家不是大族,没有一群族人等着提携。夏伯严为官也谨慎,不贪不占不出错。哪怕是家人经商,他也立下了死规矩——不许违法! 夏伯严不是没有过政敌,但正因为他没有软肋,让政敌们无从下手,所以只有被动挨打的份。 可今天,被沈达海这么一质问,夏伯严感觉就好像有人在他身上安了一根软肋,然后又死死抓住一样。 凌烟阁……功臣排位……现在又忽然弄出个什么建言?是沈家故意针对还是巧合呢? 夏伯严一时间也是难以想清楚,不过他知道,在沈达海‘无心’质问他是否和沈家有过节的时候,一旁的文武百官中已经有人在窃窃私语了。 这种境地,还真是进退两难啊。有多长时间没有感受过这种窘迫了? 夏伯严自嘲地轻笑了一声,上下打量着沈达海,随后说道: “本相并未针对任何人,只是国事朝政自有其法度,沈……将军久在海外,可能对此了解不多。换做沈相在职时,当也会和本相一般处置。” “哦!原来是夏相当面,失敬,失敬了!” 沈达海郑重一礼,一改之前的态度,诚意十足地说道: “达海在海外漂泊十年,在那之前和家父的交流也不多,但即便如此,夏相的名字依然是如雷贯耳。在您没有当上宰相之前,家父就曾断言,夏公有宰相气度,早晚必成国之鼎重!” “哪里哪里,沈相言重了。夏某不过是萧规曹随,沈相乃是立国之初的宰相,在先帝麾下草创了我朝的规章法度。论起国之鼎重,夏某如何能与沈相相比?” “夏相君子之风,实在令人敬仰!达海深感佩服!” 说话间,沈达海又再次向夏伯严行礼。两人之间针锋相对的氛围一下子消弭无形。 夏伯严的脸在笑,心却紧紧皱了起来。 刚才的几句对话暗藏机锋……至少他的话是如此。 先是暗讽沈达海文官家世却做了武将,且久在海外不懂规矩。而后又指出奏章的递交,通政司中书省这些规矩,都是之前沈渠昆自己创下的,而沈家后人却不能遵守…… 再看沈达海的对答,面上听来都是好话,可若是用最阴暗的心思去剖析的话,似乎又像是拿辈分来压他夏伯严。最后一句君子之风,不知是讽刺,还是用这句称赞把他的软肋钉牢呢? 名声累人啊…… 而趁着沈达海和夏伯严说话的功夫,宋世平已经打开了那本小册子,翻看了好几页了。 只看前面的概述,当今天子就明白了沈其音到底在建议什么。把佛朗机俘虏编成一支特别的火炮军,拉到北边对付草原上的威胁。 按书册上所言,佛朗机炮手精通数算,在火炮射击的精确度上要远远优于成国本土的‘文盲’炮手。而对火炮和炮弹进行改良之后,炮击将可以对大规模的骑兵冲锋起到更强力的杀伤,甚至改变‘战争形态’。 这样的描述十分美妙,但最令人担心的,当然是这群一个月前还在与大成为敌的番人俘虏是否可信。对此,这册建言上也有提到。宋世平还没有读到后续详细的部分,但仅仅一个开头就已经很有趣了。 “传令,取下俘虏口中的口塞。” 此时,夏伯严和沈达海的对话才刚刚结束。百官们看戏正在兴头上,甚至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皇帝的圣谕。 最先应声的还是礼部尚书彭允。 “陛下?您这是要……?” “朕说取下城下俘虏口中的口塞。” 宋世平再次重复了一遍自己的命令。 “可是陛下,若是取下口塞,臣怕那些番邦蛮夷胡言乱语,冒犯天威啊!” “朕就是想听听他们的胡言乱语。取下口塞!不要让朕再说第四遍。” “是!” 宋世平的命令很快被传达到了午门城楼之下。千余俘虏戴了半日的口塞被纷纷拿掉。 在以往的献俘仪上,也有个别俘虏自行挣脱了口塞,这之后或求饶,或大骂,场面都不怎么好看。 一旁的羽林军卫士纷纷握紧了刀枪,祭出满身的煞气,怒视着一群刚刚获得口舌自由的俘虏,似乎想用威势震慑,免得他们出言不逊。 可没想到的是,一众俘虏被拿掉口塞后都是面色平静,在亨利中将的带领下,竟是一齐用不太标准的汉话高呼起来: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因为发音不标准,很多人听到第三遍才明白他们在喊些什么。 “呸……奉拍小人……” 这是某个官员在暗骂,也是大多数人心中的感想。 成朝的皇权并未高度集中,臣下对待君上的态度和另一世界的宋朝差不多。君臣尊卑自是有的,但却没有明清时期那么夸张。像三呼万岁这种姿态极低的朝拜用语,也只有宫中太监在用。在大臣看来,这就是极尽谄媚之能事,君子所不为也。 可宋世平听了,心中却十分欢喜。他合上手中的小册子,看着封皮上《佛朗机俘虏收编小议》的字样,欣然笑道: “看来此中所言非虚,只要安排妥当,番人亦可用。至少教习番人学习汉话,她是真的做到了。” “陛下,不知此举何意?” 夏伯严又上前一步,他很不喜欢这种被蒙在鼓里的感觉。 宋世平也知道,收编佛朗机俘虏这样的大事,不可能由皇帝一人乾坤独断,到底还是要放在朝堂上来讨论的。虽然他不喜欢夏伯严,但国家大事,怎么也不能把宰相排除在外。 即使宋世平很享受观赏夏伯严和他人的言语交锋,也不得不为此事划上一个句点了。 “沈卿的这份建言很有意思,朕会仔细的。沈卿家中应该还有副本草稿吧?立刻再送一份到通政司去。”之后,宋世平将脸转向夏伯严说道,“两日之后的朝会上,朕再跟诸卿商议此事。” “臣遵旨!” “谢陛下!” 皇帝发话,两边的面子都顾全了,可以算是皆大欢喜。 夏伯严认为自己赢了,因为他所辖的中书省最终会看到这一本特别厚的奏章,并在朝会上和皇帝商议其中的内容,这才是符合规矩的做法。 可是看着沈达海由衷的笑容……他在高兴什么? 第二百零一章 不一样的阿羽 沈达海回到栈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可沈其羽依然是没有醒来。 沈其音留在阿羽的床边不肯走开,所以沈达海只能在沈其羽的房间低声向沈其音说明了今天献俘仪上发生的一切。 “交还战俘营暂押,仍由兵部管理?”沈其音的愁容上终于点缀上了些许笑意,“这么说来,这些人应该已经算是救下了吧?” “当是如此,若是按规矩进行,献俘仪上俘虏的管理职责就当由兵部移交刑部,杀也好,囚也好,释也好,都该是刑部来执行天子的裁断。像现在这样打回兵部,而且特意明言‘一切照旧’,也就是默许我们沈家和水师一起监管这批俘虏。哈哈,我看皇上对你的那个提议应该是动心了!” “嗯,毕竟把矛头指向了北边,别说是皇上,就是各位将军也会有兴趣的。只要两天后的朝会能讨论出个好结果,这支炮兵真能建起来,对四叔在军中的声誉和人脉都有帮助。” 沈达海一边点头,一边有些不好意思地感慨道: “唉,瞧瞧我这个长辈,自己的前途还要靠侄女帮忙,真是无用啊……” “四叔说的哪里话,眼下的情况,四叔就是我沈家在朝中的顶梁柱。我们姐弟俩还都指着四叔照护呢,四叔可千万别说泄气话呀。” 沈其音用微笑激励着沈达海,但她的余光似乎看到沈其羽的手指动了一下。 实际上,这样的小动作,她已经发现好几次了。也就是说沈其羽很可能已经醒了,现在只是在装睡。 为什么要装睡?其实也很好理解,大概是不知道该如何面对眼前的一切吧。 而此时此刻,装睡的沈其羽能听到这间屋子里的对话,这对沈其音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进宫献宝的时间可定下来了?” 沈其音问道。 “定下了,就在明日,午后。” “明日?这么急?” “嗯,大概是陛下想听你详细解释一下收编佛朗机俘虏的事情吧。” “是啊……明天进宫,我和阿羽都要同去呢。想来明日面圣之后,阿羽的官职应该也能有个着落了吧?”沈其音看了一眼床上紧闭双眼的沈其羽,“真希望他赶紧醒来,好商量一下明日进宫的事情。” 沈达海看了一眼沈其羽,他很确定自己的侄子是在装睡——他是个敏锐的武人,这种事情,看气息就一览无余。 他轻轻偏了一下头,用眼神提醒着侄女。而沈其音点点头,双眼一眨,示意成竹在胸。 这对姐弟……或者说兄妹的事情,沈达海知道自己没有插手的余地。他最后跟沈其音确认了一下明天进宫的事宜,就离开了沈其羽的房间。 “喵——” 一直蜷缩在沈其羽床上的小墨慵懒地叫了一声,似乎是在催促沈其音也一同离开。 “好了,我的墨大人,你还有的是时间,但我却很急,明天就要进宫了。还是让我先跟他谈吧,好吗?” “喵……” 小墨把头缩了回去,闭上眼睛,也不知是假寐还是真睡。 而一直紧闭双眼的沈其羽,终于睁开了眼睛。他用复杂的眼神盯着沈其音,用干涩的嗓音问道: “你到底是谁?” 沈其音没有说话,而是赶紧倒了一杯温水,扶着沈其羽坐起身来。 “先喝点水吧。” 三杯水下肚之后,沈其羽的喉咙和声音都清爽得多了,但他的问题却没有半点变化。 “你到底是谁?” “我就是我啊,沈其音。” 沈其音一边回答,一边用手帕擦拭着沈其羽的嘴角。细心的照料,就和这半年以来一样。 沈其羽没有躲闪,任由沈其音动作,但嘴上却没有停。 “不,你绝不是音妹。她……从来不会这样的。” “人总是会成长的嘛,尤其是在经历了那么大的劫难之后。” 沈其音这话有些心虚,她不是个好演员,尤其是在亲近的人面前。 果然,沈其羽根本不接受这一套说辞。 “不,我经历了同样的事情。人会变,会成长,但不会变成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人。其他人也许看不出来,但我和她是孪生兄妹,龙凤胎,所以我知道……你不是她。” 沈其羽抬起眼睛,看着沈其音后颈上的一点小痣,又喃喃自语道: “可你又不可能是别人啊……” 沈其羽的眼神有些迷茫,却十分清明。现在可以确信,姜姬的治疗确实起效果了。也许该给栖霞观送一面锦旗才行…… 沈其音不会忘了在栖霞观的那一晚,姜姬对她说过的话。 “阿羽,你还记得这段时间以来发生的事情吗?” 沈其羽皱起眉头,掐着自己的太阳穴,缓缓说道: “记得……啊,就像是整整宿醉了半年一样,那些记忆时而清晰时而模糊。与其说是记忆,倒不如说更像是梦境。”沈其羽看了一眼沈其音,笑道,“我居然叫了你半年姐姐,这真是太荒谬了。” 沈其音想起那个痴痴傻傻依赖着自己的阿羽,也不禁露出了笑容。 “阿羽,那段时间你过得快乐吗?” 沈其羽低下头,沉默了一会,说道: “我猜无忧无虑,懵懂无知,本身也是一种快乐吧。” 沈其音握住了‘弟弟’的手,语重心长地说道: “阿羽,我也许不是你想要的那个音妹,但我会永远是那个照顾了你半年的姐姐。我到底是谁……这件事情可能我自己都说不清楚。但我知道我要做什么——我要保护你,保护我们的沈家!听着阿羽,我不奢求你能一下子接受这一切,但这里是京城,是爷爷做宰相的地方,是沈家发迹的地方,也是沈家没落的地方。现在我们重新站在这里,机会只有一次。很多事情我们可以回到常宁再想,但此时此刻,我需要你暂时抛开这些疑问,我们先把该做的事情都做好,可以吗?” 沈其羽颇思索了一会,他上下打量着沈其音,说道: “你只需要告诉我,你不是什么山精鬼怪之类的东西吧?就是吸人精气的那种……” “要是害人的妖怪早下手了,还用等到现在?你见过洗衣做饭,操持家业一条龙服务的妖精吗?” 面对这种荒谬的质疑,沈其音把腰一叉,霸气地怼了回去。 不知是不是因为半年时间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强势,沈其羽自嘲地一笑,随后说道: “好吧,是我多心了。那就说说下一步该怎么做吧……姐姐。” 第二百零二章 进献 第二天午后,沈家的三位主人押着车队从偏门进入了皇宫,由宫中太监带领,直奔内库。 内库的位置就在皇宫一角,库房分地上地下,空间不小,但内藏的东西其实不多。 天下安定了没多少年,老宋家的皇位才传到第二代,尚未沾染上骄奢淫逸的臭毛病。皇家也不富裕,所以这内库空有一间间大库房,却只装了些衣料贡品,显得有些寒酸。 宋世平坐在内库的正厅上,和颜悦色地接待了送货上门的沈家人。 “末将沈达海——” “常宁县侯沈其羽——” “常宁县主沈其音——” “——参见陛下!” “哈哈,平身免礼,赐座!此处不是金銮殿上,不必拘于礼数。朕问过母后了,当时父皇与沈相早有商议,这出海探险就是皇家和沈家合伙做的一趟生意。既然如此,两家合伙,也就没什么尊卑贵贱,尔等也非是进宫献宝,而是上门分红。所以都随意些吧。” “是!” 三人各自应声坐下。 内库厅中,除了皇帝皇后,还有一个衣着华贵,笑意盎然的男人。 “那是赵王……” 太监魏良在给三人上茶的时候轻声提醒沈其音。 沈其音微微点头,悄然谢过。她可以感觉得到,魏良是真心想要与她和沈家交好。至于原因嘛……或许是因为魏公公的竞争对手正好是沈家的死敌? 沈其音真没想到,内库的总管太监居然是杨三九。 在常宁捅了那么大的篓子,假传圣旨差点把沈家和宋世清一家一锅端掉,回宫之后却依旧能身居高位。这杨公公啊,真像是某种害虫一样生命力顽强,也同样令人恶心。 沈达海开始一样一样介绍起从美洲带回来的各种物产,而杨三九作为接收的一方,态度就像是当铺的刁朝奉,几乎是毫不掩饰地在贬低着每一样东西。 沈其音仿佛能听到那极具讽刺意味的吆喝声: “虫吃鼠咬,光板没毛,破皮烂袄一件——!” 沈达海可不会由着他胡言乱语,每献上一样物件,都会简略地介绍一番——产地,价值,还有物件背后的小故事。 杨三九口中的‘鸡毛冠子’是印加帝国国王佩戴的羽冠,‘劣俗玉石’则是纳瓦帝国特产的祖母绿宝石,‘土疙瘩’是亩产千斤的马铃薯…… 沈其音甚至该感谢杨三九,正是有他用外行的眼光刻意贬低,这些进献的货品才有了先抑后扬的亮相。 启泰皇帝一样一样地看下去,连连点头,笑容不止。 人生中最美妙的事情莫过于天降横财。 宋世平从父亲手里继承下了一个初生的国家,一个他并不满意的朝堂,这可能是世间最丰厚的遗产,但太多的责任和重压,让这份遗产与美妙二字无缘。 然而今天,当启泰帝收到了来自父亲的另一份遗赠的时候,那美妙的滋味终于让他喜笑颜开。 金银,珠宝,还有许多前所未见的作物,这些就是洪德帝派人出海寻访仙药的收获。 没能找到使人长生不死,或者至少延年益寿的仙药,也许对这趟征程的发起人来说是个遗憾,但宋世平全不在乎。他正值壮年,身强体健,还无法体会父亲的烦恼与期盼。 对当今天子来说,这一批海外的斩获之中,金银固然可喜,珠宝更胜一筹,而最让他心花怒放的却是那些新奇的作物。 自三皇五帝以来,华夏的土地上,老百姓就没吃饱过。哪怕是明君盛世,也总会有人在饿肚子。而若是这些土豆玉米之类的作物当真高产易种,那么不出五年,整个大成国都会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 历朝历代的君王都未能做到的事情,将由他宋世平来完成,让启泰这个年号名副其实。 “皇上您可不能听信沈家的一面之词啊,他们带来的这些作物腐的腐烂的烂,能不能种出来都两说呢。还亩产千斤?怕只是为了讨皇上您欢心,所以信口胡说的吧。” 宋世平正在遐想之中,杨三九忽然一盆冷水泼下来,让他有些不悦。 但宋世平并没有喝斥杨三九,事实上,他知道自己需要这样一个声音。身为帝王,绝不可偏听偏信。 “沈卿家,三九……啊,杨总管的担忧也不无道理。这些作物,真的可以在我大成种植吗?还有产量,据朕所知,哪怕是鱼米之乡的上等田里,亩产也不过三四石,合两百余斤。这土豆马铃薯,当真可以亩产千斤吗?” 在场的有三位沈卿家,宋世平以为答他此问的要么是海外归来的沈达海,要么是实掌沈家的沈其音,可没想到,开口答话的却是请安之后就一直默默不语的沈其羽。 当然,宋世平也瞄见了,沈其音在这孩子的小腿上轻轻踢了一脚。 “回……回禀陛下。这土豆并……并非是……呃……第一种外……外来作物。在遥州和闽州,番……番薯已经大量种植了,待到收获之时其产量自……自见分晓。莫说千斤,只要照料得……得当,数千斤亦有可能。土豆也是一样,陛下大可令人试种,便知沈家……所……所言不虚!” 这一段话说出来,似乎费了沈其羽很大力量。他结结巴巴的出了满头大汗,身上似乎还在微微颤抖,一段话说完,就怯生生地转过头去望着沈其音。 沈其音满怀歉意地向帝后露出了一个微笑,随后掏出帕子替沈其羽擦了擦汗,又把一个棕色的药丸塞进沈其羽的口中,那可怜的孩子才止住了颤抖。 “常宁县侯的心疾可好些了?”宋世平心情复杂地问道,“朕听说你们昨日刚去栖霞观里诊治过,不知结果如何啊?” 沈其音起身向对面端坐的赵王福了一礼,答道: “多亏了赵王妃妙手回春,舍弟现在的情形已经好多了。只不过灵智虽已恢复,但还是有些认生胆小……此非药石之力可治,还需妾身慢慢开导才行。” “灵智当真恢复了?”肖皇后惊叹一声,随即问道,“那常宁县侯可能背诵一段《论语》?” “臣……能背!请……皇后娘娘……出……出题!” 肖皇后也不气,随便挑了两篇让沈其羽来背。沈其羽虽然依旧言语磕巴,但背得还算流利,一字不差。 肖皇后又出了两道数算题目,沈其羽也都顺利地解出了正确答案。最后以天文地理的常识设问,沈其羽再次做出了正确的回答。 肖皇后看得清楚,当面问答,没人能在背后提醒帮忙。沈其音也只是像之前一样在间歇中帮他擦汗,喂药。 等等……喂药? 难道是那药里有什么玄妙? 第二百零三章 巧克力进宫 肖茹肖皇后已经将沈家视为姻亲,所以沈其羽的心疾是否痊愈,还需不需要沈其音贴身照顾,这都是她非常关心的问题。 眼下的沈其羽,不说有多高的才学吧,至少乍看之下能有一般书生的水准,这就说明已经恢复了灵智。只不过,这到底是真正的治愈,还是靠药石之力维持出来的表象呢? 肖茹觉得自己有必要把这件事情问清楚。 “沈县主,你给常宁县侯服用的是什么?可是栖霞观制出的丹药?” “哈……不是不是。皇后娘娘见笑了,这不是药,而是糖。”沈其音随口答道。 “糖?” 肖茹凤目圆睁,她有一种被人戏耍了的感觉。 “你是想说已经恢复了灵智的常宁县侯,已经复原为成人心思的常宁县侯,每说两句话就要吃一块糖?” 沈其羽扑通一声就跪下了。 “皇后娘娘恕……恕罪,此事确是微……微微臣孟浪了。臣虽是找回了往昔的灵……灵灵智,但受那日……火……火劫影响,心中仍是……惊惧不定。家姊制出的这……可口糖!可以帮助微臣……稳固心神,平复情绪。皇后娘娘说这是……药,其实也恰……如其分,端得是一味灵药啊!” 沈其羽一边汗如雨下,一边替沈其音辩护的模样,倒是十分惹人怜惜。 肖皇后叹一口气,再次问道: “所以这当真是糖?” 这一次是沈其音在弟弟旁边优雅地跪下,双手一捧,把小布口袋里的巧克力呈过头顶,答道: “回禀皇后娘娘,此物名叫巧克力,又名可口糖,乃是用此次在美洲发现的可可果制成。的确是糖,而非丹药,请皇上,皇后娘娘明鉴!” 一听是美洲新奇作物制出的东西,宋世平也来了精神。 “哦?这倒是有趣,魏良,取些过来,朕也来尝尝这有如灵药的可口糖到底有多么可口。皇后,三弟,你们也一同品尝吧。” “是!” “皇兄!”一旁的赵王宋元承忽然开口道,“这宫外来路不明的食物,还是先验过无毒才好食用啊。” “验毒?”宋世平笑道,“常宁县侯方才不已经服用了好几颗?这还需要验毒吗?” “哈……也对,也对。” 宋元承尴尬地笑了两声。在这个时候,魏良已经用银匙从沈其音的布袋中取出了九粒巧克力,分别装在三个小碟子当中,依次呈给了帝后和赵王。 宋世平用银筷子夹起一粒巧克力,仔细端详了一番,笑道: “这可口糖,巧……可力?的确是和方家术士炼制的丹药有些相似,不过闻起来却有一股香甜气息。只是不知这味道……” 宋世平一边念叨,一边把巧克力送入了口中。 “这……这……这味道!” 等宋世平缓过神来,面前的小碟子已经空了,银筷子碰到碟底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宋世平的舌头在口腔中转了两圈,又吞下一些犹带甜味的口水,这才意犹未尽地评价道: “可口糖,果然名副其实!这般滋味,朕竟从未尝过,当真是新奇美妙,令人沉醉啊。皇后,你觉得呢?” 随口一问,却久久没有听到回音。 宋世平转过头去一看,发现母仪天下的皇后竟然呆滞地坐在那里,整个人像是傻掉了一样。 “皇后?茹儿!” 宋世平连唤两声,这才让肖茹还了魂。 “陛下恕罪,臣妾失态了。这……巧克力,真如天上的仙丹一般,如此甜美香醇,竟害得臣妾失神。这下臣妾总算知道,为何常宁县侯能靠这一枚糖果就激发开口说话的勇气了。” “不错,与普通糖果不同,这可口糖确实美味到振奋人心,让人心潮澎湃,而后又宁静祥和,真是奇妙啊。就像是在品尝……呃……” 宋世平一时词穷,仍跪在厅中的沈其音忽然接口道: “——爱情。就如同男女情爱的滋味。” 沈其音的大胆言辞让宋世平惊讶,让肖茹脸红,不过两人稍一回味,却又当真产生了共鸣。 “哈哈哈哈!确实如此。来来来,三位卿家快快平身安坐。哎?三弟,你怎么不吃啊?” 许是为了缓解皇家错怪好人的尴尬,宋世平偏过头去,把目光投向了存在感最低的赵王。 只见赵王宋元承的碟子里,三颗巧克力纹丝没动。赵王举着银筷晃来晃去,像是在给碟中糖果隔空题诗,却丝毫没有夹起来吃的意思。 他确实不敢吃,怕有毒。 因为宋元承知道,自己的妻子,医术高明到被称为神医的姜姬,就是吃了这沈家送上的什么巧克力,然后忽然得了急病……惨不忍睹。 可奇怪的是,姜姬的侍女小逸也吃了,却毫无中毒的迹象。所以宋元承觉得,这毒可能是因人而异,只对特定的人有效? 可他哪知道自己会不会中毒啊!就算其他人吃了都没事,也不代表他宋元承也可以安然无恙啊。 宋元承清清嗓子,微笑着说道: “臣弟不喜甜食,这可口糖似乎数量也不多,不然还是留给皇兄皇嫂享用吧?” “大胆!竟敢让皇帝皇后吃剩的!” 杨三九又跳了出来,极力地表现自己的忠诚。 “去去去,朕自家兄弟的事情,你乱嚎个什么?” 宋世平挥手喝退了杨三九,但言语中的亲近之感表露无遗,就像是呵斥犯了错的爱宠一般。 许是受到了这种口气的鼓舞,杨三九又凑近一步,用十足的狗腿子口气说道: “皇上,奴才的意思是,沈家私藏珍稀美味,自顾自地在御前享用,却不知主动进献……此乃大不敬啊!” 杨三九说得没错,在这个时代,有好东西不主动献给皇上,可不就是大不敬嘛。 沈其音对这种思维不敢苟同,但入乡随俗,她可不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事实上,她和沈其羽煞费苦心地演了半天,为的正是把巧克力这样妙物介绍给皇帝。这可是直接关系到沈家将要向皇帝推销的战略布局呢。 沈其音自信一笑,紧接着杨三九的质疑声说道: “杨公公说得不错,仅在当下,这的确是珍稀美味。船队从美洲带回的可可果本就不多,保存较好的部分送入宫中,而剩下的那些,沈家用了向美洲番族学会的秘法才制出了有限的巧克力。妾身用的可可果是沈家应得的那一份,而进献陛下的,除了保存完好可以作种的可可果之外,自然也有加工完成的巧克力。而且,为了能让陛下吃得顺心,臣妾还做了不少尝试。本想留在压轴给陛下和娘娘一个惊喜的,不过既然被杨公公误会了,那妾身还是提前拿出来好了。陛下,可否将妾身的侍女小宁宣入厅中?” “宣小宁!” 宋世平毫不犹豫地下了命令。 不多时,魏良领着哆哆嗦嗦的小宁进了内库厅堂。而小宁的怀里抱着一个木箱,显然那就是沈其音所说的惊喜了。 第二百零四章 美味的战略(上) 巧克力乳酪蛋糕。 只听这个名字,肖茹心中就一阵激荡。 自那一天在东云小馆里吃过乳酪蛋糕,肖皇后就沉醉于那个味道无法自拔,甚至生出了想把做蛋糕的糕点师傅带回宫里的想法。但她克制住了,越是伟大的人就越该懂得自控。否则的话刚做半年皇后就开始肆意享乐?这是在拖夫君的后腿! 可当沈其音把箱子打开,取出了那听名字看样子就美味至极的巧克力乳酪蛋糕,肖茹就觉得自己的自制力有些不太好用了。 用冰块冰镇着的巧克力乳酪蛋糕呈诱人的深棕色,外表朴实无奇,但回忆起乳酪蛋糕的口感,再和刚刚享用过的巧克力的滋味合二为一的话……那是怎样的神仙享受啊! 肖茹两眼放光,而一旁的赵王宋元承可是后背冒汗。刚才还可以借口巧克力稀少而推脱不吃,可现在这么大一个……蛋糕放在眼前,还能再找什么借口? 不行,还是走为上策吧! “皇兄,这海外的奇物臣弟已经见识了大半,心愿已了,就先行告退了。” 这好东西刚拿出来,宋元承却忽然请辞,这让宋世平颇为吃惊。 “哦?这蛋糕都摆出来了,三弟不尝尝再走吗?” “不了,多谢皇兄美意,可王妃尚在病中,臣弟心中挂念,食不甘味。还是守在病榻前才能心中稍安。” 宋元承面露悲情,情真意切。 老宋家个个都是情种,对这番说辞,宋世平倒是也未起疑心。只长叹一声,随后说道: “唉,也罢!既然强留不得,魏良,你代朕送赵王出宫,顺道去太医院取些名贵的药材补品给赵王妃送去。唔……让曹太医也去看一眼吧。”宋世平还特意对宋元承解释了一句,“朕听闻‘医者不自医’,曹默的医术也许不如弟妹,但帮着看上一眼或也有所助益,算是朕的一点心意了。” “多谢皇兄!臣弟告退。”宋元承深礼谢过,就急切地跟着魏良离开了内库。 沈其音觉得有点奇怪,这姜姬怎么就突然得了急病?到底和救治沈其羽有没有关系? 可惜现在无暇考虑这些事情,还是先把天下最尊贵的一对夫妻哄高兴了要紧。 “杨公公,要不还是您来切吧?妾身若是在陛下面前手持刀具,不定又被您误会什么呢。” 沈其音笑眯眯地支使起了杨三九。 虽然沈其音话中带刺,可杨三九不在乎,他巴不得有这种伺候主子的机会呢!内库总管固然职权大油水多,却不是他想坐的位子。想方设法升回皇上身边伺候才是他的愿望。 “请陛下和娘娘稍候,奴才先替您尝尝。” 杨三九拿起了木盒里根本没开刃的小刀,煞有介事地给自己切了一小块,用颇为悲壮的表情吃了下去……就好像真的在吃毒药一样。下肚之后,还面色凄惨地呆立原地,似乎是在等待毒发身亡一般。 “好了好了,毒也验过了,快呈上来吧。” 肖茹是真等急了。送上门的蛋糕只能看不能吃,实在是太过煎熬。 而杨三九感受到了皇后娘娘的不悦,连忙收起了做作,麻利地切出两块蛋糕,分装两碟呈给了帝后。 宋世平还顾着仪态,摆着架子慢慢品尝。可肖茹是真的难以自持,仿佛又回到了邂逅乳酪蛋糕的东云小馆,重新变回了豪爽干脆的将门虎女。 银匙运转如飞,就如同狂暴的小爪子,口齿唇舌通力合作,高效运转,如同一台精致的小机械。沈其音暗自慨叹,用如此快的速度进食,还能最大限度地保存了礼仪和端庄,这也许就是所谓的母仪天下吧……一般人可真做不到。 而与皇后相反,宋世平吃得很慢,甚至有些心不在焉。沈其音偷偷瞄了一眼,发现原来当今天子也在忙着偷瞄,他瞄的是沈其羽。 “这蛋糕的确美味,巧克力和乳酪融合在一起,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味道。常宁县侯,你不想吃一些吗?” 宋世平慢条斯理地吃着蛋糕,状似随意地问着沈其羽。 “谢……陛下美意!臣为了鼓起勇气与……二圣对答,不得已以糖为药,御前服用,已是失态。这……蛋糕本就是沈家进献宫中的……贡礼,微臣岂敢分食?” “哎,朕不是说了嘛,这里不是金殿之上,不必拘于礼数。沈侯想吃就吃一些吧。三九,去给沈侯切一块吧。” 杨三九轻轻哼了一声,他可不想伺候沈家的小傻子。可皇命如此,他也只能摆个臭脸,胡乱给沈其羽切了一小块,也装在碟子里。他端着碟子刚走到沈其羽面前,就见这孩子痴痴一笑,说道: “陛下,这巧克力……对臣来说乃是……鼓劲的良药。极度怯懦……紧张的时候吃上两粒,或有奇效。然而若是平日里吃得多了……习以为常,怕就要……失了效用。故臣当真不敢多吃……微臣斗胆,将这一碟蛋糕献给……皇后娘娘!看娘娘吃得高兴,微臣就……心满意足了!” 杨三九回头一看,肖皇后的碟子已经空了,手里的巾绢不知是在擦嘴还是在遮掩微微发红的脸。 “既如此,三九,那就给皇后拿去吧。” “是……” 杨三九苦着脸,把切得乱七八糟,掉了许多渣的这一块蛋糕呈给了皇后。好在肖茹眼里心里只有蛋糕,根本顾不上旁的,不然的话,杨三九少不了要挨一顿白眼的。 宋世平怜爱地看了一眼肖茹,用眼神示意她吃个痛快,不必顾虑。而后回过头来看着沈其羽说道: “朕看沈侯的状况已经比方才有所好转,言语也流利了许多。怎么,是不是心中的惧意已经有所消退了?” “正是!”沈其羽欠身答道,“陛下仁德亲切,平易近人,让臣……如沐春风,故而好转良多,几乎与在家中无异。” 宋世平闻言,放下了吃了一半的蛋糕,端正坐姿,郑重说道: “看来沈卿的心疾的确是痊愈了,只需再做些许调整就好。沈家有功于国,沈相的功业也需要你们这些晚辈继承下去。朕有心赐官于你,实职实任,让你能为朝廷效力,沈其羽,你意下如何啊?” 沈其羽连忙跪倒在地,答道: “臣愿为朝廷效力!” “哈哈!好!不愧是沈相长孙,当仁不让啊。”宋世平点点头,又继续问道,“眼下有两个实缺,一是通政司右参议,二是巡海御史,不知沈卿自己觉得,哪个官职你更能胜任呢?” 第二百零五章 美味的战略(中) 给你两个官,你想做哪个……宋世平这个问题可不是随便问的。 今日的会面让启泰帝确信了沈家可用,沈其羽可用。 恢复了灵智的沈其羽虽然看起来还是有些古怪,甚至可以说难登台面,但至少反应机敏,对人情世故也算心中有数。只是放在古灵精怪,妙想频出的沈其音身边一比才稍显平庸了一些。做官,做个中规中矩的官,足够了。 从争储开始,宋世平在朝堂上看过太多的事,见过太多的人。他心里清楚,大多数的官职,是个人就能做。但要能做得好,就非得是人尖子才行。而天下的官员何止千人,真正把官做好了的又有多少呢?这个数字,宋世平甚至都不想去算。 所以说现在,宋世平对沈其羽并没有太高的期待,在进一步展示出能力之前,他依然还是沈其音的一张面具。 若是在今日之前确认了沈其羽痊愈,宋世平会毫不犹豫地让他做那个通政司右参议,留在京中任职。可一样一样看过了沈家从海外带回的货品,宋世平又隐约觉得,似乎南方沿海才是沈家能发挥更大作用的地方。 幸好这里不是金銮殿,没有那些顽固碍事的老家伙在,很多事情倒可以放在明面上说一说。 “通政司右参议,巡海御史,这两个官职,沈卿觉得自己更能胜任哪个呢?” “陛下,这……巡御史,乃是前朝官职。本朝似乎……并无此职?而巡海御史,更是无先例可循啊……” 觉得巡海御史不明所以,这就是说要接受通政司右参议了? 宋世平看了一眼肖茹,此时肖茹刚吃完第二块巧克力乳酪蛋糕,一边轻轻擦拭着嘴角,一边微微点头。 看现在的沈其羽只是不善与人交流,但既然灵智已经恢复,那么饮食起居至少不需要沈其音去照料了吧?这样的亲家虽然不能令人满意,但也不算是个包袱了。此时的肖茹觉得,让沈其羽留在京中也无妨。 官员的任命本与皇后无关,但因为沈家和肖家的联姻,宋世平也不得不顾及到肖茹的感受。现在皇后没有异议,自然是皆大欢喜的结局了。 “嗯,既然不想做巡海御史,那么这通政司——” “——陛……陛下!”沈其羽惶恐地打断了宋世平的话,“臣非是不想做巡海御史,只是对此官的……职能有些疑问。不知这巡海御史,在稽查商税之时,可有更易地方商法之权?” 宋世平一下子愣住了。 “商法?是指大成律中,与商贩有关的律条吗?” 此时,沈其音插口说道: “启禀陛下,我大成的律法中对商事的规范限定比较模糊,只有不得欺行霸市,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偷税漏税这样宽泛的条款。而各地的市场规范,基本都是由各家商会行会与地方豪强约定俗成出一套规矩,连衙门都很少过问。” “这样啊……”宋世平对商事的认知十分有限,他稍加思索之后便说道,“既是约定俗成,巡海御史自可在朝廷法度的基础上进行监管,甚至更易……只要尔等有压住地头蛇的能力。” 得到这个答案之后,依旧跪在地上的沈其羽,抬头看了一眼依旧安坐的沈其音,点了点头,随后答道: “臣……不才,愿为巡海御史!为陛下保我大成海路清宁通畅,财源滚滚!” “财源滚滚?” 宋世平略微皱了一下眉头,他知道沈家是海商出身,但为官不言利,哪怕是户部的官员都不敢把钱字挂在嘴边,怕被人看作铜臭缠身的小人。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可是圣人说的。 像沈其羽这样敢把财源滚滚四个字摆在明面上,甚至当它作自己的为官之志,那就实在是太过与众不同了。 “哈哈哈哈……沈卿先平身吧。看来对于巡海御史一职,沈家已经有些想法了?” 宋世平望向了沈其音,语出惊人的虽是沈其羽,但背后的主意,肯定还是沈其音拿的。宋世平需要一个详尽的解释……就像那册收编佛朗机俘虏的建言一样详尽才好。 “陛下,君子不言利,但国家财计是否言利?” 这还用说吗,国库里的银子什么时候够用过? 宋世平苦笑一声,答道: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国财之利虽是重要,却不可与民争利,巧取豪夺。” “那海外番商之利,可与之一争?” “这……”宋世平稍显为难,而后答道,“我华夏乃是天朝上国,靠压榨番邦得利……怕也不妥。” “陛下误会了,妾身之意非是要压榨番商,而是要扩大贸易,合作共赢。只不过这共赢之中己方的利益,也是争出来的。那些金发碧眼的番人可不懂什么君子之道,只知得寸进尺。若是分毫不争,吃亏的可不止我大成朝廷,连百姓也要跟着受损。” “嗯……倒也有些道理。”回想起佛朗机使臣巴尔德的那副嘴脸,宋世平也不禁连连点头,“那么沈家对此又有何建言啊?” “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完善商法,规范贸易,增强巡海力度,确保海疆安全……但这些事情均非一时可成,需待内外安定方可放手施为。” “内外安定……” 宋世平喃喃自语,他当然知道沈其音是什么意思。 内,指的是朝堂。若是想在商道上大做文章,儒家出身重农抑商的夏伯严是绝对不会同意的……哪怕他自家的亲戚也在行商。所以,夏伯严不去,这一系列的改革就根本没有生根发芽的土壤。 而外,从沈其音的言语中推断,指的应该是仍然占据着东宁岛的佛朗机人。同样,因为宰相夏伯严的掣肘,朝廷短时间内无法出兵。东宁岛不复,海疆的安全又如何能确保呢? 夏伯严,这一块顽石,把所有的路都给堵住了,不除不行啊! “不错!朕也期待着内外安定,这也需要沈家助朕一臂之力。第一期的报纸办得不错,还需再接再厉。”宋世平提醒了沈其音一句,让她别忘了先前承诺的事情,随后又继续说道,“可即便报纸办得好,了却了朕的心愿,可朝堂变动,整军备战,都需要时间。要达到内外安定,也不是一年半载就能完成的。在这之前呢?沈家可还有别的计划?” “有!”沈其音自信一笑,答道,“既然环境暂时无法改变,那么就通过让人欲罢不能的优秀商品来扩大贸易。” “哦?是什么商品啊?”宋世平颇有兴致地问道。 而沈其音还未开口,已经吃下第三块乳酪蛋糕的肖皇后却恍然大悟。 “是巧克力!” 第二百零六章 美味的战略(下) “巧克力?”宋世平略带怀疑地问道,“只是一种糖果罢了,真能让番商争相购买吗?” “陛下,在我大成的对外贸易中,目前销量最大的三种商品是丝,茶,瓷。这其中,茶也不过是一种饮品而已。但当饮茶在西方也成为一种习惯甚至嗜好之后,茶叶,尤其是优质的茶叶就一定会成为紧俏的商品。巧克力也是一样。” “哼……” 听了沈其音的话,杨三九在一旁冷哼了一声,显然是有些不以为然。 这不是上朝,讨论的又是商事,所以宋世平也不介意多问上一句。 “三九,你觉得有什么不妥吗?” 杨三九也不含糊,皮笑肉不笑地对沈其音拱拱手,然后答道: “皇上,奴才觉得咱们沈县主想用这巧克力来赚番商的钱,实在是有些一厢情愿。方才沈县主不是说过,这巧克力的原料乃是美洲的什么可可果,做法又是从美洲土著那里学来的。可是沈县主,您在先前的奏报里也提过,说美洲已经让佛朗机人给占了,那里的什么印加国纳瓦国都让佛朗机给灭了。既然如此,这巧克力的原料配方,佛朗机人也是唾手可得。要吃巧克力,他们自己做就是了,哪还用得着千里迢迢跑到咱们大成来买?” 即便在沈其音心里,杨三九绝对算是敌对势力,但此时此刻,她也不得不说一声佩服。果然,能成为皇上跟前的红人,那就绝对不会是什么愚蠢之辈。只听沈其音提了一句卖巧克力,就能立刻开始找茬,还一找一个准,这就是本事。 杨三九说得没错,这巧克力,现在的佛朗机人也是有条件能做出来的。可有条件是一回事,真正研究出做法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在原本世界的历史上,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后,返航西班牙的时候就把可可豆带回了欧洲。二十多年后的1527年,征服了中美洲的科尔特斯正式把巧克力介绍给西班牙宫廷。然而当时,人们只是采用美洲土著最原始的吃法——冲饮。没错,最初登陆欧洲的时候,巧克力只是一种饮料。 那么真正的固体巧克力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 1八20年,荷兰人才发现了把可可脂从可可豆中分离出来的方法,从而制出了可可块。自此之后,巧克力食品的发展才算正式走上了高速路,各种形态口味的巧克力一一问世。 也就是说,从欧洲人得到可可果开始算起,经过了三百年左右的时间,才开发出了固态巧克力的做法。 所以说沈其音现在使用的巧克力制作工艺是远远领先于这个时代的。沈其音有理由相信,手握可可果的佛朗机人,现在顶多就是把可可豆磨成粉,加热水冲开,再放点糖,加点蜂蜜,还觉得不够劲儿的话,肉桂,肉豆蔻等各种香料可以变着法的搭配……这就好比唐朝流行的煮茶法,茶水里要加盐葱姜枣桔皮茱萸薄荷等材料调味,那和之后炒青沏茶的喝法能一样吗? 这就是超越时代的自信! “回禀陛下,沈家制作巧克力的方法虽是源于海外,但经过一番改良之后已是青出于蓝。其中借鉴了一些道家炼丹制药的法门,岂是番邦蛮夷能想到的?妾身敢用项上人头担保,这巧克力,眼下只有沈家做得出!” 杨三九并没有被沈其音的气势吓倒,他依然冷笑着说道: “那又如何?等第一批巧克力卖出去了,番人拿到手中研究一番,大概也就能知晓做法了吧?” “哪有那么简单?若真是如此,恐怕世间也就没有什么秘方秘技可言了。再退一步,真如杨公公所说,佛朗机人研究出了沈家的秘法,又能如何呢?邯郸学步而已。而沈家还会继续改良工艺,做出更好更美味的巧克力。仍拿茶叶举例,佛朗机人既然也开始喝茶了,那他们就不会学着种茶炒茶吗?哼,也许吧。但想喝真正的好茶,还不是要乖乖来我大成购买?” 沈其音不会忘了,她在给学生讲近代史课程的时候所列举的数据。 1八八0年,中国的茶叶出口数量达到了十万吨。那是中国茶叶出口的一个巅峰期。 只要坐拥领先世界的工艺,就等于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茶叶卖得,巧克力如何卖不得? 这一回嘛,杨三九是真的词穷了。而经过这一番辩论,宋世平的眼睛也越来越亮——这巧克力,也许真的是一门好生意! “既然如此,内库接收的这一批可可果,还是尽快种下去吧。对了,这可可果种下,多长时间可以收获啊?” “……五年。” “五年?” “还得叫陛下知道,京城秋冬寒冷,恐不利于可可树生长。” 这两盆凉水泼下来,宋世平的脸色就有些不好看了。 “既然如此,原料有限,岂不是说这巧克力的生意最早也要五年之后才能做起来?方才说的内外安定,怕都用不了五年之久呢。” “陛下莫急,妾身这里还有一个好消息。四叔在美洲之时,发现可可树都生长在炎热地区,气候大抵和遥州相仿。而妾身听了四叔的叙述,便派人在常宁附近的山中寻找,本只是碰碰运气,却没想到真的在荒山之中找到了一片可可树林。” 宋世平惊喜万分: “什么?在我大成国内也有这种可可树?” 扯淡呢! 这就是沈其音欺负古人不懂地理学植物学了。那片可可树,是她之前让小墨改造了一批快熟树种,又偷偷让李丰一家种到山里去的。两个月结果,算时间,现在差不多已经长出可可果了才对。 当时她只想着以那片可可树林为基础,早日把常宁的巧克力生意做起来。没想到进京之后,这颗闲子倒成了一手妙招,给她帮了不小的忙。 “正是!”沈其音脸不变色心不跳,眉开眼笑地答道,“那一片树林虽也不大,但以其产量,已经可以支撑巧克力的外贸生意了。不过物以稀为贵,所以这头几年里,巧克力的价格应该会十分昂贵。而这一种新兴商品,如何售卖,如何缴税,一切的规则都需要从头制定。妾身以为,那一片可可树林乃是天降祥瑞于大成,以此制出的巧克力珍稀无比,当课重税!” 原来如此,这样的话,一切就都串起来了。 宋世平哈哈大笑,说道: “好,常宁县侯沈其羽,朕就封你为巡海御史,监察海贸商事。巧克力贸易征税一事,朕要看到你的奏章。沈爱卿,你先前所言的财源滚滚,朕已经迫不及待了!” “是!”沈其羽又跪了下来,“微臣必不负陛下所望!” 这一次,沈其羽没打磕巴。 第二百零七章 皆大欢喜 这一趟进宫献礼,沈其羽得了个巡海御史,沈达海的军职也有了定案——从五品的武德将军(比庞磊的武毅将军还低半阶),调任至常宁水师大营,具体任职由水师统帅蒋成济任命。 给了个武散阶,也没有封实官给兵权,说实话,对沈达海这样的有功之臣是稍显亏待了。 没办法,沈达海立功的这趟征程是先皇洪德帝光辉一生的一个污点,实在不宜大肆宣扬,只能偷偷摸摸地给点小恩小惠。而且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若是帮皇上出海找不死药都能混个实权将军,那些在战场上浴血奋战的将领非要气得跳脚不行。 所以,给个有名无权的武散阶,发到军中将领一向轻视的南方去,就是沈达海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封赏了。 不过这样的安排,对整个沈家而言反倒有利。沈其羽这个巡海御史回到常宁之后是要大刀阔斧做些事情的,而蒋成济和沈其音关系要好,到时候打个招呼,分给沈达海一些闲兵,让他配合巡海御史的监察整顿,沈其羽的工作也就更容易展开了。 等到朝中有变,对佛朗机的战事重开,沈达海也可以随时顶上前线,再立新功。到那个时候,沈达海才算真正在军队里站稳了脚跟,无论再调派何处,晋升何职,都不至于糟其他武将的白眼了。 沈达海不贪心,他正值壮年,有的是时间征战立功。回常宁可以保护家人,又有机会继续与佛朗机人作战,正合他的心意。 虽然两人的官职任命还要经过中书审理才能正式生效,但沈其羽的巡海御史本就是夏伯严提议,怎会出尔反尔?而沈达海的安排就更是无关紧要,所以应该不会再有什么变数了。 启泰皇帝很满意,沈家的两位男丁都安排妥当,而沈家的女军师依旧是妙想频出。按他的想法,沈其音留在京中嫁入肖家,继续利用报纸来削弱夏伯严的根基;而沈其羽回到常宁监督维护巧克力的出口贸易,为朝廷增添一条财路。如此双管齐下,两年之内,夏伯严倒台,国库充盈,就是他宋世平大施拳脚的时候了! 肖皇后也很满意,沈其羽病愈了,得官了,眼看还要回乡了,那么沈其音就可以踏踏实实,安安稳稳地嫁入肖家。虽然人家姑娘到现在都还没点头,陈子延那边试探出来的结果是说要再考虑考虑……唉,这家中没个靠谱的长辈,说起亲来就是麻烦。不过没关系,肖茹眼里这两个打打闹闹的小家伙就是天造地设,等忙完了太后寿辰,她自认亲自出面劝说,这场婚事便是十拿九稳了。 “怎么样,事情成了吗?” 宫门外,肖锦总算是等到了沈家人出宫。他也是局中之人,自然关心此行的结果。 沈其音略显疲惫,宫中的繁文缛节,哪怕是轻量日常版的也还是让人神经紧绷。