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好土匪》 上架感言 一、十个感谢 感谢黄易先生的《寻秦记》,看了这一本网文,才生起自己写的念头。 感谢施耐庵老先生的《水浒传》,小学四年级开始看,就在我心中种下了一颗遗憾的种子,为了弥补这个遗憾,才有了这本大宋好土匪。 感谢王曾瑜先生的《宋朝军制初探》,让我穿越千年,知道了大宋的武备建制是怎么回事。 感谢吴钩先生的《宋·现代的拂晓时辰》,让我对宋朝的方方面面有了个了解,为写作此书打下了基础。 感谢书友齐东野人之语,最实在的支持,第一个给我打赏,给我带来了被认同的欢喜。 感谢书友血煞十三鹰,最费心思的支持,第一个在文后留言,给我这个新手提了很多建议。 感谢书友六零年代,最巨力的支持,让我第一次收到了八张推荐票。 感谢书友海之蛋黄,最长情的支持,每天风雨无阻地给我投推荐票。 感谢责任编辑武行大大,最专业的支持,及时耐心地帮我解决新手各种白痴的问题。 感谢所有为此书建言、推荐的朋友! 二、五个表态 有始必有终;更新必稳定;有问必有答;有赏必有谢;态度必认真。 三、一个恳求 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空闲的捧个留场,喜欢的捧个情场。 一点说明 据本书最忠实的读者(我老婆)反映,程风出使高昌回鹘一段不好看。说实话,这一段是写的最累的部分,查阅了大量资料,包括高昌回鹘的历史渊源、社会风俗,摩尼教的教义、教堂、服饰等等,力争使每个细节都符合史实。所以觉得还是有必要说明一下。从本书的构架来说,这一段有着如下两点用处 一是人。这一段对主人公而言,最重要的是结识了益麻党征、邓元觉、收了小弟图图什,这些人在后续情节上都有作用。 二是事。因为益麻党征,程风方才在浑然不觉的情况下得罪了童贯,从逻辑上才能说得通,为什么他一个小小副部将能够成为童贯的眼中钉,欲除之而后快,从而推动他出奔西军、另起炉灶、实现大计。 当然,写的不够好看是自己笔力不济、情节处理不够好,真不喜欢这一节的,就跳章吧,后续更精彩。 第一章 入狱 “冤枉啊!” 听着传来的阵阵叫喊声,程风晕晕乎乎地睁开了双眼。 “我死了吗?现在又是在哪里呢?天堂还是地狱?” 他摇摇晃晃地坐了起来,打量着四周的环境,发现自己竟然躺在一间昏暗的牢房里。 三面是儿臂粗的木柱编筑的木墙,一面是夯土建造的土墙,墙上接近顶端处开了个极小的通风窗,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稻草,散发出一阵阵霉味,不时还有小强出没。 程风只觉得头隐隐作疼,他使劲地摇了摇头,发出了不小的声响。 他上下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身体,“老子中了一枚火箭弹还没受伤?!这真是一个奇迹!” 对此,他感到极其庆幸。 他本来是中国维和部队里的一名特级狙击手,在x国执行剿灭恐怖分子的任务。 在使用10式重型狙击步枪,连续击中敌方五辆皮卡车的司机之后,他突然发现一枚火箭弹迎面飞向自己藏身的破旧民宅。 扑面而来的火海和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很快令他失去了意识。 “不知是x国哪个派系的人抓了老子?!”他心中犯着嘀咕。 这时,一名身穿中国古代囚卒衣服的人走了过来,举着油灯照了照他的脸,扭头大声喊道“王节级,这家伙没死,没死!终于醒了!” 程风有些无语,“不是吧?!我有这么重要?有必要专门为我量身打造一个中国式牢房吗?连看守都是如假包换的中国人!” 不一会,一位满脸横肉,膘肥体壮,头戴圆顶软脚幞头,身着黑色圆领大衫的大汉快步走了过来。 他将程风上下打量一番,满意地道“醒了就好!醒了就好!知县大人可以交差了。好生看管,明日带给知县大人好生审问!” 说完,他哼着小曲转身离去。 那个狱卒哈着腰,跟在后面送他出了牢房门,回来时给程风送来一个水罐和五个冷馒头,对他嘻嘻笑道“来,吃点东西,明天好有力气挨板子。” 程风勉力起身,接过水罐和馒头。 他偷眼瞧那狱卒,约莫二十多岁的模样,小眼淡眉薄嘴唇,满脸麻子,看样子是个千伶百俐之人。 他艰难地咽了口唾沫,用x国语言低声问道“你们是哪个部落的武装?” 听着他所说的鸟语,那狱卒一脸茫然。 程风无奈地用汉语问道“你们是哪个部落的武装?” 那狱卒依旧一脸茫然,还多了几分惊讶,直直地看着他。 被他看得发毛,程风心中有些发慌了,忙问道“大哥,您怎么称呼?我这是在哪旮旯?” 那狱卒瞅了一眼程风,看他样子不像是说笑,道“你这厮鸟,是不是神智不清了?这里是河北东路河间府束城县衙的牢房啊!我是这的押狱,姓何!” 程风心中一惊,河间府?!束城县衙?!这不是古代的地名吗?难道他赶紧追问“何爷,敢问现在是哪朝哪代?何人当政?” “含鸟猢狲!你是装疯卖傻吗?现在是大宋政和五年!当今官家姓赵名佶,难道你这厮连这都不知道?”何押狱言语间有些不耐烦。 程风双腿一软,跌坐在地,看看自己身上仍然穿着的迷彩服、战术靴,对于眼前的这一切,他心里实在难以相信。 呆了半晌,他方才冷静下来,暗自思忖,看来自己是躲过了火箭弹爆炸的必死劫难,机遇巧合经历了传说中的穿越,来到了九百年前的宋朝。 可穿越就穿越吧,那些穿越小说里的主人公不是王侯将相,就是达官巨贾,自己怎么就稀里糊涂地成了牢犯?还不知道怎么能出去? 他定了定神,对自己道,现在不是抱怨的时候!出去!出去!我要想办法出去!现在最首要的是得搞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 他理清思路后,扑到木门边,低声问道“何爷!小的头部受创,前事完全没了记忆。恳请何爷告诉小的,在下究竟因为何事入狱?” 何押狱见程风的脸上迷茫困惑的神情不像是装的,他笑了笑,不急不慢地道“束城县最有钱的人当属开绸缎铺的高员外,前日夜里他家府上发现进了窃贼,众多家丁挨房搜查,发现你昏迷在一库房内,便将你捆绑告官,抬入了牢房。 唉!你若死了,这事便了了。可你现在又苏醒了,估计还得审讯拷打,直到你认罪为止。” “可我什么东西也没偷啊!我怎么到他家去的都不清楚。”程风赶紧辩解。 何押狱幸灾乐祸地笑了笑“嘿嘿!反正你现在是黄泥落在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知县老爷苦于找不到窃贼无法交差,正缺顶罪的人,你就认了吧,少些皮肉之苦。对了,赶紧把炊饼吃了吧。” 说完他摇摇头,背着双手,哼着小曲儿,一步三摇地往外走了出去。 程风暗自沉思,真抓不到窃贼的话,自己也说不清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也没个人证、物证,官老爷肯定会认定自己就是进府偷东西的人。 历朝历代的晚期都是官吏腐败、法治不彰,颠倒黑白、是非不分。 既然现在是宋徽宗当朝,那么北宋就没几年气数了,这时的牢狱自然黑暗得很。 这点,从水浒传小说中都可管中窥豹。 自己若不认罪,最终也会被屈打成招! 思虑再三,他下定决心好汉不吃眼前亏,明天痛痛快快地认罪,先确保自己身体不受无谓的伤害之后,再熟悉环境、摸清情况,做下一步的打算。 对明日堂上如何应对做了一番打算和谋划后,程风便啃起手中的馒头来,啃着啃着,突然想起何押狱称手中吃食为炊饼而不是馒头,不禁一愣。 但立马醒悟过来,宋代人将面食称之为饼,现代人所说的面条为汤饼,烧饼为胡饼,馒头为炊饼,而包子反而称之为馒头,想到这,不禁摇摇头无奈地一笑,吃饱喝足后昏昏沉沉地又睡去。 烛火高照,罗帐低垂。 束城县令的床虽是用上好的木料打造,雕花琢草,结实耐用,仍架不住里边两具肉身子的剧烈撞击,发出“吱吱呀呀”的抗议声。 突然在一阵急剧的爆发后,帐内没了动静。 又过了片刻,罗帐扬起一角,一段肉乎乎、白莹莹的手臂从罗帐里斜斜地伸了出来。 那一节雪藕似的玉臂,白嫩柔滑,充满弹力,热腾腾地冒着香甜的气息,给人带来无限的想象和冲动。 一个娇滴滴的女人声音响起:“好快活!县令大官人不仅官当得好,钱拢得多,床上也是这般勇猛。小女子能被官人纳为妾真是我三生修来的福分……” “嘿嘿,一个男人,不管官当多大,钱挣多少,老二若软塌塌的,那也是大大的失败! 老夫我可是立得朝堂,战得绣床!像你这样的雏儿,一对五我也战得过!”束城县令单圭得意洋洋地道。 单圭今年五十有余,长得面白无须,其人无甚才学,多次应试不第,后来在四十多岁时走特奏名的路子勉强入仕。 特奏名是宋代在科举考试中创立的新制,专为多次赴省试落第的年高举人而设,目的是为了笼络士人,以彰皇恩。 单圭入仕虽晚,但精通收刮、打理钱财之道,没几年便攒下不少财物。 前不久,单圭在河间府的百翠楼里对一名叫紫玲的女子一见钟意,咬咬牙花大价钱将她收为小妾。 这紫玲长得是脸若银盘,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皮肤白皙,身材丰满,又会曲意逢迎,婉转奉承。 单圭对她甚为满意,宠爱万分,这两月里夜夜都让她陪侍,只是有时候也自怨自艾,担心如此下去,自己这把老骨头要被她榨干了。 “呵呵!说你胖你还喘上了!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官人若想要,尽管再找奴家讨去。”紫玲娇哼一声,便翻身骑在单圭的身上,玉手便向单圭的胯下摸去。 第二章 受审 几乎全裸的紫玲展现出迷倒众生的曼妙身姿,暧昧的烛光和淡淡的熏烟更加衬托了她丝润柔滑的白嫩肌肤。 她的翘臀细腰盈盈在握,胸前春光旖旎,再加上迷离的眼神,娇艳的表情以及毫不羞怯的大尺度动作,让任何一个男人见了都会欲罢不能。 单圭一见她又来真的,立马服了软,眼珠一转,想出一个转移话题的法子,忙道“等等,等等,小骚货,我给你看样稀罕宝贝。” 说完,他从枕下摸出一块精制手表来,笑道“昨夜里,高员外家闹了窃贼,家丁在搜寻中发现一打扮奇怪的陌生人。见这人昏睡在高家的仓库里,便把他给绑到县衙里来了。 衙役们从他身上搜出来好几样古怪的东西,本官翻来看去,其中最值钱的应该就是这个玩意儿。 你看看,这东西长得像罗盘,似金非金,似银非银,但肯定是用上好的材料制成,只是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 我细细观察过,里面的三根针都在不停地转圈,只是有快有慢而已,这正是稀奇的地方。不知是什么力量在推动这三根针转动?” 紫玲一把把手表夺了过来,借着帐外的烛光,细细瞧了瞧,又放耳边听了听“滴滴答答”的走针声,轻笑道“官人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想知道究竟是何物,问问此物的主人不就清楚了?” 单圭笑道“这还用你说,只是此人一直昏迷不醒,现关押在大牢里。等他醒过来了,再细细审问。哎,千万别死在牢里了,不然问谁去?” “我看此人应该是清白的,若真是窃贼,偷了东西岂有不逃之理?还躺在失主家睡大觉?官人见过这样的糊突桶吗?”紫玲把手表还回单圭。 单圭嗤笑道:“清白?清白个屁!高家进了贼,我正愁抓不到窃贼,这人不正好可以顶罪?更重要的是,他身上的这东西定非凡物,本官看上了!” 紫玲娇滴滴地笑道“官人,那你说奴家是凡物吗?”说完将单圭的手拉向自己丰腴的身子。 单圭涎着脸笑道“我的宝贝儿,你这知情识趣的妇人应是天上才有的极品,人间难得几回尝啊!” 紫玲一听心中大喜,抓起单圭的一只手指吮吸了一口,嗲声道“官人如此看得起奴家,奴家从心底里欢喜,只要你对奴家真的好,任你怎么‘欺负’,奴家都是愿意的。” 单圭哈哈大笑,翻身将她压在身下 “不要嘛,官人就知道作践人家,一点也不怜香惜玉……” “你这见多识广的妮子,老爷这点手段,你怎的都承受得住!” 陶醉间他手里一软,手表滑落在床榻之上,圆圆的表面闪着幽蓝的夜光,犹如一只来自地狱的眼睛,静静地瞧着眼前激荡的春光 第二日一早,程风被带到县衙大堂,抬头一看,坐在高堂之上的是一位面白富态的中年男子,头戴圆顶直脚幞头,身着绿袍官服,一副高高在上、威风凛凛的样子。 看这装束打扮,他估计眼前这人就是这束城县的父母官了。 他赶紧抢先几步,长揖到底,朗声道“草民程风,叩见知县大人。早就听闻知县大人威武睿智,今日亲窥知县大人英姿,实乃草民天大福分!” 这些文绉绉的说辞都是他绞尽脑汁,早就琢磨好的,参考了以往看过的文言小说和古装电影。 单圭平日里治政无方,捞钱有道,但又自视甚高,喜好吹捧,程风这马屁正好拍在点子上了。 他哈哈一笑“想不到你这小子到挺会来事,说话中听,先免二十棒杀威棒。要不是皇上规定州县长官必须亲自听讼,本官才懒得审你们这些混账东西。” 此时正值宋徽宗当政中期,规定州县官亲临狱讼,否则判两年徒刑,结束了以前由司法佐吏协助州县官掌理狱讼的历史,后来这一制度也为明清所沿袭。不过,执行得不见得严格罢了。 单圭见程风仍撅着屁股,俯身在地,慢悠悠地道“起来说话吧!” “多谢知县大人!”程风直身站起。 “本官问你,姓甚名甚?何方人氏?为何身着奇装异服?为何出现在高员外家中?是否偷了高员外家中的财物?是否还有其他同伙?老老实实地交待,否则大刑伺候!” 单圭突然一转话风,神情威严、语气冷峻,问话像连珠炮般袭来,打算打程风个措手不及,让他在反应不及间吐露真话,这也算是一种心理战术吧。 程风早有准备,从容不迫地回答道“回禀大人,小的叫程风,福建路泉州人氏,世代以贩卖木材为业。泉州多有胡商来往,身上这一身新奇穿着是学着胡商打扮。 小的在乐寿县被山贼截去钱财货物,孤苦无依,生活无着,一路流落到束城县。 前日结识了个叫时迁的汉子,他见我生活落魄,告诉我高员外家财帛丰厚,邀我替他把风,助他盗窃,所得财物二八分成。 小的一时利令智昏,便答应了下来。 当天夜里,我跟他一同潜入高府,他让我蹲在花园假山里观望,有人来时便学野猫叫一声。 小的听他的话,乖乖地在假山候着,可约莫四更天也没见他出来。 正疑惑间,感觉后脑被人重重一击,后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等我醒来,发现自己已是身陷囹圄。 以上所言,全属实情,毫无隐瞒。小人也知错了,愿意领罪。乞求官长念及本人实为初犯,恳请从轻发落。” 他说完心中暗道,时迁兄,对不住了,在盗贼界我只知道您大名,虱子多了不怕咬,您多担待点吧。 单圭听罢,微微一怔,随后点点头,道“你这厮倒是个爽快人,竹筒倒豆子交代得一清二楚。 时迁这个惯犯的名字本官早有耳闻,打晕你的人估计就是他了,为的就是不分给你金银财物。 不过这只是你一面之词,不可偏信!本官这就下缉捕文书,待将时迁抓获后再细细审问。 在此之前,你先多吃几天牢饭吧。” 第三章 忽悠 程风听后心中暗笑一声,没想到这么快就忽悠成功了!要将时迁抓获再审问,那是猴年马月的事了。这期间的时间,足够自己想办法逃出去。 单圭定定地看了他半晌,忽地从自己怀中掏出一小堆东西放在案上。 程风定睛一看,那金光灿灿的赫然是一级英模勋章,自己的一直放在上衣兜里。 带在手腕上的多功能精钢手表也在! 此外,还有十几颗蓝色的药片 看见这些名为万艾可的药片,他脸上略微有些尴尬,就些东东也就是中国人常说的伟哥,当然这不是他用的,而是预备给线人的礼物。 在x国,地方武装和部族首领是最抢手的线人资源。 为了保证随时摸清各派武装分子的动向,掌握第一手的资料,各方势力想尽一切办法拉拢他们,其中最奏效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送万艾可。 这是能够让你迅速交上朋友的印度神油,额!不对,是万金油。 你只需像摸香烟一样从容地从口袋里掏出这种蓝色小药片,再来一句“嗑一颗吧!”就能让杀人不眨眼的族长对你翘起拇指、热情拥抱。 “砰砰!”单圭吭哧吭哧地从案下抱起一把10式狙击步枪和一柄库克锐弯刀重重地放在桌上! 老兄弟,你们都跟着我穿越过来了?!看到这些曾经一直伴随自己的东西,他不由眼眶一热,激动万分,不由自主地向前走了两步,伸手想拿回这些来自前世的伙伴。 “站住!”随着衙役们一声暴喝,两根水火棍顿时架在了他的胸前,他停住了脚步,痴痴地看着桌上的五样东西。 枪和刀是他安身立命的保障,要是能将它们拿到手,在这个宋代,既可以防身御敌,又可以成为自己建功立业的利器! 尤其是这把重型狙击步枪,这可是超越时代的大杀器! 那枚勋章虽然是铜芯镀金的材质,不值什么钱,但作为前世军人的最高荣誉,对自己而言有非常重要的纪念意义! 手表能让自己知道前世的时间,似乎这是唯一一根从物质上能让自己与前世相连的命脉,让自己不至于陷入无限的孤独中。 至于万艾可他还没想清楚有什么作用,自用还是卖掉换钱?这是个问题! 在牢房里可没有美女伺候,再说了自己也用不着,但这东西也是自己的,不能让别人抢去 他思绪飘扬之际,却听单圭问道“你好好跟本官说说这些个是什么物件?一个个都长得奇形怪状,这把刀不仅形制怪异,还通身黢黑,透着几分邪气!怪哉怪哉!” 单圭神情关切,语气郑重,似乎这些个问题比前面审问案情都重要。 程风顿了顿,拱手道“禀告大人,这五样东西都是从胡商手中买过来的。狄夷的东西,与咱们中原多有差别。 那两样首饰小的主要图个新鲜,不是什么珍贵材质,所以买来价格不贵。 一个是个铁质镀金的挂坠;另一个是个精铁手镯;至于那些蓝色的药片是用来治疗疯癫病的。 那把铁的长家伙就是一把奇形怪状的拐杖罢了。那柄弯刀是草民用来防身的,您也知道,出门在外做买卖,难免会碰见贼人。 胡人迷信,认为给刀上黑漆可以驱邪,所以我买的这把刀的刀身呈黑色,看起来比较古怪。” 单圭眼珠滴溜溜地一转,狐疑地看了看程风,将那些小物件挨个把玩打量了一番,最后将手指放在狙击步枪的扳机上,自言自语地道“这玩意儿倒是有点像弩弓的悬刀。” “千万不要抠下去!”程风的心都悬了起来,将身子往旁边站了站,躲开子弹的飞行方向,做好了听见一声巨响的准备。 “刚刚跟他说是拐杖,要是枪响了,这该如何解释呢?有会发出巨响的拐杖吗?” 程风正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却见单圭将手从枪上移了下来,重新拿起了那块手表,他不由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单圭是个贪钱的文官,对刀什么的也就好奇问问,最终还是对这个貌似手镯的东西最感兴趣,因为此物看起来最为值钱。 至于那枚挂坠,做工精致,看着不错,但他偷偷用牙齿咬过,绝对不是金银,值不了多少钱。 在他眼里,权能生钱,钱也能生权。要想保住官位,甚至继续往上爬,缺不了金钱开路。 这是他的人生信条和成功经验。 崇宁元年,蔡京迎合徽宗继承父兄改革之意入相,表面上专事变法,派出一批官员巡察各路。林摅时为屯田员外郎,素与蔡京交好,被派视察河北东路。 单圭抓住这次千载难逢的机会,在林摅面前阿谀拍马,百般奉承,不惜赠以厚金,终于攀上了蔡京这条路子,没过多久便从主薄升为了县令,他见此路对头,当上一县之主后,更加一门心思放在敛财上。 他拿着手表赏玩了一会儿,盯着程风,笑眯眯地问道“这手镯十分精巧,里面还安放了三根铁针。只是这针为什么自己会动?由何力驱动?” 程风肃然道“大人乃千金之躯,请勿擅动!我也是买后听人说,这个叫催命镯,由阴司小鬼推动,谁要戴上它,等最短粗的那根针转上三万圈,阳寿便尽了。小的得知沾上这等邪物也十分后悔。” 他灵机一动,想出这个鬼神之说,打算吓唬吓唬单圭,让其绝了占有之心。 单圭听罢,忽地一拍惊堂木,站起身来,戟指怒目,喝道“什么神鬼邪说?!大胆刁民!休想欺瞒本官! 本官倒是听说前不久皇宫里丢了个外邦进贡的精巧手镯,看你在衙门里镇定自若、夸夸其谈的样子,本官断定你是名刁顽惯犯,甚至是个江洋大盗! 待我上告提点刑狱司,得了确凿消息,再细细拷问你这个不老实的东西!来人啊,先将程风押入大牢!退堂!” 程风不禁愕然,没想到这老狐狸那么不好忽悠,难道宋人一个个都是无神论者吗?唔,估摸着他是盯上了自己那块手表,原本想搪塞过关的解释反倒惹怒了他。 现在老狐狸既已决意谋财,下一步是不是得害命灭口了?!想到这,他心中不由凛然生出一股寒意。 第四章 宋人不好骗 宋朝不愧为中国历史上经济最富庶的时代,仓禀实、衣食足,连囚犯的待遇都还不错。 程风被押回牢房后,一天吃两顿,都是一碗粥加三个炊饼,外加点咸菜疙瘩,基本能够吃饱,赶上上巳、天祺节,也能见上点荤腥。 “我要出去!”吃饱之余,他一直在琢磨这件事。 如何做,他已经想好了。打算靠着自己三寸不烂之舌将单圭说服,放自己出去。 他认为自己作为穿越客,最大的优势便是提前知道历史的走向。这些信息价值连城,足以打动单圭用他的自由来换取,甚至将原本属于他的东西都还给他。 说不定单圭还会将自己引为心腹,让自己当个师爷幕僚之类,这样自己的就业也就解决了! 好!自己的穿越大业就从这束城县起步,靠着自己的通彻鬼神的卓越见识,逐步升迁,平步青云! 如同那些穿越小说里所写的,封王拜侯、妻妾成群那都不在话下。 想到这些,程风好几次都忍不住笑出声来。 “何爷!何爷!”程风见今日是那位姓何的狱卒当值,忙高声叫喊。 “你这鸟人!怎么了?有甚屁快放!莫打扰老子喝酒。”那狱卒大摇大摆地走近了,一边挖着鼻孔,一边不耐烦地打量着他。 “何爷!何爷!我有机密事情向单县令禀告!麻烦给通传一下。”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程风一脸谄笑,极力装出一副讨好的样子。 何押狱轻蔑地哼了一声,不屑地道“你这厮,又想耍什么花招?你这般手段俺见多了!县令相公岂是你想见就见的?”说完,转身就要离去。 “何爷!”程风忙叫停了他的脚步,语气变得强硬起来,“何爷!我的事极其重大,会给县令送来金山银海般的财富!若被你耽搁了,将来县令必然怪罪于你! 我给县令带来极大好处,他自然不会亏待于我。我出去了,自然会有重礼相报于你。 不过是通传一声,见不见的,自然由单圭说得算,其中利弊得失还请何爷考虑清楚了!” 程风一番威逼利诱加哀求,仿佛有了效果。 何押狱缓缓地转过身来,盯着他看了半晌,最后吐出一句话来,“你等着吧!” 他琢磨着程风的话,上下掂量了一番,最终决定帮这个飞贼传话。他曾听说过,有的江洋大盗家藏万贯,这人莫非有重贿相送?或者是不是此人知道哪处有秘藏宝藏? 这事还真说不准,要是真如此,将来县令得了好处,还会不给自己这个知情人给点封口费?吃不上肉,也能喝上点汤嘛!琢磨来琢磨去,最后还是决定将程风的请求通传与单圭。 “吁!”程风长舒一口气,缓缓地坐了下来,暗叹道“真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啊!” 单圭听了何押狱的报告以及他自以为是的推断,心中也是充满了期待。特别是“金山银海”、“家藏万贯”、“秘藏宝藏”的字眼,刺激得他血脉贲张。 他对这个来历古怪、衣着奇异,所携带的物品又十分稀奇的程风一直抱以怀疑好奇的态度,此时一听此人口口声声地说有大财富相送,忙叫何押狱将程风提了出来。 程风跟着何押狱身后,大摇大摆地步入单圭的后堂。见了单圭,叉手行了一礼。 单圭用手指点着他,微笑道“你这厮,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非得关上你几天,才想得起来一些事。听说你有要事相告,说来听听吧。” 程风见了单圭身边站立的四名兵丁,犹豫了下,道“县令相公,此事极为机密,是不是命左右稍稍退下?” 单圭捻着胡须,眼珠一转,略一思忖,笑道“不妨,不妨!这些都是我的心腹家丁,但说无妨。” 他虽然贪财,但还是知道要命,眼前这程风来路不明,要是暴起伤人,将自己挟为人质又该如何?所以他不敢单独与程风共处一室。 程风知道单圭不相信自己,迟疑了一下,只好硬着头皮,向前靠近了两步,低声问道“县令相公,敢问您在汴梁可有房产?” 单圭略一迟疑,颇有些自得地道“京师地价颇贵,一户豪宅得数十万贯!在那里我哪里能置办得起房产呢?不过,再做上几年官儿,我估摸着致仕之后,也能在汴河边买一处小宅子。” 说到此,他的神色变得有些不解,问道“怎么?你问这个作甚?!” 程风微微一笑,道“既然如此,我劝相公过几年就去杭州买房置地,十年后,那的价格必然暴涨数十倍!在那若置办上十座宅子,相公不仅此生富贵无忧,子孙后代也会跟着享受福祚了!” “此话怎讲?为何杭州的房价地价会有如此惊人的涨幅?”单圭听了后一脸惊疑,觉得程风所言如果不虚,小本万利、坐享其成,的确是笔金山银海般的富贵。 他心中既好奇又兴奋,情不自禁地又往前走了几步,脸上也泛起了一阵潮红,期待程风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这个这个”程风犹豫了下,诚实地道“因为因为十年后崛起于辽东的女真人会先灭辽国,再攻宋国,咱们的都城汴梁会落入敌手。 官家会迁都于杭州,改称临安!杭州突然加冕cd城,这地价可不就一飞冲天了吗?” 单圭和身边四名兵丁听了他的惊世骇俗之语,瞪大了眼睛,面面相觑。 程风瞧见他们的反应,只觉得好笑,一种知晓历史、洞察先机的优越感油然而生。 单圭呆了半晌,猛地一拍桌子,大喝一声“大胆!程风!你竟然敢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妖言惑众!妖言惑众啊!这可是要杀头的啊!” 程风神情自若,自顾自地拿起桌上的一个茶壶,倒了一杯茶一饮而尽,笑道“事情早有定数,你们若不相信,关我十年再看看!” 单圭瞧他自信满满的样子,心中半信半疑,心道“袁天罡推背图可以推演未来之说早有耳闻,难道此人是袁门弟子,能占天卜地,洞察天机?” 他犹豫了下,问道“你如何这样肯定?你精通占卜之术吗?” “我去!非要刨根问底吗?!”程风在心中踌躇,“难道告诉他们我来自千年以后的中国,我是穿越时空而来的未来人。我所说的这些,不过是已经发生过的历史,书上早有记载? 不行!不行!这超乎正常人的理解范围,估计没人会相信,那找个什么理由好呢? 对了,宋人崇信道教,可以在上面做点文章!” 程风诡异地一笑,神秘地道“非也!非也!老实告诉你们,我幼年时在山中偶遇吕洞宾祖师爷,他老人家对我透露了天机。” “哈哈!哈哈”听了程风的话,厅堂内的五人忍不住仰天大笑,抱肚子的抱肚子,抹眼泪的抹眼泪,有两人甚至都笑到地上去了。 程风看着这些人的丑态,一脸懵然,“有这么好笑吗?难道你们不信道吗?不是说连你们皇帝老儿都沉迷道教吗?” 单圭猛然把眼泪一抹,狠狠地扇了自己一耳光,方才把笑意止住,暴喝一声“一派胡言!拖下去!关起来!” 程风暗叹一声,错了!错了!看来宋人最崇信的还是金钱,不是宗教! 第五章 挨饿 接下来的日子里,程风天天就是吃饭睡觉,不忘在狭小的空间做做俯卧撑以保持体能,以待事情有所转机。 “我要出去!”的念头始终在他脑海里盘桓。 他尝试过挖掘洞穴逃出去,可将铺在地上的稻草扒开,地下赫然是大块大块的青石板。 牢房的土墙似乎可以慢慢掏个洞,但掏出来的土块扔在哪里?掏出来的洞用什么遮挡呢?四壁空空的牢房,狱卒转过来,一览无余,有个老鼠洞都能瞧得清清楚楚。 他围着狭小的牢房转了一圈又一圈,猛然一拳重重地捶在褐色的土墙,震得墙上的土末子簌簌地往下掉,心中不尽的烦躁和郁闷没有一个可以发泄的地方。 很奇怪,这个牢房似乎是专门为他准备的,周围没有其他囚犯,连个可以骂街的人都没有。 至于骂狱卒?他脑子还没有完全坏掉 “我去你妈的!搞什么鬼?!自己现在究竟是不是还活着?”他狠狠地掐了自己大腿一把。 疼痛清晰地告诉他,他不仅灵魂依旧存在,肉体也好生生的。 “这样活着!与死有多大区别?!”他揪着自己的头发,拼命想着逃出生天的办法。 “穿越!穿越!穿到哪里不好?!偏偏穿到大牢里!我算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程风照着土墙又狠狠地捶了一拳。 这次有狱卒听见了动静,提着灯笼过来照了照,未见到什么异常,大声呵斥一声“你这该打的鸟厮!捣弄什么?!老实点!不然吃爷爷的一顿好棍棒!” 程风颓然地坐了下去,平躺在地上,呆呆地望着房顶。 不到万不得已,他还是不想采取杀人越狱的暴力办法,至少自己现在天天有吃有喝,性命无忧。 外面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他还不清楚。杀人,杀的还是官差,这种无异于造反的事导致的后果不可掌控。 退一万步说,即便真用暴力解决,也得等待时机。 他自己一人赤手空拳的,可破不了这坚固的牢房,外面究竟有几重守卫,也不了解。 莽撞行事一向不是他的风格。 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几天,那个王差拨过来看了看程风在牢房里的情况,与何押狱耳语数句后,便吩咐将程风转入最靠里间的一个牢房。 随即,程风被两名狱卒带着往大牢最深处走,一路上光线幽暗、灯火摇曳,无尽的黑暗仿佛一张巨兽的嘴巴,想要吞噬掉所有的人。 “这是要结果了我吗?”他双手握紧了拳头,心中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危急时刻他必然要豁命一拼,不会坐以待毙。 最里的牢房没开天窗,光线很差,借着昏暗的油灯,程风打量了一番,牢房三面是土墙,一面是木柱墙,四周不过五步,显然比之前自己待的牢房防守得更严了。 走进去一看,牢房的角落里居然还坐着一位衣衫褴褛、须发花白的老者,正恶狠狠地盯着自己,就像猎犬嗅着了甚么野物的骚味。 再仔细一瞧,赫然发现老者的左侧锁骨被一根长铁链穿过,长长地与牢房外的一根铁柱相连。 他的锁骨与铁链连接处的肌肉化脓、腐烂后又长出新肉,铁链已与锁骨紧紧连在一起,甚是吓人。 程风进了牢房后,对老者拱了拱手,恭敬地道“晚辈程风,初来乍到,多有叨扰,还望海涵照顾!敢问老爷子高姓大名?” 那老者仿佛聋子一般,对程风的问话毫无反应。 程风自讨无趣,便与老者成对角靠着牢门坐下来,一边暗中警惕地观察着这个古怪的老人,一边揣摩着单圭将自己与老者关在一起究竟是什么用意。 很快到了晚上吃饭的时点,何押狱哼着小曲儿,一摇一晃地走了过来,将一碗粥、三个炊饼搁下就走。 程风赶紧叫住他,“何爷!何爷!请留步,是不是弄错了,这房里是两个人,怎么只送一个人的饭?” “这间牢房向来只按一个人的饮食定额来送,这是大牢里的规矩!”说完,何押狱就疾步转身离去。 “虎落平阳被犬欺,龙落浅滩被虾戏!这是打算要将我活活饿死吗?”程风无奈地叹了口气,事已至此,他此时已经对单圭、对那些小牢子们起了杀机! 既然别人已经将刀架在自己脖子上了,那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要是手里握着那把重型狙击步枪该多好,立马杀出去,把单圭给崩了!唉!即便枪没有,那把库克锐弯刀在手也是好的。 看了看手中的粥和炊饼,又看了看老者,程风对他道“老爷子,真抱歉!害您吃不饱饭了。我年轻身体壮,能抗一段时间,您身上还有伤,我喝稀的,您吃干的。”说完将三个炊饼递给了老者。 那老者也毫不客气,低着头接过来,三下五除二就将炊饼吃得一干二净。 程风坐了回去,慢慢将碗中的粥喝完并将碗底舔得光可鉴人。 就这样过了半个月,程风经常是饿得两眼冒金光,但还是隐忍坚持着,天天蜷曲着身子躺在稻草堆上,尽量减少能量的消耗。他必须等待时机! 得益于以前的野外生存训练,程风对食物的挑剔程度极低,只要牢房里能碰见的活物,全都被程风捉去吃掉,蟑螂、苍蝇、蚂蚁都遭了秧,在他眼里这都是蛋白质和能量。 在此期间,王差拨过来转过两次,看了看牢房里的情况,程风从他的眼神中读出了一丝诧异和古怪。 “嗡嗡!”牢房里飞来一只苍蝇,如同往日一样,程风立马将其当作自己的盘中餐了,伸开五指徒手向苍蝇扑去。 说来也怪,今天这只苍蝇不同以往,扑个几次都未到手,也许是因为这段时间一直饥饿,影响了程风的肌肉力量和反应速度。 程风眼睁睁地看着苍蝇嗡嗡叫唤,示威似地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地飞舞,心中一阵恼怒。 突然,诡异的一幕出现了,那被程风忽视良久的怪老者似乎漫不经心地伸出食指和中指,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稳稳地将飞到身边的苍蝇夹住! 第六章 怪囚 苍蝇在他手指间挣扎,伤而不死,其时机、力道把握得极其精准! 正在程风震惊之际,老者将食指一屈一弹,还在徒劳地扇动翅膀的苍蝇便落在程风的面前。 程风将受伤的苍蝇捡起来放在嘴里咀嚼着,拱手向老者道了声谢,心中却闪出无数个疑问 “刚才那夹苍蝇的一下子显露出这怪老头拥有不凡的身手。他是谁?怎么被关在大牢还用铁链穿了锁骨?为何将我与他关在一处?” 程风疑惑地向老者望去,却见那老者闭目养神,似乎一切都未曾发生,只得将到嘴边的问话生生咽了下去。 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程风像往常一样只喝一碗粥,刚把碗里的粥舔干净,“啪!”老者一抬手,一只炊饼就不偏不倚地落入他的空碗中。 他诧异地抬头看着老者,感谢的话还未开口,只听老者冷哼一声“快吃了吧,在这牢房里只有被我杀死的,没有饿死的!” “杀死的?”程风一听更奇怪了。 老者冷冷地道“在你之前我已经杀死十一个人了,每当知县想不声不响地杀掉一个囚犯时,他们就安排那个人同我关在一起,并且两个人只给一个人的伙食。 入他娘的!那些人看我这副老弱病残的样子,纷纷抢我的口粮,对我辱骂殴打。 在这牢房里,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既然他们不给我活路,我只好不给他们活路了!”说这话时,老者眼中闪着怨毒的光芒,令人不寒而栗。 “看你这后生有一副好心肠,怎么得罪了官家?”老者紧接着问道。 程风隐瞒了穿越的事情,将公堂上发生的事情大致说了一遍。 老者听完后,狠狠地呸了一声,“单圭这狗犊子,是个刮地三尺的财迷,见钱如蝇子见血,到嘴的肉绝对不会吐出来!他既然对你的东西生了占有之意,你想走出这牢房?难了!” 他说完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 程风心道“在这个暗无天日的牢房里,单圭用手中的权力打造了一个原始的角斗场,逼着囚犯们为了生存而彼此痛下杀手,从而消灭他不想留的人,这官儿真是恶毒狡猾至极! 幸好自己存了一份善心,出于怜悯照顾了貌似弱势的老者。否则,看那老者深不可测的身手,真以生死相搏,体力受损的自己能有多少胜算还难说。现在看来,自己要想逃出牢房,估计还得依靠老者的相助。” 想到这,程风恭敬地对老者道“老爷子,感谢您对晚辈的照顾,能和您一起在这遭罪,也是一种缘分。将来如有可能,晚辈一定想办法救您出狱。” 老者闷哼一声,不置可否。 程风与老者打破了以往一潭死水般的安静,两人偶有交谈,但老者似乎警惕心特别高,不愿谈得过深。 两人所处的囚室位于牢房的最里端,与其他的囚室离得甚远,程风想找个别人聊天都不cd快憋疯了! 离他最近的囚室也在三丈开外,里面关着一个矮胖子,似乎家里使了不少银钱,每日伙食还不错,常常能从他哪里飘过来一阵肉香。 程风暗暗骂道,这死胖子是孙悟空请来的逗比吗?他的存在似乎只是为了刺激老者和程风的味觉神经,不让他们忘了肉味。 矮胖子甚为无趣,天天除了吃就是睡,此外就是坐在囚室里痴痴地望着屋顶发呆。 倘若屋顶有窗,程风还会以为他在夜观天象,探索浩瀚宇宙的奥秘,可漆黑的屋顶上啥也没有。 所以,他只能断定这个矮胖子同时是个傻胖子。 一日下午,程风吃完一个炊饼,喝完一碗粥后,便觉得头脑昏沉沉的,不知不觉地就昏睡过去,不过在梦中似乎听见有人在拷打老者,窸窸窣窣,嘈嘈杂杂,间或有人惨叫,一片乱哄哄。 “真是一场长长的噩梦!”程风睁开眼后,伸了个懒腰,长长地出了口气。 一扭头,他发现老者身下有一摊黑血,再一看,倒吸一口冷气,老者右腿的膝盖处缠着麻布,渗出浓浓的血迹。 程风赶紧起身奔了过去,发现老者倚靠在墙角,目光呆滞,神情萧索。 他轻轻摇了摇老者的肩膀,问道“老爷子,出什么事了?” 过了半晌,老者悠悠地道“入他娘的!老子的膝盖骨被这帮龟孙剔掉了!” “老爷子,凭您这身手,怎么能让他们欺成这样?!就没想过反击吗?!”程风又惊又怒。 “哼!这帮杀才!他们在炊饼和粥里下了蒙汗药,趁我睡着了把我绑了起来,再弄醒了问话,这手段玩过好几遍了。 饭里有没有药我心里清楚,可不管怎样也得吃啊,不然也得饿死。” 程风不解地问道“您究竟惹了什么事?他们竟敢下得了如此毒手!” 老者目光闪烁,欲言又止,忽然眼睛一亮,仿佛溺水之人抓住了救命稻草,连声道“你若答应我帮我办一件事,我就拼了老命助你出去。” 程风表情肃穆,郑重地点点头,道“我说过,我程风若能出去,一定把您也救出去!” “直娘贼!我这被铁链子栓着,一条腿残了的老废物是见不到外面的太阳喽!”老者摇了摇头,紧接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 程风犹豫了一下,低声道“我说实话,您别惊讶,我叫程风,我从哪里来不能明说,反正是很远很远的地方……。” 老者一听闻,身形一动,一只黑瘦的手如同一根干枯的树杈,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袭向程风。 程风忙用手臂格挡,甫一碰到老者的手便觉如同碰到铜干铁枝、坚硬无比,自己的格挡犹如蚍蜉撼树,老者的手毫无阻挡地掐住了程风的脖子。 程风顿感无法呼吸,双手尽力想要把老者的手掰开,但却是徒劳无功。 老者仿佛疯了一般,手劲极大,再加上自己连日饥饿,体力不济,根本掰扯不开。 老者神情狰狞,双眼圆睁,低声吼道“天可怜见!好不容易让我殷烈天看到一线希望,可没想到你这小子故作玄虚,在老子面前摆谱!我要掐死你!” 话说完,老者手上的劲更大了,程风感觉眼前一黑 第七章 鹰爪功 在程风即将昏死过去之际,他突然感到脖子上紧箍的压力荡然消失。 他使劲地晃了晃脑袋,模模糊糊之中,看见老者神情颓然、瘫坐在地,口中还喃喃地道“也罢,也罢,都到这个地步了,老子还讲究个啥?能帮我把事情办成就行!” 看着这喜怒无常,乖张暴戾的怪老头,程风心中惊惧不已,退坐回牢房角落,双臂暗暗蓄劲,防备老者再次暴起伤人。 过了半晌,老者渐渐恢复神智,对程风正色道“小子,看你身手不错,学过什么拳法吗?师从何门何派?” 程风一脸警惕,语气恭敬地道“晚辈崇尚实战,少时练过少林五祖拳,后来主要练习自由搏击。” “嗐!啥自油搏鸡?杀鸡的功夫哪能用来打人?!你学学老子的鹰爪功,保证比你的什么搏鸡强!”老者连连摆手,一脸不屑。 “额!”程风见老者一本正经的样子,确信他不是猴子请来的逗逼,只能是无言以对。 老者继续道“你若答应我出去后帮我办一件事,我现在就教你,也让我一身的绝学后继有人。” 程风一听,忍不住扑哧一笑,调侃道“您接下来是不是要说,小子,我看你骨骼清奇,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维护世界和平的任务就靠你了。 我看与你有缘,我这里有本《易筋经》,给你便宜点,就十文钱卖给你了!难道是这个套路吗?” 老者一脸茫然,道“练武都是笨功夫,熟能生巧,哪有什么天生奇才?《易筋经》?什么东西?” 程风见老者如此认真,不敢再戏谑调侃,免得又惹得他暴怒,赶紧正容道 “只要不是伤天害理之事,程风定当一诺千金!能学到老前辈一星半点的绝技,那也是我的福分!” 对于老者传他武学,他并没有当回事,满口答应下来,只不过是为了哄老人家开心,别再暴起伤人。 “好!我让你办的事,绝不是杀人放火,取送个东西而已,此事回头再细说,老子先教你功夫。” 程风老老实实地点点头。 老者冲他招招手,道“小子!坐过来,离近些说话!” 他警惕地朝前挪了几步。 老者正襟危坐,娓娓道来“老夫叫殷烈天,我家原是在相州开客邸的。 在我十岁那年,一名叫沥泉的过路僧人在我家住店,不承想突发急病。 我父亲心善,延请医人为他诊治、悉心照理。 沥泉僧病愈后,为报答救命之恩,将他压箱底的六十二路鹰爪手习练之法授与我,一年后飘然告别,不知所踪。 我按照他所教的法子,不分昼夜、精心苦学,此后挟此技从军,在营中与人放对较量,堪有敌手。” 听到这,程风心中不由一动,“明代抗倭名将戚继光在《纪效新书拳经捷要》中所言 古今拳家,山东李半天之腿,鹰爪王之拿,千跌张之跌、张伯敬之打,少林寺之棍与青田棍法相兼,杨氏枪法与巴子拳棍,皆今之有名者。看来所谓鹰爪拳确实存在。” 那名叫殷烈天的老者继续道“鹰爪拳法,简而快捷,以抓打擒拿、分筋错骨为主。 运用阴、阳、刚、柔、弹、寸、脆七种劲力,贯力足,贯劲整,混元一气,世罕其匹。 擒拿肘靠,用阴力脆力;抓,用寸力阴力;打,用阳力刚力;翻崩,用弹力寸力;分筋错骨,用阴力柔力;号拿降守,用阴力、刚力。 七劲混合,混元一气,变化而神明,敌愈近愈易制胜。 敌虽具铜皮铁骨,无隙可乘,施用爪力未有不披靡者。” 程风听得一头雾水,心中腹诽“妈拉个巴子的!什么鬼东西?还脆力?!害得老子想起铁板脆骨了!”想到这,肚子里咕咕直叫。 他故作赧然,期期艾艾地道“老…老爷子,晚辈愚钝,能…能简单点不?” 殷烈天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道“千金易得、一诀难求,外功看似简单,关键在于法诀,唯有依法诀行功,方可劲意相随,进展神速。” “得得得,又来了,别整这些没用的!您就直接说咋练吧?”程风听他又开始念经,实在忍不住了,一脸不耐烦。 “你!”殷烈天气得直吹胡子,两只坚硬如铁的手掌直颤抖,看那样子一巴掌就要扇了过来。 程风见状,赶紧起身,连滚带爬地向后退去,摆出一副防守的架势。 殷烈天忽地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道“也罢!也罢!老子时日不多了,找个徒弟,也没条件挑挑拣拣的了!你过来说话罢!” 他见程风依旧一脸怀疑,不由笑道“臭小子!过来!我真不会打你了!” 程风谨慎地朝前挪了一步。 他未再强求,自顾自地道“鹰爪拳的功分为内外二功,内练混元气,外练筋骨皮。 练外功需瓷坛一个,装入铁砂,连坛共重十斤,通过运用“撑提缩拧”四字诀抓提瓷坛。 主练鹰爪抓拿锁扣旋拧之力,并加以秘药泡浴双手,活血行气,强筋健骨,令双手如同铸铁。 内功重于以气运力,即练习气运丹田、劲贯指尖之法也。 行时凝神静气,气沉丹田,两手五指配合呼吸伸展、上托、虚按,贯气于掌、行气入指,则力由气生而行于指掌。 其主旨在于以神役气,以气使力,劲达指尖,则自然身强指坚。” 听到这,程风笑道“老爷子,晚辈这样认为您看对不对? 练内功重点在于协调气与力的配合,为的是增加攻击的力量和速度。 练外功重点在于增强手指的坚硬程度,可以增加攻击的伤害程度和抗击打的能力。 如果这样的话,可以借助兵刃替代手指,毕竟血肉之躯是怎么也比不上精铁的锋利坚固。如此看来,内功重于外功!” 程风到底参加过现代战争的搏杀,所以更加重视技术工具的作用。毕竟从漫长历史来看,随着杀人技术的不断进步,人的体能重要程度在不断下降。 最简单的一个道理一个熟练掌握开枪方法的女人,也能轻松打败多个赤手空拳的大汉。 殷烈天一听,似觉不妥,但又一时语塞,找不出合适话语反驳,只得气咻咻地道 “胡说!你这厮!忒顽劣了!还没开始教,就开始质疑老子! 贼老天!我殷烈天怎么摊上你这个关门弟子?!” 程风笑嘻嘻地看着生气的老头,心中暗道“看来这老头子有求于我,攻守易势,主动权在自己手上了!” 第八章 神秘的铜管 殷烈天嘟嘟囔囔地抱怨半天,最后无奈地道“算啦!反正在这牢里也没瓷坛给你练习,我把内外功的练习方法都告诉你,以后修行就在于你自己了。” 当下,他便把练习鹰爪拳的外功功决、秘药配方和练习内功的呼吸吐纳方法传授给程风。 讲完功法后,殷烈天又用手比划鹰爪功十二路行拳和五十路连拳的套路招法,指导程风演练了几番。 程风天天饿得吃不饱,气力不足,几趟套路耍下来,全身直冒虚汗,忙摆手道“不耍了!不耍了!歇歇再说!” 他靠着墙坐在地上,喘了会气,笑道“这鹰爪功确实注重实战!招招攻击人体的薄弱环节,例如关节、穴位等。 但真正打起架来,不能拘泥于套路,应灵活应对、顺势而为,以无招胜有招。” 他又结合人体解剖学,将巴西柔术、泰拳中的关节技、绞技、箍颈膝撞等搏击技术介绍给殷烈天。 这些技术针对的都是人体的要害部位,特别是巴西柔术中有大量利用杠杆原理实现以弱胜强的方法,殷烈天听后大开眼界、赞叹不已。 之后的十来天里,程风都在殷烈天的指导下,练习内家呼吸吐纳方法,学习掌握气随意行,意、气、力三者合一的技巧。 最让他郁闷的是背那些拗口的口诀,七七八八、玄而又玄,往往背了上句忘下句。 不背还不行,老头子会吹胡子瞪眼拍大腿。 被这些也不知道有多大成效,为了哄老头子开心,也就照着背吧,就算是尊敬老人。 说实话,相对于传统武学,程风还是比较相信现代科学的训练方法,简单直接有效,兼顾力学,人体解剖,体能训练与技术专项等方方面面。 很多人都因为看多了金庸、古龙、梁羽生的武侠小说,将传统武术想象得神乎其神。 其实武侠武侠,无非是一个帅哥拉着数个美女浪迹天涯,各种快活,各种潇洒。所谓内功再强悍,也不可能抗衡得了地球引力。 画着圈的螺旋进攻与点对点的直拳,同时出拳哪个快?当然直拳啊,两点之间,直线最短嘛! 简单的最粗暴!直接的最有力! 两人有了互动交流,牢房里便有了笑骂声。多些生气,这日子过得便比以往好熬一些! 可惜好景不长,短暂的平静终被打破。 一日下午,何押狱依旧送过晚饭来。程风一瞅,好家伙!炊饼由三个变成了一个。这不是饿死人的节奏吗? 殷烈天看见了呵呵一笑,道“直娘贼!看来他们等不及了,逼着我杀你。你小子得滚出去了。”说罢,招手让程风靠近一些。 程风凑了过去,殷烈天捋了捋胡子,眯着眼低声道“之前说过,要你帮老子办一件事,今天跟你细细交代一下。 老夫三十多岁时,原是禁军驻河北路德州武卫指挥的一名都头,手下也能管百十号人。 元丰八年,哲宗皇帝即位,赏赐士卒们缗钱,知州竟然将其贪墨,不及时拨付给士卒们。 老子一气之下,带着手下的士卒拿着大木棍冲进府衙,找知州讨个说法。 知州和官吏们都抱头鼠窜、四散逃走。 唯见通判大人赵挺之坐在大堂上,临危不惧、气度自然,细细向我问明情况后,立即打开府库、分发钱财、安抚士卒。 他对我说,我这带头闹事的人必须接受惩治,不然对朝廷没法交代,否则这帮参与闹事的士卒必将受牵连。 我为了不连累兄弟们,慨然束手就擒,甘愿接受惩罚。” 说到这,殷烈天仿佛沉浸在往日的荣光中,一脸自得和骄傲。 “老爷子您真是条敢担当、讲义气的好汉子!”程风不失时机地拍了拍殷烈天的马屁。 殷烈天哈哈一笑,接着道“赵通判见我不畏死,对兄弟们够意思,有心保我,偷偷用一死刑犯替我受了罚,并将我收为他的贴身随从。 从此,我帮着大人打理家务、看护家院,一路跟随了二十多年。 崇宁五年,赵大人官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成为了大宋丞相。” 说到这,殷烈天情绪激动起来,浑身颤抖,老泪纵横,颤声道“唉,好人命短啊,不过一年,奸相蔡京复位,赵大人被罢相,只保留了观文殿大学士、中太一宫使虚职。 后来蔡京这老匹夫,借徽宗皇帝给赵相公送茶药之机,竟然买通黄门,在与酒里下毒,害死了赵相公!呜呜” 程风赶紧抚背宽慰,道“老爷子,别激动,别激动!人死不可复生,您这大活人得保重身子!在这牢房里,缺医少药,病了可就不好玩了!” 殷烈天深深喘了几口气,待情绪稍微平复,又道“赵相公临终前,将一密封铜管转交给我和管家赵忠,让我送给赵家大公子赵明诚。” “等等,赵明诚?他的夫人是叫李清照吗?”程风忍不住打断话问道。 “咦?!真奇怪!你怎么知道我们赵家大儿媳妇的名字?”殷烈天一脸惊疑。 “额,这李清照的词婉约清丽,文采斐然,在我老家流传甚广。” 程风赶紧搪塞过去,心中暗自嘀咕,宋人谁知在后世这李清照比她当过丞相的公公可有名气多了! 看来这“立德、立功、立言”三立中似乎“立言”更加牛一些! 殷烈天是一介武夫,对诗词歌赋并不了解,但听夸奖他赵家大儿媳妇,心中也满是骄傲和高兴。 哈哈一笑后,他接着道“赵相公向我们嘱咐,这铜管里装有重要物件,一定要我亲手转交给明诚公子。 天杀的贼!赵大人一去世,管家赵忠便迫不及待地向蔡老匹夫告了密。 蔡府人多势众,派来众多门客高手,乔装打扮,趁夜破门突袭。 当日一战,老子应对他们围攻,一双铁掌不知打死多少人! 最后老子力竭被擒,暗地里给关到这里,不时拷打审问,追问我铜管下落。” 他深深地看了一眼程风,压低了声音道“这铜管,我藏在赵府一隐秘处,你逃出去后取到手,帮我送给小相公赵明诚,他现在隐居在青州老家。 记着!千万不要正大光明地上赵府找这铜管,必须是晚上偷偷进去取。 蔡京这老狐狸肯定在府里布下了耳目,我不想给老夫人惹麻烦!” 程风揉揉鼻子,暗地寻思“不知这一根破铜管里装有什么宝贝?竟能让蔡京大动干戈!” 第九章 破狱 铜管里的秘密,赵挺之临终前肯定是告诉殷烈天和管家赵忠了,要不然赵忠怎么会这么着急去邀功呢? 不可能堂堂的公相蔡京,一听同事有个铜管就开抢吧?以蔡京的财力,一个金管都未必看在眼里。 哼!这疯老头肯定是还不放心自己,没有将实情告诉我。先不跟他计较了,想办法出去再作理会吧。 程风想了半晌,道“蔡京必定是想把这铜管据为己有,所以不敢正大光明地抓捕审问,才把老爷子您塞到这个县城牢房里。 他是有名的权臣,下毒害人、强夺财物,所谋划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我愿意帮您取这铜管。 只是我怎么出去?这事您是如何打算的?” 殷烈天轻哼一声,道“很简单,我拼了老命,用铁掌把木柱打烂,你钻出去把当值的两个小牢子杀了,自然可以逃出去。 我看你身手不错,这几日我也没白教你鹰爪功,杀掉那两个小子应该没问题吧?就不知道你胆量如何?” 程风摇了摇头,轻声道“不妥!破门的动静如此之大,万一有所迟滞,必然打草惊蛇。只要有一人逃脱报信,这事就办不成了。” “哼!你是以为老子的铁掌不利吗?”殷烈天一听就不高兴了。 程风一脸讪然,忙解释“额!后辈没有那个意思!毕竟手掌是肉长的,打烂了多疼啊!没必要!没必要…… 再说了,这样安排,您老爷子也走脱不了。您这锁骨上的铁链怎么办?要弄断它可没那么容易!” “哼!只要你能帮我把赵相公的遗愿了了,我殷烈天死而无憾,管我这个黄土埋脖子的老头子作甚!” “我有一想法,老爷子您看成吗?”随后,程风压低声音,凑到殷烈天身边细细耳语道。 “不错!没想到你小子虽然有时失心疯,但脑瓜挺灵的!”殷烈天听后当即大加赞同,看向程风的眼神里也多了两分赞赏。 “哐当!”一声瓷碗摔碎的声音,紧接着就听见程风大声呼喊着“救命!快来人啊!”,声音中充满了恐惧,随即慢慢低沉了下去。 过了半晌,方才听见何押狱喝道“发生什么事了?吵吵嚷嚷的!” 他和当值的马押狱挎着刀,一摇一晃地走了过来,只见程风瘫软在地,双手撒开,不省人事。 摔碎的瓷片散落一地,殷烈天正蹲在角落里狼吞虎咽地嚼着炊饼,嘴里含糊不清地骂道“臭小子,敢跟老子抢东西吃,活得不耐烦了!” 见状,何押狱和马押狱相视一笑,神色之中掩饰不住的得意。 两人大咧咧地把牢门打开走了进去,何押狱俯身试了试程风的鼻息,见还存有气息,不由眉头一皱,把头挨下去听程风是否还有心跳。 程风在此时突然发作,左臂紧箍着何押狱的头,右掌如刀,闪电般砍向何押狱的后颈,何押狱立刻昏死过去。 站在门口的马押狱见事发突然,慌慌张张地转身就跑,程风迅速伸出右脚,将其勾倒在地,随后像豹子一样蹿出,骑在马押狱的背上,双手抱着他的头向右使劲一拧,只听见颈椎“咔嚓”错位的声音响起。 颈椎是连接人体躯干和头颅的主要关节,中有椎动脉、椎静脉和脊神经通过,受到打击时,轻则错位折断,使人瘫痪致残,重则死亡。 而用交错力突然旋拧颈部,使颈椎脱落,可立即导致死亡,这是中外特种部队惯用的必杀技。 事关生死存亡,必须一招制敌,所以程风一出手便是痛下杀手,直接攻击两人的颈椎要害。 殷烈天眼睛圆睁,神色大惊,霎然间,程风好像变了一个人! 原本温顺谦和的眼神变得凌厉万分、杀气腾腾,干掉狱卒的手法也是干净利落、凶狠残忍! “这小子究竟是何方来历?!”恍恍惚惚间,殷烈天似乎有些看不懂。 程风抽出马押狱身上的腰刀,对着铸在铁柱上的接头,开始猛砍系着殷烈天的铁链,顿时火花四溅,“铿铿!”之声响彻牢房。 牢房里的其他囚犯们注意到这边的情况,纷纷嚷嚷起来,有“哐当哐当!”地使劲摇晃着牢门的,有大声呼哨叫好的,有低声恳求打开牢门的。 程风不想被他们坏了自己的计划,挥舞着手中的腰刀,转身喝道“都闭上鸟嘴!不安静的,老子先捅了他!” 囚犯们看着金刚怒目、满身杀气的他,顿时鸦雀无声,安静下来。 他紧接着砍铁链,“吭哧吭哧!”地砍了半天,腰刀都砍卷了刃,铁链却毫发无损,不由心中暗骂,“他娘的!看来这铁链怎么如此坚硬?看来不是用一般的粗铁制成。” 殷烈天在牢房里看见外面一幕,心中有些感动,但双手仍将地面拍得震天响,大声喝骂道“直娘贼!你小子赶紧滚出去!我的事情比你的命重要!” 对他的吼叫,程风置若罔闻,一门心思想把铁链斩断。正没奈何之际,他突然瞥见牢房墙角有一堆过冬采暖剩下的煤,脑海里不由灵光一现。 他赶紧拖过押狱们用的大木盆,从水缸里舀了半盆水,搬到殷烈天所在的牢房门口来,把靠近殷烈天身体一侧的一大段铁链都盘在冷水中。 接着把椅子桌子拆了,围着靠近铁柱一端的铁链堆好,再铺上大量煤粉,顺手取下一盏油灯,往上一丢,“轰!”地燃起一团大火。 程风打算把一段铁链烧红变软后,再用刀砍断。 铁传导热量快,为了不烫伤殷烈天,用木盆中的冷水起到降温作用。 程风刚开始看见煤还有些诧异,殊不知宋朝时的北方已经把煤普遍应用到家庭燃料、铸铁、烧瓷等生活生产各个方面,北宋的东京至少分布有二十多个官营的煤炭场。 木柴燃烧时火焰的温度在六百度以上,而煤燃烧时火焰的温度在一千度以上,想把铁烧红烧软,用煤比用木柴效率高多了。 即便如此,程风还是耐心等了十多分钟,才把烧红的铁链从火堆里拨拉出来,用钢刀猛砍。 “叮叮当当!”火红的铁花四溅。 这时的砍击效果比刚才要好,每一击铁链都能凹进去一点,但进度依旧很慢。 程风满头大汗,心中着急起来,随着时间一分分地流逝,被人发现的概率在大幅增加…… 第十章 出狱 正在程风手忙脚乱之际,斜对面的牢房内传出一阵斩钉截铁的声音 “这位壮士,砍不动的!俺整日里与这铁家伙打交道,你放俺出来,俺来助你一臂之力!” 程风借着昏暗的灯光看过去,只见一身材魁梧、肌肉健硕,赤裸着上身的大汉站在牢门口,正目光炯炯地看着自己。 他当下寻思,现在也没别的办法,多一个帮手多一分力量,这汉子孔武有力,或可以帮上忙,但不能放太多人出来,否则局面没法控制。 他朗声道“多谢兄弟相助!但暂时只能放你一个人出来,免得众人四散逃开,惊扰了官差。” 说完,程风从何押狱腰间摸出一串钥匙,去开大汉所在的牢房。 待走近了一看,只见那大汉紫色面皮,浓眉大眼,异于常人的是,脸面、脖子甚至胸膛上全是星星点点的伤疤。 程风心中一动,边试钥匙开门,边问道“敢问兄弟高姓大名?” “汤隆!世代打铁,江湖人称金钱豹子。”那汉子干脆利落地回答。 “梁山好汉中的金钱豹子汤隆?!书上的人物今个儿可算是见到活的了!” 程风心中虽有些小激动,但仍表现得平静,忙拱手道谢“多谢汤兄弟相助,程风在此感激不尽!” 汤隆一摆手,道“甭客气,救人要紧。兄弟,你先把铁链再烧一烧。俺去寻点趁手的家伙。” 说完,他走到押狱值守的小厅内四处踅摸,发现两个练力气用的石锁,拎起来掂量掂量,约莫三十斤,顿时脸上有了笑意,看来他对这份量还算满意。 回到铁链处,汤隆示意让程风掌着刀,刀刃立在铁链上,他拎着石锁使劲往下一砸。 “啪!”铁链毫不费劲地断为两截。 程风赶紧把连着殷烈天身体的那段铁链放进冷水里降温,待温度降下来后卷成一团,走进牢房,把殷烈天扶了出来。 站在一旁的汤隆抱着双臂,看着程风忙乎,笑问道“壮士打算投奔何处?” 程风没有接话,反而问他“这大晚上的城门关闭吗?晚上在街上行走方便吗?可以冲出去吗?” “束城县有城禁、无宵禁。晚上各种门店都营业,行走无妨,就是出城麻烦点。 不过现在承平日久,守门的官兵不多、武艺不精,强行冲过去没问题。” 说起冲关一事,汤隆的脸上竟然毫无畏惧之意,如同家常便饭一般,一看此人就是目无法纪、藐视官府之人。 出城去往何处?程风心中一片茫然,误打误撞来到宋朝,结果首先进了监狱…… 之前一心想着逃出来,但逃出来后去往何方?从事何业?全无打算。 目前唯一摊上的事就是得去汴梁帮殷烈天那疯老头子取那破铜管,可如何去?哪来的盘缠?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还毫无概念。 汤隆虽是个心直口快的汉子,但长期混迹江湖,善于察言观色。 他见程风踌躇万分,便道“县城正东十里有一座汤记铁匠铺,在那可以落脚。 壮士若不嫌弃,可以随俺一同前往。牢里还有我两位心腹兄弟,可以找一副担架,把老爷子抬过去。” 程风听闻大喜,自己一个人背着殷烈天行动不便,也没个去处,去汤隆那正好可以躲藏几天,自己也可以有时间了解了解这个陌生的大宋社会。 程风向汤隆郑重地一拱手,笑道“如此甚好!大恩待后报!只是还有一事还请汤兄相助。” “但说无妨!”汤隆是个直爽人,他的言语一向简洁有力。 “还望汤兄帮忙把老爷子护送出城,我还有些重要物品须找单圭这狗官讨回,事成之后我再去城东铁匠铺找你们。” 汤隆一听,大吃一惊!这汉子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哪有刚出牢笼,又闯虎穴的?! 他对程风的胆气佩服得五体投地,忙道“好汉子!需要汤豹子陪你走一遭吗?” “不用不用,汤兄帮我把老爷子送出去,我了无牵挂,更容易放开手脚,程风自有分寸,不会出事的。” 殷烈天在旁一听,哈哈一笑,“好小子!你真够胆!老夫没看错你!去吧!不用管老子!不过你得好好回来,别忘了老夫托付你的事!” 程风冲他呲牙一笑“老爷子请放心,程风一定会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当下,两人商定好计划,程风溜出牢房后,汤隆和手下做了一副担架,将殷烈天抬着,再把所有牢房打开,一大伙七八十人分散开来,悄悄向城西门摸去。 在城门集合后,一声发喊,这拨人抢开了城门,一窝蜂跑了出去,各奔东西了。 那守城的三四名士卒多是当地土丁,未经阵仗,被眼前的局面惊得目瞪口呆,全身动弹不得。 中国古代的县衙多是“前衙后邸”。各县衙门均以大堂、二堂为知县行使权力的治事之堂,形成前衙。 二堂之后则为内宅,是县官办公起居及家人居住之处。 监狱居南,均设于大堂西南方向,故俗称“南监”。 程风提前向汤隆打听好大致方向,找块布蒙了面,提着一把腰刀,从牢房里钻了出来。 此时正值不冷不热的四月天,月朗星稀、和风细细,他深深呼吸了一口清新自由的空气,辨明方向后便向县衙内宅方向摸去。 一座县衙的内宅规模并不小,前前后后共有二十多间房子,一片漆黑中只有一间大宅子还亮着灯,程风打算先过那里去看看情况。 待摸到亮灯宅子的窗前,他在窗户纸上轻轻戳开一个小眼,凑过去一觑,见那房中亮堂堂地点着灯烛,一男一女正在坐在桌旁吃酒。 桌上放着一个铜锅,油汤“咕噜咕噜”地直冒泡,水汽蒸腾,雾气弥漫。 “我去!在吃火锅啊!”闻着从纸窟窿里传出来的香味,程风的肚子顿时“咕咕”直叫,发出抗议。 那两人边吃菜喝酒,边说笑着,不时还来个“皮杯儿”。 那女子不知从碗里夹了一筷子什么东西喂进男子嘴里,娇滴滴地道“春宵劳累,老爷多吃点,补补身子!” 男子搂着女子的肩头,手里狠狠地捏了一把,笑道“哈哈!好好好!紫玲知情识趣、温柔体贴!不愧是我的心头肉儿!” 第十一章 火锅 程风闻声定睛一看,那男子正是单圭!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他握着刀柄的手不由得紧了紧,正是这个不分黑白,一心贪财的狗官想夺走自己的东西! 既想要我的财物,还想要我的命!既然如此,就别怪我以牙还牙了! 程风半弓着身子,悄悄小步移到门前,轻轻试了试,发现里面上了锁,若要强行撞进去,恐怕动静不小。 正在苦思良策时,一阵轻快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地传来,程风赶紧找了个黑暗的角落藏了起来。 那人站在门口,听见里面的声音,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敲起了门,“老爷,出大事了!”一个公鸭嗓声响起。 “他娘的,出什么事了?慌里慌张的!”单圭兴致正高,现在被人打断,语气极为不耐烦。 那人犹豫了下,硬着头皮道“老…老爷,县牢里跑了犯人!” “他娘的!辑盗是县尉的事,管束犯人是差拨的事,你快去通知县尉、差拨,追捕逃犯!有什么情况天亮再说!” “呃……”公鸭嗓还想再解释解释。 “还不快滚?!再不滚拧掉你脑袋!” “唉……小的这就去!”公鸭嗓叹了口气,转身跑了出去。 见公鸭嗓走远,程风蹲伏在门口,等待单圭穿衣出来。可过了一小会,里面又传来淫笑打闹声。 程风简直无语,单从束城县来看,北宋晚期的底层统治已完全糜烂,官不履职、不尽责、不担当,极尽推诿、敛财、享乐之能事。 同时代的岳飞曾愤愤而言“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死。不患天下不太平!”其实更要命的是文官不仅爱钱,还不认真干活,难怪偌大个北宋面对辽金都是一触即溃。 程风心中暗道“既然你不回来,那我就进去吧!”他起身走近,敲起门来。 “谁呀!”里面单圭不耐烦的声音响起。 “老爷,河间府里送来紧急公文,须您立刻过目!”程风模仿公鸭嗓的声音答道。 “明早再说不行吗?” “送文来的差人说此事十万火急,等着您见文答复后回去复命!” “他娘的!这大半夜的让人活不活!”单圭嘴里嘟嘟囔囔的,披了件衣服,不情不愿地开了门。 单圭一开门,赫然发现一把闪亮亮的钢刀压在自己的肩上,刀刃紧紧地抵着自己的脖子,刚要开口,一张大手就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程风把单圭推进去,用脚把门带上。 那桌边叫紫玲的丰腴美女见到这一幕,顿时脸色煞白,刚要叫唤起来,就被程风低声喝住“想要命就闭嘴!” 她生生地收回了喊在嘴边的话,浑身吓得发抖。 程风瞥见床边还放着一柄软皮鞭子,顿时明白这两人刚刚在玩什么游戏。 他喝道“你过来!拿你手里的皮鞭,把单圭的双手绑在床头。绑紧点!” 紫玲颤颤巍巍地走过来,按照他的话把单圭绑了起来。 程风在一旁把皮绳扯了扯,确认单圭挣脱不了后,从床上扯过一条丝绣抹胸,把单圭的口给堵上了。 做完这一切,他方松一口气,见桌上的铜锅里“咕噜咕噜!”地冒着气泡,一旁还摆满了各式供涮吃的菜品和胡饼,见了肚子不由“咕咕”直叫唤。 他轻骂了一句“饿死了!老子多少天没见过荤腥了!不管怎样,先吃一顿再说!” 随即,把腰刀刀头往炭炉里一插,在房里寻了几条丝布,边拉扯着布巾,边踱步到紫玲身边。 紫玲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跪在地上求饶“好汉!小女子出身风尘,赚的都是些辛苦的皮肉钱,平生并未做过什么害人的事。 还望好汉怜惜,放一条生路!好汉活我之恩,无以为报,若不嫌弃,任你索求。” 程风沉着脸并未答话,一语不发地将她的眼睛蒙上,手绑上。 紫玲媚眼一抛,笑道“原来好汉喜欢这一口啊!紫玲自当好生服侍!” 程风轻轻一笑,又将她耳朵堵上,心道“这女子必定是见惯风月的老手。可惜老子饿得两眼冒金光,哪里还有闲心想那男女间的事?!” 紫玲见自己耳朵也被堵上了,顿时懵逼,心中嘀咕,“堵耳朵?这是什么新玩法?!” 程风大咧咧地坐下,扯下脸上的蒙面布,端起盘子把生菜生肉一股脑地往锅里一倒,自顾自地大吃起来。 他这才发现,宋人拥有的食材非常丰富,凡是现代有的,那时候差不多都有了。 切成薄片的羊肉和牛肉、萝卜片、白菜、菠菜、生菜,用酒、酱、椒等调料拌一下,就着和后世芝麻烧饼一模一样的胡饼吃,满口生香。 风卷残云、吃饱喝足后,程风把嘴一抹,把腰刀从火炉里抽出来,走到单圭面前,把火红的刀头径直往他小腿上一贴。 “嗞!”屋里顿时弥漫着皮肉烧焦的味道。 单圭全身因为疼痛不停地抖动起来,嘴里像小狗一样呜呜地叫着。 根据以前所接受过的审讯和反审讯的训练,程风很清楚,要想快刀斩乱麻,必须出其不意地狠狠地来一下,瞬间击溃被审讯者的心理防线。 这招果然奏效,单圭把原本打好腹稿的各种威吓、欺瞒、哀求的策略全都抛之脑后,一心只想求得一条生路。 程风低声道“我问一句你答一句,若喊叫,便把烧红的刀插你喉咙里!同意的话就点点头!” 单圭像鸡啄米般连连点头,程风一把扯下单圭口里的抹胸,单圭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脸上的肌肉不时因疼痛而抽搐着。 “说!我的东西都放哪了?” 单圭一听这话,方才看清眼前这凶恶之徒竟然是之前审问过的那个叫程风的犯人,心里头是一百个后悔,为什么不抓紧把他在牢里解决了?! 但他此时不得不低头,赶紧求饶道“还望好汉饶命,那些个奇怪物件在下官床底的木箱里。那铁拐杖和刀就撇在床底下。” 程风走到床头一看,确有个红色的小木箱,狙击枪和弯刀正搁在箱子上面。 他将狙击步枪和弯刀提了起来,抚摸着冰冷的枪身,心中涌起一阵温暖,这些从前世带过来的东西,对他的生命有着特殊的意义。 为防止走火,他将枪的保险关上,然后将弹匣打开检查了下,发现里面空空如也。 赶紧拉开枪栓看了一眼,叹了一口气,里面竟然只有一颗子弹! 弹匣的容量是五发,当日他开了四枪,所以只剩下了这一颗子弹。 受袭的那日,由于下车是去吃面,自己身上并没有带备用弹匣,全放装甲车上了。 他顿时有些沮丧,没有子弹的枪和烧火棍没啥区别? 不指望,凭借宋代的科技,自己能够造出步枪子弹来。 好吧!一把只剩一颗子弹的步枪,一把刀,这就是我的开局吗?要是给来五个农民、一条狗该多好? 额,好像想多了。有些乱入 第十二章 复仇 程风发了一会怔,随后将床底下的箱子拖出来打开,只见里面摆满了各色首饰、小摆件,均为金、银、玉制,应该都是些值钱的玩意儿。 他很快找到了勋章、手表和药片,将这些小物件小心翼翼地揣进自己的口袋里,一脚将箱子踢回床底下。 单圭腆着脸,讨好地道“好汉,下官有眼不识泰山,前日冒犯了好汉,完璧归赵、原物送回,还望好汉恕罪!箱子里的东西,好汉若有钟意的,尽管取走!” 程风并未理他,而是飞快地将步枪分解拆卸成一个个便于携带的零部件。 看着程风熟练地摆弄着那根“铁拐杖”,还能从上面掰下不少零碎来,单圭惊得瞠目结舌,不知眼前这怪人究竟是何方神圣,这“铁拐杖”又是何等仙器,赶紧在那忙不迭地求饶。 程风扭头冲他嘻嘻一笑,“听说你单圭不顾官声、不惜民命,刮地三尺、无财不贪,不止这点东西吧? 哎哎哎!你先别急着回答我,还想不想闻闻烤肉的味道,自己考虑好。” 说着,“哐当!”一声,他又把刀头重新扔进了炭炉。 单圭一看,全身吓得汗如雨下,双腿不停打颤,他可不想再尝这铁板烤肉的味道,赶紧道 “书架后面有个暗门,里面是个银库,所有的钱你都拿去,只求饶我一条狗命!” 他心里打着小算盘,这金银之物分量沉重,这强盗孤身一人,能取走多少?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自己能活下来,占着这个官位,损失的钱都能再搜刮回来。 程风拿着一盏油灯,疾步走到书架旁,用劲往旁边一拉,一个隐蔽得很好的暗门出现在眼前。 推开进去一看,里面是个约十平方米的小仓库,除了堆些绫罗绸缎、丝锦布帛,还摆放了一个黑色大木箱和两个与刚才一样的红色小木箱。 他分别打开一看,大木箱里摆满了穿成串的铜钱,一个小木箱里面都是满满的银铤,另一个小木箱里面是半箱金铤。 捞出一个金铤来端详,圆首束腰的片状,长约七厘米,宽约三四厘米,厚约一厘米,重约四百克,刻款有“韩四郎”、“十分金”、“重拾贰两”的字样。 程风琢磨了下,估计“韩四郎”是金银匠名,“十分金”表示足金,“重拾贰两”表明了重量。 标明成色、铺名、工匠名不仅可以提高金银铺的信誉,显示其成色的可靠性,而且可以彰明店名、扩大知名度,具有一定的广告效应。 程风“啪!”地一声把箱子盖合好,钻出库房,双眼紧盯着单圭,不紧不慢地走回他面前。 单圭神情十分紧张,连声道“好汉,这是下官所有的财宝,全都交给好汉,绝无一文钱的隐瞒!” 看了看这库房里财物的数量,程风估计他没有欺骗自己,自己并不想杀人,但自己从来对人性不报以不切实际的幻想。 可以预料的是,单圭一旦逃得性命,重新做回县老爷,第一件事就是绘制自己的头像,四处缉捕,抓到自己后必定会疯狂报复。 到时是小刀割肉把自己制成肉片还是放在火上慢慢烤?这是到时单圭需要思考的问题。 所以单圭必须死!身处乱世,身不由己,这时候自己不能怀有妇人之仁,拿自己的生命为赌注去做博弈。 一不做二不休。从暴力越狱一开始,程风就放弃了走和平路线。没办法,这也是被单圭一而再、再而三逼出来的。 程风对单圭点点头,微笑道“单大人,我相信您,感谢您的坦诚。我会以实际行动报答您的。” 单圭大舒一口气,尽力谄笑着,生怕程风随时改变了主意。 程风慢慢地转到单圭的身后,猛地拿起那条丝绣抹胸从后勒住单圭喉头的上方,猛烈压迫颈部,引起他迷走神经反射,使他心跳骤然停止。 他兑现了自己的承诺,这种方式比通过单纯压迫呼吸道引起窒息而亡要快得多,痛苦也小得多,以最放松的方式给单圭留了个全尸,这算是对单圭最好的回报吧。 短短几十秒,单圭罪恶的灵魂便挣脱了肉体的束缚,自由自在地飘向了天空。 见单圭的身体不再动弹,程风走向了瑟瑟发抖的紫玲,取下了堵着她耳朵的两团布,对她说 “这事和你没关系,我不让你看、不让你听是对你最大的保护,让我没理由杀你。委屈你一会,我走了后,自然会有人给你解绑。” 说完,程风在房里找了套单圭的衣服,把自己所穿的衣服换下扔进炭炉里,一把火烧了。 然后把桌上的胡饼用纸一包揣在怀里,将刀插在腰间,抱着一堆用布包裹着的步枪零件,拎了一壶茶水,走到房门前,“吱呀”一声拉开了大门。 随即“吱呀”一声又把门关上,蹑手蹑脚地反身钻进了库房,并轻移书架把暗门挡上了,成功地制造出自己已经走出房间大门的假象。 进了库房,程风心头一松,倒头便睡。 当他听见公鸭嗓向单圭报告时,就知道囚犯们越狱闯门的消息已经扩散,县尉、差拨肯定会组织弓手、狱卒关闭城门、挨户搜索。 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地方,谁也没想到凶手还会藏在案发现场。 一个时辰后,程风被外面的动静所吵醒,脚步纷杂、窸窸窣窣,房间里似乎涌进了不少人。 正如程风所预料的,县尉带人进到单圭的房间后,除了查验单圭的尸体,便询问那被蒙眼、捆绑的小妾紫玲。 紫玲已经被吓得哭哭啼啼,答得颠三倒四、语无伦次。 县尉好半天才弄明白紫玲所的毫无价值的线索一个蒙面的大汉闯进来,用刀相逼,绑住了单圭和,吃喝一番后勒死了单圭,随后已经逃之夭夭。 县尉查勘完现场后,便命人收殓单圭的尸体,把房门用封条封住,率人离开了房间,将单圭的死讯快马报到州里去了。 程风在库房里安安稳稳地休息了两天,饿了吃胡饼、渴了喝茶水,虽不管饱,但也能维持体力。 枕金靠银睡大觉,没事干就数铜钱玩,似乎过上了许多人的理想生活。 这两天他想了许多,最主要的是出去之后干点啥好?反正守着这些金银生活也毫无压力。 似乎最能确保自己走向人生巅峰的事就是去杭州买地。 依靠迁都带来的土地升值,不用辛辛苦苦地搬砖干活,便能轻轻松松地享受会所嫩模。 然后呢?然后生一堆娃吗?额!是不是太无聊了些? 第十三章 换装 到了第三天,程风看了看表,凌晨三点! 这是古代的五更天,估摸着再过会天快亮了,他赶紧包了三十根金铤、十根银铤和十串铜钱悄悄地溜出了县衙内宅。 他知道金子最贵重,所以专拣这玩意儿拿。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这三十根金铤重达三百六十两,看着不多,但价值不菲。在北宋末年可换四百多万枚铜钱,约可买五十万斤大米。 说起有关钱的事,他还发现一件奇怪的事他手里的一串钱都是七百七十枚。 “一贯钱不应该是一千枚铜钱一串吗?”程风心中有些疑惑。 后来他问汤隆才知道,北宋后期朝廷规定“悉用七十七为百”,因此宋徽宗时“一贯”不是一千个铜钱,而是七百七十个。 程风翻出宅邸的院墙,发现街上已有各色早点店在营业,不由感叹宋代商业之发达,宋人之勤劳,生活在这里还真是蛮方便的。 他径直进到一家馒头店里坐下,店小二立马笑脸相迎“客官,要点什么?我们家馒头品种繁多,有羊肉的、猪肉的、蟹黄的、酸馅儿的。” 过了这些天的牢狱生活,他也知道这宋人的馒头其实就是后世的包子,便答道“来十个羊肉馒头。” “好勒,您还要不要来碗馉饳汤?” 馉饳汤是什么鬼东西?是羊肉包子的套餐标配吗? 程风拿不准了,只好含糊不清地点点头,“来一碗吧。” 过了一会,店小二把羊肉馒头和馉饳汤端过了上来,程风一看,嘿!搞半天原来这馉饳汤就是后世的馄饨汤啊。 看来宋人的饮食和后人的差别不大,只是叫法不同而已。 他看着眼前的美食,不由胃口大开,风卷残云般将馒头和汤一扫而光。 狼吞虎咽地吃完后,他坐在店里饶有兴趣地瞧着街上慢慢多起来的各色行人。 哈!这就是宋朝啊! 这束城县不过是个小城,却也是人烟稠密、热闹非凡,能让人真切地感受到一股现代气息、市民气味和繁华气象 商铺百肆杂陈,招牌幡幌满街,穿着花花绿绿的男男女女来来往往,脸上一派从容和安详。 看着眼前的繁华景象,程风的思绪飞扬起来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 这就是中华民族在中世纪创造出的领先世界的文明!称之为巅峰也不为过! 据说,北宋的城市人口能占总人口的两成,而一直到民国,这个数字才回升至一成! 可惜啊!十年后,北宋国都被金国攻占,徽钦二帝被俘虏,这等美丽的世界就此毁灭。 从此汉人就窝窝囊囊地偏安江南,被女真人、蒙古人按在地上反复摩擦,直至崖山之战,赵宋王朝彻底灭亡。 由此可见,历史的车轮一旦倒退,这倒车一开就是千年啊!这重要的转折点便是十年后的靖康之耻! 现在自己穿越到北宋末年,将亲眼见到这个历史大崩溃发生,是幸还是不幸? 一阵感叹过后,有一个不屈的声音在他心中响起自己能不能为祖宗们做点什么?能不能以一己之力改变历史的走向? 让野蛮少一点,让文明多一点;让黑暗短一点,让光明久一点! 让这些写汉字、说汉语、穿汉服的华夏子民始终扬眉吐气地立于世界之林! 想得越多越愤懑、越激动、越焦急! 渐渐的,一股激愤之气在他胸中激荡!一种历史使命感在他心中滋生! 让他忍不住想要大吼一声,方能消融历史遗憾带来的心中郁结! 其实,他都忘了,他现在不过是个逃犯而已! 兄弟,你想多了! 他正看得起劲,想得入神,店小二端上一小碟糕点,殷勤地笑道“客官,这是本店赠送您的江米糕,欢迎您以后常来惠顾!” 这店家也是看人下菜,宋朝疆域太小,没有大规模养羊的草场,有限的草料也拿去喂马了,所以羊肉主要靠进口,价格自然在肉类中最贵。 一斤羊肉要三百文,这程风一上来就点了十个羊肉馒头,加之衣着华丽,一看就是个有钱的公子哥。 所以店家有心讨好他,热情地赠送餐后小点心,以期他能成为回头客。 程风心道“这店家倒是真会做生意。” 他夹了块江米糕尝了尝,只觉香糯黏滑,十分好吃,就是有些粘牙。 他吃着江米糕,又坐了半晌,程风看见一挑担卖酒的商贩走了过来,那人身形和自己差不多,心中一动,忙将他招呼过来,笑问道“小哥,你这酒怎么卖?” 那商贩将担子放了下来,笑嘻嘻地伸出一张手来比划了下,“客官,俺这是上好的大酒,五十文一升。” “你这担子酒共有多少?” “前后各两斗,共四斗。” 一斗等于十升,程风盘算了下,这担子酒将近两贯半铜钱,便道“小哥,我给你三贯钱,你连担卖我,如何?” 一听有这好事,那卖酒的忙不迭地点头,笑道“客官好大方,那敢情好!” 程风笑眯眯地道“不过,我俩的外衣得换换,我想体验一下卖酒的感觉,假扮也得扮到底。” 那卖酒的伙计打量了一下程风,看他上下穿的都是丝绵,心中一阵狂喜,这生意太划算了! 真是老天掉下个大便宜!这些有钱人真是猪油蒙了心,当下便脱了衣服与程风换了。 “对了,你挑着这酒一般走哪条路?卖给谁?”程风接着问道。 “客官,俺这酒好卖的很,一般俺就出北门,一路走一路卖。 等到城北五里地那有个孙家庄,是给县城供应燃煤的大家大族,人丁兴旺,壮男丁多,加之当家的孙员外嗜酒如命,剩下的酒基本就卖给他们了。” “很好,没别的事了。”说完,程风微笑着递给卖酒的伙计一根金铤,“麻烦!给找下零钱。” 一见那金铤,那伙计眼睛都直了,一脸奇怪地看着他,道“俺的爷,您是消遣俺吗?这大的钱,俺怎么找的开?谁上街买东西不都是拿铜钱吗? 金子那都是官家用的,用于缴税、赏赐、上贡等开支。俺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大块的金子!” “额,我去!原来在宋朝主要流通货币是铜钱,金银不直接用来买东西! 被骗了!那些古装戏里不是动不动就扔一锭银子出去吗?老子本想扔金子出去威风威风的,结果闹出这个笑话。 幸好自己顺手还拿了点铜钱,不然拿这么多金银出去花,不仅惹人注目,而且还会被人当怪物看。” 程风擦了擦脸上的热汗,赶紧从包里掏出三串铜钱来。 卖酒的伙计将钱收了,便欢天喜地奔青楼巷子里去了。 程风将店小二叫过来,让他包两斤江米糕带走,一并结账。 店小二见程风换了这身打扮,突然从一个富家公子变成了卖酒的挑夫,不禁惊得目瞪口呆,好半天才缓过神来,奉上江米糕,总共收了四百文铜钱。 有了刚才的经验教训,程风规规矩矩地拿铜钱付了账。 出了饭馆,程风挑着一担酒四处转了转,找了个街头巷尾的僻静处,里外收拾捯饬了下,便晃悠悠地走向了城门。 第十四章 出城 城门的戒备依然森严,站岗的兵丁挨个检查盘问出城的人。 “站住!桶里装的什么?”一兵丁拦住了程风,他上下打量了下程风,“你哪里来的?出城干什么去?怎么看你这厮这么面生呢?” “官爷,我是孙家庄煤场新雇的伙计,老爷有几天没喝上好酒了,差我进城买担酒回去。” “把桶盖揭开瞧瞧!”兵丁手扶着刀柄,一脸狐疑地看着他。 程风面露难色,赔笑道“官爷,这不太方便吧,这桶盖揭开,飘进去不干净的东西,污了这好酒,我这差事就干到头了!” 说完,他悄悄地往兵丁手心塞了几枚铜钱。 兵丁接过钱,掂了掂,犹豫了下,一摆手,不耐烦地喝道“快滚出去吧!” 程风忙不迭地笑道“多谢官爷!”抬腿就往城外走。 “慢着!”突然一声大喝,惊若霹雳! 程风吃了一惊,下意识地怔在那里不敢动了,转过身去看。 那放程风走的兵丁头上挨了一顿爆栗,打他的人满脸横肉、挺个肚子,看那气势大小是个官儿! “城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放跑了凶手,我这县尉当不久,你们也别想好过!” 说罢,那人眯着眼上下打量了一下程风,道“伙计,看着你有点面熟啊,我们是在哪里见过吗?” 程风心里咯噔一下,“坏了,是不是当日单圭庭审时县尉也在庭上?” 他强作镇定,赔笑道“小的是孙家庄新来的小伙计,哪里有福气能见过官老爷呢?刚刚那位军爷还说见我面生呢!” 县尉围着程风转了一圈,猛地把酒桶盖揭开,顿时酒香四溢。 他低头一看,里面是清澈见底的酒水,并无它物,只得悻悻地把酒桶盖放下,摆摆手,懒洋洋地道了声“走吧!” “多谢老爷!”程风不急不慢地担着酒出了城门。 一路向城东行了五、六里地,“啪”地一声,扁担终于承受不住两头的重量,断成两段,两桶酒则翻到在地,流得满地都是。 程风赶紧把粘在桶底的金铤、银铤抠下来,放进包裹里。 原来他见酒桶底圈甚大,且下沿与桶底有两寸高的空间,在城里用江米糕作为黏合剂,将这些小件粘在了桶底,躲过了城门口的检查。 至于狙击步枪的零部件和弯刀这些大件,他用油纸包好,找了棵僻静处的树,在树下挖了个坑,埋了进去,并做好了标记。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在程风眼里,至少目前来看,这金银比枪和刀要宝贵多了。 也得感谢单圭的友情赞助,自己手里若没有一枚铜钱,便贸贸然地出狱生活,还真没法子活下去。 嗯,曾经也想过,摆个烧烤摊不错,但那也得有本钱啊! 身上既然没了担子,脚下的步伐便快了许多,不多时,便见路旁有个店面,远远听见“叮叮当当”的金属敲击声。 走近一看,门上挂着一横匾——“汤记铁匠铺”。 “就是这了!”程风心道。 铺子面积不小,墙上挂着打成的镰刀、锄头、菜刀,地上横七竖八地堆着铁砧、铁锤、钳、凿等工具和毛铁。 几个赤膊大汉正小锤敲、大锤砸,锻打着一块块通红的毛铁,四溅的火花迸出老远。 小锤叮叮当当,大锤铿铿锵锵,恰如一阵天衣无缝的合奏。 这时,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迎了上来,躬身笑道“客官,想打点什么家伙?锄镰锯斧,刀锚钉勾,本店无所不精,价格公道。” “天地洪炉精铁炼”,程风没接他的话茬,直接道出汤隆所教的接头暗语。 “火冶精纯钢如棉”,老者立刻收敛了笑容,肃容答道。 “日月锤炼锻万千”! “神器铸于太和巅”! 见暗语对答无误,老者低声道“阁下便是程爷吧,请随我来,汤爷候您多时了。” 程风微微点头,随老者穿堂入室,曲曲折折、七弯八拐地来到铺后的一间暗室,推门而进,只见汤隆和殷烈天正坐在一张小床上。 见到程风,原本盘腿坐在床上的汤隆心中大喜,一跃而起,道“兄弟,可见到你了! 听进城打探消息的弟兄说,单圭在屋里被人宰了,俺估计就是你干的,一直担心你能不能逃出来,这下见到你就放心了!” 坐在床边的殷烈天只是轻轻哼了一声,“你小子命大啊!”言语虽然听着冷淡,但能感受到其中暗含着一丝喜悦。 程风微微一笑,放下身上背的包袱,神情轻松地道“束城小邑,一群草包,岂能困住我?只是糟蹋了两桶好酒,原本打算挑回来一起痛饮一番!” 见汤隆和殷烈天一脸疑惑,程风便将如何使计脱身的过程娓娓道来,听得他俩抚掌大笑。 “俺这可不缺好酒!来来来,今天不醉不罢休!王叔,去买一桌好菜,再来两坛好酒来。”汤隆一听喝酒,大为兴奋。 不多时,那叫王叔的老者拎着几包卤牛肉、炙鸡、燠鸭、獐豝、鹿脯等荤菜,再从床底下搬出来两坛泥封老酒,整置了一桌酒菜。 三人边吃边喝,一直从中午吃到下午。 期间论了年齿,汤隆三十岁,比程风长了六岁。 程风饮了些酒,心中也是感慨万分,从后世来到北宋的这段时间,大多时候都活在饥饿、死亡的危险境地。 直到现在,才有了片刻的放松和安宁,自然是得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好好放松一下紧绷的神经。 一切仿佛是梦游幻境,一起蹲监、一起逃亡的特殊经历,竟然让自己和眼前的一老一壮有了一段生死交情。 不知什么时候,殷烈天已经仰面倒在床上,沉沉睡去,打起呼噜来。 程风和汤隆出屋透气,两人负手并肩站在屋檐下,抬头望去,西边的云彩像层层的海浪一样在天际卷涌,落日余晖绽放出火焰般的色彩,温温柔柔地洒遍了宁静的院子。 过了半晌,汤隆哈哈一笑,开口道“傍晚烧霞,干死蛤蟆,明天又是个艳阳天。” “朝看水东流,暮看日西坠,明日复明日,明日能几何?”程风喃喃地道。 来到这个太平盛世的末年,自己的应该做些什么?能做什么?心中一片迷茫。 不过,他心中隐隐约约有了点答案,他就想不白来一趟,改变北宋亡国、君臣被俘,中原百姓惨遭兵火、中华文明被粗暴打断的命运,只是该怎么做还没想太明白。 汤隆虽是个粗直汉子,但也听出来程风话里隐含的意味。 他扭头盯着程风,试探性地问道“人这一辈子短短几十年,不干场大的,当回人上人,对不起列祖列宗,不知兄弟对未来有何打算?” “打算?我程风不通经文诗词,写不了锦绣文章,肯定考不了官儿,能建什么功立什么业呢? 如能想办法攒点钱去杭州买几处宅子,平平安安地做个富家翁足矣。”程风与汤隆半开起玩笑。 汤隆怪眼一瞪“杭州?!江南山水虽好,但消磨英雄气概,去那里作甚? 兄弟太自谦了,俺汤隆虽是个铁匠,但也看得出兄弟豁得出去,有胆有识,将来必是人中龙凤。” “嘿嘿,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走一步看一步吧,起风了,咱们进屋吧。” “风?!老子等的就是风!不管东南西北风,风越大,俺越舒服!” 汤隆醉眼朦胧地怪笑一声,拉着程风的手,把他拽进了屋,挪开屋角的米缸,地下赫然露出一个地洞…… 第十五章 明志 程风跟着汤隆顺着木梯进了地洞。 待汤隆点亮了蜡烛,程风直身抬头环视,发现这地洞规模颇大,里面摆放了十五个大木架,上面堆满了用油纸包好的物件。 程风拿过一个油纸包,拆开一看,竟然是一包尖锐笔直的箭头,在烛光照耀下寒光闪闪。以此推算,这地洞简直就是个超大的兵器库。 汤隆从程风手里取过一根箭头,满意地摩挲着自己的宝贝,看着程风惊讶的表情,自豪地道 “这箭头用料少,也不占地方。俺这些箭头装上木杆,立马可变成二十万箭矢,供两三千人马使用。 不过,俺汤某也有自知之明,俺就是一铁匠,不是扯大旗、当首领的料,不管是谁需要兵器,只要出钱,我就卖。” 程风抬头环视着满地窖的箭头,不由想起来尼古拉斯凯奇主演的电影《战争之王》,心道“我去!这汤隆原来是个大军火贩子!看来可以叫他尼古拉斯汤隆了。” “尼古…额,汤兄,真打起仗来,朝廷不也需要打造军器的能工巧匠,就没想过投奔朝廷,为国家铸利器、卖力气,搏个出身?” 汤隆哈哈怪笑,道“实不相瞒,俺汤家几代都以打造铁器为生,在延安府太和山上曾开过铁匠铺。 家父原是延安府一知寨,因为这打铁的好手艺,后在府都作院中任铁作作头,专司打造刀枪兵器。 这大宋官场一向以文官为尊,瞧不起武官,像打造兵器这种行当更是没有地位,家父一向郁郁不得志。 都作院的张监官为了自己发财,尽使些下作手段。 不仅偷盗材料、克扣工钱,甚至逼迫家父带领精壮手下外出为他干私活,官造兵器只用些老弱病残的工匠应付。 家父出于公心,愤而向延安府提点刑狱司举报,没想到这帮狗官上下勾结,官官相护。 监官反咬家父以下犯上,不服管教,将家父打了四十大板,逐出院去。 家父回到家中,激愤郁闷,不多时便染病西去。你说这种朝廷!值得俺效劳吗?!” 汤隆说得动情,想起含冤死去的父亲,这高大壮汉竟簌簌地流下眼泪。 程风见状,心中慨然,吏治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一个国家如果尽是张监官这种官员的话,总是忠义正直之士吃亏受罪,贪腐奸佞之徒获利得势,劣币持续驱逐良币,那离灭亡就不远了。 事实上,北宋的历史也是如此发展的,宋徽宗是个才华横溢的艺术天才,诗书画印无所不精,但不是个称职的皇帝,虽不是暴君,但算是昏君。 好大喜功、忠奸不辨,玩物丧志,骄奢淫逸,亲小人、远君子,周围围绕着蔡京、童贯、王黼、梁师成、李邦彦、朱勔等大奸臣。 这些人个个奸邪谄媚、贪赃枉法,害的民不聊生、国家危亡,正是他们领着宋徽宗一步一步地把北宋推向灭亡深渊。 一个国家有这样一个皇帝,有这样一帮奸臣,不灭亡才怪呢! 汤隆擦擦眼泪,继续道“埋葬了家父后,家兄汤兴在延安府守着祖传的铁匠铺。 俺则散尽家财,在代州、雄州、沧州等沿边州县开设铁匠铺,暗地里私铸、售卖兵器,甚至向辽、夏私贩出境。 自己四处闯荡,交结江湖好汉,一则为了及时掌握动息实状,二则建立各地销路。 这兵器,本是国家严令禁售的,原本对外走私销售的多,但这些年来盗贼四起,民生日艰、治安不靖,购买防身兵器的客商越来越多,所以生意还不错。 前日,因与人赌博玩耍,犯了口角,失手打伤了人,被拘至束城大牢,见兄弟智勇过人,便有心出手相助,望能有缘结识。” 程风暗忖,北宋虽已至风烛残年,但此时还不至于腐朽破败到极危的时刻。 汤隆敢于拎着脑袋做这刀尖上舔血的买卖,而且规模还做得不小,确实是志高胆大,不像在水浒里描写的破落赌徒,倒像个手段了得的军火商人。 在书中他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而已,自己若不是穿越而来,在这历史长河中亲自走一遭,怎么会发现他还有这等曲折背景。 他被大宋王朝的基层官场深深伤害过,所以做起事来毫无底线,无拘无束,为求重利,甚至私贩兵器与敌国。 如此一个热衷名利、手段狠厉的人,自然能做出诓骗表哥金枪手徐宁上梁山的事来。 程风缓声道“伯父忠于朝廷、忠于职守、为人正派,真是老天不长眼,好人不长久,但请相信恶有恶报,那张都监必定会有报应。” 汤隆一听,叹了一口气,道“但愿如兄弟所言。” 说罢,他声音低了下来,眼中闪着寒冽的光芒,神秘地道“江浙一带有童谣传唱,‘十千加一点,冬尽始称尊。纵横过浙水,显迹在吴兴。’ 十千隐寓万字,加一点便成方字,冬尽为腊,称尊二字,就是南面为君的意思。 睦州青溪县有一位叫方腊的好汉,常年从俺手里采买枪头、箭头,估计在密谋大事。 兄弟下一步有什么打算没?若没有,就随哥哥一起去他那看看,呼朋唤友、喝酒吃肉,也是快活得很呐!” 程风一听,脸色攸变,方腊?!那不过是昙花一现的笑话,可千万不能上他那条不成气候的大船。 他肃然道“千万不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大宋气数未尽,鹰犬耳目密布,还望汤兄小心谨慎,不要轻举妄动,以免祸及九族。 不过,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程某断言,五年之内,必有烽烟起,十年之后,必见大变故。 程风一生,不打诳语,请汤兄相信我!” 汤隆见程风说得郑重其事,心中凛然,点点头,道“且听兄弟的吧!但你此后何去何从?” 与汤隆一番交谈,对程风有所启发,他的心中的迷雾忽然渐渐散去,前路似乎清晰起来。 他思忖半晌,缓缓地道“我想先兑现对殷老爷子的承诺,去汴梁走一遭,帮他取一件物件。之后我还是想从军,在军中谋个一官半职!” 程风想清楚了,自己若没有一定地位,手里便没有足够的资源去扭转乾坤。目前,最强大的力量还是官府,必须在其中打拼,有所成就! 以自己的那点古文底子,就别想着金榜题名、侧身翰林了。 自己最熟悉的还是打仗,虽然所用的武器不同,但很多东西都是古今一脉相通,相信自己很快能够适应。 而且,乱世之中,奉行的是丛林法则!最适合建功立业的地方不是考场而是战场!最有用的本事不是吟诗作对,而是练兵打仗! 他历来是,一件事情想明白了,便不再瞻前顾后、犹犹豫豫! 投军!将来带着精锐宋军与女真铁骑殊死一搏! 以暴制暴!扛起那将倾的天下!成了他现在最坚定的选择! 第十六章 蔡京 汤隆不以为然地笑了笑,道“兄弟,你是不撞南墙不回头啊!等碰了钉子,你便知道这军功不是那么好取的!” 他见程风神情坚定、不为所动,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道“也罢也罢!先说眼前的事吧! 这汴梁离河间府有一千里地,现在虽是太平世道,但行走江湖,没件防身兵器可不行,兄弟有什么趁手家伙没?” 他突然想起程风来时双手空空,拍了自己脑袋一下,笑道“瞧俺着记性!走,跟俺上去,店里有的你随便挑。” 程风跟汤隆顺梯出了地洞,看见殷天烈手脚摊开,睡得很香,呼噜震天响。 两人相视一笑,出了房门,进到铁匠铺一现货库房内,里面除了挂摆些斧锄等农具,还看见一些刀、枪、短矛等普通兵器。 汤隆提起一杆刀,道“朝廷明令禁止私蓄兵器,但粗陋的刀枪不在此列,外出经商行走的人大多用这种朴刀。 平时当作腰刀挎着,遇上敌人则将刀拔出来,与装在杆棒上,三个丫扣牢了,便成了长兵器。” 程风挑了一把朴刀上下看了看,从外形看和大刀没什么两样,只是刀身窄长、刀柄较短,加在杆棒上可双手使用。 他仔细打量了一番,感觉这朴刀过于粗陋,不太精巧锋利,难怪不是违禁兵器。 汤隆见程风不甚满意的神情,大大咧咧地道“若没称心的,俺亲自给你打造新的。” 程风想起还埋在城里的库克锐弯刀,便将埋藏地点告之汤隆,让他等风声不紧了,派个心腹伙计取回来。 库克锐是尼泊尔的国刀,是廓尔喀人十分喜欢的近距离作战武器。作为廓尔喀雇佣兵的标准装备,库克锐弯刀被随军带往世界各地。 参加了1815年之后,几乎所有与英国有关的军事冲突,并创造出不少特战奇迹,于是由此名扬天下。 在维和部队的营地里,程风第一次见到了英国廓尔喀旅的士兵们装备的这种刀,试用了下觉得非常顺手,便将自己的军刀与他们进行了交换。 交换军刀这类小物件也算是一种联谊交流,双方长官对此都没干涉阻止。 程风从此便把库克锐军刀当作自己的作战装备,没想到这把刀跟着他一同穿越回宋朝。 程风将取刀枪一事交待完后,也不愿拂汤隆的一番好意,便道“汤兄手艺天下无双,帮我打一把刃长四寸的小刀,靠近刀柄的那一半刀刃打磨成锯齿,这样的刀能切能锯,用处很大。” 他所说的这种半齿小刀是种后世广被认可的军用刀,尤其适合于野外生存。 “哈哈,兄弟你脑袋里怎么装了这么多新奇的想法?!刚好店里新来了一批精铁,明日我亲自为兄弟精细打造!” 六鹤堂,太师府的主体建筑,有四丈九尺高,建在土山之上。 从堂上向东望去,树木葱茏、望之如云,行人纷纷,望之如蚁。 西边,拆迁了几百户民居,也建成了花园,三座高大的假山矗立在那里,山上有流水,有佳木,有鱼有鸟,景致绝佳。 这座位于阊阖门外的府邸,是蔡京常住的一栋。 因为靠近城壕,方便坐船到达汴梁城内各个角落,有时徽宗皇帝也会乘船到这里吃黄雀鲊。 这种腌制的黄雀是蔡太师最爱的美食,在这座官邸里装了有整整三间房子! 每间房子从地面到屋顶,堆满了盛满黄雀鲊的坛子! 一位英气逼人、身材高大的青年男子正轻手轻脚地顺着木梯,拾阶而上。 此人身材异常高大,按宋尺有六尺以上,约莫今日的一米九以上,身着黑色窄衣束带,下蹬一双黑靴。 待上到三楼,他绕过一道屏风,就见一个紫袍老年男子正立在一张桌子后面,微微躬身,正在细细研墨。 这人须发皆白、头挽道髻,看年纪已近七旬,但生得鹤发童颜、目光炯炯、精神健旺,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油然而生。 那青年男子快步向前,到了桌前一丈处,躬身行礼,朗声说道“武功大夫、勾当皇城司公事胡翼威,见过鲁国公。” 原来,这老者便是当朝太师、鲁国公蔡京。 这男子口中所说的皇城司,其职司极类明朝的锦衣卫,为天子亲领之心腹爪牙。 一掌宫禁宿卫,看守皇宫各门,管理进出皇宫的令牌和门号,与殿前诸班直一同负责皇帝身边警卫。 一掌刺探监察,起初,皇城司主要探查军中情状,预防阴谋叛乱,后职权逐渐扩张,由专司军情逐渐涵盖官情民事。 此时,任提举皇城司的是宋徽宗皇帝的第三子郓王赵楷,他是皇城司的首脑,但实际上具体负责衙门日常运转的官员主要是五、六位勾当皇城司公事。 那胡翼威的官阶为武功大夫,才是正七品的武官,但是权柄甚重,方能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蔡丞相搭上话。 最主要的是,他胡翼威,是蔡京提名推荐的。蔡京对他有提携之恩。 要说这皇城司的最高长官原本是勾当皇城司,一般由皇帝采取特指除授的方式亲自任命。 到了北宋末期,在勾当皇城司上面加了提举皇城司和提点皇城司两层上司,勾当皇城司的选任便降格为堂除,即文官由中书门下主持提任,武官由枢密院主持提任。 这胡翼威勾当皇城司的职务便是走的蔡京的路子,故而他张口闭口称呼蔡京为恩公。 蔡京头都未抬,也未发话,依旧在细细地研磨着手下那一方细罗纹抄手歙砚。 那砚台的纹理形似一湖春水皱起,荡漾在细美微风之中,如丝般旖旎、玉般晶莹,一看就是无上精品。 胡翼威在一旁静静地立着,不敢出声。 墨渐渐浓了,一旁的笔架上挂满着大小各异的毛笔,蔡京伸出右手,指尖在一排玉制的笔杆上巡梭着,最终挑了一只程奕狼毫笔。 饱蘸浓墨,略一沉吟,“丰、亨、豫、大”四个大字在一幅澄心堂纸上一气呵成,意气赫奕、光彩射人。 胡翼威忍不住击掌叫好,喝彩道“恩公这四个字姿媚豪健、痛快沉着,实乃神品!” 蔡京抚髯微笑,瞟了胡翼威一眼,道“说吧,事情进行的怎么样?”说完,在条纸左下角落上“太师鲁国公蔡京谨题”。 胡翼威连忙道“是,殷烈天在束城县已关押了三年有余,无论怎样严刑拷打,始终不肯吐露铜管所在,正在一筹莫展之际,没想到事情出了转机。” “是吗?!”听到这,蔡京抬起头来,将毛笔往桌上猛地一掷,双目炯炯,似探照灯般盯着他。 第十七章 兰亭序 胡翼威见引起了蔡京的兴趣,精神一振,继续道“前日,束城县牢关了一个叫程风的年轻窃贼。 不知怎的,这小子取得了殷烈天的信任,两人一起合谋杀了狱卒,逃出了束城牢房并放出了所有牢犯。 当夜,束城县令单圭被人杀死,估计也是这个年轻人所为。” 蔡京急问道“现在这两人身在何处?” “他们藏身于束城县东的一座铁匠铺。太师放心,牢犯里混有皇城司的察子,所以对他们的行踪了如指掌,现在正在铁匠铺外盯守着,一有风吹草动我这肯定会知晓。” 说到这,胡翼威面露得色,继续道“任凭他天大本事,被皇城司盯上了肯定逃不掉!加之殷烈天被剜去膝盖骨,已成废人,更不怕跟丢了他。” 蔡京微微一笑,颔首道“唔,皇城司察事之卒,布满天下,难有不明之事。你办事,我还是放心的。” 受蔡京夸赞,胡翼威正要高兴,突然听他话锋一转“当然,一个大活人,倘若忽东忽西地行走,你们也未必完全跟得住他。 殷烈天行动不便,若有所动作必仰仗那叫程风的小子,但最终他还是要向殷烈天复命,擒贼擒王,你们盯住一个残疾肯定是没问题吧?” 胡翼威赶紧正容拱手,朗声道“请恩公放心!谨遵恩公指示!卑职一定将事情办妥当。” 蔡京很高兴,笑道“很好!这幅字就送与你吧!” 胡翼威一听,颇为欣喜,心想继续拍拍蔡京马屁,笑道“多谢恩公!只是恩公不怕我辞官跑了吗?” “跑了?此话怎讲?”蔡京有些惊讶。 “恩公,前不久,您上都都知杨戬家赴宴,恭贺他荣升彰化军节度使,席间有两个小吏为您扇凉。 那两人侍奉恭谨、用心卖力,您一高兴,要过扇子,在上面为他们题了两句杜甫的诗。您还记得这事吧?” 蔡京略一沉思,微微颔首,道“不错,确有此事,怎的?这与辞官有什么关系?” 胡翼威继续道“几天之后,这两个家伙忽然阔气起来,辞去吏员的职事,去做买卖了。 旁人一问才知,他们的扇子被人花两百两银子买走了。您把这幅字送我,不怕我卖个几百两金子,也去做买卖去了?” “呵呵!”蔡京一听,捧腹大笑,轻轻踱着步子,走到胡翼威面前,拍拍他的肩膀,道“我们老了,未来是你们的,好好干!你胡翼威的未来岂是几百两金子能换的?来座金山银山倒可以考虑,呵呵!” 胡翼威赶紧拱手道“恩公七十春秋犹盛年,身体康健、耳聪目明,定能辅佐官家指点江山二百年。” 蔡京毕竟是年纪大了,听见有人恭维自己身体强健,虽然知道只是应景的讨好话,他心中还是特别高兴,这会话就渐多了。 他神采奕奕地道“二百年?!那是臭道士骗人的话。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辰一到,万物皆归泥。 我这辈子算是做到了位极人臣,金钱、权势、美色该享受到的都享受到了。 作为一个喜爱丹青的人,唯一的心愿就是只盼着在有生之年能亲眼见到王羲之的兰亭序真迹。” “恩公,兰亭序不是被唐太宗李世民随自己葬入昭陵吗?”胡翼威不解地问道。 “这就说来话长了,后梁耀州节度使温韬曾盗昭陵,他进入陵墓后,发现正寝东西厢列有石床,在一床上的石函内发现一个铁匣,打开一看,兰亭序就在其中,纸墨依旧如新,他将其取走,私藏起来。 后唐灭了后梁后,温韬随之投降,为讨新主喜欢,将兰亭序献于后唐明宗李嗣源,可惜他还是被明宗杀了。 此后后唐降于后晋,后晋又被后汉取而代之,这本子最后传到了北汉。 我大宋太宗皇帝率军亲征北汉,拿下晋阳城后,下令火烧水灌晋阳,匆匆之间,将一批金银珠宝、文物珍品秘藏在系舟山内,这兰亭序的真迹书帖就在其中。