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小闲王》 第一章 圣旨赐婚 “王爷,王爷!快起来!有内侍传旨来了!” 楚王府大管家王贵这样大叫着闯进李信卧室的时候,李信刚刚对着镜子里那张陌生的脸确认了一个事实:他特么的穿越了。 说起来有些莫名其妙,李信本来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工科生,在图书馆熬夜准备第二天的考试。又累又困的他突然感觉胸口有些发闷,便趴在桌上小睡一会儿,结果醒来时便发现.......自己正穿着丝质睡衣躺在这个陌生的房间里。 这房间的陈设看上去虽不是特别华丽,但总让人觉得隐隐透着贵气和底蕴。这一点跟李信继承到的这具身体原主人的记忆相吻合——毕竟是王爷嘛。 是的,据李信所知,他现在是一个王爷,而且是很受当今圣上宠爱的那一种。 消化了这些事实以后,李信这才逐渐明白过来,原来自己当时觉得胸口闷痛竟然是猝死的前兆。无独有偶,原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李信王爷竟然碰巧也猝死了。 或许是某种天意吧,他的身体便被李信穿越无数时空而来的灵魂毫不客气地征用了。 李信没有纠结太久,很快便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接受了这些事实。 他本就是孤儿,全靠自己勤奋努力才考上了大学,想来日后就算再怎么努力,最多也就是去什么大公司当社畜而已。跟这个一比,穿越到这个陌生的时空来当王爷什么的,显然还不错,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完成了巨大的阶级跨越吧,接受起这样的事实自然没有什么难度。 于是,李信不禁感慨了一番老天待自己不薄,甚至开始对自己未来的生活产生了强烈的期待:“王爷诶,最受皇帝宠爱的那一种,理论上来说,我好像应该管皇帝叫‘叔叔’吧?有这层关系,我还不是在大唐横着走?” 很多为所欲为........啊呸,风花雪月之类的事情浮现在李信的脑海中,让他忍不住露出一个看上去似乎不太正派的笑容。 王贵闯进房间时看到的,正是自家王爷不明所以的傻笑,立即有些着急地说道:“王爷还愣着干嘛呀,赶紧换衣服随老奴去接旨啊。”对于王贵这样的人来说,圣旨可是天大的事,不容丝毫怠慢。 李信本来被突然进来的王贵吓了一跳,没听清他说什么,直到他又说了一遍之后,才反应过来:圣旨?什么圣旨?刚穿越过来就接圣旨什么的,未免也有点太快了?总不会是给我加官进爵吧? 他默默地搜索了一下记忆,似乎并找不出这道圣旨的来由。 在王贵的服侍下,李信穿上了他一个人绝对不可能好好穿上的复杂锦服,然后跟着王贵穿过王府曲曲折折的回廊,来到了前厅。几个皮肤白皙,看上去细皮嫩肉,没有喉结的家伙,已经站在那里等着了。 由于带着圣旨的关系,内侍没有向李信行礼,直接宣读了圣旨:“今楚王李信文质彬彬,温良谦厚,仪表堂堂,正值婚龄。朕思陈中书之三女亦正是青春年少,才貌双全,故特此赐婚云云.......” 这是一封中旨,也就是皇帝直接经手发出,不需要经过门下省同意的圣旨,所以措词有点随意。但它的意思却是相当明确:要赐婚给李信,结婚对象是一个他素未谋面的陈家三女儿。 李信如遭雷劈,喃喃道:“刚穿越过来就要结婚........那我还怎么快乐地为所欲为.......啊不.......风花雪月啊........” 王贵这才起身,捧着圣旨,非常兴奋地看着李信道:“王爷,王爷,圣上给你赐婚啦!你要成亲啦!哈哈哈哈,我就说王爷也到可以成亲的时候,该娶一位妻子为李家开枝散叶了,想必老王爷要是泉下有知,一定也会为你高兴的吧.........” 李信的心情有些烦躁。不过面对一个陪伴了他这么多年的忠仆,他也实在不好意思发脾气,只能泼冷水道:“有什么好高兴的?莫名其妙就要成亲了,我连对方的面都没见过!谁知道她长得怎么样,万一是个肥婆、丑八怪呢?” 李信的身体里毕竟装着一个现代人的灵魂,婚恋自由早已是常识中的常识,可一穿越到这里以后,竟然就要面对最强烈的催婚手段——圣旨催婚!甚至连结婚对象都选好了,一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李信自然是有些不爽。 王贵却连忙道:“怎么会呢?圣旨里都说了,才貌双全,皇帝陛下不会骗王爷你的。” 李信冷笑一声,道:“写在圣旨里的话你也信?这圣旨里还说我文质彬彬、温良谦厚呢!你怎么看?”反正从李信继承到的记忆来说,原来的这个李信无论如何都配不上这八个字,反而应该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账纨绔才对。 谁料,王贵却认真地点了点头,道:“没错啊,王爷正是跟这个圣旨里说的一模一样,文质彬彬又温良谦厚.........”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滤镜太厚”吧,王贵毕竟是看着李信长大的,自然有很深的感情。 李信无奈地摇了摇头,赶走了脑海中关于原李信上街调、戏民女,结果被大臣弹劾的记忆,最终决定不反驳王贵。 不管怎么说,赐婚的圣旨都下了,想要拒绝这一桩婚事几乎完全不可能。李信把玩着手中的圣旨,将其来回读了几遍,对于里面说的什么“才貌双全”,他真是连一个字都不信。 “还是先搞清楚对方是什么人吧。如果长得还可以,那我也就认了,要是太难看的话........找皇帝撒泼打滚我也得让他收回成命啊!”李信摸着下巴自言自语道。以皇帝对李信的宠爱,或者说溺爱来看,收回成命什么的还真不是没有可能。 他看向王贵道:“王贵,我必须交给你一个非常重大的使命,这关乎到你老爷我后半生的幸福,你一定要好好地去办。” 王贵见李信说得郑重,立即拍着胸脯道:“王爷请说,我一定办得漂漂亮亮!” “帮我........打探一下这个陈家三女到底是个什么人物!两天之内,我要看到她的全部信息,要是有照片.......啊不.......画像之类的就更好了!”李信认真地说道。 王贵登时苦了脸道:“王爷莫不是在说笑?陈中书是何许人也?他家的小娘子自然是不会轻易抛头露脸的,我上哪儿给你弄画像去?” 李信也明白这会儿已经不是他所熟悉的现代了,只好退而求其次道:“没有画像也行,我也没说一定要画像,你最好给我找可靠的人打探一下,搞清楚陈家小娘子到底长什么模样,有没有什么暗病,智力如何,品性如何之类的,快去!最迟明天上午,我就要听到答案!” 王贵也记不得许多,但他大概能理解李信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于是便连连点头,大步跑出了前厅,显然是去找人办事了。对于王爷着急要办的事,他一定会比王爷还着急。 (本章完) 第二章 标致这个词受到了侮辱 绝大多数父母肯定都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够嫁给一个好人。但从李信继承的这些记忆来看,不管从什么角度来说,他,或者说原来的那位李信都不像是一个“好人”。 飞鹰走狗、闹市纵马之类的混账事自不必说,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也不曾少,正因为这些事情,楚王李信才能成为京城长安里人见人怕的代名词。 相信任何一个女孩的父母听说了李信过去的斑斑劣迹之后,内心都会非常拒绝这门亲事吧? 但中书令陈尹竟然答应了这门亲事。 虽然这是皇帝的旨意,理论上来说不容拒绝,但李信绝不相信皇帝在下圣旨之前没有问过陈尹对这门婚事的意见。毕竟陈尹也算是当朝权力最大的几位长官之一。如果不是陈尹自己也点头同意这一门亲事,皇帝肯定不会直接下圣旨赐婚这么大张旗鼓。 基于这些事实,李信得出了一个结论——去特娘的什么才貌双全,真要是才貌双全、如花似玉的小姑娘,人家父母会心甘情愿嫁给我这种不争气的纨绔? 不对!不对!肯定有哪里不对!肯定是嫁不出去了,最后才决定将就于我,毕竟我好歹也是个皇亲国戚啊!也算是门当户对。 一整夜,李信都沉浸在这种胡思乱想之中,心里充满了对即将到来的这一桩婚姻的恐惧。虽然眼下他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但上辈子他可是扎扎实实地活了二十三年,算在一起也有四十岁了。在这四十年的光辉岁月里,他连恋爱都没谈过几回,一直都是初哥一个,哪曾想过一穿越就要成亲这种荒唐事。 终于捱到了第二天的上午,王贵打探得了消息,神清气爽地回到了王府伺候李信。李信哪里要他伺候,当即摆摆手,道:“先说正事,让你打探的事情,打探清楚了没有?那个陈家小娘子到底长什么模样?” 王贵尚未说话,脸上已经显现出喜色,似乎相当满意。李信看着他的表情,心里一松,料想陈家这位小娘子应该模样不会太差。 谁料,王贵却道:“王爷放心,这位陈家三娘子生得膀大腰圆,据说.......屁股极大,是个好生养的!过门之后,必定能早早给王爷诞下麟儿,为王府开枝散叶!如果老王爷泉下有知,他一定会..........” 会什么会?肯定会被气得活过来再死一次! 李信如遭五雷轰顶,恨不得当场昏过去,满脑子都是“膀大腰圆”四个字在来回旋转,哪里还听得进去王贵絮絮叨叨地说什么挑婆娘的心得,以及他那个腰比水桶还粗的婆娘是如何在三年内给他连续生了两个儿子的。 “所以呀,王爷就安心等着.........”王贵正打算结尾,却突然被李信激动地扳住了肩膀,只好硬生生地把“成亲”两个字吞了回去。 李信瞪着眼睛,满脸的激动,连嘴唇都颤抖着。 “就算听到陈家小娘子生得标致,王爷也不比如此激动.........”王贵隐约感觉自家王爷的情绪似乎有些不稳定,试图安抚。 “激动?我是挺激动的........谁特么听见自己未来的老婆腰比水桶粗,脸长得比如花还难看会不激动啊!”李信浑身颤抖着吼道,让人几乎怀疑他是不是羊癫疯发作。 “我我我我.......我没有说陈家小娘子腰比水桶粗啊........如花又是谁?很难看吗?”王贵战战兢兢地反问道。 连如花都不知道?李信突然深深地感受到了自己与唐朝人之间的代沟,不管是认知还是审美,全特么是不可跨越的鸿沟。 李信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问道:“我问你,你这消息是从哪里打探来的?靠谱吗?”这是眼下最关键的问题——说不定什么膀大腰圆、虎背熊腰都是外面的人以讹传讹呢?说不定陈家这位小娘子其实很水灵呢? 不管这种可能性大不大,只要它不是零,李信就还抱有一线希望。 然而,王贵的回答却无情地打破了李信的幻想:“小人找菜市场的朋友牵线,与陈大人府上负责采买食材的婆子见了一面。是那个婆子这样跟我说的,说她们小姐生得标致,腰粗臀肥..........” “够了。”李信实在不忍心听下去。 这是人话吗?“腰粗臀肥”什么时候可以和“标致”放在一起用来形容同一个人了?这可能是“标致”这个词自被人创造出来以后受到过的最大的侮辱吧。 李信突然感到头疼欲裂,只好伸手扶住了额头。 王贵的性子他是知道的,虽然有些小奸猾的地方,但对于王府内,尤其是对李信,那绝对是忠心耿耿。他绝不会在这种事情上撒谎。所以说,既然他说是来自陈府下人的消息,那就肯定是来自陈府下人的消息。 而陈府下人说他们的小姐如何如何“膀大腰圆”.......一想到这四个字,李信的头痛似乎又加重了几分,他现在对这个词有些过敏。总而言之,陈府下人的话也有很高的可信度。 李信默默地得出了自己的结论:这位他素未谋面的未婚妻必然是一个如花级别,丑得惊世骇俗的恐龙妹!这下就解释得通了,如果不是女儿太丑,嫁不出去,陈尹怎么可能同意把女儿嫁给李信这种出了名的、只知道混吃等死的纨绔子弟呢? 肯定是皇帝随口这么一提,就半推半就地答应了吧!这个老匹夫!竟然这样坑我!就为了把丑女儿嫁出去,不惜牺牲我的幸福!怎么!我就不是人吗?我就不配有姓名? 李信心里越想越气,终于霍地一声站起身来,对一直侍立在旁的王贵道:“为我更衣,我要入宫面圣!” 王贵还不知道李信为何突然要入宫面圣,不过主人家的事情,他也知道自己不该多问,便应了一声,取出李信的华服为他换上。 “王爷平时不是不喜欢进宫吗?为什么今天突然.......”王贵最终还是缩着脖子问了一句。 只见李信昂首挺胸,稍稍紧了紧腰带,道:“当然是........去求皇帝取消这门亲事啊!难不成真要我跟一头恐龙成亲?开什么国际玩笑!” 王贵还没反应过来什么叫“国际玩笑”,李信就已经大步走出卧室,往前门去了。 (本章完) 第三章 过去的事 楚王府位于崇义坊,距离皇城并不远。李信出了府门以后,自有下人套好了马车在外面等着。他十分自然地登上马车,道了句:“去皇宫。”马夫便吆喝一声,驱赶着那匹骏马向前走去。 坐在简单的马车上,李信不由得感慨:这唐初真是要啥没啥啊,好好一个马车,连避震装置都没有,走在长安街这夯实的土路上都颠得一塌糊涂,还没过一条街,屁股就已经开始叫苦了,总觉得似乎连脑仁儿都有些被颠散黄的迹象。 终于,马车停在了皇城下。这里有禁军把守,马车进不去。 李信扶着腰从马车上跳下来,不留痕迹地揉了揉屁股,暗道:“不行,这破马车要是再坐一次,非得要了我的命不可,过几天得想办法赶紧加个避震上去........” 这么想着,他扭头看向面前这座足有十几米高的城墙,墙上墙下都有披甲执锐的禁军将士把守。他们面无表情地站着,一副尽忠职守的样子,努力守卫着皇城的安全,不把任何一个闲杂人等放进去。 当然,李信并不属于闲杂人等之列。守门的禁卫都认识他,见到他以后便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道:“拜见楚王殿下。” 李信的身体里到底是装了一个来自现代的灵魂,冷不丁见旁人对他如此恭敬,他竟然有些不适应,但又不能表露出来,只好轻咳两声,摆了摆手,道:“免礼免礼,我要进宫面圣,劳烦禁卫帮我通报一声。” “楚王殿下稍候。”一禁卫如此说完之后,便另有人往皇宫内跑去,显然是去通报大内了。 很快,禁卫们得到了回报:放行。于是,高大的城门便在几位禁军的合作下打开了一条缝,把李信放了进去。 李信穿过皇城来到宫墙外,早有内侍得了消息在此地等候。李信在内侍的带领下穿过宫门,心里突然有些忐忑。这毕竟是要去见整个大唐最有权势的人,天下人的生死皆在他一念之间,若是言语之间有些不当,惹得他不高兴了怎么办? 好在这位皇帝跟李信那位已经故去的父亲关系极好,想来看在父亲大人的面子上,就算说错了什么话,皇帝也不至于太计较吧。 想到这里,李信默默回想起了自己父亲的名字——李玄道。 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李信翻遍了脑海中贫瘠的历史知识,根本没有找到过有关于“楚王李玄道”的任何信息。他一度以为这是一个没有被史册记载的人物,对他充满了好奇。但随着他继续整理自己继承到的记忆,他发现这个结论并不靠谱。 当今圣上乃是唐朝的第二个皇帝,名为李世民。这一点与李信记忆中的唐朝倒是吻合,包括前一任开国皇帝乃是唐高祖李渊也能跟李信熟知的历史对得上。但除了这两点之外,就几乎没有对得上的部分了。 在李信能够记得的历史中,李世民的大哥叫李建成,乃是李渊定下的太子,本该由他继承皇位。然而,老二李世民却在关键时刻悍然发动了玄武门之变,诛杀了他的大哥李建成以及四弟李元吉,并把李渊从皇位上赶下来,封之为太上皇,而他自己则是坐上了那个血腥的宝座,最后成为了彪炳史册的千古一帝。 得益于后世无数的小说和演义,相信就算是再怎么对历史一无所知的人,说起这一段历史,多半也能了解一二。 但是,在这个陌生的时空,李信所熟知的这段历史则全然没有发生过。 在这里,李世民虽依然是老二,但是他的大哥却是李信的父亲李玄道。和另一段历史中的李建成一样,李玄道本是李渊定下的太子,但不同的是,他对皇位没有任何兴趣,反而千方百计地把太子之位让给了李世民,自己则选择躲到边疆去带兵打仗。 后来,李渊病逝,李世民顺利登基,而李玄道则受封楚王,兼任骠骑大将军。一切都风平浪静,玄武门更是平静得一塌糊涂,没有半点波澜。 确认这份来自原本那个李信的记忆无误之后,李信得出了一个结论——这里恐怕并不是那个他所熟知的中华上下五千年里的唐朝,而是一个陌生的平行时空,是另一个唐朝。它跟另外那个唐朝有着相似的历史和社会背景,甚至还有些相似的人物,但它终究不是那个唐朝。 李信对于这个结论感到遗憾。作为一个穿越者,熟知历史走向本是一个极大的优势,但现在,李信显然失去了这个优势。 对于李玄道为什么不肯当皇帝这一点,李信并不清楚,记忆中也找不到答案。不过,他对此感到相当庆幸——如果不是李玄道把皇位让给李世民的话,那么李玄道病死之后,登基的可就是他李信了。 到时候,正值壮年的李世民在旁虎视眈眈,谁知道他到底对皇位有没有想法?万一有的话,数百年后朱允炆和朱棣之间的恩怨剧情,岂不是要提前在他李信和李世民之间上演?李信可没有信心斗得过李世民这种级别的狠人。 再者说了,皇帝这份职业实在累人。李信绝没有这份心思和能力去处理好那个位置上该处理的事情。还是像现在这样好,李世民想当皇帝就让他当,让他去开创他的贞观之治,而李信就老老实实当他的太平王爷,享受一下封建地主的幸福生活,井水不犯河水,挺好的。 当然,如果能没有这桩该死的婚事就更好了。 李信脑海中不由自主地复现出如花妹妹动人的身影,差点“喜极而泣”,连忙请面前的内侍入内通传。原来,他边胡思乱想边向前走,竟然已经跟着领路的太监来到了太极殿外。伟大的李世民李二陛下,正在里面勤奋地处理着公务。 不一会儿,内侍出来了,躬身道:“陛下让您进去。” 李信强忍住道谢的冲动,点点头,大步走进了面前这座宏伟的宫殿。 (本章完) 第四章 太极殿 说实在的,太极殿从外面看还是相当气派的,不过进到里面之后,却能清楚地感知到其中的阴暗。殿内的各种摆设也相当简单朴素,说不定有些东西比李信的年纪还大,全然没有李信想象中的皇家气派。 李信暗暗点了点头。这毕竟是唐初,天下初定,民生凋敝,李世民选择以身作则,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花费,以让百姓休养生息。就从这一点上来看,李信相信,这个平行世界里的李二陛下多半也能成为一位名垂青史的明君。 虽然是大白天,但几只牛油巨烛还是燃着。明亮的烛光照亮了大殿中央的案几,以及案几背后那个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奇处的男子。他穿着淡黄色的圆领常服,正跪坐着批阅一堆足以堆成小山的奏章,眉头微微皱着,似乎正认真思考着。 这就是为雄霸天下的唐帝国打下万世不灭之功绩的李世民陛下?看上去跟隔壁大叔似乎并没有什么两样。 李信恍惚中有点缺乏真实感。他连忙赶走脑海中多余的思绪。 不管这个李世民到底怎么样,是什么人,能不能开创出贞观之治,这些对于此刻的李信来说,都无关紧要。他唯一希望的不过是一会儿能顺利地把自己身上这桩婚约解决了而已。只要这位李二同志能够答应这个不情之请,那他在李信心中,就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好同志。 李信上前跪下行礼道:“臣李信拜见陛下。” “起来吧。”李世民看了李信一眼,随意地指着身边的一个位置道,“来,坐这里。” 这也是惯例了。只要没有旁人,李世民都会让李信坐在自己身边,算是一种宠爱的表现。李信应了一声,没有推辞,乖乖地走到李世民身边跪坐下来,低眉顺眼的,看上去相当老实。 “信儿今天来找朕,怕是有事相求吧?”李世民微笑着说道,语气很是亲近随和。自从李玄道因病去世以后,他一直都将李信当成亲生儿子看待。 “陛下明察。”李信轻微拍了个马屁,没有否认李世民的猜测。 李世民爽快地道:“说来听听吧。” 李信犹豫了片刻,本想好好措辞一番,然而脑海中却冷不丁冒出一张如花的脸,当即便开口道:“我想.......请陛下收回赐婚。” 李世民的表情顿了一下,问道:“为什么?” “臣性子跳脱,尚未定型,而且劣迹斑斑,常有惊人之举。陛下因为我父王的关系,宠爱我,常常袒护我,这我都是知道的。”李信换上了一副痛定思痛的表情,道,“其实我也深感自己过去顽劣非常,所以已经下定决心改过。在我成为能够让陛下骄傲的后辈之前,我不打算成家,还望陛下成全。” 李世民的表情看上去像是被感动到了,定定地望着李信的脸,眼神满是慈爱。 李信脸上不动声色,仿佛依然沉浸在对过去的悔恨当中,其实心里早已乐开了花。他得意洋洋地想道:“怎么样?在我这一通真情攻击面前,饶你是什么千古一帝,怕是也要着了道。” 然而,李世民“感动”了片刻之后,却笑着摇了摇头,道:“行了,别跟朕演戏了。你小子是什么德行,难道朕不知道?说人话,别扯这些没用的。” 李信愕然,道:“没有,臣刚才说的句句是肺腑之言.......” “还说?”李世民瞪了李信一眼,道,“是不是想挨板子?” 听见“挨板子”三个字,李信顿时老实了,仿佛泄了气的皮球。合着他这点小把戏早就被李二陛下给拆穿了,只是配合着演戏,逗他玩而已。 行吧,您是皇帝,您说什么就是什么,您不让我说,我就闭嘴了呗。 李信微微撇了撇嘴。 “说说吧,到底为什么不想成亲?是不是有人跟你说了什么?”李世民说到这里,眼神微微亮了一下,很是锐利。 李信并没有注意到李世民的眼神变化,只是惊讶地说道:“陛下真神了,你怎么知道?” “哦?看来真的有人跟你说了什么。”李世民冷笑一声,又问,“是谁?说了什么?” “是我府上的管家王贵。”既然李世民不让拐弯抹角,李信干脆大大咧咧地全说了。 听到这个答案,李世民显然有些意外,愣了片刻才疑惑地问道:“你府上这个王贵说什么了?” 于是,李信便把自己如何让王贵去打探消息,王贵又如何形容陈家三女儿等事情,竹筒倒豆子般噼里啪啦全说了。李世民听得一愣一愣的,表情逐渐放松下来,甚至变得有些哭笑不得。 “真不知你是从哪里听来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谁跟你说陈家那女儿膀大腰圆了?”李世民好笑地说道,“那女孩儿观音婢是见过的。她亲口告诉朕,说那娘子模样甚好,很是标致,朕才做主让你与她成亲。你不好好谢谢朕,反倒是从哪里听了两句闲言碎语就要朕收回成命,这是何道理?” 观音婢是当今皇后长孙氏的昵称,李世民喜欢这样称呼这个母仪天下的女人。 李信现在对“标致”两个字也有点过敏。谁知道你们唐朝人对“标致”的定义是什么样的?万一越是膀大腰圆好生养的类型,你们越觉得标致呢?后世不是一直传说唐朝以胖为美来着吗?总不会是空穴来风吧? 李信越想越觉得所谓“标致”,其实和“才貌双全”一样不靠谱,正如圣旨上那些夸他如何“文质彬彬”的词汇一样,全是假话。他深吸一口气,决定再次开口争取一下取消婚约的可能性,然而李世民却大手一挥,不给他再开口的机会。 “不要再说了。君无戏言。圣旨都已经下了,哪里还有收回的道理?更何况,你也没有能够说服朕的理由。”李世民看着李信道,“放心,那陈家的女儿绝不是什么丑女,更不是像你说的那样膀大腰圆。你就回家安心等着婚期吧。” (本章完) 第五章 秦怀玉到访 虽然李信很受宠爱,但是皇命就是皇命。皇帝的决定是不可更改的,尤其是在皇帝本人并没有更改的意思的时候。 李信只好知情识趣地闭嘴了。他很清楚,再说下去就显得他不相信皇帝了。他再受宠爱也不能这样几乎是明着去冒犯皇帝的威严。毕竟连李二陛下都说了,对方是个“标致的姑娘”。所以,他唯一的选择就是相信皇帝。这就是封建时代最高权力者的无上权威。 李世民知道李信不痛快,但他也没办法,总不能说让李信亲自去见一见那位陈家小娘子吧?这于礼不合啊,陈尹怎么可能会答应? “就算那姑娘长得不合你心意,大不了再娶就是了。”李二这样宽慰李信道,语气里微带着几分“男人嘛,都这样”的意味。 李信无奈地点了点头,心中却是诧异万分。 身为帝王,李二说出这种话绝对是有些过于轻浮了,他本人心里肯定很清楚这一点,但他最后还是这样说出来了。这说明,他是真的疼爱李信,将他当成亲生儿子,不,甚至比亲生儿子还要更亲近一些。至少,这种不顾身份的话,李二就绝不可能对他的儿子们说出口。 看来,李玄道和李世民之间的感情,比李信想象中的还要更深厚许多倍。 现在的李信身体里装着的毕竟已经是来自现代的李信的灵魂了,对李玄道的感情自然不深,所以眼下想到李世民与李玄道感情深厚之后,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怀念李玄道,而是暗喜自己有了整个唐朝最大的靠山,而且这靠山比他原本想象的还要稳固许多。 可以说,只要他自己不作死,安安分分的,不去沾染什么不该沾染的大罪,至少当个太平王爷混吃等死什么的,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半忧半喜地离开皇宫回到王府,李信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有些心烦,睁眼闭眼都是一个膀大腰圆的女人正在搔首弄姿的画面,令他忍不住有些想吐。他只好用李二的话安慰自己:“大不了再娶几个妾侍嘛,咱现在是地主阶级,这都不叫个事儿.......” 这么想想以后,似乎心情确实好了不少。果然还是男人懂男人,虽然绝大多数男人经常说不出多少安慰的话,但说出来的三言两语总是能安慰到点子上。 正在李信心烦的时候,突然有下人来报,说秦府的少爷来访。李信跟着下人往前厅去,心中却默默地调出了记忆中关于秦府少爷的片段。 李信的狐朋狗友很多,几乎跟长安所有的二世祖、勋贵之后都能打成一片。这位所谓的秦府少爷,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应该就是秦琼将军的儿子秦怀玉。巧的是,在这个平行的唐朝里,秦琼也是一位早年间曾跟随李世民打天下的猛将,听说武力惊人,十分受人敬仰。 到前厅见到来人,那人身着淡青色软袍,脚蹬一双黑靴,身形颀长,皮肤白皙,眉目清秀,倒是一副读书人的卖相,正是秦琼的儿子秦怀玉。 秦怀玉一见李信出现,立即熟稔地打招呼道:“这几天不见,在家干嘛呢?怎么都不出来找兄弟们玩?听说陛下亲自下旨给你赐婚了?怎么样?乐坏了吧!” 虽然从地位上来说,李信这个楚王的身份要比秦怀玉这个勋贵之后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但是他们毕竟都是少年人,再加上平日里厮混惯了,便不把这个身份当回事,只以兄弟相称。 李信闻言,苦着脸摇了摇头,道:“别提了。” 秦怀玉有些好笑道:“怎么回事?要娶婆娘了还不高兴?” 李信冷笑道:“要是娶个天仙回来当婆娘,那自然是好,可要是娶头恐龙回来,那就糟糕了。” “什么叫恐龙?”秦怀玉再一次展现了唐代人与现代人之间巨大的代沟。 李信摆摆手道:“就是说女子长得非常难看的意思。” “你见过那位小娘子了?在哪里得见?婚前好像不能见面的吧?”秦怀玉连连发问。 李信只好回答道:“没有见过。但是我派人打探了一下,据她家的下人说,她家小姐膀大腰圆,丰乳肥臀,极好生养云云.........你懂的。” 李信边说边觉得有些哭笑不得。这些词汇单用起来都挺搞笑的,说起来也有些喜感,但是一想到这些词都是用来形容自己未来老婆的,他就一点也笑不出来了。 秦怀玉显然没有懂。他一脸迷惑地看着李信,道:“听起来..........似乎也不是太差。” 李信愣了一下,这才想起秦怀玉似乎正巧就喜欢丰满型,于是翻了个白眼。难怪这家伙无法理解自己的痛苦,原来我之砒霜,却是彼之蜜糖,跟他说要娶陈家小娘子这样的恐龙当老婆有多痛苦,恐怕没有比对牛弹琴好多少。 “算了算了。”李信摆了摆手,决定不再白费功夫。 秦怀玉也知道李信心烦,便笑道:“反正也不是明天就让你成亲,愁成这副样子干嘛,走走走,还不如跟我吃酒去。” 李信一想,也是,再怎么心烦再怎么愁,该娶的恐龙还是要娶,一条都不会少。毕竟有句话说的好,恐龙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好吧,其实不是这么说的,但是........管它呢! 还是暂时先今朝有酒今朝醉吧! 李信自从穿越过来以后,一直都还没有好好领略过长安的风情,眼下秦怀玉相邀,正合他心意。他一直以来都是个吃货,对于各种没吃过的美食最是热心,眼下有机会品尝唐代的食物,他哪里还坐得住,当即点头应允道:“行,你说的有理。心烦也是一天,不烦也是一天,不如吃酒去!” (本章完) 第六章 陈子衿 长安的格局是很严谨的,如同一个大大的棋盘,棋盘上的每一个格子都是一个“坊”,也就是所谓的居民区。而在东西两侧各有一个大一些的格子,那便是所谓的“市”,即商业区。长安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商业行为都发生在东西两市之中。 而东西两市虽然名义上都是商业区,但经营的范围和面向的人群却大不相同。西市主要面向平民,经营的多是一些日常生活用品,而东市则因为靠近皇城的关系,更多接待的是达官贵人,所以常见酒楼、青楼之类的消费场所。 秦怀玉带李信来的就是东市一家相当出名的酒楼,名为一笑楼。据说他家的酒菜一绝,远近闻名,不少勋贵子弟都曾称赞过。李信点了点头,怀揣着对美食的期待跟在秦怀玉的后面踏进了这家看上去档次还挺高的酒楼。 店里的伙计见二人穿着锦衣又气度非凡,自然知道是必须好生招待着的二位爷,连忙殷勤地将他们领到座位上,还用手里的抹布认真地擦了好几遍桌子。 李信不记得自己来过一笑楼,秦怀玉却是这里的常客。他随意开口点了几个招牌菜,最后补充了一句:“店里最好的酒只管打来。”碰到这样不差钱的主儿,伙计笑得眼睛都眯成了缝隙,点着头跑了。 说实话,听秦怀玉点菜的时候,李信就觉得有些不对劲,只是忍着没有说话。等到菜上齐了以后,他更是无语,只露出了一脸“果然如此”的失望表情。 四方的餐桌上摆着六七样菜,绝大多数都是汤和所谓的羹,看上去就卖相不佳,令人兴致缺缺,角落里甚至还摆着一盘蒸饼——一种外形和做法都接近馒头,但实际上往往又干又硬、难以下咽的食物。 李信望着这一桌子菜,忍不住有种想拍脑门的冲动:这里可是唐初啊!在想什么美食呢?就连最简单的炒菜这种做法都要到宋代才完全成熟好吗?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唐代或许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美食荒漠。要是李信没记错的话,这会儿好像连酱油都还没有被发明出来。 想到这里,李信突然感到有些绝望。 总而言之,唯一能让李信稍微多看两眼的,也就是摆在餐桌最中央的那一盆鸡汤了。它看上去跟后世的菜品倒还有几分相似。 李信跟秦怀玉这家伙出来吃饭,自然也不用顾忌什么贵族礼仪,当即便夹了一筷子鸡肉送进嘴里,努力地咀嚼了几下,终于艰难地将其吞下。无它,火候不对,煮得太老了,肉质太柴。 秦怀玉倒是似乎完全没有感受到李信的痛苦,一边吃一边点头对李信道:“不愧是一笑楼,味道确实不错。” 这还叫不错? 李信简直惊呆了:唐人未免也太好养活了一点,连这种程度的鸡汤都能让他们感觉好吃吗?那要是让他们尝尝什么叫花鸡、白斩鸡、荷叶鸡之类,岂不是好吃到让他们恨不得原地升天? “就没点什么别的菜吗?红烧肉、糖醋排骨什么的?”李信几乎不抱希望地随口问道。 “红烧肉?那是什么菜?哪里的厨子做的?”秦怀玉从来没听说过什么“红烧肉”。 李信道:“就是猪肉啊,把猪肉过水.........”他本来还想讲一讲红烧肉的做法,谁料秦怀玉一听说是猪肉做的菜,立即露出一脸嫌恶的表情,道:“快别说了,好恶心,猪肉怎么吃啊?又腥又骚的,除非穷人家没办法,不然谁吃那玩意儿。” 啊?猪肉又腥又骚?这从何说起啊! 李信刚想为自己前世不知吃了多少的猪肉申辩一番,却在开口时突然悟通了其中的缘由:对了,好像唐人是不劁猪的,也就是不会对猪进行阉割,这样一来,猪不仅不容易长肉,而且身上的肉还会有一股奇特的腥臭味,让人难以下咽,所以猪肉在唐代一直不为贵人们所喜,甚至还称其为“贱肉”。 “那是你们不懂。猪肉要是处理得当,保管你吃了一回想两回。”李信摇了摇头,无奈地为可爱的猪猪鸣了一句不平。 秦怀玉显然并不相信这一点,默默地又往嘴里塞了一口鸡肉。毕竟在他看来,猪肉甚至算不得是一种食物,怎么可能相信有人能把猪肉也烹调成美味呢? 李信见状,只好放弃了让秦怀玉相信这些事的打算,端起酒杯打算喝口酒冷静一下。正在这时,秦怀玉似乎碰巧看见了熟人,便兴奋地起身招呼道:“陈兄弟!陈兄弟!这里!” 李信有些好奇地顺着秦怀玉的目光看过去。一位穿着精致的少年公子正带着一名丫鬟从外面走进一笑楼,看样子也是来吃饭的。 那位少年公子也认出了秦怀玉,拱手行了一礼,便往李信和秦怀玉这一桌走了过来。 李信这才看清这位公子的相貌。这人并不高,也就到李信肩膀,看上去不过十四五岁的光景,身材瘦弱,看上去白白嫩嫩的,大有“小白脸”的潜质。他的眼睛黑白分明,仿佛时时刻刻滴溜溜地转着,显出几分少年人独有的活泼俏皮。 李信搜遍了脑海中所有关于长安城里这些勋贵之后的信息,愣是没能找出任何一条能匹配上眼前这位少年的。他只好用探寻的眼神看向秦怀玉,示意他介绍一下。 秦怀玉这才想起这桩事情,连忙用手比着这位少年对李信说道:“差点忘了介绍,这位是陈子衿,诗作得很好,可惜常年游学在外,少有回家的时候。上回我去他家找他,他家下人竟然跟我说他南下去游山玩水了,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没想到这回在这里又碰见了。真是巧了。” 陈子衿歉意一笑,道:“我就是闲不住的人,总喜欢出去游山玩水,没个定型。”说完,他便看向了李信,等着秦怀玉的介绍。 秦怀玉嘿嘿一笑,道:“要说今天最巧的,其实也不是我在这里碰上陈兄弟你,而是我碰上你的时候竟然还带着这位爷。”他抬手指着李信对陈子衿道:“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楚王殿下,也就是你未来的三姐夫哦。” “什么?”李信和陈子衿异口同声地惊叫一声,面面相觑。 (本章完) 第七章 相貌与才华 “你你你你.......你就是李信?”陈子衿或许是下意识地又问了一遍,想要寻求更确切的答案。 然而李信没有空回答他,而是一边死死地盯着陈子衿的脸,一边一字一顿地问道:“陈幼澜是你三姐?”陈幼澜就是陈家三女儿的名字。 两人均是沉默。 秦怀玉夹在这两人古怪的气氛中间左右为难,便苦笑着对李信道:“老哥,你怎么一直盯着陈兄弟的脸看,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有什么癖好呢!” 李信闻言,依然不肯移开自己的视线,看都不看秦怀玉一眼地说道:“别吵,我正在通过这位陈兄弟的相貌,推算他姐姐到底长什么模样。” “啊?”秦怀玉从来没听说过这种奇怪的理论,摸着头狐疑道,“还能这么干?” 陈子衿听完李信的话,连忙双手捂住了脸,闷声道:“登徒子!” 李信愣了一下,道:“什么时候盯着大男人看两眼也叫登徒子了?” 他旋即叹了口气,认真道:“陈兄弟莫要小气,还请务必露出尊容让我多看两眼吧。我都要跟你姐成亲了,还不知道你姐长什么样呢,这可关系到老哥我后半生的幸福啊!大家都是男人,你不会不理解这种心情吧?” 第一次见面就强烈要求别人允许自己盯着他看,就算对象是个男人,这种行为多少也有些变态。不过,李信这会儿也顾不得这许多了,甚至还萌生了要是陈子衿死活不把手拿下来,自己就立即用强的打算,反正这人看上去弱不禁风的样子,肯定打不过自个儿。 秦怀玉在一旁道:“也不用看那么认真吧,陈兄弟一看就是丰神俊朗,一表人才的,他姐姐能差到哪里去?” 李信摆摆手,正想认真地从孟德尔第一第二定律说起,向眼前两位唐朝人科普一下基因重组和基因突变是怎么回事,就听见陈子衿道:“就算给你看也没用,我和我姐姐同父异母,长得一点也不像。” 说话间,陈子衿果断地移开了双手,毫不回避地盯着李信,一副相当坦然的样子。 李信顿时失去了看陈子衿的兴趣,无语地说道:“一点都不像你刚才捂什么脸?” 陈子衿没有回答,只是撇了撇嘴。 秦怀玉见李信始终担心,便道:“老哥,你也不用太担心了。陈尹大人长得又不丑,怎么可能生出一个.......对,恐龙。” 陈子衿闻言,好奇道:“恐龙?那是什么?一种龙吗?” 李信懒洋洋地答道:“算是吧,反正是一种很丑的生物。”说完,他看着秦怀玉道:“这你又不懂了,孩子长什么样又不全是孩子他爹决定的,孩子他妈还占一半呢。我又没见过陈夫人,谁知道陈夫人长什么样?万一两者一结合,就生出来一条恐龙呢?” “你的意思是陈夫人很丑?”陈子衿有些恼怒地说道。虽然她从没有见过什么“恐龙”,但是“很丑的生物”什么的,他还是能听懂的。 李信这才意识到自己失言,怎么能当着别人的面说人家女性亲眷是恐龙呢?他实在是对这桩婚事太过恐惧,以致冲昏了头脑,便如此脱口而出了。他拍了拍脑门,正色看着陈子衿道:“陈兄,实在抱歉。是我失礼了。” “对对对,我作证,他今天真是有点昏头,所以才这么口无遮拦,陈兄弟大人有大量,千万不要与他计较。”秦怀玉连忙打圆场。 陈子衿冷哼一声,终于没有追究的意思。 李信犹豫再三,还是又小心翼翼地问道:“陈兄,你能不能老实告诉我,你的姐姐到底相貌如何?”虽然这样百般纠缠有些无赖,但既然这么巧碰上了未来的小舅子,不趁机多打探一些消息的话,实在不是李信的风格。 陈子衿冷笑一声,道:“在我眼中,家姐当然是秀外慧中、花容月貌,不知我这么说,楚王殿下可相信?” 李信苦笑。这句话怕是跟圣旨上所谓的“才貌双全”一样不靠谱。 “既然不信,想必楚王殿下一定是派人打探过了家姐的消息了吧。不知结果如何?”陈子衿眼中有一道机敏的光芒一闪而逝。 李信依然没有回答。同样的错误他不会再犯第二次,要是当着别人的面说人家姐姐膀大腰圆、适合生养如何如何的,以唐人的火爆脾气,怕是当场就要上演一出拳打脚踢的好戏。 “既然楚王殿下对家姐不满,为何不求见陛下,请他收回成命呢?”陈子衿又缓缓问道,眼睛死死地盯着李信的反应,似乎想看出什么。 李信摇了摇头,低落地说道:“我今天已经去见过圣上了。他不肯答应。” 陈子衿眼中闪过一丝失望,表情也稍稍晦暗了几分。 秦怀玉叹口气,拍拍李信的肩膀道:“认命吧,兄弟。” 李信苦笑道:“是啊,除了认命还能怎么办。罢了罢了,无论那位陈家小姐长什么模样,是我的就是我的,看来是逃不掉了。” 陈子衿咬了咬下唇,突然冷笑道:“看来楚王殿下为了要娶家姐的事情很伤脑筋啊。” 李信摆摆手,刚想说什么,却听见陈子衿有些激动地说道:“可是你却不知道,我那位饱读诗书的姐姐说不定也正为了要嫁给你这样的草包纨绔而难过呢!” 秦怀玉愣住了。 李信也愣了一下,旋即也有些怒意。 他本就是一个来自现代的人,却一穿越过来就碰上圣旨赐婚,包办到不能再包办。这已经让他很难适应,满肚子火了。再加上听说自己的未婚妻还是一个相貌丑陋的女子,多半是嫁不出去了,才随便撇到自己头上,这让他更加难以接受,心中的无名火更盛。所以每次谈及这个女子时,自然很难客气,多有失礼之处。 他自知理亏,但在陈子衿说出这句话以后,他心里的火也瞬间引燃了,立即冷笑着回敬道:“你以为是我想娶你姐姐?我也是没有办法。饱读诗书、才华什么的,有用吗?能当饭吃?” “当然不能,想必在楚王这里,一定是秀色可餐更加重要。”陈子衿冷嘲热讽。 李信哈哈大笑,道:“是啊,在我眼中,长得漂亮比虚无缥缈的才华稀罕一万倍。” “原来楚王殿下也不过是以貌取人之辈。”陈子衿恨恨地说道,“好、色之徒而已。” “好、色怎么了?欣赏一个人的才华难道就一定比欣赏一个人的美丽高贵?”李信不屑地反驳道。 (本章完) 第八章 才华之辩 “金子之所以比银子贵重,是因为它比银子难得。”李信缓慢地说道,“才华这种东西,只要智力没有障碍,下苦功读个两年书,人人都可以说自己有才华。但是美貌就不同了,从生下来的那一刻就已经决定,后来几乎没办法更改。显然,它比才华要稀罕得多,不是吗?” 秦怀玉还是头一回听说这样的理论,当即愣住,挠着头觉得不对劲,但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陈子衿则是咬着银牙,道:“全是你的歪理。才华这种东西,岂是随随便便什么人说有就能有的?就比如楚王殿下您,就算再读几年圣贤书,也未必能读出半点才华!” 李信冷笑一声,道:“那我倒要问你了,你所谓的才华到底是什么?有什么评判的标准吗?总不能你说谁有谁就有,你说谁没有谁就没有吧?你凭什么说我就没有才华呢?我要是没记错的话,我们今天应该是刚认识吧,难道你就这般了解我?” “呵,楚王不学无术之名,整个长安城几乎人尽皆知,哪怕不认识楚王,也能听闻一二。”陈子衿轻蔑地说道。 秦怀玉看着面前两人之间的气氛似乎有越闹越僵的趋势,有意打个圆场,却不知从何说起,只能默默在心里后悔不已:早知道这样的话,干嘛多嘴把陈子衿叫到这边来呢?这下可好了。 李信平静地说道:“所以,你承认自己只不过是人云亦云之辈咯?如此看来,被你当成才学典范的陈家三姐,或许也不过尔尔罢了。” 陈子衿一时语塞,气得涨红了小脸,伸出白皙的手指指着李信道:“你有什么资格这样说?” 李信到底是刚穿越过来,还不习惯以势压人。否则的话,哪怕眼前这个白皙的少年是大唐相爷陈尹的儿子,他也不能这么不敬地对李信说话。 不过,李信虽然不会以势压人,缺不代表他没有别的对付眼前这种愣头青的方法。 “我有没有资格,比一比不就知道了?”李信挑、衅地看了陈子衿一眼。 陈子衿话里话外地把李信称作“纨绔”、“草包”之类,李信怎么可能一点火气都没有?虽然这些称号都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留下的,但它眼下骂的却是来自现代的李信啊!他还就不信了,自己身为一个穿越者,具备那么多远超时代的见识,还折服不了一个小小的唐代土著? 陈子衿听了李信的挑战,竟然笑了。 秦怀玉连忙道:“两位莫要伤了和气。我和陈兄是在一个诗会上认识的,他的诗才我叹服不已,故才引为知己。”秦琼虽然是个粗人,但却养出了秦怀玉这么个书呆子,虽然他本人作诗不咋地,但一碰到诗会之类的风雅事,还是经常上去凑热闹,难怪会认识陈子衿。 李信听出了秦怀玉话里的意思,无非就是这个陈子衿作诗还是有两把刷子的,秦怀玉觉得以李信这种三脚猫的程度肯定赢不了,还是不要比斗了,免得到时候输了更加下不来台。 不得不说,秦怀玉确实算是够朋友,对李信的了解也很到位。至少,以原本那位李信王爷的文化水平,多半赢不了眼前这位看上去信心满满的陈子衿。 但是,此刻在这具身体里的毕竟已经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李信了。他信心十足地看了秦怀玉一眼,用眼神示意他放心。秦怀玉见状,只好苦笑着摇了摇头,实在不知道李信这股莫名其妙的自信从何而来。 陈子衿笑道:“你要比就比啊,说吧,想怎么比,诗词歌赋随你挑。若你输了,你就要承认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大叫三声你是草包!” “那你输了怎么办?”李信也笑吟吟地看着陈子衿道。 陈子衿本想冷笑一声,说自己怎么可能会输,不过旋即一想,这样说话实在显得有些蠢,便道:“你说怎么办?” “要是你输了,我也不要你怎么办,只要你给我当一个月小厮便罢,随叫随到,我言出你必行的那一种。”李信笑着说道,“怎么样,敢吗?” 这赌注不小,陈子衿稍稍犹豫了一下。不过在强大自信的驱使下,他最终并没有拒绝。 “说吧,怎么比?”陈子衿问道。 “诗词歌赋实在太小儿科了,比这个我怕别人说我欺负你。”李信认真地说道。说实在话,他虽然是工科生,不过古诗文还是背过不少的,随便哪一篇拿出来都是传世之作,还不得把这些家伙吓到尿裤子? 至少在李信看来,他这话说得相当实在,没有半点夸大的成分。不过,在秦怀玉和陈子衿的眼里,李信就是彻头彻尾的在吹牛逼了。 “那你还想比什么?”陈子衿不屑道,“总不会让我跟你比摔跤、斗蛐蛐之类的吧,那也不用比了,我甘拜下风。”他这是用言语挤兑李信,免得李信真的说出什么他不会的纨绔把戏来。 李信摆了摆手,道:“放心,说文斗就一定是文斗。规则很简单,我问你一个问题,你问我一个问题,答出来多的胜。” “好。”陈子衿闻言,爽快地答应了。 李信笑道:“那你先问吧。” 陈子衿也不推辞,道:“那我就出个字谜吧。谜面是烟火勿近便放心,打一字。” 秦怀玉虽然喜欢读书,奈何脑子并不太灵光,听了陈子衿的谜语之后,便皱着眉头冥思苦想起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头绪。 然而,李信却是淡然一笑,智珠在握地答道:“‘烟’字去掉火字旁,下面再放一个‘心’字,谜底应该是‘恩义’的‘恩’吧。”这种程度的字谜,李信小学的时候就玩到吐了,怎么可能难得住他? 秦怀玉恍然大悟地用手在虚空中比划了几下,连忙点了点头。 陈子衿稍稍有些意外,不过很快还是平静了下来。她知道自己出的这个谜不算难,只是随便试试李信的水准而已,现在看来,李信或许还是读过些书,识几个大字的。 “那轮到你了,出题吧。”陈子衿随意地说道。他丝毫不觉得自己会答不出李信的问题,虽然李信脸上那一抹狡黠的微笑让他隐隐觉察到几分不妙。 (本章完) 第九章 怪怪的问题 李信微笑着说道:“看你也不太聪明的样子,就给你出一道幼儿园级别的题目吧。” 虽然不知道“幼儿园”是什么意思,但是“幼儿”这两个字陈子衿还是听懂了。李信大概是在说,他要出一些三岁小孩都能答得出来的题目吧。 陈子衿哼了一声,道:“你要出什么题目自然是随你,只是输了以后,你可不要反悔。” “放心。我从来都是说话算话的,只是你到时候不要耍赖才是。”李信笑容满面道,“听好了,我的问题是,世上什么布剪不断?” 李信所说的绝对没有半分虚假。这要是在二十一世纪,绝对是幼儿园小朋友都能答得出来的小问题——还能是什么布,瀑布呗。 但是,陈子衿一听这问题,整个人都傻了。秦怀玉也呈现出了石化状态。 “你这是什么稀奇古怪的问题?如此粗鄙!”陈子衿不满地说道。 李信反问:“我可曾规定过问题的范围?本来就是天南地北,什么问题都能问,只要对方答不上来即可。” 陈子衿冷哼一声,咬着牙思索了一会儿,闷声道:“剪布的剪刀可锋利?不会是钝得什么都剪不断的剪刀吧?” 李信哑然失笑,道:“当然不是。是全新的剪刀,吹毛断发,童叟无欺。” 陈子衿闻言,陷入了沉思。他还从来没有听过像这样奇怪的问题,一时间竟也不知如何下手。 秦怀玉就更别说了,就差把“脑子一片空白”清楚地写在脸上了。 李信看着这两人的反应,悠然地举杯喝了一口酒,觉得自己简直帅极了。不过下一秒钟,他就差点把喝进去的酒毫无风度地吐出来——这也算酒?寡淡得跟水一样,甚至还有点酸味。这就是唐朝的酒? 秦怀玉见李信皱着眉头,还以为他喝不惯这酒,便笑道:“怎么样?这里的酒比较醇厚吧,你喝不惯也是正常。” 李信翻了个白眼,道:“这也算醇厚?”说实话,连后世喝的啤酒都比这个酒有味。 “一笑楼的春花醉已经是长安出了名的美酒了,这你还不满意?”秦怀玉无奈道。 什么?这种又酸又涩的酒就已经能当长安美酒了?那我要是搞点二锅头出来,不就是大唐酒王?说实在的,作为一个工科生,凭空造一套蒸馏酒精的设备并不难,弄点技术难度不大的二锅头出来更是轻而易举。 要知道,二锅头的酒精度可是随随便便都得三四十度,跟眼前这种酒精度连十度都没有的酒绝不是一回事! 李信放下酒杯,决心不再碰它,道:“那是你太孤陋寡闻了。等过两天我心情好,搞点真正的好酒让你尝尝,免得抱着这种东西都叫好酒,说出去也不怕丢我的脸。” 秦怀玉满脸不信地翻了个白眼。他可从来没听说过自己这位兄弟还有酿酒的手艺。 李信耸耸肩,也不强求秦怀玉相信,反正等他亲口喝到了,自然就明白他现在喝的是什么垃圾了。 “怎么样,陈小郎君,想出答案了吗?我已经给了你很多时间了。”李信转向了依然在冥思苦想的陈子衿,满脸的笑意盈盈。 当然,这笑容在陈子衿看来就变得非常可恶了。 “这道题真的有答案吗?你莫不是在诓我?这世上怎么可能会有剪不断的布?”陈子衿气冲冲地说道,一双大眼睛死死地盯着李信。 李信被陈子衿盯得有点发毛,竟然也生出几分眼前这少年好生俊俏的心思来。他连忙看向别处,暗道:“怎么回事?我老李二十几年的钢铁直男,穿越过来没两天就弯了?怎么可能,这不科学!难道是重生的副作用?” “喂,你说话啊!”陈子衿见李信不回答,又叫了一声。 李信轻咳两声,赶走脑海中尴尬的情绪,强行换上鄙薄的语气道:“自己猜不出就觉得是我在诓你,是这道题没有答案。到底是谁给你的自信?” “你!”陈子衿想要反驳,却有些语塞,终于只能冷哼一声,不服气道:“那你倒是说说答案是什么啊!让我也好好开开眼界,我陈某人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见过剪不断的布呢。” 李信哈哈大笑道:“这有何难。听着!” 陈子衿和秦怀玉均是竖起耳朵,认真地看着李信,不肯放过从他口中吐出来的每一个字。 “剪不断的布,那不就是..........瀑布吗?”李信小小地卖了个关子,最后才笑着说出来答案。 陈子衿一愣,眼睛瞪得大大的,小嘴微微张开,显然是对李信这个答案无比意外。秦怀玉几乎也是同样的表情,用手捂着额头,喃喃道:“还.......还能这样?” “不对!瀑布算什么布?你这是强词夺理!”陈子衿叫道,“这是什么歪题!” 李信的笑容拉了下来,换上了冷笑,道:“怎么?现在输了想不认账?瀑布怎么不是‘布’了?我说过是什么布了吗?” 陈子衿咬着下唇,没有说话。 “既然我没有说过,那么自然就是任何剪不断的‘布’都可以,你敢说‘瀑布’不是正确答案?”李信哼了一声,道,“不过也不要紧。就算你要耍赖也无所谓,本来就是酒席间的玩笑而已,我绝不会因此看不起你的。” 陈子衿果然受激,道:“谁说要耍赖了?瀑布就瀑布!算我错了一题,比斗还没结束呢!你给我听好,我要出第二题了。” 于是,他又说出了一个字谜。这个谜可比上一个谜有难度多了。 不过,并没有卵用。因为李信恰巧看过这道题,而且还有些印象,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答了出来。 这下,陈子衿的脸色有些难看了。他完全没有想到当时难住自己足足两天的题,竟然被李信不假思索地解开了——难不成李信真的并不像传闻中那么草包,反而是个相当聪明的家伙不成? 李信当然不知道陈子衿心中的震惊,他只是坏笑着说出了自己的第二题:“有一个字,人人都会念错,哪怕是当今天下最有学识的人也不例外,请问,这是什么字?” 比真金还真的幼儿园水平,我可一点儿也没欺负你。李信一边说,一边在心里如是想道。 (本章完) 第十章 楚王殿下很高兴 从没接触过脑筋急转弯这类问题的人,很容易就会掉进题干的文字陷阱当中,哪怕是再聪明的人也不例外。例如陈子衿,他一向都觉得自己颖悟绝伦,这还是他第一次对一个问题感到束手无策。 李信见陈子衿迟迟不能回答,好整以暇地笑着催促道:“想出来了吗?” 秦怀玉道:“老哥你也别捉弄人了,怎么可能会有人人都念错的字呢?饶是再难的字,总有那么一两个才学之士能认得出来的。” 陈子衿闻言,显然是赞同秦怀玉意见,但顾忌到李信上一题给他留下的阴影,他没敢贸然说话,只是咬着下唇,紧张地看着李信的反应。 李信对秦怀玉翻了个白眼:你这个憨仔,在那里帮谁说话呢?难不成看到这个小哥细皮嫩肉的,你也动了心思?诶,不对,我为什么要用“也”? 想到这里,李信下意识又心虚地看了一眼陈子衿,而对方那双清泉一般的眼眸恰好也正盯着他的脸看。他连忙看向秦怀玉骂道:“你想不出来就想不出来,老怀疑我诓你干什么?我没事诓你,很好玩吗?蠢就认,没什么大不了的。” 陈子衿当然知道李信是在指桑骂槐,只好哼了一声,有些不服地道:“我猜不出,请你指教吧。” 李信得意地笑了笑,道:“免了,指教谈不上。这个人人都会念错的字,很简单,就是‘错’这个字啊。” “错?”秦怀玉愣道。 陈子衿更是立即明悟过来,满脸的追悔莫及,原来这么简单,只恨自己竟然没有想到这一层。他身后的丫鬟则傻乎乎地看着自家主子此刻又气又悔的神态,仿佛有些陌生感。 “怎么样?还比吗?现在我可是对了两道,而你一道都没对哦。”李信笑着说道。 陈子衿一咬银牙,道:“当然要比!我就不信我陈.......子衿会输给你!” 于是,李信和陈子衿又你一题我一题地“战斗”了起来。而最后的战果么.......总而言之,秦怀玉突然开始对陈子衿感到抱歉,他似乎不应该一时冲动就把显然只是来一笑楼吃个饭的陈子衿叫过来的。你看,这孩子平白无故受了多少气啊! 反正比到最后,陈子衿和李信几乎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跟对方较上劲的了。李信完全是一副优哉游哉的样子,而陈子衿则小脸通红,额上冒汗,显然气得不轻。他从没想过一个人能这么源源不断地冒出如此多稀奇古怪的问题。 这些问题往往初一听就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简直摸不着头脑,但是当李信洋洋得意地吐出答案以后,却又仿佛醍醐灌顶一般,瞬间让人恍然大悟,恨得牙痒痒。 “好了好了,比分已经差了快二十分了,你还要玩嘛?”李信挑着眉毛问道,“再比下去,恐怕都要敲净街鼓了。” 唐朝时宵禁还是很严格的。每到戌时左右,就会有武侯,差不多相当于后世民警一类的武职人员上街敲锣打鼓,表示街上的行人们可以准备收拾收拾赶紧回家了。若是一更天以后还在大街上游荡,被武侯抓住了,一顿板子可是跑不了的。 陈子衿抬头望了一眼外面的天色,确实不早了。 李信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陈子衿抬头时露出来的白皙的颈子,当即愣了一下,瞳孔微微放大又缩小——竟然没有喉结!他立即又认真地看了一眼,再三确认了一下陈子衿的面容,果然,有几分女子的情态。 刚才秦怀玉上来就叫陈子衿“陈兄云云”,这才害得李信先入为主地把陈子衿当成男人,没有认出她竟是个雌的。 这下李信彻底放心了,甚至还激动得有点想要落泪:刚才他就一直担心自己要是穿越过来以后就变成了个弯的可怎么办,虽然唐朝也有喜好男风,玩娈童的,甚至不以此为耻,但作为一个当了二十几年直男的人,心中对这种行为的不齿却是很难改变的。 所以,当他发现眼前这位陈子衿其实是个姑娘以后,整个人都放松了,就连笑容都灿烂了几分。 秦怀玉很快发现了李信的异样,古怪地问道:“你笑什么呢?” 李信连忙收敛了几分笑容,没好气地说道:“随便笑一笑,不行啊!” 秦怀玉无语。 李信转向陈子衿,笑道:“所以呢,认输吗,陈小郎君?”他故意稍稍重读了“郎君”二字。 陈子衿不知是完全没想到自己会被人识破还是怎么的,竟然没有注意李信打趣的重读,而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道:“今日天色已晚,就先到这里吧,我要先回去了。小弟告辞,先行一步。”说着,他便拉起身后的丫鬟起身向外走去。 李信伸手拦了一下,道:“且慢,那这赌局怎么办?到底是你赢了,还是我赢了?” 陈子衿理所当然地回答道:“当然是不分胜负,暂时封存,改日再比啊。” 李信傻眼了,道:“你这不是耍赖吗?” “这怎么能算耍赖呢?比试的方式是你提的,你也没说一共能提多少个问题,更没说要限定在多长时间内比完,为什么不能暂时封存,改日再比?”陈子衿笑吟吟地反问道。 李信无话可说。 这一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倒是玩得相当漂亮。刚才李信的脑筋急转弯可是用差不多的方式和逻辑,在文字游戏上让陈子衿吃了大苦头。眼下,陈子衿扳回来一筹,乐得脸都笑开了花,当即大笑着跟丫鬟一起走了。 只剩下李信坐在原位,无奈地摇摇头,笑骂道:“这家伙也太不讲理,连饭钱都不出一份就走了。” “本来就是我们叫他过来的,我们付账才是正理。”秦怀玉倒是正直。 李信又翻了秦怀玉一个白眼,举起刚才的酒杯一口闷掉,大呼一声:“爽!”说来也怪,酒这东西或许真的是喝个心情吧,心情大好之后,哪怕是喝这个马尿一般的春花醉,李信也觉得像后世大夏天里喝了一杯冰啤酒一样爽快。 秦怀玉眨眨眼睛,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李信,默默在心里有些摸不着头脑道:“怎么出来前还要死要活很发愁的,现在又突然乐成这样?不会是疯了吧?” (本章完) 第十一章 路见不平 既然李信看破了陈子衿是女儿身,那么她所谓的“陈家四公子”的身份也就不攻自破了。很显然,这个身份只是她瞎扯出来,方便她女扮男装出来活动而已。所以,这个被捏造出来的陈子衿才必须喜欢游山玩水,常年不在家,否则极容易被拆穿。 陈子衿确实来自中书令陈尹大人府上,这一点毫无疑问。而且她还能带着丫鬟出门,还能指使府上的下人帮她扯谎,打掩护,这说明她一定是主家,也就是陈尹的亲属。考虑她的年纪和举止,再加上还读过书........她恐怕有很大概率就是陈尹的三位女儿之一。 李信回忆着刚才陈子衿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回忆着她的每一个表情,终于得出了一个大胆的结论——这个陈子衿恐怕正是那位即将与他成婚的陈家小娘子陈幼澜! 正是因为陈子衿就是陈幼澜,她见到李信时才会有那种敌意和轻蔑,才会在听到皇帝拒绝收回成命以后流露出失望的神色,才会在说出那句陈幼澜也会难过的话时,流露出那么真实的悲伤情绪。 这一点又一点的细节在李信脑海中拼凑出了正确的答案。 李信高兴得恨不得在这酒楼里当场翻几个跟头。自从听说他的未婚妻是个五大三粗、膀大腰圆的女子之后,他就悲从中来,茶饭不思,几乎连觉都睡不好。没想到,今天跟着秦怀玉出门一趟,就这么巧碰上了陈幼澜,难不成这秦怀玉竟是个吉祥物不成? “秦怀玉!”李信突然郑重地叫了秦怀玉一声。 秦怀玉一脸懵逼地看着李信,傻乎乎地问道:“怎么了?” 李信认真地说道:“你简直就特娘的是我的再生父母啊!以后只要你秦公子一句话,我李信风里来雨里去,上刀山下油锅,绝不含糊!” 秦怀玉笑着骂了一句:“你这是跟再生父母说话该有的语气?闹什么呢?你特么不会是中邪了吧?” 他哪里知道李信的心情呢? 李信只是笑而不语。从刚才这位陈子衿的相貌和身材来看,不仅跟“膀大腰圆”这种词汇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去,甚至还有那么点小家碧玉的意思,很像李信当年迷恋过的班上最好看的那个女同学。 王贵打探来的消息显然不实。如果不是他找的那位婆子正好崇尚以胖为美,往那个方向拼了命地夸自家小姐的话,那么他恐怕就是中了陈子衿,哦不,陈幼澜设下的圈套了——她知道李信是个好、色又不学无术的纨绔,所以故意放出她自己生得又胖又丑的风声,希望借李信的力量去对抗这一场圣旨赐婚。 李信满意地点了点头,暗道:“从这一点上看,我这位未婚妻还挺聪明的呀,不错不错!”总而言之,楚王殿下现在心情大好,得意洋洋地跟秦怀玉勾肩搭背地走出了一笑楼。秦府和楚王府都坐落在崇义坊,两人正是一个方向。 正是夏末要入秋的时节,天气不算热,凉爽爽的风自在地吹着,李信只觉得自己差不多要飘起来了。他的人生目标从头到尾不过就是有点小钱,娶个好看点的媳妇儿,过上有滋有味的生活而已。不管前世还是今生,这一点都没有变过。 眼下这个目标似乎离实现很接近了。 李信随意地哼着曲子,却惹来秦怀玉的白眼。他笑骂道:“你从哪里听来这些乱七八糟的曲子,我听都没听过,简直俗不可耐!” “你懂个屁,不懂欣赏的乡巴佬!”李信不爽地翻了个白眼。愚蠢的唐朝人怎么能领略得到《发如雪》是多么美! 巡街武侯见这两个穿着不凡的家伙在街上闲晃,有心催促又不敢无礼。陈幼澜常年在家,自然不认识楚王李信的相貌,他们这些巡街武侯成天在外面转悠,怎么会不知道长安人听了都直摇头的楚王李信长什么样? 武侯战战兢兢地上前道:“二位爷,时候不早了,还是赶紧回吧,一会儿就打第三遍净戒鼓了!” 李信和秦怀玉翻了个白眼,摆摆手道:“去去去去,知道了知道了。”开什么玩笑,他们两个一个是圣眷优渥的楚王,一个是翼国公秦琼的亲生儿子,就算是大半夜在街上闲晃被武侯拿住了,谁又敢真打他们板子不成? 有另一个显然比较年长的武侯走了过来,赔笑地拉走了先前那位愣头青,转过脸便对那愣头青小声骂道:“你第一天来?不认识楚王当面?这等爷你也敢上去搭话,抓住你打断腿你都没处说理去,还不赶紧躲远点,切勿多事!” 李信望着两位武侯走远,笑着摇了摇头,突然有些明白“权贵”二字的分量了,看来自己对未来生活的幸福程度还是有些低估了啊。 他和秦琼继续向前走去,即将走出东市的坊门,却突然听见旁边摊上传来一声喝骂。 “主家把你买来不是让你净吃饭不干活的!竟然还打碎了我的花瓶,你可知道,那花瓶足足花了我一贯钱,买十个你还有剩,知道吗?我今天就打死你这个贱婢!” 这声音又粗又高,望去发现竟是来自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男子,他正高高举起一根木棍,看样子即将重重挥下,而棍子下面则跌坐着一个不过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满脸惊慌失措。 李信当即怒不可遏。他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绝不是那种能见死不救的恶人。这么小一个女孩子,哪儿能吃得起这般毒打,这么粗的木棍打在身上,就算不死怕是也要去半条命! “住手!你们干嘛呢!”李信一声暴喝,制止了男子的动作,终于让他手中的木棍堪堪停在了半空中,没有落在小女孩的身上。 秦怀玉本不想管这事儿,不过见李信去了,便二话不说跟了上去。都是兄弟嘛,不管做什么事,怎么能少得了他这份儿? (本章完) 第十二章 仗势救人 山羊胡虽然正在气头上,一想到自己花了一贯钱买来的宝贝花瓶竟然被这个笨手笨脚的贱婢打碎了,心里就不停地滴血,恨不得将其打死,但见到喝止他的人竟然是两个穿着锦衣华服的少年郎君,心气登时便弱了几分,仿佛陡然间从将要吃人的野兽变成了温驯的绵羊。 显然,在长安城里能穿这种衣服的少年人都不好惹。 “好叫二位郎君得知,小人正在教下人做事。”山羊胡放下棍子,拱拱手说道。礼节倒是像模像样,但跟他片刻之前要打小女孩时那种不可一世的气焰一比,竟诡异地透着几分滑稽。 李信克制不住地想要冷笑。他弯下腰,看着那个手脚上多处淤青的小女孩,下意识地想问她还好吗,结果话还没说出口就想抽自己两巴掌。 这哪里还用问?后世哪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不是被家里当成心肝肉一样疼着,干点小活都怕她累着,更别说打成这副遍体鳞伤的样子了,这还能好得了吗? “别怕,别怕。没事了。一个花瓶而已。”李信鼻头发酸,尽可能用温和的声音说道。小姑娘对此还有些懵懂,只知道自己仿佛不用挨打了,登时就眼泪汪汪的,脏兮兮的小脸被泪水冲出几道痕迹,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猫,叫人看着心疼极了。 秦怀玉站在李信背后看着这一幕,目光逐渐变得柔和。 “一个破花瓶而已,值得闹到要杀人?”李信抬头,对山羊胡怒目而视,眼里满是血丝,看样子很是恐怖。 山羊胡闻言,很是不服气地说道:“那个花瓶价值一贯,足够买十个这样的奴婢。再说了,一个奴婢而已,打死就打死了,有什么要紧?”他的语气很是理所当然,充满了一种自古如此的意味,丝毫没有觉得自己的话语有多么恐怖。 “奴婢”二字在唐朝几乎等同于牲畜,有时甚至连牲畜都不如。虽然法律规定不允许故意打死奴婢,还规定了违反的话要罚多少铜钱,但就李信所知,他还没听说有哪个人真的因为打死奴婢而被惩罚的,还不是随手打死了以后,席子一裹就扔到乱葬岗去?谁又会多看他们一眼? 李信对这些事不是不了解。他也知道在唐人眼中看来,这个山羊胡子的行为是正常的,是可以理解的,反而是他的行为有些不合情理,甚至是愚蠢而古怪的——别人家打自己的奴婢,关你什么事?用得着你来插一手? 但是,他忍不住。 他自认不是一个多有爱心的人,很多悲惨的事情只要不发生在他眼前,他都可以当成不知道,也不在乎。但是,当一桩悲剧甚至是一桩惨剧真的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真的没有办法强迫自己袖手旁观,即使他清楚地知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袖手旁观才是最正确、最正常的选择。 一个花瓶就可以换十条人命,呵呵,多么可笑的常识,更可笑的是,这样的常识竟然在整个唐朝范围内都畅通无阻着。 李信气得浑身发抖。他只觉得自己的三观正在受到猛烈的冲击,他无限珍视的生命竟然被这样肆无忌惮地践踏着。什么狗屎花瓶能及得上这样一个活生生的小姑娘的哪怕一个小手指头? 秦怀玉上前,拍了拍李信的肩膀。李信这才从自己混乱不堪的思绪中解脱出来,长长地呼出一口浊气,强迫自己冷静。 “拿来。”李信站起身,面无表情地把手摊开,伸到山羊胡面前。 “什么?”山羊胡子愣了一下,不知道李信在向他讨要什么。 李信道:“这小姑娘的奴籍文书呢?给我拿来!” 或许是李信这居高临下发号施令一般的语气激怒了山羊胡,他冷笑道:“老奴正在教训自家下人,碍着别人什么事了?真是倒霉,碰上你们这种脑子有问题的公子哥,真以为自己在长安地界就无法无天了?张口就讨要奴契,你以为你是谁啊?告诉你,我家在朝中也是有人的!” 很多大商贾的背后都有达官显贵当后台,或者换句话说,绝大多数达官贵人想要经商都不会亲自下场,而是会推出一个家仆之类的当代理人在外打点。这在重农抑商的唐朝是一种常态。 秦怀玉闻言,哈哈大笑道:“你这瞎了眼的老贱奴,连楚王殿下都不认识,还敢抬出你家主人来。我倒是想知道当朝有那位大人物会因为一个奴婢跟楚王作对?” “楚王?”山羊胡大惊失色,下意识地看了李信一眼。冒充皇族是杀头的重罪,没有人会为了救一个小小的奴婢就撒这等弥天大谎,眼前这个锦衣少年的话多半不是假的。也就是说,这位正冷着脸盯着自个儿的家伙,竟然就是大名鼎鼎长安大纨绔? 李信从鼻子里哼出一股气来,似乎很是不爽。 山羊胡突然觉得自己两腿发软,有些站不稳,连上下牙都打起架,完全失去了说话的功能——天哪,自己刚才竟然对楚王如此出言不逊,如果楚王追究起来,打断腿都是轻的!除此之外,若是主家知道自己因为一个奴婢就跟楚王起了冲突,自己绝对会被剁成碎片混着垃圾趁夜倒进护城河里。 李信没兴趣继续纠缠,因为天色已经变得更晚了。他随手从钱袋子里掏出两个银饼子扔在地上,道:“这小奴婢我买了,连你的破花瓶一起赔给你,两贯钱够了吧?” 山羊胡下意识地想点头,旋即又明悟过来。 娘的,楚王的钱哪里是这么好拿的?他看上谁家的奴婢,谁家不得眼巴巴地送过去?还连同花瓶一起赔了两贯钱,楚王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这肯定是什么坑人的新招吧!山羊胡几乎敢肯定,自己要是敢把这个钱收下,未来一定有自己好受的。 想到这里,山羊胡子双膝一软,直接对李信跪下了,满脸的悲痛和后悔,想来他当年为自己亲爹送终的时候,都未必难过得有此刻真实。 (本章完) 第十三章 干净 李信刚把小姑娘扶起来,就看见山羊胡子没来由的这么一跪,差点被吓了一跳。他毕竟还没怎么习惯这个动不动就跪来跪去的世界。 秦怀玉倒是差不多能猜到山羊胡子的心理活动,在一旁笑得合不拢嘴。 山羊胡哭诉道:“楚王殿下,方才是老奴猪油蒙心才对殿下如此不敬,殿下万万莫要与老奴计较。殿下看上这位奴婢,送给殿下就是了,什么钱不钱的,不要折煞了小人!”说着,他连忙拾起脚边的两枚银饼子,双手托着奉到李信面前。 李信望着面前这一幕,人都有些傻了。在他的认知里,既然这个小姑娘是把山羊胡的花瓶打碎了,那他要把小姑娘带走的话,不仅要付出足够赎买小姑娘的钱,当然还应该把山羊胡的损失赔偿掉,这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你在搞什么?神经病吗?”李信看着跪在地上的山羊胡子,一脸不解地骂了一句,完全没有伸手拿回银饼子的打算。 山羊胡子一脸谦恭地低着头,就算听不懂什么叫“神经病”,也没有半点抬头或者询问的意思。他只求李信能赶紧把这烫手的银子收回去,至于这个笨手笨脚的小奴婢什么的,李信想带走就带走,他丝毫不想阻拦,只要李信以后不找他麻烦,哪怕再多送三五个也不要紧。 李信完全不明白山羊胡子的心理,也不想明白。他拉起小姑娘脏兮兮的小手,冷冷地对跪地不起的山羊胡子说道:“这丫头的文书,最迟明天中午给我送到王府去,若是没有送到,你这店铺也不用开了。” 说完,他牵着小姑娘和秦怀玉一起大步走出了东市的坊门。 山羊胡子捧着银饼子目送三人远去,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是好。他头一回感到有些后悔:这破花瓶未免也太不吉利,早知道就该听婆娘的话,不要花钱买这玩意儿就好了,竟然为它惹上了楚王这等人物,这下该如何是好? 李信和秦怀玉带着小姑娘离开东市以后,便往崇义坊的方向走去。秦怀玉低头看了一眼乖巧地走在两人中间的小姑娘,她一直低着头走路,一句话也不敢说,不知是刚才吓坏了,还是至今没有完全明白自己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这样的事情太多了,你管不过来的。”秦怀玉叹了口气道。他很理解李信的心情,但也很清楚李信这样做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李信平静地看着前方黯淡的路,道:“我知道。但是实在看不过去,只能见一次管一次咯。”说完,他突然笑了,又道:“难怪孔夫子说君子远庖厨,看来他老人家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我以后没事还是在王府呆着吧,不要出来闲晃了。” 秦怀玉闻言,笑着摇了摇头。 李信没想过让别人也秉持他这种重视生命的态度。但至少对于他来说,他完全不想接纳唐人们的常识为自己的常识。他还想在自己心里留下一片足够干净的地方。刚才这种事不管再重来多少次,他都一定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因为他至少想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回到崇义坊的时间比正式宵禁的时间迟了一刻钟,巡街武侯看见秦怀玉和李信还慢悠悠地在街上走,连忙叫苦不迭:这二位爷,都宵禁了还在街上晃,这不是难为我吗?我是管还是不管呢? 管,可以博得一个“不畏豪强”的名声,但很有可能为这个名声付出巨大的代价;不管,则海阔天空,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一切都会变得很美好。应该选哪一边,答案显而易见。 最后,这位武侯默默抬头望着没有月亮的晦暗夜空,装作数星星的样子与李信擦肩而过,仿佛完全没有注意到身旁有三个犯禁的大活人经过。 与秦怀玉道别,李信带着小姑娘回了自己的楚王府。一进门就有丫鬟端着水盆上来让李信净手。可李信并不忙着洗手,而是从丫鬟手中接过布巾为小姑娘擦干净脸。待她脸上的尘土去净之后,一张水灵的小脸就出现在李信面前,只可惜由于营养不良的关系,这脸色有些不好,否则应该还能更添几分可爱。 那双闪烁着光芒的眼睛静静地盯着李信的脸,不知道在想什么。或许,这是第一次有爹娘之外的人为她擦脸吧。 “你叫什么名字?”李信问。 “润娘。”小姑娘怯生生地回答。 李信点了点头,安抚道:“没事了,以后你就在府上干活。放心,没有人会打你。” 王贵听说自家王爷回来了,连忙赶过来请安,见李信还带着个小女孩,便开口问道:“王爷,这小姑娘是哪儿来的?” 李信懒得多说,随意地摆了摆手道:“路上捡的。以后就留在府里端茶倒水吧,你先找人带她去吃顿饭。然后到书房来找我。”说完,他摸了摸润娘毛茸茸的小脑袋,便大步往屋里走去。 润娘对于李信的离去显然有些不安,但终究没敢张嘴请求李信留下。长年累月被人打骂的生活让她明白了一个道理:绝大多数情况下,少说少做就能少错,少错就能少挨打。 王贵看了润娘一眼,温和地微笑了一下,这让润娘心里安定了不少。 那位好心大哥哥家里的人,好像都跟他一样好心呢。润娘默默地在心里这样想道。 安顿好润娘之后,王贵来到书房门外敲了敲门,等到屋里传来李信的声音说“进来”,他才走进去。 “王爷,有什么吩咐。”王贵施了一礼,问道。 李信沉默了一会儿,道:“你老实告诉我,我们家每年打死多少下人?”话音刚落,他连忙又摆手,道:“算了算了,我不想听,你别说了。” 王贵看着李信脸上矛盾的表情,脸上逐渐浮现出微笑。 “是不是觉得我疯了?”李信苦笑着问道。 王贵摇头,用非常欣慰的语气道:“王爷宅心仁厚,体恤下人,跟老王爷如出一辙,老奴我高兴还来不及。请王爷放心,老王爷还在世的时候就交代过我,楚王府绝不虐待下人。不信王爷可以去问,这么多年来,府上下人们受过最重的刑罚也就是打几板子长长记性罢了,从不曾有打死打残之事,跟长安任何一家相比,我们楚王府都算是极厚待奴仆的了。” (本章完) 第十四章 张老汉的请求 听完王贵的话,李信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仿佛胸口有一块大石头被挪开了。 在牵着小润娘回家的时候,他一直担忧着——如果他的楚王府也一样,怎么办?如果他楚王府的下人和奴婢们,每天也都是这样动辄被人打死打残,席子一裹就扔到乱葬岗去,任野兽啃咬他们的尸体,那他怎么办? 他还能愤怒得这么理直气壮吗?他还能心安理得地觉得他和那些被他所鄙视的人不一样吗? 所以,当他听到王贵说,他和他的楚王府终于还是跟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完全不同时,他感到很欣慰。尤其是当他听到李玄道也跟他有着相同的观点,而且还早就开始身体力行的时候,他不由自主地感到一种奇妙的东西在身体里流动,暖洋洋的,或许就是所谓的认同和归属感吧。 总而言之,这天夜里,李信睡得很香。 翌日,李信醒来以后,便有丫鬟端上沾了青盐的柳枝和茶水供他刷牙漱口。李信用不惯这东西,草草在嘴里捅了几下以后,便开始无比怀念自己以前一直用的电动牙刷,暗道:“电动牙刷是没机会了,普通牙刷还是想办法做几根出来吧,这柳枝也太难用了。” 洗漱更衣毕,王贵领着换了一身衣裳的润娘过来见李信。 润娘本就生得可爱,只是有些过于消瘦,眼下洗得干干净净又换上一身新的素色裙子,看上去终于有了几分活力,像一颗顽强生长的野草,透着蛮横的生命力。 王贵道:“这孩子太小,身体又弱,干不了什么活。府上又没有别人需要服侍,我想还是让她跟着王爷就好。端茶倒水、洗笔研墨的杂活,以后就让她做吧。” 李信点点头,没有提出异议。 昨天那个山羊胡子早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眼巴巴地来到了楚王府外,恭恭敬敬地将润娘的奴籍文书以及三个银饼子交到了门房的手里,门房也不推辞,竟然就顺理成章地收下了。 李信手里攥着那三个沉甸甸的银饼子,有些哭笑不得地想道:“得,路见不平一回,一分钱没花,不仅捡回来一个小萝莉当丫鬟,还赚了一贯钱.........这生意做得。”按照唐初的物价,一个银饼子相当于一贯钱,而一贯钱也就是一千枚铜钱。 罢了罢了,既然那个山羊胡子无论如何不肯收下李信的钱,李信也就放弃了再把钱送回去的想法。想来若是真这样做的话,那个山羊胡子怕是会当场吓死,上吊在他家的店铺里才对,那李信可就造孽了。 王贵交代完润娘的事情就下去忙了。楚王府虽然人丁不多,拢共需要服侍的主子也就李信一个,但下面杂七杂八的事情还是不少。 李信目送他远去,靠在廊下悠闲地伸了个懒腰。秋日的太阳也懒洋洋地照射着,照得人暖暖的。 李信的爵位是亲王,但没有在朝中担任正式的官职,换句话说,也就是闲人一个。他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这种一大早起来不用上课、不用自习、不用上班,什么也不用做,也没有任何人催促他做什么的感觉了。 说实话,有点空虚.........但是很爽。 润娘怯生生地跟在李信的身后。李信看了她一眼,道:“走吧,跟我去逛逛长安城。”说起来,昨天虽然跟秦怀玉去了一趟东市,但长安还有很多别的地方他没去过呢,就当是秋游吧。 李信带着润娘正要走出楚王府,却正看到王贵领着一个穿着粗布麻衣的老汉走进王府来。王贵一见到李信,便道:“王爷,正巧,庄子上的农户过来求见,有些事必须要请示。” “庄子?”李信愣了一下,旋即在记忆中找到了相关的信息。 李信身为亲王,自然是有自己的封地,叫做蓝田县,位于长安城外。封地面积并不大,一共住了几千人口,也就八九百户的样子。这些农户们耕作的土地都属于李信,他们每年都要向李信缴纳耕地所得的一部分作为地租。按照官面上的话来说,这叫做食邑。 搞明白了这些事以后,李信问道:“怎么了,庄子上出了什么事情吗?” 话音刚落,这位老汉竟然噗通一声给李信跪下了。他低着头,身上穿着的短褂上用不同颜色的补丁补过多处,针脚很细密。知道今天要来见高贵的大老爷,这或许是他能穿出来的最干净最体面的衣服。 “主家,今年夏天大旱,家家户户地里的收成都不好。所以,大家央求我老汉豁出这张老脸来求求主家,看今年的租子能不能先减免一些?”老汉黝黑的脸上显现出一种苦涩的表情,哀求地看着李信。 那眼神看得李信心里一痛。 “主家,若是庄子上还有一点办法,我都不会说出这么不要脸的话。但这一回是真不行了,今年的收成估摸着只有去年的一半,家家户户存粮都不多,哪怕天天喝稀的都很难捱过这个冬天,若是再交了租子的话,怕是.........活不成了。”老汉说着说着竟然哭了出来,浑浊的眼泪顺着他沟、壑纵横的脸滚落。 李信连忙扶起老汉道:“大叔快起来,这种小事站着说就行。” 然而老汉却不肯起来,还是絮絮叨叨地说道:“我张老汉这辈子就没有少过主家的租子,但这回是真的没办法了啊.........还望主家宽容一些,哪怕不能减少,能否宽限到明年的夏粮收了以后再........” 李信安抚着说道:“我也没说不答应你。你回去告诉乡亲们,既然今年的收成不好,那今年的租子我就不要了,大家安心过冬,明年开春再好好干活就是。” 此言一出,张老汉难掩满脸的喜色,本来已经稍稍离开地面的膝盖竟然又立即磕到了地面上。这一次,连同他的额头也重重地磕在了王府坚硬的青砖地上。 “多谢主家!多谢主家!张老汉给主家磕头了,主家必定公侯万代,多子多孙!”他语无伦次地说着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吉祥话,眼里的泪水似乎更加止不住了。 (本章完) 第十五章 王爷也不宽裕 自古以来,华夏的农民就是最诚恳最忠厚的一群人。他们朴素地相信着靠自己的双手就可以养活自己,就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他们没日没夜地努力着,辛勤地劳动着,希望自己能够吃饱饭,希望自己的家人可以吃饱饭,这就是他们全部的期待。简单到令人难以置信。 然而,这样简简单单的期待却依然经常会落空,而它落空的原因无非就是四个字:天灾人祸。风不调雨不顺,旱了涝了,地里收成不好,这是天灾。碰到残酷无情的主家,收重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的租子,这是人祸。 李信望着面前对自己磕头不迭,无论如何劝说都不肯停下的张老汉,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明明也没做什么帮到张老汉的事情,却能得到张老汉如此诚挚的谢意,几乎要将他当成再生父母一般,这种古怪的错位感让他感到有些沉重。 送走了千恩万谢还说要让庄子上人人都供奉李信牌位的张老汉,李信突然失去了出门游玩的心情。 一直站在一旁没有说话的王贵终于开口道:“其实王爷只需要减免几成地租即可,不应该直接免掉所有的租子。” 李信不解地看了王贵一眼。 “其实王府也缺钱呢。”王贵苦笑道。 李信身为楚王,主要收入来源有三块:一是朝廷发的俸禄,二是封地上这些庄户们交的租子,三就是他时不时从李二陛下那里得到的赏赐。其中,最大头的就是这第二块。 平日里,李信的衣食住行、车马排场,需要花钱的地方多如牛毛,王府的收入也就是堪堪够用而已。如今,李信随手就免掉了数百户人家一年的地租,王府的用度一下子就变得捉襟见肘起来。 “去年看王爷的大氅有些旧了,我还寻思今年打算给买件新的呢,现在看来,好像买不了了。”王贵有些埋怨地说道,不过眼底却有几分欣慰。不论如何,在小王爷的身上看到了老王爷仁厚的影子,这对他来说,是一种巨大的幸福。 李信摆手道:“这等小事要什么紧,若是为了两件衣服饿死了人,这才是我的罪过。” “所以说王爷也太大方。其实今年的租子只收一半就行,庄子上保管饿不死人,王府也不用这么手头紧。”王贵叹了口气道。 李信笑道:“行了,钱的事情我会想办法的。世上挣钱的法子多得是,何苦跟那些地里刨食的庄户们抢饭吃?” 王贵苦笑不语。在他看来,李信并没有什么经营的天赋。放眼整个长安,哪个家族不是暗地里经营着几处产业,唯有楚王府家什么也没有。若非如此,他也不至于计较封地的税收。 李信也知道自己这具身体以前是什么德行,没有多作解释。事实上,他昨天跟秦怀玉喝酒时,心里就生出来一个挣钱的计划,今天碰到的这个意外也就是让他提前开始这个计划而已。 李信干脆也不出门秋游了,只命王贵帮自己找几个手巧的铁匠来,然后便一头扎进了书房。润娘自然是乖巧地跟上了。 一进书房,李信便在桌上铺开一张白纸。润娘立即取下散发着淡淡香味的松烟墨在一方做工精巧的砚台上细细研出浓黑的墨汁。 李信低头想了一会儿,提起毛笔沾满墨水,在纸上写写画画起来。 前世李信经常做工业制图的作业,用惯了铅笔和各种精密的绘图工具,还有严格的标尺和图例必须遵守。可眼下,他一没有铅笔,二没有相应的绘图工具,只能用毛笔徒手在纸上作画,自然很不适应。好在他毕竟有些绘画的底子,徒手画起直线也勉强能看,不至于歪七扭八不像样子。 润娘一边研墨,一边好奇地看着李信的动作,完全不明白李信在干嘛——这画的是什么呢,奇形怪状的,像一个大大的锅,而且还有许多奇奇怪怪的管子。 王贵办事的效率还是可以的。李信的设计图刚画完的时候,他正好带着两个老铁匠来到书房外求见。 李信立即拿起这张墨迹未干的设计图,兴冲冲地走出书房,将其拿给两个铁匠看,问道:“怎么样,这样的东西你们能打出来吗?” 两个铁匠对着这张设计图翻来覆去地看了半天,竟然愣是看不懂李信这张设计图是什么意思。李信只好认认真真地向他们讲了一遍看图的要点,他们这才多少明白了这张设计图上画的是什么东西,应该怎么打,但这奇奇怪怪的东西到底有什么用,这两人就完全不明白了。 好在看懂设计图以后,两位铁匠都表示,这东西并不难打,给他们两天时间就可以打出一套。李信大喜过望,道:“好,那你们回去就去打,只要做的好,本王少不了你们的赏钱。” 两个铁匠一听说有赏钱,登时眼睛一亮,拍着胸脯承诺一定会干得漂漂亮亮的,然后小心地卷起李信画的设计图告退了,看样子应该是去研究怎么打造了。 待两人走远以后,王贵奇怪地问道:“王爷刚才给他们画的是什么?是个锅吗?”他实在不知道自家王爷到底突然哪里不对劲,非要找铁匠打一个这么奇怪的锅,更不知道这口锅有什么用。 李信神秘一笑,道:“这你就不知道了。这可不是一口普通的锅,我这次试验要是成功的话,你就安心在家里等着数钱吧,随随便便赚个几百贯还是没有问题的,好叫你看看王爷我的本事。” 看着自家王爷信心满满的样子,王贵虽然对李信挣钱这一点不报太大希望,但还是露出了一个笑容,只是暗暗祈祷王爷万一到时候试验失败的话可不要太难过。 (本章完) 第十六章 二锅头问世 当天午餐的时候,李信的碗里只有半条鱼。据说是王贵特意交代厨房这样做的,说剩下那半条就等晚上王爷要吃的时候再端上来。李信一脸无语地夹了一筷子鱼肉,边送进嘴里边想道:“妈的,我堂堂楚王殿下还真穷到要节衣缩食的地步了?看来钱是一定要搞了,不然连一条鱼都要分两顿吃也太凄惨了吧,这王爷当了有什么意思?” 两天之后,两位铁匠如约求见李信。李信非常兴奋地在厨房外面接见了两人,目光越过两人肩头,落在了他们背后牵着的那辆板车上。板车上放着一些东西,盖着油布,只能看见大致的轮廓。 “王爷的东西已经造好了,请王爷过目。”两人恭恭敬敬地说道。 李信点着头走到板车旁边,掀起盖在上面的油布,油布下的铁器们便展现在他眼前。他拿起一根铁皮管子左看右看,满意地点了点头。这两位铁匠果然手巧,竟然能在没有冲压机辅助的情况下打造出如此合用的铁皮,并将这些铁皮卷成了李信想要的那种铁皮管子,看上去密封性不错,应该能用。 “不错不错,很好。王贵,每人赏一贯钱!”李信大手一挥,慷慨地开出了大笔赏金。 两个铁匠没想到随便打一套锅子和几根铁皮管就能得到一贯赏钱,差点当场乐晕过去,眉眼之间满是喜色,连忙拜谢道:“多谢王爷厚赏,多谢王爷厚赏!” 李信笑着摆摆手,认真地察看起其他的部件来。 在场唯一一个看起来不那么高兴的人就是王贵。 他面无表情地从口袋里取出两个银饼子,一人一个地分给两位铁匠,然后目送二人千恩万谢地离去。之后,他才露出满脸苦涩,看着仿佛得到新玩具一般兴奋的李信,默默在心里计算着这两贯钱应该从哪里抠回来。 “王爷呀,真不能那么大方啦!”王贵小声哀叹道。不过,哀叹归哀叹,他刚才就算对王爷大手大脚的行为再有意见,也绝不会当着外人的面说,免得落了王爷的脸,这是做下人的本分。 李信被王贵脸上可怜兮兮的表情逗笑了,道:“行了,别心疼了,等你一会儿看到这东西有多厉害,你就会觉得赏个两贯钱真不多了!” 王贵对此表示怀疑。不过,自家王爷已经开始忙活着拼装这些东西了,他又帮不上忙,便也没有再多说,默默地退下去忙别的事情了。 等到接近黄昏的时候,才有一个丫鬟跑来对王贵道:“管家,王爷叫你过去厨房找他。”王贵放下手里的事情,急匆匆地赶到了厨房。 李信一见王贵,立即笑嘻嘻地招了招手,将一碗酒香四溢的液体送到了王贵面前,道:“尝尝看。” 自家王爷肯定不会下毒害自己,王贵也没有犹豫,当即端起那碗酒闻了闻,浓烈的酒香顺着他的鼻腔进入肺中,令他心旷神怡。他惊讶地看着李信问道:“这是王爷做的?用那个锅子?” 李信点了点头,催促道:“赶紧喝,赶紧喝。” 王贵也不客气,一仰头便喝进去一大口,旋即脸便涨得通红,惊叫道:“好烈的酒!”他一向都喜欢烈酒,随随便便喝个三五斤不在话下,然而刚才他喝下去的这口酒,却比他以前喝过的任何一种酒都要更加劲道。跟它一比,怕是现在市面上绝大多数烈酒都只能算是有些酒味的清水而已。 李信哈哈大笑。他早就知道喝惯了唐朝酒的王贵初次饮用闻名后世的二锅头会出糗,所以才会那么催促王贵喝酒,算是一个小小的恶作剧。 “怎么样?味道还好?”李信笑着问。 王贵将碗里剩下的酒一口闷掉,然后长出一口气道:“好酒!是我这辈子喝过最好的酒。” 李信竖起大拇指赞道:“有品位!” 没错,其实李信让那两个铁匠打造的东西,就是一个用来蒸馏酒的简易装置。他在将其组装好了之后,就差下人去外面的酒坊里随便买了两三斗酒,蒸馏了两遍,得到了传说中的二锅头。 如果不是原酒的质量并不高,李信也没有时间把酒好好地窖藏,等待其醇化,他还能制作出口感和风味更加完美的酒。 “你觉得,这酒如果我来卖的话,多少钱合适?”李信笑着问。 王贵想了想回答:“每斗至少八九贯钱。” 李信拍了拍王贵的肩膀,很是得意地说道:“你现在还觉得我给那两个铁匠的赏钱多了?”王贵的价位跟李信预计的差不多。按照他的估计,他制造的这些简易二锅头差不多也就每斗八贯钱左右,而成本却不超过五百文,简直就是暴利中的暴利。 王贵心悦诚服地说道:“不多不多。王爷奇思妙想,我真是拍马也赶不上。” 这马屁拍得李信浑身舒坦,连忙活了一下午的疲惫感都消失殆尽。 “回头你打听一下长安城里哪里有经营不善的酒坊,低价盘下来,再找铁匠多打几套这个蒸馏锅,每天出个几十斗酒还是很容易的。”李信随便算了算,道,“一天就能赚到至少数百贯,足够咱们王府的花销了。” “王爷想要自己经营这酒?”王贵问。 李信白了他一眼,道:“对啊,不然我费这么大劲搞出来这东西,难不成是要送给别人经营?” 王贵连忙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这酒实在太好了,单单我们楚王府恐怕吃不下这么大的生意。” 李信皱了皱眉头,问:“为什么?” 王贵苦笑道:“长安城里这些大酒楼背后都是有大家族撑腰的。王爷这个酒口味绝佳,一旦放开出售,绝对会极大地冲击他们的生意。到时候他们绝对眼红不已,万一抱起团来对付王爷,那就很不好办了。” 李信本来以为自己背后有李世民撑腰,再加上他本身就是尊贵无比的亲王,已经足够撑起他垄断长安酒业的野望了。现在听王贵这么一说,好像还不是那么回事。 (本章完) 第十七章 程处默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很多事情李信不知道,但侍奉老王爷多年又接着侍奉李信的王贵却了如指掌。听了他的解释之后,李信终于想起了四个大字:五姓七望。 在历史上,或许是受魏晋时期九品中正制的影响,唐朝时期的门第观念极重,世家大族在社会上拥有极高的威望与地位。只有出自这些世家的读书人,才更容易入朝为官,他们也被称为“士族”。满朝文武之中,绝大多数官员都来自于这些世家豪门,可想而知这是一股多么强大的力量,连李世民都要感到头疼不已。 在这些世家之中,有五支最为尊贵,即陇西李氏、赵郡李氏、博陵崔氏、清河崔氏、范阳卢氏、荥阳郑氏、太原王氏。其中李氏与崔氏各有两个郡望。所以称之为五姓七望。事实上,当今皇族李氏,就是所谓的陇西李氏。 除陇西李氏之外,其他家族在长安多有产业,很多著名的酒楼其实都是他们在暗中经营。如果李信的二锅头阻碍了他们的财路,那么他们最有可能做的事情,就是巧取豪夺,想方设法把李信的产业变成自己的。 到时候,单单以李信楚王的身份还不足以震慑这些家族,而他又不好因为这些商贾小事去麻烦李世民,想来最后大概率也只能是他自己吃下这个哑巴亏而已。王贵的担忧其实不无道理。 李信想了想,道:“其实也不难,只要拉上秦家、程家、陈家,干脆把这门生意做得更大,让这些眼红的家伙不敢乱动就行。哪怕少赚一点钱也无妨,省心省力最重要。”他只打算凭借自己脑子里来自后世的知识随便捞点钱花花而已,当然是尽力做成一个甩手掌柜最好。 王贵闻言,点点头道:“老奴也是这个意思。” 秦家就是翼国公秦琼家,程家则是宿国公程咬金家,而陈家自然就是李信的未来亲家中书令陈尹家。他们都是因为追随着陇西李氏打天下而受封的新一代关陇贵族,虽然在实力上还很难跟崔卢郑王这四家抗衡,但仅就长安一带的影响力来说,却差不多是不相上下。 如果能拉拢这三家合作,哪怕其他世家再眼红,他们也不敢用什么太激烈的手段,否则就是跟整个关陇集团作对,而关陇集团的首脑,正是当今圣上李二陛下。毕竟整个关陇贵族都是他一手造就出来的。 李信很清楚这样一种从未出现过的酒一旦现世,会带来多大的商机和利润。再加上他和秦家、程家的关系都不错,他们两家绝对不会拒绝这合作的邀请。至于陈家么,李信脑海中浮现出自称陈子衿的陈幼澜的身影,立即下意识地点了点头:毕竟是自己岳父,可不能亏待了。 他对王贵道:“和别家合作的事情我自己去说,你就先去找找有没有现成的酒坊可以收购,只要价钱合适,多买一两座也无妨,毕竟秦家、程家、陈家要加入,我们可不能太小家子气了。” 王贵点了点头,道:“我立即差人去办。” 李信摆了摆手,王贵便告退了。他转身又走进厨房,把锅里剩下的酒分装成几瓶,派人将其中的三瓶分别送往那三家去,相信他们喝过之后,一定会对这生意产生兴趣。 果然,几瓶酒被送出去以后的第二天一早,程处默就风风火火地闯进了楚王府的大门,直接杀进了李信的卧室,宛如掏鸟蛋一般把还在睡梦中的李信从被窝里掏了出来。 李信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正见到一张黝黑的脸,显然是经历过不少军旅生涯才能晒成这副模样,再加上这张脸中央巨大的蒜头鼻和浓密的眉毛,他一眼就认出了对方,翻了个白眼道:“你干嘛啊,这一大早的。” 早年间李玄道还在世的时候,他就跟程咬金、秦琼、牛进达这些军、方将领关系极好。毕竟他们是一起打过仗的过命交情。之后,长辈间的深厚情谊自然而然延续到了下一代,可以说,李信还光屁股满地乱跑的时候就认识了秦怀玉、程处默等等一票损友了。 也正是因为交情深厚,程处默才能直接从大门口杀到李信卧室而没有人阻拦,若是换了个什么别人,早就被拦在王府外面打板子了。当然,李信要到程家或者秦家去也是一样,必定是一路通行无阻。 程处默见李信还有些惺忪,两眼发红道:“你还有心思睡觉?” “啊?这一大早的,我不睡觉还能干嘛?”李信无语道。 程处默恼怒道:“昨天你往我家送的到底是什么酒?哪里买的?还有没有?娘的,送到我家以后我还一口没喝呢,直接被我爹拿走了,一口都没给我留啊!你那个酒到底哪里来的,香得我一宿没睡着!” 李信闻言,这才明白了程处默的来意,露出一个苦笑不得的表情:呵呵,这位程伯伯早年间当强盗留下的习惯真是一点都没变,连自己的儿子都照样打劫不误。程处默又是个酒虫,眼见得一种从未喝过的美酒与自己失之交臂,自己连味道都没尝到,自然是着急得抓耳挠腮,眼巴巴地守到天亮就跑来找李信这个罪魁祸首算账了。 “不就是口酒嘛,能不能有点出息!”李信虽然也喝酒,但完全没有到像程家父子这么嗜酒如命的程度,更加想不到自己随便搞出来的粗制滥造的二锅头就能让程处默疯成这样。 他当然不能理解程处默这种刚闻了闻酒香就被人把酒抢走,喝到一滴不剩,之后还往自己屁股上踹了一脚,要自己再去搞点这样的酒回来喝是怎样一种操、蛋的心情。 恶客登门,李信自然是不能再睡下去了,只好唤下人过来伺候,一边洗漱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跟程处默说话,很是自然。不过,程处默显然没有耐心在这里浪费时间,不断地催促李信快点。 李信草草地洗了脸之后,连衣服都没换就直接带着程处默去了厨房,拿了一瓶酒扔到这家伙怀里。 一大早穿着睡衣就带着朋友钻进厨房的亲王,翻遍整个大唐或许也就李信这么独一家吧。 (本章完) 第十八章 李玄道最珍贵的遗产 程处默得了酒,喜滋滋地就往嘴里倒,哪里料到这酒跟他以往喝过的任何一种酒都不一样,一下子便觉得喉咙跟火烧一般涨红了脸,但终于还是死死憋住,没有漏出哪怕一滴酒,最后才长出一口气,大呼小叫道:“爽!太爽了!信子,你这酒从哪里弄来的?” 他刚问完,也不等李信回答,一仰脖子就把瓶子里剩下的酒全部喝光了,动作跟王贵当时如出一辙。 李信可没有一大早起来就喝酒的习惯,坐在一旁默默地对付一碗热气腾腾的青菜粥。粥是厨娘老早备下的,味道还可以,热乎乎软绵绵的,李信还算满意。 “当然是我搞出来的,还能是哪里来的?”李信也不知道二锅头这东西在历史上到底是谁发明的,干脆就恬不知耻地把它安到了自己头上,反正这大唐也没有人能拆穿他。 程处默听完,完美地展现了自己的不学无术以及脑海中词汇的贫乏,憋了半天也只憋出一个“牛逼”而已。 他随手把空瓶子放到桌面上,道:“还有吗?再给我带两瓶回去,我家老子吵着要,说要是我今天不再给他搞这样的酒回去,就要扒了我的皮。” 李信翻了个白眼道:“有你这样的吗?先自己喝了一瓶再管我要两瓶,你还要不要点脸。” 程处默哈哈一笑,完全没有在意,道:“就是不要脸了,只要你给我酒就行!脸有什么用?” 果然是程家人的土匪德性,你程处默还真是程咬金他老人家亲生的种! 李信暗自在心里腹诽了两句,然后从柜子里又拿了两瓶酒,道:“给你给你,我剩得也不多了,一会儿估计怀玉那小子也得过来找我要,毕竟秦叔也是好酒的。” 程处默接过酒,嘿嘿一笑,又接着道:“我家老子说了,你这生意我们程家入股了,让我问问你,一百贯值多少份子?” 李信闻言,这才露出今天早上第一个发自内心的笑容。 受各类传奇小说和电视剧的影响,程咬金在人们的心目中仿佛一直是一个鲁莽而又勇武过人的胖大汉子形象,但事实却并非如此。试想,若他真的只是一个有勇无谋的家伙,怎么可能在隋末唐初立下如此显赫的战功?要知道,战争这种东西,仅凭个人武力真的成不了气候。 再说了,程咬金在李信所熟知的那段历史上可是历经李渊、李世民、李治三朝而不倒,一直都是位高权重,多少次重大政、治风波,卷进去多少后世知名的人物,他愣是一点都没沾到因果,舒舒服服地活到寿终正寝。 若是没有出色的政治智慧和敏锐度,他绝不可能做到。谁要是真觉得这样一个老狐狸“有勇无谋”,那他恐怕是该找医生治治自己的眼睛和脑子了。 显然,这个平行时空里的程咬金也是一样大智若愚——他仅凭李信派人送到府上去的一瓶酒就明白了李信的意思。 虽然他未必知道这瓶酒是李信做出来的,但是他读出了李信想要经营这种酒的意思,并且很快就明白了楚王府一家吃不下这生意的尴尬境地,便决定帮李玄道这位老友的独苗一个忙。 所以,程咬金才会把程处默踹到李信家来,让他以这种很不严肃的方式告诉李信这些事,体现出他毫不见外,真正把李信当成自家子侄一般看待的态度。虽然话不多,但意思很明确:该怎么做就怎么做,生意他入股了,有什么问题他自然会帮着扛。 虽然李信重生之后还没有亲眼见过程咬金,但对方的思虑周详还是让他久违地感受到了温暖。毕竟他前世就是一个孤儿,这是他第一次体会到被长辈保护的感觉,心中大为感动。 或许,李信这位突然多出来的便宜父亲李玄道给他留下的最宝贵的遗产,并不是这所谓的爵位,而是包括李世民、程咬金、秦琼在内的这些叔伯长辈们对他的深厚感情吧。这是再多爵位和金钱都绝对没办法换到的东西。 李信笑着对程处默道:“一百贯给你程家两成份子。” 程处默满意地点了点头。当然,这或许也是因为他不明白自己怀里抱着的两瓶酒里到底蕴含着多大的商机,所以也就不理解李信承诺的两成份子会给他带来多大的收益。 李信也懒得过多解释,反正等到时候程处默见了钱就知道了。 两人一边说着话,秦怀玉便又突然到了。一样地没有任何人通报,直接从王府外面长驱直入内堂厨房。说起来,他能准确地摸到李信和程处默的位置,多半也有王贵给他指路的功劳。 “你们一个王爷一个校尉,一起躲在厨房里干嘛?”秦怀玉大步走进厨房,有些好笑地问道。不等李信回答,他又道:“对了,信子,昨天你送到我家去的那个酒是哪儿来的?也太小气了吧,怎么只送了一瓶?还有吗?我爹让我过来再拿两瓶回去。” 秦琼的话似乎稍微客气了一点点,不过细究起来仿佛跟程咬金的话没有太大差别。同样不留商量余地的说话方式,表达了同样的不把李信当外人的亲热。 李信笑着拿出最后仅剩的两瓶酒,道:“闲着没事搞出来的酒,也没多少,一搞出来就送到你们家去了,谁知道你们这么喜欢。” 秦怀玉接过酒,随手放在面前的桌面上,拍走程处默偷偷摸摸伸过来想偷酒的手,道:“我爹让我跟你说,你这酒的生意他想入股,一百贯给多少成份子?” 显然,秦琼老爷子跟程咬金是一个级别的聪明人。 李信心里很舒坦,伸出两根手指,道:“两成。” 秦怀玉点了点头。 接着,三人在厨房里天南海北地聊开了。程处默和秦怀玉都有些好奇李信是怎么搞出这等好酒来的。李信当然懒得跟他们解释什么沸点、液化、气化的,反正说了他们也听不懂。他只是告诉他们,这酒的成本很低,低到每斗只要五百文,但要是卖的话,每斗却要八贯钱。 程处默和秦怀玉听完均是目瞪口呆。他们这才意识到,他们手里的两成份子将来会变成多大的利润。 (本章完) 第十九章 捉弄陈幼澜 “王爷,外面有个自称是陈家四公子的人求见。王爷要见他吗?”王贵突然来到厨房外,对里面的李信恭敬地说道。 李信一听,眼前一亮:陈家四公子?那不就是陈幼澜吗?她怎么亲自过来了? 他连忙道:“见见见,你让他在外面稍微等一下,我换了衣服就过来。” 秦怀玉见了李信的反应,打趣道:“你怎么回事?前些日子不还嫌弃陈家三娘子长得丑陋,对陛下的赐婚不满意吗?怎么今天转性了,对未来小舅子这么上心?” 程处默疑惑地问道:“陈家三娘子长得很丑吗?你们见过了?” 秦怀玉笑着将其中的缘故对程处默说了一遍。程处默立即用幸灾乐祸的眼光看了李信一眼,道:“兄弟好福气啊,竟然能娶到这等娘子!只要你结婚后不偷懒,多努力努力,肯定能早早抱上大胖小子,为你楚王一脉开枝散叶!” 说完,秦怀玉和程处默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李信撇了撇嘴,对于眼前两位损友的无良行为早已见怪不怪。他默默在心中说道:“娘的,笑吧笑吧,看你们现在笑得开心,等你们到时候见到陈幼澜的真容,指不定怎么嫉妒老子的运气呢!” 想罢,李信摆了摆手道:“去去去,你们自便吧,我去去就来。”说完便毫不客气地把秦怀玉和程处默两人扔在厨房,自己跟王贵回去换衣服了。毕竟从刚才到现在,他身上穿的还一直是睡衣呢。 换了一身锦袍,李信来到前厅见到了陈幼澜和她的小丫鬟。她身上穿着浅青色的文人长衫,腰间挂着玉佩,黑色的秀发束成男子发髻,露出光洁秀美的额头,一双眼睛正盯着墙上的一幅字画看,边看还边和她的丫鬟小声地说着什么。 上次见面时李信没有太在意,这一次他稍稍留意,便轻易看出了宽松的长衫下面,陈幼澜那遮掩不住的窈窕身材。 李信突然意识到自己这样的行为实在不太像是正人君子,连忙轻咳两声,出声道:“子衿兄?” 主仆二人这才注意到李信的到来。丫鬟连忙躬身道万福,而陈幼澜也是回头行礼,口中还说道:“拜见楚王........”不过她并没有把话说完,因为李信飞快地摆了摆手,道:“免礼免礼。”于是,陈幼澜重新站起身。 “昨日楚王特意派人送了一瓶酒到府上,家父饮过之后赞不绝口,说这才是我大唐男儿应该喝的酒。”陈幼澜一边说,一边观察着李信的表情,“不知道这酒是王爷从何得来?还有吗?如果方便的话,能不能再让我带几瓶回去.........” 李信笑道:“哦,你说那个酒啊。那是我弄出来的。不过,刚才又送了几瓶出去,所以现在已经没有了。要是陈大人喜欢的话,我下次做出来以后,一定先给他送几瓶过去。” 陈幼澜微微吃惊,道:“没想到堂堂楚王殿下还会制酒?” 李信笑道:“有何不可?” 陈幼澜点头道:“这样一来,家父的猜测倒是没错。他说,楚王一定是得了这种酒的秘方,想邀请他一起做生意,才会把酒送到府上来。” 好吧,肉食者鄙其实是一种偏见,绝大多数情况下,能够身居高位的人里面是不会有草包的,不然他早就被踢下来了。位高权重的陈尹能够得到李世民这位明君的器重,自然更是聪明绝顶,一眼就看穿了李信的意思。 李信摇摇头,道:“也不全是。我主要还是觉得陈大人肯定会喜欢这个酒,所以才特意送了一瓶过去给他老人家尝尝。当然,合作的意思也是有的。” 做生意在绝大多数人看来都是一种贱业,唐代商人地位尤其低下。但是,长安城内各大家族多少都有隐藏的产业,这在世家之间几乎是个公开的秘密。陈幼澜作为陈家的女儿,对此应该也有所了解,所以李信在她面前倒是不用避讳这个。只不过说还是要说得稍微委婉一点的。 “家父派我来是想问问楚王,他打算以一百贯入股楚王殿下的酒坊,敢问楚王愿意给几成干股?”陈幼澜见李信答得干脆,便也坦然地问道。 李信听陈幼澜这么睁着眼睛说瞎话,忍不住有些想笑——陈幼澜身为陈家三女,这种生意上的事情,陈尹怎么可能派她出来谈?显然只需派个管家出来谈即可。想必,是陈幼澜自己从管家手里抢了这活,跑出府来凑热闹才对。 也得亏这会儿是唐朝,后世那个折磨了华夏妇女上千年的宋明理学还没问世。男女之间虽不平等,但女子地位终究还是较历朝历代高出许多,女扮男装出门并非什么罕见的事情,男女之大防也没有后世严格,所以陈幼澜才能这样亲自来到李信的府上。 看着陈幼澜脸上认真的表情,李信不由得起了几分捉弄的心思,笑道:“实不相瞒,这桩买卖秦家和程家也有参与。他们两家各出了一百贯,我给了他们各两成干股。如果陈尹大人也想用一百贯入股的话.........” 陈幼澜听到这里,还以为李信在暗示他和陈家之间未来是姻亲关系,所以会看在这个的面子上多给几成股份,没想到,李信最后说出来的却是: “那么我就给陈尹大人一成半的干股吧。” “什么?”陈幼澜闻言,登时皱起眉头,带着薄怒问道,“同样都是一百贯,为什么我家比别家少半成?楚王莫不是看不起我陈家?”她哪里想到自己的伪装早已被看穿,眼前的李信其实是在逗她玩呢? 李信强忍笑意,一摊手道:“如果你能说服陛下取消赐婚,我就再多给你半成干股!虽然令姐饱读诗书,不过我还是喜欢长得好看的!”他一边说,一边默默地在心里想道:“叫你个小妮子编瞎话骗我,什么膀大腰圆的,吓得老子一宿没睡好,看我怎么恶心你一下!” 果然,陈幼澜大怒,却说不出什么话来——她也想指着李信的鼻子一通臭骂,问问他陈幼澜到底哪里不好看了,但是不行啊,陈幼澜生得丑陋本来就是她自己放出来的风声,她现在反驳不就是打自己的脸吗?而且李信也未必肯信才对。 (本章完) 第二十章 再比一次 “这根本就是两件事,楚王为何要故意这样为难我陈家?”陈幼澜瞪着李信道。 李信笑呵呵地回答:“因为这是我的生意。我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看着陈幼澜脸上不爽又生气的样子,他突然感到心情有几分愉快。 没事逗逗妹子什么的,实在太有趣了。 看着李信脸上贱兮兮的笑容,陈幼澜差点就气得想要甩袖子走人,然而转念一想,这不就显得自己弱了?她本就是骄傲的人,怎么肯轻易在自己看不起的知名纨绔李信面前示弱?她一定要想办法拿回这被李信强行压下去的半成份子! “怎么样,不能接受我的条件吗?”李信见陈幼澜半晌没说话,又故意拱火道。 当然,这并不是因为他讨厌陈幼澜。事实上,自从知道陈幼澜并不真的长得像王贵打听回来的那样以后,他就对陈幼澜天然地抱有几分好感。不过,好感归好感,毕竟绝大多数情况下,这并不能阻止男孩子们捉弄妹子,反而只能增加成功捉弄妹子之后的乐趣而已。 陈幼澜冷静下来,看着李信道:“我陈家不可能接受这样不公平的条件。”她身旁的小丫鬟也瞪圆了眼睛,一脸跟自家小姐同仇敌忾的样子看着李信。 小丫鬟长得也很可爱,脸圆圆的。任谁被这样一双无辜纯良的眼睛盯着看,都会不由自主地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是童话故事里那种欺男霸女的魔王吧? 李信先是心虚地摸了一下鼻子,陡然灵机一动,便换上一副不怀好意的表情,别有深意地看了一眼小丫鬟,问道:“你这个小丫鬟不错,挺可爱的,叫什么名字?” “你想做什么?”陈幼澜立即向侧面踏出一步,将那个可爱的小丫鬟挡在了自己身后,道,“小铃从小一直跟着我,我可不会把她送给你!”小铃也立即意识到了李信仿佛对自己抱着什么不好的心思,连忙受惊小兔一般地往陈幼澜单薄的身影后面藏了藏。 唐朝年间,甚至不仅在唐朝年间,达官显贵或者文人雅士之间互赠一两个婢女什么的,根本就是常事,甚至还是喜闻乐见的风流雅事,没有人会以此为耻,反而会大加宣扬,显得两人之间关系亲密。 李信故作失望道:“那怎么办?你总得有点付出吧?我娶你姐姐已经吃了大亏了,你不好好补偿我几分,我怎么对你陈家一视同仁?” 听见李信说他娶陈家三娘子是吃了大亏,陈幼澜的柳眉又是一挑,不经意间露出几分女子的娇蛮情态来。 李信默默地看在眼里,在心里摇了摇头:女扮男装什么的,果然也太容易识破了一点,想必电视剧里那些男主角一定都是瞎子吧?不瞎怎么会看不出来?反正眼睛和脑子,他们必定得坏一个,甚至有可能俩都坏了。 仿佛经过了非常激烈的心理挣扎,陈幼澜脑海中终于有了定计。她平静地看了李信一眼,道:“如果我告诉你,家姐长得跟你打听到的完全不一样,你信吗?” 我信,我当然信啊。 李信在心里点了点头,表面上却一副不屑的样子,冷笑着看向陈幼澜道:“你要是我的话,你信吗?” 陈幼澜对这个回答并不意外,而是继续说道:“很简单,我能让你见到家姐。到时候,家姐到底相貌如何,你亲眼看过之后,自然心里有数。” 其实我已经见过了啊。 李信强忍笑意,配合着露出期待又有些不敢相信的样子说道:“此话当真?你不怕这种事被人知道了,会传闲话?”可惜大唐没有什么奥斯卡,不然李信觉得自己肯定能凭借刚才这句台词拿下一座小金人。 陈幼澜面无表情地说道:“又不是私下里单独见面,怕什么闲话?家姐一直有去龙泉寺上香的习惯,我只要提前告知你家姐的去向,你在暗处偷偷看一眼即可。只要你不说,我不说,自然无人得知。” 李信闻言,有些不明白陈幼澜为什么这么轻易就把她自己给卖了。若说是为了保护她的宝贝丫鬟,那其实也不至于。毕竟,李信也没有表现出多强烈的想要拿下小铃的意思。不过,客观地说,这确实是眼下最能吸引李信跟她谈下去的筹码,在这一点上,她倒是抓得挺准。 “这个主意不错。如果我真能见到你姐姐的话,并且你姐姐长得确实也还凑合的话,我倒是可以再多给你半成份子。”李信一边思索着陈幼澜在打什么主意,一边微笑着点头表示同意。 然而,陈幼澜这时却摇摇头,道:“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可没说要直接用家姐的名头跟你交换份子。而且,楚王开的份子未免也太少了一点,难道见家姐一面,只值半成份子?” 虽然你陈幼澜长得是挺好看的,但是见一面给半成份子还不够吗?你到底知不知道这半成份子价值多少钱? 李信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想道。 他本来只是想先搞一个小酒坊,也就每年几万贯的规模,逐步逐步蚕食掉长安的酒市场。但是听过王贵的话以后,他改变了计划,决定拉上秦程陈三家,直接以最强硬的姿态吞掉长安市场,之后甚至把二锅头卖遍整个大唐也不是没有可能。这样一来,这一桩生意到底价值多少就难以估量了。仅以长安来计算,半成份子就至少价值几十万贯! 当然,这是后话。陈幼澜没有李信这种来自后世的眼光,自然也就还没有理解到这个层面,只知道这生意现在大概是四家各出一百贯的规模。所以在她眼中,半成份子也就二十贯左右,确实不算多。 李信无奈地摇摇头,问道:“那你想怎么样?” “很简单。”陈幼澜突然笑了笑,道,“楚王殿下敢不敢跟我打个赌?” “又打赌?”李信古怪地笑了,问道,“我们之间似乎还有一个没有完成的赌局吧?你好像还落后我二十几分呐!” 陈幼澜闻言,稍稍脸红了一瞬间,宛若被春风吹起的桃花瓣,旋即又消失不见。她轻咳两声,正色瞪了李信一眼道:“不是说好暂时封存,等我有空再比吗?难道我堂堂陈府四公子,会赖你的不成?” (本章完) 第二十一章 醉春楼 是啊,我觉得你就是想赖掉。 李信很想这么说,不过最后并没有说出口,只是意味深长地看了陈幼澜一眼。就连小铃听了陈幼澜的话以后,都忍不住露出了一点点心虚的表情。 上一次陈幼澜和李信比试的时候,她就在现场。自家小姐输得到底有多么惨不忍睹,她也都是亲眼看过的。对于陈幼澜有生之年到底还有没有可能主动重启这一被封存的赌局这一点,饶是她再怎么天真烂漫,也知道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哎呀,反正一码归一码。”陈幼澜强行中断了关于上一次赌局的话题。 李信挑了挑眉毛,没有多说什么。没办法,女孩子嘛,肯定要让着一点。 陈幼澜接着道:“三日之后便是七夕,醉春楼要举行一场大型诗会,到时候你我都去参加,看谁能取胜。要是我赢了,我陈家出的一百贯便要你两成半的份子。若是我输了,一成半就一成半,我还帮你见家姐一面,如何?” 李信终于明白陈幼澜打的是什么主意了。她自忖在作诗上绝不会输给李信,所以才这么慷慨地先把她自己卖出来当诱饵。她知道,李信在先听说了自己未婚妻长得很难看的情况下,很难拒绝亲眼看看对方真面目的诱惑。 在她看来,只要李信答应跟她比作诗,那她肯定不会输。到时候,一分钱不花就能多赚到半成份子。不得不承认,如果李信还是原来那个李信的话,这倒真不失为一个不错的如意算盘。 可惜,此刻站在陈幼澜面前的李信早已脱胎换骨了。 “好啊,我答应了。就这么办吧。”李信人畜无害地笑了笑,一副被人骗了还乐呵呵数钱的样子。 这妮子肯定乐坏了吧?指不定怎么编排我傻呢。李信看着陈幼澜那双灵动的眼眸,忍不住有些好笑地在心里如是想到。他突然很期待到时候陈幼澜看到他提笔作诗时会是什么表情了,想必一定很精彩。 商量已定,陈幼澜没有多留,就带着小铃离开了楚王府。 目送二人离开,李信的表情逐渐多出了几分狡黠,嘴里还轻轻念叨了两遍:“七夕,七夕,嘿嘿,这么早就邀请我一起过情人节了?”好吧,其实李信只是随口说着玩而已。他很清楚,唐代的七夕其实还没有像后世那样被赋予“情人节”的意义,正如西方的圣·瓦伦丁节一开始也并不是通俗意义上的情人节一样。 李信一边哼歌一边慢悠悠地回到后堂,本想看看程处默和秦怀玉在干嘛,却没想到厨房竟然已经人去楼空。听厨娘说,李信走后不久,这俩货就各自带着两瓶酒从后门走了,估计是回去交差了。 事实上,李信前脚刚走,程处默和秦怀玉后脚就对视一眼,默契地开始一起动手搜查这厨房的各个角落,看看李信还有没有藏私的酒,打算分赃。没想到最后竟然真的一无所获,这才双双失望地扬长而去。 看着眼前仿佛被一百个强盗光顾过的厨房,李信哭笑不得,唯有破口大骂这两个败类而已。 三天的时间很快过去,转眼便到了一年一度的七夕。 七夕节,又称七巧节、女儿节、乞巧节等,是中国民间的传统节日,由星宿崇拜衍化而来,为传统意义上的七姐诞,因拜祭“七姐”活动在七月七晩上举行,故名“七夕”。每到这一天,家家户户的姑娘们都会拜七姐,祈福许愿、乞求巧艺、坐看牵牛织女星、祈祷姻缘、储七夕水等,这是七夕的传统习俗。 而文人雅士们则喜欢借着这个由头聚在一起饮宴,一起写写诗喝喝酒什么的,风月无边,亦是美事。 李信虽然对文人雅士什么的不感兴趣,但看在跟陈幼澜早有约定的面子上,他还是来到了东市的醉春楼,身边还跟着秦怀玉。至于程处默么,像他这种彻头彻尾的粗人,一向对诗会之类的活动嗤之以鼻,所以并没有来。 说来也怪,虽然出身武人世家,但秦怀玉却意外地喜欢读书,喜欢诗词。李信总觉得这或许是基因突变的一种表现形式,尽管从外表上看,秦怀玉高大魁梧,跟他爹秦琼几乎没有两样,总让人觉得这家伙就适合干点杀人放火的武人勾当,捧着本书或者拿着支笔写写画画什么的,实在有些违和。 这样的内心活动,李信当然不可能说给秦怀玉知道,毕竟他还不想被秦怀玉当场掐死。 两人身上都穿着象征着士子的儒衫,看上去文质彬彬的,一到醉春楼外,就被小二迎了进去。他早就得到了上头的命令,今天晚上所有看起来像读书人的都可以被请进醉春楼里喝一杯水酒。 醉春楼的主体是一座木质结构的绣楼,内部的装饰也不错,相当雅致,一看就是很能吸引文人骚客的所在。今天这里这么大张旗鼓地举行七夕诗会,恐怕本质上还是为了扬名。 才子们在这里喝酒作诗,享受宴会的快乐,而醉春楼则得到这诗会带来的名气。如果这诗会上碰巧真的出现什么足以传世的诗篇,醉春楼的名字甚至有可能随着这首诗而名噪一时,成为文人们心中的胜地。到时候,它的生意自然更上一层楼。毕竟,唐代文人可是酒楼这类场所的消费主力。 李信和秦怀玉在一处雅座上坐下,随意地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殷勤的小二立即奉上两杯酒,道:“今晚七夕盛会,我家掌柜请各位士子喝杯水酒,祝各位日后都能飞黄腾达,前程似锦!” 秦怀玉礼貌地笑了笑,接过小二递过来的酒,随手放到一边,又点了两壶茶水和几样小菜——喝过二锅头之后,他喝别的酒都觉得像是在喝水,所以索性不喝了。 李信对酒更是没有执念,茶水和酒对他来说都无所谓。两人边吃边聊,李信不时还四处张望一番,寻找着那两道熟悉的身影。 (本章完) 第二十二章 陈幼澜的旧作 小铃跟着陈幼澜走进灯火通明的醉春楼时,一打眼就望见了正坐在雅座上跟秦怀玉说说笑笑的李信。她立即碰了一下陈幼澜道:“小姐........” 话音未落,陈幼澜就触电一般地回头瞪了小铃一眼,道:“在外面要叫我公子或者少爷!” 小铃立即反应过来,连忙捂住嘴巴,小心地看了一眼左右,确认应该没有人听见自己刚才那句话以后,才吐了吐舌头,轻轻拍着胸脯道:“差点忘了,差点忘了。” 陈幼澜哼了一声,也没有追究。 小铃指了指李信那边,道:“楚王殿下已经到了,在那边呢!” 陈幼澜顺着小铃的脸望去,正好看到李信放声大笑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家伙这么高兴,她就有些不爽,默默地撇了撇嘴,不屑道:“放浪形骸!一点王爷的仪态也没有.......” 小铃倒是不理解什么叫“王爷的仪态”,只是觉得李信笑得很真实,好像并不讨厌。 “今天一定要让你吃下这个哑巴亏,好叫你好好知道知道什么叫敬畏才学!”陈幼澜冷哼一声,自言自语了一句,这才带着小铃向前走去。 李信正和秦怀玉说着笑话,突然见一名穿天青色儒衫的公子在身旁坐下,抬头一看,正对上陈幼澜那张清秀可人的脸。 一双秀眉显然经过静心的修剪和描画,少了几分女子的柔情,多了几分干净和爽利,透着淡雅的书卷气。鼻子不是后世网红脸常见的那种英挺鼻梁,但却胜在小巧精致,再加上陈幼澜本身就肌肤如雪,竟给人一种宛如艺术品的错觉。 那双凤眼如星,睫毛长长的,微微颤动着,漆黑的眸子也正看向李信。四目相对的一瞬间,陈幼澜本来想好的一番取笑李信的话竟不知为何早已飞到了爪哇国。 她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胸腔里似乎有个什么东西在猛烈地跳动着。她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明明上一次见到李信时并没有这种异样的反应,难道是因为这醉春楼的风水或者灯光、熏香之类的不太好吗? “子衿兄来了,请坐。”李信率先反应过来,礼貌地请陈幼澜在自己身侧坐下,然后对侍立在陈幼澜身后的小铃笑了笑,算是打招呼。 小铃有些意外。她哪里想到堂堂一位王爷竟然会主动向她微笑?难不成是他还对自己有想法?想把自己要过去? 想到这里,小铃又紧张起来,连忙看向了别处,连还礼也忘了。 “我才不要呢........我要一辈子侍奉小姐.........以后还要跟她一起嫁到夫家去........咦,那不就是这个坏人家吗?”小铃默默地在心里念叨着,脸蛋不知不觉地红了起来。那天李信问她名字时脸上挂着的坏坏的笑容,这几天不知为何竟反复出现在她的梦里。她谁也没有告诉。 李信没想到自己只是想打个招呼而已,竟然也能这样碰一鼻子灰,看来自己这个“纨绔”的名头实在太深入人心了一点。他只好不动声色地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茶,将尴尬轻轻掩饰了过去。 桌子是四方桌子,李信和秦怀玉对面而坐,陈幼澜则整整衣裳在李信左手边坐了下来。秦怀玉拱手施礼,道:“陈兄,又见面了。” 陈幼澜也抬手回了一礼,道:“秦兄好。” 李信见两人这么互相问好有些腻歪,皱着眉头有些不爽地问道:“怀玉,话说你俩是怎么认识的?” 秦怀玉笑道:“去年中秋的时候,飞凤阁举行了一场诗会,我去凑个热闹,正好听到子衿兄的大作,登时惊为天人,这才主动结识。” 陈幼澜的表情有些得意,不过嘴上却是连声道:“不敢不敢,秦兄过奖了。” 李信有些想笑。合着自己的兄弟竟然是自己未来老婆的迷弟? 他看了一眼陈幼澜脸上那志得意满的神态,有些好奇地问道:“那子衿兄当时到底做了何等诗句?不知我有没有这个福分听一听呢?” 秦怀玉点头道:“我记得的,背一遍给你听吧。” 陈幼澜微微抬了抬下巴,似乎很是骄傲,并没有阻止秦怀玉的行为,仿佛很是期待李信听过之后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 “玉颗珊珊下月轮,殿前拾得露华新。 至今不会天中事,应是嫦娥掷与人。”秦怀玉抑扬顿挫地念了一遍,果然是很靠谱的迷弟。只是他的语气实在太过恶心,李信不由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好诗,好诗!”李信礼貌地鼓了鼓掌,赞许地看了陈幼澜一眼。 陈幼澜微微颔首,正想享受李信的崇拜,没想到他说了两句“好诗”之后,竟然就停了,又默默地喝起茶来。她意外地瞪大了眼睛,看着李信,似乎很想问:“就这样吗?说两句‘好诗’就完事了吗?这么敷衍?” 李信就装作没看到的样子,顾左右而言它。 陈幼澜紧咬银牙,终于忍不住挤出笑容道:“李兄似乎不是特别欣赏在下的拙作,想必是有更好的中秋诗才对。在下也向洗耳恭听一回,不知李兄意下如何?” 说实在的,陈幼澜这首诗确实挺不错的。不管是炼字还是用典,都写得恰到好处,很成功地描绘出了一个美妙的中秋夜,读来让人有种轻松愉悦之感。如果换了是任何一个别人写了这首诗,李信一定会认真地夸奖几句。 但他一看到陈幼澜那副“快夸我”的表情,就忍不住想捉弄她一下,只敷衍地说了两句好诗就住了嘴。看陈幼澜那憋得浑身难受的表情,李信就忍不住想笑。 “其实......”李信刚说了两个字,醉春楼大厅中央突然站出来一个大嗓门的女人。 她用力地拍了拍手,道:“各位公子请安静一下!我醉春楼的七夕诗会即将开始啦,下面由我胡大娘来给各位介绍一下今天诗会的基本规则!” 李信闻言,对陈幼澜耸肩笑了笑,示意她不要说话,赶紧仔细听胡大娘讲解诗会规则。 陈幼澜恨得牙痒痒,但这规则又关系到她与李信今日的赌局,确实需要好好听一下,只好哼了一声,看向了站在大堂中央的胡大娘。 (本章完) 第二十三章 绣球入怀 胡大娘今年或许二十几岁吧。这在后世还算是青春靓丽的年纪,但在唐朝,已经差不多是人老珠黄了。毕竟大唐年间,人们的平均寿命也就三四十岁的样子,二十多岁已经算是半辈子了。 她款款有些发福的腰肢,大声说道:“有请秀秀姑娘!”话音一落,上方的小阁楼上突然出现了一个被四名妙龄侍女簇拥着的女子。那女子身材高挑,皮肤白皙,像是擦了什么粉的样子,远远看去似乎还有几分姿色。 这位秀秀姑娘或许是醉春楼很受追捧的头牌吧。她一出现,下方的所谓才子们纷纷鼓掌欢呼起来,一时间大厅里变得热闹非凡。李信恍惚中甚至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后世的酒吧之类的地方,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一个笑容。 “看来这位秀秀姑娘很合楚王殿下的心意啊,殿下一看到她就笑得很开心的样子。”耳边传来陈幼澜的声音,“殿下觉得她很好看吗?” 李信哈哈一笑,故意道:“说实话我觉得她长得一般,不过.........应该比你姐姐好看很多很多吧!” 陈幼澜闻言,表情一顿,登时一紧手里的杯子,连指甲都发白了。她必须十二万分地小心,才能控制住自己不把这杯茶水泼在李信的脸上。 小铃在一旁神情古怪,悄悄看了阁楼上的秀秀姑娘一眼,在心里自言自语道:“这种女人怎么可能跟小姐相比?小姐是最好看的,嗯,最好看的。” 秦怀玉无奈地摇了摇头,打定主意不掺和进李信和陈子衿的恩怨里。 大堂中央,胡大娘继续说道:“今天的规则很简单,秀秀姑娘一会儿会在阁楼上抛绣球,接到绣球的公子就要作七夕诗一首,如果做不出的话,就要罚酒三杯。然后,把绣球交给身旁相熟的友人,让他来作诗。如果这位友人也作不出的话,同样也要罚酒三杯,再把绣球交给身旁的别人,直到有人做出一首完整的诗来为止。 秀秀姑娘一共会抛十次绣球。每一次的规则都是一样的。最后,所有在场的士子们将评选出十首诗中最好的那首,即为今晚的魁首,不仅可以获得五十贯的奖金,还能与秀秀姑娘共度良宵哦!” “共度良宵”四个字一出,在场的禽、兽,哦不,文人们再次爆发出一阵男人都能秒懂的欢呼。 李信不禁咋舌,暗道大唐风气竟然开放之斯。不过后来听秦怀玉一说,他才明白,原来这个所谓的共度良宵并不是他想象的那样,只是跟秀秀姑娘两人独处,喝喝小酒,玩玩围棋之类的小游戏,一直玩到天亮而已。 秦怀玉见李信想歪,笑骂道:“秀秀姑娘一直都是卖艺不卖身的清倌人,哪儿有你想的那么龌龊。” 李信翻了个白眼道:“你怎么一副很熟悉的样子,怕是这醉春楼来得不少吧?” 秦怀玉点点头,并不避讳。逛逛醉春楼这种半青楼半酒楼的场所,对绝大多数大唐男人来说,并不是什么不能见人的丑事。 很快,阁楼上的秀秀姑娘已经开始抛她的第一颗绣球了。 竹子编成的球体上缝了几块丝绸当作装饰,在半空中翻飞起来,竟有点像一只巨大的蝴蝶,甚是好看。 下面的士子们你争我抢,在座位上挤来挤去,谁也不肯示弱,谁都想作出一首令人折服的好诗,然后与秀秀姑娘共度良宵,如果秀秀姑娘能再折服于自己的巨大魅力,自荐枕席,那就更加完美了! 好吧,自古以来,读书人就是最喜欢也最能想屁吃的一帮人。这或许就解释了为什么美艳女鬼总是爱上书生这个古怪定理——毕竟这故事就是书生自己写的,他想让女鬼爱谁,女鬼就得爱谁啊。 李信深知这帮雄性牲口的心理,默默地喝了一口茶水,轻轻摇了摇头。 旁边陈幼澜看了他一眼,问道:“如果我们两个今天都没有接到绣球,怎么办?”他们所在的这个雅座,似乎位置确实不太好,不容易拿到绣球。 李信不慌不忙地从腰间的钱袋子里摸出两个银饼子,道:“给钱,把别人手里的绣球买下来不就行了?” 陈幼澜愕然,旋即又翻了个白眼道:“粗俗。”确实,作诗和抛绣球本身是一种文雅的游戏,用钱来破坏规则未免也有点太煞风景了一些。 但是,任谁也不能否认:这很有效。 李信摊了摊手,用眼神道:“不然还能怎么办?” 第一颗绣球落在了一个看上去大概四十多岁快五十岁的老儒生手里。李信看着这人花白的头发,忍不住腹诽道:“你这么大年纪,怕是走路都有点费劲,还来凑这热闹,真是人老心不老.......” 老儒生清了清嗓子,抓起醉春楼侍女恭恭敬敬递过来的纸笔,边写边抑扬顿挫地把自己的诗念了出来。 李信出于了解一下对手水平的目的,认真听了一下——呵,什么玩意儿。晦涩难懂又空洞无物,可以说是烂诗一篇,实在比后世那位作出“一片两片三四片”的乾隆皇帝好不了多少。 老儒生写完以后,仿佛对自己的事相当满意的样子,痛快地喝了一大杯酒,模样和动作都甚是潇洒。在场士子们也不知道是想起哄还是真心觉得这诗还不错,竟纷纷鼓起掌来,然后又催促阁楼上的秀秀姑娘赶紧扔第二颗绣球。 侍女将老儒生作的诗挂在了大堂中央的一面墙上,好让所有人都能看得清。秀秀在阁楼上看到这里,才举起第二颗绣球,随手抛了下来。 士子们再一次哄抢起来。混乱之中,也不知谁拍了这绣球一下,它便滴溜溜地飞了过来,正巧落在了陈幼澜怀中。早在一旁拿着纸笔准备好的侍女见此情景,立即飞快地小跑了过来,侍立在旁,等待着陈幼澜的选择,看他是要喝酒,还是要作诗。 陈幼澜微微一笑,看了李信一眼,道:“看来我运气不错。那我就不客气了。”说完,她把手一伸,从侍女手中接过纸笔,展平在桌面上,便动手写了起来。 (本章完) 第二十四章 诗名:乞巧 笔并不是名扬天下的宣州紫毫,只是普普通通的兔毫笔。在好笔的人眼中,这只能算是不入流。但是,当这支笔被陈幼澜修长的手指握住时,它仿佛没来由地多了几分灵动,或许传说中的“点化”便是这个意思吧。 唐人惯用笔锋较硬的小笔,陈幼澜操纵笔尖在纸上飞快地游走,留下一长串漆黑的墨迹,正是极为清秀的小楷,整整齐齐的,看上去赏心又悦目。 李信边看边点了点头。 陈幼澜并没有像那个老儒生一样边写边念,而是飞快地写完之后,才极其潇洒地把写了诗的纸扔给那位侍女。侍女很是为难,连忙双手抱着这张写了字的纸,仿佛抱着什么神圣的东西,一路小跑着回到胡大娘身边,想要把纸交给她。 然而胡大娘却也对这张写了字的纸避如蛇蝎。好在她惯在风月场里厮混,脸皮早就练得比铜墙厚,劈头盖脸地便骂那位侍女道:“拿给我干什么?不知道我不识字?故意要落我胡大娘的脸?还不快拿给秀秀姑娘念!” 侍女立即回魂一般,恍然大悟地在店内无数士子的哄笑声中跑上阁楼,小心地将陈幼澜的诗交到了秀秀手中。 李信这才明白侍女为什么一接陈幼澜的诗就面露难色——既然陈幼澜自己没有念,那么侍女理所当然应该把诗念出来,但是她并不识字,所以才向胡大娘求助,然而胡大娘也不识字,所以才有了刚才这一幕。 这会儿正是唐初,百姓的识字率低得可怜,一砖头扔在大街上砸死十个人,保准九个都大字不识一个,剩下一个还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丁一一,稍微复杂一点就没辙。当然,这也是没办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百姓们饭都吃不饱,哪有心思考虑读书,考虑阶级跃迁的事情呢? 李信正魂飞天外,阁楼上的秀秀姑娘已经默默展开陈幼澜的大作,念了起来。事实上,早在她刚看清纸上写了什么,还未开口之时,她的眼睛就陡然亮了起来,就像黑夜里一盏跳动的灯火。 她的声音听起来很兴奋,像是找到了宝物的孩童兴奋地招呼小伙伴过来一起看。她念道:“诗名《乞巧》。七夕今宵看碧霄,牵牛织女渡河桥。家家乞巧望秋月,穿尽红丝几万条。” 话音一落,满座皆寂。 在场的人都不是文盲,至少也是能作出一两首歪诗的文人学子。受天赋的限制,他们可能终其一生都写不出一首好诗,但是,他们却都至少能分辨出一首诗到底好不好。这就跟天赋没有什么关系了,只是基本功而已。 很显然,陈幼澜做的是一首好诗。好到一时间在场的所有文人们都傻了,仿佛有人在他们的胸膛上开了个口子,正疯狂地往里灌柠檬汁........好吧,大唐时候其实还没有柠檬这种水果。 反正,这些家伙们全酸了,酸得不得了,同时又被这首清丽逼人的诗打动着,实在没办法说出这首诗不好的话来。当然,李信相信在场这么多读书人之中,肯定还是会有那么一些不识货的人的,但想来这些人见到周围这么学子都露出这种被震惊的表情,他们应该都不敢站出来瞎哔哔了,免得遭人耻笑。 “啪啪啪!”李信只好率先鼓掌,叫道,“好诗!” 秦怀玉立即回过神来,赞叹地看着身旁的陈幼澜,也大呼小叫道:“好诗!好诗!陈兄果然才学过人!小弟佩服!”话倒是说得没什么问题,只是配上秦怀玉那雄壮的身材,总给人一种不伦不类的违和感。 这两人这么一叫唤,在场的其他人也全都跟着鼓起掌来,“好诗好诗”地叫着。醉春楼里的气氛变得很是热烈。 秀秀姑娘也在阁楼上鼓掌,笑容很是灿烂。她知道,今晚这首诗如果传扬出去,这故事之中可必然少不了她的名字。到时候,她的芳名传遍长安,成为名妓自然指日可待。这是每一个妓子的终极梦想。 胡大娘虽不识字,但也明白眼下发生了什么。在她醉春楼举办的七夕诗会上出了一首让所有人都赞不绝口的诗,这是老天要让醉春楼大火呀!她想着想着,眉开眼笑地跟着大家鼓掌,手都拍红了。 陈幼澜坐在李信旁边,表情很是骄傲,小脸涨得通红。她先是谦逊地向在场的人拱了拱手,然后示威地看了李信一眼,道:“怎么样?还比吗?或许趁早认输,面子上还比较过得去哦!” 李信抚掌大笑,道:“别急别急,我还没作呢。等我也写了再说,哪怕是歪诗,我也得胡乱写一首才好,这才算比赛嘛。” “哼。”陈幼澜哼了一声,似乎对李信竟然不肯认输,甚至还妄想着赢她这件事感到有些不满。 因为这首《乞巧》而热烈起来的气氛足足持续了半刻钟才逐渐平息下去。虽然秀秀心中已经暗暗将陈幼澜这首《乞巧》点为了今晚的最佳作品,但诗会剩下的程序该走完还是要走完的,以免惹来闲言碎语,说她们醉春楼暗箱操作云云。 她站在阁楼上,随意地扔下了今晚的第三颗绣球。 同样装饰得极好看的绣球沿着几乎同样的轨道从阁楼上落下来,但是人们对它的反应却跟对它前两位兄弟的反应截然不同。 再也没有人去争抢绣球了。每一个人都尽力把绣球推往远离自己的方向,仿佛绣球上沾着什么不好的东西。最后,一个约莫十三四岁的少年实在没办法推走绣球了,这才红着脸把绣球拿在手里。 李信见状,默默地在心里骂道:“十三四岁就学人家逛青楼,还知不知道什么叫新世纪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青年?” 好吧,其实从旁人的视角来看,他今年也才十七岁,并没有比他那位批判对象大多少。 (本章完) 第二十五章 人人喝酒 少年拿着绣球,对陈幼澜的方向拱手行了一礼,道:“小生自认一时间做不出跟那位公子一样好的诗,就不丢人现眼徒增笑柄了,谨罚酒三杯,权做为这首好诗贺!”说完,他爽快地端起酒杯连饮三杯,动作很是洒脱。 李信看他酒杯不小,一开始还有些担心小孩子的肝脏能不能耐受得住这么多酒精。不过转念一想,对哦,这又不是二锅头,最多最多也就酒味饮料的程度而已,有什么好担心的。他默默摇摇头,喝了一杯茶水。 少年认输认得很干脆,话也说得很漂亮。所以在场没有人觉得他这么做有什么问题,反而纷纷点头,看样子甚至有些欣赏他。之后,少年就把手里的绣球交给相近的人。那人也有样学样,对陈幼澜的方向拱拱手,连饮三杯,将绣球交给别人。 认输本来是一件挺丢人的事情,但输给陈幼澜这首《乞巧》,说实话,也没那么丢人。至于罚酒什么的,只要美其名曰“为好诗贺”就行,还能变成风雅乐事。所以,每一个接到绣球的人最后都自觉地豪饮三杯,然后笑着把绣球交给别人。 秀秀姑娘见此情景,在阁楼上笑得更开心了。在她主持的诗会上出了一首好诗,并且还压得在场文人没有人敢再动笔,这样曲折的情节显然比单纯出了一首好诗更吸引人眼球,更容易被人们津津乐道地传播。她知道,自己离成功不远了。 大厅里,绣球被不断地传递着,很快就传到了秦怀玉的手里。他也不客气,咣咣咣连喝六杯酒,这才脸不红气不喘地说道:“陈兄大才,我拍马难及。你这首诗,值六杯酒。” 陈幼澜很是兴奋。事实上,当她看到一个接一个的文人在她面前拱手认输的时候,她就已经开始兴奋起来了。她知道自己的诗很好,但完全没料到会有这样的情节发生,心脏砰砰跳着,像是有人在用力地敲鼓。 这种被认可的感觉真的很棒。但陈幼澜并没有高兴太久。事实上,她仅仅高兴了片刻罢了。因为她突然想到,她只是一个女子,哪怕再有才情,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要嫁给一个吊儿郎当的纨绔? 想到这里,陈幼澜看了李信一眼。李信正好接过秦怀玉递来的绣球,冲她露出一个微笑。 陈幼澜撇了撇嘴。 按道理来说,每有人接到绣球的时候,侍女们都应该带着纸笔来到这个人身边侍奉的。但是由于刚才绣球一路传递过来,都没有人要纸笔,全都光棍地选择了喝酒。她们也就乐得偷懒,站在一旁侍立了。 没想到,李信接过绣球以后竟然没有选择喝酒,而是对一旁的侍女伸出了手,豪气万丈地说道:“取纸笔来!” 此言一出,大厅里本来还有些嘈杂的气氛陡然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看向了说出这句话的李信,目光中隐隐透出敌意和不屑——妈的,我们都认输了,你也老老实实地跟着认输,成全一段佳话不好吗?非得跳出来要纸笔,干嘛?作妖?就是觉得你比我们厉害呗?我倒要看看,你能写出什么烂诗! 心里抱着这等想法的绝非少数。恐怕在场文人之中十有八九都等着看李信的好戏呢。事实上,就连抱着纸笔来到李信身旁的侍女也是这么想的。 没办法,人性就是如此。做与众不同的那个人就是要去承受别人的目光——成功以后被人崇拜的是你,失败以后被人嘲笑的也是你。 李信很明白其他人的心态,但是他并不想理会,只是轻轻接过了侍女递来的纸和笔,微微点头当作致谢。 把纸在桌面上展平,李信提笔正要写,却突然停住了。因为他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 陈幼澜在一旁奇怪地看着他,问道:“怎么了?为什么不写?” 窃窃私语逐渐多了起来,不时能听到一两句阴阳怪气的“写呀!你倒是快写呀”。 李信的表情有些尴尬。说实话,他之前一直忽略了一件事:他不会写字! 当然,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重点大学的工科生,李信绝对是会写字的,就算后来用电脑打字打多了,经常提笔忘字,但绝不至于到不会写字的地步。 原因很简单:他会写的全是简体字,根本不会写唐朝的字。 唐朝字其实跟后世的繁体字几乎一模一样,在后续一千多年的历史中几乎没有再发生大的变化,原原本本地流传了下去。这是专属于汉字的独特魅力。作为一个喜爱传统文化的人,李信虽然能够无压力地识读繁体字,但到了写这一关,却最多只能写三两个比较熟悉的字,而且有些笔划还不太确定,强行写的话,恐怕大概率要写错。 在众目睽睽之下写错字未免也太丢人了吧? 李信隐隐有了几分骑虎难下的感觉。 “怎么了?”陈幼澜见李信不答话,又问道。 李信看了她一眼,把笔交到她面前小声说道:“我的字实在太难看,写出来以后有些丢人,还是我口授,你写吧。” 陈幼澜没有拒绝,狐疑着接过笔,默默地把李信面前的纸移到自己面前,然后看了李信一眼,示意他可以赶紧开始了。 李信清了清嗓子,在众人非常不善的目光中缓缓开了口:“诗名,七夕。” 陈幼澜用她那一手漂亮的小楷在纸上写下了“七夕”二字。不时有旁人轻笑道:“这名字未免也太普通了一点,哪里比得上‘乞巧’?” “七夕”和“乞巧”本来就是一个节日的两个称谓而已,这也能分出个高下来吗? 李信默默翻了个白眼,接着道出了诗的第一句:“烟霄微月澹长空..........” (本章完) 第二十六章 七夕诗 李信的声音很是清朗舒爽,念起诗来也是字正腔圆,让人感觉如沐春风。再加上他本就生得白净,眉飞入鬓,眼若含星,此刻更是显得俊美非凡。陈幼澜心中一颤,脸色微变,强自镇定地挥笔在纸上写下了这一句诗。 烟霄微雨澹长空。 陈幼澜在接过李信的纸笔时曾经想象过他会做出什么样的诗句。说实话,她最好的期待也不过是“七夕夜会醉春楼”这种级别而已,全然没有想到过这样漂亮的句子会从李信的口中吐出来。 是的,这句诗很漂亮,又简洁又漂亮。 李信见陈幼澜用她那手小楷写完了最后一个“空”字,便接着念道:“银汉秋期万古同........” 陈幼澜又飞快地写了一行,手腕微微发颤,几乎握不住笔。 “银汉秋期.......万古同。”她默默在心里又念了一遍,仿佛视线穿过无数遥远的时空,看见了亘古不变的璀璨银河,一种渺小感在她心头油然而生。她忍不住偷偷看了李信一眼,竟然正对上那双含着笑意的眼睛。 李信也在看她。 她连忙低下头去,轻咳两声,摆好写字的姿势,假装自己刚才那一眼只是为了表示自己写完了,催促李信赶快念下去而已。没有人看见她脸上的红晕,更没有人能听见她胸口剧烈的心跳声。 李信的声音不小,在场大多数人都能听清他的诗,即便有个别听不清的,也能从身旁的人口中听到小声的转述。一时间,所有人都安静下来,用发着光的、名为“崇拜”的眼神看着随意地靠坐在座位上的李信。 秦怀玉也是。他从来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能从李信口中听到这样美的诗句。 这还是那个成天跟他满长安溜达,看谁不爽就要揍对方一顿的楚王李信殿下吗?不会是有人假冒的吧? 他很确信自己绝对没有在任何别的地方看过这两句诗,也很确信李信绝对找不到能写出这种诗的人为他代笔。 试想,能写出这样诗句的人,怎么可能不知道这是一首什么样的诗?光看这前两句就知道,这绝对是一首足以流传千古的诗。哪个读书人会舍得把这种名垂青史的机会让给别人?哪怕尊贵如楚王,也绝对没办法强迫别人做出这样的事情。 所以,就算再怎么难以置信,事实的真相都只有一个:这首诗真的是李信写的! 秦怀玉看着李信,发出了一个无声的“哇哦”。如果李信这会儿能够腾出一点注意力放在秦怀玉身上,他一定会觉得浑身发毛。因为秦怀玉的眼神实在有些过于火热,火热得有点危险,危险得让人忍不住会往怪异的方向联想。 但李信实在没有空。 他朗声念道:“几许欢情与离恨,年年并在此宵中。” 陈幼澜强忍住内心的激动,飞快地在纸上写着,嘴唇同时轻轻地蠕动,无声地跟着念了一遍。 全场鸦雀无声,只有胡大娘默默地站在大厅中央张望。看着在场读书人脸上那种叹息怅惘的神情,她哪里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显然,又是一首好诗,不,好诗已经不足以形容这首诗了,但以她的文化水平,实在也想不出什么比“好诗”更好的词汇,只能激动得满脸通红,却又不敢发出声音,生怕坏了气氛。她知道,那样的话,肯定会惹来在场士子们的无数白眼,甚至会有人破口大骂也说不定。 须臾,陈幼澜写完了最后一个字,提笔停在半空,久久才放下,心头还有一股挥之不去的淡淡哀伤萦绕着。 牛郎和织女那种穿越悠长岁月而不变的情感缓缓沉淀下来,落在这几乎永恒不变的夜空中,也落在每一个仰望夜空的人心头。 侍女小心翼翼地接过这张纸,送到阁楼上那位秀秀姑娘的手中。秀秀低头扫了一眼,珍重地把纸卷起来,向李信的方向一拱手,道:“感谢这位郎君,让婢子有幸听到这等诗句,纵然顷刻间死了,也无怨无悔。” 李信见在场众人都已折服,虽然心头微微有点暗爽,但也不至于昏了头脑,当即极有风度地一甩袖袍,摆了摆手,笑道:“秀秀姑娘言重了。” 好一个谦逊有礼又才华横溢的少年郎! 在场的人全都仿佛回过神来一样,纷纷又鼓起掌来,比刚才为《乞巧》鼓掌时还要热烈几分,不时有“千古绝唱”之类的溢美之词夹杂其中。 秦怀玉也哈哈大笑道:“好诗,好诗,可惜信子你没有带你的酒来,否则我定浮一大白!” 李信翻了个白眼道:“你不就是又想骗我的酒嘛,说的那么好听!” 秦怀玉笑得更灿烂了。 陈幼澜眨着眼睛,看着在自己面前与友人笑闹的李信,仿佛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将他和刚才那个念诗的李信重合起来。 刚才的李信就像谪仙下凡,现在则像是褪去了一切光环,变回了那个锦衣玉食的纨绔楚王。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他? 陈幼澜无法回答,总觉得李信的身影在眼中逐渐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这时,秀秀姑娘在阁楼上大声问道:“各位郎君请听小女子我一言!” 她一发话,下面嘈杂的大厅逐渐安静了下来。 她接着道:“敢问诸君是否觉得还有必要继续今日的诗会?” 下方大厅没有人说话,片刻之后便响起了此起彼伏的酒杯碰撞声——所有人,除了李信和陈幼澜以外,都二话不说就心悦诚服地连饮三杯,喝完还要大叫一番“痛快”云云。他们的行动已经说明了一切。 李信听见不远处有人感慨道:“没想到今晚竟然能接连听到这么好的诗文,真是不虚此行啊!也不知是谁家的郎君,能做出这么了不起的诗文,想必他日平步青云绝不在话下。” 他有些好笑地在心里摇了摇头:自己已经是尊贵的楚王了,还能怎么平步青云?除非入朝为官,再担任一个正式的官职,但那种事情还是想想就好了,当官什么的哪有混吃等死舒服? (本章完) 第二十七章 楚王殿下高兴么 “怎么样,陈兄,是我赢了吗?”李信笑吟吟地看向陈幼澜,问道。 陈幼澜还未说话,就听见秀秀姑娘在阁楼上又道:“诸君若有觉得《七夕》胜过《乞巧》者,请与小女子一同满饮此杯!”说完,她高高举起一杯酒,下方也立即举起无数只握着酒杯的手,只有少数人默默坐着,没有动作。 胜负已见分晓。 至于《七夕》和《乞巧》之外,最开始那首由老儒生写下的不知名诗句,在场已经没有人记得哪怕只言片语,甚至没有人关心那首诗到底叫什么名字。而那位老儒生也早就不知去向,或许是因为羞愧难当,所以偷偷离场了吧。 “是在下输了。”陈幼澜虽然有点讨厌李信此刻脸上的笑容,但还是由衷地如是说道。 李信的笑容陡然灿烂了几分,隐隐还藏着一点狡猾。他问道:“那........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姐姐呀?” 陈幼澜愕然,旋即咬了咬下唇道:“楚王殿下放心,我陈子衿必不食言。待我回去问清楚家姐去龙泉寺上香的时间,就派人通知殿下,到时候殿下自便即可。” 说实话,她有点无语。 如果换作今天是她写出这首《七夕》,她一定会激动得好几天都睡不着觉。然而李信却是如此无动于衷,满脑子想的都是他和她的赌约..........真是有辱斯文!他到底知不知道他今天写的诗好到什么程度啊? 当然,李信毫无疑问是知道的。毕竟这首诗原本出自白居易之手,而且一直流传到了一千多年的后世。众所周知,能扛住悠长岁月洗礼的诗篇,无一例外都是佳作中的佳作,好诗中的好诗。 李信只是对这首诗太熟悉了,所以不像第一次听它的这些唐人们那么激动而已。故而他的心思更多地用在了对陈幼澜的好奇上:她接下去到底想怎么玩?是找个丑陋的肥婆扮演她,让李信继续误会她很难看呢,还是亲自上阵,让李信看看她的真容? 从陈幼澜此刻古怪的表情上,李信看不出这个问题的答案,于是不自觉地开始有些期待起来。 这时,李信突然闻到一股淡淡的熏香味,抬头一看,那位秀秀姑娘竟然已经提着衣裙款款来到了他身边,盈盈一拜。 李信连忙拱手还礼。 “不知奴家是否有幸知晓郎君姓名?”秀秀柔声问道。她的声音很甜腻,很容易让人想起柔软的床榻,这或许是她能成为醉春楼头牌的重要因素吧。 李信知道这人打着什么主意:想来无非就是营造一段才子佳人的故事,抬高她的身价而已。他并不想与这样的家伙深交,便随口胡诌了一个名字道:“我叫赵玉。” 陈幼澜和秦怀玉也立即猜到了李信的心思,所以没有露出任何异样的反应。 “原来是赵郎当面,奴家有礼了。”秀秀又行了一礼,道,“奴家有个不情之请,还望郎君可以成全。” “你说说看。”李信道。 “郎君之才华让奴家好生倾慕。还望郎君能把这张字纸赠予奴家,好让奴家能日夜观想,不忘今夜之事。”秀秀媚眼如丝地说道,身子还不留痕迹地向李信更加靠近了几分。李信甚至能透过衣服感受到她弹性惊人的手臂。 李信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连忙道:“这你别问我。你问她,刚才是她为我代笔,这张纸该如何处置,自然也应该由她来决定。”说着,他抬手指向了陈幼澜。 陈幼澜没想到李信会这么说,愣了一下。面对秀秀期待的目光,她似乎无法说出拒绝的话。尽管她私心很想把那张纸要回来,但它毕竟已经到了别人手里了,强行再要回来未免有些失礼。 罢了罢了,反正已经记下来了,送给她就送给她吧。 陈幼澜只好强忍心痛,故作大度道:“那就送给你了。” 秀秀大喜,又欠身一拜道:“谢谢小郎君相赠!” 谢过陈幼澜之后,她在李信面前放下一块锦帕,故作娇羞道:“郎君一会儿莫要贪杯,勿忘妾身还在房中苦苦等候。”说完,她便飞速地逃走了。 李信这才想起一件事:今晚诗会的第一名好像是要跟这个秀秀姑娘下一晚上五子棋,啊不,围棋的........这特么真的不是惩罚吗? 秦怀玉促狭地取过秀秀的手帕看了看,又将其扔回李信怀里,笑道:“你今晚可有艳福了。” “什么艳福?”李信翻了个白眼道,“不是说下一晚上棋吗?熬夜很伤身体的好吧!” “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秦怀玉啐了一口道,“这位秀秀姑娘明显是对你芳心暗许了,说不定夜里就自荐枕席,将她的清白之身献给你了,我的楚王殿下!你以为女子的锦帕是随随便便就能送出去的?” “什么?”李信抓着锦帕,惊讶地看着秦怀玉道,“我读书少,你可不要唬我!” 秦怀玉撇嘴道:“我骗你做什么?再说了,能做出这等诗文,你还好意思说你读书少?” 李信一时间望着锦帕发起了呆——这尼玛的可怎么办啊?男孩子的第一次也很宝贵啊,他可不想随随便便就把它交代在这种地方! 望着发痴的李信,陈幼澜突然心头无名火起,冷嘲热讽道:“真羡慕楚王有美人投怀送抱啊,想必一定很高兴吧!” 李信回过神来,看了看身旁陈幼澜的表情,心里立即明悟:她吃醋了!这绝对是吃醋了吧! 李信展颜一笑,随手把锦帕扔到一边,默默地看着陈幼澜不说话。他的眼神很清澈,微带两分捉弄的意味。 这眼神让陈幼澜没来由地感到心虚,有种仿佛被人看穿的错觉。 “你看什么?”陈幼澜瞪了李信一眼,强自镇定地问道。 李信笑道:“没看什么啊,就随便看看。” 陈幼澜不敢再跟李信对视,扭头看向了别处,却正看到几个健仆扛着几缸酒来到堂下。 只听得胡大娘道:“我胡大娘虽然不识字,却最是仰慕你们这些有才华的读书人。今天的酒水我包了,还请诸君务必开怀畅饮!不必客气!” (本章完) 第二十八章 有没有王法 胡大娘很高兴。今晚的诗会进行得异常顺利,这两首上佳诗文横空出世压得满座士子抬不起头来,这种一波三折的好故事必将在明天传遍整个长安,而醉春楼之名也必将夹在其中,吸引无数士子前来光顾。与这些相比,几大缸廉价酒水实在不值一提。 在场的读书人们也很高兴。他们之中很多人都是冲着今晚诗会上这杯免费酒水来的寒门子弟,眼下又得到这么多免费酒水供应,自然欣喜若狂,稀稀拉拉地对胡大娘称谢。大厅里的气氛变得热烈起来。 今天是七夕夜,李二陛下破例开了宵禁。所以李信也并不急着走。来到这个大唐这么久,他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夜生活了,总觉得有些怀念。虽然认真追溯起来,他前世所谓的夜生活也不过是熬夜复习而已,毕竟他没有多余的钱来让他像其他同学一样逛逛夜店之类。 在场的读书人们放肆地饮酒,放肆地吵闹,有些甚至站起来手舞足蹈,看得李信目瞪口呆。他转向秦怀玉问道:“他们在干嘛?” 秦怀玉皱着眉头喝了一杯酒,仿佛嫌弃它寡淡一般咂咂嘴,然后看了不远处跳舞的几个人一眼,道:“跳舞啊。” 李信表情一僵,翻了个白眼又问道:“.........我问的是,他们为什么突然跳起舞来了?” 秦怀玉古怪地看着李信道:“我大唐男儿饮宴,载歌载舞有什么不妥?”他的表情分明是在说:你怎么回事?这都不知道? 李信连忙摆摆手掩饰道:“太久没出来喝酒了,有点不习惯。” 秦怀玉闻言,也没有追究,望着不远处欢乐的人群,默默地跟着摇头晃脑起来。 李信这才松了一口气,暗道:“要命了要命了,差点忘了唐人喝了酒以后就是喜欢撒酒疯似的群魔乱舞。”据后世历史学家们考证,这或许是五胡乱华之后,胡人与中原地区汉人们混合产生的一种新的习俗。 事实上,传说中的《秦王破阵乐》,其实就是秦王李世民凯旋以后,跟帐下的将军们喝酒时跳舞的伴奏。不过,在这个陌生的唐朝,《秦王破阵乐》到底还存不存在,这倒是个问题。 总而言之,宴会上跳舞对唐人来说,是一件稀松平常的社交活动。人们不仅自己跳,还喜欢拉上身旁的人一起跳。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拒绝这样的邀约,否则就会被视为一种敌意。 李信自然没有兴趣加入这种看上去并没有比后世社会摇好到哪里去的土味扭动,只是默默地坐在座位上,抱着看笑话的心态看着那些跳舞的人。 陈幼澜似乎也是第一次见到这般热闹非凡的场景,小脸通红,显得兴致勃勃又有些紧张害怕。小铃紧紧地靠在陈幼澜身边,仿佛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这么复杂的环境。 突然,一个醉汉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竟是要去拉陈幼澜的手,嘴里还叫道:“兄弟,兄弟,一起来跳舞吧!” 陈幼澜吓得不轻,连忙向李信那边躲避。小铃虽然也很害怕,但还是勇敢地挡在了自家小姐的身前,试图阻止这个醉汉的行动。 眼看着醉汉就要顺利抓住小铃的手,李信伸手一拉,顺势将陈幼澜和小铃都拉进自己怀里,醉汉便因此扑了个空。 虽然陈幼澜和小铃的体型都比较娇小,但是李信自己眼下也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单薄少年而已,登时被撞得胸口发闷,疼得龇牙咧嘴。 那醉汉身上穿着儒衫,显然也是来参加诗会的读书人。他满脸通红,说话有些大舌头:“二位.......郎君大才!在下想和二位结交!何不赏......光与我共舞!” 当着我的面,想拉我未来老婆去跳舞!赏赏赏.......我赏你一耳光还差不多! 李信在心里骂骂咧咧的。陈幼澜和小铃早就挣扎着起身,藏到李信身后去了。她们也说不清为什么,反正就觉得躲在李信后面应该就安全了。 “滚滚滚,不想跳,去找别人。”李信没好气地骂道。 秦怀玉在一旁看得直笑。 “二位何故看不起我?”醉汉仿佛受到了某种偌大的羞辱,“纵然我张三作不出二位那等诗文,好歹也寒窗苦读十年,难不成竟然连与二位结交的资格都没有吗?仁兄未免也太恃才傲物了一些?” 李信见醉汉还在这里纠缠不休,终于耗尽了耐性,给秦怀玉使了个眼色,道:“烦死了,给我揍!”话音一落,他便向前扑了上去,直接把醉汉推倒在地。 秦怀玉虽然喜好诗文,但终究继承了秦老爷子的暴力基因,眼见得暴力事件在自己面前发生,便立即也加入了战团。 其他人见这里吵闹,纷纷停下了手头的事情往这边看来,正看到李信和秦怀玉暴打张三的这一幕。众人纷纷大跌眼镜:怎么回事?这不是刚刚才作出《七夕》这千古绝句的才子吗?怎么摇身一变就变成打架斗殴的流氓了? 李信当然顾不上在意别人的目光,他只是一拳又一拳地往张三脸上招呼,骂道:“叫你跳舞!叫你跳舞!”秦怀玉也是一拳又一拳地落下,只不过他的拳头显然比李信的难捱多了。 不一会儿,张三就被打成了猪头,在地上哀哀叫唤。 李信直起身子,拍了拍手上的灰,这才觉得心里松快多了。一想到刚才要不是他及时反应过来,这醉汉差点就要扑倒小铃和陈幼澜身上去了,他就恨不得再多来几拳。 陈幼澜和小铃保持着半蹲的姿势,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一幕。这还是她们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到传说中长安纨绔施暴的画面,心里有些震撼也是正常的。 “凶徒!”突然有人叫了一声。 李信循声望去,看见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男子正义愤填膺状地指着他。 那人道:“如此良辰佳节,你竟然当众行凶,殴打一个手无寸铁的读书人!就不怕我们去告官吗?我倒要看看,我大唐到底还有没有王法!” 李信面无表情地看了秦怀玉一眼,道:“老秦,你听见了没,有人在跟我们说王法诶。” (本章完) 第二十九章 显然没有 胡大娘暗暗叫苦。今晚的诗会大获成功,本来是一件顶顶好的事情,但在宴会上又发生了这样的斗殴事件,到底还是让诗会的成功就此蒙上了阴影,说不定还会让她的醉春楼卷入不必要的风波之中。 她连忙上前去,劝道:“各位郎君冷静一下,说不定只是有一些误会,解释清楚就好了........” “没什么误会。”李信摇了摇头,“这个人就是该打。” 这个叫张三的家伙喝得醉醺醺的就上来硬拉别人跳舞,根本不管别人想不想跳,哪怕他当时拉的是李信,李信也多半忍不住要踹这家伙两脚,更别说这人一开始想拉的竟然是陈幼澜了,那也太过分了,为此挨这一顿毒打实在算不上冤。 胡大娘愣了一下,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圆场。 那个率先站起身的中年男子见状,更加义愤道:“没想到能写出这等诗文的士子竟然是如此匪徒!小子猖獗至斯,我今日定要到京兆尹处去告你!”他的话引起了诸多读书人的共鸣,一时间喝骂声此起彼伏。 李信和秦怀玉对视一眼,一齐哈哈大笑起来。 京兆尹就是大唐国都长安地区的地方长官,也就是长安的县令,官职不高,在几乎遍地国公、王爷、当朝大员的京都,根本就是一个连屁都不敢乱放的小官而已。别说是堂堂楚王李信了,哪怕是面对只领着散官职位的秦怀玉,京兆尹也不敢说半句重话,毕竟秦怀玉的老爹可是翼国公秦琼。他老人家随随便便放个屁都能崩死三五个京兆尹,谁敢不开眼去招惹? 秦怀玉笑过之后,上前道:“去去去,爱怎么告就怎么告,有事就来翼国公府找我!我倒要看看,这家伙跑过来打扰小爷我喝酒,挨顿打难道有什么不应该?” 听到“翼国公”三个字,在场的人登时酒醒了大半。 说话最大声的那个中年男子脸憋得通红,喉头上下动着,似乎不停地咽着唾沫。 李信笑着摇了摇头,拍拍秦怀玉的肩膀,又笑着对那些人道:“还有,我刚才是不是跟你们说我叫赵玉?那是我记错了,其实我姓李。” 众所周知,长安一带姓李的,绝大多数都跟皇帝沾亲带故,绝对不好惹。再加上李信身旁还沾着一个自称来自翼国公府的少年,更加印证了这两人的身份不凡。 那中年男子不是没想过眼前这两个少年说不定是在撒谎,但他一看到这两人眼中真实的漠视和讥笑,就立即打消了这个愚蠢的念头。 斗殴不算是什么大事,但平民冒充贵族却是重罪。没有人会为了掩盖一桩斗殴事件去冒充贵族,除非那人是傻子。显然,眼前这两个少年并不是。 冷汗涔涔地从中年男子的额头滚落。他感觉自己两腿有些发软。 李信摇了摇头。虽然这人没搞清楚情况就跳出来大喊大叫的有些讨厌,但他也懒得跟这种人计较,便对秦怀玉道:“算了算了,我们走吧,有点没意思了。” 秦怀玉点点头道:“说的也是,那就走吧。” 李信看向愣在一旁的陈幼澜和小铃,道:“一起走吧。” 四人走出醉春楼以后,屋里的人们才齐刷刷地松了一口气,哪里还有刚才一起声讨所谓“凶徒”时的气势。 今夜没有宵禁,路上除了巡夜的武侯以外还有不少行人。秦怀玉要在一个路口右转,便对李信和陈幼澜挥了挥手,自顾自地走了。 李信和陈幼澜并肩继续向前走,小铃跟在两人的背后,三人都没有说话。 “这不是去崇义坊的方向吧?楚王殿下不回王府吗?”陈幼澜突然问道。 李信点点头,很自然地说道:“怕你回去不安全,所以先送你回家。”女孩子大晚上走夜路回家什么的,想想都觉得不安全,万一又碰上了什么醉汉怎么办?陈幼澜和小铃两个女孩子可不好处理。 陈幼澜连忙道:“我也是堂堂男子汉,要什么紧。” 李信笑着摇了摇头,道:“看你这细胳膊细腿的,怕是比小铃都不如,还敢自称男子汉。”他暂时还不想暴露自己已经知道陈子衿就是陈幼澜这件事,所以顺着陈幼澜的话说了下去。 陈幼澜打量了李信一番,道:“你又好到哪里去?” 竟然被女孩子鄙视了!李信哼了一声道:“我可不一样。我每天早上起来都要做一百个俯卧撑、一百个仰卧起坐,一百个徒手深蹲的!”这是他穿越过来以后养成的习惯。 有位伟人曾经说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在医疗水平极度低下的唐朝,感冒发烧都能要了人的小命,李信可不想刚穿越过来没多久就因为什么奇奇怪怪的小毛病又死一次。 陈幼澜皱着眉头,道:“俯卧.......什么?那是什么东西?” “一种锻炼身体的方法。”李信随口解释道,“反正我虽然看起来瘦,但脱了衣服还是很有肌肉就是了。” 陈幼澜连忙转头看向别处,道:“谁管你脱了衣服什么样啊!” 李信嘿嘿一笑,没有再多说。 陈幼澜向前走着,忍不住又用眼角余光偷看李信的侧脸。很干净的少年容颜。她实在有些想不明白:满脑子古怪问题的李信,随手写出《七夕》的李信,还有刚才二话不说就把人暴打了一顿的李信........他们都是同一个人吗?这就是传闻中的长安大纨绔楚王李信殿下? 好像.......其实也没有那么讨厌的样子。 走了不知道多久,三人来到陈府门口。李信站住脚步,对陈幼澜道:“你到了。” 陈幼澜抬头看了一眼自家的大门,转向李信道:“谢谢你送我回来。” 李信摆了摆手,转身便要往回走。 陈幼澜叫住了他,道:“对了,家姐本月十五会去龙泉寺上香,到时候你只要在龙泉寺等候,就能看见她了。”说完,也不等李信答话,她便拉着小铃跑走了。 李信回头看着陈幼澜的背影,有些好笑道:“怎么傻乎乎的样子.......刚才在醉春楼的时候还说要回来问问才知道你姐姐什么时候去龙泉寺上香,怎么这半路上就突然知道了........唉,说谎水平有待提高啊。” (本章完) 第三十章 十天与三天 每逢旬日,按照惯例是李信进宫拜见李世民,向李二陛下请安的日子。 李信来到太极殿见到李世民的时候,李世民正坐在桌前处理着一沓文件。他上前两步,跪下道:“臣拜见陛下。” “起来吧。”李世民随口道。 李信起身,来到李二陛下身边跪坐下来。 这是一种非常反人体工学的坐姿,但在唐代却是最符合礼节的正式坐姿。所以,李信也只好强迫自己接受,默默在心里怀念着办公桌和办公椅的存在。 为了配合跪坐的高度,后世所熟悉的桌椅在唐代还未出现,绝大多数桌子都是像李世民现在用的这个梨花木桌子一样,又低又矮。 李世民见李信坐得歪歪扭扭,笑骂道:“坐没坐相,哪里有个王爷的样子?” 李信嘿嘿一笑,道:“就算有王爷的样子,我也不敢在陛下面前拿出来啊!” 李世民笑着摇了摇头,道:“哪里学来的油嘴滑舌!” 李信笑而不语。 李世民又低下头在手里的奏折上写了几行字,丝毫没有回避李信的意思。当然,李信也一点都不想看上面写了什么就是了。如果可以的话,李信希望自己永远不要跟朝堂上的这些政事扯上关系。他觉得自己肯定玩不过浸淫官场多年的这些老油条。 “过了今年,你也十八岁了吧,信儿?”李世民缓缓说道。 李信点点头,道:“是啊。” “都这么大了.........差不多也该领个官职,开始为国效力了吧?”李世民笑着看了李信一眼。 李信愣住了。 在大唐,爵位和官职是两套独立的体系。李信的爵位是楚王,而官职则是空白。这并不常见。绝大多数勋贵子弟都会早早地通过门荫的方式入仕,先领个官职混资历再说,日后若是立了什么功劳可以封官的话,也就不至于在资历这一点上受人诟病。 比如秦怀玉,他十四岁就在右千牛卫领了一个官职。虽然不大,只是个小小的七品武官,但毕竟是天子近侍,荣耀非常,要不是秦琼老爷子面子够大,寻常人想都不要想。 像李信这样,都十七八岁接近成年了,身上还是没有一官半职,只挂着爵位的,绝对是大唐独一份。在李信的记忆中,李世民好几次想给他官职,但都被原本那位李信给拒绝了。 看来自己能附身在这个人身上并不完全只是偶然啊,至少在满脑子只想着混吃等死,当太平王爷这一点上,李信和这具身体的原主人达成了完全的一致。 李信当即苦着脸对李世民道:“陛下,臣才疏学浅,又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拿什么为国效力啊。我什么都不会啊。” 李世民轻轻一笑,道:“莫要诓朕,你难不成以为朕是瞎子吗?”说完,他随口念道:“烟霄微月澹长空,银汉秋期万古同。几许欢情与离恨,年年并在此宵中........什么样的才疏学浅之辈,能做出这等诗词?你这话要是让朝中那些文官听见了,恐怕有脸见人的就没几个了。” 李信苦笑道:“就是一首聊以自娱的歪诗而已,根本不值一提,怎么还惊动到陛下这里了?” 他这才想起李世民手底下有个密探部门,名为百骑司,长安城里发生的大小事情,基本都瞒不过李世民的耳目。 李世民道;“怎么会不知道?今天早上还有两个御史弹劾你和秦怀玉那小子,说你们恶意闹事,行凶伤人,是不是有这么回事啊?” “确有此事。”李信只好老老实实认了。他才不相信百骑司的探子只查到了他的诗,却没有查到他和秦怀玉一起打人呢,反正李世民也不会追究这种小事,还是老老实实承认了比较干脆。 李世民哼了一声,道:“你看看你,成天在外面惹是生非,要是不找点正事给你做做,你指不定还要给朕捅出什么篓子来呢!” 李信连忙道:“我以后一定老老实实在府上呆着,绝不出来惹事生非了。做官什么的,还是放过我吧!我真的什么都不会干啊!” 李世民见李信坚持不肯受官,叹了口气道;“你这怠惰的性子........真是可惜了你的大好才华!” 自家事自家知,李信非常清楚自己到底有多少所谓的才华,怕是满打满算都倒不满一小杯。他苦笑着对李世民道:“不过是写了一首歪诗,哪里称得上是什么才华?诗词只不过是小道而已。会写一首漂亮诗词,又不证明就能处理好政务!” 李世民哈哈大笑,道:“真是小子不知天高地厚,竟敢妄言诗词只是小道。你这话要是被那些大臣们听了去,弹劾你的奏章怕是能堆满整个太极殿!” 李信嘿嘿一笑,道:“所以,臣只敢在陛下面前发发牢骚。” 李世民摇头笑了笑,又道:“其实你这话也有所偏颇。本朝科举重视诗词,确实也选拔出了许多有用之才。”他抬手扔过来一本奏章示意李信看,道:“这个董桂就是进士出身,诗词写得好,事也做得漂亮,十天就查清了黔州刺史贪污的账目,可以算是能吏了。” 既然李世民让看,李信也不好推辞,只好拿起奏章扫了几眼。他放下奏章以后,问道:“账目的原本呢?我可以看看吗?” 难得见李信对官场上的事情感兴趣,李世民也有心看看他对这件事的看法,便示意一旁的内侍去取东西来。不多时,内侍便抱着一摞厚厚的本子回来了。 李信随意地取下一本,拿在手里翻了翻,笑道:“就这点账目,我三天就能查清。这位董大人竟然要用十天,哪里算得上是能吏!” 李世民闻言,怒斥道:“胡说八道!董桂带着两个户部官员不分昼夜地查了十天才查出账目不对,你怎么敢说你三天就能查清?这等信口开河,难道又想挨板子?” 一听挨板子,李信叫屈道:“冤枉啊,这账目真的没有那么难!” (本章完) 第三十一章 复式记账与大食文字 今年夏季,刚刚创立不久的唐王朝遇到了一次大旱灾。李世民从本来就不充裕的国库里抽调出了一批钱粮,支援给旱情最严重的黔中道,以解其燃眉之急。然而却有风声说黔州刺史贪污卡扣,昧下了一部分救命的钱粮。 李世民震怒,当即下令彻查此事。吏部侍郎董桂便是负责这件事的官员。他只花了不到一个月的功夫,就交回了一张令李世民感到相当满意的答卷。李世民正打算之后就好好赏赐他一番呢,没想到李信竟然说这么点账其实只需要三天就能查清。这种信口开河的儿戏态度,让李世民非常生气。 李信见李世民是真的动怒,为了避免自己一会儿真的挨板子,连忙老老实实解释道:“陛下有所不知,我大唐记账,小到一家商铺、商行,大到一州之钱粮,用的全都是逐条记录出入的单式记账法。” 李世民听李信的话,似乎确实有些名堂的样子,并非随随便便就非议他人,于是消了几分气,问道:“然后呢?你说这个叫单式.......记账法,有什么问题吗?” “嗯。”李信解释道,“这种记账方法杂乱无章,难以彻查,所以才给了下面的官员可乘之机。只要采用一种新的记账方式,所有账目便可一目了然,大大降低查账的难度。据我估计,如果把这些账目全部按照这种新的记账方式整理一遍,确实三两天就能查得一清二楚了。” 李世民狐疑地看着李信,道:“还有这种事?” 李信道:“当然。陛下如果不信,我现在就可以演示给陛下看看。” 李世民没有说话,算是默许了。 内侍很有眼力见地送上了几张白纸。李信取过桌上的笔,蘸了蘸墨水,便对照着手里这本原始账目,认真地整理了起来。 “这是什么文字?”李世民指着李信写在纸上的阿拉伯数字问道。 李信随口回答:“这是来自大食的数字,我发现它比起我们大唐的数字来,书写和运算更加简便,所以就学了一下。” 大食是阿拉伯的旧城。顺带一提,阿拉伯数字其实并不是阿拉伯人发明的。按照后世地考证,最早应该是印度人先发明了数字,之后被阿拉伯人学了去,并随着阿拉伯商人们的贸易活动而传往世界各地,被世人所熟知,因此,它才被称为阿拉伯数字。 李世民从没见过这样的大食文字,很想问问它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应该怎么用,又有哪些便利之处。不过他见李信一脸聚精会神的表情,便也忍住没有开口,免得一会儿李信把这个当成借口,说他干扰了他。 将近一个时辰之后,李信终于整理完了手中这账目的原本,便随手将其放到一边。 李世民问道:“好了?” 李信摇头,道:“我只是先用复式记账的方法把这本账目整理了一遍,现在才正要开始彻查呢。” 李世民语气和缓地说道:“董桂带着户部官员查账,不用重抄都花了十天的功夫,更别说你这样查账的话,还要把每一本账目都重抄一遍,耗时只会更多,怎么会更少?看在你确实言之有物,不是信口开河的份上,这次我就不打你板子了。以后你要谨言慎行........” 李信笑了笑,道:“陛下不妨再耐心等我片刻如何?” 李世民皱了皱眉头,暗道自己都打算放过李信这一回了,怎么李信还不依不饶的?难不成他真觉得自己三天就能查完三个官员十天才查清楚的账目? 他有些生气,道:“好,那我等着。我倒要看看你能查出什么东西来!” 李世民已经决定,如果一会儿李信什么都没查出来,或者耗时太长的话,一定要狠狠打他一顿板子,好让他长长记性。 李信笑了笑,没有说话,再一次低下头去写写算算。 两刻钟后,李世民见差不多是午膳时间了,便打算吩咐内侍去御膳房传膳。他估计李信一时半会儿应该也查不完账,倒不如用了膳再说。 没想到,李信却突然放下笔,长长地伸了个懒腰道:“终于算完了!” 李世民皱皱眉道:“这么快?那你说说吧,结果如何?你可不要以为随便就能糊弄过去,这里的账目,董桂每一本都交代得清清楚楚,要是对不上的话,仔细你的皮!” 李信笑着拿起面前这张写满字的纸,轻咳两声,正色念道:“贞观一年,二月,税入十二万三千七百贯...........” 查贪污案当然不可能只查今年夏季的账目。事实上,内侍搬过来的这二十几本账目里记录了黔州近三年来的财政状况。李信抽的这一本上记录的则是去年春季度的黔州财政一部分。 李世民一边听李信汇报,一边打开董桂的另一份奏章。刚才给李信看的那一份,是董桂今天早朝时呈上来的弹劾奏章。李世民现在打开的这一份,则是董桂之前就呈上来的汇报调查情况的奏章,上面对每一本账目都做了一个小结,好让读这份奏章的李二陛下能对黔州的状况心里有数。 很快,李信念完了自己的结果,相当自信地看着李世民道:“怎么样?是否与董大人的结果一致?如果不一致的话........我就再算一遍,反正不是他算错了就是我算错了。”本来还想说得笃定一点,不过李信还是怕自己万一有抄错或者算错的地方,所以有所保留。 李世民合上手中的奏章,沉默地接过李信手中那张纸,看了又看,却发现自己怎么也看不懂。 李信见了李世民的反应,知道自己应该算得不错,这才松了一口气。 李世民放下手中这张纸,道:“这个什么复式记账法加上大食文字........竟有如此威力吗?你从哪里学来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抄账本一个时辰,算结果却只要两刻钟.........这里一共二十四本账目,重新整理一遍要两天,算结果却只要一天不到,李信说三天就能算清楚,竟然是真的?这还是他一个人的成果,如果再给他两个人帮忙整理账目的话,岂不是......... 李世民感到有些震惊。 (本章完) 第三十二章 李信的美好愿望 看着李世民的表情,李信知道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而且效果似乎比想象的还要好一些。他把手中的纸放回原处道:“陛下也看到了,诗词文章方面的才能并不能代表一切。不论这位董大人的诗写得再好,哪怕比我好一百倍,至少在查账这一件事上,都不可能比得过掌握了复式记账法和大食文字的我。这就是专业的力量。” 他正色道:“我大唐疆域辽阔,每日产生的政务多如牛毛,其涉及的领域更是五花八门,不可胜数,怎么能清一色只用会写一手漂亮文章的官员呢?当然应该委派拥有不同领域专业知识的人才去往相应的领域工作,如此人尽其才,处理起政务来自然更加得心应手,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大唐的繁荣,不是吗?” 这一番话句句都是肺腑之言。 作为一个来自后世的爱国小青年,最令李信每每想起就觉得痛心的,就是自从董仲舒提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思想这个让人又爱又恨的东西就真的占据了华夏主流思想的位置长达数千年。 不能否认,华夏之所以能在漫长的历史中一度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其中有儒家思想的功劳。但后来华夏在近代史上种种屈辱的遭遇,难道就不是儒家思想带来的恶果? 儒家思想当然是它的可取之处。至少它的出发点是好的。那个天真的孔先生从性善论出发,试图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丝线,织起一张牢不可破的密网,从而构建一个万世不易的稳定社会。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它也确实达到了它原本的目的。华夏漫长的封建历史就是明证。难怪历史唯物学者黑格尔曾经说过,华夏没有历史。在他看来,只有向前发展的轨迹才是历史,而华夏数千年都是在原地踏步,所以算不上历史。 这种言论当然有失偏颇,毕竟黑格尔也免不了犯下以偏概全的错误。但这观点在某种程度上还是能说明一个问题:儒家思想非常出色地完成了稳定社会的任务,但同时它也极大地禁锢了社会的发展。 这就是孔夫子忽略的最重要的一点——稳定并不总是好的,事物是在向前发展的。 西方在文艺复兴、工业革命、科学革命的时候,华夏最聪明最有时间和能力去学习的一群人,却在摇头晃脑地读着什么“子曰”、“诗云”!天哪,这是一种何等的悲剧?难道等坚船利炮轰开国门的时候,孔老夫子能从棺材里跳出来护我华夏吗? 答案很明显。屈辱的近代史,几乎满目疮痍的华夏大地无声地给出了明确到让人无法反驳的回答。 儒家思想有着太强烈的排他性。在一片儒家思想繁茂生长的土地上,根本孕育不出科学,也孕育不出未来。 李信虽然胸无大志,从来没想过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业,但在这一点上,如果可以,他愿意尽自己所能来试着给这个古老而强盛的帝国注入新的力量。或许以他一个人的微薄之力,还不足以建立起那个名为“科学”的庞大体系,但至少,或许可以留下一颗种子。 谁又知道这颗种子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呢? 当然,这件事必须一步一个脚印,徐徐图之。妄图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儒家世界,对抗历史进程,下场必然是被历史的车轮碾得粉碎。李信很清楚这一点。 所以,他这会儿根本就没有提科学这一茬。他只想先在李世民心里留下一个小念头:儒家学说不是万能的。 不要小看这句话。说不定,这就是未来撬动儒家世界的那一个最重要支点呢! 李世民显然还不完全赞同李信的话。他摇着头对李信道:“你啊你,掌握了一点微末伎俩就敢小看天下儒生,实在是有点过于猖狂了。” 李信闻言,干脆地低头认输道:“陛下教训得是。” 他知道,人的认知有历史局限性。不可能他对李世民随口这么一说,李世民就真的改变了心中对儒家经义的信任。总而言之,慢慢来,他还有大把的时间去展示科技的力量。或许有一天,李世民的想法会变。但这一天显然不是今天。 李世民知道李信是口服心不服,但他毕竟刚刚看完李信在查账这件事上近乎完美的表演,也不好多教训什么,只好无奈地摇了摇头。他的目光落在李信面前这张写满字的纸上,问道:“这个所谓的复式记账法和大食文字........难学吗?” 李信扬起唇角笑了,道:“不难。聪明点的三五天就能学会,笨一点的,十天半个月也就差不多了。” 李世民闻言,点了点头,道:“这样吧,明天我就派两个户部官员去跟你学一学这个复式记账和大食文字。你可要好好用心教,务必要教会!” 李信笑道:“那是自然。陛下交代的事情,我当然会用心去办。只不过有一点我必须先跟陛下说清楚。” “你说。”李世民道。 “复式记账和大食文字虽然便利,而且不易作假,但它们也并不是万能的。我知道陛下是想要将它推行全国,以肃清我大唐的财政和吏治。短时间内,这可能会让贪污的官员们束手束脚,但时间久了以后,自然有聪明人会把这账目的原理和方法摸得一清二楚,到时候,还是会有人贪污财政的。”李信老老实实地说道。 大食文字就不提了。复式记账本来就不是万能的,否则后世也不会动不动就有那么多钻空子贪污公款的人了。 李世民点点头,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道理我当然知道。但这新式记账法哪怕只能减少一点贪官污吏,在全国范围内节省下来的,可能就是数十万贯乃至数百万贯的巨款!这已经不是小数目了。” 李信笑着道:“陛下心里有数就好。除此之外,我还有一点要求,就是希望陛下能尽量派年轻的官员来向我学习。” (本章完) 第三十三章 李世民想多了 “这是为何?”李世民奇怪道,“难道不是年长一些的官员拥有更多经验,学起来更快吗?” 李信摇头,道:“年长者往往思维僵化,难以接受新的知识,学起来事倍功半。还是年轻者朝气蓬勃,思维活跃,学起来快,我教起来也轻松。” 李世民被李信说服了,无奈地叹了口气道:“这话从你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嘴里说出来,总让朕听着别扭。” 李信这才幡然醒悟。对啊,他这会儿从表面上看还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小孩子,放到后世就是高中都没毕业的毛头而已,动不动说这么成熟的话,确实会显得很怪异。 他连忙笑道:“其实就是我不高兴跟那些糟老头子打交道,还是年轻人一起比较说得上话。”这话倒是有几分少年气。 李世民听见李信说户部官员是糟老头子,也不生气,只是笑骂道:“混账,早年间在宫里学的礼仪都忘到哪里去了!” 李信收敛笑容,故作认真反省状。 李世民微笑地看着李信,目光闪烁着。 千古一帝的气势果然非凡。被他用这种古怪的眼神盯着看,李信不禁脊背发凉,汗毛倒竖,连忙赔笑道:“陛下这么看着儿臣干嘛?” 李世民一直将李信视若己出。小时候,李信在李世民面前一直是自称“儿臣”的,与李世民的几个亲生儿子无异,直到后来他搬出皇宫,才逐渐改口,只自称为“臣”。只有偶尔撒娇或者犯错求饶的时候,才会再以“儿臣”自称。 显然,当李世民用这么危险的眼神看着自己的时候,这毫无疑问就是一个需要撒娇和求饶的场合。 李世民脸上的笑容有逐渐向更危险的方向发展的趋势。 李信背后的冷汗也越冒越多。 “随随便便亮出来一手,就能在未来为国库省下数百万贯。这就是你说的不学无术?”李世民笑吟吟地看着李信道。 李信心中一紧,暗道:“完了,光顾着热血上头,仗义执言了,竟然忘了这一茬!” 他舔舔嘴唇,干笑道:“这点微末伎俩,何足挂齿?陛下和朝中大臣们只是一时没想到而已,早晚也能想出来的!臣也只是一时侥幸,碰巧跟几个大食商人交流过,所以才学到了这一手.........总之,瞎猫碰上死耗子而已!陛下千万不要放在心上!” “哦,原来在你心里,这只是微不足道的本领?”李世民的语速很慢。他说话的速度显然与内容的危险程度成反比。 他微笑着道:“那朕倒是有点好奇了。在你心里,到底什么样的本事才能算作是真正的本事?没事,你尽管把本事使出来,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小本领,想必朕也甘之如饴。像这种小伎俩,朕来者不拒,多多益善。” 这还是要李信入朝为官的意思啊。 李信当即苦着脸道:“陛下,你就饶了我吧!我真的不会当官呐!” 李世民长长地叹了口气,收起了脸上微带戏谑意味的笑容,换上了一脸严肃的表情。李信知道,这是要说正事了,于是也收敛了表情,稍稍坐正了一些。 “信儿,自从大哥过世之后,我待你如何?”李世民问。 李信当即拜服,行了一个大礼,才直起身子道:“视若己出,宠爱非常。儿臣感念于心,此生不忘!” 李世民沉默了片刻,宽阔的大殿陷入一种难言的静寂中。良久,他才再次开口问道:“那你为何........猜忌朕?” 李信瞪大了眼睛,道:“这从何说起!” 李世民沉声道:“那你为何如此执着于藏拙?难道你觉得我会因为大哥的关系猜忌你?” 李信这才明白李世民在说什么,默默松了口气,露出一个苦笑。 李世民是李渊的次子。从嫡长子继承制的角度来说,皇位应该毫无疑问属于李玄道。但李玄道又偏偏是那种几百年都碰不到一个的,完全不想当皇帝的怪胎,所以毫不留恋地把皇位砸在了李世民头上,于是便造成了今天这种糟糕的局面。 从血统的角度来说,李信是李玄道的嫡长子,而李玄道又是李渊的嫡长子,毫无疑问是一脉相承的皇室正统。说句大逆不道的话,他坐皇位其实比李世民坐皇位更名正言顺。确实,民间有一部分人,甚至朝堂上也有少部分顽固不化的老派官员秉持这种观点。 如果不是李世民心胸足够宽广,这帮睿智官员早就一个个被砍头了,顺带着连李信都要受牵连。 毕竟自古以来,皇位都是一个敏感话题。任何威胁到这个宝座的人,无论他本人对这个宝座有没有兴趣,都必须做好付出生命代价的觉悟。 确实,从李世民的角度来看,李信的存在本身对于他的皇位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威胁。即使它威胁的不是他此刻所拥有的皇位,也有可能在未来威胁到属于他儿子的皇位。从理性的角度考虑,显然是趁早把李信杀掉更保险。 李世民以为李信是抱着这样的揣测才故意藏拙,死活不肯入朝为官,所以心里很失望。全天下的人都说“天家无情”,但他从李玄道手中接过皇位的时候,却没有感到冰冷,只感受到了李玄道对他的期待和温情。 从那时候起,他就下定决心要做一个最出色的帝王,做一个和以前任何一个皇帝都不一样的皇帝。他要证明李玄道当时的选择没有错,他想证明自己可以带着大唐走向更加繁荣的未来。所以,他才没日没夜地勤于政务,继位三年,连妃子都没纳几个,满脑子都是如何把国家治理得更好。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对李信不利,一次也没有。 但李信今天的所言所行,联系起之前他无数次拒绝入朝为官的行为,李世民心里很难不生出这样的念头:难道大哥的儿子在猜忌自己?难道自己这般爱护,还不足以让他放下戒心?难道帝王真的连一点点感情都不能有吗? 李世民并不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甚至也不是一个心慈手软的人。只是李信的位置实在太过特殊,他无法忽视,更无法把李信当成随随便便的其他人一样对待。 李信认真地看着李世民,道:“陛下,你真的想多了。我真的只是懒而已!” (本章完) 第三十四章 深入谈话 李信诚恳地看着李世民道:“陛下对我的爱护,我心里很清楚。我记得,以前我很多次闯了祸,惹得大臣们纷纷弹劾,都是陛下执意护着我,为此还担上了许多骂名。有一次,魏先生还指着陛下的鼻子,骂陛下是昏君。这些我都记得。” 李世民默然,静静地看着李信。 “我李信可以对天发誓,我从来没有过哪怕一丝一毫,觉得陛下会害我的想法。”李信毫不退缩地与李世民对视,眼神清澈。 “那你为何处处藏拙?明明能写得一手好诗,又有这般实干的才能,正该入朝大显身手,不堕你父王之威名才是!如果不是怕自己显露才华以后惹来非议,怕我猜忌你,又该如何解释?”李世民缓缓问道,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 是的,以李信身上这份血脉的正统性来说,一旦他显露出非凡的才能,潜伏在暗处的别有用心之人很有可能就会推波助澜,激起关于皇位归属的舆论。站在李信的角度上看,这绝对是他不想看到的局面。 李信苦笑道:“臣已经说了,因为懒啊!” “胡扯,这算是什么理由!”李世民斥道。 “真的,这就是最重要的理由。当然,也有一部分原因是我觉得自己实在才学有限,即使当了官,多半也是尸位素餐之辈而已,何不把机会让给更有才能的人?”李信认真地说道。 李世民见李信表情认真,不似敷衍,终于强行压下怒火,沉默地瞪着李信,似乎是在让他继续说下去。 “陛下,我自己有多少斤两,我自己清楚。”李信伸手一指面前的纸,道,“陛下也看到了,这充其量不过是一种奇技淫巧而已,只要有心去学,人人都可以学会。算什么才学?我很清楚,我并没有什么比别人聪明的地方,只不过是多看了些乱七八糟的书,见了些稀奇古怪的人,所以知道的东西比普通人多而已。难道陛下认为我仅仅凭借这个,就能在朝堂之上立足吗?” 李世民没有回答。 李信继续说道:“更何况,朝堂之事,绝大多数都错综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我性子鲁莽,现在未任官职尚且时常闯祸,若是真的任了官职,闯的祸只会更大,朝中诸公岂能容我?恐怕到时候,我也只有以死谢罪这条路可以走了。” 李世民无奈地摇了摇头,吹胡子瞪眼地指着李信道:“真不知你这油嘴滑舌是从何学来!死的都能被你说成活的!明明是想给你个机会,让你一展抱负,怎么被你这么一说之后,倒像是朕处心积虑要逼死你一样?罢了罢了,你真不想当官就赶紧滚吧,省得朕看了你就烦!” 李信见李世民终于松口,脸上一喜,连忙谢恩道:“多谢陛下!” 看见李信笑得真诚又轻松,李世民也绷不住脸笑了,不过旋即又收敛起笑容,故作严肃地踹了李信一脚,道:“滚吧,明天记得好好把这新式记账法和大食文字教朕派过去的人,务必要教会,不然,朕唯你是问!” 李信用力地点了点头,道:“陛下放心,臣虽然不任官职,但为国分忧的心还是有的,保证完成陛下的交代!” 李世民见李信得了便宜还卖乖,气得差点又是一脚。李信连忙行礼告退,大笑着走出了太极殿。 李信走后,偌大的太极殿又安静下来,只有几只大大的蜡烛安静地燃烧着。李世民静静地坐着,望着殿外,沉默许久才梦呓般喃喃道:“果然跟大哥的性子一模一样........”说完,他忍不住笑了笑,像是先前被他强行憋回去的那个笑容的延续。 笑过之后,他再次低下头去,不知疲倦地继续批阅那些奏章。 一直坐在角落里仿佛死去一般的老太监微微睁了睁眼睛,然后又缓缓地闭上了,就像是陷入了某种悠长的沉睡。 走出皇宫,李信的心情很轻松,也很舒服。经过刚才这一番和李二陛下之间推心置腹的交谈,想必李二陛下已经完全明白了一件事:他李信根本就是一块不思进取、扶都扶不上墙的烂泥,想要把他拉进朝堂当官、为国效力之类的念头,还是趁早打消了为好,因为那肯定都是白费功夫! 哎呀,当官什么的,不管怎么想都没有好好当混吃等死的王爷舒服吧? 这或许就是李玄道这一脉独有的遗传基因吧——自家老子连皇帝都不想当,李信既然稀里糊涂当了人家的儿子,拒绝个把官职之类的,似乎也勉强算得上是子承父业,理所当然得就像一加一等于二一样。 李世民虽然可能有些失望,但应该也没怎么往心里去。从他最后踹李信屁股这一脚的力度和角度来看,他还是将李信作为自己相当疼爱的晚辈来看待的,否则绝不会有这么不顾形象的亲近举动—— 被皇帝踹屁股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享受的待遇,整个大唐除了李信之外,估计也就只有李世民的那几个亲生儿子可以三天两头享受一下了。 想到这里,李信的心情更是舒服。 封建社会当然是腐朽又落后的,但就是有一点好:任何人只要得到皇帝的宠爱,他的日子就可以过得很滋润,直到某一天皇帝厌烦了他或者皇帝换人了为止。 凭借着自家那位素未谋面的老子跟皇帝之间的交情,李信只要做事不太过火,老老实实过自己的小日子,想必一世荣华富贵根本不在话下。 至于剩下的事情,那就全凭李信自己的心意了。 振兴科学和对抗儒家这种事,说起来热血,真想让李信拼了命去干这事儿,估计也难。反正有一搭没一搭先做着吧,毕竟自己连媳妇儿都还没娶呢!俗话说得好,成家立业,成家立业,总要先成家,后立业嘛! 李信这么想着,默默点了点头。 总而言之,明天还是先随便教一教皇帝派来的那两个傻子,把他们打发走了就好........说起来,再过几天好像就是七月十五了呢! (本章完) 第三十五章 两个笨蛋 秋高气爽,淡金色的阳光照射着。任谁在这样的天气里出来在长安城里溜达两圈,都会觉得心情舒畅。但王闻建和崔文元却不这么觉得。 当然,他们心情不好的原因其实跟着天气也没多大关系。但众所周知,人只要心情一差,看什么都不会顺眼,哪怕是这可爱无限的晴朗秋日,也激不起这两人内心的半点波澜,反而令他们更觉郁闷。 “唉。”两人走在去往崇义坊的路上,突然异口同声地叹了口气,对视了一眼,又同时低下头去,继续向前行去。看他们的表情和反应,总让人忍不住猜测他们要去的地方到底是何等龙潭虎穴。 很快,两人的脚步在一座高大的宅门前停住,一抬头,正看到宅门上挂着牌匾。楚王府三个大字熠熠生辉着。 气氛一时有点诡异。两人静静地站在楚王府大门前,也不见敲门,恍如两个木胎泥塑。楚王府的门房老郑见这两人穿着官服,不知是什么来路,一时间也没有胆子上前驱赶,只是藏在暗处摸着脑袋,小心地观察着,看这两个举止古怪的人到底是何来意。 两人站了一会儿。王闻建突然开口问道:“崔兄为何不进去?” 崔文元立即反问道:“那王兄又为何不进去呢?” 尴尬地沉默之后,两人相视一笑,苦涩得连黄莲都看了都觉得惭愧。 “本以为进了户部之后能大展拳脚,没想到抄了一个月档案以后,第一件差事竟然是来向这位楚王学习如何记账。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王闻建又是忿忿不平又是无奈地自嘲道。 崔文元苦笑着摇了摇头,道:“谁说不是呢?你我都是饱读诗书之辈,哪怕是偏门的算经也曾深入研习,所以才能补入户部听用。再加上现在你我已经抄了一个月账目,哪里还要向别人学如何记账?” 或许是相似的经历给两人带来了异样的默契。在崔文元说完这句话以后,他和王闻建立即对视一眼,异口同声地说道:“更何况还是向楚王学记账。真是........” “唉!”又是一声重合的叹息。 试问整个长安城谁不知道楚王是何许人?玩鹰斗犬,围猎射箭,饮酒作乐,这位肯定是行家。但要说到学问,那还是算了吧。让崔文元和王闻建这两位士族子弟向楚王学东西,除非学的就是楚王所擅长的吃喝玩乐,否则,呵呵,跟笑话又有什么分别? 更何况,二人今年都已经二十出头了,还要向十七岁的楚王请教学问,此事若是传扬出去,他们两个怕是要被族中子弟们嘲笑一段时日了。 “但是,陛下终究是下了死命令,要我们一定要学会这个什么........复式记账法和大食文字啊!”王闻建摇着头说道。 “是啊,能怎么办呢?”崔文元无奈道,“要是学无所成,回去定有我们的苦头吃!说不定,陛下还会把我们赶出户部!” 王闻建深吸一口气,道:“罢了罢了罢了,学就学吧,毕竟是陛下的命令,不能违抗。我倒要看看,这不学无术的楚王殿下到底有什么资格教我王某人!” 他目光坚定地看着面前这扇钉着一排排大铜钉的朱红色大门,脸上满是舍生取义之意。 崔文元见状,只好也赶走了脑海中乱七八糟的牢骚,转向面前这扇大门,冷笑道:“那我崔某人也要好好看看,楚王殿下发明的这个什么复式记账法到底有何玄妙,值得陛下这么眼巴巴地派我来求学!”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同样的意思:给楚王一个下马威! 对,给楚王一个下马威! 只要让楚王明白他这点微末学问在他们二人面前根本不值一提就行了!如果是楚王主动向陛下汇报说他自己能力有限,教不了他们,想必陛下也追究不到他们的头上! 如果李信此刻能听到二人内心的想法,一定会按照二人想象的那样,去找李世民汇报说他教不了他们。原因很简单:并不是因为他们读书读得太多了,而是因为这俩货实在太蠢了! 如果抛开那些朝堂之外的利害关系和博弈,那么朝堂本身就可以看成是一个巨大的公司,而李世民就是这个公司的大老板。试想,大老板派人去学东西,如果没学成,结果会怎么样?大老板会在乎你为什么没有把东西学到手吗? 根本不会。他只会在意你没有把东西学回来这个结果。 而且,大老板派人去向某位老师学东西,然而老师回头就向他反馈说,来的人太厉害了,他教不了。你说大老板会怎么想?是会觉得老师有问题还是派过去的人有问题?答案几乎是明摆着的。 不得不说,王闻建和崔文元实在是有些读书读傻了,一点官场上的人情事故都不懂,两个铁憨憨,还觉得自己贼厉害,这是最恐怖的部分。 藏在暗处的门房老郑偷听了半天,终于恍然大悟——这俩货是不是就是昨天王爷交代过可能会来的拜访王爷的人啊? 他正迷糊着,王闻建和崔文元已经来到他面前,朗声道:“去向你们王爷通传一下吧,就说户部王闻建和崔文元来访。” 老郑皱了皱眉头,道:“用不着这么大嗓门,我老汉耳朵还没聋。” 王闻建和崔文元没想到一个小小的门房也敢如此顶撞他们,均是勃然大怒,若非顾忌脸面,差点就要破口大骂了。 谁料,老郑不慌不忙地从怀里取出两张破破烂烂的纸,道:“你们是来学记账的吧?王爷早就交代过了,这什么什么记账的方法,不是谁都能学的,只有聪明颖悟之辈才能学会。所以,他给了我老汉这道题,你们二人须得先把这道题解开,证明你们不是笨蛋之后,才能进去见王爷。” 从老郑手中接过这张破破烂烂的纸,王闻建和崔文元面面相觑。 还想给楚王一个下马威?总觉得.......好像楚王先下手了呀。 (本章完) 第三十六章 把鸡和兔子关在一起 展开这张泛黄的纸,崔文元一看到上面这歪歪扭扭的字迹,当即笑道:“楚王殿下何时竟然有了孩子?” 王闻建不解其意,道:“没听说有这回事啊。前段时间陛下不是为他赐婚了吗?应该尚未完婚才是,怎么会有孩子?” 崔文元白了王闻建一眼,道:“若是楚王府上没有孩童,那这张纸上的烂字是谁写的?难不成是楚王?”他脸上的笑容含着几分嘲讽,显然是在暗搓搓,好吧,明目张胆地嘲笑李信的字写得难看。 确实,暂且不论这纸上写的内容如何,单从字迹上看,这些歪歪扭扭的笔划确实充满稚气,一看就是刚开始学用毛笔的蒙童手笔。客观来说,甚至有所不如。 王闻建这才明白崔文元的意思,笑道:“说的是,说的是。这字也不知道是哪家孩子写的,也不好好练一练,就敢跑出来给我们两人出题,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这两人家学渊源,三岁就开始读书写字,虽然称不上书法大家,但不论是行楷还是正楷,都能写得像模像样。从这方面来说,他们倒真是有资格嘲笑李信一番。 门房老郑见眼前这两个二愣子嘲笑自家王爷书法,心里有些生气,但终于还是忍住了,没有多说什么。因为王爷昨天就交代过他了,说造访王府的这两个家伙可能一开始不太服气,说话会比较过分,让他先忍着,不要说话,等对方看过题目,开始挠头跺脚,甚至闹着要离开的时候,再说后面的话。 虽然从目前的状况上来看,老郑暂时没有看出眼前这两个愣子有露出王爷所描述的那种表情的迹象,但他诡异地有一种奇妙的自信。因为昨天王爷交代他这些事情时,脸上的表情阴险到了极致,让他看了都忍不住浑身打冷战。相信王爷一定是有很大的把握,才会这样交代下来的。 我只要耐心等着就好。老郑这样对自己说道。 须臾,王闻建和崔文元终于对李信的书法嘲笑够了,摇着头将注意力放到了纸片的内容上。两人手中各拿着一张纸,随意地扫了两眼之后,他们发现两张纸上写的题是不一样的。 “那鄙人就看看楚王殿下到底给我出了何等难题吧!”王闻建冷笑一声,对着自己手里的纸念道:“今有雉兔同笼,上有四十头,下有一百一十四足,问雉兔各几何?呵!” 念完题目之后,他随手把纸片一丢,笑道:“这种题目还不容易?兔子四只脚,鸡有两只脚,所以一共有.........十二?不对........十六?也不对.........二十?” 老郑没有说话,静静地站在远处,目光平和地与王闻建对视着。 王闻建的脸色陡然变红了起来,冷汗涔涔地从他的额头滚落。 该死,到底有多少只兔子,多少只鸡? 他把双手反背在身后,不停地掰着手指,仿佛希望这能有助于他心中正在进行的狂乱运算。然而,越是算,就越算不出结果,越算不出结果,心里就越慌,甚至连题目上说的到底是几个头,几只脚都不记得了。 王闻建悄悄用眼角余光扫了一下那张被他扔在地上的纸片。虽然它并没有掉得很远,但他总觉得它似乎已经和自己相隔了一整条银河——刚才可是他自己那么潇洒地把纸片扔掉的,难道现在要他再自己弯下腰去把纸片捡回来吗? 绝对不行!这个粗鄙的门房老汉可是就在边上看呢!怎么能做出这么跌份的事情? 但是.........真的不记得上有多少头,下有多少脚了啊! 王闻建在心里痛骂李信:这出的是什么怪题?为什么好端端地要把兔子和鸡关在一个笼子里?为什么只数头和脚?你数鸡冠,数鸡嘴,数耳朵,数什么不好,就非得数头和脚?要是让我知道是哪个白痴干出这种事,非狠狠揍他娘的一顿不可! 老郑看王闻建的脸色红一阵白一阵的,心道:“王爷说的果然大才!一张纸就能把这愣子治成这样!”他原本有些阴郁的心情随着王闻建阴沉下去的表情而逐渐转为晴朗,要不是自制力过人,他现在恐怕已经笑开花了。 没办法,实在太爽了。 王闻建见眼前这位门房的眼神有些闪烁,敏锐地觉察到其中似乎隐隐有几分嘲笑的意味,便连带着在心里把老郑也骂上了,甚至骂得比李信和那个把鸡和兔子关在一个笼子里的白痴更狠。 但是骂也没有用啊,还是要做题才行。 王闻建犹豫半晌,冷哼一声道:“刚才大意了,有个东西没看清楚,我要再看一遍!”说着,他弯下腰去,捡起了纸片,吹了吹上面的尘土。 老郑默默地看着王闻建的表演,平静得就像在看一个傻子犯傻。 崔文元沉默地站在一旁,咽了一口唾沫。他本来也没有把李信出的题当回事,大有王闻建答完题以后,自己就立即学他的样子,随手把纸片扔掉,然后快速说出答案的打算。 当王闻建念出题目之后,他默默在心里试着算了算,以为并不难得出答案。然而,结果却出乎他的意料——他算得脑仁儿都有些发疼了,都算不出兔子和鸡的个数。显然,王闻建也是一样,根本毫无头绪的样子。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楚王的题目为什么这么古怪?真有这么难嘛? 崔文元捏了捏手中的纸,突然觉得有些不妙。 王闻建盯着自己的题目看了半晌,脸色没有半点好转,后背的冷汗反而越看越多。 老郑阴阳怪气地说了一句:“别看了,上面又没有写答案。这位公子可算出答案来了?” “你!”王闻建气得浑身发抖,愣是一点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只好重重地哼了一声,瓮声瓮气地道:“这道题有些意思,我要再思索一番。崔兄,不如看看你的题怎么样?来,还是你先答吧!” (本章完) 第三十七章 想走是不行滴 崔文元恨不得当场掐死王闻建这个畜生——娘的,没看见他都已经这么安静,这么一言不发,这么低调,就差真的钻进地缝里去,让所有人都看不见他了吗?为什么要突然点他的名,让他本来已经近乎消失的存在感再一次涨满?狗贼! 王闻建摸了摸鼻子,装作没有看见崔文元那差不多要杀人的眼神,暗暗在心中道:“对不住了,兄弟!我们两个人一起丢脸,总好过我一个人丢脸呐!” 这句心声是对崔文元说的。在说完这句话以后,他还偷偷加了一句:如来佛祖,观世音菩萨,玉皇大帝........总而言之,漫天神佛保佑!千万千万千万别让崔文元做出这道题!千万不要! 两人是一起来楚王府的,而且还一起领到了题目。要是其中一个人把题目做出来了,另一个人却没有,而且解出难题的那个人还不是自己,这显然比两个人都没做出来的情况糟糕多了。 当然,王闻建这纯属想太多了。李信故意出来落他们两人威风的题目,哪怕没有漫天神佛保佑,崔文元该做不出来,还是会做不出来。 这就是知识的力量! 崔文元浑身僵硬地把纸片放在眼前,手心开始有点出汗。他紧紧地捏着纸片的边缘,缓缓念道:“巍巍.......一寺在.......山林,不知寺内........几多僧。三百六.......十四只碗,看看用尽不差争。三........人共食一碗饭,四人共........吃一碗羹。请君今来......算一算,共用几碗几多僧?” 看着打磕巴的崔文元,王闻建有些想笑,又觉得好像有点不厚道,于是最后又忍住了。当然,这纯熟他内心戏太多——刚才他点了崔文元的名字就已经够不厚道了,这会儿哪怕笑了,其实也没什么要紧,反正都被记恨上了。 “多......多少碗.......多少僧.........”崔文元只觉得仿佛有无数大大小小的碗在自己的眼前飞舞,弄得他头晕目眩,眼花缭乱。很快,这些碗又变成了无数颗大光头,千百个沙弥将他包围起来,绕着他转圈,嘴里甚至还念着佛号。 天哪,放过我吧! 崔文元真想仰天长啸。然而,他不能。 因为老郑正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崔文元还想保留几分作为读书人的风度,绝不能表现出自己差点就被这道题弄崩溃的内心世界。 看着在自己面前抓耳挠腮,差不多也开始捶胸顿足的二五仔,老郑不由得开始佩服自家王爷的神机妙算了——怎么以前没发现王爷还有这种技能?刚才这俩后生还整得挺不可一世呢,这会儿就跟快被逼疯了一样? 老郑毕竟不识字,即便识字,以他的智商恐怕连题目都很难理解,自然感受不到李信这两道题能让人多么绝望。这或许就是无知的幸福吧。 微凉的秋风中,王闻建和崔文元就这样站在楚王府的大门口头疼欲裂地想了半天。最终是王闻建率先按捺不住,如是大叫了一句:“啊啊啊啊啊!我受够了!” “这家伙疯了?”老郑默默在心里自问,脸上却是不动声色。 王闻建破口大骂道:“这是什么狗屎题目啊?为什么莫名其妙要把鸡和兔子放在一个笼子里?千万不要让我知道是谁干的,不然我一定要把他撕碎!” 崔文元:“.........” 老郑不解地挠了挠下巴,暗道:“鸡和兔子?关在一个笼子里?为什么?一种新型的斗鸡吗?说不定王爷会喜欢!得记下来!” 幸好王闻建不知道老郑在想什么,不然非得当场吐血三升不可! 崔文元就委婉一点了。他拍了拍王闻建的肩膀,稍稍安抚其情绪,然后重重地冷哼一声,对老郑道:“你可知我二人是谁?” “不知。”老郑干脆利落地回答,却没有追问的意思,甚至还在心里想着:谁知道你们这俩二逼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老汉跟着老王爷打天下的时候,你们俩还不知在哪个旮旯里玩泥巴呢! 崔文元的嘴角不受控制地颤动了一下:怎么这个门房不按套路出牌的吗?这么明显暗示他问话了,他怎么不追问? 片刻之后,崔文元当机立断,自顾自地说道:“我和王兄乃是陛下派来楚王府拜见楚王的,没想到楚王竟然如此无礼,无端刁难我二人!我回去以后,必定会禀明圣上,求圣上为我们两人主持公道!” 这话说得王闻建都想为崔文元击节叫好! 对呀,妈的,先找个借口溜了再说! “王兄!我们走!”崔文元“气冲冲”地拉起王闻建就要往外走。 转过身的那个刹那,两人对视一眼,均是露出喜色——活了活了,不用继续在楚王府的大门口做这该死的题了!妈的,这是什么怪题!做不出做不出,告辞告辞! 然而,那个始终没怎么说话的老郑却在这时突然主动出声了。 老郑回忆着李信的交代,缓缓说道:“我家王爷已经交代过了,两位如果就这么走了,明天这个时候,全长安都会知道你们没做出楚王出的题目,连楚王府的大门都进不去。你们知道的,我家王爷........说到做到。” 说完,老郑嘿嘿一笑,笑容虽然很憨厚,但看在王闻建和崔文元的眼中,却令他们遍体生寒。 当然,其实李信交代的这番话完全是唬人的——他根本就不知道李世民陛下会派什么人来向他学复式记账和大食文字,自然也就更谈不上如何把这件事宣扬出去了。不过,向李世民汇报一下今天的情况是肯定的。 崔文元和王闻建的脚步都停住了,刚刚止住的冷汗又一次冒了出来。 完了。 他们的心里同时冒出来这个想法。 (本章完) 第三十八章 做不出来,怪题太难 李信知道自己是在唬人,但王闻建和崔文元可不知道。一听说李信要把这事儿宣扬出去,两人登时就吓到了。 按说这事儿其实也不大,不过就是没把题做出来而已。但这对于王闻建和崔文元来说,可不是小事。 原因也很简单: 王闻建,姓王,来自太原王家。 崔文元,姓崔,来自博陵崔氏。 他们都是来自五姓七望的高门大族子弟。尽管并不是族内血统最高贵最纯正的直系子孙,但好歹也是凭着相对来说比较出色的才学,才获得了被家族推荐入朝为官的机会。这就是所谓的“门荫”,唐代入朝为官的最重要途径之一。 这个制度得以实行的最大基础,就是当时世人们普遍认为士族子弟才学过人,远超寒门子弟。这种在现代人看来完全无法理解的出身决定论,在唐代几乎是全社会的基本共识。 在这个前提下,王闻建和崔文元身上背负着的,其实不仅是他们两人的尊严,还有他们背后的太原王氏和博陵崔氏的尊严。 一旦他们两人没能答出楚王所出之难题的事情传出去,必将惹来万人耻笑,甚至连家族都要蒙羞——毕竟楚王的名声在长安实在是太臭了,输给谁不好,非得输给这么个不学无术的纨绔王爷! 王闻建和崔文元心中同时闪过令家族蒙羞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然后齐刷刷地咽了口唾沫,从对方的眼中读出了同样的结论。 “不能走!绝对不能就这样走掉!” 两人同时回头,又掏出了各自的题目冥思苦想起来。 老郑笑眯眯地看着这两人脸上那比便秘两个月还要痛苦几分的表情,心里就像喝了一大杯葡萄酿一样畅快。 终于,又不知过了多久,两人再也忍耐不住这种头疼欲裂的感觉,拱手向老郑施了一礼,老老实实地说道:“我们认输了。能否向楚王殿下通报一下,就说户部主簿王闻建(崔文元)求见!”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这是孔老先生的教诲。 对于士族子弟来说,学识比不过别人当然丢人,但如果比不过别人就灰溜溜地逃走,就像王闻建和崔文元一开始想要做的那样,那丢人的效果就会加倍,甚至还会因此影响家族声誉,比如被人指责教出来的子弟没有士子该有的风度之类的。 既然不能逃走,又做不出题目,那么该怎么应对眼前的局面,答案其实已经很明显了。 王闻建和崔文元并没有其他的选择,只好低头。 “他们什么时候认输,什么时候放他们进来。”老郑清楚地记得自家王爷当时是这样交代的,于是按照王爷的吩咐打开大门,将两人放了进来,道:“请!王爷已经在后庭等二位了!” 看到朱红色的大门缓缓打开,王闻建和崔文元的心里同时生出一种激动的心情,仿佛终于走出一条悠长曲折的黑暗隧道,看到了隧道尽头的光明。崔文元忍不住有些眼睛泛红,王闻建则甚至偷偷用袖子擦了一下眼角的眼泪。 在下人的带领下,两人穿过王府来到后庭。 此时正是午后,阳光依旧是那么懒洋洋的。他们要拜访的楚王李信正躺在一个怪模怪样的东西上晃晃悠悠地晒着太阳。 那东西是木制的,样子看上去像一张床,但却不是平的。整体来说,有点弯,尤其是这东西的底座,是两个半月形的木板。这样的底座令它根本没有办法稳稳地停在地上,总是慢悠悠地晃动着,根本没有半点家具该有的稳固的样子。 如果李信知道崔文元和王闻建脑子里此刻对于他自己身下这个躺椅的评价,他一定会站起来,非常气愤地把他们轮流按在这个躺椅上感受一下:“你们摸着良心说,这样晃一晃不快乐吗?” 来了唐朝这么些天,李信相当怀念后世的各种家具,所以老早就让王贵往家里请了两三个木匠来做长工。此刻他身下这个躺椅就是这些木匠们的杰作。不得不说,不管哪个时代,匠人们的手艺都是值得称赞的。李信只是随口讲了几句,他们就用出色的智慧克服了难题,做出了像模像样的躺椅。 秋天这暖融融的午后阳光下,在院子里搞一个躺椅,躺着摇一摇,晒一晒,简直美得冒泡.......要是怀里还抱着个妹子,一起在这大大的躺椅上晒太阳,睡午觉,那就更滋润了........ 李信眼睛都没睁开,准确地抬手擦掉了自己嘴角的哈喇子。 王贵看在眼里,轻咳两声,道:“王爷,有客人来了。” “啊?”李信睁开眼睛看了一眼,见有两个陌生人站在王贵身侧,便又闭上了眼睛,道:“你们来啦。” 王闻建和崔文元也没办法。纵然心里再怎么不服气,再怎么看李信不顺眼,该做的表面功夫还是要做的。两人只好作揖拜道:“下官王闻建(崔文元)拜见楚王。” 虽然李信身上只有爵位没有官职,按道理来说不应该算作是“上官”,但没办法,他的地位实在太特殊了。 李信随意地摆了摆手,道:“你们来得也太慢了吧。我都在这院子里晒了老半天了。” 王闻建和崔文元脸色一变。王闻建皮笑肉不笑地说道:“那还不是因为楚王殿下高才,随便出两道题就难住了我二人!”他重读了“高才”和“随便”两个词,阴阴地指责了一下李信的有意刁难,讽刺之意溢于言表。 李信闻言,扑哧一笑。 “你也太搞笑了吧?”李信指着王闻建道,“我给你出了一道题目,你做不出来,竟然反过来怪我出题太难?那要是照你这个想法,没考上科举的读书人是不是也都可以怪考题出得太难啊?竟然还有脸阴阳怪气的?我真佩服你的脸皮!” (本章完) 第三十九章 大数学家 王闻建没料到自己会被李信这样一通抢白,脸色当即就变得红一阵白一阵的。 崔文元见自己的伙伴被楚王三两句话说得哑口无言,当即站出来帮腔道:“若是下官在经史子集方面有何题目被楚王殿下难住,下官必定二话不说便跪下向楚王虚心求教。然而,楚王出的却是这般从未有人出过见过的怪题,请恕下官难以服气!” 李信哈哈大笑,道:“你也好笑。我问你,陛下派你们两个来干嘛?” 崔文元和王闻建不答。 “不说也没关系,我又不是不知道。”李信摇了摇头,道,“难道不是派你们两个来向我学习复式记账法和大食文字?” 崔文元和王闻建依然不肯搭茬。他们不知道李信为什么突然把话题转到这个地方,总觉得这话里有圈套要让他们钻,所以才一致选择了保持沉默。 “子曾经曰过........”李信说完这句话,突然想起了前世看过的电视剧里,那个经典的秀才形象,不禁暗暗扼腕:自己再也回不去了,那个光怪陆离又便捷自由的世界! 他摇摇头,赶走无用的伤感,继续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既然陛下派你们来向我学习,你们自然应该按照他老人家的命令,老老实实恭恭敬敬地向我请教。然而你刚才却说你难以服气?” 李信停顿了一下,露出一个狡黠的微笑:“难道说,其实你并不想向我学习,就算是表面上遵从了陛下的命令,心里也是抗拒着?这叫什么来着........哦哦哦,对,阳奉阴违!对吧?是叫阳奉阴违吧?”他看了王贵一眼,似乎想寻求一点赞同。 王贵笑眯眯地回答道:“老奴不识字,不知道对不对。王爷还是问这两位长官吧。” 崔文元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正所谓天地君亲师,除了天地以外,对于儒家人来说,便是君王最大。对君王的命令阳奉阴违可不是什么好话。若是换了个别的场合,哪怕心里就是真的阳奉阴违,崔文元也要好好为自己辩驳一番。 但现在,他好像找不到什么好的方法为自己解释。因为李信准确地拿住了他的话脚,又快又准又狠。 这真的是那个成天喝酒耍流氓的纨绔楚王? 王闻建和崔文元的心里都有这样的疑问。 看着面前被自己说得哑口无言的二人,李信满意地点了点头,又笑道:“鸡兔同笼,几多兔几多鸡。僧人分碗,多少僧多少碗。你们觉得这样的问题很怪,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是吗?” 这种在后世连小学生都会算的题目也算偏题难题怪题?开什么玩笑,那要是等你认识了那个同时往水池进水出水的小明,你还不得直接掐死自己? 王闻建犹豫了片刻,还是大着胆子回答道:“是!敢问楚王,难道殿下府上的鸡和兔子是关在一个笼子里的?这种问题出来有什么意义?” 李信冷笑了一声,摇头道:“意义?你跟我说意义?是,坦白告诉你们两个,这道题就是没有任何意义。没有任何傻子会真的傻到把鸡和兔子关在一个笼子里。但是,你们两个连这种完全没有实际意义,纯粹只是拿来练手的题目都算不出来,难道还觉得换了真正有意义的题目,就能算得出来?” 崔文元突然觉得心中一寒,却见身旁的王闻建早已初生牛犊不怕虎地对李信说道:“敢请殿下出题一试。” “好!算你还有点胆子。”李信笑了。 崔文元默默在心里摇了摇头。他不打算想了,因为他知道自己肯定想不出来。不过听还是听一听吧。 只听李信慢吞吞地说道:“那这样吧,假设我大唐与突厥今天就交战了。你们两个管理后勤,负责往前方押送粮草。已知,运粮队伍在不运粮的时候,每天可以向前行进20里。此后,每多带一万斤粮草,每天就会少行5里。请问,如果运粮队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前线输送最多的粮草,他们应该携带粮食多少万斤?” 李信随口编了一个二次函数的问题,放到后世的话,随便来个初中生恐怕都能口算出答案:在运输粮草2万斤的时候,这个函数取得最大值。 然而,这种问题对于崔文元和王闻建来说.........额.........别说口算了,给他草稿纸他都不知道从何下手才是真的。 崔文元直接放弃了倒是省事。王闻建还闭上眼睛认真想了半天,虽然不知道他到底想出了什么结果,但看他额头上那些冷汗来说,估计没想出什么有用的。 半晌,王闻建终于睁开了眼睛,神色灰败,一副斗败了的公鸡样。 “怎么样,有实用意义吗?你算出结果了吗?”李信笑着问。 王闻建沉默片刻,拱手道:“不知楚王竟然如此精通算学,在下自愧弗如。这次,下官真的认输了。”不认输还能怎么呢?你说鸡兔同笼没有意义,纯属偏题怪题,给你有实际意义的你又做不出来,那还能怎么办?就算是豪门世家出身,那也不能连续耍赖两次吧? 崔文元也跟着拱手道:“在下也服了。楚王在算学一道上的成就,在下生平仅见。” 李信闻言,默默在心里笑了笑。确实,以他脑子里的这些数学知识,不仅是初等函数,还有微积分线代什么的,别说大唐第一人了,世界第一人都不在话下。毕竟,这年头莱布尼茨和牛顿都还没出生呢! (本章完) 第四十章 折服二人 事实上,李信之所以要给这两人一个下马威,完全不是因为........呃.......好吧,至少不完全是因为他有那么点装逼的癖好。 他早就考虑到自己的身份了:才区区十七岁,而且全长安都知道他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不管李二陛下派谁来向他学习复试记账法和大食文字,被派来的人心里肯定是不爽不服气的。 如果不先给他们一个下马威,任由他们抱着那么强烈的抗拒心理,肯定学不好,到时候李信岂不是要在他们身上浪费更多的时间?他可不想这样,他只想早点把来人教会,然后把他们打发走。 除了以上这个理由之外,众所周知,这些儒家子弟最讨厌的就是离经叛道。他们自有一套熟悉的数学符号体系,要想让他们改变这一套体系,转向更熟悉更方便的数学符号体系,他们肯定不愿意乖乖配合,说不定还会拿出什么祖宗礼法之类的东西当成理由。所以,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狠狠地打击他们一下,让他们根本没有脸再开口多说话,乖乖向李信学习。 从目前的状况来看,一切正如李信设想的那样发展着。当然,王闻建和崔文元的心里可能还存在着几分抵触,但那已经无关紧要了。 “陛下派我们来向楚王殿下学习复试记账法和大食文字,还望殿下不吝赐教。”崔文元拱手作揖行礼道。没办法,技不如人已经明摆着了,拱手认输显然是最合理的选择,至少还能保留一点基本的体面。 见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李信也懒得继续伤害眼前这两个家伙脆弱的内心,随意地摆摆手说道:“其实也谈不上赐不赐教的,只不过是你们不会的东西,我正好会,而且又愿意教而已。”说完,他从躺椅旁的小茶几上拿起一沓写着字的纸,递给崔文元和王闻建。 “这是写着大食文字基本用法的资料。你们用心研读,等过两天使用纯熟了,再回来找我吧。到时候我再教你们复试记账法。”李信叮嘱道。 王闻建和崔文元面面相觑。他们本来以为李信还有更多尖酸刻薄的话要说出来羞辱他们两个呢,没想到竟然这么爽快就把东西扔给他们了? 难道这些资料里又有什么圈套?全是那种鸡兔同笼之类的问题,故意给他们看来折磨他们,羞辱他们? 搞不清楚状况的两人只好拜谢之后,一起离开了楚王府,并约定两天之后,也就是七月十三时,再一起过来。 李信当然不知道两人在想什么,只是默默挥了挥手,很敷衍地道了个别,然后继续享受自己怎么也晒不够的秋日暖阳,顺带着幻想一下自己抱着小媳妇儿一起晒太阳的神仙日子。 其实,王闻建和崔文元这一次是真的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虽然李信称不上是君子,但勉强也算得上是好人。更何况,在大唐传播科学信念本就是他非常愿意去做的事情,哪怕只是教两个蠢蛋一点简单的小学一年级程度的数学,他也相当乐意,怎么会动什么手脚? 两天后的早晨,还是楚王府大门外,王闻建和崔文元像上次一样静静地站在这扇钉着好几排大铜钉的气派大门面前。 唯一的不同是,两人的脸色都有些憔悴,黑眼眶很明显,眼袋重重的,眼中满是红色的血丝。 “王兄,如何?”崔文元问。 王闻建沉默了一会儿,道:“楚王真乃算学之大才!” 崔文元闻言,点点头,道:“实不相瞒,我也是这么觉得。” 王闻建虽然在人情世故上稍稍欠缺,不如崔文元圆滑,但两人在学问一道上却是差不多的。 自从他们从李信手中领到这一套“小学一年级数学教材”以后,他们认认真真地研究了两天,可以说是达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 一开始,他们只是抱着想要找出漏洞嘲笑李信,从而扳回一城的心态。然而,越是按照这份材料去研究,他们就越是被其中的内容折服。不得不承认,大食文字相比于他们现在用的数学符号体系来说,实在是方便太多了,简直就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充满了简洁之美。 两人都是户部主簿,之前还都抄了不短时间的账本,自然很能理解这种文字的价值所在——如果全国各地的税收账目都能以这种文字记录,那户部官员能减少多大的工作量啊! 越是复杂的运算过程,用大食文字来表述就越是方便,简直就是神迹! “真不知道楚王是从何得来这套东西,如果都是他自己发明的话,那他可真是........聪明得有点恐怖。”王闻建感慨道。 崔文元苦笑了一声,道:“昨天我找了个大食学者,给他看了一部分材料,你知道他跟我说什么吗?” “什么?” “他说,这些数字他是见过的,但是后面的所谓‘竖式运算’,他却是第一次见。”崔文元咋舌道。 王闻建明白了崔文元的意思,苦笑着摇头道:“这竖式运算真是精妙无比,既然连大食人都没有见过,恐怕就真是楚王自己发明的了。实在是不知道说什么好........反正,我从今天开始,再也不敢将他当成普通纨绔看待了。” 崔文元感慨颇深道:“谣言害人不浅。楚王分明就是一个智慧过人之辈,他是天才!” 王闻建点头,道:“我现在开始对那个复式记账法有些兴趣了。既然陛下这么正式地交代我们过来学这东西,肯定是有他的用意在。” 崔文元舔了舔嘴唇道:“是啊,这种东西以后必定是要推广的。而楚王又绝不可能去户部一个一个教。恐怕这差事以后还是得落到你我头上........” 两人心中一动,同时从对方眼中看出了“升官”二字。 虽然李世民没有明说,但是很显然,只要他们两个好好学会这复式记账法和大食文字,他们在户部的官职应该就会自然而然地向上抬一抬了。 (本章完) 第四十一章 可爱即是正义 说实话,李信并没有料到一个小小的竖式计算就能让王闻建和崔文元变得这么崇拜他。他完全只是在编撰这本关于四则运算的小学数学教材时,顺手把竖式计算也写上了而已。作为一个后世人,他总觉得这是基本中的基本,并没想到它在唐朝时竟然还没有诞生。 王闻建和崔文元两人到底还是比较聪明的,两天时间就把数字和简单的四则运算掌握得差不多了。李信随意地考察了一下之后,意外地相当满意,然后便开始向两人细细讲解复式记账的精要。 一边讲解,李信一边暗自庆幸自己当年闲着没事考过一张会计证,不然还真说不了这么头头是道。 王闻建和崔文元这次再也没有之前那种自视甚高的态度了,完全是以弟子礼仪恭恭敬敬地听着,间或还提几个没听清楚的问题,认认真真地做好笔记。 李信暗自在心里点了点头:这次要李世民派年轻人给他还真是说对了,如果这两人不是才二十出头,思想还没固化,绝对没这么容易就被收服,指不定要闹出多少麻烦来。那种三四十岁动不动就颐指气使、拽得跟二五八万一样的大爷,说不定还要反过来教他如何记账,他真是想想就觉得烦。 快到中午,李信讲解得也差不多了,便道:“说得也差不多了,你们还有什么不懂的吗?” 王闻建看了看手中长达好几页的手记,其实也不太清楚自己到底听懂了多少,好像懂了又好像没懂。崔文元的状况也差不多。 李信道:“反正你们两个都是户部的官员,回去以后找一些账目,按照复式记账的方法整理一遍,看看效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欢迎随时来问我。” 王闻建和崔文元眼前一亮,齐齐道:“楚王高义!” 完成了伟大的李二陛下的交代,李信终于有空好好期待一下几天后的龙泉寺之行了。话说,陈幼澜这妮子,真的会去龙泉寺吗?应该不会是说着玩的,故意放我鸽子吧? 转眼便到了七月十五,盂兰盆节。这是佛教传入华夏之后,吸收了华夏人敬畏先祖的理念,结合佛教原本的经义所创造出来的节日。 传说,佛陀的弟子目揵连尊者发现其去世的母亲在饿鬼道受苦,便以神通力把食物送到其母口中,谁知食物在其母的咽喉中变为火炭,不能食用。目揵连焦急忧虑,于是去问佛陀自己应该如何救助母亲。 佛陀说:“你母亲罪根深重,纵使你神通再强,也无法解救她的苦难。只有依靠十方众僧大德威神之力才能解救她的苦难!” 于是,目揵连尊者按照佛陀的叮嘱,在七月十五日那天准备饭食百味五果、汲灌盆器、烧香燃灯,将世上最珍贵的食物都放在盂兰盆内,供养十方大德众僧。当众僧念咒加持,祈福消灾,使在世人增长福慧,先亡超度。 所以,每到七月十五这天,长安城内外的大小寺庙都会有热闹的庆祝活动,也会有许多香客上香祈福。陈幼澜说她会在这一天出来上香祈福倒是不奇怪,说不定连她爸妈都会出现。 吃过早饭,李信就带着两个护卫出了家门来到龙泉寺。其实,他本来并不想带护卫的,不过王贵坚持说龙泉寺今天人多眼杂,万一有什么歹人混入其中就糟了,所以一定要他带上护卫。 尽管心里不认为会有谁要刺杀自己,但李信最后还是依从了。 这两名护卫一个叫张本,一个叫陈虎,都是地地道道的关中汉子,生得相当魁梧,据说早年间还跟着李信的老爹李玄道打过仗,是老兵中的老兵。虽然这两人看上去人畜无害,跟一般的农民没啥分别,但李信知道,但凡能从战场上活下来的人,尤其是这种百战老兵,绝对不容小觑。 他们的眼睛看上去虽然是在漫无目的地乱瞟,甚至很像是在偷看别人家的女眷,但事实上,他们肯定是在观察有没有形色可疑的人.........吧。 李信轻咳两声,问道:“你们俩........还没娶媳妇吧?” 张本的年纪比陈虎大,憨厚一笑,道:“没呢。” 陈虎也摸摸脑袋,道:“俺也没呢。” 原来是两个老光棍,难怪那么饥渴! 李信在两人头上各敲了一下,道:“赶明儿一人领一贯钱,自己去庄户上挑个顺眼的姑娘提亲去。少在这里贼眉鼠眼的,给我丢人!记住啊,不许用强,必须人家姑娘自愿嫁给你们才行,否则要是让我知道了,打断你们三条腿!” 张本笑着道:“王爷想多了,有一贯钱去提亲,哪家都是乐意的,哪里用得着用强?” 李信默然。 确实,天下初定,百姓尚未休养生息,家家户户的日子都艰难。再加上今年刚遇上一场大旱,百姓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他们权贵阶层自然没什么感觉,依然大鱼大肉,可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一贯钱已经是很大一笔钱了,为此卖儿卖女都不在话下,更别说是嫁女儿了。 想必润娘也是被走投无路的父母卖掉,才遇到了山羊胡子那种恶人。或许也是她的运气吧,能碰上了李信这样的好人。 自从进了楚王府以后,她每天的工作就是给李信端茶倒水,偶尔磨磨墨而已。一般贴身侍女还需要做的侍浴之类的事,李信统统都不习惯,所以一律免了。她每天都吃饱穿暖,没人打骂,偶尔还能在后花园扑两只蝴蝶。她从没想过自己还能过上这样的生活,脸上常常挂着幸福的笑容,原本发黄的脸色也逐渐变得红润了,越发地可爱起来。 今天若不是怕人多不安全,李信本来甚至还有点想带润娘出来逛逛来着。他总觉得这小妮子身上有种国民妹妹般的亲和力,来府上一段时间之后,就已经能亲热地管王贵叫“爷爷”了。 王贵也总是笑眯眯地点头,看样子也相当疼爱小润娘。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嗯,可爱即是正义。没错。李信笑着在心里点了点头。 (本章完) 第四十二章 装作没看到 盂兰盆节毕竟是佛教的盛大节日,龙泉寺内人来人往,香客和僧人来来往往摩肩接踵。李信带着张本和陈虎穿行于人群之中,饶有兴致地欣赏着这副生机勃勃的热闹景象。 说实在话,今年的大唐并算不上顺利,这个伟大的帝国在诞生之初就又经历了战火和旱灾。尽管百姓们的生活很糟,但他们依然愿意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庆祝一番,向地下的先祖们表达自己的敬畏,祈祷来年风调雨顺,有个好年景。 李信笑着从一个商贩那里买了个香喷喷的胡饼抱着啃,两片嘴唇吃得油汪汪的。虽然他出门前已经吃过早饭,不过走了这么多路,肚子早就有些空了,再加上这胡饼确实做得很香,作为一个资深吃货,他无法抗拒。 就这样边吃边漫无目的地闲逛,李信突然见前方似乎有一大队人马,走在最后面的人穿着皂色衣服,标准的下人打扮。 李信心里一跳,拍拍张本的肩膀道:“去,帮我问问前面是哪家的下人。” 张本得令,笑着上前去与队尾的人攀谈,很快便小跑回来道:“回王爷,是中书令陈尹家的。” 李信眼前一亮,暗道:果然! 他正想开口再问什么,就听得张本笑着继续说道:“听说是陈夫人带着女儿来上香。” 此刻张本脸上挂着的笑容,其实还有另一个名字:男人之间的默契! 楚王府的下人们都知道,他们家王爷向来不喜欢上香之类的活动,今日却偏偏眼巴巴地一清早出门来到龙泉寺,想来动机必定不单纯,说不定就是预料到今天会有许多姑娘家来龙泉寺上香,才故意过来凑热闹。是以张本灵机一动,多问了几句。 李信当然不知道张本心中是如何想他的,否则必定二话不说把他从山上踹下去。什么叫动机必定不纯?明明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纯得不能再纯! 不过,他毕竟是不知道,所以只是赞许地拍了拍张本的肩膀道:“机智机智!干得漂亮!” 张本嘿嘿又是一笑,仿佛在说:“哪里哪里。” 下人们簇拥着陈府的女眷,所以整体行进速度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李信带着张本和陈虎向前紧赶几步,很快就从陈府队伍的末尾追到了前头,隐隐约约便看到三五个丫鬟小厮簇拥着艳红色裙子的中年女子。 而中年女子的身旁则立着一个穿天青色精致苏绣襦裙的少女。李信远远地看了一眼,便露出一个微笑:不是陈幼澜又是哪个? 他轻咳两声,强忍笑意,加快脚步从陈府的队伍边上过去,只在经过陈幼澜身侧时稍稍放慢了脚步。 自从上次一时冲动告诉李信自己今天要来龙泉寺上香之后,陈幼澜的心里就很紧张。她一路走来都悄然关注着身旁形形色色的人,生怕李信混在其中,又怕李信不在其中。总而言之,是一种患得患失的,很讨厌的心情。 她今天特意早早起床梳了头发,挑选了最好看的发簪插在头上,眉心还用胭脂绘了当下最时兴的火焰纹,连小铃看了以后都连连惊呼:“小姐今天也太好看了!” 陈幼澜很想知道,当李信看到今天自己的样子,知道自己其实不是所谓的丑女时,他会有怎样的表情?兴奋还是惊喜? 自从七夕夜分别之后,陈幼澜在家写了好几遍《七夕》,那天李信随口吟咏诗句时的神态和语气,不断地在她脑海中回放。 这怎么会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能写得出来的诗句呢? 认真回想起来,自从那天偶然出门碰上秦怀玉,顺便结识了李信之后,李信在陈幼澜心中的形象就一直改变着,像一团变幻不定的光。 她很想知道,李信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许连她自己也没有发现,她其实相当期待今天与李信的见面。所以,陈夫人一路上跟她聊天的时候,她总显得有几分心不在焉,惹得陈夫人疑惑地问了她好几次是不是有哪里不舒服,她都连忙笑着敷衍过去。 就在抬头的刹那间,陈幼澜的余光扫到了身侧与自己隔了数个下人的身影。她连忙转头看去,正看到一袭熟悉的锦袍,正是李信。 陈幼澜的心跳陡然加快了几分,表面上很是平静——理论上来说,一直以来跟李信有所接触的都是她那个并不存在的弟弟陈子衿,她本人应该从来没有见过李信,所以自然应该装作素不相识的样子。 她自信地昂首挺胸,像一只骄傲的小天鹅在展示自己的魅力。 然而,李信的视线却几乎没有在陈幼澜身上多停留,只是随意地扫了过去,就像扫过一片没有人的空地。他带着自己的两个护卫大步向前走去,一次也没有回头。 没看到我?陈幼澜望着李信的背影,微微皱起好看的眉头想道。 她丝毫不知道的是,那个面无表情从她身旁经过的李信,此刻正在心里哈哈大笑着。 没错,李信是故意装得这么冷淡的。 说实话,今天是他第一次看到陈幼澜穿裙子。虽然早先看陈幼澜穿男装的时候,他就知道她穿裙子一定很好看,但当他真的亲眼看到她穿着这么好看的一身裙子,还这么精心地化了淡妆时,她还是美得超出了他的预期。 不过,李信毕竟两世为人,不至于见了漂亮姑娘就走不动路。他心中一动,便参悟到了几分陈幼澜的心理:既然陈幼澜没有选择找个肥婆代替她出现在这里,那么她很明显就是不想再让李信继续误会她是一个丑女了。 这个谎言本来就是她弄出来的,本意是想刺激李信去解除婚约。但眼下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她和李信婚约都已经没有办法解除了,那么这个谎言哪里还有继续下去的必要? 李信多少懂一点心理学。他相信,如果陈幼澜确实抱着这种心理的话,她一定期待着他折服于她的美貌。但是他李信是什么人?是这种乖乖就范的人吗?显然不是! 众所周知,越是得不到的东西,人们就越想要。 所以,李信故意表现得很冷淡,流露出一种“你陈幼澜也没有多好看的态度”,陈幼澜的注意力反而被他完全吸引。 (本章完) 第四十三章 互相拆台 仅仅忽视一次还不够,李信带着护卫走到陈府队伍的前面,不停地在陈幼澜面前晃,却一次也不回头。他隐约能感觉到一个视线停留在他的背后,仿佛一根小针不停地在他背上戳啊戳的。 李信很想回头看看陈幼澜的表情,但最终还是没有回头。一是怕自己笑场,破坏气氛;二是刻意忽视这种事最好是从头忽视到尾,这样半中间回头一次,说不定就让陈幼澜觉察到不对劲了。 李信是个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根本谈不上信佛,不过既然来到了龙泉寺,随便上个香,捐点香油钱倒也无伤大雅。要知道,陈幼澜和陈夫人是肯定要去宝殿上香的,李信只要保持跟她们同路的话,就可以多在陈幼澜面前晃一会儿,多刺激一下这妮子。 来到大雄宝殿,小沙弥立即热情地来到李信身旁接待。李信一边漫不经心地敷衍沙弥,一边来到功德箱旁,从张本手里接过一把铜钱撒下,大概几百文。沙弥的神色有些失望。显然,他看李信穿着打扮还以为是个肥羊,没想到却只有几百文的香油。 李信把小沙弥的神色变化看在眼中,默默在心里摇了摇头,道:“修行还不到家啊。” 他当然知道出家人也贪财,但至少还是要表现出视钱财如粪土的态度才对,这才是一个合格僧人的职业素养。 在他看来,佛寺其实就是个服务性场所,僧人就是其中的服务员,负责向前来礼佛的顾客讲解佛理、提供心理安慰等等。至于最后,他们能从顾客手中忽悠出多少钱,那就各凭本事了。很显然,李信并不愿意在这里多花冤枉钱。 小沙弥很快对李信失去兴趣,告了声罪之后便去到了别的香客身边。李信乐得轻松,转身往殿外走去。 正巧陈夫人和陈幼澜正领着三两个亲近下人往大殿内走,在殿门口与李信打了个照面。 李信昂首阔步,目不斜视地走了出去,完全没有理会陈幼澜的意思。陈幼澜的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突然感觉有点生气,总觉得仿佛被小看了一样。小铃小心翼翼地跟在自家小姐的后面,偷偷看了李信一眼。 陈幼澜心不在焉地跟着陈夫人进入大殿,配合着完成了礼佛的仪式。待礼毕之后,陈夫人摇头笑着对陈幼澜道:“你这丫头,想玩就去吧,记得多带两个下人!”她早看出陈幼澜魂飞天外了。 陈幼澜愣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地想替自己申辩。 陈夫人却摆摆手道:“免了免了,我还不知道你?从小就没有安分的时候,非得在家里编个什么四公子出来,连累家里的下人还要经常替你撒谎!”老夫人虽然说着责怪的话,语气却很是宠溺。 陈幼澜连忙拉着陈夫人的手撒娇道:“娘~” “好了好了,去玩吧,记得不要跑远。午间到斋堂来找我,既然来了,龙泉寺的素斋还是要吃了再回去了。”陈夫人不厌其烦地叮嘱道,“记得多带两个下人,这节日里头的,人多眼杂。” 陈幼澜连连点头,哪有异议,当即拉上小铃又带上两个健仆向外走去。 到处都是来往上香的人,陈幼澜拉着小铃站在殿外,四处张望了一阵却没看到想看的人。 小铃像是自言自语地小声说道:“楚王殿下不见了呢。” 陈幼澜下意识地扭头看了小铃一眼,连忙纠正道:“谁说我要找楚王了?我只是想去听讲经而已!” 小铃愣愣地点了点头,乖乖地跟着陈幼澜往不远处围着一大群人的木台子走去。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盂兰盆节的活动中,最吸引人的部分就是讲经了。说是讲经,其实是讲故事。考虑到唐初时大多数人的文化水准,真要讲佛经佛理的话,下面的听众肯定听不懂,一个个的都得当场睡过去。所以,僧人们在讲经台上往往是用大白话讲一些经典的佛教故事,声音抑扬顿挫,还要加入感情,甚至还带有一些动作和角色。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看成是说书或者戏剧一类艺术的前身。 李信站在人群最外围,双手抱在胸前,饶有兴致地听着讲经台上的僧人讲《兴起经》上的两队商人的故事。故事本身挺简陋的,在看惯后世小说的李信眼中实在没什么吸引力,不过自从穿越到唐朝以后,他还是头一次接触唐人的文化娱乐方式,所以目光中自然而然带着几分好奇。 “原来楚王殿下对佛经也有兴趣吗?”一个好听的女声突然从李信身后传来。声音不大,周围人都关注着台上僧人在说的故事,没有人注意到李信这边。 李信回头看了一眼,呵,竟然是陈幼澜。他本来还以为陈幼澜跟陈夫人礼佛会很费时间呢,没想到这么快就出来了,难道是刻意冷落战术奏效了? “小娘子认识我?”李信微笑着问道。 陈幼澜答道:“楚王殿下也不用讲义气,刻意为子衿隐瞒,装作不认识我了。子衿都跟我说了,说我今天要是碰到你的话,不用太惊讶。” 李信很想笑,但最终还是忍住了。陈幼澜这小妮子自编自导一人分饰两角的本领还不错。 “原来如此。”李信突然嘴角上扬,指着小铃道,“小铃不是子衿兄的贴身婢女吗?难道子衿兄也来了?刚才怎么没看到?” 这年头,贴身婢女就像后世的手机一样,一般都是跟着主人走的,很少会被落下。李信故意点出这一点,就是想吓陈幼澜一下,让她意识到小铃的存在是一个破绽。 谁料,陈幼澜镇定自若道:“子衿本来是要一起来的,临时身体不适就没能成行。小铃想来为子衿祈福,所以我才带她过来。” 好吧,合情合理。 李信点点头,认真道:“原来子衿兄身体抱恙,那过两天我一定要去府上探望一番。” 陈幼澜脸色微微一变,道:“不必了。只是一点小病而已,很快就好,不用挂怀。” (本章完) 第四十四章 白蛇传 听陈幼澜这么说,李信也就没有继续说下去,神秘地笑了笑便将视线转回了眼前这用木头搭的简陋讲经台上。陈幼澜不留痕迹地撇了撇嘴,总觉得李信的笑容里似乎有些别的意味深长的东西。 台上的僧人确实说得不错,台下的听众们都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还叫一声好。就连陈幼澜都有些沉浸其中的意思,可想而知唐人的精神文明建设有多么落后了。 李信轻咳两声,突然露出一个笑容道:“据子衿说,幼澜娘子看过许多书?” 陈幼澜脸色微红,道:“莫要听他在外面乱说,我只是闲暇时喜欢翻翻书而已,称不上是看过许多。”当时她只是气过头才说出那番话,现在想想,自己夸自己饱览诗书什么的,实在是令人羞惭。 李信故作认真地问道:“那么你有没有看过一个关于白蛇的故事呢?” “白蛇?”陈幼澜愣了一下,不解地说道,“这是哪本书上的典故?我似乎从未见过。” 李信摇摇头,道:“并不是四书五经和经注上记载的故事,只是我在一本非常古老的书上看来的。” 陈幼澜被勾起了好奇心,道:“那是什么书?白蛇怎么了?”她身后的小铃也眨着大眼睛看向李信。两个跟在姑娘身后的健仆早就听见了陈幼澜称呼李信为“楚王”,哪里敢上前多说,只得默默站在后面。 李信环视四周,道:“这里太吵了,换个地方说吧。” 于是,他领着陈幼澜并一群下人来到一处比较安静的廊下,大大咧咧地坐在了台阶上,半点也没有身为楚王不该如此粗俗的自觉。不过,他今天毕竟也是微服出门,除了陈幼澜以外,估计也难有人能认得出他。 陈幼澜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让小铃在台阶上垫了一块帕子,才坐下了。两人的护卫们均是环列四周,不让闲杂人等靠近。 “可以说了吗?”陈幼澜问。她也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跟着李信来到了这里,脸上微微发烫。或许是李信每每能说出一些让人惊奇的东西,所以她才对他随口说出来的“白蛇”这么感兴趣吧。 李信微笑着道:“这故事发生的年代不详,只知道有一位修炼千年终于化成人形的蛇妖,为了报答一位书生前世的救命之恩,便离开山林,来到人间........” 不管人间如何演变,人们对故事的审美是不变的。后世经典的白蛇传,不管拿到哪个朝代,都是令人欲罢不能的曲折故事。 两刻钟后,陈幼澜红着眼睛道:“那法海未免也太多管闲事了几分,别人家过的好好的,何苦要去拆散?”她身旁的小铃更是眼泪汪汪的,忍不住追问道:“那后来呢?雷峰塔倒了吗?” 李信摇了摇头,道:“没有。” 小铃闻言,眉头皱得更紧,大有泪水决堤的趋势。 这也怪李信。他说故事说得太投入太逼真,以至于身旁这两个情感丰富的少女都忍不住为白蛇和许仙的爱情而感动。 李信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女孩子哭哭啼啼,连忙打消了卖关子的念头,道:“不过后来,许仙和白蛇的儿子高中状元,回到雷峰塔下祭母,顺手就把白蛇救出来了。最后,他们一家团聚,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你们两个别哭了。” 小铃听见白蛇和许仙团聚,破涕为笑,又追问道:“那小青呢?” 这可难住了李信。他前世也没注意过小青的结局,便随口道:“大概......最后也找到了自己的相公,活得幸福美满吧。” 然而小铃却似乎对这个结局不太满意,撅着小嘴道:“怎么能这样呢?难道不是一起嫁给许仙吗?” 这会儿是唐朝,贴身婢女跟主家小姐一起嫁过去当通房丫头乃是固定的规矩。小铃问出这样的话,多半是把自己代入小青了,那么谁是白蛇,谁又是许仙呢? 李信忍不住笑着摇了摇头。 陈幼澜还沉浸在对法海的痛恨中,并没有注意到小铃的话有什么不对。她道:“人妖殊途又如何?这很重要吗?为什么不能让他们在一起呢?” 李信摇了摇头道:“你太年轻了。” 陈幼澜哼了一声道:“你又有多老?” 李信没有接茬,自顾自地说道:“故事被人写出来,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为了表达对现实的不满而已。人妖殊途确实不如何,那良贱之别、嫡庶之分、大族与寒门之间的隔阂呢?和这个人妖殊途,又有什么不同?” 陈幼澜愕然。此前她从未思考过这些问题,听故事的时候也没有意识到这故事背后想要影射的东西,此刻听李信这样随口道来,蓦然间竟有几分醍醐灌顶之感。她微微眯起眼睛,看着身旁这个坐在台阶上的清秀少年,又一次感觉到自己有些看不透他。 “刚才楚王殿下还说这故事是从一本很古老的书上看来的。”陈幼澜转念一想,道,“现在又说这故事其实是在影射那些名门望族、门第成见。我倒是想知道,这真是古书上写的故事吗?该不会是楚王殿下的手笔把?” 李信淡然地笑了笑,摆摆手道:“这个问题很重要吗?” 这大概可以算是某种程度的默认吧。 陈幼澜没有再追问。以她的眼光来看,不管是那天那首《七夕》,还是今天从李信口中说出来的白蛇传,哪一样都有流传千古的潜质。如果现在还有谁对陈幼澜说李信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她恐怕当场就要嗤之以鼻,世上哪儿有这样的不学无术? 陈幼澜刚想说话,另一边不远处却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只听到一个粗粗的女声大声叫道:“快来人呐!救命啊!有人掉下来了!” 李信噌地蹦起来,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张本和陈虎连忙跟上。 陈幼澜犹豫了一下,也招呼小铃和身后的健仆跟了上去。 (本章完) 第四十五章 意外受伤的小伙子 一座木制的楼阁下围了一大群人。张本和陈虎帮李信挤开人群,开出一条路来,好让李信穿入人群最里面,看清里面的状况。陈家的两个家仆也有样学样地分开道路,小铃护着陈幼澜往人群里走。 围观的百姓们见两个穿着不凡的大人物走过来,也不敢再推搡拥挤,反而自觉地四散开去。 李信这才看清人群一开始围着的竟然是个看上去十八九岁的棒小伙子。他正满脸痛苦地躺在地上,抱着自己的大腿,小腿处不知被什么东西划了一下,拉扯得血肉翻卷,甚是恐怖。另一个看上去像是小伙子长辈的老汉跪坐在小伙子身旁垂泪,口中无力地哀鸣道:“救人呐,救命呐!” 此外,还有一个惊魂未定的胖大妇人跌坐在侧,看样子刚才那一声尖叫就是她发出来的。 陈幼澜哪里见过这么吓人的画面,当即倒吸一口寒气,下意识地后退一步。李信却径直从她身旁走过去,问那老汉道:“怎么回事?” 老汉本来还有些不知所措,听得有人问他,便立即仿佛抓住救命稻草般对李信道:“贵人!老爷!救救我儿吧!我儿他才十八岁啊!还没娶媳妇呢!” 从老汉语无伦次的描述中,李信得知,眼前这个老汉和小伙子都是瓦匠,刚才小伙子爬上旁边这栋经楼去修屋顶,没想到竟然不慎跌落,受了重伤。 李信还没说话,边上有个中年人惋惜道:“求也没用啊,这么大一个口子,再好的金疮药也止不住血,哪怕伤口长好了,多半也要落下残疾!” 老汉闻言,表情更加悲苦,戚戚然落下泪来。 陈幼澜站在李信身后,眉头紧紧皱着,很是不忍心,但又想不出办法来帮这老人家,连眼圈都不自觉地红了。 李信安抚老汉道:“老人家莫慌。待我看看伤情再说,说不定还有救。”他也不敢把话说得太满,毕竟他是个工科生,对医学其实认识不多。 老汉连连点头,抹掉眼泪。 李信在不住呻、吟的小伙子身旁半蹲下来,认认真真地检查起伤情。先前说话的那个中年人见李信穿着锦衣,显然身份不低,便不敢多说风凉话,只低低地嘟囔道:“有什么好看的,我在药房抓药这么多年,见过多少人........” 李信正专心检查伤情,没有听见中年人的喃喃,但站在一旁的陈幼澜却是听见了。