但她还是向肖锦露出了笑容。 “嗯,成了。” “这么说婚事已经推掉了?” “那倒没有,只是确保了阿羽可以回乡做官……”瞥见肖锦一脸失望的表情,沈其音说道,“退婚急不得,得一步一步走才行。若是走得急了,让你姐姐姐夫觉得我们是胡闹逆反,直接下旨赐婚的话,那就真是走到绝路上了。” 肖锦长叹一声,虽然自从听了故事,他就一直以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原型人物自居,自认聪明绝顶,明察秋毫,可牵扯到朝政……以及朝政延伸出来的政治联姻,他自知没有沈其音看得清楚,想得明白。 “那你倒是说说,下一步该怎么走?” “等消息,朝会上不是要讨论收编佛朗机俘虏的事情了吗?竖起耳朵听着就是了。” “佛朗机俘虏,那和你我有什么关系?” 沈其音看了肖锦一眼,她在宫里说了太多的话,现在口干舌燥的,实在不想解释太多。没必要!有肖万山那条老狐狸在,沈其音知道,哪怕不事先打招呼,时机一到,肖万山自己也能想清楚该怎么做。 所以沈其音避重就轻,拐了个弯反问道: “呵呵,别的先不说,下一期报纸可该出了。都准备好了吗?” “这我当然知道!”肖锦颇为自豪,摩拳擦掌地说道,“杂闻,连载,漫画,广告,全都准备好了。倒是你的时政新闻还有凌烟阁的稿子还没交……要等到什么时候啊?” 沈其音嘿嘿一笑,说道: “当然是等到朝会的讨论结束之后啦!” 朝会讨论佛朗机付俘虏收编一事,这是献俘仪当日定下来的。沈家并没有耽误工夫,当天晚些时候就把那一册‘建言’套了个奏章的皮,递交给了通政司。 由于这份奏章实在太长,通政司又不是一个工作效率很高的部门,费了半天的劲抄录归档,到了第二天,也就是沈家进宫这一天下午,夏伯严才在中书省的值房里看到这份奏折。 这个时候,夏伯严的心情还是不错的,因为皇帝那边传来消息,沈其羽的官职最终定为了巡海御史——正如夏伯严之前的提议。 在夏伯严看来,这就是沈家机关算尽,到头来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替先帝干了脏活累活怎么样?利用报纸耍些阴谋诡计又怎么样?最后没能留在京城这个权力中枢,不管怎么想都是失败的。 夏伯严对沈家并无恶意,只是不喜欢沈家小辈为求一官而钻营无度,不择手段的做派。让沈家小儿留在家乡监几年的税,好好反省反省,就算他夏伯严替沈渠昆教育子孙了。 不过一码归一码,沈家上的这一本关于收编佛朗机俘虏的建言,夏伯严还是认认真真地读了下去。若真是金玉良言,利国良策,他也不会因为一点小小恩怨就将其拒之门外。 结果,老夏花了半个时辰的时间仔细看完了这本史上最厚的奏折,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这是沈家的投名状吗? 到底还是文官出身,不会因为家里出个投笔从戎的庶子就改弦更张。这一手,表面上看来是要增强军队的战力,但实际上呢,是在给那些武将们的后背上插刀子啊! 若是运作得当,说不定真的可以一扫军中弊病,限制那些武将的权柄势力。 文武殊途,天生就是要互相制衡对抗的……至少夏伯严是这么认为的。而沈家的这一份建言,在夏伯严看来,就是在给他递刀子。 不错,不错!夏伯严开始期待起朝会上的讨论了。 二桃杀三士,这样的妙法,还就是屡试不爽啊! 第二百零八章 文武之争 沈其音在那份建言里到底说了什么? 洋洋洒洒几万字的长篇大论,其中却没有半点废话。 先是详细叙述了沈家是如何安置教导佛朗机俘虏的。分班,训练,奖惩,心理辅导,良性竞争……至于训练内容嘛,除了汉语教学,其实跟中学生军训差不多。 然而初中生军训可以偷懒耍赖假装中暑回宿舍玩手机,这些命都攥在别人手里的佛朗机俘虏哪敢懈怠?而且只要听话就是好吃好喝,犯了错误也不过是罚站关禁闭饿肚子,没有鞭打虐待……佛朗机人对待俘虏,甚至各行省的异国百姓都没有这么好过。只是练练队列,学学汉话,除了累一点,被俘的日子似乎并没有太多痛苦。 所以,绝大多数的佛朗机俘虏选择了配合。一段时间下来,还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沈其音详细记录了这一切,规则,注意事项,观察日志,就像是初中生暑假饲养仓鼠的记录,浅显而全面。 这些记录既是一种训练管理的方法,又是番人可束可用的证明。 除此之外,还有火炮的改良计划,专业炮兵部队的整编建议,通过新式炮兵压制草原骑兵的战术构想等等…… 这其中有这么一条,就是新式炮兵受兵员器械限制数量不会多,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威力,需要与现有的精锐步骑绑定结合,经过一段时间的联合作战训练方可形成战力。 表面上看来这是非常理性观的建议,然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到了夏伯严的眼里,这条建议就成了制约武将,改革军制的好手段。 屁股决定脑袋,立场决定态度。只要放上饵食够香,鱼儿就一定会咬钩的。 沈其音要的就是夏伯严向武将出手! 现在的朝堂上可以分为四派: 文派,武派,皇派,自成一派…… 文派武派不用多说,所谓皇派便是跳出文武阵营,以皇帝的意志为政治导向的官员,比如王鹤,比如肖万山。虽然肖万山你好我好大家好,并没有明确脱离武将阵营,但他国丈的身份摆在那里,当皇派和武派出现分歧的时候,他根本没有别的选择,只可能跟着女婿走。 至于自成一派,指的就是那些墙头草。他们人数多地位低,看似无用,但这些人的声音也是不可小觑的。至少墙倒众人推的时候少不了要靠他们来一壮声势。 现在朝堂之中宋世平和夏伯严的针锋相对,其实就是文派和皇派在争夺政治话语权。墙头草都在观望倒是没什么,但一群武将全成了闷嘴葫芦可不行。 大家都是聪明人,不想惹麻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想法沈其音很能理解。这和当初争储的时候可不一样,就算把夏伯严怼下去,打击了文派又能如何?国家大事政治经济还能轮到他们这些大老粗插嘴吗?日子还不是一样过。费力不讨好的事自然没人愿意去做。 那好,沈其音就来个祸水东引,促使夏伯严对武派下手。当对面真的触及到这些武将的切身利益时,沈其音不信,他们还能像现在一样冷眼旁观。 把武派拉下水,这就是沈其音那份建言里隐藏的小计谋。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沈其音要完全站在武将这一边。说实话,军中的弊病也是个顽疾,为了国家百姓,该治还是得治。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这才是沈其音最想看到的局面。 因为她是民派——不为文官,不为武将,不为皇帝,她做出的决定,考虑的都是普通百姓的利益。 夏伯严也觉得自己是为了天下百姓。只有把那些武将的尖牙利爪都磨平了,野狼驯化成猎犬,安镇固守,天下才能太平。 所以到了约定的日子,朝会之上,夏伯严第一个出列,把沈其音这份收编佛朗机俘虏的建言好一通夸,请求启泰皇帝立刻着手施行。 武将这一边一如往常,安安静静地听着,没太当回事。 不就是收编佛朗机俘虏吗?草原上小部落的骑兵也不是没收编过,只不过一个骑马,一个开炮,就这点区别了吧。 真正认真看过那一封长奏章的武将,也只有兵部尚书石开一人了。那几万字的内容,石开看得头疼眼花,倒也没看出什么大毛病来。不就是训练番蛮,编组炮兵吗?他只觉得那些队列军姿都是花架子,到了战场上根本不顶用。除此以外,他还真没发现什么值得深究的地方。 但此时听着夏伯严侃侃而谈,大加赞赏,他这心里头反而有些不安了。 夏伯正严慷慨陈词,继续说道: “臣以为,此奏折当中写到的练兵之法颇为可行,严肃军纪,整顿军容,使我朝雄狮百万均能如臂使指,则外敌不再为患。臣观此练兵之法,最强调的便是纪律二字。战俘营中,每一班都配有指导员一名,除了教习汉话,还要负责管理纪律开导心结,日夜教导,使番人真心臣服于我大成。依臣之见,此法不单可用于番兵管理,凡我大成军队,均应借鉴此法。” “哦?夏相可尽言,如何借鉴?” 宋世平端坐龙椅,不慌不忙地问道。 夏伯严露出了微笑,郑重答道: “番人新附,又要学习汉话,故几十人中便要设一指导员。而我大成军中,只需在现有将帅之外按级配备文官督导即可。” 图穷匕见! 听到此言,石开立刻站了出来,高声喝问道: “夏相之意,可是要复前朝监军之制?” 这一下子,其他武将也恍然大悟,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监军制?前朝被草原鹰部所灭,虽然有一半原因是因为那亡国昏君愚蠢,认敌为友疏于防范。但大部分武将都坚信,另一半原因就是那该死的监军制! 按照前朝的制度,每一支军队都设有监军一名,不止如此,监军的权柄还是大于军队主将的。‘进止可否,悉取监军处分。’ 而各级监军,基本都是由皇帝信赖的太监或外戚来担任的。这些人不懂军法,不知应变。于公,是要监督管理武将,防止他们违命甚至造反;于私,个个都在收受贿赂,任用亲信,就没干过什么正经事。 草原鹰部忽然背约来袭的时候,虽然第一时间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但从北境到京城一路进军,各路守军还是有足够的反应时间的。而之所以没能将侵略者拦在京城之外,落得个城破国亡,树倒猢狲散的结局,正是因为这些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监军。 此时宰相夏伯严忽然提议要在军中配备督导的文官,这不就等于是要走前朝灭亡的老路吗? 原本已经习惯了耷拉着脑袋欣赏金銮殿地板的武将们一个一个都抬起了头,他们望向文官阵营,看着那一张又一张若有所思,似有所想的脸,总觉得那背后充满了恶意。 武将们皱起了粗眉,攥紧了拳头……随着宋世平登基而日渐平息的文武之争,似乎又要重燃战火了。 第二百零九章 进击的宰相 “夏相之意,可是要复前朝监军之制?” 面对兵部尚书石开的质问,夏伯严面色淡然,似乎早有所料。他波澜不惊地答道: “说是监军制度倒也不错,但却与前朝不同。” “怎个不同?” “前朝用的是宦官监军,本相之意乃是文官监军。” 石开冷笑一声,说道: “这有什么区别吗?还不都是监军!前朝是怎么亡于监军之制的,夏相不会不知道吧?” “宦官无才无德,用之误国,与其说前朝亡于监军之制,倒不如说是亡于昏君信用宦官。而文官之中亦有许多熟读兵法韬略,胸中兵甲百万的英才,岂是贪婪无用的阉宦之流可比?” “哼!熟读兵法?就跟那纸上谈兵的赵括一般吗?” 石开身后冒出一个略带怒意的声音,是镇守京畿的老将军徐奎。 这位老爷子上次在朝堂上主动开口说话是什么时候来着? 夏伯严倒是不在乎谁又跳出来了,他依然镇静自若地反驳道: “老将军这个例子举得好,赵括不正是战国时赵国的一员武将?如果当时赵国能使一稳重文官监军,制约赵括的独断专行之权,长平之战何至惨败?” 夏伯严不愧是老江湖,一句话就把徐奎给绕进去了,涨红了老脸不知该如何反驳。 论起斗嘴辩论,整个武将阵营加起来怕也不是夏伯严的对手。 但徐老将军的出手激发了一众武将的斗志,谁也不想领军在外的时候身边跟着个文官指手画脚。就算说不过夏伯严,大家至少要把气势和态度拿出来。反正国家大事也不是谁辩赢了听谁的。 皇上在上头看着呢! 只要全体武将一致反对,难道皇上还能任夏伯严那老儿继续胡闹?这么多年的文武之争,武将们力推宋世平登基是为了什么呀?不就是为了像这样关键时刻,皇上能站在武将一边,维护武将的利益嘛! 虽然登基之后,宋世平和一众武将的关系有所疏远。但那是由于身份地位的变化所致,并非是兔死狗烹,鸟尽弓藏——关系淡了,但情分还在呢。 所以武将们相信,只要反对的声音够激烈,再加上皇帝撑腰,便是当朝宰相也不能为所欲为。 所以,武将们一个一个站了出来,你一句我一句,开始了对夏伯严的围攻。 “战场上哪有那么多如果?那本将还觉得,如果派个文官监军,赵括那个棒槌输得会更惨呢!” “胜败乃兵家常事,若只论败不论胜的话,文官干扰军略用兵以致战败的例子,历史上也有不少,怎么不见夏相拿出来说说?” “诸位将军,本相提议乃是文官监军,非是文官为帅。一人计短二人计长,有个头脑冷静心思缜密的军师为辅,就让各位将军如此忌惮吗?” “军师是军师,监军是监军,岂能混为一谈?现在军中也有行军书记,足以在主将帐下出谋献策,再添个监军岂不是画蛇添足?” “非也!文官监军,可使军队进退有度,安分守法。按沈家建言中的方法督导士卒,严肃纪律,更可使我大成军队的战力获得提升。除此之外,军中弊情,如吃空饷,贪封赏,杀良冒功,妄启边衅等等,亦可因此杜绝!” 夏伯严舌战群英,毫无惧色,甚至越战越勇。 什么沈家的练兵之法,只是个引子而已。真正要命的还是后半句话。 即便是和武将交好的宋世平,对军中的贪腐也是不会容忍的。 早在宋世平还是魏王的时候,就主动揭发过边军的贪腐案,还因此受到过先帝的嘉奖。 如今天下已定,战事不多,除了北疆守军时不时能在草原人入寇时捞点战功,其他各地守军可是清闲得很。将军们想挣钱,除了自己做买卖,基本就是靠走私和吃空饷。 在很多地方,这样的情况已经成了常态。 所以夏伯严提到军中贪腐的时候,武将阵营里一时没了声音。 借这个空当,宋世平及时地开口了。 “军中设立监军一事事关重大,可改日再议。今日只论收编佛朗机俘虏一事,夏相还是说回此事吧。” 宋世平这话说出来,武将们一下子眉开眼笑。 皇上果然还是跟武将亲啊! 虽然只是拖了一下,并没有直接否决此议。但这么一拖,武将们就有了时间可以商讨应对,不至于像今日一样被夏伯严的突然发难打个措手不及。 事实上,宋世平也不是完全反对夏伯严的提议。 军中弊情,他心里也是有数的。放任不管的话,大成的军队迟早要堕落到不堪一击的水准。想办法管管也好,虽然不至于到复设监军的程度,但也是时候想个温和的办法解决此事了。 监军之议放到一旁,今日朝会,宋世平还是颇有些惊喜的。 这段时间,每次他和夏伯严起冲突,都有一种势单力薄的无力感。能替他冲锋陷阵去驳夏伯严的,可能也只有王鹤了。那些个武将,哪怕是在研发新式战船,乘胜收复东宁岛的议题上,都没有出声支持过他。那种惫懒的态度,甚至让宋世平有些恼火。 可今天,当夏伯严把火烧到武将们的头上,这帮家伙也终于知道出点声了。 像之前那样宋世平还得亲自下场跟某个臣子争个面红耳赤,说实话……挺丢龙脸的。 而现在,两边相争,由皇帝居中调停,才是一国之君最希望看到的局面。 可宋世平还没沾沾自喜多久,就被夏伯严驳了面子。 “回禀陛下,臣所言监军一事,正是出于收编俘虏,组建新式炮兵的考量。” 这是生拼硬凑死咬不放? 宋世平又有些不高兴了。 “哦?朕看来这分明是两件事情,夏相缘何混为一谈呢?” 夏伯严仿佛没听出皇帝语气中的不悦,依旧是侃侃而谈道: “臣以为,看似两者无关,实则大有关联。如沈家建言中所说,新式炮兵组建之后,当和现有精锐步骑协调作战,方可发挥最大威力。而为了早日形成战力,则需要三军用命,共同操练,甚至同吃同住,久而久之,才能做到浑然一体,配合默契。陛下试想,按沈家建言组建的新式炮兵有指导员管教约束,纪律严明;而与之配合的步兵骑兵却还松松垮垮,甚至暗藏空额,粮饷不足……这样截然不同的两支军队,真的能配合在一起作战吗?” “这……” 宋世平一时语迟。 夏伯严这老儿……说得好像也有点道理啊! 第二百一十章 人心的转变 宋世平的犹豫正如夏伯严所料。 新皇的夙愿就是扫平北虏,让居住在北方平原上的百姓不必再对草原上的动向一日三惊。 新式炮兵,新式训练,焕然一新的战斗力,但必须要协同作战。可规矩都不一样,一边令行禁止,一边散漫放纵,这要怎么协同呢? 趁宋世平思索不语的时候,夏伯严又紧跟着添了一把火。 “正如沈家这份建言中所说,新式炮兵,成军不易,一时间数量不会太多。臣以为,可以从北境守军之中挑选纪律优良,愿意接受监军管制的部队,与新式炮兵进行协同作战训练。待配合纯熟,便可以此军为抵御北虏入寇的主力。无论是攻是守,北方战线,当以此军为先!” 这一下子,武将的队列里又开始了窃窃私语。 老夏这是要做什么…… 如今天下安定,能捞战功的地方也就只有北边了。 成国上下公认的精锐部队,除了一部分卫戍京城之外,剩下的大多都顶在北疆的重镇上戍边,防卫草原人。 天下战局就是一碗稀粥,饱满的米粒全在北方的边境线上,剩下的地方就只有稀汤寡水,根本填不饱肚子。这已经够不公平的了,怎么,现在有了新装备新武器,还是紧着北边那群饱汉子享用? 那剩下这些饿得头晕眼花的兄弟们,就一点机会都没有了吗? 有那心思敏捷的就开始计算起来了。 没有监军碍事,可以吃吃空饷,还能在分发给士兵的赏赐上刮一层油。可若是抢先一步接受了监军呢?小金库是搞不起来了,可是收纳了新式炮兵,摇身一变成了北境主力的话,那未来可得的战功封赏,不比偷偷摸摸揩油更痛快,更踏实? 大家伙心里都在打着小算盘,可谁都没想到,反应最快的竟然是庞磊! “启奏陛下,末将以为不妥!新式炮兵若成,则是我朝军中机密,贸然调动至北疆训练,恐为北蛮探子窥视;而现有北疆守军重任在肩,不宜轻动。所以末将认为,与其将新式炮兵配给北境守军,倒不如从京营中挑选精锐与那新式炮兵配合训练,练成之后再开赴北境,则可保万无一失!。” 夏伯严满意地微笑着,僧多粥少,二桃三士。抢吧,抢起来吧! 而眼看着庞磊出列说了这么一番话,在场的其他武将是又惊又喜又怒。 惊的是老庞家的犬子平日里庸庸碌碌,怎么一下子脑袋这么灵光了? 喜的是有庞磊一番话,京营诸军还真有希望争一争这北境主力的位子。不就是监军嘛,有弊有利,利大于弊,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为了战功,忍了! 怒的是,咱们心里想的都差不多,顾着老脸没跳出来,倒让个毛头小子给抢了先!若是换做自己来说这一番话,那么能得到皇帝青睐的机会是不是就更大一些呢? 算了,没能拔得头筹,但至少也要把风向定下来。和新式炮兵配合的队伍,怎么也要京营里选。北军吃了那么多年蛮子肉,早就吃撑了。这次的‘便宜’,怎么也该轮到京营了才是! 一时间,许多武将纷纷站出来,附和庞磊的言论。 没错,刚才还被众将视若仇寇的监军制度,跟新式炮兵,北境主力这样的诱惑一绑定,反而成了‘便宜’。 老将军徐奎连连摇头,这些个后辈将领,功利心怎么就这么重呢?那些个黑心文人只是给毒药丸子上抹了点蜜,怎么就都争抢起来了?如此短视,要拿什么跟对面那群心生七窍的人精去斗啊! 镇守北方的将军们不在朝中,但他们也有兄弟子侄在朝为官的,此时只能对着同僚怒目而视。打北蛮向来都是我们的差事,你们安心看家就是了,乱抢什么啊! 最悠闲的武将要数肖万山了,他站在武将队列中靠前的位置,侧过身子后撤半步,偏过头来,便能将金殿上大多数同僚的脸孔尽收眼底。 他看看这个老兄,瞧瞧那位贤弟,一会发笑,一会长叹。 让他们折腾去吧!反正这领兵打仗的事情,也不可能再落到他的头上了。他肖万山虽然还是武将,上得马抡得刀,但既已成了外戚,谁还会保自己率军出征呢? “诸位爱卿稍安勿躁。” 龙椅之上,紧皱眉头的宋世平发话了。这一下,金殿上也终于安静了下来。 宋世平看着眼下各有期待的文武队列,对这监军,新式炮兵,北境主力等一连串的议题也有些理不清思绪。 臣子想不清楚的时候,最好谨言慎行,不要贸然站队发言。而皇帝想不清楚的时候,拖着就是了。 “他事暂且不提,后续安排分配可等炮兵练成后再议。如今关于沈家提议的收编佛朗机俘虏一事,其实施细则,各位卿家可还有异议?” 没有! 大部分人都没看完那本长长奏章,哪能提出什么异议来? 不过看过的人还是有话要说的。 “陛下,收编俘虏,编制炮兵,研发新式火炮,所需钱粮,当早日核准。” 这是兵部尚书石开必须说的话。 干什么都得花钱,六部之中,兵部就跟户部打的交道最多,因为钱粮封赏的事情,两边没少扯皮。 这个问题,宋世平倒是毫不担心。他用手轻拍着厚厚的奏章,说道: “此事易耳,那佛朗机俘虏不过千余人,用不了多少钱粮,户部可优先发放。而改良火炮,已经有人在做了,暂不需朝廷拨款。待事成之后,再论功行赏即可。” “陛下,臣听闻战俘营中的指导员,现均由沈家熟悉番语的邑丁担任。此辈无官无职,只可暂代却不宜久任。而礼部之中有不少精通番语的官吏,更适合担当此任。” 这是礼部尚书彭允,他认真研读了沈家的奏章,并从中发现了一个巨大的机遇,这一块肉,谁都无法跟礼部来抢! “嗯,理该如此。礼部可派一批稳妥精干之人入住战俘营,熟悉营中规矩事务。待太后寿辰过后,便可正式接任指导员之职。” 然而这些都是小事,最后,还是夏伯严站出来,提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回禀陛下,此事重大,需有一得力官员主持才行!” 这个人选……倒有些麻烦。不论是选文官还是武将,怕都会有自己的小心思,难免误事。 宋世平的目光开始在朝z文武身上游走。 可惜,王鹤在吏部有要务,无法兼任。 陈子延?那是一枚暗子,况且光一个隐卫就够他折腾的了,怕也顾不上别的。 要不然的话…… 看热闹看得起劲的肖万山忽然听到龙椅上传来一阵轻咳。 他抬头一看,这才发现皇帝女婿竟是在盯着自己,还正颇有深意地挑着眉毛呢。 第二百一十一章 主动登门 夏府的晚膳向来比较早,夏伯严散值回家就要开始用膳了。 与早膳一样,夏家的晚膳也是父子二人相谈的时间。 今日朝中的动静不小,自己的父亲又处在事件的核心,翰林院编修夏韶文自然是颇感兴趣。 “听闻父亲在朝中略施小计,就让那些粗鄙武人自相残杀起来,真是妙啊!可惜儿不能参加朝会,未能亲眼得见父亲舌战群英,大获全胜的场面,着实是遗憾啊!” 与夏韶文的喜形于色不同,夏伯严的脸色依然十分平淡。 “为父与武将辩论,就如成人与稚童斗嘴一般,说赢了又有什么可夸耀的?况且这一次也未竟全功,本想着至少要拿下收编佛朗机俘虏的差事,让文官在新式炮兵的事宜上也能占据主动,可陛下最后还是选择了肖万山。” “虞国公?咱们这位国丈已经多年不领军了,政事上更是从未插手,这样的任命既不合父亲心意,便该当场劝谏才是啊。” 夏伯严摇摇头,突兀地说道: “火炮一响即可肆虐数里之外。” “……啊?” 父亲的话跳跃性太强,夏韶文一时间没跟上思路。 夏伯严不满地看了儿子一眼,解释道: “即便是如今的火炮,射程也能达到三四里。改良之后,射程只会更远。说不准在城门边上放一炮,就能打到皇宫之中。这样的力量,陛下只愿交给至亲至信之人,又能如何劝谏?你呀,脑子还是太慢!当时在朝堂之上,陛下说的就是方才那句话——‘朕听闻火炮一响即可肆虐数里之外。’只此一句,对肖万山的任命便再无反对之声。你连这个都听不懂,以后要怎么在朝堂上立足?” 聊得好好,忽然就被拎起来教训一顿,这样的情况,夏韶文也算是习以为常了。 他赶紧低头说道: “父亲教训的是,儿还需要多多历练。”认错之后,他便迅速转移话题,问道,“可是父亲,儿有一事不明。这新式火炮,新式炮兵,说到底也不过是纸上谈兵而已。可不管是父亲还是朝z文武,甚至连陛下都对此深信不疑,只是因为沈家上了一份又厚又长的折子?” “那折子你看过了吗?” 夏伯严一边问话一边夹起一块鱼,连眼皮都没抬。因为他知道儿子会给出什么样的答案。 “儿……只粗略地看了一眼,没有细读。” “那就去细细读过,再来跟为父谈论。” 夏伯严说得毫不气,儿子的浮躁让他很是失望。 沈家的那份折子为什么长?因为内容详实! 光改良火炮一事,并不只是空泛地放出大话,而是用数千字详细列述了一番。 包括成国现有火炮的制式,优缺点,改良方向。而后介绍了负责研发的番人——窦静阁。除了简述出身来历,就是详细介绍了他之前经手改良过的火器,包括混江龙,神火飞鸦,火龙出水,抬枪,舰载火炮等等。 而且这些改良武器都是在实战中发挥过作用的。闽州剿匪,三才湾海战,在战报中都提到过改良火器对战局的助益。这个窦静阁有一项一项过往实绩作保,只要详细看过沈家奏章的人,谁会怀疑他无法让火炮的威力更上一层楼呢? 有了新式火炮,再看看新式炮兵的作战构想,光是步骑炮三军协同作战的想法,就等于是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哪怕对兵事只有一知半解的夏伯严都能一下子看出优点来,那么只要操练得当,奏折中描述的战场上压制草原轻骑的景象就一定会变为现实。 文官不喜欢战事,但夏伯严不会蠢到轻视国防。武将要管,要压,却不能一压到底。借这个机会提升军队的战力,稳固北面的防卫力量,让北虏吃那么一两次大亏,边境上大概也就能安宁下来了。 边境安宁了,朝中才好踏踏实实地休养生息。 若是夏韶文认真读了那份奏章,这些话,夏伯严就可以好好跟他说一说。 可现在……哼,吃饭吃饭! 夏伯严想要安心吃饭,却又没能如意。管家忽然走了进来,报道: “老爷,府外有人求见。” “刚才回府的时候我不是说过了,今日谁也不见!朝堂上刚出点动静就急不可待地串联钻营,就不知道等两天,避避嫌吗?” “老爷,刚才那些人已经走了。这次来的是沈家的县侯和县主,说是为了第二期的《京华周报》,要约您做一个……专访。” “沈家?《京华周报》?” 夏伯严稍显惊讶,随后点点头道: “既然如此,就把人会厅吧。上好茶,不可怠慢。” “是,老爷。” 管家退了出去,夏韶文连忙问道: “父亲,沈家人现在找上门来,不知有何用意?” “别问那么多了。赶紧把饭吃完,一会跟为父一同去见。记住,多听,少说!” 沈其音坐在夏府的会厅里,并没有享受夏家的好茶,而是拿着帕子给惶恐慌张的沈其羽擦汗。 “阿羽别怕,用不了太久咱们就可以回去了。” “好……好。” 沈其羽哆哆嗦嗦,显得比在皇宫之中还要紧张。 做戏就要做全套的,这是演员的自我修养。虽然眼下的观众只有夏家的仆役,正主还没出现,但姐弟两人已经开始卖力地表演上了。 等了一段时间,夏伯严父子来到了会厅。 沈其音连忙拉着沈其羽站了起来,给当朝宰相行礼。 礼节完毕,宾主落座,夏伯严首先就注意到了沈其羽的‘异状’。 “听闻沈侯罹患心疾,如今大病初愈,还是该多修养歇息为好啊。” “有劳……夏相挂……挂怀。在下身体无……无恙,只是见到生……生人,难免惊惧……复发。躲在家中不是长……长久之计。只有多……多多练习,才能克服。” 夏伯严面无表情,只是微微点头,说道: “如此也好,沈侯巡海御史的官职,中书已经核准过了。希望沈侯上任之前能用心恢复,莫要丢了朝廷的脸面。” “是……沈相放……放心。在下一定……努力恢复!” 夏伯严又转过头去看向沈其音,问道: “听闻二位的来意,本相却有些好奇,这《京华周报》与沈家是什么关系?” 沈其音早就想好了说辞,从容答道: “夏相应该知道,报纸一物乃是沈家在常宁初创。妾身与肖国舅在常宁共事,也曾一起经营报纸。此次进京,肖国舅在京中办报,但苦于人手不足,妾身自然也该施以援手才行。” 沈其音把自己摆在临时工的位子上,倒也不能算是说谎。等太后寿辰一过,她们回返常宁,可不就跟《京华周报》没了干系。 而夏伯严听到沈其音提起在常宁与肖锦共事的事情,便不由得想起了那西雨书院——宣扬杂学的西雨书院。 于是他用质疑的口气问道: “沈县主,听闻你在常宁开办书院,却不教授圣人之学,这又是什么缘故呢?” 第二百一十二章 专访 在这句问话里,沈其音没有感受到多少善意。 当然,夏伯严这位铁杆老儒生会有这样的态度,也是在她的意料之中的。她此行另有目的,不是来做学术之争的,所以只能先淡化这个问题,给之后的专访让路。 “让夏相见笑了,因为儒学非沈家所长,西雨书院教授科学知识只是想帮助商贾百姓掌握一技之长,能更高效地劳作生产,仅此而已。” 这句回答姿态很低,退避之意十分明显。 夏伯严笑了一声,随后说道: “想来也是如此,沈相是海商出身,对儒学少有亲近,却每与旁艺杂学诸多关注。当初在朝中,竟还举荐过杂学狂士入朝为官。幸而那人尚有自知之明,不敢赴任,不然的话,此事怕要成为沈家的一个污点了。”夏伯严又看了沈其音一眼,说道,“如今沈家衰败,能教授无知百姓些许技艺,也算是功德一件。不过‘科学’一称,与科举太过相近,容易引人误会,还是尽早舍弃为好。杂学就是杂学,本相看来没有改换称谓的必要。” 夏伯严的口气愈发不容置疑。似乎是眼前晚辈的退让给了他更多的底气。 沈其音礼貌微笑,心中冷笑。 原本她此行还多少有些愧疚,毕竟用报纸对付一个完全不懂传媒之力的老人家似乎有些不太光彩。可眼瞧着夏伯严狂傲如此,肆意贬低沈家和科学,她心里的那点愧疚也就不翼而飞了。 这可不是她沈其音欺负人,为了科学发展,为了国家进步,这个腐朽保守的宰相当真留不得。 “夏相的教诲,妾身会认真思量的。不过如今尚有要务在身,不敢于旁事上多费口舌。为了不耽误夏相您的时间,我们这就开始您的专访,如何?” “且慢,这第一期的《京华周报》,本相通篇浏览过,倒是看见几篇采访。不知这专访,是否与那水师将士,佛朗机俘虏的采访相似?” “篇幅不同,分量不同,但大体的形式是类似的。会由妾身来提出一些百姓们关心的问题,请夏相回答。舍弟会将夏相您的言论记录下来,再经报社编辑稍加梳理,登载在第二期的《京华周报》上。就在凌烟阁板块里。” 听沈其音提到凌烟阁,一旁的夏韶文颇为不悦地插嘴道: “凌烟阁,就是把令祖排在我朝文臣第一位,而现在要把家父排位第二的凌烟阁?” 嘿嘿!沈其音心中暗笑。 别看夏伯严是条彻头彻尾的老狐狸,可生出个儿子怎么蠢得跟猪一样?在意父亲的名声地位是人之常情,可即便是在自己家里,这话是能随便说的吗?还当着媒体记者的面! 沈其音暗暗记下了夏韶文此人,如果给他个机会,不知道这家伙能不能坑他爹一把呢? 至于如何解释,才能让夏伯严心甘情愿地接受这次专访,沈其音早就准备好了一套说辞。 “正如夏编修所言,凌烟阁是介绍纪念我朝有功之臣的板块。但是报纸初创,一切都在摸索探究之中。这一板块要怎么写,是否能让百姓认同,陛下满意,在第一期报纸发行之前,谁都不敢保证。之所以把家祖排在首位,其实是抱了摸索尝试之意。若是有什么思虑不周之处,甚至写出什么纰漏,吃亏的也只是沈家和家祖而已。如今凌烟阁的尝试大获成功,不管是市井还是宫中,给出的反馈皆是好评。既然如此,妾身也就有了来夏府求见的底气。夏相虽编在凌烟阁第二期,但却是朝中大臣专访深谈的第一人,篇幅规格均远超首期。希望这样的安排能让夏相满意。” 夏韶文哼了一声又要开口说话,却被冷着脸的夏伯严抢在前头。 “没什么满意不满意的,为国效力,上报天子,下抚黎民,些许虚名排位,本相根本不在意。”夏伯严转过头去,对着夏韶文厉声说道,“接下来既是为父的专访,你便不必作陪了。且自去书房,把为父要你仔细的东西读完。” 夏伯严下了命令,夏韶文也不敢违逆,敷衍着向沈家姐弟打了招呼,就径自离开了会厅。 “吾儿缺了些历练,若有言语不当之处,尔等不必在意。”夏伯严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那么,闲话少叙,就开始专访吧。不过本相有言在先,若是提问涉及到朝中机密,本相是不会回答的。” “是,请夏相放心,妾身知晓分寸。” 该问什么样的问题,沈其音心里早就有了计较。 先来几个虚的打掩护,比如夏相生平有何志向?怎样看待为官之道?甚至是如何作息,如何保养身体这样的八卦问题都拿出来凑数。 等夏伯严完全放松下来,沈其音的问题就开始越发实际和尖锐了。 夏相如何看待我大成的四方之敌? 新帝登基,夏相历经两朝,认为我朝眼下的当务之急是什么? 宰相有劝谏君王的职责,当政见相左时,夏相又是如何劝谏陛下的呢? 而根据夏伯严的回答,沈其音还临时衍生出一些小问题,不断诱导着夏伯严开口说话,说得越多越好…… 夏伯严不是没有戒心,在他决定接受专访的时候,早就想好了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 对面一路发问,由浅至深,夏伯严可以清楚地感受到沈其音的意图。 不就是想听他亲口说出与皇帝不同的治国理念嘛。 正中下怀! 止战息兵,休养生息,这是眼下唯一正确的方略,有什么不能说的? 天子尚武,为了驱逐一个占据偏岛,无足轻重的蛮夷,就想耗费钱粮无数。这正合宰相的劝谏之责,有什么不能说的? 他夏伯严又不是一味地崇文抑武,置国家安危于不顾。那增强北疆防卫力量的提案,他可是第一个出面赞同的。只不过事有轻重缓急,南疆之于北境,佛朗机之于草原蛮,对国朝的威胁怎可同日而语? 夏伯严毫不吝惜言辞,在沈其音的引导下,掰开了揉碎了把自己的政治观点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这样的话,他能在朝堂上对文武百官和陛下说,自然也能在报纸上对全天下的百姓说。 对,没什么不能说的,因为夏伯严坚信自己是正确的! 这访谈持续了将近一个时辰,负责记录的沈其羽手腕都快断了。 夏伯严很满意,他认为自己的这些话语刊登出去,足以振聋发聩,甚至能引导朝堂之外的声音,进一步制约好战的皇帝。 沈其音也很满意,因为她想听的话,夏伯严全都说出来了。 离开夏府的时候,沈其音深深地向夏伯严福了一礼,心中却想——老夏啊,你完啦! 第二百一十三章 放长线 京华报社里,肖锦看着沈其音最终校对版的第二期凌烟阁,他是百思不得其解。 “不是要把夏老头拉下马吗?你这写的……怎么像在吹捧他一样?” “没有啊,我这是绝对观的报道,只是把他的话精简了一番而已。要说吹也是他自吹自擂,跟我可没关系。” “这还是精简过的?”肖锦用手指弹击着版面上的长篇大论,不满地说道,“比同期黄将军的篇幅长了多少,你自己瞧瞧!” 肖锦到底是武将出身,这种时候,他还是很替自己的集体感到不平的。 沈其音耸耸肩膀,状似无奈地说道: “没办法啊,黄将军不在京城,想专访也找不到人,只能罗列一下往昔的战功,篇幅上比不过有专访的老夏也在情理之中嘛。” “我可不上你的当。京城里官职功绩与黄伯父不相上下的将军还有好几位呢,谁也没逼着你选黄伯父来写啊。你把能上门专访的放在后面,非挑个在北面戍边的将军来写,绝对是故意的!” 沈其音笑而不语。 她当然是故意的。成朝武将里,已故的庞洪是第一梯队独一份,第二梯队里不分上下的至少有三四位。黄承志勇猛不足,但精通兵法,尤其擅守,北方整条边防线都在他的统御之下。而京城之中还有善于攻坚的智将,万人莫敌的勇将,总不至于无人可写。沈其音之所以舍近求远,就是为了制造点落差,顺手给夏伯严挖个小坑。 肖锦看着沈其音的笑容,皱着眉头问道: “哎,你说要打击当朝宰相的名望,不会就是用这种小手段吧?” 沈其音翻了个白眼,说道: “假如说勤练武艺能多杀一百个敌人,磨砺兵器能多杀一个敌人,你会只练武不磨刀吗?” 肖锦很不争气地摇摇头说道: “磨刀能伤人我看出来了,可你这套武艺我还是看不明白。写了这么多,哪能影响到夏伯严的声望了?” “第二期是没什么大影响,这不还有第三期,第四期呢嘛。放长线才能钓大鱼,别着急啊!” 沈其音满意地检查了一遍报纸小样,再次对肖锦说道,“找个机灵点的把小样给夏府送过去,带个话,专访的部分有什么不满意的我们立刻修改。” “故弄玄虚……” 肖锦嘀嘀咕咕地拿着小样去找人了。政治这东西啊,他的确是玩不太转呢。 “哦?这么快就出来了?” 夏府,夏伯严拿着管家送来的报纸小样,迅速而仔细地起来。 “老爷,报社的人还在外面等着,说是您若有什么不满的地方,他们还能再修改一次。” 夏伯严嗯了一声,继续读报。 翻来覆去把凌烟阁板块读了两遍之后,便把报纸放在一边,抬起头来,对管家说道: “去跟来人说,本相专访的篇幅有些太长了。那些无关紧要的内容,什么志向啊作息啊,还是删掉为好。” “是老爷!还有其他的吩咐吗?” “没有了,那报社的小厮要给足赏钱,莫要怠慢轻视。去吧。” “是。” 管家退了出去,坐在一旁的夏韶文一边读着报,一边说道: “父亲,您让他们删减内容,可是这专访之中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也不算什么大事,只是写为父的篇幅太长,同期黄将军的篇幅太短,两相比较,略有不妥而已。” “这……他们到底是想坏父亲的名声?还是想讨好您?” 夏伯严轻笑一声道: “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倒是有几分兵法的味道了。按说他们若是真有心算计为父,就不会拿样刊过来了才是。不过这点小事无足轻重,真要扯上名声,百姓们也会觉得是报社趋炎附势。唉!可惜啦……” “可惜?” 夏韶文不解地问道。 夏伯严站起身,背起手,虚望门外,叹道: “可惜这一次他们做得滴水不漏,让人抓不到什么把柄。不然的话,为父也许能以此为由,在这报纸报社里强掺上一手。能引导市井舆论的好东西,却不能由朝z文官掌握,本相又怎能安心呢?” 夏韶文点点头,认同地说道: “不错,肖锦是武将,外戚,沈家又衰败已久,如此利器,实在不该由这两家掌控。” 夏伯严回过头来看了儿子一眼,说道: “你真觉得这京华报社是肖家沈家在做主?” “不然的话……难道是宫中?”夏韶文又低头看向了凌烟阁中关于父亲的报道,“可若是宫中暗地里把持着报社,那刊登这样一篇专访,又有何用意呢?难道是……陛下在向父亲示好?” “这件事情,为父暂时也没有头绪。”夏伯严的眉头微微皱起,不过很快又舒展开来,“倒也无妨,这报上刊登的话语,乃是治国正论!本相不信,有人能拿它做起什么文章来。若真要断章取义,甚至以文字入罪的话,哼!那么行此阴谋诡计之人,哪怕是当朝皇帝,也休想逃过天下儒生义士的口诛笔伐!到时候失了大义,看他还能不能坐稳龙位!” “父亲,低声啊!” 夏伯严的意气风发让夏韶文很是担惊受怕。宰相的气魄,宗师的傲骨,这些都是现在的他还无法理解的东西。 看着缩起脖子的儿子,夏伯严再次露出了失望的神色。 “怕什么,这是在家。还能让外人听见不成?” 似乎是要故意拆夏伯严的台,一个不常在夏府响起的声音忽然从门外冒了出来。 “哎呀姐夫,刚才您嚷嚷什么呢?是不是韶文又惹您生气了?” 董宇恒笑眯眯地走了进来,冲父子两人随意地拱拱手,着实没把自己当外人。 可夏伯严的脸却青了一块。 “你来做什么?不是早跟你说过,若无要事不要来府中拜访,就算前来,也要按规矩事先通禀吗?” “是是是,姐夫说得是!今日确有急事,一时忘了规矩,还请姐夫谅解!” 董宇恒说着,还不伦不类地行了个大礼。 夏伯严也懒得跟这一身铜臭的妻弟叫板,不耐烦地问道: “好了好了,有何急事,速速说来。” “哈!就是这个!”董宇恒指着夏韶文手中的报纸小样说道,“这《京华周报》第二期马上就要发行了,小弟想买几个广告位,可京华报社的那些个鸟人偏偏不卖给小弟!这不,方才在报社看见他们竟然派人来了夏府,小弟就跟过来一探究竟。若是他们有求于姐夫的话,那正好,您得帮我说两句公道话——这广告位再紧俏,也不能少了咱夏家的呀!” 第二百一十四章 甥舅 “早就跟你说过,商场上的事情,不要指望本相为你出面。想买什么广告位,自己想办法去,你又不是没有银子!” 夏伯严一点情面都不留,把自己的妻弟训个狗血淋头。话不是多重的话,但那个语气……严父教子也不过如此了。 不过说起来,夏伯严的妻子本就较他小了二十几岁,是发妻病故后的续弦。这妻弟董宇恒的年纪和夏韶文差不多,当儿子辈儿的来训好像也没什么不妥。 董宇恒唯唯诺诺地点着头,试着辩解道: “姐夫说得是!可这次真不是钱的事,那肖家沈家咬死了不卖,出多少钱都没用,小弟这也是没办法了,才求到姐夫门上的嘛。” “哦,那你倒是说说,他们为何执意不卖?”夏伯严眯起眼睛看着董宇恒,心中其实已经有了定数,“是你在生意场上和那两家起了冲突吧?” 董宇恒厚着脸皮嘿嘿一笑,答道: “是有些小小交锋,不过我可始终遵循着姐夫的教诲,没用任何有违律法的手段!都是正当竞争嘛……嘿嘿。” “哼,既然有手段,那就继续用你的手段去正当竞争那广告位吧。让你顶着夏家的名头,已经是本相看在你姐姐的面上,能给你最大的优待了。要自知分寸,莫要得寸进尺!你走吧!” 被夏伯严冷冷拒绝,董宇恒虽然心中不快,却不敢表现出半分出来。 他虽然猖狂,却也知道没了眼前这个严厉冷淡的男人,以他董宇恒的本事,在京城里根本连个屁都不是。 “是……姐夫!那小弟就告退了。” 董宇恒是躬着身子倒退出房间的,而趁着夏伯严不注意,他偷偷冲一旁的夏韶文使了个眼色。 夏韶文微不可察地轻轻点头,嘴角也露出了些许笑意。 第二天,正是夏韶文休沐的日子。 不必去翰林院点卯,父亲又要在中书办公。这样的日子,是夏韶文最轻松自在的时光。 若是以往,他要么陪同妻女在城中游逛,要么和一众文友参加诗会,或郊外踏青,或碧溪垂钓,向来惬意。不过今天的安排有所不同,他对妻子说自己要去以文会友,但实际上,却独自来到了京城最豪华的酒楼之中。 “啊,韶文来啦,快坐快坐。” “舅舅!” 夏韶文亲切地喊了一声——在锦楼最好的雅间里与他对坐私会的,正是昨日跟他使过眼色的董宇恒。 真要说起来,董宇恒是夏韶文后娘的弟弟,两人之间是半点血缘关系都没有的。而且夏伯严经常警告儿子,董宇恒只是夏家不得已使用的一颗棋子,无才无德,不知道哪天就会变成弃子,让夏韶文少跟他来往。 夏韶文当然明白,董宇恒和父亲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可也许正因为如此,他在董宇恒面前才能表现得更自在。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的规矩,不会因为一点小事就被呵斥教训……这种轻轻松松的氛围,对夏韶文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所以每个月有那么一两次,在夏韶文休沐的时候,他便会和董宇恒约在锦楼小聚。也没什么正事可做,就是喝酒闲聊。 夏韶文和董宇恒打过招呼便坐了下来,不必讲究仪态礼节,随意地椅背上一靠,潇洒地端起一杯果酒润喉,畅快地哈一口气,真是惬意! 他看见董宇恒已经摆下了半桌凉菜,还都是他喜欢吃的……一如往常。而有所不同的是,桌上还摆着一份报纸——《京华周报》第二期,正式版。 “怎样啊舅舅,这报纸的广告位买下来了吗?” “唉!沈家故意刁难,怎么可能买得下来!” 董宇恒叹气叹得很夸张,但夏韶文偏就吃这一套。他连忙问道: “舅舅,沈家是怎么刁难于你的?” “哼,他们让我在长平大街上当众下跪,磕三个响头才肯卖我广告位。韶文你说,这不就是存心刁难于我,羞辱于我吗?” 董宇恒还真没说谎,面对上门求购广告位的董宇恒,沈其音和肖锦确实提了这样的要求。而且理由很充分——愿赌服输啊! 之前沈其音和董宇恒就在这锦楼之中对赌,肖锦做的见证,若是十日之内,沈其羽能当上朝廷任命的实职官,董宇恒就要在长平大街上当众向沈其羽下跪道歉;若是当不上,沈其音就要把东云小馆的菜谱双手奉上。 如今沈其羽成了巡海御史,还是夏伯严亲手批准的,这个赌,董宇恒是彻底输了。 “你赌输了却不肯履行承诺,连最基本的信用都没有,我们报社怎么敢跟你做买卖?想买广告位?先把赌约履行了再说!” 沈其音的原话就是这么说的。这算刁难吗? 可董宇恒就敢舔着脸说算。 当然这种掐头去尾的鬼话,董宇恒是不会在夏伯严面前说的,肯定一下子就会被拆穿。但用在夏韶文身上博取同情,却是再合适不过了。 “沈家人真是不知廉耻!那日他们来府上给父亲做专访时我就瞧出来了,那个沈其羽痴痴傻傻,好端端一个沈家只能牝鸡司晨,让一个心怀狡诈的女子做主。先弄出个什么凌烟阁排位,又惺惺作态地登门拜访……唉,堂堂前相家门,就这么衰败堕落了,倒是让人唏嘘!” 夏韶文又是激愤又是感慨,十分上道。 董宇恒见状,反而假惺惺地说道: “算啦,韶文也不必生气。谁让报纸捏在人家的手上呢?你看看这街上……” 董宇恒一把推开窗户,居高临下往外望去,可以看见忙忙碌碌的报童被人团团围住,光是收钱交报的简单动作,却要把那细细的小胳膊都累断了。而买到了报纸的百姓,甚至都不能等到回家坐下,直接展开来边走边读。而因为读报投入不看路,撞个人仰马翻的都不止一个两个。 报纸这个新兴的事物,确实可以说是火爆京城了! 夏伯严看到的是能影响市井舆论的治国利器,而落在董宇恒眼里,这就是一条源源不断的银水河啊! “报纸这么抢手,他们当然就有了狗眼看人低的底气。韶文,你说说,咱们夏家人何时被人如此轻看过?等着瞧吧,沈家,肖家,还有他们手上的京华报社,哼!咱们夏家一个都不能放过!” “舅舅的意思是……把那报社给抢过来?” 董宇恒眼中流露出一丝贪婪。不过他也不蠢,这种敢光明正大地议论朝臣的报纸,谁知道有怎样的后台?没摸清楚情况还真不敢随意出手。 他董宇恒想的是另一条路子。 “不不不,咱们夏家可不干夺人产业的事情。不过谁规定了,这京城之中只能有一家报社,一份报纸呢?”董宇恒看向夏韶文,挑着眉毛煽动道,“怎么样,韶文,要不要跟舅舅一起做一番大事?” 第二百一十五章 引爆话题 沈其音并不知道,报纸在京城才出了两期,就已经有人打算效仿竞争了。不过就算知道了,她也不会在意。 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独一份的生意,现在报纸能赚钱能造势,没人起心思才不正常呢。沈其音并不畏惧竞争者,事实上良性竞争还能促进产业的发展,并没有什么坏处。 她相信自己的理念是最先进最科学的,至少滞留京城的这段时间里,就算出现一些模仿者竞争者,也不可能盖住《京华周报》的光辉。 有了第一期报纸横空出世的良好风评,《京华周报》的第二期销量还在继续攀升。而在沈其音的有意引导下,凡是读了报纸的百姓都免不了加入到了一场大讨论中: 皇帝和宰相,谁才是对的? 宋世平和夏伯严的政见分歧,在朝堂上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虽说皇家秘闻,高官逸事向来是普通百姓最津津乐道的话题,风闻传言也是层出不穷,但把帝相相左的事实这么明目张胆地放在桌面上说,对京城的百姓而言,也算是破天荒头一回了。 满街售卖的报纸上都说了,皇帝总想着大动干戈,而宰相一直在苦心劝谏,于是小老百姓们跟风聊起这个话题,也就没那么多的忌讳了。 “早就知道当今天子是个喜好武事的,还做亲王的时候就跟武将亲近而疏远文官。这一即位,果然总想着要打仗呢。唉,幸好国有良相,能从旁规劝,不然的话,妄起刀兵,苦的还是我等百姓啊。” “行了行了啊,酸秀才就别装老百姓了。还妄起刀兵?东宁岛是咱大成的地盘,现在被佛朗机人占了,咱出兵收回来不是天经地义的吗?怎么到你们嘴里反而成了没道理的事了?” “你莫要混淆视听啊,我何曾说过东宁岛不该收复?只是如今天下初定,百废待兴,正当休养生息。此时贸然开战,劳民伤财啊!等到兵强马壮,国泰民安之时,佛朗机番贼弹指可破,何必急于一时呢!” “贸然开战?还劳民伤财?这献俘仪过去还没几天呢,就全给忘了是吧?佛朗机驻守东宁岛的那点兵力,已经让水师给打残了!除了那群会喊万万岁的俘虏,大部分都沉在三才湾里喂鱼了!现在岛上就剩下一小撮残兵败将,根本不用大军清剿,怕是提调一两个州的守军过去就能大功告成了。咱大成天下是清苦到什么地步了,连这点兵都派不出去吗?” “愚蠢!佛朗机只有东宁岛上那点人吗?只有三才湾沉没的那几十条船吗?那是雄据西方的大国!论起疆域国力,恐怕也差不了我大成几分。你以为东宁岛打下来就完了?那还要守得住才行!兵马器械粮草舰船,那不都是拿钱砸出来的?况且打下了东宁岛,就等于和佛朗机彻底交恶,这之后接踵而来的还不知有多少恶仗要打……下棋尚要走一步看三步,何况治国呢!你能想到的,夏相他老人家会想不到?所以说兄台,我劝你还是眼光放长远一些,国家大事不能只凭一口意气不是?” 这样的讨论,第二期《京华周报》发售之后,在街头巷尾,茶楼酒肆都能听到,而且是大同小异。 言语上支持宰相的多是文人,要么就是跟风随大溜的闲人。因为专访上写的详细,所需的论据全在里面,与人辩论的时候,照着复述一遍就行了。 而支持皇帝的大多是那种最纯朴的百姓,也没什么特别的理由,就是生活在封建社会当中,习惯性地认定天子肯定是没错的。 帝相之争,最明显的地方就是南疆海防,也就是对佛朗机的战事。可惜报纸上刊登出来有关佛朗机的信息还是太少,想要驳倒宰相一派就需要自己推出一番道理,对于信息闭塞的市井小民而言,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 这样一来,所有相关的讨论辩论争论几乎全都呈现一边倒的态势,只有宰相一方能拿出站得住脚的言论,自然就能立于不败之地。 一时间,高瞻远瞩,直言敢谏的贤相夏伯严,在官场,学界和民间的声望又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好了,朕知道,这是你们的骄敌之计,捧得越高,摔得越狠,欲抑先扬,骄兵必败嘛!” 宋世平独自接见了拿着报纸来宫中求见的肖锦,言语中虽然显着轻松,但当今天子的脸色却依然能透出些许乌青。 他能想象得出此时京中议论纷纷的声音,哪怕不用隐卫去刻意搜集,宋世平也知道,这份报纸一出,在某些人眼里,他可就成了不顾百姓死活,执意穷兵黩武的蛮帝昏君了。 肖锦看着宋世平的脸色,心里暗自庆幸。之前沈其音让他进宫解释一趟,他还觉得没太大必要……姐夫那么英明神武,怎么会在乎一时的市井言论呢? 然而亲眼看到强装笑意的宋世平,以肖锦对姐夫的熟悉程度,自然就明白了——他在乎! “嘿嘿,姐夫您放心,等到下一期,风评肯定就会反转过来的。那些支持宰相,轻看姐夫的酸儒全都没脸见人了!到时候百姓们也就都知道了,真正高瞻远瞩的还是姐夫您啊!” 肖锦马屁拍得过于直白,让宋世平不禁有点脸红。 他是想打佛朗机,收复东宁岛,但那只是作为天子下意识地维护国土完整,帝位尊严而已。要说有什么深刻的考量,甚至战略布局……还真没有。 宋世平都不得不暗自承认,一条一条白纸黑字列出来之后,夏伯严的顾虑还是有些道理的,并不只是为了反战而反战。 那反转……要怎么个反法呢?宋世平心里也是十分好奇,万分期待的。 “锦哥儿,你跟姐夫透个底,下一期你们到底打算登些什么文章?这反转,又是怎样布置的呢?” 肖锦得意地笑了起来,就仿佛这一切都是他来安排掌控的一样: “姐夫,这反转可不是生硬地靠一篇文章来辩驳,而是点点积累,步步为营。其实在这一期里,就已经埋下了几处伏笔了!” “哦?伏笔在哪里啊?” “姐夫您看,这就是一处伏笔!” 肖锦往报纸上轻轻一指,宋世平顺势看去,原来是在杂闻一版。 佛朗机俘虏的采访? 上一期里不是已经登过类似的文章了吗? ……这算哪门子的伏笔啊! 第二百一十六章 小馆新春 佛朗机俘虏的采访,乍一看来确实和上一篇区别不大,内容上其实可以说是一脉相承。 第一期的俘虏采访,主要是介绍了佛朗机俘虏在战俘营中的生活,以及他们对成朝的初步认识。从东宁到遥州,从遥州到京城,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受篇幅限制,内容比较笼统简略。 而第二期的采访依旧延续了这个话题,只不过叙述更为具体。其中包括他们日常的队列训练,汉语学习,还有不同班级之间的良性竞争。 受访者鲍勃也坦承训练很辛苦,但习惯之后反而觉得充实。 “这和我以前的生活很不一样,该怎么说呢,虽然背井离乡还沦为了阶下囚,但心中反而平静下来了。是的,比起佛朗机的士兵,我更喜欢现在这个身份。七年了……在被佛朗机征召入伍之后,我漂洋过海,从一个国家转到另一个国家,然后把它们变成佛朗机帝国的行省。起初我以为至少我们做的是士兵该做的事——征服。可实际上呢,长官下令攻击的对象有八成是平民,他们甚至连像样的武器都没有。我开始觉得自己不像个士兵,而是成了一个强盗。高喊着为了帝国消灭一切敌人,实际上却是在从异国的百姓手里掠夺财物……” “……然而当时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错,因为我身边的每个人都在这么做,甚至认为这是一种荣耀。我一定是疯了,我们都疯了。而当冷静下来之后再回头看看做过的事情,我甚至会觉得诧异,觉得陌生……天呐,那个人到底是谁?我不是一个天生的恶人,我发誓我不是。但佛朗机这台战争机器把我变成了一个恶人。不,我不是要推卸责任。我想说的是,我理当为自己犯下的罪孽去负责,去赎罪……佛朗机帝国也一样。” 这是接受采访的鲍勃的原话,沈其音尽量翻译得口语化一些,虽然略显啰嗦,但保留了原汁原味。 成国上下之所以没有对佛朗机帝国予以足够的重视,主要还是了解太少的缘故。 就像闭关锁国的大清,对世界另一端日益强大的西方列强一无所知一样。 沈其音认为,如果把所有已知条件都摆在桌面上,说不定夏伯严都会一改之前的态度。当然也有可能是妄自尊大,不以为意,或者心怀侥幸,掩耳盗铃…… 历史上这样的事情还少吗?北宋明知道金人危险凶悍,依然联金灭辽而后亡于金。前车之鉴就摆在那,南宋居然照着剧本又演了一遍,联元灭金而后亡于元——整个赵宋,用同一种方式自杀了两次。 放在世界史上也一样,面对一心扩张,野心勃勃的希特勒,张伯伦是怎么做的?反法同盟为什么结了又散,散了又结,二十多年的时间里翻来覆去折腾了七次,只是因为拿破仑用兵如神所向披靡吗? 政都是赌徒! 沈其音真心怀疑,夏伯严那个学儒学死了的僵化大脑,还能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不管怎么说,让朝野上下认清佛朗机帝国的真面目,就是沈其音现在最重要的任务,也是扳倒夏伯严的关键一环。 佛朗机俘虏的采访就是做这个用的,只不过需要循序渐进,让读者自觉自愿地去认识那个远方的危险国度。否则的话,不加铺垫,一味地渲染威胁,很容易被当作危言耸听。 所以沈其音小心翼翼地控制着文章中各类信息的比重,刻意增加了一些轻松平淡的内容,避免让整篇采访太过沉重黑暗。 “……我最喜欢的就是三天一次的会餐,在训练中表现最好的班级可以进城享用一顿大餐。我的班级只赢过一次,但天呐,那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一餐!别误会,汉人的饭菜很好吃,但我的肚子还是更怀念家乡的味道。我们去的那家小店据说是京城唯一一家会做欧罗巴菜式的馆子。哦那真是太棒了,我甚至觉得那里的菜肴比我在家乡吃过的还要美妙。那天我吃了五块牛排,两份pasta,还有三块蛋糕。我已经等不及下次的会餐了,为了再去一次那家东云小馆,我们班的兄弟们都会在训练中拼上性命的!” 轻松,励志,异域风情,还有夹带私货的自家广告,谁说一篇文章不能同时达到两种效果呢? 自董宇恒挟整个京城的市场行会实施断供之后,东云小馆一直处于半歇业的状态。虽然虞国公府出手帮忙,也能采购到一批中档食材,但受董宇恒一派的影响,没什么人,自然也就没什么生意。以致于沙丑讨到了一块尚膳监买办玉牌,破了董宇恒的断供,东云小馆的生意都没有多少好转。 那也不能闲着! 沈其音在百忙之中拍了桌子,没人,那我们就自己制造人。厨房绝不能清闲下来! 于是,战俘营中的会餐制度就这么建立起来了。 接受采访的鲍勃可没有半点夸张的成分,所有佛朗机俘虏对东云小馆的喜爱都是真真切切的。 在异国他乡能吃到一口家乡饭,当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恩赐。而沈其音提供的菜谱本身领先于这个时代,同时又传承了西餐的口味,菜肴的种类不多但制作精细,对这些金发碧眼的西方人来说,这就是最贴心的美食了。 也幸好,来用餐的都是地位较低的大头兵。若是来个口味刁钻的欧罗巴贵族,就沈其音脑子里那点西餐见识,还真不一定能降住人家。 可成国的贵族就不同了。他们哪吃过西餐啊? 在这之前,知道东云小馆存在的人十分有限,甚至连卖的什么菜色都不清楚。而在董宇恒的影响之下,愿意登门尝试的就更少了。 可如今报纸上这么一登,整个京城都知道了有这么一家东云小馆,会做连番人都赞不绝口的西方美食。 这一下子,盯上东云小馆的人一下子就多了起来。再传统的人也是有好奇心的! 到了这一步,董宇恒的影响力就显得十分有限了。不是所有人都需要看董宇恒的脸色行事,京城里的达官显贵,豪商富贾遍地都是——老子今天就想尝尝佛朗机俘虏都说地道的西方美食!董宇恒说不让人去?他算老几啊! 于是,就在《京华周报》第二期发行的当天,东云小馆的门口一下子变得车水马龙,可以说是一夜爆红。 来到京城的沈其音,对搞餐饮做买卖的事情其实已经不怎么上心了。不过稍微使点小手腕,让自家小馆摆脱困境再获新生,还是挺有成就感的。 坐在东云小馆斜对面的茶楼里,看着小店门口排起长龙,就像常宁的东云楼一样,沈其音的脸上也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哎呦,沈县主啊,你可不能光顾着自家生意啊。老夫这边的事情,可还指着你拿主意呐!” 听到对面焦急的话语,沈其音连忙转过头来,为自己的一时走神道歉。 “实在抱歉。虞国公,您刚才问的是什么来着?” 第二百一十七章 纠结的肖万山 “这佛朗机俘虏收编一事,乃是你沈家上书所倡。如今陛下把此事交给老夫负责……沈县主,你得给老夫交个底。这些个蛮夷,当真可用?” 沈其音轻松地笑着,一边给肖万山续满茶水,一边回答道: “虞国公,事到如今您还在担心什么,怕他们不是真心归附?” “怕!当然怕!降卒老夫也统帅过,只要是汉人什么都好说。可这番人降卒……哼。老夫也曾在北面戍边,还和整部归附大成的草原小部落打过交道。那些人根本就是墙头草!没有食物储备的冬天就归顺大成,等到休养两年,再赶上大成守军打那么一两次败仗,就又趁机叛逃回草原上去。而且你知道嘛,他们逃走的时候只有青壮带上孩子和还能生育的女人,老弱病残就丢给我们。那意思,想杀就杀吧,他们不在乎!那里头可是有他们的亲生父母在啊……所以说,番人都与禽兽无异,怎么提防都不为过的!” 沈其音没敢追问大成守军是怎么对待那些老弱病残的,只自顾自地说道: “草原人的生存哲学与汉家不同,因为那里环境严苛,物产稀缺。当礼义和部族延续互相矛盾的时候,他们只能选择部族的延续,毕竟青年才是族群的未来和希望。但他们同样尊重老者的经验和智慧。事实上,告诉他们这么做的也许就是那些被丢弃的老人,因为他们年轻的时候就是靠上一辈的经验和牺牲存活下来的。没有人以抛弃长辈为荣为乐,只是为了生存不得不这么做。虞国公您可以鄙夷这种做法和选择,但可别因此认定异族人都是妖魔鬼怪一样的邪恶存在啊。” 肖万山笑眯眯地听着,可究竟听进去多少,就不得而知了。 “沈县主倒是擅长揣度人心,不过老祖宗传下来的话,‘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还是有些道理的哟。” 沈其音无奈地轻叹一声。 观念这种东西是很难通过几句话来改变的,沈其音也没指望着在这个时代提倡世界人民大团结,人类命运共同体……太超前了。 还是就事论事吧。 “好吧,退一步说,就算把异族看作禽兽,但只要方法得当,禽兽也是可以驯服而为人所用的。这些佛朗机俘虏也是一样。如今他们远离故乡和同胞,性命又攥在大成手里,跟那些随时可以逃回草原的部落当然不同。” “对,方法得当!”肖万山似乎终于等到了这个话头,趁势说道,“老夫现在就是担心战俘营里的布置安排。让他们学汉话,这个肯定没错!可走队列……还有那干站着不许动,甚至还有铺床叠被,练这些东西真的有用?是在磨那些番人的野性吗?” “唔……倒也可以这么理解。立规矩,令行禁止,改变他们的精神面貌,如此训练下来,不仅可以确保番人们诚心听命于大成,更能提升这支部队的战斗力。您瞧,这不就是现成的例子吗?” 沈其音往楼下一指,只见街上走来了一支与众不同的队伍,整整齐齐,精神焕发,正是赢得会餐资格的一班佛朗机俘虏。 这些金发碧眼的洋人一出现,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有的指指点点,有的上前围观,还有人高声询问哪个是报纸上登的那个鲍勃…… 可即便如此,那些佛朗机俘虏依然严守着队列中的纪律,安安静静地在东云小馆门外排队等候。那严肃认真,不动如山的姿态,很快就赢得了围观百姓的一致赞赏。反倒是‘护送’他们前来的兵部士卒和水师兵丁显得有些散漫无状,让人越看越不顺眼。 “两相比较一下,哪些士兵更像是强军,不是一目了然了吗?只有钢铁的纪律才能铸造钢铁的意志,您多年领兵,肯定……” 说到这里,又看到对面肖万山心不在焉的眼神,沈其音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肖万山多年领兵,如今负责佛朗机俘虏的管理,战俘营里的一切都逃不过他的眼睛。目见耳闻之下,他会怀疑现代化的军事训练没有效果? 军训方法没问题,只不过有人在拿这军训方法做文章,试图以此分化武将,推行文官监军……这才是问题吧。 “虞国公,其实您根本就不是怀疑这套训练方法对吧?您担心的,是武将一脉的利益。” 肖万山凝重地看了沈其音一眼,随后点头说道: “不错,沈县主冰雪聪明,一想就透啊。不过也难怪,毕竟那份把武将们搞得焦头烂额,各生异心的建言,就是沈家的手笔嘛。” 沈其音把头一歪,带着灿烂的笑容问道: “虞国公这是代表各位将军来向我这小女子兴师问罪吗?” 肖万山摇摇头,叹道: “老夫哪有那个资格?只是好奇啊……沈县主,你到底想要做什么呢?难道你也和那些文官一样,一心想要打压武将?” 沈其音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 “虞国公,陛下向来是亲近武将的。可沈家这份建言,陛下反对了吗?” “!……没有。” “所以说虞国公,我既不是文官一派,也不是武将一派……”沈其音前半句实话实说,后半句不得不扯个谎道,“我是陛下这边的人。您也应该一样啊!否则的话,陛下又怎么放心把那群佛朗机人交给您来管理呢?” 肖万山醍醐灌顶,如梦方醒。 “对……对啊!是老夫糊涂了!眼看着那帮子老兄弟各自相争,文官们暗中得意,竟一时间忘了自己的身份。多谢沈县主提醒老夫了!” “您气了。其实虞国公也不必太过担心。如今军中的弊情,我清楚,您清楚,陛下更清楚。有些事情,已经到了陛下不能容忍的地步,所以夏相的文官监军之议才会有运作的机会。其实只要把权柄制度控制得当,文官入军营,也不是什么坏事。眼下外有强敌,国z文武却只知彼此争斗打压,这不是自取灭亡之道嘛!” 肖万山只当沈其音说的强敌是指草原北虏,于是点头道: “沈县主说得有理,有机会我也会劝劝那些老兄弟们。不过就怕……武将退让了,文官却还是咄咄逼人。沈县主的一番道理,老夫听得进去,夏相可未必听得进去啊!” 沈其音则自信满满地笑道: “是啊,夏相的确是有些固执己见,刚愎自用。不过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用不了太久,大家都会看个清清楚楚。到那个时候,空有权势却堕了威望的宰相,也就没有那么可怕了。” 沈其音的暗示肖万山又怎么会听不明白? 虽然他早就猜测儿子和沈其音搞那个报社应该有更深一层的目的,两期看下来,尤其是凌烟阁的部分,更让他觉得似乎是有意针对夏伯严。可如今亲耳听到,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在打当朝宰相的主意,还是让肖万山觉得有些震撼。 ……这个儿媳,会不会太能折腾了?肖家真能驾驭得住她吗? 第二百一十八章 宅男沈其羽 关于那群佛朗机俘虏,其实还有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最起码,都要训练成军了,总得起个名字吧?不能一直俘虏来俘虏去的吧? 城外的战俘营虽然暂无他用,让他们多住一段时间也没什么,但之后这些炮兵是要练习火炮射击的。离京城这么近,有没有安全的地方先不说,让全城老百姓陪着听响,每天都跟过年似的……不合适吧? 说到火炮,改良进度也是个问题。跟沈其音一起抵达京城的窦静阁已经完成了对这座都城的游览,甚至还用母语写了几首诗……玩够了,也该干正事了。虽然改良火炮的事情对窦静阁来说并不陌生,在南方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不小的进展,但眼下时间不等人,沈其音可不希望启程回常宁的时候,窦静阁和他的徒弟们还因为火炮未成而在绊在京城里——那可是她手里一多半的学术力量了! 与之相似的,现在战俘营中的辅导员和教官都是沈家那些海外归来,熟悉番语的邑户。这些人也不会长期留在战俘营,等沈其音离京的时候,肯定要一并带走的。那么兵部派驻的继任将官,礼部差遣的候补指导员,能不能按时把担子接下来,也是个问题。 不过这些个问题,并没有哪个是需要沈其音亲自出面解决的。 沈其音觉得自己越来越有当领导的感觉了,大方向把握住,剩下的事情交给专业专职的人去做就好了。 说得夸张一点,如果肖锦的政治手腕够高,智计百出,那么扳倒宰相,运作退婚的事情都可以交出去,沈其音就真的无事一身轻,可以好好享受京城的生活了。 可惜……肖锦有足够的热情,小聪明也不少,但这种级别的局,还真不是他能接下来的。 所以《京华周报》依然是沈其音这段时间的重中之重,采访,写文章,给宰相挖坑,全都要她亲自上阵。 幸好,她还有个可靠的帮手。 在栈的房间里,沈其羽翻看着沈其音的草稿,建议道: “这一段还是改一下吧,话说得太直白了,没必要。认真读了上文的人,读到这里自然会有想法,不用我们刻意提醒。” “唔……有道理!”沈其音认真地点点头。 “还有这里,佛朗机使团第一次与朝廷接触的记录不宜当作例证,因为那个‘使团’很可能是番商假扮的,没有印信证物,多半只是想从朝廷这里诈取一些赏赐罢了。但是当时大成初立,正需要外邦的认可,所以虽然起疑,却没有调查追究。如果要举例,还是以第二次来京的佛朗机使团为准吧。” “这件事你是怎么知道的?”沈其音好奇地问道。 “因为当时接待那个假使团的最高官员就是爷爷,那些番人身份不明,根本没敢让他们上殿面圣。小的时候,我第一次在街上看见佛朗机人,爷爷就给我讲过这个故事……那时候你也在,你不记得了吗?” 面对沈其羽的发问,沈其音已经能毫不犹豫地答道: “嗯,全都忘了!” 自沈其羽恢复正常以来,这样的小试探就没断过,沈其音已经习以为常了。 虽然有时候被问得有点烦,但沈其羽这个样子,足以说明是真的痊愈了——这终归是件好事。 小墨感到非常诧异,据她验证,当初灌入沈其羽体内的神农残魄的确是消失不见了。为此,小墨还颇别扭了一会,因为她不相信一个凡人道医——那个姜姬——能有这样的本事。 不过因为恢复灵智的沈其羽待她还和当初一样好,甚至对她能通人言这件事也不以为意,还能主动帮着打掩护。猫生并没有因此产生太大的变化,小墨也就渐渐释然了。 “小墨都释然了,你这个做主人的怎么还揪着不放?”写文章的间歇,沈其音主动问道,“我到底有没有之前的记忆,就那么重要吗?” “非常重要!如果有记忆的话,那说不定,你的体内就还有音妹的一丝残魂。那毕竟是我的亲妹妹,我们可是龙凤胎,一同降生,一起长大……我当然希望她还有一线生机。” ‘她要是活了,我上哪去呀?’ 这话沈其音没好意思说出来,只是长叹一声,劝道: “现在不是考虑此事的时候,等回到常宁我们再谈这个,好吗?” 沈其羽愣了好久,才说道: “其实也没什么可谈的,我知道音妹的事也不是你的错。只是我实在难以接受她的故去,才会如此念念不忘。也许过一段时间就能淡然一些吧。你也不必太过在意……姐姐。” 这声姐姐喊得很及时,给沈其音心中的一片阴霾洒下了一道阳光。 对啊,阿羽是个重情义的孩子,若是这么容易就把亲生妹妹忘了,眼中只剩此时照顾她的姐姐,那才会让人心寒吧。 只有时间才能医治失去至亲至爱的伤痛,急不得的。不过也许,朋友的陪伴能加速这一疗伤的进程? “阿羽,除了帮我采访写文章,你也该离开房间,离开栈,出去走走才是。肖锦只有报纸发售的前两天最忙,可以让他带你逛逛京城。思珞练舞练得烦了,你就找她打打牌,对你们两个都有好处。还有你知璃大哥……只要那个做作的宋雪筱不在,他应该也是愿意和你相处,聊聊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什么的。总比每天闷在屋子里,谁都不见要好吧?” “我可没谁都不见啊!四叔每天都会过来教我番语的。”沈其羽狡辩道。 “阿羽,你明白我的意思的。”沈其音把腰一叉,语气活像是沈其羽小朋友的妈妈,“你总躲着他们怎么行?你自己也记得,那段时间他们是怎么帮助你照顾你的,尤其是思珞。你现在病好了,就不理人家了,思珞妹妹该多伤心啊!” “唉!我就是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们,尤其是思珞!”沈其羽狠狠地揪着自己的头发,非常纠结,“反正现在要装什么自闭,为了避免露馅,还是装到底好了。” 沈其音不甘心,又继续劝道: “露馅你真的不用怕,他们是我沈家最能信赖的伙伴,只要嘱咐两句,一定能守口如瓶的。你也不用多想,该怎样还怎样就好了,你还是那个阿羽啊!只不过更聪明,更成熟了,大家相处起来一定更愉快才是。” 这一次,轮到沈其羽被说烦了。 “哎呀好了姐,你就别管这个了,安心做咱们沈家的大事吧!……现在不是考虑此事的时候,等回到常宁之后我们再谈这个,好吗?” 沈其羽把这句话原样奉还,使出了拖字诀,足见心中是真没准备好。 沈其音感受到了其中的无奈,也只好点头道: “那好吧,你就继续做你的宅男吧。其实也不错,趁这段时间,专心跟四叔学好番语。你要相信姐姐的话——在不久的将来,这项技能会给你带来巨大优势的!” 第二百一十九章 盛京商报 沈其音在准备第三期《京华周报》的时候,帝相分歧的话题已经在京城之中扩散开来。越来越多不同阶层的人参与到讨论之中,有的是在街头巷尾辩论争吵,也有的干脆提起笔来,写上自己的观点看法,投递到京华报社门前的‘留言箱’中。 这留言箱当然是沈其音的主意,她在第二期报纸当中向所有读者发出了邀请,欢迎大家把各自的想法感触,意见建议写成文字,积极留言。字数多寡不限,自愿署名,下一期的《京华周报》上还会新增特定板块,刊登有理有趣有代表性的读者留言。 传媒是需要交互的,尤其是沈其音想保持这个话题的热度,就更需要利用来自民间的声音。 她唯一担心的是,步子迈得太大,会不会招来朝廷的管制。毕竟封建社会可不存在什么言论自由,哪怕有皇帝在背后支持,都不一定能压制住那些死板教条的文官。 事实上,沈其音的担心一点没错。这一天散值之后,左都御史崔敏静就造访了夏府,向当朝宰相表达了自己对京华报社的不满。 “这是妄议朝政!这是蛊惑百姓!京华报社如此胆大妄为,还是打着您的旗号。夏相,您可不能坐视不理啊!” 面对声情并茂的崔敏静,夏伯严依旧淡然。 他早猜到了崔敏静的来意,甚至对他此时才来还有些失望。换做他是左都御史的话,第一期报纸问世的时候就该有所行动了。 但夏伯严不是左都御史,而是宰相。所以现在的情形,他只会选择另一种处理方式。 “崔大人稍安勿躁,此事并没有你想得那么严重。本相接受报社专访的时候就已经考虑过了:民声不可蔽,陛下施政有不当之处,经臣子劝谏而后改过,此乃美谈。报纸上的文章,发行之前已经由本相审阅过,言语上并无冒犯天威之处。如今民间市井的议论之声,对陛下也是一个警醒。报纸一物乃是新兴,必有跳出常规之处,只要朝廷加以监督引导,想来不致生乱,甚至有益于上下通达。所以对于这报纸,崔大人还是开明些的好。” 左都御史官居正二品,是都察院的最高长官。但夏伯严为相日久,积威甚重,哪怕是面对朝中大员,说起话来依然是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甚至有些教训的口吻在里面。 然而崔敏静早就习惯了,忙不迭地连连点头道: “夏相说得是,夏相说得是啊!下官也觉得这报纸有诸多益处,但也需要朝廷严加督导才行。所以这报纸由谁监督管理,朝廷应该尽快拿出一个章程来才是啊。” 夏伯严不慌不忙地抿了一口香茶,缓缓问道: “所以崔大人的意思是,这报纸的监管,应该由都察院来做?” 这里是夏府,而不是金銮殿。有些话,崔敏静也就敢于直说了。 “不错,风闻奏是,督察百官,倾听民声,这本就是御史之责。报纸的监管交给都察院来做,是最合情理的。” 夏伯严瞥了崔敏静一眼,轻轻摇头道: “崔大人,想法不错,就是着急了些。那京华报社的底可摸清楚了?从那凌烟阁就能看出来,其背后说不定还有陛下的支持。现在报纸才出到第二期,该犯的错误还没怎么犯呢,这么急着抢夺监管之权,岂不是又会惹得陛下龙颜不悦?” 崔敏静抬头看看左右,并无旁人,便又大着胆子说了句真心话: “夏相……您何时在意过龙颜不悦啊?” “哈哈哈哈!崔大人知我啊!”夏伯严大笑数声,又很快收敛了笑容,说道,“陛下登基不满一年,处理政事多有疏漏,且争强好胜之念太重,令人担忧。既为人臣,又受先帝所托,本相有劝诫教导之责。然而警示良言,陛下未必肯听。眼下报纸尚无疏漏,贸然上书请求监管,陛下逆反心思一起,有的是办法可以驳回。不过不必心急,只要等上一段时日,旁人见报纸红火,跟风创办之后,必然会催生各种问题,甚至犯下大错。到时候拿着实例再向陛下建言监管,则可保万无一失。” 拖! 夏伯严知道都察院监管报纸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他同样知道,在那些头脑僵硬的御史手下,报纸的内容甚至用词会谨小慎微到何种地步。而为了让都察院能在审批报纸时高抬贵手,下边的供奉孝敬肯定不会少。 难道崔敏静是为了天下大义才专程来夏府说这报纸之事的?呵呵,夏伯严可不信。 他可以让都察院啃下这块肥肉,但不是现在。 眼下帝相之争的话题,夏伯严很喜欢。虽然此事发生的源头让人生疑,但夏伯严相信自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不管别人打的什么主意,他要利用这个机会再给小皇帝上一课。而在这一课上完之前,他不希望任何人来添乱,都察院也不行。 然而崔敏静不知夏伯严心中所想,还以为他是真心有此顾虑,便顺着他的话说了下去。 “夏相真是料事如神啊!《京华周报》火爆全城,一定会引人效仿的。就在今日,京中已经出现了第二份报纸。您看,就是这个《盛京商报》!” 崔敏静拿出了一份叠好的报纸交给了夏伯严。 夏伯严把报纸展开,粗略地查看了一番。 这《盛京商报》篇幅短内容少,印刷也略显粗糙,像是仓促而成的产物。名为商报,内容也大多和商事有关。比如朝廷税务政策的分析,京中各类商品的行情,京城周边应季产出的形势,还有大量的广告。 光靠这些内容肯定是不够的,不知是不是为了吸引读者,这《盛京商报》上还刊登了不少市井杂闻。但与《京华周报》的谨慎收敛不同,《盛京商报》的杂闻版可是荤腥不忌,什么消息都敢写。 比如哪个戏班的戏子让贵人给买下养着啦,哪个楼哪个院又出了新姑娘啦,某姓官员流连花丛,却被家中河东狮抓个正着,光着膀子给撵了三条街啊……甚至还刊登了一些乌七八糟的歪诗,香词艳语的,看得夏伯严这个儒者是直皱眉头。 “低俗,龌龊!真是不堪入目啊!” “夏相说得是啊!《京华周报》虽议论朝政,但言辞姿态尚有所收敛。可这新出的《盛京商报》则是哗众取宠,为了吸引目光无所不用其极,当真是无耻之尤!”崔敏静兴奋地说道,“有了这样的实例在,下官再提议由都察院监管报纸,应当是十拿九稳了吧?” 然而夏伯严根本没听见崔敏静在说什么,他的注意力完全被头版那篇分析朝廷商税的文章给吸引住了——文章倒是写的不错,还算言之有物。可这文风,怎么看着那么眼熟呢? 第二百二十章 私心 夏伯严看着报纸上的文章久久不语。 文风眼熟?亲儿子写的,能不熟吗? 从夏韶文开始读书认字起,他写过的文章,哪一篇不得拿给夏伯严点拨指导一下?虽然科举之后,夏韶文在翰林院写的多是公文,自己的文风已经有所淡化。但知子莫若父,稍微仔细一找,就能发现措辞习惯,行文思路上全都是夏韶文的痕迹。 错不了的,这篇文章的作者,一定就是夏韶文无疑! 夏伯严最近比较忙,忙着进一步分化武将,为文官监军制度铺平道路。所以即便是散值回家之后,也要在书房苦思冥想,翻阅卷宗,力图在朝中的每个武将身上找到……甚至制造弱点。 如此一来,他对儿子夏韶文的关注就没有平日里那么多了。现在回想起来,夏韶文的确有些反常,这几天经常在小书房里挑灯夜读,和妻子争吵的次数也变少了,甚至有一次吃饭的时候,他的脸上还留有些许墨迹……对,夏伯严知道,儿子沉醉于写作的时候有些习惯的小动作,很容易把墨沾到脸上身上。 夏韶文不是那种把公务带回家里来做的人,偶尔写些诗词也是跟风的勉强之作,无病呻吟,远谈不上投入。这么看来,他最近专心撰写的,大概就是《盛京商报》上的文章了。 这篇商税文章的作者署名是‘少爷’,看来就是夏韶文的笔名了。 夏伯严赶紧把报纸前前后后翻个遍,又找到了两篇署名为少爷的文章。还好,内容都离不开商事和朝廷政策解析,没有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用词也算谨慎,没犯什么忌讳。 可夏伯严心里还是没底,这《盛京商报》什么来头,能找到宰相的儿子来写文章?是夏韶文哪个狐朋狗友牵线搭桥的吗?事实上,这都是最好的结果了。夏伯严最担心的是,这《盛京商报》,不会跟夏家有什么关联吧? 不行,夏伯严越想越觉得有可能。之前董宇恒不是还抱怨买不到《京华周报》的广告位呢吗?第二期报纸正式发行之后,夏伯严还顺便看了一眼,广告版里确实没有夏家几处买卖的广告。 以董宇恒的性子,他能善罢甘休? 哼,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夏伯严暗骂了一句,然后抬起头来,正看到满脸错愕的崔敏静。是了,这位左都御史刚才好像说了什么,问了什么,但夏伯严一时分心没有在意,更没有回应。 不过此时拿出这《盛京商报》来,崔敏静会说什么,倒是也没什么难猜的。 夏伯严最后扫了一眼盛京商报的出版日期……就是今天。而且与《京华周报》不同,这盛京商报是打算一周两发。 还好……还有挽回的余地! “崔大人,本相仔细阅览了一下这份报纸,确是有些不妥之处。”夏伯严气定神闲,根本没表现出半分慌乱,或是愧疚,他继续问道,“这《盛京商报》是何人创办,崔大人可查清了?” “这……报纸是今日忽然出现的,只知道是一个印刷作坊制出的,但这背后是何人出资,下官还未来得及查明。” 听崔敏静说尚未查明,夏伯严倒是松了一口气。 “倒也不必急着详查,这《盛京商报》与《京华周报》不同,市侩得很,小民心思一味求利而已,不值一查。如今市面上只多了这一种报纸吗?” “是,暂时如此。” “嗯,那就再等一等吧。本相相信,用不了太久,第三家,第四家就会出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严重。等那些乌七八糟的文章变成一股歪风邪气的时候,都察院再趁机上书,可以事半功倍。” “这……” 崔敏静有些不甘心,他兴冲冲地跑到夏府来,想要的可不是这样的答案。 夏伯严看出了崔敏静的心思,又补充道: “崔大人放心,该是都察院的东西,无论如何也不会旁落他处。眼下朝中尚有大事,不宜再生枝节让百官和陛下分心,还是等上一阵子吧。” 宰相都如此说了,崔敏静还能怎样?只有躬身听命。 可是走出夏府的大门,这位左都御史忽然觉得心中有些不是滋味。 御史是干什么的?不就是监督百官嘛!宰相也在其中啊!怎么现在弄得,都察院要做点什么事,还需要宰相首肯了?御史丧失了自身的独立性,成了高官大员的座下犬马,那都察院不就等于名存实亡了吗? 然而在他升为左都御史之前,都察院就已经是这个样子了。前任左都御史,对夏伯严就已经是唯命是从了。 夏伯严的宰相坐得太久了!洪德帝病重之后,执政大权更是由宰相独揽。现在想想,若是先帝选了对文官百依百顺,自己却无甚主见的齐王即位……那这天下,到底是姓宋,还是姓夏啊? 做宰相真好啊! 真要说起来,崔敏静也是个有野心的人。 之前夏伯严在朝上走了一步好棋,通过绝对主力的位置,以丰厚的战功为饵,诱使武将阵营产生了分化。尤其是年轻一辈的将领,因为不满出战的机会被老一辈宿将把持,明知是钩子也要咬上去,先把香饵吞下肚再说。 武将知道求上进,文官难道就随遇而安了吗? 崔敏静可是做到了正二品,若是再进一步的话……宰相之位,他也是有资格坐一坐的。但前提是,那个位子得先空出来才行。 想到这里,崔敏静自嘲地笑出了声。 空出来?怎么空啊?眼下夏伯严的民声官声权势皆在顶峰,自身毫无污点,能上谏君王下安黎庶,还带领文官挑起了压制武将的新一波浪潮。这样的宰相,简直就是完美无瑕的。哪怕久居相位权压君上,那也是令人信服的。除非夏伯严忽然抱病不起,否则自己何德何能,可以取代这样一位贤相呢? 崔敏静暗自摇头,甚至对自己的妄想产生了一丝愧疚。 他努力把这些想法抛诸脑后,还是决定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老爷!您让小的打听的事情,小的已经调查清楚了!” 回到家中,崔家的一个机灵小厮迎了上来,眉开眼笑地向崔敏静邀功。 崔敏静眉头一皱,竟一时想不起自己下过的命令。 “啊?调查何事啊?” “早上老爷上朝的路上,看见那新出的《盛京商报》,不是让小的去打听那幕后东家是谁吗?小的忙活了半日,终于是给查出来了。” “哦,是此事啊。” 崔敏静这下想起来了,他当时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家里的下人办起事来还挺认真,倒是值得夸赞。他大手一挥,一边往房中走去一边说道: “嗯,不错,去账房领五两银子的赏钱吧。” “嘿嘿,谢老爷赏!”那小厮作揖拜谢,眼看着崔敏静就要离开,又赶紧问道,“哎?老爷,您怎么不问问那幕后东家是谁啊?” 崔敏静记得清楚,刚才夏伯严说过让他不必详查的。他本想跟对自家下人说一句‘不必了’,可想到自己还花了五两银子,话到嘴边就变成了: “是谁啊?” 那小厮一脸戏谑的笑容,抖出了包袱里的货: “那《盛京商报》的幕后东家,正是京中豪商,董宇恒!” “董宇恒?那不是……” “没错老爷,那董宇恒,正是当朝宰相的妻弟啊!” 崔敏静愣住了,然后不自觉地露出了一丝冷笑: 看来咱们朝中的这位贤相,也不是那么完美无瑕啊…… 第二百二十一章 如意算盘 《盛京商报》是谁办的,这真能算得上一个秘密吗? 对于那些市井小民或者是普通商贾来说,可能确实难以知晓来龙去脉。可但凡是有些身份地位,有心思有手段的,稍微查一查就能水落石出。 而作为皇帝手下的情报组织,又特意关注着夏家风吹草动的隐卫,更是第一时间就得到了消息。 隐卫云领,京华报社的空降社长陈子延还算不错,对情报的分享并不吝啬,将《盛京商报》的情况告诉了沈其音。 “哦?董宇恒那个家伙居然自己办起了报纸?呵呵,那我可得好好欣赏欣赏。” “就在这呢。沈县主自己看吧。” 陈子延把一份昨日刚刚发售的《盛京商报》推到了沈其音的面前。 沈其音粗略一看,竟是连连点头。 “不错嘛,抛开道德水准和价值观不谈,姓董的还挺知道怎么抓人眼球的。” 这一下子,跟沈其音一起坐在社长室里的肖锦也来了兴趣,伸长了脖子去瞄沈其音手中的报纸。 “怎么?董宇恒办报还能比小爷办得好吗?” “你还是自己看吧。”沈其音不予置评,直接把报纸交给了肖锦,然后向对面的陈子延问道,“不过他们刊登的那些低俗不堪的东西,朝廷不可能放任不管吧?” 陈子延耸了耸肩膀,说道: “谁知道呢?昨天,左都御史崔敏静拿着报纸去了一趟夏府。今天,《盛京商报》还在街上卖着,销路还越来越好。” “老夏啊老夏啊……”沈其音玩味地笑着,“这下有意思了。” “夏伯严纵容家人创办这种有伤风化的报纸,他这是不要名声了吗?”肖锦翻阅着《盛京商报》,一边看一边摇头,但眉宇之间却满是欢喜。 夏伯严吃瘪,于公于私,对肖家都是有利的。 不过沈其音回手就泼了一盆冷水。 “这点小事,还坏不了宰相的名声。而且我敢打赌,这《盛京商报》是董宇恒私自办的,夏伯严并不知情。” “就算前日不知,昨日也该知道了。”陈子延幽幽地说了一句,显然,他指的是崔敏静拜访夏府一事,“左都御史离开后,董宇恒被连夜招到了夏府,宵禁之前才出来,还一瘸一拐的,像是受了家法。” “哈!可《盛京商报》今日还在贩售,夏伯严明知家人犯错,却有意包庇纵容,这也是错啊!除非《盛京商报》就此停刊,不然的话,这就是夏伯严身上洗不掉的污点!” 肖锦依然很兴。 沈其音无奈地摇摇头,同仇敌忾是好的,可惜想法还是有些幼稚。 “说反啦,若是现在停刊,或是被朝廷查封,那才是夏伯严一辈子洗不掉的污点。只要老夏还有点脑子,《盛京商报》不但不会停,还要大办特办呢!第一期不是脏了烂了吗?赶在朝廷追究之前,第二期来个主动改过就行啦。反正错都推到董宇恒那个蠢货头上就好。夏相及时察觉,督促犯错的家人悔改,这名声说不定还能往上涨呢。嘿嘿,若是老夏再不要脸一点,等这《盛京商报》第二期出来之后,立刻上书一面请罪,一面建议朝廷监管报纸,不管陛下如何处置,他夏伯严又能刷上一波声望!” “这怎么行!”肖锦啪地一声把手里的《盛京商报》摔在桌上,“要不咱们出一期号外,把这事揭露出来,让那夏老头儿混个没脸?” “稍安勿躁!就算揭露出来了这也只是小过而已,就跟董宇恒欺行霸市的那些事差不多,只能给夏伯严添点儿恶心,却动摇不了他的根基。咱们的报纸是用来给夏家刨根儿的,若是过早显露出针对夏伯严的倾向,那后面的报道哪怕再观都会被认为是两家相争,彼此攻讦,也就难入人心了” “那就眼看着夏伯严如愿以偿?”肖锦知道沈其音说得有道理,却还是愤懑难平。 “放心吧,给夏伯严添堵的办法有很多,不一定非要用咱们的报纸。我看看,这《盛京商报》是一周两发,也就是三日一期吧?”