现在交你办的事就跟这大有关系!” 胡翼威听后,精神一肃,挺直了身子,忙拱手道“事关重大,卑职不敢怠慢,一定竭尽所能让恩公得偿所愿!” 见条幅上墨迹已干,蔡京将其卷起来,递与胡翼威,轻轻一笑,一语双关地道“某一向言出必行,答应赏给你的绝不会食言!” 胡翼威忙赶上前一步,双手接过,蔡京大袖微拂,悠然转身,向内堂而去。 他双手托着条幅,半躬着腰,依旧保持着恭敬的姿势,直到蔡京的背影从眼中消失。 可怜的程风,哪里知道自己一到宋朝便稀里糊涂地卷入了一场阴谋,对手是神秘的皇城司,其后的大boss还是当朝权相蔡京! 此时他正乐呵呵地学骑马、看美女!对此毫不知情! 在这段日子里,汤隆一直专心为程风锻打奇特的半齿小刀。 程风也没闲着,白天好奇地四处逛逛,了解宋朝社会风俗人情,为自己融入这个社会做好准备。 他渐渐发现,好些事情和他原来想象的不一样,最简单的,怎样称呼女性? 有一日他去街上买酒,见那当垆卖酒的女子年轻貌美,他恭恭敬敬地称呼了人家一句“小姐”。 没想到那女子顿时大怒,柳眉竖起、戟指大骂“你这相公看起来正经!做甚么骂我?!今天你可得给老娘说清楚了!丢下砖头瓦儿,一句句都要下落,一个个也要着地!” “什么情况?说小姐不对吗?”一头雾水的他赶紧跟人家打躬道歉,直言自己是个外乡人,不懂束城这边的说话规矩。 最后汤隆赶紧过来帮他解围,再加上人家瞧他神情不似作伪,说话的腔调确实有些特殊,方才放过了他。 后来他才搞清楚,原来在这宋朝,“小姐”的含义就是“妓女”的意思。 额!买噶的!难怪人家那么生气唔!这点好像与现代也挺相似的! “这兄弟究竟什么来路?这点规矩也不懂?泉州不也属于大宋地界吗?” 汤隆心中虽有些疑惑,但还是强忍着笑告诉他,男子和女子打招呼,不管是否相识,一律可以称为“娘子”,年轻一点的可以称呼为“小娘子”。 好吧,从此以后程风学乖了,不管看见少女还是老妇,都规规矩矩地称呼一声“娘子!” 他虽然知道这“娘子”并非老婆的含义,可他每每说完,总觉得怪怪的,满大街都是自己的娘子,自己是不是不要太幸福 第十八章 赴东京 还有对于马的认识也不一样。他以前看闲书,听说在宋朝,马是紧缺的战略物资。 所以程风原以为老百姓日常出行的代步工具以驴和骡子为主,但没想到马和马车还是很常见,租马出行也相当普遍。 在繁华点的地段,都有出租马的驭者蹲活儿,租客一招手便过来了。两人就可以开始谈价钱。 这租马和打出租车一样,是按里程计算价钱,粗略算下来,每里路大概三四文钱。 程风赶紧租了匹马,天天没事就练习掌握马术,这可是在古代社会重要的驾驶技能啊,而且将来从军混得好的话肯定得骑马。 他对此尤其重视,一点儿也含糊,天天被颠得七荤八素不说,两腿的内侧全都磨破了皮。 唉!看电视里别人在那策马奔腾、潇潇洒洒,觉得好生羡慕。此时自己真正一骑,才知道这根本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说完痛苦的事,到了宋朝,还有件让他惊喜的事儿。 那就是可以满大街看美女! 而且这些美女们衣袂飘飘、轻纱笼体,该露的露、该透的透,毫无保守之意,与千年之后的现代服饰相比一点儿也不落伍。 她们的上衣基本上就是由一件围裹胸背的裹肚和一件对襟外衣组成,夏日多着薄纱轻罗,沟深沟浅一目了然,肤白肤黑透纱可见。 程风挠了挠后脑勺,有些不解,那些深受“礼教”压迫的宋代妇女,不应该是宽衣大裙,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吗? 怎么这封建社会的开放程度堪比资本主义社会?!女子大大方方地出门逛街不说,还一个个打扮得风情万种、摇曳生姿。 算了算了!不解归不解,先抛之脑后吧,欣赏美女要紧!感谢这伟大的时代!开放的时代!文明的时代! 在程风出城之后半个月,见城里的守卫大为松懈,汤隆差手下将他埋的东西全都取了回来。 他将狙击枪的零件用油纸包好,依旧放了起来,只是把库克锐腰刀拿了出来,佩在腰间。 汤隆一见这状似狗腿的弯刀眼睛都直了,惊奇地道“此刀形制恁地怪异,真是前所未见!” 这个时代,继承唐代遗风,宋军所用多是直背直刃刀,库克锐弯刀是反曲刀,其刀锋和一般弯刀相反,在他眼里更是显得另类古怪。 很快,他又被黑色的刀面吸引住了,心中嘀咕“这刀身怎么是黑色的?” 他将刀从程风手里接了过来,仔细打量了一番,用手指摸了摸刀面,见不是涂上的黑墨,有些不解,又弹了弹刀身,顿时传来一阵清脆的声音。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他汤隆半辈子都在与铁打交道,不用试刀,便知这刀锋利异常、质地坚固。 他一脸景仰之情,问道“这宝刀乃绝世好钢打造,不知哪位高手能打出这样一把好刀?!若有缘一定要上门请教!” 程风顿时有些语塞,他能说什么呢?这把刀的刀身采用优质440不锈钢制作,表面经过渗碳处理和镀黑涂层,既防腐蚀抗锈又能避免反光。 刃口部分经过高温淬火,坚硬并且锋利。黑色防滑橡胶制成的刀柄上,密布着细密的颗粒凸起,增加了手持的摩擦力,让人手与刀柄结合得熨帖无间。 以一个宋代人的知识体系,这些现代的材料技术和处理工艺是完全没法跟他解释的。 他怔了半晌,笑道“这把刀我也是从胡商手中买来,谁知道出自哪位师傅之手?” 汤隆听了后一脸遗憾,但很快又沉浸在发现宝刀的兴奋之中,对他来说,最大的乐趣便是发现、赏玩、打造宝刀宝剑。 他在手里掂了掂刀的分量,左右挥舞了一番,赞叹道“看这大刀头,便知刀的前端极重,可以想象切击时的速度及威力有多大!这刀叫什么名?” “库克锐!” “库克锐?!”汤隆眉毛一扬,眼中充满惊喜。 程风点点头,道“这库克锐弯刀不长,但所谓一寸短、一寸险,一旦得手往往能迅速解决战斗。 此刀运用方法灵活,尖端可以刺击,弯曲的刀刃可以斩击或砍击,其较重的刀刃很容易造成很深的伤口,甚至能切断骨头。” 汤隆啧啧赞道“上等的铁料加上上等的手艺,锻造出来的必是顶级的宝刀!这弯刀虽然乍一见,并非清光夺目、寒气逼人,但不用试,肯定是斩金截铁、吹毛断发。” 程风喜滋滋地看着这把紧随自己穿越千年而来的弯刀,心中说不出的踏实和温暖,对闯荡未来不由多了一分自信。 在初步熟悉了宋代社会各种风俗礼仪后,程风买了一匹马,拜别了汤隆和殷烈天,直奔大宋首都汴梁。 此时正值六月,天气炎热、酷暑难耐,程风并不着急赶路,只捡清晨上路,走半天到日头渐高时便歇息,一路欣赏着风土人情,一路迤逦而行。 如此行了九日,离东京汴梁也就两三天的路程了,路上遇到一大片林子,只见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都是树,而且以松树、杨树最多。 强烈的阳光在透过稠密的树叶时已经被吸收了大量的能量,洒落到泥地上时已化成了淡淡的光斑,在这段道路上行走甚是凉爽惬意,程风不由放慢了步伐,信马由缰地慢慢溜达。 等程风出了林子,才发现已到晌午,不由叫苦不迭,在炎炎烈日下骑着马,不一会儿已是浑身大汗,只好急匆匆地找了一村中客店投宿歇息。 到客店里安顿下来,一问店小二,已过了饭点,只好吃点随身携带的干粮,一下午便在房间里睡觉、看书消遣。 到了晚上掌灯时分,店小二送来一碗猪肉笋丝面和一碟蒜泥拍黄瓜,饮食虽简单,但是纯天然的材料,程风吃得有滋有味,吃完饭在院里遛遛便简单洗漱,躺下来歇息。 正在他迷迷糊糊、将睡未睡间,忽然听见隔壁传来一声男子痛楚的叫唤“哎也!” 第十九章 野猪林 程风警觉地起身,竖起耳朵倾听,只听这男子惨叫道“不消生受!” 这村中的客店比较简陋,房与房之间用木板隔开,不甚严实。 程风在板壁上挑了个略大的空隙,将眼贴上去窥望,只见两个头戴圆顶软脚幞头、身穿皂衣的官差正围着一坐在床边的大汉。 仔细一瞧,那大汉身着囚服,戴一面七斤半团头铁叶护身枷,长得豹头环眼、燕颔虎须,看起来孔武有力、威风凛凛。 那一高一矮的两个官差,正在那吃吃发笑,只听那矮胖的官差道“只见罪人服侍公人,那曾有公人服侍罪人的。好意叫你洗脚,倒嫌冷嫌热,这不是好心不得好报吗?!” 大汉倒在床上,不敢回话。两人又笑骂了几句,便出去重新打水洗漱去了。 程风瞅见这个空档,轻轻敲了敲木墙壁,低声唤道“隔壁的兄弟,没事吧?” 那大汉怔了怔,方才反应过来,连声道“抱歉,这边多有吵闹,惊扰兄弟了。” “兄弟怎么称呼?为何落到如此境地?” 那大汉迟疑了下,带着点歉意道“罪人林冲,原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因恶了军中大官,刺配沧州,路过与此。刚刚差人打水给我洗脚,被热水烫了一下,不承想吵到兄弟了。” 程风一听,心中又惊又喜,没想到与梁山好汉中从无败绩的林冲在此相遇!那两差吏必是董超、薛霸,来时路过的那片大密林便是野猪林了。 按书中记载,明日那两差人就要在野猪林结果他的性命,花和尚鲁智深会去救他,要不自己来个半道截胡?把这人情抢到手?将来若能得他效力,自然是如虎添翼! 程风定了定神,道“林兄,我姓程,去东京办事路过于此,咱们能碰上也是缘分。我看那差人故意用沸水烫伤你的脚,目的是为了方便明天取你性命。一会儿我趁夜里过去结果了那两差人的狗命,救你出去。” “别别别!多谢兄弟好意!事不至此!我这罪罚不重,还可以东山再起!兄弟切莫害我!”林冲一听,极力反对。 程风正要再劝解,那两个叫董超、薛霸的差吏回来了,听见房间里有人说话,冲了进来,厉声问林冲“呔,你这贼配军刚和谁说话呢?” “没有旁人,小人思念家人,自言自语罢了。”林冲连声解释道。 两人狐疑地环视四周,又趴床底下探了探,没发现什么异常,方才放下心来。 那矮胖的差吏恶狠狠地道“林教头,别看你是禁军教头,那是以前的事了! 现在你是刺配边州的罪犯,老老实实的!别在我薛霸面前耍花样,早日到了沧州,你我都得安生!” “小人省得,岂敢岂敢。”林冲低声赔笑。 程风这一夜睡得并不踏实,半睡半醒中竖着耳朵听着隔壁的动静,一心只想搭救林冲。 一方面确实想交结这个后世名动天下的悲情英雄,另一方面也是害怕自己来到宋朝,产生蝴蝶效应,改变了一些历史轨迹,万一鲁智深没来救林冲,林冲真挂了咋办? 迷迷糊糊中听见隔壁屋有了响动,程风赶紧起床,看了看手表,才凌晨三点。 他简单洗漱之后,找店小二买了几个烧饼,算过房钱饭钱,便急匆匆地策马奔向来时经过的野猪林。 不多时便奔到了林子,他找个僻静地系了马绳,放马嚼着青草,自己在密林入口蹲候着林冲一行。 等了半个多时辰,还未见到人影,他心中不由悬了起来,不由嘀咕“难道他们另寻它路了?” 对于水浒书中的记载是不是真实的历史?他一点把握也没有,毕竟从汤隆的情况来看,现实远比书中的情况复杂。 又过了半晌,才看见三个人影在远处闪现。 他后来才知道,今日一起身,薛霸、董超就让林冲穿上新草鞋走路。 林冲脚上昨晚烫起的水泡很快磨得鲜血淋漓,再加上戴着铁枷,他实在疼痛难忍,踉踉跄跄地行得缓慢。 程风伏身潜行,悄悄尾随着三人,暗中观察着事态发展。 不多时,便见薛霸、董超卸下行李包裹,将林冲连手带脚和铁枷紧紧地绑在一棵大树根上。 收拾停当,两人好整以暇地拿起水火棍,狞笑地看着林冲。 只听那身形矮胖的薛霸说道“林教头,不是俺要结果你,自是前日来时,有那陆虞候传着高太尉钧旨,教我两个到这里结果你,立等揭去你脸上金印回去回话。 便多走的几日,也是死数,就今日这里罢,让我们两个回去快些。休得要怨我弟兄两个,只是上司差遣,不由自己。你记着明年今日是你周年。” 林冲此时方知隔壁那个姓程的客人所言不虚,不由悔之晚矣、泪如雨下,正要开口哀求时,只见薛霸、董超两人的身子犹如面条般软了下去。 程风并未下杀手,只是重击薛霸、董超后脑,让他们暂时昏迷,随后他拔出弯刀,慢慢地走向林冲,准备斩断捆绑他的绳索。 正在此时,松树背后传出一声雷鸣般的暴喝,一条铁禅杖飞出来砸向程风,势大力沉、迅疾如风。 程风吃了一惊,不敢硬接,纵身向后退去。 定睛一看,只见一个胖大和尚从树后跳了出来,不待他发话,一招快似一招,挥舞着铁杖只往他身上招呼。 程风心中叫苦不迭,“这莽撞和尚!定是误会我了!一言不发便打将过来,也不给自己辩解机会。” 鲁智深天生神力、禅杖又沉,他的弯刀过于短小,哪敢招架,只能极力躲闪,期盼着抓个破绽,近身制服这疯子再说。 可那鲁智深一条禅杖舞得密不透风、毫无破绽,不多时,铁杖上的疾风已将他全身罩住。 他此时对制服鲁智深一事已经绝望,内心充满恐惧,只想赶紧先逃走保命再说。 “打不过你,老子跑不行吗?”程风将手中弯刀猛地向鲁智深面门砸去,趁他闪躲之际,抓住这个空档,赶紧转身撒腿往外跑。 可一转身便是密匝匝的松树林,他慌不择路地跳上一棵碗口粗的松树,打算先上树躲避,找个喘息之机,叫停鲁智深这如同疯魔般的攻击。 鲁智深身手甚是敏捷,杖随影动,一招“横扫千军”擦着程风的脚底砸在松树树身上,飞溅起的木屑崩得他小腿生疼,吓得他出了一身冷汗,手脚并用地拼命往树顶上爬。 “咔嚓!”正在程风惊魂未定,奋力向上攀爬之际,这碗口粗的松树竟然轰然断裂,粗大的树干带着他连同密匝匝的树枝砸向了一边被绑得紧紧的林冲 程风紧抱着树干,心道“完了!完了!这次玩脱了!豹子头林冲竟然会被我害死了!” 第二十章 巧胜鲁达 林冲眼看着高大的树干砸向自己,心中哀叹一声,无奈地闭上了眼睛 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鲁智深向后侧横跳一步,一声暴喝,平举禅杖生生架住了正在倒下去的树干。 一时间松针乱飞、尘烟四起、呛人迷眼。 程风紧紧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从松树上翻身下来,从小腿侧抽出那柄半锯小刀,一个箭步飞身向前,将小刀抵在了鲁智深的脖子上,低声喝道“不许妄动!” 鲁智深满脸尘土和松针,双手向上强撑着松树,怒睁圆眼、满脸通红,脖子上青筋暴起,冲着程风一声低吼“贼撮鸟!趁人之危的,不是好汉!有本事的,跟洒家面对面地厮打!” 程风见他发怒又没奈何的样子,嘻嘻一笑,用刀面轻轻拍拍他的脖子,好整以暇地道 “大和尚,莫拿话激我!我不是什么好汉!我也承认打不过你。嘿嘿!老天有眼,终于让你落入我手中!” 鲁智深咬牙撑着树,一动也不敢动,只是恨恨地道“呸!奸佞小人!要动手趁早,俺须不怕你!洒家若捉的你,教你粉骨碎身!” 程风心道“对付这神经大条的疯和尚,武斗难胜、只能智取,吓唬吓唬他!” 他微微一笑,不紧不慢地道“又蠢又疯的胖和尚,你且听好了! 第一,我不会杀你,我是来救林教头的,与你此行的目的一样,与你是友非敌,不会杀你。你敌我不分,是为蠢。 第二,你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拎着大铁铲子追着拍我,这是何道理?你冲动鲁莽,是为疯。 第三,我知道你原名鲁达,法名智深,本在渭州小种经略相公手下任经略府提辖。为救弱女子金翠莲,三拳打死“镇关西”郑屠,被官府一路追捕。 你一路逃亡,后来到五台山落发为僧,但又难守佛门清规,大闹山门,长老只得让你去投东京大相国寺,现在在大相国寺管着菜园子。” 鲁智深听见前两句,气得浑身发抖,但程风句句在理,竟无法反驳,待听见最后一段话,将自己的姓名和过往行径说得一清二楚,好事丑事都揭得底朝天,满腔的愤怒尽化为惊讶和敬畏。 程风见鲁智深冷静下来了,便嘿嘿一笑,主动将小刀收了。 鲁智深一沉肩,双手举着禅杖把松树往旁边一掀,待要向程风问个究竟,只听“啊呀!”一声惨叫,原来被掀翻的树干不偏不倚地砸到了薛霸的胳膊上。 他也不理会正在树枝下苦苦挣扎的薛霸,急匆匆地喝问程风“你小子是何来路?怎么知道洒家这么多事情?” “小可程风,精通易镜玄要,擅相面、会六壬,可知古今、断吉凶。”程风头向上仰起四十五度,深邃地望向天空,答得气定神闲、胸有成竹,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 鲁智深咽了咽口唾沫,犹豫了一下,将信将疑地问道“每个人的过去和将来,你全都知道么?” “你知我不知,你不知我知。吉凶祸福我知,一二三四不知。天机不可泄露,有时知之为知之,有时知之为不知,没有不知的,但不能全都告之。 和尚,但做好事,莫问前程,乐知天命,故而不忧。” 这番话听起来玄而又玄,一下子把鲁智深震住了,程风看着他敬若神明的表情,心中暗笑,也只有用这种手段才能把这莽和尚唬住。 但他要是再细究下去,自己也没词了,赶紧转移话题“咱俩净在这瞎白呼,快把林教头身上的绳索解开吧。” 鲁智深如梦初醒,赶紧扯出戒刀,把绳索都割断了,扶起林冲,开口便道“兄弟!” 林冲闻言禁不住热泪横流,他在最近这段时日里,阅尽人间险恶,吃尽酸甜苦辣。 连接经受上司陷害、朋友背叛、恶吏折磨,遭遇丢官入狱、夫妻离别、杖笞水烫一重重打击,此时这一声兄弟,让他倍感温暖,百感交集。 “自从你吃了官司,俺没门路去救你。打听到你断配沧州,恐这厮们路上害你,俺特地跟过来,等杀这两个撮鸟,没想到和这位热心肠的兄弟冲撞误会。所幸你人身周全,俺现在就去把这两奸厮杀了!” 林冲拽着鲁智深的胳膊,急劝道“既然师兄救了我,你休害他两个性命,此事尽是高太尉威逼主使,他们两个怎敢不依他?你若杀了他们两个,也是冤屈。” 说完,又向程风拱手道谢“多谢兄弟出手相助,敢问是昨晚睡隔壁的那位程姓兄弟吧?” “昨晚正是在下程风,我发现这两人心怀鬼胎、图谋不轨,故一大早便埋伏在野猪林里,以防林兄遭遇不测。” 鲁智深哈哈一笑,道“这位程兄弟是个半仙,能算前测后的,神得很啊!程兄弟,来来来,你若瞧得起洒家,便和俺们一块找个地方吃酒去。” 见能和林、鲁这两位高手攀上交情,程风心中暗喜,忙道“英豪际会,岂能无酒?何况原本就打算再护送林兄一程,正好路上能一道说说话儿。” 林冲、鲁智深两人虽然以前大小是个官儿,可如今一人是配军,一人是逃犯,都是有罪之身,身份低微。 见程风对自己毫不嫌弃,言语中透着尊重,为人又爽快,都对他颇有好感。 鲁智深大步向薛霸、董超走去,移开压在薛霸胳臂上的树干,又掐了掐董超的人中,抽了他两记耳光,把他弄醒。 对他们俩喝道“看林教头面上,先饶你们两条狗命!快搀扶俺兄弟,都跟洒家走!” 薛霸、董超哪敢言语,乖乖地背上包裹、提了水火棍,扶着林冲慢慢往前走。 程风返回密林入口,取了马匹,不多时便赶上了四人,便将马匹让与林冲骑着。 一行人便向沧州慢慢行去,一路上,程、林、鲁三人说歇就歇、说行就行,全凭他们做主。 一旁两个官差小心翼翼地伺候着,背包携物、买酒买肉、烧火做饭,生生地把林冲的赴狱之旅变成了踏青出游。 奸差吏遇上莽和尚,正是一物降一物。最郁闷的当属薛霸,鲁智深嫌他恶毒,让他替自己扛着六十二斤重的混铁禅杖。 恁重的铁家伙压得他天天哭丧个脸,满脸通红,一路上直不起腰来,犹如一枚烧熟的虾米。 唉!说多了都是泪。 第二十一章 把酒临风 一路上,薛霸和董超暗暗商量,一心想打听鲁智深和程风的底细,薛霸曾试探着问鲁智深“不敢拜问师父在哪个寺里住持?” 鲁智深心如明镜,对他们的用意十分警惕,一人赏十个爆栗,呵呵笑道 “你们两个撮鸟问俺住处做什么?别不是让高俅找洒家麻烦?别人怕他,俺不怕他。他若撞见洒家,洒家让他吃俺三百禅杖!” 两人挨了一顿爆栗,知道了鲁智深看着鲁莽,其实为人精细,顿时收了轻慢之心,变得老实多了,一路上再也不敢耍滑头。 如此行了十七八日,离沧州只有七十来里路程。 眼看官道旁有一酒店,上挑一酒旗,上书“新酒”二字,店面前临驿路、后接溪村,店旁杨柳依依、摇曳生姿,店后荷花映日、莲叶叠翠,风景甚好。 程风站在树荫下向湖中眺望,只见清风徐来,叶片掀起一阵碧浪,通体凉爽,甚为惬意。 鲁智深哈哈一笑,拉着林冲的手道“兄弟,俺已打听清楚了,此去沧州不远了。前路都有人家,没有僻静去处。 这酒店景致不错,今天咱们就在这痛饮一番,就此别过,他日再相聚。” 林冲忙拱手道“两位兄弟活命之恩,没齿难忘,林冲不死当涌泉相报。” “诶,你这话可不对呀!怎么婆婆妈妈的?!兄弟有难,自然得倾力相助,分内事,这样说就见外了!”鲁智深不以为然。 程风嘻嘻一笑,搂着他们两人的肩膀往里走,道“喝酒相报吧,两位兄长,里面请吧!” 三人找个靠窗的桌子坐下,不多时小二整治出一桌子菜来,大多是就地取材,鸡鱼虾藕,煎烤炖煮,滋味地道。 鲁智深提起一坛酒,拿过三只大碗,“咕噜咕噜”将酒满上,对林冲笑道“兄弟,还记得你我上次在东京城喝酒吧?!” “唉!上次坐一起喝酒还是碰见高衙内欺负我家娘子那阵子。”回想起不堪回首的往日,林冲苦涩地一笑。 鲁智深是个直肠子,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大咧咧地道“兄弟,你在东京禁军里当个教头,整日里只是研究些枪棒技巧,从没和那些三教九流、偷鸡摸狗的杂碎打过交道,本心又善,处置问题太过简单了。 不是哥哥说你,你想想,那姓高的小子刚调戏过嫂嫂,没几日,就有人低价卖宝刀给你,再隔两日,高太尉就唤人让你去找他比刀,你也不细细思量思量? 抱着刀屁颠屁颠就去了!别看你长得跟猛张飞似的,心啊!跟张白纸似的!以后啊!多长个心眼吧!” 林冲面露惭色,举杯啜了口酒,呐呐地道“素知高太尉爱刀,我打算借机送他一柄宝刀,希望他能压着高权这个小霸王,从而消弭这桩祸事,谁知道他高俅忒不讲理了!” 程风听了鲁智深的话,细细品品,顿觉确有道理。不同的环境造就不同的人。 鲁智深出身于行伍,当个提辖官是靠自己摸爬滚打上来的,不知收拾过多少兵痞刺头。 他拳打镇关西后流亡江湖,路遇各色人等,一生见过太多人性恶的一面,知道人心险恶,所以对付他们起来也是游刃有余。 最明显的例子便是,鲁智深三拳打死郑屠后,诈言郑屠躺地上装死,迷惑住围观的人,为自己逃命赢得了时间。 林冲一入职场,便是禁军教头,干的活是个技术活儿,只在天子脚下教枪棒技术,没在最基层带过兵。 交结的都是有些社会地位的同僚,平日里难得碰见个难缠的事,在与人斗争的经验方面便有所欠缺。 就说他拿着解腕尖刀寻仇,在陆虞侯家门口蹲了三日,一无所获,只得怏怏归家。 唯一起到的作用便是打草惊蛇,激化矛盾,显得勇则勇已,行事却不够高明。 造成二者的区别,一方面是天生的性格原因,另一方面便是成长环境的差异,在艰苦复杂的环境中成长的人,阅历更丰富,处事更成熟些。 世界上很多天才具有极特殊的技能,而他们在其他方面则表现得不如一般人。 林冲一手天下无双的枪法,上梁山后与敌对阵从无败绩,绝对是高精尖的技术型大咖! 但如果你让他运筹帷幄、领袖群雄,以他的阅历、性格和手腕来说,便是勉为其难了。 绝望深处才能诞生新的希望,凤凰涅槃,浴火重生,未来的经历对他来说是一次砥砺自我的烈火!唯其这样,方能真正成就豹子头林冲! 待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林冲眉头一挑,对程风拱手道“程风兄弟,听说此去一别,你要去东京办事,麻烦你帮我捎一物件给我家娘子。” 程风慨然答道“小事一桩而已,林兄只管吩咐!正好可以去看看嫂嫂,将兄长情况转告她,让她放心。” 林冲在怀中摸索半天,掏出一个香囊,叹了口气,道“我来时已与娘子写下休书,原想两不相牵、各自方便。 怎奈娘子对林冲放不下,临别时把她佩戴在身边的香囊强塞给我,让我睹物思往情,时常念想着她,你你就帮我还与她吧。” 鲁智深在一旁听了,横眉倒竖、怪眼圆睁,急切切地道“兄弟,你怎么能休了嫂嫂?!那样好的一个女子!” 林冲休妻这一段事,后世多有争议,有人认为他心肠柔软,为娘子幸福着想,强行留下休书,一心要与自己妻子离婚,是不想让自己的祸事牵连到妻子; 有人认为他自私冷漠,为了不至于招致更大的迫害,作出与高俅合作的姿态,主动休妻,舍妻保夫,与自己妻子划清界限,换自己性命和前程。 这林冲究竟是何种人?今日正好可以一解心中疑问!想到这,程风默不作声,饶有兴趣地关注着林冲的回答。 林冲忙扯住鲁智深衣袖,无奈地道“鲁兄,你莫着急,听我慢慢解释。 唉!想当初我父亲是提辖官,她父亲是禁军教头,小弟也混了个教头,与她婚配,倒算是门当户对,我们夫妻俩虽未生育子嗣,但相敬如宾、伉丽情笃。 没想到横飞下来一场祸事,恶了高太尉,冤吃上一场官司,我从堂上官变成了阶下囚,刺配边关牢城。 此去千里,生死未卜,你说说,我还有何脸面连累着她?影响她未来的幸福? 鲁智深不依不饶,气咻咻地道“呸!你这样做岂是男子汉所为?! 你不要她了,一个没男人的弱女子,那高衙内岂不是更加理直气壮地下手了?岂不是只能任凭他欺负了吗?唉!可怜我嫂嫂了!” 第二十二章 教头情深 林冲眼神中充满了痛苦和屈辱,低声道“哥哥莫焦躁,你想想!我如今开罪的是当今主掌殿前司诸路兵马的高太尉! 我岳父、我娘子能斗得过他们吗?我若不立下休书,断绝夫妻情分,以贞娘的性格,很可能就会以命明志,以死守节! 我今日休了她,断了夫妻名分,绝了往日情分,就是希望她恨我,不再念我,或许能够保全张家上下。” 林冲说罢,心中一片茫然,口中喃喃道“我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程风听了林冲所言,心中一阵感动,原来林冲心里还有这层意思! 大难来临时,真正爱一个人莫过于让她恨自己,能做出这个决定得要多少勇气! 可惜鲁胖子不解风情,他恨铁不成钢地道“唉!你这个怂货!大不了俺们把这两公差杀了,把张教头和嫂嫂偷偷接走,找个山头当大王去!” 林冲一听此言,神色大为紧张,道“鲁兄,你所说的可是诛九族的重罪啊!我大宋立国一百五十余年,赵氏官家经邦济世,强国富民,人心拥戴,你见过谁造反成功的?” 鲁智深听了,一时语塞,拂袖离座。 程风叹了口气,对林冲大为同情,他也是倒霉,老婆竟然让高俅的儿子看上了,不跳出这个体制他是难以对抗了。 宋朝的军队分为禁军、厢军、乡军三等,禁军是中央正规军,集中了军队力量的精锐,主要任务是守京师,供宿卫,护卫天子;御外敌,讨叛逆,预备战事。 禁军往下分为殿前司军、侍卫司马军、侍卫司步军三大系统,其中又以殿前司军的地位最为重要,主要职责是驻扎京畿、拱卫京师,其领军之人定是皇上心腹之人。 这高俅便是殿前司军的主帅,总领部队的训练、迁补、赏罚等事,权柄甚重。 最要命的是高俅是皇帝身边的红人,从宋徽宗当王爷时便陪着踢球玩耍,作为亲密的球友,两人有着坚固的革命情谊,林冲一家人得罪了他,确实是难以逃脱五指掌心。 程风暗忖,林冲说得对,从眼下情况看,宋朝的社会运行还算平稳。 虽然宋徽宗酷爱奇花异石,弄得江浙一带百姓不堪其扰,后来逼得方腊起兵造反,但朝廷调童贯、谭稹率领精悍的西军a了过去,不多时便平定了叛乱。 至于宋江梁山泊起义,规模远远不如方腊,所以早早被招了安。若非宋徽宗昏了头,与金国结盟去攻打辽国,引狼入室,北宋不至于灭亡得这么快。 直到南宋灭国时,陆秀夫背着少帝赵昺投海自尽,许多忠臣追随其后,十万军民跳海殉国,百姓对赵家的拥戴由此可见一番。 程风同情地望了一眼林冲,见他眼神里充满了痛苦、迷茫、无奈和纠结。 林冲永远不会像鲁智深那样自在洒脱,因为他有着太多的牵挂,他太习惯为别人着想了。 也许有人会骂林冲是懦夫、狗熊,但设身处地站在他的境况去考虑,十步杀一人固然潇洒,但很难做到事了拂衣去,轻则举家逃亡,重则家破人亡。 他前前后后已经考虑了很多,在没法反抗的前提下做出了普通人最理性的选择,哪怕会背上千古骂名。 这选择,看似无情却有情,貌似不爱却深爱,令人肃然起敬。 程风定了定神,收回了漫游的心思,对林冲道“林兄放心,小弟定会将东西捎到。” 从他手中接过香囊,仔细看了看,发现香囊做工甚为精致,最上处是三片绿荷叶托着一朵红莲,下连一条色彩斑斓、摇头摆尾的鱼,鱼的身体边缘用五色串珠缨络装饰。 鱼喻男,莲喻女,鱼戏莲暗喻着鱼水欢情,鹣鲽情深。 程风又去将鲁智深强拉回来,三人重新坐下。 不过经这样一闹,也没有了多少喝酒的兴致,草草吃完饭,便分手道别。 鲁智深取出一二十两银子送与林冲,又给了薛霸、董超二三两银子,叮嘱道 “你们两个撮鸟,要不是兄弟相劝,原本俺是要砍了你们俩的!现看在林教头面上,饶你们俩条鸟命。前面路程没多少了,好好伺候,休生歹心!” 薛霸的脸上堆满了笑,点头哈腰地道“小的明白!怎么再敢?虽是太尉指使。但小的脑袋更重要。” 鲁智深还是不放心,道“前日,在野猪林你们也是看到的,碗口粗的松树俺可是一杖打断,你们俩的脑袋有松树硬吗?若有歹心,让你的头也同松树一般。” 两人一听,更如鸡啄米般连连点头,道“小人知道错了!小人血肉做的身子,经受不起师父打!” 程风在旁看得乐呵,别看鲁智深性格鲁莽率直,做事可是有板有眼,对这两个官差先是给钱笼络,后是出言威吓,正所谓胡萝卜加大棒,恩威并重。 鲁智深交代完毕,便拱手向林冲道了声“兄弟保重!”扛着禅杖和程风一路返回汴京。 有鲁智深这样的朋友陪伴,旅途总是不寂寞。 这胖子性格大大咧咧,也爱瞎白呼,只是让程风有些哭笑不得的是 鲁智深作为一和尚,从未与他讲论佛法、传播佛道,而是热衷于聊过去战场杀敌如何英勇的革命发家史、狗肉多放蒜才好吃、哪种酒滋味最醇厚 “程兄弟,我跟你说,到了汴京我请你喝最好的羊羔酒,价格极贵,一般人喝不起。” 鲁智深顿了顿,面有得色地问“你知道这酒为什么叫羊羔酒吗?” 程风微笑着摇摇头。 “这羊羔酒是把羊肉汤跟米混合起来,然后拌曲酿造。” “肉也能酿酒?”程风有些吃惊。 “嘿嘿,酿造方法我也知道,保密啊,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打来一石米,用水浸泡。选上好羊肉七斤,备曲十四两。将羊肉切作四方块,煮烂,用滤出的汤汁拌米饭、酒曲。 关键得放木香一两且不沾生水,这样才不会腐坏。如此在坛里放十天,便酿熟了,味道极甘滑!” 程风打趣道“真是闻所未闻,鲁师兄对吃喝一事涉猎甚广啊!就是这些酒啊肉啊是不是犯戒了?” 鲁智深闻言,将禅杖杵在地,表情肃穆,双手合十,“阿弥陀佛!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说罢,仰天大笑。 “这个假和尚真奇葩!还挺有趣!”程风笑着摇摇头。 第二十三章 铁佛寺 东光县,隶属河北东路永静军,位于沧州西南一百二十里地。 据鲁智深介绍,县内有一大寺,名铁佛寺。 寺内释迦牟尼铁佛体态硕大,凡人有许愿者,跪于佛像前,诚心默念,多有灵验,尤其是求姻缘,常常如愿。 久之,这里落下了“天赐姻缘,铁佛护佑”之名,远道来此求姻缘者络绎不绝。 两人闲来无事,加之程风有些好奇,便同鲁智深一同前去瞻仰礼拜。 寺庙掩映在千亩林海之中,远远望去,一派深山藏古寺的幽远意境。 前往寺庙的林荫小道上,香客来往络绎不绝,看来香火颇为旺盛,两人随着熙熙攘攘的人流慢慢踱进寺庙。 铁佛寺面阔五间,进深三间,殿檐下金字匾额上所书的“大雄宝殿”四字遒劲有力,宽展舒和。 宝殿前炉台铜鼎香火萦绕,身边的几棵五针松躯干沧桑曲折,姿态优美高雅。 大雄宝殿内经幢肃穆,法器俱全,正中面南端坐释迦牟尼佛,完全由生铁铸成,体型高大、法相庄严,令人不由心生匍匐跪拜之意。 铁佛两侧左为药师佛,右为阿弥陀佛,后排依次站立观音菩萨、普贤菩萨、文殊菩萨和地藏菩萨。 大殿东西两厢对称的排列着十八罗汉。这些塑像如真人大小,泥塑全身,神态各异,栩栩如生。 程风也随大众烧了柱香,鲁智深全然不顾周围人群朝他瞧来的异样眼神,在旁倚靠着楼柱,拿只烧鸡腿大口地嚼着,眯着眼瞧着程风跪拜敬香。 待他起身站起,鲁智深咧嘴揶揄道“半仙还用上这许愿?咋不自己算算就得了?升官发财娶娘子全都搞明白了。” 程风掸了掸裤腿上的灰尘,微微一笑,道“会我这个的,算天算地算他人,就是算不了自己。” 有些事程风没法对鲁智深实说,他从未来来到宋朝,犹如无根浮萍,前程未卜,他刚才拜佛,求的不是前程,也不是姻缘,而是为千年后的父母和爷爷祈福。 他说不清现在自己所在的宋朝和千年后的世界是否平行存在,也说不清自己是不是真的已经死了,只愿他们不要因为自己的消失而太过悲伤。 两人出了寺庙,走出林子,便来到东光县大街上,刚刚拐过一条街,来到一个十字路口,发现一群人正围着一驾马车,人头攒动,议论纷纷。 鲁智深是那种喜爱看热闹,如遇不平事还要管一管的人,他拽着程风直奔了过去。 透过人群的间隙一看,只见一头戴青纱头巾,身穿粗布短袍的青年男子瘫坐在地,怀里抱着一竹箱笼在那哭泣。 他手里还拽着一老年男子的衣角不放,哀声道“可怜我主人的家传宝贝,就这样被你们毁了!这可咋办啊!我有何面目见主人啊!” 那老年男子衣着光鲜,身穿鱼肚白罗衫,腰间系条佛头青绦,脚踏一双皂色四缝宽靴。 他双手拉着青年男子的手,想把紧紧拽着自己衣服的手扯开,口中喝道“你这人好生奇怪,我家马车又没碰着你,你这不是讹人吗?若冲撞了我家小娘子,有你好果子吃!” 老者身旁还立着一男一女,看样子一个是车夫,一个是丫环。 嗤的一声,那位老者的衣角在拉扯间被撕开一个口子,他不禁勃然大怒,扬手便是一耳光,喝道“你这厮,竟敢扯坏我的新衣!这是员外刚赏给我的!” 青年男子将箱笼放在一旁,一纵身跳着站起来,将袍裾往怀里一掖就要还手。 那老者一看这架势,也把袍裾一掖,挽着袖子冷笑道“怎么着?你这辱门败户的谎贼!原来这等欺负人!那就让我这把老骨头教训教训你!” 看热闹的不嫌事大,一见要打架,围观的街头百姓更加来了兴致,一边啃着西瓜一边喝彩。 几个游手好闲的泼皮闲汉摩拳擦掌、捋臂将拳,叫喊着“咱东光本地人不能让外地人欺负了!”为青年男子助威。 老者一见这阵势,神色一变,喝道“这东光县还有没有王法了?!” 一直沉默的马车厢内传来一阵柔美的女声“大亨叔,不要与人动粗,此事还是交由官府处置吧。” 老者向车厢略一欠身,道“小娘子放心,我定会处置妥当,不会让这帮乡下无赖得逞!” 一听“乡下”两字,鲁智深怒火中烧,把禅杖往程风怀里一交,攥紧了拳头,分开人群冲进去,对老者喝道“你个老撮鸟,仗富欺穷、恃强凌弱的腌臜货,吃我一拳!” 程风赶紧抱住了鲁智深,贴耳低声道“鲁兄,不可冲动,先弄清事情来龙去脉再说,贸然动手弄伤了人,你我又得吃官司了。” 鲁智深大为不屑,道“啐!路见不平自当拔刀相助,都像你这样畏首畏尾的,这世道何来公正?!” 那老者见突然跳进来一凶神恶煞、高大威猛的莽和尚,大吃一惊,自知不是对手,气势大泄,心有不甘地道“我要与你们去官府理论一番!” 那青年男子双手向鲁智深一抱拳,表示谢意,继而对老者不屑地道“去官府?那正好!让县太爷给评评理去,不让你赔个倾家荡产我不信杨。” 老者气的浑身发抖“好!好!好!那咱们就到知县衙门里说话,兰某倒要看看,这世道是不是是非颠倒,黑白不分!” 一群人簇拥着马车来到县衙,车中的女子也终于从车厢里走了出来,众人一见,眼前一亮,没想到是位妙龄美女! 她的脸上不施脂粉,容貌秀而不媚,眉如远山含黛,细长而舒扬,眼眸宛若星辰,深邃而明亮,肤若桃花含笑,粉润而晶莹,发如浮云,浓密而柔软。 她上着月白色素纱衫,下穿件鹅黄提花罗裙,气质清丽脱俗,宛如出尘仙子。 这女子见到外面的阵势,并不怯场,起身站在车辕,向四周的众人环视一番,略一低头弯腰,双手护握在腰侧,道声万福“给各位添麻烦了,还望各位秉持公心,见证是非。小女子在此感激不尽!” 说罢,便由丫环扶着下了马车。 第二十四章 汉代陶杯 那女子不仅容貌秀丽,气质优雅,并且言谈举止不卑不亢,气度自然,尤其是站在车辕之上时,盼顾生辉、白袖飘飘,恍如遗世独立的仙子。 这份高贵和娴雅,即便是阅历千年的程风见了,在心中也不由为之一赞。 鲁智深用他蒲扇般的大手拍了下程风的脑袋,笑道“半仙,怎么见到美女都走不动道了!” 程风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随众人进了衙门大堂。 那位叫兰大亨的老者一袭白罗衫,昂然上堂,知县官人把惊堂木一拍,道“兰大亨!吾乃东光知县李佑清,现有张记解库伙计杨连庆告你家马车冲撞了他,并毁坏了他怀中所抱的汉代陶杯,可有此事?” 在宋代,解库又称质库,是进行质、押、贷款、收息的民间机构。质属动产担保,押属不动产担保,解库的功能类似于当铺和小额贷款公司。 兰大亨略一抱拳,昂声道“大人,这是小人诬告,街上游人众多,我家马车行驶缓慢,是这个姓杨的小人抱着箱笼自己倒向马车,瘫倒在地,意似敲诈勒索。请大人明察!” 那个叫李佑清的知县把眼睛一翻,问道“可有证人?” “车夫王老吉可以作证。” “车夫是你们家的人,作不了证。”杨连庆在旁嚷嚷道。 “还有其他证人吗?” “其他证人就是当时周围的目击者了。” “你们当中有谁看见了事情的经过?”李佑清向庭下的人群高声问道。 “我我我,就是马车撞了杨连庆,我亲眼看见了。” “杨连庆说的是实情。” “当时车夫在打盹,所以一不小心撞上了。” …… 人群中有七八个人跑出来作证,程风仔细观察了下,都是刚才跃跃欲试,想帮杨连庆与兰大亨殴斗的闲汉。 兰大亨气得山羊胡子不停地颤抖,憋了半天,厉声叫道“东光县就没凭着良心说话的好人吗?” 程风闻言摇了摇头,这兰大亨也是气疯了,此话一出,犹如万箭齐发,上至县官佐吏,下至平民百姓,伤到一大片。 这么大年纪的人了,按说应该是阅历颇多,怎么还这样不沉着稳重?估计也是在大户人家里颐指气使惯了,一遇上三流九教,阴招烂招时不免昏了头。 李佑清皱起了眉头,一脸不悦,心道“这不是打我脸吗?骂我治下都是刁民?还是骂我也不是好人?” 堂下的众人也是交头接耳,面有忿色,对兰大亨暗骂不绝。杨连庆看到这一幕,幸灾乐祸,心中暗喜。 “啪!”惊堂木一拍。“肃静!”庭下“嗡嗡”的说话声顿时消失,李佑清道“来人,把箱笼打开看看。” 一旁上去两位衙役,两人将箱笼打开,将其抬着,向知县和众人展示一周。 只见里面装的是一堆大大小小的绿釉陶片、几只残破的陶杯,角落里还有一两只完整的小陶杯,高约四指,口大底小,造型古朴。 “我这可是汉代的陶杯!我家主人祖传的宝贝!箱笼里总共三十只,每只价值十八贯,总价五百四十贯!” 围观的人发出一阵惊呼,要知道普通人家一家人的日常开销不超过一百文,一户中等家庭的全部资产也不过一千贯,这筐陶杯赔起来足可以毁了半个不错的家庭。 兰大亨也是吃了一惊,急道“你说多少钱就是多少钱?你这是讹诈!” 正在这乱哄哄之际,站在一旁一直未说话的女子向前向李佑清行礼,李佑清见这女子姿色出众,心中一荡。问道“你是何方人氏?姓甚名甚?” 兰大亨抢答道“这是我家小主人兰锦心,兰花的兰、锦心绣口的锦心。” 李佑清对兰大亨翻了一眼,冷哼道“我问你了吗?” 程风在一旁仔细听着,暗自思忖“兰锦心?好名字!人如其名,气质如兰,锦心如玉。” 那个叫兰锦心的女子答道“小女子兰锦心是汴京人氏,前往东光铁佛寺礼拜,不承想路上遇到这等麻烦,还望大人秉公作主。” “你们放心,本官一向公正无私,爱民如子,一定按律法处置。”李佑清一脸正气。 兰锦心转身向杨连庆问道“敢问这位杨公子,你这箱笼里确定是三十只大小一致的陶杯吗?” 杨连庆面有得色地道“那当然,我出门前还清点了数量!这三十只陶杯规制统一、釉质莹润、深沉凝厚,是不可多得的珍品,要不能值这么多钱?” 他只是张记解库的伙计,虽得主人赏识,但还没有人称他为公子,一听眼前美女如此称呼他,不免心中飘飘然。 兰锦心伸出纤纤玉手,拿起一个完好的陶杯仔细端详了一番,掂了掂分量,又放回箱笼,似乎心中有了底。 她向李佑清道了个万福,道“大人,可否能称一称陶杯陶片的净重?” 李佑清虽有些疑惑,但还是挥一挥手,对站在一旁的都头道“虎臣,拿个布袋来,称下这堆破玩艺。” 不劳都头吩咐,一旁的土兵赶紧拿来布袋,装入陶杯陶片称重。 不一会儿报出重量——八斤四两。 兰锦心拿起一个完整的陶杯,道“大人,这堆陶杯陶片总重八斤四两,刚才我掂了掂这个完整的陶杯,大概是七两半。 这些杯子的大小都是一致的,如此算来这箱笼里的陶杯应是十八个,这位杨公子若不是记错了,那就是有意瞒天过海,乘机索价!” 兰锦心的这番话说得不温不火,彬彬有礼,但威力十足,杨连庆就像屁股被针扎了一般,迅速跳起来,抢过土兵手里的称,单独拿出一只陶杯称了下,确实是七两半! 他顿时犹如泄了气的皮球,向李佑清深深作了个揖,起身道“大人,小人无意说谎,只是慌乱之际记错了数量。按十八个计算,兰家也应赔偿三百二十四贯,还望大人为草民做主。” “谁说赔十八个?你别忘了还有两个陶杯是完好无缺的,应该减掉!” 杨连庆讪讪地道“娘子可真是精细人,算得可真细。” 不待李佑清开口,兰锦心接着又道“大人,小女子觉得杨公子所说汉代陶杯颇为可疑,有两处疑点。” 此言既出,人群里顿时炸了锅,议论之声嗡嗡四起。 杨连庆一听,脸都绿了,心道“哪里来的小娘子,恁得厉害” 第二十五章 赝品 她举起一块陶片,示意给众人看,“汉代真品绿釉陶都是红陶胎,颜色呈浅红色,比较粗松,质地较软,叩之声音低沉。用指甲抠划,胎体上会出现划痕。 大家请看,这块陶片虽然也是红胎,但质地很细,火度高,叩之声音清脆,胎体硬度大,用指甲刻划,不留丝毫痕迹。” 她又举起一只陶杯,“更为明显的是,汉代釉陶入窑焙烧时,往往是两件相同的器物一上一下扣起来,这叫对口烧。 器底的釉汁还未凝固便向口沿方向流动,在口沿部位凝聚成蜡泪状或玻璃珠状的滴珠,通常称为垂釉。 大人请看,小女子手里这只陶杯虽也有垂釉,但可惜仿制技艺还差点火候,釉汁由口沿流向底足,在杯底形成釉滴,与真品垂釉的位置不对。 且不说釉彩色泽还有差异,单凭以上两点,便可认定这位杨公子手里拿的,是不值钱的假陶片、陶杯! 不知你是从哪里收过来的,这回可是看走眼了!” 兰锦心将这番话娓娓道完,兰大亨击掌欢呼一声“好!小娘子说得真好!” 衙门口围观的人群又哄哄起来了,都没想到这女娃子不仅长相出众,而且对古玩器物了解甚多,思维也相当敏捷,对答得体,仪态万千。不知是哪家员外有福,养得恁好一女儿! 众人的记忆很短暂,都忘了刚才兰大亨带给他们的伤害,心中的天平又偏向了兰家。 杨连庆的脸上青白不定,傻傻地杵在那里,不知所措。 李佑清眯起一双眼,向兰锦心上下打量了一番,道“这只是你的一面之词,本官不可全信,你们都在驿站住下,待本官找人鉴定确凿,明日再审。” 剧情太反转,让人看不懂。鲁智深使劲挠了挠自己油光可鉴的和尚头,一脸迷茫,到底谁对谁错还没想明白。 程风笑着拍拍鲁智深的肩膀“正如不是所有的牛奶都叫特轮舒,不是所有的富人都是坏人,不是所有的穷人都是好人。” “啥特轮舒?” “额鲁兄,算了,当我什么都没说。” “程半仙,你知道那叫杨连庆的小子说的是实话吗?” “真真假假,真里有假,假里有真,这戏才好看!不如今晚在东光县住一晚,把戏看完再走?” “哈哈,那敢情好,不把结果搞清楚,洒家这心里像猫抓老鼠般难受。”两人一边说笑着,一边随着众人散去。 喧嚣过后,偌大个县衙重新陷入肃穆宁静,黑洞洞的衙门口犹如一只深邃的眼睛,默默地注视着熙熙攘攘、皆为欲来、皆为欲往的红男绿女。 不仔细看,不会发现衙门口里的阴影处还伫立着一具魁梧的身躯。 都头邢虎臣举着右手,细细捻着胡子,握着腰刀刀把的左手愈加用力,粗大的指关节渐渐泛白,他看着众人散去的背影若有所思,棱角分明的国字脸上一脸愠怒。 阳光拉长了影子投射在衙门口的青石板上,细细的灰尘在光线里漂浮、起舞 小县城的驿站环境自然不会太好。看着从小锦衣玉食的兰锦心被迫待在这等环境中,兰大亨心中一阵酸楚,垂泪道“小娘子,大亨无能,让你受苦了!” “大亨叔,你这是说的什么话!出门在外,遇到各种意外情况也是在所难免,您不要自责了。 锦心从小在家里的环境待惯了,出门体验下不同的住宿条件也是件难得的事。 再说了,爹爹年纪一天天大了,哥哥每天只是与狐朋狗友浪荡狎戏,将来家里的生意锦心说不定还得帮忙,多接触下不同的人和事可以增加自己的阅历,挺好的。” 兰锦心故作轻松地笑道,极力宽慰兰大亨。 “唉,没想到东光这小地方还有这么多歹人!” 兰锦心一听此言,觉得大亨叔说这话也显得幼稚了。天下之大,何处无歹人?要说水深难测,汴梁城里大官大商众多,各种关系盘根错节,能不比东光县复杂? 也难怪,大亨叔年龄虽长,但忠诚老实有余,能力见识稍欠。 且母亲去世的早,全赖他协助处理兰家内务,照顾哥哥与自己长大,外面生意上的事接触的少,故出此言也属于情理之中的事。 “大亨叔,不必担心,那个叫杨连庆的家伙骗人舍不得下本钱,随便弄来几片破瓦烂罐就想讹诈上千贯钱,没门! 您看我今天在堂上不是把他的把戏拆穿了吗?顺利的话,明天我们就可以继续上路回家了。” 兰锦心自信满满的一笑,令兰大亨见了,心中有种说不出的踏实。 “是啊,大亨叔嘴笨,今天全赖小娘子冰雪聪明,应对得当,要不还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呢。”说到这,兰大亨又抹起了眼泪。 “大亨叔,放心吧,没事的,朗朗乾坤,天道公正,奸人是不会得逞的。您早点休息,明天一早上起来就没事了。” “哎!听完小娘子的话,大亨叔心中舒服多了,你和珍眉也早点歇息,有什么事就叫我,我就在隔壁。” 送走兰大亨,兰锦心在桌上支着胳膊,托着香腮,陷入了沉思,小丫环珍眉在一旁坐着,垂着头打着瞌睡。 兰家世代在汴梁经营茶叶生意,颇有些规模,也算是大商大户。自己不算金枝玉叶,也算是大家闺秀。 要不是迟迟找不到如意郎君,就不会走这么远到东光这个破地方来求姻缘,更不会遇上这档子烂事。 那杨连庆抱的一筐赝品陶杯骗骗一般人还行,自己在家里古玩古董见得多了,一眼就能看穿破绽所在。 今天自己在衙门里都说得很清楚,但愿知县能慧眼识货,金睛识人,把杨连庆打上五十大板才好呢! 不过,今天的讹诈似乎是有预谋的,一般人怎么敢索价这么高呢? 即便看我们一行衣着光鲜,一副大户人家的模样,但一千贯不是个小数目啊,一般出行在外的人也不会随身带这么多钱,难道已经知道我兰家的底细? 夏茶收购正如火如荼地进行,是生意场上的对手使出这等手段故意影响兰家的生意? 正在兰锦心左思右想仍不得其解之际,“笃笃笃!”门外响起敲门声,珍眉惊起,揉揉眼,问道“谁呀?” 第二十六章 威逼利诱 “兰娘子,我是李佑清。”门外的声音,威严里透着点亲热。 来人竟然是知县大人! 兰锦心听后心中一惊,赶紧开门迎接。 只见李佑清一身便服,戴了一顶东坡巾,穿着一领直领对襟的皂纱褙子,手里拿把折扇,一身士人打扮。 兰锦心向李佑清道个万福,道“知县大人有何吩咐?怎地屈尊来到驿馆?” “诶,哪里的话?兰娘子在东光地界遭此困厄,我作为父母官,自当秉公执法,庇佑良善,来看看兰娘子是应该的。 不过,我今天没穿官服过来,就是想与兰娘子私下说说坦诚的话。” “多谢知县大人!小女子感激不尽!” 李佑清颔首微笑,“不必多礼。我有话直说,敢问兰娘子是如何得罪东光张家了?” “东光张家?” “对,这张家是东光有名的大族,人丁兴旺,势力强大,政商两界关系盘根错节,最厉害的是他有个族弟刚过而立之年,就在礼部任侍郎,前途不可限量。那个讹诈你的杨连庆就是这张家解库的伙计。” “张家解库的主人是谁?” “张邦安。” “张邦安?”兰锦心在脑海里拼命搜索这个字眼,但想来想去,兰家与东光县商家没有生意上的往来,平时打交道的人也没有人叫这个名字。 李佑清见兰锦心一脸迷茫,心想这事就好办了。 宋代官员职务调动异常频繁,不少人是在赴任途中接获朝廷新的差遣诏令,可谓诏书墨迹未干而改任,堂上座位未暖而换人。 这种状况可以防止地方官员长期盘踞一固定地方从而壮大势力,危害政权稳定,但也导致官员到一地方往往打着自己的小算盘 反正过不了多久自己就要调走,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地方豪强和胥吏的小动作不愿严抓敢管,只要不出格就行。 这样一来,大家心照不宣,彼此尊重对方利益,有事相互照应,你好我好大家好,形成一定默契。 李佑清做事纯熟老道,先问清楚兰锦心与张家之前有没有瓜葛恩怨,若是水太深,触犯了张家的核心利益,自己也就犯不着为她强出头了。 李佑清微微笑道“兰娘子既然与张家之前没有过节,本官必然会秉公处理,还你一个清白。” “多谢李大人!小女子出门在外,随身所带钱物不多,待回到汴梁后,定当重金酬谢大人。” 兰锦心不是个迂腐的人,不仅口头表达谢意,还许诺了谢礼。 “兰娘子见外了,我李佑清两袖清风,岂是贪图钱财之人。” “李县令见谅!都说当官的哪有不贪钱的?小女子以小人心度君子腹,折辱了大人。”兰锦心见李佑清正气凛然,心中不由暗生敬意。 “额唔”李佑清一副欲言又止、支支吾吾的样子,憋了半天,看了看立在一旁的珍眉,道“佑清还有一些话想私下跟兰娘子说。” 兰锦心笑了笑,道“知县大人,但说无妨,珍眉这丫头是我的贴心人,老实忠厚,可以信赖。” “额,额,是这样的,佑清五年前丧偶,至今未娶,今日在堂上一睹娘子风采,美丽又聪明,倾慕得很。我虽比娘子年长一些,但也才三十开外。 况且我是有出身的人,才识兼茂、详明吏理,将来不敢说封王拜相,弄个总领州府的差遣还是很有希望的,娘子跟着我有享不尽的富贵。” 李佑清所说的有出身是指通过科举考试获得进士头衔从而进入官场的人。 有出身的官员所分配任职的州县多为大州要县,在选官、循资常调时都有优势。宋朝七成以上的宰相、枢密使等高级文官都是进士出身。 兰锦心见李佑清自以为是的样子,心中大为不屑,心道“所谓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这李佑清的圣贤书算是白读了。” 但她还是强压着不悦,出言婉拒“小女子一介草荆,门不当户不对,怎敢高攀大人?大人还是另觅典雅秀娴,风华仪彩的名门佳丽吧。” 李佑清还真以为兰锦心自觉卑下、退避让贤,哈哈一笑道“佑清不是那种一心攀龙附凤之人,我爱江山更爱美人,不拘泥于门第之见,我才你貌,岂不是天合之作?” 兰锦心见他颇为自得的样子,心中更来气,心想还得直截了当地拒绝。 “李大人,多谢您抬举,但小女子并不是贪图荣华富贵的人,更不会因为权势而委屈自己的意愿。 说实话,李大人并不是小女子心中所属的如意郎君,您所说的事并无可能。直言犯上,还请您多多包涵。”说完又略微屈膝向李佑清行了一礼。 李佑清闻言,脸上有些挂不住了,青一阵白一阵,本来自己是志在必得的,没想到自己堂堂八品官员,在这小女子眼里啥都不是。 愣了半晌,他突然一把将兰锦心的手握住,紧盯着她一双美目,低声道“兰娘子若不愿意,佑清也不强求这段姻缘,只望赐我一夜春宵,也不枉活此生。” 兰锦心急忙将手挣脱开来,又气又羞,满脸通红,厉声道“李县令!礼义廉耻、珠规玉矩,圣人之言、行身之则,请自重!” 珍眉见状,惊叫一声,赶紧站在李佑清和兰锦心之间,护着自家小主人。 李佑清心中又气又急,在这个不知好歹的小民女面前,自己低声下气反而被她用圣贤道德教训一番,顿觉脸面无光。 他仰天一笑,咬牙切齿地威胁道“敬酒不吃吃罚酒,不识抬举的东西!你就等着明天赔钱吧!若一时拿不出足够的钱,张邦安可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 他如此精心算计你,绝不是贪图你那点钱,肯定是想要你白嫩嫩的身子!等他玩腻了,我再讨来慢慢地玩弄你,折磨你!哈哈!你还不如今夜从了我,少受些不堪和痛苦!” 他见兰锦心面露惊恐,赶紧打个巴掌揉一揉,换副嘴脸柔声道“放心,本官对待女人一向温柔体贴,只要你听话,我会慢慢的、轻轻的,不会让你吃痛的” 兰锦心看着眼前李佑清这一衣冠禽兽,气得浑身发抖,半晌说不出话来,猛地一挥袖,狠狠地道“滚出去!” 李佑清嬉皮笑脸地站在那里,依旧一动也不动。 第二十七章 白玉丹凤簪 她被逼急了,咬咬牙道“告诉你!我兰锦心也不是普通人家女子,我舅舅陈邦光是当朝太子詹事,惹急了我,让他来收拾你!” 李佑清一听便泄了气,太子詹事主要掌管皇太子宫中事务,一旦太子登基成了皇帝,那可是头等从龙功臣啊! 官大一级压死人。在官场上,比的不就是权力大小、等级高低吗? 他内心中原本凭借自己职权带来的尊严和优越感崩然垮塌,对兰锦心的占有之心则迅速转化为悻悻恨意。 他转念一想,不怕官就怕管,这毕竟是自己县治辖区,借机揩油不行,按章办事总成。 好好好!你让我占不到便宜,我让你吃亏总成! 只要自己在程序上没有纰漏过错,照着呈堂证供,依法依规惩治了兰锦心,皇帝老儿也挑不出自己的毛病,何况是一个职权范围有限的太子詹事呢? 想到这,他又神气起来,气冲冲地道“哼!既然如此,在职权范围内,李某就秉公处理了!多有得罪!告辞!” 兰大亨听见隔壁动静,急匆匆地赶过来,问清了状况,不由惶恐起来,急得搓手顿足,颤声道“小娘子,这下坏了!得罪了知县大人,我们可是走投无路了!” 兰锦心冷静地道“大亨叔,先别着急。现在看来,只有做好赔钱的准备了。 咱们只要把钱如数赔付,他还能把我们怎样? 目前来看,十六只杯子总计要赔偿二百八十八贯,我们现在身上总共还剩多少钱?” 兰大亨愁眉苦脸地道“唉!铜钱加些碎银子也不过一百二十多贯,出门在外,谁带那么多钱啊?!这还是临出门时,员外硬给塞的!” 兰锦心从头上拔下一根精致华美的玉簪,道“把这个拿去当了,至少能当个两百贯。” 兰大亨一见,急叫道“小娘子使不得啊!这白玉丹凤簪是兰家的传家宝,稀世珍宝啊!” 在旁站立的珍眉一下子跪在兰锦心脚前,哭道“小娘子,实在不行,把珍眉卖了吧,能为小娘子救急救难,也不枉兰家善待珍眉一场。” 这支白玉丹凤簪是用一整块纯净的羊脂白玉制出簪头和针梃,簪头和针梃浑然一体,制作工艺上亦十分讲究,这样的簪世间罕见,实属珍贵。 这支簪一直被兰家视为传家宝,所以一听说要低价典卖,兰大亨和珍眉都心有不忍。 兰锦心将珍眉扶起来,顺了顺她脸庞边的头发,柔声道“傻孩子,玉簪说到底不过是块好看的石头,难能跟人比呢?姐姐怎么舍得让妹妹离我而去?” 她转身对兰大亨坚定地道“大亨叔,情势危急,就不要瞻前顾后了,我们一行人的安全最为重要!您和珍眉一块现在就去把玉簪典卖了,我意已决!” 说完,兰锦心抽出一方手帕,将玉簪包好,交给兰大亨。 兰大亨接过玉簪,看着处事果决、沉着冷静的兰锦心,与之前眼中的大家闺秀判若两人,心中不由叹道 “小娘子真是囊中之锥,身处困厄反而崭露头角,比起自家不成器的大少爷是强多了。”兰大亨边想边走,带着珍眉出了驿站。 兰锦心站在窗前,目送两人离去,看着兰大亨有些佝偻的背影和珍眉弱小的身躯,心中默默祈祷这爷俩一切顺利,能平安换回急需的钱来。 一只手紧紧掐着纤细修长的后脖颈,另一只手大力揉捏着雪白丰腴的身子,张邦安赤裸的上身长满了胸毛,正在俯身挥汗耕耘,莺歌呓语之声不绝于耳。 张邦安喜欢这种掌控女人的感觉,正如他掌控东光县的感觉。 张家的生意在东光县做的很大,有解库、作坊、酒肆,还有大片大片的田地。 他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财主,他去过河间府,甚至常常在国都汴梁寻欢作乐。 但他最喜欢在东光县待着,这是他的老家,龙兴之地,在这里没有人不认识他,跺跺脚地皮都要抖三抖。 那些大都大市、大州大邑,人太多了,许多人不认识他张邦安。 蛟龙在江,可以兴风作浪,要是入了海,那也只是沧海一虫。缺了这份高踞众人之上,可以掌控一切的感觉,整个人都会觉得不自在。 房外站一个青衣小厮,正支着耳朵听着房内的动静,估摸着差不多了。轻声唤道“员外,员外!邢都头和杨小哥在外候您多时了。” 张邦安一把将女人的头推开,随手拉过一张薄毯系在腰间,走到客厅坐在椅子上,低沉有力地道“进来吧。” 邢虎臣和杨连庆一前一后走了进来,站在张邦安的面前,躬着身子讲述着今日朝堂上发生的事情。 听完了邢虎臣和杨连庆的报告,张邦安甚为不满意,忽地跳起身来,裹在身上的薄毯滑落在地,黑黝黝、肉乎乎的身体暴露无遗。 “啪!”杨连庆的小白脸上多了五个红指印,张邦安喝道“这点事都办不好!找几个假陶罐不会找仿得好一点的吗?竟然让一个小丫头片子给戳穿了!” “张大员外,您莫生气,连庆这套东西用过好几次了,从未失手,只是没想到那个叫兰锦心的小女子竟然是个行家,确实出乎我们意料。 看来她必出身大富大贵之家,吃过见过,有点本事,要不能一眼看穿了咱们的把戏?” 邢虎臣说这番话,一来是为杨连庆开脱,帮他说说好话,毕竟都是为张邦安卖命的手下,彼此之间有个帮衬。 二来是他觉得兰锦心不像一般普通财主家的女子,想劝劝张邦安是不是就此罢手算了,别到时事情闹大了,不好收场。 张邦安也听出了邢虎臣的弦外之音,嘴角出现了一丝淫邪的笑纹,恶狠狠地道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来!哈哈,不管是谁,到了东光县想平平安安地走,不脱层皮至少也得脱光了衣。 再说了,这美妞貌若天仙,到嘴的肥肉让我吐出来,我心里可不痛快啊!” 第二十八章 买帕还簪 邢虎臣笑道“那是那是,张大员外想要人没有要不到的。只是李县令今天在堂上的表现颇为可疑,似乎他另有想法。” 张邦安冷哼一声,道“能有什么想法?他那点花花肠子我清楚的很,不就是见那女子秀色可餐,想一个人吃独食! 你去给他传话!不老老实实地帮我办事,就把吃了我的都给我吐出来!他娘的,养狗千日,家里来贼了还不扑上去?” 杨连庆脸上堆着笑,低声下气地道“大员外放心,只要李知县明日判她赔偿,十六只陶杯也够让她赔三百贯。 她们只是来烧香拜佛,身上不会带那么多钱的。到时拿不出钱,官人把她拘下,这事儿就成了。” 张邦安瞥了他一眼,见他肿着半边脸,一副谄媚的样子,不由哈哈笑出声来。 “员外笑啥啊?”笑得杨连庆心中发毛。 “没事,没事,我就是觉得你好像一条狗。” “嗐,官人这有啥好笑的,我本来就是您脚下的一条狗嘛。”说完,杨连庆还学狗汪汪地叫了两声。 张邦安笑得更激烈了,捂着肚子上气接不上下气。 邢虎臣看着杨连庆的样子,心生鄙夷,朗声道“话虽如此,但也不得不防发生意外,大户人家身上总有几件好首饰,她们有可能会典卖金银珠宝凑齐赔偿款。” “唔,还是虎臣想得周全。杨连庆,你赶紧通知东光县所有的解库和大的富户,不许收买兰家的东西!虎臣,你去找李佑清,把我的意思带到。”两人赶紧领命而去。 如无特殊情况,鲁智深每晚的状态不是已经醉了,就是将要醉了。 他从不强劝别人喝酒,往往是自己一股脑地往肚里灌,灌得差不多了就趴下了,似乎喝酒的目的就是为了买醉。 程风有时问他“鲁胖子,你喝酒为什么那么拼命?非得一醉方休?” 鲁智深抬头咧嘴一笑“醉了好,醉了没烦恼。” “你这大光头,三千烦恼丝都剃完了,能有啥烦恼?是不是忘不了那个叫金翠莲的女子?”程风取笑道。 往往此时,鲁智深便趴在桌上,鼾声如雷,没了声响。 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总被无情恼。 现实总是这么残酷,金翠莲本是一介歌女,一个被姓郑的屠户赶出来的小三,却是令鲁智深第一次心动的女子。 为了这个女子,鲁智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该出手时就出手,一心想赢得美人的青睐,却不慎打死郑屠、被迫抛弃军职、千里逃亡。 也就是这个女子,竟然在离开他之后的二三十天,便名花有主,再次成为大款赵员外的小三。 金翠莲宁肯给别人当小三,也没想过嫁给鲁智深,实在是让他惭愧、恼恨、无奈! 在爱情世界里,没有对与错,只有爱与不爱,绝不是一份付出便有一份收获。 鲁智深空有一身天生神力,却犹如拳打棉花,无处着力。 人生若只如初见,等闲变却故人心。 在鲁智深的醉梦里,金翠莲依旧是那个最初的样子,白衫红裙、黄袜弓鞋,粉面低垂、梨花带雨,娇娇怯怯的需要他醋钵儿大小拳头的保护。 也只有在这醉梦里,他才能忘却也许有过的背叛、伤怀和悲痛,只留下初见时的心动、倾情和惊艳。 最怕蓦然醒来,曾经沧海,早已变成桑田。 程风看着烂醉如泥的鲁智深,轻轻叹了口气,为他披上一件薄衫,便信步踱出客店门外。 新月如勾、刚上柳梢,街上星星点点地渐渐亮起了灯火,最热闹的还是酒楼茶舍、饭店客邸。 他慢慢溜达着,忽然听见路边有小女孩抽泣,定睛一看,这小女孩梳个双蟠髻,尖尖的下巴向前微微地翘起,长得眉清目秀。 “咦!这不是兰锦心的贴身丫环吗?!旁边立着那位叫兰大亨的管家。” 程风背对着灯光,所以他将那两人看得清清楚楚,而对方却只能看见他那张模糊的脸。 兰大亨见程风经过,忙凑上前来,赔个笑脸道“这位官人请留步,我这有一只上等玉簪贱价售卖,不还价两百贯。” “这么贵重的东西你们怎么不去解库当掉?怎么在这大街上张罗着卖?不怕被人抢了?”程风有些惊疑。 “嗐!别提了!这东光县的解库都没眼光,都说我这宝贝是假的,八家解库跑遍了都没人收,只好在街上兜售了。 官人您是明白人,您可以先看看我家这只玉簪。”兰大亨双手递过来一个手帕包裹的物件。 程风接过手帕,借着昏暗的灯光,打开一看,这支白玉丹凤簪不仅料材绝佳,制作工艺也精良。 一只栩栩如生的凤卧在一丛绽蕊怒放的牡丹花上,生机盎然,典雅高贵。 古代传说,凤为鸟中之王;牡丹为花中之王,丹、凤结合,象征着祥瑞、美好、富贵。 “唔,东西不错!” 已经剪过好几遍灯花了,兰锦心终于听见门外有了声响,她赶紧忐忑不安地站了起来。 “吱呀!”珍眉推门而进,兰锦心见着珍眉手中捧着的玉簪,一颗充满希望的心沉到了谷底,她不由跌坐在椅子上。 但看进来的两人欢天喜地的样子,心中不由纳闷不解。 兰大亨蹑手蹑脚地关上房门,笑嘻嘻地道“小娘子,这世上真有买椟还珠的傻子,花二十四两金子买咱们家的玉簪,最后却只留下了包玉簪的手帕,把宝贝退还回来了。” 兰锦心杏眼圆睁,又喜又惊,喜的是终于换回了急需的财物,惊的是有人竟然花二十四两金子只买了一张手帕,但细细一想,能一下子拿出二十四两金子的人绝不是疯傻之人。 她蓦然抬头,问道“这人长什么样?叫什么名字?可有其他要求?” “大亨叔老眼昏花的,加之天色太暗看得不太清楚,但能肯定是个年轻公子。 他掏出两条金子,接过手帕转身就走了,我追问他高姓大名,他扭头一笑,说他叫 嗐,瞧我这记性!珍眉你记得他说叫什么名字吗?。” “他说他叫李雷!”珍眉答道。 “对对对,叫李雷。” “李雷?!”兰锦心手里握着玉簪,沉吟片刻,道“真是天可怜见!碰见了这位好心的李雷公子!回到汴梁得派人好好打听打听,兰家自当重重酬谢!” 第二十九章 英雄救美 清风徐来、烛花摇影。程风借着摇曳的烛光,双手捧着刚花二十四两黄金买来的这方手帕端详着。 手帕上绣墨兰两株,丛生草地,花朵盛开、如蝶起舞,叶片柔美舒放、清雅俊爽,帕上幽香袭来,令人感觉清新秀雅。 右下角有四个红色小篆锦心如兰。字体古朴典雅,韵味深长。 “好一个锦心如兰!”翻看了良久,程风将手帕细心折叠好,装入贴身的衣兜中,吹灭了灯,翻身睡去。这一觉,格外香甜 李佑清把惊堂木一拍,威严地俯视着立在堂下的兰锦心等人,眼里闪过一丝怨毒,心中暗骂道“阳关大道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踏进来!给脸不要脸的东西!” 他清清嗓子,高声念道“审得兰家马车冲撞杨连庆一案,现有张三、李四等七人旁观者证词。确系车夫不慎,车速过快,情急失控,遂致出此。 又验得杨连庆怀中所抱汉代陶杯十八只,破损十六只,幸存完好者两只。 本县特邀东光县八大解库资深朝奉细加检验,陶杯形制古朴、包浆厚重、釉光莹润,各方一致认为真品,每只价值二十贯,总价三百二十贯。 按律,‘诸于城内街巷及人众中,无故走车马者,笞五十;以故杀伤人者,减斗杀伤一等;杀伤畜产者,偿所减价。若有公私要速而走者,不坐;以故杀伤人者,以过失论;其因惊骇不可禁止而杀伤人者,减过失二等。’ 本案正合律文所载,因杨连庆身无大碍,车夫王老吉笞五十;因损坏汉代陶杯十六只,兰家按价赔付杨连庆三百二十贯。此判。” 李佑清宣读完判词,深觉权力真是个好东西,主宰他人命运的感觉真好! 这感觉比蜜甜、比奶香,看着犹如待宰羔羊的兰锦心,不由面有得色,等着看她花容失色、垂泪乞怜、追悔莫及的样子。 哈哈!昨晚给你脸谁叫你不要呢! 慢慢的,李佑清的脸僵住了,脸上的颜色由白变青,再由青变黑。 只见兰大亨掏出两根金铤,大大咧咧地交给一旁的差役,潇洒地道“二十四两黄金价值三百六十贯,不用找零。” 随后待王老吉挨完五十小板后,兰锦心一行四人飘然转身走人 大失所望的不仅是李佑清,张邦安得知消息后更是暴跳如雷,下死命令让邢虎臣和杨连庆想办法把兰锦心弄到手。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对于他来说已不是性的需要,能否把这个女人留下,更事关他张邦安的颜面,事关他张家的威望。 往深里说,在东光县地界上有他不能控制的事发生了,这让他很没安全感,他需要完完全全地控制,以抚慰自己焦灼与不安的心灵。 乌云翻滚,阴云密布,一阵凉风吹来,顿时吹得那衙门口越发空空落落,萧索凛然。 雨!该来的还是要来了! 程风和鲁智深看着兰锦心一案审结,心中也是大快,随即起身离开了东光县。 他为防止路上出现意外,一路磨磨蹭蹭,跟在兰锦心的马车后面,保持里远的距离,若即若离。 他这么做,一则他知道兰锦心此行目的地是汴京,与自己同路,二则恐怕还是因为对她有种说不出的好感。 兰锦心一行犹如鸟出樊笼、困马脱缰,不顾天气炎热,急匆匆地向汴梁奔去。 离开东光县后,行走了大半天,兰大亨见车后总是有两个人影跟在后面,不禁有些担忧,对兰锦心道 “小娘子,咱们车后影影绰绰的有两个男子一路尾随着,其中有一个胖大和尚是之前在东光县见过的,这两人莫不是心怀歹意吧?” “咱们走的是官道,这两人或是与我们一道顺路,天色也不早了,先翻过这道岭再做理会。若实在可疑,可佯装住店,半夜再赶一段夜路,看能不能甩掉他们吧。” 兰锦心依旧镇定自若,她已经忍气吞声地照价赔了张家的钱,不相信还能把她怎么着。 程风和鲁智深正有说有笑的走着,刚翻过一道山岭,天色已经暗了不少,正寻思在哪里歇脚打尖,便看见兰家马车正被一群黑衣蒙面人围住了。 程风迅速扫了一眼,估摸这群人约有二十五人,手里都持着枪棒刀斧,气势汹汹,来者不善。 为首的一大汉,身材魁梧,手拎一条朴刀,将兰大亨和王老吉逼下了马车,一手将兰锦心从车厢里扯了出来。 兰锦心见了这场面惊得脸色煞白,硬着头皮厉声道“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强抢民女,你们眼里还有王法吗?” 大汉并不答话,从腰间拽出一条绳子,正要将兰锦心给绑住,却听一声怪叫犹如晴天霹雳。 抬头一看,一个肉山似的莽和尚提着一条混铁禅杖冲了过来,大汉心中大吃一惊,将手中朴刀一招,十多个黑衣喽啰围住了鲁智深,混战一起。 鲁智深的禅杖极重,舞动如轮,迅疾如风,沾者非死即伤,围着他的人不敢上前,拿着刀枪在那比划,几乎就要崩溃逃窜了。 大汉见此变故,立马转身将兰锦心拽在身前护着自己,打算将其作为人质。 程风趁众人注意力都在鲁智深身上时,抽出腰间的弯刀,如同一头豹子一般,瞬间杀到了大汉面前。 那大汉反应极快,向前侧身,左臂将兰锦心的脖子紧紧勒住,右手单手持朴刀劈向他。 程风与他一交手,便感觉到对手狡猾擅斗,经验丰富,他将兰锦心的身子当作人肉盾牌,紧紧地护在自己身体侧前,不断移动着兰锦心的身子,不留给程风进攻的角度。 而且他颇有膂力,仅凭单手之力将一条长朴刀使得如臂使指、劲力通达,一时间令手持短刃的程风有些束手无策,只能见招拆招,小心应付。 “怎么办?!”大滴大滴的汗水不断从程风脸上落下,落到地上的尘土中,溅点烟尘。 他一边与那大汉周旋着,一边思索着对策,最后咬咬牙,“那小娘子是个机灵人,或可兵行险着!” 第三十章 帮人帮到底 十几招过去,程风一矮身,闪过大汉从右向左劈过来的一刀,用弯刀的曲刃将朴刀的刀锷锁住,猛地冲到兰锦心面前,迅速从左腿上拔出那把半齿小刀,冲着兰锦心吼道“把双臂展开!” 兰锦心反应极快,立马将原本垂在身侧的两条胳膊举了起来,程风以恰到好处的角度贴着兰锦心的胸侧斜斜地插入了大汉的右肋。 大汉肋下吃痛,狂吼一声,左臂的力道猛地加重了,勒得兰锦心两眼发黑,顿时晕了过去。 兰锦心比这大汉矮大半个头,大汉左臂从下往上一使劲,左臂自然就抬高了,露出了腋下。 程风怎肯放过这难得的机会,“飕!”地一刀刺向大汉的腋下。 腋下是人体的薄弱部位,密布血管和神经,背骨、胸骨的防护在这里恰巧形成交接空缺,库克锐弯刀特有的曲刃穿过腋下的皮肤和肌肉,直接刺破了那大汉的心脏。 大汉一时间血涌如注,勉力挣扎了一下便耷拉着头,坐在地上。 其他正和鲁智深对峙的黑衣人见为首的大汉被打倒,加之见眼前这莽和尚神勇异常,根本占不到便宜,顿时斗志全无,抛下几具同伙的尸体仓皇逃走。 见歹人走远了,程风蹲下身子,重重掐了下兰锦心的人中,她悠悠醒来,朦朦胧胧地看着周围的事物,大体都明白发生了什么。 鲁智深则将伏在马车下的兰大亨和王老吉扶了起来,藏在车厢里的珍眉也爬了出来,几人见满地鲜血,吓得浑身抖抖索索。 兰锦心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拉着珍眉向程风和鲁智深行了一礼,感激地道 “多谢两位壮士相助,今天若不是碰上二位,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敢问两位壮士高姓大名?” “休提休提,路见不平,自当拔刀相助。直娘贼!这帮兔崽子不经打,洒家还没过瘾就跑了,哈哈!” 听着鲁智深的回答,程风微微一笑道“实不相瞒,小娘子在东光县的遭遇我们都见着了,为防着歹人狗急跳墙,做出出格的事情,我们一路远远地跟在小娘子马车后面,以防不测。没想到这帮人出手如此歹毒狠辣,所幸大家都没受伤。” 兰锦心一听,这两人竟然是一路随行,特意保护着兰家一行,心中更是感动,不由热泪盈眶,哽咽道“两位真是古道热肠的侠士,有古仁人之风,请再受小女子一拜。”两人连忙将她扶起。 兰大亨在旁听了,心中大为惭愧,原本以为一直尾随马车的两人是歹人,没想到到头来竟是救命恩人,他拉着王老吉也是颤颤巍巍地深揖一礼。 鲁智深笑嘻嘻地道“这都不叫什么事,别婆婆妈妈的,拜来拜去了,赶紧上路吧。” 兰锦心愤愤地道“我很想知道,设伏袭击我们的究竟是何人?为何对我们下如此毒手?!” 说完她俯下身子想去揭大汉脸上所蒙的面巾,但她到底胆怯,手伸到一半,又缩回来了。 程风心明眼亮、善解人意,拔刀伸手挑去大汉的面巾,在众人好奇的目光注视下,一张棱角分明的国字脸露了出来。 兰大亨惊叫一声,磕磕巴巴地道“这…这…这不是…是那个姓…姓邢的都头吗?完了!完了!!!杀杀死的是官家的人!闯闯大祸了……” 鲁智深把禅杖一挥,皱着眉头,满脸不耐烦“去去去!你这老头能不能把鸟嘴闭上,杀了这小都头算多大事? 惹了洒家,皇帝的脑袋我都敢拧下来。在洒家眼里,人生无坏事,天下无大事。无论什么事,反正不怕事!哈哈!” 兰大亨一听,不敢言语,心中暗暗叫苦,怎么惹上这帮亡命之徒?本来就是花钱可以解决的事,变成人命官司了! 兰锦心沉吟片刻,自言自语地道“这人身份虽是官吏,但一身黑衣,蒙面抢人,行事诡异,所做的不是正大光明的公事。 他这鬼鬼祟祟地聚众抢人,之前并未明示身份,即便被杀了,我们也应该是无罪。” 鲁智深咧嘴一笑“这小娘子说的好!俺们身正不怕影子斜,别想那么多了,赶紧上路吧。” “等等!”程风伸手拦住鲁智深,“我们虽然行得正,坐得端,但杀了官吏,就这样走了,若被有心人陷害,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鲁兄,你我行走江湖,无家无口,了无牵挂,一走了之并无大碍,只是怕牵连了兰家小娘子。” 兰锦心一听此言,满怀感激地看了程风一眼,顿时觉得这位年轻英俊的官人有勇有谋、思虑周全,懂得设身处地地替他人考虑,并不是只懂得打打杀杀的粗野汉子,原本高傲自矜的心不由为之一动。 “那小兄弟你说怎的?跑回东光县报官去?”兰大亨有些摸不着头脑。 “对!只有这样,在明面上把事情解决了,咱们才能放心地走,干干净净的,不会被泼污水。” 兰大亨一听,连连摆手道“万万不可啊!这东光的知县不是好人,一心想霸占我家小娘子!我们好不容易才逃出狼窝,怎么能又回去呢?不行不行!” 说完又将前一晚在驿站发生的事说与程鲁二人。 程风喃喃地道“想不到背后的事情如此复杂!不仅牵涉到知县李佑清,更与地方豪强有关,张邦安张邦安这名字怎么这么熟悉” 程风模模糊糊地记起北宋末年有个高官叫张邦昌,正是东光县人。 北宋末年靖康之难,金兵攻破宋朝首都汴梁,掳去徽、钦二帝,扶植太宰张邦昌搞了一个伪楚国,让他当傀儡皇帝。 不知这个张邦安与张邦昌是否关系密切?竟然如此,更应该回去做个了断,不然后患无穷。 兰锦心也在权衡奔汴梁与回东光的利弊,最后咬咬牙,坚定地道“长痛不如短痛,就这样逃回汴梁,恐怕会给兰家带来劫难,我相信这位程官人!” “好!我们在情在理,不信这李佑清敢在众目睽睽之下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我程某保证大家能平安返回汴梁! 只是烦劳鲁兄带着兰家一行返回东光县衙报官,我先行一步,去请尊大神过来,确保李佑清在堂上翻不起浪来!” “大神?!” 第三十一章 相请柴进 后周,五代十国时期五代中的最后一个朝代。 从951年后周太祖郭威灭后汉开国算起,历经郭威、柴荣、柴宗训三位皇帝。 960年宋太祖赵匡胤陈桥驿兵变后,建立宋朝,废黜后周皇帝柴宗训,降封他为郑王。 其后不久,柴宗训被迁往房州居住。赵匡胤留下了厚待柴氏宗支的交代,还给柴家发了“丹书铁券”,凭此券柴家子孙犯罪永远免死。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到了北宋末年,柴家的家底还是比较厚的。在沧州,柴家庄号称第一大庄,方圆数里、占地广阔,四周围着一圈碧水河涧,河边围着都是些高大垂柳。 跨入大门,走在用青砖铺成的石路上,程风仰望四周那数米高的粉墙,深宅大院的感觉油然而生。往右拐,就来到了庄园的正厅——聚贤堂。 这里是主人招待客人的地方,里面摆放的桌椅几凳都是用紫檀木精心雕刻而成的。 走到这里,一阵淡淡的香味扑鼻而来,程风寻着香味找去,原来那是庭院里的两棵紫薇树散发出的香味。 那两株紫薇筋脉挺露、莹滑光洁,看起来年头极长,但花繁叶茂,色艳穗重,开得如火如荼,看了令人精神振奋。 旁边还有两棵桂花树,苍劲盘虬,体若游龙,树皮的皲裂,犹如龙鳞,虽历经无数风霜,却依然生机盎然,只是还未到开花的季节。 否则,桂子月中落,紫薇绽枝头,紫花金穗交相辉映,淡香浓芬阵阵袭来,真是惬意的很。 “呵呵,怎么样?我这几颗树还看得吧?” 程风闻声望去,只见一三十四五岁的男子正站在阶下,微笑着看着自己。 这男子生得龙眉凤目,皓齿朱唇,三牙掩口髭须,头戴一顶皂纱转角簇花巾,身穿一领紫绣团胸绣花袍,腰系一条玲珑嵌宝玉环绦,足穿一双金线抹绿皂朝靴,神态俊朗、气度自然,一身贵气隐然而生。 想必此人就是这柴家庄的主人——江湖人称“小旋风”的柴进了! “金桂为佳客,紫薇当美人。这一金一紫不仅色香俱全、沁人心脾,更是寓意‘金印紫绶’,隐喻高官显爵,吉祥得很啊! 柴家庄的一景一物都是精心打造,值得耐心品味,可谓名园不厌百回游。”程风答得从容不迫、恰当得体。 柴进一听大为欢喜,当初祖上如此设计庭院景观正是这样想的,但来来往往这么多人,没一人能揣摩出“金印紫绶”的含义,眼前这位年轻人才思敏捷,不由另眼相看。 “走,请厅里说话”。 两人走到厅里,分主宾坐下。 柴进开门见山“说吧,有何事需要我帮忙?” 见程风有些诧异,他笑道“一般来找我柴进的,或是流放犯人,路经于此的;或是负罪潜逃,需要藏匿的;或是遭受困厄,缺衣少粮的,我呢,一概是尽力帮扶。” “柴大官人贵人快语,仗义豁达,我程风就不遮遮掩掩了。”程风便将在东光县发生的事情简要向柴进讲述一番。 “今天兰家一行将到东光县衙就路遇蒙面歹徒、自卫杀人一事报官,想请柴大官人屈移尊体,到东关县衙观看案情审理,有您这金枝玉叶坐镇,想必那李佑清不敢颠倒是非、陷害忠良。” 柴进听罢,沉吟半天,仍下不了决心,他暗自思忖“自己虽然是皇族后裔,毕竟是前朝的皇族,这些年凭着丹书铁券护身,收留过不少罪犯,但那也是上不得台面的事。 柴家与地方官吏一向是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互给脸面。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值不值得自己趟这趟浑水,走到台面上与地方官对峙呢?” 程风见柴进踌躇不定,猛然想起水浒传里提到林冲在与鲁智深分别后不久就到过柴家庄,并棒打洪教头,成为柴进的座上宾一事。 便把在野猪林与鲁智深一起营救林冲的一事又细细说与柴进听,想由此拉近距离,取得信任。 柴进听罢,连忙拱手道“程兄弟和那位鲁师傅的善行义举令人动容,令人佩服! 实不相瞒,林教头前不久刚来过庄上,还好好露了一手,八十万禁军教头果然名不虚传!枪棒功夫举世无双!你们二位既然是林教头的朋友,你们的事我定当相助。 只是救场之事不可莽撞,容我细细思量。这样吧,兄弟还没用早膳吧?来来来,先吃完饭再说不迟。 正好庄里刚来了个小兄弟,天生神力,颇有些身手,因失手打死了人,在我这避难,一起坐坐,认识认识。” 柴进这一太极推手打得的确潇洒,尽管程风担心鲁智深他们那边已经到了县衙,心中万分焦急,但也只得听从柴进的安排,先去吃早饭。 话说回来,他骑马赶了一夜路,此时也是饿得前胸贴后背,确实应该补充点东西。 宋代人普遍一天吃两顿饭,虽是早膳,却是正餐,只见庄里四五个仆人前后穿梭,不断上菜,一会儿功夫便菜蔬备齐、腥荤俱全。 柴进毕竟是天潢贵胄,骨子有一股高高在上的傲气,虽然经常是礼贤下士、扶危济困、招揽侠士,但也是个势利眼子,往往是看人下菜,把人分出三六九等,强的高看一眼,弱的低瞧一分。 一般人投奔他只招待一盘肉、一盘饼、一壶酒、一斗米和十贯钱。若是有些身份或有些本事的人投奔,则是大鱼大肉招待,金银绸缎相赠。能安排程风与他一起共进早膳,也算是厚爱有加了。 程风和柴进正入座说话,却见一年轻男子步入堂来,身躯凛凛、相貌堂堂,眼射寒星、眉如刷漆,龙行虎步、器宇轩昂。 柴进起身介绍道“程兄弟,这就是我跟你说起的武松兄弟。” 程风心中一凛,原来是未来的打虎英雄——行者武松,忙起身拱手行礼。 武松略一抱拳,寒暄几句,便大咧咧地入座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武松开口道“来投奔柴庄主的大多是江湖好汉,看程兄身躯挺拔、步履沉稳,身手应该不错吧,不知有没有机会让小弟讨教讨教?” 程风看着目光灼灼的武松,暗自腹诽“额!你娘的!难道我长得像老虎?” 第三十二章 程半仙 程风心中暗骂,嘴上却笑眯眯地答道“程某虽会些手脚功夫,却是粗鄙的很,不值一提。早就听说武兄弟神勇过人、功夫了得,怎敢下场与你切磋?那岂不是班门弄斧,徒增笑耳!” 确实,论拳脚功夫,程风自问胜不了武松,毕竟徒手格斗在特种兵的日常训练中只占有很小的比例,他们最多练习的是体能、枪械和器械,最后才是徒手。 特种兵的训练经历让他最受益的地方,恐怕还是适应恶劣的环境,充分有效利用手头资源的头脑以及果决顽强的意志力。 此时的武松刚刚二十出头,正是个血气方刚、争强好胜、自负骄傲的毛头青。 他听了程风的恭维话,颇有些自得,为掩饰一下自己心中的小欢喜,端起碗干了一碗酒,伸手摸了摸嘴角,溢出一丝笑容,对程风的退缩似乎有些不屑。 程风看在眼里并不恼怒,他知道眼前的这位武大英雄,天生有着英雄气质和英雄素质,一身神力、功夫高超。 日后的打虎扬名、杀嫂洗冤,醉打快活林、血溅飞云浦,无不证明他确实是个遇事冷静、谋而后动的能耐人,但这也使得他性子高傲,总是和普通人保持着一定距离。 恃才方有傲物的底气,能力太强的人,往往不太容易瞧得起人。 程风举杯抿了一口酒,微微笑道“程某不才,手脚功夫虽差劲,但精通易镜玄要,善识骨、会相面,知身前身后事,颇能识人。” 柴进一听,来了兴致,半开玩笑地道“噢?!没想到程弟还有这等奇才,要不给武兄弟看看相?他正流年不利,失手打死了人,有家也不敢回咧!” “哈哈,程兄只管瞧我,若说对了我敬你三碗,若说错了,你自罚三杯!”武松驳不过柴进的面子,嘴上虽应承,但心里还是对江湖术士的玩意儿不相信。 程风笑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说完,他笑眯眯地盯着武松看了会,一脸从容自信,举筷吃了一口菜,意味深长地道“武弟,从你的面相看来,你天生命强、命大、命硬。” “噢!这话怎么讲?”柴进一听程风说得条条是道、神神叨叨的样子,顿时颇感兴趣。 “命强者,才艺绝伦、心思缜密、精明强干,长于做事利落、短于做人张扬;命大者,时运不齐、命途多舛、屡遭陷害,然终能逢凶化吉、风平浪静、修成正果” “休要唬我!程兄和那些江湖术士一样,察言观色、揣度人心,是非全凭一张嘴!你这话说得亦真亦假、虚虚实实,算不得真!” 武松脸上虽挂着笑容,但语气里有些不屑。 “哈哈!且听我说完,命硬者,上克父母,下碍兄弟。观兄弟面相,必定是幼年父母双亡。 有一兄,但受你命格压制,长的矮挫、面目粗陋,远远不如你身材魁梧、相貌英朗,临事断事也不如你勇谋兼备,身无长技傍身,只能老老实实地做些小营生度日。不知我说得准否?!” 他一副气定神闲、胸有成竹的模样。 听完程风这番话,武松一双大眼瞪得溜圆,一张嘴长得老大,他实在不敢相信程风与自己素昧平生,便将自己的家室情况说得一清二楚! 柴进在一旁瞧见他呆愣不语,忙好奇地催促他“怎么样?怎么样?!程兄弟说得准吗?” 他惊了半晌,方才说出话来“程兄真乃神人!一直以来,自以为我的身子高大,兄长身子矮矬是先天如此,没想到这都是命中注定,是我命硬害了大哥!” “不仅如此,你大哥也会英年早逝,或多或少也与你有关。” “啊!不知有解救的办法没?还请程兄指条明路!”武松顿时脸色苍白、神情惶急,完全没了刚刚那副睥睨天下的模样。 几句话下来,他已经完全信服程风了,他自幼父母双亡,大哥武大郎终年胼手胝足、千辛万苦,才把他抚养长大,真可谓长兄如父,两人感情至深,一时间不由得心急意乱。 “办法嘛,还是有的……那就是你大哥遁迹空门、削发为僧、断绝尘缘,如此与你既无兄弟之情缘,便不受你命硬之害。” 程风说出这主意也有些犹豫,按他的设想如果能让武大郎出家,武大郎就不会娶潘金莲,不娶潘金莲就没有潘金莲对武松的纠缠、被拒、绝望,转而投向西门庆怀抱一事,武大郎由此也可以保住性命了。 只是这法子刚烈了些,武大郎一旦出家,便绝了子孙,但这总比英年早逝强吧?!要想改变历史轨迹肯定很难,所以上这剂猛药也是不得已为之。 “啊!这怎么行呢?!我大哥还未娶妻、未有子嗣,这岂不是让我大哥无子无孙?”武松听罢又有些着急。 程风摇晃着脑袋,继续装神弄鬼,叹道“君不见红颜泪闪英雄殁,可叹人世苦情多。情之一字如冰上燃火,火烈则冰融,冰融则火灭。 断绝情丝,断夫妻情、兄弟情,则是斩断三千烦恼丝。若想保命,别无它法。” 武松闻言,呆若木鸡,怔怔地坐着,思绪不知飘向了哪里。 在一旁一直未说话的柴进向程风招了招手,示意他跟着自己到内厅里说话。 程风跟着他走了进去,一旁的小厮紧跟着送上两盏茶。 柴进挥挥手,小厮识趣地退了下去。两人隔着茶几坐下。 柴进端起一盏茶,用碗盖拂了拂茶末,慢慢吸溜着茶水。 一时间,两人相对无语,一片沉默。 程风看着柴进的举动,想着鲁智深那边情况,心中焦急,佯作从容地笑道“柴庄主有话问在下?请直言无妨。” 柴进张嘴欲言,但又踌躇不安。 “柴庄主不敢说,小弟就斗胆瞎猜了!柴庄主可是想问小弟大宋国祚多久?周国是否有复国的希望?” 柴进闻言浑身犹如电击,“啪!”地一声,手里的茶碗一下没拿稳,摔碎在地,顿时瓷片四溅,茶香四溢! 第三十三章 小旋风问道 “这话不能瞎说!按律,谋反及大逆者,皆斩!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柴进的声音有些发颤。 程风见他神情紧张、面色苍白,心中感叹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柴进四处收留、保护、交结以武犯禁的犯人,其良苦用心旁人还看不出吗? 你毕竟是从小在钟鸣鼎食之家长大,缺乏艰苦环境的砥砺和放手一搏的勇气,在造反这件事上能力还是有很多欠缺的地方,顾虑也太多,要不说‘秀才造反,十年不成’呢!” 程风心中虽如此想着,却连忙微笑道“柴庄主请放心,小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绝对守口如瓶。” 柴进瞪着眼瞧了程风半天,终于咬咬牙,带着他扶着木梯登级而上,进入二楼的卧室。 房间里的家具均用红木制成,上面都雕刻着花鸟鱼虫,画面生动,跃跃欲出。 程风瞧着这些名贵家具,心中不由自主地盘算着,要是能把这些家具弄回千年后的中国可以卖多少钱? 柴进在卧室没有停留,直接推开卧室的一个小侧门,走了进去。 程风跟过去一看,没想到里面别有洞天,过了门,直接就跨入一条红色的木制架空长廊。 长廊下面是一汪碧水小湖,几十尾金色、红色鲤鱼正在水中畅游甚欢。 长廊中部下方有个大红木柱立在湖中,起着支撑作用,木柱甚粗,约两人方能合抱。 柴进走到长廊中部,突然蹲了下来,拉开一块盖板,程风望过去,只见盖板下面是空的,露出里面一个黑黝黝的竖洞,不知有多深。 洞壁一侧挂着一副长梯。 “原来这木柱是中空的?!这梯不知通向何处?”程风心中嘀咕。 柴进也不言语,招手示意,让程风跟着自己顺梯下到木柱中。 两人手脚并用,一步一步退下去。 过不了多会,程风看见了亮光,渐渐地亮光越来越大,眼前豁然开朗,没想到湖下面还有这么大的一个空间! 程风双脚触到了实地,地上铺有砖石,空气也并没有想象中的潮湿,旁边的墙壁上挂着几盏长明油灯,刚才看见的亮光就是这些油灯所发出来的。 柴进从墙壁上取下一盏油灯,大踏步走到密室中央的一茶几前,将两旁两根儿臂粗的蜡烛引燃。 随着火光渐渐明亮,一副巨画赫然出现在程风眼前。 画卷高约九尺、宽约六尺,画中一高大魁梧的男子坐在龙虎皮垫的椅子上,神色勇武、气派豪壮,虎目威视、咄咄逼人,颇有王者气度。 画卷右上角竖排一列楷体字周世宗皇帝柴荣! 柴进从茶几上拿起三炷香,点燃后恭敬地插进几上的香炉中,随后伏地朝画像三叩首。 礼毕,从袖中摸出一方洁白的棉制手帕,走过去轻轻拂拭那副画卷,脸上的神情徐徐变幻,或悲或喜,难以名状。 程风静静地站在一旁,他知道,画上那位周世宗皇帝就是柴进的祖先。史载其器貌英奇,善骑射,通书史黄老,可谓文武双全。 在位期间,整军练卒、裁汰冗弱,招抚流亡、减少赋税,政治清明、百姓富庶。 在他的治理下,中原开始复苏。 柴进的思绪似已沉浸于先祖的荣光中,悠悠地道“想当年,我周世宗皇帝是何等英武贤明!以信令御群臣,以正义责诸国,大邦畏其力,小邦怀其德。 无偏无党、王道荡荡,励精图治、任人唯贤,虚心纳谏、锐意革新,征伐四方、所向皆捷,立志以十年开拓天下,十年养百姓,十年致太平! 只可惜天妒英才、壮志难酬,他在北伐契丹途中,连克二州三关,但突患重病,被迫班师,不久驾崩。如非如此,岂容赵家这帮猪狗不如的东西当上了皇帝!” 说到这时,柴进神情激动、咬牙切齿,愤恨之色溢于言表。 程风不解地问道“太祖皇帝不是交代要厚待柴氏后人吗?要不你今天也没有这么大的产业啊?” 柴进冷哼一声,厉声道“我呸!虚伪!恶毒!不错!赵匡胤每年按节祭祀周朝两代帝后陵墓,修订《周世宗实录》,这些表面文章做得很好,但暗地里太狠了! 自宋朝建立后,周恭帝柴宗训被废为周郑王,建隆三年,年刚九岁的柴宗训被贬居房州,开宝六年在那里薨逝。 当时他还不到二十岁,刚刚成年,却还没来得及成婚,更没来得及留下后代!哼!即便留下骨血很可能也活不成! 除了周恭帝柴宗训,周世宗皇帝还有三个儿子曹王熙让、纪王熙谨、蕲王熙悔。 乾德二年,不过就是七岁年纪的纪王不明原因地夭折。曹王和蕲王也在不久之后陆续失踪。 周世宗皇帝的直系后代一个没有活下来,现在柴家的后人都是柴氏家族的旁支诸房!” 程风闻言心中一叹,权力争斗中没有“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说法,历来都是你死我活,成王败寇。 胜利者成为主宰者,失败者沦为案上肉,别说柴家是异姓,即便亲生父子兄弟也是如此。 远的不说,就说宋太祖赵匡胤传位宋太宗赵匡义,不也留下了“斧声烛影”的千古之谜吗? 柴进语气一转,诚恳地道“程兄弟,我在你面前就不藏着掖着了,我们柴家人恨透了赵家人,做梦都想复兴周国,只可惜一直未有时机。你既然能知将来事,还请告之一二。” “柴兄既然明言问,小弟便直言相告。汉朝分为炎汉、玄汉两段,大宋亦如此,今虽气数孱弱,然仍有中兴之主,可再享一百五十年国祚。 周朝复国无望,万物皆无常,有生必有灭,冥冥之中自有定数,故遇事不可强求。” 柴进闻言,长叹一口气,眸光渐渐黯淡了下去,痛苦地攥紧了拳头,突然抱着柴荣的画像痛哭流涕起来,哀声嚎道“世宗皇帝,晚辈不孝,不能为柴家报仇雪恨了!” 程风在一旁静静地看着柴进宣泄心中的哀伤,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残忍? 做人如果没有理想,跟咸鱼有什么区别人活着,总是得有目标追求作为人生指引和精神脊梁。 柴家人一百多年来就是以推翻宋朝、复仇复国作为世世代代所追求的目标。自己一席话,毁灭了柴进的理想,否定了柴家人世代所做的努力,让他一时间无所适从、一片迷茫。 可是,梦,终归是要醒的!早醒比晚醒好! 第三十四章 欲加之罪 李佑清瞧着堂下站着的兰锦心一行,心中泛起一阵快感,无不揶揄地道“兰娘子,怎么急匆匆地离开,又急匆匆地回来了?莫非舍不得我这东光县?” “李县令,我们一行走了大半天,途遇黑衣蒙面歹人持刀劫掠,这位鲁师傅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打死了几个歹徒,其中领头一人长得好似都头邢虎臣,民女不敢造次,特将其尸首带来报官。” 兰锦心道了个万福,淡淡回话,一脸从容。 “啊!”李佑清一听,心中大吃一惊,但转念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流水的知县,铁打的胥吏。官有升迁,吏无更换。胥吏专门学习兵农刑礼,各有专司,世代经营,把持一方,多与地方豪强有着盘根错节的关系。 他心里很清楚,都头邢虎臣与张邦安历来就走得很近,只是没想到邢虎臣竟然听命于张邦安,亲自上阵抓捕兰锦心,结果意外碰到了硬茬,反丢了性命。 邢虎臣是他手下的都头,他若不为其遮掩,这件事便大为不妙。 别的不说,就说这东光县都头执法犯法、抢人劫物一事传了出去,物议汹汹,上下都会说他驭下不力、治理不严,如果别有用心的人在其中推波助澜,恐怕他这官位也都会不保。 再说,张家有财力、有关系,张邦安一心想要得到兰锦心,甚至不惜使用武力,他若帮衬着张邦安玉成此事,张邦安将欠他一个极大的人情。 此外,这衙门里上上下下的吏人都或多或少地拿了张邦安的好处,他们很可能都已经做好手脚,为其遮掩,他不需多费心思,只需要做个顺水人情即可。 电光火石间,李佑清想清楚了利弊关系,心神大定,肃声问道“一派胡言!我手下的都头怎么会是劫匪呢?你们带回来的尸首呢?” “已交给一姓许的推吏。” “抬上来!” 不多会,两旁差吏便将一具尸体抬了上来,看那张紧闭着双眼的国字脸,正是邢虎臣无疑! 令鲁智深和兰锦心吃惊的是,邢虎臣原本一身黑衣已被换成了公服,心窝里有一处血迹斑斑的伤口。 “怎么会这样?!贼搓鸟!一眨眼的功夫,竟敢将贼人的衣服给换了!东光县还有王法吗?”鲁智深见状,怒不可遏,指着李佑清鼻子就开始破口大骂。 李佑清将刻有卧虎图案的惊堂木重重一拍,厉声喝道“哪来的贼人?!竟敢击杀官吏、咆哮公堂!左右,与我将其拿下!” 鲁智深瞪圆了眼,怒火中烧,大喝一声,犹如虎啸,震得房梁上的灰扑簌簌地直往下掉,他手中禅杖一摆,眼看就要血洗东光县衙。 正在这剑拔弩张的时刻,只听门外传来一阵温润清朗的声音“慢着,慢着,出家人发这么大火干什么?”柴进手里摇着他那镶金红木柄的马鞭走进了衙门。 鲁智深喝道“你是何人?关你鸟事?” 他说完话,方看见程风在一旁跟着,对他做手势让他噤声,便闭上了他的大嘴,不再言语。 李佑清见柴进一进衙门,忙迎上去,一个长揖到地“哎呀呀!柴大官人!本官正在庭审,公务缠身,有失远迎,恕罪,恕罪。不知柴大官人来东光县有什么吩咐?” 柴进虽无官无职,但他是大周皇帝的后代子孙,拥有着纯正的皇室血统,手里有宋太祖赐予的“丹书铁劵”,即使犯罪也不得加刑,身份高贵、地位特殊。 此外,宋朝皇帝为表示不忘有功于社稷的人,多次下昭令,录用周世宗的后裔,并作出条制性的决定,凡经郊祀,录用周世宗子孙一人。 因此,说不定柴进哪天就成了自己的同僚甚至上司,故而李佑清不敢得罪。 加之逢年过节,李佑清也收了柴进不少银钱,无论看僧面还是看佛面,李佑清还是得对柴进毕恭毕敬的。 “客气!客气!李知县,我也没什么事,今天上铁佛寺去烧香,听说东光县出大事了,有歹徒拦路抢劫,反而被杀了几个人。我赶过来瞧瞧,是什么样的人这样大胆,竟然在咱们这块地界上胡作非为。” 柴进神态轻松,完全是一副看热闹的样子。 “额,这件事情还比较复杂,被杀的正是本县都头邢虎臣,并非是歹徒,这帮人不是自卫杀匪而是抗捕杀吏,具体情况本官正详细审着呢。” 鲁智深在一旁叫嚷道“审个屁!你这是颠倒黑白,我们把尸体弄过来时蒙着面,穿的是黑衣,现在怎么变成公服了?你这不是故意陷害俺吗?” 柴进一听,顿感棘手,没想到事情发展成这样,杀死歹徒变成杀死朝廷命官了,如果不能扭转局势,自己就将骑虎难下,到时候就得装作事不关己的样子,一走了之了。 程风也有些意外,暗暗蹙眉,自责自己考虑还是欠周全,应该叮嘱鲁智深不要提前把尸首交给官府。 他清楚记得自己杀死邢虎臣的那一刀是从腋下进去的,现在尸体上的伤口是心窝,衣服也换掉了,明显被人做了手脚。 “这该怎么办?!”他顿时急得全身冒汗,面色涨红,大滴大滴的汗珠从额头上沁了出来。 要是告官不成,反被诬陷成杀死官吏的贼人,那今天该如何收场?反正老子是不愿再蹲大牢了!一旦进去了,便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杀出去?!我和鲁胖子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也不在乎多几条人命,只是这娇滴滴的兰家小娘子肯吗? 他回头朝兰锦心和兰大亨望去,见他俩一脸焦灼,正束手无策地看着自己。 “恩,这小妞着急的样子也挺好看!这眉毛、这眼睛、这小嘴……啧啧!看我?!再看我,就把你吃掉!” 程风心中暗暗地调侃了一句,冲她挤出一丝笑容,心道“还是先想想办法,看能不能找出什么破绽吧!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再动刀子!” 兰锦心本来心急如焚,见程风竟然还能笑得出来,以为他有了什么依恃,心中不禁燃起一团希望“难道他所请来的这位官人位高权重,能帮我们说话?” 要是她知道程风这家伙究竟为什么笑,估计鼻子要气歪了。 李佑清瞧着兰家人焦急无措的样子,心中大慰,一本正经地喝道“兰锦心,你和那和尚如何勾结,又为何杀死本县都头邢虎臣,一一从实招来!不然,本官大刑伺候!” 兰锦心瞧了一眼程风,急得眼泪都出来了,泣不成声地道“民女冤枉!确实不知邢都头一身黑衣为何突然变成了官服” 程风对堂上两人的对话充耳不闻,只是绕着邢虎臣的尸体转圈,随后蹲下身来,盯着伤口仔细观察打量,定定地看了半晌,忽然心中有了主意,不由面露喜色 第三十五章 斗智洗冤 程风起身向李佑清略一拱手,朗声道“大人,这邢都头的尸体被人动过手脚,公服是后换的,心窝的伤口是死亡后有人故意用刀戳的。” “柴大官人,这位是谁?”李佑清见程风同柴进一块进来,故而向柴进问道。 “哦,忘跟李知县介绍了,这位程风程老弟是我的一朋友,心思聪慧、见识过人,现在在我庄上做客。我去铁佛寺礼佛,顺便将他带出来了。” 李佑清见程风是柴进的友人,也不好不让他说话,只得道“你凭什么这样说?” 他略顿了下,又道“年轻人,我得告诫你,现在是庭审,胡言乱语、干扰官听,挨板子可不是耍处!” 对于李佑清的警告,程风丝毫没有理睬,徐徐答道“李知县,这并不复杂。 人若生前受创,人血尚温,必然喷溅而出,创口外翻,血量大且易扩散;人若死后受创,人血已冷,则创口泛白,无血液喷溅。您若不信,可找个活猪试验一番便是。 从眼前邢都头胸口的伤口来看,应是死后被人插了一刀。所以,我断定致命伤另在他处,可除掉衣服探查,便可知晓。” 程风顿了顿,摇了摇头,叹惜道“唉!也不知这位都头生前究竟得罪了什么人,竟然被人辱尸泄愤。” 兰锦心听了他这番分析,吃惊之余,更是敬佩,满含深意地瞟了他一眼,心中暗赞道“没想到这位官人年纪不大,除了一身高强的枪棒功夫,还能心细如发,有如此灼见真知,端得是位奇男儿!” 她这一瞟眼神儿大是妩媚,程风不经意间与她眼神碰上,她赶紧闪躲了目光,吹弹得破的脸颊上不禁泛起一丝淡淡的晕红来。 鲁智深没她那么矜持,毫不掩饰心中的兴奋,拍手高叫“直娘贼!痛快!你这汉子的眼睛跟刀子似的!又亮又利!那些个无脑的厮,真该把眼睛挖下来瞧瞧!” 这下轮到李佑清骑虎难下了,他知道程风说的句句在理,无法辩驳,心中一边暗骂手下这帮废物,一边有气无力地命令仵作验伤。 仵作当庭验尸,脱下邢虎臣衣服后,赫然发现其左腋下有一创口,刀痕深而斜,深达心脏,并有大量凝固的血液。 仵作拱了拱手,无奈地道“李知县,应该是这一刀要了邢都头的性命,心窝的那一刀应是后补上的。” 李佑清的脸上挂不住了,他现在首要的是要把自己撇清,大喝一声,“来人啊!把许推吏叫来,问问他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不一会儿,许推吏连滚带爬地跑进了衙门大堂。 李佑清面色铁青,厉声问道“许推吏,邢虎臣的公服是你换上的吗?” “是,小的念及同袍之谊,不忍邢都头污血遍体,便替他更了衣,但没想到影响了审案,小的一时疏忽大意了。” 李佑清听闻有些愤怒,什么样的事,到了这些刀笔滑吏嘴里都是疏忽大意,都能大而化小、小而化无。 “心窝的创口是你用刀刺的吗?” “小的只是为邢都头更换了衣服,岂敢羞辱他的遗体。邢都头手下的弓手张二狗比较可疑,因为更换衣服、看管遗体都是张二狗负责的。 他历来与邢都头不睦,前段时间因为应卯值堂时间喝酒耍钱的事与邢都头还发生了口角。小的估计是张二狗借机辱尸泄愤。” 许推吏一席话答得条理清晰,有理有据,顺利将矛头转向了张二狗。 “那张二狗的人呢?”李佑清追问道。 “跑了……” “跑了!?” “对,估计是张二狗见事情暴露,畏罪潜逃了。” 李佑清心中长舒一口气,暗喜道“哈哈,跑了好,跑了好啊!现在把所有的事情推到潜逃的张二狗身上就行了,不用逼着自己顺藤摸瓜把张邦安给牵连出来,那样的话事情就很难办了。” 李佑清定了定心神,向柴进堆笑道“多谢柴大官人!您带来的这位小兄弟恁地厉害!要不然下官要被这帮狗崽子蒙蔽了!” 柴进笑道“哪里哪里,弄清楚此案全赖李知县见微知著、目光如炬啊!” 李佑清听了这话,略微有点脸红,忙清了清嗓子,将惊堂木一拍,高声道 “此案已明,邢虎臣觊觎兰锦心一行财物,冒充劫匪抢劫不成,反丢性命。其人已殁,不再追究。 推吏许昌邑出于私情为邢虎臣更换公衣,并未及时上报,影响本官对案情的判断,杖责二十,以儆效尤。 弓手张二狗因私怨,残害邢虎臣尸体,即刻搜捕,待归案后另行处置。” 听了李佑清的判词,兰锦心和兰大亨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两人都在心中念佛,有些庆幸地道“今日堂上,若非这位程官人帮着主持公道,戳穿奸人阴谋,恐怕兰家人免不了一场牢狱之灾!” 柴进不失时机地起身,抱拳道“李知县,既然此案已了,这就没什么热闹可以看了,这就告辞了。 有时间上庄里坐坐,湖里野鸭渐多,正是猎鸭的好季节,可来散散心。” 李佑清心中想着还不知道怎么应付张邦安,忙起身作揖还礼,苦笑道“下官案牍缠身,哪像柴大官人这样悠闲自在,羡慕羡慕啊!有时间定会登门叨扰。” 柴进呵呵一笑,背着手拿着马鞭,带着程风扬长而去。 鲁智深则带着兰家人紧跟了出去,一路上都听见他在那兴奋地大叫“哈哈!痛快!瞧那狗官那张鸟脸,皱得跟菜饼子似的!真他娘的解气!” 一出衙门,到了僻静处,柴进突然停下脚步,对着程风一揖到底。 程风吓了一跳,以为他要与自己辞行,忙要还礼,却听他道“柴某好交四方豪杰,识人可谓无数,先生高才,世属罕见!若不嫌弃鄙庄粗陋,可否上庄里盘桓数月? 柴某当尊先生为上客,与之抗礼,衣服饮食,尽与己同,时造其馆,长跪请教。” 