她恶狠狠地瞪了那中年人一眼,道:“关你什么事?就算你帮不上忙,至少可以选择闭嘴!” 小铃用力地点了点头,毫不示弱地跟自家小姐一起瞪着那个中年人。 那人没料到自己会被抢白,恼羞成怒地想要还嘴,却注意到这两个小姑娘的身后还站着两个穿着皂色衣服的健壮下人,大有一言不合就开打的架势。此外,这两个健仆旁边还有两个更凶神恶煞的家伙盯着他看,无声地散发着凝若实质的恐怖杀气。显然,这两个更凶狠的家伙是真的杀过很多人的。 中年人禁不住打了个寒战,屁都没敢多放一个,就灰溜溜地混进人群中消失了。 张本和陈虎见状,这才收起杀气,恢复了那副人畜无害的老农样子,对陈幼澜憨厚的笑了笑。他们毕竟不是聋子,更不是傻子。刚才听过自家王爷和陈幼澜的对话之后,他们就知道眼前这个俏生生的小姑娘就是他们未来的女主人,哪儿能见女主人平白无故受这种闲人的欺负? 陈幼澜有些不好意思,没有多看张本和陈虎一眼,默默将视线转到了半蹲在伤者身边的李信身上。他正皱着眉头检查小伙子那条血肉模糊的伤腿,表情认真得仿佛世界上只有他和那半截腿一般。 李信看了看小伙子身上站着的树叶,又抬头看了一眼身后这颗足有两三层楼高的大树,默默点了点头。 很显然,这小伙子挺幸运的,从那么高的屋顶上摔下来以后,碰巧挂到了树上,抵消了一部分下坠的力道,所以没有直接摔死,甚至连骨折都没有。不过,这颗大树虽然帮这小伙子捡回了一条命,却也用它锐利的枝丫划开了他的皮肉。 小伙子的伤口很不规则,里面还嵌进去不少灰尘和碎屑,看上去脏兮兮的。总体来说,情况不算太差,因为没有小腿上的大动脉并没有伤到,刚才的出血量虽然看上去大,但其实过一会儿就能自行止住。如果能把伤口缝合起来,促进愈合的话,说不定这小伙子以后还可以像今天这样爬上爬下呢。 “还好,没有伤到大血管,我或许可以救他。”李信确认了自己的判断之后,试探着对老汉道,“不过我也不敢打包票能成功,如果你愿意的话,或许我可以试试,不会让他落下残疾的。” 老汉闻言,千肯万肯,哪儿有不同意的,当即点头道:“贵人老爷尽管动手,就算治坏了,我们也只怨自己命不好,绝不会怪罪老爷!” 这里的骚动早就惹来了寺里的僧人。李信一抬头,见有几个沙弥侍立在旁,便对他们说道:“快去,烧一大锅开水放凉,顺便给我带点针线过来。” 一个机灵的沙弥闻言,连忙转身往寺庙内走去,应该是去准备东西了。 李信见小伙子的脸色有些苍白,便帮他压住伤口上部,减少出血量。 陈幼澜稍稍靠过来,问道:“你还会医术?没问题吗?” 李信苦笑道:“那能怎么办,死马当活马医吧。”虽然这个小伙子没有伤到大血管,不至于大出血而死,但伤口毕竟很脏,如果不进行清创缝合的话,未来肯定还会有很高的感染风险,在这个没有抗生素的唐朝,那几乎就等于死亡。 (本章完) 第四十六章 缝合术 冲洗伤口最好还是用无菌生理盐水之类的东西,但李信毕竟手头没有,只能用凉白开代替一下,想来里面的细菌应该不多才对。至于渗透压之类的问题.......显然他暂时已经没有办法考虑更多了。 那个离去的小僧人很快就带着李信要的东西回来了:一大锅凉白开、缝衣针、丝线。此外,他还带来了几个意料之外的人。 程处默从僧人背后窜出来,大大咧咧地走到李信身旁,有些好笑地问道:“我的楚王殿下今天怎么干起郎中的活儿了?” 李信见到程处默有些意外,一边伸手试一试水温,一边随口答道:“没办法,恰好赶上了呗。你怎么也在这里?” “我也跟着家里人来上香。刚才还跟着我娘和师傅们聊天呢,碰巧看到这小沙弥带着这么大锅水急急忙忙跑过来,所以过来看看热闹。”程处默随口解释完,指着身旁另一位显然身份比较高的中年僧人道,“这位是道信和尚,佛法精深,也擅长医道,我小时候头疼脑热的,都找他给我治。” “程公子谬赞了。”道信和尚谦虚地欠了欠身。 唐代看病可不容易。绝大多数人生了病都只能靠自己的身体硬捱过去。很多穷人们会选择到寺庙里,找僧人为自己祈福。久而久之,有些僧人便也学了些医道知识,算半个赤脚医生。 李信向道信还了一礼,把缝衣针交给程处默道:“来都来了,就帮点忙吧。去帮我把这个针烧红掰弯,再送回来给我。” 程处默接过针,翻了个白眼,道:“就知道使唤我。”嘴上发牢骚,身体却是老老实实地接过李信的针,迈步往后厨走去。那里有烧火灶,可以完成李信交代的任务。 道信和尚站在李信身后,默默看着李信用凉开水冲洗伤者的伤口。在他看来,这小伙子伤得太严重了,虽然血已经有止住的迹象,但伤口毕竟太大了,而且很不规则,愈合起来很有难度,多半会留下终身残疾。 “楚王打算如何救治这个小伙子?”道信忍不住问道。刚才程处默已经叫破了李信的身份,他自然知道眼前这个年轻人就是名动长安的大纨绔。让这样一个人来救治伤者,他总觉得有些不放心,所以决定问问清楚。 万一楚王只是觉得好玩,打算扮演一回郎中,随意草菅人命的话,他道信绝对不会就这样袖手旁观! 陈幼澜也不知道李信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听得道信这么问,便也竖起耳朵仔细听。 李信一边冲洗小伙子的伤口,一边道:“把伤口里面的脏东西冲洗干净,然后缝起来。” “什么?”道信目瞪口呆。缝起来? 陈幼澜亦是不解地眨了眨眼睛,心道:“缝起来?什么缝起来?把什么缝起来?该不会是.........伤口吧?” 还没来得及追问,程处默已经很有办事效率地把加工好的缝衣针送了过来。李信接过弯针看了看,说实话,曲度不是太好,不过勉强能用。 “你要这个针到底干嘛啊?弄得玄玄乎乎的。”程处默问。 李信专心致志地把丝线穿进了针孔里,根本没有空理会程处默的疑问。当然,其实也没有必要回答。因为,现场所有对李信将要做什么感到好奇的人,都在下一秒钟清楚地看到了他的行动。 只见李信用拇指和食指捏着缝衣针,径直将其扎在了伤者的身上。那翻卷的血肉仿佛只不过是两块破麻布一般被李信缝合在一起。伤者已经经历了很多痛苦,此时已经没有多少体力,也感觉不到多少疼痛,所以也就任由李信施为。 陈幼澜、程处默、道信和尚以及在场所有人都傻眼了。他们还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治伤的方法。 事实上,李信自己也是第一次真的尝试缝合,差点连外科结都打不好。他虽然是工科生,但由于对医学抱有特殊的感情,所以修过一门关于急救的选修课。因此,他在清创缝合以及心肺复苏之类的小操作上,有些纸上谈兵程度的认知。 当然,如果他这会儿的缝合操作被当时的老师看到,他一定会被当场打死,免得影响老师的声誉——且不说这糟糕得一塌糊涂的无菌意识,单说这歪歪扭扭的外科结就丑得让人不想多看一眼。 道信可以发誓,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救人的。但看李信的神情,他也不像是在拿别人的小命开玩笑,而且那位伤者的状况似乎也挺稳定的,因此道信也没有阻止他。 难道.......缝起来真的有用? 道信不敢下结论。一切都要等过几天,看伤者愈合的状况如何才行。 陈幼澜和小铃都有些不敢看这令人脊背发寒的画面。她们俩都是女孩子,那血肉翻卷的伤口看上去就已经够吓人了,再加上李信正面无表情地缝合着皮肉。两人还能这样相互搀扶着勉强站住,实在是已经够难了。 陈幼澜强迫自己不去多看伤口的状况,将视线放在了李信身上。 看着李信那专注又认真的神情,她再一次感到淡淡的陌生感。他似乎总是这样,脑子里藏着无数奇奇怪怪的东西,每次你以为你已经认识他了的时候,他都会再拿出新的东西来告诉你,不,你还不够认识他。 程处默是最没心没肺的。他毕竟是将门出身,对这种血肉伤口没什么恐惧心理,反而笑嘻嘻地道:“信子,你这针法可不行,还不如我家里做针线活的下人呢,赶明儿可以让她教教你。” “闭嘴。”李信没好气地说道。 程处默要是能乖乖闭嘴,那他也不是程处默了。他满不在乎地挑了挑眉毛,又问道:“这样缝起来真的有用吗,信子?刀剑伤能不能缝啊?”话说到最后,他的语气已经认真了一些,似乎从眼前李信正在做的事情联想到了别的地方上。 (本章完) 第四十七章 都很认真 李信专注于自己手头的事情,能腾出几分念头听程处默说话已经不容易,所以也没有细想程处默干嘛这么问,便随口回答道:“当然可以。不论是刀剑砍伤还是什么别的外伤,只要条件许可的话,都可以在清创后缝合起来。不仅可以加快愈合,还可以减少死伤和致残........” 他边说边继续着手里的动作,终于完成了伤口的缝合。虽然说这外科结在各种意义上看起来都很糟糕,这小伙子日后愈合了多半也会留下难看的疤痕,不过.......至少保住了生命,而且也免于变成残疾不是吗? 当然,这都建立在小伙子的伤口愈合良好,没有发生伤口感染的前提下。一旦感染发生毒血症的话,那李信也毫无办法,毕竟他不可能凭空变出抗生素来。弗莱明的那一株青霉,距离此刻还有至少两千年的遥远距离。 李信左看看又看看,确认已经把伤口缝牢了,又看了看小伙子的状况,脸色有些苍白,眼睛还算明亮,应该暂时不会有什么大碍。他转向老汉道:“老伯,你们回去以后,这个伤口尽量不要碰水,保持干燥,只要两三天不发烧的话,应该就没有什么问题了。对,最好能多喝一点糖盐水........” 这个小伙子失血过多,体内的水液平衡肯定已经紊乱,当然要补充一些水分和电解质来恢复平衡。 老汉一边听一边点头,努力地把李信说的话记在心里,口中还不断称谢。 李信努力地从自己脑海里残存地医学知识中搜寻着能帮上这老伯和小伙子的部分。他身旁的程处默却终于从他一开始的回答中回过神来,再一次认真问道:“信子,你说的是真的?如果战场上的伤员都按照你的方法处理,能少死几成人?”原来,他想的是这个。 或许是程处默的语气太过认真,也有可能是李信已经把自己能够交代的部分全部交代好了,他终于有空回头看着程处默,翻了个白眼道:“我怎么知道?我又没试过........” 说着,他突然想起以前看过现代护理学创始人南宁格尔女士的事迹。据说,南丁格尔总结出来的护理经验使战地伤员的死亡率从42%降低到了2%,足足降低了百分之九十五! 这数据的真实性当然已不可考,毕竟李信也不能确认自己没有记错。但科学的护理手段能够大大降低战场伤员的死亡率肯定是毫无疑问的。这么想来,一个伤口缝合稍微降低个两三成死亡率应该不过分吧? 李信想到这里,便随口道:“降低个三两成死亡率应该还是很有可能的吧,我感觉。” 程处默登时瞪大了眼睛,就连旁边沉默许久的道信也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情。 “信子,这你可不要胡说,真能下降这么多?”程处默有些怀疑地问。 李信不屑道:“这还多?如果能再注意一点卫生条件,还能再下降两三成!甚至把死亡率降到两成以下都有可能!” 听到这样的话,道信先开口了:“楚王殿下莫要信口开河。贫道也曾在军营中呆过,帮着救治过伤兵。你可知伤兵营里的伤兵死亡率是多少?” 李信摇摇头。他怎么可能知道唐代伤兵的死亡率?他又不是神仙。 “八成。”道信的声音听不出悲喜,只是有些沉重,“一千伤兵,死去八百。一万伤兵,就死去八千。我大唐与突厥人作战,绝大多数死伤都不是在战场上,而是在伤兵营里。那是如何令人心痛的景象啊!” 程处默沉默了片刻,接着道:“上回跟着我爹出征,我管后勤,负责粮草和伤兵营的管理。确实.........太绝望了。” 道信看着李信道:“如果楚王殿下说的是真的,你可知这是多大一份功德?别说把死亡率降低到两成,哪怕只是降低两成,那都是成千上万条人命啊!哪怕说这是神术也不为过!楚王殿下,我真的希望你不是在说谎,我真的希望你说的神术,是真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 李信不喜欢被质疑。但是眼前程处默和道信对他的质疑,却并没有让他生出反感。因为他和他们两个一样,对那些为国家征战的将士充满敬意。他们是最可爱的人。 “处默,你知道我的,大事上从来不开玩笑。”李信正色道,“我虽然没有去过伤兵营,也没有做过统计,但我相信,哪怕仅凭伤口缝合术,伤病们的死伤率也能下降至少两成。如果还能按照我说的去管理伤兵营的话,死伤率肯定还能进一步下降,我没有开玩笑,我也是认真的。” 虽然李信对真正的医学知识一窍不通,但在急救和外伤处理方面好歹还懂得几分。只要应用这些科学的方法,绝对可以活人无数! 陈幼澜和小铃懂事地站在一旁,一句话也没说,没有打扰交谈着的李信三人。陈幼澜并不懂伤兵、死伤,但从程处默和道信的话中,她很容易就明白了一件事:像李信这样好好把伤口缝合起来,似乎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如果把这个方法传播出去,可以救活很多人! 不仅能写得一手好诗,还懂得这种惊世骇俗的医术吗? 陈幼澜盯着李信的脸,甚至有些出神。 李信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对道信和程处默解释其中的原理,便道:“反正具体的原理我说了你们也不懂。这样吧,处默,你回去以后找几个军医来向我学习,我可以给他们讲讲这个伤口缝合术,还有伤兵营的管理条例什么的,等这些军医学会了,你再让他们教其他人........” 道信意外地眨了眨眼睛:“楚王殿下,愿意把这样的绝技教给别人?” 哈?绝技? 李信有些心虚地看了一眼自己刚才在小伙子身上缝出来的歪歪扭扭的“蜈蚣”,连忙道:“这算什么绝技啊!再说了,不教给别人还能怎么办,难道我跟着你们去前线护理伤兵吗?那我可不去!” (本章完) 第四十八章 清创缝合术的巨大意义 李信自认是个好人,不过也仅仅是一个普通程度的好人而已,距离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至高境界还有很长很长的距离。 他并不介意把清创术教给别人,让它在军医们的手中发挥更大的用处。至于亲自上阵,随军出征之类的事情.......呵呵,还是能免就免吧,反正谁爱去谁去。 道信和尚看着李信,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才道:“楚王殿下高义。” 他道:“不怕实话告诉楚王,我刚才之所以强调伤兵营如何凄惨,有一部分原因就是想唤起楚王殿下的怜悯之心,希望楚王不要藏私,能把这清创缝合术教给我等。没想到,楚王殿下竟然如此慷慨豁达,竟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还望楚王恕罪。” 李信挠了挠头。说实话,道信和尚自己不这么坦白的话,他还真没往那方面想。他摆摆手,道:“无所谓啦,这种小事怎么样都好。” 他倒是能理解道信和尚的顾虑。毕竟敝帚自珍而导致技艺失传之类的事情,在华夏漫漫长河一般的历史中实在是有太多例证了。 程处默有些兴奋,喃喃道:“要是伤兵死伤率真的能降到两成,不,不用两成,哪怕只是降到五成,打突厥的时候都是巨大的优势啊!” 更低的伤兵死亡率意味着更小的损耗。打一个不那么恰当的比方来说,如果把两军对垒看成是两个成年人打架,那么伤兵死亡率更低的那一方就相当于天然拥有一个回血增益,在战斗中自然占据优势。而且,更低的伤兵死亡率还能让士卒们更加英勇,不畏死亡,这在无形中也极大地提升了队伍的士气。 总而言之,小小的清创缝合术能给大唐军队带来的价值,其实远远超出了李信的想象。 道信和尚点点头,很是赞同程处默的意见。他毕竟也做过一段时间军医,所以对军伍上的事情也比较熟悉。他道:“突厥人一向狡猾又反复无常,屡屡在边境兴起战火。待来年秋收之后,想必我大唐与之必有一战。到时候若有楚王的清创缝合术,我大唐必胜!” 陈幼澜和小铃站在边上无人理会。她俩也就乐得默默偷听身旁这些男人们讲话。打仗的事情她们不懂,两人对视一眼之后,同时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不解:这个清创缝合术.........真有这么神奇?甚至能左右战争的胜负? 回答当然是肯定的。战争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但归根到底,打仗打仗,打的还是两国之间的经济和科技水平。很多看似跟战争没有直接关系的小东西,经常最后被证明是足以左右战争胜负的关键。 李信重生之前,大唐刚刚跟突厥人休战,因为大唐王朝的国已经库告急,再也打不动了。李世民权衡再三,不得不签下了那被他视为耻辱的渭水之盟。于是,突厥退兵。 退兵之后,突厥铁骑还时常在大唐边境滋扰,劫掠,弄得百姓们敢怒不敢言。 李信知道,大唐与突厥之间早晚还有一战。而且,按照他过去对历史的模糊记忆,这一战应该是以李世民大获全胜而结尾。自那以后,大唐正式走上了超级强国的道路。 能够在这种重大的历史事件上插一杠子,哦不,出一把力,李信竟然也有些热血起来,大有立马掏出纸笔就写出一份《伤兵营卫生管理条例一百则》的冲动。 不过这种事还是想想就好,毕竟李信也不是专业的医学生,很多东西也只是一知半解,还要回去细细推敲一番才好,免得到时候帮了倒忙。 那位受伤的小伙子和老汉最后没有回家,被道信和尚收留在了寺中。道信还热心地包下了恢复期间的营养和汤药花费。因为他想要亲眼看一看小伙子的恢复状况。 程处默很快也走了。他要回去向程咬金报告一下这边的事情,并打算尽快向李二陛下禀报此事。 说起这事儿,李信就有些头疼。他再三强调让程处默在奏章中不要提到他,就说道信和尚或者程处默自己发明了这清创缝合术就好。然而道信和尚和程处默却都死活不同意。 程处默道:“你也不看看我是什么货色。我老子向陛下上折子,说是我发明了这种东西,你觉得陛下信也不信?别到时候再治我个罪,打我板子,那我不就糟了?” 李信当时真想说,别客气,咱俩在陛下眼里都是一路货色,我也是个臭纨绔来着。 道信和尚也说道:“出家人不打诳语。更何况,这种青史留名的大好事,贫道怎可冒领?怕是死了也会堕入阿鼻地狱,不得安生!” 看着程处默大摇大摆离去的背影,李信默默揉了揉自己的额头,心道:这下好了,又要想个新的理由去搪塞伟大的李二陛下那边了,希望他这会不要再逼自己出来做什么官吧。 道信带着老汉和受伤的小伙子也走了。一时间,只剩下了李信和陈幼澜几人。 李信正要开口说话,却突然见张本和陈虎上前,对他鞠了一躬,用他从未在他们脸上见过的严肃表情道:“卑下为未来战场上的战士们向楚王道谢!谢谢殿下,让他们有机会活下去!谢谢!” 这是两个粗笨的厮杀汉,早年间都是跟过李玄道的百战老兵。他们看过了太多的生死,也太明白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想要活下来有多么不容易。刚才道信说起伤兵营的死亡率时,他们都沉默地闭上了眼睛,仿佛又想起那些年曾经看过的凄惨景象。 他们比谁都清楚李信的清创缝合术对于战场上负责厮杀的士卒们来说,是怎样一件珍贵的礼物。如果当年有这东西的话,或许那些老友也能活到今天,看一看这太平盛世前夕的景象吧? 张本和陈虎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表达他们的心情,只能长久地弯着腰,宛如雕塑一般无声地表达着自己的敬意。 (本章完) 第四十九章 诗词文章皆无用 李信的便宜老爹李玄道以前曾是名震天下的将军,即使是后来受封楚王以后,身上也还领着天策将军的武职,算是军方的人物。 楚王府的护卫,包括管家王贵在内,其实以前都是李玄道麾下的亲随。后来天下太平了,才纷纷退出军队,在楚王府安家,过太平日子。 平时里,李信总能从这些叔伯辈的老兵们身上感受到他们对他的关爱。他知道,那是老兵们对李玄道的爱屋及乌。他们把李信当成自己家喜欢胡闹的孩子,所以对于过去李信的一些纨绔行为都视若不见。护短是他们最大的特质。 但这一次,他清楚地从老兵们身上感受到了敬意。无关李玄道,是完完全全因为他李信而产生的敬意,代表了他们对李信的认可。 李信连忙扶起张本和陈虎,苦笑道:“你们干嘛呢,不要把气氛弄得那么尴尬啊,不就是个清创缝合嘛.......” 陈幼澜眨眨眼,盯着李信那张清秀的脸又看了许久。 他又一次超出了陈幼澜的认知。原来,他连医术都这么厉害吗? 小铃的表现更是夸张,眼里全是晶莹的碎屑,像是无数颗闪亮的小星星。她觉得刚才李信专注地为那个伤者缝合的时候实在是太帅了。 “没想到楚王殿下在医道上也有这样的造诣,真是令人刮目相看。”陈幼澜开口道。 李信无奈道:“不要乱说了,我也就懂点乱七八糟的皮毛而已。真正的医术么.......不提也罢。谁要是真的找我治病的话,还是先签生死状吧。治死了我可不管埋。” 见他说得坦荡又滑稽,陈幼澜忍不住笑了笑,一张充满活力的娇艳容颜因此绽放开,连阳光仿佛都因为她而明媚了几分。 李信不由得愣了愣神,张本和陈虎在一旁看得直想偷笑。 陈幼澜也注意到了李信瞬间的失神,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得意忘形,忘了女子的矜持,连忙收敛笑容。不过,她旋即又有些得意。 事实上,她之所以抛开陈夫人单独活动,不就是因为李信一而再,再而三地忽视她吗?她精心打扮可不是来让人忽视的。 李信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刚才有些失态,连忙轻咳两声,抬头装模作样地看了看天色,道:“快中午了,听说龙泉寺的素斋味道极好,这我一定得去尝尝。张本陈虎,我们走吧。” “王爷,这会儿还太早。斋堂应该还没有开饭。”陈虎一本正经地拱手说道。 你什么意思?你肯定是故意的吧? 李信完全没想到自己会被下属这么无情拆台,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终于克制住了把他掐死当场的冲动。 陈幼澜毫不客气地又笑了两声。连小铃都捂着嘴,眯起眼睛,显然是在偷笑。 李信只好无奈地撇了撇嘴,坦然接受了这善意的嘲笑。 小小的风波之后,一行人又随意地在龙泉寺里逛了起来,消磨着无聊的时光。 讲经台上的僧人还在说着老掉牙的佛经故事,但听过《白蛇传》这样令人荡气回肠的曲折爱情故事之后,陈幼澜已经对佛经故事提不起兴致了。 她转向李信问道:“我很好奇,楚王明明有大才,却为何人人都说你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呢?” “因为他们说得对。”李信笑道,“我这点小伎俩可算不上什么大才,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纨绔。” “满长安有那么多纨绔,能写出《七夕》的却只有楚王一个。这还不叫大才吗?”陈幼澜随意举了个例子反问道。 李信摇摇头,道:“诗词这种东西,自娱自乐而已,怎么能算是大才呢?” 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李信就说过类似的话。陈幼澜本来以为那是李信随口胡说的,但现在看来,他似乎真的是这么想的? “诗词文章自古以来都是重中之重,为什么独独楚王如此轻视?”陈幼澜忍不住问道。 李信笑了笑。唐人们还是受儒家思想影响太重,对文学才能实在是过分看重了。 他看着陈幼澜道:“诗句写得再好,再漂亮,像刚才那种情况,能救得了那个小伙子的腿吗?” 陈幼澜没想到李信会这样反问,一时间竟不知如何回答。当然,这问题的答案是很明确的,但她潜意识里还是觉得这答案似乎不那么正确,所以说不出口。 “诗词当然有它的价值,只不过这种价值有很大的局限性。”李信自顾自地继续说道,像是在向陈幼澜解释自己的观点,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他道:“打仗的时候,诗词不能帮我们打胜仗。种地的时候,它更不能帮农户门多生产一口粮。在一个快要饿死的人眼里,没有什么会比一口饭更珍贵。诗词究竟有何用?” 陈幼澜没有说话。 “能够让每亩地多生产一石粮食的农民,要比写出动人诗句的诗人有用,而且有用多了。”李信最后笑着补充了一句。 陈幼澜也见过今年旱灾时无数百姓流离失所,面黄肌瘦的灾民到处都是的画面。所以,她没有反驳李信的话。 很快到了中午,斋堂应该差不多开饭了,陈幼澜要回去找陈夫人汇合。李信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有点不太敢见未来岳母,最后决定先行离开龙泉寺,连斋饭也干脆不吃了。反正他是肉食动物,对素食实在提不起太大兴趣,而且今天来龙泉寺见陈幼澜的目的也已经达到了。 看着李信带护卫离开的背影,陈幼澜有些出神。李信那一番“离经叛道”的话还在她脑海中回想,而且最要命的是,她竟然越想越觉得李信说得有道理。 这时,小铃突然小声地说道:“总觉得楚王殿下没有那些人说的那么坏啊,是个好人呢。” 是啊,这么珍视生命的人,不会是坏人的。 陈幼澜心里这么想着,嘴里却忍不住打趣道:“难道小铃喜欢上楚王殿下了?” 小铃宛如受惊小兔般瞪大了眼睛,红着脸道:“没有,没有,没有.......” (本章完) 第五十章 什么才是正事 程处默的动作很快。他回去之后的第二天一早,就亲自来楚王府把李信逮到了程家府上。李信虽然自穿越以来一直坚持锻炼,但终究还是比不过程家天生神力的遗传,只能无奈地接受了自己被一个壮男拎在手里,然后扔到马上宛如一个破麻袋的悲惨结局。 健马在长安宽阔的街道上飞奔,程处默倒是嗨得不行,只是可怜了趴在马上的李信,颠得骨头都散架了暂且不说,五脏六腑都像是被颠移位了是最难受的。直到在程府大门口下马时,李信都还觉得晕晕乎乎的,腿软得甚至无法站直。 最可恨的是程处默这厮,半点都没有愧疚的自觉,反而拍了拍李信的肩膀道:“信子,这就是你不对了。要好好锻炼身体啊,看你这身子骨,哪里像个大唐男儿?” 李信颤抖着翻了个白眼,道:“你给老子等着,等我缓过劲来,非掐死你不可!你以为我是为什么这么惨啊!你特么趴在马上跑这么远试试?” 程处默耸耸肩,道:“那还不是怪你自己不会骑马?那就只能我带你了.......唉,好好一个大男人,怎么能不会骑马呢?” 李信闻言,决定还是不要等缓过劲来了,干脆直接下手掐死这个逼算了。然而程处默却自顾自拉着他跨过了程府的大门,连声道:“哎呀,怎么样都好啦,我爹说要见你,估计是昨天那个清创缝合术的事情,我爹听完以后挺激动的。” 程处默的老爹,也就是大名鼎鼎的程咬金老人家。 其实,李信一早看见程处默闯进他家的时候,大概就知道他的来意了。幸好他昨天回家以后就趁着劲头还没下去,写了一些大概的章程。在程处默把他拎出被窝的时候,他便及时把那东西揣进了怀中,一路带到了程府来。 李信摸了摸怀里的几张纸,点点头,道:“咱们走吧。” 这是穿越以来,李信第一次见程咬金这位传说中的人物。或许是受了前世那些电视剧的影响,在李信的印象中,程咬金就是一个又高又壮的大黑胖子。然而亲眼见过之后,李信却发现程咬金高是高,壮也是壮,但胖倒是真的不胖。总体看上去就像一个静心锻炼的健美运动员一般,叫人一望就觉得英武非凡。 程咬金随意地穿着睡衣,一见到李信就哈哈大笑,用他那破锣嗓子响雷般说道:“你这小娃儿,可算见到你了,这都多久没来府上拜见了?是不是又欠收拾了?真不知道孝敬。” 一番暴力的发言里藏着浓浓的亲热劲儿。李信心里一暖,上前一拱手行礼,道:“小子拜见程伯伯。前段时间陛下突然给我赐婚,弄得我头昏脑涨,所以忘了多来探望.......” 话话还没说完,程咬金已经开始摇头,道:“行了行了,你这借口也只好糊弄一下秦叔宝和李绩那帮二傻子,哪里能糊弄老夫?赶紧收起来,老夫懒得听。” 李信只好尴尬地苦笑了一下。程咬金、秦琼、李绩这帮军方大佬之间,当面背后各种互黑已经是常态了。 程咬金意味深长地看着李信道:“中书令陈尹家的女儿知书达理,端庄大方,人也生的可爱,你能娶到这样的媳妇儿,还有什么不知足?” 这是在........向我透口风? 李信愣了一下。 程咬金眼下并不知道李信已经见过陈幼澜,知道陈幼澜不是丑女了。他早前从程处默那里听说李信正为陈家三娘子容貌丑陋而烦心,所以特意借这个机会提点一下李信。他与陈尹的关系不差,早在陈幼澜小时候就见过这个姑娘,知道她的相貌。 李信读出这位看似粗枝大叶,其实心思细腻的程老狐狸的言外之意,心中很是感激不尽。 正是因为程咬金把他当成亲子侄一般,才会对他的心情这么关心啊。 不过这感激的心情并没有持续太久,程咬金很快露出了他流氓的本性,大声道:“老夫我这个人很随和的,不喜欢那些繁文缛节,来不来拜见其实都无所谓的,你不来我还乐得清净。但是.........” 他顿了一下,一双牛眼紧盯着李信的脸,道:“你上次送来的那种酒呢?还有没有?怎么就送来那么两三瓶,够谁喝?你以为打发叫花子吗?而且勾起我馋虫以后就不接着送了,你这是在戏耍我?什么事都可以原谅,就这件事不能原谅,你今天不给我搬个两三缸酒过来,老夫就打断你两条腿!” 啥?要酒?不是叫我过来聊聊清创缝合术和《伤兵营卫生管理条例》的嘛? 李信满脸问号,愣道:“程伯伯叫我来不是要了解一下清创.........” “那种小事要什么紧?等会儿再说,你先说,那酒到底还有没有!”程咬金说着,伸出自己粗壮的手臂,把李信宛如拎小鸡一般拎了起来,大有李信牙迸半个“不”字,就把他甩出去的架势。 李信从没想过自己竟然会因为两杯酒就惹上这样的祸事,但好汉不吃眼前亏,最终也只好服软:“程伯伯,上次只是我做实验弄出来的样品,实在是没了。不过,咱们的酒厂生意已经弄起来了,程伯伯不是也入股了嘛?到时候酒厂正式运转起来,我一定优先给程府送来两缸,不,三缸!” 李信说到“两缸”的时候,分明注意到程咬金的眼中闪过一丝危险的光芒,这才连忙改口说“三缸”。程咬金这才满意地点点头,放下了手中的李信,还拍了拍李信的后背道:“对嘛,这才是孝顺的好孩子!” 李信被拍了两下以后,顿觉气闷,脸都憋红了,只能强忍着吐血的冲动赔笑,心中暗骂程老匹夫手劲太大,刚才对他的感激之情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 程咬金大咧咧地回到座位上,道:“好了,正事谈完了,我们随便聊聊吧。” 李信还没来得及搭话,就听得程咬金接着说道:“你这个清创缝合术........真的有那么好使吗?” 李信:“............” 合着给你送酒是正事儿?清创缝合只算是随便聊聊?什么鬼........... (本章完) 第五十一章 程咬金的顾虑 虽然心里忍不住吐槽程咬金不靠谱,但李信也清楚,这老家伙只是看起来不着调而已,心里都是贼精贼精的。 他连忙打起精神道:“当然是真的。只要好好清创,并且缝合得当的话,伤兵死亡率下降两三成绝对不是问题。” 程咬金微微点了点头,道:“这事儿毕竟是要呈报给陛下的,你可不要夸大,一切都照实说就可以,免得惹出麻烦来。” 夸大?其实我还怕你们接受不了,所以故意保守了一点呢! 李信暗中撇了撇嘴,正色道:“小子绝无虚言。” 程咬金又点了点头,道:“这么说,那个伤兵营管理办法,也是真的很有效果?” 李信答道:“对,如果能严格按照我的方法去管理,加上清创缝合这些必要处理,伤兵死亡率降到五成以下不成问题。” “有个大概的章程吗?先给我看一看。”程咬金问道。 李信从怀中掏出自己昨天晚上工作的成果,放到程咬金面前。 程咬金拿起这几张薄薄的纸,看了几眼,便骂道:“你这破字怎么写得跟狗撵一样?还不如我呢!这你也好意思自诩读书人?” 李信:“...........” 妈的,毛笔字是真的难写啊! 李信默默在心里下定决心,回去还是研究一下铅笔钢笔羽毛笔之类的吧,毛笔他是真的玩不转。 当然,程咬金自己的字也不怎么样。但他身为军方高级将领,跟朝中大臣们常有公务往来,对字的好看难看还是有点感觉的。 程咬金骂骂咧咧地扫了一遍内容,皱起眉头道:“洗澡........洗手.......包扎用的绷带要用开水先煮过?这样就能有用了?”说实在话,他本来还以为李信会写一些什么出人意料的内容,没想到全是这类看上去平淡无奇的处置方法,这让他有点难以相信按照李信这个《伤兵营卫生管理条例》来行事就可以产生什么神奇的效果。 他也是老兵油子了,伤兵营去了不下几百次,那里到底是怎样一副人间炼狱的景象,他比谁都清楚。所以,他完全明白伤兵死亡率降下来对一支军队意味着什么。他必须慎重对待李信提出来的这些东西。 良久,程咬金放下了手中那份东西。虽然不知道这东西能产生多大的效果,但他至少可以肯定,按照这东西去管理伤兵营的话,除了稍微麻烦一点以外,不会带来什么别的坏处。这一点很重要,把东西呈上去以后没得到奖赏不要紧,至少也不能反而因它而受罚吧? 他道:“我明天私下里向陛下上个折子。你这东西估计会被交给宫里的医官以及军队里的军医审查,到时候可能会传你问话,你最好稍微准备一下,别到时候连我的脸一起丢了。” 李信点了点头。 程咬金突然笑了笑,语气放轻松道:“这么多年,我还是头一回知道你小子有这样的本事。如果这个什么卫生条例真的像你说的那么有用,我一定问陛下给你讨个武职,到时候你就在我麾下,混点军功,以后封个将军什么的,也不算辱没了你爹的名头.........” 李信知道程咬金说这些话是出于好意。但他还是苦笑着摇头道:“程伯伯,我不想做官。” 这时候毕竟是唐初,各种国公亲王封了一大堆,所以并不是特别值钱,绝大多数时候都得具体问题具体看待。 李玄道还在世的时候,楚王之位是相当尊贵的,因为他是前任太子,而且还在大大小小的战争中立下赫赫战功,李世民即位后,他就受封天策将军,位高权重,当然受人敬畏。 但李信继承了楚王之位以后,楚王很快就变成了“纨绔”的代名词。再加上李信身上没有一官半职,除了身份尊贵以外,几乎没有半点权力,试问谁会畏惧他呢?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李信的实际地位其实正好就跟李世民的几个皇子一样,说起来动不动都是什么王什么王的,走到哪里都有人毕恭毕敬,但本质上来说,跟空架子没什么分别。 程咬金与李玄道是旧友,当然不希望李信就这样做一个混吃等死的无用王爷,所以才提出要帮他入朝为官。要知道,程咬金向来韬光养晦,除了打仗喜欢冲在前面以外,几乎从来不参与到任何政治博弈当中。他肯开口为李信讨要官职,是真心很疼爱李信了。 然而,李信却还是不肯接受。这让程咬金有点恼火。 “你这臭小子,到底想什么呢?难道你真就打算永远不涉足朝堂了?”程咬金瞪着眼睛道。 李信点点头,道:“我宁愿陛下多赏我点钱,官职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程咬金沉默了片刻,终于还是忍不住劝道:“你可知道你这样坚持不受官职,陛下心里会怎么想?陛下会觉得你因为你爹的关系在猜忌他,你可知道这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你以为你一个小小的楚王为什么可以在满朝文武当中显得这么特殊?还不全是陛下爱护你而已!一旦你失去陛下的爱护,以前跟你爹有嫌隙的人,嫌你挡路的人,会怎么对付你,你想过吗?” 背地里妄议君王,这不是程咬金这种老狐狸级别的人物会做的事。但他以为李信看不清楚这一点,不得不大胆地将这些顾虑明明白白说出来。 李信心中明镜儿一般,暖乎乎的,但嘴上还是拒绝道:“程伯伯放心,你说的这些道理我都明白,之前也跟陛下开诚布公地谈过了。他不会觉得我猜忌他的。小子我自己是什么性子自己知道,真的不适合到朝堂上去跟那些大人们玩心眼。到时候被人卖了还要帮人数钱就很尴尬了。反正我有陛下和各位叔叔伯伯护着,你就让我安安心心当个太平王爷吧。” 程咬金听李信说他与李世民已经谈过这些事,终于稍稍放下心来,又张嘴骂道:“满脑子乱七八糟的有用东西,就是不肯当官为国效力,惫懒货色!” (本章完) 第五十二章 由红烧肉引发的思考 对于程咬金这样的人来说,对人又骂又踹是常态。这都是爱护的表现。也就李信这种他非常看重的晚辈,他才会这么亲热地踹上几脚,骂上几句。若是换了旁人,他理都不会理。 李信揉着被踹疼的屁股走出程府时,脑子里不断地这么想着,聊以安慰自己受伤的心灵。 打是亲,骂是爱嘛。算了算了........而且,不算了能怎么办?打又打不过,骂也骂不赢,人家还占着长辈的名分,李信也很无奈,只有默默忍受这老流氓的“欺负”。 回到家以后,可爱的润娘非常乖巧地给李信端上来一杯水。李信一口饮尽,又把空杯子还给润娘,这才终于顺了气。不得不说,这种封建小地主的生活,实在是惬意得不行。 每天也没什么事干,爱睡到几点就睡到几点,偶尔自己下下厨,做点好东西吃一吃,小日子过得美滋滋。 不过,王府的厨娘最近一直就感到压力很大,几乎都快要自闭了。作为一个厨师,最重要的当然就是她在厨艺上的尊严。然而,这尊严已经被李信用各种各样的姿势,花式碾压几百遍,几乎碎成渣了。 在穿越以前,李信一直以为所谓王爷,当然应该锦衣玉食,顿顿有滋有味,然而当他真的穿越过来以后才发现,唐代厨师对于美食的想象力实在太贫乏了。如果他想吃点好的,只能亲自动手。 厨娘一开始还觉得不爽,但尝过李信做的菜之后,她彻底服了。没想到自家王爷还有这样的手艺!她当即哭着求李信教她做菜。 知耻而后勇,孺子可教也。 李信也不是藏私的人,更何况教会了自家厨娘以后,还不是自己享受?还乐得省事儿呢。于是,他后来每次来厨房做菜的时候,都会让厨娘在旁观摩,有时候甚至他自己不动手,让厨娘动手,他只是在一旁指点。 不过,总体来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李信虽然努力在吃上搞花头,但有些东西还是不好搞的。 这年头虽然不许随便杀牛,但以李信的身份,弄点牛肉倒不难,难的是他想吃土豆牛肉却吃不到——土豆这会儿大概还在美洲那个犄角旮旯里野蛮生长呢。 李信本就是工科生,想搞出能应付远洋航行的大船倒是没什么问题,唯一的问题是没钱。 远洋航行当然有利可图,而且是大大的有利可图,当年历史上葡萄牙荷兰这种小国,全都靠海外殖民赚得盆满钵满,谁说我大唐就不能走这条路线? 但是,正如做生意需要本钱一样,想要凑出一支远洋船队的启动资金可不容易,以李信一个人的力量,哪怕他脑子里有再多奇思妙想,那也是万万不可能的。以大唐初年糟糕的财政来说,举国上下甚至都凑不出一支船队的钱,所以,李信最后还是选择暂时搁置了征服星辰大海的计划。 罢了罢了,土豆牛肉暂时肯定是吃不到了,还是想点实际的吧。 其实红烧肉倒是现阶段李信最有可能吃到的好东西了。 虽然暂时没有成熟的酱油可用,不过用粗糖来炒色也能凑合。顺带一提,这年头蔗糖提取的技术也太差了,做出来的全是黑红黑红的糖,甜度也低,完全比不上后世的白砂糖。 李信摸了摸下巴,想起后世英美资本家从糖业起家的经历,暗暗在心中道:“酒的生意先弄着,攒够第一波资本以后倒是可以转向南方,买几块甘蔗园做白糖生意。” 精提取蔗糖的大致步骤他都知道,有些细节方面的事情可以扔给制糖工人慢慢摸索。这可又是一笔垄断的大生意。 不过,酒厂的事情才刚刚有点眉目,现在就开始想制糖的事情也太遥远了。李信摇摇头,赶走多余的想法,又将思绪落回了红烧肉上。 粗糖加盐可以大致取代酱油..........等一下,大唐现在的制盐技术好像也不太成熟来着,成本非常高。成色最好的青盐一般用来刷牙,差不多五百文一斤,平时老百姓们吃的粗盐也要三百文一斤左右。有很多人根本吃不起盐,只能用一种叫做“醋布”的东西来调味。 所谓醋布,就是沾了一些盐卤以后又晒干的布,需要调味的时候就剪一些放进锅里煮........总而言之,又酸又咸,令人作呕。 长安毕竟是大唐国都,绝大多数百姓虽然手里没啥钱,但粗盐、劣质盐还是能吃得起的。最糟糕的是那些比较偏远地区的穷苦百姓以及在外打仗的将士们,连块醋布都得当宝一样省着用。 李信挑剔食物的时候曾经听王贵他们这些老兵们说起过在外打仗的艰苦,所以才知道这些事。 要么.........在制盐方面也插一杠子? 李信自然而然地这么想,不过很快就把这年头给否决了——自古以来,盐和铁就是多少封建王朝严加管制的两大资源产业。有资格经营这两项产业的家族,无一不是有深厚背景和强大实力的政治势力。李信一个小小的楚王,还不够格掺和其中。 不过,既然李信不打算掺和进盐的产业里,那么制盐的方法倒是可以大方地交给李世民处理,就当为大唐做一点贡献,希望更多人能因此而吃上物美价廉的盐吧,也算是李信没有白来这大唐一趟。 不对,不是在说红烧肉的问题吗?对对对,糖和盐,最后也最重要的问题:猪肉。 这年头的人都不知道养猪要阉割的吗?阉掉以后,猪的性情又温顺好管,又成天好吃懒做,疯狂长肉,肉里还没有该死的猪烯酮和粪臭素,吃起来半点骚臭味也没有,简直浑身都是宝。 由此可见,阉割多么重要啊! 李信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自己有必要为了能吃上这碗香喷喷的红烧肉而亲自去跟自己封地上的庄户们谈一谈。 他们今年不是也碰上旱灾,没什么收成了吗?正好,教教他们怎么科学养猪吧,这样一来,李信也有好的猪肉吃,他们也能多一份收入。 (本章完) 第五十三章 四轮马车 天色尚早,李信带着润娘、王贵以及张本陈虎出了门,直奔自己的封地而去。他的封地蓝田县距离长安城并不远,也就四十里地,有马力相助,小半天就能到。 唐朝时,男子出门大多喜欢骑马,策马扬鞭什么的,是最符合唐人们审美的男子气概。张本和陈虎便是这样,各骑着一匹快马,奔驰在长安城外的土路上。 说是快马,其实唐朝时的马跟后世人们印象中的马还不太一样。李信印象中的好马都是电视上看到马术表演上那种高头大马。其实那些多是人工育种出来的赛级马,几乎全部都有西方马的血统。 华夏古代最常见的本土马种应该是蒙古马,看上去稍微矮一点,没有高头大马看上去那么好看,不过胜在耐力比较好,对培育条件的要求也不高,通俗来说,就是好养活。大唐绝大多数人骑的都是这种马。 当然,偶尔也能见到比较好的马。比如传说中的大宛良驹或者汗血宝马什么的,这些马的外形就很接近现代人认知里面的好马了,又高又大,四肢修长,跑起来风驰电掣,很是潇洒神俊。这些马基本都来自西域,很是名贵,几乎全部集中在贵族们的手中。 所谓宝马配英雄,李世民早年间也是打过不少仗的,算是正经的武人出身,所以也很喜欢宝马,在宫中收藏了很多良马。还有就是包括程咬金、秦琼、李绩等人在内的武将们,他们家里大多也都有这样的西域良马。李信自己家里也有,不过他不太会骑,所以也就随意搁着了。 不管怎么想,骑马这种活动还是不太适合李信。他默默地坐在经过他改良的四轮马车中,满意地点了点头:还是坐车舒服。 李信家原本那辆马车是两轮的。事实上,华夏古代绝大多数马车都是两轮马车,因为古人们似乎没有想出办法来解决四轮马车的转向问题,所以只能坐两轮马车。但两轮马车的稳定性很差,跑起来能颠得人怀疑人生,李信之前坐过一次之后,就再也不想坐了。 他本来想通过给马车加个避震装置来解决这个问题,不过他很快就发现了这个想法行不通。因为他没有合用的弹簧。 小小的弹簧看起来简单,但其实非常复杂,涉及到很专业的冶金工艺。并不是说随随便便拿块钢铁锻造一下,卷成弹簧的形状,它就真的能弹起来了。不管是碳素钢弹簧还是合金弹簧,它对材质的要求都很高,至少对于连基本的炼钢技术都不成熟的大唐来说,弹簧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高科技产物。 所以说,如果李信非得造一个弹簧来解决马车太颠的问题的话,首先他就得从零开始建立起整条钢铁生产线。这显然是个过于巨大的工程。 于是,他只能退而求其次,变双轮马车为四轮马车。所谓四平八稳,四个轮子总比两个轮子稳多啦。 事实上,在华夏漫长的历史上,也有很多人试图制造过四轮马车,试图去解决四轮马车的转向问题,但很遗憾,他们都没能提出比较成功的方案。 李信毕竟来自后世,掌握着古人们无论如何都掌握不了的知识。他知道,后世四轮车转向问题最完美的解决方案是差速器。讲解起来比较麻烦,制作起来也很麻烦,所以他几乎是马上就砍掉了这个方案。 除了差速器之外,还有一种更简单的方法来解决四轮马车的转向难题:把车厢的底盘分成两段,前段悬挂在马匹上,带两个轮子,后段坐人,也带两个轮子,前后段之间用一个转盘连接。 这样一来,原本笨重的一体车厢就变成了两节,马匹转向时带动前挂变向,进而带动车厢的后段随之变向,可以说是目前李信能做到的最好方案了。 当然,相比起差速器,这个分节的解决方案还是有它的瑕疵——不能急速变向,转弯所需要的半径也比较大。不过这点瑕疵李信也只好忽略不计了。不能急速变向就跑慢点嘛,他又不赶时间。 马车的速度并不是很快,但比起人类的双脚来说,那还是要快得多了。张本和陈虎各骑着一匹马,不紧不慢地跟在马车的后面跑。 张本用新奇的眼光看着李信的这辆马车,然后对身旁的陈虎道:“王爷净是弄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四个轮子的马车竟然也能这么灵便,我这辈子还是头一回见。” 陈虎点了点头,道:“而且看起来还很平稳,坐上去肯定很舒服。” 张本笑道:“算了算了,马车这种东西还是王爷这样的贵人坐的,我粗野惯了,还是老老实实骑马吧,颠屁股也舒服。” 陈虎也跟着笑了,点了点头。 马车上的李信倒是听不到这两人的对话。他正强忍心中的罪恶感,享受着润娘的服务.........哦,当然只是捶捶腿而已,千万不要想歪了,润娘毕竟还只是个十一二岁的孩子,李信再怎么禽兽也不至于禽兽到这个地步。 事实上,李信带润娘出来,本意也只是随便带她逛一逛而已。谁料,润娘对于自己竟然能和主人一起坐在车上这一点感到非常惶恐。不管李信再怎么劝说,再怎么让她安安心心坐在柔软的坐垫上,她都不肯,非要给他捶捶腿才安心,仿佛达成了某种内心的公平交易:她帮李信捶腿,李信让她坐车。 李信见自己拗不过这个妮子,也就只好随她去了。 你还真别说,小萝莉捶腿什么的,感觉还真特么爽。 罪过罪过,封建社会真是太特么腐朽了,枉我一个生长在红旗下的新一代好青年,竟然就这样被玷污了,难受.........真的好难受......... 李信微笑着如是想道。 马车不知道跑了多久,终于缓缓停了下来。只听得坐在前挂上赶车的王贵开口说道:“王爷,咱们到了。” (本章完) 第五十四章 除了养猪之外 马车停在了一座看上去相当气派的大院落门外。这里是李信在蓝田县的别业,也就是别墅。说实话,上辈子李信做梦的时候不敢想自己有一天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别墅,没想到穿越之后竟然就啥都有了。 迈步跨进这宅子的大门时,李信忍不住在心里想道:“以后别跟我说什么读书才是实现阶级跨越的王道,显然重生穿越什么的才是王道中的王道。” 毕竟是别墅,跟王府大宅的豪华程度还是没法比的,没有那么多亭台楼阁或者花园什么的,只有一个三两个宽敞的院子而已。这里平时没有人住,只有一对负责看守屋子的老仆人住在角落的小屋里,三不五时打扫一下宅子,所以看上去有些冷清。 李信带着王贵向两位老仆打了声招呼。老仆人显得有些紧张,因为他们事先并不知道李信要来,对此毫无准备,生怕被人责怪。不过说了两句话以后,他们见自家王爷竟然不复当年的跋扈苛刻,反而变得谦和有礼、温润如玉,这才终于放松了下来,脸上也多了笑容,连声道:“王爷放心,一个时辰就能打扫干净,不会耽误王爷睡觉。” “没事,天还早,你们慢慢来,莫要伤了身体。先收拾三两间卧室出来,让大家有个地方睡觉就行,别的都不要紧。我准备先出去逛逛。”李信温和地微笑道。 老仆连连点头。 待李信带着润娘等人走出王府以后,老仆之一才不由得开口道:“王爷长大了,跟老爷很像,都是好人呐。” 另一人点点头,感慨道:“是啊。” 王贵跟在李信后面,走了一段以后,终于还是忍不住犹犹豫豫地问道:“王爷,咱们干吗冷不丁突然躲到庄子上来住啊?难道朝中出了什么事吗?” 李信当然不好意思说出自己想吃红烧肉才来做点准备的,便摆摆手道:“也没什么,在长安城里呆得有点闷,就到乡下来看看。上次听张老汉说庄户们今年都遭了灾,顺便看看相亲们到底状况怎么样。” 王贵闻言,眼中闪过一丝柔和。在他心中,老王爷在战场上是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战神,而脱下了战袍以后,就是世间最仁厚的君子。所以,每次他在李信身上隐约看到老王爷的影子时,心里都会忍不住有些感慨。 “王爷宅心仁厚,实在是乡亲们的福气。”王贵称赞道。 李信点了点头,倒是不太心虚地接受了这样的称赞。毕竟养猪这件事也不完全是为了他能吃上一口红烧肉,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希望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尽可能去改善这些大唐子民们的生活,这或许勉强也算得上是一种比较庸俗的宅心仁厚吧。 润娘静静地在旁边听着李信和王贵的对话,忍不住抬头看了李信的侧脸一眼,然后稍稍更靠近了他几分。 王爷身上的皂角香味........好闻。她默默地在心里想道。 蓝田县虽然离长安城不远,但毕竟是出了城。其生活面貌跟长安城里的百姓相比,可谓是天差地别。大多数路都是没有夯实的土路,一下雨就全都变成泥浆子,只能深一脚浅一脚地走。 道路两旁根本看不到像样的建筑,绝大多数都是粗糙的土坯房。叫人一看就忍不住从心底里冒出四个字来:“风雨飘摇”。总觉得随随便便来几场大雨,这些小房子就会在风雨的洗礼中坍塌成废墟。 李信看着这样的状况,忍不住有些感慨:这还是长安城外,天子脚下的状况,要是更远呢?在更遥远的南方,那里甚至还是一片土人横行的蛮荒之地,只有被流放的官员才会去那里。在这片历经数千年,值得人们充满敬意去看待的土地上,还有多少大唐子民在过着这样的生活?就是这样一帮人,在这样的条件下,创造了大唐辉煌的历史!书写了后世无数华夏人津津乐道的大唐雄风! 这是何其值得让人肃然起敬的一件事。 这样的想法一旦出现,李信就忍耐不住心中的冲动。他无比希望自己能为这些人做些什么来平息体内不断翻滚的热血。是的,他一直就是这样一个很容易热血上头的小愤青,以前如此,现在更是如此,他并找不到什么理由改变自己。 今年的秋收已经结束,来到了一年中农民们最闲的时候。往年如果收成够好的话,庄户们或许已经交上了今年的租子,满心欢喜地享受着这一年一度难得的悠闲假期。但今年不行。他们的余粮不多,扣除必须留下来作为来年播种所需的部分,剩下能吃的口粮并不多。绝大多数人都只能靠顿顿稀粥来渡过这艰难的秋冬。 不少面有饥色的庄户只能蹲在墙根晒太阳,小孩子们也长得很小,一看就是营养不良的样子。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们还是一样地充满精力,无忧无虑地玩闹着。不管现状多糟糕,多么让人忧虑,看到这么充满活力的孩子们,总会多少让人的心里燃起几分对未来的期待。 李信一行人毕竟还是太招摇了。庄户们哪怕再没有见识,都知道这行人绝对是非常高贵的贵族老爷,所以纷纷恭恭敬敬地行一些歪七扭八得不像样的礼。 李信有些想笑,又有些想哭。 作为一个封建地主,他的生活就建立在这样一帮人的身上。他固然可以选择不管不顾他们的生活,任由他们水深火热,但他也可以用自己的能力去让他们过的好一点。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的生活其实也不会受到影响,甚至还会因此而变得更好。 因为他知道如何去创造价值。 “王贵,我们的酒厂现在准备到什么程度了?”李信问道。自从写了一份酒厂的筹建计划交给王贵逐条去办以后,他就几乎没有怎么去管过这件事,所以眼下也不清楚酒厂的进度如何。 王贵欠身答道:“选址已经差不多了,在西市买了一个门面。厂房的地址还在物色,牙行的人倒是提过几个地方,不过我都不是太满意.........” (本章完) 第五十五章 来帮我干活吧 农业是一个回报周期很长的行业。不管是养殖动物,还是种植庄稼,从播种到收获之间总是间隔了至少好几个月。来之前,李信只是想教会庄户们养猪而已。他觉得只要有了这个稳定的产出之后,庄户们肯定会逐渐富裕起来,不说富到什么程度吧,至少也可以不用为温饱犯愁。 但是,亲眼看过庄户们的生存状况之后,他改变了想法。 这些朴实的大唐子民过着远比他想象的艰难得多的日子。他免掉这些人的地租之后,他们的状况或许好了一些,但最多也只是从“可能会饿死人”,升级到“应该不会饿死人”而已。绝大多数人都不得不忍耐饥饿。 作为一个孤儿,李信品尝过饥饿的滋味。他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 养猪当然是要养的。在目前大唐这种封建小农社会当中,农业是重中之重,是根本。但眼下,李信必须想出一个立竿见影,能改变这些乡亲们生活水平的办法。否则他今晚甚至可能睡不着觉。 于是,他手中握着的二锅头生意自然就从他的脑海中涌现出来。 他对王贵道:“不用再选了,酒厂的位置就定在这里吧。” 王贵愣了一下,似乎不明白为什么自家王爷会突然这样拍板。 李信当然也懒得给他解释什么叫劳动创造价值,随意地摆了摆手道:“反正就这么定了,尽快落实吧。” 王贵虽然不明所以,但终于也只能点头答应下来。没办法,谁让他只是个管家,不是王爷呢? “王爷?”两人正说着,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突然从不远处的人群里传过来。 李信打眼一眼,竟然是之前见过一面的张老汉。 张老汉一见李信竟然在村子里出现,立即快步来到李信跟前跪下,道:“张老汉拜见王爷!” 李信连忙试着扶起张老汉,道:“没事没事,我就随便来看看,你起来吧。” 张老汉有些惶恐地直起身子,试探着问道:“王爷这次来村里,是想做什么吗?”他顿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有些担忧地说道:“王爷也看到了,村子里的情况真的很糟,大家都吃不饱,真的没有余粮交租子.........” 看着面前这位老汉有些焦急的神情,李信有些哭笑不得。 原来这憨实的农民竟然以为李信这一趟来是为了反悔之前免掉庄户们地租的事情?虽然说堂堂楚王府其实没什么收入,但也不至于在这么点租子上出尔反尔啊!王爷的脸面往哪儿搁呢! 李信也不指望张老汉能明白这些事情,挤出一个笑容道:“老伯放心点,我不是来收租子的。说实话,这点租子我还没看在眼里。今天来是有别的事情想要告诉乡亲们。” 看到张老汉脸上弄得化不开的忧虑神色,李信连忙补充了一句:“是好事,真的是好事,相信我。” 李信毕竟是真的大手一挥就免掉了整个蓝田县这么多户人家的租子。这说明他多半不是那种不顾下面人死活的扒皮老爷。张老汉对他到底是有些好感,于是便转身去招呼乡亲们聚集过来了。 张老汉全名张全福,是蓝田县的里正,通俗来说也就是村长。有必要解释一下的是,蓝田县虽然名字里带个“县”字,但实际上并不是官府正式划立的行政县,所以没有县令之类的职位,就连里正都是村民们自选的。 事实上,也正是张全福德高望重,村民们当时才会派他来找李信谈减租的事情。 李信在一块空地上等了一会儿,村民们就被张老汉叫到了这里。望着面前攒动的黑压压的人头,李信隐约感到了几分压力。他好像很久没有在这么多人面前讲过话了。 大多数人的脸上都挂着几分惴惴不安。他们都听说楚王有什么消息要宣布,但都不知道是什么消息,生怕这消息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什么额外的压力。毕竟他们的生活已经糟糕到任何一点动摇都有可能会立即令它崩溃的程度了。 李信心里一酸,干脆也不卖什么关子了,直接在众人担忧又好奇的眼光中开了口。 他道:“你们应该都听说了,我是你们的主家,楚王李信,童叟无欺、货真价实的楚王李信。”他指了指身旁的王贵道:“这是我家的总管,王贵,你们可以叫他老王,以后要是有什么事情的话,可以尽管找他解决。别看这家伙喜欢耍滑,做事还是靠谱的。” 王贵静立一旁,微笑着听李信说他的坏话,脸上半点生气的意思也没有,目光中甚至还有一丝温和。 李信接着道:“今天我来找你们,是有几个消息要宣布。别担心,是好消息,如果运作得好的话,未来我们蓝田县,一定会成为长安城周边有名的富县!” 下面的听众们听到这么激动人心的话,全都..........面无表情。 是啊,他们已经贫穷得太久了,久到他们的心灵甚至已经主动放弃了对“富有”这个概念的憧憬。 呵,富?可能吗?那是老爷们才能拥有的东西吧? 李信早就料到会有这样的反应,所以也没有多少失望。他继续用富有煽动力的语气说道:“接下来,我打算在这里开办一座酒厂,专门生产一种我新发明的好酒。” 此言一出,很多人脸上都露出了担忧和恐惧的神色——主家要搞新产业?难道要抓自己去做免费劳力? 然而李信的下一句话却完完全全打消了他们的疑虑,甚至让他们忍不住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正处在一场美梦之中。不然,这世上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好事? “你们都知道,搞酒厂什么的,需要很多壮劳力。所以我郑重宣布,蓝田县所有十三岁以上的男丁,只要身体健康,都可以来帮我盖酒厂,我每天管你们两顿饭,干的,顿顿干的,此外,每天还能拿五文的工钱,只要愿意来的,来多少我要多少!” (本章完) 第五十六章 淳朴的乡民们 李信话音一落,全场鸦雀无声。半晌,张老汉才颤抖着声音道:“每天两顿干饭,还给五文钱?王爷不是在说笑?” 王贵皱了皱眉头,正要开口说什么,李信却伸手拦住了他。 李信微微摇头向王贵示意,自己却微笑着对张老汉道:“当然是真的。我何必在这种事情上骗大家?” 张老汉挤出一个笑容,道:“王爷恕罪!并不是小老儿我怀疑王爷,只是这种事我们还从来没碰到过.........” 李信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依然温和地微笑着。他当然能理解眼前这些朴素农民面对他所开出的条件时多少会有些难以置信的情绪。虽然包两餐还发工资这种事在后世人眼中实在算不上什么优厚条件,但在唐朝,这已经是极好的待遇了。 下面突然又有一人大声问道:“真的是干饭吗?真的能让我们吃饱吗?” 李信转向台下黑压压的人,正色道:“我以楚王的名义担保,这是真的。你们吃饱了饭,才能更好地帮我干活,帮我赚钱,我何乐而不为呢?你们一个个的都饿得没力气干活,对我可没有什么好处。” 人们开始议论纷纷交头接耳,很多人的眼中开始亮起兴奋和期待的光芒。 这时,张老汉却突然道:“不行!” 李信和其他人都愣住了。王贵本来已经舒展开的眉头再一次紧皱了起来。 “那就加点工钱。”李信说。他以为张老汉拒绝这件事的原因是觉得这工资太低,不合理。他倒是并不介意稍微加一点工钱,只要不太过分就行。他也不至于在这点小事上计较。 “还加?”张老汉露出一脸惶恐,道,“不不不!王爷,一天五文钱实在太高了。”说完,他转向台下的乡亲们道:“大家想想,今年大旱,家家户户都收成不好,只能勉强饿不死而已。如今帮王爷干活就能有一口饱饭吃,我们还拿王爷的工钱,这合适吗?” 他沉声道:“人活着,就是为了这一口饭。我们是王爷的庄户,帮着干活本就是天经地义,如今王爷还肯每天给我们两顿饭,我实在没办法昧着良心再要王爷的工钱。难道你们能要得心安吗?” 下面的人纷扰了一会儿,有人大声道:“对,五文钱太多了!我们不要钱,只要有口饭吃就行!” 很快,这呼声就越发强烈起来。大家一致认为李信太仁义了,根本就没有必要又包饭又发工钱。 这帮淳朴得可爱的人呐! 王贵的眉眼都柔和了下来,仿佛一个慈眉善目的弥勒尊者。他偷偷看了身旁的李信一眼,眼眶有些湿润。 李信也是大为感动。他只是做了一件他认为很正常的事情而已,没想到竟然能让这帮几乎从未感受到关爱的淳朴民众这么感激。 “不行呐,你们帮我干活,我肯定得发工钱啊,不然不就是让你们做白工了吗?就五文吧,别跟我客气了。”李信认真说道。 他知道眼前这帮人是华夏最吃苦耐劳的一群人,是真正驮着华夏文明前行的终极大船。每次看到他们,他都会感觉到一种感动。他觉得他们就像最常见也最坚韧的野草一样,不论在哪里都能扎根生长,哪怕有一点点阳光雨露,都能利用到极致,直到变成一片茂盛的草场。 对这样一群纯粹又朴实的人,李信实在没办法展现恶意,甚至还希望尽自己所能让他们生活得更好。 然而,张老汉和乡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每天五文钱这么多工资。好说歹说之后,李信不得不接受了乡民们的报价:每天一文钱。当然,每天两顿饭是不能少的。 李信有些哭笑不得。 他本来打得是资本家的主意,有点像当年老美大萧条的时候罗斯福搞的那一套以工代赈的方案:他雇佣这些人来建造酒厂,为他创造价值,同时他又从这些价值中分出一部分作为这些乡民们的回报,不管是饭还是工资,都只是一种形式而已。 这样一来,他赚到了钱,乡民们的生活也得到了改善,不用天天喝稀饭靠挨饿渡过这个冬天了,甚至还能过个好年。 但他实在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真的能碰到一群会嫌工资太高的人。 若是后世那些恶心的资本家们来到这里,一定连做梦都会笑醒吧?这不是一群送上门让人压榨的淳朴劳动力吗? 不得不说,唐代人的道德观念是真的强。虽然有时候会显得稍微有点蠢,但是真的很能打动人心。主家只要稍微对下面的人好一些,他们都会千百倍地用自己的忠诚和双手作为回报。这是何等单纯的理念啊。 李信叹了口气,道:“行吧,行吧,那就按照你们说的办。” 乡民们欢呼雀跃,仿佛自己取得了什么巨大的胜利。李信终究也搞不明白他们是因为自己有饭吃有钱拿而高兴,还是为他们击败了李信想要给他们每天五文钱的“过分想法”而高兴。 李信摇摇头,道:“我再补充一点。” 人们安静下来,期待地看着李信,不知道他要说什么。 “你们这些帮我做工的人呢,每天两顿饭都可以敞开了吃,要是吃不饱的话,一定要跟王贵说,他会帮忙处理的。一定会让你们吃饱!如果你们有老婆孩子的,每天都可以按人头来工地领饭,每人每天两碗。”李信竖起两个指头。 没办法,乡民们无论如何都不肯接受工钱,他也只能以这种形式再把一部分利益让出去。今年米价虽然比往年高,但是总得来说,得益于官仓开放平抑粮价的措施,涨幅并不算太大。每天多发点米而已,相比起节省下来的工钱来说,不算太多。 百姓们能够对工钱说“不”,但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对让妻儿也吃饱饭说不。 有些乡民们甚至哭了起来。他们不敢相信这世界上还有这么体恤庄户的主家。 (本章完) 第五十七章 养猪要去势 最后是张老汉带头先跪了下来,道:“谢王爷仁厚!” 接着,黑压压地跪倒了一片,口中均是念叨着:“谢王爷仁厚!谢王爷仁厚!” 看着自家王爷如此受到百姓感激,王贵心里觉得暖烘烘的。一直静静站在李信身边的润娘也忍不住大为感动。 王爷真是一个好人。她想。 那天她差点都以为自己要被人打死了,没想到就这样被王爷给救了。他还给她衣服穿、给她饭吃、偶尔她帮着磨墨的时候,他还会教她识字。从那时候起,她就已经暗暗下定了决心,这辈子都要好好侍奉王爷,至死不渝。 而今天,她又亲眼看到王爷这样对待下面的庄户。这更加让她肯定了一件事:王爷是天底下顶顶好的大善人。因为她从未看过任何其他人这么关心百姓们的死活,千方百计地想让百姓们吃饱,想给百姓们发钱。 她只能默默地在心中为王爷祈祷,希望这个眼下还相当年轻的王爷能长命百岁。 李信感受着面前这些纯朴乡民们传达出来的真实不虚的感激之情,心头忍不住闪过一丝古怪的罪恶感。毕竟他最后也没吃什么亏,总有种迫于无奈把村民卖了,村民们还欢声笑语地帮他数钱的感觉。 “好啦好啦,别谢啦,你们也是帮我干活,我对你们好点也是应该的。”李信苦笑道,“还是先起来吧,我还有别的事情要交代。” 乡民们终于起身,等待着李信的吩咐。有了前面这件事情打底以后,他们对李信已经没有那么畏惧了。他们都知道,这是一个好王爷。 李信问张老汉道:“咱们乡里有人养猪吗?” “养猪?”张老汉狐疑地重复了一遍。他不理解王爷怎么会突然问起这种腌臜事情。 王贵也不理解,眼神中充满了困惑。不过毕竟是自家王爷在说话,他做下人也不能插嘴,只能竖起耳朵仔细听。 李信点头肯定道:“对,养猪。” 张老汉挠了挠头,不确定地说道:“可能有吧,估计也就十几二十头。王爷问这个干嘛?猪肉这东西有臭味,不好吃,也就我们穷苦人家偶尔弄一点解解馋,哪儿能让王爷这样的身份吃猪肉呢?” 他还以为李信是想尝个新鲜,连忙认真地劝诫道。 李信笑道:“那是你们不懂如何处置罢了。猪肉要是处置得好,其实也是一种人间美味。” 猪肉?人间美味? 张老汉显然不信,不过并没有出声反对李信的话。 李信大声对向民们道:“我知道你们为什么都不喜欢养猪。因为养猪很麻烦,每天要带它出去打猪草,它还不怎么长肉,而且肉上还总有一股骚臭味,一般人都不喜欢吃。但是我要告诉你们,你们错了,猪肉其实很好吃。” 乡民们面面相觑。 “猪浑身都是宝。人们之所以觉得它是贱肉,只是因为没有发现正确的处理方法而已。其实我这次来,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想教大家一种养猪的方法。只要有了这个方法以后,养猪就省力了,它们能多吃草多长肉,肉里也不会再有这么多骚臭味。”李信认认真真地说道。 “世上真有这样的方法吗,王爷?”下面有个汉子大声问道。 李信立即回答:“当然有!只要你们肯学,我就教给你们。到时候人们肯定会喜欢上你们的猪肉,养的猪都可以卖给城里人吃,这不就又是一笔进项了吗?” 乡民们听说养猪可以卖钱,多少都有些蠢蠢欲动起来。要知道,他们以前养的猪可是卖不了多少钱,毕竟能接受猪肉味道人并不多。如果真能去掉猪肉上的那股骚臭味,猪肉肯定能大受欢迎! 张老汉斗胆问道:“敢问王爷,这个方法是什么呢?” 李信微微一笑,也懒得卖关子,直接道:“给猪去势。” 张老汉和其他一众乡民,顺带着连王贵、润娘都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去势?那不就是阉割吗?把猪阉了就好使了?就能长肉,能去掉猪肉里那种洗也洗不掉的骚臭味了? 李信见众人不信,接着解释道:“把猪阉了以后,猪的性情就会变得温顺,不会动不动就拱人,平时也懒得活动,吃了睡,睡了吃,当然很容易长肉。而且,把那东西去掉之后,猪也就不会再生产那种产生骚臭味的东西了,吃起来自然也就没有异味了。” 王贵看了自家王爷一眼:王爷怎么会知道这种事? 他倒是不怀疑李信信口开河,只是有些疑惑为什么李信会突然知道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不管是老王爷李玄道还是现在的王爷李信,他们都从来没有养过猪啊。 张老汉皱着眉头,挤出笑容道:“这样就真的有用了吗?王爷莫要说笑。” 李信摆摆手,道:“我没有说笑。我知道你们不相信。这样吧,谁家有小猪的?抱几头过来,我买了,每头一百文,先来个六七头吧。” 小猪一般也就卖个几十文,听说李信要花一百文买下来,很多人当即就行动了起来,纷纷跑回家中把自家的小猪抱到了这里。 很快,八只小猪被牢牢围在人群当中,显得有些茫然无措。 “钱你们一会儿找王贵领。”李信一指王贵,然后接着说道,“现在开始,这八头猪就归我了。我会让你们亲眼看看去势到底有什么样的效果。你们可以看过之后再决定要不要养猪。” 他伸着脖子对人群叫道:“有会杀猪的吗?出来一下,我教你怎么动手给猪去势。” 人头攒动了一下,走出来一个黝黑的大汉,一看就是屠户的相貌。 “小民拜见王爷!”大汉又要下跪行礼,李信没有耐心,干脆摆摆手示意他不用多礼,直接准备开始吧。 (本章完) 第五十八章 两位不速之客 屠夫拿着一把小尖刀,用他那有力的双腿按照李信的指示夹住了一头小猪。小猪拼命地想要挣开束缚,即便是蠢笨如它,也知道被这样夹住的下场多半不太妙。不过,屠夫的腿又粗壮又有力,根本不是它这样一头幼年猪能撼动的。 李信凭借自己模糊的记忆,指了指小猪两条后腿之间的一个位置,道:“从这里开一个小口子进去。” 屠夫爽快地应了一声,一刀下去化开皮肉,进入了一片粉嫩的视野。在李信的指挥下,他小心地翻找了一阵,终于找到了两颗睾丸,将它们一一挤出。这年头毕竟没有青霉素什么的,只能随便抓一把草木灰洒在伤口上,一方面是止血,另一方面或许也有一点点抗菌的作用吧。猪的生命力其实相当强,就算不用抗生素,应该问题也不大。 李信松了口气,又交代道:“就是这样。每头小猪的蛋子都长在差不多的位置,不论公母都是这样阉割。你把这几头小猪阉了以后,它们就交给你养了,我每天给你补贴五文钱,一个月后我再回来看看它们长得怎么样。” 屠夫没来得及说话,就见李信转向周围的乡民们道:“大家都可以看着,好好看看这几头小猪阉割以后到底能长得多快。到时候如果各位想要养猪的话,买小猪的本钱我可以出,到时候养成大猪了,就交给我统一收购,再卖给别人,绝不会害大家亏钱的。” 统一收购再对外出售,这本来是后世农村合作社的常见做法,避免了农户之间竞相降价的内耗。但在这个时代,它还是很新颖的。而且,这些乡民们绝大多数也不太聪明,暂时理解不了其中的精妙,只能理解到一件事:王爷真是好人。 不仅出钱帮我们买小猪,小猪养大了还全部买回去........这不就是在给我们送钱吗?多久没有碰上这种好主家了啊!日子要好过起来了啊! 有些情绪比较丰富的乡民甚至当场哭了出来,引得哭声一片。 李信摸了摸后脑勺,有些不理解眼前这画面:咋回事?我准备搞点养猪生意,卖卖猪肉挣点钱,还想让这些乡民跟着自己喝点汤,他们怎么就哭了?难道嫌少? 张全福见李信一脸不解,便笑着解释道:“大家都是觉得主家心太善了,这么为庄户们考虑,所以很感动。” 李信这才明白过来,嘴角牵动了一下,挤出一个微笑,隐隐有几分心虚。 他叫这些乡民们养猪,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希望自己能在不久之后吃上一份香喷喷的红烧肉而已。其次,长安城里的普通人家绝大多数都只能偶尔吃一次牛肉羊肉什么的,如果他们能接受猪肉的话,那可是一片巨大的市场,以这里数百乡民们的能力,养多少猪都不够填满这个需求,所以李信才会大方地答应全部收购。 惭愧啊,明明是充满利益计算之后的决定,这些纯朴之人的心中却没有这样的概念,只把这当成是李信无限的善意。 有个人大声道:“王爷放心!小人身无长物,也就有几把子气力,一定好好帮王爷盖酒厂,好好养猪!” 此言一出,立即赢得了许多附和。大家都赌咒发誓,一定努力把王爷的酒厂盖好,并真诚地祝福王爷子孙绵延,福寿无双! 只是一点不那么纯粹的善意,却迎来了如此热诚的回应。可想而知,他们平时的生活糟糕到了什么地步。 李信很是感慨。这就是大唐的子民,可爱勤劳又容易满足。历史上任何一个被覆灭的王朝都是糟糕到了一定程度,糟糕到连这帮最容易满足的人都觉得无法强迫自己忍耐下去的地步,这样的王朝怎么会不覆灭? 李信真诚地希望这些可爱的人都能过上好一点的生活。他愿意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努力去做。 他交代王贵尽快开始酒厂的建造,趁这会儿劳力们都还闲着,赶紧用起来,免得到了春季的时候,他们都又要回去忙着播种,酒厂的活儿就得停下来了。而且,盖酒厂的工作早一天开始,这些劳力们就早一天吃上饱饭。 王贵连连点头,将这些事情一一记下,亦步亦趋地跟在李信的身后。 脱离了长安嘈杂的环境来到乡下住了三两天,李信久违地感受到了宁静。说实在话,穿越成为王爷之后,他并没有觉得生活水平提高,反倒还下降了。别的不说,仅仅是没有手机电脑,晚上也没有电灯什么的,就已经足够逼疯一个现代人了。 更何况,除此之外,还要啥啥没有,不管是吃的穿的用的,很多现代人习以为常的东西,在这个年代,都还没有出现。李信不由得有些感慨,当王爷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哪儿有那么多锦衣玉食,哪怕是皇帝的生活,其实也就老婆比较多这一点可能会让后世的男人们感到羡慕。 不过.......老婆多到底是不是好事儿,其实这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总而言之,李信在蓝田住了三天,便又回到了长安。一行人在王府门外停下的时候,正好看到两个穿着儒衫的年轻人来到王府门外。两人一见楚王的车架,就立即上前来行礼道: “晚生陆流芳见过楚王。” “晚生许敬臣见过楚王。” 李信掀开帘子从车上下来,狐疑地看了二人一眼,问道:“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吗?我认识你们?” 许敬臣道:“我们是太医署的医官,之前看过卢国公的奏章,对楚王提出的缝合术以及卫生管理的办法很感兴趣,所以才冒昧来请教。不瞒楚王说,我们两个已经来过两三次了,只是楚王都不在。没想到今天能这么巧地碰上。” 李信这才想起之前让程咬金呈上去的奏章,便点点头,道:“行,那就先跟我进去吧。我们进去在说。” 许敬臣拱拱手,道:“那就打扰了。” (本章完) 第五十九章 李信感到抱歉 进了王府之后,王贵带着许敬臣和陆流芳去到前厅。李信则跟润娘一起回房间,在润娘地帮助下换了一身锦绣常服才出来。 做一个衣来伸手的奢靡王爷当然不是李信的本意,但他也没办法。这年头的各种衣服是真的不好穿,他总是搞不明白应该先穿哪一个,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反正总是有下人能帮他解决这个问题,他也没必要自己去伤脑筋。 来到前厅坐下,跟许敬臣和陆流芳两人寒暄了一下之后,三人终于逐渐地进入了正题。 陆流芳先开口问道:“敢问王爷,你的所谓卫生条例,到底有何依据?是从哪一本医书上看来?” 这话说的有点不客气。李信微微皱了皱眉头。他刚才就隐约从陆流芳身上感到了几分敌意。此人似乎对他提出来的卫生条例和清创缝合术都有些不屑。 “并没有任何医书记载。是我平时观察总结所得。”李信老老实实地说道。 陆流芳淡淡一笑,道:“医学乃是非常严谨的学问,万万容不得臆想。楚王关心伤兵的心情,在下可以理解。但是,伤兵营的管理方法,实在不是这样一拍脑袋就可以的。” 李信的眉头忍不住又皱了起来。 妈的,你这眼巴巴地自己跑过来说要请教,结果上来就是一通批判,合着你不是来请教,你是来找茬的吧?故意给我添堵是吗? “那么,你觉得应该如何管理伤兵营才能降低伤兵们的死亡率呢?”李信随口问道。 事实上,他本来想说的是“我也只是随便说说而已,没想到会被程伯伯写成奏章呈上去,如果医官们觉得不可行的话,那就当我没说过这话吧”。但转念一想,那天张本和陈虎如此郑重向他道谢时的画面仿佛又在他眼前晃。 这是能救无数人的东西啊。李信比谁都清楚这清创缝合术以及卫生管理条例的价值。 如果今天就这样简单把这两人敷衍回去的话,那么清创缝合术和卫生管理条例大概率就会在这帮自以为是的医官手里埋没掉,无法被应用到前线的军队中,更无法造福那些可怜可敬的军士。 李信不得不强忍着内心的不爽,继续跟这两人说下去。这并不是为了他的颜面,而是为了那些素不相识的、为大唐抛头颅洒热血的将士。 好在来的两位医官之中,只有陆流芳的态度比较恼人。许敬臣倒是比较客气,而且表现出了对清创缝合术以及卫生条例的兴趣。他微笑着摆手道:“这方面的问题,我们也研究很久,时常向军医们讨论求教,但是却没有什么收获。所以我才带着陆兄来向楚王请教,请楚王恕我二人不请自来之罪。” 这话就让李信舒服多了。既然对方说话尊重,李信也会给他脸面,当即笑着道:“这有什么可恕罪的。二位也是心系将士们的生死,我怎么会怪罪?说实话,我在医道上也只是略知皮毛而已,指教二位医官当然谈不上,我们也就随便探讨一下吧。” 许敬臣道:“楚王殿下谦逊了。虽然我不理解王爷所写的卫生条例到底有何依据,但是读的时候却能感觉到其中的好处。”说到这里,他突然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说起来很奇怪,但我确实也不是因为想要讨好王爷才这么说,我是真的能感觉到这些东西背后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就是说不出来。” 李信展颜笑了笑,道:“说明你还是比较聪明啊。”没有直说陆流芳笨,但是言外之意已经很清楚了。陆流芳神色一僵,显得很是不悦,只是不好发作。 许敬臣拱拱手,道:“楚王谬赞了。” 程咬金后来呈上去的奏章,李信并没怎么看,不过他呈上去的卫生条例其实是李信后来又写了一遍的改良版,比初版更加详细而富有逻辑。许敬臣读过以后,认为其中的措施有背后更深层的道理,说明他已经多少领悟了出了几分无菌原则的精要。这确实是很聪明的表现。 “既然楚王殿下编写的卫生管理条例确实有背后的理论支撑,那么,在下可否斗胆请楚王为我解惑呢?”许敬臣正色道,“在下一定感激不尽!相信无数人也将因此而受益。” 他的态度很是恭敬,完全是以弟子侍奉师父一般的礼仪来对待李信了。考虑到他的年纪其实应该比李信大一点,这种无可挑剔的态度和礼节实在让人敬佩。 不过,另一人,也就是陆流芳的态度就比较让人讨厌了。 好在李信也不想跟陆流芳一般计较。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巴斯德、魏尔肖、施莱登、施旺.........各位有的没的生物学开拓者们,我李信在这里给各位拜年.........哦不,道歉了。你们的那些个什么微生物学可能轮不到你们去发现和发展了。我,李信,在日后的历史课本上可能就是微生物学最早的先驱了! 虽然很无耻,但是不得不承认,这特娘的是真爽。 李信轻咳两声,压制住笑意,道:“我当然不介意给你们好好讲讲。不过,我不擅长你们所学的心肝脾肺肾金木水火土这样的医理,我只能从另一种角度来给你们讲一讲人与疾病的关系,你确定你想听吗?” 许敬臣还未答话,陆流芳先开口冷笑道:“哦?原来楚王殿下对医道还有这么深刻的见解?竟然连《内经》所说都能不屑一顾,另起炉灶?那我还真是要洗耳恭听了。” 李信已经懒得皱眉头了。为这种家伙皱眉头实在不值得,还容易长皱纹呢! 旁边许敬臣看了陆流芳一眼,苦笑着劝道:“陆兄,听听也无妨。为医者,本来就是要多听多看多学多想。更何况,我相信能写出这么严密的卫生条例的楚王殿下,绝不是信口开河之辈,说不定听过之后会发现它对我们大有裨益呢?” (本章完) 第六十章 外邪之辩 陆流芳还是不屑,不过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是冷哼一声,道:“那我就洗耳恭听了。” 李信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大有“你爱听就听,不爱听就滚”的意思。没办法,他向来就是这种人敬他一尺,他敬人一丈的性格。面对这种莫名其妙带着优越感的家伙,他挤都挤不出好脸色。 陆流芳当然看到了这个白眼,但终于也是没有什么办法。给李信一点脸色看已经是极限了,他再怎么膨胀也不至于在楚王府和楚王当面吵起来。 见讨厌鬼的脸色憋得有点红,李信的心里稍微舒服了一点。他转向许敬臣,问道:“敢问许兄,你认为人为什么会患病呢?” 许敬臣还未开口,陆流芳便说道:“还能是为什么?阴阳失调,五行失衡而已。内经上都写了,还用问吗?” 他自负学医十数载,年纪轻轻进宫当了医官,没想到还要被派来向楚王学习。 楚王诶,且不说他纨绔不纨绔的问题了,他真的懂医学吗?自己一个正儿八经宫廷御医,要向一个不懂医的外行请教,这本身就很容易引起反感。 每听到李信说话,陆流芳就觉得自己心中的火焰陡然喷发一次。 许敬臣闻言,只好无奈苦笑道:“在下的想法也与陆兄一样。不知楚王所说的另一个角度是什么意思?” 李信沉吟了片刻,道:“在我看来,人体的疾病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内因,一类是外因。至于外伤什么的,暂且就先不讨论了。” 许敬臣点点头。陆流芳很轻很轻地哼了一声。 “所谓内因呢,或许就是你们说的阴阳失调,五行失衡吧,这方面我太懂,所以就不班门弄斧了。”李信坦然地笑了笑,又继续说道,“但是,在外因方面,我却有全然不同的想法。” 许敬臣问道:“外因?跟外邪有什么区别吗?” 李信笑道:“对,二者有些相近,但差别还是挺大的。” 此时,陆流芳又道:“所谓外邪者,都是侵入人体影响人体正气的物质。先辈们将它分为寒、暑、湿、燥、疫疬之气等等,数百年来未有改变,难道楚王竟发现了一种全新的外邪?”他尽力表现出一种认真讨论的态度,但语气还是有点滑,总让人觉得不舒服。 李信干脆无视了陆流芳,直接问许敬臣道:“那么许兄认为,所谓的外邪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是什么东西?”许敬臣愣了一下,默默地重复了一遍。 李信点了点头,道:“比如说,我们说到树的时候,都知道我们所指的就是外面这种长得很茂盛的植物,说人的时候就知道指的是你我这样能坐立行走,能语言思考的生物。但是,我们说外邪的时候,指的到底是什么呢?” 许敬臣陷入了沉思,半晌没有说话。陆流芳却说道:“风雨凉热,只要不合人体之正气,都可以进入人体化为外邪。” 虽然这家伙的礼貌不太过关,不过对中医典籍还是有自己的感悟的。确实,他说的没错,中医所指的外邪其实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被最大多数人接受的意见是:只要不符合人体平衡的要求,那就可以被列入“邪”的范围。 但这样的答案显然不是李信要的答案。 李信摇头,道:“我就不这么认为。我觉得风就是风,雨就是雨。所谓的外邪,指的并不是这些东西,而是很多更细小的东西。” “更细小的东西?细小到什么程度?”许敬臣好奇地问。 “细小到肉眼根本看不见,只能通过特制的设备才能看见。只可惜,这样的设备我暂时还没能做出来。”李信有些遗憾地说道。显微镜的原理他倒是知道,只可惜,他不会磨镜片,如果日后能找到靠谱的磨镜片的师傅,倒是可以试着制作一架简易的显微镜来。 真是对不住了,列文虎克大兄弟! 许敬臣沉思了一会儿,看着李信问道:“楚王的意思时,平时我们所碰到的很多疾病,其实是由于你所说的这种非常微小,小到肉眼看不见的东西引起的?” “是的。我把这样的东西称为.........微生物。”李信脸不红心不跳地说道,“这些微生物无处不在。你我的衣服上,脸上,每一寸皮肤上,可能都沾着数量不等的微生物。如果这些微生物经过某种途径侵入人体,那么就会引起相应的疾病。这就是我所理解的外邪。” “微生物?”许敬臣善意地微笑着,仿佛还没能理会这个概念的含义。 陆流芳道:“楚王这不是在信口开河吗?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小的生灵?谁说外邪就是微生物?难道你有什么凭据吗?无凭无据,那又和捏造有什么两样?” 许敬臣赶紧劝阻道:“我记得曾在佛经上看过类似的话,说‘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将大小的变化都写尽了。更何况,还有一句话叫什么,佛观一碗水,四万八千虫,意思是说,哪怕是一碗水这样的空间里,可能也藏着无数生灵。楚王所说,其实也并非没有丝毫道理。” 李信知道许敬臣想缓和关系,但是陆流芳一而再再而三地发表他那愚蠢的意见已经彻底激怒了李信。 李信冷笑一声,看着陆流芳道:“那你敢跟我赌一赌吗?” “好啊,赌什么?”陆流芳毫不示弱地说道,“我一定要让楚王殿下知道,医道之艰难,不是你随便读点书,自己胡思乱想一下,就能成功治病救人的。” 李信不以为意,自顾自地说道:“很简单,如果我能证明外邪确实不是风雨这一类无形之物所引起,而是由微生物这种有形的物质所引起,就算我赢,否则,就是你赢。如果我赢了的话,麻烦你立即辞官。我认为以你的学识和态度,恐怕不是很适合继续担任医官的职位,免得耽误了宫中贵人们的病情。” (本章完) 第六十一章 产褥热 这是赤裸裸地表露出了对陆流芳业务能力的质疑。 陆流芳气得满脸通红,强忍住指着李信鼻子破口大骂的冲动,问道:“那若是楚王殿下输了呢?” 李信摸着下巴想了想,道:“不知道诶。你觉得怎么样比较合适?如果我输了,我也辞掉楚王之位?” 陆流芳闻言,当场愣住。许敬臣连忙劝解道:“何至于此,何至于此啊!” 开什么玩笑,一个小小医官而已,辞了就辞了,根本没有人会在意,大不了再选一个就好。李信的楚王之位可不是随随便便说辞就能辞掉的,哪怕只是楚王流露出一丝不想继续当楚王的意思,那也是能够引起朝野动荡的大事情。 要是被伟大的李二陛下知道李信是因为跟陆流芳打赌才要放弃自己的爵位,那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李信一顿板子。因为爵位不是这样随随便便说不要就可以不要的。而他老人家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找个理由把陆流芳砍了。 没办法,蛊惑亲王一类的罪名可是不小。 李信当然很清楚这一点。他之所以故意说出“辞掉楚王之位”这种不切实际地赌注,其实只是为了更好地嘲讽陆流芳而已——李信在提醒陆流芳,他们之间的地位相差太多,他连一个对等的赌注都承担不起。 许敬臣作为一个单纯想来请教一下医学问题的医痴,当然不想闹出这么大的事情,所以连忙努力劝解。 而陆流芳则更是傻眼。 搞什么啊?是不是玩不起?你这话让人怎么接? 李信哈哈大笑,摆手道:“算了算了,如果最后我输了的话,我就给你五百贯钱,顺带着向你道歉如何?” 陆流芳被李信的语气恶心得几欲吐血,却还是不得不答应下来。他知道,这是他唯一能承担得起的赌注。 许敬臣擦擦额上的冷汗,稍稍松了口气。只要事情不闹大,他倒是也没太大所谓,但还是忍不住暗暗在心里有些后悔:早知道就不带陆流芳这家伙过来了,一点也不稳重,还添了这么多麻烦。 “不知道楚王殿下想怎么证明外邪是微生物这件事呢?”陆流芳强压怒气,认真地问道。 许敬臣也连忙凝神静听。他是真的对李信的说法感到好奇,而且隐约也觉得这说法确实有某种道理。 李信笑道:“根据我的研究,这位微生物虽然数不胜数,种类繁多,但他们之中的绝大多数都非常脆弱,很容易杀死。只要杀死了他们之后,他们就没有办法侵入人体引起疾病了。” 许敬臣追问道:“那么如何才能杀死这些微生物呢?” 李信道:“现阶段有两种办法。第一是太阳光,太阳光暴晒可以杀死九成以上的细菌,第二是热,开水煮沸也能杀死九成九的微生物。” 许敬臣突然恍然大悟道:“难怪楚王在卫生条例中写,那些用来包扎的纱布一定要在开水里煮过,并且用太阳光暴晒。” 李信点了点头。 “楚王殿下说现阶段只有这两个方法,难道未来会有别的方法?”许敬臣突然又问道。 李信点头道:“是的。其实酒也能让这些微生物失活。只不过我们平时喝的酒不够烈,达不到杀死细菌的需求而已。等日后我研制出了浓度足够高的烈酒,我们就能得到更多用来杀死微生物的药品,伤兵们的死亡率还能进一步下降。” 等酒厂正式运转起来以后,百分之七十五的消毒酒精绝对不是什么难事,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陆流芳插嘴道:“所以,楚王殿下到底想怎么赌呢?” 李信唇角一扬,够起一个笑容,道:“你们知道产褥热吗?” 许敬臣答道:“是说女子生产以后出现的高热持续不退、寒战这些症状吗?” 李信道:“是的。现在的医书通常认为这是由于外感风寒等等因素引起,所以强调月子里不许女子开窗吹风,但其实,这二者之间没有什么必然联系。所谓产褥热,其实是微生物经产道侵入女子体内所引起。” 陆流芳不屑地撇了撇嘴。 许敬臣有些明悟道:“所以,按照楚王的理论,如果想要减少产褥热的发病率的话,只要杀死产妇衣物和被褥上的微生物即可?” 李信赞许道:“差不多,不过还不够全面。其实不仅是生产结束以后,还有生产时,所有用的毛巾都必须用开水煮过,所有经手接触产妇的丫鬟和稳婆都要反复用凉开水洗手等等。晚一些,我可以写一份注意事项给你,只要按照这一份注意事项去操作,产妇们患上产褥热的概率就会大大下降。” 许敬臣喜上眉梢,笑着拱手称谢。 李信转向陆流芳道:“我们两个的赌法也很简单。你们御医署想要找稳婆之类的了解信息也很容易吧?你们随便了解一下往年孕妇们在产后患上产褥热的概率大致是多少,然后,把我的这一套注意事项教给稳婆们,严令她们日后按照这个规章去接生。如果未来几个月,反馈回来的信息表明,产妇们患上产褥热的概率下降,那就说明是我赢了。反之,则是你赢了。” 陆流芳皱着眉头思索了半晌,也觉得这个赌约还算公正,没有什么隐藏的陷阱,便点头同意道:“若是楚王的方法真的能降低产妇们发生产褥热的概率,那么我就辞官不做,回家潜心学习医道!绝无怨言。” 李信点头道:“很好。就是这样。” 许敬臣有些无奈地看着这两人,隐约开始为陆流芳的未来感到担忧。 两人又坐了一会儿,便告辞李信,起身出了楚王府。走出楚王府的大门,陆流芳见许敬臣走的不是回去的方向,便问道:“许兄,你去哪里?不回公署吗?” 许敬臣道:“我去龙泉寺看看。那个被楚王使用了清创缝合术的家伙这几天还住在那里,我想去看看他恢复得怎么样。” (本章完) 第六十二章 房里没人 “有什么好看的?人的皮肉又不是布匹,随便用线缝来缝去能有什么用?也就不过几天时间而已,如果那家伙运气好的话,多半还在床上躺着呢。如果运气不好的话........怕是已经不知道被埋到哪里去了。”陆流芳飞快地说道,脸上满是不屑的神情。 这话听上去有点像是在诅咒那个受伤的人,实在是不符合医者的身份。 许敬臣到底是良善君子,只是人畜无害地苦笑着,微带埋怨地说道:“陆兄未免也太刻薄了一些。且不说我认为楚王的观点或许确有可取之处,单说这清创缝合术和卫生管理条例能劳烦程老爷子亲自递上奏章这回事,我们就应该慎重对待才对。相信程老爷子还没有老眼昏花到随随便便就会被骗的程度。” 陆流芳一时语塞,久久不能言语。他光顾着自己心中对李信的偏见,竟然忘记了这奏章是由卢国公程咬金老爷子亲自递到圣上那里这回事,当即心里咯噔一下,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然而,他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李信所说的话根本就毫无根据,与古来医道圣贤所言相去甚远,实在无法赞同。 见许敬臣已经自顾自向前往龙泉寺的方向走去,陆流芳犹犹豫豫之后,终于还是一咬牙一跺脚,迈步跟了上去。 两人很快来到龙泉寺,拉住一个扫地的小沙弥问道:“小师父,你们道信大师前几天收留了一个在你们寺里受伤的年轻人,可有此事?” 小沙弥愣了一下,皱着眉头想了想,才恍然大悟道:“对的,对的,是有这么一回事。” “请问道信大师现在何处?那个年轻人又住在哪里?我想见一见他们,不知道方便不方便?”许敬臣身为宫中医官,品级不低,但说话还是客客气气的,语气中没有半点居高临下的意味,很是亲和,尽显儒者的风度。 小沙弥笑了笑,道:“道信师父此时或许正在给附近的居民看病呢,我们寺里三不五时就会有这样的义诊。至于那个年轻人,他就住在寺后面的厢房里,你们沿着这条路下去就能看到。” 许敬臣谢过小沙弥,带着陆流芳沿着脚下这条小路向寺庙后面走去。 唐时寺庙的“经营范围”很广。就像之前在盂兰盆节上那样,它有时候是文化娱乐场所,有时候又能提供从医疗到丧葬的一条龙服务。虽然这条服务的逻辑链听起来不是那么对劲,但事实却的确是这样。除了这两点之外,大多数寺庙都还兼营着“旅店”的业务。 众所周知,寺庙往往有很多闲置的房舍、库房一类。而这时代又恰恰有很多没有房子住的旅人。比如进京赶考的书生等等,他们大多囊中羞涩,渴盼着通过封建时代这一条狭窄的上升通道,成为自己朝思暮想的人上人。 理想当然是很美好的,只可惜,且不说唐代科举的难度如何,单说在科举之前的这段时间,绝大多数考生就没办法过得太舒服。富家子弟当然可以住好一点的酒楼客栈,甚至每天都能找两个小姐姐陪自己读书,而大多数贫穷的读书人们只能委屈自己在寺庙住着,因为这里的“房费”很便宜。 对于寺庙来说,反正屋子空着也是空着,挣一点钱也是好的。所以也就打着“为众生大开方便之门”的名号,正大光明地在佛祖脚下干这样的“铜臭之事”。 总而言之,那个年轻人就是这样被安置在寺庙的厢房之中。 许敬臣和陆流芳来到厢房外,又向另一位小沙弥问明那个年轻人所住的房间,这才穿过木制的走廊,来到一扇关着的房门外。 陆流芳没来由地有点紧张,总觉得仿佛他一推门就能看见一个年轻人在里面活蹦乱跳的样子。那未免也太惊世骇俗了一些,跟他之前所学的一切医学知识都不符合,他的心脏可能受不了这样的打击,要是更糟糕一点的话,怕是当场去世也有可能。 陆流芳患得患失的神情很明显,许敬臣有些好笑地看了他一眼,暗自腹诽道:“早知如此,何必在楚王面前拿架子呢?” 许敬臣不留痕迹地摇了摇头,轻咳两声,伸手敲了敲门,同时开口问道:“有人吗?我乃医官,为观摩楚王的缝合术而来,不知可否进门一叙?” 房里没有传来丝毫动静。陆流芳的喉头微微上下动了动。 许敬臣等了一会儿,用稍大的力道又敲了敲门,把刚才那番话又说了一遍。然而,房里还是没有什么动静。 许敬臣疑惑地看了陆流芳一眼。陆流芳还以一个同样懵逼的眼神。 “算了算了,别客气了,直接进去看看吧。”陆流芳心里不上不下的,很是难受,哪里又耐心慢慢等下去。反正寺庙的厢房通常都是没有锁的,他干脆便用力推了一下,把面前这扇脆弱的木门推开了。 许敬臣皱了皱眉头,苦笑道:“未免也太不礼貌了一些。” 陆流芳没有回答。他已经大步跨进了这又小又简陋的房间里。 屋里铺着一个破旧的床褥,边上摆着一个案几,上面放着一个空空的碗。陆流芳拿起碗来闻了闻,道:“五味消毒饮。” 既然门已经开了,许敬臣也不至于迂腐到只肯站在门外看。他叹了口气也走进屋内,接过陆流芳手中的碗嗅了嗅,点点头,算是肯定了陆流芳的判断。这家伙虽然心胸不大宽广,业务水平还是过硬的,不然也不会年纪轻轻就当了御医署的医官。 “这人呢?”许敬臣放下碗,摸着头自言自语道。 陆流芳想了想,冷笑了一下,道:“听说这个年轻人的伤口长达八寸,皮肉翻卷。想来总不至于短短几天时间就复原到可以到处乱走的程度吧?很明显,我们来晚了,这个倒霉蛋果然死了。多半是被寺里的僧人抬走了吧。” 许敬臣不是很想接受这个解释,便道:“或许是有人搬动了他呢?” “搬这么一个伤员做什么?”陆流芳反问。 (本章完) 第六十三章 其实并没有死 确实,不管怎么想都觉得龙泉寺里的僧人们确实没有动机去搬动一个不能活动的伤员吧? 许敬臣沉默了。 “五味消毒饮是治疗伤后发热的经典方。这人多半是发高热,最后油尽灯枯........”陆流芳自顾自地分析了起来。 许敬臣不免有些失望,叹道:“或许吧。” “我就说针线缝合什么的跟小孩子胡闹有什么两样?人的皮肉那是精血所化,哪里是简简单单缝在一起就能长好的?”陆流芳微微松了口气道。 虽然这么想很卑鄙,但他确实不希望这个伤者恢复得很好。因为那会证实楚王的清创缝合术是有效的,并进而在某种程度上增强楚王那一套“微生物论”的可信度。那也就意味着,他很有可能在未来输掉他与李信之间的打赌,丢掉他学医多年才换来的官职。 陆流芳不想这样。 许敬臣看了陆流芳一眼,平淡地说道:“孤例不证。哪怕这个伤者死了,其实也不能说明清创缝合术是没有用的。身为医者,面对一种新的疗法,还是要认真客观地去研究,不能放过其中任何一丝一毫的可取之处。你可知道错过一种有效的疗法,会造成多少患者无辜死去?” 作为一个一向温和的亲厚君子,许敬臣很少当面说这样的话去指责别人。但听了陆流芳的话以后,他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口怼了陆流芳几句。 当然,不得不说,这话还是轻了。更重的话许敬臣说不出口。 陆流芳的脸色微微变红,并不是因为羞愧,而是因为生气。但他也没办法。他和许敬臣虽然官位平级,但许敬臣要比他更受御医署的长官器重,在署里的地位也隐隐更高。他不愿意跟许敬臣起冲突。 许敬臣哼了一声,没有再多责备什么,只随口说道:“既然看不到了,那就走吧,回去准备稳婆那边的事情。”他对李信提出来的微生物理论很感兴趣。甚至连李信随口说出来的,这个有趣的打赌方法,他也隐约能感受到其中的不凡。 要知道,在唐代可还没有对照试验这么一说。李信随口提出来的找稳婆做实验什么的,其中蕴含的可是逻辑学和假说演绎的科学至理!许敬臣能感悟到这些,说明他确实聪慧过人,在这方面的触觉很敏锐。 陆流芳显然就没有这样的天赋。他只顾着因为许敬臣刚才这句话里蕴含着的发号施令意味而心生怨怼,暗暗捏紧了拳头。但他最后还是只能乖乖跟上许敬臣向外走去。 两人刚走出房间,便听得一个年轻的声音在不远处叫道:“你们是什么人?在这里干什么?” 许敬臣打眼一看,一个穿着白色麻衣的年轻人正站在走廊的末尾指着他和陆流芳。刚才的那句话就是他发出来的。 年轻人右手拄着拐棍,右脚微微沾地,好端端地站在地上,红润的脸上还带着愤怒和疑惑。他见许敬臣和陆流芳站在原地没有动弹,也没有说话,更加用力地指了指他们两个,道:“说话啊,你们两个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从我的房间出来?” 许敬臣陡然瞪大了眼睛,又看了年轻人的拐棍一眼,问道:“你说......什么?你住在这个房间?” 年轻人没好气道:“那不然呢?难道是你的房间?” 许敬臣道:“你就是那天受伤了以后,楚王亲自给你缝伤口的那个?” 听见这个问题,年轻人这才意识到眼前这两人似乎不是自己以为的小偷,脸上的怒容瞬间消失,老实地点了点头,道:“对啊,是我。” 陆流芳看着眼前着年轻人对答如流的样子,心逐渐沉了下去。 许敬臣立即上前,将年轻人扶进了房间,边走边自我介绍,说自己是朝廷派来的医官,想要了解一下缝合术的效果云云,希望他能配合工作。 年轻人听完以后,脸色一变,显得有些战战兢兢的,连话都说不利索了。毕竟他一个小老百姓,碰到传说中的官员,心里当然会有些发虚。 许敬臣看出了这一点,毫不介意地在年轻人面前蹲下,为他挽起脏兮兮的裤管,同时温和地跟他聊天,试图开解他的紧张情绪。 聊了几句之后,年轻人见许敬臣举止谦和,不像是那种盛气凌人的官人,便逐渐打开了话匣子。 他说,他的名字叫张铁牛,家住长安城外的张家村,家里有四人,除了他以外,还有父母二人以及一个只有七岁的小妹。父亲的年纪大了,干不动重活,他是家里最重要的劳力。 他说他很庆幸自己能碰上楚王帮自己治伤,让自己没落下残疾,更庆幸最近这段时间是秋闲——该收的作物都收起来了,又还没到播种的季节,靠种地吃饭的庄稼户们最悠闲的一段天然假期。 试想,如果他是春忙的时候才受伤,那谁来播种?肯定会影响到明年的收成啊!那可是关系到一家人吃饭的大事。现在倒好,反正也没有农活干,等来年开春的时候,他的伤也养得差不多了。 张铁牛絮絮叨叨地说着有的没的话,但许敬臣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因为他已经缓缓解开了张铁牛腿上的伤口。他看到沾着血污的针线还好端端地留在伤口边缘,牢牢地将裂开的皮肉贴在一起。 如果李信此刻在这里看到张铁牛腿上这样的愈合状况,应该会忍不住皱一皱眉头。因为这伤口护理得并不好,渗出液比较多,看上去脏兮兮的,不像后世经过静心护理的伤口,切缘干燥而且清楚。 但这样的愈合情况在许敬臣和陆流芳眼中,已经可以用神乎其技来形容了——伤口的边缘已经长出了新生的肉芽,部分皮肤表面甚至已经结痂,饶是他们古代医生的眼光再差,也不难看出这是愈合得很好的迹象。 “你是几天前受伤的来着?”许敬臣问道。 “他是六天前受伤的。”张铁牛还没来得及说话,外面就传进来一个声音。 (本章完) 第六十四章 其实也并不需要拐棍 许敬臣和陆流芳齐齐回头,正看到一位穿着青灰色僧衣的中年僧人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门外。 张铁牛最先反映过来,恭敬地打招呼道:“道信大师好。” 陆流芳接着也敷衍地行了一礼。 许敬臣则微微一笑,道:“好久不见,师兄。” 师兄? 陆流芳和张铁牛都是一愣,看看道信和尚又看看许敬臣,眼中满是困惑。还是张铁牛胆子大,很是憨直地问许敬臣道:“大人以前也是出家人吗?” 许敬臣闻言,无语地摇头苦笑。道信和尚也忍不住哈哈笑了两声,才解释道:“敬臣可不是什么出家人。我和他以前都是跟着孙思邈先生学医的。我入门早,年纪大,所以他叫我师兄。” 孙思邈,一个后世人都如雷贯耳的名字,不仅留下了《千金要方》,还主持修著了世界上第一部国家药典《唐新本草》,被人们尊称为“药王”,是当之无愧的一代医道大家。当然,此时此刻的孙思邈尚未完成这些伟大的成就,不过他的名字已经开始在民间广为流传了。 原来许敬臣和道信和尚都是孙思邈的徒弟。陆流芳突然明白许敬臣为什么在御医署这么招人喜欢了。因为御医署的最高长官似乎很欣赏孙思邈,与之有些私交,难怪会对故人的弟子多加照拂。 许敬臣和道信和尚当然不知道陆流芳已经想到了哪里。不过他们就算知道,多半也不会太在意。世间多的是蝇营狗苟会钻营的人,只要不做坏事,也就罢了。高尚是用来要求自己的,而不是用来要求别人的。 “你今天怎么有空来看我........好吧,好像也不是来看我的。”道信和尚半开玩笑地说道。 许敬臣倒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随口答道:“楚王托卢国公向陛下献上了一份《伤兵营卫生管理条例》,说配合清创缝合术应用的话,可以降低五成的伤兵死亡率。陛下很感兴趣,把东西交给我验证。我刚从楚王府向楚王请教归来,一时兴起就来这里顺便看看清创缝合术的效果。” 道信和尚听说《伤兵营卫生管理条例》,顿时眼前一亮,道:“楚王一直推脱说他不懂医术,不过我总觉得他在医道上又不同于你我的高深见解。这个卫生条例恐怕就是明证。你可带来了?让我看一看。” 许敬臣摇摇头,道:“我怎么可能随身带这个东西?我回头抄一份送过来给你吧。” 道信和尚满意地点了点头,道:“那就多谢了。” “五味消毒饮是师兄给铁牛开的?”许敬臣指着茶几上那个空碗问道,“铁牛伤后有发热的症状?” 道信和尚道:“是啊。不过铁牛的运气还不错,两副消毒饮下去,烧就退了大半,这几天我给他改了剂量,每天吃一副,维持一下疗效。” 张铁牛用力点头,道:“多亏道信师父出手相救,铁牛感激不尽。以后要是寺里再有什么修修补补的,尽管来找我!” 道信和尚笑道:“不要谢我,要谢还是谢楚王吧。要不是他奇思妙想,把你伤口缝合好,你也不可能这么些天就能下地走路。我只是做了点锦上添花的事情。” 张铁牛憨厚一笑,道:“都是救命恩人,都要好好记在心里的!” 许敬臣又看了一眼张铁牛的伤口,道:“师兄,这么大的伤口,在我印象中至少也要将养半个月才能下地吧?楚王这个清创缝合术真有这么厉害?效果好得出奇啊。” 道信和尚感慨道:“是啊。这些天我一直在观察铁牛的伤口。据我猜想,伤口被缝合在一起以后,裂开的皮肉之间靠得更紧密,这或许是伤口愈合速度加快的重要原因吧。” 许敬臣细细想了想,缓缓点头道:“有可能还真是这样。” 陆流芳见许敬臣和道信和尚交谈得入神,小声嘟囔道:“不就是拄个拐棍下地吗?有什么稀奇。” 张铁牛耳朵尖,听得一清二楚,当即站起身走了两步,很是生气地说道:“没有拐棍我也能走!谁说我没有拐棍就走不了?是道信大师说我的伤口还没有完全愈合,不适合承受太大负担,所以才让我拄着拐棍走,我自己能走的!” 道信和尚意味深长地看了脸色红一阵白一阵的陆流芳一眼,缓缓说道:“确实是我猜想铁牛的伤口毕竟才长了六天,或许还不牢固,万一走得太勤的话,说不定会裂开。所以才让铁牛拄着拐棍走路练习,活动一下筋骨,想来促进一下气血流动,对伤口愈合应该也有好处。” 陆流芳顿觉脸上火辣辣的,低着头半晌没有说话。 道信和尚摇摇头,没有多说什么。他问许敬臣道:“你说你刚从楚王府向楚王请教归来,楚王对你说了什么?我有些好奇。” 自从亲眼见过楚王缝合铁牛伤口的那一系列操作之后,道信和尚对楚王的医学水平产生了强烈的兴趣。 许敬臣听得师兄这样问,登时也来了兴致,连声道:“对对对!说起来真是匪夷所思。师兄也知道,内经中说的外邪,我们一般也就认为是那些与人体正气不兼容的邪气,是也不是?” “是啊。”道信和尚古怪地点了点头,等待着许敬臣后面的话。 “但你知道楚王对我说了什么吗?”不等道信回答,许敬臣便自顾自地说道,“他竟然说所谓的外邪,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无形之物。而是很多肉眼看不见的很微小的生物。这些微生物充斥在我们的四周,我们每个身上都带着许多这样的微小生物。有很多疾病,其实就是因为人体防御能力下降,微生物入侵了人体所致!” 道信和尚皱起眉头想了想,道:“或许有几分道理,不过这有什么用呢?” 许敬臣道:“这可有大用了!楚王写的整个卫生条例都是基于这些认知弄出来的!” “那你还不快说?”道信和许敬臣一样,一说到医学相关的话题,整个人就来劲。 (本章完) 第六十五章 许敬臣的想法 于是,许敬臣把他从李信那里听到的东西仔仔细细地给道信和尚讲了一遍。不时还结合上一些他记忆比较深刻的卫生条例中的规定加以说明。道信和尚听得连连点头。 道信和尚感慨道:“楚王真乃天人也!当年师父他老人家就曾经质疑过,既然产褥热是风邪所致,那么关上门窗隔绝了外界的气,理论上来说应该就能杜绝产褥热。可事实上,就算月子里再怎么紧闭门窗,再怎么杜绝产妇接触凉水什么的,每年还是有很多人因为产褥热而死。” 他顿了一下,道:“不过,若是按照楚王的微生物理论来说,这一切就可以解释了!真想马上让师父也知道知道这件事,不知道他会怎么想?” 许敬臣苦笑道:“师父他老人家又不知道去哪个深山老林里寻药云游了,哪里找得着他?不过,想来要是他能知道消息的话,一定也会有兴趣验证一下的!” 道信和尚点了点头,道:“楚王提出来的这个实验方法也非常有意思。乍听之下很是简单,细究起来,其中却是蕴含着极其深刻的道理。” 许敬臣连连点头,大有知音难觅之感,道:“对对对!就是这种感觉!我总觉得楚王随口说的话里都包含着非常重大的道理,每每都忍不住在心里细细琢磨、体悟,确实获益匪浅!” 道信和尚哈哈大笑,道:“你这个书呆的性子,这么多年还是没有变啊!” 如果李信此刻也在场,大概会觉得非常感慨吧。没想到自己不知不觉间竟然多了这么忠实的一只舔狗.........好吧,粉丝,粉丝,舔狗有点过了。 房间里的四人中,只有陆流芳和张铁牛插不上话。陆流芳自然是满脸不爽,许敬臣和道信和尚越是表示对楚王的欣赏,他就越不爽。而张铁牛则是乐呵呵地笑。他才不介意什么插不插得上话呢,反正他知道他的腿正在飞快地愈合当中,他未来不会落下残疾,还可以卖力气为家里干活,为爹娘挣一口吃喝,为妹子攒一点嫁妆。 想到家里妹妹那张可爱的脸,张铁牛就浑身都冒出力气。 他暗暗想道:明年春天,一定要多播种,多收成一些,让妹妹吃得饱饱的,长得美美的.......对对对!还要给楚王家送一点东西!虽然人家看不上这点东西,但咱可不能知恩不图报,这回要不是楚王亲自出手,自己就算能捡回一条命,日后多半也只能一瘸一拐走路了,那还怎么下地干活?还不如死了算了! 这么一算,张铁牛发现,楚王对自己的恩德竟然丝毫不亚于救命之恩,登时便皱起眉头开始认真思索到时候到底应该给楚王家送一些什么东西来表达自己的谢意了。 太轻肯定是不行的,别说楚王那里过不去,就是家里老爹也不会同意!都是地里刨食的庄稼户,可以不识字,但不能不明理呐,受人大恩却不思报答,这是要被村里戳脊梁骨的,俺铁牛可不能这么干! 这边张铁牛在脑子里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地胡思乱想着,那边道信和尚和许敬臣的谈话却已经渐入佳境了。 许敬臣正色看着道信和尚道:“师兄,我突然有一个非常大胆的想法!” 道信和尚看了他一眼,问道:“什么?” 许敬臣缓缓道:“其实我们现在常用的这些方剂,是不是也可以用类似的方法了解一下它们的效果到底有多大呢?” 道信和尚的眼中闪过一道锐利而冷峻的光芒。他盯着许敬臣看了好一会儿,道:“你是在怀疑........” 许敬臣道:“师父也早就说过,古往今来留下的方子数不胜数,但却未必每一张都是真的有效果的,一定要经过甄别,选用合适的方子,做好剂量的加减,对症才能下药。就比如说圆翳内障,理论上来说,柴胡疏肝散可清肝明目,完全对症,但师兄可曾见过真的被柴胡疏肝散吃好的?” (注:圆翳内障乃是白内障在古代的旧称。) 道信和尚苦笑摇头,道:“眼内这种地方,药石无灵,岂是人力所能及?” 许敬臣道:“我只是举个例子。我有所怀疑的地方实在太多了,还有人中黄、人中白、夜明砂这些东西,难道真的对患者的病情有所帮助吗?明明只是污秽之物而已。” 道信和尚叹了口气道:“要这样一件一件慢慢勘验下去的话,这可是足以耗尽你一生的大工程!”他并不是在劝阻许敬臣。他只是太清楚这件事背后的困难和阻力了,忍不住出言提醒许敬臣。 许敬臣也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就会被吓倒的人。他正色道:“正当效仿那愚公移山,每一代医者不断努力才是!” “困难未必也只来自这事情本身。也有很多沽名钓誉之辈,其实不会希望你这么较真。”道信和尚又说道。 “邪不压正。”许敬臣平静地说道。 道信和尚沉默了一会儿,叹道:“你还是跟当年一样,认死理啊。” “师兄愿意帮我吗?”许敬臣问道。 道信和尚看了许敬臣一眼,笑道:“我是出家人,不喜欢执念。不过.........若是为了医药至理,我倒是可以献身一试,哪怕死后堕入阿鼻地狱,我也认了。” 许敬臣并没有多少意外,笑着摇头道:“师兄总是说我,其实你不也跟我是同一种人吗?” 道信和尚没有反驳,只是哈哈大笑了起来。 陆流芳看着明明就站在他身旁的这两人,却突然觉得自己仿佛跟他们相距甚远,似乎有一条波浪滔天的宽阔大河阻隔着。 “我建议还是先不要急着动手。”道信和尚认真地对许敬臣道,“先找楚王再了解一些关于这类验证方法的知识才好。我总觉得他应该还有很多东西没有说才对。” 许敬臣笑道:“是啊。楚王虽然不是那种敝帚自珍的人,但也不是随随便便就什么都教的人。我正打算过几日再去拜访他一回呢。” (本章完) 第六十六章 抽屉 李信悠闲地躺在自己的躺椅上,懒洋洋地晒着太阳。这几天在家里木匠们的辛勤工作下,楚王府内部的生活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首先是桌子椅子。这些李信在后世已经习以为常的东西,在唐代还是很少见很稀罕的,只能靠他自己画图,再让木匠打造出来。看着高大的办公桌出现在自家的书房里,李信长长地送了一口气——再也不用在那个低矮的桌子上写写画画了,总觉得对颈椎很不好,万一以后得了个颈椎间盘突出就不好了。 李信设计的这个办公桌在外形上几乎跟后世的办公桌一模一样。左右两侧各有一个小柜子,桌面下则是三个抽屉。顺带一提,李信提出抽屉这个设计之后,家里的一众木匠都傻眼了,纷纷用无比崇拜的眼神看着他,仿佛他就是鲁班再世一般,弄了他一个大红脸。 有个老木匠道:“王爷难道是仙人转世吗?这个所谓‘抽屉’,设计得真是绝妙!老朽想来,用不了三五年,这世上恐怕就见不到没有抽屉的书桌了。” 另一人道:“不行!王爷的智慧怎么能随意流传出去!哪怕死,也不能泄露一丝一毫!谁要是说出去,就肠穿肚烂,断子绝孙!”以唐人对香火的重视程度来说,这可以说是很毒很毒的誓言了。 喂喂喂,不至于吧?一个抽屉而已! 李信在一旁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他差点忘了,抽屉这东西彻底普及开已经是明朝的事情了,难怪这些木匠们这么激动。他摆了摆手道:“没事,用不着保密,本来也不是什么要紧东西。流传出去就流传出去吧,把咱们家的东西打好就行!” 老木匠很是感动,当即拱手行礼道:“王爷的胸怀果然宽广,小人佩服!” 剩下的一众木匠都跟着行礼道:“王爷高义!” 虽然李信实在觉得没必要为了抽屉这么激动,但这些木匠们既然这么郑重,他也只好耸耸肩,一笑而过而已。 有了办公桌,办公椅当然也不能少。李信最想要的当然还是后世那种老板椅。 不过,这年头没有液压装置,想要做出能调节椅子高度的办公椅,根本就是在痴人说梦。李信只好退而求其次,不能调节高度没关系,但滚来滚去一定要啊!身为一个办公椅,连底部滚轮都没有,连滚来滚去都不行,那算什么办公椅?还不如死了算了。 后世人所熟悉的靠背椅,在这个时代还被称为“胡椅”,只有一些胡人在用,唐人们很少接触。李信不仅要打造这样的靠背椅,而且还要再靠背下面加上轮子?楚王府豢养的匠人们听到李信这样古怪的要求,不禁都露出了懵逼的表情。 不过,懵逼归懵逼,既然主家有了要求,木匠们当然要拼了命去完成。且不说自家王爷平时见谁都乐呵呵的,很有亲和力,不拿架子,下人们都爱戴他,哪怕单单是为了王爷开出来的每个月一百文的工钱,他们也乐意全力发挥自己的劳动智慧以及两膀子力气去实现王爷这些稀奇古怪的想法。 反正他们本来就是卖手艺为生的人,卖给谁不是卖呢?王爷的开出来的价钱可一点都没亏待他们。 总而言之,当李信最后真的看到底部装着木制万向轮的办公椅时,他的内心深处忍不住生出一种对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由衷的敬佩。 谁说古人都是傻子?谁要是这么觉得,他自己就是最大的傻子。李信之所以能够在古人面前屡屡表现出聪明绝顶的才智,只不过是因为他来自后世,接受了太多超越古人认知的知识和信息而已。抛开这些东西,他其实也比古人聪明不了多少。 正是因为他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些,他才始终不太愿意踏入朝堂之中,只愿意游离于朝堂之外。 不论哪个朝代,能够当上衣冠禽、兽的家伙们,全都是那个时代最顶尖的精英——别误会,衣冠禽、兽在这会儿还不是贬义词,而是褒义词。古人的官服上都按照品级和官职的不同而绣着各种各样的动物,也就是所谓的禽、兽。所以,这年头当官又叫做当“衣冠禽、兽”。 总而言之,这帮衣冠禽、兽们全都拥有着超乎常人的智慧,在那个名为“政治”的旋涡中为了不同的利益拼死搏杀着。李信一来没有那么好的脑子,二来也没有什么动力去介入其中,所以当然选择敬而远之,免得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像这样闲着没事躺在躺椅上晒晒太阳之类的事,才是李信心中的正经事。不过,还是那句老话:要是有个妹子陪着就好了。 想到这里,李信又忍不住想起了陈幼澜那张清丽娇俏的脸。 想来中秋也快到了,要不要请妹子过来吃吃月饼呢?听说可爱的女孩子都是喜欢甜食的。都说想要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抓住男人的胃,那反推过来的话,女孩子应该也差不多吧? 李信这边正跃跃欲试地想着,王贵突然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里悄无声息地冒了出来,凑到李信身边道:“王爷.........”他话还没说,李信就吓了一跳。 “要死啊你,吓我一跳,你怎么走路没声音啊!”李信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 王贵无辜地说道:“小的以前是探子,走路本来就没声音。后来当王爷的亲卫,王爷睡眠不好,我走路也不敢出声音,久而久之就习惯了。”他说的倒是轻松,但李信知道,他口中的“探子”可不是那种炮灰型的探路货色,而是真正的尖兵,大概跟后世那种顶尖的侦察兵是一个级别,否则也不可能转为李玄道的亲卫。 这么一想,平时唯唯诺诺,在楚王府负责各种杂事的王贵竟然是个兵王级别的人物?李信忍不住开始反思自己平时对他的态度是不是太随意了。 “算了算了,有什么事吗?”李信摆摆手,赶走无聊的思绪问道。 王贵回答道:“上次来过的那个许敬臣,他又来了,说要求见王爷。” “他一个人来的?”李信皱起眉头,问道,“那个陆流芳没来吧?我不是很想看到那个人,有点倒胃口。” (本章完) 第六十七章 将要走向伟大的许敬臣 “是的,没有别人跟着,只有许敬臣一个人。”王贵回答。 李信皱起眉头想了想,暗道:“估计又是来请教什么东西的麻烦事吧?”于是,他随口又问了一句:“空手来的?” 王贵愣了一下,旋即点头道:“对,空手来的。” “赶出去。” 王贵的回答仿佛在李信心里的天平上放下了一个微小的,但又具有决定性的砝码,使李信的决定彻底倒向了一边——哎呀,每次都来麻烦我,一点礼物都不带,这么没有礼貌的孩子,我可不喜欢! “是,那我去把他赶走。”王贵毫不犹豫地应了一声,转身向外走去。长期的军旅生涯将“服从命令”这四个字深深刻入了他的骨髓内。老王爷李玄道在的时候,他只听老王爷的。老王爷现在不在了,他就听李信的。 王贵来到大门外,对等候已久的许敬臣行了一礼,道:“王爷不想见你,请回吧。” 许敬臣有些意外,问道:“为什么?王爷有说什么吗?”他有预先想到李信不太乐意教他的情况,但完全没有想到李信连王府大门都不让他进去的情况。 王贵一脸认真,面无表情地说道:“王爷问我,你是不是空手来的。我回答说是。然后,他就让我把你赶出去。” 许敬臣:“..........”总觉得李信在他心中那副高深莫测的形象陡然间有些垮掉的感觉。 这是什么意思吗?暗示要带礼物过来?通常像楚王这样的博学之士,不是应该淡泊名利吗? 见王贵脸上分明写着不容通融的意思,许敬臣嘴巴张了张,终于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只好叹了口气,转身离去。 翌日午后,李信又是在树下小憩,脑子里随意地过着之后运作酒坊的相关计划。这段时间以来,蓝田县那边酒坊的建造已经进入了正轨,预计半个月后就能完工。这年头可没有防甲醛这么一说,全是纯天然建材,建好以后就能投入使用。 李信已经想好,前期酒坊的主要业务就暂定为从别的酒坊那里收购低度酒,然后加工为高度酒,转手赚个几十倍的差价。后期就逐渐转为自己酿造果酒、粮食酒,并加以蒸馏,形成一条完整的酒品产业链。要是运作得好的话,这可是一座聚宝盆啊。 正在李信沉浸于美梦中时,王贵又悄无声息地出现了。不过,他在出声说话之前,先在稍远处轻咳了一声,才走近说道:“王爷。” “嗯哼?”李信抬眼看了王贵一眼。 “那个许敬臣又来了。”王贵道。 李信满不在乎地问道:“带礼物了?” 王贵点头,道:“带了。两条干肉。” 干肉?也就是束脩。孔子说,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意思是说,只要教了学费,他没有不好好教的。许敬臣选择这样的礼物,倒是足以表达他请教的诚心了,确实雅致,是个妙人。 李信也想不出什么理由拒绝许敬臣,只好在心里有些惋惜地告别了自己舒适的午睡,摆手对王贵道:“那就让他进来吧,我随后就到。” 王贵走了。 李信换了身衣服来到前厅,许敬臣正在等他,王贵垂手侍立在旁。 “拜见王爷!”许敬臣欠身行礼,恭恭敬敬地说道。 李信摆摆手道:“免礼免礼。说吧,这次来是想做什么?”许敬臣的来意已经很清楚了,李信也就懒得拐弯抹角,干脆直接开门见山。 许敬臣也不是拖泥带水的人,反而有些欣赏李信的干脆,便立即开口道:“其实我有事想向王爷请教。” 李信笑道:“我可是全长安城出了名的不学无术,你向我请教可得想好了,万一我什么地方讲得不对,我可不负责。” 许敬臣拱手道:“那只是以讹传讹而已。王爷博闻强记,若是连这样都算不学无术,那我真是无地自容了。” 这一通真心实意的马屁倒是拍得李信有些飘飘然。 他道:“行了行了,说吧,想问什么。” 许敬臣便把他想到的,用实验方法验证现有经方验方药效的想法给李信说了一遍,听得李信目瞪口呆。 李信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只是当时在跟陆流芳打赌时随口说了一个对照试验,许敬臣就能领悟到这种实证精神,现在甚至还要进行这么伟大的验药工程,对目前为止所有流传的中医典籍来一波去伪存真的大检验。这特么是什么怪物?可别是个天才吧! “王爷?王爷?”许敬臣见李信愣住,便轻轻叫了两声。 李信回过神来,苦笑道:“许大人果然是聪慧过人,竟然能从我的话里领悟这么多东西,举一而反三,令我叹为观止。” 许敬臣连忙道:“还是楚王大人知识渊博,晚生汗颜!” 于是,两人开启了一轮长达数分钟的商业互吹活动。最后还是许敬臣把话题拉回正轨,道:“我知道这是一个巨大的工程,但是哪怕耗尽我的一生,我也要去做这件事。希望楚王殿下可以不吝赐教,在下感激不尽!千千万万大唐子民,未来无数杏林中人也会感激不尽!” 李信翻了个白眼,半开玩笑道:“事情是你做的,以后他们再感激不尽,感激的也是你,怎么会是我?” 许敬臣急忙道:“我一定会向别人强调,这个想法是出自楚王,我只是做了一些不值一提的笨功夫.........” 李信抬手,阻止许敬臣继续说下去。 他收起脸上的笑容,换上一脸严肃的表情,道:“想法不重要,去做才更重要。我知道这些知识,但是我永远不会去做这样的事情,哪怕我明知道这件事功在千秋。因为我实在是太懒了。这就是我和你的区别。像我这样的人,最多只能算是有点小聪明而已,成不了伟人。” 他顿了一下,继续道:“但你不一样。你下的并不是不值一提的笨功夫,而是在真正地创造属于你的价值。我很敬佩你有这种愚公移山的勇气。如果这件事最后真的可以成功的话,将来的史册上一定会留下属于你的一笔。你很伟大。” (本章完) 第六十八章 打一架 后世有个李信非常喜欢的作家,以冷峻清冽的文笔和一针见血的杂文而著称。他曾经在自己的文中写过: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李信见过太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甚至包括他自己也未必不是其中的一员。所以,他一直以为这种无私,或者说志向远大,心怀家国甚至全人类的家伙往往只存在于各种各样的故事当中。 他完全没想到自己竟然能在大唐碰上这样一位。他几乎是立即就决定帮一帮这个未来的医圣——如果许敬臣真的能完成这样伟大的事业,哪怕只是开启这样伟大的事业,他的名字也必定在后世的医学史上被千万人敬仰。 许敬臣自己倒是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有这么巨大的意义。到目前为止,他还只是想践行自己的医道,验证孙思邈的一些猜想,对现有的医学知识做一次去芜存菁的梳理而已。 面对李信的称赞,他有些不好意思,道:“楚王谬赞了。” 李信摇头,道:“是不是谬赞,就留给历史评说吧,你说了不算,我说了更不算。” 留给历史评说? 许敬臣还是头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登时被这话中蕴含的宽广胸怀给震得一愣,半晌才有所明悟,露出一个豁达的笑容,道:“好一个留给历史评说。楚王果真是神仙一流的人物!日后谁要是在我面前再说楚王如何不学无术,我必定与他翻脸!” 李信笑着摆了摆手,道:“你既然想请教的话,应该自己已经有些草稿了吧,拿出来我看看。” 许敬臣从怀中摸出一沓纸,上面密密麻麻地写了很多字。他把纸递到李信面前,道:“这是我这几天整理出来的一些想法,楚王可否帮我看看,这些想法是否可行?” 李信二话不说就接过了这些纸。他知道,他手中这些东西可能就是世界上最早的对照实验的雏形。有了这东西以后,后世欧美人们吹得洋洋洒洒的什么循证医学或许就跟那些金发碧眼的外国佬没什么关系了,我华夏才会变成现代医学的源头!成为现代医学的圣地! 李信一边想,一边面带微笑地读起了许敬臣写的这些东西。它们大多都是许敬臣设想中的试验,基本内容都差不多,比如找两群某某病的患者,其中一组用某某药剂治疗,另一组不用,看最后疗效相差多少.........反正全是粗糙得不能再粗糙的实验。 大概看过之后,李信缓缓合上了书稿。他并不觉得有多失望——实验思想是后世多少科学家精心研究,不断修正的成果?若是许敬臣真的当着李信的面摸出来一本严谨的实验计划书,那不用想了,这个逼肯定也是穿越来的,不然根本没办法解释这种状况。 “怎么样?楚王殿下觉得可行吗?”许敬臣认真问道。 李信摇头,道:“不可行。” 许敬臣对这样的回答显然也早有心理预期,此刻并不觉得意外,而是真诚地拱了拱手,向李信道:“请楚王赐教。” 李信点了点头。没有人会不喜欢聪明人,尤其还是一个虚心好学、懂礼貌的聪明人。从这个角度来说,许敬臣和陆流芳还真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你能从我随口说出来的赌约里领悟出实验的思想,这很了不起。但实验其实是一门非常系统性的学问,你在这些基础知识方面有所欠缺,所以想出来的实验都有原则性的缺陷,根本不足以证明你想证明的问题。所以我说,你的这些想法不可行。”李信认真地说道。 “请楚王教我。”许敬臣再次拱手行礼。能够虚心接受别人诚恳的指正,这是一个学者最重要的能力。 侍立一旁的王贵看着眼前这一幕,心里倒是非常感慨。老王爷李玄道虽然号称一代军神,偶尔也能写一点说不上是好是坏的诗,但那些穷酸文人们就是趾高气昂地看不上他,非说他是粗人,仿佛多读了几本书,能识几个字就有多厉害一样。 王贵对此一直不太服气——须知大唐开疆拓土靠的可都是这些粗人! 没想到,仅仅几年之后,老王爷唯一的儿子就成了能让这些读书人心悦诚服地行礼的存在。平时也没看李信读多少书啊?难道这就是天才?天生圣人? 王贵在心里很是得意地想道:“老王爷留下的种,果然跟别家不一样!” 李信当然不知道王贵已经在心里把他当成传说中的“生而知之者”了,否则一定会当场给王贵翻一个最妖娆的白眼。他已经开始专心致志地向许敬臣讲解“实验”这个两个字的含义了。 他道:“实验二字所包含的意义实在太过重大和复杂。想要设计出一个合理的,有说服力的实验也必须遵从很多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仓促之间我也没办法很系统地给你说清楚,所以我只能先大概地给你讲一讲。更具体的细则我过几天再写一份送到你的府上吧。” 许敬臣连忙道:“不不不!这么重要的东西,我一定会亲自过来取!” 重要吗?反正也只是随手写写的啦。 李信本来想这么说,但看到许敬臣脸上满是对知识的渴望和敬畏,他终于还是没能说出口。 他轻咳两声,道:“想要说清楚‘实验’,首先我们就要知道我们为什么要做实验。你觉得呢?我们做实验是为了什么?”他看了许敬臣一眼。 许敬臣想了想,道:“为了证实一些问题?” 李信点点头,道:“差不多吧。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比如我们面前现在站着两个人,我们该怎么比较出他们谁的武艺高,谁的武艺低呢?” 许敬臣犹犹豫豫地说道:“让他们.......打一架?” (本章完) 第六十九章 生而知之楚王信 “对!”李信点了点头,道,“让他们打一架,这本身就是一个实验的过程,或者说是一个实验的雏形。想要让它真正变成一个能够证明两人之间武艺高低的实验,我们还必须往里添加足够多的限制条件。” 许敬臣点点头,诚恳道:“愿闻其详。” 李信随口道:“让我们来设想这样一种情况,甲乙两人打了一次架,甲输了,这能说明乙的武艺比甲高吗?换句话说,如果甲的武艺比乙高,是不是甲就能保证每次都打败乙呢?” 许敬臣摇头,道:“也未必吧。或许会有偶然因素,比如大意了之类的。” 李信点头,道:“对。所以,单独某一次实验的结果不足以说明问题,我们必须要多进行几次实验,才能增加实验的说服力。这就是实验的最重要原则之一——重复。” 众所周知,人类多少都有些好为人师的毛病。当李信面对着许敬臣认真听讲的表情时,心里还是忍不住有些自得。他讲到“重复”这两个字时,突然有些遗憾自己面前竟然没有黑板,不然就可以敲敲黑板,强调一下这是考点了,想来一定很恶趣味。 许敬臣早就知道“孤例不证”的道理,所以眼下也只是默默把“重复”二字牢记在心,等待着李信的继续讲解。 李信接着道:“那么,假设我们现在已经让甲乙两人打了十次架,甲赢了八次,我们能说甲的武艺一定比乙高了吗?”说完,他又笑着看向了许敬臣。 许敬臣皱起眉头,犹豫了片刻,才道:“应该.......不能吧?” 李信笑道:“为什么?” 许敬臣苦笑着摇头,道:“我也不知道。但总觉得楚王这么问,应该是有原因的。” 李信哈哈笑了两声,道:“确实是不能。原因有很多个方面,拿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如果甲乙两人打架的时候,乙已经饿了两天的肚子,而甲则每餐都能吃饱,在这样的前提下,哪怕甲赢了乙八次,大家也只会觉得甲胜之不武,而不会觉得他武艺高强吧?” 许敬臣点点头。 “所以最公平的做法是什么呢?当然是让甲乙都吃饱,让两人在体力充沛、精神旺盛的时候打架,这样才能有充分的说服力,对么?”李信道。 “是的。”许敬臣毫不犹豫地回答。 “影响一次战斗胜负的因素很多,武艺的高低当然是最主要的因素,但体力、精神的状态,场地的差异、甲乙两人之间的身高和体重差距,甚至是性别的不同.........这些种种因素,其实也都是不能忽略的。”李信慢条斯理地说道,“这些能够影响实验结果,但是又跟我们想要探究的问题无关的因素,就是所谓的‘干扰因素’。” 许敬臣恍然大悟道:“所以,我们一定要尽可能排除这些干扰,让甲乙处在相同的条件下,尽可能让武艺成为影响实验结果的唯一因素!” 李信竖起大拇指赞道:“你果然天资聪颖!是的。实验过程中一定要尽可能排除干扰因素,而排除干扰因素最主要的方法,就是让实验对象尽可能处在相同的条件下。这就是实验的另一个最重要原则——对照。” 完了,又想敲黑板了。李信有些好笑地想道。 重复和对照,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就是后世实验科学的两大基石。可以说,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原则,其实都是基于这两点发展出来的。 许敬臣拿起先前被李信随手放在桌上的实验计划,苦笑道:“这回我明白了。我对实验对象的划分并不符合对照的原则。” 李信点点头,道:“你们具体医学方面的问题我也不懂。可能你在疾病的划分上是一致的,但是除了疾病对药剂的反应以外,年龄、性别、体重也是对实验结果有影响的干扰因素,所以我觉得你应该按照这些因素的不同而将这些实验对象分成不同的组,在对应的组之间比较,才能得出最正确的结论。” 许敬臣连连点头。 “而且,其实除了重复和对照以外,医学方面的试验还有两个非常重要的误差要避免。”李信虽然没有解释过“误差”的概念,但许敬臣顾名思义还是多少理解了李信话里的意思。 “楚王请指教。”许敬臣好奇道。 “这两个误差的名字叫安慰剂效应和观察者效应。”李信本来想给这两个效应改一个中式一点的名字,但是死活想不出来好听的。而厚着脸皮把它们改成“李信第一效应”和“李信第二效应”的话,李信又有点不太好意思,他还没有不要脸到这种程度,所以只好沿用它们在后世的中文名了。 许敬臣无辜地眨了眨眼睛,一副懵懂无知的样子。他还不知道自己将要面对什么样的恶魔。 李信道:“说起来其实很简单。所谓的安慰剂效应就是说,如果我们给病人吃实际上没什么用的药,但只要病人不知道这药没用,并且相信这个药可以治好他,他或许就可以出现一定的治愈表现。” 许敬臣从未听说过这样的事,惊讶道:“真的吗?还有这等事?” 李信笑着点了点头,道:“不信你可以试试。随便找两组头疼的病人,一组不给他们吃任何东西,另一组则随便弄点凉茶给他们喝,但是千万不要告诉他们,他们喝的只是凉茶,而是要告诉他们,这凉茶是治头疼的药。过一会儿你再去看,喝凉茶这一组的人肯定会告诉你,他们的头没那么疼了。这就是安慰剂效应。” “那观察者效应呢?”许敬臣虽然还没办法消化这件事,但这并不影响他继续好奇地问下去。 他今天学到的东西已经太多了,几乎超出了他本来就比常人高出许多的接受和理解能力。他一边听一边忍不住在心里想着:眼前这个不过十七岁的楚王,到底是从哪里知道这么多知识的?难道世上真有什么生而知之的圣人? 如果王贵能知道许敬臣此刻心中所想的话,一定会当场激动得热泪盈眶,然后对他露出一个知音难觅的神情。想来伯牙遇到钟子期最多也就不过如此罢了。 (本章完) 第七十章 拜师风波 李信全然不知道许敬臣心里纷乱的思绪,只是自顾自地继续解释道:“而所谓的观察者效应就是说,你作为实验的实施者,当然知道哪一组病人使用的是你认为有效的药物,心理上就会更倾向于认为那一组病人的病情有了好转。这就很容易导致我们把本来无效的药物误判为有效,从而造成实验误差。” 许敬臣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半晌,他才苦笑道:“楚王所言真是匪夷所思,我此前从未听说过,但细究起来又似乎有几分道理。我回去以后一定先做一个关于安慰剂效应的实验来验证一下楚王所说。” 李信自信地笑了笑,道:“尽管验证。总而言之,考虑到安慰剂效应和观察者效应,为了得到更准确的结果,我们必须采用双盲的做法。也就是说,既不让患者们知道自己吃的是有效的药物,还是无效的安慰剂,也不让实验的实施者们知道到底他们给患者的是什么药物,这样一来,就避免了这两个误差。” 许敬臣也不知听明白了没有,只是一直缓缓地点头。 李信深吸一口气,心知许敬臣的接受能力也差不多到极限了,便摆了摆手道:“实验一道,博大精深。我今天讲的只是最主要的原则,目的是让你大概了解一下实验这件事需要有多严谨而已。除此这些简单的东西以外,实验还有很多细节要注意,连我也未必能写全,只能留给你日后自己去探索了。” 许敬臣闻言,起身来到李信近前,在李信疑惑的目光中毫不犹豫地屈膝跪了下来。 “诶诶诶,许大人这是做什么?”李信慌忙想要将许敬臣扶起。然而许敬臣却坚持跪在地上,恭恭敬敬地向李信叩首,全了一个大礼。 这是学生向老师行的隆重礼节。 “学生许敬臣承蒙楚王不弃,慷慨赐教,心中感激不尽,亦对楚王之学问钦佩万分。敢斗胆请楚王收我为门徒,我必刻苦学习实验之精神,时时愿受先生之驱策。还请先生教我!”许敬臣一字一顿诚诚恳恳地说道。 李信倒是没想到许敬臣会来这一出,当场有些傻眼,下意识地有点想要拒绝。毕竟他眼下这身体才十七岁,三不五时就要被人嘲笑乳臭未干,收徒弟什么的实在是有点违和,说不定还会惹来许多非议。 但他转念一想:他既然梦想着做大唐科学思想的传播者,仅凭他一个人,又能把“科学”二字送进多少人心中呢?显然,靠他一个人根本无法点燃科学的火焰,而收学生这件事,似乎倒是能解决这个问题。 想到这里,李信逐渐冷静下来。他看了许敬臣一眼,道:“其实就算你不拜我为师,我也会把实验相关的东西都教给你。反倒是你拜我为师的话,日后说不定会陷入不必要的麻烦之中。” “学生不会后悔。”许敬臣毫不犹豫地回答。 许敬臣的人品,李信是亲眼看到的,不管是他的好学,还是始终谦和的态度,都相当讨人喜欢。这样一个人成为自己的大弟子,对李信来说并不是一件讨厌的事情。 王贵看到许敬臣恭恭敬敬地向李信请教时就已经相当意外而且惊喜了,眼下许敬臣甚至当场跪下,哭着喊着要拜自家王爷为师,这更让他感到与有荣焉,连头都不自觉地抬高了几分。 王爷果然是仙人下凡,圣人转世! 王贵很是肉麻地在心里想道。 李信微微一笑,终于点点头道:“既然你如此诚心,那便好吧。” 说实在话,以许敬臣二十几岁将近三十岁的年纪,能这么心无挂碍地拜李信一个十七岁少年为师,实在是心胸豁达到了一种境界了。再加上他此刻还心怀为医道去芜存菁的大志,妥妥的一枚伟人苗子,是日后必定能青史留名的类型。 这么一想,李信日后岂不就是伟人的师父?好像比伟人还要屌一点点........ 李信的脸上忍不住露出一个笑容。 许敬臣拜师毕竟是仓促之间的决定,很多该有的礼节都没有。但李信也不是会纠结这些东西的人。他大手一挥,道:“无聊的繁文缛节就免了吧,好好做学问比什么都要紧。”这虽然是他第一次当老师,但老师的架子倒是拿捏得恰到好处。 一个十七岁的少年故作成熟地说出这样的话,许敬臣感到有些好笑,但他又是那种坚守师道尊严的比较古板的人,所以只好强忍笑意,拱手称是。 李信本来并没有把自己收许敬臣为徒当成什么大事,他甚至没觉得会有人在意这件事。但令他意外的是,这件事却在几天之后成为了全长安人尽皆知的一桩笑料。连伟大的李二陛下都知道了这件事。 那天,李信像往常一样入宫面圣。李世民带着笑意看了他一眼,道:“你小子最近又在打什么鬼主意?怎么把许敬臣这家伙收到门下去了?你是怎么骗人的?老实说。” 李世民再怎么聪明,也不可能知道许敬臣是为了“实验”,才选择拜李信为师。他自然以为是李信耍了什么手段,想要搞什么恶作剧,才强迫许敬臣非自愿地拜入李信门下。 李信当然是叫屈道:“陛下冤枉啊,许敬臣这呆瓜明明是折服于我的才学,所以才死乞白赖要拜我为师,怎么又变成我骗他的了?” 李世民翻了个白眼,道:“我还不知道你?若是什么别的歪门邪道,你或许还有出人意料的见解。但许敬臣是医官,难不成你想说你在医道上也有造诣?我劝你,如果只是想玩什么小把戏的话,还是趁早算了吧,免得惹出乱子来,还连累得许敬臣受人弹劾。” “受人弹劾?弹劾许敬臣?谁啊?”李信意外地追问道,“怎么许敬臣拜我为师,难道跟这帮人有什么关系吗?他们能弹劾些什么啊?” (本章完) 第七十一章 李信想要还击 御史台的言官们最主要的职责就是“风闻奏事”,翻译成人话就是——打小报告。他们领着朝廷的俸禄,每天琢磨的就是朝中这些官员们到底有哪些行为不妥,大到谋反叛国,小到某某大臣家里新娶了一房小妾,乃至于某某人上朝时打瞌睡、腰带没系好,这些都是他们向皇帝打小报告的素材。 宫中御医署最年轻有为的医官竟然毫无征兆地拜了不学无术的楚王李信为师?这种反常的事件哪怕放在后世,都是有被无良小编们写成爆款文案潜质的,更不用说这事儿现在落在御史台这些言官们手里了。 要是认真论起来的话,御史台这些言官们大概是后世无良小编们的祖宗的祖宗吧。 李世民随手扔给李信一份来自某言官的奏章。李信打开看了一眼,登时满脸黑线,暗叹这帮吃饱了闲得慌的人果然想象力丰富,大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意思。 许敬臣不过是拜了李信为师而已,且不论其中有何缘由,这言官二话不说就给许敬臣扣了一个“勾结亲王,意图谋反”的罪名。这特么不是妥妥的标题党吗? 不过,也难怪这些言官们敢说。毕竟他们的职责就是打小报告。换了任何别的官员,诬告亲王和宫中御医谋反,若是查出来情况不属实的话,多少都会受到一些牵连。但言官则完全不会。不管他们说什么,都不会因此获罪,更不会受到牵连,这是只属于他们的特权。 李信也明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宫中御医和亲王交往过密的话,对于任何一个皇帝来说都是很容易触动敏感神经的事情。试想,那毕竟是御医诶,负责皇帝保健工作的重要人员,皇帝平时吃的药啊什么的,有多少出自御医之手?御医又掌握了皇帝多少信息?这样的人物跟皇宫外的亲王私交甚密的话,一般的皇帝怎么可能忍住不多想? 这可是闹不好要人头落地的大事! 好在李信面前这位李二陛下足够信任他,而且也足够信任许敬臣——毕竟许敬臣来向李信讨教卫生管理条例和清创缝合术的事情多半也正是出自李世民的授意。 不过,信任归信任。李世民之所以一见到李信就表现出这么坦诚的态度,一方面是为了明白地告诉李信,他没有怀疑李信有异心,另一方面应该也是在暗示李信主动给他一个解释吧。 李信心念电转间就明白了李世民的用意,当即苦笑着道:“陛下相信这样的奏章?” “哈哈哈,我要是信就不会给你看了。”李世民笑着摇了摇头。 李信也跟着摇摇头,一五一十地把许敬臣验证经方验方的想法说了一遍,又大致讲了一点实验方面的东西,听得李世民津津有味地点了点头。 “孙道长这位弟子,确实好学成痴,而且又医术精湛,是不错的年轻人。”李世民笑着称赞了一句。他也听说过孙思邈的名字。据说他现在吃的几种药膳里就有孙思邈留下的方子。 本来经过李信这么一解释之后,这事儿差不多也就这样过去了。 但李信把这份奏章捏在手里,心里总觉得不痛快。这段时间他一直呆在王府里,外面的事情他一概不知,所以自然也就不知道许敬臣承受了这么多的压力。就连上次许敬臣亲自到楚王府来取李信答应要写给他的那本实验准则时,许敬臣都没有对这些事情提过半句。 这家伙,就这样自己默默地承受了这些非议和耻笑。肯定会有很多人说他贪慕荣华富贵吧,说他向最受宠的亲王奴颜屈膝,甚至不惜拜一个仅仅十七岁的少年为师。这样的非议在人人都把气节看得无比重要的大唐,是寻常人绝对难以想象的压力。但是许敬臣却一声不吭地承受了下来。 这让李信感到很难受。他本来就是个护短的人。许敬臣既然拜入他的门下,那以后自然也就是他的狗........啊不,他的人了,怎么能这么平白无故让许敬臣在外面受人欺负呢?真当他楚王是泥捏的,没脾气不成? 李信越想越气,扭头对李世民道:“陛下,我只有爵位没有官职,按道理不能参加朝会。那明日的朝会上能劳烦陛下给诸位大臣们看一件东西吗?” 李世民闻言,来了些兴致。他明白李信少年脾性,被言官污蔑之后肯定有些火大,但他终究又不知道李信到底想做什么。于是,他微笑着道:“可以是可以,不过你想让大臣们看什么?” 李信回答:“想给他们看一篇文章。” 李世民的眼睛一亮,自从上次的七夕诗以后,他总觉得李信藏了很多本事。眼下难得李信又露一手的意思,他便笑道:“你要回去写还是在这里写?” “就在这里写吧。”李信毫不犹豫地回答。 有胆子在皇帝面前写文章的可不多。李世民也觉得新奇,对身旁的内侍道:“再取纸笔来。” 须臾,一大张纸和上好的狼毫笔已经放在了李信面前。 万事俱备之际,他却突然有些犹豫——妈的,虽然他最近一直有稍微练练字,但他的毛笔字写得实在还是不够好。 “怎么不动笔?”李世民奇怪地问道。 李信毕竟是骑虎难下,艰难地提起笔,道:“臣在书法方面确实没有天分,字要是写得丑了,还望陛下恕罪。要不请虞世南大人替我誊抄一遍也行。”虞世南是当朝著名的书法家,时任著作郎。 李世民哈哈大笑,道:“你这文章还没写,就惦记着让虞伯施给你誊抄?你的口气也太大了一些。你且写来,若真是什么传世名篇,我亲自给你誊写一遍又如何?”李世民本人也是一个书法爱好者,而且写得还不错——当然啦,比不上虞世南、褚遂良这种真正的书法大家,但肯定比李信这种半吊子好得太多了。 李信当即放心地点了点头,道:“好嘞。不过我主要的意思还是想让陛下一会儿看到我写字太难看的时候,不要骂我。” 李世民哭笑不得道:“赶紧写!不说你就是!” 李信这才放心地落笔。 两个奇丑无比的大字便出现在了纸上——师说。 (本章完) 第七十二章 金銮殿上的发难 肃静的大殿上,文武百官向坐在上方的李世民陛下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大礼,这才纷纷站直身体。绝大多数官员都毕恭毕敬的,腰板挺得很直,表情很是严肃,以示对朝会的尊重。尤其是前排几个三省六部的长官,例如中书令陈尹,明明已经五六十岁的高龄,依然站得稳稳当当,精神奕奕。 当然,也有一些老油条的,武官这边尤其多——比如我们的程咬金大人。他身上穿着官服,正半靠在殿内的一根大柱子上假寐。 先前说过,专门负责打小报告的御史言官们就喜欢挑别人的毛病,大到官员们结党营私,乃至密谋造反,小到某某大人早朝时扣子扣错,都是他们向皇帝举报的对象。像程咬金这样在早朝上公然睡觉的,按道理他们更应该义愤填膺地指出来,并慷慨激昂地用一大串优美骈文来批判卢国公程咬金对朝会的不敬。 然而,一帮御史言官们站在文官的行列中,愣是眼睁睁地看着程咬金睡觉,连个出来放屁的人都没有,仿佛一个个的眼睛都突然瞎了一样。其中的原因也很简单——打小报告讨皇帝欢心也要看对象,那可不是随随便便谁的小报告都可以瞎鸡儿打的。 这位高大威猛的卢国公程咬金显然就是不能随便招惹的那一类。 人家可是开国功臣,身上的军功多得吓死人,连皇帝跟他说话都客客气气的,轻易不向他动怒,打这样一个人物的小报告,而且还只是早朝时偷偷打瞌睡这种级别的过错,连皇帝本人恐怕都不会在意,最多一笑而过而已,反倒还会惹得程咬金不爽,得不偿失。 最恐怖的是,以程咬金这帮粗鲁武人混不吝的性子,谁打他的小报告,他就敢当着皇帝的面打谁。这帮细胳膊细腿、手无缚鸡之力的御史言官,谁能挨得住这帮人的老拳?三拳两脚下去,死了都没地方说理去。 所以,这帮人精一样的言官全都默契地不去招惹卢国公这尊佛。同理,他们也就不敢去招惹尉迟恭、李绩、牛进达、秦琼等等一系列武将中出类拔萃的人物。当然了,毕竟也并不是武将之中每个人都会像程咬金这样睡觉,绝大多数人还是会老老实实站着听事儿的,何必单揪着程咬金这个老匹夫不放呢? 坐在上面的李世民缓缓开口道:“诸位卿家,今日可有事要奏?” 下面的文武百官沉默了一会儿,这才有人上前道:“臣有事启奏。” 李世民面无表情地说道:“说。” 这人是户部的官员,大致介绍了一下今年的财政状况。他说,受到旱灾的影响,今年的秋收不太理想,各地收上来的税都有下降,国库空虚,明年的财政可能会有些吃紧,顺便还提了一些不痛不痒的开源节流的建议。 李世民听到这样的奏报有些心烦。他知道大唐和突厥之间终有一战,而且这一战宜早不宜迟。可这关头却偏偏碰上大旱,财政吃紧,他拿不出钱来打仗,这就意味着,他还要再低调蛰伏一段时间。他心情怎么可能会好呢? 不过,皇帝就是皇帝,哪怕心情不好,脸上还是面无表情的,仿佛无悲无喜。李二陛下只是随意地点了点头,道:“朕知道了。” 于是,那官员就退回到了百官的行列中。 这时,一个穿着御史台官服的家伙从队列中站出来,道:“启禀陛下,微臣崔永全有事要奏。” 李世民眼中闪过一丝好笑的光芒,不过他坐得高,是以下面的人都没有看见,只有近前的陈尹等三省长官隐约看到了。 “说。”李世民道。 崔永全道:“臣要弹劾宫中御医许敬臣与楚王李信交往过密,图谋不轨!” 这句话声音不大,但中气十足,整个大殿里的人都听得一清二楚。陈尹的眼睛微微向后瞥了一下,联想到方才李世民眼中闪过的笑意,便立即明白皇帝早就知道有人要弹劾李信,说不定还早有准备。因此,陈尹放下心来,安安静静地站着,继续装自己的泥菩萨。 程咬金也缓缓睁开眼睛,漫不经心地抬眼看了崔永全一眼,然后又闭上了。他平时是给人一种鲁莽无谋的印象没错,但谁要是因此真的把他当成白痴,那这个人一定会在不久的未来感到后悔。事实上,程咬金是一个政治智慧非常高的家伙。他一眼就看出崔永全告不倒李信,当然也就懒得插手,还不如继续睡觉。 秦琼显然抱着跟程咬金一样的想法,看了崔永全一眼以后便继续默默地站着,等着看后面的好戏。 崔永全深吸一口气,组织好语言道:“臣这几天听闻宫中御医许敬臣多次拜访楚王府,甚至拜入楚王门下,成为了楚王的学生。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楚王今年才刚满十七岁,有何资格当别人的老师?更何况,臣从未听说过楚王在医道上还有什么惊人的造诣,竟然值得宫中的御医拜在他门下求学。” 显然,他并没有听说过李信的清创缝合术以及卫生管理条例——这种能大幅降低伤病死亡率的宝贝,军方当然捂得严严实实的,也就李世民本人、程咬金这一众高级将领以及陈尹这个级别的文官知道而已。 崔永全顿了一下,欠身拱手,道:“臣绝对有理由相信,许敬臣和楚王的交往已经超出常规,背后必定有所图谋,还望陛下警惕,尽早下令彻查此事!”他的语气是如此铿锵有力,透着一股精忠报国、死而无憾的意味。这年头的御史台官员就喜欢这种调调。 不远处的程咬金一动不动地靠在柱子上,眼睛都懒得睁开就随口骂道:“憨批。”秦琼在旁边听得一清二楚,很是不厚道地笑了两声。 (本章完) 第七十三章 李世民的应对 李世民沉默了一会儿,不知道是在思考崔永全的提议,还是在控制自己的笑意,以免一开口就笑出声,会影响皇帝的威严。想来,后者的概率还是稍微大一些吧。 片刻,李世民开口道:“楚王是朕从小看着长大的,怎么可能会有害朕的想法?许敬臣一开始去楚王府拜访,也是出自朕的授意。崔卿家多虑了。” 崔永全听出李世民要保李信的意思,登时急了,道:“陛下,此事绝对不可这般敷衍过去啊!宫中御医与外臣交往过密本就是禁忌。更何况,许敬臣还拜李信为师!说句不敬的话,楚王到底有什么本事可以教人?” 确实,这话是挺不敬的。要是被李信听到,非大耳刮子抽这家伙不可——你又知道我没本事教人了呗?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呢?你也太棒棒了吧? 崔永全又道:“楚王年仅十七岁,许敬臣今年则足有二十八岁。世上哪儿有长者反而向幼者拜师的道理?这是何等蹊跷?其背后必定有不可告人的阴谋,陛下一定要彻查,以免酿成祸患啊!” 他这意思已经很明白,就差指着李世民的鼻子说“你要是不查这件事,你特么就是个傻帽”了。 御史台官员之中,不少人上前行礼道:“臣附议!往陛下彻查此事!” 李世民看着下方的齐刷刷站着的文官,心中不住地冷笑。 宫中御医与外臣交往过密确实是一件有点犯忌讳的事情,闹不好就是谋反的大罪。但是,李世民绝不相信在场这么多御史台官员都不明白这么一个最简单的道理——李信要是真的想谋反,想秘密结交宫中御医以图不轨,他再怎么也不会蠢到让全世界都知道这件事的程度吧? 在场这么多人都知道许敬臣现在是楚王李信的弟子,这本身就说明了这件事并没有那么见不得人。李信和许敬臣也根本没有隐瞒别人的意思。 更何况,结交宫中御医或者内侍,意图对皇帝不利,进而谋反,这种高难度的事情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做的。至少李信显然就没有这个条件——他只是一个空壳子的楚王,空有爵位而无实权。 且不说单凭结交一个许敬臣是否就有机会能毒死皇帝——按照宫中严格的试药制度来说,这根本就是天方夜谭——就算李信真的这么吉星高照,单靠许敬臣就绝杀了李世民,那之后呢?谁又会扶他上位?谁又会支持他呢?难道就凭他是楚王,就能振臂一呼,让无数大臣们乖乖跪在他脚下? 政治可不是这么肤浅的东西。 要知道,李世民早早就将嫡长子李承乾定为了太子。就算他意外死去,陈尹这些老臣也会扶李承乾登上皇位,谁会管他一个小小的楚王? 所以说,李信根本就没有能力也没有动机去对李世民图谋不轨。这是很显而易见的事实。但这个事实显然被这些官员们忽略了。 李世民看了一眼站出来的官员。正如他之前所预料的一样,他们之中绝大多数都来自博陵崔氏和太原王氏,就算不是,也与这两个家族牵扯甚密。很明显,这是一次有组织,有预谋的大型弹劾,是两大家族合力要与李世民扳手腕,比比谁的力量大。李信和许敬臣结交甚密什么的,根本只是进攻的借口而已。 五姓七望乃是天下最有力量的门阀,甚至足以威胁到皇权。李世民无时无刻不想着铲除这些社会不安定因素,而他们也无时无刻不想着把皇权变成他们手中的玩物。两方之间的对抗三不五时就会在这朝堂上演绎。到今天为止,已经有无数炮灰死在了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 李信的地位很特殊。所有人都知道他对于李世民的特殊意义。他是李世民必须袒护的人。如果李世民今天服软,下令彻查李信与许敬臣的交往,那么这就向朝堂之上的大臣们透露出了一个信号——皇帝顶不住五姓七望的压力,保不住想保的人,这对皇权的威严来说,是一个非常致命的打击。 李世民当然可以选择无视这些站出来的御史言官们,强行袒护李信。这当然很有效,但却同时会给这些玩笔杆子的人留下非常讨厌的话柄,比如刚愎自用、宠信小人之类的。 五姓七望在读书人中很有威望。到时候,他们只要借题发挥,随便作几篇文章蛊惑人心,李世民的明君形象就全完了,怕是不沦落到跟夏桀、商纣这样的暴君一挂,就算五姓七望这些人手下留情了。 身为帝王,李世民当然不可能寄希望于对手手下留情。他的手中早就拿到了必胜的法宝。 崔家、王家?今天朕就要你们统统颜面扫地! 李世民道:“众位卿家何至于此?许敬臣拜李信为师,或许确有其原因呢?” 崔永全毫不犹豫地回答:“微臣已经说过,楚王根本就没有可以教人的过人之处。难道陛下能拿出证据来吗?若是陛下能证明楚王确实有资格成为许敬臣的老师,那么臣愿意向楚王道歉。” “臣等愿意向楚王道歉!”另外那帮站出来的御史台官员也跟着说道。 程咬金不知何时已经不再靠着那根柱子了。他面无表情地站着,目光不时扫过这些御史台官员,心情很是烦躁。他已经意识到今天这些御史言官不是随便出来放放屁的了,说不定李信真的会受到一些牵连。正在他犹豫要不要出来说句话时,他下意识地往前排陈尹那里看了一眼。 陈尹恰好也在看程咬金。他不动声色地给了一个眼神,示意程咬金安心看戏。 程咬金虽然看不上酸腐文人,但陈尹这样的老狐狸,他还是相当信任的。接到陈尹这眼神之后,他当即松了一口气,果断又回到了那种打瞌睡的状态,只微笑着说了句似乎是梦话的话道:“这帮憨批,要遭殃了。” 果然,李世民长长地叹了口气,向身旁的内侍摆了摆手,道:“那就只能给你们听听楚王为自己写的辩白了。” 内侍取出一张绢帛纸,用悠长的音调清晰而响亮的念道:“师说........” (本章完) 第七十四章 闻道有先后 内侍的声音很洪亮,将手中这张皇帝亲手抄了一遍的文章念得抑扬顿挫,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地送到了在场大臣们的耳中。 “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 陈尹微微抬了一下眉毛。以他的学识,并不难听出这文章的不凡。他抬头看了李世民一眼,李世民正淡淡地微笑着,似乎很是得意。 这就是皇帝准备的制胜法宝吗?那位楚王殿下什么时候能写出这样的文章了? 陈尹默默地在心里想道,忍不住有些好奇。 同样感到震惊的还有下面一票低着头的文官,不仅是那帮站出来向李世民发难的言官,连其他站在自己位置上看热闹的百官们也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大唐的选官制度是科举和举荐并行。当然,说是这么说,实际上还是以举荐为主,所以才会出现门阀势力尾大不掉的局面。但这些东西且放一边不提,只说这朝堂上站着的文官之中,他们不管是通过科举考试,还是经过五姓七望这些门阀举荐,有一说一,哪一个不是饱读诗书的才学之辈?哪一个写不得一手锦绣文章? 他们看文章的眼光那是一等一的老练毒辣。一篇文章只要读过前面三四句,他们大概就能知道这文章是什么货色。比如此刻内侍正卖力读着的这篇号称出自楚王之手的《师说》,仅仅开头这三两句过后,他们就已经准确地判断出了一件事——这是一片好文章。 不,好已经不足以形容这样的文章了,这是一篇顶顶好,好到任何人看了以后都会立即惭愧于自己词汇之贫乏的文章。 一时间,下面的文武百官纷纷交头接耳起来,但奇怪的是,他们互相之间只用眼神示意,愣是不肯发出半点声音,生怕听到杂音以后影响了他们欣赏这样一篇千古奇文。 若是李信看到这一幕,怕是很难忍得住笑。这当然也是他意料之中的事情——妈的,韩愈何许人也?唐宋八大家真以为是乱排的吗?难道真以为高中语文课本里的课文都是随便往里收录的?可别逗了!任何一篇能被收录进语文课本的古文,那都必然是在历史上经过了漫长时间的考验,被无数人交口称赞的名篇佳作。 更不用提这一篇《师说》还是必背篇目了,其在文学史上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可以说,李信拿出这样一篇文章,如果不能文压群雄,压得在场百官喘不过气来,那才叫咄咄怪事! 内侍不紧不慢地念着:“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 《师说》原文的最后还有一段“李氏子蟠,年十七,好古文”什么的,李信当然不会蠢到原原本本写上去,二话不说就悄悄米米地删掉了。去掉之后,整篇文章的意思没有受到丝毫影响,以“如是而已”结尾,反而还平添了几分嘲讽之意: 所谓的“拜师”,其实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这么简单而单纯的事情,竟然能被朝堂之上的各位拿来大作文章,可见各位的向学之心已经弱到了什么地步?怕是早就抛诸脑后了吧? 李信的这一篇文章选得很妙,完美地解答了这帮门阀系官员对于许敬臣拜他为师这件事的所有质疑——什么?你们说许敬臣年纪比李信大,拜李信这样的毛头小子为师很反常,肯定是别有所图? 不好意思,开篇第一段第一句就告诉你: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还有,你们说李信不学无术,呃,当然了,没有人明说这一点,不过话里话外都是这个意思。反正,楚王李信不学无术,没有资格当别人的老师,这就是这帮御史言官们的意思。但是,李信反手掏出了这篇《师说》。 我的天。能写出这等文章的人,谁敢说他不学无术?嗯?我就问,谁敢说?有本事的就站出来,写一篇一样牛上天的文章,那算你给力。不能的,就赶紧闭上嘴巴,老实站着,继续感受一下自己脸部不断传来的火辣辣的痛感。 一时间,整个大殿上鸦雀无声。刚才还叫嚣着要彻查楚王李信,彻查许敬臣的这帮官员们全都默默低着头站在御阶下,一个比一个能装死。 崔永全低着头,牙关紧咬,咯咯作响。他万万没想到皇帝竟然还藏着这一手——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相信这篇《师说》真的出自李信这个不学无术的纨绔手里,想来多半是皇帝提前找人代笔的吧?可恶!到底是什么人写出这等文章?难道是陈尹? 如果他此刻有证据证明这点,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大声将其公告天下。但是他没有。如果他此刻不知死活地大声提出自己的质疑,那不用问,他的下场一定是真的死掉——开什么玩笑,御史言官是拥有信口开河的权力,但那也要讲个限度好吧? 伟大的李二陛下已经说了,内侍念的这篇文章是“李信为自己写的辩白”。也就是说,这篇文章是皇帝亲自打上了“李信著”的标签。在没有确凿证据的前提下,谁敢质疑这篇文章不是李信所写?那特么根本就不是在质疑李信好吗,而是在质疑伟大的李二陛下的信用! 门阀世家们势力庞大归势力庞大,但那也是他们抱团之后的事情了。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个人,若是胆敢招惹皇帝,多半还是免不了一死的命运。 崔永全非常清楚这一点。 他知道自己只是一个摇旗呐喊的敢死先锋而已,就算死了,也不会有任何人怜悯他,家族只会再推新的、更有权力的人上来顶他的位置而已。所以,既然已经看出此次行动已经失败的结局,那么对他来说,投子认输,等待上方那位大唐最有权势的人的发落,未尝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本章完) 第七十五章 我也有事要说 李世民端坐在宝座上,锐利的眼神扫过下方那几位站出队列的御史台官员。看着这些人一动不动仿佛一只又一只缩头乌龟的样子,他就忍不住有点想冷笑。 他很容易就可以猜到这些人心里在想什么——不外乎就是这篇文章不可能是李信写的,而是找人代笔之类的吧。好吧,他承认,如果不是亲眼看着李信这个臭小子在他面前写就这篇文章,他多半也要怀疑这等锦绣文章到底是不是李信能写得出来的了。 李信在进宫向李世民请安之前,根本就不可能知道朝堂上有人以许敬臣拜他为师为借口,并大做文章,所以自然也就不可能预先自己写好文章或者请别人代笔。李世民完全有理由相信,这篇《师说》真的是李信即兴之作。 看着下方这些被文章折服的官员,李世民忍不住想起那天李信在他身旁写下《师说》时的场景。 寻常人写文章,哪怕不打草稿,多半也要闭目打一打腹稿,但李信却不。他伸手接过纸笔,没有片刻耽搁,就在纸上留下了“师说”二字,仿佛他心中早就有一篇文章在等着从他的笔下流淌出来——当然,李世民永远也不会知道,这特么竟然是真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李信写字是真的难看,各种意义上的难看,最多也就是刚入学的蒙童水平,李世民当时看得是浑身难受。所以,李信刚一停笔,他就立即又拿起另一张纸,亲手又誊抄了一遍李信的文章。 李信在旁边看得是目瞪口呆——千古一帝李世民竟然在亲自誊抄自己的文章,哦不,韩愈的文章..........算了,写都写了,就是自己的文章!怎么滴吧,韩愈不服就让他亲自过来跟我谈! 反正他很快就没有继续纠结这篇《师说》的版权问题了。因为他的注意力被李世民吸引了——他从来都不知道原来李世民写字这么好看!一手行楷虽然达不到王羲之那种“翩若惊鸿,矫若游龙”的地步,至少也是行云流水,体态婀娜,若是放到后世,至少也是个省级书法家的水准! 更何况,李世民还是个皇帝。世上向来只有别人誊抄皇帝文章的份,哪有皇帝帮别人誊抄文章的?李信这大概算得上是当世第一人了。 李世民之所以会不顾身份地做出这样的举动,其实也是内心太过于激动所导致的。 他和李玄道的感情极其深厚,旁人根本理解不了。是以他从小就把李信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看待。所以,当李信后来变成全长安闻名的纨绔时,李世民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却是实打实地感到失望而愧疚的。 他觉得是自己没有把李信教好,是自己过于溺爱李信,才使得李信变成了那副样子。但他也没办法。说实在话,历史上的李世民本来就不擅长教育,不然也不至于把李承乾和李泰教育成那副样子了。 总而言之,当李世民看到李信自从订婚之后,竟然逐渐变得和以前不一样,甚至还能写得一手好文章时,他内心的痛快是很难用言语来形容的。更何况,作为一个出色的政治家,他几乎一眼就看出了这篇文章能在这次风波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很明显,是一锤定音、力挽狂澜的作用。 朝堂之上的事情,李世民知道李信不喜欢,所以也就没有跟他多讲,最后便草草地让他先回府了。至于今天朝堂之上的风波,他也早就预料到了。他本来准备了一些别的手段来处理,但有了李信写的这篇文章以后,他改变了主意。 这帮别有用心的御史再怎么找理由,也无非就是“楚王不学无术,正常情况下绝对没有人会拜他为师,所以说许敬臣拜楚王为师一定不正常,一定别有内情”之类的逻辑而已。 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李世民反手掏出这一篇《师说》,在众目睽睽之下把这帮御史的脸打烂,他们会是什么反应? 李世民稍微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坐姿,好让自己能更加舒服地欣赏下方这些御史们如丧考妣的表情。他知道,自己已经赢了。 李信这篇足以流传千古的文章直接粉碎了御史们所有的进攻意图——没有人再能理直气壮地说什么“李信没有资格当许敬臣的老师”这种话,也就是说,大家都默认了许敬臣拜李信为师是一件很合理很正常的事,那这还玩个屁?谁能用一件合理得不能再合理的事情向皇帝发难?不想活也没必要这么直接啊。 这帮御史们可不就得闭嘴立正,躺平任嘲吗? 李世民微笑着问道:“怎么样?楚王对自己收许敬臣一事的辩白,诸位爱卿听过之后有何感想?朕倒是觉得他有些过了,小小年纪就大谈什么师道尊严之类的,在诸位爱卿面前,未免有些班门弄斧的嫌疑。爱卿们觉得呢?” 御阶之下,死一般的沉寂。谁敢接这话?参与到这次发难之中的这些官员现在吓得都快尿裤子了,谁有心思耍嘴皮子?其他站在岸边看戏的老狐狸们更是装傻充愣,乐得看好戏还来不及,谁会站出来接话? 最后还是崔永全自己豁出老脸,上前道:“楚王这篇文章足以流传千古,小人亦是自愧弗如。是微臣小看楚王了,日后必定亲自登门向楚王道歉。” “哼。”李世民冷哼了一声,道,“也别日后了,就今天吧。今天下了朝之后,你们这几个人,有一个算一个,都亲自去向楚王道歉。” 妈的,这帮家伙刚才咄咄逼人的时候不是很猖狂吗?现在先拖一拖,混过这一阵去?不好意思,哪儿有这种好事?当场就要把你的脸打烂!什么日后不日后,别给我日后,就今天! 崔永全一行人哪里有资格讨价还价,只得老老实实地答应下来。 李世民摆了摆手,道:“那这件事就这样吧。既然你们的事情说完了,那朕也有些事情想说。” 陈尹毫不意外地向李世民看去。很显然,李世民接下来要说的这件事并没有瞒着他,而是跟他商量过的。 (本章完) 第七十六章 李世民要宣布的事 李世民用平稳的声音说道:“今年五月和六月,关外大旱,朕拼命从国库里挤出了救命的钱粮分发下去,希望能够减少百姓们的伤亡。但是,事情好像并没有按照朕以为的那样发展........” 御阶上,皇帝不紧不慢地说着,而在大殿右侧的阴影里,两个年轻人静静地站立着。如果此刻李信在场,他应该能借助大殿内不太明朗的光线勉强认出这两个人的身份——正是曾经去楚王府请教过复式记账法和大食文字的王闻建和崔文元。 “崔兄,听起来像是快要轮到我们上场了。”王闻建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没底气。 崔文元苍白地笑了笑,道:“是啊。” 王闻建沉默了一会儿,道:“一会儿真的出了场,我们就没退路了。” 崔文元看了王闻建一眼,道:“讲得好像我们现在就有退路一样。你觉得我们还有别的选择?” 王闻建没有回答,脸上的笑容逐渐变得更加苦涩。 “陛下这一手棋确实精妙,你我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只有乖乖做棋子而已。”崔文元像是在和身旁的王闻建说话,又像是在自顾自地感慨。 王闻建点头,道:“由我们两个来揭开这件事已经是眼下最能接受的局面了。家族还能留下几分体面。” 崔文元冷笑了一声,道:“这分体面恐怕也是在陛下的算计之中吧。” 那天,他们两个被派到楚王府去,向李信学习复式记账法和大食文字。学成之后,路市民就给了他们两个命令:第一,把复式记账法和大食文字教给户部其他所有六品以上的官员,以后户部的总账一律用复式记账法和大食文字记录;第二,彻查清算今年赈灾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账目。 王闻建和崔文元一开始还没有想那么多,只觉得自己得到了李世民的青睐,即将得到重用,工作起来自然很是卖力。谁料,等到他们教会户部其他官员,并且跟着这帮官员们一起清算了今年赈灾的账目之后,他们才发现自己竟然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了泥沼—— 他们查出今年用于赈灾的钱粮之中,竟有两成根本对不上,大有“不翼而飞”的意思。而这些有问题的账目则又多来自山东、河北一带——正是王氏和崔氏的大本营。 矛头直接对准了太原王氏和博陵崔氏。要知道,山东、河北两地的官员绝大多数都出自这两大世家,即使不是直系或者旁支的子弟,那也必然与这两个家族存在着某种姻亲关系。 任何不是来自这两个世家的官员被派到这两个地方,如果第一时间不去拜拜码头打好关系的话,他的政治生涯就结束了——他的上下左右都跟崔家和王家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他自然很难混得下去。 所以说,在这两个地方密集地查出大量有问题的账目,太原王氏和博陵崔氏必定脱不了干系。王闻建和崔文元几乎是立刻就意识到了一个事实——他们钻进李世民设下的圈套了。 如果仅有他们两个人查账,他们或许还能在一番关于“正义”和“家族”的激烈思想斗争之后,选择为这些与他们家族有关的各级官员们抹掉罪证。但是,他们偏偏是先教会了这帮户部官员们大食文字和复式记账之后,才一起追查今年的账目。 户部官员的内部关系要比山东、河北的复杂多了,至少绝对不是崔家和王家只手遮天的程度,其中还有不少官员来自五姓七望的其他世家,当然也有忠于皇家的关陇贵族参与其中。他们可不会帮崔家和王家遮掩。 在这样的人多眼杂下,王闻建和崔文元没有任何操作的空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本又一本的问题账目被同僚们拿出来放到一边,堆成一座高高的小山。他们很清楚,这一座小山如果得不到好好处理的话,很有可能就会压垮他们背后的世家。 试想,世家之所以得以存在,是因为人们天然地相信世家子弟的才学和品德都要优于来自寒门子弟。如果在大灾之后突然大量曝出世家子弟贪污百姓们救灾钱粮的丑闻,百姓们会怎么想?他们还会觉得世家子弟的品德和才学靠谱吗? 他们怕是只会觉得所谓的世家子弟原来跟普通人没有什么分别吧?王家和崔家积累数百年上千年的名望必将因此受到致命打击。 名门望族,名门望族,有名望才能叫名门望族,没了名望的名门望族,算什么名门望族? 当王闻建和崔文元一起把查出来的问题账目送到李世民面前时,李世民眼睛都没抬,显然早就对结果有了预料。 当时,李世民平静地说道:“门阀世家把持山东、河北两地已经很久了,没想到竟然腐败到这种程度,连国库颁发下去的救命粮也敢伸手,真是好大的胆子!” 王闻建和崔文元当即跪下,连声道:“陛下,此事必定只是小部分胆大包天之辈的个人行为,与我崔氏、王氏无关啊!请陛下明察!”他们能做的只是尽可能撇清家族与贪污之间的关系罢了。 李世民缓缓摇摇头,道:“贪污了百姓们的救灾钱粮,此事绝无姑息的可能。所有涉事官员都必须严办!” 王闻建和崔文元没有说话。他们知道李世民不是在跟他们讨价还价,而是在透过他们向他们背后的家族传达一个信息。 “此事就由你们来向文武百官们宣布吧。”李世民接着道。 王闻建和崔文元陡然抬头,眼中尽是难以置信——让他们向文武百官宣布?那不就相当于让他们自己揭发家族内部贪污钱粮的官员吗?如果他们真的这么做,以后家族内的人们将会怎么看待他们呐?脊梁骨都会被戳烂吧! 他们几乎可以想象到自己未来会在家族中面对多少仇恨和白眼。 李世民看出了王闻建和崔文元的意思,无声地摇了摇头,道:“此事全凭自愿。如果你们不想做,我也可以让别人做,只是会稍微麻烦一点,你们回去之后跟家里人商量一下再答复我吧。” (本章完) 第七十七章 李信的异样 王闻建和崔文元向族中长辈禀报了这件事。长辈们的回答是:答应下来。 崔文元琢磨了很久,终于明白了李世民的用意。 山东、河北两地的官员与王氏、崔氏的牵扯实在太深,李世民无时无刻不想把自己的人安插进这两个地方,增强朝廷对山东、河北的掌控,但他找不到合适的借口。这次的贪污事件就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李世民果断地抓住了它。 贪污百姓的救灾钱粮当然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但对于世家大族来说,也未必有糟糕到无法收拾的程度。以太原王氏和博陵崔氏的底蕴,若是想要强硬保住自家子弟的话,也不是没有办法——比如说,想办法掀起对李世民这次调查结果的质疑,然后两边来回打嘴仗,最后就能顺利地落入谁也奈何不了谁的僵持局面。 这样的做法当然有效,但是会进一步破坏这些世家大族的名望。毕竟拖延只能拖延一时,时间久了以后,大家自然会有自己的看法。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世家大族如果不这么做的话,就会在失去名望的同时,还失去了对山东、河北的实际掌控。那他们还不如干脆不要面子,死抓着这些实际的好处不放手呢。 李世明高明就高明在这里了:他给了崔文元和王闻建揭发自家人的机会。 大义灭亲是一件很符合人们道德审美的事情。虽然崔家和王家出了一大堆贪官,但如果最后还是他们自家人站出来揭发了他们,贪污事件对两家的名望就不是单纯的抹黑了。 百姓们听到这样的故事之后,也只会觉得:虽然崔家和王家出了一些贪官,但是他们的自家人却容不下这样的行为,主动向陛下揭发了这件事,这说明崔家和王家也不全是坏人啊。毕竟是两个那么大的家族,出一些败类也是难免的。 舆论转向之后,崔家和王家的名望虽然还是会有些受损,但总体来说却还可以接受。对于这些大家族们来说,名望重于一切,只要有名望,这些被刷下去的官员只是一时的得失而已,早晚还有机会赢回来。 而对于李世民来说,他当然也希望这些门阀世家的名望直接扫地,他陇西李氏立即成为天下最尊贵的家族。但是这不现实。他很清楚这些门阀世家们积累了那么久的声望不是那么容易就能粉碎的,他需要慢慢来。所以,眼下他更想要的其实是实际的好处,也就是顺利地用贪污事件清除掉崔家和王家安插在山东、河北的部分钉子,为他的人马腾出地方。 就这样,世家大族选择放弃一部分实际利益来保住自家的名声,而李世民这边则放弃了对世家大族们致命伤害,选择了切实可及的实际好处。一场猛烈的政治风暴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完成了利益交换。 崔文元和王闻建只是两颗关键的棋子而已。他们从来没有真正地拥有过选择的权利。 “宣户部主簿崔文元、王闻建!”内侍难听的嗓音清楚地传了过来,打断了崔文元的思绪。 “走吧。”他对身旁的王闻建说,然后便率先迈步走出了阴影。哪怕前面就是绝路,他也只能向前走了。 当天,崔文元和王闻建向文武百官宣布了山东、河北两地多位官员贪污救灾钱粮一事。皇帝震怒,下旨将一干官员全部斩首,家中男丁流放千里,女眷则全部罚入教坊司,充作官妓。至于崔文元和王闻建两人,则因追查账目有功,升官一等,赏铜钱百斤。 崔文元和王闻建含泪谢恩,哭得悲痛欲绝。 李信是在朝会结束之后听说这些事情的。当时他正在家里琢磨怎么弄月饼,王贵就突然跑过来告诉他,有一帮御史言官在楚王府外求见。 他当即就有点懵逼:御史?不会是来弹劾我的吧?也不对啊,弹劾我应该找李二陛下他老人家才对,直接来我府上算怎么回事? 李信想不出头绪,只好抱着“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的心态亲自接见这些当官的大爷们。谁料,他一见这帮人,他们便齐刷刷地欠身行礼,大声地说道:“请楚王恕罪!” 经过崔永全的解释,李信才明白了事情的经过——哦,原来是被自己的《师说》打了脸,然后被李二陛下罚过来赔礼道歉了。 你说说你们,没事老盯着我不放干嘛?我李信是那么好欺负的吗?欺负我徒弟不行,欺负我更不行!现在好了吧,就问你们脸疼不疼? 李信在心里猖狂地笑着,脸上却是相当谦逊。没办法,毕竟以后还要在大唐混,没必要真的跟这帮御史台的官员弄僵。 接着,李信随意地跟这帮官员们聊了几句,顺理成章地听说了今天朝堂上最重磅炸弹的消息——也就是山东、河北两地查出多位官员贪污救灾钱粮一事。 就在他还在为自己的复式记账法和大食文字发威而感到沾沾自喜时,他听到了后面的那句话:“陛下大发雷霆,所有涉事官员全部问斩,妻儿该流放的流放,该罚入教坊司的罚入教坊司.........啧啧,真惨呐。” 李信当即心中一震,直到这些御史台官员们都离开之后,他的脸色依然很是难看。 王贵敏锐地觉察到了自家王爷的异常,上前关切地问道:“王爷,哪里不舒服吗?” 李信艰难地挤出一个笑容,道:“没什么,只是突然想到一些事情,你不用担心。”他顿了一下,道:“我上街走走,你们不用跟着。”说完,他便心事重重地出了门。 王贵看着李信失魂落魄的背影,心中放心不下,终于还是派两个护卫跟了上去。这两个护卫当年也是百战老兵,跟踪盯梢是他们的绝活,绝对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护住李信周全。 大街上,李信失魂落魄地走着。那些官员们的话还不断地在他耳畔回响。 “流放........教坊司........” (本章完) 第七十八章 恻隐之心 李信来到大唐的时间并不长,但这并不影响他了解到什么是“流放”,什么是“教坊司”。 所谓流放,就是把犯人送到边远的地方服劳役。唐时流放分为三等,即流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刑期通常为六年。且不说劳役的辛苦,单说这数千里的长途跋涉,很多人就撑不过去。 而教坊司就更是糟糕了。它是朝廷经营的官方青楼,里面女子几乎全部都来自于犯事儿的官员家属。李信实在很难理解这种恶趣味——你说你,在政治上击败了对手也就算了,干嘛非得把别人的妻女也送进教坊司当妓女呢?难不成消费熟人的老婆或者女儿,有什么特殊的快感吗? 按照那些御史们的说法,这次贪污事件涉及了三十几个官员,家产全部罚没,涉事人全部斩首。而他们的妻子儿女算在一起,受到牵连的足足有数百人。他们之中的男性将会被流放到南方,而女性则会被分配到长安的各个教坊司当中,从此受尽屈辱,强颜欢笑。 李信随意地走在宽阔的长安街道上,并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也并不关心自己要去哪儿。他只是想要走一走,没有人打扰地走一走。这或许会有助于他理清楚心中混乱的思绪。 作为一个来自后世的年轻人,李信对于大唐这种祸及妻儿的刑罚实在无法认同。他绝对不是什么圣母表。他完全认同这帮贪污受贿的官员应该直接杀头,否则根本对不起那些因为他们的贪污而无辜饿死的灾民们——两成呐,他们足足贪污了救灾钱粮的两成呐! 要是有这些钱粮的话,那些受灾的百姓之中,能多活多少人啊!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这跟这些犯官的妻儿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又做错了什么呢? 他们参与到贪污中了吗?是他们要求或者教唆这些犯官们去贪污的吗?或许有,也或许没有吧。 李信天然地对孩子抱有好感。他并不认为这些纯真的孩子们有能力参与到他们父亲的罪恶当中。可是,他们最终却还是逃脱不了成为陪葬品的命运。 而这一切,都跟李信有关。 对于复式记账法和大食文字起到很大作用,帮助查出了这么多贪官这一点,李信感到非常欣慰。但是,它们同时也间接导致了许多无辜者的悲惨命运。这是李信不愿意看到的。 李信的内心有点难受,或许也称不上痛苦,就是有些难受。他本质上还是个善良的人,至少在别人没有惹到他头上的时候,他就是一头人畜无害的羔羊。看着那么多人因为他的关系而陷入悲惨的命运当中,他的心自然就不受控制地沉了下去。 当然,他也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过错。 是,这些犯官的妻子儿女们很无辜。但那又怎么样呢?难道李信因此就不应该拿出复式记账法和大食文字吗?且不说他给李世民这两件东西的时候完全没有预料到这样的后果,哪怕他预料到了,他拿出这两件东西就有错吗? 犯官的亲属无辜,那些因为他们的贪污而死去的灾民就不无辜?如果没有复式记账和大食文字帮他们查清账目,谁又会知道他们其实不是死于天灾而是死于人祸呢? 李信绝不认为自己有错,但他依然不受控制地感到抱歉。就好像在厨房外听见了动物们临死前发出的悲鸣,李信不会因此认为自己吃肉有错,但却还是会因此感到几分抱歉。 正如孟子所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李信此刻正是在经受着恻隐之心的折磨。这是一种高贵的善良。但他又不敢跟任何人说起这件事,包括王贵。 他知道,在唐人眼中,一人犯法全家遭罪是很正常的事情。反倒是他因为这样的小事而感到郁闷会显得比较异常,多半还会被人笑话妇人之仁之类的。所以,他只能选择自己消化掉心头的苦涩。 李信顺着长街向前走去,正要走出城门之际,突然听得身后有人叫了他一声,回头一看,竟然是小铃。 “李信公子!李信公子!”见李信穿着私服走在大街上,而且也没有带护卫,小铃机智地没有称呼李信为楚王。直到李信停下脚步,她来到李信近前时,她才开口请罪道:“婢子直呼王爷姓名,请王爷恕罪。” 李信摆了摆手,没有在意。他一个来自后世的小年轻,哪有大唐这里土著贵族们的臭毛病。叫个名字怎么了?更何况还是自家老婆的贴身婢女呢,这点面子要给的。而且,他也领会到了小铃的用意,忍不住在心里称赞小铃的机智。 “你家小........公子呢?”李信差点脱口而出“小姐”二字,幸好及时反应了过来。 小铃没有注意到李信话中的异常,迅速回答道:“在后面,马上就来了。” 说话间,穿着白色锦袍的陈幼澜急匆匆地来到了两人身旁。 “子衿兄这么匆匆忙忙的样子,是要到哪里去吗?”李信奇怪地问。 陈幼澜支吾了一下,道:“本来要和小铃一起去买东西,突然看见楚王殿下一个人从街边走过,叫你也不答应,所以追上来看一看。” 李信打量了陈幼澜一眼,心里有些好笑——又是漏洞百出的谎言。 既然主仆二人是一起买东西的,那么为什么最后却是先后赶到李信身旁的呢?而且陈幼澜也不是慢悠悠地走过来的,而是急匆匆地小跑过来。这显然更符合小铃前脚追上李信,陈幼澜先处理了手头的事情以后,再快步跟上的情况。 那么,陈幼澜当时手头有什么放不下的事情,必须要先处理完以后才能见李信呢? 李信看见了陈幼澜的唇上似乎还有一点没有洗净的红色,她的头发也乱乱的,似乎是仓促间梳就的男子发型,鬓角还有不少碎发没有打点好——哦,原来是要先从陈幼澜变成陈子衿啊。 (本章完) 第七十九章 想通了 陈幼澜在李信的目光下有些局促,生怕被他察觉自己身上哪里有不对劲的地方。 刚才她正在家里写字,突然听得出门买东西的小铃跑来说在街上碰见了李信,说李信不知为何正失魂落魄地在外面走着,表情很可怕。虽然很不想承认,但她确实有一点担心,所以立即让小铃出门拖住李信,自己则马上洗去妆容,改为男装,然后急匆匆地出门跟上。 难道是匆忙之间有哪里没整理好,露出马脚了? 陈幼澜战战兢兢地在心里想,但是却又不敢在自己身上到处看,以免显得心虚,到时候更加引起李信的注意。 她极力保持镇定,淡然道:“楚王在看什么?” 李信哑然失笑,摇了摇头,道:“没看什么。” 见李信神色如常,不像是看出了什么东西的样子,陈幼澜稍稍松了口气,道:“既然楚王没有带护卫也没有穿官服,那我就暂且先称呼你为李兄了,如何?” 李信勾起唇角,笑道:“可以。既然你我一见如故,干脆以后都不要叫我楚王殿下了,就一直叫李兄吧。” 陈幼澜没料到李信会有这样的回答,心脏仿佛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一般,陡然加速了一阵,然后轻轻点了点头。 “李兄。”她努力地说出了这两个字,然后飞快地接着问道,“你这是要去哪儿?” 李信愣了一下,这才回想起刚才内心的纠结和彷徨。 陈幼澜和小铃的突然出现以及她们脸上那不加掩饰的关切,都让李信的心情陡然转好了一些,连刚才心中那么多无法解答的疑问都暂时消失不见了。 李信脸上露出一个灿烂地笑容,道:“刚才心情有点不好,现在好多了,打算出城去郊外转转,你们一起吗?” 面对这样坦率的邀请,陈幼澜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旋即又从心底里生出来一种跃跃欲试的心情。小铃则是紧张地看着陈幼澜,也不知是怕她拒绝,还是怕她接受。 陈幼澜犹豫了片刻,终于笑着点头道:“既然楚王........李兄热情相邀,小弟怎敢不从?” 李信哈哈一笑,道:“那就走吧!” 小铃脸上的表情舒展开,用力地点了点头。看来,刚才她害怕的应该是自家小姐拒绝李信的邀请吧。 从第一次见李信开始,她就对李信抱有很大的好感呢。 出了长安城,沿着城外土路向前,不远处流淌着翠绿的河流。所谓八水绕长安,说的是长安城外有八条河流环绕着。古人认为水为龙脉,被八条河流环绕是很好的征象。这或许也是大唐定都在长安的原因之一吧。 李信时不时侧头看陈幼澜一眼,脸上总是挂着微笑,跟片刻之前那种彷徨痛苦相比,差别实在过于明显。 陈幼澜忍不住问道:“李兄,敢问你刚才到底是为什么事感到烦心?能不能告诉小弟,或许我能为你分忧呢?” 李信看来陈幼澜一眼,笑了笑,道:“没什么,就是碰到了一点为难的事,不知道该怎么办。” “愿闻其详。”陈幼澜道。 李信无奈,便道:“我做了一件很正确的事情,毫无疑问正确的事情。但是这件事却伤害到了一些无辜的人,他们的命运无端端地因为我而发生了改变,可能永世也不能再翻身了。我感到很抱歉,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陈幼澜歪着头重复了一遍:“毫无疑问正确的事?” 她旋即露出一个笑容道;“既然是正确的,既然你也认为自己应该去做那件事,那你为什么要感到抱歉呢?如果是因为影响了许多无辜者的话,那就尽可能地去补偿一下不就好了吗?” 李信当即如遭雷击。 对啊!去补偿一下这些无辜者不就好了吗? 妈的,自李信从那帮御史们的口中听说今天朝会上发生的事情之后,他就浑浑噩噩地陷入了一种纠结的状态中,纠结于自己的所作所为到底正不正确。结果却无论如何纠结不出头绪来,因为他坚定地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没错,但这种行为又客观上导致了无辜者的受苦,从直观上来看,似乎很不合理。 直到此刻,李信才突然意识到:去他妈的无辜者!无辜者又不是他害的! 那帮贪官污吏之所以能被查出来,是因为李信交出了复式记账法和大食文字,在这件事上,他有不可否认的功劳。但是,这帮贪官污吏的亲属之所以受难,却并不是因为李信的复式记账法和大食文字——从本质上来说,是李世民的命令,是大唐这种动不动就连坐的刑罚制度,残害了这些无辜的女人和孩子。 想明白了这件事以后,李信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不过,即使想明白了这些缘由,他依然对这些无辜者的遭遇抱有一定的歉意,并最终决定去补偿一下他们。 他想,明天回去之后就进宫去见李世民,为那些可怜的女人和孩子求求情吧。 李信知道,这样的行为会显得很怪异。但.........那又怎么样呢?他本来就不是土生土长的大唐土著。若是想要保持住自己身为后世人的超然态度,不被唐人同化的话,表现得像一个异类简直就是无法避免的必然结局。 李信笑着摇了摇头,像是在嘲笑自己的愚蠢。他对陈幼澜道:“多亏你一语惊醒梦中人,是我着相了。多谢子衿兄为我指点迷津。” “李兄客气了。你本就聪慧,哪怕我不说,你也一定能靠自己想明白的。”陈幼澜也跟着笑了。 李信笑而不语,道:“为了答谢子衿兄指点迷津的恩情,我决定,请你吃顿好的。” “啊?这么快就要回去了吗?”陈幼澜下意识地问道。 “不。”李信故作高深地摇了摇头,道,“美味就在这里。” 陈幼澜懵逼地环视四周——这荒草丛生的郊外,能生出什么美味? 小铃那张圆圆的脸上显然也挂着和她家主人一样的疑惑。 (本章完) 第八十章 暗卫 “出来吧!你们都跟了我一路了,也该出来了吧?”李信随意地对着某个空无一人的角落叫道。 陈幼澜和小铃均是一脸不解地看着李信,不知道他在搞什么鬼。 这片荒草丛生、到处都长着杂树的荒地上,三人静静地站立着,不管怎么看都不像是有其他人的样子。 陈幼澜眨了眨眼睛,试着开口道:“李.........” 李信却没有让陈幼澜把话说完,飞快地又说了一遍:“赶紧出来!快点!我数三个数,要是还不自己出来的话,我就亲自去把你们揪出来!一.......二......” 不等“三”字出口,两道人影便毫无征兆地从近处的两道树影里钻了出来,飞快地来到李信面前,半跪在地上行了个礼,道:“属下参见王爷。” 陈幼澜和小铃均是被这画面吓了一跳,纷纷下意识地伸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哇!这两个人一直躲在这么近的地方吗?竟然隐藏得这么彻底,要不是他们主动跑出来,根本就不可能被发现吧? 李信低头看了两人一眼,道:“我好像没怎么见过你们两个,你们两个叫什么名字?” 左边那人道:“小人是王府的暗卫,王爷平时注意不到我们也是正常的。我叫甲一,他叫甲二。” 这么不走心的名字一听就知道不是真的,而是眼前这两人在王府暗卫中的编号——话说,小小的楚王府内竟然还有“暗卫”这种听起来就很高级的东西,而且连我堂堂楚王本尊都不知道? 李信微不可闻地皱了皱眉毛。 甲一犹豫了一下,问道:“敢问王爷是如何看破我二人的伪装的?”作为堂堂楚王府的暗卫,伪装之术乃是他的骄傲,没想到竟然被自家王爷如此轻易地看破,他难免有些沮丧,所以忍不住想问个明白。 李信撇了撇嘴道:“我没有看破你们的伪装啊。你们藏得挺好的,要是和你们玩捉迷藏的话,我一定直接认输,跑回家睡大觉。” 甲一和甲二均是愕然。 陈幼澜和小铃也是不解:没看破这两个人的伪装?那为什么李信刚才的语气那么坚定,就好像很清楚地知道周围藏着人一样? 李信叹了口气,解释道:“难道一定要亲眼看到才知道有人吗?很简单一个道理,我才不信王贵真的会眼睁睁看我不带护卫出门呢。我让他不要派护卫跟着我,他难道就真的这么乖乖照办?他肯这么爽快地让我一个人出门,肯定是打算派护卫秘密地跟着我啊。” 他顿了一下,道:“我一出门就知道后面肯定有人跟着了。不过我本来也不在意到底是不是有没有人跟着,只要不过来烦我就好。” 甲一扯了扯嘴角,苦笑道:“原来如此。王爷果然聪明绝顶。” 陈幼澜眼中亦是异彩连连。她早就不当李信是传说中的草包了,不过李信的聪明还是经常让她感觉惊艳。 谁料,李信倒没有露出高兴的表情,反而连忙摸了摸自己的头发,道:“莫要咒我!我的发际线还要长命百岁呢!” “什么发际线?跟发际线有什么关系?”陈幼澜奇怪地问。 李信再一次感觉到了自己与唐人之间的代沟,只好无奈地摇了摇头。期待唐人接上他的梗,他还不如期待母猪上树,可能性说不定还大一些。 他对甲一和甲二道:“行了,叫你们出来是有任务交给你们。” 甲一和甲二齐声道:“王爷请讲。” 李信环顾四周,道:“这荒山野岭的,肯定有野鸡野兔什么的吧?” 甲二点点头,道:“是的。” “去帮我抓一些来。”李信顺理成章地接话道。 甲一和甲二愣住了。 楚王府的暗卫是什么概念?他们的前身可是李玄道麾下的利剑营,那可是精锐中的精锐!他们曾经创造过无数神话,上了战场个个都是以一当十,甚至当二十的猛士!现在李信让他们去.........抓鸡撵兔? 李信眨了眨眼睛,看着面前还没有动作的两人道:“快点动起来啊!不然都赶不上饭点了。” 行,行吧,谁让你是咱王爷呢,换了第二三个人敢这么跟哥儿俩这么说话,老子非得让他知道知道阎王爷长什么样不可。 甲一和甲二对视一眼,无奈地起身往远处走去,几个纵跃间就没影了。 陈幼澜看了小铃一眼,主仆二人亦是有些好笑。她们还从没亲眼看过这微带着些魔幻现实主义色彩的画面。 “李兄,”陈幼澜称呼李信为“李兄”的时候,总是没来由地有几分不好意思,“你就这样让你的护卫们走了,万一我们碰上什么危险怎么办?” 小铃闻言,愣道:“会有危险吗?” 李信摆了摆手,道:“可拉倒吧,能有什么危险?我今天出门完全是一时兴起,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今天要出城,谁能预先在此埋伏着要害我?而且这里离城不远,也没有什么虎豹之类的野兽,我们根本不用担心。” 说话间,李信随意地在路旁一块大石头上坐下来,笑着招呼陈幼澜也坐。 那块石头其实挺大的,完全坐得下两个人,但陈幼澜却总觉得有些害羞,不敢向前。 “大家都是男人,子衿兄害什么羞啊?”李信古怪地问道。 其实陈幼澜就算不肯坐也没什么的。但她偏偏有些心虚,急于证明她和李信“都是男人”,仿佛生怕李信往她不是男人的方向想,所以终于还是扭扭捏捏地去到李信身边坐下了。小铃则是紧张地看着这一幕,浑身僵硬地跟在自家小姐身旁,静静地侍立着,时不时地偷看一下李信的表情,看看他有没有觉察到什么异样。 石头上坐了两人依然很宽敞。李信和陈幼澜就像坐在一条长凳子的两头一样。至少对于李信来说,这完全算不上什么暧昧。然而对于陈幼澜来说,这似乎有点刺激。 她以前扮男装的时候也并非没跟男子同席过,但不知为何,那时的她好像并没有觉得紧张,完全不像此刻这样,心跳的很快,脸也发红。 (本章完) 第八十一章 王爷需要帮助 “什么味道?”李信装模作样地抽动了一下鼻翼,问道,“好像是女子身上的熏香或者胭脂之类的,难道是子衿兄身上的吗?”话音未落,他就偷眼看着陈幼澜的反应。 开什么玩笑,他又不是狗鼻子,能闻得到个啥?他完全只是在拿话诈陈幼澜,满足一下他内心吓唬妹子的变态欲望而已。 陈幼澜果然脸色一变,如临大敌,连声音都有些发抖道:“有.......有吗?哈哈哈,我.......我怎么没闻到?可能........我家里姐姐多,说不定是不小心沾到的吧。” 小铃也慌忙补充道:“也有可能是婢子身上的味道。” 李信被主仆两人的可爱反应弄得有点想笑,但又不敢笑出声以免露馅儿,只好强行憋住,通红着脸嗯了一声。 这或许也算是某种自作孽不可活吧,李信憋笑憋得脸红脖子粗,有那么一瞬间甚至以为自己要憋死了,还好最后还是缓过劲儿去,长长地松了一口气。陈幼澜和小铃主仆二人很是心虚地对视着,用眼神交流着一些有的没的,因此丝毫没有注意到李信的一样。 三人等了没多久,甲一和甲二就满载而归了。 对此,李信只能说,暗卫就是暗卫,不愧是精锐部队!不仅在杀人放火和保家卫国这两个科目上随随便便就能拿满分,就连捉鸡撵兔,那也是一流中的一流。 甲一双手各抓着一只羽毛很斑斓很好看的山鸡,两只鸡的脖子都无力地耷拉着,显然被干脆利落地拧断了,死得不能再死。 而甲二的手中则拎着两只兔子,一灰一白,它们肥嘟嘟的身体随着甲二的脚步起伏而起伏,四只后脚没精打采地低垂着,显然也是死透了。 他们忠实地完成了李信的命令,一丝折扣也没打:王爷让他们捉鸡撵兔,他们就一人抓鸡一人撵兔,通过分工合作,高效地完成了任务。 两人把猎物放在李信面前,又下跪行礼。 李信低头看着自己面前这么多猎物,非常满意地点了点头,道:“干得不错!” 甲一和甲二很不情愿地回答道:“谢王爷夸奖。” 李信问道:“你们两个带刀了吗?” 甲一立即就明白自家王爷要刀干嘛了——这些鸡啊兔子什么的还没开膛破肚呢,当然要刀啊! 他只好解下腰间的小刀,有些不舍地双手呈上,道:“带了。王爷请用。” 李信拔刀出鞘,看了一眼刀身,道:“行啦,这种粗制滥造的铁刀有什么好宝贝的,也就拿来切切鸡,切切兔子了。等我啥时候空了,随便炼点钢出来,给你打两把宝刀,保管比你这个厉害一百倍。” 这并不是胡说。唐代的炼铁技术还非常落后,制造出来的铁里含有很多杂质,容易锈蚀,质地虽硬,却没有韧性。如果能够炼出真正的钢铁来,也就是把生铁里的含碳量降下去,哪怕是用后世最土的小高炉,炼出来的钢铁也会质量好得一批。用这样的钢铁打成宝剑宝刀什么的,妥妥的倚天剑和屠龙刀级别。 可惜,这些东西甲一都不知道。他只觉得自家王爷在吹牛,没有接话,默默地退走了。 李信摇摇头。他说的是实话,没人信那就没办法了。 甲一和甲二又施展那令人匪夷所思地隐藏技术,消失在了某些不为人知的角落,继续忠诚地守卫着自家王爷的安全。 陈幼澜见两个护卫走了,好奇地问道:“李兄,你说的美味,就是这些野鸡野兔吗?” 李信点了点头,道:“对,就是它们。不过我的护卫好像有点太实诚了,一抓抓这么多,我们三个人恐怕吃不了。算了算了,就全做了吧,吃不了的就给他们吃,算他们运气好,有口福了。” 两只鸡怎么也有五六斤重,再加上两只兔子,总共差不多得有个十来斤肉。李信虽然是男子,但又不是饭桶,再加上两个吃不了多少的姑娘家家,这么多肉肯定吃不了。好在甲一和甲二都是练武之人,想来应该饭量很大,吃干抹净不成问题。 陈幼澜和小铃毕竟都是女孩子,李信不想让她们干活,更何况这还是拔毛剥皮一类的血腥事,当然应该由他这个全场唯一真男子汉来做——好吧,请务必忽略不知道躲在哪里的甲一和甲二。 不过陈幼澜和小铃坚决不肯坐着等吃。李信只好给她们想了个捡柴火的活儿让她们去做,两个妹子便欢声笑语高高兴兴地去了。 李信苦笑着摇摇头,自己跑了两趟才把鸡和兔子都带到了附近的一条小河边。他在王府的时候就时常自己下厨,但是他用的食材往往是厨娘已经处理过一遍的,所以拔毛剥皮什么的,他弄起来并不熟练。 不过,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 李信在清澈的河水里尝试了几下,终于逐渐掌握了其中的窍门,兔子和山鸡一一处理好,拎回了岸上。 陈幼澜和小铃也捡来了一堆柴火,堆得高高的,李信随意地查看了一下,勉强合用。 李信决定先处理这两只鸡。 陈幼澜连忙阻止道:“诶诶诶!你干嘛呢?干嘛把那么脏兮兮的泥糊在鸡上啊?这还怎么吃?” 李信笑道:“你就安心看着吧。这会儿看起来脏,一会儿煮完就不脏了,保管你吃得停不下来。” 陈幼澜虽然不信,但李信都这么信心满满地说了,她也不好多说什么,只好任由李信施为了。 须臾,李信在两只鸡身上都裹满了泥。两只原本雪白的鸡登时就变成了两个大泥团子,看上去有点丑丑的,叫人完全看不出它们有什么变成人间美味的潜力。 这次野炊毕竟是一时兴起,李信手头也没什么调料,所以对于这两只兔子也没啥好处理的,也就用树枝串起来而已。 前期准备工作到此结束,现在到了生火的环节了。 李信看着柴火,愣了一秒钟,坚定地叫道:“甲一!甲二!快来帮我!” (本章完) 第八十二章 叫花鸡 传说中,上古发明钻木取火的人叫做燧人氏。自他之后,大概绝大多数华夏人都知道了这种重要的生火方式。李信自然也不例外。 但是,人人知道不等于人人都会。大家可千万不要误会钻木取火是什么简单的事情才好。不信的可以自己试一试,能生出一个火星子来就算你有本事!但凡李信手头有个凸透镜之类的,他都不会选择这种高难度的生火方式。 不过,好在他有甲一和甲二。所谓部下,不就是在主人遇到困难的时候站出来为主人分忧的人吗? 所以李信毫无心理负担地对又一次出现在自己面前的甲一和甲二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帮我生个火吧。” 甲一和甲二:“......” 行,谁让您是王爷呢。 二人又是对视一眼,万般吐槽尽在不严重。不过吐槽归吐槽,王爷的命令还是要不打折扣地完成。这是暗卫的最高原则,任何东西都不能与之冲突。 于是,甲一和甲二开始生火。他们毕竟都是上过战场的,基本生活技能都得点满,至少生个火什么的确实不在话下。 说实话,这两人看上去并不像是很有力量的样子,但是当他们用力地搓动树枝时,手上优美的肌肉线条却陡然显露,很是好看。 随着甲一的猛烈搓动,树枝逐渐冒出了几缕青烟。甲二赶紧续上一些很细小的干草丝,烟立即变多了起来,随后,火便生起来了。 亲眼看到生一堆火有多么艰难的陈幼澜和小铃纷纷拍手叫好。李信则忍不住又在边上苦笑着摇了摇头,这傻姑娘确实没有演戏的天分,身上都穿着男装了,怎么能显露出这么女性化的动作呢? 不过也没办法,李信既然没打算拆穿陈幼澜的小把戏,眼下也就只能装作没看到了。 甲一和甲二帮李信把火烧得很旺,这才再次退走。李信向着两人身影消失的地方挥了挥手,道:“别藏得太远,我一会儿叫你们吃饭。” 甲一和甲二没有回应,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 “偶像包袱也太重了吧。”李信翻了个白眼,摇摇头,随手把刚才弄的两个大泥块扔进了火焰中,任由火焰炙烤。然后,他拿起那两串兔子,架在了刚才搭建的简易烧烤架上,开始烤兔子。 陈幼澜似乎对兔子没有多大兴趣,但是对那两个裹了厚厚一层泥的鸡却很是好奇。她用手指戳了戳李信,问道:“诶,李兄,用泥块包起来烤,难道跟不包有什么不一样吗?” 李信喜欢卖关子的臭毛病又犯了,立即摇摇头,道:“不可说,不可说。现在跟你说了你肯定不信,你还是等一会儿亲口尝尝味道再说吧。” 陈幼澜下意识地想撒个娇,却突然想起自己此刻并不是在家的陈家三小姐,而是出门在外的陈家四少爷,连忙轻咳两声,没有再说话,只在一旁乖乖地等着食物的完成。 虽然烤兔子没什么稀奇的,陈幼澜没啥兴趣,但是当兔子肉被烤出香味的时候,她的喉头还是忍不住上下动了动,眼里也闪过一丝渴望。小铃则更是有些馋了,期待地注视着那些从兔子身上滴下来的油脂。 终于,李信觉得兔子的火候差不多了,便把它从火上取了下来,然后用甲一的小刀片下来一块肉,送到陈幼澜面前,道:“尝尝吗?” 陈幼澜点点头,小心地用拈着肉送到嘴边,缓缓咀嚼了几口,眼前一亮,笑着点头道:“好吃。” 见自己的手艺得到肯定,李信也满意地点了点头,伸手又从兔子身上片下来一块肉,送到小铃的面前,微笑着道:“来,小铃你也尝尝。” 小铃完全没有预料到李信会亲自为她片肉,还送到她的面前,所以微微吃了一惊。她连忙摆手,退了一步,道:“我我我我,我不饿,公子和王爷先吃吧,不用管我。” 这年头的规矩就是这样的。吃饭的时候,必定是主人先吃,下人们哪有跟主人一起吃饭的?还不都是等主人们吃完以后,随便吃些残羹冷炙就算是主人家恩典了。 但在李信这里可没有这样的臭规矩。 李信翻了个白眼,道:“让你吃你就吃,这是命令。”要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站在边上看自己大快朵颐,他还真干不出这样的事情。 陈幼澜也笑着点头,道:“既然是李兄厚赐,你就安心领受了吧。” 小铃这才犹犹豫豫地接过兔子肉,放进嘴里,登时眼睛一亮。 李信微笑着问道:“怎么样,好吃吗?” 小铃用力地点了点头:“嗯嗯嗯!” 李信被小铃激动的表现逗笑了,也给自己片了一块兔子肉。 没有孜然等调味料的话,烤肉果然还是欠那么几分味道。不过,幸运的是这兔子本来就肥美,用这种天然去雕饰的方式来烹调,反倒是能让人品尝出几分食材本身的真味。 须臾,李信估摸着叫花鸡也差不多了,便另找了一根长树枝把两个泥块从火堆里捞了出来。 陈幼澜皱着眉头,低头看了看脚边这两个黑不溜秋的泥块,又一次犹豫地问道:“真的要吃这个东西吗?会好吃吗?” “会好吃吗?你给我把那个吗字去了。”李信一边说,一边微笑着锤开了泥块。 登时,被烧得又干又硬的泥块裂开了,露出了里面雪白的鸡肉,宛如从黑不溜秋的煤堆里突然出现了一块羊脂美玉。浓郁的香味立即从泥块的裂缝中飘散出来,仿佛有生命一般努力地往人的鼻孔里钻。 陈幼澜和小铃的眼睛陡然闪过一道亮光。陈幼澜用力地吸了一下鼻子,惊讶地看着李信,道:“好香啊!” 李信很是得意地笑了笑,从叫花鸡上撕下来一只鸡腿递给陈幼澜,道:“吃起来更香!” (本章完) 第八十三章 易牙 “小心烫。” 陈幼澜接过鸡腿的时候,李信叮嘱了一句。事实上,刚才他把这只鸡腿撕下来的时候也费了很大的劲,才没让自己烫到。 陈幼澜点点头,旋即便一副根本不把李信的叮嘱当回事的态度,迫不及待地啃了一口鸡腿,谁料刚碰了一下就连忙缩了回去,然后很是可爱地皱起了眉头,逗得李信哈哈大笑。 李信一边笑,一边又将另一只鸡腿拧了下来,递给小铃。 小铃又有些惶恐。这可是鸡腿!众所周知,一只鸡只有两条腿,而其中一只眼下已经在自家小姐手里了,如果自己接过这只鸡腿的话,岂不是要让楚王吃鸡架子? 李信一眼就看出了小铃脑子里在想什么,哑然失笑了片刻才道:“你就安心吃吧。我这还有俩鸡翅呢,我喜欢吃鸡翅。再说了,我们有两只鸡呢,还有两条腿,我想吃自己会弄的。” 陈幼澜那边已经吹凉了鸡腿并且啃上了。她彻底放飞了自我,一边嚼一边含混不清地劝小铃道:“吃吧吃吧。” 两人的鼓励再加上自己内心对这只香气四溢的鸡腿的渴望,小铃终于伸手接过了李信递来的鸡腿,然后下嘴咬去,接过跟她家小姐一样,被狠狠烫了一下,差点委屈哭。 李信一边笑一边给自己撕下一只鸡翅膀,吃得津津有味。 陈幼澜吃了半截鸡腿以后,终于从叫花鸡这令人上瘾的美味中苏醒了过来,问道:“对了对了,你还没说呢,到底为什么呀?不就是裹了一层泥吗?怎么吃起来跟我以前吃过的烤鸡都不一样。” 李信咽下嘴里的肌肉,得意地笑了笑,才说道:“很简单,因为外面这一层泥壳子把山鸡肉的美味都锁起来来了。鸡肉的香味被锁在泥壳子里,随着火焰的加热而不断地积累,等到最后破开泥壳的时候,它们就像火山喷发一样迸出来。这就是叫花鸡比普通烤鸡更好吃的秘诀。” 好吧,这一段话其实也是李信随口胡诌的。他哪里知道什么美食理论,反正只要按照中华小当家的套路随便说一段似是而非的解释就行。要是再有个背景音乐就完美了,任何狗屁不通的话只要配上合适的背景音乐,都能产生令人信服的强大说服力。 陈幼澜和小铃显然都被李信这一套道理给说服了,眼里满是小星星。李信则很是傲娇地哼了一声,继续啃自己的鸡翅。 十几斤肉确实是多了,李信再加上陈幼澜和小铃也吃不了多少。趁着这些肉还没凉,李信赶紧又呼唤出了甲一和甲二。 他们在暗处早就闻到了这边的香味了。眼下既然王爷让他们吃,他们当然也就不客气了。他们毕竟是军伍出身,习惯了服从上级的命令,更何况打仗的时候,将军和士兵们同吃同住本来就是基本原则,所以他们根本不会像小铃那样扭捏。 甲一和甲二到底是练武之人,饭量大得出奇,三下五除二就把剩下的肉吃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了一堆骨头渣子,看得李信等三人目瞪口呆,还以为他们是饿死鬼转世。 “好吃吗?”李信先是问道,然后又回过神来补充了一句,“吃饱了吗?” “很好吃。属下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王爷真是那个什么..........易压再世!”甲一笨拙地说道。 李信皱了皱眉,旋即反应过来,踹了甲一一脚,笑骂道:“没文化就别学人家拽文。什么易压,你想说的是易牙吧?虽然没搞错他的职业你已经很不容易了,但至少也应该知道易牙不是好人,易牙再世也不是什么好词吧!” 易牙是春秋时期齐国的御厨,据说厨艺非常高超,只可惜人品有问题。当年齐桓公半开玩笑地说了一句自己已经吃过世间各种美味了,只可惜还有人肉没有尝过,这位大厨师易牙就记在了心里,随后用自己年仅4岁的儿子的肉为食材,给齐桓公做了一道汤。齐桓公还美滋滋地吃了。 当时的名臣管仲这样评价易牙:杀子以适君,非人情,不可。 意思是,易牙这个人为了讨好君王甚至不惜杀掉自己的亲生儿子,这已经完全泯灭人性了,绝对不是什么好鸟。 也得亏甲一是用易牙再世来夸他家王爷,李信也体谅这帮厮杀汉比较缺乏文化,若是换了第二三个有点文化的人,非得跟甲一干起来不可——当然,真动手的话,大概率是干不过甲一的。毕竟这可是他吃饭的本领。 陈幼澜饱读诗书,易牙的典故她也是知道的,当下也是笑得合不拢嘴。小铃则是不解地眨了眨眼睛,完全闹不明白李信为什么要踢易牙一脚,只好低头继续啃自己手里的鸡腿。这可是李信亲手做的食物啊。 酒虽然未足,但大家却实实在在已经饭饱了。甲一和甲二一抹嘴,便又迅速地消失了踪影。他们身为暗卫,就是习惯于在暗处。而李信三人则是满足地摸着自己的小肚子,舒舒服服地躺在草地上晒太阳。 “没想到李兄你这么会做菜。”陈幼澜笑着称赞道。这么半天的功夫,她似乎已经适应了称呼李信为“李兄”这件事了。 李信摆摆手道:“我这人胸无大志,没事儿就喜欢琢磨吃喝。这都是雕虫小技了。下次给你做点别的菜吃,包你过瘾。” 过去陈幼澜最讨厌不上进的人,总觉得男子就应该读书或者做些什么别的有用的事,但此刻面对着李信着懒散的样子,她竟然生不出一丝厌恶,反倒连她也开始觉得放松而闲适起来。 到底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改变呢?陈幼澜忍不住在心中问自己。 “你脸上沾了灰诶。”李信指了指陈幼澜的脸。他突然注意到那张白皙的脸上沾了一点黑色的炭灰,应该是刚才不慎弄到的。 陈幼澜连忙用手捂住,往小河边跑去。小铃也急匆匆地跟了上去。 (本章完) 第八十四章 掉进河里 午后的阳光温柔地倾泻着,像是某位女神垂下的金色发丝,犹带着一种淡淡的温度。清澈的河水静静地流淌着,波光粼粼的,仿佛撒着一层细碎的金。黄绿斑驳的河草之间,一位少女正细心地帮一位少年擦拭着他的脸。 好吧,其实是一位少女正在帮另一位假扮成少年的少女擦拭她的脸。 李信双手抱在脑后,很是惬意地靠在树上,欣赏着这样美好的画面,恍惚中甚至有种自己正身处于一幅油画当中的错觉。 这样的日子真不错啊。李信突然这样想道。 这时,不远处的两位少女突然尖叫了起来。李信的身体陡然绷紧,还没闹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就看到两位少女噗通两声双双落水,溅起了一大片水花。 李信连忙跑过去。暗处的甲一和甲二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威胁,而且自家王爷也已经靠过去查看情况了,想来如果需要他们的话,王爷一定会开口的,于是他们并没有现身。 “小心!有蛇!” 李信正飞快地靠近河边,却听得陈幼澜一边努力地在水里扑腾,一边大声地向李信示警。 李信立即停下脚步,仔细看了看,才发现真的有一条蛇在杂草丛里迅速地爬行着。不过,那并不是毒蛇,只是乡下常见的菜花蛇,没有毒,胆子也很小,除非退无可退,否则从来不会主动攻击人类。 看来陈幼澜和小铃刚才就是看到了这条碰巧在这里晒太阳的小蛇,才吓得掉进了河里啊。好在这里的河水也不急,深度也凑合,否则这两个小姑娘早就不知道被冲到哪里去了。 李信放下心来,大步靠近河边,伸出手笑道:“没事的,只是一条不咬人小蛇而已,别害怕。” 陈幼澜的情绪逐渐冷静下来,因为她发现这条浅浅的小河似乎并不能给她带来生命威胁。小铃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 或许是李信脸上的笑容非常令人心安,又或者是他的声音实在很是沉稳,陈幼澜在这个瞬间确实感觉到了传说中的“安全感”。 于是,李信把陈幼澜和小铃一一拉上了岸边,身上有些地方都被两人带起的水花溅湿了。 这时候,李信突然察觉到了一些不对劲的地方,或者说很尴尬的地方。 陈幼澜和小铃身上穿着的衣服在沾了水以后都变得很湿重,紧紧地贴在她们两人的身上,将二人的身躯勾勒得很是诱人。 小铃自然不必说。她虽然年纪不大,但发育状况却是着实喜人,浑身上下该凸的地方凸,该翘的地方翘,再加上一张宛如小天使一般的可爱圆脸,简直就是天使面孔魔鬼身材的最完美写照。 而陈幼澜则不同。她的身材没有小铃那么诱人,但面孔却生得极美,尤其是头发散乱之后,眉梢和睫毛上还挂着一些未干的水珠,叫人一看就生出怜爱之心。再者说了,虽然她的身材没有小铃那么惹火,但是依然散发着女子妩媚娇柔之美,绝非一般男人能够把持的住的。 还好,李信不是一般男人。 当他反应过来情况不对的时候,第一时间解下了自己的外袍,扔到陈幼澜和小铃手中,把头扭向别处,道:“你们赶紧披上衣服吧,免得着凉,那就麻烦了。” 陈幼澜先是愣了一下,旋即便注意到了小铃身上的异样,并进而注意到了自己身上的异样——她今天出门急,并没有换上全套的男子装扮,至少裹胸就被她给省略了。要是有裹胸的话,哪怕衣服打湿了也不要紧,但现在显然不行。 她立即惊叫了一声,飞快地把李信这件宽大的外袍披在了自己和小铃的身上,将那令人难以自持的画面全部包裹了起来。 一时间,没有人说话。小铃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对劲,一会儿看看自家小姐,一会儿看看李信,然后默默地低下了头,显然是铁了心当鹌鹑。 李信心虚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试着开口道:“呃........要不我们先过去烤烤火?这里有点凉,你们身上都湿了,最好不要在这里吹风。” 陈幼澜没有任何动作,依然静静地用那双清澈的眼睛盯着李信的脸。李信甚至不敢与之对视。 “你早就知道了?”陈幼澜问道。 李信干笑了两声道:“知道什么?” 陈幼澜道:“装傻有用吗?” 李信沉默。 陈幼澜意识到自己刚才已经彻底暴露了自己的女儿身,而李信却没有丝毫意外的神色,反而很是及时地脱下外袍扔过来——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他早就知道了自己的女儿身,所以刚才才能保持淡定。 所以一直以来,他都是在耍我吗? 陈幼澜忍不住生出这样的念头。过去这段时间的一幕幕,她以陈子衿的身份出现在李信身侧的所有画面,陡然间都在她脑海中发出了刺耳的嘲笑声。 她还以为自己伪装得不错,应该没有露出马脚呢,没想到这个男人早就看穿了吗? 那么今天也是吗?今天他之所以盯着我看,也是因为看出了问题吗? 陈幼澜心情复杂地在心里想道。 李信的心情其实也并不比陈幼澜好到哪里去。一开始,他只是觉得自己的未婚妻女扮男装很好玩,所以就没有拆穿她,完全没有想到此刻事情败露时,情况会有这么尴尬。他在这一刻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或许会被陈幼澜误会成愚弄。 “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发现的?”陈幼澜又开口问了一遍。 李信犹豫了一下,终于苦笑道:“我老实说,但是你能不能答应我别生气。我真的完全没有恶意的。” 陈幼澜本来想斩钉截铁地拒绝,然而身上披着的外袍却逐渐传来令人心安的温度,让她的心灵不自觉地软化了一点。于是,话到嘴边就成了:“你先说来听听再说。” (本章完) 第八十五章 我带你们去换衣服吧 李信听见这样的回答,心里那种空落落的、仿佛没有凭依一般的下坠感才稍稍平复了一些。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道:“其实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发现你是女儿身了。” 陈幼澜倒是没料到这样的回答,愣了一下,道:“这么早?” 李信苦笑道:“是啊。” “那你是不是也早就知道我是陈家三小姐了?”陈幼澜抱着些许渺茫的希望,期待着李信给出否定回答。 然而,李信觉得自己已经算是做错事了,眼下最好还是老实点,不要耍心眼儿为好,便点点头,道:“认出你是女儿身的时候就猜到你是陈幼澜了。” 陈幼澜沉默片刻,也不是讽刺李信还是自我解嘲地说了一句:“世人都以为楚王不学无术,是货真价实的草包,没想到,愚蠢的反倒是我们这些俗人了。楚王殿下可是聪明得紧,而且洞察入微。小弟,哦不,小女子佩服。” 李信有点难受,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勉强沉默。 陈幼澜很想保持平静,最好不要说话,但最终还是没忍住,质问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很蠢?可以让你这样耍着玩?好玩吗?这样把人当成傻子,很好玩吗?” 小铃看着自家小姐的表情,知道她这回是真的动了火气,连忙把头埋得更低了。 李信舔了舔下唇,道:“我并没有想耍你。只是........事情不知不觉就变成了这样。” 他停顿了一下,接着道:“我也是没办法。你想,如果你是我,你看出对方是女扮男装了,你该怎么开口提醒她呢?难道拍拍她的肩膀说,嘿,我看出你是个姑娘了,你还是别装了吧。不觉得很尴尬吗?” 陈幼澜愣了一下,浑身火气没来由地仿佛缩回去了一点,但还是皱着眉头道:“那你也可以想办法提醒........”话说到一半,她也有些说不下去了。因为她也意识到这似乎是一个很难开口去提醒的事情。 李信见状,笑着摇了摇头,道:“更何况我也不是很想提醒你。” 陈幼澜再次生出怒意:“说到底,还是想耍我玩?” “不。如果我提醒了你,我们就不会在龙泉寺见面,今天也不会在这里烤东西吃了。”李信表情认真地说。 一句简简单单的话竟然直戳进陈幼澜的心窝,宛如一盆凉水一般轻而易举地浇灭了那团怒火。连小铃都忍不住有些脸红。 “你知道,我是个以貌取人的俗人。所以那天看到你长得这么好看,一点也不丑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放心了。”李信缓缓说道,“再后来,我发现你很活泼,性格也很好,很善良,我就有点喜欢你了。” 陈幼澜仿佛中了某种不知名的魔咒,浑身上下每一处都像是被锁住了一样,根本动不了,唯有胸膛那颗心脏猛烈地跳动着,似乎拼命地想挣脱,又似乎是兴奋地在雀跃。 李信从来没有这样对一个女孩表白过。他完全是任由自己的本能操纵着身体,抱着破罐破摔的心情肆意地诉说着。这也是他第一次碰上这种女孩子闹脾气,而他手足无措的状况。 “一开始,听说陛下给我赐婚的时候,我是拒绝的,甚至有想过逃跑。但是现在,我决定乖乖地等到成亲那天,甚至还想去问一问陛下,看他能不能帮我把婚期稍微提前一点。”李信很是认真地说,“我有点等不及了。” 陈幼澜的脸有些发烫。 她犹豫着问道:“难道你不觉得我很蠢吗?根本没有觉察到你已经看穿了我的把戏,还在那里演得不亦乐乎。我今天急急忙忙换好装才追出来的事,你肯定也看出来了吧?我现在真的觉得我好可笑.......” “哪里可笑?你会因为我而感到担心,我很高兴啊。”李信飞快地回答,“你一点也不蠢,只是碰巧我比较狡猾,而你又涉世未深,比较单纯而已。” 陈幼澜愣了一下,道:“你这真的不是拐弯抹角在骂我笨吗?” 李信摇头,斩钉截铁道:“绝对没有。” 陈幼澜沉默了一会儿,又问道:“难道你不觉得我穿男装出门游玩什么的,很不守妇道,很胡闹吗?” 唐代女子的地位确实比历代都稍微高一些,但那也仅仅是一些而已,其中多半还要归功于武则天的登基。眼下这个唐初的时候,像陈幼澜这样女扮男装出门,大多数人还是会持否定和轻蔑态度的。 李信奇怪地看来陈幼澜一眼,道:“出个门怎么了?大白天的,还有小铃陪着你,好像没什么问题啊。”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好青年当然不会保有封建思想的残余。 陈幼澜看得出李信不是在装,而是真心不觉得她这样的举动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心里突然有种放下了什么的轻松感。 那种几乎令人窒息的气氛逐渐瓦解了。李信觉得自己连呼吸都通畅了许多。他小心翼翼地看了陈幼澜一眼,轻声细语地问道:“现在可以过去烤烤火了吧?我真的担心你们着凉。” 陈幼澜没有回答,只是看了身旁的小铃一眼,便一言不发地往火堆靠过去。李信这才放下心来,暗道:危机解除。 李信走回火堆旁,在陈幼澜对面坐下来。看着静静燃烧的火堆,他往里添了一把枯枝,谨慎地问道:“你.......中秋还出门吗?” 陈幼澜看了李信一眼。 “我还会做一种叫做月饼的东西,很好吃,想做给你尝尝。”李信道。 “再说吧。”陈幼澜不置可否。 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不是直接拒绝就是一个很好的信号啊。李信美滋滋地想道。 放下心来之后,他又看了一眼陈幼澜和小铃,觉得这团火恐怕很难帮助她们快速地把衣服弄干,便开口道:“要不........我还是带你们去换一身衣服吧?” (本章完) 第八十六章 惊奇的陈幼澜 李信当然知道自己作为一个男性,突然对一个女性说出要带对方去换衣服之类的提议,肯定会显得有些奇怪,并且很容易给人一种不怀好意的猥琐感。但是他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尽量保持表情的镇定,让自己看起来尽可能地像是正人君子而已。 毕竟,他实在不觉得仅仅靠自己面前这一堆不算太旺盛的火焰就能很快地把陈幼澜和小铃身上的衣服和头发烤干。 这两个姑娘总不能就这么湿漉漉地回去吧?要是以这种形象回到长安城的话,肯定会在大街上被人围观的。而且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陈幼澜好端端地从家里出来,到了晚上却是一身湿漉漉地回去,那也太奇怪了,她怎么向家里人解释自己去了哪里,做了什么呢? 李信的担心当然不是多余的。陈幼澜听到李信提议带她和小铃去换衣服时,第一反应就想开口怒斥,不过好在她话到嘴边的时候还是及时反应了过来,领会到了李信的意思。确实,她要是以眼下这种状态回到家里,必然要面对父母的一通盘问,说不定还要挨骂挨打挨罚。 于是,她张了张嘴,又抿住嘴唇,半晌没有说话。 李信没有多说什么。他知道陈幼澜不像后世女子那样开放......或许也不能说是后世女子开放吧,只能说这年头的观念就是这样。反正,陈幼澜心里的纠结,他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所以也就没有催促,只是沉默地看着面前的火焰,等待着陈幼澜的回答。 如果只是单纯地去一趟楚王府的话,陈幼澜还不会那么纠结,毕竟之前她已经去过一次了,当时是去商量自己家和楚王府合作经营酒坊生意的事。但现在,如果她答应李信的提议,那就不仅是去一趟楚王府的问题了,还要在楚王府换衣服.........想想就觉得不知廉耻。 如果我答应了,他真的不会因此觉得我是个轻薄的女人吗? 陈幼澜很是担忧地在心里想。其实她心里也清楚,她绝不可能穿着这身湿衣服回家,所以找个别的地方换身衣服再回去是必然的选择。她只是还需要一点时间进行心理建设来彻底接受这个状况而已。 李信差不多也看出了陈幼澜的纠结,也不抬头看陈幼澜,只是漫不经心地把一根枯枝送进火堆里,道:“换身衣服没什么,我知道这是无奈之举,不会因此就觉得你怎么样的。而且我家里也有几个丫鬟,到时候让她们伺候你换身衣服,然后你赶紧离开就好。不会有人发现的.......” 陈幼澜被说破心事,登时心跳一顿,脸色绯红。她微微动了动嘴唇,仿佛用尽全身力气说出了一个宛如蚊子哼鸣一般轻微的“好”。 李信毕竟是侧耳听着,所以当即展颜一笑,笑得很是坦荡。他唤出甲一,命他赶紧回到楚王府去,把自家那辆马车赶出来。陈幼澜和小铃这幅样子肯定不能见人,最好装在马车的车厢里带回楚王府。 甲一得令,飞快地去了。 李信、陈幼澜、小铃三人毕竟是步行出了长安城,并没有离城太远,勉强还算是在近郊的范围内。再加上甲一的速度很快,他很快就回到了楚王府,从王贵那里拿到了马车,然后赶着马车一路出城,速度甚至比他回城时还要快上几分。 陈幼澜在火堆前等了一会儿,便听见了马车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随后,她看着出现在自己面前的这辆马车,露出了一个疑惑的表情。她问:“为什么........这辆车看起来这么奇怪?有四个轮子?不是说四轮马车不能转向吗?” 李信得意地笑了笑,指着马车前挂和后挂之间的圆盘装置,讲解了一下四轮马车转向的原理,听得陈幼澜连连点头,费了好大功夫才忍住没有把夸奖的话说出口。原因也没什么复杂的,她觉得有点害羞而已。 三人坐上了马车。一直在暗处警戒而没有现身的甲二这时候也现身了,和甲一一起坐在马车前面赶车。 “驾。”甲一挥动鞭子,马车便跑了起来。 楚王府家的马车内部与任何别家的马车都是不同的。地上铺着毯子,座位下面还设计了三两个抽屉,可以存放一些干果之类的食物。当李信从抽屉里抓出一把干果伸到陈幼澜面前时,陈幼澜却对这干果没有兴趣,反而两眼放光地盯着抽屉。 “这是什么?”她甚至亲自伸手推拉了一下,道,“好巧妙啊!” 李信耸耸肩,强行往小铃手里塞了点干果,才得意洋洋地说道:“那可不,也不看看是谁发明的。” “所以这个叫什么?不会也是你发明的吧。”陈幼澜眨眨眼。 李信笑道:“正式介绍一下,这就是鄙人发明的抽屉!”这年头操守已经不值钱了。反正在这个大唐,抽屉就是他李信搞出来的,还有谁能跟他争原创性的问题不成? “真不知道你脑子里到底装了多少这种奇奇怪怪的东西。”陈幼澜笑着感慨道。 李信挑了挑眉毛,道:“大概有个几百斤吧。” 后世稀松平常的俏皮话在陈幼澜听来却是有趣得紧,当即就笑得直不起腰来。 车厢外面的甲一甲二默默地听着车内的笑声,面无表情地对视了一眼,均是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一抹欣慰——老王爷留下的猪崽子,终于会拱白菜了。顺带一提,这俩人眼光很老辣,早就看出陈幼澜是个雌儿了,只是恪守部下的本分没有多嘴而已。 不多时,马车在楚王府外停下。李信带着陈幼澜和小铃下了车,王贵立即迎上来。他还没来得及行礼,就听见李信道:“赶紧找两个丫鬟过来,带这两位.......呃.......算了算了,反正带她们去换身衣服吧。” 李信也不知道该叫她们公子还是小姐什么的,干脆不叫了。 王贵立即会意,向身边的人吩咐了几句,便向陈幼澜行礼道:“公子,请随我来。”他当然看出陈幼澜是女子了,但还是坚持按照她身上的男装称之为“公子”。至于此刻陈幼澜身上湿漉漉的狼狈样子,他更是当没看到一样直接忽略。 不愧是专业管家,气场就是不一样呢! (本章完) 第八十七章 书房重地 王贵将陈幼澜和小铃带到了王府的客房便退下了。两个早已在此等候的丫鬟打开房门,里面已经备下了两桶热水以供陈幼澜和小铃洗浴。 陈幼澜不自觉地红了脸。跑到楚王府来换衣服她已经觉得很害羞了,结果现在还要在这里洗澡........或许是已经有了来楚王府换衣服的心理建设的关系,她突然也觉得如果不洗澡就直接换一身衣服的话,确实也有点恶心。 纠结片刻之后,她才无奈地想道:“算了算了,来都来了。反正过不了多久也要和他.......”她连忙摇头赶走后半截不知羞的想法,和小铃一起在两个丫鬟的侍奉下舒舒服服地洗了个热水澡。 这还是习惯了服侍小姐沐浴的小铃第一次享受别人的服侍。可真是......太不习惯了,总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牵线木偶一般,任人摆布着。 待两人洗过澡以后,丫鬟送上来两套衣服,一套丫鬟服显然是给小铃的,而另一套则是男装,跟陈幼澜身上原先湿掉的那件很像,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差别。那丫鬟放下衣服时,有意无意地说了一句:“这是王爷小时候穿过的衣服,很干净的,应该合身,请小姐放心穿。” 陈幼澜木木地点了点头,脑海里全是丫鬟说的话:这是王爷小时候穿过的.......这是王爷小时候穿过的...... 这是那家伙穿过的? 陈幼澜抓了抓手边这件衣服,暗道:“都被那家伙穿过了,怎么能算是干净的呢?”众所周知,衣服的内面常常是与人的肌肤直接接触的........ 如果我穿了他的衣服,这不就是........间接肌肤相亲? 陈幼澜突然觉得脸上像是多了两团烧红的炭火。 她很快从那些乱七八糟的思绪中回过神来,用力地摇了摇头,只是捏着那件衣服的手却不自觉地更用力了几分,连指甲都白了。 现在显然不是她有办法挑三拣四的时候,最好还是不要提太多要求了。不过是一件李信穿过的衣服而已,她要是因此反应过度的话,反而显得很奇怪。 不过,陈幼澜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心情倒是真的很奇怪——明明只是追出来看看李信到底为什么这么低落而已,为什么现在事情会演变成她跟着李信回了王府,甚至还在王府里沐浴更衣呢? 仿佛是一个想破了头也想不出答案的问题。 心思单纯的小铃就没有那么多不着边际的想法。她飞快地换好了丫鬟服,然后主动过来服侍陈幼澜穿上了那件天青色的儒衫。 换好衣服以后,陈幼澜和小铃走出房间。侍奉在门外的丫鬟道:“王爷也去沐浴更衣了,两位客人可以先在王府内随便逛逛。” 有什么好逛的,我只想立刻回家。 陈幼澜本来想这么说,不过她最终还是鬼使神差地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反而默默地点了点头,带着小铃往别的地方走去。 自从认识李信以来,他拿出来的神奇东西仿佛层出不穷。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陈幼澜才想在楚王府里走走,心想或许能发现一些他从未示人的新奇东西呢?反正来都来了,也不急着走嘛,对吧? 楚王府是李玄道修的。以他当时的身份,王府当然修得很是宽敞大气,花园庭院水池等等,一切该有的东西,楚王府都应有尽有。陈幼澜漫步在曲曲折折或大或小的走道之间,随意地看着周围的建筑和景致,宛如一只巡视领地的雌豹。 经过李信的书房,陈幼澜本想进去看看,了解一下李信平时到底看的是什么书,或许这样就能知道李信脑子里那么多奇奇怪怪的知识到底是从何而来了。然而,书房门上的大锁却牢牢地锁着。可爱的小润娘不知从哪个角落里钻出来,警惕地看着陈幼澜,问道:“你是谁?书房重地不可以擅闯!” 自从李信把自己关进书房半天,然后拿出了能够制造无数财富的蒸馏锅设计图以后,王贵就对李信的书房上心了起来,暗中派人把守不说,平时李信不在书房里面的时候还把书房锁起来,而锁的钥匙连楚王本人也没有,仅有王贵自己以及小润娘各拿着一把。 王贵认真地告诉了小润娘,王爷平时在书房里写写画画的这些谁都看不懂的东西很重要,每一张都可能价值千金,一定要好好收起来,平时千万不可以为除了王爷以外的人打开书房的门! 李信对于王贵的想法也是无奈——他总不能直接对王贵说,别紧张,大多数时候我画的都是小猪佩奇什么的,随便画着玩而已,根本没什么要紧的吧? 而且,就算说了实话,王贵能明白啥叫小猪佩奇吗? 久而久之,李信也就懒得理会小题大做的王贵,任由他把控自己的书房了。 小润娘自然是把王贵的话牢牢记在了心里,所以眼下才用充满敌意的眼神看着陈幼澜,仿佛在看着一个想闯进书房偷东西的小贼。她心里只有一个很朴素的想法:李信对她有救命之恩,而且还是天底下最好的人,她一定要帮李信守住书房! 陈幼澜尴尬地退了一步,道:“我是........我是你们王爷请回来的客人.......” 小润娘还没开口说话,便突然听得不远处传来李信的声音。 “幼澜,小铃,你们在这里啊。润娘也在。”李信边走过来边笑着说道。他已经沐浴更衣过,身上换了件干净的软袍。 “王爷!”小润娘丢下陈幼澜,飞快地跑到了李信身前,为自己邀功道,“她们想要进你的书房,我没有给他们开门!” 李信笑着道:“她们是我请来的客人,不是坏人。去,把门打开。” 既然这是王爷的命令,润娘也就爽快地答应了,蹦蹦跳跳地跑到门前打开了书房的锁。 李信走到陈幼澜身边,道:“想进参观一下我的书房吗?” 陈幼澜没来得及回答,就见李信大步走进了屋里。她也不好自顾自离开,只得迈步也跟了进去。 (本章完) 第八十八章 李信的书房 “就像在自己家一样,不用客气。”李信微笑着说,示意陈幼澜可以自便。但这话听在陈幼澜耳朵里却诡异地有种别有深意的感觉。 就像在自己家一样........怎么会是自己家啊,这是楚王府又不是陈府........还没过....... 陈幼澜装作没有想太多的样子,飞快地点了点头,若有所思地四下看了看。 李信的书房很宽敞,采光也不错。这里平时都是小润娘在收拾,所以看上去还算是干净整洁。 陈幼澜很快就被书房里那个大大的办公桌吸引了。她见过的桌子向来都是四支细腿支撑着一个平坦桌面的样式,了不起再加一些雕刻或者纹饰什么的,还从来没见过眼前这种看上去就相当沉重的大型桌子。 她走过去本想仔细看看这办公桌到底有什么特别,谁料立即就被办公桌后面的办公椅给吸引了。她好奇地推了推这椅子,椅子便向后滑行了一段距离。 她有些好笑地回头看着李信,问道:“这椅子也是你弄出来的?为什么下面要装那么多轮子,滑来滑去怎么坐啊?” 陈幼澜本就生得好看,再加上脸上那似笑非笑的娇俏神情,李信只觉得心脏都漏跳了两拍。他连忙轻咳一声掩饰住自己片刻的失神,然后才说道:“你坐上去感受一下不就知道了吗?” 这么一说,陈幼澜也有些跃跃欲试。不过,她毕竟还总是不自觉地带着几分贵族小姐的偶像包袱,所以着实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大着胆子坐下去——她最怕的就是万一自己没坐稳从这椅子上摔下来,摔得四仰八叉的,半分仪态也没有,那她以后哪儿有脸见人? 谁料,亲自坐下以后,陈幼澜发现自己的担忧完全是多余的。这个办公椅的椅面上铺着厚厚的绸子,坐上去很柔软。它虽然可以靠椅子下方的轮子滑动,但在承担了一个成人的重量以后,它绝对不像想象中一样滑,不过依然可以在陈幼澜的操作下进行一定范围的滑动。 陈幼澜就像发现了什么新奇的玩具一样,高兴地坐在办公椅上滑来滑去,脸上挂着纯真的笑容就像个孩子。 小铃看着自家小姐笑得很开心的样子也不自觉地跟着傻笑起来。 片刻之后,陈幼澜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玩得实在有点太忘形了,连忙从椅子上站起,整理了一下头发。李信笑了笑,道:“怎么样?” “还不错。”陈幼澜非常想要表达出“这也不过如此”的意思,然而她片刻之前的举动已经明明白白地宣告了她的这个打算注定会破产。 陈幼澜看了看自己面前的办公桌,突然生出一种“坐在这样的桌椅前读书写字真是一种享受”的想法。李信也看出陈幼澜对办公桌椅很满意,心里自然相当得意。 李信的桌子比较杂乱,这完全是他一个人造成的。润娘根本来不及收拾。陈幼澜随意地拿起一张废纸,向李信问道:“我能看看吗?” 小润娘的表情有些紧张起来。虽然她知道陈幼澜是王爷的朋友,但她还是本能地不希望别人碰李信的东西,尤其是李信的各种草稿。 李信笑着摸了摸润娘的脑袋,然后转向陈幼澜道:“你看吧,没事的。” 陈幼澜展开这张有些被揉皱的纸,发现上面正画着一个怪模怪样的图案。她奇怪地问道:“这是什么?也是你想做的什么东西吗?” 李信当然也不记得自己画了什么东西,便走近看了一眼,笑道:“这叫米老鼠。” “米老鼠?”陈幼澜仔细地盯着这图案,“这世上有长得这么奇怪的老鼠吗?” 李信愕然,旋即苦笑道:“你把它理解成一种老鼠精就好。” 神特么老鼠精,要是米老鼠之父华特·迪士尼听说李信这么编排他的宝贝儿子,非得自己掀开棺材盖子出来把李信带去角落好好聊聊不可。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好像说米老鼠是老鼠精也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陈幼澜毕竟是女生,对于老鼠这种东西没有太多好感。不过好在米老鼠这个在后世人见人爱的形象确实有它独特的魅力,最终她还是点点头,称赞了一句:“怪可爱的。” 放下这张纸以后,陈幼澜突然被办公桌上的另一件东西吸引了注意力。 那是一个木制的长方形方框,横长竖短,纵向地穿插着许多木条,每根木条上都串着木质的珠子,看上去怪模怪样的。 “这是什么?”陈幼澜指着那东西问。 李信回答:“算盘。” “算盘?”陈幼澜重复了一遍,又问,“难道跟算筹差不多?” 李信笑着点点头,道:“对,都是用来算数的。” “那为什么不用算筹呢?”陈幼澜一边把算盘拿在手里,用她白嫩的手指拨弄上面的算珠,一边好奇地问道。 李信艰难地把视线从陈幼澜那宛如葱根一般的手指上移开,答道:“算筹怎么能比得上算盘呢?用算盘可以算得比算筹快十倍,而且简单易学,占的地方还不大,不像算筹那样摆个算式就东倒西歪........” 看着努力夸赞自己的东西,大有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之意的李信,陈幼澜不禁感到有些好笑。她半开玩笑地说道:“真的有你说的那么厉害吗?” 李信当即道:“当然有!不信你可以试试!” 这或许是男性的通病吧。在好看的女孩子,尤其是自己喜欢的好看的女孩子面前,总是按捺不住想要表现的心情。 小润娘在一旁撇了撇嘴,暗暗对陈幼澜这种质疑李信的举动有些不满。别人不知道,她成天跟着王爷还不知道吗? 王爷根本就是万能的!知道吗!万能的! 润娘默默地在心里想道。 陈幼澜笑着问:“怎么试?” 李信道:“你随便出题,我现场算给你看,你看了就知道算盘这个东西有多厉害了。” 陈幼澜看着李信信心满满的表情,也来了兴致,点头道:“好,那就试试。” (本章完) 第八十九章 情不自禁 虽然后世华夏数学的发展稍逊色于西方,但其实华夏古代的数学却是处于领先地位的。加减乘除、分数小数、九九乘法表这些在后世人看来很是基础的东西,若是放到古代的视角下,都是非常先进的成果,同时期的西方人对这些东西还一脸懵逼呢。 这或许跟儒家先哲孔仲尼先生将“算术”定为君子六艺之一有关吧,绝大多数儒生多少都会研究研究算术。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古人就认识到了数学的重要性,他们更多地只是把这个当成锻炼智力的一种游戏而已。社会上主流的意见还是重视儒家经典、诗词歌赋,轻视算术这种“微末伎俩”的。 陈幼澜素有才女之名,对于算术一道也出于兴趣地研究过,虽然肯定比不上李信,但相比于绝大多数普通人来,已经高出一大截了。她随意地出了三五道加减乘除的算术题,限定李信要在一炷香之内做出来。 谁料李信大手一挥,道:“用不了那么久。” 说完,他拿起算盘,运指如飞,噼里啪啦之间手速快得连后世最厉害的键盘侠都要甘拜下风。须臾,他便一一报出了答案。 陈幼澜被李信的速度惊呆了,眨眨眼,道:“你不会随便捏造几个答案来糊弄我吧?”虽然她知道李信不会做这么无聊的事情,不过理性上还是不太能相信李信做题的速度。她很清楚,如果给她算筹的话,她也能算出这些问题的答案,但是绝对不可能有李信这么快。 李信说算盘能算得比算筹快十倍应该有些夸张,不过随随便便快个五六七八倍倒是一点疑问都没有。 听陈幼澜有些怀疑,李信也不生气。这完全是意料之中的事情,若是换了他是陈幼澜,他见了这样的画面,肯定也会生出同样的疑问。他坦然地笑了笑,道:“你可以随便验算,看我到底有没有算错。” 陈幼澜看了李信一眼,终于还是决定验算一遍。 李信家里本来有两三副算筹,他试着玩了玩以后,发现自己实在玩不转这东西,便画了图,让木匠们依照图纸打造出了大唐第一个算盘。有了算盘,他自然用不上算筹了,便让王贵自行处理。好在王贵是个会当家的,并没有把这些算筹当柴烧,而是收到了书房的角落。 李信让润娘找出了被束之高阁的算筹。 陈幼澜试着用算筹算了三两道题,发现于李信用算盘算出的结果完全吻合。于是,剩下的题她也就懒得算了。 “这算盘也是楚王殿下发明的吗?”陈幼澜苦笑着问道。她实在难以想象自己身旁这个看上去有些清秀的少年的脑子里竟然能有这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令人震惊的新东西就这样在他手上层出不穷。 这到底是个天才还是怪物? 谁料,李信根本没有回答陈幼澜的问题,而是笑着道:“不是说好以后都叫我李兄吗?” 陈幼澜愕然。 当时她还不知道李信已经看穿她的伪装了,所以以陈子衿的身份答应了李信的要求。此刻她虽然依旧身穿男装,但心理状态已经跟当时有很大的差别,哪里还能那么容易地把“李兄”叫出口。 空气诡异地沉默了一瞬。 “所以,这算盘也是.......李.......李兄发明的吗?”陈幼澜红着脸,用很小的声音又问了一遍。 李信本来只是随口打趣一下陈幼澜而已,没想到陈幼澜竟然真的又改了口,登时心里便冒出一种奇怪的亲近感,仿佛和陈幼澜之间的距离又拉近了几分,甚至有种近在咫尺的感觉,连心跳都不自觉地加快了。 他忍不住笑了,没有再刺激陈幼澜,怕她过分害羞。 “是我发明的。”李信回答。 陈幼澜对这个回答并没有多少意外,只是下意识地又用手去拨弄算盘,道:“李兄大才,竟有这样的巧思,随手一做都是能够惊天动地的绝品。想来若是将来算盘流传出去,世上不知有多少账房先生、户部官员要谢谢你的才华,说不定尊你为祖师,让你流传千古也不在话下。” 李信翻了个白眼,道:“我才不在乎这些东西呢。虽然我不是那种敝帚自珍的人,但是也不至于这么无偿地把好东西全白送出去吧?没点好处的事情谁会做啊。” 陈幼澜见李信陡然间换了一副嘴脸,瞬间从智慧过人的绝世天才变成了斤斤计较的市侩小人,一时间竟看得瞠目结舌,只得苦笑连连。 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名垂青史,在他眼中竟然比不上一点实际的好处........ 陈幼澜有些好笑地问道:“那你要怎么样才肯把算盘教给大家呢?” 李信也没怎么过脑子,下意识便脱口而出道:“要是你亲我一下,我明天就去把算盘献给陛下,顺带着还包管教会那帮蠢得要死的户部官员。” 话音刚落,他就倒吸一口凉气,极其后悔地道:完了! 这话毫无疑问是孟浪了,非常孟浪的那一种!哪怕是在后世,任何男人对女孩子说出这样的话,挨骂乃至于挨巴掌都算不上冤,更别说这是在唐朝了,更是轻浮无比!会说出这种话的人,几乎无一例外,都会被当成登徒浪子。 陈幼澜一定会生气的。李信甚至能想象到她拂袖而去,从此再也不理他的画面,心脏仿佛在胸腔里不断地沉了下去。 正在李信闭上眼睛,暗恨自己为什么说话不经过大脑,为什么不好好考虑一下再开口的时候,他突然感觉到自己的左脸颊上好像被什么东西碰了一下,软软的,有些湿润,微微带着点温度,哪怕在它离开了他的脸颊之后,脸颊上被碰过的部位还是残留着某种奇妙的触感。 他触电一般睁开眼睛,惊讶地看了身旁的陈幼澜一眼,下意识地抬手捂住了脸颊。一直静静站在屋里没有做声的小铃正用一只手捂着自己的眼睛,另一只手则捂住润娘的眼睛,口中念念有词,非常非常小声地道:“小孩子不能看.......不能看........” (本章完) 第九十章 算盘,白送 陈幼澜觉得自己就像是被某种超自然的力量控制了,直到自己的双唇与李信的脸颊分离时,才仿佛从某种醉人的梦境中醒来。 虽然刚才这一幕里,她才是主动的那一个,然而她其实并没有比这一幕默剧中的另一位主角清醒到哪里去。她的大脑也一片空白着呢,心脏也令人不安地跳动着。 我干了什么?我干嘛要亲他啊? 陈幼澜在心里狂风暴雨般地质问自己。 她才不在乎李信到底要不要把算盘献给皇帝陛下,要不要教会户部官员们如何使用算盘呢。她根本就不是为了这种理由去亲别人的人。 那她到底为什么会这样呢? 或许是李信那一瞬间闭上眼睛时那种懊悔的神情太过生动,或许是他的皮肤白皙又干净,又或许是他长长的睫毛颤动着,实在过于可爱........总而言之,某种东西击中了陈幼澜的心脏,让她短暂地失去了对躯体的掌控力。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事情已经变成此刻这样难以收拾了。 