沈其音一边说着,一边整理自己的思路,“嗯,本就是仓促而成,应该很难提前凑足下一期的版面。所以夏家的亡羊补牢,也就是第二期报纸,最早也该在后日才能出手。哈,来得及!肖锦,你回头进宫跟你姐夫说一声,让他在明天早朝上发个牢骚,夏伯严的声望就刷不上去了。” 肖锦只是政治不敏感,并不傻。沈其音这么一点,他就恍然大悟了。 “对啊!我怎么把姐夫给忘了?好!事不宜迟,小爷这就进宫!” 陈子延嘴唇动了动,想要说点什么,但风风火火的肖锦已经冲出了社长室。 陈子延轻轻吐出一口气,转而看向沈其音,说道: “能让肖国舅这么言听计从的女子,也只有沈县主你一人了。” 沈其音翻了个白眼,这是嫌自己太清闲了吧,又把肖沈两家的政治联姻拿出来旧事重提? “陈大人这话可不对,还有虞国夫人,太后娘娘,皇后娘娘呢……啊对了,我听说在雅安公主宋雪筱面前,咱们肖国舅也是夹着尾巴做人的。所以陈大人的美誉,妾身可不敢独享啊。” 陈子延干笑了一声,也不再兜圈子,而是直接问道: “沈县主,那桩婚事你考虑得如何了?” “这才考虑了几天啊?不够不够,我一个姑娘家的终身大事,不谨慎点怎么行?容我再考虑个把月的吧。” 沈其音干脆豁出脸皮耍起了无赖,一心把拖字诀用到底。 陈子延暗暗摇头,倒也毫不焦急气恼。反正又不是他一个人在催这件事……耍赖?跟谁都能耍吗? 皇宫之中,宋世平看了一眼跑得满头大汗的肖锦,笑着对左右说道: “快上些温茶来。”又用手隔空点着肖锦笑骂道,“你呀你呀,风风火火地跑过来之前就没想过,有隐卫在,这些事情,朕早就知道,早就想到了?不用你说,明日早朝,朕也会有所表示的,怎会让那老儿如意?” 肖锦愣了半响,这才摇着头大笑道: “哎呀,这些天在报社忙得头晕脑胀,机灵劲都喂狗了!刚才听沈其音一说,都没仔细想想就跑来了,的确是自找苦吃啊!” 此时,有小太监端了茶上来,肖锦也不气,牛饮三杯,这才舒爽痛快了。 宋世平是真心疼爱这个真性情的小舅子,此时听他提到沈其音,不由心中一动,转而问道: “锦哥儿啊,姐夫一直也没时间跟你细聊。你对那沈其音,到底是如何想的?你二人之间,可有爱慕之情啊?” 第二百二十二章 外戚 “姐夫,您和我姐把事都定下来了,现在才问我们有没有情,是不是有点晚啊?” 肖锦略显哀怨地抱怨了一句。 之前沈其音就跟他说过,要抓住一切机会跟宋世平吹风。因为肖沈联姻真正拿主意的人还是皇帝,而非皇后。 而在肖锦看来,姐夫要比姐姐好说话得多。此时难得姐姐不在,他当然要抓紧时机好好和姐夫交交心,来一场男人之间的对话。 “哎,事情也不算定下来了,沈其音不是还没答应吗?朕之所以有心促成此事,除了对文武联姻,朝堂局势的考量之外,自然也考虑到了你的情况。一来嘛,朕听闻你和沈其音相处甚佳,关系亲近,这说明你们性情相和,婚后当能琴瑟和鸣。这二来,沈家遭难之后,沈其音几乎是以一己之力撑起家业,又随钦差赈灾破贼,立下功业,是个不可多得的奇女子。你不是不喜欢温文尔雅的大家闺秀吗?所以朕想着,强悍能干的女中豪杰,总该合你的口味了吧?” “不不不,姐夫,我还是喜欢温柔点的。”肖锦表情苦涩,连连摆手,“至于强悍的女子,有我姐压在头上就够受的了,再娶一个回来?唉……沈其音是个好朋友,好搭档,可要是结为夫妇的话,我还真有点承受不了!” 沈其音那小恶魔一般的笑容浮现在眼前,肖锦不寒而栗。 “锦哥儿你还年轻,对男女之情懵懂无知。”宋世平拍着肖锦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娶个强势聪慧的妻子在旁,时时辅佐督促于你,可是有着莫大的好处啊!” 肖锦知道,宋世平这是经验之谈。在争储之路上,姐姐没少帮着姐夫出谋划策,拾遗补漏。可问题在于,姐夫需要的东西,并不一定是他肖锦需要的啊! “姐夫,我知道您娶了我姐受益良多。可当时您是有望继承大统的皇子,自有前途功业在。可我只是个外戚啊,我这辈子注定做个清闲散官,不可能再有进益了。就算娶了姐姐一样的女子为妻,又能督促我做点什么呢?倒不如娶个温柔贤惠的女子,对我百依百顺才好!” 宋世平皱皱眉头,想要反驳,却又觉得无话可说。 对啊,以肖锦的身份,这辈子别想在官途上有所成就。不管是治政还是领兵,怎么都轮不到外戚建功立业。吃喝玩乐一辈子,多生孩子少犯错,几乎就是肖锦此生的使命了。这么一看,把沈其音嫁进肖家,好像的确有点浪费人才啊。 宋世平的心中有些烦躁起来。 “那之前张启真家的孙女就是个温柔贤惠的,你小子怎么不老老实实地娶了,反而逃婚逃到天边去了?” “我见都没见过她,怎么知道那张诗韵是高是矮,是美是丑,是真温柔还是假贤惠?” “没见过?”宋世平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去岁朕跟张启真约定婚事的时候,张老尚书明明说他的孙女曾亲眼见过你,还夸你一表人才,品行高洁呢。也正因为如此,张家才会同意婚事。你怎会没见过她?” “那可能是在哪个宴会上有过一面之缘?反正我不记得了。”肖锦挠挠头,又说道,“不过逃婚这事是我做得不太地道,难得人家还夸我品行高洁呢……要不,我去张家道个歉?” “不必了,本宫已经亲自表达过歉意。要是全等着你上门道歉,张家人怕是早就气死了。” 肖皇后的声音悠悠地飘了进来。 肖锦一个激灵,立马从椅子上蹦了起来。 “姐!……你来啦?” 肖皇后优雅地走到宋世平身边坐下,斜了一眼肖锦,那眼神就像捕食的猎鹰一样。 “陛下,锦哥儿,你们这是聊什么呢?怎么会提到了张家?” 宋世平还没开口,肖锦就抢先说道: “没聊什么,我正跟姐夫商量怎么对付夏伯严那老儿来着,碰巧提到了张老尚书而已。那什么,我报社还积压着许多事务,就不打扰姐夫……还有姐姐了。告辞……臣告退!” 肖锦几乎是逃了出去。 这种事,他倒也不是第一次干了。宋世平摇摇头,无奈地微笑着。 “陛下,锦哥儿又进宫来推脱婚事了吗?” 宋世平一想,这事还真不是肖锦提起来的。不过若说是自己对这桩婚事有疑,主动问起……唉,反正事情未定,还是不要给枕边人平添烦恼了。 “嗯,肖锦进宫禀报了报社的一些事情,然后又顺口提了一句。……说他和沈其音的确是相交莫逆的好友,但没有多少男女之情。” 肖皇后不以为意地轻轻一笑,说道: “锦哥儿还小,他不懂。世间嫁娶,不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堂都没有拜过,谈何感情?像他二人这样彼此相知的,从好友到夫妻,至多也只是一时不适罢了。成婚之后顺其自然就好。” 肖茹说得斩钉截铁,十分笃定。 宋世平知道,最看好这桩婚事的,其实就是肖茹。比起之前张家的张诗韵,肖茹显然更喜欢沈其音,一心想让她成为肖家的媳妇。 也许真如肖锦所说,沈其音有着和肖茹相似的强势,所以才让肖皇后如此青睐? 难道说与肖锦不同,肖茹对娘家的未来还抱有什么特别的期待不成? 这倒是个值得担心的问题。 宋世平假意点着头,而后试探着说道: “锦哥儿还说他更喜欢温柔贤惠的女子,他身为外戚,一生难有作为,还是娶个百依百顺的娇娘子更自在些。” 肖茹抬头看了贵为天子的丈夫一眼,愣了许久,这才说道: “那倘若臣妾无法为陛下诞下龙儿,待百年之后,肖家的依仗又在哪里呢?”肖皇后泪眼婆娑,“身为外戚,就那么罪大恶极,令人忌惮吗?如夏伯严那般迂腐顽固的文臣有此偏见也就罢了,怎么,亲眼看着锦哥儿长大的陛下也不能信任他吗?” “这……” 皇子,外戚,文武……肖皇后这段话里有太多值得详谈的内容,可面对忽然之间泣不成声的爱妻,宋世平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外戚领兵干政,其危害之大,历朝历代都有过血的教训。 可具体到肖锦,肖家,以宋世平的了解,也不相信他们会借用地位权势危害朝纲,祸乱法纪。 但若是开了这个头,传到子孙后代那里成了例证,尔后被董宇恒那样的人加以利用,那不就等于给子孙留下祸根吗? 子孙……皇子!皇后一直无法诞下皇子,所以才会对家族的未来感到不安吧。可此事由命由天不由人,福缘不至,又该如何强求呢? 思绪翻转,最终化为一声叹息。 “茹儿不必难过,锦哥儿的话,朕也觉得不妥呢……” 宋世平专心安抚起肖皇后来,至于肖沈联姻的事情,还是先按原定的计划进行下去好了。 第二百二十三章 另一种论调 “什么?你跟陛下说自己是外戚,注定一生碌碌无为,所以没必要娶我管着你?” “嗯,发自肺腑之言!” 沈其音居住的栈大堂里,肖锦得意地满饮一杯,似乎沉醉于自己坦诚敢言的男子气概之中。 沈其音伸手在他的脑门上使劲弹了一下,埋怨道: “你就不会用点别的说辞?你这样讲的话,岂不是说一旦陛下委以重任,给你建功立业的机会,你就没有拒绝这门婚事的理由了?” 肖锦一愣,随后摆手笑道: “委以重任?那怎么可能!我可是外戚啊!” “外戚怎么了?那些文官搞歧视也就算了,怎么你自己也看不清楚?” “前车之鉴嘛,历朝历代亡于宦官外戚者甚多……” “那是亡于外戚专权!重点在专字上!”沈其音把栈的木桌子当成黑板一样,半握拳头,用手指节敲得梆梆响,“当一个人臣在朝堂之中获得了过于庞大的集权,权倾天下,自然就会埋下祸根。而之所以外戚尤甚,是因为他们依仗后宫之中的裙带关系,更易获得与才能贡献不符的权势地位,而且由于身为皇亲,地位稳固,难以被其他官员威胁。但只要皇帝英明,外戚自律,二者满足其一,即便外戚参与到朝政军务当中,也不会出现专权之祸。我问你,‘任人唯亲’四个字,错在哪个字上了?” “……亲?”肖锦小心地选了一个答案。 沈其音又一个脑崩儿弹在肖锦的额头上。 “笨呐,我刚才的话白说了吗?当然是错在‘唯’字上啦!” 沈其音很想把一打外戚利国的例子甩到肖锦脸上,可无奈他熟知的历史在这里就如同镜花水月,什么卫青,窦危,长孙无忌,孙继宗……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出过这号人物,说出来就跟编故事没什么区别。 无奈,只能勉强找个先秦的例子佐证一下观点了。 “《吕氏春秋》中《去私》一篇里曾有‘举贤不避亲仇’之言,举了晋平公选才,祁黄羊举荐的例子。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子,祁黄羊可谓公矣——这可是来自孔子的称赞。现在的儒生儒臣书都都傻了,不知变通,才会死咬着外戚不得干政的规矩。你听他们的干嘛?” “所以你是说,姐夫还是有可能会重用我的?” “只要你有那个能耐!” 肖锦听了眼睛直发光,虽然他办报纸办得很开心,甚至比领兵打仗更有成就感。但作为肖家独子,他可不会忘了家族的利益与传承。只要朝廷给机会,该打仗该立功的时候,他肖锦依旧是当仁不让。 肖锦高兴了,沈其音可没那么开心。 “这话只是陛下听了还好,若是传到皇后娘娘耳朵里,事情就该热闹了。皇后娘娘那么要强的女子,怎么会容忍幼弟不思进取,随遇而安呢?说不定更下决心让我嫁进肖家,好好教你管你……就像现在这样!” 沈其音见肖锦傻笑着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气不打一处来,连着在他的大脑袋上弹了三下。 肖锦吃痛,一手护住脑门,一手反过来去拨沈其音的手,两个人就在栈的大堂里闹将起来。 反正栈已经包下了没有别的人,大家都是朋友,也就没那么多顾忌了。 二人玩笑打闹的时候,正好栈大门被推开,宋知璃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狗皮膏药一样的宋雪筱。 看清了来人,沈其音和肖锦也僵在那里,一时间,八目相对,仿佛空气都凝固了一样。 宋知璃神色复杂地看了二人一眼,胡乱打了个招呼,就往自己的房间走去。宋雪筱也挑着眉毛跟了上去,从沈其音身边经过时还重重地哼了一声,不知是在讽刺还是示威。 肖锦叹了一口气,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袍服,说道: “好啦好啦,以后不跟你闹了,被人撞上多不成体统。” “也对,是不该打你脑袋,越打越傻了怎么办?”沈其音轻轻拍了拍手,动作潇洒,脸上却怎么也洒脱不起来,“你说他俩整天一起出门……到底干什么去了?” 肖锦继续喝酒吃菜,漫不经心地答到: “你问我,我问谁去呀?” 宋知璃的行程动向颇有些神秘,沈其音有心探究,却没有节外生枝的闲暇。 第二天早朝,宋世平果然出手了。只随口说了一句听闻京中又有报纸问世,但内容却多有不妥,为京城民风考虑,还是应当调查整顿一番为好。 在夏家的补救措施出台之前,皇帝先开了金口,哪怕最终的结局都是一样的,这功劳和名声也不会落在夏伯严头上。 头一次真正参与到朝堂争斗中的肖锦很是兴奋,总觉得这是一场意义重大的胜利,沉重打击了权相的声望。 “行了行了,还庆功酒?昨天晚上刚喝过一场,今天白天接着喝,都不用做正事了吗?有这功夫,还不如多面试几个编辑和记者,后面几天肯定要忙破头的,局面还不知道会有什么变化呢,小心点吧!” 沈其音这话不是危言耸听,站在对面的毕竟是把持朝政多年的一国宰相,计划可以大胆,但态度必须谨慎。不管是谁起的头,不管口碑销量如何,不管今后会面临怎样的处罚与整改……现在夏家手上也有一份报纸了!光这一点,就值得沈其音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 而夏伯严那一边,经过早朝上的小小插曲,心情肯定不会太美妙就是了。 “本相让你提早发售第二期,尽快亡羊补牢,可你是怎么做的!?一拖再拖,拖到陛下发话都还没完成?再拖下去,怕是按时发售都难了吧!” “姐夫……我也难啊!您说的第二期要多发点正经文章,可那文章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还不是得请人一字一句地去写?小弟我又不认识什么正经文人,韶文介绍的几位又都不是什么快手。就那几位爷的速度,小弟能按时把第二期排完,就已经算是劳苦功高了呀!” 董宇恒一面秀委屈一面邀功,那市侩的丑态让夏伯严无法忍受。 “自己惹下的祸事,连补救都做不好,却还敢称功?没用的东西,滚滚滚!” 滚? 一向文雅的夏伯严口出此言,在董宇恒听来还是头一回。抬头一看那青筋暴起涨得通红的老脸,董宇恒也不敢再争辩,逃也似地离开了夏府。留在夏伯严面前的只剩下战战兢兢的夏韶文一人。 “父亲……”夏韶文只觉得口干舌燥,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可董宇恒离开之后,夏伯严脸上的愤怒却忽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根本无事发生一般。夏伯严饮了一口茶水润润喉咙,尔后竟然微笑着对儿子说道: “韶文啊,你的文章写得不错。” “……啊……?” 本以为是乌云密布,暴雨如注,可没想到天象突变,云开雨歇,阳光洒过来还是前所未有的和煦。 这让夏韶文彻底懵了——我爹该不会是给气晕了吧? 第二百二十四章 警觉与固执 “父亲……我……” 夏韶文是真的很紧张。 偷偷帮董宇恒办报纸的事情被父亲发现了,而且还给夏家惹上了麻烦。现在连补救的时机都给耽误了……从小就对他严格要求的父亲,此时该有多么的失望啊。 此时的夏伯严还在笑。 当朝权相难得在家中露出微笑,说出的话语却是让人如坠冰窟。 “韶文,辞官吧。” 夏韶文扑通一声就跪下了。 “父亲,儿子知错了!您不要动气,不要失望,不要放弃儿子啊!” 夏韶文又惊又怕,涕泗横流。 “起来起来,而立之年都过了,哭哭啼啼的成什么样子?” “儿子自知罪孽深重,宁愿跪上三天三夜来自省,还请父亲为了我夏家的未来,再给儿子一个机会啊!” “够了!”夏伯严的温情和耐性终于给磨没了,“为父让你辞官,正是为了夏家和你的未来着想!这么多年了,你在官场上依旧默默无闻,毫无建树,不止如此,悟性也好,自己的人脉也好,都没有丝毫增长。但是……报纸上的几篇文章写得倒是不错。” 夏韶文瞪大了眼睛,不解地问道: “所以父亲要我辞官,是让我专心写文章办报纸?那咱们夏家未来在官场上不就……” “——夏家的未来不在官场上,也没必要在官场上。”夏伯严打断了儿子的话,但他的语气中倒是没有太多失落,“辛北辰辛相告老之后,辛家也无人在朝中任职。如今辛相在家乡办学,家中子弟传习儒学,各有所成,依然可以傲立世间。韶文啊,报纸一物虽是新兴,但其影响力必会与日俱增。你若是能在京城报业中为夏家打下一片天地,也比在官场中硬撑要强得多。” “父亲……此言当真?”夏韶文还是有些不能接受,“那您在朝中经营多年,岂不是都要付诸东流了?” “说得什么蠢话,为父做官为国为民,何曾考虑过自家私利?即便是与陛下意见分歧,那也是为天下计,而非争权夺利。不过……咱们的陛下似乎不是这么想的。今日朝堂上的事情你应该也有所耳闻,天子坐镇京师,会不知道《盛京商报》与夏家的关联?然而在朝上提及报纸整顿之时,却连半个夏字都没有说出口。为父问你,可知这是为何啊?” “那该是……陛下敬重父亲,所以给当朝宰相留些颜面?” “仅此而已?你认为咱们的新君有这样的胸怀?” 背后议论当今皇帝的长短,夏韶文的魄力实在是无法和父亲持平,只好说道: “儿子暂时想不到别的可能了。” “不是想不到,而是不敢想吧。”夏伯严冷笑一声,透过窗户望向皇宫的方向,“另一种可能就是皇帝已经在暗中计划对付为父了。而《盛京商报》一事虽可以让夏家和为父蒙羞,却远远达不到陛下的期望,所以为了避免打草惊蛇,陛下才没有在早朝时直接斥责为父。” 夏韶文张大了嘴巴,此时此刻,看着智珠在握的父亲,他的第一个想法并不是担忧夏家的处境。 “父亲,您该不会是有意利用《盛京商报》试探陛下的态度吧?所以舅……董宇恒耽误了补救的时间,您也不是真的生气?” “那个废物……”夏伯严毫不掩饰他对董宇恒的厌恶,“为父早就知道他成事不足,之所以不严加催促,任他误事,一来的确是想露个破绽,试探陛下的态度;这二来嘛,也是为你完全接手《盛京商报》做个铺垫。经此一事,想来董宇恒那厮也没脸再继续经营报纸了……哼,连指手画脚都不敢了!” “父亲您还真是……算无遗策啊。”夏韶文由衷地感叹道,可心里还是不禁担忧,“那么父亲认为,陛下真的要对夏家动手了吗?” “报纸,凌烟阁,专访……把为父的主见和陛下的疏失全都如实刊登出来了,毫无修饰。你不觉得太突兀了吗?总不会是陛下一朝顿悟,想要向为父示好,向天下认错吧?为父现在可以断言,下一期,或是再下一期,就该出现批评为父政见的文章了。不过是欲抑先扬的把戏,靶子立得高一点,才能让更多人看到它是怎么被打碎的。哼,倒是好盘算。” “那么父亲可有对策?”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了。道理在为父这一边,哪怕当着全天下人辩论起来,为父又有何惧!皇家也好,沈家也好,老夫倒要看看,他们还能颠倒黑白不成?” 夏伯严的眼中闪烁着固执的光芒——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 夏韶文低下头,不敢与父亲对视,小心地说道: “父亲,您这是要和陛下斗到底了呀……此时让儿辞官,也是有护佑之心吧?” 听到夏韶文的话,夏伯严没有承认,却也没有否认。 “其实陛下欠缺的是明君的胸怀,但至少还守着仁君的德操。虽然为父不认为陛下会从你身上下手,不过此时的形势,小心无大错。而另一方面,既然陛下要在那《京华周报》上做文章,那么我夏家至少也需要一个能与之较量发声的地方才行。”夏伯严看了一眼儿子,再次说道,“辞官吧,韶文,你在报纸上能为夏家做的事情,可比官场上要多出许多啊。” “是,父亲,儿子明白了。”夏韶文再次跪倒,重重地给父亲磕了一个头,“在官场之外,儿不会再让父亲失望了!” 第二天,夏韶文上书辞官。 辞官的理由很简单:引咎。 在辞章当中,夏韶文把《盛京商报》首期有伤风化之责全部揽在了自己头上。说自己办报之初思虑不周,又因忙于公务疏于对属下的监管,这才导致刊文有失体统,故而赐官谢罪。并在辞章中保证,今后的《盛京商报》一定会严守朝廷律法,敬请陛下和百官监督。 接到这封辞章的宋世平有些意外,叹息一声之后,还是准了。 夏韶文这一辞官,再也没有人能拿第一期《盛京商报》的疏失来攻讦宰相了。 要知道,才干卓越或是功勋卓著的高官在辞官之后还有复起还朝的可能,但夏韶文区区一个翰林院编修,无功无才,这么一辞官,可以说此生再与官场无缘。 那是夏家的独子! 只因为报纸上登了点不合时宜的东西,夏家主动把官场上的未来拿出来谢罪,别人还能再说什么呢? 而夏韶文离开官场,也就顺势独揽了《盛京商报》的经营大权。从此枕戈待旦,观望着《京华周报》接下来的动作。 第二百二十五章 谨慎出击 客栈之中,沈其羽的房间俨然成了京华报社的另一个办公场所。沈其音和肖锦都聚在屋内,完善着他们雄心勃勃的大计。 随着报纸的发售,报社里来来往往的人越来越多,有新进的记者编辑,有来往商议广告的商贾,有投递稿件的书生,甚至还有登门留言之后顺便看热闹的百姓。 热度有了,清净就没了。想集中精神思索写稿的话,总编室副总编室是待不下去了。所以沈其音就把肖锦带回了客栈,一同带回来的,还有堆积如山的白纸黑字。 “老夏这一手,可真是够狠的呀!”肖锦翻看着手边杂乱的纸张叹息道,“直接让儿子辞官,什么错都推出去了,自己还是严父贤相。都做到这份上了,还怎么说他的不是啊……” 一旁的沈其音轻轻咬着笔杆,说道 “早就跟你说了,这点小错根本奈何不了宰相。你选的那些质疑夏伯严的读者留言还是撤了吧,我觉得现在登出去不太妥当。谁知道老夏还有没有后招啊。” “后招?什么后招啊?他自己也辞官吗?那不正好!”肖锦不甘心地玩笑着。 沈其音无心玩笑,十分严肃地说道 “你不会不知道吧,《盛京商报》之后,京城里又陆续多出了几种小报。虽然内容不多名声不显,但也有不少闲人在买在看,看报已经成了京城百姓的新风尚了。而这些小报里的文章也是良莠不齐,毛病一抓一大把。现在夏家已经把自家报纸的麻烦解决了,趁这个机会把报纸这个新兴行业整顿一番才是宰相该做的事情。而且陛下不也表过态了吗?现在对各家报纸下重手那是名正言顺,谁都挑不出毛病来。咱们作为这个行业的龙头,当然要小心点才是。” “有姐夫撑腰呢,怕什么?而且咱们也没登那些有伤风化的东西啊,有什么可小心的?” “妄议朝政非议大臣,这不比有伤风化的罪名重吗?再说陛下隐卫和报社的关系那是能放到明面上的吗?真被人抓准了错处,陛下为了避嫌,说不定会办得更严呢。而且我跟你说,老夏那种儒臣,越是跟皇帝对着干就越兴奋,他若是认定这京华报社与宫中有关,只会查的更严咧!” “那怎么办,读者留言我可以重新再选,可你准备的那些文章呢,就不发了吗?咱们若是不‘妄议朝政’,还怎么扳倒夏伯严?” “发,当然要发!只不过这个当口,要更小心谨慎些才行。”沈其音看了一眼坐在一旁安静地画漫画描地图的沈其羽,把手中的文稿递了过去,“阿羽啊,帮姐姐检查一下这篇文章吧。” 沈其羽抬起头来,看看沈其音,又看看一旁专注着筛选留言纸条的肖锦,撇着嘴问道 “姐……你硬要在这里办公,就是为了拉我下水吧?” “什么叫拉你下水?作为沈家人,你一直就在水里呢!快快快,好好看看,还有什么要修改的。” 沈其音把文稿放在沈其羽的面前,就又回过头去对着另一篇稿子苦思冥想去了。 沈其羽还以为这又是沈其音催促他与旁人交流才使出的法子,可肖锦进屋之后并没有刻意找他说话,三人基本上都是各忙各的。如此一来,原本还想抗拒到底的沈其羽终于可以放心了……可又没来由地产生了些小小的失落。 算了,心思用在防备家人的好意上干什么?还是安心改稿子吧。 沈其羽换了一支笔,开始认真阅读起这一篇文章来。 直到晚上,沈其音看着摆在自己面前的两份精修过的文稿,终于做出了决断。 “肖锦,登这一篇吧。” “就一篇?不是说有两篇长文的吗?我可是给你预留了整整两版呢。” “空出的版面就从候补的杂文里挑几篇填满吧。算计老夏的文章,第三期的报上有这一篇就够了。欲速则不达,尤其是在对方有了防备的时候,就更该小心谨慎才行。。” “那你这篇文章已经无懈可击了?”肖锦挑着眉毛,找茬一样地问道。 “你读过便知。”沈其音自信满满,冲一旁偷偷伸懒腰的沈其羽眨了一下眼睛。 肖锦一把抄起文稿,只见文章标题七个大字——《一个国家的诞生》 细细地读过一遍之后,肖锦就知道沈其音的自信何在了。整篇文章里甚至找不出一个夏字来,从头到尾都在介绍佛朗机这个突然崛起的大国。 倒卖军火起家,开拓新大陆借机建国,把掠夺的物产资源带回欧罗巴大陆贩卖,迅速累积财富。而后一手火铳一手金币,在其他国家内部挑起动乱,再趁虚而入……一招鲜吃遍天,同样的招数,几乎灭掉了欧罗巴西部所有的国家。 而国土不断增长的新兴帝国自然面临着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内部问题。但佛朗机的皇帝足够疯狂,他煽动着百姓的贪欲,不断发动侵略战争,从一个国家打到另一个国家,从一片大陆打到另一片大陆。只要将劫掠来的财富分一部分给百姓,矛盾就可以暂时被掩盖起来。 如今,佛朗机人的战舰几乎遍布海洋,肆意掠夺的长臂也已经伸到了成国的南海和东海。虽然佛朗机使节曾数次造访京城,传递‘友谊’,但他们始终霸占着东宁岛,掠夺资源,奴役岛民。还多次派人在东南沿海登陆袭扰,掳掠人口充作奴隶。 朝廷水师打败的不过是佛朗机帝国的一支偏师,在世界各地,佛朗机人还掌握着几十倍于成国的海上力量。 ——那么对依靠战争来维系稳定的佛朗机帝国而言,下一次侵略成国的战争,还会有多远呢? 好吧,文章里并没有这样一句话。但只要用心读下来,任谁都会产生同样的担忧。 就是这样一篇文章,没有半句话提到夏伯严,只是客观地介绍了佛朗机帝国的发家史和强盗本色。但当朝宰相以‘天下初定,百废待兴,慎动刀兵,南缓北急’为由,阻挠朝廷趁胜收复东宁岛的决策,似乎就没那么站得住脚了。 “嗯,通篇写的都是番蛮,没议论朝廷和宰相半句。就算是夏伯严也挑不出毛病来了吧?沈姑娘,真有你的啊!” 肖锦真心夸赞道。 “不光是我哦,还有阿羽呢。” “对对,阿羽,改得漂亮哈!” 肖锦随手拍了拍沈其羽的肩膀,然后就到另一张桌子旁边挑选填充版面的文章去了。 自然,随性,毫不刻意,也没有想象中的生涩和尴尬。对病愈之后的沈其羽来说,这样的态度,其实正是他想要的。 只是不知道,肖锦这是真心所为,还是得了某人的嘱托?而肖锦之外的人,和自己相处时又会是怎样的姿态呢? 安静而忙碌的房间里,沈其羽用力揉揉眼睛,重新拿起了画笔。 这些可笑的心事放到一边,还是先把手头的工作做好吧。沈家在京城的奋斗能否成功,关键就在这两期的《京华周报》上了。这种紧要关头,可万万不能分心出错! 。 第二百二十六章 一个国家的诞生 《一个国家的诞生》,是1915年由格里菲斯导演的美国电影。 虽然这部作品在电影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极大推动了镜头叙事语言的进化,但其内容和立意可谓颠倒黑白。影片极力贬低和污蔑广受迫害的黑奴,反而把臭名昭著的3k党当作英雄来歌颂。 沈其音不喜欢这部电影,却觉得电影的名称很是妥帖。靠宣扬谎言来传播自己扭曲的价值观,这种卑劣的行径,从这部影片诞生之日起,的确成为了那个国家信奉的教条之一。 在沈其音眼里,这个世界的佛朗机帝国也没什么不同。对内是骗子,对外是强盗,推行的都是霸权主义。以《一个国家的诞生》为名来介绍佛朗机帝国的发家史,也算是沈其音的一点小小批判了吧。 可惜,除了她自己,根本没人懂得这个名字的双关内涵。 第三期报纸发售出去,摩拳擦掌等着看好戏的京城百姓从报童手里抢购到了报纸,迫不及待地从头翻到尾,然后大失所望。 “这上面怎么没写夏家的事啊?《盛京商报》捅了篓子,夏家的少爷引咎辞官,这些个新闻,怎么一句都没提啊?” “怎么没提,你看看简讯那一栏,不是写了吗?” “哎,还真是……就这么两句?哦,合着就简单介绍一下,连点评议都没有。这加起来够一百个字了吗?” “真是的,上一期刚把夏相的功绩列出来夸赞一番,还做了什么专访,长篇大论的。这一期赶上夏家出事了,就这么一笔带过。这京华报社不会也是夏家开的吧?还是说两边有什么关联?” “怎么可能?那《盛京商报》是看《京华周报》红火,才跳出来抢生意的。同行是冤家,两边是你死我活才对。我估计啊,《京华周报》是畏惧宰相权势才不敢多说的。” “是啊是啊,夏相多严厉啊!儿子办报的时候犯了点小错就给逼着辞了官,别人若是不识相,敢在报纸上对朝中大臣说长道短,哼!就等着蹲大狱吧!” 这些人七嘴八舌的议论,一字不差地传到了夏韶文的耳朵里。 他现在是无官一身轻,一门心思扑在盛京报馆里。 第二期《盛京商报》本该今日发售,但夏韶文以反思整改为由,故意往后拖着,就是想看看《京华周报》这边的动静,以及对京中百姓产生的影响,而后审时度势予以应对。 为此,他派出了能调动的所有人手在城中搜集信息,自己也混迹在买报读报侃报的百姓当中,就是想听听大家都是怎么说的。 方才这几位,就是起哄看热闹的浅薄闲人,文章都不细读,只认识一个夏字,着实有些可笑。 夏韶文穿过闹市,来到一个雅气十足的茶楼里。这里出入的都是文人士子,他们的见识就要高明得多了。此间谈论报纸的论调,传将出去甚至会影响到许多无知百姓的看法。 他们的声音,才是夏韶文真正想听的。 挑了前后左右都有群客的热闹位置,随便点上一壶茶,赶走了殷勤的小二,夏韶文立刻竖起了耳朵。那些书生们指点江山的高谈阔论一下子就将他包围了起来。 讨论的核心,自然是那篇《一个国家的诞生》。 “危言耸听!佛朗机蛮夷于极西处立国,即便侵争不断,大杀四方,也难以对我大成构成真正的威胁。就算两国正式开战,相距万里之遥,那番蛮的兵员补给要如何输送啊?而我大成以逸待劳,稳守海岸一线即可立于不败之地。南方各州自有守军,还有水师游弋巡防,有什么可担心的?如此‘威胁’,与北面草原铁骑相比,当真不值一提!” “不对吧,李兄难道没注意那报纸上画出的舆图?佛朗机占据的主要地盘是在欧罗巴西部一带不假,可连年征战,他们已经接连打下了莫卧儿,暹罗,柔佛,吕宋等地,收为行省,皆有驻军和军港。更不用说,咱们大成的东宁岛还攥在番蛮的手里。若是在吕宋集结战舰兵员,输送至东宁岛上屯集待发的话……从东宁岛到胡州,海路可只有不到三百里哦。” “那又如何?这些地方能驻扎多少军队,集结多少战船?就算把那几个临近‘行省’的兵力都集中起来,数量可能比得上江南守军的一半?那些拼凑出来的战舰,再碰上我大成水师,也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难道张兄以为,佛朗机番蛮还真有攻破我朝防线的能耐?” “难说啊……你可别忘了,之前水师在三才湾以逸待劳,以多打少,最后也不过是惨胜。而南方的守军久疏战阵,真打起来还能有几分战力犹未可知。佛朗机人虽然没有来去如风的骑兵,但能够横扫诸国,靠得是巨舰大炮。要我说,佛朗机人对咱们大成的威胁,还真不比北虏轻上几分呢。” 对,就是这样的声音!到底还是出现了啊…… 虽然持这种态度的人只是少数,方才说佛朗机的威胁与北虏相仿的那位‘张兄’也立刻受到了好几人的围攻反驳,但夏韶文的心里还是十分不安。 因为一周之前,《京华周报》第二期发售之后,人们讨论帝相分歧的时候,虽然也不乏皇帝的支持者,但他们大多只是从君臣尊卑上去谈,从收复失地的大义上去谈,根本说不出几分正理来。 可现在呢,正被围攻的那位张兄毫无惧色,举着报纸指着文章底气十足,也能和别人辩得有来有回。 这辩的是什么呀?不正是宰相决策的正确性吗!反对的声音强一分,夏家的危险就多一分。哪敢轻视啊! 而最让夏韶文感到忧虑的是……没有人怀疑《一个国家的诞生》一文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这就是沈家的厉害之处了,他们的人开拓海外,与佛朗机人打了十年的交道;他们出力献策,为朝廷收编了佛朗机俘虏;夏韶文还知道,沈家举荐帮助朝廷改良火炮的大匠,也是一个金发碧眼的番蛮——虽不是佛朗机人,却来自被佛朗机占据的欧罗巴某国。 论起对佛朗机的了解,就是礼部会同馆里专门接待番邦的官员,恐怕也没有一个能和沈家相比。 这……才是夏家眼下最大的麻烦吧。 夏韶文沉着脸喝下杯中已经凉掉的茶,只觉得口中苦涩无比。 对题目的了解不如对手充分,那这场辩论可要怎么赢啊? 。 第二百二十七章 夏伯严的回应 “题目?”夏伯严轻蔑地一笑,“什么时候佛朗机国变成问题的关键了?为父又何曾说过佛朗机不是威胁?” 夏伯严散值回家,一边看报一边听儿子汇报了城里的风声,百姓的论调。 夏韶文不理解父亲的底气何在,但家里顶梁柱气定神闲的样子,倒是让他紧张的心情也一下子放松下来。 “父亲稳如泰山,孩儿佩服。” “别忙着佩服,为父问你,看了这篇文章之后,你有何想法?” 父亲的校考,夏韶文不敢不慎。他稍微整理了一下思绪,而后如实说道 “佛朗机人狼子野心,强盗天性,不可不防。然而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佛朗机国穷兵黩武,狂妄失德,虽强于一时,但假以时日必会自取灭亡。……就如同东夷倭国一般。” 夏伯严缓缓点头,十分满意。 “不错,前朝之时,倭患甚重。江南沿海州县不堪其扰,朝廷多次派兵追剿,却难竟功。彼时的倭国何其猖狂,不仅入寇我华夏藩属国和宁,还招兵买马,妄想趁前朝覆灭,天下大乱之际,窃取我汉家疆土。结果如何呢?倭人天皇誓师出征的祭典上,天罚降世,天火焚城。倭岛最繁华的都城化为焦土,国中贵族死伤无数,从此一蹶不振。莫说出征他国,自家疆土上都是饿殍满地,灾害连连。倭岛成了鬼岛,这就是不修德政的下场。” 这话若是传到沈其音的耳朵里,怕不是要笑掉大牙。 那是火山爆发啊! 在另一个世界的日本,富士山这座著名的火山也曾爆发过,最近的一次是在1707年,清朝康熙年间。据相关文献记载,火山喷发时伴有强烈地震,整个江户地区被火山灰笼罩,造成大约5000人死亡。 显然,这个世界的火山喷发规模更大,威力更强,时机……也特别巧合。但非要把自然灾害看作天罚,还和统治者好战失德联系起来,未免也过于一厢情愿了吧。 幸好,夏伯严只是举个例子,并没有把这样的天罚当成某种冥冥之中的国防手段。 他继续说道 “佛朗机国内虽不一定有天罚降世,但连年征战,民怨必重。而被佛朗机攻灭占领的各国,难道就没有意图复国的贵胄吗?而对外,文中也说了,佛朗机与欧罗巴东部大国奥斯曼的战事正酣。如此内忧外患的国度,又有什么可怕的?” 夏韶文连连点头,说道 “父亲所言极是!儿子这就将父亲的高见写成文章,刊登在明日的《盛京商报》上,看他们还有什么话说!” “且慢!”夏伯严叫住了儿子,说道,“文章是要写的,但不是写这些。若是就佛朗机国强弱与否与对方辩论,等于是被人牵着鼻子走。你我的论断虽是正理,但仅有推测却无实据,再怎么辩下去,也讨不到什么便宜的。” “那么父亲……要让儿子写什么文章?” “这不是《盛京商报》嘛,自然要在商事上做文章了。” 夏伯严胸有成竹,笑得像一条老狐狸一样。 他把夏韶文叫到跟前,低声嘱咐了几句。 夏韶文听了眼前一亮,随后一躬到底,说道 “父亲放心,此等文章,正是儿所擅长,再加上父亲提点,已是思如泉涌。儿子这就去写,还请父亲稍待!” 夏伯严看着儿子离去的背影,缓缓地点着头,喃喃自语道 “沈家到底还是把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啊。不过仅仅是这点小儿伎俩的话,就未免太瞧不起人了,甚至不值本相亲笔一驳。沈其音……”夏伯严回想着那日恭恭敬敬为他专访的小姑娘,还有她那双明亮而大胆的眼睛,自认没有念错人,“自作聪明的小丫头,你可千万要留点后手,别让本相失望啊。” 在《京华周报》第三期发售,引发又一波讨论的第二天,《盛京商报》第二期也姗姗来迟。 这一期的出现让很多市井闲人痛心疾首——因为那些香艳流俗的内容果然没有了。 除此之外,从头到尾翻了一遍,也没有找到谈论及佛朗机的内容。 京中消息传得很快,昨天还抱怨《京华周报》不谈夏家的人,到今天也已经明白了,原来关键是在佛朗机上面。 “你说说,昨天的《京华周报》发了整版的长文,暗讽夏相轻视佛朗机。可今天这夏家的《盛京商报》竟然驳也不驳……那他们拖了两天才发售又是为了什么?” “怎么没驳,你看这一篇文章,不就是最好的反驳吗?” “这一篇……?这说的不是北境榷场上的贸易情况吗?和佛朗机有什么关系?” “你傻啦?夏相的主张并不是无视佛朗机的威胁,只是说与佛朗机相比,北虏的威胁更大。你看,现在已经入夏,边境榷场上丝麻器具香料的交易量却不大,成交价格也不高,这说明什么?说明草原上又是一个荒年!没有足够的牛羊牲畜可以用来进行交易。” “那!那岂不是说……?” “——没错!到了秋天,兜里没钱没粮的北虏怕又要南下大规模地劫掠了。今年的防秋,可得打起十二分精神才行啊!佛朗机人狼子野心又如何,船坚炮利又如何,他们会几个月后就进犯我大成,甚至兵胁京城吗?草原上的蛮子就会!所以再怎么说,也是北虏的威胁更紧迫。夏相重北虏而轻佛朗机,也着实是有一番道理的!” “原……原来如此!哈,我就说嘛,夏相公为相多年,怎么会看走眼呢?这国家大事,还是得听夏相的才行!” 同样的解释,沈其音也给肖锦讲了一遍。后者听罢,愣了好一会,然后说道 “这老夏,还真会另辟蹊径啊……而且他还真不是空穴来风,我爹也说,今年秋天北境上肯定会有大动静。唉,这篇文章一出,咱们先前的努力岂不是都白费了?” 肖锦抬起头,看到的却是沈其音奸计得逞一般的笑容。 这下,他更糊涂了。 “你笑什么呢?” “太好了,夏家上钩了!” “上钩?难道他们的文章里有什么错处不成?” “那倒没有。但他们写了这篇文章,就是我们的成功。”沈其音靠在太师椅的椅背上,双手抱胸,得意地说道,“夏伯严选择了用报纸上的文章和我们交锋,而不是用朝廷的权力封禁这个话题。这个头已经开了,场子和规矩就算是定下了,以后再想封禁的话可就没道理了。我现在可以放心大胆地继续刊登留在手里的文章,而不必担心朝廷的干预。这还不值得高兴一下吗?” “哦!那你打算如何反驳这篇文章呢?” “反驳?急什么啊。”沈其音指着《盛京商报》的版头说道,“人家是一周两发,我还等着对面的第三期呢。” 。 二百二十八章 乱潮 两天,两份报纸,两篇文章,两种观点。 京城百姓在好事者的指点下很快就明白了这其中的奥妙,如今连卖菜的大娘都能说上两句草原的蛮子和佛朗机的蛮子哪个更坏一点,到底是皇帝英明,还是宰相高远。 对市井小民而言,这只不过是茶余饭后闲聊的话题;对那些志比天高的书生来说,评说时政正是一展胸中韬略的好机会;而落在满朝文武眼里,这事可就没那么简单了。 北虏南番,边疆攻守,这是个好题目啊!把这件事搬回朝堂上,研究研究宰相和皇帝谁对谁错,总比现在的日子好过啊! 这几天的朝堂上实在是有点乱。 京中年轻一辈的武将终于抵不过北境主力的诱惑,已经有好几位正式上书请奏,愿领所部接受文官监军,推行新式练兵之法,以图早日与神机营配合训练。 神机营……就是宋世平给佛朗机俘虏组建的新式炮兵定下的名字。而神机营中除了佛朗机炮兵,还把散在各军之中的火铳队吸纳了进去。这些汉人火铳手在神机营中要和佛朗机番兵一同训练,整编队列,钻研新式战法。 也正是这样的安排,让武将们意识到皇帝对火器和新战法是真的动了心思。可老一辈的武将对火器依旧不喜,还是更习惯用传统战术破敌。而年轻武将则看到了宝贵的机遇,此时不变更待何时?于是,就有了个别年轻武将向监军制‘投降’的一幕。 虽然那几个小将人数少职位低,涉及到的所辖士兵连一万人都不到。可是文官监军这种制度,真的能小范围的存在于几支军队中吗? 反正宋世平是批了那几个小将的请愿奏章,允许试行。 试行,也就是说效果好就推行,效果差就废止。 可武将们心里都清楚效果差得了吗?就算文官们有数不尽的花花肠子,也不会在用在那几个试行监军的营中。肯定是把事情做得漂漂亮亮的,演上一出将相相和,文武相宜的好戏,等监军制推行天下,再到地方驻军里作威作福。 然而知道了又怎样?还有什么办法能阻止吗? 这一刀,因为武将阵营内部的分裂,被人逮住了口子,只能结结实实地挨下来了。 “不行,哪怕监军的事上输了,也不能让那些酸儒得意!” 这些都是几年前还领兵征战的悍将,可不会那么容易服软。你捅我一刀,我不捅回去的话,怎么对得起你脸上的狞笑呢? 说我们武将贪赃吃空饷,需要监督管制,行,那咱就看看,你们文官又能有多干净呢? 于是一时间,几位德高望重的老将军领头,武将们纷纷化身御史言官,接连上奏,弹劾京城内外贪污受贿的文官。武将们也是发了狠,挖空了心思去查证,每每弹劾,还都是有凭有据。 宋世平大怒,不论官职高低,罪过大小,查出一个办一个,绝不手软。 这一下,文官阵营里也乱套了。幸好有夏伯严镇着,带领着文官们一面核查案件,一面质疑那些武将调查取证的正当性,还揪出几个逼供诱供的,这才稳住了阵脚。 文官武将互相拆台,严抓对方的不法之事,宋世平这个皇帝倒是有几分坐收渔利的意思。只是满朝文武的丑态实在是让人不忍直视,这天下一统才多少年啊,那时候砥砺奋进的忠臣良将怎么都变成了这个德行? 宋世平也只能感慨打天下易,坐天下难啊! 可过了两天,宋世平也坐不住了。两边再这么互相揭短,再这么查一个办一个,朝廷就没人啦! 虽然高层官员还都比较自律,或者只是单纯地没被人抓住把柄。可短短几天时间,京城一带的中低层官员,牵涉到贪腐案件中的竟有将近四分之一!有的临京小县,整个县衙都给一锅端了,连个能递补上去的副手都没剩下。 是,贪官是该查该办,可也不能变成政治斗争里打击异己的手段啊!才传到第二位皇帝的成国还在恢复发展当中,科举取士也仅仅是这两年才初具规模。在人才储备匮乏,候补官员缺失的情况下,若是任由百官继续闹下去,甚至可能会动摇朝廷的统治。 幸好,武将们也干不下去了。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让天下人看看文官的虚伪嘴脸,出出气就得了,总不能真到你死我活的地步吧?所以抓贪官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还是还给都察院去做吧。 在文官武将都急需一个新的话题来终结眼下的乱潮时,两份报纸引出的旧议就如同及时雨一般降临,给所有人提供了一个机会,可以彼此挪开视线,歇歇瞪红了的眼睛。 朝堂之上,率先提及此事的是左都御史崔敏静。 “陛下,现民间《京华周报》,《盛京商报》两份报纸有论及朝堂大事之嫌,然报纸新兴,此事并无先例,故臣请陛下圣裁,是否应当禁绝?” 左都御史出列说话,很少有口气这么软的时候。 这是请示,而非弹劾。只听用词就知道,崔敏静对报纸现在的言论尺度并没有太多意见。若真的认为不妥,就该用‘妄议朝政’四个字。 崔敏静毫无力度的请示,宋世平也没有直接回应,而是点了夏伯严。 “夏相,此事你以为如何?” 