以柴进先朝凤子龙孙之尊,这话说得相当客气甚至卑谦了。 按程风的讲述和在他面前的表现,原本让他认为程风是个身手出众、精通易学的方士,而刚刚在堂上,程风察微析疑、侃侃而谈,更让他觉得其见识深广、深不可测。 如此奇人,喜好结交江湖的柴进岂肯放过?所以不惜屈尊礼贤,延请程风在他庄里做客,求教当世之事。 程风搔搔脑袋,没想到自己一番装神弄鬼加上一点小聪明,竟然让堂堂的小旋风柴进柴大官人折腰,看来先人一步的见识还是蛮有作用的。 他心中暗喜,拱手回礼,笑道“承蒙柴大官人抬举,如此看得起小弟。只是小弟还有要事在身,难以上贵庄盘桓叨扰。不过,您放心!青山不改、流水长流,将来咱们还有机会再见!” 柴进听他如此说道,眉眼间的失望之色难以掩饰,他柴进为柴世宗后裔,拥陶朱之富,慕孟尝之名,行郭解之事,交结英雄,风动四方,历来都是来求他相助、收留、庇护的人络绎不绝,何曾如此低声下气地邀请过客人? 但他对程风确实敬重有加,此时未见忿色,反而温言道,“既然如此,那就不耽误程先生做事,咱们就此别过,有空一定要来鄙庄歇马吃酒!” 程风笑着不语,但叉手行礼,感激地目送他上马离去。 他心里很清楚,今日堂上能够揭穿不法胥吏的伎俩,讨回一个公道,其功劳固然主要在于自己,但若没柴进坐阵观审,起到监督作用,恐怕没有这么顺利! 众人离开衙门,与柴进分别后,顿时鸟出樊笼、马脱尘缰,急匆匆地赶路,想尽快离东光县越远越好,谁知道又会出什么幺蛾子来。 一路上,程风和鲁智深都陪着兰家一行,逢店打尖、遇村住宿,何时行、何时歇都由鲁智深安排,毕竟他对这条道比较熟悉。 如此行了两天,走到了将陵军的安乐镇,离东光县有点距离了,大家才都舒了一口气。 天气依旧炎热不堪,大伙的后背都被汗湿透了。 正好看见路边有个不小的茶坊,一个个身着黄衫,头戴曲脚幞头的茶博士托着装满茶碗的盘子在陈列有致的桌椅间穿行,不时低首询问客人的需求。 在宋朝,这班茶坊伙计被称作“茶博士”。 兰大亨凑到鲁智深跟前,伸袖擦擦额头上的汗,喘口粗气道“我说,鲁师傅,天太热了,渴得慌,要不我们喝杯茶再走吧,吃点东西,歇歇脚。” 鲁智深眯着眼抬头看看渐高的日头,再看看茶坊里闲坐吃喝的人,使劲咽咽唾沫,道“行,反正离东光有点距离了。” 众人进了茶坊,找了个桌子坐下,兰大亨喊道“茶博士,将茶来。” “哎,几位客官,喝点什么茶?我店有五龙茶、真如茶、紫岩茶、胡山茶、鹿苑茶、大昆茶、小昆茶、焙坑茶” 一位眉清目秀的小哥一边擦了擦原本亮可鉴人的桌子,一边殷勤地微笑。 兰大亨不耐烦地打断他的话“哪个最好上哪个?再上几盘点心。” 第三十六章 论茶赏荷 茶博士听了一愣,立马笑道“客官真有福,本店刚到几斤明前龙湫茗,这龙湫茗可是有名啊,有诗赞曰龙湫瀑布雁湖茶,活火烹耒色味嘉。三碗清香绕舌底,浑身舒展不念家” 鲁智深忍不住了,把桌子一拍,道“贼厮鸟!休得聒噪!啥念不念家的!俺们吃完茶还要赶路呢!快上快上,哪来那么多狗屁放?惹恼了洒家,把你家茶坊烧成白地!” 那茶博士赶紧闭上嘴,一溜烟跑进去,一会儿拎着晶亮的铜开水壶,将捧在手中的黑釉盏“当当当”地一溜摆到众人面前。 黑釉盏底有些许茶叶末,茶博士手提铜壶先注入少量沸水将茶叶末调成糊状,然后再注入沸水,同时用茶筅搅动,茶末上浮,形成一株株兰花图案,转瞬即逝。 “小哥,好俊的分茶功夫!”兰大亨称赞道。 那茶博士颇为得意地笑了笑,道“多谢客官夸奖,手艺好不如茶叶好,尝尝这上等的龙湫茗吧。” 程风发现,宋朝人喝茶与今日大为不同,与其说是喝茶,不如说是冲茶粉,与冲咖啡喝类似。 他们先用茶碾子把茶砖细细碾碎,碾成粉面状的茶末,再用筛罗把茶末过滤一下,分筛出细腻的茶粉。 用小勺把茶粉分到几个黑瓷碗里,冲入滚水,一边冲一边快速搅动,让茶粉与滚水充分交融,茶盏中会出现大量白色茶沫,并幻化出各种图案或文字,类似今天的咖啡拉花,这一技艺称之为“分茶”。 看过宋人的分茶手艺,他真心感觉宋人好酷,喝个茶还这么讲情调,比之后世的大碗茶要有文化多了。 兰锦心尝了口茶,皱眉道“小哥,这茶是明前茶吗?” “对啊,有问题吗?”茶博士脸有些不自然。 兰锦心斩钉截铁地道“不对,不对,此茶虽是龙湫茗,但绝不是明前茶,应是初夏的茶,明前龙湫茶比此茶香气更淡雅,回味更甘甜,茶汤色泽更浅一些。” “这这”茶博士面露尴尬、眼神飘忽,竟有些惶然无措。 明前茶是清明节前采制的茶叶,受虫害侵扰少,加上初春气温低,茶树生长速度缓慢,芽叶细嫩,色翠香幽,味醇形美,此时的芽质是一年中最佳的。 与此同时,由于气温较低,生长速度慢,发芽数量有限,能达到采摘标准的产量很少,所以明前茶比其他时段的茶价格贵几倍。 这茶博士见眼前的这桌客人举止阔绰,故想以次充好,以明前茶为名大赚一笔,只是他万万没想到碰到一个如此懂茶的行家。 “啪!”鲁智深将手中茶碗捏成粉碎,站起身来喝道“你这欠揍的腌臜货!竟敢欺瞒洒家!洒家让你知道本爷的厉害!” 说完,一手抓住茶博士的衣领,一手握拳作势要打。 程风和兰大亨赶紧将鲁智深扯住了,茶博士已经吓得战战兢兢,望着凶神恶煞般的鲁智深,眼中充满了恐惧。 这边的动静惊动了茶坊的老板,一个留着两撇山羊胡的干瘦老头连滚带爬地跑过来,一个劲地向鲁智深和兰锦心拱手,赔笑道 “抱歉!抱歉!这位小哥新来的,对茶叶情况不是很了解,不是有意欺瞒客官的,当然,这不是推卸责任的理由,这样吧,您几位的茶食费用全免了,权当本店赔礼道歉!” 兰大亨摆摆手道“不用了,不用了,这只是误会一场罢了,我们不缺这点茶钱,你按正常价算钱就行了。” 他对鲁智深这火爆脾气是又爱又恨,此时并不想归家的路上节外生枝,赶紧招呼大伙吃完茶点继续上路。 众人出了茶坊,兰大亨让王老吉把马车赶过来,转身对兰锦心道“小娘子,上车吧。天气虽热,咱们忍耐忍耐,再往家里赶赶。” 兰锦心抬头看看天,只见天边飘来一大片云彩将强烈的阳光遮挡大半,道“大亨叔,这会有云彩,太阳不太厉害,我步行一段路程吧,刚吃过东西,正好也消消食。”说完,信步向前走去。 不知何时,兰锦心向前赶上了程风,两人并肩而行,程风用余光瞟了瞟兰锦心,看见她正盯着远方,那双顾盼撩人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长长的睫毛扑朔迷离地上下跳动,似乎在用心思考着什么。 他笑道“你真厉害!明前明后的茶,你喝一口就分辨出来了。” 兰锦心微微一笑,道“其实我懂茶吧,是因为我家世代经商贩茶,从小耳濡目染,听得多了,见得多了,自然就明白一些。” “你们家的买卖规模大吗?”程风饶有兴趣地问道。 “还行吧,我们家不是最大的,但在京城也能排的上号,有大小四十八家店面。” 程风听后倒吸一口气,原本知道兰锦心家境不错,是个富家小姐,但没想到家道如此殷实。 看着程风惊讶的表情,兰锦心道“这算什么,排行第一的梅家有一百多家店面呢! 我朝以文治国,文化昌盛,当今官家徽宗皇帝还著有《大观茶论》,无论缙绅达官,贩夫走卒,沐浴膏泽,熏陶德化,都崇尚茗饮。所以卖茶的店面在京城比较密集。” “茶商的实力主要看店面吗?”程风确实对古代如何做生意不是很了解,故而好奇地发问。 “对!茶叶这生意主要看本钱,有丰厚的本钱才能大量收储茶叶和开办店铺,从而将茶叶卖出去,这一收一卖两个环节都需要大量的财力。最贵的龙团胜雪二十饼一斤,价值金二两。此外,有本钱才能打点上下官吏,打通水陆运输各个关口,获得大宗销售的买卖。” 程风点点头,心道“这个时代,并没有突破性的技术发明出现,传统的茶、盐、米、铁生意莫不是依靠密集的资本和密切的政商关系。” “咦!前面好大一片湖,好多荷花、荷叶啊!”兰锦心忽然惊喜地叫了起来。 程风往远处看去,只见路边赫然出现一片湖泊,荷花熙熙攘攘开得正盛,像倾在湖里的胭脂,又像落在湖上的云霞。 兰锦心毕竟还是小孩子心性,见身边并无外人,看见如此美景,不禁欢呼雀跃起来,自然流露出娇态。 程风跟着她走近了湖岸,只见粉红色的莲花,有的含苞欲放,有的尽情怒放,像一盏盏红灯,在肥绿的大荷叶和那像酒盅一样的莲蓬陪衬下显得别样秀美。 兰锦心蹲在岸边,俯身伸手向前去够一株莲蓬,裙子略一贴身紧绷,纤细的蛮腰和浑圆的臀部显现得淋漓尽致。 从后面看,她的背影儿就像一只比例绝佳的葫芦,臀部结实饱满、圆弧上翘,与小蛮腰交相辉映,勾勒出迷人的曲线,这样的身材意味着青春、性感 程风火辣辣的眼光正上下缠绕抚摸着兰锦心的背影,不提防她突然转过头来问道“你在想什么呢?” 第三十七章 茶叶可以玩直销 “啊!”程风还没醒过神来,兰锦心一看程风的窘态,立马明白了什么,脸上一红,多了几分娇羞的韵味,加重了语气,低声喝道“你在想什么呢?!” “额,我在想登山的事。” “登山?!登什么山?” “看见眼前的美景,不禁想起去年登鸡公山,登高远望,山峦壮观,凹凸有致额,不对,凹凸起伏,山谷里有一个仙人洞,举火把、携长枪,进去探寻一番,只见风光无限,妙不可言。” “是吗?鸡公山不是在信阳军吗?有个仙人洞?还真没听说,那里出产的信阳毛尖倒是一绝”兰锦心一脸认真地道。 兰锦心越认真,程风越忍不住想笑,使劲掐自己的掌心,好不容易平复下来,道 “哎,我说兰家小娘子,你们卖茶非得开店面吗?人家卖茶,你也卖茶,大家质量差不多,价格差不多,利润透明,在人家店面比你多的情况下,你永远追不上人家。” 兰锦心歪着脑袋想了想,疑惑地道“说的也是,但是没有店面,人家上哪里买你的茶?” “可以直接招募一批人替你们卖,这部分人可以是青楼的女子,可以是居家的妇人,也可以是茶坊的老板,甚至还可以是衙门里的吏人。 所有人,只要缴纳一定保证金,便可以从你们家拿茶去卖!当然这些人你不用付工资,从卖掉的茶叶里分一部分利润,多卖多得,少卖少得,如此以来,这些人都是流动的店面! 他们还可以当二道贩子,按照这种方法发展下线,发展的人越多,他们挣的就越多,就会吸引更多的人来帮你们卖茶。如此良性循环,何愁挣不来钱呢?” “啊!你所说的这个,不就是从中撮合、获取佣金的牙人吗?可他们卖给谁呢?”兰锦心睁圆了眼睛,一脸不解。 “他们通过自身建立的各方面社会关系去推销茶叶,卖给亲友,卖给下属,卖给学徒,只要有钱赚,他们会自己想办法卖出去的! 别的不说,汴梁城里那么多官吏家眷,呆着没事干,兼职卖点茶叶,有头脑聪明、有求于她们家官人的人自然会找她们买。 再说了,你们家的茶叶又不是品质不好,不坑人、不害人!没什么不可以。” 程风又笑着跟她讲了一个“安美”产品的直销案例,她顿时明白了许多,所谓“分层代理”、“多层次营销”的模式可以激发牙人无限的动力,手下拉的人越多,自己的收入就越高。 由于省去了店面的租金和雇伙计的工钱,这些茶叶可以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销售,物美价廉的东西肯定会畅销,是一举多赢的好办法! 程风所说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在后世商品经济也是近几十年出现的现象,这在近千年前的宋朝来说,无疑是异想天开、石破天惊。 兰锦心听了程风的话,想了想,小脸激动得通红,眼神里满是钦佩,赞赏道“你这人满脑子稀奇古怪的想法,虽然不懂做生意,但说出来的话令人耳目一新、值得回味。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只可惜啊,我一介女流,生意上的事轮不到我操心,要是你是我哥就好了。” “哈哈!我才不愿当你哥呢!” “为什么?!” 程风张口欲言,“如果当了你亲哥哥,那就没办法撩你这个妹子了” 他还没说出口,就听兰锦心一声欣喜地高叫“程官人!你看!有蝴蝶,竟然有蝴蝶,你快过来看呀!” 程风有些无语,原来令她兴奋不已的只不过是一只蝴蝶。 “这是一只怎样的蝴蝶?它怎么会独自飞到这里?”兰锦心喃喃自语。 程风只是远远地望去,那只蝴蝶是蓝色的,很绚丽的蓝色,翅膀的边缘有一圈黄色的花纹,把这绚丽的蓝给固住了。 翠绿的荷叶丛中有一片荷花本就已经够美,再加上落着这样美的一只蝴蝶。此情此景,任凭是谁,心头都会为之一悸。 “嘘”兰锦心给程风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就这样,他俩就围着那只蝴蝶,不加打扰地看着。 他偷眼望去,只见兰锦心的眼里全是喜爱,两个乌溜溜的眼珠里剩下的也就只有蝴蝶的影子了。 趁着兰锦心一心注视着蝴蝶,程风肆无忌惮地在近距离将她细细欣赏了一番。 她的脸颊五官线条分明,桃腮如凝脂美玉一般,黛眉轻扫、樱唇微翘,似水的美眸盈盈动人。 她的眉毛与眼睛的距离挨得比较近,眉眼间更加增添了几分秀丽、几分深邃,使人觉得她温婉中不失优雅,素净中不失魅惑,端的是端庄曼妙,仪态万方,有一种月中仙子的既视感。 看她那专注于蝴蝶的神情,程风紧张得都不敢呼吸了,他生怕吓走了这个小精灵,扫了兰锦心的兴致,自己也没机会这样贪婪地欣赏她了。 恍惚间,一个荒唐的念头油然而生这蝶儿落在这一辈子该多好啊!斗转星移、四季更替,自己愿意陪在她的身边直至天荒地老。 蝴蝶大概是休息够了,振了振翅膀,翩翩飞走了。 看着蝴蝶毫无眷念地离去,兰锦心眼里流露出一丝迷惘和难过。 “是不是那些美好的东西,在生命中停留的时间都不会太久?”兰锦心回头问程风。 程风愣住了,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星辰不为谁叹息,时光不为谁留驻,没有什么可以永远一成不变。生命总是如此调皮,想留的留不住,想远离的总是不请自来 就说自己这趟莫名其妙的穿越,父母得知自己牺牲的消息后,他们必定会悲伤到不能自已,谁又会想到自己还活蹦乱跳地在千年之前蹦达呢? 两人站在树荫下,静静地望着波光潋滟的湖面,感受着阵阵凉爽的湖风和彼此身上迷人的气息,默然想着自己的心事,一时无语。 这一刻只有沉默,沉默到都仿佛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声。一丝莫名的情愫在彼此心间荡漾,虽还不够浓烈,但依旧值得彼此永生铭记。 第四十章 伤离别 “小娘子,时辰不早了,我们继续赶路吧。”兰大亨在不远处的路堤上喊道。 两人深深地对视了一眼,恋恋不舍地转身回到了大路上,兰大亨道“小娘子,上车吧,走半天该累了,再说这会儿日头也毒了起来。” 兰锦心看看天上已无一丝云彩遮挡的太阳,只好上了马车,一行人继续向汴京赶去。 鲁智深瞅个没人的机会,把程风拉到一旁,捶了一下他的肩膀,笑道“你小子行啊,这么快就和兰小娘子聊得火热,你们聊啥呢?” 程风“哎呦”一声,抚着自己的肩头,没好气地道 “你这莽和尚,没轻没重的,你这使劲忒大了吧。我们讨论狗肉蘸蒜泥还是蘸韭菜花好吃。” “当然是蒜泥啊!我跟你说过的!你还别不信!下次聊这个叫上我啊,洒家在行这个的。我一个人和那个兰大亨的怪老头聊天忒没意思了。” 鲁智深杵着禅杖,冲着已经向前走去的程风喊道 夜色浓重如墨,天凉似秋。 兰锦心刚要躺下歇息,便听见有叩门声,珍眉过去打开一看,见兰大亨正愁眉苦脸地站在门口,忙请他进来。 兰大亨忧心忡忡地道“小娘子,按说这么晚了,我不该打扰您休息的,但有些话我觉得我不跟您说说,我心里不痛快,在床上翻来覆去的也睡不着。” 兰锦心微微一笑“没事儿,您心中有什么事您就说吧。” “小娘子!您说这程风、鲁智深二人口口声声地说护送我们返回东京,且不要我们家的酬谢,他们会不会另有所图啊?” “另有所图?他们能图什么?”兰锦心不解地问道。 兰大亨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图小娘子您啊!您长得貌若天仙且家道殷实,那个姓程的会不会看上您了!” “不会吧大亨叔您多虑了。”其实兰锦心说这话时,自己也没有底气。 兰锦心心里也觉得奇怪,平日里与各色人等打交道,自己总是以大家闺秀、恬静贤淑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和眼前这个有些怪怪的家伙在一起,自己却有着说不出来的轻松,程风对她来说犹如一股来自异域的清风,带着陌生又有趣的味道,与她以前认识的那些男人都不同。 与那些满嘴之乎者也、圣贤文章的士子相比多了一份干练,与那些吟诗作对、风流倜傥的文人相比多了一份务实,与那些一心囤积居奇、钻营逐利的商贾子弟相比又多了一份潇洒。 和他在一起时觉得特别有意思,这是喜欢上一个人的感觉吗?想到这,一颗芳心砰砰直跳,粉嫩的脸上也飞出一片绯红。 兰大亨毕竟也是过来人,一眼看出了端倪,他叹了口气,道 “小娘子,别怪大亨叔多嘴,您是知道的,在茶叶行当,梅兰杨柳四家是最大的四家商号。这些年梅家凭着深厚的官场关系和灵活的经营手段,生意是蒸蒸日上,而咱们兰家是势渐日衰。 小官人又是个只好吃喝玩乐的人,将来兰家的产业靠他维持是指不上的。只能寄希望兰家能够招个能干的女婿,帮忙帮衬着,要不咱们这一大家子很快就会倒下去。 这姓程的官人人看着是不错,英俊潇洒,还救了咱们一命,但他是个闯荡江湖、杀人不眨眼的人,非官非商、不清不白,您就看他交往的那个和尚,凶神恶煞、口出狂言,绝非善类啊。 您要是嫁了他,对咱们可是有害无益啊!搞不好还会受牵连,这事不仅是小娘子的终身大事,也关乎到兰家家族未来的兴衰,您得好好考虑考虑啊!” 兰锦心听了他的话,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心里不是滋味,呆了半晌,方才淡淡地道“大亨叔说的是,感谢您提醒,您放心吧,锦心知道怎么做。” “唉!天也不早了,您也早点休息吧。”兰大亨叹了口气,摇摇头,转身离去。 次日一大早,众人便起身继续赶路。程风有些疑惑,不知道怎么了,这兰锦心见了他不似以前那么亲切,似乎更加生分了些,看见他目光也闪闪躲躲的。 程风在心中叹道“女人心,海底针啊!” 但他也没有十分挂怀,毕竟他有过千年的阅历和见识,不会像情窦初开的少年一样,苦苦单恋一枝花,动不动就要非一人莫娶。 再说了,回到宋朝,一切都那么新鲜,值得他四处去闯荡、去体验,还有将倾的历史等着他挽救呢! 程风干脆决定就此与兰家一行告别。 对于程鲁两人辞行,兰大亨虽然口上极力挽留,热情邀请他们去兰家做客领赏,但内心中还是很高兴,终于放心了一块大石头,而兰锦心躲在车厢里始终没有露面。 程风见了心中有些怏怏不快,真决定要走了,心里反而有些怅然,若有所失。 正要转身离开之际,兰锦心却掀开车厢布帘,她忧伤凝重的脸上转瞬挤出了貌似甜美轻松的笑容。 “程官人要先行一步?”她脸上始终带着笑。 程风看着她的眼睛,知道她不舍得自己,心中既是甜蜜,又是哀伤,于是强颜一笑,说“没关系,咱们还会再见的。” “不会了。”兰锦心低下头。 程风被噎着说不出话来,他只是随口敷衍安慰,兰锦心确是实话实说。 天下如此之大,这个时节的交通、通讯手段又如此落后,若非刻意寻找,再次见面的可能性有多大呢? 程风笑笑,不再说什么。 空气很淡,气氛略有些僵,呆了半晌,兰锦心主动说“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与君相识虽欢,终有一别。我若赠你财物,不免流俗,我就……给程官人唱支曲子吧。” “小娘子!别胡闹!这怎么行呢!咱们又不是卖唱的!”兰大亨一听就急了。 鲁智深一见这情形,挠挠他的光头,感觉处理这种情况并非自己擅长的领域,还是狗肉蘸蒜泥的话题顺手又顺口。 他摇了摇头,扛着禅杖大踏步向前走了,对程风抛过一句话“洒家在前面等你。” 第四十一章 入汴梁 “大亨叔,程官人又不会给我钱财,他不是买,我不是卖,我这是赠曲!如同宝剑赠英雄。” 兰锦心的话淡淡的,但透着几分坚决。兰大亨听了,刚想再说些什么,最终还是闭上了嘴巴。 兰锦心闭上车帘,坐回车厢里,一会儿,一阵低回婉转的曲子便飘了出来,竟是苏轼的《水调歌头·中秋》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声音很低很甜润,将一首原本衷诉兄弟亲情的曲子演绎得千柔百媚、至情流溢、百转回肠。 兰大亨在一旁捶手顿足,“哎呀!哎呀!小娘子啊!不能这样呀!你怎么能唱苏轼的邪词呢!” 北宋的第六个皇帝宋神宗赵顼执政时,任用王安石为宰相,实行变法。变法一开始,即受到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保守派的抵制和反对,苏轼、苏辙兄弟也站在保守派一方。 宋徽宗赵佶继位后,将司马光为首的309人称为“元祐奸党”,刻名于石,立于朝堂,各州各县亦刻之,名列“奸党”的人的著作必须统统焚毁。 所以苏轼的诗文被列为禁书,不得研习传唱,否则以“大不公论”。这就是为什么兰大亨一听这首《水调歌头·中秋》,顿时神经紧张、喋喋不休的原因。 程风听得眼睛湿润,心中迫切地想为这段经历留点什么,可又觉得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他如果此时掀开布帘的话,定会惊讶地发现兰锦心那张美玉般的小脸已是泪痕满面,只是强忍着气息唱曲,没有让他听出哭腔。 “我要想你了,会来看你的。”看着藕荷色的布帘,程风目光如炬,饱含着热忱和期待。 兰锦心想想,眉宇间有了三分喜悦和羞涩,但忽而眼光黯淡了下来,心道“不用了,那个时候,我早已嫁人了。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 “走吧,走吧!”兰大亨上前边拉扯边说道,程风略等了等,见布帘后面再无回应,只好转身上马。 骏马飞驰在平坦的官道上,两旁的柳树飞快地刷过,程风脑海里一幕一幕闪现着兰锦心的一颦一笑一回眸,隐隐约约满路都飘着兰锦心的歌声“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一路上,程风把心思放在勤练鹰爪功上,早晚歇息时练习内功,赶路时练习外功,只是所提瓷坛里面所装的并非是铁砂,而是鲁智深的酒。 程风甚至开玩笑说,鲁智深啊,你的名字可以改为鲁两坛,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必备两坛酒。 一路如此,兼有鲁智深这个功夫高手不时指点,程风的搏击能力又有了质的提高。 不出几日,便来到了东京汴梁地界,越往前走人越多,一旁汴河里漕船相连,来往穿梭,河岸上店面林立,人气兴旺。 鲁智深仿佛把自己当作了汴梁城的主人,自豪地道“看,前面就是有名的虹桥!直娘贼!整个桥没有一根柱子支撑,全用较短的木梁交叉卯榫,一节节伸出,这等高手也不知从哪请来的?” 程风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这桥跨度有六十多米,用红色颜料涂饰,犹如天上飞虹。整座桥没有一根桥柱,全靠卯榫结构相连,不用一根铁钉。 桥上不仅走着熙熙攘攘的人群,还并排行驶两辆载重的马车,其坚固程度可见一斑,他不由对古人的智慧、工匠的手艺赞叹不已。 再往前走,便到了汴梁的外城,外城为方形,城墙虽是夯土筑成,不似后代的包砖城墙美观,但也是高大坚固、气势恢宏。 两人从一处城门进去,只见一派繁华气象,浓浓的商业气息扑面而来,街道交错纵横,商铺百肆杂陈,满街招牌幡幌,商旅云集,车水马龙。 鲁智深介绍道“这是东边的新宋门,汴梁城大,有13座城门和7座水门呢!” 街边有出售铁器、制鞋、绳索的摊主,街心有制作车轮和匝桶的工匠,来来往往的有不少卖烤饼、水果的小贩。 王家纸马铺、刘家香料铺、赵太丞家医药铺几家店面高大,斗拱突兀,其规模尤为壮大。 那家叫孙羊正店的酒楼用竹竿、彩帛搭建的门楼竟有三层楼高,尤为突兀醒目,程风不由多看了几眼。 鲁智深见程风一副乡巴佬的样子,一脸不屑,“这算什么,京城最高档的酒楼当属樊楼,五座三层高的酒楼环绕,用飞桥栏槛明暗相通,到了晚上灯烛通明,仿如白昼,在顶楼还可以看到皇帝小儿住的皇宫。” 两人继续向前走,鲁智深道“过了这道内城,前面就是皇帝老儿住的地儿了。” 程风放眼望去,只见前面右侧矗立着一座宫城,一字排列五座大门,大门都装金钉,饰以大红油漆,上有一大匾额,上书宣德楼; 四周的城墙都用砖石相间砌成,上面镌刻、雕镂着各种形状的龙、凤及飞动的云彩; 远远地从城墙往里望去,只见一座座屋顶,高峻的屋角,彩绘的栋梁,层层排列的椽子,都用琉璃瓦覆盖。 宫城前人头攒动,人声鼎沸,两人挤过前去看了看,一张巨大的皇榜张贴在宣德楼前的照壁上。 程风粗粗扫了一眼,皇榜约长20米,宽1米,榜头用淡墨书写“礼部贡院”四字,下面用浓墨书写着 奉天承运,皇帝制曰,政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策试天下,贡士王岩朗等二百七十三名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故兹诰示。往后便是密密麻麻的名次、姓名、籍贯。 皇榜下挤满了人,不断有人恨不得削尖脑袋往里钻,那些看见自己名落孙山的,有的仰天长叹、捶足顿胸,有的默然不语、垂头丧气。 那些发现自己高中的士子,有的春风满面、喜上眉梢,却还能保持一份读书人的矜持,有的则完全忘了自己的身份,欣喜若狂、奔走相告…… 再向前走,附近的客栈陆陆续续有鞭炮响起,报喜声此起彼伏,不断有“恭喜张世坤张老爷,高中二甲第十名”,“恭喜肖敬文肖老爷,高中三甲第八名”之类的语句响起。 程风看了看这场人间悲喜剧,不由想到唐太宗所说的“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心中一阵感叹,摇了摇头,与鲁智深挤出人群,继续向前走去。 第四十二章 初潜赵府 两人按照林冲给的地址,一路走一路逛,买了些酒肉点心、绫罗绸缎,寻到林冲的岳丈张教头家。 走近了一看,发现张家家境还算不错,其住所是座不大的“两进院”,不过这大白天,大门依旧紧闭着。 程风和鲁智深叩了半天门,也无人应答。无奈,两人正准备离去,只听“吱呀”一声门开了,探出一个老人的头来。 那老人白发苍颜,黑里透红的脸清癯瘦削,额头上深纹重重,一副饱经风霜的模样,一双眼睛充满了忧心和疑虑。 两人忙上前唱诺行礼,老人看见鲁智深凶神恶煞的样子,顿时提高了警惕。 程风忙上前道“您是张伯父吧?我们是林教头的好友,我们在他去沧州的路上与他相遇,受他之托,到您这给带个好,看看您和嫂嫂。” 老人面色一缓,略微点点头,算是认可了自己的身份,但见了三大五粗的鲁智深依旧有些迟疑。 鲁智深忙解释道“俺们都知道他被那入他娘的高俅陷害了,很是为他不平!嫂嫂见过我的,她知道俺是林教头的兄弟。” 一听鲁智深这样说,张教头方才把门打开,迎他们二人进去。 两人瞥见张教头右手还提了杆枪,看来这段日子被高衙内的人骚扰的不轻。 庭院里有五六间房子,青砖、小瓦、坡顶、花脊,配以花格木窗、木雕隔栅,很是精致。院里有一块不大的空地,种了些黄瓜、丝瓜和芹菜。 三人进了屋,分主宾坐定,一乖巧使女上来奉了茶水。 张教头腰板硬朗、声若洪钟,说起高俅来叫骂不已,“这些日子,高衙内那个小狗崽子天天托人带些财礼来说亲,说要纳贞娘为妾,全都被我赶出去了。 那些人跟苍蝇似的,嗡嗡乱叫,烦不胜烦,所以刚才误会二位了,请勿见怪。” 鲁智深道“老丈客气,以后那些腌臜货再来,你托人上大相国寺告诉俺鲁智深一声,洒家把他们一个个扔到汴河里去!” 张教头听罢呵呵一笑,甚为宽慰,这些天来,自己没有一个援军,亲朋好友邻居一个个都跟躲瘟疫似的,都不敢上他家来帮忙说说话,更别提出手相助了。 这也不怪他们,自古以来,民不和官斗,更何况纠缠张家的是堂堂的太尉之子,连张家女婿都被送进了牢城,谁愿意担上偌大的风险来助他们? “鲁师兄来了!” 鲁智深忙起身,叉手行礼,道“嫂嫂!俺受林兄弟所托,来看看你。” “这就是林娘子?!”程风出于好奇,仔细瞧了瞧,这林娘子长的是月貌花容、超凡不俗,一张淡白梨花面,轻盈杨柳腰,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 心想也是,也只有这娇娇怯怯、欲语还羞的美人才能让整日里戏蝶游蜂、拈花惹草的高衙内觉得新鲜,故而魂牵梦绕、念念不忘。 程风忙起身行礼,张教头介绍林娘子与程风道“这是小女贞娘,嫁与我那一身好本领却时运不济的女婿。” 张贞娘一听,神色有些黯然。 张教头一见,赶紧岔开了话头,几人坐着说了些闲话。不多时,使女整置出一桌子菜,众人坐下用膳。 张教头激动得老泪纵横,这段时间他真是太累了,独力苦苦支撑着这个家,不让自己的女儿受欺负,也维护着女婿的尊严。这个家好不容易暂时有个热闹、温暖的气氛。 几杯酒下肚,程风朗声道“伯父,小侄有句话不知当不当讲?” “说吧,孩儿。”张教头微笑道。 “您这样勉力保护着嫂嫂,打算到什么时候?高家的势力您是晓得的,逼急了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啪!”张教头拿着筷子往桌子上一拍,怒目道“莫非你也是来当说客吗?若如此,莫怪我翻脸不认人,赶紧给我滚出去!” 程风忙解释道“小侄不敢,小侄的意思是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迟早会出事,不如远走他乡,天地广阔,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按水浒书中记载,下一步的情况就是林娘子不堪骚扰,自缢身亡,张教头忧病成疾,撒手人寰,他尽力想让这两人离开这是非之地,避免惨剧发生。 张教头一听,神色缓下来了,叹了一口气,道“我在东京活了一辈子,安土恋本,难舍难迁啊,再熬一熬吧,也许高衙内哪天就会死心了。” 程风默然无语,很多时候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不到黄河不死心,在现在这种情况下,硬劝张教头抛下东京城里一座宅子,飘零他乡,确实是件挺难的事。 “来来来,喝酒,今天先不说这些不高兴的事了。哈哈,天塌下来有俺这个大高个先顶着。”鲁智深打着哈哈,把这个话题转过去了。 吃完饭,程风谢绝了张教头和鲁智深留宿的邀请,坚持自己找个客栈住下,毕竟他身上还有殷烈天交待的任务,住在外面行动方便些。 多云的月夜,正是夜行者最满意的天气。 月亮时出时没,无数颗繁星全都躲在云层里,不至于太黑暗,无法观察周围的陌生环境,也不至于太明亮,难以躲过群众雪亮的眼睛。 程风按图索骥,潜入前宰相赵挺之的府邸。 朦胧的月色中,他正伏在一座屋的屋顶上,暗中观察着四周的景物,与脑海中的赵府地图进行比对,令他意外的是,很多地方有些对不上! 图上正中间应是座高大的房子,但实际看起来却是一个半亩大的水塘,整个府邸是五进格局,比图上所画的四进院要大了很多。 程风看着眼前山石重叠、廊桥繁复、亭台林立的大第,不由有些发懵,究竟哪里出了问题? 他在屋顶上细细地将地图和来时所见的景物又复核了一遍,还是理不出头绪。 总在屋顶看着也不是事,程风翻身下了房,在府内低伏潜行,熟悉着周围的环境,看能不能找到殷烈天所说的府内正中间的那座屋子。 可摸索了几处,仍毫无头绪。 程风寻了一处假山,正伏在假山后观察,突然听见身后有响动,他扭头一看,顿时吓得魂飞魄散,没想到假山竟然是中空的,从里面透出亮光,一阵脚步声越来越近。 他赶紧蹿出假山,但假山前一片空旷,毫无藏身之地,只好沿着墙根向前寻去,正在焦急之际,突然发现墙上开了一扇门,他来不及多想,推门就钻了进去。 第四十三章 上错轿接错郎 甫一走进去,程风还来不及反应,黑暗中顿时感觉自己双臂被两双强有力的双手给拽住了。 他正要运劲发作,却听见传来一阵谦卑和善的声音“探花大官人,多有得罪了,我是今天白日您见过的家多宝,奉我家员外之命,请您到府上一叙。我们在王府这候您多时了,还望您拨冗赏脸。” 程风没想到从这扇门出去便是府外了,一时间不知如何应答,只得支吾应声,借着昏暗的灯笼,发现自己已被两个家丁打扮的壮汉架到一架轿子上了。 他在一摇一晃的轿子上思忖“这肯定是接错人了,既来之则安之,且看他们把我送到何处吧,再寻机会脱身。” 程风赶紧把自己一身夜行衣除掉,装入行囊里,不时暗暗掀起轿子上的布幔,观察记忆着周围的环境,最后发现自己被晃晃悠悠地抬进了一座府邸。 轿子刚一落地,那个叫家多宝的老者殷勤地拉开了轿子的门帘,将程风请了出来,道“请探花大官人进厅吃点小点心,我家员外片刻即到。” 程风原本打算瞅个机会就溜之大吉的,一看这周围灯火通明的,环境也不允许,心中一横,管他娘的,先吃饱肚子再说吧,反正不用花钱,到时见招拆招便是。 程风微微一笑,煞有介事的点点头,随家多宝进了大厅。 看着周围的摆设,这家主人必是富贵人家,说是吃点小点心,一张大桌子上可是摆的满满当当的。 一落座一股茶叶的清香混杂着肉食、油脂的香味扑面而来,程风迅速扫了一眼,发现桌上的菜都十分精致,色香味俱全,而且十分特别的是每道菜里都将茶叶作为辅料。 那名叫家多宝的老者颇为自豪地道“茶叶不只是上好的养生饮料,还可以用于入菜,做出绝佳的美食来。 用茶叶制成的菜肴清淡、爽口,既可增进食欲,又有防病功效,可强身健体。请,我为官人介绍介绍我家招待贵客的拿手好菜”。 说完,他指着一道类似龙井虾仁的菜,“这道菜叫虾游荇藻,先将新鲜的河虾剥皮取虾仁,再与泡发好的双井茶一起放入油锅内一起烹炒即可。 看似做法很简单,但用料极精,这正宗的双井茶产于洪州,誉盖宋茶之冠首,形如凤爪,清香柔曼,馥郁幽遐,与鲜嫩的河虾搭配起来极为得当,探花官人请尝尝。” 程风略一颔首,夹起一颗虾仁尝了尝,果然非同寻常,吃起来虾里透着茶的清香,茶叶里浸透着虾的鲜甜,嚼起来别有味道。 “这道菜叫天香竹筒鸡,天香茶由上等桂花和产于建安的青凤髓茶窨制而成,香味馥郁持久,汤色澄绿而明亮。 做这道菜得先将上等的天香茶泡好,再将仔鸡、腊肠、腊肉、芋头、干葱一起装入新鲜的竹筒中,然后倒入茶水一起小火蒸熟,吃起来茶香、竹香、桂花香四溢,油而不腻,回味无穷,还有理气润肺活血的功效。” 原来厅里的香味大多来源于此道菜,茶香、竹香、桂花香三种香味合为一种能挑动人食欲的异香,程风撕下一只鸡腿尝了一口,只觉鸡肉滑嫩、香气扑鼻,不由赞不绝口。 家多宝看着程风满意的神情更加自得了,接着道“官人再品品这道紫笋蛤蜊,顾渚紫笋茶产于湖州,因其鲜茶芽叶微紫,嫩叶背卷似笋壳,故而得名。 其汤色橙黄,香气高爽,滋味甘醇。这道菜是先用开水煮蛤蜊,水中放少许姜丝去腥。 当蛤蜊煮到张开时,倒入顾渚紫笋茶汤,关火即可,蛤蜊肉质异常鲜嫩,汤味清香淡雅。” “再看看这道雪芽烤风鳝。产自峨眉山顶的峨眉雪芽茶,外形秀美,白毫显露,色泽翠绿,汤色清澈,醇香宜人,但终年伏冰卧雪,性味偏寒。 风鳝,甘温小毒,善穿深潭,冬寒穴里始得,治疳痢、五痔、肠风。官人猜猜这道菜怎么做的?” “莫非是先将茶汤浸泡鳝肉,待其茶香入味再细细烤干?”程风根据前面几道菜的做法猜测道。 家多宝一听,一张老脸笑成菊花,颇为得意地道“非也非也,我们把初春头道长出的峨眉雪芽干茶点燃,用它来熏烤风鳝。 以雪芽之寒中和风鳝的温毒,以雪芽之清香祛除风鳝之鱼腥,使之甘平养人,可谓相宜得章,天合之作啊!” 程风一听倒吸一口凉气,这峨眉山顶的茶叶产量必少,初春芽茶的产量更是稀少,把这金贵的茶叶用来当燃料烤鳝鱼,真是有点奢侈了。 他用手掰下一小块色泽金黄的鳝肉尝了尝,感觉外焦里嫩、甘香松化,有茶之香而无鱼之腥。 “官人吃完几道菜,可以尝尝这道叫青山绿水的甜汤漱漱口,这纳溪梅岭茶产于泸州,长江之南的水土温润,秋冬之雾气也适合茶叶生长,春季回暖早,春芽萌发快,有‘元宵茶’的美誉。 纳溪梅岭茶茶芽肥厚,汤色翠绿,滋味醇厚,将煮好的冰糖水中放入新鲜的纳溪梅岭茶、杭白菊、枸杞子,再放入煮熟的汤圆。 绿汤上漂浮着朵朵白菊花,点缀着点点红枸杞,滋味甘甜、品相极佳且有祛火之功效。” 程风一边听着家多宝在一旁的介绍,一边毫不客气地大快朵颐。正在他痛快淋漓地大饱口福时,听见门口传来一阵女子的惊呼“怎么是你?” 程风头也不抬,听声音就知道是兰锦心,内心虽很惊讶,但表情依旧十分平静。 他细细地嚼完一口鸡肉,慢悠悠地咽下,抬头冲兰锦心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道“我也不知道,我在赵府办事,出来就被一顶轿子给抬到这里来了 这是你的家吧?没想到这样富丽堂皇的,对了,你家的菜真好吃,早知道就直接跟你回家骗吃骗喝了。” 家多宝在一旁看了,惊得目瞪口呆,眼前的探花官人怎么会和自家的小娘子认识?! 好在他反应极快,意识到自己是不是接错人了,赶紧问道“那你是前日的探花王鄠鹗吗?” “王鄠鹗是谁啊?不认识!我叫程风!”程风翻了他一白眼,开始装傻耍赖。 第四十四章 无意中的重逢 家多宝一听,敢情自己被这小子骗了!他一张老脸涨成了猪肝色,捏紧了拳头,正要发作。 却听兰锦心道“家叔,您先下去,这位官人对我有救命之恩,我有话对他说。” “这这这”家多宝摇摆着脑袋,左右来回看着两人,目光中有些迟疑。 “没事的!我不是坏人,您老放心吧!”程风手持一只鸡腿,冲家多宝笑了笑。 “唉!”家多宝长叹一口气,拍拍脑袋,为自己接错了人而自责,垂头丧气地出了门。 可待出了门,他脸色倏地一变,阴霾尽扫,竟然面露喜色。 兰锦心轻移莲步,跨过门槛,却未继续走近,只是背靠着门,定定地看着程风。 调皮的穿堂风带起几缕柔顺的青丝,掠过她完美无瑕的脸颊,她一双秋水般的眸子睁得大大的,越来越亮,竟然闪着些许泪光。 程风一扫嬉皮笑脸,忙将手中的鸡腿丢了站起来,也是痴痴地望着兰锦心,她苗条绰约的身段儿依旧那么迷人,白衫胜雪映衬得那张俏脸仿佛出水芙蓉,清新灵动、纯洁无暇,水灵灵得像出尘的仙子。 这才几天日子,她似乎清减了几分,那张脸都小了一圈,下巴也更加尖翘。 心与心间的距离影响着两人间的感觉,在程风眼里,她姣好白嫩的脸蛋上尽是一片痴意温柔,只觉更加亲近了几分。 如果说当初遇见的她,原来是一朵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冷艳白莲,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现在,那莲花瓣儿已沁着露珠儿染上了一抹粉红,遗世的仙子流露出怀春少女才有的娇羞。 程风柔声唤道“锦心……” 兰锦心朝着他款款而行,宽松的衣裙遮挡不住她纤细得堪堪一握的腰肢,如同温柔的春风轻轻地拂动如烟的柳枝,程风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追随着她。 兰锦心悄然站在桌旁,娉娉婷婷、优雅大方,周身上下无处不散发出迷人的清香。 程风深深地吸了口气,以他千年的阅历和见识,少有女子能让他心心旌摇曳,不能自持,兰锦心清丽的容颜、脱俗的气质真的可以称得上绝世罕见。 兰锦心忽然神色一肃,恢复了冷静,严肃地问道“你…你刚才说你去了赵府?哪家赵府?” “前宰相赵挺之的府邸啊!怎么了?”程风见兰锦心忽然如此认真,有些不解。 “程风哥哥,你去那定是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兰锦心言语中急中带气,她多么希望程风是个正经的官商之家出身,而不是行事诡异、飘忽不定的江湖人士做派。 只有这样,他才与兰家对乘龙快婿的期望近一些,自己和他在一起的可能性才大一些,即便说现在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哪有哪有!我是受人之托到赵府取东西去的,正大光明的事儿,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程风略有些心虚。 兰锦心有些愠怒,嗔道“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装什么糊涂?现在哪还有什么赵府? 当初尚书左丞王黼的府邸与赵府紧挨着,他早就对赵家的庭院觊觎在心。赵挺之去世后,他借着‘隐相’梁师成的权势,赶紧寻了个都城拓修、朝廷征用的借口,强占了赵府。这事儿在京城闹得沸沸扬扬,你不知道吗?” 程风听后,心中叫苦不迭,“我哪知道会有这码事啊?!估计王黼这家伙是把隔着两家的围墙一拆,将两家庭院连为一体,从而改变了院中的建筑规制,难怪自己拿着殷烈天的地图只蹙眉头。” 事已如此,程风只好低声道“说实话,我不知道赵府被王黼吞并一事,我确实是受人委托上赵府取一件东西。这件东西藏得极为隐秘,他要求我暗地里取走,不要惊动府里的人。” “哼!你这不就是偷鸡摸狗吗?还好意思说是正大光明的事?!你的话究竟几句是真几句是假啊?!”兰锦心一听更加生气了。 程风一看没辙,心中也有些气,咬牙切齿道“我程风对天发誓,绝对没做伤天害理之事,如违此言,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你兰锦心爱信不信!” “哎哎哎!谁让你发这毒誓的!”兰锦心伸手举帕去掩程风的口,甫一碰到又自觉不合礼,赶紧缩了回去了,脸上飞起一片绯红。 须臾,她叹了口气,低垂螓首,神情黯然,心道“程风哥哥,既然今生你我不能厮守终生,其实你做什么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程风见兰锦心脸上阴晴不定,忽喜忽忧的,不敢吱声,生怕一不小心又说错了话,又惹了她生气。 过了半晌,兰锦心转过头来痴痴地看着程风,细细地用眼神抚摸着他俊朗的脸庞,想要将他明亮的眼睛、温暖的笑容,所有的一丝一发全部记在脑中、印在心底。 她心中回荡着一个声音,“程风哥哥,若说你我没奇缘,为何反反复复地在我生命中出现?为何先是遭你相救,后又出现在我家呢? 只是你我今生有缘相识、无缘相守。昔日种种,必将如同过眼云烟,明日何夕,君已陌路难觅行踪。” 想到这,兰锦心痛苦地闭上眼睛,无声地流下两行清泪。 程风见兰锦心竟然哭了,有些手足无措,道“锦心妹妹,都是程风哥哥不好,刚开始没对你说实话,可我并没有恶意啊!” 兰锦心狠狠一咬牙,猛地睁开眼睛,高声喊道“家叔,家叔,您进来一下,我有事问你。” 一直在外候着的家多宝赶紧应声进屋,他见兰锦心似有泪痕,正要发问,却听兰锦心道“家叔,您曾经多次上王黼府上送过茶叶,熟悉他家情况,麻烦您跟我仔细说说他府上的规制格局和主要景致。” 家多宝虽有些不解,但他长年在兰家操持对外联络的事物,是个懂得灵活应变的人物,知道什么时候该问话,什么时候不该问话。 第四十五章 矜持的相助 他略一回忆整理,将王黼府邸情况娓娓道来“王黼府邸规制宏大,为五进格局。正门居南,其重檐之下,挂着一块红底金字的匾额,上书‘华藻府’三个大字。大门两旁各开了一个边门,比王府还气派。 进入大门最先见到的是一片清澈的澄湖,面积足有六丈见方,湖面上廊桥画柱,错落有致,山石重叠,花草掩映。 往里走是一进双开朱漆大门,门上的浮枢钉硕大无比,金光闪闪。一进门的两旁是两排长檐大房,用于接待宾客。 三进院里迎面是条甬道,甬道两边是两大畦药圃,再向两边,是竹丛、芍药、石蝉等花草,草木之中摆放着许多太湖石、灵璧石。假山东西两侧各有一栋会客厅,是辅相会客的主要地方。” 程风听到这,估摸着今晚自己藏身的假山估计就是这了。 只听家多宝继续道“再往前走,四进院里坐北朝南两排高敞的瓦房主要是伺候主客生活起居的地方,大小四十几间房包括了十几个宴会厅、厨房、洗衣房和下人住房等。 最后一进院的门并不宽大,表面平淡无奇,但一进去顿时给人别有洞天的感觉。 这个院落自成一体,每间房都建得玲珑剔透,别具一格,北面为正厅正房、偏厅偏房,左右各四间; 东西两面则是一间间精巧的画阁,颜色十分淡雅,王辅相称之为‘十二楼’。 ‘十二楼’由一圈马蹄形的廊庑连接起来,廊庑两侧种植着来自南方的各色兰花,都是北方少见的极品。 院子当中,是由汉白玉板层层垒叠起的一方石台,由底到顶由大变小,高约两丈,王辅相称之为‘小瑶台’,间有青州石、林虑石出没其中,别有一番意趣。王府的布局大致如此。” 家多宝介绍完后,垂手站在一旁,瞅着兰锦心看她还有什么吩咐。 兰锦心淡淡地道“程官人,天也不早了,我回房休息了,您自便。”说完转身欲走。 “哎呦呦,哎呦呦,妹妹这么着急见自己的如意郎君啊!听说还是个新科探花,也不让哥哥来帮你瞧瞧,自己就跑过来了,这有失体统吧?” 这时从门外摇出一位公子哥,身后跟着几个小厮随从,这位公子面白如玉,唇如激丹,头戴鵕鸃冠,身着杏黄团领衫,手里拿一把象牙百骨折扇,面容虽俊美,但言行举止有失轻佻浮浪,给人油里油气的感觉。 家多宝一见他,心中舒了口气,面上隐隐浮起一丝笑容,等了半天,这位爷总算是按照自己的安排过来了,只可惜自己抢来的不是个货真价实的探花郎,但也能灭一灭兰大亨的威风,让他们死了招婿上门这条心。 此人正是兰锦心的亲哥哥兰常泺,空有一副好皮囊,平时不务正业,最喜欢和一帮狐朋狗友一起吃喝嫖赌、无事生非,令兰府上下十分头疼,都担心兰家产业要败在这位纨绔子弟手里。 在兰家,除了当家人兰景祥外,主要的主事人便是兰大亨与家多宝,他俩一个主内、一个主外,一个冷峻古板,一个玲珑圆滑,一个与小娘子兰锦心亲近,一个与小官人兰常泺走得勤。 两人素来不睦,在兰家产业接班人方面两人也是各有想法,兰大亨认为兰常泺烂泥扶不上墙,不如找个有能耐的上门女婿维持兰家生意; 家多宝认为兰常泺再不堪也是男丁,兰家的产业必须由纯正兰家血统的人掌握。 兰大亨指责家多宝包藏祸心,力立弱主必是想自己独揽大权、取而代之;家多宝指责兰大亨居心不良,引进外人必是想引狼入室、从中分肥。两人纷争不休,令兰景祥头痛不已。 所幸兰老爷子对自己儿子是知根知底的,加之女儿锦心聪颖过人、处事稳重,从维系、发展家族的角度来考虑,他最终还是打算招赘一位乘龙快婿,接管操持整个兰家的茶叶生意。 所以在兰锦心的婚事上是煞费苦心,打算精挑细选一位官场新星或者巨贾之子,以官援商或者强强联合。 前日正是科举发榜之日,京城各家有待嫁之女的达官富绅们全家出动,争相挑选登第士子做女婿,这在宋代颇为流行,名曰“榜下捉婿”。 甚至有人清晨便出动“择婿车”满大街拉外地来的新科进士,不问阴阳八字,也不问家世,拉着一个便回家作东床,几家抢一个“新郎”的混乱局面更是时有发生。 兰家自然不敢想招个状元郎当女婿,这次运气好,提前联系、暗中观察的庐州士子王鄠鹗竟然考了个殿试一甲第三名,高中了探花。 兰景祥命家多宝早早地守在王鄠鹗所在的“日晟客栈”,生怕被别人家抢走了。 谁知王鄠鹗被辅相王黼叫去问话,只好让家多宝乖乖地等在王府门口,一直守到天黑也不许挪个地方。 没想到的是,费半天劲,最后还阴差阳错地接错了人! 兰锦心听见兰常泺的揶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嘴上并没答话,她知道哥哥对招赘个上门妹夫接替自己掌管兰家产业一事愤愤不平、怀恨在心,这时问讯赶过来定是要找点麻烦。 兰常泺右手拿着合起来的折扇,在左手里轻轻拍着,歪着头绕着程风转了一圈,一边上下打量着,一边带着轻蔑的微笑。 忽然他眉毛一扬,对程风道“都说进士有学问,你既然是探花,那更是满肚子文章了,我倒要出个上联考考你,看你有没有资格做我的妹夫。” 程风一听,知道此人是兰锦心的哥哥,无意与他发生冲突,客气地笑道“兰小官人,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什么进士,更不是什么探花,大字都不识几个,更不敢向你请教学问。” 兰常泺听罢哈哈大笑,用折扇用力点着程风的肩膀,道“读书人不都讲气节、讲风骨吗?怎么到你这了,变成缩头乌龟了?一说考究学问,连进士身份都不敢承认了!你还是男人吗?!” 第四十六章 板城烧锅酒 说完,他得意地往手下帮闲们一看,那帮善于察言观色的闲汉不失时机地跟着拍手大笑。 他嘴里笑着,转到兰锦心面前,嬉皮笑脸地道“妹妹啊!妹妹!他们怎么给你牵了头乌龟回来?这种人你也要?要了可就变成母乌龟了!哈哈!哈哈!” 程风一听他出言不逊,不仅辱骂自己,还辱及兰锦心,心头顿时冒起一团火来。 他有意教训教训这位纨绔公子哥,此时反倒不急于辩解自己的身份,便冷冷地道“那就请兰官人赐教。” 程风的爷爷喜欢研究古代楹联,在他小时候经常教他背诵一些千古绝对,他自觉以自己的知识储备与宋人对对子还是觉得可以一试的,要是写诗作赋、填词书文可就不敢献丑了。 兰锦心上前拦住住兰常泺,柔声解释道“哥哥,这位程风程官人不是什么进士,他是小妹的救命恩人,咱们不可无礼!” 兰锦心这么说,一方面她不过是说清真相、避免误会,另一方面,她以为程风不过是个行走江湖的武夫,虽然颇有见识,但毕竟不习文墨、不读诗书。 与有备而来的兰常泺对对子,必定输多赢少,她也不愿见心上人在自己家里受辱。 兰常泺面色一沉,揶揄道“妹妹!你这就不对了!你还没过门呢,怎么这胳臂肘就往外拐了?!我的妹妹这么温柔体贴,哥哥怎么以前都没察觉呢?” 兰锦心听他讽刺挖苦,心中气苦,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愤然道“不管这位程官人他是不是进士,哥哥你这样做,是兰家的待客之道吗?” 程风见了,心中更来气,脸上却浮着笑容,道“锦心,反正闲着没事,就让我和兰官人切磋切磋,也就图个乐子!” 兰锦心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关切地道“让程官人笑话了,不管输赢,你别放在心上。吟诗作对本来并非你所长。” 程风笑着冲她摆摆手,算是答应了她,紧接着对兰常泺道“兰官人,开始吧!” “乾八卦,坤八卦,八八六十四卦,卦卦乾坤已定。”兰常泺的一摇一晃地吐出上联来,颇为自得,在一旁斜着肩,抖着腿,等着看程风出丑闹笑话。 这对联是他一祖传做卦师的狗头军师帮他准备的,难遍周围大小文人士子,就留着打算给上门妹夫一个下马威。 他也明白,要论写锦绣文章、引经据典,他十个兰常泺也比不过人家一个秀才,只能从对对子这种歪门僻道入手,出奇制胜,折辱对方颜面。 兰常泺哪里知道,他今天碰见的程风的古文水平比他还要弱。最起码,他还读了几年私塾,背了些《千字文》、《三字经》、《名物蒙求》等初级读物,也能写上一手工整的字。 可怜的程风,繁体字连蒙带猜还能认得些,让他写,可真难为他了。但偏偏还知道几个对子,这就正中他下怀了。 程风一听,心中喜道“我去,这不从小背过的嘛!”毫不停顿,条件反射般地吟出“鸾九声,凤九声,九九八十一声,声声鸾凤和鸣。” 此言一出,厅里一片沉寂,大家目光都集中在程风的身上,敬佩者有之,艳羡者有之,嫉恨者有之。 这对子,本来能对出来的人就极其罕见,可程风偏偏张口就接,丝毫没有停顿,其才思敏捷的程度,简直可以惊为天人! 兰锦心睁大了双眼,眼神亮晶晶的,满是惊讶和喜悦!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没想到这程风不仅身手不凡、一身武艺,还有如此文思才情!这等文武双全的伟男子!真是世间罕见! 程风对的下联不仅对仗工整、平仄相合,更加难得的是鸾凤和鸣比喻夫妻相亲相爱,常用于祝人新婚,此联所表达的意思十分符合当前有女待字闺中,欲寻东床快婿的情境。 想到这,她不禁低眉垂眼,脸红耳热,害羞地低下了头。 程风向兰常泺和他那几个随从瞟了一眼,见他们面面相觑,尴尬万分,半晌答不上话来。 他心中微微一笑,有意再教训教训这个不成器的纨绔子弟,朗声道“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出一上联,请兰官人赐教。” 那几个随从在兰常泺身旁上蹿下跳、怂恿鼓动“小员外,有咱们几个帮您一块使劲,还怕斗不过这小子?!” “对对对,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有我们一起帮您,肯定能找回场面来。” 兰常泺也不甘心就这样丢了面子,心想身边这几人大都也会点诗词歌赋,若能合力对上,打个平手,还能挽回点颜面,便满口应承下来。 程风道“好!上联很简单,就五个字,‘烟锁池塘柳’,请吧!” 他用了一个明朝崇祯年间以来流传的绝对,上联五字,看似很简单,但嵌“火、金、水、土、木”五行为偏旁,且意境深远一个幽静的池塘,周围绿柳环绕,一层层烟雾将其深深的笼罩,这简直就是一幅绝美的山水画。 几百年来,无数文人为之绞尽脑汁,尚且找不出特别合适的下联,这兰常泺半吊子货更是没辙了,五六个随从搜肠刮肚,大眼瞪小眼,急得浑身是汗,在那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快一盏热茶的功夫也无人对出下联。 挠头抓耳、急赤白脸半晌,兰常泺忽地一拍大腿,大叫道“有了!有了!” 程风怔了一怔,暗道“不会吧?这兰常泺真有如此急智?能对上这千古绝对?” 众人的目光全都聚在了兰常泺的身上,屏住了呼吸,等待他的答案。 兰常泺得意地一笑,摇头晃脑地道“板城烧锅酒!” 此言一出,顿时引得上下哄堂大笑。 兰常泺见众人大笑,不由得有些恼羞成怒,跳起来对程风叫道“这么难对,我不信你也知道下联,有种你说出来!” 程风哈哈一笑,这兰常泺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有点死缠烂打的意志,笑吟吟地道“兰官人,您能对出这‘板城烧锅酒’也殊为不易! 虽然有些俚俗,但‘板城烧锅酒’五字偏旁为‘木、土、火、金、水’与上联的‘火、金、水、土、木’五行顺序不能对应。 我有一下联‘焰镶沼地枫’,请各位看能就乎吗?” 第四十七章 斗联完胜 “好一个‘焰镶沼地枫’!深秋时节,枫叶流丹,斜阳如‘焰’,点镶于枫树与沼地,一派霜叶红似火的景象。 上下联一晨一暮,一春一秋,一清韵如茶、一醇厚如酒,五行对应,对仗工稳,意境相谐,真是相得益彰啊!” 兰锦心听得入神,被程风的文采深深折服,忍不住击掌叫好!此时她少了几分惊讶,流光溢彩的眼神中全是充满了对程风的欣赏和崇拜。 周围围观的几个随从,有几个粗通文墨的,也都赞叹不已,不敢再随意出言诋毁程风。 有的人还在喃喃自语,反复念叨着,回味着这个对子的韵味,甚至有人抽出纸笔,将其记了下来,打算拿出去当作吹嘘的谈资。 见了他们的样子,兰常泺气急败坏,伸出手指指着他那些随从骂起来“哎哎哎,你们作甚呢?!这像话吗?!都忘了平时喝谁的酒吃谁的肉?!他娘的!老子养条狗还能叫几声呢!” 看见兰常泺一副无赖的做派,程风心中不悦,为兰锦心有这样的哥哥而心寒,他冷冷地道 “抱歉!兰官人,我真不是探花郎,只是令妹的朋友。兰官人似乎太急性了些!事情没搞清楚就嚷嚷起来!我看你兴致颇高,便陪你玩了两句!” 兰常泺一听,长长出一口气,立马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手搭在程风的肩上,嬉皮笑脸地道“嘿!你真不是抢进家里的进士啊!我说呢,那些酸腐文人怎么会有这般本事? 那咱们还斗个啥劲啊?来得都是客,走走走,哥带你去杏花楼开开眼界去!” “放肆!怎敢对探花官人如此无礼!”门口传来一声声音不高但坚定威严的呵斥声。 不知什么时候,一位身着暗蓝色交领襕衫的中年人背手立在了门口,他正是兰家产业的掌门人兰景祥,这些年来一直为兰家的茶叶生意而奔波操劳。 虽然只有四十多岁,但他看上去有五十多岁的样子,脸型瘦削,两鬓斑白,眼窝深陷,一副心力交瘁、饱经风霜的样子,身后紧跟着一位身材高大消瘦的老者,程风定睛一看,正是之前见过的兰大亨。 兰常泺、兰锦心、家多宝等一众人等忙上前行礼问安,礼毕,兰常泺忙解释道“父亲,他们接错了,这位不是探花官人,这是小妹的朋友。” “家管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兰景祥在家多宝和兰大亨两人的七嘴八舌的解释下,把前后发生的事情串起来,方才大致弄清楚了情况。 兰景祥是经历过风浪的人,他压抑下心中未抢到探花快婿的不快,展颜向程风躬身行礼,道“小女兰锦心旅途遭灾,多谢恩公出手相助,兰某感激涕零!” 程风忙抢前相扶,口中连道“不敢当!不敢当!举手之劳!”手忙脚乱地把兰景祥扶起。 兰常泺在一旁抢上前,涎着脸道“哈哈!没想到你还是我妹子的救命恩人啊,看不出来啊,你有这么好的身手,脑子也挺灵光的,以后愿意跟哥混吗? 哥不会亏待你的。哥跟你说,杏花楼哎呀!哎呀!爹!轻点!” 兰景祥气得胡子发抖,喝道“不成器的东西,别在这丢人现眼了!”揪着兰常泺的耳朵直接将他赶出门外,转身一脸赧颜,向程风拱手道“犬子轻浮,不肖之徒,说话不知轻重,让官人见笑了!” “哪里哪里,小相公快人快语,不藏不掖,是个爽快人。”程风也不想与兰家人闹僵,忙替兰常泺打着圆场。 这时兰景祥看见兰锦心还立在堂中,便道“锦心啊,给恩公行个礼便回房休息吧,爹爹还有些话单独跟恩公说说。 那谁,大亨,你和恩公之前认识的,你陪恩公说会话,多宝随我去后厅商量点事,马上就回来。” 三人离开后,厅里一片寂静,顿时只剩下了程风与兰大亨两人。 兰大亨干笑一声,不阴不阳地道“程官人,你好本事啊!你知道我家员外去做什么去了?” 程风心中有些气,“我又不是你家老爷肚里的蛔虫,我怎知道他去上茅房还是找妹子去了!” 不过脸上还是笑吟吟地道“程风愚钝,还请兰叔明示。” 兰大亨一脸不屑,道“你千辛万苦地找上兰家的门来,不过就是看上了兰家偌大的产业,挟恩图报嘛!” 程风一听,气不打一处来,但自己怎么误打误撞到了兰家的缘由却又不能说出来,只得压下心头的火气,郑重地道“我程风岂是贪图钱财、毫无骨气的小人!?我若取兰家一文一毫便天打五雷轰、乱箭穿心而死!” 兰大亨嗤笑道“我就知道你小子会这样说!你表面上不会拿兰家的金银赏赐,但你会千方百计地讨好小娘子,通过成为兰家的上门女婿而实现自己的荣华富贵! 好一招空手套白狼啊!可你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你来路不明,身家不清,非官非商,无富无贵,也没个功名,瞧你那穷酸样!我家小娘子能嫁给你吗?兰家这么大的产业就会让你给摘桃子了? 你这种有抱负、有手段、有心机的乡下年轻人!我兰大亨见多了!都想到汴梁城里白手起家!哪有这么容易?!” 兰大亨的一席话,令程风内心愤怒不已,他攥紧了拳头,双目直欲喷火,杀气腾腾地瞪视着兰大亨。 他穿越到宋朝后,带着现代文明人的优越感和自豪感,从未因为自己逃犯的身份有过自卑自惭! 手里钱财固然不多,但从单圭那取的金条绝对潇洒够用,自己既不是官员,也不是豪商,似乎没什么事业依托,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相信自己,凭着自己的见识和才干,必然能够有一番作为!甚至能够挽天倾、续国运! 但没想到,在一个巨贾家仆眼里,自己是如此卑贱不堪,是如此被人轻视! 细细想想,到也正常,无论是在哪个社会,都有阶层的存在,都有社会地位的差异,媚富贱贫的势利小人多了去了! 只是这兰大亨忒不要脸了!这么快就翻脸不认人!忘了当初在东光县,若不是老子,恐怕你还在吃牢饭呢! 第四十八章 百金难买我低头(求收藏求推荐票 程风强压着心中的怒火,坦然道“余生很长,世事难料!兰管事怎能匆匆断言我的命运呢? 有句老话,不知您听过没?‘宁欺白须公,莫欺少年穷,终须有日龙穿凤,不信一世裤穿窿’。 即便我现在落魄得狼狈不堪,但都无所谓,只要我程风还活着,自信以我的才干和见识,必然会有出人头地的一天! 此外,姻缘重在一个缘字,既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要看两人是否情投意合、称心如意。您作为锦心的长辈,自然是希望她过得幸福快乐吧! 兰家一味唯官是举、唯财是举,无待人之诚、识人之明,嘿嘿!我看你们家的买卖也只能做成这样了!” 兰大亨见程风压抑下愤怒,镇定自若,侃侃而谈,心中略微失望,他对程风一直以来就比较警惕,生怕这个无钱无势的人成了兰家的女婿,这样就没有与兰常泺一争的资本了。 原本打算自己用言语激怒程风,让他举止失态,最好在兰家大打出手,这样就会断了他和兰锦心的一线情缘。没想到,这小子竟然不吃自己这一套。 正在两人唇枪舌剑、你来我往之际,兰景祥和家多宝走了进来,兰景祥面容和煦,向程风一拱手,道 “全赖恩公仗义出手,小女才能脱身于危难之际。大恩大德,兰家无以为报,略备了点薄礼,聊表老夫一片赤诚心意,还望恩公笑纳!” 说完他从家多宝手里接过一盘金锭,双手向程风奉上。 兰大亨扫了一眼,看那金锭大小约莫五两一个,可不得有二十个,没想到兰景祥出手这样大方,暗羡道 “程风这小子真是运气好,救了兰家小娘子,竟然轻松得了一百两金子!偌大笔钱!在哪里都能置办个大宅子,上百亩良田,过上妻妾成群、衣食无忧的生活了! 哼!刚才还一副义正言辞的模样,估计现在见了这盘金子,腰都要软了!且看他如何换这副嘴脸!” 谁料程风瞧都未瞧一眼,一手推开,正色道“兰员外,程风今日搅扰府上实乃误会一场,并不是上门求赏来着。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锄强扶弱、匡扶正义是每个男人应该做的。 且不说锦心出身富贵之家,即便是个穷苦家的女子,我也会竭尽所能、出手相助的,我若收下您的赏金,这就违背了我的初衷本意,这一点,我已经向兰管家表示过,不取兰家一丝一毫。” 兰景祥病态苍白的脸上闪现一丝红晕,讪笑道“千金易还、人情难偿啊。恩公若不收下这点些许谢意,我寝食难安啊!说实话,我兰景祥生平最怕亏欠别人。” 兰大亨倒吸一口冷气,“我的乖乖!一百两金子都没放在眼里!这程风究竟有多大的胃口?!难道真讹上了兰家整个产业?!” 他也瞧出兰员外是想尽快用钱去了结这段恩情,以防程风有更进一步的索取,特别是影响到兰家招婿这一事,所以也赶紧出言劝说道 “程官人,此一时彼一时,刚才咱俩说的话当不得真,现在看来,这并不是简单的一点钱财,而是我家员外一片赤诚之心啊!你就顺了长辈们的心愿吧!” 程风沉吟片刻,也察觉到兰家主要是不想与自己有过多的交集,这样纠缠推辞下去没完没了,便伸手拈出一枚金锭,道“我取一枚意思意思,咱们这件事就算已经了结了。” 兰景祥脸上露出一丝笑容,道“这怎么行呢,太少了,太少了!再多拿点吧。” “对呀!对呀!难道我们家锦心就值五两金子吗?”兰大亨在一旁起劲。 程风一听,心中的怒火腾地上来,“当!”地一声,将手里的金锭掷回盘中,厉声道“既然这样说,那我就得说道说道了!兰管家说锦心的命不只值五两金子,那我要问究竟值多少? 十两?五十两?一百两?这盘子金子够吗?!兰家偌大家产够吗?!人命关天,岂能用金子来衡量?! 我若取了这金子,既是对我的侮辱,也是对锦心的侮辱!我救兰锦心是我自愿的事,和别人无关,也无需任何人报答!天下也没有强行让别人收礼的事吧?! 哼!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甭说你兰家门高户深,即便是皇宫王府,我程某却也不放在眼里,不屑驻足片刻!我还有事,告辞!” 兰景祥的脸色很难看,他盯着程风潇洒远去的背影,眼睛里有股怒火在燃烧。 渐渐,他眼中的怒火化为深深的疑问“难道世上真有这等义男子,自己真误会了他?” 程风神情激愤,不再瞧任何一个人,转身径直向兰府外走出去,家多宝赶紧跟上去陪着说圆场话,正走到半道,看见珍眉正提着灯笼,悄然候在庭院里。 她一见程风忙迎上来,悄悄地道“小娘子让我替她送送你,嘱咐我看着你离去。” 程风一听这话,顿时感觉心中一阵温暖,面色和缓了许多。 他对兰家上下的感觉并不好,势利、自私、猥琐,唯独兰锦心就像黑暗中唯一的一盏亮灯,让他心中有所牵挂、有所留念。 本想让珍眉替自己传点贴心的话,可思前想后,千言万语最终化为一句“替我谢谢小娘子”。 他继续往外走,出门走到街角拐角处,回头望了一眼,看见珍眉瘦小的身子还在灯下立着,远远地望着自己。 心头不由一暖,转身向她猛力挥了挥手,高喊一声“回去吧,后会有期!”说完,就要大踏步向黑暗深处走去。 这个时候,他背后忽然传来一阵焦急的高呼“程哥哥!” “是锦心?!”他猛地转过身去,只见兰锦心从府门里奔了出来,珍眉提着灯笼,忙不迭地一路小跑跟在她身边。 程风忙迎了上去,“锦心,你怎么出来了?” “哥哥!”兰锦心在他身前站定,胸口因奔跑而急剧地起伏,脸上还挂着泪水。 她擦了擦眼泪,深深地吸了口气,只是一双美目紧盯着他,半晌没出声。 他强笑了一声,打破了沉默,干巴巴地道“锦心!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夜深露重,早点回屋休息吧,免得员外牵挂。” “哥哥!”兰锦心鼓足了勇气,结结巴巴地道“程哥哥,你你若愿意留在兰家,帮着支撑兰家产业。锦心便豁出去了,以死相求父亲,招招你为婿。只是不知不知你意下如何?” 第四十九章 一诺终生 结结巴巴地说完这些话,她整张脸都红透了,垂下头去,用手卷扯着衣角,不敢再看程风一眼。 只是她脸上欲说还休的神情、洁白贝齿轻咬的嘴角,明显带着几分喜悦和期待。 当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将自己的爱慕之心表露出来,固然羞涩万分,但能吐露心声,也是件幸福的事情。 程风看着她,心中顿时涌起一股柔情和感动,没想到兰锦心一富家千金为爱如此勇敢、如此果决,这大大超出了他的想象。 但对于兰锦心抛出的绣球,程风并未欢天喜地地一把抱住,他在心中细细琢磨,在脑海中剧烈挣扎,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留下来?留在兰家,做兰景祥的女婿?兰家在汴京城里坐拥几十家茶铺,偌大的财富,能攀上这样的富贵人家,这是多少青年才俊求之不得的事情啊! 对于自己现在的身份来说,也是一步登天的捷径。相信凭借自己领先千年的见识和才干,必能将兰家上下打理得井井有条。 别的不说,如果按照自己的主张,在金国攻打宋国之前,将兰家产业全部转移到杭州,兰家的财富将会实现数十倍的增长,自己从此便可舒舒服服地做个富家翁。 可那样的话,就得眼睁睁地瞧着十年后,宋国的半壁江山遭受蛮族践踏!黄河以北烽火连天、生灵涂炭,数十万百姓饥寒交迫、流离失所!这天大的灾难就这样任其发生吗?! 自己若不知道这些事情便罢了!可现在整个宋国就我一个人知道未来即将到来的大崩溃。 我若不站出来,努力做点事,只是带着兰家一家子人去江南躲兵灾、发大财,这样我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对得起这场穿越的际遇吗?! 也许,只是说也许,我若能把这金人肆虐、天地倾颓的定数给改写,中原汉族的历史轨迹会不会就此发生改变? 会不会没有此后元朝的暴虐、明朝的封闭、清朝的倒退?使得宋代优雅的文明、富饶的经济能够更好地延续和扩张,从而造福整个中华民族呢? 改变历史定数无疑是一件难以实现的事情,刀枪无情、战火噬人,搞不好会丢掉自己的性命。自己若选择这条路,那将面对异常的艰辛、百般的曲折、满路的荆棘。 难是难,可不拼一把,那就没有一点成功的可能!人总是得有梦想,万一实现了呢?” 程风看着兰锦心那张清丽出尘的脸庞,迎着她满怀热切的目光,心中仿佛撕裂般的痛苦,有千万言语却无从开口。 他紧握着拳头,指节被捏得发白,指甲深深地戳破手心,渗出血来却浑然不觉。 女人都是敏感的动物,兰锦心等了半晌也未见程风有所回应,再看看他那纠结的表情,顿时心中凉了半截。 她原本上翘的嘴角渐渐弯了下来,眼中热切的亮光逐渐暗淡,娇羞的神态变为疑惑、失望甚至有点愤怒。 作为一个女孩儿家,她已经够主动了,甚至为了他决意拂逆父亲的意思,还能怎么办?总不能跪在他面前抱着腿苦苦哀求吧? 她平复了一下激动的情绪,强忍住眼中委屈的泪水,静静地问道“程哥哥,你有什么话不妨直说,我不会为难你,也没资格为难你。只求你给锦心一个交待,让我不继续蒙在鼓里。” 程风依旧不敢看她的眼睛,牙关仿佛有千斤重,怎么也张不开口,心中有个声音在自嘲“尼玛的!我能说什么?说我要内裤外穿、系上披风,去拯救世界、维护和平吗? 将未来金国将入侵大宋的事情告诉她吗?她听了会信吗?恐怕只会让她认为自己是在找借口推脱。毕竟这个世上没有人能未卜先知,现在大宋还龙精虎猛,好端端地活着呢!” 他只好把心一横,猛然抬头,硬着心肠道“锦心,你的一片痴心我怎不明了,我听了你的话,心中也是欢喜得紧! 只是只是我现在有件极其重要的事情去做!这件事关乎大宋国运、关乎数百万黎民百姓的安危,我不得不去做!这是我责任,也是我的宿命 你对家有责任,我对国有抱负,家国难以兼顾,世上难有双全的法子。希望你能原谅我” “别说了!”瞧着程风极力表达,又有些勉为其难的样子,兰锦心打断了他的话,一双美目中充满了柔光,定定地看着他,问道“需要我等多久?” 程风怔了怔,他完全没想到兰锦心会问出这样一句话,柔弱的外表下对爱却是如此坚定、勇敢,他感动地道“我程风何德何能,能让你如此付出,我怎能耽误” “需要我等多久?!”兰锦心重复了刚才的问话,不过这一句加重了语气,竟然多了几分斩金截铁的味道。 程风也听出了她的坚决,有些无奈又有些心虚地道“也也许是十年,或许会更长一些” “好!我等你!君若不娶,妾必不嫁!山盟海誓,海枯石烂!心之竭诚,人神共鉴!” 说这番话时,兰锦心完全没有一点点委屈和悲伤,反而是充满了带了几分神圣感的喜悦。 她心中大概觉得,能为心爱的人做出牺牲,立下承诺,也是件幸福满满的事。 程风瞧着她这副为爱痴狂、至真至纯的模样,心中感动不已,暗叹道“锦心,如果如果咱们相遇是十年之后,那时时局已定,我也不会妄生什么念头。 现在现在也许还有机会,我我没法袖手旁观、坐视不理。这些话,你现在未必完全理解,但十年后你会明白的!” 他的鼻子开始发酸,声音也变得颤抖起来了,牵起她那双柔荑般的小手,瞧着她那双热切激动的美目,道“锦心,委屈你了!你你多保重!你放心,总有一天,我会来接你,让你风光大嫁!” 说完,程风猛然转身,在自己的眼泪落地之前,一头奔进夜色之中,头也不回地向前奔去! 他不想让兰锦心看见自己的眼泪! 第五十章 取铜管 “不能再浪费时间了!”程风从兰家出来后,便顺着脑海中的记忆寻回了王府。 根据家多宝对王府地形的介绍,他很快定位了自己所要寻找的目标——西侧的那个接待厅。 黑灯瞎火、寂静无人,他潜身小碎步摸了过去,一切都很顺利。 他左右四顾了一番,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根带飞爪的绳子,抛上去固定在重檐下的木梁上,顺着绳子三下五除二地爬了上去,将绳子收上来系好。 他蹲在木梁上侧耳倾听了会,只有草丛中“吱吱”的草虫叫声和远处池塘的蛙鸣,没有发现异常的动静,这才不慌不忙地开揭头顶上的瓦片。 不一会儿,掏出一个一尺见方的洞口,他起身钻出这个小洞,爬上了屋顶。 借着隐隐约约的月光,程风找到了从东向西数第9列,从南向北数第9排,两者交叉的那片瓦片,轻轻揭开一看,里面赫然躺着一根铜管。 “就是你了!”他见了,一阵欣喜,赶紧揣在怀里,起身准备顺原路摸出府外。 正在此时,却见一行五、六人打着灯笼,牵着一条大狗,向自己身下这处会客厅走来。 狗的嗅觉、听觉比人的灵敏多了,程风心中暗暗叫苦,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只得继续伏在屋顶,待这几人离开再爬下屋顶。 “吱呀”一声,一个小厮抢上前去打开了程风身下的屋门,他随后点亮四根儿臂粗的蜡烛,屋内顿时亮如白昼。 为首的两人进了屋,分主宾落座。 程风从刚刚掏开的瓦片空隙瞧去,只见那坐上首的是一位三十五六岁的男子,剑眉入鬓、目若朗星、鼻若悬胆、唇红齿白。 奇特的是面如傅粉、肤色极佳,比一般的女子的皮肤还要粉嫩柔滑,而且须发金黄,貌似混血。 他穿一件大袖紫衫,端的是清逸俊秀,潇洒不凡,美得连程风这个男人看了也是心中一凛。 以这美男子的长相、气度和做派,程风推测他应该就是这府邸的主人尚书左丞王黼。 坐下首的是一位二十岁出头的公子哥,衣着华丽,玉珂鸣响,长得就不敢恭维了,尖嘴猴腮、贼眉鼠眼,一双小眼闪烁着淫邪的光芒。 公子哥拱手道“王丞相,夤夜造访,多有打扰!还望恕罪!” 程风一听,便知道自己对美男子的身份推测是对的,就是还不知道这年轻人是谁。 王黼笑骂道“这里就咱俩,你臭小子就别装模作样了,说吧,又有啥难事需要叔帮忙的?” 公子哥涎笑道“也没啥,小侄想向叔借一间屋子睡几宿。” 王黼眼中精光一闪,笑道“没这么简单吧?堂堂的太尉府没你高权睡觉的地方?你他娘的藏着掖着啥呢?” 公子哥脸上有些尴尬,讪讪地道“不是,叔,是这么会事。前些日子,看上了一小小禁军教头的娘子,没想到这人不会来事,一时没能得手。 我爹爹见我为这女子不思茶饭、闷闷不乐,寻了个由头,将这教头流配沧州了。 这人后来才有点眼力见儿,主动把娘子给休了。我一听这事儿,心中大喜,好啊!这是多好的机会啊,带着聘礼就上门求亲去了。” 紧接着,公子哥一脸晦气,“您猜怎么着?这女子的老爹也是个教头,手底下颇有武艺,这老东西不识抬举!拿着一杆枪将我带的人都给赶了出来!” 程风听到这,心中明白这公子哥就是大名鼎鼎的太尉高俅之子高衙内了。 “呵呵,有点意思,这事我也有所耳闻,没想到你这‘花花太岁’也有折戟沉沙的时候啊!”王黼端起茶杯来,吸溜了口茶水。 “嗐!别提了,这家人都是榆木脑袋,不识时务。”高衙内顿了顿,一脸欣喜地道“事情还没完,幸好我手下有几个人有手段,用迷香迷倒了老头子,把这小娘子掳了出来。” “竟然会发生这种事?!林家娘子被这厮抢出来了?!不知她现在安危如何?身处何地?”程风心中焦急,死死地盯着高衙内,屏息凝神听着两人的对话。 王黼听罢,一脸坏笑“你小子艳福不浅啊!咋不弄家里去呢?” “我想啊,万一那糟老头子死不要脸地跑到太尉府外呼天抢地,砸门要人咋办?这事要是闹得沸沸扬扬、朝议纷纷,给我爹也是添堵啊!” “噢!所以你就想到我这来了?!”王黼眼神里闪过一丝讥诮,心中忿忿不平“你怕你爹受牵连,就把这档子烂事弄我家里来了。” “嗳,是给叔添麻烦了,可是我想来想去,还是叔您这安全可靠,而且您跟我爹交好。只要人不在我家府上,我就有底气跟他理论,回头还可以反告他诬蔑!” 王黼心道“这‘花花太岁’果然名不虚传!我王黼虽然也爱美色,但也是取之有道,从来不搞明偷暗抢的事!这等腌臜泼才,上不得台面,理他作甚?!某懒得趟这趟浑水。” 他正要出言婉拒,将他打发了,忽然转念一想“ 不过,当今皇上还是做端王爷时,他爹就是心腹随从,有从龙之功,且现在高居殿前都指挥使一职,送他一顺水人情得了,还能抓他爹一个小辫子,说不定哪天能派上用场呢?” 他心中的小算盘一打完,展颜对高衙内笑道“小事一桩,我后院里有十二个花阁,每阁住了一位如花似玉的美人,现在就朗月阁还空着,正好借给你用几天。” 高衙内满脸堆笑“多谢王叔啦!” 王黼低头又吃了口茶,瞟了一眼高衙内,打趣道“你也是吃过见过的人,怎么让那妇人迷成这样?她真是有倾国倾城的姿色吗?” 高衙内一听,一脸紧张“咳,我的眼光那能跟您比呀,您的后院里都是各地贡送过来的绝世美人,这张贞娘也就是蒲柳之姿。” “哈哈!瞧把你吓得!放心吧,你叔只喜欢雏儿,不好你这口。好了不说女人了,说说男人的事情。” 说完,王黼起身走到一张高几前,从上面的刀架上取下一口腰刀,“呛啷”一声,伸手拔出刀来,烛光映照在刀上,闪动着鬼魅般的灵幻之光。 王黼一脸满足地把玩着刀,上下反复地欣赏着,眼中闪动着欢喜的光芒。 高衙内不解其意,迷茫地看着王黼,道“原来王叔除了喜欢女人还喜欢刀?” 第五十一章 窃听 “哈哈,男人在世,就应该立志作最好的文、佩最利的刀、当最大的官、玩最美的女人、喝最醇的酒。好文与利刀是当大官的资本。 某二十四岁中的进士,从此就走的文官这条路,三十五岁做到了尚书左丞,不可谓不快吧?可要是有点军功才能锦上添花,再上层楼。” 说到这,王黼轻弹了下刀身,他听着刀锋震鸣,瞧了眼高衙内,继续道 “你爹爹不也是被官家派到西边,跟着刘仲武收复积石军,招降羌王子臧征仆哥,立了些边功才能当上太尉的吗?所以说,男人啊,既要会激扬文字,还要会弯弓射雕。” 高衙内一脸崇拜之情地望着王黼,心中却暗暗骂道“他娘的,别拿我当三岁小孩哄骗,啥激扬文字、弯弓射雕啊?都是扯淡!谁不知道你当官当的顺全靠舔菊舔得好啊?! 前日里,还听爹爹说起,你王黼怂恿徽宗皇帝在宫里开了一条买卖街,让官家穿青衣戴小帽,扮成肉铺掌柜卖肉,自己则穿件破烂衣服扮成乞丐向官家乞讨‘掌柜的,您行行好吧……’, 逗得官家哈哈大笑,你王黼为了邀宠可谓厚颜无耻!还一本正经地拿这些个冠冕堂皇的话教训我!我可不吃你这一套!” 他搔搔脑袋,一脸不解地问道“咱们大宋一向贵文轻武,您怎么想着要去和那些丘八打交道?” 王黼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悄声道“大宋开国以来,所封外姓王者不过二十人,而且大多是追封。活着的人能享此荣祚的,更是柴宗训、钱俶寥寥无几的几人。 现在有个天赐的机会就摆在面前!圣上刚金口玉言,凡能收复燕云十六州者,就能封王。虽是酒后戏言,但也为咱们这些当臣子的指了条光明大道。 你爹爹总管三衙,手握重兵,将来有些事说得上话时,还得成全成全某。” 高衙内忙起身行礼,乖巧地道“小侄受叔叔照顾甚多,定当从中带话,极力玉成此事。” 王黼满意地点了点头,忽然将鼻子凑近了刀身,嗅了嗅,阴恻恻地笑道“这刀刚杀过人,你闻闻,还有人血的腥味。” “啊!”高衙内吃了一惊,顿觉毛骨悚然,哆哆嗦嗦地道“这这刀什么来历?” “有个叫杨志的殿帅府制使,据说是武侯杨令公之孙,因押送花石纲在黄河里翻了船,不敢回京赴命,四处逃难。 破落之中典卖祖传的宝刀,与一个泼皮发生争执,杨志怒杀了这个泼皮,自己跑到开封府衙自首,被发配到大名府充军。这刀嘛,就是开封府尹送给某的。” 宋代陆运﹑水运各项物资大都编组为“纲”。如运马者称“马纲”,运米的称“米饷纲”。 宋徽宗赵佶酷爱花石,蔡京苏杭应奉局,专门索求奇花异石等物,运往东京开封。这些运送花石的船只,每十船编为一纲,故称花石纲。 高衙内忙恭维地道“宝刀配英雄,此刀落到破落军官手里确实是埋没了。” “听说你爹整治那个小教头,是诱他持一口宝刀误闯军机重地白虎节堂吧?不知那刀与我手里这把刀谁更锋利?”王黼慢悠悠地道。 高衙内一听,立马茅塞顿开,“嘿,这老狐狸真是贪婪狡诈,绕了半天就想要林冲手里那把刀啊! 成!我爹爹管着偌大军械库,这把宝刀算不得什么。听说王黼嗜食“鸡舌汤”,厨房一日杀鸡千、百,方供一汤之用,我在他家多住上几天,每天喝上几碗,刀钱就吃回来了。 还听说,王黼在卧室内放一张花团锦簇的大床,周围放着几十张小床,几十个姬妾一丝不挂地睡在小床上接受他挑选。 他还要求一旦受宠的姬妾叫床,其他人要围观加油助威,谁叫得声音大就奖励谁。 这些姬妾可都是万里挑一的美人!要是能偷上几个,那就赚大发了!哈哈!” 想到这,高衙内不禁两眼放光,笑出声来,突然见王黼诧异地望着自己,方才醒过神来,脸上一阵尴尬,赶紧双手一拱,道 “王叔既然喜爱宝刀,小侄明日便差人回家去取那柄宝刀,赠与王叔作镇宅之宝。想到能找到合适的物件孝敬王叔,小侄实在是高兴啊!忍不住有些兴奋忘形!” “哈哈,如此甚好,甚好啊!春宵一刻值千金,就不多啰嗦了,走,我带你去后院!”王黼大袖一展,起身拉起高衙内的手来,带着他向后院走去。 这各自心怀鬼胎的两人终于扯完了淡,程风在屋顶上听得是万分焦急,为张贞娘的安危担忧不已。 “书上说张贞娘是自缢而亡,莫非是因为受了高衙内的凌侮,不堪其辱而自寻了死路?那今夜岂不是决定她生死的关键时节?自己一定要救她出去!” 他眼巴巴地看着小厮熄灯、合门、上锁、走远,赶紧翻身下屋来,打算向后院摸去,突然想起屋里那把刀来,“杨志的刀?!落入这等奸贼之手,岂不是暴殄天物?不行!得一并带走!” 程风转到屋门一看,上面挂了一把铁锁,从腿侧取出半齿锯刀,飞快地锯了起来,锯了几十下,摸着锁梁已锯断四分之三,心道“这汤隆打造出来的家伙还真好使!” 他运足了气,用手一掰,“咔”的一声,锁梁便断开了。 程风赶紧取下残锁,溜进了屋内,凭着对屋内摆设的记忆,很快便摸到了刀架,当下取下杨家刀便走。 出了屋,按照家多宝介绍的后院方位,程风向大院的北边寻去。 后院由于女眷众多,并未看见巡更的家丁,他顺利地潜入王家后院,环视四周,果然有十二座画阁环绕着一座石台,其中只有一座画阁还亮着灯。 程风低身潜行,慢慢地接近了那座亮灯的画阁,听着里面有男女说话的声音,忙掏出小锯刀,轻轻地在窗户纸上划出一个十字,将眼睛凑了上去 第五十二章 魔窟救人 只见张贞娘着一身薄衫,手脚被捆着,横卧在一张绣榻上,秀美的脸上泪痕未干,神色惊恐。 高衙内赤裸着身子,外面罩一件短袖褙子,未系腰带,蠢蠢欲动。 张贞娘低声哀求道“高大官人,您家是大富大贵之家,自然不缺大把大把的好女子,为何偏偏要盯着我这有夫之妇不放呢?我这不清白的身子会污了您这贵体,求求您,行行好!放我回去吧!” 高衙内一脸得意洋洋,眯眼笑道“小娘子有所不知,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个中滋味,难以言道啊。 小娘子,我高权可是对你一片痴心,软的硬的,使了千百般手段只想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 林冲识相,已经休了你,你已经是没有丈夫的女子了!你这般坚贞又是为了谁呢?! 伺候好本爷,一定会让你进太尉府当个小妾,到时候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比你现在强多了。 小娘子,来吧,尝尝我高权的手段!春宵苦短,我会很怜惜的” 说完,高衙内俯身半跪在床边,握起张贞娘的右脚,扯下海棠红色丝鞋和月白色净袜,露出一只冰雕玉琢、精致粉嫩的小脚,抚摸赏玩一番,便把嘴凑上去又亲。 张贞娘又气又羞,双脚不停地乱踢着,“啪!”一脚踢到高衙内的脸上,高衙内不恼反笑,笑嘻嘻地道“小娘子,你越挣扎,我越喜欢,家里那些妾婢们,一个个温顺的像绵羊,爷看着都烦腻了!” 接着一双大手伸向了张贞娘苗条纤秀的身子,“呲啦!”裂锦声传来,张贞娘的薄衣已经变成碎片四散落在地上。 她的身体凹凸有致却不算丰腴火爆,结过婚的妇人却还如少女般纤细粉嫩,淡粉乳白,点缀微许墨色,宛如一幅淡丽优雅的山水画。 高衙内眼睛都快看直了,嘴里连连称赞,心中的欲火犹如油泼火般愈加强烈、腾腾冲天。 “不!不要!”张贞娘挣扎着扭动身体,想要逃离,却被牢牢按在床上动弹不得。 高衙内眨着被欲火熏红的小眼睛,“嘿嘿!”一笑,一手按着张贞娘的上身,一手扯掉绑着她双腿的绳索,竭力想分开紧紧闭合的双腿。 两人正在撕扯之际,冷不防张贞娘一脚踹中了他的命根子。 只听“哎呀!”一声,高衙内仰身倒地,双手捂着下身,痛苦地满地打滚,喉头里发出野兽般地哀嚎。 过了半晌,高衙内方才缓过劲来,深吸一口气,战战巍巍地站起来,满头是汗。 他心中又气又恼,对着张贞娘大喝一声“你这个敬酒不吃吃罚酒的贱人!今天有你好看!我弄不了你了,也不会放过你的!只会让你更惨!” 说完,他紧夹着双腿,一扭一扭地朝门口挪去,像一只笨拙的鸭子。 张贞娘勉力挣扎起身,看着高衙内气鼓鼓地出了门,舒了口气,寻思他伤成这样,有段时间是无法行淫了,自己暂时算是逃过一劫,紧绷的心一松懈,全身的肌肉再也绷不住了,忍不住一头倒在床上。 程风一直在外关注着屋内的动向,紧要关头正要动手时,却见高衙内受伤倒地,生怕他呼救来人,打算再等一等观察下动静。 过了小会儿,程风见高衙内出了门,赶紧溜进了屋,走到床边,轻声唤了声“嫂嫂!我是程风,别慌,我来救你了!” 张贞娘闻声抬起头来,定睛瞧了瞧,认出来眼前的这俊朗的青年男子正是前几日上家里拜访过的程官人,犹如溺水之人抓到了救命稻草,心中大喜,转念意识到自己玉体横陈、接近裸体,不由大窘,脸上热辣辣的,嗫嚅半天,不敢说话。 程风细心地揣测到张贞娘心中所虑,把脸转一旁道“嫂嫂,此诚生死危急时刻,顾不得那么多礼数了,我去柜里翻翻,看有没有女人衣物,胡乱找一件披上,我背你出去。” 说罢,也不等张贞娘答话,他在屋里四处翻墙倒柜,打开几个柜门一看,都是空荡荡的。 程风不知道的是,王黼挑选这“十二楼”主人的标准十分严格,非绝色美女不得入住,这朗月阁一直空了五个月,所以里面衣服什物都没有。 正在程风着急寻衣时,“汪汪!”一声狗叫随着越来越近的步履声传来,他伸出衣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拔出杨家宝刀来,伏在床尾,透过纱帐,注视着虚掩的房门。 “哐当!”房门被高衙内踹开,一条大狗跳过门槛,随后高衙内捂着下腹挪了进来。 “哼!你这恶毒的妇人!你以为让我上不了你你就可以逃脱了?我呸!我让大黑帮我把你办了!让你尝尝当母狗的滋味!”高衙内咬牙切齿地道。 张贞娘一听,血气上涌、呼吸困难,差点气晕过去了!她只恨自己前辈子做了什么孽?怎么今生被这般禽兽不如的东西给缠上了?要经受如此侮辱! 那条叫大黑的狗似乎受过训练,嘴里呜呜地低哼着,团团地转着圈,不时向前跃扑着,急于挣脱脖子上的皮圈。 程风冷静地瞧了瞧门外,没有发现其他人,再次确认了自己和高衙内所处的距离,一个箭步冲出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个左手手刀斩向了高衙内的颈部。 高衙内只觉颈部一痛,眼前一黑,便向地面倒去。程风不失时机地用左脚一勾,将高衙内的头颅勾住,不让他的太阳穴重重砸到地上,同时右手宝刀一挥,一颗狗头落地,狗血溅了一地。 这一斩一勾一劈,三个动作几乎一气呵成,这不仅靠的是程风手脚敏捷,更源于他提前已经计算好人、狗的方位,距离以及刀的长度,才能做到三个动作行云流水般地完成。 在程风看来,这和以前在部队里担任狙击手一样,每次开枪前要充分考虑风速、气压和提前量,沉着冷静、细致计算,有十足把握了再出手,这样才能做到不击则已,一击必中! 第五十三章 路在何方 程风将高衙内身上那件褙子扒下来,随后拔出小锯刀,走到床边将捆着张贞娘手腕的绳索挑开,将褙子递给她。 张贞娘看着仇人的衣服,心中一阵厌恶,但又不得不将其披上,勉强将大半个身子遮挡住,便伏地向程风跪拜,泣道“多谢程官人拔刀相助,救小女子于水火之中!” 程风忙向前扶起,道“嫂嫂不要见外!现在不是说话的时候,赶紧跟我走吧!” 谁知张贞娘却坚持俯身不起,哀求道“嫂嫂有个不情之请,还望程官人成全。” “唉!”程风叹了口气,“嫂嫂是想让我手刃了这淫贼吧?我也很想如此,但你和张伯父的安危比他这条狗命珍贵多了! 若杀了他,固然一时畅快,但我们要想全身而退可就难多了!暂且绕他一条狗命吧,自有老天会收拾他的。” “全身而退?往何处退?!”张贞娘猛地抬起头,紧蹙眉头、泪流满面,眼神充满了哀伤和绝望,“他高家势力如此之大,我和爹爹能逃到哪里去呢?!” “天下之大,人海茫茫,何处不能藏身?出去再从长计议。走!赶紧跟我走!” 程风将高衙内的嘴用布堵上、缚住手脚,正要起身离去,忽然心中一动,打算吓他一吓,转身把血淋淋的狗头放在他胸口。 随后,一把扯起张贞娘,背着她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程风背着张贞娘,凭借脑海中的记忆,蛇行鳞潜、碎步疾行,不多时便逃出了王黼府院。 靠着张贞娘的指引,一路向张家奔去,跑过几条街,走了小半个时辰,张贞娘指着前面一座小院道“前面就是我家,不知我爹爹咋样了?” 程风忙将她放下来,抽出刀,向院子里摸去。 暗月无光、院门虚掩,轻轻推开,里面静寂无声。 他想起高衙内所说的迷香一事,恐怕屋内还残留迷药,用袖口捂住鼻子趋步进了屋,发现张教头和使女锦儿尚且昏睡不醒,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过了小半会,待屋内空气流通起来,方才叫张贞娘打来冷水泼在两人脸上并使劲掐两人人中。 过了半晌,张教头和锦儿方才悠悠醒来,瞧见见程风在一旁,大为诧异。 张贞娘哭哭啼啼地将夜里的经过大致讲述了一遍,程风为了遮掩去王黼府上盗取铜管一事,凭着想象编造一番恰巧路过王府,瞧见一行人抬着张贞娘鬼鬼祟祟地溜进了王府,故而尾随进府相救一事。 张教头听完整个过程后,愤怒不已、目呲欲裂,虎目含泪道“年灾月厄,家门不幸,多亏程官人舍身相助!请受小老儿一拜!”说完,纳头便拜。 程风忙起身将他扶起,连道“使不得!使不得!老天垂怜,让我今夜碰见嫂嫂,实乃万幸!小子所出之力,不过微薄,不值一提。” 他瞧着须发皆白、红着双眼、一脸惶恐的老人,心中一阵心酸,道“伯父,还是小侄当初所说的,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按高衙内的个性,他为了强夺嫂嫂,是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的,今晚发生的事情是再好不过的印证。咱们要赶紧收拾细软,立刻逃出东京,方才稳妥啊!” “当初是我太小瞧这个高崽子了!重土难迁、重土难迁啊!舍不得这生活了一辈子的院子,就因为这,差点害了我的孩儿! 现在是高家欺人太甚!逼得我不得不走!可往哪里奔呢?老夫在东京当了一辈子教头,亲戚朋友都在这里,外地没什么可以投靠的地方。”说到这,张教头眼神里有些惶恐无助。 “要走就得往西边走,西部边陲偶有战事,官吏管制松散些,人员流动也频繁,三教九流、各色人等都有,适合隐姓蛰伏。”程风在一旁出着主意。 张教头突然眼睛一亮,想起一人来“西边!?咦!我想起一个人来,就不知道能否找到他?” 张贞娘原本黯淡的眼神重新燃起了希望,有些疑惑地道“爹爹,咱家在西北还有亲戚?怎么重来没有听您说起过?” “孩儿,你还记得王进哥哥吗?他临离开东京时偷偷告诉我,他打算前往延安府投奔老种经略相公处安身,眼下只能寻寻他了,就是不知道他现在具体在哪?干什么营生?” 张教头转头跟程风解释道“这个王进是我世交好友王升的孩儿,王升当年是东京顶尖儿的武师,家传三十六路灵蛇棒,打遍东京无敌手。 王进这孩儿有灵性,也肯下功夫,从他父亲手里学会了这套使棒绝技,我也曾指点过他一招半式,将我手里的绝招精髓传授予他,后生可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 我见他英勇过人、身手不凡,便引荐他作了八十万禁军教头,这日子倒也过得平稳。 高俅这破落厮,心胸狭隘,未发迹时,曾学使棒,为王升打伤,从此结仇。谁知他后来当了殿帅,借故要置王进于死地。 王进见势头不对,带着老母亲逃往了外地,一直未有音讯,话说这是前年发生的事儿了。” 程风不禁失声道“啊!原来是王进啊!” 张教头一脸疑惑,道“你们以前认识吗?” 程风连忙摆手,道“不认识,但他的本事早有所耳闻,曾听鲁胖子说起过。” 程风心中一阵感慨,按《水浒传》书中所载,王进为免遭高俅迫害,带着母亲逃向延安府,路过史家村,成了九纹龙史进的师傅,教成史进十八般武艺。 九纹龙史进是个少年任气、武勇过人的人物,活捉跳涧虎陈达,力压少华山三雄,成了少华山系领军人物,后来在梁山好汉中排名第二十三位,马军八虎骑兼先锋使第七名。 王进能指点史进武艺,由此可见其本事之大!恐怕还在林冲之上。只可惜这书中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高人,后来不知去向,若能亲眼见到这传说中的人物实乃人生幸事! 第五十四章 路在脚下 张贞娘道“爹爹,咱们往西边去,能找到王进哥哥便好,若找不到也不打紧,租间房子、省吃俭用,靠着点积蓄也能过活。等我家官人出了牢城,再做打算也不晚。” 张教头摇摇头,道“嗐,我的傻孩儿啊!他林冲都写了休书了,你还指望着他哪?! 他若后悔了,来寻咱们,那他还是条重情义的汉子,他若畏惧高家权势,躲着咱们远远的,那你就认命吧,爹爹再给你寻个好人家。” 张贞娘一听这话,脸色一沉,眼泪又扑簌扑簌地落了下来。 程风抬腕看了看表,时针已指向凌晨两点,皱了皱眉头,道“伯父,若下定决心要走,就赶紧收拾收拾,抓紧时间走,别等到高衙内被人救醒,那时想走也走不了了。” “好!我们这就收拾”,张教头转眼看见一旁眼巴巴望着自己的使女锦儿,心中一恸,对她道 “锦儿,我们这一去,奔波千里,生死未卜。这事跟你没关系,你就别随我们冒险奔波了。我给你留些银两,我们走后,这个院子就是你的了,等大些了,找个人家,好好过日子!” 锦儿一听,边哭便边央求道“爹爹、小娘子待我甚亲,锦儿舍不得你们,带着锦儿走吧!锦儿什么苦都能吃。” 张贞娘双手搭在锦儿的双肩,低头对她柔声道“好锦儿,听话!边关苦寒,可比不得京城好,你一个小孩儿没必要跟着我们受苦。 万一到那边安顿得周全,我们再来接你也不迟,再说家里也需要你帮忙守个门,万一林官人回来寻我们呢。” 说完,将锦儿的头搂入自己怀中,抚摸着她的小脑袋,轻声安慰着她。 在程风的催促下,张教头急匆匆地收拾出两包金银细软和换洗衣物,三人一行便出了院门,向城西门赶去,即便如此,也过去了一个多时辰。 东京城里商业繁荣、人口繁多,夜市非常兴盛,城里并没有宵禁,街边的早点摊儿早已开业。 油条在热锅里不停地翻滚着身子,“咕噜咕噜”地冒泡,烧饼在烤炉里氤氲着芝麻爆裂的芳香,路上已出现三三两两的行人,他们大多是进城卖菜卖粮油的商人,去晚了自己的摊位可能会被别人占住,所以一个个都是早起早吃饭。 城门口没有把守的士兵,三人顺利步行出了城。 程风道“此行甚远,况且还要顾忌高家追兵,单凭脚力难以支撑太久,必须搞到一辆马车!” 张教头道“西门外七里地有家车马行,他家李掌柜我熟悉,咱们上他家要辆车。” 这时节,天色亮得早,他们赶到城外李家车马行时,天已隐隐泛白,张教头正要冲上前去叩门,却被程风一把拉住。 程风对一脸疑惑的张教头道“您既与他家掌柜认识,就不要出面了,以免走漏了我们的行踪,让我去吧。” 说完,程风上前叩门交涉,买下一辆马车,又在路边摊贩处买了些干粮,一行人匆匆向西奔去。 中国的北方四季分明,初秋的太阳依然施展着淫威,但已有些力不从心。 艳阳从碧空射出,天空蓝莹莹的一片,微风徐徐吹来,通体凉爽、暑气全无。 华州通往延安府的官道两旁,墨绿的树影亭亭如盖,远远望去,在蓝得让人心醉的天空下,一个小黑点渐渐地变大。 离得近了,才发现是一辆马车,随着骏马的奔跑,腾起一阵阵尘烟。这季节天干少雨,空气干燥,路上的土尘大了一些。 程风没有闲情逸致欣赏这蓝得纯粹、绿得剔透的美景,一路上,他与张教头轮流赶着马车,歇人不歇马,如此跑半天,马就累得口吐白沫,气喘吁吁。 两人一合计,这样下去,马很快就会被累死,只能到一处车马行便将现有的马卖掉,重新买一匹马,这样才能保证以最快的速度远离汴梁。 幸好路上还算顺利,没未见有追兵赶上来。 他们不知道的是,那日高衙内醒过来,发现胸口摆放着一颗血淋淋的狗头,顿时吓得浑身痉挛,竟然落下了阳痿不举的病。 高家正在忙着延请名医,为他医治,没有花太多心思去抓捕救出张贞娘的贼人,只是派人找到锦儿问了些话。 锦儿一口咬定自己昏睡过去,一觉醒来就发现人走屋空,什么情况也不清楚。 高家毫无线索,这事又理亏在先,也不愿大肆搜捕,把这丑事抖落出去,所以到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此刻,张教头正驾着车,程风坐在车辕边,斜倚着车厢打着盹,金灿灿的阳光透过斑驳的树叶,印照在他那张疲惫的脸上。 “程官人,进车里歇息会吧,你都劳累多久了!”张贞娘在车厢里柔声道。 “对啊!你是我们家的救命恩人,林冲的好兄弟,此时此刻还讲什么男女之防,咱们都是坦荡之人,不要婆婆妈妈的了!孩子,去车里躺会吧。” 张教头的一句“孩子”,让程风感觉到浓浓温情,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这样靠着挺好,也能睡着。” 话音刚落,张教头一把将他推进车厢里去,程风猝不及防,一下子倒在车厢里绵软的席垫上。 待他支着右臂抬起半个身子时,张贞娘递过来一床薄毯,笑道“程官人,别嫌弃,将就着用吧。你好生歇息,养足了精神,咱们才能更快更顺利地到延安府。” 程风接过薄毯,尴尬地笑了笑,躺下睡了过去,确实是太累了,他头沾枕头就沉沉睡去。 张教头驾着马车一路向北,这段路进入了山区,道路越来越崎岖,两旁的林子也越来越密了,在这条道上赶路倒是非常凉快。 看着渐西的日头,张教头不由抖了抖手中的缰绳,打算翻过这座山,找个酒家买点肉食。 程风这后生为了张家不惜以身犯险,一路奔波只是用干粮充饥,现在离汴梁远了,已脱离险境,怎么地也得弄点好菜好好犒劳犒劳他。 他心里正盘算着,忽然发现前面的路上横了两道绳索! 眼看着马车再往前去就要撞到绳子上了,“吁!”张教头赶紧勒紧缰绳,减慢了车速。 正在惊疑之际,路边草丛里冒出四五十条持枪提刀的大汉,一声不响,从左右包抄过来,将马车团团围住。 “高府的追兵?!狗日的高家!老子跟你们拼了!”张教头又惊又怒,一扬手勒定了马车,从车厢里拖出一条枪来。 第五十五章 踩了白花蛇 “呔!下来!都跟老子下来!有啥值钱的东西赶紧交出来!”一声大叫,惊醒了程风。 他从车帘缝隙向外窥去,只见领头的汉子头戴绿凹面巾,身着一领鹦鹉绿短衫,细眼尖腮,瘦臂长腰,脖子上有斑斑白点,貌似患有白癜风,手里提着一杆大杆刀,横眉立目,面呈凶色。 张教头将手里的长枪紧了又紧,对着车帘轻声道“程风,我下去斩断拦路绳,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你驾着马车,带贞娘冲出去。你的大恩大德,我下辈子来报,小女就托付给你了!” 程风急道“不可!伯父,你若信得过程风,就按照我所说的做,我保证大家都能平安无事!” 张教头听程风语气坚定,也知他是个有本事的人,要不怎么能从王黼府上把贞娘救出来呢,心中虽有些迟疑,但还是将信将疑地问道“你有甚法子?需要老夫做什么?” 程风隔着车厢门帘低声道“伯父,马车前方除了绳索,并没有劫匪围着,你现在什么都不拿,空手向前跑出去。 装作胆小怕事、惊慌逃跑,抛弃车厢里的主人和财物的样子!别走远,等我们能向前行了,赶紧上来驾车。” “啊!”张教头一听,对程风的话有些意外和不解。 领头的劫匪看张教头犹犹豫豫的样子,喝道“哎!你这厮,老不死的泼才,跟谁说话呢?还不快滚下来。” “快!按我说的办!”程风催促道。 张教头咬咬牙,倏地站起身子,在马背上一踩,向马车前跳去,脚一沾地便低身穿过绳索向前窜去,边跑便喊,“俺只是个赶车的,俺身上没钱!” 那一众劫匪正要向前追过去,这时却见车帘掀开一角,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匆匆露了一面,她一见外面的情景,不禁花容失色,喊了一声 “刘叔,别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啊!”之后便迅速地缩回车厢里,嘤嘤地哭了起来。 那领头的劫匪见状,大喝一声“别追了!正主儿在车里呢!” 说完,将手中的大杆刀扔给一旁的小喽罗,三步并作两步登上了车辕,涎笑道“小美人,别怕,本大王一向是怜香惜玉、知情识趣的人。乖乖的!跟我上山去做个压寨夫人吧。嘿嘿!” 边说着,边用手扒开车帘,弓着身子,头向里钻进去,他正幻想着这个娇柔似花、美白如玉的小女子正蜷身在车厢里一角,一脸惊慌害怕,等着自己去采摘抚弄。 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迎接他的不是美丽的容颜而是冰凉的刀锋,一个面容冷峻、身体健壮的年轻人正把一柄状如狗腿的黑色短刀架在自己脖子上。 他感觉到一丝丝刺痛,多年刀头舔血的经验告诉他这柄怪异的短刀很锋利,这年轻人施加的力道也恰到好处,他手上再微微一使劲,自己的脖子就要见血了。 那领头的劫匪此时一动也不敢动,连话也不敢多说一句,只是以不雅的姿势呆在那里。 下面的喽罗见老大大半个身子在车厢里,弯腰撅着屁股站在车厢门口定住了,感觉好生奇怪,有人叫道“四大王,可是小娘子太漂亮,看呆了?!”说完,一众人哄然大笑。 程风轻声对他道“让他们让开,放我们过去,否则我保证你看不见今晚的月亮!” 