李信静静地站着,保持着用手捂住左脸的姿势,无辜地眨着眼睛——就算把上辈子也算上,他这大概也是第一次被同龄的女孩子亲脸脸........好害羞的感觉。 陈幼澜强迫自己不要低下头去。尽管她的脸已经红得不弱于喝了两斤白酒的醉汉了,但她还是极力保持住了表面的镇定,面无表情地说道:“不要忘了你的话,记得把算盘献给陛下哦。”说完,她拉着小铃迈步向外走去。 不管怎么说,事情既然都已经这样了,拿推广算盘当借口总比承认自己是一时情不自禁才亲了李信一口要来得好一些吧? 走出书房的门时,陈幼澜满脸懊恼地如是想道。 李信目送陈幼澜走出书房才终于回过神来,连忙对傻站在一旁的润娘道:“去去去,快去帮我送送人家。” 润娘看了李信一眼,迈开腿追了出去。 书房里只剩下了李信一人。他怅然若失地摩挲了一下自己还未长出胡须的侧脸,终于忍不住笑着摇了摇头,暗叹自己两辈子加在一起都快四十几岁的人了,被小姑娘亲一口有什么好不淡定的........真是失态,还要继续努力才能成为那种不动声色的大人啊。 不过这个想法刚一从他脑海中闪过,他的嘴角就又忍不住上扬了一点点。 妈的,好看的姑娘亲亲真的有点上头啊! 翌日,李信在內侍的带领下来到大殿见李世民。 勤政爱民的李二陛下从奏章中抬起头来,古怪地看了李信一眼,问道:“今天好像不是你平时会进宫来看朕的日子吧?说吧,你小子这次想干嘛?” 李信在李世民身边跪坐下来,谄媚一笑,道:“有好事儿来找陛下。” “什么好事?”李世民警惕地问道。他总觉得李信这小子近来越发变得滑不留手,可不能再像以前一样随意对待。 李信笑着从身后摸出来一个特制的小算盘,放在了李世民面前。 “这是什么?”李世民问。 “一种用来计算的工具,我把它叫做算盘。”李信回答。 李世民到底是帝王,随意地拨弄了两下,问道:“这东西比算筹快多少?”很明显,一件新的工具如果不能胜过旧的工具,那它就没有被发明和推广的必要。李信之所以这么高兴地拿着算盘来找自己,肯定是因为算盘有其独到之处。 李信笑道:“至少快七八倍,熟练的话,或许十倍也说不定。” 李世民被这个数字惊了一下,正色道:“你可不要信口开河!”身为一个庞大帝国的实际掌控者,他当然知道这样一种快速计算的工具诞生能在多大程度上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甚至对于民生也有极大的改善。 李信无奈道:“陛下还不知道我吗?我不会乱说的。” 李世民道:“一码归一码。你既然拿来给朕看,肯定是想要推广开的吧?那朕就必须慎重对待,免得到时候效果没有你说的那么好,连累朕也跟着受人耻笑。”他心里当然也是倾向于相信李信的,不过还是要检验一番,以免出了岔子,这也是对李信的一种保护。 李信也知道李二陛下的心思,道:“知道啦。那就麻烦陛下再派上次那两个户部主簿到王府来学怎么用算盘吧,到时候陛下再问他们两人算盘到底好不好用,不就好了?” 李世民点点头,道:“可以。” 他随手把算盘放到一边,盯着李信看了一会儿,笑着问道:“现在可以说正事了吧?你到底想要什么?平白无故进皇宫来献宝什么的,可不是你楚王的风格。” 李信挠头笑了笑,道:“陛下果然明察秋毫。儿臣佩服得五体投地。” 李世明冷哼一声,道:“行了,少拍马屁。看在这个算盘的份上,朕就先听听你想要什么吧。” 李信摆摆手,道:“不不不,跟算盘没关系。这算盘是一位姑娘请我献给陛下的,跟我要说的事情没有半点关系,陛下直接忽略就行。” 李世民狐疑着皱起了眉头,显然很不相信李信的话:“一位姑娘?” 李信忍不住笑着点了点头:“说起来,我也是因为陛下的关系才认识这位姑娘的。” 李世民突然明悟,笑道:“昨天百骑司的探子报告说你带着陈中书的女儿回王府了,我还有点不信,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说完,他陡然换了一张严肃的面孔,道:“你也太胆大妄为了,竟然敢做出这等违礼之事!信不信朕马上就将此事告诉陈中书,请他定夺该如何处置你们两个!” 妈的,还没结婚就被岳父大人知道自己把未来老婆带回府上洗澡换衣服,怕是被打断腿都是轻的了! 李信连忙求饶,道:“陛下陛下,别别别,别这样。我们真的没干嘛,只是她不小心把衣服弄脏穿不了了,所以回我府上换了身衣服而已。前后也就呆了一个时辰多一点。这点小事就不要告诉陈大人了吧?他老人家每天那么多公务已经很累了,我不想给他增加负担呐。” 李世民本来也是开玩笑的,见李信这般没皮没脸地求饶的样子,当时便绷不住笑了。 (本章完) 第九十一章 赐婚的原因 李世民笑着摇了摇头,道:“你不排斥这桩婚事就好。” 李信也笑了,道:“确实已经不排斥了。不过陛下下次给我赐婚之前,还是先通知我一声比较好。” 李世民瞪了李信一眼,道:“你想得倒美,真以为圣旨赐婚是随随便便想赐就赐?” 皇帝被称为天子,皇帝的旨意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是天意。所以说,圣旨赐婚在古人看来是很神圣的。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圣旨赐婚基本只颁给未婚的男青年,而那位被赐婚的女青年在嫁过去之后也必须是男青年的正妻。 李信虽然贵为楚王,但从礼制上来说,最多却也只能拥有一个正妻而已。所以,自然也就不会有下次圣旨赐婚这种事了。 李信是知道这件事的,只是借着俏皮话稍稍表达一点点不满而已。不管怎么说,身为一个后世人,婚恋自由的观点是深入骨髓的,冷不丁被人包办了一波肯定会不舒服,最多只会因为结婚对象正好还比较合胃口而稍稍有些减弱而已。 不过,李信也知道,自己现在毕竟身处于万恶的封建社会,有些事他也没办法要求太多了。 李世民是何等人物,当然也听得出李信这话里的言外之意。他看了李信一眼,问道:“你可知道我为何突然给你赐婚?” 李信犹豫了一下,点点头,道:“猜到一点了。” 李世民笑了,道:“那你说说看,我听听你猜的对不对。” 李信只回答了两个字:“山东。” 李世民没有意外,点头,感慨又怀念地说道:“不愧是玄道的种。” 事实上,李信在几天前还完全不明白李世民究竟为何突然赐婚。但在李世民那天早朝上借着贪污事件沉重地打击了山东士族的势力之后,他突然就全明白了。 很显然,李世民杀了那么多山东官员之后,肯定是打算趁机在山东布下自己的棋子。按照李信估计,这些新的棋子绝大多数都会是来自于关陇贵族这一边的人。 说起来,这也确实是很吊诡的一件事。 李世民想要对抗旧门阀,但这些旧门阀又对大唐的建立有着不可磨灭的功劳,所以他不能明目张胆地动用皇权对付他们,否则就有卸磨杀驴之嫌,容易让那些有功于大唐的人寒心。而且,说实在的,就算他动用了皇权,也真不一定能顶得住五姓七望联手的压力。过于年轻的大唐王朝还经不起这样的动荡。 因此,李世民的做法是扶植新门阀来与旧门阀对抗,压制旧门阀的发展。而关陇贵族集团就是这个被李世民推出来对抗旧门阀的棋子。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门阀的势力并没有因此下降,只是从旧门阀转到了新门阀而已—— 不过新门阀的底蕴没有旧门阀那种动不动几百年的深厚底蕴,皇帝能够将其扶植起来,自然也能将其覆灭,所以先用新门阀取代旧门阀,最后将新门阀打散,这确实也是一个非常明智的办法。 中书令陈尹作为早年间就跟随李世民征战的重臣,可以说关陇贵族的一面旗帜。李世民要在这面旗帜上签下自己的大名,联姻就是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式。可以说,李信就是被李世民签在关陇贵族大旗上的那个名字。 李信作为李玄道的独生子,与李世民的关系自不必说,而且李世民对他的态度也是天下人有目共睹,让他与陈家结为姻亲足以表达李世民对关陇贵族的特别态度。 所谓政治就是这样的一件事,一旦说透了以后,就全是得失利益的交换,几乎没有半点人情可言。 李世民看了李信一眼,问道:“对朕有点失望?” 李信老老实实地回答:“有一点吧,不过也能理解。” 李世民点点头,道:“能理解就好。有些事,朕不得不做。而且赐婚这件事,在我看来对你没有任何损害,所以就做了。现在看到你不讨厌陈家那个小女儿,朕就放心了。” 李信愕然。 真的假的?堂堂千古一帝李世民李二陛下竟然会和颜悦色地向自己这样的臭鱼烂虾解释他的动机? 李信还以为李世民是那种杀伐果断,根本就懒得多解释一个字的类型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李世民确实是这样的人。他只不过是对李信比较特殊而已。 李信毕竟是李玄道在世上留下的唯一血脉,而李世民又与李玄道感情极其深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李世民珍视李信甚至还要超过珍视自己的亲生儿子。所以,他不希望与李信产生隔阂,才会这样屡屡放下帝王的威严去向李信解释一些事情。 若是换了什么别人,你看他还解释不解释?更何况,又有谁特么敢不知死活地找李世民要解释? 李信也不是不识好歹的人。他很清楚,眼前这个看上去普普通通邻家大叔一样亲和的男人可是整个大唐最有权力的人。这样的人对他如此亲近温和,他可不能因此就觉得自己怎么了不起,或者就拽起来了。 因此,李信当即笑着说道:“嗯。儿臣现在确实挺喜欢这桩婚事的,还要感谢陛下为我觅得佳偶呢。” 李世民放心地笑了,旋即又道:“说着说着又扯远了。说吧,你这次来到底想要什么,朕会酌情考虑的。” 见话题又回到了自己的来意上,李信松了口气。他刚才还绞尽脑汁在想怎么把话题拉回来呢,现在倒好,省力了。 他后退半步,道:“微臣恳请陛下放过那些犯官的家属吧。” 是的,他这次来宫里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向那些无辜卷入政治斗争中的妇孺们求情。 李世民微微皱起眉,语气稍稍变冷,道:“是王家和崔家让你来的?”他一直将李信当成是自己这一边的人,此刻李信却在为王家和崔家的人求情,这让他感到疑惑,隐隐也有种仿佛被背叛的感觉。 李信坦然地摇了摇头,苦笑道:“是我自己想要来求情的。而且陛下有百骑司在手,微臣有没有跟王家或者崔家的人接触过,陛下肯定是清楚的。” 李世民的表情稍稍缓和了一些,道:“理由?” (本章完) 第九十二章 犯官的家属们 李信道:“陛下知道,我是很懒的人。与我无关的事情其实我根本不想管。但是这件事不一样,我沾了其中的因果,所以忍不住动了恻隐之心。” “因果?”李世民古怪地重复了一遍。 “是的。”李信苦笑道,“复式记账法和大食文字毕竟是出自我手。陛下用它查出了如此多的贪官污吏,我固然因此高兴。但如果因此牵连上了那么多无辜妇孺,我也会觉得难过。陛下,贪污受贿的是那些官员,而不是这些妇孺,何必揪住不放呢?不如干脆放过他们,还能彰显陛下的仁德。” 李世民这才明白了李信介入此事的缘由。他摇了摇头,道:“圣旨已经下了。君无戏言,朕没有收回的道理。而且,贪污赈灾钱粮这件事影响甚大,不施以重刑不足以震慑百官。” 李信道:“震慑百官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未来再发生这样的贪污事件。但是,有了复式记账法和大食文字之后,贪污受贿的概率本来就会下降,已经达到了陛下的目的。陛下完全可以放这些人一马啊。” 李世民默然不语。 李信又道:“此次山东大案,崔家和王家元气大伤,这些被两家放弃的棋子暂且不说,单说两大家族剩下的人,应该都会人心惶惶,生怕自己未来为家族冲锋陷阵时再一次成为被家族果断抛弃的棋子。这个时候,如果陛下仅仅诛杀首恶,留下这些妇孺,完全有可能吸引那些不坚定者倒向陛下,而且更能麻痹崔家和王家,让他们以为陛下优柔寡断,为日后图大计留下余地。” 李世民抬起眼皮看了李信一眼,眼底有光点闪烁。他打趣道:“你再三强调自己不擅长玩心眼,可是朕现在看起来,可不觉得你的心眼儿比那些老狐狸少。” “陛下不要取笑我。”李信连忙为自己开脱,然后又接着道,“复式记账和大食文字毕竟是帮陛下查出了这样一桩大案,微臣应该是有功劳的吧?陛下还没有赏赐我呢。现在,这个上次我也不要了,连同前面的理由加在一起,恳请陛下放过这些妇孺。还望陛下能够答应!” 说完,李信拜伏于地行了一个大礼。 李世民沉默了许久,才叹了口气,道:“罢了罢了。那就这样吧,所有犯官家属全部改为赐给你楚王李信为奴,任由你处置吧。” 这已经是很大的让步了,比起流放和教坊司,楚王府绝对是个天堂般的去处。而且,李二陛下也说了,这些妇孺是赐给李信为奴的,可以任由李信处置,也就是说,到时候这些人的奴籍文书都会送到李信手中,只要李信想,他完全可以销毁这些文书,将所有人都放良,让他们都变回普通良民,各自去过自己的生活。 李世民拍了拍李信的肩膀,道:“好人还是你自己做吧。” 李信连忙谢恩,道:“全都是陛下的恩典。微臣什么也没做。” 李世民笑着摇了摇头,道:“多好的一只小狐狸,怎么就不肯当官呢?” 李信闻言,心里一紧,只好露出标准的弱智式傻笑,试图洗脱李世民心中对他的聪明的评价。 李世民哪里不知道李信的心思,无语地翻了个白眼,狠狠地踹了李信一脚,道;“滚吧滚吧,朕真是看了你就烦。” 李信揉着屁股,装模作样叫了两声,称赞道:“陛下这一脚真是有力极了,说明陛下龙精虎壮,身子康健得紧,那儿臣也就放心告退了。” 李世民瞪了李信一眼,道:“再滑头就别走了,先领个二十大板再走,朕亲自动手,让你知道知道朕到底有多龙精虎壮!” 李信哪里还敢多嘴半句,当即呲溜滑出了大殿。 李世民望着李信没个正行的样子,扑哧一声笑了,摇了摇头,喃喃道:“这小子倒是活得通透啊。”说着,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面前堆成小山的奏章,叹了口气,再一次沉入了仿佛永远没有尽头的工作中。 李世民的第二道圣旨很快颁了下来。圣旨说,楚王宅心仁厚,为犯官家属求情,圣上成全楚王的善心,故而将这些犯官家属共计二百四十三人全部赐给楚王,任由楚王发落。 有了圣旨,官员们的动作也快得飞起,几乎就是在圣旨发布的当天下午,负责管这事儿的刑部官员就把浩浩荡荡的二百多号人带到了楚王府的后门外。王贵与官员一一清点人数,交接完毕之后,才客客气气地送几位刑部官员和押送犯人的衙役们离开。 这些犯人之中几乎一半都是孩子,剩下的人之中则是各年龄的妇女居多,间或还夹杂着老人。绝大多数人的眼中都带着惊慌和不安的光,显然对自己将要面对的命运感到十分地迷茫和不安。 有个小男孩瑟缩在母亲的身后,惴惴不安地问道:“我们一会儿就要被流放了吗?” 母亲摸了摸小男孩的头,正要说话,却见一旁的王贵咧着嘴挤出尽可能温和的笑容道:“你们不用被流放,也不用被送到教坊司了。我家王爷心善,在陛下面前给你们求了情,以后你们就是楚王府的人了。放心,至少吃得饱穿得暖,我们王爷对下人很好的。” 王贵这边正对小孩子释放着善意,不远处的人堆里却有一个约莫十二三岁的少年冷哼了一声,似乎对王贵的话嗤之以鼻。 他也穿着囚犯的破烂衣服,脸脏兮兮的,嘴角带着恨意地向下撇着:“把我们变成这样的人,不就是楚王吗?现在又来这样假惺惺,装好人........真恶心。” 此言一出,他身旁的中年妇女陡然变了脸色,连忙捂住了这少年的嘴,向脸色冷淡下来的王贵连连赔笑,柔声道:“小孩子不懂事,这位爷千万不要计较。我们所有人都感念王爷的恩德........” “不必这么违心。”一个清爽的少年声音突然从不远处的廊下传来,众人齐齐抬头看去,正是穿着居家常服的李信在那里站着。 (本章完) 第九十三章 蠢人和明白人 李信径直走到刚才出言不逊的少年面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身旁的中年妇女露出哀痛的神色,低声下气地求饶道:“小孩子不懂事,王爷就大人有大量,放过他吧。我给你跪下了!求求王爷放过他吧。” 少年眼中分明闪过恐惧之色,但还是强自镇定,只不过双唇紧紧抿着,没有说话。 李信又问道:“说啊,我只是问你的名字而已,有什么不敢说的?就这点胆子?” 少年对李信怒目而视,双唇颤抖着说道:“王峰。” 李信冷笑一声:“王峰是吧?”话音未落,他的右手已经高高抬起,然后飞速地甩了下去,砸在王峰的左脸上。 “啪!”一声脆响在空气中荡漾开。全场肃静,没有任何人敢说话。 王贵静静地站在原地,脸上原本挂着的和善微笑已经全部收起来了,只是面无表情地伫立着,像一杆直挺挺的标枪。自从留在楚王府当管家以后,他就一直都乐呵呵的,对孩子也很和蔼。但现在,有人敢对他的王爷不敬。他的愤怒便陡然升腾,常常佝偻着的身子变得挺拔起来,隐隐透着淡淡的杀气。 中年妇女跪在地上,卑微地拉扯着李信的裤腿,小声地喃喃着:“王爷打得好,王爷消消气,消消气,他不过是个傻孩子而已,懂什么?王爷千万不要跟他置气,气坏了身体可不好.........” 李信没有理会中年妇女,只是瞪着被他打得别过脸去的王峰,直到王峰捂着脸转过头来与他对视,他才冷笑着问:“你知道我为什么打你吗?” 王峰抿着嘴唇没有说话,紧紧地咬着牙关。 “因为你太蠢了。”李信摇着头说道,“如果只是蠢还不要紧,但你蠢还不自知,这就真的要命了。这也是我最不能接受的蠢法。” 李信伸手转过王峰的脑袋,强迫他回头看一看自己身后这两百多号族人。 李信用很平静的语气道:“你知道吗?按照陛下原本的命令,你们这些人里面,男的要被流放三千里,去穷山恶水的地方做苦工,且不说做工累不累,单说这路上就不知道要死多少人,你想过吗?” 他指了指不远处几个衣衫褴褛的少女,道:“我不知道你认不认识那几个女孩,可能是你的姐姐或者妹妹吧。你知道陛下原本打算让她们去哪儿吗?那个地方叫教坊司。你今年几岁?听说过教坊司吗?知道那是个什么地方吗?” 他顿了一下,接着道:“我可以告诉你,那是像我这样的男人去找乐子的地方。按照陛下的命令,你的姐姐妹妹妈妈姑姑阿姨全都要在那个地狱一样的地方里面,为我这样有钱又有闲的男人唱歌跳舞卖笑,如果我想的话,甚至还要陪睡。你知道陪睡是什么意思吗?不仅仅是盖一张被子睡一张床哦。” 王峰的脸色很难看。但他还没有明白李信的意思,只是被李信描述的画面吓到了而已。 李信将王峰转回来面对自己,用手指着自己,道:“但是现在,因为我的关系,因为我向陛下求情的关系,你的兄弟们不用去遥远的地方做苦力,不用和你永世不相见了。你的姐姐妹妹们也因此不用去教坊司做最下贱的妓女了。你觉得你刚才说这样的话,合适吗?” “我能够帮你们脱离苦海,也能让你们再回到那种永不超生的境地。你可能觉得是我破坏了你们原来的生活,但即便如此,你也要收起你的恶意,对我摇尾乞怜。你知道吗?就凭你刚才说的那句话,如果我真的被激怒的话,我完全可以按照陛下先前的命令来处置你们哦,绝对不会有任何人怪我。” “到那个时候,你,就是再一次把你的亲人朋友们,把你身后这些人推进地狱的罪魁祸首。你明白吗?” 王峰的额头上冒出无数冷汗,脸色也变得肉眼可见地苍白。 李信见王峰差不多意识到一点了,才冷声道:“当你成为案板上那块肉的时候,最好不要轻举妄动,最好不要强调你那点可笑的身份和尊严,更加不要试图去激怒或者责怪那把刀,否则,那把刀剁下来的时候,可是不会留情的。” 李信拍了拍王峰的肩膀,道:“还有,你真觉得是我毁了你们的生活吗?是我害你们变成这样的吗?不是的。害你们变成这样的人,全都被关在大牢里等着一个个问斩了,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是他们贪得无厌,连百姓们的救命钱粮都忍不住下手,才害得你们变成今天这样。你明白吗?” 王峰开始小声地哭泣。 “你看,如果不是你刚才多嘴。你妈妈现在还能好好地站在人堆里呢,不用像现在这样跪在地上为你求情,这难道不是你的错吗?学会做事之前,先学会闭嘴吧,蠢货。”李信最后说了一句,然后再也没有看王峰一眼。 “楚王说的没错。我们之所以落到今天这步田地,全是咎由自取。楚王能够出手相救,贱婢很是感激,可惜身无长物以表谢意,只能恭祝楚王福寿绵延了。”人群中走出来一个高挑的中年女子。 这人虽是女子,却长了一双浓眉,显得很是英气。 “总算还有个明白人。”李信点点头,赞许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欠了欠身,道:“犯妇王赵氏,贱名不值一提。” 李信点点头,道:“既然你还算是个明白人,那事情就交给你负责吧。我楚王府虽然大,但是人丁不多,用不了那么多奴婢。你们之中要是有想走的,就找王赵氏登记一下,到时候王赵氏把名单拿给王贵。王贵会把你们的奴籍文书全部发还,以后你们就是普通良民了,自己找个活计吧。不愿意走的呢,留在王府里打杂,我也不介意,反正饿不死你们就是了。” 王赵氏和王贵齐齐领命。 李信挥挥手,示意他们可以开始干活了,然后便回去自己的房间。虽然明明刚刚睡醒,但他偏偏又想睡觉了,谁还能拦他不成?他可是最自由自在的闲王! (本章完) 第九十四章 李信心里有安排 这一觉,李信睡了很长,直到日头西斜的时候,才慢吞吞地从床上爬起来。早就在旁边候着的润娘连忙递过来一杯水。正好有些渴了的李信便随手接了过来,一饮而尽。 “我睡了多久?”李信问。 润娘回答:“两个时辰。” 竟然睡了那么长时间。 李信伸了伸懒腰,只觉得头有点轻微地疼痛。没办法,从医学上来说,午睡时间太长的话确实反而达不到休息的目的,只会让身体更疲惫........不过,确实很爽。 爽就完事了。 李信换了身衣服,带着润娘回到后院看看情况。 原本能站满空地的人已经减少了一大半,只剩下大约八十人左右。看来那些少掉的人应该是领了自己的奴籍文书以后就走了。王赵氏和王贵正忙着整理一些材料。王贵识字不多,反倒是出自大户人家的王赵氏能书会写,承担了大部分工作。 “大部分人都走了嘛,不错。”李信优哉游哉地来到王贵身旁。 王贵点点头,道:“一共走了一百六十三个人,剩下八十人愿意留下来在王府当下人。” 李信忍不住笑了,道:“还不错,走得还挺有艺术感,正好给我凑了个整,免得我强迫症发作。” 王贵、王赵氏、润娘均是不解地眨了眨眼,仿佛全然不知道李信在说什么。 好吧,他们似乎确实不知道什么叫强迫症。那是什么奇怪地病吗? 李信只好无奈地收敛了笑容,对王赵氏道:“你不想走吗?你要是想走的话,把这边的事情弄完你也可以走。” 王赵氏笑了笑,道:“王爷说笑了。我一个犯妇,现在还能去哪里呢?” 李信耸耸肩,道:“谁知道呢?应该也有些地方能去吧,比如回娘家之类的?” 王赵氏笑道:“既然出嫁,自然跟娘家没什么瓜葛。更何况,我现在还顶着个犯官家属的身份,就算勉强回到娘家,恐怕也要受人白眼,倒不如在这王府端茶倒水做些活,可能还自在一些。现在留下来的人里,应该大多数都是这么想的吧。” 李信露出一个微笑,道:“明白人就是明白人。” 这帮犯官家属的情况其实都差不多。除非自己有手艺能养活自己,否则就算离开王府也是去亲戚家寄人篱下而已,未必有留在楚王府舒服,至少李信不会无聊到去刁难他们。但话是这么说,李信总得给人选择的权利,不然弄得好像他真的是贪图这么二百个下人一样就很尴尬了。 反正这帮人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他不干涉。 “王爷谬赞了。”王赵氏施了一礼,“是民妇还要谢谢王爷搭救和收留。王爷是个好人。” 李信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道:“什么好人不好人的,图个心里痛快而已。” 他转向王贵,道:“把人都叫过来吧,我有几句话想说。” 王贵应了一声,走过去把散乱站着的人们都叫了过来。 李信来到人群前面,意外地看见了人群里的王峰。他竟然没有走。 王峰也注意到了李信的眼神,努力地往人群中躲了躲,徒劳无功地试图让自己消失在李信的视线中。 李信善意地笑了笑。人总有犯蠢的时候,只要知道自己蠢,并且努力去改正就行。 他没有再看王峰一眼,而是对着面前这些人道:“我本来还以为留下的人会更少呢,没想到还挺多的。不过也不要紧,王府也不差你们这一口饭吃,愿意留下来就留下来吧。我这人没什么不良嗜好,也不会虐待下人。想来至少比流放和教坊司好多了吧。” 李信本意是想说个笑话,然而面前这帮人却连一个笑的都没有——想来也是,短短几天之内从本来要被流放或者充入教坊司的犯人变成楚王府的奴仆,然后又在短时间内费尽心神考虑了要不要离开楚王府的问题,他们从身体到精神上都已经筋疲力尽了,暂时失去“笑”这个功能也是很正常的。 尬住一瞬间的李信尽可能装作平静的样子轻咳了两声,接着道:“行吧行吧,那就说点正事儿。听好了,你们之中,能读书识字的人有多少?举起手来我看看。” 话音一落,面前的人群骚动了一阵,有几只手臂举了起来。 李信大致点了点,一共有二十三人,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二三十岁的女子,间或还有几个十二三岁的少年郎君,王峰也在其中。 这年头女子虽然地位低下,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糟粕思想还没诞生。绝大多数能嫁入山东士族的女子,要不就是有钱人家的女子,要不就是同为士族的其他家族的女子,都是能读书识字的,更不用提这些山东士族的子孙了,当然个顶个都是会读书认字做文章的。 李信突然有些感慨地想道:八十人中竟有二十几人识字,比例甚至超过了四分之一。放在后世这当然不算什么,但是这里是大唐,全民文盲率在百分之九十九以上。这么一比较的话,就能明白世家大族的恐怖之处了。他们的识字率足足是普通人的几十倍,难怪他们能掌握话语权。 算了算了。 李信赶走了脑海中多余的想法。想要解决大唐目前门阀势力过强的局面不是一朝一夕能成功的,还是先从眼前的事情做起吧。 “王府的主人只有我一个,其实用不了那么多下人服侍。不过我后面有些事情要做,所以你们这些人我都另有安排。”李信先向这些人透露了一些消息,然后道,“你们这些举起手来的识字的家伙,都到王赵氏那里留个名字。我有大用。” 那些识字的人脸上终于有了些波动,流露出喜色。 不管怎么说,他们对楚王来说是有用的,这就意味着楚王不会随便把他们赶走,而且还会好好地养着他们了。对于现阶段的他们来说,没有比这个更好的消息了。 李信大概也能猜到一点这些人的想法。他转身对王贵道:“准备一下吧,明天一早去蓝田县看看。” 王贵点点头,下去安排相关的事情了。 (本章完) 第九十五章 再去蓝田县 这一次去蓝田县,李信顺便叫上了程处默和秦怀玉。至于陈幼澜,李信犹豫了一下之后,还是派人去了陈府请陈子衿同行。陈幼澜应该能明白李信的意思,但是她到时候来不来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管怎么说,李信还是很期待陈幼澜能来的,尤其是在上次她亲了他的脸之后。 天还没亮,程处默和秦怀玉就咋咋呼呼地闯进了楚王府。这两个货成日除了去宫里当值以外就是在长安城里游手好闲,眼下听说李信要带他们去城外的庄子上玩,个个高兴得不像话,兴奋得像两个熊孩子,愣是又一次闯进李信卧室要把他从被窝里捞了出来。 润娘作为李信的贴身婢女,夜里就睡在李信卧室的侧室。她还没见过程处默和秦怀玉,不知道这两人的规矩。所以她眼见得两个黝黑大汉闯进屋里时,还以为是强盗进屋来了,吓得眼泪汪汪地挡在李信身前,就差叫救命了。 程处默和秦怀玉愣住了,纷纷摸摸自己的后脑勺,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咋办。 李信被屋里的动静惊醒,睁开眼睛看了一眼,正看到程处默和秦怀玉的两颗大脑袋。润娘小小的身躯则挡在这两个损友和床之间,显然是为了保护床上的自己。 李信还是有些感动的,多好的小姑娘啊,跟这两个二笔相比,简直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了。他对这俩货这么好,这俩货也没见得带自己什么好,回回也就打架凑不够的人的时候来叫他助阵,妈的。 “这都什么时辰了,还睡?赶紧起来,咱们走啊。”程处默最心急,咋咋呼呼的。 秦怀玉点点头表示同意程处默的意见。 李信翻了个白眼,道:“你们也特娘的太猴急了点。” 润娘见三人的反应,才知道原来这两个强盗一般的人竟然是李信的朋友,于是逐渐冷静了下来。 说实在的,这也不能怪润娘,要怪只能怪李信和程、秦二人在外形上实在相差太大,看着就不像是一路人。 李信虽然名义上是军方人物,但实际上却没有一般将门子弟那种强壮的身材。尽管他每天都认真锻炼,做一百个俯卧撑、一百个仰卧起坐、一百个深蹲跳,但一打眼看过去还是有些单薄,甚至有些弱不禁风。再加上他本来就生得白,穿上一身儒衫的话,根本就是个书生。 再看程处默和秦怀玉,两个人都是高个子,而且宽度也够,往那儿一站就像两头大熊,和李信形成了鲜明对比,整个儿就是一美女与俩野兽........一美男与俩野兽........呃,好像也不太好,有种焦灼的哲学气息。 总之,放下心来的润娘就擦擦眼泪,乖乖地去给李信打洗脸水什么的,伺候他梳洗了。 等李信梳洗换衣完毕,王贵已经安排好马车了。 程处默和秦怀玉都是骑马来的。作为将门子弟,他们才不喜欢坐车这种弱小的出行方式,只有纵马扬鞭才是他们的最爱。既然如此,李信当然也不会强求。反正他正嫌马车的车厢太小,要是让这两头大熊进来会显得有点拥挤呢。 车夫已经坐在了马车的前部,但李信却没有急着上车。 程处默催促道:“上车啊,怎么不走?” 李信探头探脑地往某个方向看了一眼,那里空无一人。他掩饰了失望,笑道:“没什么,走吧。” 正在这时,空气里突然传来轻微的声响,仿佛是马车的声音。李信停住了动作。 不一会儿,一辆马车出现在了众人的视野中。马车停下后,从车上走下来一男一女两个人。男子生得很清秀,穿一件天青色的儒衫。女子则是丫鬟装扮,乖巧地跟在男子后面。 正是陈幼澜和小铃主仆二人。 程处默不认识,便碰了碰李信,问道:“这是谁?也是你请过来的?是哪家的,长得比你还漂亮。” 李信没好气地说道:“滚啊,别以为拐弯抹角骂我娘炮我听不出来,你个特么死胖子。” 程处默嘿嘿直笑。 秦怀玉笑着介绍道:“这位是中书令陈尹家的四公子,陈子衿。就是信子未婚妻的弟弟,轮起来,信子日后还要叫人家一声小舅呢。他平时很少露面的,你不认识也正常。” 要不说四肢发达,头脑就容易简单呢。秦怀玉竟然到今天都还对陈幼澜的男子身份深信不疑。李信突然觉得这家伙最好还是不要上战场带兵打仗为好,免得到时候被人耍得团团转,丢了秦琼老爷子的脸。 当然,程处默也没好到哪里去。他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对陈子衿拱手行了一礼,道:“陈公子有礼了。” 李信则对陈幼澜介绍道:“子衿兄,这位是程处默,程老国公的儿子,你应该听过的。” 陈幼澜会意,施礼道:“久仰。” 程处默不耐烦道:“行了行了,客套话少说,咱们还是赶紧出发吧。” 李信笑了,道:“行行行,走走走。”跟女孩子一起出去玩什么的,实在是太高兴了。 在他上车之前,他突然想起什么,对陈幼澜道:“子衿兄,此去虽然不远,但也有一两个时辰的路途,你的二轮马车会很颠的,何不与我共乘?到时候回来的时候,我再亲自送你回府就是。” 陈幼澜愣了一下,下意识地想要拒绝,不过转念一想,李信说的确实有道理。自从上次做过四轮马车以后,她真是再也不想坐二轮的马车了。不过,和李信同处一个车厢倒是让她没来由地有些顾虑。 然而,上次她亲李信脸颊的画面却突然毫无征兆地从她脑海深处冒了出来。再加上她料到润娘和小铃也会一起坐车,于是她终于还是同意了。 陈幼澜扭头对自家的车夫道:“行了,那你先回去吧。到时候我自己回去。” 车夫显然是知道陈幼澜身份的,所以有些犹豫。但陈幼澜坚持如此,他也只好应了一声,回转车头回府了。 (本章完) 第九十六章 美好的现状 王贵驾着四轮马车,张本和陈虎两个护卫各骑一匹快马跟在后头,前方则是程处默和秦怀玉并肩骑着两匹青色大马开路,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奔赴长安城外的蓝田县,也就是楚王李信的封地。 而楚王李信此刻则在四轮马车上,跟陈幼澜并肩坐着。陈幼澜一身男子打扮,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她身上穿的儒衫正是那天她来楚王府时,下人找给她的那件李信穿过的天青色儒衫。淡淡的熏香味萦绕在李信的身侧,让他忍不住好奇这香味到底是来自于陈幼澜的衣服还是头发。 陈幼澜上马车之前还有些顾虑,但上车之后便也放开了,不再束手束脚的。她做事之前有时是会有点畏首畏尾,但一旦决定之后,就不会再多想,有种关中女子的豪气。 既然女孩子都不紧张,李信也就跟着放松了一些。两人就这样微笑着天南海北地聊开了。尽管李信把马车从两轮改为四轮,极大地提高了马车的稳定性,但碰到崎岖不平的路面时,车厢还是多少会有些颠簸。 在这样轻微的晃动中,李信觉得自己的手臂经常与陈幼澜相碰,传回一种暖暖的、弹性的触感,让他忍不住连呼吸都有些不通畅起来。 他只得提醒自己:我两辈子加在一起都快四十几岁了,千万别这么没出息行吗? “你为什么突然想起要去封地游玩啊?”陈幼澜问道。 李信回过神来,道:“也不是突然。就是正好有些事情要过去安排一下,顺便玩一玩再回来。” “是什么事情啊?”陈幼澜追问道。 李信笑道:“到了你就知道了。” 一行人很快到达了目的地。里正张全福很快就注意到了这群显然来头不小的客人,并且立即就认出了刚走下马车的李信,连忙上前笑着请安道:“老汉拜见王爷!” 李信扶住张全福,没让这个几十岁的老人真的跪下,笑道:“不用多礼了。多日不见,老人家身体还康健?” “托王爷的福,最近每天都吃的饱饱的,睡得也香,总觉得还能多活几年呢。”张全福笑得眼睛都眯成了缝。 李信满意地点了点头,道:“那就好,那就好。多活几年好好看看日子是怎么一天天好起来的吧。” “都听王爷的。”张老汉乐呵呵地说道。 紧跟着李信走下马车的陈幼澜和小铃默默地站在一旁,看着李信和张全福这主家和庄户相亲相爱的画面,又联想起早年间耳闻楚王李信的一桩桩斑斑劣迹,忍不住竟生出一种古怪的错位感,嘴角不禁上扬起来。 程处默在旁也觉得神奇。他家也是做地主的,但跟自家庄户们的关系可没有这么好。他有些惊奇地说道:“信子,你特么都干了点儿什么,怎么你家这些庄户好像........特别.......”他想了半天也没想出好用的词。 不等李信回答,张全福就主动回答道:“那是因为王爷真是天下顶顶好的人呐。这位爷,既然王爷带您来,想必您也是京城里的达官贵人吧?老汉我给您行礼啦!” 程处默摆摆手,示意张全福不用多礼,直接说事儿就行。 张全福便认真地说道:“各位爷,今年大旱想必你们都知道吧?我们庄子上虽然旱情不严重,但也少收了至少一半的粮食呐,连过冬都有些艰难。庄户们没法子了,只能央求我老汉去找王爷求求情,看能不能拖欠或者减少一点今年的租子。” “老汉我活了这么些年,本来也没什么脸了。为了乡亲们的活路,我豁出老脸去也没什么。所以我就大着胆子去王府求情了。没想到,王爷听了我老汉的话以后,二话不说就把今年的租子全免了。不是拖欠到明年,也不是减少几分,而是全免呐,不用交了!各位爷,你们知道这是多大的恩情吗?” 程处默和秦怀玉家里都是有些封地的,也要收庄户的租子。所以他们也清楚像蓝田县这样的好地方,一年的地租是非常丰厚可观的。秦怀玉竖起大拇指,道:“没想到咱们信子还有这么慷慨的时候。” 程处默也点头,道:“这事儿确实干得仗义。” 其实他们两家也主动减免了庄户的几成地租,但是跟李信这个直接全免相比,还是差了一点意思。 王贵忍不住站直了身体,仿佛被夸的人是他一样。 反倒是李信自己摆了摆手,道:“行了行了,别瞎吹了。我当时也没想到这帮庄户们一年要交这么多租子,亏得我心疼了一宿呢,这不第二天就鼓捣出那个二锅头来,跟你们合伙做生意赚钱了嘛。” 李信的语气确实轻松俏皮,一点也不装着端着,听得程处默和秦怀玉哈哈大笑,连陈幼澜都忍不住笑了。她虽然与李信还不算深入交往,但多少还是知道这家伙的为人的,心疼了一宿什么的,肯定是他编出来逗人的鬼话。 张全福老汉点点头,道:“对对对,说起这个酒,我们全村的人都要谢谢王爷呐。” “这又是为什么呢?”陈幼澜奇怪地问道。 张全福道:“王爷把酒坊安置在了村里,请全村的壮劳力们帮他盖厂房。所有做工的人,每天都可以吃到两顿干饭呐!而且不只是做工的人,只要有家属在帮王爷做工,连老婆孩子都可以过去蹭饱饭吃!还有,所有人每天都能拿到一文工钱。我都不知道我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儿,才能摊上这么一位菩萨心肠的主家呐!” 他顿了一下,接着道:“各位爷可以去看看,现在我们蓝田县,家家户户都供着王爷的长生牌位,日夜为王爷祈福呢,希望王爷以后可以长命百岁,子孙绵延啊!” 李信听着张全福卖力地宣传自己的事迹,忍不住有些发臊。他知道自己其实也没那么高尚,只是在挣钱的同时顺带着返了一部分利给自家庄户而已,算不了什么。 (本章完) 第九十七章 不是败家子 张全福的话让程处默和秦怀玉都觉得有些匪夷所思。说起来,他们都是地主阶级,而且也都自认是比较和善的地主,从来不会欺压下面的庄户,甚至碰上像今年这样闹灾的时候,还会主动减免租子,但是,那也不至于像李信这样搞得像开善堂似的啊! 这不就相当于请全村人吃饭,外加给他们发工钱吗?楚王府这么有钱?再说了,有钱也不是这么花法吧? 秦怀玉忍不住又竖起大拇指,道:“我爹成天骂我败家子儿,真应该让他听听这些话,让他知道一下还有比我更能败家的。” 程处默笑道:“俺也这么想。话说,信子,你这么弄没问题吧?别到时候把楚王府都败光了。” 这俩货脑子不行,取笑起李信来倒是很顺手。 连陈幼澜也有些担忧道:“李兄,做好事固然好,但是........” 李信举起双手,道:“行了行了,别把我当傻子行吗?我这次来就是想看看酒坊盖得怎么样了的,我们边走边说吧,我再慢慢给你们解释。”说完,他对张全福道:“走吧,带我过去看看酒坊盖得怎么样了。” 张全福哪有不答应的,当然连声称好,带着李信等人便往酒坊的工地走去。 这年头盖房子主要还是土坯房以及木质结构的屋子。相对来说,木质结构的屋子还更高贵一点。所以,李信这家酒坊的厂房主要的几间屋子都是用土坯垒起来的。归功于这些村民们的卖力工作,土坯房垒得很结实。不过,再怎么结实当然也不可能比得上砖石水泥结构的房子了。 李信倒是知道砖石和水泥如何烧制,只是在短时间内,他并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其中,所以只能暂时将就。等用二锅头攫取了第一波收入,完成资本累积之后,他或许会投入一些资金在砖石和水泥行业上吧,一方面可以满足自己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试想,人人都是喜欢好东西的。长安城里的贵族们见识到砖石水泥的厉害之后,肯定会争先恐后地想要盖这样的房子,那样一来,一个长安城就能消耗掉多少水泥和砖头啊?那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哦不,应该是黄澄澄的铜钱。 李信边想边点了点头。工地上正干得热火朝天的汉子们见到王爷来了,纷纷停下手里的活行礼。李信连忙道:“不用不用,你们干、你们的,不用理我。” 一段时间没见,上次来时绝大多数还显得有些面黄肌瘦的汉子们已经变得脸色红润了,个个都很壮实。还有许多再也不用为下一顿发愁的毛头小子们在工地上玩闹,偶尔还懂事地帮大人们递一点东西,煞是可爱。 李信发觉自己实在是热爱这幅生机勃勃的场面,嘴角自始至终都上扬着。 陈幼澜见状,苦笑着道:“李兄,你不是说要解释什么吗?我知道你这是在做好事,但.......” 李信打断了陈幼澜的话,笑道:“你看,这些汉子们在帮我盖房子,换句话说,他们在为我劳动着。他们的劳动创造了价值,而我,给予他们报酬,这是一种公平的交换,其实我并没有吃亏。” 陈幼澜在经济方面显然没什么天分。当然,不只是他,程处默和秦怀玉也是一脸懵逼,全然不知道李信在说什么。 李信叹了口气,决定放弃向这几人讲解什么复杂的价值理论,而是用最简单的方式说道:“他们帮我干活,我就可以早点把酒坊盖起来,然后早点把它投入使用,开始用二锅头赚钱。我开出这些条件看起来丰厚,其实没什么的,都是在预支后期的利润而已,而且预支的还不算多。” 他笑着看了程处默和秦怀玉一眼,道:“酒你们也尝过了,它到底能挣多少钱,你们俩心里怎么也有点数吧。我从这些钱里面拿出来一部分给庄户们,就解决了他们的吃饭问题。这是双赢的局面。” 程处默和秦怀玉大概听懂了一点点,但还是有些云里雾里的。陈幼澜则若有所思,显然想到了更深入的地方。 李信叹道:“我本来还想再多开点工钱的,可惜这些庄户们死活不肯要。” 张全福在旁边听了,连忙道:“王爷,真的够多啦。我们庄稼人要老实本分,要惜福,可不能贪得无厌。过去多少年,谁家碰上过这样的好事?谁要是还不知足,要遭天谴的!” 看老汉一脸认真的样子,李信也只好叹了口气,摊摊手表示无奈。 “总而言之,我肯定是不亏的,而且还有得赚,跟你们两个这种纯败家子儿还是有本质区别的。”李信斜着眼睛看了程处默和秦怀玉一眼,然后又转向了工地,喃喃道,“看这个进度,差不多三五天后也能好了。铁匠那边定做的五套蒸馏锅过两天应该也能送过来,到时候酒坊全力作业,几天就能搞出一大堆二锅头,那可都是钱呐。” 陈幼澜离李信近,将他的话听得一清二楚,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他一眼,正看到他脸上挂着仿佛掉进钱眼里一样的表情,忍不住笑了起来。 李信没有注意陈幼澜的反应,而是转向王贵,道:“长安城里的铺面买好了吧?趁这几天收拾一下,人手不够的话就把府上那些王家崔家的人派过去,反正我之后本来也是要安排他们在那边干活的。” 王贵低头答应了下来。 陈幼澜随口问道:“你打算自己开酒楼?” 李信摇摇头,又点点头,道;“不是我,而是我们。你们家也有股份的,你可别忘了。” 不提还好,一提陈幼澜就想起了李信克扣了她家的半成分子。她的眼睛当即就瞪了起来,开口想要说什么。 幸好,李信也及时想起了这件事,连忙赔笑道:“当时是逗你玩的,什么一成半分子,你家和他们两家都是一样的,两成分子。你不是也骗过我嘛,咱们这就算扯平了。” 陈幼澜哼了一声,终于没有再说什么。 (本章完) 第九十八章 李信的酒楼计划 除了李信和陈幼澜以外,再没有别人听见他们的悄悄话。程处默只是不解地开口问道:“开个酒楼专门卖酒吗?” 李信翻了个白眼,道:“怎么可能?肯定是酒也卖,菜也卖啊。” 大唐这个美食荒漠早就引起了李信这个吃货的强烈不满。真是可怜他堂堂一个楚王,为了几口吃食,往往还得亲自下厨,简直苦不堪言。因此,他打定主意,要亲自开一家酒楼,到时候自己身为酒楼的老板,岂不是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不得不说,这个梦想实在有点........没出息。 “能比得过人家一笑楼吗?”秦怀玉担忧地问道。在他的脑海中还是保持着一笑楼是长安第一酒楼的印象,所以当李信一说也要开酒楼的时候,他第一时间就生出了一种可能要亏的感觉。 李信不满地撇了撇嘴:“你给我把那个‘吗’字儿去了行不?我什么时候干过没把握的事情?我跟你们说,等我这个酒楼开张,长安城第一酒楼就得改姓,知道不?虽然我这个酒楼的名字还没起,但是我保证,我这个酒楼叫什么名字,长安第一楼以后就是什么名字。” 李信身为一个专业的吃货,脑海中装载的关于美食的资料如果全抠出来的话至少也能装个几大桶吧,就凭这几大桶旁人绝对没办法抢走或者偷走的美食秘籍,李信对自己酒楼的未来充满了绝对的信心。 但程处默和秦怀玉可不知道这些。他们听完李信自信满满的发言,当即就哈哈大笑了起来。 秦怀玉笑道:“真不知道你哪儿来的自信,人家一笑楼的背后东家可是清河崔氏,什么样的好厨子请不来?我真不信你斗得过他家。” 空口无凭,李信当然也就懒得多说,只随口道:“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与秦怀玉和程处默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陈幼澜、小铃以及润娘三人的态度。她们丝毫不觉得李信的话有什么好笑的地方,反而对他信心满满,甚至有点期待这家酒楼的开张了。 润娘毕竟是李信的贴身婢女。平时李信做了什么好吃的,总是少不了这个可爱的小姑娘那一口。而陈幼澜和小铃也是尝过李信手艺的,不说别的,单说那个吃过一次就叫人绝对无法忘怀的叫花鸡,那绝对已经足够成为一家大酒楼的招牌菜了。 在陈幼澜看来,仅凭叫花鸡这一化腐朽为神奇的菜品,李信将来要开的这家酒楼就足以与一笑楼争个高低,更不用说看李信这信心满满的模样就知道,他肯定不止叫花鸡这一招绝学。 李信赢定了。 看过酒坊的建造进度,李信满意地跟着张全福在村里瞎逛。当然,或许也称不上瞎逛,他的眼睛时时刻刻都在看着从身边经过的孩子们。他们直接关系到他昨天刚想到的一个新计划。 孩子啊,这才是未来的希望。 李信默默地在心里想道。 “村里现在六七岁、八九岁的孩子,一共有多少人啊?”李信随口问道。 张全福也没在意,答道:“差不多一百来个吧,没仔细数过。” 李信点点头,对这个数字还算满意:差不多够凑三五个班了。 一行人这样走着,前方突然走过来一条黝黑的大汉,敞着前襟,露出黑乎乎的护心毛。一见到李信,那人便上前跪下道:“小人张松拜见王爷。” 李信见这人也有些眼熟,这才反应过来道:“哦哦哦,原来是张屠户。免礼免礼,起来吧。”那天光顾着教屠户怎么劁猪,倒忘了问他的姓名。 见李信还记得自己,张松很是高兴,兴奋地搓着手站起身来,道:“听说王爷来村里了,我赶紧来找王爷,没想到在这里碰上。” 李信好奇道:“找我做什么?” “当时阉掉的那几头猪,长得可好啦,白白胖胖的,成天吃了睡睡了吃,半个月不到都长了好重了!所以.......小人一高兴,就想带王爷去看看。”张松说着说着,有些心虚地弱了语气。 张全福在旁边很是不满地拍了一下张松的脑袋:“咱们王爷是什么身份?你让王爷跟你去看猪长得怎么样,你不是失心疯了吧?赶紧滚!” 张松正要道歉,李信却阻止了两人。 “这几头猪可不是小事。这直接关系到来年乡亲们能不能吃上肉的问题。”李信笑着说道,“要是这劁猪的法子真的管用,你们以后就能隔三差五吃顿肉了,这不比什么都强?王爷打什么紧。走,带路,我去看看。” (本章完) 第九十九章 不留痕迹的细心 后世人对于吃肉这件事当然是司空见惯了,甚至吃肉吃到腻了之后,还衍生出来素食之类的饮食风尚。但这些在古代人眼中是绝对难以想象的一件事。无他,古代吃肉的成本太高了。 绝大多数人,一年能吃上三五顿肉,那已经算是不错的人家了。至于顿顿有肉这种事,只有实打实的贵族之家才有可能实现。 所以,一听到李信说“隔三差五吃顿肉”这样的说法,张松和张全福均是忍不住心生向往。连王贵、张本和陈虎这些曾经历过穷苦日子的老兵都忍不住冒出期待的目光——王爷,他真的能做到吗?让这一整个村子的人,都过上能吃肉的生活? 一行人来到张松的家。猪圈就修在他家的屋子后面。猪圈分成两部分,左边关着上次被阉掉的猪,右边则是没有阉过的猪。两群猪被关进张家猪圈里时,月龄差不多是一样的,但如今看起来,左边的猪显然比右边大了一圈,而且全都懒洋洋地躺在猪圈里面睡觉,根本连动也不想动。 猪圈毕竟又脏又臭,陈幼澜和小铃都没有捂着鼻子躲远了。李信让润娘在原地等着,自己则领着其他几个大老爷们儿凑上去看看猪的生长状况。果然很是喜人。 程处默听了张屠夫的介绍之后,很是惊奇地说道:“没想到去掉那玩意儿还有这种效果。信子,这种事儿你是怎么知道的?不过,难道这猪和人还不一样?怎么宫里那些阉人就没有长胖?” 李信听得满头黑线,根本懒得跟程处默这种草包解释,而是转向张全福道:“张老,你也看到了,劁猪是真的有用的。猪被阉了之后,脾气温顺又不挑食,长肉又快,只要明年全村家家户户都养上几头猪的话,乡亲们不仅有肉吃,还能卖钱呢。” 张全福苦笑道:“吃的话,村里都是过惯了苦日子的,都不挑食。但是卖钱,可不敢想。猪肉都是臭的,除了村里的苦哈哈,谁会出钱买这样的肉吃?” 李信道:“我不是说过了吗?猪被阉了之后,肉就不臭了。”刚说完,他就知道光凭语言很难打消人们对于猪肉骚臭的刻板印象。于是,他随手指着左边猪圈里最肥的那头猪道:“张松,来,就那头猪,把它抓出来,杀了。今天我就让你们尝尝手艺,看看到底是猪肉臭,还是你们不会做。” 张松是倾向于相信李信的,毕竟他亲眼见证了李信所说的阉割可以帮助这些猪快速长肉。所以,他二话不说就按照李信的吩咐进去把猪逮了出来。 当然,这些猪其实也没多大,估计也就一百斤上下的样子,还不算是成年体。李信只是想让大家尝尝味道的话,倒是够了。 张松确实是个熟练的屠夫,而且身材很魁梧,一个人就轻易制服了一头猪,将它强行抓出猪圈。李信示意张本和陈虎上前帮忙,三人便顺利地把猪捆在了一个长长的条凳上。 李信道:“你们之所以觉得猪肉骚臭,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是没有阉过的猪,身体里会不断地产生一种臭味的物质,这种物质会分布在它的肉里面,吃起来会显得很臭。第二就是因为你们杀猪不放血,血淋淋地煮,煮出来当然会带有腥味。” 张松和张全福似懂非懂地听着。陈幼澜和小铃则是搂着小润娘站在稍远的地方,微微皱起眉头。她们都不太适应眼前这种有些粗暴的画面,尤其是那只被捆着的猪还哀哀叫唤着,听起来很是可怜。 李信大致解释了原因之后,用手比划着,手把手地教张屠户应该怎么杀猪,怎么放血,怎么处理那些猪的内脏。张松认真地听着,一一记在心里。 等到全部讲完之后,李信才道:“我不想看杀猪,你等我带着他们走了以后你就动手吧,我们先到处去逛一逛,过一会儿再回来看。” 秦怀玉笑道;“杀个猪有什么好怕的,干嘛不就在这里看着?” 他们到底是将门子弟,对于杀戮有一种本能的渴望,要不怎么会三不五时地进山打猎呢? 李信翻了个白眼,道:“要不我怎么就不喜欢跟你们这些没文化的人打交道呢,君子远庖厨懂不懂?走走走,去别的地方逛逛,这里交给专业的屠夫就好。” 见李信坚持,秦怀玉和程处默也只好耸耸肩跟上。 谁也没注意到陈幼澜脸上突然浮现了一抹微笑。 只有她知道李信为什么坚持要把大家带离这里,不肯留下来看杀猪的热闹:因为他不想让她看到那么血腥又暴力的场面。 真是细心得不留痕迹呢。她这样想道。 (本章完) 第一百章 杀猪菜 等到李信带着一行人漫无目的地逛了一圈回来时,张屠户已经按照交代把猪一丝不苟地杀好了,并且肉归肉、内脏归内脏、血归血地分别放置好了。李信捏着鼻子走过去检查了一遍,满意地点了点头。 之所以捏着鼻子是因为这些食材还没有经过处理,尤带着几分猪圈的余味,其中最令人感到难受的还是被盘在一个大碗里的猪肠子。虽然张松已经聪明地先把这些肠子里令人作呕的内容物先挤掉了一些,但毕竟还是有些残余,散发着淡淡的不可描述的臭味。 程处默和秦怀玉两个粗人也不怕脏,跟得最近。程处默在李信身旁,皱起眉头问道:“这个装屎的肠子干嘛要留着?难道这也能吃?信子,你要吃你自己吃,别拉着我,我可不吃猪屎。” 李信翻了个白眼,差点回头直接把程处默掐死。亏得他绞尽脑汁才避开了用“屎”这个词来影响大家的食欲,谁料这种努力全被程处默这个憨货给破坏了。 秦怀玉虽然没有说话,但他也........好吧,事实上,在场绝大多数人的想法都跟程处默差不多。仅有的例外是张本和陈虎。 他们两个毕竟是老兵,什么苦没吃过?打仗的时候有口吃的就不错了,还轮得到你挑挑拣拣?猪肠子装过屎怎么了?那也是肉啊!更何况,王爷亲口说了这东西能吃,要留着,那这东西就一定能吃。身为王府的护卫,将王爷的话视为真理是至高的行为准则。 李信环视四周,发现众人脸上都挂着不信任的表情,当即冷笑一声。 你们这些凡人,哪里知道肥肠的美妙?那充满弹性的巧妙口感,不管是卤的还是炒的,可都是令人食指大动的绝世享受! “这是你们自己说的!一会儿谁都别给我动筷子!”李信翻了个白眼,懒得多解释半句。 程处默和秦怀玉虽不以为然,但陈幼澜、小铃、润娘三个姑娘倒是有些动摇。对肥肠的恐惧来自于她们身为女性对干净的天然渴望,但亲眼看到李信这么有把握的表情之后,她们内心深处对李信的强烈信心使她们不自觉地产生了几分好奇:难道.......这个装.......的肠子做好了以后,真的会很好吃? 李信当然没空理会这些无知的凡人,而是默默地撸起袖子,准备开始干活。然而张松和张全福见状,却连忙诚惶诚恐地阻止道:“王爷要干什么?” 李信眨眨眼,很自然地回答:“做菜啊。”这不是很理所当然的吗? 张松和张全福二话不说就双双跪下,道:“哪里敢对王爷如此不敬!下厨这种小事还是让村里的婆娘们来做吧,怎么能让王爷干这种不体面的事情?还请王爷收手!” 他们脸上的表情简直就像是在劝阻一个想要轻薄妇女的恶霸,冷不丁让李信甚至有点疑惑自己到底是想干什么罪恶滔天的事情来着.........呃,不对啊,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做做菜吗? 好吧,这年头,下厨这种粗鲁又没有风度的活动仿佛天然与贵族无缘。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件有失体面、有损身份的事情。 老实说,李信至今依然不能理解这种逻辑。 “不要紧的。我这人没有那么多破规矩。”李信摆了摆手。润娘、张本这些本来就属于王府的人就不说了,他们都知道李信喜欢下厨的古怪爱好。陈幼澜和小铃接受起这样的状况当然也没有什么障碍。她们也是亲眼看过李信做料理的。 程处默和秦怀玉在旁边也没有露出什么难以接受的表情。将门子弟对于所谓的风度和规矩,本来就没有那么热切。李信在他们眼中也是将门之后,行事不拘小节甚至出人意表,其实是很正常很合理的现象。 既然李信都这么坚持要自己动手了,张松和张全福也拗不过他,只好跟在边上打打下手,顺便还另外多叫了三两个婆娘来帮忙。李信对此没有再提出异议,反而表示很满意。 多几个人帮忙就能早一点吃上香喷喷的猪肉,他怎么会有什么不满? 一想到猪肉的美味,李信就有点摩拳擦掌。 既然一整头猪身上能用的食材都在这里了,那么李信准备呈现给各位的菜其实也呼之欲出了。没错,那就是传说中的——杀猪菜。 好吧,听起来很土很没气势的一道菜,或者准确地说,不是一道菜,而是一席菜。 如果在后世的北方呆过的话,就会知道北方农村很常见的这道名菜。它原本是东北农村每年接近年关杀年猪时所吃的一种炖菜,后来逐渐成为了东北饮食一大特色。地道的“杀猪菜”,是由多种菜品组合成的系列菜的总称。 这有点像小当家刘昂星在跟钢棍谢师傅进行料理对决时的决胜理念——钢棍谢师傅只采用了猪肉身上最好的部分,而小当家则反其道而行之,选择用巨型烧卖来包裹“一整头猪的美味”。杀猪菜也是如此,完美地利用了猪身上的每一个部位,不放过任何一点美味,叫人一想就觉得欲罢不能。 李信擦擦口水,开始着手带着他的帮手们处理眼前的食材。 其实最好处理的还是猪身上的肉,不管是排骨还是猪腿还是什么别的肉,由于已经被张松好好地褪过毛的关系,只要大胆地扔进水里去煮到肉色发白就可以了。这一步叫做焯水,是去除猪肉中的血水,去除猪肉腥膻异味的关键步骤,重要性仅次于阉割。 焯水没什么技术含量,李信简单地讲解了一下以后就把这个活扔给了张松和张全福。张松表情严肃地答应了下来,仿佛从李信手中接到了什么拯救世界的使命,看得李信目瞪口呆,甚至有点想笑。 (本章完) 第一百零一章 开饭了 其实绝大多数食材都是比较好处理的。值得让李信亲自出手的,也就只有内脏而已,比如猪肺、猪腰子、猪肠子等等。 这些食材都需要反复用清水灌洗,然后细细揉搓,尤其是猪肠子和猪肺,甚至需要用面粉充当摩擦剂来好好地细致地搓洗好几遍。如果交给那些不熟练的人,恐怕连李信自己也不放心,所以必须亲自动手。 总而言之,他处理的部分虽然比较繁琐,但幸好这头猪的体型比较小,所以工作量并不大,以至于他在处理了猪大肠以后还有闲心思灌了几条血肠。 也就是扎起猪肠子的一头,使之形成一个盲袋,再把猪血灌进去,最后封死。听起来也没什么复杂的,但经过这样的一个操作之后,猪肠子和猪血就有机地结合成了一个整体,口感更富于变化,美味也呈现出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李信前世就很喜欢这道菜。 两条猪腿骨被李信扔进大锅里熬汤当汤底,连带着那些肥厚的猪腿肉也被扔下锅去炖煮。它们会在开水中释放自己的精华,将寡淡的开水驯化成浓厚的高汤,并把自身变成入口即化,连只剩下几颗牙的老人都咬得动的美味。这样的过程实在美妙得让人心动。 除了高汤之外,蒜泥白肉,蒜泥护心肉自然也不可少。说起来,李信倒是有些庆幸自己穿越的是唐朝了。因为大蒜原产于西域,直到汉代才传入中原,魏晋南北朝时期被广泛种植。要是他重生在秦朝什么的,连大蒜都没有,那他肯定会当场自闭。 由于没有老抽的关系,红烧肉的制作有点麻烦。李信亲自动手,熬出焦黑的糖汁来给猪肉提色,最后再加上盐调味,后世大名鼎鼎的红烧肉就这样香喷喷地提前一千多年诞生了,大有后世江浙沪地区本帮菜的风味。 这一顿饭一忙活就是一个多时辰,期间程处默和秦怀玉都焦躁地在李信周围来回走动着,嘴里不断地发出吸溜口水的声音,听得李信有点犯恶心,连忙笑骂着把他们赶远。 然而这两人走远了没一会儿,又总会悄悄咪、咪地溜到一帮人忙活着做饭的这个院落附近转悠,就好像是两条饿犬,忠诚地守在烟火气息弥漫的厨房外面。 “信子,你到底什么时候好啊?我他妈都快饿死了!求求你搞快点行不,你这做的是什么呀?怎么这么香?”程处默很是烦躁地大叫道。 李信翻了个白眼,道:“就是你刚才说你绝对不吃的,装那什么的东西。” 程处默当即叫了起来:“我说过吗?我说过吗?你可不要污蔑我!” 秦怀玉在旁边幸灾乐祸道:“我佐证,你真的说过。” 于是两个憨货内斗了起来。 坐在远处等待的陈幼澜嗅着空气中浓郁的食物香气,目光始终停留在李信那并不宽阔的背影上。 谁能想到这个在锅碗瓢盆面前忙得不亦乐乎的家伙竟然是个王爷呢?而且还是能吟出“银汉秋期万古同”这样的诗句,能写出那篇震惊朝堂百官的《师说》的王爷。 这样的奇葩,怕是千古只此一朵吧? 秋日清爽的凉风吹拂着,再加上淡金色的阳光和闲适得恰到好处的农家烟火气。陈幼澜缓缓闭上眼睛,突然发觉自己其实有点享受这样的生活。而这些别样的乐趣,似乎都是那个特别的王爷带她领略到的。 想到这里,她的唇角忍不住又绽放一朵微笑。 等待总是令人焦躁的,尤其是在等待时如果还有浓烈的食物香气环绕着,那简直就是人间酷刑。好在,美食可以治愈一切。 当一大盆热腾腾的猪肉乱炖端上餐桌,外加蒜泥白肉、护心肉、血肠、红烧肉等等一系列令人胃口大开的猪肉料理,除了李信以外,没有任何人能在这样的画面前保持理智。顷刻间,和平的餐桌变成了“惨烈”的战场,无数双筷子向美食发起了进攻。 张松和张全福对于跟这么多贵族老爷们一起吃饭还有些不适应,只大着胆子夹了几块肉就停手了,在旁边细细地品味着,根本舍不得咽下。 刚才跟李信一起做过饭的婆娘们也一人领走了一碗肉,当然她们本来是很不肯接受这样的馈赠的。因为她们觉得自己能跟王爷这样尊贵的人一起做饭,已经是很荣耀很荣耀的事情了,不能再接受王爷的回报。 李信一脸懵逼地听了她们的理论,最后发现自己实在无法理解她们的想法,只能放弃这样的尝试,笑骂道: “什么跟什么啊,听我的,一人领一碗肉走,就算你们大人不吃,带给家里的孩子开开荤也好啊,一个个长得跟豆芽菜似的。赶紧的,别啰嗦了,一点肉又不算什么。你们早晚都会吃上肉的,我向你们保证。” 听到这话,一帮村妇们全都落下了眼泪,叽叽喳喳地夸赞着李信的仁厚心肠。是啊,谁见过这样的主家?心心念念要让自家的庄户们过上富裕的能吃上肉的好日子。 于是,她们一人捧着一碗肉,哭哭啼啼地走了。李信一边往嘴里送肥肠,一边眨巴眼睛目送这些人离开,心里不由得有些惭愧。 多好,多淳朴的人呐,怎么能真的让这样可爱的大唐子民们一直过这种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呢?他们这样勤劳又肯干的人,就应该获得幸福才对嘛!这才是大唐应该努力的方向啊! 李信丝毫不介意为这个伟大的目标贡献一份力量。而且一想到自己这么高尚,他就忍不住要奖励自己一下........那就多吃两口肥肠吧........嗯.......真的好吃! 再来一口。 之前对猪大肠嗤之以鼻的程处默实在抵抗不住肥肠的香味,大着胆子吃了一口,眼睛当即就瞪大了。 秦怀玉忙问:“怎么样?” 程处默毫不犹豫地回答:“太难吃了,全是屎味儿,还是我来对付吧,你别动手了。”话音未落,他又给自己夹了一口肥肠。 秦怀玉虽然不灵光,但也不至于傻成这样,当即就抄起筷子向那盆肥肠发起了进攻。 一时间,场面热闹非凡。 (本章完) 第一百零二章 猪肉改变生活 陈幼澜毕竟是女孩子,对于肥肠这种疑似不洁净的食物还是有些顾虑。李信凑到她身旁,小声说道:“放心尝,我特意多洗了好几遍,保证干净。”说着,他还仿佛演示一般往自己嘴里送了一小块肥肠。 陈幼澜见状,也只好大着胆子伸出筷子给自己夹了一块肥肠,好像试毒一般皱着眉头送到唇边。然后,当肥肠的美味在她的舌尖肆意绽放时,她的眉头便一下子舒展开了,眼底陡然有光芒闪烁起来。 “嗯嗯嗯!”她嘴里还有食物,说不出话来,但激动的表情却是让李信感到大为满足。 “好吃吧?”李信得意地挑了挑眉毛。 小铃和润娘也已经快乐地享用起了眼前的宴席。尤其是润娘,她正捧着一个猪蹄啃得满嘴流油,眼睛满足地眯成了一条缝。不管怎么说,这样幸福的生活在她被李信救回来之前,从没想过能轮到自己头上。 不同于其他人,李信过了馋嘴的瘾以后,其实并吃不了多少东西,便捧着碗在旁边笑眯眯地看。对于一个厨师来说,自己做的东西被人们争抢着,是一种很强烈的幸福。 “怎么样,没有腥臊味吧?”李信笑着对张全福和张松说道。 两人连连点头。张松满脸崇拜道:“没想到王爷竟然真的能去除猪肉的腥味!” 不等李信回答,张全福就一脚把张松踹倒在地:“什么意思?王爷那可不是凡人,是神仙下凡来的!王爷说能,那肯定就是能,什么叫竟然真的能,你这臭小子就是欠收拾!” 张松恍然大悟。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自己这句话说得确实有问题,差点就把马屁拍到了马腿上。 他连忙改口道:“对对对!王爷是神仙下凡,区区猪肉,怎么难得倒王爷?” 李信眨了眨眼睛,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 这两个人也太能吹彩虹屁了吧? 他摇摇头,道:“你们两个也别给我套高帽子了。既然猪肉的腥膻味是可以去除的,那么你们赶紧准备开始养猪吧。我打算在长安城内开一家酒楼,到时候肯定需要向你们收购大量猪肉,具体数量就看酒楼经营得怎么样了,不过我感觉不管怎么着,每天两三百斤应该还是用得掉的,所以你们要早点准备起来,免得到时候我没有好猪肉用。” 张松和张全福连连点头。王爷的吩咐,他们当然会一丝不苟地照办。 李信见状就知道他们二人还没有理解这件事背后的意义。于是,他解释道:“到时候收购猪肉的价格还要具体商量,不过我向你们保证,不会低于每斤猪肉三文。” 张松和张全福本来还点头着,一听到李信的话,两人的动作陡然一滞,齐齐抬头瞪大了眼睛问道:“王爷说........每斤猪肉.........多少钱?” “不少于三文。”李信回答。 张松和张全福对视一眼,均是从对方眼中看到了狂喜。 今年长安的米价因为旱灾的关系有所上涨,但得益于朝廷开仓放粮,平抑粮价的举措,长安及周边地区的米价已经稳定在了每斗两文左右。要是真像李信说的那样,一斤猪肉不少于三文,那就相当于每斤猪肉可以换一斗半的米啊! “斗”这个量词大家不怎么熟悉,所以对此可能没有概念。在大唐,一斗等于十升,而一升米大约是三斤米,也就是说,一斗米是三十斤.........一斤猪肉就能换四十多将近五十斤米,足够一个成年男子吃一个月! 以前人们不喜欢养猪,是因为猪肉卖不出价钱,而且不容易长肉,性价比非常低。现在李信教会了村民们劁猪以后,猪不仅变得好养、容易长肉了,连价钱都上涨了,一家三口只要每年卖出几头猪,就能吃穿不愁.........这是何等的好日子啊? 张全福搓着手,很不好意思地说道:“王爷,这样合适吗?猪肉这东西毕竟贱,往常两三斤一文钱都卖不出去,王爷开出这样的价格,会不会亏.......” 亏?笑话,李信身为一个后世人,掌握了那么多美味的猪肉料理,要是开个酒楼都能亏钱的话,那还不如找块豆腐撞死算了。要是再加上后世人独有的各种促销手段,不赚个盆满钵满都算对不起他自己这个重生者的身份。 不过,这些话当然不可能解释给张全福和张松听,所以李信只好哭笑道:“我的事用不着你们瞎操心。你们就好好帮我养猪,帮我酿酒,然后等着收钱过好日子就行。” 张松和张全福还没来得及说话,那边一个劲儿猛吃的程处默终于从杯盘狼藉中抬起头来,砸吧着油汪汪的嘴冲二人说道:“信子说的对。就凭这个什么杀猪菜,信子这个酒楼就肯定亏不了!” 李信竖起大拇指,当做对程处默难得表现出来的智慧的赞扬。 陈幼澜胃口不大,吃饱了之后便不再动筷子,静静地坐着看李信跟别人说话,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她虽然不知道蓝田县以前到底是什么状况,但现在有一件非常显而易见的事情她无法否认:这些村民们现在的生活比起之前简直就是天差地别,这一点光看他们脸上总是洋溢着的满意表情就能明白。而这巨变的缔造者,就是那个正在跟友人笑闹着的所谓“王爷”,没有半点架子,甚至下厨也不含糊的王爷。 真是一个擅长缔造奇迹的家伙。陈幼澜默默地在心里想道。 李信觉察到了陈幼澜的视线,冲她笑了笑。陈幼澜脸红了一下,连忙转向了别处。 这头猪毕竟不是大猪,须臾间就被一席人连皮带骨吃了个一干二净,其中出力最多的自然就是程处默和秦怀玉,两个少年人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又是练武的,大有再来一头猪也能吃得下的架势。 李信翻了个白眼道:“只是让你们尝尝味道而已,你还真不知足了。真想吃,等我的酒楼开张吧。” 秦怀玉立即追问道:“那你的酒楼什么时候开张啊?是不是连二锅头一起卖?” (本章完) 第一百零三章 李信想要办学 见秦怀玉和程处默一脸渴望,李信故意道:“那当然啊。至于开张的话,我也不知道,总得好好准备准备吧,不急,不急。” 程秦二人一听就急了,一左一右拉着李信,道:“急!急!怎么不急!”一想到今天过后他们就再也吃不到这么好吃的菜,他们恨不得李信明天就能把酒楼开成。 三人闹作一团,一点贵族老爷的仪态都没有。好在王贵等人一向都知道自家王爷是个什么样子,因此也就见怪不怪了。 待李信劝住两个憨货,他终于想起自己还有一件事没说完。 “张全福。”李信叫了一声。 “老汉在,老汉在。”张全福飞快地应道。 “酒坊这边完工以后,不要停,再多盖两间屋子,工钱和待遇照旧,要宽敞,长宽至少都要二十五六尺,到时候我会送一些桌子椅子过来,你们帮我放在这些屋子里。”李信交代道。 张全福一口答应,不过还是忍不住问道:“王爷盖这些屋子是有什么用吗?” 李信点头,道:“打算给村里的孩子们当学堂。都是上学的年纪,成天疯玩像什么话。先生我会负责请,学费的问题你们也不用担心,我不会收乡亲们的钱,如果孩子在学堂表现好的话,说不定我还会反过来奖励他们一些钱呢。” 张老汉听到这话愣住了。 确切地说,所有人都愣住了。 陈幼澜眨着眼睛,目光中满是意外。 李信的意思是.......他要出钱让村子里的孩子们上学? “王.......王爷不是在开玩笑吧?”张全福知道怀疑李信很不礼貌,但是他真的没办法说服自己二话不说就相信这件事。 那可是读书认字啊!蓝田县世代就没有出过几个读书人,现在王爷竟然想让村里那么多孩子都能念上书吗?这是多大的功德啊?要是祖宗们知道自家家里出了个念书的孩子,怕是连祖坟都要冒青烟了吧? 不不不,肯定已经冒了吧?不然他们怎么会碰上这么好的主家,碰上这么好的王爷? 李信知道张全福接收起这个消息会有些困难,所以并没有介意他说话不周到的地方,只是平静地说道:“我当然不是在开玩笑。我也不是想让孩子们以后都走考科举当大官,但多读点书,多认点字,日后当个账房先生,找个活计,不是比你们在地里刨食强多了?” 张全福还没开口,眼眶已经红了,浑浊的眼泪不停地滚落下来。他带着哭腔跪下道:“俺老汉上辈子是做了什么好事儿啊,才能碰上王爷这样的好人!老汉也没有别的能回报王爷,只能跟乡亲们一起日日为王爷祈福了!” 张松也二话不说跟着跪下来,连连给李信磕头。他家也有两个孩子,大的十岁,小的才六岁,一想到这两个小子日后也能有机会进学堂读点书,当个读书人,他就觉得心里热乎乎的,对未来的日子充满了期待。 这都得感谢王爷啊! 两人一起胡乱地说着许多祝福的吉祥话,不管李信怎么劝阻都不肯起来。 程处默和秦怀玉看着这一幕,识趣地没有出声。他们总觉得眼前这位自己的挚友似乎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一些肉眼无法分辨的变化,简直可以说是判若两人。不过好在那份感情没有变,兄弟还是兄弟。 而王贵这时候也突然明白自家王爷当时为什么要问那些犯官家属认不认字了,还说那些认字的人有大用,恐怕所谓的大用就是让他们来这村学之中当教书先生吧........倒还真是物尽其用。 他无声地露出一个笑容。 李信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张全福和张松拉起来。然而即使是在站起来之后,张全福也还是边哭边重复地说着吉祥话,赌咒发誓说这辈子要永远忠诚于王爷,谁要对王爷不利,他做鬼也不会放过对方,而且还要村里所有人都感念王爷的大恩等等云云。 李信完全没料到自己偶然间想到的念头竟然会让张全福和张松这么激动。他们两人急急忙忙向李信告罪之后,就跑去找别的乡亲们了,显然是去跟乡亲们分享王爷要在村里办免费村学的消息。 可以想见这个消息将在村民中引起什么样的轰动,恐怕完全不下于酒坊和养猪这两件事吧? 待两人走远,陈幼澜笑着起身来到李信身旁,道;“王爷果然仁心仁德,小弟自愧弗如。” 李信不以为然道:“拔一毛以利众人,何乐而不为?”确实,教书先生都是现成的,盖房子和桌椅之类的花费对李信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事儿,办个村学确实是举手之劳。 “能有这份为百姓着想的心,比做了什么更重要。”陈幼澜认真地说。 被女孩子夸什么的当然很好,不过李信也还算清醒。他道:“没办法。如果没有这些大唐百姓,我也当不了什么所谓的王爷。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可能让他们过更好的生活,那也是理所当然啦。” 陈幼澜细细咀嚼这句话,顿觉其中大有深意,心中对李信的崇拜又多了几分。 这也是很自然的事。毕竟李信这句话掰开揉碎之后,再好好用修辞装点一下,不就变成了千古一帝李世民的那句名言吗? 正所谓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不好意思,错了,是这句才对:“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虽然不知道这个时空的李世民未来是否也能说出这样一番感悟,但这话里的道理却是亘古不变的。陈幼澜能领悟到其中的几分含义,说明她确实是极其聪慧的女子。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不远处那两个姓程和姓秦的憨货,他们就完全没有听懂李信话里的含义。 日头逐渐偏斜,为了能及时把陈幼澜和小铃送回府,李信休息了一会儿就催促着大家出发回城了。于是,一行人浩浩荡荡地赶回了长安城,终于恰好在关城门之前的一刻进入了城内。 (本章完) 第一百零四章 脑补能力太强 一行人先路过了中书令陈尹府上,于是李信先把陈幼澜和小铃在近处放下了,很是不舍地目送二人离去,这才下令继续前进。 正在他有些担忧陈幼澜会不会因为回家太晚而被他的未来丈人陈尹责骂时,他突然发觉程处默和秦怀玉刻意压下座下健马的速度,往马车的窗口靠过来,显然是有话要说。 “你俩.......想说什么?”李信见程处默和秦怀玉吞吞吐吐的样子,干脆自己先开口发问了。 “信子,这话说起来我也为难........其实我也不想说的,但是为了你好,不得不说。”程处默一边挠头一边说道。 秦怀玉点了点头。 李信一脸懵逼,不耐烦道:“到底想说什么,有屁快放。” 程处默轻咳两声,压低声音道:“你是不是看上人家陈子衿了?” 李信下意识地想点头。 陈幼澜嘛,是挺喜欢的呀。 不过他旋即就反应了过来——不对,不是陈幼澜,是陈子衿,妈的。说起来也有点玄幻,陈幼澜那么蹩脚的男扮女装,程处默和秦怀玉两个憨货愣是一点儿也看不出来,原来后世那些脑瘫编剧们笔下死活看不出女主角是女扮男装的男主角们竟然真的有原型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李信一时间竟不知自己该如何回答:所以........这两个憨货是把自己当成有那种特殊爱好的男人了吗? 这难言的沉默被程处默当成了某种程度上的默认。 秦怀玉沉重地说道:“上次在醉春楼,秀秀姑娘留你过夜,你愣是当成耳旁风,我当时就觉得奇怪,还以为你是看不上人家。可今天早上出发的时候,明明可以走了,你却偏要等陈子衿来,去了蓝田县以后,你又一直跟在陈子衿边上,跟他说很多悄悄话,还主动给他夹菜........” 李信突然觉得浑身毛毛的,默默在心里吐槽道:“不管怎么说,像你这样事无巨细地关注,事后还用这种诡异得仿佛吃醋一般的语气一件一件说出来........这种行为怎么想都不太安全吧?要是有这份细心的话,好好关注一下那位所谓的陈子衿,应该不难发现她其实是女人吧?” 秦怀玉认真地说道:“信子,你老实说,你到底是不是喜欢男人?放心,我和处默肯定不会因为这件事而对你有什么看法的,不管怎么样,以后我们还是兄弟,但是,你一定要和陈子衿保持距离啊!” 程处默连连点头,道:“对对对,一定要保持距离。这种事被我们知道了不要紧,万一被别人知道了,那肯定是要坏事儿的。那些嘴碎的御史言官们肯定会用这个参你一本,到时候陛下那边也不好处理.......”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得李信头昏脑涨又不好打断。 说实话,这俩货冷不丁给李信来这么一出,李信还真不知道自己到底应该为了两人的拳拳情意而感动,还是因为两人的脑瘫而悲哀。 李信知道,即使是在思想比现在开放几千倍的后世,一个人选择向自己的亲友出柜也需要莫大的勇气,而且还很有可能不被理解,甚至从此关系破裂。 从这个角度来说,程处默和秦怀玉这两个人在猜测出李信喜好男风之后,竟然没有半点嫌弃,反而还很担忧他的特殊爱好被人发现以后会遭遇种种麻烦,这确实是很令人感动的情谊了。 但李信就是诡异地感动不起来。 “是,我知道,子衿兄长得很漂亮,甚至不弱于一般的女子,坦白说我当时也有过那么一瞬间的动摇.........”秦怀玉说得动情,逐渐开始剖析自己的内心活动,而李信的脸色也随之难看了起来。 什么?你还夸我未来老婆好看?还说你对我未来老婆动过念头?妈的,就凭这句话,老子当场把你掐死都不算过分吧? 李信在暗处努力地握了握拳头,强迫自己默念了几遍心经,免得真的在这长安大街上酿出血案。 “信子,跟你说这么多,你到底听进去没有啊?玩男人玩女人都无所谓,陈子衿是肯定不能碰的,他可是你未来小舅子啊!你要是真的跟他搞在一起,你以后怎么面对你老婆?”程处默很是恨铁不成钢地说。 没想到你这个榆木脑袋还能意识到这里面隐藏着很严重的伦理问题........真是令老子刮目相看。 李信发觉自己要是再不说话的话,秦怀玉和程处默都快能合作写出一部世界上最早的狗血八点档剧本了,于是连忙举手投降道:“二位爷,二位大哥,你们先别说了,听我说行不?你们想象力也太丰富了一点,我跟陈......子衿真的没什么,是你们想多了。背后的情况,我之后找个机会再原原本本告诉你们行不?” (本章完) 第一百零五章 深夜公文 女扮男装这种事显然是应该等陈幼澜什么时候想坦白了,再亲自告诉秦怀玉这些人,而不应该由李信脑子一热就全盘托出。所以眼下他也没办法跟面前这两个智力水平没有比山顶洞人高多少的家伙太深入地说什么,只能尽量敷衍过去。 好在程处默和秦怀玉在这种事情上也不是什么不依不饶的人,见李信已经差不多意识到了问题的所在,应该不会那么容易犯下大错之后,他们便没有再多说什么了,而是齐齐露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看得李信想要打人。 好吧,李信其实打不过这两个怪兽,但打不过归打不过,想打归想打,这并不矛盾。 最后,一行人边说边走,终于各自回家。直到那俩憨货各骑着一匹马消失在微薄的夜色中,一直静默地驾着车的王贵才忍不住笑出声来。 他的眼光何其毒辣,七早八早就看出了陈子衿的身份,所以刚才听程处默和秦怀玉一本正经地规劝自家王爷时,他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终于忍住没有发出声响,差点憋到内伤。 李信很是恼怒地骂道:“你笑什么?再笑罚你去劈柴。” 王贵的笑声反而更大了。 哈?还有没有把我这个王爷放在眼里? 李信气得两手发抖,很是委屈地哼了一声。只有小润娘一脸懵逼地坐在边上,看着自家王爷,不知道他在生什么气。 她蹲下用小手给李信捶腿道:“王爷,润娘给你锤锤腿,你别生王贵爷爷的气啦,也别让他砍柴了,好不好?他老了,已经砍不动柴了。” 难怪王贵这么疼惜小润娘,真是贴心小棉袄啊。 面对这样一张单纯的脸,李信有火也发不出,只能无奈地点了点头,道:“好。” 润娘啊润娘,你怎么会知道你这个看上去腿脚已经不灵便了的王贵爷爷当年在战场上是怎样的一位杀神呢?就算让他现在上战场,怕是也能砍瓜切菜一样地收割至少一百个敌人的生命吧,这样的家伙你竟然担心他砍不了柴......... 在李信的无语中,马车终于缓缓停了下来,楚王府到了。 于此同时,夜色笼罩的皇宫内,某座大殿中,勤勤恳恳工作的李二陛下还没有休息。牛油巨烛明晃晃地烧着,殿内倒还算是明亮。 一位长得很高,身材窈窕的华服妇人来到殿外。守在门口的两个內侍正要跪下行礼,却见那妇人比了个噤声的手势,于是他们便没有发出声音,只按照那妇人的眼神示意退开了。 李世民很是专注,直到那妇人来到殿内才有所察觉。他歉意地对那人笑了笑,道:“临时加急送来了新的公文,不得不看一看。” 温暖的烛火照在华服妇人的脸上,将她姣好的轮廓映衬得更加深邃而有层次感。她的眉毛微微斜向上,带着几分寻常女子没有的英气,一双丹凤眼生得极美却毫无媚态,透着刚强果决的意味。只不过这双眼睛里此刻正含着温情的目光,所以这分刚强果决并没有很好地显露出来。 如果此刻李信在场的话,他应该会立马乖乖地跪下来,老老实实地行礼,说一声:“拜见皇后娘娘。”是的,这位美丽的华服妇人正是当今圣上李世民的正妻,长孙皇后。李世民喜欢叫她的小名,观音婢。 李信小时候一直被李世民当成皇子抚养在宫里,平时接触最多的其实并不是李世民,而是这位长孙皇后。要说起来,李信面对李世民时并不太容易紧张,反倒是面对大多数情况下脾气都很好的长孙皇后时,他总是有点紧张,生怕被挑毛病。 当然,长孙皇后并不是针对李信。她是一个很好很温柔的女人,而且正是因为她疼爱李信,她才会严格管教李信,希望他以后能成为一个不辱没自己父亲的人。李信也明白这一点,所以并不讨厌长孙皇后,只是对她有点又敬又爱又怕的。 长孙皇后听了李世民的话以后,摇了摇头,道:“陛下忙国家大事乃是应有之义,妾身只是有些担忧陛下的龙体,所以特意给你带了些吃食过来。” “正好,朕倒是真的有些饿了。”李二陛下和长孙皇后的感情很好,不管他现在饿没饿,既然长孙皇后送了东西来,那他肯定就饿了呗。 长孙皇后露出喜色,连忙让身后跟着的婢女把手中的食盒放下,从中取出了几样精致的点心放到李世民面前。 李世民随手把公文推到一边,拿起一块小饼送入口中,一边咀嚼一边说道:“观音婢,你猜猜这大半夜送来的公文,到底是关于什么?” 长孙皇后闭上眼睛摇了摇头,道:“妾身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她很清楚后宫不得干政的道理,所以即便她与李世民再怎么恩爱,平时也绝口不问任何关于朝堂上的事情,更不会关心李世民的公文上写了什么。 李世民笑了笑,道:“这件事你倒是可以知道,因为跟信儿有关。” “信儿?他又犯什么事儿了?”长孙皇后有些紧张起来,道,“陛下,信儿性子顽劣不是一天两天了,都怪妾身过去没有管教得当。如今就算他有犯错,妾身也有推脱不了的责任,还望陛下........” 长孙皇后话还没说完,李世民便哈哈大笑了起来。 (本章完) 第一百零六章 许敬臣的结果 不管怎么说,既然李二陛下笑得这么开心的话,想来应该不至于是什么坏事吧? 长孙皇后放下心来,笑道“看来信儿这次倒不是犯什么错,而是做了什么让陛下高兴的事了。” 李世民点点头道:“何止是高兴,信儿这次可是立下大功了。” 长孙皇后微微一笑:“陛下可不要诓臣妾。信儿那性子如此顽劣跳脱,以至于都十七岁要娶妻了,身上都还没有正式的官职,他怎么立下大功?” “朕倒是真想给他一官半职,可是他死活不肯接受呐。”李世民无奈道。 长孙皇后好奇道:“这是怎么回事?”寻常情况下,会拒绝皇帝授予的官职的人,也就那些自命清高的所谓隐士罢了,她在李信身上可一点都没看到这种意思,所以感到好奇。 李世民苦笑道:“这猴儿明明贼精贼精的,却非说他玩手段玩不过朝堂上这些大人,干脆就不当官了,反正他不当官也能为朝廷办事........朕是拿他没有什么办法了。” 长孙皇后不解道:“不当官怎么为朝廷办事?” 李世民神秘一笑,道:“还真可以。观音婢你久居深宫,外面的消息知道得不多,但这段时间山东大案闹得这么沸沸扬扬,你应该还是能听说一些的吧?” 长孙皇后倒是没有否认。事实上,这次李世民勃然大怒,一下子砍了几十颗人头,已经是他登基以来杀人最多的一次了。宫女和内侍们都议论纷纷,即便长孙皇后想要听不到,那恐怕也不行。 “妾身自然有所耳闻。”长孙皇后回答。 李世民神秘兮兮道:“那你可知朕这次为何能一举查出这么多问题账目?” 这么明显的暗示要是长孙皇后再领会不到,那她也枉称贤后了。她试探着道:“难道是因为信儿?” 李世民点了点头,道:“正是。信儿不知何时竟然从大食商人那里学到了他们大食的文字,再加上他研究出来的一种特殊记账方法,户部官员们学会以后,查账的难度大大下降,连一些以往账目上不容易发现的漏洞都变得无所遁形。正是凭借这两样东西,户部这次才查出了这么大一桩案子。” 长孙皇后哑然失笑,道:“这么一说,这次的事情里面,信儿也有功劳,陛下还得好好奖赏他一番咯?” 李世民叹道:“奖赏已经给了。” “是什么?”长孙皇后问,“既然信儿不肯做官,难道赏了银钱?” 李世民摇头,道:“不是钱。” “那是?”长孙皇后有些不解。 李世民将李信为那些犯官家属们求情的事情说了一遍。 长孙皇后很是欣慰道:“信儿这孩子.......本性还是纯良。” 李世民赞同道:“若非如此,朕怎会如此纵容他?” 长孙皇后笑着问:“那这一次呢?信儿又为陛下立了什么大功?” 李世民认真道:“这回是真正的一桩大功!直接关系到我大唐未来数十年的国运!” 长孙皇后眼底一亮。她并不是蠢笨的女子,甚至比绝大多数男子还要更聪明几分。她很了解自己的丈夫,也很清楚在丈夫的眼中,到底什么事才称得上是关乎大唐未来数十年的国运。 “难道跟突厥有关?”虽然是问句,但长孙皇后的语气还是相当笃定。 李世民对于自己最爱的妻子能猜透自己心思这一点并不反感。他笑着点点头,道:“没错。” “怎么可能呢?”长孙皇后得到李世民的肯定以后,自己反倒有些不敢相信了。 李信,就这么一个十七岁的少年,胡子都没长几根,就能在大唐对突厥的事务上带来什么影响了?那让满朝文武的脸往哪里搁? 李世民很享受长孙皇后此刻难以置信的表情,有种心情被人分享的愉悦感。 “怎么不可能。”李世民将公文放到长孙皇后面前,示意她看,而自己则继续心情很好地享用自己的宵夜了。 长孙皇后见状,自然也不至于这时候还扭捏着不肯看,而是大大方方地将那份奏报拿在手里看了起来。 这封奏报来自御医署的医官,许敬臣。 原来,李信当时随口告诉许敬臣可以用前后对照的方法,研究无菌操作原则对产褥热发病率的影响之后,许敬臣就立即向伟大的李二陛下上书申请活动经费了。毕竟众所周知,没钱寸步难行,更别提是在医疗试验领域。尤其在后世,这根本就是一个烧钱的无底洞,各种昂贵的试剂动辄几千块一个毫升,叫人不禁咋舌........ 好在这里是大唐,而且许敬臣打算进行的这个实验也比较初级,最多也就消耗一些人员活动的费用,所以也不算多。 再加上李二陛下对于降低伤兵死亡率这件事很上心,自然没有不同意的道理,大手一挥便给许敬臣批了一笔经费,同时吩咐许敬臣负责跟进此事。 于是,许敬臣就带着这笔钱去集合了全长安注册在案的所有稳婆,对她们进行了为期三天的严格培训,如果通不过的话,就严禁她们再为别人接生,违者重罚。 眼看着自己的饭碗就要被砸,这帮平均年龄在三十岁左右的妇女们都爆发出了强大的潜力,学习能力蹭蹭蹭地上涨,最后竟然有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成功通过了最后考核,成为了受许敬臣认可的接生婆。 在那之后,许敬臣收集了一个月内长安城里所有产妇中发生产褥热者的数目,按照李信教的方法计算了产褥热的发生率。 唐代的长安是当时世界上当之无愧的第一城市,人口达到八十几万,平均每天都有数百人出生,也就是说,每天都有数百名孕妇分娩。一个月下来,许敬臣也统计了两万多份数据,结果令人震惊—— 在采用了李信编写的无菌原则接生以后,孕妇们产褥热的发生率下降到了百分之二十以下,而在过去,长安城的这个数据是百分之五十。 (本章完) 第一百零七章 紧张的皇帝夫妇 或许在李信的眼中看来,这样的结论其实还不够严谨,但是在许敬臣看来,这样的结果已经完全足以说明李信所提出的无菌原则的正确性,并进而证明了所谓的风邪学说根本就是子虚乌有,微生物学说才是正确的。 这也就是说,《伤兵营卫生管理条例》也是有效的。可以相信,如果严格按照这份条例去管理伤兵营的话,一定能大大降低伤病们被“微生物”感染的几率,从而极大地降低他们的死亡率。 得出这样的结论,许敬臣非常激动。 除了微生物学说的验证之外,他还在李信的建议下,用兔子做了关于缝合术的实验。对比下来,他很容易就发现了一件事:缝合能够极大地促进伤口愈合,并减少瘢痕愈合导致肢体畸形或者残疾的概率。 许敬臣老老实实地在公文中写道:“楚王殿下之医道见解,远超当世任何一位国手,微臣自愧弗如。” 长孙皇后放下奏章,皱起眉头,一脸似笑非笑地难以置信。早年间她也是一直跟随者着李世民南征北战的,虽然并没有真的上战场厮杀,但耳濡目染之下,对于战场上的一些事情,她确实也略有所了解。因此,她很清楚伤兵营死亡率下降以及伤病们更快的愈合速度意味着什么。 对于一支军队来说,这可是实打实地提升了一截战斗力啊。若是日后大唐真的跟突厥再起争端,不对,是一定会再起争端,到时候,大唐军队拥有强大的医疗资源支持,自然占据优势。难怪李世民那么高兴,说李信立了大功。这还真是抹杀不掉的一笔大功劳。 按理说,长孙皇后看到这样的奏章应该是觉得高兴的,毕竟她也跟李世民一样,很疼爱李信。但是,她心里就是忍不住犯嘀咕:李信怎么会突然就精通医术了呢? “你好像不太高兴?”李世民咽下一口点心,随口问道。 长孙皇后摇头,道:“信儿能为大唐立功,臣妾心里当然是高兴的,但是就是忍不住觉得有些奇怪。” “什么奇怪?”李世民问。他是男子,心思比较粗,不免有些忽略了的地方。这也正是他偶尔也喜欢跟长孙皇后讨论一些政事的原因,她总能注意到一些他原本没有注意到的细节。 长孙皇后看着李世民道:“陛下,你何曾听说信儿学过医术?他小时候在宫里长大,是跟承乾、泰儿一起上学的,直到两年特殊前,他才刚满十五岁,继承了大哥的爵位,离宫住回了楚王府。到今天,这满打满算也就两年的功夫,他从何学来这一身令宫里的御医也刮目相看的医术?” 到底是女子,心思要比男子细腻得多。 不过这其实也不能怪李世民粗心。早在李信当时写出那首足以流传千古的《七夕》时,他就跟李信有过一番深入的关于“藏拙”的谈话。自从那次谈话以后,李信的古怪本领层出不穷,因此他也就麻木了,习惯性地将李信这些本领当成了之前被他藏起来的才能。 如今经过长孙皇后这么一提,李世民才注意到不对劲。 要知道,文学是有天赋这么一说的。任何一个读过几本书的人,都有可能突然表现出在文字方面的杰出天赋。所以,说李信隐藏了自己在文字方面的才能,这是说得通的。 但是,医学可没有天赋这么一说。从来没有人不经过学习就能自行领悟医学方面的知识,成为医生。所以,李信突然间表现出了这么惊人的医道修为,这是完全不合常理的。 李世民皱起眉头,沉默不语,良久才道:“难道.......信儿背后有高人传授?” 长孙皇后虽然不太倾向于这个猜测,但还是叹口气道:“目前也就只有这个解释了吧。但臣妾总觉得有些不放心。到底是什么人能在我们眼皮子低下跟信儿这样接触?对方到底是好意还是恶意,是不是想要利用信儿打到什么目的呢?” 李世民的表情逐渐严肃起来。 不得不承认,长孙皇后的猜测具有相当的可能性。而且,如果事情真的如她所猜想的话,那李信的处境就危险了,毕竟不知道那位高人到底是善意还是恶意。如果是恶意的话,对方这样悄无声息地接近一名王爷,肯定所图不小。 要是李信此刻在场,听到自己这么敬重的两位长辈竟然因为自己提出来的伤兵处理原则,而产生了这么多曲折的猜想,他一定会多少有些无语就是了。 想象力要不要这么丰富啊......... 事情既然涉及到李信,那就不是纯粹的政事了,李世民也不介意和长孙皇后好好商议一番。于是他便试着提议道:“不如把信儿叫到宫里来问问吧?” 长孙皇后道:“对方既然跟信儿有所交流,他肯定不难从信儿口中得知陛下曾经问起过这些事情,届时或许会生出警惕之心,做出什么意想不到的举动。” 李世民点点头,道:“你说的倒是不无道理。那你怎么想?” 长孙皇后道:“不如由臣妾出面吧。对方未必会关注妾身一介女流,所以应该不会问起信儿与妾身说了什么。待妾身见了信儿之后,旁敲侧击一番,或许就能有所收获。” 皇帝乃是国家最核心的人物。如果李信背后确实存在着什么别有所图的高人,对方所图谋的肯定不会是一个小小的李信,而必然会是李世民。因此,对方一定会密切关注李世民的动态。而离李世民最亲近的长孙皇后则会成为对方关注中的盲点,极易被忽视掉。 这招灯下黑虽然已经被用烂了,但这并不代表它没用,反而证明了它是极其简单又有效的手段。 李世民思忖了一会儿,道:“值得一试。明日信儿便会入宫来拜见,到时候朕再让他去见你吧。” (本章完) 第一百零八章 长孙皇后胃口不好 翌日,李信如同往常一样进宫拜见李世民。李世民本打算就卫生条例和缝合术的事情褒奖他一番,但眼下毕竟担忧李信是不是被什么人利用了,于是他便干脆没有提起这件事。 内侍奉上来两杯煎茶。李世民端起来饮了一口,很是享受地眯起了眼睛。李信在旁很是无语地看着这一幕,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头,然后把面前的茶杯推远了一点点。 唐代的煎茶可不是后世人通常认知中那种茶,而是在普通茶的基础上加了盐、肉桂、姜甚至是各种香料作为佐料调味以后而得到的饮品。看这浑浊茶汤上漂浮的油花就知道,这里面说不定还加了一些羊油......光是想象一下这堪比刷锅水一样的东西送进嘴里是什么样的味道,就已经足以令人干呕。 在李信的眼中,这简直比八宝粥还不如,哪里称得上是淡雅清新的“茶”,根本就是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儿去的两样东西好吧?要想让李信喝这个东西,还不如让他直接去死。 李世民享受着自己的煎茶,见李信没有始终没有动手,便奇怪地问道:“怎么不喝?这可是宫里的茶道大师特意准备的。” 还茶道大师.......省省吧。 毕竟李世民这么欣赏这个茶,李信总不至于当着他的面说这个茶就是垃圾,于是便推脱自己这两天胃口不好,嘴里发苦,所以不想喝茶。 李世民笑了笑,正好顺着道:“观音婢这两天也是胃口不好,什么都吃不下去。” 长孙皇后生病了? 李信脑海中突然浮现出长孙皇后那张温柔又威严的脸。或许是受原本那位李信的影响,一想到这个人,李信的心头就泛起一种强烈的亲近感。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李信也是挺倒霉的。他上辈子就是个孤儿,没想到这辈子还是父母双亡。唯一比前世好的地方在于,他这一世拥有两个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依然待他极好,完全不差于亲生父母的长辈,那就是李世民和长孙皇后。 因此,当他听李世民说长孙皇后这两天身体不太舒服以后,立马就有些紧张起来。 “皇后娘娘病得严重吗?”李信立即追问。 李世民微笑道:“倒是不严重,御医说可能是有些受凉,导致食欲不振。休息几天就好了。” 李信摇头,道:“那怎么行呢?皇后娘娘身体本来就不大好,正是应该趁着秋天好好滋补一番养养身体才是,怎么能因为这病就不吃东西呢?到时候冬天冷了,她又犯喘疾怎么办?” 长孙皇后一直有哮喘的毛病,冬春季常常发作,每每发作,御医们都束手无策,只能开些无济于事的汤药,顺便让她躺在床上静养而已。记忆中,李信见过好几次长孙皇后躺在床上喘息的模样,即便是现在回想起来,依然很是令人心疼。 看着李信一脸认真的模样,李世民的表情闪过那么一瞬间的愕然。 长孙皇后身体一直不大好是真的,但这两天她倒是没什么不舒服的地方。李世民只是随口接了李信的话,想借此挑起话题,促成李信和长孙皇后的见面而已。没想到李信一听长孙皇后身体不大好以后,竟然会这么担忧和焦急。 李世民心里一暖,不过旋即又有些愧疚,总觉得这样欺骗孩子似乎不是太好,有种利用了他拳拳孝心的感觉。不过他毕竟是帝王,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态。 这也是为了信儿好啊。若是他真的被人所利用,早日解决也是对他的保护....... 李信当然不知道李世民此刻丰富的内心戏。他只知道那位他视若母亲的女性生病了。于情于理,他都应该去探望一下。 按道理来说,李信这样的亲王是不能随意出入后宫的,但他毕竟是个例外,一应待遇都跟皇子无异。所以李世民随意摆摆手,便有内侍上前,带李信往皇后的寝宫去了。 李世民望着李信远去的背影,欣慰又复杂地笑着摇了摇头。 这边很顺利,剩下的就看观音婢的了。 皇后的寝宫在太极殿后面的立政殿。李信跟着内侍穿过长廊来到立政殿外。内侍拉长了语调,用令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声音说道:“楚王殿下求见。” 良久,殿内传来宫娥的声音,道;“进来。” 于是,李信步入立正殿内。立政殿是后宫建筑群中最大的一座,这是为了彰显皇后母仪天下的身份,但是受限于这两年空虚的国库,立政殿已经很久没有装修过了,外面上去还好,依然很气派,但里面的状况就.......也不能说是破败吧,只能说是有些陈旧了。 长孙皇后正坐在一张矮桌前,李信上前便跪下行礼,道:“拜见皇后娘娘。” 长孙皇后放下手中的刺绣,笑道:“起来吧。本宫真难得见你一回啊,信儿。” 李信心里一紧。说起来,自己确实已经很久没有来探望过长孙皇后了,她发发牢骚也是正常的。 “儿臣闯的祸太多,每次来宫里都先被陛下臭骂一顿,然后就不敢来见皇后娘娘了,怕再挨一顿骂。”李信故作顽皮,插科打诨地说道。 长孙皇后冷笑一声,也懒得计较下去。她问道:“那你今天怎么过来了?” 李信轻咳一声,道:“听陛下说皇后娘娘这几天胃口不大好,所以过来看看。” 长孙皇后愣了一下。她并没有先跟李世民串供,所以一时间也不知道李世民会用这样的借口把李信叫过来。还好,她反应很快,瞬息间就换上了很自然的表情,淡然地说道:“也没什么要紧,不用那么紧张。我只是这两天有些倦乏,所以提不起胃口罢了。” 李信问道:“没有请御医来看看吗?” 长孙皇后道:“御医也没说有什么要紧,只说休息几天就好了。” 李信认真道:“那这几天怎么办呢?难道就这样随娘娘的胃口去了吗?总得想办法吃些东西啊。说不定是宫里的厨子手艺不行,做的东西不合娘娘的口味呢?” 见李信如此关心自己,长孙皇后心里一暖,打趣道:“宫里的御厨都不行,那天下间还有谁的手艺能行?” 李信一拍胸脯道:“我啊。不是儿臣自夸,若要论起厨艺,即便是宫里的御厨也未必比得过我。” (本章完) 第一百零九章 反应过来了 长孙皇后见李信一脸自信满满的模样,笑着骂道:“你从小养尊处优,何时竟然会做菜了?还敢自比宫中御厨?真不知道你何来的自信。” 李信见长孙皇后不信,道:“若是娘娘不信,那我现在就去御膳房给你做两道菜尝尝。” 长孙皇后连忙制止,道:“你一个王爷,举止能不能稳重点,注意一下风度。君子远庖厨的夫子古训,你忘到哪里去了?给我坐下。” 李信笑道:“我大唐向来以仁孝治天下。我这个做儿臣的,心念娘娘这几日饮食不佳,特意亲自下厨给娘娘做两道菜尝尝,这若是传扬出去,也是堪比昔日卧冰求鲤、子路负米的佳话,怎么会有损我王爷的威严,应该反倒能替我增加名望才是。” 长孙皇后又好气又好笑,但一时间也想不出话来反驳李信。正在她伤脑筋时,李信已经飞快地起身往殿外走去了。在外面候着的内侍哪里敢违背他的命令,便依照他的意思,领着他往御膳房的方向走去。 见李信走远了,长孙皇后也不好大喊大叫,硬把李信叫回来,只好苦笑着摇摇头,随他去了。 旁边侍立已久的宫娥欠身道:“王爷如此孝心,真是娘娘的福气。” 长孙皇后笑道:“碧画你莫要替本宫高兴得太早,一会儿还不知这猴儿给我端上什么菜来呢。我也不奢求味道了,只希望他好好把饭菜做熟,免得我吃了以后肚子不舒服就好。” 碧画掩面直笑,道:“想来王爷那么自信,应该不会那么糟糕的。” 长孙皇后叹了口气,道:“希望如此吧。” 另一边,李信已经来到了御膳房。大抵天下间的厨房差不多都是一个样,皇帝家的厨房也没有比别家有什么不同,横竖不过大一些宽敞一些,锅多一些而已。 几个原本在厨房里忙活的厨子被李信身上的紫色蟒袍吓了一跳,纷纷跪倒在地,连连行礼,也不知是出了什么事情。正在战战兢兢间,他们却听得李信随口说道:“厨房借我用一用,留两个人给我打打下手就行,其余人先出去吧。” 紫色蟒袍可是只有王爷才能穿的........可王爷是什么身份?怎么会跑到御膳房这种地方来呢?还口口声声说要借用厨房......... 几个厨子死活想不明白,但终于还是按照李信的吩咐留下两人帮忙,其余的人纷纷逃离了厨房。 也难怪他们想不透,天底下会自己下厨的王爷,真的只有李信这一家而已。 李信根本懒得理会旁人的想法。身为重生者的强大自信让他总是充满了我行我素的勇气。 下个厨怎么了?很有问题吗? 他并不关心这些蹩脚的厨子们怎么想,他只关心自己能不能快点给长孙皇后端去好吃的料理。 好在御膳房的厨子们虽然业务水平不太高,但食材却是实打实的又好又全,牛肉羊肉、鸡鸭鱼肉等等,李信想要的几乎全都有,很新鲜,该有的绿菜和佐料也一样不少。 李信满意地点了点头,暗暗决定了自己要做什么菜——要说适合秋天滋补的菜品,最佳的选择恐怕就是乌鸡黄芪汤了吧? 要说李信的厨艺有多高超,那其实也没有,至少他的刀工、火候什么的,在后世专业的厨子面前,可能什么都算不上,但在眼下的大唐,以他这领先大唐数千年的美食理念,他就是可以创造无数令人惊艳的美食。 在两个帮厨的帮助下,李信很快就完成了乌鸡黄芪汤,顺带着还炒了一叠清爽的时蔬,配上一碗白米饭,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李信很是满意地点了点头,他相信这样的食物,一定能让长孙皇后胃口大开。 内侍自觉地端起餐盘,跟李信一起回到了立政殿。 “娘娘,我回来了,快尝尝我做的这汤如何。”李信兴致勃勃地来到长孙皇后身旁跪坐下来。内侍无声地把餐盘放在两人面前。 褐色的砂锅里装着鸡汤,香味顺着缝隙挥发出来。长孙皇后嗅了嗅,眼前一亮,笑着对李信道:“倒是出乎我意料地香,就是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 李信笑着道:“肯定比宫里的御厨做的好。娘娘尝尝就知道。” 长孙皇后不置可否。碧画替她打开砂锅的盖子,金黄色的汤水里浸泡着白色的鸡肉,香味更加肆无忌惮地释放出来。她拿起调羹,轻轻舀起一小口,送到唇边,吹凉,然后饮下。 李信目不转睛地盯着长孙皇后的优雅动作,期待地问道:“怎么样?” 长孙皇后满意地点了点头,眼中有晶莹的光点闪动,道:“不错。确实比御膳房平时送来的鸡汤好喝一些。”说着,她又尝了尝时蔬,脸上的表情显得更为满意。 李信笑道:“你看,儿臣没有骗你吧?若是娘娘还想吃,儿臣下回进宫的时候再给你做别的。我还会很多别的菜呢。” 长孙皇后笑着摇了摇头,道:“一次两次就够了,知道你孝顺。你好歹是个王爷,别成天往厨房去,惹人闲话。说起来,这好像还真是本宫第一次吃你做的菜呢。你从小是本宫看着长大的,怎么离宫独住了两年,连厨艺都这么大有长进,是谁教你的?” 说着,她抬起头来,看着李信的表情。 李信摆了摆手,道:“哪里用得着人教?儿臣本来就是好吃的,府上厨娘做菜又不合心意,我只好亲自下厨,久而久之,自然就会了。” 长孙皇后点点头,道:“原来如此。” 她顿了一会儿,又开口道:“听陛下说,你前段时间托程老国公上了一道折子,说是关于伤兵营管理的,叫什么什么条例,是不是?” 李信点头,道:“是啊。” 长孙皇后问道:“这东西真的能降低伤兵死亡率?” 李信点了点头,道:“当然能啊。”于是,他把微生物学说又大致讲了一遍。长孙皇后边听边点头。 “这么古怪的事,你到底是从何得知?”长孙皇后缓缓问道。 李信心中一道闪电划过,终于意识到了长孙皇后的深意。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章 梦里仙境 今天见到长孙皇后之后,她说的每一句话陡然间仿佛回放一般在李信的脑海中闪回了一遍。于是,他突然明白了长孙皇后话里的意思。 她想问的根本就不是李信的厨艺到底是从哪里学来的,她关心的是李信身上这段时间突然表现出来的这一系列特殊本领是从哪里来的。 以前的李信是什么样的? 在李信的记忆中,那就是一个被宠坏的孩子,虽然本性算不上坏,但总显得有些为所欲为,全然不顾及任何规则和限制,隔三差五就要闯出点祸事,动不动就在长安闹出风风雨雨,以致于全长安都知道他这个大纨绔的名声。 除了特别能捣乱之外,原本的李信几乎没有任何特殊本领。 但现在的李信呢? 自从李信重生以来,他突然展现出了非凡的文学才能,随手写写都是《七夕》、《师说》这种足以流传千古的顶级诗文,这已经足以使人大跌眼镜了,但这还不是全部,什么缝合术、卫生管理条例、复式记账法、大食文字、算盘、厨艺.........从来没有人见过的新奇知识层出不穷,连李世民都为此惊叹连连。 这叫人如何不起疑心?这么多人们以前闻所未闻的东西,到底李信是从何学来,从何得知?所以说,长孙皇后现在问起这件事,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理解。 领悟了长孙皇后的意思之后,李信反而有些放松下来了。 原来是这事儿,早说嘛。 事实上,早在刚重生过来之后,他就考虑到了这一点:作为一个来自后世的重生者,怎么可能表现得跟过去这个纨绔王爷一模一样呢?那么,有人对此起疑心也是早晚的事情。而最有可能最先问起这件事的,其实就是李世民和长孙皇后。 这两位令人敬爱的长辈是如此真心地关爱着李信这个李玄道的遗孤,李信身上的蛛丝马迹绝对逃不过他们两个的火眼金睛。因此,李信早早就准备好了应对之策。 说起来这个心路历程有点长,但在长孙皇后眼中,李信只是愣了一下,便笑着回答道:“儿臣也不知道。” 长孙皇后皱起眉头,道:“这叫什么话,你都不知道那还有谁知道?”这在她看来是很明显的敷衍之词。她甚至忍不住猜测,难道李信是在为他背后那个神秘人刻意遮掩?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李信被蛊惑得恐怕就有点深了,事情也会因此而变得棘手起来。 正在长孙皇后有些担忧的时候,李信却接着说道:“儿臣真的不知道。仿佛就是突然一下,什么都懂了。” “不要编些瞎话来哄骗本宫。”长孙皇后严肃了脸色,道,“赶紧老老实实交代,到底是谁教你的,他有什么目的?”这样的问话已经超出了旁敲侧击的范围,但焦急的她已经顾不上这些了。 李信苦笑道:“确实是突然一下就知道了。” 长孙皇后没有说话,沉默了一瞬间。 李信自顾自说道:“大概两个多月前吧,儿臣做了一个梦。梦里,儿臣去了一个很古怪的地方。” 长孙皇后依然没有开口,表情却从严肃转向疑惑。 梦? “在那里,有很多很高的楼,人们可以乘坐着不需要马的车到处乱跑,甚至还可以像鸟一样在天上飞。”李信道。 “梦都是这么荒谬。”长孙皇后道。 李信摇了摇头,道:“不,一点都不荒谬。”说着,他随手拿起面前桌上的一张纸,飞快地折了一只纸飞机,扔了出去。 纸飞机摇摇晃晃地飞出了殿外。 “这叫纸飞机。”李信道,“纸很轻,只要折成合适的形状,再加上适当的速度,风就可以托着它飞起来。在我梦里,人们也是依靠这样的原理飞起来的。” “坐在纸上?”长孙皇后脸上写满了怀疑。 李信摇头:“坐在用钢铁做成的飞机上。” “怎么可能?风怎么可能把铁吹起来?”长孙皇后坚定地摇了摇头。 李信笑道:“真的可以。风的力量比我们想象的大得多。只要速度够快,哪怕是几万斤几十万斤的钢铁,也能飞行在九天之上。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们的下下下下不知道多少代,这样的机器会成为他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没有人会觉得这有多奇怪。” 长孙皇后不置可否。光是要她想象一个几万斤的铁块能在空中飞这一点,就已经大大超出了她的极限。 “能够借助神器乘风而行,难道你梦中去的那个地方,竟然是仙境不成?”长孙皇后随口说道,本意只是想提醒李信关注一下他的话有多么荒谬。 谁料,李信却重重地点了点头,道:“是的。我也觉得那个地方是仙境。”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一章 仙人抚我顶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李信缓缓地念出了两句李太白的诗,用来佐证自己的观点。 长孙皇后愕然。她虽然没有诗词方面的才能,但任何一个识字的人,曾经念过几句诗的人,都能清楚地感受到李信这两句诗里的仙气。让人恍惚中有种飘荡于白云之间,看见了仙宫茫茫渺渺的轮廓的感觉。 难道真是仙境? 长孙皇后自然而然地产生了这样的想法,旋即又摇摇头,赶走了这个念头——荒唐!怎么可能呢? 李信苦笑道:“其实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如果非要说的话,我觉得那应该就是仙境的模样。在那个梦里,我变成了另一个李信,完完全全的另一个李信。他也是个孤儿。” 看着李信脸上一闪而过的落寞,长孙皇后有一丝心疼。 “虽然只是一个梦。但梦里特别真实。我好像真的经历了另外那个李信的人生。我在一个学校里学习,有很多老师教我。不过教的不是四书五经、之乎者也,而是像我刚才说的那种,类似于如何让铁块飞上蓝天的知识。”李信说道。 长孙皇后还是有些不信。她道:“你的意思是........神仙教了你法术?” “与其说是法术,倒不如说是这个世界运行的规则........某种程度上来说,更像是.......天地至理一类的东西?”李信一摊手说道。 确实,如果说世界上真有什么天地至理的话,那么绝对是包括了数学、物理、化学等等一系列基础学科在内的,这些知识的总和。当然,李信也不敢妄称自己完全掌握了天地至理,但某种程度上来说,说他窥破了天地至理的一丝门道,这绝对不为过。 长孙皇后忍不住笑了笑,道:“你才多大年纪,敢妄谈天地至理?” 李信苦笑道:“娘娘,若是加上梦中度过的那二十几年人生,儿臣今年已经四十岁了,扎扎实实的不惑之年。” 长孙皇后犹豫了一秒钟,道:“那也是个梦而已,不算数的。” 李信没有回答,而是继续说道:“反正,儿臣在仙境的学校里学了很多东西。包括我刚才给娘娘讲的这个什么微生物,其实也是仙境里的人教我的。连我上次献给陛下的复式记账法,也是仙境里的人使用的一种常规手段。” 长孙皇后古怪地问道:“神仙们也需要记账吗?” 李信撇撇嘴道:“据儿臣观察,所谓的神仙,除了比我们掌握更多的知识以外,其实跟我们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他们也会贪婪、也会愤怒、也会丑恶,跟传说中没有七情六欲的神,完全不是一回事。试想,如果不是神仙也会贪污,那他们为什么需要复式记账法这么完备的账目呢?” 长孙皇后嗔怪道:“怎么口无遮拦的?神仙也是可以妄议的吗?” 李信耸耸肩;“实话实说嘛。” 他接着道:“总而言之,儿臣在梦中经历了许多,最后梦醒了,又变回了原本的李信,回到了熟悉的大唐。所以,娘娘若是问我,到底从哪里知道了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儿臣只能说不知道,就是自然而然,很突然地就会了。如果非要追问一个答案的话,那儿臣也只能说,大概真的是梦中被神仙点化的吧。” 长孙皇后盯着李信的眼睛。李信也毫不回避地与她对视着。 说实话,李信的这一番话,长孙皇后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信。好吧,大唐这时候其实还没有诞生标点符号这种东西,但这不重要,总而言之,她就是不相信。 可同时,她不得不承认的是,李信这一番有声有色的描述,确实透着一股强烈的真实感,若是再配合上李信这段时间以来的表现,竟然让人无法从他的话中找出任何一个可以反驳的点。 李信见长孙皇后沉默不语,便说出了他预想好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最有说服力的最后一击:“娘娘,我所知道的这些东西,我保证,除了我之外,整个大唐不可能再有另一个人知道,这世上怎么可能存在一个别人能教我这些呢?” 长孙皇后缓缓摇了摇头,道:“不是本宫不相信你,实在是你这一番话过于匪夷所思,任何一个正常人,恐怕都很难相信吧?” 李信苦笑道:“儿臣明白。” 长孙皇后顿了一会儿,又仿佛自言自语地说道:“可是,除了你说的这种可能性以外,本宫也想不出其他的合理解释了.......罢了罢了,今日之事,本宫会如实向陛下转达,到时候由陛下来定夺吧。” 她看着李信道:“本宫和陛下也是怕你被有心之人利用。如果这个人不存在的话,不管你变成什么样,会多少东西,你都是本宫好孩子,陛下肯定也是这么想的。” 李信拜倒,真诚地说道:“陛下与娘娘待我如何,儿臣一直都记得。” 长孙皇后微笑着又转向了面前的鸡汤,笑道:“闲着没事多来看看本宫,就算你有良心了。” 李信只好挠着头傻笑。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二章 李世民的胸怀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李信并没有说谎。他只是把事实的真相用另一种方式讲了出来而已,一种经过他深思熟虑的方式。 长孙皇后毕竟是女子,尽管是很聪明的女子,但在思维方式上还是比较偏向于感性思维。也就是说,她思考的时候往往下意识地以情感为优先。以她对李信的疼爱程度,不管李信说什么,她都会倾向于去相信。这种微妙的倾向性有时候甚至连她本人也注意不到。 因此,李信只要说话的时候足够诚恳,足够真实,就很容易让长孙皇后相信他这一番听起来很是荒唐的话。 事实上,当长孙皇后说出她无法判断李信这番话的真假,一切都要再报告给李世民定夺的时候,就说明她已经被李信说服了,已经完全相信了李信的话,只是她无论如何都无法承认自己相信了这种几乎与无稽之谈相差无几的解释而已。 至于李世民那边,李信更加不担心了。 伟大的李二陛下身上的帝王属性注定了他是典型的功利主义者,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意味着他是一个很理性的人。这样的人往往不容易被谎言欺骗,而李信所说的,恰恰却不是谎言。 而且,他给李世民留下了一个完完全全无懈可击的逻辑。任何一个自诩理性的人都会在这个逻辑面前认输,老老实实地接受李信是在梦中被仙人教导点化这个说法—— 李信所会的东西,这世上再无第二个人会,也就是说,世上根本没有人能成为他的老师,教他这些高深的知识。 所以,如果李信真的有老师,那么对方除了是仙人以外,再也没有别的可能性了。 曾经有一位姓福的著名捕快曾经说过,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剩下的即使看上去再不可能,那也必然是真相。 这句话真实地说出了一个理性者的思维方式。虽然梦中仙人之说很荒唐,但相信世界上有另一个跟李信一样妖孽的人,并且这个人还神不知鬼不觉地成为了李信的老师,这样的事情显然荒唐,甚至根本就不可能。 李信有绝对的自信用这个说法打消李世民的疑心。若是日后他再表现出什么非凡的才能,都可以用这个解释一笔带过。 事情的进展也正如李信的预料。在他离宫之后,长孙皇后去到甘露殿面见李世民,将李信的说法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甚至连那四句诗都没有放过。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授长生。”李世民慢悠悠地吟咏了一遍,轻笑着自言自语道,“这么说,信儿在梦中是去了白玉京,还向仙人学了很多稀奇古怪的知识才回到了大唐?” 长孙皇后苦笑道:“反正他自己是这么说的,臣妾也觉得荒唐,也不知他到底是不是被人蛊惑了,才会拿出这么荒谬的说法来敷衍臣妾。” 李世民笑着摇了摇头,道:“你也知道这样的说法很荒唐。如果信儿真的是被人蛊惑了,何不编一个听起来更真实的谎话,反而偏要说这种让人一听就很难相信的说法呢?” 长孙皇后点头,道:“陛下说的也是。其实臣妾也有这么想过。” 李世民道:“而且,信儿说的没有错啊。就凭他现在表现出来的本事,这世上谁能教得出这样的妖孽?要是世间真有这样的高人,朕早就效仿那刘玄德三顾草庐了,怎么可能闻所未闻?” 长孙皇后沉默了一秒钟,道:“陛下的意思是说,除了仙人以外,也没有人能教得了信儿了,信儿所说的都是实话吗?” 李世民却摇了摇头,道:“不。信儿没有说实话,至少不全是实话。” 长孙皇后愕然,不知道李世民这话还如何理解。 “仙人之说,虚无缥缈。朕很难相信。但信儿说的这番话,却不容朕不信,”李世民道,“朕猜想,他还是隐瞒了一部分的真相。不过不要紧,他已经向朕否定了那个朕不想看到的可能性。既然不存在什么别有用心的神秘高人,那么朕也懒得去追究他这些奇怪的本事究竟从何而来了。相信他也是有他的难言之隐吧。” 长孙皇后这才明白,苦笑道:“这孩子,有什么事情不能向臣妾和陛下透露呢?难道我们这么疼爱他,还不值得他信任吗?” 她一直将李信当成自己的孩子,眼见得李信对她有所保留,忍不住便有些失落。 李世民倒是看得开,笑着将长孙皇后揽进怀里,道:“这跟信任不信任没有关系。哪怕是最亲近的人之间,也总会有些不能说的秘密。试想,承乾是你亲生,难道他就与你无话不谈?” 长孙皇后苦笑不语。 “孩子大了,咱们大人总要经历这些的。信儿之所以告诉我们这些,其实也是想说明,他很好,没有危险,我们不用担心。”李世民大度地说道,“既然如此,那就随他去吧。反正他成为这样的妖孽,对我大唐来说,百利而无一害,朕只希望他肚子里的本事越多越好。不管他再怎么妖孽,他都是大哥的好孩子,是朕的信儿。只要他不负朕,朕必不负他。” 长孙皇后释然一笑,道:“陛下果然英明。臣妾自愧不如。” 被妻子夸了之后,李世民得意地笑了笑,道:“那是自然,否则如何为君?” 长孙皇后看着自己很罕见露出一丝孩子气的丈夫,忍不住笑道:“是是是。陛下英明神武,将来必定是一代明君。” 李世民感慨道:“明君不明君,朕不奢望,全部留给后人评说而已。朕此生唯一所求者,不过是还玄道一个大唐盛世,将来与他地下相见时,能堂堂正正地告诉他,朕没有辜负他的期待而已。” 长孙皇后起身行礼,认认真真地说道:“臣妾相信,陛下一定可以做到。” 李世民笑了笑,道:“是啊,朕还有这么多大臣,还有信儿这样的妖孽,一定可以成功的。”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三章 准备开酒楼 李信展现出来的层出不穷的本领令李世民对他刮目相看,甚至对他隐隐有了几分期待,期待他能为将来的大唐盛世添砖加瓦。 不过,想来如果伟大的李二陛下真的能看到他抱有期待的这位年轻人最近到底在忙些啥,多半只会捂着额头大呼头疼吧。 自从那天见过李世民和长孙皇后之后,李信抛出了自己早早准备好的说辞,然后便开始准备起自己后面打算做的事情了。 当然,正面对上大唐第一夫妇的疑心,任何人都不可能真的毫不担忧,即使是李信也一样。虽然他对自己的说辞很有自信,但心里总还是有些惴惴不安的。 好在他也明白,这种事担心也没用。就算这个说辞不能让李世民和长孙皇后信服,短时间内这样的情况也不会有什么肉眼可见的改变。与其为这种事担忧,还不如把这些心思用在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上呢。 毕竟,多余的担忧大概是世界上最浪费时间的事情了呢。 抱着这样的心情,李信站在了楚王府里的一片空地上。面对着四十多名下人打扮的女子,他轻咳一声,突然故作女子情态,微笑着欠身行礼,道:“欢迎光临,这位顾客里面请。” 世界上这么没有贵族包袱的王爷,大概仅此一家吧。 王贵在不远处静静地看着这一幕,忍不住点了点头,称赞道:“即便成了女子,王爷也是俊俏得紧呐。” 总而言之,不管李信干嘛,王贵总能找到其中很微妙的地方加以夸赞,叫人气也不是,笑也不是。 什么叫就算变成女人也俊俏啊,意思是就算变成娘炮,也是娘炮里面最娘的是吗?这对于一个钢铁直男来说,到底有什么地方像是值得称赞的地方了啊,摔。 幸而李信也完全没有听见王贵的所谓称赞,自然也就免去了这多余的火气。他正认认真真地向面前这些女子们示范着一个专业的服务员应当如何接客,哦不,这样说仿佛有点歧义,应该说是接待客人吧。 是的,李信之所以会突然做出这种像娘炮一样的古怪举动,完全只是为了向这些不久之后就要成为他酒楼服务员的女子们展示接待顾客的技巧而已。 而此刻站在他面前的女子们,其实也就是当时选择留下来的那些犯官家属。眼下正好被李信拿来解决他手底下人手严重不足的问题。 按照他的安排,他的酒楼不久之后就要开张,眼下正是缺人手的时候,真是来多少人都不嫌多。 理论上来说,这些原本的犯官家属眼下都已经是李信的家奴了,哪怕李信把她们打死,只要随便搪塞一些个理由,也绝对不会有任何人过问,更不用说只是让她们为李信工作了。任何一个封建奴/隶主处在李信此刻的位置上,都会把这些人当成是非常优质的免费劳力。 但李信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封建奴/隶主。 尽管不够纯粹,但他胸口里面好歹还是长了一星半点疑似良心的结构的。强迫别人打白工之类的事情,作为一个信奉公平交易原则的后世人,他无论如何不能心安理得地接受。 于是,李信给这帮女子开出了包吃包住,每天还有三文钱的工资的优厚条件。此外,他还额外承诺,只要她们认真工作满三年,他就主动销毁她们的奴籍文书,恢复她们良民的身份。到时候,是继续留在楚王府工作,还是出去另寻出路,都随她们的便。 这些女子们感恩戴德,竟迸发出了很强大的工作热情,大有愿意为李信的酒楼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意思。 当时,是她们自己主动选择了留在楚王府当下人,所以她们感激李信的原因其实主要并不在于李信愿意放她们离开楚王府,而在于李信愿意归还她们良民的身份。 在大唐,良民和奴/隶之间可谓是有着云泥之别。不说别的,哪怕是同样在大户人家当下人,良民下人是万万不能随意打死打残的,一旦出了这样的事情,官府一定会追究到底。但奴籍下人就截然不同,根本连问都不会有人多问。 除此之外,奴籍者的子女不能参加科举,也不能与良民通婚的。在大唐,一个人一旦成为了奴/隶,可以说,他就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了,甚至连同他的子孙后代,也要一直背负着这样沉重的枷锁。 从这个角度来说,倒是不难理解这些女子们对李信的感激之情。 李信本人对此倒是无所谓。反正他本来就不喜欢奴/隶制度,而且原本就有放良这批人的打算。眼下能够巧妙地利用这一点,大大提高这些女子们的工作热情,在这一点上,坦白说,他相当满意。 李信一边想着,一边对这些女子们说道:“总而言之,你们要牢记,一定要让顾客感觉自己被尊重,一定营造一种他们每一个人都很重要的感觉,知道吗?” 他一边回想着后世餐饮业服务员们的专业水平,一边向面前这些女子们传授着远超她们数千年的服务理念。 而这些女子们虽然觉得很不理解,但还是努力认真听着。其实对于她们这些曾经的大家闺秀来说,要让她们都思想转变到服务员的频道上,还是有种无法抹去的羞耻感在持续干扰着。 李信能够从她们的表情上轻易看出这一点。但他并不会因此就放宽他对她们的要求。 一方面是因为他觉得这些人毕竟已经不再是曾经的夫人或者小姐了,在这样的状况下,还死死抱着所谓贵族的架子,或者说是过分自尊的人,已经算是蠢到不值得任何同情了。 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李信对自己要开的这家酒楼有很大的野心。身为一个后世者,开一家仅仅是过得去程度的酒楼的话,未免有点不那么相称吧吧? 要么就不做,要做的话,当然要做成全长安人都知道,一听就忍不住觉得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大酒楼,这才配得上李信身为重生者的荣光啊!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四章 王赵氏不复存在 相比于大多数人隐隐约约的放不开,王赵氏倒是显得大方多了。在李信的命令下,所有人齐刷刷地按照他刚才的演示,来了一遍“欢迎光临”。其中,只有王赵氏的动作和表情让李信多少回想起了一些后世海底捞服务员的意味,至于其他人的话.........总有种微妙的仿佛被迫营业的意味。 这可不是李信想要的。但他也明白这种事急不来,只能慢慢转变这些人的观念。不过,虽然他决定暂时不对这些做得不够好的人进行惩罚,但这可不意味着他不打算奖赏做得好的人。 赏罚分明,这才是为上之王道。 李信伸手指了一下王赵氏,道:“你做的不错。等本王的酒楼开业,你就是酒楼的经理,其他人都归你管。” “经理?”王赵氏上前半步,疑惑地问道。这样的职位名至少在大唐年间还没有成为人人都能理解的词。 李信也意识到了自己的疏漏,接着说道:“你可以理解为掌柜。” 王赵氏的脸上陡然浮现出喜色。她之所以那么卖力地表现自己,正是想在李新手下为自己争取到一份实现自己的机会。本来她还以为要再苦熬一段时间呢,没想到在这么多脑子不灵光的人的衬托下,竟然提前这么多就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还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全靠同行们的衬托啊........ 李信并非看不出王赵氏的野心,但他丝毫不介意这一点。事实上,对他来说,野心从来不是令人讨厌的特质,眼高手低的野心家才是最应该被人讨厌的对象,而聪明人如果有野心的话,只会让人觉得可爱。 李信根本不在意自己的酒楼到时候由谁掌管,只要那个人能出色地完成工作,为他挣来大量大量的钱即可。有野心的人来担任这个职位,从某种程度上甚至能让李信更省心,因为野心就是推动这个人拼尽全力去经营好酒店的最强动力。 其实,从那天李信第一次见这些犯官家属时,王赵氏主动出来说话已经给李信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能在这样糟糕的环境下保持冷静思考的能力,准确地分析出自己的处境,并且尽可能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决策,尽可能向未来的主家表现自己的能力........若是放在后世,这个王赵氏肯定会是一个商业女强人之类的的角色。 只可惜她托生在了大唐,浪费了她这么多年的光阴和才能,只能当一个默默无闻的家庭主妇,她也会觉得很不平吧? 哪一个自认有才能的人会甘愿困于这样的生活呢? 李信不介意给她一个机会。他很好奇,这个女人到底可以走多远。 王赵氏得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机会,二话不说便跪下向李信行礼,表示最真诚的感谢。 “婢子一定为王爷肝脑涂地,死而后已。”王赵氏大声说道。 李信摆摆手,道:“用不着这么惨烈,努力工作就行。话说,你叫什么名字,我总不能一直王赵氏王赵氏这么叫你吧?” 王赵氏本姓赵,王是她出嫁以后才得到的来自她丈夫的印记。现在看起来,其实也没有保留的必要了。 她犹豫了一瞬间,最后还是坚定地说道:“婢子姓赵,敢斗胆请王爷赐名。” 李信微微眯起眼睛。 要名字? 这是非常正式地宣誓效忠的意思了,几乎相当于直接请求成为李信的家臣。不得不说,她在这样的时间点下提出这样的要求,透着几分顺杆爬的意味。 不过李信倒是也可以理解。作为一个地位不高的女人,如果不趁现在这个李信恰好问起名字的时机说起这件事的话,未来可能也不会出现更合适的机会了。 不得不承认,李信还是欣赏这种能抓住机会的人的。 “我可以信任你吗?”李信很是平静地问,眼底微微有光闪烁着。 赵氏回答:“如有背叛王爷之事,婢子愿惨死刀剑之下,永世不得超生。” 李信轻轻一笑:“希望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然你的要求倒是很容易满足呢。” 声音不大,却掷地有声,犹如金铁。 王贵在这里倒是很灵性地配合着站到王爷身后,微微透露出几分自己曾经历过尸山血海的恐怖杀气。 赵氏脸色一白,后背登时冷汗岑岑,心里那一份刚刚扬起的志得意满立即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切都进展得太顺利了,以致于她有些飘飘然起来,对于自己的聪明也越发深信不疑,甚至连眼前这位王爷,她也隐隐约约地抱着一种利用的态度。 就在她以为自己计划将要成功的时候,这位看上去总是人畜无害的王爷却给了她当头一棒,仿佛不经意地展示了一下他的利齿和獠牙,清楚地传达出了一个讯息:他和她之间永远是不平等的,她的生命永远在他的一念之间。 赵氏突然意识到,自己这点聪明和野心,在李信面前根本什么也不是。他并不是没有发现这些东西,只是不介意而已。聪明而积极的走狗,如果足够忠诚的话,谁又会不喜欢呢? 是啊,他想要一条狗,而她恰好是一条不错的狗,一切就是这样凑巧吻合上了而已。 赵氏终于从成功的喜悦中冷静下来,脸色也回复了平静,只是还有些微微的苍白。 李信见状,缓缓说道:“刚才我说过,三年后会还你们所有人良民身份。现在我反悔了。当然,其他人是不变的,只有你,王赵氏,你的奴籍文书我将永远扣留。你愿意吗?” 赵氏拜了又拜,整整三拜之后,才再开口,声音听不出悲喜:“婢子,愿意。” 李信点点头,道:“好,那么从今天开始,你就不是什么狗屎王赵氏了,你的名字叫赵珂,是我楚王府的人。” 赵氏,或者说赵珂,再也没有露出欣喜若狂的神色,而是毕恭毕敬地行了一礼,郑重地说道:“赵珂,拜见楚王。谢楚王赐名之恩。”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五章 中秋节前夕 已经说过了,李信手底下很缺人。事实上,他最缺的并不是端茶倒水的服务员这样的角色,而是能够独当一面,能够替他分担一些杂事的类似管家一般的存在。 当然,李信已经有王贵这个管家了,但王贵毕竟只有一个人,又不会分身术,有些事他并没有办法代劳。而且,虽然王贵的忠诚绝对无需怀疑,但有时候总让人忍不住怀疑一下他的智商。 王贵毕竟是军伍出身,思维不够活跃。若是李信让他立马去杀个人,他大概连眼睛都不用眨一下就能完成任务。但要让他经营管理一些什么东西的话,那差不多可以算是痴人说梦了。 所以,李信对于自己突然多了一个手下这件事倒是丝毫不排斥,甚至可以说是满意。因为这个被新取名为“赵珂”的女人,确实是一个聪明到肉眼可见的家伙。 既然决定把酒楼这方面的事情交给赵珂,李信干脆也懒得在这里继续教这些女人什么礼仪啥的了。通过刚才的讲解和示范,相信赵珂已经领悟到了服务业的精髓。所以李信很放心地把这帮女人甩给了赵珂。 “那这些人就交给你来处理了。给你半个月的时间,把她们每个人都训练成至少跟你差不多的服务员,或者说侍女。”李信随口吩咐道。 “是。”赵珂没有多说任何一点类似于表决心之类的话,但这在某种程度上反而更加清楚地表达出她将会一丝不苟地完成李信交给她的这第一个任务的决心。 李信转向面前这些女人,道:“你们一定要认真练习,练得好的,本王有奖赏,练得不好的,有惩罚。本王衷心希望你们每个人都能领赏,而不是领罚。” 其他女人们亲眼目睹了赵珂向李信效忠的全过程之后,终于如梦初醒,心情复杂地应了一声“是”。 大家本来都是一条起跑线上的家奴呢,没想到赵珂竟然能抓住这种稍纵即逝的机会,成为李信的手下,在这混乱的世道里总算是有了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这让其他人如何心里不泛酸? 赵珂恭恭敬敬地送走了李信,直到李信的身影连同那个杀气几乎凝若实质的王贵一起消失在她视线中,她才终于站起身。她整了整自己的衣服,站直了身体,缓缓转向了面前的女子们,一种强烈的威严感立即诡异地在所有人心头升起。 “王爷仁厚,不忍心惩罚诸位。但这并不是诸位可以敷衍王爷,随便训练的理由。”赵珂很平静地说,“你们也都听到了,王爷给了我们半个月的时间。如果在这半个月内,我们能变成王爷想要的那种对他有用的人,那么我们就都活下来了。可如果没有.......我也不知道王爷会怎么对待废物,你们觉得呢?” 要是李信还在场听到这话,大概会有点无语吧:喂喂喂,我可从来没有说过类似生命威胁这种话啊,哪怕当不成服务员,去倒倒马桶夜壶什么的,也不错嘛.......好吧,虽然确实没有到那么严重的程度,但李信的的确确不喜欢废物,各种意义上的不喜欢。 在场没有人回答赵珂的话。 赵珂道:“我是很严格的。如果谁没有完成我的任务,我一定会严厉惩罚。任何人对此有意见,都可以向王爷报告,但在那之前,所有人,都给我站直,立刻站直。” 中气十足的尾音落地之后,所有人下意识地挺起了她们曾经柔软的腰肢。她们不再是什么贵妇人和小姐了,只是一群下人。她们比之前任何一个时刻都更加清楚的意识到了这一点。 赵珂满意地点了点头,从李信刚才说过的第一点开始,从头训起了这些人。 而她口中那位王爷此刻的位置却正是楚王府的厨房。 想要开一家酒楼,当然不能只有服务员。一流的服务员只是噱头,一家酒楼真正的灵魂,当然是酒和菜了。 酒的部分,李信丝毫不担心。他的二锅头在大唐绝对是所向披靡的酒中之王,一旦上市必将风靡全境。至于菜的部分,李信还是借用了一部分犯官家属,大概有十几名的样子。未来,他们将成为李信酒楼的厨子。 本来李信是应该亲自教他们厨艺的,但是转念一想,反正王府的厨娘已经跟着他学了那么久,厨艺精进许多,现在差不多能有李信的七八成功力,教教这帮新人当然绰绰有余。于是,李信早早就把这麻烦事甩给了自家厨娘,自己则只是抽空过去视察了一番,满意地点点头,鼓励厨娘好好干之后,便转身离开了,很有几分甩手掌柜的意思。 不过,千万不要以为甩手掌柜很轻松,总是甩手其实也很累的呢........而且厨娘本人领到这份任务的时候,也感觉很激动啊,有种自己的厨艺终于得到了王爷某种程度上认可的感觉,差点连眼泪都流出来了。是以她工作起来很是卖力,相信不久之后就能教出一批至少及格的厨子。 从这个角度来说,李信的甩手也算是一种资源高效利用吧,绝对不是简单地甩锅或者推卸责任呢.......绝对不算吧,嗯。 考虑到这会儿毕竟是大唐,而大唐又是毫无疑问的美食荒漠,只要有一批在李信眼中只能算是勉强合格的厨子,那么这家酒楼的美味程度肯定就足以碾压全长安了。 李信对此毫不怀疑。 不过,虽然说酒楼的开张已经提上了日程,而且时间很紧,但这方面的压力其实根本就落不到李信的身上,只会落在下面的人身上。不得不承认,至少在这两天内,其实李信还没办法全心全意地投入酒楼的前期准备工作中。 因为,明天就是八月十五,中秋节了。 上次和陈幼澜去河边野餐时,李信提过让陈幼澜中秋到家里来吃饭这件事,当时她不置可否。现在回想起来,女孩子嘛,只要没有明确地拒绝,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就意味着同意和答应呢? 尽管明知道这样想有点自我感觉过于良好的嫌疑,但李信还是很难克制自己不去这么想,所以最终他还是决定先做一堆好吃的,然后去派人去请陈子衿。哪怕最后陈幼澜没有来,自己也应可以趁机送上一盒月饼,让她尝一尝。 不管什么节日都不要忘了对方,反而要抓紧机会刷存在感,这才是追女孩子的王道嘛。 是时候出门去买菜了。李信如是想道。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六章 月饼与螃蟹 华夏文明作为一个很典型的农耕文明,其节日很明显地与四季相关。而中秋则是后世人眼中最重要的秋天节日,几乎与春节的重要性相当。不过,在唐朝的时候,情况并不是这样。 有很多文献说中秋节起于唐朝,盛于宋朝。但事实上,人们一直没有找到唐朝历史上大规模的描写中秋节的记载,只能找到一些疑似与中秋节由来相关的传说或者故事。 所以,目前只能说,中秋在唐朝的时候还没有成为一个法定节日,仅仅是衍生出了一些原始的习俗,譬如少部分人会在这一天走亲访友地邀人赏月或者饮酒等等,完全还称不上是一个全民性的节日。 而人们所熟知的那种以饮宴游乐、家人团聚为主要内容的八月十五中秋节,实际上是在宋朝才逐渐形成的。这也完全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宋朝的生产力水平明显高于唐朝,更有可能诞生出类似中秋节这样精彩的文化娱乐活动,正所谓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嘛。 总而言之,来到这个陌生的大唐之后,李信的中秋就只是他一个人的中秋了。 这种微妙的孤独和落寞,若非亲历者,实难体会其中的万一。任何人处在这样的情况下,或许都会需要一个人来帮着排解吧。 虽然不是很好意思承认,李信真的希望陈幼澜可以成为这个人。 唉,不管怎么说,哪怕最后真的也只是李信自己一个人的中秋,该采买的东西也要采买。生活如果连这点仪式感都没有,那才真是了无生趣。 为了不惹出骚动,李信穿着寻常人的粗布麻衣出了王府,带着张本和陈虎直奔菜市场,很快便买了大包小包的食材回到了楚王府。当然,提东西的是张本和陈虎,堂堂王爷,该使唤下人的时候还是得使唤,也不看看张本和陈虎的手臂上有多少腱子肉,浪费真是可惜了。 第二天,楚王李信大人也是很殷勤地起了一大早,把闲杂人等全赶出了厨房,只留下打下手的厨娘,就在厨房里鼓捣了起来。 首先要做的是月饼。后世人过中秋的时候,不论喜不喜欢,总要吃上那么一两个月饼,甚至哪怕不吃,家里也会买上几枚放着。老实说,李信本来也不那么喜欢甜腻的月饼,但自从重生之后,他便开始无比想念过去的一切事物,其中就包括月饼。 这或许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人类的本性就是喜欢犯贱吧。不论什么东西,越是唾手可得的时候,越是不懂得珍惜,直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如果要给这份追悔加个期限.......那就是直到这件东西再次变得唾手可得的时候为止。 真是令人忍不住呵呵的本性呢。 月饼通常可以分为广式和苏式两大类。广式月饼是松软绵密,而苏式月饼则是酥皮松脆,在这二者之中,李信更偏爱苏式月饼,尤其是苏式鲜肉月饼,更是一绝。因此,他最后决定做的也是苏式月饼。 受限于手头的材料,李信能够选择的月饼馅儿并不多,也就是豆沙和莲蓉两种而已。反正制作步骤也差不了太多,他干脆两样都做了一些。忙活一上午,他和厨娘一共做出了一百枚热腾腾的月饼。 留下三十枚给自己人以后,李信就开始分配这剩下七十枚月饼的去向——这么多月饼他也吃不了,更何况吃独食也不合礼。 皇上和皇后那边是必然要送去的,他们不仅身份尊贵,还是李信非常敬爱的长辈,就给个二十枚吧。程咬金老爷子和秦琼老爷子那边肯定也不能少,一人至少也要个十枚吧......秦琼那边还好,要是让程咬金知道李信做了好东西却没送上门去让他尝尝,怕是非得上门来踹李信的屁股不可。 那种画面,李信光是想想就有点两股战战的意思。 中书令陈尹那边自然也不能忘了,那可是李信的未来丈人家,也给个十枚吧,顺便可以问问陈子衿在不在家。 最后的二十枚,李信仔细询问了一下王贵的意见,将其分成两份,送到了牛进达和李绩府上。虽然李信并不常去这两人府上走动,但他们当年也跟李玄道是感情极好的袍泽,不可怠慢。想来李信若是真有什么事儿求到这两人府上,他们也绝对会义不容辞地出手相助。这就是所谓的君子之交,无需常常感念,自然就在诸人心中。 对此,李信倒是有些羡慕。他这位素未蒙面的亲生父亲李玄道还真是一个人格魅力拉满的男人呢,竟然有那么多肯为他两肋插刀的兄弟。只可惜他去世得早,没能让李信亲眼看看他的英姿。 未来,我会不会也有这样的兄弟呢? 李信忍不住这样想着,脑海中突然浮现出程处默和秦琼的两颗大脑袋,看起来就是两幅很不聪明的面孔.......妈的,真是人比人气死人,怎么老爹的兄弟就是程咬金、秦琼、李绩这种一代人杰,自己的兄弟就是俩二货呢?而且还是关进猪圈里就可以比猪还像猪的家伙...... 为了避免自己被气死,李信只好哼了一声,没有让自己继续想下去。 月饼都送出去了。其他人那边,李信都不怎么担心。他唯一比较在意的是送往陈尹府上的那一盒月饼。 陈幼澜能领会到他的意思吗?她还记得他当日的邀约吗?她会来吗? 念及此处,李信不由得哑然失笑。尽管两辈子加在一起已经差不多四十岁了,但感情上初哥的这个身份却是无论如何掩盖不掉的,不然他怎么会对这样的小事患得患失呢? 不过,感情最美好的地方,或许也就在这些微妙的患得患失之中了。 好吧,不管陈幼澜最后能不能来,李信都还有更多的东西要准备。 毕竟是中秋节诶,不得来一桌好酒好菜什么的吗?螃蟹是必不可少的吧?昨天在菜市场上还真让李信给找到了一家卖螃蟹的。他家的螃蟹又大又肥,虽然还比不上后世的阳澄湖大闸蟹,但放在大唐,也算是一流的品质了。 只可惜,价钱贵了点。 于是,张本和陈虎就目瞪口呆地看到了自家王爷为了几十文钱和小摊贩争得面红耳赤的画面。张本敢对天发誓,那一刻他真的有种羞愧得想要自杀的冲动——天哪,这世上哪有这样的王爷,因为螃蟹的一只脚断了一小节,就硬要商家打七折? 陈虎则很庆幸李信出门时穿的是粗布麻衣了。反正任谁也看不出他王爷的身份,也就省了丢脸的环节。 最后,经过一场马拉松式你来我往的砍价之后,李信终于砍掉了价钱的两成,成交价格九百二十文。话音刚落,李信眉头一皱,提出了一个令人很难拒绝的凑整请求:干脆点,九百文吧。 然而小贩却死活不肯同意,仿佛这二十文钱就是他的全部利润所在,大有哪怕李信拿刀架在他脖子上,他也绝对不会让步的架势。 李信很为难,因为他也不可能真的拿把刀架在小贩的脖子上,那样太野蛮了。最后,他只好自己退了一步,在小贩懵逼的眼神中,将一千文钱放在了小贩脏兮兮的手上。 你不肯减二十,那我只好给你加八十,这样不就凑整了吗? 重度强迫症患者李信满意地点了点头。 张本和陈虎对视一眼,均是从对方眼中看出了一句话:王爷疯了吧?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七章 但愿人长久 商贩被李信亮瞎眼的操作给惊呆了。直到李信带着张本和陈虎扬长而去,走出了老远,他才逐渐地恢复了正常的思考能力。 此情此景,商贩看着手里的钱,竟然不知自己该哭还是该笑........妈的,总觉得好像被人耍着玩了呢。 楚王府虽然有点拮据,但也没有到一两百文钱也需要斤斤计较的地步。李信之所以这么卖命地降价,完全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恶趣味而已。然而,当他发现自己忘情地讲了这么多价之后,螃蟹的价钱竟然变得有零有整起来,他体内一种名为“强迫症”的恐怖绝症就悄无声息地上线了。 于是,他干脆将最后讲好的价钱强行涨了八十文,给了商贩一千文。 实在是........令人拍案叫绝的操作呢。 过足瘾的李信当然也注意到了身后张本和陈虎的古怪视线。不过他才懒得跟这两个榆木脑袋讲什么生活情趣呢—— 菜市场讲价诶,这可是最富有人间烟火气息的环节。只有懂得享受人生的人,才能体会其中的乐趣.......好吧好吧,说再多冠冕堂皇的理由,都没办法掩盖李信的无聊。 反正,且不管几只螃蟹是花多少钱买来的,此刻它们都正在锅里挣扎了。 李信吃螃蟹不喜欢花里胡哨,喜欢直接放水煮熟,然后配着姜和醋汁吃,简直人间绝味,若是再加一盅小酒,那更是神仙也要红眼睛的享受。 除了螃蟹之外,羊肉和鸡肉什么的,自然也少不了。等到李信和厨娘忙活完,日头也已经快要落下,即将入夜了。 李信吩咐在院子里摆了桌椅,各色菜肴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子。可是,当一切都准备好的瞬间,就好像有一口很沉重的铜钟突然在李信的心头处心积虑地敲响了,一种诡异的寂寞感毫无征兆地袭上了他的心头。 面前这张桌子是一张四方桌,可以坐下四个人,哪怕五个人的话,挤一挤也坐得下。桌上的菜也摆了很多,每道菜都由李信亲手做成,味道绝对无可挑剔,足够四五个人大吃一顿。然而....... 李信一个人站在桌旁,就好像站在了一个空荡荡的舞台上。灯光亮着,音乐响着,但除了他以外,竟再没有别的演员,观众席也是空空荡荡的。 人在这种情况下总是会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一些抽象的东西。这或许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哲学家总是孤独的......或者更准确地说,正是孤独缔造了哲学。 只有在这一刻,李信才突然理解了那个男人。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他轻笑着吟咏出声,长而单薄的身影在初生的圆月下拉出了一道长长的影子,孤单得令人心疼。 原来李太白并不是在矫情。他是真的悟透了人生孤独的本质,并且拥有了享受孤独的洒脱。正是这种洒脱的气质,才成就了令无数人神往的诗仙。 李信正被孤独带来的矫情弄得思绪万千的时候,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突然在他背后响起来。 “看来李兄又写了一首好诗。” 李信触电般地回头看去,一个娇俏的少年正笑吟吟地站在院子里的不远处,身旁还跟着一个俏生生的婢女,不是陈幼澜和小铃又是哪个? “你你你.......你来了?”李信吃了一惊道。 陈幼澜笑了笑,道:“不是李兄请我来吃东西的吗?怎么你反倒这么吃惊?” 李信忍不住也笑了,道:“还以为你不会来了。” 陈幼澜没有回答,转而又说起了那首诗:“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这后面应该还有诗句吧?李兄何不一口气说完,让我痛快地听一听?” 说起来,陈幼澜也有些嫉妒。她完全想象不到李信这样一个动不动就把诗词斥为雕虫小技的男人,为什么就总是能这么轻描淡写地吟咏出别人几辈子也写不出来的诗句呢? 这或许就是无可复制的天才吧,凡人只能仰望。 然而,陈幼澜丝毫不知道自己的出现其实已经破坏了李信的心境。 说白了,刚才李信就是体验着这个大唐与后世截然不同的中秋氛围,前所未有地意识到自己已经远离了熟悉的后世这一事实,再加上没有人陪伴,所以钻牛角尖地陷入了矫情的心境当中而已。 因此,当期待已久的可爱女孩子终于出场的时候,李信作为一个最庸俗的平凡者,体内刚挤出来的一点所谓的“孤独的诗意”直接当场去世,去世得一塌糊涂。 去你妈的“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去你妈的“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老子要的是“人生得意须尽欢”,要的是“人生聚散长如此,相见且欢娱”! 李信脸上逐渐浮现出满意的微笑。他摇摇头,道:“不。我现在已经不想举杯邀明月,也不愿对影成三人了。” 陈幼澜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我要的是.......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李信脸上的笑容是前所未有的灿烂。 陈幼澜闻言,脸上微红。 但愿人长久.......这是何等露骨的告白啊。 “怎么又是只有两句?其他的呢?”陈幼澜咬着下唇,很是不满地说道。 李信哈哈大笑,道:“应景又应情,两句就够了。”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八章 站住,不许走 李信笑得很开心,真的很开心。 刚才那个黑暗的片刻,他只觉得自己像是一朵被微风吹起的蒲公英,飘荡在高空中,有一种强烈的孤独混合着淡淡的恐惧,差点让他心理崩溃。 距离李信穿越过来已经有好几个月了,日子好像平淡无奇地过着,一切似乎都很好,绝大多数时候,他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但这毕竟是穿越啊,是陡然间从一个熟悉的世界降临到这个非同寻常的大唐,连一点给人做做心理建设的时间都没有留。李信当时虽然很快地接受了这个现实,但其实这种微妙的恐惧和不安却没有消失,而是一直沉睡在他心中的某个角落。 因此,当他刚才面对着异乡的中秋,突然意识到自己无论如何都会与大唐格格不入,或许说,有可能永远只能在这大唐盛世踽踽独行的时候,这些恐惧和不安便突然跳出来作祟了。他不免感觉到一种悲凉,甚至有种看破红尘,差点就要出家的既视感。 幸好陈幼澜在这个时候及时出现了,带着满满的人间生气,温柔地接住了李信那颗飘荡的心。 是的。这是一个陌生又熟悉的世界,李信作为一个后世人,有点难以融入。但不要紧。会有新的人愿意了解他,愿意接受他。他将在这里感受到爱,遇到全新的人,感受到全新的人生。 这么一想,仿佛告别熟悉的世界也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一提的呢。 “谢谢你能来,谢谢你。”李信忍不住对陈幼澜这么说道。 对于李信这意料之外的郑重道谢,陈幼澜不解地歪了歪脑袋,不经意间又萌了李信一脸血。 “还是先带我吃东西吧。我时间不多,一会儿可还得回家呢。”陈幼澜笑着说道。刚才她进来的时候,看着李信单薄的背影,隐约感受到了他内心的不平静。虽然弄不清其中的缘由,但现在看起来,他似乎已经元气满满地恢复了,她也就有些放下心来。 不管怎么说,自己的到来很显然让李信很高兴,这一点让陈幼澜的心情变得有点雀跃。她有点庆幸自己最终还是做出了前来赴约的决定。如果她没有来,她又怎么会触碰到一丝李信这孤独到令人心痛的内心世界,又怎么会知道自己在他的心中,有这么重要。 李信当然不知道陈幼澜在想什么,只是连连点头,道:“对对对。” 不管是大唐还是后世,女孩子最好还是都别大晚上地在外面逗留太久。 于是,两人在桌旁坐下来,小铃则乖巧地侍奉着。看着自家小姐和李信笑谈,小铃的心里有种难以言说的幸福与失落在交织着。 正在气氛逐渐变得温馨起来的时候,前院突然传来了咋咋呼呼的声响。李信心里咯噔一下,满心的温暖旖旎顷刻间荡然无存。他颤抖着暗暗在心中道:“不会吧........难道说.......” 不等那个可能性清楚地从心里冒出来,他当即就像凳子上安了弹簧一样跳起来,对身旁的陈幼澜道:“快快快,快藏起来。” 陈幼澜筷子上还夹着几片油汪汪的羊肉,完全没搞清楚状况。 手忙脚乱间,一切已经晚了。 秦怀玉和程处默一路畅通无阻地出现在了小院里。一时间,原本清幽的小院有点热闹起来。在场五个人全都大眼瞪小眼着,谁也没有说话。小铃眨眨眼,努力地缩了缩脖子,试图缩小自己的体积,从而变得更加不起眼。 “信子........”秦怀玉有点搞不清状况:这是怎么回事?怎么李信和陈子衿在家里单独会面? 程处默也是目瞪口呆,指指李信又指指陈幼澜:“你们这是........” 陈幼澜突然明白李信为什么会突然反应那么大,还催促自己赶紧藏起来了。 这种仿佛被人捉奸在床的既视感是怎么回事啊.......总觉得头都突然大起来了。 李信抬起手,竖着手掌,示意程处默和秦怀玉先不要说话。然后,他深吸一口气,大声叫道: “王贵!你给我滚出来!为什么什么人都放进来?为什么放进来不通报一下?” 中气十足的声音回荡在楚王府的上空,微带着一点难掩的羞愤。 然而,在李信看不见的某个暗处,王贵喝着小酒,静静地观察着小院里的状况,半点想要出现的意思都没有。 开什么玩笑,谁会在这种王爷明显已经生气的时候出去触他的霉头啊?我王贵又不傻。 王贵暗暗撇了撇嘴。 还不是看自家王爷太孤独了,所以一见那个女扮男装的小娘子来访,他就急忙把对方放了进来,没想到效果还不错,王爷一见到那个小娘子,立马就生气勃勃了,有种满血复活的既视感。 王贵那会儿正为自己的英明决定得意着呢,秦怀玉和程处默也过来了。他一个糟老头子哪里懂得什么小情侣要有二人世界这样的道理?他只知道自家王爷心情不太好,越多人陪着越好,所以二话不说就把秦程二人也放了进来—— 再者说了,从老早开始,这二位爷来楚王府玩,哪一回是有通报的?又有哪一回是被拦下来的?完全没有好吧,从来都是畅通无阻的。 那么,我王贵又有什么错呢?这锅我可不背,坚决不背。 浓黑的阴影里,王贵默默地摇了摇头,往嘴里灌了一口酒,不满地皱了皱眉头——还是王爷整出来的那个二锅头好喝啊,喝过那个之后,别的酒都差那么点意思,没滋没味的。 小院里,四双眼睛都看着李信。李信有些尴尬地收回了手,轻咳两声。 秦怀玉搓了搓手,眼珠子乱转,道:“其实也没什么事。这不是八月十五了嘛,我寻思跟处默一块儿过来找信子喝喝酒啥的,既然信子这边有事儿,那那那那......那我们俩就先走了。” 程处默连连点头,道:“对对对,我们两个去别处喝酒去,你们忙,你们忙。” 说着,两人使了个眼色,齐齐向后退去,大有转身就溜的意思。 李信哪里能让这两人就这样走掉,当即叫住二人:“给我站住,一个都别走。”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九章 正式介绍一下 确实,大唐时候虽然还未正式地定下中秋节,但少部分人会有在八月十五这一天访友饮酒的习惯。然而,谁能想到秦怀玉和程处默就是有这种雅兴的两个人呢?这俩货平时的言谈举止也让人看不出这种端倪啊。 总而言之,李信唯一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今天绝对不能让这两个二货就这样离开楚王府,否则明天这个时候,全长安城都会流传着楚王李信是个断袖的流言了,到时候他李信到底还活不活得成了? 在李信的这一声大喝下,秦怀玉和程处默齐齐停住脚步。 秦怀玉挤出一个笑容,摆摆手道:“没什么的,信子。不就是爱好有点特殊嘛,我上次就说了,我和处默肯定不会因为这种事情看不起你或者疏远你的,兄弟就是兄弟,哪怕你到时候看上我和处默了,我们也.......咬咬牙就忍了!够意思了吧?” 程处默被秦怀玉的发言惊呆了。他惊恐地望着秦怀玉道:“你在说些什么?不会看不起信子我倒是能做到,你说忍什么的........到底忍什么?你不要吓我!” 陈幼澜看了李信一眼,疑惑又紧张地问道:“他们两个在说什么?”单纯如她一时间完全不知道秦怀玉在说些什么。 小铃在旁也是无辜地眨着眼睛,一边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一边竖起耳朵,准备听李信的解释。 然而,李信却没有解释,而是铁青着脸色对陈幼澜咬牙切齿道:“这两个二货的脑子肯定坏掉了,我去帮他们好好修理一下。” “啊?”陈幼澜还没有理解什么叫“好好修理一下脑子”,便看见李信大步走到秦怀玉和程处默面前,往两人的脑袋上一人赏了一个暴栗。 接着,便是李信对秦怀玉和程处默单方面的殴打,两人纷纷抱头蹲下,丝毫没有还手。 李信一边打还一边骂骂咧咧的:“你在爱好特殊你妈呢?你自己眼睛瞎了,怪谁?还特么看上你了你也能忍,你在想什么美事儿呢?也不撒泡尿自己照一照!老子就算有那种爱好,特么能看得上你?你忍?你忍你马呢?” “看不上看不上,我这皮糙肉厚的,你哪儿能看得上我呢。”秦怀玉连忙说道。 程处默也跟着连连点头。 两人本以为这样能让李信消气,结果反而迎来了一波更激烈的拳头雨。 陈幼澜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仿佛又领略了楚王李信不为人知的一面,心里微妙地有些好笑。说起来,听着这些话,她似乎逐渐明白了李信等人口中的“特殊爱好”是怎么回事,思绪开始往正确的思考方向走去。 半晌,李信打累了,终于气喘吁吁地停了手。而秦怀玉和程处默则立即没事人一样地站了起来,脸上还笑嘻嘻的,仿佛刚才他们并不是在挨揍,而是在被按摩一样——只能说程咬金老爷子和秦琼老爷子的基因实在太强大了,搞得这俩二货的身体都跟铜浇铁铸一般坚固,就李信这细胳膊细腿的,拳头打在他们身上还真是不比挠痒痒厉害到哪儿去。 “信子,你放心,今天这事儿,我就当没看到,如果对外泄露半个字,我定天打五雷轰.......”程处默还想接着赌咒发誓,后面的话却被李信制止了。 “行了。”李信翻了个白眼,然后转向陈幼澜,苦笑着问道,“看起来你的身份好像瞒不住了,要不就坦白了吧.........” 陈幼澜点点头,没有表示异议。 “你来说还是我来说?”李信又问陈幼澜道。 秦怀玉和程处默眨眨眼,完全不知道李信是什么意思。 陈幼澜扭捏了一下才苦笑着对李信道:“我说不出口,还是你来说吧。” 李信点点头,也不推脱,径直走到陈幼澜身边站定,指着陈幼澜道:“好,你们这两个傻子给我听好了,现在我正式地介绍一下,这位所谓的陈府四公子陈子衿,其实就是中书令陈尹的三女,陈幼澜,我的未婚妻。” 话音落处,虽然是万里无云的晴朗夜空,但李信还是清楚地听见了秦怀玉和程处默心里的平地惊雷。 “什么什么什么?陈幼澜?你的未婚妻?”秦怀玉是几人之中最早认识陈幼澜的,眼下受到的打击也最强烈,“信子,你可不要耍我。”他的声音里有显而易见的难以置信。 程处默则是面无表情地站着,显得很冷静。不过,不要误会,这并不是因为他陷入了冷静的思考中。事实上,他的大脑到底是否还像常人那样拥有思考功能,这本身就还是一个相当值得讨论的问题。 更合理的解释应该是:在听到李信的话之后,程处默那点可怜的脑容量干脆直接下线了,干脆利落得令人心疼。 确实,不管怎么看,此刻一身男装打扮的陈幼澜就是一个俊俏了一些的少年,最多只是微微透着几分娘兮兮的气质而已。要说他其实是个女人的话.......这这这......这未免也太.......神奇了一点? 李信冷笑着翻了个白眼:“谁有那闲心思耍你?” 话音一落,陈幼澜半蹲下来,以女子礼道了一个万福。平时,为了装作男子,她与旁人说话时都会刻意粗着嗓子,眼下她用本声说话时,自然显得截然不同,令秦怀玉和程处默无法忽视。 “小女子幼澜,见过二位郎君。” 秦怀玉和程处默齐齐倒吸一口凉气,下意识地对视了一眼,竟然均是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一头蠢驴的倒影。尤其是秦怀玉,他总觉得自己似乎连耳朵都隐隐约约地变长了,百分百的驴耳朵。 他认识这位所谓的陈子衿已经很长时间了,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他都顾着仰慕对方的才华,而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位陈家四公子竟然是女儿身。若非蠢到一定的境界绝对干不出这样的事情。 “难怪很多人都不知道陈府有个四公子......我还真信了你说你喜欢到处游玩,故而常年不在家,少有人知道你身份的鬼话。”秦怀玉苦笑着摇了摇头,“原来陈府是真的没有所谓的四公子。” 要说不生气,那也不太可能,但面对李信的未婚妻,他这气也撒不起来。 陈幼澜连忙道歉:“真的很对不起,秦公子。小女子也是情非得已,并非有意要愚弄你。” 秦怀玉摆了摆手,叹道:“算了算了,我明白你的难处。而且归根到底,也是我自己笨。”说着,他转向李信,道:“信子,你肯定一早就发现了吧?”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章 三人都醉倒了之后 在这个关头,秦怀玉很自然地回想起了那天自己和李信一起在一笑楼碰见陈子衿的画面。当时,李信在陈子衿离开后表现出来的那种反常的兴奋和雀跃,在此刻终于得到了合理的解释。 妈的,可不就得兴奋嘛!李信肯定当场就看穿了陈子衿的女儿身,还顺带着猜出了她就是圣旨赐婚里提到的陈家三女陈幼澜。难怪那天之后,李信就再也没有提过担心他的未婚妻是个恐龙这回事——他都亲眼看过了,当然不用担忧。 很多在彼时彼刻被忽略的细节,都在此时此刻窜进秦怀玉的脑海中,并且一个接一个地得到了非常合理而又完美的解释。 秦怀玉彻底服了。 李信拍了拍他的肩膀,微带着得意地道:“那是自然。机智如我,当然是第一次碰到她的时候就看出她是女儿身了。” “妈的,就你贼精贼精的。”秦怀玉笑骂道,只是笑容里还微微有些苦涩。毕竟对陈子衿的男子身份深信不疑了那么久,突然间发现自己其实是被骗了那么久,任谁都会有点难以接受。 正在秦怀玉心情复杂的时候,程处默这个一根筋的家伙倒是终于从震惊之中走了出来。他用手肘捅了身旁的秦怀玉一下,翻了个白眼道:“不是,你矫情什么呢?这位陈子衿兄原来是个雌儿,这是值得高兴的事情啊。难道你还真希望咱们信子喜欢男人?” 秦怀玉立即反驳道:“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希望这种事。” 程处默一摊手,道:“这不就结了。信子是一个喜欢女子的正常男人,而且他的未婚妻还是个如......如那啥似那啥的美人,你还不替信子高兴?”很显然,他想说的是“如花似玉”,只是受限于文化水平太低,没能说出口。李信嘴角抽搐了一下,完全没有帮忙的意思。 秦怀玉被程处默这么一说,心情顿时古怪起来——咦,好像说的是没错啊?我在这儿矫情啥呢?陈幼澜好像本来也没有什么义务向自己坦诚身份吧? 程处默接着道:“至于弟妹骗了咱俩的这笔账么.......当然得由信子来还咯,总不可能就这么说两句抱歉就算过关了,你说是吧?”说着,他冷笑着斜过眼睛看了李信一眼。 秦怀玉眼前一亮,指着李信道:“对对对!弟妹的事情,可不能就这么道个歉就算了,必须你来赎罪。” 陈幼澜自知有罪,没敢说话,只担忧地看了李信一眼。而李信本人则是在心头生出几分不那么妙的感觉。 妈的,这俩货想干嘛? “拿酒来!拿酒来!”秦怀玉和程处默就这样突然在院子里嚷嚷开了。 李信的脸霎时就变得惨绿惨绿,并隐隐约约回想起了当年自己寝室的一个兄弟找了女朋友以后,被其他几个室友灌到吐了一整宿的悲惨画面。 秦怀玉和程处默不会也是要给他来这出吧?这是大唐啊,也有这样的习俗吗?完了完了...... 李信拗不过秦怀玉和程处默,再者说了,兄弟要跟你一起喝酒,哪有强行拒绝的道理,更何况李信本身还有点理亏。罢了罢了,舍命陪君......不对不对,陪秦怀玉和程处默最多只能算是舍命陪憨憨....... 反正不管算是陪啥吧,李信叫下人帮忙抬酒上来的时候,下人们的动作还算快。只不过眼下这局面的始作俑者王贵还是悄悄地躲着,一点露面的意思都没有。 下人们端上来的这酒当然不是二锅头,而是很普通的果酒,酒味不浓还甜丝丝的,相比起其他的酒,李信比较不讨厌这一种,所以在府上备着几坛,没想到今天就用上了。 秦怀玉和程处默对果酒不是很满意,但此时也没有别的可挑了,便将就着倒了三大碗。 三人各拿起一碗。李信道:“这件事,算我不对,先喝一大白,当做给两位小爷赔罪了。” 秦怀玉摆摆手,道:“你喝就喝,别说这就叫赔罪。你这可不是一大白就能抵消的罪过,妈的一想起你什么都知道了,却不告诉我,偷偷在旁边看我笑话,我就恨得牙痒痒。今天不把你灌趴下,老子这个秦就倒过来写!” 程处默点点头,道:“对,还得算上我一个。” 李信苦笑道:“至于嘛.......” “当然至于。”秦程二人异口同声道。 于是,三人便一边说话一边喝了起来。陈幼澜在旁边坐着,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心里则很羡慕李信与秦怀玉、程处默的友情。很明显可以看得出来,三人亲如兄弟,感情很深厚,令人羡慕。 月明星稀。清朗的月色下,李信三人一边大笑着聊一些不着调的事情,一边一杯又一杯地喝,很快,桌子下面便横七竖八地滚了好几个空掉的酒坛,而三人的脸色也是越来越红,最后竟然连话都说不利索了。 李信的酒量是最差的,因此他是最早趴下的那一个。程处默则稍微好一些,还能保持坐着,但眼神明显已经有些迷离了。秦怀玉也差不多,勉强还能说两句囫囵话。 陈幼澜看着这一片狼藉,正不知该如何收拾,却突然听得秦怀玉开口道:“弟妹......” “嗯?”陈幼澜下意识地应了一声,旋即又反应过来,红了脸蛋,很小声地说道,“还......还没过门,怎么能这.......这么叫.......” 秦怀玉并没有听清陈幼澜的小声嘟囔,而是自顾自地说道:“信子和你......很般配,你们两个都.......是很聪明的人。看得出来,信子.......很喜欢你,以后.......信子就交给你照顾了.......拜托你了。” 正在陈幼澜因为听到这样的话而有些心慌意乱,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回答时,秦怀玉已经用行动替她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咚”地一声趴在桌上睡着了,甚至还发出了轻微的鼾声。 陈幼澜愣了一瞬间,旋即意识到了一件很麻烦的事:这帮家伙全醉倒了,剩她一个人该怎么办? 这时候,王贵终于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来到陈幼澜面前行了一礼,道:“小姐,请问现在该怎么处理这几位爷呢?” 陈幼澜下意识地应道:“诶诶诶诶.......为什么问我啊?” 王贵平静地望着她,眼神已经明确地透露出了那个所有人都知道的理由: 既然楚王府的主人已经醉倒了,那么此刻最有资格号令楚王府的人,不就是楚王府未来的女主人吗? 陈幼澜当然也完全清楚这其中的原因,但就是总觉得害羞到无法开口。 这要是顺着王贵的意思开口去下命令的话,不就相当于承认........了吗?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一章 李信的小秘密 王贵静静地站着,大有陈幼澜不开口他就不离开的意思。试想要是李信现在还醒着,看到自己的这位管家如此逼迫未婚妻承认她是楚王府未来的女主人,想必他一定会.......竖起大拇指,称赞一句“干得漂亮”吧。 “这这这.......那那那........”陈幼澜这啊那啊地磨蹭了好一会儿,看看王贵又看看小铃,脸上的表情简直无辜到爆炸。 天哪,她真想把这帮自顾自喝醉的家伙全部扔在这里吹冷风,自己直接回陈府,省得看到这帮家伙醉酒的丑态就生气。刚才她还有点欣赏这三个直男之间的兄弟情义的心情,此刻已经荡然无存了。 虽然害羞得想要逃走,但陈幼澜终究还是做不出扔下三个人不管的事,尤其是看到李信醉成这样,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的,要是扔着不管的话,明天肯定会着凉的。 小铃也悄无声息地用眼神鼓励着陈幼澜。 陈幼澜长叹一声,终于无奈地清了清嗓子,开口问王贵道:“这二位爷以前也常有这样在王府喝醉的时候吗?当时是留宿楚王府还是差人送回他们府上呢?” 王贵欠身答道:“有过的。之前都是直接让他们在府上的客房住下。” 这一问一答之间,某些陈幼澜暂时还害羞得不敢承认的事情,就在悄无声息中成为了所有对话的前提。 是的,陈幼澜就是楚王府未来的女主人,这一点毫无疑问。 正所谓万事开头难,既然陈幼澜最后还是开口问出了这句话,那就代表她暂时以李信未婚妻的身份,接管了这三个臭烘烘的醉汉。之后的事情,就因此变得顺理成章起来了。 “那就按之前的方式处理吧。”陈幼澜有点不敢看王贵,但语气还是尽可能地保持住了平静,“把秦公子和程公子都送到客房去,如果可以的话,顺便派下人给他们擦擦身体,换身衣服,小心他们吐得到处都是。” 王贵微微点了点头,应道:“是。那......王爷呢?” 陈幼澜道:“当然是送回卧室啊。他应该有贴身婢女吧?让她给他好好擦擦身体,好好照顾一下啊。”话说到最后,语气里已经有了点微妙的变化。原因在于陈幼澜突然注意到了一些之前没有注意过的事情。 是的,贴身婢女。 众所周知,男孩子嘛,十三四岁就青春萌动了,难免对那男女之事动了念头。若是平民之家的男孩,动念头也不能如何,最多也就只能花点小钱,去烟花柳巷体验一番。但贵族之家的贵族少爷们可就截然不同了。 试想,他们的身份是何等尊贵,怎么能用烟花柳巷的那些不干净的女子呢?所以,几乎所有贵族少爷都会有一名从小豢养的极干净的贴身婢女。这位婢女所提供的,真的是各种意义上的贴身服务,不管少爷有什么样的要求,这位婢女都不会拒绝,其中当然就包括男女之事。 等到贵族少爷成年,结婚之后,有良心一些的,便把这位贴身婢女纳为小妾,这已经算是极好的结局了;若是没有良心的呢,就随便将自己用过的婢女发配给小厮成婚。 顺带一提,这些小厮们娶了主家用过的女子,完全不会觉得不满意,因为他们最需要的只是一个会洗衣做饭,还能帮忙传宗接代的生育机器而已。至于是不是黄花大闺女这样的细枝末节,他们根本不会在意,也很清楚以他们自己的身份根本没有资格去在意。 这么一想,李信的身份不可谓不尊贵,所以他肯定也有贴身婢女吧?所以他肯定也跟那个婢女胡搞八搞过了吧? 陈幼澜相当了解所谓的贴身婢女。事实上,她的父亲陈尹有一位小妾,正是早年间侍奉陈尹的贴身婢女。因此,眼下提起贴身婢女,她的心情有了些隐隐的不快。 是的,她很清楚自己未来作为楚王李信的正妻,她不可以阻止丈夫拥有更多地小妾,绝对不能背上“善妒”的恶名。在大唐,那可是足以成为被休妻的正当理由的恶名。但在眼下这个时间点,她偏偏还是很难控制住内心这难以言说的情绪变化。 王贵微微一笑,说出了令陈幼澜感到意外的一番话。 “我家王爷目前身边只有一个暂时充当贴身婢女的女孩子,今年刚十一岁,是我家王爷路见不平救回来的。王爷平时就把这个小姑娘当妹妹看,她也只干些端茶倒水洗笔镇纸一类的轻活。”王贵道,“上回王爷去庄子上的时候,也带着这个小姑娘的。” 这么一说,陈幼澜才想起自己原来也见过小润娘的,而且还不止一次,明明就是个活泼的小孩子,确实李信从不让她干什么重活来着,更加没有半点出格的举动。 原来是这样啊。她稍稍松了一口气。 王贵又接着笑道:“除此之外,我家王爷从来没有过什么贴身婢女,也从不去那些脏地方找脏女人。”这话已经暗示得足够明显了:李信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处。 只能说......真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要不是李信现在醉得一塌糊涂,他王贵敢这么明明白白地暗示?怕是被李信当场掐死都是轻的。 身为处男很光荣吗?哪怕在后世也不是吧,更不用说眼下在大唐了——这年头,身为一个成年的贵族少爷,还是处男绝对是一件丢人丢到姥姥家,可以被朋友们拿出来反复嘲笑的事情,甚至有人会因此而质疑某人的生理功能是否健全。 王贵竟然就这么轻易地,把它说给了李信的未婚妻听? 要是李信这会儿还醒着,应该是在满地找刀了。找到了之后,不用多说,先麻利地一刀把王贵捅死,然后再羞愤地自我了结就完事儿了。 陈幼澜脸颊绯红,烫的吓人。她又不傻,当然听得懂王贵的暗示,也明白王贵为什么要暗示她这些。但是她丝毫不敢将自己已经听懂了这件事表露出来——虽然不管怎么说,她通红的脸其实早就已经将这一点完美地暴露了。 “没有贴身婢女就随便找个什么下人帮他收拾一下吧。”陈幼澜很努力地平静说道。 王贵低头应道:“是。”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二章 喝醉了也不安分 王贵下去安排事情了。在转身背对陈幼澜的那一瞬间,他古井不波的脸上终于显现出一丝微笑,相当满意的微笑。 陈幼澜到底是中书令陈尹的女儿,聪慧过人自不必说,虽然从未当过家,但家事到了手上之后,却能处理的井井有条。刚才她首先向王贵问过以往的安排之后才下令处置秦怀玉和程处默这一点,深得王贵之心。 事实上,如果不是陈幼澜的一条条吩咐井然有序,令人足够满意,王贵也不会向她透露那么多李信秘事。 很快,下人们就围上来将程处默和秦怀玉抬走,送往另外的客房休息。而李信则也是被两个健仆很粗鲁地架了起来,往他的卧室送去。楚王府毕竟是将门世家,下人们也有些军伍中人行事的作风,显得很是马虎。 陈幼澜忍不住嘟囔了一句:“怎么对自家王爷也这么.......就不能小心点吗?” 小铃也微微皱了皱眉头,担忧地看了醉得不省人事的李信一眼。 “小姐,要不.......我去帮帮忙?”她忍不住对陈幼澜提议道。 陈幼澜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点了点头。 于是,小铃便跟着几个健仆搀扶着李信走了。 说起来,这事儿其实也挺令人害羞。小铃毕竟是陈幼澜的侍女,如今却要去照顾自家小姐以外的人,而且是个男子,就好比是自己最常用最喜欢的杯子,现在却装着温水送到另一个男子的唇边........微妙地有点像是间接接吻的状况,真是让人忍不住心跳都快了几分。 陈幼澜极力保持住表情的平静,以免显得自己的内心戏过于丰富。 一时间,原本还很是热闹的小院冷清了下来。陈幼澜也不想一个人呆着,便也跟着小铃的方向走过去,来到了李信的卧房门外。 小润娘和小铃在里面伺候着,扶李信躺到床上,还帮他脱了鞋袜,细心地用温水挤了毛巾给他擦脸和手。李信安静地睡着,脸蛋红扑扑的,一动也不动,只有长得令人嫉妒的睫毛微微颤动,像个小宝宝。 看着李信此刻的神态,陈幼澜的眼前飞速地闪过无数过去的画面,画面中李信或得意洋洋,或暴跳如雷,或猥琐市侩,竟没有任何一个表情可以与此刻的他完全吻合。 直到最后,陈幼澜终于想起自己刚踏入楚王府的小院时看见的那个李信的背影。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陈幼澜下意识地又喃喃起这句诗,顿觉一种深入骨髓的孤独从身体深处的某个角落毫无征兆地翻涌上来,侵蚀着她的每一寸肌肤和骨骼。 到底要经历什么,才能写出这样的诗?难道他每时每刻都经历着这么令人绝望的孤独和寂寞吗? 陈幼澜忍不住这样想,胸口不禁有些发闷,似乎是为某个人而感到心疼。 或许是听见了陈幼澜的低声喃喃,床上并没有睡得很沉的李信开始说起了梦话。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由于喝了太多酒的关系,李信有些大舌头,不过勉强还可以让人听清他在说什么。 陈幼澜一怔:怎么又做起诗来了?这个男人的才华到底多到什么程度啊?已经到了这种就算醉得一塌糊涂了,诗句也能自然而然地流淌出来的地步了吗? 说起来也有些惭愧,自从听过李信做的诗,以及他那番关于诗词文章毫无用处的言论之后,陈幼澜这段时间以来竟然真的很久没有再写过新的诗了,因为她自认写不出跟李信一样好的诗句,自然就羞于再提笔。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李信又吐出一句。 陈幼澜这才明白过来。原来她偶然间听见的这两句诗并不是前两句,而是后两句。 这个念头刚刚冒出来没多久,李信的嘴唇又动了,只不过声音变得更加低沉模糊,陈幼澜必须屏气凝神,竖起耳朵,还让小铃和润娘暂时停下手中的动作,才勉强听清了李信的话。 他说的是:“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 原来不是绝句,而是律诗。陈幼澜终于恍然大悟。 “这下首联、颔联、颈联都齐了,只差一句尾联了。”她这样想道。 然而,李信这时候却仿佛故意一般,突然熄火了,只剩下嘴唇颤动着,却丝毫不出声音,显然已经魂飞天外,只剩下肉身在此自顾自活动了。哪怕陈幼澜靠近到李信的身旁,弯下腰贴近他的脸,她也什么都听不清,只能听见细碎而杂乱的气声。 良久,陈幼澜只好无奈地直起身子。 这时候,小铃凑到陈幼澜耳边道:“王爷这边已经差不多了,那小姐和奴婢怎么办呢?现在已经过了宵禁的时候了,我们回不去了。” 陈幼澜脸色倒是没有什么异动。事实上,她早早就想到了这件事,只是刚才没办法扔下李信等人不管而已。 她看了小铃一眼,道:“还能怎么办?好在咱家的马车还在外面候着,有爹爹的令牌,巡街的武侯恐怕不会深究,更不敢阻拦。到时候咱们回到家,该怎么挨骂就怎么挨骂吧。” 两人商量已定,陈幼澜扭头又看了身旁床榻上的李信一眼。他似乎已经很老实地睡着了,双唇微微抿着,显然没有半点把吞掉的最后一句诗给吐出来的意思——当然,要是陈幼澜知道李信刚才念的是一首、长诗,她缺的还不止最后一句,也不知会有什么感受。 陈幼澜叹了口气,对小铃使了个眼色,小声道:“走吧。” 说着,小铃点点头,先向外走去,陈幼澜迈步跟上。谁料,她刚走出一步,就突然觉得自己的衣角被什么东西拽住了,回头一看,脸色登时变得绯红。 那拽住陈幼澜衣角的,不是别人,正是李信。 他一边躺在床上睡着,一边伸出一只手,死死地拽住了陈幼澜的衣角,没有丝毫放手的意思。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三章 最尴尬的四目相对 润娘见状,连忙向陈幼澜道歉,接着伸出小手试图将陈幼澜的衣角从李信的手里解救出来。小铃也上前帮忙。 然而,李信攥得很紧,小铃和润娘怕把他弄醒,也不敢用太大的力气去掰他的手指。因而两方僵持了一会儿,竟然没有丝毫进展。 陈幼澜站在原处,一动也不动,仿佛突然间化成了木头人。她望向李信的目光闪烁着,心底忍不住生出一分难以置信——这坏人.......真的喝醉了吗? 不管怎么说,一个醉汉能精准地抓住衣角,还攥得这么紧........确实不是那么容易碰上的事情。 良久,陈幼澜终于开口道:“算了算了,不要掰了,就先这样吧。既然李兄不想让我就这样离开,那我陪陪他也无妨。或许坐一会儿,他就自己松开了。” 润娘闻言,松了口气。刚才她已经做好了哪怕吵醒王爷也要把这位客人的衣角解救出来的打算,但现在既然这位客人自己说不用了,她自然也就没有动手。不管什么事儿,在她眼里,都比不上自家王爷睡得安稳要紧。 小铃则瞪大了眼睛,很意外地看了陈幼澜一眼,立即凑过去道:“小姐,已经很晚了........” 陈幼澜摆摆手,在李信床榻边的一张小椅子上坐下来,道:“既然已经晚了,早一刻回去和晚一刻回去,又有什么区别呢?说不定在这里多呆一会儿的话,我还能听见那最后两句诗呢。” 话是这么说,但到底陈幼澜是不是为了这两句诗而想要多留一会儿,谁也不知道答案。或许只是因为她脑海中闪过了李信孤独的身影,而此刻又被他无意识地挽留,因此而有些不忍心离他而去呢? 小铃听自家小姐这么说,虽然心里不是很赞同,但也无法反驳,只好在一旁安静地跟着。 于是,李信宽敞的卧室中,两个娇俏的少女和一个未成年的萝莉就这样围着他的床榻,一起静静地看着他的睡颜。 说实在的,面对这种情况,也只有真的喝醉了才能这么安心地睡得一塌糊涂。但凡李信还有那么一丁点能正常工作的意识,他恐怕都没有办法在这样的围观中睡下去。 眨眼间,一夜过去了。 李信醒来的时候,淡金色的阳光正透过卧室的纸窗户洒进来,将屋子照得透亮。这毕竟是楚王府最尊贵的主人的卧房,当然是采光最好的一间。 他抬起手揉了揉眼睛,然后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这才觉得舒服了一些。宿醉的影响依然在他体内残留着,别的不说,至少他的头就痛得无比真实,令人无法忽略。 据不完全统计,几乎每一个宿醉的人在醒来后都会发下以后再也不喝酒的毒誓,李信自然也没有例外。至于他到底能不能做到么........再说吧,王爷又不是皇帝,搞什么君无戏言那一套,切。 正在李信的思维有些散漫的时候,他突然注意到有些不对劲:首先是气味,总觉得周围有股淡淡的熟悉又陌生的香味,其次则是身上,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挤压着他,而且这触感微妙地有些温热而柔软,似乎是一种富有生机的弹性。 他下意识地微微抬头离枕,眼睛向下看去。 这一看,不得了,所有的醉意都在刹那间蒸发得干干净净。确切地说,任何人在面对这个情况,都会震惊到下巴脱臼。 李信不是没有梦想过自己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被窝里躺着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的戏码,但当这样的事情真的发生在他身上的时候,他还真有那么点害怕,更何况,此刻在他床榻边的,不是一个美人,而是三个明艳动人的少女.........润娘毕竟也十一二岁了,豆蔻年华,算个少女不过分。 好吧,其实并不难猜。 此刻趴在李信床榻边缘的三个少女,正是陈幼澜、小铃以及润娘。昨夜,陈幼澜本打算守一会儿李信就走,没成想小铃和润娘年纪小,熬不住夜,竟然没一会儿就睡着了。她望着睡着的几人,尤其是李信可爱的睡颜,心里忍不住冒出了一个她明知道自己过后一定会后悔,但还是无法拒绝的想法: 不如.......再留一会儿?就一会儿!就一会儿...... 于是,事情就变成了李信现在看到的这样。没错,陈幼澜自己也没扛住睡意,最后一个倒下,沉沉地进入了梦乡,直到天亮。 全然搞不清楚状况的李信缓缓坐起身子,动作非常轻柔,以免惊动床上的其他三人。这倒不是因为他心疼这三个姑娘,想让她们多睡一会儿,而是他觉得如果这三个姑娘在这种情况下全部醒来的话,他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应对,难道嬉皮笑脸地说声“早安”吗? 说起来,陈幼澜和小铃为什么会在我的卧室呢? 李信试图回想,但他脑海中关于自己喝醉以后的记忆却是一塌糊涂.......好吧,这样说不准确,应该是一片空白,连一丁点破碎的片段或者画面都没有。 看来当时是真的醉得很厉害了.......下回再也不喝这么多了。 李信一边这么想着,一边看向陈幼澜睡着的侧脸。 她原本就白皙柔软的皮肤在屋里清澈的阳光映照下,显得更加吹弹可破,让人生出一种这样的脸蛋肯定能掐出牛奶来的错觉。她的眼睛闭着,睫毛不算太长,但是微微上翘得恰到好处,娇而不媚,足以准确地击溃任何直男的心房。 李信也不例外。 这就是......我的未婚妻。 他的脑海中忍不住生出这样的念头,一种强烈的幸福感油然而生。 那一刻,很难说清楚李信的脑海中到底闪过了什么念头,反正,他一低头,将自己的嘴唇印在了陈幼澜的脸上。 谁料,两者相互触碰的那一瞬间,陈幼澜突然睁开了眼睛。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四章 回去挨骂 来不及多想,来不及多感受一下嘴唇上传回来的温热的触感,李信就像腰部突然通了电一样,蹭地挺了起来,挺得直直的,眼睛飞快地连续眨了好几下,尽力透射出一种名为“无辜”的目光,力图凭借这个表情来无力地洗刷一下自己的“罪孽”。 他用力抿着嘴唇,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心中暗道:完蛋了........人生第一次偷亲女孩子却被抓包这么尴尬的吗........ 陈幼澜也是缓缓离开了柔软的床面,视线稍稍飘忽了一下,脸颊被李信吻过的地方微妙地比另一边还要更红一些。 一时间,两人都没有说话,只有空气无声地流动着,裹挟着被阳光映成淡金色的微尘。只能说这个场景中的另外两人暂时还没有醒来实在是太好了,否则尴尬程度恐怕会直接翻倍上天。 过了一会儿,陈幼澜逐渐从意料之外的尴尬中恢复了正常的思考能力,刚才僵住的表情也最终自然了下来。 李信一直偷偷观察着陈幼澜的反应,立即从这微小的表情变化中感觉到了她的心思。 “一不小心天都亮了。”陈幼澜轻咳一声,顾左右而言它,完全没有提起刚才那令人尴尬到窒息的四目相对,更没有提起此刻仿佛还微微残留在她脸上的那个吻。 李信愣了一下:诶.......诶诶诶.......我这么容易就过关了吗?没有生气? 他稍稍沉默了一瞬,挤出笑容道:“我还以为你反应会更大呢。” 说起来,李信其实也是贱得慌。人家姑娘都已经委婉地表达出不追究的意思了,他却非得再提一遍刚才的那一幕。不过倒也不难理解,这毕竟是一个两世直男外加处男第一次亲吻心上人的脸颊,如果就这样被对方不动声色地翻篇的话,总会忍不住有种“就这样而已了吗?”之类的不甘心的感觉。 陈幼澜的脸色果然因为李信的话而微微向红色的方向波动了一下,旋即又恢复了正常。她无奈地翻了个白眼:“已经没必要反应了啊。堂堂中书令陈尹之女,深夜出门还夜宿楚王府,甚至还共处一室,好像没有比这个更糟糕的事了吧?” 这么一说.......好像也是哦。 李信被陈幼澜说得一愣,心里下意识接了一句:这话听起来怎么有点像“睡都睡过了,亲一下要什么紧”之类的........ 当然,这里的“睡”真的只是“睡”而已,务必不要自行联想或者引申。 不等李信思考更多,陈幼澜碰了碰身旁的小铃,将她叫醒,然后道:“我差不多也该回去挨骂了。”她的语气很轻松,仿佛这并不是什么大事,但不管怎么想,眼下的情况都不可能真的只是像她展现出来的这种程度。 尽管陈幼澜很受宠爱,行事本就大胆,但像是夜不归宿这样的事情,恐怕还是触及到了那位陈尹大人的底线。事实上,即便是在开放的后世,女孩子夜不归宿的话,回去时还是免不了一顿被家长臭骂,更不用说这会儿还是大唐了。 陈幼澜回去以后到底会面对什么样的责难?这实在难以想象。 李信不禁露出担忧的神色。他犹豫了一下,开口问道:“就这样回去的话,真的没事吗?” 陈幼澜摆摆手道:“没事,能有什么事?大不了禁足,一年半载不出门而已。” 李信嘴角一抽:这能叫没事吗? 仿佛就是特意想要为李信的这个想法做注解,小铃终于揉了揉眼睛,悠悠转醒。几乎就在她意识到此刻已经天亮,而自己又身处于李信卧室之中的时候,她立即发出了一声尖叫,宛如被好几磅重的弹簧重重弹起一样,跳到了陈幼澜的面前。 “小姐小姐!完了完了!怎么都天亮了啊?我们一晚上都没有回去吗?完了完了,这下回去一定会被老爷打死了!”小铃的脸色很焦急,嘴里一直念念有词着,“都怪我都怪我,怎么就不小心睡着了.......” 李信古怪地看了陈幼澜一眼,意思是:这就是你说的没什么事儿? 陈幼澜不置可否。 到这里,李信差不多也完全清醒了,对于自己记忆当中的那片空白,他也大概填补了出来。 他记得昨夜自己和程处默、秦怀玉那俩货在院子里喝酒,三人都是酩酊大醉,连说话都费劲,根本就不可能自己回房间。然而刚才他却是在自己的床上醒来,程秦二人不知去向,显然是有人搬动了他们。 而且,李信的外袍被人脱去,鞋袜也被人脱去,手和脸都很清爽,应该是被人细致地擦洗了一遍。他可不信王贵会有这份细心,这必然是出自女子的手笔。只要想明白了这点,再加上方才醒来时看到三个女孩守着自己,他又怎么会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呢? 想到这里,李信心里突然闪过一丝温暖。 试想,谁不喜欢被照顾呢?尤其是被喜欢的人照顾着。 陈幼澜好说歹说,终于将小铃慌乱焦虑的情绪安抚下来,再三强调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完全不是小铃的错,而是她自己的责任云云。小铃红着眼睛听着,眼里遮掩不住地替小姐担忧着,小嘴微微张着,间断地吐出一个没有下文的:“可是......可是......” 李信微笑地听着这两人的对话,笑着说道:“等我洗漱一下,就亲自送你们两个回去吧。” “啊?”陈幼澜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样的话,我爹爹只会更生气吧?” 李信一扬眉道:“那能怎么办?总不能就眼看着你挨骂吧?万一你真被禁足个一年半载的,那我怎么办,岂不是要无聊死?总得试着去解释一下啊,就算解释不成功,一起挨骂也是好的。” 陈幼澜一时间竟无法反驳。 李信接着笑了一下,道:“而且,情况也未必有那么糟糕。” 陈幼澜苦笑了一下,显然没有李信那么乐观。她道:“你的意思我明白,不过不用了,我自己能处理。” 李信很坚决地摇了摇头,道:“不行。” 身为男人,怎么可以让自己的女人独自承受老丈人的怒火?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五章 陈辛恒 事实上,李信并不是没有根据地觉得事情可能没有陈幼澜想象的那么糟糕。 原因很简单,昨天陈幼澜以陈子衿的身份拜访楚王府并不是一个秘密,至少李信并没有从陈幼澜和小铃的举动中看出半点她们想要秘密行动的意思。也就是说,陈府的人应该知道自家小姐的去向。 既然如此,发现自家小姐一直没有回府之后,他们为什么没有来楚王府问过半句呢?这就有点耐人寻味了。说不定,那位李信还没有正式会面过的岳父陈尹大人,此刻正在府上等着李信过去拜见并解释解释昨晚的情况呢。 只要还能说上话,事情就还有转圜的余地。 李信在醒来的润娘以及小铃的伺候下,快速地洗漱了一遍,整理了仪容,并换了一身低调华贵的锦绣长袍,腰间还带了一块品相绝佳的环形玉佩。 果然是人靠衣装,这件淡紫色的华服一上身,原本还有些邋遢和狼狈的宿醉年轻人,摇身一变就成了年少有为的大唐王爷,连陈幼澜看了都忍不住点点头表示满意。 “这样好吗?会不会显得不太尊重啊?要不.......我换身蟒袍吧?”李信忍不住有些紧张地问道。 所谓的蟒,指的并不是蟒蛇,而是四爪的龙,只有身份非常尊贵的王爷和皇子才能穿带有这种图案的衣服。它也是李信身为楚王的正式服饰,平时李信也很少穿,只在一些比较正式的场合穿一穿。 陈幼澜好气又好笑,道:“不用!穿什么蟒袍啊,见我爹又不是见皇上,再说了,还不是你自己要跟我一起去的,现在又这么紧张。” 确实,去陈府拜访又不是什么特别正式的场合,穿蟒袍有点过了。 李信笑了笑。 两世为人,第一次经历拜见岳父大人这样的戏码,想要不紧张才难吧? 手忙脚乱之后,一众人坐上了楚王府的马车。顺带一提,李信从头到尾都没有再想起过程处默和秦怀玉的存在。所谓的兄弟情就是这么虚假,反正酒也喝了,随他们去睡吧,等睡醒了他们自然会滚蛋。 穿过几条大街,马车很快停在了陈府门口。 在下车之前,李信突然感觉这样的状况有点像是传说中新婚夫妇归宁的场景,也就是新婚夫妇在成亲以后的第二天或者第三天,一起回岳父岳母家探亲的习俗,有时候也叫作“回门”。 李信刚想笑着说出自己的这个发现,却突然发觉身旁的陈幼澜已经脸红得很厉害了,看来多半是和他想到一块儿去了。于是,李信没有多说什么,把这个发现硬生生憋了回去,免得把陈幼澜刺激得太厉害。 下了车,王贵与陈府的门房交涉,报上了楚王的名头。须臾,陈府便打开大门,将李信一行人请进了府上。陈府的风格又与王府不同,更显素雅一些,透着文人气,倒是符合陈尹这位儒者的身份。 下人在前面领路,李信和陈幼澜跟在后面来到陈府的前厅。今天的正主陈尹还没有到,这也是正常,以他当朝相爷外加李信未来岳父的身份,自然不用先在这里等候,反而应该是李信等他才是正理。 “你先在这里稍等一会儿,我去换身衣服再过来。”此刻陈幼澜身上还穿着昨天的男装,显然不适合以这样的打扮见陈尹,还是趁早换回女装为好。 李信心里没来由地有点发虚,但又不好说出口,只好点点头,道:“快去快回。” 陈幼澜点点头,跟小铃一起去了。 一时间,前厅只剩下了李信和王贵。李信跪坐在桌前,两手放在膝盖上,腰挺得直直的。这大概是讨厌跪坐的他第一次跪坐得这么一板一眼。而王贵则静静地侍立在李信背后,宛如一根立柱,没有参与任何事情的打算。 下人送上来一道茶汤,然后便退下了。李信看了一眼,是那种加了很多调料的茶,虽然没有加羊油这类东西,但看上去依然让人忍不住敬而远之。他没有喝,只静静地望着茶汤上升起的雾气发呆。 李信坐着等了一会儿,外面突然传来一个脚步声,抬头一看,竟走进来一个看起来比李信还大的年轻人,体型适中,身材修长,五官生得与陈幼澜相似,只是鼻子更高挺一些,嘴唇也更薄。 “听说有客人来了,所以来看看。这位就是楚王吗?我的未来妹婿?”不等李信开口,来的这个年轻人就微笑着说道。他边说边大大方方地在李信面前坐下,用那双跟陈幼澜颇有几分相似的眼睛看着李信,等待着李信的回答。 虽然有点自说自话,但李信并没有从这个年轻人身上感觉到什么敌意。而且,对方也已经在话中微微透露了自己的身份——他称呼李信为“未来妹婿”,也就是说,他是陈幼澜的两位兄长之一。 李信点头,道:“正是本王。敢问兄台姓名?” 年轻人笑道:“在下陈辛恒,幼澜的二哥。” 李信犹豫了一瞬间自己到底该称呼对方为“二哥”还是“陈兄”,毕竟对方都已经说出“未来的妹婿”这样的称呼,显然对自己应该是抱有善意的。不过想来第一次见面就叫“二哥”未免也太亲热了一些,于是李信最后还是选择了“陈兄”这个称呼。 “原来是陈兄,失敬。”李信拱手行了一礼。 陈辛恒摆了摆手,道:“我一介白身,有什么好敬的,反倒是你不要嫌我失礼就好。”确实,眼前这个年轻人从进来开始,似乎就没有把李信的楚王身份当回事,但这种对身份的漠视并没有引起反感,反倒让人觉得随和亲切。这倒也是一种本事。 李信也笑着道:“那我也一样,一个来自父辈的爵位而已,不值得引以为傲,自然无所谓失礼不失礼。” 陈辛恒闻言,抚掌大笑,道:“好一个来自父辈的爵位不值得引以为傲。你这家伙不错,难怪能讨得小妹欢心。”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六章 友善的真正原因 李信跟着笑了笑,脸上微妙地有些疑惑。他能感觉到对面这个陈幼澜的二哥对他似乎相当有好感,但他又明明与他素未谋面,一时间也想不出这好感到底是从何而来。 好在陈辛恒倒是很坦然。他笑道:“是不是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我对你的态度这么好?” 李信摸了摸鼻子,点头道:“是有一点。” 虽然他和陈幼澜相处得已经很不错了,但这并没有办法掩盖一个事实——他和陈幼澜的婚姻本身是一个政治博弈的副产物,是李世民为了达成他的目的,在尽可能考虑李信感受的前提下做出来的最优解........确实,得承认,的确很优,反正李信对此已经没有什么不满了。 但陈幼澜的亲属这边,讲道理应该还是会有些不爽的吧? 自己家的掌上明珠,被伟大的李二陛下一道圣旨就许给了全长安最出名的纨绔头子,也就是楚王李信,若是换了李信是陈幼澜的哥哥们,怕是早就找机会把这个什么狗屁楚王套进麻袋里乱棍打死了,就算不打死,也得逼迫他想办法取消婚约才行。 事实上,刚才来陈府的一路上,李信就一直隐隐约约地担忧自己一会儿在陈府可能要遭受很多莫名其妙的白眼以及非常不友善的态度,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在陈府坐下来以后碰到的第一个陈幼澜的直系亲属,竟然会这么友好,一副很好相处的样子。 有种惊喜的感觉。 陈辛恒笑着摇了摇头,道:“楚王为什么会觉得我应该对你态度不好呢?” 李信笑而不语。 原因不是很明显嘛,似乎也用不着多解释。 陈辛恒道:“楚王觉得自己恶名在外,我会觉得你配不上幼澜,所以对你抱有恶意,是吗?” 李信没有回答,权当做是默认。 陈辛恒笑道:“那楚王对自己的认识可就有些偏差了。确实,一开始我和所有人的看法都是一样的,觉得你配不上幼澜。说句冒犯的话,虽然你贵为楚王,但这身份在我家看来,其实没有什么值得特别尊重的地方,再加上你素来都有纨绔之名,我们会这样想应该也算是人之常情。楚王应该不会因此生气吧?” 李信苦笑着摇头,道:“不会。” 陈辛恒赞赏地点了点头,道:“楚王果然胸怀宽广。” 李信勉强扯了扯嘴角,挤出一个微笑当作是回应——这应该也不叫胸怀宽广吧,毕竟以前满长安传的那些楚王李信斑斑劣迹,绝大多数都是客观的事实来着,总不能腆着脸不认账吧?那可不是男人的作风。更何况,那些都是广为人知的劣迹,哪怕不认账也没用,还不如点头应了。 陈辛恒叹了口气,道:“幼澜从小与我感情最好,什么话都愿意跟我说,我也很疼她。所以那日我听见圣旨赐婚的消息时,一想到她将来就要嫁给你这样的废........不好意思,那时候我还不太了解你,显然是有些误解的,反正我只是想说,我当时真的很生气,差点就想办法找人去刺杀你了。” 李信眨了眨眼,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接话。对面这个年轻人正在谈论的毕竟是要刺杀自己之类的话题,自己总不能给他来一句“没关系”吧? 当然了,李信不可能真的觉得陈辛恒有能力派人刺杀他。事实上,当陈辛恒说出“刺杀”这个词的时候,王贵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始终静静地站在李信的背后。这是一种何等强大的自信,就好比是大象根本就不可能理会一只蚂蚁说要吃掉它的宣言一样。 可以说,只要王贵站在李信身旁,当今世上能够成功刺杀李信的人绝对屈指可数。更不用说若是在楚王府,或者有一队暗卫的情况下。在那种前提下,李信被刺杀成功的概率就是零,不是“几乎为零”或者“接近于零”,而是“零”,真正的不带任何修饰的“零”。 陈辛恒也看出了李信脸上一瞬间闪过的尴尬表情,笑道:“开个玩笑,开个玩笑。反正那时候我是很讨厌你的。不过后来么........七夕那天幼澜也跟你出去玩了吧?” 李信愣了一下,道:“你怎么知道?” 陈辛恒道:“那天回来以后,她在房里将一首诗写了几百遍,你可知道是什么诗?” 李信当然马上就猜到了,心情微微起了波澜,有点雀跃的样子。 陈辛恒道:“看来楚王已经猜到了。就是那首‘烟霄微月澹长空,银汉秋期万古同’。光看这句诗我就知道,这绝对不是幼澜的手笔。她是有才情的,但是还没有这种程度的才华,也绝对写不出这样的诗句。于是,我偷偷打听了一下才意外地发现,这竟然是楚王李信的手笔。” 李信摸摸鼻子道:“让陈兄见笑了。” 陈辛恒摇头,道:“我哪里有资格笑你?不过说实话,我一开始怀疑过你是不是找人代笔写了这首诗,不过后来听家父有一日下朝回来时念了你作的《师说》之后,我便再也没有怀疑了。确实是足以流传千古的佳作。虽然不得不说,以楚王你的身份地位来说,写这一篇《师说》还是有些托大了。” 李信苦笑着点点头,道:“我知道。” 确实,《师说》是一篇抨击时弊的劝学文章,发出了希望世人能恢复拜师好学之古风的呼吁。试想,要想说出这种话,首先说话的人必须是有一定学问的,在学界有一定地位的学者吧?李信显然不符合这个要求。所以说,当时他拿出《师说》这篇文章,就像是一个小学生写出了一本《高等数学学习指导》一样。 陈辛恒正是因此才说李信有些托大了。 不过李信那时候也是火气上头了,没考虑那么多。毕竟是自己的弟子因为拜师才受了欺负,他这个做师父的怎么能淡定得下来,当然是狠狠一巴掌扇回去才最爽啊。 陈辛恒停了一会儿,盯着李信的脸,道:“我承认我之前一直都误会了楚王。楚王并不是什么不学无术的纨绔,反而是个才华横溢的年轻才俊。你是配得上我家幼澜的。但是.....” 李信的心提了起来。当前半段都是在夸他的话时,他实在不想在这个关键节点听到一个“但是”。 “但是,这并不是我对你这么友善的原因。我对你这么友善的原因只有一个......”陈辛恒道,“因为幼澜喜欢你,欣赏你。仅此而已,再无其他。”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七章 单独见面 大唐沿袭了前代的三省六部制度,而陈尹则是中书省的最高长官中书令,权力之大远远超过了空有爵位的李信。因此,陈辛恒当然有底气说李信的爵位在他们家看来,并没有特别厉害的地方,甚至连李信所谓的才华,其实也不是他认可李信的直接原因。 陈辛恒看着李信的眼睛道:“幼澜能够过得高兴,在我看来比什么都重要。所以,只要是她认可的人,我都无条件认可。但是,你也要给我记住,这只是暂时的而已。如果哪一天你让幼澜不高兴了,受委屈了,我一定会让你知道一下把我妹妹从我身边抢走,对我来说是多大的一笔仇恨。” “这..........不就是个死妹控吗?”李信下意识地说道。 “死妹控?那是什么?”陈辛恒脸上凝重的表情陡然松掉,仿佛刚才用言语威胁李信的根本就不是他一样。 李信连忙摆摆手,道:“不用在意不用在意,没什么意思,就是说你和幼澜的感情还真好,真是令人羡慕的兄妹之情的意思。” 陈辛恒显然没有全盘相信,摸了摸下巴,露出一个狐疑的表情。 不过,他并没有机会多说,因为换了一身衣服的陈幼澜已经从外面走进来了,连她身后跟着的小铃也换了一身素色的丫鬟服。 两个明艳的少女一进屋,李信和陈辛恒就自然而然地被她们吸引了视线。这是深刻在两人基因之中的雄性本能。且不说本就生得非常好看的陈幼澜在一身淡青色的襦裙映衬下尽显女子的姣好身段,连不大起眼的小铃在换了一身衣服以后都明显地变得更加诱人。 “真可爱啊。”陈辛恒梦呓般地感慨道。 李信用力地点了点头,道:“是啊。” 话音一落,二人在陈幼澜疑惑的目光中对视了一眼,均是哈哈大笑。 “二哥,你怎么在这里?”陈幼澜一见到陈辛恒,警惕地看了他一眼,狐疑着问道。 陈辛恒笑道:“怎么?听下人说家里来客人了,我不能过来见一见吗?” 陈幼澜没有回答,而是在李信和陈辛恒之间坐下来,才哼了一声道:“谁知道你在跟别人说我什么坏话。” 陈辛恒翻了个白眼道:“我才没那么闲,不信你自己问他,我说什么了吗?你五岁还尿床那事儿,难道我会满大街说吗?我又不傻。” 李信分明看到陈幼澜额头上逐渐浮现出几条青筋,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陈幼澜真的生气.......哦不,其实说起来的话,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给她出了那些乱七八糟的脑筋急转弯,她也气得不轻,最后差点都气哭了来着。 陈辛恒眨眨眼,挠了挠头,道:“哎呀,不小心说出来了,这可怎么办。” 喂喂喂,你完全就是故意的吧,哪里有半点不小心的样子? 当然这话李信只敢在心里说一说,完全不敢掺和进这风暴里。 陈幼澜正咬牙切齿地要开口,却突然又听得陈辛恒轻笑一声,慢条斯理地说道:“哦,对了,幼澜昨天是彻夜未归吧?去哪儿了呢?难道.......在楚王府吗?” 这句话仿佛拥有某种特殊的魔力,一传进陈幼澜的耳朵里去,就将她的满腔怒火给熄灭了.......好吧,没有熄灭,烧到她的脸上去了。 “这这这这......这只是个意外!”陈幼澜有些心虚地说道。 陈辛恒突然凑近了陈幼澜,微微眯起眼睛,用一种很危险的语气道:“你们......该不会.......” 眼看着陈幼澜节节败退,李信知道自己再也不能袖手旁观这一场兄妹拌嘴的戏码了,便开口道:“没有,陈兄想多了。我此次前来拜访,正是为了将这误会解释清楚。” 陈辛恒将向前探出的上半身撤了回去,正襟危坐,很是遗憾地说道:“只是误会吗?” 李信很肯定地点了点头,道:“是的。总而言之,都是阴差阳错,所以才有了这样的纰漏。” 陈辛恒不置可否。 这时,外面突然走来一个侍女,行了一礼,恭敬地说道:“老爷请王爷到书房一叙。” 李信的心脏陡然跳了一下,不过脸上却还是努力地保持了淡定,点点头,很有王爷风度地说了一句:“知道了。”说着,他站起身来向外走去。光从外面看上去,任谁都看不出他有什么不对劲,但他内心到底有多紧张,多半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陈幼澜有些担忧地看了李信一眼,犹豫了一下,便也站起身,似乎打算跟着李信一起去见陈尹。然而,那位侍女却欠身行了一礼,对陈幼澜表示歉意道:“请小姐恕罪,老爷说了,让王爷一个人过去。” “怎么这样?”陈幼澜咬着下唇,道,“要是我坚持要去呢?我就不信爹爹还能把我怎么样.......” 那侍女连忙惶恐地说道:“还请小姐不要为难婢子,老爷的命令........” “行了,既然爹爹让楚王殿下一个人过去,那你就不要跟去了。难道你觉得楚王殿下一定得靠你才能应付得了爹爹吗?”陈辛恒跟着劝说陈幼澜道。 陈幼澜当然不是这么想。她只是很担忧,担忧到希望能亲眼看着李信和她父亲的会面而已。 李信挤出一个微笑,给了陈幼澜一个“放心”的眼神。不管前方是什么洪水猛兽,他都不希望陈幼澜担忧.......好吧,这个比喻可千万不要让陈尹大人本尊知道。 最后,李信跟着侍女离开了前厅。屋里只剩下陈幼澜和陈辛恒坐在桌旁。 “不知道爹爹会跟他说什么呢?不会为难他吧?”陈幼澜喃喃道。 陈辛恒不留痕迹地翻了个白眼,撇嘴道:“都说女生外向,以前我还觉得只是以讹传讹,没想到竟然是真的。以前我被爹爹单独叫进书房的时候,也没见你这么担心我呀。”话里透着淡淡的醋味。 陈幼澜红着脸为自己开脱,道:“那怎么能一样呢?你是爹爹亲生的呀,他再怎么生气,也不会为难你的。可是.......” 陈辛恒微笑着摇了摇头,道:“不用可是。爹爹肯定也不会怎么为难你那位楚王殿下的。” 陈辛恒异常笃定的语气引起了陈幼澜的注意,以至于也就忽略了他话中所谓的“你那位楚王殿下”之类的暧昧不明的用语。 “为什么这么说?”陈幼澜立即抓着陈辛恒的手问,“难道你知道什么消息?” 陈辛恒笑着一摊手,道:“哪里需要什么消息?只是你当局者迷而已。” 陈幼澜晃着陈辛恒的手还要追问,但陈辛恒却笑而不语,无论如何不肯再透露了。陈幼澜只好哼了一声,气闷地甩开了他的手,在一旁静静地等待最后结果。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八章 中书令陈尹 陈尹的书房很宽敞,格局也很简单,除了一张矮桌以外,便是角落的香炉和三面书墙。 其实在唐代,线装书还没有开始流行起来。所以,所谓的书墙并不是像后世人们熟悉的那样,密密麻麻地塞满了一本又一本书的样子。 这年头的“书”,其实就是一大张纸,竖排地写着字,不看时就卷起来,成为一卷。这也就是“读书破万卷”之中,这个“卷”字的由来。陈尹书房这三面书墙的书架上,正是这样地摆放着一大堆书,其中还混有一些竹简,看样子应该颇为珍贵的古籍。 李信以前在自己家书房的时候倒是没有注意,毕竟他平时没事儿的时候也懒得看唐朝这种竖向排版而且还是从右向左读的书,作为一个后世人,他只能表示这东西读起来太费劲了,还是从左到右的横向排版比较符合他的习惯。 如今换了个陌生的环境,在一个特殊的心境下,李信第一次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暗暗在心里想道:早晚还是要想办法推广一下线装书,顺便还得把从左到右的横向排版方式推广出去。 千万不要小看这一点变化。社会的发展与信息的传递方式有着非常重要的关联。事实上,后世那种仿佛起飞一般的社会发展速度,有很大一部分就应该归功于科学技术进步带来的信息传递方式的深刻变革。 正是由于网络和计算机的发展,科学上任何一点新的突破都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成为全人类的共识,这对于人类社会的演进具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当然,李信再有本事也不可能在目前大唐的这种条件下整出一台计算机来,但是,稍稍改变一下人们所习惯的阅读方式,使之变得更科学更高效,这还是在李信的能力范围内的。哪怕这样的提升非常微小,但日积月累下来,对整个大唐的进步还是能产生不可忽略的积极影响。 好吧,不得不承认,李信走神了。在强大的心理压力下,人类其实很容易魂飞天外,这在某种程度上或许算是一种特殊的心理保护机制吧。而李信所有心理压力的来源,其实都在于那个跪坐在矮桌后面的中年男子。 那人大约四十多岁,不到五十的光景,但纯黑的头发之中已经掺杂了一些白发,让人忍不住联想起雪花刚开始落在黑土地上的样子。他的眼睛不大,眉毛很浓,但并不斜,因此并不给人一种凌厉的感觉,反而有种智慧内敛的气质。 李信在打量陈尹的时候,陈尹一直低着头在手中的书,仿佛完全没有发现李信的到来。 李信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不要在这位未来丈人面前拽什么楚王的身份了,当即恭恭敬敬地跪了下来,按照晚辈拜见长辈的规矩行了一礼,方才起身道:“晚辈李信,拜见陈尹大人。” 陈尹微不可察地嗯了一声,缓缓抬起头看了李信一眼,道:“哦,原来是楚王殿下,今天怎么有空来我的府上?有什么事儿吗?” 呃,李信的眉毛微微跳了一下。 有什么事儿你还不清楚吗?嘴上说得倒像是什么都不知道一样,若是今天我不来的话,你还指不定有什么招逼我来呢。 就算有些不满,但李信还是得老老实实地开口道:“呃.......昨天陈小姐来我楚王府做客,但是因为一些原因,她没赶上宵禁的时间,于是在王府的客房里借宿了一宿。由于怕陈尹大人有所误会,因此晚辈特地前来向大人解释一番,希望大人明察。” 这当然不是真实的情况,但是考虑到接受这一番说辞的人的身份,李信对真实情况进行一定程度的美化似乎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全部照实说的话,他怕被当场扫地出门,那就不好收拾了。 然而,陈尹静静地听着李信的话,从头到尾都没有什么表情变化,叫人一点也猜不透他内心的想法,这大概是成熟政治家都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吧。 李信说完之后便低下了头,静静地等待着陈尹的回答。 “就这些小事吗?”陈尹很平静地反问了一句。 呃.......自己的女儿彻夜未归以后,一个父亲听到别人关于这件事的解释时,应该是这样的反应吗? 李信愣了一下,意外地说道:“晚辈倒是不觉得这算是小事。” 陈尹突然淡淡地笑了一笑,道:“不用在我面前卖乖,也不要以为你之前跟幼澜到处去玩的事情我都不知道。如果不是看在你们还算低调而且也没有闹出什么丑闻的份上,我可不会这么纵容你们两个。” 果然,自己和陈幼澜之间的事情根本就瞒不过这位帝国最有实权的人之一。 李信对这样的情况也有所预料,心中放下了一块石头,松了口气道:“多谢陈大人开明。” 既然陈尹明知道陈幼澜与李信有私交却没有从中阻拦,这是不是说明陈尹并不排斥李信呢? 陈尹又低头看向了自己面前的书,冷漠地说道:“不用谢,也不要误会。我之所以纵容你们,并不是因为你,而是因为幼澜。” 李信的笑容僵在了脸上。这可不是他所期待的回复。 他没有回话,只是暗暗在心里道:你们陈家人怎么说话都是一个风格?话里话外就都得先夹枪带棒地贬低我一番呗?什么臭毛病....... “如果不是因为陛下的大计,我决不会同意把幼澜嫁给你这样的家伙......都将近弱冠之年了,身上却没有一官半职,只靠着祖荫混吃等死......”陈尹看向李信,“嫁给你真是委屈了幼澜。幸好幼澜也不排斥你,这稍稍减轻了老夫心中的罪孽,所以才会对你们两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明白吗?要是幼澜实在不喜欢你的话,老夫早就上奏陛下,将你们的婚约取消了。” 作为帝国最有实权者之一,他确实有能力改变李世民的旨意,而且比李信容易得多。 李信正襟危坐,毫不畏惧地与陈尹对视着,心头隐隐开始燃烧起怒火.......怎么回事呢?为什么越看对面这老头越讨厌呢.......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九章 五十万贯 陈尹这一番话的意思很明确,明示暗示说的都是一件事:你李信就是个废物,我陈尹看不上你,所谓婚约不过是无奈之举而已。 李信当然会生气。 而且,让李信生气的点其实不止是自己被陈尹小看了这一点。准确地说,这一点甚至根本就不是重点。 真正重要的那一点说起来有点绕,也有点矫情——那就是李信非常不爽陈尹同意将陈幼澜嫁给楚王李信这件事。 回想当日,李信刚刚重生在大唐就接到了赐婚的圣旨,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早在他重生之前,在李信还是原来那个李信的时候,陈尹就与李二陛下在这桩政治联姻上达成了一致,决定把陈幼澜嫁给当时还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纨绔的李信。 这是一个父亲该做的事情吗?把女儿嫁给这样的家伙? 李世民也就算了。他不是陈幼澜的父亲,自然不会考虑陈幼澜一个弱女子的感受,而且他还是一个帝国的皇帝。为了某些政治利益去牺牲掉少部分人的利益,这本身就是一个皇帝的日常工作。李信对此当然也会多少有些不满,但却没有立场去指责。 可是陈尹却不一样了。他是陈幼澜的亲生父亲。他怎么能不考虑陈幼澜的感受呢? 当然,陈尹在是陈幼澜父亲的同时,也是大唐帝国的实际掌控者之一。要说他具有非常高尚的职业操守,愿意牺牲自己的女儿,成全皇帝解决帝国顽疾的愿望,这也完全说得通。李信可以理解,并且也愿意接受。 毕竟这桩联姻的过程虽然是错误的,但结果却毫无疑问是正确的。 李信是一个很注重结果的人。 但是,陈尹却偏偏要在李信面前拗什么慈父的人设。这就让李信感到非常的可笑而且恶心。 什么叫“完全是看在幼澜的份上”?当初定下这婚约的时候,你看过幼澜的份吗? 李信又不是不知道陈幼澜对这桩联姻的态度。要是她从一开始就乐于接受这婚约的话,他也不会因为王贵打听回来的消息而担忧得一夜没睡了,不是吗? 既然从事情的最开始就没有关心过陈幼澜对这件事的态度,现在又为什么要以她的态度为理由来解释这些有的没的呢? 李信对此感到可笑。 他终于还是没忍住,冷笑了一声,道:“哦?原来陈大人这么轻易就能取消我与幼澜的婚约吗?晚辈虽然不曾涉足朝堂,但多少也能猜到一些陛下赐婚的理由。如果取消了这婚约,我想请问,陈家在山东将如何与太原王氏对抗?那陛下的布局怎么办?难道陈大人担得起这个责任?” 陈尹的表情一瞬间变得有点古怪,没能维持住那种平静的状态。必须得承认,他今天确实本来就预备着见李信一面,而且他刚才说的话也确实是刻意要激怒李信。 但是,怎么说呢,从眼前的状态来看,李信确实是生气了。但是,他生气的点却微妙地超出了陈尹的预期.......怎么回事?最生气的点难道不是因为陈尹说他是个废物吗? 老狐狸就是老狐狸。尽管李信的反应出乎了陈尹的预料,但他还是继续说道:“这你就错了。自从上次山东大案之后,陛下已经趁机往那里安插了许多人手,如今,即便没有你与幼澜的联姻,王氏那边也翻不起波浪了。所以,如果我真的想要取消这一桩婚约的话,想必陛下还是会给我这老脸一个面子的。” 啊?还有这回事? 李信完全没有想到自己拿出来的复式记账法和大食文字还能引起这样的余波,甚至这余波还波到了自己的身上。这就有点尴尬了。 说实在的,他并不完全相信陈尹的话。但是,他毕竟又对眼下山东的情况没有太多的了解,因此也不敢完全不把陈尹的话当回事。 “没话说了?”陈尹笑道。 李信冷哼了一声,没有回答。 “现在你应该已经明白了吧,你和幼澜的联姻其实已经可有可无了。如果我不满意的话,随时可以取消。”陈尹的语气听起来竟然像是有些得意,当然若有若无的威胁之意也是丝毫不少。 李信沉默了一会儿,才咬牙道:“那么.......敢问陈大人到底怎么样才能满意呢?” 陈尹笑了,悠然地想了想,道:“聘礼呢?” 李信愕然。 古人娶亲讲究三媒六聘什么的,各种流程非常复杂。但李信和陈幼澜的婚姻比较特殊,是圣旨赐婚,因此有很多步骤都被简单地略过了。当然,聘礼是不可少的一环,只是目前还没有进行而已。 李信有点不明白陈尹为什么要在这里突然提起聘礼这回事,难道他很缺钱吗? 陈尹笑道:“想要娶我家宝贝女儿的话,至少也要拿出令我满意的聘礼来表明你的决心吧?” 李信看着陈尹,良久才拱手行礼,道:“那么敢问陈尹大人,您想要什么?” 陈尹摆了摆手,道:“也没什么。就五十万贯吧,只要有五十万贯的聘礼,我就认可你成为幼澜的夫婿。” “什么?” 听到这个数字,李信差点原地起跳。 见陈尹脸色不改,李信忍不住又试探着问道:“陈大人,真的不是在开玩笑?” 陈尹冷笑着反问:“你看我像是在开玩笑吗?” “这可是五十万贯!”李信重读了“五十万”这个数字,试图以此引起陈尹的注意,以确认他并不是口误。 “是的,就是五十万贯,我没有说错,你也没有听错。”陈尹道,“你不是自诩聪明吗?那就先证明给我看看,向我证明你有资格成为幼澜的夫婿。”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章 飞奔的秦怀玉和程处默 “给你三天的时间,要是做不到的话,你就等着取消婚约的圣旨吧。”陈尹的语气很平静,完全只是在陈述一个他眼中既定的事实。 李信完全没想到事情最终会变成这样的展开。 他本来只是来向陈尹解释一下昨天晚上陈幼澜彻夜未归的缘由,没想到他这位老丈人对此竟然一点都没有多过问,反倒集中火力倾泻着自己对李信的不满,最后甚至变成了以取消婚约为条件的勒索.......这特么谁能预料到啊? 话说陈尹到底在想些什么?这是事件正常的发展方向吗? 哪怕陈尹当场对李信大发雷霆一波,李信再卑微到尘埃里地请他消消气,这也比此刻李信所面对的情况正常得多吧? 李信微妙地有种不真实感,并且隐隐觉得有些地方说不出的不对劲。至于具体是哪里不对劲的话.......妈的,不是说了是“说不出的不对劲”了嘛,这要是说的出来,那还叫什么“说不出”啊。 总之,陈尹的态度很坚决,一定要李信拿出五十万贯,如果没有的话,他表示一定会让陛下取消婚约。 李信虽然不是那么相信,但还是有点心慌。 “这三天内,幼澜会在家里被禁足,你可以走了。”陈尹冷冷地如是说道。 李信就这样被扫地出门了,甚至都没有办法跟陈幼澜道个别。当他走出陈府,坐上马车时,丝毫没有注意到不远处有一双眼睛正偷偷注视着他。 这双眼睛的主人正是陈辛恒。 他细细打量了一番李信的座驾,也就是那辆四轮马车,然后微微皱起了眉头,似乎有些不解,旋即又舒展开了,像是想通了什么事情的样子。 “天才!天才!”他笑着自言自语道,“竟然能想到这种方法来解决四轮马车的转向问题!哈哈哈,多少年都没人能解决的问题,原来加个这样的前挂就行了,真是........匪夷所思。这个楚王.......真是个妙人。突然有点好奇爹给他出了一道什么难题了.......啧啧......事情越来越有意思了。” 目送马车离去之后,陈辛恒才摇着头哼着小曲,往宅院深处他自己的房间走去。 李信回到王府的时候,程处默和秦怀玉两个人竟然已经醒了,而且已经非常自然地命令了厨娘给他们俩做了点吃的东西,正一起坐在院落里大快朵颐着。 秦怀玉见李信回来,打了个招呼,道:“信子,你去哪儿了?怎么才回来?” 李信本打算回房间冷静一下,被秦怀玉这么一打岔,叹了口气,走到了俩二货身旁坐下了。 “怎么了,唉声叹气的?”程处默都看出了李信的不对劲,“你到底去哪儿了?受气了?说说呗,咱一块儿干仗去。” 李信翻了个白眼儿,道:“是受气了,受了中书令陈尹大人的气,麻烦你麻利地出发,把那老家伙给我结结实实揍一顿,行不行?到时候我请你喝酒,二锅头管够。” 程处默讪然一笑,道:“不了不了。这位大人我可不敢动手,我爹非扒了我的皮不可。不过.......你要是二锅头真管够的话,可以直接去找我爹,他老人家说不定会答应。” 呃......李信脑海中浮现出程咬金那混不吝的流氓形象,暗暗估摸了一下.......嘿,你还真别说啊,知子莫若父,要是李信真的愿意出大量二锅头的话,程咬金说不准还真愿意出手揍陈尹一顿。 秦怀玉却拍了一下程处默的脑门,道:“你说什么呢?”说完,他转向李信道:“陈尹大人不是你未来岳父吗?他又怎么你了?不会是你有什么地方惹他不满意了吧?” 李信赶走脑海中乱七八糟不切实际的想法,很是委屈地一摊手,道:“我特么哪儿知道为什么啊?我还想知道为什么呢!怎么就突然这么跟我过不去呢?非要我给他家下五十万贯的聘礼,否则就要上奏陛下取消婚约。” “这不就是勒索吗?”程处默疑惑地咽下了一口吃食,模样有点滑稽,“五十万贯也太多了吧?” 秦怀玉也顾不上问李信为什么今天突然去拜访陈尹了,连忙问道:“你家拿得出五十万贯吗?” “怎么可能啊?把楚王府全卖了,外加那些祖产什么的,也凑不到五十万那么多啊。”李信随口回答道。 话音一落,秦怀玉和程处默二人对视一眼,竟齐刷刷地扔下碗筷,向外一溜烟跑了。 李信愣了一秒钟,旋即反应过来,破口大骂道:“妈的,你们这俩没义气的玩意儿,老子又没说要向你们借钱,你们跑那么快干嘛?” 王贵在旁边看得直笑。他忍不住道:“王爷误会了。” “误会什么?”李信没好气地说。 “这二位爷肯定不是怕王爷向他们借钱。”王贵笑道。 李信翻了个白眼,道:“那还能因为什么?” 王贵没有回答,只是说:“他们应该过一会儿就会回来了,王爷到时候自然知道。” 李信对此表示怀疑,确切地说,应该叫一点也不相信。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王贵的预言竟然是真的。秦怀玉和程处默走了一个多时辰之后,竟然真的都回来了。只是跟刚才他们健步如飞地离开王府时不太一样,两人回来时都是一瘸一拐的,脸上还有个巴掌印,看这印记的形状,应该是程咬金和秦琼两位大爷的手笔。 李信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问道:“你俩干嘛去了?” 程处默没好气地说道:“回家要钱去了呗。” “什么?”李信愣了一下,立即明白了过来,有些不敢相信地说道,“你是说......你俩刚才是跑回家去要钱,准备拿来借给我去娶媳妇儿?” 秦怀玉冷哼了一声,道:“不然呢?” 一时间,李信有些哭笑不得。 程处默摇着头道:“我家老子也太小气,怎么借个十万、二十万贯都不肯,我都说了,信子要娶老婆,被他老丈人刁难了,非要五十万贯的聘礼,咱们这忙肯定得帮。谁知道他愣是打了我一顿,还骂我是傻子。” 秦怀玉跟着也摇了摇头,道:“我差不多也是这样。” 两人很惭愧地看了李信一眼,道:“这次的忙,我俩帮不上了。” 李信的心里被异样的感情激荡着,忍不住回头看了王贵一眼。王贵微微笑着,仿佛在说:王爷你看,我没说错吧?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一章 不可能的难题 后世人们都说,人这一生要有两个挚友,一个愿意借你钱,另一个愿意出席你的葬礼。尽管不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有什么依据和逻辑,但李信一直觉得这句话还算有道理。因此,当面对两个一听说自己困难就二话不说跑回家里替他借钱的兄弟时,他心里微妙地又是感动莫名,又是嫌弃得不行。 话说,这俩货之所以会这样做,果然还是因为笨吧?应该不完全是因为兄弟之情吧? 李信眼眶泛酸地这样想着。 “你们两个......真是笨到家了。”李信没好气地说道。 “啊?”程处默和秦怀玉齐齐应了一声,完全没有意识到李信为什么说他俩笨。 李信摇着头,问道:“你俩知道五十万贯是多大的一笔钱吗?” 程处默和秦怀玉皱起眉头,没有回答。他们当然知道这是一笔巨款,但对于这笔巨款到底巨到什么程度,其实没有一个比较清晰的概念,毕竟他们对经济这件事可谓是一窍不通。 李信接着耐心地解释道:“大唐去年一整年的赋税收入,不过才三百万贯有余,今年夏天还遭了旱灾,陛下体恤百姓,还减了一些赋税,满打满算也就两百万贯左右。五十万贯,已经差不多是全国税收的四分之一了。” 他道:“把我整个楚王府都卖了,最多也不超过十万贯,就算再加上你们宿国公府和翼国公府的所有产业,外加程伯伯和秦伯伯的棺材本,拢共也就三十万贯左右。你们两个就这样跑回去要十万二十万贯,程伯伯和秦伯伯不把你们俩败家子打死都算是轻的了。” 程处默和秦怀玉这才露出一点点明白了缘由的意思。 其实这也很好理解。比如后世的华夏,有很多个巨头公司,市值动不动就几千亿,上万亿,而华夏政府一年的税收是多少呢?十几万亿!把这些巨头公司全部打包卖掉,也根本不可能凑得出国家一年的收入。 而且,这些巨头公司还是在后世强有力的公司制度和商业环境下才能缔造出来的资本怪兽。在大唐这个封建农业社会,根本就不可能出现这种级别的经济实体。如果要简单理解的话,就是说,大唐只能诞生特别特别有钱的土财主,而永远诞生不了企业家,而土财主永远不可能比真正企业家更有钱。 当然,李信这个来自后世的怪物必须得除外。以他脑子里那么多来自后世的先进知识和理念,哪怕在大唐搞出什么生产力革命,顺带着整出资本主义萌芽也说不定可行呢。 总而言之,五十万贯在这年头绝对是一笔超级巨款,连伟大的李二陛下本人一时间多半也拿不出五十万贯的流水资金。这几年大唐国库空虚,财政赤字也是个严重的问题。 李信见程处默和秦怀玉逐渐意识到了他们的错误,这才叹口气道:“这还不是你俩最蠢的地方。退一万步说,哪怕咱们三家一起犯蠢,打包出售,我就问你,全长安有哪家吃得下?哪怕五姓七望一起动手,要筹措出五十万贯的巨款,至少也要花费半个月以上,怎么可能在三天内筹齐?坦白说,就算是陛下亲至,我也很怀疑他老人家能不能在三天内凑齐五十万贯。” 程处默听完便嚷嚷开了:“那还怎么弄?陈尹老儿摆明了就是为难你呗,连陛下都拿不出的巨款,非得要你三天内拿出来。他肯定是随便找了个借口,想取消婚约吧?” 李信摇了摇头。 要说陈尹对李信与陈幼澜之间的婚约不满意,那是有可能的。因为这年头的人都特别注重立身之业这回事,也就是男人的事业。在大多数人眼中,值得称赞和敬佩的事业就是入朝为官。像李信这样靠着爵位,死不入朝的家伙,绝对是少数中的少数,别人觉得他没出息,不想把女儿嫁给他也是很自然的。 尤其是像陈尹这种位高权重的家伙,连楚王这个爵位都不大放在眼里,他只会更加注重李信本身的价值,而李信本身......至少从表面上来看,好像没有太大的价值。 但是,要说陈尹因此就不满到要处心积虑地取消李信与陈幼澜的婚约,那应该也不至于。 虽然陈尹口口声声说山东的情况很好,已经不那么需要联姻来增强陈家在那里的实力了,但李信还是觉得这应该不是真实的情况。 李世民在山东安插陈家的势力之后,陈家的状况当然有所改善。但即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李信和陈幼澜的婚约也绝对不是可有可无的地位,就算不能称为雪中送炭,至少也应该是不会被拒绝的锦上添花。他没道理这么强硬地破坏这婚事。 更何况,这桩婚姻还是李世民亲自定下的。就算陈尹能说服李世民取消婚约,这也不会是没有代价的一件事。他怎么会没来由地去做呢? 很简单的一个逻辑在于:如果他真的铁了心要取消李信和陈幼澜的婚约,而他又有能力去实现这一点,那他为什么不直接向陛下提这件事,而要暗示李信去见他之后,再费尽周折地提出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来为难李信呢? 李信越想头越大。 难怪他当时就觉得有种说不出的不对劲,这么细细一思索,总觉得这事儿从头到尾都透着诡异。 这边他正绞尽脑汁地思索着,另一边,在他看不到的宽敞的太极殿中,伟大的李二陛下正和中书令陈尹大人哈哈大笑着。 “老臣当时就差指着鼻子说他是个废物了,谁知道他一点都不在意。虽然最后他还是被激怒了,但说实话,直到现在,老臣也没搞明白他当时到底为了什么在生气。”陈尹苦笑着摇头道。 李世民笑着感慨道:“是啊,这孩子脑子里不知道装了些什么,想法总是让人看不透。前段时间,观音婢还套他的话,据他说,他是梦里被仙人所点化。这种胡话....真是.......”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二章 老狐狸们的打算 “听起来确实有些无稽,但除此之外,老臣也想不出别的可能性。”陈尹摇着头,道,“不管是这复试记账法还是所谓的伤兵营卫生管理条例,都是老臣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要说楚王殿下天纵奇才,自己创造了这些新的知识,那其实跟相信他是在梦中被仙人点化也没什么区别了。” 李世民点了点头,叹道:“朕也是这般想。可惜这小子一身本领,头脑又好,却死活不肯入朝为官,为朕效力,真是......让朕不知道说什么好。” 要是李信此刻在场的话,大概会惊掉下巴。他一直以为复试记账法和伤兵营卫生管理条例其实是出自他手这件事,只有少部分相关的人知道。没想到竟然连陈尹也知道。 不过说起来似乎也很自然,毕竟陈尹可是帝国的实权人物,李世民相当信任的左膀右臂。绝大多数事务只要没有隐瞒的必要,他都会告诉陈尹,与之商量着办......好吧,这句话说起来有点像废话。 如果李信知道陈尹了解这些事情的话,应该很轻易就能猜到陈尹到底为什么这么为难他了。只可惜,他暂时没法知道,所以还得冥思苦想一阵。 陈尹笑道:“陛下放心,老臣已经以取消婚约相威胁,给楚王殿下出了一道难题。他绝对不可能解决这个问题,届时免不了求老臣不要取消婚约,老臣也就可以顺势提出让他来我麾下为官的要求。说实话,老臣也越来越欣赏楚王,只可惜他还年轻,性子不够稳定,还需要更多打磨。若是能够好好历练一番的话,说不定二十年后,他也能成为我大唐的中流砥柱,助陛下开创一个万事不移的盛世!” 李世民点头,道:“他能成为大唐柱石这一点,朕倒是不怀疑。只是,若是被他知道你在算计他,可能会引起这孩子的反感,到时候......” 陈尹苦笑道:“眼下最重要的是把这孩子骗进朝堂来,老臣哪里顾得了那么多。至于反感不反感的,只要他踏入朝堂,陛下还怕没有手段整治他吗?” 这话确实在理。李世民微微点了点头。 李信始终不肯入朝为官,一直游离于朝堂之外,这直接导致了一个后果,那就是李世民和他之间的主导关系只能是那种亲如父子的长辈与晚辈之间的关系,而非君主与臣属的关系。 因此,尽管伟大的李二陛下手中握有滔天的政治权力和手段,但这些东西根本无法直接作用到李信身上。最直观的例子就是每次李信犯了错,他也只能打打这家伙的板子了事而已。 可如果李信真的进入朝堂,成为正式的官员,那他自然套上了规则的枷锁。李世民的诸多手段也就可以对李信生效了。再加上陈尹的从旁协助,两条老狐狸联起手来,不愁不能把李信这条小狐狸培养成青出于蓝的老狐狸。 一想到李信到时候吃瘪的表情,李世民忍不住笑了一下,有些好奇地问道:“润德,你到底给这小子出了什么难题?有这么难吗?” 润德是陈尹的表字。 古代男子在二十岁时会举行冠礼,庆祝男子成年,因此二十岁也叫及冠之年。男子及冠之时,会有一位长辈替他取一个字,这就是所谓的表字。同辈男子之间一般都是互称对方的表字,而不会直呼其名,因为这有种蔑视和不礼貌的意思。 作为千古仁君,李世民对一些早年间就跟随自己的老臣,一直都是称呼其表字以示尊重的。 陈尹笑着回答道:“我要他在三天内凑齐五十万贯的聘礼,才肯不取消婚约。” 李世民身为帝王,对于这笔巨款当然有很明确的认知。他点了点头,很是赞同道:“确实是人力难以完成的难题。信儿这小子.......这回算是栽了。” 陈尹笑道:“哪怕他向秦家和程家求助,也绝对不可能凑出这么多钱。这回我们赢定了。以他对小女的感情,想必一定会答应老臣的要求的。” 李世民点头,感慨道:“说起来,朕还真是有些庆幸啊,这两个年轻人最后竟然这么情投意合。信儿日后想必也不会埋怨朕了。” 陈尹笑道:“看来当时老臣和陛下一致决定不要去插手他们年轻人是事情是正确的。” 事实上,李信和陈幼澜相识的事情早就被百骑司查了个一清二楚。李世民也没有瞒着陈尹,毕竟是关系到他女儿名声的大事。谁料,陈尹最后还是决定不去插手,正好与李世民想法一致,于是他们才对李信和陈幼澜这么放任自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人性是复杂的。即使是成熟的政治家也未必真的能做到摒除一切情感,他们最多只是能保证大多数时候以理性为主导而已,内心深处微妙的情感变化是无论如何也抹除不掉的。 更何况,李信是李世民最疼爱的子侄,而陈幼澜也是陈尹最疼爱的小女儿,将他们当成政治博弈必要的棋子来使用,两人心里都会有些压力——当然,硬说起来的话,陈尹的心理压力肯定比李世民大。 毕竟,不管怎么说,李世民还算是给李信找了一个不差的媳妇儿。以大唐这种包办婚姻理所当然的观念来说,这绝对算不上是亏待李信。 但是,对于陈尹来说,在真正了解李信是个什么样的年轻人之前,他觉得自己差不多就是在把女儿往火坑里推了。如果不是为了大唐盛世,他绝不肯做出这样的决定。 因此,当他发现自己的女儿似乎不讨厌李信时,他倒是不介意让女儿多于对方接触接触,看看女儿到底反应如何,能不能最终接受这桩婚事。 目前从结果上来看,打一个皆大欢喜的评语作为总结绝对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只差最后一步,把李信骗上朝堂,一切就完美了。 李世民和陈尹都是这么想的。 但是,李信此刻却也在他们两人看不到的地方冥思苦想着。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三章 李信不会回避 三天的时间几乎是一转眼就过去了,到了该去陈府拜访的时候。李信穿了一件玄色长袍登上了自家的马车,期间还不忘回头对没有上车的秦怀玉和程处默道:“交代你们的都记住了吗?” 两人点了点头。程处默很是兴奋地说道:“有了这个东西,你这次肯定能过关了,真亏你想得出来!” 李信挑了挑眉毛,得意一笑,道:“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不就是五十万贯么,反手就掏出来给你看看!”话音一落,他故意甩了一下袖袍,耍了个帅才进入车厢内。想来所谓将军出征时甩一甩大红披风的行为,也就是这种程度吧。 马车踢踢踏踏地在大街上慢速奔跑起来,声音微妙地跟寻常的马车不太一样。穿过数条大街,马车停在了陈府门外。 李信下车时看到陈府门外站着两个下人,似乎是为了迎接他的到来而特意在这里等候。 果然,两个下人向李信行了一礼,道:“小的见过王爷。老爷命我们一见到王爷就领王爷去书房。请王爷随小的走吧。” 李信点点头,不置可否地跟了上去。王贵则随意地跟在李信身旁。他一直都习惯于随侍李信左右,即使是上次陈尹的下人说只允许李信一个人去书房的时候,他也是自顾自地跟着李信,只是最后没有进入室内,只在屋外等候而已,这已经是他能做出的最大让步了。 在陈尹的书房,李信又见到了他。跟上次一样,他正在看书,只是这一次稍稍显得比上次心不在焉一点,李信一进房间他就抬起头来看向了李信,仿佛急于观察李信的表情,试图从中看出一些东西。 然而,他失望了。李信很平静地笑着,既说不上是胜券在握,也完全不应该被看成是垂头丧气的表情。如果非要准确地描述一下这种感觉的话,只能说就好像是他看穿了一些事一样。 不等陈尹开口,李信自顾自地在陈尹面前跪坐下来。两人对视着。 李信的养气功夫到底是比不上几十岁的老狐狸。最后是他先憋不住,开了口,笑道:“陈大人,晚辈又来拜访了。” 陈尹也没有因为自己比李信沉得住气就产生什么心理变化,而是平淡地开口说道:“楚王这次来,似乎是要给老夫一个说法了。聘礼带来了吗?” 李信笑而不语,回避了这个问题,反而开口问道:“在回答陈大人的问题之前,我想先问大人一个问题。” “说。”陈尹道。 “如果.......”李信看着陈尹的眼睛,“我今天没带来足够的聘礼,要怎么样才能让陈大人你改变想法,不取消我和幼澜的婚约呢?” 陈尹的眼底一亮,闪过一丝欣赏的光芒。他点点头,缓缓说道:“当然是让你接受陛下的封官。” 李信哑然失笑,露出一个“果然如此”的神情。 这三天里,李信很多次思考过陈尹为什么会像这样给他开一个常人根本就无法达成的条件,而且还威胁说达不成条件就要取消婚约。明明陈尹本人也是婚约既得利益的一方,根本就不可能拥有这么坚决的反对这婚约的态度。 最后,李信想明白了。 很显然,陈尹既不想让李信完成条件,又不想取消婚约........听起来有点像废话,但只要转念一想,把自己代入陈尹,一切就明白了——在完不成的条件面前,想要维持婚约的李信会做什么?当然是对陈尹言听计从。 只要陈尹到时候再开出另一个可行的条件,他就完美地把李信算计了进去。因为李信不可能在那种情况下拒绝他开出的条件。 于是,李信要思考的问题就变成了:陈尹这么大费周章地算计自己,到底是想要提什么要求呢? 在这个问题上,他毫无头绪,直到刚才陈尹回答了他的问题之后,他才明白了过来——原来是陛下和陈尹联手做了这个局,伟大的李二陛下就算不是这个局的参与者,多半也是知情人。他们一起将难题放在了李信面前,并差不多很明确地告诉了李信:如果你解不开这个局,那还是乖乖入朝为官吧,我们会好好栽培你的。 陈尹看着李信,点头道:“楚王果然聪慧过人。看来你已经明白我和陛下的意思了。” 李信笑着点了点头,道:“确实是明白了。” “那么你打算怎么做呢?”陈尹期待地问。 李信笑道:“最简单的方式当然是什么也不做。就算我完不成你的条件,我相信你也不可能真的退婚。你不会那么伤害幼澜。” 如果李信和陈幼澜解除婚约,首先受损的是陛下的颜面。毕竟他们俩是圣旨赐婚,想要解除婚约也必定需要圣旨,这就相当于李世民自打自脸,当然脸疼。 其次就是楚王府和陈府的颜面。这个自然不必说。 最后就是陈幼澜。如果婚约真的取消,她将彻底沦为博弈的牺牲品,从此落入无尽深渊。毕竟,这里是大唐。女子的婚约出了任何变故,不管问题是不是出在女子身上,她们都会面对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无数风言风语会将她们淹没,哪怕陈幼澜贵为当朝相爷之女,她也承受不住万民的悠悠之口。 想通了此节,自然就很明白一个道理——这个婚约不是能因为“它已经可有可无了”之类的理由就取消掉的,它一旦崩裂,受伤的人太多。李信不相信陈尹会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能在满朝老狐狸中杀出血路,登上中书令宝座的人,绝对不可能是个蠢货,不是吗? 陈尹听见李信这么说,脸上没有丝毫表情波动,甚至还点了点头道:“确实,不管你今天能不能达成我的条件,我都不可能真的取消婚约。但是.......” 他突然微笑了一下,道:“我相信以楚王殿下的骄傲,绝对不可能回避我的难题。”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四章 我送大唐一支铁骑 是的。 陈尹摆在李信面前的这道题其实有两层。问题的第一层是他为什么要出这道题,第二层才是题面上的五十万贯钱到底该怎么来。 到目前为止,李信已经完美地解开了第一层。理论上来说,他完全没有必要再做第二层了。因为第二层问题不管做不做,结果都不会有任何改变。他和陈幼澜的婚姻还是可以像过去那样继续。若是换了一个人面对这样的情况,或许那人真的会就此得意洋洋地离开。 但李信,绝不会是这样的人。 陈尹很笃定地看着李信的眼睛,丝毫不担心他站起身笑嘻嘻地就往外走。 两人又对视了一会儿,谁也没说话。 最后,还是李信忍不住先笑了,点着头,道:“陈大人果然把晚辈给看透了。老实说,晚辈确实是有些骄傲的。” 是,如果李信今天就这样离开,他和陈幼澜的未来不会有任何改变。但是,这不是他的风格。 陈尹和李世民处心积虑地出下这道难题,将它放在了李信面前。李信固然可以选择避而不答,但这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在承认自己的“不能”。如果是别的事情,李信还可以佛系一点,不能就不能吧。但是,事情毕竟已经涉及到了陈幼澜。 这两只老狐狸以为自己抓住了李信的痛脚就可以在上面大做文章。虽然他们最后也并没有真的伤害李信的打算,但他们的行为还是让李信感觉到了淡淡的不爽。 五十万贯?你们以为这就能难住我吗?未免也太小看一个重生者了吧? 李信默默地在心里冷笑了一声。 陈尹当然听不到这声冷笑。他很满意于李信的反应,笑着说道:“那么,楚王殿下将会怎么回答老夫的问题呢?老夫很期待。” 李信笑道:“很简单。你要五十万贯,我就给你五十万贯。童叟无欺。” 陈尹的眼神和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他问:“那么,这五十万贯在哪里呢?你带来了吗?” “当然。”李信点点头。 陈尹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他问:“在哪?莫怪老夫多嘴,五十万贯铜钱可是足够堆成小山的,就凭你带来的那辆马车可装不下。” 大唐流通的开元通宝铜钱,每枚大约四克,一贯一千文,也就是说,每贯钱有将近四公斤重,而五十万贯铜钱,总共就是两百万公斤,即两千吨,确实不是一辆马车能够拉动的重量。 李信笑了笑,道:“放心,晚辈带来的不是现钱。顺便先问一句,陈大人应该不禁止我以物代钱吧?” 陈尹哈哈大笑,道:“当然。只要你能拿出我认为值得上五十万贯的宝物即可。” 李信故意佯装放心地点了点头,道:“那就好,那就好。想必以陈大人的身份,绝不至于蒙骗、欺负晚辈。” 陈尹点头,道:“当然不会。老夫一向公正,绝不会刻意低估你宝物的价值。” 李信满意地点了点头,道:“那小子就斗胆请陈大人估价了。” 陈尹道:“你且说来我听。” “敢问陈大人,一支大唐铁骑.......价值几何?”李信微笑着问。 陈尹却皱起眉头,没有回答李信的问题。他有些不悦地说道:“楚王难道在消遣老夫吗?” “陈大人这从何说起啊?晚辈实在是冤枉。”李信大声叫屈道。 陈尹冷哼一声,道:“问大唐骑兵做什么?难不成你还真能拿出一支大唐骑兵?如果不是消遣老夫,你这问题又该作何解释?” 李信拱手行了一礼,道:“还请陈大人相信晚辈。晚辈绝无戏弄陈大人的意思。只是你的问题,暂时还请允许晚辈先卖个关子。如果一会儿答案揭晓的时候,陈大人觉得不满意,或者还是觉得晚辈是存心戏弄你,不管陈大人想如何处置晚辈,晚辈都认打认罚,绝无二话。” 陈尹对李信的话将信将疑,但终于还是选择相信一回。他道:“大唐骑兵向来都是消耗军费的大户,每年光是最低水平的维护就要消耗几十万贯。如果非要算个数的话,每个骑兵至少价值八十贯以上。” 李信点点头,道:“陈大人果然公正,估价与晚辈相仿。” 陈尹没好气地问道:“那又如何?” 李信笑道:“听陈大人稍安勿躁,听晚辈解释。” 他顿了一会儿,道:“每名骑兵价值八十贯,其中马匹占了一半的成本,陈大人可同意?” 陈尹低头沉吟片刻,道:“虽然应该不到一半,但是也相差无几。你继续说。” 李信继续道:“我们都知道,马是有使用寿命的。一匹马如果马蹄磨损得太厉害,它就再也无法奔跑,也不能再当做战马了,骑兵们就得因此换一头新的马,对不对?” 陈尹越发不解。他问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李信沉默地笑了一下,才开口道:“如果说晚辈能拿出一件东西,这件东西能够将马匹的使用寿命延长至少两倍以上,除此之外,还能加快马匹的行进速度,增加骑兵对各种地形的适应能力,敢问陈大人,这件东西.......你愿意出多少钱买呢?” 陈尹仿佛听见了什么不可能的事情,满眼惊讶地看着李信的脸,似乎想从他脸上看出他所说的东西是否真的存在。 良久,陈尹缓缓说道:“如果真有这样的东西.......我不知道它应该价值几何,因为从没有先例可以参考。但是我想,陛下一定不会介意用五十万贯把这件东西买下来。” 李信哈哈大笑,点了点头,道:“有陈大人这句话,晚辈就放心了。想必陈大人一会儿绝对不会赖账。” “东西呢?东西都不拿出来给老夫看一眼,老夫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在编瞎话?”陈尹的语气微微有些焦急,似乎有点坐不住了。这是他这一次见到李信之后,第一次有点沉不住气,第一次有点坐不住,仿佛屁股下面有无数蚂蚁在爬着,爬进了他的心里。 李信二话不说,从袖中取出一物,丁零当啷地扔在了地上。 陈尹低头一看,竟是一根弯曲的铁条。 “这就是你说的......大唐铁骑?”他指着那铁条问道。 李信重重地点点头,道:“这叫.....马蹄铁。”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五章 马蹄铁的威能 上 马蹄铁的发明,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一个世纪左右,相传为古罗马人发明。