虽然身为《盛京商报》真正的掌控者,夏伯严倒也不避嫌,直接出列,当仁不让地说道 “臣以为,但凡涉及朝政国事之文章,当以叙述为主,而不可妄加评议。如今两份报纸言辞谨慎,叙述如实,倒也不必限制太过,失了宣教百姓的本意。” 宋世平微微点头,夏伯严的话倒是立下了一个妥当的标准。朝廷的政策以及牵涉的相关内容可以报道,可以解析,但不能妄加揣测和评议。这个尺度还算是恰到好处。 比如《京华周报》可以解析佛朗机的历史和国力,却不能在朝廷对待佛朗机的政策上品头论足。也就是说事实可以摆出来,但道理还轮不到你来讲。 这样的规矩很合理,也很公平。既确保了朝廷的威严,又给执笔写新闻的人留下了辗转腾挪的余地。宋世平相信,这对冰雪聪明的沈其音来说已经足够了 “就如夏相所言,维持现状吧。另外在都察院内新设一通闻司,监管京中报业。王鹤,此司主事暂由你兼任。” “臣遵旨!” 夏伯严听到了通闻司主事的人选之后,抿了抿嘴唇想要提出异议。因为王鹤是皇上的人,并不在他的掌控之中。后面两家报纸辩到激烈处,通闻司跳出来拉偏架怎么办? 可转念一想,公道自在人心,报纸是直面整个京城的存在,若是通闻司真的厚此薄彼,处断不公,城的百姓可都看着呢。 到时候,谁是谁非,不就一目了然了吗? 跟这位年轻的帝王叫板,夏伯严争的从来不是权力,而是道理啊! 想清楚这一点,夏伯严默不作声,退回了自己的位置上。 。 第二百二十九章 疲惫的张启真 通闻司主事的人选上,夏伯严难得地退让了一回,没有与皇帝相争。 可接下来当议题回到南北外患上,夏伯严可就分毫不让了。 有武将请奏增加沿海州县守军,被老夏驳了回去;再提议增筑港口城市的城墙,又被老夏驳了回去;还有人旧事重提,把几个月前越国公蒋成济请求朝廷拨款研发新式战船的事拿出来说,还是被夏伯严驳了回去。 他依旧坚持自己先前的主张 “佛朗机新败,暂时无力再战。即便有所动作,大抵当如同去岁一般,派遣小股军士集结盗匪,袭扰沿海村镇。只需让各州严加防范,水师加强海巡即可,不宜再增调兵马钱粮。今年北方多灾,草原上水草不丰,牲畜减产,而新任鹰汗刚刚扫平吞并了几十个小部落,正需要巩固自己的威望。几乎可以确信,到了秋天,北虏定会南下入寇。防秋才是重中之重,当调动部力量,将北虏挡在长城一线才行。如今国库空虚,还要组建新式炮兵以制北虏,着实无余力,也暂时没必要增强南方守备。” 夏伯严之后,户部尚书张启真也站出来老生常谈——国库是真没钱了! 掰着手指头算算给先帝修陵墓花了一笔,新皇登基花了一笔,还减免了天下州县的一部分赋税以示恩德,后面还要给水师的有功将士发赏,伤亡将士发抚恤,这又是一大笔。可别忘了,皇上您还新搞了个神机营呢!养兵不要银子?造枪造炮不要银子?本就年年收支持平,勉强维系的国库,秋税收上来之前,不用北虏来抢就已经要糟蹋光了。 不管说出天大的道理来,反正就剩这么点银子,只够勉强守住北边的,南边啊……过两年再说吧! 这一日的早朝,就在张启真老爷子的竭力哭穷中结束了。 虽然帝相对峙的局面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但宋世平还是比较满意的。可以清楚地感受到,报纸经营了半月有余,已经开始对朝堂产生影响了。 两份报纸两种观点的交锋,让朝中官员的态度都产生了一些微妙的改变。 夏伯严得对自己说过的话负责,哪怕是辩论时使用的借口,可既然登在报上了,就必须坚持下去。所以虽然他一如既往地带着文官唱反调,但至少现在的宰相没有一味地反对武事,总比天天嚷嚷着穷兵黩武的时候强吧。 而与先前不同,武将们不再闷不做声,而是开始支持南方的战事武备,站在宰相的对面据理力争。显然,通过报纸的介绍,武将们也知道,佛朗机人的威胁将会长期存在,可以成为另一本空白的功劳簿。而武将阵营能参与到对抗宰相的战局中来,这是宋世平最乐于见到的变化。 可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国家财计吃紧,宋世平也没办法。 就算东宁岛看起来唾手可得,可没有钱粮也还是无法发兵啊。这残酷的现实让夏伯严的每一次反对都显得无懈可击。宋世平生财无道,也只能盼着下个月新任的巡海御史回乡任职,当真能给朝廷开辟出一条新的财路吧。 散值之后,张启真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家中。 到底是老了,先是早朝上慷慨激昂地说了一大堆话,下朝回到户部,还要拆东墙补西墙,挖空心思应付每一支伸过来要钱的手……唉,也就这一两年了!等朝廷度过了新旧交替的关键时期,张启真就会找个机会把户部交出去,要么换个闲职,要么就干脆告辞官老得了。 ……实在是太累了! “韵儿给爷爷请安!” 坐在太师椅上差点直接睡着的张启真忽然听到一个柔弱娇美的声音,一下子睁开眼睛,努力地挺直了腰杆——他最疼爱的小孙女来了。 “来,韵儿,坐到爷爷旁边来。” 张启真慈爱地看着乖巧可人的张诗韵,心里忽然有些感激那个逃婚的臭小子了——若非如此,自家的宝贝孙女现在已经成了别人家的媳妇,再想见一面恐怕就难喽! “韵儿,今日在家中都做了些什么呀?” “做了些女工,画了一张花鸟,然后还……读了一会报纸。” “哦?韵儿也喜欢读报?读的是哪家报纸,什么文章啊?” “《京华周报》和《盛京商报》,爷爷不是都买了放在书房里吗?韵儿就都读了一下……” 听到这里,张启真的脸一下子就绿了。 “那《盛京商报》的第一期你也读了?” “只看了论商的部分,那些污人眼睛的文章,韵儿才不会读呢。” 张诗韵的笑容纯洁坦荡,张启真也素知孙女的品行,这才放下心来。 “嗯,如此便好。夏相也真是的,竟纵容家人写出这样的糟粕文章来。幸好他改过及时,不然的话,爷爷也是要登门与他分说两句的。” 听张启真提到了夏家,张诗韵好奇地瞪大了眼睛,连连追问道 “所以《盛京商报》真的是夏家的喉舌?上面的文章也是在表明夏相的意志了?” “嗯……可以这么说。” “那北虏的威胁当真如此巨大,大到可以让朝廷对佛朗机和东宁岛置之不理吗?” 张启真愣了一下。 他素来疼爱的宝贝孙女每天都会来给他请安,聊上几句。祖孙亲昵,没有什么隔阂,天南海北的无所不谈。可张诗韵如此关切地想了解国朝大事,这还真的是头一回呢。 虽然反常,但既然孙女问起了,张启真倒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真要说起来,还是因为京城临近北境。若是给北虏突破了长城一线,之后一马平川,草原骑兵可以直逼京城。而一旦京城有失,则天下危矣。前朝覆灭就是前车之鉴。反观佛朗机人,虽然占据东宁岛,随时可以侵入南方沿海州县,但毕竟距京城太远。就算被他扫平了越地八州,只待朝廷腾出手来一一收复即可,断不会危及天下。就好比遭遇二贼同时袭击,一贼扼咽喉,一贼扑腿脚,你手中只有一把兵刃,会先防哪一贼啊?” “可是爷爷,京城离海边也不远啊。若是佛朗机人沿海北上,从金津港登陆,一样可以直逼京城啊!” “傻丫头,金津港哪是那么好破的?况且从东宁岛沿海北上,绕过岱州入少海湾,这么长的路程,怎么可能不被察觉?眼下佛朗机新败,根本没剩下多少战船,就算瞒天过海躲过了水师的围堵,能抵达金津港外的又能有多少人?从金津港到京城,十万守军,可不是几条船几门炮能对付得了的。然而北虏南下,铁骑蜂拥而至,情况可就完不同了。” “这样啊……所以说是夏相对了,肖公子错了?” 张诗韵喃喃自语道。 听到‘肖公子’三个字,张启真的脸一下子就耷拉下来。 “韵儿,提那人做什么?你该不会还想着他呢吧?” “我……没有……” 张诗韵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辩解起来也有气无力的。 张启真见孙女这个样子,颇为恼怒地说道 “那就是个无信无义,无情无礼的混小子!当时一走了之,让我张家丢尽了颜面,如今回到京城,只知道办他的报纸,连一点歉意都没向我张家表达过。这样的人,有什么值得——” “——老爷!”管家推门而入,正好打断了张启真的话,“肖国舅来访,说是要向您当面致歉。您……见不见?” 。 第二百三十章 代人致歉 肖锦向来是八面玲珑的,深得老爹的真传。 他有自信,只要能见到张启真,礼物一送,真心话一说,就算不能立刻得到张家的原谅,至少也能让人消一半的气吧?之后再来上这么两三回,最终和肖家言归于好,那么他肖锦身上这个最大的污点也就可以洗清了吧? 可惜他打的好算盘,却没想到张家人根本连门都没让他进。 张府的门子说是代为通传,一会的功夫就回来了,说是已经禀告了管家,让他稍等片刻。 这一等就是小半个时辰,饶是肖锦想表现得有诚意有耐心,还是忍不住又催问了一次。那门子态度倒是极好,立刻又跑进府里,不多时就回来告诉肖锦,说是已经禀告了管家,让他稍等片刻。 连词都没改。 第二回肖锦抱有一丝侥幸,可等到天都黑了,再问第三次,张府的门子还是一样的说辞。 这就是成心整他无疑了。 也对啊,当初他一声不响逃出京城,留张家小娘子在闺中好等,直等了大半年……如今他送上门来,人家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没什么不对的啊。 肖锦无奈,自己又理亏,只能灰溜溜地离开了。 不过,他可没想过就此放弃。张家越是不满,他肖锦就越该道这个歉! “所以……因为张家不让你进门,你就来找我,求我替你去张家道歉?” 客栈大堂,沈其音毫不客气地吃着肖锦带来的小吃宵夜,女王范十足。 肖锦一边点头,一边乖巧地给沈其音布菜倒水,一脸讨好的样子。 “我只有一个问题,你怎么忽然想起来给张家道歉了?之前每次听你提及逃婚,都好像炫耀自己的功绩一样,丝毫不以为耻,现在却忽然良心发现啦?” “额……算是吧。之前逃婚的时候只觉得张老尚书和姐姐一样,只是想通过政治联姻得利,根本不在乎我是什么样的人,就一心把孙女卖了。这样的婚,逃就逃了,自然是毫无愧疚之心。不过上次进宫找姐夫的时候,听说张家人夸我品行高洁,一表人才,好像是真心同意这桩婚事,我这才开始有点过意不去。” “也许当初人家只是礼节性地夸你两句呢?你也没必要当真吧。” “不会的,张老尚书说他的孙女曾亲眼见过我,所以才有这样的评价,这总不会是假话吧。” “你不是说你们没见过吗?”沈其音反问道。 “我确实不记得见过张诗韵,不过京中贵胄多有聚会,也许是在谁家的宴会上有过一面之缘呢?”肖锦皱着眉头又仔细回想一遍,还是想不起来这一面之缘到底是在哪里发生的,于是不禁有些烦躁,“你就说这忙你帮不帮吧!” “帮!我明天就去。” 沈其音很干脆地答应下来,她正好有个问题想问问这位户部老尚书,却又不好贸然登门。如今肖锦的突发奇想倒是给了她一个绝佳的理由。 只是不知道……张家会不会把她当成抢了张诗韵老公的女人呢? 带着好奇心,责任感,一点点忐忑,还有肖锦转交的礼物,沈其音来到了张府门外。宅在客栈里的沈其羽也被她借机拉了出来,倒不需要小宅男小影帝刻意说什么演什么,能在一旁帮她充充场面就行。 看着笑容灿烂的张府门子,又想起昨晚肖锦的描述,沈其音却也不怕,而是信心满满走到跟前,大大方方地说道 “烦劳通禀一声,故人之孙沈其羽,沈其音前来拜访张大人。” 沈其音没报沈其羽的官职爵位,只说是故人之孙,这让张府门子的脸上出现了一丝怀疑。 攀亲戚打秋风的? 不过这一点轮不到他来判断,门子礼貌地请二人稍待,就进府通传去了。 很快,沈家姐弟的名字就传到了张启真的耳朵里。 “沈其羽,沈其音?” “是的老爷,此二人自称是老爷故人的孙子孙女,您看……” 张启真叹了一口气,吟道,“燕燕于飞,差池其羽……燕燕于飞,上下其音……沈相的那一对龙凤孙啊。嗯,倒是该见一见,请到厅中去吧。” 就这样,靠着便宜爷爷的面子,沈其音顺利地坐在了张府的厅堂之上。 张启真没有让沈其音久等,很快就出来相见,两边各自见礼,然后就是礼节性地寒暄。 沈其音少不了要夸赞张大人老而弥坚,刚正不阿,也只有张老尚书操持户部,才能保证朝廷的运转自如。 张启真虽是第一次见沈家‘兄妹’,但二人的境遇他早已有所耳闻,甚至沈渠昆远在常宁的丧礼,他也派了一位在家赋闲的子侄前去参加。 因为举家罹难,沈其羽先患心疾,治愈后仍有病态残留,在生人面前两股战战,言语不畅。这些情况张启真也是知道的。如今的沈家是这位沈其音做主,女主当家对注重礼教的张启真而言着实有些荒谬,但考虑到沈家的特殊情况,似乎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所以面对侃侃而谈,抢在兄长之前说话的沈其音,张启真也没表现出什么不满,而是一边以自谦之词回应对方的夸赞,一边感慨沈家的境遇,称赞沈其音为家族的付出和担当。 寒暄了足有一盏茶的功夫,该说的话都说了一遍,张启真觉得差不多了,便转而问道 “不知沈县主今日前来是有何贵干啊?” “不瞒老尚书,妾身今日登门,乃是受好友所托,向张家表达歉意的。” 张启真这下可就皱起了眉头。 “沈县主口中的好友,该不会就是肖锦吧?” “正是。肖国舅昨日登门不成,但致歉的诚心不改,故而委托妾身转交礼物,以及他最真诚的歉意。” 肖锦的礼物就摆在张家的厅堂之中,数量不多但包装精致,应该是价值不菲的好东西。 但哪怕肖锦把国宝级的宝贝拿出来赔罪,张启真也是看不上的。他毫不客气地说道 “非是老夫不给沈县主面子,但肖锦行事辱我张家太甚,不是一点俗礼就能消解的。还烦请沈县主将这些东西带回去吧。” 这个反应倒也不在沈其音的意料之外。她礼貌地微笑着,说道 “张大人说得不错,身为女子,肖锦的作为妾身也看不过去。昨夜他来求助的时候,妾身也狠狠地骂过他了。不过老尚书有一点说得不太对,肖锦给您备的这份礼物也许确实是俗礼,但却不是一点哦,甚至可以说是天下最大的一份俗礼了吧。” 张启真又看了一眼那些装着礼物的小箱子,听沈其音所言,以为里面装满了黄金珠宝,于是不屑地说道 “大又如何?我张家不稀罕他的金银!” 沈其音依然在微笑,笑得十分笃定,一字一句地向张启真问道 “妾身知道张家不缺银子,可是国库呢?” 。 第二百三十一章 商税 国库。 这两个字现在就是张启真的命门。 正所谓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眼下朝廷到底有多穷,没有人比他这个户部尚书更清楚了。 刚开始做户部尚书的时候,作为一名儒臣,张启真还有些羞于言利,不想被铜臭污染了自己身上的书香。可任职久了,张启真也就看明白了,圣人的教谕能修德,却没法生财。 想让国库不那么吃紧,无非就是开源节流。可大成国每年的税入就那么多,增加是不可能的,反而要担心是否会因为天灾而减少。没办法开源,那么为了当好这个家,张启真只能豁出一张老脸,在节流上狠下功夫。 也就是仗着年龄大,威望高,背后又有宰相支持,张启真才能跟要钱要粮的各家衙门周旋下去。要是换个人来做,怕是早把同僚们得罪光了。 然而今年的情况尤为艰难,开支多了好几笔,收入反倒因为新皇即位发福利而减了不少。张启真让人偷偷计算过,除非把文武百官的俸禄给停了,否则的话,国库那点家底怕是撑不到秋收了。 所以,沈其音来给张家送钱,他还能严词拒绝。但是给国库送钱的话——俗就俗了呗——多多益善! 虽然那几个箱子小了点,就算装上十足赤金,对整个国家的财务缺口而言依旧是杯水车薪……但蚊子肉也是肉啊!国库实在是空虚,张启真没有理由拒绝。 “哦?肖锦的意思是要给国库捐银吗?唔,如今我大成正是多事之秋,朝廷财政吃紧,的确缺钱。他事不言,肖锦有此心还是值得赞赏的。不过既然是捐银,拿到老夫家中仍是不妥,明日让他直接送到户部衙门去吧。” “张大人误会了,肖锦不是要捐银,这箱子里装的也不是金银。” 沈其音一边说着,一边捧过来一个木箱,当着张启真的面打开来。 “这是……琉璃瓶?嗯,无色纯净,做工精美,甚至还有花形图案,倒也可以算是宝物了。只是这里面怎么还装上了水?” “张大人,这瓶子里装的是香水,乃是如今京城里销售最为火爆的货物。” “香水啊……” 张启真倒抽一口凉气。自己差点做了买椟还珠的蠢事。 香水在京城热卖的事情,就连张启真这个老头子也有所耳闻。 为了买上一瓶香水,向来不出府门的张诗韵都向她的严父求得了一次上街的机会,然后排了小半天的队,误了回府的时辰,还因此被罚抄了一百遍《女诫》。 可香水卖得再好,它能比这精巧美观的琉璃瓶还名贵? 市面上带有杂色的琉璃瓶还能卖到百八十两银子,而眼前盛香水的璃瓶虽小,但做工和品相都是前所未见,哪怕卖到几千两银子,张启真都不会觉得奇怪。 价值几千两的瓶子,那瓶子里的东西又该价值几何呢? 更重要的是……这与国库何干? 沈其音看透了张启真的疑惑,主动解释道 “张大人,这香水生意是妾身和虞国公府合伙经营的,售卖香水的余馥斋日日大排长龙,每天的流水都在万两白银之上,这还是在产量不足,限量售卖的情况下。如今余馥斋开张二十多天,总流水已经超过了三十万两。” “三十万两?!” 张启真的胡子都在颤抖。如此算来,那家卖香水的余馥斋一个月就有四十万两的流水,一年下来,就算生意有好有坏,应该也可以达到四百万两吧。 四百万两啊!去年一整年,大成国国的商税总共也就四百多万两。 张启真的眼睛红了。 “交税了没有?” 沈其音嘿嘿一笑,总算聊到‘税’这个字上了。 “张大人,做着这么火的生意,妾身拿了银子,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交税,不然心里不塌实。可是大人啊,咱们大成的商税该交多少来着?” “五十税一!” 张启真硬生生地答道。 沈其音对张启真这种暗藏不满的态度十分满意,接着说道 “五十税一啊……张大人,您不觉得有点低吗?” 低,当然低了! 朝代更替的本质就是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在每个王朝的开端,统治者们往往都会设置一个比较低的税率,用来鼓励农商,恢复经济。而随着王朝的延续,统治阶层的胃口与日俱增,税率提高,税种增加,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国家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底层百姓不堪统治者的盘剥,最终会引发社会动荡。而在乱局之中,会有新势力将旧有的格局打破,建立新的王朝,然后……再继续重复这一过程。 这就是历史的必然性。 这个时代的成朝似乎也不例外。 自洪德帝建国开始,就定下了极低的税率,通过施行德政来推动民间恢复生产。先富民,再富国。这也是为何成朝用兵总是谨小慎微,从不连番大战的根本原因——缺钱。 但这样的政策在乱世中赢得了民心。从立国之初到新帝登基,成国内部很少出现民乱。而且每每平灭一国,都能很顺利地安抚接收新领土上的百姓。也正是靠着这样稳扎稳打的策略,成国才得以在群雄并起的乱世中笑到了最后。 可是……五十税一啊,也实在有点太低了。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贫苦,为了不让百姓再受罪,定下了三十税一的商税税率,这就已经够低的了。可成朝的太祖皇帝更狠,直接来了个五十税一,百分之二。 最要命的是它不分类,所有商品一律百分之二哦! 卖柴米油盐交百分之二的税,卖珠宝玉器也是百分之二的税……这就很不科学了。 张启真其实也对现行的税制有着诸多不满,但他也有无奈之处啊。 “唉,五十税一虽然低了一些,但是乱世终结还没过多少年,天下初定,百姓需要休养生息。先帝定下五十税一的商税,也是不想与民争利啊。如今陛下方才登基不久,贸然增税,恐对陛下的声威不利。” “怕与民争利啊……”沈其音故意拖长了声音,而后忽然调高了音调,凑到张启真面前问道,“那依张大人之见,妾身手握月入数十万两的买卖,算不算是需要朝廷体谅照顾的‘民’啊?像香水这种并非必需,只为奢华,有它没它日子一样过的商品,张大人就真的不想多收点税吗?” 张启真目瞪口呆。 他见过的贵族商贾也不少,从来都是怨税高的,可从没见过一个嫌税低的…… 这香水买卖,她刚才说是自家开的,还是仇人开的来着? 。 第二百三十二章 奢侈品税 撺掇户部尚书给自家买卖加税……沈其音没疯。 类似的事她也不是没干过,带着沈其羽在宫中面圣时,提到准备在常宁展开的巧克力生意,她也一样向宋世平提议了收缴重税。 倒不是嫌钱赚多了烫手,而是交出去的这些税可以给她带来更大的政治利益。 眼下国库空虚,朝廷没钱,那么她和夏伯严的辩论就毫无意义。她要质疑当朝宰相的是该不该防备甚至反制佛朗机帝国,而不是能不能。 当国库有了余钱,足够在支撑防秋之余应对佛朗机的时候,夏伯严还能有什么说辞吗?是顺势改口,还是一条道走到黑呢? 不管是选了哪一种,沈其音都已经想好了后续的动作。这场争斗,从夏伯严接受专访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定下了走向。老夏是在劫难逃啊! 不能怪沈其音心狠,为了沈家的振兴,为了科学的进步,为了这个国度的安危,老顽儒夏伯严必须把宰相的位子让出来才行。 而充盈国库,则是这个计划里十分重要的一环。 其实最快的办法还就是捐钱,不过捐少了没用,捐多了引人猜忌,容易惹祸上身。 明初的著名富豪沈万三,不但出钱帮朱元璋修建南京城的城墙,还想自掏腰包来犒赏连年征战,疲惫困苦的军队,结果怎样呢?朱元璋勃然大怒,认为这是邀买军心,意图不轨,就要杀沈万三。还是贤明的马皇后苦苦规劝,最后才改为流放云南。堂堂天下首富落得个客死异乡的结局。 这一段明史里的记载,虽然疑点颇多,有杜撰的嫌疑,但道理却是不假——善事不是随便做的,尤其是牵扯到军队的时候。 而且捐钱只能解一时之困,治标不治本。只要大成国还维持这种原始粗糙的税务制度,那么国家的财政就永远不会好转起来。 张启真其实也明白沈其音的意思,要把贫民和富商区分开来,对不同的商品分别征税。这个想法很美好,但张启真看来,还是不好施行。 “沈县主的提议虽好,却有些不合时宜。税制更易乃是大事,动的又是富商贵族们的利益,若是由先帝来做也许还有可能,但陛下刚刚登基不久,威势未立,恐怕很难成功啊。那些牵涉到自身利益的人必然会一口咬定这是与民争利,以此串联百官,逼迫陛下收回成命的。” “张大人说的不错,所以妾身才说,这是肖国舅送给您的礼物啊。” 张启真闻言一愣,再看沈其音那小狐狸一样的笑容,这才恍然大悟。 “沈县主的意思是,让老夫奏本,先提议对新出现的香水课重税,而后再缓缓图之,一步一步给其他商品加税?” “不错。肖锦犯下的过错人尽皆知,张老大人作为受害者,提议对肖家独一份的买卖加税,旁人根本没有反对的理由。而有了香水这一先例,国家得了甜头,还是皇后娘娘家中的产业带头交重税,之后再推广到其他商品上也就容易多了。” 这不就是夏伯严推广文官监军制的法子嘛。 世界上的事情都是这样的,最难的永远是踏出第一步,而一旦有了先例,后续的动作就要容易许多了。 张启真笑道 “哈哈哈哈,这个方法倒是非比寻常。单独向虞国公家的生意征税?老夫怕是要背上心胸狭隘,公报私仇的骂名啦。” “人言总是在所难免,但一点闲言碎语就能换来国库的一条新财源,老尚书觉得不值吗?那您再听听这个……” 沈其音随即对张启真耳语了几句。张启真大惊失色。 “香水的利润竟如此之高吗?” “嗯,因为这类商品,昂贵的并不是原料,人工这样的有形价值,而是因为其独特珍稀而产生了高昂的无形价值。别说是五十税一了,就是五税一,商家依旧可以大赚特赚。妾身以为,可将此类重税称为‘奢侈品税’。只要经户部审议,将那些极尽奢华,超过生活必需的商品定义为奢侈品,再根据商品的类别行情设定税率,并根据市场的变化逐年调整就行了。” “原来如此……” 沈其音的用词虽怪,但仔细品味还是颇有道理的。 张启真闭上眼睛思索了一会,再睁眼时已经是目光坚定。 “如今天下方定,却仍是危机四伏,百废待兴。从陛下到百官,应尚节俭而杜奢侈,为万民表率。然而近日贪腐案件不断,官场上纸醉金迷,此风断不可长。老夫会向陛下上书,一请开内库,以海外所得金银珠宝充实国库;二请设奢侈品税,从香水开始课重税,从而警示天下,以防奢华成风;三请严查贪官污吏,凡查实罪状者,除却退还赃银外,还要抄没家产以资国库。此三请,沈县主以为如何呀?” 沈其音深深一拜,赞道 “老大人深思熟虑,比妾身的小伎俩要高明得多。上有天子带头充实国库,下有严法治贪威慑百官,如此一来,奢侈税的推行就能更加顺利了。只要朝廷占住了大义,那些人就没法用‘与民争利’的由头来反对税制改革了。” 张启真会心一笑,说道 “还是沈县主送的这份礼物好啊,老夫不过是在这之上修缮一二罢了。不过老夫很好奇啊,这个办法到底是肖锦那小子想出来的,还是沈县主你的手笔啊?” “这很重要吗?”沈其音避而不答。 张启真往窗外瞥了一眼,看到窗边隐隐露出了发髻的一角,定是他的宝贝孙女张诗韵在外面偷听呢。想到京中关于肖沈联姻的传闻,再加上孙女对肖锦那小子的情意,张启真轻叹了一声,改口道 “罢了,老夫也只是随口一问,这并不重要。沈县主,真正的礼物老夫已经收下了,这些个香水你还是拿回去吧。而且为了事情能够顺利进行,一会怕是要委屈一下沈县主……和沈侯了。” 说到这里,张启真才想起来屋里还坐着个一言未发的侯爷呢。 而听张启真提到自己,沈其羽礼貌地笑了一下,说道 “那还……烦请贵府家丁……动手时轻一点。我二人均是……年幼体弱,经不起折腾。” 张启真哈哈大笑,果然是龙凤胎,哪怕一个舌灿莲花,一个讷讷不言,也还是一样的聪慧啊。 趁着这个功夫,沈其音赶紧问出了自己此行最重要的一个问题 “老大人,在您轰我们出府之前,妾身还有一问请教——若是国库有了足够的盈余,您还会反对收复东宁岛,防备佛朗机吗?” 。 第二百三十三章 传闻与新闻 沈其音从张启真那里得到的答案十分简短,只有两个字,却足以令她满意。 看起来老张虽然也有自己的坚持,但却并不顽固,懂得变通。仅这一点上,似乎就比老夏要强? 若是宋世平也有同感,那么也许夏伯严让出相位之后,辅国的就该是张相了吧。 带着实现目标的喜悦,沈家姐弟被大张旗鼓地轰出了张府。 按沈其羽说的,张启真体恤二人年幼体弱,对人还算比较客气,只让家里的丫鬟书童推搡了两下。而将人赶出家门的霸气和愤怒,主要体现在东西上了。 沈其音带去的那些礼物箱子都被当垃圾一样丢了出来,其中一个箱子没有关严,里面的香水瓶子掉在地上直接摔了个稀巴烂。 一时间奇香四溢,沁人心脾。没用多久,张府门外的整条街上都弥漫着香水的芬芳。 张府门外的一出好戏被许多闲人看在眼里,更有不少人在沈其音走后去查看那香气的源头,然后发现了香水瓶子的碎片。 这些小玻璃瓶子可是用了窦静阁研究出的最新技艺吹制而成,不但外形圆润美观,花纹也是精致巧妙。哪怕摔碎了,也有人捧着玻璃渣啧啧称奇,然后暗骂张家暴殄天物。 而有那买过香水的夫人小姐路过这条街,一闻见味道就走不动路了。这显然是一种更高级的香水,香气柔和持久,妙不可言。当天,就有人到余馥斋去打听,是不是又有新品上市了。 余馥斋的掌柜笑而不语,指了指店外的公告,客人一看是又喜又愁—— 喜的是余馥斋的确出了新款香水,名字还挺好听,叫做‘兰奈’;愁的是由于原料有限,这一批兰奈香水只做了一百瓶。其中九瓶进献宫中,剩下九十瓶分九天售卖,每天只卖十瓶,竞拍出售,价高者得。 有不明所以的看客就要问了 “往宫里送九瓶,在店里拍卖九十瓶,这一共也才九十九瓶啊!还有一瓶到哪去了?” “你没听说啊?说是这余馥斋的幕后东家拿着兰奈香水去张府送礼,结果被人轰出来了。那天杀的张家家丁没轻没重的,竟把那兰奈香水打碎了一瓶!哎哟哟……真是心疼死个人了!” 结果这条新闻不用报纸刊登,只靠口口相传,到了第二天就传得满城皆知,议论纷纷。 “你是没瞧见啊,那香水瓶子一碎,嚯!整条街……不,小半个京城都能闻见香味呐!知道那香水瓶子是什么做的吗?瓷瓶?不不不,那是普通的香水!这只有一百瓶的兰奈香水,用的是上好的罐子玉!晶莹剔透得如同仙宝!不但如此,那瓶子上还雕着栩栩如生的花纹呐!就光这瓶子,我听当铺里的老朝奉说,怎么也得值个两三千两银子。瓶子就两三千两哦!你琢磨琢磨,那里头的香水得多金贵啊!唉……也就张家这种高门大院不当回事,说摔就摔了,暴殄天物啊!” “哪个张家啊?” “户部老尚书张启真家!” “哎,那送礼的是谁啊?送这么贵重的礼物怎么还给轰出来了?” “这你都不知道?能拿还没开卖的兰奈香水送礼的,当然是余馥斋的东家——虞国公府啊!国丈肖万山,小国舅肖锦的虞国公府!” “哦!我知道了!去年虞国公府的小国舅要娶张老尚书的小孙女来着,结果花轿都准备好了,新郎官跑没影了……哈哈!看来是肖国舅想要登门赔礼,结果人被轰出来了,礼物也给砸了呗。嘿,那还真是不冤啊!谁叫他干出那缺德事来着!” “我可是听说,上门送礼的不是肖锦,是沈家的人。” “沈家?哪又冒出来个沈家啊?” “啧,当年急流勇退,辞官回乡的沈相!这你都忘了?” “哦!那个沈家啊。不是说遭了大火,一家子烧得只剩孙儿了嘛。他们也来京城了?” “岂止是来了京城啊?我听知道内情的人说,沈相的孙女要嫁给小国舅呢!登门送礼,最后被张家轰出来的,就是沈相的那对孙子孙女……我还听说,虞国公早就跟沈相订过娃娃亲,可后来沈相辞官没了势力,虞国公不想认这门亲事,这才强迫儿子去娶张尚书的孙女。可小国舅有情有义啊!于是就逃婚直奔遥州,去找跟自己订了亲事的沈家孙女。这不,历经千辛万苦,肖国舅这才把未婚妻从南边带回京城,准备完婚呢嘛!” “……原来如此啊!” 传闻是越传越离谱,传回沈其音耳朵里的时候,香水都快被说成还魂仙香了,而她和肖锦的‘爱情故事’也愈发地坎坷感人,还牵扯到理不清的伦理纲常——在某个版本里,沈家的火就是嫌贫爱富的虞国公肖万山让人放的,而肖锦更是亲自冲入火场救出了心上人,宁可与家族决裂也要捍卫自己的爱情! 沈其音服了。 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限的,想象力更是无边无际。 这么看来的话,她干嘛还要费劲搬运前世的小说啊?想刊登连载,直接在京城里找那些捕风捉影,脑洞无限的人来写不就行了? “我觉得他们编得还不错,挺像那么回事的。” 听到传言的肖锦心里还是挺美的,因为在人们脑补的故事里,他的光辉形象被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再也不是四处惹祸的小国舅,抛妻逃婚的浪荡子,而是变成了有情有义的小郎君。 “行吧,那你就再扩充一下版面,下一期的小说板块,从那些投稿的小故事里挑一部最好的登上,试试水。” “……好,我会精挑细选的。”肖锦见沈其音的反应十分平静,不禁有些好奇,“听到这样的传闻你就不生气?你好歹是个姑娘家,就不怕毁了自己的清誉吗?” 沈其音抬起头来看看肖锦,随后答道 “咱们现在坐在报社里审着稿子,自然是公事在先,私情在后。肖锦我问你,你从小在京城里长大,可曾有一件事情传播得如此之快?” 肖锦皱起眉头来仔细想了想,而后说道 “还真没有哎。昨天下午的事情,到今天上午就人尽皆知了……这是为什么啊?” “这是因为报纸改变了人们对信息的消费需求啊!哪怕脱离了有形的新闻平台,在需求大增的刺激下,信息还是会通过无形的渠道广泛快速地传播。这是我们的功劳,也是我们的机会!现在该想的是我们《京华周报》要如何参与和利用这一波话题,哪有闲工夫生气?” 沈其音又抛出一大堆怪词,半懂不懂的肖锦无话可说,只好问道 “那你打算怎么做?下一期发一篇澄清的文章?你大概需要多大的版面?” 沈其音抬起头,往皇宫的方向望去,微笑着说道 “别着急啊,真正的大新闻还在后头呢!下一期的报纸……恐怕会有点厚哦。” 。 第二百三十四章 穷疯了 此时此刻,沈其音盼望的大新闻正在皇宫的金殿中上演着。 之前刚刚哭过一次穷的户部尚书张启真,也不知道是不是穷疯了,只说为防奢华成风,居然要对京中正在大卖的香水增收十倍于商税的重税。 五税一啊! 怕是只有最贪婪的暴君才会设下如此繁重的赋税。 只听加税二字,有个小御史下意识地就想要反对,却被同僚扯住了袖子。拦他的年长御史轻轻摇了摇头,还暗藏深意地往对面武将的队伍里看了一眼。 看的是谁?哦,是脸色铁青的虞国公啊! 小御史这才想起来卖香水的余馥斋是谁家的产业。再想想小国舅对人家张家做过什么,也就不想蹚这趟浑水了。 而文官队伍里稍微交头接耳了一下,要么是跟这小御史想法相同,要么是把张启真的动作当成了文武之争的某种延续。所以张启真的提议虽然骇人听闻,但一时间并没有哪个文官跳出来反对。 而武将那一边呢,自然就有人要替老肖抱不平了。 几个嗓门大的将军站出来一通咆哮,指责这样的重税简直丧心病狂,而且毫无道理。有了老兄弟们的支持,肖万山的脸色这才好看了一些。 龙椅之上,宋世平也有些摸不着头脑。 在他的印象里,张启真是个铁面无私的老臣,虽然也经常直言进谏,但像今天这么咄咄逼人的时候的确不多。而且这项提案之中……是不是夹杂了私情呢? 沈其音昨日到张府登门拜访,之后连人带礼一并被扔出府外的事情,宋世平也有所耳闻。也许正是此事刺激了张老尚书,才会让他忽然对肖沈两家合作的生意喊打喊杀起来吧。 如此看来,老大人应该正在气头上,也不好直接拒绝,所以宋世平说道 “此事并无先例,必须慎重,不可急于一时,还是改日再议吧。” 宋世平想着往后拖两天,等张启真冷静下来,堂堂国之鼎重,应该也不会再为子孙的一点小怨而误了国事。 可没想到,在宋世平宣布退朝之后,张启真忽然喊道 “陛下,老臣自请留对!” 听闻此言,金銮殿上一片哗然。 张启真这是申请向皇帝单独奏对。成朝立国以来,这种事情可并不多见。 毕竟大臣和皇帝探讨公事,理应是一清二白,没什么需要避讳旁人的地方。 真要回想起来,大臣自请留对的事情在整个大成朝一共只发生过四五次,根据之后朝中的变动往回倒推的话,几乎每一次都与弹劾同僚高官有关。 这也算是人之常情了吧——有十足把握或是态度决绝的大概会在朝上公开弹劾,但若是骇于对方的威势,或者没有绝对证据的时候,就只能选择背后打小报告了。 所以在众人眼里,张启真这一次真是咬住了肖家不松嘴啊。此时自请留对,不是弹劾肖万山又能是为何啊? 宋世平叹一口气,决定还是为了国丈单独开导一下张启真比较好,于是说道 “好,那张爱卿就到御书房等朕吧。” “臣遵旨!” 留下赶往御书房的张启真,其他文武百官出了金殿,排着队列往皇宫之外走去。 一出了宫门,官员们立刻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议论了起来。 “张老大人今天这是怎么了?实在是有些一反常态啊!” “听说是被小辈儿欺上门去,心里不痛快吧。其实张大人说的在理啊,那香水的确是靡费甚重,我家夫人和女儿却恨不得……唉!赚了那么多钱,是该多交点税才对!” “但真要开始课重税的话,总不会止于香水一物吧?到时候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整个商税都调高的话,这不是砸人饭碗吗?” “放心,张大人只是一时激愤,到了陛下那里也不会通过的。再退一步,若是陛下真要行那与民争利之事,夏相也不会视而不见的!……夏家的生意做得可比你我都大。” 而夏伯严此刻也的确显得忧心忡忡,在他身旁,左都御史崔敏静低声问道 “夏相,张大人今日之举,跟您通过气了吗?” “……没有。他若是提前告知过,本相断不会允他提出如此荒谬的税法。五税一?简直闻所未闻!” “那或许是张大人抑武心切,又见香水获利太多而国库却连年空虚,一时糊涂,所以才想出了这荒唐的法子吧。只是不知,张大人自请留对,会不会说动陛下啊。” 崔敏静的脸上满是忧虑,眼睛里却有一丝笑意。 他是个有野心的人,连宰相的位子都想做一做呢。不过那个梦想有些不切实际,但若是能找个机会调任户部尚书也好啊! 虽然左都御史和户部尚书同为正二品,官职上不分大小,但手中的权柄和地位的高低可就完不同了。户部尚书掌握着朝廷的财政大权,可以说是六部五寺里最重要的主官了,九卿之中,其地位大概可以和吏部尚书分列一二,平分秋色。 张启真虽然在任上兢兢业业,并无疏漏,但毕竟年事已高。崔敏静早就想着等张启真告老之后,自己能有机会接任户部尚书。而今日见张启真语出惊人,行事不当,崔敏静忽然觉得,也许这户部尚书的位置离自己又更近了一些。 夏伯严能察觉到崔敏静的心中所想,却没有轻易表态,只是冷冷地说道 “就算说动了陛下,本相这里也会守住底线,断不会让苛捐杂税坏了民生!崔大人,你就安心好了!” 文官这边议论纷纷,武将那边也没闲着。作为核心的当事人,肖万山一下子就被几位老兄弟给围了起来。 “老肖,你放心!有哥哥在呢,绝不会让那老酸儒得逞!” “就是就是!五税一?他怎么不说一税五呢!穷疯了吧!” “先弄个什么监军制度,往咱们脖子上栓链子,现在呢,又想抢咱们碗里的吃食,实在是欺人太甚了!老肖别怕,有什么麻烦,兄弟们帮你一块挡着!” 肖万山很感动,自己在军中的人缘果然是不错,一遇到难处就显出来了。 他连连道谢,就想要牵马回府,可身边的将军们还是拉着她说个不停。而且说着说着,这味道就有点变了。 “老肖,咱们家家都开买卖,知道那些酸儒为什么专盯着你吗?是因为你那余馥斋的生意做得太大了!” “是啊!现在京城的豪门太太,谁要是没用上香水,那都不敢出门的!不光自己要用,贴身的丫鬟侍女也都用上点,那才有排场呢!还每天换一种香型……你说说老肖,光卖香水,你们肖家赚了多少钱?别人能不眼红吗?” “用那些酸儒的话说,这叫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啊!他们那花花肠子甩出来,老肖你就算挡得住一次,也还会有下一次的。倒不如把买卖敞开来,咱们兄弟几个都投上份子,合伙经营!” “哎对!咱们几家联合在一起,那些眼红的人也就不敢轻动啦!” 肖万山张大了嘴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一阵风吹过来,肖万山抬头看看几位口若悬河的老兄弟……他们的眼睛,好像确实有点红呢。 。 第二百三十五章 宴无好宴 肖万山向来是仗义的,兄弟有求的时候,他很少会说不,除非是自己真的做不到。 那余馥斋若不是和沈家合开的,他现在应该已经答应下来了,有钱大家赚嘛。 然而事实是,没有沈家,就根本不会有余馥斋。哪怕这份子里头肖家占六,沈家占四,但是从产品到营销,动脑子的事是沈家人在做,肖家只是出了人力和铺面。沈家离了肖家,还可以和别人合作开上一百家余馥斋;可是肖家离了沈家,就只能回头去做那些不温不火的旧生意了。 现在大鱼大肉吃惯了,再回去喝那清汤寡水?肖万山不甘心啊! 可老兄弟们已经把话说出来了,似乎也有那么点道理,怎么好意思拒绝呢?要不然的话,把肖家的份子拿一半出来给他们分一分?不知能不能满足这些虎豹的胃口啊…… 肖万山正动摇的时候,肖锦不知道从哪钻过来,一边对各位叔伯行礼,一边喊道 “爹,您可让我好找!今天中午的饮宴您是不是忘了?客人都等急了!” 肖万山见儿子来给自己解围,连忙顺势说道 “哎呀,你瞧我这脑子!诸位,抱歉啊,家里还有点事,老肖我先走一步啦!改日再叙,改日再叙!” 父子俩拨开人群翻身上马,带着从人逃也似地离开了。 拐出几个弯去,离皇宫已经越来越远,肖万山这才放松缰绳,减慢了马速,对儿子说道 “锦儿还挺机灵的,不过你怎么知道为父有难了呀?” “是沈姑娘说的,她猜得还挺准的。”肖锦随口答道。 “沈姑娘?” 肖万山对这位准儿媳的观感还是颇为复杂的,既喜欢她的精明聪慧,又忧心她的强势大胆。可以预见的是,把沈其音娶进门之后,肖家的财计产业肯定会蒸蒸日上,但相应的,又要为她时不时的政治冒险而担惊受怕。 若是可以只享受益处而不承担风险,那该有多妙啊! 也许他这个做公公的可以对儿媳严加管教,让她把心思用在正道上?嗯!让夫人也一并出面,公婆俱在,哪怕这沈其音跟女儿一样强势,也得乖乖地低头听训了吧? 此事还要尽快趁早,否则等沈其音真的惹下什么祸事来可就晚了!不过未过门的媳妇,单独招到家中来见似乎有些不妥。而且肖锦对这婚事好像也仍有抵触的情绪。 权衡了一番之后,肖万山才想到了一个万的法子 “锦儿啊,回头方便的话就请沈家的三位主人来家中一叙,既然合伙做着生意,咱们也该好好招待人家一回。” “哦,爹啊,您要想邀请人家的话一会当面说就好了。” “当面?” “嗯,沈姑娘请您赴宴,说是有事要跟您商量一下。嘿嘿,您以为儿子方才说的是假话吗?” “呃……” 儿媳妇请吃饭? 这还真有点出乎肖万山的意料。 不过也好,懂得置办酒宴孝敬未来的公公,说明这个儿媳妇还是懂事的。不过要商议什么事情呢?该不会又是什么扳倒宰相的计划吧? 带着颇为矛盾的欣慰与担忧,肖万山跟着肖锦来到了约定饮宴的地点——东云小馆对面的茶楼,正是他上一次和沈其音相谈的地方。 只不过与那时不同,眼下这座茶楼摘了牌匾,没了店家和客人,已是空屋一座。 肖万山带着疑惑走进了空空如也的茶楼,直上到二层,才看到了一套摆满酒菜的桌椅,沈其音则站在椅子边上笑吟吟的恭候着。 见到这副自信满满,神采飞扬的笑容,还想摆出准公公架子的肖万山不知为何又没了底气,依旧如往常一样微微拱手,叫了一声“沈县主”。 “虞国公快请入座。”沈其音将肖万山扶到了椅子上,指着桌子上的菜肴说道,“我随手炒了几个家常小菜,配的是清甜的桂花米酒,不知合不合您的口味。” 家常菜?还是亲手做的?肖万山拿眼睛这么一扫,真是有荤有素,香气扑鼻。他心中先是一喜,而后却不由得暗自嘀咕起来 这样令人措手不及的小宴,又说有事相商,准备得越是用心,那要说的事情就越是小不了。 想到这里,肖万山脸上的笑容就凝固住了。 “啊,让沈县主费心了。” 肖万山随口敷衍了一句,然后三人落座。 沈其音一面给肖万山倒酒,一面开门见山地问道 “虞国公,今日上朝,户部张尚书是不是提了要给香水加重税的事?” 提到此事,肖万山的火气又开始往外冒。 “可不是嘛!那张老头,不是想钱想疯了,就是公报私仇,想给我肖家好看!唉,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才多大功夫,都传到沈县主的耳朵里啦?” 沈其音笑道 “何需人传,加税的主意就是我给张老尚书出的。” 肖万山刚抿了一口酒,听到沈其音这句话差点没喷出去。 “你!这……你……” 肖万山语无伦次,先看看沈其音一本正经的俏脸,不似玩笑;再转过头来看儿子,竟然一脸平静,显然已经听说此事了。 虽然心里知道沈其音一定有她的理由,但堂堂国公,国丈,就这么被小辈儿玩弄戏耍,肖万山可咽不下这口气。 他啪地一声把酒杯拍在桌上,杯中甜酒洒得满手都是。 “到底怎么回事!好好的生意不想做了吗?” 沈其音倒是不慌不忙,陪着笑脸解释道 “虞国公莫恼,这其中自然是有道理的。而且您放心,若是您不认可我的这番道理,那么加上来的税从沈家的分红里出,不会让虞国公府损失分毫!” 两家合作,肖六沈四,而五稅一的重税相当于两成,沈家虽然也担得起,但这么克扣下来也就没有多少油水可吃了。 肖万山最看重的就是义气。