那领头的劫匪又气又恼,大声喝道“王五,放你娘的屁!赶紧把拦马绳解了,放马车走!快点!再晚点老子的命就没了!” 众喽罗一愣,机灵点的反应过来马车里必有古怪,四大王在里面栽了,匆匆把绳子解了。 在不远处观望的张教头见状,倏地跑回来,上了马车,一抖缰绳,驾车向前奔去。 那领头的劫匪低声下气地道“这位英雄,你们既然已经启程,啥时能放俺走啊?” 程风笑道“山路曲折,劳烦大王陪我们走一程,帮我们指指道。” “好说好说!英雄手上的刀松快点,别车一震,失了手,弄污了英雄的宝车。” 程风呵呵一笑,心道这人倒是挺机灵,略微松了松手上的劲。 于是,山里出现了诡异的一幕,一辆马车向前奔驰,车厢门有一大汉上半身埋在车厢里,屁股向外撅着,一动也不动,情形极为不雅。 时间一久,那大汉的双腿忍不住打起颤来,熬得满头大汗。 约莫跑出二十几里地,张教头突然看见不远的道上,孤零零地立了三骑,赶紧扭头对程风道“坏了!又碰上拦道的了!” 那被称作四大王的匪首面露喜色,道“是俺兄弟来救俺来了,俺跟他们好好说说,咱们就此别过,从此各走各的道,好吧?” 程风挑开窗帘看了看外面的情形,低声道“只有三个人,情况比刚才好多了,先把这家伙绑了,再向前去看看什么情况。” 张教头进了车厢,从薄毯上撕下一条布巾当作绳子,三下五除二地将车里的匪首手脚绑了起来。 那匪首半蹲了半天,腿脚都麻了,这时能倒卧在车厢里对他来说也是莫大的解脱,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程风将库克锐弯刀插在腰间,提了杨家宝刀,钻出车厢,长身立在车辕上。张教头赶着马车,缓缓地向前行去。待走近了,瞧清楚了马上三人的相貌。 中间那匹火炭赤马上坐着一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脸若银盘,浓眉大眼,英气逼人,手提一条三尖两刃刀,上坠铁环,最引人注目的是他赤裸的上身纹满了青龙。 左边高头白马上坐着一黑面汉子,看身材并不高大,但孔武敦实,头戴干红凹面巾,身披裹金生铁甲,手提一条点钢枪,怒目圆睁,杀气腾腾,一看就是个粗鲁莽撞人。 右侧马上却立着一个儒雅道人,身着棕色道袍,头戴鹿皮云冠,一张白净的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垂着几缕掩口细髯,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模样,腰侧却跨着两口刀。 程风见这三人形容打扮,猛然醒起现在正是行走在华阴县内,顿时心中一激灵。 这三人恐怕是占少华山为王的九纹龙史进、神机军师朱武和跳涧虎陈达,那被自己绑在车厢里的应该是白花蛇杨春。 仔细一想,他脖颈上斑斑点点的白癜风和长身瘦腰的身形,不就是一条活脱脱的白花蛇吗?这外号倒是十分贴切! 第五十六章 攀交情 程风正在神游之际,却听那满身青龙的年轻人厉声喝道“汝等何人?竟敢直来太岁头上动土,劫了我家兄弟!速速放人,奉上银两,我且饶你们性命,否则我手里这口刀可是要吃荤的!” 听了这席话,程风不愠不怒,淡淡一笑,心中已有了计较。 他向前一步,双手抱臂,昂首挺胸,朝天翻了翻白眼,一脸不屑地道“知道我是谁不?花果山十三太保知道不?我就是老大!想当年,我手拿着两把西瓜刀,从南天门一直砍到蓬莱东路。 来回砍了三天三夜,当时是血流成河。可我就是手起刀落手起刀落手起刀落,一眼都没眨过!你们姓甚名谁,算是什么人物,也敢拦我程风的座驾?敢报上名号吗?” 眼前的三人听了一愣,并不知道江湖上还有什么花果山这一山头,也没听说有西瓜刀这一号神兵,可是听眼前这人说得这么邪乎,心里头也有点吃惊,一时摸不清对方到底有多大的来头,这心里就怯了几分。 当时的北宋中原还没有西瓜种植,只有契丹漠北处有人种植。 只到南宋初,洪皓以礼部尚书身份奉高宗之命出使金国,被扣留长达15年,在漠北见到了西瓜。 他在回国时将西瓜种子带到了中原和长江以南地区,并得到了迅速推广发展。所以,对于西瓜刀这个词儿,三人还真是头一回听说。 那满身青龙的年轻人毕竟是个少年任气、天地不怕的主,一扬手中的三尖刀,桀骜一笑,道“那又如何?强龙还压不过地头蛇!你脚下踩的是我少华山寨九纹龙史进的地盘! 你花果山的大王到了我少华山,就得听我的!你我先刀上分个高低吧!”说完拍马举刀就要杀了过来。 程风忽地露出一脸惊喜,张开原本抱着的双臂,身体前倾,讶然叫道“是吗?!你你真是九纹龙史进?” 那满身青龙的年轻人被他的样子唬得一愣一愣的,赶紧勒停了正要向前冲的火炭赤马,放下了高高扬起的三尖两刃刀,迟疑地道“额我正是九纹龙史进,这位好汉,咱俩以前见过吗?” “快快快!过来拜见师公!哈哈,史兄弟啊,你说这事闹的!咱们这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打自家人么?” 程风一脸热情地走到史进的身边,将他拉下马来,亲亲热热地揽住了他的肩膀走向张教头。 “额”史进一头雾水,但见程风的神态真诚热情,不像是骗子,他前前后后也拜了八九个师父,搞不好这糟老头真是哪个师父的师父,一时间没了主见。 稀里糊涂之中,他在程风的拉扯下,跪在地上向张教头磕了个头,结结巴巴地道“史史进拜拜见师公。” 旁边的朱武、陈达看得目瞪口呆、一脸懵样,心道“这叫啥事?咱们不是下山救人兼打劫吗?怎么那个赶车的糟老头变成大寨主的师公了?不明不白地大寨主还给人家跪了!” 朱武反应快一些,赶紧下马上前去,拉开程风与史进,急赤白脸地道“等会等会,咱们把话先说清楚了!这师公是怎么论上的?这位老丈是何人的师父?” 程风笑着对史进道“嗐,是这么回事!王进王教头是你的师父吧?” “对!对!对!”史进一听,忙不迭地点头,他前后拜了众多师父,王进是最后一个,也是功夫最高的一个,自己最为敬重。 程风继续道“这位张陵张教头与王教头的父亲王升是世交好友,传授过王教头枪法,还引荐他当了禁军教头。 前日,王进来信,告之他已到了延安府,安顿了老娘,重新投了军,也提到路过华阴县史家庄时新收了一名叫史进的徒弟,身纹九龙、相貌堂堂,刀法娴熟、甚有本事,他为收得这样的高徒感到十分高兴。 史进听到师父对自己评价如此之高,不由面露喜色,喃喃地道“师父过奖了,徒儿还得勤学苦练。前些日子,我上渭州、延州去寻过师父,只到盘缠使尽也未有音讯,只得上少华山。” 又听程风道“张教头的女儿贞娘嫁与禁军教头林冲为妻,前日里,被高俅高太尉的儿子高权瞧见,见其貌美、百般骚扰,胁迫不成竟将林教头陷害下狱。 为避开高家的搅扰,我陪同张伯父、贞娘离开汴梁,正打算前往延安府投奔王进教头,不承想在这碰见了史进兄弟,真是缘分啊!” 看着程风一脸激动的表情,史进的情绪也不知不觉地受到了感染,大手一挥,道“走!上山!好酒好肉款待!” 程风一行将马车栓在一处隐蔽的山洼,跟着少华四雄向少华山寨行去,一路只见千山竞秀,万木峥嵘,飞瀑高挂,奇石林立,不由暗叹真是一幅谷幽、水秀、石奇、林茂的好风景。 朱武边走边向客人们介绍道“少华山主峰由三个并立紧连的山头组成,其中以中峰最为巍峨雄险,中峰除了与东峰、西峰有一处狭窄的鱼背岭连接外,四周几乎都是笔直的岩石,仿佛一巨柱拔地而起。 咱们的山寨便是在这中峰顶上,进出虽然辛苦点,但十分安全。各位,咱们现在就走在东峰去往中峰的路上,山路崎岖,小心脚下!” 程风定睛一看,脚下的小道如同鱼脊,两侧绝壁千仞,烟岚缭绕,道口有五六个喽罗把守,果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继续向中峰峰顶爬去,道路极其陡峭,幸好脚下有人工挖凿出来的台阶,两旁还有粗如儿臂的绳索可供攀援。 一行人气喘吁吁地攀上峰顶,却见顶上是另一番风景。 峰顶豁然开朗,出现一块平地,上盖有二三十间木制平房,屋后松柏摩天,白云缭绕,在星罗密布的怪石之间,遍布着大大小小的池潭,不断蒸腾着热气。 站在山巅上环顾,真是个“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北有渭水如带,蜿蜒东去;东看太华山耸立云端,巍峨挺拔;南见万山起伏,绵延天地;西望风烟万里,迷茫无涯!四下望去,令人心胸为之一舒展! 第五十七章 两把西瓜刀 看着众人惊讶的表情,史进得意地笑道“在咱们山寨洗澡不用烧热水,这水池都是天然的热泉,温度有高有低。大家一路奔波,十分劳累辛苦,吃过晚饭可以在这里好好泡泡热水澡。” 程风一听此言,仔细看了看脚下的岩石,外表疏松多孔,粗糙,有层理,在颜色和形态上有点像混凝土,暗忖 “这正是凝灰岩,由火山较细粒的碎屑堆积而成,成分主要是火山灰。原来少华山是座死火山!怪不得植被如此丰富呢,火山灰可是天然的好肥料!” 众人一边欣赏着周围的美景,一边步入一间木亭,亭中央摆了一张桌子,各色山珍野味、大碗小盆地摆布其上。 待众人落座,朱武站起来向程风一行躬身敬酒,举杯道“少华苍苍,渭水泱泱,君子之风,与之久长!张教头、程贤弟,来来来,我们四兄弟敬各位一杯,欢迎大家到少华山做客,刚才多有得罪,还望海涵呐!” 程风忙起身端起酒杯道“哪里哪里!咱们是不打不相识,我们也没受什么委屈,只是辛苦杨寨主了!我敬敬杨寨主,给杨寨主赔不是。” 大家瞥向在一旁的杨春,发现他还在按摩他麻木的双腿,不由哄然大笑,气氛更加活跃起来,觥筹交错,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陈达渐有微醺之意,手搭在程风的肩膀上,道“没想到程老弟也是我们绿林中人,这么年轻就是个山头的大王,真是不简单啊!程英雄你所占的花果山位于何地?俺怎么没听说过?” 程风一愣,随口道“花果山位于琼州,离这里远得很,穷山恶水、人烟稀少,比不得咱们少华山威风啊。” 朱武见众人迷茫的样子,忙解释道“琼州属于广南西路,是我大宋疆域的最南端,是个非常大的海岛。” 陈达一脸释然,又道“那你所说的西瓜刀是什么刀?” “西瓜刀啊!额”程风略一迟疑,只好把插在腰间的库克锐弯刀拔出来,亮给大家看。 “喏,这就是西瓜刀,弯刀的一种,只是与寻常弯刀相比,刀刃弯曲的方向相反,刀头阔大沉重,形似狗腿,所以我又叫它狗腿刀。” 陈达将刀接过来,用手掂了掂,伸出拇指试了试刀刃,认真地道“这刀真锋利,不过还是叫西瓜刀好!神秘!威风!狗腿刀这名太俗对了!你不是说手提两把西瓜刀砍来砍去的吗?怎么现在就一把了?” “额!”程风看着陈达充满求知欲望的眼神,想死的心都有了,心中盘算怎么敷衍这个“十万个为什么”。 朱武见程风一脸尴尬,一把拉过陈达,斥责道“三弟!大家喝酒吃肉正高兴,谈论那些刀枪剑棍,杀人放火的事作甚?岂不是扫了大家兴致!” 陈达呵呵一笑,道“军师,你这话可不对啊!那些秀才举人喝酒,会吟几句酸诗,作几个鸟对,俺们是绿林好汉,喝酒可不得唠唠风高月黑、杀人越货的事!” 史进一听,一拍大腿,大叫道“好!我爹在世时总逼我读书写字,把我头疼坏了,我只爱和好汉们一起切磋枪棒,谈论江湖事儿!” 程风看这俩心性如同顽童的头领,忍俊不禁,笑道“豪杰当行逍遥道,这才是英雄本色,即便同是听曲,咱们也应听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而不是听十七八岁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 既然陈兄问起,小弟就细细说说我为什么只有一把西瓜刀了?那是因为我搞到一把更好的刀了!我又没有三只手,只好扔了另一把西瓜刀。” 说完,程风起身拔出杨家宝刀来,此时亭外月光正好斜照下来,众人顿觉寒光扑面、满室生辉,将其传看把玩,纷纷赞叹不已。 朱武一边欣赏着刀,心中却一边品味程风刚才一席话,觉得程风应该读过一些诗书,有点文化底子,不然说不出“大江东去”、“杨柳岸晓风残月”这些词句。 这少华山四位头领,史进年齿虽最幼,但武艺最高,其他三人也因此而推他为首,但他毕竟年轻、性子鲁直,还是有点少不经事、负气行事; 老三陈达,颇有膂力、为人率直,但待人接物过于耿直,甚至有时一根筋,转不过弯来; 老四杨春,武艺不如陈达,但头脑要灵敏活泛,可惜格局狭隘,有时心机过重了些。 目前来看,眼前这程风知文会武、胸襟宽广、应变灵活,还是一山寨主,当属豪杰英才!若能邀他上山坐一把交椅,对兴旺少华山寨将大有裨益! 只是不知他意向如何?史进又是怎的打算?头领们的排位又如何摆布?此事还得从长计议,先想办法试试他的口风。 正在他思忖之际,众人又被陈达的奇特思维所折服。只见陈达举着宝刀,两眼放光,连连赞道“这刀好!这刀好!这刀叫东瓜刀吗?” 程风笑道“这刀叫什么我不知道,姑且叫作杨家刀吧,它有三大好处 一是砍钢剁铁刀口不卷;二是吹毛得过;三是杀人不见血。原本归三代将门之后、五侯杨令公之孙杨志所有,世代家传、尤为珍贵。 杨志因脸上生有一大块青记,江湖人称青面兽,他自幼流落关西,早年曾应武举,官至殿司制使官。” 杨业父子皆开宋名将,其智勇号称无敌,三教九流、俚儿野竖,皆能道之,在大宋民间评价颇高。 众人一听,这刀竟然是杨家家传宝刀,不由心中一凛,更生出几分敬意。 接着,程风又将杨志黄河里失陷花石纲,流落江湖怒杀泼皮牛二,打入死牢刺配充军一事细细讲与众人听,说得绘声绘色、声情并茂,仿佛是亲临其境一般,一桌子人听得如痴如醉,只差来点鼓乐配音了。 关注点总和别人不一样的陈达突然发问“那这刀怎么到兄弟你手里了呢?” 第五十八章 我想静静 程风总觉得顺手牵羊有些不光彩,脸上一红,不好意思地道“哎!杨志下狱后,这刀就到了开封府手里,开封府尹为讨好奸臣王黼,将刀送与了他。 有一天我误打误撞闯进了王府,正好看见了这把刀,便毫不客气地取走了,也是后来才知道这刀有如此曲折的来历。” 他为了照顾张贞娘的名节,有意隐瞒了当晚贞娘险些被辱,恰好被他相救的事。 史进听到这,一拍桌子,竖起大拇指道“痛快!小弟敬你一杯!程哥哥龙潭虎穴、如履平地,只身劫走大奸臣的宝物,值得敬佩!这手段!比咱们劫道的强多了!” 陈达道“对呀!宝刀配英雄!这刀落在奸臣手里,那是污了这刀。” “额!”程风尴尬地笑着,他没想到的是,眼前这帮人天天打家劫舍、杀人放火,对于自己偷刀这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朱武适时站起身来,举杯道“各位,我看天色不早了!张老伯旅途劳累,咱们共饮了这杯酒,早点让他们好生歇息吧!” 众人轰然应诺,在欢声笑语中散去。 朱武陪同程风走到早已准备好的房间,留下一个举着火把、伺候洗漱的小喽罗,便施然告辞。 不知何处种植着桂花树,房间里漂浮着淡淡的香气,程风推开窗,展开双臂,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享受着这沁人心脾的味道。 这屋虽不大,但布置清爽精致,床对过摆了一张条桌,上有笔墨纸张,墙上挂了一幅字、上书“道隐无名”,雅而含蓄、气韵自生。看这屋内摆设,这房间估计山上只有朱武一人才hold住。 借着忽闪的火光,瞧见那立在门口的小喽罗,才十二三岁的模样,头缠布巾,身材干瘦。 他光着身子套着一件羊皮坎肩,下穿一条褐色的麻布裤,上有不少补丁,脚踩一双破洞的布鞋,露出两个大脚趾头,不解地问道“小兄弟,这才初秋的季节,就穿羊皮坎肩了,山上夜里很冷吗?” 那小喽罗咧嘴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回大王的话,俺刚上山不久,就这一件衣服,陈大王说了,下次劫了道,给我再扒件衣服。” “喔!你叫什么名字?看你年纪这么小,怎么就上山了?”程风边进屋,边和他闲聊着。 小喽罗恭敬地道“回大王的话,俺叫狗剩,俺们村这两年遇上连旱,半年前,我爹娘实在没办法了,把我和村东头吴老六家的孩子换了个。 吴老六当天就打算把我杀了吃掉,我瞅了个机会,先下手把他杀了,这样就在村里待不下去了,他们都会吃我,我一路流浪,最后逃到少华山上,作了强盗。” 程风正打开包裹、拾取衣服,听了这孩子的话,心中一震,手中的衣服差点掉在地上,“我靠!‘易子而食、析骸而炊’的事只在史书上见过,现在竟然发生在眼前,如此惨绝人寰的事当事人说起来却极其平静,实在是令人震惊。” 程风扭头看了看那孩子的眼睛,依旧是那样干净,即便他杀过人,笑起来还是那样天真无邪,不禁毛骨悚然,转瞬又有些怜惜,道 “啊那个狗剩小兄弟,不用客气,咱们相识也算是缘分,别叫我大王,以后叫我哥就行。哥这有件薄衫,送给你穿吧,也许大了些,你先将就将就。”说完,递给他一件白色衫子。 狗剩听了后,双眼发亮,一脸惊喜,但又不敢上前接着,畏畏缩缩地道“狗剩咋能随便要大王的东西呢”话虽这样说,但眼睛还是忍不住往白衫上瞟。 “哈哈,没事儿的,拿着吧!”程风看在眼里,怜悯之心更盛,将衣服硬塞在狗剩手里,为避免他再推辞,紧接着转移话题,问道“晚上我在哪里洗漱?” “屋后有一眼温泉,大王可在那里泡澡,请跟我来。”狗剩捧着白衫,满心欢喜,举着火把,蹦蹦跳跳地带着他向屋后走去。 程风拿着换洗衣服,走上前去,看见一颗大大的桂花树冠下,一眼直径约三米的温泉正腾腾冒着热气,兴奋地道“原来桂花香从这里传来的!” 狗剩道“这是朱大王特意移栽在此处的,他说此景叫作什么‘桂花泉中落,清风徐徐来。香汤濯濯吾心,月光涤尘埃’。” “呵呵,你们军师真是个有情调的强盗,强盗不可怕,就怕强盗有文化。”程风调侃道。 狗剩骄傲地道“那是,军师是我们山上读书最多的人,知道的事情可多了!俺们山寨的大寨主虽然是史大王,但有什么事儿几个寨主都听军师的,他还教我认字,可惜山上懂他的人不多。对了,大王,你为什么说强盗有文化最可怕?” “额,怎么跟你说呢?古今中外,凡是成大事者,必须刚柔相济、文武结合,‘马上打天下’,却不能‘马上治天下’,靠‘武功’打来的天下,要靠‘文治’方能长久。 治理咱们这个山寨也是这个道理,光靠武功蛮力只能小打小闹、混个温饱,要想长命百岁、天天吃肉,还得靠这里。”说着,程风点了点自己的脑袋。 狗剩眨巴着眼睛道“程大王,你好像蛮有学问的样子,来我们少华山吧,带我们一起吃香喝辣。大王们对您挺尊敬的,军师把自己的房间都让给您住了。” 程风脱光了衣服,躺入了温泉里,泉水好似缎子一样柔滑,裹在身上,遍体温暖,浑身的酥爽感令他忍不住地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他把头搁在石沿上,仰望着星空,叹道“狗剩啊!人生苦短、譬如朝露,要想在有限的生命中活得更有趣、更丰富一些,就得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你哥哥我没读多少书,主要在行万里路了!说不定哪天走累了,就会上少华山陪你玩哦!听哥哥的话,认真地跟军师学认字、学读书,将来你肯定会过上天天吃肉的生活!” “嗯!我听程大王的!”狗剩使劲地点点头,眼睛里闪烁着亮光。程风知道,那光叫作“希望”! 人有“希望”恰如夜色中的火把,指引着前进的方向,这样人才会有好好活下去的动力!否则不过是行尸走肉、聊度余生。 程风冲狗剩微微一笑,道“好了,你把火把插在石缝里,回屋睡觉去吧,我想静静。” 狗剩很会察言观色,没有问静静是谁,乖乖地将火把安放好后离开了。 程风躺在温泉池里,感受着这难得的宁静和舒适,耳边松涛阵阵、间有虫鸣,眼里满天星辰、璀璨迷离,阵阵清风拂面,带来丝丝凉爽,鼻间金桂飘香,清可绝尘,浓能远溢。 “谁能想到自己会有今天?一个参加过现代战争、接受过现代教育的人,现在在少华山山顶泡着露天温泉,这里还是个北宋的强盗窝!” 他摇摇头,看着满天星光,感叹着人生际遇无常,心里暗暗思忖 “此番西去,正好借机去一窥西军虚实。入了宋军,讨个出身,将来才有能量对付凶猛的女真!这条路虽然很难,但自己别无他法,只能义无反顾地走下去!” 第五十九章 欢迎再来 天还蒙蒙亮,初秋的空气里有了一丝丝彻骨寒意,狗剩正乖乖地立在朱武的房间里。 朱武一边用铜盆里的温泉水净面,一边问狗剩“昨晚有机会问他那事吗?” 狗剩眨巴着眼睛道“问是问了,可他的意思暂时不想留下来,他说他读过万卷书,现在要行万里路。” 他叹了口气,语气中有些遗憾,“程大王要是能入伙就好了,看得出来他是个有情有义的人,而且跟军师一样,懂得好多道理。” 朱武用毛巾擦拭着脸和手上的水珠,叹道“好一个‘行万里路’!此人是鲲鹏展翅、志在万里啊!只是鹏程万里、乃借风势,风力不及、徒然折翼。不知他这一去,风顺耶?风逆耶?” 朱武瞥见狗剩一脸迷茫地瞧着自己“风”言“风”语,微微一笑,道“好了!你去吧,伺候他洗漱吧。” 山中鸟鸣早,唤醒梦中人。程风起床撑了个大大的懒腰,活动活动筋骨,将门打开,猛然发现张教头正立在门口,状若沉思。 程风一脸惊讶,忙道“伯父,您怎么不声不响地站在这里,直接敲门啊。快进屋坐会吧。” 张教头老脸一红,道“大侄儿,有个问题我想了一晚上,咋也没想明白,所以一早上就想找你问问,怕吵醒你睡觉,就在外面等着了。” 程风将张教头迎进屋里,笑道“伯父不用说,我就知道您想问我,王进并没有写信给您,我怎么知道史进是他徒弟,是吧?” 张教头讶然道“正是!前前后后、翻来覆去我就没整明白!你咋知道王进在路上收了这个山大王为徒?” 程风笑道“事情很简单,您还记得昨天上山前,史进寨主说过曾去延安府找过师父王进吧?” 张教头点点头。 程风接着道“史进在那里认识了鲁达鲁提辖,也就是后来那个叫鲁智深的胖和尚,他们俩在一起听过曲、喝过酒,还和别人打过架。 所以我从鲁智深口里知道了史进一些轶事。昨天情势危急,我就胡诌了王进给您写信提过新收徒弟史进的事儿。” “噢!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儿。”张教头长舒一口气,心中疑惑既解,脸上轻松了很多。 程风心中也松了口气,暗道“事情确实是如此,可鲁智深跟我可没说这么细,小时候多读了几遍《水浒传》还真管事。” 程风继续道“伯父,我暗中观察了下喽罗们的衣着吃食,这山寨里的财物粮食并不富余,咱们在这盘桓久了,只会增加他们的负担,不如咱们今日就继续赶路吧?” 张教头点点头,道“我也正有此意,贞娘一清白女儿家,在这待久了也不太合适,将来若官军围剿、山寨事发、恐受牵连。” 正在此时,门外响起“笃笃”的敲门声,程风拉开门,见狗剩正端一铜盆温水。 狗剩笑道“程大王,天不早了,狗剩给你送净面水来了。” 程风指了指屋里的方桌,微笑着道“你先放桌上。狗剩啊!我们今天就要下山了,有件事儿要拜托你帮忙。” 狗剩一听程风今天就要走了,心中有些不舍,眼圈不由一红,颤声道“大王也不多住上几日?” “我们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回头我会上山来看看你们的!” 听了这话,狗剩又笑起来,道“有事情您吩咐,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狗剩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呵呵!哥哥怎么会让你上刀山、下火海呢?一件重要的小事,等我们下了山,帮我给大王们转交一封信,记住!得等我们走远了,才能给他们!” “嗯!”狗剩使劲地点点头。 程风三人吃过早饭,便向四位头领道谢告别,史进、陈达、杨春在那苦苦挽留,朱武却在一旁捻须微笑不语。 最终,史进一行没奈何,只得簇拥着将三人送下山去。 到昨日停放马车处,张教头一拱手,向少华山四雄道“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各位英雄,请留步吧!” 史进一招手,身后一喽罗端上一盘银子来,史进接过来双手递给张教头,大大咧咧地道“俺们寨小,些许银子,孝敬师公,还望师公不要嫌弃。” 张教头想起程风的话,赶紧推辞,道“山上人吃马喂的耗费不少,史寨主照顾一大家子不容易,你心意我领了,银子就不收了。” 史进坚决地道“师公,收下吧!山寨不缺这点钱!您不收,就见外了。” 其他人也七嘴八舌地相劝。 程风看这样拉拉扯扯下去没完没了,上前接过托盘,掂了掂,嘻嘻笑道“好啦!好啦!我替师公收下了,大概三十两银子,也不少啦!多谢各位深情厚谊!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日后咱们还会相见!” 说完挥挥手,拉着目瞪口呆的张教头上了马车,一路向北,直取延安府方向而去。 少华山四雄站在山脚,遥望着绝尘而去的马车,一脸懵然,半晌,陈达开腔道“这程大王毕竟是吃过见过的人,一点儿也不客气哈!端着银子就跑了!” 杨春愤愤道“咱们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钱没抢到,倒赔了三十两银子!我看着程风表面上是个知书达礼的人,遇到银子,吃相可真难看了点。” 众人正在喟叹之际,狗剩跑了过来,双手奉上一个信封,道“各位大王,那个程大王留了个信封,让我等他们走远了,交给各位大王。” 史进忙接过信封,伸出手来在狗剩头上轻轻拍了下,瞪了他一眼,佯作生气地道“你小子可以啊!才一天的日子就吃里扒外、替外人跑腿了!” 狗剩忙笑嘻嘻地跑开了。 史进打开信封,见里面有张纸,包着两条金铤,掂了掂份量,惊道“我的乖乖,原来这程风恁的有钱啊!” 陈达笑道“我说吧,这程大王吃过见过,哪里会在意咱们那三十两银子?!” 说完,他看着空荡荡的山道,叹了一口气,无比艳羡地道“和巨富做朋友的感觉真好!欢迎再来!” 第六十章 求助汤兴 朱武笑着摇摇头,伸手接过那张纸,念道“程风顿首再拜,人海茫茫、相识是缘。 承蒙史、朱、陈、杨四位头领厚爱,以心相交、以诚相待,设盛筵、邀明月、醉清风,把酒言欢、实属乐事!余铭感五内、不胜感激。 余观少华,山高路险、水源丰茂,实乃风水宝地、必臻兴旺。渐入严寒,恐山中粮衣不济,特赠金以供其需。书不尽怀,程风再拜上。” 程风在东光县时,在路边摊买了一本《千字文》,一路上每日无事便翻看,连蒙带猜,熟悉繁体汉字,加上高中语文那点底子,没想到今日派上了用场。 陈达急道“咋不说人话呢?军师,这信上究竟啥意思?” 朱武笑道“让你们学识字!不好好学,这下傻了吧?”摇摇头,边将信折好,看着一脸困惑的三人道“前面感谢咱们款待,中间夸咱们山寨好,最后送金子让买衣服和吃的。唉,还是让人家看出咱们穷了!” 众人听了,感激之情油然而生,不禁又朝程风一行离去的方向望去。 半晌,杨春嘀咕了句“这是打算收买山寨人心吗?”说完,看着其他三人朝他只翻白眼,不敢再过多言语。 昨夜通过与狗剩的一席对话,程风便知道山寨收入有限,小喽罗们衣食并不充裕,想表达点自己的心意。 但当面赠金给山寨,预料这帮山大王们会碍于面子不肯收下,故而想了这么一招,既解了他们的困窘,又照顾了山寨的脸面,不至于太过尴尬。 有了少华山这一段遭遇,程风一行更不敢懈怠,精心计算路程、合理安排起居,尽量在大白天迅速通过林木茂盛、山势险恶的关口,以免节外生枝。如此行了四、五日,终于进了延安城。 延安府地势险要,宝塔山、清凉山、凤凰山三山对峙,延河、汾川河两河交汇,自古为边陲要地,被誉为“三秦锁钥,五路襟喉”。 近年来,童贯经略西夏,集结六路宋军伐夏,整训人马、运储物资,一时间,商贾聚集、川流不息,熙熙攘攘之中鱼龙混杂,来这冒险淘金者有之,埋名避难者有之,战争让这所边城畸形繁盛。 程风一行找了间客栈住下,便四处打听王进下落。但一连多日,并无所获。 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张教头这一路又惊又怕,加上年迈体弱,没几日竟然水土不服病倒了。 程风只好一边在外打探消息,一边陪同张贞娘照料着张教头。 这日,程风正在客栈伙房给张教头熬药,瞧着炉子里红红的火炭,突然脑袋里灵光一闪,想起一个人来,金钱豹子汤隆曾提起过,他有个叫汤兴的哥哥在延安府开着祖传铁匠铺。 汤家既然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必定有些消息门路,可以寻找汤兴帮帮忙,打听打听消息。 程风将自己想法说了出来,张教头一听,精神大振、容光焕发,病都好了一半,忙催促程风上街去寻找“汤记铁匠铺”。 程风一路打听,得知嘉岭山下有一处“汤记铁匠铺”,便急匆匆地寻了过去。 他在店外站了站,观其规模比束城县的“汤记铁匠铺”要大得多,店内的伙计不下二三十人,他担心人多嘴杂,不敢贸然使用汤隆教的接头暗语,而是走进去对伙计说自己是汤隆的朋友,扬言要求见汤兴。 不多时,一位面黄肌瘦、身体单薄,裹着长袍大衫的男子出了后院,迎了上来,一双虚弱的双眼上下打量了程风一番,道“你是隆弟的朋友?” 程风看着眼前这病怏怏的家伙,和汤隆健硕的样子相差太远,心中犯嘀咕,“他们是亲兄弟吗?都是铁匠,按说应该是肌肉男,差别咋怎么大?” 那男子一眼看出程风的疑惑,笑了笑,道“我就是汤兴,别看我现在这样,以前我和汤隆一样,有劲着哩!二十五岁时生了一场重病,落下了病根,身子骨一直虚弱得很。” 程风点点头,冲他笑了笑,道出汤隆所教的接头暗语“天地洪炉精铁炼。” 汤兴咳了咳,摆摆手,道“不用对了,你能说出这句话,就知道是汤家自己人了。我弟现在在哪里?过得怎样?” 程风道“汤兄开了好几家铁匠铺,我见他时是在束城,他一切都好。” 汤兴道“束城?!他小子跑得够远啊!哎,我这兄弟生性顽劣,小时候就爱闯祸,担心他哪天出个啥事。我这身体,也管不了他太多喽!”顿了顿,问道“这位兄弟高姓大名?找我有何事?” 程风拱了拱手,道“小弟程风,刚从汴梁来,想请汤大哥帮忙找个人?” 汤兴略一抬手,道“都是自己人,别客套,说吧,想找谁?” 程风道“一位从汴梁过来的男子,叫王进,他原是东京禁军教头,因得罪了太尉高俅,逃到了延安府,现在应该投在种师道军中。” 汤兴道“我家世代在延安府打铁,也承接一些军队里的活儿,也认得一些军中的人。我尽快安排人去打听,但你也知道,最近因为战事,延安府来往人员混杂,不一样能有结果。” 程风拱手道“程风明白,汤兄能出手相助,程风已经感激不尽。” 汤兴道“你现在住在哪里?一有消息我便差人告诉你。” 程风道“城南的同福客栈!” 汤兴点点头,道“按说应该请你喝酒,但我这身体,咳咳恕不相陪了。” 程风一见这情形,忙道“汤兄客气!好好保重身子!程风静候佳音!先告辞了!” 汤兴扬扬手,算是告别了。 程风回到客栈,将与汤兴见面的情况细细说与张教头听了,张教头先是一喜,后又担忧起来,道“听你说的情形,感觉这汤兴对你不是太热情啊!会不会不把咱们的事当回事儿啊?” 程风细细思索了片刻,坚定地道“按我看,应该没问题。这世上,有很多人当面答应很好,最后办事却虚与委蛇。 这汤兴不说大话,直接了当,应是个直来直去的人。另外,他确实身体不好,面色萎黄、身体瘦弱,脾上应有问题。 这脾虚的人啊,气力不足、懒言少语,所以他对我的态度倒也理解。伯父,您就安心歇两天,咱们一边养病,一边等着。” 张教头点点头,叹了口气,道“事到如今,也只能先听信了。” 第六十一章 铁鞋踏破 一连过了两天,程风在客栈陪着张贞娘请医熬药、端茶倒水,好生照顾着张教头。 第三天,过了晌午,一名青衣小厮找上门来,自称是汤记铁匠铺的伙计,见了程风作揖道“程官人,奉我家主人之命,特来告之寻人的情况。” 程风道“给汤员外添麻烦了,不知有何结果?” 那小厮不慌不忙地道“种师道种相公现为忠州刺史、泾原都铃辖、统领怀德军。 他手下统领驻泾州、原州的禁军共有十二将,都差人打听过了,四万多人中有两名叫王进的军士,但一人来自河东路晋州、一人就是陕西路渭州本地人,没有来自汴梁的王进。” 程风一听,心中略有些失望,但没想到汤兴办事如此细致上心,心生感激,忙向小厮道谢“多谢小哥奔走相告,烦请替我向汤员外道谢!这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的查探,定费了不少人情物力,他日得空,程风定登门拜谢!” 那小厮忙道“我家主人说实在抱歉,没能找到人,以后若有别的需要帮忙的事情尽管开口。” 他说完,奉上两个纸包,道“我家主人还说,这是延安府的特产黄龙胡桃、延川红枣,让远道而来的客人们尝尝。” 小厮放下纸包,拱了拱手,转身就要离去,程风赶上前去给小厮手里塞了一把铜钱,见那小厮乐乐呵呵地走远了,方转身进屋向张教头告之了汤兴遣人寻找的结果。 张教头躺在床上,一边听着程风的话,一边回想这半年的经历,越想越郁闷! 好端端的一个家庭,因为飞来横祸而散了!女婿被陷害入狱,女儿被骚扰胁迫,自己到了颐养天年、含饴弄孙的年纪,还被迫抛家舍业从都城逃到西陲边城! 现在偏偏苦寻不着王进,要是自己这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后,贞娘一人在这举目无亲、四方无靠,该怎么办才好?!因此心中更加烦闷,紧锁眉头、长吁短叹。 到了第二日,病势更加沉重了许多。 程风和张贞娘一合计,得赶紧另请一个高明的大夫医治。经向人打听,延安城内名气最大的医馆叫“保寿堂”,坐落在岭山寺塔旁。 程风背着张教头望着巍巍矗立的宝塔一路寻去,穿街过巷,行到宝塔边,就瞧见一座门面甚大的医馆,人来人往,不断有人进出,门楣上黑底儿金漆三个斗大的字“保寿堂”。 程风和张贞娘搀着张教头走进店去,只见柜台外有四、五位大夫正坐在桌前替人看病,有号脉的、有写药方的、有询问病情的、有叮嘱用药的,每张桌子前都排一列长队。 柜台里面是一排排漆得黑亮的药柜,密密麻麻的药匣被不断地推进拉出,开关之声不绝于耳。 一个个抓药的伙计正在忙碌穿梭,照方取药、称量重量、裹药打包,一个个忙得不亦乐乎。 程风挑了挑,找了个看上去年纪最大的大夫,排上了队,让贞娘扶着张教头在一旁坐着歇息。对于中医这个注重经验积累的专业,他还是相信年纪大点的靠谱。 渐渐轮到程风了,程风从张贞娘招了招手,示意将张教头搀扶过来,桌前坐着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先生,头戴东坡巾,穿一袭白色圆领大袖衫,宽袖皂缘,面色红润、精神矍铄,完全看不出年纪。 程风心中暗自思忖“这位老大夫把自己保养的这么好,看来他的医术肯定差不了。” 这老先生也不问张教头所患何病,闭上双眼,伸出三根手指搭在张教头的手腕上,分别号了号脉,思忖片刻,猛地睁开双眼道“老弟,你的至亲可有亡故的吗?” 张教头一愣,大夫怎么问起这个,程风和张贞娘也是一头雾水、不知何故,但又不好相问,张教头据实答道“我父母、妻子都已过世。” 老先生嘻然一笑,道“你病恹恹,实为你妻子所为,她与你前世有冤、今世又为你所克,今她在阴司,欲找你报仇,故而暗中害你,扰你心神、乱你神识、让你神伤!赶紧找个道士做做法事,将她驱赶走吧!” 张教头一听,气不打一处来,猛地站起来,戟指怒道“你这大夫好生无理!看不出我的病症,竟然说些什么神魔鬼怪的话,将污水泼到我亡妻头上,真是欺人太甚!欺人太甚呀!” 那老先生置若罔闻、毫无反应,自顾自摇头晃脑地道“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 悲哀愁忧则心动,心动则五脏六腑皆摇。脾在志为思,多思不但耗伤气血,还会使气机郁结。 老弟,你心思郁结、忧虑不已,以致胸痞少食,吐痰体倦。脾属土,而五行中肝木克脾土,今我故意激你发怒,让肝气冲破郁结的脾气,这叫“以情胜情”。 你现已无大碍,服以汤药,十日必愈。但你这忧思的病根不除,迟早会精气日减、直至竭绝,肌肉日削、直至毁阻,难以长寿啊!” 张教头一股怒气往上一冲,身体顿感轻便了许多,加上听了这老头的一番话,方知自己错怪了人家,不禁面有愧色,喃喃道“抱歉!不知神医高术,方才多有得罪!” 那老先生不以为然,呵呵一笑,道“无妨,无妨!若你提前知道了,这法子也就不奏效了!” 程风在一旁看了,也是目瞪口呆,感到中医真是博大精深,那么早就懂得从心理情绪方面来看看待疾病、治疗疾病!深为折服!抱拳道“老先生岐黄妙术,令人叹为观止!晚辈佩服!佩服!” 老先生拈须自得地道“我岳惟德的医术在延安府也是数一数二的!前日里,有一位老妇人,和你一样也是操着汴梁口音。伤寒疡后、转成虚劳,发热咳嗽、吐血少食,遍寻名医而不得治,在我这七副药就见效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程风听闻那老妇人也是汴梁来的,心中一动,问道“老先生,敢问那老妈妈病愈了吗?可还来您这号脉用药?” 岳惟德道“我这药也是因时因症而调整,那老妇人病得不轻,还得上我这调整两次药方。” 他略一沉吟,道“估摸着时间,她今日正好会过来。”说到这,他不自觉地抬头向门外一望,笑道“说曹操,曹操到。这不正好来了?” 第六十二章 寻得王进 程风三人顺着话音扭头向门口看去,只见一男子搀着一位老妇人正跨进医馆。 这男子约莫三十出头,淡眉细眼、英气勃发,头戴皂纱折上巾,身着绯色戎服窄袍,腰扎紫罗抱肚,下穿白绫小口裤,脚踏牛皮靴,这一身正是宋军军官打扮。 却听身旁张教头颤声叫道“王进贤侄啊!可算找到你了!” 那男子正是王进,他闻声抬头望去,见了张教头又惊又喜,冲上前来,扑倒在地,一边向张教头行跪拜之礼,一边泣道“伯父!天可怜见!今日教我在这里碰见您!”说完,抱膝痛哭不已。 张教头忙扶着王进,回想这一路的艰辛,也是老泪纵横。 程风扭头看了看贞娘和王母,见她们都在一旁擦着眼泪,心中大为不解,“什么情况?合着就自己没哭?这有什么好哭的?太过了吧?” 后来程风才体会到,古时的交通、通讯不便,大家不得不忍受相思之苦,期盼书信传情。 在远离故土的异省他乡遇到一位亲友概率极低,自是不胜欣喜。 哪像现代社会,想问问亲友“弄啥咧?”,直接发个视频过去,影音俱全。 所以古语云人之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这他乡遇故知也列入四大喜之中。 待众人情绪稍微平复,程风上前道“各位,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还是先看病取药,找个清静的地方坐下来好好说话。” 众人纷纷称是。岳惟德在一旁见了,对张教头呵呵笑道“老弟,你已服完一味‘一见喜’,已无大碍,我给你开点调养正气、固表补虚的药调养调养即可。” 这“一见喜”又叫穿心莲,本是一味中药,岳惟德这句话一语双关,众人被他的诙谐幽默逗乐了。 取完药,程风一行五人来到潘家酒楼,找了个雅阁坐下,要了些酒肉菜蔬,方才坐下来好好说话。 张教头介绍了程风的身份,又从林冲被陷害入狱说起,将三人逃往延安府躲灾避难一路的事细细说与王进母子听。 王进母子听了唏嘘不已。 张教头问道“王贤侄,看你衣着打扮,应是如你所说,在宋军任职,为何我们托人打听,硬是找不到你呢?” 王进叹了口气,道“说来话长,到延安府后,我投到种相公军中,为了躲避高俅的迫害,打算易名。 家母信佛,认为我们母子得幸逃脱虎口,应是佛祖保佑,于是改我名为王礼佛。现在我对外都是自称王礼佛,各位查找王进,自然是找不到了。也是冥冥中自有天意,今天让我们在此相逢。” 张教头和程风对视一眼,两人心中暗道“原来如此!” 王进紧接着道“伯父,种相公惜我一身好武艺,提拔我任泾原路第三将九部部将,拨我安家费,在延安城置办了一套宅子,您三位都搬过来吧,大家住一起有个照应,也热闹热闹。” 张教头点点头,欣慰地道“部将管人管事,比你原来当教头要强得多,好好干,可以有所作为!西军每部有多少士兵?你那个部满员了吗?” 王进道“每部下辖员额按规定是五百人,一般而言都不满员,大概有三百多人的、也有四百多人的。 童贯童相公正筹措对西夏用兵,所以西北六路永兴、鄜延、环庆、秦凤、泾原、河西的禁军都得到大量兵员补充。现在我手下有四百八十七人。” 张教头转头对程风道“程贤侄,朝廷在西边将有大战事,正是好男儿建功立业的好时机。这一路走来,多亏你鼎力相助,我和贞娘才能平安无事。 我看你有勇有谋,若能投军,前途不可限量。王贤侄手下既然还有空缺,你若愿意吃这份军粮,我就引荐你投他这条门路。” 张教头说这话有三层意思,一是国家打仗、投军有机会出人头地。二是你有几把刷子,可以干这个。三是你帮了张家不少,正好现在有个机会,我帮你找找关系。 还有一层意思他闷在心里,没说出来,那就是张教头听程风吹嘘过他自己是什么花果山的大王,还当街砍过人,且见他在少华山上与史进他们相谈甚欢,怕他走上歪门邪道,想将其拉回正道。 王进道“嗐,您刚才问我手下是否满员是这个意思啊!程兄弟若想来,那是求之不得的事儿,即便满员了也能进来。” 程风一听有些犹豫,他知道北宋后期,宋军对西夏是胜多负少,占有优势,但四年后也有西夏晋王察哥败刘法于统安城,宋军死伤十余万的大败。 据自己后世的模糊记忆,宋军最能打的军队当属西北禁军,这个无疑。西军因驻扎在民风彪悍陕西,又长期对夏保持战争,所以战斗力最为强悍。 自己虽然非常愿意加入西军,但这事不可造次,目前对宋代军队和西军派系人事的情况一点儿都不了解,贸贸然入了军籍,想出来可就难了,还是先了解观察一番为好。 迎着众人征询、期盼的目光,程风不温不火地道“我还年轻,未来的道路还没想好。 这样吧,我先以王部将表弟的名义在军中待一段时间,看看自己行不行,适合不适合。不然,自己三脚猫的功夫给王部将丢人。” 王进略一沉吟,笑道“程兄弟真是稳妥之人,这样也好,进退自如,更为便宜。你我以兄弟相称也亲切。菜上齐了,咱们共饮一杯,庆祝这难得的相聚!” 泾原路第三将的驻地并不在延安城,而是在延安西北的怀德军。 第二日,程风便随王进往九部所在的荡羌寨去。 行了三日,方才到了荡羌寨,王进便带着他参观驻地营房和士兵训练,边走边跟程风自豪地道 “西北六路永兴、鄜延、环庆、秦凤、泾原、河西以及河东路麟州、府州等与西夏接壤部分的禁军因为长年与西夏攻防拉锯,敢战善战、战力强悍,属于大宋最为精锐部队,被称为西军。咱们泾原路第三将第九部就包括在内。” 第六十三章 王进授艺 程风问道“昨日听你说,一个部将手下有将近五百人,那咱们部里还有些什么官儿?” 王进拍拍他的肩膀,笑道“你小子现在就想讨官做了” 程风微微摇头,笑道“我虽然没有在军中待过,但我知道,要想了解一支军队,首要得搞清楚有几个官?谁官大谁官小?各管什么人?各负什么责? 毕竟军队是讲究军令如山、令行禁止,下级服从上级,一切行动听指挥的。” 王进赞许地看了他一眼,道“行啊!你小子肯定读过几天书,说起来倒是头头是道。好一个‘一切行动听指挥’!这话听着新鲜!” 接着耐心地给他讲解“咱们宋军泾原路第三将地处宋夏对峙前沿,兵力较一般将更为雄厚。 本将下设二十部,一部大概五百人。每部下面设十队,每队五十人,每队设拥队、押队、旗头、左傔、右傔各一名。” 程风想起以前看过的古装电视剧,疑问道“军中没有什么指挥使、都头的职务?” 王进笑了笑,道“那是老黄历的事了,神宗皇帝时设立‘将兵法’,将指挥使改为部将,一都拆为两队,设队将。” 程风随着王进继续向前走着,看着不远处士兵们正在演习场操练,不由地发出“咦!”的一声。 王进顺着程风的目光望去,看着士兵们在整队练习,询问道“程弟,士兵们练得有何不妥吗?” 程风有些疑惑,问道“士兵们怎么都在练习队列?不应该抛着石锁练力气?舞着刀枪练搏杀?射着弓箭练准头吗?” 王进道“这些击刺驰射之技也会练习,但军无众寡、士无勇怯,以治则胜、以乱则负,在军中最重要的不是单兵单将的武力和英勇,而是靠令行禁止、协同一致,才能上下如一、如臂使指,发挥出众人作战的威力。 闻鼓不进、闻金不止,虽百万之众,也是乌合之众,不堪一击!这击鼓进、鸣金退是众人皆知的常识,战场上的指挥主要还是依靠军旗来下达命令。” 程风运目张望,只见旗鼓兵正挥舞着各色旗帜,士兵正按照旗帜传达的命令而操练。 王进边指给程风看,边道“你看,那是星宿旗,每一面星宿旗对应一部人马。 例如挥舞白虎旗,就是要求对应白虎旗的第二部挥舞本部军旗作为回应。第二部的士兵看到了本部军旗正在挥动,就知道接下来有任务,必须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那是四方旗,可指示何处有敌军来袭,这时部队要准备迎接何方的进攻。 那些日月水火旗表示此时应用何种方式接敌,例如挥舞日旗命令弩手射击,月旗命令弓手射击,水旗命令枪手出击,火旗命令刀手前出。 一军之中最重要的旗帜莫过于将旗。将旗最为显眼,形制高大、颜色鲜艳,能够让所有士兵一眼识别。 将旗只有一面,确保军令不混淆。如果将旗被砍倒,一是无法下达军令,指挥全军,二是对全军的士气打击巨大,甚至会出现溃败。” 程风看着那些五颜六色、图案各异的旗帜有些发晕,心道“以前看电影里古代军队作战,士兵们扛着那么多旗帜,以为是装点门面、提高逼格的,没想到能起那么大的作用! 想想也是,看国内那些人群密集的景点里,导游们人手两件利器,一个扩音器,另一个就是小旗杆了。在没有电话、电报等现代化通讯工具的古代,金鼓旗帜是最有效的信息传递手段。” 王进未注意程风的表情,讲得唾沫横飞,“士兵做到识旗号、辨金鼓、明号令、分阵列、知进退,则一军可成。 出于保密的考虑,每一位将领都有自己一套旗帜信号,只有师承主下关系的将领才会有相似的旗鼓约束,未经历过军旅生涯的人根本不懂得如何去指挥军队,这样就出现了杨家将、折家将、种家将等子承父业的世代将门。” 程风点点头,忽然又想起问题来,问道“等等,你既然把军旗说得这么厉害,那些举旗的士兵岂不是很重要?” 王进很高兴程风不断提问,起码证明这年轻人十分好学,是个可塑之才。 他兴致更高了,笑道“那是当然,旗鼓兵除了身体强壮,有力气掌旗、挥旗,最重要的是头脑灵活清晰,遇事沉着冷静,能够在人仰马翻、血肉横飞的情况下准确地下达命令。” 程风长吸一口气,无奈地道“好吧,没想到行军打仗如此复杂,也真难为那些士兵了,除了会砍人,还得记那些繁多的旗语和号令。你今天所教的,我得好好琢磨琢磨。” 王进拍拍他的肩膀,哈哈一笑,“别着急,慢慢来吧,你识字,人又聪明,没几天就会弄明白啦!” 接下来的日子,程风就在王进的军营里闲逛,尽力多了解宋军的内情。 他不是正式的士兵,不用参加训练,对外又声称是部将的亲戚,享有极高的自由,东瞧瞧、西看看,表现得有点儿吊儿郎当。 时间不长,他便与许多官兵混非常熟稔,很得人心,也许正是他这幅混不吝的样子比较容易得到军士们的认同和接受。 王进觉得欣慰的是,程风极其好学,无论是军纪军规还是金鼓旗语,都如饥似渴地了解掌握。 他还虚心地向周围的人讨教刀法,王进最擅长的是枪棒,并不擅长运刀,但他非常熟悉如何以长制短、以枪破刀,这些经验对持刀人来说也是极其宝贵的。 王进十分耐心地陪着程风对练,指点诀窍,将全身本事毫无保留地尽相传授。 王进是何许人也?八十万禁军教头,家传使棒绝技无双!仅仅教了史进半年,就将其调教成能生擒陈达,力压少华山三雄的高手。 程风何其幸运,能得到这等一等一的高明武师指点,再加上自己天资聪颖、勤学苦练,两月来,他的刀法更近精进不少,很快胜过了军中那些久经战阵的老将悍卒,他现在所缺的不过是战场生死的经历和淬火。 第六十四章 聚饮泼韩五 进入晚秋,西北地界也渐渐冷了起来,秋日的阳光晒到身上正好,浑身暖洋洋的。 程风倚着观演台的台柱,半躺在土台上,右腿弓起来,左腿悬在台边上晃荡,一边晒着太阳,一边捧着一大碗羊头签在那大快朵颐,时不时还咪上一口小酒,把在不远处训练的士兵们馋得魂不守舍。 羊头签太香了!这玩意儿是把煮熟的羊脸肉切成丝、拌上料,再用猪肠子上面裹着的一层网油卷起来,切成小段,像寿司卷一般,前后口儿用鸡蛋糊封严。 之后,一个一个拿到滚油里炸,炸到通体金黄、满室生香,捞起来趁热吃最好。 程风用根竹签挑起一个,放进嘴里,外面的网油香脆,里面的羊肉酥嫩,外香里鲜、口感爆棚,差点活活爽死。 那帮士兵好不容易熬到训练结束,一哄而散了,有几个与程风相熟的军士,嬉皮笑脸地围上来找程风讨羊头签吃。 为首的那个二十五六岁的青年,生得浓眉环眼、身材魁梧、虎背熊腰、勇力过人,偏偏面色白皙、肤质光滑,颌下五绺长髯,一副相貌堂堂的模样。 程风不知道此人的姓名,只知道大家都叫他泼韩五,他是九部里的旗头,也就是执持大旗、麾众当先,引导全部进退的旗手。 军中历来都以最骁勇善搏者为旗头。旗头是宝贵的人才资源,为了激励和保护旗头,宋军有规定与敌斗,旗头被伤,将其救回者得重赏。 泼韩五作战彪悍凶猛,使得一手好刀,他这旗头就是靠他手里的刀杀出来的。 听说两年前,宋军攻打西夏的银州城,久攻不下,渐有退意,还是普通士卒的泼韩五杀红了眼,一个人爬上墙去,劈死守城的敌军头领,把他的脑袋扔出城外,其他宋军受到鼓舞,一拥而上,方才拿下银州城。 泼韩五的刀法是从生死之间滚出来的,实而不华、刀刀咬肉、刀刀见血,极具实战性,程风时常向他讨教切磋,获益不少。 只可惜韩五生性顽劣、不服管教、屡犯军纪,经常是发了饷银便去赌钱、吃酒,甚至冲撞上司,就因为这些个,即便夏国人人头拿了不下百个,除了得点赏格,这军职起起伏伏,一直提不上去,到现在也才是个小小的旗头。 将官们对他是又爱又恨,爱他一身武艺,恨他刺儿头。就因为分赏不公,王进前一任的部将被他当众一阵暴揍。按军法,他理应被斩。所幸种师道爱惜他一身武艺,暂且将他保了下来。 程风笑道“韩五,接着!”竹签一挑,一块羊头签就飞了过去,泼韩五大嘴一张,准确地将这块羊头签接进嘴里,大嚼起来。 泼韩五抹了抹嘴角的羊油,嘻嘻一笑,手边伸向了程风身边的酒葫芦。 程风眼疾手快,一把抢过来,藏在胸中,瞪着眼道“不成!不成!你真是泼皮!你不知道营中饮酒有罪?” 泼韩五吐吐舌头,讪笑道“自许程官人吃肉,不许咱们喝汤啊?” 程风翻一翻白眼“老子并未从军,不受你们清规戒律约束!”他将装羊头签的大碗往韩泼五的怀里一塞,一挥手,“太祖有训买鱼肉及酒入营门者,皆有罪。走!要喝酒咱们出去喝去,别在这无事找事!” 众人欢呼雀跃,簇拥着程风向营房外的酒店行去 一行六人登上楼去,找张临街的桌子坐定下来。 泼韩五一拍桌子,酒保赶紧迎了上来,唱诺行礼,道“韩爷!您来了?今个儿吃点啥?” 泼韩五喝道“有酒便好,其他下口肉食,只顾卖来,一发记在账上!” 酒保应答了一声,转身就要离去,程风忙道“哎哎哎!说好我请客,给我点情面。” 一旁叫张遇的士卒笑嘻嘻地道“程官人,你不知道咱们韩大哥在这酒店的酒肉钱已经赊了上千钱了,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 张遇身长八尺、身段灵活、步伐矫健,盘一手好枪,在第一队中任押队。押队又叫引战,一般都是选悍勇善枪者担任。 程风暗暗摇着头,坐定身子,对泼韩五正色道:“韩五,程某没有瞧不起你的意思,只是既然大家朋友一场,程风就想劝劝你,这酒家也是小本买卖,你这样恃强赊账,让人家怎么办? 或许人家一家子就靠这营生度日,你这样做也会让人家在背后指着咱们王部将的脊梁骨骂。 你赊的账今日我给你结了,今后不要再赊账不还了。只要程风在这,兄弟们的喝酒吃肉钱我包了!” 泼韩五正小口咪着酒,听了程风的话,一口酒喷出来,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一旁的李彦先、李在两兄弟也在那挤眉弄眼,嬉笑不已。 这哥俩本是猎户出身,家传射术、百步穿杨,目前李彦先在队中任弩手左傔,李在任弓手右傔。 正在程风疑惑之际,最为沉稳的辅达开腔了,“程官人,你错怪韩大哥了,他喜欢和大家伙一起喝酒作乐,有时钱用光了,就在酒店里赊账。 这事也是你情我愿的,因为每次打完仗,韩大哥杀敌勇敢、赏金特厚,都能跟店家还上,还奉上高利息,所以店家们都抢着让他赊账。” 辅达个不高,但长得膀大腰圆、虎背熊腰,在队中任拥队,左盾右刀,防守敌军冲击,犹如铜墙铁壁,是压住阵脚的顶梁柱,也是第一队的头儿。 程风听了大为咂舌,真是奇人奇事,他又上下打量了泼韩五一番,笑骂道“不知道那些店家想过没有?你万一为国捐躯了,可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张遇吃吃笑道“这韩五开得硬弓、跑得野马,军营内外谁不知道他泼韩五一身本事?估计能杀他的人还没出生呢!” 泼韩五咧嘴一笑,“入他娘!俺这命早该没了,能活到现在已经够本了!俺从军前年轻气盛、横行乡里,经常一言不合就把人打成重伤了。因为屡教不改、数次犯法,例应砍了脑袋。 在行刑前,敷政县知县陈豫见俺强悍不怕死,特免俺死罪,让俺入了军籍,上边关打杀西夏人去。” 第六十五章 原来你是韩世忠 程风闻言,赞道“真是彪悍的人生!你这一身好武艺,真是建功立业、封侯拜将的料!只可惜” 这时一盘盘肉食菜肴陆续端了上来,泼韩五往嘴里塞了一根鸡爪,边大口嚼着边含混不清地道“直娘贼!这话还真有人说过,有一个相面的江湖术士叫席三,他给俺相面,说俺以后会位列三公。 俺当时一瞅自己穷得叮当响,还长一身癞疮,再一瞅祖坟上连点雾气都没有,什么时候能冒青烟啊?骂人不带这样的,这不是骗我钱吗?顿时火冒三丈,上去就是一个大嘴巴。哈哈哈哈!” 众人听了,笑得合不上嘴。 程风看着泼韩五洁白光滑的皮肤,笑骂道“你什么时候长癞疮了?瞧你这一身好皮,难道是蜕了几次皮变的?” 泼韩五吐出嘴里的鸡骨头,习惯性地吐吐舌头,微笑道“俺可没骗你!以前,俺家里非常穷,一身上下长满了恶疮,没太多钱医治,烂疮不时地流脓流血,散发臭味。他娘的!以至连老婆都离我远远的。 有一天,俺一个人跑到村边上的溪水里洗澡,洗得正爽的时候,听见溪水中戏水的鸭子发出嘎嘎的惊叫声,我抬头张望,只见鸭子满溪乱窜,心想这是咋的了? 却见溪边草丛乱动,嗖的一声窜出一条巨蟒,碗口粗细,接近十几尺长,张开血盆大口,吐出细长的信子,向我扑来。 入他娘!把俺吓得呀!出了一身冷汗,来不及细想,忙一闪身,躲过蟒蛇的扑咬,并捏住了这畜生的七寸,它的尾巴把俺的身子给缠得住了。 这蟒蛇也太大了,力气大得很,俺和它在溪边翻滚游斗了许久,谁也奈何不了谁,寻思手里要是有把刀子就好了,准能弄死它! 俺拖着它往家里走,一路人围观的人倒不少,可没有人敢上前帮忙的,进到家里厨房,找了把菜刀,又锯又砍,好不容易弄死了它。 俺看这厮,越想越气,俺好好地洗个澡,招谁惹谁了?跑过了要吃俺!你不是想吃俺吗?那俺反过来要把你吃掉!俺气得把蟒蛇的皮剥去,加上葱姜蒜胡椒,下锅煮熟吃了。 嘿!一入口,发觉这蛇的肉质细嫩,鲜香无比,一连吃了好几顿。没想到,过了几天,俺身上疥疮竟然纷纷结痂脱去,肌肤变得莹白如玉,这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众人也是头一次听泼韩五说起这段故事,只觉又惊又险,十分过瘾。 张遇装作恍然大悟状,笑道“怪不得韩大哥经常说话时吐舌头,原来是吃了蟒蛇精,你自己该不会变成蛇了吧?” 众人皆笑,程风也跟着笑,但越笑越觉得不对劲,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突然想起泼韩五的经历特别像一位北宋末期特别有名的将领。 程风肃容问向泼韩五“韩兄,敢问你姓甚名甚?” 泼韩五一愣,用手摸摸程风的额头,“你咋的了?发烧说胡话了?你不是知道俺叫泼韩五吗?” “我是问你的大名?!”程风不依不饶地补了一句。 “额!”泼韩五以手扶额,“让俺想想,别人都叫俺泼韩五,好久没用大名了想起来了!俺叫韩世忠来着!” 程风猛地站起身来,睁圆双眼,惊问道“你叫韩世忠?!” 众人见状皆疑,泼韩五一脸诧异,“怎么了?俺叫韩世忠有何不妥吗?” 程风哈哈大笑,眉飞色舞地道“没什么,我是觉得韩世忠这名字太好了!听了后,不由得精神为之一振,自觉七经八脉为之一畅,七窍倒也开了六窍半。 自古英雄出少年,似水红颜惹人怜,韩兄年纪轻轻,就有顶天立地之力,定国安邦之勇,真乃‘古之恶来’、‘吾之樊哙’,得此大英雄,实乃国之幸、民之福也! 天佑大宋!天佑大宋!天佑我大宋呀!世人对你的仰慕将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犹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程风说到这,发现桌上已经没人了,大家都已笑趴到桌下去了,这些人都是杀人不眨眼的鲁莽汉子,在酒桌上自然不会矜持。 泼韩五捧着肚子在地上打滚。李在好像被酒呛着了,跪在地上,扶着椅子在那边笑边咳嗽,李彦先在一旁一边帮他抚着背,一边笑得接不上气来。 辅达背对着程风,蹲在地上在那抹眼泪,双肩在剧烈地抖动。张遇趴在地上,边笑边用手捶着地板,“哈哈哈哈”大笑声不绝于耳、声震屋瓦。 程风暗地舒了口气,总算是把刚才自己表现出的惊讶掩饰过去了。自己知道这些人在笑什么,泼韩五现在身份低微,只是个小小的旗头而已,谁都不会将他与什么大英雄、定国安邦、天佑大宋扯到一起去,这实在太滑稽了! 此时,泼韩五自己也不会想到,未来他将与一个叫岳飞的人比肩,成为南宋中兴四将之一,能当上太保、枢密使这样的高官。 这厮可是个大人物,后来干出三件辉煌的大事只身潜入青溪县帮源洞,格杀数十人,生擒纵横江南的造反领袖方腊; 率兵平掉苗傅、刘正彦的叛乱,解救宋高宗于危难之际,成了官家的救命恩人,也挽救了南宋; 仅率八千士兵,困金兵元帅兀术十万兵马于黄天荡,战四十八天,斩敌首万余,金兀术死里逃生后,逢人就拉着哭,絮叨在黄天荡差点回不来的事儿。从此金兵不敢过长江,奠定了南宋与金对峙的百年基础。 命运就是这样不可捉摸,特别是在历史剧烈的变革期和转折期,“朝为田舍翁、暮登天子堂”的事例并不少见,粮贩子刘秀被人哄堂大笑之后,没过几年真的成了光复汉室的皇帝,皇帝且如此,何况一高官乎? 程风不由想到,自己穿越到这盛世的尾巴,末世的开端,是不是也是种荣幸?这个时代是个呼唤英雄、需要英雄、成就英雄的时代,老天爷眷顾,给了自己这个改变历史、实现自我的机会。 是个好男儿,就不应该辜负这个时代!当干出一番泼天的大事来!更何况自己带着两世为人的优势而来! 想到这,他只觉腔子里有股热血升腾欲出,找不到出路,只往头上涌,不禁紧紧地捏紧了拳头,指关节“咔咔”作响。 第六十六章 强出头 这时,只听见隔壁传来一阵碗碟摔碎声,紧接着是一阵轻蔑的呵斥“间壁是哪些不长眼的贼厮鸟?!口里只管夹七带八嘈,搅俺弟兄们吃酒?” 这厢顿时收敛了笑声,韩世忠怒喝道“老子不仅长眼了,还长了三只眼。 间壁是哪些厮?放出这个屁来!有胆出来拜见俺们!莫要引老子性发,把你们这些泼才倒直撞下山去!” 只听隔壁一阵座椅响动,很快从门口冲进五条身材高大、肌肉健壮的军健来,看衣着服饰,看来是宋军同伴。 不过他们衣着崭新齐整,身形彪悍,举手投足间一种优越感油然而生,比起一般的普通士兵来,显得地位要高些。 “嘿!老子还以为是谁呢?这不是泼韩五吗?怎么?让你伍爷骂骂不行吗?” 领头的一人年约三旬,身材挺拔,肤色黝黑,面色冷峻,颧骨高高,一双白多黑少的三角眼,精明之中透着几分狠毒。 程风放下心来,原来韩世忠与他们都认识,还是一个军中,这事应该不会闹大。只是眼前这人言语间一股子居高临下的味道,不知道是什么大来头? 韩世忠却根本不买他帐,冷哼一声,瓮声瓮气地道“伍杰!你不就是曲副将身边的一条看家狗吗?可曾见过你上阵厮杀,获拿首级?俺韩五只敬厮杀汉,不敬看门狗!你莫在俺面前使气!” 张遇在程风耳边低声道“对面那黑厮,是俺们将官的亲兵队长,叫伍杰。眼睛长在头顶上的货色!” 程风点点头,心中对韩世忠有些佩服,这汉子真是硬气! 亲兵只是负责将领的个人安危,战时兼任督战队,这个队长虽然官儿不大,却是将官的心腹,一般人只会曲意逢迎,哪会像韩世忠这般肆无忌惮? 那叫伍杰的军官脸色更沉了,他冷笑一声,道“老子官儿虽不大,只是个末等郎,却比你这个小小旗头大!如何敢小觑我?官大一级压死人,在你们这些小兵头面前使气又怎的?” 韩世忠听罢,气得哇哇怪叫,身形一动,却要向前扑去,却被辅达拦腰抱住,低声道“韩五,暂且忍下这口气罢!你若真打了他,这军中以下犯上的罪名可大可小!他又是将官身边人,切莫惹出祸事来!” 一旁的李在、李彦先一听,方才醒悟过来,一左一右将韩世忠的胳臂拽得死死的。 伍杰见状,嘲笑道“笑话!难道你还敢动老子不成?!你敢动老子一根指头,即便闹到枢密院去,我大不了不过是出营饮酒,你却是触犯‘斗讼敕’!你敢吗?!” 韩世忠双目喷火,也不说话,只是睁圆了双眼,狠狠地瞪着伍杰。辅达的话多少让他清醒了一些,不再拼死挣脱辅达等人的劝阻。 伍杰扭脸对身边的军士们笑道“这泼韩五闲常时只如鸟嘴,卖弄杀好刀棒,急上场时便没些胆气!这贱厮!给咱含鸟都不配!” 他这番话无异于火上浇油,换谁都难以忍下这口气,更何况历来不服管教、干犯军律的泼韩五。 韩世忠暴喝一声“伍杰!入你娘!你这个贼贱人直恁的倚势!今日叫你认得俺!” 他双臂奋力一振,将李氏兄弟推开,掰开腰间辅达的手,身子一顿,就要如同饿虎一般猛然前扑! 正在此时,他只觉眼前一晃,定睛一看,却是程风挡在了身前。 他气呼呼地冲着程风的后脑勺道“程兄弟,让开!这是俺们军中的事,与你无关!” 程风好整以暇地扎好衣襟,不紧不慢地道“你是兵,你打他是触犯军规。我是民,我打他是酒后斗殴,军法管不了我!” 听着程风这好大口气,伍杰等五人的笑声戛然而止。 一名军士顺手抄起一根擀面杖,晃晃悠悠地走到程风的面前,打了个酒嗝,突然间一棒就砸向了他的脑袋。 说时迟那时快,程风双手抓住他拿着擀面杖的那只手腕,背身撞入怀中,一个漂亮的过肩摔,将他重重地摔在地上,擀面杖骨碌碌地滚到一边去了。 程风刚一起身,另一名军士不声不响地飞起一脚踢向他的头部。 程风屈起左小臂,挡住他从侧面踢过来的脚后,顺势将其小腿抱住,右臂成肘,全身跃起,狠狠地从上向下重击在他的膝关节上,那名军士立马抱着膝盖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起来。 幸亏程风不想惹出大麻烦,这一击没使上全力,否则他这条腿就要废掉了。 架打到这份上,伍杰等人的酒全醒了!原来眼前这小子是个狠角色!刚才默不作声地站在一旁,谁也没把他当回事。 五人中最高大魁梧的一个壮汉走上前来,左手在前,塌腕握拳,右手内收,屈膝微扣,凌厉的眼神死死地盯着程风。 程风看着他这副架势,知道对手是个练家子,不敢小视,摆出一副拳击的架势,双手握拳护住不断晃动的头,脚底踩着灵动轻盈的“蝴蝶步”,等待对方出招。 躺在地上的那个军士高声喊道“冯和尚,狠狠打,大拳头捶他娘!” 那个叫冯和尚的壮汉前滑一步,两个醋钵儿般大的拳头如同暴风骤雨般向程风袭来,势大力沉、攻速极快,他的面门、前胸、下腹无一不笼罩在壮汉的拳影之下。 程风靠着灵巧的步伐和快速的反应,不断地躲闪着对手的重拳,但一时间也被打得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 不断后退躲闪间,程风一不留神一脚踩在扔在地上的擀面杖上,仰面摔倒在地。 “兄弟!”韩世忠等人大惊失色,齐齐大呼,直欲扑上前去。 程风心中很明白,一旦对手抓住这个好机会,骑在他身上,控制住重心,自己的脸就会被打成肉包子。 不过他那是按现代搏击的方法推断,出乎意料的是,冯和尚冲过来,并未打算骑在他身上,只是将一只小船般的大脚高高抬起,往他的腰上狠狠踹下 “完了!完了!这一脚踩实,程兄弟的恐怕得在床上躺三个月了!”韩世忠等人欲救,但电光火石间又哪里来得及。 第六十七章 押送物资 在这揪心之际,却见程风左脚闪电般伸出,勾住冯和尚的右脚踝,右脚一脚踹在其小腿腿面上,交错发力,那汉子重心不稳,一下子摔倒在地。 程风乘势双腿盘住他的右腿,肘腕别住脚跟,双手相扣锁死脚踝,扭转肘部,再稍稍使劲便会撕裂他的脚踝韧带。 冯和尚只觉脚部钻心般的疼痛,“砰砰!”地拿手拍打着地板,连身高叫,“好汉住手!好汉住手!不打了!不打了!” 一旁的人都看傻了,这是何门何派?如此怪异的招数…… 街头打架大多是扇耳光、薅头发、揪耳朵、挖眼睛,一顿王八拳乱抡,真没见过大老爷们打架还抱臭脚的…… 好吧,不过不管怎么说,好像是程风将冯和尚制服了,就算是抱臭脚打赢了就行。 程风见那军士认输求饶,便将手一松,赶紧爬了起来。不是他心善心软,也不是怕躺地上脏了自己的衣服,而是一股直击心灵、触动灵魂深处的酸爽味道令他头晕欲呕窒息辣眼睛,实在难以坚持下去。 他起身深深地看了一眼那叫冯和尚的高大军士,暗叹一句“真是个气场强大的汉子!还能自带生化武器装置” 西军中的士兵们私下斗殴,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谁都不能动真家伙。 此外,江湖事江湖了,一旦双方都动了手,就别再寻找官方渠道去解决,全凭武力说得算,否则大家会一起倒霉。 伍杰见手下四条擅斗的汉子都吃了亏,自己掂量掂量,也不敢上去找揍,只得悻悻地喝了一句“直娘贼!真他娘的晦气!走着瞧!” 说完,五条军汉相互搀扶着,神情狼狈,一瘸一拐地逃离了酒店。 望着他们的灰溜溜的背影,韩世忠大笑道“痛快!痛快!今天多亏了程兄弟,帮俺们出了这口鸟气!俺韩五得好好敬敬你!” 李在翘起大拇指,啧啧有声“兄弟使得好拳脚!将官的亲兵都是精挑细选过的,手脚都麻利!却被兄弟来了个一挑四!这等手段,天生应做个厮杀汉!” 迎着众人敬佩感激的目光,程风端起酒碗,毫不客气地笑道“有酒喝!有架打!快哉!快哉!来!且干一碗!” “干!”众人轰然应诺,举碗一饮而尽!豪情直上云霄! 就在程风自我感觉良好之际,张遇突然来了兴趣,不怀好意地笑道“程兄,给小弟说说,那抱臭脚是什么招数?” “他娘的!什么抱臭脚?!这叫巴西柔术脚踝锁!” 程风跟他们讲解演示一番,听得众人大开眼界,直呼奇妙! 在他们眼中,程风身上有着太多神秘、太多特别,有股子令人亲近了解、敬重佩服的魅力! 接下来的日子,程风就在插科打诨的笑骂声、划拳行令的吼叫声、刀枪碰撞的呛啷声中度过。 阳光灿烂之下,马嘶萧萧,西风强劲之中,快意边塞,过得倒是有滋有味,只是时不时地触到怀中的铜管,那触手的坚硬依旧提醒着他,殷烈天交给他的任务还未完成。 不过程风想想,铜管已到手,只剩下送到殷烈天手上的事了,待寻得机会,再送与老爷子吧。 此时的西北,虽不如后世那么干冷贫瘠,但连续几年的干旱,让这片黄土地丧失了生机与活力,加之此时正处深秋,大地满目枯黄、一片萧瑟。 中国古代有“女子伤春,男子悲秋”的说法,认为男子属阳,容易跟秋冬的阴气相感。 男人见秋叶凋零、万物寂寥,感慨年华已逝,功业未成,大增悲伤,为了转移这种消极的情绪,往往“沙场秋点兵”,在秋季征兵、训练、打仗。 此外,“匈奴草黄马正肥”,秋后的干草带有草籽,富有营养,战马吃后膘肥体壮,故此时是骑在马背上的游牧民族战力最强的时候。 加之秋季天气干燥晴朗,河流不断流也差不多要结冰,便于骑兵行动,游牧民族一般选择秋季南下,抢了中原农耕民族的秋收粮食好过冬,所以,秋季是防备游牧民族入侵的警戒时间。 进入秋季,备战的指令渐多,这几日,王进所在的第九部也领到了任务,奉命护送一营厢军运送粮食、器械前往萧关。 宋徽宗继位后,起用蔡京为相,开始对西夏用兵,夏军一再被击败。 夏主李乾顺两次遣使向辽求援,辽朝为此遣使向宋朝入贡,要求罢兵,归还所占西夏的土地。 贞观六年,迫于辽的压力,宋徽宗答应归还崇宁以来所占领的西夏边地,与夏议和。 此后七年,宋夏之间互有攻防,但都是小打小闹,并未有大规模冲突。准确点说,大战还未开打——蔡京、童贯等人主张对西夏用兵、开疆拓土,所以现在又征兵训练、调配物资,重新筹备对西夏开战。 不管怎么说,这趟活是比较轻松安全的,士卒们的神情轻松、步履轻快,彼此间还时不时地小声闲聊嬉笑。 程风跟在王进后面,在长队中间按辔徐行,前后四、五十辆太平车上装满了米面、咸菜、弓弩、枪盾、刀斧,拉车的牲畜有骆驼、有马。 第一次参加古代的军事行动,程风感觉十分好奇,正在东张西望之际,突然听见队伍后,有一阵马蹄声传来,紧接着一个稚嫩的女音传来,高声喊道“王部将,等等我,等等我!” 却见王进一脸无奈,一副见了鬼似的愁容。 “什么人能让王兄这么发愁?”程风扭头向后望去,只见影影约约有三人骑马奔了过来。 待走近了,方才看清楚是为首的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儿,上穿鹅黄色的棉衫儿、下着一条白缎裤儿,一头乌黑的秀发被挽成个三丫髻,插三只短金钗,系红罗头须,上垂珠串。 粉团似的小圆脸白皙光滑、吹弹可破,因为着急赶路,双颊微微透出点粉晕,小巧挺直的鼻子,水灵灵的大眼睛透着一丝机灵。真是一个粉妆玉琢、招人怜爱的小美人儿! 她身旁是两位士卒,背弓挎刀,身形较一般士兵要魁梧结实许多,一看就是就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健卒。 那一行三人驰到王进马头前,方勒马转身过来,在转身的一瞬间,程风发现这两位士兵背心上的图案和第三将的士兵有所不同。 宋军的衣衫和褙子背心处的图案依据各军番号而不同,称作“军号”,用以保持军容、区分番号。 第三将士兵的军号是红色弯月,而这两位士兵的军号是红色盘雕,从气势上就胜了第三将一筹。 王进见程风注视着人家的盘雕军号,扭过身子对他小声道“这是种家的亲卫军——青涧军的军号,他们个个忠诚不二、骁勇善战,是西军里的精锐。” “为何叫青涧军?”程风问道。 第六十八章 种鱼儿 “康定元年,夏国与宋征伐不断。为抵御夏人侵扰,在鄜州判官事种世衡的率领下,想方设法地招募人手、筹集物资,在延州东北两百里处建起一座新城。 他挑选精壮青年数千人,训练射骑本领,建起一支精锐城防队伍,夏人闻风不敢进犯,朝廷命名这座新城叫青涧城。 青涧城建好后,北控沙漠,东固粮道,扼守延安关中之咽喉,保得民众安居乐业,其功业被世人广为尊崇。 他所统帅训练的这几千嫡系部队便被称为青涧军,军械父子相传,历代追随种家,现传至第三代种师道种相公手里。” 这时,却听小女孩声音脆若黄鹂,嘻嘻笑道“王部将,我想趁着还未下雪,出去转转,听说你们要去萧关,我跟着你们一块去。” 王进微一拱手,无奈地道“小娘子,我们出去可是行军打仗,不是闹着玩的!你跑出来得到种相公准许了吗?” 小女孩得意一笑,“当然啦!阿翁说,咱们种家的孩子不能养在深闺人不识,得多经历苦寒风霜,长大后方能成国家栋梁。你看我还带着弓箭呢!若遇上夏贼,本娘子手里的箭可不是吃素的!” 说完,她从腰间取出一张小弓箭来,举着在那比划炫耀。 王进瞧着那张玩具似的弓箭只得苦笑,一字一顿地问道“再问你一遍!你阿翁知道你上我这来吗?不许撒谎!” 小女孩气鼓鼓地道“我没撒谎!不信你问他们俩!”说完指指身边两位军卒。 王进征询的目光向那俩军卒望去,只见他俩双双无奈地点头,心中一丝希望又坠入谷底,暗暗叫苦 “这种家和一般人家的见识想法可真不一样!种相公也真放心,让自己的孙女跟着我上边关去,万一有个闪失,我怎么担当得起?!” 想到这,王进板着脸,一本正经地道“种小娘子,既然你已得种相公首肯,那我也没法拒绝,但你既然进我军中,就是我军中一员。 你和你的随从必须一切行动都听我指挥安排,我说行就行、我说停就停,不得擅自离开队伍!能答应我吗?” 小女孩莞尔一笑,挺直了腰板,双腿夹住马背,双手抱拳,努力保持身体平衡,拿腔拿调地大声道“是!谨遵均命!” 她那稚气未脱、装模作样的样子,惹得众人哄然大笑。 小女孩见自己被允许入队,立刻对周围的士卒得意地道“我跟你们说,我小时候有个道士给我看过相,说我是福星下凡,我跟着你们一起走,是你们的福气!” 王进见她摇头晃脑、眉飞色舞的样子笑了笑,俄而摇摇头,突然瞧见一旁的程风,心中有了主意,一本正经地道 “程风,交给你一个任务。这种小娘子是种相公的孙女,甚得其宠爱。只是打小顽皮活泼,进了咱们队中,生怕她有所闪失。你跟在她身边,好好看着,别出啥差错。” 程风点点头,向前赶了几步,紧跟在小女孩的后面。只见那小女孩从怀中掏出一支糖葫芦来,小心翼翼地剥开糖纸,一口一粒山楂球,鼓着腮帮子,嘴巴塞得满满的。 小女孩津津有味地吃了几口,察觉到身后有人盯着自己,她猛地一回头,见一位身着白棉披袄,腰扎绯绢勒帛的年轻男子正炯炯有神地注视着自己。 她便举着吃了一半的糖葫芦指着程风,含糊不清地问道“你是谁呀?干嘛盯着我?” 程风客气地道“我叫程风,是王部将的表弟,奉他之命,让我跟着照顾小娘子,你有什么吩咐尽管告诉我。” 小女孩闻言,脸色缓了下来,嘟囔道“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不用你照顾” 她突然又想起什么,欣然道“一路也挺无聊的,这些大头兵一个个跟榆木脑袋似的,一点也不好玩,正好你陪我说话聊天吧!” 程风见她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一双大眼睛充满了欣喜,哪忍心扫她兴致,笑道“好啊!敢问小娘子尊姓大名?何方人氏?” “我叫种(chong)鱼儿,祖上来自洛阳。”小女孩挺认真地回答道。 洛阳种氏,在北宋的西北可是第一大族,享有极高的荣光。 在北宋统治的168年间,洛阳人种世衡创建的种家军,英雄辈出、世代从军。 种世衡、种诂、种谔、种诊、种谊、种朴、种师道、种师中皆为将才,数十人战死沙场,满门忠烈、可歌可泣,一家数代保全大宋江山。 种家军对大宋王朝的重要程度比杨家将要大得多,只不过杨家将走上了舞台,传唱于市井江湖,而种家军却走进了线装书,湮没于史书深处,所以后世许多人只知杨家将,不知种家军。 程风有心跟她开玩笑,问道“原来你是条来自洛阳的鱼儿啊!哪个种(chong)字?” “哎呀!就是那个禾字旁加一个中啊!你该不会不认识字吧?看你模样应该是念过书的人啊!” “嗐,那个字不是念种(zhong)吗?种(zhong)鱼儿!这个名字挺有意思的。”说完,程风脸上露出古怪的笑容。 小女孩有些着急了,瞪着眼睛道“这个字有两个读音,作为姓氏的话念chong!不念zhong!唉,没学识真可怕!对了!你刚才笑得什么?!是不是心里说我坏话了?” 程风忍住笑,一本正经地道“没有,没有,我只是想起我小时候听过的一个故事。” “故事?!快说来听听!”种鱼儿一脸好奇。 程风不紧不慢地娓娓道来“农人春天把麦子种在地里,到了秋天,收了很多麦子。 农人春天把水稻种在地里,到了秋天,收了很多水稻。 有只聪明的小猫看见了,悟出了一个道理‘看来,春天的时候,把自己喜欢吃的东西种地里,秋天就能收获很多好吃的东西!’” “对呀!对呀!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就是春播秋收嘛!我也知道的!”种鱼儿忍不住地道。 程风一脸神秘,故弄玄虚地问道“可你知道小猫把什么种到地里了?” “不知道,它也去种麦子吗?” “不!它把鱼儿种地里了!心想到了秋天,一定会收获很多鱼儿!” 种鱼儿听到这个答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种鱼儿!种鱼儿!这小猫真笨啊!哈哈哈哈” 渐渐地,她的笑声越来越小、越来越小,终于明白程风是拿自己名字开涮,逗自己玩呢! 一时又生气又想笑,她银牙一咬,叫道“你竟然敢耍我!”情急之中,顺手将手里吃到一半的糖葫芦掷向程风。 第六十九章 我的秋游别人的秋收 程风早有提防,身子向马背上一伏,躲过了种鱼儿的“暗器”袭击。 糖葫芦继续向前飞去,“啪!”不偏不倚地砸到王进的脸上,王进一手抹掉脸上黏黏糊糊的糖汁儿,满脸黑线,向天吼道“弄啥咧?弄啥咧?” 种鱼儿见状赶紧吐吐舌头,将头埋了起来。 一路上,程风和种鱼儿俩这一大一小逗闷子拌嘴儿,成了这一队伍中的独特风景线。 种鱼儿还是小孩儿心性,程风讲的那些闻所未闻的所谓科幻故事,什么坐“火箭”上天登月,见嫦娥、喂玉兔,乘“潜艇”入海探险,拜龙王、住龙宫,还有叫“手鸡”的千里眼和顺风耳能让相隔天涯的人儿近在咫尺,让她听得脑洞大开、耳目一新。 这样过了两天,在嘻嘻哈哈之中,两人关系也日益亲近,程风觉得这孩子没有一点儿娇贵之气,还是挺好糊弄的。 眼望着过了胜羌寨,离萧关越来越近了,程风放心不少,他费劲巴拉地吸引住种鱼儿的注意力,就是为了让种鱼儿天天缠着自己玩耍,这样就不会干出擅自离队、四处闯祸的事儿。 要不然,这种大千金小姐想干个什么,打不得、骂不得,要想让她老老实实地听自己的话实在有些难。 眼看着胜利在望,到萧关了可以好好歇歇,连日行军有些疲乏的士卒们脸上都有喜色。 这时,王进的脸色突然一沉,一招手,却见韩世忠跳下马来,将耳朵贴在地上,静静地听了会儿,起身叉手道 “有大队骑兵向咱们奔来,数量三千左右,蹄声甚重,应是披挂精甲的重装骑兵,距离距离不到十里!” 王进心中暗暗叫苦“萧关驻军没有这么多骑兵,来者只可能是夏国人!现在身处所在是河谷滩地,四周平展没有可以依托防守的高地,以数百步兵对抗众多骑兵,这该如何是好” 情势紧急,不容他过多思考,王进从身边的旗鼓兵手里取过一面黑底上有白色圆圈的旗帜挥舞起来,厉声叫道“全部注意!速结圆阵!速结圆阵!” 圆阵是古代野战防御战时的常见战斗阵形,士卒们背对背围成一圈,武器向外,形成环形防御,金鼓旗帜部署在中央,没有明显的弱点,是最为有效的防御阵型之一。 九部的士卒们训练有素,立刻有条不紊地排列好了阵型,形成四层环形防御,最外一圈是运输车辆;其次一层是刀盾兵、长枪兵;再次一层是弓手和弩手;圆阵最中央便是指挥中枢,王进和旗鼓队。 宋军的刀兵、枪兵配置相对较少,一队五十人,其中刀手四、枪手八,剩下的三十多人都是弓手、弩手,所以负责运输的厢军也纷纷从运输军械中取出刀、枪、盾牌加入防守,充作刀手、枪手。 王进最担心的是种鱼儿的安危,转头向她望去,鼻子差点没气歪,这小家伙竟然一点儿都不害怕,反而兴奋雀跃,举着自己的小弓箭,在那拍手笑道“太好喽!可以打夏人喽!” 王进走过去,厉声喝道“你听着!打仗是大人的事儿!你给我乖乖待在这里,不许乱动!” 说完将她推到一辆太平车底下,让程风将车的周围用盾牌围好。太平车身四周木板都是极厚的槐木,用铁铆和木楔固定,防护性能极佳,躲在车下,再加上盾牌围护,可以很好地抵御流矢。 他接着对陪同种鱼儿来的两位士卒道“二位,你俩虽是种相公的家将,但来敌甚众,人手紧缺,一块上吧!” 那两位士卒点点头,为首的那位拱手道“谨遵均令!我俩进了九部的队伍,就得听您吩咐!多一人便多一份力,我俩一定奋力向前,不退一步!” 程风见没自己的事儿,向前一步道“哥哥,需要程风做点什么?尽管下令!” 王进指指车下的种鱼儿,道“你看好这个小家伙儿就是你最大的功劳!” 说完,他拍拍程风的肩膀,语气沉重地道“如果事情没有转圜之机,只能拜托你带着她往南逃了!能顺利脱离险境就是万幸!” “狗入的!敌军来了!”负责瞭望的士兵开始发出警戒。远远望去,地平线上卷起一阵烟尘,“隆隆”的马蹄声渐渐变大,脚下的土地也开始在颤抖。 有士卒惊叫道“是夏人的‘铁鹞子’!” 众人闻言,仿佛见鬼一般,均是脸色一变,阵中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不少厢军兵士一个个脸色煞白、冷汗淋漓。 只有程风跟没事人似的,一脸好奇地望着远方出现的旗帜和烟尘,因为不知者无畏,他根本不知道“铁鹞子”的厉害 “铁鹞子”!西夏景宗李元昊所创立的重装骑兵部队,这支骑兵装备精良,乘河套良马、披冷锻重甲,铠甲刺斫不入。人与马用钩索绞联,冲锋时虽有死伤,但依旧立在马上不坠,以确保阵型不乱、冲击力不减。 这支骑兵在纵横天下的蒙古铁骑出现之前,是世界上最凶悍的骑兵之一,也是所有党项敌人的梦魇。 王进见士卒们多有怯意,一跃站在马背上,大声喝道“今日退无可退!决一死战或有一线生机!封妻荫子的机会就在眼前!众位好儿郎随我杀!杀!杀!” “杀!杀!杀!”既然主将有决断、不畏死,宋军士卒们便心中稍定,士气为之一振!士卒们紧握手中兵器,喊杀声连天! 程风侧身其中,听了这喊杀声,也不禁热血沸腾,来到这宋代,他还是第一次切身感受真实的战场。 前世从军的经历,令他不仅没有觉得畏惧,反而还有一丝兴奋。“来了!来了!老子要看看这折腾了大宋国百年的党项人究竟有多厉害!” 夏国骑兵一个个皂袍铁铠、遮掩甚严,马的要害部位也被披甲保护,马肚子两侧悬挂两只铁枪,以排山倒海、吹枯拉朽的气势,裹尘向宋军阵地发起冲击,震得大地轰隆作响。 他们主要战术目的是尽快接近宋军步兵,利用马匹的冲击优势将宋军的阵型冲垮,然后用手里的刀枪收割宋军的人头。 程风见了此景,倒吸一口凉气,心道“尼玛,这就是冷兵器时代的坦克啊!气势不可一世!力量不可匹敌!不知今天自己的小命会不会交待到这?!他娘的!敢情我的秋游就要变成别人的秋收了!” 第七十章 对阵铁鹞子 转瞬间,夏国骑兵已冲至宋军圆阵前约一百五十步。 这时,站在一辆太平车上的李彦先,平端着弩,稳稳地射出一箭,箭矢不偏不倚地扎入夏人一名骑兵的左眼。 那人的脑袋带着箭,猛地耷拉在胸前,但仍骑坐在马背上,众弩手见射程已够,全军俱发,纷纷射出弩箭,有的箭支扎入了敌军的铠甲,有的则被弹射开来。 李彦先的那一箭叫约射,也就是临敌有一人先试射,确保敌军进入射程以后再全军发箭,不妄射浪费箭支和气力。 夏军攻势未见减缓,很快便冲至宋军阵前约一百步,王进见骑兵冲击速度极快,下令让弓手不再试射,直接发箭! “铛铛铛!”宋军的箭头撞上夏国骑兵铠甲的声音不绝于耳,但大部分箭支都未扎入铠甲。 夏人的冷锻甲极其精良,除非箭支射入的角度十分合适,才能钻进铠甲的结合部扎入敌军的身体。 程风急问道“怎么咱们的弓箭不起作用啊?” 王进愤恨地道“夏人的铠甲都是冷锻而成,坚滑光莹,非劲弩不可入。李在!传令让弓手停止射箭,全部换成长枪防御。” “铁鹞子”作战多用狼群战术,也就是一个个小队聚拢,然后朝敌方防御阵形全部冲过去的队形,以求多点开花、全面施压,让敌人疲于应对、难以招架。 瞬息之间,“铁鹞子”已经冲到了阵前,将宋军团团围住,有部分战马或因骑手死伤或因后面的战马收不住脚,直接撞在太平车上,顿时“嘭嘭”作响,人仰马翻,人呼马嘶,乱做一团。 马肚子上挂着的铁枪将一些太平车的栏板击得粉碎,幸好车上装载了不少物资,分量沉重,作为障碍物在前面抵挡,不然仅靠刀盾手的盾牌根本承受不住铁骑的冲击。 敌我双方便隔着太平车混战在一块,夏军骑兵骑在马上,占着居高临下的优势用长枪对宋军拨刺,宋军士卒们则依靠刀盾手的盾牌抵挡,利用枪兵的长枪伺机反击。 此时的宋军,一个个都顾不上恐惧,紧握着兵器,全神贯注地与敌军对峙搏杀,无数人用血肉之躯挡住了夏军的进攻。 程风眼前,全是密密层层的人影在拼命厮杀,垂死的惨叫声音不绝于耳,喊杀声、呻吟声,铁器碰撞的“铿锵”声和兵刃插入肉体的“噗噗”声此起彼伏,鲜血不断喷射而出,染红了一辆辆太平车。 宋军用圆阵成功消解了“铁鹞子”重装骑兵的冲击优势,但夏军人数占优,铠甲强度占优,一时间宋军只能勉力防守,要想有效杀伤敌人很难,渐渐的,宋军圆阵内躺下的士兵多了起来。 由于敌我双方隔着太平车,韩世忠原本善用的长刀距离过短,此时派不上用场,他便手持一杆长枪站在太平车后与夏人的长枪对着拨压挑刺。 不多时,他便发现白蜡杆的长枪柔韧有弹性,插到对方精制铠甲上容易弹开,不太使得上劲。 他正发愁,突然灵光一现,将车边的五杆长枪用皮绳捆在一起,制成一杆碗口粗的大枪,他便抱着这杆名则是枪,实则是根木柱的超级武器挨个去怼夏人骑兵。 对方哪里挡得住五杆长枪的冲击,一下子猝不及防,一个个被怼下马,没被怼下马的,也被撞得气血翻腾,身受内伤。 夏人看着宋军阵中出现这个怪物,纷纷避之不及,只要他到哪里,哪里的夏人就纷纷躲开。 程风在阵中见了,不由为之高声叫好! 只是五杆长枪加在一块重量不轻,韩世忠抱着超级大枪沿圆阵杀了几圈,自己也累得气喘吁吁,手上的动作也慢了下来。 冷不丁地敌方一支冷箭射过来,他躲避不及,左臂上中了一箭,两旁的士兵帮把他架下去止血包扎。 韩世忠受了伤,他这柄超级大枪一退场,宋军刚刚转强的气势又弱了下去。 王进紧皱着眉头,苦苦思索着夏军的破绽,希望能找到扭转不利局面的法子。 程风在一旁观察了半天,对王进道“王兄,‘铁鹞子’铁甲坚固、遮蔽严密,我发现敌军骑在马上,只要一抬肘,腋下会出现没有护甲掩盖的空挡,可以让神射手抓住机会射冷箭。” 王进有些诧异,见程风全然不像第一次上战场的人那样恐惧和惊讶,眼神平静、情绪冷静,竟然还在一旁出谋划策。 他顾不上多想,大声喊道“李彦先、李在!” 两兄弟边上着弩弦,边应声赶过来,“听着!你们俩带领几个手里有准的兄弟,专门瞄着夏人的胳肢窝射,他们一举起家伙,那块地方就没有甲片盖着了。” “是!”两人得令,七、八个神射手或持弩、或用弓,按照程风所说的方法,在阵内游走寻机射杀,一时间,毙敌三十几人,夏军见状,一个个不敢抬肘过甚,渐渐地都选择下马步战。 程风见敌军畏手畏脚,进攻气焰稍退,深知此时最宜乘胜追击,继续打击敌人士气。 他不待王进反应过来,猛然从地上操起一柄铁锤,倏地冲上一辆太平车,高高跃起,向一名下马步战的骑兵头上砸去。 这一击裹挟了铁锤自身的重量和跳跃的冲击力,从天而降、力道惊人,那名骑兵承受不住这般力量,顿时跪倒在地。 他头上的铁兜鍪被砸出一个凹坑,表面上虽无血水脑浆迸出,但强大的外力已经深入传导进去,将他的脑组织破坏损伤了。 这种打击钝器的破甲能力远强过刀剑、枪戟等锐器,对付身披坚盔重铠的敌兵最为有效。 程风一招得手,迅速甩起铁锤向右荡去,打到邻近一名夏人士兵的脸上,“噗!”的一声,顿时满脸开花,血水、牙齿和肌肉向四周爆散出去。 附近的夏人士兵见程风神勇,纷纷举枪向他搠来,他急忙后仰跳回阵内,堪堪躲过这阵攒刺。 他双脚一落地,对着刺他的夏军怒目狂喝、咆哮示威。 夏军士卒见他杀气腾腾、满脸血污,犹如杀神降临,不由地心中一凛,双腿竟然不自觉地向后退缩。 或许是眼前血腥味的刺激,或许是绝地求生的本能,或许他天生就该活在战场,程风心中的那头野兽被释放出来,华丽丽地转身成为了一名嗜血的战士! 第七十一章 临阵脱逃的二狗 王进见程风手里提着的铁锤,眼前一亮,喝道“辅达,叫上所有还能动弹的伤兵,将多余的长枪截断为四尺长的短段,抵住夏人的身体,再用铁锤往里钉,他娘的!不信钉不穿你的冷锻甲!” 程风一听,便知道王进这灵感来自东晋宁朔将军朱超石。 当时东晋皇帝刘裕与北魏战于黄河北岸,晋军以车接阵,与北魏骑兵混战,朱超石命将士将所携带的千余张槊,截断为三、四尺长,用大锤锤击进行杀敌,一根断槊便能洞穿三、四名魏军。 魏军逐渐抵挡不住,一时奔溃,死者相积。只是这长枪杆与槊杆相比要软,西夏军铠甲又坚固,恐怕难以奏奇效。 果然如程风所料,宋军长枪杆多为枫木、白蜡木,无铁枪头的木杆难以穿透夏军铠甲,好在夏军的冷锻甲也是用皮条将铁甲片编缀而成,间有缝隙,锤钉有铁枪头的木杆,击杀效果还不错,一杆能够洞穿一人身体。 宋夏双方短兵相接、拼死鏖战,在车阵之外,狠狠地撞在了一起。宋军退无可退、困兽犹斗,长矛刺进身体就奋力斩断,羽箭射入肉内只是一把扯出。人人几乎都已经带伤,只是扭着冲过来的对手卷成一团厮杀! 战事胶着僵持,从巳时一直战到未时,无数躯体在这段时间内倒下,但宋军的圆阵仍未见崩溃的迹象。 战阵不远处,有一处略高于平地的土堆,上面撑着张白布张盖,下面站着十几名夏人卫士,都是铁甲铁盔,个个脸色难看。 他们簇拥着一名看起来营养良好的夏人军官,那军官坐在一个皮马扎上,撑着胳臂,支着下巴,瞧着眼前的战况,陷入沉思。 宋军抵抗之顽抗大大出乎隈才思忠的意料,他是这支“铁鹞子”部队的正行将,他这三千骑兵悄悄绕过萧关,原本是想倏往忽来、电击云飞,深入宋境劫掠一番,结果走到路上遇到一支六、七百人的宋军辎重部队。 在他三千“铁鹞子”眼里,这简直就是盘开胃点心,可以风卷残云般一口吃掉,没想到碰上了根硬钉子,随行护送的禁军中多有武勇之人,还能不断地想出精准射腋、断枪凿击等反击办法。 他看着这些儿郎在血泥当中挣扎,脸上虽是轻描淡写的神情,但心中肉痛得紧,这些“铁鹞子”可都是夏军精锐,拣选不易,训练不易,一个个死伤在这些宋军辎重兵手下,有些不太值。 低矮得仿佛纵身一跃便能翻过去的太平车阵,三千“铁鹞子”竟然攻了半日,填进去一两百性命,结果还是久攻不下! 夏人人数众多,可以轮番歇息,退下来的人马,过了土堆,就摊手摊脚地躺在尘土中,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再也没有挣扎起来的气力。 一个带队军官,头上的兜鍪都不知道滚到哪里去了,露出秃头,脸上似乎被枪尖划了一道口子,皮肉外翻,淌着鲜血,面容狰狞,他看看土堆头,咬牙直奔了过去。 他到了隈才思忠面前,单膝跪下,大声道“将军,没想到这数百宋军是块硬骨头,俺们啃不动了!弟兄们宿野外,咽干饼,为了这点辎重,拼死了不值!” 隈才思忠轻蔑地一笑,道“颇超旺荣!你成不成?不成就让某家上!直娘贼,眼前这点南人都冲不开,这个小小阵子都踏不破,你还有什么脸面称军中无敌!” 那个秃头军官不再说话,猛地咬牙,起身拔出腰间佩剑,大步抢前,身影很快没入乱军之中。 隈才思忠猛然起身,一脚将皮马扎踢开,翻身上马,远远地观战,战至许久,还未取胜,他也不由有些焦躁起来。 “必须想想办法,考虑变一变进攻方式。现在将宋军的圆阵团团围住,围得很满、靠的很近,导致士兵们不敢使用弓箭,恐箭矢穿阵、误伤队友,而宋军中不少厢军衣甲单薄,防箭不易” 想到这,隈才思忠脸上露出一丝狞笑,仿佛看见了宋军士兵绝望的眼神。 他把手一挥,身边的亲兵顿时凑了近来,他高声下令,那些亲兵们有的吹响手中的号角,有的挥舞着各色旗帜。 夏军开始慢慢后退,只围住宋军圆阵朝西北方向的四分之一,并且暂时停止了进攻。 宋军望着三个方向的敌军突然向后撤去有些发蒙,原本团团被围住毫无生机,心中对夏人没有恐惧、只有愤怒,反正都是死,杀死一个够本,杀死两个赚一个,一个个奋勇向前、拼死相搏。 但现在看着眼前空荡荡的沙土地,不少人求生的欲望又腾腾升起,向阵外逃去的念头愈加强烈起来,一些人甚至产生了幻觉,仿佛现在离开圆阵就能立刻回到温暖的故乡、重返亲人的怀抱。 各队的拥队都是老兵,负责压阵、弹压逃兵,辅达等人敏锐地从这些人的眼神中捕捉到不祥的信息,他们有意识地向这群人走近,防止阵中出现崩溃。 一名叫二狗的厢军终于绷不住了,“啪!”地摔掉手里的长枪,从太平车底向外钻去。 韩世忠眼疾手快,一个箭步冲上去,揪住二狗的衣领,将他从车底拖了出来,手刀高高举起,作势就要劈下去。 “等等!”程风冲了过去,架住韩世忠的手臂,央求道“韩五,再给他一次机会吧!” 他也知道临阵脱逃,无论古今都是立斩的死罪,否则出现羊群效应,那必然是兵败如山倒,只是看着二狗才十六七岁的样子实在太不忍心。在后世,他这年龄还是上高中的娃娃呢! 二狗一张黝黑的圆脸上满是血迹和沙土,双目无神、神情呆滞,大滴大滴的眼泪将脸上的尘土冲出一道道浅沟,他口中念念有词“我就一赶车的厢军!我就一赶车的厢军!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厢军是北宋的地方性部队,取“驻扎城厢”之意。主要从事筑城、修路、运粮等工役或杂役,一般无训练、作战任务。 此次二狗也是作为承担运输任务的厢军抽调出来的,谁会想到在大宋境内会遭遇这样一场恶战。 王进走了过去,“啪!”的一个耳光将他打清醒过来,厉声吼道“他娘的!你醒醒吧!你以为你跑出去就能回家吗?!这一马平川的地,你两条腿跑得过四条腿的‘铁鹞子’吗?看似让你一条生路,实际上是给你一条绝路!” 他顿了顿,单手指天,“我敢保证,你现在出了阵,死得会更快!你若不信,你现在就跑,我绝不拦你!” 第七十二章 掷杀敌酋 二狗无力地瘫软在地,伏地嚎啕大哭!双手捶着无言的黄土地,发泄着委屈、绝望的情绪。 王进继续向士卒们吼道“既然遭遇了强敌,那就不分什么禁军厢军,都是大宋的好男儿,不想死,都得一起上!” 说完,他指着远处,“别忘了!是谁把你们逼上绝路的?是他们!他们狗日的夏人!要想活命吗!?那就拿起你们手中的枪、手中的刀,和他们拼到底!” 愤怒才能战胜恐惧!王进成功地将士兵们的愤怒激发出来了,他们一个个对着夏军怒目而视,眼中喷火,若不是有车辆隔着,恨不得现在就冲上去将夏人撕碎。 “飕飕飕!”从天而降的箭雨划破空气,越过前面人的头顶落下,有盾牌的刀盾手迅速举起盾牌,没盾牌的枪手、弓手四处寻找遮蔽。 时不时有人中箭呻吟,伤重的多是厢军,一则他们大多没有甲胄,最多有几名军官穿着皮甲,二则毕竟平日里缺少训练,反应速度和禁军比还是差了不少。 不到片刻,宋军的弓手和弩手开始反击压制,从盾牌和太平车后面不断向夏军射击。 不得不说“铁鹞子”颇具实战经验,他们之所以只保留了西北方向的进攻力量,因为此时的风是从西北方向吹来,顺着西北风射箭,力道更加强、射程更加远,凭借地形优势,夏人立刻占了上风。 不多时,圆阵中倒下的宋军越来越多,向阵外射出的箭支越来越稀疏,呻吟呼痛声四起,触目皆是中箭受创的伤兵。 宋军士卒的鲜血流入沙土之中,混成了紫色的血泥,空气中的血腥味越来越浓厚。 韩世忠、张遇身上皆有四五处伤,躲在一辆太平车下,头上顶着一面盾牌,忍受着箭雨的袭扰。 李在、李彦先两兄弟作为射手靠得不前,身上倒没带伤,两人躲在辅达的旁牌后,时不时地用弓弩还击。 他俩箭术颇高,每一箭出去夏军必有一人中箭。有他俩的威慑,夏军才不敢靠得太前,勉强支撑着残破的局面。 但很快,他俩也受到了夏军的特殊关照,箭支跟不要钱似的,不断朝他俩藏身处射来,将他俩压制得死死的,令他俩不敢轻易露头。 两名士兵立着高大的旁牌,王进和程风神情焦急,躲在后面观察着愈发严峻的局势,心中饱受煎熬。 正在束手无策之际,程风心中突然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凑到王进耳边悄悄对他说了,王进听了一愣,赶紧摇头“不行,此举太冒险了!” 程风急道“现在前不得进、后不得退、旁不得走,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冒险一试,或许能搏得一线生机!” 王进长叹一声,垂头闭上了布满血丝的眼睛,须臾,他猛地睁开眼睛,恶狠狠地道“如今之计,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了!就依你一试吧!” 宋军的中军大旗倒了!!!执掌将旗的士兵胸口插着一箭,轰然倒地,似乎是被一支冷箭射中。 过了片刻,旗帜还未被重新竖起! 将旗倒而不起,说明宋军圆阵核心的指挥中枢已经瘫痪,表示将领已经不在指挥位置,甚至很可能已经阵亡,这对宋军的士气打击十分严重。 在经过起初的慌乱之后,士兵们的表情已经变得淡漠,他们的内心已经绝望,只是机械地完成着反击的动作,若是逃出去有一线生机,早就会发生溃逃了。 这一切,隈才思忠都看着眼里,他不由兴奋起来,拿起酒囊狠狠地灌上一口,拍马向前奔去,离宋阵约一百步时,一旁的侍卫赶紧拦住他,“行将,请止步!再往前去有危险,宋人的弩箭有可能穿透铠甲!” 隈才思忠重重地哼了一声,将自己铠甲的甲叶拍得“哗啦哗啦!”响,道“某身上这副精甲是先祖隈才浪罗传下来的!他率领‘铁鹞子’跟随青天子东征西讨,为开创大夏江山立下汗马功劳! 青天子赏赐了先祖这身精锻鳞甲,五十步以外不怕任何弩箭!夏主对隈才氏的恩情比居延海深、比贺兰山高,如今面对侵我江山、掠我子女的宋贼,某怎能不奋勇上前?!” 青天子就是指的西夏的开国皇帝李元昊,青天子者,有别于汉家黄天子。 他身边的侍从们毫无表情,这话他们都听隈才思忠絮叨过八百遍了,耳朵都听起茧了。 隈才思忠用马鞭指着宋阵,哈哈一笑,对身边的侍卫们笑道“你们看看!你们自己看看!将旗都倒了!宋军已经完了!再不上前,连一颗人头都捞不着了!各位兄弟,拔出你们的刀来!随某破阵!” 说完,隈才思忠举起一杆长柄斧,率队向前冲去,他打算以主将向前之威,鼓舞士气,将宋军的残兵一举解决掉。 他所不知道的,在一面旁牌后,程风一双锐利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程风的手里倒握着半截长枪,看着越来越近的隈才思忠,仿佛回到了x国的战场,自己正在执行一场狙击任务,在瞄准镜里观察着自己的猎物。 “再近一点!再近一点!怎么停下来了?!”隈才思忠还是挺精明的,离着宋阵约莫五十步便勒住了马,他知道这是个最低限度的安全距离。 “大约65米,足够了!”程风深深吸了一口气,不自觉地运用起鹰爪功调息方法,凝神静气、气沉丹田,运劲于臂、贯气于掌。 他猛地推开旁牌,交叉步向前加速助跑,快到阵边的太平车时,引枪拉肩成反弓,快速“鞭打”,压肩、挥臂、扣腕,最适宜的出手角度、出手点和方位,程风完成了一次完美的标枪投掷! 隈才思忠眼睁睁地看着半根长枪从天而至,毫不费劲地洞穿了自己引以为豪的精锻鳞甲,眼中充满了不可思议。 只是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他的生命力随着血液的流失而迅速衰减,眼前的景象越来越模糊,“怎么天就黑了?” 第七十三章 却敌 种鱼儿从车轮和盾牌的缝隙中,瞧见了这一幕,她成长于世代将门,自幼对军中之事耳濡目染,自然明白敌方主将被干掉意味着什么。 她一时按捺不住心中的欢欣雀跃,猛地将挡在身前的两面盾牌一掀,倏地溜了出来,举手跳跃道“好!好!好!敌将中枪了!敌将中枪了!” 此时,离隈才思忠远一些的夏军士卒对主将被杀一事毫不知情,利箭还在一支支地不断射入宋军车阵里。 他们突然看见宋军阵中冒出一个又蹦又跳、大喊大叫的活物,顿时下意识地纷纷引弓朝她射去。 程风扭头看见种鱼儿的冒险举动,心中又气又怒,来不及张口骂她,只得向她奔去,途中见地上撇了一面盾牌,顺手将其抄起,顺势一个前滚翻,跃向种鱼儿,将其推回隐蔽处。 “嗯!不错!帅呆了!这个b在小萝莉面前装得好!”程风在空中对自己这一连串动作十分满意,行云流水,时间距离把握得恰到好处。 正在他得意之际,突然觉得左肩一痛,赫然发现一支长箭划破他的肩头上的衣料和肌肉,深深地插在盾牌上,箭羽犹在不停颤动,嗡嗡作响! 程风顺势一个转身,将盾牌朝外,蜷缩着身子躲进这个狭小的遮蔽空间里。 种鱼儿正揉着屁股在那皱眉头,见他肩头流血,惊叫一声“呀!你怎么受伤了?” 程风忍着疼痛,苦笑道“还不是拜你所赐!你不是说你是福星吗?怎么感觉你是我的灾星呢?那给你看相的是不是骗吃骗喝的假道士啊?” 种鱼儿方才醒悟,刚才若不是程风连人带盾将自己挡住,估计那箭就插自己身上了,她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啊那个什么,谢谢你救了我,伤口不是很疼吧?!” 程风一听,差点没气晕过去,没好气地道“被射了一箭不疼才怪,快找条布带,帮我包扎一下。” 在种鱼儿连声应诺,帮助程风处理伤口之际,程风透过盾牌的间隙,冲着王进喊道“王兄,敌帅已死、新帅未立,夏人军心不稳,我等当趁机反击,不然待他们重整旗鼓、卷土重来,咱们还是逃脱不出去。” 此时,隈才思忠的死讯犹如一颗石子投入湖心,一圈圈涟漪向四周荡去,碎了士气、乱了军心,夏人暂时陷入一片混乱之中,落入宋军阵中的箭雨顿时稀疏起来。 王进点点头,他一抖长枪,“嗖”地跃上战马,挥枪喝道“敌将已死,众兄弟快随我杀敌!” 韩世忠等几个有眼力见儿的士兵,赶紧拉开两辆太平车,给王进清出一条道来。 “杀!”宋军一听此话,信心一振,只要还能动弹的全都轰然响应,操起手头家伙越阵向夏军冲去。 王进一马当先,奋勇冲进敌群之中,手中长枪如同潜龙出渊、一飞冲天,左扎右刺、上拨下点,如入无人之境。 在寒星点点、银光皪皪之中,已有十几名夏军骑士被他挑下马来。 这下轮到夏人慌了,他们本来就是打算越过宋境“打秋风”的,不敢在此鏖战太久,生怕被宋军发现后,被大股部队包围,现在主帅又殁了,没了主心骨,一个个争先夺后地向外撤去。 有不少士兵慌不择路,相互冲撞踩踏落下马来,被赶上来的宋军围着一阵乱剁。 于是,接近萧关的河谷地带上出现了诡异的一幕,一群衣甲不整的宋军步兵撵着一群重装夏国骑兵四处溃逃。 步兵的脚力是赶不上马的,宋军们追了一阵被迫停了下来,见危险远去,一个个再也撑不住了,摊开手脚趴在沙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一动也不想动。 他们已大半天水米未进了,最后对夏人的追杀已经耗尽了他们最后的气力,有些士兵甚至干呕起来。 王进一边用枪杆抽打着他们,一边高声大喝“起来!