它最大的作用就是保护马蹄,减缓马蹄的磨损,顺带着还能帮助马蹄更加坚实地抓牢地面,不管是骑乘还是驾车,这都极大地提升了稳定性。可以说,马蹄铁之于马,完全不亚于一双好鞋之于运动员。 只可惜,在李信所熟知的那个时空中,这么好的东西直到元代才传入华夏,更不用说眼下这个大唐了,那更是找都没地方找。 陈尹当然也是第一次见到马蹄铁。他认真地将李信甩出来的弯形铁条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愣是一点也看不出这东西的玄妙之处,更不理解这东西到底为什么会有李信说的那种效果。 “这东西......真有你说的这么神奇?”陈尹终于抬头,忍不住看着李信问道。虽然这是一个问句,但语气却并非怀疑,而是疑问。他是真的不了解马蹄铁。 是的,陈尹从头到尾都没有怀疑过李信会不会是在撒谎这回事。 这就是聪明人之间的默契。陈尹很清楚的地知道李信不会在这么明显、这么容易验证又这么关系重大的事情上撒谎。毕竟,撒这样的谎对于李信来说,完全没有任何好处,纯属吃力不讨好。他要是真解不了局的话,大不了一走了之即可,何苦多此一举? 李信笑道:“口说无凭,陈大人何不与我出去看看?” “出去......看看?”陈尹狐疑地重复了一遍,不知道李信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为什么要出去看看呢?难道陈家大宅的外面有什么东西吗? 陈尹满肚子疑问地跟在李信后面走出了书房,一路向外走去,来到了陈府的大门外。李信来时坐的马车还停在外面宽阔的街上。 这还是陈尹第一次见到李信的马车,他之前从未注意过。 “四个轮子,而且看起来怪模怪样的.......难道有什么玄机吗?”陈尹先指着马车问道。 李信微笑着将前挂与车厢的关系解释了一下,简单地介绍了一下四轮马车转弯的原理,听得陈尹连连点头。他走近李信的马车,用手摸了摸后车厢与前挂的连接处,啧啧称赞道:“楚王殿下果然十分巧思。” 李信笑了笑,没有说话,道:“这并不是重点。还是请陈大人看看马儿的蹄子吧。” 车夫很有眼力见儿,听自家王爷这么一说以后,就上前让马配合着抬起了前蹄,好让陈尹看清楚其中的玄机。马儿被这么多陌生人围住,有些焦虑地打了个响鼻。车夫摸了摸它的头,将它好生安抚了了一番。 陈尹略略弯腰,眯起眼睛,终于看清了这马的马蹄底下竟然钉着一个弯曲的铁条,形状一如他手中捏着的那个李信交给他的所谓马蹄铁。 良久,陈尹直起身子,苦笑连连,道:“这么简单的方法竟然从来没有人能想到。楚王殿下能想常人所不能,果然让人叹为观止。” 光是看着手里这个弯曲的铁条,再加上听到李信说的“马蹄铁”这样的称呼,确实已经足够让人联想到这玩意儿可能是用在马蹄上的了。但是,不亲眼看看的话,陈尹自认还真想象不到这东西的正确用法竟然是用钉子将其钉在马掌上。 正所谓百闻不如一见,亲眼看过马蹄铁被钉在马掌上是怎么样一副光景之后,陈尹已经完全理解了为什么李信说这东西可以将马匹的使用寿命延长到原来的两倍以上——废话,在马掌和粗糙的路面之间隔了一个坚硬的铁条,当然可以保护马掌,减少其磨损啊,使用寿命不就自然延长了吗? 而且,说是延长到两倍以上,这数字恐怕还是有些低估了,就算说延长到三倍以上,其实也不稀奇。 唉,真说起来的话,这其实不就是给马穿上了一双鞋吗?怎么人人都知道穿鞋,到马这里就不明白了呢? 陈尹心中暗叹,忍不住目光灼灼地又看了李信一眼。 普通人或许不知道,但是身在高位的陈尹却很清楚,能够跳出定势思维,用非常规的方法完美解决常规的问题,这是一种看似不起眼,但实则强大到极致的武器,说它价值千金都是对它的一种侮辱。这种思维方式,是无价的。 而李信,正是一个能够出色地运用这种思维方式的极其聪明的年轻人。 尽管明白这一次想把李信带入朝堂的尝试已经失败了,但陈尹心中那个认为李信将来必定是大唐盛世之中流砥柱的想法却越发强烈而炽热起来。 不,何止是大唐盛世的中流砥柱,如果好好磨练培养的话,必定是能在史书中留下重笔,值得史学家大书特书的千古名臣! 李信当然也注意到了陈尹火热的眼神,立即微妙地瑟缩了一下,不留痕迹地后退了半步。他当然不知道此刻陈尹心里在想什么,但是他知道,不管陈尹在想什么,那对他来说多半都不会是什么好事,说不定又会惹出什么麻烦来。 他轻咳两声,以此提醒陈尹不要走神,然后开口说道:“关于马蹄铁,其实晚辈还有一些事想演示给陈大人看。” 陈尹问道:“是什么?”作为老狐狸,输给小狐狸一局固然有些没面子,但他也不是那么没有胸襟和气度的人,反而心情大好,越发地有些欣赏起李信来。毕竟,年轻人越是出色,大唐的未来就越是光明,而且.......李信越是出色,陈幼澜以后就越是幸福,不是吗? 不管是作为大唐重臣,还是作为陈幼澜的父亲,陈尹都生不出对李信的反感。 李信对一直跟在他身旁的王贵使了个眼色,王贵立即会意,将手放在唇边,吹了一个长长的哨音。 “陈大人请看。”李信笑着对陈尹说道。 陈尹刚想问看什么,却突然听见远处传来轻微的声响,细细听时,他露出微微愕然的表情。 是马蹄声,而且还是两个。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六章 马蹄铁的威能 下 只见两个魁梧的少年各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骏马自远处向陈府这里飞奔过来。缭乱的空气在他们的身体周围化成呼呼的飓风,带得他们座下骏马的鬃毛四处乱飞,好似燃烧的火焰,好看极了。 陈尹瞪大了眼睛,道:“这不是程家和秦家的小子吗?” 李信笑着点点头,道:“陈大人果然慧眼如炬。” 没错,两匹马上坐着的正是程处默和秦怀玉俩二货。李信早就交代他们各骑着一匹马在陈府外这条长街的另一头预备,等听到王贵的信号时,他们就开始沿着长街纵马狂奔。 陈尹毕竟不知道李信玩的什么把戏,因此也就没有急着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 程处默和秦怀玉两人肩并着肩,奋力催动着座下的战马,两匹马撒开四蹄,跑得旗鼓相当,谁也不让谁。不愧是两个将门之后,骑术一点都没落下,精悍得堪称艺术。 李信看着这一幕,忍不住也在心里点了点头。 果然,骑在马上的英姿可以让人忽略程处默和秦怀玉在智力上的缺陷。如果此刻是李信在马背上的话,大概已经被颠下来了吧,哪里能像这两人一样英姿勃发? 须臾,两人两马已经来到了距离陈府约莫两百步的地方。 李信暗忖差不多了,便又给王贵使了个眼色。 王贵立即会意,高举起左手,然后又重重地落下。程处默和秦怀玉看见这个手势,齐齐勒住缰绳,强迫马匹减速。 终于,两匹马都停了下来。虽然它们在跑的过程中一直是差不多位于同一身位,但当它们停下来时,却驻足在了不同的地点。程处默是离陈尹和李信更近的那一个。而秦怀玉则停在了程处默后面大约五十步的地方。 陈尹看着这一幕,没有说话。他大致猜到了李信的意思,沉默地走到程处默身旁,问道:“你这匹马没有钉马蹄铁,对吗?” 程处默傻笑着点了点头。 陈尹一言不发地又目测了一下程处默和秦怀玉之间的距离,然后回头看着李信,问道:“那匹马钉了马蹄铁对吗?” 李信笑着点点头。 跟聪明人玩就是省力气,不用怎么解释,他们自己就能想明白很多很多事情。 李信早前拿出马蹄铁的时候就说过,它能延长马匹的使用寿命,还能增强马掌与地面的抓地力,增强稳定性等等。 马蹄铁这保护马蹄从而延长马匹使用寿命的作用,其实很一目了然,看过之后,懂的都懂。但是抓地力什么的就比较抽象了。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李信特意安排了程处默和秦怀玉一起策马狂奔的戏码,以演示马蹄铁在增强抓地力方面的作用。 说白了就是个刹车距离的测试,谁的刹车距离更短,谁就与地面之间有更大的摩擦力,换言之,也就是抓地力更强。 可千万不要小看抓地力这个概念,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骑兵的威力。 很多人一说起骑兵,就立刻想象出骑兵在马上砍杀的英姿,以为这就是骑兵的强大之处。其实不然。骑兵真正的威力在于冲刺和机动性。 万人骑兵同时向前冲刺,没有见识过的人很难想象那是怎样一种蔚为壮观的景象。马匹的速度赋予了骑兵势能,速度越大,势能即越大,任何东西在这股庞大的能量面前,都会被碾成齑粉。哪怕是再怎么自诩胆大的人,在那样的威势面前,恐怕也要吓得腿软尿裤子。 有了马蹄铁之后,马匹的抓地力提升,就好比一个光脚的短跑健将突然穿上了一双顶尖的跑鞋,再也不用担心滑倒,自然可以跑得更加肆无忌惮,速度得到完美释放。虽然不得不承认,这种提升非常微小,最多不超过一两成,但这种程度的提升放在骑兵身上,那就真真不得了了。 在理想的条件下,同样的万人骑兵,只要其中一方比另一方的速度快哪怕一成,速度慢的那一方的结局都必然只能是被冲成一盘散沙,溃不成军。当然,实际上的战争是很复杂的,影响胜负的因素有很多,不能这样一概而论,但是有一点是很肯定的:速度快,对骑兵来说绝对不是坏事。 除了单纯的提升速度以外,马蹄铁还提升了马匹的稳定性和机动性,不管是转向还是停止,都比不钉马蹄铁的时候快了几分。这也就意味着大唐的骑兵在配备了马蹄铁之后,不管是要打还是要走,又或者是且战且走,他们都将比敌方多占据一丝先机。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一丝先机很有可能就是一线生机,甚至有可能在高明的统帅手中转变成一线胜机。 陈尹虽然是文臣,但早年间也是李世民账下的谋士,军伍之事亦是通晓,哪里会不明白这程处默和秦怀玉之间这将近五十步的差距意味着什么。 可以说,李信创造出来的这个马蹄铁,硬生生把大唐骑兵的战斗力拔高了一筹啊! 陈尹忍不住有些想笑。 李信说他要送陈尹一支大唐铁骑,当时陈尹还觉得李信是在吹牛逼,没想到,李信这还真是送出了一支大唐铁骑,一支真真正正的大唐铁骑。 在李信拿出马蹄铁之前,谁又能真的想到,一根弯曲的铁条就能缔造出一支强大的骑兵呢?这两者之间微妙的落差感,让陈尹唇角的笑容变得越来越大。 “怎么样?”李信跟着笑了起来,问道,“陈大人觉得我过关了吗?” 见到李信这有些孩子气的示威和炫耀,陈尹笑得更灿烂了。他一边笑一边骂道:“算你小子有点歪脑筋。” “那.......”李信缓缓说道,“晚辈应该可以改口叫岳父了吧?这可是晚辈堂堂正正赢来的。” 陈尹闻言,脸色一变,笑容当场僵住:这家伙......满脑子想的都是什么啊?能不能稍微有一点点出息呢?要的也不多,一点点就好....... 他瞪了李信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不行。你与幼澜尚未成婚,怎能乱叫?还有,你平时跟幼澜厮混........要注意影响,若是弄出了什么风言风语,或者被老夫知道你如何欺负了幼澜,小心老夫唯你是问!” 说完,陈尹一甩袖子走了,只是手中还紧紧捏着李信一开始扔给他的马蹄铁,仿佛握着某种比他生命还重要的东西。 李信望着陈尹的背影,脸上的笑容灿烂得甚至超过了此刻的阳光。 什么嘛,老丈人也是个妙人啊,这话的意思不就是.......只要不乱来,他就对李信与陈幼澜的交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嘛.......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七章 全是怪人 陈尹转身走进陈府的时候,李信想了想,大步跟了上去。 陈尹斜着眼睛看了李信一眼,问道:“楚王殿下还有什么事吗?”这话里的“没事赶紧滚吧”的意思未免也太浓烈了一些。 李信愕然。 什么?合着你拿了我的马蹄铁,一点表示也没有?就算没有,我跟着你进去喝杯茶也不至于是这个态度吧,卸磨杀驴要不要这么明显....... 李信不留痕迹地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表面上却故意微笑着说道:“晚辈是想请陈尹大人的四公子去饮酒作诗。” 陈尹脸色一僵,下意想脱口而出一声“滚”,然而却终于还是没有说出口。他毕竟是陈家的主人,家里的动静以及陈幼澜那点小把戏自然瞒不过他。他很清楚李信口中说的那位并不存在的“四公子”是谁。 李信这么明目张胆地说要邀请陈幼澜去玩,陈尹当然会很不爽。任何一个做父亲的都会在这样的场合里突然生出一股无名火,更何况陈尹还这么疼爱陈幼澜。 但不管怎么说,他刚刚才表达过可以对李信和陈幼澜的小动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意思,总不至于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打自己的脸。而且,李信也很客气地用了“四公子”这个称呼,而没有直说是“三娘子”。 这已经委婉地表达出了李信清楚地知道该如何保持低调以避免风言风语的意思。 陈尹似乎没有办法反驳。片刻之后,他终于还是冷冷地哼了一声,大步向前去,没有多说半句话。既没有说允许李信去找这所谓的陈家四郎,也没有没好气地让李信滚。作为一个父亲,他最多只能做到这样了。 李信当然不会要求更多,笑嘻嘻地大步向前走去。他只来过陈府两次,哪里会知道该去哪里找到陈幼澜。不过,他正巧看到陈辛恒正在前面的回廊上,脸上挂着笑容,似乎就是在等他的样子,于是便走了过去。 “恭喜了。”陈辛恒半开玩笑地说道,“看来我可以安心改口叫妹婿了。” 李信也笑着道:“我倒是不想那么早就开始叫你二哥。” 陈辛恒笑着摇了摇头,问道:“你这是要去找幼澜?” 李信点点头,道;“对,几天没见了,带她出去散散心。” 陈辛恒满意地说道:“不错不错,倒是会疼人的,我对你这个妹婿真是越看越顺眼了。” “过奖过奖。”李信嘴上这么说,脸上的表情却分明没有这么谦虚的意思。 陈辛恒笑道:“那你去吧。幼澜应该在后面的亭子里等你。她这几天一直都为你担心呢。” 李信点点头,没有回答,向陈辛恒指的方向走去。 陈辛恒站在原地没动,目光闪烁地看着李信的背影。刚才,他一直在不起眼的角落看完了李信的整场表演,小小的马蹄铁给他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一段小小的铁条,在李信的手上却有着比书上任何一句所谓圣人之言都更大的价值。 陈辛恒承认,自己很欣赏李信。 “对了,妹婿。”陈辛恒突然出声叫住了李信。 “嗯哼?”李信回头,看看陈辛恒。 陈辛恒笑着,笑容里带着几分幸灾乐祸。他道:“我和爹爹这边其实还好。不过,等到时候幼澜那个麻烦的大哥回来了,你估计还要再伤伤脑筋了。” 陈幼澜的大哥? 说来有些惭愧,李信其实没怎么听说过这个人,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只记得似乎在哪里听说过陈幼澜这位大哥是在边军值守的一位小将。当时他还不太理解,身为陈尹的长子,应该随随便便就能在长安找到不错的职位吧?就算他是不想当文官,想走武官的道路,总也不至于从戍边小将坐起啊? 总而言之,是个怪人。 不过,硬说起来的话,陈辛恒身为陈尹的次子,条件也不差,却是一介白身,这一点也不比他的大哥好理解到哪里去........呃.......话说,在别人眼中,李信这个楚王的迷惑行为难道还少吗?如果有人能搞一个李信是不是怪人的投票,恐怕投“是”的人绝对过半,也不知道他一个怪人是怎么好意思说别人是个怪人的。 这部分暂且不说,反正听陈辛恒的意思......陈幼澜这位大哥似乎不那么好对付的样子。 李信知道陈辛恒说这话是好意,不过他不是那种喜欢把未来的事情拿到当下来伤脑筋的人。反正,陈幼澜的大哥这不是暂时还没有回到长安嘛,而且,就算这位大哥明天就回长安,他想怎么为难李信还是会怎么为难李信,李信再怎么伤脑筋也没用。 所以,感谢了陈辛恒的提醒之后,李信很随意地摆了摆手,道:“到时候再说吧。” 说完,他向前走去,扔下了一直微笑着的陈辛恒。 转了个弯,李信终于看见了一座精巧的小亭子以及亭子里的陈幼澜和小铃。 淡金色的阳光中,陈幼澜原本还趴在亭子栏杆上,看起来有些没精打采的,然而一见到李信大步从远处走来,她就立即挺起了身子,脸上绽放出不输给阳光的微笑。 “陈子衿在家吗?我来请他出去玩。”李信也跟着笑起来,大声说道。 “在的。我去叫叫他。”陈幼澜红着脸回答。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八章 复杂的笑容 “润德,你可不要说大话。这小小一根铁条,真的可比千军万马?”李世民摆弄着手里这根弯曲的铁条,有些怀疑地看了身旁的陈尹一眼。 大殿里的牛油巨烛明晃晃地烧着,将陈尹的表情照得很分明。确切地说,其实此刻他的脸上并没有什么表情,完全是一副办公事的严肃态度,这在无形中增加了他的可信度。 他沉声说道:“是的。” 接着,在李世民探寻的目光中,陈尹将自己的所见所闻完完整整地讲了一遍,期间还偶尔用手指在自己的手掌上比划起来,看样子是完全将其当成了一个马掌。 李世民早年间差不多是全是在战场上厮杀出来的,对于马这种生物以及骑兵这个兵种,都有着很深的理解。从陈尹绘声绘色地讲述之中,他不难想象出手中这个弯形的铁条如果钉在马掌上会有怎样的作用。 给马穿鞋...... 如果在这之前,有任何人在李世民面前说这样的话,他一定会哈哈大笑,多半还会给出什么“闻所未闻”之类的评语。然而此刻,他却不得不苦笑着承认,闻所未闻的事情未必是错误的、可笑的。 如果仅仅因为一件事物是闻所未闻的,就对它加以嘲笑和批判,那么等到结果证明可笑的到底是哪一方时,或许有些人就会为自己的愚蠢而付出代价。 想到这里,李世民的脑海中不自觉地浮现出李信那张猴精猴精的笑容。他忍不住有些咬牙切齿。 这臭小子,有这种好东西不知道早点拿出来,要是早点有这种东西的话,说不定当初就能打赢突厥,不用订下那令人感到耻辱的渭水之盟了! 当然,他也知道这只是一种一厢情愿而已。且不说当年的李信还不过十一二岁,小屁孩一个,什么军国大事都不懂,单说大唐当年之所以被突厥一路打到长安城下,原因细说起来其实就有很多很复杂的内容,骑兵的羸弱最多只能算是其中不大不小的一个而已。 但即便是抛开这个理由,李世民也有很充分的理由对李信咬牙切齿。一方面是因为李信不断地拿出新的东西,全都是此前人们从来没有见识过、没有了解过的东西,而且能够非常有效地解决一些问题。 反衬之下,李世民都忍不住有些怀疑自己以及满朝文武的智商:怎么这些这么简单的东西他们就想不出来呢?这当然会让人感觉不爽。 而另一方面,李信明明表现着几乎无穷无尽的才能和智慧,却无论如何不肯接受官职。这就好比是一个绝世美女不停地在你面前搔首弄姿,却不许你碰她哪怕一根头发,这这这这......真是特娘的岂有此理。 “没想到,多智如润德也有被一根铁条打败的一天。”良久,李世民苦笑着如是说道,也不知是在取笑陈尹还是取笑自己。 在这样的事情发生之前,谁又会想到大唐最狡猾的两条老狐狸也有拿小狐狸没辙的一天呢? 陈尹摇了摇头,道:“楚王确实才能过人。老臣自愧弗如,哪里还敢再以多智自居?”他倒是真心欣赏李信的才能。 李世民笑着安抚道:“正如信儿自己所说,他这小子,就是有些小聪明。润德何必耿耿于怀?这么说起来,还算他有几分自知之明,不至于有点成绩就翘尾巴。无论是谈及政务,还是谈及国计民生,润德都胜过信儿千倍,朕未来还要仰仗于你呢。” 这倒是实话。李信固然不笨,但他之所以能表现出这么惊人的才能,从本质上来说,只是因为他体内有个来自后世的灵魂,他是一个重生者,仅此而已。他对此一直有着清醒的认知。他深知,如果没有了这些东西,他最多最多只能算是一个有点小聪明的年轻人而已,跟朝堂上这帮万里挑一的老狐狸是万万比不了的。 陈尹叹口气道:“老臣也只是比楚王殿下多吃了几年饭而已。只要让楚王历练几年,增长一下经验,将来必定是大唐股肱之臣。等他到老臣这般年纪,必定胜过老臣千倍百倍。” 听见自己看重的大臣如此欣赏李信,李世民很高兴。毕竟李信是他一手养大的。虽然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李信目前表现出来的所有才能都跟他没有太大的关系,毕竟按照李信的解释,这些奇怪的知识全都来自于虚无缥缈的仙人所传授。 但是,这些都丝毫不妨碍李世民因为李信而感到骄傲。 “算了算了,这次咱们的难题被这小子给解开了。看来,想把他弄到朝堂上来的话,还要再找别的机会。” 说完,李世民与陈尹相视一笑,笑容里又是高兴又是无奈。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九章 陈尹的郁闷 上 自从得到了陈尹的默许之后,李信三不五时就喜欢来陈府拉上陈幼澜和小铃到处乱跑。要说正事儿,其实也没有什么正事儿,反正就跟后世的年轻小情侣一样逛逛街,到处吃吃喝喝玩玩的样子。 总而言之,两世单身外加童贞男的李信王爷对这样的生活感到非常满意。 每天睡到自然醒,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喝什么喝什么,还有可爱的妹子陪着,这种日子谁特么会不满意啊? 当然,还真不是没有。 那就是中书省最高长官中书令陈尹大人,当朝相爷。 不过,其实他也并不是对自己过这种生活不满意,而是对李信过这样的生活不满意。每次看到李信造访陈府,他就气儿不打一处来。 要知道,李信是个王爷,虽然是一个没有官职在身,空有爵位的闲职王爷,但那也不至于成天这么游手好闲吧?就不能发愤图强,好好读读书什么的吗?就不能有一点报效大唐、为伟大的李二陛下分忧的高尚情操吗? 每次想到这里,陈尹都忍不住叹口气,在心底生出一股微妙的心虚。 发愤图强?好好读书? 说句实话,陈尹完全想象不出李信乖乖地坐在书桌前看书的样子,总觉得这么反常的画面一旦真的出现在这个世界上,那么这个世界一定就离毁灭不远了吧? 况且,李信这种人真的有必要做这种所谓“发愤图强”的事情吗? 尽管很不想承认,但陈尹还是认可一个事实。那就是李信是个天才,真正意义上的天生之才。什么发愤图强、认真读书,搞得头悬梁锥刺股,一副惨兮兮的样子,其实认真思考起来,这些不都是资质平庸以及驽钝之辈才需要做的事情吗? 如果不是先天不足,谁又需要加倍努力呢? 但凡天赋中上一些的人,他们根本不需要把自己搞得那么累,只要按部就班地进行学习和工作,就能取得在大多数人眼中相当不错的成果。至于天才,那就更不用说了,不论什么东西,只要随便看两眼就能一窍通百窍通,举一反三之类的小事更是手到擒来。什么头悬梁锥刺股,熬夜苦读,这样的事情你永远不可能在天才的身上看到。 能够让天才们花费大量精力的,绝对不是学习这种事,尤其是学习他们不感兴趣的东西,而是能真正点燃他们热情的工作。古往今来无数大家的例子都证明了这一点。 李信就是一个这样的家伙,甚至比古往今来的任何一个天才都更天才,或许用怪物来形容更贴切一些。你甚至找不到任何一点他成长的轨迹,仿佛就是突然在某一天,他开悟了,然后他就开始展现出许多无师自通的才能,让人惊到下巴都合不拢。 之前伟大的李二陛下打算利用山东大案的时候,其实陈尹还跟王闻建和崔文元这两人接触过。他们纷纷提到了李信惊人的算学才能。陈尹当时就很震惊。 王闻建和崔文元是什么人?王家和崔家的子弟,走在外面都是鼻孔朝天傲得不行的那种人,除了对同为五姓七望的其他出色的同龄人低头以外,他们还向什么人低过头?唯独对李信,他们表现出了心悦诚服的神情,甚至是一种淡淡的敬畏。 李信的算学题,不管是鸡兔同笼还是几多僧几多碗,都王闻建和崔文元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而在那之后,李信随手扔给他们的那本小学数学教材又在他们心中种下了李信在算学上无比高大的形象。顺带一提,那本数学教材已经被他们两个珍藏起来了,说要传家,流传后世。 在遇到李信之前,他们一直都以为算学只是一种数字的游戏,完全没有意识到算学也可以这么系统,这么深邃,这么惹人着迷。 当时,陈尹的本意并不是想了解这些事情,但王闻建和崔文元一说起李信就有些激动,根本刹不住车,甚至屡屡以“李师”来称呼李信。这已经差不多是以门徒自居的意思了。尽管没有表现出来,但陈尹当时确实觉得很诧异。 李信这个纨绔......还有这本事? 当时,李信与陈幼澜的婚事已经定了。陈尹心中的复杂感情还真有些难以言说,一方面是有点不相信李信有如此才能,另一方面又真的很希望李信有如此才能,毕竟谁也不想真的把女儿嫁给一个废物纨绔。 陈尹没想到,似乎就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废物,李信在那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章 陈尹的郁闷 下 这个时代的文人都很看重诗词文章。陈尹在这方面也很自信。但是,即便在这个领域,李信随手丢出来也是“烟霄微月澹长空,银汉秋期万古同”这样的诗句。不是说这样的句子陈尹写不出来,而是他从这样的句子中清晰地感受到了李信身上那几乎要满溢出来的才情。 那天,李世民喜滋滋地将这首诗念给陈尹听时,陈尹由衷地称赞了一句“好诗”。 更不用说后面李信拿出来的那篇《师说》了。虽然以李信的身份和辈分,写一篇谈论师道的文章微妙地给人一种镇不住场子的感觉,但陈尹还是得承认,这篇文章写得真的好。不需要用华丽的辞藻,仅以质朴的语言就清楚地论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除了传世之作以外,陈尹想不出更贴切的评价。 即使是在自己引以为傲的诗词文章上,陈尹也不能保证自己百分百就能教得了李信,更遑论其他方面了。 后来李信拿出来的什么大食文字、复式记账、伤口缝合术、伤兵营卫生条例以及最近的马蹄铁,哪一样是人们曾经见识过的?在这些方面,陈尹根本想象不到有人能够教李信。 或许,李信真的是在梦中被仙人点化的天才吧。 陈尹克制不住自己心里这样的想法。 仙人点化的天才,这么臭屁的身份,有必要跟凡人一样头悬梁锥刺股地去发愤图强吗? 不得不说,完全没有。 陈尹很不爽地这样想。 至于报效君王、报效国家什么的.......试问,这段时间以来李信拿出来的这些东西哪样不是对大唐造成了很大的积极影响?不说别的,单说这个伤兵营管理条例和马蹄铁,这两件东西看似很细枝末节,其实却足以左右一场战争的胜负。 那天面见李世民时,陈尹就苦笑着说过这句话:“我大唐与突厥尚未开战,但这一战的头功却差不多已经定下来了。”李世民闻言,亦是苦笑点头,表示同意。 是啊,严格说起来,李信差不多是以一己之力定下了大唐对突厥之战的巨大优势,其贡献完全不弱于任何一个顶尖的军方将领。在想到这一点的时候,陈尹都忍不住感到一种难以描述的落差感——纨绔王爷李信.......立下不世之功?听起来就总有一种很假的感觉。 说起来,李信是纨绔这件事也总让人觉得很遥远了呢,有种淡淡的恍若隔世的感觉。至少对于了解李信的人来说,几乎不会再有人用这样的词语来作为李信的标签。 他不再是纨绔李信了,他是楚王李信。 好吧,陈尹愿意承认李信是个出色的年轻人,完全可以合理地游手好闲,并且不受任何指责。但是他依然感觉很不爽,或者更准确一点说,是很烦。 这不仅是因为自己的宝贝女儿经常被这臭小子带出门去玩,更是因为最近总有人问他:“你什么时候多了个私生子啊?” 之前,陈幼澜一直女扮男装,顶着个陈府四公子陈子衿的身份在外活动。陈尹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陈幼澜很低调,很有分寸。她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用不上这个身份,只是自顾自地凑凑热闹,玩一玩,除非万不得已地被人问起时,才会随意地用这个身份搪塞过去。所以,知道陈府有个不常出现的四公子的人并不多。 但是,自从李信开始没什么顾忌地经常带陈幼澜外出活动以后,情况就不一样了。 李信本来就不是那种会刻意低调的人,或者倒不如说,他走到哪里都很容易因为他的身份和异于常人的举止而成为别人关注的重点,而他身旁的陈幼澜自然也就顺带着受到了这种关注的波及。 于是,越来越多人开始知道楚王李信与陈府四公子是很好的朋友。这种风言风语一多,不少人就逐渐注意到了这位陈府四公子。 高门大院里的事情普通人很难知晓,所以普通老百姓不管听到陈府几公子,都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但是到了陈尹的熟人或者朋友这里,他们听说这些古怪的传闻,当然会感到好奇:陈尹不是只有三个子女吗?哪里来的四公子?难道是私生子? 于是,朝野之中就逐渐多了这么一个传言:陈尹早年间在外有个私生子,现在儿子大了,找回他家来认祖归宗了,还跟楚王李信成了好友。 陈尹一向洁身自好,虽有几房小妾,但那也是合情合理,再加上与妻子的感情素来和睦,当时听到这样的传言,气得吹胡子瞪眼睛,差点当场把桌子给掀了。 知道内情的李世民更是不厚道地在旁边哈哈大笑,哪里还有半点皇帝的风度? 要让陈尹这老狐狸吃瘪可不容易,可李信偏偏做到了,算上马蹄铁那次,这大概是第二次,虽然不得不说,李信这回应该不是故意的。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一章 酱油 李信敢对天发誓,他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原来已经给自己的未来岳父大人造成了这么巨大的困扰。如果他能早点预料到这样的后果,那么他肯定不会.......有任何跟现在不同的行为。 事实上,就在陈尹为这些多余的流言烦躁的时候,李信又快快乐乐地带着陈幼澜去了蓝田县。此刻,两人正蹲在一个脏兮兮的大坛子面前,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没有说话。 “你要让我看的宝贝......就是这些缸?”陈幼澜虽然一身男装,但因为此地只有她和李信的关系,她没有必要刻意伪装,因此表情很是生动,生动的疑惑。 李信和陈幼澜正身处在一个宽阔的大院里,院子里满满当当地摆了十几口大缸,每只大缸上都贴着一张红纸,上面用浓墨写了一个“酱”字。 “对。”李信点点头,回答陈幼澜的疑问道,“这些缸里就是宝贝。” 说着,他伸手掀开了盖在缸上的木盖子。 陈幼澜好奇地探头过去看了一眼,黑乎乎的液体在缸里静静地沉睡着,一股浓浓的咸香味钻入了她的鼻孔。一时间有点难以适应的她下意识地向后缩了一下,奇怪地问道:“这是什么?这也叫宝贝?” 李信没有回答,笑着把手伸进缸里,用食指蘸了一点缸中的黑色液体,伸到嘴边吮净,脸上露出一种怀念又幸福的表情。 他道:“没错,这东西叫酱油。在未来的几百年甚至几千年内,它都会是我们华夏人离不开的重要调味料。” 说这话时,李信的表情很生动,像是沉湎进入了某种传承当中。 后世人们所熟悉的那种黄豆酿造的酱油,其工艺成熟于南宋。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它就受到了无数华夏人的喜爱,成为一种重要的符号,一种标志,一种记忆,远远超出了一种调味品的范围。 是的,一脉相承的文字,一脉相承的历史,一脉相承的味道.......这一切都是塑造华夏这个世界上最特殊国度的重要因素。能够在重生于千年前之后,再一次品尝到前世最熟悉的味道,李信心中怎么能不感慨莫名? “调味料.......”陈幼澜皱着眉头重复了一遍。她对这缸里的黑色液体到底是什么味道感到好奇,但是又不敢像李信那样把手伸进缸里蘸一些。虽然明知道不可能,但她对于这黑褐色的液体还是本能地有些恐惧,仿佛里面沉睡着什么毒蛇之类的东西。 她看了李信一眼,问道:“这东西......很好吃吗?” 李信看着陈幼澜又谨慎又好奇又有点跃跃欲试的可爱表情,忍不住哈哈大笑。 自从上次来蓝田县做杀猪菜时,李信用糖和盐勉强代替了酱油的作用之后,他就对这种重要的调味料上了心。 一方面是因为他自己很怀念酱油这件东西,总觉得少了酱油的红烧肉就少了那么点灵魂,吃起来有点不是那个味道。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的酒楼已经进入了筹备开张的重要阶段。作为未来长安排名第一的大酒楼,总得有点别家没有的绝活吧? 在李信看来,在如此美食荒漠的大唐,酱油这味调料足以成为他这家酒楼的决胜子。 当然了,猪肉料理和二锅头也是非常重要的特色。但说到底,绝招这种东西肯定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难道有人会嫌自己的绝招太多吗?一家酒楼当然也不会嫌自己的绝活太多。 于是,李信就派人找了几个会制酱的人回来。大唐虽然还没有成熟的酱油,但是却有几种粗制的所谓“大酱”的存在,其做法极其粗糙,没有定式,而且味道也很不固定,因此吃的人并不多。 李信将这些懂点制酱知识的人聚集起来,大致讲了一下自己记忆中的酱油。他以前一直是喜欢看闲书的人,曾经看过一些关于酱油酿造的只言片语。他一股脑很干脆地将这些知识全都倒给了这些勉强算是半专业人士的制酱人,希望他们能根据这些知识,逐渐摸索,探索出真正的酱油。 这些制酱人全都激动得热泪盈眶,发誓赌上性命也要制造出王爷想要的酱油。当然,这并不是因为李信那出色的演说技巧,而是因为他给的赏钱实在是太丰厚了。 很简单的人间至理其实早就被华夏的老祖宗们说透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在大额赏钱的激励下,这些制酱人们夜以继日地辛勤工作着,终于,成功地制作出了宝贵的酱油!于是,李信在尝过蓝田县这里送来的样品之后,当即就激动地拉上陈幼澜跑了过来。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二章 张松不肯要钱 “说了它是一种调味料嘛,所以单独吃起来也说不上好吃不好吃。走吧,我让你好好见识一下酱油的威力。”李信笑着这样对陈幼澜说道,然后拉起陈幼澜的手就往厨房走去。 陈幼澜愣了一下,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李信那只紧握着她手腕的手。虽然这段时间以来她经常与李信一起活动,但对于这类比较亲近的接触,她还是常常感到有些不好意思,只好红着脸跟在李信的后面。 两人现在所在的地方是李信在决定鼓捣酱油之后就吩咐王贵加紧盖起来的酱油厂房。厨房就在厂房的后部。 李信带着陈幼澜来到厨房外面的时候,张本正高兴地站在那里,仿佛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李信见状,笑着道:“你跟这儿傻乐什么呢?不是让你去屠户家买口猪过来,中午杀了吃嘛,猪呢?” 自从上次李信亲自做过一桌杀猪菜让大家品尝过之后,村里果然有些聪明人看出了养猪背后蕴藏着的丰厚利润。再加上李信说过他要开酒楼,以后每天都要用掉很多猪肉,村里有好几人都一拍大腿,当即决定搞几头猪来养养。屠户张松就是其中之一。 张本笑道:“小人带着钱去找那张屠户了,没想到他一听说是王爷要吃,竟然死活不肯小人的钱,说是感念王爷的大恩,怎么敢为了这区区一头猪就收王爷的钱?”他倒是心思单纯,只觉得有庄户上赶着给王爷送东西是件很不错的事情。 谁料,李信听了这话以后竟然皱起眉头,问道:“然后呢?” 张本感觉到了自家王爷似乎不太高兴,不留痕迹地收敛起几分笑容,道:“然后张屠户就杀了头猪送过来了,连内脏都按照王爷之前教过的方法洗刷得干干净净,说是请王爷放心享用。” “那钱呢?”李信面无表情地问。 张本舔了舔嘴唇,从腰间解下来一个钱袋子,有些委屈地说道:“在这里。张屠户死活不肯收,小人也没办法........” 李信接过钱袋子,叹了口气,对张本道:“算了,既然是张屠户自己不肯要,那也怪不了你。要是你再去送的话,他多半还是不会收的。还得我亲自去送一趟。”说完,他拿着钱袋子向外走去。陈幼澜和张松连忙跟了上去。 三人来到张屠户家的时候,张松正在喂猪。一见是李信亲自到来,张松连忙擦了擦手,扔下家伙就过来跪下行礼,道:“小的拜见王爷。” 李信摆摆手,道:“不用这么郑重。我只是来送钱而已。”说着,他将手里的钱袋子放到张松脏兮兮的手中,道:“我明明让张本这笨货用钱来买猪的,谁知道他把你的客套话当真了,真的就没有给你钱,是我驭下不严让你吃亏了,我向你道歉。” 张本站在李信身旁,低着头,一副很老实的样子。 张松哪里接受过一位王爷的道歉,刚刚直起的膝盖又被吓弯了,诚惶诚恐地跪在地上磕头道:“王爷言重了,王爷言重了!小人说的可不是客套话,是真心话,真心不敢为了区区一头猪向王爷要什么钱呐!王爷为庄子上做了多少事,小人都看在眼里,一门心思想着该如何报答王爷........” 李信摇头,道:“我做这些事情也不是为了你们的报答。你们就安心过日子吧,把日子过好,对我来说就比什么都强。再者说了,我堂堂一个王爷,也不至于占你一头猪的便宜。” 这话微妙地有些歧义,陈幼澜在后面偷偷笑了一声。 张松认真道:“王爷说的这是哪里话?这怎么能叫占便宜呢?自从王爷开始修建酒厂和酱油厂,家家户户都有人去哪里干活,村里多少人因为这个才吃上了饱饭?更何况,王爷不仅给我们饭吃,每天还给我们发工钱,这是几辈子都没见过的好事了啊!这样的恩情如果不记在心里,时刻想着报答,小人跟畜生又有什么分别?” 这倒是实话。这年头的封建地主找手底下的小农帮着干活,这完全是合理合法的行为,从大唐的法律上来说,根本就没有付工钱的义务。像李信这样不仅管饭,而且还发工钱的家伙,绝对是全大唐独一份。要是被人知道了他这样的行为,恐怕走到哪里都会有人竖起大拇指,由衷地称赞他一句:傻子。 当然,李信根本不会把这些庸人的评价放在心上。反正他也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在蓝田县做的这些事有多么了不起。 他将张松扶起来,道:“就算你这么说,那也应该一码归一码。你辛辛苦苦养的猪,要是一分钱不要就杀好了送到我那边去,那我跟抢劫又有什么分别?”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三章 收下吧 张松连连摆手道:“不不不,区区一头猪而已,王爷何必这么在意?” 李信翻了个白眼,道:“你一共才养了几头猪?这么慷慨地送给我一头,难道你真的不心疼?你家小子闺女婆娘,那么一大家子人,过年的时候就算不打算添点新衣裳,也该留点钱吃点好的吧?” 张松讪笑了一下,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想要反驳却说不出话来。 其实李信也不是不肯接受庄户们的好意。只是他不喜欢这种打肿了脸充胖子的“大方”的好意。他知道,自从自己的酒坊和酱油厂在蓝田县开建以后,很多庄户家里都有了些结余,日子也过得好了很多,但是,他们还远远没到能随手送出一头猪的程度,最多只能算是从超级贫困,变成了普通贫困而已。 在这样的条件下,李信堂堂一个王爷,明知道对方经济状况也不太好,若是还接受对方送给他的,至少对于对方来说是很贵重的礼物,那他未免也太穷酸小气了一点。那还当什么狗屁王爷?不如上街要饭算了。 所谓贵族,所谓王爷,自然应该有强者的气度与胸襟。虽然李信不经常表现这一点,但他确实有........好吧,的确也不是一直都有,但反正该有的时候都会有就是了。 张松还想说话,但李信却打断了他,没让他说下去。 李信认真地说道:“不用再说了。你辛辛苦苦养了一头猪,而我现在想吃这头猪,所以付钱买下来,一手钱,一手货,天经地义。你不用觉得亏欠谁,更不用觉得羞愧。把钱拿着吧,用这钱再去搞点小猪崽子来养,等你真的发达了,真的不把区区一头猪放在眼里的时候,我肯定不会拒绝你的好意。” 张松攥着李信硬塞进自己手中的钱袋子,鼻子有些发酸,眼眶也有些泛红。 铁打的关中汉子,自成年以来就没为什么事情掉过眼泪,偏偏今天李信的来访,让他差点就要哭出来。 李信在蓝田县做了这么多事,所有村民都有目共睹,包括张松在内。他当然是很感恩李信的,发自心底的那种。所以当张本突然造访他家,说王爷要向他买头小猪去吃的时候,他二话不说就拒绝了张本递过来的钱,而是拍着胸脯说,王爷这么好的主家,想问下面人要头猪去吃而已,还要付什么钱?拿去便是。 张本不是什么心思细腻的人,又听见张松夸自家王爷,自然是哈哈大笑的接受了张松的好意。至少在当时,张松其实是很高兴的,仿佛得到了某种认可。 但张本带着猪肉离开以后,张松多少还是有些心疼。那毕竟是一头猪,虽然只是一头八十几斤重的小猪,但好生饲养的话,过一两个月就能变成一百五六十斤,甚至两百斤的大猪,那可是足足几百文钱呐。怎么会不心疼呢? 所以张松也很矛盾。他一方面觉得很心疼,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因为送了头猪给王爷而已就心疼成这样,简直不是人,是知恩不图报的畜生。再加上此刻他还得到了王爷特意亲自给他送来的钱,心中的感动和愧疚更是无以复加。 张松扑通一声又跪了下来,抱着李信的腿,哭道:“俺老张真不是人呐,不就是一头猪嘛,还是送给王爷吃的......竟然心疼成这样......王爷怎么能亲自送钱回来呢?还向俺老张这样的腌臜货色道歉,您可是千金之躯啊,俺老张做了多少辈子的好事儿,才值得王爷这样的人物向俺道一声歉?俺哪儿有这个脸啊!俺爹在地下若是有知,肯定也会骂我是个不肖子!” 李信吓了一跳,赶紧扶住张松,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合着,说了这么半天,张松还是很自责。他觉得完全是因为他太小气,才害得李信不得不放下身份来他家送钱,还向他道歉等等...... 总而言之,张松觉得他严重损害了李信身为楚王的尊严,简直罪该万死。 李信也不知道张松是怎么得出了这个结论,所以有些哭笑不得。他可是封建时代的王爷诶,扎扎实实的皇亲国戚,如果一个王爷的尊严是这么脆弱,那这王爷还当个什么劲儿? 就拿今天的事情来说,至少在李信的是非观里,向弱者道歉绝对算不上是有损王爷的尊严,反倒是如果李信真的没给钱就收下了张松送来的猪,那才叫有损王爷的尊严。 李信再三相劝了好久,张松终于逐渐冷静了下来,最后还是将那钱袋子收下了。李信松了口气。 陈幼澜静静地站在李信背后,目光闪烁地看着眼前的一切,眼底似乎沉睡着许多细碎的星辰。 一个男人努力去做他心中认为最正确的事情时,就是他最有魅力的时刻。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四章 猪肉大计 了结了张松这边的事情,李信带着陈幼澜回了酱油厂的厨房。一路上,他总能感觉陈幼澜用微妙的眼神盯着他的脸看。饶是他脸皮再厚,也有点顶不住,只好忍不住开口道:“你在看什么?” 陈幼澜停住脚步,双手藏在背后,微笑着摇了摇头,道:“没什么。” 李信只好无奈地撇了撇嘴。 回到厨房,李信在灶台上看到了两大盆肉,正是张松送来的杀好也切好的猪肉,肉一盆,内脏一盆。他上前检查了一下,果然是经过张松的精心处理,不管是肉还是内脏,都清洗得一干二净,完全是可以直接下锅的水准。 看来上次李信做杀猪菜时,张松还真是在旁边认真学习了呢,连一些细节都模仿得像模像样,否则肯定弄不了那么干净。 李信满意地点了点头,暗道刚才这钱花得值。其实他不肯免费收下张松这头猪的理由,除了他在张松面前说的那些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他希望张松可以成为一个榜样,一个通过养猪改善生活的榜样,所以他不能让张松白白亏损一头猪,而要一定要让张松挣钱。 在李信展示了如何阉割猪肉以及应该如何处理猪肉以后,村民们确实已经开始意识到养猪是一件有利可图的事情,但不可否认,他们对此还是相当保守的。 如果这个时候,李信能够塑造出一个通过养猪赚到钱的实例,让村民们亲眼看到猪肉真的能卖出价钱,他们当然会更加信服李信的话,开始大量地养猪。 李信丝毫不担心未来自己的酒楼吃不下这么多猪肉。一方面是因为他知道一家酒楼每天消耗的猪肉有多少,至少在前期,蓝田县生产多少猪肉,他就能吃得下多少猪肉,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从来没有想过要独占猪肉的秘密。 他相信,等到他的酒楼让世人明白猪肉也可以很美味之后,全长安城的酒楼都会很快将猪肉加入它们的菜单当中。这也是他从一开始就定下的计划:推广猪肉,让它成为人们都能接受的普通食物。 到时候,蓝田县的猪肉供应可能还跟不上呢。 不过不要紧,按照经济学理论,供不应求之时,猪肉价格自然上涨,会有更多人看到其中的商机,踏入养猪的行列当中,增加猪肉的供给能力,直到再次供需平衡时,价格才会回落。在这个过程中,无数人的生活会得到改善,无数就业机会将会被创造。 而猪肉,也将成为华夏人餐桌上重要的蛋白质和热量来源,成为无数小农家中必不可少的牲畜。到底有多少人能从猪肉当中获益,这问题的答案或许只有神能回答。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李信的功劳。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想要完成这件重要的事情,李信首先必须做到的,就是把自己的酒楼经营成真正正正的长安第一酒楼,让所有人都看到猪肉背后的商机。而酱油,在这个过程当中,则是百分百催化出猪肉美味所必不可少的一步关键棋。 李信现在想要做的就是先用酱油征服自己身旁这个美丽少女的味蕾。某种程度上也算是一种预实验吧。 虽然他知道酱油在后世的华夏餐桌上占有怎样的重要地位,但是他此刻所身处的毕竟是另一个时空的另一个大唐。这个时空的大唐人民到底对酱油反应如何,从严谨的角度来说,还是暂时先打上一个问号为宜,万一他们不喜欢呢? 取大块肥肉下锅熬制猪油,白色的烟气从锅里升起,整间屋子都充满了油的香气。将熬成金黄色的油渣装在碗里,脆生生地丁零当啷作响,让人一看就生出食欲。尽管知道这东西不健康,但李信还是用手拿起一颗,送进嘴里,嚼得唇齿留香。 陈幼澜对这个东西又好奇又害怕。毕竟是女孩子,对肥肉制成的食品天然地带有几分警惕。 李信见状笑着拿起一颗,送到她嘴边,鼓励她尝尝。陈幼澜稍稍犹豫了一下,便张嘴把油渣吃进了嘴里。直到她开始咀嚼时,她才意识到刚才自己从李信手中直接吃东西的行为有多么轻浮,脸上旋即飞起一大片红色的云。 不过李信已经转身回去继续料理了,一副没有太在意的样子,陈幼澜也不知该说什么,只好默默地害羞了一阵........不过,这个油渣,还真是挺香的,又香又脆。 陈幼澜突然想再吃一个,不过又不好意思开口,只好无奈地翻了一个可爱到犯规的白眼,撇了撇嘴。 只可惜,李信已经开始专注地制作完全版的红烧肉了,完全没有看到这一幕。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五章 我可以睁开眼睛了吗 红烧肉可谓是华夏最经典的美食之一了,只要说到猪肉,那这必然就是一道绕不过去的菜。在各大菜系之中都有它们对这道菜风格独特的演绎。在李信原本的打算当中,它也将成为他未来这家酒楼的招牌菜之一。 上次,李信在没有酱油的情况下,强行用炒糖色代替了酱油,也完成了一道相当出色的红烧肉,而且也很美味,很受当时在场的程处默等人的喜爱。 但是,不得不说,这样的红烧肉其实更接近于沪菜的风格,甜味非常突出,很容易腻。因此,习惯咸口的李信只吃了几块肉就没再吃了。 如今有了酱油,他自然可以做出自己更偏爱的,也比较符合咸味审美的红烧肉。 红烧肉的几个步骤非常简单,作为资深吃货,李信早已烂熟于心,三下五除二就弄好了,甚至还趁着锅里煮着红烧肉的时候,顺手炒了一道蒜泥白肉。 陈幼澜试着努力地给李信打打下手,但很显然,作为一个曾经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族小姐,她的协助并没有提升李信的效率,甚至还有那么点拖后腿的嫌疑。 李信当然不会因为这些事情就说陈幼澜,毕竟和未婚妻一起在厨房忙碌什么的,非常符合他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想象。但是陈幼澜却不喜欢自己笨手笨脚的样子,最后干脆哼了一声,退到一旁,当了个彻头彻尾的旁观者。 看着李信在烟火中忙碌着,自信又轻快地哼着陌生的小调,陈幼澜突然生出一种奇妙的感觉,仿佛自己与他的距离突然缩短了,比以往的任何一个时刻都更加靠近。 她认识李信的时间说不上长,但着实也不短了。在这期间,她见过狡猾的李信,见过写诗的李信,见过喝酒的李信,见过大笑的李信,见过孤独的李信.......她见过太多太多的李信,却始终无法描摹出一个真实的李信。 每一面都是他,每一面又都不是他......他时时刻刻都显得很近,但又时时刻刻都显得很远........这种微妙的感觉很难用语言准确地描述。 直到此刻,陈幼澜看着眼前没个正行,一点都不像一个王爷的李信,她才终于感觉到自己真实地站在了李信的背后,或者说,站在了一个真实的李信背后。 谁也不知道那一刻陈幼澜到底想了什么,总之,她就是上前一步,搂住了李信的腰,把头靠在了李信那并不算太宽阔但却温暖坚实不输给任何一个大唐男儿的背上。 李信的动作因此停滞了一瞬间,连心脏也漏跳了一拍。不过下一个瞬间,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时候,他相信,贴在自己背上的陈幼澜肯定也听到了此刻他变本加厉的猖狂心跳。 “干嘛呢?我这做饭呢.......”李信尽可能自然地说道,语气里带着紧张的笑意。他也没有预料到陈幼澜会突然有这样的举动。 说起来,陈幼澜在李信眼中又何尝不是一个复杂的人呢?大多数时候,她都很容易害羞,但偶尔也会有出人意料地勇敢的时候,比如那天她亲了李信的脸,再比如那天她留在楚王府过了夜,甚至还在第二天起来以后,面不改色地跟李信对话........叫人怎么看得透? 陈幼澜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只是撒娇似的在李信背上蹭了蹭。 那一刻,李信只觉得浑身发软,耳畔全是自己的心跳声。 真是个妖精啊。他小声地对自己说道。 正在这暧昧不明的气氛逐渐升腾到顶点的时候,扫兴的事情突然发生了——跑去外面玩耍的小铃和润娘都回来了,而且咋咋呼呼地跑进了厨房。 “吓!” 小铃反应比润娘快。她看到自家小姐竟然与王爷抱在一起,当场倒吸一口凉气,紧紧闭上了自己的眼睛,同时还不忘用手捂住润娘那双机灵的大眼睛。 一瞬间,宛如三月桃花的粉色画面陡然落入了冰点,李信和陈幼澜连忙以最快的速度分开。 李信咬牙切齿地掂着锅,反复翻炒着锅里的肉片,丝毫不顾它们的火候已经有些过了。而陈幼澜则是撤退一步,紧张地打理着自己的头发,仿佛这里不是厨房而是她的闺房。 “我可以睁开眼睛了吗?”被捂着眼睛的润娘一字一顿地问道。 陈幼澜轻咳两声,尴尬地笑道:“当然可以啦,本来也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要说见不得人呢,当然也不是,但要说这样的场景可以见人呢,似乎也不是那么对劲。总而言之就是很尴尬啦。 李信反手把锅里的炒肉盛出来,尽可能冷静地说道:“去叫一下张本他们,顺便把张全福他们也叫过来,准备开饭了。”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六章 钱老三也能扬眉吐气 王爷的威严果然在某些情况下还是特别好用的,比如眼下这种局面,李信就靠它化解了这有点令人窒息的尴尬。 小铃和润娘当即欢笑着跑了出去,充满活力的笑声在空气中飘散了好远。 陈幼澜羞愤万分地瞪了李信一眼。李信则只好报以一个无辜的眼神。 苍天在上,这波真不是他主动的,他也是个受害者啊! 仿佛被李信这个无辜的眼神刺激,陈幼澜的脸色更红了。不知如何是好的她,只好快步走出了厨房,只留下李信一个人站在原地无辜地傻笑着。 开饭的时候,张本、陈虎、王贵等楚王府的下人以及张全福、张松还有一些别的有名望的村民,满满当当地坐了一大桌子。当然,也少不了以钱二为首的这帮制酱人。他们可是酱油诞生的最大功臣。 而李信和陈幼澜、小铃以及润娘则单独开了一张小桌。这主要是考虑到她们女子的身份,跟一帮大老粗坐在一起吃饭,肯定会不舒服。而李信嘛......他也自诩文雅人,还是跟女孩子坐一桌比较开心。 一大一小两张桌子摆在空地上,上面满满地放着各色菜肴,散发着诱人的香味,隐隐能听见不知道是谁发出来的咽口水的声音,只能大致分辨出是大桌子那边传来的。 李信站起身,道:“今天呢,是为了庆祝我们成功研制出酱油,所以特意在这里摆这么一桌,让大家一起感受一下酱油的味道,看看是否还有什么不足,有没有需要调整的地方。一会儿大家吃完东西以后,如果有什么意见,一定要提哦。不过呢,在动筷子之前,我建议大家还是先给钱老三这些辛苦工作的酱人们鼓鼓掌,感谢他们这段时间以来的辛苦工作!” 说完,李信率先用力地鼓起了掌。 其他人也立即有样学样地鼓起掌来,一时间,热烈的掌声回荡在了空气中。 钱老三是个又黑又瘦的中年男子。他和他的伙伴们一样,都是穷出身,此前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好好坐在饭桌前吃过饭。 而今天,他们面前不仅摆着丰盛的饭食,还有这么多贵人们坐在离他们这么近的地方。他们的心中很紧张,也很激动。 说实话,钱老三一开始被叫到这里来的时候,还不断地怀疑自己被骗了——自己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只不过会一点做大酱这样不值一提的技能罢了,怎么会有人看上这种本事,愿意出钱请自己去做酱呢? 但很快他就发现,这竟然是真的。对方竟然真的管吃管住,还发工钱,只为了让他研制出这种名为“酱油”的调料。 于是,被金钱征服的钱老三带着一帮和他一样被请来的酱人们,开始为了“丰厚的报酬”而努力地工作。 他们夜以继日地反复地试制,分批次地发酵黄豆,几乎每隔六七天就能制出一点样品送去给李信品尝。但李信每次给出的回复都是:不行。 钱老三一度怀疑自己在有生之年到底能不能做出李信要的酱油。但是李信却很有信心地告诉他,只要他们按照不同的条件,一点一点去试,一定有一天能成功地制作出酱油! 虽然没什么信心,但钱老三还是苦笑着点了点头,按照李信说的实验方法继续反复尝试。 终于,他们送出的样品在今天得到了李信的肯定。 钱老三第一次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那原来是这般甘甜的滋味。他觉得自己仿佛超越了某种坚硬的桎梏,达到了新的境界——这种拼尽全力去完成一个目标以后的成就感,绝对是他原本平淡无奇的人生轨迹中所不可能遇到的特殊体验。 此刻,面对着这么多人欢笑着的鼓掌,钱老三和其他酱人们终于体会到了一种被尊重,被认可的感觉。他们第一次感觉到自己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有着特殊才能,值得被尊重的“人”。 啊,眼眶开始湿了,鼻子也开始酸了。 钱老三眼前反复地浮现出自己被别人骂作废物,被媳妇骂“没出息”的画面。这些画面和此刻无数人鼓掌的画面交织在一起,变成一股很复杂的感情。 钱老三不自觉地挺起胸膛。 今天他也是一个值得别人为他鼓掌的人,也是一个值得被别人称赞的人,也是一个能挣钱给自己婆娘和孩子添置新衣裳,让他们吃饱穿暖的男人。 这还不值得他骄傲吗? 而这一切的变化,都是来自站在那里的那个年轻人,那个最最尊贵的楚王殿下!如果没有他,钱老三今天还会是一个吃了上顿没下顿,天天都要被婆娘指着鼻子骂的怂货! 正是因为李信,过去那个一文不名,卑微到尘埃里的钱老三,已经死去了。现在坐在这里的,是酱人钱老三,是楚王专属的酱人钱老三。 酱油这种伟大的调料,将成为他奉献一生的事业! 钱老三暗暗地在心里郑重起誓。 他抹去眼泪,不好意思地扭头看了看身旁的其他酱人们,发觉他们也都悄悄地擦着泪水,表情严肃,显然跟自己想到了一块儿去。 钱老三鼓起勇气站起身,带着哭腔道:“小人能有今天的日子,全赖王爷抬举,今后,小人这条命就是王爷的了,只要王爷一句话,不管上刀山还是下油锅,只要皱一皱眉头,俺钱老三就是个瓜怂!” 其他酱人纷纷附和,嚷嚷着为王爷效死。 李信完全没有预料到自己简单效仿后世表彰优秀员工的做法,竟然能在几个淳朴的酱人心中激起如此激烈的波浪,甚至于还生出了几分“士为知己者死”的心情。他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只好苦笑着安抚道:“也没有这么严重啦,继续搞好你们的酱油就行,那就是帮了我的大忙了。” “是!”钱老三郑重地应了一声,仿佛接受了什么拯救世界的重任。 王贵微笑地看着这一幕,一言不发,仿佛陷入了怀念当中。 当年的老王爷也是这样拥有着非凡的人格魅力,因此才能让那么多老部下在他离世以后,依然心甘情愿地为他守护着他唯一的儿子。 如今看到李信也越发变得出色起来,王贵不由自主地感到欣慰,只想为此痛饮一番。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七章 王贵的蠢主意 李信是个习惯于预先做好万全准备的人。不管面对什么事情,他都喜欢先从最糟糕的结果出发去考虑。所以,他早早就做好了酱油不被人们喜爱的准备。 但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完全是多虑了。 关中地区的人们本来就在口味上偏好于咸,眼下碰上正宗酱油烧的红烧肉、溜肥肠等等菜色,可谓是正好切中了他们的心意,个个吃得满嘴流油。就连陈幼澜都忍不住多吃了一些。 李信对此感到很满意,对酒楼的信心又增强了几分。 见过李信几次以后,张全福已经逐渐摸清了李信的脾气,知道他没有寻常贵人的架子,所以眼下便笑着竖起大拇指道:“没想到王爷所说的酱油竟然如此美味,小人觉得比上次吃的杀猪菜还要更可口一些。” 李信笑着点点头,一边用筷子夹起一片蒜泥白肉,伸进酱油碟子里蘸蘸,一边答道:“那是自然。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费尽力气也要搞出这酱油来?来来来,觉得好吃你就多吃些。” 说完,他自顾自地将肉片送入口,蒜香伴着酱味晕开,哪怕火候微微有些过头,依然嚼得唇齿留香。 待众人都酒足饭饱,三三两两地坐在一起谈话之际,王贵悄无声息地来到李信身旁,压低了声音问道:“王爷,属下觉得咱们或许应该派一队王府护卫看守着蓝田县,以免别有用心的人找到这里来,窥破了王爷的秘密。” 李信放下筷子,眯起眼睛看了王贵一眼,笑骂道:“你这家伙,真不知该说你有脑子还是没脑子。” 确实,对于李信将来要开的这家酒楼来说,酒厂和酱油厂乃是重中之重,是不能轻易泄露出去的决胜之秘。这一点浅显到连王贵都能毫不费力地看出来,更不用说长安城里那些在背后经营酒楼的幕后之人们。 以这些人的势力来说,一旦他们认为李信的酒楼妨碍到了他们,他们一定会想方设法地搞垮李信的酒楼,其中最有效的办法当然就是窃走李信的酒厂和酱油厂,找到二锅头和酱油的秘密,那么李信的酒楼自然竞争不过根深蒂固的老牌酒楼,随随便便就会土崩瓦解,或者沦为二流酒楼,再也成不了气候。 王贵能考虑到这些问题,实在是难得的紧,也难怪李信啧啧称奇。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王贵的想法就完全正确。 虽然王贵说得客气又委婉,只是说要派王府护卫看守蓝田县,以防备有心之人,但李信明白,在他没有说出的话里,这些王府护卫的另一半职责则必然就是看守蓝田县的这些村民们,免得他们被人哄骗或者为了别的利益而出卖李信的秘密。 毕竟,在李信的安排里,这些村民将来都会在他的酒厂和酱油厂里工作,二锅头和酱油的秘密自然瞒不了他们。如果他们被有心之人收买利用,那么酒厂和酱油厂顷刻之间就将荡然无存。这确实是令人担忧的情况。 但是,在李信看来,这并不是让他派大量护卫封锁蓝田县的理由。 他对王贵道:“就算你派护卫看守蓝田县,真的就能防住他们这么多人的这么多张嘴吗?” 王贵抬眼看了这帮人一眼,咬牙道:“能!只要让我用军法管理,任何人敢擅离蓝田县,杀无.......” “赦”字还没出口,李信已经一巴掌拍在了王贵的脑门上,骂道:“杀无你个头呢,你以为这里是什么?这里只是我的封地而已,你可别真以为你家王爷我就是这片封地上的土皇帝了!在这里杀杀杀,你怕是想让皇帝把我杀杀杀吧?想死就直说,麻利地自己抹脖子就行,别扯上老子!” 王贵摸了摸自己被打的地方,倒是不痛。他干笑了两声,道:“那小的到底该怎么办?王爷总该给个指示啊?难不成就真的放任不管了?” 李信对于王贵的榆木脑袋也很无奈,只好苦笑着摇了摇头,用教训的语气说道:“忠诚不是靠双方的道德实现的,而是靠相同的利益实现的。现在我的利益与这些村民们一致,他们绝对不会出卖我。” 王贵一脸疑惑,正不知道该如何理解李信的话时,端着酒杯来向李信敬酒的张全福却恰好听到了李信所说的话。 利益一致不一致之类的,以张全福的智商来说,的确很难理解。但李信的最后一句话却很浅显,他说村民们绝对不会出卖他。 张全福激动地叫了一声,道:“对!”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八章 江老发有一点点好奇 王贵虽然早就注意到了张全福的靠近,但是却没有料到他会突然这样大叫一声,因此稍稍吃了一惊,而毫无察觉的李信则是被狠狠地吓了一跳,差点把桌子踢翻,惹得一旁的陈幼澜和小铃捂着嘴偷笑。 李信没好气地瞪了张全福一眼。 张全福缩了缩脖子,有些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太合适,但此刻他却没有心情为此道歉。他想说些别的事情。 “王爷说的对。”他深深鞠了一躬,道,“我们永远不会背叛王爷。” 张全福定了一会儿才直起身子,很认真地说道:“小的还记得那天王爷二话不说就免了我们所有人一年份租子的场景,从那天起,小的就在心里发誓了,这辈子都要效忠王爷。更不用说自从王爷开始办酒厂和酱油厂之后,我们村这么多以前连饭都吃不饱的庄稼汉,如今顿顿都有干饭吃,这等恩惠,谁敢忘记,我老汉第一个不答应。” 他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小的虽然驽钝,但好歹也明白一个道理,王爷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王爷盖酒厂和酱油厂,是为了开酒楼挣钱。如果王爷挣不到钱,酒厂和酱油厂也就开不下去,我们全村的好日子就都到头了。所以,请王爷放心,我们全村人不管去到哪里,都绝对不会泄露王爷的半点秘密。老汉敢在这里起誓,蓝田县任何一个人敢对王爷的秘密泄露半个字,蓝田县全村人必定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作为蓝田县最有名望的宿老,张全福的话对蓝田县的这些村民们来说,绝大多数时候都比大唐律法还有效力。他说要让泄露秘密者死无葬身之地,那么挫骨扬灰就是泄密者必然的结局。 有了张全福的承诺,李信确实多少有了点高枕无忧的资本。 王贵站在旁边听完了张全福的话,心中终于对李信所说的“利益一致”有了一些领悟。再看向李信时,他的目光里已经多了几分敬佩。 李信笑着安抚张全福道:“我从来没怀疑过自家庄户的忠心。但是,有些事你们不明白。你们不知道我的酒楼开张之后,那些恨我的人会有多么疯狂。所以,我对你们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一定要注意安全。” 李信认真地说道:“一旦遇到危险,什么秘密不秘密的,一概不用管,什么都可以随便说出去,实在没必要为了这些死物白白丢了性命。人活着,比什么都要紧。你们王爷我手段还多着呢,一个酒和酱油而已,还算不了什么。” 这倒是实话,李信脑海中还装着层出不穷的、令人难以招架的手段,就算被人拆了一招半式的,其实也没有太大影响,只是要费一些周折而已。 他指了指王贵道:“我的确会让王贵派一些王府护卫看守酒厂和酱油厂,不过也仅限于这两个地方而已,目的是为了防止村外人的潜入,而不是监视你们。当然,如果你们有任何需要他们帮忙的地方,尽管说,他们一定会尽量护你们周全。” 张全福没有回话,只是一一点头称是,仿佛全盘接受了李信的交代。但是,他早已静静地在心里下定了决心,如果他真的碰到别人把刀架在他脖子上,向他逼问李信的秘密,他绝对会当场用自己的脖子试试那把刀到底能有多锋利,宁愿死也不会透露半个字! 这等决心,李信光从表情上自然是看不出端倪。 几日后,热闹的东市大街,一笑楼的牌匾高高地挂着,黑底烫金的大字在微凉的风中显得相当豪华大气。 一笑楼的掌柜江老发坐在三楼的阳台上,皱着眉头看向街对面的一处。 那里原本开着一家酒楼,是一户偶然间发了财的人家开的。他家自以为凭借那点三脚猫的功夫就能在长安东市立足,竟然还大胆地将门面开在了一笑楼的対街。江老发对此只想冷笑。 果不其然,短短半年之后,这家愚蠢的酒楼就因为经营不善的关系,彻底倒闭了。之后,江老发就没有再关注过那个铺面,直到差不多一个多月前,这家铺面突然被新的东家盘下来了,看样子竟然还是要开酒楼的架势。 江老发实在有些哭笑不得了:到底是哪里来的蠢货?难道盘下铺面之前都不知道先问问这家铺子以前是干嘛的,到底是为什么才不得不倒闭转手吗? 如果能好好问清楚的话,能少亏多少钱呐? 江老发一边这么想着,一边还是忍不住抱着一种好整以暇的心情看向那家店的方向。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九章 关公面前耍大刀 有胆子在一笑楼对面开酒楼的家伙,不是傻子就是疯子。江老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而众所周知,疯子和傻子总是很容易吸引喜欢看热闹的普通人的视线。他正是抱着这样的心情,才默默地坐在三楼横伸出来的阳台上嗑着瓜子,一边冷笑,一边眯着眼睛看。 不过说来也奇怪,寻常酒楼要么就不开张,安安静静地关起门,要么就大大方方开张,吹吹打打得热闹非凡,而这家店却只是悄然拉起了一张无比惹眼的巨型红绸子,从他们家的二楼直垂到地上,上面用浓墨写了一个好几尺长宽的大字,来来往往的行人每个都看得清清楚楚。 而这个字,正是:酒。 江老发皱起眉头,在心中疑惑道:如果不是为了开张,何苦要搞这么大一张红绸子来惹眼?但这家酒楼明明又没有开张,连牌匾什么的都没挂出来,迎客的意思则更是半点都没有,只有两个穿着古怪的小姐带着一张大桌子站在店门外,也不知道想做些什么。 他看到来来往往的行人都忍不住向这家古怪的酒楼投去好奇的目光,就知道这样的疑惑并不只是存在于他一个人的心中。 但很快,江老发就看到站在这家新酒楼门口那两个女子有了动作。 她们往桌上摆了一大堆杯子,旋即又拿起一个大大的酒坛子,将每一个杯子都倒满了。江老发正疑惑地看着这画面时,突然注意到两名女子的嘴巴开始一张一合,似乎在努力地向过路的人们说着什么。他集中精力去听,却死活听不清楚。 这也难怪,一笑楼与对面这家新酒楼虽然是对门,但两者之间毕竟还是隔了一整条热闹的大街,除了传说中的顺风耳,谁能听得清对面的女子说了什么? 江老发很好奇,连忙招呼了一个在身边忙活的伙计过来,道:“吴老二,过来!看到对面大红布下面那两个娘儿们了吗?” 急匆匆凑过来的吴老二一边擦手,一边探头向对面看去,点了点头。 “过去听听看她们在说什么,然后用最快的速度跑回来告诉我。”江老发飞快地说道。 吴老二立即答应了一声,飞快地下楼了。片刻之后,江老发就在楼上看到了吴老二飞奔着向街对面跑去的身影。 江老发满意地点了点头,暗道这吴老二虽然脑子不灵光,但干活还算卖力,交代给他的事情,他都可以一点折扣也不打地完成,倒是可以看着涨点工钱.......不过,涨多少呢?唉,不说了,每个月涨一文,够大方了吧? 江老发想到这里,忍不住为自己的大方又满意地点了点头。 很快,吴老二又从对面急匆匆地跑了回来,蹬蹬蹬上了三楼,一开口就对江老发大声说道:“不好了,掌柜的!对面也要开一家酒楼!” 江老发愣了一瞬间,也不知道自己该回句什么话比较恰当——话说对面要新开一家酒楼难道不是一个肉眼可见的事实吗?要是就这点屁事的话,还用得着亲自去问一问才知道? 强忍住骂人的冲动,江老发问道:“听清楚那两个娘们在说什么了吗?” “听清楚了。她们说她们的酒楼过几天就要开张了,请大家多去捧场,多去支持。”吴老二一本正经地说道。 江老发的脑门上立即暴起一根青筋,他脑子里难得冒出来的给吴老二加薪的想法也顷刻间化为乌有,仿佛从未出现过。 “除了这些呢?你还听了些什么?”江老发咬着牙缓缓问道,“她们的酒楼到底几天后开张?她们现在在那里干什么?桌上那些杯子是怎么回事?” “我也没听清楚到底他们几天后开张,那里太吵了。”吴老二很诚实地说道。这憨厚到似乎完全没有感受到江老发在生气的语气,微妙地又提升了江老发的怒气值,甚至让他开始感受到微微的肝痛。 好在吴老二终于还是赶在江老发大发雷霆之前说出了一些有用的话。 他道:“不过我听到那边的婆娘说,在她们酒楼开业之前的这几天,她们会一直在酒楼外面摆着这个摊子,免费送酒给过路人喝。” 江老发被这话转移了注意了,怒火稍稍平息。 原来是这么回事.......雕虫小技而已。 江老发毕竟是一笑楼的大掌柜,这种招揽客人的小手段他自然是玩过的,对其中的弯弯道道也很清楚。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既然对方敢把他们自家的酒拿出来做赠饮,应该是对这酒很有自信吧......唉,真不知道他们的自信是从哪里来的,竟然敢在一笑楼门外赠酒,这不是关公面前耍大刀吗? 哪怕真的有人冲着免费的名头去尝尝味道,应该也马上就能感受到这酒和一笑楼的酒相比起来,有多么大的差距吧?脾气臭的说不定还会骂上几句呢!真是心疼这家酒楼的老板啊,刚开业就要遭受这样的打击,不知道日后怎么坚持得下去? 唉,希望它能开上半年吧。 江老发笑着摇了摇头,唇角上扬得有些嘲讽。他真心丝毫不觉得这世上还有什么酒能胜过他们一笑楼的三勒浆。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章 差点气晕的江老发 吴老二见江老发没说话,犹豫地张了张嘴,很担忧地说道:“掌柜的,我看好多人喝完他们家的酒以后,都不停地夸,说这个酒太好了。我走的时候看到已经有很多人围过去了。” 江老发这才又抬眼望去,果然,那边本来还只有三三两两驻足的行人,可这么短的时间内已经变成了黑压压的一片,吵吵嚷嚷地围着那两个负责赠酒的姑娘。两个女子有些难以招架的样子。 “能好到哪里去?肯定是他们请的托而已,不稀奇。”江老发不屑地说了一句,这种把戏他早年间也使过不知道多少次了。不过,他旋即又有些好奇地问道,“不是说免费赠送嘛?那你应该也可以向她们要一杯来尝尝的,你喝了吗?” 吴老二愣了一下,道:“那俩婆娘倒是确实想给我一杯酒来着,不过我没要。” 江老发的嘴角抽搐了一下,问道:“白送为什么不要?” “掌柜的你只让我过去听听她们在说什么啊!又没说让我喝酒。”吴老二委屈地叫了一声。 江老发很想说些什么,但终于还是没有说。他只是无声地伸手指了指那个摊子,然后才一字一顿地说道:“那你现在马上去,领一杯回来给我尝尝。” “哦哦!好嘞!”吴老二又兴冲冲地走了,期间似乎完全没有觉察到江老发对他的不满。 望着吴老二的背影,江老发突然有些感触:不得不说,有些人果然是只配一辈子当个跑腿的! 须臾,吴老二又回来了,两手空空,什么也没有。 或许是因为短时间内集中面对了好几次吴老二的蠢的关系,江老发对这种令人失望的结果也有些麻木了。他没有太过生气,只是平静地问道:“酒呢?”声音诡异地让人联想到布满乌云的天空。 “没拿到。”吴老二回答。 这用得着说?有眼睛都看见了吧! 江老发默默将拳头紧了又松,极力保持平静地问道:“为什么没拿到?” 吴老二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道:“我不小心摔了一跤。” 江老发痛苦地闭上了眼睛,突然感受到了自己心底的疲惫。 为什么跟这家伙对话就这么费劲呢? “摔跤了你就不会爬起来吗?接着去要啊!”江老发的声音抬高了八度。 吴老二却再一次委屈地说道:“我马上就爬起来又挤进去了啊!但是那两个婆娘这次不肯给我酒了。” “为什么?难道是因为看到你是我们酒楼的伙计了?”江老发狐疑地问道。平心而论,如果是他搞这样的免费赠饮的话,确实也会不愿意赠饮给竞争对手的伙计。 谁料,吴老二却摇了摇头,道:“不是的。她们说每天只免费送一百杯,而我是第一百零一个。唉,要是不摔跤了,跑快点的话,说不定就能赶上最后一杯了。” 吴老二很是懊恼,但却仿佛越发衬托出了他那感人至深的智商。 江老发捂着额头沉默了。他敢对天发誓,自己是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好了,你滚吧,滚远点。”他指了指吴老二身后的楼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以后不要让我再在店里碰到你!滚!” “那我还怎么干活啊?”吴老二天真地问。 这句话将江老发的满腔怒火都浇熄了。 他承认,他输了。 “不用干活了,懂了吗?你不用再干活了,直接去找账房给你结账吧。少被你气几次,或许我还能多活几年。”江老发摆摆手,示意吴老二赶紧滚。 吴老二这才明白了过来,道:“掌柜的,你不要我了?” “对,赶紧滚。”江老发飞快地说道。 “为什么呀?我又做错什么了?掌柜的,我都是按照你说的做的呀!”吴老二叫了起来。 江老发听到这样的话,差点气得浑身抽搐,大叫道:“陈三!赵胖子!滚过来!立刻给我把吴老二赶出去!” 正在二楼干活的陈三和赵胖子闻言,哪里敢耽搁,二话不说就冲上三楼将吴老二架起来,直接将他从后门踹了出去,顺带着还把后门给关上了。 看不见吴老二那张蠢脸,江老发终于舒服了。他长出一口气以后,缓缓闭上了眼睛,良久才再次睁开。他忍不住又往对面那家酒楼看了一眼,两个负责送酒的女人正被人围着,似乎在努力地解释什么东西。 “这些托还真敬业,酒都送完了也没走。”江老发一边这么想,一边摇了摇头,暗道,“我倒要看看你能演到什么时候!” 不过,令人意外的是,江老发第二天起来时,却看到一大群人围在对面那酒楼的红布下面,人数甚至比昨天还多。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一章 人一天比一天多 “没想到还真有蠢货上当,这托总算没白请。”江老发有点不屑地自言自语道。他经营一笑楼多年,很清楚“请托”的门道,对于今天对面那酒楼门外的热闹境况,他昨天就已经有所预料了。 只能说,这算是一次比较成功的请托。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江老发觉得对面酒楼昨天完全没必要请这么些托儿,哪怕单单凭借这个“免费赠酒”的噱头,其实也足够吸引很多闲着没事的家伙来凑热闹了。 反正在江老发看来,虽然对面酒楼看上去热热闹闹的,但说白了就是纸老虎,一戳就破。他知道,这种因为新鲜感而吸引来的人流根本就持续不了多久。如果没有真东西,衰落是必然的。 江老发好整以暇地在阳台上冷笑着嘬了个牙花子,背着手便下楼了,嘴里还低低地自言自语道:“蹦跶吧,蹦跶吧,过两天再看看你们是个什么模样。” 于是,他并没有注意到今天对面酒楼的赠饮活动在开始之后很短的时间内就结束了,只剩下一堆喝到酒的人在那里聚集着,得意洋洋地向其他没有喝到酒的人绘声绘色地描述着酒的味道。 又是一个第二天。江老发故意早起了一刻钟,登上阳台看看外面的景象。这会儿刚开宵禁,天色还未大亮,人们陆陆续续地上街活动起来。 江老发往对面酒楼看去,那块巨大的红绸子依然挂得好好的,将后面酒楼的真容挡得严严实实。而那块红绸下面,大批大批的人开始聚集,人数甚至比昨天还多。 “今天就是时候了吧?”江老发略略思索之后,呵呵一笑,道,“年轻就是年轻啊。既然要搞赠饮,想靠这招打出名气来,又为什么要限量呢?每天就小气兮兮地送一百杯,没喝到酒的人会有多少怨气?到时候这些怨气累积起来,你承受得住吗?” 江老发深知,任何热闹的发生和发展都会经历一个从低到高,最后再跌落的过程。今天是对面酒楼开始赠酒活动的第三天,或许差不多正好是这个“大热闹”的最高峰吧。 在这个时期,对面酒楼看似热闹非凡,其实却是在钢丝上行走。那些喝到他家酒的人固然会对他家产生好感,为他家说话,但考虑到他家每天只赠饮一百杯的限制,这么多天以来,其实没有喝到酒的人却是更大多数。他们的怨气根本无从发泄。 只要再过两天,等人们发现这家酒楼不过是在哗众取宠以后,这段时间以来他们所积累的怨气就会彻底爆发出来。而这怨气带来的结果就是:对面这家酒楼将会登上许多人心中的“黑名单”。 试想,任何人一来到这家酒楼的门口,都会想起当时这家酒楼搞什么赠饮活动,勾得大家都兴致勃勃,每天却只小气兮兮地限量赠饮一百杯酒,害得那么多人连续几天都早起来这里排队,最终却颗粒无收的事情。在这样的心情下,谁会走进这家酒楼喝酒吃饭呢? 这对一家酒楼来说,是一道很致命的伤痕。 江老发很想知道,到那个时候,对面酒楼的掌柜会怎么处理这件事呢?对方会不会有什么妙手来扭转人们的不良印象呢?恐怕很难吧...... “真想见见对方的掌柜啊,这得长了什么脑子,才能想出这么馊的主意?”江老发又反背起手,笑着走下了楼梯,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算上前面几天,这已经是第四天清晨了。 江老发已然习惯了早早起床,然后登上三楼阳台,借着熹微的晨光看向对面酒楼。他越来越关心对面的状况了。如果他料得不错的话,今天在那里聚集的人一定会比前三天大大减少。 然而,他错了,错得很离谱。 比前三天更加浩大的人群缓缓向那家酒楼门外聚集着。其中不仅有穿着褴褛的乞丐和闲汉,还有许多穿着粗布衣服的平民,甚至还夹杂着好几个穿着光鲜的人,看上去应该是来自大户人家的下人。 江老发不解地看着这样的画面,奇怪地自言自语道:“怎么回事?不应该啊......” 更令人惊奇的是,这帮人静静地簇拥在对面那家酒楼的门外,没有任何吵嚷,看上去也不像是要闹事。他们到底要干嘛呢? 江老发心里总觉得不太妙,最后干脆亲自下楼,向街对面走去。他必须要亲自看看那边的情况。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二章 为了二锅头 江老发来到红绸子下的这一大片人群外围时,那两个负责赠酒的女子正好先开红绸子的一角,从酒楼里面走出来。 江老发努力地踮起脚尖往里看,发觉这么一大圈人里面围着的竟然不是拥挤杂乱的人群,而是一列看上去歪歪扭扭,但显然是按照到达的先后顺序排列而成的人列。 他心中不免惊讶。这几天他虽然一直在自家楼上观察这里的动静,但毕竟只是粗略看个几眼,竟丝毫没注意到这么拥挤的看热闹的人群中间竟然是如此有秩序的一个队列。 “这里一直是这样排队领酒的吗?”江老发碰了碰身旁一个人,问道。 那人摇摇头,道:“不知道。我只知道往前乱挤的会被赶走,在队伍里面吵闹的也会被赶走。所以这两天,大家都自觉地按照来的先后顺序排队了。” 江老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你也是为了二锅头而来?”那人显然也是健谈,随口问道。 江老发疑惑道:“二锅头?”话音一落,他便反应过来,这多半是酒的名字,就好比他一笑楼的三勒浆一样。 还真是古怪的名字。 他干脆顺着话头笑道:“是啊,是想尝尝味道,只可惜起来晚了,没排上队。” 谁料,他身旁那人摇摇头,道:“不用可惜,排上你也不一定喝得到。” “为何?这酒楼不是说免费赠饮一百位吗?”江老发心中一跳,语气微妙地说道,“难道是骗人的?” 那人笑道:“怎么会?区区一百杯酒而已,那两个女子倒是不打折扣地一人赠一杯,但是,你自己看。”说着,他指着前面已经领到酒的好几位。 江老发放眼看去,那些人竟然都郑重地端着陶制的杯子站在一旁,半点往嘴里送酒的意思都没有。周围早有人三三两两地走到那些人面前交谈起来。 最后,领到酒的人将酒交给了别人,同时从别人手中接回了一捧铜钱。 “这是怎么回事?”江老发惊疑地问道。 他身旁那人笑了笑,道:“从前天开始,这事儿已经变成一桩生意了。先排到队伍里的人在领了酒之后,根本就不会自己喝,而是等着别人向他出价,将酒卖给别人。听说,昨天已经卖出了一杯酒五十文的高价!” 这倒是不难理解。能够早早起来到酒楼门口排队的人,绝大多数都是没有正经营生的闲汉泼皮。对于他们来说,不管是什么样的好酒,多喝一杯少喝一杯根本就无关紧要,反倒是铜钱对于他们来说才要紧得多。 毕竟,抵挡饥饿的食物和对抗严寒的衣物,可是只有靠铜钱才能买到的。如今已经快到秋末的长安,早就不能简简单单地用“凉快”来形容了,尤其是早晚的时候,风已经有了几分刺骨的意味。每个人都要准备过冬了。 那人继续说道:“你看周围那些家伙,明显都是来自大户人家的下人。他们应该也是为了这二锅头来的。不过他们财大气粗,根本不着急。不管谁拿到了酒,他们只要多出一些钱,肯定都能拿到手。我估计,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们应该也不介意用一点钱之外的手段。” 最后一句话的语气有点微妙,配合上那人说话时的表情,江老发立即就明白了,这说的是“仗势欺人”的意思。钱与威势双管齐下,至少在这些升斗小民面前,绝对是无往不利的大杀器。 这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却仿佛在江老发心中掀起了一片怒海狂涛。 开什么玩笑? 不就是免费送点酒,勾引一些顾客吗?不就是请几个托渲染一下热闹的气氛吗?怎么会变成这样呢?怎么连权钱威胁都用上了?全长安都好像为这个酒而狂热起来了吗?这也太不真实了吧? 江老发挤出一个笑容,道:“你不是在跟我开玩笑吧?那些达官贵人什么样的好酒没喝过?怎么会这么眼巴巴地派人来这里买呢?更何况,这二锅头应该也算不上什么好酒.....” 他还没说完,身旁这位老哥已经有些不爽地打断了他,道:“你到底懂不懂啊?你知道二锅头是什么味道吗?所有喝过这酒的人都说,琼浆玉液恐怕也不过如此了。这是何等的评价?你竟然敢说二锅头算不上什么好酒?” 江老发有些想笑,终于还是没笑出来,只是苦笑着问道:“那你喝过了吗?” 那人尴尬了一瞬间,哼了一声,没好气地说道:“自然是没有。不过,我从这酒的味道上就能闻出来,这绝对是一等一的好酒。” 江老发被说中心事,表情逐渐变得沉郁起来。 确实,从刚才开始,他就一直能隐约闻到一股酒香味,显然是那两名女子正在派发的二锅头散发出来的味道。 作为一笑楼的掌柜,常年与酒打交道的他当然能从酒香中很轻松的判断出一个事实。尽管不想承认,但他还是无法否认:这是一种好酒,虽然香味有些杂乱,但烈度却肯定是一等一地好。 难道说,自己一直以来都想错了?这家酒楼并不是虚有其表,而是有几分真本领?那可就得小心了。 江老发放下了心中的骄矜,对这家尚未开张的酒楼生出了几分久违的警惕。看看前面交易着酒杯的盛况,他知道自己今天是肯定喝不到这传说中的二锅头了。 明天吧,明天再派个伙计来排队。我倒要看看,这所谓的二锅头到底有没有这么好。 江老发转身走回一笑楼,心中那种将别家酒楼当成笑话看的心情早已荡然无存。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三章 饥饿营销 人性本贱,这是李信一直深信不疑的终极真理。 试想,如果人性不贱,那么人为什么总是会倾向于把越难得的东西认为是越好的呢?这也正是后世所谓的“饥饿营销”能够屡屡得逞,几乎无往不利的根本原因之一。 众所周知,世界会变,而人性不变。 李信故意安排连续四天免费赠酒,每次只赠一百杯,其实就是一种饥饿营销,虽然用得很粗糙,但不得不承认,用得很简洁,很经典。 在这种来自后世的高明营销策略下,果然全长安都为“二锅头”这种全新的酒而沸腾了。不管是确实喝到酒的人,还是根本就连闻都没闻过的人,全都在众口一词地称赞着二锅头的味道。因为在他们的潜意识中都带着一个难以察觉的前置想法——如此难得的东西,绝非凡品。 哪怕是普普通通的酒,在人们这种想法的加持下,都有可能被传为佳品,甚至绝品,更不用说李信的二锅头放到唐朝本来就是降维打击了,根本连一种称得上是对手的酒都没有,是当之无愧的酒中之王,自然是被吹得更加神乎其神,吸引得无数人关注,连一向矜持的一些贵族都忍不住出手。 江老发回到自家酒楼之后,脑海中依然不断回放着那些贵族家的下人们为了二锅头喊价的画面,心中的阴影越发浓密。他自然是不理解所谓“营销”到底是什么东西的,但是他得出的结论倒是未必有什么问题:对面这家酒楼不简单,恐怕将来会是一笑楼的心腹大患。 翌日,江老发本来派了个伙计早早地去到对面酒楼下排队领酒,没想到伙计在那里转了一圈之后,就立刻跑回来告诉他说,今天对面酒楼不会再免费发酒了,因为今天是他们正式开张的日子。 江老发忍不住回想起那个有点脑瘫的吴老二,不由得又暗叹了一遍人与人之间果然差异巨大。于是,他处理了店里的杂事之后,便亲自去了对面的大红绸子下,混迹在热闹的人群中,等待着面前这块巨大的红绸子揭开的那一刻。 江老发努力回想了一下当年一笑楼开张时的情景,总觉得当时虽然热闹,却在规模上完全达不到这样的程度。而且,那时候来祝贺一笑楼开张的人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冲着一笑楼背后东家的面子才来的,若是刨去这一部分人,那就更没办法和眼前的盛况相提并论了。 不借助背后东家的影响就能吸引来这么多的人,若是这酒楼背后还有什么了不得的背景...... 江老发皱起眉头,不过旋即又在心中安慰自己道:在大唐,能够与自己东家抗衡的也就那么屈指可数的几个势力而已,而这些势力之间为了维持至少表面上的和平,一般不可能如此明目张胆地挑衅,将他们的酒楼开在一笑楼的对面,所以说,对面这家酒楼大概率并没有什么难惹的背景。 想到这里,江老发稍稍安心,暗道:如此一来,要是对方只是有点什么秘方的话,大不了费些周折将秘方搞到手就好。这种事他倒是做得不少,熟门熟路。 如此胡思乱想间,众人头顶突然传来一声拖长了声音的大喊。 “吉——时——到!开——张!” 话音落处,下方众人齐齐抬头向上看去,正好看到二楼的围栏上不知何时竟然已经站了一排手持各种乐器的乐手,伴随着刚才这一声有力的大喝,乐手们开始吹吹打打起来,热闹而喜庆的音乐登时便飘荡在了上空。 “亮——匾!”又是一声大喝。 挂在酒楼上,遮掩了酒楼真面目长达数天的红绸子,终于在此刻应声落下,宛如一条猩红色的瀑布突然断流,露出了后面山崖的真面目。 江老发微微眯起眼睛,好让自己的视线更清晰。 淡金色的阳光落在这跟一笑楼一样黑底牌匾上,映得上面的漆金大字显得格外闪耀。 长一楼。三个娟秀文雅的行楷大字。 这就是这家新酒楼的名字。 江老发动了动嘴唇,反复将这三个字颠来倒去地读了好几遍,竟然愣是不解其意。酒楼的名字一般都要起得朗朗上口,而且最好还要有些美好、吉祥的寓意。譬如一笑楼,其中便蕴含着博君一笑的意思,算是个典型的例子。 可这个“长一楼”又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是什么诗句中取来的吗? 江老发虽然识字,不算文盲,但毕竟也不是什么真正的读书人,对诗句知之甚少。于是,他也只好暂且扔下这个问题不管了。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四章 得力干将赵珂 “欢迎光临长一楼!为了庆祝今日本店开张大吉,所有顾客一律五折优惠!” 红绸子落下以后,写着“长一楼”的牌匾自然是最先出现在众人的视野当中,但随着这红绸的缓缓落下,酒楼敞开的大门和一早就站在门里面准备迎宾的服务员们也就映入了在场所有人的眼帘。 这些年龄各异,长相也各不相同的女子们却穿着一模一样的服饰,齐刷刷地向门外的众人行礼,连声音都整齐地重叠在了一起。这样的画面给在场的所有人都带来了强大的震撼。 训练有素。 这是江老发的第一个印象。 之后,他很快就注意到了这些女子身上的服饰。那是一种他以前从未见过的款式。 唐代时,女子最常见的服饰乃是襦裙,其它诸如半臂、大袖衫一类的款式,其实也与襦裙没有太大区别。可以说,女子着裙是唐人默认的常识。而眼前这些女子们身上穿的衣服却与“裙”完全搭不上边。 这衣服大概可以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面是右衽的窄长袖上衣,而下身则是宽松的阔腿长裤。当两腿并拢站立时,下身看上去就像是裙子一般,可走起路来,两条宽阔的裤管随风摆动,看上去很是潇洒大气。 江老发忍不住啧啧称奇。以他老辣的眼光自然不难看出这些女子们穿这身衣服的根本目的:便于活动,便于干活。 他暗暗点头称赞道:“不知是谁人想来,确实巧思。” 不用猜,答案当然是聪明机智的楚王李信。 李信承认襦裙是好看的,但同时他也不得不指出一点:襦裙并不是一种适合活动和工作的装扮,它更多地透露出来一种静态美,与他所需要的适合服务员开展工作的工作服的需求并不吻合。 所以,他大胆地拿出了后世已经烂了大街的阔腿裤设计,没想到放到唐朝之后效果竟然非常不错。于是,他也就将这个服装定为了长一楼服务员的制服。而穿上这样的制服,此刻站在酒楼内微笑迎宾的服务员们,正是李信当时接收的那一批犯官家属,当然,是不认字的那一部分。 不得不说,知识改变命运还真是自古以来的真理。 好吧,这部分暂且不再多说。反正经过赵珂的调、教之后,这些人已经全部摆正了心态,逐渐有了点专业服务员的模样,不管跟谁说话都面带微笑,和颜悦色,再也看不出以前官家小姐或者官家太太的姿态。对此,李信相当满意。 “不错,我对你的工作很满意。你把这些人训得很好。”李信三楼的一个包厢之中,居高临下地看着下方的场景,面带笑容地点了点头。 赵珂也穿着一身淡紫色的制服,恭敬地站在李信身旁,很谦逊地点了点头,道:“都是王爷当时教导得好。” 李信笑道:“做得好就是做得好,用不着这么谦虚。我既然让你当长一楼的掌柜,就是相信你的能力。除了我说的部分必须按照我的意思来以外,其他的你就自己好好发挥,放手去做就是了。” 赵珂闻言,恭敬地后退一步,欠身行礼道:“谨遵我王之命。” 李信点点头,继续微笑着看向酒楼下面的场景。 他很清楚自己真正的长处在于脑海中那些来自后世的奇思妙想。而“执行力”就是把这些奇思妙想化为现实的关键。就拿这个酒楼来说,他固然知道一个酒楼应该怎么开才是最好的,但若真要他事无巨细地亲力亲为,反而未必能够将他脑海中的想法一一落实。换句话说,他绝对开不成自己心中最好的酒楼。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他太懒了,也太不喜欢麻烦了,很容易就会偷工减料起来,根本无法按照最高标准来建设自己心目中的酒楼,到时候搞出来的结果必然是种种将就之后的产物。 可是,如果换成赵珂来管理酒楼,就非常完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赵珂毫无疑问是一个非常有能力也有野心的女人。自从李信将酒楼的事务交给她之后,不管是服务员训练,还是酒楼内部的装修和各种设计,很多事务都是由她经手完成的,全部以最高标准执行,完全符合李信的预想和要求。 李信这才体会到了有个得力能干的下属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爽”。光动动嘴就能解决问题的感觉.......嗯,想来传说中的老板应该就是这样吧! 像赵珂这样的下属,还真是多多益善啊,再来一打的话,李信觉得自己真的可以提前进入退休模式了。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五章 用餐体验 在女服务员们训练有素的微笑欢迎下,顾客们陆陆续续地走进了长一楼的底层大厅。江老发也在其中。 一进来,江老发就感觉很透亮,店里的一切摆设都非常井然有序,这是一种他以前从未有过的体验。他认真比对了一下长一楼里的状况,发觉长一楼的面积实际上其实跟一笑楼差不太多,完全想不明白这种直观感受上的差异到底来自哪里。 这也很自然。李信借鉴了后世常见的餐厅装修风格,以最高的效率利用了有限的空间,让整个底层大厅看上去丰富而不拥挤。巧妙的开窗方式更是将店内的采光提升到了另一种全新的境界。 相比起一笑楼那种毫无设计感的室内陈设,以及因为还没有意识到采光重要性而随意设置的窗户,长一楼自然会显得更加宽敞明亮,让人一看就生出一种轻松愉快的心情。 作为来自后世的重生者,李信很清楚地知道,餐厅卖的不仅是食物,还是一种用餐的体验。良好的环境,外加它带来的良好心情,无形之中也更增添了食物的味道。这也是李信原本就设计好的长一楼的独特卖点之一。 当然啦,这些对于后世人来说几乎跟常识没有太大区别的特殊知识,除了李信以外,全大唐再也找不出第二个知晓的人了。因此,不管江老发再怎么绞尽脑汁,他也注定想不出其中的门门道道。 于是,他不得不放下了这个问题。 他知道,除非长一楼的人主动向他解释,否则他这辈子都不可能知道长一楼为什么叫长一楼,以及长一楼到底是如何做到这么惊人的装潢效果。放弃是必然的。 除了这一眼看去就让人心明眼亮的视觉体验以外,长一楼底层大厅所用的家具也非常有趣。 早就说过,大唐是没有椅子的。唐人们平时所谓的“坐”,绝大多数情况下指的都是跪坐,或者是盘腿坐。所以,唐代绝大多数酒楼用的都是矮桌。但长一楼不是。 作为全大唐最讨厌跪坐的人,他要是在自己开的酒楼里搞一堆需要跪坐的矮桌,那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别问,问就是高桌子和靠背椅伺候。 李信就不信了,在体验过靠背椅的快乐之后,难道还有谁会喜欢跪坐这种反人类的姿势? 果然,所有进来的食客一开始都对这高高的桌子和桌子旁的靠背椅投去了好奇又怀疑的目光,甚至还向服务员们询问:这里难道没有矮桌吗?这么高的桌子怎么吃饭呀? 受过专业训练的服务员们当然不会有任何失礼的表现,更加不会因为顾客们的问题而将顾客斥为“土老帽”。每一个都微笑着替顾客拉开座椅,温柔地鼓励顾客在椅子上坐下,同时还耐心地向他们解释种种问题。 哪怕是有人试图跪坐在靠背椅上时,也绝对没有任何服务员发出一丝嘲笑,而是认认真真地向顾客介绍正确的坐姿,反倒是顾客因此而羞惭得红了脸。 事实上,这还要归功于赵珂。李信在不久之前向她演示过桌椅的使用方法以后,她立即就预想到了可能会有从未见过桌椅的顾客试图以各种奇葩的姿势“坐”上靠背椅。 于是,她一刻也没耽搁,马上对服务员们进行了一场非常“严格”的紧急特训。经过这样的特训之后,长一楼的所有服务员都对一些特殊场景有了很强的“抵抗力”。 面对尝试跪坐乃至于盘腿坐在靠背椅上的一众顾客们,服务员们连一个笑场的都没有,甚至连脸上始终保持的微笑都没有一丝波动。 这就是细节!这就是专业!这就是职业素养! 在服务员们亲切的态度感化下,所有顾客终于都逐渐放下了紧张和警惕的心情,放松又安心地坐在了靠背椅上,开始关注起一家酒楼最重要的部分。 江老发当然也是如此。不过在此之前,他还是忍不住在心中悄悄地赞叹了一番。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普通的食客只能从服务员的服务态度中感受到舒适,感受到被尊重,而江老发想到:有这样的一帮服务员,在长一楼用餐的体验绝对会大大好于在一笑楼。 如此一来,在食物价格和味道没有太大差距的前提下,食客们当然会更加倾向于光顾长一楼。 一笑楼危矣! 得出这个结论之后,江老发的心中又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总觉得他这两天心里的阴影只增不减,连原本鲜红的心脏都快要因此而发黑起来了。 江老发努力地压下这些想法,对身旁的服务员道:“给我打半斤二锅头来。” 不管怎么说,先搞清楚这家长一楼的所谓二锅头到底有什么名堂,毕竟这才是江老发今天最大的目的。不过说实话,这个问题现在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因为不管这个二锅头品质如何,长一楼都绝对有挑战一笑楼的实力。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六章 限购二两 穿着浅绿色制服的服务员走到江老发身边,歉意地鞠了一躬,道:“抱歉。二锅头的制作必须用到本店的特殊工艺,由于一些技术上的原因,目前产量并不多。为了保证更多顾客能品尝到二锅头,本店的掌柜决定,自开业起一个月内,每位顾客最多只能购买二两二锅头。” 江老发完全没有料到这样的情况,傻眼地看了服务员一眼,却只得到了一个相当抱歉而又无奈的眼神作为回应。 怎么回事?酒楼都开张了,却没有预先存够需要用的酒吗?这掌柜是怎么当的?每人只能买二两?那不就是一杯嘛! 江老发环视四周,发觉到处都是弯腰鞠躬的服务员,看样子应该是在向顾客们道歉,至于道歉的内容嘛......用屁股猜也知道不外乎是按人头限购二锅头的事情咯。 江老发知道,这种事就算难为服务员也没用,无奈之下,只好摆摆手,道:“那行吧,二两就二两,先快点给我上来再说。还有你们店里的招牌菜,只管上来。” 身为一笑楼的掌柜,出手当然不会小气,更何况他这次下馆子,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只是单纯的下馆子,而是在刺探敌情,为之后的“战争”做准备,当然更加不会吝啬这多上几道菜的开销。 服务员微笑着点头应道:“好,请稍等。我这就去通知后厨。”说完,她转身迈着几乎每一步的距离都相等的步子走向了长一楼的后厨。 江老发微微眯起眼睛,忍不住又将长一楼服务员们的素质又暗暗称赞了一遍,心中暗暗盘算着自己回去以后是不是也该好好收拾一下一笑楼的那帮小二了。 从长一楼揭开外面那层红绸子开始到现在,他亲眼见证了这帮长一楼的女服务员们以极其过硬的专业水准赢得了几乎所有食客的好感。这让他如何忍住不动这方面的脑筋? 菜是现做的,自然没那么快,但酒是现成的,很快就被服务员端上了江老发的餐桌。 一个青釉酒杯,约莫一指高,八成满,差不多正好是二两。 “请慢用。”服务员恭敬地说了一声以后便退下,站在了一个离江老发不远的地方,静候着随时可能从四面八方传来的呼唤。 江老发端起酒杯,忍不住有些想笑:“就这么点酒,怎么慢用?两口不就喝没了吗?” 同样的滑稽与不爽感也存在于大厅里的其他顾客们的心头。而这,恰恰也是李信所故意设计的,算是前几天饥饿营销的余波,不仅可以消除人们心中的怨气,还能进一步提升二锅头在人们心中的形象,扩大饥饿营销的战鼓。 试想,如果连续几天都限量赠酒,结果酒楼一开张,原本限量供应的酒就变为敞开供应了。人们会怎么想?一方面是没喝到酒的怨气,另一方面肯定会觉得酒楼的老板抠门呐,这可是有损酒楼形象的事情。 可是,经过李信的一番狡辩.....不,应该说是富有技巧性的解释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他随便乱编造了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技术难题”,向外界透露了一个信息:目前二锅头的产量并不高。 这么一来,之前免费赠酒时为什么要每天限量一百杯也就有了答案:因为酒的产量不够,长一楼也没有多少酒。在这样自然而然的解释面前,人们也就不能再指责长一楼小气了,毕竟它可是在存酒不多的情况下,还连续几天每日赠饮一百杯酒的,算是很够意思了。 其次,这样的安排更加加深了人们心中关于“二锅头很难得”的印象。从人性的角度出发,这差不多就是在把“二锅头是顶级好酒”这样的念头植入人们的潜意识当中。对于长一楼未来的发展来说,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 最后嘛,李信开酒楼的目的固然是为了挣钱,但其次也是为了推广猪肉,改善蓝田县那么多庄户的生活。所以他当然不希望酒楼开张之际,所有人的注意力却都放在酒上,因此才决定限制酒的供应。这样一来,人们在品完这二两小酒之后,自然会意犹未尽地将注意力转向酒楼的菜品上。李信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至于二锅头的真实产量么......呵呵。 开什么玩笑,李信现在拿出来的二锅头,根本就还算不上是真正的二锅头,他只是低价买入低度酒,将它们蒸馏成中高度酒,最后再拿出来卖而已。这其中,蒸馏酒根本就费不了多少时间,可以说,只要给李信足够多的原料低度酒,想要多少二锅头,他就能拿出多少二锅头。 别的不说,李信早先答应程咬金这老流氓的三缸酒可是早早就送到程府上了。据负责押送这些酒的王府下人们说,他们连程家的大门都没进去。程家人接收了装着酒的车子以后,就把他们都赶走了,连空车子都没还。 李信听了这些抱怨以后,也只好苦笑,暗叹一声程老爷子老当益壮,早年打家劫舍的本领可一点也没落下。 毕竟是程老强盗,谁敢跟他去理论这些事情?怕是屁股痒了又有点欠踹吧?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七章 江老发心态崩溃 江老发端起酒杯,往嘴里送了一口酒。意料之外的辛辣液体裹挟着浓烈的酒味立即充满了他的口腔,顺着咽后壁流入食道,滚入胃中,由内而外地透出一股灼热的温感。 江老发的脸马上就红了起来。他闭起眼睛,花好几个呼吸的时间才努力消化了这股炽烈的冲击,然后睁开双眼,长出一口气,感慨万千地赞了一声:“果然好酒!” 尽管一点也不想承认,但江老发得说,跟这个二锅头比起来,他们一笑楼的三勒浆简直寡淡得跟水差不多,简直称不上是一种“酒”。 大唐是在战火纷飞中建立起来的国家,所以大唐男儿的骨子里总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热血豪情,行事干脆而又利落,毫不拖泥带水。因此,相比起温温吞吞的果酒,他们更偏爱热情洋溢的烈酒。可以说,二锅头完美地契合了人们的口味偏好。 江老发很清楚二锅头这样的好酒问世之后,全长安城会为这种酒疯狂到什么程度。他相信,哪怕只是凭借这酒,长一楼都足以在这长安东市站稳脚跟,并且严重地威胁到一笑楼的地位。 该怎么办呢?一笑楼的胜机到底在哪里呢? 他闭起眼睛,开始努力地思考,却全然没有结果。 江老发点的菜终于开始陆续端上来了。最先被服务员端上来的是一个白色的大碗,里面躺着油腻腻的几块带肥肉,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江老发微微眯起眼睛,忽然指着碗里的肉,问道:“这是......猪肉?”或许是突然出场的猪肉给他的感觉有些过于震撼,他一时间甚至忘记了继续思考二锅头的事情。 服务员点点头,微笑着说道:“是的。这是我们酒楼的招牌菜,名叫红烧肉。” 江老发有点想笑。他冷笑着问道:“给客人吃猪肉?就是你们长一楼的招牌菜?猪肉?” 大唐绝大多数酒楼菜馆里,最常见的肉类乃是鱼肉和家禽肉,譬如鸡肉、鸭肉等。牛肉是绝对少见的,因为大唐禁止私自宰杀耕牛。而羊肉也不是一般人能享用得起,大多数人隔几天能吃一回羊杂汤就很满足了。 猪肉是贱肉,是只有卑贱而又没有选择的穷人才会吃的肉。这是大唐的常识。除了路边小摊、酒肆之外,绝对没有任何一家大酒楼会堂而皇之地把猪肉端出来招待客人,那简直就是对客人的一种羞辱。 虽然脸上的表情很严肃,很像是在质问,但江老发的心里其实松了一口气——呵,给客人吃猪肉?如果这只是一家小店,那或许还情有可原,而且也搭调,但这长一楼并不是啊,它可是开在东市的大酒楼啊!它所面对的客户可是来往于东市的有钱人和贵族啊,这些人会吃猪肉吗? 在这样的场合,让这么优秀的服务员将猪肉端上顾客们的餐桌,难道不觉得滑稽可笑吗?尤其是此刻放在猪肉旁边的就是装着二锅头这等好酒的青釉酒杯,就好比一个本该装着稀世珍宝的精美容器里装满了破铜烂铁一样,怎么能不让人觉得错位,觉得失望呢? 而长一楼越是令人失望,江老发就越是高兴,甚至心中的阴影也逐渐减少了几分。 面对顾客的质疑,服务员欠了欠身,露出标准的歉意笑容道:“非常抱歉令客人失望了。但还是要向客人解释一下,本店的红烧肉经过了许多食客的试吃,他们都一致认为非常美味,因此才成为了本店的招牌菜。如果客人愿意尝试的话,说不定会喜欢上。当然,如果客人您坚持拒绝食用的话,这道菜就让婢子帮您撤掉好吗?这道菜的钱也会为您免掉。这样处理您觉得如何?” 江老发闻言,脸上不动声色,心中却忍不住又感慨了一番,盛赞于高水平服务员对用餐体验的提升。虽然在长一楼看到服务员把猪肉端上来这种事让人很不爽,但这里的服务员却完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立即道歉,委婉地建议顾客尝试,顺带着提出了非常合理的解决方案,叫人生不出半点火气。 相比之下,自家那些欠收拾的小二,真是令人一言难尽。 江老发摆了摆手,道:“算了算了,既然端上来了,那就不用撤下去了,我也不差这点钱,你去吧。” “感谢您。”服务员欠身行礼,向后退去。 江老发摇摇头,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到眼前看了看,点点头,喃喃道:“煮得倒是绵烂,但猪肉就是猪肉,永远也上不了台面.......”说着,他将喷香的红烧肉放进了嘴里,一时间,唇齿生香。 好吃.....没有任何一点印象当中独属于猪肉的骚臭味....... 很奇怪,明明吃着可口的食物,江老发的心情却在一瞬间跌落谷底,心脏再次被浓到化不开的阴影占据。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八章 玉佩的主人 李信当然不知道对门儿一笑楼的掌柜此刻正坐在他的长一楼里经历着极其复杂的内心戏。事实上,就算他知道,他也不会在意就是了。 想打探情况就随你打探呗,大大方方地任你看,因为有些东西就算你看了,你也学不出那个味儿来。长一楼的根本,是李信,是李信脑海中那些来自后世的东西,这可不是什么瞧一瞧看一看就能偷走的东西。 李信端坐在三楼的雅间,望着下方热闹的大厅,暗道,开业第一天的状况倒是出乎意料地好,如果这样的状况能再持续一个月左右,长一楼就算是彻底站稳脚跟了。 讲老实话,虽然李信对开酒楼的信心一直很足,但在亲眼看到酒楼到底会是什么样的状况之前,他总是有种心不定的感觉。所以,直到此刻他才放下心来,暂时先松了一口气。 李信很欣慰地想起了蓝田县那帮又淳朴又忠诚的村民。可以想见,他们未来的生活将会因为长一楼而得到大幅度的改善。 面黄肌瘦的孩子会越来越少,他们会长得又健康又好,成天都挂着充满活力的笑,满村到处乱跑。而骨瘦如柴的大人也会越来越少,他们再也不用过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说不定连脸都会逐渐变圆,乃至于身材发福走样,逢年过节时还能添置几件暖和的衣裳,免受寒冷之苦。 想到那样的画面,李信就忍不住露出一丝微笑。 勤劳诚恳淳朴的大唐子民,就应该有这样幸福的生活。这是他最坚定也最朴素的执念。 正在他沉浸于自己思绪中时,突然有人在雅间外面叫了他一声。 “王爷,下面有个客人托婢子向您转交一件东西,说您看了就明白是怎么回事。请问王爷是否要见见这件东西?”是个女子的声音,应该是下面的某个服务员吧。 一直侍立在李信身旁的赵珂用征求的目光看了李信一眼。 李信狐疑地摸摸下巴,也弄不明白对方是什么人,有什么目的。不过,反正只是一件东西而已,看看就看看吧。于是,他点了点头。 赵珂会意,道:“进来。” 穿着浅绿色制服的服务生拉开雅间的推拉门,来到李信面前跪下,双手呈上手中之物。赵珂先伸手将东西接了过来,这才恭恭敬敬地双手递给李信。 当了这么久的王爷,李信早就习惯了这些,面不改色地将东西从赵珂手中拿到自己眼前看了看。 这是一块玉佩,通体雪白,没有丝毫杂色,入手沉甸甸的,手感有些滑腻,仿佛涂了一层油脂。对着油灯的光看时,非常透亮,甚是美观。 李信忍不住点点头。 这就是传说中的羊脂白玉。玉石当中品质非常高的一种,不是一般人能佩戴得起的。它的主人恐怕是长安城非常显贵的人物,不会比李信差到哪里去。 不过,长安显贵那么多,跟李信地位相仿乃至于高于李信的家伙更是多如牛毛,这块玉石的主人到底会是哪一位呢?为什么对方会说李信看了这块玉佩就知道意思了呢? 李信翻来覆去地端详了一下这块玉佩,上面的云纹雕刻得很是精致,每一根线条都透着柔美和动感,显然是出自顶级名家之手......然而,李信还是猜不出对方的身份。 正在李信打算放弃之时,他突然注意到了一个先前一直被他忽略的细节:这块玉佩上系着一根鹅黄色的线绳。 众所周知,这年头黄色可不是什么能随随便便乱用的颜色。尤其是这丝绳的材质看起来还相当高级,不是大路货,倒像是宫里的贡品.....等一下,宫里? 李信想着想着,心里突然一颤,连忙将玉佩拿远,从一个特殊的角度看了几眼,脸色登时白了几分。 “王爷?”赵珂见李信脸色不对,试探着开口问道。然而李信却没空理她。 “妈的,难怪从刚才开始就隐隐约约觉得不对劲,好像在哪里见过这块玉佩来着......”李信苦笑着在心中自言自语。 原来他曾经不止一次地在某个人身上见过这块玉佩,只是平时没有太过注意,因此刚才见到这块玉佩时没有第一时间想起来。如今,他终于唤醒了脑海中的记忆,清楚地回想了这块玉佩的主人——那个总是神情严肃地坐在桌前批阅奏章的男人! 李信一边想一边将玉佩紧握在手心,一刻也没多耽搁便起身往外面走去,脚步快得仿佛每一步都踩在滚烫的地面上,不肯多停留一秒。 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伟大的李二陛下眼下应该正坐在一楼等着他去拜见呢!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九章 皇帝想续杯 用最快的速度来到一楼大厅以后,李信在那个送玉佩来的服务员指引下,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靠窗桌旁见到了伟大的李二陛下。 更为出人意料的是,李信见到的还不只是李世民—— 只见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对面而坐,正对着满桌的好菜有说有笑地边吃边聊着。两人都穿着素雅的外袍,全然没有平时的威严和贵气,倒像是一对平凡的富家夫妇在享受难得的二人世界。 两个面白无须的内侍分别站在李世民和长孙皇后的身后。他们都没有穿宫里的装扮,只是寻常男子的衣着。两双眼睛均是低垂着,仿佛里面只映着他们各自面前的这道身影。 他们站得很直,看似很随意,很放松,但行家一眼就能看出来,其实他们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已经最大程度的调动了起来,仿佛一张拉紧了弦的长弓,随时准备对任何可疑目标发出致命一击。 很显然,这是两个顶尖的大内高手。 李信突然想起之前自己每次见李世民时,他的身旁也总有那么一个宛如影子一般与之片刻不离的内侍跟随。当时李信没太在意,如今想来,这些人应该也和眼前这两位内侍一样,是皇宫内一等一的大高手,负责保护李二陛下的安全。 当然,皇帝微服出行怎么可能只有两个内侍陪同守卫呢?那未免也太儿戏了一点。 李信的视线随意扫了一圈,立即发觉李二陛下和长孙皇后这一桌周围的三四桌上坐着几个视线游离的壮年男子。 他们目光飘忽,一会儿看向皇帝和皇后,一会儿又警惕地环顾四周,关注着周围每一个人的动作,连为皇帝上菜都服务员都要频繁接受他们的视线“扫描”。 尽管这帮人身上都穿着普通的粗布衣服,但李信敢发誓,如果他们不是宫内的带刀侍卫,他愿意当场就把自己的头......发剪掉,效仿当年曹孟德踩了庄稼之后的“割发代首”,以示惩戒。 怎么样,这惩罚够厉害了吧? 李信上前,穿过层层叠叠警惕的眼神,来到李世民的身旁,恭恭敬敬地将手中这块羊脂白玉云纹玉佩交回,口中还打招呼道:“不知黄先生今日竟然有空光临小店,小子有失远迎,还望黄先生恕罪!” 既然李世民陛下是微服出巡,李信当然不会傻乎乎地在这么人多眼杂的场合蹦出来一句“参见陛下”,那也太蠢了。 于是,他便取了“皇帝”的“皇”字,顺理成章地称呼李世民为“黄”先生。而他自己,则是以晚辈自居。反正他也没穿王爷的蟒袍,只是一身寻常锦衣,正是风度翩翩美少年的装束,切题得紧。 李世民对于李信的小聪明倒是一点也不意外,笑着接过了被递回来的玉佩,道:“这二锅头弄得满城风雨,我也是好酒之人,当然有兴趣来看看。” 李信这波饥饿营销玩得相当成功,三天之内就将二锅头之名传遍了大半个长安城。李世民可不像成天闷在一笑楼里的江老发那么消息闭塞。他手底下有着全大唐最强大的情报机构,百骑司,长安城里的风吹草动基本都瞒不过他的耳目。 几道命令一下,二锅头的来龙去脉就一清二楚了。李世民不仅知道这种闹得满城风雨的酒是出自李信之手,更知道这家神秘酒楼的幕后老板就是李信。 李世民成天闷在皇宫里忙着日理万机,偶然间听到这么有趣的事情,竟有些好奇李信会把这酒楼开成什么样,说不定又会有些层出不穷的好东西。 此念一出,千古一帝也忍不住有些凡心偶炽,便拉上爱妻长孙皇后,双双微服出宫,亲自来到东市街头,品尝一下这名动长安的二锅头到底是何等滋味,顺带着再看看李信除了这个酒之外,到底是不是又鼓捣出了什么好东西。 然而,等李世民真的亲自喝到二锅头之后,他却忍不住有些不爽。 这当然不是因为二锅头的滋味不好。事实恰恰相反,二锅头的味道远远超出了李世民的预期,完全切中了他的胃口。 一口酒下肚之后,李世民忍不住大呼过瘾,通体舒泰,怎么会不爽? 真正令伟大的李二陛下不爽的,其实是每人限购二两这个让人忍不住想骂娘的规定。当他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恨得有点牙痒痒。 堂堂皇帝难得微服出门一趟,竟然只能喝一杯酒就走? 于是,李世民二话不说就让旁边的服务员带着自己的玉佩去找李信了。 眼下终于见到李信,他拿起空空的酒杯,微笑着问道:“别的先不说了,我就问问,我能再来一杯吗?”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章 细心的赵珂 开什么玩笑?规矩就是规矩,知道吗?只有不能被打破的规矩才有价值。 要知道,李信可是一个有原则的人! 早在开张之前,他就下定决心,除非对方是值得他尊敬的长辈,尤其是像李世民、程咬金这种动不动就对他拳打脚踢,并且经常以“打是亲骂是爱”为理由为他们自己开脱的长辈,否则的话,一律只能限购二两,毫无通融的余地。 既然李信心中早有定计,眼下的事情自然就简单无比——按照既定的原则打破规矩就好了啊。 谁让现在坐在李信面前的人,正好就是全大唐最有权势的人呢?要是他胆敢牙迸半个“不”字,他毫不怀疑李世民会当场暴踹他一顿,而且还没有人敢替他开脱。 废话,为了什么破规矩而拒绝皇帝续杯的请求,这种蠢蛋就算套上麻袋乱棍打死都不冤枉好吧。 于是,好汉李信连忙赔笑道:“当然能啦。黄先生亲自到场,已经是小子三生有幸了,不管黄先生有什么要求,小子当然都应该尽量满足。只是......” 说着,他突然压低了音量,凑到李世民耳边道:“要喝酒的话,还是请陛下跟我去楼上雅间吧,这里人多眼杂。要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再给你多上一杯酒,那微臣就没法儿做生意啦。” 虽然没办法不满足皇帝的愿望,但在满足其愿望之余,提出一点小小的请求,应该不过分吧? 大唐楚王李信如是卑微地想道。 李世民呵呵一笑,终于还是没有拒绝。他只是出来玩的,让李信给他添酒也是趣味使然,可不是真的专程来为难李信的。 见李世民和长孙皇后起身,两名内侍自然跟上,其余便衣侍卫也有起身跟上的意思。 李信当即眉毛一跳:如此兴师动众,难道是怕别人不知道这里有个大人物吗?到时候惹出风波来,可怎么收拾? 好在李世民及时意识到了这一点,不留痕迹地使了个眼色。这些侍卫们立即会意,又纷纷回到了之前那种稳坐桌旁的状态,总算没表露出什么异常。 李信松了一口气。 两名内侍之一凑到李世民耳边道:“陛下,不带侍卫的话,恐怕........” 李世民摆了摆手,道:“朕有分寸。”说完,他笑着拉起长孙皇后的手,示意李信前面带路。那名说话的内侍见状,自然也不好再说什么,只静静地站在李世民身后。 望着这对历史上出了名的贤伉俪正在狂撒狗粮,李信脸上当然是笑得很灿烂,心中却暗暗腹诽。 不过,他还是得迈步走到二人身侧,微微欠身,领着李世民和长孙皇后从不引人注意的角度,走上了楼梯。两名内侍紧随其后。 经过空无一人的二楼,李世民忽然奇怪地问道:“明明酒楼正式开业,为什么酒楼的二楼和三楼却不对外开放?” 李信神秘兮兮地说道:“微臣还有别的安排,所以暂时不对外开放。陛下和娘娘就等着看吧。” 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对视一眼,均是笑笑,竟没有再多问。 来到先前李信所在的雅间,里面的陈设竟早已换了一遍,之前被李信用过的酒具和碗筷早已不翼而飞。赵珂拜伏于门边,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宛如一尊雕塑。 原来,刚才她见李信这么急匆匆地跑出去,便料定李信是去见一名极其尊贵的客人。以常理来说,既然对方特意送来一块玉佩向李信打招呼,那么李信总不可能下去说几句话就自顾自上来吧? 底层大厅又不是什么一起熟人会晤的好地方,想来李信多半还是要将客人带回这个雅间的。要是他带着尊贵的客人上来时,面对的却是一桌已经用过一部分的席面,那该有多失礼? 正所谓主辱臣死。赵珂已经认李信为主,当然要为他考虑。于是,她立即吩咐在旁随侍的下人撤去了桌上原本的一切餐具和餐点,重新上了三五套全新的杯子和碗筷,顺便还摆上了三瓶小瓶装的二锅头。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李信正好带着李世民和长孙皇后步入雅间之中。赵珂连忙跪下,拜伏于一旁,一句话也没有说——她也不知道李信会带什么人回来,就算想说什么也不知该从何说起,干脆便不说了,以免犯错。 李信一看到眼前的场景,瞬间就明白这必定是赵珂的手臂,于是满意地点了点头,轻咳一声,给了她一个满意的眼神当做鼓励。 “娘娘、陛下,请坐。”李信如是说道,对李世民和长孙皇后比了个请的手势。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一章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短短几个字,声音也不大,落在赵珂耳中却如同雷鸣一般,震得她脑子发麻,半晌都回不过神来。 陛......下? 娘.......娘? 赵珂低着头,没有人能看清她苍白的脸色。若非她自控力强大,她恐怕甚至连跪姿都没有办法很好地维持住。 她不是不知道楚王李信是皇帝陛下最疼爱的子侄,但在这次亲眼见证之前,她完全没想到李信能受宠到如此程度。不过是开个酒楼而已,竟然能惊动皇帝和皇后亲至,这是何等的宠幸? 赵珂知道,李信这句话一方面是真的请皇帝和皇后就坐,另一方面也是不留痕迹地在表扬她做得不错。 天知道她有多庆幸自己刚才做出了正确的决定,这才没有让李信在皇帝和皇后面前出糗。 顺带一提,虽然赵珂的丈夫是死于皇帝之手,连她此刻的处境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有一半以上都是皇帝直接或间接造成,但是她却从来没有恨过皇帝。 原因很简单。因为她是一个足够聪明的人。 从嫁入五姓七望的那一天开始,她就明白自己未来很有可能会卷入朝堂的风波当中,成为某种形式的牺牲品。 既然做好了准备,那就没道理责怪他人。 除此之外,她完全明白自己的丈夫当初到底做了什么。她也试着劝过数次,然而并没有任何结果。 皇帝固然是进行了一场政治博弈,但归根到底,将把柄递到皇帝手里的却恰恰正是她的丈夫本人。这能怪谁呢?皇帝可没有逼别人贪污赈灾钱粮啊。 最后,她很清楚地知道在李信手下做事时,心中却怀着对皇帝恶意会给她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只要一想起当初李信对她说的那句“希望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否则你的要求倒是很容易满足”,她就会感到脊背发凉,仿佛窥见了一头正在打盹的猛虎的尖牙。 她知道,以自己脆弱的喉咙绝对没有机会在这样的尖牙下幸存,只有彻底的臣服,她才能活下去。 总之,暂且不管赵珂在旁边无声地进行着复杂的内心戏,李信和李世民夫妇倒是已经说说笑笑地入座了。 李世民一坐下,就拿起桌上一瓶装着二锅头的精致小瓶,掂了掂,开玩笑道:“这么点酒,恐怕不够我喝啊。”难得出宫一次,他显然兴致不错。 长孙皇后看向李世民,露出一个不满的表情,然后又瞪了李信一眼,示意李信不要跟着瞎胡闹。 李信夹在中间有点难做人,战战兢兢道:“虽然微臣这里酒管够,但还是提醒陛下保重龙体,不要贪杯.......” 谁料,李世民闻言却没有任何不悦,反而哈哈大笑,指了指李信,对长孙皇后道:“观音婢你听见了吗?朕早就告诉你了,这小子那里肯定还有很多酒,故意说没酒了只是为了引人上钩而已,你看,果然如此。” 身为一代帝王,李二陛下虽然不知道什么叫饥饿营销,但凭借着他本人对人性的出色理解,他还是很轻易就看穿了李信的把戏。 长孙皇后这才明白李世民只是说着玩,并没有真的要在这长一楼一醉方休的意思,于是松了口气,也将矛头转向了李信。她笑道:“难怪都说无商不奸。信儿这才经商几天,就狡猾成这样。” 李世民又笑道:“这你就说错了。信儿哪里是因为经商才变狡猾的?他明明是一直都这么狡猾才是。” 看着这对全大唐最尊贵的夫妻在肆无忌惮地说自己坏话,李信又能说什么呢?除了赔笑以外,好像也没有别的事情能做了吧?毕竟,经商策略之类的东西,总觉得也很难跟长孙皇后讲明白。 至于李世民的话.....别看他一口一个“小狐狸”骂得很起劲,其实他心里对这种小诡计的重要性可是了解得很,多半还在暗暗称赞李信的才智呢。 李信沉默了好一会儿,终于忍不住苦笑着道:“陛下和娘娘特意来,总不会是来专程为了数落儿臣吧?都不事先跟儿臣说一声,让我做好准备你们再过来,万一有个什么意外,儿臣哪里担得起责任?” 李世民呵呵一笑,反问道:“朕如何行动,难道还要预先向你报备不成?” 李信刚想回答,又听得伟大的李二陛下用极其沉稳又理所当然的语气说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朕贵为皇帝,有哪里去不得?若是有人要对朕不利,朕接着就是,就怕他不敢动手!” 李信暗自啧啧称赞。只能说,千古一帝的霸气,就是这么不同凡响。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二章 过来,让朕踹两脚 当然,李世民有这种话的底气。这就是自信与狂妄的区别。单凭他和长孙皇后身旁这两个绝绝绝绝世高手,任何想要通过派刺客来刺杀他的人,都可以歇着了。这绝没有成功的机会。 想要在这两位高手眼皮子底下对李世民不利,唯一的可行办法就是大军压境,靠人海战术堆平个体实力的差距。但是,这里是长安,大唐的国都,怎么可能突然凭空出现一支想要对李世民不利的军队?难道以为负责长安城防的禁军们真就都是摆设吗? 李信无法反驳李世民这一番回答。 李世民为自己倒了一杯酒,一口饮尽,然后畅快地将杯子顿在桌面上,毫无征兆地指着李信道:“跪下,让我好好踹你两脚。” 李信愕然,求救地看了长孙皇后一眼。 长孙皇后掩嘴笑道:“这我可帮不了你。”显然,她倒是知道其中的缘由。 “今天谁求情也没用!朕非得踹你两脚解解气不可!”李世民哼了一声说道。 李信只好叫屈道:“就算皇帝也得讲道理吧?总要让我死个明白啊,到底为什么突然要踹我啊!” 李世民冷笑道:“有这么好的酒都不知道主动送进宫里请朕品尝品尝......你这个白眼狼,难道不该挨踹?不挨踹也行,下回进宫的时候自己去领二十大板即可。到底是让朕亲自踹两脚,还是领二十大板,你自己选吧!” 额.....这么一说,好像是有那么点不孝顺的意思。毕竟程咬金、秦琼、陈尹那边,李信都是主动送酒上门的,反倒是一直对他最好的李世民那边,他没有送酒去。 不过话说回来,李信当时故意差人送酒去这些长辈们的府上,主要目的也不是表达孝敬的意思,而是寻求商业合作呐。他又不敢找李世民这堂堂皇帝陛下说什么合作搞酒坊的事情,没有送“样品”上门也很正常嘛。 唉,如果非要选的话,当然是被李世民踹两脚舒服,内侍们的二十大板可不是那么轻易就能捱过来的。 但是,李信为什么非得在这两个都不太好的选项里选呢? 他选择垂死挣扎地狡辩一下不好吗? 于是,李信轻咳一声,清了清嗓子,道:“陛下,这个事情其实不是你想的那样的,还是让我好好解释一下吧。” 李世民冷笑一声,道:“你且说来,朕倒要看看你如何狡辩!” 就算是皇帝也不能那么犯规吧,你都明说是“狡辩”了,还让我怎么说下去? 尽管李信暗暗腹诽,但表面上还是不得不厚着脸皮说下去。他赔笑道:“陛下,你想,俗话说得好,酒色伤身呐!酒虽然好喝,但喝多了对身体不好啊。要是我眼巴巴地送酒进宫,岂不是等同于谋害陛下?我怎么能做出这等事?” 何等缜密的逻辑,简直无懈可击! 李信不动声色地在心中为自己的机智鼓了鼓掌。 长孙皇后在旁笑得差点直不起腰来。她已经很多年没有这么畅快淋漓地笑过了。李世民看着自己笑得无比灿烂的妻子,心里也忍不住生出一种很痛快的心情。 不过,他脸上却依然保持着很不爽的表情,缓缓道:“这么说,你不送酒给进宫,反倒是孝顺的表现咯?” 李信用力地点了点头。 李世民的表情稍稍缓和了下来,点点头,一时没有说话。李信稍稍松了口气。 然而就在这时,伟大的李二陛下突然用很平静很理所当然的语气开口了:“那你赶紧收拾一下,准备下狱吧。” 下什么?下狱?为什么啊! 李信真是要被李世民今天这跳脱的语言给逼疯了。 不是刚才还在说酒的事情吗?怎么突然变成要把李信给关进大牢了?什么罪名呢?总要有个罪名吧? 见李信一脸懵逼,李世民冷笑道:“还不明白?既然你说送酒给朕是在谋害朕,那你卖酒给百姓又怎么说?难道就不是谋害了吗?看看楼下这么多人吧,朕估计你这长一楼每天可要谋害不下几百人,这是何等滔天大罪?” 说到这里,饶是李二陛下也有些忍俊不禁,破了功,笑道:“朕回去之后就下一道旨意,叱令你不许开什么破酒楼,免得害了我大唐百姓!” 李信被耍得半分脾气也没有,当即哭丧着脸拱手求饶道:“陛下陛下,儿臣知错了,莫要再戏弄小子了!” 李世民哈哈大笑道:“不容易,你小子也有认输的时候。” 长孙皇后这时才出声道:“饶信儿自称是什么劳什子仙人弟子,在陛下这等真龙天子面前,还不是要乖乖认输?” “那是那是。”李信连忙点头,很是狗腿地说道,“陛下贤明智慧,哪里是我这种小聪明能相提并论的?”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三章 何等优渥的圣眷 在李信“卑微”的讨好下,李世民和长孙皇后笑得合不拢嘴。李信这才松了口气,心道,看样子这一关应该是过去了。 毕竟李世民也不是什么小心眼儿的人,至少对李信,他从来都是很大度的。 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饶。 李世民突然看了李信一眼。李信立即从他的眼神中读到了他的心意。 “微臣曾听闻,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李信拱手道,“之前是微臣疏忽,没有考虑到陛下。如今,臣愿每个月向宫内赠送二锅头百斤,以表对陛下的爱戴和歉意,还望陛下笑纳。” 百斤二锅头,听起来挺多的,但实际上也一般,其成本则更加低廉,拿来做顺水人情以讨得李二陛下的欢心,那自然是再合适不过了。 李世民被李信说中心事,内里自然是笑开了话,不过脸上还是保持住了矜持,露出为难的样子,沉吟道:“这样......不太好吧?” 跟程咬金那种毫无贵族包袱的强盗做派不同,身为帝王的李二陛下还是很注意吃相和仪态的,虽然心中很想要,但嘴上却不能这么明明白白地说出来。 李信自然懂得李世民的心思,正要回答一句:“好好好,有什么不好?陛下肯赏脸喝微臣的酒,那是微臣的荣幸。” 然而,在他开口之前,却突然听到身旁响起一个好听又沉稳的女声,道:“确实不太好啊。” 李信心里一毛,赶紧把没说出的话咽回了肚子里,挤出笑脸转向身旁,道:“对对对,皇后娘娘说得是。” 长孙皇后没绷住脸,被李信逗笑了,只好翻了个白眼,佯怒骂道:“是什么是?那你倒是说说到底‘是’在哪儿?” 李信支支吾吾答不上话。 他哪里知道长孙皇后到底什么意思,只是一听她用那种语气说话就觉得害怕,赶紧先表明态度而已——根据他多年以来的经验,当李世民和长孙皇后的意见出现分歧的时候,无脑站在长孙皇后这一边就行了。 因为长孙皇后是个有智慧的女人。什么事她能有意见,什么事她不能有意见,她心里跟明镜儿一样。凡是她表达出与李世民意见不和的事情,那绝对就是一件可以商量的事情,而且绝大多数情况下,李世民最后都选择了向长孙皇后“屈服”。 这或许也是这对千古佳偶的一点生活情趣吧。 见李信低着头不说话,长孙皇后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用责怪的语气对李世民道:“太医都说了你平日操劳过度,要好好养养身子,饮食要精,饮酒更是要少。你倒好,一开口就要让信儿每个月给你送美酒百斤,怎么?你打算每天喝个两三斤?” 李世民神色一僵,道:“我没有开口让信儿给我送酒啊!是他自己说要送我的!” 喂喂喂,这会儿怎么开始甩锅了?给我使眼色的不是你吗?你身为帝王的霸气呢?能不能找个出息的点进行反驳啊,这样回答也太弱了吧! 李信在旁大跌眼镜。 长孙皇后倒是不意外。她冷哼一声,道:“我也不是不让你喝酒,但是量绝对不能由着你的性子来。这件事我做主了,信儿,你每个月,最多只能往宫里送十斤酒!除此之外,哪怕只是多了一两,你都仔细你自己的屁股!” 李信闻言,只想扬天长叹:我的屁股招谁惹谁了?怎么是个人就能用它来威胁我?程咬金是这样,李世民是这样,现在连长孙皇后都来这一招了? “是!谨遵皇后娘娘旨意。”李信只好老老实实地同意。 李世民脸上没什么异样,心头却是在滴血:观音婢是真的狠啊,一刀就给我砍去九成! 不过,虽然有点惋惜,但他终于还是没有表达任何异见,选择了明哲保身,没去触长孙皇后的半点霉头。这也是他们两人之间的默契——生活上的事情,只要长孙皇后开口,李世民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听她的。 自始至终,赵珂都安安静静地跪在角落,没有任何人理会她。当然,这并不是因为李世民没有注意到这么大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因为他知道,李信既然能让这么放心地让她出现在这么私人的场合,就说明她肯定是李信的心腹。所以,没必要去理会或者赶走她,随她陪侍在侧就是了。这也是对李信的一种信任。 赵珂安安静静地听着李信和李世民夫妇的对话,心中的惊讶就没有停止过。她没想到这两人竟然对李信亲和至斯,连夫妻间的对话都没有刻意避开李信,丝毫都没有因为李信是前任太子的嫡长子而对他有任何隔阂。因此,她听着听着,就消除了那种紧张的情绪,并且逐渐明白了一件事: 李信身上所受的圣眷,比任何人以为的都要更加优渥。而她跟着李信这样的主人,未来必定是光明的。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四章 把主意打到皇帝头上 难得想要喝点酒却被长孙皇后搅和了,李世民总觉得哪里不舒服,微妙地有种自己很亏的感觉,便下意识地想要找点东西补回来。 于是,他想起了自己身下坐的椅子。 他突然开口道:“对了,你这桌子椅子也不错,坐着怪舒服的,回头给我送几套去宫里。”说着,或许是意识到了不对劲,他自己也笑了,道:“真不知道你这脑子这么长的,正事一点也不沾,偏偏在这种奇技淫巧上频出巧思,惹人心痒。” 确实,身为皇帝却开口向别人要桌椅这种小物件,总给人一种难以用语言描述的尴尬感。所以李世民才会用语言稍加解释,将自己的行为合理化。 其实他也是没办法。每天坐在矮桌前批阅几个时辰奏章的痛苦,真的是谁体验谁知道。往往一天下来,浑身腰酸背痛,没有一处是好的,再加上高强度的脑力劳动,根本就是一种顶级人间酷刑。 如果不是李世民意志强大,远超常人,他也很难坚持下去。 但是,即便是超人,也有追求舒服的权利和渴望。就在刚才,他突然想到,坐在长一楼这样的桌椅上吃饭是一大享受,那么如果坐在这样的桌椅上批改奏章呢?一定会比之前的体验好很多吧! 这个念头一生出来,李世民便下意识地脱口而出了。 李信倒是不觉得这样的事情有什么不对。或者说,他早就对这样的情况有了预料——靠背椅这种东西比起跪坐来,在用户体验上的提升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一星半点。 任何一个生理结构正常,没有心理疾病,没有受虐倾向的人类,都会体验过靠背椅之后,彻底摒弃跪坐这种代表落后生活方式的端坐姿势。 李信之前倒是没想过这件事,眼下一听李世民的话,当即灵机一动,想起一桩生意来。 他笑道:“桌椅这东西,看似简单,其实还是有些门道的。不同的需求需要用不同的方式满足。就比如说长一楼这些桌椅,它们就是专门为吃饭设计的,不管是高度,还是靠背的倾斜度,都是经过精心调整的。不知陛下想要用作什么用途,微臣可以专门为你设计几套桌椅组合。” 长孙皇后闻言,好奇地问道:“你可不要诓骗陛下。一个小小的桌椅,还能有这么多门道?” “那当然。”李信笃定地点了点头,“包括娘娘梳妆用的台子,其实也可以设计得很不一样,而且非常好用。” 长孙皇后毕竟是女人,虽然比别的女子沉稳、智慧些,但听到“梳妆”之类的词汇,还是会不留痕迹地眼前一亮,只是顾忌皇后的端庄矜持,强行忍住了没有开口而已。 李世民沉吟片刻,决定宁可相信李信所言非虚,道:“朕主要是想在这样的桌椅上办理公务,其余倒没什么特别的要求。你就给我送几套办公用的桌椅进宫就行。” “哦对,还要一个你说的那种梳妆台!”或许是终于注意到了长孙皇后的眼神,李世民突然认真地补充说明道,“这可要好好地制作,半分也马虎不得,不然,朕可饶不了你。” 李信心里跟明镜儿一样,暗暗笑话李世民这强大的求生欲,不过脸上倒是没什么波动,平静地说道:“这是当然。就算陛下不说,我也会好好制作的。不过,除此之外,微臣倒是突然想起一桩生意,不知能不能与陛下谈一谈?” 李世民闻言,露出一丝饶有兴致的表情。 长孙皇后反倒是嗔怪道:“你这小子,做生意做昏头了?还敢做到陛下头上来?要你几套桌椅而已,小气什么?” 李信连忙摆手,道:“不不不,当然不是这几套桌椅的小生意。而是大生意。” 李世民忍不住笑了一声,道:“那你就说来听听吧。朕也有点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大生意,能值得你这位楚王亲自与朕谈。” 李信笑道:“皇宫大内有那么多宫殿、房间,难道陛下不想让您的妃嫔、皇子皇女们,都生活得舒服一点,免受跪坐的折磨?还有三省六部衙门的那些官员们,难道陛下不想提升他们的工作条件?要是他们工作得舒服的话,对陛下来说,也是很大的助力啊!” 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给手底下的人创造一个适合工作的条件,像李世明这样英明的领导肯定不会拒绝,这是磨刀不误砍柴工的好事。 李世民略一思索,笑着摇摇头,道:“还真被你说得心动了。说吧,你想要收朕多少钱?”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五章 异常的慷慨 李信摇摇头,道:“不要钱。” “哦?”李世民眉毛一挑,古怪地盯着李信看,狐疑地重复了一遍,“不要钱?” 李信点点头,十分肯定地说道:“对,一分钱也不要。不仅如此,如果陛下愿意的话,从今以后皇宫里各大宫苑以及三省六部所有衙门的桌椅家具,我愿意全部免费提供,以为陛下分忧。” 长孙皇后闻言,眼里放光,惊讶地看着李信,道:“信儿,你可想清楚了?皇宫大内再加上那么多衙门,这花费可不是个小数目啊。你今天怎么突然转性子了,这么慷慨?” 她摆了摆手,道:“方才本宫也是跟你说笑的。若真是几套桌椅的话也就算了,如今既然是说到皇宫大内的话,那还是让内务府走正常的渠道采买吧,我和陛下毕竟是你长辈,也不至于让你这孩子吃这么大的亏。” 李信闻言,很是感动,心里暖暖的。长孙皇后果然是极为他着想的一位可敬长辈。 而一旁的李世民却在这时突然冷笑了几声。他看着长孙皇后,手却很不客气地指着李信道:“观音婢,你信不信,这小子绝对还没把话说完。你还不知道这小子嘛?是乐意吃亏的人?” 话音一落,长孙皇后还未反应过来,就见李世民笑着转向李信道:“如果你接下来什么都不说,什么要求都不提,那朕就勉为其难地接受你这份孝心吧。” 李信当场都愣住了。 有这样玩的嘛?意思是只想要好处,半点亏都不肯吃的咯?你说你李世民堂堂一个皇帝,犯得着这么跟我李信一个小小的楚王计较嘛,还有没有点帝王气度? 在肚子里长篇大论地腹诽了一番之后,李信哭丧着脸对李世民道:“陛下,这样不太好吧?” “那你倒是说说哪里不好?”李世民好整以暇,慢悠悠地反问道。 李信哑口无言。这特么怎么说啊?难道指着李世民的鼻子说他不厚道嘛?那未免也太膨胀了一点。 李信只好用求助的眼神看向了长孙皇后,希望她能为自己说几句话。 谁料,长孙皇后却没有说话,轻轻摇摇头,闭上了眼睛。她算是明白了,以她的聪明程度,恐怕还不太能介入李信和李世民这一小一大两条狐狸的互相算计当中,多说多错,还不如闭嘴看戏就好,省得到时候闹了笑话。 李信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 他不得不咬牙开口,道:“陛下这样……有失公允!” “有失公允?”李世民翻了个白眼,“你有这样的好东西却从来没有想起主动送进宫里来,朕还觉得你不孝呢!怎么?想挨板子?” 大唐皇帝耍起无赖来,这谁能顶得住? 李信无奈了。 良久,大概是李世民欣赏够了李信无可奈何的表情。他终于稍稍收起笑容,正经地开口道:“行了行了,不逗你玩了。说吧,你的条件是什么?” 李信连忙卑微地笑道:“没什么,没什么,就是一点小小的请求而已。”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六章 家具不只是生意 李世民用鼻子轻轻哼了一声,示意李信赶紧说,别吞吞吐吐的。 事实上,他之所以最后还是允许李信说出自己的条件,一方面是因为从一开始他就没有想要白占李信这小辈的便宜,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确实也很好奇。 李信从来都是精明而不肯吃亏的主,怎么今天突然转了性子开始往外吐好处了? 李世民敢肯定,这其中必然有诈。 虽然白拿那么多桌椅家具什么的,确实听起来很动人,要知道,给那么多宫苑和官府衙门配备桌椅,可不是什么小数目。但是,李世民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立即答应下来的冲动。 他知道,李信必然还有后手,而这后手就是让李信转亏为盈的关键。 然而,尽管明知道存在着这样的后手,李世民却丝毫不知这一妙手到底从何而来。好奇之下,他决定干脆听一听李信的话吧。只要不是太过分的要求,他倒是不介意答应下来,就当是给李信的一点赏赐。 李信清了清嗓子,笑道:“真的只是很小的要求,只是希望陛下允许我以后在这些家具上刻一些小字。” 在家具上刻字?这关我什么事? 李世民有点懵逼,下意识地想脱口而出,但最后还是忍住了,以免显得不够英明神武。 他轻咳一声,平静问道:“什么字?” 李信看着李世民,小心翼翼地说道:“比如‘钦点皇家贡品’或者‘敕令工部督造’之类的........” 家具行业其实也是利润比较高的行业。李信之前曾经想过进入这个行业,不过最后还是暂时放弃了。 因为,不同于二锅头和酱油这种即使接触到成品也很难仿造的东西,对于家具来说,用户成天与它接触,有心人仔细研究几下,就能很轻易地仿造出来。 大唐又没有什么专利保护法或者版权保护法,届时李信要面对的必然是无数想要从家具行业里分一杯羹的家伙。要是陷入价格战之中的话,李信也就没有多少利润可言了,未免也太鸡肋了一点。 直到刚才,李世民突然提起要几套桌椅时,李信才突然茅塞顿开! 眼前就有这么大这么硬的一块好牌子,为什么不利用起来呢? 从商业的规律来说,有品质的商品只要能做成一个独特品牌的话,即使没有专利或者版权,也能在市场中占据相当不错的份额。 此外,若是再加上在“皇家”二字在大唐至高无上的地位,何东西只要带上这两个字,都可以得到宛如点顽石而成金一般的效果。如此一来,李信设想当中的家具行不就差不多成型了吗? 而且,皇家的好处还不仅在这里。试想,如果只是别的什么牌子,比如说楚王牌吧,多半还有人敢明目张胆地仿造,甚至人数还相当不少。但是现在,这些家具全都顶上了“皇家”的名头,谁还敢乱来? 皇家贡品出什么样的家具,你就跟着出个一模一样的,你就说你什么意思吧?是不是想跟我李世民抢钱?是不是故意跟我李世民过不去?哪怕是五姓七望也不能那么不给面子地顶在李世民的脸上干呀! 有了如此特殊的无人能挡的品牌之后,以李信脑海中那些来自后世的先进家具设计,何愁他在几年后不把各种各样的家具卖遍长安城,赚得盆满钵满? 而且,这件事最大的意义还不仅仅是赚钱。 在李信看来,这件事更重要的意义是把先进的家具推广出去,同时其实也就是在推广一种更先进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 千万不要小看这看起来很虚的两个概念。其实,人类的社会和历史,正是在一代代人追求更先进、更美好的生活时,不经意间推动的。 当然,推广生活理念之类的事情,在短期上肯定很难看出立竿见影的效果,但长此以往,李信相信,这必定能大大改变笼罩在大唐上空的守旧气氛,让它焕发出勃勃的生机。 这才是李信的终极目标,一个更加强盛的大唐,一个更让人感到幸福的华夏,一个能永远屹立于世界之巅,永不陷落的伟大民族!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七章 王非王,帝非帝 李世民当然不知道眼前这个常常显得有点吊儿郎当的少年胸中竟然藏着这么一份赤诚之心,更不知道小小的桌椅背后还有这么多门道。 不过,以他广博的见识和出色的政治智慧,他倒是不难理解到李信这是想要狐假虎威,借皇家及官方的名义为他自己谋福利。 于是,李世民冷笑了一声,道:“你小子打得倒是一手好算盘,竟然还想借着朕的名头出去坑蒙拐骗,败坏我李氏的名声!今天要是不好好踹你一顿,真难消朕的心头之恨。” 李信最大的人生原则就是:好汉不吃眼前亏。 眼见得李世民作势就要撸袖子动手,他连忙道:“儿臣不敢了不敢了,家具什么的,都不搞了,都不搞了。陛下就从长一楼随便拿几套桌椅回去吧........不不不,看上什么拿什么,儿臣绝无二话!” 开什么玩笑,人都要挨揍了,还想什么先进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还建设什么美丽大唐?唉,“达”才能兼济天下嘛,总而言之,还是先顾好自己的屁股再说....... 李世民见李信这一副贱样,当即翻了个白眼,道:“一点骨气都没有,哪里像我李氏男儿?” 李信理所当然地为自己开脱道:“有骨气也不是跟自家长辈使的吧?” “自家长辈”四个字一传入李世民耳中,顿时令其通体舒泰,连原本有点看不下去的李信这张贱兮兮的脸,此刻看起来都顺眼了许多。 李玄道临死前曾委托李世民好好照顾李信,将其抚养成人。李世民当时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沉默地握紧了李玄道的手,暗暗在心中发誓,此生必待李信若亲生,尽心尽力将其养育成才。 因此,在李世民心中,李信几乎与他的亲生儿子没有区别。眼下又听得李信这般亲热的话,说明他在李信心中确实是一个值得敬重,堪比亲生的长辈。他自然畅快无比,大有不负李玄道所托之感。 一旁的长孙皇后与李世民共同生活多年,一见他的表情就知道他的心情,也跟着展颜一笑,宛如时间最华丽的一株牡丹。 李信倒是没想那么多,刚才说话时也只是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而已。眼下见身旁两位亲如父母般的长辈突然莫名其妙地高兴起来,他也有点摸不着头脑的意思。 不过,摸不着头脑归摸不着头脑,好歹屁股应该算是保住了。 李信暗暗松了口气。 此时,李世民又开口了,缓缓说道:“每年负责皇宫和衙门的桌椅......这样的条件,还不够让朕答应给你刻这种字的权利。” 李信闻言,愣了一下,意外地看向李世民。他心脏猛地跳动了几下——怎么回事?刚才不是吹了的意思嘛?怎么突然又开始提条件了?意思是.......只要价钱合适的话,就还可以商量呗? 李信的心思忍不住又活络了起来。 生意嘛,不怕谈,只怕没得谈。只要有得谈,总能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一个条件。 李信试探着笑道:“要不.......给陛下两成干股?” “五成。”李世民眼睛也不眨地说道。 长孙皇后眨眨眼,微妙地看了李世民一眼,似乎也觉得这个要求有点过分。 李信更是差点当场拍桌子。他道:“陛下,哪儿有这样做生意的?你什么东西都没出,就允许我刻几个字,你就要我一半的利润?” 李世民笑了笑,道:“可是,没有我的许可,你敢刻这样的字吗?” 确实不敢。不管是“皇家贡品”还是“敕令工部督造”,没有得到李世民亲口授权的话,哪怕是李信也不敢乱写,闹不好就是大罪。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李信之所以看上这几个字,不也正是因为它们必须要得到皇帝的授权才能出现吗?正是因为这一点特殊性,李信才能靠它们在家具市场占据主导地位,成为垄断的寡头。 好吧,看来想成为寡头的话,还是要先忍受全大唐最大寡头的刁难。 从这个角度说,李世民真不愧是一代帝王,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意识到了自己无可替代的重要性,并把这一点当成了重要的议价筹码,卡得李信浑身难受。 李信瞪起眼睛,坚决地说道:“五成绝对不行!最多只能两成半!” “两成半?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这可是皇家的名头!”李世民也吹胡子瞪眼睛地说,“朕至少也要四成半!” 于是,两方开始了拉锯战。 这边一说你的小时候我对你如何如何好,你现在就对我这样残忍云云,另一边就说一码归一码,生意是生意。 轮到那边说自己与对方亲如父子,对方怎么好意思这么贪心云云时,另一边就说此一时彼一时,商场如战场,哪有父子情? 总而言之,你讲情时我讲理,你讲理时我讲情,一个比一个会耍流氓。 长孙皇后看着眼前毫无风度的皇帝和王爷,突然感觉有点头痛。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八章 分成划定 一国之君和堂堂亲王为了一桩生意的两三成分子闹得不可开交,这样的描述光是听一听都让人觉得荒诞。本来嘛,皇帝和王爷诶,这世上谁都可以缺钱,谁都可以喊穷,唯独这两人不可以。 但话又说回来了,这俩人还真是挺穷的。 李世民就不提了。今年大旱,国家财政本来就紧巴,军费、水利、赈灾......零零总总,样样都要花钱,他连自己的内帑都搭进去不少,眼下既然碰上一个挣钱的机会,他当然不肯放过。在他看来,虽然这些钱不多,拿来填窟窿什么的估计是不太够,但至少可以改善一下皇宫的生活水平,哪怕只是给长孙皇后做几件好衣裳,那也是极好的。 李信就更不用多说了。免了封地的租税之后,王府的进项少了大半,他平时花钱又大手大脚的,赏赐起手底下的工匠们动不动就是几百文、一两贯,王贵早就心疼地跟他说过三番两次了。然而,他却总是虚心认错,死不悔改,还美其名曰“科学需要投入”。 王贵倒是不懂什么叫“科学”,他只知道自家王爷是个彻头彻尾的败家子儿。 好在王爷生得俊俏,而且聪明又有本事,还很仁义.......唉,败家点就败家点吧,人无完人嘛。王贵只能这样安慰自己道。 总而言之,李世民和李信都对这代表着至少几万贯钱的两三成干股寸步不让。两人足足争论了一刻多钟,这才终于大眼瞪小眼,气喘吁吁地得出了结论:李世民占股三成半,李信占六成半。 这结果微妙地比李信预计的底线超了一点点,但还在他可接受的范围内。 “皇家和工部的名头都让你拿去招摇撞骗了,竟然只给朕三成半的份子,真是岂有此理。”尽管明知结局已定,李世民还是有些不满地说道。 李信则是很坚决的说道:“微臣还要盖厂房、进木头、请工人,承担很多额外风险。反倒是陛下只需要点点头,就能在宫里坐着数钱,少拿一些自然也是应该的。” 李世民哼了一声,没有多说什么。 长孙皇后看眼前两个男人幼稚地互相瞪着,心中却有些感慨。她已经很久没见过李世民这么放松的样子了。自从他当了皇帝之后,她更经常看到的是在野心勃勃与精疲力尽这两种状态间摇摆不定的李世民,而不是像眼前这样彻底放下所有戒备的李世民。 别看李世民和李信这两人争吵得面红耳赤,大有一言不合就开打的紧张气氛,但实际上,这除了有两人确实都有点缺钱的原因之外,更重要的因素其实在于李世民和李信之间毫无保留的互相信任。 你以为真的什么人都有资格像李信刚才这样跟李世民吵架吗? 不说别的,单说是向李世民开口讨要皇家冠名权这件事,就不是一般人有胆子做得出来的,更不用提跟皇帝争论谁占几成股份的问题了——试想,任何一个旁人碰上这样的情况,还不都是一脸谄媚地对李世民说:陛下,您看多少份子合适呢?您尽管说!微臣都可以答应。即使是再混不吝的程咬金,在这种事情上也不会太过计较。 可李信却偏不。当然,这并不是因为他不畏强权,而是因为他知道李世民不会用强权逼迫他,最多只是打他一顿板子罢了。若是换了第二三个什么比较刚愎自用、动不动就让人身首分离的帝王,他绝对二话不说就选择明哲保身,每天混吃等死,憋着劲儿多生几个小子,把自己的遗传信息好好传递下去,除此之外,任何正事都不做。 什么振兴大唐,什么华夏最强,那都得是活着的人才有资格想的事情。真要是碰上随时都会人头落地的状况,谁有心思做这些事? 李信看着面前气呼呼的中年男子,心中流过极其复杂的暖意。自从重生以来,他从这个男人哪里得到了太多的关爱和温暖。他知道,这是一位值得他一生敬重的亦父亦友的长者。不说是为了千千万万的大唐百姓那么假大空,哪怕只是为了李世民一人,李信也愿意拼尽全力去助他开创一个他梦寐以求的大唐盛世,因为他值得。 毫不知情的李世民端起酒杯又满饮一杯,然后很是不满地对李信说道:“生意谈完了,你准备什么时候上菜啊?总不能让朕这么干喝酒吧?这就是你楚王的待客之道?” 李信哑然失笑道:“当然不是。” 说完,他转向一直跪在角落的赵珂道:“上菜吧。” “是。”赵珂平静地应了一声,缓缓退出了房间,下去安排了。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九章 银针 赵珂全程听完了李信和李世民的对话,对于两人之间这种亲如父子又像朋友一般的关系也感到很不可思议。不过,以她的心理素质,表面上是丝毫不会表现出来的,只会默默在心里消化掉这些东西。这是一个出色的副手所必须具备的素质。 毕竟是李世民在叫上菜。赵珂亲自去厨房下令之后,很快就有人将长一楼最有特色的几道菜端了上来。 李世民望着面前这几道香气扑鼻的菜,用筷子拨了几下,问道:“这是什么肉?猪肉吗?为什么是这种颜色啊,黑不溜秋的。” 由于没有酱油、辣椒、番茄的关系,大唐的绝大多数菜品都是以白黄色调为主,冷不丁看到李信端出来这么多红黑红黑的菜,李世民还有点摸不着头脑,总觉得不太好吃的样子。 “用了一点秘密调料。”李信笑道,“陛下不妨尝尝看。” 李世民皱了皱眉头,旋即又对李信翻了个白眼道:“朕难得出来一趟,你不多弄些牛羊肉来,反倒弄些这么便宜的肉,实在是抠门得紧。” 长孙皇后跟笑着帮腔道:“就是就是。还不快把这腌臜东西撤下去,换些羊肉上来。上次你给我做的鸡汤也不错,也送一份上来。” 二人此刻的神态哪里还有半分皇帝皇后的风度?完全只是两个挑肥拣瘦的登门恶客而已。 李信又好笑又无奈。他当然不会为了这种小事而对两位长辈心生反感,事实上,他们越是如此,越是证明他们对李信的亲近。 但话虽如此,他们的要求却是万万不能满足的。 李信举起一只手,道:“微臣愿意发誓,如果陛下拒绝今天的菜,那您日后必定会后悔!” “哦?”李世民显然不太相信,但李信郑重的态度却让他不得不重视。之前的马蹄铁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很多看起来不合常理的东西,如果由李信拿出来,那李世民就不得不好好掂量一下。 长孙皇后也有些疑惑:“不就是猪肉嘛,又骚又臭的,还能好吃到哪里去?什么秘密调料那么厉害?” 李信神秘一笑,道:“不如陛下和娘娘先尝一尝,我再慢慢解释给你们听?” 李世民与长孙皇后对视一眼,默契一笑,纷纷拿起了筷子。 “观音婢且慢动手,待朕先尝一尝。若是这肉不好吃,你也省的遭罪,朕直接在踹这臭小子一顿了事便好。”李世民边说边瞪了李信一眼。 长孙皇后咯咯直笑,点了点头,没有拒绝李二陛下的好意。 李信只好在旁边不留痕迹地翻了个白眼:知道你俩恩爱,但是吃菜就吃菜行不?别老憋着劲儿撒狗粮,让人看着眼馋....... 见李世民夹了一块猪肉就往嘴里送,一直悄无声息侍立在旁的两位高手内侍突然开口阻止了。 “陛下,还是让奴才先.......”内侍摸出一根银针,露出几分征求的意思。 按规矩来说,任何要进入伟大的李二陛下嘴里的食物,都必须先验过毒才行。在宫里的时候,有负责试吃食物和药物的太监,而在外面的时候,如果不适合让旁人先试毒,那么就应该用银针检验一遍。 李世民摆了摆手,道:“这里是信儿的地方,朕又是秘密出行,根本没有人知道朕在这里,怎么会有人害我?放心吧,不必试了。” 长孙皇后还没有说话,就见李信将李世民夹起来的那块肉抢到了自己这里,飞快地送入口中咀嚼了起来。 “你这是干嘛?”李世民意外地看了李信一眼。 李信一边咀嚼,一边笑道:“两位内侍官也是忠于职守,不要害他们担心了。反正微臣本来就是陪陛下和娘娘吃饭的,这些东西我先吃一口试一试也无妨。” 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当即嗔怪地看了李信一眼,均是无奈地摇了摇头,没有再多说什么。两位高手内侍心中更是感动莫名,当即跪下行礼,道:“多谢王爷理解。” 李信咽下食物,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道:“你们以后也别搞这些什么银针了,没用的。能让银针发黑的食物,不一定是有毒的,而不能让银针发黑的食物,也不一定是没有毒的。你们知道吗?” 两名内侍闻言,均是惊讶地看着李信,问道:“怎么可能?”一直以来,他们都将银针作为验毒的重要手段。如今,这种手段突然被彻底否定掉,他们一时难以接受也是正常的。 李信随口道:“当然是真的。不信你们回去拿鸡蛋试一试,随便什么鸡蛋,拿水煮熟,银针插进去肯定根根变黑。总不可能是每一颗鸡蛋都有人下毒吧?”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章 肥肥的带皮肉 “银针之所以会发黑,是因为碰上了硫,形成了黑色的硫化银,这跟毒不毒的,没什么直接关系。”李信随口解释道,“鸡蛋黄里面碰巧就很有很多的硫,所以银针刺进去以后,就会立即发黑。” 说完,他稍稍正色叮嘱道:“而且,仅以我知道的毒物来说,就有不下几十种是银针完全试不出来的,全部都无色无味,所以,你们这些负责陛下安全的人可千万不能寄希望于一根银针啊。” 李信身为工科生,不仅数学物理的基本功很扎实,一些基础的化学知识也知道得很清楚。后世那么多人工合成的化合物,八成以上都有毒,无色无味的更是不在少数。他说这样的话,倒是客观得很,全然没有说谎。 两名内侍官哪里曾听说过什么“硫化银”之类的东西,脸上的表情还有些不相信,但李世民却摆了摆手,道:“信儿既然这么说,那应该确有其事。他根本没必要哄骗你们两个家伙。回去好好琢磨琢磨吧。” 李二陛下都发话了,两人只好点头道:“谨遵圣谕。”当然,他们心里还忍不住嘀咕着:“鸡蛋黄里为什么会有硫磺呢?”他们并不理解所谓硫元素的概念,只能简单地将其等同为硫磺。 长孙皇后好奇地问道:“这些古怪的东西,难道也是........那个梦里学来的?” 李世民闻言,目光一亮,也看向了李信。 李信毫不胆怯,笑着点了点头,道:“确实是。这叫做化学,是一门研究物质变化的学科。我在梦里学了不少。” 李世民之前虽然接受了李信那个被仙人点化的说法,但心底总有些微妙的怀疑,眼下又见李信如此坦然地说出这样的回答,心中忍不住有些犯嘀咕:难道.......是真的? 不过,他旋即就释然了。反正他也不打算深究这件事,就任由李信保留他的秘密,管它真的还是假的呢。 “看来信儿还真是从仙人那里学到了很多有意思的东西。”李世民笑着随口说道。 李信点头,道:“确实。微臣曾说过,仙人其实也与凡人无异。他们只是知道如何去探究规律,如何去掌握规律,以及如何去利用规律的一群普通人而已。而这些规律,也就是所谓的科学。化学也是科学的一部分。” 李世民听到这里,情知李信多半又要说出他那番反儒家的言论了。至少在今天这样轻松愉快的场合,他并不是很想谈论这样的话题。于是,他将目光转回了面前的菜上,道:“说了这么多,菜都快凉了,朕还是先尝尝你端上来的猪肉吧。” 李信笑了笑,道:“陛下请用。”他当然领会到了李世民的意思。他也知道改变人们心中对儒家思想的观念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所以眼下也就没有继续深究,干脆顺着李世民的话头说了下去。 李世民用筷子夹起一块肥肥的带皮肉,放到眼前看了看,然后坚定地将其放进了嘴里。 长一楼的厨子全是经过楚王府厨娘严格训练过的,尽得其真传。而厨娘又是李信在厨艺上的“亲传弟子”,做菜早已有了李信的七八分火候,四舍五入之下,长一楼厨子们的厨艺都相当高超,人均相当于大半个李信。 所以,长一楼的菜在味道上绝对没有问题。 红烧肉一入李世民口中,绵烂而又微带韧性的肉皮被毫不费力地咬开,呈现出与下方肥肉完全不同的口感,瞬间绽放出浓郁的肉香。 李世民的表情起了微妙的变化,眼底似乎有某种光芒陡然迸发出来。 长孙皇后紧张地问道:“怎么样?不会太难吃吧?” 李信有点好笑,暗道:“没信心也没必要表现得这么明显吧?” 其实,这也怪不得长孙皇后。猪肉令人难以忍受的骚臭味早已是世人的共识,在亲口品尝过之前,没有人相信它会好吃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李世民咽下食物,转向李信问道:“你用了什么调料?里面加了什么香料?竟然能如此完美地掩盖猪肉的腥味?” 长孙皇后意外道:“没有腥味吗?” 李世民点点头,对她道:“一点也没有。” 长孙皇后狐疑之下,亲自夹起一块瘦一点的肉送进嘴里,嚼了两口便下意识地脱口而出道:“好吃。”她转向李信问道:“怎么做到的?这真的是猪肉吗?” 李信笑道:“当然是猪肉啊。不过给猪肉去腥这件事倒是跟调料没什么关系。”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一章 猪肉也是国计民生! 于是,李信向李世民和长孙皇后简单讲解了一下阉割与猪肉腥臊味之间的关系。 李世民听完,缓缓道:“那么说来,只要在猪还小的时候就把它阉掉,它长大了以后,肉就不会有臭味?” 李信点点头,道:“正是。” 长孙皇后笑道:“这等稀奇的办法,也亏你能想得出来。” 李世民赞同道:“确实。平时正事上反倒不见他如此用心。” 李信为自己叫屈道:“猪肉如何不是正事?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在微臣看来,它可比陛下平时忙活的那些事情重要多了!” 长孙皇后闻言,登时收敛了笑容,骂道:“说些什么胡话?嘴上钻营的东西,也能与陛下相提并论?还不快向陛下道歉,免得等挨板子的时候再后悔!” 在她看来,李信这一句话已经是非常离经叛道、大逆不道了。虽然她很疼爱李信,但该严格管教的时候,她也从不曾手软,所以李信才会一直对她又敬爱又敬畏。 然而这一次,李信却摇头,坚决地说道:“微臣觉得自己说的没错,所以不道歉。” “你再说?”长孙皇后柳眉倒竖,显然比刚才更动了几分真火。 李世民在旁若有所思地看了李信一眼,笑着劝长孙皇后道:“行了行了,观音婢先不要那么生气。既然这小子敢如此说,多半也有他的歪理。我们倒不如听一听再说,若是说得不合理,再打他的板子也不迟。” 长孙皇后见皇帝也如此说,只好冷哼了一声,暂时先沉默了下来。 李信拱手向李世民和长孙皇后行了一礼,道:“陛下,娘娘,微臣并不是信口开河。这猪肉的烹调方法,绝对不只是一件在嘴上钻营的小事,而是一件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 长孙皇后总算没有再表示出任何不满,只是平静地听着,等待李信的下文。她就是这样直爽的女子,既然答应听听李信的解释,那在李信解释完之前,她都不会再表达出任何不满。 李世民更是饶有兴致地点了点头,道:“你且说来。” 从上次李信拿出马蹄铁的时候,李世民就明白了一件事——李信这小子就是个大宝库,指不定脑子里装着什么的好东西呢。 这些东西若是靠他们这些老一辈来想,怕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什么所以然来。可是,若是李信愿意随口提点那么几句,瞬间就能起到极好的效果,有时甚至更胜黄金万两和千军万马。所以,不管李信说什么,只要他是认真的,李世民都不介意听一听。 反正,能用就用嘛,只要有益于大唐,那自然是大赚;不能用的话也没什么损失,还能找借口踹李信两脚,骂他两句异想天开,十分有利于抒发心中的抑郁,愉悦心情,还能锻炼身体,正合伟大的李二陛下的心意,何乐而不为呢? 李信当然不知道面前这位表情认真的李二陛下心中竟然装着这么“歹毒”的念头,否则必定要破口大骂两句“无耻老贼”才肯罢休。 他清清嗓子,道:“敢问陛下觉得这道用猪肉做的菜味道如何?今天来长一楼的这么多人之中,会有多少人不喜欢它呢?” 李世民想了想,道:“就算有,应该也是极少数吧。” 李信点点头,不谦虚地说道:“我的想法与陛下一样。相信在今天之后,很多人都会喜欢上猪肉做的菜。这正是我想要的结果。” 李世民轻轻嗯了一声,声调上扬,表示疑惑。 李信进一步解释道:“很多人喜欢上猪肉,就意味着有人愿意花钱买猪肉。既然如此,当然就有人会去养猪,卖猪肉。这是多么巨大的一桩产业啊!” 他顿了一下,道:“陛下想过吗?猪这种畜生,什么都能吃,养起来容易,长肉也不少,为什么就是没有人养呢?还不就是因为猪肉有味道,难吃,人人都不愿意吃这种贱肉嘛?可如果能够把猪肉的这些腥膻味去除,人人都变得愿意吃猪肉了,又怎么样呢?” 李世民默然不语,看似出神,实则飞快地思考着。他毕竟是极聪明的人,先前只是没往那方面想而已,如今经李信这么一提醒,便很快明白了过来。 猪肉原本是少有人吃的,可经过李信发明的这种阉割法饲育,再加上特殊的烹调方法,它竟然就能变成被人称道的美味,为世人所接受。显然,这将极大地提升猪肉的价值。千千万万大唐百姓从此将增添一种值得饲养的牲畜,家家户户都可以通过养猪来获取一份额外的收入。 这是何等重大的一件事! 李信看着李世民的表情变化,就知道他多半已经明白得差不多了,便开口道:“多少人将因此受益,臣不敢想,也想不出来。只希望天下这么多辛勤劳作的大唐子民们能隔三差五吃上一顿肉而已。如果真有这么一天,臣恐怕做梦都会笑醒。”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二章 难,但是跟我没有关系 自古以来,华夏就是农耕文明最典型的代表。绝大多数人都靠农田里生长出来的粮食生活着。这种传统深深地刻在了华夏人的基因当中,甚至成为了延续到后世的一种特殊“种族天赋”。 不管走到哪里,哪怕是一片荒漠,华夏人也能开垦出一块田地!然后就是生根发芽,开枝散叶,变成一个繁茂的群落。 可以说,农田就是华夏人内心的寄托,是一份任何别的文明都无法理解的慰藉。 但是,农耕文明也有它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肉类食物的短缺。 在古代,吃肉对于华夏人来说,是一件比较奢侈的事情。事实上,后世人们对于吃肉这件事变得习以为常,也不过是改革开放以后几十年的事情而已。 在那之前的数千年历史中,吃肉一直是贵族的标志之一。普通平民百姓一年能吃上一两回肉,哪怕只是不值钱的下水,那也是不错的生活了。 正因如此,“肉食者”一直被当做上层阶级的代名词之一。 试想,在华夏数千年的历史上,能够让大多数人吃饱饭的朝代已经是难得的好光景,足以被写进史书,成为“某某之治”,甚至值得一句“天下大治”的评语。 而李信,他所期盼的未来远远比这个更光明。 李世民突然从李信的话中感受到了他胸中那颗滚烫的心。他没来由地有些感动。 一直以来,他都以为李信只是一个还有些不懂事的孩子,但在这一刻,他看到了一个成熟的人,一个野心勃勃的人—— 连李世民本人目前都还只是希望着能平安度过这次大旱的余波,尽力让全大唐的百姓们都吃上两口饭而已,李信却已经想到要让百姓们都能隔三差五开开荤了,如果这不是野心勃勃,那什么是野心勃勃? 这种洋溢着天真和热血的野心勃勃,李世民真希望越多越好! 不过,虽然心中很感动,李世民脸上却还是不动声色,反而笑着,道:“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这有多难,你想过吗?” “想过。”李信点点头,嘿嘿一笑,道,“不过那跟微臣有什么关系?” “嗯?”长孙皇后倒是先发出了疑惑的声音。她刚才听了李信的话以后,本来还有些后悔自己刚才对李信那么严厉,并且为李信的赤子之心感到有些感动。没想到李信下一句就开始拉跨,让她根本摸不着头脑。 什么叫跟他有什么关系啊?不是他说希望大唐百姓们都能吃上肉嘛?难道他打算让别人去做吗? 李世民也同样疑惑,静静看着李信,等待他的解释。 “微臣很清楚,在自己有生之年,不管怎么努力,都不可能实现让大多数人吃上肉的梦想。”李信笑道。 这是很明白的。历史发展自有其规律,生产力的提升更不是一蹴而就,想要提前一千多年在大唐实现吃肉自由,那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李世民没有说话。他的帝国,他自然很清楚其状况。所以,他知道李信说的没有错。 长孙皇后见李世民陷入沉思,便也没有开口。她倒是对政治和国情不甚了解,但是她早年间也是经历过苦日子的,生活经验很丰富,单从感觉上来说,她也不觉得让大多数人都吃上肉是一件说说就能做到的事。 于是,李信继续道:“这个伟大的目标,是注定要留给我们的后人去实现的。我们唯一能做的,是尽可能降低后人们完成这个目标的难度,为他们创造充足的条件。所以,这件事虽难,难却不难在微臣这里。” “而且,大唐是陛下的大唐。”他看着李世民道,“百姓的生活全系于陛下之一身。要想让天下百姓们生活富足、安居乐业,那是陛下该去努力的事情,小子我可没有一副铁肩去担负这样责任,最多只能从旁协助,给陛下稍稍分担一两分罢了。” “分担一两分?够了啊。”李世民沉吟良久,终于长叹一声,道,“若是人人都能像你这么想,那朕身上的担子可就轻多了。” 李信连忙拱手,道:“微臣相信,朝中大臣们必定人人都是这么想的。”开什么玩笑,这种话头可不好乱接的,还是甩干净点比较好。 李世民翻了个白眼,道:“滑头得很。刚才还说要为朕分忧,怎么一眨眼的功夫就开始耍小心眼儿?” 李信干脆装傻到底:“没有啊。微臣难道哪里说错了?” 长孙皇后笑骂着打了李信一下,道:“行了,不提这些了。知道你心眼儿多,可在我们两个面前,还是收一收吧。”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三章 宜家 李信挠着头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只将这话题糊弄了过去。 李世民看着李信,笑笑摇了摇头,目光又落在了面前的几盘菜上。 从肉到内脏,连想想都觉得脏的猪肠子都能成为美味的食物........李信费心想出来的这些饲育和烹调的方法,看似只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其实却是将本来没有太大价值的猪,变成了极有价值的家畜,这功劳绝不下于攻占一座中等大小的城池。 有功自然要赏,该如何赏赐呢? 李世民有点伤脑筋。 李信的爵位承袭自其父李玄道,乃是大唐最高的爵位,已经升无可升。而且他身上没有任何官职,“加官进爵”四个字对他来说,毫无意义。 除非李世民强行赏赐李信一个官职,那倒是还有点意思。可是,李信偏偏又是那样疏懒的性子,强行赏他一个官职,说不定他还不高兴呢,那样也称不上是封赏了。 思来想去,难道只有赏钱这一条路可走了嘛? 李世民想想还是摇了摇头,觉得赏钱太俗气了,打消了这个念头。 只能说幸好李信没有读心术,看不穿李世民心里的想法,否则他非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跪在地上求李世民不要打消赏钱的念头不可。 俗怎么了?我李信就喜欢俗,而且还俗不可耐,麻烦你们不要客气,尽情地让我变得更庸俗吧!我谢谢你们全家! 终于,李世民还是想出了一个法子,连他自己都忍不住为这个想法而感到满意。 他开口道:“看在你小子还算有几分为朕分忧的心思上,朕再为你题几个字吧。” 李信愣了一下,竟反问道:“题什么字?” 李世民翻了个白眼,道:“该聪明时又傻了?你的酒楼招牌是谁写的?那字太秀气,可不适合用来当招牌,需不需要朕为你重写几个啊?” 皇帝这样明白说出来的题字,意味着题出来的字上会加盖皇帝的私章。所有人都会知道这是圣上亲笔御书,是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拒绝的殊荣。 然而,李信却很不给面子地摇了摇头,道:“微臣挺喜欢这块牌子的,就这么挂着吧。不如........陛下帮我题个别的字?” 一直在边上当透明人的赵珂听到这话,脸色当场变绿了:皇帝赏赐还能讨价还价的嘛?王爷这会不会太放肆了?完了完了....... 李世民也微妙地皱了皱眉,有些不悦。 他哪里知道,李信挂在外面的这块“长一楼”的牌匾,其实是陈幼澜写的。 也说不上什么理由,甚至也没什么纪念意义,李信只是单纯觉得如果这块招牌由长一楼未来的老板娘来写,应该会是一件很有趣味的事情。 陈幼澜再三推脱,说自己写字并不好看,而且也不适合做一家店的门面招牌,然而李信却坚持要她写。最后,她被缠得没办法了,只好强忍羞意,用尽“毕生功力”写了非常工整的“长一楼”三个大字。 尽管她努力练了好几天,尽力想写得阳刚大气一点,但字形里还是透着股秀气,在行家眼中是很难瞒过去的。 陈幼澜对这几个字不满意,但李信却很满意,立即喜滋滋地吩咐了人按照这个字样去做招牌。 当时,陈幼澜看着李信,一时间也不知说什么好,只是心里分明微妙地有种高兴的感觉。 所以说,李信当然不可能因为皇帝要帮他写招牌就换掉陈幼澜写的那一副呀,那跟有了新欢就忘记旧爱的臭渣男有什么两样? 李世民没料到自己会被拒绝,微微有些不爽,不过也没有深究。反正写幅字而已,写什么不是写呢? 而且,李世民也对李信想让他写什么而感到有一点点好奇。 他问道:“那么,你想让朕写什么呢?” 此言一出,李信尚未开口,赵珂整个人就已经石化了:什么?事儿就这么过去了?真的可以讨价还价的意思? 李信倒是没觉得有什么太不对劲的地方,大大咧咧地说道:“微臣要开的家具行还需要一个名字,敢情陛下赐字。” 李世民闻言,微微点了点头,虽然对李信的要求有些意外,但总算还在情理之中。 吩咐赵珂取来纸笔以后,李世民问道:“说吧,起什么名字呢?” 李信闻言,脑海中突然很恶趣味地浮现出两个字。 如果叫这个名字的话,一定会很有趣吧? 想到这里,李信脱口而出道:“宜家!适宜的宜,家庭的家。” 李世民默念了一遍,笑道:“亏你想得出来,拿来形容家具还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说完,他大手一挥,须臾便在纸上留下了龙飞凤舞的“宜家”二字。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四章 长一楼的含义 后世人们如雷贯耳的宜家家具,就这样提前一千多年诞生于大唐了,真不知那帮瑞典人要是知道了又该作何感想? 不过,有什么感想都没用。这事儿本来就是先到先得。他们有本事,自己也穿越过来呗? 反正李信心里是一点愧疚也没有。 长孙皇后品味了一番这个名字,翻了个白眼对李信道:“起这个名字倒是起得不错,酒楼的名字起得就不知道让我说你什么好了。宜家好歹还取自诗经,而且用来形容家具也合适,这长一楼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难道也是取自什么诗句吗?” 李信没料到长孙皇后会突然这么问,眼睛立即滴溜溜转了起来,努力在脑子里寻找着带“长”字和“一”字的诗句。 当然,其实长一楼的本意不是这样。但长孙皇后都这么问了,李信也不好意思说“不是的,你想多了”之类的话,下意识便想找句诗敷衍过去。谁料,他越是想,脑子里就越清晰地浮现出一句诗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这句诗倒是有“长”又有“一”,只可惜两个字眼却出现在同一句上,不是很符合一般人从诗句中取名时,那种上句取一个字,下句取一个字的习惯。而且,李信也微妙地不太想在这种场合拿出这句诗来。 王勃的《滕王阁序》,美得令人心醉的一篇骈文。而其中最有韵味,最广为人所知的,便是这一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这是华夏多少人称颂过的句子,承载了多么深厚的意蕴。可以说,漫长历史上出现过这么多动人的诗篇,真正能够称得上是与“落霞孤鹜”齐飞的诗句,绝对也是少数中的少数,精华中的精华。 如果李信在这种场合甩出这句诗,微妙地有种大炮打蚊子的错觉,连他自己都忍不住要骂自己是败家子。 然而,除了这句以外,他一时间竟然也想不出别的合用的诗句。 李世民看了李信一眼,冷笑一声,道:“行了,少编点瞎话吧。朕还不了解你?朕敢打赌,哪怕你真的说出什么绝句来,也只是你现想出来敷衍的而已,根本不是你的本意。” 长孙皇后也是从小看着李信长大,刚才一见他的表情变化就知道他想说瞎话。只是她想听听李信到底能说出什么花儿来,才故意没有开口。眼下既然李世民点破了这一点,她也干脆笑道:“陛下何苦说破?臣妾还想听听他能编出什么来呢!” “反正是瞎话,不听也罢。”李世民道。 李信只好苦笑着拱手认错道:“微臣糊涂了。果然瞒不过陛下和娘娘的慧眼。” 长孙皇后摇摇头,看向李世民道:“那么,依陛下之见,长一楼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一个聪明的女人就应该在适当的时候展示自己的无知,给男人一个表现的机会。这也是增进感情的秘诀之一。 李世民笑道:“以信儿狂妄骄纵的性子,哪怕开酒楼,怕是也不愿意居于人之下。很显然,长一楼的意思,就是长安第一楼。你说,是也不是?”话音落处,他已经转向李信,笑吟吟地看着。 说意外也不意外,但李信确实没怎么想到自己的心思会这么容易被看破。 没错,所谓的长一楼,正是长安第一楼的意思。之所以隐去“安第”二字,只是想要在酒楼开业之初不显得太狂妄而已。在李信的预想当中,随着长一楼的经营,越来越多的人会被它所征服,直到最后,人人都公认长一楼为长安第一楼之时,无需更多赘述,人人都会自然而然地明白长一楼为什么叫长一楼。 那可在招牌上明明白白地写出“长安第一楼”几个字帅多了。 “陛下神目如电,微臣叹服。”李信明明白白地拍了一下李二陛下的马屁。而李二陛下显然也很受用,微笑着点了点头。 赵珂将李世民写过字并加盖了他私人印章的纸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于是,李信继续陪着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吃饭。 三楼这个包厢的视野很好,能够居高临下地看清下方的全貌。这也是李信方才选择独自坐在这个包厢里观察长一楼开业情况的原因。 李世民看着下方忙碌的服务员们,突然笑了笑,有些调侃地对李信道:“我本来以为你对这些犯官家属有什么更好的安排呢。结果还不是要出来抛头露面,卑躬屈膝地给别人倒酒卖笑?”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五章 马上被打脸 李信闻言,收起了脸上一直以来都保持着的笑嘻嘻,严肃地说道:“陛下,不是这样的。” 李世民也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李信竟然反应这么大,脸上的表情稍显意外。 “顾客们花钱来酒楼吃饭,要的不仅是好吃的食物,也是好的服务。试想,再好吃的食物,如果被恶声恶气地端上来放到面前,任谁也不会想吃的吧?”李信认真地解释道。 他看着李世民道:“服务员是为顾客服务的,但这不等于顾客们因此就高服务员一等。至少在我眼里,我的服务员和顾客们是平等的。她们的工作就是尽可能让顾客笑着走进长一楼,也笑着离开长一楼,仅此而已。这些原本的犯官家属们是靠双手在挣钱养活他们自己,陛下不应该用‘卖笑’这种轻贱她们的说法来形容她们的工作。” 李世民很少看见李信这么严肃的样子。而且,经过李信的这一番解释,他也察觉到自己有些失言,便道:“确实是朕说错了。” 不介意向任何人承认自己的错误,这就是千古一帝的胸襟,也是他最后能成为千古一帝的重要原因。 李信对李世民的脾性还算了解,所以才敢当面这么直接地陈述自己的意见。要是把他面前的李世民换成隋炀帝杨广,你看他还敢不敢这么多逼逼? “陛下言重了。微臣只是说说自己的心里话而已。失礼之处,全赖陛下包容。”李信当然也不会这么蠢地不给李世民留面子,自己也立即退一步,向李二陛下道歉。 “希望她们能在你手底下好好活着吧。也算是上天有好生之德。”李世民点点头,感慨道。如果可以,他也不希望多造杀孽。但如果没有选择,他该造杀孽时也不会犹豫。这或许就是所谓的帝王心性吧。 古往今来的任何一位仁君,其实都是这样,有仁慈的一面,也有杀伐的一面,就看谁脑子不清楚,往他们杀伐的那一面上撞了,那真是撞死了也不冤。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太原王氏和博陵崔氏那些人,简直就是自己在找死。 长孙皇后也道:“信儿救了这些妇孺,倒算是做了一件大好事。” 李信道:“微臣也只是不忍心而已。请陛下和娘娘放心,我会尽我所能让她们有尊严地活下去,不会让她们受到侵害......” 话音未落,下方突然传来一阵骚动。 李信当即皱起眉头:怎么回事?我话还没说完就有人跳出来打我的脸? 一旁的赵珂更是神情一凛,不等李信吩咐便起身交代包厢外侍立的下人去问问下面发生了什么事。 李世民不禁高看了赵珂一眼。他在她身上看到了一个出色副手的潜质。 反应快,脑子清楚,做事果断。 “不错。”李世民点了点头。 李信当然知道李世民在夸什么,便笑着道:“陛下谬赞了。” 很快,下人回来了,在赵珂耳边嘀咕了几句。赵珂一边听,眼中的光芒一边闪烁。她走到李信身旁,试图对李信耳语,然而李信却摆了摆手,道:“直接说吧,陛下也听一听。” 赵珂毫不犹豫地开口说道:“报告王爷,大厅有人调、戏服务员,自称是礼部郑大人的儿子,下面的人不敢阻拦,想问问该怎么办?” 李信冷着脸看了赵珂一眼,道:“开业前怎么告诉你的?这点小事还要我亲自开口?” “属下无能。”赵珂低下头道歉。 “我再说一遍,你给我好好记住。”李信缓缓说道,“我们家酒楼的服务员,只是服务员,不是妓女。任何人敢对服务员动手的,统统打断一条腿扔出去。” “不管是谁!” 见赵珂眼中闪过一丝迟疑的光芒,李信立即用极其坚定的语气补充了一句。赵珂当即会意,挺起腰板道:“属下明白了。” 说完,她转身向外走去。 李世民有些调侃地看李信一眼,道:“礼部郑大人,应该是郑博文吧,四品官员,来头可不小啊,你就这样把人家儿子的腿打断,不怕他回头报复你?” 额,你堂堂一个大唐皇帝坐在这里,你在说谁来头不小呢?还有比你来头更大的吗? 李信在心里默默地翻了个白眼。 刚才他向赵珂吩咐那些事情的时候,李世民可是一句话都没说,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算是明白地表明了态度了,他有什么好怕的?不就是个四品官员嘛,又不是陈尹、程咬金这种开国功臣,跟他父亲有旧的大长辈! 平时跟这样的老家伙交往多了,李信总是习惯性地把自己的位置放低,但这绝对不等于他的地位真的低——他可是大唐楚王,实打实的一等亲王,从爵位上来说甚至比程咬金这些人更高,四品官员算个屁?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六章 郑涛元的喜好 大唐176 男人喜欢年轻漂亮的小姑娘似乎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没有任何人会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反倒是不喜欢年轻姑娘的男人,总让人觉得哪里不太正常。 而郑涛元恰恰就是这样一个不喜欢年轻姑娘的男人。 他是在搞不明白,那些十几岁的小姑娘到底有什么好?说得好听点叫不谙世事,叫天真烂漫,说得难听点,那不就是蠢吗? 而且,十几岁的小姑娘根本就还没有长开,总有种乳臭未干的稚气,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的,吹了灯连正反面都分不出来,哪里有成孰女子的风情? 在郑涛元看来,三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这才是一个女子一生中最美的时光。她们遍历世情,不论是身体还是心理,都成熟到了一定程度,举手投足间都有种少女所没有的风情。别的不说,单论在床上,成孰女子能够放开矜持与男子配合,这就是远胜过少女娇羞的别样体验! 反正,别人郑涛元管不着,他自己是更喜欢人妻的。每每上青楼妓馆,他的狐朋狗友们都是抱着小姑娘亲亲热热,而他则是我行我素地点上一位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并且乐在其中。为此,他被笑了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而他却不以为意,只是对自己的狐朋狗友们说:“你们不懂女人。” 今天,长一楼开业。郑涛元早就听说长一楼有一种酒,远胜过此前任何一种美酒,闹得整个长安城沸沸扬扬。他最大的爱好是人妻,其次就是美酒,当然不可能错过这样的盛会,于是一早便来到了东市这里,混在第一批进入酒楼的人群中坐了下来。 随后,便是正常的点菜和饮酒,顺便与友人说说笑笑。 长一楼给郑涛元的印象很好。绝大多数酒楼的跑堂、小二都是由男子来担任,但长一楼却不是,一帮统一着装的女子们穿梭于客人之间,微笑地送上酒水和菜品,话语间总带着亲切和尊敬,这让人感觉很舒服。 而郑涛元的感觉甚至比在场的绝大多数其他人更舒服。因为,这些女服务员绝大多数都是三十岁上下的成熟女性,而且生得都五官端正,至少粗粗看上去,没有让人觉得特别丑的——这是当然。这些犯官家属们早年间都是大家闺秀,本来就难看不到哪里去,再加上李信特意挑选出了比较好看的一批来担任服务员,还有那么好看的衣服加持。总体来说,长一楼的服务员在颜值和气质上绝对是非常能打的。 可想而知,郑涛元觉得自己简直就像是掉进了蜜糖罐里的蚂蚁,东张西望地随意看去,哪里都是值得他垂涎三尺的目标。 忍耐许久,直到一位身材极好的女服务员来为郑涛元这一桌上菜的时候,郑涛元终于忍耐不住,一把拉住那女子的手,很俗套地说出了一句恶少惯用的台词:“诶,别急着走啊,陪我喝两杯。” 说到底,“喝两杯”也不算太过分的要求。这件事令人难以接受的地方在于,不管是说出这句话的人,还是听到这句话的人,他们都知道,这件事绝不会仅仅止于“喝两杯”这种程度。“得寸进尺”这个词本来就是为此而发明的。 服务员毕竟是经过专业的训练,不留痕迹地抹开了郑涛元的手,强忍耻感道:“不好意思,奴婢现在在工作,按规定不能饮酒。祝客官用餐愉快。”说完,她转身便要离开。谁料,郑涛元却飞速伸手,不依不饶地又抓住了她,笑道:“什么规定不规定的,难道你就这么目中无人吗?你可知道我是谁?礼部侍郎郑博文大人的次子,让你陪我喝酒是看得起你,你可不要不识抬举!” 说话间,郑涛元手上用劲,试图将服务员拉进自己怀中。服务员也立即明白了郑涛元的意图,连忙挣扎。她已经放下那些过分的自尊,成为了一名靠双手吃饭的劳动者,但她绝不愿意放下最后的自爱,成为一名自轻自贱的女子。 两人争执不下,同一桌的其他公子哥儿们都笑着看戏,完美地给“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写下了一行注解。 别的服务员见状,立即过来试图解围,但郑涛元甩出自己的身份之后,这些本该被充入教坊司的犯官家属们竟然立即就没了底气,只是唯唯诺诺地拉着自己的同事,却不敢过于激烈地反抗。 郑涛元对此很火大,正要再说些什么,却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一道清冽有力的女子声音。 “这里在闹什么?”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七章 这腿,非断不可 郑涛元回头望去,映入眼帘的正是一位穿着淡紫色长裙的女子。 那女子看上去约摸三十岁,身量较高,一双经过细心描绘的眉毛弯弯的,媚得恰到好处而没有半点下流的意味。她的眼睛里闪烁着严厉的光芒,脸上的表情却十分平静,毫不退缩地与郑涛元对视着。 郑涛元分明感觉自己的心脏怦怦跳着。 是的,就是这样。就是这种成熟女性独有的眼神,她们从来不会因为视线的另一端是一位男性就害羞地低下头,那是少女才会做的事情。她们只会平静地望过去,肆无忌惮地释放眼神的威力! 若是李信此刻能听到郑涛元的心声,他大概会翻个白眼,满不在乎地骂一句:妈的,不就是个人妻控,死变态吗? 郑涛元咽了一口唾沫,松开一直紧抓着的那名服务员的手,笑着开口道:“敢问这位姐姐芳名?” 赵珂没有回答,而是转过去看了旁边那几个瑟瑟发抖的服务员,问道:“没事吧?” 那个被拉手的服务员吓得不轻,眼里噙着泪,但最后还是咬牙摇了摇头。 郑涛元笑了笑,道:“我又没做什么,当然是没事的。”他站起身,走到赵珂面前,露出一个自以为风度翩翩的微笑,问道:“在下郑涛元,家父是礼部侍郎郑博文大人,不知是否有幸与姐姐认识一下?” 赵珂看了郑涛元一眼,缓缓说道:“打断一条腿,扔出去。” 这话显然不是在回答郑涛元的问题。郑涛元因此愣了一下,露出一个冷笑:“我没有听错吧?这长安城里,竟然还有人敢扬言要打断我的腿?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一个臭婊......” 话没说完,一个清脆响亮的巴掌已经落在了他的脸上。 赵珂掏出手帕擦了擦手,道:“说话注意一点。不要没根据地说些不干不净的话,否则,你一定会付出代价。” 郑涛元还想说什么,却突然看见从四面八方围过来三四个魁梧的男子。 他们是王府的护卫,被李信调过来维持长一楼的秩序,负责干点保安的活。当然啦,像眼下这种需要打手的场合,他们也不介意客串一番。 “你们想干嘛?你们到底知不知道你们在做什么?”郑涛元突然意识到了危险,色厉内荏地叫开了,“你们要是敢动手的话,我爹不会放过你们的!你们承受得起吗?” 几个护卫闻言,没有丝毫犹豫地继续向前靠近着郑涛元。礼部侍郎的名头能吓走别人,可吓不走他们。 礼部侍郎很了不起吗?跟王爷比一比呢?好像也没什么值得怕的地方啊。 更何况王爷已经交代过了,一切要听赵珂的吩咐。赵珂要他们打断眼前这个年轻人的腿,并把他扔出去,他们就会一丝不苟地完成。这才是一个优秀的王府护卫所应该做的。 郑涛元见自己抬出父亲的名头却依然不能奏效,终于有些乱了阵脚。他连忙转向身后,对自己的友人道:“喂!说句话啊,还不快帮忙?” 而他的友人们这时候竟然齐齐开始装聋作哑了。 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又不是只有李信一个人懂。郑涛元都抬出他爹的名头了,这几个魁梧壮汉都不管不顾,他们能怎么办呢?他们的背景甚至还比不上郑涛元呢,即便站出来说话,多半也是自取其辱罢了。 至于帮忙一起打架,那就更加不现实了。他们这帮细胳膊细腿的公子哥,再来两倍的人也打不过这几个大汉。 “废物!”郑涛元见状,又惊又怒地骂道。然而他的朋友们还是继续装聋作哑着。 这里的骚动早就吸引了大多数食客的注意。郑涛元与他朋友这一番互动早就惹来了一阵低低的笑声。 “不要......”郑涛元后退了一步,脸色变得有点白,“我道歉。我错了。放过我吧!” “晚了。”赵珂很平静地说了一句。她很清楚李信让她下来的意思:杀鸡儆猴。 这并不是一场蓄谋已久的表演。但既然有鸡自己往屠刀上撞,而李信又恰好有这个需求,那么顺势表演一场,似乎也无可厚非。相信只要来过这么一场以后,长一楼应该可以安稳地做生意了。 所以,郑涛元的腿,今天势必要断一回了。希望他家能找到一个出色的接骨大夫吧。 赵珂目送护卫们将郑涛元架出了长一楼外,接着,外面传来了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不少原本还自恃身份,对服务员有些异样心思的家伙听到这声惨叫,脸色均是微微一变。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八章 赵珂的处理 听到外面隐隐约约传回来的惨叫声,赵珂分明感觉身体里有种不知名的东西发出了欢快的叫声。 以前,她只是男子的附庸。虽然出身于富裕之家,还顺利地嫁进了高门大户,地位绝对说不上低,但说到底却毕竟是个女子之身,哪怕是家族中最不出息的男子,都敢对着她大呼小叫,而她还得顾忌礼教的约束,敢怒而不敢言,何其窝火。 然而刚才,她却痛痛快快地让人打断了礼部侍郎郑博文之子的腿。这在过去是她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五姓七望固然势力庞大,但他们可不会为了一个女子出头啊。若是赵珂敢对任何大人不敬,第一个逼迫她向对方道歉的,绝对就是她的丈夫和她家族里的人。 在他们眼里,女人只是生儿育女的器物,根本谈不上“人”,怎么值得为了她们去得罪重要的官员呢? 想到这里,赵珂的视线不留痕迹地向上略过了楼上某个包间的方向。她知道,那里有好几道视线正关注着她。如果不是因为其中的某道目光,她永远也做不到今天她所做到的事情。 心情激动之下,赵珂走到底层大厅的中央,朗声道:“诸位顾客,民妇乃是这长一楼的掌柜,现在有几句话想说,能否请各位听我一言呢?” 顾客们仿佛还沉浸在刚才的画面中,没有回过神来,各自三三两两地窃窃私语着,不过音量倒是不自觉地降下来几分。 赵珂点点头,用很平静很稳定的语气说道:“长一楼是一家酒楼,不是青楼。民妇店里这么多服务员们只是负责给各位顾客们端茶倒水的而已,绝不兼营任何别的脏事儿。如果诸位顾客们想来小店一饱口福,民妇当然敞开大门欢迎,可如果顾客们想要的是别的东西,那就只能麻烦顾客们出去,另寻他处了。” 说到这里,赵珂停顿了一下,用那双目光锐利的眼睛扫视了四周一遍,道:“虽然民妇在长安孤身一人,举目无亲,但心中却还有几分信念,绝不是那么好欺负的。民妇相信,在这天子脚下,怎么会没有王法?任何人想要欺负我们这帮弱女子,民妇都会拼死抗争!刚才这位郑公子就是民妇的决心!” 赵珂这话说得不卑不亢,极有水平,完美地将她自己连带着长一楼这么多服务员都塑造成了一帮挣扎求生的弱女子形象,仿佛她刚才之所以这么霸气地打断了郑涛元地腿,只不过是为了保护自己以及自己身后这么多靠着她吃饭的弱女子免受更多侵害而已。 理性分析起来,方才郑涛元确实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意图对服务员不轨,然后又对赵珂出言不逊,意图轻薄,任何人都没有办法在道义上指责赵珂的做法有什么错误,反倒还应该站在赵珂这一边说话才对。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 在场所有人都看到了赵珂是如何在郑涛元已经选择求饶的情况下,依然坚持打断了郑涛元一条腿的。单从那个画面的既视感来说,郑涛元反倒微妙地有点更像是受害者来着。这样的观感和此刻赵珂话中表达出来的意思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有些忍不住有些错愕。 在场所有人都听见赵珂说她在长安是孤身一人、举目无亲了,但绝没有任何人真的觉得赵珂的背后是像她自称的那样没有丝毫背景。大家都知道,这只是套话而已。毕竟,所谓的“幕后老板”,本来就是不应该拿到台面上来说的东西。 任何一个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应该能想到,试问:一个没有丝毫背景,孤身在长安东市开酒楼的女子,怎么敢这么果断地打礼部侍郎的次子一巴掌?之后甚至连人家的腿都打断了! 真当“天子脚下”这四个字有这么大的魔力?更何况,哪怕从王法上来说,仅仅是轻薄了女子也没有到必须要被打断腿这么严重的程度啊。 很显然,这个此刻站在长一楼底层大厅中央的美艳女子,拥有着令人感到恐惧的深厚背景。她的背后一定站着一个不需要把礼部侍郎这种级别的人物放在眼里的家伙,而那个家伙,就是长一楼的真正老板。 坐在角落的江老发默默地放下了筷子,出神地望着赵珂。 这其中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赵珂确实生的好看,任何男人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但更大一部分原因则是因为江老发已经意识到,正如自己是被推到台前掌管一笑楼的人一样,这位赵珂,也是被她的幕后老板推上来的长一楼的话事人。未来,她就是他的直接对手了。 赵珂刚才这一番话到底是什么水准,江老发这种久经世故的老油条可以说是体会得淋漓尽致。 (本章完) 第一百七十九章 送菜可以,二锅头不行 不过坦白说,如果是江老发碰上刚才这种情况,他绝对不会为了一个小小的服务员而折了礼部侍郎家公子的面子。 一个服务员,说白了,不就是个婢女而已?如果那些贵族公子们喜欢,送了又如何?哪有为了这样一个下人,乃至于说是贱人也不过分的人,去得罪高官之子的道理? 但赵珂偏偏就是这样做了。而且不仅做了,还做得滴水不漏,叫人挑不出毛病,有脾气也没地方发——自家儿子因为在酒楼调戏人家的服务员,欺负一帮“自力更生的弱女子”而被人打断了一条腿,这叫一向以君子自居的礼部侍郎郑博文该如何自处? 哪怕他再生气,又怎么好意思找上门来明着报复?若是郑博文真想在广大长安人民心中维持自己君子的人设,他甚至应该再大张旗鼓地惩戒自己儿子一番,然后再带着郑涛元来长一楼道歉才是。说不定还能做成一桩美谈,增加他的名望和官声。 当然啦,说是这么说,想来郑博文应该是不会这样做的。原因很简单:若他真有这样的心胸与原则,在他的言传身教下,恐怕绝对养不出郑涛元这样任意妄为的儿子。 而且,能坐到礼部侍郎位置上的人也不傻,用屁股想也知道长一楼能有这么嚣张的做派,必然是因为其背后有大人物。在彻底搞清楚这位大人物是谁、自己到底惹不惹得起之前,郑博文应该会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才对。换句话说,郑涛元今天这顿打算是白挨了,除了回家好好养伤以外,他什么都干不了。 赵珂向所有顾客鞠了一躬,歉意地说道:“民妇在这里向诸位顾客诚恳道歉,竟然因为这样意外的原因而影响了各位顾客们的用餐。为此,民妇决定,每桌加送一道招牌菜,希望各位顾客息怒。” 这样诚恳道歉的态度,在场的顾客们可从来没有在其他地方见到过,更何况他们还每桌都得到了实惠的好处,心情登时就好了起来,连带着对长一楼的印象也变得更好了。 有人叫道:“老板娘,不要送招牌菜,送二锅头行不行?” 此言一出,众人纷纷附和。他们正被长一楼这二锅头弄得心痒难耐呢。 赵珂闻言,当即又鞠了一躬,苦笑道:“若是真有那么多二锅头倒好了,民妇也不至于舍不得那么一瓶酒。无奈这酒真的生产不易,民妇存货也不多,还得留着后面几天的经营呢,总不能今天把酒全卖完了吧?那后面几天来的顾客们可就没得喝了。 所以,民妇只能先委屈各位顾客忍耐了。民妇保证,只要再忍耐一段时日,等民妇的酒坊全准备好了,二锅头的产量自然会上来的,那时候诸位就可以放开畅饮了。到时候,长一楼必定酒水打折,欢迎顾客们光临。” 二锅头一定要卡死,最多只能每人二两,谁也不许多。这可是李信亲自交代下来的,赵珂自然会一点折扣也不打地执行。况且,以她的聪明程度,也做不出这种自打自脸的事情来——先前限购二两的时候还说是因为存货不多,怎么转脸就每桌又白送一瓶二锅头,你这到底有没有存货?到底有没有限购的必要? 要是真这么一搞的话,长一楼在顾客们心中的形象可就微妙地有点问题了。 听到赵珂拒绝送酒,坚持只送菜,本来在场顾客们的脸色都有些失望,但旋即,赵珂就给出了令人无法反驳的理由,再加上她还承诺到时候酒水打折。顾客们得了实际的好处,自然也就没有那么多不满了。 赵珂见状,向身旁几个服务员使了个眼色,她们便立即又开始穿梭于顾客们之间,忙碌了起来。而赵珂自己,则是不动声色地回到了三楼的包厢之中,跪在了李信面前,道:“婢子自作主张,说了一些多余的话,还做了一些多余的事,请王爷降罪。” 李信正陪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吃着菜,毫无形象地吃得满嘴流油。他奇怪地看了赵珂一眼,道:“你做错什么了?不是做的挺好的吗?处理得很到位,本王很满意啊,干嘛要降罪于你?放心,本王既然把事情交给你,就不会太干涉你具体的做法是什么样的,只要把我交代的部分不打折扣地完成就行。” 他真正在意的,其实只有郑涛元那条断掉的腿而已,有了这条腿,相信今天这种事件应该不会再次在长一楼发生了。除此之外,其余的部分其实都是赵珂的自由发挥。 不得不承认,赵珂的处理堪称完美,将这件事的负面影响降到了最小。 李信也没想到,自己随便收的一个属下竟然就有这种级别的危机处理能力。真是完美了,以后这甩手掌柜当起来,岂不是美滋滋?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章 把人当成人 “今天你做的不错。”李信看着赵珂,认真地称赞道。 “婢子分内之事。”赵珂低下头道。 李信放下筷子,道:“我再重申一遍,你要记住,任何时候再出现今天这样的事情,任何废话都别多说,直接就给我把那些家伙的腿打断,然后扔出去。出了任何事情,我来负责。” “是。”赵珂飞快地应道。 “还有,”李信突然想起一些事,道,“你管着长一楼,可不允许随意责打手下这帮人,打死打伤都不允许。虽然这帮犯官家属只是奴籍,但人家也是爹生妈养的,能好好说的就好好说,别动手动脚的,饭食之类的东西也要弄弄好,不许亏待她们,你听到没有?” 这回,赵珂沉默了一会儿,才低着头回答道:“是,属下一定照办。” 李信大大咧咧的,完全没有注意到身旁赵珂偷偷把脸藏在了阴影里。她的眼睛已经红了。 一直以来,李信给赵珂的观感都与她之前见识到的任何贵族都绝不相同,而这种不同又非常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直到刚才,她突然从李信的话中领悟到了这种不同到底来自于哪里——他永远把“人”当成“人”来看待。 这样的话说起来微妙地有点迷惑。人不就是人吗?人还能是什么呢?但要知道,在大唐绝大多数人的眼中,“人”并不总是“人”。 明明都是长着两个眼睛一个鼻子的活生生的人,在不同的人眼中,却有时是器物,有时是牲畜。就拿当初差点活生生把润娘打死的那个山羊胡子来说,他可曾把润娘当成一个人来看待? 但是,李信却截然不同。在他眼中,人永远是人,一种至少应该保有基本尊严和权利的生物。 刚才,他不经意间说出的那句“人家也是爹生妈养的”,就是这样没来由地击中了赵珂的心灵,令她差一点感动到落泪。 说起来,她已经很久没有作为一个“人”的自觉了。之前在家族里的时候,所有人都把她当成一个传宗接代的工具,连她自己也不知不觉地接受了这个定位。后来,来了李信麾下,她又决定好好当一条走狗,献出自己的忠诚,换来生存的权利。 就在她以为自己的未来也就这样了的时候,李信的话突然令她意识到,他并没有把她当成一条狗。在他眼中,她是一个能干的,值得信任的下属,连那些地位卑贱的犯官家属,他都一视同仁,不忍苛待。 如果说,在这之前,赵珂只是为了活得更好而向李信称臣的话,那么此刻,她就是真心实意地敬重李信,哪怕为他而死也绝不犹豫。 虽然不是那么贴切,但想来若是把“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放在这里,似乎也能将赵珂的心情说明一二。 除了赵珂之外,李世民其实也稍稍被李信的话打动了一下。 “好一个爹生妈养,”他很是感慨地说道,“若是玄道看见你今天的样子,一定也会很欣慰。”作为李玄道的亲弟弟,他对李玄道的了解自然是任何人都比不上的。看到李信展现出不弱于李玄道的仁厚,他感慨万千。 李信愣了一下,连咀嚼食物的速度都放慢了几分,暗道:“这是在说什么呢?我说错什么话了吗?不是爹生妈养的难道还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作为一个来自后世的人,尊重人作为人的价值已经是李信的本能了。他丝毫感受不到自己说出的话到底有什么了不起或者值得感慨的地方,反而觉得李世民的反应有点莫名其妙。 更令人惊讶的是,李世民突然开口对身旁的长孙皇后道:“观音婢,依朕看,咱们也得见贤思齐才行。”话中的“贤”指的当然是李信,只不过从语气上来说,微妙地有些调侃的意味。 长孙皇后掩嘴笑道:“陛下的意思是?” “这样吧。以后宫里也不许随意处死宫人了。”李世民道,“宫人的惩罚都必须交给内务府审核,需要处死的,必须经过观音婢的批准才能施行。如何?” 长孙皇后起身行礼,郑重说道:“陛下这般仁慈,实属天下万民之幸!” 皇后都起身了,李信哪里还敢坐着?他慌忙咽下嘴里的肉,跟着起身行礼,道:“陛下圣明!陛下圣明!” 他也没想到自己随意的一句话,李世民就能立即吸收进去。看来,千古一帝毕竟不是浪得虚名,该仁的时候真是仁得让人忍不住想顶礼膜拜,当然,该杀的时候,也能杀得人两腿发软。 李世民的这两面,李信可算是都见过了。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一章 长一楼大获成功 李二陛下和长孙皇后也没有逗留太久,吃过饭之后便低调地摆驾回宫了,没有引起任何多余的注意。不过,在离开之前,李世民还不忘叮嘱了李信几句,让他不要忘记答应的事情,早点把那些家具什么的送进宫里。李信自然是满口答应下来,这本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长一楼的开业第一天就这样在小小的意外风波中过去了,总体来说,还算顺利。到了第二天,李信本以为长一楼的客流量应该会有一个暂时的下滑,谁料,客流量甚至比第一天还大一些。 这都要归功于李信随意为之的“限购令”。昨天来光顾长一楼的多半都是好酒之人。他们亲口尝过二锅头,又没有喝过瘾,回去以后便越想越馋,第二天全都忍不住又来光顾,再加上新的慕名而来的人,长一流怎能不火爆?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对门一笑楼门可罗雀的冷清状况。可以说,这是自从一笑楼开业以来还从没有遇到过的状况。 江老发坐在自己常坐的位置上,望着对面的长一楼,眼睛微微眯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身旁一个无所事事的伙计凑过来,小心地开口道:“掌柜的,咱们怎么办呐?生意都被对面抢走了,咱得想想办法啊!” “已经在想了。”江老发平静地说道。 长一楼的依仗无非就是这种名为二锅头的新式烈酒以及猪肉的秘方而已。只要能够搞到这两样东西,一笑楼未必斗不过长一楼。 一笑楼的背后东家,是五姓七望之中的范阳卢氏。五姓七望到底有多大的实力,江老发很清楚。他们想要的东西,不管是什么,少有要不到的。所以当他看到对面长一楼如此红火的场景时,心里反倒还挺平稳。 尽管暂时不知道长一楼的幕后东家是谁,可从那位赵珂的行事手段来看,对方的实力应该不会太差。但是,话又说回来了,再怎么不差,也得看跟谁比,在范阳卢氏面前,除了同为五姓七望的其他大族,还有谁敢说自己实力不差呢? 等着吧,长一楼的好日子不会太长的。 江老发这样想道。 数日之后,长一楼的大名正如李信所预想的那样席卷了整个长安城。若是在几条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多走两圈,保管你听“长一楼”三个大字听到耳朵能长茧。一时之间,手里但凡有两个钱,下得起馆子的人,都以去长一楼吃过饭为谈资。 当然啦,这也是因为长一楼到目前为止,走的都还是平民路线,虽然不是人人都吃得起,但也在合理的范围内。而长安又恰好是大唐的国都,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大唐的其他地方都要高出一截,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盛况。 可以说,长一楼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基于二锅头和猪肉。可想而知,这两样东西也在短时间内成为了一种时尚的风向。二锅头自然不必提,早在李信最开始设计饥饿营销之时,它就已经在长安形成了风潮。谁要是连二锅头都没有品尝过,绝对不好意思说自己在长安是什么有头有脸的人物。 而猪肉则更是一扫往日那种人人羞于提及的状况,成为了人们啧啧称赞的一种美食。当然,仅限于长一楼的猪肉。每个人都很好奇,长一楼的厨师们到底是怎么去除掉猪肉身上的腥臊味的?而那种黑红黑红的酱料又是什么呢?为什么可以这么鲜甜? 这些疑问,李信当然不会那么轻易地给出答案。虽说他做这些事是为了推广猪肉,帮助百姓们获得更好的生活,但在走向这个伟大的目标之前,先吃一波先发红利,充盈一下楚王府的小金库,不管怎么说都算不上过分吧? 于是,长一楼凭借着人无我有的巨大优势,迅速在长安东市站稳了脚跟,每日来关顾的客人络绎不绝,倒真应了那句“客似云来”的吉祥话。李信表示,这样的情况完全都在他的意料之中,没什么值得高兴的。不过他脸上得意洋洋的笑容还是暴露了他并不像他说的那么淡定。 相比之下,王贵就坦率多了,一下子便扑到赵珂交上来的几大车铜钱和绢帛上,笑得眼睛都睁不开了,仿佛生怕谁不知道他是财迷似的,嘴里还念叨着:“王爷的大氅有了.........”这段时间以来,王府入不敷出整得他都快抑郁了,如今苦尽甘来,反应大一点也是正常。 顺带一提,李信任命赵珂掌管长一楼时,王贵其实不太同意。因为他并不信任赵珂。长一楼刚开张时,他甚至每天都要找赵珂查一遍当天的账目,生怕赵珂藏私。说实话,这种事一次两次也就算了,若是天天如此,常人早就气疯了,而且也没这耐性配合。 而赵珂愣是每次都笑着配合了下来,态度总是十分谦卑,账目更是分毫不差,干净得一塌糊涂,可见其聪慧与心性。后来还是李信无意间知道了这件事,才笑着臭骂了王贵一顿,说他小家子气,连“用人不疑”的道理都不懂,强令他停止了这些无谓的举动。 对此,赵珂很是欣慰。而王贵也因为赵珂在这期间非常配合的态度而对她有所改观,多少开始真正将她视为李信的心腹了。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二章 张家的变化 一切都很顺利,一如李信所安排的那样。 长一楼的成功很大地影响到了处于供应链上游的蓝田县。用人话来说就是:长一楼把很多猪做成菜卖给了长安城里的顾客,而这些猪全部来自于蓝田县,所以,蓝田县里所有养猪的村民们都因为给长一楼供货而小赚了一笔钱。 李信的目的从一开始就是帮助蓝田县的村民们改善生活。充实自己的腰包不过是顺便为之的而已,因此他并不会像后世那些无良的企业家一样反复压低成本,刻意给蓝田县的村民们开低价,欺负他们不懂行情,反而开出了相当丰厚的价码。 这也是蓝田县村民们能大有所获的重要原因之一。 要知道,在大唐这样的封建时代,李信身为王爷,足足有一万种方法来巧取豪夺蓝田县村民们应得的那份收入。但是他一点都没有那么做。因为他不想,更是因为他不屑。 身为来自后世的重生者,举手投足之间就能点石成金,化腐朽为神奇,这才叫本事,也是李信的追求。要是他真的有一天沦落到靠欺压可怜的百姓们来维持生活,那他真不如抹脖子自杀算了,免得丢了现代人的脸面。 不过,事情多少还是有些让人没有预料到的地方。 虽然李信早就向村民们展示过猪肉的可食用性,顺带着还很早就透露了让他们大量养猪的消息,但相信他的人并不算太多。对此,他也很无奈。 连开奖号码都告诉你,就差直接把奖金堆在你家里了,你却非不肯去买彩票,那能怪谁嘛? 不过,李信生气之余又认真地思虑了一番,最后还是理解了几分这些庄户们的心态。他们毕竟祖祖辈辈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家里积蓄都不多,想要养猪的话,多数都是要都东拼西凑借点钱的。 若是放到后世,这妥妥的就是贷款创业,大家习以为常。但放在大唐,借钱做生意这种事,绝大多数人对此都本能地抱有一丝恐惧心理。更何况,村里绝大多数人都已经因为李信的酒厂和酱油厂过上了能吃饱穿暖的稳定生活,甚至还有点在李信看来微不足道的盈余。 在这样的前提下,村民们的冒险欲望就进一步削弱了。 说白了,就是他们觉得自己的生活比起之前来已经好太多了,根本没必要冒险去借钱养猪。他们心中都是这么想的:就算王爷大人说得没错,养猪真的能挣钱,但又能比在酒厂干活多挣多少呢?何苦费那心思和气力? 但是,他们全部都错了。养猪真的很挣钱,比他们想象的还要挣钱。 整个蓝田县,唯一一个把老爹的棺材本都压进去养猪的就是张松。当时有人劝他不要这样做,然而他却说:“王爷都说了,养猪一定能挣钱。既然如此,我投入越多的钱,自然就能挣越多的钱,为什么不能这样做?不过是棺材本而已,赚了钱不就回来了嘛?” 张全福对此也表示认同。他和他的儿子一样,都是李信的狂热粉丝。 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人会直说“王爷说的也不一定是真的”这种话,只会在暗地里偷偷嘲笑一下张家父子的天真而已,并且微妙地有种不希望张家父子们捞着好处的心态。 然而,当一切尘埃落定以后,这些人全都傻眼了——妈的,天真的到底是谁?傻的到底是谁? 张家本来只有一栋旧房子,短短一个月内,这座房子就被重新修葺了一遍,一跃而为整个蓝田县最气派的小院子——当然,只是在蓝田县这一众稻草屋里显得比较鹤立鸡群而已,其实也没有豪华到哪里去。 但无论如何,张家已经分明从蓝田县一户原本中等偏上的人家变成了全县最殷实的家庭。张全福出门遛弯的时候都不再佝偻着腰了,而是抬头挺胸的,见了谁都主动打招呼,脸上挂着带有微妙炫耀意味的笑容,仿佛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家已经今非昔比了。 除了张家以外,还有很多人家只是象征性地养了三五头猪,也趁着长一楼的东风而发了一笔小财。按道理来说,他们应该为此高兴才是,但他们心中到底有多苦涩,恐怕也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 早知道养猪这么挣钱,就应该多养几头,养得多多的呀!怎么就小气兮兮地养了这么一点呢?就应该听王爷的嘛,要是把棺材本和老婆本全压上的话,咱也可以盖新房啦! 可惜,有钱难买早知道啊。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三章 猪肉的“风口” 正所谓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既然亲眼看到了养猪的收益,蓝田县的村民们当然都起了心思。这一次,没有人再怀疑李信的话,家家户户都卯足了劲儿投入到养猪的浪潮当中。 这种非理性的决策本来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猪肉的产能一旦提升太快,超过市场需求的话,原本的卖方市场就会立刻转变为买方市场,猪肉的价格也就会像跳水一样猛跌。 但是,这会儿毕竟是猪肉市场的开辟初期。随着越来越多人在长一楼品尝过猪肉的美味,这个市场以极其野蛮的姿态迅速成长着。无数食客嗷嗷待哺,长安城里各大酒楼外加上无数酒肆乃至于市井小摊贩都摩拳擦掌,死死地盯上了猪肉背后的利润。 在这样的情形下,仅靠蓝田县一地的猪肉产能,绝对不可能填满猪肉供给的缺口乃至于扭转市场形态。 用后世的话来说,李信一手缔造了这个猪肉的“风口”,在这个风口上,哪怕蓝田县的村民们再怎么不动脑子地乱蹦跶,也能顺顺利利地飞起来。 因此,李信放心地没有去限制蓝田县的养猪大业,甚至还允许王贵合理放出一些无息贷款,鼓励村民们去养猪。 没办法,一个新兴的产业就好比是一株新生的嫩芽,需要一些额外的浇灌也是正常的。 李信对此倒是没想太多,完全是照猫画虎地按照后世扶持产业的套路去做而已,可是在蓝田县一众村民们眼中,这简直就是天大的恩惠。 在大唐,地主阶级掌握着大量的财富。他们最主要的理财方式就是放贷,通过赚取利息的方式使财富获得增长。 而且,除此之外,放贷也是小地主成长为大地主的关键。 简单来说,贫穷的农民以土地为抵押向富有的地主贷款,一段时间之后,要么农民渡过难关,顺利地把钱还上;要么农民彻底还不上钱,土地被地主没收,而自己也成为向地主租地来耕种的佃农,从此只能仰地主的鼻息而活。 不难看出,在这个过程中,地主可以说是立于不败之地的,不管农民还不还得上钱,他都有利可图。这就是我们常常在历史书上能看到的所谓“土地兼并”。 多余的部分暂且抛开不谈,在有大唐无数无良放贷的地主作为衬托的情况下,李信这种放出无息贷款的行为在蓝田县众多村民们心中会显得多么无私而又高尚,简直用脚指头想都能想象得出来。 这又是李信完全没有预料到的部分了。他本来总想当个无良的纨绔王爷的,不知道为什么,画风却分明往“为国为民,无私奉献”的方向跑偏而去了。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李信摸着下巴认真地思索着,暗道:“难不成非要在村里强抢一波民女,才能让他们知道我李扒皮的真面目?这样他们才会畏惧我,才不会对万恶的封建地主阶级抱有美好的幻想?” 这个念头一出,立即就被李信给打消了。 第一,蓝田县不出产值得被强抢的民女;第二,以蓝田县村民们目前对李信的超高好感度来说,他根本就不存在“强抢民女”的可能性。 毫不夸张地说,不管李信看上了谁,只要手指头勾一勾,那位民女都会千肯万肯地跟着李信离开,哪怕她本人不同意,多半也会被家里暴躁的爹娘亲手撵进王府。 一想到这样的画面,李信的眉梢就忍不住有些抽搐。 算了算了,好端端的非要当什么李扒皮呢,就勉为其难,凑合着当几天好人吧。唉,真难。 在蓝田县第二批猪肉成熟出栏之前,猪肉市场供不应求的局面会一直持续,连长一楼都将几道关于猪肉的招牌菜暂时从菜单上撤了下来。长安这个巨大的市场发出了渴望猪肉的怒吼。 于是,长安周边几个县比较聪明的农民们便试着将自家的猪赶到长安去卖,谁料,根本就卖不出去多少。各大酒楼的人买了这些普通的猪肉回去以后,发现不管用什么方法,都没办法将猪肉上那股腥臊味去除得像长一楼那么干净,根本就没办法端上来给顾客们吃。之后,他们当然不会继续买这些普通猪肉。 李信看看时机,觉得差不多了,便吩咐蓝田县的村民们将阉割猪和杀猪放血的秘法逐步泄露给周边几个县的亲朋好友们。 于是,猪这种原本没有太多人在意,甚至被许多人污名化的生物,终于赢得它本赢得的重视了。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四章 花样百出的长一楼 长一楼作为一家新开的酒楼,在短时间内就弄得红红火火,有声有色,风头几乎压过了一直以来都被公认为长安第一酒楼的一笑楼。这当然引来了无数妒忌的目光。 所以,当整个长安到处都找不到合用的猪肉时,有不少酒楼掌柜都暗地里松了一口气——没了招牌菜,你长一楼总算下来跟我们站在同一起跑线了吧? 可是,李信却偏偏摇了摇头,很淡定地用行动告诉了这些人: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 之前一段时间,由于二锅头一直被李信限量出售的关系,所以其影响力早就被味道同样令人惊艳的猪肉料理盖了过去。 现在,李信大手一挥便解除了二锅头的限购命令,顺带着还打出了二锅头连续三天内全都八折的名头,完美地兑现了赵珂当时对酒楼内顾客们的承诺。 一时间,二锅头销量大增,飞速地消耗着这段时间以来蓝田县酒厂留下的存货。好在酒厂的产量一直都很喜人,所以这方面倒是没有断货的后顾之忧。 这帮本以为能喘口气的酒楼掌柜们全都傻眼了:“什么?不是说这个酒的产量有点问题吗?怎么这么凑巧偏偏在这个时候解决了?” 更令人窒息的还在后面。 一直以来,李信都在猪肉菜上做文章,在别的鸡鸭鱼羊一类的菜品上没有弄太多花头。这种心理有点像后世那些江湖诨号“牙膏厂”的芯片厂商——有好东西为什么要急着一次性全放出来呢?就是应该像挤牙膏一样,每次挤一点,才能保持长久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嘛。 现在没了猪肉以后,自然也就到了李信该“挤出”一点新东西的时候了。 于是,酱油鸡、红烧鱼、白斩鸡等经典美食便一一问世。酱油鸡和红烧鱼自然不必说,这种大唐民众们从未见过的菜色,味道又新奇又微妙地很符合人们的味觉审美,当然引得了满堂彩。而白斩鸡也是借着李信用酱油调配出来的独门蘸料而得到了顾客们的一致好评。 由于民众们对这道菜的热爱,赵珂甚至在长一楼底层的角落里专门开辟了一个卖白斩鸡的窗口,顾客们既可以在店里坐下来,安安心心地堂吃,也可以趁着路过的功夫,进来买一只带回家,舒舒服服地与家人分享。 凭借着这些花样百出的新式菜品,长一楼在猪肉短缺的这段期间,名声不仅没有下降,反而还有些上升,人人说起长一楼时,语气总是在不经意间透露出几分期待:“最近长一楼有出什么新菜吗?” 可以说,从现在看来,长一楼已经妥妥地成为了长安美食风向标。不管它新出了什么菜色,其他酒楼都会尽可能加以模仿,哪怕是一笑楼,也不得不放下所谓“长安第一楼”的矜持去跟风。 但是,人人都知道一句名言:第一个这么做的是天才,第二个这么做的是庸才,第三个这么做的是蠢才。 这种跟风的行为往往被食客们不喜,就算做得相当好吃,也卖不出什么价钱,最后多半也跑不了一个“不正宗”的评价,实在是吃力不讨好。更何况,绝大多数酒楼都很难模仿出长一楼这些菜品们哪怕六七分的味道,这样的做法自然更加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这边各大酒楼们视长一楼为眼中钉肉中刺,日思夜想地想扳倒长一楼,而那边李信却全然没有将他们放在心上。 在李信看来,凭自己脑海中这么多来自后世的中华美食,跟这些大唐酒楼们斗,简直就是降维打击,哪有输的道理?还不如费心思想想猪肉推广的下一步呢。 于是,在他的刻意操作下,饲育猪肉和杀猪放血这些给猪肉去腥的奥秘逐渐出现在了市井街头。而长一楼所用的猪肉全部来自于长安城外的蓝田县的说法也在不知不觉中浮出水面。 各大酒楼听说了这些消息,就像一群闻到了肉味的饿狼,纷纷派人前往蓝田县去查看状况,甚至连一些大户人家都派下人前往蓝田县买猪肉尝鲜。 李信坐在楚王府中,听着赵珂回报上来的消息,满意地点了点头。 从他得到的消息来看,随着他将猪肉的秘密传播开以后,长安周边几个县的村民们也开始有人试着按照这种方法去养猪了。但是由于猪的成长需要时间,在短时间内能够向长安城里供应大量猪肉的只有几乎全民养猪的蓝田县而已。他们最早得到消息,所以最早开始猪肉的圣餐,因此吃到了一份大大的先发红利。 这正是李信想要的。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五章 蠢萌的村民们 蓝田县吃下这份红利以后,村民的生活必将大大改善。别的县见到这样的状况,自然也会鼓励养猪,猪肉的供应就会变得充足起来,价格随之回落到正常水平。猪肉市场就会这样建立起一个短暂的平衡,并在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的调节下,逐步成长为一个完整的链条。到时候,人人都可以从养猪这一产业中靠劳动收获自己应得的收入。 如果只是从百姓们的收入情况来看,这种情形微妙地有点像是传说中的“先富带后富”。而李信确实也是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摸索着去做的。只能说,后世那些伟人们之所以能成为伟人,果然还是因为他们的思想和观点有着常人所不能及的预见性啊,即使是在大唐,事情的发生和发展也依然不断验证着伟人所言的正确性。 本来,事情到这里,李信剩下的工作也就只是静观其变了。没想到,最后还是出了一点点小小的无伤大雅的意外。 很多人来到蓝田县买猪。他们开出了相当高的价钱,每斤猪肉五文钱,比李信之前的收购价每斤三文还高出两文,然而蓝田县的村民们却兴致缺缺,完全没有把猪肉卖给这些酒楼或者大户人家的意思。 李信听说这件事以后,懵逼得不行,当即火急火燎地赶往了蓝田县。 他真想不通了,有钱赚干嘛不赚? 谁料,等他来到蓝田县见到张全福问起这件事的时候,还不等他多说什么,张全福就立即得意洋洋地说:“小人虽然不识几个字,但仁义道德还是多少懂一些的。王爷花了那么大力气鼓励我们养猪,我们哪里能忘恩负义呢?” 他笑道:“王爷放心,蓝田县这一批猪,全都为王爷留着,而且价钱上就按照之前的每斤三文就行,算是我们对王爷的一片心意.......” 后面的话,李信也没心思听了,胸口全是又好气又好笑的情绪,脸上的表情则更加僵硬。 他实在没有料到,这帮淳朴的村民们竟然扛住了金钱的诱惑,又笨又可爱地为他把这么大一批猪全留了下来,甚至连价钱都不涨。 他们难道不知道钱的重要性吗?他们不爱钱吗? 应该不是吧。 他们每个人的表情都是千肯万肯地笑着,一如张全福一般得意洋洋,仿佛为王爷省钱,回报王爷是一件多么正确多么了不起的事情。 李信也不知道自己在这样的情形下该说什么。他有点想骂村民们笨,但又说不出口,眼角也微微有些发酸。 这些村民的淳朴和善良远远超出了他这样一个来自后世之人的想象。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李信没想到自己竟然能在大唐看到这句话最完美的注解。 不过感动归感动,计划还是要进行的。猪肉还是应该被更多人知道,成为大唐百姓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像蓝田县村民们这样阻碍自由贸易、影响市场扩大和生长的行为,是绝对不可以的。 李信想了想,终于也没有说什么大道理。因为他知道,就算自己说了,蓝田县也没有人能听懂,想来还是说些人话,将他们劝住就好了。 于是,他道:“乡亲们,我帮你们做这些事,教你们养猪,是希望你们能够过上好日子的,而不是光为了我自己赚钱。说实话,要说赚钱的话,这段时间,我已经赚了不少了,以后长一楼只要继续开下去,相信还能赚得更多。所以你们不用为我考虑。” 李信笑了笑,道:“我的本事,你们应该也都看到了。说句不客气的话,钱这种东西,我随随便便就能赚到一堆,不知道你们信不信?” 这话听着狂妄,放在李信身上倒绝对不是什么大话——不说别的,单说这个马蹄铁就卖了“五十万贯”,虽然没有产生现实的资金流动,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拥有那么多后世知识的李信如果一心赚钱的话,能有多大的威力。 对李信有点盲目崇拜的蓝田县村民们听到李信这样说,纷纷大声嚷道:“相信!王爷英明!” “行!既然这样,那你们就放心大胆地把猪肉卖了吧,我长一楼也会按照市价收购你们的猪肉,不会让你们吃亏的。”李信大声说道。 村民们闻言,纷纷摆手表示:把猪肉卖给别人可以,但是李信买猪肉,必须按照每斤三文的价钱买,一分也不许多。 李信挠了挠头,反复劝说也无果,最后不得不烦躁地拿出王爷的架子来,强迫这帮百姓们以市价与长一楼交易。这样一来,村民们倒是不能不听了,整得有些人还挺抑郁,眼泪汪汪的,仿佛李信不是买他的猪肉,而是抢了他的猪肉一样。 卖家主动为买家维持原价,买家还拒不接受,甚至强制按照已经提高的市价与卖家交易,这种人间奇景除了在李信身上,怕是也很难在其他地方看见。 看着这帮淳朴而可爱的人们,李信感慨万千,越发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实在太对了。想来,要是将来有一天自己因为作恶多端而下地狱,多半也能因为这件造福百姓功德无量的事情而得到赦免,勉强再投胎做一次人吧?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六章 大方的程咬金 “第二批家具昨日已经送达各大衙门,全部都按照王爷的要求,打上了咱们‘宜家’的记号。”王贵一脸肉疼地向李信汇报道。 李信看着王贵的表情,有些好笑道:“长一楼都挣了那么多钱了,你咋还这么小家子气呢。跟你说了多少遍了,眼光要放得长远一点。现在亏进去的钱,都是为了以后能赚钱做铺垫啊。” 王贵撇了撇嘴,似乎对李信的话不大相信。他道:“咱的家具行还没影儿呢,已经砸进去好几百贯钱了。” “放心,等家具行一开,能挣到更多的。”李信拍了拍王贵的肩膀,很自信地说道,“你家王爷我什么时候说过大话?” 王贵仔细想了想,好像还真没有。上回王爷一说自己随随便便都能弄钱,结果转脸儿就真的整出了二锅头这种绝妙好物,如今长一楼更是凭借它在东市横行霸道,连一笑楼这种老牌酒楼不敢撄其锋芒,每天都能为王府挣来无数铜钱。 这么说来,心疼似乎还真就没啥必要。但王贵一想起那些经由自己的手花出去的海量铜钱,忍不住还是觉得心脏猛烈地抽搐了几下。 没办法,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知道很多道理,但还是过不好这一生吧。 李信看王贵的眼神就知道他肯定还是很心疼,只好耸耸肩放弃了继续劝说。 作为一个后世人,创业前期需要很多投入这种事对于李信来说是一种常识。更何况,他并不亲自管账,只是朦胧地知道自己这段时间赚了很多钱而已,这样一来,他对自己到底花了多少钱其实也没什么明确的概念,自然不会心疼。 王贵所说的这批家具,其实是李信与李世民约定的一部分。当时,李信以免费向皇宫及长安各大衙门提供家具为条件,请伟大的李二陛下允许他在家具上刻一些诸如“钦定皇家贡品”之类的字样,李世民同意了。 在大唐这个没有版权保护法的年代,想要保证正版独特性的唯一方法,就是让所有人都不敢搞你的盗版。用屁股想都知道,符合这个条件的除了坐在龙椅上的李世民以外,也再无其他了。所以,李信才会这样宁愿不惜血本,也要拿到李世民亲口许诺的“皇家指定合作伙伴”身份。 之后,李信思来想去,觉得家具行仓促之间不太好搞得起来,但答应李世民的家具还是要早点送过去,免得他到时候贵人多忘事,把这事儿给忘了,那就难搞了。所以,他先招募了一堆木匠学徒,让自己府上的老木匠们带着他们一起制作家具。 在他的设想中,等到皇宫和各大衙门所需要的这么多家具都完成以后,这些木匠学徒们多半也成为合格的熟手了。届时,他只要再联系上合适的木料供货商还有运货渠道,家具行也就成了。 所以,那天李世民离开长一楼以后,不到一个月,第一批家具就运进了皇宫,其中就包括了李世民钦点的办公桌椅以及长孙皇后梳妆台。这两件东西,李信可不敢不认真对待,亲自画了设计图纸,每一处细节都精益求精,力求达到美学与实用的统一。 材料上,李信也费了点心思,发动程家的关系搞来了上好的花梨木。当时他还想付钱给程咬金,谁料程咬金抬腿就踹了他一脚,踢得他一骨碌滚出去老远,宛如一个大皮球。随后,他听到程咬金用响雷一般的粗嗓子道:“恶心谁呢?老子差这点钱么?不就两块花梨嘛,抬走抬走。” 这话果然说得豪爽大气,李信一听,连被踢紫的屁股都瞬间不疼了,差点就想给程咬金来句“谢谢老板,老板大气”——废话,这么大两块花梨木,要是付钱的话,至少也得几百上千贯,如今程咬金大手一挥愿意白送,李信还能不赶紧接着? 不过,看着程咬金脸上云淡风轻的表情,李信心里一抽抽,突然浮现出一个念头:妈的,这木料不会也是眼前这个强盗头子从哪里抢回来的吧? 此念一出,李信顿觉豁然开朗。 程家又不经营木料生意,上哪儿搞这么好品相而且体积又这么大的两块料子?如果是用钱买的,程咬金就算愿意白送,脸上也不至于这么笑容满面吧?多半还得骂骂咧咧的才对。但看看他现在这幅样子,愣是一点心疼的表现都没有。 这就有点奇怪了。 对此,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程咬金也是一分钱没花就拿到了这两块料子,正好做个顺水人情。 那么问题就来了,谁和程咬金关系这么好,出手就送出这么豪华的礼物呢?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七章 赵珂不见了 讲道理,以程老流氓的人品,李信微妙地感觉有人送他礼物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反倒是他大手一挥就从某个可怜的家伙那里抢来了这两块木料的可能性还更大一些。 对于程咬金的这种不道德行为,李信只想在心里来一句:“干得漂亮!” 反正抢东西的又不是李信本人,而且这两块料子做成家具以后也不是李信使用,而是送进皇宫里给李世民用。要说抢劫的话,李世民才是真正的大强盗。 家具打好以后送进宫里,李世民对办公桌椅是爱不释手,总觉得办公效率都提升了。再加上李信特意打造的办公室打盹专用单人床,李世民夜宿御书房的次数明显增多,连后宫去得少了。对于这种完全意料之外的状况,李信不得不对包括长孙皇后在内的后宫诸多嫔妃们道歉。 当然,李信偶尔也会暗地里不怀好意地想:李世民到底是真的因公废私,还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随便找个理由来躲避后宫这些如狼似虎的女人们呢? 退一万步说,就算主要原因是前者,后者的占比也不应该是百分之零吧?唉,看来老婆多了也不全是好的,身体还是容易跟不上。 李信很是无良地如是想道。 可惜李世民不知道李信背后是这么编排他的,不然李信就有得好看了。 长孙皇后也很喜欢自己的新梳妆台。在梳妆台搬到立政殿的第二天,她就吩咐宫里的奴婢将原先那个旧的梳妆台搬去御膳房当柴烧了,并把她的所有化妆品都分门别类地归到了新梳妆台的各个抽屉里。从此,她的台面再也不会乱七八糟了。 其实,李信对于这个梳妆台倒是不太满意。在他看来,梳妆台梳妆台,没有镜子怎么梳妆?但是他暂时又没有精力去研究烧制玻璃的事情,只能将就着在梳妆台本来应该安装镜子的位置安装了一块大铜镜。 铜镜的清晰度自然是比不上玻璃镜的。不过,这一点小小的缺憾,也只能等到以后再弥补长孙皇后了。 送进宫里的家具要认真对待,可送到各大衙门的就没那么讲究了。基本的简约大方就行,最重要的还是要实用。而这恰恰是李信最不担心的地方。于是,在手底下这么多木匠们的努力下,这一批家具终于还是按时交付了。虽然数量上比送进宫里的多出了好多倍,但总体用时反而还短了。 而正应了李信原本就想到的:家具这种东西,制作难度真的太低了,若是有心人想要模仿,很快就能学个七七八八。这也就证实了李信所争取到的独家品牌有多么重要。要是没有这个东西,他的家具行就算开了也绝对赚不了多少钱。 李信一边盘算着年后家具行正式开张的事情,一边随口问道:“赵珂人呢?今天怎么没来?提前跟你说过吗?” 自从赵珂掌管长一楼以来,她每隔两天都会亲自来拜见李信一次,向他汇报长一楼的状况。今天就是她该来的日子。然而,此刻距离往常她该出现的时候已经迟了将近半个时辰了。这是以前还从未出现过的状况。 王贵摇头,道:“没有。不过老奴已经派人去长一楼问了,应该过一会儿就回来了。”王贵果然还是个粗中有细的,有些事情他虽然不说,但早已看在了眼里,不然他年轻的时候恐怕也当不了顶级侦查兵。 李信听到这么让人安心的发言,自然是随意地点了点头,终于也没有太过在意。 等他注意到事情确实不对劲是在大概一刻钟以后。赵珂依然没有出现。而被王贵派去长一楼问话的王府护卫马东,一个满脸胡子茬的中年男人,回来了。他很干练地来到李信和王贵面前,直截了当地说道:“长一楼的人说赵掌柜今天还是按照往常一样的时间从店里出发了。” 王贵的表情没有什么变化。李信却微微眯起眼睛,问道:“什么意思?按照往常的时间出发,为什么没有按往常的时间到达?赵珂能去哪里呢?” 马东回答道:“小的也感到奇怪。所以回来的时候特意沿着长一楼到王府的路线一路仔细搜寻回来,可惜,什么都没有找到。” “什么也没找到?”李信慢吞吞地重复了一遍,冷笑道,“一个大活人,还能这么凭空不见了不成?看来.......有些人已经坐不住了啊。”话音最后,他的语气已经有点锋利了。 王贵的眼神也随着李信的语气变化而微妙地闪烁了起来。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八章 动手的是谁 大唐188 在李信所熟知的那个后世,有一位姓马名克思的伟大哲学家曾经说过,资本来到这个世界上,每一个毛孔里都流着肮脏的东西。对此,他深有体会。 他早就料到长安这么多眼红长一楼的家伙们早晚有一天会按讷不住贪婪而动用一些不干净的手段。但赵珂的突然失踪还是微微超出了李信的预料。 在李信一开始的推测当中,最有可能因为长一楼而受害的应该是蓝田县的村民们。因为那里远离长安城,可供下手的机会太多了。正因如此,他才会在一开始就叮嘱蓝田县的村民们,万一他们被抓或者被绑架,千万不要强撑着保守秘密,实在不行的话,泄露了就泄漏了,不要紧的,保住他们自己的命就行。 但是,这点小小的叮嘱却被张全福嗤之以鼻。在李信面前总是唯唯诺诺的他,那天却表现得无比强硬,声称蓝田县的庄户们都不是孬种,谁要是把王爷的秘密泄露出去,就休怪他无情。热情高涨的村民们听到这种话,全都高声叫好。 在那种情形下,李信也不好强硬地制止他们,否则就会有种看不起他们骨气的意思,这对于唐人来说,可是一种极大的侮辱,完全不亚于当着人家的面刨人家祖坟。 所以,李信只好暗地里加派了王府护卫去看顾蓝田县的情况,毕竟楚王府的安保压力比较小,整个王府上下,值得看护的也就李信一人而已,护卫有很大地冗余,府上少留一些护卫也无妨。 除此之外,李信还特意向程秦两家提了一下蓝田县的重要性。要知道,长一楼里可有着这两家的股份,再加上李信又是自家子侄,开了口不能不帮,于是程咬金便和秦琼联手,以练兵为由,将一支原本负责长安城防的神武营调到了蓝田县附近。 这下,蓝田县便固若金汤,没那么容易成为突破口了。李信自然松了口气,好整以暇地等待着自己的对手们不知何时会从哪里打来的出招。然而,他没想到的是,他这么快就被这出人意料的一招打了个正着。 说起来,李信在这里还是犯了个惯性思维的错误。他总觉得长安城里比长安城外安全。这种印象或许来自于他后世的生活经验,毕竟谁都知道,大城市的安全状况还是很好的。朗朗乾坤之下,总不至于在长安城里做出什么绑架杀人之类的事情吧? 可他这次真的错了。 赵珂每次都是坐马车从东市到王府来拜见李信的。马不是什么好马,随便买的而已,不过车却是好车,是李信设计的那种带前挂能转弯的四轮马车,是王府的木匠们做的。李信将这辆车赏赐给赵珂,算是对她工作的肯定。 如今,这匹马,这辆车,顺带着车夫和赵珂竟然一起不见了,彻彻底底地不见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这有多么离奇?长安城里的大街小巷上有那么多武侯和巡街的官兵,竟然有人能在这样的情况下,神不知鬼不觉地带走一辆马车以及车上的所有人。 看来对方的能量是真的很大啊! 关中的关陇贵族都是新兴贵族,譬如程家和秦家,在五姓七望的虎视眈眈下,他们互相之间的关系都不错,而且没那么贪婪,做事也相对比较收敛,讲规矩,不太容易做出暗地里绑架这种事情。 如此一来,有能力也有动机做出这种事的,也就剩下五姓七望了。 李信冷着脸,对王贵道:“立即派人在全城搜索,如果还搜索不到,马上通知程家和秦家,哪怕掘地三尺,也务必给我把赵珂全须全尾地找回来!要是她有个什么三长两短,长安.......怕是要闹腾一阵了。” 赵珂自从认李信为主以来,一直都办事得力,将长一楼操持得井井有条,早就是李信非常看重的属下。如果她出了什么意外,李信的长一楼必将陷入一段非常难捱的时光。 哪怕抛开这些现实的利益计较,赵珂既然是李信手底下的人,那李信当然要对她负起责任来。更何况,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赵珂正是因为李信的关系才陷入到这样生死不明的境地当中,这让李信如何心安理得? 好一个五姓七望!真是猖狂到一定程度了。 李信只觉得有点压不住怒火。 他的身旁,王贵静静地站着,脸上的表情早已没了那种会为鸡毛蒜皮之类的小事而心疼的市井气息,取而代之的是冷峻和刚毅,以及若有若无的杀气,宛若一把出鞘的匕首。 “小的领命。”王贵平静地回答。 (本章完) 第一百八十九章 镇定的赵珂 大唐189 赵珂醒来的时候,感觉脑子还有点晕晕沉沉的。她试图用手按一按来缓解这种感觉,不过她立即就发现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她的手被牢牢捆住了。 她试着挣扎了几下就放弃了这种无谓的尝试。随后,她稍稍抬头,环顾四周,发觉自己正身处于一个废弃的仓库之中,周围全是脏兮兮的稻草和各种工具,还有一些破破烂烂的木桶和木箱。 赵珂完全搞不清楚状况。她的记忆中有一段明显的空白,而在这段空白之前,她明明记得自己跟往常一样坐在去往王府的马车上。 她努力地思考,终于从杂乱记忆的某个犄角旮旯里找到了这段空白的开头: 车夫对她说:“王府到了。”她没有多想,便掀开车厢的帘子向外走。谁料,她刚把头探出来,后脑勺就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猛击了一下,登时便昏死过去。 在陷入完全的黑暗之前,赵珂甚至来不及看清自己究竟到了哪里,以及车夫挥动木棍猛击她的头部时,表情到底是什么样的。 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当时车夫绝对没有像往常一样把马车平平安安地赶到楚王府外。 赵珂到底是个伶俐的女子。等到脑子彻底清醒时,便已经差不多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她一个差点被充入教坊司的犯官家属,哪有人会这样对付她?很显然,不管是谁将她绑来这个地方,对方的目的都一定不是她,而是她背后的长一楼。 长一楼这段时间以来的发展实在太迅猛了,极大地压缩了其他酒楼的生存空间,除了一笑楼还能靠以前积攒下来的口碑稍稍盈利以外,其他的酒楼都处于勉力经营的状态。他们背后的东家们当然会坐不住。 赵珂也不是没有预想过这类事件的发生,只是一直抱着侥幸心理而拖延着,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防范。毕竟,谁又能想到这种事会这么突然地发生呢? 正所谓,日防夜防,家贼难防。赵珂真的没有想到自己的车夫竟然会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就被收买了。 