合伙做着买卖,沈家背着肖家搞小动作,这就是不义!可沈其音敞敞亮亮地担当下来,等于又把义气给圆回来了。 肖万山刚吼出半口气来,还有半口憋在心里,这会却不好再发作了。他耐下性子,瓮声瓮气地说道 “那就让我老肖听听你们沈家的道理!若是说得通,这税咱们还是四六分担。但若是说不通的话,哼,这糟心的买卖,我肖家不做也罢!” 。 第二百三十六章 儿媳还是盟友 肖万山的火气不小,但至少还能听得进道理,这已经完满足了沈其音的期望了。 “虞国公,枪……火铳专打出头鸟的道理您不会不懂。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今天朝上张大人提出加税之后,与您交好的那些武将肯定打着帮衬您的旗号要求入伙合营了吧?” 肖万山回想起宫门前的那一幕,眉头不禁皱了起来,但嘴上却还帮老兄弟们辩护道 “唔,确有此事不假。不过将门向来同气连枝,合伙开买卖也是常见,合情合理嘛!” “哦?那肖家之前经营不善,没多大油水的买卖,可有人想要跟您合营过啊?虞国公啊,他们打的什么主意其实您心里也清楚的吧?何必自欺欺人呢?” “好!就算他们是看着香水卖得好,想占我肖家的便宜,那又怎样啊?大家都是生死患难的老兄弟,有了路子大家一起发财,互相照应着不好吗?” 沈其音有些无奈地笑了起来 “您总是如此行事,怪不得在武将之中人缘最好呢。” 听到这话,肖万山还是颇有些自豪的。 “那是当然啦!” 可不料沈其音话锋一转,忽然反问道 “可是虞国公啊,事到如今,您不觉得人缘太好反而是个祸患吗?陛下登基之前,您是魏王的丈人,靠着在军中的人脉能帮当时的魏王做很多事。可陛下登基之后,您已经成了国丈,是天下最大的外戚啊!待人处世怎么还能和当初一样呢?身为外戚武将,必须要懂得克制,避嫌,甚至适当地自污都是很有必要的。再加上您现在还替陛下掌管着神机营——它很快就会成为京畿一带突袭攻坚能力最强的部队——而您还和其他武将一团和气,亲如一家……合适吗?” 这一席话,肖万山听得直冒冷汗。他有些底气不足地辩解道 “不,陛下不会对我起疑心的……我……老夫可以帮陛下收拢众武将的忠心啊!” “您也说了,那是忠心,是对陛下的忠心。在您手里过一道又算是怎么回事呢?虞国公啊,今时不同往日了。上次我跟您说,您是陛下的人,似乎还少说了两个字。今天在这就给您补上吧——您只能是陛下的人!” 只能……只能! 肖万山渐渐低下了头,端起半杯甜酒灌了下去。这酒,却是苦涩得很。 沈其音连忙帮肖万山把酒杯满上,一面布着菜一面继续说道 “虞国公,您的心情我能理解,可是人在朝堂身不由己。您若是真为那些老兄弟好,与其在财货上照应他们,倒不如用心练好神机营,将来到了战场上用无敌之师支援同袍。那才是您的分内之事啊!” 肖万山用力地咀嚼着口中的菜肴,也渐渐吃出了滋味。平平无奇的蒜苗炒肉片,火候咸淡都是恰到好处,而且肉片鲜嫩入味,一点都不老。 后生可畏,老的只是自己啊……竟还没有一个后辈女流看得清楚。 “罢了,这香水生意本就是你沈家牵头,你说不能分给外人,老夫听你的便是。只不过,一下子交那么多税又是怎么回事?是为了自降利润,免得别人眼红?” “是有这样的心思在里头,不过更多的还是为了大局着想。具体说来还要牵涉到税制,国家财政,商业平衡等等,简而言之就是利国利民。虽然会让我们两家损失些银钱,但它在其他方面带来的好处却是不可估量的。” 沈其音没有多作解释,但肖万山能察觉得到,这应该又和扳倒宰相的计划有关。 真敢想啊! 肖万山连着喝了两杯酒,借着酒劲,还是决定把那不好说出口的话给说出来,反正这栋空茶楼里现在只有他们三人,连肖家的从人都在店门外守着呢,这不就跟自己家里没什么区别了嘛。 “好吧,你的大局大事,老夫不再过问。这税嘛,交就交了,无非是少赚一点。但是其音啊,你得答应老夫,此事了结,嫁入肖家之后,就不要再掺和朝堂上的勾心斗角啦。你说今时不同往日,老夫听进去了。同样的话,希望嫁为人妇之后你也能够做到!” “爹!”刚才一直插不上嘴的肖锦这下不干了,“这说正事呢,您扯上那没影的婚事做什么?” “怎么就没影了?陛下和你姐姐早就安排好了,只等其音一点头,就可以挑日子办喜事了!爹看你俩这不是挺热乎的嘛,这些日子一直出双入对的,也该有个名分了!爹不是那种顽固的老腐儒,其音过门之后,该开店还开店,该办报还办报,不怕抛头露面。只要离朝堂上那堆烂事远点就行了。怎么样啊,其音,这还有什么可考虑的?赶紧点头吧!” 肖万山没醉,只是想借着酒意赶紧把肖沈两家的关系理清楚了,后面再出点什么事他也能有个明确的应对立场。 这样的情况还真有点出乎沈其音的预料。按她的计划,推掉婚事应该是在掀翻宰相之后才能进行的步骤。有了攻陷宰相的功劳,完成了之前的约定,她才有底气在皇帝面前提出交换条件。 可眼下肖万山逼问到这了,避无可避。难道需要提前……不,那样的话风险太大,而且容易节外生枝,影响到和夏伯严的交锋。 沈其音看看一脸焦急,扯着父亲的袖子连连阻拦的肖锦,心里倒是有了主意。 退婚已经得到了肖锦的支持,那么也许,肖万山也可以争取一下? 沈其音认真地看着满眼期待的肖万山,问道 “虞国公,您真的觉得我做肖家的媳妇,比做肖家的盟友更合适?” “啊?” 肖万山一下子愣住了。他稍微想了一下,还是回答道 “当然是做媳妇好,你可以帮着打理家业,给锦儿出谋划策,还能为肖家多生几个儿子!” 这是很诚实的回答,也体现了肖万山对儿媳的部期待。 沈其音也坦诚地说道 “我现在作为肖家的生意伙伴,不是一样帮您经营着家业?作为肖锦的朋友,我不也一直在给他出谋划策?除了不能生儿子,好像跟您期待的也没有太大差距吧?但是我跟肖锦没有男女之情,硬凑成夫妻的话恐怕很难和睦。这么说吧,对虞国公府而言,我作为肖家的盟友,绝对比做肖家的儿媳能带来更多利益。既然如此,您为何不让肖锦娶个更合适的媳妇进门生儿子,同时继续维系着肖沈两家的同盟关系呢?” 盟友哪有亲家亲啊……肖万山心里这么想着,却没把话说出来。 看沈其音的样子,似乎真的不想嫁入肖家。 自己的儿子有那么不讨人喜欢吗?况且既然能做朋友,怎么就断定变成夫妻后反而不睦呢? 这么想来,那恐怕就只有一个理由了吧。 “其音……沈县主,老夫冒昧地问上一句,你是不是另有心仪之人啊?” 。 第二百三十七章 以忙治乱 心仪之人? 这是眼下沈其音最不愿意面对的问题。 就在今天早上,她还亲眼目送宋雪筱欢欢喜喜地接上宋知璃出门。 又一次。 每天都是这样,那两个人早出晚归,不知道都在忙些什么——这让沈其音的心里异常地烦躁。 哪怕明知那两人是堂兄妹,应该没什么特别的关系才对。可宋雪筱那个女人的一举一动似乎都充斥着炫耀和挑衅,就好像有意在激怒沈其音一样。 这倒也还好,只当是小孩子胡闹,沈其音也不是不能忍。 可宋知璃是怎么回事?自到了京城之后,他就和其他人越发疏远,一天天的不见人影,现在连报纸上的漫画都只能交给沈其羽来画了。 是遇到什么难处了?还是故地重游,心态发生了什么变化? 而更让沈其音感到难过的是……他为什么不说出来?他为什么不向自己寻求帮助,却一直和宋雪筱那个小丫头在一起? 沈其音不喜欢心神不宁的滋味,所以理智上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他一定有什么难处,比如牵涉到了皇家秘密之类的。可越是这样,她的心里就越乱。担忧,疑惑,妒忌,委屈……简直乱成了一锅粥。 没办法,沈其音只能努力让自己忙起来,比那个让人担心的家伙更忙,忙到没工夫胡思乱想,日子才会变得好过一些。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不就是肖万山问的那四个字嘛心仪之人。 即使心中已经有了答案,但沈其音还是选择了继续自欺欺人。她努力摆出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故作轻松地对肖万山说道 “虞国公,这可不是该问姑娘家的话哦。您倒不如问问肖锦,他想不想娶我呢?” 肖万山转过头去看着儿子,都不用开口,肖锦的脑袋就摇得像个拨浪鼓一样。 “这……你们俩就真那么看不上对方吗?” “爹,在我眼里她都不是个女的。一起喝酒,一起做事,闲来斗上两句嘴,就像您和那些叔伯相处时一样。您说说,您愿意把哪个叔伯娶回家来吗?” “呸!小兔崽子,胡说八道!这种荒唐话能乱说吗?” 肖万山狠狠地在肖锦的后脑勺上敲了一下,不过肖锦的语出惊人倒也让他看清了两人的关系。红颜知己……不,连这都算不上。真要说的话,也许该叫异性兄弟? 那的确是没法结亲。 肖万山长叹一声,说道 “可是茹儿都已经说动陛下了,这个婚事不止关系到肖沈两家,也会牵动朝堂上的局势,可不是简简单单就能退掉的哟,怕是又要惹出一堆麻烦。唉!你个臭小子,去年逃婚,今年退婚,我肖家的脸面都要让你丢尽啦!” 肖万山能说出这样的话,可见已经对婚事不抱期望了。果如沈其音所想,在企图促成这桩婚姻的人中,他是最好对付的一个。 可即便如此,能说动肖万山也是个小小的胜利。沈其音笑道 “虞国公,这也不算退婚,我不是还没答应嘛。只是眼下还有要事,不便节外生枝。不过您放心,等朝中局面有了变动,我就会向陛下和娘娘明言,推掉这桩婚事,不会有损于肖家的名望的。还请您安心等待一阵子,最迟在太后寿辰结束之后,我肯定会将此事处理好的。” “好吧,也只能如此了。”肖万山悻悻地又喝了一杯酒,用筷子指着热气已散的菜肴说道,“吃饭,吃饭吧。” 品味着温馨可口的家常菜,可做菜之人却不会成为肖家的媳妇了,肖万山心里还是有些失落的。如此有人情味的小炒,以后怕就吃不着啦! 带着这样的想法,肖万山下筷子的速度不禁提了起来。 沈其音见了很是高兴,亲近地说道 “肖伯伯若是喜欢这口,以后我还会继续给您做的!” 听沈其音连称呼都改了,肖万山的心里倒是一暖。 这么一想的话,吃儿媳做的菜天经地义,可现在是儿媳之外又多了一个能给自己做菜的小辈,好像还赚了呢! 酒足饭饱之后,肖万山摇摇晃晃地离开了茶楼。哪怕这顿饭让他人财两空——同意了交税,还丢了个儿媳——肖万山的心情居然恢复得不错。 也许,是因为需要操心的事情变少了吧。 而目送着肖万山父子离开的沈其音则不同,她嫌自己操的心还不够多。 尤其是今天,被肖万山问了那样的问题之后,她必须要让自己更加忙碌才行。 “小宁,去回客栈把阿蓝和魏春秋叫到茶楼来,就说是踩场排练。然后看看四叔在不在,在的话也一并请过来吧。” “可是小姐,您下午不是还要去窦先生的工坊吗?” “嗯,这边忙完了就去,你雇一辆宽敞舒适些的马车吧。孟先生应该会和我同去,正好在车里商量些事情。” “是……”小宁往出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抿着嘴唇犹豫了一下,才小声说道,“小姐,您可得注意下身体呀。再这么忙下去,怕不是又要病倒了。” “嗯嗯,我知道了,你快去吧。” 沈其音用一个温暖的笑脸送走了小宁,然后就自顾自地收拾起茶楼的后厨来。 这么关键的时候,她当然不想把自己累病了……但至少今天,她需要再忙碌一些,更忙碌一些,忙到不会想起那个阳光大男孩才行。 然而沈其音并不知道的是,宋知璃现在其实很闲,闲到心里发慌。 乔装打扮,窝在街角盯梢望风,一窝就是一整天,能不闲吗? 而在他一旁扮上男装的宋雪筱倒是兴致勃勃,盯着不远处隆亨当铺的大门,仔细端详着进出往来的客人,还时不时地偷偷用小册子记下点什么来。 宋知璃知道,册子上记的是那些客人的身形外貌,穿着打扮。只是记了有什么用处,宋雪筱就不肯说了。 这个堂妹,真不愧那魔女的绰号啊,行事神秘莫测,花样百出,还能紧紧抓住旁人的弱点来供自己驱使。 而他之所以一直被宋雪筱牵着鼻子走,只因为她的一句话 “知璃哥哥,雅安知道沈家纵火案的幕后黑手是谁哦!不过有些事情还没有查清楚,你肯不肯帮雅安一起查证啊?” 这样的提议,他怎么可能拒绝呢? 不过折腾了这么多天,除了在宫里闲逛,就是盯着京城里这家并不起眼的当铺,根本没有什么进展。 而每次宋知璃想要提问,都会被宋雪筱强势地压回去。以至于半个月过去了,他连那个幕后黑手的名字都没从堂妹口中问出来。这让宋知璃的疑心与日俱增。 该不会是在戏弄人吧? 否则的话,雪筱为什么不许自己将此事告知沈其音呢?她们可是苦主啊! 而且,这间客人并不多的当铺到底有什么可疑的呢?和远在常宁的纵火案又能有什么关系呢? 总不会在常宁也有一间隆亨当铺吧…… 。 第二百三十八章 转折 青年男女各有自己的秘密和心事,然而世界的运转却不会为他们停歇半刻。 当张启真老大人请求向香水征收重税的消息传出皇宫之后,市井之中一片哗然,五税一的超高税率更是惊掉了众人的下巴。 不需要别人提醒,立刻就有人把这个消息和之前张府门外打碎的那一瓶兰奈香水联系到了一起。张家和肖家从亲家变仇家,小国舅肖锦的逃婚秘闻,昨天刚热议过的事情,今天又被传了个沸反盈天,还引发了一阵呼吁诚信的浪潮——逃婚失信是什么下场看见了吧?哪怕发了大财赚了银子也得变成重税给吐出来! 底层的百姓十分朴实,只觉得做了缺德事就活该遭报应,多交税那是自找的。顶多就是攒钱想买香水的妇人们嘀咕一句香水会不会涨价。 而商贾们显然要紧张得多,尤其是售卖高档商品的富商们更是有如惊弓之鸟。不管此事是否起于私怨,这都是一个噩梦的开始。今天是香水,明天又会轮到什么?一旦朝廷加税加上瘾了,遭殃的绝对不止虞国公一家的生意。 不过也有这么一批人毫不在意,因为他们觉得这样骇人听闻的重税根本不可能施行。 新皇登基,启泰元年,什么功绩都还没做出来,先弄个五税一的重税?这种事一般都是亡国之君才干得出来吧?就算当今天子真是个昏君,这不还有个老成持重的贤相在嘛。夏相能对如此苛政置之不理吗? 到了第二天,这种观点就立即得到了印证。 最新一期的《盛京商报》出来了,虽然没有直接说加税的事,但是报纸上刊登的那些文章,不管是市场的分析,还是行货商的采访,都增加了一些小小的感慨评论,基本上就是强调四个字行商不易! 这样的文章,这样的论调,放在平日里可能并不显眼,但眼下这个时间点登出来,其意味和态度就十分明显了。 而京城里这些消息灵通的商贾,哪个不知道《盛京商报》是谁家的喉舌?夏相姿态如此,那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然而读者们并不知道,夏伯严也是迫不得已才给这一期的文章里加上了如此明显的倾向。虽然他的确反对加税,但身为宰相理当稳重,这么急不可待地表态实在是有些轻率了。可没办法,他被董宇恒缠得没辙了! 这个混账东西,平日里毛病一大堆,但牵扯到生意场上的利益之争,就会变得无比执着。 而董宇恒为什么这么大反应呢?因为他也想做香水买卖!现在已经张罗着人在研究配方了,说不准下个月就能做出东西来。这香水的重税若是落实了,吃亏的可不只是虞国公府一家! 为了央求夏伯严出手,他甚至都追进夏府的卧房了。反正房中人是他亲姐姐,也没什么好避讳的。 打也打不走,骂也骂不退,当自家亲戚扔下脸皮开始犯混赖时,夏伯严这种儒门高士就束手无策了。 “罢了,你去报馆找韶文吧,该怎么修改措辞他心里清楚。” 得了夏伯严的准许,董宇恒连连称谢,然后一溜烟地跑出了夏府,连夜折腾他的便宜外甥去了。老夏也终于能踏踏实实睡觉了。 第二天早起,看到了修改之后新鲜出炉的《盛京商报》,夏伯严都不得不赞叹董宇恒的行动力,竟然真的连夜把整期报纸修改了一番。好在有儿子把关,分寸拿捏得极佳,言辞上也挑不出大毛病来。 这样的表态虽然不是此时的上选,但至少没做出格。等到陛下正式拒绝了张启真的提案,民间商界对夏家应该也会抱有一分感激,也算是有所收获吧。 没错,夏伯严不认为皇帝会同意加税。就算朝廷缺钱,这一刀也不能直愣愣地砍在老丈人身上吧!而且帝后向来和睦,感情极佳,甚至都要让百官担心后宫独宠,于皇嗣不利了。夫妻恩爱如此,宋世平怎么可能去伤肖皇后的心呐? 需要他这个宰相来做的事情应该只有一件,那就是等尘埃落定之后,安抚开导张老大人,以免这位朝廷的财政管家心灰意冷,坏了大计。 带着这样的心思,夏伯严来到了皇宫之外,准备上早朝。 他看到了面露疲态的张启真,也看到了被武将们围住说话,却一言不发默默低头的肖万山。 在这两人的脸上,夏伯严没有看到任何自己意料之外的东西。 可到了金殿之上,转折竟毫无预兆地降临了。 “陛下!香水利大,臣愿缴纳重税,以充实国库!” 早朝一开始,肖万山连礼节都不顾了,迫不及待地跳出来说了这一句话,让文武百官都傻了眼。 怎么回事?国丈疯了? 要不然就是以退为进,故作弱势,逼迫皇帝女婿出手维护? 而接下来,更让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 只见龙椅上的天子闻听此言后,似乎是长出了一口气,然后欣喜地说道 “虞国公一片拳拳之心,舍己为国,朕心甚慰。朕就赐你‘国之义商’金匾一块,悬挂店中以示恩荣!” 接着,就有小太监奉上纸笔,宋世平当场挥毫泼墨写下这四个大字,并走下龙位亲自交予肖万山。 “谢陛下厚赐!” 肖万山大礼跪拜,心里还是挺高兴的。虽然交了重税,但这天子亲笔题写的金匾,做好了往余馥斋上一挂,比任何广告都好用,还是天下独一份呀!只要大成朝不灭,这块金匾就是最好的护身符,一代一代传下去,余馥斋也就可以屹立不倒了! 肖万山在笑。 在场的都是人精,这笑是真是假谁都看得明白。没有什么以退为进,肖国丈不仅真的认命了,而且甘之如饴!谁能想到,那不可思议的加税提案竟然会是这种结局? 然而,事情并没有随着肖万山的谢恩而就此结束。 回到龙椅上坐好,宋世平接着说道。 “如今国库空虚,朕也不能坐视不理。昨日,在和张爱卿商议之后,朕已经决定打开内库,拿出一半库存来充实国库!” “陛下圣明——!” 群臣异口同声地称赞着。想想也对,老丈人都掏钱了,天子自己也该表示一下。 然而宋世平的表演还未结束,他接着宣布 “除此之外,之前犯下贪腐大罪,且已经证据确凿的犯官,一律抄没家产,充入国库!日后再查出这样的国之蛀虫,都依照此例!” “陛下圣明。” 群臣再次赞道,可声音就没有上一次那么大了。不知有多少人是心虚的缘故。 “如今强敌环伺,内忧外患,国事艰难。然而不少官员贵族奢靡成风,铺张浪费,甚至百姓中的富民也有人跟风效仿。此风断不可长!节俭自律,朕会为天下表率。从今日起,宫中各项用度减半,各地贡品减半。然后……由户部清点市场上各类商品的价格,成本与销量,划定非民生必需的奢华商品为奢侈品。自明年,启泰二年起,开始征收奢侈品税!” “陛下……圣明?” 。 第二百三十九章 迟滞的宰相 夏伯严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他怎么都没想到,肖万山居然会主动同意那高额的加税。说是充实国库,那就跟捐银差不多了。而事主都同意了,他也不好再站出来反对。 接下来,天子以内库私财贴补国用,这是大善之举!以贪官家财来充实国库也是无可厚非。宋世平能反对奢华浪费倡议节俭自律,甚至主动削减宫中用度,这让他这个儒臣都不禁连连点头。可紧接着,宋世平宣布了新的税项——奢侈品税。 很显然,香水五税一的重税就属于这种新的税项。而那些豪商贵族们的担忧也变成了现实,继香水之后,会有更多的商品被朝廷加税。 夏伯严是反对加税的。民不加赋而国用饶,这才是儒臣的理想。可眼下,反对的声音卡在嗓子眼里,却不好宣之于口了。 皇帝先开了内库,减了用度,高举着反奢华倡节俭的大旗,在道义上站稳了脚跟。而加税的对象只是市面上少数的奢华商品,对大部分平民百姓几乎没有影响。 富商贵族是肯定要吃亏的,不过奢侈品税设立,具体征税的商品未定,税收几何也还需要户部审议计算。这又让许多家中开着买卖的朝官起了侥幸心理,故而没有第一时间提出反对。 而夏伯严作为宰相就更不好开这个口了。以什么理由反对呢?与民争利?哪个民呀?若是讲不出让人信服的道理来,那么他这万民表率的形象,可就变成了一味袒护权贵的伪君子了。 夏伯严是叹着气离开金銮殿的。到底是年岁大了,思维不如之前敏捷,没能在第一时间想到合适的理由来阻挠新税项的设立。 而宰相都没有表态,习惯了跟随夏伯严的文官们就不好办了。即便有人想出了一些歪理也不知道该不该说,甚至还有一些文官认为张启真的建言是遵从了夏伯严的授意,是打压武将的一步新棋。于是,反对的声音没成了气候,奢侈品税就这么糊里糊涂地通过了。 宫门之外,夏伯严拦住了张启真。只见这位老大人脸上的疲态不减,眉宇间却多了一些喜色。 “张大人,给香水加税只是由头幌子,这奢侈品税才是你真正的目的吧?” “倒也可以这么说吧。”张启真不置可否,语气很是坦然平淡,“为了充盈国库,老夫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怎么,夏相觉得有什么不妥吗?” “不管是何缘由,加税总归是苛政。天下财富自有定数,朝廷多取一分,百姓便少得一分。即便奢侈品税是加于富商之上,其手下雇工亦有贫民,往来输送也会牵扯到车夫船工之流。商人贪利,多交的税款怕是会从这些人身上克扣出来,到时候受苦的还是贫苦百姓啊!” 这是什么歪理啊? 张启真直接给气乐了。 “怕商人盘剥百姓,所以不能给富商加税?夏相,你真的觉得这种道理说得通?增税即是争利,这一点老夫同意。不过朝廷争少数富豪之利,分其财以资国用,外御强敌,内行善政,使天下万民尽皆受益,又有什么不妥之处呢?” 夏伯严一时无话可说。他的道理要是真站得住脚,早就在金殿上说出来了,还会等到现在? 眼下拦住张启真,他也不是想要论道。而是这位多年的同僚行事风格忽然剧变,让夏伯严产生了些许不安。 “张大人的意思,本相已经明白了。眼下奢侈品税是木已成舟,但其具体的条目税法还有待户部拟定。这其中的进展,还望张大人可以及时和本相知会一声。如今新皇登基不久,最需要的就是稳定,而最不需要的就是……惊喜。” 夏伯严的目光深邃而尖锐。朝廷重臣之间把话说成这样,已经可以算是警告了。 面对夏伯严,张启真心里其实也不是滋味。同朝为官数十载,多有交往,从无嫌隙,可今天,他却觉得自己有些不认识这位贤相了。 替富豪贵胄说话而反对奢侈品税,是因为夏家的生意越做越大的缘故吗? 尔后出言警告,提醒他不要再擅自行动,这不就是专权的姿态吗? 夏伯严总揽朝政已有多年,先前之所以不觉得他专权,乃是因为其所言所行皆是正道,从不谋私。可眼下看来,这样的情况似乎已经有了一些变化。 不过张启真无力,也无意与宰相争斗。他只想踏踏实实做好这几年的户部尚书,之后也就该告老致仕了。夏伯严的专横自大,还是交给年轻人去解决好了。 “夏相放心,老夫只想做好分内之事,别无他求。奢侈品税的章程制定,老夫会定期向夏相请教的。不过老夫今日身体欠佳,正准备告个假,回家歇上半日,就不耽误夏相的时间了。告辞!” 张启真快步离开,走得是虎虎生风,也不知是怎么个身体欠佳。 夏伯严望着张启真那佝偻而倔强的背影眯起了眼睛……也许这户部尚书的位子,还是崔敏静更合适一些? 早朝散,宫门开,朝廷增设奢侈品税的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一样,很快就传遍了京城。 一时间,富商们群情激愤,捶胸顿足! 与之相对的,那些小商小贩们倒是松了一口气。做着柴米油盐的买卖,这奢侈品税怎么也收不到自己头上来。 而随着早朝上的具体情形传播开来,富商们的情绪又逐渐平稳下来。 一是虽然定下了奢侈品税,但具体征收多少,涉及哪些商品,都还需要户部调查审议才会制定细则,那么这里面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间了。 二是宣布奢侈品税之前,天子主动削减了宫中的用度,还用自己的私房钱充实国库。也就是说,制定新税并不是为了给宫中敛财,而只是为了缓解国用不足,杜绝奢侈浪费。天子不是贪得无厌的昏君,那么这奢侈品税,应该不至于高到不给人留活路的地步。 想想就知道了,香水的五税一,虞国公为什么能痛痛快快地答应下来?肯定是因为交了税之后还有赚头啊! 如此看来,张老大人之所以提出五税一的重税,并非是因为恨肖家入骨,而是看透了香水的成本和利润啊! 不知道是不是把家门口摔烂了的那瓶子香水拿去做了研究了? 市场上的恐慌情绪就这么一点一点淡化下来了。而在京城的某个小作坊里,董宇恒把刚刚研究出来的山寨香水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带着酸味还有点辣眼睛的古怪香气一下子就充满了整个房间。 董宇恒夺门而出,咳嗽不止,恶狠狠地骂道 “他娘的!五税一都还有赚头,他们到底用的什么原料,什么工艺啊?” 。 第二百四十章 新的交锋 启泰元年快过了一半了,京城里的新鲜事是一件接着一件,让看惯了热闹的京城百姓都有些应接不暇了。 报纸,献俘仪,帝相分歧,奢侈品税……你若是三天不出家门,不了解那些最新最热的话题,怕是都跟旁人聊不到一块去。 幸好,还有报纸。 如今京中最大的两份报纸,《京华周报》是一周一发,《盛京商报》是一周两发。另外还有一批跟风兴起的小报,几乎可以保证每天的市面上都有最新的报纸售卖。 不过各家小报的质量良莠不齐,甚至有个别的还在刊登违法违规的内容,随时可能被朝廷新设的通闻司封禁。真正能让人放心读下去,而且从中受益的,暂时也只有京华和盛京两家了。 时至今日,两家的报纸都已经出了三期,各有所长。 《京华周报》包罗万象,是京城报业的领头羊。采访,连载,杂闻,广告……如今各家报纸都在沿用的版面框架都是出自京华。《京华周报》的文章内容详实,新奇有趣,连载话本小说的水准更是高得可怕,让人欲罢不能。只不过七天才出一期,让人好等。这么长的时间跨度,也没法对京城里最新的变故加以报道和评述。 相比之下,《盛京商报》内容上虽然不如京华丰富,但三四天就有一期,胃口不会被吊得太久。而商报多言商事,在极度渴望最新消息的商贾之中很受欢迎。但对于不屑商事的书生或是只求一乐的闲人而言,《盛京商报》里就没有几篇值得一读的文章了。 两家报纸各有拥趸,不过也有不少人是在比对着看的。凡是有点头脑的都能看得出,《京华周报》和《盛京商报》正在打擂台呢。这个擂台可不是因为同行竞争摆下的,而是在近期炒起来的帝相分歧中,这两家报纸一个是帝党,一个是相党,正隐晦而激烈地辩论着呢! 最开始是《京华周报》弄出个凌烟阁板块,第二期里刊登了宰相夏伯严的专访,里面提到了宰相与天子政见相左,刚直劝谏的内容,从而把帝相的分歧摆到了台面上来。之后,《京华周报》就开始介绍佛朗机的发家黑历史,向京城百姓揭开了这个强盗国家的真面目。显然,是在表态支持皇帝攻打佛朗机强盗,收复东宁岛的决策。 而《盛京商报》根本就是夏家的产业,说是夏伯严面向民间的喉舌也不为过。它在问世之初刊登了一些荒唐的文章,而后知错就改,成为了京城里销量第二的报纸。在《京华周报》表态支持皇帝之后,它则是通过边疆贸易的分析引出了北患犹重,防秋甚急的现状,算是为宰相搬回了一局。 如今的情况,是《盛京商报》在这场辩论中占了上风。毕竟京城临近北境,北虏之患的威胁更大。眼下国库空虚,若是二选一的话,肯定还是要以提防草原人入寇为先才是。 虽然现在最热门的话题是刚刚拟定的奢侈品税,与帝相分歧似乎无关。但也有不少人正等着《京华周报》的第四期,想看看皇帝的支持者会怎么接招反击呢。 似乎并没有太多的人意识到,奢侈品税的出现正在改变辩题。当国库不再空虚,可就没有什么二选一了。 当然,这样的改变并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第四期的《京华周报》要抛出什么新的言论来挽回局面,对沈其音来说也算是一个考验。 虽然上一期的报纸在《一个国家的诞生》之外还留了一篇重要的文章未登,但眼下却不是使用它的最好时机。 幸好,沈其音还有援手。在第四期报纸发售前的两天,她终于等到了蒋成济的回信。 哪怕相距千里之遥,蒋老爷子依然是沈其音最值得信赖的伙伴。 在定下了扳倒夏伯严的计划之后,沈其音就派人给常宁的蒋成济送了一封长信,信中解释了她如今的处境和打算,还附上了需要蒋成济回答的问题,专访的问题。 第四期的凌烟阁,她要刊登水师统帅的专访来来吹响反击的号角。 沈其音兴冲冲地拆开了蒋成济的长信,一目十行,把老爷子专访答问浏览了一遍,边看边点头。 “太好了,老爷子很明白我们想要什么,言辞上朴实简练,清楚明白,几乎不用怎么改动了。” “我看看,我看看!” 肖锦止不住好奇,迫不及待地抢过那一沓子信纸,也飞快地阅读起来。 这个时候,沈其音的注意力已经转到了蒋成济随文稿一同送来的私信上。信中除了寒暄问好之外,还提到了一个让沈其音震惊的消息——佛朗机人正在谋划入侵和宁? 和宁,大成东面的藩属国,位于半岛之上。 对沈其音来说,这个名字还真不陌生。 在她熟知的历史里,1392年,李成桂推翻了高丽王朝,自立为王。拟定国号时,有两个备选方案,一个是朝鲜,另一个就是和宁。其中朝鲜是东夷古国名,由来已久;而和宁则是李成桂出生地的名字。到底选哪个,李成桂也无法决定,于是就上书明太祖朱元璋,请宗主国的天子来裁断。最后,朱元璋选了历史悠久的朝鲜为李氏王朝的国号。而和宁这个名字,最后仅仅成为了历史上的一段小小插曲。 然而在这个时空里,类似的故事却有着截然相反的结局。那片土地的王依旧姓李,但国号却变成了和宁。 佛朗机人打算入侵和宁?这个消息让沈其音十分不安。 毫无疑问,消息的来源一定是苏,也就是隐卫安插在东宁岛的密谍了。可这么大的事情,隐卫居然一点动静都没有? 眼下,沈其音可是佛朗机事务的专家,又正在以此为由与宰相对垒。如果隐卫真的重视这条消息的话,不可能不跟她通气的。 那么答案就只有一个了——害死人的经验主义! 隐卫的云领陈子延就在报社的社长室里坐着,沈其音急冲冲地找上门去,劈头盖脸地直接问道 “佛朗机人谋划着入侵和宁的事情,你们到底打算怎么处置?” 。 第二百四十一章 通闻司 陈子延皱着眉头看了沈其音一眼,起身把社长室的屋门关上,这才坐回了自己的位子上,问道 “此事乃是隐卫中的机密,沈县主又是如何得知?” 沈其音撇撇嘴,避重就轻地说道 “我亦是隐卫中人,向东宁岛派遣密谍是我的提议,甚至那个苏都是我推荐的人选,怎么,云领觉得这条信息我不应该知道?” 陈子延面无表情,盯着沈其音看了一会,然后自顾自地说道 “看来是越国公。……算了,也不是什么紧要的消息,下不为例吧。” “不紧要?云领是在说笑吗?和宁乃是我大成藩属国,理应护佑。而从和宁西海岸出海至金津,不过四五日就能抵达。北虏南下打到京城能比这个快?和宁若是变成了佛朗机的行省,京城便再无一日安稳!朝廷以京师为重,防北虏如防虎狼,却视觊觎和宁的佛朗机如无物,这是什么道理?” “沈县主的话虽不错,却有些杞人忧天了。和宁也是东海大国,不是那么容易攻破的。倭人在天罚之前国力强大,也曾几次遣大军入侵和宁,然而均是损兵折将,无功而返。如今的佛朗机虽然船坚炮利,但他们在东海一带还剩下多少兵马船只?就算能侥幸用巨舰大炮打下几个港口,也绝对攻不破首府开京。等佛朗机人被拖在和宁的战场上,朝廷再适时出兵,前后夹击,当可轻松剿灭入寇的番贼。” 这种轻松和自信,恰恰就是沈其音最担心的。 “云领,你担着京华报社的社长,自家报纸上的文章都不看的吗?须知佛朗机国最擅长的就是暗中挑起他国内乱啊!若是此时疏忽大意,让佛朗机人抓住机会在和宁挑拨生乱,甚至于爆发内战,祸起萧墙,那和宁人还怎么抵御外敌?” 沈其音的话一点都不客气,她是真着急啊! 都不需要读历史,在后世多看几眼新闻的就能知道,那一个个政变,骚乱,暴动,忽然有人宣布自己是总统的国家,背后基本上都有同一支黑手在作怪。内部的裂痕,在外敌不择手段的挑唆之下会变得越来越大,如果不及时应对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 和宁眼下是个什么情形沈其音还不了解,不过封建王朝的皇位争夺可比后世的总统选举要血腥得多,诱惑也更大,想找到突破口并不困难。若是佛朗机扶持个有野心没节操的家伙篡了位,直接做个儿皇帝,和宁也就跟佛朗机帝国的行省没太多区别了。 陈子延听了叹一口气,说道 “沈县主,我管的是隐卫,不是中书省。在下的职责,也只是让该知道的人能第一时间得知这条消息罢了。至于之后要如何处断应对,隐卫可无权过问。你……找错人啦。” 沈其音没再多说什么,转身离开了社长室。 她知道陈子延并不相信她的话,只是顺势把事情甩给别人而已。不过仔细想想,隐卫这种半吊子的特务机构,国内的事情还管不过来呢,和宁似乎的确有些鞭长莫及。 陈子延的话说得很明白了。这件事归谁管?中书省!那中书省谁说了算呢?自然是宰相夏伯严了。 不过此时,沈其音并不想,也不能直接和宰相打交道。论公她没资格,论私她没交情。报纸上交锋了一轮,两边也算是撕破脸了,夏府的门都不一定还对沈家敞开。 所以,想要在此事上提醒朝廷一句,还得另寻他人。而最合适的人选,当然是论公有共同使命,论私有不错交情的王鹤了。 于是,沈其音叫上肖锦,拿上蒋成济专访的文稿直奔通闻司衙门。 通闻司这个开设没几天的部门,其署衙也是临时安排出来的,暂时调用了顺天府名下的一座闲置库房,改了改装潢,塞进几套桌椅就直接启用了。 虽然地方简陋了一些,但是位置还不错,正处在闹市之中。而刚刚开门的通闻司业务竟也十分繁忙,进进出出的都是各家小报的主管总编之流,还有些爱管闲事的老儒生,拿着报纸指着文章来告发的。 衙门初立,规矩新设,从主官到小吏可以说是生手,做起事来自然颠三倒四,忙乱不堪。王鹤本是吏部官员,受皇命兼任通闻司主事,现在却无暇分心于本职,不得不把部的精力投入到这个新设的衙门上来。 沈其音来到王鹤的值房外时,王鹤正在屋里里训人。听带路的小吏说,听训的是一家小报坊的编修。 站在门口,王鹤的声音都能清晰入耳。 “看看你们登得好文章,星象谶语也是能乱说的?朝廷有律,百姓不得私习天文。你们可倒好,生怕别人看不懂,还掰开揉碎讲得那么细致!本官知道你家主人曾任职于钦天监,对天文星象是真心喜爱。但朝廷法纪在此,怎可心怀侥幸,妄语妄行呢?念在这是初犯,只予警告,报纸本官就不禁了。但《星辰快报》这个名字要改,内容也要改!还有,你这个职位是怎么回事?编修?那是官名!当自己在翰林院吗?一并改了,学别家叫主管也好,总编也好,就是不能用官名。可记清楚了?” “是是是,大人的话小人谨记在心,谨记在心!这就回去整改,请大人放心!” 紧接着,值房的门从里面打开,一个满头大汗的胖子低着头冲了出来,差点撞上了沈其音。 “怎么毛毛躁躁的,看着点人啊!” 一同前来的肖锦及时护住了沈其音,不满地瞪了那胖子一眼。 “啊,小人该死,险些冲撞了肖国舅!小人孔方,是工部孔郎中的家仆。” 被个陌生人一眼认出来,肖锦还是有些惊讶的。 “工部孔郎中……是那个孔友直?我虽闻其人未见其面,你却认得我?” “是!肖国舅办的报纸我家老爷很是喜欢,还让小人去报社投递过留言和文稿,有幸远远望见过肖国舅,故而能认得出。” “原来如此……” 很明显,这孔方是想和肖锦套近乎,不知道跟他自家办报有没有关系。 肖锦是愿意结识一些同道中人的,而且关于孔友直还有些有趣的传闻,让肖锦难免好奇。不过此时还有正事,这又是在通闻司的衙门里,诸多不便。肖锦也不好再多说多问,就想把人打发走。 可没想到,一旁的沈其音忽然开口对那孔方说道 “回去跟你家孔郎中说,他若是对报纸有兴趣,闲暇时可以来京华报社,肖国舅自会与他一叙。” “是!多谢——”孔方疑惑地看了一眼沈其音,“——敢问您是……?” 沈其音轻轻挑起眉毛,回答了两个字 “初中。” 。 第二百四十二章 倒夏之谋 “原来是……楚姑娘啊,幸会幸会。想来您二位还有要事,小人就先行告退啦!” 那孔方深深一礼,在小吏的哂笑中匆匆离开了。 “这孔家也有意思,怎么找了个这么糊涂的来操办报纸?” 沈其音有点尴尬。她本以为自己报出了笔名,这个同行就能知道她是京华报社的笔杆子。毕竟每一期周报上最有分量和内涵的文章都是出自‘初中’之手啊。 谁想到人家连业界领头羊的头牌都不知道? 普通读者读报的时候不在乎文章的署名很正常,但报纸的运营者也不加注意可就说不过去了。随着各家报纸的兴起,京城里也有不少的撰稿人应运而生。京华报社仗着隐卫的资源和沈其音的大包大揽可以不愁无文可登,但那些个刚冒头的小报可就不同了。他们就应该紧盯着那些好文章的作者,想方设法约来稿子才对。 要说初中藏头露尾,不知真实身份还说得过去。可连名字都没印象,那就真是不够上心了。 沈其音一下子对孔家的《星辰快报》不报太大期望了。也许除了改名字之外,管理层也该换一换了吧! “嘿嘿,你也别在意。有其主必有其仆,我早听说工部有个孔友直,精于机关术算却不懂人情世故,没少做糊涂事闹笑话。如今见他所用之人,想来那传闻也不是空穴来风啊。不过你约人来报社是想做什么?是想结识些办报的人吗?” “不,我想结识的是工部的人。”沈其音向半掩着屋门的值房看了一眼,然后说道,“先办正事吧,旁的事情以后再说。” “哎呀,两位可是稀客,快坐吧,上些茶来!” 接待沈其音和肖锦,王鹤的态度就和方才截然不同了,甚至都不像个办公的官员。 旁人只会觉得王鹤敬的是二人的爵位,或者是给所辖产业里最大的一家多些优待。但屋里对坐饮茶的三人彼此都知道,这额外的一层亲近是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敌人。 以扳倒当朝宰相为己任的人基本上都在这里了,而不好亲自出手的委任者正是皇宫里的那一位。很少有人知道,报纸在京中的出现正是这个计划的第一步。 从第一期《京华周报》发行到现在,眼看就快一个月了,可明面上夏伯严的声望并没有受到多大影响,这与最开始沈其音向皇帝做的保证还差得很远。 不过王鹤并不着急,因为他已经看到了事情发展的方向。只要两家报纸的辩论继续下去,引导京中百姓关注着帝相之争,那么只肖夏伯严走错一步,那就是满盘皆输的万丈深渊。 而反过来,哪怕辩论始终处于下风,甚至被驳倒,皇帝这边却几乎不会受到什么实质影响。就算天子的想法有什么错处,那也是为了收复国土,护民心切而已。还能因此丢了皇位不成?根本不可能!这种所谓的错误,连罪己诏都不用写的。 把地位完不同的两方拉到一个公开的平台上进行辩论,让城乃至天下人共同见证,一边输了是万劫不复,一边输了是毫发无损。哪怕辩论的过程是绝对公平的,这场辩论存在的本身就是最大的不公平。 而现在天子需要的就是这种看似公平,实则优势占尽的较量。仅从这一点上看,沈其音已经成功了。哪怕她现在退出,掌控着京华报社的隐卫也知道该怎么把事情办下去。 当然,王鹤还是很好奇沈其音接下来会如何运作,他也等着看第四期的《京华周报》呢。 “这是下一期要刊登的越国公的专访。还请王大人先过过眼,看看有没有什么不妥当的内容。” “哦?专访!这么说凌烟阁第四位的武将就是越国公了。嗯,实至名归啊。” 王鹤接过了文稿,迅速浏览了一遍之后说道 “嗯,确实有些敏感的地方,不过越国公分寸把握得极佳,虽然谈及水师却没有提到任何军事部署的内容,说到东宁岛时语焉不详,也没有暴露间谍的存在。这篇专访登出去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不过……”王鹤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而后压低了声音说道,“仅仅是强调东宁岛的战略意义,还有岛上同胞被番贼剥削奴役的惨状,就足以驳斥夏伯严的观点了吗?” 沈其音也压低了声音答道 “夏伯严之前强调的是今年北虏欠收,防秋需额外谨慎。这并不需要反驳。佛朗机人是威胁,北虏同样是威胁,在这一点上,两边谁都没说错。夏相宣称国用不足,二者不能兼顾,只能以防备北虏为先,故而反对出兵东宁岛。现在真正的关键是有增税,开内库,抄没贪官家产三管齐下充实国库。等于是釜底抽薪,让国用不足的借口失效。在此期间,报纸上的交锋只是个幌子,用来给老夏埋点陷阱。想要一口气把他驳倒是不大可能的,也没必要急于这一时啊。” “嗯,看来沈县主早有谋算了。不过本官还是要提醒一句,这国库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充盈起来的,要达到同时支持两场战争的程度,恐怕不是那么容易的哟。夏伯严要是真想拖的话,至少可以拖到明年,奢侈品税征开始收之后。这战线拉得太长可不是什么好事。” “多谢王大人提醒。不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开战且不说,眼下夏伯严是不增兵甲,不修城防,只要是与防备佛朗机有关的款项他就反对到底。改良战船的请求驳回了几次了?神机营的新式火器的研究,现在还是我沈家出的钱。国库真的一穷二白的时候还好说,但三笔款子进账之后若还是如此,就已经可以问宰相之责了。所以开战也许真在明年之后,但夏伯严倒台的日子绝对不会太远了。” 王鹤则是冷笑一声,说道 “以本官对夏伯严的了解,这样顽固专横的事情他还真做得出。不过若是佛朗机人一直偃旗息鼓无所作为,而北虏却在边境上咄咄逼人,夏伯严可就有的是说辞可以狡辩了。” 听到王鹤如此说,沈其音不由得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而一旁的肖锦趁机抢着说道 “王先生不用担心这个,佛朗机人已经在蠢蠢欲动了,目标就是我大成的藩属临国——和宁!” 。 第二百四十三章 欲言又止 “不错。”王鹤点了点头,竟然是早已知道此事的样子,“佛朗机人欲壑难填啊!奈何不了我大成,便打起了周边小国的主意。不过和宁可不是那么容易攻破的,届时佛朗机人的军队被拖在对面半岛的战场上,对我大成来说是祸水东去,但和宁的军民可就要遭殃啦。” “王大人,您已经得知了此事?” “嗯,昨日陛下招我问对,了解通闻司各项事务的进展,期间偶然提及了此事。” 偶然吗?不可能的。 王鹤是‘帝党’里品级最高的文官,宋世平一定是希望听听他的建议才会透露这种隐秘消息的。说不准通闻司的事只是顺带,这才是宋世平招王鹤问对的主要目的。 不过既然王鹤如此说了,沈其音也不会去拆对方的台。 “那么敢问陛下对此事有何看法?” “佛朗机狼子野心,必成大患!因为这一消息来源隐秘,不宜在朝会上公然讨论,所以陛下昨日招了宰相,兵部户部礼部的三位尚书入宫商议。而商议的结果是……暂且观望,等真有战事爆发,和宁遣使求援后再行应对。” 等等等,拖拖拖,还是老样子。沈其音冷笑一声,这样的结果倒真不意外。 参与商议的三位尚书一个管兵马,一个管钱粮,一个负责外交。这两文一武,司职分工,可是在总揽朝政的宰相面前依然不够看。除非三人都主张对和宁早施援手,否则的话有夏伯严坚持着龟缩保守的对外方针,结局就一定会是如此。 “不知三位尚书当中,可有谁持不同意见吗?”沈其音好奇地问道。 “兵部石尚书主张发兵东宁岛,哪怕只动用水师佯攻骚扰,都可以干扰到佛朗机人的计划。” 出身将门的肖锦连连点头,说道 “嗯,毕竟要入侵和宁的话,佛朗机人只会从距离最近的鬼岛出兵。