赶紧滚回车阵里!”他担心的是,此时夏人若杀个“回马枪”,这些人估计只能引颈受戮了。 宋军们三三两两地相互扶持着,步履蹒跚地挣扎回到阵中。 休息了片刻,渐渐的阵中有了响动,有人帮着照料伤员,有人拿着水壶小口啜着水,有人生起火了,将夏人战死的马拣好肉切了,架在上面烧烤,只是四周没有人说话,大家在节省着每一份能量。 程风赶紧寻到韩世忠,探视他的伤情,此时,只见他全身上下多处创伤,胡乱用布裹着,露出贲突的肌肉,正由军医为他处理箭伤。 激烈的厮杀,让这铁汉子腰都不弯一下,没有露出半点疲累的神色,依旧是意气昂扬、神采奕奕。 韩世忠正坐在沙地上大口嚼着马肉,见程风走了过来,仰头冲他笑道 “程兄弟来了呀!今天要不是你,全军估计都要殁于此!直娘贼!没想到你这没上过战场的白徒子,见了血,竟一点都不慌!真是天生的厮杀汉!” 程风笑了笑,道“有韩兄这尊大神在此,程风慌什么慌?!你可是将来可要封王的人!命不会绝于此!” 韩世忠当他说笑,也不答话,只是咧嘴大笑,忽地牵扯到伤口,痛得他抽了一口凉气。 程风忙蹲下身子查看韩世忠的伤口,一旁的军医老李头一脸忧色,道 “韩五所中的箭矢是宽头箭镞,两侧有倒钩,刚才有个毛头小子冒冒失失地帮他拔箭,箭杆一下子就断了,把箭头留在了肉里,这下处理起来就麻烦了。” 韩世忠瞥见程风关切的神情,心中有些感动,口中却满不在乎地道“直娘贼!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脚的!这点小伤不碍事不碍事。” 他边说着话,边津津有味地嚼着烤马肉。 老李头摇摇头,从一旁的铜盆里拿出一把铜钳子在火上烤了烤,递给程风道“一会儿帮我拔一下箭头。” 程风拿着钳子,不知所措,他在古代还没有接触过伤口处理的训练,把钳子打开又合上,一脸茫然 第七十四章 夜赴萧关 韩世忠笑道“入他娘!没事!待会你看见箭头,钳住了!使劲往外一拔!就完事了!嘿嘿!” 老李头拿出两把铜铲子出来,在火上燎烤着。 这两把铜铲柄极细,铲头为箭头形状,铲头边卷着半个手指甲宽的边。 他拿起铲子,走近了对韩世忠道“韩五,开始了啊!你别跳起来踹我啊!” 韩世忠笑道“哪能踹你李爷啊!来吧,直娘贼!这点疼算啥啊!别把俺韩五当老娘们看!” 老李头对程风叮嘱道“准备好了啊!” 说完,他拿起一把铲子,贴着伤口的一边插了进去,轻轻摇了摇,让箭头的大部靠着铲头,紧接着,拿起另一把铲子,贴着伤口的另一边插了进去。 两只带卷边的铲头将箭头与周围的肌肉组织隔离开来,确保箭头不四处滑落。 这时,他将铲子往两边一分,一枚黑色的铁箭头带着血迹赫然出现在眼前,低声喝道“快夹!” 程风赶紧将钳子伸进去,稳稳地夹住箭头使劲往外一拔。 “哐当!”他将箭头扔进铜盆,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大舒一口气,他看了一眼韩世忠,见他镇定自若,依旧大口咀嚼着马肉。 “真是条铁打的硬汉子!”程风心中大为佩服,他哪知这才是刚刚开始。 “来,帮我扶着。”老李头让程风将两只铜铲撑着,将伤口分开。 他自己则拿着另外一柄烧红的铜铲伸进伤口里烧灼,这柄铜铲铲头没有卷边,平平的铲头将伤口里的红白相间的肉烙得青烟腾起、焦臭刺鼻。 韩世忠紧皱着眉头,腮帮咬得紧紧的,牙齿咯咯作响,口中却未发出一声叫喊。 饶是程风见惯了战场上的鲜血和残忍,看得也是心惊肉跳、惊惧不已。 虽然他知道,在消炎药发明之前,为了让伤口快速止血和消毒,用烙铁烙伤口是士兵治疗伤口常用的方法,但第一次亲眼见到,看起来觉得太过于惨烈吓人。 “太粗暴了吧!”程风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胳膊,泛起一阵冷汗。 老李头将伤口烙完,便开始敷药包扎。 程风拧干热毛巾,替韩世忠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又喂他喝了点水。 韩世忠笑道“程兄弟手法不错,又快又稳!比老李头战战巍巍的老手强多了。” 老李头笑骂道“你这小子,狗嘴吐不出象牙,行!下次我还让程哥儿帮我给你拔箭。” “啊呸!老李头你咋不说点好听的?!” 韩世忠笑道,见没占到便宜,转头对程风道“劳烦兄弟帮我再端盘马肉来,这夏国马烤来的味道还真不错!暂时杀不了夏人了,多吃点夏国马报复报复吧!” 起风了!程风照料好韩世忠,起身站在阵中,看着残阳似血、风卷尘埃,用来结成圆阵的太平车,两侧沾满了大片大片的干涸血迹,他感觉自己仿佛身处炼狱一般。 周围的士兵们看见他,都不由自主地带上几分敬意,从他身边走过都轻手轻脚的,不敢高声喧哗。 待夏人退去,很快大家伙都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这几百条人命能存续下来,十分有八分靠得是这位姓程的小兄弟。 更何况,程风的身手很多人今日是见过的,是条有血性、敢搏命、善搏斗的好汉子! 军中的厮杀汉最敬服的就是这种有真本事的人,一扫之前对他不好的印象。之前,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个靠着王部将的庇护,在军中玩耍的闲汉。 对于这些人看向自己的目光与之前有何不同,程风并没有多在意,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在心中感叹 “战争就是如此残酷,一旦你上了战场,战事就会随时随地的发生,死亡的阴影就会随时随地将你笼罩。 恰如在x国的战场上一样,自己在那里死了一次,或者说又活了一次。不经死之惧,焉知生之欢?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吧。” “想什么呢?先吃点东西吧!”王进端过来一盘子烤马肉片,上面撒了些细盐。 程风忙接过来,用手指捻起一块尝了尝,肉质虽粗糙了些,但味道醇香咸鲜、外焦里嫩,狠狠地嚼上几口,方才接话“没想什么,只是有些感慨战争的血腥残酷,毕竟方才在阎罗殿里走了一遭。” 王进拍拍他的肩膀道“今天多亏你,想出法子诱杀了敌将,不然我们可真折在这里了。大家伙儿对你是又敬佩又感激!” 程风淡淡一笑,道“侥幸侥幸!不值一提。对了,王兄,下一步咱们怎么办?” “此地不宜久留,休息一个时辰,加紧赶往萧关!从这里过去,也不用了多长时间了。” 众人披星戴月赶到萧关时,天还没亮,程风偷偷看了看手表,还是凌晨两点多。 萧关守将张一目听得关下喧嚣,忙登上城门,借着火把微光,用他仅存的一只眼睛,看见城下有三、四百人赶着四、五十辆太平车。 从衣甲旗帜上看,这些人像是宋军,但看其衣甲不整、左搀右扶的情形似乎经历了厮杀,莫非他们是不会吧?! 他摸了摸自己的大酒糟鼻子,清了清嗓子,整了整衣甲,大声喝道“来者何人?竟敢深夜闯我大宋萧关!” “我是王礼佛,奉命率领三将九部从荡羌寨押送物资到萧关,途遇三千‘铁鹞子’,刚刚突出重围,伤亡惨重、人马俱疲,还望将军赶紧放我等进去修整。” 张一目冷哼一声,哈哈大笑“你当张爷是三岁小孩啊?这么容易就被你哄骗?! 禁军满打满算五百人,还带着厢军那帮废物累赘,能从三千‘铁鹞子’手里突围?! 我若信你,岂不是天大笑话!实话告诉你,我张一目也不是吃闲饭的!三千‘铁鹞子’绕过萧关,我关斥候早已侦知,宋军辎重部队团团被围成铁桶似的,他们绝无生还可能,早已为大宋捐躯了。 这大晚上的火光昏暗、视线模糊,我看你等是趁机前来诈关的夏人吧!” 关下众人一听鼻子都快气歪了,特别是队中的厢军,一听在张一目口中,厢军被贬低成废物累赘,一个个怒火中烧、睚眦欲裂。 第七十五章 与子同袍 程风忍不住喝问道“你们萧关守军既然知道我们被围,为何不派人援救?!难道眼睁睁地看着同袍被围杀吗?!” “好大口气!派人援救?!我张一目身居十三将正将,首要职责是守住萧关!我出关救援万一中伏咋办?丢了萧关,官家首先拿我是问!再说了,我手里尽是步卒,三千‘铁鹞子’我也打不过。” 张一目后来说这话的口气有些耍无赖了。 程风明白,今天这种情况在历史上并不少见,“扫好自家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观念根深蒂固,常常出现“友军有难、不动如山”的情况,归根结底是私心作祟、怯心作怪。 程风作为一名前世军人,最恨这种作壁上观、挟重自保、抛弃战友的行为。 他一时心中激愤难平,站在一辆太平车上,对着建在高崖上的萧关城头大声诵道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关上的兄弟们,今天你放弃了别人,明天别人就会放弃你!” 宋代重文抑武、文化昌盛,关上关下有不少知书识字的吏员和士卒,听得懂这首《诗经》里的秦风·无衣。 此诗产生于秦地也就是大概现在萧关所处的位置,是秦人抗击西戎入侵者的军中战歌。 秦人对应以三秦子弟为主要兵员的西军,西戎对应夏国,其推崇的又是团结一心、无私友爱的同袍感情,吟在此处正是合景合情,恰到好处。 众人只见月光之下,程风长身而立、衣袂飘飘,清越的声音在寂静的夜空中响彻云霄,余音绕关,一时羞愧者有之、感动者有之。 特别是程风最后一句“今天你放弃了别人,明天别人就会放弃你!”犹如重锤击打着关上士卒的心,不少人将心比心、若有所思。 张一目翻翻一只白眼,断然喝道“放屁!你这七心八窍的厮,休要花言巧语乱我军心!” 这时,关下突然响起一阵阵马蹄声,众人闻之皆色变。 原来败退的“铁鹞子”正好在离关外不远处的山谷中休整,听见关外人马喧哗,派出探马前来打探消息。 夏军探马发现曾围攻失败的宋军车队正停留在萧关外而不得入,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夏人骑兵下马步行,潜行至宋军不远处方才上马突袭,以求打宋军个措手不及。 王进深知自己的部队伤亡惨重,加上连续行军,此时已是强弩之末,实在扛不住夏人骑兵的冲击了,赶紧哀求道 “张正将,我们确实是自己人,夏人又追杀过来了,时间紧迫,赶紧放我们进去吧,再不开城门就来不及了!” 张一目揉揉鼻子,大手一挥,喝道“休想!这正是你们的阴谋诡计,逼迫老子开城门,后面的骑兵就一拥而进了!” 王进无奈地摇摇头,眼中抹过一丝悲壮,下令道“列却月阵!车在前,人在后,与夏人决一死战。” 因为背对萧关,关口也不甚宽广,所以此时不需结圆阵,只需要列成弧形的却月阵,防御冲关外的一面即可。 宋军箭矢已消耗殆尽,所有的士兵都强打起精神,紧握着刀、枪,等待即将到来的屠杀。 王进没有留在阵后指挥,而是提枪站到宋阵最前沿,在他看来,此时没有预备队、没有弓弩、士兵大多带伤的情形,已经没有指挥协调的必要了。 程风怒火中烧,将张一目的祖宗十八代友好地问候了一遍,在一辆太平车扒下一个大木箱,将里面装的药材倾倒一空,他打算让种鱼儿钻进去,然后将木箱推到关外的壕沟积水里,希望能让种鱼儿侥幸逃出生天。 正在他四处张望,寻找种鱼儿之际,却见那个粉妆玉琢的小美人儿在站在一辆车上冲关上大喊“张一目!张一目!张一目!我看你连一目都没有!是个睁眼瞎! 张一目,你听着!我是种师道种刺史的孙女种鱼儿,前年我过十岁的生日,我记得你上我家给我送了一条玉雕的鱼儿。 我还记得你胖胖的,眇左目,圆圆的脸上有个大红酒糟鼻子,上嘴唇上有颗大痣,上面还长有毛儿,对不对? 张一目,你赶紧开门!我要死了,我翁翁饶不了你!” 听着关下有个女娃儿一本正经地说起主将送礼的事儿、酒糟鼻子和痣上的毛儿,关上士卒们忍不住想笑。 张一目听在耳里,却若晴天霹雳,身体微微一震,赶紧反应过来,这事儿夏人绝不会了解这么细,也不会处心积虑地安排一个小女娃儿来诈关! 他一面跳脚,一面对身边士卒连声道“快!快!快放下吊桥、打开城门!说你呢!别跟木头人似的,反应咋那慢呢!” 种鱼儿转身看见程风,得意一笑,道“我说过,我是福星下凡,这下你信了吧?” 王进看着慢慢放下的吊桥,心中一喜!赶紧提醒张一目“张将军,立即发射弩箭阻敌!有床子弩吗?张上几副,定能大发利市!” “我晓得!你们且看我手下萧关守军的手段罢了!”张一目哈哈一笑,就吩咐身边亲兵传令下去。 床子弩,可以算是弩箭武器的登峰造极之作,是依靠几张弓的合力将一支箭射出,往往要几十人转动轮轴才可拉开,然后用锤子敲开扳机,射程能达到一千五百米!绝对是宋军防御武器的终极大杀器! 契丹大将萧达凛即是中了宋军床子弩而阵亡,使得宋辽战争以双方签订澶渊之盟而收场,此后宋、辽之间得享百余年和平。 “咻!咻!咻!”床子弩的箭与普通箭矢不同,箭身长三尺多,箭头是圆形的铁球,射出后呈抛物线,因箭头沉重从半空落下几乎垂直砸向夏人军队,冲在前的几名骑兵被硬生生地砸下马去。 紧接着便是“嗡嗡嗡!”一阵响动,关隘上的羽箭如飞蝗一般飞出,越过了程风他们头顶,直扑向呼啸追来的夏国铁骑! 第七十六章 张一目 “铁鹞子”大队,有的已经逼近了宋军弩箭射程范围之内,三十几人身上当即连中数箭,手中火把丢了一地,骑兵队形顿时混乱不堪,各种各样的喊叫声响成一团。 靠着有双层铁甲保护,直接被射落下马的夏人并不多,但这些夏人都明白,越往前去,宋军箭劲越强,己方死伤会越多。 现在突袭已被发现,守军攻势又猛,强攻之下占不着便宜,没必要将大家都赔在这儿。夏人顿时呼喝声连连,纷纷调转马头朝后撤去。 那张一目站在寨墙,叉腰哈哈大笑“哈哈!好!好!好!这一阵好箭下去,应该留下十数个贼子吧!哼哼!让你们知道我张一目的厉害!我这萧关岂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 关下城门“吱吱呀呀”地打开,众人有惊无险地进了关,张一目忙将种鱼儿迎进厅内,扫洒房间、安排休息,打算待她睡醒了再进行自我批评和迂回邀功。 程风自知是无缘享受这等待遇,他和其他士卒一道找了个避风点的地,打开铺盖,就地沉沉睡去。 待他睁开眼来,已是朝阳初升,他打来井水洗把脸,便信步登上了厚实庄重的萧关城楼远眺。 这是个极好的秋日,一抹抹朝阳洒落在不远的葫芦河流淌的水韵里,翻起碎金万点。六盘山上的树叶被早霜覆盖,万山红遍,层林尽染。寥落的萧关古道上,金黄的芦草像剑一样坚硬地直立着的。 王昌龄的诗形容这里的情况很贴切“出塞复入塞,处处黄芦草。”只是与他相比,程风见到此情此景心中多了一份雄浑开阔,少了一份萧瑟肃杀。 大概王昌龄在写此诗时还未进士及第,深感前途未卜吧,而程风虽谈不上意气风发,但心中对未来却是充满了无限希望和期待。 安宁和祥和在这里装点着金秋的殷实,远处的农田里,农人正在辛勤劳作,谁能想到在这座关乎帝国安危的边关之下,几个时辰前发生了多么凶险的事儿,和平是件多么幸福的奢侈品! “喂!你原来在这里呀!找你老半天了!”种鱼儿蹦蹦跳跳地出现在程风眼前,一旁跟着哈巴狗似的张一目,他人如其名,左眼上戴了只黑眼罩。 程风笑问道“找我?!找我做什么?” 张一目主动搭上了话,“哎呀!刚刚种小娘子将路上的事情都跟我详细说过了,程老弟真是智勇双全啊!能想出这等好办法以弱胜强、以少胜多,击败三千‘铁鹞子’!你哥哥我真是敬佩得紧啊” 程风见他再啰里啰嗦、巴拉巴拉下去,有可能要拉自己结拜兄弟了,赶紧打断他的话 “全赖王部将指挥有方和众将士们浴血奋战,程风胆小得很,只是躲在后面尽了一点点绵薄之力,和那些战死的将士们相比,我不值一提!”他有意讥讽畏战的张一目,特地将“躲”字上加重了语音。 张一目能混成正将,自然也不傻,闻弦音知雅意,他胖脸微微一红,解释道“本将职分所在、身不由己,必须谨而慎之,确保萧关万无一失! 萧关屏护着关中西北的安全,若有所差池,夏人夺了关卡,几十万大军便可顺利在大宋地面上陈兵布阵,到时候损失的可不仅仅是几百将士的性命! 这一大一小,程老弟你若是我,你会如何抉择呢? 有时候小的牺牲就是为了保证大的无恙。嘿嘿!这个小是相对的,今天是你,明天也有可能是我,甚至有可能是种相公、童太尉!这事儿,谁也说不准!” 程风闻言,心头一震,没想到这貌似粗鲁的张一目能说出这样一番话!是啊!天地一盘棋,众生如棋子。大的棋局里,谁都有可能成为棋子! 或为先手棋,一时风光无限;或为过河卒,只能进不能退;或为弃子,送给别人吃就是为了舍孩子套狼。 这个道理在战争博弈中体现更为明显,比如只许败不许胜的诱敌之弱兵;坚守险阻、死多生少的断后之弃兵;以身探险、披荆斩棘的开路之尖兵。 这些人都是战术层面的微粒,为了战役胜利的需要,随时可以牺牲,但他们同时也是为人子、为人父,上有白发高堂待孝敬,下有绕膝孩儿待抚养。 而这就是战争最为残酷的地方,得拿一条条鲜活的人命作筹码、作棋子、作交换。 严守萧关是张一目的第一职责,他凭什么要冒着风险去救几百宋军辎重部队呢? 这决策看似残酷无情,却是经过了理性的计算、利益的权衡和风险的考量。自己不赞成这种理性,但没法否认这种理性。 程风沉吟半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对张一目一字一顿地道“我承认你是对的!但我在情感上难以接受,如果我是你,应该会出城门探一探虚实,这点险还是值得冒的!” 张一目抚着萧关上的箭垛,远眺着远处的葫芦河,悠悠地道“十六年前,那时我不叫张一目,还叫张仲山,是泾原路第十一将的一名弓手,驻守平夏城。 那年秋天,夏国梁太后挟着小皇帝乾顺亲自指挥三十万人马围攻平夏城。 夏人填堑而进,矢石如雨,昼夜不息,攻势凶猛,而城里的宋军第十一将只有四、五千人,我们在将官郭成的率领下顽强抵抗、拼死相争。 我每天不停地开弓、瞄准、射击,开弓、瞄准、射击,胳臂肿胀如石,手指迸裂出血、弓弦亦被鲜血染红,天天心中骂着‘大宋援军属乌龟的吗?咋见不到一个人啊?’ 就在我射倒第六十三个夏人时,我左眼中箭了,所幸箭头入脑不深、只是失去了一只眼睛,保住了性命。从此我就叫张一目了。” “原来这张一目也是条好汉子!他这将官职位也是浴血厮杀出来的!”程风听来心中一悸、为之动容,可张一目语气平静,如同讲述着别人的故事一般。 第七十七章 返程 张一目顿了顿,脸上油光焕发,仿佛浸入往日的荣光,接着道“后来我才知道,当时我们的任务就是吸住夏军主力,用血肉消耗他们的兵力、粮食和士气,最终逼迫他们退军,为副都部署王恩统领的诸路联军在途中伏击他们创造时机。 战事的进展也如同之前预计的一样,我们造成了夏军大量伤亡。不仅如此,天佑大宋,一日夜里刮起强风,将夏军的楼车摧毁,加上他们的口粮已消耗殆尽,不得已在子夜时分撤退而去。 在外围等待已久的宋军没有浪费如此良机,先是援军联军伏击重创敌军,后是第十一将、十二将的骑兵,在郭成和折可适的带领下深入夏境、突袭敌军。 此战战果丰硕,生擒夏国六路统军嵬名阿埋、西寿监军妹勒都逋,俘虏三千余人,抢获牛羊不啻十万。战后,郭成跃升为雄州防御使,折可适晋升为洛州防御使。” 张一目猛地转过头来,他那只独眼炯炯有神地盯着程风,道“这场仗最凶险的是守城的这四五千人,如果城破了,我们这些人一个也活不了。 但时至今日,我一点也不后悔,打仗嘛,必然有人得当诱敌的鱼肉,从古至今,仗就是这样打的!太正常不过了!至于谁生谁死,那就是看命了!呵呵!” 程风看着神采奕奕的张一目,不由心生敬佩,虽然他表面上看粗鲁、谄媚、冷酷,但他不怕牺牲、敢于奉献、意志坚定,千百个张一目组成了大宋帝国最可爱的人,他们用血肉扛起了大宋半壁江山。 张一目拍拍程风的肩膀,语气柔和地道“程风小弟,你心地善良、仁厚仗义,我很敬佩,但我听说书先生说过一句话‘小善如大恶、大善最无情’,这句话你可以好好琢磨琢磨。” 程风微微点头,叹道“法儒相济、宽严相用、正奇相合。用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从古至今、治国理政莫不如此。 一味心慈手软,定然是难以安邦定国。这些程风都是明白的,只是感叹人世间,命如浮萍、贱若蝼蚁,谁为诱敌的鱼肉?谁为宰敌的刀俎?那些不是个人所能左右的,现实似乎过于残酷了。 程风力求以己微弱之光,竭力照亮温暖途遇之有缘人,扶危济困、救急解难,深知此途艰险,但虽千万人吾往矣!” 张一目一听程风此言,知道他是个有情有义、有责任、有担当的血性汉子,心中对他也是赏识万分,笑道 “听说程老弟一身本事,却还未从军,不如陪哥哥守萧关?虽是寂寞了些,但跃马边关,拿级建功的机会也是要多些。好男儿嘛,一刀一枪搏个封妻荫子是个正经出身!” 程风听了微微一怔,他没想到张一目会邀请自己在他手下当差,答不答应?他有些踌躇。 张一目是个将官,能得到他认可,比之在部将王进手下,提职升官应会容易一些。 但王进所在的九部,能人颇多,特别是那韩世忠,可是未来南宋中兴四大名将之一,不管自己能不能笼络住他,与他在一起,保命成大事的概率要高很多。 种鱼儿冰雪聪明,见程风一副为难的样子,赶紧转移话题,她拍拍自己的肚子,娇声道“好饿啊!你们都不饿吗?去吃点东西吧!走走走!” 种鱼儿一手拉着一人的衣袖,蹦蹦跳跳地将两人拽下城楼去,这事暂且含糊过去,张一目也未再提起。 众人在萧关盘桓修整了三日,便启程返回荡羌寨。边关补给不易,粮草都需要从内地运来,人吃马喂消耗颇大,王进部若在这里待久了,这次补给运输的任务都会失去了意义。 虽然根据四处探马传来的消息,确定夏人已经退兵,但众人心中还是有些忐忑。这些“铁鹞子”来去如风、凶狠狡诈,谁知道会不会潜伏在哪个山脚处,再来个伏击。 一行人便带着几分侥幸和戒备心理上了路。粮草不好意思占用萧关太多,箭支却是不客气,弄了几十捆堆在了太平车上。 万一有事,这些箭支加上车阵,便是能击退敌军的最大依仗。 旗号!西军旗号!… 走了两个时辰,前方的探马一声大吼,顿时在队伍里激起了巨大的响动。 队前负责开路的旗头正是韩世忠,还有五六名西军骑士。听到这名探子的大呼,韩世忠单手一撑,双腿一收,便站在了马背上,放眼远望。 他眼神极好,就看见地平线上出现了数面火红色的旗号,夏人旗号,多是白旗。看这旗号,来者应是西军! 禁军士卒们已经涨红了脸,兴奋地大呼“俺们西军上来了,俺们西军上来了!来接应俺们了! 禁军在那里大呼,厢军士卒们也高兴起来,一个个站在太平车上朝南而望,发出了大大小小的惊呼声音。 他们可算是踏实了,就这几百名带伤的禁军统带着他们回荡羌寨,心中着实不安,都是在鬼门关里走过一遭的人,谁也不愿意再次面对凶悍的“铁鹞子”。 王进挥舞着手中的长枪,厉声大喝“戒备!戒备!莫要是夏人假扮!”这一声令下,人人都是凛遵。 大家都明白,兵不厌诈,要是夏人特地绕到南面来冒充宋军,乘其不备来个近距离冲锋,毫无防备的这几百人就要全被屠杀于此了! 韩世忠调转马头,挥着大手,扬声大呼“直娘贼!都还愣着干什么?列阵!拔刀!张弓!弄清楚身份之前,就算是天王老子,也不许靠近咱们!” 士兵们顿时醒悟过来,号角呜呜响动,太平车被列成一圈,上面的伤员全都搬了下来,安置在车阵中央。 守卒全部就位,刀盾手、枪手、弓手、弩手由外至内依序而列。大捆大捆的箭札从车上搬下来后,散开了绳子,摆在随手可取的位置。忙乱之中又井然有序,一股肃杀之气油然而生! 第七十八章 初见曲端 韩世忠依旧站在马上,手搭个凉棚,只是虚眯着眼,朝南而望,神情肃然。 程风驱马向前,立在他身侧,问道“如何?看得清楚来人吗?” 韩世忠依旧望着前方,凛然道“现下还不知道真假!要真是三将的西军来援,那些厮俺都精熟,一眼便认得出!” 张遇提条大枪,笑嘻嘻地摸了前来,扬着头道“韩五,下来吧!俺帮你看着,你就一只胳臂能动弹,别摔破了脑壳!待会还指着你这独臂刀王杀贼呢!” 韩世忠瞪了他一眼,笑骂道“你这狗眼子,哪有俺的眼力?俺可是吃过蟒蛇胆的韩爷!” 他虽然神色轻松,手心里却也全是热汗。他很清楚,以现在的几百残破之兵再碰上“铁鹞子”,那必定是全军覆没、有死无生的结果! 他从军十余载,什么险恶战事没见过?可今日九死一生、命悬一线的境地,却是从所未有的凶险! 他从来不信鬼神,此时也在心里暗念“直娘贼!菩萨保佑!但愿来的是西军!要不然俺老韩就此殁了,那十几家酒楼的饭钱找谁结去?” 所有人都在屏气凝神地等着南面来的军马逼近,那队人马渐行渐近,已经能看清楚大略景象。西军旗号之下,约有三千余人步骑混编,正摆出警戒行军的架势朝萧关而进。 几十骑哨探四散散开戒备,围着中间的是三、四百马军、两千多步卒和一些运输粮秣、甲包的马车,所以行进速度并不快。 这支军马前头开路,四下哨探的二三十骑在看到王进所部后,加快了速度,直直地朝车阵冲了过来。 韩世忠一瞧这副模样,扭头大声道“没事了!要真是夏人,绝无二三十骑就敢冲阵的道理。” 众人听了,将信将疑地把刀枪弓弩都放了下来,却还握在手里,不敢丢在一边。 果不其然,瞧着越来越近的哨探,韩世忠大声嚷道“齐四郎!你这厮怎来了?!敢不成曲压寨亲来?” 他的嗓门儿极大,阵子里四面八方都听得一清二楚,所有人,在这一刻都松了一口气,踏踏实实地收了手中兵刃。 来人韩世忠既然认得,那就是自己人!必定是荡羌寨里知道了辎重队遇袭的消息,前来接应他们了! 只是谁也没想到,竟然是曲端亲自来了! 一杆赤色的大旗越众而出,上面一个大大的曲字,大旗后还有七八面小旗,高高飘扬,猎猎卷动,数十骑甲士,簇拥着曲端出现在视线当中。 这数十骑士,都是高大健硕的汉子,衣甲整齐、人强马悍,带着逼人的锐气,才一出现,就夺人眼目! 程风眯眼瞧了瞧,里面倒有个认识的人,那就是当日在酒楼里发生过冲突的伍杰,这人正是第三将副将曲端的亲兵队长。 这曲端平日里他也听王进介绍过,延安府人氏,世代从军为官,父亲曲涣,曾任左班殿直,后战死沙场。 曲端三岁时,以父荫授任三班借职。在母亲的督促敲打,他习文,学箭,钻研兵法,机敏知书、身手矫健,颇受时任原州通判种师道的赏识,两人有师徒情分。 他是个“又红又专”的军二代,故而此时二十三岁便已担任第三将副将,荡羌寨兵马监押,掌本寨九部禁军屯戍、营防、训练。 远远看见王进等人,那群骑士便加速疾驰过来,直到车阵十几步前,方才勒住缰绳让马停了下来,一排健马长长嘶鸣,将土块刨得乱飞。 这时看见一个瘦高的身影,长了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一身戎装,头戴凤翅兜鍪,身披鱼鳞甲,裹着一件崭新的赤红绣虎披风,利落地翻身下马,在十几名侍卫簇拥下越众而出。 曲端龙行虎步、大步前行,意气风发、睥睨左右,整个人就像一支蓄满了劲,直指青云、将要离弦的箭。 远远地他便大声喝问道“王礼佛何在?” 老实说,程风对他的第一印象便不好,这点距离,明明他很清楚地看见了王进,却还故意喝问,这b装得有点过了。 王进面无表情地上前行礼,“恭迎曲副将!” 曲端几步就到了王进面前,瞪他一眼,掂掂手中马鞭,就在众目睽睽之下,狠狠的一鞭就抽在王进的肩头上!紧跟着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道“你这腌臜厮,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敢带着种鱼儿上萧关?她要有个三长两短,你去跟种相公说去?今日抽你一鞭,让你这腌臜厮知道,某还在军中,做事精细些,以后有这种事,提前告知某!” 王进穿着铠甲,这一鞭对他并不会造成什么伤害,只是曲端这种居高临下的感觉令人特别不舒服,众人见了顿时鸦雀无声、敢怒不敢言。 曲端一口气骂完,略歇了歇,冷声问道“她人呢?” 王进面无表情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正要张嘴回答,却听身后传来种鱼儿讥讽的声音“曲端,呵!你好大的架子啊!我阿翁在那些叔叔伯伯面前都没你这么威风!” 曲端一见种鱼儿,脸上顿时换了一副讨好的表情,搓着手,堆笑道“鱼儿!你没事吧?听说你跟随王礼佛去萧关,路上遇到了夏人,我心中焦急万分,立马点齐兵马前来救援。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种鱼儿对他的殷勤并不领情,轻哼一声,大摇大摆地道“早说了,我种鱼儿福星下凡,这不,区区三千‘铁鹞子’来不也伤不了我!” “三千‘铁鹞子’?!”曲端两眼圆睁,瞪得老大,满脸不敢相信。 他此前只知道九部在去往萧关的路上遇袭,但不知道他们遭遇了三千‘铁鹞子’。 要知道,“铁鹞子”可是夏国最精锐的重装骑兵,眼前这几百人竟然能从三千‘铁鹞子’进攻下活下来,难道活见鬼了不成?! 曲端脸色一板,喝问道“王礼佛,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如实道来!” 王进叉了叉手,便向曲端详细禀报了押送途中的一系列遭遇,曲端听后大为惊讶!尤其是听说程风协助五百禁军突出三千“铁鹞子”重围一事,更是感觉难以置信! 他又将程风和几个拥队、押队召来亲自询问,见几人所说的严丝合缝,方才叹而信服。 第七十九章 能以受妒 曲端拿着马鞭,有节奏地敲击着自己大腿外侧,沉思良久,猛然大模大样地笑道“王部将指挥有方,大宋将士浴血奋战,竟然立下如此奇功!某回去,定要为你们请功!你怎么的也得策勋一转吧?这次九部损失也颇为惨重,你放心,某补你兵员,补你器械甲杖!” 王进叉手行礼,道“多谢曲副将照拂!卑职升迁与否无所谓、赏赐与否无所谓。此次战死战伤的士卒众多,恳请将官对他们多加抚恤!” 曲端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忽然对王进招招手,有些神秘地道“王部将,你随某来,有要事相商。” 王进有些错愕,怔了一怔,赶紧跟上曲端的脚步。 两人一前一后,行到偏僻处,曲端转过身来,忽然板着脸道“王部将此战,本是大功一件。可那立下奇功的程风并非军中之人,若为朝廷所知军中人员混杂,恐责吾等军纪不严、治军不力。战情如实报上去,你这功过就要相抵了!” 王进不动神色,淡淡地道“无妨,有甚过错,卑职担着便是。” 曲端见了王进这态度,有些不满意地道“你这是什么村话?!咱们在边关,拎着脑袋干着刀口舔血的勾当,不就是为了搏个好出身?!” 他神色忽然一缓,一副推心置腹的模样,道“某倒想出个法子,既成就了你,也成全了某,两全其美。” “卑职愚笨,还请将官示下。”王进看着曲端智珠在握、自以为是的样子,心中暗忖,“这厮的葫芦里究竟想卖什么药?” 曲端笑道“程风的身份是民,担不得这份奇功,咱们换个人便是。某的亲兵侍卫统领伍杰跟了某许久,正想要为他外放个差遣。若是由他来担这份功劳,某看是恰到好处!” 王进嗫嚅着,想要为程风解释解释,却一时找不到好的说辞。 曲端瞧他踌躇欲言的模样,紧接着不容置疑地道“程风既然是你的表弟,这事自然你能做主。他一介白丁而已,多赏点银钱,谅他欢天喜地地受了。 这事不是和你商量,而是告知与你!你且记住,这番押送物资去萧关,伍杰在场便是!” 说完,竟不给王进说话机会,转身便走了。 曲端走回阵前,想找种鱼儿说说话,却见她正与程风两人并肩徐来,言笑晏晏,不悦之意顿时浮上心头。 他少年得志、自视甚高,见种鱼儿对自己的到来并不太在意,自然不愿再上前攀谈。 他立即转身上马,狠狠一打鞭,朝大部队方面驰去,驰了几步,他那张冷若冰霜的脸忽然松弛下来,心中突然觉得释然好笑,“自己真是昏了头!一个籍籍无名的乡下小子,自己跟他计较些什么?” 有着大军接应,王进所部顺利地返回荡羌寨,一路无事。 曲端与种鱼儿是相熟的,一回到寨里,他便提出亲自送种鱼儿回怀德军的治所平夏城。 怎奈种鱼儿觉得程风有趣儿,天天缠着程风说话逗乐,依旧不愿回家。 这下让曲端大为头疼,宋夏两国关系日益紧张,荡羌寨又属于前线,安全情况堪忧,若种鱼儿有个闪失,实在不好交差。 此外,还有一层意思他不好向外人吐露半分,在他潜意识里并不愿意看见种鱼儿和别的男子过多的亲近。 家道中落的人情冷暖,家父早逝的痛苦仇恨,淬火着他那颗早熟的心,在他的计划里,种鱼儿是他进一步攀附西北种家的绝佳机会。 现在鱼儿还小,打算只待她十五加笄,到了可以嫁人的年纪,便上门提亲。 他自信凭自己的玉树英姿、文韬武略和与种师道的师徒渊源,成为种家的女婿还是绰绰有余的。 对于种鱼儿,他志在必得,巴不得这千金小娘子天天关在府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等到成熟时任凭自己采撷,所以天天不厌其烦地催促种鱼儿回家。 这不,今日一大早,曲端又来到种鱼儿住所,打算再好好劝劝这不令人省心的小妮子。 荡羌寨比不得大城大阜,唯一几家客栈陈设粗鄙、条件简陋,曲端只好将种鱼儿安排在自己的监押府上。 说府是好听点,实际上也就是座三进的院子,种鱼儿住在最里的后罩房。 种鱼儿早就缠着让程风带他去附近的南山去冬猎,只是程风肩上箭伤一直未好,只好一直盼着等着。 好不容易看他胳臂活动自如了,昨日便和他约好,今日一块去附近山中打猎。 种鱼儿此时已穿戴整齐,坐在桌边边吸溜着面条,边美滋滋地幻想着打只狐狸,做顶漂亮的皮帽回到家里炫耀。 一听敲门声,心中一喜,以为是程风来找她,将桌上的马鞭一抄,急匆匆地跑过去开门。 打开门一看却是曲端,便知他又来软磨硬泡、连唬带吓地赶自己回家,心中一沉,失望之意溢于脸上,“怎么是你啊?!”撅着小嘴,扭脸不看他。 曲端见了,只当她是小孩子心气,毫不为忤,赔笑道“鱼儿妹妹,大早上就来烦你了,你别见怪,刚刚收到线报,夏人马上要围攻荡羌寨了,我这里城小池浅,实在是太危险了,赶紧送你回平夏城吧!” “哼哼!我知道你就是胆儿虚,我不怕,有程风哥哥在呢!三千‘铁鹞子’不也被他打败了吗?我看你这个荡羌寨寨主啊,不如让给他得了!”说完,种鱼儿两眼朝天望着,扬着小巧的下巴。 “程风!程风!天天嘴巴上就挂着程风那厮的贱名!”曲端一听,强压着心中的怒火,耐心地辩解道 “鱼儿妹妹!你不懂行军打仗的事儿,程风那天干的事儿我都了解,他那是兵行险着。他把将旗倒了,若夏军敌将不上当,那后果就是兵溃如山倒!” 他见种鱼儿没吱声,以为她听进去自己话了,想转移下话题,缓和下气氛,瞥见她手里拿着马鞭,问道“呦!鱼儿妹妹这是打算去哪玩儿?今天天儿真不错,我推开手里一切事儿,陪着你去四周逛逛。” 种鱼儿没好气地道“您曲将官军务繁忙,就不劳您大驾了!我和程风哥哥约好去南山打猎。” 曲端心中又气又妒“怎么又是程风?!这家伙怎么无处不在?!种鱼儿正是情窦初开、懵懵懂懂的年龄,莫被这油嘴滑舌的家伙迷了心窍!” 千不该万不该,正在这时,程风这家伙的身影出现在门口,脸上挂着浅笑,手里还拎着一包吃食。 第八十章 事情闹大了 种鱼儿见了程风的身影,一脸欣喜,曲端却是恼怒异常,板着脸喝问道“你是谁?怎么闯到本将府上了?” 程风听了一头雾水,这位爷咋的了?失心疯了?!不是前段时间刚刚见过自己了吗?怎么就不认识自己了?! 没办法,谁叫人家是官儿呢!他只好无奈地拱手行礼,道“小民程风,见过曲监押!今日是奉种小娘子之命,前来陪她去南山打猎。” 经与“铁鹞子”一场硬仗,加之那天参战的士卒们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添油加醋般地对他夸大吹嘘。 没几天日子,程风已是荡羌寨人人夸口称赞的好汉,寨里上上下下都已认识他,因为那一支逆转生死的标枪,还偷偷给他取了个外号叫“程一枪”。 曲府守门的士卒也不例外,他见“程一枪”与种鱼儿相熟,又是部将王礼佛的表弟,便放他入府,哪知道会引起这场不快。 曲端伸出手指,指着程风鼻子厉声道“你大好年纪,自来我寨上,不从军不读书、不耕种不经商,天天游手好闲、不事生产。 更常与士卒聚众饮酒、呼啸酒肆、败坏军纪。我朝即将与夏国开战,你这种闲杂人等不宜在此久留!速速离去!” 程风还未开腔,种鱼儿先着恼了,她气得满脸通红,大声地道“你欺人太甚!你以为这荡羌寨是什么风水宝地、金山银窝?我们非赖在这不走?走!我们现在就回平夏城去!” 说完,种鱼儿拽着程风的胳膊就往外走。 曲端忙上前拦着,急道“哎哎哎,我的鱼儿!我让他走,没说赶你走啊?你生哪门子气?!” 种鱼儿翻了他一白眼,气鼓鼓地道“你天天过来磨磨唧唧,吹胡子瞪眼的,不就想让我回平夏城吗?监押大官人的话我怎敢不听?现在我就走!” 曲端急得有些语无伦次了,指着她拉着程风衣袖的手道“你我你走是可以,怎么拉着他一起走?唉!这成何体统?!” “我让他送我回家,出了荡羌寨你管得着吗?”种鱼儿一脸鄙夷。 曲端出离愤怒,心痛欲绝,指着程风,对种鱼儿厉声质问“他?!他是你何人?” 程风神色不动,心中有些不爽,“哎呀妈呀!怎么感觉自己躺枪呢?!敢情这姓曲的小子把我当情敌了?吃醋的男人太可怕了!” 他又看看种鱼儿,那还未发育完全的小萝莉,暗自摇了摇头,“这不是我的菜啊!神仙打架、百姓遭殃,这个锅我可不想背……” 种鱼儿尖尖的下巴一翘,高举着手,踮着脚尖拍了拍程风的脑袋,向曲端傲然一笑,道“这是救过我的大英雄!打败三千‘铁鹞子’的大英雄!谁要想欺负我,他会第一时间冲上去护卫我!” “我去!这话是夸我吗?怎么感觉怪怪的,好像她养的大萌宠似的,让咬谁,扑上去咬谁……”程风躲闪着她的手,一脸古怪。 “好!好!好!他是你心中的大英雄是吧?那我今天就和他较量一番,看看究竟谁是真正的英雄!” 曲端对于程风浪得虚名一事一直忿忿不平,此时眼里带着妒火,一心想要在种鱼儿面前找回颜面。 他将脖子下的系绳一拉,肩头一抖,将披风抖落在地,怨毒地盯着程风,一扬下巴,挑衅地问道“会射箭吗?” 程风诚恳地摇了摇头,“这个…挺难的…在下真不会…” 曲端不屑地笑了笑,目中射出精光,森然问道“会上马冲阵厮杀吗?可有擅用的长兵刃?咱们马上走几个回合?” 继续摇了摇头,“额,在下马术不精,也使不动什么长枪大戟…” 曲端不禁哑然失笑,对种鱼儿奚落道“这就是你所说的大英雄?!” 种鱼儿也不仅语塞,她与程风相处时间不长,哪知道程风这也不会哪也不会,她也有些后悔,好像自己吹捧程风吹过了。 曲端的目光瞥见了程风的库克锐弯刀,顿时来了精神,笑道“哟!看你腰间佩着短刀,看来会使短兵刃吧?要不比划比划这个?” 程风拱了拱手,道“曲监押,刀枪无眼,无论伤着谁都不好,还是不要动兵刃了。” “屁!”曲端嗤笑一声,他自以为捕捉到了程风转瞬之间的心虚,“嘴上说得好听,我看你是胆儿虚吧?还怕伤了本将?你做梦去吧!” 程风神色依旧不动,他不想与曲端发生冲突,自己孑然一身无所谓,但那样的话会给王进带来麻烦。 曲端眼珠一转,不依不饶地道“你有手有脚的,拳脚你总会吧?打几拳踢几脚不会要人性命,这个你不可再推辞了!” 种鱼儿心里顿时咯噔一下,冲上前去,边将程风拉到一边去,边对曲端强笑道“算了,算了,今天咱们不比了!我还要赶着去打猎去呢!” 她此时对程风也没了信心,觉得他好像是个除了身手敏捷些啥也不会的白徒,曲端又是天天打熬力气的武将,两人较量,她担心程风会吃了大亏。 “哈哈!这个胆小如鼠的东西!连弓都不会射,还陪你去打猎?开玩笑吧?!今天不分个高下,谁都不能走!” 曲端见程风躲躲闪闪,自以为胜券在握,更加不肯将其轻易放过,他一手将种鱼儿拨拉开,逼近了程风,紧盯着他的眼睛,鼻尖对着鼻尖,盛气凌人、咄咄逼人。 要说平日里,曲端是不敢对种鱼儿如此无礼的,可他今日却是怒气上头,红了眼睛,所以才不管不顾起来。 程风见娇小的种鱼儿被推个趔趄,心中顿时燃起一阵怒火,他最看不惯欺负女人的渣男了,前世见一个打一个,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淡淡地吐出一句话“在下不才,拳脚略知一二。” “好!”曲端咆哮一声,程风平静的态度更加激起他的愤怒。 曲端挺起结实的胸膛向程风撞去,两人各退了几步,随即他一拳直捣程风面门。 种鱼儿忍不住惊呼一声,她心里顿时后悔不已,“这程风跟杀人如麻的曲端相比,哪算懂什么拳脚功夫,糟了,这下完了!要出人命了!” 她一时眉心不由沁出了细汗,双手攥得紧紧的,死死盯着程风,心里为他捏了一把汗。 第八十一章 男儿的拳头男儿的酒 曲端本来擅长的是腿法,只是他看着程风那张英俊的脸越想越生气,恨不得一拳过去,将其打得鼻歪眼斜、七窍流血,所以一出手,便是一记重拳扑面而去。 程风不躲不闪,硬碰硬地一拳迎了上去,“砰!”两拳相交,发出沉闷的响声! 他恼其无礼,所以打法极其彪悍,这一招完全出乎曲端意外,感觉他与之前那个谦和的小子完全判若两人。 “啊呀!”曲端疼得倒吸一口冷气!他没想到,程风的拳头坚硬如铁,是这等厉害!自己一拳打过去,犹如打到一块铁板上。 其实,程风对此也没有料到,他没事便练习的殷烈天所传授的鹰爪功内功,对于手劲和拳头的硬度有如此精进的作用! 首招受挫,曲端心有不甘,一拳收回,紧跟着便是连环腾起两脚,踹向程风的胸口,左脚为虚,右脚为实。 程风依旧是以拙降巧,端直的一拳捶向曲端的右脚脚板心。 曲端疼得龇牙咧嘴,条件反射般要收脚回去,程风却一把将其牢牢抓住,向门外推去。 他挥舞着双手,却够不着程风,为了保持身体重心,只好单脚向门外跳去,蹦蹦哒哒,眼看着就要撞到门槛。 也难为曲端,他不知哪里来的气力,竟然单脚跳了过去。 他左脚刚一落地,程风一使坏,便将他的右脚往回一拽。 “咔嚓!”曲端两腿分开,跨在门槛上来了个完美的劈叉,剧烈的疼痛令他面孔扭曲、吼叫连连。 程风潇洒地一收手,抱拳道“承让!” 屋里的响动惊动了外面的亲卫,一群人持枪挎刀地跑了进来,看见眼前的一幕都呆住了。 领头的正是伍杰,他忙将曲端扶了起来,关切地问道“将官,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程风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淡淡地道“没事,刚才他步子太大,扯到蛋了” 曲端忍着胯间的剧痛,咬牙切齿地道“你我上马一战!今日分出生死来!” “我说了我不会” 曲端顿时石化,刹那间竟然无言以对,瞧那程风振振有词,一脸无辜的模样,仿佛是自己欺负了他似的。 种鱼儿终于从震惊中反应过来,见伍杰等人面色不善,一把扯过程风,拉着他奔了出去。 曲端还在怀疑人生之中,眼睁睁地看着种鱼儿和程风走出大门。 奉命保护种鱼儿的那两位士兵忙不迭地收拾包裹,三步并作两步地赶了上去。 种鱼儿见程风赢了,乐不可支,追在他身边道“哎哎哎!看不出来啊!你有两下子啊!怎么之前说什么都不会?” “那些我真得不会” 种鱼儿瞧着他人畜无害的微笑,忽然觉得他好像不是个老实人。 程风寻到王进,将刚刚发生的事情简单跟他讲述了,拱手道“这曲端虽是年轻有为,但有些刚愎自用、恃才傲物,欠缺大将风度、容人之量。如今我开罪了他,强留在此处,会连累王兄,不如就此别过,我先送种鱼儿回到平夏城,再做打算。” 王进听了先是一惊,后是惋惜不已,无可奈何地道“原本打算给程弟寻条进身之道,谁料狐狸没打着,反惹一身骚,平白无故地恶了曲监押。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曲端不可能一直待在三将,你且先去延安府在我老母亲住一阵子,等风头过来再回来。” 程风摇了摇头,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我是自由身,偌大个天下,我多走走看看也是好的。西军的将领若净是曲端这等货色,那就没救了。” 王进只得有些遗憾地道“也罢也罢,程弟本事出众,到哪里都会有个好的出身!” 程风随后又与韩世忠等人告别,众人昨日与他还一起饮酒作乐,此时突然分别,心中依依不舍,这些杀人不眨眼、见惯了生死的汉子都红了眼圈。 程风拍拍韩世忠的肩膀,看着这未来位居三公、追封为王的猛人道“泼韩五,你记住了,苟富贵、勿相忘,以后当大官了别忘了我!”众人哄然大笑,以为程风又在调侃韩五,气氛活跃了些。 程风要离去的消息不胫而走,九部的士卒们纷纷赶了过来。 在他们眼里,“程一枪”与他们一起血战“铁鹞子”,同生死、共命运,还救了他们的性命,他们自觉不自觉地都把程风当作九部的重要一员,以为程风回来后会受赏入伍,没想到这么快会离开荡羌寨。 有情深义重者,发起众人凑钱买了数十坛酒,带着数百只酒碗,用三辆太平车给推了过来。 此时此刻,西北的汉子没有过多的言语,在他们的心目中,酒是最好的表达方式! 种鱼儿是西北女儿,见了眼前这一幕,不由为程风感到高兴和自豪,能得到这些军汉们发自肺腑的认可,证明他是个有真本事的人! 数百只粗陶大碗依次传递到每个人的手中,苦中带酸的粗制村酿,饱含着对程风的情意,咕噜咕噜地注入每只碗里。 程风见状,心中感动万分。男人与男人之间建立最真挚的情谊,靠的不是言语的吹捧,也不是利益的勾连,而是共同面对生死的考验。 他没有打算将曲端逼他离开的事说出来,如果公之于众,把事情闹大,不仅于事无补,还会给这些兄弟带来麻烦。 想到此,他端起一只酒碗,双手举起,眼中噙着泪,环视众人道“承蒙各位厚爱,看得起程某,程某感激不尽,这段日子里,有幸与各位同仇敌忾、浴血奋战、共历生死。 今日各位前来相送,这般深情厚谊,程某刻骨铭心、永世难忘。只是如此兴师动众,恐动摇军心、有违军纪,千言万语都在酒中,干了这杯酒,我们就此别过!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有缘我们还会再相见!” 说罢,程风一仰脖“咕噜咕噜”将一碗酒饮尽,正想顺手把碗摔了,这气势就出来了! 可突然想起这不是拍电视剧,不能随便砸人家店家的碗,只得乖乖地将碗放了下来。 韩世忠等人带着九部的士卒纷纷举杯,将杯中酒干尽。 说来奇怪,原本好好的天气,突然变了脸,一时间彤云密布、寒风瑟瑟,天阴沉沉下来,不多会儿,一片片柳絮般的小雪在空中肆意飘荡下来,更加增添了几分离别哀愁。 种鱼儿在一旁俯到程风的耳边,悄悄地问“下雪了,咱们还走吗?” 程风横了她一眼,低声道“此时不走,等着明天再这样喝一次吗?” 程风翻身上马,向众人微一拱手,便拨转马头向南行去。 韩世忠等人立在原地,目送程风一行离去,风雪交加,很快便湮没了人影,独留下白茫茫的世界和嘶吼的风声。 第八十二章 夜归种府 谁也没有注意,在荡羌寨的一座箭塔上,曲端独自一人,长身而立,一袭披风被寒风吹得猎猎作响。 他身穿戎服,一手扶着木质栏杆,一手紧握着悬挂在腰间的腰刀刀把,握着刀把的手因用力过猛,指关节变得灰白。 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呈铁青色,薄薄的嘴唇紧抿着,细长的凤眼微咪着,冷峻的目光望着山下送别的队伍,眼里迸射出嫉恨的火花,心中恨恨地道 “装腔作势的泼皮闲汉!幸好滚蛋了!不然,荡羌寨岂不是要被这厮闹翻天了?!”突然,胯间一阵隐痛传来,他不由皱了皱眉头。 荡羌寨离怀德军并不远,程风一行夹风裹雪行了大半日,便赶到了怀德军的治所平夏城,到城下时已是夜间。 平夏城,地处夏军出没要地,东带兴灵,西趣天都,濒临葫芦河。 宋哲宗绍圣四年,章楶知渭州时,帅熙河、秦风、环庆、泾原四路之师,在葫芦河川的须弥山沟口突击二十二天修筑而成。 宋微宗大观二年,宋展筑平夏城作怀德军,知军种师道在原来的基础上扩大了城址。 中咀梁、张家山两山对峙、葫芦河一河绕城,恰如一道铁闸锁住了夏人南出萧关,沿葫芦河谷直趋长安的咽喉,是北宋西部边陲极为重要的要塞。 种鱼儿生性活泼,在平夏城又待了五、六年,熟门熟路,守城的士兵均认得她,一见种家小娘子叫门,赶紧开门让程风一行进城。 平夏城分内外城,城墙以黄土夯筑,外城长宽不到两里,内城长宽一里,内外城之间距离不大,众人很快就到了怀德军府衙,种鱼儿一家就住在府衙的三堂后院。 程风见种鱼儿到了家门口,便勒住马头,笑道“种小娘子,你既已安全到家,我的任务便已完成,就不再叨扰了!咱们就此一别!” 种鱼儿一听,忙跳下马来,拽住程风的马缰,急道“哎哎哎,你别走啊!你这人!这大晚上的客栈都关门了,上我家歇息一晚上吧。” 程风狐疑的目光望向身边的那两位护卫兵丁,其中一人笑道“种哥儿,小娘子说的是!咱们这平夏城地处西北苦寒之地,不比中原的大城,商肆客店都关门得早,这会儿恐怕真是找不到歇脚的地儿。” 程风只得将信将疑地跟着种鱼儿进了种府。 种鱼儿一进家门,边在府中跳跃穿梭,边大声嚷嚷道“饿死了!饿死了!我要吃好的!” 几个管家、婢女闻声忙跑出来,嘘寒问暖、接应行李,伺候着她更衣换鞋。 不多时,几个热菜便端上桌来,其中竟然还有条大鲤鱼,这在西北的饭桌上还真不多见。 种鱼儿拉着程风一同坐下,美滋滋地道“你真有口福,这黄河大鲤鱼也只有大冷天才吃得到,天热了,从兰州运到咱们这都腐掉了,赶紧吃吧。”说完夹了一大筷子鱼肉放到程风碗里。 程风调侃道“没关系,你若想吃,可以在地里种点小鱼啊。” 种鱼儿见他又拿自己名字开涮,两只长眼毛的大眼睛一瞪,小巧的鼻子一皱,做出佯装生气的鬼脸,娇嗔道“种你个大头鬼!你要走了就没人陪我玩了!先把你种地里去,另长出一个程风来,再放你走!” 两人正嬉笑斗嘴之际,一阵威严却又不失慈祥的声音传来“原来是鱼儿回来了啊!怪不得这大晚上的还这么热闹!” 程风抬头一看,一个年逾花甲的老人正走了进来,身形削瘦,头戴东坡巾、身着一领石青色长褙子,精神健旺、须发斑白,颇有大儒风范,笑眯眯地看着自己和种鱼儿。 出于礼节,程风赶紧起身站了起来,毕恭毕敬地行了一礼。 种鱼儿跑上前去,双手抱着老人的胳膊,撒娇道“阿翁!鱼儿好想你啊!” 程风闻言大吃一惊,眼前这老头就是后人称赞为“知兵有谋却敌虏”的宋代名将种师道? 远非自己想象中威猛强健、老当益壮的形象,而更像个饱读诗书的老夫子。 种师道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地在种鱼儿鼻梁上一刮“说瞎话!想阿翁怎么不早点回家?!对了,这位客人是?”他转身看向程风,目光炯炯有神。 种鱼儿忙将与程风一路行来的事情告诉了种师道,讲到血战“铁鹞子”惊心动魄处,一时间手舞足蹈、眉飞色舞,讲到张一目拒绝他们入关时,不免添油加醋、添枝加叶,想借机参他一本。 种师道听完后,呵呵一笑,怜爱地拍拍种鱼儿的脑袋,“你呀!你这个小鬼头! 你说的事我都知道了,张一目历来持重、从不妄动,要不老夫也不会把守卫萧关的重担交给他呀! 只是他审时度势、灵活应变方面还有所欠缺,当时若能派出一队骑兵前去策应一下王礼佛部更为好一些,不过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不可过于苛责。” 说完,他转向程风,一脸讶然,颇有兴趣地上下打量一番,问道“你就是程风?!” 程风点点头,再次拱手作揖,肃然道“小可程风,拜见种相公!久仰种公大名,今日亲见,三生有幸!” 种师道深揖还礼,“我这孙女,从小顽劣胡闹、不服约束,好汉在乱军之中舍身救她性命,师道感激不尽!” 程风吓了一跳,赶紧上前两步,将他扶起“不敢当!不敢当!种相公言重了!鱼儿不仅天真烂漫、聪慧过人,而且临危不惧、镇定自若,不愧为将门虎女!” 种鱼儿在一旁听见程风夸她,开怀大笑,乐不可支,种师道瞪了她一眼,“鱼儿,女儿家!矜持点!” 说完,他对程风展颜笑道“好汉子!你用过晚膳,咱们爷俩聊聊!” 程风拿起一个馒头,三下五除二塞进嘴里,摸摸嘴巴,忙不迭地道“我吃饱了!种公的教诲,胜过山珍海味!我等不及了!” 种师道和种鱼儿在一旁看了大笑,种鱼儿揶揄道“看不出来你也是个马屁精!” 第八十三章 师承?文章?兵法? 程风此举并不是做作,后世对种师道评价甚高,可以用大忠大智大勇来称赞。 他对朝廷忠贞不二,以逾古稀之年,西击西夏,北抗辽金,奉诏率军勤王,更难得的是他眼光毒辣,思路敏捷,对战场形势往往判断精准,当击则进、当防则守、拿捏得当,是不世出的军事天才。 只可惜他的种种建议,不被主政者采纳,即便宋钦宗时被授为检校少傅、同知枢密院京畿、河北、河东宣抚使,统率各路勤王大军,也是时用时弃,用时视若珍宝,弃时鄙之如履。 只能说,从宋徽宗赵佶开始,赵家这几任皇帝都不行。 程风来到宋朝后,并不因为有现代人的知识优势而自视过高,他深知现实的环境是复杂的,远不如后人看起来那么简单,历史上能够留名的大人物必有过人之处。 所以对于种师道这种大牛,他自然不愿放过请教交流的机会。 程风跟着种师道走到后堂,只见墙壁上挂了一大张秦风路的地图,地图下有张枣木大案,案上书信堆积如山,案边一支细长的白烛摇曳着光芒,一个铜炉里炭火正旺,给堂中增添了不少温暖。 堂内站了一高大男子,面白微髯、一袭青衣,手里拿着几封书信,似乎正在等着种师道。 种师道笑眯眯地问道“浩儿,怎么不去看看鱼儿啊?小妮子一去好几天,你不想她?” 那男子面露怒色,恨恨地道“孩儿管教不严,竟然养出如此一个顽劣不堪的女儿,见了就生气,还不如不见好!” “哎!我种家的子孙还是胆子大点好,若都像你们兄弟俩安分守己,循规蹈矩,也成不了什么大气候!” 种师道有两子,长子种浩、次子种溪,两人才学不甚出众、带兵打仗也差点事,所以两人官职并不高。 种浩以荫补任了个从九品的文散官迪功郎,在种师道身边帮忙处理文书、办理杂事。 种溪则走的武官路线,任从八品的秉义郎、閤门祗侯,他所在的閤门司,掌朝参、朝贺、上殿、到班、上官等仪范,是个负责官员朝参、宴饮、礼仪等事宜的清要衙门。 眼前这位男子正是种师道的长子种浩,种鱼儿的父亲。 程风从两人的对话中,也将他的身份猜出个八九不离十。 种浩受到父亲奚落,也不敢再就此事多言语,转而说起正事来,举着那几封书信道“邻近傍晚,各地军营又送来几封函件。” 种师道边朝桌边踱去,边问道“有甚重要的吗?” 程风见两人说起军务,自己不便站在一旁,便识趣地退到屋外,在门口等候。 “除了几封请粮请饷、修补寨墙的日常请示外,第三将报来一份捷报!五百禁军加上两百多厢军击退了三千‘铁鹞子’的围攻,击毙对方行将隈才思忠!” 此战规模虽不大,毕竟是以弱胜强,还击杀了敌军将领,所以种浩说起来,一脸兴奋。 种师道一脸平静,语气有些淡,“哦!知道了!” 种浩有些疑惑地看了看种师道,接着道“第三将为参与此战的九部部将王礼佛、承信郎伍杰请功,尤其是伍杰,此战殊勇,用短矛掷杀敌将,曲端荐其为八部部将。” 种师道闻言,怔了怔,略一思忖,道“此件先搁下,明日再处理。我与门外那位小兄弟说会闲话,你也一块听一听吧。” “那人是谁?” “送鱼儿回来的一位小兄弟,叫程风。”说着,种师道从案上拿起两页纸来,笑道“萧关的张一目是我的老部下了。昨日专门给我来信,也说了前几日‘铁鹞子’围攻王礼佛部发生的事情。 但与三将的战报有所不同,他说设计杀死敌酋的,正是这程风,九部部将王礼佛的表弟,尚未从军。他在信中特地说程风有胆有识、重情义、明是非,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值得礼遇延揽、委以重任。 孰是孰非,我现在也糊涂了。不过,鱼儿的一番话倒是与张一目信中所说的大体一致。” 种浩一脸难以置信,冷冷地道“哼!鱼儿一个小孩子,她说的话能信吗?恐怕鱼儿被此人哄骗了吧?一个从未上过战场的白徒子,能有这本事杀了‘铁鹞子’一个正将?! 说来鬼才相信!就算经过训练的新兵,初次上阵厮杀,碰上的还是夏军精锐,不吓得尿裤子就不错了!” “所以,我想把他叫进来亲自问问,是非黑白一问便知,你也一块听听吧。” 种浩不屑地点点头,冲门外喊道“兀那姓程的小子,进来吧!种相公有话问你。” 程风心中一沉,“听锣听声,听话听音。怎么?感觉画风突变啊!这种鱼儿的父亲似乎对我没什么好感” 他整了整衣衫,推门而进,不亢不卑、神情自若,一副沉稳的模样。 种师道不满地瞪了种浩一眼,对闻声而进的程风笑道“小兄弟,多谢你救了咱家鱼儿。这位是我家大郎种浩,鱼儿的父亲。都是家里人,随便聊聊。” 程风恭敬地向种浩行礼,“晚辈见过种官人。” 种浩敷衍地一回礼,心中却是暗道“此子倒是见过世面的人,一般的后生,初见了父亲莫不是诚惶诚恐,举止无措,如今却不见他一丝慌乱。此人若非大贤,便是大奸!” 种师道呵呵一笑,问道“小兄弟,不知道你师承何门?文章、武艺有何所长?可懂兵法?” “什么鬼?!师承?文章?兵法?”程风一听,有些头大,“陆军学院的苍教授是我的授业老师,但好像不能说啊,说了也没人认识 唐诗宋词能背一些,但那些引经据典、起承转合的八股文记得不多,也不会作,就别献丑了。 步兵班排连进攻战术算兵法吗?算了,不可说、不可说,说了这俩老家伙也听不懂。” 他略一沉吟,拱手道“小可自幼跟随父母闯荡外番经商,见识有一些,但学识浅薄,并未拜师学习。字认得些,作锦绣文章倒是有些困难。 兵法嘛,没有接触过。前阵子跟随表哥在军中待了一段时间,略知旗帜阵型,刀法有所长进。” 种浩忍不住噗嗤一笑,心中鄙夷地道“这不就是一乡野村夫吗?可能有把子砍柴的力气,仅此而已。父亲还真把他当会事!礼贤下士也不是这个礼贤法!” 第八十四章 赢得一时一地 种师道听了,也不禁皱了皱眉,他以文官出身,以文驭武,治军数十年,对于将领的文才还是相当看重的。 在他看来,没有点文化底子,难以做到识人善任、运筹帷幄,而且也难以得到朝廷的信任,在军中做到统帅的位置。 赵宋朝廷一向对武将不太放心,经常是用文官统军、用宦官监军,武将不过是时用时弃的夜壶,上升空间有限。 种师道语重心长地对他道“我本学文,初任推官、通判等文职,因是将门之后,后改授武职。出文入武一番,深觉知书达礼、通晓韬略,对于起拔于军中、建功于边关至关重要。 三国时,东吴有个将领叫吕蒙,吴主孙权曾劝他,‘卿今当涂掌事,不可不学!’蒙以军中事务繁多为由,推辞没时间看书。 孙权却说,‘卿言多务,孰若孤?孤常读书,自以为大有所益。’吕蒙听了,没有话说,方才开始就学。 后来鲁肃过寻阳,与蒙论议军国大事,大叹‘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由此可见,欲从军为将者,学与不学、学多学少,大不一样。你还年轻,还来得及,多读经史,大有裨益,切记不可荒废了光阴。” 程风想都不想,脱口而出“学生以为相公此言欠妥当,科举诗文怡人性情,但非实学,无益于治国防边。” 种浩见他直言不讳,顿时心中不悦,双眸瞪着他,面有愠色地道“你一介草民,不知轻重、口出狂言,你知道些什么?” 种师道一摆手,淡淡地道“让他说下去。”他自认为自己所言正确无误,对程风的说法并不认同,只是好奇这小子接下去怎么自圆其说。若只是一味奇谈怪论、哗众取宠,那就恭送他走人了。 程风一脸镇定地侃侃而谈“盛世兴文学,乱世唤武夫。文武之道,阴阳相济,对于安邦定国来说缺一不可,但不同时期必须有轻重缓急之分。 宋之国祚传之于唐。太祖皇帝起于行伍,深痛唐末以来的藩镇割据、节度自重之患,所以朝廷各项制度都是重文轻武、以文制武,此道传承已逾百年。 世易时移,到如今已是矫枉过正,朝廷理应大力弘扬武道、尚武崇力,去奴性育血性、扫怯意鼓胆气,励精图治、兴军强军!而且,此事已是火烧眉毛、迫在眉睫!” “哼哼!”种浩仿佛抓住了程风的小辫子,跳将起来,厉声喝道“你说这话究竟什么意思?!难道现在不是海清河晏、四海承平的太平盛世?难道现在是兵荒马乱、烽火连天的乱世?” 说完,他向天一拱手,义愤激昂地道“文武相制、内外相维、上下相轧,此乃祖宗之法、治国理事之圭臬。太祖皇帝定祸乱以取天下,所创法度,子孙若能谨守,虽百世可也克臻至治。岂能容你妄加评论?!” 种师道也是一呆,显然程风这话有些大逆不道!传出去恐怕是作死的大罪!好久没见过这样胆大包天、恣意妄言的年轻人了! 想当年自己也是意气风发、口无遮拦,当然也是因此吃了大亏!在原州通判、提举秦凤常平的任上,因为议论役法忤了蔡京旨意,改任庄宅使、知德顺军,随即又以“诋毁先烈“之名,将自己罢官,列入“党籍“。 自己被摒废十年后,如今才以武功大夫、忠州刺史、泾原都钤辖身份知怀德军。唉!人生能有多少个十年?!祸从口出、至刚易折,多少年轻人不懂这个道理啊! 他正要打算点拨提醒程风几句,却听程风冷笑一声,高声道“盛世?!真真好笑!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祸事不远、国将不国,而庙堂之上文恬武嬉、浑然不觉!” 他听了,也不由有些愠怒,这年轻人口气好大啊!什么“大厦将倾”、“国将不国”、“文恬武嬉”,太夸大其词了吧! 他压抑住心中的不快,淡淡地道“这些话从何说起?如今我朝拓边西北,进展顺利,收青唐之地,围横山之险,夏国节节败退,灭国之期可待!” 程风凭借对历史走向的了解,想都不想,张口就答“说句不恭的话,大宋拓边西北赢得一时一地,输却一世一国!” 种浩一听急了,走上前去,焦急地劝阻道“爹爹,这人就是个疯子!你还和他掰扯些什么啊?他所说的这些大逆不道的话,若传了出去,恐怕咱家都要受牵连啊!” “哼!此话怎讲?愿闻其详!”种师道将种浩一手推开,浓眉一挑,双眼闪过一抹狠厉的精光,紧盯着程风。 程风见种师道好像已经动了怒,知道自己的话有些惊世骇俗了,但现在是有进无退,便硬着头皮道 “夏国人少国弱,与大宋连年交战,虽时有胜绩,但频扰民众,大损国力。近二十年来,屡攻平夏城不下,已显疲态。 今以大宋的实力,出兵夏国定有所斩获,但至多取得横山之地,再往西去,多为戈壁沙滩,银饷补给困难、粮草易匮乏,可以说越进越难、越战越险,甚至会陷入不毛、饷援两绝。 此时,若再欲犯险深入夏境,取凉州等水草肥沃之地,辽国绝不会袖手旁观,任凭大宋取得贺兰马场、练成优良马军,它必应夏国所请,进行干涉调停。 至此,大宋仅占夏国一域,难以亡夏国一国,且横山之地地瘠民贫、民风彪悍,得其地不可以耕,抚其民不可以守,得不偿失。此为赢一时一地。” 种师道和种浩呆住了,他们突然发现,程风所说的,还是很有道理,并不是没有可能。 横山之地好取,要想越过浩瀚沙海打下凉州却是难之又难。种师道是久经战阵的老将,他心里很明白,一般而言,若兴师十万,辎重兵占三分之一,可战之兵不过七万,而要供养这七万人,得用三十万人运送补给。 这三十万人要穿越沙漠去运粮,风寒干渴、道路艰险不说,还要提防夏军抄掠劫杀,可想而知,必将是挑夫死损逃散、大军势难行远。 种老爷子喃喃地道“圣上拓边西北,意在良马,以解决大宋缺马的窘况,如果如你所说,取不了凉州,那出兵的意义真不大。” 第八十五章 输却一世一国 种师道略一思忖,继而逼问“何为输却一世一国?” 程风完全不顾种家父子惊疑不定的目光,从容淡定地接着道“输却一世一国者可归结为内忧外患! 征伐夏国易惹内忧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拔坚者,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宋军强攻夏国城池,即便胜利,也得损兵折将。此外,征调兵马、筹集粮草、修造器械,劳民伤财、所费不菲。 此举损伤财力,朝廷不得不另行加赋征敛,民不堪命、激起民怨、动摇国本,届时恐有反叛蜂起。” 他顿了顿,面色沉重地道“更为危险的是外患!” 种师道不解地问道“你是说北辽吗?辽与宋结为兄弟之国,百年交好,恐无大碍。” 程风摇摇头,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螳螂不捕蝉,黄雀依旧可以两者通吃。 白山黑水之间,阿骨打继其兄为完颜部首领,因不堪其扰,举兵反辽,于去年九、十月间先后在宁江州、出河店大败辽兵。 如今聚兵满万、兵强马壮,从此将会日益壮大、一路南下,辽宋均不可敌,恐有亡国之患!” 种师道也只是从朝廷的邸报中得知完颜阿骨打兴兵抗辽之事,只知些片段,见程风竟然已经对此事了然于胸、剖玄析微,大觉不可思议。 他细细思索,感到程风的话有些耸人听闻,质问道“那完颜部半猎半农、散居山谷、尚未开化,今所率兵马刚过万,何以断言将取辽宋代之?” 的确,此时的女真族完颜部只是星星之火,没人能够想到他们十年内可以燃起燎原大火,别说种师道,任何一个人都难以接受程风的观点,种老爷子没把他当成疯子就不错了。 程风并不指望一下子就能让别人认可自己的预判,他相信不断发展的历史会印证自己所说的一切,他思忖片刻,缓缓答道 “阴山以北、燕山以东之地,地力薄弱、雨水不足,女真既事耕种,又以狩猎游牧为生,自幼能骑善射、忍饥耐渴、吃苦耐劳,熟悉潜伏、围猎、诱敌的伎俩,是天生的战士。 对他们来说,打仗与打猎无异、杀人与猎兽相同,只要有一完颜阿骨打这种强人捏合各部、登高而呼,便是景从云集,聚起一支强悍的军队。 反观我大宋,民以农耕为业,不习骑射,若要打造一只强军,需严加训练、勤加鞭策,士兵的体力才能由弱到强、战技才能由生疏到熟稔、军纪才能由松散到严明,费时费力费财颇多。由此,不战已先输人一筹。 更何况地愈西北、则马愈良,我大宋与汉唐相比,疆域缩小不少,今陇右、平凉、天水皆陷于夏国,已无良马来源,难以建立强大的骑兵。 宋军虽有重铠、强弩,但在平展之地,女真骑兵来去如风,百里之期不终日,千里之赴不隔旬,击首则应尾,备前则冲后,欲战则战、欲退则退、进退自如,对大宋的步兵有着巨大的优势。 兵家制胜莫如马,国恃马以为强,从这一点上,大宋再输一筹! 其三,大宋历来重文轻武,处处压制、防范武将,将“发兵之权”与“握兵之重”分离。 现枢密院有调兵之权,却不掌管军队;三衙掌管军队,却无调兵之权,遇有战事,由圣上临时选帅领兵出征,从而出现了‘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情况。 都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首先这‘知己’就出了问题,怎么可能打胜仗呢?这又是输了一筹。 请问种相公,大宋还有多少胜算?” 种师道闻言,身躯一震,双眸睁大,很是吃惊地看着程风。他从未听说过这样的议论,初一听只觉是天方夜谭,可细细一琢磨,却给人一种拨云见日、醍醐灌顶的感觉。 特别是程风所言的第三点,他老种带兵多年,体会颇深。 如今大宋的情况是,兵符出于枢密,而不得统其众,兵众隶于三衙,而不得专其制,分遣禁军轮番更戍各地,将所统无常兵,兵所从无常将。 这是祖宗之制,可防大将拥兵自重、尾大不掉,但的确导致了兵将之间不熟悉、指挥号令不畅通,限制了宋军战斗力发挥。 唯一不受此限制的地方便在西北,这些年,西军打出来不少胜仗都跟西军将领世代相承有关,这是大宋禁军仅存的能战之师。 此种弊端,也并非没有有识之士指出,只是在尊崇祖制、以文制武便是忠君爱国的基调下,没有人真正敢去触动、去变革。 但若程风所言为实,那大宋岂不是情如累卵之危、势如倒悬之急? 种师道不甘心,也不愿意事情已经发展到如此地步,他略一沉吟,提出疑问“你说的有几分道理,但这大辽起于草原契丹,军马众多、带甲百万、善于骑战,你怎么就认定辽国平定不了完颜部的叛乱呢?” 程风笑了笑,道“由俭入奢易,由奢返俭难。当初的契丹是聚马强兵、励精图治,现在的辽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辽天祚帝骄奢淫逸、为政苛暴、重用佞臣,沉溺于游猎,据说,去年金国叛辽,就是因为不堪辽国索要猎鹰海东青过甚。 耶律氏、萧氏两派贵族个个只为自己家族利益考虑,而没人想着国家安危存亡,因私废公、纷争不断、内乱不宁,导致废立阴谋频发、叛亡事件群起,辽国已是亡在旦夕。” 听完程风有条不紊的分析,种师道竟是呆住了,一脸的震惊,半晌回不过神来。 程风的观点高屋建瓴、一针见血,对于他而言,不啻平地一声惊雷,震得他心惊肉跳、毛骨悚然。 这程风究竟是何许人也?!为何对宋辽夏金四方局势了如指掌、如数家珍,对未来局势发展的判断有理有据、合情合理! 震惊之余,种师道觉得意犹未尽,此时不知不觉中蜡烛已燃尽熄灭,他忙唤仆从更换蜡烛,拉着程风又细细聊了一个时辰,方才罢休。 临别,种师道忽然大袖一展,毕恭毕敬地朝坐在椅子上的程风作揖行礼,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师道受益匪浅,小兄弟当受一拜!” 看着须发皆白的种老爷子,程风的屁股如同火烧一般,顿时跳将起来,将其扶住,连声道“我的相公爷!我的爷爷!使不得!使不得!您这是折煞小子!” 他脸上一热,觉得自己纯粹是占了穿越者的便宜,其实这不过是初中历史书上的知识,自己稍微一卖弄,竟然让种师道这等大牛人物如此拜服,好像有点不好意思哈 种浩也赶紧将自己父亲扶住,恶狠狠地瞪了程风一眼。 种师道却是一本正经地道“三人行,则必有我师。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小兄弟这方面的见识高于我,又有什么不可以坦然对之的呢?” 种浩又狠狠地瞪了程风一眼,心中郁闷不已“父亲是不是老糊涂了?小兄弟、小兄弟的叫唤,岂不是给我找了一野叔叔?羞煞人也!都怪鱼儿这小妮子,引出这怪厮来” 第八十六章 为万世开太平 种师道一晚上未睡踏实,早上起来便又差人请程风到后堂一叙。 程风到了后堂,见种老爷子眼圈发黑、面容憔悴,支着一只胳臂,坐在圈椅中发怔。 种师道一看程风来了,眼睛一亮,顿时起身,手抚案桌,目光灼灼,盯着他问“你,可有甚志向?” “我去!什么鬼?大早上一起来就问我长大了想干什么?这也是没谁了压力好大啊!我可以说想当接班人吗” 没办法,程风想了想,挑了个自觉b格比较高的答案,肃然道“好男儿在世,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这是有志男儿的最高境界,只是程风自觉文不通武不达,暂时寄情于山水、浪迹于江湖、济困于旅途,厚阅历、长本事,以求进身之道。” 种师道一听,一脸讶然,疑问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可是横渠先生的世传明言啊! 我幼年即拜他老人家为师,先生兼通儒、佛、道,讲学关中,创立‘关学’,为不世出的大儒!你也习过先生的学说?”他见程风说起自己恩师的学问,心中不由更拉近了些距离。 程风心道,“我只知道这句话是张载说的,敢情这老头子又被称为横渠先生?汗!他说过的话,自己只知道这一句。” 想到这,他脸上一红,道“惭愧,小可也只晓得只言片语,粗通大意!” 种师道抚髯笑道“满天星斗,你倒是取得最璀璨的那一颗!这句话气势磅礴、催人奋进、令人警醒!是横渠先生文章中最为精华的一句话。年轻人,你太过自谦了!起码有识文之明!” “小兄弟,昨晚我斟酌了一晚上,你勇智材艺、见识高远,可谓良将之材。 但你不懂兵法,今为偏裨尚可,他日为大将,不懂行军布阵难矣。我打算把种家兵法教授给你,你愿意学吗?” 程风不以为然地笑道“兵家之要,在于出奇,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让敌人摸不清头脑,才能取胜,按图纸列阵太死板了。” 种师道一听鼻子快气歪了,耐着性子道“你可知道授你种家兵法有多难得?!这兵法是用以指挥青涧军的,该军的部将均为种家子弟,旗帜号令、行军布阵与其他禁军不同,种家从来不传外姓人。 我惜你才干、敬你见识,方才破例!的确,有正无奇,虽整不烈,无以致胜,临阵用兵,不可生搬硬套阵图,但有奇无正,虽锐无恃,难以控御,首先你得懂阵,方能灵活用阵!” 这番话说得程风点头称是,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古代,指挥一百人和指挥一万人的难度是不一样的,没有组织纪律和规则号令,乌泱泱的一万人在战场上也就是一盘散沙。 更何况这是种家秘传的兵法,凝结了种世衡、种谔、种师道三代将门的心血,经历了宋夏百年战火的考验,弥足珍贵,不可小觑。 程风收敛笑容,拱手施礼,肃容道“种公教训得极是!小可狂妄了,定当虚心向学,磨砺才干。” 种师道面色一缓,笑道“你我不必客气,昨晚你的一番话令我茅塞顿开,豁然开朗,千金难买良言,我授你种家兵法,只是勉力表示我的感谢而已! 而且我还藏有点私心,如果时局正如你所说那样糜烂不堪,大宋要想屹立不倒,恐怕还得依仗你这样的人才! 你若不感兴趣我也不会强求,只是心中觉得有些惋惜!刀法仅能守一家保数身,兵法方能守一国保万民,你才二十多岁,大好的时光可别荒废呀!” 程风点点头,心中暗道“这兵法嘛,学学倒不错,应与后世的军事指挥学类似。 乱世之中这可是吃香的实学,即便被抓壮丁,那也是运筹帷幄的高级管理人才!不会被逼着打头阵、当炮灰。嘿嘿!这叫做学好‘孙吴司马法’,走遍天下都不怕。” 种师道踱到桌边,在痰盂旁唾痰。 程风朝窗外望去,一束朝阳正好毫无遮挡地打了进来。 他走近窗口,长长吸了口气,空气干冷而清冽,凉透肺腑,就听叽叽喳喳一阵笑,扭头一看,就见种鱼儿身穿滚金边的月白斜绫小袄,绿地芙蓉山茶栀子花的靴裙,怀里抱着一只栗色的小猫儿,嘻笑着从长廊蹦蹦跳跳而来。 她的脸蛋白如玉、洁如瓷,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占据了三分之一的脸蛋,粉粉嫩嫩,像个大号的瓷娃娃。 她一看见程风,就站住了身子,兴致勃勃地道“呀!程风哥哥你怎么还在这里?!你是一夜没回自己屋睡觉吗?” 程风苦笑一声,道“一早上,你翁翁便把我叫来,要收我为徒弟,教我兵法。” 种鱼儿蹦跶进来,同情地看了他一眼,道“要看很多书吗?那很费脑子。来来来,我带你逛逛平夏城!咱们去吃鲜美的马记烧羊蹄,补补脑子。吃完再看书!” 说完,拉着程风就往外走。 程风一脸黑线,“我去!都说吃啥补啥,还没听说过吃羊蹄补脑子,敢情你是说我是拿脚思考的吗?” “咳咳!”听着苍老而熟悉的咳嗽声,种鱼儿才瞥见种师道静静地站在门内,不由唬了一跳,连忙施礼笑道“翁翁……” 种师道慈祥地看了她一眼,嘴上却没好气地道“鱼儿!一回来就不消停,大早上就要出去撒野!” 种鱼儿脸上堆满了讨好的笑,撒娇道“翁翁!鱼儿饿了,还没吃早饭,正想去吃烧羊蹄。就让程哥哥陪我去吧……反正他也是客人,正好可以带他看看平夏城,这也应是咱家的待客之礼!” 说完,扮了一个鬼脸,便双手拉起程风可劲往外拽。 程风忙止住种鱼儿,“不成,不成,我得拜你阿翁为师学兵法呢!”说完无奈地看看种师道。 种鱼儿装作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求情道“翁翁,这都快过年了,您就放过他吧!刚来咱们家您就把他给关书房里了,太残忍了!” 种师道看着种鱼儿又想气又想笑,大袖一扬,“去吧去吧,从明天开始,你俩都半日读书,剩下半日爱干嘛干嘛去。” 他微笑着,看着两人的背影消失在门口,转身回到书案旁,目光落在第三将呈报的那份为伍杰请功、荐其为部将的条陈上,略一思忖,拿起一只狼毫毛笔,蘸足了浓墨,批上两字“再酌!” 官场上有些事,不用说太清楚,彼此都知道是什么意思。这两个字很委婉地表达了他老种对此不同意。 但他也不想就冒功一事深究下去,毕竟曲端是他的学生,还是多少要给些面子 第八十七章 元日 正月初一,宋代人称为元日。 种鱼儿正撅着屁股在庭院里堆雪人儿,程风袖着双手站在连廊里瞧着,时不时地出言指点。 “用毛笔画上大嘴,嘴角要弯一点再弯一点才喜庆。” “鼻子呢?去,取个红萝卜来,安在脸上。” “哎呀!不行!你这雪人脑袋太大了!长得好像你呀!” 种鱼儿嗔笑道“像你个大头鬼!”说完抓起一个雪球就掷过来,程风围着连廊的木柱躲闪,两人正嘻笑间,瞥得一人大踏步从连廊一端走了过来。 程风定睛一看,竟然是荡羌寨兵马监押曲端,只见他内穿绯色锦袍,外披着一件黑色羊皮披肩,手里提着一个馈岁盘盒。 曲端远远地看见了程风和种鱼儿,脸沉如水,一言不发,径直走了过去,带起一阵冷风。 馈岁盘盒是一种红漆木盘,上面有盖,盖子上刻着“吉庆有余”之类的吉祥话。 宋人过年,亲朋好友之间互相馈送年礼,为了使包装看起来高大上一些,所送的年礼一般用这种馈岁盘盒盛放。 种鱼儿见他走远了,皱起鼻子,哼了一声,“很了不起啊!瞧他眼高于顶、目中无人的样子!” 曲端的心里很不好受,程风深受种师道喜爱器重的消息已经在怀德军传开了,特别是续烛夜谈一事被传为一时佳话,众人既称赞种师道礼贤下士,又对程风这籍籍无名的小子一夜攀上高枝而艳羡。 曲端拎着礼物前来给老师拜年,进了种府,与相熟的种浩攀谈了会,方才知道种师道竟然将种家兵法传授给程风! 不仅是种浩,种家上下对老爷子这个决定都觉得惊讶,甚至到种师道面前理论,毕竟他打破了三代以来定下的规矩。 对于这些质疑,种师道却不以为然,每日卯时,便要求程风到他的书斋,亲自跟他讲解,足足讲上一个时辰方才罢休,一天接下来的时间便让程风自学、温习。 虽然掌握了种家兵法,并不意味着获得了青涧军的指挥权,但能让你熟悉青涧军的金鼓旗号,获得指挥青涧军的能力,会指挥才有能指挥的可能。 曲端跟随种师道习儒多年,虽也传授他一些布阵练兵之法,但最珍秘的种家兵法从未透露给他。 他也曾旁敲侧击地向种师道请求过,但种老爷子以他非种家人为由而婉拒了,可现在又为何将兵法授予那个姓程的小子?程风不也不姓种吗?! 正在愠怒之际,偏偏又见种鱼儿和程风言笑晏晏,这让心底又涌起一股妒意。 他原本将种鱼儿视为自己的禁脔,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种家兵法而已。若成了种家女婿,习得种家兵法便是名正言顺的事了。 可如今,两样事都已经落空若不是碍于面子,他都想掉头就走了。 他边走边胡思乱想着,一抬头已经到了后堂,种师道正坐在案后翻看着怀德军的户籍簿册。 宋代一般于边关险隘、道路冲要驻扎军队,设相当于州一级的军作为行政单位来统管军民之政。 “军”实行军政合一,知军上马管军,下马管民,所以种师道不仅要一手抓备战、练兵御敌,还要一手抓民政、劝农兴商。 种师道抬头瞥见曲端,起身笑道“呵呵!正甫来了啊!许久不见,寨里一切都顺利吧!” 曲端收敛了刚才脸上的愤怒,伏地向种师道磕了六个头,道“鹤鹿同春春常在,福寿双全乐融融,学生给恩师拜年!” 种师道忙笑着将他扶起,笑道“你我虽为师徒,但我是看着你长大的,情同父子,不必拘礼!” 曲端看着种师道的笑容,听着他的温言暖语,心中仿佛触碰到一块柔软的地方,鼻头一酸,有眼泪在眼眶打转,但心中一想到程风以外姓人被授种家兵法,心中一股怒火腾腾升起。 他起身拱手,不咸不淡地寒暄几句,忍不住直言问道“恩师说起情同父子,曲端感动万分,只是种家兵法不是父传子吗?学生怎么听说恩师传授给一个来路不明的小子了?” 种师道听出他话里有话,软中带硬,竟然还带有几分质问的语气,心中有些不悦,但还是耐心地解释 “正甫,为师年逾花甲,一生阅人无数,这程风是从未见过的奇人,其见识之高远,察事之深微,大宋无人能及。兼有一身胆勇,是个可造良材。 为师破例授予他种家兵法,一是谢他的危言高论、振聋发聩,令我受教良多;二是相信种家兵法能在他手里发扬光大,将来有可能保我大宋子民不受欺凌。为师这么做,完全是出于公心、着眼大局,你不必太过介怀。” 曲端一听,愤愤地道“恩师,我查过了,那王礼佛本来就来历不明,现在横空又冒出个表弟,十分可疑。 他天天在九部兵营里游手好闲、妖言惑众,您是被他那些奇谈怪论迷了心窍!他只不过是特意标新立异、哗众取宠罢了!” 种师道哈哈一笑,半开玩笑地问道“你认为他是妖喽?” 曲端为了抹黑程风,一时口不择言,“我觉得有可能!” “那我应该请个和尚还是请个道士来抓他?”种师道语带讥诮,透出些愠怒。 曲端自知失言,一时嗫嚅不语。 种师道怒道“正甫!为师送你一句话,惟贤惟德,能服于人,德不配位,必有灾殃。劝你多怀律己之心,多修为将之德!” 曲端反驳道“恩师,我哪里亏欠了德行?在您眼里我就如此不堪?” 种师道冷哼一声“王礼佛押送器械粮草去萧关途中遇上三千‘铁鹞子’,程风击杀敌将,扭转战局,竟然将夏国人给击退了。 此事你为何谎报是你的亲兵头目伍杰所为?没想到,你也干出冒功请赏的事来!骗的还是你自己的老师! 正甫啊!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细壤,方能就其高。善妒者,不得其臣为辅,不得其朋相佐,是难以凝聚众人、担当大任的呀!” 种师道一席话说得曲端满脸通红,半晌憋不出话来。 种师道见状,叹了口气,拍拍曲端的肩膀缓声道“正甫,我与你父亲是一个寨子里的兄弟,你的字还是我起的。 正者,使曲直,就是希望你能日省其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你的人生道路上不断修正自己。 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你要修身正心,首先要破除心中的魔障,真心诚意地反省自己,为师希望你回去好好想想。” 曲端无言以对,只得点点头,躬身行礼,低声道“学生知错了!自当谨遵教诲、悉心悔改。” 第八十八章 曲端心中的刺 种师道欣慰一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去吧,这有两盒点心,一盒果馅顶皮酥,一盒酥油泡螺,带回去给你母亲尝尝。”说完,从案下拎出两提盘盒递给曲端。 曲端双手接过,脸上挤出笑容,躬身向种师道行礼,转身向外走去。此时,他的大脑一片灰白,心犹如一片枯叶,飘飘荡荡向深谷坠去,似乎永远到不了底,双腿沉重得如同灌满了铅一样,只得机械地挪着双腿。 “嘣!”一声巨响将他从浑浑噩噩中惊醒,他抬头一看,远处程风和种鱼儿正在放爆竹,不时传来种鱼儿的欢呼雀跃声。 他收回目光,发现身侧立着刚刚那两人堆好的雪人,圆乎乎的脑袋挺着尖尖的鼻子,正在咧嘴大笑。 “他们都欺负我!连你这个不是人的东西也笑话我!我让你笑!我让你笑!”曲端一时怒上心头,抬起一脚将雪人的头踢得粉碎。 “哈哈,让你笑,你现在没头了看你怎么笑?!没头了!哈哈!没头了!……” 曲端的兴奋戛然而止,两行清泪潸然泪下,他残酷而又坚韧的记忆,又开始纤毫毕露地为他重现那天的情景,他心若刀绞,一阵眩晕,忙扶着廊柱定了定神。 那时候他才三岁,许多事情都已记不起来了,唯独还记得那是一个凌冽的清晨,众人抬着一具棺木来叩他家门。 他的母亲开门一看,便扶棺而哭。他懵懵懂懂的,见母亲哭得那么伤心,心中害怕,扯着母亲的衣角跟着哭。从大人言语中知道棺木里躺着是他的父亲。 为首的官吏在那不停地劝慰着他的母亲。他的父亲常年征战驻守在外,对于他的面容,曲端已经模糊,只是依稀记得他用筷子蘸酒放在自己的嘴里,辣得自己哇哇地哭,他却在旁边哈哈大笑。 很快,棺木被摆在家里大堂,搭上了灵棚,家里的亲戚都赶来了,男女去冠束发,系上麻绳,穿上了生白绢制成的丧衣。大殓时,他的母亲强烈要求打开棺盖,再看一眼他的父亲,众人却死死不让。 最后在他的母亲的坚持下,她抱着曲端从打开的棺盖缝隙中看了父亲一眼,他却赫然发现躺在棺木里的父亲没有了头颅,据说是被夏人割去请功了。 看着无头的父亲,他心中充满了恐惧、困惑和惊讶,数月不会说话,每天只是紧紧地抱着母亲,这一幕永生难以忘怀,也常常出现在他的梦魇之中。 渐渐长大,他才体会到自幼失去父亲的痛苦。虽有朝廷、亲戚关照帮扶,吃穿不愁、恩荫授官,但众人怜悯的目光时时刻刻提醒着他是个没有父亲的孩子。 他八岁时,舅父们上家门劝他母亲再嫁,他拎着擀面杖将他们赶了出去,抱着母亲信誓旦旦地保证会出人头地,好好孝敬她一辈子。 为了履行这句诺言,他顶着荫补的光环,却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 众人都说他天资聪颖、少学多成,却不知道他天刚亮就起床看书,等家人起身有响动了,又躺下去装睡,每晚等家人都睡下来,自己偷偷起床在屋里熬练力气。 可不管他怎样努力,现在在别人眼里怎样春风得意,现在他所拥有的一切都离不开当初父亲那具无头的尸身,这个事实仿佛是一根扎进心头的刺,时常刺得他流血不止、心痛不已。 正是因为如此,他时常提醒自己,必须不断奋进,只有自己爬得越高,父亲的头才越有价值…… 这时,曲端抬头看见一只雄鹰在长空中悄然盘旋,不时划出一个个巨大的圆圈,他目不转睛地凝视着这只猛禽,其动作的雄健与舒展令他怦然心动。 他羡慕这种聛睨一切的力量,他羡慕这种傲视众生的孤独。他攥紧了拳头,心中暗自狠狠地道 “我的未来,值得我本人去争取,谁也不能阻挡!程风不能!种师道也不能!只有这样,才能告慰父亲在天之灵!” 想到这,他心中似乎被注入了力量,整个人又意气风发起来,大踏步地走出了种府。 过了半个时辰,种鱼儿和程风转回连廊处,种鱼儿看着雪人的头碎了一地,不禁气往上涌,紧捏着两个粉拳,跳脚叫道“谁干的?!给我滚出来!” 程风忙好言相慰,帮她把雪人重新堆好,她方才破涕为笑。 冬去春来、万物回春,西北的三月春寒依旧料峭,种师道的后堂坐满了文官武将,一个个喜形于色,种师道升任泾原路兵马都钤辖兼知西安州,所以手下心腹家将都是欢欣不已。 在接受完众人祝贺之后,种师道将程风单独留了下来。 “程风,你在我身边已有几月,青涧军的金鼓旗帜法度、行军布阵的步骤、临阵接敌的心得、士气调动的技巧已尽授予你。 光纸上谈兵可不成,我打算让你到青涧军任一部将,在战场上砥砺磨炼,你意如何?” 种师道抚髯而笑,他生怕程风瞧不上这部将一职,又解释道“别小看这个部将,要当好一个队将都及其不容易。 一个队将手下人马五十人,可能这五十人有的来自于秦风路,有的来自于两浙路,口音各有不同,习性亦是不同。 还有,他们有的已经生子,有的人却还未娶妻。有的人从军是为了建功立业,有的人却是为了养家糊口。 有的人鲁莽胆大、有的人谨慎胆小,有的人性急如火、有的人慢慢腾腾。临阵接敌,有的人敢打头阵,有的人畏葸不前。 这些性情不一、想法各异的五十人,你怎么把他们捏成一团,同进退、共生死,发挥出各自的长处,让他们乐于战、勇于战、善于战。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啊!” 程风听了之后也觉得头皮发麻,十个指头尚且不能一般齐,更何况复杂的人性,其实管理人是最劳心劳力的事情,需要熟稔人性善恶、善于平衡利益、掌握驭人手腕。 他在前世部队里担任狙击手,扮演的更多的是一个孤狼的角色,最多有个观测手在其身边,敏锐坚忍是自己的长处,但从未管理过人,哪怕是一个班。 第八十九章 我不刺面 种师道深深凝望程风,继续道“那么如果你的部众,不是一个队五十人,而是一个部五百人呢?一个将数千上万人呢?甚至身为大军统帅领兵数十万人呢? 那么你所要约束的,就是数十万个习性不同、心思各异的人。这些人不是一个个空洞洞的数字,而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的活生生的人,你自信能驾驭得了他们吗?” 程风默然了。 种师道笑了笑,接着道“那些驭人之术,我在兵法里也讲了一些,可那都是道理和经验。你若非与那些士兵们在一起摸爬滚打,亲自体验一番,自然不会真正领悟、融会贯通。” 程风肃然拱手,道“种公教训得是。”他顿了顿,“青涧军是种家精锐嫡系,让我去做个部将,这是高看我一眼,是您对我的信任。不过,如果有可能,我想去三将九部做个副部将。” “呵呵,你这是何意?青涧军的部将不当,去当三将的副部将,其中的差别可大了。你该不会被我刚才那席话给吓着了吧?” 种师道不禁哑然失笑,但他知道程风的见识非同常人,所以倒不是特别吃惊,反倒想听听他的解释。 程风眼中透着真诚,“无他,封侯非我意,惟愿边疆宁。对于仕途,我并不是特别在意,同样是守边固防,我更愿意去一个待着舒心自在的地方,毕竟我和九部的兄弟一起并肩战斗过。” 通过这段日子的学习和思考,以及对西军的了解,程风终于下定决心就留在这里。因为他认定在这里是可以干出一番事业出来的,而且细想一下,别无去处。 西军大致分两部,一部以童贯唯马首是瞻,一部以种师道老军阀门下为主。 让程风选边,他自然会选择种师道这方。 不仅是因为他和种师道之间有师徒之谊,而且按照原来的历史轨迹,宋钦宗即位后童贯就被处死了。 跟一位站错队的将死之人混有什么意义呢?况且这人还是个没卵的太监。 先知先觉,这是穿越者的最大优势! 青涧军在种师道手下的重视程度独一无二,甚至能够吃上双份饷,装备器械都是最为精良。对于一般的士兵而言,能被选拔进青涧军那是无上的荣耀。 但程风知道目前整个西军中,未来最有前途的人是韩世忠,他与岳飞、张俊、刘光世合称“中兴四将”,生前封咸安郡王,死后追赠蕲王。 对于这颗必将冉冉升起的天王巨星,程风可不想放过现在“烧冷灶”、傍大腿的机会。 种师道要是知道程风心中的想法得是如此鸡贼,估计要吐血三升而亡。 他看着程风淡泊坦荡的气度,暗暗称赞,心中不由一动,想起曲端来,同样都是自己的弟子,对待功名利禄的态度犹如云泥之别。 这世上有很多事是有意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拼命想得到的人往往被自己心中过于强大的欲望遮蔽了心灵,反而欲速而不达。 他叹了口气,道“你此去的九部归曲端管辖,之前他似乎对你有所成见,我好好教训开导了他一番,相信他已经有所醒悟悔改,你到了九部,你们俩一定要好好相处,携手杀敌,都是老师的学生,千万不要让别人笑话。” 程风点点头,道“您请放心,论官阶,他是上司我是属下,论辈分,他是师兄我是师弟,我一定敬他助他。此外,我还有个请求。” “呵呵,但说无妨。只要老夫能做主的,必然答应你!”种师道见他识大体、顾大局,并不因为自己的赏识而骄躁,对于这个低调朴实的年轻人,不由更生出些好感。 “若让我从军,别让我刺面。”程风狡黠地一笑。 北宋募兵的一大特点,就是为了防止军士逃亡,而在脸上、手上等处刺上部队所属番号。这一做法始于唐末。 当兵刺字,无疑是一种耻辱的标记,宋时只有某些罪犯、官府工匠和奴婢,也有这种待遇。 程风作为一个现代人,自然不愿别人在自己脸上刺些乱七八糟的字画。这东西可是刺上去的,没办法轻易祛除。 种师道看来心情不错,笑道“就依你所言,还怕我种师道的弟子当了逃兵不成?! 记着,在军营里,御下要严而有恩,虚心询受,虽身为大将,也要平易近人,让卒伍至下者得以情达,这样的主帅才有足够的资格和威信,在危难关头,士卒们才会为你慷慨赴死、百死不退。” 程风点头称是,种师道又对他嘱咐了几句,他方才转身离开,拉开门一出后堂,差点与人撞了个满怀。 他定睛一看,竟然是种鱼儿,于是笑道“鱼儿,你在干什么?偷听我和你阿翁说话吗?” 种鱼儿言语支吾,顾左而言他,两人并肩往外走,突然没来由地冒出一句话“不刺面好。” “怎么好?” “刺面就不好看了!”种鱼儿说出这句话,不由脸上一红,垂下了脑袋,用脚踢拉着路边的小石子。 程风见状,心中突然想起古龙大侠的一句名言“当一个女孩子开始会脸红的时候,她就不再是一个小女孩了。” 他暗自道“自己是不是得注意一些,不能再把她当作天真无邪、口无遮拦的小孩儿了。” 两人各自想着各自的心事,一时静寂下来。过了半晌,走到当初两人堆雪人的连廊处,种鱼儿突然默默地落下了眼泪,程风忙道“鱼儿,怎么了?怎么哭起来了?有人欺负你了?” 种鱼儿摇摇头,低声道“没事儿,只是看见雪人正在渐渐融化,不久就会变没了,心里有些难过。” 程风见她双眉凝聚,一脸春愁,风吹乱发,更衬出肤如凝脂,不似以往一味娇痴、嘻嘻哈哈,他于是故作轻松道“呵呵,鱼儿长大了,也有心事了,雪人没有消失,只是变成水汽了,下个冬天他会再回来的。” “哼!别骗我,若没人垒砌,他又不会凭空出现。”种鱼儿一扬小脸,俏目一瞥。 “你没长手啊?”程风故作不解状。 “你!算了,不跟你说了。”种鱼儿依旧垂头默然无语。 第九十章 霹雳箭 种鱼儿心中暗道“程哥哥啊,你真是不懂吗?这个雪人是你和我一起垒的,你一点都不珍惜吗?看他消失了你一点都不难过吗? 如今你要离开种府、要去军营,此去一别,不知何时才能相见,下个冬天你还会在我身边吗?还会陪我一起垒雪人吗?” 过了片刻,种鱼儿从怀中掏出两根油纸包的管状物,递给程风,道“给!” “什么东东?腊肠吗?”程风一脸坏笑。 种鱼儿娇叱道“我呸!这是我家的霹雳箭。种家一支霹雳箭,千军万马来相见! 我家世代经营西北,子弟门客遍布三秦,你若遇到危险,可将其点燃,它将冲上云霄爆炸,发出亮光和烟雾,周围若有种家的人定会前来死命相救。此物珍贵,不到万不得已不要使用!” 她说到最后,声音越来越低沉,谆谆叮嘱,语气诚恳。 程风收敛了笑容,双手接过了霹雳箭,看着鱼儿一脸娇羞地看着自己,心中腾起一阵暖意,驱走了早春的阵阵寒意。 随着战事日益频繁,太傅、开府仪同三司、签书枢密院河西北两房、泾国公童贯童相公的驻地由延州移到渭州。 曲端跟着在前引路的侍卫一边向前走着,一边琢磨着,“童相公今日召见我究竟是何意?” 跨过三道守卫把守的院门,曲端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媪相童贯,远远望去,只见一中年人立在庭院中。 那人高大魁伟,身材健硕,走近一看,面色黢黑,双目炯炯有神,颐下生着胡须,阳刚之气十足,一点都不像一般面白无须的阉人。 童贯看起来面容与五十岁左右的中年人无异,因其勤练体魄、保养得当,实已过花甲之年。 曲端走到童贯身前一个恰到好处的距离,下跪礼拜,朗声道“末将曲端参见童相公!” 一阵不容置疑的声音传来,“起来吧!不错,比起你的老师来说更懂规矩!” 曲端知道童贯所说的有所指,政和以来,童贯逐渐总揽西北边事,手握选将置吏的大权,一言决定文臣武将的升迁荣辱,众人多逢迎巴结,见到他常行跪拜礼,唯独种师道见了他长揖而已。 童贯手握兵柄、恃功骄恣、翕张威福,哪能容忍有人挑战他的权威,从此两人不睦。 听说,童贯曾建议迁徙内地州县弓箭手充实边关,赵官家以此事征求种师道的意见。 种师道提出了不赞成的意见,认为会影响内地的秩序稳定。圣上非常认可他的看法,还赏赐了锦衣、金带,并任命他为提举秦凤弓箭手。 童贯得知此事后很不高兴,种师道也只好装孙子,甚至不敢接受任命,经过请求后改任提举崇福宫。 “这是死太监在试探我,对答不可有差!”曲端心中一凛,起身恭敬地答道 “腐草之光岂敢与日月争辉。我朝拓边西北、进展神速,童相公居功至伟、建勋卓越,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贤大能之人,种知州哪能与您比呢?” “呵呵!过奖了过奖了!人啊!最重要的就是得会审时度势,三月前,你托刘延庆来说要转投我门下,证明你有眼光。 当时我让你耐心等待,必要时出来替我做事,说实话是因为我对你还不够信任了解。如今有个机会让你交纳投名状,证明你的才干和忠心,不知你愿不愿意?” 刘延庆现任保信军节度使、侍卫亲军马军司副都指挥使,是西军出身,转投童贯的大将。 曲端一听,深知此时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自己必须牢牢抓住!他猛地跪拜在地,铿锵有力地道“多谢恩相赐末将机会!末将肝脑涂地、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好!好!好!”童贯捏着他不多的胡须,满意地点点头,“下对上心生间隙、另投他门,无非就是觉得自己得到的远远不够,仨瓜俩枣填不饱肚子。 你放心!老夫绝不是小里小气之人,选用将佐,视劳能为高下先后,不以亲故、权贵挠之,跟着我好好干,一定会让你吃个肚儿圆!哈哈!” 童贯的话赤裸裸的,却极有诱惑,他监军多年,深知这些丘八与喜欢弯弯绕的文人不同,与他们打交道,最好的方式便是直截了当,把话放在桌上讲清楚,该许愿许愿,该威胁威胁,该斥责斥责。 曲端仍跪地不起,昂声道“能追随恩相做事是末将的福气,未建尺寸之功,末将不敢有所妄求。还请恩相示下,末将定当全力以赴。” 童贯铜眼一睁,眼中闪过一道凌厉的光芒,沉声道“本相奉旨监军西北十余载,宵衣旰食、勤勉不怠、忠君报国,可朝中有些小人对我还是放心不下。 五日后,监察御史萧服会前来泾原路慰军。哼!名为慰军,实为监军,无非是奉蔡京老匹夫之命来打探情况。 萧服这人我清楚,此人不学无术、自以为是,喜好纸上谈兵,你的任务就是诱他捅个篓子,让他担上责任,要让圣上明白,西北的事离开我童某是办不成的。 这个篓子捅得越大越好,你不要怕种师道追究你的责任,届时,我会将你调到我帐下听命。 至于事情具体怎么办,你就见机行事,他到渭州后,我会尽快安排他上你所在的佛口城巡视,并尽量盘桓几日。” 曲端听后,后背冒出一阵冷汗,他知道童贯此时的话是口说无凭、空中画饼,届时稍有差错,他满可以翻云覆雨,让自己去背捅娄子的黑锅,到时候自己可是百口莫辩、走投无路。 想到这,他硬着头皮问道“小将有一事不明,众人都说您当年担任供奉官,为圣上寻访书画奇巧,到杭州时,与散居于此的蔡京交好,助他翻身为相。 此后您二位一人居中枢运筹帷幄,一人拓西北开疆辟地,同气连枝、互为奥援,成为佳话。这萧服既然是蔡相派过来的,怎的要教训他?” 童贯脸一沉,冷哼一声,道“正是如此,没有我,蔡京老匹夫怎会有今天? 圣上早就想拜我为开府仪同三司,蔡老匹夫竟然出言相阻,说什么使相的官职不能授予内侍?!分明就是嫉妒老夫!老夫一向宽宏厚道,但也不是任人玩弄的猴儿!” 他顿了顿,仿佛洞穿了曲端的心思,语气更加严厉起来“永远不要怀疑老夫的指令!照做就是了!这活儿你若不乐意,还有不少人抢着要干呢!” 曲端心中大惧、如芒在背,额头渗出黄豆般的汗珠,俯着身子依旧感受到童贯锐利的眼神,忙道“末将不敢,定当尽心竭力!” 童贯见曲端的窘样,扬天哈哈一笑,“放心吧!老夫一向仗义豪爽、慷慨大方,言必信、行必果,允诺你的事定不会有变数!下去吧!等待你的喜讯。” 曲端赶紧退下,此时他浑身汗如雨下,已如同水洗一般。 第九十一章 御史萧服 曲端所率的人马已移驻佛口城,程风现任九部副部将,自然也跟着过来了。 程风回归九部,九部上下一片欢欣,尤其是韩世忠那些老哥们,更是惊喜异常,只是程风知道自己的身份变了,不再敢随意拉着大伙儿偷偷跑出去喝酒了。 这段日子对于程风来说,也是值得回味的。他已经正式穿上宋军绯色的军服,持长枪骑骏马,巡游于边关,探查敌情也好,警戒巡逻也罢,冒险中带着些快意。 闲时还与韩世忠等人结伴射箭打猎,呼喝声与笑声响彻旷野。当然以他现在的箭术,连野兔毛都射不下来,也就跟着其他人讨个口福罢了。 边关与落日、长弓与狼烟,豪情与壮志、挚友与袍泽,将他的宋代军旅生涯装点得色彩斑斓。 佛口城原本是夏国人草草修筑的城池,不甚坚固高大,刚刚被宋军攻克下来,这两天在王进的带领下,程风和众人一直在忙着加固城墙,修缮设施。 正在忙碌之际,却见一众将官簇拥着一位身穿绿色官袍,头戴硬脚幞头的官儿进了佛口城,后面跟着十几辆太平车儿,上面插着黄色小旗,车里装着米面果蔬、生鲜牛羊,还有几十瓶御酒。 韩世忠放下手中的墙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啧啧地道“直娘贼!这是哪来的官儿?看服色品级不高,派头却不小!” 程风笑道“管他是谁呢!与咱们没有半文钱关系。抓紧把这段墙补上,早点完事早点收工!趁天色早,还能出去遛一圈。” 张遇在一旁笑道“要能打只狍子回来,那才敢情好咧!今天晚上又可以吃顿好的了!” “想得美!能有只兔子就不错了!”李在舔了舔嘴唇,在一旁搭腔。 在几人调笑中,那官儿的来头一会儿便在军营里传遍了,原来是监察御史萧服前来慰军。 当日午后,曲端带着三位部将陪着泾原路兵马钤辖折彦质在佛口城宴请萧服,萧服一见桌上摆着酒,脸色一变,正襟危坐,板着脸道“按例军中不应饮酒,倘若有敌来袭,你我皆有责任。” 曲端赔笑道“萧御史,平日里军中确不能饮酒,但此时不同他时,圣上送来御酒,这是对将士们的一片心意,您这御史在这,正好监督我们节制饮用,既领受了圣意天恩,又不碍守战。” 说完,转脸对王进道“辛苦下王部将,你带着九部的弟兄们上城御敌,多加瞭望,严加防备,以备不虞。” 接着他又向萧服堆笑道“萧御史,您看这样安排是不是稳妥些?末将远在西北边关就常听说萧御史的威名,都知道您家族人丁兴旺、才杰辈出,那是大名鼎鼎、如雷贯耳呀! 听说您家曾贴春帖一联云‘半壁金花春宴罢,一床牙笏早朝归。’哎呀!故家宦族荣盛无比呀!令人羡慕羡慕!今日一见,您这高世之度深深令人折服,咱们借些许御酒聊表敬意!” 曲端这句话正挠在萧服心痒处,他强压着心中的得意,故作淡淡地道“家中晚辈还算争气,弟侄以及诸子诸孙同仕于朝者十有八人,也算是一朝佳话。” 曲端又拍又哄,加上其他人一起好言相劝,萧服终于松口,捋捋胡须,摇头晃脑地道“各位盛情难却,本官也不好太过严苛,不过有言在先,只饮三杯,只饮三杯啊!不可再过。” 众人一听,便喜滋滋地拍开了御酒的泥封,顿时浓香满室,令闻者垂涎欲滴。 这清冽可口的酒一旦喝上了,三杯之约就没人再提了,特别是萧服三杯酒过后,脸上开始泛红,嘴里的话就多起来了。 