总而言之,她一个弱女子被困在这样的地方,单靠自己是绝对无法逃出生天的了。为今之计,只有静观其变而已。 想到这里,赵珂干脆闭上眼睛假寐,以此来恢复一些体力。出发去王府之前,她正忙着整理账目,并没有吃些东西,再加上她已经不知道昏迷了多久,肚子里早就空空如也了。为了防止事情后续会有什么变化,她必须保存体力。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身处于某个未知的危险之地,赵珂的心里却是一片平静,虽然也有些害怕的成分,但总体上却还能诡异地保持冷静和镇定,仿佛有种什么力量在支撑着她的心灵。 短时间内也没有事可做的赵珂认真地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最后得出了一个古怪的答案:因为她相信李信不会放任她不管,一定会想办法救她的。 在之前的人生中,赵珂从来这么笃定地相信过某个人,哪怕是她的丈夫,乃至于父母。 丈夫就不提了,本就是因为一纸婚约而居住在一起的陌生人,赵珂对那个男人从来没有过太多的好感。而她的父母,也几乎从未将视线放在她身上,而是始终关注着她的两个不成器的弟弟。在她心里,她一直觉得自己哪怕突然死掉,父母也不会掉半滴眼泪。 但为什么会这么信任李信呢? 赵珂又问了自己一遍。 明明李信也那么可怕地用生命威胁过她,甚至也没有给予她太多的温暖。为什么这个男人就能在她的记忆中显得如此特殊呢? 李信固然很乐意放手,也很信任她,但那只是因为他懒而已——一开始,赵珂确实反复为自己能得到李信的信任而感到高兴,但时间一长,她就发现了事实的真相。 是的,李信只是因为懒所以才把所有事情丢给她而已。 不过,即便如此,赵珂依然没有为此生气,只是有些好笑。这是她第一次碰到一个敢于大方承认自己很懒的王爷,这种清奇的画风,大概全大唐也只有李信身上才有吧。 没有丝毫架子的王爷....... 赵珂每隔两天就要到王府去汇报一次的原因,其实并不仅仅是因为工作需要。必须承认,里面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赵珂喜欢和李信对话。 这种喜欢与男女之情无关,纯粹只是因为与李信对话这件事本身就充满了一种特殊的吸引力而已。 想到这里,赵珂突然明白了这种吸引力的来源:每次跟李信对话,她都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是和李信一样的活生生的人。 试问,如此尊重人作为人的价值,这样的李信怎么可能会对失踪的下属不管不问? 他一定会想办法救人的。 赵珂毫不怀疑这一点。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章 不顺利的江老发 最近,江老发有点忧郁。 而让他如此忧郁的东西正是对面那家名为长一楼的酒楼。自从那天长一楼开张那天,他亲自去感受过店里的食物和服务之后,他已经清楚地意识到:光靠一笑楼本身是绝对不可能战胜长一楼的。如果任由情况像现在这样进行下去,最后只会是苟延残喘,狼狈经营甚至于倒闭的结局而已。 所以,他第一时间就向自己身后的东家求援了。承认自己无能固然很难,甚至还有可能因此引来不满,但作为一个合格的下属,还是要以主家为最根本的出发点去考虑问题,而不是过分地考虑自己的得失。 尽可能早一点将糟糕的情况通知上面,让他们早点做好准备,这是一个下属在发现事情已经超出自己能力范围时最应该做的事情。 一笑楼能在这么长时间内稳稳占据长安第一楼的位置,正是靠江老发这么多年来一直谨慎地处理着相关的事务。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一笑楼的幕后东家有能力处理一切麻烦。 因为,它是卢氏,范阳卢氏。 在江老发向上面汇报过相关的事情之后,很快,上面就派了一个执事到长安来处理这件事。接到这个消息,江老发松了一口气。他本来以为执事大人亲至,解决一个小小的长一楼应该不成问题。这样的例子已经有太多了。 曾经也有不少酒楼差点威胁到一笑楼的位置,但是他们最终都烟消云散,要么灰溜溜地收场,要么被一笑楼吞噬,成为了它的一部分。 时间实在过去太久,以至于江老发连这些酒楼的名字都不记得了。 但是,这一次,事情并没有按照江老发以为的那样进展。 来的家族执事名叫卢传真,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长得胖胖的,一副缺乏锻炼的样子,说几句话便要停下来喘口气才行。他抵达长安以后,立即调动卢氏在长安安插的一切力量,对长一楼进行了一番详细周密的调查。 在动手之前,当然要先看清楚对方是个什么样的角色,这是谨慎而不是胆小。 等到调查结果出来时,江老发却傻眼了。 原来长一楼的幕后东家竟然是楚王李信!而且,卢国公程家、翼国公秦家、中书令陈家也都有股份! 江老发不禁暗自庆幸于卢传真的做事谨慎。如果他不是先进行调查而是直接对长一楼用出什么手段的话,那岂不是相当于直接对上四个关陇贵族?虽然卢家势力庞大,但在关中一带的影响力却比较有限,至少绝对达不到同时对付四个关陇贵族的程度,更何况,其中一个所谓的关陇贵族还是正经的皇族。 于是,两人面面相觑,从长计议了半宿,最后却只得出一个结论:还得再从长计议。 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对于卢家来说,位于长安的一笑楼是一个很重要的堡垒,而且每年还能为卢家带来非常不菲的收入,是绝对不能轻易放弃的一块阵地。当然,确实也不值得为了它而对上四个难搞的关陇贵族。 可是话又说回来,谁也没说对付长一楼就一定得对上它后面那四个家族吧?如果能想出一个巧妙的方法来分化他们,这局未必就不能解开。 江老发在这一点上与卢传真达成了一致。 谁料,第二天江老发来卢传真住处找他说事儿的时候,却发现他竟然已经病倒了,额头烫得吓人,紧闭着眼躺在床上,哼哼唧唧的,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一个穿着灰色长衫的少年正守在卢传真身边。他主动开口对江老发解释道:“昨天后半夜就开始发热。早晨已经请了大夫过来诊治,说是路途颠簸,体乏虚弱,以至于风邪入体,五行失调,引起高热。” “那大夫开药了没?大概几天能恢复?”江老发焦急地问。 少年回答:“开药了。只说是三五天就能恢复。” 江老发有些失望。他深知,每多拖一天,长一楼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就更高一分,它也就因此更难对付一分。他试着跟卢传真对话,然而卢传真却始终闭着眼睛,没有办法回答。 无奈之下,江老发叹了口气。 这时,他的注意力才放到身旁这位少年的身上。 “你是?”他开口问道。 少年的眼角抖动了一下,扬起唇角微笑道:“我叫卢政,是卢叔的侄子。” 江老发没想到眼前这个少年竟然是正牌的卢家子弟,当即后退一步,欠身行礼道:“不知是卢公子当面,刚才小人一时心急,失礼之处还望卢公子宽恕。” 卢政摆了摆手,一副不在意的样子笑了笑,道:“什么公子不公子的,不过是庶出罢了,以后最多也就是个家族执事,你不用那么紧张。”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一章 庶子的渴望 从有宗法制开始,只要是豪门大族,就免不了有嫡庶之分。这也没办法。毕竟是那么大一份家业,如果不从一开始就界定好分配和继承的方式,必然会陷入无止境的内斗当中,严重地影响家族整体的发展。嫡庶之分只是所有分配方式里面最简单的一种而已。 卢政就是这样一个没有权利继承家业的庶子,而且不是长房的庶子。无足轻重这四个字或许就是对他最好的注解。 在家族里,会读书、有能力的孩子会被送到官场去历练,日后也许能谋得一席之地,成为家族这棵大树上的一片能为别人遮阴的叶子。而像卢政这样出身不好又没有才能的人,就只能跟着家族里的执事等人满世界乱跑,多见些人情世故,为以后成为家族里处理杂务的人做准备。 事实上,卢政这次就是跟着卢传真出来一起处理一笑楼事务的。当然,说是一起处理,但有权力的只有卢传真。卢政只是看看,最多说两句话,听不听还得看卢传真心情。 巧的事,卢传真不知道怎么回事,似乎看不起卢政这样没出息的子弟,所以昨天和江老发谈事情的时候没有叫他。正因如此,江老发才没能见到卢政。 毕竟是对一位卢家公子视而不见,哪怕只是庶子,以江老发一个下人的身份来说,也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尽管卢政极力表现自己平易近人,但江老发还是在说了几句话以后就告退了。因为他知道,卢传真不能主事的情况下,卢政跟摆设也没有太大区别,没必要在这里浪费时间。 等到江老发走了以后,卢政脸上的笑容终于逐渐垮了下来,变成一副怨毒的神情。 虽然嘴上说着没关系,心里怎么会真的没关系呢?同样是卢家公子,只是因为从不同女人的肚子里出来,就决定了这样截然不同的命运,谁会服气呢? 连江老发这样的下人都敢不把卢政放在眼里,而卢政为了维持良好的形象和风度,甚至不能把不满和愤怒表达出来——若是换了他另外那几个身份高贵的兄长在这里,江老发刚才这样不先向少爷行礼,反而先过问卢传真的行为,显然是要被打断腿扔出去的。 卢政沉默地咬了咬牙。他不愿意接受这样的状况。他想要做些什么来证明自己不比兄长们差。 区区被谁生出来而已,怎么会影响能力的高低? 长一楼? 卢政将这三个字反复地默念了好几遍,然后缓缓握紧了拳头,小声地喃喃自语道:“只要解决了这个问题,就能被刮目相看了吧?” 不多时,外面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听起来像是个中年男子。 “少爷,小人有事禀报。”那个声音说道。 卢政立即听出了对方的身份,条件反射地看了身旁的卢传真一眼,见他还是安安静静地昏迷着,一副人事不省的样子,这才送了口气。 “来了。”卢政轻声道。 他起身走出房间,外面正站着一个仆人打扮的中年男子,约摸三十岁光景,皮肤黝黑,眉毛很浓,一副很憨厚的样子。然而这张憨厚的脸上此刻却挂着紧张又害怕的表情。 卢政不开口,先四下看了一遍。 仆人立即明白了卢政的意思,道:“小的都看过了,确认江老发走了才来的。” “干的不错。”卢政点头随口称赞了一句,接着问道,“怎么样,孙兴,事情办成了嘛?” 孙兴点点头,道:“人.......已经抓回来了。” “现在在哪儿?”卢政问。 “暂时关在那个城外的废弃仓库了,派了两个下人把守。”孙兴回答。 卢政摇头,道:“不够,两个怎么够?再多派两个,千万不能让她跑了。” 其实,孙兴心里觉得一个弱女子,手脚还被捆着,两个大男人看守怎么也够了,但他嘴上却没有反驳,而是点头称是。这是他长久以来的习惯——服从。 “没有引起注意吧?”卢政想了想,有些心虚地问。 孙兴摇摇头,道:“应该没有。” “那个车夫呢?”卢政对于孙兴的话表示怀疑,但终究没有细问下去。毕竟,要是孙兴没有发现别人的注意,那再怎么追问也问不出结果,还不如关心一下这场计划当中的另一个重要角色。 孙兴老老实实地回答道:“给了他一笔钱,让他跑得远远的了。” 他本以为卢政听到这话应该会觉得满意,谁料,卢政却瞪大了眼睛,意外地说道:“你说什么?”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二章 蠢人的果断 “谁让你这么干的?”卢政瞪着眼睛,里面全是扩张的细小血管,宛如一头择人而噬的野兽,甚是恐怖。 孙兴吓得后退了半步。他颤抖地说道:“公子当时不是承诺要给车夫一大笔钱,让他远走高飞吗?” 卢政咬牙怒道:“那他走了以后,我是不是也跟你说过,我希望事成之后,再也见不到这个人?” 孙兴这才明白过来。原来当时他眼前这位公子的意思竟然并不是让这个车夫远离关中,而是远离人世! 他连忙“噗通”一声跪下来,连声道:“小的无能。小的现在马上就派人去追上这个人,现在时间还不长,他应该还没走远.........” 卢政一脚将孙兴踹倒在地,愤怒地哼了一声,沉默良久,才道:“不用了。现在大张旗鼓地找这个人太引人注目了,就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吧。”他相信,现在楚王府一定在努力搜寻赵珂的踪迹,任何反常的举动都有可能引起注意。反正,想来他们也未必能找到这个车夫,倒不如先静观其变为妙。 虽然被踢了一脚,但孙兴倒不觉得有多疼,完全只是为了让少爷出气而已。他很快地爬起来,犹犹豫豫地说道:“少爷,咱们这样做,真的好吗?长一楼可是楚王家的产业,我们这样直接抓了他家的掌柜.......” “有什么不好?区区一个楚王而已,跟我卢家怎么能比?”卢政冷哼一声反问道。 “可是......小人总觉得没那么简单。如果长一楼背后真的只是楚王,那么卢执事和江掌柜为什么没有立即采取行动呢?会不会........”孙兴大着胆子说道。 “本公子做事,难道还要你来教?”卢政反问道。 孙兴的脸色登时变白了几分,颤抖地说道:“不不不......” “哼。”卢政冷冷地说道,“照我的吩咐,做好你的事情就行。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我希望你能尽快撬开那个女人的嘴,然后........让她消失,明白吗?” 孙兴只好点头,唯唯诺诺地应了下来。 “还不去?”卢政看孙兴还跪在地上没有动,挑了挑眉毛道。 孙兴连忙起身,连滚带爬地走了出去。 等到孙兴离开后,卢政独自一人站在房间外的台阶上,看了一眼头顶上灰暗的天空,默默地抿紧了嘴唇。虽然表面上很暴戾,很笃定,但其实他心里也很没有底。 连孙兴这个奴才都知道的事情,他又怎么可能不知道? 谁不知道昨天夜里卢传真和江老发商量了半宿?可是,这又说明了什么呢? 卢传真不喜欢卢政,这次带卢政出来也只是因为家族里的命令而已。所以,他并没有和卢政分享任何信息。就连长一楼的掌柜其实是楚王府的人这一点,也是卢政自己努力打听出来的。 楚王的地位如何,卢政多少有些耳闻。非要用一句话来描述的话,大概就是“空中楼阁”吧。看起来光鲜无比,其实没有根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人扳倒了。这样一个人,显然没有能力跟强大的范阳卢氏抗衡。 在这样的前提下,到底是什么让卢传真和江老发没能很快地下手对付长一楼呢?难道长一楼背后还有什么别的东西? 卢政很清楚,光凭自己手头所拥有的的力量,已经不可能搞得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了。现在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两个选项:要么老老实实地待着,什么也不做,就这样接受自己的命运,等着回到家族中以后被分配到一个什么荒山野岭去度过余生;要么干脆不要管长一楼后面有什么,直接大着胆子动手搏一搏,就赌长一楼背后的势力没有强大到卢氏无法对付的地步! 如果赌赢了,卢政将拿到长一楼的秘方,一笑楼将起死回生,这对家族来说,是一笔巨大的功劳。到时候,就算长一楼背后的势力有所反扑,只要卢氏能够扛住,损失不要太大,那么卢政都可以凭借这一笔功劳而留在家族总部,等待后续可能出现的翻身机会。 如果赌输了,大不了就是一死。至于卢氏可能遭遇的损失,呵,谁在乎呢?反正都跟我卢政没有关系了!烂命一条,你们要就拿去吧。 就这样纠结着,卢政突然听说了卢传真病倒的消息,登时猛一拍大腿,喃喃道:“难道真是天意要我做?” 卢传真一倒,卢政即可以以卢家公子的身份调动卢氏在长安的一部分资源来配合他的计划。这样一来,计划的成功率又提升了几分。 卢政思来想去,最后还是一咬牙一跺脚,决定做了。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三章 全城搜索 在卢政看来,自己的赌博还是有些赢面的。毕竟,长一楼和一笑楼只是酒楼而已。不管是卢氏还是楚王府都不可能为了它们而进行真正的生死搏杀,最多只是利益互换而已。所以,就算对方知道是卢氏动手对付了他们,也未必会全力反扑,动摇卢氏的根基。 因此,只要他能从赵珂的嘴里撬出酱油和酒的秘方,一切就迎刃而解了——他知道,酱油和酒的意义绝不止于一笑楼。以卢家的势力,好好经营之下,绝对能把这两件东西卖遍全国,乃至于西域,到时候,铜钱汇成的洪流将会源源不断地涌入卢氏。 这是何等的功劳?到时候,还有人敢拿我庶子的身份说话吗? 卢政暗暗地握紧了拳头,沉醉在美好的想象中。 只可惜他现在的想法不能被李信知道,否则李信一定会反手抽他一个大耳瓜子,看他能不能顺利地从他的黄粱大梦中醒来。 首先,卢政知道秘方的重要性,难道卢传真就不知道吗?在这种前提下,卢政是不是对卢家和楚王府冲突的情况估计得太乐观了?事情真的会像他以为的那样发展吗? 其次,就算卢政真的赌赢了,他真的为卢氏立下了汗马功劳。然后呢?然后卢氏内部真的就会像他以为的那样公正地对待他吗?给他一个更高的身份?恐怕未必吧。真正位于卢氏权力争斗圈子里的几位继承人,会允许这个圈子里多出一个人来吗? 以他们的地位,至少有不下一百种方法来将这份功劳安插在自己身上,能有他卢政什么破事? 总而言之,不管卢政这一招臭棋能带来什么影响,可以预见的是:好事儿肯定没他份,坏事儿他肯定跑不了。真不知道他得愚蠢到什么程度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正应了李信常说的那句话,不怕蠢,就怕蠢而不自知。 当蠢人拥有了超乎常人的勇气、果断、执行力时,那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卢政丝毫没有预料到自己的行为已经在暗处引起了如此大波,整个楚王府的势力都动了起来,在全城范围内搜索着赵珂的下落。李信更是亲自去拜访了程咬金,想调动他手里的力量来帮忙找人。 程咬金看着李信的脸,终究没有说出“何须如此小题大做”之类的话来。他知道,李信这小子是最爱惜人命的,而且又极其护短,自己手下被这样不明不白地带走,自然是万万不可能善罢甘休的。 “小子,我知道你很生气。但是我帮不了你。”程咬金终究还是摇了摇头,道,“长安的城防是绝对不能乱动的,即使是我也不行。” 李信也是气昏头了,听到这话才突然反应过来——妈的,长安守军全是禁卫,直属于皇帝管辖,哪怕程咬金有权调动一部分,但在没有禀告皇帝的情况下,他又怎么敢这么做?哪里做得有点不对的话,说不准就是个谋反的罪名。 当然,以程咬金的地位和李世民对他的宠爱,程咬金固然是不可能真的被人以谋反定罪的,但惹来一身骚,还给别的同地位的人做了很不好的表率,这也是不行的——试想,一旦开了私自调动城防军队的先例,那必然就有第二例、第三例。多少居心叵测之人将在这个漏洞上玩儿命钻营,直到钻透为止。 程咬金看了李信脸上失望的表情一眼,轻咳一声,仿佛不经意地说道:“虽然老夫不能调动这些部队,但长安城里又不是没有别人能调动嘛!” 李信哪里需要细想,一听到这话就立即反应了过来:直接去找李世民不就完事儿了嘛! “啊啊啊,晚辈突然想起家里忘记关火了,现在回去关一下,先告辞了,程伯伯。”李信随口胡编了一个理由,极其敷衍地行了一礼,起身便向外走去,气得程咬金差点把他拦下来打一顿。 什么叫家里忘记关火了?且不说你家里到底是不是真的忘记关火了,哪怕真的就有火忘记关了,需要楚王动手吗?娘的,明明就是急着去见李二陛下,编理由也不知道编个像样的。 程咬金虽然上了些年纪,但动作还是快的,当即飞起一脚踹在李信的臀部,把他踢出了门外。 “看你这么着急的样子,老夫还是送你一程吧,免得你家里的火真的把楚王府给烧了,那可就罪过了。”程咬金哈哈大笑道。 李信揉着屁股,咬了咬牙,想骂又骂不出口,只好哼了一声,一瘸一拐地向外走去。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四章 东西都是好东西 出了程府,李信直接坐上了自己的车,催促道:“快走快走,去皇城。”话音一落,两声鞭响,车轱辘便飞快地滚动了起来。车子在宽阔的大路上飞驰,行人们纷纷避让。其中有人下意识地想要破口大骂,好在及时被身旁的人拦住了。 在长安,会坐这种带前挂的怪模怪样的马车的只有楚王府的人。若是出言不逊,碰巧被听到了,那还不得被那位无法无天的楚王扒层皮? 被好心人这样提醒之后,大家都捂住了嘴巴,以免漏出什么不满的声音。 这些事李信自然是不会知道了,毕竟他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赵珂的事情。自己的手下竟然就这样不明不白地丢了,这他哪里受得了这样的委屈?以后还在不在长安混了嘛? 很快,马车在皇城外停下了。 李信直奔太极殿,第一时间便发现殿内的陈设变了许多。其中最大的改变就是李世民之前常在上面批阅奏章的那张小桌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大大的办公桌,上面雕龙画凤,除了桌面以外几乎就没有第二块平整的地方,看上去浮夸得不能再浮夸。若是后世有哪个家具设计师胆敢设计出这种家具,一定会被斥为土鳖! 当然了,说这样的话,李信也微妙地有点心虚。因为设计出眼前这个办公桌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他本人。 说实在的,他也不喜欢这种花里胡哨的画风,但没办法,这东西毕竟是送给李世民用的。李世民又是何许人?堂堂真龙天子诶!你给他整个后世北欧简约风格的家具,他还觉得你在穷酸他呢,到时候赏你一脚都是轻的。 更何况,从现实角度来考虑,这办公桌可是要摆在太极殿里的,要是弄得太简单的话,跟周围的陈设根本搭不上,反而更添违和——这就好比是在金碧辉煌的欧式别墅里摆了一个极其朴素的和式榻榻米,你说违和不违和? 家具和建筑的风格必须统一。这是设计的基本原则。 总而言之,单看办公桌确实是会有点不舒服,但用整体的眼光来审视太极殿时,就不会这样觉得了,反而隐隐有些相得益彰。况且,这种喜欢简约风格的审美倾向还是李信从后世带来的臭毛病,如果他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大唐人,恐怕只会觉得这张办公桌美爆了! 毕竟,盛唐时期人们的审美就是这样的,喜欢繁复,喜欢怒放,喜欢花团锦簇。那是大唐雄风在人们血液里潜移默化的影响。 伟大的李二陛下自从得到办公桌和靠背椅这样的神器之后,体内那股工作狂人的血脉似乎彻底觉醒了,每天都从早到晚地工作着,大有一口气上五楼不费劲的既视感。今天自然也是这样。 李信行礼之后,李世民抬头看了李信一眼,立即笑道:“你这小子,不务正业归不务正业,弄出来的东西倒都是好东西。” 李信本来还以为李世民在说眼前的办公桌椅,正想开口,却听见李世民继续道:“你上次给了润德马蹄铁,朕第一时间就让工部加急锻造一批送到了北境。结果有些出乎朕的意料。昨天,边将胡承恩回了一份奏章,说这个马蹄铁好使得不得了,竟然宁肯不要两年的俸禄,也非要朕再给他加送一批!小子,你这回干得不错。” 李信平时没正行,但这种关头还是不会犯傻的,当即立正,拱手道:“微臣只是在奇技淫巧上有点钻营罢了,不敢居功。反倒是胡承恩大人宁肯不要俸禄,也要向陛下讨装备充实边军,这份忠诚着实感人。微臣为陛下得此忠勇之士而贺!” 李世民显然心情不错,大笑着摇了摇头,道:“行了,你就省省那些漂亮话吧。朕想说的已经说完了,你这次来找朕又是为了什么呀?说吧,趁现在朕心情好,要什么就直说。” 李信闻言,暗道:这可是你让我说的!天子的承诺这种东西,自然是能用就要当场用掉,虽说是君无戏言,但谁又能知道皇帝的心思什么时候会变化呢? “陛下圣明。微臣这次来,倒真是有件事想请陛下帮忙。”李信欠身拱手说道。 “哦?信儿也有要朕帮忙的时候?”李世民笑着揶揄了一句,道,“那你就说说吧。什么事?要朕怎么帮你?” 李信一点也不犹豫,道:“微臣家里有位下人失踪了。微臣派人找了一天都没找到,怀疑可能是有人故意将其绑架了。微臣害怕时间拖久了以后,对方会伤害她。所以,想请陛下立即调动一两个卫所的兵力,在长安城内外进行彻底的搜查,好早点将其救出来。”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五章 顺杆爬的李信 李世民听到李信的话,眼角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 李信说的这是人话吗?这特么就离谱!你家下人丢了跟李世民有什么关系?难不成你家丢个下人就得让伟大的李二陛下调动长安守军来满长安地替你找人?开什么玩笑? 李世民本想说李信小题大做,但脑海中却突然浮现出那天在长一楼时,李信认真叮嘱赵珂不得苛待长一楼这些下人时的表情。于是,他终于并没有说什么。 李信是爱惜人命又护短的。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李世民不想去批评这一点。而且,他认真回忆了一下这段时间以来的种种,发觉李信虽然做事依然有些胡闹,但在分寸上却已然有了那么几分把握,不再像以前那样为所欲为。 李世民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叹了口气,问道:“罢了罢了,丢的人是谁?叫什么名字,你先说来给朕听听。”不管要不要帮李信,先听听他的说法总归是不会有错的。 于是,李信将赵珂失踪的始末说了一遍,连自己对幕后黑手的猜测也没有放过。 李世民听完,冷冷地笑了一声,道:“好一个五姓七望!做事果然无所顾忌,竟然敢在朕的眼皮子底下做这种事,看来上次山东的事情给他们的教训还不够啊!” 李信立即点了点头,一脸愤慨地顺着李世民的话说道:“就是啊!要是陛下不给他们点教训的话,他们真就无法无天了!” 李世民被李信这浮夸的语气噎了一下,良久才翻了个白眼,骂道:“你倒是会顺杆爬!” 李信挠挠头,装出憨厚的样子笑了笑。其实,他开口之前也没想到这一点,还以为要费一番功夫才能说服李世民帮他。谁能想到李世民一听说“五姓七望”这四个字,竟然就好像见了红布的公牛一般呢? “行了行了。就派两个营以搜查通缉犯的名义在长安城方圆二十里内搜索吧。”李世民拿起纸笔,在纸上刷刷刷写了几行字,随手扔给李信,道,“你就拿着这道手谕去找老程吧,让他给你安排。” 李信接到手谕,扫了两眼,正是调兵的手令。这毕竟不是正式的军队调动,所以当然用不到兵符什么的,只需要加盖了皇帝印鉴的手谕即可。 “谢陛下隆恩!”李信赶紧半跪下来行礼。 李世民摆了摆手,满不在乎地说道:“没别的事就赶紧滚去救人吧。” “是!微臣告退!”李信抱着手谕,立即退出了太极殿。 当天,隶属于长安十六卫禁军之一的左骁卫军营中,两个营的人马浩浩荡荡地动了起来,开始在全城范围内搜查一个从天牢里逃出来的“神秘通缉犯”。一时间,满城的好事人口中都开始传播关于这个神秘通缉犯的传说。 其中,有个最离奇的说法甚至已经离谱到说这个通缉犯是个睡了公主的采花大盗了!对此,李信只想说,开什么玩笑?要是真有这样的猛人,李世民早就把这个人一刀两段了,还会给他机会从天牢里跑出来?难不成真以为李世民是个心慈手软的活菩萨吗? 这边禁军们正闹得长安鸡飞狗跳,那边一笑楼里,江老发则迷惑地看着对面长一楼紧闭的大门。 长一楼已经莫名其妙地关门好几天了。他家的服务员们对外只说是掌柜有事,出了一趟远门去探亲了,过几天就回来,之后就正常开张营业。 这种充满官方意味的说辞当然没办法让江老发相信。他不断地回想起自己见过的那张充满野心的脸。他才不相信那个名叫赵珂的女人会为了探亲这种愚蠢的事情而将酒楼关门呢。这里面一定有什么关联才对! 只可惜,卢传真现在无法主事,而江老发又不够格调动卢氏的力量去调查这些事。一切都只能靠江老发自己一个人坐在这小小的阳台上乱猜而已。 大街上来来回回跑动的禁卫军映在江老发的眼中,令他隐隐有种没底的感觉,仿佛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一件非常不好的大事。 谁也说不清楚这种直觉从何而来,但江老发就是清楚地感觉到了这种乌云盖顶的压迫感。 他强迫自己冷静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坐不住,起身向外走去。他决定去看一看卢传真,看看他好一点了没有。若是在平时,他也是个有主见的人,但在这种紧张的关头,他自认没有把控局势的能力,还是需要找个上级依靠着,否则总有种无头苍蝇的感觉。 于是,他来到了卢传真所住的小院子。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六章 战栗的江老发 刚踏入小院子,江老发正打算出声呼唤,却突然听得有人在不远处的廊下交谈,声音还有几分熟悉,似乎是卢政。于是,他下意识地将声音咽回了肚子里,停住脚步细听起对话的内容来。 “那个女人还是没有说吗?”卢政这样问道,声音听上去似乎有几分焦虑。 “什么女人?”江老发在一个从廊下无法看清的视觉死角站定,皱起眉头,无声地动动嘴唇喃喃着。他完全搞不明白卢政口中的女人究竟从何而来。他明明记得卢传真这一行人是轻车赶来的,除了车马和必要的下人之外,根本就没有带女人。 难道是卢政私下里去玩女人了?也不至于这么离谱吧?卢传真身为卢政的族叔,这会儿可还病恹恹地躺在床榻上呢,他怎么会有心思去玩女人?这要是传扬出去,他以后在家族里的名声可就一臭到底了,还做不做人?族中之人会怎么看他? 江老发沉默地站着,尽可能不露痕迹地向卢政的方向看过去,发觉与之对话的是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下人。第一次来拜访卢传真的时候,江老发见过这个人,第二次来的时候则没有。 “没有。那女人嘴硬得很,什么也不肯说。”站在卢政面前的孙兴低下头,惭愧地说道。 或许是因为江老发正好站在下风口的关系,即使孙兴和卢政的音量并不大,流动的风还是清楚地把两人的对话带到了江老发的耳边。 听到孙兴这样的回答,江老发再怎么也不会觉得卢政是在和下人聊玩女人的话题了。 显然,卢政想要从一个女人的口中得到什么东西。而这个女人却没有将这件东西吐露出来。 不知道为什么,江老发心中那种不妙的感觉越发强烈起来。 事实上,他的潜意识已经将许多已知信息串联起来,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但在这个结论从潜意识上浮到表意识的层面上之前,他根本无法得知这个结论具体是什么,只能任由自己的心情随着这个结论的上浮而不断变得更加糟糕。 “废物。”卢政的声音稍微大了一下,旋即又压低了下来,道,“不是让你们不择手段吗?难道你们不敢下手?” 孙兴将两条粗粗的眉毛压下去,露出无奈又悲苦的表情道:“少爷,我也没办法啊。我们真的尽力了!这两三天,那女人浑身上下已经没有一块好地方了,可她就是死咬着一句‘不知道’,我们也没辙啊!” “废物!饭桶!本少爷要你们何用?” 江老发看见卢政抬腿踢了一下孙兴的膝盖,孙兴站立不住,便干脆顺势跪了下去,连声求饶。 “滚!还不快继续去问!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一定要在明天之前给我把酱油和二锅头的秘方问出来!否则,你就等着给本少爷陪葬吧。”卢政揪起孙兴的领子,迫近他的眼前,缓慢而认真地说道。 孙兴连连点头,口中不住地答应着。 江老发只觉得自己的脑海中仿佛有一道响雷炸开,之后便“嗡”地一声,化作一片空白,只剩下“酱油”和“二锅头”这几个字眼好似一大群野鸟一般不断地盘旋飞舞着。 作为跟长一楼明争暗斗......好吧,作为被长一楼单方面吊打的一笑楼掌柜,江老发很清楚这两个词的意思。那一瞬间,他脑海中那个巨大的宛如黑影一般的结论陡然加快了上浮的速度,仿佛一只跃出海面的巨兽一般,令他恐惧得浑身颤抖。 赵珂几天都没有现身,长一楼的人说她是去探亲了,可她明明从头到脚哪里都不像是会突然想去探亲的人啊......江老发原本对此很不理解,可现在,如果再加上卢政和孙兴刚才在对话里提到,他们正在向一个女人逼问二锅头和酱油的秘方的事情的话...... 哦,天哪,这难道会是什么该死的巧合吗? 最恐怖的还不只是这样。 江老发的脑海中瞬间就浮现出了那些在长安城搜捕所谓的通缉犯的禁军们的身影。确切地说,这才是令他感到恐惧的真正原因。 他有些恐惧地想到了一种他那么愿意去相信的可能性:这些禁军真的是在追捕什么通缉犯吗? 如果不是的话,他们会是在找什么呢?会不会......是楚王请到了皇帝出手?讲道理,应该是不太可能。毕竟禁军肩负着长安的守备,轻易不会乱动,但是......这万一是真的呢?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七章 卢政被吓住了 如果这些禁军其实真的不是在找什么通缉犯,而是在找失踪的赵珂的话,一切的一切就都说通了。而可以预见的后果也变得越发难以想象和难以承受起来。 实话说来,悄无声息地让一个人失踪,对于长安城里任何一家来说都不是什么难事。但是,这样的事情一旦捅到了皇帝那里,性质就截然不一样了。作为天子,作为万民们期盼的明君,皇帝哪怕明知道这种事很难避免,也不会在明面上对这样的事情表现出任何赞许的态度。 毕竟,从名义上来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哪怕是豪门大族也不能罔顾人命。 至于皇帝到底会如何处理这样的事情,谁也说不准,只能按常理去大概推测而已。想来如果犯事儿的是皇帝比较亲信的臣子或者家族,他应该会从轻发落,只训斥一番,罚一些铜钱之类的了事。可若是皇帝不那么看得顺眼的家伙,比如五姓七望之类的,皇帝就很有可能会借题发挥,让这些家族们损失惨重! 江老发想到这里,哪里还站得住,立即大步走出了自己一直躲藏着的死角,一边走一边叫道:“卢政!卢政!” 卢政和孙兴齐齐往江老发的方向看去。 卢政正在气头上,再加上被江老发直呼姓名,脸上的戾气登时便有些收束不住,目光里更是满满的怒火。 “还有没有规矩?谁给你胆子直呼本少爷的名字?活腻了吗?”不等江老发开口,卢政立即喝骂道。他已经忍受不了了。为什么没有人愿意给他一份他应得的尊重?难道就因为他是一个庶子吗?这又不是他选的!如果可以,他也不想从那个女人的肚皮里钻出来啊! 江老发快步来到卢政的近前,根本没有理会卢政的质问,一把抓住卢政的领子,大声问道:“你老实告诉我,是不是你抓了长一楼的那个女掌柜?” 卢政本以为江老发被自己骂了以后应该会有所收敛,没想到他竟然变本加厉,直接做出这等无礼的举动,心中更加耻辱和愤怒。 “你放开我!”卢政试着挣扎了一下。但他毕竟只是一个十来岁的少年,而江老发则是做体力活出身的,虽然上了点年纪,但身体总归是结实的,卢政根本挣脱不开。 “回答我。”江老发又问,“到底是不是你抓了长一楼的女掌柜?” 卢政大声道:“没有!没有!我根本就没有见过那个女掌柜!你给我放开!”他又扭了几下,见江老发不肯松手,冷笑一声,道:“没想到江掌柜竟然这么关心别人家酒楼的掌柜,怎么?难道是看上人家了?难怪一笑楼这段时间以来一直被长一楼压得死死的,利润锐减四成以上,原来也有江掌柜的功劳啊!” 江老发见卢政越说越离谱,心烦意乱之下,更加没有耐心听下去,竟然一巴掌直接抽在了卢政的脸上,骂道:“蠢货!” 手掌与脸颊亲密接触的脆响在空气中荡开。卢政的脸上多了一个红色的印记,隐隐能看出手掌的形状。他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江老发。一旁的孙兴眼中也是同样的不敢相信。 “大胆!你竟敢以下犯上?你眼里还有没有规矩?有没有家法?”孙兴终于回过神来,指着江老发的鼻子质问道。 江老发冷哼了一声,脸上的笑容里充斥着嘲讽之意。 “我江老发在卢家干了二十几年了,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我接管一笑楼的时候,你这个乳臭未干的臭小子还不知道在哪个娘的肚子里呢!连卢执事对我说话都有商有量,你又算是个什么东西?真的有脸跟我谈规矩吗?”他问。 不等孙兴和卢政回答,他便再一次咬牙问道:“我再问你一遍,你最好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到底,是不是你,派人抓了长一楼的女掌柜,那个叫赵珂的?” 卢政被江老发一番话唬住了,心跳砰砰的,脑子一片空白。他抿了抿嘴唇,神色间有些犹豫。 “说你是蠢货,你还真是个蠢货!到现在还不明白局势吗?”江老发骂道,“如果你现在把实情告诉我,我或许还能帮你收拾一下残局,救你一命。可如果你不说,不仅卢家要碰上麻烦,连你、你的母亲,都逃脱不了干系!我没有在跟你开玩笑!” 卢政看着江老发的眼睛,里面那种锐利的光芒仿佛将他刺得矮了一截。 “是。是我把人抓了。”说出这句话的瞬间,卢政像是一个被抽掉了骨架的草人,软软地瘫了,像是一只大号的面口袋。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八章 什么都别做 虽然心里早有预料,但真的听见卢政承认自己抓了赵珂时,江老发还是忍不住感到一阵天旋地转。 世上怎么会有这么蠢的人? “真是蠢到家了。”江老发松开抓着卢政前襟的手,捂住额头,非常痛苦地说道。 卢政的眼中也迸出血丝,恶狠狠地盯着江老发道:“我又做错了什么?一笑楼之所以干不过长一楼,不就是因为酱油和二锅头吗?只要把这两个秘方搞到手,我们就能拿到大笔大笔的铜钱了!家族中难道会有人怪我吗?” 江老发冷笑着反问道:“那你有没有想过长一楼背后的势力会怎么报复?” “不就是一个楚王家吗?哪怕再加上一个与之交好的程家,那又如何?难道我卢家怕了他们吗?”卢政理直气壮地反问道,仿佛临死前做最后一搏的困兽。 江老发面无表情地追问道:“那如果再加上秦家和陈家呢?” 在长安,不需要在前面加修饰词作为限制的“秦家”和“陈家”,只有那两家而已。任何人都一听就能立即明白过来。 卢政听完之后,如遭雷击,脸色刷地一下白了。这种感觉就好像是孤注一掷地押了一边,结果骰盅揭开的那一刻,所开的结果却明明白白地指向另一边。后悔的情绪无可避免地涌上心头。不过已经没有用了。 赌输了。 就好像是有一把匕首毫无征兆地出现,不带任何感情地直插近卢政的心脏,让他有那么一瞬间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死了。其实就算是没死也差不多了,家族不会放过他的。 江老发毫无感情地看着面前这个仿佛陡然间化作冢中枯骨的少年人,开口问道:“楚王府已经动用很多关系,开始在长安内外大肆搜索了。现在立刻告诉我,你把赵珂关在哪里?所有卢氏人员都必须全部撤出来,最好连赵珂也一起杀掉,不要留半点口实。卢家百年清誉,不能轻易卷进这种脏事儿里。” 作为卢家的老人,江老发可谓是经历丰富。对于很多事情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心里早就轻车熟路了。很明显,以眼下的情况来说,什么酱油、二锅头,都已经不在江老发的考虑范围内了。卢家的清名才是最重要的,值得不惜一切代价去保全。 卢政根本没有心思听江老发在说什么,只梦呓一般地吐出来一个地名,那是长安城外十里的一个小村镇。 江老发将视线转向孙兴,道:“现在在那里看着赵珂的都是些什么人?你们应该不会蠢到让自己人来做吧?”他的眉毛不自觉地皱成一团,似乎有点无奈地期盼着能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孙兴看了卢政一眼,低下头,道:“是小人花钱雇的闲汉。不过他们只负责看着赵珂,每天负责审问的只有小人自己。” 江老发的脸色终于稍稍缓和了一些,仿佛有了点底,道:“你的意思是说,只要你现在在这里出现,那个地方就没有任何跟卢家能扯上关系的人了?” 孙兴点点头,道:“是的。” “总算你们俩还没有蠢到家。”江老发终于松口气,最后哼了一声,道,“既然如此,也别去管了,静观其变吧,这种时候多做多错,到时候引火烧身反而不美。”他清楚,仅凭两个随便雇来的闲汉,绝对没有办法把事情扣到卢家头上,不管李信最后能不能找到赵珂,这件事最后的结果大概率都是不了了之罢了。 毕竟,卢家最后也没能得到酱油和二锅头的秘方。楚王府那边除了赵珂受了点委屈以外,也没有太大的损失,想来就算他们明知道是卢家干了这件事,也不至于为了这点小事而大动干戈。这已经是眼前局面下最好的结果了。 江老发在心里反复估量了一下,问道:“卢执事的状况可有好些?醒来了吗?” 卢政依然一言不发,失魂落魄的,像是一个会喘气儿的死人。这大概就是蠢人的特性吧,做事之前盲目,做事之后恐惧,只能停留在对未来的惴惴不安当中。 孙兴小声地说道:“经过大夫的诊治,烧已经退了,不过精神还很差,不太爱说话的样子。大夫说,卢执事大人现在还不宜劳累......” 江老发想了想,道:“现在也不是考虑他劳累不劳累的时候了,我还是进去看看他吧。”虽说他已经做出了按兵不动的决定,但他毕竟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一切决定都必须等到跟卢传真谈过之后才能真正作数。 (本章完) 第一百九十九章 百分百的信任 从禁军被调动起来以后李信就知道,赵珂被找到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唯一值得令人担忧的问题是:赵珂被找到的时候到底会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还是一个冷冰冰的死人。 这问题的悬而未决让李信感到有些寝食难安,一直在王府里焦急地等消息。这一切都被小润娘看在眼里,急得差点哭鼻子。 “王爷,你先睡吧。润娘不困,润娘可以不睡。”润娘认真地劝说道,小手抓着李信的手臂微微晃荡,透着撒娇祈求的味道,“一会儿王爷爷那边有消息来的话,润娘再叫你起来,不会耽误的。” 此时已经是后半夜,李信虽然没什么困意,但脸色却因为熬夜而显得着实有些不好看。他微笑着摸了摸润娘的脑袋,道:“我堂堂男子汉,哪有让你这么个小孩子熬夜等消息,自己却跑去睡觉的道理?你就安心睡吧,忘了我平时都有锻炼身体了?这一宿半宿不睡觉没什么的。” 他知道润娘的心意,只是他知道,现在自己就算躺下强行闭上眼睛,也只是换一种姿势等消息而已,根本没有区别。 “可是.....”小润娘还想劝说,却突然听得外面有脚步声传来。 王贵大步走进房间,李信目光一亮,立即开口问道:“是不是有消息了?” “是。”王贵体内那股军旅的做派彻底醒了过来,说起话来干脆利落,绝不拖泥带水,“人已经找到了。在城外十里的一个村子里。” “还活着吗?”李信立即追问。 王贵点点头,道:“活着,但是着实吃够了苦头了。不得不说,这女人还真是个硬骨头。”他的语气颇有称赞和叹服之意,这是很少见的。他一直都对赵珂有种微妙的偏见,哪怕是在逐渐认可了赵珂之后,他也依然没有全然放弃这种想法。直到此刻,从他的语气中才让人感觉到,他终于彻底认可了赵珂。 他是军伍出身。楚王府绝大多数护卫都是当年跟着老王爷出生入死的老兵。这种一起登上过战场的情谊是轻易不会动摇的。所以,之前他虽然多少认可了赵珂,但也只是认可其作为李信可信任的属下而已,并没有真正地将其当成楚王府的一员。直到今天,他才改变了这样的看法。 赵珂在这短短三天里承受的一切,绝不亚于经历一场地狱般的战争了。 李信当然明白王贵话里的意思,心里一紧,开口想问问细节,然而话到嘴边却又改口道:“更衣!给我准备更衣!我要亲自去看看状况。” 王贵也知道李信的性子,情知劝也没用,干脆便通知下面的人备下车马。当然,这会儿正是宵禁的时间,但是,谁让这是楚王府的车架呢?有人敢多问半句吗? 很快,车夫在李信的不断催促下,将车子赶到了目的地,一个土培筑成的小屋前。这小屋看上去破破烂烂的,连楚王府的狗窝都比不上,还散发着不知道从何而来的臭味,像是放了三个月的已经长毛的肉包子。 赶车的陈虎抢在李信前面走进了屋里,李信随后咬牙跟上。几名穿着盔甲的禁军正在里面架着两个鼻青脸肿的壮汉。李信只粗粗地看了一眼,甚至没有过问一句。他知道,这种层次的人物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连当炮灰的资格都没有。 “多谢几位壮士救了我家下人!”说着,李信从怀中摸出两块小银饼,随意地递到一位禁军,笑道,“小小心意还望各位笑纳,权当做是辛苦各位大半夜的谢礼。” 不等这几个兵士拒绝,李信就走开了。兵士们互相看了几眼,终于也没有追上去将这银钱归还。 李信径直走到这破屋子里最臭的一角,慢慢地蹲了下来,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仿佛鼻子已经彻底失去了功能。他的眼睛向前盯着,衣衫褴褛的赵珂就那样仿佛脱力一般静静地背靠土墙坐着,两条大长腿伸得直直的,上面满是乌青。 “王爷果然来了。”赵珂还笑得出来。不过,为了避免牵动伤口,她的笑容变得很扭曲,甚至有点像哭。没有人知道这几天里她到底受了什么样的折磨,只有她身上的伤痕在笨拙地试图描绘其万一。 李信沉声道:“是我考虑不周才把你害成这样。” “一点小伤,不碍事的。”赵珂的一缕头发落到眼前,但是她没有抬手去撩,因为她不能动。她的手指甲里还插着几根木刺,不动的时候还好,一动起来就痛得让人浑身抽搐。 “他们想要什么,你可以直接告诉他们的。人命比什么都重要。”李信认真地说道。 赵珂又笑了笑,摇头道:“那样的话,我就永远不可能得到王爷百分百的信任了。” (本章完) 第二百章 合理,但并不可以原谅 俗话说的好,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在生与死的关头,舍弃任何原则和坚持都是可以理解,并且也不应该被谴责。毕竟,不可能人人都有那么高的觉悟,随时准备好为自己所坚持的东西而献出生命,否则,伟大和平凡之间还有什么可以拿来作为界限呢?用伟大的标准去衡量所有人,只会得出这个世界上到处都充斥着小人,根本不值得一活的结论。只有认识到在伟大和渺小之间还有一条很宽阔的名为“平凡”的路,这样才能和这个世界达成和解。 作为一个华夏人,李信对这些事的感触实在是太深了。 在后世华夏那段屈辱的历史上,曾经涌现过那么多可歌可泣的人物。而他们之所以能够成就其伟大,能得到那么多华夏人的尊敬,正是因为他们对信仰的坚守。这种坚守是普通人难以想象,更难以做到的。 试想,面对敌人的屠刀和非人的刑罚,谁能有这个自信拍着胸脯说,自己一定不会背叛国家和人民?如果有,那么李信只能说,这个人实在是太天真了。没有品尝过刀锋划过皮肉是怎么样一种痛楚的人,到底是凭什么判断出自己一定能坚持住信仰和底线的呢?这种结论如果靠谱,母猪上树也不奇怪。 所以说,逼不得已的背叛其实是一种平凡而合理的选择。但是,这绝不意味着它值得被原谅。 打个比方来说,假设有个人曾经投靠过敌人,现在他又弃暗投明了,回到了我方阵营,那么作为首领的你,即使没有责怪他,甚至还接纳了他,让他回到了他原本的职位。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你还有可能像之前那样毫无保留地信任他吗?还有可能继续对他委以重任吗? 如果你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结论可能有两个:要么你是一个拥有非凡气度和超人才能的顶级领袖,要么你是一个根本就连脑子都没有的脑残,早晚会把自己的团队带向崩溃的深渊。而如果你的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你也无需对此抱有任何心理负担。因为这只不过说明你和你的部下都只是普普通通的芸芸众生而已。 信任是一种很脆弱的东西。虽然“不得已的背叛”在个人尺度下是一种合理的选择,但不论再怎么合理,背叛就是背叛,它对信任的伤害并不会因为它的合理性而减少。那么,受损的信任需要多长的时间才能弥合呢?这个问题或许只有老天知道。 赵珂对人心的体会是很深的。这些大道理或许她讲不出来,但是她心里一定懂。所以,尽管她知道李信未必有那么看重酱油和二锅头的秘方,却依然死咬着牙关,不肯吐露半个字。她知道,一旦她开口了,她就再也不可能成为李信真正的副手了。她的人生会就此停留在这个夜里,不会再向前推进哪怕一小步。 李信完全明白赵珂在说什么。 事实上,在见到赵珂这凄惨模样的瞬间,他第一时只觉得有些心疼赵珂,心疼她竟然只是为了酱油和二锅头这种东西,就硬生生扛下了那么多即使是男人也不敢保证能忍耐下来的折磨。所以他才会认真地告诉赵珂,她本可以不用承受这些的,只要把他们想要的给他们就好了。直到赵珂亲口说出她选择忍耐这些也没有吐露秘密的理由时,李信才瞬间明白了过来,想到了更多的东西。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李信实在没有办法坦然地说出“你说错了,就算你今天告诉了他们秘方,日后我也依然会百分百信任你”这种鬼话。这让他心里微妙地多了几分负疚感,仿佛赵珂身上这一身触目惊心的伤痕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间接地来自于他。 这就是成长为一个合格的上位者所必经的阵痛吗? 李信有些自嘲地在心里想道。 “你做得不错,一直以来都很不错。”李信伸手替赵珂撩开眼前遮挡住她视线的碎发,然后站起身,居高立下地看着赵珂。他解下身上穿着的淡紫色外袍,随手将其披在了赵珂的身上,然后面无表情地对陈虎说道:“打断那两个废物的腿,扔出去。”事实上,他本来想把那两个家伙的头给砍下来,但话到嘴边还是变了味道。 毕竟只是两个闲汉,作为帮凶的他们确实罪不至死。李信这样对自己说道。 陈虎闻言,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不过终于还是低头答应了。 “今天的事,我会给你一个交代的。这是本王的承诺。”李信最后扔下了这句话,大步走出了这个恶臭的小屋。 (本章完) 第二百零一章 地下洞天 赵珂被带回了楚王府养伤。李信亲自去请了许敬臣来为她治疗。而许敬臣一直对李信相当尊敬,受邀之后,自然是欣然前往。说起来,李信自从收了许敬臣为弟子以后,似乎也没见过他几回。他一直都跟道信和尚在忙着做他们的医学研究,真是两个工作狂人。 见到赵珂的伤势时,饶是许敬臣也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虽然很好奇,但出于对医者操守的坚持,他还是没有多问,细心地为赵珂做了检查,最后确认她虽然看起来很严重,但大多数都是表浅的皮肉伤而已,修养一段时间即可恢复。 许敬臣为赵珂开了一副金疮药,嘱咐李信让下人每隔一天就用这金疮药敷涂赵珂的伤口。他不无自豪地对李信说道:“这副药可是我和道信师兄从几百个方子里面找出来的,唯一一个好用的药方!经过试验证明,它确实可以加快伤口的愈合,减少患者的感染。” 李信听说赵珂没有大碍以后,也逐渐放下心来,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应许敬臣:几百个方子里面就找出来一个好用的?好像也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吧。 “看来你这段时间过得很充实嘛。”李信笑着打趣道。 许敬臣点头道:“回李师,确实如此。我和道信师兄已经将一切研究流程以规章制度的形式确认了下来,现在开始带着一帮小学徒做这方面的研究。进度比起之前已经快了很多倍了。” 李信闻言,不由得暗自咋舌。不得不说,他随便收下的这个小徒弟在科研方面还真是天赋异禀,竟然就这样无师自通地组建了或许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药物实验室的机构,说不定以后能发展成“大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之类的重要机构呢! 毫不吝啬地夸奖鼓励了许敬臣一番以后,李信派人将他送出了楚王府。 过了几日,王贵来向李信报告说:“王爷,你要的人已经抓过来了,现在关在地下。赵珂说的那个车夫,我也已经派暗卫去追查了,应该很快就会有消息回来。” “原来是车夫倒戈了......我想也是,不然怎么会这么容易就把赵珂带走。”李信冷笑了一声。 “那现在在地下的那两个人.......王爷要亲自去见见吗?”王贵问。 李信想了想,道:“走,带我去看看。” 他倒要看看是什么人敢对楚王府的人下手。他才不信这帮五姓七望的人会查不出长一楼的背景呢。 大凡大户人家的宅院,少有没设置密室、地库一类设施的。楚王府也是一样。地下空间大得李信自己都数不清,恐怕也只有王贵才能搞得清楚。不过,李信本来也没有必要去记住这些东西,横竖只要有人替他记得就行。 在王贵挪动了李信书房里某个看起来非常不起眼的小摆件之后,李信的书架便在他惊讶的目光中缓缓地动了起来,打开了一个黑乎乎的通道。说起来,李信虽然一直都知道自己家里有密道和密室,但亲眼看见似乎还真是头一回。 “这都是老王爷在世的时候请最顶尖的机关师打造的,非常精巧隐秘,而且坚固无比。”王贵不无怀念地介绍道。 李信点点头。他这才意识到连楚王府里都还有不少他没搞清楚的秘密呢。 两人进入洞口,穿过一条黑乎乎的甬道。虽然没有光,但李信还是能感觉到这条甬道的朝向大概是倾斜向下的,角度大概是十几度的样子。没办法,毕竟李信是工科生,这种感觉差不多算是一种本能了。 甬道的末尾是一个小门,穿过小门就来到了一条走向与甬道垂直的回廊,回廊上有人来回走动着,显然是守卫。 “拜见王爷!”守卫们一见到李信,就立即躬身行礼。 李信摆了摆手,跟在王贵的后面来到一个房间,两个人影就关押在里面。 “快放开我!你们这帮蠢货!你们知道我是谁吗?等我出去,你们一个都活不了!” 李信分明看到一个被困住的少年人在房间里拼命挣扎,嘴里还不停地大喊大叫着。他的声音在狭小的地下空间里不断地回荡着。 “就是这两个货色把赵珂整成那样的?”李信皱起眉头问道。 王贵点点头,道:“已经查过了。这人是卢家老三的庶出,叫卢政。就是他下令抓了赵珂。他旁边的是他的家奴,叫孙兴。赵珂身上的伤,基本上都是他搞出来的。” 李信笑了笑,道:“干得不错。” (本章完) 第二百零二章 狂怼卢政 “是卢公子吧?认识我吗?”李信上前几步,笑着冲牢房里叫了一声。 牢房里的卢政和孙兴立即循声看来。卢政激动地叫道:“你是谁?为什么抓我?识相的就赶紧把我放了,我保证卢家不会追究今日之事,否则.......” 卢政从来没有见过李信本尊,自然不认识李信是谁,所以眼下只能嚷嚷而已。 “否则怎么样?”李信冷笑一声问道。 卢政咬牙瞪着李信,道:“不管你是谁,敢于挑衅我范阳卢氏,都必定是死路一条!等我从这里出去,我一定........” 李信的眼角抽搐了一下,扭头看向王贵,有些无语地说道:“卢家全是这样的蠢货嘛?” 王贵沉吟片刻,认真地回答道:“我也不知道。” 两人的对话根本就没有压低音量,卢政听了个一清二楚,登时便勃然大怒。 然而,李信却不等卢政开口,直接冷声问道:“到底是什么让你产生了你可以出去的错觉?你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进来了就这么容易出去?” 卢政心里咯噔一下,脸上的怒意消散了几分,不过旋即又色厉内荏地叫开了:“少用大话来唬我!我可是卢家子弟,你们安敢伤我?若是被家族知道了,你们承受得起后果嘛?开个价吧,我知道你们是求财.......” 李信哈哈大笑,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只是卢家庶子?卢家真的会为了一个庶子大动干戈吗?还让我开价,呵,我开了你真的出得起吗?况且,就算你不是庶子,我在这样的地方把你动了,这世上真的会有人知道吗?” 身处于绝对劣势下却不自知,还张牙舞爪地期盼着能用家族的名声吓退别人,不得不说,这实在是太天真了。也不动脑子想想,要是别人真的怕了你范阳卢氏,那又何苦费力把你抓过来呢? 卢政的心理防线彻底被击溃了,脸色变得灰败起来。他看着李信,缓缓问道:“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跟我过不去?” 李信摇摇头。 到现在都搞不清楚状况,卢政还真是个彻头彻尾的蠢货。这么说来,他能干出这种事也就不奇怪了。 “自我介绍一下,我就是楚王,长一楼的老板。你前几天派人抓的赵珂,是我的手下。”李信平静地说道。 卢政闻言,瞪大了眼睛,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他心里一直隐隐有一些猜测,只是不敢去相信。直到此刻李信明明白白地说出来以后,他的心灵才终于没有了逃躲的空间,只能直面那个那个答案——这是楚王府的报复。 自从那天向江老发承认了自己所做的一切之后,卢政就一直沉浸在恐惧之中。江老发向情况好转的卢传真讲了所有的一切。卢传真大发雷霆,差点一病不起。他第一时间就命令卢政和孙兴返回家族本部。他将向家族报告此事,并请求严厉的处罚。 对此,卢政无能为力,只有选择接受而已。于是,他和孙兴灰溜溜地坐上了远离长安的马车。谁料,出发以后没两天,他们的马车就被人拦截了下来。 卢政本来还以为是山贼一类的角色,没想到对方竟然二话不说就将他打晕了。等他醒来时,就发现自己和孙兴一起被关押在这个牢房里了。 “楚王.........”卢政低声重复了一遍,抬头问道,“你到底想怎么样?就因为我抓了你家一个小小的掌柜,你就把我抓到了这里?你不觉得可笑吗?” “言下之意,我家的小掌柜实在不配与你堂堂卢家公子相提并论,所以不值得为她报复你咯?”李信冷笑着反问道。 卢政没有接话,静静地盯着李信。 “不要再跟我说些可笑的话了。你以为你一个卢家庶子真的就有比别人高贵到哪里去嘛?”李信止不住冷笑,“在我看来,别说是我楚王府的一个小掌柜比你重要,就连我楚王府扫地做饭的小丫鬟都比你重要一百倍。 你看看你,长得又丑,脑子又不好使,身份又低,简直一无是处。你到底哪里来的这么良好的自我感觉啊?” 卢政又羞又怒,却终究还是没有多说什么。因为他不敢。他终于意识到了自己此刻人在屋檐下的处境。 “敢动我楚王的人,就要有付出代价的觉悟。确实,你范阳卢氏是很强,势力也很大,但是我楚王府.......”李信说到这里,笑了笑,道,“并不怕。” (本章完) 第二百零三章 蛇蝎赵珂 楚王府当然比不过卢氏,这一点毫无疑问。卢氏毕竟是百年积累下来的大型豪门,其势力绝不是人丁单薄的楚王府可比。 只不过,在长安这片地界上,说实话,李信还真没有必要多虚这所谓的范阳卢氏。毕竟,就算他楚王府顶不住了,那后面不是还有伟大的李二陛下呢嘛!有后台就是这么膨胀。 虽然李信脸上带笑,表情也没多少杀气,但卢政分明感到一股凉意从头到脚激灵下来,让他后背上都出了一层冷汗。 李信转向一直在卢政身旁装死的孙兴,脸上的笑容甚至更灿烂了几分。王贵一看这个表情就知道,他的楚王已经愤怒到极致了。 “这位就是卢氏家奴孙兴吧?”李信的语气很是热切,仿佛并不是在跟一个阶下囚说话,而是在跟一个很久不曾相见的老友打招呼。 他眯着眼睛,缓缓说道:“我家小掌柜身上那些伤,都是你弄出来的吧?啧啧,好手段,心真狠呐。” 虽然赵珂明明年纪比李信大,但李信还是一口一个“小掌柜”。或许是因为李信此刻的气场无比强大的关系,竟然一点也不让人觉得违和。 孙兴惶恐地看着李信,不断地打着磕巴,说不出话来。 看着眼前这人可怜的模样,李信突然觉得有点难以想象当时他在赵珂面前对她用刑的时候,会是怎样一副表情。 这种人是最恶心的。当他位于强势时,可以用尽一切手段去伤害别人,丝毫没有人性该有的怜悯,然而等到攻守易势,强弱逆转的时候,他又可以毫不犹豫地表现出可怜的姿态,仿佛自己无辜又委屈,甚至不介意摇尾乞怜。 “行了行了,不用跟我装可怜。”李信突然失去了继续对话下去的兴趣,“没用。你动手的时候怎么不想想,你手底下只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呢?” 说完,他转身走了。王贵连忙跟上。 李信边走边说:“把赵珂叫过来吧,这两个人人就让她自己处理,要杀要剐随她的便。” 王贵问道:“让赵珂来地下?” 楚王府的地下是个机密的所在。赵珂此前从没有来过。 李信点点头,道:“派人再查一遍赵珂的底细,没什么问题的话,以后就把她当自己人看了。你好好教教她,省得一直一个人忙前忙后的。” 王贵心中感动,道:“为王爷做事,小人不累。” 李信翻了个白眼,道:“谁关心你累不累了?我是怕你事情做不好,耽误了我的大计!” 王贵愕然。 李信大笑着继续向前走去。 王贵情知李信又在开玩笑,苦笑着摇摇头,又快步跟上去,问道:“不过王爷,咱们就这么把这两个卢氏的人处理了?” “不然呢?”李信反问,“难道你怕了?” “小人不晓得怕怎么写。”王贵眯起眼睛笑了笑,“小人只是在想,如果能够拿这两人来做些文章,恶心一下卢氏也是好的。他们这些世家大族,最看重名声.......” “没用的。”李信摇头,道,“凭我们掌握的东西,还牵扯不到卢家。而且........相比起不痛不痒的名声,我还是喜欢血债血偿。” 一想到赵珂当时凄惨的模样,李信就浑身难受,恨不得亲手把这两个畜生给剐了。但他最后还是决定将他们交给赵珂自己处理。 这是他能给赵珂的交代,也是他的承诺。 听说,当天晚上,牢房里的惨叫直到半夜都没有停止。连看守地下的守卫都听得变了脸色,之后每次见到赵珂时,眼中都忍不住闪烁起慎重的光芒。 这是一个绝对不能得罪的蛇蝎女人。 这逐渐成为了楚王府上下的共识。 李信对此倒是没什么所谓。蛇蝎就蛇蝎吧,如果能够乖乖帮他咬别人的话,那当然是随她去蛇蝎,而且越毒越好。 或许是因为狠狠地出过一口胸中恶气的关系,赵珂的心情终于好转,再加上许敬臣给的金疮药,她的伤很快就复原了,开始天天吵着要去重开长一楼。 李信没有同意。毕竟赵珂这样也算是大病一场,实在不适宜短时间内再去操劳长一楼的事情。 但是,赵珂却说:“长一楼前前后后已经关闭七八天了,好不容易吸引住的客人现在恐怕全都流失到别的酒楼去了。要是再不赶紧重新开张的话,对长一楼的未来会有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李信笑笑,摆摆手道:“不用瞎操心。我还有好多后手没用呢。长一楼倒不了,不用急在这三五天。” (本章完) 第二百零四章 创伤后应激障碍 卢政和孙兴的失踪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毕竟,在卢传真和江老发的眼中,这两人只是提前踏上了返回家族本部的路程罢了,没有什么消息传来也是正常的。他们现在最关心的事情只有如何趁着长一楼关门的这段时间尽可能收复流失的客源这件事而已。虽然明知道在没有酱油和二锅头的情况下,哪怕趁这段时里争取再多的客源也没有太大的意义,但两人总不至于坐以待毙吧? 不管有用没用,能争取回来的先争取回来再说,哪怕最后还是会被长一楼争取回去也无所谓,至少能让一笑楼多坚持一段时间。说不定这段时间里,事情就出现了什么意料之外的转机呢?当然啦,这转机到底存不存在......或许只有天知道吧。 而楚王府里,气氛则是一片祥和。赵珂久违地享受了一段宁静的日子。 自从山东大案之后,她先是遭了无妄之灾被下狱,然后又被李信所救,还成了他的下属,为他管理他的酒楼,每天忙得喘不过气来,再之后还因为秘方的事情被关在那个小黑屋里度过了她人生中最黑暗最黑暗的三天......可以说是相当大起大落的一段经历了。 虽然赵珂嘴上不说什么,仿佛那几天的痛苦经历根本不值一提,但其实只有她本人才知道自己多少次梦见过重新被关进那个小黑屋里的情景,醒来时浑身黏湿的冷汗,还止不住地发抖,好长时间才能平静下来。 用后世的话说,这叫做创伤后应激障碍,是一种心理疾病。李信对此也没有太好的办法。事实上,他之所以不肯让赵珂这么快地回到工作当中,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他听服侍赵珂的丫鬟说了赵珂的这些症状,立即判断出她可能出现了一些心理问题,因此才强迫她在王府休息一段时日,等情况好转了再回去重开长一楼。 李信最痛恨的就是把员工当社畜的无良老板,他自己当然也就不能成为这样的人。关爱下属的身心健康,是老板本来就该承担的天职之一啊!不管别人怎么想,反正李信就是这么想咯。整个楚王府上下,就连最爱钱的王贵都没有急着提重开长一楼的事情,反而很欣赏自家王爷体恤下属的举动。他知道,这可是万金也买不回来的好心肠。 俗话说的好,心病还须心药医。既然赵珂的问题是心理创伤,那么最有效的治疗方法当然是.......是个头!李信可是个彻头彻尾的工科生,唯一那点可怜的医学知识还是上过一些乱七八糟的选修课学来的,心理治疗常用的认知治疗、行为治疗这种东西,他除了知道个名儿以外几乎就一无所知了,更别提具体怎么执行了。他怎么可能知道治疗创伤后应激障碍最有效的方法是什么嘛? 但是,赵珂的病情似乎又不那么轻微,放任不管的话肯定不太好。李信思来想去,也找不到什么好的办法,只有努力让赵珂转移注意力,不要回想起那些恐怖的场景而已。毕竟,人的记忆本身就具有自我保护功能。如此修养一段时间的话,赵珂应该就不太会去想起那些事情了......吧? 于是,李信只好求到了陈幼澜和小铃的头上。 赵珂是女子,平时在工作中显现出来的细腻心思就远远胜过李信这个糙汉子。要想安抚她的内心,李信的段数当然不够,王贵那就更不够了,整个楚王府上下都没有合适的人选,所以还是得请同样身为女孩子的陈幼澜和小铃来帮忙才可以。李信相信,以陈幼澜和小铃的开朗活泼,应该很快就能驱散赵珂心中的阴霾。 不得不说,李信这真是无脑直男思维。什么你就找你女朋友去安慰你的女下属了?而且你的女下属还是三十岁上下,那么性感那么好看的一个成熟女性!陈幼澜听说李信请她帮忙时,本来还挺乐呵的,毕竟李信难得让她帮一回忙。没想到,到了楚王府一看,需要帮助的对象竟然是这么一位人物,脸色当时就不好看了。 李信见状,心里一机灵,终于在死亡边缘悬崖勒马,明白了自己的愚蠢之处。他连忙将陈幼澜拉到一旁,将所有事情的经过仔仔细细地说了一遍,特别强调了赵珂是为了他才受到了非人的折磨这一点,并且再三表示自己对赵珂绝对没有那样的心思。 陈幼澜这才满意,哼哼唧唧地走过去找赵珂聊天了。 (本章完) 第二百零五章 怀孕的问题 陈幼澜和小铃本就是人见人爱的女孩子,要不然李信也不会在认识陈幼澜之后,那么快就喜欢上了这个纯真又聪慧的女孩。她们的魅力即使是经历了许多的赵珂也抵挡不住。三人很快就打成了一片,成为了非常好的朋友。在听说了赵珂前半生的经历之后,陈幼澜和小铃甚至为她落下泪来。 “没想到赵姐姐的经历竟然这么坎坷。”陈幼澜一边抹眼泪一边说道。 赵珂反倒笑了笑,道:“那也怪我自己不争气,成婚那么多年都生不出孩子,被婆家轻贱也是自然的。” 她们两个在说的是以前她在王家做媳妇时的事情。当时,她和她的丈夫王易成婚之后,三年都未有子嗣。她身为被万众期待的正妻,碰上这样的事情当然是要被人前人后地嚼舌根,平时还少不了丈夫和婆婆的讥讽和冷言冷语。如果不是王易后面又娶的妾侍也没能顺利地生下孩子来,她怕是早就被一纸休书赶出王家了。 虽然说起来是一把心酸,但如今回想时,赵珂倒是没有多少怨恨和火气了。因为它们早已没有了对象——王易已经被李二陛下砍了,对他有再多的怨怼也该尘归尘土归土了。 陈幼澜却道:“哪有这样说的?就算生不出孩子,那也是他们家当初明媒正娶来的媳妇,怎么能这样对待呢?”她倒是很有正义感的女子,一听说赵珂当时受了那么多闲气就恨得牙痒痒。 赵珂掩面一笑,大病初愈以后微显苍白的脸色倒是给她增添几分风情。 她笑着问道:“如果你是男子,你的妻子三年都无所出,你会如何待她?” 陈幼澜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是待她如一。”话音一落,她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如果她和李信成亲以后,她也好死不死生不出孩子来,那可怎么办?李信还会像现在这样对她吗? 陈幼澜对于自己的身体健康当然是很有自信,但是,就是忍不住去反复思量这个“万一”的情况。 赵珂见陈幼澜神情一变,突然陷入了沉默,试探着问道:“幼澜,没事吧?” 陈幼澜回过神来,连忙道:“哦,没事,只是突然想起一些事情。” 这时,她眼角余光正好扫到从这里路过的李信。她心思一动,便立即招手道:“喂!李信!李信!你过来!” 李信有些事要去王府后院,听见陈幼澜在叫他,没多想便走了过去,问道:“怎么了?有什么事嘛?” 赵珂第一时间想要起身行礼,被李信摆手制止了。 “坐着就行,坐着就行,自己家里没那么多规矩。”李信随口说道。 赵珂心头一暖。她知道自己这次的选择没有错,李信终于将她当成一个真正可靠的助手来看待了。 “多谢王爷。”她低头说道。 陈幼澜对李信问道:“你来评评理,女人生不出孩子难道就只怪女人嘛?” 李信不知道前因后果,又突然被这么没头没脑地一问,只好一脸懵逼地回答道:“当然不是啊,生孩子又不是女人一个人的事情,要夫妻双方一起努力的嘛!” 陈幼澜闻言,露出一脸不解的神情,仿佛在对李信说:“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而赵珂则是镇定自若,只有脸颊上一抹淡红出卖了她——陈幼澜还小,不懂事是正常的,而她作为一个结过婚的女子,一听到李信说的“夫妻一起努力”,就觉得不忍直视。 李信愣了一下也反应了过来。他经历过后世的信息轰炸当然不觉得有什么,但在现在的大唐,一个性教育如此匮乏的年代,陈幼澜和赵珂不知道生孩子的原理也是正常的。 李信轻轻咳嗽两声,道:“我的意思是说,生孩子这种事情,需要夫妻双方都身体健康才行的,而且还得看运气。如果女方一直不能怀孕,那当然不能全怪女方,因为问题可能出在男方身上,你们明白了吗?” 或许是李信一脸正经的样子消弭了这种尴尬的气氛。赵珂闻言,古怪地笑道:“原来是这样吗?没想到王爷连这种事情都知道,真不愧是王爷!” 陈幼澜却突然反应过来道:“那不就是说,赵姐姐当时没有生出孩子来,可能是赵姐姐的相公出了问题?” 李信点点头,道:“那是自然。而且,不管怎么说,就算是因为女方的身体原因才怀不了孕,那也不能怪女方啊,身体不好又不是她想这样的。” (本章完) 第二百零六章 陈幼澜的内心戏 即使是在后世,也依然有很多人抱着封建思想的余毒,对不孕的女子百般冷眼,甚至是苛责和虐待,更别提现在的大唐本来就是一个原原本本的封建社会了。传宗接代是每个宗族的头等大事。在这样的情况下,将女子视作生育机器的想法在大唐的民间自然是主流思想中的主流思想。每个人都将其视为理所当然。 在如此时代背景下,陈幼澜能为赵珂说出那番关注女子本身感受的话已经实属不易,而李信能够不假思索地表达出对女子本身的尊重则更加难能可贵。 一时间,赵珂和陈幼澜都没有说话。 赵珂是这些事情的亲历者。她的痛苦绝非常人能够想象。然而,这些无人能排解的内心痛苦竟然就在李信坐下来的这短短盏茶时间里,全部化成了随风飞舞的不值一提的尘埃。 什么?生不出孩子?谁说那是你的问题了?说不定是你相公的问题呢? 如果联系起王易后娶的小妾也总是怀不上孩子这件事,这似乎也并不是没有可能,而且解释起来更加通顺而合理。总不能一连娶了两个女子都是身体不好而生不了孩子吧? 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就是因为赵珂的关系而生不了孩子,那也不是她的错啊,为什么要强迫她来承受这些呢? 她再一次从李信那里得到了理解和尊重,内心深处泛起一股生而为人的力量感。她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在李信眼中是作为一个出色的女性而存在着。这是她无法拒绝的体验,甚至远远超过所谓的情爱。 而陈幼澜不说话则是因为她有些歉疚。听到李信说出这样的话以后,她第一时间回想起了自己认识他以后的一幕幕。 在蓝田县那些破破烂烂的房子中间,李信灿烂地笑着,说要让这些可爱的人们过上好的生活,让他们能吃饱,能穿暖,能住好的房子。他一个王爷,能毫不介意地跟这帮村汉在一起吃饭,也能毫无形象地端着面条蹲在墙根稀里哗啦地吃,半点也没有身为贵族的觉悟。他看着村里那些活蹦乱跳的孩子们时,脸上那种发自内心的高兴显然不是只靠伪装就能演出来的。 这样的李信,怎么可能会是那种将女子视为生育机器的人呢?怎么可能会仅仅因为女子不孕就轻慢女子呢? 陈幼澜不禁为自己方才不好的联想而感到歉疚。不过旋即她就反应了过来:自己的身体好着呢?怎么可能生不出孩子呢?为这种事情操心去想,未免也太杞人忧天了一点吧? 这个念头刚刚闪过,她却忍不住又在心里偷偷自言自语道:“可是......这种事也说不好的吧?万一.......万一......唉!大不了就给他找个妾侍算了......”想到这里,她的目光便转向了身后一直隐形旁听的小铃身上。而小铃却丝毫没有注意到这若有所思的视线。 按照规矩来说,等到陈幼澜出嫁的时候,小铃也是要跟着嫁到楚王府的,也就是所谓的通房丫头,早晚也得便宜了李信这个贼子。陈幼澜与小铃自小一起长大,若是与她共侍一夫似乎倒没有那么难以接受。 李信当然不知道此刻陈幼澜的小脑瓜里正转着什么稀奇古怪乱七八糟不着边际的想法。否则的话,他一定会义正辞严地质问她:“到底可以多娶几个?能不能给个准儿?” 当然啦,这都是开玩笑。李信又不是种马。来自后世的他根本就没办法扭曲自己的三观去迎合大唐人的想法,自然也就没办法像绝大多数大唐男人那样把女子当成泄欲的工具。在这种前提下,让他不带任何感情地找几个女人回家里来养着,只为了传宗接代这种破事,那跟养了一群会行走的子宫有什么分别?如果非要他接受这种仿佛灵魂在被人强间一般的体验,那还不如让他抹脖子死了算了。 他有些尴尬地看着身旁这两位沉默不语的女子,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将对话进行下去——这叫什么事嘛?莫名其妙叫我坐下来说话,结果说了两句之后你们都尬住了,那我可怎么办? 李信如坐针毡之际,终于灵机一动,想起了一个好主意。 他本来就是要去后院看一件东西的。虽然这件东西暂时还未成型,只能算是个“半成品”,但如果能让陈幼澜、赵珂、小铃这几个女孩子看一看,一来可以转移话题,转移她们的注意力,说不定对赵珂的病情有所帮助,而另一边还能听取一些她们的意见,从而更好地改进。 李信越想越觉得靠谱,终于开口说道:“那个啥......干坐在这里也没什么事情做,我最近正好弄出来一样新奇的东西,你们要一起去看一看吗?” (本章完) 第二百零七章 第一次试演 李信搞出来的东西可不少了,样样都出人意料。所以一听到他说出这番话,陈幼澜第一时间便点了点头。赵珂也笑着回答道:“王爷都说是新奇的东西,属下自然要去看看。”小铃虽然没有说话,不过她期待的眼神也早已经出卖了她的内心。 看到眼前三个女人瞬间就被自己的话语折服,李信不禁信心满满——谁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这不是被小爷我治得服服帖帖嘛?我可别是个天才吧..... 他自己并没有注意到一个致命的问题:在这种方面天才好像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吧? 四人起身往王府后院的一个小院落走去。楚王府很大,而主人又很少,因此像这样空置的院落很多。前几天李信就命人将这里打扫了出来,好用来准备他口中所提到的“新奇东西”。 来到这院子里,陈幼澜就看见院子中间的空地上用木头架子搭了一个大台子,看上去有点像盂兰盆节时说书人站在上面说书的那种台子,不过要更大,看上去也更牢固一些。台子的深面竖着一块大大的板子,上面光秃秃的,看上去丑极了,而前面则是胡乱地挂着深红色的幔帐,用细绳挂在前上方的横栏上。台子上站着几个穿着杂色衣服的少女。她们各拿着几张纸,嘴里念念有词着,一会儿唱一会儿念,偶尔还用手比划两个动作。 “她们这是在干嘛?”陈幼澜不解地问道,“你说的东西呢?难道是这个台子?” 赵珂没有说话,只是若有所思地看着眼前的景象,也不知道心里猜测到了什么。 李信神秘一笑道:“别急,现在让你看看你就明白了。”说完,他便大步向前去了。 在小铃好奇的目光中,李信走到台子前方,用力地拍了拍手,道:“都停一下,停一下!” 沉浸在自己手头之事中的女子们这才注意到李信的到来,纷纷前身行礼,口中道:“拜见王爷!王爷万福!” 李信随意地挥挥手,道:“不用多礼。这几天练得怎么样?” “回王爷的话,练得还可以,已经基本可以流畅地演完一场了。”一个领头的女子上前答话道。她的名字叫沈小香,是台子上这些女子的队长。 李信闻言笑道:“那正好,我给你们带观众来了。有什么本领就拿出来让我们看看吧,正好也让她们提提意见。” 沈小香先是愣了一下。她没想到李信的要求会来得这么突然,不过她一想到这段时间以来她和她的姑娘们夜以继日的拼命练习,便不由得咬紧牙关,目光坚定地说道:“好!一定不负王爷的期望!” 李信笑了笑,道:“不用太紧张,就是随便看看,就算有些问题也不要紧的。倒不如说趁这个时候多暴露一些问题更好,免得等到正式演出的时候再出差错。” 沈小香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毕竟是第一次在王爷面前表演,就算李信再怎么强调不要紧,她也不会愿意出任何纰漏吧?只要有机会的话,谁又会拒绝完美呢? 于是,沈小香带着女子们走下了台,从台后面拿出了一堆道具,开始装饰这个看起来有些粗糙的舞台。 陈幼澜、赵珂、小铃就这样静静地站在台子前方不远处看着。李信命人搬来几个凳子,招呼三女坐下,笑着安抚道:“不要着急,稍微等一会儿你们就知道她们在干嘛了。” 三个女子闻言,也只好顺从地坐了下来。 很快,台上的准备工作就差不多完成了。陈幼澜因为顾着聊天的关系,没有注意到台上的变化,此刻抬眼看去时,突然发现刚才那个光秃秃的台子竟然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完成了变身,原本空无一物的背景板上已经挂上了一块大大的画布,上面绘着大片的荷叶和湖水,水面上还架着一座石桥。 陈幼澜下意识地又想问这是怎么回事,不过想起李信的话,便没有急着开口,而是安心看了下去。 这时,台子左侧的阴影里走出来两个女子。走在前面那个一身白衣,而后面那个则是一身青衣。衣物的形制跟平常人穿的大不一样,看上去竟然很有几分新奇的感觉。 (本章完) 第二百零八章 白蛇传搬上舞台 陈幼澜耐着性子看下去。 舞台侧面坐着几个摆弄乐器的乐工。在他们弹奏出来的轻快乐曲中,台上的青衣女子和白衣女子来到舞台中央站定,东张西望,一副等人的样子。待乐声停下,青衣女子问道:“姐姐,你等的那位公子,可来了?” 白衣女子摇摇头,道:“还没有。不过,我早已算过了,他今天一定会从这里经过。你我只要耐心等着便是。” 说话间,乐声再次响起。这一次,它变得抒情婉转。白衣女子便在这样的乐声中唱了一段曲子,将自己的身世交代得一清二楚:原来,这位自称白素贞的女子竟然是一条白蛇成精,修炼千年乃得人形。道行足够的她本该早早位列仙班,却在飞升之际算到一件未了的大事——她早年间还未脱兽形时,曾欠下一位樵夫的救命之恩,这一桩因果未完,她便无法得道成仙。 为此,白素贞不得不幻化为人形,来人间走一遭,寻找这位樵夫的转世,以报其恩。 听到这里,陈幼澜已经明白了过来,转向身旁的李信道:“这是你给我讲过的那个故事!白蛇传?” 李信有些意外。他确实曾经在龙泉寺给陈幼澜讲过这个故事。 “你还记得啊?我还以为你已经忘了呢。”李信笑道。 “怎么会?”陈幼澜摇摇头。她此前从未听过这种跌宕起伏的故事,哪有那么容易忘记? 赵珂看了两人一眼,并不知道二人在说些什么,想必是她进入王府之前的故事,因此没有多问,而是再一次将视线转向了前方的舞台。台上这两个女子的举止和言行已经勾起了她的兴趣,让她忍不住想要看下去。 她此刻还并不知道,眼前这种新奇的艺术形式叫做话剧。也是之后李信打算借助长一楼的平台向外推广的一种艺术形式。他的目的一方面是给大唐贫瘠的文化娱乐生活增添一点活力,而另一方面则是关系到李信心中的一个计划。 台上唱戏的这一帮姑娘都是李信让王贵买来的。他虽然不喜欢人口、交易,但也明白以自己的力量在短时间内绝对没办法扭转大唐这种人口、交易盛行的情况,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已。王贵去找牙行买人之前,李信特意交代他,不许买那种交代不清来路的,以免成了拐卖妇女儿童的帮凶。王贵知道自家王爷的脾性,笑着点点头,拍着胸脯保证自己只买那些来路正的姑娘。 于是,这一帮姑娘就被买进了王府,组成了一个戏班子的雏形。李信自己当然是没有空也没有能力教她们的,所以特意找关系请了两个教坊司的教习来府上教这些姑娘们唱歌和跳舞的基本功。不管怎么说,这对话剧演员都是必备的能力。后来,她们就开始每天认认真真地练功了。练功虽然辛苦,可对于差点连饭都吃不上,甚至不得不被父母卖掉的她们来说,已经是难得的好事了。 所以,几天前李信将《白蛇传》的剧本交给她们,让她们好好练习时,她们一个个都铆足了干劲,拼命去练习,只为了回报李信为她们所做的一切。 不过说实话,以李信的眼光来说,台上这帮姑娘们演得并不好。虽然她们练习很努力,而且长得也还不错,在妆容的衬托下已经有了那么几分剧中人物的意味,但是,她们的表情管理和台词功力实在太差了,至少在经历过后世无数电影电视轰炸的李信看来,这还远远谈不上是及格。当然,这或许也免不了有她们过于紧张的因素。要知道,对于表演来说,解放天性是很重要的。 可是,在从未接触过话剧的陈幼澜、赵珂和小铃看来,她们完全忽略了台上演员们在演技上的瑕疵,真正地沉浸在了故事当中,为剧中白素贞和许仙之间的爱情而感动着。直到剧情推进到白素贞为了许仙上天偷盗灵芝时,陈幼澜甚至激动地拍手叫好,小铃也兴奋得小脸红扑扑的。赵珂毕竟年纪稍微大一些,比较矜持,不过脸上也是挂着掩饰不住的笑容。看样子应该也是从剧情中得到了许多乐趣。 李信送了口气。这本来就是他带着这几个女孩子到这里来听戏的根本目的。现在看到她们那么高兴,他的心情当然也舒畅。 (本章完) 第二百零九章 剧本的重要性 《白蛇传》的故事其实有很多版本。最开始的版本之中,白蛇其实是作为一个无名的恶妖出现的。在故事中,她与许仙的结合只是纯粹出于她害人的习性而已。而将她镇压在宝塔下的和尚法海则是不折不扣的除妖斗士,堪称正义的好朋友,人民的好伙伴,是个值得被传颂为英雄的存在。可是,随着后面的时代发展,人们审美旨趣的变化,白蛇与法海的形象逐渐发生了逆转。白蛇开始转向善的那一面,而破坏这种善的法海也就自然而然成为了“恶”的象征。 在《白蛇传》的诸多版本之中,最广为人知的其实应该是九十年代宝岛拍摄出来名为《新白娘子传奇》的电视剧。当年这部电视剧可谓是红遍大江南北,整整影响了一整代人。不管是李信给陈幼澜讲的故事,还是写给沈小香她们的剧本,基本都是基于这部电视剧来写的。 只能说,专业编剧还是专业编剧。他们写出来的剧情,哪怕跨越了上千年的时光,由一帮蹩脚的新手演员来演绎,也能够绽放出夺目的光彩,给观众们带来新奇的乐趣和体验。 看来陈幼澜等三人对话剧的良好反应之后,李信对话剧的未来充满了信心。 沈小香她们排练的时间毕竟短,目前能够拿出来演的剧情还不多,演到许仙吃了白娘子偷回来的灵芝复活以后就无以为继了。所以,她们不得不鞠躬向陈幼澜等三位观众道歉。李信连忙笑着鼓掌,安抚她们做得不错。不管怎么说,作为一帮新手演员,在几天的时间内能练成现在大家看到的这样,这都是一件值得鼓励的事情。至于她们表演当中的瑕疵,那毕竟也不急着在这一时去纠正嘛,眼下显然还是应该以鼓励为主。 陈幼澜和小铃都是一脸的意犹未尽,也跟着兴奋地鼓起掌来。她们俩虽然已经听过一遍《白蛇传》的剧情,但那时候李信讲得比较粗略,所以此刻看剧时,她们还是能不断地发现新的剧情,得到新的乐趣,自然对这《白蛇传》喜爱得紧。 赵珂也不住地点头,非常兴奋地问道:“王爷,这就是你说的后招?” 李信点了点头,道:“对,等长一楼稳定下来,我就打算让小香她们在长一楼表演。” 赵珂道:“难怪王爷要刻意在一楼大厅留下那么一块空地,二三楼也都不开放,看来是早就有为这件事做准备的意思啊。确实,如果把舞台放在那里的话,顾客们应该是最能看清楚的。” 李信对于赵珂出色的联想能力感到满意,点点头,道:“没错,我就是这么想的。” 长一楼一楼大厅留下来的空位,之后将变成一个舞台,二楼空着的包厢则会成为看戏的贵宾席,而三楼的宝箱则是彻彻底底的高级雅间,这就是李信一开始对长一楼的全部规划。 “你们觉得,顾客们会喜欢这样的话剧吗?”李信问道。既然看都看了,该采集的意见还是要采集一下的。 “那当然啦。”陈幼澜不假思索地回答道。小铃也在她身后点头,努力地表达着自己对《白蛇传》的肯定。 还是赵珂略一思忖以后,有些担忧地说道:“可是,这样的话剧好像很容易被模仿啊。如果别的酒楼或者商家也模仿我们这样做的话,其实我们也占不到什么优势。” 李信摇了摇头,道:“不。你错了,他们就算模仿,也根本抢占不了我们的优势。” 赵珂所考虑的问题,李信怎么可能没有考虑过呢?在任何一个时代,跟风和盗版都是难以完全禁绝的。但是,在话剧上,李信倒是完全不担心别人模仿他,因为他深知话剧这种艺术形式的根本,在于剧本。 除了《白娘子》之外,李信的脑子里还有《水浒传》、《西游记》等等一系列值得被改变成话剧的剧本。这些在华夏历史上占有如此重要地位的故事,绝对能毫不费力地吸引大唐人民的目光。那些只会跟风的抄袭者再怎么抄,也抄不到李信的前面去,永远只能在李信的后面吃灰。 要知道,除了这些传统故事以外,李信还能随时拿出诸如《还珠格格》之类的堪称原子弹级别的剧本。这些通俗剧本甚至可能比《水浒传》和《西游记》更加惹人喜爱。别人怎么跟李信斗? 李信解释完毕之后,赵珂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然后突然瞪大了眼睛道:“等一下,王爷的意思是说,这个白蛇传的故事是王爷写的?” “是啊,很奇怪吗?”李信不无炫耀地说道。 赵珂本来还以为是李信从哪里听来了这个故事,没想到这个故事竟然就是李信自己写出来的!她一直都知道王爷是个有本事的,但可从来不知道李信在文学上也有这样的造诣,确实令人意外。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章 长一楼重新开张 在看过一次话剧之后,陈幼澜、小铃和赵珂都无可救药地迷上了这种新奇的艺术形式。 用屁股想想也能知道,一帮本来就长得好看的小姐姐打扮得花枝招展,卖力地在舞台上复现故事里的情节,这可不比说书人干巴巴地说一些故事有意思多了?更何况说书人口中所说的那些老掉牙的故事,还没有李信写的这个《白蛇传》一半曲折有趣。相比之下,话剧当然也就显得无比吸引人了。 之后的几天里,陈幼澜突然开始天天往楚王府跑,拉着赵珂一起观看小香她们的演出。她们每排出一段新的剧情,陈幼澜和赵珂必定最忠实的第一批观众。李信看这几个小姑娘的劲头,忍不住联想起了后世疯狂追剧的女孩子们,只好暗自在心中咋舌道:看来女生追剧还真是个写在基因里的本能爱好咯?不然怎么解释她们对话剧的热爱呢? 赵珂自从喜欢上话剧以后,情绪和精神明显比之前好了不少。李信从她的婢女那里听说她晚上做噩梦的次数明显少了,也能安安稳稳地睡上一整夜了。他这才稍稍安心了一些。 亲眼看过赵珂遭受了何等酷刑的李信一直忍不住觉得有些歉疚,所以才希望能帮助她早点复原,以减轻心中的罪恶感。这样一来,倒是达成了李信一开始想用话剧让赵珂转移注意力的目的。 不过,他并不知道,赵珂的病情能够好转其实主因并不是话剧让她转变了注意力。 赵珂又不是傻子。尽管她一开始没有意识到一些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很快就明白了李信的良苦用心。她猜出了李信这段时间做这些事的目的是注意到了自己的情绪变化。 李信这种为别人考虑的细心和温柔,实在让赵珂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全。她知道,在这个人的手下,她不用担心被出卖,只要努力做好事情,她就可以得到最好的照顾,可以肆无忌惮地奔向她想要的方向。 这种安全的感觉宛如阳光一般逐步驱散了赵珂内心努力隐藏的阴霾。再加上这段时间来良好的休息,她很快恢复了彻底的健康。 赵珂毕竟不是那种能一直闲下来的人。修养了十来天以后,她和陈幼澜一起把《白蛇传》都看得七七八八了,便再一次向李信提出重开长一楼。 这一次,李信确定赵珂的健康已经没有问题,因此也就没有拒绝。再者说了,长一楼已经关闭了快一个月了,也是时候重开,让一笑楼彻底成为历史了。 于是,第二天,长一楼就在悄无声息中重新开张了。对外的说辞很简单,掌柜的探亲回来了,所以就顺理成章地重开了。但其实,只有知情人才知道那几天长安城动荡的背后原因以及赵珂所经历的一切。 当初长一楼刚开张的时候,以王者之势碾压了长安的所有酒楼。然而第二次开张却反响平平。虽然生意说不上差,顾客也说不上少,但比起之前那种盛况,还是有了不小的差距。 店里的人对这样的状况都很不适应。他们都是当初被李信救下来并选择留在楚王府谋生的犯官家属。刚开始的时候,他们只是觉得没地方去,随便留在这里求生罢了。没想到留下来之后,他们竟然意外地发现楚王并不是简单地将他们当成了一帮可以随意驱使的苦力。 受李信的影响,长一楼的工作氛围是极好的,虽然上下级的区分也很明显,但是极少有打骂及苛待的情况出现,食宿和工资待遇这种方面也就更不用说了,他们从没在别的地方听说过有哪怕只是能跟长一楼稍稍相提并论一下的优厚条件。 所以,店里的员工早就将长一楼当成了自己的家。按照现在的态势来看,哪怕当初李信和他们约好的三年之期满了,他们也不会想要脱离楚王府,脱离长一楼。毕竟,谁也不傻,有好日子过谁不想过呢?脱离了楚王府,上哪里再去找这么好的主家?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会发自内心地为长一楼的状况而感到担忧和不安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不过,尽管下面的人对长一楼的状况感到有些担忧,身为长一楼掌柜的赵珂反倒是一脸淡定。她对李信有充分的信心。她相信李信一定不会满足于长一楼现在的状况,他一定会想方设法让长一楼再次崛起,顺带着一脚将对面那家一笑楼彻底踢垮。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一章 宜家家具行 李信对于长一楼第二次开张的状况早就有了估计。 古话说得好,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长一楼在最红火的时候突然关张一个月,这对它的经营当然有很大的影响。在这段时间里,其他所有的酒楼都在卯足了劲儿收复被长一楼侵吞的市场。而他们又毕竟都是长安成名已久的老牌酒楼,手里自然也有那么些绝招。虽然这些绝招没有李信的那么绝,但是还是能吸引去很多顾客。 像长一楼这样安安静静地开张而没有展示出任何新奇的能吸引视线的东西的话,自然很难将这些流失的客人吸引回来。这也就是为什么第二次开张的长一楼会处于“再而衰”的状态中的直接原因。 而且,除此之外,长一楼热度下降的最根本原因还在于李信自己。 一开始,李信开长一楼的最大目的只是为了自己经营二锅头挣钱而已。直到他亲眼看见这帮勤劳可爱的大唐子民们过着怎么样的生活之后,才产生了帮助他们的想法。于是,他决定借助长一楼的平台顺带着去推广猪肉。客观地来说,这目的已经差不多算是完成了。 凭借着长一楼第一次开张时的盛况,猪肉已经在人们心中彻底洗去了以前的污名,成为了一种可以变成美味的可食用肉类。无数人愿意慷慨解囊,来到长一楼品尝猪肉的滋味。但是,在李信的眼中,这还不够。 想要真正地建立猪肉市场,让它形成良性循环,最重要的一个步骤就是推广猪肉的食用方法。只有人人都能用猪肉做得一手好菜,人人都喜欢吃,才会形成足够大的市场需求,进而推动上游扩大生产。而这个步骤仅仅依靠长一楼是很难实现的。 所以,在长一楼关闭的这一个月里,李信并没有闲着。他将好几种猪肉的简单做法悄无声息地传播了出去,并且大受欢迎。这下,很多长安百姓在家就能做出非常好吃的猪肉了,去长一楼满足口腹之欲的动力自然下降了许多。 长一楼的经营虽然受到了些影响,但李信并不觉得可惜。因为相比起他一个人的盈利,他更看重的是猪这种动物如果能够成为又一种重要的农业牲畜的话,对大唐的国力会是怎么样的一种提升!更何况,不管怎么说,他都很清楚自己的能力在哪里。他可以很自信地说,如果他真的卯足了劲儿去赚钱,不出三年,他一定能富可敌国。这就是重生者的自信! 在长一楼带起这股猪肉的风潮之后,长安周边各县早就陆陆续续地有人开始养猪了。虽然比不上蓝田县的村民们有先发优势,吃了很多溢价利润,但这些县里养猪的人们也都实打实地尝到了甜头,改善了生活。这正是李信所希望看到的。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长一楼暂时的遇冷也就算不上什么大事了。况且,李信还有话剧这样的绝招没放出来呢。手里有底牌,心里自然不慌。 除了猪肉的风潮以外,李信借着长一楼引发的另一场潮流就是家具。 不管是桌子还是椅子,这些简简单单的东西竟然能带来那么优良的体验,所有光顾过长一楼的顾客都对此念念不忘。早有聪明的投机者看出了这一点,第一时间就开始仿制长一楼的家具,并且大肆地出售,赚了一大笔钱。王贵对于这样的状况非常不满,气得在家里跳脚,大骂这帮无良商家为了挣钱真是一点脸面也不要了云云。他很清楚,这帮人每多赚一文钱,他们楚王府就要少赚一文钱。 对此,李信只是笑着安抚。他清楚得很,所谓资本,正是追逐利润而存在的东西。在利润面前,连姓名都可以不要,更何况是什么脸面? 在长一楼关张的一个月里,李信终于找到了一家靠谱的木材供货商。他搁浅的“宜家”家具行计划因而得以再次起航。他早前就已经培养好了一大批木匠,眼下自然是三下五除二就正式将家具行开张了。 于是,印有“皇家贡品”字样的宜家家具开始出现在长安的市场上。 试想,能买得起家具的,至少得在长安城里有个房子吧?绝大多数都是家境比较殷实的人家,尤其是一些官员、望族之家,他们怎么可能拒绝得了“皇家贡品”这几个字的诱惑?这可是身份的象征!更何况,这个名为“宜家”的家具行还是皇帝亲自题名的,足见皇帝对宜家的喜爱。 连李信都没想到,购买有“宜家”字样的家具竟然成为了这些官员们向皇帝表忠心的一种方式。 有许多官员家里的下人来买家具时,一开口就是十套把套的橱柜桌椅,仿佛恨不得把家里的所有木器都换成宜家出品,好让家人和自己都沐浴在伟大的李二陛下的光辉当中,从而更好地领会李二陛下的思想,更好地为他服务! 对此,李信只想说.......你们的想法太对了!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二章 经典的营销手段 在经历过后世盛行的消费主义洗礼之后,李信就算说不上是个优秀的商人,那好歹也是一个及格水平的商人。俗话说的好,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后世商家们那么多刺激消费的手段,让无数消费者都在不知不觉中掏出了自己口袋里所剩无几的钱,李信哪怕只学到其中的一成,那也足够让他在大唐做个商海弄潮儿了。 所以,李信敏锐地捕捉到了人们的这种思考方式,并将其作为了宜家这段时间内的最重要宣传概念,试图将宜家与忠君爱国的概念绑定起来。当然,话是这么说,他肯定不会那么愚蠢地用过于直白的方式将其讲出来,以免引起别人的反感,而是稍稍迂回了一下。 在东市宜家家具行的店铺外面,李信让手下的木匠们挂出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何解呢? 宜家家具行目前主打的产品还是设计精良的办公桌椅、书柜、货架等等,而最需要这些东西的就是长安城里这么多读书人和官员了。早先就说过,大唐的识字率不高,能够读书的人都是家境比较殷实的人。他们才是真正具有相当购买力的值得李信去瞄准的目标客户群。能够认识到这一点,李信就比那些铆足了劲造简单桌椅板凳的盗版家具商人们高明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对于读书人来说,一套好的办公桌椅能够让他们更舒适地读书学习,进而提高学习效率,增加他们未来科举成功的概率。这也就意味着他们更有可能进入朝堂,成为李二陛下的臣子。而对于已经成为臣子的官员来说,良好的办公条件当然也能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好让他们更好地为伟大的李二陛下服务,如果这都不是忠君爱国,哪还有什么是忠君爱国? 这就是李信教给店里这些伙计们的说辞,也是店外这句标语之中所隐藏的“恶魔之低语”。没有人会拒绝往这个方向去解读,因为每个人都想博得一个忠诚的名声,而这恰恰就是李信最想要看到的。这就是后世商家们最常用的手段:将商品和一个很正面的概念结合起来,从而刺激人们购买的欲望。 举个例子来说,各种广告上都很容易能看到“一个美丽的女人就应该拥有某某东西”之类的话,虽然听上去没什么问题,但其实这些广告语背地里所隐含的意图就是在消费者们心中植入一个观念:拥有某某东西之后,就可以成为美丽的女人。这其中当然是没有任何可以说得通的逻辑。试想,一个女人,如果她本身并不是美人,怎么可能因为拥有了某样东西就突然变成美人呢? 但是,只要看看后世那些化妆品专柜旁女人们那疯狂血拼的模样就知道,购物欲望跟逻辑没有丝毫关系。它是一种冲动。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些小伎俩总能屡屡奏效的关键原因。 一个想要成功的商人,就必须要学会如何调动这种冲动,并且利用它为自己盈利。李信毫无疑问正走在这条康庄大道上。 宜家家具行本来就借着陛下亲笔题名的势头,再加上李信出色的营销文案,迅速成为了长安城里一股强大的潮流。每一个有能力为自己购置家具的人,他们的第一选择都必然是宜家家具。就连已经先买过别家家具的人,也都纷纷想要再购置一套新的宜家家具。至于他们家里原来那一套么......扔在仓库发霉或者给下人用吧,反正也不差那点钱。 可想而知,李信的宜家家具行在刚开张之后就为楚王府带来了多么丰厚的利润。想要买家具的人纷至沓来,整个家具行所有的木匠全力运转起来都无法应付客户的需求。所以,很多客户只能把钱放下,然后带走一张名为“订单”的纸离开。这也是宜家的首创。 宜家承诺,等定制的家具做完以后,凭这张订单就能来领走属于自己的家具。 这种交易方式也是人们前所未见的。有些人心怀顾虑,决定等到有货的时候再来买。而另一些人则非常爽快地把钱放下,领到一张小小的订单以后就走了。因为他们背后的主家个个都是王侯将相,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赖他们的帐?到时候别说生意做不了,小心腿都被人打断才是真的,而且还没地儿说理去。 那些以为自己抢占先机,可以大赚一笔的木材商人们全都傻眼了。除了那些没有钱的平头小老百姓,根本没有人找他们买家具!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三章 客人到访 “这就是品牌的力量呐。”李信想到这段时间来宜家家具行的完美表现,忍不住有些得意地这样自言自语。 此刻,他正坐在自家大院里,悠闲地晃着身下的摇椅,漫不经心地晒着半温不烫的太阳。随着天气逐渐转冷,关中的阳光早已逐渐失掉了往日的温度,也就中午的时候还值得出来晒一晒。 润娘乖巧地捧来一杯热热的花茶。李信接过来喝了一口,满意地摸了摸润娘毛茸茸的小脑袋,然后有些遗憾地说道:“要是有茶叶就好了,花茶总觉得还是有点太娘炮了......” “王爷,什么叫娘炮啊?”润娘歪着脑袋,奇怪地问道。她这天真的神态萌了李信一脸血。 李信忍不住捏了捏润娘的脸,笑道:“娘炮就是说......明明是个大好男儿却言行举止都像个女人......” “哦。”润娘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以她这单薄的人生阅历,连一个真正的娘炮都没有见过,自然不知道李信在说什么。不过,她很快就抛开了这个问题,认真地问道:“王爷想要喝茶饼吗?库房里好像是有的,王爷爷还说是哪里哪里进贡的好茶呢!” 李信连忙摆摆手,道:“省省吧。那些茶饼的味道可不怎么样!” 这年头,炒制茶叶的技术还未成熟。所谓的茶饼,只是单纯地把茶叶采摘下来,晒干或者烘干,然后揉成一团而已。如果单纯用水泡的话,味道非常粗糙,有股令人无法忽略的青草味和苦涩味。这或许也能稍微解释一下为什么唐人都喜欢往茶汤里面加那么多诸如羊油、花椒一类的古怪香料吧。说不定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掩盖生茶饼里的青草味和苦涩味呢? 不过说实在的,这种说法也不太站得住脚。毕竟在李信看来,为了一点小小青草味就把羊油加进茶里的话.......那他妈还不如就忍了这点青草味呢!青草味可没有羊骚味那么倒胃口! 总而言之,没有合用的茶叶是李信选择喝花茶的最重要原因。 又小口地饮了一口花茶,李信皱了皱眉头,忍不住喃喃道:“要不.....想办法搞点茶叶?”后世那种炒制熟茶的方法,他确实一窍不通。不过他也不追求什么茶叶的品质,只要炒得像模像样一点,能冲泡就行。不管怎么说,总不会比茶汤更难喝吧?要是把标准放得这么低的话,他认真鼓捣两下,说不定还真能鼓捣出点东西来,那日子可就美了。 李信正这么想着,王贵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走到摇椅边上,道:“王爷,外面有人求见。” “什么人?”李信问。 “不清楚,自称是木材商人。”王贵回答。 李信皱了皱眉头,翻个白眼道:“你这管事的是怎么干的?怎么什么人求见都来通报?我堂堂一个楚王,是他想见就见的嘛?” 王贵面不改色地回答道:“对方带了一车礼物。” “那还不快快有请?都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嘛,这年头这么懂礼貌的客人可不多了!”李信的表情发生了惊天地泣鬼神的无缝转换,瞬间变得满面春风。 润娘讶异地看着这一幕,傻乎乎地试图模仿这种神乎其技的变脸方式,最后却变成了可笑的鬼脸。 李信愣了一秒钟,暗道自己罪孽深重,怎么把一个好好的小朋友带坏成这样?惭愧了一秒钟之后,他便起身高高兴兴地打算去见客了。 事实上,虽然李信不知道今天来访的这个木材商人到底姓甚名谁,从哪里来,但他早就预料到了最近会有人来拜访他。对方想要商量的内容,如果不出李信意料的话,那应该跟宜家家具行有很大的关系。 李信在会客厅见到了这位木材商人。 作为宜家家具的总设计师,楚王府里的家具早就换过一茬儿了,那些代表着落后的矮桌什么的,早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都是高桌子,靠背椅,上面还放着软垫,怎么一个舒适了得? 那个胖胖的木材商人本来正坐在椅子上擦着汗,一见李信到来,立即起身跪下,恭恭敬敬地说道:“草民杨旭拜见楚王大人!” 李信其实不太耐烦下跪行礼这一套,平时也很少让人全礼,多数时候都是意思到了就摆摆手让人家别跪了。可这一次,他什么也没说,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个名为杨旭的胖子磕完头以后,才慢吞吞地说道:“免礼,起来吧。”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四章 也没说不要钱呀 “杨旭?本王应该不认识你吧?”李信漫不经心地看着的指甲,随口问道。 杨旭忍不住又掏出手帕擦了擦额角的汗,然后将手帕揣进袖中,开口道:“草民......有事想要请求楚王大人,所以斗胆前来拜见。” “没事没事,不用紧张,看在你带来那么多礼物的份上,本王至少会好好把你的话听完的。”李信哈哈一笑,大大咧咧地在身后的椅子上坐下来,然后很是随意地挑了挑眉毛,示意杨旭也可以坐下。 杨旭早就听说过楚王的纨绔之名,但他可从来没想过自己会从楚王李信的口中听到这样一番近乎于市井无赖的话语。不管怎么说,那可是堂堂楚王啊!怎么也该有些皇室气度,言谈举止之间应该稍稍优雅威严一些吧? 这意料之外的展开让杨旭稍稍愣了一下,随后才回过神来,连忙赔笑道:“谢楚王赐座。” 李信摆了摆手,表示这不值一提。 杨旭看了看眼前这位衣着华贵的少年。对于这少年其实就是恶名震长安的楚王这一点,他微妙地有种不真实感。如果只是从外表上来看的话,明明只是一个白白净净的邻家少年而已。 少年好啊......少年不就是年少吗?年少不就意味着经验少吗?经验少不就表示容易欺骗吗? 杨旭反倒是稍稍心安了一些,没有刚才那么紧张了。 “小人此番前来,主要是为了与王爷谈一桩生意。”杨旭伸出一根手指,脸上的笑容仿佛想要诱骗小萝莉去看金鱼的恐怖大叔。 李信也露出一个感兴趣的笑容,稍稍前倾身子问道:“什么生意?” 杨旭咳嗽了两声,道:“敢问王爷,东市的宜家家具行,可是王爷府上的产业?”他知道,有些话还是挑明了说比较好,免得双方都揣着明白装糊涂,影响谈话的进度。 李信向后躺在椅子上,一副意外的样子道:“你怎么知道?” 杨旭见状,有些想笑。 到底是年轻啊,怎么这么轻易就将对方说的话承认下来了呢?这样一来,王爷的威严和气势何在?任何一个合格的上位者,在这样的问题面前,都应该先问一句:“你想说什么?”这样一来,就可以在对方表明来意之前,避免透露任何信息,以免失了先机。当然了,这样的回答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理解为不想留下任何把柄的默认。 反正不管怎么说,像李信这样回答是最差的,有种被牵着鼻子走的感觉。 “小人是做木材生意的,所以消息稍微灵通一些。”杨旭虽然心中轻视李信,但脸上的表情却十分郑重,低眉顺眼地解释了一句,眼神也恰到好处地表达出了为自己的冒犯而道歉的意思。 李信本来就想先扮扮猪,耍一耍眼前这个杨旭,所以眼下岂有不顺着演下去的道理?他稍稍收敛脸上表情,装出一副虽然介意但还是不那么想追究的样子,皱起眉头说道:“说吧,你到底要谈什么生意?” 一种不谙世事又好欺负的少年形象果然就体现出来了呢...... 杨旭笑道:“最近听说宜家家具行的生产有点跟不上,有很多家具都没办法现货交付,相信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影响了王爷的生意。不知道王爷最近是否为此感到苦恼呢?” 李信没有回答,而是静静地看着杨旭的脸,意思是等待着他后面的话。 “小人恰好有办法解决王爷的烦恼。”杨旭拱手道。 “有还不快说?”李信立即道。 杨旭笑了,仿佛看到了一只迫不及待要咬钩的鱼。他道:“小人手里正好有一大批现成的家具可以提供给王爷。只要王爷给它们打上宜家的标记,就可以将其当成是宜家家具行出品的家具进行售卖,这样不就解决了家具行供货的问题吗?” 李信闻言,哈哈大笑道:“竟然还有这样的好事?没想到杨旭你竟然是这样的大好人!世人都说无商不奸,看来其实也未必。谁说商人就不能有雪中送炭的义举?哈哈哈,你这个朋友,本王认下了!以后遇到什么问题,尽管报上本王的名字,保管没有人敢为难你!” 李信这一番连珠炮一样的发言直接把杨旭打懵圈了。 他呆若木鸡地坐了片刻,良久才颤动着嘴唇道:“王爷......小人没说这批家具.....不要钱呀.....” 此言一出,李信脸上的笑容瞬间收敛,换成了极其冷淡而又嫌弃的目光,仿佛在看一只恶心的驱虫。 “那你来说什么?来人!送客!”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五章 只有一点不太妥 “啊?”杨旭从未见过如此翻脸比翻书还快的人,差点连椅子都坐不稳,连忙起身道,“王爷!王爷!听小人解释啊!” 李信的眉梢微微挑了挑,抬手止住了闻声走进前厅的护卫的动作。 “有什么好解释的?难道本王的理解有什么问题吗?”李信冷哼道,“明知道本王的家具行正好碰上了点麻烦,你却在这时候过来跟本王说要卖现成家具给我,怎么,想趁火打劫?” 杨旭心中哭笑连连。此刻他眼中李信的表现完全就是一个任性的少年,完全不像是成熟的大人。不过这样也好,以他的经验来说,越是任性冲动容易激怒的少年,就越好骗。 只可惜杨旭的想法不能被其他人知道,否则李世民、程咬金、陈尹这些老狐狸一定会忍不住大耳瓜子抽他! 什么猪脑子?你在说谁好骗呢?你是在说随便写写就是《师说》这等传世篇章,随便搞两根铁条就能让大唐最顶尖的这批大佬心甘情愿地放弃四十万贯的聘礼的李信,是一个好骗的人?对吗?你是这个意思吗? 如果连这样难缠的小狐狸都是好骗的人,那朝堂之上的那些大臣们都是些什么货色?你在恶心谁呢? 啧啧,真遗憾。 杨旭心中思绪颇多,脸上却是悲苦又诚恳地说道:“王爷这可就是冤枉小人了!小人真的是为王爷分忧来的!小人手中这批家具,虽然不能免费赠送给王爷,但是小人敢保证,那也绝对不会收王爷太高的价钱!” “哦?”李信微妙地应了一声,仿佛在鼓励杨旭说下去。 杨旭自以为计划通,立即说道:“小人手中这批家具,数量上绝对满足王爷的需求!而且品质也有保证!” 李信不置可否。 “这批家具按照器具用料的多少,大致分为大中小三种型号。如果王爷愿意买下的话,小件三十文,中件五十文,大件一百文.......如果王爷愿意全部买下的话,小人可以做主,只要八千贯即可!”杨旭双手抱拳,唾沫横飞的说道。看他那架势,想来古时候忠臣死谏君主的时候也不过如此了吧。 见李信没有立即回答,杨旭继续循循善诱道:“小人不才,对宜家家具行的定价还是有所了解。依小人来看,在这个价格下,王爷还有着非常丰厚的利润空间呐!试想,只要接受这批现成的家具,王爷将省下多少时间,多少匠人的工钱?这也是不小的数目啊!” 李信终于缓缓点了点头,仿佛完全被杨旭说服了。他认真地说道:“确实,你说得有道理.......” 杨旭闻言,心中哈哈大笑,脸上却只露出一分恰到好处的喜色,连忙道:“那么王爷.......” “听我说完。”李信翻了个白眼。 “您说您说!”杨旭非常恭顺地回答。 “你说得很有道理。”李信点着头说道,“可是......还是有那么一个地方说得不那么有道理。” “啊?王爷觉得什么地方不妥?尽管说来,只要小人有能力解决,小人一定解决!”杨旭拍着胸脯说道。 李信沉默了一会儿,笑道:“就是你从头到尾都把我当成傻子看这一点......非常不妥!” 这句话声音不大,甚至里面也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杀气”和“威压”,但传到杨旭的耳中时,却真就像是从九天之上坠落的响雷一般,震得他耳朵嗡嗡地响。他并看不到自己的脸色在一瞬间变为惨白是什么光景,否则一定会怀疑自己到底是活人还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干尸。 “王......王爷......王爷莫要说笑!”杨旭挤出笑容道,“小人一直对王爷恭敬有加,这大不敬的话到底从何说起呀?哈哈.......” “哦?”李信脸上的笑容跟之前截然不同了,让人忍不住联想起不断戏弄猎物而不急着将它们吃掉的猫。 杨旭的后背上满是冷汗。 “如果不是把我当成傻子,为什么觉得我会买下你手里这批家具呢?”李信笑着问,“有宜家在,我倒是想问问你,还有谁买你手里这批桌椅家具?一批卖不掉的烂货而已,还小件三十文,大件一百文?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的成本?小件不超过二十文,大件不超过六十文.......怎么?不禁想要把这批没用的烂货卖给我,还想从中赚个三四成利润?你是觉得你太聪明,还是觉得我太愚蠢?”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六章 保本是不可能保本的 自从长一楼率先采用了高桌子、靠背椅这类家具之后,很多木材商人都看到了其中所蕴含的巨大商机,自发地转为了家具商人,大肆地仿制类似的家具用于出售,赚得盆满钵满。在大唐这个没有版权法的年代,这种行为当然算不上错,只是一种预料之中的正常现象而已。这也就是李信当时为什么非要拿到李世民的独家题字的真正原因。 在李信的宜家家具行正式开张之前,这些商人们占了一手先机,在家具行业这个新兴的蓝海市场里赚了不少钱。他们因此对这个市场的未来产生了非常好的预期,进而扩大了生产。 本来,他们的想法也不算错。如果李信并没有拿到“宜家”这个独特的品牌,没有扯上皇家的名头形成巨大的品牌效应,那么他即使真的开了一家家具行,最多也就是凭借着新颖的设计,稍微多占一点点市场份额而已,别的家具商还是能赚很多钱。 可是,李信偏偏就是拿出了这样一块金字招牌。 品牌效应的威力无人能挡,以摧枯拉朽之势占据了大多数办公桌、书柜等大件家具的市场份额,而这恰恰也是最赚钱的部分。其次来说,既然办公桌椅都已经买了宜家的,其他日用的床或者普通桌椅,也没必要为了图省钱而用别家的吧?干脆来个一整套算了...... 这就是大多数消费者们的真实想法。 这种种因素加在一起,造就了今天的局面:宜家的家具不够卖,别人的家具堆积如山却卖不出去。 这些家具已经被加工过了,自然不可能以原木或者原材料的方式转手回本,只能想方设法卖给别人来转嫁损失,或者砸在自己手里,自食苦果。那么问题就来了?谁会买这些家具?答案显而易见。 杨旭也是受到宜家冲击的众多家具商人之一,而且是其中胆子最大的一个。他将自己的大量继续投入了这个行业当中,本来还觉得可以大赚一笔,没想到现在竟然沦落到这种地步,能不破产就烧高香了。 正所谓人都是逼出来的。杨旭不愿意坐以待毙,思来想去之后,便产生了这个异想天开的想法:现在全长安只有宜家家具行的家具卖得出去,而且他家的家具还有点不太够卖,那么如果我能够把手里这些家具卖给他的话,那不就解决问题了吗? 这个念头一出,就仿佛在杨旭脑海中生根了一样挥之不去。于是,虽然楚王的名头很唬人,但他还是没忍住,带着大量的礼物前来楚王府求见李信。 对于杨旭这类人的出现,李信并不意外。或者说,从一开始他就料到了今天的局面。毕竟,放眼整个大唐,没有人敢说比他更懂商业规律,更懂经济规律了吧? 虽然说李信开家具行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推广更先进、更便捷的生活理念,潜移默化地改变大唐人民这种保守的风气,但是,他也并不否认自己想赚钱这一点。所以,对于这些破坏了他利益的盗版商人们,他是有几分火气的,怎么也得给个教训才是吧? 李信看着垂头丧气的杨旭,缓缓说道:“宜家的名号,是陛下钦赐的,它的好坏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关系到陛下的颜面。我绝不允许它出现售卖残次品的现象,每一件宜家出品的家具,都必须有品质上的保证才可以。在这一点上,我只相信自家的工匠。谁知道你卖给我的到底是什么品质的家具?若是砸了我宜家的名头,难道你来负这个责任吗?” 杨旭闻言,艰难地挤出一个笑容,道:“王爷果然英明,是小人利欲熏心,有点异想天开了。小人这就告辞......” 说完,他起身想走,谁料李信又突然话锋一转道:“不过,如果你能老实一点的话,我倒是也能把你手里这批家具买下来当柴烧。” 正在绝望之际的杨旭听到这话,哪里顾得上李信打的什么主意,立即千肯万肯地说道:“小人要求不高!只要能保本就行!” “保本?”李信冷笑了一声,“都这个时候了你还想着保本?这也叫要求不高吗?”对于搞不清楚状况的人,他可不会有什么好脸色。 杨旭愕然。 李信本就打算给这帮投机分子一点教训,此刻又哪里有手下留情的道理?他伸出三个手指头,道:“你手里这批家具,我可以出三千贯全部吃下来,就看你愿不愿意了。”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七章 先发海报 按照李信的估计,杨旭在这批家具上花费的成本差不多是四千多贯。开价三千贯的话,他虽然不能保本,但好歹也留下了绝大部分资产,他日东山再起也有可能。反正,伤筋动骨总比连底裤也亏进去来得好吧? 盗版都盗到我李信的头上了,还想赶紧保了本全身而退,世上哪儿有这样的好事?真当我楚王是泥捏的? 李信神在在地坐在椅子上等待着杨旭的答复。不管杨旭答不答应,他都不介意。 杨旭到底不是那种蠢到家的人,见了棺材该落泪还是落泪了。他拱手行礼道:“那小人......就多谢王爷仁厚了!” 李信点点头,叫王贵领着杨旭去取钱。至于货的事情么,他倒是提也没提。他很自信,杨旭一定会按时交货。 废话,放眼整个长安城里,谁敢赖了他楚王的账?难道真的要钱不要命了? 其实,李信刚才说的话并不假。在他的打算中,宜家家具就是要走品质路线,不可能随便什么产品都盖上宜家的戳,否则到时候这个品牌就不值钱了。他才不会做这种搬石头砸自己脚的事情。所以,他也需要一批比较低价的平价货来补充低端市场,只要不打宜家的旗号就可以。 毕竟,谁也没说宜家家具行只能卖宜家的产品。只要讲明这是平民款,质量比较低,价格也比较低就可以。借着宜家家具行的热度,相信也会有不少需要廉价家具的人前来购买。 当然啦,这部分市场其实是可有可无。有了,小赚不亏;没了,那也无所谓,古井不波。反正那点小钱咱也看不上。 这就是李信的全部想法。 长一楼自从重开之后,一直没有回复到之前那种热度,只是隐隐跟一笑楼、醉春楼等一系列老牌酒楼平分秋色的感觉。毕竟这些酒楼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以前只是没有有力的竞争者而已,现在一旦出现了足以挑战它们地位的新酒楼,它们自然一个个有什么本事就使出什么本事,纷纷推出一些不错的新菜,这样一来,没什么特别动作的长一楼也就平静了下来。 虽然如此,江老发却一直都无法安下心来。他敢肯定,长一楼一定还有什么新的花招要使出来。这就好像面前站着一个壮汉,你很清楚对方随时可能重拳出击打得你七荤八素,你却偏偏不知道对方会在什么时候从什么角度打出这一拳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挡住对方的拳头已经不重要了,不得不时时刻刻提防着这一拳的感觉才更加难受得让人想要吐血。 不过,仁慈的楚王李信大人并没有让江老发难受太久。等待了一段时日之后,李信终于确定沈小香她们所排练的《白蛇传》已经达到了登台演出的最低标准,于是他藏在暗中蓄力的这一手拳头便到了挥出的时候了。 这天,长一楼外突然出现了一根一人多高的木竿子,上面挂着一块大大的绸子,整体形状有点像后世常见的易拉宝。当然,事实上,这就是李信仿照易拉宝的形状搞的海报位,除了没有真的那么易拉以外,看起来效果还不错。丝绸海报上并没有图画,只写着几行浓墨大字。 “前世受救命之恩,今生愿以身相许,奈何天命难违,人人都说人妖殊途,我白素贞难道真就不能与官人长相厮守?一切精彩尽在三日后的《白蛇传》,敬请期待!”一位将要走进长一楼里的顾客被这一大块绸子吸引视线,走过来轻声将上面的字念了一遍。 他皱起眉头,完全不明白这块绸子上的字说的是什么意思。 什么叫白蛇传?白素贞又是谁? 不过,“以身相许”和“人妖殊途”这样的字眼看起来还蛮有意思的,让人忍不住有些心痒。 顾客走进长一楼坐下,笑着招呼服务员问道:“你们店外面挂的那个东西是什么意思?什么叫白蛇传?难道你们长一楼又有什么新东西了?” 服务员无辜地笑道:“掌柜安排的,我们下面的人也不知道啊。不过,应该是很有意思的东西就是了。我们掌柜好像很期待。” “你们家就是喜欢吊人胃口!”顾客笑着,边摇头边埋怨,“也罢,那我就耐心等到三天后吧。” 这样的对话在一天里发生了许多次。再加上长一楼本就地处东市的繁华地段,来来往往的人都会注意到门口这个大大的“海报”。一时间,很多人都知道了三天后长一楼要推出《白蛇传》的事情,但要问到《白蛇传》具体是个什么东西,却又没有人答得上来了。 江老发派伙计过去打探了情况之后,摸着下巴喃喃道:“白蛇传......又是什么花招?”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八章 长一楼人头攒动 饶是江老发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长一楼这一次整的又是什么活儿,最后也只能静观其变而已。顺带一提,卢传真养好病了以后就一直留在长安没有离开。家族派他出来就是处理长一楼的,不把这边的事情处理好,确认一笑楼的处境好转的话,他没办法离开长安。 三天的时间就这样在无数人或善意或恶意的胡乱猜测中过去了。到了预定时间的傍晚,长一楼里果然坐满了人,甚至还有一帮人连站都站不下,只能站在门口。这样的盛况完全出乎了赵珂的预料。 她并不知道,长一楼作为今年长安城最引人瞩目的存在,其一举一动能牵动多少人的注意。 首先,长一楼本身的位置就不错,平时人流量大,再加上海报这种新颖的宣传方式以及李信那种深谙人性的阴险文案,本来就能吸引很多人。其次,抛开这部分单纯因为好奇而来的客人,还有很多长一楼的对头,比如一笑楼,醉春楼,它们也很关心长一楼的举动,纷纷都派出了自家伙计过来打探消息。 最后,除了这两部分人以外,还有一群喜欢凑热闹的人也都来了。他们就是长安城里这帮跟李信、程处默一样,成天游手好闲的勋贵子弟。他们成天玩儿鹰斗狗,最喜欢的就是各种各样的新奇事物。这也是很好理解的,他们毕竟衣食无忧,在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中,总要找些乐子才是。因此,他们一听说长一楼要推出什么《白蛇传》,不见识一下一定会后悔云云,当即就拉帮结伙地来了这帮人马本来就浩浩荡荡,每人再带一两个小厮,那排场可就大了。 顺带一提,像这帮勋贵子弟们宣传《白蛇传》的正是程处默和秦怀玉。 想也知道,李信怎么可能真的只靠门口这张大海报来宣传《白蛇传》呢?这可是关系到他接下来要做的几件大事的重要环节啊,一点也不能出岔子的。因此,他当然要拉上程处默和秦怀玉帮忙,让他们多去拉点贵族子弟过来。 程处默和秦怀玉本来还有点不太乐意。因为他们闹不明白李信到底想干嘛。李信也懒得多说,二话不说就把两人按在了王府后院的凳子上,强迫两人看了一遍《白蛇传》。 本来李信还担心这两个智商不太妙的家伙到底能不能领略话剧的奥妙,谁知道这俩憨货一看就迷住了,一会儿傻笑,一会儿抹眼泪的,看得他直摇头,只恨自己手头没有手机,要不就给他俩把这会儿的丑态录下来,等他们以后发达了,再拿出来敲诈,那可就完美了。 剧情进展到法海出场的时候,要不是李信眼疾手快拉住了他们,他们差点冲上台去把那个扮演法海的演员给暴打一顿。 “人家情投意合,干你这个秃驴什么鸟事?用得着你管!”程处默和秦怀玉都这样大声骂骂咧咧的。要不是台上演员心理素质好,这剧也就砸了。 总而言之,《白蛇传》意外地得到了程处默和秦怀玉的一致欢迎。 李信毕竟是根据后世的电视剧改编的这一出戏,所以整体剧情偏长,一天之类根本演不完,而且演员的体力也不允许。眼看着沈小香这一帮演员都要累趴下了,李信赶紧伸手解下程处默和秦怀玉的钱袋子扔到了台上,当成是给演员们的赏钱,让他们赶紧下去休息。 程处默和秦怀玉当时就急了。 “什么就休息了?后面呢?许仙到底有没有再见到白娘子啊?”程处默大声嚷嚷道。他倒是不关心自己的钱袋子,只关心剧情的发展。 “就是啊!”秦怀玉的附和说明他的想法也跟程处默一样。 李信翻了个白眼,给两人的脑袋一人一下,道:“没看到台上的演员都快累趴下了吗?把她们都累死了,你们就高兴了?那以后谁给你们演这个剧?我费了老大劲儿才只训练出来这么一个戏班子,要注意可持续发展嘛!” “那......那怎么办?”程处默被打的地方也不疼,只是皱起眉头,意犹未尽地说道。 秦怀玉则是一脸懵逼地问道:“什么叫可持续发展?” 李信懒得解释,只是笑道:“先别管什么可持续发展了。反正,我培养这个戏班子本来就是为了演戏给大家看的,过两天她们就会在长一楼公开表演。你们只要帮我宣传一下,多叫一些京城里的勋贵子弟看戏,我保证给你们留俩最好的座儿,让你们看个够,怎样?” 二人本来就是咋咋呼呼的性子,见了好东西就喜欢去炫耀,再加上李信的承诺,哪儿有拒绝的道理,当即都千肯万肯地同意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正是由于这两位自来粉的卖力宣传,才有了今天长一楼的盛况! (本章完) 第二百一十九章 皇帝也来看戏 赵珂定了定神,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便按照李信的吩咐,站出来对店里的客人们说道:“相信各位都已经知道了,今天,长一楼全新自制话剧《白蛇传》将正式上演。现在,我看好像连店外面都挤满了人呐,这样吧,我宣布,今天长一楼的二楼正式开放。请现在坐在一楼大厅的顾客们全部起身,跟着你们身旁的服务员移步二楼!” 现在能坐在一楼大厅里的客人们,要不就是来得很早,早早就占好了位置,要不就是很有钱或者很有权,能让别人心甘情愿地把位置让给他。让这样的一部分人先坐到视角更好的二楼去欣赏话剧,是最不容易引起骚乱的最稳妥的安排。 赵珂看着混在人群中的带着小厮的勋贵子弟们,忍不住为李信的这个决定感到叹服。随着跟李信相处越久,她越发能感觉到,在李信看似不拘小节的粗线条外在形象里,其实藏着一颗非常细腻的内心,所以他才能不漏过事情的一些细节,做出周到的安排。 待一楼大厅里的客人全部进入二楼,并且在服务员的引导下纷纷就座之后,赵珂才下令让等在门外的其他顾客们有序入场。这些人本来还以为自己只能在外面看看热闹呢,没想到眼下竟然还能有进来坐着的机会,个个都眉开眼笑的,潜移默化中对长一楼的印象又好了几分。 此时,眼前这局面的始作俑者李信却正坐在长一楼三楼视角最好的一个包厢当中,一脸谄媚地为他面前的一位中年男子倒酒。 而那位中年男子接过这传闻中名酒二锅头之后,却没有立即将其端起来,而是不留痕迹地偷看了身旁一位衣着华贵的端庄贵妇人一眼,见其没有什么异常的反应,才轻咳一声,放心地将酒杯送到唇边,享受地饮了一口。 李信就坐在这位中年男子的对面,将他的反应看得分明,暗暗在心里笑:“没想到,传闻中的千古一帝李世民,竟然是这样一位妻管严吗?” 没错,能劳动楚王大架亲自陪坐的人,思来想去也就李世民夫妇了。准确地说,是李信亲自进宫去邀请了李世明来参加今天的《白蛇传》首映。 李世民对李信一向看重。既然是李信亲自来邀请,想必又是什么新奇的好东西.抱着这样的想法,李世民推后了一些公务,拉着长孙皇后一起来观看,也算是难得地给自己放个小假. 至于刚才喝酒的事情嘛......那算什么妻管严,那只是夫妻之间的情趣嘛,明知道长孙皇后是为了自己的身体着想,才不让自己喝太多的酒,那么李世民当然就没必要为了喝酒这点小事惹得长孙皇后不高兴嘛。 李世民喝了酒之后,心情不错,笑着对李信道:“难怪你小子一直空着二楼,原来早就有安排。”从他的位置上看过去,正好可以把一楼大厅里那个已经布置好的舞台尽收眼底。凭借着自己身为杰出军事家的空间想象能力,他不难判断出从二楼往舞台上看的话,视野非常开阔,可以将舞台上发生的一切尽收眼底。 当然,受限于材料和建筑水平,古代建筑本来就比较低矮。长一楼虽然是名义上的三层楼,但实际高度也就比后世的二楼稍微高一点,所以欣赏舞台的效果其实也并不比二楼差。 李信点点头,道:“确实是早就想好的。” 李世民闻言,仿佛漫不经心地说道:“走一步知道看三步,不错的小狐狸。” 李信没敢接话。他敏锐地感觉到如果自己接话的话,李世民说不定又会把话题扯到让他领受一份官职的事情上去,所以干脆装傻,笑着吃起了菜。 李世民见李信滑不留手不上当,暗自不爽地撇了撇嘴,心道:“看你能躲到几时!朕总有一天非把你按在朝堂上不可!”他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口。 长孙皇后毕竟跟了李世民多年,李世民的一举一动根本逃不出她的关注,就连刚才李世民喝酒时的小动作,她其实也尽收眼底,只是默许了而已。眼下一听到李世民和李信之间的对话,再加上李世民喝酒的神态动作,她就知道这叔侄二人又在暗中较劲,只好苦笑着摇摇头,将视线转向下方。 “今天你到底又弄出来什么好东西,非得眼巴巴地把我们二人叫来,一会儿要是让我不满意,你可仔细你的皮。”长孙皇后不愧是贤后,开口转移话题,缓解了一时间有些尴尬的气氛。 李信自信地笑了,道:“保管让二位满意。” “如果不满意的话呢?那我可要打你的板子!”李世民没好气地接了一句。 “那可是万万不行了。”李信当场怂了。不怕万一,就怕李世民跟他耍赖皮,怎么都不满意,那可怎么办?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章 光影关系和透视法 李信这点小心眼儿当然瞒不过李世民。不过李世民也只是说说而已,并不是真的要打李信板子,因此也就没有多说,只是翻了个白眼。对于李信这种喜欢在莫名其妙的细节上耍心眼儿的行为,他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包厢里几位大人物说话间,下面的骚动逐渐平息了。二楼的贵宾席已经坐定,新进入一楼落座的顾客们也已经分好了位置。这时,正是好戏该开场的时候。 一楼大厅早前就曾留下一小块空地,现今已经被改造成了舞台,比李信府上那个练习用的简陋舞台更完善一些,至少两边的幕布可以用绳索升起和放下,后面的背景板也能很简单地在演出中用绳索操纵切换。等以后演出别的剧目时,还能很轻松地拆下来更换。 想也知道,这么精巧的设计,全大唐也就李信能拿得出来了。他毕竟是工科生,搞搞这种简单机械、滑轮组什么的,简直不要太轻松哦。 随着一楼大厅逐渐安静下来,舞台上突然响起舒缓悦耳的曲子,红色的大幕随之缓缓拉开,露出了后方画着水光潋滟的湖景的背景板。 “这画......不一般呐!”观众之中有识货的不由得小声地惊叹道。 “确实!仿佛能够走进去一样!”另一人显然没有那么内行,只能从视觉效果上做出最直接的评价和称赞。 一时间,不少观众都开始纷纷讨论起了这张作为背景存在的画。 不用说,这张运用了一些西方油画技巧,偏向写实主义的绘画当然也是出自于李信之手。准确地说,这场《白蛇传》所有的背景都是出自他的手。他完全没有预料到自己这一点粗糙的光影和透视技巧能引来这么多赞叹。不过,仔细一想他就明白了。景物的透视关系直到15世纪才在西方艺术界得到系统而全面的阐释,以现在大唐的绘画水平,能表现出如此技巧的李信,哪怕被称一句“绘画之神”也不为过。 李世民也被后方的背景画吸引,微微眯起眼睛,有些好笑地看了李信一眼:“字写得跟狗爬一样,画倒是画得像模像样。就你这张画,怕是阎立本也要甘拜下风啊。” “陛下谬赞了。”李信擦着汗回答道。他有点后悔画得那么认真了。不过说实在的,你要他别用上后世那些透视法和光影关系什么的去画图的话,他恐怕根本画不出来。因为那些技巧早就已经深入他骨髓了,哪怕随便勾勒几根线条,也会本能地依照这些规则去描绘。 这就是后世所谓的“知识的诅咒”。其具体含义是,当你掌握了某种技能或者知识以后,你就无法想象你不会这些东西时是什么样子。试想,又有谁能成功想象并且理解自己不会加减乘除时的样子呢? 李世民知道李信喜欢低调藏拙的尿性,因此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在心中对于这个年轻人有了更多的期待。 李信啊李信,到底你还藏着什么样的本事没有被朕发现呢?没关系,朕还有大把的时间来看着你....... 李世民如是想道。 李信做工精良的背景画并没有太久地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因为在音乐声中出场的两位美丽女子显然更加容易吸引在场观众的眼球。这两名女子一名着白衫,一名着青衫,正是白素贞和小青。观众们此前哪里见过这种样式的衣服,纷纷赞叹,甚至有人半开玩笑地说台上这二位是仙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白蛇传》里白素贞和小青这两个女妖精的形象,如果要说是仙女,似乎也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这衣服倒是怪好看的。”长孙皇后突然发话道,“是谁做的?” 李信眨眨眼,苦笑道:“是微臣做的。” “你怎么连女子的衣物都钻研?”长孙皇后看了李信一眼,目光中满是不解。 李信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在这样一个观念陈旧的时代,李信这样的身份去做裁缝的伙计,确实给人一种强烈的不务正业的感觉,更何况他做的还是女子的衣服,这就在不务正业之余还增添了几分荒淫的印象。 “微臣也是为了这出戏才去钻研的。”李信努力地为自己解释了一下。 长孙皇后显然并不太买账。不过这会儿下面舞台上的两名女子已经唱起曲儿来了,她也就没有多说什么,而是专注地听起了唱词。她也很好奇,这个被称为“话剧”的《白蛇传》到底是什么东西,值得李信请李世民亲自过来看。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一章 狗屁人妖殊途 熟悉的游湖借伞,熟悉的相恋相知桥段,熟悉的识破真身....... 李信对于《白蛇传》的情节早已烂熟于心。因而当他培养出来的演员在台上卖力演出时,他的注意力却并没有沉浸在情节当中,而是对演员们的一举一动挑起了刺。 反观其他包括长孙皇后和李世民在内的观众们,他们则完全被情节吸引了。 李信看着这样的场景倒是不觉得意外。以大唐时期贫瘠的精神娱乐活动水平来说,像话剧这种涉及到视觉和听觉的艺术形式,谁能拒绝其魅力?再加上无往不利的后世剧本,不能让人如痴如醉才叫咄咄怪事! 鉴于程处默和秦怀玉两人观看表演时的表现,李信早就安排了一帮护卫站在舞台的四周,用于维持秩序并保护演员们的安全。以大唐民众们盲目的莽劲儿,李信真担心有人入戏太深,猛地上去暴打扮演法海的演员一顿,那可就糟糕了。 事实证明,他的担忧并不是多余的,入戏太深也不仅仅是程处默和秦怀玉他们两人的问题。当剧情推进到法海非要以人妖殊途为由拆散许仙和白素贞时,下面的观众都忍不住群情激奋了,个个都骂骂咧咧地挥舞着拳头,屁股也在凳子上扭来扭去,仿佛忍耐不住想要与之分离。 守在观众们身边的服务员们则连忙按照之前赵珂吩咐下来的做法,笑着安抚观众们的情绪,反复跟观众们强调:这都是演出来的,都是假的。 观众们的情绪这才稍稍冷静下来,仅有少数靠近舞台的观众站起了身来,也不知道他们想做什么。好在身强力壮的王府护卫们还是相当给力,被他们用凌冽的眼神扫视过以后,所有站起来的观众最后都坐下了。李信见状也松了口气。总算没在话剧第一天开演就惹出什么暴力事件。 长孙皇后皱紧眉头,很是不悦地看着下方舞台,道:“这个法海也真是多事。人家好端端的一对夫妻,为何他却非要以人妖殊途这种理由去破坏?可见这些佛教僧人实在不是什么好东西。” 佛教传入国内其实还挺早的,追溯起来大概是在两汉之间。一开始,佛教传入中国的时候其实并不受重视,直到经过多年的本土化之后,才逐渐变得广为人们所接受,信徒也逐渐多了起来。尤其是到了隋朝,隋文帝和隋炀帝都特别喜欢佛教,恢复了北周灭佛时遭到禁止的一些寺庙。不过,到了如今李家坐天下的时候,佛教又没那么受重视了,尤其是在上层阶级,多数人都对佛教没有太大的好感。 一方面是因为前朝亲佛教,为了体现其区别,大唐当然不可能继续崇信和推广佛教,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这年头做皇帝讲究一个名正言顺,君权天授。为了确立自己统治的合法性,李世民早就将李家的祖先追究到了道家先祖,传闻中化身为太上老君的老子李耳头上。因此,长孙皇后身为李世民的正妻,对于佛教的观感自然也没那么好。再加上在《白蛇传》的情节当中,法海本来就不是啥正面形象,有这样的感言似乎也很正常。 李世民听了长孙皇后的话,突然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李信偷偷看了一眼李世民瞳孔里闪烁的光,忍不住在心里点了点头。他相信,李世民现在应该已经觉察到他的一点用意了。 “人妖殊途......”李世民喃喃自语道。 早前李信就跟陈幼澜讲过《白蛇传》这个故事背后的意义。人与妖之间的差别,其背后可以代指为任何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其中当然就包括寒门与望族之间的不同。五姓七望是整个大唐最顶级的世家,其中任何一个都有着非常悠长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陇西李氏,也就是当今皇室,甚至是靠坐了天下这一点,才勉强挤进了五姓七望的行列当中。 在这些老派门阀眼中,陇西李氏哪怕坐了皇帝,其血统中依然掺杂着胡血,不是中原正统,不配与他们相提并论。他们甚至不愿意与皇室通婚,认为他们的血统比皇室还高贵,其猖狂可见一般。李世民为了这些事也不知道发了多少回脾气了。 然而现在,从李信搬上舞台的这一出戏里,李世民突然看出了一点端倪。 难道说,这才是李信叫他亲自过来看戏的真正目的?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二章 挖大族们的根 这些世家大族的根本是什么?是他们在这么悠长的历史中所累积下来的钱财和关系网吗?不是。是人们对世家大族天然的崇信感。 人人都认为世家大族之人知书达理,并因此认为他们的地位天然地高人一等是合情合理的。这种观念和想法在大唐简直就是一种普世价值观。 李信作为来自后世的重生者,怎么可能理解得了大唐百姓们这种没有根据也没有逻辑的观念? 在他看来,所谓的世家大族,说白了不过是一帮有钱读书的人而已。他们因为读书认字而掌握了比大唐百姓们更多的话语权,之后便开始不断地美化自己,美化得不仅别人信了,连自己也信了,竟然真的就以为出身能决定一切,真的以为姓氏能影响人的品格。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如果仅仅是这样还不打紧,这些世家豪族的存在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李唐江山的稳固,并进而影响到了大唐的发展。 打个比方来说,现在李世民坐江山就好比坐轿子,给他抬轿子的人便是这些所谓的世家大族,尤其是五姓七望里除了陇西李氏以外的其他世家。 这些望族固然可以把轿子抬得稳稳当当,让李世民舒舒服服地坐江山,但也完全有能力让大唐这座轿子颠簸起来,甚至于彻底掀翻,陷李世民于万劫不复之地。同样,也陷大唐百姓于万劫不复之地。 在明知道这一点的情况下,李世民是何等样的雄才?怎么可能安安心心地接受自己的命运其实掌握在别人手中这样的事实?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不惜杀那么多人,也要借着山东大案撕开一道进击世家的裂口的原因。一天不解决世家大族尾大不掉的问题,他就一天无法安眠。 而对于李信来说,他做梦都想推翻儒家思想的禁锢,在大唐播撒下科学的种子。他相信,只有这样,才能改变后世华夏近代积贫积弱的历史。所以,他对世家大族的反感丝毫不比他的叔叔,伟大的李二陛下差多少。 自从董仲舒提倡独尊儒术以来,世家大族们个个都是抱着儒家的故纸堆不撒手,张口闭口都是子曰诗云。说是说醉心学术,可成天也不知道能从里面学术出什么来。 作为一个看过华夏五千年历史的小愤青,李信很清楚,当一个国家最有能力去读书去学习去研究的人都在钻研一些诸如诗书礼易春秋这类的学问时,这个国家是不可能有未来的。 而他所热爱的国家没有未来这件事,他无论如何不能接受,也不想接受。 所以,他一定要想办法改变这种现状。 《白蛇传》就是一个开始。李信想要借助文艺作品来影响舆论,从小处开始撬动世家大族的墙角。 你们不是一直强调门当户对嘛?我就非要给你来一手“人妖殊途又如何”!我偏要告诉世人,只要有爱,什么都可以。 这在潜移默化之中透露出来的是一个很重要的观念:一个人的家世和这个人本身,是两回事。 千万不要小看这一点,至少在目前的大唐百姓们看来,一个人和他的家世根本就是一体的,这也是门阀世家的根源。 一旦这种观念广泛地播散出去,世家大族的超然姿态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李世民敏锐地注意到了眼前这一场华丽的话剧之后所隐藏的底层逻辑。或许这一套逻辑才是李信想要展示给他看的东西? “这是你想的釜底抽薪之计?”李世民平静地问。 李信笑了笑,没有回答,表情却分明写满了默认。 李世民的目光转向下方的舞台。 此时,舞台上的幕布已经缓缓放了下来。 赵珂一脸春风满面的笑容走到舞台中央,向面前的观众们说道:“对不住各位客官,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了。诸位如果想再看的话,一定要记得关注我们店门口的预告哦!” “搞什么!我们正看到兴头上呢,怎么突然停了?继续演啊!”有人叫了一句,一时间,整个底层大厅都充满了这样的叫声,给人一种如果不继续演下去,整个长一楼就会被这样的不满掀翻的既视感。 “大家稍安勿躁!稍安勿躁!”赵珂面对这样的场景,又高兴又无奈。高兴的是话剧得到了观众们的认可,无奈的是她有点难以招架这样的热情。 “客官们,你们倒是坐在下面舒舒服服看戏,台上的演员们可都是卖力演,卖力唱呐,现在嗓子都哑了,要是真的接着演,你们还听的清嘛?”赵珂大声问。 观众们一寻思,似乎说得也没错,不满的声音便小了一些。 “现在让演员们好好休息一下,早一点养好嗓子,再接着给各位客官们演,这样不好吗?”赵珂又认真地说道。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三章 文艺的价值 赵珂这番话说得合情合理,又处处从观众们的角度出发,大多数人都能理解。哪怕再怎么不讲理的人在这种氛围下也没办法明着胡搅蛮缠,更何况那几个虎背熊腰的王府护卫还站在舞台周围没走呢。谁敢真的站起来耍无赖的话,相信他们一定不会袖手旁观。 于是,观众们只好十分遗憾地接受了这样的结果,并且再三要求赵珂早点开下一场,让他们看下面的剧情。赵珂何等伶俐的人,怎么会拒绝这样的要求? 李世民亲眼看到了观众们对《白蛇传》的热情,心思也活络起来。不得不承认,李信的想法或许是可行的。 “戏确实很好看,不过你想过吗,要跟这些世家大族比笔杆子,天下谁能比得过?”李世民想了想,还是有些担忧地提醒李信。 李信笑了笑,道:“陛下高看我了,我才没有想跟世家大族比笔杆子,否则我就直接写文章了。在这方面,我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 相比起直接真刀真枪地在文字上下功夫,采用话剧这种方式更有一种迂回的味道,将所有想表达的道理藏在了表层的剧情后面,而且受众更广,连不识字的百姓都能看懂。 相比之下,只知道写文章的世家大族们就有点难受了,因为他们的文章只有识字的人才看得懂。而整个大唐,能读会写的人都没几个,是谁来看他们的文章? 这就是后世那位伟人曾经说过的,陷贼寇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哪怕那些世家大族看出了李信的目的,他们又能怎么应对?除非他们也跟着一起写剧本,尝试去占领舆论战争的高地。 可是,这帮人真能写出能与李信脑海中这些经典剧本相提并论的作品吗?恐怕有点难吧。 更何况,从文艺发展的角度来说,认识人本身的价值,人本主义的思想,本身就是更先进的文艺创作理念。背弃了这些思想,试图去表达腐朽的品级和阶级观念的作品,肯定是不会有生命力,也不会被大众所接受和喜爱的。 从这一点上来说,李信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任凭那些世家大族的学究们如何妙笔生花,他们也绝不可能打破他们在立场上和思想上的本质缺陷。 李世民不明白这些超越他时代的历史唯物主义,但是他在亲眼看到这所谓话剧的效果之后,还是认同了一点——这或许是对付那些世家大族的一种重要武器。 “你小子,就是鬼点子多。” 李世民端起酒杯,将残酒一饮而尽,显然心情不错。 旁边长孙皇后固然聪明,却也不懂得李世民和李信在说什么,只知道李世民似乎认为李信弄出来的这个话剧是好东西。这一点,她完全赞成。 不保守地说,话剧很有可能是她到目前为止的人生中碰到过最有意思的东西。就连演员身上穿的那几身衣服也让她觉得十分惊艳。 没办法,对美的爱好或许是女人的本能。就算是母仪天下的长孙皇后也不能免俗,来来回回地看了那几件衣服好几遍。要不是顾及长辈的威严,她早就忍不住开口讨要了。 “如果你的办法能够成功的话,倒是一件好事。”李世民没有吝啬对李信的称赞,“但是你要小心。这些世家大族平时道貌岸然,可一旦到了威胁到他们的时候,他们就忍不住要动手了。” 李信笑道:“有陛下在,微臣并不怕。” 不管是出于对李信的爱护,还是本身就对世家大族的敌对态度,李世民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庇护李信。 李世民闻言,微微一笑,不动声色间便难得地在李信面前透露出了几分王者的气魄。一直以来,他在李信面前都更强调他身为李信亲叔叔的身份,只有这一次,李信清楚地意识到了一点:眼前这个男人,是整个大唐的主宰。 “你尽管做就是。”李世民的话很平淡。李信却能领悟其中的分量。 戏演完了,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又在绝世高高手内侍和一堆便衣带刀侍卫的保护下平平安安地回到了皇宫。 翌日,《白蛇传》的效果比李信想象的还好。在那么多看过《白蛇传》的观众们的自发宣传下,“白素贞”和“许仙”这两个名字甚至比当初的二锅头还要火爆,街头巷尾都有人在议论着这个故事。就连大字不识一个的八旬老妇,也能通过从别人口中听来的原始材料,绘声绘色地再向别人讲这个故事。 故事在这样的传播过程中当然不免会走形,会变样,但总体来说,其主旨却是不会变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算是一种人民群众集体再创作的过程。 李信对于这样的现状表示很满意。来自后世的他很清楚,有人喜爱的作品,才有力量。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四章 拒绝桌椅的异类 《白蛇传》上半场演完之后,引起了整个长安的轰动,“长一楼”的名字便伴随着这一超乎大唐人们想象的话剧而再一次响彻了长安。 众所周知,酒楼的知名度对于酒楼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不管是长一楼一开始的一炮而红,还是第二次刚重新开张时的低迷,其背后反映的其实都是知名度和热度的变化。因此,当眼下长一楼再次取得了无与伦比的知名度时,它的生意再一次红火了起来。来的客人们都知道,只有来长一楼才能碰上最多真正看过《白蛇传》的人,从而聊到一块儿去。 本来还在为自己抢回一些顾客而稍稍松了口气的其他酒楼们,立即又陷入了之前被长一楼支配的恐惧当中。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江老发望着对门人来人往的热闹景象,再看看自己家没有几个客人的状况,不由得暗暗咬了咬牙。当初长一楼刚开张的时候,他还觉得对方绝不可能跟一笑楼相提并论呢,没想到短短几个月后,对方就已经将一笑楼远远甩开了。 他想起了当时卢政自作主张抓了赵珂的事情。小小一个酒楼掌柜,竟然能够惊动京城禁军,如果说这只是楚王李信一个人的行为,那是绝不可能的,背后一定有皇帝的默许。这说明楚王李信虽然手中无权,却十分得到皇帝宠信。 这样一来,想要对付李信的长一楼,对于一笑楼来说,难度就更大了。 江老发有些头痛地闭上了眼睛。他试图与卢传真商议下一步的行动。现在看来,二锅头和酱油的秘法已经完全不重要了。如果长一楼能不断这么推陈出新,那么它就会一直凌驾于一笑楼之上,等到其热度沉淀下来,逐渐稳固,那么一笑楼也就一点胜算都没有了。 可是,话虽如此说,卢传真又怎么知道该怎么办呢?像长一楼这样的对手,在他此前的人生中还一次都没有见过。 除了长一楼又开始给李信带来源源不断的铜钱以外,他还意料之中地收获了一笔外快——那时候他花三千贯从杨旭手里买下来的家具,又被转手卖了出去,小赚了一千多贯。 虽然平时对下人赏赐很大方,但李信可不是那种不把钱当钱的人。即便一千多贯对现在的他来说真的不算太多,但他还是高兴得眉开眼笑,暗暗称赞自己当时的决策够英明。 没办法,家具带来的舒适是任何一个正常人类都无法拒绝的。之前李信派人往长安城各大衙门送家具时,就得到了绝大多数官员的欢迎。 之所以说是绝大多数,是因为确实有一部分人出于某些稀奇古怪的原因非常抗拒桌椅家具。 李信听说,有个官员因为觉得家具这种东西不符合祖宗礼法的要求而拒绝使用,并号召他的同僚们也抵制这种不合礼的家具。然而他的同僚们又不傻,谁会为了别人的名声而牺牲自己的体验呢?他们早就听说了桌椅的大名,有机会亲自试一试的话,自然必定不能错过。 不出意外,所有的同僚都拒绝了他。他只好强行留下了自己的矮桌,坚持只在矮桌上办公。 于是,办公室里就出现了一幅奇景:除了这位拒绝使用办公桌椅的官员以外,其他人使用的都是高脚桌椅。在这间装满高脚桌椅的办公室里,那张矮桌就好像是混进了鹤群里的一只鸡,显得无比突兀。 那位官员与别人说话时,每次都必须抬头去仰视别人,而别人与他说话时,则都是低着头,居高临下地俯视。一开始,此人还能心平气和地对待,不过很快,他的心态就崩了。这种视角上的压迫感,非亲历者很难体会它在精神上的压力。 除此之外,再加上此人刻意坚持使用矮桌,与别人不合群,同僚们对他免不了有些微词,并逐渐演变成为一种排挤。 大家都坐高桌子高椅子,那该有多好啊,为啥就你一个人非得作妖,硬要扯什么祖宗礼法,意图博取清名,差点还想害大家都没有桌椅可以用。这样的人,大家怎么对他有好声好气?被冷嘲热讽完全是他咎由自取的必然。 于是,此人在衙门的处境越发艰难。当初是他自己坚持要用矮桌的,如今无论如何也没办法拉下脸来,开口讨要一套办公桌椅,而且,即便他开口,别人也未必同意。最后,他只好灰溜溜地递上辞呈,告老回乡了。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五章 这才叫日子 淡金色的阳光洒遍了下方错落有致的房屋,马车在村口缓缓地停了下来。赶车的王贵回头,往身后拉着帘子的车厢里小声地说了一句:“王爷,咱们到了。” 李信有些不爽地回了一句:“知道了。”然后才依依不舍地从陈幼澜的肩膀上起开,顺便冲陈幼澜露出一个坏笑,惹得她一阵脸红。 自从亲自去陈府拜访过陈尹,还见到了陈幼澜的二哥陈辛恒之后,李信与陈幼澜的关系明显比之前亲密多了。陈幼澜女扮男装拜访楚王府已经是常有的事情,比如前几天沈小香她们努力排练《白蛇传》的时候,她就是最忠实的观众。 共乘一辆马车对于这两人来说,当然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了。于是这一次,李信甚至装作打瞌睡的样子,放肆地将自己的脑袋靠在了陈幼澜柔软的肩头。陈幼澜身上那股好闻的味道不住地往他的鼻子里钻,令他忍不住感到一种温暖和心安。 一开始,陈幼澜是有些不自在,不过最终还是没有躲开,任由李信在她肩头刷无赖。她好几次忍不住歪过头去偷看李信的睡眼,想看看他是真的睡还是假的睡,谁料,李信却眼睛也不睁,直接动嘴问道:“我好看吗?” “好看个鬼。”陈幼澜连忙将视线转向了别处,用很是嫌弃的语气说道。 小铃抱着润娘坐在车厢的另一边,两人均是捂着嘴,笑得眼睛都眯成了缝。 走下马车,呼吸着蓝田县这片堪比后世农家乐一般清新的空气,李信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陈幼澜一边整理着被某人弄乱的衣服,一边走到某人身边站着。 “真不敢相信这里半年前还是那副样子。”陈幼澜四下望了望,有些感慨地说道。 陈幼澜第一次来蓝田县的时候,这里大多数村民住的还是简陋的土坯房,真的很简陋的那种,有些甚至连门窗都没有。讲的好听点叫“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讲的难听点的话,其实是路上根本没东西可以“拾遗”,家里也没有门窗可以关。 然而现在,几乎所有的房子都好好地修葺了一遍,变得更牢固也更美观,有好几家甚至直接把自己的老房子拆掉了,盖了两三层的小楼,看起来鹤立鸡群,倒也挺气派的。 李信点点头,看着这样的景象,很不客气地笑着问道:“那我问你,这是谁的功劳啊?” 陈幼澜翻了个白眼,道:“知道了,是你是你,行了吧?” 李信得意地扬了扬头。 是的,他根本无需谦虚。他毫无疑问就是蓝田县发生如此巨变的最大功臣。 从开办酒厂、酱油厂开始,到后面帮忙推广猪肉的事情,蓝田县那么多人贫困的生活发生着肉眼可见的变化。别的不说,单说猪肉这一项。长一楼每个月向蓝田县村民们买猪肉就要花掉二三十贯。这还只是长一楼一家。要知道,向蓝田县买猪肉的可不止长一楼。 顺带一提,蓝田县周边的几个小县城也早就跟风养起了猪。不过失了先机,而且又缺乏指导,所以产业的规模还不太大,竞争不过蓝田县。不过,好歹多了个进项,村民们的日子自然是比之前好多了。 早前就说过,对于华夏的农民们来说,冬天是悠闲的。因为无事可做。在丰收的年份,家里东西够吃的时候,这种悠闲很舒适。而在灾年的时候,这种悠闲就让人绝望了,因为它意味着人们没有办法得到足够的食物。 按道理来说,今年大旱,本来也该是个难捱的年份。可蓝田县的村民们却一点都不觉得难捱。很简单的道理:李信的酒厂可不管你什么季节,一直那么稳定地运转着。村民们只要每天去上工,就能稳定赚到吃食和工钱,仅凭这一点,他们就已经能过个舒舒服服的冬天了,更不用说他们还有卖猪肉挣的钱了。 别的村很多人都面黄肌瘦,不饿死人就算烧高香了,而在蓝田县这里,什么挨饿,根本不存在,个个吃得饱饱的,甚至还胖了几斤,脸色也红润。半大小子吃饱了,个个高高兴兴地在村里撒欢,看得李信高兴。 他就喜欢看这样生机勃勃的画面。这样他才能感觉到自己没有辜负这一次重生,没有辜负这一些对他抱有期待的人。 对嘛,这才叫日子嘛!一年到头没个休息,天天在地里刨食,结果到头来还是混个吃不饱穿不暖的下场,那叫什么日子?真正的日子就应该是这样,辛勤劳动就能吃饱穿暖,就能老婆孩子热炕头才对! 李信突然来了劲,笑道:“走!进村!”说完,他便率先跑进了蓝田县,脸上带着幼稚得宛如孩童般的笑容,干净而纯粹。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六章 得意的张全福 陈幼澜也不知道李信突然发什么疯,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撒欢离去的背影,忍不住笑弯了腰,不住地摇头。虽然从认识李信以来,他不断地改变着自己在陈幼澜心中的形象,但有一点似乎从未变过:他从来不曾表现得像一个真正的王爷。 陈幼澜从小接受到的教育都告诉她,做人一定要注重礼仪,一定要端庄大方,一定要如何如何,以免被别人看轻,或者影响了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但是在李信身上,她似乎从来没看到过那样的顾虑。 想笑就笑,想走就走。这才是李信的信条。他身上有一种独特的特别能感染人的魅力,让人忍不住跟着他笑,哪怕他就是在你面前暴跳如雷地骂人,你也只会觉得他率真坦诚,而生不出半点反感。 真是全大唐也找不到第二个的奇人。 张全福吃过了早饭,正穿着厚厚的袄子在村里慢腾腾地散步。阳光暖洋洋的,刚刚好,晒得他心里通透。 人呐,就这么回事,吃得饱,穿得暖,干嘛都舒服。更何况他刚才吃的早饭可是白面馍馍呢!这要是放到以前,也就过年能吃上几顿,可现在,嘿嘿,天天都能吃上啦。 张全福对于自己现在的日子很满意也很得意。同时,他心里也很清楚,带给他这样生活的人到底是谁。 王爷是个顶顶好的王爷,活该长命百岁。他这样想道。 作为蓝田县的里正,他是亲眼看着蓝田县从一穷二白变成今天这局面的。当初他去王府求情,请求宽限租子的时候,他满脑子还担心着这个冬天能不能熬过去呢,没想到一转眼的功夫,蓝田县就变成这样了,竟然人人都能吃饱穿暖了! 若非真实地身处于这现实之中,张全福真的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了。 这简直就是仙法! 王爷是有本事的。 张全福一边想,一边得意地走着。 当初张松动了他的棺材本去养猪,那么多人都说张松不孝顺,只有他力挺张松。现在呢?家里房子都重新盖了,棺材本也翻了一倍,可以给自己搞一块上好的棺椁了! 所以说呐,很多人就是眼皮子浅。要不怎么他们不是里正而他张全福是里正呢?就是因为他有远见呐,会识人!一眼就看出王爷是个有本事的大好人,那他还不撸起袖子跟王爷干了? 不就是棺材本儿嘛,全给了又要什么紧,反正人死鸟朝天,大不了破席子一裹,挖个坑埋了了事。他都这个岁数了,比别人多活几天都是赚到,谁还在乎死后怎么着呢? 结果呢?哈哈哈,不仅活着的时候可以多享福,就连死了以后也能体体面面地走,叫村里人羡慕。真是太舒坦了。 活该叫他们眼红! 王爷多好的人呐,明明白白说了让他们养猪,没钱的还肯借钱让他们养,一个个却推三阻四地拖延,现在呢?还不是一个个上赶着养?真是贱骨头! 张全福骄傲地哼了一声,继续向前走去,突然看到前方村头大路上奔来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 他揉揉眼睛,凝神望去,那身影竟然在他眼中开始变得霞光万丈起来——王爷!是王爷! 张全福连忙小跑着往前去,身手敏捷得一点也不像是一个五十岁上下的老头。 “王爷!王爷!”张全福眉开眼笑地来到李信跟前,“什么风把王爷给吹来啦!小人给王爷请安了。” 李信看到眼前这张笑得满是褶子,宛如盛放的菊花一般的脸,就知道张全福最近的日子肯定过得不错。他笑着拍了拍张全福的肩膀,指了指身后跟着的陈幼澜、小铃、润娘、王贵等人,道:“闲着没事,带一家老小出来逛逛,看看乡亲们都过得怎么样。” 张全福笑道:“好着呐!家家户户都好着呐!” 他顾着絮絮叨叨地说,而李信身后不断靠过来的陈幼澜却只将李信的话听了个明明白白。 刚才李信随意往身后一指就说后面那一撮人全是他的一家老小........ 陈幼澜微妙地又有点在意。这种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将她视为家人的看法才更加令她感动和心动。 不过虽然心里这么想,陈幼澜嘴上却是绝不可能承认的,还是要走上来说一句:“谁是你一家老小了,不害臊!” 李信愣了一下,无赖一笑道:“早晚要过门,一样啦。”说完,他便大笑着拉起张全福道:“走,带我逛逛去!中午可得给我弄点好吃好喝的啊!我这一大早的过来,早饭都没吃多少,饿啦!”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七章 张全福欲言又止 一见面就拉着自家庄户要饭吃的主家,全大唐还有第二个嘛? 陈幼澜望着欢天喜地正在兴头上的李信,与身旁的王贵对视一眼,均是笑了笑,这才又向前赶过去,试图追上李信的步伐。 午饭又是在张全福家吃的,除了张全福,张松这家子,还请了村里别的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 在张全福看来,那些没名堂的人就算了,哪怕只是跟王爷坐在一个院子里吃饭,他们也不配。 李信本来还想自己动手下厨,谁料这次却被张全福劝住了。 本来嘛,上回李信亲自动手是因为他们这帮村人都不会处理猪肉,李信不得不出手教他们。而且,就这,还有灵光的村里女人上手帮忙呢。 更不用说现在了。毕竟养猪养了那么久,该怎么洗刷猪肉,猪肉怎么弄好吃,村里人也都成了半个行家了,哪里有还要王爷亲自动手做吃食的道理?那真是叫全村人都无地自容了。 李信本人对于动手下厨倒是没什么抗拒心理,但是见张全福这么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子,他也心里打退堂鼓。他真怕自己撸袖子切猪肉去的话,张全福当场在这里把脖子给抹了,那他可就造了大孽了。 陈幼澜和小铃也劝李信安心坐着吧。小润娘更是往李信怀里一钻,坐在了李信的腿上,不让他起身。 好吧,李信投降了。 张全福这才喜笑颜开,指手画脚地让张松赶紧去杀猪料理。张松也笑得灿烂,连声应着,爽快地去了。 接着,远远地传来一阵闹腾的声音。之后便是女人们帮着烧水褪毛的欢声笑语。他们的心情显然好极了。 自古以来都是这样,民以食为天,只要能让他们吃饱,这帮可爱的人们就从来不想着去做恶,反而勤勤恳恳高高兴兴地帮着建设伟大的祖国。这种吃苦耐劳的精神是其他任何地方的任何一个种族都少见的。 李信的心情也好极了。他喜欢跟这样单纯的人待在一起。这或许也是他特别喜欢程处默和秦怀玉的原因。只可惜的是这俩货的单纯里少了一点机灵,所以给人的印象微妙地有点蠢。 真是太遗憾了.......怎么就没有我聪明呢? 李信忍不住摇了摇头。 不多时,弄好的菜就一道接一道地端上来了。张全福恭敬地请李信先动筷子。李信也就不客气了。他知道,自己不动筷子的话,在座的所有人都不会乱动筷子的。 一块五花肉入口,软滑烫口,味道稍微重了一点,滋味不如亲手做的好吃,但是........计较什么呢?本来吃的就是个气氛,更何况自己并没有动手,只是坐在这里吃现成,再来对别人做的菜评头论足,未免有些太过分了。 李信点点头,满意地把肉咽下肚子。 张全福见自家王爷满意,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 “行了行了,都动筷子吃吧。”李信不耐烦那么多礼节,大声招呼道。 张全福、张松等人便连声应着,纷纷动起筷子。一开始,他们还有些拘谨,仿佛不愿意在王爷面前显露太多粗鄙的方面。不过当他们看到王爷自己已经抱起一截猪大腿骨啃得满嘴流油不亦乐乎的时候,他们也就没有那么多包袱了,个个都放开肚子吃了起来。 一时间,空气里全是欢声笑语。 陈幼澜在这样的环境里有些不适应,但却有种说不出的高兴。尤其是当她看着李信脸上那毫不作伪的愉悦表情时,她心里也觉得痛快。 不过,在这样快乐的氛围里,还是有一个人的表情显得有一点点僵硬,就像憋了一坨屎一样。这个人就是张全福。 他欲言又止了好一会儿以后,李信终于看不下去了,依依不舍地放下手里的骨头,开口道:“老张,你有什么话就说什么话,别畏畏缩缩的,我又不吃人。” 张全福抿了抿嘴唇,为难地笑道:“那个.......王爷........小人确实有些事想说。” “那你说呀。”李信翻了个白眼,“快说!干脆点!” 张全福仿佛受到了某种鼓舞,这才重重地点了点头,道:“王爷,小人想把蓝田县今年欠王爷的租子全部补上!” “啥?你疯了?你一个人补全县的租子?”李信吓了一跳,差点怀疑眼前这个老汉是不是害了什么疯病。那他可没有药能医。 张全福连忙摆手道:“不不不不!是大家的意见。大家都会出钱补上自己那一份的。那时候......光景不是不好嘛,所以老汉才腆着脸去向王爷求情,现在王爷使了手段,我们大家都能吃饱穿暖了,总觉得.......欠的租子还是应该还给王爷,否则.......不就白占王爷那么多便宜嘛?知恩不图报哪儿能算个人呐!”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八章 两倍也可以 一时间,李信整个人都憨住了。 蛤?还有这种事?我不是都同意今年免租子了嘛,还有庄户主动反悔,要求补交租子这么咄咄怪事的? 张全福见李信半晌都不说话,还以为他担心村民们交了租以后生活会有困难,当即便拍着胸脯,很是自豪地说道:“王爷放心!咱们王爷家的租子本来就不高,就算补交,大家也现在都承受得起,不会有什么困难的!” 李信无奈地翻了个白眼儿,撇着嘴道:“你们这帮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好好日子过着不舒坦吗?刚吃饱饭几天呐,就跟你家王爷我摆阔。难得我大方一回,免了你们的租子,你们现在竟然还想补交.......行,可以补交,不过你们那么点租子我可看不上,要补交的话,至少得补交两倍哦!” 李信也是随口一说,哪儿曾真的想要收什么租子?不过是想拿话难住张全福,用最简单的方式拒绝他这种无理的请求而已。 谁料,事情的发展有点轻微地出人意料。 张全福倒是如李信所预料的那样,先露出了一脸为难的神色。不过,他旋即就咬咬牙道:“行!我去跟乡亲们说说,应该不成问题。” 啥玩意儿?两倍也不成问题? 李信突然感觉自己或许有些低估蓝田县这段时间以来的发展速度了。又或者说........难道自己家以前订下的租例真的太低了? 妈的,先不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下轮到李信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 他刚说完要把租子提到两倍,张全福还答应了,这让他还怎么说?难道再翻一倍,来个四倍收租?搞个毛线球哦。 陈幼澜明知道李信不可能收下这笔租子,见身旁这位无往不利的王爷难得吃瘪,竟笑得合不拢嘴。 李信最后没办法了,只好耍赖,道:“不管了,反正你们这点租子我看不上,我不要。” 说完,他便甩袖走人了。 这帮人也太淳朴了一点,稍微有点钱就想着回报恩情..........真是傻到家了!反正眼不见为净,哼! 陈幼澜本来饭量也小,吃了两口早就饱了,便起身跟在了李信身后。小铃本来也想跟上去,却被人小鬼大的润娘拉住了。王贵更是神在在地坐在位子上没动弹,甚至没有下令让王府护卫跟着。因为他知道暗卫肯定已经跟上了,没必要再多派人手打扰自家王爷和夫人说话。 李信和陈幼澜并肩走在万里晴空之下的乡间小路上,两旁要么是可爱的房屋,要么是秋收之后光秃秃的田野,看上去有些寂寥。虽然不是生机勃勃的景致有点可惜,但眼前的景象却也未必不悠闲自在。 “你今天很高兴的样子。”陈幼澜笑着道。 李信伸了个懒腰,亦是笑着反问道:“有吗?” 答案似乎有些明显。两人默契地哈哈大笑。 “跟这帮单纯的人在一起,真的很轻松愉快。”李信用一种沉醉的语气说道。说完,他指着不远处的一块空地道:“等年后,我要在那里盖几栋房子。” 陈幼澜饶有兴致地问:“用来干嘛呢?” “做学堂。”李信得意地说道。 陈幼澜想起李信倒是曾经说过这回事。 “你想让村里的孩子们都上学,考科举,当官吗?”她笑着问。 李信却摇头,道:“不。科举太难了,绝大多数人一辈子也考不上,没必要让他们浪费时间去学那些没有屁用的四书五经。” 陈幼澜下意识地想为四书五经辩驳,不过旋即便想起了李信早就跟她宣扬过那一番儒家经典无用论、诗书误国论,再联系一下李信一直以来地所作所为.........额,好吧,要是个别人在陈幼澜面前说四书五经如何无用,那她肯定要驳斥得对方满头包了,可是当说这话的人是李信时,她似乎连开口的资格都没有,只能憋着话,也不知这沉默代表的是默认还是默拒。 李信早就想好了,在蓝田县开的这个小学堂就教村里的孩童们识字算数这些基本的就好。毕竟有很多孩子年龄都大了,性子一野,未必能好好学习。等到他们把基本的都学完,再看着办吧。 不想学的,可以靠这点识文断字的本事混口饭吃;想科举的,李信也可以推荐名师给他们;如果真的有幸,有那么一两个对科学有兴趣的,那么李信就可以考虑再写几本教材了,说不定就能教出几个未来大唐科学界的先驱呢? (本章完) 第二百二十九章 会员卡 李信带着陈幼澜在蓝田县一共住了三天。当然,两人是分别睡在了两个小院里,没有做任何出格的事情。反正李信在蓝田县这里的祖宅很大,房间也多,倒是没什么问题。 不过,等到李信亲自送陈幼澜回陈府的时候,陈尹倒是气得不轻,差点抄起院墙边的棍子就打李信一顿。毕竟接走陈幼澜的时候,李信也没对陈尹说要带她在外面住那么些天。反倒是陈辛恒笑着把陈幼澜拉到一旁的角落,挤眉弄眼地问了几句,惹得陈幼澜对他又是一顿暴打。 离开陈府以后,李信并没有回楚王府,而是去了长一楼。赵珂早就在那里等他了。 “我要的东西都弄好了吗?”李信一边走进三楼那个专门为他这个幕后老板而保留的包厢里,一边随口问道。 赵珂紧跟在李信的身后,回答:“准备好了,就在里面的桌上。” 李信点点头,正看到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一个带锁的箱子,钥匙就静静地插在锁眼上。他上前拧了拧,把钥匙插进去又拔出来地试了试,满意地点了点头。这就是他要的东西。 “为什么王爷突然要定制这么一批锁和箱子呢?”赵珂观察了李信一阵,终于还是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李信笑道:“为了彻底把对门儿的蠢货酒楼打到关门啊!” 一笑楼不使那些歪门邪道的手段还好,李信倒是不介意靠正当竞争的途径干爆他们。然而他们却使出了绑架这种下三滥的手段。那他可就不客气了!不仅要把人救回来,把你那些敢动手的蠢货都报复个遍,最后还得顺手弄垮你的破酒楼! 不然你还真以为我李信好欺负? 李信从来都是个护短的性子,最见不得自己人受欺负。平时那副乐呵呵的样子都是给自己人看的,不计较、大度也是给自己人才有的特殊待遇,至于对待那些敢于跟他作对的人呢,呵呵,不好意思,别问,问就是重拳出击,而且还得一拳一拳又一拳的那种。 赵珂听到李信这样回答,愣了一下,更加疑惑道:“这个东西.........能打垮一笑楼?” “嗯!”李信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道,“你坐下来,我给你讲。” 赵珂知道自家王爷不拘小节的性子,于是也不墨迹,爽快地坐了下来。 “我应该给你讲过吧,长一楼二楼的位置是看话剧的绝佳位置,未来都是给会员们留的,对吧?”李信道。 赵珂点了点头。她确实听李信说过这些事,不过具体这“会员”是什么东西,她一直没有搞明白过。 李信也懒得卖关子,耐心地解释了起来。 他拿起面前的钥匙,道:“这个东西,以后就不叫钥匙了,叫做会员卡。” 赵珂点点头,表示自己在听。 “咱们的白蛇传,现在还是免费让大家看的,以后可就不是这样了,是要卖票的,只有买票才能进来看。”李信道,“票分两种,大厅的普通票和二楼的贵宾票。会员卡就是买贵宾票的资格,只有拥有咱们这个会员卡的人,才能购买贵宾票。” 赵珂好歹也是大家族出身的人,当然知道长安城里这帮王孙贵胄们最喜欢的就是显身份,最无法拒绝的就是能体现他们身份的“贵宾”二字。 “这样一来,会有很多人想要这个会员卡。”赵珂说。 李信点点头,道:“对了,要的就是这个效果。除了买票的特权,咱们还可以设计一些什么贵宾专享菜式啊、折扣啊、什么鬼的,反正就是让这帮有钱人都想要当咱们的会员就是了。” “然后呢?”赵珂问。经过李信的解释,她已经明白,肯定会有很多人想要拿到会员卡,成为长一楼的会员,但是然后呢?这跟打垮一笑楼有什么关系? 李信翻了个白眼道:“然后咱们就收钱啊!不交钱怎么当咱们的会员?” 赵珂一脸懵逼。 李信大手一挥,道:“想当我们长一楼的会员,容易呀,十贯一张会员卡,童叟无欺!” “啊?”赵珂大吃一惊,“十贯钱?就买这么一把钥匙?” 李信摇头,道:“不是!是把十贯钱存在我们的酒楼,然后领这样一把钥匙,也就是会员卡!以后咱们的会员吃饭喝酒看话剧,都可以从这个十贯里面慢慢扣。你明白吗?这个会员卡本身,不要钱。” 赵珂更加糊涂了。李信这样解释她倒是可以明白,反正就是有钱人先把钱存在长一楼这里,等到他来长一楼消费的时候,账目直接从这些预存的钱里扣就行。 但是,她还是没明白这和打垮一笑楼有什么关系呀!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章 必胜的阳谋 其实原理也很简单,只是赵珂受限于唐人朴素的思维而没有想明白而已。李信并不在意,而是耐心地解释了起来。 “假设现在我是一个顾客,我手里有一百文钱。”李信用手比划着,“我面前有两家差不多的酒楼供我选择,或者说,他们都想赚我手里的这一百文。如果这两家酒楼在我眼里没什么太大差别的话,那么理想状况下,结果是不是他们每家赚走我五十文?” 赵珂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李信继续道:“可是,这个时候,其中一家酒楼,暂且称呼它为酒楼甲吧,他家推出了一些新的优惠或者什么别的好吃的菜,导致我更喜欢去他家,是不是就会导致他家赚走更多我的钱,而另一家酒楼,也就是酒楼乙,他家就只能少赚走一些了?因为我的手里一共只有一百文嘛,我的钱又不会凭空变多,对不对?” 赵珂又点了点头。 “那么,如果酒楼甲凭借着他家的优势,开通了像我说的这种预存款的会员卡制度,我把一百文全都存进酒楼甲,会如何?”李信问。 “酒楼甲就会赚走你的所有钱,而酒楼乙一分都赚不到!”赵珂恍然大悟。 在一定时间内,任意一个个人会花在下馆子这种事情上的花费差不多是固定不变的。如果,长一楼能够把这些钱全部吸收下来,不仅大大提高了自己的盈利,还压缩了其他酒楼的盈利。这就是后世各种洗剪吹的造型屋非常喜欢忽悠顾客们办会员卡的原因。 当然,原因还不止这些。 没办会员卡的时候,大家都会精打细算地消费。因为消费一次就结一次钱,在心理上是一种微妙的压力。但是,一旦办了会员卡,有了预存款之后,结账和消费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就割裂了,很难让人明显地感觉到“消费”和“多花钱”之前的关系,在潜移默化中会增加消费者的支出。这也是后世电子货币盛行之后,人们的消费欲望得到前所未有提升的原因。 因为人的大脑更习惯于处理实体的财物信息,而非虚拟的数字化的财物。比起花掉账户余额上的一万,用掉切切实实拿在手里的一刀钞票会更明显地让人感觉到心疼。 这些道理就不那么容易能跟赵珂解释清楚了。于是,李信也就没有继续深入地分析下去,而是话头一转,道:“我们的会员卡定价十贯,能办得起的人都是家境非常殷实的。这些客户,就是我们长一楼和一笑楼最看重的中流砥柱。绝大多数的盈利都来自于这个客户群。一旦他们办了会员卡之后,一笑楼就完全无法从他们身上再拿到半毛钱利润,你说,一笑楼能怎么办?” 那还能怎么办?关门了事啊。 这是堂堂正正无法回避的阳谋。一笑楼除非能在硬实力上突飞猛进,拿出能够与长一楼的话剧和美食相抗衡的终极手段,否则绝对扛不住这一波会员卡制度的釜底抽薪。 赵珂哑然失笑。 道理说白了是很简单,但她可丝毫不敢因此而轻视李信刚才所说的这番话。 没错,谁也不否认这些道理的直白,可是为什么此前从来没有人看出来或者总结出来呢?就连自诩聪明的赵珂本人,也得在李信好好地解释过一遍之后才明白了眼前桌子上这箱子和击垮一笑楼之间的关系。所以说,这些道理虽然看似浅显,其实却一点都不简单。 李信不知道赵珂在想什么,而是自己之前的考虑开始简单地讲解会员卡的具体实施情况。 “办理了会员卡之后呢,顾客就可以领到一把钥匙,也就是会员卡。他的账目则保存在我们店里的箱子里。”李信拍了拍手边的箱子,“就是这个。每次顾客过来消费,就把自己的钥匙交给我们,我们打开他的箱子,在账目里面记上一笔,然后留下两张账单,顾客和我们各一张,方便以后对账。除此之外,为了避免会员卡遗失以后被人冒用,顾客可以在我们这里预先留下一句口令。” “口令?”赵珂皱起眉头。 “就是暗号。随便什么诗句啊什么都可以,我们这边做好记录。必须会员卡和暗号都对上,我们才能记录账单。”李信边想边点头,道,“这样才安全。到时候顾客也能凭借口令和身份证明,补领一把钥匙。” 赵珂讶异地看着李信。 连顾客丢失会员卡以后应该怎么处理都想好了.......王爷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啊?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一章 赠票 下半场的《白蛇传》定在了三天后。李信照例在长一楼外挂了一张海报。这一次,不需要程处默和秦怀玉帮着宣传,只要这张海报就够了。 事实上,自从上次看过《白蛇传》的上半场之后,很多贵族子弟都茶饭不思了,成天就想着看下面的剧情。他们生活优渥,什么好东西都吃过玩过,唯有这话剧,他们是真的第一次见,而且是真的新奇有趣,这叫他们如何不彻底沦陷?很多人甚至每天都派小厮过来长一楼外蹲守,焦急地等待《白蛇传》下半场开演的消息。 还有一些人则求到了程处默和秦怀玉的头上。当初是他俩叫人一起去长一楼看话剧的,那可是《白蛇传》第一次登台,他俩那时候就已经知道《白蛇传》不一般了,这说明啥?说明这俩人说不定早就看过了!无数人试图逼问程处默和秦怀玉下面的剧情,然而这俩货也根本没看过下半场呐!只可惜,嘴皮子都磨破了也没有人信他们的“鬼话”,整得这俩人还挺郁闷。 不过,好在《白蛇传》下半场最终还是按时按量不加价地上演了。 虽然说悲剧比喜剧更容易打动人心,但这毕竟是话剧第一次进入公众的视野。为了避免第一次就放毒这么劝退的事情,李信在写《白蛇传》的结局时最终还是给了一个比较和、谐的大团圆结局,也就是世人所熟知的那个许仙与白素贞之子许士林最后考上状元一家团聚的结局。 当故事的最后一幕落下以后,所有参演《白蛇传》的演员们都走到了台前,长一楼里爆发出一阵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不管是一楼大厅里的观众还是二楼看贵宾席上的观众,有一个算一个,都奋力地鼓掌叫好。 沈小香满脸通红地站在台上,面对一浪接一浪的掌声让她的心脏也跟着剧烈地跳动起来,像一只欢呼的鸟雀。作为一个因为家里困难而被卖掉的女孩子,她想过自己的未来会是什么样,但从来没想到过会是眼前这样,站在这么多人面前,受到他们的喜爱和欢呼。 “谢谢王爷!”她一边笑着向观众们挥手,一边默默地在心里念道。不管是将她买下来还是请老师教她唱歌跳舞,教她演戏,李信所做的一切都值得她感激。如果不是李信,她最好的人生也不过是被卖到某个大户人家家里当丫鬟罢了,怎么可能跟现在相比? 待演员们都下了台,赵珂笑着走上了舞台,道:“大家对《白蛇传》的结局还满意吗?” “满意!”下方传来大声的回应。 赵珂笑着点点头,道:“满意就好!让各位顾客们满意就是我们长一楼的服务宗旨!现在,请各位看看自己的座位上,是不是有都有一张纸?” 听到这话,所有人都低头找了起来,果然都发现了一张巴掌大小的厚纸片,上面绘着复杂的花纹,中间还写着几行小字:梁山伯与祝英台,一楼大厅某某桌某某座。 “这是什么东西呀?”有人大声问道。 赵珂回答:“这两场《白蛇传》,大家都是免费进来看的,而且座位也是先到先得。为了以后的长远考虑,下一次的话剧表演,我们就要实行凭票入场了。现在各位手里拿到的就是下一次话剧表演的门票,请各位好好保管,下一次就凭这个入场观看话剧表演。” 说话间,赵珂又从袖中拿出两张样票,其中一张看起来简陋一些,而另一张则更为规整,上面的花纹也更加繁复。不用说,简陋的那张自然是一楼大厅的票,而另一张则是二楼看台的票。 赵珂向观众们介绍了两张票的不同之处,然后继续道:“下一次话剧表演的票免费赠送给今天在座的各位,以后的票就要麻烦大家花钱买啦。毕竟我们的演员也要吃饭呐!” 要从免费服务变成收费服务,总是要收获一些恶感和恶评的。正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李信才决定先向外赠一波票,堵住众人的嘴——怎么?不能接受收费?好,那你把你手里这张免费的票也还回来! 试想,谁舍得把到手的票白白还回去?于是,这波卖票的政策也就没有太大阻碍地推行了出去。 这时,突然有人问道:“那怎么才能买到二楼座位的票呢?” 问得真是时候!要不是清楚地知道赵珂并没有请托儿,李信在三楼雅间听到这话,差点都要怀疑这是不是早就安排好的了。 赵珂微微一笑道:“二楼的座位是贵宾席,除了价格上比一楼的座位贵以外,还有一些其他的限制。”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二章 君子有所不为 于是,赵珂将长一楼会员卡的会员特权和基本的入会政策讲解了一遍,声音不大,但足以让所有人都听清。 “十贯钱才换这么一把钥匙?什么会员卡啊,这么贵?”有人不满地大声说道。这是一个坐在一楼的顾客,本来就不是会员卡的目标客户。不过赵珂还是耐心地解释道:“并不是用十贯钱换会员卡,而是在我店预存十贯钱就可以免费领取会员卡,会员卡是不要钱的。” “有什么区别?还不是要交给你们十贯钱?”那人叫道。说实在的,作为一个非目标客户,他的问题未免也太多了一些,微妙地有点讨人嫌。确实旁边也有人忍不住打趣他道:“老李头,你又拿不出十贯钱,在这里问东问西干啥呢?” “就问问不行吗?人家掌柜的都没发话,你插个什么嘴?”被称作老李头的人倒是不脸红,很是大胆地回应道。不可否认,他的话确实不是没有道理。 赵珂也忍不住笑了,道:“没事,为顾客解答疑惑本来就是我的本分。” “你看看!”老李头露出骄傲的表情,梗着头,鼻孔朝天,神气十足,仿佛做了一件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赵珂笑着说:“虽然都是交给我们十贯钱,但这十贯钱其实是记在顾客的帐上的。以后顾客来店里吃饭喝酒,费用都可以在这个十贯里面扣,直到扣完为止。也就是说,这十贯钱最后还是顾客自己花掉的,会员卡则是免费的。” 这么说了以后,在场的人倒是都明白了。其中当然包括身处于二楼的顾客们。他们可是李信最大的目标啊。 正所谓“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李太白这句子虽然不出名,但却真实地写出了这帮贵族少年们富裕的生活状态。十贯钱,对于普通人来说不算一笔小钱,但对于这帮少年们来说,确实算不上是什么大钱,一两个月的零花钱而已,反正放在手里也是早晚花天酒地地用掉,还不如放在长一楼,既不影响他们享乐,还能得到长一楼贵宾会员的身份,方便他们在更好的地方更好地欣赏话剧! 不论何时,特殊待遇和特权都是人们自己最想要同时也最不希望别人有而自己没有的东西。 等到散场之后,直接找赵珂付钱并领走会员卡的人竟有三四十人。这数字比赵珂原本预计还要多出三分之一。 李信随意地翻了一下登记的名单,啧啧,都是御史台、吏部、户部等等部门官员的儿子,这个是侍郎之子,那个又是什么给事中之子,个个都有给力的老爹,用后世的话说,全是官二代。怎么说呢.......只能说,难怪全世界的人都消减了脑袋想要当官呐! 到了第二天,过来申办会员卡的人数已经上涨到了七十多人,并且还在持续不断地增长当中。光凭办卡这一项,李信就在短时间内收入了将近八百贯,虽然这钱并非百分百纯利,但总的来说,餐饮业的利润率高,算下来的话,李信到手的毛利绝对不少。 就这样,长一楼的会员制度就这样正式进入了大众的视野。 一开始,江老发和卢传真都没有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劲,只是继续努力地试图维持一笑楼的经营。直到一段时间之后,他们突然发现,很多以前常来一笑楼光顾的老顾客全都不来店里吃饭了。这时,他们才意识到情况仿佛有些不太妙。 除了一笑楼的经营受到影响之外,整个东市的酒楼都受到了波及,营业额下降了三成也不止。没办法,被李信用会员制度一网捞走的这些官二代可不仅仅是一笑楼和长一楼的重点客户,也是其他所有酒楼的重点客户,只不过其他酒楼的规模和等级不够高,本身就不太能吸引这些人光顾,所以受到的影响才稍微小了一点点。 只有像醉春楼这样兼营皮肉生意的酒楼,或者干脆就是青楼的,才在最大程度上保住了自己的利润。毕竟他们比长一楼多了一项业务,而这项业务又是如此的古老而充满吸引力,能借此在长一楼手中夺得一席之地也是情理之中。 不过,就算这项业务再怎么能挣钱,李信也不打算插手。原因很简单,作为一个来自后世长在红旗下的好青年,“拒绝黄拒绝赌拒绝黄赌毒”的教诲可谓是深入骨髓。不论如何,皮肉生意完全与李信的三观相违背。正所谓,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李信虽然谈不上是君子,但也不至于沦为没有底线的小人。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三章 突然被告 一转眼,长一楼的会员制度已经实行了小半个月了。虽然答应各位顾客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其实连剧本都还没开始动笔,但李信已经扎扎实实地小赚了一笔了。什么?你说这叫诈骗?会不会说话,会不会说话?好端端的怎么能叫诈骗呢?本来也没说梁祝到底什么时候开始演啊,总得要个时间准备吧?更何况,剧本不就在李信的脑子里嘛?抽个空儿写出来就完事了,又不费功夫! 不过,至于到底什么时候把它写出来么........李信只能说,看心情吧。反正写出来以后,演员们也还得排练一阵儿呐,本来就不是什么能速成的节目,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沈小香自从演过《白蛇传》以后,就对表演上了心,爱上了这种登台的感觉。如果不是她平时每次碰见李信的时候都会旁敲侧击地问问关于《梁祝》剧本的事情,恐怕李信写出剧本的时间还要再往后挪差不多三四五个月吧。 这几天,李信一直嘀咕着,一笑楼到底是一笑楼,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换了任何别家酒楼在长一楼这样的挤兑之下,恐怕都是早早关门了,但它一笑楼却还能勉力支撑。只能说,卢氏的实力还是有的。只要他们愿意,一笑楼哪怕再支撑个三年五载应该也不成问题。只是,这样的一笑楼已经远远不复当年长安第一楼的盛况了。就算勉强支撑下去,也只会沦为笑柄而已。要是卢氏不介意丢人,那李信也不介意继续看他们丢人,反正丢的又不是他的人。 王贵从外面走进院子,对李信一躬身,缓缓说道:“王爷,有内侍求见,说要宣王爷上殿问话。” 李信随口问道:“有说什么事儿吗?” 王贵面露担忧,道:“听说,有人在早朝的时候参了王爷一本,这会儿正吵着呢。”照道理来说,内侍一般不会向别人透露这些非自己使命之外的信息,不过楚王府毕竟是例外。谁都知道楚王得宠,透些口风卖个好,说不定日后就有求得着楚王的时候呢?这些内侍也都精明着呢。 李信略一思忖,反倒笑了。他起身道:“不用愁眉苦脸的,没什么大事儿。卢家人坐不住,终于跳出来了而已。也罢,那我就亲自走一趟。我倒要看看我这么一个五讲四美的好青年,他们到底能参我些什么。” 王贵不明白“五讲四美”是什么意思,不过他也已经习惯自家王爷经常说些别人听不懂的话了。他脸上担忧的神色丝毫不减,提醒道:“王爷还是小心为好,说不定他们有......” “放心。”李信拍了拍王贵的肩膀,道,“陛下可是咱们自己人,不怕。” 有后台,就是这么舒服。 于是,李信换了身正式的朝服,跟着内侍出了王府,直奔皇宫而去。 在太极殿外,李信停住脚步,稍稍整理了一下衣服。带路的内侍入内通报之后,大殿内传出宣李信入内的声音,他这才迈步走进去。平时他来这里拜见李世民的时候都是非正式会见,自然没有那么多礼节。这会儿不一样,那么多朝廷重臣在,该有的规矩是万万不能少的。 “臣李信拜见皇上!”李信上殿,目不斜视地穿过大臣队列,麻溜地来到玉阶前跪下行礼。 李世民坐在宝座上,缓缓开口道:“起来吧。” “谢陛下。”李信站起身。 “楚王李信,你可知道朕宣你来所为何事?”李世民问。 李信摇摇头,一脸无辜地说道:“臣在府上专心钻研学问,研读经典,并不知道陛下为何宣臣前来。” 李世民的眼角抽搐了两下。同样无语的还有陈尹等人,程咬金更是毫不客气地笑出了声。他们又不是不知道你李信是个什么尿性。呵呵,研读经典,下辈子大概会研读经典吧。 “咳咳。”李世民轻咳了两声,终于稍稍捡回了一点思路,心中不无牢骚地想道:你李信可真能吹牛逼,把我思路都打断了。 他抬手指了指一个站在朝臣队列外的中年男子,道:“郑博文,你可以把你总结的罪状再念给楚王听一听吗?” “臣遵旨。”被称为郑博文的中年男子拱手行礼,然后狠狠地瞪了李信一眼,缓缓展开了手中一张写满字的纸。 李信歪过头看了对方一眼,暗道:郑博文......这名字怎么有点耳熟......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四章 没有听清哦 李信认真地思索了一阵儿,终于想起了这个郑博文是什么来路。 当初长一楼刚开业的第一天,就有人在店里闹事,非得拉着服务员陪酒。李信哪里受得了这种委屈,当场就让赵珂派人把这个逼的腿给打断了。这个闹事者一直自称的就是礼部侍郎郑博文之子郑涛元。 对于这样的二世祖,李信一向看不上。自己没有半点本事,就知道在外面惹是生非,还处处打着自家老爹的旗号,仿佛生怕自己老爹倒台得不够快,真是人品差一招,智商也差一招,整个儿就是一无是处。跟他这样有理想的好青年实在是差远了。 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看到郑涛元的品性,想来郑博文的人品也好不到哪里去。李信前段时间还寻思着这个礼部侍郎怎么这么怂包,儿子的腿都被人打断了,他还在家当缩头乌龟,连个屁也不放,没想到今天就来了这么一出。 不过,有仇怨归有仇怨,今儿这事儿,李信看得还是很明白——这并不是郑博文的个人行为,他的背后一定站着卢家,他的行为一定在某种程度上体现着卢家的意志,甚至有可能不仅仅是卢家。毕竟,李信的长一楼影响到的可不仅仅是一笑楼的经营,整个长安城里的一票儿酒楼,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受到了会员制度不同程度的冲击。这些酒楼的背后也都站着不少不说是大人物,至少也不是小人物的人物。 常言道,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李信几乎在一夜之间就成了许多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像现在这样有人跳出来向他开炮真是再意料之中不过的事情了。郑博文只不过是被这些人推出来的一把刀子而已。当然,他本人应该也相当乐意于成为这把刀子。毕竟,他那个断了腿的儿子现在还在家里躺着,没好利索呢,这叫他如何不恨李信? 调、戏女子什么的,固然是郑涛元不对,但是,有必要这么狠吗? 郑博文当然很想揪起李信的领子,好好地这样质问他。但是他不能。因为他必须表现得刚正不阿,以免被别人攻击为挟私报复。这是为官的智慧。不管事情的本质是什么样的,表面文章总是要写得华丽一些,正如他此刻正在念的这篇罪状。 这是一篇宛如村头老大妈的裹脚布一般又臭又长的文章,至少在李信眼里是这样的。他虽然说接受过好几年的语文教育,但是也仅限于记住了高考必背篇目以及一些纯粹出于兴趣和装逼的需求才背下来的诗词或古文而已。 你真要他搞明白什么骈文,或者认认真真地读一篇从来没看过的古文,那最多也就把意思明白个五六成而已。就这还得把原文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个两三遍,重点句子扣扣索索地读个五六七八遍呢!你指望他光靠耳朵听就听懂郑博文这一大段使用了各种高级词汇、装饰了种种华丽辞藻的罪状,那你怕是真的高看李信的语文水平。 总而言之,郑博文抑扬顿挫地念了一遍手中的罪状以后,李信只大概搞明白其中两三成的含义:首先,李信身为王爷却背地里经营长一楼,行商贾之事,有失皇家体面;其次,与民争利,影响百姓生计,搞得很多酒楼都开始经营不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郑博文说李信以花言巧语骗取百姓钱财,聚拢大量财富,形迹可疑。 虽然郑博文没有明说,但所有人都知道,他所谓的“可疑”,说的其实就是“可能有谋反的嫌疑”。这就是他的精明之处。 郑博文清楚地知道,以李信的身份地位,再加上李世民对他的崇信,谁谋反都轮不到他,但是,想要让一份罪状值得拿到朝堂上来讨论,那它的内容就必须要足够重磅才行。因此,郑博文选择不正面说谋反这件事。反正说了也不会有人相信。但是,这不代表他不能用语言去暗示。不管怎么样,只要他暗示到位,就有人会向这个方向去想。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良久,郑博文终于念完了自己的裹脚布,哦不,文章,然后随手又将文章卷了起来。 李世民充满威严地问道:“楚王,你可听清了郑大人的话?” “回陛下,”李信毫不犹豫地回答,“没有。” “那你作......”李世民本来已经打算继续问李信向怎么解释这几个罪名了,谁料李信说的竟然不是“听清了”而是“没有”。 郑博文都快气炸了。他嗓子都快念得冒烟了,这会儿李信给他来个“没有”听清?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五章 乱出牌 李世民愣了一下,看着李信一本正经地说着自己没有听清的样子,竟然有些想笑。好在他多年的帝王心性不是白练的,脸上竟然愣是保持住了波澜不惊的神色,谁也看不出他背地里到底花了多少力气在憋笑。 本来就是嘛,看你刚才还一本正经地站在那里听得很认真的样子,结果人家好不容易念完了,你给人来一个“没听清”,未免也太离谱了一点? 这已经是李信上殿以后第二次打断李世民的思路了。 郑博文脸上也有些挂不住。好在这时候有人站出来挺了他一下。那人是户部侍郎,名为韩东华。他上前道:“太极殿上,楚王如此藐视朝中重臣,未免也太枉顾朝纲,目无君上了一点吧?” 可见,上纲上线乃是为官的基本技能。 李信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得身后一道闷雷响起。 “你在说些什么鸟话?就刚才郑博文说话那个声音,跟蚊子叫一样,谁听得清?老汉我也没有听清,是不是我也枉顾朝纲,目无君上啊?”李信根本不用回头就知道,这是程咬金在说话。他这个破锣嗓子实在太有辨识度了。 韩东华本来还得意洋洋地觉得自己用话拿住了李信,谁料却被程咬金这波贴脸重锤给搞傻了——能怎么回答嘛?难道顺下去说是的,卢国公程咬金你这样就是目无君上?那他妈的跟活腻了有什么区别?可是,不这么说又能怎么说呢?总不能说对不起,我刚才说错了,没这回事吧? 当然啦,程咬金绝对有胡搅蛮缠的嫌疑。虽然郑博文刚才的声音确实不大,但怎么说也不至于沦落为“蚊子叫”,更何况李信就站在郑博文的身边,说听不清实属不该。只不过,程咬金说郑博文刚才是在蚊子叫,谁敢说不是?行呗,还不是您说是啥就是啥呗。 骑虎难下之际,李世民终于出来解围道:“好了好了,朝堂之上,吵吵嚷嚷成何体统?” “臣知罪。”韩东华连忙肃立回答,顺着台阶下得干脆利落。 程咬金也老老实实认了个错,不过脸上的表情却半点认错的意思都没有,反而得意洋洋地向李信挤眉弄眼,仿佛在说,臭小子别慌,老子给你撑腰呐! 李信心里暖烘烘的。这老强盗,平时拿东西多吃多占,踹屁股也毫不客气,到了需要他站出来的时候,他也不含糊啊!真是可敬的长辈! “李信,郑侍郎说你这么多罪状,你如何解释?”李世民也算是搞明白了,对付李信这人,你就不能跟他客气。你装模作样问他一句听清没,他就当真给你来一句没听清,像赌气的孩子似的,叫人好气又好笑。所以,直接问,单刀直入是最好的办法。 李信这下老实了,当即站好,拱手行礼道:“陛下,臣认罪。” 李世民:“.......” 搞什么呐?你到底有没有拿到剧本?能不能按照常理来出牌?这就好比是两个人打架,郑博文刚亮了一下拳头,秀了一下肌肉,李信就直接躺在地上认输了,嘴里甚至还叫着“哎呀哎呀,打死人啦!打死人啦!” 这种场景你叫人如何反应? 李世民硬生生把额头上暴起的青筋憋了回去,道:“你.....真的没有什么想解释的?”就算李世民有心护着李信,那也不能这么护啊。李信直接认罪了,你让他如何帮着开脱罪责? 李信摇摇头,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臣还不如干脆点认罪算了,还省一些口舌。” 李世民终于松了口气。上殿这么久,李信终于说了句情理之内的人话。 “莫要胡说!朝中各位大人都是讲理的,你有何缘由只管说来,自有朕来分辨。”李世民缓缓说道。 郑博文自从念完了自己那篇五光十色的罪状之后,就一直静静地站立在一旁。他知道,就凭自己这些罪名,肯定不可能给李信定个什么大罪名,但是,一来二去之后,倒逼李信关闭长一楼还是很有可能的。而这恰恰就是他以及他背后之人所想要的。毕竟,经商在绝大多数人的眼中都是非常有失身份的。李信身为一个王爷而在背地里经营酒楼,这在道义上就站不住脚。 然而李信却绝不打算遂了这些人的心愿。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六章 语出惊人 “有陛下为臣主持公道,那臣可就说了?”李信故意做出一副自己并不想说那么多,是大家要他说他才说的样子。 李世民懒得看李信耍宝,同时也确实有些好奇他在这种情况下还能说出什么话来,便不耐烦地摆摆手,道:“快快说来!再拖延半句,就先打你二十大板!”一向好脾气的李二陛下都毛躁了起来,可见李信这回耍贱是真的贱到一定程度了。 不过,虽然李世民话里说着要打李信的板子,仿佛很严厉的样子,可这些话在郑博文和韩东华耳中听来就不是那么个滋味了。 这明明就是自家长辈吓唬孩子的语气嘛!哪里是一个想要处理犯错臣子的君主会说出来的话? 郑博文微妙地有了一些不好的预感。 李信则是一副被李世民吓到的样子,连忙道:“陛下别急别急,我这就说,我这就说!”这下可好,连“臣”的自称都忘了,直接自称“我”了。 当然,这其实是因为李信觉得不停地自称“臣”有一点别扭,所以故意这样做的。 “快说!”李世民道。 “好的好的。”李信轻咳两声,道,“刚才郑大人指控我的所有罪名,我一概不认。在我看来,这些所谓的罪名,其实都是由于郑大人的无知和不学无术,才导致的误会而已。” 此言一出,满堂皆惊。 “大胆!郑大人为国鞠躬尽瘁二十几载,这是何等的劳苦功高!岂是你一个黄口小儿可以随意污蔑?”韩东华立即叫了出来。虽然脸上是满满的愤怒、满满的义愤填膺,但他心里其实却是暗爽,甚至有点想笑。 你楚王李信确实是有陛下的宠信,但是这也并不意味着你可以随便乱说话呀?是,以前每次李信惹祸的时候,陛下都能为他收拾残局,可那是以前啊!以前李信犯的都是些什么错?要不就是闹事纵马撞了什么什么摊子,要么就当街暴揍了谁谁家的儿子,而且还都是皮外伤,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事!赔偿了事主的损失以后,陛下帮着敷衍一下,也就过去了。 但是,这次不同。 一来,李信的长一楼切实地影响到了很多家的收入,尤其是在他推出了会员制度以后,长安几大酒楼的利润都有了一个断崖式的下跌。这些酒楼的背后势力自然不会放过他。这可是牵涉到具体利益的斗争啊!郑博文不过是被推出来当刀子的那个人而已!真正想要针对李信的人,还站在这些朝臣的队列当中,甚至根本就不在这大殿之上呢! 二来,郑博文的儿子郑涛元被打断腿并不是个秘密。朝中很多人都知道。所以这一回,郑博文站出来弹劾李信就有了一种复仇的意味。朝臣之中,除了与李信交好的那一系武臣,几乎全部大臣都在情感上偏向于郑博文。 这两者一相加可不是简单的一加一等于二。李信此刻在大殿上面对的,是前所未有的一大片若有若无的敌意。 在这种情况下,李信还不夹着尾巴做人,反而大放厥词,说郑博文不学无术,真是嫌自己死得不够快! 官场上,最忌讳的就是像李信这样愣头青,动不动就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不给上官留面子......好吧,虽然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李信并不是郑博文的下级,但是在大多数人眼中,身上并无官职的楚王只是一个年轻的贵族,而郑博文则是朝中的老臣,李信于情于理都应该给予充分的尊重。像现在这样当众说郑博文不学无术,很容易就会引起大多数人的反感。 如此一来,李信简直就是拱手将可供攻击的借口送到了自己的敌人手中,简直是愚蠢之极!难道他以为陛下这一次依然能护得住他吗? 宝座上的李世民也立即意识到了李信的不妥之处。他不明白李信为什么要这样故意撩动众人的怒火。明明只要强调一切都是误会即可,为什么还要多嘴说郑博文不学无术呢?难道李信不知道这样是把在把朝堂上的中立派推向自己的敌对面吗? “不得无礼!你究竟在说些什么胡话?还不快点向郑大人道歉?”李世民严厉地喝道。这不是暗示,完全是明示李信收敛一点了。尽管他李世民是堂堂皇帝,但如果李信实在是犯了众怒的话,他处理起来,也会有点棘手啊。 谁料,李信却仿佛没有听懂李世民的暗示一般,一脸认真地说道:“臣没有在说胡话。臣就是觉得郑博文大人不学无术,不明事理,胡搅蛮缠,所以才有了今日的误会。”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七章 李信的质问 李世民头大如斗,顿时有些后悔今天一时兴起就把这个惹祸精给叫上大殿来。本来嘛,他打打太极拳,把这些什么罪状压一压,混过去就完事了,何必把李信叫上来问话呢?现在倒好,收拾都不好收拾! 郑博文静静地站在李信身旁,仿佛李信在说的根本不是他。他也在心里冷笑着:现在骂得欢快,一会儿说不出所以然来,看朝臣们如何挤兑你! “你这些狂言到底从何而来!今天你就给朕说个明白,否则,朕非严惩你不可!”李世民也没办法,只能顺着李信的话继续说下去。总而言之,先看看情况再说。 “是!”李信立即站直,向李世民行了一礼,然后又开口问道,“在我说话之前,我有个问题想问在场的诸位。” 李世民没有回答,用沉默表达了“说”的意思。 “假如我现在是一个凯旋归来的大将军。跟着我一起去打仗并且一同归来的副将有三个。”李信竖起三根手指,问道,“要是我现在不分青红皂白,给三个副将记了一样的军功,诸位觉得如何?” 废话,当然不行啊! 宝座上的李世民作为带兵打仗的行家,脑子里立即就浮现出了这个答案。但是他没有说话。他知道李信之所以没头没脑地这样问,肯定是后面还有话等着呢,他才不去卖这个蠢。 李世民机智地选择了沉默,可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他那么机智。比如韩东华。 “废话!当然不行!”韩东华斩钉截铁地说道,“带兵的核心要义,就是赏罚分明,怎么能罔顾事实,给三个人一样的功劳呢?” “就是就是.....”有不少人小声地附和。 队伍中的程咬金却罕见地保持了沉默,好整以暇地看着李信。看到此刻李信脸上的表情他就知道,这个臭小子一定已经知道该怎么解决眼前的局面了。因此,他决定看看戏就好,不费那脑子了。 李信听完众人的回答,用力地鼓了鼓掌。 “啪!啪!啪!” 众人停下议论,看着李信。 “各位大人说得实在太对了。为上者,最重要的就是赏罚分明,不能一视同仁。”李信做出一副获益良多的表情,道,“军功,就应该给立下最大功劳的、最有能力的副将,诸位大人说,是也不是?” “正是此理。”韩东华点头道。 “那么,小子就有个疑惑了。”李信笑道,“既然大家都同意最有能力的副将应该拿最多的功劳,那么想必应该也会同意经营得最好的酒楼应该挣最多的钱吧?为什么会觉得其他酒楼经营不善的情况,应该由长一楼来负责呢?” 韩东华傻眼了——怎么绕到这里来了? 郑博文更是有些头疼地闭上了眼睛,心里指不定怎么编排韩东华呢。 李信见无人答话,便继续说道:“又假设有几人赛跑,难道输的人就要怪赢的人为什么跑那么快吗?难道朝廷设下科举考试选拔人才时不是择优录取吗?落选的学子是不是应该责怪被选上的学子考得太好了呢?” 这一连串的质问让韩东华的脸色都憋红了,宛如一个充血的猪肝。 李信收敛了脸上的笑容,转向郑博文:“长一楼不偷不抢,明明白白守法经营,别的酒楼不思进取,竞争不过,盈利下降,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这些酒楼不去反思自己的问题,反过来怪长一楼与他们争利,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如果说民间有这样的说法,那还情有可原,毕竟百姓们不识道理。可是郑博文大人身为朝廷命官,竟然也能将这样的‘道理’拿到朝堂上来指责我,我说你无知,说你不学无术,难道错了吗?” 郑博文冷哼一声,道:“长一楼明明是巧言令色,欺骗了顾客们的银钱,导致他们不得不在长一楼消费。这也叫不偷不抢吗?” 李信笑道:“长一楼又没有拿刀架在顾客的脖子上逼迫他们成为会员!那都是顾客们自愿的行为。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只要巧言令色就能骗到钱,那其他的酒楼为什么不学习一下这些巧言令色呢?难道是因为他们品格高尚,视金钱如粪土,所以不屑于去做这种事,只肯老老实实经营?这样一来的话,仿佛和各位大人们一直强调的‘无商不奸’有点冲突啊!” 是啊,你们都说商人逐利,怎么这会儿只要学学巧言令色就能赢得大笔利润的时候,商人又不逐利了呢?他们突然不爱钱了吗?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八章 令人失望的朝堂 一直以来,商人不受士大夫的待见。最关键的一点原因就是这些秉持儒家思想的士大夫们认为,商人的逐利行为与他们对“仁”的终极追求是相悖的。在他们看来,这些在钱眼儿里钻来钻去的小人,怎么配跟读圣贤书的他们相提并论呢? 再加上自从董仲舒之后,历朝历代都独尊儒术,掌握政治话语权的一直是这些读书人。所以商人们会有今天这样的社会地位也就可想而知了。商人不仅不能参加科举,连穿丝绸制成的华丽衣服都触犯法律......这些都是为了羞辱商人,帮助重农抑商的政策得以实行。 如果李信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唐人,或许他也会对商人抱有这样或者那样的偏见。但是他偏偏不是。他的身体里藏着来自后世的灵魂,里面包裹着被解放过的思想。他知道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经济民生是多么的重要,而商人这个群体又在一个国家的经济民生中占据了何等的地位。今天,他一定要当着这么多自以为是的士大夫的面,好好地为商人们说道说道。 李信见自己刚才的问话没有人回答,随意地环视了周围一圈,继续说道:“我知道,很多大人都觉得商人重利,不事生产,只靠歪脑筋赚取百姓的血汗钱,简直就是百姓们身上的吸血虫......” “难道不是吗?”韩东华不等李信说完,便又开口道,“商人重利,背信弃义之事比比皆是,人人都应该口诛笔伐之!怎么楚王大人反倒不知廉耻地经商?难道读了这么多年的圣贤书都白读了吗?” 李信人都憨住了。他真想上前握住韩东华的手,好好地表达一下感激之情。 世上怎么会有这么配合的人?你刚打完他的左脸,他竟然扭脸儿就忘,马上就觉得天晴了雨停了,自己又行了,然后把右脸乖乖奉上。对于这种人,李信只能充满感激之情地扬起手掌,含泪给他们一记爆头痛击。或许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学会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保持沉默。 韩东华不知道李信的心里在想什么,还以为是自己说得巧妙,脸上露出一丝得意,仿佛连刚才被说得哑口无言的耻辱也一并洗刷了。 虽然胸有成竹,但李信并不急着回应,而是有些悲哀。因为他听见群臣之中有人在低低地附和韩东华的言论。这可是朝堂啊!站在这里的人都是大唐一等一的聪明人,要是连他们都不明白商业和经济是怎么回事,大唐的未来到底在哪里? 韩东华这种弱智白痴一般的言论都能有人附和,这叫人如何不悲哀绝望? 宝座上的李世民一直在注意着李信的表情。以他的眼力,当然不难看出李信脸上那失望的情绪。 虽然不明白李信在失望什么,但那一刻,李世民突然感觉到了窘迫。李信看向群臣的目光让他感觉自己手下这些所谓的重臣们竟然都像猴子一般可笑。 “信儿啊信儿,你是仙人之徒,自然聪慧过人。朝中这些人毕竟是肉眼凡胎,你也莫要对他们要求太高啦。”李世民神在在地坐着,面无表情,也没有说话,只是在心里有些自嘲地自言自语,仿佛在劝慰李信。 这些话李信当然听不到。事实上,李信的失望情绪也就失控了一瞬间而已。 他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从道理上来说,大唐现在还是封建小农经济,农业才是支柱产业。在这种经济背景下,本身就很难孕育出有洞见的经济学家。再加上儒家思想的无穷渲染,有能力钻研经济规律的读书人们不屑于去研究这些事情,没有人了解商人这个群体也就情有可原了。一些在李信看来很可笑的观念,在朝臣们眼中却是天经地义。这并不奇怪。 比如说,有很多人不能理解价格的变动,不能理解商品的附加价值。他们不明白为什么白米那么便宜,做成米糕就能稍微多卖一些钱,而如果做成炒饭的话,尤其是长一楼的炒饭,那就更贵了。为了掩饰自己的无知,他们把这种正常的盈利行为统统打成“吸百姓的血”——明明白米是农民种出来的!为什么反而是商人赚了更多的钱?这些钱本来应该是农民来赚的啊! 这也就催生出了重农抑商这个重要的思想——只要我们抑制商业,那么这些本来该被农民赚却被商人赚走的钱,不就可以回到农民们手中了吗? 真的太棒了呢。 李信除了鼓掌叫好,真不知道该说啥了。 (本章完) 第二百三十九章 谁敢反驳 李信笑着摇了摇头,赶走无用的思绪,对韩东华道:“商人重利这一点,我暂且不反驳,稍后再说。我想先问问韩大人,商人背信弃义之事,你到底从何听来,可否举个例子给我听听?” 韩东华愕然。他本来就是随口一说,总不可能现在马上捏造一个实例出来吧? 郑博文解围道:“商人重利,凡事以利益为先,自然容易背弃盟约,只要有足够的利益,甚至可以不惜叛国,此世人所共知,哪里需要什么例子?” “那也就是没有咯?”李信冷笑道,“两位大人都赞同商人比普通人更容易背信弃义,可是却连一个具体的实例都说不出来,这未免有诽谤污蔑的嫌疑。反倒是小子这里,有个商人牺牲小我,挽救国家的实例,二位可想听一听?” 郑博文并不相信,笑道:“不会是楚王编造的故事吧?” 李信摇摇头,道:“当然不是。这可是史书里写的。” 史书里还有这种故事? 群臣的队列中顿时起了一阵窃窃私语。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李信想说的是什么,只有少数才思敏捷之辈眼中亮起光来,显然是想到了李信所指的是什么。 可惜,郑博文和韩东华并不在才思敏捷者的行列中。 李信看他俩一脸懵逼,便笑着开口说了起来。 这个容易被人忽略的小故事很简单,来自《春秋左氏传》,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左氏春秋》,正儿八经的儒家经典。如果不是后世做古文阅读题的时候看过这篇短文,有点印象的话,李信这会儿还真讲不出这个故事。 相传,秦国派兵偷袭郑国,途径滑国时正巧碰上去别国做生意的郑国商人弦高。弦高立即派人送了秦军四张熟牛皮作为礼物,然后杀了十二头牛犒赏秦国的军队。总而言之,就是伺候得秦国的军队舒舒服服。于是,秦国人就傻了——我特么是来偷袭你们的,怎么搞得好像你早就在这里等着要招待我一样?你们郑国不会想诈我吧? 弦高一边招待秦国士兵,麻痹他们,一边紧急派人回郑国通知郑穆公,也就是郑国当时的国君。郑穆公立即派人去查看秦国的使臣,发现他们竟然真的打算连夜逃走,于是便话中带刺地警告了他们一番。秦国人见此情景,明白郑国已有准备,继续偷袭也讨不了好,便灰溜溜地走了。当然,走的时候顺手把滑国给灭了泄愤是免不了的。 别问为什么,问就是手痒。弱国就是这么没有尊严,每一个华夏人都应该深谙此理。 故事讲完以后,李信笑着看向郑博文和韩东华:“这个故事出自哪里,两位大人应该不会不知道吧?小子可有说错?” 妈的,《左氏春秋》都搬出来了,身为一个儒家人,谁没读过这本书?在场有谁敢反驳? 郑博文和韩东华都沉默了。 李信见状,继续道:“大人们说商人逐利,容易背信弃义,这一点,我不敢苟同。庄子曾说,盗亦有道。为盗者尚且讲信义,为商者难道就不用吗?试问,诸位大人难道会跟一个没有信用的人合作吗?一个没有信用的人真的能成为一个赚得到钱的商人吗?” 这几个问题,声音不大,却分明给人一种振聋发聩之感。 虽然在场的人都是孔子的门徒,但李信拿出庄子的言论为自己辩驳也并没有人提出异议。毕竟,现在坐在宝座上的李世民可是已经将道家真君李耳追认为先祖了。作为与老子几乎起名的庄子,他的言论摆在这里也相当有分量。再怎么独尊儒术的人,也不敢当着李世民的面说庄子根本就是在胡说八道,否则可就有侮辱皇家的嫌疑,下场多半好不到哪里去。 李信停了很久。直到确认没有人敢开口反驳他的话以后,他才笑着继续说道:“现在可以来说说商人重利这件事了。” 郑博文和韩东华闻言,顿感头疼。他们很后悔看轻了李信,以为随随便便网罗几个罪名就能借着他得罪了那么多人的机会将他打倒。谁料,他现在看起来不仅不像是会被打倒,反而还有点越战越勇的架势。他俩已经招架不住李信这一套一套又一套了。 可是李信才不管这俩货能不能招架得住他的重拳出击。他今天就是要一吐为快! “我想问问在场的大人们,商人重利真的损害了百姓们的利益吗?”李信问。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章 没有受害人 前面已经有被说得哑口无言的韩东华以及郑博文作为先例,这会儿李信问过话之后,竟然半晌儿都没有人出声。 于是,李信笑了笑,自顾自地说道:“我不知道诸位大人们是怎么想,反正在我看来,商人的存在未必会损害百姓们的利益。” 李世民沉默地坐在宝座上,一动不动地看着李信。他作为大唐王朝的掌控者,对于商人这个群体自然是有些看法的,只是这些看法未必正确。他很想听听李信的说法。 李信曾说过,他在梦中仙境学到了很多东西。说不定,他现在要说的就是仙人的观点呢? 不过,李世民也清楚地记得。李信当时也说了,说他自己没有认真听仙人讲课,所以会的东西虽然多,但都只是皮毛。一想到这个,李世民就没来由地有点恨得牙痒痒。 你说说你,好不容易去趟仙境,学的还是仙人的见识,这是何等难得的机会?毫不客气地说,哪怕只是仙人的只言片语,放到人间也是值得无数大师孜孜不倦地研读的宝贝!可李信倒好,入宝山而空手归,宛如丢了西瓜捡芝麻的皮猴,你说这怎么不气人?简直气死人了好吗! 不过气也没用,李信有生之年恐怕也没机会再进那梦中仙境了,那么他所记住的这些皮毛,不管有多皮毛,都值得李世民这个皇帝认真聆听一下。这是对真理的敬畏和尊重。 如果李信能知道李世民此刻的心中所想,恐怕会对这个男人为什么能成为千古一帝这一点有更加深刻的理解。 李信道:“我来举个例子吧。” “假设现在,郑大人不是礼部侍郎郑大人了,而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樵夫。”李信指着郑博文说道,“他每天辛辛苦苦地上山砍柴,却只能赚到一两文钱,刚好够吃饭而已,生活得很辛苦。” 郑博文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他倒是有点想抗议李信拿自己做例子,但又怕开了口以后会惹来李信的冷嘲热讽,只好像这样轻微地表达一下不满而已。 “而韩大人,现在依然是韩大人,家境优渥,吃喝不愁。只是有一点不满意......”李信稍微卖了个关子才道,“家里的桌子用起来不舒服,读书久了以后总觉得脖子疼。这可怎么办呢?” 绝大多数人这会儿都反应了过来,微微笑了笑——他们的衙门不久前都换了全套的家具,个个都因此受益,所以李信这么提了一嘴之后,人人都想起了好用的办公桌椅,不由得点了点头。事实上,他们在自家衙门体验过新式家具之后,每个人回了家都是四处打听哪里能买到新式家具。这也正是后来那股家具热潮中,宜家赚得盆满钵满的最大原因。 这时,李信随手指了指自己,道:“小子不才,正好想出了一个法子,制作出了非常好用的新式家具。于是,我与木材商人合作,向他收购木材,我来加工成家具,并卖给韩大人这样需要家具的人。” 李世民微微点了点头。 “那么现在,我就是一个所谓的商人。我从韩大人手里赚钱。对吗?”李信问道。 没有人提出异议。 “而我的供货商,也就是木材商人,他们从我的手里赚钱,对吗?”李信又问。 依然是鸦雀无声。 李信笑了笑,道:“那么我要问了,木材商人的木材到底从哪里来呢?” “当然是从山里来啊。”有人回答。 李信并没有追究是谁回答了这句话,而是点了点头,道:“没错。一直以来,各位大人们忽略的就是这一点,木材是从山里来的,由工人们砍下来并经过水运或者陆运的方式运到长安。在这个过程中,木材商人需要很多人手,于是,他贴出了招工的告示。然后,很多像郑大人这样的樵夫看到了这个告示。他们选择成为伐木工,赚取木材商人开出来的,每天三五文钱的工钱。” “请问,在这个过程中,谁的生活变差了?到底有谁的生活没变得更好?” 是像韩大人这样的买家吗?显然不是。他们虽然失去了一部分钱,但是他们得到了他们想要的更舒适的体验。而中间环节李信和木材商人就更不用提了,个个都挣得盆满钵满。那么最终端的伐木工们呢?他们的生活更是天翻地覆,收入增加了一倍不止,生活怎会变得更差? 为了能够简单地讲明白,李信简化了这个商业过程中的一些环节。实际上能够因为家具产业而受益的人,比他所提到的还要更多。 大殿上的人们都冥思苦想着,竟然真的就想不出这整个环节之中有那么任何一个人有受害的嫌疑。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一章 绝妙的主意 既然没办法合情合理的反驳,那么胡搅蛮缠就是唯一的选择,这也是很多朝臣最擅长的。 “那么,按照楚王大人的说法,商人岂不是利国利民的好人?难道夫子说的‘士农工商’竟是错的?”有人冷笑着这么问道。 李信当然不会当着这么多儒生的面说孔子说错了,那简直是在嫌自己的小命太长。但他又不能承认孔子是对的,否则就是在打自己的脸。 “我可没有说过夫子说错了。我的意思只是说,夫子说的并不完全是对的。”李信心念电转间,想出了一个折中的说法,“守法经营的商人当然能在法律的尺度下造福民众,同时也改善自己的生活。而不守法的商人则会偷奸耍滑,伤害百姓们的利益。” “在夫子所生活的那个礼崩乐坏的时代,世上根本就没有知道如何保护百姓利益的贤明君主。在这种情况下,恶商横行伤害百姓的现象自然就多了。因此夫子才不那么喜欢商人。可是,现在不同了。我们有了陛下!只要有陛下的英明领导,我们一定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商人对大唐民生的促进作用,减小他们对百姓生活的负面影响,甚至近乎于没有影响。如此一来,我们不就更有可能走向光明的大唐盛世吗?” ....... 李信充分发挥了后世各种汇报中练就的马屁技巧,将一顶又一顶的高帽子戴在了李世民的头上——反正只要狂夸李世民就行了。确实,商业或者说资本,它是一把双刃剑。但是,只要君主够贤明,不就可以避免了吗?只要谁敢质疑这一点,就是在质疑伟大的李二陛下不够贤明。 虽然这实际上是个值得推敲的逻辑,但在这样的场合中,谁又敢站出来说个“不”字?怕不是活得有点腻歪了。 李信这一招大概可以叫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你抬出早已作古的孔夫子不要紧,我反手就捧出活生生的李二陛下,你怎么说? 那还能怎么说嘛?只能闭嘴不说了呀。孔夫子说得对不对不要紧,毕竟他都已经作古那么多年了,可李二陛下还好端端地坐在宝座上看着各位呢,那可是不能马虎的呀。 李信见没有人再跳出来说话了,得意洋洋地环视了四周一遍,终于多少体会到了一点拔剑四顾心茫然是什么感觉。 唉,无敌是多么的寂寞。 可惜,他丝毫没有注意到上方李世民的表情变化。 如果说李世民并不是李世民,而是一个什么好大喜功的草包皇帝,那他这会儿肯定已经笑开花了。可是,他就是李世民。虽然他现在还没有赢得那个称呼,但他迟早都会变成雄才大略的天可汗。这样的他当然一眼就看出李信这臭小子为什么突然开始狂夸他了。 李信的嘴,骗人的鬼。 李世民知道,李信对他的夸赞并非出于真心,只是为了应付孔夫子的威力而已。再联系一下刚才李信看向群臣时那种仿佛看猴子一般的眼神,李世民忍不住想道:自己在李信眼中又是个什么样的形象呢?难道也只是个没有智识的傻子吗? 此念一出,李世民自己都被自己给气到了,眉头也忍不住皱了起来。可惜,李信并没有读心术,不然肯定立马跪下来求李世民不要自己乱脑补了。 刚才李信说的这些道理,听过之后都觉得浅显,但在他说出来之前,就是没有人想到过,包括李世民自己。当然,不要误会。李世民的胸怀是很大的,完全没有嫉贤妒能的想法。没人比他更清楚尺有所长寸有所短的道理,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擅长、不了解的领域。从心里的感受来说,他甚至很高兴李信能说出这样一番话。 这证明李玄道的这个儿子出色得很。他李世民也没有辜负当年对李玄道的誓言,好好地将李信抚养成人了。 但是,当李世民看到李信脸上那副得意洋洋的欠揍表情时,他就是忍不住想给这小子找点儿不痛快。 “竟然都敢利用朕的名头了?这泥猴子,不收拾一下还了得?”伟大的李二陛下默默在心中想道。他似乎忘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李信第二次利用他的名头。上一次是请他亲笔题字“宜家”的时候,哦对,还是他主动要求的。 于是,稍稍动了动脑筋的李二陛下立即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二章 惨败的两位侍郎 “润德,你以为呢?”李世民慢条斯理地开口,将问题扔到了中书令陈尹的面前。 李信这位岳父微微一笑,道:“楚王说得没有错。相比起夫子所处的时代,臣等能够拥有陛下这样的明君,的确是幸运之极。但是,重农抑商乃是祖宗之法,在从长计议之前,亦不可轻易更改。” 不愧是跟了李世民多年的老臣,李世民一撅屁股他就知道......额,算了,应该是李世民一个眼神,陈尹就知道应该如何配合。 李二陛下满意地点了点头。 李信在玉阶下则是微微耸了耸肩。他当然不会天真到以为自己真的能凭一番话就说得满朝文武改弦易张,变动了重农抑商的国策。毕竟,这个国策的背后并不完全是“商人到底有没有利于国家”这么一个问题而已,它还牵涉到统治者维持统治的需要等等。所以说,李世民最后选择和稀泥并不奇怪,完全算不上出乎意料。 如果李世民今天听了一番话以后,当场就拍板废了重农抑商的基本国策,那李信反而还要怀疑一下这个坐在宝座上的男人到底是不是脑子出了问题。这么重要的基本国策都能朝令夕改的嘛? “润德果然老成持重,所言深得朕心。”李世民道,“不过,楚王所言亦非毫无道理。如今看来,商贾之事确实并非百害而无一利。诸位卿家可同意?” “陛下圣明。”没有人在这种情况下表达异见。毕竟在刚才的论战当中,李信已经占据了无可逆转的优势,这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李世民这样给刚才的论战定调,已经有些拉偏架的嫌疑了。 李信也理解。以李世民的立场来说,他绝不会允许当面得出一个“商业活动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否则他就下不来台了。事实上,李信今天说这么多话也完全只是一时兴起而已,并没有什么计划。如果这番话能够给这些掌控大唐的朝臣们留下一点点印象,那么他已经很高兴了。这样至少是个好的开始,不是吗? “郑大人也赞同楚王的所言吗?”李世民听不出喜怒地问道。 李信从一开始就说了,郑博文对他的指责完全是出于“无知”和“不学无术”。所以眼下李世民这样当众责问郑博文,本身就相当于一种公开的羞辱。如果郑博文承认自己赞同李信,那无异于承认自己的“无知”和“不学无术”。而如果他表示不赞同李信,那么就又相当于当众跟李二陛下以及中书令陈尹大人唱反调。毕竟这二位都已经同意李信所说的并没有什么错了。 郑博文的脸色变得很难看,红得像是刚跑完几里地,汗涔涔地滚落下来。支吾了几句之后,他终于认命地闭上了眼睛,欠身拱手道:“臣,赞同楚王所言。”说完这句话以后,他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脸色迅速地灰败了下去,像是陡然间老了十岁。他知道,今日之后,自己颜面扫地,在朝堂之上再无威信可言。如果脸皮够厚的话,还能勉强在位子上再支撑几年,而如果脸皮不够厚的话,还是趁早乞骸骨,告老还乡吧。 李信冷眼看着这样的画面,对郑博文没有丝毫的同情。 世上的道理大抵就是这样,既然选择站出来当刀子,那就要有被折断的心理准备,哪里值得同情? “那么韩大人呢?”李世民又问。 从郑博文被诘问开始,韩东华就知道自己也跑不了这一遭。所以,当李世民这样问到他之后,他立即干脆地跪了下来,道:“臣身为户部侍郎,掌管天下钱粮,本应对商贾之事了如指掌。谁知,原来臣下的见识竟然如此浅薄鄙陋。臣自认不再适合担任户部侍郎,否则将有误国误民之害,还请陛下准臣告老还乡。” 李信稍稍有些意外。 这个韩东华倒是干脆利落。不过他的选择也合理。郑博文毕竟是礼部侍郎,职责主要与科举、外交等事务相关,对商业和经济了解不深很正常,勉强说得过去。而户部可是个涉及税收和钱粮的部门,几乎等同于后世税务局和商务部的合体。韩东华身为这个部门的官员,却在商业理论上被李信驳斥得体无完肤,确实已经没有颜面立足于朝堂了,即使勉强留在朝堂上,也不得不担上尸位素餐和厚颜无耻的恶名。 这对于重名声的文人来说,几乎等同于社会性死亡,还不如急流勇退,至少还能落得个“知廉耻”的官声。 李世民没怎么犹豫,平静地说道:“准奏。” “谢陛下隆恩。”韩东华再拜,久久没有起身。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三章 被算计了 大殿上陷入了一阵短暂的沉寂。每个人都沉浸在这近乎魔幻的事实当中,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开什么玩笑?礼部侍郎和户部侍郎一起弹劾一个不带任何官职的闲职楚王,结果竟然是楚王屁事没有,这两人反而一个颜面扫地,政治生命几乎终结,一个干脆告老还乡,彻底摘了乌纱帽......今天到底是什么日子?难道是犯了太岁吗? 人群中,程咬金和秦琼默契地对视了一眼,均是从对方眼中看出了满满的笑意。 痛快啊!平时都是他们这帮不通文墨的武人被文臣逼问得下不来台,只能仗着资格老、拳头大从而胡搅蛮缠得以脱身,如今他们武官行列里竟然也出了个文曲星啦?大道理一套一套的,随便说几句就唬得满殿的文官们哑口无言。这还不痛快么? 坦白说,以程咬金的学识,他是真的不明白商贾之事与江山社稷有什么关联。但是,听完刚才李信的话以后,他却开始赞同商业或许对民生确实有利了。可见李信说话的确通俗易懂,有独到之处。 不过,程咬金虽然在心里倾向于李信这一边,但在行动上,他却没有表现出分毫。这就是他的老辣之处。他时刻都牢记着自己身为武臣的本分。他知道,平时仗着资格老耍耍嘴皮子无所谓,陛下甚至还乐于看见这样的事,但若是到了正儿八经的朝堂大事上,只要事情不涉及自己,那就不要乱开口。 一方面是他除了带兵打仗之外,别的事情差不多一窍不通,少掺和就是少添乱,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相信李世民和陈尹这帮老狐狸的本事。如果有什么事连他们都不能决断,那他程咬金还是老老实实闭嘴当缩头乌龟为好,省得挨骂。 李世民毫不犹豫地批准了韩东华的口头辞呈之后,意味深长地看了李信一眼。 就是这一眼,让李信浑身打了个机灵,仿佛一只狐狸觉察到了暗处窥视的猎人的目光。 正在李信打算开口说些什么的时候,李世民开口了:“虽然重农抑商的国策不可轻易更改,但楚王所言确实有启发朕的地方。” 李信连忙道:“哪里哪里,臣只是说了些......” 李世民抬起一只手,示意李信不用多说。 众目睽睽之下,李信顾忌皇帝的威严,也不好仗着自己跟李二陛下的关系耍赖,只好老老实实地闭嘴了。 “户部乃是掌管天下钱粮之紧要所在,必须对商贾之事有足够深刻的了解才对。”李世民道。 一直在朝臣前列装死的户部尚书戴胄此时上前一步,拱手道:“陛下所言极是。” 老大李世民对于小弟的完美配合感到非常满意,点点头道:“既然楚王对商贾之事颇有见解,那么,朕宣布,户部暂设‘顾问’一职,无品级无俸禄,由楚王担任,负责向户部官员们讲解商贾之事。玄胤,你以为呢?” 戴胄毫不犹豫地回答:“臣附议。” “臣附议。”殿下群臣齐刷刷地说道。尤其是陈尹、程咬金等一票老狐狸,个个都眉开眼笑,不怀好意地偷看了李信一眼。 李信瞪大了眼睛,心里只剩下一个声音:妈的,被算计了! 一时间,扳倒韩东华和郑博文的快乐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得不承认,李世民的手段实在高明,这个突如其来的“顾问”一职抛得恰到好处,没有给李信留下任何拒绝的余地。 试想,李信刚才一通慷慨陈词舌战群儒,说得两位侍郎大人哑口无言,这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强调商业的重要性。好,那么现在,李世民就承认商业的重要性,承认商人对大唐盛世有促进作用。如此一来,户部要加强对商业的了解就合情合理了吧?这毕竟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啊。可是,问题来了,谁能够帮助户部加强对商业的了解呢? 还不就是刚才话最多的李信?所以说,李世民任命李信为户部顾问这件事,完全顺理成章,浑然天成得叫人挑不出半点毛病。 李信要想拒绝,只有两条路好走:要么推脱自己不能胜任,要么直说自己不想当官。然而,这两条路看似存在,其实根本走不通。 首先,刚才他还在噼里啪啦地说着那么多话呢,这会儿立马就萎了,说自己对商贾之事了解不深,这显然不合适。把朝堂当什么了?小孩子过家家吗?而且,李信也不可能选择这种方式。因为那会影响他刚才所说的话在朝臣们心中的分量。他绝不希望如此。 其次,直接拒绝。这问题更大。李信自己都说商人对大唐盛世有大作用。这会儿正是要他向户部介绍商人之用的时候,他却反而拒绝,为什么?难道是不想帮陛下开创大唐盛世?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四章 李信不高兴 不得不说,在李世民这条老狐狸面前,李信甚至根本称不上是小狐狸,最多只是个憨憨。人家随随便便一出手就把李信拿得死死的,不带半点花头与波澜,颇有几分大巧不工重剑无锋的感觉。相比之下,李信所谓舌战群儒的花里胡哨,就有些小儿科了。 李世民的意思很明白。这个“户部顾问”一职虽然说起来是暂时设置的职位,没有品级也没有俸禄,但实际上,这些都不重要。真正重要的只有一点——它的的确确是一个户部的职位。只要李信接受了这个职位,就相当于半只脚踏进了朝堂,开始受到了朝政规则的约束。是的,李世民要的是李信真正登上朝政的舞台。 临时职位不要紧,只要李世民一天不开口取消它,它就一天不解除。品级和俸禄就更不用提了,对李世民和李信来说,他们都不关心这些。 一直以来,李信都很抗拒朝堂。他不想进入那么复杂的政治斗争当中,只想舒舒服服地游离于朝政之外,但现在看来,这似乎是个奢望。因为,就算他不主动进场,这个战场上的人还是会想方设法把他拉进这个战场。 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活着,就不可能远离斗争。只要李信一天还顶着楚王的爵位,一天不愿意窝窝囊囊地过混吃等死的生活,那么斗争迟早都会糊在她的脸上,半分也逃躲不得。 这些所谓的道理,李信也不是不明白。但他此刻就是非常不爽,不爽到爆炸。 他刚才费那么多口水是为了啥?还不是为了给商人正名,将大唐稍稍往更正确更合理的方向上稍微推进一点。如果这些目的能够实现,那么最终获益的是谁?除了大唐百姓之外,就数李二陛下了吧?可是他呢?二话不说就把一个什么“顾问”的官职甩在了李信的脸上。 难道李世民不知道李信不想涉足朝堂吗?他知道,他很清楚地知道。李信三番五次地跟他强调过,但他还是这样做了。就因为他是无所不能的皇帝吗?就因为他手段高明? 是,不管李信愿不愿承认,李世民这一手确实漂亮,轻描淡写就把李信逼到了死角。 如果非要打个比方的话,李信现在的心情就好像是一个正要报志愿的高中生,家长二话不说就在他的志愿表上填了一个他不喜欢的志愿,并且还交上去了。这当然难受得紧。 然而,难受归难受,此刻毕竟是在大殿上,李信和李世民也在群臣的环伺之下。这一大一小都是聪明人,知道该怎么做。 这是唯一可行的剧本。 李信强忍着仿佛吃下苍蝇一般的恶心感,弯腰拱手道:“臣,谢陛下隆恩。” 李世民本来是一时兴起,正得意自己的手段如何高明呢,直到此刻亲眼看见李信脸上那不悦的表情,他才隐隐有了些不好的感觉。 果然,散了朝会之后,李信没有像往常一样去立政殿向长孙皇后请安,而是自顾自地回了楚王府。从第二天开始,京里就有了楚王生病需要在家休养的消息。李世民听完内侍的汇报之后,微微皱了皱眉头,摆摆手便让那内侍下去了。之后,他若无其地翻开手头的奏章,认认真真地批阅了起来。 朝堂上的风波过后,长一楼的会员制度也就成了定局。没办法,陛下都拍板说没问题了,那还有谁敢说它有问题?而长一楼的幕后老板是楚王这一点也逐渐从上层流到了普通百姓中间,惹出来不少风言风语。一开始,有很多读书人说楚王这样做是在败坏皇家体面,可后来,李信当日在朝堂上为商人辩驳的言论也逐渐流传了出来。 于是,舆论自然翻转。不仅长一楼的忠实顾客们个个都为李信辩护,连大街小巷开商铺的人们也都为李信说话。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也是商人,李信的话对他们来说是有利的,他们自然知道自己应该支持哪些读书人还是支持楚王李信大人。 这些事并非李信操纵,而是自然发生。李信听过之后,也只是笑笑而已,并没有放在心上。他只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并不需要考虑那么多别人的看法。他更关注的其实是对面一笑楼的动静。 不用查也知道,这次的弹劾显然是一笑楼背后的卢家在牵头,也只有他家有这个能力来牵头。然而,这样的努力最终还是失败了。 他们失败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们不懂科学,不知道李信才是更正确的那一边。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五章 辞行的卢传真 一笑楼的状况越来越差,显然已经无力回天了。它与长一楼距离最近,而且业务范围也重叠得最大,最关键的是,在重叠的这部分业务上,它没有一样干得过对面长一楼,可想而知,受长一楼冲击最大的就是它。因此,在其他酒楼餐馆还能勉强支撑度日的时候,它已经彻底无可避免地衰落下去了。 “罢了,关门吧,继续坚持下去也只是给别人徒添笑料而已。”卢传真平静地对江老发说道。 江老发动了动嘴唇,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苦笑一声,点点头,没有表露任何异见。 事实已经很明白,就算是再怎么不甘心,除了老老实实接受以外似乎也没有别的路可以走。 “店里的伙计长工什么的,都好好遣散了吧。到现在也不差这点钱了,不要给卢家丢人。”卢传真叮嘱道。 江老发道:“嗯。我晓得。” 卢传真起身,道:“那这些事就交给你了,我出门一趟。” 江老发看着卢传真整理衣服,露出疑惑的表情,问道:“大人这是要去......” 卢传真大步走了出去,道:“来了长安这么久,还没有亲自拜见过楚王,有点失礼了。现在既然要走了,还是去见一见吧,免得人家还以为我卢氏不懂礼数。” 江老发愕然,静静看着卢传真推开房门走了出去。 对外声称自己得了重病的李信其实当然并没有生病。虽然说他这体质跟程处默、秦怀玉那样的怪兽不能比,但好歹也是每天俯卧撑加深蹲练出来的,并没有那么容易生病。他深知,在大唐这个医疗水平极度低下的地方,一个小小的感冒发烧都有可能要了人的性命。对此,为了预防这种悲剧的状况,养好身体,尽量不要生病才是最重要的。 王贵对此也是喜闻乐见。以他的眼光来说,自家王爷平时经常做的这些古古怪怪的动作虽然没什么实战意义,但强身健体却是绰绰有余,因此他有时候也会让润娘跟着李信做一做。于是,每天早上一大一小两个毛孩子趴在院子里做俯卧撑就成了楚王府的一道奇景。 对此,李信有点担忧。他一个大男人是无所谓,可润娘不是啊,一个小姑娘家家的,做什么俯卧撑呢?万一......影响了她那啥的发育怎么办?自己还想着以后给她找个好人家呢! 然而,当李信一脸坦诚地向润娘讲解了俯卧撑对女子的弊端之后,这初通人事的小姑娘竟然不领情,头一回红着脸骂了自家王爷一句“坏人”,之后便扭头跑开了。好在之后,润娘还是会跟李信一起晨练,只不过俯卧撑是坚决不做了,改成了仰卧起坐,这倒是有点像后世的体育课了,男生做俯卧撑,女生做仰卧起坐。 这天,李信刚完成晨练,身上出了一点薄汗。一个丫鬟过来道:“王爷,王府外有个自称姓卢的人求见,说一定要见到王爷本人。” “姓卢?”李信皱了皱眉,自言自语道,“卢家的人来干嘛?” 李信到底是有些好奇之心的人,于是便换了身衣服去了前厅。从名义上来说,他这会儿正在生病,并不是那么应该见外客,如果传了出去,可能又要有些风波。但以一笑楼如今的处境来说,他并不觉得卢氏有意愿再弹劾他一次。而且,即使卢氏真的拿这种白痴的理由去弹劾他,他也并不担心。 因为最有可能追究这件事的李二陛下对于李信到底为什么生病这一点,比谁都更清楚。他才不会为了这种事拿李信怎么样呢。 “小人卢传真,拜见王爷。”卢传真一见到李信就干脆利落地跪下行了个礼,没有拿捏任何架子。不管他在卢氏内部是什么地位,在李信面前,他就是个平头百姓。说实在的,要不是他姓卢,想这样空手见到李信,根本就不可能。 李信随意地点了点头,道:“起来吧。你来见本王,有什么事嘛?” 卢传真道:“小人乃是一笑楼的老板。如今一笑楼经营不善,濒临倒闭。小人想了想,如此拖着也不是办法,还不如早点关了为好,于是特地来向王爷辞行。” 李信点点头,道:“本王知道了。” “除此之外,小人还有个问题想要问问王爷。”卢传真拱了拱手,道,“小人有个子侄,前段时间失踪了,不知道王爷可有消息?” 话音落处,卢传真抬头看了李信一眼。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六章 豪门的“风度” 这眼神说不上犀利,也说不上意味深长,似乎只是很平常地看了一下,就好像人们平时问了别人问题之后,很习惯性地会看一下对方。 但是,莫名其妙地向李信问起这种关于失踪人口的问题,这本身就不是一件平常的事,特别是在两人都对赵珂被绑架的事件心知肚明的情况下。 李信笑了一下,仿佛卢传真的话有什么可笑的地方。 卢传真静静地等着,没有说话。 “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李信笑够了之后才道,“你家人丢了,你该去京兆府或者别的衙门告官,明白吗?上楚王府来问算是个什么意思?” 卢传真笑道:“小人只是因为敬仰楚王大人的神通广大,所以才想说,或许您会有消息呢。” 李信摇头,道:“你想多了。楚王府并没有什么所谓的神通广大,本王也不关心这件事。” 卢传真不以为意,摇摇头,道:“那看来.......我那可怜的侄儿应该是回不来了。”这微妙的语气和话里隐隐约约带着的深意,都仿佛在指向什么。 李信波澜不惊地笑笑,道:“事情还未清楚,此时下断语或许还有些太早。兴许你侄儿只是碰上了什么意外而耽搁了,也有可能只是他贪玩,去了别的地方,说不定哪天他就自己回来了。你不用过分担心。” 卢传真沉默了一会儿,才突然想通一般地露出一个笑容,道:“行吧,那就借王爷吉言了。” “不必客气。本王也没有做什么。”李信神色如常地摆了摆手。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不着边际的哑谜之后,卢传真终于告辞。 李信让下人领卢传真出去。他看着卢传真离去的背影,漫不经心地挑了挑眉毛。他本以为卢传真应该是来放狠话的。