若是兵力不足的东宁岛频频告急,能引得鬼岛的番贼分兵救援,当可缓解和宁方面的压力。这个建议很好啊,夏相依然是反对吗?” 王鹤无奈地叹道 “反对,驳回了。连户部张尚书都表态支持,说眼下国库足以支撑东南海域的小规模作战,可夏伯严偏就死硬到底。理由是佛朗机人在吕宋也有驻军,同样可以救援东宁岛。若是水师出兵袭扰,很可能将吕宋柔佛一带的番贼都引过来。到时候战事一开,再想收兵止戈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肖锦可不吃这一套说辞,他冷哼了一声,轻蔑地嘲讽道 “切……三才湾一战,可是将驰援东宁岛的佛朗机援军一并剿灭了,来自吕宋的亨利中将都做了俘虏。现在吕宋柔佛的佛朗机人该是缺兵少将,自顾不暇。就算东宁岛向他们求援,一时间又能派出几条船来?” “石尚书似乎也是如此说的,可夏伯严坚称料敌从宽,预己从严。吕宋以西还有多少佛朗机人的士兵和舰船谁也说不清,敌势不明,故而还是谨慎为上。” 沈其音则说道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不知变通死守教条的话可就成了纸上谈兵的赵括。咱们的夏相也有意思,提议出兵的时候就说佛朗机人势大,可为了防备佛朗机,申请增强军备的时候又反过来说北虏之患更重。唉!只要他还坐在相位上,想对佛朗机人动刀兵怕是难了。”沈其音叹息着摇摇头,“既然军事上不能轻动,那至少也该去封国书,提醒和宁王严加防范吧?” 王鹤则苦笑道 “这个怕也不行。无凭无据,还涉及到另一个国家,这样的国书可不能乱写乱送。不单是夏相,连礼部彭尚书也表示反对。不过陛下还是打算派一位密使到和宁,通过私信私交向和宁王示警。” “那还好。打算派密使,也就是说还没有派出去对吧?请王大人向陛下进言,这封信里一定要提醒和宁王,千万小心……” 沈其音说着说着突然卡壳了。王鹤连忙问道 “小心什么?” “……小心佛朗机的火器!只要火器运用得当,佛朗机人在陆战时也可以一敌十,可万不能大意轻敌啊!” 从通闻司回返的路上,肖锦向沈其音问道 “方才在王先生面前,你想说的本不是什么火器对吧?” “被你看出来啦?” “那当然,小爷可是大成的福尔摩斯,你的异状根本瞒不过小爷的眼睛!” 肖锦对沈其音那部新奇的侦探小说念念不忘,而且坚信自己就是福尔摩斯的原型,还三番两次催促她登在报上,让天下人一同欣赏。可沈其音总是推说不到时候,让他心痒难耐。 如今肖锦也算是沈其音的挚友,损友了。彼此知根知底,又是并肩作战,有些话,沈其音也就敢在他面前说一说了。 “其实我方才想说的是让和宁王小心那些有野心又有继承权的宗室。佛朗机人既然擅长挑起他国内乱,保不齐就会勾结那些有心篡位,又不管百姓死活的贼子。里应外合,猝不及防之下,和宁还真不一定能撑下来。” “难怪啊……”肖锦恍然大悟,“你是怕这话传到姐夫的耳朵里,让他联想到世清大哥和知璃吧?” 沈其音轻轻地点了点头,只不过那个瞬间在她脑海里闪过的只有知璃一人,至于宋世清嘛……肖锦不说的话她现在都不一定能想起来。 “我倒觉得你没必要避讳这个,姐夫不是心胸狭窄之人,而世清大哥和知璃也绝不可能勾结番邦。其实你直接说出来别人未必会多想,可那欲言又止的样子……我能看出的异状,王先生未必就看不出。而他的脑子比我灵光得多,说不定能直接猜到你的想法。唉,你说你,平时那么精明,怎么这会倒犯起糊涂来?” “是啊,我还真是糊涂呢。”沈其音自嘲地笑了笑,“这就是关心则乱吧。” 看着沈其音心乱如麻的样子,肖锦也只能叹息。 沈其音和宋知璃之间的暧昧情愫,肖锦不是察觉不到。只不过他跟老爹学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高招,却唯独对男欢女爱懵懵懂懂。自己碰上了可以一逃了之,可发生在两个朋友之间,他就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了。 也只能继续视而不见了吧。 肖锦在沈其音的背上狠狠拍了一下,强行把话题扯到了公事上。 “赶紧回去吧,报社里还有一堆活计呢。哎,这都第四期了,是不是可以开始登《福尔摩斯》的故事了?” 提到公事,沈其音稍有迷乱的眼神一下子就清明起来,恢复了平日里的干练模样。 “不行,时候未到!” “还未到?那到底要等到何时才行啊?” “你不是大成的福尔摩斯嘛,自己推理看看咯。” 两人有说有笑,吵吵闹闹地继续往报社走去。 在这人来人往的街上,这样一对青年男女其实并不起眼。不过在街角的阴暗处,一个乞丐打扮的男人已经盯着两人许久了。 直到二人的背影彻底消失在人群中,男人才发出了一声叹息,然后把目光转向了街对面的隆亨当铺,继续盯梢。 “也许,这就是我能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了吧。” 。 第二百四十四章 儒商 《京华周报》的第四期如期发售了。 小说还是一如既往的精彩,杂闻也比别家报纸的更加精妙有趣。不过在帝相分歧的话题上,京华对盛京的反击就似乎显得有些绵软无力了。 整期报纸当中,只有凌烟阁版面里一篇武将专访可以算是继续支撑着当前的辩论。而且,这篇专访也没能改变当前相党占上风的局面。 这篇越国公的专访中谈到了刚刚过去的三才湾海战,论述了东宁岛对大成海防的战略意义。除此之外,文中还提到了东宁岛上的岛民同胞以及被掳掠过去的汉人生活境遇之悲惨——三餐不济,每天还要做许多重体力活,挨鞭子是家常便饭,若是稍有抗拒,家人就会被砍手断脚。有侥幸从东宁岛上逃回来的汉民,谈及那里的生活就颤栗不止,说岛上有如地狱,日子过得生不如死,恳请朝廷早发天兵,杀贼救人! 这样的报道,有的人深信不疑,希望朝廷能早下决断,出兵收复国土,救出国民;有的人则认为越国公是有意夸大,只是希望海战再起,好另立新功;还有人则是往北边努努嘴,告诉旁人被北虏掠走的百姓也是一样的下场,甚至更惨,数量还比南边多,要救也该先救北边的才对。 普通百姓的看法或许还有分歧,但对那些惯于指点江山的书生和见多识广的商贾而言,这一期《京华周报》就有些保守了。基本上还是老生常谈,没有提出什么新的观点,也没有对《盛京商报》发起什么有力的反击。 若是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好好的辩论就要变成比惨啦。固然能影响到市井中的情绪,可朝廷制定的方略却不会受到丝毫的影响。这样的争论就显得有些无趣无用了。 然而,在户部衙门里,看过报纸的张启真却是当面夸赞了沈其音。 “报纸上论政,说得越多错的越多,点到为止才好。老夫还怕沈县主年轻气盛,为了争个上风把文章写得咄咄逼人,就难免留下破绽。而沈县主不愧是沈相后人,行事进退有度,不骄不躁,让老夫的担心成了多余啊!” 而沈其音顽皮一笑,说道 “其实张大人说得没错,妾身的确是年轻气盛,只不过这咄咄逼人用的不是文章,而是银子。” “哈哈哈哈!一个月,余馥斋一个月就交了十万两的奢侈税,的确是咄咄逼人啊!不知老夫把这个消息透露出去的话,下一期的《盛京商报》会不会刊登呢?” “登是肯定会登的,但用什么论调去评论可就不知道了。昨天那期商报上提到兰奈香水的拍卖时可没说什么好话,文字里的酸味都快盖过油墨之香了。” 张启真脸色一黯,叹了口气说道 “堂堂宰相,煌煌儒士,经营起报纸来却是字字言利不说,还显得心胸狭窄,眼界浅薄,真是不像样子!” 沈其音想说那篇酸香水拍卖的文章多半和董宇恒脱不了干系,不过想来张启真关心的并不是这个,于是就没有提起,而是趁机说道 “善于经商之道的子贡也是孔门十哲之一,孔圣亦赞其‘瑚琏之器’。而张大人亦是儒家子弟,为国言利有何不可?所以依妾身之见,儒,商,二字未必不能写到一处去。” “儒,商……儒商?” 张启真瞪大了眼睛,先是觉得荒诞不经,而后又反复品味这两个字,越品越觉得有些味道。 商人重利轻德,有制假贩假,欺行霸市的;有灾年荒年里囤积居奇的;甚至利润足够大的时候,还有勾结外邦,走私通敌的。所以士农工商,商的地位最低。哪怕家财万贯,穿金戴银,也很难得到真正的尊敬。就是普通小民见了,也是当面叫一声员外大官人,背地里一口一个无良奸商骂的痛快! 而放眼天下,凡是豪商巨贾基本都与官府脱不开干系。要么是官商勾结,要么干脆就是官员的亲戚下属直接经商。仗着官方的势力,有些个商人是愈发地为所欲为了。京城天子脚下的商贾还知道收敛,但到了地方上,什么妖魔鬼怪都跳出来了。 最近文官武将互相揭短,查出的贪腐案里就涉及到不少作奸犯科的奸商,甚至连手上沾血的都有……这还是在京城周边呢,要是到了偏远州县里会是什么样子,张启真都不愿去想。 相比之下,儒商这个词就显得美妙得多了。学识暂且不谈,若是商人能拥有儒者的品德和才智,平日办学修路资助贫苦,国家危难时捐钱捐物刺探敌情,那么于国于民都是一大幸事啊! 不过抬眼看看小狐狸一样的沈其音,张启真又按捺住了内心的激动。 “沈县主,我听闻你在常宁兴办的是杂学,或者说科学,怎么此时此地倒谈论起儒学来了?” 这防贼一样的眼神让沈其音哭笑不得。奢侈税一事她在张启真面前展现了足够的才智和手段,事到如今反而成了拖累。 沈其音不得不正色解释道 “张大人,科学并非儒学之敌,根本没必要弄出个你死我活的局面来。妾身妄谈儒事,也只不过想给张大人提个醒——商报既然是给群商共赏的,那么到底该提倡些什么才是真正的于国有利?夏家的报纸做不到这一点,您身为户部尚书,总揽天下财税,是不是该做点什么呢?” 原来还是针对夏伯严的呀……张启真这下松了一口气。 其实从沈其音来张府拜访的那一次,张启真就感觉到了她对夏伯严的敌对之意。 张启真无意参与朝堂中的争斗,甚至连文武之争都不愿掺和。至于数次反对改良军械和出兵作战,那是因为兜里真的没钱,而不是为了打压武将。 沈其音想找夏伯严的麻烦,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代表哪个势力,都与他张启真无关。只要有益于国,比如像奢侈品税这样能解财政困顿的妙法,张启真甚至愿意顺水推舟。 眼下的情形也是一样,沈其音实际上是在怂恿张家也办一份商报,宣扬儒商的理念。目的嘛,应该就是要挖《盛京商报》的根,抢夺夏家喉舌的话语权,分其众而削其力。但张启真并不会因此拒绝,反而还有些跃跃欲试。 没办法,儒商这个概念实在是太合他的胃口了!若是为宣扬此论的话,张启真不介意再让沈其音如愿一次。 至于夏伯严嘛,张启真倒是觉得这位越来越执着于权势的儒者,是不是也该低下头来自省一下了呢? 。 第二百四十五章 真正的杀招 张启真到底还是误会了沈其音的意图。 看报纸不是吃饭,在这家吃饱了就不会去另一家。对读者,尤其是商人来说,信息是永远不嫌多的。别说两家商报了,只要保证内容不重样,就是十家商报,商人们也会心甘情愿地一期一期买了来读。 沈其音从没想过要削减《盛京商报》的销量和话语权,恰恰相反,她还怕这份报纸的读者不够多呢。 怂恿张启真也办一份商报来宣扬儒商理念,为的是刺激夏伯严,让他在报纸上发表更多的观点和言论。只要他的话匣子打开了,就一定会自己坑自己。 老夏这人吧,沈其音也算琢磨透了。 有这么一句话,叫‘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出自《左传》。人难免会犯错误的,对吧?但是圣贤是绝对不会错的!这样的观点自儒学成为稳固统治的工具开始就一直在延续,甚至神化。 《论语》里一句‘生而知之者上也’,说的不过是天生的才智,也就是天才。可儒门的卫道士却把它引申成了‘圣人生而知之’,再加上对‘圣贤无过’的夸大,孔子这样的儒门至圣就变成了生下来便知晓一切,一生从未犯过错误的完美之人了。这还是人吗?已经和神祇差不多了吧。这就是所谓的学派宗教化了。 对普通百姓和浅学的书生而言,儒学真的和宗教差不太多。 而夏伯严这种身居高位的人只会和统治者一样,把儒学当成一种达成目的的工具,地位越高就越是如此。难道张启真对儒商这个概念青睐有加是因为想推动商界的精神文明建设吗?根本原因还是想替朝廷省点麻烦,商人规矩了,治安也就稳定了,税也好收了。 对儒学的看法不同,看待圣人自然也和寻常百姓不一样。 夏伯严是天下地位最高的儒臣,又是在任时间最长的宰相。不管是为了儒门道统还是为了自己的相位稳固,在执政理念上,他都必须维护儒家思想的唯一正确性。而时间一长,必须正确的到底是儒家还是自己,恐怕夏伯严已经分不清楚了。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这句话里,夏伯严对号入座的是圣贤,而不是人。至于后半句‘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对他来讲就更是不存在了。 死不认错,是儒家思想狭隘化,政治化之后的产物,也是人性和道统在融合过程中必然产生的化学反应,即便到了后世也依然普遍存在,而历史上就更是屡见不鲜了。 沈其音见得太多太多,如今摸准了老夏的脉,再预测他面对各种变故的反应就一点都不难了。 “当真?”肖锦半信半疑地打量着口出狂言的沈其音,有些挑衅地问道,“那你倒是说说,张家真办出一份商报来宣扬儒商的话,夏伯严会有何反应?” “一点点恼火,而后受到启发!”沈其音轻轻捏着自己的下巴,自信地解释道,“别看张大人年长,但在儒学圈子里,还是夏伯严的地位更高。看到张大人办报谈论儒学,哪怕只是借用儒家的名头,夏伯严心里的滋味都不会太好。因为他觉得有资格率先在报纸上谈儒论儒的非他莫属,只是一时没有想到,却让别人抢了先。不过张大人只宣扬儒商的理念,并没有切实地探讨儒门学问,这就等于给老夏留了条路。信不信,张家的报纸问世之后,下一期的《盛京商报》上一定会出现夏伯严的儒学文章!” “那不就等于学着张家做事?夏伯严拉得下这个脸?” “办报纸不就是学的吗?你看,就在上一期,盛京那边不也开始收集和刊登读者留言了嘛,还不是学的咱们京华!夏伯严心气是高,但他不傻,新兴事物上已经证明有效的方法,有什么理由不学过来用呢?” 肖锦怀疑沈其音在拐弯抹角地笑自己傻,但他没有证据。他轻咳两声,转而问道 “好吧,就算夏伯严开始在报纸上唠叨他的儒学了,那和咱们的计划又有什么关系?难道你要用科学跟他打擂台吗?” 沈其音赶紧摇头,有些颓丧地否认道 “打不动,根本打不动!这趟上京太匆忙,怕这怕那所以带足了人手,却把书院的事都给耽误了。公然跟儒学叫板?至少还得再积累个三五年才行吧。刺激夏伯严论儒并不是想要驳他。酒后失言你懂吧?这儒学就是夏伯严的酒,而整个京城就是无法推辞的宴!哪怕最开始只想浅谈,可一旦起了头,想收都收不住。太学,国子监,京城里那么多年轻气盛的儒生会架着他往前走的!从儒学到朝政,从安民到止战,话题抛出来之后,就不是哪个人能控制得了的了。扭曲,放大,极端化,夹带私货……哼哼,夏伯严也许懂学问,但他绝对不懂舆论!估计他们闹的最凶的时候,咱们真正的杀招就该到了。” 故弄玄虚了这么长时间,总算说到正点上了! 肖锦眼睛一亮,连忙问道 “那真正的杀招到底是什么?” 沈其音眯起了眼睛,说道 “是越国公正式请求朝廷改良并增造战船以御佛朗机的奏章。你说说,一个合情合理,利国利民的请求,若是在一,再二,再三被借故拒绝,算不算是大错?” “算!可是万一夏伯严良心发现,这次就同意了呢?你不是说国库自那三笔进账之后,已经有了闲钱了吗?” 沈其音却早替夏伯严想好了说辞 “国库有钱,可民生依然凋零啊,北境边防也是吃紧啊,银子哪有够花的时候?这次改弦更张,不就等于自食前言?你放心吧,就算夏伯严有心改口,狂热起来的儒生们也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 沈其音的表情有点可怕,肖锦小心翼翼地问道 “这……这算不算你设计诱他犯错啊?” 沈其音抬头望天,一脸无辜。 “算吗?没有报上论儒,没有儒生狂热,夏伯严继续犯错的可能也有八成。我只不过给他加个保险,确保他一错到底而已。虽然总归是不大光彩,但为了大局计,也只能如此了。只要夏伯严犯下此错,再等和宁败亡的消息传来,我们就可以着手推动罢相了!” 沈其音的弯转得有点快,肖锦一时没跟上,赶紧问道 “和宁败亡?亡于佛朗机吗?你怎么能如此确定呢?姐夫他不是答应派密使送私信给和宁王,让那边小心防范了吗?” 沈其音微微挑起了秀眉,说道 “哦,看来你还不知道啊,密使已经不用派了。我从户部缴完税回来的时候刚好碰到咱们的‘礼部主事’陈子延,他告诉了我一个最新的消息正值壮年的和宁王——急症暴毙!” 。 第二百四十六章 矛盾爆发 和宁王李成顺,享年四十有五,之前是身强体健,无病无疾。怎么就忽然得了急症暴毙身亡?实在是耐人寻味。 和宁方面派出的告哀使已经在岱州登陆,岱州知府派信使急报京中,这才有了礼部某主事前往户部领取招待经费的事,撞上了沈其音倒真是凑巧。 不过就算没碰上,明为礼部主事,暗为隐卫云领,京华报社社长的陈子延也一定会抽空把这个消息告诉沈其音的。谁让咱们隐卫雨部的沈副领前几天还信誓旦旦地说和宁恐有萧墙之祸呢? 不过现在手头的信息还太少,隐卫在和宁可没有堂口,一切信息都要等和宁的告哀使抵达京城才能知晓。所以这和宁王到底是怎么驾崩的,和宁的小朝廷眼下又是个什么情况,佛朗机人是否已经开始了侵略,现在可以说是一问三不知,分析只能靠猜。 这种情况下,沈其音可不愿意白费脑子。还是耐下性子等着吧,从岱州到京城并没有多远,最多两三天就能见分晓了。 沈其音愿意等,宋世平却等不得,他得到消息后不久,又把宰相夏伯严和那三位尚书传诏入宫,议和宁之事。 沈其音从户部回来的时候就已经接近朝官散值的时间了,那会和宁告哀使抵达岱州的消息才刚传到京城不久。等四位大臣领命入宫时,天色已是黄昏了。 见到了披着夕阳余晖赶到的四位重臣,宋世平的脸上依然挂着忧愁。 他这是兔死狐悲! 同是帝王,和宁王李成顺比他大不了几岁。今年正旦,李成顺还派了贺使来朝,借着新年到来一岁初的时候恭贺大成的新皇登基。 接见和宁贺使的时候,宋世平还拉了几句家常。从那使臣口中得知,李成顺身体康健,秋猎时还亲手射死了一头豹子,那金钱豹皮正是献给成国新帝的贺礼。 宋世平虽然没有亲见李成顺其人,却对这位藩属国的皇帝颇有好感。仅从使臣的只言片语中,宋世平便可得知那李成顺也是个文武双,却又温良谦和的贤王,治国理念上也和他有相似之处。 哪怕俩位帝王或此生无缘得见,但宋世平还是暗自把李成顺引为知己,并回赐了许多礼物。谁曾想,再次听到对方的消息,竟是由告哀使来传递的。 世事无常吗?还是遭人毒手?不管是哪个原因,都让宋世平这个才做了大半年皇帝的同行心里发寒。 所以,哪怕产生不了多少实际的意义,他也想和人谈一谈此事。 “诸位卿家,关于和宁王驾崩一事有何见解啊?” 皇帝那糟糕的心情在语气里体现得一清二楚。 礼部尚书彭允不敢怠慢,因为告哀使的接待是礼部的工作,就算另外三位无话可说,他也必须说点什么才行。 “陛下,如今和宁的告哀使还在岱州城中,岱州知府的急奏中也说了只知和宁王驾崩,他事一概不知。可见此次进京的告哀使乃是小使臣,只有递交告哀国书之权,故而不敢妄言妄语。臣已经在会同馆做好了安排,前去迎接告哀使的礼部官员也已经前往了京南驿站。一切就绪,只待和宁使臣抵达!” 彭允话说得委婉,实际上想表达的意思就是让皇上您踏实等着,人到了咱们再聊也不迟。现在除了和宁王驾崩,其他详情一概不知,有什么好商议的啊? 然而宋世平也不知是没听懂还是没听进去,他不理会彭允的答复,而是转向夏伯严问道 “夏相,依你之见,这和宁王李成顺究竟是病故还是为奸人所害?有没有可能是佛朗机人暗中下的手呢?” 宋世平不知道的是,夏伯严现在也不太开心。 佛朗机佛朗机佛朗机,这段时间,朝廷似乎就躲不开这三个字了。是没别的事可做了吗? 夏伯严认定尚武的宋世平是想在佛朗机身上夸耀武功。毕竟北虏不好打,大成周边抱有敌意的邻居也就剩强占了东宁岛的佛朗机了。 可三才湾不是已经打过一仗了吗?打沉了几十艘船,抓了不少俘虏,献俘仪式上城欢庆,连番人都老老实实地高呼万岁了,这瘾也算过足了吧?怎么还念念不忘的呢? 之后收编佛朗机俘虏,看在多少能用来抵御北虏,还能分武将之权的份上,夏伯严配合了;又弄出个报纸一期一期地宣扬佛朗机的威胁,不管背后的人是谁,言辞之辩有何惧哉?夏伯严连儿子的官途都舍弃了,奉陪到底;哪怕朝中武将借着那些夸大其词的文章,再次提出增强武备以御佛朗机,夏伯严也从未改变过立场,一句一句地都给驳了回去…… 可现在呢?仅凭一条来路不明的情报,又想把和宁牵扯进来,这不就是变着法地找借口和佛朗机开战吗? 还有完没完了! 夏伯严铁青着老脸,梗着脖子回复道 “未见信使,未见国书,只凭无端臆测就招重臣夜入皇宫,陛下这是嫌京城里太安稳了不成?” 的确,除非是边关告急,或是皇帝有恙,否则的话,为防人心浮动,重臣是不该在夜晚进入皇宫的。 可现在只是黄昏啊,太阳还露着半个脸呢,怎么叫夜入皇宫? 更重要的是,你夏伯严用这种近乎训斥的语气在说话,请问君臣尊卑被扔到哪去了? 本就心情不佳的宋世平,这下子也火了。 “夏相是在教训朕吗?”宋世平厉声问道。 “不敢!”这句的声音却比刚才更大,“臣只是觉得无甚大事却屡招重臣,陛下身为天子,怕是有失稳重!” “无甚大事?藩属国的国王暴毙,还可能被敌国暗害,这叫无甚大事?那有一天若是朕暴毙身亡,在你夏相眼中是不是也无甚大事?” 夏伯严不理会宋世平后半句诛心之语,只是刚直地抓着前半句来反驳 “藩属国国君暴毙,遣使告哀,朝廷自有一套应对流程,何须商议?至于被敌国暗害,臣倒是想问一句,这条消息是从何处得来?陛下手中的什么隐卫吗?这等鸡鸣狗盗之徒不可信用!即便当真要对番邦用间,也该由朝廷中书省批准,兵部管制。如今却等于陛下私遣家奴代行国事,这岂是明君所为?” “夏伯严你大胆!” 兵部尚书石开听不下去了,赶紧吼了这么一句。 他要是不吼的话,估计就是脸已经涨红的天子自己吼出来了——那就是彻底撕破了脸,还有什么回旋的余地? 虽然石开也不喜欢夏伯严,但若是任他们帝相二人争吵下去,让夏伯严以这种方式卸下相位,那么朝中必然大乱! 都盯着佛朗机呢,可别忘了,今年北虏缺粮,正朝着南边虎视眈眈呢。这种时候内部生乱,那不是自寻死路吗? 。 第二百四十七章 深夜食堂 一场临时召开的重臣议事最终不欢而散了。 在宋世平与夏伯严起了争执之后,先是兵部尚书石开跳出来呵斥夏伯严,而后德高望重的老臣张启真又两边规劝了几句,就这么糊弄过去了。四位重臣都须尾地离开了皇宫,官职照做,俸禄照拿,至少场面上没糟糕到撕破脸的程度。 可当事人的心里能轻易释然么? 以沈其音亲眼所见的结果……怕是难。 眼前一身微服的大成天子宋世平,那个表情就跟赌钱输光了国库的银子差不多。 不久之前,正在报社里加班加点的沈其音被陈子延找上门来,说宵禁之后,陛下要到东云小馆吃个宵夜,最好有酒!虞国公也会一同前来作陪。 这要求听上去简单明了,但稍微打听了一下宫里出了何事之后,沈其音就知道,这顿饭不是那么好张罗的。 宋世平不是一个喜好享乐的君王,东云小馆的西餐对他来讲也就是吃个新鲜而已。那么大费周章深夜出宫,就绝不会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所以说刚刚被夏伯严狠狠顶撞一番的天子,这一趟怕是来催工的吧。 而拉上虞国公,也许是觉得夜会一个未出阁的姑娘会惹人非议,所以带上那姑娘的准公公作陪,免得闹出什么风言风语来? 这样的安排,沈其音只能读出两个字——急切。 恐怕在那位帝王的心里,已经对老宰相忍无可忍了吧? 而沈其音曾当面向宋世平保证,要用报纸来明夏伯严之过,并宣于天下。此时受了气没处发泄的宋世平,找上门来催她手脚麻利点,似乎也是人之常情了。 帝王也是人啊! 可不管宋世平有多急,沈其音也不可能一夜之间就把夏伯严扳倒啊……所以,这顿夜宵真就不好张罗,沈其音也只有尽力而为了。 亥时三刻二更天,算起来差不多晚上九点半的时候,宋世平和肖万山来到了东云小馆。沈其音已经备好了酒菜,问过安后就招待二人入座。 看到桌上的菜肴都是一些家常小炒,而非东云小馆向来经营的西餐菜品,宋世平问道 “沈县主,怎么不见你这里的招牌菜呢?” “陛下不是要饮酒嘛,这西餐搭配的葡萄酿一时找不到合适的,所以妾身就自作主张,用家常小菜配自酿米酒来招待陛下。” 肖万山也在一旁帮腔道 “陛下,这菜肴一看就是沈县主亲手烹制,老臣也曾品尝过,还是颇有一番风味的。” 宋世平本也不在意吃的什么菜,只是随口发问罢了。他端起倒上了米酒的小碗,呷了一口,微微点头,而后说道 “沈县主,你可知朕为何非要饮酒不可?” “妾身知道,乃是为了夏相之事。” 沈其音回答之后,餐桌上沉默了一小会。宋世平一小口一小口地把碗里的甜米酒喝完,沈其音赶紧又给满上。 “陛下,您还是先吃口菜吧。沈县主做的小炒可是一绝啊!您尝尝这蒜苔炒肉?” 肖万山殷勤地给皇帝女婿布着菜。宋世平机械地把菜放到嘴里,却是食不甘味。 “父皇将大成江山托付给朕时,曾让朕善待老臣,善用文臣。朕自问是做到了。夏伯严已经不是一次两次顶撞于朕了,朕不曾计较。要夺他的相位,那是为国,非是因私。只要夏伯严能老老实实地致仕告老,朕保他个国公又何妨?可现在看来,朕越是忍耐退让,夏伯严那老儿就越是得寸进尺。今日宫中,他对朕说的那些混账话,子延可告诉你了?” “是,陈大人说了。” 从沈其音的角度来看,几个小时之前的那次争吵还真算不上什么大事。 类似的事情历史上多得是。明朝或许没有,但在宋朝那可是家常便饭了。在中央集权没有发展到高度集中的水平之前,遇上好说话的明君,士大夫们向来是蹬鼻子上脸的。 包拯骂宋仁宗,那真是吐沫星子喷了一脸,宋仁宗连擦都不敢擦。宋英宗和曹太后生了嫌隙,富弼怎么跟英宗说话的?“千古百辟在廷,岂能事不孝之主?伊尹之事,臣能为之!”换成白话就是“你小子要是不孝顺点,我就废了你再立新君!”结果呢?宋英宗老老实实地听训,富弼也没有因此惹上什么麻烦。他是寿终正寝,比英宗活得长多了。 成朝虽然在时代,经济,官制上贴近明朝,但皇帝不强势,中央集权的程度倒是和北宋相仿。跟包拯富弼那样的臣子比起来,夏伯严说的话还真不算重。 反过来看,宋世平做的过分吗? 得到了藩属国国君暴死的消息,招重臣进宫议事,或许没必要,但也算不上错吧。至于组建了隐卫这种游离于朝廷之外的特务机构,就更不是什么特别的罪名了。历朝历代的皇帝谁还没自己的亲信私军啊?大臣看不惯皇帝家奴分朝廷之权,这属于阶级矛盾了。可宋世平的隐卫在皇家特务里真的属于过家家的那种啊,谨慎自律得可怕。这都看不下去的话,要是老夏穿越到明朝见了东厂锦衣卫,那还不得活活气死? 大臣没说什么重话,皇帝没干什么错事,可两边能争到脸红脖子粗的程度,那就说明真的是相看两生厌了。对于不喜欢的人难免抱有偏见,只看一眼都能生出怨气来。有些临近分手的情侣不就是这样吗? 而大成的这一对帝相,本来就是先天不和,眼下也确实只有分手这一条路可走了。 可惜,最简单的方法用不了。若是没有合适的理由,宋世平就把夏伯严的相位给免了,朝中肯定是要生乱的。而指望着夏伯严那个老顽固主动急流勇退就更不现实了。也许在宋世平的眼里,唯一破局的希望就在这家小店之中,所以才会急匆匆地连夜赶来吧。 虽然宋世平还没有把话说出来,但沈其音已经知道,自己的判断没有错,皇帝就是来催工的。 可她已经很努力地在实施计划了呀!然而手头的资源有限,就算靠着报纸和舆论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把宰相扳倒啊!皇帝再催促,沈其音也没办法加快进程了。 宋世平像是看穿了沈其音的心思,他看了看肖万山,而后对沈其音说道 “朕听闻你并不想嫁给肖锦,因为怕朕强行赐婚所以才一直拖着不给答复?这样吧,如果在太后寿辰之前你能让夏伯严离开相位,那么肖沈两家的婚事就此作罢。你看如何?” 。 第二百四十八章 天子之忧 沈其音早就猜到,最希望她嫁给肖锦的人不是皇帝,而是皇后。 肖茹大概真心觉得她是个良配,可以约束管教肖锦,还能振兴肖家产业,所以才认定了这个弟媳。 至于宋世平在这场联姻中的立场应该就要复杂得多了。政治因素上,希望通过文武联姻来缓和两派之间因争储而延续了十余年的对立关系。而出于另一层考量,也许还有防止她和宋知璃越走越近的用意在其中。这也是沈其音不敢贸然拒绝这桩婚事的根本原因……就算她找到合适的理由不嫁肖锦,皇帝也可以再寻个别的良人来配她。拒绝一次还能拒绝第二次吗?那就是欺君之罪啦!她可不是夏伯严,并没有什么让皇帝不敢轻动的倚仗。 所以沈其音的计划就是拖,拖到她成功把夏伯严扳倒,朝堂上发生大变,宋世平无暇分心的时候,婉拒婚事,然后立刻离京回乡。宋世平没了夏伯严掣肘,正该是意气风发,撸起袖子大干一场才对。不管是拒北虏还是伐佛朗机,这人一忙活起正事来,应该就没闲心思给人保媒拉纤了吧? 可没想到,被夏伯严这么一刺激,宋世平居然主动提出婚事作罢,以此来激励沈其音加快倒夏的速度。太后寿辰之前?也就二十天了,撑死了三期报纸。不过在沈其音原本的计划里,顺风顺水的话,夏伯严倒台也就是再过一个多月的事。 提速到二十天,时间缩水一半,不是做不到,关键是值不值! 而现在宋世平开出的条件嘛……还是差了那么一点。 “敢问陛下,您是单指肖沈两家的婚事作罢,还是说从此不再干涉沈家的婚事?” 沈其音这话问得很大胆。 干涉?这个词宋世平不喜欢。 不过沈其音的言辞虽有些无礼,但姿态还是摆得很低的。这点小小的放肆远比不过他对夏伯严的厌恶。 那个老东西,当面呵斥质问,借题发挥,就差把昏君两个字挂在嘴边了! 而沈其音至少眼里还有他这个皇帝,知道亲手做菜以表心意。 宋世平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又夹了几口菜吃。细细品来,这些家常菜的确美味,而且很用心。不是御膳房小心伺候主子,害怕出错被罚的那种用心,而是每一道菜都包含着温润人心的暖意。就像肖茹给他做的糕点一样。 宋世平缓缓咽下口中的菜肴,又品味着沈其音提出的条件,而后问道 “知璃也在京中,你近来每天都跟肖锦在一起,而他却被雅安带着四处乱跑。你们是故意做给朕看的吗?” 听到此问,沈其音不得不对皇帝的想象力感到钦佩。她坦坦荡荡地答道 “陛下,妾身和肖锦在一起是在帮您做事,至于宋知璃和雅安公主是在忙些什么,妾身就不知道了。” 宋世平解读着沈其音的表情,又继续问道 “怎么,是不是觉得朕太过疑神疑鬼了?” “有点,不过可以理解。” 宋世平笑纳了沈其音的坦诚,一口气喝干了碗里的米酒,示意沈其音接着倒满。 “自古以来,帝王都是称孤道寡的。为何啊?因为相信别人实在是太难了!今日之前,朕心中早有决断你可以嫁给任何人,却唯独不能做知璃的妻子!齐王府,沈相,你不知道,这是让朕一度绝望的组合!有沈相辅佐大哥的那段日子里,朕甚至对皇位不抱任何期望。若不是大嫂病亡,大哥他一定会坐上太子之位,而后继承这个国家的。而沈相辞官,弃大哥而去之后,齐王府过分依赖那些儒臣,大哥也变得越发迂腐软弱,朕才有了和他一较高下的机会,并最终赢得了胜利。可每每想来,若是沈相没有离开大哥,呵呵,天下未知啊!” 宋世平看了看一脸惊讶的沈其音,继续说道 “沈其音,虽然你是个女子,但你和令祖真是颇为相似。待人以诚,虚怀若谷,不落窠臼,妙想频出。而知璃呢,其实跟年轻时的大哥一模一样,不热衷于权势,至纯至信,如初升的朝阳一般。皇子和宰相或许还有配合不默契的时候,可夫妻同心,便是天衣无缝,浑然一体了吧。若是你们二人结合在一起,朕怕是会寝食难安!” 若是换个场景,宋世平当面说出这种话来,沈其音会觉得自己的死期就差不多到了。可今时今日,此情此景,在深夜的小饭馆里吃着菜喝着酒,天子的长篇大论倒更像是发牢骚,而且话语之中暗藏转机。 所以沈其音也大着胆子反问道 “可是陛下,真的有必要吗?就算妾身与知璃真如当年的祖父和齐王一般,也不会对陛下构成什么威胁了吧?知璃无官无职,无兵无权,只是一介庶民。而您已稳坐龙位,统御天下。就算故人的影子犹在,可这世间已经没有什么齐王府魏王府,只有皇宫一座,而陛下您就是唯一的主人。” “哈哈哈,你倒是会说嘴。这口才上,沈县主也得了令祖的真传啊。”宋世平随口夸赞道。 沈其音暗自吐槽,自己跟沈渠昆八竿子打不着,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传什么传啊?可嘴上也只能说 “陛下谬赞了。” 沈其音知道,这样的漂亮话根本打消不了帝王的疑心。事情的转机,还是藏在宋世平方才的话中。 眼下宋世平酒喝得酣畅,菜似乎也吃出了滋味,话匣子都打开了,沈其音也就抓紧机会 小心翼翼地问道 “陛下,您方才说今日之前早有决断。那难道今日之后会有什么变化吗?” 说到正题上来了。 宋世平的脸色不由得黯淡了下来。他猛灌一口酒,叹道 “李成顺,和宁王,四十五岁暴毙身亡。据朕所知,他最年长的儿子也不过九岁。目前和宁的告哀使未到,其国中情况不明,也不知那九岁孩童是顺利继承了王位,还是和其父一并遭人毒手。即便那孩子已经即位,李成顺也真是病亡,国中并无奸贼作乱,那也只是一位九岁的君王啊!两宫垂帘,大臣辅政,期间的隐患不知凡几,小小国君能不能活到亲政之日呢?内有隐患,外有强敌,和宁怕是要乱了。一个不小心,亡国灭族都是有可能的!朕先是替和宁忧心,可下一刻,朕想到了自己。李成顺暴毙,至少还有儿子可以即位。可朕呢?朕至今膝下无子,若是出了什么差错,这偌大个天下又要交给谁呢?” “陛下福寿绵长,定能长命百岁,子孙满堂啊!” 这种话沈其音说不出来。肖万山说出来了,却没有得到宋世平的理会。 此时,大成天子脸色微红,目光却炯炯有神地盯着沈其音。 “朕的心思变化,沈县主可明白了?” 。 第二百四十九章 手软的帝王 “陛下难道是要立知璃为储?”沈其音大惊。 “绝无可能!”宋世平决绝地说道,但很快,他的语气又缓和下来,“不过,宗人府的宗族名册上,朕已经把他的名字加了回来。” 沈其音这下明白了,宋知璃就是个备胎。 宋世平还不到四十岁,没儿子只是暂时的,有的是时间可以接着生。但是和宁王李成顺的暴毙给宋世平提了个醒,万一在儿子降生之前他也出点意外,国家怎么办?皇位传给谁? 而宋知璃是宋世平的亲侄子,太祖皇帝的长孙,而且在齐王府受到了良好的皇家教育,年纪也合适。若是宋世平真的意外驾崩,他的确是最好的继承人。 但前提是他要有继承权才行。 宋世清一家三口既然被贬为庶民,就直接在宗族名册上除名了。虽然皇家血脉除不掉,但在律法上,他们将无法享有皇室的一切特权,自然,也包括继承权。假如宋世平昨天喝水呛死了,皇位也只会从宗族名册上有名的人里选上一位来坐,哪怕宋知璃再优秀也没他什么事。 所以别看只是在一本册子上添个名字,对宋知璃来说,他今后的人生轨迹都可能因此发生改变。只是这种改变究竟是福是祸可就说不好了。 而从沈其音的角度来看,这还真不是什么好事。 “除了知璃,皇室之中就没有其他合适的人了吗?陛下的侄子也不是只有知璃一人吧?” 宋世平摇摇头说道 “老三家里倒是有几个儿子,但大多顽劣不堪,担不起大任。至于后面的,他们没那个资格。” 是了,沈其音想起来了,由皇后娘娘,也就是当今太后生下的皇子只有三人,宋世清,宋世平和宋元承。太祖皇帝的其他儿子都是妃嫔所生,在地位上整整差了一个档次。 不过宋元承已经有好几个儿子了?这倒是让沈其音有些意外。 “有赵王妃这样医者仁心的母亲,孩子就算顽皮了些,本性应该也不坏。只要多加教导,应该也还……” “赵王妃?”宋世平打断了沈其音的话,“你想错了,姜姬可没有子嗣,老三家的儿子都是侧妃所生。姜姬清修炼药,在王府中居住的时间都不多,哪有闲暇去管教顽童?眼下看来,能挑起这大成江山的,暂时就只有知璃一人了。朕知道大哥恨朕入骨,但知璃应该没有这样的心思。此次进京他见了朕,见了太后,更是天天和雅安一起戏耍。虽然身份变了,但情绪上与身为郡王时也没有多少不同。朕知道知璃是个好孩子,所以朕可以给他这个机会。至于沈县主嘛,若是在知璃身边做个贤内助,似乎也就不是什么坏事了。” 这一点沈其音可以确信,变成了庶民的宋知璃并没有怨恨谁,甚至还松了一口气。而如果事情真的到了那一步,她相信宋知璃虽然未必心甘情愿,但一定会成为一位明君的。 但问题的关键不是这个。 “那么陛下,妾身就不得不问一句了若是您喜获龙儿,又会怎么对待知璃呢?” 宋世平面带着残酷的微笑,对沈其音说道 “问的好!昨日之忌惮,今日之信任,归根到底都是一回事。朕若是没有儿子,只为天下计,知璃就是最合适的继承人;可朕若是有了儿子,知璃就成了他最大的威胁!正是沈其音你方才问的那句朕有必要忌惮你和知璃二人吗?有!但不是为朕,而是为了朕的儿子!朕……那不知何时会有的儿子。” 宋世平叹了一口气,喝了一口酒,认真地对沈其音说道 “本想等你把事情做成了,离京之前再对你说这些话。不过既然话已经说出来了,朕不妨给你透个底朕的儿子降生之日,你和知璃会被软禁在常宁,无朕之命,不得出遥州境!而当朕的儿子长至六岁,朕会将你二人,还有一干人等逐出大成!六年的时间,足够你组建一支远洋舰队了吧?那个美洲,沈达海去过一次,就能让他带你们去第二次。只不过这一次,去了就别再回来了,就在大洋的彼岸生根发芽吧——这就是朕最大限度的仁慈了。” 沈其音没有说话,木已成舟,再说什么都没用了。她只能在心中暗自庆幸,同时也感慨不止 这位帝王到底还是不忍心杀人。对夏伯严是如此,对威胁儿子皇位的侄子也是如此。 或许,宋世平并非天生尚武,只因宋世清抢先站到了文官身边,宋世平没得选了,只好装出一副杀伐果断的样子去和武将亲近。而本质上,这亲哥俩其实是一样的优柔寡断? 挺好!优柔寡断挺好!宋世平要是个真枭雄的话,她的命说不定已经没了。 至于未来,还没到担心的时候。事情总要一件一件解决,而眼下最紧要的事情,只能是坑掉夏伯严。这件事做不成的话,她大概就要被赐婚肖锦了。真要到那一步,成了肖家的媳妇,宋知璃的事情又哪里轮得到她来担心? “陛下,二十日之内拿下夏伯严,妾身倒也可以尝试,不过还需要陛下您的一些配合才行。” 沈其音转移了话题,宋世平到也不以为意,而是跟着说道 “朕的配合……沈其音,你该知道分寸吧?朕要的是朝堂稳定,可不光是夏相倒台哦。” “是!妾身所求的不过是一些无伤大雅的小事,断不会乱了朝纲。介时也不需陛下劳动太多,受累的主要是王大人。” “嗯,那倒无妨。你身上这一桩重任本就该是他来为朕分忧的,让他劳累些也是应当。”宋世平随即放下筷子摆了摆手,使唤道,“去,给朕拿点温茶水来。” 这就是要走了。 沈其音不敢怠慢,赶紧倒了茶来给宋世平漱口。至于肖万山,早就躲到外头去了,肯定是在皇帝开始念叨皇位传承的时候就开溜了。老狐狸,最知道什么该听,什么不该听。 而沈其音这条小狐狸,因为身在局中,又沾上了一个情字,表现得反倒有些失常。 在宋世平起身离开的时候,沈其音鬼使神差地开始辩解起来 “陛下,其实妾身和知璃尚无男女私情,您莫要误会了。” 宋世平连头都没有回,大手一挥笑道 “哈哈,有没有情那是你们的事。不管你们是结义兄妹,鱼水夫妻还是患难之交,只要能互相扶持,在朕眼里都是一样的,朕才没那个闲工夫去细分呢。今天的这些话,朕不会去跟知璃讲。你觉得何时合适,就自己告诉他吧。” 大成天子乘着月色离开了东云小馆,还带走了在屋外连连擦汗的国丈大人。 沈其音倚着门框,看着暗中守卫的一道道黑影渐渐散去,也是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可心情却并没有轻松多少。 这顿夜宵吃得太撑,怕是要彻夜难眠了。 。 第二百五十章 和宁请封 “昨天晚上我姐夫找你到底说什么了?我爹不过作个陪,怎么回到家里就魂不守舍的呢?” 魂不守舍?嗯,倒是应该。 肖万山话听了一半就逃出去了,怕是以为皇上真有心传位给宋知璃吧。不过老肖人精一个,只要静下心来就能明白宋知璃不过是常规选项之外的一个保底。而且就算宋知璃真的继承了皇位,太后也必然还是肖茹做,肖家的地位不会受到任何损害。 真要计算起来,若是后宫里别的妃嫔诞下龙儿,肖茹的麻烦反而更大些。到时候新皇登基,除了嫡母太后,还有个生母太妃。两个女人在宫里倒是没什么利益冲突,但两个需要提携的家族可就难说了。 对肖家而言,最好的情况当然是肖茹自己生个儿子,而最坏的情况却绝不是宋知璃即位。这个道理,肖万山可能一时转不过来,但不会一直糊涂下去。 所以沈其音并没有跟肖锦多解释什么,只说是皇上多喝了几杯,有些伤身,虞国公劝阻不及或有自责。 真正需要跟肖锦交代的其实是另一件事。 沈其音把她和皇上的约定一说,肖锦听了还是挺高兴的。 “所以说,只要二十天内扳倒了夏伯严,咱俩的婚事就自动作罢了?那还等什么呀!赶紧加刊发号外,好好跟京城百姓说说夏老头的不是!” 沈其音微笑着点点头道 “是要多做些准备了,不过加刊或许难免,却也要选择时机才行。比如和宁的告哀使就快到了,和宁那边到底是个什么局面,有没有佛朗机人在暗中兴风作浪,朝廷又打算怎么处置,掌握了这些信息,咱们也就能名正言顺地发一期号外了。” 和宁的告哀使来的还真不慢,岱州到京城足足一千里路,三天就到了。对使臣的车驾队伍而言,这个速度已经非常快了。 朝廷这边也不敢怠慢,尤其是等得心急的宋世平,立刻招了告哀使上殿。耐着性子把繁文缛节过了一遍,告哀使金贤终于递上了和宁致大成的国书。 看过这国书之后宋世平才知道,和宁王李成顺是在一次酒宴之后暴毙身亡的。和宁一方给出的死因是饮酒过度,卒中而薨。李成顺死后,其九岁幼子李芳春即位。而这次的使臣除了告哀之外还有一个任务,就是替李芳春请封。这一点,国书中也非常明确的提到了。 外邦来使,不管是提出什么要求,朝廷都不可能当面答复。宋世平对金贤说了几句场面上的话,就让他回会同馆休息了。接下来,就是皇帝和群臣商讨共议的时间。 “饮酒过度?卒中而亡?李成顺的死因着实有些蹊跷,在酒宴之后暴毙,依朕看来,倒更可能是中毒身亡啊。这背后必然有人在兴风作浪!” 见宋世平又把话题往佛朗机人暗害和宁王的方向引,夏伯严不满地哼了一声,随后说道 “和宁新君已立,名正言顺,国内亦未闻动荡,此事还是不宜妄加揣测。” 还是之前引发争吵的那个话题,君臣二人又有些针锋相对的趋势了。这可是在金殿之上,文武百官面前,要是再吵起来可就真的没法收场了。 为了防止事态恶化,礼部尚书彭允连忙站了出来,把话题往另一个方向去引。 “陛下,和宁请封一事似与以往不同。除却新任和宁国王请封王爵之外,国书中亦请册封辅政王叔以亲王爵,加金印,诰命,九章冕服。不知陛下如何圣裁?” 彭允也是个老油条,在帝相二人剑拔弩张的时刻,他故意挑了最没有争议的一件事出来打岔。心想在这个问题上,皇帝和儒臣之间总不会有什么分歧了吧? 和宁为大成藩属国,所以和宁王虽然是实质上的皇帝,但在礼制上却要自降一级。和宁的君主不能僭越称帝,只能称王;不能穿龙袍,只能穿蟒袍;不可以‘朕’自称,只能用‘孤’或‘寡人’……按照惯例,和宁国王能得到的册封就是九章冕服的亲王爵位。而和宁王之下的贵族,则只能穿七章或五章的冕服。