他捋袖伸臂、唾沫横飞,大声嚷道“夏国人性情刚强,君臣骄奢而百姓疲苦,列阵而战,人心不齐。 兵力部署前重后轻,所以他们阵势庞大但不坚固,击此之道极易,我军分为三部,攻其左右两翼,中军稳步推进,其阵自溃。” 众人敬他官威,一味迎和,夸他见识高深,但心中都对他不屑一顾,这都是文人的臭毛病,明明对军阵厮杀一窍不通,却最喜欢纸上谈兵。 将这行军布阵当做儿戏一般,什么九宫八卦阵、一字长蛇阵,又如水攻计、火攻计之类,说得头头是道,仿佛谁只要读过几本兵书便可以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萧服一见众人认同附和自己,说得更加兴起,“吱溜”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接着道“《孙子·九地》有云,‘兵之情主速’,今夜可分四路去劫大寨,杀得他片甲不留。夏兵若来抵挡,要奋勇当先,猛打紧追,不胜不回。” 说着,他竟然猛地站起来,一手指天,竭嘶底里地叫道“回者!斩!” 众人见他说得过界了,心中暗暗叫苦,若御史真要逼着大伙儿去劫营可咋办?正在担心之际,却突然发现萧服没声了,已经趴在桌子上呼呼睡去,方才长舒一口气,放下心来。 第二日清早,浓雾弥漫,十步之外不见人影,城门下却是人影绰绰、人呼马嘶。 曲端睡得不死,一听城外动静,便一跃而起,奔上城楼,见王礼佛、程风等人已披挂齐全,正在城楼张望,似乎正与城下的人喊话。 众人见曲端大踏步过来了,忙上前行礼,曲端一摆手,问道“城下闹闹哄哄的,怎的回事?莫扰了萧御史的清梦。” 王进拱手道“据城下的人说,他们是附近寨子里的百姓,被夏国人劫掠,请求进佛口城避难。如何定夺,还请曲监押示下。” 曲端一手扶着城墙垛口,上身向城外探出,侧耳倾听,自言自语地道“听着动静,浓雾里人马倒不是很多。” “我来了!一起出城杀敌!”一声大喊,吓得众人一跳,纷纷回过头去看,只见萧服身着戎装,手里提着一把剑,兴高采烈地跑上城来,身上的酒气似乎还未完全散去。 曲端忙拦着萧服,道“御史,城外大雾,敌情不明,不可轻易出城迎战啊!我等坚守城池,待雾散了再作打算不迟!” 萧服一听不乐意了,厉声道“你等这是托词,一味胆怯、畏战避战。 听城外动静,敌军并不是太多,难道眼睁睁地看着无辜百姓横死在大宋城门外吗?你们对得起圣上的一片殷切之心吗!? 你不去,我带人去!” 第九十二章 遭遇步跋子 萧服喜读兵书,好论兵事,可惜一直身居庙堂中枢,干的又是弹劾官员的监察事务,他自以为一身打仗的本事未得到完全施展,深以为憾。 今年他已经五十五岁了,留给他实现梦想的时间并不多,刚好逮到一个到泾原路慰军的临时事务,能够深入到战场前线。 一路上他就盼望着此行能有一个机会能够上阵杀敌,建功立业,也好让世人对他刮目相看。 曲端见状心中暗喜,但依旧表现得十分无奈,多次劝阻无效后,他只好下令道“程部将,命你率三个队的士兵随萧御史出城一探,切记不要离城太远。” 王进一听,忙站出来,拱手道“曲监押,程部将刚入九部不久,还没正式经历过厮斗,还是让我陪萧御史出城吧。” 程风正要出言相争,王进伸手将他拦住。 曲端深知此行危险,故意让程风带兵出城,打算借夏人的刀除掉自己的心头大恨,即便程风死不了,也可追究他败退的罪责,只是没想到王礼佛从中作梗。 曲端强压住心中的怒火,他冷冷地道“王部将,你是打老了仗的人,有令不从该当何罪,你心里很清楚! 不错!程风是你的表弟,你对他有所照拂是应该的。可这是军营,不应以私废公、感情用事! 若都像你这样,今日照顾这个表弟,明日照顾那个堂兄,这仗还怎么打?!谁还愿意上前用命?!” 他这一席话大义凛然,拿捏住王进与程风的兄弟关系这一软肋,竟然说得王进哑口无言。 程风见王进如此关照自己,心中也是大为感动,他拉住王进,道“王部将放心,末将自当小心行事,定不会辱没九部声名。” 萧服在一旁半晌没说话,他不是个一味莽撞的人,一听程风还没上过战场,那酒意顿时被吓走了一半。 他心中直犯嘀咕,心想不能让这初出茅庐的小子把自己带到阴沟里去了,他赶紧将王进的肩膀一拍,“好!王部将自愿随我出城杀敌,这是看得起本官,回头我在圣上面前为你陈功请赏!” 说完,他斜了一眼曲端,揶揄地的道“这比有些胆小如鼠的人要有气节得多!” 御史的命令不好强拂,而且当务之急不是除掉程风,不可逞强置气、因小失大,于是曲端压下心中的怒火,双目朝城外看着,冷冷地道“那就请王部将赶紧点拨人马、披挂出城吧!” 王进点了三个队的士卒,共计一百五十人,悄悄放下吊桥,簇拥着萧服向城外摸去。 这一百五十人都是步兵,为了避免仓促接阵时暴露将领身份,王进和萧服也都未骑马。 程风在城楼上眼看着王进一行出了城门,心中一动,将腰间挎着的杨家宝刀解了下来,冲王进喊道“王兄,此宝刀甚利,先借你一用,记得得胜归来还我!接着!” 随即,他将杨家刀从城楼上扔了下去,王进单手稳稳接住,反身斜挎在背上,笑道“谢谢兄弟!这刀虽好,但最好用不上!” 说完,他双手一抱拳,转身提着长枪向前奔去。 众人出了城,很快湮没在浓雾之中,犹如鱼入大海,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程风喃喃地道“的确,惯使长枪的人若使上了刀与狙击手用上了手枪无异,那真是凶险了!” 他和韩世忠等人一道站在城墙上,焦急地看着城外,竖着耳朵倾听着动静,为出城的弟兄们性命安危而担忧。 过了片刻,浓雾中突然杀喊声大作,众人脸色为之一变,心中惊疑不定,难道真中了夏国人的圈套?! 事实的确如此,夏人用少量骑兵驱赶周边百姓前往佛口城,诱宋军出城迎战,暗地里在雾中埋伏下大量“步跋子”。 “步跋子”是夏国最为精锐的轻步兵,由横山诸羌族部落的精壮组成。 这些人自小生活在西北山中,惯常跋山涉水、善于奔走突袭,个个身手矫健、生龙活虎,单兵作战能力极强。夏国人于山谷深险之处遇敌,则多用“步跋子”以为击刺掩袭之用。 王进所率的步兵,大多数是弓手和弩手,与精于搏杀的“步跋子”猝然短兵相接、白刃搏斗,立即就落了下风。 尤其是“步跋子”多装备冷锻工艺打造的“夏人剑”,在装备上也占了优势。 “夏人剑”双面开刃、坚固锋利、厚脊细尖,相对轻便而适合刺击,被誉为天下第一剑。 唐宋以来,随着冶炼水平的提高、弓弩技术的发展,各国的士兵的甲胄越来越厚重,面对重甲士兵,持刀挥砍往往难以对其造成什么伤害,唯有刺击甲胄的缝隙方能对其造成伤害,“夏人剑”也就应运而兴。 宋朝的官吏文士,往往都以得到该剑为荣,还被宋朝用作尚方宝剑执行先斩后奏之用,甚至连后来的宋钦宗本人随身佩带的宝剑也是“夏人剑”。 “步跋子”手持可遮蔽一人的高大盾牌,举着“夏人剑”,“蓬蓬”地敲击盾牌上沿,应和着鼓声,不断向前推压,到最后将宋军挤压成一个不大的圆阵。 不多时,弓弩手已被挤压得施展不开手脚。 “嘭嘭嘭!”数十面盾牌狠狠地撞击在一起,“步跋子”们开始用盾牌撞击推攘宋军刀盾手的盾牌,嘴里发出一阵阵类似于号子的声音,“嗬嗬!”地叫唤。 他们通过猛烈的撞击让宋军身体摇晃,盾牌失去防守位置,然后用手里的“夏人剑”从宋军盾牌的防护空挡中往里刺、往里捅。 宋军刀盾手站在圆阵外围,全身推着盾牌,死命抵住夏军的推进,枪手从盾牌的缝隙中不断向外怼刺,无数支长矛从盾牌缝隙当中吞吐着。 弓弩手抓紧时间向外射出箭支,但大多攻击都被“步跋子”的盾牌化解得徒劳无功。 宋军士卒虽有甲片保护,但不断有剑尖穿过甲片的结合部刺伤身体,鲜血潺潺地流下,滴落在地上将沙土染红,慢慢地带走士兵们抬手格防的气力,最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夏人剑”刺进自己的咽喉。 渐渐的,已经有几十名宋军倒在地上,他们的尸身,被无数双靴子踏在沙土当中,有受伤倒地的,再也没有爬起来的机会,绝望的呼喊惨叫之声,响彻云霄。 第九十三章 拯救大兵王进 不得不说,这些步跋子不愧为夏国步兵精锐,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用这种步步为营的战术将三个队的宋军士兵牢牢吃定。 宋军队列编制中,刀盾手和枪手本来就少,很快,最外围的防御力量都被“步跋子”清除。 圆阵中的弓弩手纷纷扔下弓弩,大叫一声,绝望地拔出手刀与敌军作最后一搏,可他们平时常练习的是力气和准头,短兵相接、贴身肉搏并非长项,宋军倒下去的人越来越多,速率也越来越快。 “步跋子”们极有耐心,组织有序、有条不紊,一层层地像剥洋葱一样向宋军圆阵中心推进。 萧服哪曾见过这阵仗,这和他想象中的打仗完全不同。 “不应是宋军气势如虹、万箭齐发,夏人身中乱箭,望风而逃吗?自己举剑一挥,士卒应声而从,乘胜追击、攻城拔寨,如同吹枯拉朽一般 可眼前的战斗,全无浪漫章法可言,纯粹是力与力的相抗,肉与肉的碰撞,士卒之间使的都是最简单的招法,枪来盾挡、剑来刀格,咒骂声、呼痛声、呻吟声不绝于耳。 我会死在这里吗?唉!早知道我何必强行带兵出城!自己只是个慰军的御史,这不是我的职责!我死得冤啊!” 萧服又恐惧又悔恨,只恨自己为啥没长一对翅膀,能飞出这重重包围。 这时,他身前不远的一名士卒的脖子被夏人砍断,颈动脉喷出的鲜血溅了他一脸,他用手一抹,看了一眼那士卒皮肉半连、挂在肩上的头颅,双腿不由一软,瘫坐在地上。 王进正在挥枪搏杀,一时未看顾到他,乱军之中,谁还管他是不是御史,很快他就被踩倒在地。 “痛啊!痛啊!”他努力想爬起来,可刚一抬头就不知被谁的脚又踩了下去,如此再三,他再也没有力气起身了,只能任由自己被人踩踏。 他直勾勾地看着眼前那一小蓬刚刚发芽的苋麻,羡慕着它的嫩绿和生机,直到自己最后一丝意识消失。 程风在城楼上听见城外杀声大作,立即向曲端请缨,“曲监押,萧御史和王部将恐怕遭遇了埋伏,属下愿带人马出去营救!” 曲端深深地看了他一眼,缓缓地吐出两个字“不准!” 程风热血上涌,声音高了几分,“曲监押!这可是咱们自己的弟兄啊!你若恐佛口城有失,我仅带一队人马前去打探情况。” 曲端有些幸灾乐祸地笑了笑,冷冷地道“不准!这是萧服咎由自取,某麾下每一名士卒的性命都是极其珍贵的,不能再拿他们冒险了!” 程风狠狠地瞪着他,道“大宋将士都是没卵的家伙吗?程风身为九部副部将,若眼看着自己部将冲阵而亡,却袖手旁观,岂能苟活于世?” 他这番话已是极为不恭,曲端气得脸色铁青,喝道“程风,你不要误己误人!” 程风轻蔑地看了他一眼,不甘示弱地问道“何为误己?何为误人?我程风从军岂会为了一官半职而昧良心?!” 曲端深吸了一口气,语带讥讽地道“程部将情深义重,令人敬佩呀!但你要有胆去便自己去,别拉别人垫背!你自己的命你自己做主,别人的命我可不容你胡闹!” 话赶话说到这里,他突然转念一想,若能激得程风前去送命倒是一件好事! 他继续道“机会给你了,敢不敢去就看你自己的了!哼!想逞英雄没人拦着你!就怕你只是鸟嘴上逞能耐!” 程风想都没想,拱手道“多谢曲将官成全!”转身奔下城楼。 韩世忠等人紧跟着他奔去,喊道“程部将,带上俺们一块去救王部将!直娘贼!老子的刀正好许久未开荤了!” 程风止住脚步,转身对他们喝道“好不容易允许我一人出城,你们别再搅和了,不然一个人都去不了。服从军令!都给我滚回去!” 曲端站在城楼上,双手撑着城墙,俯视着这一切,心中五味杂陈。 他先是一惊,没想到程风这个愣头青二话不说,一人真敢冲出; 再是一喜,喜的是程风只是一介匹夫,如此受不得激。眼见着他这颗眼中钉就要自己去送命了,还不劳自己出手,嘿嘿!这种感觉真好; 后是一恨,恨的是士卒们竟然无视自己的命令,将王礼佛和程风的性命看得如此之重,简直是无法无天、目中无人,没把他这个主将放在心上,真是令人恼怒! 他眼看着程风翻身上马就要出城,立即出言呵斥“等等!你不知大宋马匹稀少?这可比一般士兵还要珍贵。王部将他们都是步行出战的,你也就走着去吧。” 此时傻子都看得出来,曲端是有意刁难程风,更为过分的是说出战马比士卒重要的话,众人心中一寒,都为程风打抱不平,只是敢怒不敢言。 对于曲端的敌意,程风心知肚明,但情况紧急,无暇与这小人计较,他头也不抬,翻身下马,将马撂一旁,步行出城。 “程部将”韩世忠忍不住在城门口高叫一声,他本想劝阻程风出城,毕竟没有坐骑,进了敌阵如何杀得出来?这与送死又有何异?但一想王礼佛还在里面,又犹豫了起来。 程风的脚下没有丝毫停顿,众人看着他拎着库克利弯刀,俯身疾行的背影,又敬佩又惋惜,心中唏嘘感叹不已。 这程风真是条好汉子!一人一刀就敢出城闯阵,还不带马匹,这人是该有多大的胆子、多大的勇气?只是此去九死一生,恐怕这等好汉就此要殁了。 曲端面色铁青,冷冷地看着他,仿佛在看一个死人一般,心中恶狠狠地道“程风啊程风!阳关大道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非去。也罢!你我之间的恩怨今日正好一了百了!只可惜,不能让某亲自下手!” 程风出了城,向喊杀打斗声处摸去,正睁大眼睛盯着前方,没想到斜刺里撞出一名夏国骑兵,此人正是之前前出诱敌的轻骑兵的首领,此时负责监视佛口城的动静。 他见程风一人出城,以为是前来打探消息的斥候,在他看来,自己骑着马对付一名手持短刀的宋军步兵,简直如同杀一只鸡一般轻而易举。 “又可以收割一颗首级了!”他狞笑一声,手中长刀斜斜地垂着,拍马向程风冲过来。 第九十四章 王进被围 仓促之间,程风来不及躲闪,只得顺着夏人骑兵袭来的刀路,一手握刀一手撑着刀背,平举着库克利弯刀,双手合力硬格了他这一刀。 两刀甫一碰撞,程风顿感一阵大力袭来,撞得双臂发麻,胸口气血翻腾,“蹬蹬!”连退三、四步,方才定住了脚步、稳住了身形。 他总算初次体验了骑兵冲锋的厉害。那夏国骑兵身材并不魁梧,也未见他使劲挥臂劈斩,仅斜提着长刀,借马匹冲击之势便能产生如此大的力量! 借助马的身躯,骑兵比步兵的视野更广、力量更大、速度更快,要不说,在古代,骑兵便是军中的装甲车甚至是坦克。 那夏人骑术高超,见一击未中,双腿紧夹马肚,迅速停住了向前冲的马匹,顺势向右,后转身冲程风劈出一刀。 饶是程风反应机敏,也没想到敌人会这么快开展第二轮攻势,电光火石间,他急中生智,矮身闪到马肚下,躲过了这一刀。 随即从马肚另一侧钻了出来,双手一撑马屁股,倏地翻身骑到马背上,左手向上掰着骑兵的下巴,右手的库克利弯刀闪电般地一拉,血雨似箭般喷出,眼见着那夏人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这个夏国骑兵至死也没搞明白,程风是怎样如同鬼魅般地到了自己的背后,割破了自己的喉咙。 程风将垂死的骑兵推下马背,三下五除二地将其衣甲剥下,穿在自己身上,然后骑上马,朝喊杀声盛处奔去。 渐渐的,他发现一路上躺在地上的,大多都是宋军的尸体,心中不由一沉,为王进是否还平安无事而担忧。 此时的杀喊声照之前比已经小了很多,他纵马走近了一看,发现数百名夏国士兵正围着王进厮杀。 程风想冲上前去,将王进救起,可王进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根本没法靠近。 他骑着马团团打转,看着王进的一举一动,心中焦急万分,可又不敢轻举妄动。 王进此时已身中七、八剑,所幸中剑处都有甲片阻隔缓冲,创口不深,只是血流不止,混合着汗水,浸透了重铠。 他自知难以逃出生天,仍拼劲全身力气与“步跋子”相搏,只力求多杀一人多赚一条命,在他身边已躺下二三十名“步跋子”。 怎奈“步跋子”摆成盾阵,每杀一人都需要先费劲破掉对方的大盾,耗力甚多,时间一久,体力便有些跟不上。 盯着眼前持盾与他对峙的一名“步跋子”,他深吸一口气,狠狠地咬了下嘴唇,身体暗暗地攒足了气力,手里的长枪微微举起,“呀!”一声大叫,倏地上前一步,枪头猛地拍在他眼前的那张大盾上。 那名持盾的夏国士兵,手里吃不住突如其来的大力,手里的大盾猛地砸在自己脚背上,他忍不住痛,呼叫起来。 王进的长枪用的是白蜡杆子,柔韧而有弹性,枪头一弯,犹如灵蛇一般,顺着他的大盾上沿就钻了进去,插进他的嘴里,鲜血顿时迸射,呼痛声很快没了声音。 王进顺势向前一撞,连盾带人将其撞倒。中枪的这名士兵一倒下,盾阵就出现了空挡。 他趁着那些盾牌稍稍散开,手里的枪毫不停顿,腰劲一转,枪头画个圆弧,“啪!”地拍在左前方一名“步跋子”的后脑勺上。 这名“步跋子”虽戴着兜鍪,但承受不住这种钝劲打击,顿时匍匐倒地,晕死过去。 王进看都不看,长枪的铁鐏尾端捣向右前侧“步跋子”的面门,那名士兵惊慌失色,忙转盾遮挡。 可那大盾全由厚木制成,外蒙牛皮,重达十几斤,移动起来哪有这样快,情急之中,忙矮身躲过王进这一杵。 王进一招得势,便不饶人,枪尾杵空也不收回,往盾牌内面一回拨,这名“步跋子”本已矮身闪躲,失去身体重心,手里的大盾便提拉不住,身子随着大盾向前匍匐倒去。 王进的枪尾顺势一收,挑在他的脸上,只见他双手蒙面仰天躺在地,哀嚎不止,鲜血从指缝中涌出。 此时他一人一枪,已然冲入了“步跋子”的阵列当中,一杆大枪如龙般刺去,长枪舞动,枪缨如血,血光四溅,惨叫连连! 这些“步跋子”属于轻步兵,身上所披的并非厚重铁甲而是轻便的皮甲,所以王进只要突破了盾阵,杀入阵中,长枪扎到敌军身上,便能入肉见血。 王进不愧为枪术大家,他的长枪仿佛是有生命的神器,顺着自己的阴阳之理,弯了便弹直,直了便抖弯,扎了左就自往右,劈了前自会去捣后,枪头只在敌人的咽喉、面门处乱钻。 枪花朵朵,枪枪不落空,朵朵都致命,在电光火石间便放倒十余名“步跋子”。 但他每一使劲,身上伤口便血流加剧,气力一分分在流逝,“步跋子”们也看出来这点,也惧怕他的神勇,不再贸然进攻,纷纷向后退去,避其锋芒。 王进此时瞪着血红的双眼,撑着枪杆,乘机歇口气儿,但“步跋子”们很快重新整顿阵型,将盾阵立得严严实实的,不留给他进攻破绽。 忽地,领头的行将一声令下,“步跋子”一声发喊,一步一步向前移动着脚步,顶着盾牌向王进压迫而来。 王进深知,自己一旦被近身围住,长枪施展不开来,便只能束手被戮。 他无奈地深吸一口气,大吼一声,上前冲去,抡起大枪,迅疾如雷地舞了一个大圈,狠狠抽打在那些盾牌之上! 王进的腰腹之力、前冲之力,再加上白蜡杆子弯曲之后的弹力,全都结结实实地落在了当面几名夏国“步跋子”的盾牌之上! 一阵“喀喇!”声响起,五六面结实的盾牌脱手飞出,在半空之中落下数十块木头碎片。 持盾的夏国健儿吃不住这一重击,在浑身巨震之下,仰天便倒! 盾阵又打开了一个大豁口,可这已是王进拼尽全身力气,完成的最后的一击。 他已经没有力气,趁机杀入盾阵,给“步跋子”再带来一场杀戮,再造成一阵混乱…… 第九十五章 智救王进 围着王进的六名夏国士兵一咬牙,齐齐前冲,一手持盾将他夹住,一手持剑顺着盾牌缝隙顶到他的铁甲上,随即像拧螺丝刀一样,往里拼命地转动剑尖! 王进猛地将双手挣脱出来,举着长枪却无处使劲,腰间、肋间已感觉有锐器在死命抵戳,有两处已经撬开铠甲缝隙,肌肉感觉到剧烈刺痛。 情急之中,王进将长枪撇了,从背后拔出程风所借的杨家宝刀,“啊呀!啊呀!”大吼着,照着周围士兵的兜鍪没头没脑地乱砍一气。 “步跋子”作为轻装步兵,往往作为掩袭追击之用,讲究灵活轻捷,除了身上的衣甲,头上所戴的兜鍪也不是纯铁打造,而是皮质头盔上缀着铁片。 这等坚固程度的兜鍪,哪经得起杨家宝刀的锋利,更何况王进此时处在生死边缘,手下的劲毫无保留。 只见兜鍪上的铁片与血肉、头骨渣子四处横飞,一顶顶兜鍪都被他砍成破筛子,四周围着他的六名士兵全都委顿倒地,不省人事。 王进从头到脚如同血淋般,既有他自己的血,也有夏人的血,他愤怒地向四周瞪着眼睛,嘴里喘着粗气,发出低沉的怒吼声。 他的脸上沾满了白色的脑浆、粉色的碎肉,四周的夏人见了这般骇人景象,心中一悸,双脚禁不住往后退缩。 这时众人忽然听见一声怪叫,闻声望去,却见一名夏国骑兵手持一柄奇形怪状的黑色弯刀,双手作扒开状,示意让前面的“步跋子”们让出一条道来。 看样子这人是看着阵中的宋军部将似乎已是强弩之末,想和他单挑捡个便宜。 夏国的兵役制度仍是沿袭党项的部落征兵制,以“步跋子”为代表的步兵大多来自横山山脉里的羌族部落,而以“铁鹞子”为代表的骑兵大多来自河套平原的游牧部落,两者之间还是有点互相瞧不起的意思。 “步跋子”领头的行将嘴角一弯,轻蔑地一笑,挥手让士兵们给这名骑兵让开进攻的通道,心道“你这不知深浅的家伙,正好让你上去尝尝苦头,帮俺消耗点敌将的气力。” 王进屡屡绝地反击、令人匪夷所思的神勇表现,让他不相信这名骑兵的进攻会是最后一击,他悠然自得地打开皮囊喝了一口水,准备看着这毛头小子倒霉。 王进打量着眼前的这名骑兵,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他将杨家刀插回背后的刀鞘,用脚一勾,大枪便弹入手中。 他紧握着枪杆,摆开架势,严阵以待,准备迎接这名骑兵的冲锋,可突然瞧见骑士手中提着一柄形状怪异、颜色黢黑的弯刀。 “这不是程风的库克锐弯刀吗?”他瞧了又瞧,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再看看骑士的身形,与程风貌似,他便有八分把握确信这骑马的人正是程风了。 千军万马之中,还有兄弟甘冒奇险前来相救,这份情谊令王进心头一热,感动万分,但他疑惑程风现在想做什么? 他略一思考,暗道“程风一向奇智多谋,自己最好以静待动,任由他摆布了。” 马蹄得得,只见程风拍马向王进冲了过来,弯刀斜伸,似乎要将他斩倒在地。 近了!近了!近了!看着程风那张熟悉的面孔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还冲自己眨了眨眼睛,王进的心完全放松、完全踏实了。 “当啷!”他将长枪撇在地上,仰天闭上双目,似乎在静静地等待最后一刀。 “那宋军将领在想啥呢?咋还不出枪呢?直挺着等着被砍死吗?直娘贼!那刚才咋不让俺砍呢?!” “步跋子”们正胡思乱想着,眼睁睁地看着程风忽地收了刀,轻展猿臂,左手往前一探,将王进那浸满鲜血的勒帛一扯,将他提起来,横放在马背上,右手用刀柄重重地一击,怼得王进的兜鍪铮铮作响。 这一击,看来是将他击晕了过去。 程风并未减速,直接向前冲过去,前面围阵的“步跋子”们下意识地让开一条通道,战马驮着两人很快消失在浓雾中。 “什么情况?”“步跋子”们都懵了,一个个面面相觑,目瞪口呆,不知所以然。 “他娘的!”那名行将猛地将水囊往地下一掼,气得面红耳赤,鼻翼扇动,“费半天劲,死这么多兄弟,最后让这二货捡便宜了!不行!俺得找妹勒将军说理去!” 说完,他大手一挥,气鼓鼓地道“收兵!” 程风驱着马,按着自己的记忆向佛口城驰去,路上碰见的三三两两的夏人散兵也都对他没太注意。 他一路狂奔,顺利地赶到城外,正准备喊人放下吊桥,却赫然发现吊桥早已放平,城门洞开! “什么情况?难道他们已知道我胜利归来了?不可能吧?额,如果真是那样,那此时不应有鲜花和掌声吗?” 程风心中充满疑惑,抽刀出来,控着马小心翼翼地踱入城门。 可迎接他的是一片寂静,死一般的寂静,城里已是空无一人,就连城上宋军的旗帜都已消失得一干二净。 他低声嘟囔道“难道又穿越到哪个时代了吗?”可看看身前的王进,城里的房屋器皿,确信自己还在大宋,只得摇摇头。 程风将王进扶下马,打了桶井水将他脸上、手上的污血擦净,又喂了他两口净水。 王进悠悠醒来,看了看周围的情景,知道终于脱险了,方才放下心来,咧嘴一笑,虚弱地道“入娘的!下次演戏莫要太入戏,手下轻点!” 程风神色尴尬,笑道“当时我心里也紧张啊,生怕被那帮龟孙瞧出破绽来,那样咱们铁定出不来了。” 王进刚要说话,却感觉一阵眩晕,又昏迷过去。 程风将他身上铁甲除下,见浑身被鲜血浸透,有的已经凝固成厚厚的一层,不知是他的血还是敌人的血。 也不知他伤在哪里,程风手里也没有伤布,不敢随意将战袍扯下,免得引起大量出血。 他立刻意识到,必须带着王进往南走!到南边的横威堡去,那里可以找到军医! 可王进浑身是伤,骑不得马。现在又只有自己一人,抬不成担架,这可怎么办?! 第九十六章 归队 程风琢磨了一下,目光四处逡巡,寻找可堪利用的材料,忽然眼睛一亮,从附近的民房里卸了块门板,又找了床破被子垫上,再将王进平放在上面,用绳子将他绑在门板上。 最后他把门板与马的缰绳连接绑紧,将水囊装满清水,便赶着马、拉着门板,一步一步向南行去。 如此一来,虽然行得慢一些,但可减少王进的苦楚,避免身体震动带来伤口破裂。 程风在前牵着马,时不时地回头照看王进的情况,往他嘴里滴上几滴水,所幸时值仲春,天气还不甚炎热,行路不算苦楚。 令他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王进渐渐全身发烫,浑身烧得厉害。这说明他的伤口有感染的迹象。 在这个没有抗生素的时代,一个刀口都有可能致命!能不能扛过去,只能看他运气了! “必须尽快找到军医!”程风心中焦急如同油煎,奋力赶着马,一路小跑,汗水如同蚯蚓般不断从他额头上流下。 不多时,他浑身已如同水淋一般。 向南走了三个时辰,他的脚步也越来越沉重,绕过一个山口,突然从路边窜出十几名宋兵,持刀仗枪、拉弓引箭,将程风连人带马包围起来。 其中领头的一名宋兵挺着一杆长枪,喝道“你这夏人吃了熊心豹子胆了?!竟敢在宋境里横冲直撞!你马后拉的什么人?” 正午的阳光正强烈,程风眯眼一看,“咦!这不是一队的押队张遇吗?喔!我身上还穿着夏人骑兵的衣服呢!脸上也是满是汗泥,难怪他把我认成夏人了。” “他娘的!张遇你这小子!连我都认不出来了吗?在我面前装大爷!有吃的吗?赶紧拿出来!”程风咧嘴一笑,露出了雪白的牙齿。 张遇定睛一看,方才认出程风来,“啊呀!”一声叫喊,跑过去双臂紧紧抱着程风使劲摇了摇,“老天爷!你还活着啊!”话未说几句,竟然哽咽起来,一个爱说爱笑的大老爷们竟然泣不成声。 程风鼻子一酸,这般浓浓的兄弟情意岂是可以伪装出来?自己阴差阳错地穿越到这宋世,能收获到如此真挚的情谊,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他重重地一拳捶在张遇的胸膛上,低声喝道“别跟娘们似的!快找军医!王部将多处受伤,在后面躺着呢!” “好好好!我们这就去!”九部的士兵都被曲端安排断后,很快,更多的人问讯赶了过来。 众人看着完完整整的程风和意识清楚的王进都瞪直了眼睛,瞠目结舌、惊讶万分! 老天爷!这程风究竟是个什么人?实在想不出他怎么可以一人一刀、徒步冲阵,还可以全身而退,成功地将王进救了出来! 天知道刚刚究竟发生了些什么!大家看着程风,震惊之余,便是一脸敬重。 程风看着越来越多围上来的人,大声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兄弟们,今天我把王部将带回来了,下次如果有这种情况,希望你们能把我带回来! 我不会抛弃每一名九部的兄弟,也希望大家不要抛弃我! 一支永不抛弃自己弟兄的军队,才是值得大家信任的军队!也才有可能是一只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铁军!” 由于宋太祖对唐末五代那种骄兵悍将的反感和忌惮,所以故意让士兵吃苦受穷,“使之劳力,制其骄惰”,所以宋代军士的社会地位是相当低贱。 粮饷经常被克扣,生活得不到保障、经常被长官役使劳作,普通士卒被称为行伍贱隶,从未有人真正把他们当人看。 即便是在生活待遇好很多的西军,这些最底层的普通士兵们,打内心里还是有几分自轻自卑。 程风的这番话情真意切暖人心,众人闻者莫不慷慨激愤、痛哭流涕,为未能前去营救王进而悔恨 程风带着受伤的王进安然归营的事儿,通过伍杰的嘴传到曲端耳中时,他正在拿碗喝水。 “噗!”他忍不住一口水地喷在伍杰脸上,惊得将手里的碗掉在地上。 伍杰正要想用手擦去脸上的水,却被曲端一把攥住衣领,恶狠狠地逼问道“不可能!究竟怎么回事?他那厮怎么能从众多夏人手里将王礼佛救出来?!” “听人说,他是夺了夏人马匹、衣甲,冒充夏人突入阵中,将王礼佛掳走。那帮夯货夏人,都被他骗了!”伍杰被曲端半提了起来,一脸尴尬。 曲端倏地松了手,大叹道“程风啊!程风!你究竟是人是妖?如此险地,怎么就死不了呢?!” 伍杰眼睛闪过一丝怨毒的目光,他凑近了道“不仅是死不了的问题,现在他在那帮丘八们心中的威望越来越盛,咱们越不容易动他。” 曲端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道“哪又能怎样?此人确实有才干,又舍得身子往前闯,所以能干出那些泼天般的大事来!本来他能在我手下办差,也是我一桩幸事! 可是他不识趣!桀骜不驯,目中无人,又好油嘴滑舌,就连种师道那老儿都被他迷了心窍,这就不好了!” 伍杰殷勤地给他碗里续上茶水,愤愤地道“将官,咱们得敲打敲打那小子!虽然他将王礼佛救了出来,可毕竟是忤逆了您的命令。 要是人人都和他那样,自行其是、不听号令,甚至都不把您放眼里,那这队伍还怎么带?这仗还怎么打?” 曲端冷哼一声,道“这个本将自然晓得。他这番杀出重围、救出上官本是大功一件,但我要以忤逆上官、不服管教为由,给他来个功过相抵!” 伍杰那双黑白分明的三角眼眨了眨,沉吟道“这个卑职以为,这个未免有点儿太轻了吧?” 曲端瞟了他一眼,疑道“你道怎的?他刚有此番壮举,我不可能治他罪吧? 再说,他这副部将,是种老儿亲自发的告身,我不可能一点儿面子也不给吧?你伍杰一向心思活络,可有好的法子?” 伍杰干笑两声,道“卑职以为,大处不成,便可从小处着手。将士们上阵杀敌,所依仗的不过是手中刀枪。对身边佩刀那是极为珍视” 说到这,他凑到曲端耳边悄声道:“程风人怪刀也怪,他随身带了把黑色的奇异弯刀。 兵士们多有奇异,纷纷传看。估摸着刀如其人,也就是徒有浮名、哗众取宠罢了。 卑职知道将官手头有一把好刀,乃从夏国人缴获得来,冷锻而成、寒彻逼人、锋利无比。 可如此如此” 曲端微笑道“此计甚好!可打压打压他的风头!就着你去办吧。” 第九十七章 不怀好意的伍杰 回到驻地,程风随便吃上两口干饼,喝了几口水,找个营帐倒头就睡。 他这一路实在太过辛苦,不仅是身体上的累,更是心灵上的焦灼。他一个人拉着王进,苦苦追赶大部队,那种被抛弃被遗弃的感觉实在令人沮丧。 一觉睡到天亮,他起床喝了两碗粥,便向王进帐中行去,去看看他的伤情如何。 韩世忠、辅达正守护在营帐门口,见到将王进救回来的大英雄来了,两人忙迎了上来。 韩世忠咧嘴一笑道“程风兄弟,你来看望王部将?你先歇着吧,放心!这里有我们呢!” 程风点了点头,伸展下胳臂,笑道“我上下无伤,歇甚歇?又不是那体弱娇怯娘们儿!部将怎么样了?” 辅达有些担忧地道“军医说没有伤及要害,一时不会要命。但能不能活下来,还说不好。现在还昏睡不醒呢” 程风心里明白,王进的伤口虽都不深及内脏,但失血过多,身体虚弱,万一伤口发生感染,那也会致命! 他一撩布帘子,走进王进的帐中,韩世忠和辅达紧跟在他身后。 只见榻边摆着一张小几,上面摆着一盏油灯,正忽明忽暗地飘着灯火。 灯旁摆着一个茶壶和数个茶碗,左右胡乱放着一些伤布和装金创药的小木盒子。 王进躺在榻上,拥被睡得正沉,隐隐还有些鼾声。 程风坐到榻前,细细打量,见他仰面而睡,刚毅的脸上惨白,没有几分血色。 轻轻摸摸他的额头,体温已恢复正常,心中顿时大安,扭头对辅达道“放心吧,把伤口照料仔细些,应该没有什么危险。” 轻轻掀开被子,只见他赤裸着身子,上上下下十余处缠着淡黄色的伤布绷带,还隐隐渗出血迹。 程风不禁倒吸了一口气,当日战况之激烈、情形之凶险,由此可见一斑!但愿他吉人天相,平安苏醒吧! 程风为他细细掖好被子站起身来正要离开,王进的嘴唇忽然动了一下,呻吟道“渴杀我也!渴杀我也!本将……要喝水。” 三人见了心中大喜,辅达忙去桌上倒了碗水来。 程风将碗接了过来送上前去,碗沿儿一凑到他的嘴边,王进就一口咬住,“咕嘟咕嘟!”灌了进去。 一大碗水下肚,王进才慢慢睁开了眼睛。 他神情有些恍惚,眯缝着眼左右瞧了半天,才看清自己已在营帐中,也认出了眼前三人,喃喃地道“我已回营?赶上大军了?” 程风笑道“王部将,你已睡了一天一夜了,我拉着你紧赶慢赶,碰上了断后的兄弟,把我们接上了!” “断后?佛口城失陷了?”一提及战情,王进忽然来了精神。 程风默然地点了点头。 “直娘贼!曲端让咱们主动退出了佛口城!也不知他那葫芦里卖着什么药!”韩世忠在一旁一脸忿然。 王进听了神色一黯,眼睛微闭了会儿,又睁开眼来,叹道“萧御史殁于阵中,又丢了佛口城,我这作部将的难辞其咎啊!” 程风劝道“王兄,今日之事,有些蹊跷,个中内情你我都不清楚。身为军人,你已经尽了自己的职责!身中十数创,难道还不够吗?” 韩世忠瓮声瓮气地道“对对对!王部将,昨日若不是程将官拼死向前,你这一百多斤就交待在佛口城了! 程将官是俺们敬重的汉子,一个人就敢杀入敌阵,还把你给完整地带了回来,与他相比,俺韩五恨不得把脑袋藏裤裆里!” 程风忙道“哪里!最该敬重的是咱们的部将!我可是亲眼所见,王兄陷入重围之中还能一刀一枪杀得夏人人仰马翻、尸横遍地!这等本事何人敢小觑?” 王进感激地朝程风看了一眼,突然爆出了一句粗口,“入他娘的,你们是不是都以为老子死定了?” 此言一出,惹得众人哈哈大笑,气氛顿时活跃起来。 程风等从王进的营帐出来时已是日上三竿,三人有说有笑地往伙房走着,打算弄点东西垫补肚子。 王进那已经有李在、李彦先两兄弟接班守候。 “哎呀!程部将,原来你在啊?!害得我找你半天。” 程风闻声望去,见伍杰带着一队亲兵涌了上来。今天似乎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一向高高在上的伍杰正冲着他满脸堆笑。 他拱了拱手,不咸不淡地道“伍使臣,不知找程风有何事指教?” “啊呀!俺的大英雄!你的壮举如今传遍全将啊!兄弟敬佩不已啊!”伍杰亲热地牵过他的手,上下打量一下,“好!好!好!平安归来就好!” 伸手不打笑脸人,见伍杰如此殷勤,程风虽然心中疑虑,也不好再板着个脸,神色缓了缓,道“托兄弟们的福,顺利将王部将带了回来,也算是侥幸。” 伍杰拍着他的肩膀,笑道“俺们西军都是老厮杀汉,最敬重兄弟这样的汉子!来!跟大伙儿讲讲昨日的事情,在夏国人堆里究竟怎么把王部将给救出来的?” 程风看周围的军士们脸上都一脸好奇,也不好拂他面子,将昨日勇闯敌阵、智救王进的事又简略地说了一遍,听得众人啧啧有声。 伍杰听着程风的讲述,脸上挂着微笑,跟着众人一起应和,不时发出几声惊叹。 韩世忠瞧着他有些做作的表情,心中有些不屑,低哼一声,“直娘贼!黄鼠狼给鸡拜年,能安什么好心?!” 伍杰指着程风的腰刀问道“兄弟,你真是勇猛过人啊!你就是用的这把短刀从夏人阵中杀进杀出的吗?” 程风拍拍挂在自己腰间的库克锐弯刀刀鞘,点点头,笑道“别看他短,照样可以跟着我冲阵。” “早就听说程兄弟有把奇特的腰刀,今日方有机会一睹真容。可否借与俺一观?” 程风这把库克锐弯刀不仅刀面为黑色,反曲的刀型也前所未见,常有慕名而来的士兵们找上门来观看、把玩,所以伍杰提出这要求也并不奇怪。 他痛快地将腰刀解下递给了伍杰。 第九十八章 断刀 伍杰接过弯刀,拔刀出鞘,只见黑色的刀面在阳光的照射下晶莹发亮,看起来不仅色泽怪异,而且做工精良。 “难道真是什么神兵利器?”他心里顿时有些发虚了,但事已至此,开弓已无回头箭,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他笑道“真是一把好刀!看起来就坚固锋利!要是能够亲眼见识下威力就好了!正好我手里也有一把劣质的铁刀,可以用来试刀。” 说完,他得意洋洋地从腰间拔出一把三尺长的腰刀来,寒气森森、光可鉴人。 韩世忠见了,忍不住大叫道“呔!伍杰!什么叫狗屁劣刀?这分明是夏人的冷锻宝刀,你究竟是何居心?!”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程风方才恍然大悟,“表面是要寻我刀的不是,实际上是敲山震虎,要给把我的刀砍折了,给我点颜色看看。” 他知道自己手里这把刀是用二十一世纪的高性能合金制成,锋利异常、坚固耐用,但究竟与古代的宝刀相碰撞,哪个更强,他心里还真吃不准,估摸着,两把铁器相碰,各有损伤概率更大。 更主要的是,他不想把矛盾激化,于是忙上前一步,劝道“伍使臣,你这刀也是上好的家伙。两刀相交,必有一伤。这又是何必呢?不如把好刀留着砍夏人的脑袋。” 伍杰将手中的两把刀往里一收,生怕程风抢回去,似有深意地笑道“一山不容二虎,总得论个高下长短。程部将你放心,若伤了你的刀,正说明你这把刀不堪用,回头去曲将官那随意挑拣一把吧。” 程风见伍杰如此态度,心中也有些恼怒,冷冷地道“我若不愿意呢?我不想比试不成?我自己的刀自己做不了主?” 见程风着急了,伍杰反倒定下心来,他吃定程风心虚胆怯,心中暗喜“看来这黑色的弯刀多是哗众取宠、徒有其表而已!今日定要断了他的刀,让他颜面扫地!” 他一对三角眼迸出一丝寒光,冷冷地道“现在刀在俺手里,今日就由不得你了!” 他一使眼色,身边的那些亲兵们呼啦啦地就将他围了起来,将他护在圈中。 一名亲兵蹲在地上,将库克锐弯刀平放在地面,刃口朝上,双手扶住。 伍杰高声笑道,“大家睁眼看好了啊!看看俺剁破铁片子啊!”说罢,双手高高举起他手里的夏人刀,作势向下砍去。 韩世忠个高,看着伍杰举刀就要朝地面砍,顿时明白了他的伎俩,怒喝道“直娘贼!有你这样比刀的吗?!若要真心比刀,不得两人各握一把刀凌空相击?!你这厮岂不是成心要坏俺们的刀?若坏了俺们的刀,老子好大拳头相送!” 伍杰转过头来,阴测测地一笑,道“泼韩五,老子把脑袋伸给你打,只要你敢打,老子保证不还手。不过,老子必定要闹将到曲将官那去,保证你至少刺配个三千里!” “你!”韩世忠怒目而视,却也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在军队里就是如此,官大一级压死人,下级忤逆上级,绝对没有好下场。 程风此时被七、八名亲兵团团围住,架着他的胳臂,不让他上前去,他怒目而视,隔着数人厉声喝道“伍使臣!切莫欺人太甚!” 他的呵斥并未能阻止伍杰的动作。 伍杰轻蔑地一笑,一本正经地道“程部将,说话过分了啊!只是切磋切磋而已!”说完,狠狠地将手中腰刀劈下! “铮!”金铁相交之声脆响。 圈内的人一阵死寂! “完了!直娘贼!俺要进去揍他娘的!”韩世忠大叫一声,分开人群,冲了进去,却见伍杰蹲在地上,脸色苍白,惊讶地看着他手中的断刀。 目光再往下移,发现程风的弯刀刃口无缺、完好无损,韩世忠不由咧嘴笑了起来“好!好!好!直娘贼!什么叫偷鸡不着蚀把米,老子今日算见着了!哈哈!”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程风微微一怔,见自己的刀完好无损,心中顿时大喜,他走上前去,将库克锐弯刀捡了起来,仔细检查了一下刀身,故作讶然道“咦!我的刀竟然没坏?!惭愧!承让!”说完,他飘然还刀入鞘。 伍杰呆了半晌,缓缓地站了起来,面色铁青,说不出的难看。 程风打了个哈哈,继续道“没想到,我这破刀竟然还使得,真是出乎意料!哈哈!既然如此,伍使臣下次再找把好点的刀来切磋吧。”说完,他分开人群,带着韩世忠扬长而去。 此时哪个亲兵还敢拦他?众人心里都觉得伍杰有些自讨没趣,没事非要找程风比什么刀?好了!现在自个儿的刀断了不说,这折损的颜面上哪里找去? 此外,话说回来,这程部将真是好本事,从哪里寻得这口宝刀!那口夏人刀也是上等好刀,谁想到在程部将的宝刀面前,却如以卵击石,不堪一击! 都说宝刀配英雄,这刀!真配得上程风这条讲义气的好汉子! 伍杰望着程风的背影,三角眼中还残存着几分讶然!渐渐的,一股浓浓的挫败感涌上心头。他狠狠地将手中的半截断刀插入土中,抬起头来已是满脸恨意! “近日,监察御史萧服前来泾原路慰军,巡驻佛口城,时遇西戎借雾诱敌,萧服指手画脚、越俎代庖、贪功冒进,强令守军冒雾出击,折损士卒三队,萧服亦殒命于乱军之中。 佛口城兵马监押曲端引兵追战,出死力,突坚围,引既衄之兵,入不存之地,夺已擒之将士,拔已陷之师徒。 敌戎趁机夺取佛口城,佛口城得而复失,萧服难辞其咎、罪无可赦。曲端虽非大功,亦可谓之奇节,本帅保奏,理合超迁,乞进泾原路第三将正将,彰贤勇、励后进。 西陲慰军,宜遴选干材,而仓促调选,不问贤愚,误国误事。边事系国之安危,陛下不可不慎。” 童贯抖了抖手里的信笺,满面春风地道“这是草拟的奏章,诸位看有什么不妥之处?蔡京这老匹夫有眼无珠,派个萧服这个迂腐书生过来慰军,竟然把佛口城给弄丢了!真是丢人丢到家了!哈哈!” 说完,他环视了一眼屋里坐着的熙河路经略使、侍卫亲军马军司都指挥使刘法,保信军节度使、侍卫亲军马军司副都指挥使刘延庆,秦风路经略使、侍卫亲军步军司副都指挥使刘仲武, 婺州观察使、侍卫亲军步军都虞侯王禀,泾原路经略使、侍卫亲军步军副都虞侯杨惟忠,西安州知州种师道,岷州知州、提举熙河兰湟弓箭手何灌,庆州知州姚古,这些人都是西北边陲手握重兵的大将。 第九十九章 军议 刘延庆笑道“西北边事历来均是童相公操持,这蔡京也是不知轻重,手伸得太长点了!这下官家会更加倚重童相公了!” 童贯抚髯微笑,见杨惟忠默然不语,敛容道“见杨经略使若有所思,不知有何高见啊?” 杨惟忠本姓康,名炯,字惟忠。乃是宋仁宗时彰国军节度使,并、代州都部署康保裔之孙。 宋真宗咸平二年,康保裔兵败高阳关,遭辽军俘虏,后降辽国,改姓为杨,辽圣宗赐萧氏女于保裔为妻,育有三子。 宋哲宗元祐时,杨惟忠辗转归宋,以蕃人身份于环州参军,因功先后担任大顺城蕃兵指挥使、蕃落上军第一指挥指挥使。他背着俘虏后裔的印记,以番人身份打拼到现在的地位,纯属靠自己一刀一枪搏出来的。 正因为他能打,所以他以步军副都虞候的身份领泾原路经略使出怀德军,为此次攻夏三路主力之一。 另外两路由熙河经略使刘法出湟州,秦凤路经略使刘仲武出会州,这两人一为马军司都指挥使、一为步军司副都指挥使,官职都远远高过于他。 杨惟忠对于童贯因私废公,为了打击政敌,不惜放弃佛口城的做法深为不满,但此时却不好表露出来,只好说“哦!末将正在想联合西州回鹘共同对付夏国的事,一时出神,相公见谅!” 童贯点了点头,一拍大腿道“唔!你说的这事确实是应该尽快定下来,若能与回鹘东西合击夏国,定能让它顾头难顾尾,左支右绌,我们的攻势会顺利很多! 今天请诸位过来,也是想议一议这出使西州回鹘的人选。请大家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哈哈!” 何灌一向是明哲保身、世故圆滑,他抢先道“这率队出使西州回鹘的重担不是一般人能挑得起。 一得知文达礼,不说满肚子锦绣文章吧,那也得熟知诗书,不然有损我大宋礼仪之邦的美誉。 二得强健孔武,此去西州回鹘,得乔装打扮,横穿夏国国境,一路风餐露宿、危机重重,非体质健壮、精通武艺之人不可。 三得仪容雄伟,风度翩翩,以彰显我大宋的大国形象。” 他说的这些话都对,也都没用,说了半天也没提出自己的意见,因为他明白出使西州回鹘这差使回报高风险大,有利也有弊,还不知童贯心里是什么打算,所以不好贸然引荐人选。 要知道,深入蛮夷之地,出使外邦,虽然外表光鲜,且顺利归国则会加官进爵,但一着不慎,重则丢去卿卿性命,轻则有国难回、有家难归,届时只能在异国他乡放一辈子羊了。 童贯点点头,心中也在做另一番盘算,“安排出使的人得是自己的人,将来提拔升迁了也是我童贯门下的势力,而且此人会对自己感恩戴德,更加忠心耿耿。 但也不能是自己过于亲信重用的人,否则出使失利、滞留不归,那太损自己的羽翼。所以得找个听自己话且身份地位还不太重的人,找谁呢?” 王禀善于察言观色、投机取巧,他见童贯在奏折里提到要为曲端请赏,便知童贯要抬举此人,于是干笑一声,起身道 “我看即将任泾原路第三将副将曲端就不错,文武兼修、忠勇双全,是个难得的人才!只是太过年轻,不过正因为年轻所以更需要历练。” 童贯略一沉思,便欣然点头,曲端新投入自己门下,官位还不高,才是个区区副将,但是个有潜力的可造之材,胜则为自己增添一名干将,败则与自己而言损失不大。 王禀见自己的提议被采纳,便知自己猜中童贯的心思了,心中喜不自胜,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刘延庆见王禀自喜的样子,心中嫉妒、不甘落后,轻哼一声,朗声道 “出使西州回鹘兹事体大,曲端资历尚浅,宜为辅佐之臣,臣提议顾悝为正使,此人参与筹措边事多年,足智多谋、熟知兵事,饱读诗书、兼有文采,窃以为以顾悝为正,曲端为副,更为合适。” 他所说的顾悝是童贯的义子,也是宦官,他见童贯还是愿意用自己的人,所以奋力出头将童贯义子提出来,以讨童贯欢心。 刘仲武起身道“顾悝虽有德才,但毕竟是内官,作为使臣是否不太合适” 刘仲武为人性情直爽、秉性忠厚,早年随利州刺史、熙秦两路都统制高永年西征吐蕃,他建议持重固垒、步步为营,但主将高永年并未采纳,而是轻率出战,遂遭大败。 刘仲武主动揽责,引咎自劾,被判罚流放岭南,命令还未下,他与进犯的夏人激战,被流矢伤了脚。这时朝廷终于有了良心,改任他为西宁都护。 庆州知州姚古是个聪明人,一听刘仲武说太监不能为使臣,这岂不是捅了童贯的伤口?于是立马跳将起来,尖声道“此值多事之秋,用人当不拘一格,况前有童相公出使辽国之成功先例,有何不可?” 政和元年,童贯被封为检校太尉,出使辽国。当时也有争议,有人提出用宦官为使臣,难道国家没人了吗? 最终还是宋徽宗定调拍板契丹听说童贯打败羌人,因此想见他,以他为使臣,察看敌国,也是良策。 童贯使辽回来,权势更大,握有朝廷内外军政大权,以太尉的身份任陕西、河东、河北宣抚使。 刘仲武粗声嚷道“这怎么能算一回事呢?当时是契丹敬服童相威名,点名想见童相。顾悝暂未立下大功大业,其身份与童相不可相比。” 童贯听刘仲武拿宦官身份说事,心中有些不悦,但自己也不愿意让顾悝以身犯险,见二人争执不下,皱眉问道“刘将军心中可有更好的人选?” 刘仲武一愣,他只是就事论事,想到哪说到哪,心中并未有预备人选,搜肠刮肚想了半天,道 “本将想起一个人来,说出来大家参考参考,我听说曲端手下有名叫程风的副部将,在前几日的佛口城一战中,奋不顾身地将受伤的部将救了出来。 此人忠义而有武勇,可为曲端副使。只是本将也未见过其本人,所以推荐起来也有些不踏实。” 程风当日救出王进一战,震惊全军,口口相传,竟然入了刘仲武的耳中,影响力之大也是他自己未曾料到的。 姚古讥诮道“不了解的人也能随便推荐?刘将军太儿戏了吧?” 种氏,姚氏两家向来都是西北最大的名门望族,两家弟子争强好胜,各不甘服下。 姚古见种师道的弟子曲端先是受赏,后又被委以使臣重任,这副使的人选程风,听说又是种师道的弟子,他怕战功被种家独占,故出言质疑。 刘仲武脸色一变,怒道“我也是只说出来让大家参详。至于此人究竟可不可靠,自有公议,自有童相决断!” 童贯笑道“刘将军息怒,姚知州也是一心为国、不免言辞激烈了些。对了,这两人都是泾原路的部将,种知州对他们应该是知根知底,种知州你什么意思?” 第一百章 童贯的考验 种师道此时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强压着心中的怒火,曲端未经抵抗就放弃佛口城的事情他刚有所耳闻,他正要召曲端前来询问是什么情况,便接到童贯召开阵前会议的通知。 童贯在会上一念奏折他便知道怎么回事了,没想到自己的徒儿为了讨好童贯,撸起袖子充当了这个死太监打击政敌的打手,而且是以国土边关为代价!真是自己的耻辱! 他此时心中充满了被背叛、被玷污的愤怒,听着童贯不怀善意的一问,一语双关地愤而答道 “试玉要烧三日满,辩材须待七年期,世上最难之事莫过于识人,事到如今,我不敢说这两人能不能担当大任,是英雄还是狗熊只能在战场上去检验了!” 童贯拍掌叫好,“好!我看种知州说的对,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不就知道了?是金子的,本相必定不会埋没了他。” 说完,他环视屋内各位文臣武将,道“今天就到此为止吧,童某已有定计。” 见众人退下,他从桌上拿过一张信笺来,提笔写就“责令你将副部将程风十六日内,亲手将本相所备木匣及信函一封送至大名府府尹梁世杰处并返回延安府。童贯手书。” 此时,从堂后屏风后转出一人,广额疏眉,面白无须,两颊甚丰,目圆鼻尖,此人正是顾悝。 童贯把信笺递给顾悝,道“把这个送给曲端,让他传令给这个叫程风的副部将。此外,你取两个大个北珠装一木匣,附一封内封点漆的密函。” 顾悝笑笑,问道“是那种外不封口,内里暗地留有机关的密函吗?” 童贯笑着点点头,道“这个程风敢于虎口之中救其上官,有勇无疑,不用再试。 北珠价值千金,以利诱之,以辨其忠,他若携珠潜逃,自是不忠不义之人。 密函内藏暗记,以秘诱之,以辨其信,他若偷看信件,自是不诚不实之人。他若过了这两关,倒可考虑派他出使回鹘。” 顾悝眼露羡慕之色,接着问道“密函内可装信件?” 童贯森然一笑,道“不装一物,空白函件梁世杰也应知道什么意思,玩这把戏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佛口城失陷后,曲端所率三部在西安州附近扎营。 此时,他正盘腿坐在一条几后,手里展开着童贯的手札,皱眉思索,“童贯究竟是何意?怎么直接给程风下任务了?难道这小子的风头如此之盛,竟然童相也知道了他?! 还有可能是种师道在童贯面前推荐了他。不对啊,种童二人不睦啊!”他翻来覆去想了半晌,也没理出头绪。 曲端琢磨着,这程风总是透着几分古怪,人如此,其佩刀也如此。 前几日,按照伍杰所出的馊主意,打算断了他的腰刀,以示惩戒。谁料到,他那把奇形怪状的黑刀竟然如此了得! 得!反倒坏了自己一把好刀!真是气煞人也! 把这尊蒸不烂、锤不扁、杀不死的妖怪留在自己军中,只会令他风头更健,越来越难对付,不如趁机逼走了他? 曲端又想了想,眼珠一转,提笔在信上添了一横,描了一点,自言自语地道“三千里的路程六日赶完?!哼!再借你八条腿也做不到!好让你这小子知难而逃!好走不送!嘿嘿!” 他拿起信笺来吹了吹,见墨干了,方才满意地笑了笑,对站在营帐门口的伍杰道“快!传我命令!请九部副部将程风前来议事。” 程风得了曲端亲兵的口信,顿时快马赶了过来。 三将的大营虽是临时的,但依着州城扎下,占地广阔,一眼望不到头,也有一番气象。寨墙又高又厚,望楼林立,军帐整齐,一片肃然景象。 别的不说,曲端治军还是谨按教令,有板有眼,有老西军的底子。 佛口城失守,并未造成恐慌。毕竟宋军已经吊打夏人好多年了。一时半会,夏人应不敢直趋西安州城。 百姓整日里大摇大摆地从大营旁路过,有精明的,还在营门口摆上了摊,卖些卤煮小吃、各色果子。 大营的中门已经敞开,营门口立着曲端的亲兵,见程风驰来,冲他招了招手。 直直地驰到了营门口,程风勒住座下健马,跳下马来。 他可不敢策马直到帐前,这点规矩还是得遵守的。 那名亲兵一脸焦急,接过马缰绳“程部将,您赶紧进去吧,曲将官已经等了一会儿了。” “这么着急?究竟是什么事?” 他一头想着心事,一头就朝里头走,从营门口到曲端大帐,距离不算太远。 程风的步子又快又大,走起路来虎虎生风,背后那名亲兵一路小跑跟在他后面,偷眼觑着他腰间的那柄弯刀。 这名亲兵当日跟着伍杰过去找程风不是,亲眼目睹了那柄黑色弯刀的锋利程度,简直令人咂舌,竟然将有备而来的伍杰弄得灰头土脸。 其实作为亲兵队里的大多数人来说,对程风这等厮杀汉是打心眼里敬佩的。 临危不惧、有胆有识,对于身陷重围的袍泽讲义气,若能跟着这样的上官行军打仗,那心里才踏实放心。 可他偏偏不知道怎么得罪了伍杰,竟然三番五次地被故意打压。 不少军士已经在背后暗暗咒骂起伍杰来,也是世代行伍的西军老人,怎么就这么容不得好汉子? 当然,这些话也只能暗地说说,谁都知道伍杰背后站着是谁。 程风到了军帐门口,伍杰已站立在门外,身后挂着军律禁牌,见了他,不耐烦地道“快!多紧急的事!怎的不骑马进营?!” 程风白了他一眼,并未搭理他,心道“是非全凭你一张嘴,我若真骑马进营,你又该说我目无尊长、不讲规矩了!” 他快步走入帐中,向曲端拱手道“曲将官,程风到了,谨听吩咐。” 曲端冷哼一声,道“程风呀!程风!本将真是小瞧了你啊!竟然跟童相公搭上线了!你这翅膀够硬的啊!能飞这么高!一下子就越过了我的头顶!” 程风听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问道“童相公?童相公是谁?难道是童道夫童相公?” 曲端哂然一笑,道“装什么装啊!任务紧急,我就不跟你计较了,喏,你自己看看吧。”说完递给他一张信笺。 第一百零一章 紫髯伯皇甫瑞 程风接过信纸一看,上书责令你将副部将程风于六日内,亲手将本相所备木匣及信函一封送至大名府府尹梁世杰处并返回延安府。童贯手书。 “六日?!此地到大名有一千四百里地,来回得近三千里,时间怎么这么紧?”程风惊问道。 曲端将原信上的“十六日”加了一横一点改为“于六日”,心中也有些惴惴不安,故作同情地道“唉!军令如山、天威难测,我也觉得命令过于严苛,这样吧,你赶紧去收拾下行李,我给你备一匹快马。” 程风应诺一声,拔腿就往自己帐中跑,边跑边想,“尼玛的!给我出此难题,把老子逼急了,脚底抹油一跑了之了!反正老子也没刺面,跑了也不好追查!” 他转念一想,“不行!就这样跑掉了,不能在西军里混个将佐,将来我靠什么抵御金军?!那扭转乾坤的事情还想干成吗?!” 多年的军旅锤炼让迎难而上、不屈不挠成为了程风灵魂的基因、精神的血液,让他下不了决心逃避困难,反而激起了他的好胜心。“干!杀人不过头点地,要死也是屌朝天!” 程风带上银两、腰刀和干粮一路小跑,赶到营门,见曲端已牵着一匹高大奇骏、体形粗壮的枣红马在那等着他。 跑近一看,此马长头大耳、胸廓深广、毛发油亮,一看就是营中数一数二的好马。 程风冲曲端一笑,一边接过马缰,一边感激地道“多谢曲将官周全,安排这等好马!” 曲端抚了抚马头,笑道“不必客气,你是我的属下,童相安排给你的差使也是我曲端的差使,你办好了也是给我长脸不是?赶紧上路吧!” 程风见曲端对自己的态度大转,心中犯着嘀咕,但情况紧急也无暇多想,扳鞍上马,立身冲曲端一抱拳,便打马向东南方向奔去。 奋力行了约一个时辰,跑着跑着,程风突然听见马屁股后“噗嗤”一声响,紧接着闻到一股恶臭,转头向后一望,好嘛!一路稀稀拉拉、黄汤绿水,尼玛,马竟然拉稀了 但事已如此,已没办法了,只能先将就着,骑着这匹跑肚马能跑多远跑多远吧。 英雄耐得了一场病,好汉扛不住三泡稀。人如此,马亦如此。枣红马坚强地继续跑了半个时辰,终于悲鸣一声,卧倒在地上,挣扎一番再也爬不起来。 程风向前一个翻滚,卸掉前冲之力,站起来捂着鼻子围着马转了几圈,抓着脑袋,一筹莫展。 这时,路上一人骑着驴慢悠悠地行了过来,见路旁倒卧一匹马,一撩腿翻身下了驴,走近了蹲下身子俯身查看,随后竟然抓起一滩马粪水仔细瞧了瞧、闻了闻。 程风在一旁看了心里只作呕,心中暗道“我靠,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还有人有这嗜好” 那人转头瞪着程风问道“你为啥喂马吃巴豆?!”言语中充满着愤怒,仿佛这马是他家的似的。 程风吓了一跳,定睛一看,这人碧眼黄须,貌若番人,一脸大胡子一直垂到肚子,忙道“巴豆?!我怎么会喂自己的马吃巴豆呢?我正着急赶路,遇上这倒霉事恼怒还来不及呢!” 说到这,心中恍然大悟,还以为曲端好心给自己安排一匹快马,没想到暗地里喂马吃巴豆,让马在途中腹泻难行,这货是阴我啊! 这厮!真是狗改不了吃屎!此时他的心头跃过一万头草泥马,暗暗自责,为什么自己不提高点警惕,想办法换一匹马。 大胡子见程风脸上神情变化,便知眼前这人对马吃巴豆一事毫不知情,估计是被人设计陷害了,于是不再和他多计较,两眼却向四处逡巡。 他眼睛突然一亮,看见路边有一片蔓藤附在路旁的灌木丛上,攀援曲折,青青漫染,密被白色细毛。 大胡子大踏步走过去,胡乱扯下几把来,细细扯碎了,掰开马嘴,喂到齿间,一边抚着马头,一边看着马儿将碎草咽下,目中流露出的关切、怜爱之意仿佛是喂着自家小孩吃奶一般。 过了半晌,那马“咴儿咴儿”嘶叫几声,挣扎着站了起来。 大胡子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道“正赶上这路边就有对症的药草,医起来便容易。” 这时,马儿身子朝大胡子凑,用头亲密地蹭着他的脸。大胡子呵呵一笑,对程风道“这是在感谢我呢!马儿通灵性,可不是一般的畜生。” 程风心中暗笑“你这医患关系处理得还真好!”他见大胡子喂了几把碎草,这枣红马就不再拉稀,竟然还站了起来,好奇地问道“你给马喂的什么?怎么这么神奇!” 大胡子笑道“不是什么奇珍异草,这就是牵牛花。巴豆生于盛夏六阳之令,而成于秋金之月,辛热有大毒,牵牛花性寒有小毒,是它的天敌克星。 此外,中了巴豆毒,大黄、黄连、绿豆汁也能解之,待会到了前面的寨子,你再弄点绿豆汁,给它饮点,便无大碍。” 程风听后作揖称谢,问道“先生精通医马之术,令人敬佩!敢问先生高姓大名?” 大胡子抚髯笑道“不才皇甫端,各种牲口寒暑病症略知一二。” 程风一听,原来是江湖号称紫髯伯的皇甫端,后来排梁山第五十七条好汉,据说凡有牲畜疫病,下药用针,无不痊愈,以爱马、善相马、会医马而著称,怪不得略施援手便解了巴豆之毒。 两人一人牵马、一人牵驴,并肩缓行,程风言辞恭敬,向皇甫端请教些朝廷马政之事。 皇甫瑞道“我朝马政,始牧之在官,后蓄之在民,而又购之于外番。初牧之在官时,重视内外监牧的职责,外加购马补充,马的数量虽不及军队所需之额,但已是我朝中最好的时候; 及蓄之在民,马多孱弱,且扰民害民;而后又购马于边境,则耗费日增,而外番多享其利,更重要的是外购的马到了中原大地,往往水土不服、多有病死。” 程风叹道“马的天性是逐水草而生、驰辽原而乐,到了中土特别是江南水泽之地定然是易生疾病,主要结症还是在于我朝的疆域较前朝萎缩,没有优质的养马场。” 皇甫端点点头,深以为然。 一番交谈,他觉得眼前这个年轻人颇有些见识,举手投足间对自己谨然有礼,不似普通的粗鲁军汉,不由心生几分好感。 第一百零二章 栏祥技校 程风问道“先生此行欲向何处?” 皇甫瑞道“吾原本是幽州人氏,云游四方、相马牛、医牲畜,随遇而安。有一侄儿家住河北东路东昌府,正欲投他家去。” 程风道“我有一言,说出来让先生参详。先生所长为相马医马,欲展其长,必是去马最多的地方。今圣上拓边西北,对夏国用兵日频,何不投入军中,大施手脚。” 皇甫瑞神情一黯,叹道“唉,你所说的我怎不知,只是我乃爱马之人,不忍心看那些马儿供人驱使、冲锋陷阵、受伤毙命,惨不忍睹!惨不忍睹啊!” 程风道“先生痴爱于马,是真正爱马懂马的人,其心至诚,令人动容! 只是从古至今,马儿都被用于战争,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事实,即便您不看不听,还是有成千上万的马在那流血流汗,您的妙术可以缓解他们的痛苦,何乐而不为呢?” 皇甫端长叹一声“唉!成千上万的马,我怎么救得过来呢?” “您一个人是救不过来,但您可以编医书、开讲堂,收门下弟子三千,传授救治牲畜的医术,便可惠及成千上万的马儿。” 皇甫端听着程风的话,不由眼中一亮,竟然对他深深一长揖,道“小兄弟,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仿佛拨云见日般令人豁然开朗,看尽大河山川不如眼前一地,前面不远就是延安府,我就在此收徒著书罢。” 程风忙敛容回礼,心道“此时的马是重要交通、军事工具,医马类似于后世的修车、修坦克,要是有互联网,我就劝你上网开课,那你就是桃李遍世界了。” 想到这,程风坏笑道“皇甫先生,建议你的学校取名栏祥技校,栏厩的栏,吉祥的祥,绝技的技。” “栏祥技校好奇特的名字但寓意贴切吉利,栏厩吉祥自然是繁育兴旺,好!好!好!” 看着皇甫端的欣然的笑容,程风陷入沉思中,皇甫端原本的人生轨迹是去东昌府当兽医,宋江攻下东昌府后,没羽箭张清投降梁山,又向宋江推荐了皇甫端,皇甫端从此便上了梁山。 梁山一条好汉被我忽悠得改变了居住地,历史已经悄悄发生了改变,未来的梁山还会是一百单八将吗?” (注《水浒传》载皇甫端在东昌府当兽医,但东昌府是明洪武元年所设,以聊城为治所,宋代此地属博州,为简便处理,本文仍沿用东昌府。) 两人一边说笑着,突然看见前面不远,有一匹黑色的马拉着沉重的柴车在翻山。 马的尾巴下垂着,马蹄用力挣扎,膝盖跪屈接近到地,浑身冒汗,汗水淋漓,背有伤痕,在山坡上艰难吃力地爬行还是拉不上去。 赶车的村夫嘴里大声呵斥着,手里不停地挥着鞭,“啪啪啪!”马背上闪现出一道道灰色的鞭痕。 皇甫端见了,怒火中烧,大喝一声“住手!骐骥岂能当作驽马用?!” 那村夫一脸懵然,问道“这位官人,咋的了?我赶我的马,干你何事?” 皇甫端正要张口欲言,却被程风拉住,程风大摇大摆地上前去,笑了笑,道“兀那汉子,我叔嘴角不利索,他说这马跟鸡一样,太弱了,怎么能用来拉柴呢? 好了,不管怎样你也停下来了。你拉这车柴是打算上哪去啊?” 那村夫见程风一身戎装,不敢造次,笑道“还能上哪去?拉到延安府去卖的,怎么,军爷想买柴火?我这可都是晒得干干的上好劈柴,价格好商量。” 程风点点头,问道“这车柴多少钱?我全要了。” 村夫一听,顿时眉开眼笑,伸出一个巴掌“这敢情好,省得零卖了,您若都要了,五贯!” “没问题,不过,这半道上我们没马拉车呀!”程风皱着眉头。 村夫抠着鼻子,瓮声道“没事儿,我负责送到府上。” 程风故作神秘,低声道“不行!我这是替皇城司采购木柴,他们的驻地不能让外人知道,否则‘咔’!”他作了个杀头的手势。 村夫吓得脸色惨白,摆着手连声道“那算了,这生意我不做了。” “诶,送上门的生意咋能不要呢?我也不想四处寻找贩柴的了。这样吧,你连马一块卖我得了!” 村夫期期艾艾地道“你也看见了,我这马又瘦又弱,拉不了重车,你也要?” 程风一脸无奈,“唉,先将就将就吧,给你三十贯吧。”此时,市场上一匹体格正常的马的价格多在五十贯左右。 村夫狡黠一笑,道“军爷再加十贯吧,我这马虽不算上等,但好歹也能吃能叫的。” 程风二话不说,掏出五十两银子往村夫怀里一揣,将他推到一旁,随后把套在马上的绳索解下。 皇甫端上前抱住马头直淌眼泪,大呼道“名马多祇辱于野夫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随即,将自己的布衫解下,盖在马背上,那马低下头长吐一口气,抬起头来长鸣,嘶叫声直达云霄。 村夫看着眼前一幕,惊得目瞪口呆。 程风看着这马纤瘦的身子,好奇地问道“这马真是名马?怎么看起来瘦瘦弱弱的。” 皇甫端道“汗血宝马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体形纤细,与河曲马、蒙古马等身躯粗壮、四肢坚实的马有所不同,它长于远途奔跑,而短于负重拉车,往往被不懂相马的粗鄙村人所鄙弃。” 程风对这毫不起眼的黑马顿时另眼相看,除掉挽绳后,的确看起来颈部弯曲高昂、步伐轻灵优雅。 他半信半疑地问道“这马真能日行千里吗?” 皇甫端摩挲着马头道“日行千里的良马是绝世稀宝,这马儿还未完全成年,能够日行五、六百里吧。” 程风一听,心中大喜,捡了个漏,他听皇甫端怒斥村夫,便知这马非同一般拉车的驽马,于是动了心思,想把这马儿买下来,替换自己的跑肚马。 但若与村夫直言买马,恐他惊觉知晓,趁机要价,故以买柴为迂回,连哄带吓,将马儿低价买下来了。 第一百零三章 相逢杨志 皇甫端见程风出手大方,将汗血宝马从村人手里解救出来,对于爱马如命的他来说,无异于救了他的心头肉,言语间对程风增带了几分感激,一时间将他引为知己,将平生伺候马的心得保无保留地教授与他。 怎奈时间短暂,程风也就听个皮毛,但也足够对付日常的马匹照料和调教了。 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向前行到延安府,程风将皇甫端带到王进母亲住处,与张教头、张贞娘相叙,请他们对皇甫端多多照应,三人自然一口应承。 程风将枣红马托付在王宅,便将马鞍套在新买的汗血宝马上,翻身上马,继续赶路。 这汗血宝马果然不同,程风好料好水伺候着,一人一马昼夜不息,实在困了累了,便在路边找块平整点的地席地而躺,不出两日,便到了大名府。 程风牵着马,步行进了大名城,看着眼前并不陌生的街景,想起这是第二次到大名了。 上一次还是半年前,那时身边有个鲁大胖子,还有个蕙质兰心、绝俗养眼的兰锦心。 锦心,你还好吗? 想起兰锦心,程风心中不由有些唏嘘。 他一路询问,来到大名府府衙前,向门子唱声喏,向他告之来意,那门子扬着下巴,眼睛瞧都不瞧他一眼,懒洋洋地道“梁府尹不在衙内。” 程风忍气吞声地赔着笑脸,“府尹何时回衙?童相公处有紧急函件需亲手送达府尹。” “这我哪知道?我只是个下人。”门子漫不经心地拿根竹签剔着手指甲缝里的污泥。 程风心里杀他的心都有了,但仍然强忍着气,见左右无人,往门子手里塞了块碎银子,笑道“些许敬意,请官人吃杯茶。” 那门子掂了掂手里的银子,换了嘴脸,展颜一笑,压低声音道“看来军爷也是个晓事的人,我就偷偷给你行个方便,梁府尹去青龙观参拜烧香去了,府尹进了青龙观是不会让人打扰的,你可去观外候着。” 程风向他打听清楚青龙观的方向,便打马奔了过去,堪堪行了半个时辰,转过一处山脚,只见一座不大的道观豁然出现在眼前。 道观坐西朝东,依山而建,筑在半山腰中,周围群峰拱卫,山势犹如玉龙盘绕,呈太师椅形将道观怀抱,渐行渐近,斗拱檐角掩映于苍松翠柏之中已经隐约看见。 此时太阳已快要落山,余晖照在观前蜿蜒而去的漳河上,泛起金鳞点点。 观门聚集着三三两两的道士,由十几名厢军士兵把守着,程风下马上前,向众人拱手道“诸位兄弟,我叫程风,任泾原路第三将副部将,自西安州来,奉童相公之命,前来送密信给梁府尹,烦请通报则个。” 却见领头的一人上前答话,那人一拱手,沉声道“我是大名府的管军提辖使杨志,府尹相公进观后吩咐我们看管住观门,任何人不可打扰,何时出观,我等也不知,请程部将见谅,在此处耐心等候!” 程风一听这人叫杨志,心中一震,定睛一看,见此人生得七尺五六身材,面皮上老大一搭青记,腮边微露些少赤须,心中暗道 “这就是书中梁山排名第十七位的青面兽杨志?见他眼神沉着、步履沉稳、应答得当,真不愧为三代将门之后,五侯杨令公之孙!” 正在两人相互打量之际,杨志目光落到程风腰间挂着的杨家刀,心中一凛,肃容问道“程部将,可否借一步说话?” 程风看见杨志的目光所在,心中便有了计较,答道“好说,尽从杨提辖吩咐。” 杨志将程风引到观外偏僻处,四处望了望,眼见着没人,低声道“敢问兄弟所佩腰刀从何而来?” 程风笑道“去年种师道种相公赴京面圣,时遇开封府尹李孝寿,李府尹说宝刀当配英雄,故赠此刀与他,种相公后转赠与我,勉励我好好杀敌。 此刀削铁如泥、吹毛得过,在军中已饮六、七名夏人的血。”说完,他解下腰刀,抛给杨志,道“没想到杨兄也是爱刀之人,接过去欣赏欣赏吧。” 程风不愿意承认这刀是从王黼府上顺出来的,便编造了个来历,反正杨志也无从查证。 杨志一把抓过腰刀,拔刀出鞘,左手轻抚着冰凉的刀身,目光不停流动、面色阴晴不定。 这刀是他家的祖传宝刀,见证着杨家的过往荣光、沾染着杨家的历代忠血,刀上的每一处暗纹、每一处伤痕他都了然于胸、铭记在心。 卖出此刀不仅仅是卖出一把刀这么简单,更像是出卖了杨家的脸面、祖宗的荣耀,对此,杨志一直耿耿于怀、自责不已,深感愧对列祖列宗。 杨志长叹一声,回首前尘往事,心中已是百转纠结,“想当初,自己少年中武举,官至殿司制使官,是何等春风得意?! 封妻荫子的梦想似乎招手可及!谁料想,押送花石纲,却在黄河里翻船失陷,不敢回京赴命,只得避难江湖。 恰逢圣上大赦天下,自己变卖家产前去东京谋求复职,却被高俅折辱赶出! 若不是盘缠用尽,走投无路,自己决不会到天汉桥街市上插标变卖祖传宝刀,后来也就不会发生怒杀纠缠自己、抢夺宝刀的泼皮牛二,被刺配大名府充军一事,自然也不会与急先锋索超东郭门教场比武,大战五十余合不分胜败,双双被梁府尹提拔为管军提辖使。 事至于此,自己前半生忽荣忽辱、判若云泥,命运似乎给自己开了个玩笑,之前自己孜孜追求复职从军、跻身武官之列,却是在被迫卖出祖传宝刀后实现,幸耶不幸耶? 也许,这把宝刀找到了更好的归宿,它本就应该活在边关,斩敌首、饮敌血、听号角,在漫天黄沙中熠熠生辉!而不是陪同自己早晚殷勤,听候使唤,鞍前马后地服侍府尹,在平淡无奇、碌碌无为中虚度一生。” 杨志恋恋不舍地还刀入鞘,将刀还递给程风,嘶哑着嗓子道“的确是把好刀!还望兄弟英勇杀敌、建功立业,莫辜负了它。” 第一百零四章 生辰纲之谜 程风道“杨提辖若喜欢,兄弟赠送给你!” 杨志见程风如此大方豪爽,心中一阵感激,他哪知道程风是打算完璧归赵、物归原主。 他略一沉吟,旋即摇摇头,道“万物与人都有缘分,不瞒兄弟,我与此刀曾有一段交集,而后失之交臂,今生与它是有缘无分。 我观兄弟举手投足间颇有英雄气,此刀得投明主,也不枉它金戈铁马一生。” 程风见他言辞恳切、神情坚定,心中一阵感动,慨然道“提辖如此看得起程某,兄弟定不负提辖期望!” 程风心中牵挂军务,见言已至此,便不再提还刀的事,转而说起正事,拱手问道 “程风此行前来大名送密函,时间紧迫,只给了四日期限,若晚了日子,得受军法处置。如何能尽快见到梁府尹,还请杨提辖使给兄弟指条明道。” 杨志面露为难之色,“府尹进观时再三叮嘱,任何人找他都不能进院打扰,你没看那些道士都被赶了出来?我若给你通报一声,事后恐受责骂。” 略一停顿,他犹犹豫豫地道“你若真着急找梁府尹,你可从靠近山根处的院墙翻进去,那块没有守卫,墙壁也不甚高。 你既手持童相公密信,想必真冲撞了梁府尹,他也不会怪罪于你。 我与你不同,以戴罪之身跻入下僚之列,处处受人节制管辖,不得不赔上万分小心,抱歉,只能帮兄弟这么多了。” 程风抱拳道“杨提辖使能给予这些指点,程风已经感激不尽,为避他人猜嫌,你可大声呵斥我一番。” 杨志微微一怔,方才明白了程风的意思,顿觉眼前这汉子颇有几分急智,又认真地打量了他一眼。 他笑了笑,忽地收敛了笑容,对程风大声喝道“你这汉子好不讲理,跟你好说歹说,硬是说不明白,现在梁府尹不见任何人!若不是见你同是大宋军士,早就将你打将出去了!” 程风也配合着反驳几句,两人又推攘一番,这时观外的军卒们闻声走了过来。 他装作见势不妙,赶紧溜走了。按照杨志的指点,他顺着道观的外墙摸到山根处,翻身骑上了墙,远远地向观内望去。 此时天已入黑,只有一灯如豆发出光来。 定睛一看,光源发自一座小阁楼,程风跳下院墙,俯身向阁楼潜行,待走到跟前,才发现阁楼的四周并非实地而是一片小湖,而手边并无小船可供使用。 正在焦急之际,见身边有一屋,闪身进去打探一番,没想到这是道士们的浴房,有五六个大木盆立在墙边。 程风急中生智,悄悄地将一个大木盆抱了出来,推进湖里,以手为桨,向湖中小阁缓缓划去。 渐渐地能看见有两人的身影印在阁楼的窗户纸上,一人头戴东坡巾,一人头戴二仪冠,相对而坐,手中的动作似乎是在对弈。 不多时,程风便已划到阁子下,听见阁楼里两人正在低声交谈。 他正要爬出木盆上到阁楼的台阶上,耳中却听见有人说到“二哥,事情办的怎样?蔡京老匹夫的生辰日益临近,大名府大小官员也都凑了些金银珠宝,家里那婆娘现在就催着上汴京送生辰纲。” “生辰纲?!这可是件关系梁山好汉的大事,正是由于晁盖等人劫了生辰纲,才被迫投奔梁山,火并王伦,开创了梁山基业。” 程风好奇心大起,不知不觉地放缓了手脚,伏在阁子下,一边瞧着二人的身影,一边侧耳倾听着里面的对话。 那个头戴二仪冠的人答道“消息已经通过一些市井无赖暗地散布出去了,现在不少人都知道蔡京六月十五日生辰,你梁府尹要送十万贯生辰纲给他祝寿。” “看来那个头戴东坡巾的人正是大名府府尹梁世杰,只是不知那个‘二仪冠’是谁?且再听一听。”程风暗自思忖。 却听梁世杰道“好!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还请二哥亲自走一趟,怂恿那些平日里交结豪强、持强好斗的人来劫。 我细细琢磨了下,郓城县东溪村有个保正叫晁盖,此人一身神力,颇有身手,平生好疏财施恩、呼朋唤友,在江湖上有些名头,二哥可去诱他出手。 十万贯!哼!有这块大肥肉做诱饵,我不信他不上钩。随后,寻他手下几处破绽,将他们一网打尽、让他们做个替罪羊。” “二仪冠”犹豫了一下,开口道“大哥,你送给岳父蔡京大人的生辰纲每年都被劫,还抓不到劫财的贼寇,岂不令人生疑?不如今年就送他一年,明年再想办法弄些手脚,如何?” 梁世杰猛地站起身,双手一挥,情绪激动起来“不成!二哥你又不是不知道,蔡家婆娘是如何仗势欺人!你大哥我这些年过得太憋屈了!你别忘了,你伯母平日里受那婆娘多少气?冷言冷语就罢了,不让同一桌吃饭也罢了,最可恨的是不让她碰麒儿! 麒儿小的时候,我娘就经常在窗外眼巴巴地望着孙子而不敢进屋。娘快咽气的时候,就想见见麒儿,可这贱人竟然打发人带麒儿到京城去玩耍去了。 你伯母死不瞑目啊!死不瞑目啊!我这个当儿子的,太对不起她了!”说到这,梁世杰竟然失声痛哭起来。 “二仪冠”长叹一口气,道“大哥,自古以来,门不当户不对的姻缘难以圆满。 你出身寒微,却以一身才学得到蔡京的青睐,成了他的东床快婿,众人皆道你骤然攀上了高枝,风光无限、羡煞人也,可谁能知道你个中肝胆辛苦呢? 嫂嫂生自豪门、家富势足,自然是颐指气使、旁若无人,你只能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这种日子确实有些窝囊,但正所谓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你多想想你得到的好处吧,这样心中会好受些。” 梁世杰冷哼一声“不!那蔡老匹夫已经垂垂老矣,快奔七十了,蹦跶不了几天了,待他入土之后,这贱人给予我的痛苦,我要加倍偿还给她!所以,这十万贯的财物没必要送给蔡老匹夫。 只是去年的抢劫生辰纲,全是咱们的人自编自演的,今年又如此,的确恐怕有人怀疑。这次,我们得诱人真来劫这十万贯的财宝,当然,箱子里装上的都是石头,表层盖上一层金银,让他们劫走的只是十几箱石头,绝大部分的财物还是偷偷藏到你这观中。” “二仪冠”听后并未做声,似乎在犹豫。 第一百零五章 马坠儿 梁世杰又开腔道“事成之后,还和上次一样,咱们八二分,送你两万贯财物扩建青龙观。” “二仪冠”点点头,无奈地道“得法无财事不全,法财两足便成仙。修行者法侣财地不可或缺,才有望修成正果。 我毕生的宏愿便是弘扬道法、广度众生、明证道位。为了扩修这青龙观,我也只得应和着你。后日,我便前去诱你所说的晁盖。” 梁世杰悠悠地道“世胜,你我名为堂兄弟,实则比亲兄弟还亲,你还有着一身本事、虑事周密、办事牢靠,这等机密事我也只能求助于你了,上阵父子兵、打虎亲兄弟嘛。” 他顿了顿,接着道“蔡京人老树枯,难以长久依附,得另寻出路。现在童贯相公握兵十余载,权倾一时,人称‘媪相’,不瞒你说,我任中书舍人时,与他已有交情来往。投靠他,以后离开蔡家,咱们梁家还能不倒。” “二仪冠”似乎对此并不感兴趣,并未搭腔,两人又开始说些家长里短的事了。 程风听了上面两人对话,心中大惊,没想到生辰纲竟然是假的,听那“东坡巾”的口吻,应该是梁世杰,“二仪冠”是他的堂弟,一个道士,名叫梁世胜,难道他就是公孙胜? 按《水浒传》中记载,正是公孙胜往郓城县东溪村投奔晁盖,邀请晁盖一同劫取生辰纲,谁知道这只是梁世杰私吞财宝的障眼法。 他深知此事干系重大,不敢声张,悄悄退回木盆里,缓缓划回湖岸,待回到岸上,将大木盆放回原处,方向四处大声喊道“梁府尹您在哪里?求见梁府尹!” 却见湖中小阁传出一阵清朗的喝问声“何人在此聒噪?”听声音,正是那“东坡巾”的腔调。 程风忙向小阁大声答道“泾原路第三将九部副部将程风,奉童贯相公之命,前来给梁府尹送密函,时间紧迫,不得不私闯道观,望府尹恕罪!” 梁世杰转头跟梁世胜低声商量几句,昂首道“你过来吧,去湖边澡堂里踅摸一个大木盆,划过来吧。” 程风一听,“我晕!敢情在这青龙观里,大澡盆兼当交通工具啊!”心中这般想着,嘴里却赶紧应承着,忙不迭地又去搬大澡盆去了。 待划到了湖中小阁,弃盆上岸,拾阶而上,推门入阁,映入程风眼帘的却只有一人,四十左右的年纪,面如冠玉,唇若涂抹,三牙掩口细髯,端是位美男子。 程风抱拳作揖道“末将程风拜见府尹相公!” 梁世杰本在与梁世胜商量紧要事情,突然被程风闯入打断,心中也是不爽,冷声道“有何要紧事务?” 程风赶紧上前一步,将密函和装有大北珠的匣子一并呈上。 梁世杰将密函打开一看,里面空空如也,便仔细检查内里的暗记,这是检验信函是否被打开过的隐秘标志,看了看完好无损的火漆,他隐秘地笑了笑,这是他和童贯之间用以检验下属忠诚的小伎俩。 他紧接着从阁内的桌上取过一支笔来,在上面画了个圈,签了个签收的日子,并签字画押,对程风笑道“把此函送回给童相公吧。” 说完上下打量了一番程风,勉励他道“程部将年少有为,跟着童相公好好干!前途似锦啊!” 梁世杰知道,按以往经验来看,凡是通过这种密函测试的人,在童贯手下都有一番作用,毕竟没有一定才干的人是用不着这样大费周章地测试忠心和诚信。 程风面带谦色,道“哪里哪里,能在童相公手下办事,是在下莫大的福分。”这种场面话,他听多了见多了,也是张嘴就来。 梁世杰微微一笑,瞧见那木匣,打开一看,是两枚直径约半寸的北珠,自知是童贯的回礼。 前些日子,他托人给童贯送去十副契丹人制作的马鞍,契丹马鞍天下无双,这十副更是精品中的精品,选用上好柏木制作,上面装饰着鎏金银饰件,压印着双凤戏珠纹、牡丹纹、流云纹等精美纹饰。 童贯对同僚及下属一向出手大方,如有人馈礼,他必回赠以重礼。 北珠在宋代是珍稀珠宝,是生活辽东海汊中的蚌珠,每年十月左右的蚌珠最大最圆润,是采蚌的最佳季节,而此时天气寒冷,坚冰厚已盈尺,若凿冰下水采蚌,人会冻得受不了。 此时,天鹅却能吃到蚌,蚌珠会留到鹅嗉中,契丹人便驯养名叫海东青的猎鹰抓捕天鹅,再从天鹅体内取到北珠。 海东青又主要产自女真,因此辽国每年逼迫女真大量进贡海东青,用以抓捕天鹅。就因为这事儿,把女真给逼狠了,完颜阿骨打奋而起兵反辽,才成就了金国崛起。 正因为北珠来之不易,故而价钱不菲,顶级的一颗价值三百万钱。童贯送梁世杰的这两枚北珠虽算不上最顶级的珠子,但径大肚圆、颜色鹅黄、晶莹夺目,实属佳品。 梁世杰见了,心中大喜,将匣子“啪”地一合,从腰间解下一块玉马坠子,递给程风,笑道 “程部将一路辛苦,送你一块马坠子,祝你横刀立马、马到功成,在童相的率领下为我大宋开疆拓土,唔,拿着它,出门没人拦你,尽快持函复命吧。” 梁世杰此时心情大好,又见程风头脑灵活、敢闯敢试、对答得体,又是童贯一心考验的人,对他起了交结之意,所以将随身佩戴的玉坠儿赏赐给他。 程风也不客气,接过玉坠,道声谢转身就走,划着木盆上了岸,一只手上下抛着玉坠,大摇大摆地从观门走了出去,他边走边笑道“各位,看清楚了,这可是梁府尹送我的玉坠儿,让我出入无禁。” 守门的士卒有认得这坠儿的,看得目瞪口呆,没人敢上去拦他。 杨志望着他隐入黑暗中的背影啐了一口,低声骂道“贼头贼脸的,尾巴翘上天了!” 众人都以为他俩刚刚发生口角,交了恶,却没人看见杨志的嘴角暗暗上翘,逸出一丝笑意。 这时却听从远处传来程风歌声“我有一宝刀,出自北汉地。照人如照水,切玉如切泥。锷边霜凛凛,匣上风凄凄。寄语旧主人,何日不分离?” 自古军中岁月苦,士兵们或为了鼓舞士气,或为了排遣思乡寂寞,经常会哼唱一些小曲,程风耳濡目染久了,也会了一些调调,配上他此时自编的词,听起来慷慨悲凉。 他歌中所提到的北汉地正是杨志祖上所保卫的北汉国。闻弦音而知雅意,杨志禁不住潸然泪下,忙装作被风沙迷了眼睛遮掩过去。 第一百零六章 刘唐的小目标 “生辰纲晁盖晁盖眼界格局虽然小一些,政治手腕虽然弱一些,但耿直真诚、重情重义、刚正不阿。 命运让一个不适合当老大的一人当了老大,最后让他好端端的一个郓城县大地主惨死于梁山,实在有些不忍。 此地离郓城县不远,不若前去拜会拜会这位传奇人物,将生辰纲是假的一事告之他,让他断了劫取生辰纲的念头,自然就不会有日后的悲剧发生了” 程风出了青龙观,脑海里渐渐冒出这个念头。想定了,便拨转马头,寻了一路人问好方位,顶着满天星光、踏破草间露水,向郓城县东溪村奔去。 待寻到晁盖庄外,程风看了看自己的表,才堪堪凌晨三点,瞧见路边有座灵官庙,便将马拉进庙里,喂了些马料清水,将放供品的案桌拉过来顶住了门,自己便躺在上面放心地酣睡歇息。 两天来,程风一直少食缺眠、疲劳奔波,饶是他铁打的身子也有些吃不消,也就在这庙里能睡个安稳觉,待他醒来时,见太阳已跃过东山头。 程风心中暗道声惭愧,赶紧在庙外的溪水边洗了把脸,精神抖擞地向晁盖庄上行去。 葡萄藤顺着扎好的竹架,蔓延铺盖成一座绿意盎然的拱盖,藤架下,东溪村的保正晁盖正与两人围着一张圆桌饮酒畅谈。三人时而低声密谈,时而高声大作。 其中一人叫吴用的,似秀才打扮,生得眉清目秀,面白须长,满腹经纶,足智多谋,人称“智多星“,常以诸葛亮自比,道号“加亮先生”,在东溪村以教授孩童学业为生,与晁盖自幼结交。 另一人生得紫黑阔脸,因鬓边生有朱砂记,上面生一片黑黄毛,人称“赤发鬼“刘唐。此人自幼飘荡江湖,结交好汉,性情火爆,武艺高强,仗着手里一口朴刀,可令百十人不得近身。 刘唐用他比哭还难看的笑表达了此时的喜悦,颇为自得地道“哥哥,我送你的这套富贵可大?这可是十万贯啊! 去年梁世杰也曾送十万贯金珠宝贝与蔡京祝寿,走到半路里,不知被谁人打劫了,至今也无捉处。今年又收买十万金珠宝贝,早晚安排起程,要赶这六月十五日生辰。如此好大富贵,别人取得,咱们就取不得?” 吴用在一旁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道“取是取得,得看怎么取?文取为上,武取为下。文取犹如囊中取物,大家都平平安安,武取犹如火中取粟,有人死伤便不好了。” 刘唐瞪着铜铃般的眼睛,大声道“你这秀才,吃的是灯草灰,放的是轻巧屁!怎么文取?难道你靠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他们将十万贯双手奉上? 劫道靠的是拳头,不是你的笔头,晁哥哥找几个可靠的好汉,将他们围住了,砍瓜切菜般地一顿砍,将东西拉回来不就得了。俺干这私商买卖二十年,怎么干还不明白?” 晁盖按着两人的手臂,对刘唐笑道“兄弟莫着急,加亮先生满肚子鬼点子,先听听他的想法。” 吴用摇一摇手中的羽扇,笑吟吟地道“文取这十万贯金珠宝贝有何难?任你奸似鬼,吃了老娘的洗脚水,还不怕乖乖地躺下?十万贯任你我取用。” 刘唐讥笑道“我以为是啥高招呢!下蒙汗药的手段太常见了,那押送生辰纲的士卒有那么蠢吗?岂不会防着这招?出门在外不要喝陌生人递上来的酒水,这是俺们大宋老百姓的常识。” 吴用不以为忤,笑道“那就得想办法要让他们自愿地喝!我打算唱一出双簧戏,咱们装扮成贩枣的客商,在好下手的地方与他们相遇,再安排一人装扮成卖酒的小贩,挑着两桶好酒,适时出现在那里。 当着押送士卒的面,咱们贩枣的客商先买酒吃打消他们的疑虑,再令一人拿瓢偷酒喝,将瓢还回去时趁机下药。 届时,天气炎热,行路的人都口渴难耐,他们很难守得住美酒的诱惑,更何况这酒好歹与否已被检验过。倘若他们坚决不饮酒,此计实在不成,再做武取也不迟。” 晁盖、刘唐二人听了,思忖片刻,顿觉可行。 刘唐是个直性子的人,端起酒碗道“还是秀才肚子里弯弯绕绕的多,没想到先生能想出这么好的办法,刘唐佩服,佩服!来,俺敬你一碗!” 吴用笑着不语,抿了一口酒,接着道“这件事是掉脑袋的事,人少了干不成事,人多了容易出事,宅上空有许多庄客,傻头呆脑,一个也用不得。” 晁盖问道“先生可否有心腹好汉?如有便去请来,共同干成这趟买卖。” 吴用心中略一思索,道“我寻思起来,有三个人义胆包身,武艺出众,敢赴汤蹈火,同死同生。 这三人是亲弟兄三个,在济州梁山泊边石碣村住,日常以打鱼为生,一个唤做立地太岁阮小二,一个唤做短命二郎阮小五,一个唤做活罗阮小七。这三个是亲兄弟。若得此三人,大事必成。” 晁盖道“我也曾闻这阮家三弟兄的名字,只不曾相会。石碣村离这里只有百十里以下路程,何不使人请他们来商议?” 吴用摇摇头,道“此等机密大事,如何可托付他人?小生必须自去那里,凭三寸不烂之舌,说他们入伙。” 晁盖大喜道“先生高见,几时可行?” 吴用答道“事不宜迟,只今夜三更便去,明日晌午可到那里。”顿了顿,他接着道“人的问题解决了,只是不知“生辰纲”从那条路来?烦请刘兄连夜入北京路上探听起程的日期和路线。” 刘唐道“小弟只今夜也便去。” 吴用道“且住。他生辰六月十五日,如今却是五月初,尚有四五十日。等小生先去说了三阮弟兄回来,那时却教刘兄去。” 晁盖道“也是。刘兄弟只在我庄上等候。”说完,他端起酒碗,正欲送到嘴边,却停下来笑道“拿到钱后,你们有什么打算?” 刘唐哈哈一笑,将嘴里的鸡爪嚼得嘎嘣嘎嘣响,大大咧咧地道“待俺取了金银,买匹快马,一路骑到汴梁城,找最好的酒楼喝上个三天三夜!哈哈!三天三夜!” 吴用略一思忖,眼睛微咪,悠然道“结一两座草庐,买三四顷良田,邀五六位好友,饮七八杯浊酒,看九十本闲书,如此人生,岂不快哉!?” 刘唐摇摇头,笑道“吴先生你这胃口太小了,就算定个小目标,怎的不先挣他个十顷肥田?” 第一百零七章 程风的忠告 说罢,吴用和刘唐均望向晁盖,看他如何说道。 晁盖一仰脖,将碗中酒倒入嘴中,一抹嘴,伸出两个指头道“第一件事,将东溪村头镇妖的石塔换成铜塔,让西溪村晓得咱东溪村的气派。 第二件事,好酒好肉招待天下好汉,接济困厄、帮扶危难,凡上俺庄上来的,先给十两见面礼!让齐鲁燕赵的好汉都晓得咱这晁家庄!” 晁盖所说的镇妖塔本是这么回事儿,邻村西溪村传说闹鬼,西溪村保正项宗德受一道人指点,令人凿了一个青石宝塔镇在溪边,两村村民们纷纷流传鬼会被赶到东溪村。 晁盖大怒,就去西溪村独自将青石宝塔扛了过来在东溪村头放下,从此江湖人称他为托塔天王。 三人正在那白日做梦,说得入港之际,看门的小厮慌里慌张地跑了上来,也来不及唱喏行礼,高声叫道“保正!保正!庄外有军爷要见你!看那衣着应是朝廷禁军!” 三人本来心中有鬼,冷不丁地忽然一听有禁军上门,顿时面面相觑,唬得脸色惨白,要知道平时上庄里吃拿卡要的都是郓城县里的土兵,连厢军都够不着,什么事能够惊动正规军出动啊! 莫非是想劫那生辰纲被人知晓了?这事情怎么会走漏得这么快?!还是刘唐犯了什么大事,惹祸上门了? 晁盖拍了自己一下嘴巴,后悔不迭地道“墙有缝,壁有耳,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祖宗诚不欺我啊!” 刘唐霍地站了起来,喝道“取俺朴刀来,即便是来个一二千军马,也不惧他,且斗他一斗!” 一听见刘唐说一两千军马,吴用心中一动,忙起身拦住了他,厉声问那小厮“你可看清庄外来了多少人马?” 小厮见自家员外和客人们如此紧张,心中也是大为困惑,不知闯了什么弥天大祸,心中惴惴不安,低声嗫嚅道“就一人一马……” 三人一听,大松一口气,晁盖跌坐在椅子里,瞧着呆头呆脑的小厮,心中跑过一万头草和泥做成的马。 晁盖有气无力地摆摆手,低声道“让他进来吧。”随后,转头又对吴用和刘唐道“地方捕盗多是土兵,这禁军来得蹊跷。二位暂且躲在屋里回避下,俺先看看来者何意。” 程风随着小厮进门穿堂,走到庭中,见一高大健硕的铁汉冲自己略一拱手,满脸堆笑道“小可晁盖,不知这位军爷造访鄙庄,有何见教?” 程风此时赶了一夜路,饿得前胸贴后背,他瞅见旁边一桌子好菜好肉,涎笑道“保正,我能吃点东西吗?” 晁盖忙笑道“军爷说笑了,这些都是残酒冷菜,怎堪入军爷口?我让小厮重新整治一桌。” “不用不用,有啥算啥,这已经很好了。”程风说完走过去,抱起一个猪蹄就开始啃起来,大口大口地嚼着,油汤肉汁从嘴角溢出,滴落在军服上也全然不顾,还时不时地拿起酒壶往嘴里倒上几口酒。 他这一路上忙着赶路,都没坐下来好好吃一顿饭,都是拿干饼子就乎,现在总算是逮着一个吃霸王餐的机会,还不好好吃上一顿? 晁盖在一旁抚髯微笑,一声不吭地看着程风,待他将最后一个肉馒头塞进嘴里,打了一个饱嗝后,方出言问道“这位军爷怎的如此恓惶?来找我不知何事?” 程风转身拱手道“多谢晁保正款待,你前面是万丈深渊,我百里奔波而来特意让你知晓,为的是救你于危崖之侧。” 晁盖听了后大吃一惊,心道“今个儿是怎的了?先是刘唐来称送我一套富贵,后是这人上门劝晓我身处险地。” 他并不是个多么沉得住气的人,动容问道“军爷何出此言?我晁盖身为保正,按朝廷旨命安民济困、纳赋征役,一向遵纪守法、谨言慎行,我坐家里难道会飞来横祸不成?” 程风笑了笑,紧盯着晁盖双眼,低声问道“大名府尹梁世杰将遣人押送十万贯金银珠宝前往东京为他老丈人贺寿,你可知道此事?” 晁盖听了心中一颤,眼神有些飘忽,犹豫了下,勉强笑道“知道此事,但他送他的礼,与我何干?!” 程风见晁盖表情,知道他已与人预谋抢劫这生辰纲了,便心中有了底,道“本来与你无关,但保正豪气干天、享誉江湖,在河北地面上名气大、朋友多,恐有些狂徒为了一世富贵,邀你一起劫那生辰纲。” 晁盖见自己与吴用、刘唐的密谋被眼前这来路不明的军卒点破,他心中不免有些发慌,咽下口唾沫润了润发干的喉咙,勃然变色,忿然道 “哪有的事?军爷切勿冤枉好人,我晁某交游虽广,朋友中也有些性情张狂、行事不羁的,但如此杀头的大事,可没人敢妄然碰触。” 程风笑了笑,拿起酒壶灌了一口酒,道“晁保正不必惊慌,若是真有十万贯,劫了也可过一世快活。” 晁盖以为程风在诳诱他,厉声道“你这军爷,好不晓事!你身为朝廷供养的军人,竟然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来!谅你也是酒后胡言,不与你计较,速速离去便罢了!否则定拿你去见官!” 程风见晁盖如此装腔作势,更觉得有趣,哈哈一笑,道“保正,你且听我说完,关键是那十万贯生辰纲是假的,箱子里面装的都是石头。 我此行目的就是劝你千万不要上当,否则弄得自己家破人亡,财物却没捞到多少,太不值了!” 晁盖听了此言,又疑又惧,正要张嘴细问。 程风却摆手道“保正别问我是谁,我还是名朝廷军人,并不想惹太多麻烦。只是无意之中听到这个秘密,暗地向保正通风报信仅仅是敬重保正忠厚仁义,不忍看到保正被官府通缉,甚至是横逆而死。 你细细想想吧,十万贯的生辰纲若是真的,这消息怎么会轻易传出来?弄得几乎人人皆知。 更何况去年刚被劫过,官府就那么不长记性?还把消息四处宣扬出去?我还有紧急军务,就此告辞!” 程风说完,向晁盖抱拳行礼,便拔足向庄外奔去,留下瞠目结舌的晁盖和一桌子干干净净的七盘八碗。 一阵清风拂来,满架子葡萄叶碧波荡漾,窸窸窣窣作响 第一百零八章 吴用的自信 吴用摇着扇子,和瞪着大眼睛的刘唐从藤架后转了出来,晁盖瞥了他俩一眼,问道“你俩都听见了?” 吴用点点头,沉吟不语。 晁盖问他道“先生,你怎么看?” 吴用微微一笑“我琢磨半天,此人来得太过蹊跷。他并未受过保正恩惠,犯不着冒险前来告之保正生辰纲真假与否,更何况走时并未留名留姓,难道他跑这一趟仅是为了保正安危? 唯一一种可能就是还有人打这生辰纲的主意,为了不让保正插手这趟活,便派了个人前来诳惑你。毕竟十万贯生辰纲的事已有不少人都知晓了,动心的不仅是你我几人。” 晁盖和刘唐听了后,思索片刻,觉得吴用分析得合情合理。 晁盖皱着眉头,狠狠地道“肯定是西溪村保正项宗德搞的鬼!我把他们村镇妖石塔抢了过来之后,两村便是势如水火,械斗过多次了。没想到这厮竟然想出这等低劣伎俩,妄想阻碍我抢这套富贵!” 刘唐搔了搔后脑勺,问道“哪我们怎么办?这生辰纲劫还是不劫?需要先对付那个什么项宗德吗?” 吴用摇摇扇子,两眼迸射出一抹自信的光芒,道“无碍大事,他这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这样做反而显出他忌惮晁保正。即便他得了手,大不了最后来一次黑吃黑。 现在我们抓紧按计划行事即可,请晁保正派个可靠心腹盯住项宗德的一举一动,我现在就去石碣村找阮氏三兄弟,说服他们入伙!” 透过薄薄的云层,月光洒在了曲端的脸上,这张脸比现在的天气要糟糕得多,阴沉沉的,好像要来一场狂风暴雨。 他的心情糟透了,他实在想不明白程风这小子的运气怎么那么好?自己大幅修改压缩了信中所定的期限,还给他安排了一匹喂了巴豆的马,就是为了逼他知难而逃。 可气的是,他竟然在六日之内将回函送了回来!怎么可能?这真是见了鬼了! 据他所说,是因为在路上碰巧低价买到了一匹千里马直娘贼!这么会相马买马?!你咋不改行做牛马贩子去呢? 没想到六日的期限,反倒逼得这厮干出了超出寻常的业绩,童相公看着桌上的回函,一脸惊喜,认定他意志坚定、能耐出众,当即就决定让他作为副使,与自己一同出使西州回鹘。 哼!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机关算尽,反倒成就了他!可恨!可恨!可恨! 他怒不可遏地一拳砸在条桌上,桌上的茶壶蹦了一蹦,掉落下去,“啪!”地一声碎了一地。 同样的月光平等地照耀着众生,可万家灯火、心境不一,有人欢喜有人愁。 那边的曲端正枯坐在那里心生怨恨,悔恨不已,这边的程风却是心中畅快、欢声笑语。 种师道刚刚又升任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洺州防御使、渭州知州,接到任命后,他在西安州府衙的后院中宴请关系比较亲近的将官属下,程风作为他的学生也在受邀之列。 此时正值初夏,蔬果丰富,除了新鲜瓜果,上了一桌子菜,索粉、水饭、干饭、肚羹、缕肉羹、爆肉、肉咸豉、炙金肠、炙子骨头、天花饼、白肉胡饼、莲花肉饼、排炊羊胡饼、双下驼峰角子……摆了满满一大桌子。 听起来似乎种类很多,实际上就是米线、米饭、羊肚汤、肉丝汤、炒羊肉、炖羊肉、烤羊肠、烤羊肋排和好几种肉馅饼,这些硬菜很快就能让人吃饱。 升官自然是大喜事,种师道看着大家嘻嘻哈哈,便将心中曲端叛师的不快冲淡了许多。 大家喝到月头偏西,这时厨子端上了汤,这汤用甘草、砂仁、陈皮、白檀、莲子、薄荷、蜂蜜、金银花等中药配料熬制,滋味浓厚甘甜,助益健康。 宋朝的规矩,客至则设茶、客去则设汤,大家看上汤了,便知道该告辞了。 酒尽人散之后,种师道对程风招了招手,示意他跟着自己进入后堂。 众人见种老爷子对这个年轻徒儿如此厚爱,程风将来的前途必定不可限量,看向他的眼神里都带了几分钦羡。 在一旁伺候的小厮为他们及时奉上茶水,便悄然退去了。 种师道拿根铁签子,挑了挑灯花,悠悠地问道“程风,现在只有你我二人,有什么话但说无妨,我问你,你觉得当今圣上才能如何?” 程风想了想,道“陛下在历朝历代的皇帝中,确属异类,才华横溢,绘画、书法造诣深厚,可为一代宗师,擅诗词,通音律,精于球类百艺。 但在识人用人上却是一塌糊涂,亲奸臣、远直臣,宠小人、抑忠良,又竭尽天下财富以自奉,征调奇花异石、修建奢华园林,且妄自拓边,征吐蕃、伐夏国,劳民伤财、扰动江山,并非良主。” 种师道听了后,摇了摇头,沉声道“经过曲端一事,我总算明白了,真正要做到识人难啊!唉!就说曲端这孩子,我是看着长大的,但没想到为了顺杆爬,竟然做出弃城卖好的事出来! 当今圣上,你看着不太正经,但你仔细想想,宰相不管换成谁,一言九鼎的权力始终掌握在他手里,蔡京几番起伏,都是圣上发现他尾巴翘起来了,便把他贬下去,需要用他了再把他召回来。 今天拉这派打那派,明天扶那派压这派,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其手腕之狠辣、处事之老道,绝非庸才。 你是知道的,童贯与我不睦,但这两年,我升迁顺利,一方面是因为西边打仗需要用我,另一方面是因为圣上需要我制衡童贯,表面上西北这地界是童贯说的算,但圣上绝对不会容忍他一家独大。 政治最高的境界是平衡,在这方面圣上是及其精明的,手腕也非常高超。” 程风听了后却不以为然,道“皇权的稳固虽然与他个人手段有关,更主要的是宋朝开国以来建立的重文抑武、将不知兵、兵不识将的军制,没有人能够真正掌握一支军队。 这样的制度能够保证让弱主也能坐稳江山,只是对内制衡稳定,对外打仗便不行。” 第一百零九章 临行的交待 种师道笑了笑,道“今天的话我只是说出来供你思考,不是以上级、老师的身份来强迫你接受。 之前你所说的拓边西北只会加速宋朝衰弱,给北边的金国可乘之机。我思考良久,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好。 至少从目前看,征伐夏国是几十年来既定的国策,只有拿下夏国,我朝才能获得良马来源,建立一支强大的骑兵,重振汉唐雄风。 也许按你所说,拓边是找死,但不拓边,那只是等死。即便我朝将弓弩发展到极致,也是难以对付机动性极强的骑兵。” 说到这,种师道的语气变得郑重起来,“所以说,要以最快的速度,在北方强国崛起之前拿下夏国! 你和曲端此次出使西州回鹘,事关大宋生死存亡,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 之前曲端对你暗中使坏、百般刁难,我隐隐约约也知道一些,但希望你能以国事为重、社稷为重、百姓为重,全力协助他完成此次与回鹘结盟的任务。” “绕了半天,原来是为了说这事啊!”程风听了后,心中有些不快,曲端这小子一肚子坏水,一而再再而三地害自己,这番话你应该跟他说去! 种师道见他默然不语,神色不悦,叹了一口气,道“曲端背着我与童贯勾搭成奸,拿到手的佛口城作为攻讦政敌的工具,这离经叛道的事让为师很痛心,要说痛恨他,某一点儿也不下于你。 但某清楚,此次出使一事,事关大宋基业!种家几代精忠护国、抛颅洒血,某不敢因私废公,自损墙脚!那样,某到九泉之下,无颜面对列祖列宗!” 程风听了,深知种师道能说出这番话来,实属出于公心和大义,自己吃了这么多苦,在西军厮混,为的不就是将来保卫大宋数千万子民安危吗?怎么就这点胸襟呢?如此,何以改历史、救黎民、济天下? 他不由对老爷子肃然起敬,身子一热,神色激动地道“种相公能够存公心、行大道,小子岂敢不以您为表率。” 种师道欣慰地点点头,抚髯道“你能有这份胸怀与格局,为师甚慰!前途不可限量啊!况且,你既为副使,与他便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事成了,别说童贯,某自当为你请功!” 在回到营地的路上,程风心潮难平,“自己一次次曾想过离去,但偌大宋朝,我离去后该去哪里?去做什么? 最佳的做法不过是搞点钱,去杭州尽量多买地多盖房,然后等着成立“临安新区”,地价房价大涨,自己或卖或租,当个大地主或大包租公,娶十房老婆,生一堆孩子。 但,这真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吗?以自己现在的身份,说不定可以改变历史的进程呢? 其实自己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在参与历史,比如跟晁盖通风报信,让他不要去劫生辰纲,这样是不是就不会有梁山起义的事了? 不知道自己扇动这小小蝴蝶的翅膀,能够给历史进程带来多大的改变?我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北宋亡国的命运吗? 未来的一切不得而知,只是老天既然让我阳差阳错地来到这末代乱世,那就试着看看吧,总比当一包租公,在江南的烟雨中籍籍无名、默默一世强吧?那样太对不起自己这颗来自未来的脑袋了!” 程风边想着,边向院外走去,突然听见身后一声娇喝“站住!” 他扭头一看,白白的月光下,种鱼儿那张瓷娃娃般的小脸正瞪着自己,似怒非怒,似笑非笑,他嘻嘻一笑,道“小鱼儿,夜深了,你怎么还不睡?出来种鱼吗?” 种鱼儿正待反唇相讥,眼睛里却不争气地蒙上了雾气,她低着脑袋,嘟囔了一句“你回来了,怎么不来看我?”声若蚁呐,几不可闻。 程风见她可爱的样子,心中萌萌一动,仿佛被融化一般,这种感觉难以形容,并不是男女之间那种异性相吸的情愫,更多的是父对女、兄对妹那种柔情。 他一时语塞,想起梁世杰送他的玉马来,喜道“哎,我的好鱼儿,我一直想找你玩来着,可军务缠身、外出奔波。 