毕竟对方来自范阳卢氏这种超级豪门嘛,莫名其妙被一个闲职王爷干翻了家里的老牌企业,肯定会有不甘心。所以,在一笑楼彻底倒闭之际,来楚王府放几句“咱们走着瞧”之类的狠话倒是可以理解并且合情合理。 但是,卢传真愣是一句狠话都没说,只说他是来辞行的。唯一令李信感到警惕的地方是他提了一下失踪的卢政。然而,李信随口糊弄了几句之后,卢传真竟然也没有继续深究下去,三言两语就略过这一段了。这让李信越发觉得迷惑。 坐在原地认真地思索了一会儿,李信终于有了几分明悟。 原来超级豪门放狠话是这样的,根本不需要把这种“走着瞧”的意思挂在嘴上。 范阳卢氏,历经数百年而绵延不断的世家大族,对于他们来说,财富只是一种家族实力的外在表现。一笑楼身为前任长安第一楼,能聚拢大量财富是肯定的,但是这些财富对于卢氏来说,其实也未必有那么重要。可以说,只要范阳卢氏不倒,他们轻而易举就能再聚拢起丝毫不亚于一笑楼的财富。因此,他们根本不会为这样一时的得失而跳脚大怒,甚至于跑到敌人家里去放狠话。 卢传真说他是来辞行的,那他就真的是来辞行的,顺理成章,自自然然。就好像下棋时,没有人会真的为了一个棋子的得失而掀翻棋盘。这种非凡的气度才是真正豪门底蕴。哪怕斗得再激烈再你死我活,一旦到了棋盘之外,大家还是斯斯文文地坐着说话,仿佛相交多年的老友,诗词歌赋柴米油盐什么都能聊。 但是,千万不要被对方脸上柔和的表情欺骗了。这种表面的友善和风度其实是建立在对方自信实力远高于你的前提下的。 他们并不觉得李信打垮了一笑楼就是他们输了。他们很清楚,他们可以输很多次,只要能赢一次就够了。李信丝毫不怀疑,一旦他们找到合适的机会,一定会出手报今日之仇。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吧。虽然严格意义上说起来,先动手绑架赵珂的其实是卢氏这一边,他们完全称不上是什么君子,但是,他们会管那么多吗? 并不会,谁敢向他们动手,他们的敌人就是谁,谁阻碍他们的利益,他们的敌人就是谁。对于敌人,统统都应该报仇。这就是卢氏的逻辑。 至于卢政的事情,卢传真多半是探听到了一些风声,可没有足够的证据指向李信,所以才随口这么提一提。对于王贵的行事,李信还是有些信心的,他相信王贵肯定不会那么蠢地留下手尾。不过,这其实对事情并没有任何影响。因为不管有没有证据指向李信,卢传真心里肯定都已经把这件事记在李信的头上了,只是暂时没有足够证据上报家族来调动力量对抗楚王府而已。毕竟,卢政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庶子罢了,犯不着兴师动众。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七章 润娘有一点受伤 大家族就是这样。世人觉得他们人人饱读诗书,温润如玉,其实不然。越是大的家族,利益斗争就越是厉害,对于人性、对于亲情就越发漠视。对此,李信并不想指责什么,以显得自己仿佛高尚。没有那必要。 至于卢传真这隐晦的示威,李信就更加不会放在心上了。范阳卢氏再强,长安暂时也还是他们无法插手的地方,或者说,是一个他们只要敢乱插手就会被砍断手的地方。李信老老实实地呆在这里,有包括李世民、程咬金在内的一票叔叔伯伯护着他,他怕个啥? 明白过来以后,李信突然反而还觉得有点不爽,好像被人当面隐晦地骂了几句,却直到人家走了才反应过来一样。想到这里,他甚至有点想把卢传真追回来暴揍一顿的冲动。不过最后他还是打消了这个幼稚的念头。 接下来的几天,李信就一直呆在王府闲着,毕竟他还对外宣称自己生病了呢。 沈小香以为李信是真病了,一直忍着没去打扰他。直到有一天她亲眼看到李信在厨房里高高兴兴地炒菜,还兴致勃勃地让她过来尝一尝的时候,她才意识到,原来自家王爷其实活蹦乱跳比谁都结实,根本就没有生病。于是,她便缠上了李信。 而她想要的也很简单,就是李信早就承诺过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剧本。 李信嘛,多年拖延癌,而且是晚期中的晚期,要不是沈小香老在她面前提这事儿,他差不多都快把这档子事儿给忘了。不过,就算是有沈小香在不断地提,他还是死性不改地努力拖延。 开什么玩笑,我李信,热门话剧《白蛇传》的作者,怎么说也应该算是个作家吧?哪怕是抄袭的作家,那也不能这么没品格地你要稿子就给你稿子呀。拿捏拿捏架子,拖个十天半个月的,那都是常规操作好吧! 不过,李信最后还是没能在沈小香的锲而不舍下坚持多久。毕竟沈小香是个女孩子,而且长得还挺漂亮的女孩子,她成天跟着李信到处乱转,不说别人,连润娘都有意见,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总嘟囔着自己才是王爷的贴身婢女。 李信也考虑到这对自己和沈小香的名声都不是什么好事,于是他终于在某天晚饭后突然兴起,奋发图强地一口气写了十来页,然后倒头睡去,直到第二天日上三竿才悠悠转醒。醒来时,小润娘正抱着李信的草稿看得不亦乐乎。李信写的东西从来不避讳她,很多东西甚至是由她来收藏的。 然而这次,李信却一把抢走了稿子,认真地说道:“小孩子不许看这种大人才能看的东西!” 小润娘哼哼唧唧的,问道:“王爷,后面呢?后面怎么样呢?梁山伯知道祝英台是女扮男装了吗?他们在一起了吗?” 看着这双期待的眼睛,李信真不忍心告诉她,认是认出来了,但梁祝二人最终却只是双双化蝶的悲剧结尾,于是只好打了个马虎眼,催促润娘赶紧去准备洗漱的东西。好在这小丫头还有点身为婢女的自觉,便乖乖地去端水了。 不过,拖延也没用。又过了两天,李信将彻底写完的稿子交给沈小香以后,润娘就靠着无往不利的卖萌大法,曲线救国地沈小香手里得到了《梁祝》的结局,之后大哭了一场,幼小的心灵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对此,李信也是无奈。 他整这些话剧,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挖五姓七望的根,破坏豪门在人们心中的形象。为此,他不惜修改了《梁祝》的一部分剧情,使其中门第之见的矛盾显得更加突出。而故事的悲剧结局更是必要中的必要。因为只有悲剧收场才能唤起人们对主角的同情,而这种同情才能演变成人们对现在这种门第之见的反省。 所以,李信只好默默在心里道个歉,想着要不《梁祝》之后就写个什么大团圆结局的剧本给润娘补偿一下算了......写个什么呢......《牡丹亭》怎么样?虽然女主中间也死过,但最后好歹是复活了,跟柳梦梅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 李信正闭着眼睛躺在摇椅上想着,身旁却突然由远及近地响起几个脚步声。 脚步声很快地来到了李信身边。 “你不是生病了吗?”一个熟悉的声音微带调侃地问道。 李信浑身一抽:这是......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八章 很生气吗 李信立即睁开了眼睛,正看到有个男子站在他的身旁。对方饶有兴致地弯着腰,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尽管逆着光看不真切,但他还是一个激灵就叫出了声:“陛下!你怎么来了?下面人也不知道通报一声......”一边说着,他一边连忙起身离开躺椅,动作很麻利。 没办法,这可是大唐皇帝!他还站着呢,李信哪儿敢躺着啊? 李信自以为不留痕迹地四下看了一遍,想要寻找王贵的踪迹。 这狗东西,李世民都杀进楚王府了怎么也不知道传点消息过来!想看老子出丑? “不用找了。”李世民摆了摆手,大大咧咧地就着李信空出来的躺椅躺了下去。他随意地摇晃了几下,享受了一番躺椅,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才惬意地闭上了眼睛,道:“是朕让他不许进来通报的。朕听说你病了,而且还不轻,就想来看看你这两天到底病得如何,现在看来嘛,好像也病得不是特别厉害嘛......” 李信尴尬地笑了笑。 虽然他相信李世民肯定在来之前就知道他这次生病是装的,但是这跟李世民亲自杀进王府以后,亲眼看到他正躺在躺椅上悠闲度日的情况又完全不同了。尴尬程度嘛,怎么说呢,至少翻个十倍吧。 “这两天身子好一些了,大夫说了,多晒晒太阳对身体好。”李信突然一本正经地说道。 李世民噗嗤一声,笑着摇了摇头,看着李信问道:“那大夫有没有说你挨顿打的话会好得更快?” 李信毫不犹豫地摇头:“这个倒是没有说。提都没提。陛下千万不要自己乱想。” 李世民又闭上了眼睛,没有说话。刚才一齐跟着他进来的两三位内侍都静静地站在不远处,仿佛一个个的都是不会动的木桩子。 小院子里登时安静下来,空气凝滞得仿佛失去了流动性。 李信脸上不正经的表情也逐渐收敛了起来,变为沉默又严肃。 “很生气?” 不知道沉默了多久,就在李信怀疑李世民是不是睡过去了的时候,李世民终于冷不丁开了口,语气不咸不淡的,就好像随意地在问晚饭吃什么之类的问题。 李信愣了一下,犹豫了片刻才老老实实地回答:“是。” 虽然这样说起来有些没头没脑,但此刻对话之中的两个人都明白,他们在说的是那天朝会上,李世民突然将“顾问”一职抛给李信的事情。 对此,李信很生气。在那一刻,他只觉得自己被李世民当成了一枚棋子,一枚可以随意支配的棋子。 如果他不是后世来的重生者,他大可以笑着接受这一切,毕竟天子亲赐的特殊官职,这可不是什么一般二般的人能得到的殊荣。但是,他偏偏就是一个来自后世的怪人。他满脑子装的都是和这个时代不匹配的东西。在他的概念里面,他已经明确地拒绝过李世民让他上朝堂的建议了,那么李世民就不应该无视他的意见,直接用这样的方式强迫他走上朝堂。 这样说还有些不够准确,与其说李信是在生气,倒不如说他在失望。 他以为李世民是不一样的君王。他以为他和李世民的关系非同寻常。所以,他以为他不会被李世民当成一个简简单单的可以随意对待的臣子。但那天,李世民那么自以为是的手段让他突然看清了事实。原来,在伟大的李世民陛下眼中,他和大殿上的其他臣子似乎也没有什么两样。 这就是所谓的帝王心术吗?孤家寡人,心里容不下一点人情,将天下当成棋盘,人人都是他运筹帷幄的棋子? 之后的事情就简单了。李信很不爽,干脆闭门不出,本意就是明明白白地告诉李世民:他不喜欢这样的安排,他生气了。 于是,高坐在宝座上的李世民就这样和王府里的李信这样隔空冷战了起来。直到今天,这位全大唐最有权势的人亲自来到了楚王府。 李信偷偷观察了一下李世民的表情,似乎并没有多少生气的成分,看样子应该不是来兴师问罪的。他稍稍松了口气。刚才李世民问他生气不生气的时候,他还吃不准自己应该怎么回答,直到最后才决定说真话。 说起来,他李信也是真够牛逼的了。毕竟,这世上能够当着皇帝的面承认自己对皇帝确实有怨言而且皇帝还不生气的人,掰开揉碎了算也算不出几个。 (本章完) 第二百四十九章 李世民的想法 李世民终于睁开了眼睛。他半起身,虽然仍坐在椅子上,后背却离开了舒服的椅背。他稍稍前倾身子,看向李信,道:“朕不明白。” 李信很想冷笑,但终于还是没有,只是嘴上冷冷地说道:“因为您是陛下,而我只是臣子。” 李世民摇了摇头,道:“你不仅是臣子。” 李信没接话。因为他觉得李世民这话说起来没什么说服力。 “你很聪明。”李世民又躺了回去,道,“无可辩驳的聪明。你说你梦中去过仙境,学过仙人之道。朕一开始是不相信的。但后来,不得不信了几分。因为像你这样独特的家伙,确实人间少有。你满脑子里装的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恐怕把大唐翻过来也找不到第二个。除了仙人,朕想不出什么任何可以解释这些事的理由。” 李信没有接话。他不知道李世民说这些话是想表达什么。 “你太重要了。” “大唐未来的盛世,一定少不了你。” 李世明很平静地说,仿佛在说什么无可辩驳的真理。 他接着道:“我知道,这也是你的梦想。从那天你在你的酒楼里对朕说,你想让天下人都能吃上肉的时候,朕就知道,你比朕还有野心。你梦里的大唐盛世比朕想象过的还要繁华。” “朕也很想看看那样的时代。” 李信抿了抿嘴唇。 “朕不明白,为什么你明明有这样的梦想,却不敢放手去做,总是抱着你那些可笑的理由游离于朝堂之外。”李世民看向李信,问道,“信儿,你是聪明人,你坦白地告诉朕,你真的觉得你不需要官职,不需要权力,也能实现你的梦想,你的追求吗?” 李信张了张嘴,没有说话。他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现在,你还有朕护着你,有老程、老秦他们保着你,所以你觉得你不需要权力,你觉得你可以永远站在岸边,干干净净的。但是,这可能吗?朕和他们又护你多久呢?这天下迟早是要交给你们的,到那个时候,如果你没有权力,而朝堂之上又尽是蠢人,你怎么办?坐以待毙地等着他们把大唐毁掉吗?” 李世民轻轻拍了拍椅子的扶手说道,“不趁着现在还有这么多人能帮你的时候,好好地锻炼你。以后怎么办呢?” 他长叹了一口气,又道:“你有你的骄傲,别人不懂,朕却是懂的。毕竟你是仙人之徒。那天我大殿上,亲眼看到了你看向其他臣子的眼神。你很鄙视他们,你对他们很失望。朕明白你的意思。” 李信很想否认,不过说不出口。因为李世民说的并没有错。 “你知道那一刻朕在想什么嘛?”李世民问。 李信摇了摇头。 “朕觉得很羞愧,觉得自己很可笑。” 李信听到这样的话,猛然抬头,意外地看向李世民,正对上李世民脸上那不甘心的表情。 “朝堂之上的大臣,已经是大唐最聪明的一群人了,但是他们在你的眼中,依然无知而愚昧。你不用否认,因为否认也没用,你确实是这么想的。而朕,竟然还想着靠这样一群无知又愚昧的人去创造属于大唐的盛世,这难道不可笑吗?”李世民轻声反问。 李信搜肠刮肚,挤出几个词来:“其实,也未必。他们只是不懂.......” 李世民打断了李信的话,道:“就是因为他们不懂,所以才要你去教啊!难道你游离于朝堂之外,他们就懂了吗?不会的。你只有成为他们的上官,用你的权力压迫他们,强迫他们去懂,他们才会放下心里那点愚蠢又可笑的见识。你明白吗?这是你逃不掉的一关。只要你还想着要让大唐变得更好,你迟早会需要权力。” “朕本来并不着急。因为我觉得你迟早会懂这些道理的。到时候你甚至会主动来向朕讨要权力。但是那天,朕冲动了。因为你看向文武百官的眼神实在让朕老脸发烫。朕恨不得顷刻间就能让朝臣们个个都变得像你一样聪明,哪怕为此减寿十年也在所不惜。但是,朕做不到。能做到这些的只有你。” “你很固执。朕知道。所以朕不勉强你。你好好考虑几天吧。如果到时候,你还是不愿意接受,那么朕会找个理由收回你的官职。朕今天,就说这么多吧。” 李世民说完这句话就站起身来,向外走去。 李信下意识地想跟上去送送,但李世民摆了摆手,道:“不用了,你好好想想朕的话吧。”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章 不能不识好歹 李世民走了。三个内侍仿佛突然从入定中醒来,迅速而安静地跟在了他们穿着常服的主人身后,没有惊动哪怕一片树叶。 李信知道,王府外肯定还有一小队精锐护卫。李世民正是在这帮人的护送下悄无声息地来到了王府,现在他又打算这样不带走一片云彩地离开。 风有点凉,吹在脸上让人突然有了一种惊醒的感觉。 李信在原地稍稍站了一会儿,然后缓缓地在躺椅边缘坐了下来。方才李世民所言,还有他脸上的表情,都在李信的心里荡漾着,久久不能平静。如果不是今天李世民亲自来了一趟,李信或许还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他太自负,也太任性了。 虽然他嘴上一直说着自己不肯进入朝堂是因为有自知之明,知道以自己的脑子斗不过那些浸淫官场多年的朝臣,但是,事实真的只是如此吗?或许未必吧。 李信来自于后世那个信息爆炸的年代。尽管在那个时代,他并不是什么顶尖的学者,只是一个兴趣爱好广泛,在常识上达到了中上水平的普通人。但是,他所掌握的那些知识,在如今的唐人眼中,已经是绝对无法想象的浩瀚和高深了。自己是与众不同,独一无二的,他深知这一点。 从表面上看,李信是对朝堂“敬而远之”,但从心底的感受来说,“远之”的态度很明确,“敬”就未必了。坦白说,他对朝堂并没有多少敬意,他只觉得那是一个泥潭,一个脏兮兮的名利场。无数大唐帝国最顶尖的聪明人齐聚这个泥潭之中,互相倾轧,互相争斗,其中的丑恶根本不足为外人道。 这样的地方,李信不想进入其中,正如白色的天鹅不想进入污水汇成的湖泊里游泳。是的,他拒绝朝堂的根本原因,是他鄙弃这个地方,鄙弃这个泥潭。他为这个深陷这个泥潭中的聪明人们感到惋惜,惋惜他们白白浪费掉的聪明才智。这不是谦卑,而是自负。 他死抱着身为重生者的优越感,自以为见识卓绝,不屑于下场搏斗,只想站在泥潭边缘,一身干净地看别人斗得你死我活,顺带着偶尔嘲笑一下满身血污或者泥污的朝臣。他以为这样是高明的。直到刚才,他突然意识到,这是卑鄙的,也是肤浅的。 事实上,他之所以可以干干净净地站在泥潭边缘,是因为李世民,是因为程咬金,是因为一系列关心他爱护他的长辈,是他们在默默地保护着他。所以他才没有被拖入污泥之中。正是因为这些长辈们的包容,他才可以这么任性地游走在朝堂的边缘,任性地做自己想做的事。可笑的是,他还一直觉得这都应该归功于自己的聪明。 李信拍了拍脑门,喃喃道:“聪明个屁啊......” 在这个世界上,想要什么就得自己用双手去做,而不是动动嘴皮子让别人去做,同时还要嫌弃别人做事的手段肮脏。这不是卑鄙是什么?也就亏得李信运气好,穿越过来摊上了李世民这么个千古难逢的大胸怀明君,还亲自来楚王府谈心,还说不勉强他,要是他实在不愿意就找理由收回官职.....随便换个什么平庸一点的皇帝,谁会在乎他李信的想法是什么? 这已经不是一般皇帝能给的礼遇了。要是人家这么给脸,李信还不知道兜着,那就真是不识好歹,给脸不要脸了。 说白了,做人嘛,还是要差不多一点。 于是,翌日一早,李信穿了一身干净衣裳,带着润娘便出了王府门,径直去到了户部衙门。大门口,守门的门房将李信拦了下来。因见李信穿着齐整气度非凡,门房不敢怠慢,礼貌地拱手问道:“这位郎君,这里是户部衙门不可擅闯。若你有什么事情要找里面的大人,还请出示凭证。” 李信愣了一下。倒是忘了这一茬儿。 户部的职能差不多相当于后世农业部、财政部、民政部等等部门的混合,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机构,其衙门当然是不可能对什么人都开放的,必须要有凭证或者什么官员的信件、公文之类的东西在手,门房才会放人进去。 很遗憾,这些东西,李信一概没有。 “顾问”一职本就是李世民一拍脑袋想出来的,不管是官印还是官服,那都是没影儿的事。再加上他是在朝堂上当众宣布了这个消息,事后也没有补个圣旨或者什么条子之类的,李信手中哪里来上任文书之类的东西? 换句话说,当时朝堂之上站着的大臣们都知道李信是新上任的“户部顾问”,但其他人就未必了。眼前这个小小的门房,多半连户部莫名其妙地多了一个名为“顾问”的职位这回事都不知道呢吧?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一章 又见崔文元 李信突然有点僵硬了。好在这时正好有人登上户部门口的台阶准备往里走,正巧看见了站在门口的李信。对方叫了一声,道:“楚王殿下?”话音落处,他连忙准备行礼。 李信打眼一看,此人竟是自己的熟人——当初曾经来楚王府向他请教复式记账法,差点被“巍巍一寺在山林”逼走的崔文元。他摆摆手,道:“免礼了免礼了。” 崔文元顺势止住动作,奇怪地问道:“殿下来这里做什么?” “来上任,但是......”李信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毕竟,对不知道当日朝堂之事的人来说,“顾问”一职根本不知道能从何提起。多半会被斥为骗子或者无赖吧? 不过李信忽略了一点。当户部衙门的门房听见崔文元称呼李信为“楚王殿下”时,脸色就有些变化了。 崔文元毕竟是户部的主簿,经常进出衙门,门房是认识他的。他怎么会在这户部的大门口随意称呼一个不相干的人为“楚王殿下”呢? 想到这里,门房就有些紧张。自己竟然拦下了一个货真价实的王爷?而且“楚王”这个名头,怎么听起来有点耳熟啊......像是位无法无天的主儿来着..... 好在李信脸上也没有流露出什么不悦的表情,这才让这位小门房稍稍放心了一点。 崔文元疑惑地问道:“楚王殿下来户部上任?” 李信苦笑着打算开口好好解释一番,却听得门房在旁边战战兢兢道:“要不.....两位老爷还是进去谈吧?省得站着了。”他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让这两位大人继续站在衙门外罪过更大,于是大着胆子开口,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崔文元看了门房一眼,对方立即报以讨好的笑容。 李信松了口气,摆摆手,道:“行,那我就先进去了。” “王爷请便。”门房点头哈腰地说道,态度很恭敬,似乎是为了弥补自己之前将李信拦下来的过错,生怕被追究。不过,其实他也是想多了。李信虽然是个心眼儿不怎么大的,但也不至于小成这样。毕竟门房刚才的举动也是尽职尽责,何苦跟人家计较呢? 于是,李信和崔文元向衙门里走去。 两人穿过前院的石子路,边走边说起李信来户部上任的因由。听了李信的说法之后,崔文元才想起了前几天朝堂上那不大不小的风波。他的品级不高,平时是不用上朝的,因此对朝会上发生的事也只是从别人口中听来,记得不真切。 “原来那天舌战群儒,将满朝文武教训了个遍的家伙竟然是王爷。”崔文元苦笑着摇了摇头,仿佛想起了自己当初被李信“刁难”的经历。他忍不住在心中自言自语道:“惹谁不好,偏偏去招惹这位爷,那还不把你们弄得满头包?”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反正当他看到别人也吃到李信的苦头时,心里莫名地感觉还挺爽的。 李信连忙摆手,惶恐道:“没有没有,别乱说,什么满朝文武教训了个遍,我可没有那么大能耐。”这话传出去还了得? 崔文元笑了两声。 李信也笑了笑。不得不说,自从经历过山东大案之后,崔文元跟之前很不一样了,再也没有了那时候那种目中无人的狂傲,反而有些沉稳内敛了起来。 “最近怎么样?过得还好?”李信随口问道。 崔文元愣了一下,苦笑道:“还能怎么样,混日子罢了。” 那时候,他和王闻建一起“主动揭发”了各自家族的罪行。在大批不明所以的吃瓜群众眼中,他们简直就是造成山东大案的罪魁祸首。当时这案子波及了两个家族那么多人,与这些人走得近的人哪里会给这两人什么好脸色看?这也是崔王二人从一开始就预料到了的。 虽然两人的行为是皇帝和家族高层共同商议的结果,但是没有人会为他们两个无足轻重的棋子解释这么多内情,更何况这些内情从根本上来说就不是什么能够对外透露的东西。 于是,两人在家族内部边缘化了。尽管不至于人人喊打,但走到哪里都有躲不开的白眼。家族的资源也不再向他们两个倾斜,两人仕途也基本宣告终结。剩下的,自然只是混日子而已。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二章 精巧的算盘 李信眨眼间便想通了其中的关节。对于崔文元和王闻建的经历,他很同情,但也无可奈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是那次山东大案之中的一枚棋子,只是不太起眼,无人关注而已。 他拍了拍崔文元的肩膀,道:“都过去了。说不定哪天就有了转机。” 崔文元对于李信的话显然不抱太大希望,勉强挤出一个笑容道:“但愿吧。” 李信身为户部新顾问,上任的件事当然应该是去找户部的老大,即户部尚书萧瑀。但是他对户部并不熟悉,只好请崔文元带路。崔文元欣然应允。 两人经过好几间大屋子,似乎都是办公室,里面清一色摆着宜家出品的办公桌椅还有书柜书橱等一系列家具,间或还传出算盘的噼里啪啦声。李信忍不住驻足看了一会儿,办公室里那些官员对于算盘的运用似乎已经很熟练了,十指如飞地拨动着滴流圆的算珠,之后又飞快地把结果写在一张纸上,以免忘记。 看着这样的景象,李信没来由地有些欣慰。之前将算盘献给李世民的时候,他还担心这种从未出现过的计算工具会受到抵制,如今看来,似乎并没有。 崔文元见李信突然停住脚步,也跟着停了一下,等看清李信在看什么之后,他才笑着说道:“多亏王爷发明的算盘。以往每年计算税收的时候都得十来个人一齐算个天,还忙得手忙脚乱焦头烂额,如今倒好,三五人算算也就够了,再加上复式记账法,一笔一笔进出算得明明白白,大家都轻松了不少。” 说着,他突然拱手笑道:“对了,还要多谢王爷慷慨赠送这么多办公桌椅。这段时间以来,大家抱怨腰酸脖子痛的次数都少了。” 李信也跟着笑道:“你们喜欢就好。” 好的东西,先进的东西,只要以合适的方式出现在人们的身边,自然能得到人们的喜爱。不管是算盘和办公桌椅,还是猪肉和话剧,其实都是这个道理。 “户部现在会用算盘的人多吗?”李信随口问了一句。 崔文元毫不犹豫地道:“当然多。有了算盘,谁还愿意用算筹?据说从明年开始,所有进户部的新人都必须接受使用算盘的培训。要是学不会的话,户部是不要的。” 李信笑着点了点头。 看来算盘已经在户部站稳了脚跟,之后应该会逐步扩散出去。说起来,长一楼的账房先生以及赵珂,都是会打算盘的。看来,大唐这个保守的帝国已经开始因为李信的到来而逐渐出现了一些转变。 很快,两人来到了户部衙门东面最大的办公室外,萧瑀就在里面。 “尚书大人就在里面。我就不进去了,王爷自便吧。”崔文元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拱手告辞。 李信点点头,道:“多谢你帮忙了。” “小事而已,不值一提。以后还请楚王殿下多指教才是。”崔文元笑着走了。 李信看了看崔文元的背影,暗叹挫折真是成长的捷径。想到上次崔文元来楚王府拜见时那副桀骜不驯的死样,再看看现在他行事之中透露出来的君子之风,实在让人感慨。 待崔文元走远,李信整了整衣衫,敲敲门,道:“楚王李信求见尚书大人。” “进来吧。”屋里传来一个浑厚的声音。 李信推门而入。这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大房间,门朝向南面。一张大大的办公桌就摆在屋子的西侧,东侧则是堆得满满的书架,全是一卷一卷的册页。一个约莫四十岁上下的长须男子就坐在办公桌后面,随手合上了手里的账目,并将一个精巧的镶边算盘放到了一边。 注意到李信看向算盘的目光,萧瑀笑了笑,道:“楚王殿下的算盘独具匠心,用起来简单方便,老夫甚爱之,所以特意请工匠用紫檀木做了一副。” 紫檀木.....做算盘..... 李信的嘴角抽搐了一下。 “尚书大人能喜欢小子鼓捣出来的玩意儿,小子不甚荣幸。”他很是谦逊地说道。 萧瑀摇摇头,道:“楚王殿下何必过谦?这算盘之精巧,恐怕不是‘玩意’二字可以概括。这等巧具,要么是匠心独运之辈殚精竭虑所制,要么是颖悟绝伦之人妙手偶得,绝无种可能。仅仅凭借这一件宝物就能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老夫可以断言,楚王殿下必定青史留名。千百年后,或许无人再记得老夫,但一定有人记得楚王殿下你。”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三章 户部尚书萧大人 其实萧瑀说的并不那么对。至少在李信所知道的历史当中,算盘的发明者到底是谁,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换句话说,绝大多数人其实并不在意某件东西的发明者是谁这种细枝末节的问题。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蒸汽机的发明者是谁?可能会有很多人回答“瓦特”。 虽然这个名字确实是因为蒸汽机而被人们熟知,但实际上,他的功绩却并不是“发明”蒸汽机,而是“改良”蒸汽机。蒸汽机的真正发明者应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数学家西罗的头上。瓦特实际上是在许多前人的基础上将当时只能抽水蒸汽机改进为可以广泛应用于许多其他领域的蒸汽机,进而推动了工业革命的兴起。与其说他是因为蒸汽机而被人铭记,倒不如说他是因为一脚踹开了工业时代的大门而被人铭记。 再比如说,后世人人都离不开计算机,但谁又知道世界上台计算机叫什么名字呢?它叫埃尼阿克,至于它的发明者是谁么,呵呵,说实话,李信也不记得了......说了大多数人不会在意这种细节的嘛....... 不过,尽管萧瑀说得不对,但他对李信抱有赞许和欣赏的态度是很明确的。否则他也没必要特意解释手里这算盘的来历,更不会对李信说这么多称赞的话。 本来还有些紧张的李信终于安下心来,诚心诚意地对眼前这位长辈道:“萧公谬赞。” 萧瑀摆摆手,道:“那天在朝堂上听了你的话,老夫深有体会。不瞒你说,老夫之前曾经研究过历代文献,发现商业往往与王朝的兴盛相联系。国家越是兴盛,商业就越繁荣。对此,老夫很疑惑。若非因为你的一席话,老夫恐怕很难想明白其中的道理。” 李信微微一笑,没有答话。萧瑀所说的现象其实很好解释:和平稳定的国内环境下,小农经济的特点就是可以稳步积累,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也就是剩余商品数量逐渐增多,进而诞生了交易的需求,也就是商品经济的繁盛。 通俗地打个比方来说,战乱时期,或者天下大乱的时候,百姓们都不能好好耕种,收成的粮食连自己都养不活,自然不会有别的需求。等到天下安定了,人人都有地可种的时候,只要不碰上天灾人祸,家家户户都会有些余粮。余粮一多,人们自然也就有了交换的本钱。拿粮食换点布匹呀,换点农具呀,这些都是很正常的需求和想法......这就是商品经济的起源。 当然啦,这只是很粗浅的解释,而且有很多疏漏的地方。李信毕竟是个彻头彻尾的工科生,人文社科只是他的兴趣爱好,扯扯皮还行,真要细讲起来,他也只能抓瞎。而且这些历史唯物主义的东西说起来又有点麻烦,因此,既然萧瑀已经有了他的想法,李信也就不打算多说了。 萧瑀继续说道:“陛下的想法很对。天下长治久安有赖于朝廷各部的通力合作,户部又事关国计民生。别的部门可以对商业一窍不通,但户部绝对不可以。楚王殿下可以放心。你担任户部顾问一职,老夫一定鼎力支持。” 正所谓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虽然这句诗用在这里微妙地不是那么合适,但还是足以表达其中的意思了。李信初来户部,本来还担心有人使绊子什么的,现在既然户部的最高长官相当欣赏他,并且态度鲜明地表示愿意支持他的工作,那么事情就顺利多啦。 李信心中一喜,连忙感激道:“多谢萧大人。” 萧瑀笑道:“是楚王殿下才学过人,老夫才会如此。” 李信哈哈一笑,开始默默地在心里反省。 世上的聪明人本来就不止他一个,有情怀的人更不在少数。他因为一些事情就对满朝文武都抱有某种偏见实在是太过于肤浅了。朝堂固然是一个充满斗争的地方,但也是一个有梦想有情怀有能力的人追逐理想的地方。眼前这位萧大人便是实例。他虽然是一位纯正的儒生,思想却并不固化,言谈举止尽显风度,令李信心生敬佩。 说白了,要不是李信站在后世那么多巨人的肩膀上,他真没有资格在这样的人物面前妄谈什么“才学”。呸,刨开这些超越时代的知识,如果他只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大唐儒生,那多半也就是个骂街愤青级别的二傻子。 或许正是因为大唐的朝堂上,伟大的李二陛下的手底下,还有这样一帮像萧瑀这样有情怀也有能力的治国者,未来的大唐盛世才会真切地到来吧。 李信永远对这样的人心存敬意。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四章 小小的考验 萧瑀起身,带着李信见了见户部诸位同僚,并将李二陛下特设“户部顾问”一职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李信按照后世新人入职的标准简单做了个自我介绍,并谦逊地请各位多多指教。众人连称不敢。 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气氛还不错,但李信知道,此刻在场的绝大多数人都看他非常不爽,只是碍于萧瑀而没有表现而已。毕竟,他可不是瞎子。很多人脸上细微的表情变化,乃至于一点点眼神的波动,他都清楚地捕捉到了。 看来,不论是古代还是现在,职场上空降的新人总是很容易引起同事的敌意啊。想也知道,升迁的机会是有限的,多出任何一个竞争者,都相当于是摊薄了自己的机会。更何况李信还是李世民钦点的“顾问”,这说明李世民非常看重李信的才能。别看这平白无故多出来的“顾问”一职既没有品级也没有俸禄,只要有了皇帝的欣赏,那么后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都不奇怪。 在一众苦熬资历等待升迁的官员中间突然抛下这样一个深受皇帝肯定的家伙,当然会引起强烈的敌意和危机感。要不是萧瑀在边上镇着场子让这些人不敢造次,李信指不定要忍受多少明讥暗讽。 萧瑀笑着道:“今天有点仓促,就算了。老夫提议,过两天让李顾问在这里向各位讲一点商业上的心得体会,如何?”既然已经将李信介绍给众人,他当然不会再用“楚王殿下”来称呼李信,而是以官职作为称呼。 李信稍稍有些意外。不过这事儿其实也在情理之中。顾问的具体职责并不明确,李世民也只是说要户部官员们多了解商业而已。因此,让李信讲讲课是最为有效简便,而且也契合李世民意图的做法。 因此,当萧瑀的目光落到自己身上时,李信立即回答道:“小子遵命。” 其他人的脸色稍微僵住了一瞬间,屋子里的空气也仿佛有片刻的凝滞。 要知道,李信才十七岁。要眼前这一帮多数都已经三十来岁的人老老实实地听他讲课,谁会欣然接受呢?但是这种不乐意又不能表现出来。一来,这是萧瑀的建议,他本尊也正站在这里呢,谁也不敢当众不给萧瑀面子;二来,上一帮喜欢拿年龄说事儿的御史可是被李信的《师说》打得七零八落,还不得不成群结队地上楚王府去道歉。此事传为一时笑柄,直到今天依然偶尔会被人提起。 有这样的先例在前,李信纵然再年轻,在场众人也不得不忍着。 “好啊好啊,正想听听楚王殿下的高论!” “听说楚王殿下在商业上极有天赋,确实值得学习......” ..... 众人不得不笑着应和。 李信也淡然地笑着,仿佛丝毫听不出这些话里的敷衍之意,也看不出这些笑脸背后的不自然。 萧瑀满意地点了点头,道:“那就这样说定了。” 两日后,李信如约又来到户部衙门的大堂。果然,在座的人并不多,还不到十个。他面不改色地走到最前方的一个桌子旁,放下手里精心准备的几页讲义,随意地问身旁一人道:“其他人呢?现在应该已经过了点卯的时辰了吧?” 点卯就是点名,因为通常在卯时,也就是早上五点到七点的时候进行,所以又称为点卯。相当于后世的上班打卡。过了这个时辰还没到的话,就属于旷工。万一被御史知道了,记个两笔,考评的时候说不定就要降一等。 被点到的那人苦笑回答:“都告假了,说身体不舒服。” 意料之中的瞎话。既然不能明着不来,那么找点借口便是唯一的选择。而借口越是拙劣,就说明这帮户部官员们的心里越是不爽。集体生病这种奇事正是他们给李信的难堪。 然而,李信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似乎一点也没有为这样的事情生气。他简单地扫视了一遍,发觉在场的人普遍比较年轻,多数都是刚分到户部没几年的新人。那些老油条们可以找借口告假,他们却告不了,只能老老实实地来这里听课凑人数,顺带着还要把今天的活儿做完。 今天萧瑀并没有出现。 李信明白这位长辈的意思:他显然也早就预料到了下面的官员们不会老老实实配合李信,但并没有预先采取任何措施,而是任由事情发展。毕竟,他虽然支持李信,但也无法全天候地帮李信解决一切问题。有些事情注定只能靠李信自己。 这是一个小小的考验。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五章 户部的第一堂课 既然早就对这样的事情有了些预料,李信这会儿自然也就没有必要发怒了。 他其实有办法处理这些消极怠工的家伙。不管是记名字交给萧瑀也好或者交给李世民也好,都能让这些户部的老油条受到警告甚至是一定的处罚。但这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而且还显得有点幼稚。 不来上课是只是最直接的抗拒手段。如果李信采用请上级压迫的手段来让这些人出席,那么这些人自然就会无师自通上课开小差、讲话、睡觉之类的间接怠工的方法。这是人性的必然。除非李信能让李世民或者萧瑀每次都来当“纪律委员”,否则根本无济于事。 当然,李信自己也不想因为这点小事就去麻烦长辈。既然他已经猜到这是萧瑀给出的小小考验,那么自然是要靠他自己来解决难题才算本事。 于是,他拍拍手,道:“人都到得差不多了,那么我们就开始吧。” 话音一落,下面便有了些窃笑声。 本该坐满的大办公室,现在只有不到十个人,这也叫“来得差不多了”?强行给自己留面子也不用那么明显吧?看来这位楚王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嘛,前辈们这么明白地不给他面子,他也不生气,真是个软柿子。 这样的想法在无声的眼神交流中传遍了在场的所有人。 李信不以为意,自顾自开始了讲课。 “萧大人让我讲一点商业上的心得体会。我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应该纠正一点,我所讲的东西并不单单是商业,准确地说,它应该叫做经济学。”李信道。 这时,有国字脸的年轻人站起来开口问道:“敢问楚王殿下,这个所谓的经济学到底是什么样的学问?是从哪一本经义上找来?”他比李信大几岁,竟然还反过来要听李信讲课,自然不服气,找到机会就要顶撞,显示自己的能耐。 李信摇摇头,面不改色地说道:“并不是从前人的经义中找来,而是我自创的学问,是一门关于钱的学问。” 啧啧,难怪古话说一回生二回熟,诚不我欺。 国字脸闻言,脸上微微有些笑意,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你李信今年才十七岁。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一条儒生的升级之路。且不说你修身修得如何,至少你还没娶媳妇儿是无可辩驳的吧?那你哪儿有什么家可以齐呢?连修身齐家都做不到,如何妄谈治国?更遑论开创一门新的学问了。那是圣人才有资格做的事情啊!而且,竟然还说这是一门研究钱的学问!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在下以为......学问不应该和钱放在一起。”国字脸认真说道。虽然他的措辞还算客气,可语气里却分明有些长辈指责无知晚辈的味道。 “我知道,你们觉得我在说笑话。也觉得身为读书人,堂而皇之地谈论钱是一件很庸俗的事情。”李信并不生气,而是微笑着说道,“但是我问你们,你们以你们身为户部官员的所见所闻来说,大唐的强盛离得开钱吗?” 说完,他随手指了身旁一个留着小胡子的年轻人,问道:“你说呢?” 小胡子本来正等着看笑话呢,冷不丁被点,愣了一下,支支吾吾地没说出话来。 李信摊了摊手,道:“从税收到诸位的俸禄,再到养兵买马,乃至于科举考试,哪一样离得开钱?我倒是请各位想一想,我们平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到底有哪一件事是和钱完全没有关系的?” 国字脸道:“我在家读书写字,研读圣人之言,与钱有什么关系?” 李信笑了笑,道:“买书不用钱?笔墨不用钱?再者说,贵府从何而来?亦是真金白银买来,如何能说是与钱无关?” 国字脸这才明白李信所指的并不仅仅是直接花钱,一时语塞,竟无法反驳。 李信沉默了一会儿,等待其他人可能的意见。但他们听了国字脸和李信的对话之后,却一致选择保持沉默,无人开口。没办法,李信的观点太无敌了。如果只要涉及到钱就算与钱有关的话,那世上还真没有什么事情是与钱完全没有关系。贸然开口反对这观点的话,只会像那位国字脸一样被怼得哑口无言而已。 “那么我想问,既然钱之一事涉及到方方面面,有一门专门研究钱的学问又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李信的目光扫过所有人的脸。 国字脸被说得哑口无言,正觉得脸上无光,此时更是咬牙反驳道:“不过是钱而已,有什么好研究的?”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六章 钱是什么 面对国字脸的嘴硬,李信笑了笑,道:“那好。既然你说钱不值得研究,相比一定是对钱之一物了解很深咯?” 国字脸哼了一声没有回答。 李信环顾四周,将所有人的反应尽收眼底,道:“那我问你们一个问题吧,任何人只要答得上来,我就主动向陛下请辞,以后都不会在户部衙门出现了,你们也就不用被逼无奈地听我说教,如何?” 没有人出声。 他们当然不会在这个节骨眼儿出声,否则传出去就有逼走李信的嫌疑。尽管他们每个人都想把李信赶走,但并没有任何一个人想担上这恶名。 “那我就当你们默认了。”李信笑了,“听好,我的问题是.....钱是什么?” 众人都愣住了。本来还以为李信一脸神秘兮兮的笑容,问出来的必然是什么不好回答的问题,没想到竟然只是这种问题? 什么是钱?三岁小孩都知道好吗! 国字脸冷笑道:“楚王殿下问出这样的问题,难道是想羞辱我等?” 李信连连摆手,道:“可不要给我扣大帽子。知道答案的话直说就行。回答我,钱是什么!” 国字脸一甩袖子,道:“还能是什么?不就是铜钱吗?” 李信哈哈一笑,反问道:“那绢帛呢?绢帛就不是钱了吗?” 按照唐时的货币制度,被官方承认的基本货币有两种:铜钱和绢帛。绢帛按照一尺、两尺的大小差别,可以分为不同的币值。很多官员的俸禄就是以绢多少匹来计算的。它当然也是通俗意义上的“钱”。 国字脸顿了一下,小胡子这时候插话道:“那就绢帛与铜钱都是钱。” 李信摇摇头,道:“又错了。听清楚,我问你们的是‘钱是什么’而不是‘什么是钱’。就好比我问你们人是什么,你们却回答我张三是人,李四是人,王五是人,你们列举再多的例子,归根到底也没能告诉我到底人是什么,钱又是什么。” 李信之问,问的是定义,而国字脸和小胡子给出的回答却都是实例。这在逻辑上存在明显的不匹配。 又有人试着开口道:“钱就是可以用来买东西的.......”说到这里,那人却突然停住了,半晌都憋不出话来,最后只能妥协道:“的东西。可以用来买东西的东西。” “听起来有点绕口。”李信笑了笑。他并不介意有更多人加入他的讨论,或者说,这本来就是他所希望看到的局面。 他道:“但是,还是不对。能用来买东西的东西不只有铜钱和绢币啊。用黄金也能买东西,甚至拿粮食也能买东西,为什么它们不是钱呢?”这种事情在大唐并不少见。 小胡子略一沉吟,道:“因为大唐律法规定以铜钱和绢币作为钱。” “所以,你们的观点是,钱是被法律规定下来的能用来买东西的东西。”李信脸上笑意不减,“对吗?” 没有人回答。连国字脸都沉默了。不知为何,他一看到李信脸上的笑容就隐约感觉到李信的下一句话会是:“不对。” 果然,李信摇了摇头,道:“不对。” “最早的成文法是什么时候?”李信问,“夏代禹刑可提过用什么做钱的事?郑国子产的刑书可有提过用什么做钱的事?夏商周春秋战国,哪一国的律法提过钱的事?那个时候,就没有钱了吗?” 屋子里保持着安静,只剩下苦恼的嘟囔声。每一个人都皱起了眉头。 “因为圣人。那时候是圣人规定了用什么做钱。”又有人突然灵光一现,兴奋地说道。 李信赞许地看了那人一眼,道:“聪明......” 那人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兴奋地向四面八方看去,似乎有意显摆。 然而,李信的下一句话还是让他的表情僵住了。 “可惜,还是不对。” 李信慢悠悠地来回踱步,不紧不慢地问道:“上古先民用什么当钱,你们可知道?” “贝壳。”小胡子很笃定地回答。 李信点头道:“没错。那么,假设说当时是圣人规定了这件事,那么后来又是谁把钱从贝壳改成了铜呢?另一位圣人吗?要是这样的话,圣人还是挺关心钱的嘛。” 没有人能答得出这个问题。圣人确实是个解决问题的好手段。任何问题一旦推到圣人头上,那就都不是问题了。但是,这种方法用一次两次也就罢了,用得多了,也就跟狡辩没有任何区别了。 最后,李信道:“看来你们都不知道钱是什么。那么我再问你们一个问题吧。假设现在陛下下令,以后我们大唐就用梧桐树的树叶当钱用,那么,大唐会怎么样?”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七章 开始讲课 答案很明显,大唐会在一夜之间分崩离析......好吧,两夜,最多三夜,不能再多了。如果李信所说的事情成真,他敢以性命担保,长安这座城必定会在三天之内陷落,而李世民的人头也会被悬挂在某个不知名马贼的刀尖上。 这不是在危言耸听,而是违背科学、违背规律的必然后果。 李信耐心地等待了很久。从眼前这些人的眼神中,他可以看出,他们都能猜到这样的后果。 “怎么样?依照你们的说法,钱不就是法律规定的能用来买东西的东西吗?那么,按道理来说,陛下圣旨一下,梧桐树的叶子就可以用来买东西了,它就应该是‘钱’了。为什么不可以呢?”李信很缓慢地问道,尾音宛若战鼓,重重地擂在了每个人的心上。 众人面面相觑。他们都能清楚地感觉到用梧桐叶当钱的不合理之处,但就是无法用语言来捕捉这种微妙的差别。 李信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甚至有点卑鄙起来。 嘿,你还真别说,这种智商碾压的感觉真爽。你们不是膨胀吗?不是了不起吗?现在倒是回答呀! 李信稍微摸了摸鼻子,掩盖脸上一部分的笑容,以免引起眼前这帮学生们的反感。 他轻咳两声,又指着身旁的小胡子问道:“再比如说,我现在欠你一百文钱,给你写了张欠条,还按了手印。这时候,你看到那位仁兄手里有本经义,实在喜欢得紧。但是,你手里除了我的欠条以外已经没有钱了。于是,你提议用欠条‘买’下那本经义。那位仁兄也同意了。那么,这张欠条是不是钱呢?” 小胡子头大如斗,这这那那了半天,愣是什么都说不出来。 欠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产物。在李信举的例子里,它也可以用来买东西。但是,要说它是“钱”的话,好像又有哪里不太对劲....... 在场的户部小官员们都疯了,看到李信脸上的笑容就仿佛看到什么恐怖的妖怪对他们咧开了血盆大口。他们毫不怀疑一件事:只要他们敢于开口回答问题,李信就能通过一两个问题反问得他们哑口无言,让他们清楚地体会到自己到底有多么无知。 唉,真简单。 站在巨人肩膀上的李信虽然脸上不动声色,心里早就笑开了花。至于具体这朵花开得有多灿烂呢......语言还真就没法描述。 终于,小胡子最先低下了头,道:“学生认输了。” 有了先例之后,绝大多数人都跟着低下了头。最后,那位国字脸的年轻人左右为难,只能跟着乖乖地坐下了,再也没有了片刻之前趾高气扬的斗志。 李信见状,大方一笑。 “那么,楚王殿下,到底钱是什么呢?”小胡子开口问道。他倒是有些孜孜以求的儒者风度。 李信赞许地点点头,回答道:“这个问题没有那么简单。要想真正地说清楚钱是什么,首先我得请各位跟我一起想象一下,想象我们现在不是大唐,而是未开化的蛮夷。我们根本就不知道钱是什么东西,只知道种地、养鸡、养鸭,仅此而已。” “如果我养的鸡多了,有一天突然想吃一只鸭子换换口味,那么我只能找养鸭子的人交换。假如对方也正好想吃鸡,那我就能用鸡换到鸭子。对不对?” “可是,这是最理想的情况。万一那个养鸭子的人碰巧不想吃鸡想吃鹅怎么办?” 小胡子笑道:“那就先用鸡换鹅,然后再用鹅换鸭子。” “那......养鹅的人也不想吃鸡,想吃谷子呢?” 小胡子:“......” 李信哈哈大笑道:“世间物产何止千百,人人所欲又各有不同,要是真的这样以物换物,那真不知道要费多少脑筋。所以,很简单的道理摆在了我们眼前——如果我想要最方便地用鸡换到鸭子,那么我最明智的选择就是把鸡先换成一件养鸭子的人最不可能拒绝的东西,也就是绝大多数人都喜欢都不会拒绝的东西。” 他继续道:“理论上来说,这件东西是什么都可以。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一件东西想要得到绝大多数人的喜欢,首先要有几个基本要求。比如,它一定不会太容易得到。所以,你们现在知道为什么梧桐叶不能当钱而铜和绢可以当钱了吗?”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八章 认可 铜币诞生于铜矿原石,中间要经过提炼、重铸、冲印等复杂步骤。而绢帛则诞生于蚕丝,中间也要经过抽丝、纺线等环节,每个环节都要耗费大量人力。可以说,正是这种难得性才赋予了这两件东西成为货币的潜能。李信所举的梧桐叶的例子中,梧桐叶这件物品并没有这种难得的特性,因此它也就不可能成为绝大多数人都喜欢,或者说都愿意交换的东西。 李信将其中的缘由娓娓道来,众人皆是点头,似有所悟。眼见气氛逐渐转好,他瞄了一眼自己的讲义,赶紧趁热打铁地将一般等价物、货币、商品交易等等一系列基本概念和盘托出。 谁也没想到,这种平日看来习以为常的部分竟然能够深挖出如此深刻的基本原理。尽管没有人开口说话,但他们严肃的表情已经足以说明问题了。 良久,李信讲完了讲义上的最后一大点,随手将讲义折起来,放到了一边。外面的日头已经逐渐西斜。不知不觉竟然傍晚了。 “好了,今天的内容大概就是这些。你们还有什么问题吗?”李信将两手背在后面,笔直地站在台上。明明只是一个十七岁少年的模样,此刻却真的有了几分当为人师的气度。 下面众人面面相觑,无人开口。 在这短短的一个多时辰里,李信给出了太多的信息,而且其思维方式与平时这些户部小官员们所习惯的并不一致。他们必须费很大劲才能跟上。这也是李信这堂课比预计的上得长的根本原因。他在很多关键的逻辑点上不得不反复用实例去论证和引导。 所以,这些户部官员们连消化这些新的信息都暂且做不到,也就更加提不出什么问题了。 李信也知道其中的缘由,微微颔首,道:“那今天就先这样吧。我先走了。” 正在这时,国字脸突然站起来道:“等一下。” “你有什么事吗?”李信停住向外走去的脚步问道。 国字脸腾地一下涨红了脸,憋了半晌,才磨磨唧唧地开口道:“老师......” 李信哑然失笑。这一声老师也叫得其他人有点意外。毕竟刚才就数这位国字脸最“叛逆”,顶撞李信也最不客气。没想到现在也是他最先承认李信是有资格做他老师的人。 正在众人都有些思绪复杂的时候,那位国字脸的年轻人又开口了。他道:“老师,你能不能把你的讲义......留给我?我手抄一份就还给你也行!” 哦,原来是课后讨要上课的课件呀。 李信脸上的笑意更浓,仿佛回到了当年上大学时,在课后腆着脸去找老师要课件的场景。他爽快地笑道:“好啊,不用还了,你拿着吧,我也没什么用。” 话音一落,国字脸立即露出欣喜的表情。 众人这才明白了国字脸的打算。先前那个小胡子更是不客气地叫道:“曹运添,你未免也太狡猾了!这就想把老师的讲义骗走?”其他人也纷纷开始声讨曹运添的所作所为。 曹运添不客气道:“田柏,你可不要乱说话!我只是主动向老师讨要,老师答应了而已!这分明是君子所为,如何称得上是‘骗’?” 田柏道:“这份讲义是老师为大家而写,如何能被你独占?” 一时间,办公室里又吵闹起来。 李信站在原地,脸上是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一份讲义而已,值得那么争抢吗? “好了好了。都别吵了。”李信摆摆手,示意所有人安静下来。 或许是因为他刚才上课上得确实好,得到了众人的认可,这会儿吵得正厉害的办公室竟然真的因为他的手势和话语而逐渐平息下来。所有人都望着他,等待着他将要说出的话。这让他恍惚中真的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光荣的人民教师,微妙地有种想笑的感觉。 “不就一份讲义嘛。”李信说着,走到了曹运添身边,将讲义放在了他的桌上,道:“既然是曹运添先向我讨要了讲义,那就从他开始吧。每人轮流保管三天,想看的就看,想抄的就自己抄,这不就好了吗?” 说完,他两手一摊,大步走出了办公室。他一走,众人立即起身围到曹运添身旁,争着想看一眼讲义。曹运添脸上的表情很是骄傲,缓缓地打开了讲义。 片刻之后,众人简单地翻阅了一遍讲义,终于得出了一个共同的结论:这位楚王殿下的字......是真的丑。 (本章完) 第二百五十九章 折服老鸟 尽管户部顾问一职是李二陛下金口玉言设下的,但它毕竟算不上是户部架构内的正式官职,连俸禄都没有,李信自然不可能这么老实地天天去户部衙门应卯。那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吗?是被窝不暖和,觉不好睡吗? 反正除了上课之外,李信根本不会在户部衙门出现。 第二次上课是在第一次课的五天后,李信提前去了一趟户部衙门通知。第二天他来上课时,可好,又是少了一大群人。唯一稍稍好一些的地方是,这一次的人数总算比上一次多了一些。 李信放下讲义,习惯性地扫视了一遍,发觉这些多出来的听众脸上似乎都挂着微带敌意和不屑的笑容。看来他们之所以出现在这里,并不是因为对课的内容有多少兴趣,而是因为对上课的人带有某些想法啊。 这种心理也不难理解。本来嘛,这些人之所以选择请假,就是因为看不起李信,不想听他上课。他们最想看到的结果应该是那些不得不上课的可怜新人们脸上都露出痛苦的表情,而不是在上完课以后对李信惊为天人,甚至在课后还三三两两地讨论一些课上的内容。 这些老鸟们自诩资格老,见多识广,吃的盐比新人们吃的饭还多,便主动凑过去听新人们在讨论些什么,想随口点拨他们几句,显示自己的能耐。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对李信的贬低。没想到,不问还好,他们随口一问:“你们在讨论些什么?”之后,那些新人们嘴里吐出来的竟然全是“货币”和“商品交易”之类似懂非懂的词汇。 老鸟们前言不搭后语地胡说八道了一番,新人们却并不买账。能在官场上混的都不是傻帽儿,老鸟们自然看得出这些上过李信课的新人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是对他们有些不屑一顾的。于是,恼羞成怒的老鸟们纷纷将新人们从李信这里听来的东西斥为歪理邪说,并宣布要在李信的第二次课上给他颜色看看,让他知道什么叫人间正道。 所以,今天的办公室里才变成了这样的一幕。 李信不以为意,漠然地将讲义打开,仿佛对眼前明若火烛的敌意毫无察觉。 “上次,我讲了货币的起源。那么今天,我就要讲到与之相关的别的概念了,那就是价值与价格。”李信缓缓开了口。他真庆幸自己高中时碰上了一个会讲课的政治老师。他将这些科普级别的经济学知识讲得深入浅出,引人入胜。李信正是因为这位值得敬重的师长才培养了对人文社科的兴趣,直到大学时依然时不时看个一两本这方面的作品,否则的话,以他一个工科狗的身份,恐怕是万万讲不出这些大道理的。 课一开始,上次听过课的新人们就拿出了纸笔,开始认认真真地做课堂笔记。他们上次就吃过苦头了:李信讲的东西太深奥,跟那些儒家经典的思路完全不同,如果不记笔记的话,一旦跟不上就凉了。其实这也是上次李信的讲义被学生们争抢的重要原因。 而那些老鸟们则是对新人的举动嗤之以鼻。 不过是听一个十七岁的少年讲课而已,还搞得那么一本正经,仪式感很足嘛! 随着时间的流逝,李信所述的内容越来越多,从价值取决于生产一件商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再到价格总是围绕着商品的价值上下波动的价值规律,中间还穿插着历史上几次失败的赈灾活动作为实例,并精确地指出了这些赈灾无法真正改变民生的根本原因。 想找茬的老鸟们根本找不到切入点去质疑李信。他们听不懂的地方自不必说。以他们的老辣,当然不会贸然涉足这种危险的领域——万一这些他们没听懂的地方就是上次李信讲过的东西呢?贸然质疑然后被新人打脸怎么办?那可太蠢了!总得找个听得懂的地方吧? 然而,他们能听懂的部分偏偏已经足够让他们的表情从不屑转为沉思了。他们毕竟在户部干了不短的时间,见多识广,甚至本身就是李信所提到的这些实例当中的参与者。他们很清楚,李信所说的东西是对的。这是他们第一次体验到自己所积累的经验被抽象的语言高度概括起来的通透感。这种茅塞顿开的感觉实在令人上瘾。 李信一边讲课,一边倒是有些意外。他还防备着这些自以为是的老鸟们找茬呢,没想到他们竟然一群群地安静如鸡。 难道是被“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种听起来很唬人的概念吓住了? 没人打断他当然是好的。他并不会在这些事情上多浪费思绪,既然想不出缘由也就随它去了。他自顾自地讲完课,然后照例来到了课后答疑的时间。上一堂课的刺头曹运添已经成了积极分子,竟然还提出了两个很尖锐而且很好的问题。 李信毫不吝啬地称赞了一番,并详细解答。之后,他还是将讲义留给了曹运添,嘱咐他轮流传阅给需要的同学。他并没有注意到,在自己走出教室以后,他留下的那份讲义就被老鸟们仗着资格老而强行先借走了。新人们只好无奈地摇摇头而已。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章 萧老约稿 李信走出大办公室没多远,就听见后面有人叫他楚王殿下,回头一看,竟然是萧瑀。 “萧大人好。”李信停住脚步,礼貌地答话。 萧瑀笑着摆了摆手,道:“刚才听了楚王殿下一番讲解,宛如醍醐灌顶,实在令老夫获益良多啊。” 李信有些意外。他并没有注意到原来萧瑀也在刚才的听众当中。他笑着自谦道:“萧大人言重了。只是小子平时喜欢瞎琢磨而已。其实这些结论到底正确与否,还是需要实践的证明。” 萧瑀脸上赞许之色更浓:“不错。现在像楚王殿下这样实事求是的年轻人已经不多了。” 李信苦笑道:“萧老莫要捧杀晚辈。” 萧瑀摇摇头,半开玩笑道:“你也不要太谦虚了,须知‘过犹不及’啊。” 李信只好笑而不语。 “对了。”萧瑀道,“刚才听了殿下所说,老夫突然有一个想法。” “萧老请说。”李信回答。 “不知道殿下可有兴趣将你所说的这些东西编撰成书,供户部官员们学习呢?”萧瑀目光灼灼地看着李信,似乎很希望李信答应下来。 李信愣了一下,连忙摆手道:“不行不行,晚辈哪有这资格!” 萧瑀哈哈一笑,道:“看来楚王殿下只是认为自己没资格,而不是认为自己写不出这样一本书啊!” 李信本来只是随口一说,下意识地回绝萧瑀的提议,谁曾想竟然被拿住了话里的破绽,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申辩,只能讪笑而已。 萧瑀继续道:“楚王殿下的顾虑,老夫是明白的。但是楚王殿下可以放心,此书一成,将由老夫出面推广全部,即便这些蠢材有些闲话,老夫一力承担便是。” 李信心中一动。他没想到萧瑀竟然愿意做到这种程度。老实说,他也曾经想过写书的事情,但终于还是没有动笔。 他讲的这些东西,是前所未有的全新学问,与现有的儒家思想并不契合。仅仅是在户部内以讲课口授的形式还好,一旦编撰成书籍,少不了有好事者以各种理由进行攻击。再加上他本身年纪又小,名声差,以他的身份写书,还要推广户部上下的话,真不知道要遇到多少阻碍,惹来何等的反弹。 以李信自己的实力来说,面对这样的诋毁和污蔑,最后下场一定不会太好,说不定连户部都待不下去了。如此一来,连为他特设户部顾问一职的李二陛下也要跟着丢面子。李信本人固然可以不太在乎名声,但事关李世民的颜面就不能轻举妄动了。更何况,李信虽不在意名声,却也深知被满朝文武狂喷是一种多么致郁的体验。他才不想尝试呢。 可是,当这些拒绝的话到嘴边时,李信还是被萧瑀期待的眼神打败了。 眼前这位长辈在隋朝时就素有正直和才干之名,后来李世民起兵之后更是主动交出了河池所有的兵马,弃暗投明,因而受到李世民的器重。以他的智慧,不可能看不清自己在请李信编撰的这本书到底会引起什么样的反应。但他还是坚决地说出口了。他义无反顾地决定要承担起这些东西,只因为他相信李信所讲的这些东西能帮助官员们更好地治理国家。 相比之下,李信却在为一些乱七八糟的理由而患得患失,想着该如何拒绝这件事才好。这让他忍不住有些自惭。 “当然,这只是老夫突发奇想的提议,还没经过深思熟虑。王爷亦可有自己的考虑,即便是不写也无妨.......”萧瑀见李信沉思不语,又微笑着开了口。他是何等人精?自然一眼就看穿李信的顾虑,并且也理解。毕竟,在他眼中,李信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有些东西确实不该太早面对。 与其说萧瑀会因为李信选择拒绝而失望,倒不如说他反而更越发欣赏李信了。他见过不少十七岁的少年,但凡稍微有点才学的年轻人,哪一个不是恃才傲物,狂得没边?有这等扬名立万的机会,恐怕他们早就欣然提笔了。唯有李信,自与他接触的短短时间来看,萧瑀可以说,这是一个成熟得不像十七岁的年轻人。 在朝堂之上浸淫多年以后,萧瑀很明白,才学只是其次,手段和为人处世的方法才是决定一个人上限的东西。因此,当他看到才学和手段俱全的李信时,当然无比欣慰。他敢断言,李信未来一定会是大唐的中流砥柱。等到这样一个年轻人有了足够高的地位以后,再来做这种著书立说的事情自然是更有说服力一些,除了比较慢以外,这的确是最稳妥的做法。 然而,李信开口了。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一章 只争朝夕,亦不可蛮干 “萧老高义,是晚辈太过小气了。”李信缓缓开口,同时微微欠身向萧瑀致意。以他与萧瑀这段时间的交往来说,对方绝对值得他的尊敬。他接着道:“晚辈回去之后就开始着手编写草稿,到时候有了初稿再来请萧老过目参谋,如何?” 萧瑀有点意外。他明明看出李信原本是想要拒绝的意思,为何却又突然答应了呢? “殿下可想清楚了?坦白说,此事并不轻松。即便有老夫顶缸,你多半也要承受一些非议。”萧瑀明白地说道。 李信笑道:“晚辈心里晓得。” 萧瑀叹了口气道:“其实此事还是等你事业有成,说话有人听了以后再来施行最为稳妥。也是老夫心急了几分。” 李信坦然道:“实不相瞒,晚辈一开始确实是这么打算的。但是如今想来,却是晚辈错了。” 萧瑀没有说话,深邃的黑色眼眸静静地望着李信。 “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做事何必畏首畏尾?想做,当做,那么就去做!”李信昂然答道,“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阴迫。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一时激动之下,脑海里就冷不丁浮现出太祖的诗句。于是,他想也不想地念了出来,顿觉浑身舒畅。 而萧瑀猝不及防间听到李信口中吐出这几句长短句,竟如同听见平地惊雷一般,浑身的血都咕嘟嘟地沸腾起来。 一万年太久,是啊,一万年太久!正该只争朝夕! “好句,好句!哈哈哈哈!”萧瑀骨子里也是个文人,听到这等书生意气的句子,竟然喜不自胜,连声称赞。 李信也是一时情不自禁,直到被萧瑀夸了以后才回过神来,终于意识到自己刚才的举动有多么中二。坦白说,要是换了他以旁观者的视角目睹自己的举动,非得啐一口,再骂一句“憨瓜”不可!莫名其妙念起诗来可太憨了。 于是,他挠了挠头,口中连声道:“一时激动,失态了失态了。”他心里也忍不住暗自摇头,没想到穿越过来都这么久了,骨子里竟依然是前世那副中二又容易上头的傻样。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他不是这样一个容易中二,容易因为热血激荡而上头的人,之前也就不会那么心心念念地要帮蓝田县脱贫了。堂堂一个大唐楚王殿下,成日在山间野地里爬摸,还跟一帮泥腿子同坐一桌吃饭,天下只此一人! 萧瑀的眼神放光,道:“年轻人能圆滑一些、思虑周详一些,固然是好事。但锐气亦是必不可少。你能知世故而不世故,甚好,甚好!” 以萧瑀这个纯粹大唐人的角度来看,李信的举动再正常不过了。这年头的文人就是这样,说着说着来两句诗句,甚至唱起歌来也不是奇事,反倒让人觉得真性情。 李信被夸得面红耳赤,连忙丢下一句:“晚辈突然想起家里还有晾着的衣服没收,先走一步。” 萧瑀猝不及防地看着李信一路远去,脸上露出迷惑的表情:家里晾着的衣服没收跟楚王你有什么关系?不是有下人操持吗?难不成你楚王还对这些小事亲力亲为不成? 片刻之后,萧瑀哑然失笑,不再探寻李信突然逃走的缘由,自顾自地往自己的办公室去了。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他也应该抓紧时间做事才对。 李信虽然答应了要写这本关于经济学的书籍,但他心里很清楚,这并不是能着急得来的事情。毕竟他也不是经济或者金融方面的专业人员,最多只能算是民科级别的经济学爱好者,对于超出中学范围的知识,绝大多数他都只是一知半解而已,必须要经过系统而细致的整理才能将其编入书中。 总而言之,这可比随手写几个剧本难多了,也费事多了。 而且,很多经济学知识推理到最后,都要归结到制度和生产力的关系上。后世那些专家们头上可没有皇帝的约束,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但李信不可以。一个写得不好,被人看出来有推翻王朝统治的念头,那篓子可就捅得大大的了,连李世民也不可能再容得下他。毕竟,哪个皇帝会对心心念念想要推翻自己的人留情呢? 李信终于还是没有急着动笔。他必须把这些事情都好好考虑清楚才行。 只争朝夕固然不错,终究还是跟无脑蛮干有很大的区别。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二章 年关 眨眼间便是年关了,关中也下了一场大雪。 李信一直觉得过年其实是一件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事情。 试想,人生在世,不过两万多个日日夜夜罢了。从本质上来说,今天和明天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分别。如此一想,人生实在是太枯燥漫长了。幸好,智者和先哲们通过观察日月星辰运行的轨迹,把平淡无奇的人生划分成了一个又一个名为“年”的片段,将生活在地面上的芸芸众生与遥远宇宙中运动不息的星辰联系在了一起。 每一个平淡的年末,渺小的人生都会和伟大的星辰重逢。这还不够浪漫吗? 人们就在这样特殊的日子里,和家人们围坐在一起,说说今年的欢笑与泪水,平息悲伤,积累力量,然后继续向前,奔向下一个年。这是深深烙在每一个华夏人心中的小家情怀。即便是在后世年味淡薄的大城市里,人们还是会因为无法在年夜与家人团聚而感到遗憾。这就是极好的佐证。 虽然很多民族都有类似的传统,但坦白说,李信还是更喜欢咱们自己的年。比如西方的圣诞节,也是一家人团聚,围着餐桌,桌上摆着一只大火鸡,喝酒吃肉,看起来似乎跟春节很相似,但是其内核却是截然不同的:圣诞节是宗教节日,核心目的是为了纪念耶稣的降生。但华夏的春节却全然不是,它就是一个单纯的世俗的节日,听着它的名字,你就能清楚地嗅到满满的人间烟火味道。 李信不信神。即使是在经历了重生之后,他依然不信。相比起虚无缥缈的神和宗教经文,他更喜欢拥抱这灿烂的人间。《圣经》说面包和酒都是上帝的恩赐,对此,李信只想啐上一口,顺便再骂上一句:狗屁不通。 华夏人的骨子里就是不相信神的。太阳多了,亲手用弓箭射几个下来;想要火,亲手用木头和火绒钻出来;想要获取千万种草药的药性,那就亲口一种一种地试.......从来没有什么神迹,也从来不需要什么神迹,有的只是人定胜天的决心和意志。所以华夏人自古以来就敬重先祖,注重祭祀。 难道人们真的不知道这些祭祀对于死者来说毫无意义吗?其实不然。与其说这些祭祀活动是做给先祖看,倒不如说这些祭祀活动更是为了生者而准备。它能提醒每一个人,眼下幸福的生活来自于先人筚路蓝缕的努力,今人也应该继承这样的精神,为后人创造更好的生活。这种代代相传的意志才是华夏人的根源。 所以说,碰上过年这么重大的事情,李信当然要放下手头的事情来好好体会一番大唐的春节。毕竟这是他重生到大唐以来的第一个年。至于被他放下来的“手头上的事情”嘛.......其实主要就是那本经济学入门向著作啦。 为了避免触碰禁忌,他不得不将脑海中本来就不多的政治经济学知识进行反复地删减和美化,最后才能落笔成文。这进度自然是快不了。大半个月来也就写了三分之一的量,还害死了他不少脑细胞,选择休息一下总不过分吧? 李信毕竟是皇室成员,而且还是男子,一到春节就有很多杂七杂八的礼俗要参与。陈幼澜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尽管是女儿身,一些特殊的仪式不需要她参加,但家里帮帮忙总还是要的,亦不能出门乱跑。因此,明明是春节这段闲着的时间,两人见面却反而比平时少了。 算上前世的二十来年,李信拢共几十年母胎单身,难得有了女朋友,几天不见对方的面便忍不住有些想念,于是亲自下厨做了一些精致的苏式点心,命人送去了陈府,谁料却被陈尹正好撞见。 堂堂王爷却总在这点吃食下功夫,陈尹有些无语,但想到对方毕竟是李信这么个大唐头号怪人,他也就释然了,只装作不知道的样子随意地挥了挥手,让下人赶紧将点心送去给陈幼澜。尽管这装点心的食盒看起来很厚实,但耽搁久了总归会凉。 看着下人的背影消失在廊下的拐角处,陈尹笑着摇了摇头。他虽是传统的儒者,却绝不迂腐。眼见得李信一个男子却愿意为自家女儿下厨做点心来讨好,心情微妙地还是相当不错。毕竟是做父亲的,谁不希望自己女儿嫁个会疼人的男子呢?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三章 边境军情 春节这段时间里,李信除了多参加了一些活动以外就没有别的事情了,而伟大的李二陛下可就忙得不行了。除夕夜设宴款待群臣是必不可少的,李信也列于席中。他本来还以为是个蹭吃蹭喝的好机会,谁料皇帝设宴根本就不是让大家好好吃饭的,反正就是来来回回地推杯换盏、作诗、唱歌跳舞......对,跳舞。 李世民带着一帮胡子拉碴的中年大叔,乃至于六七十岁的老臣,在大殿上“群魔乱舞”,看得李信目瞪口呆,差点连饭都吃不下去。 这也是他孤陋寡闻了。按照文献上的记载,唐代的酒宴上出现主人带着客人跳舞可是宾客尽欢的表现。大名鼎鼎的《秦王破阵乐》,也就是此刻李世民带着大臣们在跳的东西,原本就是在庆祝战争胜利的欢乐酒宴上写出来的。 不过坦白说,李信对于这样的音乐并欣赏不来,只是默默地在角落里啃着半只沾满香料的羊脚。 除夕夜之后的大年初一便是传闻中的正元大朝会。除了本就该参加朝会的文武百官以外,各国的使节也会在这一天来到朝会上,跪拜伟大的李二陛下,向他表达臣服,并献上贡品。然而李二陛下微微颔首,接受这些附属国使节的致意,然后随手将价值不菲的丝绸、瓷器作为回赠的礼品赏赐出去。 光看这流程就知道,正元大朝会持续的时间肯定短不了。而且,相比起平时用来讨论政务的普通朝会来说,正元大朝会的礼仪成分更多一点。通俗来说,就是不干正事,光摆排场。这还是今年关中大旱受了灾,李世民有意缩减了几分用度的结果。相信若是过几年,大唐真正地“阔”起来了,大朝会的盛况还会更加令人震撼。 朝会结束之后,李信本打算混在人群里退去,谁料却被程咬金一把拽起,直奔御书房而去。 李信下意识地挣扎了一下,发觉自己根本拿那只长满毛的黝黑大手没有办法,只好认命地任由对方摆布自己。 “程伯伯,你拉我去干嘛呀?”李信问道。 程咬金脸上有些怒气,道:“紧急军情。” “紧急军情要我干嘛?你们几位老将军再加上陛下还不够解决问题吗?”李信苦笑着摊摊手。虽然自认懂得不少,但打仗这种动不动就拿人命填的重大活动他还是不敢胡乱参与。 程咬金翻了个白眼道:“谁说要你干嘛了?你就站边上听着,学学看看就是。这也是陛下的意思。好歹也是将门之后,总不能对战事一窍不通吧?”李玄道当年可是战场上的一把好手。 一窍不通咋就不行了?我又不想上战场!我将来还想好好抱着老婆孩子热炕头呢! 李信很想这么说,但终于还是没敢说出口。他知道,程咬金是最讨厌瓜怂的。 两人来御书房。李世民早就带着陈尹在里面等着了。 李信老老实实地行了礼便退到一旁,眼观鼻鼻观心地站着扮演一根木桩子。李世民也没管他,而是严肃地看着众人道:“刚才受到军报,突厥又犯我大唐边镇,劫掠数千人口,粮食无数!依两位爱卿之见,朕该如何处置?” 程咬金闻言,当即跪下道:“微臣愿率五万人马为陛下扫平突厥!” 陈尹摇头,道:“如今国库存粮不多,根本动不起五万人马。” 程咬金犹豫片刻,道:“三万人马亦可。” 陈尹没有继续接话,而是转向李世民道:“如今气候严寒,贸然进军突厥恐怕难以取得战果,一旦战事受阻,我方便进退两难,十分弱了我军声势,反而不好。” 李世民本来就是吃不得亏的主儿,心里也更倾向于打回来,便有些不爽道:“那朕现在就只能忍气吞声,吃了这个大亏不成?” 陈尹拱手行礼,道:“陛下,一时隐忍是为了更好的还击啊。待今年秋收之后,我军后勤充足,必能一战而胜之,何苦急于一时呢?” 李世民也知道陈尹说的没有错,一时沉默了。 程咬金则又咋咋呼呼地开始叫着无论如何也要动兵,说什么大唐尊严不容进犯,看起来就像一个无脑的好战分子。 李信静静地看着程咬金的表演,忍不住在心里叹道:姜果然还是老的辣啊。 程咬金表面上扮演了一个憨憨将军,看起来很不聪明的样子,其实却是不留痕迹地将自己从这个出兵与否的决策中摘了出去。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四章 差别对待 试想,李二陛下和陈尹正在为出兵与否而犹豫,这时候程咬金咋咋呼呼地坚决要求出兵,表现得十分盲目好战,就差把“我是个憨批”几个字写在脸上了,李二陛下和陈尹还会考虑他的意见吗?可以说,不管最后这两位大佬的决定是出兵还是不出兵,都跟程咬金没有半毛钱关系。 这或许就是程咬金的政治智慧吧。他对自己的定位看得很清楚:他就是一把刀。一把刀的职责绝不包括决定自己要不要挥出去,而是在挥出去以后百分百保证对手的脖子被自己的刀锋一刀两断。这才是值得好好收藏的宝刀。 李信在暗骂程咬金老奸巨猾之余对于这位长辈粗中有细的政治智慧还是叹服的。 当然,连李信都看得出程咬金的滑头,陈尹和李世民这两个成天跟这老家伙打交道的千年狐狸不可能看不出来。他们只是懒得点破而已。毕竟程咬金也已经把最关键的信息给出来了:以程咬金的观点来看,想要还手将突厥打痛,给他们一个深刻的教训,最完美的方案是五万人马,最凑合的方案是三万人马,再少的话还不如直接当缩头乌龟呢,至少还省钱省时省力。 陈尹和李世民讨论了半天。李信听得昏昏欲睡。 突然,李世民问道:“信儿,你说说,朕该如何处置此事?” 李信本来就想当个旁观者,冷不丁被叫到名字还有点懵圈,道:“这这这......信年幼,军国大事不敢随意发言。” “朕让你说说,你就说说。说错了也不要紧。”李世民随口说道。看他的表情,不像是征询李信的意见,反倒像是一时兴起想要考考孩子的长辈。 李信闻言,眨了眨眼,不假思索地说道:“出兵!就应该出兵!这帮突厥崽子真是无法无天了,竟然敢到我大唐的地界上为所欲为,简直可恶!不出兵斩他个几千几万首级,怎么能扬我大唐国威?” 陈尹看着一脸激动宛若热血少年的李信,不留痕迹地撇了撇嘴。 李世民更是皱起了眉头,旋即又舒展开,一脸慈祥地说道:“来人呐,把楚王殿下拖出去,重打二十大板清醒一下,然后再拖进来。” 李信本来还打算来一波慷慨激昂的演讲,一听到李世民的话,当场就给跪了,连连摆手道:“不是说说错了也不要紧嘛?怎么打板子了?臣又犯了什么错?” 李世民也没有真的让人将李信拖下去,而是冷笑着说道:“说错了不要紧,随随便便敷衍朕可不行。” 李信真想大声质问一下眼前这位李二陛下:怎么程咬金敷衍可以,我敷衍就不行?明明是现学现卖,一模一样的操作,怎么待遇就这么不一样呢? 程咬金老老实实地站在边上没有动弹,只悄悄地与李信对视了一眼,眼神中分明写着一句话:小子,老子的绝招是这么容易就能现学现卖的嘛?你也不想想,你跟我差了多少? 确实,李信的地位跟程咬金差太多了。至少,李世民绝对不会打程咬金的板子。 李信没办法了,只好老老实实地回答道:“陈大人说得没有错。此时我大唐国库空虚,不宜轻易动兵,最好按兵不动,待秋天再做计较。” 李世民又不屑道:“已经听过的话,朕用得着你再复述一遍?” 李信气得浑身抽搐,差点就想站起来指着李世民的鼻子质问他:你到底想怎样!是不是看我不爽,非要找我的茬? 不过这种事情他也就想想,真要做的话是万万不敢的。 “不要再装傻充楞了。你今天要是说不出点让朕满意的,你就小心你的屁股吧。”李世民好整以暇地说道。 李信真是被逼无奈了。他只想安安静静当个混子,怎么就非不行呢? 无奈之下,李信只好开口道:“早在前隋之前,突厥就已经分裂成东西两块,两方不和,内战不断,徒然耗费国力。依臣之见,应该先易后难,先取东、突厥再取西突厥。” “有点意思,接着说。”李世民对李信的话毫不意外,反而饶有兴致地问道,“为什么说东、突厥是‘易’呢?” 李信回答道:“因为东、突厥的两位可汗吉利可汗与突利可汗正在内斗,谁都相当上面的大可汗。部落冲突不断。若我军现在出兵,他们只会同仇敌忾,倒不如坐山观虎斗,看他们狗咬狗,静候那个出兵的完美时机。”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五章 二月二 “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为他们的内斗加一把火。”李信见李世民没有什么反应,又主动补充说明道,“我们可以秘密派遣使臣去协助势弱的突利可汗,甚至可以联系对两个可汗早有不满的薛延陀部落......总而言之,就是要在他们的后院反复放火,让他们自顾不暇,自然没空南下劫掠我大唐,而我大唐也就可以休养生息,待来年秋收再作计较。” 用间分化东、突厥各部落,弱化敌方实力,待己方准备充分之后,一锤定音。 这本来就是李信所熟知的那段历史上,李世民用来对付东、突厥的计谋。李信只是将其拿出来又说了一遍而已。 李世民摇着头笑了笑,并没有直接评价这计谋的好坏,而是看着李信道:“惫懒的臭小子。”说着,他转向陈尹道:“我就说吧,这孩子就是属老牛的,你不举起鞭子,他就不肯往前走。你看,这不是就说了几句人话了嘛?” 陈尹笑道:“陛下果然英明。” 李信一脸无语:拜托,您的英明能不能稍微用点在别的地方?别老憋着用在我身上行不行? 李世民摆摆手道:“行了行了,你这臭小子先滚吧,大人们现在要商量军国大事了。” 虽然被用完就丢这一点让人微妙地有点不爽,但是能够从风暴的中心立即脱身还是让李信非常高兴,连忙谢恩,大步走出了御书房,仿佛生怕李世民反悔。 他走了之后,李世民脸上的笑容依然不减,缓缓道:“说句实话,这臭小子没正行归没正行,脑子却是真的好使。朕昨夜接到军报以后,细细思索了数个时辰才想出这条计策,还有些沾沾自喜。没想到这小子三言两语就说得与朕分毫不差。实在是......” “怪才。” 李世民憋了半天,憋出这样一个评价。 陈尹也笑着道:“楚王只是大致提了个方向,哪里比得上陛下思虑周详呢?不过,他有小聪明这一点,臣倒是不反对。” 程咬金亦是点点头。 稍微有一些郁闷的李世民哪里知道李信所说的本来就是他想出来的计谋呢?那肯定是分毫不差呀。 李世民在于陈尹、程咬金商议了一番之后,便暗暗动起了手来。要知道,李世民手底下的百骑司可不仅仅是国内的密探机构,即使是对外的间谍工作,也能手到擒来。之后,突厥与大唐之间便维持了一种诡异的平静状态,仿佛暴风雨前由于低气压而产生的,令人心慌的宁静。大唐在诸多高层的眼中,这种平静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战争的味道。 不过这些事情都跟李信没有关系了。他只是个小小的户部顾问而已,要不是程咬金非得拽着他去,他根本不想参与到这样的军国大事之中。他天性就是不喜欢承担过于沉重的东西,这种三两句话就牵涉到成千上万条生命的事情,他宁愿敬而远之。 然而事情还是会找上门来,毕竟他除了是户部顾问以外,还是皇室成员。 二月二,春耕开始的日子。皇帝在这一天为了表示自己对农业的重视,鼓励百姓们好好耕作,会选择带着一些皇室成员,以及一票重臣前往耕地去亲自耕田。早在周武王时期,这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仪式。 李世民立志要成为好皇帝,为万民谋福祉,在这样的事情上当然不会马虎。而且,去年刚刚经历过一场大旱灾,今年的耕种便显得更为重要。为了显示自己对农桑的重视,李世民天不亮就带着一大队人马往城外的皇庄走去。 所谓的皇庄,其实就是皇帝的田地。一般有人侍弄,用不着皇帝亲自动手,也就是在二月二或者一些别的特殊的仪式里,才会用到这个大大的舞台。 李信没睡饱就被人从温暖的被窝里拖出来,心情自然不太好。他默默地骑在一匹骏马上,缓缓跟在队尾,呵欠连天,心里接连不断地翻着白眼。 来自后世的他怎么可能看不出这是一场精心准备的巨型政治秀呢?一方面号召百姓们努力耕种,大力发展农业,另一方面又树立了自己体察民情,心系百姓疾苦的高大形象。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桩不亏的买卖。 虽然明白这种政治作秀的必要性,但李信这个纯正的工科狗还是有种工科人独有的把浪漫喂狗的情怀——皇帝亲自下地挥两下锄头,就能帮助农业发展了?开啥玩笑!科技,科技才是第一生产力啊!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六章 李信想要偷懒 太阳升起的时候,李世民对着东方进行了虔诚的祭祀活动,向上天祷告,祈祷风调雨顺。诸位大臣们纷纷跪倒,沉声诵念祷词。之后,随行的侍卫们给李二陛下和长孙皇后以及所有在场的大臣们分派了一会儿要用到的农具。李信将其拿在手里,努力地偷看了一下李世民的锄头是否有所不同,结果有点失望。因为李世民所用的农具也并没有什么特殊。 还以为这么重大的仪式上肯定会用纯金的锄头呢,没想到也就是个铁锄头。而且看样子这个铁还提炼得不太好,应该不太耐用的样子...... 默默在心里吐槽了几句之后,李信眼看着身旁的各位大臣们都撸起袖子、挽起裤管开始了热火朝天的工作。连最喜欢偷奸耍滑的程咬金都不例外。李信也只好老老实实地挥起了锄头。他早就知道今天免不了干活,所以特意穿了适合干活的衣服。 那么问题就来了:李信哪里干过农活? 且不说他上辈子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就算他上辈子是个专业的农夫,这辈子也不行了呀。毕竟他的灵魂此刻正装在一个十七岁少年孱弱的身体当中。他并不知道正确的发力法门,手里锄头又沉,脚下的土质又硬,干不了半个时辰的活,他就已经开始感觉腰酸背痛,胳膊都举不起来了。 偷眼看看别人,李信发现其他人也开始面露疲惫。也是,平时就缺乏锻炼的文臣们早就不事农桑了,体力撑不住也是正常。只有程咬金、秦琼、尉迟恭这一票怪物级武将还能热火朝天地干活,甚至还攀比起谁耕得更快了,一个个的争得面红耳赤,宛如几头争强好胜的猛牛。 李世民也干不了太多活。但是毕竟他们身份尊贵,只要拿着农具装装样子就行,绝大多数活都是贴身侍卫们帮着干完了,连汗都没有流出来多少。 李信撇了撇嘴,见没人注意自己,便悄悄咪咪地躲到边上去偷懒了。反正说到底这也是个作秀的活动,心意到了就行,不用真的干得那么入戏。 谁料,李信刚刚靠着一块大石头坐下没多久,就听见一个低沉的声音微带调侃地说道:“现在的年轻人啊,干点活就不行了,哪儿像我们那时候,一下地就能干一天。” 李信一听这个声音就知道,准是李世民。他扭头一看,李世民果然提着锄头笑嘻嘻地看着他。 李世民旁边站着个黑脸的汉子,高大威猛,腰围怕是比水桶还要粗一倍,宛若一座小山。他就是尉迟恭,出了名的大唐猛将。他跟程咬金关系很好,当年与李玄道亦是亲密。他笑着道:“陛下,楚王殿下还年幼,气力小些也是正常的。” 不远处的程咬金哈哈大笑,道:“这娃儿就是秀气,本来就干不了什么活。” 李信没想到自己偷个懒而已竟然突然惹来了那么多目光,一时也有些无语。大唐初年,人们的审美还是倾向于热血男儿,像程咬金尉迟恭这样五大三粗铁塔般的汉子,正是人们心目中最英雄的大唐男儿。尤其是在李世民、程咬金这帮上过战场的人眼中,男人太过文弱更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后世那种花里胡哨的小鲜肉审美在这个时代根本就没有一席之地。 虽然明知道这只是长辈的善意调侃,但李信还是忍不住撇了撇嘴——李世民自己也没干多少活,当然不累,也不需要休息了啊。 于是,不甘心被调笑的李信灵光乍起,心生一计,笑道:“小子可不是在偷懒休息,而是突然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不能不坐下来细细思考。” 李世民走到李信跟前,饶有兴致地笑道:“偷懒还不承认。那你倒是说说,你在想些什么?” “我想到了一件农具。”李信回答。 “什么农具值得楚王不顾仪态地坐在路边想?”李世民笑容不减地追问。他以为李信只是在嘴硬,不肯承认偷懒而已。 李信猜得到李世民的想法,不过也没有解释,而是直接回答道:“是一种犁。” “不就是犁吗?有什么好想?”李世民哑然失笑道,“行了行了,朕也没有怪你偷懒的意思,不必强行抵赖了。”说着,他便打算继续投入到政治表演当中。 李信却道:“不是陛下想的那种犁,而是一种新的犁,更轻更小,更节省人力畜力,犁田速度比老式的犁快一倍以上......”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七章 曲辕犁 李世民皱了皱眉,道:“快一倍以上?还省力?怎么可能......” 李信口中所说的这种“犁”彻底颠覆了李世民的认知。程咬金和尉迟恭也早就跟着李世民走了过来,将李信的话听了个七七八八。 尉迟恭笑道:“我早年间就是铁匠,各式各样的农具打得也不少了,倒是没听说过这样的犁。” 李世民闻言,点点头,对李信道:“差点被你给唬住了。你这臭小子连地都没下过几回就敢说什么新型的犁,也不怕说大话漏风。” 程咬金倒是笑道:“不过,若是真有这样的犁,那可就太好了。”他虽然平时不太正经,但心里对于大唐的民生及国情还是有几分见解的。 的确,如果李信所说的犁真的存在,那么对于以农业为本的大唐来说,其对国力的提升将是全方位的,绝非三言两语能够概括。 李世民很是向往地赞同道:“是啊。只可惜,这等‘利器’,怎么可能轻易获得?” 李信在一旁听着几人的对话,不禁暗暗摇了摇头。 李世民已经算是当世人杰了,但还是不免受到历史的局限,缺乏更开阔的视野和想象力。 “陛下,微臣说的是实话。”李信主动出声道,“微臣的确想出来一种新式的犁。如果陛下不信的话,微臣让工匠将其做出来,一试便知。” 李世民虽然还有些不信,但李信的“马蹄铁”还在他脑海中回荡,这让他忍不住有些微微心动。于是,他点头道:“好。那你就把这种犁做出来给朕看看。如果确如你所说,朕必定重重有赏!” 李信笑着点了点头,心中自信满满地喃喃道:“这回就要让你们亲眼看看科学技术的力量!” 从皇庄回了王府之后,李信就把自己关进了书房里。虽然说脑子里对自己所说的犁有很清楚的记忆,但细节方面还是需要琢磨一番。他用精制的炭条代替铅笔,在纸上描摹心中的草图,不一会儿,他脚下的地方就堆起了一座由废稿叠成的小山。在旁侍奉的润娘见李信似乎有些心烦,也不敢打扰,只是小心翼翼地捡起一张废纸打开。 纸的中央画着一个简易的犁,周围则是一些奇奇怪怪的图形,像是拆解了中间这个犁以后的补件。 润娘虽然年纪小,但也是见过犁的。但李信画在纸上的这个犁却显然跟她所熟悉的那种犁不一样。要知道,平常人们用的那种犁可是直的,而眼前这张纸上画的犁却有着一个长而弯曲的柄。她从未见过长相这么奇特的“犁”。不过出于对王爷的信任,她第一时间就得出了一个结论:这绝对不是简简单单的犁,而是非常厉害的犁!至于到底哪里厉害以及为什么厉害嘛.......她也搞不明白,毕竟她又不是王爷。 其实,李信正在努力研究的这种新式犁其实就是大名鼎鼎的曲辕犁。 作为一个典型的农耕文明,早在汉代时,人们常用的耕犁就已经基本定型了,那就是经典的长直辕犁。这种犁固然有它的优势,但劣势也相当明显:耕地时回头转弯不够灵活,起土费力,效率不高。而曲辕犁就不一样了。一来,曲辕犁体型小,制作成本更低,二来是它操作时犁身可以摆动,可以自适应角度,降低阻力,适合深耕,并且有利于回旋。 而且,曲辕犁比长直辕犁多了两个部件,名为犁评和犁箭。在传说中,这两件东西的配合可以调节曲辕犁耕作的深度和角度,这是直辕犁永远也无法实现的东西。 李信记得自己前世曾经在一本书上看过曲辕犁的介绍,并且认真比对过它与直辕犁的区别。只是这件事毕竟年代久远,有些图纸的细节他已经记不清了,必须细细回忆才能找到一些端倪,因此才在纸上写写画画帮助回想。 好在李信是个工科生,对于机械类的东西天然就有超乎常人的敏感度。在知道了曲辕犁的大概作用以后,他可以通过推理的方法补出自己记不清的部件。当然,要说用这种方法完美地复现历史上的曲辕犁或许不太靠谱,但用这种方法制作出效果相差无几的全新曲辕犁倒是绝对没有问题。 结果也正如李信所预料。他清楚地记得自己看过的那本书中说,一架曲辕犁由十一个部件组成,而他所画出来的曲辕犁设计图却着实有十二个部件。他思来想去觉得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最终决定不管这点小小的出入了,等明日让府上的木匠师傅们看了再说。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八章 利国利民的曲辕犁 楚王府这么多匠人们的手艺都是行当里最出挑的。毕竟他们有个喜欢折腾的王爷,隔三差五就会整出一张非常复杂的设计图来让他们将其变为现实。当然啦,王爷是从来不会以势压人的,什么做不出来就打板子、扣工钱、没饭吃之类的手段从来没用过。王爷最喜欢的就是赏钱。 做不出来不要紧,就算了,只是大笔大笔的赏钱也没有了,王爷的称赞也没有了。 说句实话,匠人们固然喜欢赏钱,但王爷的称赞也是让他们大大受用。谁曾想过自己一个小小的木匠、铁匠,有朝一日也能在王爷手底下当差,还能被夸赞呢? 所以,李信将曲辕犁的设计图交给匠人们之后,他们立即用非凡的智慧和娴熟的手艺将其从平面的图纸变成了立体的现实。 李信在小院里摆弄了一下这架曲辕犁。果然正如他所料,虽然他设计出来的曲辕犁比原版多了一个部件,但是在转向的灵巧性和降低阻力的性能上都得到了不小的提升,应该算得上是比较正面的改良吧。 “做的不错,找王贵领赏吧。”李信满意地拍了拍手上的尘土,笑着看向身旁的老木匠道,“这犁是你做的,你觉得它怎么样?” 老木匠搓搓手答道:“比老汉以前用的犁好用多了,同样的时间至少能多耕一倍的地!” 李信哈哈大笑,道:“说对了!这回你可是干了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啊!” 老木匠连忙摆手:“都是王爷画的图纸,小人只是出了把子气力而已,可不敢贪功劳!” 李信笑着摇了摇头,道:“要是没有你们,我自己也是搞不出来这东西的。其中确实有你们的一份功劳!日后还得劳烦你把制作这种犁的方法教给别人呢。” “哪里的话,为王爷做事应该的。”老木匠笑眯眯地说道。 利国利民?什么时候我老汉也能跟这样的词儿沾边了? 他默默地在心里想道。 数日之后的皇庄,一片肥沃的土地上。程咬金和尉迟恭正在分别往自己面前的牛身上套耕犁。按道理来说,他们两个人一个是卢国公,一个是吴国公,再轮八辈子也轮不到他们两个来耕地。但是这一天,他们切实地换了一件单衣,站在了很久很久没有耕耘过的土地前。 两人对视了一眼,目光均是落在对方的耕犁上。尉迟恭面前的是所有人都很熟悉的长直辕犁,而程咬金面前的则是李信新做出来的曲辕犁。 “你这东西,真能像那娃儿说的一样?”尉迟恭有些怀疑地问。 程咬金笑了笑,显得信心满满。他偷眼看了看跟李世民一起站在田埂上的李信,低声对尉迟恭道:“别人说这话我不信。李信这臭小子说的话,我还是信的。你可别忘了,如今军中在用的马蹄铁,就是这小子想出来的主意。” 尉迟恭虽然许久不曾统兵,但对马蹄铁还是有所耳闻,听说是个节省马匹、增强骑兵战斗力的神器。不过,他还是对眼前这个弯弯曲曲的耕犁没什么信心。 这个曲辕犁不仅比长直辕犁小,而且还耕得快,还省力,世上会有这样的事情吗? 世上有没有,遛一遛就知道了。 李世民看着站在地里的两位股肱之臣,有些不悦地看了身旁的李信一眼,道:“你这臭小子,要是你的东西没有你说的那么厉害,你看老程一会儿上来怎么收拾你!” 李信也有些无奈。他们今天要进行长直辕犁和曲辕犁的对比试验,按原计划的话,现在站在田里的应该是两个侍卫才对。然而跟着来看热闹的程咬金和尉迟恭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非说自己很久没赶牛耕地了,怎么说也要下地亲自试一试。于是,事情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李世民说的没有错。如果李信做出来的这个曲辕犁没有他所说的那么神奇的话,一会儿自觉丢脸的程咬金肯定会上来狠狠地踹他的屁股,踹得他生不如死的那种。毕竟程咬金大爷可是个不讲道理的老流氓啊。 不过,腹诽归腹诽。对于程咬金为何非得亲自下地这一点,李信还是看懂了,心中对他的感激更重了几分。 这位平时动不动咋咋呼呼的黑汉,其实是个心思细腻的可爱长辈啊。 (本章完) 第二百六十九章 正议大夫 如果程咬金不亲自下去操控曲辕犁,一旦曲辕犁的表现没有达到预期,那么动员了如此多官员前来观礼的李世民和李信就会处于非常尴尬的位置。 按照李信的说法,曲辕犁完全可以称得上是“祥瑞”,真真正正能让更多人吃饱饭的祥瑞。而祥瑞又是什么?自汉代董仲舒提出天人感应以来,祥瑞就被认为是上天对皇帝的认可。也就是说,只有在位的皇帝英明,上天感到满意,才会降下祥瑞。这在逻辑上是对君权天授的一个补充。因此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历朝历代的官员们都习惯进贡祥瑞来向皇帝拍马屁了。 如果曲辕犁成功,李世民就能借助这个祥瑞进一步稳固自己的位置,博得更好的君名。出于对李信的信任,他在听说了曲辕犁之后,立即决定直接召开一场大型的观礼活动,让群臣和百姓们都可以亲眼看到曲辕犁的非凡之处。这在无形之中也是一场话语权的争夺战。李世民的形象越完善,名声越大,相对的也就是对其他世家大族话语权的削弱。 这么重要的场合,如果李信的曲辕犁出了问题,或者说不那么像“祥瑞”,首当其冲的就是李信本人。尽管李世民绝不可能追究李信,但其他官员说不定会为了维护李世民英明的形象而将李信斥为恶意欺骗陛下的奸佞。届时,局面就会变得难以收拾了。就算李世民想要袒护李信,也不得不顾忌众口铄金。 为了避免这一点,程咬金站了出来,并且拉上了尉迟恭。 一旦这个曲辕犁的表现不尽如人意,李信相信程咬金一定会想尽办法插科打诨,把整个严肃的局面打乱,让这场观礼活动变成彻头彻尾的笑话。这样一来,他就吸引了所有的目光和注意。一切指责都会落在他的身上,而李信也就得以脱身。 这一切考虑,程咬金不会说。如果今天的事情成功,他会哈哈大笑地走上来,拍拍李信的肩膀,夸他一句干得不错。所有没有说出来的考量和计较,所有他可能承担的风险和伤害,从此都烟消云散。他绝不会提起半句。 这就是男人。 李信的内心怎么可能不感动?他当然感谢程咬金为他做的一切,同时也对自己的曲辕犁很有自信。 “放心吧陛下,这个犁绝对不可能出问题。”李信缓缓说道。 李世民看了李信一眼,忍不住笑了笑,将目光转向了不远处正赶着老牛在耕地的程咬金和尉迟恭身上。 能在漫长历史上留下名字的曲辕犁果然名不虚传。仅仅一刻钟以后,程咬金的工作进度就已经拉开尉迟恭一大截了。等到半个多时辰以后,尉迟恭的老牛明显表露出几分疲态,而程咬金的老牛则依然相当有精神。 预计的一个时辰结束,结果说明了一切。程咬金将自己负责的那一块田全部耕了一遍,而尉迟恭却只完成了一半左右。差别大到任何一个长了眼睛的人都无法忽视的地步。 两个出了一身汗的大汉脏兮兮地从地里爬上来,走到李世民面前跪下,拱手道:“恭喜陛下得此祥瑞神器!臣为陛下贺,为大唐百姓贺!” 不用任何多余的解释,这时候直接向伟大的李二陛下道贺是最好的选择。 其他观礼的大臣们也跟着跪了下来,口中连声道:“为陛下贺!为大唐百姓贺!”李信也跟着跪下,连声道贺。 所有人都知道一件好的农具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人们生产粮食的效率得到提升,意味着可以开垦更多的耕地,养活更多的人口,而对于大唐这样的国度来说,人口就是力量。不管是历史还是后世,所有能成为大国的国家都有充分的土地面积和人口作为基础。年轻的大唐野心勃勃,想要寻求扩张,想要创造更多的幸福,那么就一定要更多的人口。 李世民望着无数跪倒在他面前的臣子,内心有种说不出的畅快。他转向面前的李信,道:“朕宣布,楚王李信发明曲辕犁居功至伟,进正议大夫,赐铜钱五千贯!” 唐朝的官职制度有两套。一套是实职官员,比如户部侍郎之类,有品级有俸禄有职权,而另一套则是散官制度,有品级有俸禄无职权,通常是一种荣耀的象征,绝大多数重臣身上都会有一两个散官职位。像李世民现在开出来的这个“正议大夫”就是正四品上的高级散官。也就是说,抛开户部顾问这个特殊职位不谈,李信今天就是从白身陡然变成了四品大员!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章 贞观奖 李信恭恭敬敬地叩谢李世民。一时间,人们又欢呼了起来。 “陛下,微臣有话想说。”李信抬头看着李世民道。 李世民露出一个疑惑的神情,但最后还是点点头,道:“你说。” “微臣希望陛下更改一下您的赏赐。”李信道。 此言一出,李世民的表情定住了。本来还在欢呼的人群也逐渐安静了下来。 啥玩意儿?皇帝的赏赐都说出口了,你现在要皇帝改一下?你以为是在过家家吗? 程咬金脸上的笑容微微收敛了一点点。他不知道李信为什么要突然说出这句话,他也很清楚这句话有多么危险,但出于对李信的信任,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开口,而是选择了在旁边静观其变。 “大胆楚王!陛下金口玉言说出来的话,岂容你说改就改?”有随行的文臣出列跪下,大声地斥责李信,嚷嚷着要将其治罪。 李世民摆了摆手,道:“朕说过,他要什么赏赐,朕就给什么赏赐。君无戏言,让他说吧。”说完,他转向李信,道:“说吧,你对朕的赏赐有何不满?” 李信哈哈一笑,道:“哪儿敢有什么不满?只是有一个小地方希望陛下稍微修改修改。” 李世民眼神中的疑惑越发浓厚。他本来还以为李信这个钻进钱眼里的臭小子是在嫌赏金太少呢,没想到竟然不是因为这个吗?那是为了什么呢? “说来听听。”李世民不置可否地回答。 李信道:“陛下说要赐微臣铜钱五千贯,而微臣希望陛下不要将这笔钱赐给微臣,而是将其交给微臣永久保管。” “永久保管?”李世民沉吟片刻,道,“那跟直接赐给你有什么不同?” “当然不同。”李信笑道,“如果是赐给微臣,那么微臣明天就可以把这些钱花掉,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而如果只是永久保管的话,微臣就不能随便地花掉这笔钱了,因为它在名义上来说还是陛下的财产。” 不能随便地花掉?那就是说,慎重地花掉是可以的咯?不过,什么叫慎重,什么叫随意呢? 李世民叹了口气。 李信这个滑头鬼喜欢卖关子的臭毛病怕是下辈子也改不掉了。说了半天都没有说到戏肉上,叫人云里雾里的。 “所以,为什么要改成这样呢?有什么好处吗?”李世民不得不直接问。 李信又笑了笑,道:“当然。陛下给臣的这笔钱,臣会将其注入一笑楼,作为一笑楼经营的资金。从此以后,陛下就是一笑楼的股东,不参与经营,但是可以分红。依照臣的估计,陛下的五千贯每年可以产生大概五百贯的分红。” “所以.......你每年还会给朕五百贯?”李世民觉得自己仿佛理解了李信的意思,但又全然不懂得这小子到底为什么要绕这么大一个圈子。 图啥呢?就为了每年给朕送钱?五百贯虽然不少,但也算不得多呀...... 李信点头,道:“对,就是这个意思。不过关于这五百贯的用处,微臣又有另一个建议。” 李世民这才微微扬起嘴角,暗道,难怪我听不懂,原来前面都是些屁话,戏肉在这里。 “你说来听听看。”他缓缓说道。 李信双目放光道:“希望陛下将这五百贯拿出来做一个奖项,每年颁发一次,专门用来奖励像曲辕犁这样能够造福于百姓的发明!臣提议,这个奖项的名字就叫做贞观奖。” 李世民的瞳孔微微一扩又迅速回缩。 “之前微臣曾听陛下说过,神器难得。但微臣想说,天下哪有什么神器,只有人们用聪明才智去创造出来的、能解决困难的工具而已。天下之大,能人辈出,还有多少像曲辕犁这样的好点子、好发明被埋没于民间?如果这些发明都能被陛下收集起来,广泛地利用起来,那么大唐百姓们的生活又会得到何等的改善?”李信缓慢地认真地说道。 “而且,当陛下亲自设下这样一个奖项之后,天底下有能力的人都会受到鼓舞,往这个方向去努力,还能进一步促进更多更好的发明诞生。届时,说不定臣的曲辕犁很快就会被新的发明所替代,百姓们就能得到更便利的农具,如此形成良性循环,使我大唐不断走向繁荣富强,完全称得上是功在千秋啊,陛下!” 说完这一番话之后,李信双手抱拳,重重地顿首,静静等待着李世民最后的决断。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一章 追加五千贯 虽然李信摆出一副任由李世民处置的样子,但其实他心里很清楚,李世民绝对不会拒绝这个提议。 要知道,李世民有两大人生目标:创造大唐盛世以及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这两个目标很难分出先后的次序来,或者倒不如说,青史留名本身就是创造大唐盛世的一个必然结果。 当年的李玄道到底是何等样的人杰,李信一概不知。但是他毕竟来到大唐这么长的时间,对自己这位素未谋面的便宜老爹也有了一些基本的了解,知道他是一个极其出色的将领,也是一位极具政治天赋的政治家。当然,他最大的特质还是任性。否则也不会因为自己不太乐意当皇帝就随手将太子之位丢给李世民了。 当年李玄道让出太子之位可是闹出了一场不小的风波。无数人进谏,劝说当时的皇帝李渊不要批准这么胡闹的请求。连李世民本人都不想接受这个太子之位。原因也很简单:李玄道太耀眼了,每个人都认为他会是一代明君,其中当然包括李世民自己。 然而李玄道还是力排众议,将太子之位交给了李世民,自己则是跑去边关躲了好几年,以表明自己的确对皇位没有半点兴趣。 于是,李世民就成了皇帝。 李信很能理解李世民。他在没有人看好他的情况下登基称帝,当然会想要做出一番功绩来证明自己。而这个所谓的“贞观奖”则完美地契合了他内心的一切需求。 首先,这是一个有利于大唐的奖项。这一点毫无疑问。任何一个明眼人在见过曲辕犁与长直辕犁的区别之后,都能理解这样的新发明会带来多少好处。今天是李信拿出了曲辕犁,在有了这个奖项作为激励之后,明天可能就有人拿出改良的水车、改良的造纸术,甚至是什么别的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新奇工具。 当然,这些发明绝大多数都是瞎胡闹。这一点哪怕是在强调创新的后世也不能避免——绝大多数发明都很难进入实用领域,否则我们也不会在那些盘点沙雕发明的段子中看到那么多无用的发明创造了。但是,只要基数够大,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转化率,那也将创造难以估量的价值。这就是发明创造的意义。 这也是李信想要做的事情。 借助皇帝亲自设立的奖项的荣光,激励大唐的聪明人们去思考去创造。任何事情都是从无到有这么过来的。只要有持续不断的正向激励,谁说蒸汽机就不能首先出现在华夏这片古老又伟大的土地上呢?华夏人又不比别的人笨,别人可以做到的,为什么我们不可以? 其次,李世民能够借助这个奖项,将自己的年号牢牢地记在史册上。以他的智慧完全可以看得出这个奖项的深远意义,而李信的提议又相当于在这个奖项上永远地盖上了“李世民”这三个金光闪闪的大字:这个奖的奖金来自于李世民交给李信“永久保管”的那五千贯。而“永久保管”这四个字的意义就在于,这五千贯永远不属于李信而是李世民。 也就是说,所有获得贞观奖的人,他们所取得的奖金其实都来自于李世民。每一次有贞观奖颁布,人们都会重温一次伟大的李二陛下的光辉。这还不足以让他的名字永垂不朽吗?而且,“贞观”是谁的年号?正是李世民本人的年号。 其实李信本来想说个“李世民科技进步奖”之类的名字。但是考虑到华夏人还是保守,既喜欢名声,又不喜欢露骨地追求它,贸然地将皇帝陛下的名字放到一个奖项当中,可能会惹来对皇帝不敬的非议。于是,他才取了“贞观奖”这么个折中的方案。反正,只要是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不理解“贞观”二字的含义。 果然,面对李信的提议,李世民哈哈大笑。 “楚王之言的确利国利民,朕准了。不过,还有一点要补充。”他环顾四周,千古一帝的霸气尽显,“既然要配得上‘贞观奖’这个名字,那五千贯就有点太少了。这样吧,朕再从内帑里追加五千贯,凑成一万贯交给你‘永久保管’。” 李信眼前一亮,连忙道:“陛下英明!” “莫要给朕戴高帽子。”李世民笑道,“此事既然是你提出来的,那就由你来把握吧。务必要把这个奖项办得好,为朕多找出几个聪明,找出几样好工具来,否则,唯你是问!” 李信欣然一笑,道:“微臣遵旨!”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二章 贞观奖实施细则 这一场曲辕犁与长直辕犁的比试就这样在无数人高呼“陛下英明”的声音中缓缓落下了帷幕。“贞观奖”这三个字也在很短的时间内成为了朝堂上被许多人谈论的话题。有些人觉得这的确能促进大唐的发展,楚王李信的想法是有道理的,而另一些人则觉得这是在“舍本逐末”,盲目地追求奇技淫巧却忘了种植的本义是勤劳的农夫日复一日的努力劳动。 对于后一种想法,李信嗤之以鼻。 这就是儒家学说的极大缺陷,喜欢过分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同时又过分轻视那些能够帮助人们提高工作效率的手段和工具,将其全部斥为奇技淫巧,认为是人本性上的懒惰和贪婪才催生出了这些“花里胡哨”或者“华而不实”的东西。实际上呢?这种观点完全错了。 时至今日,李信依然清楚地当年历史书上的一段话。这段话并不重要,因为在课本上它并不是加粗的黑体字,只是普通的灰色宋体,表明它只是一段无足轻重的补充材料,仅仅是为了还原当时的历史背景而已。但偏偏就是这段话,让李信永远无法忘怀。 这段话讲了一个故事,讲的是蒸汽火车问世之后,有好事者举行了马车与蒸汽火车的赛跑。一开始,马跑得比火车快。人们欢呼雀跃,嘲笑火车的笨重。然而,火车很快就完成了加速的过程,远远地将马车甩在了后面。在这之后,无论骑者如何挥动马鞭,火车都那样无动于衷地向前驶去,只留下黑烟汇成的长长的轨迹,苦涩地被吸进所有人的胸腔里。 李信无数次想象过自己如果是那个骑者的话,会是何等地绝望。 那个人,那个骑手,他跨上了自己所拥有的最强健的马匹,使出了自己引以为傲的骑术,拼尽全力想要证明一些东西,试图成为英雄,谁知道却只成为了向风车发起挑战的唐吉坷德。 明明全力以赴却遭遇挫败,只有品尝过的人才知道那是何等万念俱灰。 人力是有尽头的。李信看过太多活生生的例子。在人们还觉得计算机无论如何都无法学会思考和决策,永远不可能攻克围棋的时候,人工智能已经可以将人类最顶尖的棋手,公认最接近于神的那个人,按在地上反复摩擦,摩擦到那个人在棋盘面前洒下热泪,最后认输。那一刻,他就像那个骑着马挑战火车的人,也像是塞万提斯说过的那个名为唐吉坷德的骑士。很倔强,很不甘心,但是,无可奈何。 你看,历史就是会这样反复重演。 承认人的力量有局限性,怀着开放的心态去接收从未见过的新事物,如果能够有这样的态度,华夏的未来会是什么样? 说老实话,李信也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他只是努力地试图去做正确的事情,拼尽全力为大唐打开一个小窗户罢了。至于未来会怎么样,大概只有天知道。 李世民的首肯确立了贞观奖的合法地位。但这只是一个雏形而已,具体实施起来还需要考虑很多细节上的问题。一个发明从申请到最后得奖,中间要经历诸如申报、审核等等一系列的手续,而这些手续都必须由李信一一确认,从而确保绝大多数想要申报贞观奖的人都能顺利地把材料交上来,同时,又能实现将绝大多数无用的沙雕发明在层层上报的过程中逐步过滤。 总而言之,很费脑子的一项工作。李信最后成稿的《贞观奖实施细则》足足写了十来页。当然,他写的时候是从左到右写为横向,完全是从后世人的阅读习惯出发。而最后交上去的折子则是陈幼澜帮他重新誊抄的竖向排版的规范格式。她闲着没事的时候经常会以一身男装拜访楚王府,看看李信又做出了点什么新奇的东西,结果总是被李信抓了壮丁,做些抄抄写写的文书工作。 陈幼澜也吐槽过不止一次了,说李信的这个写字习惯简直莫名其妙,世上哪儿有人横着写字的,而且还从左往右写? 如果她也知道“反人类”这个词汇,那李信相信她肯定会用上。对此,李信也只好无奈。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如此抄抄写写的事情多了之后,陈幼澜也逐渐体会到了从左到右横向书写的好处,偶尔也会忍不住对着李信写的横向原稿感叹道:“你还真别说,看多了以后确实觉得这样横向写清楚多了,而且你弄的这个‘标点符号’还真是好用啊。”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三章 暂时停演 对于陈幼澜最后的“真香”,李信到底并不觉得奇怪。毕竟,从左到右的书写再配合上后世先进的标点符号系统,这在阅读和理解上的简化是绝对显而易见的。习惯了这些东西的后世人或许体会不到,但只要翻开一本竖行排版的繁体字书籍,就能轻易地体会到其强大的阅读阻力,然后再翻翻普通的横排书籍,那简直就是无与伦比的阅读体验。 而且,后世出版的所有竖排书籍都已经考虑到了阅读难度,所以配合使用了特殊的分段和标点符号系统。然而到了正儿八经的古代书籍里面,这些东西可都是没有的,一打开就是整坨密密麻麻的字。李信一直都很崇拜这个时代的读书人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他实在很惊讶于他们竟然能抱着这样的书籍一看一整天。 天哪,他看这种书,要不了五分钟就会头昏脑涨,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脑癌。 望着陈幼澜坐在那里誊抄细则的完美侧脸,累得脑子仿佛不属于自己的李信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想道:好像.....差不多也到了该动手的时候了吧........ 翌日,长一楼突然宣布主演沈小香抱病需要静养,已经上映到一半的话剧《梁祝》不得不暂时停演。这个消息一出,引得无数痴迷于这段千古绝恋的观众们不住哀嚎。然而哀嚎也没有办法,赵珂已经不断鞠躬道歉,并且反复强调沈小香的确病得很严重,暂时无法演出,敬请各位谅解云云。 这种看到最嗨的地方却被突然掐断的感觉固然不好,但能来看话剧的观众们也都是有点身份的人,也能明白其中的道理。毕竟,强迫沈小香上台演出不是不可以,可要是把这姑娘累死了,以后谁来演话剧给他们看呢?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培养一个沈小香这样的演员绝对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所以,大家最后还是妥协了,都表示愿意等沈小香康复,甚至有些金主还主动奉上人身鹿茸阿胶一类的补品,托赵珂带给沈小香将养身体。 赵珂本不想收下,但最后还是拗不过对方,只好连声道谢地收下。目送这些金主家的下人们离开之后,赵珂望着面前堆成小山的补品,微妙地产生了一些心虚的情绪。别人不知道,她还不知道吗?那个她口中生了重病不得不好好休养的沈小香,其实只是在楚王府里看新剧的稿子,顺带着每天吃喝玩乐地休息而已,哪里像个什么病人? 至于她为什么要扯谎欺骗长一楼的顾客这一点,很明显,是因为背后有人指使,而这个人,正是李信。 沈小香也不止一次地问过李信,为什么她明明好端端地却要装病,暂停《梁祝》的演出。明明这话剧正进行到最凄美、最吊人胃口的时候,那些看不到后面剧情的观众们该多难受啊! 李信很欣赏沈小香这份演员的责任感。他看得出,沈小香是真心享受这个话剧舞台,并且对舞台下的观众们也充满热爱。 “前段时间连着演了那么多场,天天喊累的不是你?现在让你休息几天,怎么那么话多?”李信心里这么想,嘴上却是不饶人,翻着白眼说道,“王爷我这么安排,自然是有我的想法。你就安心休息吧,《西厢记》的稿子看得怎么样了?” 想要逼迫一个戏痴老老实实呆在家里,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她一份新的剧本,让她慢慢研究。如果顺带着再给她讲点《演员的自我修养》,似是而非地说一点几大表演流派的区别和理念,那就更完美了。这也是李信现在采用的方法。 自从给沈小香讲过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体验派表演理念之后,她就彻底崇拜上了李信,就差对他奉若神明外加顶礼膜拜了。 “还没看完呢,已经哭了三回了。王爷的心肠也太狠了。”沈小香埋怨道。 李信一边暗叹沈小香心思单纯,很好哄,一边随口道:“没办法。把主人公的生活弄得一团糟,这本就是作者的使命啊。” 差不多三五天之后,《梁祝》一直没有继续上映下去的消息。办了长一楼会员卡的人们都焦急了。他们本就是为了看话剧方便才办卡的,怎么现在说不演就不演,一点消息也没有了呢?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四章 问世间情为何物 早有准备的赵珂不慌不忙,非常歉意地对前来兴师问罪的各家代表道:“抱歉,沈小香的身体恐怕还要七八天才能恢复如初,暂时还不能给大家表演话剧。但请大家放心,待她身体恢复之后,长一楼一定会恢复正常的演出。” 有了赵珂的保证,大家总算稍稍放心了一些。这至少说明长一楼并没有打算违背会员卡的契约。然而,这并不足以让人满意。 也不知是哪家的管事,一个长着胡子的中年男子上前道:“小香姑娘身体抱恙,需要静养,这我们可以理解。但是,主子那里不好交代啊。都等着看梁山伯和祝英台到底怎么了呢啊!我家公子,就这几天,已经发了好几回火了,赵掌柜也得体谅我等的难处啊。”长一楼的背后站着楚王府这件事早就不是什么秘密。被打断腿的郑涛元也还历历在目。所以,绝大多数人对赵珂说话都是客客气气的。 此言一出,引来了其他人的附和。 “就是就是!” “谁说不是呐,我家公子昨天还不痛快呢!” “可苦了咱们这些做奴才的了......” ....... 的确,在来看话剧的人群当中,年轻的贵族和富家公子是最多见的。当然,其中或许也有像陈幼澜这样女扮男装的贵族少女。他们有钱又有空闲,对于话剧这样的娱乐活动自然爱不释手。再加上《梁祝》这剧本写得确实丝丝入扣,看到一半却被拦腰斩断的感觉绝对非常难受,想必堪比热恋中的男女却不得相见的那种相思之苦。 心情郁闷之下,这些任性的少爷小姐们冲着下人发发火、发发牢骚,似乎也完全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赵珂笑道:“诸位不用担心,我们长一楼早就准备好给各位带回去交差的东西了。诸位放心,只要你们把这件东西带回去交给你们的主家,就一定不会挨骂,甚至还能拿到点赏钱也说不定呢。” 众人闻言,均是笑了。赵珂的八面玲珑早就是他们领教过的了。 “原来还有这样的好东西。真是谢谢赵掌柜了,那就赶紧拿出来吧。”有人连声催促道。 赵珂拍拍手,让早就候在边上的服务员送上来一叠厚厚的纸,上面写着一些字。 “就是这个?”一人问道。 赵珂点点头,道:“你们每人可以带走一张。” 众人狐疑着纷纷伸手拿了一张,不一会儿便将这些纸分了个七七八八,只剩下零星的几张。既然是大户人家的管事,多半都是识字的,否则根本胜任不了一些特殊的工作。赵珂看到眼前这些管事们都低头看起了手中那张纸,内心突然对自家王爷的恶趣味感到无语。 明明沈小香并没有生病,却要胡编一个谎话来停演《梁祝》;明明可以直接续演话剧,却要选择将后面的故事写在纸上交给这帮人,而且还是从左到右横着写,跟一般人的写法完全不一样....... 赵珂的眼前又浮现出李信那双黑得看不见低的眼眸。每次凝视着那双眼睛的时候,她都觉得自己仿佛在凝视一个没有底的深渊。 算了,算了,王爷在想什么,怎么可能是她能理解的呢? 赵珂摇了摇头,释然地想道。 就这一小会儿的功夫,这些管事们也领会到了这张纸上所写的内容与平时所见的不同之处。 “怎么写得这么古怪,害我费了老半天劲才看明白。”一个头发有些花白的老管家皱着眉头苦笑道,“还有这些点点和圈圈,是什么意思啊?看起来很不整齐......” 的确,多了标点符号以及每个自然段前面空两格的规矩之后,《梁祝》的后半段在纸上就显得有点东一块西一块的,并不像竖排文字那么密集。 赵珂无奈道:“我也不知道。这东西是我们东家给我的。” “这......那好吧。”老管家便没有多问下去。 拿到了想要的东西,原本还挤在房间里的人们很快陆陆续续告辞了,只剩下赵珂一人坐在办公椅上,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她随手拿起面前剩下的一张纸看了起来,大约一刻钟的功夫才将这纸上写的所有内容看完。 梁祝最终化蝶的结局确实令人忍不住扼腕叹息,最后作为结尾的那句诗也余韵无穷。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赵珂喃喃着这句诗,有点不敢相信它竟然是出自自家那位平时总是嘻嘻哈哈的王爷之手。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五章 邢国公来访 赵珂在椅子上闭目养了一会儿神,任由自己沉浸在故事的余味当中。不多时,她突然睁开眼睛,意识到了一些不对劲,便伸手又拿起那张纸看了一眼。 在这张一尺见方的纸上,大概分布了有两千多个字。赵珂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能一气呵成地通读这么多字。要知道,以往她看书的时候,除非是早就读过的旧书,否则都得隔三差五地停下来思索某句话是什么意思,该如何断句之类的琐碎问题。 她仔细回忆着刚才阅读手中这个故事时的体验,发觉确实不曾停顿。这是为什么呢? 赵珂冥思苦想,最后只能归咎于李信这个古怪的横排写法以及那些分布在句子中间的古怪符号了。虽然不明白那些符号分别是什么意思,但是多了它们之后,至少极大地降低了断句的难度,自然也就更容易理解文本的含义。 又反复看了两遍手中的故事之后,赵珂总算明白李信兜了这么大一个圈子是为了做什么。 与此同时,类似的事情正发生在许多人的身上。他们在拿到下人带回来的东西之后,立即如饥似渴的阅读起来,然后心满意足地夸赞下人干得漂亮。其中有大方的,甚至随手赏了不少铜钱,乐得下人眉开眼笑,暗道赵珂所言果然不虚。他们之中,有些人没有注意,而有些人却注意到了——明明是很不符合人们习惯的横向排版,在适应了几行之后,竟然就感受不到它带来的阻力了,或者倒不如说,这样的排版甚至头一回让阅读开始变得有种丝滑的感觉了。 他们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其中的缘由。当然,其实李信也不知道其中的原理,或许是因为人类的眼球天生更擅长水平方向的运动而不是竖直方向的运动?算了算了,瞎猜也没用,管它究竟是什么原理呢。 李信只要知道一件事就够了:从左到右的横向排版是后世最通行的书写方式,而标点符号系统则是极大地提高了信息传递的准确度。试想,如果孔子的弟子们编撰《论语》那会儿就有标点符号这么回事,那后世的人们也就不用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十个字到底该怎么理解而伤脑筋了。按照香农的《信息论》来说,这不就是降低了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失真”吗? 所以说,李信坚信这是更先进的书写和排版方式,一定要大力推广出去。只有降低了阅读的难度,提高了信息传递的效率,才能加快真理和知识的传播。虽然短时间内或许看不出它有什么积极正面的影响,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说,这绝对是推动大唐发展的一记重拳。 老实说,李信早就设计好这一天了。这个设想的诞生甚至早于《白蛇传》的上演。后世的他经常因为充不起会员而被各大平台欺负,看不了挚爱新剧的最新一集,没想到重生到大唐以后,他也有机会卡一下别人的“脖子”。不过,他认为自己还是比后世那些视频软件良心多了。 毕竟他卡观众们的脖子并不是为了钱这种庸俗的东西,只是为了用一种合理的方式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主动来适应这种横向的排版而已。试想,如果不是用这种绕圈子的方式的话,横向排版和标点符号的推广一定会碰上很大的阻力。因为绝大多数人们总是习惯于因循守旧,只有当他们对内容无比渴望,无比好奇的时候,这种心情才能推动他们强忍横向排版一开始所带来的不适而努力阅读下去。 只要读下去就可以。只要读下去,就一定能感受到其中的妙处。 李信很坚定的相信着。 当然,他也想过事情的结果若不是这样该怎么办。比如说,横向排版的效果反响平平,甚至引来很多嘲讽和谩骂之类的。 李信最后的回答是,那也无所谓。他应该会继续努力地尝试,直到成功为止。因为他很确信,先进的、好的东西在经历足够多的考验之后,一定会赢得别人的理解和接纳。 这不,这张横向排版的纸张流出去不到两天,就有人登门拜访楚王府了。 “谁呀?”李信随口问王贵道。 王贵回答:“是邢国公。” 李信愣了一下:邢国公?那不就是房玄龄?后世被人们津津乐道的“房谋杜断”里的房谋?他来干嘛?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六章 房玄龄的儿子 在李信所熟知的那段历史中,房玄龄的职位是中书令。然而在眼前这个大唐,中书令是李信的老丈人陈尹,房玄龄则是左仆射,正经八百的从二品大员,理论上来说比陈尹还稍微高一级。他与楚王府的交往并不多,不知今日却为何会突然到访。 李信有些疑惑,但考虑到对方毕竟是长辈,便还是老老实实地换了一身体面衣裳,然后才前去会见。 虽然说平时李信行事别具一格,但面对长辈时总还算是规规矩矩的。更何况,房玄龄在传说中本就是个算无遗策的谋士形象,李信心里自有几分敬畏。所以,一见房玄龄当面,李信就停住脚步,恭恭敬敬地拱手行礼,道:“晚辈拜见房大人。” 房玄龄温和一笑,道:“楚王殿下不必多礼,倒是老夫不请自来,唐突之处还望谅解。” 李信连忙道:“房大人能来晚辈府上指教,晚辈求之不得。” 房玄龄摇摇头笑道:“指教谈不上。实不相瞒,老夫这一趟前来,是有事要向殿下请教才是。” 听到这话,李信突然反应了过来,大概猜到了房玄龄的来意。但他还是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道:“指教谈不上。房大人有什么问题只管说,只要晚辈能答得上来,一定坦诚相告。” 房玄龄从袖中拿出一张折了两次的纸,道:“这东西,楚王殿下可熟悉?” 果然。 李信接过这张纸,打开了一眼,笑了笑,道:“认得。” 这张纸上写的正是《梁祝》的后半段故事。 不得不说这有点奇怪。怎么房玄龄手里会有这张纸?难道说,他也追《梁祝》?而且也派人去长一楼问个说法了? 一想到眼前这位看起来相当严肃正经的重臣竟然也会乖乖坐在长一楼的某个包间或者雅座上,饶有兴致地观看梁山伯与祝英台之间的恋爱故事,李信就觉得没什么真实感。 房玄龄似乎也觉察到了李信的想法,干脆大大方方地承认了,道:“实不相瞒,老夫挺喜欢你搞出来的这个话剧的,平时有空都会去看看。确实不错,比说书有意思多了。” “承蒙房大人不嫌弃,晚辈汗颜。”李信笑着自谦道。 房玄龄也很随意地说道:“一开始是家里那个臭小子先嚷嚷起来的,说你们长一楼新出了什么话剧,热闹得不行。后来又频繁听到《白蛇传》又怎么怎么了,白娘子要救许仙了什么的,好好一个臭小子被这话剧迷得茶饭不思。老夫好奇之下便亲自来看了看,没想到竟然也看了一次就上瘾。” 房玄龄的儿子?最出名的就是那个娶了高阳公主的房遗爱吧?被一个和尚绿的发慌那个....... 李信立即想起了这段在原本历史上闹得沸沸扬扬的桃色事件,一时间看向房玄龄的眼神都发生了些微的变化,流露出一丝心疼的情绪。 一代人杰房玄龄大人也没想过自己的儿子竟然会因为被老婆疯狂乱绿而名垂“青”史吧? 房玄龄觉察到了李信眼神的变化,狐疑地看了自己一眼,还以为自己哪里打扮得不对。随后,他才开口道:“楚王殿下?”微微上扬的尾音恰到好处地表现了他的懵逼。想来要是他知道李信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些啥,怕是当场把手边的茶碗甩在李信的头上都算是轻的。 李信回过神来,连连摆手道:“没什么没什么。”他刚才所想的所有事,他当然半个字都不会提起。 毕竟话说回来,这些劲爆的事件都发生于李信所熟悉的那个大唐。在这个平行世界的大唐,这些人未来的命运究竟会如何发展,其实没有人说得清楚。说不定房遗爱并不会跟高阳公主成婚呢?又或者成婚了以后,两人非常恩爱,根本就没有什么绿帽子事件呢? 房玄龄见李信连声否认,也就没有多问,而是将话题拉回了他的来意上。 “老夫想问,这文章,出自谁的手?”他看着李信,眼中有光芒闪动。 李信也不犹豫,笑道:“是晚辈不才。” 房玄龄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道:“的确也只有楚王殿下能搞出这些出人意料的东西.......可否请楚王殿下告知老夫,这些蝌蚪一样的点点符号,究竟是何用途,有何含义?” 自称痴迷话剧,却提都不提手中这张纸上的剧情,只关心上面的标点符号。很显然,房玄龄这位大宗师注意到了这种细微改动带来的巨大差异。 李信欣然一笑道:“当然可以。”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七章 拒绝写文 “这是‘逗号’,用在句子的内部,表明一个句子尚未完结,但在这里有所停顿,表示分隔.......这个是‘句号’.......” “表示一个句子到此完结?” “没错。” “那这个呢?” “这是冒号,用来引出后面要说的话,一般用来表示.......” 于是,李信和房玄龄就这样在客厅里聊起了标点符号的含义与用法。房玄龄果然不愧是浸淫儒道多年的文道大宗师,很多标点符号其实用不着李信多做解释,他就已经连蒙带猜地领悟得差不多了。李信的说明只是给出了一个更为明确的定义而已。 待将通篇文稿出现过的所有标点符号都解说过一遍之后,房玄龄感慨道:“若是早有这些符号该有多好,可以省却多少争论和申辩的口水仗。” 的确,由于古籍之中没有标点符号,很多句子该如何断句、如何理解就成为了悬案。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恐怖的是,很多人出于不同的动机,试图将这些句子引向自己需要的解释方向,从而实现自己的特殊政治目的。 譬如说,一个鼓吹愚民统治的政客,就很有可能故意地将“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十个字解释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样一来,这句话的意思就成了:可以让百姓们按照我们指引的道路走,而没必要让他们知道为什么。孔夫子自然成了愚民政治的代言人。 而另一种说法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意思是:如果人民掌握了诗礼乐,那么让他们自由发挥,如果人民尚未掌握,那么(我们)就要去教化他们,让他们知道和明白这些东西。仅仅是改变了标点符号的位置,就使得整句话的意思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孔子老先生一下子就从愚民政治的代言人变成了教化万民的典范。 至于孔仲尼先生到底本意是什么?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真的在意。 每年都有无数儒者、各大世家的大宗师,在类似的问题上疯狂打嘴仗,而且各执一词,达不成一致。如果早在孔子的弟子们落笔写下《论语》这本书的时候,世界上就有标点符号这种东西,那么类似的争论会少多少啊。 李信笑着道:“现在有也不晚。” “是啊。”房玄龄不愧是曾跟李世民打江山的重臣,自有一份旁人没有的豪情,“过去的就过去吧。从本朝开始,如果能全面用上这套标点符号,亦能给后人留下无数宝贵的知识和经验。楚王殿下,你何不写一篇文章,向世人好好介绍一下?” 李信苦笑道:“房大人,你莫要取笑晚辈了。就晚辈肚子里这点笔墨,写文章可能会让人笑死。” “殿下也太过自谦了。你那一篇《师说》,老夫可还记者呢。文近浅白,却是难得之佳作。”房玄龄由衷地赞赏道。 李信无言以对。 这他还能咋说?总不能说这文章是他抄袭来的,他本身其实并不会写什么文章吧? “晚辈在文坛人微言轻,即便写了文章亦无人关注。”好在李信反应快,迅速地从另一个角度找到了回应的方法,“若是真要写这篇文章的话,也得房大人这样有身份的前辈来写,才有用处。” 房玄龄摇头道:“这不太好。明明是你的功劳,却由我来写文章,有贪功之嫌......” “房大人何苦拘泥于如此小节?”李信连忙努力劝道,“早日将标点符号发扬出去才是最为重要的头等大事!” 房玄龄闻言,沉思片刻才道:“殿下说得是。这样吧,老夫会在文中说明,此物乃是楚王殿下所发明,老夫只是将其写作成文,供大家了解而已。” 李信其实很想说:哪怕你直接说是你发明的也无所谓啦,甚至倒不如说这样更好....... 发明标点符号的功劳固然很大,但其实背后并没有多少实际利益,只是在名声上会有所提升而已。正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李信并不希望在文名上有太大的提升,毕竟他除了当当文抄公以外,在诗词文章上实在是一塌糊涂,说不定哪天就有被人戳穿,顺带着下不来台的情况。 如果他素来没有文名,大家都当他是纨绔,那还好说,没有人会太过在意。可如果他在文坛上有了过于响亮的名气,被捧到了太高的位置,同样事情就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了。无数人都会上来踩他一脚。 不过,李信也知道,想让房玄龄这样的人物冒领功劳并不容易。他们身居高位,并不屑于贪这样的小功劳。他之所以愿意写这篇文章,也只是以为他真心欣赏标点符号而已。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八章 线装书 “楚王殿下今天怎么有空来衙门?”萧瑀坐在办公室里乐呵呵地对李信道,“老夫还以为你跟老房忙着推广那套标点符号呢。” 李信苦笑道:“主要还是房大人出力,与小子我可没有太大干系。” 距离上回房玄龄拜访楚王府已经过去有七八天了。在这段时间里,房玄龄一连写了好几篇文章来介绍标点符号的作用,并且为了配合标点符号的使用而将这些文章全部改为了横向排版。一时间,惹来了无数非议,闹得沸沸扬扬。 没办法,这世界上本就多得是因循守旧的人,尤其是那些因为旧的东西而得利的那群人,比如传统的世家大族们。他们本来掌握着话语权,用漫长的时间将自己打造成了学术上的权威,并以真理的掌握者自居。如今出现了李信和房玄龄这样企图挑战权威,彻底改变书写习惯的“反叛者”,他们当然会震怒,并且一连写了无数文章来驳斥横向排版和标点符号。 不过说来也有些可笑。这些所谓的文道大宗师虽然能把文章写得花团锦簇,但通读一遍之后总让人觉得啼笑皆非。譬如,他们说纵向书写乃是天地之道,从上到下的书写顺序体现的是儒家上下有序的精神和理念,横向书写从根本上就破坏了文气,使文章黯然失色。还有,他们认为标点符号会破坏文章的美感等等。总而言之,就是云里雾里的一些概念。 对此,李信和房玄龄只能无奈苦笑。 不管是这些所谓的学阀还是后世的骗子,看来他们的路数都是差不多的。他们都擅长编造一些看似高深的概念,让人摸不着头脑,最后通过一些狗屁不通的论证来哄骗人们接受他们的观点。 房玄龄是何许人也?经历了那么多战乱,其心志自然是无比坚定,也跟着又认认真真地写了几篇文章驳斥这些世家大族的所谓宗师。同时,也有一些在文道上有修为的人主动站出来声援房玄龄。他们之中有些人跟房玄龄一样,确实欣赏标点符号,而另一些人则是为了帮着打压传统门阀,所以刻意持了与他们不同的观点。 于是,这场标点符号的论争就逐渐演变为了两方的嘴仗,打得不可开交。别的不说,近来这一个月,长安多了许多不欢而散的酒宴,究其原因就是在酒席上谈起了标点符号的问题。这些本来就容易上头的文人,再加上又喝了酒,再加上此年间大唐男儿都有些好武,隔三差五上演一出全武行也算不上奇怪,甚至于每日上朝的时候,都有些官员脑袋上包着绷带,看起来惨兮兮的。 萧瑀对这些轶事也早有耳闻,因此才提起这些事打趣。 “标点符号虽好,但光打打嘴仗可没什么用。”萧瑀看着李信说道,仿佛是在解释自己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动静,既没有支持房玄龄也没有支持传统门阀。 李信无声地笑了笑。他知道,萧瑀的位置比较特殊。 萧瑀是南朝梁明帝的第七子,西凉靖帝萧琮同父异母的弟弟,同时也是隋朝萧皇后的弟弟。他身份高贵,从血统上来说算是大门阀那一派的人,但是他偏偏跟李世民混,所以又有点关陇贵族的样子。因此,他在很多事情上并不会率先发表意见。 不过,萧瑀其实也已经向李信说明白了自己的态度——他是支持标点符号的,否则他就不会说标点符号“好”了。但同时他也看出光是写文章打嘴炮是没有意义的,因此他保持了沉默,静观其变。 如果说李信没有理解错的话,萧瑀也是在提醒他,是时候拿出点真正有用的东西了。 “信今日来,是有件东西要给萧老看看。”李信微笑着说道。 萧瑀闻言,脸上露出一个赞赏的笑容,饶有兴致地问道:“是什么?” 李信道:“之前萧老让我写的经济学理论,我已经有了初稿,还请萧老过目。”说着,他从袖中取出一物,轻轻放到萧瑀面前。 萧瑀没有忙着动手,而是盯着面前这件东西看了好久,才古怪地将其拿在手里翻阅。半晌,他问道:“这是......书?” 李信笑着点了点头,道:“没错,是书。” 此刻被萧瑀拿在手中的“书”,并非唐人们熟悉的卷书或者册页,而是线装书,约莫比手掌大上一圈,半寸来厚,正好可以毫不费力地拿在手里随意翻阅。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九章 并非手抄 “老夫还从没见过这样的书。”萧瑀笑着道,说完便随意地翻看了起来。李信则耐心地坐在他对面等待。 这本被李信命名为《经济学基础》的教材,耗费了他整整四个月的时间。其实里面正儿八经的经济学内容算不上多,因为有很多内容在他看来都有些危险,不得不隐去。这样一来,书就显得有点单薄。 为了让这本“书”看起来更厚实,有“干货”一些,他又不得不在里面加入了许多税法的内容。这是比较安全的,毕竟历朝历代都对税法有一些改革,对其提出一些非议,哪怕稍稍激进了一些,问题也不大,毕竟这只是本书而已,只要不落为实策,就影响不到其他人的利益,自然不会有所纷争。更何况,还有李世民在后面护着呢。 书的内容确实是李信写的,而书中的字却不是他写的,而是陈幼澜帮着整理的。她已经逐渐适应了李信的小秘书这份工作,而且对于李信所写的这些新奇内容非常感兴趣,十分乐于做第一个读者。当然,也免不了一边抄一边嘲笑李信的狗爬字。 李信对此只好无奈地摊摊手。 顺带一提,陈尹对陈幼澜隔三差五就跑去楚王府的行为非常不满,说了她好几次。后来,陈幼澜每次回陈府的时候都会凭借自己出色的记忆力而给他复述一段《经济学基础》中的内容。他听过之后,沉默许久,终于没有再多说,只是要求陈幼澜以后每次都要向他汇报李信又写了些啥,然后摇着头,一边笑骂“妖孽”,一边走开。 陈辛恒也对《经济学基础》很感兴趣,尝尝缠着陈幼澜问东问西,还让她做中间人,向李信带话请教一些问题。李信对这位小舅子很有好感,二话不说就知无不言。陈辛恒也不得不痛饮一杯,向陈幼澜感慨道:“我陈辛恒自认是个聪明人,直到见了这位未来妹夫,我才知道真正的怪才是什么样。” 陈幼澜固然心中暗爽,嘴里却不会承认,只会翻着白眼道:“他算什么怪才,就是个怪胎。” 没错,李信的确是个怪胎来的。 萧瑀本就是学者,看书的积年,再加上李信行文浅白易懂,他看书的速度自然飞快,不过盏茶功夫就将手中的《经济学基础》看了个大略。当然,这其中也有标点符号和分段的功劳,极大地降低了阅读难度。 合上书本,萧瑀又翻来覆去地将这本线装书看了好几遍,很新奇地扣了扣侧面的装订线,然后才笑着道:“深入浅出,连我这等老头子都能看懂,实在没什么好修改的地方。” 李信笑道:“萧老说的哪里话。以萧老的学识,能看懂小子的胡言乱语自然不在话下。” 萧瑀不置可否,直接道:“的确是值得推广户部的好书。更为难得的是竟然能做成这么便于携带的形制,比折子还方便阅读。绝妙,绝妙。”他所说的折子就是后世人们常在电视里看到的那种一拉开就很长的奏折。这种东西在大唐就已经有了,只不过不太适合用来记录大部头的书籍,所以通常只用来写奏章罢了。 “这样的书是否容易制作呢?”萧瑀认真地问道,“要是容易的话,甚至不只是户部。其他官员也该好好看看才对。” 李信哈哈一笑,又从另一边袖中拿出一本一模一样的书,道:“自然不难。” 萧瑀接过另一本书,打开看了两眼,发觉两本书果然一模一样。他正要开口说什么,却突然意识到了不对劲,连忙又翻了好几页,仔细将两本书对比了一番,然后才抬头看着李信道:“这两本书......怎么连笔迹的细微处都完全一模一样?是何人所抄?” 大唐初年,绝大多数书籍的传播都有赖于亲笔抄写,这也是书籍之所以贵重的重要原因。 李信突然嘿嘿一笑,道:“此书不是手抄的。” “什么?”萧瑀露出一脸疑惑的神情。 李信见状便知道自己想的没错——果然,这个大唐还未出现印刷术。 在他所熟悉的那个历史上,最早的印刷术,也就是所谓的雕版印术起源于唐初,具体时间不详,直到唐中后期才被广泛地应用。因此,他多方打听了一下,发觉这年头果然没有印刷书籍这么一说。 这可就简单了呀。 你们不是反对标点符号和横向排版吗?我先把横向排版的书印得满世界都是,印得人手一本,我看你怎么反对!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章 雕版印刷的优点 萧瑀手中拿着的这两本《经济学基础》都是印刷品。原稿是陈幼澜所誊抄的。李信让府上的木匠师傅们用精湛地手艺刻出雕版,然后刷刷刷就印了两百本。实际上,当时长一楼分发的《梁祝》后半段故事也是印刷品。只是没有人注意笔迹,因而没有发现异常罢了。 有些人或许会觉得疑惑,明明活字印刷术比雕版印刷术更先进,李信却不用呢? 很多人都知道活字印刷术是宋代的毕昇发明的,并且也知道这种印刷术有诸多方便之处。可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活字印刷术虽然在宋代即问世,但直到明代的时候,占据印刷业主流的依然是雕版印刷。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第一,活字印刷术很方便没错,但想要使用活字印刷术来印书的话,就需要大量识字的工人,否则根本没办法顺利地排字和印刷。而众所周知,封建王朝的文盲率一直都在百分之九十以上。九成以上的百姓也就能认认自己的名字。这让书商们怎么招到足够多的印刷工人? 第二,活字印刷术的“活字”可以分为泥活字、木活字等等等等,它们在印刷的过程中各有优势劣势,有时候难免损坏。损坏以后就要补一枚新的进去。而补进去的这一枚新活字往往很难跟旧的活字一模一样,这样一来,印刷出来的成品就不连贯,不美观。 虽然大唐这个时候尚未出现成规模的印书坊,但从后面朝代的经验来看,一个印书坊里往往同时要用好几套活字,一旦用混,成品就全都成了著名的板桥体了——清代郑板桥独创的字体,大大小小,如乱石铺路,有种异样的美感,除了对强迫症患者不太友好以外,似乎也没有别的问题。 所以,活字印刷术虽然先进,却大大超出了当前适用的范围。考虑到这一点,李信才没有将其拿出来,只是用了雕版印刷的方式。 一来,雕版印刷对工人识字的水平要求最低,连刻字的老师傅都不需要会认字,他只要会依葫芦画瓢地把原稿以镜像的方式刻为阳文即可。而印字的工人就更不需要认字了,只要会涂墨水然后压纸就行。 二来,雕版可以长久保存,只要保存得当,随时都可以再拿出来加印。这也是很方便的一点。 李信向萧瑀简单地介绍了一下雕版印刷的原理。萧瑀感慨道:“那可比手抄快多了。” “是啊,其实不只是这个《经济学原理》,只要有心,所有的书都可以如此印刷出来。”李信笑着说道。 “这么一来,书的价格不就要下降了?”萧瑀突然想到什么,微笑着问道。 李信点点头,道:“正是如此。” 萧瑀沉吟片刻,双眼放光道:“日后,书将再也不是什么珍品藏品,将有更多人读得起书,将有更多人了解这世间的道理。楚王殿下.......此举功德堪称无量啊!” 李信笑着摆了摆手,道:“没有那么快。各种雕版的制作也是需要时间和成本的。小子只是个商人,一切都是为了挣钱而已。” 萧瑀说的固然没有错。但雕版印刷从出现到普及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只有让它变得有利可图起来,人们才会有动力去改变,去接纳。 萧瑀懂了李信的言外之意,笑着点了点头,道:“挣钱是好事,尤其是楚王殿下你,每次你挣钱,都挣得老夫心服口服。” 李信也不知这话是在夸自己还是贬自己,只好尴尬地笑了笑。 “有了这些东西......老房不用多费口舌了。”萧瑀终于将话题带回了标点符号这里。 没错,这些印刷出来的《经济学基础》就是这一场排版与标点之争的决胜关键。因为这是一本绝大多数人都想读的书。 自从那日李信在朝堂上论争过刺激商业的好处之后,不少人都对此有了更多的思考。再加上李信这段时间一来一直在户部讲课,“经济学”这个概念越发为更多人所知晓。李世民亦多次在不同的场合提过“经济学”这个词汇。 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学虽然还无法跟儒学相提并论,但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基础,很多人都对它产生了兴趣,并且开始正视它的存在。 朝中诸臣想要了解经济学,最好的材料是什么?正是第一个提出“经济学”这三个字的李信所写的《经济学基础》。而这本书,是横向排版,并且用上了标点符号。你说,这些反对横向排版,反对标点符号的守旧派们,到底看不看这本书呢?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一章 新华书肆 守旧派们不看这本书吧,心痒,看这本书吧,又相当于认可了横向排版和标点符号,难受,真是进退两难。而且,不管他们看不看,只要其他人选择了看,那么这些守旧派们就已经算是一败涂地了。等到带有标点符号的书越来越多,越来越为人们所熟悉和习惯以后,这些人再怎么反对也都没有用了。 这就是李信的釜底抽薪之计,光明正大的阳谋。 萧瑀忍不住又看了面前这年轻人一眼,脸上满是欣赏的神情。 聪明,会钻营,这算不上什么本事。他在李信身上看到的最宝贵的品质,叫做“格局”。 李信从来没有针对过某一个人,某一个群体,他的手段永远高过那些反对他的人,而且整整高出一个大境界。当这些人还在为了一点点利益而蝇营狗苟,斗个你死我活的时候,他往往已经出于更大利益的考量而使出了某种手段。 然后,这些人就莫名其妙被打趴下了。 原因很简单,因为李信的格局更大,他的手段更高明。他对付这些人,简直就是降维打击。 目光里能容纳除了自己的利益以外的东西,这或许就是所谓的格局。有手段,有能力,还有格局。李玄道有个好儿子啊....... 萧瑀默默在心中感慨道。 李信并不知道眼前这位长辈已经在心里给出了如此之高的评价。他只是道:“既然萧老对这本书没什么意见,那我明日就将其他的书都送到衙门来。” 萧瑀点点头。 于是不过几日功夫,户部衙门上下就都拿到了《经济学基础》。没有任何人质疑过这本书的排版。道理很简单:这是李信的书,他想怎么排版就怎么排版,你爱看就看,不爱看拉倒,反正你的同僚们都在看。那咋办?还不是只能老老实实地看。 这还不算完。半个月之后,长安东市又有一家门面被人盘下,开成了书肆,也就是书店,并挂出了招牌,上书四个大字:新华书肆。不用多问,这自然也是李信的手笔,从书店的名字就能看出他这人的恶趣味。《经济学基础》就在这家店里出售,每本一百文,不二价,童叟无欺。 一家书店当然不可能只卖一本书。除了《经济学基础》之外,店里还出售《大学》、《中庸》、《论语》等等一类的儒学经典书籍,价钱也是一百文。 一百文当然不是一笔小钱,但相比起手抄书动不动一本就上千文的价格来说,这已经是极其廉价了,连很多寒门学子咬咬牙都能买上几本字迹清楚的新书。当然,不用说,新华书肆里的书全都是印刷品,横向排版,并且按照目前最通行的释义版本添加了标点符号。 是坚持对竖行排版和无标点符号的执念?还是对现实的艰难投降,倒向实惠的横向书籍?这个摆在无数人面前的问题,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李信相信,绝大多数人都能做出理性的决策。这也就是他为什么明明不喜欢儒家理论,却还是费力气印刷了这么多儒家经典的原因。 因为这年头只有儒家经典才是每一个读书人都必备的书籍。从低廉的价格入手,让他们不得不接受阅读习惯的变化。李信绝不认为这是卑鄙,只是合理的手段而已。毕竟,他还是把真正好的东西传达给了所有人。原本还甚嚣尘上的“纵向乃天地之道”的说法在很短的时间内就销声匿迹了。 除了排版的变化,线装书这种全新的书籍模式也终于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当中。卷轴、册页这种根本就不方便阅读的书籍形式因此而黯然失色。 毫无疑问,横向排版和标点符号大获全胜。因为全长安的读书人最后都免不了在家里买上几本新华书肆的书。寒门子弟就不多说了,哪怕是富家子弟也不能免俗——一本书能省九百文,这么多钱拿来干点啥不好?喝酒作乐不好吗?反正书都一样看,横向的看起来还更轻松一点。 连李世民都在看完了《经济学基础》以后,笑着摇摇头道:“这臭小子.......真是贼啊,不声不响就把事情办了,比你老房写多少文章都管用。” 一旁的房玄龄苦笑道:“楚王殿下的确高明。” 李世民放下书,也露出一个不解的笑容,道:“也不知道这小子是着了什么魔。书横过来写还是竖过来写又有什么分别呢?这等小事他却偏偏这么上心......唉,怪事,怪事。” 千古一帝也有被李信弄得摸不着头脑的时候。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二章 陈幼澜的心思 虽然开新华书肆的本意并不是为了赚钱,但是李信却还是因此而小赚了一笔。坦白说,书肆倒真不是件特别赚钱的生意,至少相比起长一楼和宜家来说,利润可是薄多了。但人活着总不能只看重钱吧,也还是得有些追求的。书写阅读习惯的改变、标点符号的使用、印刷技术的革新,这些东西在短时间内可能看不出什么太大的益处,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或许十年二十年之后,大唐必将因此而受益无穷。 想到这些,李信就觉得舒坦。 除了《经济学基础》这本不算在正统经义里的“闲书”以外,李信还打算在新华书肆里卖一些别的闲书,比如《白蛇传》。这个故事已经随着长一楼的话剧而变得家喻户晓,不费力就能改编成中规中矩的中长篇小说,拿来卖点钱似乎是再合适不过了。顺带一提,长一楼停演了很久的《梁祝》也在一切都尘埃落定得差不多了以后,重新开演了。 时隔将近一个多月,舞台下面依然是座无虚席。即使是在很多人都提前知晓了《梁祝》的结局之后,他们还是来到了长一楼,亲眼见证梁山伯与祝英台那悲怆的结局。毕竟这是个爱情故事而不是悬疑故事,提前剧透并不会太影响观看的体验,所以李信当时才这么大胆地将后续的所有情节都分发了出去。 于是,沈小香的卖力演出终于还是赚足了观众们的眼泪。事实上,入戏太深的她也在帷幕落下以后大哭了一场,惹得在后台的李信只得轻声安抚,袖子上不由得沾满了眼泪的湿痕。好在那时候后台也没有几个人,故而无人看到这一幕,否则非得传出李信将沈小香如何如何了的谣言不可。 当然,不要误会。这样的谣言并不会影响李信的形象,或者倒不如说长一楼话剧团,也就是沈小香手底下这帮女子们,都盼着李信能像普通纨绔少爷一样处处留情,玩玩女人呢。毕竟,李信可是实打实的一等亲王,而且又待人亲善,从不拿架子,哪怕只是做他的一个侍婢,对于这帮曾经在奴隶市场上被当成牲口一样叫卖的女子们来说,那也是不可多得的安全感。 然而李信却对此全然不开窍。他偶尔会到后台来找沈小香说事情,而后台又是演员们更衣化妆的地方,难免会碰上女孩子衣衫不整的时候。每次这种尴尬的瞬间,李信总是第一时间捂住眼睛退出去,直到确认里面好了,或者沈小香走出来,跟他在外面说话,他才睁开眼睛。 说实在的,看惯了后世各种大胆装束的李信对于后台这种小儿科级别的“衣衫不整”,其实没有多大的感觉,捂住眼睛退出去也是出于礼貌使然,并非他真的需要用这种方式来克制欲望。 其实,他对于这帮女孩子们的心思也有所觉察。毕竟身为王爷,投怀送抱的女人从来少不了。他只是装聋作哑,揣着明白装糊涂罢了。这并不是因为他不好色,也不是因为这帮自荐枕席的女孩子不好看,就拿沈小香来说,虽然比不上陈幼澜,但好歹也算得上是小家碧玉了,可李信就是不动心,只将她单纯地当成手底下的员工看待。没错,员工。 就好比是很多北京人都没去过故宫、很多西安人没去过兵马俑一样,当女人真正成为李信唾手可得的东西之后,他在这方面反而不愿意那么随意了,因此而显得有些“洁身自好”。他当然也是好色的,但是却不希望这件事彻底沦为赤裸的资源交换,这会让他有种堕落的感觉。 那可不行。 咱可是要振兴华夏的有志青年,决不能在这样的温柔乡里被腐蚀了意志,从此沉沦在片刻的肉体欢愉之中....... 李信这么想着,可第二天还是带陈幼澜一起去了蓝田县。很久没去看看那些可爱的庄户们了,听说交代下去的学堂已经正式开始上课了,正好过去看看,顺便跟陈幼澜四处逛逛,约个会,就当是踏青了,早春的乡村应该景致很好才是.......好吧,陈幼澜跟别的女人是不一样的。她可是正儿八经的未婚妻。 望着马车外面一派草长莺飞的景象,许久没出长安的陈幼澜显得很是兴致昂然,心头顿生赋诗一首的冲动。然而话到嘴边,她却突然又泄了气。因为她身旁正歪歪扭扭地坐着李信。一想到这个坐没坐相的家伙竟然随手就能写出那等诗词文章,陈幼澜就嫉妒得牙痒痒,忍不住狠狠地瞪了李信一眼。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三章 完美求生 李信冷不丁被这么一瞪,顿时脊背一凉,连忙看着陈幼澜道:“怎么了?干嘛.......这么看着我?” 陈幼澜撇撇嘴,哼了一声,道:“没什么。随便看看。” 李信摸不着头脑,心里忍不住犯嘀咕:怎么突然就不高兴了? 看来不管是哪朝哪代,女孩子就是女孩子,心思总是叫人如此猜不透呐。 虽然嘴上说没事,陈幼澜心里其实还气着呢。难得来了点诗性,还没酝酿呢就被李信弄没了,这难道不是都怪李信吗?写诗写的好了不起啊?写个《七夕》就厉害了?也不见得每首诗都能写得好嘛...... 一脸懵逼的李信还没有觉察到身旁这位少女的怒气值正在莫名其妙地上升。 说起来,千古奇冤也不过如此罢了。他只是好好地坐在马车里补觉罢了,最多只是睡相差了点,这就能惹来不满? 难道是刚才润娘用手绢帮我擦口水,惹得陈幼澜生气了?她也想帮我擦口水? 李信有点无语地猜测道。 陈幼澜忍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没忍住,回过头来看着李信道:“写诗!” “蛤?”李信一脸的不解。 不是还不高兴着呢嘛?怎么突然又要写诗了?这都哪儿跟哪儿啊! “快写!就以春天为题,我倒要看看你能写多好。”陈幼澜哼哼唧唧地说道,生气的神态倒煞是可爱。 春天? 李信眨巴着眼睛,看看陈幼澜,又看看窗外,仿佛还处于某种摸不清状况的懵逼状态中。 这诗......到底是写还是不写呢?到底写能让陈幼澜消气,还是不写能让陈幼澜消气呢? 这是个问题。 想来哈姆雷特在生存与毁灭之间时,也不见得有此刻的李信纠结。 “快写!”陈幼澜没好气地催促道。 好吧,似乎没有可供选择的余地了。 李信抬头望向窗外。湛蓝色的晴空向无限远的远方绵延,到处都是新生的植物。草木的茎叶散发出淡淡的清香弥散在空气中,细闻可以嗅出微微的甜味。不远处,环绕长安的渭水支流静静流淌着。 天气真好。 这也太糟糕了。 李信完全没想过会突然需要写诗,所以一时间也想不出什么好的句子。 关于春的诗句固然多,但此刻想来却都没有那么应景。什么天街小雨润如酥啦,哪儿有小雨?什么碧玉妆成一树高啦,这儿又偏偏没有柳树!什么千里莺啼绿映红就更离谱,这荒郊野外,哪有什么水村山郭酒旗风? 而且,文人墨客自古就有“伤春悲秋”的风俗。虽然是万物生机勃勃的春天,他们的笔下却也总是带着若有若无的悲伤和忧郁。譬如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这就是最广为人知的伤春典型。 此时抛出这种消沉的诗句肯定也不合适。 李信思来想去,终于想出了一首适合这大晴天的诗。 “那我.....就说了?”他试探地看了陈幼澜一眼。 陈幼澜翻了个白眼,道:“说!” “咳咳。”李信清了清嗓子,“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 这是杜甫的一首绝句,并不算特别出名。李信也是当年偶然间看到,因为很喜欢这诗句所描绘的春景,所以才记了下来。短短二十个字就描绘出了令人神往的春景,杜老的用字功夫绝非一般人能及。 陈幼澜小声地将诗句复述了一遍,又看了看窗外的景色。 阳光,春风,花鸟鱼虫,万般景致都被包裹在了简单的诗句中,读来竟生出一种正将春天拥抱在怀中的错觉。 虽然并非没有意料到李信会写出佳作,但李信真的写出这么好的诗时,陈幼澜忍不住又有些吃味,反正就是羡慕李信的脑子。 不过,心里这么想,陈幼澜嘴上却绝不可能这么说,否则岂不是让李信嘚瑟起来了? “乱写一气,哪儿有鸳鸯?”她撇了撇嘴说道。 写诗又不是纪实文学,本来就不需要与现实的景致一一对应,只要不完全脱离即可。这点浅显的道理陈幼澜虽然懂,但还是鸡蛋里挑骨头地挑李信的刺。 李信哈哈一笑,意味深长地说道:“哪里没有鸳鸯?” 陈幼澜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直到觉察李信一直目光灼灼地看着自己,她才意识到:李信所写的鸳鸯难道是指他和自己? 望着陈幼澜绯红的脸颊,李信知道,自己已经成功躲过了一劫,脸上不由得露出微笑,深藏功与名。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四章 王峰的变化 “登徒子.....”陈幼澜瘪了瘪嘴,小声地说道,脸颊却有两抹无论如何藏不住的红晕。 楚王府的马匹还是健壮,脚力也强,很快就拉着它们的主人抵达了目的地。王贵下车到马车侧面,放下脚凳,道:“王爷,到了。” 李信率先跳下马车,然后回身扶着陈幼澜从脚凳上走下来。小铃和润娘也飞快地钻出了马车,兴奋地四处张望。虽然李信的马车很舒适,但两个小姑娘在这么小的空间里闷了小半天,还是会觉得无聊。后方跟着护卫的张本和陈虎也停住了座下的马,翻身下来,用手拉着马,默默跟着自家王爷。 把车子和马都停进蓝田县的别业,李信带着陈幼澜往蓝田县北面走去。听说新开的小学堂就在那里。 又是许久不来蓝田县,总觉得这里的景物又有了些不同。也不知那是张三家还是李四家的房子,怎么又重新修了一遍?又高又大的,看着叫人心里得劲儿。 李信这才想起一些事情:由于话剧的大热,长一楼的生意又比以前好了不止一筹,猪肉、酒、酱油的消耗比以前更大,蓝田县的这些村民们手头都越发宽裕起来了。不说别的,光说这春节之后,酒厂和酱油厂就已经给帮工的村民们涨了两遍薪了,差点惹得村民们集体抗议,觉得王爷不拿他们当自家人看待,一点小事也如此客气。 李信对此也是无语:世上哪儿有被加薪还不乐意的?服了。 除了蓝田县以外,周边几个开始养猪的县也都比之前好过多了。虽然他们未必能理解到这样的好处到底来源于谁,但李信本人不是也不在乎这些嘛。反正过得好就行。 就是这样的日子才有奔头,才是华夏百姓们该过的生活。 李信跟陈幼澜说说笑笑地一路走去,突然看到前面的小路上走着一个穿长衫的少年。少年目不斜视地向前走着,肋下还夹了一本书,光是背影就给人一种少年老成的感觉。 李信觉得眼熟,大步向前赶了一下,随后才笑道:“果然是你。” 少年也不知在想什么,冷不丁吓了一跳,定睛一看之后,才连忙躬身行礼:“晚辈王峰,拜见王爷。” 许久不见,这位当日冷笑着嘲讽李信的愣头青竟然也与以往不同了。李信忍不住露出一个笑容。 当初他接受这帮犯官家属的时候,就将其中识字的一帮人单独摘出来了,没有让他们参与到长一楼的活动当中。他也不是想搞什么阶级分化,实在是没办法了,这年头想找几个识字的可没有那么容易。这些人后来就被单独放在楚王府的一个院子里,平时也没啥事儿,就是读读书,干一点比较轻松的活,直到小学堂正式开始上课了,他们才搬到蓝田县来住,负责给入学的小孩子们上课。 “不错,比当日沉稳了,有长进。”李信拍了拍王峰的肩膀,笑着点了点头,俨然一位长辈。不过,他实际上也才十七岁而已,比王峰大不了多少,所以这画面看上去反倒有些滑稽,惹得陈幼澜在旁掩面而轻笑。 王峰露出一丝惭愧的神色,苦笑道:“当时是峰年少无知,多亏王爷将我打醒,否则我还觉得自己如何了不起呢。” “不客气不客气,都过去了。”李信随意地摆了摆手。 狠狠地抽了人家一巴掌,过后人家还得给你道谢,咱这做人呐,是真的成功...... “你现在是要去上课?”李信看了一眼王峰的书。 王峰点了点头,道:“今天轮到我给孩子们上声韵课。” “走吧。”李信笑道,“学堂是我让你们开的,结果开了这么些天了,反倒一回都没来看过。这次正好亲自去看看,听听你们讲课讲得如何。” 王峰闻言,神色一紧,不过也没有拒绝,坚定地点了点头,道:“好。” 一行人来到新盖起来被当做学堂教室的小楼。李信站在外面打量了这座建筑一番,满意地点了点头。蓝田县的富裕不仅反映在了村民们逐渐变得更好的房子上,也反应在了这座盖得很大很结实的教室上。他甚至可以想见这帮村民们是怀着怎样一份对文字的敬畏以及对孩子们的期待,一砖一瓦地盖起了这座承载着希望的楼。 孩子们就是未来。村民们能懂得这一点,真好。 王峰本想让李信走在前面,李信却摆了摆手,道:“你只管上你的课,我就在外面看看热闹,不用紧张。” 王峰眨眨眼,也没有再说什么,只好大步走进了教室里。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五章 笠翁对韵 李信早就说了,等学堂开始收学生以后,蓝田县里有一个算一个,所有的适龄学生都得入学。乡亲们对此是双手赞成,就连最顽皮最不喜欢读书的孩子都被家里的暴躁老爹揍了几顿,然后强行扭送进了学堂。而且,实际上不只是蓝田县的孩子。邻县的家长也有稍有远见的,托人找关系也要将孩子送到这里的学堂来。 张老汉也跟李信报告过这件事。李信对此并不反对,只是强调一定要优先保证本县孩子上学,有富余的位置,给别的孩子坐也无妨。张老汉连连点头同意,道:“俺老汉也是这么想。” 这也是无奈之举。毕竟李信短时间内也没办法把学校开遍整个长安周边,只能一步步来。饭要一口口吃,步子拉得太大最后只会扯到蛋。 教室里满坐着岁的孩子,全都眨着大大的眼睛,看起来天真而又有活力,跟去年李信次来蓝田县时看到的那种吃不饱、病恹恹的样子,可谓是天壤之别了。这些孩子之中,有些人是见过李信的,有些是没见过的,他们都对李信充满了好奇,忍不住用目光追随着他的身影。 李信摆摆手,用手指指走上讲台的王峰,示意孩子们好好听课,然后就拉着陈幼澜走到了教室的后面,站着看热闹。 陈幼澜也没有挣扎,任由李信牵着自己的手。 以唐人的标准来看,这当然是有违礼制的举动。毕竟两人尚未成婚。但她之前几次不肯让李信牵手的时候,李信总是可怜兮兮地看着她,非常委屈的样子,弄得她没来由地很心疼,逐渐也就不忍心拒绝了。最后,呵呵,破罐子破摔,只要不是人多或者长辈在场的地方,她都任由李信牵手了。 王峰上课的内容叫声韵学。来自后世的李信对此并不熟悉,不过也知道这是一门在这个时代非常重要的课。不论是作诗还是写文章吧,说到底都逃脱不了押韵这个环节,教会孩子们认字和押韵,这就是声韵课的主要目的,也是绝大多数蒙童的启蒙课程。 王峰上课上得很认真,显然是经过了认真的备课。对于这一点,李信还是相当满意的。毕竟他留下这些认字的人,还给予他们如此优待,还不就是为了让他们好好教孩子么?要是他们还不卖力给孩子们上课的话,他可不介意把他们发配到长一楼或者什么别的地方去干苦力。 不过,认真归认真,李信总觉得王峰上课的效果不太好。这年头关于声韵的教学实在太枯燥了一点,而且也缺乏系统的理论,全靠老师一点一点讲,很零碎。下面的孩子们听得也累。 李信一边听一边陷入了沉思,完全没有注意到身旁陈幼澜看他的眼神。小铃也躲在一旁静悄悄地偷看李信的侧脸。 坦白说,李信这张脸真说不上好看,也就勉勉强强五官端正,好在赢了一手生得白净,看起来文质彬彬的,还惹人喜爱几分。但,就是这样一张脸,当它显露出思考的微光时,就神奇地透着另一种魅力。 很快,王峰就将今日的课程内容上完了,剩下的就是带着孩子们背一些韵律的句子。 李信听着听着,突然想起了一篇歌诀。说起它的名字《笠翁对韵》或许不会有太多人知道,但说起它的内容,绝大多数人应该都能说上两句: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雷隐隐雾蒙蒙,山花对海树,赤日对苍穹........ 没错,就是这首近似于儿歌的歌诀。其实它是《笠翁对韵》卷的篇,韵脚落的是“东”。《笠翁对韵》是明末清初一个叫做李渔的人依照声韵启蒙所写的,非常适合蒙童来认识韵律,而且朗朗上口,易于记诵,在这里拿出来配合王峰的声韵教学似乎是再合适不过了。 虽然李渔这个人的其他作品有点少儿不宜,但他这个《笠翁对韵》倒的确是个好东西。李信绝不是因噎废食的人。至于李渔到底哪一部作品有点少儿不宜么,别问,问就是李信也不知道。 下课之后,王峰很紧张地来到李信面前。李信知道他紧张,所以先安抚了一下,道:“你上得不错,看得出来,平时还是有认真准备的。好好干。” 王峰收到鼓励之后,终于放松了一些,脸上也稍稍有了笑容。他从刚才就一直担心着要是李信对他上课的内容不满意怎么办。现在终于可以放心了。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六章 儒家人的大梦想 “谨遵王爷之命。”王峰恭敬地拱了拱手。经过了生活的毒打,他早就不复当初的天真。李信在他眼中再也不是什么害他家破人亡的凶手,而是救他于水火之中的恩人。对于未来,他并无太多奢望,在这乡村之中当一个教书先生亦不失为不错的选择。至少眼前这些孩子们是真心实意地尊敬着他,称呼他为“先生”。 李信摆摆手,示意王峰不用那么严肃,然后笑着道:“刚才听你在讲音韵,使我想起几篇有关的歌诀来。不如你替我听一听,看看可否用于这些孩子的教学中?” 王峰点点头,道:“王爷请说。” 一旁的陈幼澜也眼睛一亮,悄悄竖起了耳朵。 “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李信缓缓诵念起了自己最熟悉的一篇,“鹤舞楼头,玉笛弄残红子月;凤翔台上,紫箫吹断美人风。”待最后一个字音落下,陈幼澜和王峰才回过神来。 “怎么样?”李信自己也有些没底地问道。他只是一厢情愿地觉得这东西用来教孩子还挺不错的而已,具体能不能用,他也不清楚。虽然他拥有来自后世的卓绝见识,但这些见识未必能超越大唐的实际而发生作用。所以有些事还是要考虑专业人士的意见,比如王峰。 谁料,王峰竟然陡然激动起来,抓着李信道:“可以!太可以了!王爷可还有其他韵脚的歌诀?” 见王峰如此激动,应该不是为了讨好而曲意逢迎,李信因而松了口气,笑道:“有有有,你不要激动。” 王峰连忙松开手,道:“王爷恕罪,是小人一时激动了......” “无妨。”李信自然不会计较这小小的失态。 王峰苦笑道:“王爷有所不知。声韵学极难教授,有些东西难以言说,只能靠反复诵读来体会,可用的声韵歌诀对于这帮蒙童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陈幼澜在一旁一直没有出声。坦白说,以她对李信的了解,就算李信说自己怀孕了,她也不会惊讶了。什么玩意儿啊,不是声韵歌诀吗?以往的声韵诗都是生拉硬套韵脚做出来的诗,怎么连这样的歌诀也能写得这么好啊....... 或许这歌诀的前半段还有些幼稚和简单,可到了后半段,各种意象极其统一地整合在了一起,变成了极具想象力的画面,令人忍不住凝神屏息。 陈幼澜清楚地感受到了老天对李信的偏爱。这实在令人沮丧。 李信倒是没注意到陈幼澜的心情。他突然一拍脑门想起了一件被自己忘了的事情:妈的,拼音呀! 从刚才听声韵课开始,他就隐隐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总觉得似乎遗忘了什么东西,直到此刻他才冷不丁觉得脑子里哪两根神经突然搭上了线,得出了这个惊人的词语:拼音。 要说到让小孩子了解字的读音,了解声韵的基本原理,还有比拼音更合适的嘛? 见李信突然莫名其妙地一拍脑门兴奋起来,王峰有点摸不着头脑,试探着问道:“王爷?” 李信回过神来,拉着王峰就地蹲下,随手抄起一根路边的短木棍就在干燥的沙地上开始了简单的演说。从把字拆解成声母和韵母开始,并且以最简单的四声调为例演示了注音的法则。 王峰的眼神从不解,到若有所思,到恍然大悟,再到狂热.......他仿佛魔怔了一般,拉着李信,语无伦次道:“殿下!殿下!你真是天才!我我我.....这等方法,岂是凡人能想得出来的!有此拼音之后,万千蒙童何须启蒙老师,只需要掌握拼音,自己就能开始诵读经典!天哪.....天下大治!天下大治!” 虽然儒家的思想有诸多糟粕,但有一点不可否认,绝大多数儒家人的确怀有一份对家国的强烈责任感,并且愿意不断地去追寻所谓的“大治”。按照圣人的说法,人人识字,教化天下,这就是天下大治的征象。王峰正是意识到了拼音的作用,才突然如此狂热。它触及了他最高级的理想。 李信能理解王峰。说到底,他对华夏这片土地的热爱之情,里面未必就没有儒家思想的功劳。 儒家是长在华夏人血脉里的东西,一股脑地批驳干净,全盘否定,那是绝不可能的,几乎等同于否认民族的根本。但是,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再加以改造,使其不再成为华夏人思想的禁锢,这却是必须的。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七章 没有这样的武功 王峰静静地蹲在地上,反复观摩着李信在沙地上写下的符号,努力体会其中的奥妙。李信看着他认真的表情,不禁有些感慨。没想到,自己心心念念要反儒家,儒家却也是自己的重要组成部分。 李信拍了拍王峰的肩膀,道:“不要急于一时了。回头我会将一些字用拼音注好送过来,你可以好好体会,然后将其他的字也都标注好,不就可以教孩子了吗?” 唐朝的官话和后世的普通话之间有一定差别。部分字的字音需要由土生土长的唐朝人来标注,因为李信也说不明白。 王峰点了点头,道:“多谢王爷。” 李信笑着站起身,正好碰了一下陈幼澜,差点将其碰倒,好在他眼疾手快,这才将差点被碰倒的陈幼澜一把揽住。原来,刚才陈幼澜也一直弯着腰,从上面往下看李信和王峰在写字,差一点点就趴到李信身上了。 陈幼澜吓了一跳,无辜地看了李信一眼。 李信笑道:“你又偷学我的秘诀!” 陈幼澜翻了个白眼,口不对心地说道:“哼,谁稀罕。” 李信哈哈一笑,道:“那我回头写完东西,你可别探头探脑地看。” “我我我我我........哼!”陈幼澜一撇嘴,道,“不看就不看。你也别让我帮你抄!” 李信摇头道:“那可不行,那还是让你看吧。我的字太难看了。” 陈幼澜回嗔作喜,道:“这可是你让我看的,我一点也不想看。” 李信认真地点点头,道:“是的。就劳烦你忍耐一下了。等我把字练好看了,就不用你帮忙抄了。你也就不用看了。” “啊?”陈幼澜愣了一下,恶狠狠地锤了一下李信的胸口,扭头拉着小铃和润娘往别的地方去玩了。 李信捂着被锤的地方,望着几个少女离去的背影,苦笑着摇了摇头。 “派人跟着,别磕着摔着了。”李信对身旁一直如影随形的王贵道。 王贵一低头,道:“已经有暗卫跟上去了。” 李信愕然,四处张望了一下,这才若有所思道:“暗卫还真是神出鬼没啊。” 讲道理,这大晴天的,四下也没啥能掩体的东西,怎么暗卫就能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一路跟着呢?李信也想不明白,最后只能归结为王府秘术,说不定是什么武林绝学吧? “他们一向学的就是这些手艺。”王贵很是平淡地说道。 李信突然来了兴致,问道:“那是什么手艺?难道是九阴真经?凌波微步之类的武林绝学吗?” 王贵不解地眨了眨眼睛,道:“王爷在说什么?” 李信继续道:“就是游侠儿啊!杀人于千里之外,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 王贵哑然失笑道:“世上怎么可能会有如此武功?” 李信不免有些失望:“没有嘛?” 王贵坚定地摇了摇头,道:“没有的。所谓的武学只不过一些合理的发力和锻炼技巧而已,再强也有个限度。”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八章 这才是万人敌 “一万人的军队,只要上过战场就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威势。即便是老奴也不敢自夸说能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王贵一脸认真地摇了摇头,不过旋即又笑着道,“不过,不正面对上军队,搞搞行刺什么的,倒是一两万人也无妨。” 话音落处,王贵的脸笑得像一朵菊花,半点高手的威压都没有,仿佛只是在说自己能从一万根萝卜里面精确地挑出里面混着的一棵白菜。这让李信对于游侠儿,所谓的武林高手的幻想,全部破灭了。 “没意思。本来还想学学呢。”李信翻了个白眼道。 王贵哈哈一笑,道:“王爷何必学这些微末伎俩?” “多帅啊,飞檐走壁什么的。”李信犹有怨念地说道。 行侠仗义,快意江湖。这是金老的文字给很多人留下的一个完美梦境。李信也不例外。谁不曾幻想过自己拥有绝世武功,然后拯救万千陷入于危难之中的少女呢? 王贵笑着摇摇头,道:“武功再好,也不过是一个人。一个人再强又能强到哪里去?十人敌,已经是极限了,百人敌更是闻所未闻。学这种东西又有何用?” 李信讪讪一笑,道:“自保也是好的。说不定还能锄强扶弱呢。” 说到这里,王贵身上终于显出几分气势。他道:“王爷出行即有老奴随行,即便老奴不在,也有暗卫,何须王爷自保?” 李信叹了口气没有说话。 王贵微微笑道:“至于锄强扶弱么.......王爷,武功这种东西,学来无用,哪怕用来救人,又能救几人呢?只有王爷的手段,才是真真正正的万人敌呐。” 李信没有说话。 王贵感慨道:“每次来蓝田县的时候,老夫都会忍不住想,这真是以往老夫熟悉的蓝田县吗?王爷弄出来的这些古怪东西,不仅让楚王府变成了长安城里数得着的有钱人家,也让蓝田县的这帮庄户们天天都能吃饱饭,现在连他们的孩子都有书念。这可是老夫一身武艺都办不来的事情。王爷的手段,是什么武功都不可能比得上的。” 李信摸了摸鼻子,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饶是他脸皮厚如城墙,当面被夸还是会有几分害羞的。 “王爷只管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吧。其他一切事情,都有老奴操心。”王贵脸上又恢复了灿烂得像菊花一样的笑容。 李信只好两手一摊。 不管怎么说,王贵还是世间最可靠的人啊。 瞎聊了这么几句之后,李信回头望着教室里的孩子们,突然来了兴致,问一旁的王峰道:“你们可有给这些孩子上数学课?” 王峰点点头,道:“有的。江姨和耿姨都好好研究了王爷给她们的课本,如今应该在教加减法了。”他口中所提到的江姨和耿姨都是当初被李信收留在楚王府的。李信本来就打算让这些认字的人给孩子们上课,所以早早地就将自己编写的数学课本给了他们一份,让他们先好好学。 李信闻言有些失望道:“才加减法啊。” 那岂不是不能玩鸡兔同笼了?没意思......还想让这帮大唐的花朵也感受一下奥数的摧残呢...... (本章完) 第二百八十九章 读书的动机 虽然没办法让孩子们感受一下奥数的魅力很可惜,但老师瘾犯了的李信还是进去收拢了吵闹的孩子们,给他们讲了一点点小学数学,也算是检验一下他们的学习成果。结果并不出人意料,好多孩子掌握得并不咋地。 这也是没办法的。教育毕竟是个慢工出细活的事情,李信也知道这个道理,所以没有生气,而是耐心地劝说这帮孩子们以后要用功云云,顺带着还强调了一下考试成绩与奖学金的关系。下面的孩子们虽然小,但“奖学金”还是能听得懂的,个个都热情高涨了起来。 带着小铃和润娘去别处逛了一圈的陈幼澜觉得没有李信的话,一切都变得有些无聊,于是最后还是回到了学堂这里,正好在外面看到李信在讲台上说教的画面。 待李信从讲台上下来以后,陈幼澜笑着打趣道:“亏得你好意思让这些孩子们用功,你自己平时又用了多少功?”当然,她说这话时刻意避过了那些孩子们。给李信留面子这件事她是无师自通的行家。 李信脸皮厚,被这样一说倒是也不觉得尴尬,反而笑道:“那能一样吗?我可是个天才!天底下又能有多少像我这样的天才呢?” 陈幼澜翻了个白眼,没有说话。这并不是因为她不想说,而是因为她一时间真的没办法反驳这句话。 的确,从李信一直以来的所作所为来看,还真没有任何一个人能与之相媲美。远的不说,就说刚才这篇《笠翁对韵》还有汉字拼音的设想,这就已经不是寻常人能想得出来的了。 虽然陈幼澜很不想承认李信是天才,可要是真要有谁对她说李信不是天才,她怕是第一个就要啐那人满脸:“那你倒是说说世间还有谁称得上是天才?”这种心态里面细微的矛盾与纠结,实在是非亲历者难以体会万一。 刻意回避了关于天才的话题之后,陈幼澜有些埋怨地自言自语道:“这些孩子也是真不懂事。能让他们读书是多不容易的事情啊,他们还不知道用功。” 李信笑着摇了摇头,满不在乎地说道:“这很正常。” 陈幼澜露出一脸疑惑的神情。 “读书学习本来就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孩子还小,不喜欢很正常。”李信解释道,“你想,就连我这么一个懂事的大人都不喜欢读书,孩子们不喜欢不是更正常不过了吗?” 陈幼澜显然不太同意这种说法,不过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反驳。难道应该先否定李信是个懂事的大人吗? “读书学习是好的,是有用的。”她皱着眉头说道。 李信哈哈一笑,道:“但是这跟它是痛苦的并不矛盾呀。就像锻炼身体一样,的确是好的,对人体有益的,但是锻炼的过程很痛苦很累啊。” 这个比喻恰到好处地说明了一些事情。陈幼澜陷入了沉思当中。 “如果不是为了考个功名,又有多少儒生真的会用功读书呢?”李信随口感慨道。 “所以你才设了那个所谓的奖学金?”陈幼澜问道。 李信点点头,道:“做了正确的事情,当然应该给孩子们奖励。这样他们才会努力去做更多正确的事情。” 陈幼澜第一次听说这样的理论。她从小到大听说的事情都是自家哥哥上课又不认真,又被先生打了好几戒尺,回来又被陈尹打得皮开肉绽之类的事情。在她的印象中,称赞和奖励是很少发生的事情。 “这样不是太功利了吗?”陈幼澜诚心问道,“总觉得像是为了钱而读书......”这让她多少觉得不太对劲。 “不是‘像是’,而是‘就是’为了钱而读书。”李信微笑道,“在我看来,读书和学习或许的确有着更远大更重要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关乎国家的命运,关乎人类的存续,关乎文明的未来。但是,这种意义跟绝大多数普通人没有任何关系。” 陈幼澜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读书是神圣的。她还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么现实又世俗的理论。所以,她静静地看着李信,等待着后面的话。 “绝大多数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都只是为了好好地活下去而已。更好更舒适的生活完全是合理的追求,没什么可讳言的。”李信笑着问道,“大唐这么多读书人,难道都是为了江山社稷而读书吗?” 陈幼澜没有回答。因为答案很明显是否定的。 李信莞尔一笑,道:“所以嘛,为了什么而读书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读书这件事本身。你信不信,如果现在有一位富可敌国的大商人,愿意散尽家财用于奖励读书,让天下人都为了钱而学习,即便孔子再世,也不会介意向他跪拜行礼,尊其为圣人?”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章 陈骁要回来了 天下人都为了钱而读书? 陈幼澜无法想象那需要多大一笔钱,也不知道那会是怎样一个世界。人人都知书达理吗?简直比孔子一生都尊崇的周礼时代还要更加文明。要真是那样的话,相信这位以仁政为最高追求的圣人应该的确不会吝惜自己的膝盖。 李信不想再继续纠结于此,便笑着牵起陈幼澜的手,道:“行了行了,别想这些麻烦的事情了,咱们还是去吃饭吧。老张头那边应该都准备好了。” 说着,他便拉着陈幼澜往张家的院子走去。小铃和润娘连忙跟上。 一行人最后在蓝田县住了两天才心满意足地赶回长安。走的时候,没玩够的润娘还撒娇让李信下回还带她来。李信自然是不会拒绝小萝莉的这等要求。 马车进了长安的城门,沿着正中轴线上的朱雀大街前进。李信照例是让王贵先去陈府,毕竟先将女士送回家是全世界男性都应该坚持的基本礼仪。 很快,车子便到了陈府的后门外。虽然陈幼澜身上穿着男装,但毕竟还是没有必要那么大张旗鼓地从正门回去。目送小铃和陈幼澜下车,李信笑着叮嘱道:“好好休息。” 陈幼澜点了点头。 王贵正打算调转马头,往楚王府的方向去,却突然听到有人叫道:“王爷请稍等!” 李信探出窗外一看,发现出声的是陈幼澜的二哥陈辛恒。他正站在半开的后门后面,似乎是特意在此等待李信。 虽然见过几次面,而且关系也不错,但陈辛恒特意等着李信似乎还是头一回。李信想了想,干脆亲自下车,走过去问道:“陈兄可是有事要说?” 陈辛恒点点头,道:“的确有事要告知。” “出什么事了吗?”陈幼澜在一旁也好奇了起来。 陈辛恒看了她一眼,笑着摇了摇头,道:“你这两天跟你的郎君在外面玩得高兴,家里出了什么事,你怎么会知道?” 陈幼澜俏脸一红,打了陈辛恒一掌:“瞎说什么?” “瞎说?”陈辛恒一边揉着被打的地方,一边依然一脸笑意地问道。 眼看着陈幼澜又要耍横,李信连忙阻止,笑道:“辛恒兄莫要打诨了。还是说正事吧。到底出什么事了?” 陈辛恒闻言,看了陈幼澜一眼:“听到没?这回给妹夫一个面子,不与你一般见识。否则非得让你知道谁是哥哥不可!” 陈幼澜不满地撇了撇嘴,终于忍住了没再说话,似乎也懒得戳穿陈辛恒这个受气包的色厉内荏。 陈辛恒满意地点点头,这才转向李信道:“事儿呢也没啥大事儿,就是会有些麻烦。” 李信真想说一句“你就别铺垫了,有事儿说事儿行吗?”然而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只是沉默地等着。 “幼澜的大哥要回来了。”陈辛恒终于说道,“大概就这两天。” “什么?大哥要回来了?”陈幼澜惊喜道,“他不是说南方匪患严重,暂时还回不来吗?” “这几个月安定许多了。所以他就告了假,回来看看你,顺便处理一下你们的婚事。”陈辛恒微妙地挑了挑眉头。 李信突然想起自己第一次来拜访陈府时,陈辛恒就说过,陈幼澜的大哥可不太好搞。他连忙开口问道:“陈骁大哥难道对我和幼澜的婚事有何不满吗?”他早就打听了一些陈幼澜大哥的事情。不过说实话,除了名字以外,基本上没有太有用的。 陈辛恒沉吟片刻道:“这么说也没问题,的确是有些意见。主要是对你有意见。” “那可不好办了。”李信苦笑着道,“难道我曾经招惹过他吗?” 当年的李信可是京城纨绔,跟别的贵族少爷之间起冲突、结仇,似乎并不是什么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陈辛恒摇摇头,道:“那倒没有。” “那为什么呢?”李信奇怪地问道。 于是,陈辛恒大致解释了一番。 原来,跟陈幼澜和陈辛恒两人不同。陈骁从小就喜欢行军作战,最崇拜的就是李信的老爹李玄道,一说起李玄道当年带兵打仗的战绩就滔滔不绝。 李信一脸古怪地问道:“那为什么看我不爽呢?我是亲生的呀。”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一章 主动登门 陈辛恒一脸古怪道:“那还不是怪你自己。” 李信无辜地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陈辛恒拍了拍李信的肩膀,道:“话先说在前头,我个人还是很欣赏妹夫你的。但是大哥跟我不一样。他崇拜的是你爹那样驰骋沙场的大英雄,对于学识这种东西,总是有点不屑一顾。再者说了,你之前在长安的名声你也知道。大哥他久不在京城,自然不知道你近来的所作所为,对你有偏见也正常。” 他坏笑了一下:“当初圣旨赐婚的时候,大哥就曾来过家书,让家父拒绝陛下。想来要不是当时南方匪患严重,让他无法脱身,他应该当时就赶回京城来料理此事了。” 李信只好苦笑连连。不管怎么说,从别人口中听到自己未来的大舅哥看自己很不爽,这总归不是什么让人愉悦的体验。 “所以说,陈骁大哥回来以后,应该是会找我的麻烦咯?”李信叹了口气道。 陈辛恒点了点头,旋即又笑了,道:“没事,你也不用太过担心。虽然我这个人游手好闲,在府上人微言轻,但我还是会竭尽所能帮你的,妹夫!” 李信听了这话真是笑不出来。 你都说自己人微言轻了,那你能帮多少嘛? “哎呀,小澜肯定也会帮你的啦,不用担心。”陈辛恒说着,又用手肘捅了捅李信。 陈幼澜本来还有些担忧之色,一听到这话,登时脸红到了耳朵根,半晌没说出话来,只能奶凶奶凶地瞪了陈辛恒一眼。陈辛恒也不甘示弱地回望了她,那眼神仿佛再说:“怎么样?怎么样?” 陈幼澜无奈地翻了个白眼。她的确不能怎么样。尽管明知道陈辛恒是在打趣自己,但她也不能当场否认吧?那李信在旁边该多伤心啊。 而李信被陈辛恒这么一说,思路也突然开阔起来。 对呀,这明明是陈幼澜自己的婚事,哪怕陈骁再怎么不同意,又能有什么用呢?至少陈幼澜本人对它并没有什么意见,连陈尹都对此事都不反对了,他一个小辈,有什么资格反对? 想到这里,李信还是稍稍松了一口气。 道别陈幼澜兄妹之后,李信抱着微微不安的心情回了楚王府。不管怎么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人陈骁毕竟还没回到长安呢,那么早开始担心干嘛? 过了几天,就在李信差不多要忘记这件事的时候,有人来拜访了楚王府。 此人身长六尺,身着一袭藏青色劲装,眉毛极浓却绝不杂乱,下生一双锐利的鹰眼,显得极为凌厉。若是线条稍稍柔和几分,便与陈幼澜的眉眼有几分相似。 那人敲了敲门。门房老郑探出头来,疑惑地问道:“你是?” “陈家陈骁。”那人说完,见老郑还是不太清楚,便道,“你只管去与你家主人通报。他会见我的。” 老郑见那人说话的神态很笃定,终于也是没有将人赶走,而是差人去上报了王贵。 这便是做下人的本分。哪儿有什么人来扣门都直接上报李信的?人家说通报给主人就通报给主人吗?当然是差下面的丫鬟或者小厮去通传王贵一声,这才是最稳妥的做法。如果王贵觉得应该通传,他自然会去找王爷,如果他觉得不必理会,那也省得挨王爷一顿骂不是? 过了一会儿,刚才被老郑叫去通报消息的小厮就小跑着回来了,大喘着气儿说道:“王爷要见。” 老郑这才点点头,打开门将陈骁迎进来,一边还欠身致歉道:“抱歉,让客人久等了。” 陈骁随意地点了点头,道:“无妨。” 早有一位丫鬟上前,道:“这位公子请随奴婢来。” “有劳。”陈骁低低地说道。 于是,他便在丫鬟的带领下穿过前院的回廊,到了宽敞的前厅。穿着一身锦绣软袍的李信已经在厅里坐着等了。 丫鬟将人带到之后,便躬身退走了。 李信站起身,拱了拱手,才道:“陈兄请坐。” 陈骁迈步进屋,看了一眼面前的桌椅,道:“这都是你搞出来的吧?久不归家,家里多了这么多东西,害我差点不认识了。”一边说着,他一边在李信的位置对面坐下了。 李信微微一笑,也坐下来,道:“一件东西若是好的,自然会受到大家的喜爱和欢迎。其实不只是陈兄府上,连皇宫以及各大府衙都在用宜家出品的家具呢。” “那就祝楚王殿下财源广进了。”陈骁平静地说道,叫人丝毫看不出他的情绪波动。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二章 谈得不太愉快 李信也吃不准陈骁这句话到底什么意思,是客套呢,还是在讽刺自己浑身铜臭呢? 于是,他也没往下接。你想,万一人家是在暗讽你,你还给人家来一句:“借你吉言。” 那是不是很尴尬? 李信微微一笑,将此事放到一边,转而向旁边侍立的丫鬟道:“去,取我新制的茶叶来。” 陈骁微微皱了皱眉头。或许他已经很努力隐藏了,但还是被李信看得一清二楚。 没办法,自从听说这位大舅哥对自己不满以后,李信面对此人时当然会忍不住有些敏感。这是难以控制的脆弱人性。 丫鬟应了一声便退下了。过了一会儿,她取来一个小巧的陶罐子,黑乎乎的,看起来不太起眼。李信随手接过茶叶放在桌上,打开盖子,一边介绍,一边开始泡茶。 “贵客驾临,也没有什么别的好东西招待。正好小弟我昨天新炒制了这茶叶,可以拿出来聊表心意。” 陈骁淡然地说道:“其实也不必如此麻烦。在下常年在军伍中,对茶道一无所知。” “这么巧,我也是。”李信笑着将茶叶冲了两泡,直到第三泡时才将茶盏推到陈骁面前。 通常所说的茶道是指那种加羊油花椒的茶汤。那玩意儿李信真是一窍不通。炒茶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种东西。所以,他说自己不懂茶道倒不是在撒谎或者自谦。 陈骁有些意外。他本以为李信还要调制一会儿,毕竟他所知道的茶道可是要往里面加不少东西的。像这样沸水泡几下就端上来的茶,他还真是闻所未闻。好奇之下,他端起茶杯闻了闻,淡淡的清香倒是不让他讨厌。常年在军中厮混,他的性子比常人耿直几分,眼下既然对李信的茶水有了兴趣,便干脆利落地一口饮尽。 李信见自己的宝贝茶水被人如此牛饮,忍不住有些肉疼。要知道,昨天他特意差人买了好几斤新鲜茶叶,研究了好几锅才大概炒出这么点接近于后世炒茶的茶叶,心里正宝贝得不行着呢。要不是陈骁这位大舅哥亲自登门,他怕是一点都舍不得拿出来给旁人喝.......当然,这个旁人里面绝对不包括陈幼澜。 放下一干二净的茶盏,陈骁点点头,道:“很解渴。比茶汤好喝。” 呵呵,这评价...... 李信勉强笑了笑,道:“好喝就好......好喝就好........” “看来,楚王殿下平时闲着没事的时候,都在研究这些东西啊。”陈骁淡淡地说道。 李信这就笑不出来了。 从陈骁进门开始,他就一直放低姿态,试图讨好这位未来的大舅哥,想着最好能改变一下对方心中的刻板印象。但是,这位大舅哥却始终不领情的样子,说话也是绵里藏针,字里行间总给人一种轻蔑感。 这就是陈辛恒说的,看重武力,轻视其他吗?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既然低姿态的讨好不管用,李信也就懒得装了,就当那点茶叶喂了狗吧。 见到李信如此反应,陈骁眼底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光芒闪过。 “当然没有问题。你想研究什么都是你的自由。”陈骁道,“只是在下不免有些惋惜当年老楚王伯父的英名而已。” 他缓缓说道:“早年间隋末乱世时,李伯父带兵驰骋沙场,何等威风。隋军诸将,哪有一合之敌?只可惜伯父英年早逝,否则怎么会有渭水河畔之耻?你身为李伯父之后,不想着为大唐雪耻,成天在这里研究茶叶,研究什么桌椅,呵,这难道不值得惋惜吗?” 李信冷笑了一声,道:“看来又是一个脑子里长肌肉的家伙。” “脑子里.....长肌肉?”陈骁疑惑地重复了一遍。他显然不能理解李信的意思。 “就是说你太鲁莽了。”李信反问道,“谁告诉你报国一定要用武力?既然你在军中,想必应该也听说过《伤兵营卫生管理条例》了吧?正是出自不才在下之手。这难道不是报效大唐?” 陈骁摇了摇头,道:“这不过是旁门左道罢了。当然,在你没有办法继承李伯父雄风的前提下,这似乎也是一种将就的办法。但是,我不承认这样的男子。我也不希望幼澜日后嫁给这样一个没有血性,只会躲在家里泡茶做木工的家伙。” 说到这里,李信脾气再好也气疯了。 “你以为你有办法左右这一桩婚事?陈尹大人连我的聘礼都收了,还有反悔的余地吗?你将置幼澜于何处境?”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三章 最好的赌斗 “我当然没办法左右这一桩婚事。”陈骁缓缓说道,“但是,因为我不希望幼澜嫁给你,没有办法真心地祝福你们的婚事,所以,你们的婚礼我到时候不会参加。这就是我今天来想要告诉你的事情。” 李信静静地坐在桌子的另一端,与陈骁对视着。陈骁也不回避,就这样望着李信的脸。 一时间,两人都没有说话。偌大的客厅陷入了短暂的沉寂的当中。 李信默默攥紧了拳头,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陈辛恒说陈骁这几日就要回长安时,陈幼澜脸上那惊喜的表情。不管怎么说,眼前这个高大的年轻人都是陈幼澜的亲生哥哥。他们之间的感情应该是很深厚的。 正因如此,陈幼澜一生一次的婚礼上,要是她的大哥因为不祝福她与新郎之间的婚礼而拒绝出席,那她会有什么想法呢? 李信光是想想都觉得窝火。身为一个男人,他当然想给陈幼澜一个完美的婚礼。因此,尽管很想帅气地来一句“你爱来不来”,可他最后还是只能选择沉默。 “所以,你要怎么样才能认可我呢?”李信平静地问道。 陈骁闻言,眼神有点微妙地变化。不过这变化一闪即逝,叫人难以捕捉。他道:“这个问题应该问你吧。你要怎么样才能向我证明你呢?” 怎么证明? 李信有些无语——我怎么知道怎么证明?你特么就是个脑子长肌肉的怪人!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跟武力不相关的话,你都不会认可吧? 要不是估摸着以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应该打不过眼前这位久在军伍的精壮男子,李信早就扑上去暴打这个油盐不进的死心眼儿一顿了。 努力地思考了一阵之后,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考虑其实非常多余。明明摆在他面前的也就只有一条路罢了——证明自己并不只是一个文人。 不管是陈辛恒还是陈骁本人,两人都在强调一点:陈骁是李玄道的头号粉丝。 试想,李玄道是一代大将,在军功上完全不亚于李绩、李靖这一票公认的军神级将领。所以,当李玄道的亲生儿子,也就是李信本人没有表现出一样的天分,甚至还素有纨绔之名以后,本该对他有好感的陈骁转为反感乃至于厌恶,其实似乎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想要逆转这样愚蠢的成见,顺带着打一打眼前这位气焰嚣张的大舅哥的脸,跟他比一比带兵绝对是最好的选择! 你不是能耐吗?不是看不起我,觉得自己会带兵剿两个山贼毛匪就很厉害吗?来,就比比带兵! 李信念及此处,笑了笑道:“来一场军演吧。” “什么?”陈骁皱了皱眉,仿佛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来一场军演吧。”李信平静地又说了一遍。 陈骁的眉头皱的更紧:“你带过兵吗?你觉得你能赢过我?这可不是你随随便便就能玩的游戏。” 李信没有接话,而是继续自顾自说道:“我们一人带一两个营,各自训练一个月,然后在城外寻个地方做军事演习。若我胜了,你就老老实实出席我和幼澜的婚礼。” “那要是你败了呢?”陈骁盯着李信的脸问,“是不是就主动放弃跟幼澜的婚约?” “怎么可能?”李信翻了个白眼,道,“要是我败了,你就不用来参加我的婚礼了。开什么玩笑,拿婚约这种事情跟你赌,你以为我傻?我告诉你,不管你怎么看我,幼澜我娶定了。” 陈骁望着面前这双坚定的眼睛,突然哈哈大笑了起来。 李信倒是没料到大舅哥会有这样的反应,所以愣了一下,连好不容易攒起来的气势也陡然弱了半截。 “好。可以跟你玩一玩,让你好好知道一下天高地厚。”陈骁逐渐止住笑声,“不过,兵呢?你准备怎么弄来那么多兵?” 李信摆了摆手道:“这你就不用管了。交给我处理。” 他在提出这件事的时候已经想好了办法。办法也很简单,三个字:李世民。大唐境内有任何解决不了的问题,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一定是这三个字。要是能拉下脸去求求伟大的李二陛下,借一两个营的兵力练一练应该不是问题。 陈骁又看了李信一眼,道:“那好。那我就先回去了,等你的消息。不过你要快一点。我的假期也不长。” 李信点点头,打发人将站起身的陈骁送出了楚王府。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四章 陈骁的态度 “怎么样?见过咱们这位妹夫了吧,感觉如何?”陈辛恒斜靠在椅子上,微笑着问刚从楚王府回来的陈骁。 陈骁回想起方才在楚王府的所见所闻,忍不住笑着摇了摇头。 “难道不合你心意吗?”陈辛恒从桌上抓起一个苹果啃了一口。 “说不上来。”陈骁笑着道,“反正跟想象中不太一样。” 接着,他将自己进了楚王府以后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 陈辛恒沉吟片刻道:“沸水冲一冲就能喝的茶?看来楚王殿下又弄出来新东西了,好想尝一尝啊。” 陈骁似乎也已经习惯自己弟弟这种非常偏的关注点了,很自然地接话道:“还挺好喝的,很解渴。” “大哥懂什么茶。”陈辛恒很不客气地道。 “哈哈哈,我是不懂你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陈骁也不生气,笑道,“以前一直听说李信这家伙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如今虽然还没看出他有什么出色的地方,但至少能看出他对幼澜是认真的。” 陈辛恒眉毛一挑,凑近了问道:“怎么说?” 陈骁将自己与李信打赌的事情详细说了说。当时李信能够坚定地拒绝用自己与陈幼澜的婚约来打赌,这一点让陈骁感到相当满意。这至少可以说明他相当看重婚约,非常重视陈幼澜。 “不过,跟我比带兵可是李信失算了。”陈骁摇着头道,“要是他输了,我还得想办法把事情圆过去。” 陈辛恒笑了笑,道:“大哥你也不要太过自信。咱们这位妹夫虽然素有纨绔之名,但肚子里到底有多少本事却是你想也想不到的。既然他主动提出这样的赌斗方法,不,就算是你提出来的也不要紧。我相信,以妹夫那种比狐狸还狡猾的性子,只要他肯答应下来,就有必胜的把握。你还是考虑一下自己输了以后,要穿什么衣服参加幼澜的婚礼吧。” 话音一落,远在楚王府的李信突然打了个大大的喷嚏,骂骂咧咧地揉揉鼻子道:“又有人在说我的坏话?流年不利呀,麻烦事儿一茬儿一茬儿的......” 而就坐在陈辛恒面前的陈骁在听了这话以后,则是不置可否地道:“你就对我这么没有信心?” “不是对大哥没有信心。而是对咱们的妹夫太有信心。”陈辛恒笑道,“毕竟他可是在没跟大哥见面的情况下,就把大哥给征服了呀。” “什么征服了。”陈骁摆了摆手,道,“只是有改观而已。而且看幼澜那模样,分明已经倾心于那小子,我又何苦为难他们两个?” 原来,陈骁早就打消了对李信的偏见了。原因就在于李信自己也提到过的《伤兵营卫生管理条例》。 李信当时将《条例》上交以后,李世民当然不可能说什么信什么,便将这《条例》发到了南方,嘱咐下面的折冲府试行。大唐初定之后,虽然百姓们的生活水平不算高,但国内的环境毕竟还是和平。再加上刚刚与突厥定下渭水之盟,北方边境也太平许多。全国上下,唯一还有作战的地方也就是南方了。 不同于后世对南方水乡的印象。大唐时候,人们都认为南方是穷乡僻壤。正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南方本就多丘陵和山脉,尤其是云南、广西等地,还有不少少数民族聚居。他们不服官府的管辖,自成一派在山林之中安营扎寨,时常发生不同寨子之间的严重械斗,有时还扮演土匪的角色,冲击汉人的部落。 事实上,陈骁在南方剿的“匪”,有相当一部分就是这些野蛮生长的寨子。 说远了,说回这个《条例》。在《条例》实行之后,陈骁立即觉察到了伤兵们变化。以往被送进伤兵营的伤兵们可没有多少能活蹦乱跳地走出来的,可现在看来,竟然有一多半都能很好地恢复。哪怕落下点一瘸一拐的残疾,至少保住了性命啊! 好奇之下,陈骁打探了一下这个《条例》到底是从哪里来的。于是,他便听到了一个惊人的名字:李信,楚王李信。 坦白说,剿匪的进度能够提升,陈骁这次能够顺利地告假回京,其中也少不了《条例》的功劳。 有了这些事情作为前提,陈骁这次回来以后,其实对李信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嫌恶和反感了。 再加上,昨夜他与陈幼澜随意地谈了谈。饶是他再怎么粗枝大叶,毕竟也是幼澜的大哥,对于她的一些表情和语气深有了解。他清楚地觉察道自己的妹妹对李信的心意。于是,他便决定不找李信的麻烦了。 谁料,陈辛恒对他说:“不行。怎么能这么轻易就放过咱们妹夫呢?” 陈骁一脸疑惑:“你不是最支持幼澜与楚王吗?怎么.......”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五章 给点压力 “支持归支持,找麻烦归找麻烦。”陈辛恒哈哈一笑,道,“这又不矛盾。” 陈骁虽然不解,但也知道自己弟弟的脾性,所以也就平平淡淡地坐着,等着他自己将缘由说出来。 片刻之后,陈辛恒果然道:“大哥你常年不在京城,自然不是不知道咱们这位妹夫这段时间以来都做了些什么。坦白说,我此前也从未见过如此妖孽的人物。” 陈骁不置可否。 “反正你信我就对了。”陈辛恒摆了摆手,“明天去了楚王府,你一定要发挥全部实力给咱们妹夫添堵。” “然后呢?”陈骁有些好笑地问道。 “然后就简单了呀。”陈辛恒道,“逼他向你证明自己。” 陈骁显得有些兴致缺缺。 陈辛恒笑了笑,道:“也不怪你,你还不知道。毕竟南方不好骑马。” “马怎么了?”陈骁问。 陈辛恒一挑眉毛道:“你就没发现咱们家那几匹马都有什么变化吗?” 陈骁皱了皱眉头。身为武人,他固然对马匹熟悉。不过回家以后,他也没骑过几回马,因此并没有注意到区别。 陈辛恒笑着将陈尹用聘礼给李信下套,结果李信却拿出马蹄铁来破局的事情讲了一遍。 陈骁眨了眨眼睛,表情有些难以置信,似乎又有些想笑——是啊,给马穿鞋子,乍看之下可笑无比,细究起来却又是天才绝妙的想法,叫人想笑又不敢笑。 “马蹄铁早就投入北方的骑兵部队使用了。我估计,连北衙禁军的那一支玄甲重骑应该也用上了。”陈辛恒随口说道,“要不是咱们大唐的炼铁能力有限,我估摸着全大唐带蹄子的骡马恐怕都能钉上这样的马掌。” “那倒是一件大好事。”陈骁点点头道。 “所以说嘛,咱们这妹夫,绝对是妖孽中的妖孽。你绝不能让他这么轻轻松松过了你的关。怎么着也得弄点儿东西出来。”陈辛恒这才露出了狡猾如狐狸一般的笑容。 陈骁在听过了马蹄铁的事情之后,立即对李信产生了强烈的兴趣。在军伍摸爬滚打多年,他很清楚马蹄铁对骑兵的意义。如果这位二代楚王殿下能够再拿出点厉害的东西来,其功绩恐怕也不比当年的李玄道差多少了——当然,没那么显眼就是了。毕竟李玄道可是真刀真枪干出来的累累功勋。 “所以,我还真就得给楚王殿下添堵?”陈骁问道。 “对!”陈辛恒重重地点了点头,道,“这么让他难受怎么来,怎么不给他面子怎么来,反正就要刺激他。” 陈骁被陈辛恒逗笑了,摇着头道:“听你这话,我都怀疑你是不是跟楚王殿下有仇。” 陈辛恒坦然一笑,道:“咱们这妹夫,性子急,吃软不吃硬,你这么刺激他以后,他肯定要上火。到时候哪里管你是他什么大舅哥,当场跟你翻脸都是轻的。不过,以他对幼澜的重视,应该不至于当场把你赶出王府。” “你就这么了解他?”陈骁有些好笑地问。 陈辛恒点了点头,目光逐渐变得深邃,缓缓道:“我很看重他。” “为什么?”陈骁露出疑惑的神情。 “我在他身上看到了新的东西,是我一直以来想要寻找却没有找到的东西。”陈辛恒笑着回答。说完,他摆了摆手,道:“别打岔,扯远了。说回你去楚王府的事情。” 陈骁不置可否地安分下来。老实说,他也没听懂陈辛恒的意思。从小到大,他这位弟弟一直都是特立独行的一个,成年以后也不肯接受门荫入仕的途径,只是赋闲在家,也不知想做什么。老爹说了他无数次,他只插科打诨,顾左右而言他,从来不肯吐露。 罢了罢了,说起来,自己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明明是文人出身,而且是嫡长子,却非得进军营去爬摸....... 陈骁一边走神,一边听着陈辛恒的话。 “你把咱们这妹夫惹毛了之后,他肯定会跟你摊牌,多半会直接问你如何才能过你这一关。”陈辛恒伸出一个手指头,试图加重自己的语气,道,“你千万千万不要自己说出什么条件来。” “嗯哼?”陈骁不解道,“为什么?” 陈辛恒翻了个白眼,道:“你想啊,你是谁?你是幼澜的大哥!而且你回来之前,我还一直跟他说你是个特别麻烦、特别难搞的人。你说,如果你是他,你想过这一关,是不是该拿出点自己压箱底的本事?”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六章 要两个营 陈骁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道:“好像是有那么点道理。” “那肯定有道理啦。”陈辛恒耸了耸肩。这个动作是他从李信那里学来的。他其实也不知道代表了什么意思,不过总觉得有种还不错的感觉。他目光闪了闪,道:“剩下的就看咱们妹夫的表现了。” 正是由于陈辛恒的这一番话,陈骁才最终决定按照其嘱咐行事。没想到最后从李信肚子里逼出来的竟然是带兵这么回事。 虽然知道了《条例》和马蹄铁的事情,陈骁还是对李信在带兵方面的本领没什么信心。他问陈辛恒道:“你确定楚王殿下没有带过兵吧?” 陈辛恒道:“确定啊。他到今天为止都没有出过关中,最多也就小时候跟侍卫们玩过骑马打仗的游戏吧。” 陈骁笑着摇了摇头。 “你别笑。”陈辛恒对李信有种近乎于盲目的信心,“还是那句话,既然他敢说出来,我相信他就有必胜的把握。” “那咱们就走着瞧了。”陈骁笑道,“我好歹也在军中历练了两年多,总不能连这也输给这位楚王殿下吧?” 陈辛恒不置可否。 “说起来,我们两个也太好笑了。”陈骁道,“要想做这个赌约,首先就得有至少两个营的军士供我们驱策,陛下哪里会同意这种儿戏呢?我也不懂楚王殿下哪里来的信心,敢说包在他身上。” 陈辛恒摸了摸下巴,道:“这我倒是说不上来。不过以陛下对他的宠爱,倒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再者说了,长安城内这些禁军,除了皇城里面的,全都是歪瓜裂枣,早该操练操练了。扔两个老弱病残的营给你们玩倒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希望如此吧。”陈骁点了点头。 翌日的太极殿,李信坐在李世民的身边,眼睛不住地往李世民脸上瞄,显得有点紧张,战战兢兢的。李世民默默地写了几个字,终于停笔,看着李信道:“你知道你在跟朕说什么吗?” “嗯......知道。”李信乖乖地回答。 “那是朕太过溺爱你了,所以你才这么放肆?连军队也想调动?”李世民缓缓说道,虽然语气并不太严厉,但依然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 “这怎么能叫调动呢?”李信硬着头皮道,“这些军队平时就该有训练。儿臣只是想帮陛下训练一下这些兵而已。” “练兵这种事用得着你?你带过兵吗?就敢说自己比朕的军官们更会练兵?”李世民也是经历过军旅生涯的,对于带兵的事情了如指掌。所以他并不看好李信。 李信无奈之下只好搬出了自己的杀手锏:“微臣学过一点更先进的练兵法门。” “莫要诓朕,你从小是朕看着长大,去哪里学......”李世民说到这里,突然停住,看着李信道,“你的意思是.....仙人之学?” 李信缓缓点了点头。 李世民略一停顿,摇头道:“不要骗我。怎么可能呢?仙人为什么会无缘无故教你练兵之法?跟你平时所表现出来的学识完全不同啊。” 李信就知道眼前这个男人不太好骗,所以立即将早已准备好的说辞拿了出来:“儿臣早就说过,所谓仙人,其实也与凡人无异。他们只是掌握了更多的知识,比凡人更能把控自然而已。我们凡人有军队,仙人自然也有军队。事实上,为了让每个孩子都体会军人的辛苦,教育他们爱国,每年的夏天,仙人都会把十几岁的孩子聚集在一起进行训练,谓之‘军训’。” 李世民默默地盯着李信,仿佛想从表情中看出这话的真实性。 “儿臣曾经经历过军训,亦曾在军训中了解过仙界军人们真实的操练情况。”李信道,“依微臣的了解,这一套练兵之法,的确对提升军队的战力大有好处。” 李世民沉吟片刻,终于唇角上扬地说道:“所以你准备用这个东西击败那个陈家小子?” “应该不会输。”李信道。 “最好不要输。”李世民道,“本来是不合规矩的。但是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朕也对你所说的练兵之法有所好奇,那就破例给你右神武卫的两个营吧。你和陈家小子一人一个。” 李信松了口气,欣喜道:“谢陛下!” 李世民笑了笑。其实他之所以同意这件事还有一个不值得提的重要理由:他已经准备好今年秋天对突厥用兵了,一场军事演练能很好地提起军队的斗志,何乐而不为呢?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七章 李信会打滚吗 守卫京师及皇宫的部队叫禁军,通常分为南衙禁军和北衙禁军。南衙禁军共有十六卫,基本沿袭隋朝十二卫的架构,只是多了四卫。而北衙禁军则是李渊从跟随他起义的太原军队中挑出来的三万人组成。后来又加上了李世民自己的玄甲重骑。 玄甲重骑是一支富有传奇色彩的军队。传说中,这支部队的人马全都黑衣黑甲,奔跑起来宛若钢铁洪流,实在势不可挡,在推翻前隋暴政以及奠定李氏天下的关键战役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有机会的话,李信倒是非常想见识一下这支部队。 不过现在看起来,至少这一次是没什么机会了。李世民显然不可能把那么宝贵的部队拿出来给李信带着玩,哪怕他再宠爱李信也不可能。 翌日的朝会上,李世民宣布了之后将举行阅兵仪式的消息。玉阶下的群臣们听闻这个消息,竟然罕见地集体保持了沉默。 两年前渭水河畔的耻辱,所有人的都记得。李世民的心思也从来没有对群臣们掩藏过。或者倒不如说,大家都知道李世民是个什么样的人。能站在朝堂上的诸公都明白,他绝不可能就这样老老实实地把这些苦果吞下去。示弱是暂时的,他一定会找机会向那群北方的蛮子亮一亮自己的獠牙,顺便将他们的脖子咬断。 这一次突如其来的阅兵式显然就是一个信号。 陈尹、裴寂、房玄龄、杜如晦等等一票大佬全都站出来表示支持陛下的想法。下面的小人物们自然感觉到风向而不敢乱动。程咬金、秦琼、李绩这些军方高级人物则是在无声中交换了几个眼神,微微挑了挑眉毛。 阅兵仪式就这样尘埃落定。李信的消息就夹杂在其中:楚王李信将与宣节校尉陈骁各领一营进行训练,届时一同接受检阅。 跟盛大的阅兵仪式相比,李信和陈骁的赌斗就像是狂风中一片无足轻重的落叶,没有人放在心上。只有陈尹、程咬金等等这一票平时就关心李信的长辈才稍稍留了个心眼儿。 朝会一结束,角落里的李信正想遛,走没两步就被一只猿臂夹住了肩膀。他不死心地往前挣扎了几下,呵呵,那条手臂却宛如钢筋一般将其紧紧箍住了,根本动弹不得。 “嘿嘿嘿。”李信认命地停住了脚步,回过头露出极其灿烂的笑容道,“程伯伯、尉迟伯伯、秦伯伯、李伯伯,哈哈哈,怎么大家都来找我了,有什么事嘛?” “你说呢?”程咬金也是一脸若无其事的笑容,道,“就是想关心一下你这个小辈,顺便看看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怎么会卷进这阅兵仪式里去?” 尉迟恭面露担忧之色道:“你这小子也是太不知天高地厚。陛下让你带兵你就带,也不知道推辞一番。你哪里曾带过兵来?若是到时候搞砸了陛下的阅兵仪式,你如何吃罪得起?” 李绩也摇了摇头,道:“平时挺聪明的孩子,怎么突然犯起傻来了?” “你家下人里面就有常在军伍的,记得多问他们几句。”秦琼缓缓开了口,道,“实在不行的话,我借两个副官给你用用,至少不会让你输得太难看。” 虽然眼前这帮人半句好话没有,句句不离李信不会带兵上,但李信还是清楚地感觉到了他们对自己的关爱。 若是换了其他旁人,比如那个陈骁,呵,谁又会理他呢? 李信刚刚这么想,就听见李绩道:“听说陈骁在南方剿匪干得不错,屡建奇功,应该是个好苗子。没想到陈尹老儿这个犬父还能有个虎子。”文武之间互黑似乎是传统艺能来着。 “是啊。”秦琼点点头,认真地说道,“他日多多历练一番,说不定也是一方名将。” 喂喂喂,所以全都是对陈骁抱有很大信心,感觉我就没什么胜算是吗? 李信很不爽地撇了撇嘴。 程咬金突然哈哈一笑,拍了拍李信的肩膀,拍得李信气血翻涌,差点当场吐血。 “你们这帮老匹夫也不好好看看,这小子是谁的儿子?”程咬金笑着道,“再者说了,这臭小子有多滑不留手你们也不是不知道。要不是有点把握,你看他刚才会不会当场撒泼打滚,请陛下收回成命?” 一时间,其他三人都保持了沉默。 喂喂喂,这会儿别不说话呀,搞得好像我真的会满地打滚一样干嘛呀! 李信越发无语,甚至差点真的被气到吐血。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八章 俩憨货想凑热闹 “我只是有点好奇。”程咬金看了李信一眼,道,“你这懒货平时都是无利不起早,怎么这回会接这么麻烦的事情,难道是有什么说法?” 此言一出,其他人也纷纷点头,似乎对于李信无利不起早的惫懒本性十分赞同。 李信服了。自己一个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精神高尚的好青年,有梦想、有节操、有智慧.....何止四有青年,简直一万有青年,在这帮人眼中的形象竟然是滑不留手、无利不起早的懒货? 好吧,谁让你们是长辈呢。 李信无语地在心里摊了摊手,脸上却还是要勉强保持围笑,同时将自己与陈骁的事情大致讲了一遍。 虽然这事儿说起来有点幼稚,但实在也没必要隐瞒这些长辈们。 “原来只是俩小子闲着没事在那里争风吃醋啊。”程咬金很是失望地松开了手。 李信苦笑道:“也不算是争风吃醋吧,应该是我单方面被为难了才对。” “好好干,别给你爹丢人。”秦琼笑道。 李绩点点头,道:“就是。” 程咬金仿佛突然被人点醒,瞪着一双牛眼对李信道:“何止是不能丢人!必须把这仗赢下来!要是输了,你看老子打不打得断你的腿!堂堂将门之后,带兵打仗还比不过陈老匹夫的那个傻儿子,老子可丢不起这个人!” 不管怎么说,陈骁也算不上是个傻儿子吧?你们刚才不还夸他是犬父的虎子,还说他早晚能成一方名将嘛?怎么一会儿工夫战力就缩水了? 合着真就人嘴两张皮呗? 李信无语地撇了撇嘴。 接受了一番啰里啰嗦的叮咛之后,李信拜别几位伯父回了楚王府,本想着休息一下,明日就带着信物去兵营报备。没想到他刚坐下来没多久,就看到两道黑影闪进屋里,宛若光天化日之下两个打家劫舍的强盗。待他定睛一看,呵,老熟人了,程处默和秦怀玉。 润娘早就习惯了这两位黑大汉的不守规矩,淡定地退后,奉上两杯茶水——当然,不是用李信亲手炒制的那一壶茶叶泡的。 那壶茶叶可是李信折腾了一下午,连手都烫伤了好几处才勉勉强强搞出来的!自己喝都嫌心疼,差点儿就当成传家宝一代代传下去了。实不相瞒,那天拿出来泡给陈骁喝的时候,他还着实心疼了好一阵。尤其是在陈骁持续不断给他添堵的时候,他简直人都傻了,大有一片丹心付与东流水之感。 在那之后,李信让人请了两个采茶的茶农回来,将自己摸索出来的炒茶技术教给了他们,让他们继续试制、精研。茶农们当然不能理解炒茶的妙处,但是......管他呢,反正王爷开的工钱可高着呢,使劲儿干就完事了。所以王府现在倒是有不少炒茶的库存。 李信认为这些茶的味道还不算好,达不到商用的标准。不过拿来冲泡大碗茶水解渴倒是够了,所以一般就用这些茶叶来待客。 程处默和秦怀玉没见过这样的茶水,不过也不多想,反正李信总不可能拿毒药出来害他们,便纷纷端起茶水一饮而尽。 “怎么样?”李信随口问道。 “寡淡。”程处默咂摸着道,“不过很解渴。” 秦怀玉点了点头,似乎很同意程处默的看法。 李信默然翻了个白眼——真是多余问这句。两个憨货怎么可能体会得到茶的奥妙!他们只会牛饮,牛饮! “行了行了。”他摆摆手,道,“急吼吼地跑过来干嘛?有事儿说事儿。” 程处默连连点头,道:“对对对!听说你要参加阅兵?” 李信点点头,道:“是啊。” “而且还是实战军演?”秦怀玉问道。 “对的。”李信点点头。 程处默和秦怀玉顿时齐声道:“带我一个!” “啊?”李信愣了一下。 程处默拍了拍李信的肩膀,其力道丝毫不亚于他的老爹程咬金,而且还好死不死地拍在同一个地方。讲道理要不是李信平时有稍微锻炼一下,怕是早就被这父子俩拍死了。 可惜,程处默丝毫没有注意到李信发青的脸色,只是自顾自地一边拍一边说道:“信子,这么好玩的事情你怎么能不叫上我们两个呢?” 秦怀玉点头,道:“整天闲着没事干都快把我闷出病来了。” 李信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是这两个不安分的家伙一听说有热闹可以凑,连忙就跑过来想凑热闹啊! (本章完) 第二百九十九章 练兵的想法 李信下意识就想拒绝眼前这俩二傻子。不管转念一想,还是将话到嘴边的“不行”吞回了肚子里。 一来是拒绝不一定好使。程处默和秦怀玉虽然脑子不灵光,不,应该说正是因为他们两个脑子不灵光,他们才总是显得格外执着。李信完全可以想象出自己拒绝了他们两人以后,他们两人会如何死缠着自己,软磨硬泡等等。 二来,李信实在不想继续被程处默拍肩膀了。万一拒绝了这俩货,连秦怀玉都一起来拍他肩膀,左一个好兄弟,右一个好兄弟的,那真是要了老命了。 最后,李信虽然自信了解一些后世的军事训练法门,体能训练等等,但是在正儿八经的带兵打仗上,他却实在没什么经验。反倒是程处默和秦怀玉这两个将门“犬子”,成天接受着程咬金和秦琼这等名将的熏陶,就算成不了什么气候,好歹也能依样画个葫芦糊弄一番,到时候说不定就能帮上什么忙。 正所谓,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嘛。 想到这里,李信笑了笑,道:“你们两个可想清楚了?我这回可不是去过家家的,是正儿八经去练兵的。” 程处默连忙道:“我们两个也不是去过家家的呀信子,我们也是想要好好操练一下才来求你的。” “没错。我们一定会好好训练的。”秦怀玉点点头道。 “真的?”李信微妙地扬起唇角,道,“我这训练可不一般,你们确定能坚持得下来?” “那肯定啊。”程处默重重点头道。 “那行吧。”李信道,“只要你们答应我一件事,我就同意你们两个入编。” “你说你说,只要让我参加校阅,甭说一件事,十件事也成啊。”程处默随口道。 “这可是你说的。”李信笑道,“那就依你,十件事吧。” 程处默当时人就傻了。怎么就不按套路出牌呢?看着李信脸上的笑容,他突然感觉自己仿佛掉进了什么深不见底的坑里,不断地下坠,下坠...... “信子,这个嘛,十件也太多了点吧其实......”程处默挤出笑容,扭扭捏捏地说道。他虽然不聪明,但也知道给李信太多条件很不安全,总觉得这家伙憋着坏。 李信哈哈大笑,也就不再捉弄程处默:“其实只要你们答应我这一件事,跟答应我十件事也没什么区别了。” 程处默和秦怀玉都紧张地看着李信。 “在军营里面,凡事都得听我的,让你们往东绝对不能往西。只要能答应我这个,我就让你们入编。”李信很轻松地说道。 “原来就这事儿啊。”程处默和秦怀玉齐齐松了口气。 秦怀玉道:“没问题。绝对都听你的。” “那你们可记好了。到时候不要说话不算话。”李信用一根手指在秦怀玉和程处默之间来回点着。 程处默拍着胸脯道:“男子汉大丈夫,自然是说话算话的。” 秦怀玉闭着眼睛点头表示同意。 李信道:“那就好。” 望着眼前这两个斗志满满的勋贵子弟,他内心有个想法逐渐成熟。 众所周知,楚王李信是个纨绔,除了出身将门之外,基本上没有任何军事相关的履历,这跟陈骁可差太多了。如今冷不丁要他带兵,用屁股想也知道,下面的人肯定不会太服他。 这就是他接下来必须要克服的第一个难关。如果不能让下面人安安心心听他的话,练兵什么的根本无从谈起。他正伤着脑筋呢,正巧程处默和秦怀玉来了。 这俩货虽然蠢蠢的,但胜在讲义气,而且战斗力不俗,打架是一把好手,所以在京城勋贵圈子里很吃得开,大多数常在外面混的纨绔都服他们。而他们又唯李信马首是瞻。如果李信能通过他们收编一队好战又好胜的勋贵子弟入营的话,那事情就有转机了。 这帮平时在长安城里游手好闲的贵族少爷们正是一腔热血,荷尔蒙过剩的年纪,却偏偏没有正事可做,只能到处游手好闲,具体就表现为隔三差五的惹是生非。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未必是他们的本意。从本质上来说,他们都是热血的年轻人而已。他们比谁都渴望证明自己不是只会靠家里的废物,却苦于没有机会。 如果能抓住他们的这种心理,组建一个勋贵子弟小团体,再加上程处默和秦怀玉,不愁不能把他们训得服服帖帖。这时候,适当挑起勋贵子弟与普通寒门士兵之间的矛盾,李信自然就能从中施展手段。 (本章完) 第三百章 咱们都是纨绔 李信越想越觉得合理,便对秦怀玉道:“除了你们俩,还有其他人想一起入营吗?” “谁啊?”秦怀玉没理解李信的意思,反问道。 “我是说,像你们俩这样,想要凑热闹的,还有别人吗?”李信道。 秦怀玉笑道:“那肯定有啊。这等热闹的事情,要是被那帮闲出鸟来的家伙知道了,怕是个个都想来掺一脚。” 李信一拍手道:“那可就太好了。把他们都叫过来吧。我干脆把你们全编成一个队,到时候你俩当队长,带着他们训练,怎么样?”他望着程处默和秦怀玉,眼神中微妙地带着蛊惑。 队长? 这么一来,我们不就是那些家伙的上级了? 程处默和秦怀玉均是眼前一亮。带着一帮小弟进军营,怎么想怎么酷炫。到时候还不是想怎么操练他们就怎么操练他们? “可以可以。”两人立即化身成为点头娃娃,表现出千肯万肯的态度。 事不宜迟,程处默和秦怀玉很快就被李信打发出去叫人了。相信他们为了自己这来之不易的“权威”,一定会努力把勋贵子弟的队伍弄得壮大一点——想想也是嘛,要是手底下只有三五个人,那哪有什么好威风的? 真是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呀,哈哈哈哈...... 李信对于自己运筹帷幄的能力相当满意,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然后微微皱了皱眉头。 还是有点涩啊,到底该怎么弄呢?希望这帮专业的师傅能多多实验,然后给我点惊喜吧,现在的炒茶真的已经是我的极限了,我也是个凡人呐....... 自春节以后,大唐的国库终于逐渐摆脱了上一次大旱的阴影,开始慢慢有了些积蓄。想靠这些积蓄发动一场掀翻突厥的大战肯定不靠谱,但是举行一场中等规模的检阅倒是完全没有问题了。毕竟这帮参加检阅的军士本来就是要发钱粮的常驻军,哪怕不举行检阅,户部也少不了他们这份饷银。 所谓的检阅仪式其实只是多出一份杂七杂八的场地费、服装费之类的而已,对于国家财政来说,不算是大笔的支出。因此,户部官员并没有在经费上卡进度,很痛快地就将经费拨了出来。 李信本打算早点去兵营将兵士领过来,但半中间又出了想招募勋贵子弟的念头,便不得不将此事再推后一天。好在他与陈骁早就说好一起去兵营领人,所以陈骁也不会提前将兵士带去训练,倒也无妨。 说来这些勋贵子弟多半也是闷坏了,一听说有参加实战军演的“好事儿”,个个都兴奋万分,摩拳擦掌的,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下来。短短一天之内,程处默和秦怀玉就拉来了好几十人,包括但不限于牛进达的儿子牛建虎,尉迟恭的儿子尉迟宝林等等......似乎绝大多数都是长一楼的会员。 这应该是“算不上巧合的巧合”吧。由于游手好闲的关系,这些纨绔都喜欢看话剧,也正是由于游手好闲的关系,他们想在平淡无奇的生活里寻找一点刺激,所以答应了程处默和秦怀玉。 李信让程处默和秦怀玉将这些人全部都聚拢到了长一楼,备下了好酒好菜,美其名曰:壮行宴。 这些勋贵子弟们也知道此次带兵的是李信,在宴会上看到这位最近多有风头的楚王倒是不觉奇怪。而且他们本身就经常来长一楼,对此地多数都有半个家一般的亲切感,再加上左右看看都熟面孔,所以一个个的都不拘谨,很快就喝到了兴头。 李信见状,笑了笑,站起身道:“诸位弟兄可否停一停,听我一言?” 众人稍稍收声,纷纷将视线转向李信。 “我知道这话由我来说好像不太合适,但是不客气地说,”李信笑道,“在长安城大多数人的眼中,我们好像一直是一事无成的纨绔呐。” 场面上的气氛因为李信的这句话而稍稍沉了下来,很多人都皱起了眉头。无他,被人当面说是纨绔总归是一件不那么让人舒服的事情。让他们唯一忍着没有当场发作的点是:李信也自认是纨绔。 李信看似面带微笑,其实一直偷偷观察着这些人的表情。果然如他所料,这些年轻人脸上的不爽充分说明了一点——他们渴望着被人认可,被人尊重,只是暂时没有合适的机会。 这可太好了。 (本章完) 第三百零一章 你们甘心吗 没有人会不想被人认可。纨绔之所以成为纨绔,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他们刻意行事的结果。他们试图以蛮横的方式来显示自己的性情、能力、战斗力等等特质,潜意识里以为这样就可以得到别人的尊重,结果却恰恰相反。很多人害怕他们,但并不尊重他们。这两者之间的差别肉眼可见。 纨绔们也并非不懂这其中的道理,只是他们不知道如何去改变,更没有机会去改变,所以只能自暴自弃,继续投身于肤浅的快乐之中,在纨绔的道路上一路飞奔。 现在,李信就要将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放到他们面前。 “我知道,咱也是没办法,否则,谁又想当纨绔呢。”李信摇着头,缓缓道,“回头看看咱们的长辈,哪个不威风?哪个不是国之栋梁,哪个不曾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说白了,咱们能得朝廷的优待,也全是靠着祖上的荫蔽。可是,我们难道就只会靠祖上吗?” 话音落处,宴席上又是一阵沉默。 “你到底想说什么?”一人放下手中的酒杯,大声问道。 李信抬头看了那人一眼,正是牛进达的儿子牛建虎。 牛建虎人如其名,生得虎头虎脑,脸上虽然不至于全是横肉,但实在也跟温柔沾不上边。再加上宽厚的肩膀和隐约可见的手臂肌群,活脱脱一个人性铁塔,几乎可以跟程处默和秦怀玉这两个人形怪物相媲美。 “你鬼吼鬼叫什么?信子可是咱们的上峰!”程处默认真道。 李信摆了摆手,示意程处默不用说话。他看了看牛建虎,道:“我也没有想说什么。只是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们甘心吗?” 虽然没有明说甘心什么事儿,但每个听到这话的人都是心头一震,不言自明地懂得了话里的意思。 牛建虎盯着李信,半晌没有说话。 李信的视线掠过面前所有人的脸。尽管没有再出声,但他的问题却一遍遍地在众人心里回荡着。 你们甘心吗? 甘心就这样被当成只会靠祖荫的废物? 甘心一生都做一个纨绔? 甘心一直这样醉生梦死,碌碌无为? “怎么可能会甘心啊!”尉迟宝林突然站起身对李信吼道,随后,他顿了好长一会儿,才又缓缓开口:“可不甘心又能怎么办?” 李信哈哈大笑,道:“问得好。正所谓时势造英雄,当今天下已定,诸位纵然有心复现祖辈的荣光,亦是难有机会。” “所以呢?”牛建虎冷笑着问道。 “可是诸位想过没有,机会不是天上掉的,是自己争取来的。”李信道,“平心而论,以诸位如今这般面貌,倘若陛下有所重任,你们觉得他老人家会考虑你们吗?” 又是你看我我看你的一阵沉默。 答案很明白,不会啊。远的不说,哪怕只说李信那位大舅哥陈骁,也比在场的任何一个人看起来靠谱十倍,包括看起来就很不靠谱的李信在内,有什么重任会不优先考虑这样的人呢? “诸位心里想必都有答案。这样一来的话,我等如何能有翻身之日?”李信缓缓说出了今天的重点,“所以说,我们不能就这样认命下去!一定要想办法让朝中诸公对我们刮目相看。我想,这一次军演就是最好的机会。” “借着这次军演,我们要让朝中诸公看到,我们丝毫不比祖辈们差,我们也是大好男儿,也能为大唐抛头颅洒热血,也能建功立业,立不世之功!” 李信充满诱惑力的话语宛如一滴水蹦入了滚滚热油的锅中,一时间便激起噼里啪啦的热闹反响。 “正是此理!” “大唐男儿!” “大唐万胜!” ...... 这帮热血上头的年轻人也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表达心中的激动,只能胡乱地吼叫着。一时间,宴席便仿佛化作修罗地狱,这些在场的宾客们便是乱舞的群魔。 牛建虎站在人群中,神情很复杂。李信的话确实说到了他的心坎里。 “诸位,我们共饮此杯,明日便一同入营,开始正式训练。”李信举起酒杯,高声道,“丑话说在前头,到时候我不会对各位有任何优待,还请诸位见谅。” “正当如此!”下方众人回答,虽然并不整齐,但意思却出奇地一致。 都是热血上涌的年纪,谁会承认自己是需要别人特殊对待的废物?一个个的全都摩拳擦掌起来,就等着进军营大展身手。 李信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露出一个微笑。 计划通。 (本章完) 第三百零二章 到地方了 考虑到第二天还要去军营报备,李信没有提供太多的酒。正好也是刚刚才信誓旦旦要大展拳脚的当头,这帮纨绔们都被胸中热血所激,自制力和自控力高了不止一筹——总不能刚说完要让人刮目相看,转眼就喝得烂醉如泥吧?而且还是在这么多双眼皮底下,那怕是脸在这个圈子里混了。纨绔们可比寻常人还注意这样的事情。 于是,众人均是微带酒意便浅尝辄止,尽兴地享受了一番长一楼的料理,之后各自散去。 翌日,李信按照与陈骁的约定来到城南的驻军之处。 “楚王殿下准备好了吗?”陈骁微笑着问道。 李信同样回报以灿烂的笑容:“不用特别准备什么。” 陈骁没料到这个幼稚的软钉子,所以愣了一下。不过他也没太在意,莞尔一笑,随后抬手指了指李信身后那帮身着各色盔甲的纨绔,道:“这些人是什么回事?” 李信抿了抿嘴唇。虽然明知道自己身后是一副多么吸引眼球的光景,但他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在视线接触到后方这些二愣子的瞬间,他立即就后悔了自己回过头来这个决定。 “我不认识他们。”李信坚决地说道。 陈骁似笑非笑地道:“是吗?” 李信的眼珠滴溜溜乱转,随后才长叹一声道:“好吧,认识一部分。” 当然,这也不是真话。其实李信全都认识。 废话,昨天还坐在一起喝酒吃肉呢,怎么会不认识? 但是李信怎么会知道这帮纨绔们会这么愣啊?说好了入营训练,又不是明天就让你上战场打仗,你直接置办一身这么完整的行头干什么呢?看看你们一个个的,明光铠、锁子甲、还提着那么长一把大砍刀,知道的说你是入营报到,不知道的还以为陛下派你们今天就去突厥砍人呢! 再者说了,你们要是真穿着好看也就算了,一个比一个显得不伦不类——这身盔甲可不轻便,少说也有二三十斤,没点儿体力真穿不下来,神情自然是萎靡不振。 好在这帮纨绔们都骑着马,要真让他们走路赶到城南的驻军之所来,怕是一个个的都得在半路累趴下。想来那画面恐怕比现在还要劲爆——满大街横七竖八地躺倒各色纨绔?想想都醉人。 李信倒是不心疼这些傻缺。他们缺心眼儿活该遭罪,可他们座下的马匹是无辜的呀?也没招谁惹谁,就要受这活罪,个个累得往外吐舌头..... 唯一令人欣慰的是,平时最二的程咬金和秦怀玉都没犯傻,一身便装就来了,连马也没骑。 这就对了嘛!也不想想,从城里到城南驻军所的路途并不远,马匹发挥不出速度上的优势,也就比两条人腿稍稍好一些而已。说到底,这帮纨绔们穿战甲、骑马的目的,还不就是为了骚包和耍帅? 陈骁饶有兴致地看着不远处这帮京城里有名的二世祖们。他问:“难道楚王殿下打算将这些人也编入你的队伍当中?” “怎么?不可以吗?”李信道,“他们一共三十六人,如果陈兄觉得不公平的话,你一会儿也可以多编三十六人入伍。” “那倒是不用。”陈骁笑着摇了摇头。按照规则,他和李信各领一营训练。每个满编营的上限是一千人。到这个数量级上,区区二三十人根本影响不了战局,更何况多的还是这样一帮让人啼笑皆非的纨绔。 李信将这样一帮人编入队伍当中,其实未必是件好事。至少在陈骁看来,此事应该是弊大于利。 出于公平对决的善意,陈骁还是提醒道:“这些公子基础薄弱,恐怕不易训练......” “这就不劳陈兄费心了。”李信道。 陈骁只好收声不言。 有伟大的李二陛下的手谕,驻军所的将官自然不会为难李信和陈骁,很爽快地就将两人的队伍交付。 李信领着自己的满编营,整整一千人的步卒向东面行去。而陈骁也就带着自己的步卒们向西行去。 不得不说,还是陈骁这一边稍微赏心悦目一点,毕竟李信那边有那么多骑着马还穿着铠甲的家伙混在队伍中,就差在脸上写“乌合之众”四个大字了。连自身队伍中的步卒都忍不住露出一个无奈的苦笑。 如果可以,谁也不太想跟着这位声名远播的李信。真不知道接下来这一个月大家会怎么度过。 终于,到了李信预先选好的安营扎寨之所。 李信先停了马,喝道:“停!” 身后的队伍缓缓停了下来。 “我们到地方了。接下来的一个月,我们就会在这里训练。”李信缓缓说道,目光随之扫过面前所有人的脸。 (本章完) 第三百零三章 卸甲,更衣 长安周围本来就有好几个驻军练兵的所在。李信所选的是其中之一,原本属于右威卫的某部队。如今,原本驻扎在这里的军队已经暂时撤离,只留下了现成的营房和训练场地,真正的拎包即入住。李信对此很满意。 纨绔们毕竟没有身为军士的自觉,眼见得李信下马,竟然还有好几人傻乎乎地留在马上,当即被难得机灵一回的程处默和秦怀玉一脚一个全踹了下来。被踹的家伙很快也明白了自己被踹的理由,再加上程处默和秦怀玉两人素有威望,他们也不好发作,只好乖乖站起。 “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们所有人的长官。”李信缓缓说道,“你们接下来的训练全部由我负责。我会对你们一视同仁。我保证,接下来的这一个月,会是你们所有人一生难忘的一个月。你们所有人都会在我手里脱胎换骨。都明白了吗?” 这话从李信的嘴里说出来其实没有什么说服力。毕竟他自己可从来都不是什么好鸟。但不管怎么说,他都是陛下钦定的长官,下面的军士们不得不老老实实地回应道:“明白了。” 声音稀稀拉拉的,听着就让人泄气。 李信笑了笑,没有太在意。 这只是刚开始而已。他还有大把的时间调、教这些人。 要知道,他口中的“脱胎换骨”可不是说假的——不死也得脱层皮,这可不就是脱胎换骨嘛? “入营。”李信一声大喝之后,大步跨进大门。而他的马匹则早就由扮作亲兵的王贵牵住了,缓缓跟了上去。再后面,千名步卒排成三列,依次步入兵营大门,其中还夹杂着一个两个显得十分格格不入的纨绔。 进了兵营大门便是一片非常宽阔的空地。李信让所有人在此地停下列队。 他转身面向这些神态各异的军士们。除开那些自带战甲的二世祖们,绝大多数穿着的都是制式的皮甲,而且看起来相当有年头。没办法,大唐的铁产量不高,根本不够支撑起用铁甲武装全部军队,只有特别重点的部队才能清一色穿铁甲,比如李世民的那支玄甲重骑。其余的部队么, 就这还是大唐帝国的中央军呢。放到下面各地的府兵去,情况就更不同了。所谓府兵,是大唐特殊军制下的产物,平时是务农的农民,到战时动员起来就是军人,而且从战甲到武器,全部都靠自己准备,实在准备不出来的,就靠左邻右舍支援。实在是非常节省军费开支的一种制度,也是大唐初年朝廷不够富裕的权宜之计。 这种制度在初期确实帮助大唐帝国度过了很艰难的一段岁月。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它也逐渐展现出不符合国情的地方。其中最致命的一点就是:府兵平时务农,到战时突然动员起来,战斗力怎么可能比得上正规军呢?唐后期各地节度使专权,中央疲软的糟糕局面,很难说其中就没有府兵制度的影响。 之后如果有机会的话,李信还是想彻底改府兵制为更先进的募兵制,这样才能保证军队的战斗力,从而..... 算了算了,扯远了,还是先把眼前这些歪瓜裂枣训练好要紧。 虽然看起来卖相不怎么样,不过李信知道,这已经是大唐最有战斗力的一批军队了。然而,即使是他们,也距离李信心目中真正所向披靡的军队很远。 首先,最直白的问题,服装。 虽然号称是统一的制式皮甲,但其实这些皮甲的成色和新旧也各不相同,一眼望去令强迫症晚期的李信十分难受。好在他早就料到了这样的情况,并且做出了相应的准备。 “所有人,就地卸甲,准备更衣。”李信朗声道。随着他话音的落下,他早早就在此地预备下的二十来名健仆纷纷从角落里鱼贯而出,手中还都捧着一大摞的衣服。 众人均是面面相觑,不知道这样奇怪的指令以及眼前这些突然出现的人到底是为了什么。 “身为军人,首先要记住,服从是你们的天职。”李信平静地面对着眼前的微小骚乱,“这是第一次,我可以原谅你们。所以,我再说一遍。” “所有人,立刻给我卸甲,准备更衣!” 话音落下的同时,李信的目光非常微妙地向程处默和秦怀玉那边射去。 (本章完) 第三百零四章 剪发 接受到李信的信号,程处默和秦怀玉立即反应了过来——这就是信子说过的一定要听他的? 虽然这命令着实没什么道理,但二人出于对李信的绝对信任,还是最先脱下了身上的便服,从走过来的健仆手中接过一套衣服换上。 有了带头的,后面的事情也就相对容易了。毕竟只是换身衣服而已,除了有些难以理解和奇怪以外,并没有什么困难的地方。众人均是抱着换就换的心态卸甲更衣。须臾,训练场上就响起了凌乱的卸甲声以及窸窸窣窣的更衣声。 毕竟在场都是男人,光膀子换衣服也没什么好害臊的。就连那些素来锦衣玉食的二世祖们也都很爽快地换上了李信准备的衣服。 然而等他们换好衣服以后,他们才注意到,这一身衣服挺古怪的。 没错,李信为他们准备的就是后世最常见的短袖短裤——花了一笔不小的钱,同时雇了三百多个裁缝和绣娘,没日没夜地干了两天,才赶制出两千来套均码的短袖短裤,基本上是每人两套,还有另一套之后会发下去供军士们换洗。 要知道,李信为这次练兵设计了不少体能训练。这些训练穿着盔甲可做不了,必须是短袖短裤这样轻便、散热、方便活动的衣服才可以。只可惜此时大唐还没有棉花,所以李信没办法提供比较吸汗的纯棉短袖,只能用麻来制衣,舒适度上会稍微差一点。 “高昌国.....” 念及此处,李信缓缓地吐出了这个位于丝绸之路上的古国的名字。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历史记载,棉花就是从这个国家传入了大唐。日后如果有机会,大军压境过去强抢也要从那里抢点棉花来栽种。 或许有些人会觉得离谱,不就是棉花而已,哪里值得大动干戈。那你可就错了。试问,丝绸之路这条文明之路到底是从何而兴起?还不就是“丝绸”二字? 千万不要轻视棉花这小小的农作物!要知道,这可不仅意味着纯棉的服装,那是一桩价值巨大的生意!后世第一次工业革命时,在英国爆发的所谓羊吃人运动,其最初的动机也不过是能用来纺线的羊毛而已。 商品就是经济,经济就是利益,利益就是行动。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眼下肯定是实现不了了,只能先将就一下。 换好衣服以后,李信看着面前这些人终于顺眼多了。 清一色的褐色短袖,灰色短裤,再也不能从着装上看出谁是纨绔,谁是原本的步卒。 都说兵营是我家,那一家人是不是就应该整整齐齐呢? 李信的强迫症终于稍微治愈了一些。 不过这还不够。 一直以来,李信都不喜欢大唐这不论男女都留长发的规矩。平时还可以勉勉强强忍受,但是一旦到了军营里,尤其是在所有人都换上清爽的短袖短裤之后,长发带来的违和感就越发强烈了。 好吧,事实上,这也并非临时起意,而是李信原本就计划好的事情——给所有人剪短发。 不管怎么说,一旦提起兵哥哥,还是喜欢那样短发干爽的阳刚形象啊!像眼前这样,个个扎着髻算怎么回事嘛,不伦不类的。 待李信说出了这样的要求之后,面前的军士们脸上露出了更加浓郁的不解。 这根本就闻所未闻嘛!为什么参加一个一个月的训练还要剪短发呢? 要知道这年头人们对头发还是相当看重的,正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轻易不可毁伤”,对自己身体的爱护可以跟人们的孝道联系起来。当年曹操割发代首的戏码正是基于人们对头发的重视。可想而知,李信这样贸然要求这么多人一起剪头发,在这个时代实在是一件令人意外和难以接受的事情。 普通士卒们还好。毕竟他们地位比较低,一时间有所疑虑和恼怒也不好发作,只是交头接耳地说话而已,不敢向李信直接表达不满。 而那些刚才已经强迫自己按照李信所说换上“奇装异服”的二世祖们,此刻正有些不爽呢,又猛然听到这样的幺蛾子,顿时都不肯干了。 “楚王殿下,这算是什么要求?你要求我们换衣服,我们已经换了,现在又要我们剪头发?至少也得给我们一个解释吧?”一人大声道。 这人倒还算是有礼貌的。 更不讲理的已经更大声的叫起来了:“此事断无可能!楚王殿下何故折辱我等?” 于是,反对声此起彼伏,李信这个要求完全被当成了刻意为难。 对于这样的状况,李信也早就预料到了,当下并没有露出任何不悦,反而还微微扬了扬唇角。 (本章完) 第三百零五章 剪发的意义 很多人有误解,以为古人注重孝道而头发又被认为是父母的恩赐,所以他们都不剪头发,以示尊敬。但是,事实其实并不是这样。 从汉代开始,剃头匠这个职业就出现了,到了宋明时,女子和男子的发型进一步复杂化,个人很难处理,理发师这个职业也因此兴起。而介于汉代与宋朝之间的唐代,人们本来就会每隔一段时间就修剪一下过长的头发。只不过他们不会把剪下来的头发乱扔,而是好好保存起来或者认真烧掉而已。 