可现在冒出一个辅政王叔来,竟然要朝庭也册封他一个亲王,那岂不是要跟和宁王平起平坐了? 这样的行为,皇帝不会允许,因为这等于是对皇权独尊的挑战;而儒家尚礼,也不可能同意这种崩坏礼教,错乱尊卑的要求才对。如此一来,皇帝和宰相同声相和一下,各自找个台阶下来也就好了吧? 果不其然,宋世平闻言之后十分不快地说道 “辅政王叔?李成德吗?李成顺的好弟第,李芳春的好叔父啊……哼!他的野心倒是不小!主君年幼,须有他人辅政倒在情理之中,然而非是两宫至亲垂帘而以王叔辅政,本就有不妥之处了。他李成德还敢求朕封他亲王,这是想要篡夺和宁王位吗?如此无礼之请,朕岂会应允?礼部可拟一封诏书,斥责李成德不知礼数,目无尊卑!” 彭允正要应声,却没想到夏伯严那边又冒出了反对的声音。 “臣以为此事不妥!”夏伯严语出惊人,在文武百官诧异的目光下,却是淡然而坚定地说道,“和宁新王登基,幼主临朝,正是需要稳定人心之时。李成德请求册封应该也是想借朝廷的认可来稳住和宁的局面。若因此事下诏斥责,和宁国中异见异心之人便可以此为由攻讦辅政的李成德,借机争权夺势。介时和宁乱起,便是我大成一手造成的了。” 夏伯严这么一说的话……好像也有点道理? 但宋世平可不吃这一套,他冷冷一笑,反问道 “那依夏相之见,是要给李成德个亲王做做喽?” “陛下误会了。臣只言不可下诏斥责,并不是要应允李成德的请求。天无二日,国无二主,和宁国中享我大成亲王爵位的只能是和宁王一人。不过嘛……”夏伯严抬头看了一眼脸色铁青的宋世平,话锋一转,说道,“主君年幼无知不可亲政,靠辅政之臣匡扶社稷,保江山。对于这样的重臣,朝廷也应当予以一定的尊重。亲王爵位不可予,郡王爵位却可予之;九旒冕九章服不可予,八旒冕七章服却可予之。那李成德本就是和宁的王室贵胄,一个郡王爵位倒也当得起。有了此爵,既不会僭越又可以服众,臣相信李成德很快就能稳定住和宁国的局势了。” 对于宰相的这番言论,宋世平只回了四个字 “一派胡言!” 。 第二百五十一章 矛盾升级 皇帝和宰相又吵起来了,而且这一次是当着满朝文武的面。 期间的详情,沈其音是在通闻司衙门里听王鹤一字一句复述出来的——受宋世平钦命! 而听到二人争执的起因之后,沈其音觉得有些荒谬,却又可以理解。 宋世平是皇帝,坐在龙椅之上,自然对有僭越不臣之心的人生不出好感。辅国重臣自处嫌疑之地,已然是瓜田李下,不战战兢兢地处理国政,反而伸手讨要与主君平级的地位,这样的臣子不该申斥? 而夏伯严的反应就有些意思了。听他在殿上说的那番话,看似是在维护李成德,实际上则是强调辅国重臣应该得到足够的尊重。甚至把人心想的脏一些,夏伯严说和宁新王李芳春年幼无知不可亲政,有没有影射宋世平的意思呢? 不管老夏是不是拐弯抹角地损人,反正宋世平必然认定了他的宰相是在指桑骂槐,否则也不会动气。 同样的话,假如换了张启真来说,宋世平不但不会生气,恐怕都能认真考虑一下给李成德封郡王的利弊与可行性。可夏伯严一开口,两人立刻针锋相对起来,足以说明皇帝对宰相的猜忌和不满有多深。 而另一方面,夏伯严的建言或许可以自圆其说,但绝不是什么良策。 李成顺死得太蹊跷了!之后儿子继位是顺理成章,但是王叔辅政可一点都不正常。而在向大成遣使告哀的同时,李成德居然直接给自己请封亲王?这样的操作就更显得古怪了。说他有不臣之心,沈其音觉得一点毛病都没有! 能在兄长暴毙之后迅速成为辅政重臣,甚至摄政王一样的角色,或许无法断定李成德弑兄,但他早有准备和野心却是必然的。从告哀使顺利抵达大成这个结果来推断,如今的李成德应该已经控制住了和宁的皇宫和军队,要是再得了大成皇帝的册封,等于是如虎添翼。 哪怕不封他亲王,给郡王封号也是一样危险。虽然和宁王世子也相当于郡王礼制,但那是和宁王自己封的。大成正式册封的郡王跟和宁自封的郡王能一样?大成御赐的冕服跟和宁人自己照着图样缝的能一样? 宗主国的承认会给李成德带来巨大的名望,再加上已经被他握在手中的实权,等于是万事具备了。到时候九岁小国王李芳春再得个什么‘急症’病死,那么下一任的和宁王,李成德就能名正言顺地去做了——哪怕李成顺还有其他幼子在世。 说实话,谁来做和宁王,包括封建王朝的正统传承什么的,在沈其音眼里并不是一件多重要的事。但仔细想想,李成顺一代雄主,又正值壮年,对王权的掌控应该处在巅峰阶段才对。在这样的情况下忽然死得不明不白,还被野心勃勃的弟弟一下子掌控了国家,到底是李成顺太过疏忽大意,还是李成德得到了其他势力的帮助呢? 虽然没有证据,但沈其音相信,和宁的一连串剧变肯定和佛朗机人有关!不然的话刚收到佛朗机人觊觎和宁的情报,和宁国王就立刻横死,也太巧了吧? 这么想来的话,给李成德封郡王,很可能等同于把和宁国白送给了一个亲佛朗机的政权。这是沈其音无法接受的。 而夏伯严对佛朗机的威胁视而不见,自然是不会考虑这一层的。 “沈县主考虑得如何?和宁请封一事的新闻报道该如何来写,沈县主可理出了头绪?” 沈其音思考的时间有点长,坐在眼下京城最忙碌的衙门里,王鹤有些着急了。 “抱歉,王大人,妾身还有几个问题想要问清楚。”沈其音露出了一个歉意的微笑,而后正色问道,“不知朝会当中对和宁请封一事是否议出了结果?而在陛下和夏伯严分别表明立场后,又有哪些官员出面支持陛下,哪些官员依旧支持宰相呢?” 王鹤方才主要复述了帝相间的争执,对其他官员的立场倒是没有细说。 此时沈其音问起,王鹤也是一声叹息,而后说道 “帝相各执一词,暂无结果。这次议事并没有多少官员主动发言,表态支持陛下的就更少了。除了本官,也就只有张老尚书和几个排不上名次的小官。掌管礼部的彭尚书也没有支持陛下,他提议对李成德所请不加理会,既不册封也不斥责。至于武将倒是想支持,但这种事情轮不到他们说话。” 沈其音倒是目光一亮,说道 “那岂不是说,也没有多少人公开支持夏伯严了?曾进宫议事的三位尚书,现在谁都没有站在夏伯严一边,对吧?” 张启真支持皇帝,彭允两不得罪,兵部尚书石开没有发言权,不过就算有的话,肯定也不会支持夏伯严的。这么算下来的话,几乎可以说是一边倒,但王鹤却不敢如此乐观。 “三位尚书中只有两位是文官,其中唯一支持陛下的张老尚书当是在捍卫儒门正道,而非完倒向陛下一方。若是换成别的事务,张老尚书的立场犹未可知。而百官之中鲜有人站出来支持夏相,恐怕更多是因为对外邦交与他们的本职无甚关联,实在难以言之有物。若是换个题目,比如重提发兵东宁岛或是整修南方武备之事,他们也依然会跟着夏伯严走到底的。” “王大人先不必想得太长远,只说这一次。经此一事,帝相间的嫌隙之深可以说是摆到明面上了。其他官员不愿多言,恐怕也有不想卷入其中的意思。王大人,若是天子和宰相,二者只能留存其一,您觉得那些官员到底是想换个宰相还是换个天子呢?” “这……陛下自登基以来勤于政事,并无过失。只因政见与宰相不和就要另立新君,世间没有这样的道理。但明君岂可逐直臣?沈县主所言二选其一的情形,实际上根本就不可能出现。” 说白了还是碍于名声呗! 天子并无过失,那两朝老臣,有贤相之称的夏伯严又何尝不是如此?若是摆出有我没他的架势,逼走了老贤相,宋世平的名声也就臭了。用‘启泰’做年号,雄心壮志的天子又怎么会容忍这样的污点呢? 所以,还是得靠她沈其音。给夏老头挑毛病,甚至制造毛病,然后用报纸公诸于众,宋世平那边才好顺水推舟,声名不损地拿下夏伯严的相位。 当然,沈其音拟定的计划也正是走的这个路线。可用这个计划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她和宋世平的约定只剩下十几天了,有点来不及! 为了让老夏尽快露出马脚,皇帝陛下那边也得出点力气才行。 所以沈其音狡黠一笑,对王鹤说道 “王大人,妾身有办法让直臣变成愚臣权臣,不过却需要陛下配合着做点事情。这一点陛下也曾允诺过妾身。而现在,正是要兑现的时候了!” 。 第二百五十二章 翘班吧陛下 “金殿上的争执发生在今天上午,那么妾身斗胆,恳请陛下以龙体抱恙为由,自明日起辍朝三日。” “噗——” 听到沈其音恳请天子配合的内容,王鹤一口茶水喷了出去。 前脚刚说天子并无过失,后脚这沈其音立刻就撺掇皇上装病辍朝,是何居心啊? 当然,王鹤并不怀疑沈其音的智慧和忠心,只是怕她拿捏不好分寸。 “如此怠政怕是不妥啊,今日殿上有所争执,明日就装病辍朝不理政事,实在是有些……小家子气啊。” 沈其音微微一笑,解释道 “王大人不必担心,此事并不会影响陛下的声名。以抱恙为由辍朝只是为了表达不满,因为朝堂被权臣把持,陛下为天下计暂不与之相争,主动退避。而另一方面,虽然不上早朝,但陛下并无一日懈怠。比如这三天时间里,陛下可微服出宫,巡查市井体谅民情,;可走访京中各个衙门,视察工作,抽查官吏;可摆驾皇庄,亲手种植海外高产作物,为万民试种。这期间,最好有人能将陛下的行程言行一一记录,写成文章……” “——然后登在报纸上!妙啊!” 王鹤恍然大悟,赞叹连连! 他亲眼见证报纸发展壮大,又亲自担任监管报业的通闻司主事,却没想到利用报纸来宣扬圣德,还要靠别人提醒,真是罪该万死! 看着喜悦和懊恼的表情在王鹤脸上交替出现,沈其音也能猜出这位帝党文官心中所想。 其实这事还真怪不得王鹤,毕竟歌功颂德的文章也得言之有物才行,没事尬吹反而不美。而皇帝困在深宫之中,每天光跟宰相斗气了,有什么可吹的呀?就算官军打了胜仗,朝廷推出了善政,那也不是皇帝一人的功劳,匡扶社稷的老贤相至少能分润一半吧。所以《京华周报》发行了一个月,愣是没找到合适的角度来独捧天子一人。 既然等不到机会,那就只能自己创造机会了。 看着摩拳擦掌的王鹤,沈其音提醒道 “王大人,您该知道,这报道非常重要,断不可交给宫人侍从之流。如果可能的话,最好是您亲自伴驾,亲手记录。” “嗯,沈县主所言有理!本官知道该怎么做了。不过,一下子辍朝三日,还是有些……至少和宁一事就难按陛下的心思处理了。” 沈其音用手指轻轻转着茶杯,缓缓说道 “妾身倒是觉得陛下不插手,和宁请封反而更易收场。正如陛下对夏伯严深恶痛绝一般,夏伯严对陛下的偏见怕也达到了顶点。难道夏相真的想给李成德封个郡王吗?这多少有悖于儒家推崇的礼教吧。在金殿上忽然抛出这样的意见,妾身看来倒更像是为了反对而反对。正如党争,政敌支持的我就反对,政敌反对的我就支持,斗到激烈的时候,甚至可以是非不论,颠倒黑白。李成德请封亲王一事实在太过荒谬,无论如何都无法支持,可即便如此,夏伯严也要另辟蹊径,和陛下大唱反调,这已经近乎于执念了。而若是陛下辍朝,趁机搁置此议,夏伯严没了靶子,事情多半会朝彭尚书提议的方向发展——对李成德之请既不应允,也不斥责,就当没瞧见,只封李芳春的亲王爵位就好。而陛下想要申斥李成德的话,根本无须通过中书省和礼部,遣一特使前往和宁传天子口谕,警告李成德便是。当然,最好是恩威并施,再给予一些赐物稍加安抚,免得那贼恼羞成怒。” 沈其音这是旁观者清,一番话讲完让王鹤也是颇为佩服。 “的确如此,还是沈县主看得明白啊。”王鹤真心称赞了一句,而后说道,“本官一会就进宫面圣,将沈县主所言转告陛下。如无意外,陛下当会认同沈县主的谋划。只是不知报道陛下的文章会在何时刊登?” “当日记录,当晚撰文,次日发布,号外,连发三天。”这是沈其音早就决定好的。 “次日发布?”王鹤露出了些许笑容,“看到这些号外,夏相的心情怕是不会太好哦。” “正是要他心情不好。以夏伯严对陛下的偏执,此事过后,他不但会上本劝谏,当面劝谏,一定也会在报纸上说点什么的。到时候,还要劳烦王大人继续配合妾身的计划啦。” 王鹤很高兴地答应了下来。 且不说陛下对他早有吩咐,让他力相助沈其音。单是伴驾三日,三篇文章,就能给他王鹤带来巨大的好处。要知道奉承上司的事,每天都有成千上万人在做。可奉承得如此光明正大而又别出心裁,这样的机会可不多。对于帮他创造出如此良机的沈其音,王鹤是真心佩服,也满心感激。 把该说的事都说清楚了,王鹤亲自把沈其音送出了值房。 严格来说也不能算是送,毕竟堂堂朝廷命官点头哈腰地送一勋贵出门,传出去名声可不好听。不过沈其音要回报社,王鹤正好有要事要进宫禀告,两人都要离开通闻司衙门嘛。所以这是顺路,不是相送! 走出没几步,沈其音忽然看见一个女子。 通闻司衙门她也来过几次,可从没见过别的女人。衙中官吏自然都是男子,而前来公干的报社主编,报馆主事之流也都是男性。 没办法,时代就是这样,敢于抛头露面出来做事的女子并不多见。沈其音还得庆幸呢,这是大成,还给她留了做异类的空间。若是穿越到大明,程朱理学压在头上,她连异类都没得做。 “王大人,那女子是何人啊?” “哦,本官没看错的话,那该是张老尚书家的小孙女。张家要办一份名为《儒商》的周报,正是这张小娘子负责的。她之前已经来过两次了,今日前来,该是正式发刊前的最后审核了。” 她就是张诗韵?被肖锦抛弃的未婚妻子? 沈其音忍不住多打量了几眼,越看越觉得可惜。 多好的姑娘啊!书香门第出身,一看就是腹有诗书气自华。相貌清丽,身姿挺拔,更难能可贵的是踏出闺房做一番事业的魄力。把这么好的姑娘丢下逃婚逃到闽州,肖锦……可能就是没福气吧! 沈其音很想上前跟这位同性同行打个招呼,可一想到眼下肖沈两家的婚事还未解除,‘新人’‘旧人’贸然相见也难免尴尬,也就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不过,张诗韵亲手操办起来的《儒商》,沈其音可是迫不及待地想要拜读一番了。 。 第二百五十三章 稚嫩的初刊 到了第二天,宋世平还真就辍朝了。 天子也是人,谁还没个偶感风寒的时候?夏伯严也没多想,得到消息后就带领百官离开了皇宫。早朝不上了,各个衙门的公事还是要做的。 在中书省忙活了一天,夏伯严回到家中之后,在晚膳餐桌上又发现了一份新的报纸。 对报纸这个新行当,夏伯严还是很关心的。他连儿子的官途都不要了,也要在京中报业里占有一席之地,看中的就是这一份话语权。 所以夏家有规矩,京城市面上新出现的报纸,无论大报小报都务必买回来一份。夏伯严用早膳和晚膳时会一一阅读。 不过这些跟风办报之人,水平却有些入不了眼,大多还是在模仿《京华周报》的形式和内容。可做学徒的再有本事,也不可能两三天就超过老师傅啊!就算是夏家的《盛京商报》,也是靠着与京华不同的侧重点才办得有声有色,至于模仿甚至照搬京华的那些内容,像是小说连载,读者留言,还有那荒诞不经的什么漫画,夏伯严从来就没瞧出好来。 而今天多出来的这份新报纸似乎挺新奇,光看报头就让夏伯严一惊《儒商》 好大的题目! 谈儒论商,搭吗?一个是高门圣学,一个是惟利诡道,这两个字放在一起,让夏伯严看着有点扎眼睛。 再往下细读,头版第一篇文章——《瑚琏之器,天下之福》 这说的是子贡啊! 文章写得并不深奥,不是儒门弟子也读得懂。 先介绍了一下子贡,也就是端木赐其人。儒门弟子,孔圣爱徒,同时又经商有道,至诚至信。一部《论语》,子贡的名字出现了57次,甚至比颜回还要多。 之后的长篇大论却没多少实质内容,只是翻来覆去地说子贡之贤,人所共知。而子贡既是儒,也是商,以儒之德合商之利,当可惠及万民。而今天下初定,内有灾患,外有四夷,可谓是内忧外患。所以商人应该以身作则,诚信经营,利国利民。效仿子贡,学做儒商,则太平盛世可期矣…… 大概就是这样一篇文章,夏伯严很快就读完了,然而心情却十分微妙。 写文章的人笔法稚嫩,言辞空洞,想法也有些天真。如果这样的文章出现在科举的试卷之上,十成十会被黜落。 可他们倒是真敢选题目——论儒啊! 夏伯严不禁有些懊恼,他觉得自己还是小看了报纸的用处。 夏家的报纸是董宇恒搞起来的,初衷大概是做广告,捞钱,甚至只是跟《京华周报》斗气。夏伯严看到了报纸在民间的作用,对朝廷的意义,所以让儿子接手了盛京报馆。可他依然只把报纸当成一个下里巴人的通俗刊物。偶尔借商事发个声,影射政事,也只是为了驳斥京华的谬论,不想坐看皇家鹰犬妖言惑众,混淆视听罢了。 夏伯严从没想过在报纸上探讨学问,甚至天地大道。夏家的这些学问,就是国子监最优秀的监生登门求教,他也未必肯倾囊相授。登在报纸上几文钱一份卖给人看?那无异于焚琴煮鹤! 可现在想想,这样的观念似乎有些武断了。他不在报纸上谈儒,自然会有别人来谈,这不是把话语权白白让给了妄谈大道之人吗? 就好比这份《儒商》,歪曲圣人之意,误人子弟!儒和商,又怎可混为一谈? 在夏伯严看来,这报上的文章所提倡的无非就是义商嘛,一个义字足矣。儒?儒商?他们也配!一想到那些肥头大耳,虚伪奸诈的商人,应朝廷的号召修个桥,铺条路,然后就以儒商自居,拿子贡自比,夏伯严就觉得恶心反胃。 儒门正道,不容半点轻贱!也不知是哪家办的这份《儒商》,竟敢如此大放厥词,诋毁圣学? 这是夏伯严无法容忍的。他已经下定决心,一是让通闻司禁了这份胡言乱语的《儒商》,二则是,下一期的《盛京商报》上,他夏伯严要好好地论一论儒,以正视听! 或许,这《盛京商报》也该改个名字了。 夏伯严一心想着这件事,连晚膳都没吃几口。 而在张府之中,今日的晚膳倒是格外丰盛。张启真亲自吩咐厨房,多做上几个好菜,庆贺孙女主编的《儒商》问世。 “父亲,您太纵容韵儿了。且不说她的文章太过稚嫩,传出去面上无光,单是一个女子抛头露面办什么报纸,就已经有违礼法女德了呀!” 餐桌之上,张诗韵的父亲张明诚一脸的苦大仇深。 他不在朝为官,却是京中一所大书院的山长。张明诚平日里最是注重礼法,对女儿的家教也十分严格。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是他给女儿立下的规矩。可谁曾想,同是儒门的父亲却对女儿越发放纵,不但同意她掺和什么报纸,还准她出府,去什么通闻司,印刷作坊之类的地方‘公干’,抛头露面的,简直有辱门风! 可张明诚是儿子,张启真是爹。儒家礼教,儿子得听爹的! “明诚,你办书院办的,可是越发迂腐了。为父还能害了自己的亲孙女不成?这办报纸又不是在街边卖唱卖笑,怎么就有违礼法了?正如你所说,韵儿文章稚嫩,不经世面,就是因为在这深宅大院里困得太久了!只要是做正经事,出去走走没什么不好的!” “谢谢爷爷!” 张诗韵总算有人撑腰了,她赶紧给张启真夹了最肥美的一块鱼肉,让老头子是眉开眼笑。 “可是爷爷,韵儿写的文章真的那么稚嫩吗?” “嗯,这一点上你父亲说得没错。那样的文章别说是会试,拿去考乡试都不一定能通过。” “啊?那您为何不早与韵儿说?如今这文章登出去了,岂不是把咱们张家的脸都丢光了?唉……怪不得,只印了五千份,却是连一半都没有卖出去。” 张诗韵轻轻放下筷子,看着满桌的佳肴,却是一点胃口都没有了。 张启真却是丝毫不以为意。 “脸?张家的脸面有爷爷撑着呢,韵儿不必担心。当初你跑到爷爷面前毛遂自荐的时候不是信心满满的吗?爷爷问你,这第一期报纸你办得是否用心?” “倾尽力,耗尽心血!”张诗韵重重地点着头,美目外镶嵌的黑眼圈就是最好的证据。 “这就对了!第一次办报,已经尽心尽力,只是不得其法而已。那有什么关系?学就是了!爷爷给你推荐一个最懂办报的好先生吧。” 张诗韵还未答话,一旁的张明诚又忍不住插嘴道 “父亲,那些办报的市侩之徒可不比儒学先生,韵儿也不是未开蒙的女童了。随便让一个男子来教韵儿办报纸,这是不是有些……” “谁说是男子了?”张启真白了儿子一眼,随后又看向张诗韵,微笑着说道,“韵儿不必担心,爷爷说的这个先生也是个女子。” 话说到这里,张诗韵哪还有不明白的。她心里五味杂陈,抢在祖父之前说出了那个名字 “沈其音?” 。 第二百五十四章 登门请教 当沈其音听肖雨说有人来找的时候,她还以为是孔友直,就是那个办报说星象的工部郎中。 毕竟之前让他家的管事带了话回去,说对办报感兴趣的话可以来报社找肖国舅一叙,然后沈其音还报上了自己的笔名‘初中’。那个管事没听明白,但可能孔友直听懂了,所以才来报社找她的吧。 沈其音想搭上孔友直这条线其实是另有用意。 窦静阁这段时间太辛苦了,改良火器钻研得都快走火入魔了。城外的火器作坊里,每天砸进去的银子让人瞠目结舌。 当然,军工科研,砸多少钱都是应该的。沈其音不心疼银子,只是怕窦静阁陷在京城没法跟她回常宁,所以才想找个有科研基础的官员,尽早接手京城这一块的火器改良。 这种事本该公事公办,拿到朝堂上去商议。可眼下皇帝和宰相闹得正凶,什么正事都能给闹歪了。所以沈其音才想在夏伯严倒台之前,私下里接触一下工部的官员摸摸底。孔友直就是一个良好的开始。 而既然当初跟孔家说了肖国舅会出面一叙,沈其音自然不能食言。她让肖雨把‘来人’带到报社的会客室,自己则找上肖锦嘱咐了几句,然后两人一起往会客室赶去。 “这个孔友直也真会挑时候,一大早就过来……昨天晚上为了号外半宿没睡,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一边下楼梯,肖锦嘴里还一边念念叨叨地抱怨个不停。 其实沈其音也累,却强打精神安慰道 “这个时间倒还好,他若是下午过来,正赶上王大人的新闻稿送到,咱们才真的是分身乏术。” 两人说着话就来到了会客室门外,推门进去一瞧,沈其音就傻眼了。 坐在里面小口抿着茶水的,不正是张诗韵吗?虽然只在通闻司衙门有过匆匆一瞥,但沈其音自信不会认错。 坏了!之前肖雨说有人来拜访,困得迷迷糊糊的沈其音连来人是男是女都没问,想当然地认为是先前邀请过的孔友直,还一脸了然地让肖雨把人带到会客室。如今闹出这么大个误会,又能怪得谁来? 好在沈其音反应快,只愣了一下,立刻就摆出笑脸迎了上去 “来人可是创办《儒商》的张家小姐?” 张诗韵在沈其音进屋之后就站了起来。算起来的话,她曾见过沈其音两次,一次是在余馥斋外排队买香水的时候,另一次是在沈其音前往张府拜访的时候。只不过那两次沈其音应该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才对。此时此地,才是二人第一次正式相见。 可张诗韵万万没想到,肖锦也会和沈其音一同前来。那个负心人不是应该躲着自己才对吗?怎么就像个没事人一样大摇大摆地走进来了?难道是想炫耀他新订婚的妻子? 张诗韵心里又羞又气,可能见到心中的如意郎君,又免不了有那么一丝丝的喜悦。这心里一乱,就没顾得上理会沈其音的问话。 而另一边,肖锦也颇为惊讶,他轻轻拽了拽沈其音的衣角,低声问道 “你不是说来访的是孔友直吗?” “这不是搞错了嘛……”沈其音一面冲着呆住地张诗韵保持微笑,一面用从嗓子眼里挤出的声音对肖锦说,“你可不许跑啊!” “我跑什……等会,你说她是张家小姐,哪个张家啊?” “就是那个张家,她就是张诗韵!” 听到沈其音的低语,肖锦也吓了一跳。猛地见到被自己抛弃的未婚妻,肖锦的确是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此时再定睛一看,那张诗韵正呆呆地瞧着自己,手指相绞,眼眶微红,别提多凄美了。 肖锦心中一动,只觉得这模样好像的确在哪见过。看来张家说张诗韵曾亲眼见过自己的话并非虚言。只是何时何地见过这副面孔,肖锦却是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仨人这么干瞪眼站着实在是不像话,沈其音也知道肖锦和张诗韵之间到底有多尴尬,所以赶快想办法制造话题。 “张小姐?张小姐!不知此次前来报社寻我,到底是有何贵干啊?” 张诗韵这会也缓过神来了,连忙答道 “哦,沈县主见谅。小女子不才,昨日发行了《儒商》一刊,然而反响平平。想来是因为小女子笔力不佳,见识浅薄的缘故。而家祖一直对沈县主的文章青睐有加,小女子拜读后也是心悦诚服,故而大着胆子登门拜访,还望沈县主能不吝赐教。” 听了张诗韵的来意,沈其音倒是笑了。 之前忽悠张家办报宣扬儒商,其实颇有拿人家当刀使的意思。要知道一个搞不好张家怕是要吃大亏的,沈其音这心里还有点过意不去。可看了张诗韵办的《儒商》沈其音才明白,原来张启真老爷子也是自有盘算的。冒风险?吃亏?根本不存在的! 从张诗韵办报经验不足初刊折戟,到主动登门请求沈其音指教,这应该都在张启真的计划之中。而仅仅因为张家的报纸名为《儒商》,沈其音就欠了张家一个人情,现在看来还非得还在张诗韵身上不可! 京城里的老狐狸啊,果真没一个好相与的!不过这种互相利用倒是互惠互利,还有些智斗的雅趣,沈其音并不讨厌。 她冲张诗韵笑了笑,说道 “承蒙老尚书看得起,此事我的确无法拒绝。张小姐的《儒商》我昨日已经读过了,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理念上的问题。想要在短期内改善怕是要多费些功夫,不过只要张小姐肯用心,我保证下期大卖的《儒商》一定可以让人刮目相看。” “下一期大卖?”张诗韵苦笑一声道,“沈县主这是在揶揄小女子不成?” “怎么会呢?我敢用沈家家业担保,下期《儒商》必定大卖,张小姐看看这个就明白了。” 沈其音找出一份报纸递给了张诗韵。 “京华周报的……号外?” 这份号外内容不多,薄薄几版而已。头版的内容,张诗韵很快就读完了。她微张着樱桃小口,一脸的不可思议。 “这份号外已经刊印了十万份,今天会在城中各处免费发放,算算时间,现在差不多就该开始了。张小姐,你该知道《儒商》为何会注定大卖了吧?” “知道了,皇恩浩荡啊!” 张诗韵恭恭敬敬地把那份号外放在桌上,而后冲窗外皇宫的方向深深一福。 礼毕,张诗韵转过身来,对沈其音说道 “不管是什么苦,小女子都能吃得。还请沈县主指点,把《儒商》一刊提到它应有的水准上去!” 。 第二百五十五章 微服私访记 “号外——号外!《京华周报》大号外啦!天子微服私访,亲临东市,走访数间店铺,心系百姓民生!凡我大成子民均可免费领取号外一份,数量有限,先睹为快了啊——” 在报童的呐喊声中,京城百姓争先恐后地涌上前去拿取免费的号外报纸。 皇家的消息向来是最对老百姓胃口的。更别说皇帝微服私访,那是戏文里才有的奇事,如今竟然真的发生了不说,还详详细细地登载在报纸之上?这哪有错过的道理! 大家伙这么一兴奋,拿就渐渐变成了抢,毕竟谁也不想落后啊。 “给我一份!” “还有我!” “别挤啊,回头再给扯坏了!” “哎你怎么拿两份啊,快把那份交出来!” 一时间争来抢去的,街面上乱套了。 好在顺天府反应够快,一听说此事立刻派了巡街的衙役在发放号外的各处维持秩序,情况这才有所好转。 “哎?皇上昨天去了东市?我昨天也去了!怎么就没碰上呢?” “嘿,就算碰上了,皇上又没穿着龙袍,跟咱们一样的打扮,你能认得出来?” “那可是皇上,就算穿得跟乞儿一样,肯定也是英明神武的,怎么会认不出来?” 类似这样的讨论之声充斥在大街小巷之中。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的老百姓关注起来不免有些跑偏。比如皇上穿的是什么衣裳啊?是骑马还是坐轿啊?带了多少大内侍卫啊?有没有碰到美丽的民女,带回宫里封了娘娘啊…… 而号外发到了东市,可就完是另一幅景象了。那些店铺的东家掌柜们一听说皇上昨天来过,还是微服私访,当场晕过去的可不止十个八个。 几乎每家店铺的掌柜都在拼了命地回想,昨天自己店里来过的贵客,会不会有哪个就是当今皇上呢? “来了来了!掌柜的,号外拿回来了!” “快!快给我看看!” 掌柜的从伙计手里一把抢过了号外,然后很快在头版的文章里找到了自家的店名。 “……陛下……光顾了东市的……集雅轩!集雅轩啊!” 掌柜的带着笑容晕了过去,还在喘粗气的伙计则颤颤巍巍地拿起那张报纸读了起来。 按文章中的叙述,在集雅轩中,皇上先在伙计的带领下看了上等的墨和砚,问了价格,而后就顺势和伙计攀谈起来……伙计惊得目瞪口呆,该不会就是那位问价之后态度奇怪的客人吧!? “如此昂贵的价格,能买得起的人不多吧?” “官人若说贵倒也没错,可咱们集雅轩是一分钱一分货,绝没有要高价。您看看,澄泥精雕的砚台,绝对的大匠工艺;这上好的漆烟墨,香气浓郁奉肌腻理,是可以万载存真的佳品啊;您再瞧这狼毫笔,用的是上等的北狼毫,从草原蛮子眼皮子底下运过来的,这其中的艰险可不是用银子能算清楚的。您可着满京城找,同样品相的货,就属咱们家价格最低啦!” “话虽如此,可对那些寒门士子而言也依旧是花销不起啊。” “官人您说笑了,寒门士子买纸笔如何会上咱们这种店来?价格低廉的小店,西市里多得是,就是东市里面也有几家。咱们集雅轩做的是豪门大户的生意,跟他们可不一样。” “唔……这么说来,也可以算是奢侈品喽?” “奢侈品?官人您说的是朝廷正准备征收的奢侈品税吧?还真让您给说着了!这奢侈品税到现在也没说怎么个收法,会收到谁头上来。一个搞不好,咱家的文房四宝真就得增税,然后涨价。所以官人您要是想买还是趁现在下手最为划算!” “哈哈,小兄弟说得也有几分道理,不过我还想再四处转转。你方才所说,东市里卖便宜纸笔的店到底在何处啊?” “哦,出门左转往前走不远,在街角有个静文斋就是。您走好!”见那人没有买东西的意思,伙计立刻拉下冷脸不说,还小声嘟哝了一句,“穷秀才,没钱还那么多事……” 回想到这个部分,伙计一下子瘫坐在了地上。不知道皇上他老人家听没听见这大逆不道的话。这是欺君之罪吧?要杀头的吧! 看看身旁昏迷中还在微笑的掌柜,伙计寻思着闯下弥天大祸的自己是不是应该跑路了? 而同在东市售卖文房四宝的低档小店静文斋,那里充斥的惊喜之情就更加纯粹了。 静文斋的东家韩老头连掌柜都雇不起,自己在店里忙前忙后,只靠儿子帮衬,卖了大半辈子的文房四宝了。 韩老头怎么也想不到,昨天那个笑起来很和善的客人竟然就是当今天子! 他记得清楚,那位客人试过了店内的纸笔,连连夸赞物美价廉,随后就招了随从来买了许多。 见是个大主顾,韩老头连忙招待他喝了一杯粗茶。那位客人喝着茶,对同在店内买墨的穷书生问这问那,还顺手看了看韩老头刚买的《儒商》报纸,没头没脑地夸了好几句。而这些事情,都在《京华周报》的号外上有声有色地刊登了出来,绝对错不了的! 这是祖坟冒青烟了啊! 韩老头咬牙撑住不让自己晕倒,关好了店门,他还有很重要的事要做—— 皇上夸赞过的纸笔要摆在更显眼的位置,趁机涨价太缺德,不如降价,让更多穷书生能买得起。皇上坐过的椅子要拿黄布盖起来,可不能落了灰。皇上读过的报纸,那份《儒商》……唔,干脆裱起来挂在墙上吧! 还没来得及布置妥当,已经有狂热的人群往静文斋涌来。不用问,肯定是读了那号外慕名而来。谁不想看看皇上都夸赞的小店是个什么样子?谁不想来沾点天家贵气? 百十号人堵在静文斋门口,你推我挤高喊开门。这还是离得近脚程快的,根本无需怀疑,后续赶来的人肯定会越来越多。 韩老头的儿子见状,脑门上已经渗出汗来。 “爹,要不要去衙门报官?咱家小店哪经得起这个阵势!” 可韩老头却把手一摆,底气十足地对儿子说道 “不用担心,你接着收拾布置,外头的人自有为父来处理。” 说罢,韩老头大步上前打开店门,同时霸气地高喊一声 “皇上来过的地方,你们谁敢无礼造次!” 只一句,就寂灭了门外的一片呱噪。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退后,在韩老头的安排下排起队来,乖巧得很。 街道的另一端,刚下马车的沈其音目睹了这个场面,笑着对一旁的张诗韵说 “看见了吧,皇家的名头就是这么好用。只要借对了势,一个小民都能够以一挡百。咱们堂堂张家大小姐,可不能白白辜负了这么一张好牌啊!” 。 第二百五十六章 麻烦的张家 沈其音和张诗韵站在静文斋所在的街道上,远远看着从狂热到虔诚的人群,如世外高人一样。 先前在京华报社的会客室里,沈其音答应了要帮张诗韵办好《儒商》,而且说做就做,立刻就要带张诗韵出门转转上一课——趁着王鹤还没把今天的文稿送来之前。 本来想让肖锦也跟着,可那家伙显然是没脸跟张诗韵相处,就随便找了个借口留在报社了。 这样也挺好,肖锦是难得脸皮薄,而张诗韵一个姑娘家,面对曾经抛弃自己的未婚夫那是必定会分心的。这个阶段的沈其音最注重效率,虽然答应了帮张诗韵的忙,却不可能在她身上投入太多时间,更不能因此耽误了正事。那就只能见缝插针,速战速决吧! 那么张诗韵的第一期《儒商》有多糟糕呢? 严格来说,那都算不上一份报纸,倒像是分了章节的一篇超长版命题作文。 也不知是不是张启真在张诗韵面前强调主题过了头,张诗韵就认准了儒商俩字,用各种角度尬吹这个概念。吹其实没问题,但你得有点干货啊,是空洞的大道理,这谁看得进去? 哎,还别说,皇上看进去了! 宋世平微服私访是沈其音的建议没错,可具体访什么做什么,沈其音可一点都没掺和。所以宋世平来东市,看文具,最后在文具店里瞧见一份《儒商》,真的都是巧合。 但有一点沈其音很清楚,宋世平夸赞《儒商》,绝对不是因为报上的文章写得有多好,而是因为当今天子看中了这个概念。 一方面,朝廷推行奢侈税肯定会遇到各种阻力,若是商人们能学习儒家风范,主动为国分忧为民谋利,对宋世平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 另一方面,宋世平绝对是想借题发挥给老夏添点堵。夏伯严向来崖岸自高,对儒学的推崇更是不容变通。儒商这个概念虽然有益于国,但在夏伯严眼中定然会被视作对儒家的贬低,能欣然接受才怪呢! 有这两个理由,宋世平当然会力挺这一份《儒商》,哪怕它的水平有那么一点尴尬。 张诗韵无疑是幸运的,不过这份幸运背后也有朝堂争斗大背景下的必然性,自然,也少不了沈其音的一份功劳。毕竟这《儒商》还是她给张启真添的一桩麻烦。如今这麻烦绕了一圈又找回家来,似乎也可以说是一种必然吧。 看着眼前人头攒动的人群,张诗韵的心中也有感慨无限。皇帝光顾过的小店能被如此追捧,那么皇帝夸赞过的报纸会是何种销路,已经不需要怀疑了。张诗韵知道自己必须要经历巨大的蜕变,才有希望让下一期《儒商》配得上帝王的期许。可是,对沈其音给出的某些建议,她又有些拿不定主意。 “沈县主说的小女子已经明白了,可是如此报道岂不是谄媚君王,与奸佞何异?” “奸佞?张小姐该不会觉得夸皇上几句就是奸佞所为,只有直言进谏才是刚正之举吧?” 沈其音的言语中不乏调侃之意,可张诗韵却无比认真地点点头道 “天子代天牧民,职责所在,本就该兢兢业业,勤政爱民。只不过做好了分内之事,也没有什么需要夸赞的吧?” 哎?居然是后世愤青一般的观点吗?做好了应该的,稍有疏失就是罪大恶极。总之不管三七二十一骂就对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嘛……这种有毒的想法,怎么会出现在一个深闺才女的心里呢? 沈其音仔细观察说出此言的张诗韵的表情,也没有愤怒和暴戾啊,反而有些呆萌的感觉。 “这是张小姐家中长辈的观点?应该不是张老尚书说的吧?” “不是,是家父所言。” “哦?不知令尊现居何职啊?” “家父不在朝中任职,乃是京郊西林书院的山长。” “西……西林书院啊,好名字,好名字。” 不知这到底是凑巧还是命运的黑色幽默。听到西林书院的名字,沈其音立刻就想到了明朝无锡的东林书院,以及其优秀毕业生组成的“东林党”。那可是一批空有大义气节,却无能力远见,亲手把明朝推向覆灭的儒臣。唔……跟夏伯严倒有点像。而从言论里管中窥豹,张诗韵的父亲也是同道中人? 可不能让他把张诗韵带偏了!得让这小丫头接触接触社会,脚踏实地一些才行。 “来吧,咱们凑得近些,听听那些百姓们在说些什么。” 沈其音拉上张诗韵就要往前走,张诗韵脸上一红,退缩道 “沈县主,你我都是女子,这光天化日之下往男子身边凑,实在是于礼不合啊!” 张诗韵一边说着,一边回头往不远处的马车旁看去,在那里守候的有张家的护卫,她的丫鬟画儿,还有府上负责教导礼仪的一个老嬷嬷,也是张诗韵从小到大最惧怕的人。 沈其音顺着张诗韵的目光看去,大概也能猜出个七八分来。唉,这条条框框的也太麻烦了!好在她手底下也有人,沈其音唤了小宁过来,在她耳边低语了几句。小宁听了沈其音的吩咐,带上两个沈家的邑丁就往东市里面走去。 沈其音则小声对张诗韵说道 “好了,张小姐,你我且在这里等一会,等小宁回来了,咱们得想办法把碍事的人都甩掉。” “甩掉?这……不大合适吧?” “为了办好报纸,你必须得深入市井,了解百姓的所需所想才行。我猜张老尚书让你来找我也是有同样的意愿,因为这是你眼下最大的缺陷。如何,一边是张家的实业,另一边是无聊的繁文缛节,你要怎么选?” 张诗韵咬了一会嘴唇,很快下定了决心,说道 “小女子明白了,一切都听沈县主的安排!” “好!那就先把这自称改了吧。什么叫‘小女子’?出口就先弱了气势,低人一头,实在不是做实事的样子。而且,不改掉这自称,一会咱们换装行事也不方便。” “换装,沈县主的意思是要扮男装吗?”张诗韵的眼中闪烁出了异样的光芒。 “正是!小宁已经去买衣裳了,一会咱们先想办法溜走,然后……” 沈其音简明扼要地说了一下计划,不需要多少算计,只要胆子够大就行。 她却不知道,偷溜扮男装这件事,张诗韵可不是第一次做了。 。 第二百五十七章 陛下去哪 天子微服私访,民间一片欢腾,而随着《京华周报》的一份号外,京城报业的各支新军也嗅出了味道,纷纷忙碌起来。 号外是出不了,不像人家京华掌握了第一手的内幕信息,出了也是充数糊弄事,等于自毁招牌。但是,这么大一个话题,下一期的报纸上若是不能跟风说上几句,恐怕就要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下风了吧? 一时间,许许多多的记者,撰稿人争先恐后地往东市聚拢,按照号外上报道的皇帝出行路线搜集起新闻趣事来。这是报纸行业兴起之后遇到的第一个实时大热点,而借助这一波报道,京城百姓也将第一次真正认识记者这个新职业。 沈其音和张诗韵没费什么功夫就甩掉了张家的随从,换上了男装,也加入到活跃在东市的记者大军之中。因为昨天拿到王鹤的文稿之后,沈其音就已经先对东市的环境和各家店铺做过了第一轮调查,再加上对新闻热点的认识更加先进,沈其音的采访要比其他人精准高效得多。 张诗韵跟在一旁边听边记,很快就进入了专注的状态里,不再去想跟肖锦有关的烦心事。 朝堂之外是热热闹闹的,可朝中官员得到了这个消息后,心情就没有那么轻松了。只要还带着脑子的官员第一时间就意识到,皇上这是跟宰相斗气呢! 昨日称病不上朝,转脸就出宫微服私访去了。这都不算什么,您偷偷出去偷偷回来就得了呗?不,还偏偏授意报社把微服私访的消息用号外发布出去,生怕别人不知道啊!再结合前日帝相之间的殿上争执,这因果也就能连上了。 一场争斗是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一直支持着宰相的文官们心里也犯起了嘀咕——至于吗? 重文抑武自然没错,分皇权止兵戈也是文臣之责,可真的有必要处处针对皇帝,搞到你死我活的地步吗?如今天子对宰相的不满已经到了不加掩饰的地步,再这么发展下去会是个什么结果?除非夏伯严有伊尹的本事,把龙椅上的人给换了,另立新君。否则的话,老宰相怕是很难有个好下场了。 可夏伯严却不这么想,他认为自己最大的倚仗就是大义! 做了这么多年大成的官,他早就看透了老宋家的皇帝——心慈手软,优柔寡断!就算是亲近武将的宋世平也是一样! 顶撞皇帝又如何?那也是为国为民。只要自家在道德上没有污点,名声上没有瑕疵,皇上还敢栽个罪名把他抄家灭族了不成?事已至此,夏伯严也只有把个诤臣直臣做到底,死守大义,才能身而退。反倒是心虚退让的话更容易陷入险境……身居高位,威胁可不是只来自头上,脚下的蠢蠢欲动同样危险。 如今皇上装病辍朝,戏耍大臣,夏伯严可不会无动于衷。要知道,今天早晨,《京华周报》的号外出来之前,宫中太监可是说皇上龙体未愈,再次取消了早朝。这是耍人耍上瘾了吗? 夏伯严怒气冲冲地进了皇宫,直接就往皇帝寝宫里闯,却被太监魏良拦住。 “夏相,您这是要去哪啊?”魏良满脸堆笑,脚下却是半步不退。 夏伯严这个儒臣对阉宦能有什么好态度?他不耐烦地喝道 “本相要面圣,快去通传!” “陛下龙体欠安,不见外臣,夏相您还是请回吧。” “大胆!吾乃当朝宰相,有紧要国事要与陛下相商。你这阉人竟敢隔绝中外,意图谋反不成?” 魏良还是在笑,只是笑容有些阴沉 “夏相,这顶大帽子扣给咱家您觉得合适吗?今儿的报纸上写了什么您不会不知道。就算咱家给您让了路您也见不到陛下,何必闹得那么难看呢?咱家劝您还是好好做事,过两天陛下病愈了您自然就能见到。” 两天,夏伯严相信这不是魏良随口乱说的,而是宋世平划出的一条线。可是国不可一日无君,这种大事也是能讨价还价的? 不过既然确认了宋世平不在宫中,再在此处与一个太监纠缠就没有意义了。 夏伯严冷哼一声,问道 “陛下现在何处?” “咱家不知。就算知道了也不会乱说啊,这可事关陛下的安危呐。” 魏良有恃无恐的样子让让夏伯严很不舒服,可宰相的手再长也管不到宫里来。夏伯严重重地一甩衣袖,离开了皇宫。 他回到中书省衙门,心里想着该如何阻止天子胡闹,总不能真的干等上两天吧?可是耳边嗡嗡作响,一抬头,就见中书衙门里的书吏正凑在一起窃窃私语。 “尔等不去做事,懈怠公务,是想要挨板子吗?” 夏伯严心中的不快都体现在语气里了,那腔调绝对让人胆寒。 书吏里的小管事连忙上前对夏伯严行礼,然后低声说道 “启禀夏相,午休时分我等从其他衙门的同行处得到消息,说是陛下今日又微服出宫,到京中各衙门里巡视考察。一上午的功夫,六部里已经有四部迎到了圣驾。如此想来,或许一会陛下也会驾临咱们中书省。我等不知该如何准备,故而起了些议论,还望夏相恕罪!” “巡视六部?” 夏伯严皱起了眉头,暗道这宋世平倒是挺会来事。昨日辍朝微服私访体察民情,今日则巡视京中衙门,考察官吏。两日所为都是勤政之举,可成行的前提却是建立在装病戏耍大臣之上,这还真让人不好下嘴啊。 不!此风断不可长!勤政爱民是帝王的本分,可天子如此行事非是正途,无功而有过。必须要直言进谏才行! 夏伯严暗自坚定了信念,对那些书吏说道 “把你们各自的事情做好就是了,有什么可准备的?尔等的职责难道是讨好天子吗?速速归位,莫要耽搁了公事!” 书吏们连连应声,各自散开公干。 夏伯严回到了自己的值房,继续翻阅着通政司送来的奏章,可心里却在措辞腹稿,准备一会天子驾到后当面进谏。 可奏章看了一本又一本,直到散值的时辰,宋世平也没有出现。 夏伯严又找了消息灵通的书吏去打听,然后得知这一天的时间内,皇上走遍了京城里所有的衙门,连新设的通闻司都巡查了一番,却唯独漏过了中书省。 呵呵,要知道中书省可是离皇宫最近的官衙。前朝的中书省干脆就设在宫中,列为宫省。本朝改制,中书省虽在宫门之外,却也只是隔了一条官道而已。 京城的衙门都转了一遍,连还在修整门面的通闻司都去了,却唯独对眼皮子底下的中书省视而不见,这其中蕴含的深意可不太妙啊…… 等等,通闻司! 夏伯严忽然意识到了一件事。皇上昨日微服私访,今天上午就有详细的报道出现,还是以报纸号外的形式,那么一定和王鹤脱不开干系! 王鹤啊……夏伯严一直视之为害群之马,幸进小人,没有半点文臣的气节,只知道谄媚君上。 也该让这等小人知道知道厉害了。 如果皇帝不好劝谏,那么就拿蛊惑圣心的佞臣开刀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