好不容易得空歇下来,被你阿翁叫来喝酒吃饭,一直聊到深更半夜,我还以为你睡下来了,便没找你去,喏,我还你带了个小礼物,现在正好给你。” 边说着,边将那只小玉马掏了出来,种鱼儿见那小马伏地跪卧、肥肥胖胖、憨态可掬,在月光照耀下显得莹白圆润,十分讨人喜欢,顿时破涕为笑,一把抓了过来,捧在手里摩挲把玩。 笑嘻嘻地道“这玉马儿真可爱!嘻嘻!这就对了!下次回来再带点好玩的,不然……” “不然什么?是不是又要哭鼻子?”程风打趣道。 “哼!不然我求阿翁让你天天在这看家守院。”说到这,种鱼儿突然声音低沉下来,幽幽地问道“听说你要出远门了?” 程风点点头,昂首望了望深沉沉的夜空,心道“这次去西州回鹘,异国他乡,一去千里,前路犹如这黑夜,不知是坎坷小道还是阳关通途?” 种鱼儿的眼泪像玉珠儿一般扑簌簌地落了下来,道“长大了一点儿都不好,男的要打仗杀人,女的要嫁人生子,上次目睹过血淋淋的战场,觉得打仗一点儿都不好玩,为什么要不停地打打杀杀呢?” 程风道“男人打仗,是为了心爱的女人、疼爱的孩子过得好,不受欺辱、不受压迫、不被劫掠、不被残杀。岁月静好、天伦之乐,都需要将士们守边关、御外敌!” 种鱼儿身为将门虎女,族中多有人殉国,这些道理自然是懂的,只是青春期的女孩子心思敏感一些,见心上人要上险途,所以方才有那样一番抱怨。 此时,她听到程风所说的“心爱的女人”,小心脏顿时砰砰地跳跃起来,脸上热辣辣的,情不自禁地将自己对号入座,脸上又明亮欢欣起来,狠狠地看了他一眼,道“路上千万小心哦!你要保证,会平平安安地回来!” 程风心中一阵感动,脸上却依旧波澜不惊,笑道“放心吧!我那么聪明的一个人!肯定不会有事的!” “恩!那就好,我回去睡觉了!你也赶紧休息吧!”种鱼儿向他摆摆手,一脸甜蜜地转身回内院。 程风哪里猜得透小女孩这点千回百转的心思,看着她远去的身影,嘟囔了一句“怎么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跟神经病似的……” 第一百一十章 不速之客 曲端、程风一行十四人,身着行商打扮,骑着十四匹马,赶着二十多头骆驼,装载着茶叶、铁器和绸缎,从兰州出发,沿着青海湖北缘,也就是夏国和吐蕃交界处一路向西行走。 这条路属于河西走廊的最南沿,一路大部属于祁连山脉,山川、深谷交替出现,虽然难走一些,但不用深入夏国境内,麻烦要少很多。 一路上,曲端和众人的话不多,除了安排行程、选择路线等必要的商议外,经常是神色冷峻,一言不发,程风和其他人一样,对他也是敬而远之,不冷不热。 如此行了五、六日,已远离了宋境,空山幽谷、山路寂寥,低低浅浅的马蹄声不时踏碎了宛转的鸟鸣和孤单的风声。 荒郊野岭好杀人,众人也情不自禁地提高了警惕,赶路有人开路瞭望,露宿有人轮流值守。 程风牵着马行走在队伍的前列,边走边合计着,自己进入西军后,先是以弱胜强击退铁鹞子,后是突入重围孤身救王进,自己是两战成名,打出了威风和声望。 证明了自己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似乎还是挺适应战场的环境,天生应该是靠自己的肌肉、勇气和胆识而生存。 但此行不比以往,干的不再是丘八打打杀杀的事,而是唇枪舌剑的外交活,自己能够胜任吗? 好在此行以曲端为主,自己为副,保障队伍的安全便是自己最主要的职责,结盟成与不成那就不是自己的主责了。 他正漫无边际地思索着,突然一个身影映入眼帘,他将手搭起一个凉棚,眯起双眼望去。 只见路边一块巨岩上,坐着一个青衣少年,正举着一个皮水囊仰脖饮水,岩下的树丛里还立着一匹马,在那不紧不慢地嚼着草。 因为宋夏两国不睦,这条山道,除了走私的商人、打劫的山贼,少有人来往,突然见着了人,竟然显得有些突兀。 “兄弟们!都打起精神来!前面路边有人候着。”程风左手攥紧了刀把,低声向后传令下去。 全队顿时紧张起来,弓上弦、刀出鞘,小心翼翼地戒备着,慢慢地朝前行去。 渐渐走得近了,程风定睛一看,顿时惊出一身冷汗,眼前这少年虽然作男子打扮,但细看那大大的眼睛、雪粉般的脸庞,微微翘起的鼻子,这不是种鱼儿还是谁?! “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妮子!又要闯出什么祸来?!”他低声喝骂了一句,向前快奔几步。 到了巨岩前,正待开口,却见种鱼儿伸出袖子擦了擦嘴角的水渍,冲他狡黠一笑,露出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啊哈!程兄,这么巧!咱们又见面了!别来无恙呀!” “你?!怎么是你?!就你一个人吗?”程风向四周望了望,看她有没有士兵护卫。 “哎!你找什么?你是找上次那两个看着我的夯货吗?哈哈!我去庙里烧香,进了女眷的茅房,从里面翻墙出来,估计他俩在外面站到天黑,才发现我已经溜之大吉了!” 她霍地从岩顶上跳了下来,装模作样地拍拍程风的肩膀,一本正经地道“怎么样?老夫这招金蝉脱壳厉害吧?!” 程风看着这鬼灵精怪的小姑娘,无奈地笑了笑,拱手道“小娘子有常人不及之智、鬼神不测之机,令在下望尘莫及。” 种鱼儿见他如此配合,忍俊不禁,噗嗤一声,捂嘴笑了出来,拍了拍他的肩头,“不错!还挺识趣的!” “种鱼儿,你真是胡闹!怎么跟着过来了?!” 曲端手里握着马鞭,背着手走了过来,“我们此行不是出游!不是闹着玩!这是参预朝廷军机大事!你跟了过来,坏了国家大计,到时你阿翁也吃不了兜着走!” 曲端和她历来相熟,说起话来也是毫不客气,但一上来就扯上种师道,而且毫无尊敬之意,这让种鱼儿心中很不爽,立马反唇相讥。 她踮着脚尖,仰头挺胸,气鼓鼓地道“哼!谁稀罕跟着你们了?你哪只眼睛看见我跟在你们队伍后面了?我可是在你们前面!是你们跟着我,好不好?!还请曲相公分清黑白对错,不要血口喷人!” “这”一席话说得曲端顿时语塞,绷着脸在那低头不语。的确,人家种鱼儿是在路前等着他们,并不是尾随自己队伍而来,怎么说也说不着她。 种鱼儿见曲端说不出话来,心中暗自得意,她甩开卫兵后,便向程风一行追了上来,她并不着急与他们会合,而是在队伍后面远远缀着,待过了五、六天的路程,方才趁夜赶到大部队的前面等着。 曲端原本想派人把这小丫头给扭送回去,再赶回来会合,但一算时间和路程,如此以来耽搁太久,只得作罢。 这就是种鱼儿为什么不着急和他们见面的原因,料到自己走了这么远,他们才不会派人把自己遣返回去。 曲端气咻咻地一跺脚,恶狠狠地道“好你个种鱼儿!我说不过你,也赶不走你,你爱怎样就怎样,但我警告你!乖乖地待着,切莫做出影响出使大计的事情!” “曲大哥,我是种家人,流着种家的血,是那么不知轻重的黄毛丫头吗?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不会给你们添麻烦的!” 种鱼儿见自己留下来的目的已经达到了,顿时换了一张脸,笑靥如花、甜美可人,一幅乖乖女的模样。 说完,一双灵动的眼睛朝程风瞟了瞟,眼神里透出一丝得意。 曲端看见这一幕,冷哼一声,不置可否,转身朝后走去。 说来也怪,自从有了这个精灵古怪的小丫头,整支队伍仿佛有了生气和活力,程风让这帮士兵们捡柴喂马、煮饭警戒,他们更加积极卖力起来。 唯一郁闷的是程风,种鱼儿天天围在自己身边叽叽喳喳,需要不停地警告她噤声,保持安静,莫引来不必要的危险。 不过,话说回来,天天和这个小丫头打打嘴仗,似乎旅途的日子不再那无聊和寂寞。 第一百一十一章 山巅之语 此时虽值六月,但越向西北高处去,寒风越瑟瑟,待登上冷龙岭时,已是夕阳西下,晚霞轻飞。 山顶晶莹冰雪,熠熠闪光,时呈殷红淡紫,浅黛深蓝,美得动人心魄。 程风倚马高岗处,临风回望来路,目光越过孤仞万重山,宋国已在云天处,心中感慨“以往哪次出国不是坐飞机?现在可好,靠马儿、靠双腿,但在高空上,怎能见到这么绝美的景色呢?! 正所谓‘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古人诚不欺我!” 此时天色已晚,众人往山下走了一个时辰,便找了个背风处,扎下营帐,解开辔头,卸下雕鞍,将马儿在缓坡上放开了吃草歇息。 山中路途辛苦,吃饱喝足后能躲在毡帐里美美地睡一觉,是莫大的享受。 队伍里原本就曲、程两人享受单人帐篷的待遇,种鱼儿加入队伍后,程风就将自己的帐篷让了出来,和其他士兵挤两人共用的毡帐了。 这种毡帐是用多张头层牛皮鞣制加工而成,抗风雪、防雨水、能保暖,在西北苦寒之地颇为实用。 这些小帐篷在凹凸不平的山坡上见缝插针,随地形起伏而排列,这里并不是需要战守的营地,只不过是草草设立的落脚之处,所以未挖排水的沟渠,也未设立木栅遮挡,很快便搭建起来了。 不多时,一堆篝火已经哔哔剥剥地燃了起来,大家将干肉放进锅里,煮了一大锅香喷喷的肉汤,就着环饼,美美地吃了起来。 环饼是宋朝人出远门,常携带的一种干粮,做法很简单,用水和盐把面粉和成团,拉成细条拧成股,再捏成圆环,搁油锅里炸,吃起来方便有能量,而且能够长时间保存不变质,有点像今天的炸麻花或者炸馓子。 程风倚着一棵松树,看着一轮似血残阳向西方隐隐沉去,边喝着肉汤边啃着环饼,全身终于得以放松下来。 身旁的山涧里,冰雪融化的泉水叮咚作响、奔流不息。 “今晚就在这睡下了,山上高寒,此时要是有酒该多好,还可以暖和暖和身子!”他舔了舔干冷的嘴唇,心中贪婪地想着。 种鱼儿则捧着一捧环饼碎屑正喂着她的马儿,边喂着边爱怜地抚摸着马的鬃毛。 种家世代将门,她从小生活在其中,对刀枪箭马耳濡目染,这骑马的功夫比程风可强多了,伺候马的本事也比他强。 马光靠嚼青是没有气力的,需要吃粮食,可用环饼喂马儿可也太奢侈了,不过好歹她还知道只是用碎屑喂。 这时,一阵古朴醇厚、低沉悲壮的音韵,从云边的天际悠悠传来,曲调幽玄、神秘,音色幽深、哀婉,其声浊而喧喧在,声悲而幽幽然,将众人的思绪带到那遥远的地方。 众人纷纷放下了手里的活计,凝神屏气地听着这直击灵魂的音调,就连马儿似乎都忘了吃草,扭头向发声出望去。 程风运目一望,只见曲端伫立在一块突兀的岩石上,手里捧着一只陶埙,正凝神吹奏着曲子,在远山残雪的背景板上印刻着一副孤傲的剪影。 待一曲奏完,程风走上前去,笑吟吟地道“没想到曲将官除了文武双全,还精通音律,令人佩服!此曲配此景,真是之音、佳作天成啊!” 曲端脸上也没有了之前的冰冷,微笑道“程风,你从曲子里听出了什么?” 程风动容道“此曲恰如一缕温暖的晚风,牵着我沿着时光去倒流,邂逅过去,唤醒尘封的记忆。 父亲粗糙的大手疼爱地牵着我的小手一直向前走,仿佛永远走不到头,母亲含笑轻哼着那首熟悉的歌哄我入眠,但愿一入美梦不回头。 只可惜无忧无虑的童年,已是过眼云烟,斯人已逝,自己转瞬已成年。童年啊童年,再也回不去了。” 曲端听了程风的这番话,眼中蓄满了泪水,哽咽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对曲子有着不同的感受。 倘若我追忆我的童年,比你要少了很多快乐,更多的是恐惧、不解和怨恨,所以我必须让自己向前看。 坦白地说,你的出现让我在种相公心中的地位受到了威胁,我不得不另觅高枝,转投童相公门下。 都说树倒猢狲散,可哪个猢狲不上树?不上树你向上看都是一个个红屁股,只有爬得越高,你看见的屁股就越少,看你屁股的人就越多。” 程风摇摇头,道“曲将官,按你这样想,再多的拥有,都填不满欲望的缺口,那样你的烦恼就犹如三千长发,剪不断、理还乱,遮蔽了生活中许多的快乐。人生一世,草木一春。别太委屈了自己。” 曲端双手摩挲着手里的陶埙,含泪道“我三岁时,父亲便为国捐躯,留下母亲和我。这只陶埙是他留下的遗物,每当吹起它时,我总会想起父亲那张模糊的脸,我好想记起来他长什么样,可我做不到,那时年龄太小了。 我身上流着父亲的血,进入仕途的是靠父亲殉职后的荫补,我的功业也是父亲的功业,我的失败也是父亲的失败,所以我必须成功,不能失败。” 说到这,他吸了一口气,猛地抬起头来,紧盯着程风道“程风,我知道以前咱们之前有些误会,但这次出使西州回鹘,我为正使,你为副使,咱俩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俗话说,两人一般心,无钱堪买金,一人一般心,有钱难买针。答应我!咱们同心协力把事情办得漂漂亮亮的!回去后都能加官进爵,说不定还能挂上条银鱼袋!” 程风见他红红的双眼,嘴上安慰道“曲将官,出使一事,于公,这是我的职责所在,于私,在九部时您就是我的上司。无论于公于私,我都会竭尽全力,不辱使命。 只是要劝你一句,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执于一念,将受困于一念;一念放下,会自在于心间,天地也许会更宽广一些。” 曲端点点头,低声道“恩,程部将的话我受教了,只要有你鼎力相助,我相信咱们肯定能马到功成。 对了,种鱼儿这边还需你多加看管,她的性子我清楚,大大咧咧、胆大包天,千万别给咱们惹祸。明天还要赶路,早点歇息吧。” 程风见他不以为然的神情,心中暗叹“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求不得的执念将会毁掉你的一生。” 高山之巅,在璀璨星光照耀之下,听着时起时伏的风声,众人很快便沉沉睡去,各自去寻求自己的美梦。 偶尔有人梦中呓语,喃喃的声音很快被凌厉的山风带走,飘散在无尽的荒凉和黑暗之中。 第一百一十二章 诡异的客栈 使团一路跋山涉水、翻山越岭,顺着祁连山北麓向西北行了一个多月,快接近当金山口时,路线有了两个选择。 一是朝西北方向,越过夏国的沙洲,到达西州回鹘领地;二是先朝西行,翻过阿尔金山,再向北纵穿库姆塔格沙漠。 前者路程近、好行走、省体力和时间,只是要经过夏国境内,不可控因素会多一些;后者行走在黄头回纥的领地,比较安全,但路程较远,而且要越过大片的沙漠。 盛夏之日,沙漠处处热浪袭人,仿佛燃烧着熊熊火焰,在这种环境中赶路,不多会就会大汗淋漓、热气绕身,若饮用水供给出了问题,便会全队覆没。 反复考虑再三、权衡利弊,曲端和程风商议后,决定走第一条路线。 沙洲也就是后世的敦煌,此地属夏国的西平军司管辖,由于属于后方腹地,远离宋夏边境,沿路关卡对商队人员身份的检查并不十分严苛,按例缴纳税赋即可。 沙洲附近,人口相对稠密,有不少旅店和饭店,程风一行不用饥餐露宿,比在祁连山中穿行要好过的多。从 路上行人的脸色来看,这里的民众日子并不好过,宋夏两国连年动兵,贸易中断使经济衰退、物资匮乏,战事频繁又大耗国力、伤损人马。 特别是夏国本来也就三百万的人口,与家大业大的宋朝长期对峙,各方面资源消耗不起。 沙洲地处号称“河西粮仓”的河西走廊之中,土地依靠祁连山冰雪融水灌溉,形成了大片绿洲,物产算是丰富,这里的民众尚且如此,贫瘠地区的民众生活水平可想而知。 这里连接西域,交通东西,街上各种商品繁多,在穿过沙洲城时,种鱼儿兴致勃勃地东张西望,拉着程风东逛逛、西看看,似乎有使不完的劲。 程风想起仓促给种鱼儿送玉马一事,这次出一趟远门,不送点礼物似乎不太合适,于是留意起街边所卖的事物,最后挑了两盒精致的笃耨香胭脂。 从包装上看就是高档货,檀木盒子里用金箔纸包装,里面放着的一片片胭脂,被加工成小而薄的花片,散发着浓郁的笃耨香味。 胭脂是古代女子常用的化妆品,是在红蓝花汁里加入牛髓、猪脂等物,调成滑润的膏脂状,涂在脸上很滋润也很舒服。 制作胭脂的主要原料为红蓝花,原产自焉支山,所以沙洲所卖的胭脂算是出自原产地的精品。 种鱼儿捧着两盒胭脂,低垂着头,脚上踢着土坷垃,脸上泛起一阵红晕,原本洁净雪白的脸上仿佛涂上了淡淡的胭脂。 她强压着喜悦,收敛起开心的笑容,故作不屑地道“要这玩意儿有啥用?你何时见我涂脂抹粉了?我种家的女儿何时做过这等小儿女态?” 程风笑了笑,打趣道“总有一天你会用得上的,只是不知道到那时,胭脂谁与匀淡?长发谁与盘起?谁能降服刁钻的你?” “哼?!谁说我要嫁人?!我要自由自在、纵马快活一辈子!” 种鱼儿脸色一板,将两盒胭脂往他怀里一揣,想要把胭脂还给他,可身子顿了一顿,末了又将胭脂抢了回来,自顾自地道“这胭脂是好东西,别浪费了!回头我送给我嫂嫂去!” 程风看着她在自己身前蹦蹦跳跳的背影,又好气又好笑地摇了摇头。 过了沙洲,越往西北去,客店又渐渐少了起来。 这日,行到一座山岗下,已是日头偏西,路旁正好有座客栈,孤零零地矗立在一片林子前,规模并不是很大,看样子有十几间房。 客栈前有个大院子,里面趴着一条黑色的大藏獒,茂密的鬃毛像非洲雄狮一样,前胸宽阔,强劲凶猛,目光炯炯有神,警惕地瞪着来客。 它的眼睛红红的,好似得了红眼病,见到有人走近了,“汪汪汪!”狂吠着,吼声如雷,咆哮不已,幸好被铁链紧紧拴着,不至于扑上去伤人。 一进客栈,一位约莫五旬左右的中年人上前来迎客,他满脸刀削斧劈的皱纹,两眼有神,腰板挺直,落鬓连腮的大胡须已经微微发白,嘴上招呼着客人,眼睛却在使团的马队和骆驼队上来回逡巡打量。这客栈的大厅就是饭厅,胡乱摆着四五张大木桌子,曲端、程风和种鱼儿三人坐了一桌,其它众人四人一桌,各自找个桌子坐了下来。 那中年人上前一边抹着本来就干干净净的桌子,一边殷勤地笑道“对不住啊!各位客官,最近来往的客人比较多,本店里准备的饭食有限,只剩下些肉馒头了。” 程风回头瞥了下院里,地面干净平整,并无太多骆驼、牛马的脚印和粪便,便知店主在说谎,估计是为了将不新鲜的肉馒头推销出去吧。 曲端笑道“我们出门在外做买卖、讨生活的,哪有那么多讲究?有什么就吃什么吧!掌柜的,多上几碗热汤,喝着舒坦。” “呵呵,好勒!各位客官稍等片刻。”那店主一溜烟地小跑,笑呵呵地去后厨吩咐去了。 程风四周打量着这座客栈,有点说不出来的不舒服,总感觉透着点古怪,他对曲端低声道“员外,这店处于荒郊野岭处,又没别的客人入住,饮食上咱们可得小心提防点。” 曲端点点头,掏出块洁布擦了擦手里的筷子,道“待会儿先喂个馒头给狗吃,试一试便知晓了。” 不多会,那店主来回几趟,每张桌子上摆了两大盘肉馅馒头,腾腾冒着热气,他满脸堆笑,“各位客官慢用,不够再加,要多少有多少,我再去后厨端几碗热汤出来。” 程风眼见着店主进了里间,迅速用筷子夹起一个馒头扔给趴在客栈门口的大藏獒。 那狗一见滚在地上的馒头,一口咬住,胡乱嚼了几口,便吞进肚里去了,吃完舔舔舌头,摇着尾巴,蹲在地上,歪着脑袋盯着程风看,一脸讨好和期盼。 第一百一十三章 人肉馒头 等了半晌,见狗一点事都没有,众人顿时放了心,纷纷拿起筷子正准备开动。 这时,店主举着一托盘,端了几碗热汤出来了,笑道“牛骨汤来喽!上等牛骨熬制浓汤,今早摘的香荽往上一洒,啧啧,香得很啊!” 他见桌上的馒头还好好地摆着,神情一愣,疑道“咦!客官们怎么不吃馒头啊?是味道不顺口吗?” 曲端笑道“嗐,都等你这汤润口呢!跑了一路了,嗓子里干得冒火,哪里直接吃得下这馒头啊,兄弟们,汤上来了,都吃吧。” 说完,带头夹着一个馒头吃起来,他咬了一口,边嚼着,边对店主说“嗯!你这肉馒头不错啊!一口下去,汤汁盈口,鲜香扑鼻,肥而不腻!” “就是就是,咱们在延安府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馒头。”种鱼儿小口咀嚼着面皮和肉馅,含混不清地在一旁帮腔,吃得是眉飞色舞、津津有味。 店主搓着双手,红着脸,局促地道“客官过奖了!不过本店的肉馒头远近有名,方圆十里都是知道的,您觉得好吃,就多吃点,不够再蒸。” 程风边吃着馒头,边漫不经心地问道“主人家,你家店里就你一个人忙活啊?没有伙计吗” 店主笑道“我这小店,天也没几个客人,哪里雇得起许多伙计,也就我在前店招呼客人,浑家在后厨准备酒食。怎么?客官有什么事吗?” 程风笑着点点头,“没甚正经事,随便问问,闲聊而已,你忙你的去吧。” 心中暗道“这个店家不老实,之前还说来往的客人太多,以至于把菜都吃完了,现在又说天也没几个客人,这不是前后矛盾吗?且看他耍什么心机。” 他看着店主的背影,心中正琢磨着呢,突然嘴中咬到一块小骨头,吐出来一看,竟然是一小根人手指,上面还带着指甲! 他第一反应就是张口欲呕,强压住心中的恶心后,正要拍桌叫店主过来,却见曲端一手扯住了他,紧盯着他的双眼摇了摇头,低声道 “切莫声张,节外生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了,晚上住店多加小心便是。” 种鱼儿看着桌上的那根手指,顿时吓得脸色煞白,再看看自己手中吃了一半的肉馒头,像触了电一般将半个馒头扔在桌上。 她将手在衣服上擦了又擦,随即感到胃口里的食物往上涌,赶紧冲到院子里,扶着墙根开始呕吐。 店主又笑呵呵地端着一盘馒头跑了出来,看着桌上的一小节手指,脸色一变,随即又笑道“不好意思呀!肉馅剁得不够细,我给免费换一个馒头来。” 说着,放下木盘,拿过抹布将那节手指擦到地上,那狗眼疾嘴快,一嘴将手指叼在嘴里嘎嘣嘎嘣地嚼了起来。 程风胸中一股恶气,直往上冲,实在憋不住了,喝道“你怎敢诓骗我们吃人肉?” 那店主面色一冷,脸上老实、和气的神情全无,冷哼一声道“这位客官说话我可不爱听了,什么叫诓骗?我说是肉馒头,没说是什么肉,你们也没问过是什么肉。 再说了,客官难道是初次跑生意吗?真是少见多怪!哪里都有‘两脚羊’卖!实话跟你们说,本店的特色就是炭烤全人,各位吃吗?‘不羡羊’二十贯一人、‘和骨烂’十贯一人、‘饶把火’八贯一人。” 程风不动声色地问道“敢问主人家什么是‘不羡羊’、‘和骨烂’、‘饶把火’?” “嘿!你连个这都不知道?‘不羡羊’是年少妇人,肉质肥美,价最高,特别是那两个,啧!入口即化,堪称人间美味! ‘和骨烂’是婴儿小孩,肉质鲜嫩,最好熟,味道也非常好,就是肉少一些,就单价而言价格最贵,不太经济实惠。 ‘饶把火’是老瘦男子,肉老难嚼,得加把火才能熟,所以叫‘饶把火’。对了,一般男子公道价,十五贯一人。” 那店主说得眉飞色舞,全然不觉程风那只握刀把的手越来越紧,指节已经发白。 “呵呵!今天我可是长见识了!那你这卖的人到你手上时是活的还是死的?”程风脸上带着微笑,装作好奇的样子问道。 店主听见这个问题,脸上的表情变得谨慎,干笑道“本店不会干杀人的买卖,客官你有所不知。 近年来,夏国连年干旱,动不动就闹个颗粒无收,但凡有了一点力气的,都到草滩上挖野菜、捋草籽,煮着吃下填肚子; 更有本事的,到草滩上挖鼠穴,抢夺地鼠过冬的口粮;看到蜥蜴,抓来烧着吃或者煮了吃,有人因此中毒身亡。所以,这块地界啊,饿死的人满地都是,人肉比羊肉贱!” 曲端见程风手中的刀正在缓缓出鞘,猛地一手抱着他的肩,一手压住他的刀柄,将刀刃压入刀鞘,扭头对店主笑道“让你见笑了,我这弟弟初次出远门,还是个新手,对很多事情很好奇,多问了几句。” 说完,低声对程风道“堂弟,你跟我出来下,我跟你商量个事。” 说完,不由分说,将他拉扯出客栈,站在院子里低声恶狠狠地道“你给我听好了,千万不要在这里惹麻烦!别忘了咱们的使命是什么? 咱们将店里的人都杀了,一把火烧了,这很简单,但这无异于捅了马蜂窝! 说不定会引来整个族群对我们的追杀!与回鹘结盟一事怎么能够完成?! 再说了,吃人的事并不是天方夜谭,打起仗来,若遭遇围城,这种事时常发生,你既身为军人,对此要看淡一些。” 程风喘着粗气,怒目沉思半晌,最后深深吸了一口气,闭眼轻轻点了点头,算是默认了曲端的命令。 曲端见他转意,一把放开了他,大踏步回了客栈,招呼大伙儿吃完赶紧进房间休息。 众人知道了这馒头里面包着是人肉,顿时没了,再也吃不下了。 倒是有几个老兵,疼惜粮食来之不易,仔细地将馒头上的白面部分吃掉,留下一团薄薄的面皮包着一团圆圆的肉馅,一个个搁在木盘里,乍一看,有点买椟还珠的意思。 第一百一十四章 清纯萝莉的考验 种鱼儿胃浅,在院子里吐得昏天暗地、泪流满面,甚至连胆汁都吐出来了,最后在程风的搀扶下病恹恹地进了屋。 她此时已没有了愤怒发火的力气,只能是用刀子般的眼神,死死地盯着店主,仿佛能将店主脸上的肉剜下一块来以解心头之恨。 曲端、程风、种鱼儿各自单独住了一房,剩下的士卒们每四人住了一房,士卒们排了个顺序,轮流值夜看守。 经过刚才那么一闹,大伙们都没了说话的心情,用热水洗漱一番,便倒头睡下,都想着早睡早起,早点离开这闹心的客栈。 程风躺下后,心潮难平,始终难以入睡,他经历过现代战争,在战场上,虽然也残酷无情,也灭绝人性,但最基本的人道还是有的,其程度哪会到人吃人的地步。 住在这样一家以人肉为主打菜系的特色黑店,他实在难以安心入眠,即便是安排了士卒值守。 他躺在床上,盯着头顶上的黑暗,想着白天发生的事情,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也许曲端说得对,乱世之中,人与牲口没有什么区别,自己太过于悲天悯人了。可有些东西,可能是烙印在血脉里面的,不管自己到底是什么身份地位,是什么卑微处境,总是忍不住做出也许不太理智的选择!” 临到半夜,他突然听见门口有轻轻的脚步声正由远及近地走了过来! “哼!难道这黑店店主想杀人越货?!那就休怪老子手中的刀无情!”他缓缓地拔出了库克利弯刀,赤着脚悄悄地蹲在门边的墙根下,像头老虎一样等待猎物出现在眼前。 随着淡淡的光线随着脚步声越来越亮,他才发现来的人竟然端着盏油灯,心中简直难以置信 “这店主也太托大了吧?就这样明火执仗地闯进来?好歹咱们这一行也有上十条汉子啊!哪有那样好相与的?!” 他正胡思乱想着,却听见轻轻的扣门声,“谁?!”他低声喝道,声音虽不大却不失犀利。 “呃,我鱼儿”种鱼儿的声音有些犹豫,颤颤抖抖的透出几分害怕。 程风将门拉开一条门缝,凑眼看过去,见外面确实只有种鱼儿一人,方才把门打开,“你这小妮子刁钻古怪,大半夜的不睡觉,找我干啥?想要捉弄我吗?即便是要听故事也得等明天呀!” 种鱼儿赤着双脚,一手提着青布鞋,一手举着一盏油灯,程风在灯光之下,见她脸颊上亮晶晶地兀自挂着几滴泪珠,大大的眼睛中蓄满惶恐,一双小脚雪白晶莹,在昏暗的灯光中尤其醒目。 这双小脚堪称白璧无瑕,上下匀称而不拘一束,饱满晶莹而不显臃肿,润滑细腻而不失光泽,五个脚趾头嫩得如一条条可爱的蚕宝宝,整齐地排列,依次短下来。 趾甲都作淡红色,像十片小小花瓣,当真是如玉之温润无瑕,如缎之柔滑流畅,如花之粉嫩柔弱。 程风脑海里情不自禁地浮现出李煜描写小周后的诗句——“衩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虽然青布鞋不如金缕鞋高贵,但这份意境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种鱼儿见程风的双眼牢牢地盯住自己一对脚,她的脸上却无羞怯之意,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害怕,她的上下牙齿不停地打架,战战巍巍地道“我好害怕,我想跟你一起睡。” 程风一听就头大了,大半夜的,一个小萝莉跑过来投怀送抱,这是一种什么精神?伟大的无私奉献精神呐!但理智和现实告诉他,不可乘人之危,不可忘乎所以。 他示意种鱼儿进来,然后将门合上,刚刚转过身来,冷不防种鱼儿一把将他抱住,娇小柔软的身子拥入他的怀中,肩头微微地颤抖,在那无声地抽泣。 程风用手轻轻抚摸着她的背,好生劝慰道“好了,好了,有我在呢,你就别怕了,乖!去床上睡觉吧!光着脚,别受了风寒。” 种鱼儿却置若罔闻,依旧死死地抱着他,不肯放手。 他一边感受着少女胸口的那两点坚挺而微弱的凸起,一边与她好声商量“先把我放开!咱们放开说话,行不行?我的鱼儿小娘子!我的姑奶奶!” 种鱼儿的头死死地抵着他的胸口,微微地摇了摇头,低声坚定地道“我不!我不!我就不!” 程风一听火了,满脸无奈,只得厉声道“你再不放开我,我的背就要被油灯烧着了!” 种鱼儿这才发现,自己一手举着油灯,一手提着布鞋,油灯正好在他的背后烧灼,自己再不放开,恐怕油灯真要把他的衣服点着了。 想到此,她立马松了手,蹦了开来,将手里的鞋扔在地上,捂嘴在那吃吃地笑,脸上还多了几分红晕。 “天不早了,赶紧上床睡觉吧。你睡床上,我睡地上。” “不行!我害怕!”种鱼儿噘着嘴,不依不饶地将程风往床上拉。 程风没奈何,最后只好在她的拉扯下,两人和衣并排躺下。 种鱼儿的小手紧紧攥着程风的衣角不放,悄声地道“你说,这家黑店会不会有个巨大的厨房?里面堆的全是人肉,还关着待宰的‘两脚羊’,咱们会不会半夜被他们杀掉做成人肉馒头?” 程风拍拍她的脑袋,“别瞎想了,咱们一行十多人呢,都带着家伙。借他们十个胆儿,也不敢对咱们下手。你把心放肚子里去,赶紧睡觉,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离开这个鬼地方!” “哦!”种鱼儿嘴里嘟囔了一句,却将程风的一条胳臂抱在怀里,他不可避免地感受到些许起伏。 “我去!这看似清纯的妹子这么会撩汉子?!难道自己今天真要恭敬不如从命?” 程风的心里经历着一场天人交战,待他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拒腐蚀、永不沾时,却发现不知何时这小妮子已经酣然入睡,脸上的泪痕还未完全干涸,静谧的夜里,只听见她均匀的鼻息在有规律地起落。 看着种鱼儿天真无邪的睡容,程风顿时对自己刚刚滋生的邪念感到无地自容。 他深深地吐了一口长气,轻轻地拿开她抱着自己的胳臂,为她盖上被子,起身灭了油灯,方才重新躺下。 过了半晌,他依旧没有睡意,睁大双眼盯着空洞洞、黑漆漆的屋顶,想起刚才鱼儿所说的话,心中突然灵光一闪 “店主的话不可信!这里真的会关着待宰的羔羊吗?卖到这客栈的人究竟是活着的还是死的? 如果是活的,自己该怎么办?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拔刀相助? 如果动武救了人,怎么善后?影响出使结盟的大事那该怎么办?曲端会支持自己吗?自己如果为此而和曲端发生冲突,是否值得?” 他琢磨着这一系列的问题,最终决定还是先打探清楚情况再说,也许正如店主所说,他们只是买来的死人肉呢?那就是自己杞人忧天了!如果真是有活人被关押,自己拼了命也要将人救出来! 待下了这个决心,一夜无眠的程风此刻无比的安心。自己的所作所为,一如既往地无愧于心! 唯一放不下的,大概就是种鱼儿了,真要惹出祸事来,会不会牵连到她?不过真要如此,曲端肯定不会袖手旁观的!有什么事,自己一个承担下来便罢了! 只要自己单人匹马,身无负担,凭着前世在部队里掌握的野外生存的技能,任凭千军万马也能逃出去!这点自信还是有的! 他侧耳听了听种鱼儿鼻息均匀的沉睡声,轻手轻脚地掀开被子,穿鞋提刀,开门向客栈后面摸去。 第一百一十五章 地窖里的罪恶 天色黑沉沉的,四周漆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程风伏着身子,一边小心地挪着步子,一边竖着耳朵听着周围的动静,希望能捕捉到有用的信息,指引自己前进的方向。 走着走着,他能感觉自己进了一间屋子,从鼻子里的肉菜混合的味道,可以判断出现在所处的位置应该是厨房,一想到这肉味很可能是人肉味,他的胃里又是一阵痉挛。 他强压着心中的恶心,仔细搜寻一番却并未发现异常,正准备转身退出去,忽然听见夜空中有一阵吃吃的淫笑声传来,声音极低,断断续续,仿佛被人刻意压抑了下来。 他运足目力,迅速向四周扫去,依旧是漆黑黑的一片,“难道自己听错了?” 他等待了一会儿,那声音似乎凭空消失了,正要转身离去,笑声又响了起来,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绝对不会错!是有人在笑!只是声音是从哪里传出来的呢?”他屏气凝神,张着耳朵,左听右听,好不容易发现声音竟然来自地下! 他赶紧趴在地上,将耳朵贴在地面上继续凝听。这回听得更加清楚了!有四个男人的笑谈声! 这地下必定有古怪! 他张开双手,匍匐在地,一寸一寸地在地面上摸索,摸着摸着,发现原本平整的泥地面上隐隐地出现了一条缝隙。 他凭着手感能感觉到这是木板与泥地之间的结合处,再往前摸,触碰到有两个布条做成的拉手,双手向四周一探,发现这木板呈正方形,三尺见方。 “看来这是个地窖的入口!”他轻轻将拉手向上提,拉起一条缝来,顿时有灯光射出。 他不敢再往上提,怕动静太大被人发现,将眼睛凑到缝隙处往里窥视,他这一看不要紧,倒吸一口冷气! 这地下空间甚为宽广,貌似为用来储藏食物的地窖,中间摆了一张枣木制成的大木案。 一名年轻女孩浑身赤裸地仰面躺在案上,她皮肤呈小麦色,头发又黑又长,眼大而美,嘴唇厚实。 一名年轻精壮、头发散乱的男子正趴在她的身上奋力耕耘,稚嫩的脸上浮现着愉悦的神情,嘴里还含糊说着当地的方言。 木案的两侧各站了一名年纪稍长的男子,一人瘦长,脸有刀疤,一人肥胖,身材敦实,几乎看不见脖子。 他俩在一旁低声淫笑,但很显然他们已经提前享受过了,而且已经精疲力竭,因为他们全身的肉都在往下耷拉着。 麦色女孩的脖子上架着一把短刀,持刀的人一脸大胡子,正是客栈的店主! 他不时做噤声状,提醒其他三人放低声音,意思是别把客栈里的客人吵醒。 女孩双目呆滞,定定地望着地窖顶部,如同一摊死肉任人摆布,只在被这帮恶棍抓疼她时,才含糊地吭哧两声,而他们似乎很享受这种痛苦的呻吟,用肮脏的手不停地使劲掐着她,欣赏着女孩无奈而机械的反应。 程风的目光再向四周扫去,全身的血液几乎要凝固,一侧的墙上各挂着两条人的大腿和手臂,墙边的案上摆着一具女性的胴体,很显然她是大腿和手臂的主人。 他不忍多看,目光再往前,地窖的角落里还摆着一个铁笼,里面蹲着一中年男子,衣着华丽,双手双脚被紧紧地绑着,嘴巴被破布堵着。 那男子看着案上的女孩被凌辱,双眼瞪得圆圆的,充满了怒火,嘴里呜呜地发出愤怒而低沉的声音,但地窖里的人谁都没空搭理他。 “太好了!还有两个人活着!”程风心中暗喜,正在此时,却听店主低声笑问道“也火耳立布,舒服够了吗?” 程风闻声望过去,只见那年轻男子点点头,全身像被抽去魂一样,双手撑案,耷拉着脑袋,脸上却带着满意的笑容,有气无力地道“梁汝黑大叔,我已经被抽空了,再弄就没命了!” 另外三人听了那叫也火耳立布的男子所说的话,不由吃吃笑了起来。 那店主也笑着,突然左手掩着女孩的嘴巴,右手的尖刀使劲一划,从女孩的颈部飚出一道血箭,溅得他满脸都是。 女孩手脚并用,开始使劲地挣扎,另外三人赶紧上前死死按住她的手脚,不一会儿,徒劳的挣扎便变成了越来越微弱的痉挛和抽搐。 见麦色女孩没了动静,店主抛下手中的刀,走到地窖中央一口大瓦缸,俯下身子将满脸和满手的血洗净,一缸清水顿时染成瘆人的血红色。 事发太过突然,程风完全来不及反应,他心中大为懊悔,后悔自己要是早点冲出去,说不定还能救了那女孩儿的性命。 他握紧了刀把,正准备打开木板杀进去,却听见身后有人叫他,“程风,你在这里干什么!”这声音显然是经过了刻意压抑,低沉而又充满怨怒。 程风回头一看,见曲端手里拿着一盏小油灯,正站着厨房门口瞪着他。 刚刚他的心思完全被地窖里发生的事情牵扯住了,对于身后的灯光和脚步声竟然全然不觉。 他正待张嘴欲言,曲端低声喝道“有什么话回屋再说!” 程风只得跟着曲端回到房间,一进屋,他急切地道“曲将官,我刚才已经打探清楚,这客栈是个杀人黑店! 这帮畜生!他们在地窖里强奸杀人,把人像牲口一样宰杀分解!而更重要的是,里面还有个活口!” 曲端拿起桌上的茶杯,呷了一口冷茶,慢条斯理地问道“你想做什么?” 程风不假思索地道“救人啊!” 曲端重重地将茶杯往桌上一顿,厉声道“你忘了我跟你说过的话?我们的任务是出使回鹘!路上不要节外生枝!” “难道眼睁睁地看这帮畜生在这祸害更多的人?”程风看着曲端,一脸惊诧和疑问。 曲端冷哼一声,沉声道“军国大事难道不比这些夏人的性命重要?即便是我被关在地窖里,你也不应该救!” 程风心头燃起一阵怒火,冷冷地道“人命关天!见死不救的事我程风做不到! 况且,救了人一定就会耽误出使吗?!杀了这帮畜生,一把火把这鸟店烧成白地,随后咱们自赶自的路!半分不耽误!” 第一百一十六章 倔强的种鱼儿 曲端被他强硬的态度所激怒,气得浑身发抖,双目圆睁,恶声道 “好你个程风!你若执迷不悟,我由你去。但必须依我两点,首先让我和其他人先行一步,其次这是你自行脱团,你从此滚出使团,与我们没有分毫干系!” “好!多谢曲将官成全!愿你和兄弟们出使顺利,马到成功!程风愚钝,只能就此和你们一别了!”程风毫不退缩,慨然应允。 末了,他忽然想起种鱼儿来,心中只得暗暗叫苦,最后还是硬着头皮道“对了!种鱼儿她一个人睡觉害怕,半夜时寻到我房里来了,你们走时记得把她带上。” 曲端重重地哼了一声,恨恨地道“种家好教养!出使途中,夜深人静,孤男寡女竟然滚到一张床单上了!真是辱没了种家门风!你程风也是好本事!令曲某开眼!令曲某佩服!” 程风看着他拂袖转身离去,张口欲言,却觉得这事似乎越描越黑,有点跳进黄河洗不清了,最后只得怏怏作罢。 曲端心中满怀着嫉恨和愤怒,虽然自从改投童贯门下后,自己已经对赢得种鱼儿欢心、联姻种家已不报以任何希望,但听着程风说种鱼儿半夜跑进他的房间里后,一股莫名的挫败和嫉恨油然而生。 他举着油灯,径直走到程风所睡的房间,轻轻推开房门,见种鱼儿正躺在床上睡得正香,衣着整齐、神情自然。 他知道自己刚才是想多了,但男女共睡一床在哪都是说不过去的事,即便种鱼儿年龄还小,还未及笄。 “鱼儿,鱼儿,醒醒。”曲端摇着种鱼儿的肩膀,将她轻轻唤醒。 “怎么了?咦!怎么是你啊?程风哥哥呢?”种鱼儿睡眼惺忪,一脸茫然。 “来不及了!你赶紧跟我走,回头再细细跟你说。”曲端一脸焦急,扯着她的手。 种鱼儿用力将他的手甩脱,不高兴地道“为什么要跟你走?程风哥哥去哪了?” 曲端心中大为不悦,冷着脸道“我现在没时间跟你商量,若不是看在种相公恩情的份上,若不是看在你我相熟的份上,若不是看在再说一遍,走不走?” 种鱼儿扭着头,一脸决绝,毫不动摇。 曲端气得脸色铁青,连声道“好!好!好!我实话告诉你,程风要去逞能当英雄,去救这家黑店关押的“两脚羊”。 他为了不牵连使团,自己提出脱离队伍,让我们赶紧先走,他好方便行事!你赶紧跟我们走,不然你会受他牵连,惹上杀身之祸的!” “我不走!反正我不是你们使团的人,你凭什么能够命令我?程风哥哥去哪我就去哪?再说见死不救算哪门子英雄?我也要去救人!” 种鱼儿将门虎女的基因突然被激活,那天不怕地不怕的脾气上来了,从腰间拔出一把小匕首,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曲端咬牙切齿地道“哼!程风疯了,你也跟着疯!程风往火坑里跳,你也往火坑里跳!我看你是没得救了!再问你一遍!走不走!” “不走!”种鱼儿的话斩钉截铁。 “我……我已是仁至义尽了!”曲端狠狠地跺了一脚,转身离开,匆匆忙忙地将另外两屋的士卒叫醒,督促众人穿戴整齐,赶着马队和驼队离开客栈,继续向西北行去。 种鱼儿刚刚逞强说要去救人,待听着众人离去的脚步声,心中又不安起来,她正犹豫要不要出屋去找程风去,可看看外面黑洞洞的过道,手里端着油灯,两脚犹如千斤重,怎么也迈不开步子。 最终,种鱼儿强行鼓起了勇气,向外走了几步,这几步并不远,但她感觉仿佛过了许久许久的时间。 忽然一阵冷风从过道中吹来,一个劲儿往脖颈里灌,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感觉在无尽的黑暗中,背后有无数只眼睛正盯着自己看 她咬咬牙,猛地回头一看,背后除了黑洞一样的夜,什么也没有。 刚刚回头一瞥间,她看见程风的行囊和腰刀还放在床边,顿时心中大安,将油灯吹灭,连滚带爬地钻进被子里,手里紧握着匕首,将被子掀开一条缝隙,紧张地盯着门口。 她心中坚信,程风一定会回来取行囊和腰刀,届时便可以和他会合了 程风拎着库克锐弯刀,蹲在厨房门口,侧耳听着马蹄声行远了,方才伏地向地窖口摸去。 地窖里的四人也听到了马蹄的震动声和狗的狂吠声,那个被称为梁汝黑大叔的人,正是这间客栈的店主,他提着手里的尖刀,对其他人道 “吾即耳布和酒真布随我上去看看什么情况,也火耳立布你按照我教你的方法把这头羊收拾利索了,记着把两个子剜下来,明天一早给石革阿立嵬族长送去。” 说完,他们每人一手举着油灯,一手提着尺长的尖刀,顺着木梯爬出地窖。 程风关注着地下的动静,及时躲在了土灶旁的一堆柴禾里,梁汝黑三人一心牵挂着客房里的情况,那会料到厨房里会藏着人,直愣愣地向客房奔去。 程风眼见着三人走远了,扒开柴禾钻了出来,轻轻地揭开木盖板,向里瞧去,只见也火耳立布正背对着他,俯在木案上又砍又割,忙的不亦乐乎,看其动作有些生疏笨拙,明显业务不太熟练。 他轻手轻脚地掀开盖板,顺着木梯下到地窖,屏住呼吸,提着弯刀,迅速而又隐蔽地走向也火耳立布。 也火耳立布正满头大汗地对付着眼前的麦色女孩,他心中也十分惋惜,刚才还有着温润和生气的女人眨眼间就变成了自己手里的一块块精肉或肥肉。 正是这个女人让他首次品尝到男人的滋味,即便他只是跟在其他三人后面吃点残羹剩饭,即便这个女人内心未必心甘情愿,但这种销魂蚀骨的感觉让他实在终生难忘。 他叹了一口气,心中暗道“真是可惜!可梁汝黑大叔说了,做这行得守规矩,“两脚羊”终归是用来换钱的羊,玩玩可以但不能留下。 再说了,还会不断有鲜嫩的“不羡羊”能供咱们品尝,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这不,贺家四兄弟又去接新货了,说不定有更漂亮的女子送过来。”想到这,他的下身又有了反应,可他看了看已残缺不全的女人,顿时没了兴致,膨胀的肉体和灵魂又萎缩了下去。 第一百一十七章 血债血偿 也火耳立布正胡思乱想着,突然觉得自己腰间一阵刺痛,嘴巴也被人捂住了。 这地窖里没有别人,难道是曾经被害死的人化身厉鬼来了?他一想到这,两腿发软,就要跪下去了,颤声道“鬼魂爷爷、鬼魂奶奶!饶命啊!我才刚来,一人的性命都没害过!” “把刀放下!”程风的声音低沉而又严厉。 他听见是人说话的声音,而且是汉话,心中安稳了许多,赶紧乖乖地将手中的刀扔了。 作为客栈里的伙计,来往接待各国商人,无论哪里的话都能听懂一些。 “我现在问你话,不想死的话就别叫喊!我手里的刀利,想死的话我保证你不会痛苦!如果你愿意按我的话行事,就眨眨眼。” 也火耳立布一听,忙不迭地上下眨着眼,不仅速度飞快,而且一直不敢停下来。 程风厌恶地道“行了!再眨就是抛媚眼了!”说着,慢慢将捂在他嘴上的手放开,手中的刀却向前挺进了半分,一道鲜血顺着刀尖处蜿蜒流下。 也火耳立布赶紧求饶,“好汉爷爷,我听话,我听话,您手上的劲能不能小一点?再使劲这刀就捅进去了!哎呦!我的妈!痛死我了!” 程风不为所动,手上的劲一点未曾松懈,厉声道“你们一共有多少人?” “我们这家客栈一共有八个人。好汉,饶命!我是刚来的,做孽不深,真没杀过人。” “八个人?还有四个人呢?”程风一听,心中一凛,暗自警惕起来。如果有八个匪徒,对付起来就有些棘手了,放开了搏起命来,也许能够将他们杀死,但很难保证不会有人逃走报信,若引来大批追兵,那就麻烦了。 也火耳立布老老实实地作答“那四个人去接货了。” “接货?接什么货?” “周围的部族有俘虏的人,便卖到我们客栈做成肉食出售。” “你们不是对过往的客商下手吗?这些被害的人都是被抓的俘虏?”程风疑问道。 “过往的客商人少的才下手,人多的话就不敢硬碰了,这样的话,人肉的来源便不够,有时会供不上。” 程风实在气愤难当,忍不住质问道“你们为什么不用牛羊肉?非得干这伤天害理的事?” “好汉,您有所不知,我们这也是被逼无奈,都是老天爷害的,这几年夏国冬天白灾、黑灾交替出现,夏天又连着大旱,牛羊存活极少,哪有那么多的牛羊肉呀?乱世之中,人比牲畜贱。” 程风瞧了瞧被锁在铁笼中的人,那人正目光炯炯地盯着他,眼中充满了欣喜和期盼,被堵住的嘴“呜呜”地发出声音。 “铁笼的钥匙在哪里?”程风继续问道。 “我,我这手里有。”说完,也火耳立布抖抖索索地从腰间摸索出一把铜钥匙来。 程风一把抢过钥匙,丢进地窖中的水缸中,恶狠狠地道“哼!你想骗我?!这把是支假钥匙吧?” 也火耳立布委屈地快要哭了,道“冤枉啊,好汉,这钥匙确实是真的,之前我还打开过,事到如今,我怎敢欺骗好汉?” “是真的?”程风半信半疑地问道。 “当然是真的,不信您可以试一下。” “唔,谅你也耍不出什么花招,那你去把钥匙捞出来吧,捞起来帮我把铁笼打开,我就放你走。”说完,程风用刀逼着他走向水缸。 也火耳立布心中一阵狂喜,庆幸自己十分顺从这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大汉,他这么容易就可以放了自己,自己跑出去后赶紧叫上梁汝大叔他们,定将这人活剐了!正好可以练练自己的手艺,想到这,他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 到了水缸边,看见水缸里的水已是红红的,看不清缸底,那是梁汝黑刚刚洗手洗脸染红的。他俯下身子,单手探到缸底来回摸索。 然而就在他低头的刹那,程风的眼神忽然变得凌厉起来,恶狠狠地道“下辈子投胎做畜生吧,你不配做人!” 正在专心致志地摸索钥匙的也火耳立布心中一激灵,“竟然是在骗我?!”他满心的愤怒和悔恨,打算起身拼死一搏,可有心算无心,他怎能会有机会? 程风重重一拳打在他的后脑,他便眼前一黑,意识已离开服务区,与这个世界失去了联系。 在他的世界里,刚刚塞满了鲜嫩女人和鲜嫩女人做成的肉馒头,那都是滋味鲜美的食物啊!令他流连忘返、欲罢不能。 只是出来混终须要还的!他比较倒霉,没混多久就开始还债了! 程风将他那中间剃得精光,四周留有头发编成辫子的头使劲向水缸里按下去,发辫向四周漂浮起来,仿佛是蜘蛛的腿,这些腿不停地抖动着,但那都是身体的应激反应,力量在不断衰减,渐渐微弱。 程风的脸上没有一丝犹豫的神情,坚定地看着在他手里颤抖着的生命,压住也火耳立布的手越来越用力。 他的大半只手臂都没入水中,几乎将也火耳立布的头塞到缸底,直到水面恢复了平静,才慢慢放开手。 这炼狱般的罪恶让程风开启了战场模式,他知道此时对恶人的仁慈将会给好人带来灭顶的灾难。 也火耳立布软软地趴在缸口,一动也不动,肺部充满了带着麦色女孩血的水,这也算是一种报应和救赎吧。 吾即耳布和酒真布正有说有笑地从地面返回地窖,两人下了木梯,下意识地看了看墙角的铁笼,见笼中的男子已垂着头,双手搭在膝盖上,曲立着腿,坐在笼中睡着了,便放心地进入地窖。 吾即耳布看着也火耳立布正背对着他们还在忙乎,再看看木案上的状况,不禁笑骂道“也火耳立布,你手底下咋这么慢呢?半天才弄成这样,你该不会背着我们对死人又来了一次吧?” “嘿嘿!哈哈!”说完,两人对视一眼,淫邪地笑了起来。 也火耳立布并未搭腔,连头都没回一下,依旧忙乎着手里的活计。 第一百一十八章 密室逃脱 吾即耳布见也火耳立布对自己的话充耳未闻,一种被藐视的感觉腾腾而起,“入他娘!这小子竟然把我的话当耳边风,造反了!” 他大踏步上前去,掰过也火耳立布的肩膀,正要喝骂一番,没想到面前的人猛地一转身,一道刀光就向他的颈边袭来。 亏得吾即耳布身体精瘦,反应敏捷,他情急之中向后一仰,堪堪躲过了眼前的这一刀,但突然感觉腹部一凉,随后一阵剧痛袭来,低头一看,自己肚子上一柄尖刀没柄而入,已被捅了一刀。 疼痛让他的身体无力支撑,只得向后倒在地上。 他躺在地上,才看清楚这穿着也火耳立布衣服的人竟然是原本那关在铁笼中的中年男子,他左右手各持一把解腕尖刀,左手刀上正滴着自己的血。 “那笼中的人是谁?”吾即耳布挣扎地向墙角瞥去,仔细看看那人的身形,便知道被关在笼中的是也火耳立布,看那样子应该是已经死了。 他心中一阵悔恨,下地窖时咋不看细致点,否则不至于自家阴沟里翻船。 “这原本关在笼中的男子是怎么逃出铁笼的?!”可惜他永远也不会知道答案了,他正疑惑着,便眼前一黑,晕死过去,等待他的是失血过多、心脏停跳的命运。 酒真布是个大黑胖子,他见原本关在笼中的人竟然穿着也火耳立布的衣服,赫然出现在自己眼前,面露狰狞、满脸仇恨,并且一刀便杀死了吾即耳布,心生恐惧,大喊一声,转身就往外跑。 这时,木案下面突然伸出一只长腿,将他绊倒在地。 “笼中人”欺身向前,一屁股坐在酒真布腰上,手里两把尖刀此起彼落,插得“噗噗”作响、鲜血四溅,他挣扎喊叫了几声便咽了气。 程风从木案下爬出,一把拽住几近疯狂的“笼中人”,对他喝道“够了!已经死了!别忘了上面还有一个人呐!” “笼中人”抬头看了看程风,虎目蕴泪,红红的眼中充满了感激之色,随后,起身握刀随程风向地面摸去。 两人爬上木梯,向上推了推木盖板,却发现木板纹丝不动! “我去!什么情况?!难道被店家关在地窖里了?”程风顿时出了一身冷汗 黑暗中,梁汝黑牵着狗,正撞撞跌跌地向北塞山中奔去,他心中又惊又怒,没想到自己终年打鹰,竟让鹰啄瞎了眼。 若不是自己留在客栈地面将客房检查一番,没和吾即耳布、酒真布一块下去,自己现在也是身首异处、在劫难逃。 回想起酒真布的惨状,他便不寒而栗,刚才他听见地窖内隐约传来惨叫声,趴在地面,打开盖板一看,只见原本关在笼中的男子骑在酒真布身上,乱刀纷飞,几乎将他插了几十个窟窿。 吾即耳布躺在一旁,腹部被鲜血染红一片。旁边还立着一男子,他认出来正是下午来歇脚的商队中一人,必定是此人捣的鬼!怪不得他的同伙都已纷纷离开,原来是为了不受他的牵连。 幸亏自己反应快,将一旁的橱柜拉过来将盖板压住,哼!待我找石革阿立嵬族长搬来救兵,这两人便是待宰的羔羊!我得亲手将他们俩身上的肉,一刀刀片下来,方解心头大恨! 直娘贼!这帮商队真狠!竟然将马厩里的马全部带走了!导致自己大半夜里还得步行搬救兵,幸亏自己对这条路十分熟悉,闭着眼也能走过去。 得快点啊!要是让这两人跑掉了,这仇就没法报了!想到这,梁汝黑不由加快了步子。 程风站在木梯上,弓着腰,调匀气息,蓄足了劲,将所有力量凝聚在肩头,膀上两块儿硕大的肌肉不停地蠕动和膨胀,用后背死命顶着木盖板。 “呀!”木盖板抬起了一条缝,但人站在木梯上始终是使不上劲,一口气一泄,盖板又重重地压了下来。 “笼中人”替下程风又试了试,也以失败告终,仅凭人力根本没有办法将木板顶开。 程风目光四处逡巡着,希望能找到什么有所助益的东西,可地窖内除了木案、刀斧,就是水缸、绳索、铁笼。 突然他眼睛一亮,奔过去,“当当当!”几下,用斧子将木案的一条腿砍了下来,再将大水缸一斧子砸破,捡出一块块瓦片来。 他将三尺多长、小臂粗的木案腿和一摞瓦片递给“笼中人”,吩咐他道“拿着,待会我将木盖顶起一道缝隙,你就将瓦片塞进去,顶起一寸,塞上一片,只到缝隙扩大到能将木案腿塞进去为止。” “笼中人”点点头,一脸疑惑,旋即恍然大悟。 程风同刚才一样,运足力气,用肩背将木盖顶起一道缝隙,“笼中人”赶紧将瓦片塞进去,程风歇了歇,在此基础上,再向外顶,如此反复,间隙不断扩大,最终能将木案腿的一头塞了进去。 他喘了口粗气,双手握住木案腿的尾端,“嘿!”使劲往下一压,利用杠杆原理,获得了比双臂大几倍的力量。 随着地窖口的泥土和木渣扑簌扑簌地往下落,木盖一分一分地往上翘,最终“哐当!”地一声,压在木盖上面的橱柜轰然倒地,装在里面的杯盘碗盏摔得稀里哗啦,碎片溅得满地都是。 “笼中人”拍拍程风的肩膀,由衷地赞道“小兄弟,真有你的!能想出这好办法来!也有股子大力!要不咱们就要困死于此了!你可真是老天爷送给我的活佛爷!” 程风笑了笑,道“现在不是说这话的时候,咱们赶紧逃离这鬼地方!” 两人迅速钻出地窖,客栈内已是人去楼空,程风奔向自己的房间,去取包裹和杨家宝刀。 屋里黑洞洞的,他凭借着记忆,向床边摸去,双手触到了柔软的包裹和冰凉的刀鞘,一把抄起,正要转身离开,突然感到一双柔软温热的小手攀住了自己的手臂。 他心中一惊,将那双小手抖落,向后跃开,低声喝道“谁?!” “程风哥哥!我是鱼儿!”种鱼儿带着哭腔的声音在屋内响起。 程风惊疑地道“鱼儿?!你怎么还在这?怎么还没走?” 第一百一十九章 荒野追踪 “我跟他们走什么呀?我原本想跟着你一块行侠仗义,救人性命,可是可是后来我觉得害怕,见你的行囊和腰刀都在屋里,知道你肯定会回来的,所以索性就在屋里等你。” “走!我们得赶紧离开!”程风将种鱼儿扯下床来,背上行囊,跨上腰刀,一边往外走,一边问道“刚才黑漆漆的,你怎么知道是我回来了?” “我一听脚步声,便知道是你回来了,你一进屋,我就闻到了你身上的味道,更加确定是你了,而且你不用开灯就直接摸到了行囊和腰刀所在,那肯定是你啦,别人不会这么清楚物件摆放的位置。” “你真聪明!”程风先是夸了她一句,忽然想起她所说的味道来,赶紧抬起胳膊自己上下左右嗅了一遍,疑道“味道?什么味道?我身上是很臭吗?” “不臭,但我也说不出来是什么味道,淡淡的,很特别,好像来自山野的一股清风,带着些青草、松木的清香。” “额!”程风听了很无语,笑道“你这个小妮子真是比狗鼻子还灵!别忘了原野上还有着牛羊马粪呢,混上这些味道就酸爽了!” 两人边说笑着,边出了客栈,刚与“笼中人”会合上,还来不及互通姓名,便看见远处有一处火龙蜿蜒而来,隐隐约约地还夹杂着狗叫声、喧哗声。 “笼中人”惊道“糟了!肯定是逃出去的店主搬来的救兵!咱们得赶紧走!” 程风赶紧道“我们的马在后院,先去牵马!” 三人向后院奔去,到了马厩一看,空荡荡的马厩里哪有马的踪影? “他娘的!这曲端真是够绝的!一匹马都不留下!这是想故意害死我吗?” 程风暗骂一声,抬腕扫了一眼手表,上面有个夜光的指南针,他迅速辨明了方向,无可奈何地开启狂奔模式,带着“笼中人”和种鱼儿拔起双腿,向西北方向深一脚、浅一脚地逃去。 梁汝黑怀着满腔怒火,带着族里的人赶到客栈,冲到地窖入口,才发现窖口的盖板已被打开,压在上面的橱柜倒在一旁,里面的碗碟摔得七零八落,不由又惊又怒。 “橱柜这么重,他们怎么推开的?”梁汝黑举着火把,照了照洞口,看见一条木桌腿撇在地上,上面还有压撬过的痕迹,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真是狡猾的狐狸!”他怒气冲天地一脚踹在橱柜上,咬牙切齿地道“我梁汝黑也是见过风浪的人,什么时候吃过这种亏!任凭你们跑到天涯海角,也要将你们揪回来!” 他牵着那条藏獒到程风所住过的房间,让他嗅了嗅床铺和枕头,轻轻拍了拍它的头,低声在它耳边嘀咕了几句。那狗扬着鼻子,嗅了嗅,就朝西边奔去。 梁汝黑对身后的人道“龙狗找到贼人的踪迹了,大家伙辛苦下,跟着它向前追去。他们没有马,很容易追上。” 众人轰然应诺,一窝蜂地跟着狗往前跑。因为夜色较暗,地势复杂,要跟着狗追踪,所以有些骑马的族人不敢纵马疾奔,这为程风三人赢得了一些时间。 三人一口气跑了十几里地,一路上忽左忽右,来回转折,可身后追击的队伍仿佛有定位跟踪的本事似的,始终紧跟在他们不放。 种鱼儿年少体弱,早已跑不动了,此刻正趴在程风的背上大口喘着气。 “笼中人”听着身后隐隐约约的狗叫声,低声道“肯定是那条狗记住了咱们的味道,不然他们怎么能紧追不放?” 程风道“要是有条河就好了,咱们游过去,或许能让它失去嗅源。” “笼中人”道“我记得附近有条河流来着。”说完停下脚步,站定了,身子缓缓转了一圈,边转动边嗅着鼻子,突然向西南方向定住了,“这个方向空气更为湿润,附近应该有河流。” 程风奇道“兄台,这都能嗅出来?!你这鼻子可真灵啊!” “笼中人”笑了笑,道“在沙漠、荒滩里待久了,都有这本事,不然得渴死,赶紧往这边跑吧。” 种鱼儿耷拉着脑袋,低声道“程风哥哥,是我不好,连累了你,害得你还得背着我跑。” “这时候还说这话干什么?你愿意跟着我,是对我的一份信任,是对我救人一事的认可,放心吧,我程风肯定会平平安安地将你带回去的,就怕你一直趴在我的背上,会被我身上的山野味道熏死。” 种鱼儿听了这话,在他脖子间悄悄地吸了一口气,依旧是那样馥郁,令她缱绻。 她不知道的是,往往只有是异性相吸的情况,才会闻到对方身上的味道,而且会觉得闻起来很舒服,即便这种味道并不见的有多香。 向西南跑了一阵,果然不出“笼中人”所料,潺潺的流水声越来越大,漆黑的夜晚中也看不清河流有多宽,水有多深。 但追兵在即,“笼中人”顾不得多想,抢先脱光了衣服,用双手举着,便向河中趟去。 水越走越深,很快就要淹到他的脖子了,正在暗暗叫苦之际,水位忽地又渐渐降低了,原来刚刚经过的地方正是河床的最深处。 等过了河,能发现这条河流约莫三丈宽,最深处也就四尺多深。 程风看着种鱼儿只发愁,自己的衣服是脱还是不脱?脱的话有些尴尬,不脱的话,衣服被水浸湿,更加沉重,有碍奔跑不说,也容易受风寒生病。 见程风还在犹豫,“笼中人”在河对岸焦急地低声呼道“小兄弟,你还在等什么?别娘们唧唧的!赶紧脱了衣服让小娘子抱着,你把她举过来。你要是没力气了,我过来帮你。” 程风转头对种鱼儿低声喝道“事权从急,你把眼睛闭上,不睁眼看就没事。” “切!谁稀罕看你啊?!给我看都不看,赶紧脱吧!”种鱼儿一脸不屑,但一说完,却自觉地将眼睛闭得紧紧的。 程风三下五除二将身上衣服扒掉,堆在种鱼儿手中,随后一手托着她的背,一手托着她的小腿弯,将她整个人举在头上,深一脚浅一脚地向河中趟过去。 第一百二十章 真假益麻党征 种鱼儿紧紧地抱着程风的衣物,熟悉的味道扑鼻而来,身子随着河床的起伏而上下颠簸,听着身下“哗哗”的趟水声,她偷偷地睁开了眼睛。 由于脸是向上仰着的,她只看见满天璀璨的星光在眼中不停地晃动。 不知怎的,她突然觉得这样被程风举着的感觉很奇怪,好像自己是被送上祭坛的贡物,一种神圣、牺牲的感觉油然而生。 她的眼泪忍不住扑簌扑簌地滑落脸庞,落到不知疲倦的河水中去,眼泪滴入水中的声音被河水完全掩盖。 对此,程风毫不知晓。 无意穿堂风,偏偏引山洪。青春少女,天真一片,男女之别的意识还未觉醒,是谓鸿蒙。某一天碰上了某一人,忽然情窦顿开,自然是破了鸿蒙。 种鱼儿本来是孩儿心性、贪玩不羁,冥冥之中,遇见了俊朗而又有趣的程风,宛如在她心上开了一扇窗,将她原本女孩的心思转变成那一抹少女的心思。 敏感而跳跃,莫名的喜悦和莫名的伤感交织杂陈,不仅别人没法理解,自己也往往想不明白。 也许在未来的某个日子里,蓦然回首、盼顾岁月,追忆似水年华,阅尽沧桑、看尽繁华的她才会看清曾经自己的模样,才能理清此时的心绪,只是当时懵懵懂懂、浮云遮目罢了。 离岸越近,河水越浅,双腿犁开水波的声音就越大。程风过了河,将种鱼儿稳稳地平放在河滩上,拿起衣服开始穿起来。 种鱼儿一骨碌爬了起来,背过身去,用手蒙住双眼,不朝河边看一眼。 程风瞧她的样子,边穿着衣服,边笑道“瞧你那样,没事的,黑漆漆的,啥也看不见。” 种鱼儿依旧用手蒙住眼睛,转过身来嗔道“你说得轻巧,男女授受不亲,倘若看见了什么不该看的,岂不是污了我的眼睛。” “笼中人”见他们俩还有心思开玩笑,忙走了过来,催促他们道“别说话了,抓紧穿好衣服赶紧走!” “快了,快了。”程风忙不迭地答着话,赶紧穿好衣服,背上种鱼儿继续向前奔去。 约莫向前奔了半个时辰,听着犬吠声、追杀声越来越远,程风双腿一软,慢慢地蹲下身子将种鱼儿放了下来。 他躺在草地上,看着头顶上的星空,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对依旧向前奔的“笼中人”喊道“大哥,歇会吧!实在跑不动了!” 这种鱼儿虽然还未成年,但体重也接近百斤,加上厚重的衣服,得亏程风在军队里经过严苛的负重训练,否则一般人还真坚持不下了。 期间,“笼中人”也曾提过要接替程风背上种鱼儿一会儿,鱼儿却老大不情愿,只得作罢,如此只是苦了程风一人。 “笼中人”一屁股坐在地上,也是呼哧呼哧地上下喘,过了半晌才把气倒匀了,方才气喘吁吁地道“谢谢谢兄弟!为了救我不仅害得你你差点死在地窖里,还还被人一路追杀。” 程风无力地摆了摆手,“先别说那个了,我救你一命,既是帮你又是帮自己,这种情况下,若不施以援手,我一辈子都会寝食难安。 人啊!活一辈子就得听从自己内心的指引,按照本性做人办事,不然活个啥劲呢?! 对了,小弟我叫程风,大哥你呢?怎么称呼?” “我叫益麻党征。” “你是吐蕃人?”程风听着这四个字的名字,觉得有些古怪。 “是的,我的曾祖父是唃厮啰。” 程风在夜色中睁大了双眼,惊道“你是唃厮啰的重孙?” 唃厮啰是吐蕃王朝赞普后裔,是河湟藏族的领袖,在鄯州建立了唃厮啰国,坚持联宋抗夏,曾经击败了亲征河湟的西域霸主李元昊,逼得夏军十之八九在黄河溺死,一时威震河西,辉煌无二。 宋仁宗加授唃厮啰保顺军节度使兼邈川大首领、保顺河西节度使、洮凉两州刺史,唃厮啰称呼宋朝皇帝为“阿舅天子”。 唃厮啰将大量河西马匹卖给宋朝,与西州回鹘、黑汗联系密切,部分恢复了因夏国崛起而衰落的丝绸之路。 唃厮啰死后,唃厮啰国又经历了董毡、阿里骨、瞎征三代赞普,期间在宋、夏之间摇摆不定,对宋朝时而臣服、时而反叛。 元符二年,宋朝攻取邈川、青唐,唃厮啰国正式亡国。 益麻党征在黑暗中苦笑道“十年前,唃厮啰国就不存在了。天上浮云似白衣,斯须改变如苍狗。我这个所谓的吐蕃王子名不副实。” “咦!我怎么听说保信军节度使刘延庆招降了你,你已归附宋朝,还被赐以团练使的官职?” 程风在宋军中日久,对前两年发生的大事多有耳闻,招降吐蕃王子益麻党征是童贯、刘延庆的大功劳,常被刘延庆身边的人挂在嘴边吹嘘。 益麻党征冷哼一声,道“那人不是我,有个羌人假借我的名归附宋朝,为换个一官半职而已。宋朝亡我国,我益麻党征再没有骨气,也干不出这种叛祖背宗的事来!” 程风又问道“大哥,你既然是吐蕃王室后裔,怎么被关到地窖里了?” “咳,说出来有些惭愧。在脱思麻、波窝等几个忠心王室的部族拥戴下,我隐居在阿卡腾能山中,这地带是夏国、西洲回鹘、黄头回纥三处势力交界处,多有青唐吐蕃人在此游牧。 前些日子,我带着侍卫、随从到阿尔金山与库姆塔格沙漠一带游猎,赶上大风沙,漫天黄沙里五步之外不可视物,我与大队人马走散了,身边就剩下两个侍卫、两个婢女。 我们一行五人走到这家黑店,停下来歇息,一时大意,阴沟里翻了船,被他们下蒙汗药麻翻了。 我一醒来,就发现身在地窖里。所幸他们嫌我身上肉少,想养胖了再杀,只是可惜了我那两个忠心耿耿的侍卫和温顺的侍女,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被像牛羊一样被宰杀分解!这帮不是人的禽兽!” 说到这,他面露凶光,咬牙切齿地道“此次若能逃出去,定带着人马过来把这家黑店一把火烧成白地!” 两人正聊得入港,忽然又听见狗叫声,程风心中叫苦不迭,无奈地道“有完没完?这狗怎么阴魂不散啊!走到哪跟到哪!” 第一百二十一章 助人者自助 “你身上是不是带了什么气味浓厚的东西?獒犬对气味记忆十分深刻,经过训练的獒犬能循着味道追踪千里。” 益麻党征一边问着,一边凑近种鱼儿嗅着,把她吓得往后一跳,大声叫道“你要干什么?” 益麻党征肃容道“你身上有着胭脂的香味!就是它把獒犬引来了!” “香味!?”程风方才意识到,给种鱼儿买的两盒精致的笃耨香胭脂给大家带来了麻烦。 程风向种鱼儿伸出手,“鱼儿,快把胭脂拿出来!” “我不!”她将手伸进怀里,紧紧地按着装胭脂的檀木盒子,着向后退缩了几步,心中大为不舍。 “听话!若不扔掉胭脂,咱们迟早会被那帮歹人追上,难逃一死,等咱们逃了出去,我肯定会再给你买一份一模一样的!” 种鱼儿将木盒掏了出来,一手托着,一手摩挲着,站在那里还在依依不舍。 她是真心在意程风送给她的胭脂,之前程风虽然送给她过玉马,但那似乎是给小女孩的玩具,而胭脂,则是女人的贴身用物,两者的意味完全不同。 “嘿!真是急煞人了!”益麻党征扑了上去,作势就要从她手里抢过来。 “哎哎!别,别过来!我丢了便是!”种鱼儿伸手将他拦住,认真地对程风道“但姓程的,你别忘了你说的话,回来的路上给我再买一份!我要送给我嫂子的!”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什么时候见我骗过你?” 见程风言辞凿凿,她只好忍痛割爱,将两个檀木盒往草丛里扔得远远的。 益麻党征的判断是正确的,将胭脂丢掉后,三人继续跑出不久,便将追兵彻底甩脱。 此时,天也渐渐亮了起来,三人钻进草丛中坐下来歇息。程风随身带了些胡饼,分给益麻党征和种鱼儿,三人就着水胡乱吃了些。 益麻党征问道“小兄弟,你是宋国人吧?怎么来到这偏僻地方?做些什么营生?” 程风见益麻党征对自己毫不掩饰,知道与这等豪爽之人打交道最忌藏着掖着,便直言道“我原本是宋国一小武官,与同伴一道装扮成商人,出使高昌回鹘商议夹攻夏国一事。 路上住进这家黑店,机缘巧合间发现地窖里的情形。我打算救你,可带队的使臣不同意节外生枝,就因为这个,我已经被他驱逐出队了。” 随后他顿了顿,耸了耸肩,笑道“我想我现在是无业游民一个了!” 益麻党征面露不安,不好意思地道“真抱歉,让你受了这么大的累,大好前程都断送了。” “没事的!回头我在我阿翁面前说说好话就行了,不会挨板子的!”种鱼儿在一旁念叨。 程风瞥了她一眼,不屑地道“切!你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先管好你自己吧,一个人偷偷跑这么远出来,你阿翁肯定气得想揍你,估计你自己得先挨板子!” 种鱼儿吐吐舌头,不再说话,自个在一旁琢磨着怎么应对家人的盘问了。 程风随手折断一根草茎,放在嘴里叼着,两眼望着远方的山丘,满不在乎地道“嗐,这一官半职的和一条人命相比,孰轻孰重不言而喻,无所谓的!” 这话并不是自夸自矜,自从他进入西军后,处处受到曲端掣肘打压,深感在这个陈旧的军队里、腐朽的体制内要想混出来真是不易。 他受到种师道的赏识,已经算是提升快的,但依旧如履薄冰、稍有不慎,则会坠入深渊,眼前这种畏首畏脚的状况,令他已经有些厌倦。 特别是,童贯与种师道的矛盾、西军内部派系的矛盾,种种般般,西军的内斗内耗,令他对这支军队能否用来对抗金军心生怀疑。 所以,他对于继续在西军内往上爬没有了刚开始那样热衷,但如何改变,他还未想好。毕竟,要应对未来的金军铁骑,必须有所凭持,单枪匹马是没有出路的。 益麻党征沉思片刻,道“我的商队常去火州回鹘行走贩卖皮货、牲口,对回鹘国的情况十分熟悉,你刚才说宋国想让火州回鹘一同攻打夏国,以我对他们的了解,你们不会成功。” 他所说的火州回鹘正是高昌回鹘的别称,其地多山,青红若火,加之气候炎热,故名火州,在现今的新疆吐鲁番附近。 程风虽然名义上已不是宋国使团成员了,但他还是心有所系,对于这个话题尤其关心,于是动容问道“大哥何出此言?” “火州回鹘人最开始信仰从波斯传来的摩尼教,西迁到高昌后,在当地原有居民的影响下,也逐渐接受了佛教,特别是与吐蕃人交往逐渐密切,大乘佛教在火州回鹘日益流行。 现在信奉摩尼教的势力和信奉佛教的势力正斗争不休,内讧严重,哪有心思去攻打夏国?” 益麻党征显然对火州回鹘非常了解,继续侃侃而谈,“而且你们宋国皇帝尊崇道教,抑制佛教,将佛教的服饰、名称、礼仪均改从道教,据我所知,将僧改称为德士、寺改称为宫、院改称为观,等等。 对佛教如此态度,现在尊崇佛教的火州回鹘焉能帮你宋国?要知道夏国历代诸王均崇信佛教,大力雕印佛经、建设寺塔,境内寺院林立、尊礼僧人,佛教俨然成为国教。 估计你们使团到了火州回鹘,搞清楚情况后,便知道怎么回事了,最后只能空手而返、徒劳无功。” 程风听了,怔了半晌,自言自语道“如此说来,我们这个使团从开始出发就是个错误了。 怪不得这项任务会落到曲端和我这两个小人物身上,因为那些大佬们知道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派我们去也只是碰碰运气。” 益麻党征听了程风的话,笑了笑,道“不过也不能说完全没有机会,摩尼教的势力日渐式微,他们乐于见到火州回鹘与信奉佛教的夏国开战,或许借助他们的力量可以促成此事。 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会从中穿针引线,尽量帮助到你,送你一份大功劳。你毕竟年纪轻轻的,还是得想办法建功立业、出人头地。” 第一百二十二章 冤家路窄 程风欣然答道“多谢益麻党征大哥!程风对于一官半职并不在乎,只是既已领受重任,还是想全力以赴,不辱使命,造福宋国子民。” 益麻党征道“只能是尽力而为,毕竟我与回鹘国的可汗并不相熟,成不成的就看机缘了。咱们跑了一夜了,先睡会吧,休养下体力再赶路。” 程风点点头,指着远方的山丘,眯着眼道“从咱们这里到对面的山,中间隔着宽广的平原草地,追兵若舍了獒犬,便可纵马四处搜寻。 如在草原上被他们发现,便很难逃过他们的追杀,还是等天黑后再向对面的山进发,等到了山上,咱们就安全多了。” 益麻党征歪着头看了看程风,笑道“说得对!酥油不碰石头,咱们现在不得不小心谨慎些。别看你年纪小,心思却比狐狸还狡猾!” 程风笑而不语,看了一眼种鱼儿,见她已经躺在地上睡着了,便放心地仰天躺下,曲肘为枕,呼呼睡去。 日行影移,日高睡足,待他醒来时,一睁眼,已是日上三竿,瞧见益麻党征面色凝重,正伏地侧耳倾听,疑问道“大哥,发生什么事了?” “我听见有五匹马向我们藏身处奔来,不过马速不快,应该不是冲着我们而来,其中两匹马步履沉重,似乎拉着重物,估计是辆马车。” 程风敬佩地看了益麻党征一眼,道“大哥,你真厉害呀!先前是靠鼻子能闻出水源,现在是靠耳力能辨识马匹数量、行走方向,这么远都能听出来!真是耳聪目明!” 益麻党征自矜地笑笑,道“我们吐蕃人自幼骑马、在外奔波,整日里以天为被、以地为席的,自然就有了这些经验,没甚稀奇的,不过能达到我这功力的人也不多。” 他说这话不假,背后则是辛酸事,他出身王室,但赶上国破家亡,自幼便流落草原,一路提防别有用心的人追杀,这种警觉心、敏锐感自然而然地练了出来。 两人虽然说笑着,对来人不敢掉以轻心,程风将种鱼儿叫醒,妥善安置在密草深处,并嘱咐她几句后,两人各自拔出短刀,严阵以待。 透过草丛的间隙,两人循着马蹄声传来的方向望去,过了许久,草原上出现了一辆马车,由两匹马拉着,车辕上坐着一赶车的人。马车左右有三骑簇拥着,离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看这四人打扮,也就是西北地界最常见的牧人。 随着这行人越走越近,益麻党征的脸色突然变得难看,一股杀气油然而生。 程风见他面色有异,悄悄问道“这几人大哥认识?” 益麻党征咬牙切齿地道“这四人也是那黑店里的人,就是他们杀死了我的侍卫,这些恶魔烧成灰了我也认得。” 程风顿时明白,这四人就是也火耳立布口中所说的去接货的四人。 他紧盯着马车,低声道“对方有四人,均有刀和弓箭,且三人骑马,咱们不可强攻,万一有个闪失不上算。” 益麻党征点点头,问道“你有何打算?” 程风附在他耳边悄声道了几句,边说着,边对周围的地貌指点着,益麻党征一边听着,一边频频点头。 此时,阳光正烈,贺汝足、贺哥、贺嵬赤、贺浪罗四兄弟被太阳晒得有些焉巴,彼此并无些言语,只是默然赶着路。 贺汝足是他们中的老大,他盘腿坐在车辕上,赤裸着上身,头上顶着一件蓝色长袍,用来遮挡阳光,悠然自得地驾着马车。 他一边哼着小曲,心中一边盘算着“这趟活计有点意思,偌大个车厢只装下了一个胖大和尚,长得肌多肉厚,结实健壮,估计能剔下不少肉。 听说这和尚一身本事,当初若不是中了蒙汗药,几十人估计都擒拿不下。 所以咱也不敢大意轻心,不仅用大铁笼禁锢着,手脚上还加了铁链,一路上的食物和饮水都掺了药,让他手脚发软、有气无力。 哼哼,料他是通天魔王也插翅难飞!再走个大半天就到客栈了,奔波了几天终于可以舒展舒展身子骨了。 但愿梁汝黑他们不要把那两个俊俏女孩儿剁成肉馅了,这趟活可没有鲜美的‘不羡羊’补充啊!只有肥胖的大和尚……” 想到这,贺汝足心中一阵翻腾,恶心欲呕,轻轻拍了一下自己的脸,暗自责骂道“想什么呢!太重口了!” 贺哥、贺嵬赤、贺浪罗三人均着绿色圆领窄袖袍,腰束革带,下着黑色小口长裤,腰左挎一口锋利的弯刀,马鞍的右侧挂着弓箭和箭壶。 贺哥骑一匹白马,行走在马车的右前方;贺嵬赤、贺浪罗两人各骑一匹枣红马,行走在马车的左前方。 三人被太阳晒得昏昏欲睡,垂着的脑袋随着马身的起伏而上下晃动,突然被一阵惊呼惊醒。 他们睁眼一瞧,前方有一人连滚带爬地奔了过来,脸上沾满了泥泞和草茎,显得极其狼狈,那人边跑边喊道“救命啊!有劫匪啊!有劫匪啊!” 那人看见贺家四兄弟,眼中一亮,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跑到贺哥马前,双手拽着他的腿,连声道“好汉,好汉,救救我!可算碰见你们了,前方有劫匪出没,杀人不眨眼啊!” “劫匪?!在哪呢?他们有多少人?”贺哥心中吃了一惊,赶紧问道。 “呐,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程风伸出右手往前方胡乱一指。众人的注意力全被他吸引住了,都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向前望去。 益麻党征按照预定的计划,抓住这难得的时机,手持杨家宝刀,像一头豹子一样从马车左侧的草丛中奔了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砍向了驾车的贺汝足的脖子。 寒光一闪,一蓬血雨溅起,一颗大好头颅便滚到了贺哥的马腿下,惊得马儿嘶叫起来、双蹄不停地倒腾。 可怜的贺汝足,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便已命归黄泉。 第一百二十三章 相逢邓元觉 “就是他!就是他!劫匪来了!”程风很入戏,手指向益麻党征高声叫喊着,颤抖的声音透出惊慌和恐惧。 情急之中,剩下的贺家三兄弟并没有认出眼前这人正是前些日子被他们关在地窖里的男子。 毕竟在他们的心目中,益麻党征应该已经化为粪水了,打死他们也想不到有人能从客栈地窖里逃出来,这是建店十年以来从未发生过的事情。 贺嵬赤、贺浪罗离益麻党征最近,他俩迅速拔出了腰刀,在马车右侧的贺哥则麻利地取出弓箭和箭矢,张弓搭箭,瞄向益麻党征,这么近的距离,他有十成把握将眼前这胆大包天的劫匪射个对穿。 他正要松指射出,程风下垂的右手从袖中抖出一把解腕尖刀,之下而上朝他的腰间捅去,仅着两层普通衣物的肌肉毫无防御之力,痛痛快快地整个刀刃连根没入。 贺哥惨叫一声,腰间吃痛,手里一松,弓箭坠到地面,身体倒伏在马背上。 程风一弯腰,从马肚子下一把将弓箭抄过来,起身时弓弦已拉如满月,一支白羽箭倏然射向贺嵬赤的心窝,贺嵬赤哼都未哼一声,应弦落马。 弓箭本不是程风所擅长的武器,但如此近的距离,稍加训练过的人都能射得中。 电光火石间,自己三位兄弟已被袭杀,贺浪罗看看益麻党征,又看看程风,心中发慌、不知所措,提着手中的刀不知该冲向谁。 益麻党征此时已将重伤伏在马上的贺哥解决掉,随后不慌不忙地张开从马车上取下的弓箭,搭箭瞄向了贺浪罗。 贺浪罗心中惊惧不已,手一软,将手里的弯刀“啪!”地一声扔到草地上,坐在马背上双手不停地作揖,颤声道“好汉!好汉!求求你饶我一条狗命!” 他的头不停地撞在马头上,惊得马儿不知所以,不停地摆动着鬃毛飘散的脑袋。 益麻党征红着双眼,对他怒吼道“滚下来!” 贺浪罗赶紧翻身下马,紧接着就要跪倒在地。 可当他一转身,一支羽箭便离弦而出,直直地插入他的心口,他略一挣扎,便瘫软倒地。 程风转身走向马车,打算将车里的“货”放走,随后赶紧上路。 他拉开车厢帘子一看,里面竟然坐着个胖大和尚,一身白色僧袍,耷拉着脸,那身形模样竟然像鲁智深,只是马车厢无窗,光线幽暗,看得不甚清楚,他试探性地问道“智深,是你吗?你怎么在这?” “小僧邓元觉,法号宝光,施主你认错人了。”那和尚未抬头,低声答道。 程风一听声音,便知道此人不是鲁智深,再听他说是邓元觉,心中一震,邓元觉?! 他可是《水浒传》所记载的方腊麾下国师,大太子方天定手下四员猛将之首,与鲁智深大战五十余合不分胜负。 没想到今日竟然在这里碰见了他!他不应该这浙江一带传教吗?跑到西北这苦寒之地作甚? 程风从贺汝足尸身上摸索出一串钥匙,进了车厢将囚禁邓元觉的铁笼和铁链打开,将他搀扶出来。 被关押了太久,邓元觉此时手脚依旧有些不利索,喝了几口清水,活动活动筋骨,方才舒展了些,稳稳当当地向程风单掌施礼道“多谢好汉搭救!” 程风凝神朝他上下打量,发现他虽然高大壮硕,但比鲁智深要瘦一圈,不似鲁智深那么腰阔膀圆,大概这邓元觉是真和尚,真吃素,而鲁智深则是假和尚,爱酒嗜肉。 邓元觉的面容看起来淡泊平静,语调沉稳冷静,不像鲁智深那样性情火爆、动不动瞪起一双铜铃般的眼睛,声若奔雷,能把人吓个半死。 程风对他笑道“不值一提,只是机缘巧合而已,不知大师从哪里来?往哪里去?怎么落到这等贼人手里?” 邓元觉面色古井无波,淡然道“小僧自歙州来,往高昌国去,打算拜高师,求真经,没想到吃一碗素面也着了机关。”说完,他无奈地摇了摇头。 益麻党征眼中精光一闪,动容问道“不知和尚去高昌求的哪家高师?哪家真经?” 邓元觉深深地看了益麻党征一眼,思虑再三,半晌方才答道“两位既然是小僧的救命恩人,小僧便不刻意隐瞒,我访的是摩尼教大慕阇。” 程风笑道“这奇怪了,你既然信的是摩尼教,怎么一身和尚打扮?” “这位施主有所不知,摩尼教能够在中原兴起,主要依靠了回纥势力。 回纥强盛时,唐朝皇帝借助他们的兵马平定安史之乱,随后应回纥可汗之请,允许在各地建立大云光明寺,摩尼教盛行于大江南北。 唐武宗时,回纥被黠戛斯击败,国势衰落,朝廷对回纥和摩尼教的态度立即改变,杀摩尼教徒,关闭摩尼寺庙,没收教产。 经此一劫,摩尼教再也不能在中原公开传教,转而在民间秘密流传。 近些年来,赵官家对我们的态度已经大为好转,可以公开信仰摩尼教了,但为了行走方便,我们许多教徒还常作佛教和尚打扮。” 说到本门教派,激发了邓元觉传教的本能,继续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此外,在摩尼教初入中原时并不顺利,那时就常常假托佛教之名传道。 我们的教义与佛教也有很多相似之处,最基本的便是‘三封十戒’,不吃酒肉、不说谎言,戒杀生、戒奸淫、戒偷盗,每日祈祷和忏悔。 你看看,这些规诫和佛教教规几乎是一样的。” 益麻党征显然对摩尼教有一定了解,他笑道“光明普遍皆清净,常乐寂灭无动诅。彼受欢乐无烦恼,若言有苦无是处。 宝光法师,我俩正欲前往火州回鹘,正好与你同道,大家可结伴而行,防备有贼人卷土重来。” 邓元觉一听益麻党征念出摩尼教经典《下部赞》中的经文,心中对他的认同感大增,欣然答应,“摩尼光佛!如此甚好!咱们彼此之间也有个照应,不至于再着了道。” 第一百二十四章 挤马奶的尴尬 程风与益麻党征一块将四名歹人的尸首拖入草丛中,遮掩了斑斑血迹,这才将种鱼儿接了出来,为的就是别吓着她了。 种鱼儿的鼻子闻到了浓重的血腥味,再看看周围的景象,加上刚刚听见的惨叫声,便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程风见她的脸色有些难看,以为她被吓着了,关切地问道“鱼儿,是看到这场景,心里有些不舒服吗?” 种鱼儿摇摇头,有些虚弱地道“没事,可能是因为奔波了一晚上,草丛里又闷热,有些中暑了吧。” 的确,她自幼生活在刀兵时起的西北边陲,杀戮、鲜血对她而言虽算不上是司空见惯的事,但也是见怪不怪的了。 所幸,现在有马有车,不用再辛苦地徒步了。三个男人赶紧将四匹马全部套在马车上,让种鱼儿在车厢里歇息,一路向西州回鹘的国都高昌行去。 马车上面,肉、蔬果、调料和锅碗瓢盆一应俱全,正好为四人所用。 让程风最为焦急的是种鱼儿是真的生病了!她原本俏丽的脸白得像一张纸,不像以前那样粉嘟嘟的,眼睛紧闭、牙关紧咬,黑亮的秀发被汗水浸透,一缕一缕地紧贴在脑门上。 车窗是关着的,但仿佛有冷风吹来一般,令她全身上下缩成一团,像一条受惊的小毛毛虫一样不停地抖动。 程风看着她生病的样子,再看看这无处寻医问药的荒野,焦急万分但又束手无策,只能用温水一遍一遍地擦着她的额头和手脚。 一阵微风吹来,车帘被掀起一角,益麻党征钻进半个身子,瞧了瞧种鱼儿的状况,道 “小兄弟,别着急,我看这四匹马里有一匹小母马,一会儿你把它牵一旁去挤点奶,我再去找点柴禾,煮开了给鱼儿喝。” “马奶?!她现在正发着烧,能喝奶吗?”程风有些迟疑。 “放心吧,马奶这东西能治百病,我们吐蕃人哪里有那么多药材,这马奶就是上好的药品,给她灌点很快就好了。” 程风点点头,这西北野地对于益麻党征来说,肯定无疑是他的主场,他所掌握的野外生存知识自然是值得自己信赖。 程风出了车厢,跳下马车,将那匹小母马身上的缰绳卸了下来,牵到一旁的小树林里。 这是一匹漂亮的黑马,鬃毛油亮,四腿健壮,黑色肿胀的表明她正处于哺乳期。 程风手里拿着木桶,绕着小母马转了几圈,感觉无处下手,蹲下身子向前探了探,冷不防母马扬起一蹄踹了过来。 他赶紧侧脸躲了过去,吓得他惊出一身冷汗。 “嘿!找你讨点奶还这么麻烦!看我怎么收拾你!”程风气哼哼地嘟囔了一句,扯过两条绳子将马的左腿牢牢地绑在一株小树上,右腿绑在另一株小树上。 他见马儿两腿分开,动弹不得,满意地一拍手,“呵呵!现在看你怎么踢我?跟老子玩阴的!你还嫩了点!” 见没有挨踢的危险了,程风放心地蹲了下去,将木桶放在马儿两腿间,正要伸手去挤奶,“啪!”没想到马尾巴像柄鞭子结结实实地抽在他的脸上。 “泥马!”程风火了,霍地站了起来,一手将马尾巴拽住,一手将裤带抽了出来,打算把马尾巴也绑到小树上。 “小兄弟!你这是在干什么?”益麻党征抱着一堆柴禾,疑惑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尴尬的是,他解了裤带的裤子此时不争气地滑落下去了这下真的悲剧了 “哈哈!小兄弟憋坏了吧!竟然还好这口?也难怪,年轻力壮的,火气大,那小娘子还不堪用。 放心吧,等过两天找到了我的侍从们,给你挑几个漂亮的吐蕃女子泻泻火。哈哈!”益麻党征在那恶趣味地哈哈大笑。 程风满脸黑线,忙解释道“我没挤过奶,为了不让马踢到我、尾巴扫到我,所以才想出这个笨办法。你你别想歪了!” “哈哈!哈哈!”益麻党征根本不听他解释,依旧在那弯腰狂笑。 程风无奈地看着他,只得苦笑一声,尼玛的,生活有那么多挫折,忽然有件好笑的事可以开怀一笑,为什么不笑呢?就别太认真了,真假暂且放一边吧。 最主要的是,解释没用。 过了半晌,益麻党征擦了擦笑出来的眼泪,平息了自己的情绪,走过去摸了摸马头,在马儿耳边低声念叨了几句,将紧缚马腿的绳子解开,随后蹲下身子顺利地将奶挤了出来。 程风看着洁白的不断在木桶中激荡,心中感叹,这与马儿相处真是个技术活,真是难者不会、会者不难 夏夜的风微微地轻吹着,给湿热蒸腾中的天地送来丝丝薄凉,知了喧嚣了夜的安宁,青蛙也不甘寂寞地吟唱起一池塘的热闹。 “呱呱”的乐曲,一声声、一片片、一丛丛,像漫天流泻的月光一样霸占了整个青龙观,似乎整个道观都成了装青蛙的陶罐。 忽然,小湖上划来一个大木盆,向湖水中央的楼阁晃悠去,小桨划水的响动声破坏了青蛙的合唱。 “扑通!扑通!”一只只警觉的青蛙结束了歌唱,争前恐后地跳进了水中,一个个鼓着大肚皮,张着大嘴巴,在荷叶下瞪着大眼睛,注视着湖面上的“不速之客”。 梁世杰好不容易划到湖中心,弃盆上岸,拾阶而上,进入了湖中心的小阁。 他一进屋便用毛巾擦着手,边对端坐在阁内的道人抱怨道“世胜,我说你这青龙观能备条小船吗?总用澡盆划来划去的有意思吗?” 梁世胜微微一笑,道“别小瞧这澡盆,据说唐代著名高僧三藏法师就是坐着澡盆,一路顺江漂流,最后到了金山寺,被和尚收养,长大后在那里落发为僧,开始了他伟大而传奇的一生。” “人家在江中漂,天地广阔,饱览风景,你可是在池塘里漂,屁大点地方,你能漂出什么机缘来不成?”梁世杰不以为然地撇撇嘴。 说到这,他突然想起什么来,关切地问道“此遭派你出去,岂不就是龙归大江,任你翻腾了?对了,事情进展如何?” 第一百二十五章 卧底公孙胜 梁世胜饮了口茶,不慌不忙地娓娓道来“我化名公孙胜后,顺利诱晁盖聚集吴用、刘唐、阮氏三兄弟、白胜六人等闲散村汉,设计劫了生辰纲。 呵呵!待他们打开箱子一看,见上面铺了些细碎银子,下面全是石头,脸都气绿了。 按照之前的计划,官兵捉了白胜,大刑伺候下,顺利讨了他的口供,随后派出大队人马去逮晁盖。 却没想到郓城县里有个叫宋江的押司偷偷给他通风报信,众人竟然逃过了官兵的追捕。 走投无路之下,只得投奔到梁山泊落草为寇,这下子可算是真进了贼窝了! 那梁山泊的寨主叫王伦,是个嫉贤妒能的穷酸秀才,没甚大本事,见我们人强势大,心中胆怯、不敢相容,要赶我们走。 正没奈何时,恰巧因王伦气量狭窄,山寨中一名叫林冲的贼首素来遭他排挤,我们与林冲里应外合,火并了王伦这厮。 家不可一日无主,大家顺理成章地推晁盖为寨主,这事就闹大了,远远出离了咱们之前的预想。我赶紧以探望母亲的借口跑下了山寨,可不想与他们有过多的牵连。” “噗嗤!”梁世杰忍不住笑出声来,“他们这叫羊肉没吃到,反惹一身骚。” 说完,他叹了一口气,“唉!只是可惜了押送生辰纲的管军提辖使杨志,他为人机警,又有一身好武艺,这次丢了生辰纲,他怕被我追责,竟然遁入江湖,逃之夭夭了。 其实,他若不逃走,我爱惜他是个人才,也就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不会深究他的。” “你又没跟他交底,他哪敢留下来背这罪责?你若真瞧得起他,就不会让他干这趟活了!”梁世胜似乎为杨志有些打抱不平。 “唉!世胜,这个人选不好定啊!一得有本事,二得官职不高不低,得是个中低阶的武职,这样押送生辰纲的戏才演得真,三得不能是我心腹之人,我舍不得推出去顶罪。 我正为敲定押送生辰纲人选犯难之际,正巧杨志以‘斗殴杀伤,误伤人命’之罪,刺配北京大名府留守司充军。嘿!正好是雪中送炭。 我知晓他是杨家将门之后,做过东京殿司府制使,是个有本事的汉子,便瞧上了他,想找个机会让他出头。 于是在东郭门教场安排演武,杨志果然不出我所料,先败副牌军周谨、再与正牌军索超战平,借这个机会我将他快速提拔起来了,正好安排他送这趟生辰纲。” 说到这,梁世杰见自己这招“瞒天过海”之计得逞,心中不由自得起来,眯眼笑着,用手不停地捋着胡子。 “哥,你这么阴险狡猾,将来可别把我卖了!”梁世胜看着梁世杰一副狡猾的样子,半开玩笑地揶揄道。 “怎么会?!对外人和自家人怎能一样?!对了!梁山贼寇现在有多少人?有多少头领?都是些什么人?” 梁世胜想了想,道“大小头领十一人,新上山的晁盖坐了第一把交椅,第二位是军师吴用,第四位是前禁军教头林冲。 后面依序是刘唐、打鱼出身的阮氏三兄弟,加上山寨里原有的头领杜迁、宋万、朱贵,大概聚集着七八百小喽啰。” “哟!我家世胜挺厉害啊!一上山竟然混了个三寨主,在下失敬失敬!”梁世杰笑着打趣。 “哥哥,你就别逗我啦!还不是为了你,弟弟还当了回贼首。”梁世胜语气中有些埋怨。 梁世杰眼珠一转,悠悠地道“世胜,你还真得回梁山去。” “什么?!回梁山当贼寇去?为什么?”梁世胜睁大了眼睛,眼神中充满了惊讶和疑惑,语气中还带着一丝愤怒。 “狡兔死,良狗亨;高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良狗若要不死,良弓若要不藏,谋臣若要不亡,狡兔就不能死绝,高鸟就不能尽亡,敌国就不能都破。”梁世杰晃悠着脑袋说道。 梁世胜不屑地道“我就一道士,潜心于清静无为、传经布道、静心修炼,这勾心斗角、功名利禄的事和我无关。” “世胜,你别着急。哥哥详细跟你说说。”梁世杰向前凑近了些,声音更加低沉了。 “近年来,童相公统领西北边事,建功卓绝,官家也不吝赏赐。但童相公是一个带兵的太监,他要想封王拜候就必须建立更大的功勋,就必须攻城略地,开疆拓土或者戡逆平叛,匡扶皇室。 开疆拓土那是国与国的较量,今吐蕃已定,夏国虽然国力衰弱,但尚有兵甲数十万,且有辽国干涉制衡,定难一举灭夏。 打辽国的主意更不用想了,大宋立国之初即立志要收复辽据有的燕云十六州,太宗皇帝两度北伐,皆为辽军所击败。 真宗皇帝被辽国打得欲迁都南逃,幸好有寇准相公主持大局,击退辽军,结下澶渊之盟,方保大宋百年安稳。 环顾左右,童相公唯有想办法平定一场叛乱,才能在功劳簿上大书一笔。可要平叛,首先得有人叛乱呀!” “那和我有什么关系?!”梁世胜不解地问道。 梁世杰眨巴眨巴眼睛,道“你精通剑术,善观天象,可以预测风雨阴晴,有着一身好本领,现在正好坐了梁山贼寇第三把交椅,加上有我及时跟你通报讯息,支援,咱俩一明一暗帮助他们把声势搞大。 最终弄得一发不可收拾,逼得圣上请童贯相公带领西军前来平叛,这样平叛的功劳不就出来了? 你哥哥帮童相公把这件事做成了,肯定还能再往上升升官,咱们两兄弟一荣俱荣,到时候我可以帮你把青龙观修建得更宏大,香火更旺盛,名气更远大,可以更广地布施恩德、传播教义。” 梁世胜低头思索,默不作声,半晌,也没个回应。 梁世杰咬咬牙,狠狠地道“你若应允,帮我把这团星星之火,引燃成燎原大火,现在这十万贯生辰纲全部都给你!” 梁世胜听后眼睛一亮,心中盘算着,东边的院墙有些地方已经坍塌,需要修缮; 现在炼丹的铜鼎有些小了,得换个大的,最好是银鼎; 观里的真武大帝塑像也破旧斑驳了,需要再塑金身; 还有一件事,一直想办苦于无钱办,那就是到了冬天开办粥棚,接济四方迫于饥寒的穷苦人,这些都需要钱啊! 思索半天,梁世胜横下心来,猛地抬头,眼神炯炯发亮,道“我答应你!” 从此,青龙观少了个梁世胜,梁山泊里多了个公孙胜。 第一百二十六章 喝里可汗的算计 “请都僧统桑格塔孜、慕阇库尤木杜留下,其他各位退下吧。” 亦都护喝里可汗身着黄色锦衣,腰缠金宝带,端坐在夏宫大殿的金狮子床上,手里搓捻着宋国使臣曲端呈送来的国书,皱着眉头,心中犹豫不决。 国书上写着“夏贼忤逆凶悖,人神所弃。今吾欲大举精甲,就覆残妖,拓土西陲。 可汗世济忠烈,义笃舅甥,若能调派军马,合击夏贼,献俘北阙,万世功业,计日可期。 大功若成,瓜、沙二州,朕不遣使臣、不驻军马,一切委卿统治。今赐晕锦衣一袭、金带一、金花银酒器五百两、锦绮、绫罗两百匹,聊表朕意。” 亦都护是回鹘诸部首领的称号,意为“神圣陛下”,都僧统和慕阇分别是回鹘佛教、摩尼教首领的尊称。 宗教在回鹘政权体系中影响力颇大,摩尼教原本为回鹘汗国国教,回鹘可汗对摩尼僧倚重有加,常与其共议朝政。 两百多年前,蒙古高原的回鹘汗国国都被黠嘎斯攻破,回鹘王子庞特勤率领十五个回鹘部落西迁到高昌建国,也就是现在的西州回鹘国。 回鹘人西迁到高昌后,摩尼教继续得到回鹘王室的尊奉,但是由于受到当地流行的佛教的影响,大多数民众都皈依了佛教,佛教势头日渐强劲,逐渐与摩尼教平起平坐,甚至略占上风。 每有大事,亦都护必然与佛教和摩尼教的教首商议,这两人的地位往往是位于亦都护之下,宰相之上。 回鹘的夏宫位于别失八里,这里广原数千里,水草丰美,禽兽繁多,是放牧与狩猎的理想场所,于是成为了回鹘王室的牧马场,历代回鹘亦都护每年夏天都在这里避暑。 但夏宫的规模还是小了些,毕竟比不得位于高昌的正殿,众人上庭朝议,将皇宫大厅挤得满满的,幸好现在清静了下来,只剩下都僧统桑格塔孜和慕阇库尤木杜相对而立。 “宋国派来使者,邀我一起夹击夏国,承诺事成之后,将瓜州、沙洲分给回鹘国。对此,两位宗师有何见教?” 喝里可汗在位已久,年逾六旬,但对这两位宗教领袖言语间还是十分恭敬。 都僧统桑格塔孜一身黄色僧衣,手里捻着一串佛珠,他略微沉思,道“我尊敬的狮子王可汗,未经考验的朋友,不如路边的石头。宋人狡诈贪婪,其言未必可信。 且不说两家合力,能否打下夏国。即便是打下了夏国,宋人的兵马会止步于瓜、沙二州吗? 届时,咱们会不会是引狼入室? 我佛慈悲,轻启战端,实为不祥,还请亦都护三思。别到时候想吹灭别人的火把,却烧了自己的胡须。” 喝里可汗微微颔首,征询的目光又转向了库尤木杜。 库尤木杜身着宽大的白袍,头戴扇形摩尼帽,帽子绘有团圆纹,装饰华丽,深蓝色的边纹将白帽衬托得雪白。 摩尼教服饰崇尚白色,这大摩尼帽彰显着教主的身份。 他顺了顺胸前垂下的两条绣穗,不紧不慢地道“世上的光明终必战胜黑暗,但恶魔恒于暗界,纷扰不息。 现今宋国和夏国两个黑暗王国沉溺在情欲、争吵之中,我光明回鹘国谁都不必帮,看着他们俩不断斗争、消耗,最终有利于回鹘国带领天下民众走向光明、极乐之世界。” 喝里可汗听了两人的话,不禁微微一怔,“什么时候这两老家伙变得观点一致了? 当初回鹘汗国独尊摩尼教,导致摩尼教贵族尾大不掉、引起内乱,所以才会被黠嘎斯灭国。 庞特勤可汗率众西迁,至高昌复建回鹘国后,注重扶持弘扬佛教,选拔当地佛教徒为官,此举既是为了赢得当地人拥护,巩固统治基础,也是为了削弱摩尼教贵族的传统势力。 最终形成了今日佛教、摩尼教教首与亦都护三人共议朝政的格局。 佛教和摩尼教为了自己的利益,两位教首势同水火,相互攻讦,意见往往相左,难以形成一致观念。 两相制衡,导致亦都护的意见至关重要,从而有效保证了亦都护的权力和威严。 可今天这两位教首却没有吵起来,真是奇了怪了” 不过,旋即他便明白了,两人从自身教派利益出发,都不会赞成连宋击夏。 佛教是夏国的国教,都僧统桑格塔孜自然不愿意看见佛教徒攻打佛教徒; 宋国尊崇道教,包容佛教,但摩尼教始终摆不上台面,慕阇库尤木杜对帮助宋国也不太感兴趣。 喝里可汗年纪已大,年轻时的雄心不复存在,对于两位教首一致反对出兵的意见挺满意,但自己作为亦都护可不能完全顺着他们的意见,那样显得太没主见。 思量半晌,他缓缓地道“两位教宗,所言甚是,但唐国主持中原时,相继以公主下嫁回鹘汗国,所以我回鹘世称中原皇帝为舅,中原皇帝每赐答诏亦曰外甥。 碍于此情面,不可一口回绝,先好吃好喝地招待宋国使团,但不给他们明确答复,让他们等着耗着。 另外,派人前往宋夏边境,观其战事进展情况,若出现一边倒的情形,咱们再做商议。” “可汗所虑甚全,高见英明!”桑格塔孜和库尤木杜躬身行礼,礼节性地拍着可汗的马屁。 说来也怪,喝过温热的马奶后,种鱼儿出了一身透汗,体温慢慢降了下来,眼神渐渐恢复了神采,没两日便开始围着程风蹦蹦跳跳、叽叽喳喳了。 程风瞧着她这幅模样,方才放下心来,心里是真心感激这匹小母马,每日喂料时往往多给它两把,算是犒劳和感谢。 四人一行向西北继续行了三日,便碰见了益麻党征的随从。 有着一百多人的马队护卫,程风总算可以在马车里放心地呼呼大睡了。 吐蕃人历来看重血统,益麻党征可是吐蕃王朝赞普的后裔,一路上经过不少吐蕃部落。 那些部落的大小头领们一听益麻党征的威名,都及时奉上最鲜嫩的羊羔肉、最浓郁的酥油茶和最健美的女人,他在吐蕃民众中的影响力由此可见一斑。 第一百二十七章 抵达火州 面对民众供奉的食物和女人,益麻党征总是很慷慨很热情地与程风分享,特别是总提起挤马奶时的段子,常常热心地给他推荐美女,惹得种鱼儿在一旁气得怪叫。 对于美食,程风是来者不拒,对于美女,他总是退避三舍。不是女人不够美,也不是他足够高洁,而是考虑缺医少药的状况和染上传染病的后果,他决定还是眼观鼻,鼻观心,坐怀不乱为妙。 至于宝光和尚邓元觉,严格遵守着摩尼教的清规戒律,对于以上美物,他正眼都不瞧一眼,总是坐在马车里大口大口嚼着糌粑。 在这西北地界上能供他食用的素食并不多,好在时值盛夏,不缺哈密瓜、葡萄等瓜果可以解渴充饥。 程风瞧着邓元觉,常常想起形貌相似的鲁智深,要是酒肉不忌的鲁胖子在这,他该嗨翻了!只是不知他酒肉穿肠过后,是否还会佛祖心中留了。 就这样,一行人唱着歌、喝着酒,偶尔还手拉手地跳着舞,玩着玩着就来到了回鹘国的首府高昌城,高昌城又名哈剌火州。 火州城虽比不上宋国的东京汴梁城规模宏大,但在西北地区却是个大城,人口众多,聚落稠密,外城、内城和宫城三部分加起来总面积约两百公顷。 城内外有许多手工业作坊和大量集市,制造着各类手工制品,经营着各种商业。 火州城的周围布满乡村,这里地处吐鲁番盆地,土地肥沃,有着天山冰雪融水灌溉,自古以来就以农业发达著称,大片大片整齐的农田里种有小麦、大麦、青稞、稻谷、棉麻桑和各种蔬菜瓜果。 城门外,遍布着大大小小的手工业作坊,叮叮当当的劳作声不绝于耳。 作坊外展示着各种金银首饰、鞍马刀具、盛水皮囊、御寒服饰,其制作之精美,令人叹服。 作坊里的能工巧匠,除了本地回鹘人,还有汉人、喀喇汗人、天竺人、样磨人、割禄人、黠戛司人,甚至还有碧眼金发的波斯人、大食人。 程风和种鱼儿瞧着这一副异国景象,饶有兴趣地走进火州城南的巨型铁门,门上面的铜钉被被来来往往的使者、僧侣、商贾摩挲得闪闪发亮。 进城门不久,邓元觉着急寻访摩尼教高僧拜师学经,便和他们致谢告别了。 程风怕他一路上缺衣少食,临别时送了他一大锭银子,他却推辞不受,笑道“我这一路西行,随顺化缘,广结善缘,度可度之人、受可食之食,饿不死的!身外之物,谢而不受!” 程风瞧着他远去的身影渐渐没入人流,再想想鲁智深那个嗜酒好肉的假和尚,深深叹了一口气,对邓元觉的虔诚和执着深深叹服! 这世上,有的人为金钱权势而活,而有的人情愿为理想信仰而死;有的人为感官享受而活,而有的人情愿为追逐梦想而死。 金钱终有数,官位终有头,满足了则会空虚,得不到则会怨恨,唯有精神上的追求永无止境。旁人看了不解,但邓元觉们依旧乐在其中、乐此不疲。 所以宗教信仰方能渡人渡己,这样看来,也许他们才是最幸福的人吧。 与邓元觉分手告别后,程风三人继续向城内行去。 火州城的内外建筑形制和布局类似于唐代长安城,由外城、内城和宫城三部分组成,坊市相对分离。 街边的店铺鳞次栉比,谷麦行、米面行、帛布行、瓷器行、铛釜行、驼马行等等目不暇接。 店铺里陈列的商品,有的来自东方的中原,如丝绸、瓷器、茶叶,也有许多来自西方的土特产,如诃梨勒、丁香、突厥敦马、波斯敦父驼等,还有许多本地产的织品,如兜罗、狨锦、注丝、熟绫、斜褐等。 再往前走,便是大片的居民区,一般平民的房屋主要是土木结构,多用土坯砌成墙壁,白杨、胡杨树干搭建屋梁,上铺苇席、青草,再以麦草拌泥抹顶。 富裕点的官员、商户则用烧制的砖块砌墙并用瓦当覆顶,院墙上多用泥雕刻花草,饰以灰粉,颇见工巧。 火州城相比中原的城市,国际味更加浓厚,肤色、相貌、着装各异的人们行走在热闹的街道上,比划着手势,讨价还价做买卖,使用不同的语言相互交流。 大街小巷里散发着烤馕和烤全羊的香味以及马、骆驼等牲畜带着草香的粪味,这种混杂的味道彰显着火州城的热度和活力,这里切实起到了交换东西物产的中介作用,繁荣了古老的丝路贸易。 逛着逛着,忽然,程风听见一阵古朴醇厚、低沉悲壮的埙音从路边一处院子里传来,幽玄、神秘的曲调,幽深、哀婉的音色。 这独特的埙曲他在旅途中曾多次领略,他一听,便知道这是谁在吹奏了。 走近了一看,这是一座规模不小的院落,牌匾上篆刻着“怀远驿馆”四个字,门口还有上十个兵卒把守,更加确信了刚才的判断。 看来,我们的曲将官遇上了麻烦,心中愁肠百结,才能吹出如此动人的曲调。 曲端正端坐在怀远驿馆的一间房间里,凝神吹奏着陶埙,他的眉头紧锁,满面愁色,将原本悲凉的埙声演绎得更加愁绪万千,令闻者伤心、听者落泪。 他能不发愁吗?国书递上去了如同石沉大海,了无音讯,都一个多月了,回鹘也不给了准确答复,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 他也没闲着,上下使钱,广为送礼,想办法打探更多的消息,可要么没有回音,要么打探来的消息前后矛盾、漏洞百出。 从礼数上,人家倒殷勤周全,让你挑不出什么毛病,每隔三、五天,负责礼宾外交的都督便会来宴请一番,好酒好肉地款待,美曲美女一旁伺候,导致后来大家看见手把羊肉都有些反胃了。 如此拖延下去,何时能够回去复命?即便回鹘国最终同意结盟,但时间拖久了,宋军那时已经展开攻势,要是进展顺利,他出使回鹘、达成盟约的重要性也就大大降低了。 更重要的是,他不在军中带兵,上场杀敌、建功立业的机会也会随之溜走。 想到这,他心烦意乱,更加焦躁起来,埙曲随着气息的混乱变得凌乱起来,“唉!”他放下陶埙,喟然长叹。 第一百二十八章 与曲端的交易 “吹屁的曲子!天天吹些丧歌似的曲子有屁用!还不如召集大伙一起想想办法。要是你不把程副使赶走,现在还能多个人出主意。” 何其中在隔壁房里听见曲端又在吹埙,忍不住低声暗骂。 他是使团中的通事,也就是翻译,他祖上原本是行走西域的大行商,到了他这代,已是家道中落,靠着家传的突厥语、夏国语的本事,在军中谋了一碗饭吃。 “曲使节,外面有人想见您。”怀远驿馆的驿丞铁米齐恭敬地立在门口。 “咦?!来者何人?可是亦都护派来的敕使?”曲端面露喜色。 铁米奇笑着摇摇头,道“来的这人是位吐蕃大商人,实力相当雄厚,他的商队长年来往吐蕃和回鹘国。 