所以说,李信提出剪头发这件事其实并不是那么不能接受。可是,在大唐人眼中,短发绝对不是什么好看的发型。这样的要求引来抗拒和反弹也实属意料之中。 李信朗声道:“在入营之前,我已经说了,我是你们的长官。我的话就是命令。而你们身为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命令。念在今天是第一天入营的份上,我可以原谅你们的失误。现在,我再说一遍,每一个人都要剪成一寸短发。” 牛建虎立即以同样的音量回答道:“如果楚王殿下说不出一个合适的理由,我牛某绝不可能服从!此后也必将禀明陛下,说明殿下今日在军营中的所作所为。” 他的话很快引来了其他人的附和,尤其是这帮勋贵子弟。他们一个个都出身不凡,来参加训练也是一时兴起,其中甚至多少还有一些被李信蛊惑的成分,怎么可能接受这样的委屈? “看来你们还是不懂‘军令如山’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李信缓缓摇了摇头,然后平静地看向牛建虎,“难道每一条你不能理解的命令,我都必须向你解释清楚吗?那到底你是长官,还是我是长官?嗯?” 牛建虎无言以对。 李信面无表情地与牛建虎对视了一会儿,随后才微微笑了一下,道:“不过,看在今天是你们所有人入营的第一天的份上,我可以破例解释一下。” 牛建虎哼了一声,显然不认为李信能说出什么花头来。其他人多数也认为李信是在故弄玄虚,表情中有难掩的嫌恶与绝望。 入营参加训练的第一天就碰上喜欢乱下命令、哗众取宠的长官,这对于任何一个士卒来说都不是什么好消息。只是迫于身份的压力,大多数小军士不敢出声而已——他们可不比这些勋贵少爷,当面顶撞一位王爷的话,多半不死也要脱层皮。 “牛建虎,既然你主动站出来,那我就问你吧。”李信拊掌问道,“你为什么不愿意剪短头发?” 牛建虎不假思索地回答道:“这还不明白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怎么能轻易毁损?” “意思是,你是为了孝道?”李信问。 “自然。”牛建虎回答。 李信笑着摇了摇头,道:“可是,在我看来,你却是大大的不孝。” 牛建虎怒道:“楚王殿下也不能如此颠倒黑白吧?我又如何不孝了?”的确,牛建虎在京中素有孝顺之名,而且相比起其他纨绔来说,也很少惹是生非,算是众多纨绔之中的一道清流了。 李信笑容不减,看着牛建虎道:“剪去父母赐给你的头发,你不肯,却愿意冒着生命危险上战场去拼杀,你自己想一想,哪一个更不孝?如果你说的话成立,那么在场的所有人,有一个算一个,都是不孝之人。我可有说错?” 如果说随意剪去头发就是不孝顺,那么拿着父母给你的生命去危机四伏的战场上冒险,不是更加不孝? 牛建虎本就憨直,哪里说得过李信,一时间只能反复念叨着:“这怎么能混为一谈呢?” 李信点了点头,伸出一根食指在虚空中乱点着,仿佛表示赞同:“你说的没错,这的确不能混为一谈,否则的话,那么多曾经为大唐抛头颅洒热血的忠义之士岂不都要被归为不孝之人?这显然是滑天下之大稽的谬论。” “那么问题在哪里呢?” “很简单。” “国家国家,国字在前,家字在后。而你们是军人,大唐的军人。从你们成为军人的那一天起,你们就不再属于你们的小家了。不管你是谁的丈夫、谁的孩子,你们职责就是为了大唐,为了大唐无数子民的幸福生活而流干最后一滴血。这是更大的‘孝’,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忠’。” “这是你们的天职,也是你们的宿命。” “坦白告诉各位,我生平最敬重的就是军人,尤其是上过战场的军人。因为我知道,我能过上今天这样安稳的生活,全是靠这些可敬的人们在我看不见的地方默默付出着鲜血,乃至于生命。” “今天我让各位剪发,就是想让你们知道‘军人’二字意味着什么。剪掉你们的头发,代表你们已经脱离了过去的身份,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军人,也就代表着你们今后必将舍生忘死,为大唐浴血奋战,直至生命的终结。” “我的话说完了。” (本章完) 第三百零六章 有点模样 僧人之所以要剃度,是为了表明自己舍弃了红尘之中的身份,从此诚心向佛。李信借用了同样的逻辑来论证,军人去掉长发是为了向过去从属于个人小家的自己道别,从此为大唐千千万万个值得守护的小家而献上心脏。后者显然比前者更为伟大,而且伟大得多。 李信的表情很严肃,微微带着崇高感。 面前站在训练场上的人都默然肃立。连牛建虎都静静地站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李信这一番长篇大论,着实有种感染人的奇妙魅力,尤其是在这一番话的听众们都是军人的情况下,他的话更加能说到人们的心坎里去。 “虽然这只是一场练兵,并不是真的很快就要上战场,但我还是希望你们能时刻谨记军人的使命。因为意料之外的事情,每一天都有可能发生。谁敢保证突厥人会真的乖乖遵守渭水之盟的约定呢?成为军人的那一天,就该有把自己当成死人的觉悟。” 李信最后缓缓地说道,随后向站在训练场边的健仆们比了一个过来的手势。 这些人是李信早就预备下来的,负责预先打扫一遍营房,还有刚才的分发衣物,以及为所有人剃头。这个“所有人”里,也包括李信本人。 一名健仆带着剃刀走到李信跟前,恭敬地行了一礼。李信摆了摆手,示意他直接开始。于是,他便松开李信的发髻,开始认认真真地为李信剃发。 寸许的短发是很好剪的,没什么难度。不一会儿,李信的脚边就落了一大把黑色的头发,而他也就变成了一个利落的短发少年。 众人都静静地看着这一幕。尤其是那帮勋贵子弟的眼中,更是个个放光。 他们之所以来入营参加练兵,本身就是为了寻求挑战,寻求一种超脱于他们平常生活的伟大意义。剪发这一原本看起来有些离经叛道的举动,经过李信这么一渲染,竟然成了一种充满意义的仪式。这让他们开始有些跃跃欲试,刚才被李信的话所激荡起来的热血也蠢蠢欲动着。 程处默和秦怀玉这两个人是最单纯的。既然李信都已经剪了头发,他们两个立即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剃刀的洗礼。 须臾,两人看着对方头上那短短的头发均是笑出了声来。 李信并没有训诫两人这违反纪律的举动,而是转向其他人,缓缓问道:“你们呢?” 没有人再抗拒剪发这件事。勋贵们自不必说。而普通士卒也早已被李信的话说动。他们大多出身贫寒,参军入伍的本意只是想出人头地,但其中却也有几分以身报国的念头。李信的话,还有他对待普通士卒这种尊重的态度,宛如一颗火种落入柴堆里,瞬间燃起了熊熊大火,让所有人的身体都有些发烫起来。 二十多名健仆一起动手,不到一个时辰,就将所有军士的长发都剃成了清爽的短发。 李信望着眼前这场面,暗暗点了点头。终于有点样子了。 相比起长发,短发的确有着客观的好处。别的不说,至少容易保持个人卫生,减少虱子等寄生虫的传播,降低军营中疾病传播的风险。但是这些切实的好处很难用来对抗儒家的孝道逻辑。 李信知道,今天在军营里发生的事情绝对不会是秘密。不出意外的话,很多人都会知道他强行要求所有人剃发的事情,甚至可能会有人上奏弹劾他,罪名大概是任意妄为、无君无父之类的吧。 类似的事情在历史上发生了可不止一次。这帮只会嚼舌头的家伙就是喜欢用自己狗屁不通的逻辑去推理。从你逼别人剪头发就可以推论出你不孝顺,从你不孝顺就可以推出你不忠诚,再然后,既然不忠诚了,怕不就是要谋反了吧?到头来,治你一个杀头大罪的最初动因,其实只是因为剪头发而已。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李信虽然不怕别人嚼舌头,但是他怕麻烦,所以干脆从儒家的逻辑入手,以彼之矛攻彼之盾。这下谁也不能找他的麻烦了。 他可以好好操练这帮眼下看起来终于顺眼得多的年轻人了。 (本章完) 第三百零七章 大唐好男儿 在入营训练之前,如果有人问程处默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他大概会有好几种不同的回答。 从小时候拒绝了村头小花姑娘的告白,再到昨天夜里没有多吃两口肉,都是令他一想起来就后悔得心头肉哆嗦的憾事。然而,在入营几天之后,他的想法就彻底发生了改变。 从此以后,他人生中最后悔的事情就只有一件:来李信手底下参加什么劳什子练兵。 李信这家伙,根本就不是人,而是魔鬼! 每天早上,卯时三刻,尖锐刺耳的竹笛声就会在营房楼下大吹大响。这是李信定下的起床信号。所有人在听到这个信号以后要做的事情就是立即起床洗漱,换好衣服,去训练场列队集合。 一刻钟后,竹笛声会吹响第二遍。在这一次笛声落下之时,如果谁还没有在队伍中相应的位置站好,那么对不起,接下来早操时,你的训练量将比别人增加一倍。 刚入营的时候,程处默因为贪睡,就吃了好几次这样的亏。别人绕着操场跑十圈,他得跑二十圈,累得要死要活。这还不是最糟糕的部分。最糟糕的是,早操的训练时间是固定的,只有两刻钟。这段时间结束之后,就会有竹笛声响起,标志着食堂开饭,大家可以去吃早饭了。顺带一提,早餐时间仅有一刻钟,过时不候。 你想,绝大多数人绕训练场跑个十圈,差不多也就是两刻钟的功夫。程处默要比别人多跑一倍的量,怎么可能按时完成?等他跑完这二十圈时,食堂早就没饭了,他只能饿着肚子继续上午的训练。这可太特么不人道了。要不是程处默自己先天条件好,换了别个人,可能早就昏死过去好几回。 早餐之后有两刻钟的休息时间,紧接着便是惨无人道的训练。 李信定下了很多不同的训练科目。程处默最讨厌的是队列训练。因为他觉得那很蠢,在训练场上一站就是半天,还向左转向右转的,有时候还穿插着正步走,简直呆透了。但是,不得不承认,有时候在场边休息时,看别的队伍在那里训练正步走或者左右转,程处默还是忍不住会暗暗点头。 整齐划一的动作的确一看就让人觉得提气儿,仿佛有一种强大的无形威势。 李信私下里也曾经说过,这些队列动作看起来跟战斗没什么关系,但却锻炼了军士们听口令的能力,而且能极大地改善军士们的精神面貌。 精神面貌是啥,程处默不太明白,但他也曾听程咬金在吹牛时提过,军队作战时,气势很重要。为什么兵书上常有一些以弱胜强,以少胜多的案例?除了天时地利人和以外,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胜方自有一股凝而不散的气在。一旦这股气散了,任凭你的兵力几倍于对方,那也是一触即溃,兵败如山倒。 如今想来,或许这所谓的气,跟李信口中所说的什么精神面貌是一回事吧。 队列训练固然重要,但考虑到总体训练的时长并不长。李信最终没有安排太多。绝大多数时候,他安排在早操之后的训练都是体能训练。 从俯卧撑到长跑,再到负重长跑,此外还有引体向上等等一系列层出不穷的项目。操练得所有人都叫苦连天。但是,没有一个人撂挑子。 原因并不是因为大家都很勤奋,而是因为李信在训练场边上搞了一块大板子,上书五个大字:大唐好男儿。 简单来说,大家训练的时候,李信会拿着小本本在场边看着。谁完成得好,训练得认真,他就会在手中的小本本上记一笔。每三天选出五名训练最认真的士卒,将他们的名字写在板子上,称赞他们为模范士兵,号召大家向他们学习。同时,每一期的五名模范士兵都会在午餐时比别人多领到一条鸡腿。 可别小看一条鸡腿。在精疲力尽的训练之后,没有比一条油汪汪的鸡腿更能治愈身心的东西了。更何况,这还是人无我有的一条鸡腿。 一开始,勋贵子弟们还对鸡腿这东西嗤之以鼻。一些人训练时也敷衍了事。然而时间一长,他们的面子上就有些挂不住了。 因为能登上“好男儿榜”的“好男儿”竟然全是那些寒门子弟。李信也时常阴阳怪气地敲边鼓,暗讽这些勋贵子弟们不太行。 十来岁正是容易上头的年纪,这些年轻人哪怕明知道李信的险恶用心,最后还是受了激,开始认认真真地训练。 (本章完) 第三百零八章 夜里的笛声 从那以后,大唐好男儿榜就成为了勋贵子弟和寒门子弟互相较劲的地方。今天你做一百个俯卧撑上榜,明天我就要做一百二十个,把你压下去。 顺带一提,李信所搞出来的,这些什么俯卧撑、引体向上等等奇奇怪怪的动作,全都是此前从未有人见过、听说过的新奇训练法门。程处默好奇之下也曾偷偷问过李信这些法门是从哪里来的。 李信告诉他,这些法门全都来自于他小时候碰到一个白胡子老爷爷。 那是一个很冷的冬天,李信在家门口碰到了一个晕过去的白胡子老爷爷。他赶紧将其扶进家里,奉上热汤热茶还有各种食物,终于将其救醒。白胡子老爷爷醒来以后,感念李信的救命之恩,就留下了一本秘籍,名为《九阳神功》。如今军士们在练的这些炼体法门,全都来自于这本秘籍。 或许是《九阳神功》这个名字听起来就很霸气,又或许是程处默的智商确实有那么点低,竟然真的对这个一听就很假的故事信以为真,从那以后更加卖力的练习俯卧撑、引体向上、负重深蹲等等,想着未来或许能真的成为李信口中那些能飞檐走壁的游侠儿。 于是,程处默就成了大唐好男儿榜上的常客。 对此,李信也忍不住暗暗咋舌。基因好就是不一样,随便练一练就是怪物级别,几天之内就能练到五十个引体向上,简直快要超出人类的范畴了吧? 上午的训练结束以后,便是可口的午餐和难得的午休。每个人都能分到一大片油汪汪的五花肉,这是原本禁军都没有的待遇。众多出身寒门的子弟都对这一点大加称赞。一开始对此嗤之以鼻的勋贵少爷们在经历了残酷的训练以后,也不禁要对这大肥肉竖起大拇指,夸个“真香”。 下午的训练最有意思,往往是攀岩、越障等结合具体情境的战术训练。当然,有时候也是传统的战阵练习,就是以往大家在禁军最常训练的那种。这虽然没意思,但却是这时候打仗的基础,所以不得不训练一下。 总而言之,从上午到下午,一整个白天,几乎很少有休息的时候,每天都要练到筋疲力竭为止。然后才是晚上的洗漱休息。 但是,转折来了。你以为魔鬼李信会这么就让人好好休息吗?那是绝不可能滴。他的竹笛可不是只有白天会响,夜里,尤其是半夜三更,大家都睡得正香的时候,他的竹笛也会响。 一旦竹笛响起,就意味所有人必须在半柱香的时间内起床、穿戴全副武装,然后来到营房下面的训练场列队集合。一旦有谁动作慢了,那不好意思,今天晚上就别想睡觉了,先跑二十圈再说。 尉迟宝林最先受不了这种做法,当众顶撞了李信,质问他究竟为什么要这样故意为难大家,明明大家白天训练已经很辛苦了,晚上还不能好好休息一下吗? 李信穿戴整齐地站在所有人面前。王贵拿举着火把站在他身侧。橘色的火光将李信的脸映得很深邃。 “你们不明白为什么吗?”李信放缓声音问道。 王贵面无表情,眼底却对这群义愤填膺的年轻人流露出一丝淡淡的失望。他当然知道自家王爷为什么要安排这样的训练,并且对这训练的重要性深以为然。 “为什么?不就是因为你闲着没事,非要为难我们吗?”尉迟宝林没好气地反问道。 李信冷笑了一声:“我可没有你们想的那么无聊,大晚上的不好好睡觉,却在这里等着要为难你们这群废物。你以为为难你们就这么有意思吗?” 好吧,其实是有那么点意思的,但是也不至于让李信放弃大好的睡眠时间啊。 “你什么意思?”尉迟宝林怒道,“你再说一遍,谁是废物?” “你们都是。”李信坚定地又说了一遍。 尉迟宝林大步上前,似乎揪起李信的领子,但还没来得及动手,就被王贵一脚踹倒,摔了个狗啃泥。 “顶撞长官,一会儿罚跑二十圈好好反省。”李信面无表情地说完,然后冷冷地扫视了所有人一遍,道,“我知道你们白天训练很累。所以呢?因为你们白天很累,敌人就不会来夜袭了?敌人就会乖乖地等你们晚上休息好了,第二天再来跟你们对阵?” 他顿了一会儿,继续道:“不要那么天真了好不好!你们真以为战场是这么简单的游戏吗?平时不多做这样的集合训练,你们到了战时怎么办?乱做一团?你看看你们的队列!如果是在战场上,你们能最快组织起来,形成战斗力,并进行反击吗?如果不能,你们知道结果是什么嘛?” 艰难站起的尉迟宝林抬手抹掉脸上的泥土。他身后衣衫不整的众人全都缓缓低下了头。 王贵在心中淡淡地笑了笑。 正所谓知耻而后勇,知道低头的话,至少说明他们还不是无药可救。 (本章完) 第三百零九章 蒙面人袭击 不管是普通士卒还是勋贵少爷,他们此前都没有经历过李信这么严苛的训练方法,骤然间从舒适区跨越到人间炼狱区,当然会觉得非常痛苦。所以在训练的最开始,李信跟所有人的关系都不太好。每个人都在咬牙切齿地接受训练,同时想方设法地想让对李信还以颜色。 李信对此早有预料,所以处处小心,连每次打开茶杯喝水时,都要先给营房里养的那只名为旺财的大黑狗喝一口,以防里面被胆大的营员偷偷加了什么料。 于是,旺财可就倒霉了。七天拉了五回肚子,差点就一命呜呼了。李信的心肠何等柔软,当然觉得万分抱歉,每天都特意从自己的餐盘里匀一些肉汤给它吃。直到确认它吃了以后没有任何问题,他才开始大快朵颐...... 这绝对不是又要拿旺财做实验的意思,只是想用肉汤来补偿喜欢喝肉汤的旺财而已!至于一条狗到底更喜欢喝肉汤还是吃肉的问题嘛,呵呵,别问,问就是不知道。 除了下毒这种下三滥的伎俩以外,据不完全统计,李信在营地至少还碰上了不下五次蒙面人袭击。每次都是夜黑风高,凉风吹拂,正适合半夜起来撒尿的时候。好在王贵的功夫实在不是盖的。那帮蒙面人连李信的衣角都没碰到,就被三下五除二地一一放倒了。 看着低头侍立在自己身旁的王贵,李信一边扎好裤腰带,一边暗自庆幸:这样一个高手高手高高手竟然对自己忠心耿耿,实在是人生一大幸事。试想,倘若王贵是李信的某位仇敌的手下,那李信怕是早就跪在那位仇敌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认错投降了,不然哪天半夜被人身首异处了都不知道。 王贵的表情虽然还算平和,但眼底却有愤怒。原因也很简单:在此地出没的人,除了李信预先派进来的后勤人员之外,也就只有这帮正在接受特训的士卒们了。后勤人员显然不可能蒙面来伤害自家王爷,那么结论也就可想而知:这几个在地上哼哼唧唧的蒙面人,正是受训的士卒,而且,大概率是那帮无法无天的勋贵少爷之中的某几个。因为绝大多数寒门子弟应该没有胆子趁夜来伤害一名王爷。 早年间出身军伍的王贵对于这种下属哗变,胆敢行刺上官的行为非常敏感。要知道,这种事情绝对不是可以拿来开玩笑的,闹得不好会直接导致军队解体,之后除了溃败便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了。 李信觉察到了王贵的异样心情,故作轻松地拍了拍王贵的肩膀,笑着安抚道:“没事没事,小孩子任性而已,不用那么介意。我这不是没事儿嘛。” 王贵将视线移到李信脸上,神色间颇为自傲地说道:“那当然。有老奴在这儿,除非千军万马,否则绝不可能让王爷受半点损伤。” 李信笑着摆了摆手,道:“放心,要是真有千军万马来围攻我,我肯定趁早自行了断了,或许还能留个全尸。” 王贵闻言,也只好苦笑摇头。一直跟自家王爷在一起,他早就对王爷这喜欢奇谈怪论,多有不吉之言的秉性有了抗性。他转向依然躺在地上动弹不得的几个蒙面人,冷声道:“老奴倒要看看,是什么人胆敢......” 说着,他伸出手去,却被李信攥住了手腕。 “不用了不用了。”李信笑着道,“我不是很想知道他们的身份。” 王贵露出了不解的神色,劝道:“这种事怎么能就这样马虎过去?” 李信摇摇头,转向那几人,缓缓道:“我不知道你们是谁,也不想知道你们是谁。今天晚上的事情,我会当没有发生过。你们赶紧回去睡觉吧,明天还有训练,不要迟到了。”说完,他便转身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王贵回头看了一眼这几个蒙面人,终于也还是没有忤逆李信的意思,赶紧跟了上去,没有再过多理会。 月光下,几个蒙面人面面相觑。他们也是一时热血上头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直到刚才被王贵一一踢翻时,生理上的剧痛才让他们终于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正在做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 虽然这个军营之中的最高长官是李信,看起来就很不正规,但是这里却的的确确是个正儿八经的军营。偷袭长官这种事情一旦被揭开,那必然逃脱不了军法的处置!若非李信故意如此轻拿轻放,之后肯定又是一场巨大的风波。 (本章完) 第三百一十章 检阅前夕 一阵凉凉的夜风吹过,几人清楚地感觉到了后背上的冰凉黏湿。他们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经出了一身冷汗。 这回可真是死里逃生了。 这样的想法不约而同地出现在众人的脑海中。 不知名的野鸟夜空中掠过,划出一道平滑的弧线,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赶紧走吧。免得被巡夜的看到。”领头之人捂着胸口勉强站起,瓮声瓮气地说道,显然刚才被踢的地方还疼的厉害。 另外几人闻言也点了点头,纷纷挣扎着起身,互相搀扶着,谨慎地往住处走去。 这段时间虽然只是练兵,但从李信隔三差五就半夜集合的尿性就能看出来,此地的一应规定都与真实的军营无二。有些甚至比真正的军营还严苛,比如一定要经常洗澡洗头洗衣服、宿舍里的所有东西都必须放在规定的地方等等。每天安排士兵巡夜这种大事,自然也是不会缺少。 几人小心翼翼地穿过草丛,顺手将脸上的蒙面巾丢弃,只装作起夜归来的样子,轻手轻脚地推开了宿舍的大门。 宿舍里正黑着,空气里充斥着此起彼伏的响亮鼾声,让人一不小心就怀疑自己是不是置身于某个猪圈当中。好在营规严苛,规定了宿舍每天都应该好好打扫,否则要是臭气熏天的话,真就跟猪圈差不多了。 “房遗爱,你回来了?” 正在带头那人想要悄无声息地钻进被窝时,他旁边那个被窝里的人影却动了一下,发出了轻轻的疑问。对方语气很平稳,没有半点睡意惺忪的意思,显然是还醒着。 房遗爱吃了一惊,停住了手里的动作,连带着杜荷、魏叔宛、裴律师也像是中了定身法一般。没错,今晚偷袭李信的便是这四人,分别是房玄龄、杜如晦、魏征和裴寂的儿子。 而出声这人则轻笑着翻身坐起,正是牛建虎。 “怎么样?出气了吗?”他问道。 “要你管?”房遗爱没好气地回应。 “我早就说了,这种小孩子把戏不会得逞的。楚王,是一等一的聪明人。”牛建虎道。 房遗爱翻了个白眼,本想说点狠话,但脑海里却反复浮现出李信将他们四人放走时说的话。于是,他的喉咙便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般,竟然半晌也没能说出什么诋毁李信的话,只能不甘心地哼了一声,心情很是复杂。 此夜之后,针对李信的那些恶作剧突然间销声匿迹,旺财的生命健康和狗身安全终于得到了保障,实在可喜可贺。 当然,这些都是训练的前半段时发生的事情了。等到赛程过半时,大多数人都已经适应了军营中的节奏,不管是疲惫的体能训练,还是折磨人的随时随地突然集合大演习,他们都能游刃有余地应付过去。这样的改变对于训练之前无比散漫的他们来说,简直称得上是脱胎换骨。 清楚地感受到了自己与身边之人身上所发生的变化,人们对于李信的不满自然逐渐削减。这或许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日久见人心”吧。 与此同时,皇宫内的某大殿之中,李世民也在灯下默默地关注着李信和陈骁两边大营之中的情况。 简单扫了陈骁那边传来的报告之后,伟大的李二陛下点了点头。 陈骁不愧是润德的儿子,行事果然有润德的风范,带兵练兵老成持重,又滴水不漏,将来多半是个合格的将才。 至于李信那边么......李世民就有些看不懂了。不管是站军姿、转向训练还是俯卧撑等新奇的体能训练,他都是闻所未闻,自然不知道其效果如何。不过,由于人类守旧和倾向于认可熟悉事物的天性,他对李信这边不是那么看好。 不过么,据李信说,这可是来自仙人的练兵之法......这一点让李世民有点举棋不定。 纠结了片刻之后,李世民突然笑着摇了摇头,将两份报告放到了一边。 没什么好纠结了,反正过几天就是约好要检阅的时候,届时看看效果便知真假。 时间平稳地到了训练的最后一日。营员们都以为最后一天,即使是恶魔如李信也会给大家放个假什么的,然而李信却用行动告诉了他们,没有最恶魔,只有更恶魔——今天的训练,照常进行。 众人顿时哀鸿片野。 “你们以为训练结束了就没了,可以懈怠了?我告诉你们,之后的军演上谁要是敢给我掉链子,仔细你们的屁股!”李信瞪着眼睛道。 (本章完) 第三百一十一章 骑兵入场 如果说刚进大营时,绝大多数人都不太信任李信,那么到了训练的最后,已经没有人怀疑李信的能力了。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说,此刻在营地里的这一千来人都比进行训练之前强了不止一筹。 这种强大不仅仅是先进而系统的体能锻炼所带来的肉体上的强大,更是李信这种全新练兵模式所带来的意识上的强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后者甚至比前者更为重要。 相比起绝大多数普通人,军人在战场上要面对的情形实在是极端太多倍,没有钢铁一般的意志绝对难以坚持下来。李信平时的训练看似机械,却是在把军士们的精神拧在一起,每一个人的意志都能从战友那里得到支撑和依托。 如此一来,便没有人是单独靠自己的意志力撑着,军队的战斗意志比先前强了何止几倍。或许勋贵少爷们对此没有太大的感触,但多少接触过战场的其他士卒们却深有体会。他们暗地里早就将李信与李绩这等成名的老将领相提并论。 当然,李信本人对这种看法相当嗤之以鼻。 在他看来,这帮士卒就是太年轻,没跟李绩这样的老妖怪打过仗,所以才会这么没见识地把他当成什么少有的将才。李绩这一票老将领的赫赫战功,是李信这辈子拍马也赶不上的。他们在用兵之道上惊人的直觉和经验,是整个大唐的宝贵财富。 打个比方来说,如果将军队比作一把剑,那么李绩、程咬金、李靖这些老将便是传说中的绝世剑客。他们用兵正如剑客使剑,其剑招之高明,是李信万万比不了的。他最多只能算是半吊子铸剑师,在军营里操练操练,顺便纸上谈谈兵,应该不至于露怯。可要是真到了战场上,他会把仗打成什么鸟样,那可就难说了。 李信很有自知之明。 总而言之,抛开过誉这一点不谈,李信在手下这些军士们中间已经有了几分威望。尤其是那帮勋贵子弟,大有认其为大哥的势头。 原来,自从房遗爱带人袭击李信失败以后,这帮刺儿头对李信的态度就悄然发生了些许改变,平时不仅自己不再表达对李信的不满,有时候听见别人说李信坏话时还要翻脸瞪人。再加上这段时间以来,李信练兵的成效确实肉眼可见——君不见程处默肚子上的肥肉都少了两圈,整个人都变得精壮起来,整个一人形自走大凶器。这帮天生崇拜强者的少爷公子们自然对李信心服口服。 所以,当李信要大家在军演上好好表现时,众人均是雄心万丈地亮了亮拳头。他们并不知道李信折腾这么多事儿都是为了跟陈骁较劲,否则的话,也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翌日,钦天监定下的黄道吉日。 太阳还未升起时,两队守城官兵就已经将长安城中央的朱雀大街洒扫了足足三遍,可谓纤尘不染。待东方第一缕晨光亮起,照耀在长安上空时,低沉的号声便响了起来,充满威严,像是某种巨兽喉咙里压抑的吼声。 李世民难得穿上了冠冕礼服,在一队卫士的簇拥下登上了承天门。跟在他身边的是李绩和李靖,程咬金悄悄藏在人群之中,似乎并不是很想在这样的场合露脸。这或许也是这只老狐狸的韬光养晦计策之一。少在人前露脸,人家算计的时候自然也容易忽略。 李世民对身旁环伺的群臣发表了一通不算太短的讲话,总的来说,就是总结这一年来的得失,跟初一大朝会那天的讲话相比,差别可能在于他将重点放在了展望未来上,尤其重点地提了一下北方边境以及与突厥方面的外交事务,其中的暗示意味不可谓不微妙。 李二陛下对突厥动兵的打算暂时还未公开,只局限于军方高层大致知道点风声。但今日的讲话之后,有心人只要联系一下今天大动干戈的检阅仪式,不难揣测出上意。可以想见之后朝堂之上,应该会多一点申斥突厥的奏章作为铺垫吧。 “吉时到!”钦天监的司仪官突然举起手中的令旗道。 李世民轻轻摆了摆手,道:“那就开始吧。” 伴随着这位大唐最有权力者轻描淡写的一句话,长安城东西两侧的开远门和通化门缓缓打开。两队大唐骑兵分别从两处城门飞驰入内,安福门、延禧门递次打开,让骑兵们长驱直入,宛如天雷震动的马蹄声径直滚向承天门。 (本章完) 第三百一十二章 李信和陈骁的部队 两队骑兵一队由东向西,一队由西向东。他们正好在承天门汇成一股,齐齐转向南面朱雀门。马匹跑得极快,若非下面的街道已经扫过,此刻怕是早就尘烟滚滚了。 李世民望着城楼下矫健的骑手们,满意地点点头,道:“真乃壮士也。” 平时总是劳形于案牍之间,他也难得有这样欣赏军士们身姿的时候,所以此刻的心情相当放松,甚至还有几分感慨。想当年,他也是一员出了名的虎将,马上功夫虽比不上程咬金、尉迟恭这些家伙,但无论如何也说不上差。可如今,怕是生疏得厉害了。 不过,帝王就是帝王。这种大喜的日子自然不会说些不该说的丧气话。 李世民始终微笑着站在城楼上,仿佛对下方这一派热闹的景象怎么也看不够。 两队骑士汇合以后,化成一道浩浩荡荡的洪流,奔出南面的朱雀门。迎接他们的是分列于街道两旁的带刀侍卫。而在带刀侍卫们连成的“警戒线”后方,则是早就得了今日要举行检阅仪式的消息,所以特地在此地等着看热闹的百姓们。 他们一个个的都穿着喜庆的衣服,老老实实地站在侍卫们的身后,有些则站在沿街店铺的二楼或者三楼上,纷纷用闪闪发亮的眼睛看着前方不断飞驰而过的骑士的身影。年纪小的孩子甚至被家长举在脖子上,获得了本次检阅观礼的最佳视角,高兴地直拍手。 或许是因为府兵制的关系,在大唐,军人这个职业与普通百姓之间多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亲切联系。绝大多数大唐百姓都对军队有种好感,小孩子就更容易对这些出身军伍的矫健男儿产生信赖和崇拜之情。 人们的欢呼声甚至压过了马蹄攒动的声响。 骑兵队伍之后接着的是全副披挂的禁军,足足一万人。他们全都穿着清一色的制式锁子甲,手握寒光闪闪的长戈,缓慢而有力地行走在街道上。虽然没有骑兵那么声势浩大,但谁也不敢轻视这一队步卒的战斗力。 李世民目送士兵们缓缓步出朱雀门,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道:“后面就是李信和陈骁这两个小子的队伍了吧?” 李靖点头,道:“回陛下,正是。” 李世民摇了摇头,道:“希望这两人不要太露怯。”事到临头,他突然有些担心这两个孩子。万一他们带的军队实在不够好,差刚才出场的正规军太多的话,他们会不会太挫败? 旁边的陈尹也有几分信心不足,焦急地往西侧延禧门望了望,什么也没说。 过了一会儿,开远门和延禧门同时又响起一道拖长的号角声。两队披甲执锐之士分别出现在门里。 从延禧门进来的是陈骁的队伍,由一身银甲的陈骁亲自领队。只见陈骁骑跨在一匹栗色骏马上,头戴烂银盔,身披银色鳞甲,手里还握着一把红缨长枪,神情非常严肃,身形间竟给人几分子龙再世之感,卖相不可谓不绝佳。 他身后跟着的,是他当日领走的千人满编营,个个都穿戴整齐,利刃出鞘,不紧不慢地跟在身后。 陈尹摸着胡子看着这一幕,很是满意地点了点头。连李世民都赞许道:“不愧是润德的儿子。看样子在南方历练这两年,这孩子还是颇有收获啊。你说呢,懋功?” 然而,李绩却意外地没有回应。 李世民回头看了李绩一眼,发觉李绩的视线已经完全被开远门那里的画面给吸引了。按照安排,那里出现的应该是李信的部队。 难不成,李信这小子又弄出什么花头了? 李世民饶有兴致地望过去,却看到那一队兵马最前方领头的人并非李信,而是程处默和秦怀玉。 “阅兵这么重大的事情,这臭小子都不亲自下场吗?”李世民暗暗翻了个白眼。 程处默、秦怀玉还有其他一票儿纨绔入营参加练兵的事情并非秘密。毕竟这些人的老爹此刻就站在城楼上。他们对于自家孩子的行踪都了如指掌,所以此刻并没有露出意外的神色,反而一副很有兴味的样子。 由于戴着头盔的关系,李信这边的士兵全都剪了寸头这件事并没有人发现。但是,他们古怪的步伐却迅速地引起了城楼上所有人的注意力。 咚。咚。咚。咚。 整齐划一的脚步声,甚至能清楚地分辨出落下的是左脚还是右脚。每一个士兵都笔直地望着前方,目光中充满了坚毅与果敢。 “这威势.....倒真是有些不同凡响。”李世民喃喃道。 (本章完) 第三百一十三章 喊着口号前进 李信并没有在训练中安排太多的队列训练,但好歹也保证所有人都基本掌握了正步走的要领。所以,眼下这些军士们行进起来虽然不比后世阅兵那么整齐,但多少也有了一点点精气神在,显得个个都龙精虎壮。 以李绩这种久经沙场的老将的眼光来看,如此昂扬的一支队伍,战斗力绝对不可小觑。他忍不住侧过头与李世民、李靖对视一眼。三人均是从彼此眼中看到了一抹惊喜和赞许。 陈骁也很快发现了迎面走来的这支队伍的不凡之处,目光逐渐变得严肃。听过陈辛恒对李信的评价之后,他当然不至于过分小看李信。但是,出于对自己的自信,他倒是也不觉得李信真的能在带兵一事上胜过自己。然而现在,亲眼看着这队伍的风貌,他突然没有那么笃定了。 两支队伍以不太快也不太慢的速度行进,精确地在承天门正下方汇合,齐齐转向,往南方的朱雀门行去。今天所有接受检阅的部队的路线都是这样,从两侧城门入,从朱雀门出,穿过整条朱雀大街,最后从明德门出去,各自回营。 然而,在李信部与陈晓部汇合之后,程处默和秦怀玉却对视一眼,突然齐声喝道:“预备!” 城墙上的李世民等人均是愣了一下,接着便听到下方程处默和秦怀玉两人大声喊道:“大唐威武!吾皇万岁!” 两人话音一落,不等其他旁观者反应,身后跟着的部众们便立即响应了起来。 “大!唐!威武!” “吾!皇!万岁!” 千名壮汉齐声高喊起来,宛若千百个低音炮同时作响,震得所有人心肝一颤。 李世民哑然失笑,道:“这.....这算什么?” 平时不苟言笑的李靖也绷不住脸,嘴角微微扬起,缓缓摇了摇头。 唯有程咬金这个老流氓对此显得不太意外,反而哈哈大笑,道:“这无赖的臭小子,总能弄出花样来!” 陈骁虽然表面上没什么反应,心中其实也早就为这突如其来的动静稍稍吃了一惊。 程处默和秦怀玉继续旁若无人地高喊着口号。他们身后的军士也跟着两位队长齐声高喊,真真称得上是“声势浩大”。相比之下,陈骁这一边沉默行进的队伍就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骑在马上的陈骁只好默然在心中苦笑。这位妹夫行事还真是出人意料。 他现在有点矛盾。保持安静嘛,不太好,跟着喊嘛,似乎也不太好。总而言之,咋都不合适的感觉。想了一会儿之后,他最终还是决定——跟着喊。 毕竟李信这边喊的口号毫无疑问是好话中的好话。更何况今天还是这么一个正式又热闹的场合。如果陈骁这边全程一言不发的话,反倒显得好像他不赞成李信这边的口号一样,那可就有点麻烦了,说不定还会惹来弹劾。 “预备。我们这边,声音不能比他们小!”陈骁大声地说道。他身后的士兵们陡然精神一震。看着李信那边一个个耀武扬威地喊着什么口号,他们早就很不爽了:不就是喊喊口号嘛,谁不会?至于弄得这么脸红脖子粗吗? 陈骁将长枪背在身后,大声道:“大唐威武,吾皇万岁!” 于是,两支队伍此起彼伏地喊着口号,仿佛在比哪一边的声音更大,同时一路向前行去,缓缓通过了朱雀门。 城门上的卫兵、朱雀大街两旁的带刀侍卫、围观的百姓,有一个算一个,谁见过这般热闹的景象?嘹亮的口号何其雄壮,本来就心情激动的人们很容易就被感染了,纷纷激动地大呼小叫起来。 随着队伍的行进,百姓们中间传出来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齐,仿佛就是军队的回声。 “大唐威武!吾皇万岁!” 李世民站在承天门的城楼上,隐隐约约能听到前面朱雀大街传来的动静,心中自然是澎湃非常,久久不能平静。 一旁早有人跪下称赞道:“此乃民心所向!陛下圣明!江山幸甚!”话音未落,又跪倒了一票人,口中直称“陛下圣明”。 李世民不是圣人,有人拍马屁他也会高兴。但与历史上其他只知道好大喜功的帝王相比,他的优点就在于总能在欣喜之余保持一份冷静与克制。 故而他没有顺着众人的话说,而是半开玩笑地转向陈尹道:“这臭小子就知道搞这些花花伎俩。” 陈尹笑眯眯地说道:“也是陛下自己励精图治的结果。” 李世民佯怒道:“怎么你也.....” 陈尹自然是笑着请求恕罪。 (本章完) 第三百一十四章 军演开始 与此同时,眼前这一热闹景象的始作俑者,楚王殿下李信本人其实正在自家的床榻上呼呼大睡着。 口号的事情的确是他一时间突发奇想的决定。毕竟一说起阅兵,他就很容易想起前世在电视上看到的热闹景象,于是忍不住就定下了这么两句口号,要求士兵们在过承天门下,与伟大的李二陛下打照面时,大声喊出这样的口号。 想想都觉得很提气。 不过,他本人最后还是没有亲自出现在阅兵的队伍里。 因为按照制度来说,阅兵式上领队的将领必须骑马,而李信的骑术实在是有目共睹的烂。即便勉强骑上了马,也没有人家那种威风凛凛的范儿。更何况,除了骑马以外,将领还必须穿上全身战甲。李信的身子骨算不上弱,但要他扛着几十斤的战甲绕城一周的话,那还是算了吧。 于是,他便把这光荣的使命扔给了程处默和秦怀玉,自己则偷偷跑回了楚王府。 这一个月以来,他一直都在营地里住。吃住用度基本与其他人如出一辙,没有任何特别待遇。这让早已被封建地主的奢靡生活所腐蚀的他着实难受了几天。 考虑到润娘毕竟是女孩子,不适合带进军营里。而让王贵这个大男人伺候人的话,李信又总觉得不习惯,所以只好自己亲力亲为。一回到家,润娘就扑上来抱住了李信。这还是小姑娘自从被李信带回王府以后,第一次与李信分别那么长的时间,自是无比亲热。 李信也很享受这种被人牵挂的感觉,微笑着将小丫头抱在怀里,轻轻摸着她的头。 所谓的家,就是这样。在家的时候有人爱你,不在家的时候有人念你。 不知道这么久不见,陈幼澜这妮子又过得怎么样呢? 李信心中闪过这个念头,旋即又将其打消。 他只是忙里偷闲地回王府休息一下,傍晚便要回到军营中准备正式的军演——他和陈骁的赌斗可不是就这么阅兵一圈就结束了,而是要以模拟演习的方式击败对方才算数。所以,在此事完结之前,还是先不去打扰陈幼澜了,免得刚一见面又要分开好几天,徒增烦恼。 简单安抚了润娘之后,小润娘便乖巧地忙活了起来。给王爷准备洗澡水、吩咐厨房准备好饭菜、给王爷搓搓背......千万不要乱想,真的只是搓背而已。李信还不至于禽兽到连小润娘也不放过的地步。她还是个孩子。 舒舒服服地洗了热水澡,又吃了一顿王府厨娘精心炮制的“恭迎王爷回府之安抚身心大套餐”,李信真是觉得自己由内而外地被治愈了好几遍。 果然还是家里舒服啊。相比之下,军营里的生活简直就不是人过的日子......诶,这么说的话是不是有骂那帮臭小子全都不是人的意思?算了算了,管他呢,他们又听不见。 李信放松之下,困意顿生,便上床呼呼大睡。这段时间他确实累坏了。本想着睡它一个时辰便罢了,谁料这一睡下去便是足足三个时辰,醒来时已经是傍晚。 望着窗外满是晚霞的天空,李信先是一脸懵逼地揉了揉眼睛,随后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连忙起身更衣,连晚饭也来不及吃便往军营赶去。毕竟他只是趁着阅兵的空档回来修整一番而已,要是演习的第一夜就不在营地的话,未免也太离谱了。 这次军演的规则很简单。李世民在长安城外圈了一大块地方作为模拟战场。李信和陈骁带着两队士兵交战,斩帅或者夺旗的那一方获胜——当然,交战双方使用的都是未开刃的武器,不会造成真正的损伤,判定为受伤或死亡的军士会撤离战场,不能继续参与后面的战斗。 等李信赶到预定的战场时,程处默和秦怀玉等人早就已经带着部队拉起了稳固的营帐。这让李信对后面的演习突然放心了一些。 原来这两个一直以来都有些不靠谱的家伙已经在不知不觉间稍稍变得比之前靠谱了一些啊。 今天毕竟是大阅兵。李信部和陈晓部都折腾了一整天,体力和精力都算不上好。因此,双方都均是选择了安营扎寨,埋锅造饭这种稳妥的策略。这也让关注着这里的李世民和群臣感到满意,一齐静待着翌日的来临。 (本章完) 第三百一十五章 地图与沙盘 划定的战场还算广阔,但整体来说,地形不复杂,除了两座稍稍有些高度的山头以外,几乎就没有其他值得一提的。程处默和秦怀玉选择将营地驻扎在了其中一座名为小牛山的山脚。这里靠近一条溪流,取水方便,倒是不错的选择。 李信巡查了一遍大营,发觉所有人都按照平时的练习而严格执行着,营中井然有序,给人的感觉相当不错。 回到主将的营帐中,李信发觉这里有些热闹。程处默、秦怀玉、牛建虎、尉迟宝林等好几人都围在营帐中央的大桌前热烈地讨论着什么。 一见李信进来,众人齐齐抬头。牛建虎很是兴奋地说道:“殿下,你这个沙盘做得也太好了!” 尉迟宝林抱着一份地图叫道:“再配上这份地图,简直就好像是将战场放在了眼前一般。” 李信笑了笑,示意众人闪开一个位置,然后坐下道:“没办法。毕竟我也只能在这些地方上下功夫了。” 说完,他的目光落在了面前的桌上。 这并不是一个普通的桌子,非要说的话它应该更像是一个长了四条腿的方形大脸盆,长宽均是五尺。盆中铺满了细砂和碎石,仔细地堆成了高高低低的形状,若是专注地盯着两处最高的隆起看一看,不难发现它们之一与小牛山有几分相似。而另一个隆起,代表的自然就是模拟战场之中的另一座山,乌云山。 没错,这正是李信精心制作的模拟沙盘。 模拟战场并不是临时划定的,早在军演的前一天,李世民就派人将战场的地图送到了李信手中。李信打开地图以后,只看了一眼就恨不得将这份连草纸都不如的所谓地图撕碎,顺手再冲进马桶里去.......好吧,这会儿其实并没有马桶,找遍地球的任何一个角落也不会有。只能将就着扔进粪坑里。 一份地图的作用,就是要告诉阅读者重要的地理信息。而李世民送来的这份地图,上面除了简单的线和文字以外,几乎什么也没有。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份地图,好歹要有个比例尺吧? 看着差点吐血的李信,王贵凑过来看了一眼。 “这就是你们用的军事地图吗?”李信无奈地随口问道。 王贵点了点头,似乎并没有觉得这地图有什么问题。 李信摇了摇头,强打精神问道:“罢了罢了,我问你,这地方你熟悉吗?” “嗯。关中没有我不熟悉的。”王贵很是自信地说道。作为一个斥候之王中王,他对关内绝大多数地方的地形都了如指掌。 于是,李信在原有的这份地图的基础上,连夜重新画了一张地图,在上面增加了比例尺、高度信息、路线、地形等等一系列信息。当然,这些信息都是基于王贵这个信息源。 这也是李信一回到王府就累得不可开交的原因。 既然这份地图如今能够得到程处默等人的认可,这证明王贵还真不是说大话的人。 至于这个与地图配套的沙盘嘛,则是刚才李信吩咐王贵堆的。说起来,王贵对这些军事上的事情倒真是很有灵性。李信只是简单交代了一点要领,他就能把事情干得很漂亮。比如说眼前这个沙盘,几乎跟李信设想的一模一样。 沙盘和地图都准备好了之后,李信就把程处默这帮人都叫到了自己的营帐中,然后便趁着他们研究这两件东西的时候,自顾自出去营地转了一圈。 如今见这两件东西能得到大家的认可,他当然是很有成就感。 “现在大家应该都对这一次决战的地形有所了解了吧。你们有什么想法呢?”李信笑眯眯地问道。 他早就想好了。他虽然懂得训练、懂得一些军事上的基本常识,可是真的到了要两军对垒的时候,他还真不知道该做什么、也不知道从何做起。所以,他决定好好利用眼前这些人,包括程处默和秦怀玉。 早就说过了。这两人虽然平时不太灵光,但好歹也是将门之后,大唐名将程咬金和秦琼的亲生儿子。正所谓虎父无犬子,平时他们在家耳濡目染,对于战争的认识肯定比李信要深刻很多。毕竟,李信虽然说起来也是将门之后,但那位能称得上是军神的李玄道却早就不在人世了,什么也没教过。 牛建虎、尉迟宝林这几人也是同样。牛进达、尉迟恭....哪一位不曾为大唐立下功劳?他们几人......的儿子凑在一起,打一场像模像样的小仗,应该问题不大吧? (本章完) 第三百一十六章 难吃的小米 李信只要从眼前这几人的想法中选取比较合理的来执行即可。 想想真让人忍不住想要称赞自己的机智啊。 李信暗暗地点点头,嘴角露出一丝狡猾的笑容。 程处默等人完全没有想过李信并不太会打仗这么一回事,一时间便继续你一眼我一语地讨论了起来。李信则是一言不发地笑着坐在边上,将这些讨论尽收耳中,是不是还对照着地图问几个问题。 牛建虎完全没有想到李信是因为对兵家之事不熟悉才有此疑问,还以为他是故意在考校大家,便一一详细解答——谁能想到练起兵来一套一套的李信,其实竟然根本不会打仗呢? 李信故作高深地微微点头,仿佛对牛建虎小同学的回答非常满意。而牛同学也就因此感到十分高兴,连头都稍稍抬高了几分。 在经历过整整一个月的训练之后,任何一个长了眼睛的人都没办法昧着良心否认李信的成果。也正因如此,这一票纨绔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对李信服得不行,私下里都是大哥长大哥短的。牛建虎作为一个忠实小弟,被自己仰慕的大哥称赞了之后,自然是有些高兴。 经过众人的一番讨论之后,其实最后得出来的结论反倒意外地没有什么了不起:分兵两路,大部队正面佯攻,同时分兵一支偷袭大营。 对于这种简单到几乎算不上什么战术的计划,李信一开始有些疑虑。他摸着下巴,细细思索了良久,这才稍稍释然了一些。 也是,看来是自己之前把打仗这事儿想得太复杂了。 打仗嘛,哪儿有那么多巧妙的计策?战争最常见的形态就是双方真刀真枪地血拼。这种情况恐怕占据了战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其次,才是双方各显神通,充分利用手中己方已知而敌方未知的信息,去设计针对敌方的作战计划并加以执行的时间。 那种一环扣一环,看着就叫人惊心动魄的玄妙计策,基本只能存在于小说之中。若是将其放到真正的战场上,恐怕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以上的计策都是行不通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最容易在战场上取得成效的战术只有一个——突然袭击,简称偷袭。 譬如当年日军偷袭珍珠港,为何能让装备精良的美军损失惨重?说白了,也就四个字:措手不及。 正所谓,兵者,诡道也。越是让敌人摸不透你的脉,你就占据越大的主动性和优势。 最后,李信拍了板。 两方对战的基本方略,就此定计。 翌日,天未亮,李信这边就响起了起床信号。经过严格的训练之后,李信这边一千来号人,一个敢赖床的都没有。哪怕灵魂还在床上,肉体也已经自顾自地起床,烧火做饭了。 唐代通行的军粮是小米,因为这是目前来说保质期最长的食物。据说最长可以存放九年。李信对此表示怀疑。要是有人敢指着一把放了九年的小米说它还能吃,李信第一个就让他自己来尝尝这个小米吃了会不会死。 当然,眼下李信部带的军粮不可能是存放了那么久的小米,全都是兵部新配发的——这一次军演预计在三天左右结束,兵部给每个参与军演的士兵都配发了足足五天份的干粮,装成一只只小口袋,沉甸甸的,每人一口袋。陈骁那边也是一样。 李信从王贵手中接过了一碗属于自己的小米粥。虽然热气腾腾,看着挺像回事,但喝起来的味道,实在不敢恭维。 “咱们大唐的将士们平时在外打仗,难道就吃这些?”李信问道。这话刚出口,他便觉得自己有点蠢——不吃这个还能吃什么? 王贵也知道自家王爷没经历过苦日子,不懂这些情况实属正常。他温和地笑道:“是啊。有的吃就不错了。厮杀汉哪儿有那么多讲究。” 李信看着手里剩了小半碗的粥,心情有点复杂。 大唐能有后世那样的盛名,李世民能得到“天可汗”这么尊贵的称号,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大唐有一支足够强盛的军队。正是这些热血男儿在战场上不惜性命地厮杀,才有了如今的大唐。然而,在他们舍生忘死的时候,大唐能给他们的却只是这样一把难以下咽的小米。这总让人觉得心里不舒服。 要不......试着搞点罐头? 李信突然眼前一亮,暗道此次军演结束之后,一定要想办法搞点新的军粮出来。 总不能亏待了这些为国征战的热血之士啊! (本章完) 第三百一十七章 陈骁的安排 解决了早饭之后,李信的部众们整装待发。 李信带着王贵以及十名亲卫坐镇大营。牛建虎和尉迟宝林带着八百人正面主攻,程处默和秦怀玉带着其余两百人混在主攻队伍中,行军到一半时,伺机从小路包抄陈骁大营。 这条小路在李世民提供的所谓官方地图之中根本没有提及,而是在李信重新绘制地图的过程中才被王贵指出来,并标示在了全新的军事地图上。昨夜讨论方略之时,大家决定充分利用这条隐蔽的小路,打陈骁一个措手不及。 “好好打。证明自己,就在今天了。”李信握拳道。 他面前千百条壮汉齐声低喝,声音没来由就让人觉得安稳。 “出发!” 话音落处,全军出击。 李信的大营位于小牛山脚下,而陈骁的大营则位于乌云山背后。当然,若是在真正的战场上,其实没有那么容易发现敌军的大本营,否则仗也太好打了。但是,这毕竟只是一次模拟军演。在划定的战场范围内,适合扎营的地点并不多。因此,早在第一天夜里,双方就已经探明对方的营地所在。 跟李信不同,陈骁从一开始就不打算主动出击。在他看来,这毕竟只是一场两方军演,不是他进攻就是李信进攻,既然如此,那还不如在营地以逸待劳地等着对方上门的好。 果不其然,他正对着地图猜测李信会如何进攻时,便突然有个军士从营帐外阔步入内,朗声道:“报告长官,前方敌袭。” “多少人?”陈骁平静地问。 “约莫千人。”军士回答。 倾巢而出? 陈骁微微皱了皱眉。 其实这样的决策倒也说不上错。说白了,这毕竟只是一次军演,限制非常多,抛开战场范围的限制,还有武器装备的限制,譬如说双方都没有配备弓箭等远程武器这一点。 要知道,战争的形态很大程度上取决与武器装备的多样性,以及各种战场条件的复杂性。后世的战争之所以可以变得那么复杂,也正是因为飞机、船、潜艇等等一系列新式的武器,足以将海陆空都纳入战场的范围。由此便将战争的可能性扩展了好几个数量级。 设想一种最极端的情况:如果战争两方都只能使用拳头,那么结果会怎么样?很简单,所谓的战争就会立即降维成街头混混之间的斗殴。按照这样的逻辑去推想,那么现在摆在陈骁和李信面前的军演,其实也只不过是一场大号的双方械斗而已。 陈骁觉得,在这样一场复杂程度注定有限的战斗之中,摆开阵势硬碰硬地打一场的确也不失为一种选择。 不过,李信会这么简单吗? 陈骁的眼前浮现出李信那张脸。 实在是看起来就让人觉得不是个厚道人。 “走,带我去看看。”陈骁起身,示意军士在前面带路。两人爬上一高处之后,他果然看到前方几里外有人影攒动,看样子,不过一刻钟后就会到达己方营地前。 不过,仔细分辨着耳畔的声响,陈骁总觉得来敌的人数似乎不满一千。 几年的军旅生涯让他对人数的判断有了一点基本的概念。千人一同行动的动静应该比眼下的状况更厉害一些。 这一点细微的差别让陈骁顿生警兆。 “传我命令,准备迎战。”陈骁先下达了这一条指令,然后迅速回到营帐中,将手下一位名叫韩勇的副官叫到身边。 韩勇匆匆入帐,拱手问道:“长官有何吩咐?” 陈骁指着地图道:“我拨两百人给你。你带着他们作后军。倘若对方一味进攻,死战不退,那你们就压上。可若是对方后撤超过这条线......”说着,他在地图上比划了一条无形的直线。韩勇瞪大眼睛,认真地将这条线记在心中。 “一旦超过这条线,你就带着这二百人回营护卫。”陈骁缓缓说道。 “长官担心对方调虎离山?”韩勇问。 “有备无患。”陈骁回答。 “是。属下遵命。”韩勇没有再多说半句,转身退出了营帐。 陈骁坐在远处又对着地图看了一小会儿,确认自己没有遗漏什么东西以后,才起身走出帐外,回到了刚才观察敌情的高处。这里的视野开阔,正好可以把两边交战的情况尽收眼底。 坦白说,他也很好奇李信能把这些兵带成什么样。要知道,这些疏于训练的禁军也着实让他头疼了好久,操练半个月才多少有了点模样。那么,李信那边的情况会是如何呢? (本章完) 第三百一十八章 很快,陈骁就看到他想要看到的东西。 坦白说,检阅当天带队游街之时,他就已经对李信手下的军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整齐一致的步伐,还有振奋人心的有力口号,哪怕仅仅是在回忆中也不减丝毫震撼。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队伍在气势上就弱了一筹。这其实已经相当能说明李信的实力。 但是,这还不足以让他完全认输。只是让他稍稍对陈辛恒的话有了更深的理解。 这是一个满肚子奇招的妹夫。 现在,陈骁可以认同这一点。但是,他还想看看,看看李信到底能做到什么程度。 远处,两方的部队开始接触 牛建虎和尉迟宝林两个好战分子率先杀入敌阵当中,如砍瓜切菜一般迅速用手中未开刃的长矛打倒数人。长矛的前部早就裹上了一层厚厚的白粉,打在穿了皂色的军士身上,便成了一道白痕。按照规则,一旦身上有了白痕就等于“死亡”,不许再继续战斗。 当然,混乱的交战当中,其实也没有人主持秩序,更没人强制要求身上出现白痕的人下场。这样的规则全靠参战双方自觉遵守。好在两边都出身禁军,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也不至于为了这小小的演习就耍赖,否则日后真是没脸见人。所以,身上出现白痕的人,都自觉地丢下武器,撤出了战圈。 除了被牛建虎和尉迟宝林这两个家伙打倒的倒霉鬼——因为他们得先躺在地上缓一缓才能勉强爬起来。 陈骁眼见得这两位猛将之后的凶残,苦笑着摇了摇头,大有龙生龙凤生凤之感慨。 不过,虽然牛建虎和尉迟宝林大发神威,取得了局部优势,李信部整体上却还是处于下风。 陈骁看着战况,暗暗点头。 看得出来,李信那边的军士纪律性非常好,即使是在劣势之中,依然阵型不散。反观自家这边,明显有两支小队被优势冲昏了头脑,兀自深入,陷入敌阵当中,整体的纪律性显然不如对方。 看了一会儿,陈骁心中突然冒出“果然”二字。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方交战的阵线明显后移。陈骁的部队尚未察觉异状,依然穷追不舍。很显然,这是对方早就安排好的。 虽然部队战得很混乱,但在军伍中历练过的陈骁还是老早就判断出了一件事:对方部队根本就不满一千人。这也是敌方目前处于下风的根本原因。 那么,剩下的两百人去干嘛了呢? 问题的答案很明显。 划定的战场中又没有粮道之类的存在,这消失的两百人,除了从小路偷袭己方大营以外,似乎没有别的可能。 陈骁心中不免有些得意。 两边的战线很快迫近了他所划定的红线,韩勇果然依照战前的吩咐,领着后军开始后撤,径直奔向后方的大营。 鏖战之中的牛建虎和尉迟宝林根本就不可能发现与己方作战中的部队突然减少了两百人,而是继续按照原定的计划稳步后撤着,试图将敌方主力继续向后吸引。 陈骁缓缓摇了摇头。正面战场的战斗已经不重要了。如果他所料不错的话,那消失的两百人应该很快就会在营地的周围出现。 这里就快要变成战场了。 程处默和秦怀玉是这次绕后大作战的绝对核心。他俩早在半路上就悄悄脱离了大部队,神不知鬼不觉地领着两百人从小路来到了陈骁部营地的后方,静待着出手的时机。 这里距离正面战场很远。只能靠一个会爬树的小兵在高高的树冠上努力观察。 “怎么样?”程处默压低声音问道。 树上的小兵回答道:“咱们的人开始后撤了。敌人都上当了,还跟着呢。” 事情的进展还算顺利。 秦怀玉有点憋不住笑,舔了舔嘴唇道:“那咱们......差不多就动手吧?” 程处默本想再等等,又怕对方反应过来,有所防备,最终还是点了点头,道:“那就动手!” 话音一落,进攻的号角声立即响起。处于隐蔽之中的军士们纷纷从藏身之处鱼贯而出,直奔一里外的陈骁大营。 李信这一边,进行了整整一个月体能训练的优势在此时表现得淋漓尽致,几乎瞬息间就完成了这一里的奔袭,来到陈骁的大营外。 如果所料不错的话,这大营之中应该正是最空虚的时候。只要擒下陈骁,此次军演便是李信这一方的胜利。 然而,刚刚冲破营地的瞬间,程处默就听到不远处传来的骚动——很显然,有另一队人马也来到了陈骁这一方的大营中,而且这队人马绝对不是李信的安排。 (本章完) 第三百一十九章 结果分晓 程处默和秦怀玉对视一眼,均是从对方眼中读出了一个字。 干! 都到这里了,要是因为听见了人马的动静就撤退,那未免也太窝囊了点。要知道,在正面战场折损人马的可不只是陈骁那边,他们自己也会损失很多战友。这要是撤退了,岂不是白吃这么大亏了? “继续冲!只要抓住陈骁,咱们就赢了。”程处默大喊一声,率先冲了进去。 平时练兵的效果在这一刻体现了出来。没有任何人对程处默的命令提出异议,全都目光坚毅地跟着前方这位黑塔一般的汉子向前突进。 纪律性是军队的生命。只有纪律性足够强的队伍,才能第一时间对战场上多变的突发情况作出反应,并且充分地发挥出战斗力。 为什么历史上将领能以多打少?为什么很多名将都鄙夷乌合之众?根本原因就在于纪律性。他们深知,乌合之众纵然占据了人数优势,但却缺乏足够的纪律性去支撑他们的战斗意志。 要知道,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可能在伤亡超过四成时依然死战不退,而一支乌合之众却极有可能在伤亡不到一成时就溃不成军。 经过李信的训练之后,这支原本还有些散漫的禁军队伍早就脱胎换骨,成为了一支坚毅之师。或许没有人能说清楚他们在真正的战场上会表现如何,至少在眼下的军演之中,他们的纪律性绝对值得信任。 穿过小路,程处默和秦怀玉带人直奔营地中央最大的那一座营帐。不出意外的话,陈骁应该就在那里面——因为军演的规则就是这样,两方的长官必须呆在大营之中,不得随意移动。 或许这样的规则有些过于死板,但制定规则的李世民也很无奈。毕竟这次参加军演的是李信这个滑头鬼。如果不将很多条条框框订好,指不定这臭小子会找出什么样的空子出来钻。 就譬如说这一条将双方长官限制在大营之中的规定。要知道,军演胜负的判定取决于长官是否被擒,要是不加这一条规定的话,谁知道李信会不会自己一个人远离大营,躲在什么不好找的犄角旮旯里?那岂不是两边不管怎么打都分不出胜负了。 眼看着陈骁的大营就在十来丈之外,程处默和秦怀玉却无法前进了。 因为韩勇已经带着两百人及时赶到。 没有丝毫犹豫和停顿。秦怀玉和程处默甚至没有交换任何一个眼神,齐齐咬牙低吼出一个“杀”字。话音落处,数百人战作一团。 陈骁端坐在大营中,静静听着外面乱如暴雨倾盆的动静,脸上却是平静的笑容。 这次军演的起因,其实主要是陈辛恒的撺掇,再加上他陈骁本人确实也对李信的本事有些好奇,所以两人才联手做了一个非恶意的局,并将李信请入了这局中。且不管最后结果如何,至少从现在的状况来看,哪怕说一句李信极其擅长练兵也不为过。 刚才双方交战的画面依然在陈骁脑海中回放。 李信的部队在激烈的战斗中依然能保持相当的纪律性,牢牢地维持住基本阵型不乱。此等部队,哪怕说是一个久经沙场的老将带出来的,也不会有人不信。以李信一个从未上过战场的雏儿的角度来说,能做到这点属实不易。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陈骁得说,这一次是他输了,而且输得无法反驳。 看来,陈辛恒这小子对李信的评价竟然没有丝毫夸大。 不管是什么领域、什么难题,只要李信敢接,他就一定能拿出足以震惊所有人的成果。 幼澜这妮子能觅得此等良夫,我日后也省心了。 陈骁这么想着,脸上的笑容甚至更灿烂了几分。 营帐外,程处默和韩勇之间的战斗还在继续,但结果基本没什么悬念,韩勇的落败只是时间问题。 没办法,程处默和秦怀玉的个人武力实在是太强了。两尊战神往前一站,打他十来个人不成问题。后面跟着的小兵见状,顿时战意昂扬,而敌方则士气不足,平白损失战力。此消彼长之下,再加上程处默这一方严谨的纪律性,让韩勇这边的反攻变得无从下手,只能节节败退。 盏茶功夫之后,程处默轻松攻破韩勇防线,来到陈骁的面前。 陈骁笑着叹了口气,道:“是我输了。” 战场内分出胜负的消息很快传回了皇宫大内之中。李世民等人对着探子传回的情报,一时间均是哑然失笑。 毕竟,这结果真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说意外吧,似乎也没那么意外。说意料之中吧,好像也没那么意料之中。 这个李信,真是.......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章 双双升官 李信和陈骁的交战一直处在李世民的监控之下。整个战场的绝大多数地方都安排了专门的探子观察,连两人的副官之中也有专门负责向皇宫传递消息的桩子。当然,这些事都是摆在明面上的。毕竟军演这种事本来就没必要特意偷偷摸摸地打听情况。 说起来,李信本人也不过是与李世民差不多同时得知自己获胜的消息而已。 既然胜负已分,李信和陈骁自然是没有必要继续留在大营中,纷纷带着剩下的人撤离战场,返回长安。 回去的路上,李信的心情有些复杂。 这心情无关胜负。因为不管对胜负有多少焦虑和猜测,在结果落定的那一刻,这些多余的心思都该烟消云散了。此刻李信所纠结的,不过是心头一抹若有若无的失落而已。 虽然不是那么乐意承认,但他还是得说,参加这场有着诸多限制的拟真军演的确给了他一种特殊的爽感。毕竟,哪个男儿不曾幻想过自己亲上沙场,掌管百万雄兵,谈笑间内樯橹灰飞烟灭呢?所以,当这一切结束的时候,他当然会觉得有一点点不舍,就好像结束了一场刚刚结束了一场热闹的游戏,令人回味,也令人惆怅。 将来如果真的有机会上战场....... 念头刚到这里,李信连忙摇摇头,将其全部打成灰灰,埋进心底最深处,并决心永远不将它再挖出来。 开什么玩笑!战场可不是什么可以做游戏的地方,那是真的会死人的!在那里,人们用的武器可就不再是什么未开刃的刀枪剑戟了,全是寒光闪闪、吹毛短发的斧钺钩叉。稍不留神之下,身上多的绝不是一道白痕,至少是一道红痕,甚至直接丧命也绝不是什么稀罕的事。 真不知道自己是着了什么魔才会想到要上这种地方去。 李信摇了摇头,小心地将双手揣入袖中,缩了缩脖子,样子像极了一只刚刚上岸的落水狗。 他的梦想,是做大唐盛世的一只太平犬,绝不是上战场扬什么劳什子国威。他又不傻,干嘛放着好好的老婆孩子热炕头不要,非得钻到全是大老粗的兵营里去?这一个多月来差不多全住在兵营里的经历就已经让他无比怀念家里的温暖,甚至连不久前在家里舒舒服服睡过的那一觉也令他回味无穷。 如果可以,他还是希望以后都不要跟“战场”这两个字发生任何交集。 唉,没办法,正如有些人生来就是陈骁那样满脑子要报效国家的家伙一样,世上也本来就会有人成天只想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想着过好自己的生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后者甚至更是芸芸众生的常态。 李信可以恬不知耻地承认,自己就是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家伙。他只是碰巧重生于这个古老的时空,并且碰巧还带着很多在后世人看来平淡无奇的常识而已。如果他真的因此就觉得自己有什么非同寻常的、超越平凡的地方,并且还希望做出什么不朽的功绩,那他可真就太蠢了。 所谓的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逻辑,在李信这里完全说不通。他当然不是那种极端自私的人,但同时也完全不是那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他很愿意帮助穷困潦倒的百姓。因为看到他们过得幸福,他也会感觉到快乐。但如果说要他为了这样的快乐而死,那他绝对会摇头拒绝。 愿意帮助别人和愿意为了帮助别人而死,这是两回事。 还是赶紧回去吧,好久没见幼澜了。 李信望着车窗外的风景,生平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归心似箭。 不过,再怎么归心似箭,他还是不得不先去见李世民一面,才好了结这一场军演。 太极殿上,李信又与陈骁见了面。两人齐齐下跪,向玉阶上的李二陛下行礼。 李世民龙颜大悦,称二人为少年英才,并当即宣布,加陈骁为翊麾校尉,李信为归德中侯。这两个官职都是武职。翊麾校尉是从七品上,而归德中侯则是从七品下。虽然说李信是军演的胜方,但他身上本没有武职,所以相当于从白身直升从七品,这可比陈骁从正八品上的宣节校尉升到从七品上的翊麾校尉优厚得多。 不过,赏得再多也没用。下定决心不上战场的李信小王爷其实根本就不想要这个武职,甚至还有点想推脱,只是思来想去都觉得找不出什么好的理由而已。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一章 女大不中留 毕竟李信已经早就不是以前那个除了爵位以外没有任何官职的小年轻了。他身上不仅有“户部讲师”这个无法分级的特殊职位,还有正议大夫这个正经的正四品上的散官之职。总没办法继续用那种“我不想当官”之类的理由拒绝李世民的封赏。 要说自己才能有限,那也不成立。毕竟他才刚刚击败了陈骁。胜绩就是硬道理,哪怕真是凑巧赢了,那也应该算作是“运气是实力的一部分”。 总而言之,李信和陈骁齐齐谢恩,终于还是不起波澜地领受了各自的职位。 李世民在玉阶之上,兴致勃勃地向群臣们又发表了一通赞赏,明面上是在称赞李信和陈骁,其实却是在赞赏唐军作战的勇猛——当然,其中的用意或许也与他心中那个对突厥的计划有点关系咯。 简短的表彰会之后,李信和陈骁一边应付着其他官员的恭贺,一边缓缓退出了大殿。好在两人都是小辈,而满朝文武大多都是三十来岁往上,拉下面子来恭贺两个小辈的人到底是不多,所以两人还是很快就挣脱了这个人情世故的泥潭。 终于呼吸到新鲜空气。李信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身旁也同时响起一声叹息。他斜着眼睛看了一眼陈骁的脸,上面也是写满了疲惫。 “怎么样?这样的结果,足够让你正视我认可我了吗?”李信微笑着问道,笑容里微妙地带了几分挑衅。那天陈骁面无表情地说自己无法认可李信时的场景,至今依然清楚地刻在李信的记忆当中。他怎么可能对此毫无芥蒂?有些火气也是正常的。 本以为陈骁多少会有点气急败坏的表情。谁料,他却噗嗤一声乐了,笑得李信一脸懵逼。 哈?怎么输了还这么高兴? 李信突然间就失去了那种获胜的快乐。 这是肿么肥事?传说中的就算输了也要想方设法让你失去胜利的快感?没想到陈骁竟然是这么卑鄙的家伙........ 李信正胡思乱想着,陈骁却逐渐收了笑声,轻轻拭去眼角笑出来的泪水。 “干得不错。”陈骁缓缓道,“幼澜总算没有看错人。等你们两个成亲的时候,我会带着贺礼来喝喜酒的。” 李信眨了眨眼睛,宛如木胎泥塑一般任由陈骁拍了拍自己的肩膀。那场景仿佛一个优秀的部下在接受上司的夸奖。就尼玛离谱。 “我还有事,先走了。”说着,陈骁挥挥手,十分潇洒地走了。 李信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十分不解地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喃喃自语道:“为什么啊?他为什么这么爽快就认输啊?好不爽啊......那我折腾这么一个月,到底图个啥啊?” 一想到自己竟然为了这么个结果,而连续睡了一个月营帐里的硬板床,李信就觉得亏得慌。 不过事已至此,气也没用。李信只能安慰自己道:“无论如何,至少陈骁现在已经答应来参加婚礼了。” 这样一来,幼澜应该不会觉得失望或者遗憾吧?罢了罢了,这就够了,这就是李信想要的结果。 实在难以想象,要是李信知道他所经历的一切,其实都是他的大舅哥和二舅哥为了试试他的斤两而导演的一出戏,他的心里会是什么滋味? 想必表情一定会很精彩。 事实上,陈幼澜老早就知道了李信和陈骁要比斗的消息,当即就跑去找了自己的大哥,想要质问他为什么为难李信。陈骁不擅长撒谎,差点将全部内情和盘托出。全靠陈辛恒在边上转移话题,才将事情瞒住,让陈幼澜相信陈骁的确看李信不爽。 于是,陈幼澜便很不服气地开始历数李信的优点——从擅长作诗,到待人以诚;从心怀天下,再到本领超群......反正能夸的都夸遍了,只可惜李信没能当场听到,否则必定要幸福得昏死过去。 对于李信这种胸无大志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的称赞,更能打动他的心了。 陈辛恒和陈骁两人听到自家妹子如此称赞一位外人,心里的滋味也是复杂而古怪。他们不留痕迹地互相对视一眼,均从对方眼中看见了一句话:女大不中留! 什么叫女大不中留?这就叫女大不中留啊!回想以前小的时候,幼澜多喜欢她这两位哥哥啊,没想到如今,他们在她心中的地位都要往后稍稍了。那个叫做李信的臭小子,用他那张贱兮兮的笑容,占据了幼澜心中最重要的位置! 实在是可恶啊!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二章 还好你输了 要说陈辛恒和陈骁完全不吃醋,那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比起这一份对李信的嫉妒,陈幼澜着急地为李信解释,试图让两位哥哥以最快速度了解李信的心情,更令陈骁感到在意。他几乎就要开口向陈幼澜说明这不过是一场针对李信的戏了,但终于还是因为被陈辛恒及时提了一脚而作罢。 从小到大的经验让陈骁相信,很多时候他都应该相信陈辛恒的判断。既然陈辛恒不让他说明这些情况,那么肯定有能说得通的理由。 于是,陈幼澜再三解释无果之后,气得一边掉眼泪一边跑出了房间。她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这么喜欢的大哥一回来就要跟自己此生最喜欢的男人过不去呢? 待自家妹妹走远之后,陈骁有些心疼又有些埋怨地对陈辛恒道:“干嘛非要把幼澜气哭啊?明明可以对她讲的,让她保密就好。” 陈辛恒翻了个白眼,道:“要不我怎么老说大哥你太直呢?这事儿绝对不能告诉幼澜。” “为什么?”陈骁奇怪地问。坐拥陈家的优良基因,他当然不可能是蠢人。只不过他的聪明都用在了别的地方,对于这种人情世故上的微妙,他就显得有些迟钝。 “唉。”陈辛恒叹了口气,道,“你想,我们这回设这个局,说得好听点,叫做考验李信。说得难听点,就是把人家当傻子耍着玩。你把这样的事情告诉幼澜,她该如何自处?若是她按我们说的做,对李信严守秘密,那她不就成了咱俩的同伙儿?到时候万一李信知道了原委,他会怎么看待咱们妹子?若是心有芥蒂呢,那该怎么办?” 这话里的意思是很简单明了的。既然两人成婚,彼此之间最重要的当然就是对方,最应该忠诚的,也是对方。毕竟只有对方才是自己未来人生的依托嘛。假如陈幼澜参与到这个针对李信的“骗局”当中,无论其严重程度如何,无论大小,这总归算是一种背叛。 以陈辛恒对李信的了解,背叛绝对是这个平时看起来大度的家伙最无法容忍的一点。 所以说,想考验一下李信归考验一下,至少绝对不能影响自家妹妹跟李信的相处吧。这是绝对不能动摇的底线。 眼见得陈骁的表情还有些懵,陈辛恒叹了口气道:“假如你老婆帮着我骗了你,你怎么看待她?” “那要看是怎么骗了。”陈骁回答,“倘若是出于好意......” “问题就在于,咱俩这算是出于好意吗?”陈辛恒笑着反问。 陈骁愣了一下,有些犹豫地说道:“也不能算是恶意吧。” “反正算不上什么好事。”陈辛恒摆了摆手,“总而言之,先把幼澜蒙在鼓里吧。她还是不要知道比较好。估计这回,她要几天不跟咱们说话了。” 陈骁苦笑着摇头,道:“还不都是你惹出来的。” “大哥不是也同意了嘛。”陈辛恒坏笑道。 果然,陈幼澜在此后的大半个月里,连一句话都没有跟陈辛恒说过,甚至于刻意躲着他。偶尔两人不得不共处时,气氛也冷若寒冰。陈辛恒也有些暗暗叫苦,羡慕陈骁住在大营,不用面对着尴尬的画面。 当陈骁最终带着李信胜出的消息回到陈府时,竖着耳朵在一旁偷听的陈幼澜早就忍不住露出了笑容,一双眼睛弯成了月牙儿。她几乎在瞬间就忘记了自己不能跟两位哥哥说话的这回事,反而一脸洋洋得意地说道:“这回你们该知道楚王殿下的本事了吧?” 陈骁和陈辛恒对视一眼,两人均是哑然失笑。 “是是是。你的楚王殿下的确是能力过人的青年才俊。配你绰绰有余了。”陈骁笑着道。 陈幼澜登时有些脸红,道:“什么‘我的楚王殿下’,大哥又在乱说话!” “不是你的,难不成是别人的?”陈辛恒适时出声反问道。不等陈幼澜回答,他又一拍大腿仿佛想起什么似的说道,“难道是因为还没过门,所以暂时还不算是‘你的’?” “二哥!你在说些什么啊!”陈幼澜被二人调侃地无地自容,连本来想说的话都忘得个一干二净,只好红着脸逃出了房间,只留下一句没什么威慑力的“懒得跟你们两个说!” 目送终于恢复活泼的小妹离开,陈辛恒松了口气,有些庆幸地说道:“还好你输了,要是你赢了,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收场。”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三章 他已经走很远了 陈骁轻轻敲了一下陈辛恒的脑袋,笑骂道:“有你这么当弟弟的?” 陈辛恒不甚在意,反而哈哈一笑,道:“怎么样,我没说错吧?楚王殿下这次的表现如何?” 陈骁缓缓点了点头,道:“挺不错。” “哈哈。我想也是。毕竟都把你给打败了。”陈辛恒笑道。 陈骁摇了摇头,道:“就算最后是我赢了,楚王殿下在练兵一道上也应该是胜过我的。” “大哥现在这么佩服他?”陈辛恒有些意外。 陈骁笑了笑,道:“是啊。你没有亲眼看到,所以不明白。如果你像我一样,亲眼看看楚王殿下带出来的兵是何等风貌,你应该就能懂我在说什么了。” 陈辛恒有些好奇又有些好笑地问道:“照你这么说。如果我们大唐的军队突然间全部变成楚王殿下训练出来的那样,你觉得会......” “所向披靡,天下无敌。”陈骁毫不犹豫地说道。 陈辛恒哈哈大笑道:“不愧是咱们妹夫。” 陈骁无奈地摇了摇头,最后忍不住道:“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 “虽然我大概猜到你想问什么了。不过你还是直说吧。”陈辛恒收敛了几分笑容道。 陈骁问道:“你到底为什么这么看好楚王殿下呢?真的只是因为咱们妹妹喜欢这种理由吗?” 陈辛恒轻轻笑了笑,道:“怎么说呢.......这当然也是一条理由吧。如果咱们妹子不喜欢那家伙,我也不可能硬逼着他俩成亲。不过,我还是会很欣赏楚王。” “为什么呢?”陈骁不解道,“你说楚王身上有你一直在寻觅的东西,是什么呢?” 陈辛恒哑然失笑,细细思索了片刻,像是在整理思路。之后,他才叹了口气,问道:“你知道我为什么一直都不肯入仕吗?” “不是因为你懒吗?”陈骁半开玩笑地说道。 “当然也有这样的原因在内。”陈辛恒苦笑道,“不过,更主要的原因是我不喜欢孔孟。一旦入朝为官,必定与他人格格不入。到时说不定就会惹出什么祸端。我自己倒是无妨,牵连到爹爹就麻烦了。” “这话我倒从来没听你说过。”陈骁古怪地说道,“明明小时候爹还经常夸你文章写得好,将来必定是一代名家呢。谁知道你心中竟是不喜孔孟的。” “那是因为我聪明。”陈辛恒耸耸肩道。 陈骁翻了个白眼道:“臭美。” 两人笑了一阵之后,陈骁才接着问道:“不过,你为什么不喜欢孔孟呢?仁孝确是天下之本啊。” 陈辛恒叹了口气,道:“孔孟当然是好的,是没错的。但是我很怀疑,就这么几句话,真的有这么好,有这么正确吗?” 陈骁一时间也不明白陈辛恒的意思,只是静静地坐在椅子上,目光盯着陈辛恒的脸。从小到大,他都是一个很靠谱的大哥。万事都做得不出差错,下面弟弟妹妹捅出篓子,他也会担着。他总是这样愿意聆听陈辛恒和陈幼澜在说什么,一直如此。 陈辛恒知道自己的想法的确有些费解,所以也不着急,缓缓道:“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仁义礼智信......这些话当然都是对的,圣人的道理都是好的。但是,它们真的值得天下所有人都埋首故纸堆中,前赴后继地不断阐述、不断解释吗?” 陈骁没有说话,只是缓慢地点了一下头,表示自己听见了。 “或许这些东西是需要研究的,但我始终觉得它不应该是读书的全部。”陈辛恒叹道,“仁孝是好事的道理,绝大多数人只要知道就够了。孔子自己也说,不读书也能追求仁,仁的道理就在人们心中。那么,何苦劳动天下读书人都去研究这小小的两个字呢?” 陈骁的目光稍稍闪烁,似乎逐渐开始明白陈辛恒在纠结什么了。 “总而言之,我想寻找孔孟以外的东西。我不相信世界上除了这二位先贤的话以外,其他的话就都是废话了。读书人一定还有别的路可以走。”陈辛恒的目光中透着莹莹的光,“我想去找到这条路。” “你这是自己想要成圣啊。”陈骁道。 “我没想那么远。”陈辛恒摇头,道,“首先要找到这条路。” 陈骁大致明白了陈辛恒的想法,道:“你觉得楚王殿下知道这条路?” 陈辛恒闻言,先是笑了笑,然后又重重地摇了摇头:“不。他早就在路上了,而且走得很远。”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四章 王爷归来 陈骁奇怪地顿了一下,没有说话。老实说,他完全没想到陈辛恒对李信的评价会高到这种程度——意思是......陈辛恒本人还在泥潭中苦苦挣扎着,找不到彼岸,而那位楚王殿下竟然已经在彼岸走了好远了吗? 这让一直以来都觉得弟弟天才过人的陈骁一时间有点难以接受。 “有没有这么夸张啊?”陈骁笑着问道。 “有。”陈辛恒毫不犹豫地做出了肯定回答。他认真地说道:“如果说在孔孟之外还有什么真理,那么妹夫的手里绝对握着不少这样的至理。否则他绝对弄不出什么马蹄铁、四轮马车,也练不出这样这样的兵。” 陈骁下意识地想要反驳,但最终却也无从说起,最后只好岔开话题,玩笑道:“所以你就这么把咱们妹子给卖了?” “这哪儿能叫卖呢?”陈辛恒当即叫屈道,“赐婚的可是陛下!我只是同意这桩婚事而已。往小了说,这叫识时务,往大了说,那可就是忠君爱国啊!” 陈骁忍不住笑着给了耍宝的陈辛恒一脚。 两人多年兄弟,默契自然非同寻常,一个眼神就知道什么时间该正经,什么时间可以插科打诨。 两人这边正说说笑笑着,楚王府里也热热闹闹。如果不算检阅那日李信忙中偷闲跑回来的那半天,他已经足足一个月没有回过王府了。家中的下人们都十分思念王爷,一见自家王爷归来,都热情地上来伺候。 王贵笑眯眯地看着这一幕,暗道:都是自家王爷平时宅心仁厚,对下人也好,如今才有这等受人爱戴的福气。 在一众下人之中,除开小润娘不算,最想念李信的大概就是厨娘了。李信这个最挑嘴的主儿走了以后,她这一身承自王爷本人的厨艺竟然再也没了发挥的余地,这让她时常忍不住长吁短叹。 这回可好了,王爷总算回来了。她欣喜之下,当场大发神威地给李信整了一桌丰盛的宴席,算是为王爷接风。 李信拿着筷子,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一时间也不知道该从哪道菜吃起,便半开玩笑地埋怨这甜蜜的烦恼道:“看得我眼花缭乱,陛下吃饭都没有这等排场。”说着,他看了王贵和润娘一眼,道:“你俩也别杵着了,赶紧坐下来帮着吃吧,我一个人肯定吃不了。” 王贵是说什么都不肯坏了规矩的,但他却愿意对小润娘网开一面。毕竟这个可爱的小姑娘虽然是名义上的贴身婢女,但一直以来都被李信当成小妹妹看待,不算是百分百的下人,偶尔上上桌的话,问题不大。 几人说话间,有下人过来传话道:“王爷,赵娘子求见。” 李信随意地摆了摆手道:“让她进来吧。” “是。”下人应了一声,便小跑着去了。 须臾,赵珂来到门外求见。 李信连忙吞下嘴里的大肉,道:“不是说了嘛,不用那么多礼,以后你就直接进来。” 赵珂行了一礼才进入屋内,微笑着道:“是。” 李信无奈地又往嘴里送了一块鱼肉。他再清楚不过,眼前这个美艳动人的女子完全是个嘴上虚心认错,行动死不悔改的家伙。 “算了算了,随你便吧。”李信咽下鱼肉,问道,“我刚回来就过来找我,难道长一楼出了什么事?” “不不不。长一楼很好。”赵珂摇了摇头,笑道,“王爷忘了先前交代我的事情嘛?” “我交代的?”李信皱了皱眉头。他一天一个想法,每天不知道交代下去多少事,哪里会记得自己对别人说过什么?完全是渣男本渣了。 赵珂见状就知道李信肯定忘了。她道:“王爷交代我找几个落魄的书生来写话剧的剧本,我特地将这些剧本拿来给王爷过目。” 经过这么一提,李信才终于反应过来,原来是这档子事儿啊! 话剧早就成了长一楼的重要招牌之一。如果有一天话剧突然没有了,那么长一楼也就不再是完整的长一楼了。而对于话剧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演员和剧本。 一直以来,李信都是剧本的直接提供者。得益于脑海中许多生动有趣的故事,他的剧本吸引了很多人。但是,总不能整个长一楼的剧本都仰赖他李信一个人吧?脑子里的故事再多,也总有用完的时候,到时候可怎么办?所以,还是得尽早开始培养靠得住的编剧人才。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李信之前才特意交代赵珂找人创作几个剧本看看状况。没想到她这么快就完成了。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五章 故事会 “那就拿来我看看吧。”李信陡然间来了点儿兴致,连忙放下筷子笑着道。 赵珂也笑了笑,欠身道:“还是等王爷吃完再看吧。不然倒像是婢子催着王爷一般。” 李信擦了擦手,笑道:“无妨,无妨。”赵珂这么一提起剧本的事情,他便突然开始好奇正儿八经的古人写的剧本是什么样子了,所以一刻也不想耽搁。再者说了,他当年吃饭的时候就总要用手机看看网文的,如今只不过是看看纸质版罢了。 “要不.....王爷接着吃,婢子给你念吧。”赵珂轻声提议道。 这个提议一下子打动了李信。他当年偶尔手没空的时候,也会用用听书的功能,没想到重生大唐之后,竟然还有机会重温当年的幸福——而且念书的不是那种毫无感情的机械电子音,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或者更准确一点说,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 额......原来封建地主的生活这么堕落嘛?太糟糕了太糟糕了! 我身为一个有理想有志气有原则的好青年,必须.......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李信轻咳一声,绷住脸,沉声道:“那也行,你念吧。” 赵珂微微一笑,拿出自己带来的一沓纸。 “别站着了,坐下念吧。”李信又拿起了筷子,随口道。 “不......”赵珂刚一开口,就被李信打断了话头。 “坐下。”李信斩钉截铁地说道,大有霸道总裁给秘书下令的既视感。 赵珂心头一颤,只好老老实实地坐下,对着手中的纸道:“那,婢子就开始念了。” “念吧。”说完,李信往嘴里塞了一筷子鸡肉。 赵珂清了清嗓子,道:“这篇名字叫《八重门》,是个叫李四的书生写的。” 李信随意地嗯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 于是,赵珂便念了起来。她的声音较之于平常女子要稍显低沉,但并不沙哑,虽然称不上婉转动听,但却给人一种平稳可靠的感觉。想来当初李信觉得她是个靠谱之人也相当程度上是因为这声音吧。 李信边吃边听了一会儿,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妈的,写的什么玩意儿啊。一句简简单单的话却写得九曲十八弯,没看赵珂念得都快怀疑人生了吗?而且开篇念了都快三百字了,还在写一座不知道位于哪里的狗屁山......难道事前没有说过要写才子佳人的情爱故事吗? “行了。下一篇吧。”李信没好气地说道。 赵珂愣了一下,偷偷看了一眼李信的表情,便知道他对自己正在念的这篇文章不太满意。于是,她乖巧地将手里这篇文章扔到一边,开始念起了下一篇。 李信边吃边听,接着又一连毙掉了三五篇,直到快吃饱时,才勉强听到了一篇还凑合的。听人念虽然很享受,但终归是慢了一些,他干脆放下筷子,从赵珂手里将故事接过来,三两眼便看了个大略。 故事虽然比较老套,但那也是在李信的眼中看起来。相信在尚未品尝过太多套路的大唐观众眼中,这应该也会是个引人入胜的好故事。 没办法,李信脑子里的全是那种流传千古的终极经典,用一部少一部,总得省着点用。 “这个还可以。可以让沈小香她们排着练一练。”李信道。 赵珂点了点头,道:“婢子遵命。” “写书的这个家伙,按照一字一文给他稿酬。”李信随口又交代了一句。 赵珂眨了眨眼睛,道:“不会太多了吗?” 这年头,请人代笔写文章也用不了这么好些钱啊。 “没事。多给点才会有更多的人给我们写故事。这是良性的循环。”李信满不在乎地笑了笑,道,“这些东西你也不必亲自来送,每隔几天让下面人送一次就行,我会挑出好的来让他带回去。然后你再让沈小香她们排练就行。如果有多的来不及上演的,就交给新华书店那边,攒多了就合在一起,单独出一本书卖,至于书的名字嘛.......就叫故事会吧。” 李信眨眨眼睛,一股恶趣味突然涌上心头。这本有意思的小杂志当年可给他带来不少乐趣,也是时候让它在大唐绽放新的光彩了...... 赵珂点了点头,一面称是,一面感慨于自家王爷的生意头脑。虽然他随口、交代下来的这个生意还没开始做,但是以赵珂如今的眼光来看,它应该不会是一笔亏本生意,甚至还会有那么一点小小的血赚。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六章 铁的产能 一个大晴天。关中早就开始回暖,人们都去掉了身上厚厚的袄子,逐渐换上了稍薄一些的春衫。家境好一些的公子少爷们纷纷带着侍女,趁此美好春光出城去踏青,然而李信却没有。 这当然不是因为他不想,而是因为他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之前军演的时候,他发现士兵们吃的军粮都非常差,于是便想做点罐头出来,给他们改善一下条件。 罐头的原理倒是简单,说白了就是密封防腐败。只要处置得当的话,一个罐头放它个三两年应该不成问题。可是,到了想要将它实现的时候,李信却突然发现了问题。 后世人们所熟悉的罐头都是铁皮罐头。而在如今的大唐,想要足够密封的铁皮罐头的话,除了靠铁匠们一点点手打以外,没有别的办法。这也就意味着罐头的成本会远远高于现行的军粮,即小米。 众所周知,很多问题归根到底都是经济问题。既然罐头的成本高,将其作为军粮的话,势必会增加军费的支出。这绝非易事。 于是,李信便想着能不能用别的材料来替代。 他找来几个陶匠,请他们做了一些能够密封的陶罐,并且认认真真地试验了一下它们的密封性。结果还不错。正在他打算搞点什么东西放进陶罐里试验一下能保存多久时,他突然又想到了陶罐的致命缺陷—— 易碎。 大唐年间的运输条件很差,军队作战的环境也很艰苦,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在荒山野岭。一批装着食物的陶罐在运输过程中要经受多少颠簸?哪怕在运输车上放上缓冲的稻草,也没有办法保证陶罐完好无损地运到。 而且,若是陶罐完全碎了,那也就罢了。如果它只是隐秘地裂了一条缝,破坏了密封条件,那可就吓人了。一来,陶罐不像铁皮罐头那样会胀包,很明显能看出变质;二来,吃罐头的都是军士。他们大多都是穷苦出身,哪里舍得浪费东西?说不定哪怕闻着味道不对了,他们也会硬生生吃下去。 那不就成了食物中毒了嘛?黄曲霉什么的可不是闹着玩的。 要是因此害死了军士们,李信真就是罪人了。更糟糕一点来说,若是因此而影响了战争的走向,判李信一个通敌叛国也不为过。 这么一想,把玩着手里这个陶罐,李信突然就对罐头失去了兴趣。 这玩意儿真没搞头。 他叹了口气。看来,暂时还是只能委屈将士们吃那样的军粮啊。 很多后世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东西,其实都是基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就像一个小小的罐头,背后靠着的却是先进的冶金工艺、工业设备、流水线作业......反正的确不是李信一拍脑袋想搞就搞得出来的东西。说到底,他也只是个普通人而已。 “要是铁的产量能高一点就好了。”李信喃喃道。不过旋即他又叹了口气。他当然知道,理性地来说,大唐的钢铁产业再怎么进步,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达到后世哪怕十分之一的水准。不过,就算罐头的成本问题不能解决,只要铁的产量高上去,还是能相当程度上提高大唐生产力水平的。 李信随手将陶罐放在地上,抬头看了看湛蓝的天空。 陶匠一直站在边上,小心翼翼地观察着王爷的表情变化。 李信发了一会儿呆才回过神来,见陶匠有些紧张,便笑道:“没什么事了。你做得不错,去找王贵领赏吧。” 陶匠连连点头,忙不迭地感谢王爷。楚王李信的慷慨是出了名的,只要说了给赏钱,那赏钱的数目就一定比你想象的还要多。 笑着看陶匠走了,李信又发了一会儿呆,终于还是决定搞搞铁。 说实话,他对冶金这方面的知识并不熟悉,只是知道一点大略,具体的部分还要一点点去尝试。 以他所掌握的情况来看,想要改良炼铁技术,首先要做的就是修建全新的炼铁炉子。如今大唐用的高炉已经相当不错,有着专门的鼓风设备,但是这设备却是以人力或者畜力推动的,产能严重不足。 如果他记得没错的话,宋代有一种以水流为动力的鼓风设备,名为水排。这东西建在湍急的水流边上,鼓风效果可比传统的装置好太多了。有了这种东西以后,生铁的产能肯定能跟上来。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七章 陈辛恒来访 李信正要往书房去,打算画他个几张图整理一下思路,却突然听见王贵在不远处叫他。 “王爷!” 李信回头看了慢吞吞走过来的王贵,两手叉腰问道:“怎么了?” “幼澜姑娘的哥哥来了。”王贵回话道。 “陈骁?他又来了?”李信愣道,“他又要干嘛?” “不是陈骁公子。是陈辛恒公子。”王贵笑道。 李信闻言稍稍松了口气。他对于自己看不透的人一向有些犯怵。陈骁正是其中之一。他至今依然没搞明白这个人为什么一开始气势汹汹地过来找他麻烦,却又在输了以后大度地哈哈大笑。 怪得没边儿。 陈辛恒就好多了。不管他到底在想什么,至少他释放出来的善意十分明确。 不过说实话,陈辛恒突然上门这事儿也挺奇怪的。 李信也没怎么多想。不管什么事,见一见就知道了。 “他现在在哪儿?前厅嘛?那我就直接过去吧。”李信连衣服也懒得换件正式一些的,便迈步往前厅去。 见到陈辛恒的时候,他正坐着喝茶。看来王贵还是有眼力见儿的,见到这位自家王爷的二舅哥就立即拿出了茶叶来款待——当然,不是李信亲手制作的那一罐。 没有李信的命令,那罐全大唐仅此一件的珍品茶还是不太好乱动。不过,拿出来款待陈辛恒的茶也是这段时间得了李信首肯的品质比较高的一批茶了。倒是也不算失礼。 李信也不打招呼,笑着问道:“这茶......感觉如何?” 陈辛恒放下茶盏,点头道:“不错。清淡可口,回味甘甜,再加上冲饮方便,更胜茶汤许多。君子之饮。君子之饮。” “嗯!”李信大觉颜面有光,竖起大拇指道,“辛恒兄果然识货。” 你看看,这才叫文化人嘛!哪儿能人人都像程处默和秦怀玉那俩憨货一样牛饮呢?真是太糟糕了! 说话间,他在陈辛恒侧面的主位坐下,问道:“今天辛恒兄来找我,难道是有什么事?” “没什么事就不能来探望一下妹夫?”陈辛恒笑道,“我们两家本就该多些走动才是。” 李信心虚地舔了一下嘴唇,心道:要不是这个月净被陈骁折腾,咱们两家的走动还真不会少....... 毕竟“陈家四公子”平时经常造访楚王府来着。 两人随意聊了几句。陈辛恒随口道:“今天上午,大哥已经离京了。” “啊?这么快?”李信有些意外。他还以为军演之后,陈骁应该在京中再多休息一段时间呢。 “嗯。南方有些变化,他就急着先走了。”陈辛恒道,“哦对了,他让我转告一下,说让你放心,等你和幼澜大婚之日,他一定会携贺礼赶到。” 李信哑然失笑,随口道:“这倒是不急。” 既然早就知道李二陛下年内就要对突厥动手,实在没必要在这段动荡的时间内急着成婚。 试想,以李信今时今日的地位,他要成婚,朝中那位大臣不给点薄面,亲来恭贺一番?除此之外,还要婚礼又要诸多筹备,李世民少不得亲自过问几件,以示恩宠。 不管怎么说都没必要在那样的关头去分朝中诸公的心,而且也增加财政的负担。在百姓中间的影响更不算好——前线将士们还在浴血拼杀,你楚王怎么就开始娶媳妇儿了? 虽然李信不太在意虚名这种东西,但也没必要成为百姓口中“脏心烂肺”的家伙,而且这种恶名可能还会影响到陈幼澜。这就更糟糕了。 婚礼对于两人来说都是大事。宁可拖沓,晚一点,也不要仓促地弄得一塌糊涂。这种遗憾是无法弥补的。 陈辛恒微微挑了挑眉毛,没有评价李信的话。以他的聪明程度,再加上陈尹的消息,并不难推测出李信的想法。 两人又笑着聊了些其他的。陈辛恒便突然顺着话头问道:“妹夫,老实说,我一直以来都有些疑惑无法释怀,不知道你能不能为我解答一番。” 李信心头一跳,缓缓道:“那要看是什么样的疑惑了。我才疏学浅,未必能答得上来。” “你要是才疏学浅,那愚兄我真是无地自容了。”陈辛恒翻了个白眼道。 李信苦笑着摇头,道:“是什么疑惑困扰二哥这么久,你且说来听听,大不了我也伤伤脑筋。” 陈辛恒笑了笑,转头看向窗外,缓缓问道:“妹夫,你觉得四书五经如何?” 这问题没头没尾,却令李信心头一震。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八章 圣人之外 “圣人之言,不可轻慢。”李信想了想,给出了一个四平八稳的回答。 陈辛恒闻言,扑哧一声笑了。他看着李信问道:“妹夫,你说这话不亏心吗?” “什么?”李信虽然不解其意,气势上却稍稍弱了几分。 陈辛恒摇了摇头,道:“你想想你近来做的这些事,哪些是圣人教你做的?哪些是从四书五经里找来的?风雅颂、大学论语中庸孟子,不知道你能背出哪一段?这你也好意思说什么‘圣人之言不可轻慢’?我看,最轻慢的就是你。” 李信没料到陈辛恒说话这么直接,只好讪讪一笑。没办法,陈辛恒说的没错,他的确不会背多少,强行背的话也超不出“三人行必有我师”、“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这种三岁稚童都能朗朗上口的句子,还不如干脆闭嘴。 “妹夫,”陈辛恒长叹一声,道,“我三岁开始读书,凡是家里有的,我都读了个遍。人人都说圣人之言说的便是世间至理,可是我却偏偏越读越糊涂。我时常问自己,我真的明白什么道理了吗?我的答案是,没有。” 李信的表情逐渐严肃起来。他逐渐意识到眼前这个年轻人并不是在跟他开玩笑,而是真的有着无法开解的人生疑惑梗于心头,不能释然。 “圣人的话,当然没有错。人人都讲仁,人人都讲孝悌.....这当然很好。但是人之外呢?”陈辛恒沉默了一会儿道,“世界之大,人之外还有花鸟鱼虫,还有飞禽走......如果人与人之间就有这么多的道理,那么它们之中又该有多少道理?这些道理,圣人知道吗?如果知道,为什么不提呢?为什么不告诉大家呢?” 虽然此刻的气氛非常厚重,但李信没来由地有几分想笑。 这并不是想嘲笑,而是一种欣喜的笑容。 是啊,我华夏人又不是比其他人差,怎么会孕育不出科学呢?看看陈辛恒心中的困惑,这不就是科学的萌芽吗? 科学正是始于好奇,始于对复杂的世界的怀疑和探索。儒家学说的问题就在于过早地将这样的怀疑和探索精神扼杀掉了。它告诉人们,世上的道理就这么多,只要你研究透了,你就无所不知了。于是,无数读书人便疯魔一般地扎进浩如烟海的儒家经典当中,试图去探寻这条了解世界的捷径。 但是很遗憾,世界上本来就没有这样的捷径。这是注定失败的尝试。 陈辛恒是聪明的,而且是清醒的。所以他没有向现实妥协,而是继续努力地追寻着在别人看来或许有些虚无缥缈的东西。这种漫无目的又坚定的追寻,正无声地证明着他的勇气。 理想主义者就是这样,总是抱有非凡的勇气。 李信虽然不是完全的理想主义者,但对于这一群人,他有着强烈的欣赏与共鸣。 眼前的陈辛恒甚至让他想起了一个人——王阳明。这位被后世各种鸡汤文和成功文搞得面目全非的圣人也是从质疑孔孟开始,最后发展出了全新的心学。 这么说来......难道自己这位二舅哥竟然也是个圣人胚子? “妹夫,你的所作所为我一直看在眼里。”陈辛恒认真地说道,“从第一天我亲眼见到你的四轮马车开始,我就知道你是个跟所有人都不一样的人。后来你拿出来的马蹄铁更加证实了我的判断。你有着不同于所有人的思维方式,掌握着超乎我想象的学识。” 李信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 其实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反应——否认吧,有点假,显得很虚伪,毕竟陈辛恒都掏心掏肺了;承认吧,显得有点膨胀,仿佛很了不起的样子,也没必要。还是默认算了。 “我诚恳地请教你,请你告诉我,这种学识究竟是什么样的?”陈辛恒目光灼灼地看着李信。 李信本就有心在大唐传播科学,更何况眼前就坐着一个如此虔诚的求道者。看着陈辛恒脸上仿佛朝闻道夕死可矣的表情,他唇角微微扬起,道:“你说的没错。这世上的确有一种学问解释一切道理,它的名字叫科学。” “科......学?”陈辛恒缓缓重复了一遍,似乎想要品味这两个字的含义。 李信旋即摇了摇头,道:“不对。与其说科学是一种学问,倒不如说它是一种方法。只要掌握了它,便能不断发掘世间的道理。” (本章完) 第三百二十九章 两块石头 “世界自有其规律。花开花谢,潮起潮落,万事万物都基于这些规律而运行着。这些规律一旦被人们掌握,就变成了知识,或者说学问。”李信缓缓道,“科学便是存在于这两者之间的桥梁。人们可以通过这座桥梁,不断地去探索和认识世界,从而掌握规律,利用规律,最后甚至可以改造世界。” “虽然不是很明白你在说什么,但是总觉得一听你这些话,我的心就跳得很快。”陈辛恒笑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醍醐灌顶?” 李信也不知道陈辛恒哪来的心情说笑,一时间也只好笑着摇头。 “不过,老实讲,你这么说,我也很难体会‘科学’到底是什么。”陈辛恒摇着头道。 李信眨了眨眼睛,问道:“我问你,一轻一重两枚小球在相同的高度同时松手,任其自由落地,谁会先着地?” 陈辛恒皱起眉头,露出一个不解的表情,显然是不明白这个问题到底哪里值得一问。他犹豫了片刻,见眼前李信十分认真地等待着回答,这才终于开口道:“自然是重的先落地。” “是吗?”李信笑着反问,顿了一下又道,“凡事总要先质疑一下,这是科学的精神之一。” 陈辛恒有些不以为意,道:“这种人尽皆知的道理也需要质疑?” “人尽皆知便对吗?”李信表情严肃地问道,“假如人尽皆知某某国的国民都是六只眼睛、八只脚,那个国家的国民就真的如此吗?” “这.......”陈辛恒无言以对。 他虽然不懂什么叫唯物主义,什么叫唯心主义,但却多少能体会到“物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这一条重要原则。 “你不亲眼看看那个国家的国民长什么样,怎么能轻易下结论?”李信道,“圣人随口说一说,便是万世不易的真理。但你我都不是圣人,只是普通人,下结论之前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 “这也是科学?”陈辛恒问。 李信点头,道:“科学的品格就是谨慎。”话一出口,他便忍不住有些小嘚瑟——这话说得多有范儿,大有写进名人名言录的潜力。试想,将来后世小学生在自己的作文中写道:“唐朝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科学家李信曾经说过,科学的品格就是谨慎.....” 唉,怎么说呢,总觉得有点没内味儿.....科学之品格,谨慎也。这样仿佛好一点。 “你这话说得......漂亮。”陈辛恒也忍不住点头赞道。 李信哈哈一笑,道:“那么走吧,我们一起看看,两枚小球到底谁先着地。” 陈辛恒不置可否。两人起身向外走去。 由于一时间也找不到所谓的小球,李信便让府上的一个小厮捡了一大一小两块石头窜上房顶。他连说带比划地将自由落体的几个要点解释了一遍。小厮终于似懂非懂地将双手平伸向前方,同时松开。 一大一小两颗石头在李信和陈辛恒的注视下齐齐开始落下。 “咚!”几乎只有一个声响。 陈辛恒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和眼睛。他转过头看了李信一眼,又转回去看了看滚落一边的石头,完全不知道哪里出了什么问题,也根本说不出任何话来。 “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他喃喃自语道。 在他的世界观里,重的东西比轻的先落地是常识。但此时此刻,他亲眼所见的景象却毫无疑问地打破了这条常识,顺带着连他的世界观都受到了动摇。 李信拍了拍肩膀,缓缓道:“与其问这两块石头为什么会同时落地,倒不如问,你为什么会觉得重的东西一定会比轻的先落地。” 陈辛恒答不上来。 “我们都会从日常生活当中积累经验,并且用这些经验去判断外界的事物。这些判断有时候是对的,有时候是错的。某种程度上来说,科学就是对人的经验去伪存真。经过检验的‘经验’,就是不再只是经验,而是‘学问’,是‘知识’。” 李信微笑着说道。 陈辛恒回味着方才的震撼,脸上却露出了无法抑制的笑容。对的,虽然还不明白这仿佛魔法一般的同时落地是怎么回事,但是他能感觉到,这就是他一直想要寻找的那条路。 “那么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两个物体分明不一样重,却能同时落地呢?”陈辛恒兴奋地问道。 李信摇摇头,道:“这说起来,话可就长了。”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章 更高级的应用 “你果然懂很多别人不懂的东西。”陈辛恒笑容不改地说道。 李信哈哈一笑道:“这我可没有否认过。” “还是简单地说说吧,不然我今天怕是睡不着觉了。”陈辛恒又指了指地上的石块道。 李信却露出了一副“管杀不管埋”的表情,道:“那可不行。科学可不能随随便便地简单说,而且,就算简单说,它对现在的你而言,也太难了。” 简简单单的自由落体却涉及到匀加速运动和万有引力,这两个概念或许对后世的中学生来说,只是简简单单的东西,但是对于毫无数理基础的陈辛恒来说,无异于天书。 陈辛恒有些无奈,想要反驳却又无从说起。以他的聪慧,虽然尚且不能从这个现象之中觉察到什么具体的东西,但是却足以看清一个模模糊糊的轮廓,仿佛一只此前从未见过的巨兽。那巨兽静默地站在他面前,他却触碰不到对方的哪怕一片鳞甲。 他知道,李信并不是在敷衍自己,而是在说一个客观的真相。 想到这里,陈辛恒忍不住又看了身旁的李信一眼。 明明也只是个少年而已,甚至年纪还比自己小上一些,但是却已经掌握了这头不知名巨兽的全貌......就算不是全貌,他也掌握了勾勒巨兽模样的方法,并将其称为“科学”。 真不知道这样的怪胎是怎么长出来的,他老爹李玄道也没听说过懂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呀...... “你难道不想问问我,知道这些道理有什么用吗?”李信突然笑道。 陈辛恒挑了挑眉,道:“不想。因为不问你也会讲。” 李信哑然失笑。这位二舅哥倒真是个妙人。 “最简单的应用就是用来估算高度和深度。”李信笑道,“只要知道石块掉落的时间,我就可以大致知道这屋顶距离地面的高度。” 陈辛恒缓缓点了点头,并没有表现出过分的意外。 “你的反应怎么这么平淡。”李信有些意外地说道。总觉得正常人的反应应该是让他立刻表演一下之类的才对。 陈辛恒道:“因为我大概猜到了。” “哦吼?”李信愣了一下。 “刚才我就在想.....既然重量不同的物体落地的速度一样,是不是说明......落地速度其实物体的重量没什么关系?”陈辛恒笑道,“那么物体的落地速度是不是会跟什么别的东西有关呢?” 李信有些讶异于陈辛恒竟然能这么快地跳出常规思维。看来他的确一直在思考这些万物规律之类的东西,否则应该很难这么快将思路转变过来。 “细节上我的确搞不明白。”陈辛恒摇了摇头,道,“不过,我估计物体落地的速度应该存在着某种规律。如果你掌握这规律的话,应该能算出一定时间内物体掉落的高度是多少......所以咯,不算太意外。” “看来你们家除了幼澜,都挺聪明的。”李信哈哈大笑道。 “这话你就不怕我告诉幼澜?”陈辛恒一挑眉毛道。 李信摇头,道:“你要是告诉幼澜,我就不跟你聊了。” 陈辛恒耸肩一笑道:“还真是被你拿住痛脚了。” 李信不置可否。 “所以呢。既然有最简单的应用,应该就有比较复杂的应用吧?”陈辛恒目光灼灼,盯着李信仿佛盯着什么金光闪闪的宝藏。 或许是因为突然感觉到了令人焦灼的哲学气氛,李信不留痕迹地后退了半步才道:“的确有。” “我想看看!可以吗?”陈辛恒问道。 李信微微一笑,点头道:“跟我来吧。” 于是,他领着陈辛恒往书房走去。 虽然说楚王府的书房是绝大多数人的禁地,但这些人里绝对不包括李信本人。在李信看来,他的书房里也没有什么惊天的绝世秘密,只是平时记录下来的一些灵感和想法罢了。这些东西正好可以很好地向陈辛恒说明科学是什么。 他承认,陈辛恒是个非常聪明的人。他很欣赏对方。 这段时间以来,李信也时常在想,推广科学来对抗儒学的事情,他一个人到底够不够? 儒学势力之大,几乎覆盖整个大唐。想要用科学对抗儒学,李信每每想到自己将要面临的阻力就觉得恐惧,大有将要粉身碎骨的错觉。他一直以为,在儒家占据主导地位的大唐,想要找到一个志同道合者对他来说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但是,眼下看来,似乎并非如此。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一章 更高级的应用 小润娘打开了书房上锁的门,乖巧地请二位爷进去。李信经过她身边时,忍不住摸了摸她的头。这小姑娘不知不觉也进王府一年多了,又可爱又乖,平时做事也得力,是个好孩子。 陈辛恒跨进书房,只看见一个书架,上面也不过零零散散地堆着几本书。他回头看着李信道:“你这‘书房’可有些名不副实。就这几本书,随随便便塞床底下不就够了嘛,何必单独弄个书房。” 李信翻了个白眼,没好气道:“要你管。” 真是,自己要来请教别人,还先对别人的书房冷嘲热讽一番,实在是......脑回路清奇。 陈辛恒哈哈大笑,向前走到书架旁,随手拿下来一本书,书的封面上写着《小学数学一》。他一边翻开,一边问道:“所谓的数学,就是算学吧?” 李信不置可否,道:“差不多。不过数学的范围比算学更广泛一些。” 的确。这年头的算学还停留在解各类应用题和方程之类的层面上,但数学的概念其实更加广泛,连拓扑学、逻辑学这种在常人看来未必能归入数学的学科其实也是数学的分支。因此,数学毫无疑问比算学更宏大。 陈辛恒是个极聪明的人。而且作为一个儒家的反叛者,他一向都对正统儒家学说轻视的诸多学科相当感兴趣。算学便是其中之一。事实上,陈幼澜的算学功夫就是他小时候教的。 可是,饶是他自认擅长算学,面对李信这本所谓的《小学数学一》,他也忍不住感到有些无力。光是前面介绍符号的部分就令他感到有些头晕。不过好在后面的部分还算浅显,他还是勉强能够简单应用这些刚学会的新式符号,并且稍稍体会到这符号系统的便利性。 其实李信早就拿出了大食文字。至少在户部衙门内,使用大食文字已经是一种默认的规章制度,算盘也早已大量投入使用。不过陈辛恒毕竟远离朝堂,对于这些东西的了解都不深,甚至一无所知。 “这是我给七八岁的小孩准备的教材,你看得那么起劲干嘛?”李信逮着机会当然也免不了笑话陈辛恒一番。 陈辛恒看了李信一眼,讪讪地将其放回书架上,道:“随便看看。”他怕自己再多看两眼就会忍耐不住地向李信请教其中的问题,总觉得未免有些弱了气势。 李信走到自己的书桌前,道:“你不是要看高级的应用吗?过来。” 陈辛恒依言走过去。 只见李信拿出一张纸铺在桌上,信手取出一支炭笔,便开始在纸上勾勒草图。陈辛恒静静观看。不一会儿,一个看起来相当复杂的装置便跃然于纸上。 李信捏着炭笔,在纸上比划了几下,在脑海中想象着水流推动机械的情况。他曾经在一本书上看过宋代这个以水流为动力的“水排”装置图,不过细节部分就记不太清楚。好在他本身就是工科生,推算起来不算难。 “这是?”陈辛恒疑惑地问道。 “一个鼓风装置。”李信道。说完他简单地将这个装置的工作原理讲解了一遍,从水的进口,到水的出口,再到水流推动扇叶,气流如何被引导入高炉中。 陈辛恒听得津津有味,最后问道:“所以这个装置是用来干嘛的?” “用来炼铁的一个装置。你可能不知道,炼铁的过程中,鼓进去的气流与炼铁的质量息息相关。”李信顺带着将生铁、熟铁以及钢的区别简单讲解了一番。 陈辛恒摸了摸下巴,缓缓道:“你的意思是说,有了这个东西以后,咱们就能生产更多的铁,甚至还有可能造出更坚固的钢?” “不是有可能,是一定能。只是时间的早晚而已。”李信道。 只要多试验几次,一定能找到炼钢的办法。 陈辛恒苦笑道:“这个东西跟一大一小两个石头同时落地有关?”从这张图上,他可看不出一大一小两颗小球的半点影子。 李信愣一下,旋即笑着点头道:“当然。不过也还包含着一些别的内容。是很多内容的集合体。毕竟是高级应用。”水流在重力的作用下推动扇叶和活塞做工。这样一个装置涉及到了经典力学体系下的很多原理。 “这就是你说的‘改造世界’吗?”陈辛恒带着一脸若有所思的表情问道,随后眼底便绽放出夺目的光彩。 没错,没错。这个叫做科学的东西,就是他一直在找寻的儒家之外的那条路! 李信果然掌握着这条路!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二章 儒家即华夏 更高的铁产量,高质量的钢铁,这意味着什么?让陈辛恒来说,他会说更锋利的兵器、更耐用的农具......让李信来说,他会说,更高的生产力。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陈辛恒感慨道:“若是这样的东西再多一些,何愁大唐不兴!” “这些东西只是一个结果。重要的是方法。只有掌握了这个方法,才能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更多这样的产物。”李信梦呓般地说道,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强调什么。 “对。”陈辛恒斩钉截铁地表示赞成,“什么仁义礼智信,哪有这个有力量?内圣外王,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这个叫做科学的东西,才是我辈应该追求和学习的东西。儒道之说,可以休矣。” 李信笑着看了陈辛恒一眼,仿佛看见了中二病时期的小愤青,忍不住缓缓摇了摇头。 “怎么,难道我说错了吗,妹夫?”陈辛恒又恢复了那种吊儿郎当的样子,似笑非笑地看着李信。 李信忍笑道:“就好像看到了一开始的我。” “什么?”陈辛恒有些疑惑。 “科学不可能完全取代儒学。儒学对于大唐来说,是必要的。”李信缓缓说道。 陈辛恒沉默地皱起眉头,道:“何出此言?” 李信笑了笑,没有立刻回答。 儒学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科学的进展,但是它对于华夏人的来说,却是不可或缺的内核。这是后来李信才想明白的事情。 最简单的例子,后世西方世界的教派斗争、君权与神权的争斗,这些东西在东方从来没有发生过。为什么?因为儒家的老祖宗早就说了,敬鬼神而远之。所以,华夏本土教派极少能介入政治当中。能够蛊惑皇帝,令其大兴土木,这就已经顶天了,再也做不出更大的孽。 而且,就这还得经常被热血和充满正义感的儒者批驳得体无完肤。动不动就敢给你来一个一头撞死在玉阶下,成全你千古昏君的臭名。你说,你要是皇帝,你怕不怕?这种微妙的博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昏君的出现——当然,对于暴君来说,实在是没什么效果。 这是儒家思想切切实实带来的好处。 儒家不信神,信的是什么呢?是祖先,是曾经筚路蓝缕为今人创造生活的先人。这带来的是什么?是华夏儿女不信天、不信命的抗争精神。没有火,燧人氏钻木取火;没有药,神农氏一种一种地尝;太阳太多,后羿用双手把它们射下来,甚至连天上那最后一颗太阳,也是因为他的仁慈才得以存留。这是一种何等的英雄气概? 仔细回想起来,后世的华夏又何尝一帆风顺过?地震、洪水、瘟疫.......华夏儿女何曾认输?支撑着他们的,正是根植于他们血脉之中的儒家英魂。 今人从前人手中接过这一片土地,也要将它完完整整地交给后人。这种传承带来的责任感,是不具有儒家文化的西方所难以理解的。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经济利益的计算,一切都是得失的考量.......其实不是的。 世界上有一种专属于华夏的牺牲精神,叫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是一种极其宝贵的价值观。 可能我们平时看不到,甚至会有很多人言必称什么华夏人的劣根性。其实都是狗屁不通的以偏概全而已。你看,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候,到了需要人挺身而出的时候,华夏人何曾退缩? 不管是火场还是疫区,在无数逃离的普通人中间,总有逆行的英雄。他们也是血肉之躯,也会害怕,大难不死也会觉得庆幸.......没有人逼迫他们,是他们自己的价值观推动着他们去做这样的事情。 这价值观,就是每一个华夏人从小耳濡目染来的,从长辈那里继承来的,儒家的内核。 或许人们已经意识不到这是儒家带给他们的,但是,它的确已经与每一个华夏人密不可分。 如果按照李信的想法,彻底打倒儒家,千百年后,华夏会变成什么样?华夏人还会有那样的精神吗?那样的华夏还是华夏吗? 自李信从萧瑀等成名的大宗师身上体会到这股儒家的精神之后,他就一直在思考这些问题。 儒家对于华夏,对于大唐来说,是必要的,是不可改变的根。 这就是李信的结论。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三章 未来的路 “儒家和科学......其实未必有那么水火不相容。”李信整理了一下思路,缓缓对陈辛恒说道,“非要说的话,我倒更愿意把儒学比作人的大脑,那么科学便是四肢,缺了两者之中的任何一部分,大唐都算不上是个完整的‘人’。” 陈辛恒不置可否,也没有急着说话,显然开始认真地思考起李信所言的合理性。 李信抖了抖面前的纸,指指上面的图,道:“同样是科学,这样应用,可以利国利民,但若是被奸人所得,说不定便要为祸人间。科学是不分善恶的,儒学却可以帮我们明辨是非,分出善恶,所以说,它是必要的。” 陈辛恒看了看面前这张纸上曲曲折折的线条以及密密麻麻的旁注,似乎有些感悟。 科学没有感情。它本身就是理性的集合,任何一点不精确的情感和价值判断,都会影响它的运行。因此,它的结果,也就是所谓的“知识”,也必然没有任何感情,保持绝对的中立。 能够为科学和知识染上善恶是非等诸多色彩的东西,正是人类的目的。儒家存在的意义就是 “大唐现在的问题,就是儒家实在太强大,太发达了。”李信缓缓道,“善恶是非的确很重要,但其实也没有重要到需要那么多读书人都去研究那些道德伦理问题的程度。它已经极大程度地阻碍了科学的发展,让大唐变成了一个头脑发达,四肢却无比脆弱的极度不平衡的家伙。” 他的目光转向窗外,射向无穷远的深空:“这时候还看不出太多弊端,因为大家的四肢都一样脆弱。可是到了未来,有人锻炼出了足够强大的四肢,我们大唐就危险了。有再强大的大脑也避免不了挨打的结局啊。” “妹夫......” 那一刻,陈辛恒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他明明就站在李信的身旁,却有种与之相隔甚远的错觉。而且,这种距离绝非向前一步两步能够解决。 陈辛恒很清楚,哪怕他穷尽所有聪明才智、花光所有生命和精力,也无法追上李信的背影。 这种状况他从没遇到过。虽然他平时总表现得谦和有礼,但他心里其实相当狂傲着呢。他从不觉得世界上有什么人是他无论如何无法望其项背的,哪怕是圣人,他也只恨自己没能跟他们生在同一个时代,否则说不定自己也能跻身圣人或者准圣之列。 但是,李信不同。不管愿不愿意承认,他的确远远超越了所谓的圣人。 而且,这种无法跨越的差距竟然没让陈辛恒感到沮丧,反而让他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因为这代表着他所期盼已久的那条路真实存在着,并且向前延伸了很远很远。驻足不前十来年的他,终于可以再一次肆无忌惮地向前飞奔了。 “所以呢,我们该怎么做?”陈辛恒笑着问道。 李信哑然失笑,露出一抹无奈道:“我哪里知道该怎么做。” 坦白说,他也很迷茫。 “反正,儒学的内核要保留下来,科学的四肢要强大起来,这才是大唐,才是我们华夏。”李信最后说道。话音一落,他便陡然反应了过来——他这不是已经把未来的方向说出来了吗? 想要用科学彻底击败儒学,这很难。将会面对来自整个大唐的压力。但是,用科学改造儒学,这就未必有那么难。因为儒学本身也不完全是铁板一块,也分为保守和改良等诸多派别。保留儒家思想的内核,顺便注入发展科学、追求科学的理念,将旧儒学变为新儒学,这似乎......并不是完全走不通的路。 至少遇到的阻力绝不会有彻底消灭儒学来得大。 李信忍不住露出一个笑容。 陈辛恒古怪地看了他一眼,道:“你怎么了?” “想到了办法。”李信笑道。 “啊?什么?”陈辛恒道。 李信道:“既然不能用科学取代儒学,那就让它与儒学先融合在一起吧。我们不需要打倒儒学,我们需要的是改良儒学。让大唐回到健康的轨道上来。” “你的意思是......”陈辛恒咂摸了一下,缓缓道,“让儒生们来学这些?”他指了指李信的书架,又指了指桌上的图纸。 “怎么不行?”李信笑道,“这些都是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有用知识。看着吧,他们会有需要这些知识的时候。届时,他们自然会学。”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四章 小学水平的陈辛恒 两仪殿中,李世民和李靖相对而坐。 “这些报告你都看过了吗,药师?”李世民随意地用手指了指桌上那一沓公文。 李靖点点头,回答道:“看过了。” “你怎么想?”李世民盯着李靖的脸,问道。 李靖没有立刻回答。他的脸很瘦,常年的军旅生涯使他的皮肤显得有些黝黑,并且刻下了些许风霜的痕迹。但是,由于他那一双浓密的眉毛正极有精神地斜飞着,竟让这张有些衰老的脸意外地提起了几分精神,叫人一看便觉得不怒自威。 “依老臣之见,楚王殿下这些练兵的方法,的确极有借鉴之意义。如果能在用兵之前,紧急依照此法训练一段时间,或许对全军的战斗力都会是一种提升。”李靖缓慢而沉稳的说道。 他口中的“用兵”二字,虽然说得轻描淡写,但听在李世民耳中却是心里一动。 在这大殿之中的两人都知道,这两个说起来轻如鸿毛的字眼,在不久的将来会掀起何等重如泰山的波浪。 他们在谈论的东西,此刻静静放在桌上的那一沓报告,主要由两部分构成。 其一是当时军演时,战场上安插的密探所整理出来的实况报告。与当时呈上的只有结果的报告不同,这一份报告极其详细,连李信的练兵细节都收录其中。 另一部分是李信自己整理的关于练兵之法的报告。这份报告中所收录的练兵方法甚至比李信当时自己做的还要更多。 两部分报告相互对照着看,的确能对李信所秉持的练兵的理念有所理解。再对比当前大唐落后的练兵方式,李世民和李靖都觉得获益良多。 实际上,李世民本身也出身军伍,看待练兵法门的眼光还是比较老辣的。但是,这毕竟关系重大,所以他还是将李靖这位老牌军神请了过来,君臣两人从长计议了一番。 最后,他们暂且去掉了一些难以实现的举措,将李信提供的原版练兵法门修正为更适合大唐当前状况的试行版。 “如此一来,或许可以先让北方的军队,先照此法练一练,看看效果如何了。”李世民对着眼前这张自己亲笔写下,尚且墨迹未干的试行版练兵法门,缓缓说道。 李靖拱手行礼,道:“大唐万胜!” “但愿。”李世民道。 长安城外,一条水流落差较大的无名支流旁,几座帐篷孤零零地立着。李信已经在这里住了有五天了。 “啊,我真是疯了才会被你一句话就叫到这里来。”陈辛恒的声音充满抱怨地回荡在潮湿的空气中,“好怀念家里的床和可爱的丫鬟啊!” “那你回去呀。”李信翻了个白眼道,“不是你非说要跟我学习的嘛?” “这......”陈辛恒无言以对,只好吃瘪地撇了撇嘴。 李信摇摇头,继续在手边的一张纸上写写画画起来。不一会儿,上面就写满了各种各样的符号。 陈辛恒只不信邪地凑上去看了一眼,片刻之后便觉得头昏脑胀,无法自拔,大有练功练到走火入魔之感。 坦白说,这样的事情,在最近这五天里已经发生了很多次了。 “还是看不懂你写的这些东西。”陈辛恒有些挫败地说道。 李信笑而不语,先把面前的计算过程核验了一遍,才扭头拍了拍自家这位二舅哥的肩膀,笑道:“我都说了几遍了。这些对你还早着呢。先把《小学数学二》搞明白再说吧。” 其实,陈辛恒一开始并不明白“小学”二字是什么意思,还以为是与“大学”对应的词汇。直到李信向他解释说小学其实是小孩子上的学校以后,他便有点难受——难不成自己引以为傲的算学功夫,在李信眼中竟然只是小孩子的程度? 从那以后,陈辛恒再读所谓的小学教材时,心情便难免有些复杂。 不过,要质疑也这个底气,毕竟.......李信写的那些算式,的确光是看就让人觉得头秃,使人从心底油然而生出一种恐惧感。 李信并没有注意陈辛恒的复杂心情,而是专注在面前这张纸上。 要知道,他可不是受虐癖。这五天他愿意离开温暖的楚王府,驻扎在着鸟不拉屎的河流边上,原因只有一个——他要做实验,试验出完美的灌钢法。 前几天他已经失败了很多次了,连一根钢条都没有炼出来过,不是太软就是太脆。连负责开炉的师傅都有些气馁了。但是他没有。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五章 灌钢 通常来说,铁分为熟铁和生铁。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含碳量。 学过化学都知道,日常生活中我们所用到的“铁”,都不是铁单质,而是铁碳合金。它的性质和真正的铁单质相去甚远。举个最简单的例子,铁很容易生锈几乎是人尽皆知的常识,但实际上,铁单质,也就是百分之百由零价铁原子构成的金属,其实具有相当强度的抗腐蚀性,也就是说,并不太容易生锈。 这是因为铁碳合金中的碳原子很容易和铁原子形成原电池反应,所以极大地提高了铁原子的氧化速度,即表现为生锈。而铁单质中,只有铁原子,它与氧气的反应速率非常慢,因而十分抗腐蚀。 扯远了。 熟铁是指含碳量在0.2%以下的铁碳合金,而生铁的的含碳量通常在2.0%以上。因为含碳量的不同,它们表现出不同的性质。简单地理解起来,熟铁更接近于铁单质,质地较软,容易铸成各种形状,但是强度不够,应用范围不广。而生铁则表现出更高的硬度,同时韧性不足,比较脆,也不是很理想的材料。 很自然的,人们就应该想到——如果能综合生铁和熟铁的优势,得到一种又有硬度又有韧性的材料,那该多好啊? 没错,这种材料就是钢。它的含碳量在0.2%到2.0%之间,兼具了硬度和韧性,在很多领域都有广泛应用,随随便便铸成一把剑,那就是削铁如泥寒光闪闪的名剑,轻轻松松就是巨阙、湛卢这个级别的宝剑。 这就是科学的力量。古人们穷尽聪明才智,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做出来的珍品,只要有充分的材料和条件,都可以用科学的方法进行量产。 当然,不得不承认,这样的量产,很没有美感。但是,很有力量。 这五天里,李信拉着一大票工匠在这河流边上试验水排的效果,顺带着想要找到最合适的炼钢比例。 炼铁时,用水排往高炉里鼓进热风。氧气与碳发生不完全氧化,生成一氧化碳,将氧化的铁还原出来,同时,还能带走多余的碳元素,降低含碳量,提高铁的纯度。 水排的鼓风量当然与以前那种老式的人力或畜力鼓风不可同日而语。刚开炉的第一天,炼铁的师傅就被这鼓风机震撼了,忍不住连连称赞。 接着,工匠们分成三班倒,昼夜不停地开始试验,并不断地向李信汇报数据。 李信也没有计算器,只能靠自己的双手,用炭笔在纸上一一记录,并且计算出自己想要的数据。 陈辛恒曾问过李信,这是在算些什么。 李信告诉他,这是在算成功之路。 陈辛恒当场翻了个白眼。 正所谓失败是成功之母。经过了不知道多少次失败以后,李信终于算出了合适的生铁和熟铁的混合比例,终于找到了这条完美的灌钢之路。如果他的计算没有错误,那么一会儿将要出炉的这一锅铁,正是大家梦寐以求的钢铁。 以往来说,制作熟铁和生铁都是通过炒铁法,这也是“生”、“熟”二字的由来。具体怎么炒暂且不管,简单来说,就是炒得多,含碳量低,铁就比较熟;炒得少,含碳量就高,铁就生。 钢的含碳量区间并不大。百分之一的微小差别,带来的可能就是钢材质量的巨大波动。所以,很难在炒制的过程中直接炒出钢。这也就是俗话说的“百炼成钢”的由来——古代的铸剑师必须通过反复锻打来进一步控制铁块的含碳量,直到它变成钢为止。 但现在,不需要了。 李信和陈辛恒来到一座高炉前——这些高炉也是临时锻造好的,到时候会全部销毁——一个脸被烟气熏得通红的师傅正在忙碌着。一见王爷过来,他正打算放下手里的东西行礼,李信却摆了摆手,示意他不用多礼,专心工作。 “怎么样?”李信问。 师傅回答:“快了,马上就成了。” 不一会儿,炉子打开,下方流出橘色的铁水,散发出惊人的热量,将所有人的瞳孔映得通红。 光凭肉眼看是看不出区别的。想要分辨眼前的铁材是否是李信想要的钢,最好的办法只有一个——将他们打成武器。 “老王,过来,开工了!”李信叫道。 经常为村里人打锄头的铁匠老王分开人群,走了过来。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六章 削铁如泥 铸剑本该是个慢工出细活的事情,至少在传统的审美意义上是这样的。干将莫邪的传说中,甚至需要人命来作为宝剑出生的祭品。但是,在李信这里,没有这种毫无意义的美感。 老王是个很健壮的中年男人。他的皮肤由于常年被火炉熏着,黑得像干枯的炭皮一般。他抄起长嘴的钳子便取走了一块还红彤彤的铁锭子,将其带到了一旁的临时工作台上放好。 接着,空气里便回荡起极有节奏感的叮当捶打声。 陈辛恒看着老王的动作,缓缓开口问身旁的李信道:“按照你的计算,我们这回......应该能成功?” “应该可以吧。”李信平静地回答。 “如果失败了呢?”陈辛恒问。 李信笑道:“那就证明我算错了呀。” 陈辛恒哑然失笑。他沉默地品味了一下这简短的对话,似乎从中又抓到了几分科学的影子,不知不觉便沉入了思绪当中。 李信也懒得管他,自顾自地回到自己的帐篷内补觉。 这临时营地里是三班倒,昼夜不停的炼铁。一天十二个时辰里,连一刻安静的都没有,李信自然休息得不是太好。再加上要处理的数据非常多,他计算起来伤神过度,睡眠便有些浅了,时常睡不好。所以,他一有空就要回到帐篷里补觉。哪怕睡不着,闭着眼睛眯一会儿也是好的。 他知道,这会儿正是紧要关头,他千万不能病倒。 迷迷糊糊地沉入睡眠之中时,他忍不住在想——要是一会儿证明那坨东西真的就是钢,那一定要给幼澜打一把防身的匕首,打得好看一点,送给她,说不定,她一高兴,又会亲我一口呢? 陈辛恒碰巧这时候也回帐篷里来。他本来是有些问题要问李信,一见李信躺在床上,便不好开口了。别人不知道,他还是知道的。李信最近很辛苦。 但是,他仔细端详了一下李信的表情——不管怎么看,都觉得这家伙脸上那一抹笑容很碍眼,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不太正常的事情。 好吧,只能说陈辛恒作为陈幼澜的哥哥,第六感也相当准确的说。 这一觉,李信意外地睡得很安稳。看来,有节奏的打铁声或许反倒有助于睡眠。 他掀开身上的被子,一边揉眼一边问道:“怎么样了?” 陈辛恒也在打瞌睡,随意地回了一句:“不知道啊,应该差不多了吧。” 两人对视一眼,互相切了一声,便一齐起身走出帐篷。 此时已经是傍晚。李信问守在外面的王贵道:“老王那边怎么样了?刀打好了吗?” 王贵回答:“已经好了。” 三人一齐往老王的临时工作台走去。 远远地看见老王正在挥着什么,李信大声问道:“怎么样?” 老王立即兴奋地回应道:“宝刀!宝刀!哈哈哈!”他欢呼雀跃着,像是一个刚拿到某种新奇玩具的孩童——某种程度上来说,的确是这样。以往他总要反复将铁块锻打上好几十遍,才能得到一把合用的好刀,但是这一次,他仅仅捶打了几遍,便开始铸形,而且最后得到的刀是如此的寒光闪闪,令人不敢凝视,怕连目光都被刺痛。 这是从未有过的全新体验。 李信心里一松,脚步却不肯放慢,努力向前几步,想上前去接过老王手里的刀。但王贵阻止了他。 王贵主动上前,从老王那里接过刀,这才将其转交到了李信的手上。 保证自家王爷远离任何危险,这是王贵的本职工作。也是他一刻也不曾放下过的执念。 李信也没有说王贵什么。毕竟小心无大错。他沉默地接过王贵递来的长刀,入手沉甸甸的,给人一种很安稳的错觉。 这把刀的长度与成人的手臂相当,并且看它的锋利程度,似乎也毫不费力就能斩下一条成人的手臂。 “你怎么看?”李信问王贵。 王贵回答:“这几天以来最好的刀,完全不弱于百炼钢,甚至还犹有过之。” 李信哈哈大笑。 王贵是用刀的积年。用眼睛一瞧,就能把刀的好坏分辨得八九不离十。更不用说他刚才还亲手触碰过这把刀了。他对这把刀的硬度和韧性早已心里有数——这的确是近几日以来表现最好的刀。 李信试着挥动了一下手里的刀,吓得身旁的陈辛恒赶紧走远点,生怕被划伤。 “你可小心点!要是敢拿我试刀,你看幼澜哭不死你!”陈辛恒叫道。 李信翻了个白眼,没有理会陈辛恒,而是挥刀砍向工作台边上放着的一块熟铁锭。 叮当。 铁锭被削去一角,落在地上。 成了。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七章 缺口 王贵的眼神稍稍闪动了一下。眼前的景象可以说是在他的意料之中,毕竟那刀一过手他就知道,的的确确是一把好刀。但是,当这刀真的在他的注视下轻而易举地分开铁锭时,他承认,他的心还陡然间跳动了一下。 没有人能拒绝这样一把刀,尤其是像他这种玩刀的行家。当年他也是带着一把刀就能在千军万马中七进七出的好汉,只可惜岁月不饶人呐....... 王贵只心动了一瞬间,就将心情收拾得很好。 他已经不再需要刀尖舔血。他只需要看好老王爷在世间留下的这最后骨血即可。 虽然平时走路都刻意弯着腰,虽然手里经常没有刀,但是,只要他挺起身板,他就是那个在战场上人见人怕的杀神。这一点,无需任何人怀疑。 李信当然更加体会不到王贵的心理变化。他笑着端详了一下刀锋,在手中将这把刀满意地挥动了几下,然后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有暗卫在附近吗?” “有。”王贵平静地回答。 李信挑了挑眉毛。 他只是一时兴起随便问问,没想到竟然真的有王府的暗卫驻扎在附近,而且这几天来都没露出半点端倪。这帮精通隐匿又武艺高强的家伙实在是.....让人心安啊,安全感满满呢。 “甲一和甲二,来了吗?”李信问道。 王贵略一思索,道:“来的确实是甲字队。” 李信笑了,道:“那就把他们叫出来一下。” 王贵不知道李信想要干嘛,不过最后还是依言发出了一个信号。 不到片刻,十来道人影从四面八方的犄角旮旯里快速钻了出来,在李信面前排成一列。站在队伍最前面的,正是李信的两个熟人,甲一和甲二。 去年李信跟陈幼澜和小铃去野外烧烤时,负责暗中护卫的就是他们两个。 李信走到甲一和甲二面前,笑道:“还记得我跟你们两个说过什么嘛?” 甲一和甲二没有回答。 李信估摸着时间都这么长了,可能他们两个都忘了——毕竟这种小事儿也就他这号天底下心眼儿最小的王爷能记着。 “那时候拿你们俩的佩刀宰兔子,你俩还不乐意。”李信干脆自己点了出来,一副趾高气扬的欠揍样道,“当时我就说了,你们俩的破刀也就杀杀鸡杀杀兔子了,还当个宝一样,睁开你俩的眼睛好好看看,这才叫宝刀!” 说着,他把手伸出来,指了指甲一,又摊开道:“就你了,把你的刀给我。” 甲一没有犹豫地交出了自己的刀,不过眼神却有些迷惘,显然不知道李信打算搞什么鬼。 李信拔出甲一的佩刀,用另一只手上的宝刀用力砍去。 叮当一声。冒出了几颗火星。 甲一的佩刀当即崩出一个缺口,而李信的刀依然完好无损。 “看到了吧,这才叫好刀!”李信哼了一声道。当时他就说早晚有一天搞点真正的宝刀出来让甲一和甲二开开眼,如今算是兑现承诺了。 甲一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他确实有些难以置信。一直以来跟了他那么久的佩刀,不说削铁如泥,那也是吹毛断发的好刀,如今竟然这么轻易就被砍出了一个缺口,而且,与之对砍的那把刀还完好无损! “不用眼馋。以后,别人家咱不管,反正咱家这些暗卫用的刀,都是这样的好刀。”李信一边把甲一的佩刀归还,一边道,“不过这把刀你就别想了,我还要带它去见陛下呢。” 饶是甲一的表情管理能力再强,此刻也忍不住露出一个无语的表情——这叫什么事儿啊!莫名其妙白亏一把刀呗?王爷做事真是......不过,王爷手里这把刀是真的叫人眼馋。 一想到暗卫以后都能配上这样的刀,甲一心里的血亏感总算淡了几分。 李信和陈辛恒走出人圈。陈辛恒有些好笑地问道:“你怎么就当着我的面把暗卫都叫出来了?那还能叫暗卫吗?” “我都没计较,你计较什么。”李信摆了摆手,道:“反正幼澜都见过了,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 陈辛恒愣在原地,哑然失笑。 自己这位妹夫,还真是........随性啊。 其实李信也没做错什么。暗卫的“暗”,并不是不能见人的意思。实际上,有很多人老早就知道他们的存在,比如李世民。 这位伟大的千古一帝绝不可能容许任何一支自己不能掌握的力量存在于长安。既然暗卫得以延续至今,那么很明显,它已经暴露于李世民的视野之下,并且被他认为是没有威胁的。 而且,暗卫主要的工作是秘密护卫李信的周全,只是为了区分于明面上跟着的卫队才称为暗卫。他们的存在与否是否为人所知,其实根本不影响他们的工作。因此,李信并没有让他们刻意回避陈辛恒这个外人。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八章 献刀 面见李世民之前,绝大多数人都要经过严格的搜身,只有少数几个人不需要。李信正是其中之一。但是,惯例归惯例,当他抱着一个被破布包着,上端还露出一小截刀尖的东西往皇宫里走的时候,护卫们还是立刻将他拦了下来。 开什么玩笑,哪怕是楚王也不能就这么抱着一把刀去见皇帝啊!到时候他倒是没什么事儿,这帮放他进去的侍卫有一个算一个,都得倒霉。 “王爷王爷王爷!这东西你可不能带上去!”侍卫慌忙道。 李信停住脚步,诚恳道:“可是,我就是要让陛下看看这东西。难不成你还疑心我会伤害陛下?” 侍卫连忙跪下道:“小人不敢。但是宫里的规矩就是规矩。这东西不能让您带上去。” “那怎么办?”李信为难地问道,“一定要让陛下看看这把刀。” 侍卫道:“可以先交给小人。小人将其转呈内侍即可。” 李信想了想,实在也没必要为难这帮奉命行事的下面人,便点点头同意了,爽快地将手中的刀交给了侍卫。 侍卫松了口气,点头道:“王爷现在可以进去了。” “那就麻烦你了。”说完,李信便大步向宫内走去。 侍卫抱着刀在原地站了一小会儿。不管怎么说,会对侍卫表示感谢的亲王,也就李信一个而已。 李信被内侍领到两仪殿。李世民正坐着等他。 “微臣拜见陛下。”李信跪下,恭敬地行了一礼。 “起来吧起来吧。”李世民看了李信一眼,道,“怎么突然这么着急见朕?” 李信起身,自觉地来到李世民身旁坐下,道:“微臣有个东西要给陛下看。” 李世民微微皱了皱眉头。这时,身旁一个内侍凑到他耳边低语几句,他的眉头这才稍稍舒展开来。 “那就呈上来看看吧。”他很平稳地说道。 话音一落,一个内侍托上来一个铺着黄绸子的托盘,上面摆的就是李信带来的那把刀,依然用破布裹得紧紧的,看起来就是一个长条。 内侍走到李世民身边,跪下,依然双手托着托盘,高度正好是李世民一伸手就能拿到的位置。 “这就是你要呈给朕看的东西?”李世民问道。 李信点了点头。 李世民持刀在手,去掉了上面包裹的布条。一时间,寒光闪闪的刀神便暴露了空气中。 “好刀。”李世民由衷地称赞了一句,“何人所造?” 李信笑道:“村头打耙子的铁匠老王。” 李世民闻言,差点儿没把刀掉在地上。 什么叫村头打耙子的?这叫什么鬼话。 “你在说什么胡话?”李世民翻了个白眼道。 李信道:“我没有说胡话。这样的刀,老王一天可以打好几把。” 李世民微微眯起眼睛,看着李信道:“你要是再继续装疯卖傻地故弄玄虚,我可不保证你一会儿能走着离开这里。” 分明觉察到李二陛下眼中那一抹威胁的光芒,李信立刻屁股一紧,连忙赔笑道:“跟陛下开玩笑呢,莫要生气,莫要生气。” 李世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道:“那就好好说说吧。这把刀到底是什么来历,什么意思?” 李信清了清嗓子道:“微臣发明了一种全新的炼钢方法,可以极大提升钢铁的产量,这把刀便是用试验时炼出来的好钢打造的。如果不算炼钢的时间,打它前前后后也就花了一个时辰。” 直接使用优质钢材的好处在于省去了反复锻打的时间。如果能将其用在军队上,也就意味着.....更多更优质的兵器。 李世民立即就意识到了这一点,看向手中这把宝刀的眼神也变得有些不一样。 如果军队能装备上这样的优质兵器,那么不久之后的作战就....... 不等李世民开口,李信便从怀中拿出了厚厚一沓纸,道:“炼钢所涉及到的一切设备和一切细节,都已经详细在这些文件上说明。陛下尽可以交给工部试验一番。对了,我还在里面重新设计了一些兵器图纸,这样打造的兵器应该会比原本的更牢固一些。” (本章完) 第三百三十九章 李信的心迹 作为一个工科生,李信在冶金方面并不擅长。这也就是为什么他试验了这么些天,才最终得出灌钢法中生铁与熟铁的最佳混合比例的原因——他不得不在脑海中混乱的记忆里搜寻贫瘠的知识,并且不断运用它们来解决眼前的困惑。 坦白讲,那几天他写写算算的时候,头都痛得快裂开了,甚至一度想要放弃,好在最后还是坚持下来,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但是,抛开冶金不谈,他在包括工程力学等各种力学课程上可是都拿了非常接近于满分的分数。这也是他大学生涯非常引以为傲的事情。 所以,对于他来说,设计几种受力更科学的兵器图谱才是更加信手拈来的事。 在现代冷兵器当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结构叫放血槽。一直以来,很多人都以为这个结构就是为了使敌人在被兵器刺中以后更容易出血,这也是它名字的由来。但事实并非如此。其最主要的作用是在刀脊处形成足够稳固的“工”字结构,这样一来,兵器就更不容易折断或者变形,能承受更多的应力。 李信将目前大唐通行的几种军队制式兵器都加上了放血槽,并且顺带着还做了一些结构上的改良。总体来说,让它们的杀伤力更强,结构更稳定,更不容易折断。 李世民缓缓翻看着后面附录的兵器图谱。虽然不管是前面炼铁的部分还是后面的兵器设计图,他都看不懂,但是,出于对李信的信任,他丝毫不怀疑李信会拿一份没有用的东西来骗他。毕竟这对李信来说,没有任何好处。 “这份东西,朕会交给工部。”李世民缓缓放下面前的纸。 李信点点头。 “那么你呢?你想要什么赏赐?”李世民看着李信问道。 李信摇摇头,道:“不需要赏赐。” “哦?”李世民有些意外,半开玩笑道,“你平时可不是这么喜欢白送的人。” 李信笑了笑,道:“那这一次.....就当是我送给将士们的礼物吧。” 李世民没有说话,沉默地看着李信的脸。 李信笑容不改,缓缓说道:“陛下知道,我是一个很怕吃苦的人。成天想的都是怎么才能让自己过得稍微舒服一点......” “亏你能面不改色说出这话来。”李世民笑着摇了摇头。 李信耸耸肩道:“我又不是受虐狂,想要过得舒服一点有什么错。人人都想过得舒服一点。我觉得这也算不上什么大错。” 李世民竟无法反驳,道:“算你说得有几分歪理。那么,然后呢?” “我很清楚,我舒适的生活其实来自于很多人的努力。”李信挑了挑眉毛,道,“他们都过不上我这样的生活。” 李世民无言以对。 “我是个很心软的人。看到别人受苦,我会觉得难过。但同时,我毕竟是个自私又虚伪的人,所以我不愿意把我的好生活让给别人。”李信缓缓说道,“所以,我只能想办法去补偿别人。哪怕我其实只是让他们的生活改善了一点点,那也能很大地降低我的负疚感。” 李世民静静看着李信。面前这张分明还有些年轻稚嫩的脸却在此刻突然透出几分成熟稳重的气息。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这个一直以来调皮捣蛋的家伙,竟然已经成长为这么可靠的一个年轻人了吗? 岁月真是世间最奇妙的魔法。 李信不知道李世民在想什么,只是自顾自地说道:“这次军演前前后后一个来月。我吃住都在军营里。真的很苦。尤其是正式军演那一天一夜。那天早上,副官叫我起来吃早饭,只是很粗粝的小米粥。我真的很难受,也很吃不下。” “那样的生活叫我过一天我都有点受不了。可是,一旦打起仗来,千千万万大唐将士们就只剩下这样的生活了。”说到这里,他忍不住笑了笑,道,“说起来陛下可能不信,我一开始并不是想做兵器的,我想做一种叫做罐头的东西。它能很好地保存食物,这样一来,前线的将士们就可以吃上小米粥以外的别的东西了。” “那么为什么没做呢?”伟大的李二陛下这时候已经变成了一个最合格的听众,用慈爱的目光看着李信。 “因为做不出来。”李信缓缓摇了摇头,“成本太高了。不可能大范围地应用到军队里去。即使做出来了,将士们也吃不上,终究只是玩物而已。” “所以,你就做了这个?”李世民指了指面前的这沓纸。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章 用完就丢 “做罐头需要很多铁。但是大唐的钢铁产量并不多。所以罐头的成本无论如何降不下来。之后,我就想说能不能在这个上面做做文章,结果就想起来这么个东西。”李信笑道。 他顿了一会儿,道:“虽然就算有了这个,大唐的钢铁产量短时间内也不会有大幅度的跃升,罐头的成本也还是降不下来,但是,能多一点是一点,多做几把刀剑也是好的。说不定,就能帮前线的将士们多杀两个敌人,让他们早一天回家呢?这也是好事。” 李世民沉默良久,缓缓道:“好孩子......” 李信摇摇头道:“我也只是为了求个心安罢了。” “好个只为心安。”李世民笑道,“但是,你送了朕和大唐将士们这么一份大礼,也要是朕不给你回礼,总觉得于心不安啊。朕的心安该怎么办呢?” “这还不好办?”李信哈哈大笑,“打一场大胜仗!为大唐好好洗去当年的耻辱,这还不心安吗?” 这话说中了李世民的心事,令他心里没来由地生出一股激动。但是,帝王的本性让他并没有将其表现出来。他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云淡风轻地说了一句:“那是自然。” 理所当然的四个字里,究竟有多少风云变色,或许没有人能说得清楚。 李信暗暗点了点头。 不愧是千古一帝,随便说几个字都这么有范儿。天子牧民果然不是随便说说的。 “不过........”李世民道,“这种理所应当的事情可不能作为回礼。” 他的手指关节在桌面上有节奏地敲击了几下。 李信眨了眨眼,心中忍不住纠结起来——要不还是要点钱算了,专利费什么的,拿得也算天经地义心安理得,总比任由眼前这位陛下一时兴起又给我升个什么官,或者给我分派什么活儿来得好吧? “陛下......”李信刚开口说了两个字,李世民的指关节就停止了动作。 “这样吧。”李世民笑道,“你和幼澜的大婚,就交给宫里操办了。到时候,朕一定给你一场盛大的婚礼。” 李信闻言,硬生生把已经涌到嘴边的“陛下三思”给咽了回去。 三思什么三思?这种一听就知道英明得一塌糊涂的决定,千万不要三思了,就这么办! “陛下英明!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李信由衷的拱手称赞道。 李世民哈哈大笑,道:“倒是少见你这么老实的时候。” 李信摸了摸后脑勺,憨厚地笑了笑。 “那么,你和幼澜打算什么时候完婚?”李世民问道。 李信道:“等风波定了再说吧。这种关头,不适合让陛下为我的事情分心。” 李世民摇摇头,道:“你不必考虑这么多,朕没有你以为的那么无能.......” “陛下,”李信打断李世民的话道,“微臣不是这个意思。如今朝中都已经风雨欲来,诸公均是心事重重,人人都在为这场大战做准备,如此关头,我若是没心没肺地自顾自准备成婚,实在良心难安。” 李世民本打算再劝,脑海中却突然响起李信刚才所说的一番话,情知自己也劝不动这小子。他只好摇摇头,道:“罢了罢了,那就依你吧。反正是你的婚事。不过......你是男子,倒是不怕,你就不怕幼澜她等急了?” 李信眼前浮现出陈幼澜那生动的表情。他笑道:“不会的。她知道我的心意。而且,有陛下的圣旨赐婚,她知道我跑不了。她肯定也不希望在大唐的紧要关头,让这么多人忙着料理我和她的婚事。” 李世民不置可否,终于叹口气,摆摆手道:“行吧行吧,那就随你安排吧。” “谢陛下。”李信又是行了一礼。 李世民沉默了一会儿,看了李信一眼道:“东西,朕已经收到了。你还留在这里......是打算让朕请你吃饭吗?滚滚滚!” “啊?”李信一脸懵逼。 于是,李信就这样被扫地出门了。 难道,翻脸不认人也是帝王必备心术? 李信一边揉着被踹疼的屁股,一边一瘸一拐的走着,心里同时还暗暗腹诽着这位千古一帝。 自己这可是不计报酬地白给啊!到头来竟然要这样被一脚踹出来?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王法? 哦,不对,踹他的那一尊佛,好像就是天理和王法的集合体来着..... 算了算了,惹不起惹不起......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一章 一份书稿 新华书肆逐渐成了长安城里最大的一家书行。所有在长一楼上演过的剧集,都会转化成文字版在这里出售。有很多人都喜欢看。毕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抢到在长一楼看话剧的票。 除此之外,新华书肆每个月都会出一本的《故事会》也很快风靡了全长安,成为众多游手好闲的公子少爷们必不可少的娱乐读物——当然,也不只是公子少爷们,闺中的小姐也喜欢读,只是不得不偷偷地读而已。 也怪李信的恶趣味。明明送到他手上的原版故事都还挺常规的,他就非得改出“邻居家的母猪为何半夜惨叫”之类的耸人听闻的标题,叫人一看就忍不住好奇,但是又不好意思好奇..... 不过话说回来,《故事会》能卖得那么好,也有相当一部分不得不归功于李信改出来的这些标题。 不管是后世还是大唐,人性都是共通的。在后世能引人入胜的故事,只要去掉大唐人难以理解的部分设定,也完全能引起大唐人的共鸣。同理,能吸引后世人注意的让人又爱又恨的标题党,同样也能在大唐混得风生水起,如鱼得水。 没错,李信就是个该死的标题党。 不过,今天坐在书店二楼会客室里的他,并不打算给自己手中这一本原稿起任何耸人听闻的标题。 新华书肆的经营范围很广,除了售卖长一楼话剧的相关小说、李信的经济学入门教材、《故事会》以及传统的四书五经等等之外,还兼营代人出版——也就是说,写书的人主动找上门来合作,自掏腰包让新华书肆将他的书刊印并发售。 通常来说,会干这种事的都是比较自恋的大儒。他们非常欣赏自己的学说和研究,觉得世人就应该接受这些东西的熏陶。于是,他们便抱着“舍己为人”的高尚思想,主动掏钱来让新华书肆帮他们出版。 李信当然不会拒绝生意。哪怕是一坨垃圾,只要出钱,他也愿意帮忙出版——至于到底有没有人买,买回去看不看,那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但是,今天坐在李信面前的人并不是什么大儒。准确地说,他在文坛根本没有任何名声。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乡村私塾的教师。而李信手里拿着的,正是他的稿子。 “原来,新华书肆竟然是王爷您的产业......真是......”王峰搜肠刮肚,也没找出什么合适的词汇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李信笑了笑,没有回答,默默地翻看着眼前的书稿,缓缓道:“你的效率倒是出乎我意料。我本来以为你还要过好一阵子才能把这东西搞出来呢。” 王峰笑道:“王爷给的拼音模板已经很完备了。学生只是依样画葫芦,做了一点修修补补的工作,当然会比较快。” 那一次跟王峰聊过,李信回去之后就将后世通用的拼音写了一套,差人送去给王峰。然后,他便心安理得地当了甩手掌柜,甚至没再想起过这回事。如果不是今天偶然间来店里逛逛,正好碰见了王峰,他恐怕都不知道王峰已经完成了这么卓越的工作。 “不用自谦。若非你勤勉,这东西没那么容易。”对于愿意勤恳工作的人,李信并不吝惜自己的夸奖。毕竟只有大家都认真勤劳地工作起来了,他才能心安理得地偷懒,不是么? 资本家丑恶的内心不过如此了........ 王峰却连连摆手道:“这没有什么的。学生也是对此有兴趣,所以才愿意花时间。” 李信最后合上了书稿,点点头,道:“做的不错。基本上没什么错漏,而且体系也很完整。”他把手按在书稿上,抬头看着王峰道:“不过......这毕竟是你自己写的书,而且也打算自己出钱出版,干嘛把我的名字写在你前面啊?” “怎么能这么说呢?”王峰连忙道,“这些注音符号的理念是出自王爷之传授。就连基本的框架也是靠王爷给我的那一套拼音构建起来的。我的工作根本微不足道,当然应该排在王爷的后面。” 李信摇了摇头,道:“要是我没发现的话,你不就是自己干了所有的活,顺带着还自己掏钱出版这本书吗?这样你还肯带上我的名字?不知道说你什么好。” 王峰憨厚一笑,道:“也没多少钱。王爷给的工钱很丰厚,我已经小有积蓄了。” 看着面前穿着青布长衫的王峰认真地说自己小有积蓄,李信心情有点复杂。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二章 署名问题 王峰已经全然适应了自己的全新生活。 或许他曾经是个锦衣玉食的贵公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出入都有仆人随侍,但如今,他不是了。他是一个普通的教书先生,住在乡下,受孩子们的尊敬和喜欢。孩子们喜欢听他上课,他也喜欢给孩子们上课。 不管孩子们认真与否,他都不生气。老实说,就算有顽皮的孩子在他课上睡觉或者搞些小动作,他也乐于装作没看到,而不会有丝毫仿佛被人冒犯一般的情绪。师道尊严在他这里,其实没那么重要。 当年他在家族里的时候就品尝过那种被无限压抑的滋味了。族中长辈阴沉严肃的脸,直到今天依然时常出现在他的恶梦之中。或许,他内心深处就是更渴望这种更自然更自由的生活呢? 他当然会认真准备自己的课。如果孩子们能听懂,那当然很好。那种明悟的表情,的确会给人一种很强烈的成就感。他有点乐在其中。 不管是向李信学《笠翁对韵》,还是根据他提出来的拼音完善大唐官话的专用注音体系,王峰的目的一直都很单纯——就是为了教好这些孩子而已。李信每个月都会按时给他发一笔不菲的工资,但是他用不上。因为这里的村民们都对他十分尊敬。他天天都能收到来自村民们的馈赠。 今天是东家的米,明天是西家的菜......礼物不重,放在过去的话,可能王峰看都不会看一眼。但是现在,他非常珍惜。这是他凭自己的劳动挣得的,而不是因为他的身份而得到。 或许正是因为感受到了村民们对他的期待,他才会这么努力地完善李信交给他的这一套注音体系——这绝对是他自启蒙以来所见识过的,最伟大的设想。能够成为这一设想的完善者,他的内心有一种朝圣般的虔诚。 只要有了这一套注音体系,他就能更有效率地教育这些蒙童识字,更加准确地将文字的读音传授给这些孩子们,也就不算辜负了他们家长的期待。 于是,他除了上课与备课以外,每天都夜以继日地投身到这项成果之中,所以才能在今天拿出这样的成果。 本来,他只是单纯地想要完善它。等到它完善以后,他又产生了另一种想法:或许,他应该让更多人看到这样的注音符号呢? 并不是为了沽名钓誉,单纯只是为了让更多人知道这么好用的一套启蒙读物。倘若能多有几个蒙童因此而识字,那也是一份无上的功德。 想到这里,王峰便数了数自己的积蓄,从蓝田县赶回了长安。 他知道,刊印一本书要花不少钱。不过,他不在乎。毕竟他身在蓝田县那种地方,平时不太用得上钱。他也知道,如果自己去找李信,李信一定能把这件事做得很好。但他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值得李信费心的事情——反正只要找一家愿意刊印这本书的书行就行了。 进了长安城,王峰沿路问人,长安最大的书肆是哪一家。每个人的回答都是一样的——新华书肆。于是,他便直奔新华书肆。 结果,没想到这书肆正是李信的产业。 实在是......除了缘分以外也没有更好的解释。 李信大概听了王峰的话,摆摆手,道:“我不管。反正不要属我的名。我明明什么事都没干,这是你的成果。” 王峰还想再说什么,李信却不让他说下去,直接将手中的书稿交给了书肆的工人,要他们去准备雕版,并且千叮万嘱:不许在书中出现提到自己。 办完这些事,李信示威一般地看了王峰一眼,仿佛在说:你奈我何? 王峰见到如此幼稚的楚王,也是不禁一愣,随后无奈苦笑道:“王爷.......” “此书一出,你必定名扬长安,不愁成不了大儒。”李信笑道,“说不定王家会重新收留你,再次动用资源将你送进官场也说不定。” 王峰闻言,脸色微微一变,道:“我觉得我现在的生活很好,很舒服。我不想改变。王家与我,没有任何关系。” “不用顾虑我。即使你决定回去,我也不会对你有任何看法。这是我的真心话。”李信笑了笑,道,“人毕竟还是没有必要和自己的前途过不去。” 王峰坦然一笑,道:“王爷不要看轻我了。对如今的我来说,富贵不过是浮云。能在乡间教授孩童,已是难得的幸福。还有,就算王爷不肯让我把你的名字属在前面,但只要有人向我问起,我一定会说,这拼音都是王爷教我的。”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三章 工部侍郎的书稿 看着面前一脸倔强,显然无论如何都不肯改变心意的王峰,李信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总不能让人拖下去打一顿吧?那也太离谱了。 两人对视良久,李信反而率先败下阵来,道:“随你随你。真是.......服了。” 王峰忍不住露出笑容,道:“事情本该如此。看事情不可只看表面,这也是王爷当初教我的。” “我可没教你。”李信没好气道,“好了好了,滚吧滚吧。” “版费还没给呢。”说着,王峰便要从兜里拿出钱来。 李信翻了个白眼道:“你有完没完?我没碰到也就算了,既然让我碰到了,出的还是这种书,我能管你要这钱?行了行了,你去吧。” 王峰手里拿着沉甸甸的钱袋子,愣了一下,道:“不可如此。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 “行了,你才多大年纪,怎么跟几十岁的老家伙一样迂腐?”李信没好气道,“这是我的书行,我说不要钱就不要钱,你赶紧带着你的钱滚吧。这么大人了,媳妇儿还没娶上,就在这里跟我说什么自己已经小有积蓄,你知道娶个老婆养个孩子要多少钱吗?总要给你儿子留点奶粉钱吧?” 王峰露出一脸疑惑的表情:“奶.......粉?那是什么?” 李信愣了一下,摆摆手道:“口误口误,没什么。你赶紧去吧,书的事情我会让下面的人弄好的。” 说话间,他连推带搡地将王峰推出了会客室,这才松了口气。 还不到一年的时间,王峰这家伙竟然就已经从讨人嫌的中二少年变成一个有点可靠的大人了啊.......看来人的成长还真的跟年龄没什么关系,主要取决于经历的事情。 李信坐回书桌前,摆弄了一下书稿,随口将新华书肆的掌柜周福叫到身旁。 周福是个胖胖的老人,胡子又细又长,看着很有喜感。他是新华书肆的前身,周记书行的老板。书行经营不善之后,李信就把这家店盘了下来,改名叫新华书肆,掌柜之位也依然交给了周福。 周福对此感激涕零,打点书肆上下的事务都很卖力。 “王爷有何吩咐?”周福躬身问道。 李信笑道:“我看店里生意挺兴隆的嘛。怎么样?平时来请你们出版的人多吗?” 周福笑道:“的确很多。现在光景好了,大家都想着著书立说,扬名天下。所以,少不得来让小人帮忙。” 李信笑着逃了摇头,道:“扬名天下?哪儿有那么容易.......最近还有别的人送稿子过来刊印吗?” “小人想想.....”周福摸了摸自己的胡子,道,“有有有。几天前工部侍郎赵大人差人送来过一份书稿。” “工部侍郎?赵?”李信搜寻了一下记忆,喃喃道,“赵申?” 毕竟是在朝堂中混了一段时日,朝中许多大臣的名字,李信多少都能叫上一些。 “拿来我看看。”李信不由得有些好奇于赵申写了什么书。 周福点点头,便走出会客室去拿东西了。 过了一会儿,他带着一叠纸回到会客室。李信接过那叠纸,拿在手中翻看。 书的名字很有意思,叫《信风阁随笔》,冷不丁一看还以为是什么散文集,没想到竟然全是一些介绍实用科技的文章。 李信翻了没几页,就看到了令自己眼熟的东西——曲辕犁。 赵申不仅为曲辕犁写了很长的介绍,其中不乏溢美之词,还在文中附上了曲辕犁的详细设计图,包括每个部件的具体形制。任何有心人对着这样一篇文章,都能很不费力地仿制出非常合用的曲辕犁。 李信微微挑了挑眉毛,心情毫无波动。 毕竟,他本来就打算将曲辕犁推广,如今有一位工部侍郎愿意写文章介绍它,这并非坏事。可是,当他继续向后翻时,他的火气便突然有些压制不住了。 “啪!” 李信重重地把这份书稿拍在了桌子上,骂道:“这个赵申!到底知不知道什么能写,什么不能写?” 周福被自家王爷的反应吓了一跳,战战兢兢地站在一旁没敢吭声。 李信气呼呼地揪了一下自己的领子,问道:“这本书开始印了吗?” “还没有。”周福小心翼翼地回答,“正准备安排师傅去刻雕版。” “停掉。立刻停掉。不许印这本书!”李信说完这句话,便气冲冲地将书稿夹在肋下,一路走出了会客室。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四章 这种东西能写吗 李信带着书稿走出书肆,直奔工部衙门而去。 把门的门房虽不曾见过李信,但好歹认识他身上这一层锦衣。再加上李信来势汹汹,满脸都写着不好惹的气息,门房想了想,便没凑上去阻拦,只当没看见地任由他走了进去。 “赵申呢?赵申呢?”李信一路走,一路大声嚷嚷着,惹来了许多注意的视线。 把守衙门的禁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也不知道该不该上前阻拦这位爷。 李信喊了几嗓子,正在怒火攻心地有点儿嗓子冒烟的时候,终于有个胆子大的家伙走上来道:“王爷,赵大人的工位在那边。”说着,他指向了西侧的一个房间。 其实李信也不知道眼前这个年轻人是谁,对方为什么认识自己,但是这会儿他也没心思想那么多,满脑子都只想着找这个赵申的麻烦,于是便随意地点点头,顺着对方指的方向走去。 赵申正在处理公务,突然听到外面一阵吵闹,似乎是有人在大声喧哗,不禁皱起眉头,有些不悦。正在他打算叫人过来问问清楚时,一位锦衣少年大步跨入屋内,一脸严肃地走到了书桌前。 这下,也不用去问外面发生了什么事了。光看表情就知道,刚才在外面吵吵嚷嚷的人,应该就是眼前这位少年了。 赵申作为工部侍郎,也算是身居高位,自然不会认不得李信。倘若是平时相见,他一定会客气地跟对方打个招呼,稍稍寒暄一番。但此刻,他见对方来者不善,也瞬间没了什么客套的心思,干脆静静地坐在位子上,抬头看着李信,缓缓问道:“不知王爷今日光临我工部衙门,可是有何贵干?” 李信冷笑一声,道:“贵干倒是谈不上。就是特地想来见一见赵大人。” “那么,王爷找鄙人有什么事呢?”赵申不紧不慢地把话头顶了回去。 李信从肋下抽出书稿,拍在赵申的桌上,道:“这东西.......赵大人应该眼熟吧?” 赵申拿眼睛瞟了一眼,没有动手,便道:“这是自然。鄙人的书稿,鄙人当然认得。只是,它为什么会出现在王爷的手中?” “你难道不知道新华书肆,是我的产业吗?”李信反问道。 赵申道:“这倒是鄙人的失误了。只是听说长安城如今最大的书肆就是新华书肆,所以随便派下人将书稿送了过去......没想到竟然惹得王爷不高兴,直接上工部衙门来兴师问罪。” 说到这里,他盯着李信的目光也冷了几分,缓缓道:“不知道我赵某人到底是哪里得罪过楚王殿下,惹得您不高兴,连我自费出版一本书都不愿意帮忙呢?” 李信尚未回答,赵申又自顾自地说道:“不过不要紧。既然新华书肆不能帮忙,那我就换一家书行咯。反正总会有人愿意做生意,不是吗?” “你还想去找别家?”李信气极反笑地摇了摇头,道,“赵大人,我真怀疑工部是不是人员冗余、人浮于事的情况特别严重,以至于你这位侍郎大人平时的空闲时间有这么多,能写出这么多文章,还想着要出版给所有人看到。” “这与楚王大人何干?”赵申反问道。 “本来与我无关。但是你拿我的东西去扬你的名,这就与我有关。”李信说道。 赵申哑然失笑,道:“原来是这等事。鄙人明明已经在所有文章中注明了此物出自谁人之手,是谁人所造,应该不算是欺世盗名吧?为何楚王如此咄咄逼人,难道是觉得我软弱可欺?” “放屁!”李信指着鼻子骂道,“我李信从来没有在乎过什么狗屎名声,反正我的名声也一向不好。”他伸手将赵申的书稿抢在手中,哗啦啦翻到曲辕犁那一页,道:“这种东西,你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哪怕你说是你做的,我也没有意见。能让更多人知道这种农具的价值,让多一两个人吃上饱饭,那也算是你的功德。” “但是!” 李信又是哗啦啦地翻页,很快就翻到了后面。书稿上画着炼铁的高炉,旁边是密密麻麻的注释,连铁矿石的比例、灌钢时生铁与熟铁如何配比都一一注明——没错,写的正是灌钢法,与李信交给李世民的内容几乎一模一样,甚至连改良过的兵器图谱都没有放过。 “你脑子有坑吗?这种东西也能往书上写?也能公之于众?也能成为你扬名的踏脚石?” 李信拿着书稿,将其迫近赵申的脸,声音极其冷冽锋利。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五章 李信的小气 赵申还没弄明白李信的怒气从何而来,眼前这位少年已经开始怒目圆睁地滔滔不绝起来。 “鸿胪寺里住着多少别国使节,你知道吗?”李信缓缓问道,“西市的卖香料卖马的商人里,又有多少来自大食、来自琉球,甚至来自突厥的家伙?别的不说,本王这几天上街时碰到过的扶桑人就不下五个!” 他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大唐是天朝上国,自然是有气度。不会限制这些异邦人打探什么,但是,这不等于我们大唐的人都是蠢蛋啊!你看看这是什么东西?炼钢,造兵刃?你能保证每一个看到这本书的人都对大唐没有异心吗?” 本来赵申还觉得被一个少年用这样的语气训斥非常没面子,满肚子火气越来越升腾。但听到这里,他突然明白了李信的意思,不自觉地顿了一下,气势也彻底弱了下去。 此时的大唐虽然还没有达到李信印象中那种雄霸天下的程度,但是好歹也是整个亚欧大陆第一梯队的大国。或许有人会说,什么第一梯队,两年前不还被突厥按在地上摩擦,骑兵都逼到长安城下了吗?若非如此,哪里来李世民引以为耻的渭水之盟呢? 可是,要知道当年那种情况是非常特殊的,就好像是一只饿瘪了肚子狮子冷不丁被鬣狗抽了一下。这本来也造不成什么大的伤害,但是这一下偏偏好死不死地抽在了狮子的眼睛上,令狮子痛苦万分,不得不讲和。 同样的情况若是放到现在,呵呵,哪怕是饿着肚子的狮子,也能把鬣狗打翻在地三五次。更何况,李世民本人都已经对突厥摩拳擦掌,欲报当年之仇了,大唐与突厥之间的强弱对比自然可想而知。 事实上,哪怕抛开这个不提,大唐国力稍稍弱一些的时候,比如去年大旱之后,突厥其实也没有能力对大唐发动一场全面战争。 毕竟,战争是国力的较量。大唐不行的时候,突厥往往更加不行——没办法,农耕社会的特性就是这样,吃不饱,饿不死,赢就赢在一手稳定,不像游牧民族,容易大起大落。 所以,只要华夏有个统一的中央政权时,周边所有的小国都会老老实实臣服。这是体量和社会制度所决定的必然结果。远的不说,今年大朝会的时候就有好多好多使节觐见李世民,看得躲在旁边的李信差点睡着。 大唐的实力决定了长安的地位。它是一座国际化的大城市。扶桑、琉球、百济等等一票国家,都把这里当成文化经济之都。人们所熟知的鉴真东渡的故事正是源于这样的认知。所以,在这样一个复杂的环境下,长安城的人员流动非常复杂。 再加上大唐素来以大国自居,不喜欢“小家子气”,对外国使节的种种行为并不加以限制。他们往往非常轻松就能获得大量关于大唐的资料、研究成果,并能很顺利地将它们都送回本来的国度。国际主义者或许会很喜欢这样的氛围,但李信并不是国际主义者。 他喜欢华夏,喜欢大唐,却未必喜欢别的国家。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六章 可以给饭,不能给刀 一直以来,李信做了很多事情,或好或坏,都深刻地影响了大唐。 而他做这些事情的最大动机,就是希望自己的东西能够造福华夏,造福大唐,造福百姓。当然,如果这些东西在传播开去的过程中,顺带着也造福了其他国家的国民,他也不会觉得生气或者怎么样。 比如说曲辕犁。李信发明它的初衷自然是想让大唐生产更多粮食,让更多大唐百姓能够吃饱。但是,如果它被传播出去,顺带着让大唐之外的别的百姓也多吃上了两口饭。这对于李信来说,也不是什么特别不能接受的事情,就当是行善积德了。他不至于如此小气。 但是,炼钢和兵器不一样。这不是小气不小气能解释的问题。 正如后世某个世界最强国有时候愿意帮助华夏,有时候又在重要的科技领域拒绝华夏一般——人家又不傻,当然知道什么样的地方是必须瞒着你,什么地方是可以分享的。毕竟,说一千道一万,大家本来就是竞争关系,就算再怎么经济全球化一体化,互相扯后腿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举动。 炼钢和兵器的意义对于此时的大唐来说,正如后世的原子弹和氢弹。虽然杀伤力拍马也赶不上,但重要性却是相当。李信无论如何都不想把这样的技术让任何其他国家的人掌握。 谁知道对方学会以后,炼出来的钢,打出来的刀,最后会砍向谁的脑袋? 这就好比是有个大汉来你家门口乞讨。你给他一口饭吃,那是你心善。可如果你把家里的武器都给他,那就是你蠢了。你怎么知道他拿到刀以后不会反手把你给砍了呢?毕竟,只要砍了你,就什么都有了。 对于大唐这种不管制外国使节的行为,李信已经非常不爽。更加雪上加霜的是大唐的这帮文人们。 受到传统意义上“立功立德立言”这三不朽的价值取向的影响。但凡能写两个字儿,能让人叫得上名号的儒生,都喜欢写点书啊什么的。其中就有些人,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新技术,都随意地往书上写,往外传,生怕别人不知道。 真是......败家子儿中的败家子儿! 搞点新技术容易吗?你以为渭水河畔是什么好呆的地方?白天热得要死,晚上又凉,还有蚊子。要不是李信的体质不招蚊子,蚊子都冲陈辛恒去了,他都恨不得放弃这个炼铁的项目了! 这么艰难地实验了好几天,靠李信还没完全忘光的数学能力算出来的宝贵结论,就这么明明白白地写给别人看? 李信怎么可能在这样的事情面前保持冷静?他看到赵申这书稿中炼钢和兵器的部分时,差点都气炸了好吗?没有一进来就把赵申的桌子掀掉已经是很客气很给面子了! 赵申气势虽弱,却也不肯在小辈面前失了面子,依然嘴硬道:“我大唐乃泱泱上国,即便这些东西被宵小学去,他们又安敢作乱?”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七章 给周福的交代 “那赵大人敢保证吗?”李信冷眼看着赵申,“你敢保证不会有任何一个大唐士兵死于这炼钢术或者这新式兵器之下吗?” 赵申不知道为什么眼前这少年明明年岁还不到自己的一半,却能散发出这么骇人的气势,压迫得他喘不过气起来,喉咙也仿佛被某种不知名的东西哽住,根本无法正常说话。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空气也有些凝滞。 李信盯着哑口无言的赵申看了好一会儿,终于露出一个轻蔑的冷笑:“其实,就算你敢保证也没有用,如果真的出现这种事.......或者说,就算还没出现这样的事,你说,如果我把这份书稿呈给陛下,陛下会不会治你一个通敌叛国或者谋反之类的罪呢?你这条命,赔得起吗?” 赵申冷汗涔涔,脸色也变得有些煞白。 “那这本书......赵大人打算怎么处理呢?还想出版吗?”李信的目光落在了书稿上。 赵申没有回答,但眼神已经开始闪躲,似乎不敢与李信对视。 “要不.......晚辈我来帮赵大人处理掉吧?”李信缓缓收起了咄咄逼人的态势,仿佛一只背脊拱起的猫慢慢放松下来,舔了舔自己的爪子。他甚至笑了笑:“放心,不会有任何麻烦。” 赵申轻咳两声,强自镇定道:“那好吧。就劳烦楚王殿下了。” “不客气。助人为乐乃是快乐之本。”李信大度地笑了笑,将书稿拿回手中,道,“那晚辈就不耽误大人公务,先告辞了。” 赵申点了点头,道:“好。老夫改日再谢过王爷。” 李信笑着摆了摆手,转身走出了门。 赵申看着这道身着锦衣的单薄背影逐渐远去,心情逐渐平静下来,缓缓松了一口气。 出了工部的衙门,李信也没有去别的地方,而是直接回到了新华书肆,二话不说就将书稿丢进了繎着的香炉里。本来他还觉得这举动蛮帅的。结果,不一会儿就浓烟四起,熏得屋里根本待不了人。 他不得不放下颜面,尴尬地从屋里跑出来。最后还是两个伙计进去把香炉抬出来放在院子里,直到炉里的纸全烧没了,才将其又放回会客室里。 周福将这些事都看在眼里,似乎想笑又不敢笑,憋得肩膀一抖一抖的。 李信翻了个白眼道:“想笑就笑吧,小心憋坏了。” 周福连忙摆手道:“小人不敢,小人不敢。” “没事。”李信笑了笑,道,“本王没那么小气。” 周福这才确信自家王爷说的不是反话,稍稍松了口气。 “交代你一件事。”李信道。 周福连忙抖擞精神,拱手道:“王爷尽管吩咐。” “日后,我们新华书肆不随意帮人出版,哪怕是自费的也不行。”李信缓缓道,“只有通过我们内部的审核,才能出版。同时,只要通过我们内部的审核,我们不仅给予出版,还减免版费,甚至反过来给对方金钱和奖牌......” 周福一边听一边将这些话记在心中,也不知自家王爷究竟是什么意思。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八章 李信的设想 后世有严格的出版物审查相关法律,还有专门负责这一块事务的机构。所以,出版读物是一件相当严肃的事情。但是,在眼下的大唐,显然并没有这样的机构或者法规。 哪怕李信想要从无到有地建立起这套系统也近乎于不可能。 毕竟这是一个手抄也能出书的时代,而且信息的传递也很慢。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即使是一千多年后的华夏,在公安系统联网之前,都还有很多异地结婚的重婚罪案例。也就是说,如果某人在甲地娶了一个妻子,那么当他在乙地与另一个人登记结婚时,当地的民政和公安部门都不会知道这是他婚姻存续期间的第二次结婚。 要知道,这可已经是有了电话,有了种种先进交通方式的后世了!那时候的信息尚且如此滞后,若是放到大唐,同样的情况只会更加糟糕。 也就是说,根本不可能知道在大唐境内到底流传着多少种图书,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试着做类似的事情。想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审查机构,建立起合适的送审和凭证制度,根本就是天方夜谭——各地不可能及时验证市面上的出版物是否符合规定,因此最后的结果必然是形同虚设。 但是,换个角度来想,最需要防备的地方不就是长安吗?这里不仅是儒者齐聚的文化之都,也是许多异族人出没的城市,如果说有什么机密会被泄露的话,首先应该考虑的就是这里。 然而,即使是在长安,也不可能说建立就建立一个审查机构。因为,任何事情一旦牵涉到官家的层面上,复杂程度就会呈几何倍数上升,李世民、五姓七望还有朝臣们的心怀鬼胎,谁知道这些东西会把这件事带到什么方向上去? 所以,李信只能自己想办法。 于是,他便想到了。 如果......能让新华书肆成为无冕之王,成为非官方授权,但却可以行使审查权力的机构,那么,事情便迎刃而解了——换句话说,让所有想要出书的人都把书稿送到新华书肆来,让新华书肆来决定什么书可以出版不就好了吗? 首先,将新华书肆的出版费用降低,吸引更多人选择新华书肆出版。虽然说有些儒生不差钱,但天底下还是没钱的人占多数。囊中羞涩的他们自然会倾向于新华书肆,尤其是在新华书肆的实力还明显高于其他书肆一大截的情况下,他们当然没必要花更多钱去购买更差的服务。 其次,不仅降低费用,还反过来给予奖励。这一步是关键步骤。人性固有的弱点就在于:无论奖励的多少,一旦有人获得了以后,就会有别人产生同样的,想要获得奖励的念头。也就是说,人们会逐渐产生一种出版需要得到新华书肆的认可的感觉。 人们会逐渐接受一个重要的观点:得到新华书肆的认可是好的,是重要的。就好比奥斯卡之类的大奖,奖金和小金人其实值不了多少钱,真正值得那么多出色演员们角逐的,就是这种被认可的荣耀。 每一个想要出书的人,当然都觉得自己的书是最好的。如此一来,他们当然人人都会先把书稿送到新华书肆来。 (本章完) 第三百四十九章 不能圣母 等新华书肆收到这些人送来的书稿之后,自然就可以慢慢审查。如果确实有像今天这样泄露机密的事情,也就可以及早处理,不至于等到酿成祸端以后才反应过来。 李信一边想着这些事情,一边事无巨细地交代着周福。周福微微弓着腰,在旁边认真地听着,默默将事情都记在心里。他虽然年岁不小,但记性却还可以。 过了两日,李信如往常那般入宫拜见李世民。李二陛下自顾自地翻着奏章,同时有些好笑地问道:“怎么听说你这个臭小子,前两天还去工部衙门大闹了一场?” 李信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道:“确有此事。” 李世民哑然失笑道:“还‘确有此事’?承认的倒是挺痛快。怎么?又皮痒了?” “不不不不不......”李信连连摆手,道,“绝对不是。儿臣自然有儿臣的道理。” 李世民有些好笑地看了李信一眼,道:“那就给朕说说吧,你的道理。” 于是,李信将自己心中的计较以及当日的确切经过都简单说了一遍。 李世民听着听着,逐渐半掩上了奏章,缓缓点头道:“这倒是个祸患。” 李信立即道:“是啊。陛下,我们大唐是强大,但是,不能做冤大头。文化这东西,是可以传播出去,而且传播出去有利无害。不管是百济扶桑还是突厥高丽,甚至是吐蕃等等国家,只要他们想要,我们尽管可以将什么四书五经之类的经典教给他们。就算不能让他们归从王化,至少也是加深了两国关系。” 李世民缓缓点点头。的确,他目前也是这么做的。绝大多数外国求学者在登记之后,都可以进入国子监学习一段时间,走的时候还能带走相当多经典。不过老实讲,在李信点出文化交流的作用之前,其实他暂且还没有意识到其意义。他只是朴素地觉得有外国使节仰慕中华文化,是大唐强盛的象征。 “但是,除了这些东西以外,”李信继续说道,“别的东西都应该尽可能地保护起来。比如说曲辕犁,比如说炼钢和兵器。” 一般来说,实用科技大概可以分为军用和民用两大类。李信对于民用科技的态度还是比较开明的,但是,这也不等于它就可以随意流入其他国家,也就是说——给,可以,不能白给。 不管怎么说,让别的国家多活一个人,很有可能就是在未来给自己多留了一个敌人。最好还是能挣点儿什么东西来才好。 这样说或许有些残忍,但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竞争就是这样。除了本国的国民,全世界都是潜在的敌人。就是要有这样的意识才能更好地在竞争中活下去,从而争取更多资源,为更多本国人提供更好的生活。 资源是有限的,容不得圣母。 至于军用科技,那就更不用说了。李信绝不希望自己费劲心力搞出来的武器装备,最后却砍了自家士兵的脑袋。这是万万不能容忍的。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章 李世民的自信 “正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李信正色道,“我们对他们再好,也不能保证他们也会同样地回馈我们。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那么......你的意思是?”李世民看着李信问道。 李信轻咳一声,道:“限制这些外国使节的活动,对他们加强管理。包括长安城里这么多来自外国的商人和游学者,全部都要进行登记,限制他们的活动,等到他们离开长安时,也要对他们进行全面的检查,不允许他们带走违禁品等等......” 李世民皱起眉头道:“至于吗?你未免也太小心了。” 李信心中一沉,看了李世民一眼,终于还是无奈道:“......或许吧。” 李世民自然是一代雄才大略的英主,但人无完人,他毕竟还是免不了会有一些毛病,比如说过于相信自己的判断。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或许也未必算是什么特别大的毛病。 试想,到了皇帝这个位置上,每天面对的都是来自不知道多少人的千百条意见。如果没有出色的判断力和决策力,如果不够相信自己的判断,那么最有可能的结果,就是朝令夕改,自然什么也干不成。所以,历史上但凡有点功绩的帝王,绝大多数都是十分自信,并且非常忠于自己判断的人。 那么,结果就很自然了——当他们做出正确决定的时候,他们就是“英明神武”,当他们做出错误决定的时候,他们就是“刚愎自用”。 上帝视角的判定标准就是如此单一且绝对。 深谙帝王秉性的李信立即就从李世民皱起的眉头就可以看出一个问题:李世民没有完全接受自己的说法。至少伟大的李二陛下完全不觉得有必要对这些外国使节或者说外来人口采取这么严肃的管理措施——那会显得大唐很心虚。 大唐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心虚。 在李世民看来,大唐应该有一份王者的气度,傲视天下英雄的那种。如果对所有外国使节都加以管制,岂不是相当于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们,大唐将他们都当成对手来看待? 试问,他们配吗? 但是,李世民也的确承认,李信说的话是有点道理的。不管怎么说,资敌都是非常不好的事情,哪怕这件事的可能性实际上并不大。 所以...... 李世民鼓励地笑了笑,道:“你也不过太过担心了。朕已经知道你的意思,之后会将这些东西严加管控,不许流出的。” 李信这才稍微松了一口气。好歹李世民还是听进去一些了,总比左耳进右耳出的好。他勉强挤出笑容道:“陛下英明。” 李世民又打开了奏章,道:“行了行了,去立政殿看看观音婢吧。她这几日也念叨着你呢。” 长孙皇后?倒是很久不曾去见过了。 李信愣了一下,随即点点头道:“是。” 出了两仪殿,李信跟着一位内侍前往立政殿。没想到,却碰上了一位许久不见的故人。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一章 李承乾 长孙皇后还是一如既往地端庄大方。李信行礼之后便规规矩矩地坐下,听这位可敬的长辈训话。 “你今日怎么会想起来看本宫?”长孙皇后微笑着问道。 李信当然不会傻乎乎地说是李世民让他来的,而是连忙拱手道:“儿臣被公务所累,不能时常来探望皇后娘娘,请娘娘恕罪。” 长孙皇后哪里看不出李信的托词。她也懒得计较,只是随口道:“倒是。毕竟你现在也不只是楚王了。人在朝中,行事自然要稳重些,不要给陛下添乱添麻烦,要多为陛下分忧才是......” 李信低头静静地听着,时不时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 一般人被长辈唠叨都会有点烦。但李信不会。因为他上辈子是孤儿,从来没被唠叨过,冷不丁多了长孙皇后这样真心爱护他的长辈唠叨他,他倒总是觉得心里暖暖的。 二人正说着话,又听得外面内侍传报道:“太子殿下求见。” 长孙皇后忍不住笑了:“真是赶巧了。要么一个也不来,要么一起来。是不是再坐一会儿,泰儿也要来了?让他进来吧。” 李信的眼神微微动了一下。 太子,李承乾。陌生又熟悉的家伙。 须臾,一位穿着淡黄色蟒袍的少年踏入立政殿中,恭恭敬敬地对长孙皇后行了一礼,道:“儿臣拜见母后。” 长孙皇后笑道:“你们兄弟两个怕不是约好了要来哄本宫高兴,今日竟然一块儿来了。” 李承乾这才注意到坐在一旁的李信,眼神中闪过几分歉疚。 李信暗暗在心中叹了口气,主动笑着打招呼道:“承乾,好久不见。” 听到李信叫自己的名字,李承乾的眼神这才陡然亮起两道光来,表情也松动了许多,微笑道:“信......信哥,好久不见。” 长孙皇后不解地看了两人一眼,古怪道:“你们两个.....客气什么呢?” “没有没有。”李信连忙摆摆手,同时给李承乾一个眼神。 好在李承乾反应也快,迅速坐了下来。 或许是两个孩子的一起到来助长了长孙皇后的谈兴。她的心情显然比平时要好,所以话也显著地变多。好在三人坐着交谈的期间,长孙皇后所提到的那位魏王李泰并没有出现。 李信和李承乾一起坐到日头偏西时,才离开立政殿。 “母后还是一如往常地啰嗦。”李承乾走在李信的身边,小声地抱怨道。 李信歪过头看了他一眼,道:“好好听着吧。说得多是因为疼你。要是换个人,皇后娘娘才懒得理会呢。” 李承乾笑了笑,道:“道理我知道,就是随便说说。” 李信嗯了一声。 两人沉默地沿着回廊向前走。 李承乾终于没忍住,望着远处灿烂的晚霞问道:“信哥,你不记恨我了吗?” 李信笑了笑,道:“记恨你什么?” “就......那时候的事情......”李承乾道,“其实我不是不想你在......” 李信摆了摆手,道:“你说这事儿啊。我知道。我早就没在意了。”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二章 太子的重要性 李信小时候是在宫里长大的。毕竟李玄道去世之时,他还年幼,总不能扔下他一个人。李世民便主动揽下了抚养他的责任。所以,他一直住在东宫之中,与李承乾、李泰两人关系很好。他比二人年长几分,所以一直被称为“信哥”。 本来这日子除了宫里规矩稍微多了一些以外并没有别的问题,总体来说,还算舒心。但是,好景不长。 随着李渊的去世,李世民的继位,李信的位置就越发尴尬了起来。 他实在是太特殊了。 他是李玄道的嫡长子,而李玄道又是李渊的嫡长子。也就是说,从某个层面上来看,他也是皇位的潜在继承人之一。 要知道,对于一个王朝来说,最要紧的不仅是现任皇帝是谁,还有下一任皇帝是谁,也就是太子的问题。 正所谓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斗争。朝堂之上更是如此。每个人都会希望自己能跟皇帝打好关系——不仅限于现任皇帝,还包括下一任皇帝。想要达成这个目标,最简单的方式是什么?就是跟太子打好关系。 首先,太子就是钦定的皇位继承人。能够跟他打好关系,自然也就是在跟未来的皇帝打好关系。说不定未来就能捞到一个什么重要位置,成为太子心目中的“国之栋梁”,并在登基后委以重任,成为政治基本盘。这也就是为什么皇帝们都喜欢让自己看重的臣子当太子的老师的原因。 其次,能够继承太子之位,就证明这个孩子深得帝王之心。那么,如果你能跟这个孩子打好关系,处处表现出对这个孩子的欣赏,是不是皇帝就会觉得你的眼光也不错,进而也有可能觉得你人品也不错、能力也不错.....等等等等。 一言以蔽之:当一个人欣赏的人也被你欣赏时,这个人就会对你产生一定的好感。 所以,朝中大臣看似只是效忠皇帝,但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别的想法。正因如此,历史上但凡有些争嫡的事端,朝政都会跟着动荡一番——很显然,若是人人都只想着眼前这位健在的皇帝,那么皇太子到底立谁,又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啦,人性终究是有弱点的,早点考虑未来的事情,考虑子孙后代的问题,也不是什么特别不能理解的事情。皇帝们也懒得计较这些小心思。几乎所有皇帝都会在登基之后及早确认太子身份。但是,李世民那时候却并没有。 坦白说,那时候的李世民正是在犹豫一件事:太子之位到底应该给谁?给自己的儿子李承乾,还是将其还给大哥的儿子李信。 人性是有弱点的。皇位这种东西一旦到了手中,想要再让人把它拱手送出去,就有些强人所难了。任何人都一样,除了李玄道这个怪胎。 如果,那时候李玄道有留下关于太子之位的交代,那么李世民倒是有可能按照他的想法去做。但是,他毕竟没有任何交代,只是像丢掉什么自己不想要的东西一样,将皇位很丢给了李世民。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三章 赶走 李世民心中尚且挣扎着。朝中的大臣们却无论如何容不得这样的犹豫不决——开什么玩笑?大家都很急着下注好吗,坐庄的老是不开盘怎么行! 于是,无数大臣纷纷上书直谏,劝说李世民“早定国本,以安天下之心”。 什么叫“国本”?太子之位就是国本。 而他们所推荐的人选,不是别人,正是李承乾。 李世民本人当然可以在心中纠结要把谁立为太子,但是其他任何人都没有这种犹豫的余地,李承乾是唯一可能的选择。毕竟,此刻坐在宝殿之上指点江山的正是李世民,而李承乾是他的嫡长子。按照历朝历代的规矩,不立李承乾还能立谁? 谁敢上书请立李信为太子? 要知道,请立李信为太子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对现在的皇帝,也就是伟大的李二陛下本人有意见,觉得他不配做皇帝;意味着倾心于李玄道,觉得李玄道更适合当皇帝,所以才想要将皇位交还到其亲生儿子李信的手上。 当然,或许并没有这么多深意。但是,在这样的关头提出这样的建议,就是很容易被皇帝本人这样解读。 更何况,李信和李承乾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孰优孰劣——不就是两个毛头小子嘛,能有什么差别?换言之,选谁都可以。 所以咯,满朝文武当然都赞成立李承乾为太子。 李世民或许也是因此而下定了决心。 仅仅是定下太子之位其实还不足以让群臣们放心。他们对李信这“一应用度与皇子如出一辙”的特殊待遇感到不满。毕竟,这是一个曾经距离皇位如此之近的家伙。如果继续给他如同皇子一般的待遇,在名分上也说不过去,很容易引人遐想,甚至惹出事端,震动朝纲。 所以,他们同时提出了建议:希望李信能早点搬离皇宫,在宫外设府,独立居住。在他们看来,只要把李信这个只能当“王”的名分坐实,就能极大地降低造成混乱的可能性。 那时候的李信还不是现在的李信。他的思维很单纯。他从小在宫里居住,这里有他喜欢的兄弟和长辈。如此冷不丁面对全世界都要他搬出宫里的状况,他当然会觉得很难接受。 李泰非常支持李信的想法。他对李信说:“只要你坚持不肯搬离皇宫,父皇也一定不会逼你离开。这样你就可以一直住在宫里了。” 李承乾一开始没有说什么。直到眼见这件事始终得不到一个结果,朝中为了这件事争论不休的状况,他终于忍不住劝李信顾全大局,早日搬离皇宫。 那天,李信很生气。 “连你也要赶我走?”李信这样问。 李承乾不知道说什么好。他直觉地觉得如今这样的状况非常不好。李信离开皇宫是最好的结果。但是,他也没办法这么狠心地做出肯定回答。而且李泰也在一旁帮着说话。 结果,三人不欢而散。 翌日,李信主动上书,请求离宫。 李世民准奏。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四章 李泰的盘算 后面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 李信搬出皇宫,住到楚王府,继承了楚王之位。从那以后,他与李承乾、李泰之间的关系也变得很尴尬,因此也就很久很久没有联系,直到今天意外地在立政殿碰面。 听见李信说早就不在意之前的事情,李承乾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虽然知道那时候自己做的没错,但是他依然觉得自己多多少少有些对不起李信。 李信拍了拍李承乾的肩膀,笑道:“行了行了,都是那么久之前的事情了。男人不要扭扭捏捏的。改日我再去东宫找你玩。” 李承乾也放心地笑了一下,道:“信哥不再怪我就好。” 目送李承乾往回东宫的方向走去,李信在原地稍稍站了一会儿,目光闪动之后,才又踏上了离宫的路。 如今的李信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李信了。那时候的李信或许不明白一些事情,可如今,李信看得一清二楚。那时候劝他留下的李泰未必是好人,希望他搬出皇宫的李承乾未必是坏人......说白了,一切都是太子之位的问题而已。 因为李玄道让出皇位的关系,皇位只能传给嫡长子的规矩已经被打破——虽然是以李玄道主动打破的形式,但是,不管什么原因,规矩破了就是破了。 规矩这种东西一旦破过一次,谁知道会不会有第二次?不同立场的人对于这件事当然会有不同的期待。比如朝中的大臣们。他们绝不会希望规矩轻易地再破第二次。毕竟,短时间内连破两次的规矩,无论如何也称不上规矩了。 试想,每代皇帝都会有至少三五位皇子,如果每朝都来一场轰轰烈烈的皇位争夺战,再稳固的江山也经不起这样的动荡。这也是他们不断请李世民早立太子的重要理由。 但是,对于李泰来说,他当然就很希望这规矩能为他再不计后果地破一次。 可惜,这样的诉求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光明正大地说出口,而且即便说出口也不会有人听。所以他必须想办法。而他想到的办法也很简单,很有效:努力将李信留在宫中,然后伺机而动,浑水摸鱼。 他知道,只要李信在宫里多逗留一天,哪怕李承乾被立为太子,李世民心中也依然会有犹豫——或者说,李世民心中到底有没有犹豫并不重要,只要李信不搬离皇宫,朝中就一定会有人将李世民的这个决定解读为“犹豫”。 犹豫就意味着有机会。朝中大臣们出于不同的利益、不同的想法,未必人人都希望李承乾顺利地继承皇位,只是没有到适合开口的时机而已。等时机合适,局面混乱之时,李信能拥有的机会,难道他李泰就不配有吗?好歹,他还是李世民和长孙皇后的亲生儿子呢。 当年李信在皇宫中逗留的那些时日,朝堂之上都快炸锅了,连李世民也头疼万分。在明知道李信不想这样被人赶出皇宫的前提下,哪怕果断如李世民也很难狠下心将兄长的独子赶出去。 李承乾正是看到了这些,才忍不住劝说李信搬出宫去。 好在最后,李信还是同意了,终于以主动请求离宫的方式,体面地离开。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五章 夏天 之前那位李信到底是怎么想的,李信已经无从考证了。反正,他最后能选择体面离开,没留下什么政治上的隐患,没有让朝中的大臣们看他过于不爽,这一点非常令李信满意。 如果记得没错的话,在李信所熟知的那段历史中,李承乾和李泰这两人可是为了皇位闹得不可开交。李承乾甚至被逼到密谋造反,以为这样就可以稳稳地坐上皇位——他实在是太小看自己的父亲了。一切其实都在李世民的掌控之中。 后来,李承乾联合侯君集的这场叛乱,仿佛一朵脆弱不堪的蒲公英,被李世民一吹就散。而他本人,也是在通事舍人来济的建议下,才勉勉强强捡回了一条命,仅仅被贬为庶人,流放黔州——要知道,他犯的可是谋反大罪,从古到今,能在碰到这条红线的情况下依然捡回小命的人,一只手都数得过来。可见李世民还是疼爱李承乾的,只是......一言难尽。 李承乾的下场很糟。李泰的下场也不怎么样。他日思夜想的皇位,最终还是没能落到他的手中,反而是一直被人忽略的李治取得了皇位,并且成为了后来的唐高宗,虽说功绩上比不过李世民这么耀眼,但是好歹也算是一代明君。 穿过拱门离开宫城,李信抬头望了望天,湛蓝而旷远。 皇位注定和他没有关系,皇位之争也是他无论如何都不想掺和进去的恐怖漩涡。这个时空的李承乾和李泰到底命运如何......随他们去呗,跟我李信又有什么关系?反正我只想当个太平王爷。 李信笑着摇摇头,赶走了脑海中的复杂思绪,远远地向早就在皇城外等候他的王贵招了招手。马车靠过来,他钻进车里,小润娘便乖巧地凑过来帮着捶腿。 妈的,这日子他不香吗? 香死了呢!何苦掺和那些有的没的? 正所谓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夏天正是农活多的时候。有经验的老农都知道,一年的收成在很大程度上都要看这时节付出了多少汗水。所以,任何一个敢于在这时候偷懒的家伙,都会被自家的长辈狠狠教训,顺带着还要以不给饭吃作为威胁。 除了李信。没办法,这家伙是地主阶级,不用干活也有饭吃。当然,这也不叫剥削,毕竟他家的租子很低廉,比起长安任何一家都算是有良心的。或许,勉勉强强可以算是“按生产资料进行分配”吧。 既然明知道蓝田县那边的村民们应该都在地里忙活,李信当然也不会这时候跑过去影响他们,只是默默在家里避暑。小润娘不辞辛劳地在旁边为李信打扇儿,送上一丝丝凉风。 李信心疼小润娘辛苦,道:“润娘,你歇歇吧,我自己扇就行。” 润娘却固执地摇了摇头,道:“怎么能让王爷自己扇呢?” 李信无奈地眨了眨眼,心头泛起一股负疚感。 这小姑娘哪里都好,就是固执极了,一旦她认准了一件事情,那就怎么都劝不动。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六章 冰 王贵从厨房端来了一碗冰镇的酸梅汤,凉丝丝的,衬得空气里都仿佛多了几分若有若无的凉意。 “你也盛一碗吃一吃吧。”李信接过酸梅汤,随口对王贵叮嘱道。 王贵欣慰地笑了笑,道:“不必了。老奴不热的。” 李信本想说这大热天的,谁不热啊,结果定睛一看,王贵竟果然清清爽爽地站在眼前,除了脸上有不知道从哪里沾来的灰以外,竟没有半点汗。李信自己有小润娘在旁边打扇子,还不由得身上渗出了一层薄汗呢! 真就习武之人比较不一样呗?传说中的寒暑不侵? 李信只能将这奇怪的景象归结于王贵这个“超级高手”的隐藏身份。 王贵离开房间以后,李信用勺子舀了一口冰凉的汤,却并不急着往自己嘴里送,而是对润娘道:“来,尝尝。” 谁料,润娘眼底虽有渴望,却还是终于摇了摇头,道:“润娘不要。” “为什么?”李信不解道,“你家王爷又不差这一口酸梅汤。” 润娘咽了一口唾沫,道:“不行。府里的冰已经不多了。” 李信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在没有冰箱的年代,夏天的冰可是非常宝贵的东西,有钱也没地方买去,只有贵族人家才有资格享用。楚王府里就有一口专门用来储存冰块的地窖。每年冬天,王贵都会派人用冰块将其装满,并由专人细心照看。然而,即便如此,到了夏天时,这些冰块最多也就剩下三四成左右。 今年的气温热,李信又贪一口凉,隔三差五就要吃点冰镇的水果、冰镇的什么汤汤水水,府上的冰消耗得特别快。如果光是李信吃,其实也吃不了多少。关键原因在于他有时候还喜欢取一大块冰放在盆里,然后把盆放在身边吸热。如此一来,冰块的消耗变得更快。 润娘作为李信的贴身婢女,做事自然是细心周到。她早就问过管冰窖的女仆了,听说窖里的冰已经不多,用不了多久。所以,她才舍不得吃这一口冰镇的酸梅汤。 李信一拍大腿,笑道:“我当什么事儿呢,原来就这么点事啊。放心放心,冰会有的。” “王爷骗人,大热天哪里来的冰?”小润娘撅起小嘴说道。 “王爷我什么时候骗过你?说有冰就是有冰。”李信神秘一笑,道,“你先乖乖吃了这碗冰镇酸梅汤。要是你吃完以后,我变不出冰来,就奖励你不用给我扇扇子了,怎么样?” 润娘又摇了摇头,道:“不行,要扇。” 李信竟有些哭笑不得,摇着头将酸梅汤送到润娘嘴边,哄孩子般说道:“行行行,都随你。你吃一点吧。” 王贵静静站在一边,看着李信如此温柔地对待小润娘,常年没有表情的脸上也忍不住露出一个笑容。 这画面确实很温馨。 “对了,王贵啊,派人去药铺帮我买点东西。”李信一边投喂小润娘,一边随口、交代道。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七章 硝石 “王爷要什么?”王贵虽然好奇为什么要去药铺买东西,但还是优先追问李信到底想要买什么。 “硝石。”李信道,“越多越好,有多少就买多少吧。” 王贵默默将这话记在心中,转身便离开了。 “王爷买硝石干什么?”润娘的心思没那么多,天真地问道,“硝石是什么?一种石头吗?” 李信哑然失笑,道:“是。是一种特殊的石头。一会儿我就要用它变出冰来。” 润娘眨了眨眼睛,黑色的瞳仁里闪烁着好奇和讶异。 过了不久,王贵带着一小盆硝石回来了。他道:“王爷,硝石买回来了。” “就这么点吗?”李信接过盆,不太满意地颠了颠。虽然这东西可以循环利用,但是,总量还是适量地多一些比较好,省得要用的时候没有。 王贵笑道:“当然不止。下面人买了一大、麻袋回来。我寻思王爷可能也用不了这么许多,所以先装了这些带过来。若是王爷还要,我再去......” “哦哦哦,行,那我明白了。”李信笑了笑,道,“用倒是用不了那么多,只是想要先备着一些而已。” 一旁的润娘也放下扇子跑到李信身旁站着,仔细端详自家王爷手里拿着的这盆脏兮兮的硝石,默默在心中猜测着这些像石头一样的晶体会怎么变出冰来。 “走吧。”李信冲小润娘笑了笑,将她带到屋外阴凉的走廊,并吩咐另外两名丫鬟准备了点东西。 这时候,前院的下人突然来报:“王爷,陈公子来访。” 李信闻言,还以为是陈幼澜来了,满眼堆笑地让下人赶紧把对方请进来。谁料,来人并非陈幼澜,而是陈辛恒。 面对一脸失望的李信,陈辛恒有些无语地上前道:“干嘛一看到我就这副表情啊,我又没欠你钱。” 李信翻了个白眼,懒得理会这个家伙,拉着润娘蹲了下来。两人面前放着一个大大的木盆,里面装了许多水,水面上漂浮着一个比较小的铜盆,盆里装着约莫半盆凉开水。 “你们这是在干嘛?”陈辛恒见状,也兴致盎然地蹲了下来。 李信没有搭理陈辛恒,但见过陈辛恒几面的小润娘对这位长相还不错的小哥颇有好感,便大发慈悲地说了一句:“王爷要变戏法。” “啊?变戏法?”陈辛恒皱起眉头,似笑非笑地看了李信一眼,道,“没听说你还有这个本事啊。什么戏法?” 李信觉得陈辛恒实在吵闹,随口敷衍道:“凝水成冰。” “凝水成冰?”陈辛恒伸手抹去一点额上的汗,古怪道,“这天气哪里来的冰啊?” 润娘忍不住白了陈辛恒一眼,那眼神仿佛在说:你怎么这么蠢啊!大冬天变冰块算什么戏法?当然是要夏天变出冰块来才厉害啊! 陈辛恒准确地从眼神中领会到了李信这位小婢女的想法,一时也有些语塞——好像......还真是这么个道理。但是,怎么可能啊,夏天变出冰来? 正在陈辛恒脑海中盘旋着“不可能”时,李信已经将手中那盆硝石全部倒进了木盆当中。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八章 有冰还是有病 随着硝石入水,木盆中的水面上很快漂浮起一层白白的泡沫,升腾起蒙蒙的水雾。 陈辛恒讶异地看着这一幕,下意识地倒吸一口凉气。虽然他的理智已经开始在他心中反复强调夏天不可能制冰,但他还是忍不住觉得眼前的画面非常奇妙。这令他忍不住心生一丝杂念:说不定.......真的会有冰出现呢? 小润娘就没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早在水雾升起的瞬间,她就高兴地拍了拍手。反正,烟雾一多就非常符合她心中对于法术的印象。无所不能的王爷既然说会制冰,那么管它是夏天还是冬天,他最后一定能拿出冰来。小姑娘这样坚信着。 王贵是几人之中表情最轻松的。他反背着手,微微弯腰,站在三个蹲着的小屁孩旁边,眼睛眯起,笑意若隐若现。 “这样就有冰了吗?”陈辛恒忍不住问李信道。 李信皱了皱眉头。说老实话,他也不大清楚。他虽然知道制冰的原理,但是实际操作却是头一回。 “不知道啊。稍微等等看吧。”他用手拨开了一些雾气道。 陈辛恒撇了撇嘴,只好耐心地等待。 过了一小会儿,李信估摸着差不多了,便伸手去拿木盆里的那个铜盆——别问他是怎么估摸的,问就是感觉,感觉有了,什么都不是问题。 入手的触感很冰,这倒是令人安心。 一时间,所有眼睛都盯着李信手中的铜盆。 雾气散去。一块大大的冰牢牢地结在铜盆当中,清清楚楚地显露在众人的视线当中。 小润娘最先拍着手欢呼起来,大呼小叫道:“真的有冰!真的有冰!王爷!真的有冰!” 有冰?有病? 李信一脸无奈。 陈辛恒则是一把将铜盆抢到手中,震惊地用指节敲了敲里面的冰。坚硬而冰冷的触感很清楚也很坚定地告诉了他:这的的确确是一块冰!他不是眼花,也不是疯了。 “怎么可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眨着眼,死死盯着李信的脸,仿佛想从这张不算太帅的脸上看出什么宇宙的奥秘。 王贵亦是稍稍意外地睁开了眼睛——虽然说早就知道自家王爷不太会说这种瞎话,但是真的亲眼见到他在大夏天搞出来这么大一块冰,实在也是相当匪夷所思的事情。 这种难得的装逼时刻李信当然不会掉链子。只见他一脸不过如此的神秘微笑,轻轻耸耸肩,道:“雕虫小技而已,献丑了,献丑了。” 陈辛恒翻了个白眼,道:“能不卖关子?赶紧说!” 李信笑道:“其实很简单。” 硝石的主要分成分是硝酸钾。这东西溶于水的时候会吸收大量热量。铜盆里的水因而降温,凝结成冰。 当然,跟陈辛恒这样缺乏基础化学知识的家伙,当然不可能说到硝酸钾溶于水时的具体变化。李信只是大概讲了讲热量变化的过程,陈辛恒也就似懂非懂地听了个七七八八——至少他能理解,这样奇妙的变化不是什么所谓的魔法,而是科学。 (本章完) 第三百五十九章 情敌 将铜盆带进屋里,李信随手在上面搁了一杯茶,然后回头看了跟着进屋的陈辛恒一眼,奇怪地问道:“话说,你今天怎么想起来我这边了?” 陈辛恒本来还在心里琢磨着吸热放热的问题,冷不丁听到李信这么一问才一拍大腿道:“对对对!差点把正事儿给忘了。” “正事儿?你还有正事儿?”李信半开玩笑道。 陈辛恒哼了一声,并没有理会李信这调侃,而是坏笑着道:“让你去我们家吃饭,算不算正事?” 去自己岳丈家吃饭? 李信心里一抖,脸色微微变化。 不得不承认,这倒的确是正事。 “为什么?难道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嘛?”虽说跟陈尹大人也不算不熟,但是去陈府吃饭还是令李信感到有几分紧张。他便忍不住想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问问清楚。 陈辛恒笑着摇了摇头,道:“不是。” “那为什么突然要请我去府上吃饭?”李信古怪地问道。 陈辛恒的笑容多了几分神秘的意味。他道:“三言两语说不清楚。你就说你去不去吧。” “不去......会怎么样?”李信试探着问道。 “不会怎么样。”陈辛恒两手一摊,道,“就是容易让你的情敌太过高兴而已。” “什么?”李信掏了掏耳朵,道,“情敌?我还有这种东西?” 陈辛恒点了点头。 李信眨了眨眼睛,没有更多犹豫便道:“那还废什么话,快走吧。” 陈辛恒哈哈大笑。 王府的马车很快就将两人送到了陈府。李信跟着陈辛恒进府,自然也没有碰到什么过多的阻碍,一路畅通地来到了前厅。陈尹大人正坐在主位上与另一位年龄相仿,身着暗绿色常服的男子交谈。那位男子的身旁还坐着一个白衣少年,正微笑地听着长辈们的高谈阔论。 有陈辛恒的“情敌”二字在先,李信忍不住多看了那位白衣少年几眼——不出意外的话,这就是那位传说中的“情敌”了.......看起来也不怎么样嘛,普普通通的,除了看起来斯文一点以外,似乎没什么别的卖点。 “哦,楚王殿下怎么来了?”陈尹一见李信,便笑着问道。 陈辛恒笑着回答:“是我邀请殿下来府上探讨一些有关经典的问题。” 陈尹闻言似乎有些好笑,不过终于还是靠多年的养气功夫压制住了,脸上的表情没有半分波动。他不置可否地说道:“原来如此。” 开玩笑。李信是个什么德行,他还不清楚吗?跟这小子能探讨个什么经典问题?李信怕是连儒家的本经都没有读过几篇,还探讨呢!多半是陈辛恒这熊小子见郑伯阳上门,才特意去把李信叫过来的吧...... “原来这位竟然是楚王当面。”那位穿暗绿色衣服的中年男子笑着拱手道,“倒是老夫眼拙了,请王爷恕罪。” 李信毕竟是晚辈,不好落下个不识礼数的恶名,便也是连忙笑着还礼。 陈尹介绍道:“这位是听雨先生郑寒,那位是他的爱子,郑伯阳。” (本章完) 第三百六十章 蹩脚的解释 被点到名字的白衣少年微笑着行了个同辈礼。也不知道是不是李信先入为主的关系,他总觉得这个叫郑伯阳的少年眼中怀有几分恨意。 不过想想似乎也不是什么很难理解的事情。毕竟,按照陈辛恒的说法,这个叫郑伯阳的家伙就是李信的情敌。他不可能不知道陈幼澜早就被李世民许配给楚王李信的消息,如今他看向李信的眼神里要是能带着什么爱与温暖那才叫奇怪。 “既然凑巧来了,那就坐下叙叙旧吧。老夫也很久没有见过辛恒贤侄了。”郑寒笑着说道。 陈辛恒本来就是想把李信拉过来跟郑伯阳“对线”的,当然不会拒绝这种提议,立即笑着道:“小子也是如此想。”说话间,他便在陈尹的旁边坐了下来。 这么一来,李信似乎也没有别的选择,只好跟着也坐了下来。 “辛恒兄在经典上的造诣,小弟我一直是心服口服的。”郑伯阳笑道,“没想到,连辛恒兄都要与楚王殿下探讨,看来楚王殿下也必定对经典深有研究。不知殿下专研的是哪一经,哪一典?” 陈尹不留痕迹地看了李信一眼。他当然知道李信的尿性,多半连儒家都有些什么经卷都不知道,怎么可能答得出自己是专研什么经什么典。不过,这并不代表他担心李信,他反倒担心这个郑伯阳一会儿可能会被弄得下不了台。 陈辛恒和郑寒也都没有说话,静静地坐在原位,好奇地看着李信。 李信自己也懵逼了。 怎么我还没说话呢,你就先抢攻了? “啊.....这个嘛......”李信支吾了一下,到底还是没能说出什么来。 这倒不是因为他不知道儒家经典有哪些,而是因为他知道,不管他说哪一本经典,对面那个郑伯阳肯定都有下文在等他。人家是正儿八经的儒家人,他再怎么也不可能比对方更熟悉儒家经典。也就是说,这个问题怎么回答都是错的,早晚会被问到哑口无言。 陈辛恒在旁边憋笑,脸都有些红了。 李信见状,默默在心中的小本本上记了这位未来的二舅哥一笔。他甚至有点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就是为了看笑话,所以才特意把他拉过来? 或许是觉察到李信目光中的危险,陈辛恒连忙轻咳了一声,主动出声解释道:“其实呢,楚王殿下并不专研某一经典,而是博览群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我也正是因为看重殿下这一点,才经常与之讨教学问。有时亦能对理解经典产生不小的帮助。” 李信听完这话真想一口痰吐在陈辛恒的脸上:妈的,会不会说瞎话?你这是替我说话吗?这话也太瞎了吧,一听就知道是在强行开脱,还不如直接承认自己不喜欢读书,不学无术呢! “原来楚王如此博学。”郑伯阳闻言,微微一笑,眼神中透出一丝微妙的不屑。 他道:“正好。在下也有许多不解的问题,不知道楚王殿下愿不愿意慷慨解惑呢?” (本章完) 第三百六十一章 郑伯阳 李信有点后悔。 他一听说“情敌”二字就很莽撞地跟着陈辛恒过来了,一点准备也没有——当然,眼前这难题似乎也不是他准备准备就能解决。毕竟钻研经典是个水磨工夫,没得速成,半点也做不得假。 陈尹一看李信的脸色就忍不住有点想笑,当即摆摆手道:“不着急不着急。先将茶水上来,请教的事情稍后再说。” 李信心中大为感动:看来老丈人心中还是有自己的,竟然肯出手解围,真是人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 一旁的陈辛恒更是憋笑憋到内伤。 李信暗暗咬了咬牙。他算是明白了,这家伙从一开始就没安什么好心,多半就是故意叫他过来丢人现眼。 陈府的主人都这么发话了,郑伯阳再怎么也得给点面子,不好再咄咄逼人,便低头称是。 陈尹微微点点头,称赞少年的风度。 趁着下人准备新的茶水的功夫,李信压低声音凑近陈辛恒道:“这家伙到底什么来历?” “这你还猜不到吗?”陈辛恒嘴唇轻轻颤动,很小声地说道,“荥阳郑氏。” 李信强忍住翻白眼的冲突,道:“谁问你这个。我是说,他们为什么跟你家有联系?这个叫郑伯阳的,也喜欢幼澜?” 陈辛恒嘿嘿一笑。 他解释道,陈尹早年间读书的时候就与郑寒是好友。在他和陈幼澜小的时候,两家人还曾经是邻居。后来陈尹成了中书令,两家人的走动才逐渐远了。末了,他还坏笑着补充了一句:幼澜小时候似乎也很欣赏郑伯阳。 李信闻言,眉毛微微一挑。 照幼澜那个重视才学的喜好,倒是很有可能喜欢上郑伯阳这种学富五车、满腹经纶的家伙。 想到这里,李信忍不住又看了郑伯阳一眼——呸呸呸,什么学富五车、满腹经纶,不就是细皮嫩肉了一点、乱七八糟的书读得多了一点嘛?那有什么用?有我会莱布尼茨公式、傅里叶变换、贝叶斯变换厉害嘛? 哼。 李信默默坐正了身子,看向郑伯阳的眼中也多了几分小火苗。 “郑伯父好像是想给郑伯阳寻个门路,所以这回才进京来,顺便来找我爹叙叙旧。”陈辛恒低声道,“我一听说这小子来,立马就去你府上给你通风报信了。怎么样?够意思吧!” 李信不留痕迹地翻了个白眼。 还够意思?你这家伙通风报信的动机要不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我李信的头今天就砍下来给你当球儿踢! 须臾,侍女奉上茶汤。 李信低头看了一眼,还好,配料不算复杂,不是那种加羊油的“豪华”版本。但是他也实在不理解为什么一杯茶里面有茶叶、有肉蔻、有茴香、还有姜片。光是闻闻味道就觉得上头得不行,怎么可能喝得进去啊? 他大致看了一眼,似乎除了他以外,也就陈辛恒也不太喜欢这茶汤——这也很好理解。这家伙经常出入楚王府,如今也习惯了喝楚王府出品的炒制茶叶,对于茶汤这种高浓度的东西,自然有些不适。 (本章完) 第三百六十二章 说茶 郑寒先喝了一口茶汤,闭上眼睛享受片刻,才满意地点头道:“不错,好茶,上等的茶饼。” 陈尹哈哈一笑,道:“听雨兄这么大老远赶来,我怎么能小气一杯茶呢?这是去年陛下赏给我的好茶,拢共也不过三块饼子。” “哦。”郑寒听说这是御赐的茶饼,脸上的笑容稍稍收敛几分,转而笑道,“陛下赐予的茶饼当然好。不过,要说好茶,还是范阳为首。” 说到范阳,那当然是卢氏咯。意思是,陛下的茶不如卢氏的茶? 李信微微眯起眼睛。 难怪伟大的李二陛下总是日思夜想着要推翻五姓七望之中除了自己家以外的所有士族。如果李信是他,李信也会想要做一样的事情。 一方面是这些士族势力庞大,利益错综复杂,在政治上拥有非常巨大的影响力,极大地影响了中央集权。直接点来说,就是影响了李世民陛下手中的权力——毕竟权力就这么点,你多分一点,他手里不就少一点嘛? 作为一个想要有所作为的帝王,首先要做到的第一步就是乾纲独断。李世民当然想要加强手中的权柄,也就是清扫这些旧门阀。 另一方面则是这些士族非常膨胀,根本不把皇家颜面放在眼里。士林之中有句话,叫“宁娶五姓女,不入帝王家”。这是什么意思呢?很简单,就是说娶公主还不如娶其他五姓七望的女子。 李世民的女儿还不如他们这些望族的女儿?你细品一下,这是何等膨胀才能说出来的话? 偏偏李世民还没什么办法。这是最气人的。 眼下这情况就更离谱,郑寒的意思是,李世民不仅女儿不如人家,连茶叶也没有人家的好。 李信真是忍不住心疼李世民一秒钟。 历朝历代,绝大多人都默认皇家的东西是最好的。这也是宜家安身立命的逻辑——它可是李世民亲笔写下的皇家和官府专用嘛。可是,到了五姓七望的这帮士族嘴里,情况就不同了。不说女儿,连一份茶叶,他们都觉得自己家的更好,这特么就离谱。 且不说客观上,皇家贡品是各地精挑细选送到宫里的,品质肯定差不到哪里去,再怎么论也应该能算上个第一梯队。哪怕是贡品茶的品质稍微差了一点,绝大多数人为了照顾皇帝的颜面,或者表达对皇帝的恭顺,也不会这么明白地说贡品茶就是比较差,不如某某的茶才对。 这些门阀士族,实在是大问题哦。 李信暗暗摇了摇头。 陈尹自然不会听不出郑寒的言外之意。不过他对于这种小家子的言辞有些不屑一顾——你再不服能怎么样?坐江山的就是李世民,就是他的李家,范阳卢氏的茶再好,它也不会是贡品。就好比是你郑寒再怎么觉得郑伯阳才学过人,也得乖乖进京来求人,才能送他入朝中任职。 “是吗?我倒是觉得陛下的茶很不错。难道你觉得不好喝?”陈尹微笑着问道。 (本章完) 第三百六十三章 反攻 陈尹不愧是老狐狸。一句话就堵得郑寒哑口无言。 行,你说范阳卢氏的茶才是天下一绝,这可以。但是,李世民的茶,你觉得到底是好喝还是不好喝呢?如果觉得陛下的茶不好喝,那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大唐公务员系统,怕是就没有你的容身之所了呀? 要是眼前的人不是当世之权臣陈尹,而是什么普通人,或许郑寒还有勇气说一句不好喝。可是如今这种状况,饶是郑寒再怎么膨胀,也不能自信地再说什么不好喝了,毕竟对方是真的能影响自家儿子的晋升。于是,他勉强一笑,道:“好喝自然是好喝的......” 李信见状,真是忍不住就有点想笑。 老丈人就是老丈人,威武。 陈尹呵呵一笑,便不再多说。得饶人处且饶人。到了他这个层面的人物,没必要在这种小事上置气。 谁料,郑伯阳却突然看向李信道:“楚王殿下似乎不太喜欢这茶?” 李信愣了一下——这小子怎么又找茬。 “我看殿下似乎一直都没有喝过这茶。”郑伯阳灿烂一笑,仿佛一个没有心机的孩子。 的确,从茶汤端上来开始,李信一口也没有喝过。 李信没有辩解,而是也跟着灿烂一笑,道:“我的确不喜欢这茶。” 郑伯阳果然道:“为何?难道楚王殿下觉得这茶不好喝吗?” 李信毫不犹豫地点点头。 陈尹见状,微微皱起眉头,心中暗暗道:“这小子今天怎么了?怎么这么粗浅的圈套也往里钻?平日的贼劲儿呢?” 然而,不等郑伯阳和郑寒说什么,李信却又开始自顾自地说道:“陛下钦赐的茶叶是很好。可是这个茶的制作方法太差劲了,放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香料,完全掩盖了陛下的茶叶的味道,所以我觉得不太合我胃口。” 此言一出,憋着要质问李信是否对李世民有意见的郑伯阳突然间无言以对——李信话锋一转,将“茶不好喝”和“茶叶不好”分离开了 陈尹脸上反而露出笑意,点点头,道:“的确。香料的味道太浓郁,也会影响茶叶本来的滋味。看来,是老夫的茶道修为不足啊。” 李信连忙谦逊道:“不敢不敢。晚辈对茶道也只是略懂而已。一点微末见解也拿出来,让各位长辈见笑了。” “茶乃是君子之饮。老夫饮茶数十载,愈发觉得茶道之精妙。你一个小辈,见解不够深入也是情有可原。老夫自然不会见笑。”郑寒直接顺着李信的自谦把话说了下去。 李信有些无语。小辈之间打机锋,你一个老东西也往里掺和,真就不要脸呗?气度也忒小了...... “郑先生教训得是。”李信低头应道。 陈辛恒诧异地歪过头看了身旁这少年一眼:不对呀!这小子什么时候这么老实了?被这老东西怼了就白怼了,屁也不放一个?吃错药了吗? 郑寒正缓缓点头,摆出一副“孺子可教”的神情时,却听得李信问道:“晚辈对茶道颇有兴趣。今日既然凑巧与前辈相逢,那么,可否请前辈不吝赐教一番?” (本章完) 第三百六十四章 水的问题 郑寒没想到李信竟然直接就冲着自己来了。不过话都说到这里,似乎也不太好拒绝。他看了李信一眼,点了点头,道:“你尽管问。”语气自然而坚定,仿佛很有把握。 李信灿烂一笑,拱拱手表示谢意。 陈辛恒有点想笑,端起茶杯喝了一大口,心道:“对嘛对嘛,这才是我认识的李信!哈哈哈,总算有戏看了。” 李信缓缓开口问道:“敢问郑先生,晚辈的问题是......用不同的水烹茶,是否茶的味道会有不同?如何分辨呢?” 郑寒闻言,表情顿时僵住。 这叫什么问题? 大凡这时候钻研茶道的人,绝大多数研究的都是茶叶品质的好坏,配料的多寡,哪有人研究煮茶的水是怎么回事啊? 不过想想也是,茶叶照他们这个玩法,放什么水都一样,根本不会有区别——一口下去,生姜味、香料味、茶味混在一起,水又没有味道,品不出来的,自然没有人研究思考,绝大多数人甚至注意不到水的作用。这在李信看来实在是非常魔幻的一点。 除了表情僵硬的郑寒,陈尹的眼神也有点古怪,心道:“这叫什么问题?水也有区别?” 陈辛恒看着郑寒的表情,差点当场就要笑出来,好在最后还是掐着大腿硬生生憋住了。要是没憋住的话,过后肯定免不了陈尹的一顿责罚。古人对于失礼这件事看得还是比较重的,因为认为它跟一个人的教养等等息息相关。 他一边努力平静地咽下口中的茶汤,一边强压住想给李信竖一竖大拇指的冲动:高,实在是高啊,上来不问你茶叶好坏,不问你香料怎么搭配,直接就问你水怎么样?太毒了!这特么神仙能答得出来啊,一针见血啊兄弟! 郑伯阳的脸色也稍稍有点难看。以他对父亲的了解,他不认为父亲此刻的反应是对李信提出的这个问题有答案的意思。 要问在场的人之中,谁的心情最糟糕,那绝对就是郑寒本人。他刚刚才充大尾巴狼地教训了李信一顿,结果转过脸来就被对方提出的问题难住,光速打脸都没有这么快,简直就特么离谱。 他不是没有想过胡诌一通,糊弄过去就算了。可是,一看到李信的表情,他就知道,不管他怎么回答,李信都有一肚子的诘问在等着他。除非是真的有认真地思考过这些问题,有一套自洽的内在逻辑,否则很容易就会被难住,到时候更加下不来台。 毕竟,在儒家的道德体系里面,不懂装懂比纯粹的不懂更可耻。而真的懂与不懂装懂之间的界限似乎又只有“有没有被当场拆穿”这么一条准绳。 郑寒思来想去,最后还是没有说出什么来,而是摇头道:“老夫倒是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不过,想来水源只要干净,适合饮用,不至于太大地影响茶的滋味。所以,老夫认为水质应该与茶的味道无关。重要的是茶叶的品质,以及佐料的配伍。” (本章完) 第三百六十五章 唬人之王 李信先是缓缓地点了点头,仿佛对郑寒的话有所思考,随后才一脸真诚的疑惑问道:“但是,我们饮茶的时候,饮用的不就是变化之后的水吗?我们既不吃茶叶,也不吃配料,只是喝水。那么,为什么水的品质对茶没有影响呢?” 郑寒有点后悔——不知道直接说不知道就完了,还加上一句没有影响干嘛?这不是把脸送上去让人打吗? “老夫亦是不知。”郑寒学乖了。在被问到哑口无言之前,直接选择了闭嘴。 李信面露遗憾,惋惜道:“好吧。原来前辈也不知道。” 郑寒保持了沉默。好在他锻炼多年的脸皮足够厚,竟没有露出一丝红色,仿佛之前声称“饮茶数十载”的家伙不是他一般。 李信见状,不禁心生敬佩:瞧瞧,这才叫大家风范,被人打脸了硬是跟没事儿人一样,直接强行剥夺对方打脸成功的快乐,真是恐怖如斯...... 陈尹好歹跟李信相处了有一段时间了,眼神儿一扫就知道这小子心里在想些什么。虽然说李信落了郑寒的脸面这一点让陈尹感觉还挺满意的,但是总觉得让这小子太得意也不行。 于是,陈尹装作兴致盎然地点了点头,问李信道:“既然殿下问出这个问题,想必殿下自己一定有些思考。不知道殿下是否愿意分享呢?” 李信意外地看了陈尹一眼,仿佛用眼神在说:“老丈人,你干嘛呢?咱俩不是一边儿的嘛?干嘛突然帮他们为难我了?” 陈尹则熟视无睹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用行动表示:“少废话,有本事你就自己答看看。” 陈辛恒看着李信的表情,忍不住也有些暗爽。反正他是看热闹的,陈尹愿意下场给李信找点儿麻烦,他当然是乐见其成,甚至还觉得今天自己特意去王府将李信叫过来,真是一个英明到了极点的决定。 叫你平时成天拿数学跟我装逼,什么弓形面积算得我头都差点裂开,这回看你怎么搞。 想到这里,陈辛恒对李信露出了一个爱莫能助的微笑。 李信撇了撇嘴——这帮人不会真的以为自己只是随口胡诌了一个水的问题吧?看来应该是这样咯。 所以说,如果干扰太多,大家很容易就会看不清真正的东西是什么。 李信笑了笑,用手摩挲着面前犹有些温度的杯具,缓缓道:“既然长辈有问,晚辈不得不献丑一番了。” 陈尹点了点头,心道:“看你小子能说出什么花来。” 李信轻咳一声,道:“人们常说,茶乃是君子之饮。我深以为然。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茶道亦是君子之道。参悟了茶的道理,或许也能对成为君子有所帮助。” 陈辛恒刚听了这么点儿开头,心里就突然抖了一下:咋回事儿?这话说得......挺有那味儿啊,怎么突然就变得像那么个读书人的样子了? 李信咧开牙对陈辛恒也笑了笑,仿佛在说:傻了吧?没想到爷这么会唬人吧? (本章完) 第三百六十六章 来自茶经 “夫子曾经说过,君子如水,小人如油。”李信继续侃侃而谈,“这句话本意是说君子懂得求同存异,懂得包容。我想,这不就是茶汤之中,水的作用嘛?它调和容纳了所有的味道,这才成为茶。” 陈尹看着李信认真严肃的表情,一时有些哭笑不得。但还真别说,李信这些屁话倒的确有那么点意思。 “正所谓,玉不琢不成器。或许从水到茶的过程就是君子磨砺自身,使自己不断成长的过程。那么,我们饮茶时所品到的味道,又与君子的品德有什么区别呢?”李信依然在侃侃而谈。 陈辛恒的眼睛都瞪大了,看样子要不是还有旁人在场,他早就竖起大拇指问一句“你怎么这么能掰扯”了。 郑伯阳看着李信,目光中又是小火苗熊熊燃烧,然而却找不到可以反驳的点。因为李信所说的的确都是最正统的儒家理论,虽然只是最粗浅的部分,而且加了一点引申,但没有留下可供批驳的余地。 “君子的品德有很多,所以我们向茶里面加入许多佐料。但无论如何,最根本的只有两者。”李信道,“一是水。它是君子本身。二是茶叶,它是所有品德之中最重要的‘仁’。众所周知,仁是所有品德的发端。所以我一直认为,茶里面的佐料实在是太多了。明明,我们只需要仁就可以了。” 说到这里,李信停顿了一下,才笑着继续说道:“其他的味道,自然会在我们反复品味仁的过程中,逐渐品尝到,一如‘仁’发展成为忠孝等等无数种品质。” 陈辛恒恍然大悟——原来李信这家伙还想借这个机会宣扬一下他的炒茶? “去掉了所有多余的东西之后,我们自然能品味到茶的味道,品到水的滋味,从而更接近君子之道。”李信笑着抛出了这个极其重要的结论。 陈尹听着这样天南海北的胡扯,实在是觉得......津津有味。别的不说,李信这小子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真是寻常人拍马也难赶得上,这一通话说下来,喝喝茶都是成为君子的修行了。 郑寒哼了一声,没有说什么。 如果今天李信问的是什么经典上的问题,他当然能完美的解答。但是李信问的偏偏是茶道这种鬼东西。他平时除了会喝,偶尔装模作样地摆弄一下以外,深入的东西的确了解不多。 如今,以他的修养来看,李信确实已经建立起相当合适的逻辑框架,剩下的已经是随便往里添加私货的环节。可以说,这一关,李信已经漂亮地度过去了。 李信淡然一笑,还在说道:“正如人有不同,来自不同地方的不同的水,自然也有不同。用他们泡成的茶也会有味道上的差异。” 于是李信开始对山中泉水、江水、井水对茶味的影响进行详细论述,说得头头是道,连陈尹都忍不住诧异:难道真有这么多门道? 李信悄悄注意着在场人们的表情,心道:呵呵,陆羽大仙的《茶经》还镇不住你们? (本章完) 第三百六十七章 又来了 陆羽,何许人也?后世公认的茶仙,第一个系统地整理茶道并且将其写成书籍的宗师。不论是华夏还是日本,研究茶道的人都得尊称这位先生一声“祖师老爷”。他所留下的这本关于茶道的秘籍,便是《茶经》。 《茶经》虽然名字里带个“经”,但实际上篇幅并不长,一共也就十个篇章。李信当年还是大学生的时候,为了讨好一个喜欢茶道的老师,将其背得滚瓜烂熟,没曾想今日在这异时空的大唐又能令其派上了用场。 陆羽大仙将茶道之“难”分为十个部分,从茶叶的种植、采摘、制作、烹煮,到饮茶时的衣着礼节等等,无所不包。刚才李信说得头头是道的这一番话,便是来自于《茶经》的第五篇,名为《五之煮》,详细地论述了煮茶过程中涉及的方方面面,包括水的品质、水的沸腾程度等等。 不得不说,有些篇章能流传千古绝对不是没有缘由。正如此刻,《茶经》中的道理听在陈尹、郑寒、郑伯阳的耳中,均有振聋发聩、引人入胜之神效。 唯有已经多少受到些现代思想熏陶的陈辛恒稍稍疑虑,暗道:“乖乖,难道平时去楚王府喝的那些茶水,全都是这般讲究的东西?” 不过这个一出现就被打消了。因为陈辛恒分明记得,自己每次去楚王府喝茶时,都是和李信一样,一人装一大茶缸,吨吨吨喝得不亦乐乎......哪儿有这么多门道。 很快,李信将话说尽,谦逊拱手道:“这便是晚辈如今所知的全部。还望长辈们斧正。” 郑寒没有说话。陈尹长叹一声道:“这还如何斧正?单单一样水都能被你说出花来,还印证了君子之道......大唐茶道第一人,怕是非你莫属了。” 长辈在说话,郑伯阳自然不会无礼地插嘴。但是当他听见“大唐茶道第一人”这么高的赞誉时,还是忍不住瞪大了眼睛,显出几分不服气,连放在桌子下面的手都用力捏紧了,捏的指尖发白。 李信则是笑着摆手,道:“伯父过誉了。茶道博大精深,晚辈只是稍有涉猎而已。‘第一人’这样的赞誉,晚辈自认万万担当不起。” 陈尹今日本就放松,刚才也是一时口快才将这话说出了口,既然李信不承认,他也就笑笑,将此事轻轻带过,不再多提。 李信微笑着坐回陈辛恒边上,不留痕迹地对其露出一个得意的眼神。 陈辛恒微微一笑,无声地说了一句:“干得漂亮。” 他从小就不喜欢郑伯阳,所以一听下人说这家伙今天竟突然上门,便从后门出去,将李信带了过来。因此,如今看到李信大出风头,郑伯阳沦为配角,他心里自然是痛快极了。 郑伯阳眼中冒火,李信的微笑在他看来真是令人讨厌。他忍不住道:“楚王殿下对于茶道有如此研究,想必亦对君子之仁道深有体会。不知,可否允许在下请教一二。” (本章完) 第三百六十八章 比作诗 陈辛恒看了李信一眼,用嘴型说了句:“哦吼,又来了。” 陈尹也不动声色地将目光落到了李信身上,其中微微带着几分看笑话的意思——他也没办法。上一次郑伯阳发难的时候,他已经借着奉茶的由头强行阻止一次了,这一次总不好再出手。 而且,他就是不想看到李信那么得意。他老觉得李信这小子欠打磨,所以每每见其出风头的时候,心情都很矛盾。 李信有些无语:有些事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但也没有必要搞得这么明刀明枪吧?你爹刚刚才被打了脸,你这就想要向我请教,不是摆明了想为难我找回场子吗?咋就不能有点大家族贵公子的风度呐? 不过李信转念一想——郑伯阳这家伙竟然还需要自家老爹亲自来长安寻门路,在家族中多半也不是什么受重视的,大概率只是什么旁支子弟,算不上是贵公子。 “今日我只是来陈伯父家做客,讨杯茶喝。不太好在这里耽误大家的时间谈学问吧?”李信笑道,“不如以后有空时,你我再细聊?” 结果很明白,如果接下郑伯阳的请教,下不来台的就一定是李信了。所以,在当场下不来台和丢脸的懒驴打滚之间,李信选择了后者,将一个“拖”字诀发挥到极致,而且叫人找不出毛病—— 试想,郑伯阳和李信都是客人。此地的主人是陈尹。哪有两方客人一起去一户人家做客,结果自顾自讨教起学问来,将主人弃之不顾的道理?这是非常失礼的举动。 郑伯阳一拳打在棉花上,难受得眼珠子都差点瞪掉了。 李信对其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微笑。 “此言差矣。”本来已经安静下去的郑寒这时却又出声道,“你们两个小辈正该趁着老夫和润德兄在的时候互相切磋一下经史子集的造诣,若是有些地方理解出了岔子,我们也好即使为你们修正。润德兄,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啊?” 陈尹哈哈一笑,道:“这么说也的确有几分道理。” 这下轮到李信抓瞎了:诶诶诶,岳父大人,咱不是一边儿的嘛?怎么帮着别人为难自己人了? 好在李信灵光一闪,又使了一招四两拨千斤道:“这时候讨论枯燥的学问也太无趣了。既然郑兄总想与我讨教,那不如我们就作诗吧。以夏为题,不限体裁,不限韵脚,新作旧作均可,拿出来给两位长辈品评一番,如何?” “未免也太宽泛了一些。”郑伯阳倒是没有提出异议,只是微微皱了皱眉头。 李信面不改色道:“只是游戏而已,不必过多拘束。郑兄以为呢?” 其实,这年头古人作诗玩都要限字数、限韵脚、限题材。一般是随意指一件东西为题,从月亮到花朵,乃至于桌椅板凳,锅碗瓢盆,都是可以的。像李信这样张口就以“夏”这么宽泛的主题,并且不限体裁、不限韵脚的玩法,非常少见而且不专业。因此,郑伯阳不那么痛快。 但李信也没办法——他哪里会做什么诗啊?还不是做文抄公而已,要是真的限了体裁限了韵脚,他找不到合用的诗怎么办? (本章完) 第三百六十九章 闲居初夏午睡起 好在郑伯阳最后还是点头同意了李信的提议——他没道理拒绝一个难度更低的玩法。 李信稍稍松了口气。 虽然心中储备着不少诗词,不过他还是希望尽量减少做文抄公的次数。因为他到底是不会作诗的。一旦作诗次数太多,让人们形成了他很会作诗的印象之后,他可就惨了。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或善意或恶意地在各种场合让他作一首诗来听听。 一次两次也许还好,可次数一多,十次八次,甚至十几次几十次,那就绝对不可能每次都顺利过关。 众所周知,这种事情只有一直成功这么一条路可以走。而且随着每一次的成功,李信所身处的位置也就会越高,一旦哪一次操作失误过不了关,重重跌下来就必然是名声扫地的状况——当然啦,李信其实也不太在意名声扫地这件事。 他手里握着长一楼等等一系列实业,收入不菲,不靠别人吃饭,同时又在朝中任职,哪怕在文坛上声名狼藉一些,影响也不大。他只是能避免尽量避免罢了。况且眼前的情况也不容他考虑太多。毕竟他无论如何也不是很愿意在情敌面前丢脸。 “殿下地位尊崇,不如就由殿下先请吧。”郑伯阳心中早就想到了一篇合用的旧作,不出意外的话,他一会儿要用的就是这篇旧作。但是,抛出自己的作品之前,他还是想听听李信写得怎么样。万一李信写的诗比他的旧作好,他还能抓紧时间改一改。 当然了,虽然有这样的心理准备,但他同时也真诚地觉得这种情况不大可能发生。 李信淡然一笑,没有推辞,道:“那在下就先献丑了。” 先后关系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么意义,因为他对自己肚子里的诗充满信心。不管是先说还是后说,他都赢定了。 “这首诗的名字叫做《闲居初夏午睡起》。”李信缓缓念道,“梅子留酸软齿牙,芭蕉分绿与窗纱。日长睡起无情思,闲看儿童捉柳花。” 这首诗的原作者是杨万里。相比起这首寂寂无名的小诗,他那首“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应该更加为众人所知,而且画面也更加美好和鲜艳。但是这不代表这首诗不好。 李信第一次看到这首小诗的时候就被其描绘的闲适生活趣味给吸引了,所以才一直记在心里。 这是一首满是人间烟火的诗句,将诗人午睡之后那种懒散的心境描写得淋漓尽致。 说它是千古绝句或许还有点难,但说它是一首难得的上乘佳作,绝无问题。 这一点,只要看看郑伯阳的脸色就知道。 从李信念完最后一句诗以后,他的脸就逐渐失去了血色。作为一个读书人,他当然品得出这诗句的味道——全篇都只用最简单的词汇,却分明描绘出了一副充满生活旨趣的画面,相比起来,自己的那篇旧作顿时就显得黯然失色。 陈尹对于李信能写出这样的诗并不意外,缓缓点了点头,暗道:“不读书归不读书,这臭小却是实在有灵气的......” (本章完) 第三百七十章 卑鄙 诗的质量肉眼可见。哪怕郑寒对夺走自家儿媳的李信抱有相当程度的偏见,他也没有办法昧着良心说李信的诗是烂诗。不过,也就仅仅限于“不烂”的程度,一定程度的贬低自然免不了。 “不错。还算工整。”郑寒摸着胡子道,语气只是稍稍有些不自然。 陈尹面无表情地看了郑寒一眼,缓缓道:“是吗?我倒是觉得挺好。” 虽说非常想看李信出糗,但眼看着他被明明白白欺负也是陈尹所不能接受的事情。尤其是在陈尹本人也的确觉得李信这首小诗颇有意趣的前提下。 这时,陈辛恒笑道:“还是先看看郑贤弟的诗再说吧。” 这家伙虽然不喜欢儒家那一套,但毕竟家学渊源,学得扎实,一眼就看得出李信这首诗的妙处。他第一时间就想到,如果郑伯阳想赢的话,唯一的可能就是他腹中早有足以媲美这首《闲居初夏午睡起》的旧作,否则必输无疑。 原因很简单:陈辛恒才不信有郑伯阳能在仓促之间完成比这首诗更加浑然天成而且质量更加上乘的诗呢。倘若郑伯阳真有这种程度的才气,那怕是也不用郑寒亲自带他来京城了——郑家肯定会将其列为重点培养的几人之一,倾斜以大量的政治和学术资源,助他快速成为郑家的顶梁柱。 事实上,像五姓七望这样的世家门阀之所以能这么多年屹立不倒,就是因为他们之中的绝大多数都有着出色的培养下一代顶梁柱的机制。理论上来说,只要这一套机制持续运转,他们的家族就能一直兴旺下去。 当然,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理论终归是理论。现实世界之中不会有哪个家族永远兴盛,这才是永恒的真理。 说远了,抛开这个暂且不提,郑伯阳的表情果然如陈辛恒预料的一样,变得更难看了一点。 李信笑了笑,笑得坦然,笑得人畜无害。然而这笑容看在郑伯阳眼里却是极具嘲讽意味。 李信抬了抬手,道:“郑兄,你可以开始了。” 郑伯阳悄悄握紧拳头,抿了抿嘴唇,终于开口道:“晴暾照兰沼......” 郑寒微微抬了抬眼皮。陈尹也饶有兴致地听。陈辛恒则是淡然地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 李信静静地看着郑伯阳,仿佛也好奇下一句是什么。 然而,郑伯阳却出人意料地没有继续说下去。尽管此刻在大厅之中的所有人,包括李信在内,都觉得他刚刚说出来的这第一句还有点意思,质量尚可,但他自己却很明白,他输了。 没人比他更了解自己的诗。他知道,他本来想在这个场合拿出来的旧作在意趣和炼字上输了李信一筹。一时间,他又做不出什么能赢过李信的诗作。输,是躲不掉了。 可恶啊。 郑伯阳用力地咬紧了牙关,仿佛咬住了一块李信的肉。 这个家伙,明明就是不知道从哪里搞了一首好诗来,故意设局引我进去.......否则比作诗哪有不限体裁不限韵脚的? (本章完) 第三百七十一章 七窍玲珑心 好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郑伯阳的想法倒不算有什么错。 不过李信才不在乎郑伯阳怎么想呢。他只是轻轻笑了笑,十分善意地提醒道:“郑兄,我们都听到你的第一句诗了。那么下一句呢?” 郑伯阳闻言,深吸一口气,沉默了片刻,竟然露出一个和煦的笑容,缓缓拱手道:“罢了罢了,自家人知自家事。殿下这一首诗的确写得极好,在下的拙作就不硬着头皮拿出来献丑了。我认输。殿下的才学值得我向往和学习。日后还请殿下多多指教。”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绝大多数文人脑海中都有一条不成为的规矩:面子问题,认输输一半。尤其是比较文采高低这种事情的时候。正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文学、诗词这种东西毕竟没有客观的评价标准。哪怕是质量差距大到肉眼可见,相对较差的那一篇也未必就一无是处。 在这种情况下,主动认输显得有自知之明,而且保住了风度,甚至还有助于展现谦逊好学的品质。 无怪乎郑伯阳在这个时候会做出这个选择了。平心而论,如果李信与之易地而处,除了认输之外也没有更好的选择。 陈辛恒这人没心没肺,再加上本来就不喜欢郑伯阳,便想出声说些什么,好让他把后半截诗继续说出来。 然而李信却悄悄踢了陈辛恒一脚,然后直接开口,没给这家伙说话的机会。 “郑兄承让了。本就是席间的游戏而已,不必太计较输赢。”李信笑道,“再说了,诗词只是取巧。倘若认真研讨学问,我必定是不如郑兄的。” 毕竟是在老丈人面前,而且这对姓郑的父子还是老丈人的客人。不管怎么说,还是要给他们留点面子。李信这话就说得四平八稳,给足了台阶。 郑伯阳的脸色稍稍好看了一些,似乎有领到李信的情,苦笑道:“殿下谦虚了。” 明明是他主动找茬,结果还要靠对手给他留面子。这种感觉还真是微妙得不行。 陈尹微笑着看着眼前这一幕,心中暗暗点头,对李信的评价又高了几分。他这种级别的老狐狸当然能清楚地体会到李信这小子为什么最后又突然收手,没有让郑伯阳当场下不来台的原因。 “总说自己不懂人情世故.......谁信呐,明明就有一颗七窍玲珑心.......”陈尹在心中自言自语,越发肯定了自己的判断——李信这小子只是懒而已,他什么不会?只要能好好磨砺一番,必定是大唐下一代的顶梁柱,而且是能力与手段俱佳的那一种。也不知道下一代君王是谁,能不能驾驭住这小子...... 陈尹刚想到这里,便陡然醒悟过来。 李信这样的家伙,不入朝堂便罢,一旦正式踏入朝堂,必定是一代权臣,倘若君主气量不够或者手腕不强,结局便只有两个——要么李信赢,挟天子以令诸侯,成为曹操那样的奸雄;要么天子赢,李信灰飞烟灭,能留条小命都不容易。 (本章完) 第三百七十二章 禁止套娃 难道说,李信是因为想到了这些,所以当时才不肯接受官职? 陈尹微微眯起眼睛。 李信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岳父已经因为一点小细节想到了多么遥远的地方。倘若他能知道,一定会忍不住竖起大拇指,称赞一下陈尹的想象力。 哪儿有那么复杂?不要怀疑,就是懒而已。你以为我在第五层,其实我只是在第一层......咱可是个纯粹的人。 且不说陈尹的思绪,郑寒和郑伯阳父子或许是因为觉得丢脸的关系,没有再待太久,敷衍地说了一会儿话以后就告辞了。陈尹也没有多留,便吩咐人送他们两个出门。 陈辛恒乖巧地向二人行礼告别,眼见得他们走出去之后,他才回头对陈尹问道:“我和殿下去后面谈点事情。” 陈尹哪里不知道这俩小子打的什么主意?多半是陈辛恒带着李信去找幼澜而已。料想这是在陈府,又有陈辛恒看着,李信也做不了什么。因此,陈尹也就懒得禁止这二人的举动,装作没想太多的样子点了点头。 陈辛恒带李信离了前厅,往后堂去,在花园的凉亭里见到了陈幼澜和小铃。 “儿时的友人到访,你也不出来见见。可见女人甚是绝情。”陈辛恒一见陈幼澜,便笑着打趣道。 陈幼澜看见李信有些意外,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这般调侃,当即道:“什么儿时的友人,我一向最烦他了。”说着,她还偷偷看了李信一眼,似乎生怕他在意。 李信觉察到了这微妙的眼神,毫不在意地笑了笑——再小气也不至于为幼澜儿时的邻居生气吧。坦白说,在他来到陈府坐下以后,他就已经反应过来了:什么情敌不情敌的,明明陈幼澜都已经是自己的未婚妻了,而且也明显深爱着自己,哪里还会有什么情敌? 也正是因为明白这一点,李信对郑伯阳才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敌意。反倒是郑伯阳自己三番两次想要落李信的面子。若非如此,李信才懒得跟这家伙折腾。 陈辛恒似乎是故意想要气一气陈幼澜,又笑着问道:“明明你小时候还时常当面称赞这个姓郑的家伙呢,连我和大哥都不见你夸得那么勤快。” 李信闻言,忍不住竟有些想笑——他从刚才就开始觉得陈辛恒这家伙似乎对郑伯阳有所成见,难道说根源就在这里? 陈幼澜听见自己二哥这么说,又有些着急起来道:“你知道什么!他这人麻烦得不行,说他一句不好,就一定要追问哪里不好,说了以后还要长篇大论地给你解释一下他为什么这样,以及他这样其实不是不好......我真是被他烦死了。所以才不得不那样说。” “啊?”陈辛恒显然没想到答案会是这样,有些无语道,“就这?” 陈幼澜苦笑道:“是啊。” 李信哈哈大笑,道:“我也是被陈辛恒给唬了。他一说情敌,我还以为有人想抢亲呐,转念一想,我这可是圣旨赐婚,谁抢得动?” 陈幼澜红了脸转过头去,只当没听到。 (本章完) 第三百七十三章 长腿基因 “谁知道幼澜心里是这想法啊。”陈辛恒两手一摊道,“我还以为幼澜从小就对这小子有些好感,生怕她旧情复燃呢。” 