吐蕃人运来独峰驼、牦牛皮,运走回鹘的赤盐、白盐、刺蜜、胡桐泪和叠布,低买高卖,利润相当丰厚、收入颇为可观,这条商路主要便是由他在经营。” “这会是谁?”曲端带着满脑子疑问,挥手让铁米奇放人进来。 铁米奇掂了掂手里益麻党征送的大银锭,乐呵呵地将益麻党征和程风引了进来。 冲这沉甸甸的二十两银子,他觉得没有必要把曲端会见了益麻党征的事向上汇报了。 穿一身刺绣绸衫的益麻党征踱进了里间,曲端见了正要发问,却瞥见了站在他一旁的程风,顿时两眼发直,如同见了鬼似的。 “程风?!你你还活着?!”一向口齿伶俐、善于高谈阔论的曲端有些结巴了。 “托曲将官的福,我不仅还活着,而且似乎还过得不错。”程风微笑着,身后还站着种鱼儿,正歪着脑袋打量着曲端。 惊讶之余,曲端顿时怒火中烧,两眼通红“你已经不是使团的人了!还过来找我做什么?来看笑话吗?” 自尊、敏感的他完全被怒气冲昏了头脑,没有意识到程风没和使团在一起,对他的困境不会十分清楚,更谈不上特地跑上门来羞辱他了。 程风心中暗叹一声,确如益麻党征所预料的,宋国的使团并没有取得什么进展。 让他无奈的是,曲端始终以狭隘之心来猜度他,以嫉妒之心来算计他,以敌对之心来提防他,他俩之间看来是冤家路窄,天生的磁场不合。 益麻党征哈哈一笑,道“曲使节,这事怨我,我就是那个被关在黑店里地窖的人,程副使是为了救我,才一时冲动,做出离团的决定。 他把使团的出使任务也跟我透露了,看样子你们遇到了一些困难。我呢,是个商人,天生就是喜欢做买卖。 咱们做个交易,我想办法让你完成使命,你呢,让我这小兄弟归队,而且回国论功行赏时得有我兄弟的份。你看,这买卖你感兴趣吗?” “你一贩牛皮的商贩能有那么大的本事?!我看你不是卖牛皮的,而是吹牛皮的吧?”曲端冷哼一声,颇不以为然。 益麻党征也是王室贵胄,哪里受过这等奚落,他脸色一变,正要发作,程风轻轻扯了扯他的衣角,走上去前去,对曲端道 “曲将官,这位员外所言不虚,他的真实身份是唃厮啰国的王子益麻党征,在吐蕃族人中颇有威望。 他的商队在回鹘国经营多年,与许多回鹘高官相熟,真可以帮我们从中周全。如果你这没有太好的办法,试一试也没多大损失。” 曲端虽然心中忌惮厌恶程风,但知道他是个有本事的人且从不夸大妄言,顿时对益麻党征不敢小觑,迟疑地问道“不是说你已被刘延庆招降,当了宋国的团练使,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那是有人采用冒名顶替的手法,为的是到宋国讨个一官半职。”程风在一旁解释。 “冒名顶替?”曲端心中思忖片刻,脸上恍然大悟,展颜拱手道“不知是王子殿下,刚才多有冒犯,还望王子恕罪。” 益麻党征大手一挥,满不在乎地道“哎,唃厮啰国已不复存在,我也不是什么王子了,现在就是个商贩,你叫我益麻党征好了!” 程风在一旁瞧着曲端迅速由阴转晴的表情,心中暗自腹诽,尼玛,这变脸比翻书还快! “王子殿下,您刚才所说的交易,我完全同意,咱们需要签订一份契约吗?”曲端脸上保持着恭敬的微笑。 “呵呵,你这是说着风,便扯篷,够心急的!也好,我也喜欢办事利落的人。唔至于契约嘛,我看就不必了。 盐巴水不解渴,漂亮话不顶用。你们汉人注重字据,我们吐蕃人注重誓言,从我嘴中说出来的,我定然做到,也希望你不要食言。” “那是,那是,我曲端好歹是个大宋朝的将官,吐口唾沫是个钉,字字是真、句句是实。 我向天发誓,事成之后,我定在童相公面前为程兄弟美言,一个副将的职位是少不了他的。若违背诺言,乱箭穿心而死。”曲端满脸诚恳地发出毒誓。 益麻党征神秘一笑,道“好!成交!我这就带着程风前去游说摩尼教慕阇库尤木杜,只有他才会帮你们,因为你们有共同的敌人!” 库尤木杜的住所位于城外的一处城堡,城堡建在河边的小山丘上。 程风、益麻党征和种鱼儿行到山脚,看见十几个汉子正在河边取完水,背着沉重的水桶向山上的城堡行去,这些人满身是汗,步履沉重,看来这活计不轻。 程风紧盯着一人胖大的背影,心中嘀咕“这不是邓元觉吗?”赶紧打马向前几步,仔细一瞧,确认无疑。 正要上前打招呼,却听见身旁响起一阵欣喜的声音,“宝光和尚、宝光和尚,咱们又见面了!咦!你怎么在这背水?你不是去拜师去了吗?你师傅怎么这样虐待你啊?” 一听种鱼儿的声音,程风和邓元觉脸上均是苦笑。 程风翻身下马,轻声道了声“宝光法师,别来无恙!”他关切地看着眼前这浑身汗水的胖大和尚,眼中带着意外重逢的欣喜和讶然。 第一百二十九章 拜访慕阇 邓元觉擦了一把脸上的汗,微微一笑,合十躬身答道“摩尼光佛!王子殿下、程居士,咱们真是有缘哈!我已拜库尤木杜慕阇为师,现在在这学经。 鱼儿居士,劳作也是修行。城堡里的水井见底好长时间了,天天都有上百号人口要吃饭、洗漱,所以我每天都要和其他信徒们背上八十几桶水进城。” 程风仰望了下高大的城堡,再看看四丈之外的河流,深感这些信徒为了追求自己的信仰太不易,学个经还要卖苦力气,自己能不能想个办法让他们不用挑水? 正琢磨着,三人牵着马,跟随背水的信徒们一块进了城堡。 之前益麻党征已派人前去接洽通报,于是城堡里早早地安排了人前来引导。 一位头戴小花帽的小伙子热情地迎接着益麻党征一行进城,同时招呼仆人将他们的马匹牵进马厩,饮水添料。 “小花帽”将他们引至堡中一处摩尼寺庙,这座寺庙依地面起伏走势建在城堡正中央的高台之上,形势险要,雄伟壮丽。 高台正面最南端有一片天然的平地,类似于广场,十分适合聚众活动。 沿着广场往北走,到了高台的底部,有一道长长的阶梯作为通道,倾斜向上通往高台台顶,也就是寺庙主体建筑所在。 阶梯两侧修建了很多很小的小屋供修炼者居住。 沿着阶梯向上爬,到了阶梯末端便是两座塔楼状的门阙,左右两相对峙,形制为单檐双出式,由十三层大小不一的石块叠砌而成。阙顶低平,隐出屋脊、瓦陇及圆瓦当。檐下刻有精美浮雕。 穿过了门阙,便走进了寺庙,寺庙由五座大小不一的厅堂拼接而成。 这五座厅堂分别是存放经典和图集的经图堂;教徒们持斋、听颂经典的斋讲堂;挂有摩尼画像,供教徒参拜和忏悔的礼忏堂;向教徒门宣教教义的教授堂;供教徒僧侣休养的病僧堂。 一进斋讲堂,就看见须发雪白、神态威严的库尤木杜已经在斋讲堂的方形主室等待着他们了,他和益麻党征是老朋友,一见面便热切地攀谈起来,不经意间将程风和种鱼儿晾在了一边。 程风和种鱼儿听不懂他们所说的突厥语,便好奇地四处打量着佛堂四周大片大片的精美壁画。 位于库尤木杜主座背后的是一副巨大的摩尼佛跌坐像,佛像面部呈淡青色,手显粉红色,服饰为灰白色。 背有毫光射纹饰,散发披肩,端坐莲坛,面相圆润,眉毛隆起,颚下二条长须,身穿宽袖僧衣,胸襟打着圆饰套束蝴蝶形结带,双手相叠平放,手心向上置于膝上,神态庄严慈善,安详自如。 看着如此庄严的佛像,常人都会不自觉地谦卑恭敬下来,就连平时活泼不羁的种鱼儿都保持一脸肃穆之情,不敢随意喧哗。 细细一看,这幅摩尼像与常见的佛像有所不同,独特之处就在于六边形莲花座的莲花瓣不是向上盛开,而是向下倒覆,每个花瓣上都绘有不同风格的花卉图案,色彩斑斓,绚丽多姿。 佛像的一侧画着一棵同株大树,十分奇特的是这棵树一半树枝生机盎然,一半树枝枯萎将死。 程风曾听邓元觉介绍过,这棵树叫生死树,摩尼教义认为,未有天地之时,只有善恶二宗。 善宗即光明王国,最高神被称为大明尊,光明王国里到处是善美、和平、秩序和洁净。 恶宗即黑暗王国,最高神被称为黑暗魔王,黑暗王国里充满烟火、飓风、污泥和毒水。 这一生一死的树便象征着光明与黑暗,善与恶,彼此相互斗争,暂未有胜负。 佛像的另一侧画着枝叶繁茂、果实累累的宝树。在摩尼教的经义里通常将教团比作善树,将教徒比作树上结出的一颗颗果实。 剩下的壁面用帕提亚文、摩尼文、回鹘文题写着祈祷文。 程风正饶有兴趣地欣赏着摩尼佛像和墙上的壁画,一旁的益麻党征将家常话拉完,便直言道出来意 “尊敬的教宗,不瞒你说,我身边的这位小兄弟叫程风,他是我的救命恩人,他本是宋国出使回鹘的副使,因为救我而离团了,所以我必须回报他。现在我需要你的帮助。” 库尤木杜摸着白色的山羊胡子,开心地笑道“你怎么弄的?堂堂的吐蕃王子怎么会遭遇性命危险?还让一个宋国人救了。你是昏了头掉进陷阱里了吗?” “有四只脚的牦牛都会跌倒,何况两只脚的人?不提了,不提了。”益麻党征一脸赧然。 库尤木杜笑得更开心了,“说吧,需要我做什么?我的老朋友。” “我们需要您在亦都护面前帮宋国说说话,同意与宋国结盟,让他们使团达成使命,早日回国复命。” 库尤木杜脸色一沉,叹了一口气,面露为难之色“唉!这事难办啊!亦都护当面征询过我和桑格塔孜的意见,我们当时都明确表态不掺和宋夏两国间的战争,现在让我把说过的话吃回去,我这脸往哪搁啊?” 益麻党征沉吟片刻,低声道“尊敬的慕阇,您别忘了,夏国可是奉佛教为国教,桑格塔孜不赞成与宋国结盟,不参与攻打夏国是应该的,可您也为什么与他意见一致? 我这次到高昌,可是发现佛寺又多了几座,摩尼教的大光明寺怎么又变少了?” 这话正戳中库尤木杜的心痛之处,他的脸色更难看了,情绪也激动起来,“可中原皇帝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称摩尼教徒为妖人,妄加迫害。 特别是唐武宗敕令天下,捣毁寺庙、没收寺产,焚毁经书、流放僧侣,中土摩尼教徒死者大半,这笔血债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 益麻党征低头不语,中土向来推崇佛教、道教,摩尼教在那里兴盛传播只是一时之事,宛如过眼云烟,后来被当作邪教镇压也是事实,这番话该如何应对呢? 第一百三十章 谁是敌人谁是朋友? 程风通过一旁的通事,将两人的对话了解得八九不离十,他见两人冷了场,忍不住开言“尊敬的慕阇,请允许小子说上几句话。” 库尤木杜眼中精光一闪,盯着眼前这个年轻后生看了一眼,轻轻地点了点头,威严地道“年轻人,既然你是益麻党征王子的朋友,便是我的朋友。有什么话,说来听听吧。” 程风一听他说起朋友,便赶紧借着他说的这话顺杆往上爬,微笑道“人生所贵在知已,四海相逢骨肉亲。感谢您把我当朋友看待。 但谁是敌人?谁是朋友?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做出一切选择的依据。天下没有一成不变的敌人,也没有一成不变的朋友,永恒的只有利益。 一个原则就是要把朋友搞得多多的,把敌人搞得少少的。另一个原则就是敌人的敌人是朋友。 唐武宗迫害摩尼教徒是快三百年前的事了,与现在的宋国何关? 我宋国以文立国,对待各种宗教相当宽厚,真宗皇帝时,进献摩尼教经典的福建士人林世长被授予福建文学。 如今官家认为对各教派要循俗宽容,方为柔远之道,令礼部两次牒温州知州,宣取《老子化胡经》、《明使摩尼经》、《二宗三际经》等摩尼经书颁入道藏。 摩尼教在皇帝的庇护下,依托道教,已经在宋国成为不少人的信仰。据我所知,两浙、福建、江东、淮南诸路都有大量信徒传习摩尼教义。 如果宋国真对摩尼教严苛,摩尼教能发展成这样的规模吗? 所以,宋国对摩尼教来说绝对不能算是敌人。 反观回鹘国,摩尼教本是回鹘人的国教,现在沦落到和佛教抢人头、抢地盘的地步,而且佛教步步紧逼,风头日健,现在是摩尼教最大的敌人。 佛教是夏国的国教,如果夏国势力壮大,那佛教在西域的影响力就会更大。 因此,夏国是摩尼教的敌人! 宋夏两国正在交战,按照敌人的敌人是朋友的原则,所以宋国是摩尼教的朋友。 尊敬的慕阇,谁是敌人?谁是朋友?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是清晰了? 如何把朋友搞得多多的,把敌人搞得少少的,就是我们下一步需要做的了,再不动手,朋友就会少少的,敌人就会多多的了。” 程风心中道声惭愧,幸好路上碰上了邓元觉,他在路上一路传经布道,天天在自己耳边聒噪,拉自己入教,要不自己哪知道摩尼教在大宋的发展状况?还有什么老子经、儿子经的…… “哎,你看看,这敌人和朋友不就是黑暗和光明吗?我看这回鹘的天啊,是越来越暗了喽!再这样下去,你这慕阇地位也不保啊!”益麻党征不失时机地在一旁敲边鼓。 程风娓娓道来,词严义密,一席“敌友论”说得库尤木杜沉默不语,他低头沉思起来。 “前日,从中土来了个名叫邓元觉的摩尼教徒,他来拜我,说是为了取经求教。萨波塞与他细细谈过。 这年轻人所说的话,和从邓元觉嘴中了解到的情况一致,看来宋国摩尼教徒的处境已大为改善。 想当初,漠北回鹘国牟羽可汗皈依摩尼教,并定之为国教,那时的摩尼教是何等辉煌啊! 摩尼僧代表回鹘国与各国交往,无论来朝还是去国,非摩尼僧不成行! 回鹘可汗对摩尼僧倚重有加,以至于形成可汗与摩尼僧同治国事之局面,其敬重等于宰相都督,其亲信等于骨肉。 可惜,在天灾人祸的内外交困之下,漠北回鹘汗国分崩离析,西迁哈剌火州成立回鹘国后,由于本地的佛教信徒众多,加之亦都护有意扶持,导致我摩尼教无复漠北时代之盛。 今日我这个摩尼教慕阇甚至还要与佛教都僧统共议国事!真是可耻啊! 前些年,喝里可汗甚至命令毕勒哥王子剥取拆除一座摩尼寺内的壁画与塑像,将其改建其为佛寺,此举令人心寒! 也许就像这位年轻人所说的,再不有所作为,我摩尼教信徒就会越来越少,佛教信徒会越来越多! 我作为慕阇,决不能让回鹘摩尼教毁在我的手里!不然,将来我升天后,有何面目面对大明尊?!” 想到这,库尤木杜顿觉浑身发热,他将高大的摩尼帽取了下来,张开右手理了理满头银发,缓缓地道“此事重大,容我细细思量,再做安排。” 紧接着,他展颜一笑,“说半天了,喝点刚酿出来的葡萄酒吧,我这里水比葡萄酒珍贵,都得靠人力从河里背上来。” 一旁的仆人忙端盘奉上三个高脚玉杯,只见杯体墨绿似翠、纹饰天然,壁薄如纸、光亮似镜,一看就是用上好的祁连玉制成的夜光杯。 杯子里面斟了满满一杯葡萄酒,酒色晶莹澄碧,程风吸吸鼻子,感觉闻起来甘味香甜,暗自思忖 无论是西汉东方朔的“杯香而甘美,斯仙人之器”,还是王翰《凉州词》的“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抑或李白《客中行》的“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所描述的夜光杯诗情画意的情景总是与葡萄酒有关。 葡萄酒因夜光杯而显得更加高贵神秘,夜光杯因葡萄酒而更加璀璨迷人,两者相得益彰,是名驰千秋的好丽友,不对,是好基友。 程风知道此时不宜再说正事了,和益麻党征专心尝起葡萄酒来。 “不知种鱼儿这小女孩能不能喝酒?”他担心地朝她望去,一看鼻子都快气歪了,自己的担心完全多余,她已一口将杯中酒饮尽,正在那砸吧着嘴回味呢,满脸带着美美的微笑。 高昌历来以盛产葡萄著称,在前世新疆的葡萄那也是全国驰名啊!来高昌的路上,早就听说本地所产的马乳葡萄味甜饱满,不仅是鲜食的佳品,也是酿酒的上佳原料,眼前这葡萄酒定是上品中的上品。 他细抿一口,只觉甘而不饴、酸而不涩,味长汁多、除烦解渴,犹如酷暑之日饮了一口深山秋水。 “味道怎么样?这是我最好的一个葡萄园酿出来的酒。”库尤木杜充满期待的目光望着三人。 第一百三十一章 能工巧匠 程风看着他的样子,觉得端坐在眼前的,似乎不是位神秘威严的主教,而是位真实和蔼的邻家老头,除了他那个高耸的鹰钩鼻,看了让人觉得难以信任和亲近。 程风心中暗暗提醒自己,人家那样认真,自己得多说点好话,哄哄这位老头开心。 益麻党征哈哈一笑,翘起大拇指道“能入慕阇法眼的葡萄酒肯定不一般啊!这酒好喝!清香扑鼻、酸甜可口,就是比我那青稞酒劲儿小点。 当然啦,狐皮帽美人,羔皮帽暖人,两者不可同类比较。” 程风笑道“浅尝一口酒含在嘴里,立即品出了一丝沁人心脾的幽香,让我忆起了这酒的前世。 仿佛能品出冬的冰雪、春的苏醒、夏的阳光和秋的沉郁,能品出河谷的葱郁、绿洲的生机、天空的澄净和世界的光明。” 库尤木杜边听着,脸色的笑容越盛,等听到光明一词时,忍不住击掌叫好。 任何人都是渴望被认可、被尊重的,程风这番话,夸了他最在意、最自豪的两件事,一个是自己庄园的葡萄酒,一个是自己权威的依靠和来源——摩尼教所推崇的光明。 益麻党征瞧着程风做作的样子,心道“他娘的!原来拍马屁可以拍成这样有诗意!我服了你!” 种鱼儿听着程风的这番话,端着酒杯,忍不住捂嘴轻笑起来,但也觉得这话听着好听。 程风想起库尤木杜刚刚所说的水比酒珍贵的话,再联想起进城堡时看见众人背水上山的样子,脑海里灵光一现,趁着他心情不错,便出言建议道 “尊敬的慕阇,我有一个好的办法,也许能解决您的城堡用水困难的问题,不用耗费大量人力去河中取水。” “是吗?说来听听?要是不可行,你喝上一桶葡萄酒才能离开我这。” 此时,库尤木杜对这个机灵善辩的年轻人充满着好奇和好感,竟然以教主之尊跟他开起了玩笑。 “我看城堡脚下就是一条湍急的河流,为什么不建一座大水车,凭借水力将河水自动带到城堡上来呢?” “水车?” 看着库尤木杜疑惑的样子,程风找左右仆从要来纸和笔,画出一张图来解说,库尤木杜听得频频点头。 程风丢下笔,指着图纸自信满满地道“只要水车的直径大于水面和城堡围墙之间的高度,且水车的重量足够轻,能够被水流推动,这河里的水自然会被装在水斗里提升到高空上来! 这时咱们再用竹木搭建一段引水槽,将水斗倒出来的水引进城内,便大功告成了!” 库尤木杜摸了摸他那硕大的鹰钩鼻子,“唔,想法很好!我得找个人把你所说的水车制作出来,唔,这人非图图什莫属。” 益麻党征将酒杯放回托盘,问道“图图什是谁?以前没听你说起过啊。” “他是来自波斯的能工巧匠,我们都叫他聪明人,这孩子被他父亲卖了,辗转到了我这。萨波塞,你赶紧去把图图什叫过来。” 那个戴小花帽的小伙子应声而去,程风等人便边说笑着,边又饮了几杯葡萄酒。 不一会儿,萨波塞带着一位约莫十六七岁的男孩过来了。 程风打量那名男孩,只见他宽颐方下巴,鼻子高直,浓眉大眼,眼珠碧绿,卷发金黄,身材有些单薄。苍白的脸色、闪躲的眼神,透露出他的畏惧和胆怯。 库尤木杜微笑着看着他,用手招了招,“图图什,你过来,来看看这张图纸,这上面画的是一架水车,你想办法把这辆水车做出来,做出来重重有赏!” 图图什看了一眼程风简陋的图案,怯生生地用波斯语回答“遵命!我尊敬的教父,只是我需要更多具体的指示。” 程风一听他说话,感觉十分熟悉,自己在x国服役时,也学过当地的普什图语,能够最简单的交流。 波斯语和普什图语关系比较密切,都属印欧语系,从广义上讲,普什图语可以看作波斯语的变种,所以程风听他说话,能够大概听懂一半。 “孩子,你向这位来自宋国的智者求教,按他的指示办,制作水车所需的原料尽管找萨波塞支取。” 库尤木杜说完,转头对益麻党征和程风道“如不嫌弃,就在我的城堡多盘桓几日吧,正好帮我把水车建起来,也方便我们商议正事。” 他俩当然明白这所谓的正事指的是什么,堂堂慕阇的城堡住宿条件自然比外面的客栈要强百倍,何况还有美味的葡萄酒喝,两人欣然应允。 程风冲图图什和煦地一笑,招手示意让他跟着自己出去找个僻静的地方商议水车的建造,种鱼儿则蹦蹦跳跳地跟在他们后面看稀奇。 图图什带着程风、种鱼儿到了一处偏殿,程风没让一旁跟从的通事翻译,试着用简单的普什图语与他交流,惊喜地发现能够相互理解大概意思,当然只限于简单的表达。 两人在通事的帮助下,把建造计划细细讨论了一番,然后又去河床实地勘探测量,图图什拿着尺子,用炭笔画了一张更加详细的建造图纸。 让程风吃惊的是,图图什不仅头脑灵活,而且掌握着丰富的数学和力学知识,画出来的图纸比例精准、细致周全,比自己刚刚胡乱涂画的那几下要强太多了。 他心中暗自一凛,古代波斯的科学技术水平真是不容小觑啊!眼前这名貌不惊人的小伙子竟然如此厉害! 等第二天一早上,更让他大跌眼镜的事情发生了,图图什竟然抱着一架水车模型出现在他眼前,这架模型完全按照图纸比例制成,用木头和铁钉拼接,做工精致、结实牢固。 好玩的种鱼儿兴奋地一把抢过这架水车模型,当作玩具拨弄起来了。 不仅如此,图图什还提出了万一枯水期水流力度不够,在河流上游挖深河床、堆砌河岸,增加河水流速的办法。 程风不由对图图什另眼相看,没想到这孩子不仅精于图纸作业、模型制作,还虑事周全、头脑机灵,对于工程建造颇有见识和经验! 这等人才不能为宋国所用,实在太可惜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别失八里的围猎 “呜!”苍凉的号角响起,别失八里的原野上,一阵劲风袭来,喝里可汗紧了紧身上的绯色长袍,虽然是夏天,但他还是觉得身子有些发凉。 “唉!人老了,不得不服老啊!想当年自己也是可以拎条木棍就可以干翻一条狼的汉子。” 他盘膝坐在一驾巨大的马车上,悠然地拿着夜光杯细细地啜饮着,只是这杯里不是美味的葡萄酒而是苦涩的药液。 这辆马车由十八匹白马拉着,车前矗立着一杆狼头旗纛。 回鹘人的祖先历代相传,他们是一位美丽的匈奴公主和一匹狼的后代,所以世代均以狼为图腾。 五百名回鹘骑士,斜跨弓、腰佩刀、手提长枪,胯下骑的是黑色的高头大马,因为是出猎,不是出征,所以这些精锐侍卫骑兵并未披挂铁甲,而是穿着统一的黑色皮甲。 皮甲相对铁甲而言,要轻便很多。即便如此,在强烈的阳光照耀下,骑士们浑身上下都已湿透。 每年夏天,回鹘皇室到更北边的别失八里避暑、围猎已成为常例,今年也不例外。 喝里可汗虽然觉得自己身子骨有些撑不住,但作为皇权的代表人,也得强挺着,不然整个回鹘国政局又会产生波动。 在他倒下之前,必须把各种准备工作都做好,为王子毕勒哥铺好路,送上马。 想到这,他转头望向身旁的王子,看着他那年轻健壮的身姿、英气勃发的神情,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毕勒哥手上驾着一只高大、强壮的鹰,它有着宽大的翅膀,锋利的脚爪,眼睛被眼罩遮盖着。 最瘆人的是眼罩之下它的那双眼睛,又圆又大,犀利无比,往常身边的猎狗,一见这双眼睛,嘴里呜呜只叫唤。 号角在此响起,捕猎开始了! 两百名骑士呈扇形散开,纵马向前狂奔,野兔、狐狸、野鸡等各种动物全都惊慌失措地从草丛之中蹿了出来。 毕勒哥把架鹰的胳膊举起来,撒开鹰绊子,揭下猎鹰的眼罩,猎鹰便如出弦的箭一般飞了出去。 毕勒哥的雄鹰锁定了一只黄毛野兔。野兔跑得真快,可在鹰面前,跑得再快也是徒劳。 鹰估算好距离,身子在半空中飞出漂亮的弧线,像刀子一样向野兔刺了过去,伸出一只爪子抓住了野兔的屁股。 野兔感到疼痛袭来,扭头对着鹰龇牙咧嘴,鹰趁势用另一只爪子抓住野兔的嘴,两爪一较力,野兔便被搂成围成一团。 这时,猎鹰锋利的喙正好对着野兔的前腿窝,下嘴啄了两三口,就把野兔的心掏了出来。 正在猎鹰开始准备享受美味时,毕勒哥骑着马就赶到了,他把鹰爪从野兔身上扯下来,拿出一小团包着麻布的羊肉犒劳它。 鹰在野外逮着猎物后是连皮毛带骨头一块吞下去,到了胃里,等肉消化净了,消化不了的骨头和皮毛便会被团成一个球吐出来。 所谓马瘦毛长、人穷志短,鹰和所有动物都是一样的,它在有肉有膘的情况下,它就不会依赖、敬畏主人。 回鹘人在给鹰喂食时,会在肉里包上麻,通过吐出的麻布将它胃里的脂肪给带出来,不让它吃饱喝足、养尊处优,这样才能让鹰保持对主人的服从。 毕勒哥挽着雪白的袖子,用一柄锋利的小刀将带着血的野兔迅速剥皮,找到最鲜嫩的位置,片下十几片精肉片,放在一个银盘里。 银盘的一角还搁着一个小银碗,里面放着酱油、姜葱丝、芫荽等各种调料。 随即,他双手捧着银盘向喝里可汗的车帐行去,走到车前,躬身双手奉上。 喝里可汗微微一笑,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阵病态的潮红,欣然地伸出手指,拈起一片鲜兔肉在调料碗里蘸了蘸,随后放进嘴里细细地嚼了起来。 苍凉的号角再次响起! 至此,正式的围猎才开始,各位王公贵族纷纷将手中的猎鹰放飞出去,上百道黑色的闪电,倏然直蹿云宵。 这上百只猎鹰一起“扑棱扑棱”地扇动翅膀,占据了整个天空,一时间将阳光都遮挡住了,大有将整个大地覆于翅下的气势。 喝里可汗从袖筒中摸出一条洁白的手帕擦了擦手,起身往车帐里走去,缓缓在榻上坐下,将嘴里的兔肉吐了出来,用手帕包好,丢在一旁。 未经加工过的生肉对他衰老的肠胃来说,已是一种负担。 一旁的侍女忙为他斟上一杯茶,他漱了漱口,长舒一口气,和衣倒下,闭目养神,享受着片刻的宁静和舒适。 可惜,他刚入定不久,就有侍从轻轻唤醒他,“可汗,可汗,库尤木杜慕阇有要事求见。” 喝里可汗无奈地叹了口气,费力地睁开双眼,慢慢坐了起来,抬手道“让他进来说话吧。” 心中随之冒出大大的问号“这每年的围猎都是皇室内部的人参与,与教派无关,这摩尼教慕阇此时大老远地跑过来又是何意呢?他不是刚从别失八里回哈剌火州了吗?” 随着库尤木杜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喝里可汗的脸上一扫刚才的疲惫和困乏的神情,恢复了他那至高无上的皇者风范。 库尤木杜一进车帐,便跪地不起,颤声道“可汗,臣有罪、臣惶恐,特向您请罪。” 喝里可汗一脸困惑,库尤木杜也是身份极重的人,平时在朝堂上都不会行此大礼,忙上前将他扶起,“快起来说话,此话从何说起?库尤木杜慕阇忠心为国、殚精竭虑,何罪之有啊?” “前几日,可汗征询我的意见,是否与宋国结盟攻夏,臣藏了私心,想到中原帝国对摩尼教徒不善,便建议拒绝宋国的使者。 但回到家里后,我辗转反侧、思虑再三,觉得自己虽是摩尼教慕阇,但也是回鹘国重臣,不仅要为教说话,也要为国考虑。” 库尤木杜语速极快,一口气说完上面的话,稍微喘了口气,平复下自己激动的心情,接着道 “放眼四周,能把摩尼教尊为国教的,现在也只剩下咱们回鹘国了。 汉人有句话叫,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假如回鹘国不强大,甚至被灭亡,摩尼教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因此,这国与教,孰轻孰重?孰先孰后?这不是明摆着的吗? 等臣想清楚这点,再考虑宋国使者提议的事,心中悔恨不已,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出错了主意! 所以连夜从火州城跑过来向可汗请罪,与可汗商议。” 第一百三十三章 库尤木杜的行动 喝里可汗看着库尤木杜雪白的头发和胡子上沾满了碎草和尘土,心中一阵感动,笑道 “尊敬的慕阇,我们回鹘人常说,‘绝没箭无虚发的猎手,绝无永不犯错的学者,’一点小事,你就不要这样挂怀了!还大老远地跑过来……” “可汗,战与不战,这事可不小啊!做衣服还得量七次、裁一次,更何况国事?这事还得再议一议!” 喝里可汗见库尤木杜再三强调这事,不由正色对待,但事关国运安危,他并未过多流露出自己的情感,目中倏地露出鹰隼一般锐利的光芒,盯着库尤木杜问道“你认为应该与宋国结盟,与夏国宣战吗?” “混战之局,纵横捭阖之中,各自取利。 利从近取,害以远隔。结交离得远的国家而进攻邻近的国家,这是中原帝国秦国用以并吞六国,统一全国的战略。 如今,我们远交宋国而近攻夏国,得一寸土地,则可汗收入一寸土地;得一尺土地,则可汗收入一尺土地,有何不可为呢?” 喝里可汗面露畏难之色,道“宋夏皆虎狼之国,夏国东尽黄河,西至玉门,南接萧关,北控大漠,全民皆兵、武器精良、民风彪悍,带甲之士数十万,控弦之士上百万! 哪有那样好相与的?强敌环饲,我回鹘国自保尚且不暇,谈何与夏为敌?谈何开疆拓土?” 库尤木杜长叹一口气,悠悠地道“我摩尼教在漠北回鹘汗国时便是国教,见证过那时辉煌。 当时就连中原唐朝皇帝都卑躬屈膝地找我们借兵,平定他们所说的安史之乱,抵御吐蕃对西域的进攻,曾许下‘克长安、洛阳城之日,土地、士庶归唐,金帛、女子皆归回纥’的条件。 回鹘汗国遭黠戛斯部背叛灭国后,大部分回鹘人向西迁徙。 一支迁到葱岭以西,建立了喀喇汗国,萨图克称王后,确立教为喀喇汗国教,萨满、摩尼教的影响力荡然无存; 一支迁到河西走廊,建立甘州回鹘国,并尊摩尼、佛教,他们连宋反夏,夺取凉州,后因内部不和、力量衰减,百年前被夏国所灭; 咱们这支迁到火州,建立了现在的回鹘国,绵延至今。” 库尤木杜所讲述的回鹘人历史,喝里可汗是再熟悉不过,可如今听他娓娓道来,依旧唏嘘不已。 他并不在意是摩尼教还是佛教抑或是教为国教,以及这些宗教的兴衰,在他眼里看来,选择何种宗教为国教,那都是为了政权稳固而服务的。 真正让他心中有所触动的是,回鹘汗国昔日的荣光已渐渐远去,回鹘人兵败远徙、分枝散叶,现在只剩下落寞的两兄弟——喀喇汗国和火州回鹘国。 库尤木杜话锋一转“喀喇汗国与我火州回鹘同祖同宗,它立国后励精图治,西灭萨曼国,东亡于阗国,甚至袭我火州回鹘。 其鼎盛时,疆域东起阿克苏,西至咸海,南邻喀喇昆仑山,北抵巴尔喀什湖,其辽阔程度与辽国不相上下。 反观我高昌回鹘小富即安、不思进取,坐失开疆拓土的良机。” 话说到这份上,库尤木杜偷偷瞟了一眼,发现喝里可汗脸上并无怒意,便放心地继续说下去。 “如今,往西看,喀喇汗国虽分为东西两国,国势大衰,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们依旧不敢轻掠其锋。 往东看,正如大汗所言,夏国兵强马壮、人口繁盛,我们难以抵抗。要想在两头野狼嘴里抢肉吃,都很难啊! 现在,宋国相约夹击夏国,事成之后,划分瓜、沙二州与我,这不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吗? 而且,夏国与宋国纷争数十年,它的精锐部队“铁鹞子”和“步跋子”都部署在夏宋边境,而西边的防卫力量大为薄弱,举我回鹘国之力,难道攻不下瓜、沙二州吗?!” 哪个皇帝都想流芳千古、功秋万代,喝里可汗也不例外,若能为火洲回鹘拿下瓜、沙二州,那该是多大一份利益和荣耀啊!他的心似乎被说动了,脸上隐隐现出激动的潮红。 但他毕竟老成,深知此事不慎,便是亡国亡族的后果,很快平复了心绪,微笑道“我老了,打不动了,在将权杖顺利转交给毕勒哥之前,我不想妄动刀兵、节外生枝,这事再议吧。 慕阇对回鹘国一片赤诚忠心,心系回鹘安危,为此殚精竭虑、谋划深远,吾心甚慰!不愧为大明尊派给我回鹘的光明使者! 有德行的人好比珍宝,无德行的人好比鞋垫。如果每位教宗都能向慕阇一样,像忧心自家葡萄园子一样忧心国家,我回鹘国何愁不兴盛呢?来人啊,赐库尤木杜慕阇,金百两!” 库尤木杜并不指望一席话便能让暮气沉沉的老狼重振雄风,他像一只老狐狸一样敏锐地嗅到了喝里可汗心中散发出的欲望的气息,便知道此行的目的已经达到,很识趣地带着沉甸甸的金子离开了别失八里。 喝里可汗心中也很高兴,并不是因为看见库尤木杜忧国忧民,为回鹘卖力谋划的忠心,而是发现摩尼教慕阇库尤木杜和佛教都僧统桑格塔孜意见又不一致了。 这是一件大好事!他俩要是穿一条裤子,无论谁当可汗,都会睡不了安稳觉。 程风所提议的水车建设方案听着很好,图图什也做出了模型,但真正在建造时,才发现存在诸多难处。 按照图纸上所绘,水车酷似巨大的车轮,高六丈多,由一根长一丈,径粗两尺的车轴支撑着两排并行的木辐条,四十八根辐条呈放射状向四周展开。 每根辐条的顶端都装有一块刮板和可以活动的长方形水斗。刮板刮水,水斗装水。 河水冲来,借着水势的运动惯性缓缓转动着辐条,一个个水斗装满了河水被逐级提升上去。临顶,水斗又自然倾斜,将水注入水槽,引流到城堡里。 河水水面到城堡的城墙有六丈高,所以这水车轮幅半径只有超过三丈,这样才能将河里的水提升到城堡里去。 然而,在准备物料时,程风和图图什才发现城堡里没有足够长的木头制作辐条。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真是一个要命的制约条件。 第一百三十四章 拼接水车 火州邻近地带多是草原荒滩,树木都不甚高大,巨木往往都需要从海拔两千米以上的库木塔格山山坡上砍伐,运输难度颇大。 两人看着一丈长的树干干瞪眼,这样长的木头能做出来的水车大小有限,送上来的水远远到不了城堡的外墙,最多只能到够到河水到城堡底座的一半距离。 两人一时没了办法,干脆就躺在木料堆上,仰望着悠悠蓝天,你一言我一语,共同商议着解决木料不够长的办法。 种鱼儿听不懂他们俩所说的话,只好百无聊赖地抱着水车模型在他们一旁的木料上坐着,两条小腿来回瞎晃悠。 程风作为来自后世的人,眼界宽、见识广,他负责出主意,图图什动手能力强,熟悉现行的技术,他负责判断程风的想法是否可行。 程风问道“能将这样的三根木头接上来吗?这样长度应该是够了。” 图图什想了想,摇摇头,道“怎么接?要不用接榫的方式,要不用铁钉,但这样接起来的木头强度不够,在水流的冲击下容易断裂,特别是铁钉还容易生锈损坏。” “好吧……” 程风在被否定掉上十种拼接辐条的提议方案后,脑袋里突然灵光一现,一拍脑袋,大声地道“既然辐条没法拼接,咱们就想想办法拼接水车!” “拼接水车?!”图图什诧异地盯着程风,以为他疯了。 程风哈哈一笑,细细解释道“咱们可以用水车接力呀!建上三座水车,每座半径丈长的水车可以向上送水至两丈高的地方,三座水车就是六丈,便可以送到城墙上了。” 图图什今天跟拨浪鼓似的,摇了许多次头,头都有点晕了,但这次他依旧咬着牙摇了摇头,无奈地道“第一座水车,有湍急的水流推动辐条,但上面两座水车远离河流,难道靠空气推动它们吗?” “对!就靠空气推动!空气中有风!上面两座水车,咱们用风力驱动! 火州地形像似一张盆,中间气压低,吸引气流流入,所以这地方多风。 你们不是有“三十里黑风区”和“百里黑风区”吗?前几天,我还看见一辆太平车被强风吹翻了。所以这风力足够大,能够驱动水车。” 图图什一听,眼睛发亮,兴奋地道“您一说,我就明白了。在我们波斯,有许多风磨,就是利用风力驱动磨盘。 先是建筑围墙,修葺磨坊,在墙高处四面开门,门外设屏墙迎风,再在磨坊中央立一轴木,上面安放布帆,最后在轴木下安放磨石,风来吹动布帆,带动木轴及其磨石转动。 无论风从哪个方向来,磨石都能转动,风大也没事。 这风力风车和风磨有很多相似之处,建造出来应该没问题!” 程风最喜欢图图什的一点就是他心思聪慧,一点就透,无需赘言,甚至到最后他比你想得还全,还细致。 图图什当下就拿出一块黑炭,在一块木板上画起风力水车的构造图来,边画边自言自语地道 “竖一杆为轴,轴上挂八副布帆,轴下平放一张大齿轮,再竖放一个小齿轮与大齿轮咬合,竖齿轮中间是个方孔,插进一条平放的大轴,这条大轴的尾端就是一架水车。 当风力足够大时,吹动风帆转动,带动平放的大齿轮平着转圈,通过齿轮咬合,大齿轮带动竖放的小齿轮立着转圈,带动平放的大轴转动,也就能带动水车转动啦!” 他语速很快,画得也很快,几分钟后整幅图便一气呵成,他丢掉炭笔,拍拍手掌,雀跃道“好啦!就是这样!咱们可以动工了!” 程风一脸微笑,静静地看着图图什高兴的样子,觉得他还真是个聪明单纯的孩子,但可惜命运不济,被卖到这里成为一名最下等的奴仆! 程风暗自下决心,自己一定要想办法帮他摆脱这不公平的命运!不让明珠蒙尘、埋没人才! 夜沉如水,依旧浇不灭火州的温度,空气里没有一丝风,酷热程度也就比白天稍微好一点,让宋国使团切身感受到此地为什么叫火州。 曲端还没有睡踏实,不是因为气温高,而是因为心中焦躁不安! 十几天过去了,益麻党征和程风那边还没有传来新的消息,他的心如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却无可奈何,使不上劲,只能在驿馆枯坐干等。 沉静的夜里,忽然传来一声喝问声,打破了夜的宁静,隐约能听见来人说的是回鹘语。 大概是夜里有人前来住宿吧,曲端听了也没有往心里去。 但令人震惊的是,随后传来一阵惨叫! 这惨叫听着好似驿丞铁米奇的声音! 曲端抄起枕边的短刀挂在腰间,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一跃而起,顺手取下墙上挂着的弓箭,从箭壶抓出一把箭。 他弯腰摸到大开的窗户下,正向外张望,“嗖!嗖!嗖!”十几只利箭破空而来。 他赶紧低头,数只箭擦着他的头皮钉在屋内的墙上。随后,火光亮起,数只火把丢向了使团所住的房间内外。 曲端紧咬着下嘴唇,心道“再不出去只能坐以待毙了!” 他拿过一把凳子,俯身潜行到门口,背靠着门边的墙坐下,悄无声息地将凳子向屋外暗处扔出去。 屋外的刺客反应很快,“笃笃笃!”四五支箭倏地钉到木凳上。 借着弓手分神之机,曲端猛地起身,右手持弓、左手拉弦,“嗖嗖嗖!”左手里的三支箭连珠般地射了出去,庭院中的三名蒙面弓手闷哼一声,应弦而倒。 曲端三箭射完,立即躲回了墙后,防御敌方的反击。 但出乎意料的是,杀手们唿哨一声,背着中箭的伤者,迅疾消失在无边的夜色中。看样子他们并没有拼死一搏的打算。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曲端刚刚这一手左手拉弦的连珠箭,非得苦练十年功夫方能掌握。 首先得练成左右开弓的本事,其次要学会用拉弓弦的手持上一把箭,而且并不影响射击的准度和力度,这样才能保证短期内不断有箭支供给,并给敌人带来伤害。 曲端迅速招呼使团成员熄灭火把,检查有无人员伤亡,见全团上下除了一人被箭擦破了额头,两人被火把灼伤外,并无太大伤亡,方才长舒了一口气。 第一百三十五章 哪只乌鸦能白白净净? 火州城这次真火了! 整个火州城都在议论纷纷,宋国使节所在的怀远驿馆昨夜被烧杀劫掠一事。 两名看守大门的驿卒被贼人割喉,驿丞铁米齐肚子上被捅了两刀,死时手里还拽着裤带,看样子是刚上完茅房,正好撞见贼人而被杀。 谁是凶手?一时间流言四起,大都认为佛教的领袖们有最大的嫌疑,毕竟杀死宋使、破坏结盟,避免同信仰佛教的夏国开战,最大的利益获得者是回鹘的那些佛教高僧。 第二日,程风和益麻党征便闻讯赶去驿馆,在临去之前,程风突然感觉到哪里不对劲,库尤木杜曾有意无意地透露过,行动开始了,这宋国使团被刺会不会也是行动的一部分? 表面上看,刺杀宋国使节,破坏两国结盟,是佛教徒愿意做的、乐意见到的,但一时间流言不失时机地四起,让佛教成为千夫所指,这是一件好事吗? 两人带着这个问题找到了库尤木杜,库尤木杜很热情地请他俩一起共进午餐,享用美味的羊肉抓饭、熏马肠和葡萄酒。 对于程风所提的问题,他刚开始不置可否,在细细咀嚼、咽下一节熏马肠后,他抬起头来,因衰老而下垂的眼睑下射出一抹精光,若有所思地道 “我答应帮助你们促成宋国与回鹘结盟,这件事不仅有利于你们,也有利于我。 但正如眼前的抓饭,空话不会焖熟它,需要的是清油、大米和火焰。 这件事并不简单,需要反复的琢磨、精心的算计和有力的行动。一件事情,我一旦决定要做,那就会不惜代价地去完成,即便有些手段不够光明。” 说到这,他顿了顿,有些意味深长地道“你们看看四周,哪只乌鸦能白白净净?哪个赌徒能磊磊落落?” 程风看着库尤木杜冷酷而深邃的目光,突然觉得他不像是一位口念“清净光明、大力智慧”的摩尼教宗,反而像《教父》里的老柯里昂。 绅士的外表下有着慑人的冷酷,慈祥的神情里包着狡诈的心。在他的眼里,谁都是棋子,谁都可以被他驱使。谁要是他的敌人,可真不是件好事。 库尤木杜小口啜了一口酒,又浓又长的白眉毛一挑,对益麻党征道“对了,有个人还得劳烦王子去见一见,对促成我们的大事大有裨益。” “非得我去见,看来与我大有渊源,我自当出力。”益麻党征笑了笑,“不知是哪位大臣?可买过我家牛皮?” “喝里可汗最宠爱的九王妃夜落纥·月朵儿。” 益麻党征皱着眉头,思索了下道“抱歉,教宗,我好像与她并不相识。” “别着急,容我慢慢道来。”库尤木杜拿起一张雪白的丝帕擦了擦嘴,悠悠地道 “我回鹘汗国亡国后,向西迁移的族人主要有三支,甘州回鹘、火州回鹘和葱岭回鹘。 火州回鹘便是我们以火州为都城的回鹘国,葱岭回鹘则建立了喀喇汗国。 这甘州回鹘也曾立国,由于甘州地处西域东西来往的咽喉,位置重要、物产富饶,所以饱受夏国党项人侵扰。 甘州回鹘和凉州的吐蕃六谷部结成联盟共同抵抗夏国和辽国。 大概八十年前,辽国大军大举围攻甘州长达四个月之久,但久攻不下、铩羽而归。 谁都没想到的是,夏国雄主李元昊趁甘州回鹘人不备,偷袭甘州城,一举将其拿下,获得渔翁之利。 城破后,甘州回鹘人大部分逃往葱岭以西,一小部则归附了宋国,还有部分回鹘族人被迫向东南迁徙,在青唐一带投奔归附唃厮啰国,在此定居下来,他们被称为黄头回鹘。 夏国对黄头回鹘人而言,有着亡国灭族的深仇大恨。 这月朵儿王妃是黄头回鹘的公主,她的身上流着甘州回鹘王室夜落纥家族的血液,对夏国人更是深恨不已。 若在恰当时刻,让她在喝里可汗耳边帮咱们说上几句话,此事岂不是成了六分?” 听库尤木杜细细说完这番话,益麻党征竖起大拇指笑道“枕边风的确有奇效,此风虽小,却能袭人骨髓,此计甚妙!” 他随即思索片刻,面露难色,问道“可我如何才能见上她?毕竟她身份尊贵,又是可汗的女眷,以我如今的身份,连她的脚指头都看不见啊” 库尤木杜微微一笑,一副智珠在握的样子,道“黄头回鹘人受当地吐蕃人影响,改信喇嘛教,月朵儿王妃也不例外。 每个月她都会上城中的旃檀寺礼佛上香,而你身为吐蕃王子,必然与旃檀寺法台阿阇黎相熟,让他行个方便,代为引见,此事还不容易? 不出意外的话,明日!王妃按常例会去旃檀寺祭祀,这是一年一次的大礼,她肯定会到场。 时间不早了,你们赶紧去准备准备吧。” 程风心中暗叹,也亏得有库尤木杜这个老妖精,对回鹘国的各派势力及其历史渊源了如指掌,才能发掘出月朵儿这个潜在盟友,只是不知益麻党征能不能说服她? 见益麻党征和程风沉思考虑,库尤木杜端起高脚酒杯抿了口葡萄酒,一本正经地道“你们若要进城,城中的大云光明寺就不要去了,最近摩尼佛祖累了,需要休息,不愿见人。” 两人被库尤木杜这席话说得莫名其妙,不知所云,疑惑地望向他,期待他进一步的解释。 库尤木杜见他俩一头雾水的样子,趴在桌子上开心地笑了起来,用手捶着桌子,甚至被呛出了眼泪。 他特别喜欢看见别人用迷惑、敬畏的眼神望着自己,他认为自己作为教宗就应该保持神秘,接受信徒的景仰和赞美,而且他很享受这种玩弄他人于股掌之间的感觉,颇有点老顽童恶作剧的意思。 他边笑着,边摆了摆手,道“走吧!走吧!回头你们自然就明白了!” 程风与益麻党征对视一眼,苦笑一声,只好转身离开城堡。 出了城堡,两人商议了一下,决定先去驿馆看望看望曲端是什么情况。 第五百二十三章 城门将破 看见城门突然打开,完颜宗翰哪能放过这千载难逢的战机,果断下令“步卒朝前压,弓手用仰射压制!趁乱进城!” 他身后的两名女真军将,顿时领命前出,大声命令之下,女真军中号角声大作,女真甲士个个扬起手中兵刃,大声怒吼,顶着披甲之后的负重,最大限度地加快了进攻的步伐! 见金军进入弓弩射程范围内,韩世忠一挥手,李在、李彦先带领弓手、弩手开始射击,女真甲士人人披着双层重甲,撑着宽大的步盾结阵而前,城墙上落下的箭矢大多射不透他们的防御,最多只能起到骚扰迟滞的作用。 这时,整个女真军阵加速前压,一队队女真骑士冲在两翼最前,摘下骑盾遮护,倚马向城楼上抛射,压制城头守军。 城内的投石机依旧在发射着烟球和石弹,对女真军实施着阻拦抛射,烟雾中步声如雷,遍野的女真步射手发挥轻装机动的优势,快速奔到城下,漫天的箭矢顿时泼向城头。 按照以往的经验,对付城内的抛石机,需要尽快通过落弹范围,紧逼城下,步入抛石机的攻击死角。 这些女真精锐的准头极佳,几乎每一箭都落入垛口当中,城上守军虽也披甲,但有几人恰恰被射到面门这等要害上,顿时翻倒。 双方箭矢交错,顿时各有人员伤亡。 从数量上来说,还是金人弓手占优势,射过来的羽箭实在太过密集,一刻也没有停止朝着城头倾泻,少华山军士卒为女真箭矢牵制,对付女真甲士的力度顿减,那些女真步卒趁机推着攻具、扛着云梯冲向了城墙。 韩世忠赶紧摆手下令“鞑子近前了,准备金汁灰瓶!” 话音刚落,在烟雾当中,已经看见重甲步卒已经冲到城下,将顶端带着铁钩的长梯靠在城墙之上。一小部分甲士将长梯死死压住,更多的甲士举着盾牌,操着短刀短斧缘梯而上! 还有大量甲士扑向了还未完全关闭的城墙,与少华山军的刀盾手狠狠地碰撞在一起,双方堵在城门口互不相让,一边推攘一边用刀斧敲击着对方的脑袋,“砰砰”声响之中,不时有人软倒,很快被身后的同袍拖下换上。 此时,从城墙上打下成百上千个灰瓶,极脆薄的瓦罐裂开,里面的石灰飞如烟雾,落得甲士满身都是,眼睛更是被生石灰烧得睁不开。 紧接着,守军们三三两两地抬起装满滚烫金汁的大铁锅,沿着城墙边缘倾倒下去,城下顿时激起阵阵惨叫! 女真甲士虽然身披重铠,但这石灰粉、金汁能够顺着铁片甲胄钻进去,滚烫的粪水加上石灰粉,顿时就升起一团团白烟,而他们的皮肉也被烫得起了大泡!穿着沉重的铁甲也没法脱,只能疼得哇哇大叫。 除了这白加黄组合,守军将大块大块的擂石、檑木雨点般地砸了下来,直砸得城下一片狼藉。 女真甲士们冒着石块箭矢,将长盾顶起,操着短刀短斧沿着几十架云梯攀援而上,稍有一个不慎,便被石块连盔带脑地砸坠了下去,惨叫声顿时响彻云霄。 女真人密集的箭雨始终不离城垛口左右,但守军人人披甲,除了有几人中箭在要害处倒下外,大部分人不过是全身挂满了箭支,入肉并不太深,在他们奋力反击下,云梯不断被推倒下去。 在这个时候,观测手在女墙后根据观察到的金兵位置,不断打着旗语,抛石机操作手根据自己的位置将配重木箱里的石块掏出不同的块数。 总体而言,离城墙近的,掏出的多一些,离城墙远的,掏出的少一些,目的就是减轻向下的重力,将抛石机的射程调近。 随后,弹囊里小心翼翼地放入了一个个陶罐,里面装的是根据程风的法子提炼出的精制炸药,混合着碎瓷片和铁钉。 点火后,陶罐被抛射而出,“轰轰轰!”在金军头顶上炸裂开来,瓷片和铁钉四射,重甲的步卒还好些,轻装的步弓手、骑军被炸得面目全非、血肉模糊,哀嚎声四起。 一些被弹片炸到脸的人,眉目皆不可见,只是跌跌撞撞的四下乱爬,脸上露出粉红的血肉,人人看得毛骨悚然,谁也不知道,下一个轮到的是不是自己! 金军几乎全线溃败,唯一的突破点便是在城门,守城重守门,宋军为了挽救更多百姓的性命将城门打开却难以关上了。 那些女真甲士是优中选优的精锐,个个体壮力魄、强悍耐战,披双层重甲,持重兵长兵,无论马上还是步下,悍然而进,更番叠战,一日之内可反复冲杀十余阵,至死方休! 而这一次冲击,女真甲士也发挥出最高水准! 大名城门下,一片血肉横飞! 遍地都是折断的兵刃,丢落的头盔,散落的箭矢,双方甲士每个人都在声嘶力竭地咒骂着,互相纠缠厮斗在一处,整片土地都成了血泥混合着的紫色!城门的两侧,除了随时接替上前厮杀的活人,就是堆叠的尸身! 厮杀经验更为丰富、打法更为凶悍的女真甲士渐渐占了上风,他们红着眼睛,挥舞着各色兵刃疯狂砍杀戳刺。 在一波又一波的冲击下,他们一步又一步地向城门里推进,越来越多的铁甲战士层层涌入,要将守军碾压杀绝! 守军已然拼尽了全力,撑着伤疲的身体,勉力举盾执刃招架,体力实在耗尽的,干脆就扑上去乱咬,直至被踩倒在脚下,发出最后一声凄厉的惨叫! 正当少华山军阵脚乱了的时候,靠近吊桥的城墙突然墙砖脱落,露出四个直容一人出入的洞,数十名装备齐全的少华山军士卒从里面鱼贯而出,在烟尘中如天兵天将一般地杀到,每个士卒都是铁甲耀眼、兵刃精利。 这些披着重甲的甲士,个个高大强壮,一手持铁锏一手持盾,在一个布衣和尚的率领下,毫不停顿,直直撞入女真甲士阵中。 第五百二十四章 和尚逞威 少华山军甲士们左手举盾掀开刺来砍来砸来的各色兵刃,紧接着手中铁锏就批头盖脸地砸向女真鞑子盾牌之上、头肩之间。 锏落之处,噗噗作响!一挥即收,接着再挥,再砸! 喊杀声音,在城墙下震天一般的响起,那名和尚正是邓元觉!他手持混铁禅杖,红着眼睛大呼酣战,怒吼声震天响起,铁杖舞动,怒目金刚般地冲杀进来! 邓元觉手里的浑铁禅杖,至少在五十斤上下,舞动起来,所向披靡,只要一扫,就是砰砰噗噗一阵闷响。 挨着的女真鞑子,不管穿着多厚多精良的盔甲,也只有筋断骨折,即便稍稍擦着一点,内脏也要被震伤,一时间不知道将多少女真甲士打翻在地! 而他身边的辅达,只是扬盾四下遮护,被他漏过去的,辅达狠狠一锏挥下,往往一锏就能敲塌粗壮的女真鞑子半边脸! 这种有甲搏杀,又要突袭,杀伤力最大的兵刃还是鞭锏、骨朵的钝器,才能爽利地隔着重甲造成杀伤! 这两条大汉一旦撞入,顿时就杀得那些乱纷纷不成阵列的女真鞑子们惨叫连连,丢掉手中兵刃,对上配合无间的这两人,更是连稍稍抵挡的功夫都没有,只能被邓元觉和辅达如汤泼雪一般直透而入。 两人每进一步,就是数名女真鞑子倒下!满地都是尸首,更有人被铁锏敲得筋断骨折,惨叫着挣扎滚动。 在这些人肉坦克之后,便是李在带领的数十名软甲弓手,他们冲到女真重甲步卒五步距离内,用射速极快的轻弓小箭快速射击敌人缺乏防护的面部、腋窝、大腿等部位。 这些射技高超的射手射出箭矢极为刁钻,混乱之中准头极佳,所过之处,女真甲士频频中箭倒下。 宋军的反击出乎意料的勇猛,而且是从两侧出击包抄,将城门下的女真甲士给拦腰截断,形成了包围之势,顿时令敌军军心大乱。 刚烈的钝击和密集的近射令金军猝不及防,门洞里的少华山军士卒受到鼓舞,顿时士气一振,大呼声中,仿佛恢复了气力,开始奋勇反击。 内外夹击之下,女真甲士在大哗当中崩散,纷纷朝后退去,抛石机配合自家步军攻势,不失时机地向前延伸抛射,将女真后续部队阻挡在外。 宋军将城墙之下散布的鹅车、橹车、撞车浇上油焚烧,烈焰熊熊燃烧,浓烟四起,到处都是女真人尸身、丢弃的盾牌和乱石。 女真人抛下上千尸身垂头丧气地撤了下来,到了安全区域,就摊手摊脚地躺在泥土中,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再也没有挣扎起来的精力。 完颜宗翰所在的土堆上头,数十面旗号在风中猎猎而动,他铁青着脸,死死盯着大名城,对眼前的损失实在无法忍受。 南侵以来,一马平川,宋军毫无像样的抵抗,没想到今日在大名府折损多人马!除非将大名府屠个干干净净、鸡犬不留方才解恨。 但南下之行,本来是趁着大宋皇帝暴亡,投机取巧、试探之举,打法就是要凭借女真骑军优势,机动灵活、速战速决,要是打成消耗战,那就并非本意。 为主帅者,不能效庸将之所为,意气用事,能屈能伸者方才是大将风度。 他猛地掉头,马鞭一挥“只有让宋人赢这么一阵了……某且立誓,若某不带儿郎,攻破此处,天地不容!传令,吹角,退!绕开大名府,直接杀向汴梁!” 韩世忠站在城墙上,俯瞰着金军退兵,绕城而过,瞧得心里只痒痒,但碍于程风命他守城即可、切勿追杀的密令,只能干看着。 五日之后,汴梁西北的牟驼岗当中,此刻正是一片乱纷纷的景象。 昨日打开寨门,两万勤王的梁山兵马陆续涌入,虽然服色杂乱、旗号不齐,但人马矫捷精悍,骑着的也是好马,配备兵刃弓箭无一不是精利之物。 士卒举止坐卧,动静之间,满满的都是剽悍却又整肃的气息,比起京城的禁军还要整齐些,丝毫不像是一群出身草莽的乌合之众。 四下里,一片人喊马嘶的声音不过十余天时间,这个汴京城外最大的马匹粮草仓库已经变了模样。 大堆大堆的建筑材料,就堆叠在外,原来低矮的寨墙已经加高加厚,两层两人高的木栅栏之间夯实了石块泥土。 壕沟也挖了一圈出来,虽然算不上深阔,才一丈深,一丈宽,但下面还埋着削尖的木桩,掉下去不是一个死也是几个血窟窿。 不管是加固寨墙,还是挖出这么一条壕沟出来,需要的都是大量的人力,梁山军两万人马昼夜不歇,再加上程风协调调拨过来的数千军汉,方才有了这个模样。 带头勤王,天子的犒赏是少不了的,每人赏了五贯印子钱,米面肉盐菜流水阶地往这边送,各种守备战具也送来不少,程风和李纲还代表官家前来慰问。 梁山军也不辱使命,每日派人在寨墙上巡守,在寨外扎卡警戒,一层又一层,一队又一队,一副俨然有序的模样。 此刻在寨墙之上,鲁智深、呼延灼、公孙胜、朱武站得笔直,看着程风仪仗队伍远去的背影,却没有发出多少声响。 半晌,公孙胜叹道“寨主恁的好本事,下山仅仅半年,竟然成了官家的座上宾,官居太师之位!” “没想到俺还有为朝廷效力的一天,而且是守汴梁、卫天子!时移事转、白云苍狗,真是令人感慨万千!”说完,呼延灼摇了摇头。 鲁智深哼了一声,道“直娘贼!太师算啥,能将咱们拉出来杀金狗那才是爽利!老种、小种手下杀羌贼,程风手下杀女真鞑子,俺鲁达此生也是够了!” “程寨主庙算,女真鞑子恐怕是有来无回,咱们谨听寨主安排便是,各位先回营歇息吧,探马来报,明日女真鞑子的先锋便会杀到。” 朱武说完这番话,这些头领们方才一边感慨,一边下了寨墙。 第五百二十五章 牟驼岗的玄机 号角声高一声、低一声的响起,完颜宗翰穿着广领皮袍,戴着白狐皮帽子,踏着冠头靴,四十不到的年纪,满身都是精悍的味道, 此时他冷冷地看着眼前的牟驼岗,他身后跟着上百名名大小将佐和侍卫,指挥千军万马,席卷天下的气度油然而生。 这些天来,他已经将汴梁城转了个遍,汴梁不愧为大宋国都,城墙高大坚固,遍布马面敌楼,易守难攻,一时间实在难以啃下。 转了转去,觉得只能在水门上打主意做文章。汴梁城有广济河、蔡河、汴河三条河穿城而过,所以在东、西、南三个方向共有六个水门。 金军很快抢了几十条大船冲击西水门,没想到宋军应对很快,调集大量士卒和百姓将艮岳拆了,搬运巨石堵住了所有水门的通道。 河道中布满了巨石,金军的船只根本没法前行,偶尔有几条船绕开巨石冲了进去,又被伏在水闸下的宋军用长长的挠钩把船钩到岸边,以多打少,一顿猛揍,两百多金卒白白地丢了性命。 完颜宗翰见水门之路根本没法行通,只好改为架云梯强攻登城。 面对大宋宏伟的国都,面对泼天的财富,金军及其强悍,人人红着眼睛,像水一样疯狂地涌向汴梁城。 哪怕前头的士兵都化为肉泥,也有后继者踩着尸骨继续往前涌,但宋军人数众多,守器充足,檑木砖石雨点儿般地砸下,令金军士卒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金军几架云梯刚刚架起,宋人便将点燃的燎炬系上绳子往下丢,很快将云梯引燃,梯上的金军被火烤烟熏,纷纷坠下,哀嚎四起,宛如地狱。 就这样持续了几天,金军连一处城墙都未站上过,不得不暂时收兵。 数万军马人吃马喂,粮草消耗颇大,探子打听到汴梁城西北的牟驼岗储存着大量粮草马匹,而且驻守牟驼岗的并非大宋禁军,而是一群呼啸山林的马贼 大宋皇帝都沦落到需要强盗保护,真是气数已尽,南朝大好富贵此时不取更待何时? 完颜宗翰自然不会放过这块轻易到手的肥肉。 眼前的状况也印证了探来的消息,这些寨墙看着很高,但一看就是外行,双层木栅栏外层矮内层高,对于站在寨墙上的士卒起不到防护作用。 牟驼岗里偃旗息鼓,一片死寂,半个人影也没有,估摸着这些草寇在骗了朝廷金银之后拍屁股走人了。 南人百姓将卒素来毫无忠义之心,金军从滑州渡过黄河时,渡口周边的百姓帮着金兵打整渡船,嬉笑自若,还为金军助阵。 南岸数千兵马未曾开战便溃逃,也正是这些军民的表现,大大鼓舞了金军一鼓作气夺下汴梁城的信心和决心。 只可惜,在大名府和汴梁城下,金军受到了最顽强的阻击。不过也不要紧,等拿下牟驼岗后,依靠这里的粮草与大宋皇帝对峙消耗,最不济获得一笔巨额财富之后议和走人。 这趟南下,女真儿郎们个个腰间都是沉甸甸的金银铜宝,所获颇丰,已经是赚足了腰包,怎么算都不亏。 完颜宗翰深吸一口气,一声唿哨,在远处顿时响起了无数唿哨应和的声音,四野当中突然出现了无数轻捷的女真骑士。 这些女真骑士身后,是大队大队的辅兵步卒,扛着抬着长梯、木板等各种各样的器械,推着的小车上头,满满的都是土袋。 看这样子,正是准备用来填平壕沟的器物,更有人拿着挠钩大斧,这却是用来拉倒砍翻寨栅的趁手器材! 女真骑士直直地冲向寨栅,似乎疯了一般,眼看着就要坠入壕沟,却见他们突然向左调转马头,在壕沟前几步掠过,刹那间抛出数百根带着铁钩的绳索。 接着马匹的前冲之力,铁钩在空中划过数百条弧线,牢牢地抓住了木栅栏,随后唿哨一声,数百条挠钩绳索就一起绷紧。 战马的蹄子刨出大块大块的泥土,长嘶声中,就听见几声闷响,埋得深深的寨栅已经松动,歪七斜八的朝外倾斜,再不要三两下,这些寨栅就得轰然倒塌。 辅兵们奔到壕沟边往下丢土袋,有的开始架木梯,这时候,突然间箭矢如蝗,遮天蔽日,梁山军像从地里冒出来一样,手握弓弩,从寨栅中朝女真人射来。 这些箭矢大有讲究,都是专门用来对付骑兵战马,一种是扎马簇,除了尖锐的箭头部分外,箭翼是如同铁蒺藜一般的向四方伸出的尖钉,如果未射中战马落在地上,还可以成为伤害金军马蹄的铁蒺藜。 一种是惊马簇,箭簇前段是个哨子,箭在飞行时,风吹动哨子发出尖利的响声以惊扰金军马匹。 还有一种是伤马簇,箭头如同平头小铁铲,一旦射中马,直接切出一个大口子,再能忍痛的战马,也忍受不了伤马簇的切割。大大的伤口能加速战马流血,丧失体力。 这些特殊的箭支射程教正常的箭支射程要近,所以梁山军马一直隐忍不发,只待金军离得近了才突然发难。箭雨不仅猛烈密集,而且准头奇佳,几乎个个都开的都是强弓硬弩。 箭矢一出,便听见无数匹战马哀嘶不已,有的拔足狂奔,有的摔倒在地,将马上的骑士摔得七荤八素。 那些辅兵大多未披重甲,箭矢从天而降,顿时血透衣甲,哀嚎一片。乱箭之中,一支羽箭来势如电,直直地射向完颜宗翰,最终笃的一声没入旗杆之中。 长长的箭镞又细又尖,比一般羽箭箭头足足长上两倍,穿出旗杆的部分发出耀眼的寒光,眼看见大旗飘摇欲坠。 在四下围拢的女真骑士之中,激起一阵惊呼之声! 箭矢虽然威力大、射程远,但历来是百步之内逞威,纵是女真人善射之士,隔了百步之外的距离,就谈不上准头威力了。 这一箭自二百多步之外来,猎猎破空,声势甚大,入了旗杆甚深!看这个架势,今日局势,轻松不了。 方才射出这惊人一箭的,正是“刀能安宇宙,弓可定尘寰”的青面兽杨志! 第五百二十六章 梁山重骑 完颜宗翰冷哼一声,一挥手,号角声响,轻装的女真骑士和辅兵开始缓缓而退,继而上阵的是大队身披双层铁甲的步卒。 这些大汉,人被两铠,持着盾牌,铁钩相连,鱼贯而上,像座铁塔一般一步一步向前移动,梁山军的箭矢难以穿透甲片,一支支挂在甲衣上。 自女真军兴以来,转战千里,少有军队能和女真相持而战,稍稍能战一个不分胜负的。从北而南,无论是大辽精锐,还是大宋禁军,在女真重甲骑兵和步卒面前只有战栗溃散的份儿! 重骑兵用来撕裂敌阵,而重步兵则用来攻坚拔寨!在不利于重装骑兵作战的场合,重骑兵一下马,便是重步兵。 从目前来看,这寨子不像大名府,没有大量的投石机,面对箭矢,这些重步兵可以视若无睹。 壕沟渐渐被土袋填满,进攻的通道已然无阻,重装步卒很快杀到了寨墙前,挠钩搭上,拼命下拉,寨墙摇摇欲坠半晌,最终轰然倒下! 见打开了进攻豁口,金军顿时发出阵阵欢呼声,就连完颜宗翰的嘴角也逸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 然而寨墙倒下的下烟尘消散,所有的人都笑不出来了,喊不出来了。 在他们眼前竟然是漫无边际的重甲骑兵!被寨墙遮挡得严严实实的,马嘴也被笼上了嚼头,丝毫看不出端倪。 金军转战千里,都是打老了仗的老兵,一眼就能看出这支骑兵绝对不是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 马背上的骑士健壮高大,极是壮悍,铁制面帘放下只露出双眼,身披两层青黑色的冷锻镔铁甲!手持一杆杆马槊长矛,身上还佩着铜锤铁锏等钝兵刃,无论是穿的还是用的,无一不是精良之物! 坐骑雄俊高大,也都完全披甲,如同一个个活动的铁铸堡垒。 寨墙之外,金军发出一阵阵绝望的惊叹之声。 这是甲骑具装,不折不扣的重骑兵! 他娘的!大宋还有这等玩意儿?为啥藏在这里早不使出?!敢情俺们费劲巴拉地拉倒木栅栏、填平壕沟,就为了给这些货铺平冲击道路? 坐骑高骏,甲胄厚重,锋刃生寒,数十虎贲竖持马槊,猎猎舞动的旗幡之下,双鞭呼延灼、双枪将董平、青面兽杨志、九纹龙史进等悍将全身披甲,高踞座骑之上,冷峻地看着眼前这些呆若木鸡的女真鞑子。 “咚咚咚!”在牟驼岗岗顶,花和尚鲁智深赤着上身,咬着腮帮子,双手拿起儿臂粗的鼓槌拼命敲击起来。 鼓声催动之下,一排排的梁山重甲骑兵,正在沿着平缓的牟驼岗南坡轰隆隆地席卷而下,一排排的长矛已经放平,闪着瘆人的寒光! 马速渐渐提起来,此时马蹄声已经掩盖住了天地间一切的声音,三千重甲精骑,排了三十排还多,组成了巨大的重骑冲阵方阵,如同山崩海啸一般,以不可阻挡的气势,涌向面前的敌人! 在冷兵器时代,重骑兵短距离的冲击力极其巨大,没有人能够在这股巨大的钢铁狂潮下生存,对于这一点,擅长使用重骑的金军十分清楚,所有人只有一个念头,“跑!” 然而站在寨墙近处的女真甲士是没有逃出生天的机会了,大张着嘴,都忘记了操起兵刃抵抗,只是看着这踏破天地的铁甲洪流向着自己涌来。 他们有的被披着重甲的战马撞倒、踩踏,再也爬不起来,有的被冲击力十足的马槊长矛穿透胸腔,有的被铜锤铁锏砸碎了天灵盖! 这实在是一场再完美不过的重骑冲阵态势,地势足够开阔平整,有一定坡度,却不至于太陡峭。 最要紧的还是金军配合,他们的重甲骑士都下了马充当重步兵,在忙着填坑、拉倒寨墙,没有结成的铁刺猬一般的方阵。 他们轻视眼前的山寨流寇,没有布置任何防备重骑兵冲击甚至轻骑兵骚扰的拒马、鹿角等障碍物。 大地在马群奔驰之下颤抖,金军万余人已经完全散乱了,牟驼岗岗下,尸横遍野,土染血色。 不用说,董平冲在最前面,他是惯于冲锋陷阵的人,有重甲披着,更是肆无忌惮。又心高气傲,一心想多建些功业,多捞点赏钱,同时也弥补下自己上山晚的短板。 呼延灼和杨志的心思要高尚许多,将门之后,沦落绿林是非所愿,幸好有程风谋划,又有了出头露脸、为朝廷效力的机会,总算未辱没了自家门楣! 史进却是人来疯,在梁山上的日子里,带兵打仗的机会并不多,特别是后期的日子,都是程寨主调拨钱财将大家养着,整日里白吃饭,手里都闲出鸟了!现在有了带兵杀人的机会,而且杀的还是女真人,痛快!痛快!痛快! 四人都是突出在自家兵马阵前,手中都持着惯用的兵刃,在呼喊声中,正正地撞进了金军毫无防备的大队当中!所到之处,一片人仰马翻,犹如四条铁犁,在女真人乱阵当中犁出了四条血路! 一般重骑冲阵,马槊大枪往往是一次性用品,一枪插入敌人胸腔,惯性前冲,很难有机会拔出来再刺,这时就得放手用短兵刃了。 而这四名手段高超的头领们大不一样。 这四人中只有杨志用长枪,杨家枪法独步天下,他在金人乱阵当中使来,却不是刺击的,而是抽打,极具弹性的枪杆舞动起来,再借上马力,哪名倒霉的女真人被抽上,隔着铠甲也得吐上一口血。 董平用的是两杆短枪,捷若蛟龙,左右开弓,挟着巨大的冲力,每进一步就有两名女真甲士被穿透咽喉!力道却恰恰使到好处,角度刁钻,收枪又极快,并不会受到牵绊。这一路冲过来,更有无数血光迸溅! 呼延灼手里两条水磨八棱钢鞭,挥动之下,挨着的女真甲士就吐血倒下,没一个人能稍稍抵挡。 混乱当中,有的女真甲士终于反应过来,忙不迭地举起手中刀盾抵挡,可是这钢鞭力逾千钧、分量太大,迎上去还是刀折盾破、头破血流! 史进使的一杆三尖两刃刀,舞动起来范围极大,不用削、不用砍,纯用砸,掠过哪片,哪片金兵就遭殃,当在他面前的女真甲士,就如纸糊的一般,竟然没有人能稍稍阻挡他半步。 第五百二十七章 又见议和 这些结阵扑来的梁山重骑,如同一面面铁墙,将所有敢于和他们碰撞在一起的对手,全部碾成粉碎!在这短短一瞬,不知道有多少女真人的精兵猛将淹没在这洪流当中! 纷乱的女真人阵中,一瞬间所有抵抗意志都已经崩溃,以完颜宗翰为首,金人开始脱离战场,拼命朝自家营寨奔去。 所幸的是,梁山军的重骑并未深入追击,在马力冲力消散之际便收了马,边收割倒在地上的女真人的性命,边渐渐退回牟驼岗寨之中。 这样做无疑是明智的,重骑兵一旦失去冲击力,便只能与靠手中的兵刃、身上的铠甲与敌军缠斗厮杀,虽然也占优势,但自身多少会有伤损。 在将佐的护卫下,完颜宗翰拼死逃脱,得以逃回营寨。 女真人的营寨,历来设得散漫,壕沟既窄且浅,寨栅也是草草了事,只有望楼又高又大。但深入大宋腹地,完颜宗翰设下的营寨却是慎重谨严、紧密坚固,这下可救了他的命。 宗翰坐在营寨中,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惊魂未定,实在搞不懂大宋的排兵布阵,竟然将这等精锐重骑藏在汴梁城外,堪堪留到最后才突然使出,将自己打了个措手不及。 这些豪华重骑绝对不是什么所谓的梁山草寇、乌合之众,绝对是大宋西军最精华的杀手锏。今日的挫败,让他彻底丧失了继续鏖战的信心和勇气。 想当初,吴乞买皇帝在他和完颜希尹等激进派的拥护下,改变了完颜阿骨打老皇帝的伐辽方略。不急于西进夹山,消灭耶律延禧在那里拼凑的辽人残余,也不急于南下燕京,打下辽国最后的重镇。 反而趁着赵佶暴亡、新帝年幼的机会,拨了四万女真精骑,大举挥师南下,席卷大宋腹地,直欲一举拿下汴梁城! 为这事女真众将贵戚还是闹翻了天!完颜阿骨打之子完颜宗望就是坚决反对者之一,战事顺利还好,要是遭受重挫,自己和吴乞买皇帝的威望也是要大损的。 还是见好就收吧。 生长于白山黑水之间的女真战士打到这里已是足够,此行已经掳掠到了足够的财货、牲口和女子,应该回转北面享福去,顺手把燕京拿下来也是可以考虑的事。 至于汴梁城,回到北地修整一番,卷土再来罢,到时多带些工匠,把抛石机、撞车、敌楼等攻城器械准备充足了,再来算这笔账! 战事已起,赵恒便搬到内东门小殿住宿,以便随时听取战报。 天还没亮,李纲、程风等人便匆匆来到殿里,向他汇报牟驼岗大捷一事。 赵恒的眼圈有点黑,眼睛似睁非睁,坐在榻上拥被听他二人的奏报,越听越兴奋,到最后掀开被子,跳下榻来,动作敏捷得让人几乎都反应不及,堂堂大宋天子竟然就这样赤足在地上来回走动! “梁山军不凡,梁山军不凡……不凡!竟然将完颜宗翰打得落花流水!真是天佑大宋!天佑大宋啊!” 李纲进言道“陛下,少华山军在大名府也是英勇,挫败金军锋芒,逼得他们绕城而行,保下北京周全。” 赵恒满脸笑容,满意地点头“不错!不错!程太师的青龙白虎之说真是灵验!韩世忠、史进如此豪杰,他日御街夸功,倒要看看究竟是何等人物……”为社稷立下如此功绩,待战事了,定让他们招安封官,世代富贵! 程风忙道“官家深仁厚泽,及于草莽。韩、史二人闻官家此言,岂会不粉身以报?” 赵恒呵呵大笑,金兵围城以来,他是寝食不安,听闻牟驼岗大捷,方才稍稍轻松下来,只是不住地含笑点头。 这时,外间传报张邦昌、唐恪求见,赵恒忙让他们进来。 两人在殿外早就听见里面的谈笑声,互相对视一眼,目中都是怨恨不服之意。 当初得知金军来袭的消息后,在赵恒面前两人力主和谈,李纲和程风力主迎战。如今汴梁城不仅守下来了,还在牟驼岗重挫金军,这不是活生生地打脸吗? 可以说,宋军取得胜利越大,越证明两人愚蠢,为了自己的脸面,两人也得把主和的道路推动下去。 有时候,人做决策,是被自己过去的决定所绑架,明知不正确也得一条路走到黑! 见了两人,没等他们开口,赵恒便急切地问道“两位爱卿,牟驼岗大捷你们知道了吧?” 张邦昌和唐恪只好强笑道“已经知道了,恭贺圣上!” 随即,张邦昌递上一封信给赵恒,道“陛下,方才金人遣使者递来一封信,臣等不敢迟疑,故而速来奏报。” 赵恒展开一看,原来是完颜宗翰约和的信,信上开列的讲和条件是“宋朝赔付金国黄金五百万两;白银五千万两;牛、马各一万两;绸缎一百万匹,还需割让太原、中山、河间三镇之地给金国,另须宰相一人、亲王一人作为人质。 如能满足上述条件,签订盟约,金兵即日撤军北归。如若顽抗不从,金兵将不惜一切代价,将宋朝全境收归金国所有。” 胆小的赵恒看着恐吓的话语,原本放松的心情一扫而光,茫然地看着殿内的四人,问道“你们的意见呢?” 张邦昌迫不及待地答道“金人凶悍,我军难当其锋,现在牟驼岗大捷只是小胜,距离将金军赶出去还远着呢!不如见好就收,暂时答应下来,以后再缓图之。” 唐恪眨巴着眼睛,补充道“陛下,万一惹怒了金国,将辽国灭了后,腾出手来一心一意地对付我大宋,那就回天乏力了啊!” “对对对!他们还有可能与辽国议和,两家同盟共同侵我大宋,到时就不可收拾了!” “陛下,常言道小不忍则乱大谋,臣请陛下审时度势,暂且隐忍一时,否则汴京城真要被金兵踏为粉碎!” “陛下,守住牟驼岗的是一些来历不明的山贼,这些人多是无义贪鄙之辈,能靠得住吗?万一这些人恃宠而骄,做出些以下犯上的事来,尾大不掉,朝廷恐不能制啊!” “陛下,金人毕竟只伤了皮毛,未动根本,待他们摸清了咱们的虚实,未来的战事堪忧!” “陛下” 第五百二十八章 夸下海口 两人语气急切,又哄又吓,轮番轰炸,赵恒越听越害怕,不由脸色苍白,心头狂跳。 “够了!”程风一声大喝,殿内顿时安静下来,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张邦昌恶狠狠地道“太师,休要误国误己!” 程风轻蔑地看了他一眼,道“真是千古奇观!现在打了胜仗反倒要投降!我看你们俩干脆把卵子割了入后宫去!” “你”两人气得胡须乱颤。 程风却不让他们说话,“你什么你?!我说的不对吗?你们说牟驼岗只是小胜,我且问你们,究竟什么是大胜?是不是击毙金军主帅完颜宗翰才算大胜?” “那当然是,可敌军势大,咱们能做的到吗?不能的话,就别信口开河!” “对了,太师不是说有引雷之术吗?嘿嘿!那就请太师于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吧!让我等见识下太师的本事。” 两人一唱一和,极尽嘲讽之能事。 “陛下,臣明日就施展引雷之术,击毙完颜宗翰。不过需要将其从大军之中引出来,还需您登上城楼,与他会话,臣方才好作法。” 赵恒听了目瞪口呆,这世上真有引雷术,简直是天方夜谭!再一听要自己登上城楼,他心中却有些胆怯 “程风!你好大胆子!竟然让陛下以身犯险!陛下龙体金贵,岂能任你摆布!”张邦昌赶紧阻止。 程风并不多说,紧盯着赵恒的眼睛,道“陛下!您见过臣的预测什么时候出过错吗?!大宋的气数未尽,国祚绵长,度过此劫,一切无忧!” 晓之以理不如动之以情,也源自于赵恒对程风的无条件信任,听了程风这番话,他猛然下定决心“好!朕就与你程风豪赌一把,与完颜宗翰对话!” “陛下万岁,陛下万万岁!”在一旁气得半晌没说话的李纲激动得热泪盈眶,失声高呼。 张邦昌和唐恪对望一眼,满眼失望和愤懑,狠狠地丢下一句话来,“若不能取完颜宗翰的性命,程太师你就是欺君之罪!” “我若真劈死了完颜宗翰,你们二人就是误君之罪!尸位素餐之人,早早挂冠而去!别腆着脸滥竽充数!”程风毫不退让,针尖对麦芒。 赵恒见手下两边闹得水火不容,赶紧出面打圆场,让张邦昌、唐恪先行退去,又留下程风、李纲商议与完颜宗翰对话事宜。 汴梁城正北酸枣门上,随着鼓乐之声响起,一对对御前班直出现在城楼上,分左右向两边延伸,到了各自位置站定。 金枪班、东西班承旨、御龙直、御龙骨朵子直、御龙弓箭直、御龙弩手直……次第而出,遍布城楼四下。 再后面就是带御器械的散指挥,这些以勋戚之后充当的御前散指挥出尽,就是一顶杏黄张盖出现在酸枣门城楼上,张盖之下,赵恒一身龙袍,头戴长翅纱帽,端坐在一张八人所抬的步辇之上。 城楼上,早就设有官家御座,赵恒缓缓走下步辇,走到御座之上。在他身后,蔡京、张邦昌、李纲等一众高官簇拥在其后。 城墙上下的军将士卒看到官家入座,手持着刀枪弓弩高呼“圣人万岁,万岁,万万岁!” 看着这个场面,赵恒心头又紧张起来,赶紧又站了起来,走近城墙,极目四顾,只见大队大队的金人骑兵在汇聚,战马嘶鸣之声似乎都盖过了号角声音,笼罩了整个战场! 无数匹战马奋力跳动着,在活力满满之中又保持着阵型,让人一眼看去,就能感觉到这巨大的骑阵当中蕴藏着极大的威慑力! 号角金鼓,声声凄厉! 马匹上的骑士甲胄鲜明,阳光下一排排闪动着兵刃寒光。仿佛天地之间,都被马匹和刀枪充满,视线之内,都是翻卷的各色旗号! 虽然明知道女真人今日是来对话的,没有攻具器械,可赵恒站在城墙之上脸色苍白。 金军骑阵深处,突然爆出一阵巨大的欢呼声音,大阵中央如披浪斩波般突然分开,捧出了无数面翻卷的旗帜,在晨风中猎猎作响。 捧旗的骑士都是身披重甲的健壮汉子,头盔饰以兽皮翎尾,脑后留着金钱鼠尾辫,在他们后面还有捧着仪仗兵刃的骑士。 当中簇拥着一个披着玄色披风的中年人,金盔金甲,军阵深处,每一顾盼,都激起呼声“粘没喝!粘没喝!” 此人正是完颜宗翰! 女真酋首,猖狂于此! 就是眼前这个人,不仅在雄州战败了十五万宋军,更率领数万人直入宋境,陈兵于国都之下! 赵恒站在城墙之上,双手紧紧抓着包砖围栏,手指都已经白了。女真铁骑之精,果然名不虚传,我大宋国祚还能传承绵延吗? 想到这,他不仅朝身侧后的敌楼上望去,刚刚程风一身道袍,披头散发地走了进去,一手提了把三尺桃木剑,一手提了个沉甸甸的木箱,看样子里面装着法器。 敌楼入口紧闭,程风要求任何人不能进入,四名带御器械紧紧守着门口,不让任何人接近。 张邦昌死死地盯着敌楼看了一眼,心中暗道“是骡子是马,终于要见真章了!某就不信你这装神弄鬼的把戏!世上还真有请天雷的事?!” 为了保持威慑,宋军将床子弩都张上了,城墙上的弩机传来一片吱吱呀呀的上弦的声音。指挥弩手的宋军将佐们,伏在寨墙垛口,看着望楼上的旗号,只要旗号一变,三角牙旗挥落,那将就是万弩齐发! 床子弩并非一般的弩箭,往往要十几人甚至几十人转动轮轴才可拉开,射程可达一里开外,澶渊之盟前夕,契丹大将萧挞凛即是中了床子弩箭阵亡的,使契丹士气大挫,从而议和退兵的。 金军骑阵,已经止步于宋军床子弩射程之外,和宋军交战那么久,宋人弓弩之利金军早已领教,对于安全距离的把握早已熟悉。 簇拥着耶律宗翰的骑队,出现在金军大阵之前,到了前头。 耶律宗翰勒住了坐骑,踞坐马上,周围骑士也纷纷勒住战马。 这时军阵当中号角声转为悠长之声,军阵内的欢呼也渐渐低沉下来,直至无声,到了最后,只能听见晨风掠过旗角的声音。 第五百二十九章 请下天雷 完颜宗翰,淡淡一笑,放声大呼“大金国移赉勃极烈粘没喝遥拜大宋国皇帝,不知今日约见,所为何事?可是前来议和的吗?” 他一开口,周围骑士就开始大声重复他的话,一圈圈地传出去,到了后来,就是几百人同声大呼“可是前来议和的吗?可是前来议和的吗?……” 城墙之上,老将何灌低声道“直娘贼的耶律宗翰,在官家面前如此放肆,大宋的脸面,唉……难道真要指望程太师引雷吗?”说着,有些不相信地看了敌楼一眼。 引雷之事,实在是闻所未闻,也难怪到现在,相信程风的人,除了他自己,没有别人,即便是赵恒,对他的提议还是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态。 赵恒脸色冷淡,按照程风此前所议对答“宋金两国盟好,值此灭辽大事可成之际,汝等却趁大宋先皇驾崩之危,凌迫我国,侵我大宋,堂堂一国,不信不义,人神共愤! 斯时斯地,再没什么好话好讲!朕怜你一世英名,劝你回头是岸,主动退兵,否则天降霹雳,徒伤汝性命!” 他的话音落下,身边的数百条侍卫大汉在一名翰林的带领下,将这句话齐声传了出去。 “哈哈哈哈!”话语传到完颜宗翰的耳朵里,他不由大笑起来,拔出腰刀,指着天空,咆哮道“堂堂一国之君,竟然胡言乱语,这白日青天,何来霹雳?这大好河山,若你赵家不能守之,我大金取而代之,又有何错?” 此时敌楼之中,程风正赤着脚,披头散发地站着,手中却端着那把熟悉的10式重型狙击步枪,他将手里唯一一颗子弹上了膛,瞄向了正在朝天大笑的完颜宗翰。 在层层油纸包裹下,历经数年,这把枪保存依旧完好,瓦蓝瓦蓝的枪身闪耀着现代金属独有的光泽! 透过瞄准镜,在一千五百米开外依旧能清晰可见这位叱咤风云人物的粗犷脸庞,没错!这人就是完颜宗翰,程风在完颜阿骨打举办的宴会上曾见过他。 程风确认无误后,用瞄准镜上的光标锁定了完颜宗翰的头颅,深深吸了一口气,数年未开过枪,但一旦将手指放在扳机上,他很快就找回了很久以前执行狙击任务时的感觉。 如果他发挥稳定,很快,这颗在这个时代唯一的子弹便将闪着黄澄澄的光芒,钻进瞄准镜中的那颗大好头颅,收割走完颜宗翰的性命! 所有知情的人都在焦急的等待,赵恒和完颜宗翰还在打着阵势宏大的嘴仗,时间一秒一秒地走得很慢。 就在赵恒都有些沉不住气的时候,“砰!”一声巨响,万马惊得嘶鸣,金军士卒们都大吃一惊,以为真有晴天霹雳,不由自主地朝天上望去。 万里无云的天空却未见任何异常,待目光收回到自己统帅完颜宗翰身上,却惊恐地大叫起来,只见他的头颅已经完全不见了,周围的士兵身上、旗帜上、地上全是破碎的血肉。 不仅如此,在他身后的两名执旗骑士身上也破了两个大血洞,从马上倒栽下来。 10式狙击步枪是大口径的反器材步枪,可以对轻型装甲目标、直升机、雷达等目标实施破坏射击,打在人身上自然是穿彻力十足。 “霹雳?!大宋皇帝真能召唤霹雳?!”看着眼前难以置信的一幕,宗翰附近的金军官兵完全不知所措。 程风飞快地将狙击步枪拆解装回木箱,冲着楼下大喊,“某已请下天雷,将完颜宗翰劈死!” 赵恒和宋军官兵站在城墙上离如此远的距离看得并不分明,只能看见完颜宗翰所处的位置明显发生了点骚动,听见程风所说,依旧有些半信半疑。 忽然西北方向传来山崩地坼一般的马蹄声,牟驼岗的梁山军两万精兵恰到好处地杀到,那一声枪响,正是约定的冲击信号。 一身盔甲,全身披挂的钢铁怪物们轰隆隆地向金军狂奔而来,骑士们手中握着长矛,反击的利箭丁丁当当地射在他们身上,然后又虚弱无力地掉在地上。 马上的骑士就像钢铸铁塑的战神一般岿然不动,驱动一面钢铁铸就的城墙目中无人地迎了上去,轻易地撕裂了女真骑兵的阵形,呼啸着碾压而过,所过之处一片凋零。 恐怖的长矛直接将女真人的身体洞穿,幸存者刚刚心有余悸地抬起头来,第二波重甲骑兵又到了,不得不惊恐的迎向一尊尊新的杀神。 与此前不同的是,除了无坚不摧的重骑,其后和两翼还有漫山遍野的轻骑,这些由林冲统帅的轻骑兵等着重骑撕裂金军阵型之后进行追击收割。 面对眼前的对手,金军骑阵从完颜宗翰的周围开始溃散,恐惧如同湖心里的涟漪一圈一圈地扩散。 纵横天下从未有对手的金军竟然溃散了! 侍卫亲军步军都虞候何灌久经沙场,如何看不出金军出了状况,拔刀出鞘,对城墙上下的宋军士卒喝道“女真军败了!随吾冲杀出去!” 张邦昌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依旧不敢相信完颜宗翰被杀死了,听了何灌的话,大声出言制止道“老将军,莫非有诈?!官家龙体贵重,不可轻启城门!” 何灌气得花白的须发乱颤,急道“战机稍纵即逝,俺们此时里应外合冲杀出去,定能杀死大批女真鞑子!” 两人目光都看向了赵恒,等他发话下令,赵恒又征询地抬头朝程风望去。 程风装模作样地掐算着手指,颔首道“陛下,臣已经劈死了完颜宗翰,梁山军也已杀到,可以放心地追杀出去,将鞑子们杀个精光!” 见程风如此肯定,赵恒终于下定决心,狠狠地一拳捶在城墙垛口上,道“杀!杀他个片甲不留!” 在梁山军和城内宋军的夹击之下,原本就是惊弓之鸟的金军兵败如山倒,丢盔弃甲,每个人拼命打着马朝北面奔去。 他们此时只有一个心思,向北!向北!去他娘的汴京!金银铜货、马匹女子都不要了!逃回到北边要紧! 金军人人骑马,机动灵活,一番冲杀之后,梁山重骑和汴梁城的步军只能望着金军的背影骂娘。 这时林冲带领的轻骑展现出他们的价值,一个个紧追不舍,用手里的弓箭、长枪、铜骨朵去收割一个个金军人头。 第五百三十章 加封国公 眼看着金军溃散,汴梁城上的百官军卒只是欢呼呼哨,更有人站到城墙上头,朝北边比手划脚。比起刚才金军大队压迫,人人脸色苍白,神情紧张的样子,真是天差地远! 赵恒以皇帝之尊,竟然搂着程风的肩膀,笑得见牙不见眼“程真人,真是有一手!一会儿回皇宫,朕好好敬你三杯!” 皇帝可以礼贤下士,做臣子的可不能恃宠而骄。 程风是个明白人,忙道“圣上御驾亲征,上天自然有所感应,臣只是依天行事,全赖官家威福。” 见赵恒笑而不语,乐呵呵地点着头,程风接着道“圣上可下诏书,命大名府韩世忠部北上抢夺黄河渡口,沿黄河南岸布防; 命前来汴梁勤王的各地军马自南向北追杀金军;命大小州县调集弓手土兵捕杀零散残兵。 如此,则可让女真鞑子有来无回、全军覆没!” “好!真人所言甚是!”赵恒随即命侍立在一旁的翰林拟旨。 事至如此,再没有张邦昌、唐恪等人说话的余地。此时所有人都有些敬畏地看着这个神秘而有通天本事的程太师,程风微微一笑,将眼神投向了北面无限远处。 两月后,大宋境内总算渐渐平息下来,部分溃散的金军对黄河数个渡口发起了多次冲击,但都被早有准备的少华山军击退,这些女真人正如程风所说,一个都没回到黄河以北,四万女真精锐被歼灭殆尽! 大宋先抑后扬、令人惊艳的战斗力,震惊了周边邦国! 赵恒对程风的奖赏也毫不手软,加封他为祁国公的爵位,同赐开府仪同三司,食邑八百百户,实封五百户,荫两子。 如此年轻的国公,在整个大宋历史上独此一人。 此时此地,程风一时风光无二,他的联辽抗金之策在朝堂上下毫无阻力地通过,他受了赵恒委托,代表大宋出使辽国。 待行到大名府,他特意在这里歇了一晚上,去见了见陈邦光和韩世忠,此时少华山军的驻扎地还在大名,粮秣军资也从这里转运。 在宴席上,程风向他们通报了些朝堂之上情况,又透露些未来的打算和安排。韩世忠不用说,陈邦光也算是极其信得过的人。 因为在这段时间里,程风与兰锦心成了婚,陈邦光算是正儿八经的舅父了。在宋代,道士不仅可以当官,也可以结婚,所以道士的身份对他来说并没有太多束缚。 当日婚礼甚是风光,挟引雷之威名,官家之恩宠,京城稍微有点头面的王公贵戚、高官富商都来道贺,最为震惊的是,赵恒也亲自到了场,这在大宋历史上实为殊例。 有情人终成眷属,有心人也求仁得仁、得到了自己的梦中郎君,潘金莲作为兰锦心的贴身婢女也一同进了程家。 嗯,一切都挺好,就是程风辛苦了些……不过双姝并美、各美其美的感觉还是真不错…… 在大名府歇了一晚上,第二日一早启程,在一众护卫环侍下,程风骑着马从大名府的正街穿行而过,忽然听见一阵很熟悉的声音,他闻声望去,只见一个左手端着破毡帽,右手拿着剃头刀子的乞丐出现在街市上。 那乞丐一眼完全闭上,一眼微眯着,对着一家茶水摊主人伸出毡帽,恶狠狠地说“拿点铜子儿!” 摊主尖着嗓子说“这买卖还怎么做?兵荒马乱的,半上午了,才卖出去多少碗茶?你一个瞎子也这么霸道,老子前辈子欠你的吗?” 乞丐把毡帽几乎杵到摊主鼻子尖上,低声哀求说“两个铜子儿就成!” 摊主愤愤地道“没钱,你走吧!” 乞丐举起剃头刀子,愤然威胁道“不给铜子儿,我死给你看!” 旁边的人劝说摊主“孙大郎,给个小钱打发他走,别耽误了生意。” 摊主道“这生意横竖是做不成了,他要死就死吧!关俺鸟事?!” 乞丐呀呀地叫起来,嚷着“这世道不公哇,逼得人活不下去了呀!”然后,举起剃刀,在额头上一拉,皮肉裂开,鲜血渗出,又伸出手掌,往脸上一抹,顿时面目狰狞,让人的头皮发麻。 又嚎道“俺错了哇!当初不该冒犯您啊!佛祖您饶了俺吧” 程风此时已经认出来了,这乞丐分明是曲端,只是心生疑惑,堂堂西军将官,为何沦落到如此地步?! 当初炸伤了他的眼睛,估摸着眼睛后来没保住,可一将之主虽当不成了,朝廷也会有抚恤俸禄,不至于沦落到街头敲诈乞讨吧。 是了他是心高气傲之人,人生如此落差,定然难以接受,说不定使得他精神有些错乱了 边想着这些,马队不停蹄地朝前行去,程风转头回望,只见一群人正在围殴谩骂曲端 再想起此前自己被曲端迫害离开西军的事情,一幕幕仿佛昨天刚刚发生的故事,不由有些唏嘘感慨,世事如同白云苍狗,昔日将官今日乞丐,昔日逃兵今日国公,殊路数年,竟有云泥之别 离开大名府,一路向北七、八日便到了燕京城。越向北,被兵火荼毒得就越厉害,白骨盈于野,百里无鸡鸣。 向辽国守门的兵将通报了来历后,程风一行人被安排到驿馆住下。次日一早,通事舍人龙九天赶到礼宾院,引着打扮停当的程风去五凤楼见驾。 礼宾院距内城极近,无需乘马,一行人缓步走去,不一会儿就拐到了御街上,前方一座巍峨的城楼,城楼两侧两道宫墙。 程风衣冠整齐,就如同在宋国上大朝会,一袭紫色官衣,头戴进贤冠,方心曲领,饰玉佩绶,腰间挂着金鱼袋,白绫袜乌官靴,衣冠楚楚,一表人才,许多侍卫、宫女经过他身旁时,都免不了好奇地侧目观看。 不一会儿,只听鼓乐齐鸣,一个内侍走到了城阶前站定,高声唱礼:“皇太后有旨,宣宋使程风晋见。” 金军连续攻陷辽国的上京和中京后,辽国天祚帝耶律延禧逃入夹山,群臣拥立耶律延禧的堂叔耶律淳为帝,是为北辽宣宗。 不久耶律淳病死,他身边的德妃萧普贤女被尊为皇太后,称制摄国政。现在大辽的军政大权正掌握在这萧后手中。 第五百三十一章 出使北辽 程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缓步登阶,两个捧着觐见之礼的随员跟在他的身后。龙舍人前头引导,一进五凤楼,他就觉得这北朝的殿堂不算宽广。 遥见御阶之上端坐一个婷婷女子,身穿一件明黄色的织金锦边线袍,右衽的扣襻上缀着闪闪发亮的宝石,当下不敢多看,昂首挺胸,径自走到御阶前五步开外驻足停下,长揖一礼,朗声说道:“外臣程风,奉我皇帝陛下旨意,朝见贵国皇太后陛下。” “你就是程风?!”萧普贤女凤眼圆睁,言语中带了几分诧异。 “怎么?皇太后不相信?” 萧普贤女不禁失笑起来“太师请下天雷,劈死完颜宗翰一事早已广播四方,只是没想到你长成这样” 辽国虽然立国久远,但草原习气尚存,即便贵为皇太后说话也是比较随意,带了一股子草原儿女的率真。 “太后觉得外臣应该长成什么样?” “咯咯不应该是个白胡子老头吗?”那笑声听来柔和悦耳,却又不失威严。 笑过之后,御座上一声轻咳,萧普贤女道:“中原皇帝为两国友好,遣使远来,朕心甚慰。贵使长途跋涉,远来辛苦,平身吧。” 程风不敢抬头多看,道一声谢,直起腰来,微微退后一步:“敝国与贵国唇齿相依,敦睦无嫌。先皇受奸人挑唆,与贵国产生了些误会,兵衅猝起,大局益形纷扰。陛下登基后深感惋戚,特令下臣出使贵国,期盼两国重归于好,结盟对付女真。” 萧普贤女的脸色忽地一沉,冷冷一笑,道“和谈?!大宋背信弃义,白沟河一役,靡费我大辽军资甚多,如要和谈,先谈赔偿!” “这个女人不简单啊说翻脸就翻脸,想给我个下马威,掌握谈判主动权吗?”程风眯着眼睛紧紧盯着萧普贤女,好像要把她的心思看穿似的,悠悠地道“大辽面对女真丢盔弃甲,国土丢失大半,燕京危如累卵,本太师实在不知道太后强硬的底气何在?”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大辽现在遭遇到空前的困难,但说他气数已尽还为时尚早,最不济退回草原便是,照样放我们的马。 而你们南人不成,离不开庄稼地,跑不远,又打不赢。小小的一道白沟河都跨不过去,三十万对两万人,竟然望风而逃,稀拉到这个地步,不知太师的底气又何在?” “太后只记得白沟,却不提金军数万人被大宋消灭殆尽,一人一马未返回黄河以北。为何?时势易也!新皇登基后,夙兴夜寐、励精图治,亲贤臣、远小人,君民同心,方才其利断金!”程风对于萧普贤女的反驳,毫不退缩。 “这”对于程风所说,萧普贤女完全没法质疑,天知道一向软弱的南人不知道抽什么疯,将完颜宗翰所率领的精锐人马吃得一干二净,还弄出个天降霹雳的玄乎事来。 她此前的强硬,也不过是为了抬高姿态,为和谈争取一些筹码,所以她斟酌了下,道“你们什么条件?” “割平州于大宋!” “砰!”萧普贤女猛地一拍桌子,杏眼圆睁,怒喝道“放肆!只听说过胜利者得寸进尺,没见过战败者如此厚颜无耻!你们南朝虽然侥幸击败了女真人一场,可却是我们大辽的手下败将!有什么资格让我们割地求和?” 程风微微一笑,道“太后听我把话说完,大辽割平州,大宋亦有所补偿,每年五十万贯钱帛、一百万石粮食,生铁竹木皆有供应。 大宋要平州的目的不是为了扩张国土,占辽国便宜,而是为了与女真接壤交战,不让大辽一国独自承担金军压力。” 听到这,萧普贤女不由心中有所动,现在大辽内外交困,能管控的地盘也就南京道一道,兵疲民乏,缺钱少粮,大宋给予的大批物资若真能应诺,那无异于雪中送炭,只是只是如何向大辽臣民们交待 她心中百般计较,对侍立在一旁的龙舍人和一众大小官员道“诸位先退下去,我有些事要与程太师密谈。” 见七八个臣子领诺退下,她朝程风招招手,道“太师近些说话吧。” 程风走上前两步,她见这位太师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眉目英俊,较之草原男儿的粗犷另有一种刚柔并济的味道,心中便有几分欢喜,于是和颜悦色地道:“给太师看座。” 程风这才仔细打量这位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萧太后,头戴花冠,身穿黄袍,大眼翘鼻,颜丽如花,辈分虽高却还是一副少女模样,尤其那两道又黑又亮的眉毛,勃勃英气中不失妩媚,煞是迷人。 不过因为他的丈夫辽国皇帝耶律淳新亡,她的花冠上戴了一朵白花。 他收敛心神,谢座落座,萧普贤女便微笑道:“太师,您刚才所给的条件,朕觉得有点意思。不过为了堵住大辽百姓的悠悠之口,这平州不能割,只能借,这租期嘛,就等打下大金国吧。” 程风仔细一琢磨,这萧普贤女还真不简单,能想出的这法子,现在大金国兵强马壮、风头正健,打下大金国简直是痴人说梦,对宋人来说,遥遥无期的租期就等于割地啦!对辽人来说,租地较之割地要好听的多。 他微一垂首,拱手笑道:“太后智谋过人,令外臣赞叹不已。宋辽两国化兵戈于玉帛,双方子民都将抚额相庆。” 听了程风的夸奖,萧普贤女又笑了起来,道“你们南人就是心眼儿太多,做臣子的马屁拍得震天响。” 程风斟酌地说道“太后娘娘,本太师也想为你出个主意。” 萧普贤女蛾眉一挑,甚感兴趣地道:“哦久闻太师未卜先知,甚至有请天雷的本事,你出的主意定然是不差的,还请说来听听。” “太后一个女人要撑住一片江山,该多累呀!况且,逃亡在外的天祚帝还把你当做篡逆之人。大金、大宋还有天祚帝一帮亡命天涯的君臣,三方你谁都惹不起,要维持这个局面太难了!” 第五百三十二章 皂滑弄人 平心而论,与程风一番谈判,萧普贤女表现出来的都是一副女强人的样子,但程风方才一席话,真是戳到了她的痛处。 外有强敌环伺,内部四分五裂,打从丈夫去世垂帘听政以来,这一个多月来她就没有睡过一个囫囵觉。 每逢夜深人静,她辗转难眠思量艰难时,心里头也难免打退堂鼓。但天明接见臣下,在众人面前,她从未表现出痛苦和仿徨,这份坚定才使得大辽政权得以维系。 但无论她表现得多么坚强,朝不保夕的困境无时无刻不在催残着她的心灵。 所以程风说出这番话时,她差一点流出了眼泪,但她很快稳住了情绪,干咳了一声,然后道“多谢太师关心!无论如何,朕自然有法子保住我大辽。” 程风同情地看了这个历史上在金军攻城之际逃出燕京在夹山被耶律延禧绞死的美貌女子一眼,道 “太后这又是何苦呢?你无儿无女,究竟是为谁维持这个江山?为那个遥立的皇帝耶律定?恐怕耶律延禧还不领情,他自个儿还健在,凭什么不经过他同意立他的儿子为帝?” 这番话真是诛心之语,萧普贤女身子震了一下,心道“是啊苦苦支撑,令自己身陷险境,即便侥幸辅助大辽不倒,又是为谁做嫁衣呢?” 想到这,她自己也有些迷茫,不由自主地道“太师别说什么秀才话了,你究竟什么意思?” 程风清了清嗓子,道“还请屏退左右。” 萧普贤女一挥手,左右侍女自然退下,扭头对程风莞尔一笑,说道:“究竟什么话?太师如此神秘!” 她这一笑,如云开见月,娇艳妩媚,程风心头怦然一跳:“好厉害,这一笑,风情万种,真是妩媚天成。” 他见左右无人,又上前两步,悄声道“孝章皇帝殡天不过一个多月,难道没有遗腹子吗?” 此言一出,在萧普贤女耳中宛如晴天霹雳,她顿时面红耳赤,有些慌乱地道“太师说笑了,此事怎能” 高手之间不必把话说得太明白,萧普贤女知道程风的意思是暗示自己怀上一个孩子,若是男孩,将来这大辽的江山自己还有盼头,至于是谁的孩子并不重要,外人也没法认定不是耶律淳的。 “太后的家事,臣不便再赘言。大事既然已经议定,下臣先行告退。”程风见自己想说的话都已说完,便起身告辞。 他今天说这些话也是有些私心,不仅是因为同情萧普贤女,也是想让大辽政权再存活一阵,现在以大宋的实力,还不能完全吃掉大金,还需要辽国顶在前面牵制。 耶律淳有后,自然人心更加要稳固一些,在与耶律延禧争夺执政合法性上要多些胜算,这样一来,辽国内部这些纷争要平定不知要费多少时日了。 程风大袖一卷潇洒地离去,只留下萧太后在那怔怔出神 第二日一大早,龙舍人便到驿馆宣程风觐见,说是皇太后宴请大宋国使。 程风一边穿戴衣帽,一边在心中抱怨,这个萧普贤女好生性急,自个儿一路舟车劳顿,也不让人好好歇息一天,估摸着自己开出的军资价码对于大辽来说真是久旱甘露。 冻鱼头、腰肾杂碎、旋煎羊白肠三样荤菜和广芥瓜儿、梅子姜两样冷碟,菜不多,人也不多,就萧普贤女和程风两人,摆的宴席在宫中一处小殿,一副密谈要事的模样。 果不其然,萧普贤女一开口就是敏感的事,“程太师的阅历与见识自然是天下一等一的,我朝现在外有郭药师、张觉两员大将,太师认为两人可信吗?” 历史上,郭药师先降宋后降金,自然是两面三刀的小人,程风毫不客气地将他贬损一番,萧普贤女一边听程风巴拉巴拉,一边给程风劝菜劝酒。 两杯酒下肚,程风突然一阵醉意袭上心头,感觉一阵阵天旋地转,伸手触到桌沿,便想趴在上面睡去,昏昏沉沉的,他的意识渐渐模糊起来。 “没想到程太师酒力如此浅,将太师抬上床去,让他歇息会儿。”萧普贤女向一旁的几名宫女吩咐。 待将程风抬上床,萧普贤女一使眼色,一名女官便带着宫女退去,萧普贤女走到床边,半闭着眼睛褪去了衣裳,穿着及身小衣走到床边,一掀床帷,便一头扎了进去。 程风的神智已经完全陷入混乱之中,身旁那柔软的娇躯一偎近来,诱人的体香沁入鼻端,他的体内就像奔涌着愤怒咆哮的巨浪,需要一个渲泄口,来释放那无穷的能量。 接下来,他就像做了一个梦,一个关于骑马的梦。 他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块一望无垠的绿油油的大草原,一大群野马在狂奔,他骑着一匹闪电般的骏马,一手提着缰绳,一手高举着套马杆,很快,他的骏马追上了野马群,他双手将笔直的套马杆一扬,浑身洁白的野头马被他套住了。 出于惯性,野头马仍在疯狂地奔驰,差一点将他拽下马来,他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跃,跳到野头马背上 萧普贤女微闭着眼睛,感到一股灼热的气流越来越强大、越来越膨胀,仿佛要将她的身体爆裂。 说实在的,她与耶律淳的婚后生活并没有什么激情,毕竟耶律淳已经五十多岁了,又雅好诗词歌赋琴棋书画,缺乏青年男人特有的坚强和冲动 从未真正享受过床笫之欢的她,既珍惜又怜爱地抱着怀中这个英挺的男人,毫无保留地将草原女儿的激情和汗水挥洒了出来 天黑了?程风眼皮一眨,神志微醒,犹如梦境般的记忆一一涌上心头,他心头立时一惊:“糟了!发生什么事情了?” 他心中一急,霍地一下坐了起来,发现自己已经衣着整齐地睡在驿馆的床上。 他一动,一旁伺候的婢女顿时凑了过来,笑道“太师醒了?您这是喝了多少?都走不动道了,太后派大轿子将您送了回来。您口渴吗?已经为您温好了茶水” 程风使劲晃了晃脑袋,心中暗忖“什么情况?刚才是玩真的还是春梦一场?”感觉自己裤裆里有点点湿漉漉的,不由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他娘的!敢情我给她出了个好主意,结果把自己搁进去了,真是皂滑弄人啊” 三日后,程风率领使团离开燕京返程,萧普贤女很给大宋国面子,亲自来送行。 程风意味深长地看着她的脸,她的脸上保持着一贯的冷静、优雅、高贵和坚毅,只是那一丝偶然闪现的羞涩与温柔出卖了她。 不过很快,她的眸子重又恢复了冷漠与精明,萧普贤女重新变成了大权在握的萧太后 第五百三十三章 聚力修兵 程风将辽国同意租让平州的好消息带回了汴梁,顿时引起一片哗然,要知道,收复燕云十六州是太祖太宗未竟的大业,如今程风虽然只拿回一州,但并未费一兵一卒,故而上下都是一片喜悦。 赵恒命尚食局在大庆殿设下大宴,率领众臣为程风接风洗尘,你一杯我一杯,其乐陶陶,直到入夜,兴致犹酣。 蔡京年事已高,头一个坐不住了,提议天色不早,请赵恒早些歇息,众臣僚才先后告退。 大功臣程风是此宴的主角之一,谁走之前都要与他寒暄几句,所以走在最后,又被赵恒叫住 “太师,朕还有话问你。” 程风恭恭敬敬地答道“惟陛下吩咐。” 赵恒命他靠得再近一些,问道“与大辽联合之事,下一步如何措置?” “有臣等在,陛下尽可高枕无忧。”程风自信地答道。 随后为赵恒分析三国形势“如今宋辽金三国如同昔日魏蜀吴三国,论幅员广阔、经济富庶,以大宋为首、金国、辽国次之;论军力强悍,以金国为首,辽国、大宋次之。 只要能争取到时间,励精图治,修甲整军,最后的胜者必然是我大宋。 要争取到时间,则需要借本朝军资援助辽国,令金国不能速灭辽国。最后趁辽金相争之际,我朝趁虚而入,一举击溃金国,到时候到手的就不只是燕云十六州了。” 赵恒听到这里甚为高兴,追问道“整军一事爱卿有何见教?” “无非是实名编制、裁汰老弱、累加训练,此事听着不难,但杜绝吃空饷、喝兵血这些事,涉及禁军数代军门贵戚的利益,是一件甚为棘手的事。” “哼!事关大宋存亡,谁要耍滑头,朕就不客气了!”赵恒面色一沉,语气甚为坚定,转而期许地看着程风,道“太师,这事由你去办如何?也只有你朕才放心。” “陛下,李纲李右丞为人刚直不阿、忠悃笃挚,以身任重、奋勇不顾,在臣民中素有威望,办这件差事比臣要适合得多。” 赵恒一听有些急了,“太师,论威望,你现在比李纲不知高出多少,请天雷劈死完颜宗翰一事震动大江南北,人人敬畏,携此威名整军,岂不会无往不利?” 他顿了顿,又满怀期许地道“太师,整军者领军,将来收复燕云的大功你还能跑了了吗?届时,恒可以名正言顺地封你为王了!” 程风见他一副推心置腹的样子,忙解释道“非臣懒惫推脱,实臣令有重任在身!” “重任?!还有什么要紧事吗?”赵恒听了一头雾水。 程风又上前两步,俯在他耳边悄声道了几句。 赵恒听罢,顿时瞪大了眼睛死死地盯着他,连声道“你疯了?!” “臣前后盘算过,万无一失!臣平生所行之事又何尝失过手?”程风的语气淡淡的,但从中透着坚定不移的力量。 赵恒沉默了半晌,最后一拍脑袋,连声道“也罢!也罢!就依太师所言,举全国之力行此壮举!只是只是这造大船行远洋求仙丹一事朝堂之上恐怕会有些非议” “真正的道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待事成之后这些呆板酸儒自然会闭上嘴巴。只求官家赐臣一把尚方宝剑,以便宜行事。” “尚方宝剑?!这是何物?”听见程风嘴里又蹦出个新鲜词语,赵恒有些迷惑。 程风心中一汗,寻思道“敢情这时候还没这东西”他笑了笑,解释道“也就是想请官家赐一柄天子佩剑,让臣有先斩后奏之专权,挟天子之威,所办之事自然势如破竹。” 赵恒一听,顿时明白了,连声笑道“好!好!好!朕信汝,汝必不负朕!此事使得!” 大事议定,两人又商议了镇守平州主帅人选,程风推荐韩世忠任泰宁军节度使、平州知州,领兵三万驻守平州榆关,前期以少华山军为主体,不足的兵员由李纲陆续拣练精锐补给。 三万人出海需要建造大量船只,程风提议在长江入海口附近建立船坞,建好的船只可以直接入海远航。 这样布局就可以充分利用江水水运之利,出自巴蜀深山之中的巨木能够顺流而下,大量节省运输过程中的人力物力。 无论是整军驻关还是营造船舶,都是极其耗费钱财的大事,大宋国库在赵佶的挥霍之下早已入不敷出,从哪里弄来这么一大笔钱是一件头痛的事。 好在赵恒在当太子时就十分俭朴,他主动提出宫中起居费用一切从简,从自己带头减少靡费。 程风又提出了精简机构、裁汰冗余人员、削减贵戚高官俸禄、降低太学办学规模等措施,这些瘦身的法子自然是得罪人的,他很明白,历史上干成这些事的人最终善终的不多,不过他将后路谋定,自然是不怕。 赵恒没太犹豫,对这些提议一一应允,两人言谈甚欢、直至华灯燃起,一副君亲臣贤、其乐融融的景象。 世上没有密不透风的墙,很快,程风那些触动许多人利益的提议在京城中传得沸沸扬扬。 夺人衣食、杀人父母。他现在得罪的是整个大宋官僚体系,皇亲贵戚、高官群体、士子阶层,无一对他不恨得牙痒痒。 不过忌惮赵恒对他的宠信以及击毙完颜宗翰的威望,那些自矜身份的皇亲和高官们还不敢与他正面硬刚,但暗地里的波澜已在张邦昌、唐恪、赵野等死对头们推动下兴起。 此时大宋太学招生规模达到三千八百人,从八品以下官员子弟和平民的优秀子弟中招收,全由财政食宿费用,再加上养学正、学录、监书库、职事人等一大帮官员,每年的开支费用实为不小。 程风提议的缩减开支计划也影响到了他们的食宿标准,这些身份特殊的年轻学生在有心人的鼓动下出头找上了他的麻烦。 不过为了占据道义高地,他们的攻击火力集中在出海求仙丹一事上,并未言及自身利益相关的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