陈幼澜闻言,一双杏眼圆睁,便作势欲打。陈辛恒连忙躲避告饶。 李信也懒得阻拦兄妹两人的打闹,只是笑道:“你可拉倒。什么狗屁旧情复燃。明明就是你想看热闹才硬把我拉过来,我也是一时不察才着了你的道。” 陈辛恒哈哈大笑,也不反驳。 三人笑闹了一阵。约莫到天色有点晚的时候,李信才离开陈府。他虽然不怕陈尹,但留下来跟陈幼澜一家人吃饭,他还是有点犯怵,所以就跑了。 过了两日,陈辛恒又带着陈幼澜来楚王府玩。李信想不出什么好玩的,干脆便带着两人去了蓝田县换换心情。 上次来也不知道是多久之前了,李信带着陈幼澜走下马车。陈辛恒则是自己从车上一步就跨了下来。不得不说,老陈家的基因还是不错。陈家三兄妹就没有一个腿短的,尤其是陈骁,这家伙的腿让李信看了都嫉妒,只能安慰自己说:“咱不靠身材吃饭,咱靠的是脑子。” 当然啦,李信也不矮,大约一米七八的样子。放在后世或许还算不上什么,但放在大唐,那已经是相当高大了,只是身材比例还不够理想。要知道,这年头绝大多数人的营养条件都不好,身高自然高不到哪里去。 淡金色的艳阳照耀着,其温度透过轻薄的衣物,在所有人的皮肤上留下火辣的触感。碧绿的田野在湛蓝的天空下延伸,被绵延的阡陌分隔一块又一块的。光着膀子的黝黑汉子正挽起裤脚,在田里辛勤地劳动。他们的妻子偶尔来田边送些水,他们也就停下来,笑着从对方手中接过水壶,咕嘟嘟地喝上一大口。 晶莹的水顺着他们的脖子淌下来,还没等淌多远,就变得浑浊不堪,最后被粗糙的大手随意抹去。 这就是真正的生产活动,没有太多浪漫。大唐帝国的一切就是这样建立在无数普普通通的农民们的肩膀上。他们的生活好了,大唐就强盛;他们的生活不好了,大唐就风雨飘摇。 事实上,不仅是大唐,华夏漫长历史之中的任何一个王朝,都逃脱不了这条铁则。这是农耕文明的宿命。 李信静静地站在田边看了好一会儿。陈幼澜则在他身旁偷偷看着他的侧脸,默默猜测他在想什么。 陈辛恒无奈地看着两人,突然大叫道:“喂喂喂,不要站在这边晒太阳了好吧,我好渴啊,先去找点水喝吧。”鬼知道他是真的想喝水,还是看到自家妹妹跟另一个男人这么亲密感觉不自在啊。 李信从自己的思绪中回过神来,笑着摇了摇头,带着两人去了自己在蓝田县的院子。 几人正休息着,突然有随行的护卫过来通传,说张全福求见。 李信哑然失笑。 张全福的反应还是快,每次来蓝田县,最先过来请安的就是他。 “让他进来吧。”他道。 (本章完) 第三百七十四章 飞来木盆 张全福进来以后也没说什么有用的事,大致就是些老一套的吉祥话。他虽然不认识陈辛恒,但他看这位公子似乎与自家王爷关系很好,便顺带着也努力拍了一通马屁,差点将其夸成了什么天上少,地上无的文曲星下凡。陈幼澜和李信在旁差点没憋住笑。陈辛恒则是一脸无奈。 “行了行了。”李信摆摆手道,“收收吧,也别说这些虚头巴脑了。最近村里怎么样?带我去看一眼。” 张全福这才止住了絮叨,笑着点了点头,道:“要得要得。都听王爷的。” 陈幼澜自然是要跟着李信一起走的。陈辛恒也不想一个人留在家里。 于是,三人外加润娘、小铃以及王贵等一票护卫便浩浩荡荡地走在了村里的小路上。张全福继续兴冲冲地向李信讲一些村里的琐事。什么谁家的猪又下崽啦,哪家小子的婆娘又怀上啦,谁家又盖了新房啦,种种种种,不一而足。 李信听得饶有兴味,不时还要追问两句。这让张全福更加觉得面上有光,话也更加多了起来。 相比起最开始时蓝田县的样子,如今的蓝田县完全配得上一句“今非昔比”。家家户户手里都有了余粮有了余钱。最直观的变化就是,如果今年再来一场大旱,蓝田县九成以上的家庭都只需要稍稍咬牙就能凑够上交李信的租子,同时还能留下足够自家生活的粮食,完全不需要去王府求情,请求宽限。 这让李信产生了满满的成就感。 途径村里的学堂散学,大大小小的孩子一窝蜂从教室里跑出来,宛如出笼的小兽。李信就站在不远处望着这些孩子,忍不住露出一个笑容。除了让蓝田县的村民们都吃上了饭以外,他最自豪的事情就是在这里办了这家学堂。 要知道,在这年头,上学差不多可算是有钱人家的专属。地道农民的孩子免费走进学堂读圣贤书,这或许还是头一遭。虽然他们出身穷苦,但只要读书识字明理,未来就有无限的可能。 知识改变命运,来自后世的李信对于这句话有着更深的体会。 不想打扰这帮沉浸在快乐之中的孩子,李信选择绕开了这里,从一条小路穿回家。谁料,路上却突然飞出来一只木盆,差点砸中陈幼澜,好在王贵反应极快,一抬手便用巧劲将木盆接在了手里。 陈幼澜惊魂未定,李信连忙安抚,陈辛恒更是火冒三丈,正要开口,却被张全福的大嗓门喊懵了。 “张狗蛋!你家又吵吵什么呢?吵架可以,乱扔什么东西啊!要是砸中了王爷,你赔得起吗?”张全福对着飞出木盆的那扇门叫道。 不一会儿,一个瘦瘦高高的男子从门里走了出来。他一见到李信便慌忙跪下,口中连连道歉:“王爷恕罪!王爷恕罪!小人不是有意要冒犯大人.......” 李信摆摆手,正想说没事,张全福却上去劈手拍了一下张狗蛋的肩膀,骂道:“这大白天的,不下地里去干活,在屋里跟婆娘吵架,你还能不能有点出息?怎么?过两天安生日子就懒了?” (本章完) 第三百七十五章 男人的悲哀 张狗蛋露出一个无奈的苦笑,道:“大爷,你知道我的。我干活什么时候有过二话?只是这两天......没办法。”说到这里,他叹了口气。 “什么叫这两天没办法?”张全福不解地问道。 “我家老三丢了。”张狗蛋缓缓说道,压抑的声音中有掩藏不住的悲痛。 张全福愣道:“孩子丢了?” 张狗蛋长叹一声,点了点头道:“三天前,我婆娘带老三进城去买东西,然后老三就不见了。这两天婆娘寻死觅活的,我也劝不住,发起火来就扔了个盆。你说,我哪儿敢下地去?万一我一会儿没看着婆娘,她抹脖子跳河什么的,可怎么办?” “那她这会儿呢?”张全福连忙追问道。 “还好。哭着呢。”张狗蛋无奈道。 李信几人对视一眼,谁也没心思追究扔个木盆的问题了。 张全福也没了火气,叹了一声,道:“好好劝劝你家婆娘吧,丢了三天了,怕是怎么也找不回来了。你可看好你家婆娘,别让她寻了短见。地里的事情总还有邻里帮衬着,短不了你的收成。别让你家老大老二也没了娘亲。” “我也是这般想。”张狗蛋点点头道。虽然他看起来相当平静,不过眼中大片的血丝似乎也在暗示着,他这几天并不比他的妻子过得好。 是啊,谁家不把孩子当心头肉呢?心头肉丢了,妻子又那么痛苦,任何一个男人面对这种情况,痛楚怕是都不亚于钻心剜骨。但男人的身份要求他们不得不坚强,默默承受下这份痛苦,毕竟他们无时无刻不是家庭里其他人的精神支柱。如果他们垮了,家就垮了。 这便是男人的悲哀。 李信张了张嘴,下意识地说道:“没有报官吗?说不定能找回来呢?” 张狗蛋露出一个苦笑,还没来得及说话,屋里又传来一句带着哭腔的话:“官府哪儿管啊!” 话音落处,一个满脸泪痕的妇女从屋里跑了出来,噗通一声跪在了李信面前。 张狗蛋连忙试图阻止:“诶诶,他娘,王爷面前你闹什么呢?” 张狗蛋的媳妇很犟,死活不肯起身,扑在李信面前就连哭带喊道:“我就去买两匹布,寻思给几个孩子做两件衣裳,谁知道一回头老三就不见了啊。我到处找都找不到啊,去官府找差人,他们都说官府管不了这事儿,就把我赶出来了!王爷!你帮帮我们吧!帮帮我们吧!” “你起来。”张狗蛋慌忙道,“王爷也有自己的事要做,哪儿.,.....” 张全福小心翼翼地看了李信一眼,也试图帮着劝一劝这个痛失爱子的女人。 李信看着眼前的画面,心里非常难受。 “你先起来,别哭。我想想办法。”李信一边说,一边要扶起张狗蛋的媳妇。这妇人哪敢让王爷亲自扶她起来,连忙自己起身,一边抹眼泪,一边继续絮絮叨叨地说些求王爷帮忙、救命之类的话。 陈辛恒压低声音凑近李信耳边问道:“你打算怎么办?” (本章完) 第三百七十六章 无用 如果是别的家长里短的闲事儿,李信可能就糊弄过去了。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谁知道张狗蛋和他媳妇之间有什么恩怨?但是,眼前却分明是一桩不平事。 想来,张狗蛋的媳妇翠莲既然会带自家老三进城去逛逛,那么这幺儿至少也该是能走会说的三五岁吧?这年纪的孩子,走也走不远。之所以会失踪,最大的可能性虽然没有人说,但所有人都能猜到:多半是被人贩子给拐走了。 人贩子,这是能刺痛很多人神经的三个字。这是人类本性之中残留的保护幼崽的本能在发出警告。 为了一点点金钱的报偿,这些泯灭天良的人类不惜窃走其他人的孩子,将原本和谐幸福的家庭毁于一旦,同时也毁掉了被窃走的孩子的一生。绝大多数时候,他们就潜伏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有时甚至会充满阳光地与路过的人打招呼。谁也不知道,他们背地里正用什么样的眼神望着每一个从面前走过的孩子。 想来,狐狸或者野狼望着猎物时的眼神,多半也不过如此吧。 只要看着孩子的家长有片刻松懈,这些人贩子就会或哄或骗乃至于直接上前捂住嘴巴制服孩子,用最快的速度将孩子偷走,然后逃之夭夭。只留下回过神来的父母在原地留下痛苦的眼泪,和永远的伤疤。 之后的事,就看被掳走的孩子的运气如何了。若是运气好些,他们尚且还能落到良善人家,好生供养,也算是不幸之中的万幸。若是运气不好些,沦为奴仆、雏妓等等,种种种种,无法胜数。 李信看着张狗蛋的媳妇哭得不成人样,心里也不是滋味。他看着陈辛恒道:“你说,我以楚王的名义,向京兆府尹递个折子,要他好生追查,有没有用?” 陈幼澜见李信愿意帮帮眼前这对可怜的小夫妻,不自觉点了点头,似乎很期待。 张狗蛋的妻子翠莲更是连忙止住了眼泪,恳求地看着李信。张全福和张狗蛋也对视一眼,默默攥紧了拳头,显然是在压抑激动的心情。 张狗蛋作为父亲,当然希望找回自己的孩子,但是他也明白,哪怕是良善如自家王爷,也未必愿意帮这么麻烦的忙。如果将情绪过分表现,几乎等同于压迫王爷。他明明已经为蓝田县做了许多,给全县人都带来好日子了,自己哪里又能如此添麻烦呢? 张狗蛋早就在心中向自己强调:哪怕王爷不肯帮忙,也决不能记恨王爷! 若是李信知道张狗蛋一边承受着失去孩子的痛苦,一边还在费心思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多半是忍不住要掉眼泪了。毕竟大多数时候,李信都只是个情感丰富的普通人而已,可没有那些上位者的铁石心肠。 陈辛恒叹了口气,道:“你知道长安有多少人吗?大海捞针太难了。更何况京兆府的人手也不算多,想要在这么多人中间,把孩子再找回来,不是你写一张折子就能解决的问题啊。” (本章完) 第三百七十七章 大海捞针与守株待兔 陈辛恒不加掩饰的一番实话让翠莲好不容易止住的泪水再一次泛滥起来。 “都怪我,都怪我。是我没有好好看着老三,是我没有看好他,才把他弄丢了。”她的哭声像是躲在暗处独自舔舐伤口的雌兽。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或许并不是个比喻,而是客观的描述。 张狗蛋笨拙地拍了拍妻子的肩膀,从厚唇间吐出话来:“莫哭,莫哭。说不定老三还能去个好人家........”说到这里,他也沉默了,似乎有些说不下去。 陈幼澜重重地锤了陈辛恒的胸口一拳,愤愤道:“你怎么说话的!” 李信也无声地叹了口气。他知道,陈辛恒说的是正理。 京兆府之所以不管这种小事,并不完全是因为他们不想管,至少有相当大一部分原因是他们清楚自己管不了,毕竟长安城里绝大多数事情都要着落到他们头上,他们的人力本就捉襟见肘。因此,他们也就破罐破摔了。在这个前提下,哪怕是李信向他们打招呼,也改变不了什么。 张全福也叹了口气。他活了大半辈子,孩子被拐走的事情也见了不少,能找回来的却几乎一个都没有。他缓缓道:“想开点吧,想开点吧。” 这种毫无意义的安抚显然不能治愈翠莲的心。她哭得更加悲痛起来。 陈幼澜见状又狠狠地踢了一下陈辛恒的小腿,责怪他为什么把话说得那么直接。 陈辛恒疼的倒吸一口凉气,又不好伸手去揉,毕竟动作太不雅观。他到底还是要面子的。 李信拉了一下陈幼澜的小手,小声道:“你哥也是好意。” 陈幼澜皱起漂亮的眉头,很是不解。 李信压低声音道:“彻底绝望总比希望落空来得好受一些。” 陈辛恒这家伙虽然没什么正行,心眼却是善的,而且聪慧过人,很能体会别人的心情。这样的他会在这么多人面前直接否定李信的提议,就是为了表明这件事的不可行。 陈幼澜也是一时间被他人的悲伤遭遇影响了心情,所以才没想到这方面去。此刻被李信点醒,她才有所感触。 不过,明白归明白,好脸色却是依然不肯给陈辛恒露一个。好在陈辛恒也知道自家妹妹的脾气,懒得计较。 “小人知道王爷为难。”张狗蛋试图挤出笑容,“王爷也不用太挂怀这等小事。这段时间过了就好了。” 李信终究还是有些不忍心。他悄悄回头对王贵问道:“如果我们用王府的力量追查呢?” 王贵摇摇头,道:“大海捞针不可能。” 李信叹了口气。 陈幼澜看到李信脸上的沮丧,不自觉也握紧了他的手,试图传递一点力量。 陈辛恒则是对自家妹妹与李信之间的亲密互动视若无睹,只仿佛支持王贵地缓缓说道:“长安每年都要丢掉好多孩子。没办法。” 然而,王贵却突然话锋一转,道:“大海捞针不可能。但是,守株待兔却不是没可能。” (本章完) 第三百七十八章 引蛇出洞 “守株待兔?”李信皱起眉头。 王贵笑道:“是啊。王爷身份尊贵,不知道也是正常。小人若非市井出身,对这种事情也不会这么了解。” “你且说来听听。”李信道。 王贵道:“大凡这种偷孩子的,极少有单独行动的,多半都有两三个同伙儿。一旦得手,孩子就会被迅速转移到其他没动手的同伙儿那里。如此一来,哪怕动手的那人被抓住,孩子也找不回来了。” 众人都望着王贵,等他的下文。 “既然是团伙,总不可能只干一单就了事。”王贵微微一笑,竟难得地露出几分智珠在握的意味,“而且,干这行当的人,多半都要划分地盘。谁也不许到别人的地盘去拐孩子。” “如果我们能找到这帮拐孩子的人,说不定就能找到狗蛋家老三的线索,甚至把孩子追回来。”李信反应了过来。 “没错。王爷果然聪慧过人。小人佩服。”王贵来了一发生硬的马屁。 陈辛恒低头沉吟着,似乎在考虑这办法的可行性。 “你家老三是在哪里丢的?”李信转向翠莲问道。 “城西老王布庄附近。”翠莲眼泪汪汪地说。她现在已经处于一种近乎溺死的状态,哪怕有一根稻草,她也会紧紧抓牢。 李信当然也不忍心叫这女人生出希望以后再绝望,但他也没办法,总不能因为这点破理由,扔下这事儿不管了吧?难道那样做的话,这个可怜的母亲就会变得比较幸福吗?她已经是不幸了。在更不幸与可能的圆满之间,为什么不敢搏一搏呢? 李信摸了摸下巴,道:“城西的范围也不小了。我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盯着那里......最好的办法其实不是守株待兔,而是.......引蛇出洞。” 陈辛恒看着李信道:“你想下个饵?” “嗯。”李信点了点头。 陈幼澜担忧道:“会不会有危险啊?” “有王府护卫在,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风险。”说着,李信看向王贵。 王贵自信地点点头。 “那么问题来了,你觉得谁会愿意来当这个饵呢?”陈辛恒问道。 李信沉默了。 虽然说有王府护卫在暗中,绝不至于让作为诱饵的孩子受到什么危险。但是,谁家的孩子不是个宝呢?谁会愿意为了别人家的孩子而让自己的孩子陷入危险中呢?很显然,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张狗蛋家的其他孩子来当这个诱饵。 但是,翠莲这个可怜的母亲毕竟刚刚才经历过失去孩子的痛苦。如今如果又要她为了找回失去的老三,而将其他孩子也置于危险之中,她还能否承受得住?那些孩子本身,又是否愿意呢? 李信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这时,一道稚嫩的声音却突然从张狗蛋家的门后面传了出来。 “我愿意。” 张狗蛋回头看了一眼,说话的竟然是自家老二,一个今年刚六岁的小男孩。 “不行!不行!”翠莲连忙扑上去抱住了男孩,道,“太危险了!” (本章完) 第三百七十九章 坚强的孩子 翠莲紧紧地抱着自家老二。这个年仅六岁,名为小胜的男孩,此刻脸上却挂着认真而坚定的神情,似乎将要去赴一场冒险。好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似乎的确是一场冒险。 “太危险了。你弟弟刚刚才没,要是连你也丢了......我就真的活不成了!”翠莲好不容易止住些许的眼泪再一次决堤,几乎哭成泪人。 望着哭泣的母亲,小胜有些无措。但是,他已经打定主意,不想再更改。 “娘,你别哭了。我一定会和弟弟一起回来的。”小胜认真地说道,同时伸出手去试图为母亲抹去眼泪。 “还是我去吧。”突然,后面屋里又走出来一个小男孩,比小胜大些,大概八岁的样子。他是张狗蛋家的大儿子,大名张金宝,平时家里都叫他阿金。 阿金跟小胜一样,一直在屋里听着外面的动静。他看了小胜一眼,道:“我年纪还稍微大一些,应该更有力气,跑起来也快,不会那么危险。” 翠莲见状,根本说不出话来,只顾着将两个孩子都抱在怀里,心肝肉地叫着。 张狗蛋犹犹豫豫地看了李信一眼,似乎想问什么,但又难以启齿。 李信早就看出了他的心思,点点头,道:“你放心。楚王府的护卫是顶顶厉害的。有他们在暗处保护,不管是谁来做这个饵,都绝没有什么风险。到时候,一定能全须全尾地把儿子还给你们。” 张全福第一个表示坚定地相信李信的话。他对张狗蛋说道:“王爷的话已经摆在这里了,信不信由你。只是日后你说起这桩事的时候,可不许说是王爷没帮你,否则我第一个对你不客气。” 张狗蛋连连摆手,表示自己绝不可能做这样的事情。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他们都在母亲的怀里,认真地抬头,视线越过母亲的肩膀与父亲对视。 “成。既然王爷都这么说了,小人绝对相信王爷的话。那就试试吧。”张狗蛋弯下腰去,将自己的妻子扶起。翠莲没有反抗,柔柔地靠在自家男人的肩膀上抽抽搭搭地哭。其实她也没了主见,刚才只是因为心疼儿子而哭而已。如今既然丈夫已经做出决定,她心痛却也无可奈何。 陈幼澜看得有些于心不忍,下意识地往李信身旁又靠了靠。李信立即觉察到她的心情,悄悄给了她一个安心的眼神。 “不管能不能把老幺找回来,我张狗蛋这条命都卖给王爷了。王爷的大恩大德,小人没齿难忘。日后若是有什么上刀山.......”张狗蛋认真地对李信说道。 李信笑着摆了摆手,道:“行啦行啦。哪儿有那么多刀山给你上。” 张狗蛋苦涩地笑了笑。 虽然小胜和阿金这两个好孩子都愿意为了自己的弟弟去冒险,但大家思虑再三之后,还是选择了年纪更小的小胜,而非阿金。因为小胜的年纪和失踪的老幺更相近,而且年纪相对小一些的孩子显然更容易更为拐子的目标,更容易引蛇出洞。 (本章完) 第三百八十章 现世报才更好 事不宜迟,李信等人听闻了这种事情以后,哪里还有心思在蓝田县继续游玩?本来就已经过了两天了,如果再耽搁几天,哪怕找到拐走孩子的团伙,也找不到孩子的踪迹了。 于是,李信立即带着小胜,乘上马车回了长安。临行前,张狗蛋无论如何阻止都坚定地跪下来磕了个头,诚恳地说道:“拜托王爷了。”淳朴如他,实在想不出别的能够表达自己感激的方式。 李信缓缓点了点头,心上仿佛悄然间压上了什么东西,不由得生出更多对人贩子的厌恶。 本来好好的一个家庭,就因为他们的贪念,被轻易破坏了。这还只是一家。谁知道这些人贩子每天会偷走多少孩子?多少可怜的父母曾流下眼泪? 李信作为一个纯粹的无神论者,在这个时候突然理解人们为什么那么希望地狱存在了。 当你对一些事情无能为力的时候,自然会期待有一种超脱人力的、绝对公正的审判者存在,并虔诚地期待人间一切令人无能为力的罪行,都会在那位审判者面前得到清算。 不过这一次,这些人贩子或许还轮不到漫天神佛来料理。既然李信决定插手,他们也就不用等什么来生了。 复仇这种事,当然还是现世报比较爽。 在楚王府专属的宽敞马车上,小润娘和小铃细心地照看着小胜。陈幼澜有些心疼地喃喃道:“我们带走小胜的时候,那个大婶的眼神,真的是.....好难过啊。” “没办法咯。”李信深吸一口气,道,“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啊。” 陈辛恒闻言,有些好笑地讲这句话重复了一遍,古怪地问道:“你到底哪里来这么多古怪的俚语啊?” 李信愕然。他毕竟不知道这句后世流传甚广的俗语到底起源于哪朝哪代,不自觉便有些心虚,随口道:“哎呀,随便想出来的啦。你到底在关注些什么啊?就不能好好想想怎么把小胜的弟弟找回来吗?” 陈幼澜立即与李信站在同一条阵线,狠狠地瞪了自家哥哥一眼。 陈辛恒无奈地闭上嘴,眼神还微妙地透着几分无辜的味道。 李信松了口气,缓缓道:“总的来说,回府以后,找个大婶带小胜去城西玩,扮成母子的样子。护卫们在暗中监护。之后的事情,就是等那帮人贩子上钩了。只要他们带走小胜,护卫们就会偷偷跟上,在保证小胜安全的情况下,追踪到他们的据点。” “听起来倒是没什么毛病。”陈辛恒皱着眉头想了想,又舒展开,道,“想来那帮人贩子偷孩子也是为了钱财,应该不会伤害小胜。我唯一担心的是,时间过的太久,或许小胜的弟弟已经.......” “说什么呢?”陈幼澜又瞪了陈辛恒一眼,随后伸手小铃身旁的小胜的头,安抚道,“没事的。王爷一定会帮你把弟弟找回来的。” 小胜抿着嘴唇,没有说话。小小年纪的他已经知道该如何坚强。 李信看着这个孩子,心头不禁又泛起对人贩的恨意。 (本章完) 第三百八十一章 佛祖的眼皮底下 休息一夜之后的第二天,李信就让府上一个名叫芬娘的仆人假扮小胜的母亲,带他去城西买东西。其实,如果小胜的母亲翠莲能配合的话,还是她来担当这个角色比较合适。不过她的心理状态显然承受不了,大概率要穿帮,还是算了吧。 由于回来的时候已经有点晚的关系,陈幼澜和陈辛恒干脆就没有回陈府,而是直接在楚王府找了两个房间住下。所以,芬娘带着小胜走后,三人便坐在一起,等待着后面的结果。 “我有点紧张。”陈幼澜苦笑道。 陈辛恒反倒是大大咧咧的:“有什么好紧张?妹夫家压箱底的护卫都派了十来个出去了,对付一群人贩子而已,又不是穷凶极恶的歹徒,绝不会出什么岔子。” 李信点点头,表示同意。对于自家这帮护卫,他有着绝对的信心。当然,就算有信心也还是多少有些忧虑。只是这些忧虑不适合在这时候表现出来,以免让陈幼澜更加坐立难安。 陈幼澜勉强笑了笑,没有再说话。 三人就这样等着,润娘和小铃端茶倒水地伺候。很快天色便逐渐暗了下来。陈辛恒和陈幼澜打算先回家。毕竟他俩昨天就没回府,今日怎么也该回去了。走的时候,陈幼澜千叮万嘱,让李信一有消息就派人去知会一声。 李信正满口答应着,一条又黑又壮的人影却径直走到了近前来。众人定睛一看,正是陈虎。他是今天负责监护小胜和芬娘的护卫之一。 “怎么样了?”李信立即兴奋地问道。 陈虎笑着点点头,道:“得手了。其他兄弟正在贼窝里看着呢。那些拐子也都被控制起来。就看王爷你怎么说了。” “那还能怎么说,带我过去看看。”李信笑道。 “我们也要去。”陈幼澜拉着陈辛恒道。她也是最看不得别人受苦的性子。那天翠莲哭得撕心裂肺的样子在她心中留下了极大的震撼。就对人贩子的恨意来说,或许她并不比李信少多少。 李信皱了皱眉道:“你们不回去了吗?那陈大人那边怎么交代?” “交代什么交代。”陈辛恒笑道,“我也在这里呢。我爹他不会在意的。” 李信只好耸耸肩,应允了。 陈虎骑一匹快马在前面带路,王贵架着马车在后面紧跟。一队人直奔城西而去,最后甚至直接出了西门,来到城外的一处小庙。 李信下了马车一看,禁不住冷笑了两声:“佛门清净地,也有这样的肮脏勾当。” 陈幼澜和陈辛恒也是唏嘘。 陈虎笑道:“这小庙倒是有些年头了,只不过声名不显,没有龙泉寺那么大名气。平时也就附近乡里的村众会来拜一拜。如果不是亲自跟到这里来,我也想不到这地方竟然是藏污纳垢的所在。” 李信笑了笑,露出两排锋利的牙齿,道:“今天,咱就替佛祖来料理一下这帮鼠辈。” 王贵和陈虎听出了这话里淡淡的杀机,面无表情地跟在自家王爷后面,走进了小庙之中。 (本章完) 第三百八十二章 和尚和乞丐 这毕竟只是一家乡间野庙,不会有那么多殿宇,也就一间正殿,殿上供着一尊木胎泥塑的假佛而已。殿后面便是此庙中僧人居住的厢房和小院子。李信派出来的护卫们正满满当当地站在院子中间,围着三个穿着僧衣的光头。他们就是这家庙里的僧人。除了这三个僧人之外,还有两个衣着褴褛、蓬头垢面的乞丐。 李信率先走进院子里,问道:“小胜呢?” “王爷,我在这里。” 不等护卫们回答,这个小男孩便从西厢房探出头来,道:“这里还有两个小妹妹。” 李信先是稍稍放心,随后又歪过头看向小院中间的僧人和乞丐,嘴角微微上扬起一个泛着冷意的弧度:“你们这几个秃驴,看起来倒是人模狗样,没想到心眼儿脏得还真是可以呐......啧啧啧,跟下九流的乞丐混在一起,还真是坚信众生平等的佛门子弟呢......” 那几个和尚乞丐纷纷低下头去。他们虽然不知道来者是谁,但光是看看眼前这护卫的排场,以及李信脚上正踩着的那双藕丝步云履,连他们的脚指头怕是都已经明白过来了——这回可惹上大、麻烦烦了。所以,他们哪里敢发出半点声音,只希望赶紧装装鸵鸟,仿佛这样就能让李信放过他们。 但是,这可能吗? 方才,两个负责偷摸孩子的乞丐刚带着那个倒霉的小男孩回到这里,众人还没来得及说几句话,这些如狼似虎的护卫们便纷纷从门外,从院子的围墙外蹦了进来,想来传说中的神兵天降也不过如此。 三个不通武艺的和尚外加两个只会偷鸡摸狗的乞丐,哪里抵得过这十来个护卫?不到几个呼吸间,他们便被收拾得服服帖帖,蹲在墙角,静候主角的大驾光临。三个和尚之中有个眼尖的,老早就看见这几个护卫腰间都挂着兵刃了。这下更是老实,生怕哪里做得不对,被这些恶鬼般的汉子一刀砍个干净。 两个乞丐也有些想不通——按理说,他们偷的这个小男孩明明穿着也不怎么样,就是普通农家孩子会穿的衣服,带着她的那个母亲也是,一身粗布麻衣,两手长茧,明显是干苦力活出身......这小兔崽子怎么会有这么大来头,惹来这么一帮人呢? 他们当然不会知道自己只是咬住了鱼饵的蠢鱼。李信也不会向他们解释。 李信先带着陈幼澜和陈辛恒走进西厢房。那里用绳子捆着两个小女孩,均是瞪大眼睛看着眼前这帮陌生人。小胜特别暖男地安抚着他们的情绪,道:“别怕别怕。王爷是来救我们的,我们得救了,一会儿就可以回家了。” 或许是这安慰的确奏效,两个眼看着就要大哭起来的女孩就这样安静了下来。 李信松了口气。 陈幼澜心疼地上前去给女孩松绑。小铃和润娘也赶紧上去。尤其是润娘,胡乱地往两个小女孩嘴里塞了两口自己藏着的果干,眼神中满是心疼。 (本章完) 第三百八十三章 问话 正是因为承受过苦难,才更知道如何去安慰。或许,润娘在被那个虐待她的山羊胡子买回去之前,也有过类似的被人贩子各种拐卖的经历。从她的眼神中,李信感觉到了同病相怜的心疼。 润娘的手段显然比小胜的更有效。两个小女孩也就三四岁的年纪,脸上虽有点脏,却依然看得出粉雕玉琢的样子。她们一解除身上的绳索,就立刻抓着果干往嘴里塞,似乎暂时忘却了自己身处于何地,也忘记了自己所面对的糟糕状况。 李信禁不住稍稍笑了一下。这是他这两天来第一次发自真心的笑。 不管什么时候,看到可爱的同类幼崽,绝大多数人的心中都会自然而然地泛起保护欲。这或许是某种人类的天性。而此刻,李信心中翻涌起的保护欲,很快转化成了对人贩子的滔天怒火。 “小胜你过来。”李信将小胜叫到身边,然后对陈幼澜道,“你们在这里照顾孩子吧。我出去看看那帮畜生。” 陈幼澜摇摇头,只让小铃和润娘在这里安抚小女孩,自己却站到了李信身边。她知道李信的意思:李信要出去向人贩子逼问一些事,多半会有些暴力的事情,他不想让她看。但她其实并不怕,也不会对这种泯灭人性的家伙有丝毫怜悯。 李信想了想,也不再劝阻陈幼澜,而是带着她又回到了小院中。陈辛恒静静地跟在二人身后。 “喂。”李信走到三个和尚之中最胖的那个面前,用脚尖点了一下他的光头,“抬起头来,我有话要问你。” 他也不知道这三个和尚之中谁是首脑,只是凭直觉选择了最胖的那个。 胖和尚战战兢兢地抬起头来,还没看清李信长什么样,就忙不迭地开始磕头。一颗圆滚滚油汪汪的大脑袋开始在粗糙的地面上磕得梆梆作响,仿佛声音越大就越能显示自己的诚意,也就越能让自己逃过这一劫。 “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差点伤害了贵公子。还望大人看在佛祖的面上饶恕则个,小的愿为贵公子念经三年祈福,祈祷他能高中状元、福寿安康......”胖和尚满嘴的吉祥话,说得李信差点就笑了。 “谁告诉你这是我儿子了?”李信指了指小胜,道,“还让我看在佛祖的份上饶恕你。我的天,你是不知道你干的是什么勾当吗?你也有脸提佛祖?我真佩服你的脸皮。你念的经、祈的福,怕是会惹来佛祖怪罪吧?” 胖和尚直接傻掉,也不知道下一步该说什么,只是挺着上身跪在地上,宛若木雕。 李信摆了摆手,道:“懒得跟你废话。我问你什么,你答什么。我建议你老老实实的,不要耍什么花头,不然......” 随侍一旁的陈虎以及围绕着和尚的护卫们都配合地露出凶狠的目光,大有一言不合就上前将其砍为肉泥的气势。 胖和尚本就发白的脸色此刻更是发青起来,冷汗涔涔滚落,仿佛一条小溪。 “大人放心,小的一定老实交代。” (本章完) 第三百八十四章 下落 “三天前,你们有没有抓到一个跟这小子长得很像的男孩?”李信指了指小胜问道。被抓走的是张狗蛋家的老三,想来形貌特征应该与小胜有些相似。 胖和尚仔细端详了小胜一番,小胜始终对其怒目而视。他知道,自己的弟弟就是落入了这帮人手中,哪里生的出好脸色? 胖和尚似乎并不知道自己这边到底经手了什么样的孩子,便转向另外两个和尚,焦急地小声问道:“有吗?有吗?” 左边那个鼻子大些的和尚先是胆战心惊地看了李信一眼,仿佛在看什么人间厉鬼,随后用飞快的语速道:“有的。三天前的过一个这样的男孩,大概四五岁的样子。” “是在老王布庄附近偷到的孩子吗?”李信又问。 大鼻子道:“这我就不知道了。要问他们两个。”他指了指一直蜷成一团,在一旁装死的两个乞丐。 李信上去给两人一人一脚,道:“少给爷装死。你们干了什么自己心里清楚。好好回答问题,或许还有生路可走。” 两个乞丐见躲不过去,登时情绪崩溃了,鼻涕眼泪一把一把地往下淌,吓得李信连忙后退了一步。他哪里料到这两人心理素质这么差也敢出来偷孩子,难不成真是偷孩子这事儿太简单了? “停。谁再掉一滴眼泪,我保证让他这辈子都掉不出眼泪。”李信对待这样的家伙毫无耐心可言。这句话一落地,两个乞丐便仿佛中了某种魔法般禁了声,憋得满脸通红,却是真的没有再掉眼泪。 “三天前,你们是不是在城西老王布庄附近偷到一个孩子?”李信问。 两个乞丐用力地点了点头。 李信松了口气。看来的确是这伙人偷走了张狗蛋家的幺儿。既然有了下落,那就说明还有可能将孩子追回来。 “那孩子呢?现在在哪里?”李信又问回了胖和尚这边。 胖和尚稍稍回复了一点血色的脸瞬间又白了一些,道:“卖到牙行里去了。” 牙行本质上是个中介机构,基本上什么交易都沾,当然也会有对接想要买奴隶的人和想要卖奴隶的人的业务。李信当时想要凑长一楼的戏班子时,也让王贵去牙行买过人,而且千叮万嘱说要买来历干净的。 其实,所谓的来历干净,多半指的就是这些孩子是被贫穷的父母卖掉的。这年头,穷人占多数。很多养不起孩子的家庭,不得不选择将孩子卖掉。不得不接受人口、交易的李信只能安慰自己:将这样的孩子买回来,给她们一份生计,这也算是做好事。 理论上来说,牙行不允许卖人贩子抓来的孩子。但理论归理论,这样的事情实际上一直都有。官府也不可能查清楚每个孩子的来历。于是,这就变成了滋生罪孽的土壤。 “陈虎,这几个人交给你处理。一人打断两条腿,然后交给官府。”李信冷冷地说道。 陈虎咧开嘴一笑,露出两排大黄牙,道:“是。包王爷满意。” (本章完) 第三百八十五章 大买卖上门 这帮人贩子也不知道在这庙里栖身了多少时日,转手倒卖了多少孩子,让多少可怜的父母承受了不必要的苦难。实话说,哪怕是当场杀了,也死有余辜。李信只打断他们每人两条腿,让他们后半生再也无法作孽,已经是十分仁慈了。 陈幼澜听到这样的决定,一开始也有些矛盾。不过眼前旋即浮现出小胜的母亲哭得撕心裂肺的模样,顺带着又想到小胜的弟弟目前还下落不明,终归不知道能不能寻得回来。如此一番细想之后,她便彻底失去了对眼前这几个败类的最后一丝同情,只默默地咬了咬下唇,认可了李信的决定。 陈辛恒更是流露出痛快的表情。他本就是那种除了自己记挂之人以外,对其他人的死活都不大在乎的类型,再加上天然对这种只知道欺负幼童的败类抱有不齿之心,所以,当他一听到每人都要打断两条腿时,忍不住稍稍笑了笑,宛若地府的鬼魂。 李信不是什么施虐狂,没兴趣观看陈虎他们到底如何打断这帮败类的腿。同时,他也不希望让陈幼澜看到这样的画面,哪怕他知道她可以承受。 于是,他将小铃、润娘以及那两个被拐卖的女孩都叫了出来。一行人走出了这间破庙。就在他们走到破庙门口,准备上马车时,身后的破庙里终于传出来第一声惨叫,沙哑而又刺耳,就像是有人捆住了一只乌鸦,在活生生地撕下它的翅膀。 看来,陈虎等人的“小任务”正式开始了。 两个小女孩愣了一下,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小胜宛若兄长一般在她们后面催促道:“上车吧,上车吧,你们不用管。” 这位同时天涯沦落人的小哥哥果然让小女孩很放心。她们点点头,便乖乖地爬进了马车里。 楚王府的四轮马车虽然宽敞,但也坐不下这么些人。陈辛恒干脆就没往车里挤,而是直接坐在了王贵的身旁,担当起副驾驶的位置来。对于他这样的身份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好位置。 王贵笑了笑,道:“陈公子何等身份,怎么能坐在老奴身旁?还是匀出一匹马给你骑吧。” 说着,他便准备让随行的一个护卫将马让给陈辛恒。骑马的话,比较符合贵公子的身份。 然而,陈辛恒却不耐烦地摆了摆手,道:“没那么大规矩。我懒得骑马,让我坐着就好。” “这.......”王贵有些为难。 李信从车里探出头来,对王贵道:“那你就随他去,反正是他自己要求的。” 王贵只好苦笑着点头。 一行人调转车头和马头,沿着来时的路又往回城的方向飞驰。不多时便停在了西市的牙行门面外。 牙行似乎正要关门。手里拿着长木板的小厮眼见一辆如此特别的豪华马车停在门外,一时间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继续关门。陈辛恒最先下车。随后李信撩开车帘走了下来。 那小厮一看这二位爷的穿着打扮,心道:得,这门也别关了,大买卖上门了。 (本章完) 第三百八十六章 装傻的杨保 虽然李信没有穿什么蟒袍或者官服,但他身上穿的这一身锦绣长衫也不是寻常人能穿得起的。牙行的小厮眼睛又尖,一眼看过去就知道能穿这种衣服的主儿绝对来历不凡,哪里有胆子上去说什么“明日请早”之类的话? 而且,要是让上头的人知道自己因为要关门而拒绝了一桩可能的大生意,多半不死也要脱层皮。 想到这里,小厮早就随手将卡门的模板放到了一边,搓着手上前道:“这位公子,请问想要买点什么?” 李信随意地看了这小厮一眼,道:“我不买东西。” 小厮心里顿时一咯噔:这位爷摆这么大阵仗,如果不是买东西,那怕就是要找麻烦了呀。 不等小厮回什么话,李信直接道:“你们管事儿的在哪里?给我叫出来。我有事要问。” “管事的这会儿不在。要不您明天再来吧。”小厮非常自然地说道。他在牙行也有一段时日了,各种情况该如何应对,也早有前辈教过他。按照前辈的说话,像眼前这样的状况,最好不要立即按照对方的要求去做,要给背后的上级留下反应时间。 李信呵呵一笑,随意地拍了拍小厮的肩膀,道:“我劝你别耍什么小聪明。赶紧把管事儿的叫出来,这样的话,麻烦还落不到你头上。否则......” 小厮浑身一抖,色厉内荏道:“这里可是正经挂牌经营的牙行。能有什么麻烦?我劝你还是......” 他的话还没说完,李信已经不耐烦地将其推开,大步走进牙行。小厮正想阻拦,早已赶上来的王贵三下五除二便将其丢到了一边。 牙行的管事姓杨,名为杨保,是个满脸横肉,看起来相当有威慑力的大汉。他本来正在堂后与下属说事儿,听到前面的骚动,便走了出来,碰巧看到自家小厮被王贵扔到一旁的这一幕。 杨保蹭地就怒了,不过目光一转,他便看到了李信。李信站在大厅里,默默地将双臂抱在胸前,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 看门的小厮年龄小,没见识是正常的。杨保可不会不认识李信这个大纨绔,满肚子火气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很清楚,哪怕牙行这个机构背后有官府支持,在楚王李信面前,那也依然不够他说两句硬气话。 “不知楚王殿下大架光临,有失远迎,还望恕罪。”杨保文绉绉地说道,“请问楚王殿下有何吩咐?若是要买些什么东西,小人立即吩咐人包了,亲自送到府上去。” 李信没有回答,而是直接问道:“你们这里,谁跟城西小庙的那伙人有接触?” “什么城西小庙,小人不知。”杨保摇摇头。 李信呵呵一笑。 牙行的架构很简单。上面一个管事的,相当于经理。下面是一帮牙子,负责对接卖东西的人和买东西的人,有时候他们也会选择将东西买下来自己卖,总的来说,就相当于业务员的角色。如果说这家牙行的确沾了那些不干净的人口、交易,直接经手的人肯定是下面的牙子。但是,这绝不等于杨保会毫不知情。 (本章完) 第三百八十七章 为民除害 下面的牙子做事猖獗,绝对是因为有着上面老大的默许。所以,李信对于杨保这种置身事外的说辞,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信。 “装傻不太好用。”李信笑道,“你最好老实点。或许结果会比你这样负隅顽抗,来得好。” 杨保没有立即回话,而是沉默地看着李信,似乎纠结着自己到底应该怎么做。 很明显,既然李信会这样大张旗鼓地跑过来,而不是派下人过来交涉,说明他肯定有相当的把握能证明牙行跟城西小庙那个掳人小团伙有联系。这么一来,单纯地装傻抵赖根本无济于事,只会让李信的手段不断升级,越闹越大而已。 如此想来.......还不如赶紧搞明白李信的来意,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来得妙。 杨保心念电转间便改了主意,脸上的表情也稍稍变化,连横生的肥肉都柔和了几分。 “王爷这说的是哪里话。小人手底下这么多人手,他们人人做的生意都不一样。小人又怎么能知道所有事情呢?”杨保道,“要不这样,王爷且在这里等等,我让下面的人问一问,一会儿给您一个结果,如何?” 李信对于杨保这突然上道的表现还算满意,终于缓缓点头,在身旁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 杨保稍稍松了口气,命令将门关上,以免惹来围观。 门关上以后,陈幼澜、小铃几个小姑娘显得有些紧张。好在有陈辛恒陪在边上,王贵也靠她们很近。这给了她们几分安心。李信不留痕迹地递过去一个放心的眼神。 不管怎么说,这么多人都看见李信走进牙行了,杨保哪怕是吃了豹子胆也不敢对李信动什么手,否则他的九族恐怕都得陪他人头落地。 杨保装模作样地派人去后面问话。他自己则微微弯腰,站在李信身旁,问道:“王爷,不知道您这回来,是想找什么?城西小庙那伙人,难道怎么得罪王爷了?” 李信呵呵一笑,反问道:“刚才你不是还说不知道什么城西小庙?不知道的事,你问它干嘛?” 杨保碰了个软钉子,尴尬地笑了笑,道:“小的这不是想问问情况,好早点帮王爷解决嘛。” 李信意味深长地哼了一声,随后缓缓道:“有人丢了孩子,求到我这里来,拖我帮她好好找一找。我看她哭得伤心,就决定帮个忙。我查到这孩子是被城西小庙的一伙人偷走的,然后......就查到你这里来了。” “哦,原来是这样。”杨保面不改色,道,“多半是闹了些什么误会吧。王爷稍安勿躁,小的这里都是守法经营.......” 他的话还没说完,李信便咧嘴一笑道:“误会?可能是吧。反正那伙人是因为这场误会每人断了两条腿了。这会儿看看时间,估计都被送到官府了。相信好好查查,应该能查出点东西吧。” 杨保目光一颤,随后又道:“这样的不法之徒正应该交给衙门查办,王爷真是为民除害啊.......” (本章完) 第三百八十八章 得救 杨保派去后面“打探消息”的人很快就回来了,只带回来一个瘦瘦小小宛如猴子一般的年轻人。此人长着高高的颧骨,尖嘴猴腮,让人一看就生出一种莫名其妙的厌恶感。 “江鼠子,你跟王爷好好聊聊,将误会解开。否则,仔细你的皮。”杨保对这个年轻人说完,又转向李信,谄媚地笑了笑,然后后退半步,将李信跟前的位置让给了江鼠子。 江鼠子来之前应该已经听人说过李信到访的事情了,所以听见“王爷”二字时,他只是稍稍抖了一下,脸色微微发白,但总还不至于战战兢兢到说不出话来的程度。 “小的拜见王爷,恭祝王爷福寿安康,长命百岁,多子多福........” 谁料,不等李信开口,江鼠子便已经噗通一声跪下,开始飞快地说起一连串的吉祥话,根本不在乎李信听不听得清。 杨保见状,二话不说就上前去,一脚将江鼠子踹翻在地,恶狠狠道:“王爷的时间金贵着呢,没空听你废话!做人这么没有眼力见,真是白瞎你那对招子了!” 在李信的哑然失笑中,江鼠子一骨碌爬起来,依旧跪在地上,眼珠子上翻,仿佛不敢看李信的脸。 李信摆了摆手,懒得看眼前这一场闹剧。他指了指身旁的小胜,问道:“你这两天有没有经手过一个跟这孩子长得很像的男孩子?” 江鼠子只敢用眼角瞥一眼小胜,然后又迅速地低下头去,说道:“回王爷话,有的。是被家里人卖来的。” “家里人?是吗?你确定吗?”李信意味深长地反问了一句。 江鼠子连忙道:“小人也记不清了。”他低着头,看不清表情,只能从他的肩膀看出他在发抖。 一推二五六,反正不知道就完事了。真是个好办法。 李信冷笑了一声,先问道:“那......孩子呢?那孩子现在在哪里?可别说已经卖掉了。” “还没还没。”杨保立即出声道,“应该还在后面看管着呢。” 小胜听到这话,满眼喜色。他这一两天日思夜想的就是要把弟弟完好地带回家去。如今,成功已在眼前。 李信也松了口气,道:“那还不赶紧给我带出来?” “是是是。瞧小的这脑子。”杨保连忙派人去后面某某号棚将人领出来。 不多时,一个五岁的小男孩就被人提溜了出来。小胜一见那孩子,就立即上前将其抢在怀里,顺带着还踹了那个提人的家伙一脚。那人有些生气,但李信就在边上看着,他也不敢发火,只能强忍小腿处传来的疼痛,一瘸一拐地走开。 “小驴,你怎么样?没事吧?他们没有打你吧?”小胜心疼地摸着弟弟脏兮兮的小脸。陈幼澜和润娘也赶紧半蹲下来,查看张小驴的情况。 好在张小驴似乎并没有受什么伤,只是愣愣地看着眼前这么多人重复道:“饿......” 作为一个几岁的孩子,猝然间经历这么多东西,心灵都已经麻木了,只能感觉到身体不断传回的饥饿感而已。 (本章完) 第三百八十九章 不依不饶 李信目光一转,杨保立即大呼小叫地让人去拿食物过来。片刻之后,有人端上来一份汤饼,看上去就没滋没味的。不过,饿坏了的张小驴还是吃得很欢实。看得陈幼澜眼眶也红了红。 李信心情复杂地看了几乎趴在汤碗里的张小驴一眼,冷冽地笑着又转向了杨保。 杨保道:“王爷要找的人也已经交给王爷了。不知道王爷还有没有别的事?如果没有的话,小的也要......” 这时,李信笑了。 “有事儿,当然有事儿。”李信缓缓道,目光中微微透出危险的气息,“我突然有点想知道你们这个牙行,每天卖多少人、进多少人、屋里存着多少人......这么多人里,这样的误会到底还有多少?你......能不能告诉我,或者让我查一查?” 杨保的脸色有点难看。 李信继续道:“实在不行的话......让京兆府的人过来查一查似乎也可以。” 杨保从一开始选择配合,打的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主意,谁知道李信这会儿又开始不依不饶了呢? 实际上,李信也是在看到张小驴的瞬间,才突然感觉到一种难以用语言描述的极其不痛快的感觉。 虽然他坐在宽敞的大厅里,但是他恍惚中却能听到一墙之隔的后堂正传来无数哭声。那里有许多脏兮兮的棚子,有无数孩子被看管在那里,他们之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被迫与父母分开,被迫呆在这样糟糕的环境里,等待着未知的命运。而且,这帮人牙子甚至连饭都不肯让他们吃饱,生怕他们吃饱了以后闹事。 实在是可气又可恨。任何一个有良心的家伙面对这样的情况,都会心痛不已。 李信无论如何没办法就这样带着张小驴离开,而弃这么多与张小驴同样受苦的孩子于不顾。 按道理来说,牙行是挂牌经营的合法场所。买卖奴隶是正常的。但是,良家子,尤其是非自愿的良家子,是绝对禁止交易的。所以,李信说出要彻查牙行的所有人口、交易时,杨保的脸色就变了。 “这......不合适。不合规矩。”杨保还是艰难地挤出笑容,试图劝说李信,“王爷要找的人已经找到了。从今往后,小人与殿下井水不犯河水,何苦如此赶尽杀绝呢?” “因为我有能力把你们赶尽杀绝啊。”李信理所当然地说道。 杨保一时语塞。 此时,一旁的陈幼澜已经强行禁止了张小驴试图继续进食的举动。她怕这个孩子饿久了,冷不丁吃这么多东西以后肚子会难受。她拿出手绢帮孩子擦嘴,不时用厌恶的目光看向杨保。 空气凝滞了一瞬间。 杨保的表情也逐渐变化,最后甚至笑了起来。 “看来王爷对自己的实力很自信啊?”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微微直起腰,一改从刚才开始就始终点头哈腰的低姿态。 李信面不改色,微微挑了挑眉毛。 “不过很遗憾。”杨保缓缓道,“这摊浑水,王爷怕是掺和不起。” (本章完) 第三百九十章 你唬不住我 李信完全想不到,不过一个小小的牙行管事而已,竟然敢这么对自己说话,难道是活腻了? “你在我面前说这种话,是想死吗?”李信微微眯起眼睛问道。 杨保笑了,道:“小人哪儿敢。王爷想要小人死,当然是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只是,有一点必须要提醒王爷,就算小人死了,这牙行也还是会继续运行下去。毕竟,这牙行,可不是小人的。小人只是个小小小小的管事而已。” 李信没有立即回话。 杨保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这牙行并不是看起来那么简单,人家可是有后台的呢! “哈哈哈。”李信笑道,“你以为这样就能唬住我了?你信不信,我今天就能把你这个破牙行搜个底朝天。” 杨保平静道:“王爷当然可以这么做。但是,这么做又能得到什么呢?难道是几个哭喊着自己是被人掳到此地来的孩子吗?这能证明什么呢?相比起来,王爷可能惹来的弹劾和麻烦,可能会更难收拾哦。” 李信沉默了。满肚子火气蹭地被繎了起来。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杨保说的并没有大错。 牙行是官府许可的合法经营场所。以李信的身份来说,毫无理由地大闹这里一场当然没有任何问题,只是,他作为一个成年人,必须承担这个带来的后果。也就是说,如果在这里大闹一场以后,他找到了牙行涉及偷盗良家孩子并且进行交易的证据,那么万事都好说。可要是没找到的话....... 牙行背后的那些人一定不会轻易地放过这件事。一定会有无数奏章被投递到李世民的案头,将李信说成是胡搅蛮缠的恶棍,妨碍别人的正常经营。 要知道,朝堂之上的互相攻击大多数时候可不太讲真凭实据这回事。谁能知道这会引起什么程度的风浪?以前李信不在朝堂上,身上只有一个几乎不可能被削的爵位,当然行事无所顾忌。可现在不同,他身上早就担着官职了,而且与陈尹、萧瑀等人有了诸多联系...... 考虑了这么多,李信最后深吸了一口气。 “王贵。”他道。 “在。”王贵应道。 李信看了杨保一眼。对方正微笑着看着他,一副已经胜券在握的样子。 这时,李信突然笑了,咧开嘴,露出两行大白牙——在没有牙医的大唐,他每天都用上好的青盐仔细刷牙,生怕长蛀牙。 “给我把这里砸了。”他大声说道,音调钢强有力,掷地有声。 王贵也笑了,爽快地说道:“是,王爷。” 话音落处,随行的护卫们都动起手来,将屋里的桌椅板凳乱砸一气,只是都默契地避开了人。 杨保对于李信这样的举动非常意外,登时便叫了起来:“喂喂喂!你们都在干什么?停手!” 哪有人会理他?各种东西破碎的声响不绝于耳。 须臾,原本还算整齐的大厅已经一片狼藉,仿佛遭遇了一场大地震。杨保跪在折断的桌椅板凳中间,哭丧着脸,如丧考妣。 李信走到杨保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道:“不要在本王面前狗叫。本王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你唬不住我。” (本章完) 第三百九十一章 去京兆府 无比嚣张地扔下这句话以后,护卫们轻易地破开牙行的大门,李信便带人昂首阔步地走了出去,甚至没有再回头看一眼后面的狼藉,大有真男人从不回头看爆炸的意味。 杨保说得固然没错。但他并没有想到李信是个不按套路出牌的家伙。 管你有什么狗屁后台?难道能比李世民更硬?大不了就让李世民擦擦屁股,顺便自己再去两仪殿或者立政殿跪上那么一天半天的咯,能怎么的?更何况,今天的事,本来就是李信占理。 他家庄户的孩子被人贩子掳了去,还卖到了牙行,李信作为主家,过问一下,发发火,真是合情合理极了。任谁也挑不出错来。而且,李信越是在这里闹得厉害,搞得越多人知道,在普通百姓们的中间,他的形象就越发光辉和高大。朝堂之中想要借题发挥的每一个人都得顾忌一番这民间舆论的威力。 在百姓们眼中,李信贵为王爷,却依然愿意为贫贱百姓出头,主持公道,真是重情重义的君子典范。如此一个人物,如果被朝中诸公上奏弹劾,李信只要稍加传扬,这个敢于弹劾他的家伙怕是出门都要被扔臭鸡蛋了才对。 陈辛恒早在李信决定动手时就瞬间想通了其中关节。眼见陈幼澜面露担忧之色,他才笑着安抚道:“放心,你夫君有手段着呢。” 陈幼澜迷茫地看了二哥一眼,随后又注意到他话中的“夫君”二字,不由得稍稍红了脸,不留痕迹地掐了他一下,疼得他嘴角直抽抽。 出了牙行,李信虽然面不改色,一副我是纨绔我怕谁的样子,但心里却是不断回想着杨保的话。 牙行在正常的奴隶交易以外,一定还掺和了不法的人口、交易,而且干系显然还不小。他恍惚中似乎能看到一条巨大的黑色链条,而这链条,一头拴在牙行上,另一头便是拴在了长安不知道哪家权贵上.......不,甚至可能不只是“哪家”,而是“哪几家”。 要知道,杨保可是一见面就能认出楚王李信的家伙。如果说他不是确信自己的幕后老板完全有能力跟李信扳手腕,甚至能压倒李信,他怎么敢当面威胁李信收手?还劝李信不要往里掺和?他总不会天真到以为唱唱空城计就能让李信息事宁人吧? 他的底气何在? 李信坐在马车上,闭上眼睛假寐,脑海中却是种种不着边际的猜想,试图进一步靠近事实的真相。这时,他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道电光:城西小庙那些人! 他立即叫道:“停车停车!不回王府了!去京兆府衙门!” 王贵立即调转车头,往马屁股上狠狠抽了几鞭子,让这匹枣色的骏马撒开蹄子奔驰于长安城宽阔的大街上。 虽然李信没有明说,但王贵作为侍奉他多年的老仆自然不费什么力气就能听得出来:李信很着急!一定要尽快将他送到目的地。 (本章完) 第三百九十二章 通行无阻 坐在李信身旁的陈幼澜也分明能看出李信脸上的焦急。 “为什么突然要去京兆府衙门?陈虎他们不是去了吗?”她不解地问道。 李信表情严肃地吐出一口浊气,沉默许久才道:“正是因为我让陈虎他们去了,我才要亲自去看看。” 陈幼澜皱了皱眉。 李信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苦涩地说道:“希望是我想错了吧。” 马车飞驰了一会儿,突然减速停下。李信还以为到了,正诧异着怎么这么快,便掀开帘子探头出去查看。 原来,不是到地方了,而是碰上了陈虎一行人。方才,李信让他们惩戒城西小庙那伙人,然后一股脑送到京兆府去,走正规途径惩处。看样子,他们应该是刚从京兆府回来。 “王爷这是要去哪儿?”陈虎本打算下马行礼,但王贵摆了摆手,示意不用,他便在马上问道。 “王爷要去京兆府。”王贵简短地回答,然后回头看了一眼李信,似乎在问李信有没有什么指示。 李信连忙问道:“你们把那伙人送到府衙了吗?” “是啊。都照王爷吩咐的做了,一人打断两条腿,然后写了份口供让他们画押,最后全送到京兆府去了。”陈虎一五一十道,“京兆尹大人很高兴,也很重视,当即就把那伙人全押进大牢了。” 李信终究不知情况如何,摆了摆手道:“算了算了,你先回府吧,我亲自去府衙看看。”说完,他便钻回了车内。 陈虎老老实实地率部下让开道路,王贵继续驾车奔向京兆府。 过了一会儿,马车终于停在了京兆府衙门的外边。 陈辛恒率先从车上跳下来,李信紧随其后钻出车厢。陈幼澜则是照顾着后面的小铃、润娘,还有两个孩子。她是这帮女孩子里年纪最大的,此情此景竟颇有几分长姐如母的既视感。 京兆府大致可以理解为长安的行政机构,相当于长安的“市政府”,只是比较特殊而已。一般的府衙,首长的官职为府尹,而京兆府的首长则成为京兆尹,比外地的府尹稍高一品,足显其特殊地位。 把守京兆府衙门的是禁军,虽然没有穿盔甲,但是手中明晃晃的刀剑却是十分森严。 李信刚刚上前,禁军便拦住了他,道:“何事擅闯府衙重地?” 李信二话不说,拿出一块玉符,道:“楚王李信有要事与京兆尹大人商议,赶紧滚开,不要误事。” 这年头,但凡皇亲国戚都有一块证明身份的信物,大致相当于后世的身份证。李信手中的这块玉符便是他的信物,约莫半个手掌大小,刻着精美繁复的花纹,正中央是五爪的蟒,十分威武。 禁军把守各类出入口,平时看的就是这些通行腰牌或者玉符,眼力还算可以,哪怕认不出这是哪一位王爷的玉符,也知道这是亲王这个级别才有的信物。两人当即齐齐后退一步,让出路来,道:“王爷请。” 李信大步跨入衙门之中,陈辛恒等人紧随其后。 (本章完) 第三百九十三章 吓死了 照规矩来说,其实陈辛恒这帮人都算是“闲杂人等”,不许进入衙门内。但是这俩禁军也不敢阻拦呐。 人家明摆着就是跟楚王一起来的,你把人拦在门外边,不合适。而且,万一惹得楚王脾气上来了,他就非要带人进去,你怎么办呢?还能死犟着不让人进去?又没人会因此而夸你刚正不阿,那是文人专属的褒奖。所以说,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早有人将王爷到访的消息传到了京兆府尹董亦书的耳中。董亦书穿着官服出来迎接李信。 “下官不知楚王殿下到访,有失远迎,还望殿下恕罪。”他拱拱手,弯腰行礼。礼数周到的无以复加。 李信却没有心思跟他搞这些所谓的礼节,只是摆了摆手,道:“我家的护卫方才是不是送来几个偷盗他人孩童的贼人?” 董亦书点点头,道:“说起来,还要感谢楚王心系百姓,为京中民众除此一害,当受下官一拜。”说着,他便又要弯腰行礼。 这也是董亦书多年为官养成的习惯了。 一府之长,放在任何地方都是非常有权柄的官员了。但是,在长安这个地界,他却偏偏谁都凶不过。这里满大街都是各种勋贵大员、皇亲国戚,往街上扔块砖头砸死十个人,有九个都跟他惹不起的人沾亲带故,他跟谁都拿不起架子,反而处处受制。久而久之,他便养成了习惯。 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不管什么事儿,他先把礼数弄周到了,凡事求个毕恭毕敬,将姿态做足,之后便是在其中和稀泥。久而久之,竟然也在京兆府尹这个位置上坐得相当稳当,如鱼得水。 李信没耐心搞这些,敷衍了两句后便道:“那伙人呢?” “已经被押进大牢。”董亦书道,“王爷放心。这案子证据确凿,他们必将受到严惩。” 他并没有提犯人被打断的腿。 能在长安当官的,没几个蠢人。陈虎架着那伙人来府衙时,董亦书就已经明白了——这伙人的腿多半就是这帮强盗一般的护卫打断的。 但是,谁会为了几个毛贼去追究楚王殿下的责任呢?犯得上吗?按照他们画押的那份口供上的说法,他们的罪都够死上三回了,谁在乎他们死之前的最后一段时光里,还能不能走路呢? 既然董亦书都不提这茬儿,李信更不会提。他直接道:“我现在有事要提审这几人,能否请董大人让人把他们带出来,让我问个话?” “当然可以。”董亦书爽快地答应,派人去牢里提犯人。 那人去了好一会儿,直到李信快要不耐烦的时候才回来。 “报告大人,那几个贼人......”那人苦涩地说道,“死了。” “什么?”李信瞪大了眼睛,“怎么死的?” 那人惶恐地回答:“狱卒说,这几个贼人本来就身体虚弱,被送来府衙之前又挨了一顿毒打,积了内伤,再加上被关进大牢以后,恐惧于心,便.......吓死了。” (本章完) 第三百九十四章 畏惧天威 吓死了?开什么玩笑? 好端端的人怎么会突然吓死?好吧,虽然严格追究起来,这帮犯人也不是那么好端端....... 李信还没说话,身旁的王贵已经皱起了眉头。他悄悄凑近李信耳畔,低声道:“不可能。陈虎是我一手教出来的。他的手艺我清楚。说断腿,那一定是干净利索地断腿,绝不可能留下什么会致人死亡的内伤。” 李信微微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 实际上,就算王贵不提醒,他也不会真的接受眼前这位差人所说的“吓死”这个说法。 不管怎么说也太凑巧了吧?在城西小庙不吓死,打断腿的时候不吓死,送到京兆府衙门的时候不吓死,偏偏在押进大牢里之后,没多久就吓死了。你说离谱不离谱? 更何况,吓死本来就是个小概率事件。在人群中,一万个人里也不知道能不能吓死一个人,怎么这么一会儿就突然吓死了五个呢?死得还真干净啊。 李信的表情有点意味深长。 事实上,他就是因为想到这些人或许会出事才急急忙忙跑过来查看。没想到,事情的结果竟然完全如他所想。 早在牙行那里,李信听杨保暗示这一黑色链条有许多人参与的时候,他就想到了——如果说,这样的人口、交易是在上层人士的某种默许甚至是参与之下的话,这些负责偷孩子的家伙,是否会跟除牙行以外的上层有所联系? 这种联系当然不会是直接联系,否则当时李信到城西小庙的时候,他们就该端出背后的靠山来试图威吓李信了。但是,多半是能追查到某家或者某几家的某个下人头上的联系,如果仔细追查,或许会有所收获。 当时李信想到这里,便心生警兆:如果幕后黑手抢先一步把这些人杀了呢? 假设杨保说的没错,这件事的水的确很深,那么身处于暗处的人或许完全有能力做到这么一件事。 于是,李信立即要求王贵赶往京兆府。其实,李信在来的路上还觉得自己是不是想的太多了。那好歹是京兆府的大牢呀,哪儿有那么容易在这个地方杀人?真就无法无天了呗? 没想到,还真就是这么无法无天。 就在守卫森严的京兆府的大牢,一口气杀了五个人,还弄出来一个吓死的说法。就硬说这帮人是因为积了内伤,才会这么容易被吓死。虽然没有人明说这几个犯人是被李信害死的,但是,无法否认,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 “董大人,你的大牢里,难不成养了一群恶鬼吗?这么吓人?”李信缓缓问道。 董亦书很快反应过来,打官腔道:“这并不是下官的大牢,而是陛下的大牢。不过,牢里绝对没有什么恶鬼,只有勤勤恳恳的狱卒。依下官之见,这些罪大恶极的犯人应该因为不是害怕狱卒而死,而是因为害怕被大唐法律审判,畏惧陛下的天威,所以才惶惶不可终日,最后一命呜呼。” (本章完) 第三百九十五章 法医 董亦书提都没提所谓的内伤,甚至连问问这内伤到底从何而来都没有,而是直接给这些犯人的死亡定了个冠冕堂皇的因由:畏惧伟大的李二陛下的天威,畏惧他手中的大唐律法。 李信在这个瞬间真有点佩服董亦书和稀泥的本事了。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能将五条人命的终结直接遮掩过去。果真是官场上的老油子,怎么能不令人自愧弗如。 “董大人,你知不知道太医署的许敬臣医师,其实是本王的徒弟?”李信转过身,面对董亦书说道。 董亦书站直了身体,以示恭敬,同时又微微低下头,道:“下官有所耳闻。” 李信笑了笑,道:“那么你应该也知道本王略懂歧黄之术咯?” 董亦书闻言,也笑了笑,道:“楚王殿下学究天人,懂一些医者之道,也没什么奇怪。” “嗯。”李信满意地点点头,道,“那么你可能不知道,在医学当中,有一门特殊的分支,叫做法医学。” 董亦书哪里知道李信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个所谓的“法医学”,只是配合地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道:“法医学?下官孤陋寡闻,的确不知。可否请楚王不吝赐教。” “赐教倒是谈不上。”李信摆了摆手,道,“通常来说,医学是为了治疗生者而存在。但法医学比较特殊,它是一门为死者而存在的医学。” “死者?难道可以令死人复生吗?”董亦书皱起眉头,半开玩笑道,表情有些古怪。即便是油滑如他,此刻也有一些绷不住——任何人听到有人在自己面前一本正经地说能生死人肉白骨之类的话,应该都是这样的反应吧? 李信果然也是哈哈大笑,道:“怎么可能?人死不能复生,这是天道。谁也不能逆天行事。” “这倒是。”董亦书点点头。 “其实,董大人误会了。我说法医学是为了死者而存在,并不是说它是为了治疗、治愈死者而存在,而是说,它为了追求真相而存在。”李信缓缓道,“通过观察死者的状况,再结合法医学的知识,我们就可以回答死者到底是什么时候死亡、死亡的直接原因是什么、死之前在做什么等等一系列的问题,从而接近案件的真相。” 董亦书没能立即答话。他似乎有点明白李信为什么要突然间这么摸不着头脑地说这么一堆关于法医学的东西了。 “所以,我想请董大人将这几个犯人的尸体交给我检查一番,看看他们到底是不是因为积累内伤,才最终被吓死的。不知董大人意下如何?”李信看着董亦书的脸问道。 董亦书立即摇了摇头,道:“此事万万不可。” “为何?”李信问。 “这不合规矩。殿下并非负责侦查此案的官员,仅仅是此案的诉讼者,按照律法,无权过问任何相关的证据和侦查流程。”董亦书头一回用不留余地的语气说道,“除非陛下有令或者有刑部手谕,否则,此事绝无可能。” (本章完) 第三百九十六章 董亦书的选择 不得不承认一点:董亦书说的是对的,李信的确无权调用或者检查犯人的尸体——事实上,在法医学尚未发展建立起来的大唐,极少有人会去调用这种不吉利的东西。 李信深深地看了董亦书一眼,没有再继续说下去,本来严肃的表情反而瞬间消融,化成满不在乎的笑,随口道:“既然董大人这么说,那就算了吧。反正只是几个毛贼的死而已,谁在乎呢?”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么?”董亦书也淡淡地笑了笑,道,“或许是老天看不惯恶贯满盈的他们,所以亲自出手收了他们呢?” 李信顺着董亦书的话点点头,意有所指地说道:“要是老天能多出手几次,荡尽天下不平,还人间朗朗乾坤,那就太好了。” “是啊。”董亦书似乎十分赞同。 李信又简单寒暄了几句,随后便带着人离开了。 走出府衙,陈幼澜便气呼呼地说道:“这个京兆府尹,一定有问题!竟然推三阻四不让我们追查。我要去爹爹那边告他一状,让我爹弹劾他!” 李信哑然失笑,摇摇头,道:“没用的。他又没犯什么大错。就算弹劾,也掀不起什么波浪。” “说不定他跟牙行背后的这群人有什么勾结呢!”陈幼澜道,“他不肯让我们追查,肯定就是为了掩护幕后主使。” 李信微微一笑,道:“不一定。” “为什么?”陈幼澜不解,“如果没有勾结,他为什么不让我们查清楚那几个毛贼的死因?” “因为,不管那几个毛贼是怎么死的,他们的确是在京兆府的大牢里死掉的。所以,他们必须是被吓死的,也只能是被吓死的。”李信看着陈幼澜道,“只有这样,董亦书才能置身事外,不对他们的死负责。你想,如果你是董亦书,今天刚收进来的犯人竟然在短短一个时辰之内全部死了,这意味着什么?” 陈幼澜没有回答,而是目光一闪,似乎有所明悟。她不在朝堂,所以思维方式有时候转不过来,经过李信这么一点,她就突然明白了。 首先,董亦书肯定知道,吓死这回事完全是胡扯瞎掰。所以,当他听到犯人被吓死的时候才会表现得那么淡定。试想,以任何一个人的生活经验来说,陡然间听到有五人一起被吓死之类的事情时,应该都不可能保持淡定吧?可以说,董亦书在听说这件事的瞬间,可能就已经明白了,这五个犯人绝不是被吓死的,而是被人用了某种手段暗杀掉的。 那么,摆在他面前的选择就很明白了——他必须遮掩这个事实。 不说别的,单说在京兆府大牢里,有五个犯人被神不知鬼不觉地弄死了,这种事如果传扬出去,不管董亦书有没有参与其中,他都逃不了干系。到时候李二陛下追责起来,他还能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吗?轻则削职贬谪,重则下狱,不管摊上哪个,都绝对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本章完) 第三百九十七章 可怕的话题 当然,除了这个最重要的理由之外,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理由就是:既然对方有能力神不知鬼不觉地在京兆府大牢里弄死五个人,这是不是说明对方的能量大的惊人? 考虑到这一点,董亦书当然会犹豫。 他本就是一个只想在位置上尸位素餐、混吃等死的老咸鱼,怎么可能鼓起勇气跟这种未知的敌人对着干?万一把自己干死了呢?那可怎么办? 他害怕,进而帮忙遮掩,希望这几个人的死被以“惊吓致死”这种理由盖棺定论,也是人之常情咯。 当然,这些分析都是基于董亦书本身并没有参与到这黑色链条当中为前提。如果他本身就参与了拐卖这些孩子的生意当中,那就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不过,总体来说,区别不大。反正李信就是没办法再把那帮城西小庙的人找回来就是了。 李信不禁对此有些后悔:早知道就不把这些人送官府了。 可惜,世间终归是没有“早知道”这么一回事。正所谓上帝视角不能随便开,开了以后谁都是诸葛亮,看谁都是猪哥亮。那时候的李信怎么可能会知道,小小的一桩儿童绑架而已,竟然能牵扯出这么多腌臜事情? 只能说,至少在当时的他看来,将这帮绑架儿童的毛贼送官府是最公正的决断了。 而陈幼澜这边弄明白了缘由正有些丧气着,陈辛恒却是突然来劲了。 他笑着用手肘捅了捅李信,道:“你说的那个什么法医学,到底是不是真的有这么神奇啊?看看死人就能知道那么多东西?” 李信翻了个白眼,道:“当然是真的。举个例子来说,我们人都是恒温动物,活着的时候都能保持体温的稳定。但是一旦死亡,就不能保持温度了,身体会逐渐冰冷。” “然后呢?”陈辛恒追问。 “然后,我们只要测量出尸体的温度,再按照尸体冷却速度的公式,用数学计算一下,就能大致估计死者的死亡时间。”李信道。 陈辛恒好歹还是对数学有些了解,这方面变没有多问。他想了想,道:“那么,我们怎么测量温度?” 李信下意识就想说:“你傻吗?用温度计啊!” 不过话到嘴边,他却陡然停了下来——不对,这会儿是大唐,哪里来温度计?水银倒是有,但烧玻璃却是难事。 “这不就是后面要解决的事情了吗?”李信只好摆摆手,糊弄过去道,“这只是个例子。人死以后,从活人变成了尸体。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这个过程当中,会发生很多独特的变化,比如尸僵、比如尸斑。掌握了这些现象的规律,自然就能推理出很多东西来。” 陈辛恒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这时候,李信才注意到,周围这些女孩子们,陈幼澜、小铃、润娘甚至连那两个被救下来的小女孩,都用恐惧的眼神看着他,仿佛在看着什么可怕的生物。 李信眨了眨眼睛,指指自己,奇怪地说道:“怎么了?你们这么看着我干嘛?我脸有花吗?” (本章完) 第三百九十八章 李信懂的也不多 “都怪你啦,说什么死人、尸体的,也太可怕了吧。这种事你到底是从哪里知道的啊?”陈幼澜苦笑着嗔怪道,“听着就叫人瘆得慌,我手心都出汗了。” 李信哑然失笑,随口胡扯道:“从一本古籍上看来的,现在也记不大清了。” 小铃拍了拍胸脯,道:“奴婢还以为王爷曾经亲自研究过死人呢,太可怕了。” 李信闻言,也只好苦笑而已。这年头大家都对尸体这种东西抱着敬畏之心,与尸体过于亲密的接触,显得非常另类且恐怖。 其实,李信对于法医学懂得也不多,基本不超过《案发现场》、《洗冤录》、《名侦探柯南》前两三百集的范围,最多拿来吹吹牛逼而已,真要到了实用层面上,肯定只能抓瞎。 要知道,法医学是一门非常高深的学问。在华夏乃至于世界历史上,直到宋代才由提刑官宋慈的《洗冤集录》做出了系统的整理与表述。这本书也因此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 但是,由于缺乏诸如化学、物理等基础学科的手段和理论,在宋慈的《洗冤集录》中其实有不少错误,直到后世现代法医学诞生,引入了生物化学和遗传学的手段,它的准确性才有了质的飞跃,并且在刑侦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 对于这些现代法医学的内容,李信当然是十窍通了九窍——一窍不通。哪怕董亦书真的肯让他查看尸体,他也未必能分析出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来。这也是他在被董亦书拒绝了以后,非常轻易就选择放弃,并离开京兆府衙门的原因。他知道自己的斤两。 “不得不说,这帮人的手还真是快啊。”李信感慨道,“咱们刚把人送到京兆府,前后脚的功夫,他们就把人给弄死了。果真狠毒。” 陈辛恒道:“是啊。他们越是狠毒,就说明这件事牵扯的人越多,越麻烦。”说完,他目光灼灼地看着李信,似乎在问:下一步怎么办? “看我干嘛?”李信道,“我既然掺和进这事儿里面,就肯定没有被吓退的道理。我倒要看看,这帮人胆大包天到底到了什么程度。” 陈幼澜闻言,忍不住露出担忧之色。 她当然很心疼这些被拐卖被掳走的孩子,也心疼那些为了他人的贪婪而遭受无妄之灾的父母。可是,现在她很明显可以看出:如果继续将这件事追查下去,李信很有可能会碰上危险! 今天这几个死在京兆府大牢里的犯人,便是明证。 如此一来,她也不知该如何是好了。她无论如何不希望李信为了这样的事情去冒险。 李信很快觉察到了陈幼澜的情绪变化,对她露出一个安抚的笑容:“别瞎担心。我好着呢。有楚王府的护卫在,你担心什么?” 见陈幼澜只是勉强挤出笑容,李信转向王贵道:“来,你说,世上有没有人能在你的保护下把我弄死?” “除非大军包围,否则绝无可能。”王贵嘿嘿一笑,半点高手风范也没有。 “呐,这下你可放心了吧?”李信道对陈幼澜道,“你别看王贵卖相不咋滴,他可是个货真价实的绝世高手来的!” (本章完) 第三百九十九章 王爷哥哥 绝世高手之说,陈幼澜未必全信。毕竟,她从没看过王贵真正出手是什么样子,最近的一次也只是看到王贵推开那个突然飞出来的木盆而已。众所周知,巧劲这种玄玄乎乎的东西,她一个没学过武功的女子怎么可能看得出深浅?最多只觉得李信这个护卫反应还挺快的罢了。 要是王贵知道自己的上乘卸力法门到了陈幼澜眼里,只能被算作是反应还挺快,真不知道他会不会气到口吐几十两鲜血.........额,不过,仔细想想,或许也不会吧,毕竟高手总是有点风度有点气度的,不至于那么计较小姑娘的看法。 李信表现得这么信心满满了,陈幼澜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叹了口气,摸了摸身旁这两个小姑娘的脑袋。 坦白说,虽然舍不得李信冒险,但要陈幼澜就此放下这些受难的孩子们,不去管这桩人间不平事,她也是做不到的。就算是狠心做到了,从此怕是也要长久地遭受良心的谴责。 “总之,你做事要小心些,千万不要太过冒险。我不想你受伤。”陈幼澜低声道。 李信微微笑了笑,以示宽慰,道:“嗯。我知道。不过,在继续追查之前,咱们还得先把这俩娃娃给他们爹妈送回去,他们多半已经在家里哭惨了。” 说完,他转向两个小姑娘,道:“你们知道自己家在哪里吗?要不要大哥哥送你们回家呀?” 话音刚落,小铃就掩着嘴笑起来了。 李信古怪道:“有什么不对吗?” 小铃一边笑一边摇头。 还是陈辛恒点出问题的关键。他道:“你都这么大人了,愣是自称大哥哥,你好意思吗?” 李信哑口无言。 按照后世的观点,他这会儿才十七岁,不是大哥哥是什么?但是放在这年头,十七岁的少年绝大多数都成婚了,孩子都有了,面对眼前这俩小娃娃,完全可算是进入了“叔叔”辈儿。 “还没结婚,也没孩子,让她们叫哥哥怎么啦?”李信撇了撇嘴,很是不服地说道。 若是平时听到这样的话,陈幼澜或许还会不由得联系到自己身上,红了脸,不过眼下,她满心都系于李信的安危上,所以没有这份心情。 两个小女孩果然还是非常上道的,二话不说就称呼李信为“王爷哥哥”,惹得李信十分神气地向陈辛恒“哼”了一声,像个争赢了糖果的孩子。 陈辛恒也只好笑笑。 不过,两个小女孩虽然在称呼上很到位,但是在描述自己的住所上,就有点颠三倒四,满是胡话了,什么门口有棵树,窗户能看见山,哪边又有一条河沟子的......这谁能知道他家住在什么鬼地方嘛! 李信仔细地问了好几遍之后,才无奈地放弃了这样的尝试,决定到时候还是发动蓝田县的乡亲们到处问问,看看附近的乡里是不是有人丢了孩子,这样应该会比较有效率一点。 (本章完) 第四百章 各回各家 想来既然这两个小姑娘能在长安街头被拐子偷走,她们家应该也不会离长安太远,多半就是长安周边哪个庄子上的人。于是,李信让蓝田县的村众们帮着打听打听,看看谁家丢了孩子。 果然,古话说得好,人多力量大........额,这好像不是古话.......应该是众人拾柴火焰高,这句可能也许大概是古话吧。反正,不过一天的功夫,就有庄户领着丢了孩子的那家人找上了门来。 门房老郑问清来意以后,连忙差人去通传。过了片刻,便有丫鬟过来领人进去。 来的是三个中年妇女。其中一个李信见过,正是小胜的母亲,张狗蛋的媳妇翠莲。而另外两人,李信就从来没见过了。 她们从来没有来过王府,一踏进屋里就显得有些拘谨,连丫鬟送过来的茶水也不敢喝,仿佛怕弄脏了杯子。 李信领着几个孩子出来。小胜和小驴一见自己的母亲,便跑过去扑进了妈妈的怀里。另外两个小女孩也叫着“妈妈”,被两个中年妇女揽入怀中。一时间,宽敞的客厅里就成了大型亲子相认现场,李信甚至觉得自己像是置身于某种苦情戏的场景之中。 李信天然地不太喜欢这种氛围。在那一瞬间,他甚至还有点想开开玩笑活跃气氛,不过话到嘴边,还是化为了虚无。 不管什么时候,骨肉分离都是人间最令人难以忍受的痛苦之一。这应当是人类的基本共识吧? 当别人在遭受痛苦和折磨的时候,哪怕你因为自己的确没有类似的经历而不能感同身受,没办法表示出应有的同情,至少你可以保持沉默,不去开一些不合时宜的玩笑,不要卖弄自以为是的幽默。这样至少会显得你比较有礼貌。 良久,哭哭啼啼的母子们终于止住了哭声,恢复了冷静。李信这才和声劝道:“几位大婶莫要哭啦,孩子们都找回来了,这就是天大的喜事,应该高兴才对啊。” 三个大婶一边抹眼泪,一边连声道:“对对对,王爷说的对。确实是喜事。民妇还要感谢王爷出手搭救我这可怜的孩儿啊。不然,真不知道他们以后要遭多少罪......” 李信笑着摆了摆手,道:“都是举手之劳,你们言重了。” 大婶们的情绪逐渐平稳下来。李信闲聊了几句才知道,原来另外这两个不认识的大婶来自蓝田县往北十里的一个叫做上宜县的地方,也是农户出身。蓝田县的村民们打听到她俩最近丢了孩子以后,便让她们跟着翠莲一起来长安城找孩子了。 李信本打算留几人吃一顿便饭再走,但是三个大婶却死活不肯答应。他想了想,便也只好作罢:她们毕竟不习惯这地方,哪怕强行将她们留下来,她们这顿饭吃得也未必自在,如此一来,还不如不吃。 三位大婶带着几个孩子走了。走的时候,个个都双手合十地向李信表示感谢,仿佛他是什么活菩萨在世,还真诚地说要回去供奉王爷的长生牌位,弄得李信苦笑不得。 (本章完) 第四百零一章 继续追查 按照前世看过的那些乱七八糟的网络小说里的说法,成神需要很多“信仰之力”。如果把信仰之力具象化为被人类供奉,那么李信觉得自己现在多半已经功德加身,随时可能白日飞升了,毕竟,据他所知,蓝田县几乎家家户户都供奉他的长生牌位,为他祈福,如今还要加上上宜县的两户人家......真是成仙有望了。 目送几位大婶带着孩子们离开,李信任由思绪乱飞,随后忍不住自己一个人笑了起来。润娘在旁边担忧地看着自家王爷,小声喃喃道:“怎么办?王爷好像突然坏掉了.......” 李信的余光很快注意到了润娘的古怪表情,便立即轻咳两声,恢复了正常。 说正经事,将这几个孩子送走,并不代表这件事就此了结。 李信此前从没想过长安城里竟然藏着这样一条巨大的黑色交易链。这次如果不是碰巧被他撞见,张狗蛋家的小驴,以及上宜县这两户人家的可爱闺女,恐怕都要为某些人的贪婪或者别的什么目的而付出代价。 一想到那么可爱的小女孩可能被卖到什么青楼妓馆去,李信就觉得浑身发毛,血液翻腾。 他是个怕麻烦的人,每天想的就是怎么让自己过得更舒服一点,所以,若非必要,他不喜欢做多余的事情。但同时,他又是一个很容易代入的人,太容易就能体会到别人的心情,然后就会忍不住去做多余的事......反正就是挺别扭的一个人。 也没办法,毕竟人性是复杂的,大多数人本质上都是别扭的人。 事实上,那天李信在搜寻小驴的踪迹,料理城西小庙那伙毛贼时,心里忍不住想的不只是小驴的父母,张狗蛋翠莲两夫妻的心情,还有他自己的心情。 那时候,他就忍不住在想,如果自己有朝一日也为人父母,孩子却这么被人偷走了,他会怎么是什么感受? 愤怒、无助...... 正是因为这样的心情在体内驱动,李信才会出离了愤怒,一声令下打断了那伙毛贼的每一条腿。 总而言之,李信没办法眼睁睁看着这样的悲剧在眼前持续不断地发生。更何况,牙行管事杨保的那些话也让他十分感兴趣。 他不禁生出一股强烈的好奇心:这偌大的长安城里,到底是哪几家在参与这丧心病狂的生意?难道就不怕冥冥之中有报应吗? 身为唯物主义者,还相信天理循环报应不爽这种事似乎有点不大合理,但李信就是相信。他将这个称为“能量守恒定律的变式”,又称“人品守恒定律”——一切都有代价,早晚会有偿还的一天。 李信丝毫不介意靠自己的努力,来让这一天更早一点到来。 接下来,想要找出这些家族与牙行乃至于下面负责掳孩子的团伙之间的联系,最直接的突破口其实还是牙行。李信早就想到这一点,并且已经派了一队暗卫去监视牙行的举动,一旦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立即就会有消息传回来。 (本章完) 第四百零二章 暗卫的专业 那日李信大闹牙行的事情被街上的很多人看见,并迅速传为了佳话。当然,也有一部分人添油加醋说,是牙行的人偷走了李信的私生子,所以才引得楚王殿下大发雷霆。对于这样的说法,李信也只好哭笑不得,多少算是能体会到一点后世明星们那种“人红是非多”的心情了。 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朝堂上没有任何人拿这件事来攻讦李信。大家仿佛有一种无需多言的默契,齐刷刷地选择了视而不见。 没办法,毕竟朝中诸公都要爱惜羽毛。有时候明明做的就不是什么地道的事情,但还是要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若是有很大的收益那也就罢了,可要是没什么收益,还要平白惹上一身骚,这样的蠢事就不会有人去做。 而牙行那边也一直没什么进展。楚王府的暗卫始终盯着,但却没有发现杨保有任何异常的举动。 事实上,自那天楚王李信大闹牙行之后,牙行停业了一天,似乎是修缮被砸坏的东西,之后才又闷声不响地开张营业。生意一如既往的好。有人来卖人,有人来买人,也有人卖地买地等等,不一而足。 李信逐渐意识到,这样下去不对。光是盯着牙行并没有任何意义。 试想,牙行如此人多眼杂,谁知道哪个人是哪家的人呢?谁知道被卖掉的小孩子是不是被人从街上掳来的呢?哪怕是暗卫也不可能有火眼金睛这种东西吧。杨保根本就不需要有任何异常举动,就能维持着这恐怖的黑色交易链的正常运转。 于是,李信又往京兆府和刑部跑了两三趟,希望能借助官方的力量来追查这些事情。 董亦书那边就不说了。这个只知道和稀泥的庸官根本不想掺和进这样的事情里。在他看来,不就是丢几个孩子吗?又不是他自己的孩子丢了,有什么好关心的?所以,李信每次去都是被他一套毕恭毕敬的“太极推手”推出府衙——反正就是顾左右而言他,嘴上说的好听,行动半点没有,每次去都说“下官正在全力追查,相信很快就有结果”。 为此,李信已经在京兆府门口吐了不知道多少口浓痰了。要不是顾忌“伸手不打笑脸人”的祖训,他真有点想把这痰吐在董亦书那张大饼脸上。多好的痰盂啊,可惜了。 刑部那边也不顺利。李信空口白牙,也没什么实质性的证据,刑部的人哪怕对楚王再恭敬,也不肯派人追查这些事情,总是敷衍着,敷衍着。 最后,李信绝望了。 他算是看出来了,这帮人根本就指望不上,只有靠自己才是正路。 于是,他决定派人绑架杨保,好好审问。 具体暗卫们是怎么做到这件事的,李信并不清楚。反正他只知道自己对王贵下了一道命令,然后就回房睡觉了。等到他醒来时,王贵就在门外告诉他:“王爷,你要的人已经带回来了,这会儿就关在地牢呢。你要不要过去看看?” 李信不禁感慨,暗卫干这种绑票、掳人之类的勾当,未免也太专业太高效了吧? (本章完) 第四百零三章 可怜的杨保 王贵咧开大黄牙一笑,道:“暗卫早年间就是老王爷专门用来刺杀敌方高层的精英部队。绑他个把小瘪三,那还不是跟玩儿一样?” 哟吼,原来暗卫本来还是个特种部队来着? 李信不禁有些感慨。自己未曾谋面的这位便宜老爹,楚王李玄道,真是个妙人中的妙人,连特种作战、斩首行动这种先进的作战理念都能领悟得出来。这么一想,这样的人物做出放弃皇位这样的举动,还真是再正常不过了。 毕竟,非常人自然行非常事。倘若一个人总是做些普普通通的事,那么他一定没有什么超乎常人的才华。 李信摇摇头,不再多说,跟着王贵去了王府的地牢。 自从李信接手楚王府以后,地牢就不常关人了。上一次关的还是卢家的人,被赵珂那个疯起来简直不像人的婆娘折磨得半死,最后草草处理了了事。没想到,这才过了不到一年,这里就有了新住户。 李信穿过长长的走廊,一边听着自己脚步声的回音,一边来到了关押杨保的牢房里。这是一个很小的牢房,除了床以外便是一张椅子,杨保就被牢牢绑在这张椅子上,眼睛被黑色的布条蒙住,嘴上也塞着一块看着就有些发绿的裹脚布。 李信有些感慨,如果自己是杨保,嘴里被塞了这样一块东西,那怕是连死的心都有了——呼吸过经由这块裹脚布过滤的空气之后,这一整套呼吸系统恐怕都不是很想要了好吗? 牢房里没有窗户,只有墙上挂着两盏小烛火。也不知道是不是由于心理作用,李信总觉得这牢房透着股淡淡的阴冷,要是待久了肯定会得关节炎、老寒腿。 杨保虽然被蒙住了眼睛,但耳朵却还是灵敏的。他早就听见了脚步声,只是由于嘴上这块裹脚布的限制而没法说话,只能杂乱地发出几声呜咽,同时努力地在椅子上挣扎着。 李信转头对王贵比了个手势,示意他把杨保嘴上的裹脚布拿下来。 王贵头一次对李信的命令产生了犹豫的情绪。他也忍不住在心里骂着:这特么是哪个兔崽子干的?不知道自己的脚有多大的威力吗?就这么把裹脚布往活人的嘴里放,熏死了怎么办?就算没熏死,熏傻了怎么办? 最后,王贵飞起一脚,将身旁一个暗卫踹倒,道:“去,把那块布拿下来。” 那个倒霉的暗卫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面不改色地上前去,伸手拿下杨保嘴里的裹脚布,然后又退到一边,悄悄将裹脚布扔到了角落里。李信不禁赞叹,连这种生化武器都敢用手碰,真乃猛士也。 裹脚布一离开嘴,杨保就大口大口地喘起了粗气。或许是裹脚布在他的嘴里太久,把口水都熏臭了,他总觉得呼吸还是有股味道。直到努力地吐干净口水以后,才终于勉强呼吸到了干净的空气,仿佛刚刚从臭气熏天的水沟中爬上岸来。 (本章完) 第四百零四章 玩弄手段 李信静静地看着杨保的举动,直到他平静下来,才开口道:“知道这里是哪里吗?” 杨保的眼睛依然被黑布蒙着,但他的耳朵却始终都能听到周围的声音。对于李信的音色,他记得很清楚。毕竟,李信是他这辈子第一次碰到敢于砸牙行的家伙。 “小的不知道这里是哪里。不过能猜出阁下是哪位。”杨保尽力表现得平静,但声音还是有些细微的颤抖,也不知是因为这牢房的阴冷还是害怕。 “那你说看看,我是谁?”李信笑着问道。 “难道不是楚王殿下吗?”杨保问。 李信不置可否。虽然他不介意被猜出来,但这并不代表他要去肯定杨保的猜测。这是一种高级的心理学技巧。 永远把控谈话的节奏,是问话还是回答问题,一定要掌控在自己的手中。如果李信这时候回答杨保的问题,两人之间的情况会变成什么?就是互相问了对方一个问题,并且都得到了回答。这在无形之中,会降低李信的气场,形成一种两人仿佛在平等对话一般的姿态,绝不可取。 在审问时,一定要时刻强化一种概念:你是对方的主宰,一切都在你的掌控之中。这样会让对方陷入不安之中,分散注意力,减弱心理防线。若是意志本就不够坚定的人,自然就更加倾向于相信你的承诺,甚至吐露实情。 “知道今天为什么被绑到这里来吗?”李信又问。 杨保咽了一口唾沫,喉头稍稍动了动。没有得到对方确定的回答令他感到心慌。尽管此刻在耳边这个声音的确与记忆中楚王李信的声音一模一样,但以他这时的心情来说,却突然有了一种不确定感,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 这两个声音真的像吗?是不是我记错了或者是现在听错了? 为什么不肯定也不否定呢?难道说抓我来的人就是为了刻意让我以为是楚王把我抓过来的?这对他来说有什么好处呢? 他的思绪以极快地速度飞转,去到了难以描述的层面。 李信脸上的笑容丝毫没有变化,而是继续问道:“说啊。你知不知道,今天为什么被绑到这里来。” 杨保咬了咬牙,脸上的咬肌稍稍动了动,道:“不知道。” “嗯。”李信随意地应了一声,道,“那就我来告诉你吧。今天,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你,所以才把你请到这里。我向你承诺,如果你的回答令我满意,你一会儿就可以走了。” 杨保没有回答,只是微微仰了仰头,似乎在表明着默认的态度。 李信的目光微微闪动。 他以前就喜欢看一些心理学相关的杂书。所以他知道,仰脖子这个小动作在潜意识中意味着示弱,意味着将自己的弱点暴露在对方眼前。这是心中逐渐认输,表明自己任人宰割的一种表现。 一旁的王贵看着眼前这一幕,心里不由得有些叹服:自家王爷真是多智近妖啊,不过是随随便便说几句话而已,就能将杨保玩弄于鼓掌之间。 (本章完) 第四百零五章 抵抗没有意义 王贵自然是不懂什么心理学的。但是他却也曾在战场上审问过不少战俘,对于人心有一定程度的把握。因此,他虽说不出那么多弯弯道道,却看得出来,杨保的内心防线已经被李信打得千疮百孔,几乎不堪一击了。 李信看着杨保问道:“你是不是有参与拐卖长安儿童的事情当中?” 杨保停顿许久,缓缓点了点头,道:“是的。” 李信稍稍松了口气。 愿意说话就表明方法奏效了。 “这些孩子都被拐卖到哪里去了?到底有哪几家参与到这样的活动当中?”李信乘胜追击问道。 谁料,一听到这样的问题,杨保的嘴唇立即抿起,原本微微仰着的头也低了下来。 坏了。 李信心里咯噔一下。 这两个问题太过严重,所以一下子就激起了杨保的对抗心理,好比是在他彻底死亡之前又打了一针兴奋剂,令他本已不堪一击的心理防线又重新表现出了强大的战斗力,恍若回光返照。 李信有些懊悔。早知道就应该问一点无关紧要的问题,进一步放松其警惕心理,然后再伺机图穷匕见地问出终极问题。 虽然心里有些懊悔,李信的语气却依然平稳,没有丝毫表现。他缓缓道:“怎么不说?” 杨保冷笑了一声,道:“楚王殿下......虽然你不肯承认,但是你既然声音这么像我印象里的楚王殿下,那我就姑且将你当成是楚王殿下吧。” 他顿了一会儿,继续道:“殿下,小人真的劝你不要掺和进这件事里。可不要以为自己是大鱼,扛得起风浪。小人告诉你,这里面的水可深着呢,足够淹死您这条大鱼还有剩。小人死了不要紧,烂命一条而已,大人何苦不惜这有用之身呢?” 李信稍稍叹了口气。 计划失败了。 不过不要紧。作为一个成熟的大人,最重要的就是,随时都能拿出一个备用计划。 李信笑了笑,赶走心中残余的一点懊悔,道:“或许这事儿的水的确很深吧。不过,我就是很好奇,它到底能有多深,能淹死多大的鱼?你说我能淹死在里面,我信,但是,你说,如果是天下间最有权势的人,打算看看这摊浑水里到底有什么,结果又会是如何呢?” 杨保显然明白李信在说谁。他不屑地笑了笑,道:“难道楚王殿下还能劳动陛下吗?” 李信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自顾自地说道:“其实不管你在这里说了什么,我都打算给陛下上一道折子。反正,就随便伪造点你的口供,说我抓到一个毛贼,毛贼了坦白京城有哪家哪家参与了拐卖儿童这样的肮脏生意就行了。你说,这样一来,事情会变成什么样?” 杨保的脸色肉眼可见地变得苍白起来,浑身止不住地颤抖,像是身下的椅子上陡然通了微弱的电流。 李信轻轻地笑了起来。 “抵抗已经没有意义了。你愿意合作,只是少了我的麻烦也少了你的麻烦而已。”李信的声音很轻,却每个字都重重地敲在了杨保的心上。 (本章完) 第四百零六章 备用计划的弊端 众所周知,拐卖儿童是非常肮脏的生意。且不论背地里到底是哪个世家在牵涉这样的生意,至少在官面上来说,没有任何一个世家愿意跟这样的生意扯上关系。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李信在朝堂上向李世民上书,报告自己查到什么什么证据,可证明哪几个世家参与到了这样的交易链条当中,李世民和这些世家会作何反应自然可想而知。 李世民作为皇帝,而且是立志有所作为的皇帝,怎么可能容忍这等天怒人怨的事情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持续发生?他必定会下令彻查此事,给百姓一个交代。如此一来,那几个被李信“诬告”的世家,不管有没有参与到这样的事情当中,都必然是不得安宁了。 真的有参与这生意的世家,必然会拼命遮掩,不想被查出来。若是家族中有睿智一些的长辈主事,他们甚至会选择壮士断腕,直接切断与这生意的联系,忍一时之痛,换未来海阔天空。 而那些没有参与这生意的家族,则肯定要玩儿追查真凶,洗脱自己身上的嫌疑,否则的话,他们家族积累百年的清名,很快就会在愤怒民众们的悠悠之口中,毁于一旦。 试想,皇帝出力,各大世家出力,何愁长安城背后的这桩黑色产业不彻底灭绝? 听起来是个非常好的办法,但李信还是只能将其作为备选方案。 原因有两个。 首先,在这个计划当中,李信必须先“诬告”朝中几位世家代表人。如果他运气好,随便点的几家竟然全是参与过这黑色产业的世家,那情况还稍微好一点。但这毕竟是小概率事件,更大概率会发生的事情是:李信可能指出了那么一两家买卖儿童的世家,其他世家则是清白的。 这些被诬告的世家莫名其妙被泼了一身脏水,他们会如何看待李信?就算不说是生死仇敌,逮到机会给李信下点黑手之类的事情,那肯定不会客气。 除此之外,拐卖儿童这种事情虽然会严重打击各大世家,李世民和关陇集团也必定会趁机对某些世家下手,但是,老话说的好,“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些积累百年的世家哪儿有那么容易被扳倒?他们遭受重创之后,或许没办法反击李世民,也没办法反击那些落井下石的其他世家,但是,反击反击李信还不是信手拈来? 总而言之,李信必然树敌无数,未来在朝堂之上寸步难行,很有可能埋下隐患。 其次,按照这帮官僚们的尿性,朝堂之上出了这种一时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案件,诸公们第一时间绝不是派人彻查,而是在朝堂上互相攻讦。类似的事件在历史上屡见不鲜。 在理想状况下,固然是真凶世家断绝与黑色产业的关系,被诬告的世家协助彻查,最后真相大白。但在现实条件下,各个世家之间心怀鬼胎,未必会这么专注于彻查出真相。毕竟,谁不希望借题发挥,打压一下竞争对手呢? (本章完) 第四百零七章 杨保开口 顺着这样的思路想下去,朝堂必然因此一石而激起千层浪,若是最后发展成为党同伐异的党派之争,那对大唐的政治制度更是毁灭性的打击。 当然,这是最糟糕的结果。李信完全愿意相信,伟大的李世民陛下不会眼睁睁看着这样的状况发生。但是,若非必要,李信还是不愿意让这件事有哪怕千分之一的可能性发生。 所以,他脑海中最完全的计策,还是让杨保主动吐露,指认几个参与这桩黑色贸易的世家,然后以密报的形式上奏李世民。以李世民的雄才大略,一定会知道如何最大化利用这件事,后面的事情发展,几乎不会跟李信的备用计划有太大出入。 最大的区别只是,李信从台前转到了幕后,不会吸引任何人的注意。而且,由于目标明确,调查过程不会太长太复杂,朝堂互相攻讦的活动转化为党争的概率就此大大下降。 杨保没有说话,仿佛内心还在挣扎。他不是一个蠢人,但也没有聪明到哪里去。李信所看到的东西,他看不到,他只知道,一旦消息公开地传出去,不管这消息是真是假,他背后的那些人第一个就要追查到他的头上来。到时候,不只是他,连他的父母妻儿可能都要遭殃。 李信微微笑了笑,道:“你背后那些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尿性,你应该比我清楚。就拿今天的事情来说,我只抓了你一个人。你的老婆孩子我可不是不知道,也不是抓不到,但我还是只抓了你。你觉得你想帮着隐瞒的那些人,他们会这么有原则吗?” 杨保的瞳仁转向李信,目光只在李信脸上停留了一瞬,仿佛在两人目光相接的刹那就被烫伤了一样,迅速将视线游到了不知名的角落,再也不肯看李信一眼。 李信一挑眉毛,发出一声轻笑。 “我是愿意祸不及妻儿的。只是希望你的老婆孩子,在我的奏章呈上去之后,也能安然无恙吧。”他缓缓说道,宛若恶魔低吟。 杨保还是没有反应。 李信两手一摊,无奈地转身准备走出牢房。就在他背对杨保的一瞬间,他默默在心里开始了倒数。 “一......” “二......” “三!” 心中的声音刚落下,杨保有些沙哑的声音响起,回荡在牢房中:“如果我说了,楚王殿下能保证我们一家的安全吗?” 李信笑了笑,不紧不慢地转过身来,反问道:“你觉得你有谈条件的资格吗?” 杨保眨了眨眼。 “如果你不说,你的妻儿会有什么下场,你用肚脐眼儿想想都知道。但如果你说了,我或许还能发发善心,救救他们。”李信道,“这样吧,你运气不错,碰上的是我,出了名的菩萨心肠。我可以向你保证,如果你所说的‘你们一家’里面,不包括你自己,他们的安全,我可以负责。怎么样,够有诚意了吗?” 杨保盯着李信看了许久,才终于缓缓点点头,道:“好吧。” (本章完) 第四百零八章 恐怖 杨保身为牙行的管事,默认着骨肉分离的人伦惨剧在自己眼前不断发生,甚至还推波助澜,为其打掩护。这样的罪行,绝不可能因为他的坦白而一笔勾销。李信绝不可能答应放过他。 但是,正所谓冤有头债有主,杨保的妻子儿女总是无辜的。以李信的性子,也不可能去追究,能救一命,自然还是救一命的好。 杨保显然领会了李信的意思,故而彻底放弃了顽抗。 眼尖的护卫端过来一把椅子,在李信身后放下。李信一撩衣服下摆,在椅子上坐下,然后抬起手来,示意杨保可以开始说了。 杨保笑了笑,笑得很难看,粗糙皮肤上的每一道褶皱里都塞满了苦涩。 有件事李信先前一直不明白:光是拐卖孩子能挣多少钱?值得这帮看重名声的世家下水掺和? 但此刻,经过杨保的讲述,李信才知道,这桩生意并不仅仅是好赚而已,简直到了泯灭人性、丧尽天良的程度。 这些被拐卖的孩子,绝大多数都不是通过正常途径流入要买家奴的人家——这也合情合理。一个成年体健的家奴不过几十到几百文不等,更何况是小孩子呢?能有什么赚头? 原来,这些孩子主要都供给了诸如卢氏、王氏、郑氏这样的世家。而且,他们进入这些世家之中,并不是简单地成为了奴隶,而是成为了供其族中子弟们玩乐的娈童。等到他们长大了,被人玩腻了,命运就更加凄惨。运气好点的,或许还能留在府里当个端茶倒水的下人;运气不好的,甚至还有可能被卖到各种各样的青楼妓馆当中,继续悲惨的一生。 李信简直无法想象。到底要丧心病狂到什么程度,才敢于将成年人丑恶的欲望加诸于如此天真烂漫的孩童之身?仗着有钱有权,肆意妄为的世家子弟们竟然会将生理欲望膨胀到这样的程度.....其罪行,人神共愤。 更令人惊讶的是,参与到这件事的幕后之人,不仅限于几大世家,还有一股李信想都想不到的势力也掺和在里面。 这股势力的名字叫...... 皇宫。 好在,喜欢娈童的不是李世民,也不是李承乾、李泰这帮皇子。否则的话,李信的三观真是要毁于一旦了。此后,他要么想方设法推翻李氏王朝,要么眼不见为净,辞官离开,躲到天涯海角去隐居了。 恋童是他无论如何不能触碰的底线。他决不能接受这样的人做皇帝,哪怕这个人再怎么英明神武也不行。 实际上,掺和拐卖孩子这桩事的人,是皇宫里的内侍、太监们。据杨保说,皇宫里的这帮人买孩子是最多的,而且折磨得也最狠,各种各样的手段都上,玩死玩残的不在少数,有时候还要牙行的人帮忙善后。 李信和王贵下意识地对视了一眼,表情有些古怪。 听说这帮身体有残缺的阴阳人竟然还有这样异于常人的癖好和旺盛欲望,这不免有些滑稽。但一想到这滑稽背后的无限痛苦都不得不由可怜的孩子们来承担,这滑稽瞬间就化成了无边的恐怖。 (本章完) 第四百零九章 寒冷 牢房里很昏暗,仅靠两盏烛火艰难地试图照亮。地下的湿冷气息泛滥着,透过衣物,触及皮肤,由外而内地渗入一股寒意,令李信忍不住打了一个寒战。他甚至有点分辨不出,此刻他所感受到的寒冷,到底是来自于这环境,还是来自于他内心。 他的眼前不断地浮现出小胜、小驴还有那天顺手救下的上宜县那两个小姑娘的笑容。这些孩子笑得那么纯粹,不掺杂任何一点功利,吃块糖饼就能快乐老半天......竟然有人会对这样的孩子有那样的想法。 李信怒火中烧,却没有太多表现,只是默默握紧了拳头。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发现,他的指尖因为过于用力而变得已经有些发白。 王贵的眼神也越发冷冽。事实上,不仅是王贵,所有在场护卫的眼神中,都逐渐泛起一股火气。 杨保依然静静地讲述着,仿佛对这些升腾的敌意浑然未觉,又仿佛是抱定了破罐子破摔的想法,失去了所有委婉的兴趣。 令人遍体生寒的真相不断从他的双唇间吐出,像是浑身生长着倒刺的不知名怪物,逐渐逐渐用它的触手勒住了所有人的脖子,令人连呼吸都不通畅起来,半晌也说不出什么话来。 杨保显然没有上过多少学,讲话也没什么章法。整个讲述的过程中,他都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地想到哪里说到哪里,话里充斥着诸如“哦,对了,某某家的某某也来向我要过什么什么”之类的句式。 不过,正是由于这种凌乱的碎片式的讲述,才更让听得人生出一种绝望之心来,仿佛在面对一头无论如何也无法回避的丑陋怪物。杨保的话就好像带领着听者从无数个角度观看着这头巨兽的剪影,然而不管往哪里看,都只能看到它丑陋的皮肤和皮肤上令人作呕的黏液。这怎能不让人绝望? 按照杨保的说法,这些掳人的团伙将孩子们掳来以后,他会按照孩子的品相将他们分级,预备分配给不同的买家。小驴的品相就不错,本打算留着送给崔家的某个公子,所以,他才会在牙行呆那么些天而没被卖出去。若是品相不好的孩子,则会被直接混入普通的家奴之中,当成家奴出售。 李信的指节在椅子的扶手上轻敲,轻微的声响在空气中不断回荡,似乎稍稍暴露了他烦躁的内心。 他已经逐渐领悟到了。这一桩黑色的交易不仅仅是贵族们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已,也是在借着这共同的“爱好”建立起密切的联系,编织关系网。 良久,轻巧的咚咚声停下,杨保的讲述也结束了。牢房里陷入了片刻的寂静当中。 杨保犹豫了一下,道:“王爷还有什么想问的吗?” 李信回过神来,想了想,摇摇头,道:“没有了。这些已经够写一封密报了。” 杨保缓缓点了点头,然后又张了张嘴,似乎欲言又止。 李信摆摆手,道:“放心,答应你的事情我会做到的。” (本章完) 第四百一十章 呈递密报 密报这种东西,直接对接的就是李世民本人。有资格向李世民呈递密报的人不多,以李信的身份,也只是勉强够格。正是因为密报是直接呈递给李世民的东西,呈递密报者对密报上的内容就负有极大的责任。 这也就是为什么李信可以在朝堂上堂而皇之地诬告别人,却不能用假信息写密报去骗李世民进行调查的原因——虽然李世民未必会治他一个欺君之罪,但是如此利用李二陛下的信任,除了李信真的活腻歪了以外,似乎的确找不出更好的理由来解释。 还是好好活着吧。 李信将杨保所说的内容整理成文,亲手书写了一遍,轻轻将墨迹吹干。 自从重生到这里以后,他一直坚持练字,如今多少也有一点成果,写出来的字称不上是“墨宝”,但至少不会难看到让人觉得看不下去了。 杨保认识的字不多,没办法看这密报。李信大致将这密报重述了一遍给他听。杨保确认无误后,便在这密报上印下了手印。 翌日,李信入宫,求见李二陛下。 李世民在两仪殿休息。这里并无旁人,只有几个信得过的内侍在。 李信罕见地露出一脸严肃的表情,恭恭敬敬地向李世民行了个礼。 李世民难得看到李信这么正经,没来由觉得有些好笑,便道:“你今天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要不要请太医来给你诊治一番?” “身上倒是康健,没有哪里不舒服。”李信缓缓道,“只是心里不痛快。” 李世民轻笑出声,道:“那你倒是说说怎么不痛快?朕就纳闷,满朝文武还有谁敢让你不痛快啊?” 李信笑不出来,从袖中摸出密报,放在李世民面前,道:“陛下看了就知道。” 虽然说起来这叫做“密报”,不过这个呈递的过程似乎也没有多少秘密的成分在里面。事实上,绝大多数时候,所谓的密报,就是指在非公开场合,隐秘地向李世民呈递的奏章。它与平时大臣们在朝堂上呈递的奏章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不会暴露报告者的身份。除了李世民以外,没有任何人会知道密报到底来自于谁。 当然,这两仪殿上不是只有李世民和李信两人。但李世民这种级别的皇帝,对于自己身边近侍的把握,那绝对是牢牢的。根本无需担心这些人会走漏消息。 李世民看了看李信的脸,狐疑地伸出手去,将那份密报拿在手里,不落手看了两遍,表情从震惊转为愤怒,最后变成冷笑。 “你这消息从何而来?可靠吗?”李世民问道。 李信道:“从牙行管事的嘴里撬出来的,可靠性应该还可以。” 李世民喃喃道:“这帮人真是安逸太久,无法无天了啊。连这等丧尽天良之事都做得出来。好在承乾、青雀他们没有参与这些事,否则,朕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李信笑道:“有陛下严厉教导。信相信,乾弟和泰这辈子都做不出这样的事情。” 李世民当然听得出李信是在拍马屁。不过他没有心情,只是摇了摇头。 (本章完) 第四百一十一章 危机中的机遇 李世民想了想,吩咐人将李承乾从东宫请了过来。李信陪他在两仪殿等着。 不一会儿,内侍将一身明黄色绣龙常服的李承乾带到了两仪殿来。进殿之后,这位英姿勃发的少年先是有些惊喜地看了李信一眼,随后才连忙下跪行礼,道:“儿臣拜见父皇。” 早在李承乾要跪下的时候,李信就已经起身站到了旁边去,避开了他这一礼。开啥玩笑,太子的跪拜大礼除了李世民以外还有谁能承受? 李世民对于李信和李承乾的反应似乎都很满意,很快就让李承乾起身,命其在自己身旁坐下,然后又对李信道:“你也过来,坐下。” 众人坐定,李世民将李信的密报丢给李承乾,道:“你好好看看。” 李信看着一脸狐疑地拿起密报的李承乾,默默在心里苦笑着吐槽道:说好的密报,咋就又丢给别人了呐? 行吧,谁让李世民是皇帝呢,做事儿就是这么随性。 李承乾很快将密报看完,果然面露愤容,道:“这些人渣简直天理难容!没想到,竟然连宫中都不能幸免........人心之恶,实在令人生寒。” 李世民微微点了点头,道:“朕打算将此事交给你处理,派刑部和京兆府协助你办案。你觉得如何?” 李承乾猝然间听到这句话,愣了一下。 李信则毫不意外。 事实上,从李世民让内侍去把李承乾叫过来的时候,他就已经明白了李世民的用意。 很明显,伟大的李二陛下是想锻炼一下李承乾,顺带着帮他铺铺路,稍稍提高一下民望。 拐卖儿童,尤其是在儿童身上做这么恶心的事情,这是很容易激起民愤的大案。可以说,这件案子不被披露则已,一旦被披露,百姓们一定会倒逼官府追查真凶,而被追查出来的真凶也一定会被民众们的口水淹死。 因为,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孩子。产业化地拐卖孩童,虐待、玩弄儿童,这样的事件轻而易举就能让每个听闻者感同身受,并进而产生担忧。这也是后世人们对恋童者如此深恶痛绝的原因之一。光是听到类似的事件,就足以让每个人都产生受害者一般的情绪和强烈的恐惧。 正所谓危险与机遇并存,舆论危机之中往往也潜藏着机遇。老辣如李世民一眼就看了出来,并将其摆到了李承乾面前。 试想,民众们如此看重的事件,如果最后能在太子殿下手中得到完美的解决,太子在民众们心中的形象会是什么样?英明睿智、爱恤百姓、明察秋毫...... 具体用什么样的词汇来赞美,那是文官们要做的事情,反正笔墨又不要钱,就吹呗。 总而言之,结果是很明白的,李承乾的民望将会大大提升,他的储君地位也会更加稳固。 李承乾也不是蠢人。他很快也明白了李世民的意思,两眼放出光芒道:“儿臣必定竭尽所能,将此事查得水落石出,还百姓们一个公道。” (本章完) 第四百一十二章 大错特错 李世民微微点头,看不出对李承乾的反应有什么满意或者不满意的地方。他道:“那你就赶紧去办吧,务必要给无辜受苦的百姓们一个交代。” 李承乾又是一拱手,态度极其诚恳。 李信看着这一幕,目光有些复杂,微不可察地叹了极轻极轻的一口气。 没办法,这就是现实。 过了一会儿,李信和李承乾告退,一起步出两仪殿。 李信本打算离宫,最后却还是在一处无人的廊下,忍不住开口问道:“太子殿下.......” “信哥去宫外住了两年多,怎么就生分了?还是叫我承乾吧。”李承乾灿烂一笑,仿佛不带任何心机。 看着眼前这个傻白甜一般的少年,李信心里突然没那么笃定了。 谁说这里是平行时空,就一定不会发生李承乾伙同侯君集造反之类的事情了?你看他这一脸傻样,不就是被人哄哄就抄刀子上去干自己老爹的尿性吗? 李信无奈地摇了摇头,赶走这些乱七八糟不靠谱的想法,最后还是依李承乾之言,道:“承乾,你打算怎么处理陛下交给你的这桩事?” 李承乾微微一笑,道:“我就知道信哥你要问我。” 李信不置可否,道:“你且说说看。” 李承乾道:“信哥的密报非常有用。其中所提到的世家,我已经暗记于心。此后,我将低调行事,让这些人以为我雷声大雨点小,从而肆无忌惮地轻视我。等到他们露出狐狸尾巴之时,我再最后以雷霆之势,将他们扫除干净......” 李承乾说得带劲,却见李信面带微笑地看着自己,目光中带着慈爱,仿佛在看一个幼稚的孩子。 李承乾说不下去了。他与李信从小一起长大,李信一直都像他的哥哥一般照顾他。两人在宫里调皮捣蛋以后受长孙皇后责罚,李信也总是替他遮掩,甚至主动承担更大部分的责任。所以,他对李信的感情非常深厚。 再加上最近这一年多以来,李承乾经常能从自己父皇的嘴里听到对李信的赞誉。李信的所作所为也令他心生叹服。可想而知,他对李信的意见和看法非常看重。 “难道我哪里说错了?”李承乾古怪地问。 李信点点头,道:“不仅错,而且是全错,大错特错。” 李承乾毕竟年少,冷不丁被人这样直白地说自己大错特错,当然会不服气。他撇了撇嘴,道:“哪里错了?” 李信笑了笑,问道:“你说你记住我密报上的内容。你再好好回忆一下,光是密报上涉及的世家就有多少?你再看看你手里有什么?” 他停顿了一下,伸出两根手指头,道:“你只有刑部和京兆府。这两个衙门还未必所有人都一条心地听你指挥。想靠他们把各大世家的败类一网打尽,你是不是对刑部和京兆府的官员有什么误会?以我这几天跑了十几遍这两个衙门的经历,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他们绝不会老老实实出全力。” (本章完) 第四百一十三章 李世民的深意 那么结果就很明白了。 这次案件的牵涉面那么广,李承乾手里的牌本来就不多,更何况这牌还不太大。想要一波全压,送走对家,那基本等于痴人说梦。 李承乾虽然一直在学习治国,也一直有陈尹之类的实干家、学术大家给他上课,但老话说的好,纸上得来终觉浅。一旦到了要亲自动手解决问题的时候,他就很容易在紧张、兴奋的心情下,犯了一叶障目而不见泰山的错误。 他只想到如何才能找到真凶,却没有想到自己有没有能力将真凶抓起来,并给予严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眼前这情况下,抓真凶和惩真凶显然比单纯地查真凶难多了。 李承乾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那怎么办啊?父皇只给我刑部和京兆府的调动权限,难道我还要再去找父皇要更多部门的协助吗?”他下意识地脱口而出道。 李信当即皱起眉头,露出一个不知所云的表情,古怪道:“你要更多部门的协助干嘛?刑部和京兆府已经够了啊。” 李承乾眨了眨眼,苦笑道:“信哥你不要再耍我了,明明你刚刚才说的,两个部门不够,怎么这会儿又够了?” “你到底有没有在认真听我说话啊。我说的是,如果你按照你原本设想的那样去行动,什么明察暗访,等有足够的证据再把所有涉事的败类一锅端,那么,你手里的这两个部门不够。”李信无奈地说道。 李承乾想了想,更加困惑道:“你说的我更糊涂了。不把这些真凶一网打尽,难道要我敷衍了事吗?这怎么对得起父皇对我的信任?” 李信彻底被李承乾的天真打败了。他拍了拍李承乾的肩膀,道:“开动一下你的小脑筋好好回忆一下,陛下对你说的是什么?” 李承乾不明所以。 “陛下说的是,要给无辜受苦的百姓们一个交代。陛下本人可没有要过你的交代。”李信缓缓说道。 这是李二陛下的原话。几乎就在听到这句话的瞬间,李信就明白了李世民的意思,事实上,这也是他面见李世民之前推测出来的,这件事最有可能的走向。 有那么多世家的人参与到了拐卖、虐待儿童的案件当中。如果真要将每个犯人都追查出来,长安城一半的世家屁股下面怕是都不干净,丢脸丢到姥姥家去都不止。对于极其看重门面的世家来说,这是很难容忍的。所以说,大肆的清查一定会引起世家们的反抗,增加调查的难度。 再考虑一下京兆府、刑部这些官僚机构非常低下的效率,最后必然是陷入持久战当中。相信那是所有人都不希望看到的局面。 真正的正义当然是每个犯人都得到应有的审判,但现在看来,这恐怕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可行性。唯一可以实现的是部分正义,也就是让部分人接受审判,平民愤。 这也就是李世民所说的,给无辜受苦的百姓们一个交代的,真正深意。 (本章完) 第四百一十四章 不得已 如果追求全部的彻底的正义,会导致连部分正义都实现不了,甚至有可能带来更糟糕的结果,到底如何选择才是正确呢? 对于这样的问题,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答案。有些人会选择靠自己的满腔热血去奋力追求。他们坚信黑就是黑,白就是白。不过,李信不是这样的人。他更清醒,也更悲观。他清楚地知道,世界上还有一块很大很大的中间地带,它是灰色的。 如果可以,没有人想要行走在灰色地带当中。但有时候,或因为贪念或因为不得已或因为种种原因,人们不得不在这里徘徊。 只能说,世界就是这样。 人们心中美好的世界是一回事。世界客观上是什么样,又是另一回事。这两回事似乎本来就不应该被混为一谈。 谁说世界一定要成为人类期待的那个样子?它才懒得鸟你呢!人类只能尽自己所能去改造它而已。在它百分之百成为理想中的那个世界之前,有一部分人选择为了这个终极目标死磕,有一部分人选择接受,有一部分人选择折中。很难说那一种选择是更好的,更正确的。它们都在塑造着这个世界。 李信清楚地知道,在大唐如今的体制下,想要为所有的孩子讨回公道,几乎不可能。显然李世民也清楚这一点。所以,李世民做出的指示才会是:给无辜受苦的百姓们一个交代。 是的,重点在于这个交代。 彻底的正义是一种交代,部分的正义也是一种交代。正义从来都不是理所当然,也不是没有成本。当没有能力实现真正的正义时,李信觉得,与其为了美好的终极目标装得头破血流,倒不如为了可行的阶段性目标先走一步。或许这一步很小很小,但也比没有好,不是吗? 这些内心的计较和妥协,李信没有说。不知道李承乾能不能靠自己体会到。未来,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会成为大唐帝国的皇帝。他将面对无数两难的抉择。他必须从现在就开始领悟这些事情。如果不能的话,那对大唐的百姓来说,是福是祸,难说得很。 不过坦白讲,要李信来说的话,应该还是祸的成分更大一些。皇帝这个职业本来就不适合理想主义者,不然王莽篡汉也不会仅仅十来年就夭折了。 李承乾沉默地想了好长时间,最后看了李信一眼,问道:“那我该怎么办?还查吗?” 李信耐心地说道:“当然要查,而且一定要大肆地查,敲锣打鼓地查得全长安都知道,这样才好。而且,查案的重点要放在牙行上,世家那边是次要的。牙行跟三教九流都有联系,拐卖儿童最重要的中转站就在这里。把全长安的牙行都排查一遍,彻底禁绝牙行参与拐卖良家的可能性,如此一来,京城里孩子们的安全性就提高了,至少未来就不会再丢那么多孩子了。” “那世家那边呢?”李承乾有些不甘心地问道。 李信抬头看了一眼天空:“我的建议是着重彻查皇宫大内,彻底清理宫中这些阉人。世家那边么,能抓几个是几个吧。” (本章完) 第四百一十五章 道理 世家那边,李承乾不能轻举妄动,但是皇宫这边,他还是有着充分的把握。毕竟这是李世民这头真龙的地盘。只要这头龙愿意在后面支持李承乾,他就不用担心什么,想怎么搞风搞雨就怎么搞风搞雨。 李信对李承乾道:“皇宫大内的败类,一个一个追查出来以后,我建议不要走刑部这条路,直接在宫里审判处刑,尽可能保密一些。” 这句话,李承乾倒是很快明白了,微微点了点头。 李信总算松了口气,还不算太蠢。 试想,世家为什么会保护家里的恋童者?还不是为了名声。传说中有学识有德行的世家子弟竟然背地里掺和拐卖良家子的肮脏勾当,这让百姓还怎么心安理得地相信这些门阀?名望和口碑对于这些世家来说,是权力的根本。他们会不遗余力地保护,哪怕这种保护违背了正义。 那么,对于皇宫来说,道理也差不多。堂堂皇宫里,大唐万民敬仰的圣地,其实竟然是这样的藏污纳垢之所?皇帝的家奴,这帮阉人,竟然如此目无法纪,做出这等伤天害理,罪恶滔天的事情......这样的看法或者观点,一旦传扬开来,对李世民的形象,当然是一种莫大的伤害。 李承乾身为皇子,不低调处理此事,难道还要将“家丑”宣扬得满世界都知道吗? 说起来有些讽刺,李承乾自认是正义的一方,没想到最后竟然还是要做跟自己眼中邪恶的世家门阀们差不多的事情。 现实往往就是这么魔幻,而且你还不得不捏着鼻子接受。 见李承乾稍稍有些低落,李信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抚道:“不要这么难过。你要学会接受。这就是世界本来的样子。陛下可能也是想教会你这件事。那些世家子弟,早晚会被收拾,你不必急于一时。况且,有些世家牵连太广,实在难以完全脱身,届时一定会战略性地放弃那么几个人,甚至推出一些替罪羊。你就照单全收,给百姓们一个交代即可。” 他看着李承乾的眼睛,道:“你要看开点。换个角度想想,经过这一场大闹之后,长安城里的牙行都会开始谨慎行事。至少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再掺和与偷盗良家子、拐卖儿童的生意当中。没了这个中介,长安城里这么多小孩子,以后就没有人会掳走他们了,多少父母将免于遭受骨肉分离的痛苦.....这不就是我们最大的目的吗?这也是一份不小的功德啊。” “嗯。我明白了。”李承乾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吐出,重重地点了点头。 李信也终于露出一个满意的微笑,松了口气。 “多亏了信哥教我,不然我肯定要把这件事搞砸,令父皇失望了。”李承乾充满感激地看了李信一眼。 李信摆了摆手,道:“跟我客气什么。你只是在深宫中,行事没多少经验而已。等你再长些年岁,我说的这些道理,你自然就懂了。行了行了,那你去忙吧。我也该回府了。” 说完,他便自顾自走下台阶,大步地走了。 (本章完) 第四百一十六章 大肆调查 李承乾在台阶上目送李信渐行渐远,良久才迈步往东宫的方向走去。 不过几天之后,一个消息就传遍了长安—— 皇帝亲自过问了近日以来长安城里的儿童失踪案件,十分关切,当即派太子亲自督查,刑部和京兆府从旁协助,务必要将此事查得水落石出。 在长安这个人口众多的城市,当然不是每个人都经历过弄丢自家孩子这么悲惨的事情。但是,几乎所有人都听说过,谁谁谁家丢了孩子,母亲哭成泪人,甚至于上吊自杀的传说。因此,全城的百姓们听说这个消息,都称颂李二陛下的仁德,也期盼着英明的太子殿下能还他们一个公道。 很快,长安城内的几大牙行全部关停整顿,负责人一应收押于京兆府大牢,由刑部官员逐一审问。而街头巷尾则是多了许多巡街的武侯。他们只要看到形迹可疑的乞丐、无赖、二流子,就会将其抓到京兆府的大牢审问。只有确认其无辜、不曾参与过拐卖儿童的活动,才会将其释放出来。 谁也不知道牙行这帮人在牢里接受了什么样的审问,最后又供出来了什么,只知道李承乾偶尔还会礼貌地请一些世家公子到刑部配合调查,调查结束之后,再礼貌地感谢他们的配合,并将他们送回家。 京城各大家族对此事都保持沉默,似乎是选择了默认。 连程处默和秦怀玉两人都无语地来找李信诉苦,说他们各自的老爹都极其严厉地逼问了他们一番,问他们到底有没有参与最近长安城闹得沸沸扬扬的这件事。 对此,李信哈哈大笑,算是他郁闷这么些天以来,第一次开心地大笑。 要说程处默和秦怀玉两个家伙好色,他信。要说这俩人对小孩子感兴趣,那就太离谱了。哪怕别的不说,秦怀玉喜欢屁股大的,也就是传说中膀大腰圆的女人。李信眼中恰到好处的陈幼澜,到了他眼里,就是毫无疑问的细竹竿子,跟好看一点都搭不上。 而程处默就更不用说了。他也喜欢丰满型,不过没有秦怀玉那种对臀部的执念。他所欣赏的女性会更匀称一些。 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小孩子在这俩货的眼里,都不可能映照出那样恶心的欲望。 秦家和程家的反应其实是京城各大世家的缩影。李承乾这般认真严肃的调查的确引起了所有人的警觉。他的行为清楚地暗示着,他知道世家门阀之中,有人参与了这件事。但是,他到底掌握到了什么程度,没有人知道。 其实,李承乾知道世家之中有人参与了这件事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他知道了,是不是代表李世民也知道了?李世民会如何处理?李世民的意思是什么,这件案子要办到什么程度? 各大世家都有自己的猜测。 正如李信所预料的那样,他们的反应很快。李承乾有时候会派人来向他通报一下调查的进展。按照来人的说法,调查总体还算顺利,尤其是牙行这边,至于世家那边,倒是也查出来一些人参与其中,但是,也仅限于此了。 (本章完) 第四百一十七章 结果 被查出来的这些人,不是什么下人,就是什么远亲,简单来说,就是一帮可以被定义为“借着世家名头作威作福者”的人。他们与世家的核心圈子之间,还隔着十万八千里呢。 明眼人很容易就能看出来——这些人或许是真的参与了这件事,但是,绝对不是全部。仅凭这些游走在权势边缘的人,根本动用不了那么多金钱,也没这个能力将拐卖儿童这种上不的台面的事情,在背地里发展成如此完备的产业链。 对于这样的结果,李信早有预料,所以也算不上太过失望。他知道,世家这边,查到这里就到头了。哪怕勉强再查下去,也不会有任何结果。在大唐,世家的势力太庞大了,当他们想要存心遮掩一些事情的时候,想要追查真相就会变得千难万难。 又过了几天,这件事基本尘埃落定。大多数被关押的牙行的人都被放了出来,只是有一部分人被暂时留在了牢里——之所以说是暂时的,是因为他们在牢里也待不了多久,很快就要被处于流刑,流放三千里,到北方酷寒之地去修城墙。 不得不说,这样的刑罚很适合他们。 除了他们以外,还有很多乞丐和街头无赖被留在了牢里。他们和盘踞在城西小庙的那伙贼和尚一样,都是掳人的团伙。而他们的结果稍有不同——是秋后问斩。他们是将孩子从父母身边窃走的最大元凶,其罪行自然超过了仅仅作为买卖中介的牙行。所以,他们的量刑更重。 皇宫外的情况大致如此。皇宫内的情况无人知晓。李承乾到底清理了多少人,连李信都不知道。他只知道,后来聊起这件事的时候,李承乾无奈地苦笑了一下,想来人数应该不少。 皇宫是李承乾可以放开手脚,大胆查案的地方。他在这里,最大程度地接近了事实真相。而这真相令他胆寒,也令他更加明白世家为何不遗余力地阻碍他追查真相。 追凶惩凶固然是一方面,弥补过错又是另一方面。 李承乾做了一件连李信都忽略了的事情——他清查了全京城牙行里所有的奴隶。必须有官府出具的奴籍文书,并且文书和人对得上,这样的人才是合法的家奴。而被拐来的儿童,当然不会有这样的文书。 如此一来,他一共查出了一百八十多名来历不明的儿童。其中,年龄小的不过三四岁,大的也不过八九岁。 李承乾本打算将这些孩子都送回他们原本的家里去,但是,没有人能说得清楚他们的来历,哪怕是牙行的人,乃至于将他们掳来的人,也根本不记得到底是从哪里抓来了这些孩子们。于是,李承乾只能在京兆府衙门专门开设了一个窗口,公告所有这一两个月来丢过孩子的父母前来领人。 这些孩子们虽小,但好歹还是能认得爹妈的。只要双方能对上,负责此事的差役就会在本子上花个勾,允许孩子被领走。只可惜,最后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还是有些孩子没被领走,大约十来人的样子。 他们无家可归。 (本章完) 第四百一十八章 不用朝廷出钱 一般来说,父母都爱孩子。但有时候,这事儿可能也没那么绝对。 为什么这些孩子的父母没有来衙门寻找自己失踪的孩子,为什么他们没有把孩子们带回去?这是难以深究的问题。细想下去,只会让人觉得心寒。 李承乾为如何处置这些孩子伤透了脑筋。皇宫的规矩森严,不可能让这帮来历不明的孩子入宫。而且,就算能让他们入宫,他们又能干什么呢?男的成为内侍,女的就当宫娥?那他们还不如就在牙行待着呢,好歹能保持身体的完整。 想不出办法的李承乾只好求助于李信。 李信倒是不介意将这些孩子收进王府。虽然说王府里不需要那么多下人,但说实在的,以他现今的财力,多养几张嘴不算什么。不过,在他答应接收这些孩子之前,他有了一个更好的主意。 李承乾一身便服地坐在客厅里泡茶。他的护卫在院里站得满满当当。 李信微微眯起眼睛,道:“不就是来我这里嘛,至于这么大阵仗?” 李承乾道:“没办法。母后不放心,非要我带上。” 好吧,长孙皇后的确是爱操心的性子。 “说正事。那些孩子,信哥你快教教我,我该怎么办?”李承乾有些头疼地问道。 李信端起茶碗喝了一口,道:“我有一个想法。或许我们可以设立一个福利院来收养这些孩子,等到他们长大成人,再让他们自谋生路。” 李承乾的表情有些古怪。他道:“设立一个专门的福利院倒也不是不行。但是,就为了这么二十来个孩子.......至于把事情弄得这么复杂?” 李信笑了笑,道:“谁说只是为了这二十来个孩子了?” “那不然呢?”李承乾问道。 “唉。”李信叹了口气,道,“要不怎么说你这位太子爷不出门呢?你可曾在京城的街头巷尾转一转,看看路上有多少流离失所,无家可归的孩子?” 李承乾一时语塞,说不出口。 李信继续道:“咱们大唐就没有过一帆风顺的时候。今天的光景还好些,前些年战乱、旱灾.....死了多少人?留下了多少无家可归,无人照料的孤儿?按照我的估计,光是长安城里就有将近千人。要知道,天下可不仅仅有个长安。在整个大唐境内,有多少这样的孩子可想而知。难道殿下不打算管管吗?” 李承乾苦笑道:“这些孩子当然很可怜。但是,要是找你这么说的话,那就更不是一件小事了。哪怕光是在长安城里建造一个福利院,要维持它的运转也不是一笔小数目啊。现在国库也不宽裕。如果照你说的,全国上下都盖福利院,那父皇肯定不会同意。” 虽然李承乾没有明说,但国库不宽裕的原因,李信也完全能猜到——还能为啥?因为李二陛下正在暗地里备战,粮草、兵器、马匹,哪一个又是省油的灯? 不过,李信听了李承乾的话以后,却并没有失望,而是神秘一笑,问道:“我什么时候说过要朝廷出钱了?” (本章完) 第四百一十九章 福利院的作用 “不要朝廷出钱?”李承乾疑惑道,“那钱从哪里来?难道你来出?” 李信翻了个白眼,道:“你在想什么美事儿呢?” 李承乾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李信也没有再说什么,而是缓缓说出了答案:“盖这些福利院的钱,咱们可以让那些世家门阀来出。” 像五姓七望这样的士族,在大唐范围内还有很多。他们无一不是当地的豪绅,家中累积的铜钱足以堆满一整间屋子。这些钱如果不动起来的话,那可就太可惜了。 李承乾当即摇头,道:“怎么可能?这帮人向来是只进不出的,怎么可能乖乖听话?” 李信笑了笑,道:“那就要我们的手段了。” 李承乾不明所以。 “还是先说这个福利院吧。”李信进一步解释自己的想法,“它主要是为了收容孤儿而存在。但你仔细想一想,咱们大唐,造成一个孩子变成孤儿的最可能原因是什么?” 李承乾沉思片刻,试探地回答道:“打仗?” 李信打了个响指,道:“对。就是打仗。” 大唐目前实行的是府兵制。士兵们平时是在家务农的农民,一到打仗的时候就自行置办起装备,成为要上战场的士兵。要知道,这时候虽然还只是冷兵器时代,但战争的伤亡依然是非常惨烈的。每一次战争之后,战场上留下的都是遍地尸骸。而每一具尸骸的背后,都可能有一个破碎的家庭。 对于孩子们来说,如果还有个母亲活在世上,那自然是幸运。如果没有,那孩子在世上便孤苦无依了。长安周边那么多年岁尚小的乞儿,多半都是如此来历,一想来就令人唏嘘不已。 这些人都为大唐奉献出生命了,大唐怎么能让他们的孩子变成这样呢?朝廷本来就应该好好地承担起抚恤的责任才对。 离战争越近,李信越是忍不住去考虑这些问题。这一次李承乾要处理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李信也就顺理成章地想起了这些事,正好一并解决。 从某种意义上说,朝廷好好落实这个福利院的设想,解决将士们的后顾之忧,这无形中对大唐的军力也是一种提高。李世民没道理拒绝这样的设想,最大的限制不过是朝廷没钱而已。只要能解决钱从何而来的问题,它就能落地生根,从此成为大唐军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李信先是将这项制度的好处透彻地点了出来,听得李承乾不住点头。看样子,他应该会如李信所预料的那样,回宫之后会好好向李世民汇报这件事。 至于如何让世家大族们出钱的问题.......李信扬起嘴角,勾出一个笑容,道:“那还不简单。只要各地官府都出一份公文,就说要建立这样的福利收容所,但是官府没有钱,需要百姓们的捐助即可。” 李承乾皱起眉头,道:“这跟世家大族有什么关系?百姓们又能捐出多少钱呢?” 李信笑道:“在福利院门口准备一面墙,按照捐钱的多寡,从上到下将捐赠者的名字写上,最好再带上捐款的数额。这不就行了?” (本章完) 第四百二十章 贫乃百病之根 世家大族最喜欢标榜什么?不就是自己学识过人,品德高尚吗?每个世家子弟都被默认带上了这两个标签,所以他们甚至不需要经过科举,就能通过门荫途径进入朝堂任职。 但说实话,在李信眼里,什么狗屁学识?真有学识你怎么不敢跟别人一块儿参加科举考试,好好比比看呢?当然,你尽可以说是不屑,不过到底是真的不屑还是真的不敢,每个人心里都会有自己的看法。至于品德高尚,这就更抽象了。正所谓人心隔肚皮,谁知道你表面人模人样,背地里又有多少见不得光? 所以说,李信向来对世家大族没什么好感。 这一次也是一样故意给他们下了套。 你们不是说自己品德怎么怎么好吗?来,给你们一个展示的机会!看到这面墙了吗?咱也不要求你捐个第一名,但至少不能掉出前五,啊不,前十名吧?要不然堂堂世家子弟,竟然捐钱还不如那些你们看不起的乡绅? 后世人们常见的道德绑架逻辑,在这里竟然歪打正着地发挥出了惊人的正面作用。 李承乾很快领会到了李信的意思,脸上逐渐露出笑容:“信哥这一招也太妙了!” 李信也有些洋洋得意,道:“那是。当然啦,这样纯坑他们也不大好,可以适当给一些甜头,减免一点点税之类的,也算是比较厚道了。” 李承乾点了点头,将李信的话记在了心中,打算回去之后就好好向李世民说这件事。 这时,李信表情严肃起来,道:“有些事我必须强调一下。” 李承乾听出李信的语气变化,也收敛了笑容。 “不管你用什么方法,这些福利院必须管控清楚,所有账目都必须干净。”李信道,“这不仅关系到那些为大唐牺牲的士兵们的孩子,还关系到百姓们捐出来的钱。如果福利院发生大规模的贪腐或者贪污事件,朝廷的颜面何在?如何给百姓交代,给那些为大唐征战的将士们交代?这可丝毫容不得马虎。我丑化说在前头,但凡这里出了什么问题,损失就太惨重了。” 李承乾认真地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李承乾走后,李信自己一个人又在前厅坐了一会儿。 闹了这么久的拐卖儿童案已经结束了,但李信的心里还是有些不痛快。因为他知道,有很多人逃脱了审判。刚才他给李承乾出主意坑这帮世家豪族,里面很难说没有存着为这些受苦的孩子们讨点补偿的想法在内。 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长安城里都不会再有活跃的人贩团伙诱拐儿童了。但是,李信知道,哪怕是在后世,拐卖儿童也依然时有发生。它在大唐的销声匿迹只是暂时的,总有一天,它还会在暗中滋长,卷土重来。 这一切的症结其实只有两个字:贫穷。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句鬼话总是有人说,但真能明白其深意的却没几个。 李信梦呓般地喃喃自语道:“茶的味道差不多了,可以拿出来卖了。” (本章完) 第四百二十一章 先喝绿茶 天色有点微微的阴,呈现出一种层次分明的青色,让人想起女孩泫然欲泣的脸庞。 李信悠闲地坐在小庭院里纳凉,身上只穿着轻薄的单衣。微凉的风很舒适,赶走了连日以来的酷暑。在这样的天气里,李信甚至不需要制冰来降温——前几天的时候,他还每天都要用芒硝制取冰块,放在身边吸热呢。 这个在夏日制冰的方法李信也趁着前段时间进宫向李世民和长孙皇后请安的时候告诉了他们身边伺候的人。据说,李世民和长孙皇后非常喜欢,赞不绝口。要知道,这对夫妻都是急性子的人,最是怕热。再加上皇宫大内本就湿热。大中午的时候能有一盆冰放在身边散热,那真是心情都会舒畅起来。 从某种角度来说,心情舒畅的李二陛下绝对是整个大唐的福音。 那,四舍五入一下,我岂不是又做了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李信半开玩笑地在心里跟自己臭不要脸了起来。 “王爷,后院的师傅们将茶叶送来了。”刚才不知道跑到哪里去的润娘突然从右边的转角走了出来,怀里还抱着几个精致的木罐子。 李信笑了笑,道:“好。把茶具拿出来,咱们尝尝味道。” 他早就根据脑海中的《茶经》摸索出了一套大致的炒茶流程,并将其教给了几个做茶师傅,让他们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去改良和改进,直到制作出来的茶叶的质量接近于他记忆中商品茶叶的质量为止。 前几天就听师傅们说又将茶叶的品质提升了一些。但李信一直忙着处理牙行那边的事情,还在李承乾那道关于福利院的奏章当中提供了不少重要的意见和思路,故而一直没想起这回事,直到今天才重新提起。 茶叶也是李信非常看重的内容。在他的记忆中,茶叶一直是华夏与其他国家贸易的重要商品。能够制作出品质更好,更容易保存的茶叶,这对于大唐来说,是一件意义非凡的事情。 润娘从屋里拿出了茶具。茶具倒是跟后世的差距不大,因为它们本来就是李信按照记忆中的样子画出来,交给木匠师傅们去制作出来。不得不说,王府里这帮木匠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做的东西都很合李信心意,美观又结实。 李信拿起这套茶具摆弄了一会儿,才用沸水将它们都烫过一遍,准备开始泡茶。 润娘带回来的几个罐子里装的是不同的茶叶。炒制的方法大同小异,不过茶叶的发酵程度却不一样。没错,就是人们最熟悉的那种茶叶分类方法:按照茶叶发酵程度的不同,将茶叶分为全发酵的红茶,半发酵的乌龙茶以及不发酵的绿茶。伴随着发酵这一复杂反应,这些茶叶中所含的风味物质会发生神奇的变化,最终在舌尖上带来不同的香味和口感。 李信有一点轻微的选择恐惧症,不过最后还是采用点兵点将的方法最终决定,先喝绿茶。 (本章完) 第四百二十二章 家里没那么多规矩 一小撮茶叶被放进了精巧的茶壶里,不等沸水将其激活,李信就嗅到了淡淡的茶味。肉眼看上去,茶叶的品相也很好,跟后世常见的茶叶没有太大的区别。他满意地点了点头。 李信毕竟也不是什么真正的茶道大师,只是略懂。再加上他也不是什么富二代、企业家,只是个穷学生,实在也没喝过什么好茶叶。你要他分辨好茶叶和更好的茶叶还是有难度的。不过,若是要他分辨一下合格的茶叶和不合格的茶叶,那他倒还算是个行家。 李信是个做事认真的人。既然他打算进入茶叶行业,那么肯定不会是随便弄点什么炒茶的手段就将其拿出来卖了,否则不就成了恰烂钱吗?反倒将本来还算安稳的茶叶行业弄得乌烟瘴气,得不偿失。在他看来,要做,就要认真做,为后来者树立起一个可靠的标准。这才是一个真正的领军人物应该做的事情。 而到李信这里,这个标准就是后世最常见的普通茶叶的标准。 听起来好像不是很厉害。毕竟只不过是一般商业茶叶的标准而已。但实际上,这个标准已经不低了。 人们总是有种迷一样的直觉,很容易轻信“自制”、“纯手工”、“野生”、“天然”之类的标签,认为带着这种标签的商品在品质上胜过于工厂流水线的产品。可是,实际情况是这样吗?完全不是。 后世包装精美的什么酸奶啊、葡萄酒啊,任何一样的品质都远远超过普通人在家用酸奶机或者自己用葡萄酿造出来的酸奶或者酒。原因很简单——工厂酿造这些东西时所使用的菌株非常单一,也就是说纯度非常高。除此之外,还有恒温恒湿的完美发酵环境,让这些微生物完美地发挥他们的作用。在这些步骤结束之后,工厂还有严格的质检环节,来保证产品的品质。 你说,家庭自制的食品怎么可能比的上?别的不说,光是纯度足够高的菌株就很难达到。在家自酿葡萄酒或者米酒,结果酿出来的不是乙醇而是甲醇,也就是速成的工业酒精,少量饮用即可引起严重的中毒反应。这样的新闻李信在后世也见得不少了。 反正,作为一个工科生,李信坚信,商业标准或许未必是品质最高的标准,但一定是最稳定、最安全、最平衡的标准。在家里这些炒茶师傅们摸索出这样的标准做法之前,他宁愿先不往茶叶里掺和。 由于是自己在家泡茶,李信也没有那么讲究,简单用沸水冲了一遍茶叶,将第一遍的茶水倒掉,然后再往里面倒了一遍沸水,片刻之后,一杯香气四溢的茶水便在被子里翻着微微的涟漪了。 李信端起茶杯看了看,然后将其递给了润娘。润娘很惊喜,却还是连声道:“不行不行,怎么能让王爷给我端茶呢。” 李信有些好笑,硬把那杯茶放在了润娘的手上,道:“家里没那么多规矩,给你你就喝。”说完,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自顾自地喝了一口。 润娘这才笑着将茶水饮尽,肚子和心里都暖暖的。 王爷真的好温柔啊。 (本章完) 第四百二十三章 喝茶是雅事 绿茶是维生素含量最高的茶味,口感也比较清新。仅就手头这杯茶水来说,李信倒是觉得味道已经够了,完全不亚于后世那些几十块钱一包的茶叶。他不禁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微笑着看了润娘一眼,道:“怎么样?感觉好喝吗?” 润娘眨着眼点了点头,道:“回味甜甜的,很好喝。” 李信无奈地摇了摇头,顺手摸了摸润娘的脑袋。润娘只是个小姑娘,哪里知道什么好喝不好喝。 他并不知道,对于润娘来说,这杯茶可是王爷亲自泡的,还送到她手上。这加成效果可不小。 之后,他毫不心疼地丢掉了泡过的绿茶叶,又依次将乌龙茶和红茶试了试。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师傅们说的没错,他们的确在工艺上又进步了一些,这些茶的味道已经完全达到可以商用的标准了。 李信早就教过这些师傅们,如何记录炒茶的工艺。既然他们将这几罐茶叶呈上来,就说明他们已经好好地记录下了制作这几罐茶叶的流程。只要他点头首肯,他们就能随时量产——当然,产量肯定比不上后世那么大,但也相当可观,至少够他开一间茶馆了。 茶馆的选址并没有太费心思,早就交给王贵这位大管家处理了——不管是长一楼、宜家家具行还是新华书肆,虽然李信不大过问,但它们可不会因为这不大过问就变得不大挣钱。李信现在的身家或许还比不上那些擅长积累的老牌世家,但是在长安绝对也能排得上号。区区一个铺面而已,也不用太哆嗦,顺手就买了。 这也是李信早早就想好的推广计划。 茶这种东西,虽然平民们也会消费,但主要还是得把目光瞄准那些手里有钱的士子儒生。因为李信的目的不仅仅是赚钱,更是把炒茶这种全新的茶道传播开来。这样一来,以后他去别人家做客的时候就不用喝那种加了各种作料的乱七八糟的“茶”了。 茶馆的装修当然要费一番心思,重点突出一个低调奢华。这就是借鉴了后世那些高级餐厅的理念。 餐厅虽然是吃饭的地方,但是一旦加上了“星级”这种概念,那吃的可就不仅仅是饭这么简单了,吃的更是餐厅的体验和服务。而所谓的体验,说白了,就是视觉、味觉、听觉、嗅觉。所以,但凡高级餐厅,装修一定有自己的风格,这就是为了满足顾客们在视觉上的喜好和享受。 李信亲自设计了茶馆的装修,全部家具都来自于自家的宜家家具行特制,风格比较契合茶馆的定位。你想,茶馆这种地方,弄得金碧辉煌的,肯定不合适啊。它的低调奢华,得着重在一个“雅”字上,让所有顾客在不经意中发现精巧的用心,这才是妙处所在。这才符合哪些文人们的审美。 视觉体验是为了提升味觉的体验,让茶叶的味道被更好的品味,让所有来此饮茶的人都体会到,原来喝这样的茶才是雅的! (本章完) 第四百二十四章 大优势 别的不说,李信坐拥领先大唐上千年的文化娱乐知识。平时被这帮自以为风雅的文人鄙视着玩也就算了,毕竟咱懒得跟他们计较。但是,真要到了该出手的时候,怎么能不让他们好好领悟一下,到底谁才是土老帽呢? 长一楼就是最好的例子。自从李信在这里开创了话剧这种新的艺术形式之后,各大青楼都争相效仿,偶尔也会演一些话剧来招揽客人。其中当然也有那么一两部故事写得不错的,不过总体来说,还是质量偏低,低到不靠演员们出卖色相擦擦边球,甚至就没有人看的地步。 对于这样的风气,别的地方李信管不着,自家这一亩三分地还是管得着的。他不止一次向沈小香和赵珂强调过,长一楼决不允许出演这样的剧目,如果让他知道了,长一楼的话剧就直接全部停掉。 在他的设想中,话剧可是一种艺术形式,如果有一天它沦为了什么脱衣舞或者颜色表演之流,那还不如直接砍了了事。 沈小香见自家王爷说的郑重,也就没敢多说什么,只唯唯诺诺地点点头。还是赵珂胆子稍微大一些,半开玩笑道:“咱们家的剧本儿比起别家来可是好了不知道多少,哪里需要动这种歪脑筋?” 李信想想也是这个道理,于是便没有再说。 说实在话,长安如今演话剧的地方也不少,可就是没有一家竞争得过长一楼的。一来是因为长一楼最早开始演话剧,并且一开始演的话剧就是《白蛇传》、《梁祝》这种重磅“大片”,在人们心中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试想,若是有个导演一出道就拍了《阿凡达》这种级别的成功商业电影,他在人们心中是不是地位就瞬间高上去了?从那以后,哪怕他拍的片子没那么好,但只要比别人稍微好一点点,就很容易受到吹捧。只要这位导演自己不作死,那基本上一辈子衣食无忧,混个终身成就之类的事情,应该不成问题。 二来则是因为长一楼的会员制度。正是因为这个制度,很多老会员都对长一楼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感情,每次到这里来吃饭看戏,都有一种回家般的归属感。从这里就看出李信的鸡贼之处了。如此一来,其他酒楼想要竞争过长一楼,那就更加千难万难。 第三则是因为李信的深谋远虑。作为这个时空之中的话剧“教父”,他当然明白对于一部话剧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不外乎演员、剧本和舞台这六个字而已。舞台是最容易被模仿的,只要肯花钱花时间,什么样的舞台都可以造得一模一样,只有演员和剧本,才是旁人难以模仿的东西。 因此,李信培养了沈小香这个戏班子,只要她们持续运作,就能不断地培养出合格的演员。同时,他又老早就吩咐赵珂和新华书肆那边,大力挖掘创作剧本的人才。所以,长一楼的话剧往往比别人的话剧好看一大截,怎么可能输给别人? (本章完) 第四百二十五章 送礼 对比长一楼,茶馆的营业范围可能相对受限,热度上会稍微差一些。不过,利润上倒未必比长一楼差多少。毕竟这里不是后世,场地费、人工费这类成本非常低廉,无形之中就增加了盈利空间。 在茶馆开张之前,李信打算先送一批炒制茶叶给相熟的长辈,让他们先给点意见。如果不合他们口味的话,最好还是要再做些调整。 程家和秦家自不必说。虽然说程咬金这位老流氓未必会喜欢茶这种东西,给他也是白给,但是考虑到他的性子,要是被他知道李信往外送东西却没有往程家送一份,哪怕李信送的就是根草,也跑不了一顿打。 想到这里,李信忍不住打了个冷战。相比之下,还是不太动手的秦琼看起来和善一些。李信想了想,果断地往送往秦家的礼盒里,多放了两盒茶叶。 好人应该要有好报。 将门这边,尉迟家、李靖家也少不了。这两家虽然平时不大与楚王府走动,但是关系还是很好,李信跟尉迟宝林经过那次军演以后,也混得很熟。应该送点东西表表心意。 户部尚书萧瑀这位可敬的老前辈家自然也是不可少。自从担任户部讲师一职以来,李信隔三差五要与他会个面,时常就一些问题进行讨论。正是因为这些讨论,李信更加确信了一个想法:能在朝堂上身居高位的家伙,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 他并不知道,萧瑀也是因为看重他的能力和才学,认定他将来必定是大唐的顶梁柱,才特意如此提点他。否则若是换了旁人,萧瑀才懒得理会,哪里会将这么多年在朝堂的经验倾囊相授?这份用心,哪怕是在萧瑀的亲生儿子身上,他也从来没有过。 除了这些人以外,李信的老丈人家自然也不可缺少。作为一个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李信给陈府包的这盒茶叶礼包,是所有人当中最别致的。不仅将目前所得的所有种类的茶都放了一罐,并且还在罐子上做了点文章,特意让师傅在上面雕刻了梅兰竹菊等等花纹。想来,作为传统文人的陈尹应该不会拒绝如此精心设计的雅物。 讨好岳父大人,是每个合格的女婿都应该绞尽脑汁去做的事情。只要岳父大人高兴了,陈幼澜自然也会高兴,四舍五入,不就是两家人都高兴吗?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最最重要的还是往皇宫里送一份。 皇宫里那位李二陛下也不是什么心眼儿大的主。李信这边热火朝天满长安地送茶叶,要是单单漏了这一尊大佛,怕是下次进宫请安的时候,只能站着进去躺着出来了——当然,不是死了那么夸张,但不管怎么想,屁股挨了一顿板子之后最好还是不要随意走动,以免加重肌肉损伤,影响愈合。 长孙皇后也有单独的一份礼盒。李信在茶叶之外,还特意放了一小罐花茶。花茶的制作工艺就简单了,没有发酵炒制什么的,绝大多数都只要简单的晒干或者烘干即可。长孙皇后到底是女子之身,应该会喜欢这些小玩意儿。 (本章完) 第四百二十六章 破字儿也敢丢人 准备好的茶很快就差下人一一送到了府上,同时李信还不忘一一夹上亲笔写的问候信,做足了晚辈的礼节。所以说,李信在朝堂上的人缘也不是白白来的。抛开有利益冲突者不谈,像陈尹这一类真心实意想着为大唐的长辈,多数还比较欣赏李信。 毕竟李信虽然行事有时跳脱,但在对自己长辈上,态度还是无可挑剔的好。 程咬金拿到这份礼时,本来还因为李信好长时间没来府上问候而有些不爽的表情瞬间便柔和了些许。 “算这小子有良心。还知道给老子送送礼。”程咬金一边骂骂咧咧地笑着,一边用他那双蒲扇大小的粗糙双手宛如撕开碍事的衣物一般,迅速撕开了礼盒的最外层包装。 程处默在旁边抬头探脑地看,不解道:“信子这家伙又没亲自来,爹你高兴什么呢?” 程咬金翻了个白眼,不屑道:“谁要他来?他来不来无所谓,礼到了就行!他要是真的亲自来,我说不得还得留他吃顿晚饭......谁知道他送的是什么鬼东西,说不定还不值我的晚饭钱。” “高!要不怎么都说老爹高明呢!我服了,真服了。”程处默发自内心地给自家老爹竖了个大拇指。或许以往他这么称赞他爹的时候,多少都搀着几分拍拍马屁的意味,但是今天,他敢发誓,这敬佩之中丝毫没有水分。 流氓啊,这是真的流氓。程处默突然看到了自己跟真正的老流氓之间的差距,暗暗在心中发誓:在不要脸这条不归路上,一定要发扬光大父亲的意志,坚定执着地走下去...... 他这边胡思乱想着,程咬金已经完全拆开包装,看到了包装下的木箱子。 送给程咬金这位粗人的箱子就没有那么多花头,甚至透着股平淡无奇。这倒不是李信舍不得花时间弄,只是他深知程咬金的脾性而已。说好听点,那叫不拘小节、大巧不工,说难听点,可不就是没文化没审美嘛......好吧,这些话李信也就敢在自己心里想想,万万是不敢说出来的。 箱子上有一张李信的亲笔书信。程咬金拿起来看了两行,便随口骂道:“这臭小子,搞个这种东西糊弄我。写的一手什么烂字,也好意思写在上面显摆!要是褚遂良的字,我也就收起来了,赶明儿还能卖两个钱当棺材本!”说完,他便随手将书信扔到了一边,继续打开箱子。 程处默对父亲的这一番表现又是赞不绝口。 打开箱子,里面铺着几块丝绸,五罐发酵、火候不同的茶叶整整齐齐摆在其中,看起来还是相当有那么回事儿的。 程咬金的鼻子很灵,立即就闻到了淡淡的茶香味。他随手拿起一罐打开,果然是满满的茶叶,茶香四溢。他有些讶异道:“这是哪里来的茶叶?这么香?” 程处默看了一眼,当即道:“哦,原来是这东西啊。” 程咬金古怪地看了他一眼,问道:“你见过?” (本章完) 第四百二十七章 还怪好喝的,收起来 程处默立即点了点头,很自然地回答道:“之前上信子他家去的时候就喝过不少次。” 程咬金的眉头皱得更紧,认真地说道:“竟然敢让老子跟你喝一样的破茶?李信这个臭小子......下回上门来非揍他一顿不可。” 程处默:“......” 此刻,正在家里享受着有润娘帮着捶腿的罪恶生活的李信突然毫无征兆地打了个喷嚏。还好他反应快,及时用手捂住了口鼻,这才没让可能带有病菌的飞沫溅到润娘。之后,他立即起身洗手,边洗边忍不住喃喃道:“天天锻炼还会感冒?可千万别进展成肺炎了.....没抗生素多半要凉......额,也不对,万一要是病毒性肺炎,抗生素也不好使,只能靠免疫力硬扛......” 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给程老将军送的那盒茶叶呢? 说回到程府,程咬金虽然嘴上不大看得起这些茶叶,但终究还是按照李信在信中说的那样,取开水折腾了起来。这回他倒是没小气地吃独食,给程处默也泡了一杯茶。 两个大汉坐在堂上,手中均是端着一杯茶。由于他们的手上都有练武留下的一层厚茧子,故而也不觉得杯子烫手,稍稍吹凉之后,均是将茶水一饮而尽。 空气沉默了片刻,两人静静坐着。 程咬金咂摸了一会儿,皱着眉头道:“这茶.....香倒是香,就是没什么味道,不如酒好喝。”说完,他又转向程处默,问道:“这茶跟你平时喝的,有一样不一样?” “怎么说呢......不大一样......”程处默也没多想,随口道,“反正.....我也说不上来。就感觉好喝些。” 听到这里,程咬金本来已经皱起来的眉头才舒展开。坦白说,要是程处默敢说这茶叶跟他平时在楚王府喝的如出一辙,那程咬金怕是要默默在心里给李信记上一笔,下回有机会揍这小子时,多下两脚狠的。 当然,其实他心里也不觉得李信会特意将平时就拿来待客的茶叶包起来送到府上。既然李信如此特地送来,那就说明这些茶叶还是有些不同,只是他没有发现而已。 虽然平时表现得不着边际,程咬金心里可没有那么糊涂,对于自己在茶道上的品鉴功力自然是相当有数,不会做那种明明自己喝不出来好赖,牛噍牡丹还要怪牡丹不够好吃的事情来。 “罢了罢了,虽然没有酒好喝,但还是比那些味道乱七八糟的茶汤好多了。”程咬金将小盒子盖好放回大盒子里,将铜制的环扣扣上,道,“那我就先勉为其难地收起来了。等什么时候陈老狐狸他们来家里做客,再拿出来给他们尝尝,免得他们总说老子就知道喝酒。” 程处默本来还想提议换一盒茶叶再尝尝,看看味道还有没有差别。可听到这话以后,他便没有说出口。自家老爹的小气性子,他比谁都懂。 (本章完) 第四百二十八章 解闷 两仪殿上,李世民正坐在高大的办公桌前批改着奏章。 这办公桌是宜家出品。桌子的高度参考了李二陛下的身高、腿长,由最熟练的师傅制作每一个部件,最后拼装完成,只为了给这为伟大的大唐皇帝最舒适的办公体验。 而他身下坐着的椅子甚至比桌子还要更费心思。不仅在尺寸上同样完全吻合李世民的身材,其椅面和靠背更是用小牛皮和柔软的织物铺就,就像有一双手,轻柔地托着李世民的龙臀,再加上这个时代独有的腰托设计,哪怕李世民在书桌前办公一整天,也不会腰酸屁股疼。 可以说,作为一个勤政的皇帝,这样的办公装备对李世民来说,堪称宝剑赠英雄。 良久,李世民合上手中的奏本,疲倦地揉了揉眼睛。虽然身体上的疲倦被椅子抵消了不少,但心灵上的疲倦却不容易消除。没办法,这就是帝王的宿命。对于任何一个稍微有点责任心、有点良心的家伙来说,皇帝都不是一份太好的职业。 毕竟,一旦成了皇帝,全天下的子民就都成了你的责任,若非心志坚定之辈,很快就会被这沉重得吓人的责任压垮。之后的结果便只有一个:人内心的自我保护机制启动,降低责任感,以减少责任的压迫。或许正是因为这个机制的存在,纵观华夏历史,几乎没有一生都持续英明神武的皇帝。绝大多数皇帝都在晚年有着这样那样的荒唐举动。 好在,如今的李二陛下还正值壮年,年富力强,从身体到心灵都强壮得像一头真正的龙,时刻都在努力向成为一个前所未有的好皇帝的目标而前进着。这是大唐的幸运。 不过,旁边站着的老内侍何长宰却是有些心疼。他从李世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侍奉其长大,对李世民的感情非常深厚。他见李世民神色疲惫便想着说些话来为之解闷。 何长宰笑道:“陛下,奴才突然想起有件事忘记禀报。” “什么事?说。”李世民眼睛也没睁开,随口道。 “前日楚王殿下派人送了些礼物进宫。”何长宰道,“那日陛下公务繁忙,老奴想着等陛下闲下来再说,没成想,竟然就给忘了。” 李世民笑了一声,道:“这小子,能送什么好东西。不值得记着,忘了就忘了吧。” 何长宰笑而不语。 片刻之后,李世民想了想,又问道:“观音婢那边,可有礼物?” 何长宰笑道:“楚王殿下看似跳脱,实则心思细腻,自然没有忘了皇后娘娘。” 李世民满意地点了点头,道:“算这小子有良心,也不枉观音婢疼他这一场。”说着,他又看了一眼桌上的奏章,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暂时不想再次将其打开。 他转向何长宰道:“那礼物呢?” “先收进宝库了。”何长宰回答。 李世民冷笑一声,道:“这小子送了点儿什么破东西,就值得的进朕的宝库?且取来让朕看看。” (本章完) 第四百二十九章 拆盒子 何长宰凭借自己侍奉李世民多年的了解,没费太大功夫就让李世民转移了注意力——其实主要原因还是李世民自己已经有点儿不想继续工作了,也就乐得拿点什么东西来转换一下心情。哪怕是再勤勉的皇帝也免不了有这样的时候。 何长宰低下头,谦卑地应了一声,活脱脱便是世间最恭顺忠诚的仆人。他走出两仪殿外,向候在外面的两个小黄门吩咐了几句,便回到了殿内,继续站在李世民的身旁,与之闲聊解闷。 去宝库取东西这种低级的活,当然不用何长宰亲自去做。虽然说他平时都非常低调谦卑,但他毕竟是皇宫大内之中最有权柄的总管。平时哪怕是陈尹、房玄龄这样的当朝重臣也不会轻易得罪他,反而与之谈笑风生。 这倒不是因为这些大佬怕了他。一方面是由于这些身居高位者都明白,何长宰与李世民关系很近,平时吹耳边风的能力甚至比长孙皇后还要强几分,能不交恶自然不应该交恶。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何长宰本身为人处世就很有一手,对自己定位十分明确,从不趾高气昂,平时面对朝中之臣,哪怕品级低者,也是十分有礼。 有不懂事的小黄门问过何长宰为何如此。何长宰回答:“朝中的大臣们都是有才学之人,是能帮陛下分忧之人。我们这些做奴才的,本就该心怀陛下,怎么能不敬重他们呢?” 总而言之,何长宰虽然本身没什么文化,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全,但这并不妨碍他比某些自封的学士更懂道理、识大体。或许也正因如此,李世民才会将其留在身边这么久。 皇宫很大,两仪殿离宝库又不近。被派去取东西的小黄门过了很久才回来。还好李世民也乐得多休息一会儿,因此没有露出什么不耐烦的情绪,挥挥手就让小黄门又下去了。 “这是什么东西?”李世民一边打开箱子一边问道。 送进皇宫的东西当然都有内侍们检查登记过,否则哪里会拿来给皇帝看?万一藏着暗器怎么办?这也是李世民手头的这个箱子外面没有纸包装的原因。 何长宰不假思索地回答:“据楚王殿下说,是茶叶。” “茶叶?”李世民微微皱了皱眉,顺手打开箱子的被盖,向内看去。 明黄色的绸子铺在箱子内,九罐茶叶摆在里面——九是数之极嘛,李信放礼物的时候早就考虑到了。不过,目前搞出来的茶叶种类没那么多,他就按照绿茶乌龙茶红茶每种放三罐的规格装咯。 李世民发现了李信的亲笔书信。不等他说话,何长宰就主动开口道:“楚王的这口箱子是老奴亲自检验的。包括老奴在内,没有人读过这封信。” 虽然李信的信未必是什么绝密内容,但这并不等于帝王的书信下面的人就可以随意拆开。 李世民看了一眼信上的火漆,随意地点点头,便打开扫了两眼。 (本章完) 第四百三十章 好喝 “这小子,成天不务正业。朕怎么没听说他会制作什么茶叶啊?”李世民没什么信心地喃喃道。不过,话虽如此说,他的鼻子却不经意间动了一下。毕竟空气里弥散的淡淡茶味似乎还不错的样子。 李世民随手拿出一盒。盒子上简单地雕刻着一些山水,底部则是用楷书刻着凹陷进去的几个字:铁观音。 事实上,李信做的这些茶叶当然有各自的名字,而且就是李信按照后世比较出名的几种茶叶取的。绿茶就叫碧螺春、乌龙茶就叫铁观音,红茶差点就叫斯里兰卡了,还好李信最后还是克制住了恶搞的冲动,老老实实起了个名字叫祁门。 两仪殿中本来就常备着茶具。李世民依法炮制,便得到了一杯清澈的茶水。他满意地点了点头,道:“先不说尝起来怎么样,闻起来倒是还可以。”说完,他正要喝,何长宰却开口道:“陛下且慢。” 李世民疑惑地看了何长宰一眼。 “老奴闻着这茶的味道也觉得馋,想向陛下讨一杯茶。”何长宰躬身请求,样子倒有些滑稽。 虽然他嘴上说的是自己馋了,李世民却是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 皇帝对吃的东西是很小心的,通常都需要御膳房的厨子先尝过,确认没事以后才能吃。但是,眼前这茶叶毕竟是李信送的。要说非得按照原来的规矩,找太监来试试也不是不行,就是很容易让人觉得没有人情味,李世民心里也未必痛快。 所以,何长宰机灵地假托“嘴馋”,主动求一杯茶,用意还是帮李世民排除那万分之一乃至于十万分之一的危险。 在他看来,李信与自家圣上的关系再好,也不等于就可以完全放心了。万一下面人对这箱子里的茶叶动了手脚呢?这可是半点也马虎不得的事情。 李世民笑着摇了摇头,体谅了这位老奴的忠心。他也不点破何长宰的小心思,而是干脆将手中这杯茶递过去道:“行,那这第一杯茶就给你尝尝吧。” 何长宰毫不犹豫地接了过来,笑道:“那老奴可就不客气了。”说完,他将杯中之物一饮而尽。 李世民微笑着问道:“怎么样?” “老奴哪里尝得出这等雅物的好坏?只是过个嘴瘾罢了。”何长宰笑着道,脸上的皱纹都变成了挤在一起,宛若菊花。 片刻之后,李世民随手拿起另一个杯子,给自己也倒了一杯茶,吹了吹,送到唇边小口啜饮。 “嗯。”他下意识从鼻子里哼出一声,音调上扬,眼里透出一股意外的满意。 何长宰笑道:“陛下觉得这个茶可以?” “清淡顺滑,香味悠长,比之茶汤竟然更有滋味。”李世民一边点头一边缓缓说道,“跟平常的茶饼全然不是一种东西。”说着,他又喝了一口,道:“真不知道这臭小子是怎么搞出来的。” 何长宰笑道:“楚王殿下奇思妙想,老奴可也猜不着啊。” (本章完) 第四百三十一章 花茶 “得了,今日朕也不想再劳形于案牍了,去立政殿吧。”李世民笑道,“不知道观音婢有没有喝过这茶了,说不定她也就随手把东西收起来了,根本没尝过呢。” 何长宰点点头,问道:“那这茶叶,老奴该如何处置,是否放回宝库,还请陛下示下。” 李世民冷哼道:“什么破叶子也配进朕的宝库?就放在两仪殿吧,闲着没事泡来喝两杯倒是正好。” 何长宰脸上是恭顺地表情,心里却是微微有些想笑。 他想道:别看陛下平日里总是对楚王殿下骂骂咧咧的,那都是真心爱护这位爷的表现呢!往常别人送的礼,陛下何曾这么叫人拿来亲自看过,还收在两仪殿,方便随时取用的?不过,也是这位楚王殿下对了陛下的胃口,总能搔着陛下的痒处,而且又是个有本事的,我也该多结交才是。 李世民自顾自地出了两仪殿的门。何长宰则是将东西收好之后,才小步疾走,跟上主子的步子,搀扶他坐上了御辇。 须臾,李世民来到立政殿。长孙皇后见了,笑道:“今日陛下倒是来的早些。” 李世民摆手道:“朕也想偷闲的时候。” 长孙皇后大方一笑道:“无妨。陛下好好休息亦是万民之福。” “行了行了。你我二人还说这些官腔做什么。”李世民笑着摇摇头,自顾自在长孙皇后身旁坐下,拉起她的手,道,“今日信儿送了一件礼物入宫,你可曾收到。” 长孙皇后露出意外的表情,道:“原来不单是送给臣妾的?亏得臣妾刚才还夸他有良心呢。” 李世民知道自己的发妻在打趣,便笑着道:“怎么可能?他哪里敢忘了朕?” “陛下来的正好。其实臣妾方才正好就在试信儿送来的茶呢。”长孙皇后笑着让侍奉自己的宫女将茶盘端出来,果然有一壶刚泡好的茶,“陛下也尝尝吧。” 李世民正想说自己刚才喝过一点,却突然闻到这茶的味道似乎有所不同,竟然像是某种花香。他疑惑道:“这茶的味道似乎不大一样。” 长孙皇后这才微微露出炫耀的神色道:“信儿体谅臣妾,说这百花茶有助于安神,是特意给臣妾准备的。”她眉梢微微扬起,唇角带笑,像是新得了好玩具的小孩子,甚是可爱。 李世民许久不曾看过长孙皇后露出这等女儿家的神态,不觉便心生爱怜,满心温柔,道:“那这回真可算是这小子有心了。” 两人对饮花茶。虽然李世民对这花茶的味道不太感兴趣,但难得长孙皇后喜欢,他也就笑着多喝了几杯。 长孙皇后喝着茶,突然笑着道:“这孩子也不知道打的什么主意,怎么会突然想起往宫里送这些东西?” “这还不简单?”李世民环视立政殿,道,“你看看你这满屋子的家具,还没想起什么嘛?” 李信承诺包下整个皇宫的家具用度。立政殿的家具自然也是宜家出品,而且不比在李世民那边费的心思少。 (本章完) 第四百三十二章 天然居 长孙皇后哪里是猜不出来,只是要在丈夫面前扮个小女人罢了。直到李世民点出这关键之后,她才笑道:“原来如此。” 李世民点点头,道:“你就看着吧,不出半个月,这小子怕是就要做起生意来了。” 长孙皇后想起当时李世民为李信题字时的画面,一时忍俊不禁,也笑得合不拢嘴。 事实上,李世民的预料还是出了点偏差。李信的茶馆开张,根本就不需要半个月。仅仅十天之后,这家名为天然居的茶馆便悄然开张了。 李信本来以为送出这些茶叶之后,多少会有人提些意见,没想到,竟然一点也没有。唯一一个提意见的还是程咬金,他的意见是:送的茶太少,太小气,多送两车才比较好。 对此,李信只有“呵呵”两个字可以在背地里说说——当面是不敢的,万万不敢的。 从这次用户试用的结果来说,炒制茶叶的受欢迎程度有些超出了李信的预料。看来,讨厌茶汤的人并不只有他一个,只是其他人喝习惯了或者出于什么别的原因,没有表达对茶汤的不满罢了。 天下苦茶汤既然已经这么久,李信对天然居的未来便又生出了几分自信。 天然居的室内装修使用了大量的竹子。这是李信特意为之。天然居从名字到定位,都是文人的消费场所,基本对标后世都市白领和小布尔乔亚最喜欢的星某克。所以,在装修上肯定要下一点功夫,要让人一进来就感觉自己得到了某种档次上的提升。如此一来,梅兰竹菊四君子中,竹就成了最好的选择。毕竟它四季常青,而且还很容易得到。 想要营造一种高级感,光靠竹子本身是不够的。因为人是一种天生就会追寻意义的生物。而正是“意义”这件事,赋予了本来没有生命的物体以高级和低级的区分。 而对于文人来说,最简单的赋予事物意义的手法,就是运用自己过剩的联想能力将这件目标事物与自己联系起来,什么品格啊什么遭遇啊,然后再写两首或好或坏的诗。如果诗足够好,能引起足够多文人的共鸣,那么,这种事物与品格之间的联系就会被固定下来,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 梅兰竹菊四君子其实都是这么来的。早在大唐的时候,竹子就已经成了君子的象征,写它的诗有不少。但李信还是觉得,既然是自己开的茶馆,随便抄一首人尽皆知的前人的诗在上面,似乎有点欠缺味道,反倒降低了茶馆的逼格。还是得自己写一篇。 当然,你要说是抄一篇,那也没什么问题。但毕竟,没人能挑出来这问题不是? 李信心中早有一篇合用的诗,正好用在此处。那是清代画家、诗人郑燮郑板桥写的《竹石》。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这年头,板桥体是没人会写。而这首诗的立意也不适合让陈幼澜这个女子之身来代写。她写不出那种韵味。 最后,还是陈辛恒解了围。 (本章完) 第四百三十三章 雇佣 李信本来没觉得陈辛恒的字会有多好看。谁料,这家伙提笔一写,一手字竟然苍劲有力,乍看起来相当唬人。当然,细看起来也颇有风骨。 面对一脸得意洋洋的陈辛恒,李信真是没忍住,露出了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还是陈幼澜笑着打了陈辛恒一掌,然后对李信解释道:“你别看我哥平时没个正行,小时候也一直被老师夸的,琴棋书画无所不精。” 李信抬眼看了陈辛恒一眼,半开玩笑地拱手道:“看来平时真是失敬了。” 陈辛恒傲娇地哼了一声,似乎在说“废话”!平时他总是在各种方面被李信吊打,实在也是憋坏了。早年间他可也是人人称赞的天才少年呢!现如今,已经被李信时不时整出来的什么数学问题快要逼疯了。难得有这种能反过来在李信面前装一波的机会,他肯定要好好把握,不装白不装。 于是,那副字就成了天然居某一面墙上题着的诗句。 郑先生这首诗虽然诗文本身并不绮丽,但却将竹子那种傲然的姿态和品格写得淋漓尽致。咏物诗中咏竹子的,这篇诗堪称经典。正因如此,李信才会毫不犹豫地在此处用上它。 除了环境雅致以外,所用的器具也得优雅。李信特意定制了一批陶器,造型比较古拙,意图突出这种超凡脱俗的意境。当然,他才不会承认全用陶器的原因是因为瓷器太贵呢——别看一批瓷器的价钱不算啥,但茶馆要运营起来,从不可能一套茶具用到倒闭吧?中间还得不停地更新更换,长久以往,这笔钱就不小了,哪儿有陶器合算? 茶馆毕竟刚开始运营,到底能否成功,还需要观察,没必要在这种不必要的地方大肆铺张,更何况白瓷的确不符合天然居的意境。 抛开这一点原因不谈,李信选择陶器节省成本的目的,还是想把这点节省下来的成本用到别的地方。那就是天然居的服务员上。 李信早就反省过自己,既然不喜欢人口买卖,那自己便不可再参与其中,哪怕只是当个买家。所以,这一次天然居的所有服务员,都是从长安以及周边各县招来的女子,有正式的文书,还给丰厚的工钱——说是周边各县,其实主要也就是蓝田县,李信自己封地上的庄户人家。 要知道,虽然说服务员在后世已经是一个非常普通非常正当的职业,但是在大唐时,这还是一个被认为“抛头露脸”的职业。女性参与其中自然会有许多顾虑。如果不是李信在蓝田县的人品有目共睹,也不会有这么多小娘子愿意来当务工。如此便很好理解,其他县的女子为什么不太愿意来天然居任职了。 既然得到了别人的信任,李信当然要对得起这份信任。所以,他对天然居也立下了一样的规矩,杜绝哪怕一丁点骚扰的可能。有郑涛元的例子在前,想来应该不至于会有人敢于用自己的腿再试试天然居的规矩。 (本章完) 第四百三十四章 档次问题 大抵世上的事情都是这样,只要能抓住要点,从正确的角度切入,就没有不成功的。李信的天然居从开张以后,很快就成为了长安城新一代的消费圣地。原因就在于他精确地切中了这帮文人的小心思,满足了他们对高级感的需求,如此一来,他们内心满足之后,也就不吝啬那么几个钱了。 李信眼见着自己的天然居逐渐走上正轨,本来还有些没底的心也就慢慢放了下来。他本来就是这个性子。以前读书的时候就是,哪怕明知道自己算的没错,也要对一遍答案才放心,还美其名曰严谨,说白了就是强迫症。 虽然天然居的生意不错,但茶馆毕竟是茶馆,客人再怎么多也比不上长一楼——有人天天吃饭,可没有人天天出门喝茶呀!更何况,话剧又是长一楼吸引客人的超强法宝,天然居无论如何比不过。所以,天然居虽人来人往,但不论何时,总有些空位。 不过话说回来,李信心中将天然居定位成大唐星某克的想法也注定了这里的客人数不会太多。一方面是天然居喝茶的确不大便宜,逼格的价钱很贵,二来则是因为这样的定位的确也不适合熙熙攘攘、人来人往的氛围,那会破坏有钱的文人老爷们置身此地时的那种高级幻觉。 事实上,李信也没想过靠这些来店里喝茶的顾客赚钱。在他的设想中,这地方只要不大亏钱就行,主要还是为了推广炒制茶叶和冲泡茶水这种新的饮茶方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个目的已经在逐渐成功当中了。因为天然居的营业范围还包括卖茶叶这一项。而这一项生意的营业状况似乎还不错。 这说明,有很多人开始买茶叶回家自己泡着喝了——总不至于买天然居的茶叶回去制作茶汤喝吧?真要有这么固执的人,那只能说明他对茶汤是真爱,爱到骨子里的那种,李信真的是没辙。 茶叶生意走上正轨以后,李信就将这帮炒茶师父迁到了蓝田县,单独弄了几个平房给他们当工厂,还允许他们带学徒。如此一来,茶叶的产量就大大得到了提升,除了供茶馆本身使用以外,还剩下不少。按照商业规则,这些商品当然应该拿出来发卖。 李信将这些茶叶按照产地和口味的不同,分成了三个不同的档次,并且按照档次的低中高,分别给这些茶叶配备了不同的包装。不要小看这一点,绝大多数人都没有仅凭味道就分辨出茶叶级别的鉴赏力,对他们来说,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给茶叶加上让人一看就很厉害的包装。这样不仅能给消费者积极的心理暗示,还能彰显其身份和品味的不凡,一举多得。 当李信向负责雕刻这些茶叶的木匠师傅讲解了这几种包装在意义和效果上的差别之后,在旁边从头听到了尾的王贵不由得有些感慨,自家王爷果然对人心有着超乎寻常的把握。 (本章完) 第四百三十五章 薄利多销的茶包 包装起来卖的茶叶自然是茶叶之中品相比较好的部分,哪怕是低档茶叶,也得挑选叶片完整的、颜色自然的。茶叶制作完成之后,还要再筛选一遍,去掉因为火候不均匀等原因而变得有些过熟的茶叶,以免它们影响茶的味道。 如此精益求精的态度当然是好的,不过却降低了从生茶叶到成品茶叶的比率,多了很多浪费的部分。一开始,炒茶师傅们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些茶叶,又舍不得浪费,只好各自都收集一些,自己泡着喝。 不过,就几个炒茶师傅,哪怕每天喝,又能喝多少呢?最后还是不得不扔掉一大部分。 后来,李信巡查茶叶厂的情况时,听说了这件事,灵光一闪,便想出了完美的解决办法。 他让炒茶师傅将这些本来要丢掉的茶叶集中起来,研磨成均匀的茶叶碎末。然后,找来比较细密的麻布,分割成两三寸见方的小块,将茶叶末包裹其中,用细线扎好,如此一来,后世常见的茶包就这样诞生了。 总体算下来,一个茶包的成本甚至不到一文钱。相比起天然居卖的一两十文钱的低档茶叶,差了将近二十倍。第一批茶包出厂之后,李信先是满蓝田县地送了一大堆,各家各户都拿到了几包。众炒茶师傅体验过茶包的便利性以后,纷纷为李信的想法惊叹。蓝田县的庄户们也对茶包赞不绝口。 对于这些地里刨食的人,当然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整什么茶具茶碗,甚至也没有这份心情和时间去品茶。对于他们来说,大热天在地里干活的时候,有婆娘到田边来送上一大碗香香的茶水,那滋味可太美了,解渴又解累,好喝还不贵。婆娘们也觉得用茶包泡茶不难,不过是煮开水的时候往里扔个茶包而已。她们也乐意做这样的事情,好让自己男人痛快一些。如此一来,当然所有人都对茶包这东西青睐有加。 得到肯定之后,李信便开始卖茶包。 茶包是不可能在天然居卖的,否则不就成了在高档咖啡店卖速溶咖啡了吗?且不说有没有人买的问题,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老板都不会做这种自降“店格”的事情。所以,这些茶包只是另外开了一个小摊在售。 本来,李信只是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本意只是想节省成本,多赚点钱罢了。结果,他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茶包以非同寻常的魔力征服了所有人。 后来他才想明白,相比起正儿八经地准备一套茶具来泡茶,显然是茶包往开水里一丢,等一会儿就能喝上热茶来得方便快捷。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来说,味道并不是首要的追求。哪怕是对于经常去天然居喝茶的人来说,他们也并非每一次喝茶都需要那样的享受,有时候仅仅是想要以最快的速度喝上一杯热茶而已。这时,茶包显然是不可忽视的优质选择。 于是,卖茶包的收入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疯长,很快就赶上了天然居卖茶叶的一大半.......真就传说中的薄利多销呗? (本章完) 第四百三十六章 崔家小娘子 茶包的走红让很多人都觉得不爽。别的地方不说,就说在天然居喝茶的这些客人之中,就经常有类似于“茶包泡的茶也能算茶?”之类的言论。对此,侍奉于客人身边的服务员虽然面无表情,心里却是有点想笑——她们大多都是蓝田县人,当然知道茶包其实也是出自王爷的手笔。 高雅的天然居是出自王爷李信之手,土气的茶包也是出自王爷李信之手。若是这样的事实被这些人们知道了,他们会怎么想呢? 服务员们有时会忍不住这样想。 李信当然也知道这样的争议。他只是懒得理会而已。 他很清楚,这种高雅和卑俗的争论本质上只是一种对优越感的追求而已。正如后世热衷星某克的小资阶级不仅会鄙视速溶咖啡,甚至连喝廉价一些的现磨咖啡都会被鄙视一样。根本就无需理会。 说白了,喝的不都是一杯茶吗?有些人看重味道,看重品质,而另一些人看重性价比、看重便利性,就是这样的取向不同而已。 相比之下,李信更在意的是眼前这个坐在他面前的女子。 这是一个他以前从没见过的女子。从某种意义上说,应该算是不速之客,因为他并没有邀请对方来王府做客。 事情应该从今天的早些时候说起。下人突然来向李信禀报说楚王府外有女子求见。 李信愣了一下:哈?什么玩意儿?女子? 这年头女子上别人家串门,而且还是个男人的府上,这可不是什么常事儿啊。 李信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长什么样?漂亮吗?带礼物了没有?” 那位来通报的小厮摇了摇头,道:“不知道。只看看到她家下人来扣门,说是崔家小姐求见。” 李信更加疑惑了。他跟崔氏可没什么来往,为什么崔家的小娘子会突然找上门来了? 他仔细地回想了一下最近的经历,确认自己从没有跟崔家的人有任何接触。不过,哪怕跟对方不认识,既然对方找上门来了,也不是很好让对方吃闭门羹。那样未免显得不够尊重。 罢了罢了,既然是崔家来人,给点面子也是应有之义。 李信如此想着,让下人将这位求见的女子带了进来。 于是,事情就变成了现在这样。两人静静地坐在厅上,气氛有一丝尴尬。 主要是因为李信没想到这位崔家小娘子这么好看,所以一时间脑子有点宕机。 他目测眼前这位女子身高至少有一米七多,年纪不过十六七,皮肤白皙,哪怕是坐在椅子上都令人无法忽视她修长的腿。比例实在太好了,完全可以当模特。她的眼睛很大,甚至比陈幼澜还大,眼梢微微上扬,比之陈幼澜的美得更有几分侵略性。如果说陈幼澜的气质更像是幽兰,那么这位女子就更像是玫瑰,微微带刺的那种。 李信不知道这女子的来意如何,尚且不敢随意开口。谁料,那女子却先发话了。 她笑道:“楚王殿下,怎么好像有点紧张?” (本章完) 第四百三十七章 博陵崔氏 李信微妙地生出一种自己仿佛在被调系的感觉,心里那股不合时宜的大男子主义就蹭地升起来了。用大白话来说,就是不服气,不服输,尤其是身为男子却在气势上输给娇滴滴的女子。要知道,这会儿她可是在李信的主场,这还能被她压一头?那李信还混个啥呀! “咳咳。”李信轻咳两声,道,“本王只是在想事情罢了。” 角落里的王贵有点想笑。他清楚得很,王爷乱了阵脚,还故意抬出“本王”这种称呼来试图压制对方,真是......有点可爱。 这位自称来自崔家的小娘子微微一笑,宛若桃花含苞欲放,任凭哪个男人看了,怕是都要失神片刻。她那双仿佛含着清泉的眼睛轻轻眨了眨,似乎看透了李信的窘迫。不过,她却没有在这件事上纠缠,而是落落大方道:“小女子忘了自我介绍了。” 李信稍稍坐正,表示自己有在认真听。 “奴家博陵人氏,姓崔,名盈盈,今日不请自来,拜访楚王府,乃是有事想与王爷商议。”崔家小娘子的声音并不大,但却给人一种柔中带刚之感。她抬眼看了李信一眼,又起身行了一礼,道:“多谢王爷不吝一面,没有将盈盈拒于门外。” 博陵人氏?还姓崔?那不就是博陵崔氏? 在五姓七望当中,有两个崔姓世家,一个是清河崔,一个是博陵崔。两家本事一家,源自于更古老的“姜”姓。后来,崔姓的先祖,当时还姓姜的姜季子不受父亲的爵位,将其让给弟弟,被弟弟分封到一个叫崔邑的地方。从那以后,这一支就改姓为崔。大约在秦朝时,才又分出博陵崔和清河崔两支。 本来两家人的状况差不多,只是近来清河崔在朝堂之上更为活跃,所以隐隐有压过博陵崔的势头。两家人因此有些明争暗斗,毕竟都是来自同一个祖先,谁又想被人压一头呢? 至于眼前这个崔盈盈嘛.......崔莺莺?怎么突然《西厢记》起来了? 李信的脑子又不着边际地游走了一番,嘴角不自觉露出一个笑容,好在最后即使醒悟过来——在一个美女面前露出这么猥琐的笑容,似乎不大符合自己的身份。他连忙又轻咳两声,试图掩饰过去,嘴上含混地说道:“哦,盈盈小姐,好名字。” 只可惜,崔盈盈眼尖,早就将李信的表情尽收眼底。 虽然她表面上没有流露出什么情绪,心底里却是不自觉地多了几分轻视。 看来,这位楚王殿下也不过如此嘛,也是那种见了女子就走不动路的色胚......此刻心里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肮脏事情,实在是辱没了他先父的威严.....虎父有犬子,可惜了。 崔盈盈默默在心中想道:不过也好,他越是草包,我就越是容易达成目的。 “既然盈盈小姐说有事情想要与我商议。”李信懒得乱猜,干脆主题道,“不知道是什么事呢?” (本章完) 第四百三十八章 为难了吗 崔盈盈对于李信的直接有些意外。她还以为这个有些好色的王爷应该再拉着她天南海北地乱聊一通,才会逐步回到她今天的来意上呢。谁料李信会如此干脆,这让本来已经做好要虚与委蛇准备的她一时间有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冲动。 不过,崔盈盈好歹也是在商场上历练了不少年,这点应变能力还是有的。这一点从她脸上淡淡的笑容始终没有发生过波动就能很清楚地看出来。 “楚王殿下果然直爽男儿,毫不拖泥带水。与奴家这等小女子不同。”崔盈盈半开玩笑道。 李信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好敷衍地嗯了两声,点点头。 对于眼前这个突然出现的来意不明的崔家小娘子,他真有点不知道该从何应对——不管说什么,好歹也要先知道来意吧? 崔盈盈道:“奴家听说京城新开了一家茶楼,名为天然居,内里装潢雅致,还专门提供一种新式的茶水,生意非常兴隆,不知王爷可曾光顾?” 李信这么一听,终于大概有了些想法。 人家这么娇滴滴一个小娘子亲自登门拜访,总不会是为了闲聊一下京城里新开的这家茶楼有多好,里面卖的茶水有多高级吧?虽然女子抛头露脸地经商什么的并不多见,但以如今的状况来看,这大概是唯一合理的解释了。 崔盈盈在应该是博陵崔氏在某一项或某几项生意上的话事人。如此说来,她此番突然造访的目的也就呼之欲出了:反正就是跟天然居或者天然居的茶叶有关的生意上的事情呗。 想到这里,李信就有些放松下来。他点点头,道:“的确有所耳闻。毕竟,那就是本王的产业。崔姑娘有何指教吗?” 可以肯定,既然对方都亲自登门来谈生意了,怎么可能不知道天然居是谁家的生意?更何况,楚王府做生意不似别家,不会特意隐瞒,京城很多人都知道楚王府有哪些产业。天然居也是如此。 所以,李信根本懒得隐瞒,直接说了出来。 “指教谈不上,反倒是想向楚王殿下请教一个问题。”崔盈盈一低头说道。 李信挑了挑眉毛,道:“你尽管说来听一听。” “敢问殿下,我崔氏可曾得罪过您?”崔盈盈缓缓问道。 李信疑惑地皱了皱眉,但还是回答道:“没有。” “那王爷为何要为难我崔氏的生意?”崔盈盈用那双乌黑的晶莹眼眸看着李信,似乎想要将其看穿。 李信一时有些不明所以,哑然失笑道:“我何曾为难过你们的生意?” “如何没有?”崔盈盈反问。 李信从这话里听到了几分指责和敌意,不由得也有些无语。他冷笑了一声,道:“那你倒是说说,我究竟怎么为难你们了?” 崔盈盈咬了咬下唇,道:“敢问殿下,天然居所用的茶叶从何而来?” “当然是派人从茶农手中收购,然后炮制所得。怎么?不可以吗?”李信道。 崔盈盈道:“王爷要买茶叶当然可以。只是为什么要恶意抬价,让我们的生意都做不下去呢?” (本章完) 第四百三十九章 恍然大悟 恶意抬价? 李信这才想起自己的确是让赵珂负责向茶农收购茶叶的事情,并且也确实交代过她,如果茶叶质量好的,价钱方面好商量,要优待茶农等等。怎么这就变成恶意抬价了? “这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李信正要开口如此反问,却突然想起了赵珂前两日向自己汇报情况时说过的一些事情。 据赵珂说,长安附近生茶的价格低的有点离谱,很有可能是被人刻意压价。当时李信没有在意,还以为只是茶叶市场不太景气,让她不用管,价钱尽量公道一些就行。以如今崔盈盈的说法来看,赵珂的猜测倒未必是没有道理。 如果不是自己刻意维持的低价局面被破坏,崔盈盈为什么会这样亲自登门,还一副问罪的态度?要知道,价格的波动是正常的市场现象,哪有什么谁应该对此负责,或者谁为难谁的说法?除非....... 李信将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笑了笑,道:“为了避免误会,我还是先问一问吧。敢问崔姑娘平时收购生茶的价格是多少?” 崔盈盈理直气壮道:“那要看茶叶的品质了,差一点的每斤七八文,好一些的每斤十文,十来文也是有的。” 李信闻言,心中便有数了。 茶树这种东西不同于米麦这种粮食作物,单以重量来说,产量并不高。假设侍弄茶树所花的时间成本与人力成本大致相当,那么生茶叶,也就是刚采摘下来还没有经过处理的茶叶,单价至少也是米价的数倍到十数倍。更何况,侍弄茶树所需要的精力可不比种粮食少。 李信在心里这么粗粗地估计下来,每斤生茶叶的成本就要至少六七文,更何况茶农还要赚钱,以崔盈盈的报价来说,那些茶农的利润未免也太薄了,谁会愿意做这样的生意? 很显然,是崔家用了某种手段,强行压制了生茶叶的价格,逼掉了茶农们的利润空间。 李信默默在心里摇了摇头。 这种手段他见得太多了。最简单的就是垄断。 “垄断”这两个字的威力非常大,只要使用得当,随随便便都是暴利。人们最常见到的手法,是通过垄断,把白菜卖出珍珠的价。但,只要运作得当的话,也能逼迫别人将珍珠以白菜价卖给你,变相降低成本,增加利润。 就以茶叶为例,茶农们只知道种茶,缺乏销售茶叶的渠道,所以他们种出来的茶叶只能卖给像崔盈盈这样掌握着渠道的商人。正常情况下,有比较多的商人竞争,茶叶的价格可以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崔盈盈以某种手段,使自己成为某一区域唯一的茶叶商人时,就形成了垄断的局面。 茶农当然不想茶叶砸在手里,他们需要用茶叶换钱。而此时,崔盈盈是他们唯一的选择。于是,生茶叶价格的主导权就落到了崔盈盈的手里。任何人只要开出她认为不合理的价格,那么这个人的茶叶就卖不出去,如此一来,自然是她要风得风了。 (本章完) 第四百四十章 资本的短视 至于如何成为某个区域唯一的茶叶收购商么,那方法可太多了。最简单的就是借助崔盈盈背后这博陵崔氏的巨大影响力。寻常的茶叶商人怎么敢跟崔家竞争?还不是崔盈盈说一声“滚”,他们就屁滚尿流地逃得远远的了? 如此说来,崔盈盈亲自上门来商量生茶叶的价格问题,反倒是给了李信不小的面子了。如果今天是寻常小商人敢到崔盈盈的地盘上收茶叶,还破坏了她苦心经营的低价,恐怕她的态度和手段应该不会是这么温柔。 李信不禁感慨,权势和金钱,真是形影不离的好伙伴。 一瞬间,他想通了很多事,不过表情却没有多大变化,只是淡淡地反问道:“崔小姐,你不觉得你给茶农们开的价格有点过于低了吗?” “我用什么价格收购生茶叶,好像不太需要楚王殿下的评价。”崔盈盈冷声道。 李信没崩住,噗嗤笑了一声。 崔盈盈还没反应过来问题所在,立即皱起漂亮的眉毛,一脸迷惑又生气的表情,仿佛受到了小看。 李信连连摆手,无声地表明自己是无心之失。他经过专业的训练,不管多好笑,他都不会笑,除非忍不住。 “崔小姐,既然你用什么价格收购生茶叶不关我的事,那为什么我用我的价格去收购生茶叶,就变成为难你了呢?”李信笑吟吟地反问。 要不怎么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呢。也就上门来的这位崔盈盈小姑娘长得好看,如果今天是换了什么第二三个像陈辛恒这样的世家公子上门来,还这样胡搅蛮缠,早就被李信几棍子打出门去了,还会有心思笑着说话? 这个看脸的世界真是太糟糕了。 崔盈盈被李信诘问住,脸颊微红,一时语塞。她悄悄捏紧了自己的小拳头,又松开,深吸一口气道:“既然如此,楚王殿下,我们也不必拐弯抹角。是,我的确刻意压低了生茶叶的价格。但那又如何呢?商人逐利本就天经地义。更何况,我实在看不出更低的茶叶价格对你来说有什么坏处?你为什么要破坏这样的局面呢?” 李信不由得对崔盈盈稍微高看了一眼。 客场作战还敢跟对方据理力争,且不说这“理”到底是正理还是歪理,至少这份勇气还是相当可嘉。 看着崔盈盈脸上的疑惑表情,李信这才明白历史上那些伟人为啥是伟人。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们的智慧实在是太超人了。李信老早就听过一句名言“资本是短视的”。这句话有很多种解释,最简单的就是字面意思:资本总是追逐最快的利润回报。 此刻崔盈盈的想法就是这句话最好的注解。她只看到了压低生茶叶带来的,更加丰厚的利润空间,却没有看到这部分利润是以牺牲茶农种茶的积极性以及他们的消费能力所换来的。 资本总是如此短视,从崔盈盈刻意压低价格,到后世资本主义世界周期性地发生经济危机,这些东西,竟然都在伟人的意料之中。妙啊。 (本章完) 第四百四十一章 有关系 “谁告诉你,低价的生茶叶对我没有坏处?”李信决定给这个单纯的小姑娘好好上上课......当然,是看在她长得这么好看的份上。而且,既然她也做茶叶生意,日后难免会有接触,如果不把话说明白,类似的冲突还会继续发生。 李信倒不是怕了博陵崔氏,只是觉得麻烦。 崔盈盈还以为李信只是嘴硬不肯承认,冷笑了一声,道:“好啊。那我倒要请教一下楚王殿下,更低的生茶叶价格,对您到底有什么坏处?” 在她看来,没有人会拒绝更低的成本。李信不以既往的市价交易,擅自提价,根本就是在恶意找茬。如今也不过是在无理闹三分罢了。 谁料,李信却点点头,道:“好。那我就说给你听听。” 崔盈盈抿了抿嘴唇,没有说话。 “生茶叶的价格太低,茶农就会赚不到钱。”李信以一句毫无疑问是废话的话作为自己的开场。 崔盈盈不屑地扬了扬唇角,道:“那又与楚王殿下有什么干系?” “当然有干系。”李信笑道,“茶农们赚不到钱,谁还种茶呢?到时候,种茶的人减少,茶叶的产量下降,我就买不到足够的生茶叶来维持我的生意,那样我就赚不到钱,你说,这跟我有没有关系?” 崔盈盈笑了,微微讽刺道:“我已经与这些茶农做了两年多的生意,再算上以前的账目,我倒是没有发现茶叶的产量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李信仿佛没有听出崔盈盈的暗讽,反而笑道:“这不就是问题吗?” 崔盈盈疑惑地嗯了一声,尾音微微扬起。 李信解释道:“如果卖茶叶有钱赚,茶农们赚了钱为什么不种更多的茶叶?你以为产量保持稳定是正常的吗?我告诉你,不是的。茶农们今年种茶赚了钱,明年就应该努力培育更多更好的茶叶才对。他们种出更多的茶叶,我才能更多地卖给别人,赚更多的钱,不是吗?” 当然,李信所说的这种情况里也隐含着资本的短视特点。盲目地扩大生产,也很容易导致供过于求,价格下跌。只是,目前来看,茶叶的需求还很大,暂时不用担心得那么远,而且跟对话的主题也不相符,所以他也就没有往那方面去解释。 崔盈盈微微张了张嘴,似乎想要说话,却终于还是保持了沉默。她不得不承认,李信所说的这种情况她以前从来没有考虑过。一直以来,她考虑最多的都只是如何降低成本提高利润。 而且,更巧合的是,近来随着天然居的带动,成品茶叶市场逐渐转好,她也在为手头没有足够的茶叶可出售而烦心。李信在这样的关头说出这一番话,竟微妙地有了几分当头棒喝的意味。 李信见崔盈盈没有说出什么话来,笑了笑,自顾自地继续说了下去:“这还不是最重要的理由。我问你,如果茶农们赚不到钱,我要去赚谁的钱呢?” (本章完) 第四百四十二章 该怎么办 崔盈盈脸上的疑惑之色更浓了几分。 李信转了转眼珠,想了个例子道:“假如你现在不是做茶叶生意的崔小姐了,你是做布匹生意的崔小姐。” 崔盈盈睁着那双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李信,目光甚是清纯,像是一个认真的学生。 可惜,李信脑子里正在想事情,想着自己接下去该说啥,并没有注意到崔盈盈这刹那的美。他缓缓道:“如果茶农们挣不到钱,他们连吃饭都成问题,也就没有钱买你的布做新衣服。你就赚不到钱,进而喝不起我的茶叶,这样一来,卖茶叶的我就少赚了钱。” 李信停顿了一会儿,才接着道:“我这样说,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崔盈盈眨了眨眼睛,似懂非懂。 “我也只是举个例子罢了。”李信摆了摆手,道,“真实的情况要比这个复杂很多很多。尽量简单地来说,你用这种手段让茶农赚不到钱,一来你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影响了茶叶的产量,二来你影响了他们消费能力,而这部分的影响,最终会以某种形式反馈到你的身上。因为你作为商人,不可逃脱地处在市场当中,并且受到它的影响。” 或许是李信的语气太过笃定,又或许是他的话的确有几分道理,反正崔盈盈在这一刻的确动摇了。 李信最后道:“总而言之,做买卖是有规律可循的。你我追求利润不假,但是总要保证这个循环当中每个环节的人都能拿到合理的回报,这样的生意才能做得长久。” 崔盈盈本能地想要反驳,却无从下口。自从接受家里的生意以来,她一直觉得自己干得不错。巧用手段降低成本也是她之前自觉得意的手段。如今被李信这么一说,她竟真的生出几分不妥的感觉。 她下意识地说道:“这么说,难道我还要让利给茶农?” 李信摇了摇头,道:“不是让利,只是给他们应得的利润。试想,茶农赚到钱以后,他们就买得起米、买得起布、买得起盐,那么卖米的、卖布的、卖盐的也就都能赚到钱。他们再去买别的东西,钱就被花到了别的地方。有更多人赚钱,经济就能发展,大家就都能过上好日子......” 崔盈盈静静地听着李信的话,突然感觉到自己与面前这个男人有些不同。虽然同样是在经商,她关心的只有利润,而这个男人却考虑到了更加深远,更加复杂的层面。 到这一刻为止,她才终于忘却了李信一开始留下的糟糕印象,开始逐渐产生出一种敬佩的情绪。 “没想到楚王殿下竟然对商道有如此深的见解。小女子受教了。”崔盈盈由衷地低头说道。 李信也连忙自谦:“不敢当不敢当。” “不过,”崔盈盈苦笑道,“王爷能否告诉我,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什么怎么办?”李信愣了一下。 “我该如何才能收到生茶叶呢?”崔盈盈问道。 李信理所当然道:“你也涨价啊。” 崔盈盈面色微苦,看上去更加惹人怜惜。她道:“哪有那么容易.....” (本章完) 第四百四十三章 不用报答 经过崔盈盈的这番讲述,李信这才明白了她口中所谓的“难”,到底难在哪里。 从某种意义说起来,这应该也算是自作自受。 崔莹莹一直以来可以打压生茶叶价格的事情,茶农们作为最直接的利害关系人怎么可能毫无察觉呢?只是他们迫于压力,而且没有更好的选择,才勉为其难接受而已,他们心中对崔盈盈、对崔家,当然抱有相当强烈的敌意和怨念。 因此,当李信作为另一个茶叶商人进去茶农们的视野中,而且他的报价还大大高于一直以来的崔盈盈时,茶农们当然会一窝蜂地选择将自己家的茶叶卖给李信而不卖给崔盈盈。 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崔盈盈提价,否则绝不可能收到哪怕半斤茶叶。但是,由于茶农们心中已有怨念存在着,如果崔盈盈只是简单地把价格提到与李信的收购价差不多,哪怕略高于李信的水平,茶农们恐怕都依然不太会愿意将茶叶卖给崔盈盈。 否则,不就真变成了“你伤害了我,还一笑而过了”么? 抛开这句暴露年龄的歌词不谈,李信总算是对崔盈盈所面对的情况有了清楚的了解。 如果崔盈盈真的将生茶叶收购的价格提高到足够与李信竞争的程度,那么这个价格必将超出目前合理价格一小截。这高出来的一小截,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差不多可算是她对茶农们的弥补。如此一来,她的利润空间就微乎其微了。要知道,这茶叶生意背后必然是有崔家的影子在内。如果利润达不到之前的标准,首当其冲要承受家族压力的就是崔盈盈本人。 原来,正是由于这进退两难的局面,崔盈盈才会选择亲自上门来讨个说法啊。 崔盈盈诚恳道:“既然楚王殿下对商道有如此见解,想必一定知道如今的状况下,小女子到底该怎么办。还请楚王不吝教我。日后小女子必定想方设法报答于殿下。” 若是按照李信的本心,这会儿照例是应该问问具体怎么报答,是不是以身相许这类问题的。这倒不是因为他渣或者见色起意,只是因为他本性就喜欢耍嘴皮子,多年贫嘴艺术表演家而已。但是,他仔细想了想,他跟眼前这位崔盈盈姑娘可是头一回见面,直接开这样的玩笑不恰当,万一人家当真了,非要哭着喊着嫁给他怎么办? 不得不说,李信真是.......想得太多了,有点欠滋。 李信轻咳两声,道:“崔姑娘言重了。说起来,这件事也是因我而起,替你解决也是应有之义。报答这种话,就不用提了。” 崔盈盈松了口气。她说要报答李信的话,当然也不是出自真心,只是社交辞令而已。本来她还真有点担心万一李信真的说出什么难以兑现的要求呢,如今见李信表露出这不求回报的态度,她当然放下心来,同时默默地高看李信几分。 不趁人之危的人,应该不会坏到哪里去。 (本章完) 第四百四十四章 两条计策 崔盈盈进门的时候,李信本来就要让下人奉茶水上来待客,是她拒绝了,说她是来谈事情的,谈完就告辞,不用麻烦。如今既然她要多留一会儿,听听李信的看法,那么李信想了想,还是让下人端了两杯热腾腾的茶水上来——好吧,主要还是李信自己有点口渴,又不好意思自己喝,让别人干看着,所以顺便也给崔盈盈来了一杯。 楚王府本身就是天然居的东家,府上用的茶叶当然都是按最好的来。崔盈盈看了看自己的茶,小口啜饮,道:“这茶的味道......似乎跟普通的茶不太一样了。” 李信笑道:“当然了。这是全新的茶叶加工方法。不仅让茶叶更加耐储存,而且口味和风味也更胜茶汤一筹。” 崔盈盈微微点了点头,似乎有点开始理解天然居为什么能在短时间内取得如此成功了。一直以来,她卖的都是简单加工的茶饼,利润并不算高,这也是她不得不用手段压低生茶叶价格的原因之一。如今亲自见到李信,联想到最近火遍长安的炒茶,她的内心突然开始生出一个别样的想法。 为什么她不能参与到炒茶生意里呢? 李信突然开口打断了崔盈盈的思绪:“如今的局面,你有两条路可走。” 崔盈盈连忙稍稍坐正,道:“愿闻其详。” “第一,以后就由我来出面收购所有生茶叶,然后再转卖给你。”李信笑了笑,道,“我可以保证,不赚你钱。” 崔盈盈哑然失笑,摇摇头问道:“那么另一条路呢?” 李信早就预料到崔盈盈对这条路不会太满意。毕竟对方是个商场女强人,肯定不喜欢居于人下。要是她接受这第一条路,从此以后,他李信就变成了崔盈盈的上游原料商,平时大家和和睦睦还好,真要发生什么竞争的时候,李信一卡她脖子,她不就人直接傻掉了吗? “第二条路,恐怕需要崔小姐稍微牺牲一下。”李信道。 崔盈盈没有回答,只是静静看着李信。 李信不好意思盯着人家的眼睛,轻咳两声,道:“如今茶农们是觉得之前被你们崔家欺负了,所以现在才不肯将茶叶卖给你。如果你能出面,好好向茶农们道歉,并且补偿一下,顺便将原本负责收购茶叶的家伙惩处一番,把责任推给他,说他欺上瞒下中饱私囊之类,如此平息了茶农的怒气,你应该就能正常地收到茶叶了。” “至于那个替你背了黑锅的人么,反正你们崔家家大业大,随意安排到你们家族里别的位置,好好优待即可。莫要辜负了人家的牺牲,令下人寒心。”李信又补充了一句。 崔盈盈显然对这种做法更满意。因为这条路能保证崔家和楚王府在收购生茶叶这件事上处在相对平等的位置上。 “我脑子也不太灵光,只想到这两条计策。具体怎么操作,还是要看崔小姐自己的决断了。”李信又端起微凉的茶水喝了一大口。 (本章完) 第四百四十五章 合作的机会 崔盈盈并没有说自己要选哪一种方法,不过看起来应该不会是第一条。或许是连日以来担心的事情总算落定,她的心情稍稍缓和几分,脸上的笑容更加自然,李信不自觉地多看了两眼。 好吧,男人就是这死样。绝大多数男人都不会看见美女就走不动路,但也不可能是见了美女毫不动心的圣僧。他们只是在看到美好的事物时,忍不住多看两眼,顺带着生出一点点无伤大雅的旖念而已。 崔盈盈猝不及防地又起身行了一礼,道:“今日听楚王一席话,盈盈获益良多,还请殿下受盈盈一拜。” 李信最烦这种礼节来礼节去的,更何况在他的视角来看,他也没觉得自己亏了什么,哪里值得崔盈盈如此郑重地感谢?他连忙上前去扶,以双手轻轻托住崔盈盈的双肘,不让她顺利地拜下去。 此时正是夏末,关中的天气还热。崔盈盈身上的衣服穿得比较轻薄。李信隔着衣服都感受到了崔盈盈这一双手臂的弹性和温热。他立即惊觉不妥,又不好立即甩开,只好强装镇定地将崔盈盈扶起。 崔盈盈似乎也没料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当即也是脸色绯红地顺水推舟,站起身来,没有继续为该不该行礼这件事而与李信纠缠。就在她站起身的瞬间,李信立即收回了双手,没有多留哪怕一秒钟。 “崔小姐不必如此客气。都是做生意的,我也是能帮则帮罢了。”李信搓了搓手,道,“还是就坐着说话吧。” 崔盈盈点了点头。两人方才又坐回各自的位子上。 崔盈盈很快就从刚才的举动中冷静下来,笑着道:“楚王殿下,敢问你这新式炒茶的产量如何?除了供应长安周边地区以外,还有没有余力卖到别的地方呢?” 李信敏锐地嗅到了崔盈盈的意图:难道想谈合作的事情? “产量不算太大,也就勉强够天然居用一用罢了。”李信实话实说道。 崔盈盈的神色有些失望。从刚才喝过的茶中,她能感觉得出来,李信的茶叶在味道上要比她家的茶饼好不少,应该是更能赚钱的商品。所以,她才想问问有没有合作的可能。谁料,李信这边的产量竟然这么低,言下之意,似乎没法合作。 正在她多少有些失落时,李信一句话又将她差点变成死灰的心点燃了。 “崔小姐可是想要跟我合作茶叶生意?”李信笑着问道。实际上,他也正在考虑扩大茶叶生意的事情。眼下既然有博陵崔氏这么好的合作伙伴送上门,他当然没道理随随便便放过。 崔盈盈眼眸一亮,像是无边夜色中陡然划过了一道长长的彗星。她连忙道:“实不相瞒,我的确有这个意思。但是,殿下不是说茶叶的产量不太高吗?难道有什么别的转机?” 李信笑道:“我的产量只够我自己用,你自己去生产你要用的不就好了吗?” 崔盈盈有些疑惑,似乎不大敢相信自己的理解。她道:“殿下的意思是.......” (本章完) 第四百四十六章 怎么分 “我的意思是,”李信道,“我可以将生产这种茶叶的技术交给你,当做是我入股了你的茶叶生意,到时候的收益,我们五五分账。” 崔盈盈摇摇头,道:“入股是不可能的。毕竟这生意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 李信刚想耸耸肩表示遗憾,却又听到崔盈盈好听的声音在边上说道:“不过,分红的事情倒是可以商量。” 就是可以参与分红,但是没有股权的大股东呗?这正合李信的心意。 这家伙懒得就离谱,能躺着赚钱绝对不坐着,这种当甩手掌柜的事情,他最喜欢而且也最擅长。 “可以。我也不在乎什么股不股的。只要你生产出来的茶叶,利润分我一半就行。”李信笑道。 本以为崔盈盈这回总该答应了,谁料,她却还是摇头,道:“五五分账......楚王殿下未免也太贪心了一点。” 李信有点想笑。这合作对他来说本就可有可无,毕竟他对金钱没有那么大的欲望。所以说,此刻应该是更想要赚钱的崔盈盈提出种种优厚条件来吸引他同意合作才对,怎么现在就讨价还价起来了? “那么崔小姐觉得什么价合适呢?”李信笑着道,“要知道,如果我不把技术教给你的话,这部分钱你可一文都赚不着。” 崔盈盈道:“可是,殿下可曾想过,殿下只是给出秘方,却没有承担任何风险。是盈盈我必须去生产茶叶、找渠道、 对外销售。承担更多工作和风险的我,难道不应该比殿下多分一些利润吗?” 李信还是第一次碰到思路这么清楚的女子。向来就崇尚在商言商的他当然不会因为崔盈盈的反驳就生气,反倒饶有兴致地问道:“那么崔小姐觉得,我们应该如何分红呢?” “盈盈八,殿下二,如此更为合理。”崔盈盈看着李信道。 这回轮到李信摇头了。 “这比例太低了。”李信道。 崔盈盈稍稍前倾身子,很认真道:“殿下,我们崔家在南方拥有非常广阔的行商渠道,甚至还能将你的茶叶卖到西域去,你什么都不用付出,就已经能拿到这些利润之中的两成,一个绝对不容小看的数字。我真的已经非常有诚意了。相信殿下也能感受到。” 李信倒是没法否认这一点。不过,他还是摆摆手,道:“我就想问问,如果我对外宣称天然居打算找一个合作伙伴,令其长期负责长安以外其他区域的生意,那么,天底下会有多少世家想和我合作?他们会开出什么样的价格来?崔小姐,你能为我估计一下吗?” 崔盈盈抿了抿嘴唇。不用估计她也知道,很多世家都会给出比二八分账更高的价。 李信道:“崔小姐不用觉得有压力。谈不拢的话就算了,短时间内,我也不急着找合作伙伴。我们可以下次再.......” “三七。”崔盈盈下了决心道,“我七,殿下三。如此,殿下可满意?” (本章完) 第四百四十七章 图什么 三七? 其实李信也知道,想要五五开是有点过分了。毕竟长安以外还有很多大的茶叶市场,想要将茶叶卖到这些地方,对方也要承担不小的风险。不过,做生意嘛,说来说去不就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吗? 二八开是有点低的过分了。三七开就有那么点恰到好处的味道,与李信的理想价位相差不太远。 于是,李信摆了摆手,道:“三七开就三七开吧。差不多就行。” 崔盈盈听到这句话,才松了一口气。老实说,刚才她开价的时候就有些犹豫。以她的直觉判断,天然居的炒制茶叶必将在未来成为茶叶市场的主流,能够参与到这样的生意当中,绝对是稳赚不赔,哪怕咬咬牙开个四六分账,虽然利润薄了些,但毕竟市场足够大,盈利依然非常可观。 她在心里已经做好了准备:如果李信进一步逼迫,她还可以将底线让到“四六”的程度。当然,五五开是绝对不可能的。 谁料,李信竟然这么轻松就答应了。这再一次给了崔盈盈一种有力无处使的难受体验。 她总算发现了。她眼前这个白净的楚王殿下根本就不是一个典型的商人。她根本就不了解对方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所以,她被对方的话说得心悦诚服,所以她一点也料不到自己说出话到底会被如何回应。 不过,这些不那么重要的事情还是暂且先放一放吧。此刻崔盈盈心中最看重的事情,还是将与李信的合作敲定下来。 她道:“今日我来的匆忙,没有准备东西。过两日将正式的文书拟好,再带来给殿下过目。” 李信自然是满口答应。 崔盈盈笑着摇了摇头,道:“殿下,盈盈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尽管问吧。”一想到这次合作将带来无数铜钱的利润,李信的心情就非常不错。 “我总觉得,殿下做生意似乎......并不仅仅是为了钱?”崔盈盈小心地斟酌着用词。 李信哈哈大笑,道:“的确不仅仅是为了钱。” “那么,敢问殿下,经商若是不图钱,那么到底是图什么呢?”崔盈盈认真地问道。 李信神秘一笑,道:“等过一段时间,你再看看那帮茶农们的生活,就知道我图的是什么了。” 崔盈盈只好笑了笑,没有再继续追问。 两人又坐着聊了一会儿,崔盈盈便推托时间不早,起身告辞。李信顾虑对方女儿身,哪怕是假客气也不敢请崔盈盈留下来吃顿便饭,所以也只是起身略送了送。 出了楚王府,崔盈盈坐上自己的轿子。轿夫们低喝一声,轿子便腾空尺许,平稳地向前行动起来。崔盈盈的贴身侍婢浣纱低头跟在轿子的一侧,亦步亦趋地随行。 崔盈盈在轿中闭目假寐,心中却不断回忆着今日与李信的所有对话。 此前她从未特意了解过李信。对李信的印象几乎全部来自于道听途说的只言片语。如果不是今天亲眼见过李信一次,她对这位传说中的楚王的印象,还不过停留在李玄道之子,长安知名纨绔的程度而已。 (本章完) 第四百四十八章 崔一树 如今看来,李信不仅不是所谓的纨绔,而且还是极有能力的干练之人才是。虽然不得不说,此人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玩世不恭的味道,仿佛对什么事都不大认真,但是崔盈盈心中有个猜想:或许,这是因为绝大多数事情在他看来都太过简单了,根本不需要认真起来就可以应付。 世上竟然有如此奇特之人,此前甚至还一直声名狼藉,以纨绔而闻名长安...... 崔盈盈对李信突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博陵崔氏好歹也是五姓七望之一,在长安自然也有产业。崔盈盈为了照顾生意方便,就一直住在城北一处相对清幽的小院子里。回到自己的房间之后,她坐下来休息,浣纱为她倒了一杯水。她刚端起来送到唇边,就听见有人在门外叫她。 “崔盈盈,崔盈盈。”声音低沉而粗,显然是个男性。 崔盈盈放下水杯,叹了口气。 这个声音她太熟悉了,一听就知道门外之人是谁:她的亲弟弟,崔一树。 “去,开门。”崔盈盈对浣纱说道,声音略显疲惫。 浣纱也心疼地看了自家小姐一眼,这才微不可闻地出了一口气,迈开长腿走近房门,拉开,低头侍立在门边。虽然她懂自家小姐的不容易,也不喜欢眼前这位少爷。但是,她是下人。下人就得守本分。哪怕主人再怎么不对,也不能开口。 “哟,你果然回来了。”崔一树大步走入屋内,笑道,“刚才去哪里了呀?” 崔盈盈懒得多解释,没好气地说道:“没去哪里。” 崔一树的表情有一瞬间的难看,不过最后还是用干笑掩饰了过去。 崔盈盈抬头看了他一眼,道:“说吧,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嘿嘿。”崔一树又笑了笑,道,“姐,再给我两贯钱呗。” “什么?前几天不是才刚给你两贯吗?”崔盈盈瞪圆了眼睛,意外道,“你到底花哪儿去了?这么快就用完了?” 崔一树含混地嘟囔了几个词,然后皱起眉头不耐烦道:“哎呀,花完了就是花完了,你问那么多干嘛?赶紧给我钱不就好了吗?” 崔盈盈深吸一口气,吐出,看着面前这个脸色不善的年轻人。她终于还是没有发火,只是平静地说道:“如果你不把钱的去向交代清楚,我不会再给你钱了。” 崔一树听到这话,陡然变了脸色,额头浮现出几根青筋,双目圆睁,道:“崔盈盈,我给你一点面子,才叫你一声姐。你不要真的以为自己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个女人罢了,过两年还不是要嫁给别人?一直把持着爹留下来的生意,你到底意欲何为?” “我把持着生意?”崔盈盈冷笑道,“但凡你要是有点出息,我倒是巴不得把生意交给你打理。可是你呢?去年不是给你一家铺子管管吗?你管成什么样?不到两个月,账面亏空了多少钱?如果不是我拿了自己的私房替你遮掩,你以为家族里会这么轻易放过你?” (本章完) 第四百四十九章 打探一下 崔一树被崔盈盈戳中痛处,脸色立即涨红了几分,争辩道:“那不过是一点小事罢了?你到底要揪着不放到什么时候?你一而再,再而三地用这种事来恶心我,还不是就想独占爹留下来的生意,将来好送给你暗地里不知道养了多久的情郎?” 背地里养情郎。这对于一个女子来说,这已经是极恶毒的污蔑了。然而崔盈盈却仿佛习惯了一般,对此充耳不闻,只是苦笑着摇头。 “快点给我钱!不然的话,到时候生出什么事端来,我可不管!”崔一树很是无耻地要挟。 崔盈盈看着眼前这张令人生厌的脸,父亲临终前要她好好照顾弟弟的遗言在她耳畔不断回荡。她终于还是妥协了。 “这是最后一次。”崔盈盈无奈道,“浣纱,给他拿钱。” 崔一树一听这话,脸上的表情立即发生了变化,相当满意道:“这不就对了吗?姐姐你真是太好了。”说完,他转向一直静默侍立在旁边的浣纱道:“听到没有?还不快点给我拿钱?” 他根本就不在意崔盈盈口中的所谓“最后一次”。因为类似的话,他已经听过不少次了。他很确定,总有下一次。如果没有,就是他闹得不够凶,仅此而已。 浣纱面无表情地在原地站了片刻,随后低下头道:“是,少爷。” 崔一树带着钱走了。崔盈盈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说实在的,连跟李信谈生意都没有这么累。明明她刚才在楚王府才是真的与李信斗智斗勇据理力争了一波,可当时的感觉却更接近于酣畅淋漓,与此刻的身心俱疲相比,实在是过于鲜明。 浣纱本想劝自家小姐以后万万不可如此娇惯少爷,但是转念一想,还是没有说什么。 毕竟她也知道,不娇惯又能怎么样呢?老爷和夫人去世之后,她们这一房就只剩下崔盈盈和崔一树这两姐弟相依为命。而崔一树又是这么一块扶不上墙的烂泥,倘若崔盈盈小姐有点做法不合崔一树少爷的心意,崔一树少爷必定会闹将起来,让其他各房看了笑话。 老爷生前就是好面子的人。崔盈盈小姐很清楚,哪里舍得老爷死后还被人议论“教子无方”? 崔盈盈叹了口气,没有在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弟弟身上再浪费太多情绪。她道:“把常管家叫来。” 浣纱应了一声,出门去,须臾便带了一个老人回来。这老人年事颇高,身材有点干瘦,但是眼睛还很亮,给人一种能干的印象。他便是崔盈盈这一房的老仆人,常管家。 “小姐有什么吩咐吗?”常管家一躬身,恭敬地问道。 崔盈盈道:“派人去打听一下关于楚王李信的事情,然后回来报告。” 常管家也没问自家小姐为什么要打探一位王爷。他知道崔盈盈的秉性,也知道她做事有分寸,自有定计。他只需要按照崔盈盈的吩咐去做就好了。 “是。”他点点头,行了一礼,退出了崔盈盈的房间。 (本章完) 第四百五十章 楚王竟会写书 楚王的事迹并不难打探。翌日的上午,常管家就绘声绘色地向崔盈盈讲述了几件李信做过的事情,其中不仅包括推广猪肉、开设长一楼这一类的事,还有不少是早年间楚王做过的几件荒唐事——不过,如今听来倒是不怎么令人觉得荒唐,只是感慨青春年少而已。 毕竟,那些事情的整个经过,也不过大概是两个或者几个热血上头的年轻人一言不合大打出手,最后演变成械斗之类的剧情罢了。 顺便,常管家还带回来几本书,据说是楚王李信的著作。 崔盈盈在桌上大概翻了翻。这几本书的封面的角落,都用指甲盖大小的字印着“新华书肆”字样。她听说过,这家名为新华书肆的书店,就是李信本人的产业。 光是楚王这个人会著书立说这件事就已经令人多少有点匪夷所思了.......开书店,店里还卖自己写的书?难道就不知道避嫌吗?怎么这么不知羞? 崔盈盈忍不住有些好笑地想道。 “行。那就先这样吧。辛苦你了,常管家。”她微微低了一下头向常管家致意。 常管家微微一笑,连忙拱手道:“小姐说的哪里话,都是老奴的本分而已。要是小姐没有别的事情的话,那我就先去忙了。” 崔盈盈点点头,道:“嗯,你先去吧。有什么事的话,我再让浣纱去叫你。” “好。”常管家退出了房间。 待常管家走后,崔盈盈忍不住好奇,信手拿起一本书翻开看了起来。 父亲在世的时候曾说过,看一个人平时读些什么书,就知道这个人的品性怎么样。此刻,她也忍不住在心里想道,看看一个人写出来的书是什么样的,或许多少也能知道这个人的品性如何。 抱着这样的想法,崔盈盈逐渐沉入了阅读当中。 这一读就是大半天,直到浣纱送来饭食叫她吃饭时,她才终于从令人沉醉的故事当中回过神来,眼圈儿还是微微泛红的。 浣纱有些好笑,道:“小姐看什么呢?看得如此入神?” 崔盈盈揉了揉眼睛,笑道:“都怪这本《梁祝》的作者,将书中之人的命运安排得如此坎坷,只想着骗人的眼泪。” “小姐都知道是故意骗人眼泪,如何还如此动情?”浣纱打趣道。 崔盈盈笑而不语,将书合上放到一边,忍不住用手摩挲着它粗糙的封面,喃喃道:“真是不敢相信,那位楚王竟然能写出这种儿女情长的东西来.......” 光是看这本书,她只觉得书的作者应该是个多情的酸腐文人。可是,这样的形象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和昨天她见到的那位楚王重合在一起。难道说,楚王的内心竟然是这样的?那也.......太离谱了吧。 崔盈盈无论如何没法相信这样的事情。 于是,草草地吃过午饭之后,她又很快地捧起剩下的其他书本,一口气读到了天黑,才意犹未尽地合上手中的最后一本书。 说实话,这本名为《经济学基础》的书,她并没有完全看懂,但仅就看懂的部分来说,已经完全足以证明李信在商道上拥有何等的远见卓识了。 (本章完) 第四百五十一章 无聊的午后 浣纱早就给屋里上了灯。借着暖橘色的灯光,崔盈盈坐在书桌前,面对着桌上一溜儿摊开的五六本书。李信的脸在她心中开始旋转、扭曲、变形,化成无数碎片,又拼合成新的形象,然后又碎裂,又拼合,如此循环往复。 李信从一个被人抛弃的酸腐文人,再到满身铜臭的商人,又变成精通商业规律的学者,最后,一切光怪陆离的形象汇合在一起,变成了崔盈盈今天切实看过的,李信脸上那神秘莫测的笑容。 崔盈盈长叹一口气摇摇头,赶走了脑海中还盘旋着的书里的故事和难懂的原理,起身更衣沐浴,准备入睡。说到底,李信也只不过是商业上的合作伙伴而已,弄不明白就不弄了,不影响合作即可。 ...... 天气很好。最近清闲得没事干的李信又在一处凉风习习的廊下纳凉。老早之前,他听高中语文老师讲解杜牧的《阿房宫赋》时,里面有这么一句:“一日之内,一宫之间,而气候不齐”。 当时他觉得杜牧这家伙真会吹牛逼。现在想想,好像也不是没有可能。就拿楚王府来说,楚王府占地很广,很多地方的体感温度就相差很大。最热的地方简直像个蒸笼,坐一会儿就要出一身汗,而最凉的地方又让人忍不住想要加一件薄的外套。只有李信此刻所身处的角落,才是气温最舒服的地方。 如果传说中的阿房宫的确如同杜牧所吹,啊不,所说的那么雄伟,倒是有可能因为建筑结构导致的空气对流等因素,而发生温差过大的现象。 李信眯着眼睛假寐,百无聊赖地在心里胡思乱想。 “喂喂喂,大白天的,怎么又在睡觉啊!” 一个声音突然从侧面不远处传来。李信甚至懒得睁开眼睛看对方一眼。因为这声音太好认了,不是陈辛恒又是谁? 李信本不打算理会,不过下意识地侧耳倾听时,却听见了两三个脚步声。他这才敷衍地转过头去看了一下,却猝不及防地将一道倩影撞入眼帘。 陈辛恒笑骂道:“你这家伙,要不要做得这么明显?我说话你就爱答不理的,一见我家幼澜就眉开眼笑,嘴巴都乐歪了!” 陈幼澜忍不住捂嘴偷笑,小铃在旁边也忍俊不禁。 好在李信脸皮够厚,根本不在乎陈辛恒的打趣,只是翻了个白眼道:“要你管?本王我就喜欢歪嘴!” 陈辛恒:“......” 几人找了个地方坐下来聊天。原来陈辛恒和陈幼澜是在家闷得有些无聊了,才出门来楚王府找李信,看他能不能寻些有意思的事情出来玩玩。 李信有些无奈道:“把我当什么了?” 不过,虽然嘴上这么说,脸上似乎也有些不大乐意,但实际上,李信已经默默在心里想开了:毕竟他自己一个人在廊下犯困不也是因为无聊嘛,眼下既然人多起来了,找点东西玩玩似乎也是应有之义啊。 (本章完) 第四百五十二章 麻将 好在李信的身体里装着的,可是一个来自后世的灵魂。后世都号称“信息爆炸”、“娱乐至死”了,李信在其中耳濡目染,自然是心思活络。于是,他很快便想到了一种很有意思的游戏:麻将。 好吧,这东西的确跟后世搭不上什么关系。但是,李信也没办法啊。他倒是想拉着陈幼澜和陈辛恒开开黑呢,可他手头也没有手机和电脑啊。所以,只能玩玩这种传统项目。 楚王府里一直就养着几个木匠、铁匠之类,就是为了防备他们家这位总有怪点子的王爷万一有什么灵光一现,可以迅速交代下去。这不,今日他们就来活儿了。 按照李信的吩咐,不过盏茶功夫,下人就送上来一大盆大小均一的小木块。李信拿起一块在手里看了看,大小正合适,切面和棱都简单打磨过,入手还算光滑,正好用。 “你搞这么多木头干嘛?”陈辛恒奇怪地问道。 李信懒得解释,道:“这你就别管了,反正一会儿就有得玩了。”说完,他拉着润娘一头钻进了书房。 陈辛恒和陈幼澜对视一眼,同时耸了耸肩,旋即又一齐笑了起来。因为他们突然意识到:他们都是从李信身上学到了耸肩这个动作。这感觉还挺奇妙的。 李信拉着润娘进屋以后,就让润娘给自己调了红绿蓝三色的颜料,自己则是拿出一根细头毛笔,蘸着颜料,开始在木块上作画。 一来,李信也不是什么艺术大师。二来,毕竟这就是一副预备拿来自己人玩的麻将,所以李信并没有特别用心地去画。相比起后世制作精美的麻将,他手中这副麻将可以说是简陋到某个境界了。 人家的一筒,中间那个大圆饼可是花花绿绿,花纹繁复。可李信的一筒,呵呵,就是一个红色的大圆点,爱看不看。 人家的幺鸡,中间那只锦鸡画得可是活灵活现,可到了李信这里,秃毛鸡一只,走你!你还别不服,没给你画一条最简单的杠来表示“一条”,而是至少保留了“鸡”的外形,这就已经态度够端正啦,别要求太多行不? 以前大学在寝室的时候,李信宿舍里就有一副麻将牌,同宿舍的几个兄弟偶尔会搓几圈,赌谁下去拿外卖,谁请吃午饭什么的。所以李信对麻将还算熟悉,并且颇为擅长,当年还是他们那一层楼出了名的常胜将军。 不多时,一副简陋但完整,完成度极高的木质麻将牌就这样诞生于大唐帝国楚王李信的书房之中。 李信看着摊在面前的一百来张麻将,花花绿绿的,成就感油然而生。他鼓起腮帮子,将牌上还有些湿意的颜料吹干,这才将麻将牌一股脑装进方才的盆里,抱着盆走出了书房。 陈幼澜、陈辛恒、小铃几人正坐在一处说笑,见李信回来,陈幼澜才有些埋怨道:“你怎么这么慢啊?” 李信歉然一笑,随即又挑了挑眉毛,自信道:“正所谓慢工出细活嘛。这东西,包各位客官玩一次就上瘾。” 陈辛恒闻言,下意识与陈幼澜对视一眼,两人均是来了兴致。 (本章完) 第四百五十三章 意犹未尽 找了个空屋子,摆上一张小方桌,李信、陈辛恒、陈幼澜、小铃四人围坐在一起。润娘搬了个小凳子在边上看。 麻将这东西要四个人才能玩。所以,李信才让小铃坐下,补足了这“三缺一”的“一”。当然,本来润娘也能补。不过,润娘年纪小,李信总觉得教这样的小萝莉打麻将怪怪的,因此才让小铃上桌。 毕竟,小铃不管是年纪还是身材,都比较接近成年人,反正.....不小了。至于到底是年纪不小,还是身材不小,不能问太细。 李信一边给众人讲解麻将的基本规则,陈辛恒和陈幼澜一边好奇地翻看着一张张麻将牌。 突然,两人对视一眼,齐齐盯着李信,缓缓道:“这就是你所谓的‘慢工出细活’?” 李信正说到胡牌的规则上,定睛一看,自己左右两边的兄妹二人手中竟然各拿着一张牌——陈辛恒手里拿的一筒,陈幼澜手里的幺鸡,啊不,秃毛啄米鸡。 两人笑吟吟地看着李信,似乎在嘲笑麻将牌的粗糙做工。 李信大窘,只好翻了个白眼,强行挽尊道:“这不是时间紧迫嘛,怕你们两个等急了。要是时间充裕,我画个老凤凰也不是问题。” 陈辛恒毫不客气地哈哈大笑。陈幼澜和小铃则是咯咯笑着,抬不起头。 笑过之后,李信继续讲解麻将规则。几人则是似懂非懂地听着。 麻将这东西,光是听规则其实很难学得会。最好的办法就是亲自玩它一两把——或许不只是麻将,学习任何东西都是这样,抽象地看不如实际地去操作。于是,李信便一人看三家牌,自己跟自己玩了起来,竟有种老顽童周伯通在左右互搏的既视感。 一开始,陈幼澜、陈辛恒、小铃三人连牌都记不熟,经常手上打的是筒子,嘴里说的却是条子。不过,玩了一两把之后,他们就能清楚地记住每一张牌,并且开始逐渐上手了。 三五把一过,谁也不要李信再看牌了,个个打得有模有样,显然都逐渐感受到了这个名为“麻将”的游戏的妙处。 小铃最为投入,每次胡牌的时候都激动得拍手。不过她心思单纯,不懂得记牌,所以胡的并不多。最经常能胡牌的还是李信这个老手,毕竟他记牌做牌什么的最为熟练,时不时就有自摸清一色之类的事情发生,恨得陈幼澜牙痒痒。 不得不说,陈辛恒的悟性还是很高的。一言不发地玩了一会儿之后,竟然就知道如何不给下家点炮,还知道如何去卡住别人要的牌了,导致李信好几次都没有拿到自己想要的牌,只能被迫做屁胡。 不过屁胡也无所谓。这只是游戏而已,没有任何赌注,只是单纯为了玩乐。即便如此,李信几人还是一搓就搓到了天快黑的时候。 陈幼澜还有些意犹未尽,连声道:“再来一把,再来一把,最后一把。” 李信有些想笑。陈辛恒则是一边翻白眼,一边揉陈幼澜的脑袋,道:“天色不早啦,再拖延下去又要被爹骂了,小心明天他不让你出门!” (本章完) 第四百五十四章 崔盈盈来了 陈幼澜最后还是妥协了。不过,走之前她反复交代李信:一定要把这个叫“麻将”的东西收好,明天她还要来玩。 李信当然是笑着点头。今天这一场麻将大战的前半场,他基本上充当的都是教练的角色,后半场又受限于对手的实力......总而言之,玩得就不是那么尽兴,毕竟除了他以外,其他三个玩家都还是新手来着。好在几人的进步肉眼可见,再加上李信本身也不是什么赌术高手,最多也就是老年活动中心里面那些老头老太太的水平。 如此一来,陈幼澜等人赶上李信的水平,来一场旗鼓相当的麻将大战,似乎并不是那么遥远。 送几人离开楚王府,李信本打算再送一送,被陈辛恒强行赶走了。这家伙一脸不耐烦道:“没听见说我们明天还来吗?这么依依不舍地干嘛呢?” 李信无言以对,只好暗暗在心里又想出了几道能让人吐血三升的题目,准备什么时候拿来好好“报答”一下陈辛恒。 翌日,还未到中午,陈辛恒果然又带着陈幼澜来了楚王府,小铃也一脸期待地跟着。李信见了几人,二话不说就让润娘去把麻将牌拿了出来,顺带着还让另一个丫鬟去交代厨房做些吃食。 厨娘得了李信的命令,知道今天王府里来了客人,摩拳擦掌地将自己从李信身上学来的厨艺大肆发挥起来,各种糖饼酥一类的精致小点心不断地被送出厨房,端到李信跟陈幼澜他们打麻将的房间。 李信就这样一边打麻将,一边吃点心。陈辛恒也不客气,打出一张秃毛鸡,信手往嘴里塞了半块桃酥。陈幼澜的举止就稍微优雅一些,不过也还是在不自觉时嘴角沾上了食物碎屑——没办法,她的心思都在自己的牌上呢。最后还是得靠细心的小铃去把饼屑取下来。 “小铃你也吃。你跟我客气什么?”李信知道小铃胆子小,所以主动将一份豆糕放到她面前,鼓励她吃。陈幼澜也催促她快吃,吃完快出牌。小铃只好点点头,逐渐放开,开始加入边吃边打牌的行列。 于是,麻将这项曾经风靡全国的益智对抗游戏,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夺得了众人的喜爱。果然不愧是老少咸宜的国粹级运动,一旦放到娱乐活动比较贫乏的大唐,瞬间就展现出了超乎寻常的吸引力,令人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正在几人搓麻搓得起劲之时,王贵突然来到屋外,大声道:“王爷,有客人求见。” “是谁呀.......三饼。”李信打出一张牌,又往牌堆里摸了一张......竟然又是三饼。 他顿时心态就有点不好,没好气地对吞吞吐吐的王贵道:“说呀,到底是谁来了?不认识的嘛?” 王贵被这么一催,只好眨眨眼,一脸无辜地说道:“是上次来过府上的崔家娘子。” 崔盈盈? 李信的脑子仿佛突然间过了一下电,下意识地看了陈幼澜一眼,结果正对上她那有点危险的眼神。 (本章完) 第四百五十五章 请进来 屋子里的气氛瞬间变得有点诡异又微妙起来,但是陈辛恒却恍若未觉,还在兀自催促着陈幼澜出牌。 “幼澜,你出牌呀。你干嘛呢?”他皱起眉头,微带埋怨地说完,这才逐渐意识到了似乎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李信眨了眨眼睛,不知道该说啥,只能死命地瞪着王贵,仿佛努力地在用眼神表达:“你干嘛呢?你难道是想害死我吗?” 最奇妙的是,王贵竟然真的从自家王爷的眼神中读出了他的意思,无辜地微微耸耸肩,用那双稍显浑浊的眼睛表露出一个委屈的表情,似乎是在说:“老奴本来都打算不说了,是王爷非要逼着老奴说的啊!那老奴还能怎么办?” 李信这才想起,好像刚才的确是自己恶声恶气地说了一句:说呀,到底是谁来了。他不禁有些头疼起来。 “崔小姐?”陈幼澜玩味地重复了一下这个名字,用那双黑得发亮的眼睛看着李信,似乎在等待着什么解释。 李信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被这么看着就有点心虚,甚至说不出话来。他有些遗憾地在心中想道:看来麻将还是不够好玩啊,怎么就没让陈幼澜忽略这句话呢?不是说好全神贯注的时候,不容易听到周围的声音吗? 幸好,陈辛恒在场。 他十分大气地摆了摆手,仿佛赶走一只无形的苍蝇。他满不在乎地说道:“幼澜啊,这我就要批评你了啊,男人三妻四妾不是很平常的嘛?难不成李信在自己府上见一个女人,还要向你通报不成?万万没有这种道理!你说是不是,李信?” 说着,他给了李信一个眼神。眼神中带着男人们一看就懂的默契,仿佛在说:“你看,兄弟我多厚道,要不一会儿给我点个炮呗?” 李信面如死灰地看了陈辛恒一眼。他可以对天发誓,他真的有那么一瞬间想扑上去把这个脑瘫一样的年轻人按在地上胖揍一顿,顺便好好质问一下:什么叫三妻四妾?什么叫稀松平常?什么叫在府上见一个女人?你就不能换个正常一点的,温和一点的表达方式?别整那么刺激不行吗? 很遗憾,陈辛恒跟李信就没有王贵一般的默契。他根本就读不出李信眼神中那么多的痛苦,而是满意地点了点头,大有“不用客气,这都是兄弟应该做的”之意。 李信有句粗话,想想还是别讲了。 他转向陈幼澜道:“那个......你听我解释,事情是这样的,我和这个崔姑娘呢.......” 李信的话还没说完,陈幼澜就竖起手掌,示意他可以闭嘴不用说了。 “那位崔姑娘还在外面等着呢,我们这样是不是不太合适,也不太礼貌?”陈幼澜说着,看了李信一眼,令其背后的汗毛都不自觉地竖起来好几根。 不等李信回答什么,陈幼澜转向王贵说道:“王管家,还是先把这位崔姑娘请进来吧,免得让她久等了,还以为王爷故意怠慢她。” (本章完) 第四百五十六章 见面 明明在场的人中李信才是楚王府的主人。但此刻面对陈幼澜这个名义上的外人的命令,王贵最终还是决定老老实实地按照这个小姑娘的吩咐去做。 “是。”王贵应了一声之后,转身走了。照道理来说,他应该在个“是”后面带个称谓,比如什么“夫人”之类的,但是以他的榆木脑袋是肯定想不出什么合适的称呼了——肯定不能叫“夫人”嘛,毕竟陈幼澜还没过门,叫“陈小姐”也不太对,因为,单凭这个称谓似乎还不足以命令他。 于是,他很明智地干脆略过了这个部分。管它是什么称谓呢,直接去执行命令不就好了吗? 王贵走后,屋里的气氛再一次有点冷了下来。 陈辛恒仿佛屁股下面坐了千百根针一般左右挪动了一下,似乎有点不安。他试探着小声道:“要不......我们先接着把这把牌打完?” 李信依然处于不知道说啥的懵逼状态。不过也用不着他说什么话,陈幼澜瞪了陈辛恒一眼,这家伙就自觉地闭嘴了。 陈辛恒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感到非常遗憾。因为他面前的这副牌,只差一张就能组成传说中的对对胡了。从学会麻将以来,他还从没有胡过这么大的,真是可惜了。本来有机会好好爽一波的。 李信小心翼翼地看了陈幼澜一眼。她的表情还算平静,甚至也不显得冷淡。这让李信的心里有些没底。 很快,崔盈盈和浣纱这主仆二人就在王贵的带领下,来到了屋外。 显然,王贵并没有对崔盈盈说王爷正在接见别的客人。所以当崔盈盈看到屋内除了李信还有其他人时,表现得有些吃惊。 “没想到殿下还有别的客人。”崔盈盈带着歉意道,“是盈盈来得不巧了。盈盈还是先告辞,下次再来吧。”说着,她便行礼打算离开。 这时,陈幼澜不留痕迹地看了李信一眼。 李信立即会意,连忙道:“不用了,没事没事,都不是外人。你就进来吧。” 崔盈盈有些意外,但李信都这样说了,她也不好强硬地要离开,只好勉为其难地走进屋内。 小铃早就站起身来,让出了位置。李信先请崔盈盈坐下,然后指着陈幼澜开始介绍:“这位是陈幼澜。”说着,他转向陈辛恒,道:“这位是她的兄长,陈辛恒。” 最后,李信对着左右两边看了一眼,指了指崔盈盈道:“这位是崔盈盈。跟我在生意上有一些往来。” 陈幼澜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仿佛没有觉察到李信暗搓搓地想要解释的小心思。 崔盈盈向陈幼澜和陈辛恒两人点头打招呼,心中却努力搜寻着关于这两个名字的信息:陈......陈...... 能够如此亲密地与楚王李信平起平坐,这两人显然不是什么背景都没有的普通人。飞快地将当朝大员过了一遍之后,崔盈盈在心中确定了一个最有可能的人物:陈尹。 (本章完) 第四百五十七章 仿佛查户口 楚王李信与中书令陈尹的女儿订婚这事儿,在朝中并非秘密。只是崔盈盈之前并没有留心,让常管家去打听消息的时候,常管家也没有太过在意。因此,她直到此刻才陡然想起这传说中圣旨赐婚的事情来。 世上哪儿有这么巧的事情,李信的订婚对象姓陈,此刻在他家里的这个女子也姓陈?不用说,这女子应该就是陈尹的女儿,而旁边这位恐怕就是中书令家的公子。 崔盈盈大概搞明白状况之后,心中不由得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到底哪里奇怪,她也有点儿说不上来,但就是觉得陈幼澜的眼神让她感觉有些不自在。 “崔小姐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是茶叶生意出了什么事嘛?”李信主动开口问道。声音在“茶叶生意”上咬得稍显刻意,也不知道是想说给谁听。 陈幼澜依然没有说什么,似乎在打量崔盈盈。 崔盈盈也顾不上什么,勉强笑道:“上次来的时候,不是跟王爷谈了要合作的事情嘛?我回去之后就立即找人拟了契约文书,今日带来给王爷过目。” “原来如此。”李信不知是否出于真心地笑道,“这等小事,何必亲自跑一趟呢?找下面的人带过来就行了呀。” 的确,要是找下人送契约过来的话,似乎局面不会是现在这样子了。 崔盈盈苦笑道:“小女子觉得亲自送来比较显诚意。” 她倒是真的没想太多,正好没什么事儿,就亲自送来了。当然,或许看了那么多书以后,多少对李信有些好奇也可算是原因之一。 “那契约呢?拿来我看看吧。”李信强打精神道。 那还能怎么办呢?人家来都来了,那就还是先把事情办了再说吧。 崔盈盈取出几张纸,交到李信的面前。李信一本正经地读了起来。 趁着这会儿功夫,陈幼澜终于开口道:“崔妹妹是哪里人?家中可有父兄?” 李信表面上在看契约文书,实际上还留了大半个心眼儿在陈幼澜那里,将这查户口一般的问话听得一清二楚,心里没来由地蹦跶出来几个字儿:正宫的从容。 陈辛恒憋着笑,装木头人。小铃则是站在自家小姐背后,看向崔盈盈的眼神中也微妙地带着点若有若无的敌意。 崔盈盈被问及,也不好回避,只能简单自我介绍说是博陵人,家父已经于三年前因病去世,目前家里还有一个弟弟。 陈幼澜带着歉意道:“抱歉。我并非有意如此问。” “无妨。”崔盈盈笑了笑,道,“都过去了。陈小姐不用这么小心。” 两个女人就这样在李信的提心吊胆中聊了起来。出乎李信的意料,两人之间的气氛还挺那么和谐,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剑拔弩张。李信这才松了一口气,专心地沉入手中的契约中,将条款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 崔盈盈还算有诚意。大多数条款都写得很中肯。 终于,李信抬起头,道:“行。我觉得没有问题,就照这个办吧。祝我们合作愉快。” 崔盈盈闻言,也是笑着点点头,似乎松了口气。 (本章完) 第四百五十八章 陈幼澜有点不高兴 崔盈盈此行的目的已经达成,本打算赶紧起身告辞。谁料,陈幼澜却笑道:“崔妹妹干嘛这么急着走?正好,我们才得了这新玩物,十分有趣,不如与我们一起玩一会儿再走吧。” 嗯?还故意把崔盈盈留下来?这是为啥呀? 李信心中仿佛有一道电流毫无征兆地流过。陈辛恒脸上的笑意更浓,似乎随时有可能因为憋笑而窒息。 李信咽了一口唾沫。他完全不知道陈幼澜这会儿在想啥。 崔盈盈有些犹豫。事实上,她刚进来的时候就发现桌面上的麻将牌了。只是碍于客人的身份,不好意思开口问而已。如今陈幼澜又这样邀请她留下来,她要是过分坚决的拒绝,未免也太不给面子了一些。 陈幼澜不等崔盈盈说话,就拉着她的手,开始向她讲解麻将的规则。崔盈盈只好听了下去。 过了一会儿,搓麻将的声音便又在屋里回荡起来。一两把之后,崔盈盈逐渐得了麻将的趣味,忍不住笑着问道:“这东西到底是谁做出来的?果然有意思得紧。” 陈幼澜笑道:“自然是楚王殿下的奇思妙想。寻常人哪里想得出来?” “楚王殿下智慧过人,不仅学识渊博,原来还有如此巧思。盈盈真心佩服。”崔盈盈心悦诚服道。她是真的想不到,李信怎么能这么“多才多艺”?写故事叫人爱不释手、写文章叫人心悦诚服,就连做点小游戏,都令人欲罢不能,克制不住地有些着迷。 李信苦笑道:“一般一般。这点小玩意儿不值一提。” 于是,几人便玩了一下午的麻将。崔盈盈在小胜了两把之后,终于意识到不能继续玩下去了,再一次向李信等人告辞。这一次,陈幼澜倒是没有怎么挽留。 崔盈盈在丫鬟的领路下离开。李信坐在位子上,轻轻咳嗽一声,道:“那个......崔小姐上回来王府是谈一些生意上的事。你看,我不是开了个天然居嘛,收购茶叶的时候,跟她家的生意有些小摩擦,所以,她才上门来找我谈判。然后,我顺便想跟她合作一下,借她的渠道把茶叶卖到更多地方去。大概就是这样。” 陈幼澜简单地点点头,然后又撇了撇嘴,似乎不大高兴。 其实,她的确有点不高兴,不过她本人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她知道这种不高兴有点不合理,所以尽量没有表现出来,刚才也没有任何为难崔盈盈的举动,只是平常地表现了一下“好客”而已......好吧,虽然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其实更接近于“好客的女主人”,很像是在宣誓某种“主权”。 陈幼澜思来想去,心里还是有些不痛快,但是又不知该如何排解。看着眼前散乱的麻将牌,她也没有了玩兴,便起身对陈辛恒道:“时间不早了,还是回去吃晚饭吧。” 陈辛恒看了李信一眼,若有若无地笑道:“好。” 陈幼澜带着小铃先走出了屋子。陈辛恒故意落在后面,对李信道:“赶紧想想办法吧,我家妹子可是生气了!” 说完,也不等李信回答,他便快步追了出去。 (本章完) 第四百五十九章 老李的本事 李信默默在原地傻眼了好一会儿,最后只能无奈地苦笑了一声。 虽然陈幼澜生气这件事让人有点不安,不过反过来想想,陈幼澜这么生气的理由,还不是就是“吃醋”二字? 那么,吃的到底是哪家的醋呢?用脚指头也想得出来,不就是李信的醋嘛!要不是因为喜欢你李信,谁会乐意吃醋? 李信苦中作乐地笑了笑,憨憨地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 直男的想法很简单:女朋友不高兴了怎么办?赶紧想办法哄哄呗,难道还真的就让人家多喝点热水冷静一下吗? 好在咱老李可是多才多艺着呢....... 李信一边想着,一边迈步往书房走去。 ...... 翌日的午后,陈府。 陈幼澜窝在房间里看书。昨天的事情她虽然当时有些不高兴,不过回来睡了一觉之后,就觉得是自己有些小题大做了。毕竟李信都已经很努力地解释了。现在想想他当时可怜兮兮的表情,她甚至有点想笑。 不过嘛,女孩子,要矜持,让她主动低头道歉似乎也不大容易。 这会儿,陈幼澜看似是在看手中这本不知道哪来的诗文,其实心思却早就不知道飘到哪里去纠结到底该不该先去哄哄李信这个问题了。 可惜,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什么结果。 这时,陈辛恒突然在外面道:“妹子,楚王府的那位来了,你要不要见一面?” 陈幼澜吃了一惊,下意识道:“不见!” 话一出口,她又有些后悔。她是觉得自己那天那么反应过度,说不定会让李信觉得她太善妒。在想好怎么解释之前,还有些不大敢见李信。 外面的陈辛恒对陈幼澜的回答似乎早有预料,笑道:“那行吧。不过,他托我转交一件东西,你总该收下好好看看吧?” 陈幼澜还未回答,陈辛恒就自顾自地走进房间。陈幼澜注意到,他的手上拿着一卷纸,用丝带扎着。 “先说好,我可还没私自拆开看过。”陈辛恒将手中的纸放到陈幼澜的桌上,催促道,“快打开快打开!我倒要看看,这家伙到底搞了什么花招来哄你!” 陈幼澜当然也知道李信肯定是想了什么招来讨好自己,不过被陈辛恒这么直白地一说,她就有点不好意思起来,脸都变得红扑扑的了。 她轻咳了一声,还未开口,陈辛恒就委屈地叫道:“你可别说让我走开啊!我跟你说,你这东西还是我给你带来的呢,你可不能做这种过河拆桥、卸磨杀驴的事情!” 不愧是多年兄妹。陈幼澜在想写啥,都被陈辛恒猜得很透。 小心思抢先一步被说出来了,陈幼澜没办法,只得当着陈辛恒的面,拆开了手中这张纸上的丝带,将这卷纸徐徐展开。一旁的小铃也踮起脚尖,认真地想要看清纸上有什么玄机。 待纸张完全展开时,在场三人都瞪大了眼睛,仿佛见了鬼一般。 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 (本章完) 第四百六十章 素描 此刻陈幼澜手中拿着的,是一张画。的确,这毫无疑问是一张画。 但问题是,这画实在是太真实了。甚至有点过于真实了。 陈幼澜和陈辛恒小时候都多少学过一点点丹青。他们不说对图画见解极深,但基本的审美和眼光却是有的。在他们的认知当中,图画的真实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色彩与笔法,但是,李信这张画完全脱离了这种框架。 这整张图根本就没有使用超过两种色彩,事实上,如果抛开纸张本身所带的颜色不说,那么它就只剩下一种颜色了。 那就是灰色。变化多端、深浅不一的灰色。 仅仅依靠灰色的变化,图画就已经呈现出令人惊叹的效果,仿佛在这张薄薄的纸里面还存在着一个无比巨大的立体空间。陈幼澜和陈辛恒透过这张作为“窗口”的纸,看到了这个空间之中所存在着的,一张灰色的脸,差点就让人想要伸手去触摸。 那是陈幼澜的脸。 陈幼澜就像是隔着一张纸,在跟另一个自己对望。纸上那个陈幼澜拥有着温柔而坚定的眼神,让人一看就深陷其中。 陈辛恒率先回过神来,啧啧有声,挑着眉毛,半是取笑半是暗示地说道:“我这个妹夫,还真是花招多呢。这画画得,怕是要价值千金了吧?要是有人给我画这么一张画,我都得哭着喊着要嫁给人家。” “你闭嘴。”陈幼澜没好气地捶了陈辛恒一下,然后又回过头看了手中这画好几眼,最后才缓缓开口道,“他人呢?” “什么他人呢?”陈辛恒轻咳两声道,似乎不明白陈幼澜的意思。 陈幼澜翻了个白眼道:“李信他人呢?你可别跟我说,他真的只送了一张画来,送完人就走了。” 陈辛恒眨了眨眼睛,露出一个笑容。不得不说,这家伙的卖相还是可以,偶然露出的微笑颇有那么一点偶像的味道。他直起身子,对屋外道:“听见没有,让你进来呢,楚王殿下!”说话间,他给小铃也使了个眼色。小铃虽然傻乎乎的,这会儿却突然开了那么点儿窍,立即偷笑着跟在陈辛恒后面走出了房间。 于是,李信便出现在了房门口。他向前走没两步,房门就被人从外面搭上了——不用想,肯定是陈辛恒干的好事。 李信没了退路,只好大着胆子上前去。他正打算开口说什么,陈幼澜却开口了:“没想到你还会画画。” “嗯?”李信有点意外,对上陈幼澜那张微笑的脸,他的心情瞬间就平和了下来。不管怎么说,女孩子都乐意对你笑了,这总不是什么坏事,至少说明对方已经没那么生气了。 “那可不。我还会很多呢。”李信笑着道。 陈幼澜又看了一眼手里的画,道:“我以前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画。你是怎么画出来的?” 李信走到陈幼澜身旁,道:“这叫‘素描’。是一种特殊的绘画技巧。” “素描?”陈幼澜自顾自地念叨了一遍。 于是,两人在窗前轻声细语地说起了话来。 (本章完) 第四百六十一章 两个要求 李信是工科生,本来就经常画那些工程制图什么的。再加上他当年在大学的时候参加过美术社,基础的素描掌握得还马马虎虎,至少透视法和光影关系掌握得挺扎实。 他的画或许在专业的老师眼中还算不上是非常好的素描,但是在大唐,这已经是足以令人震惊的技巧了。 李信大概讲了一下近大远小之类的视物原理。陈幼澜认真地听了一会儿,才毫无征兆地开口道:“其实我已经不生气了。” 李信愣了一下,露出一个笑容,道:“嗯。” “昨天是我的反应有点过度了。”陈幼澜缓缓说道。 李信摸了摸陈幼澜的头,道:“别这么说。你没有过度什么。” 的确,以李信这个经受过后世各种狗血偶像剧和苦情剧洗礼的家伙来说,昨天陈幼澜的表现已经是非常懂事的表现了。一来,她没有当场发飙,让李信难堪,反而还很热情地招待了崔盈盈;二来,哪怕是在崔盈盈走了之后,她本可以发脾气的时间,她也没有选择发脾气,而是趁早离开。 当然啦,这可以理解为她不想跟李信说话,是发脾气的表现之一,但这难道不也可以理解为她给了自己的情绪一个缓冲的时间么? 你看,缓了一天之后,她不就又变成那个可爱的陈幼澜了吗? 如果天底下的情侣都能这样处理矛盾,或许最终能修成正果的怕是又会多上很多很多。 陈幼澜抬头看着李信,认真地说道:“其实崔盈盈也不错。” “什么?”李信迷惑地眨了眨眼。 “长得也好看。家世也配得上你。生意上的事情又熟悉,如果你真的把她娶回来当妾侍,肯定能帮到你不少忙呢。”陈幼澜继续说道,像是在解释她刚才所说的“崔盈盈也不错”这句话。 李信苦笑道:“你想哪儿去了?我跟崔盈盈真的没有什么。” 陈幼澜点点头,道:“我知道你们没什么。但我的意思是,可以有什么,而且,就算未来某一天真的有了什么也不要紧。” 李信有点心慌。他搞不明白此刻的陈幼澜在想什么。 该不会是什么说反话,欲擒故纵的试探之类的伎俩吧? “我知道,你不会只有我一个。”陈幼澜缓缓道,“未来肯定还会有别的女人喜欢你,想要嫁给你,或许你也会喜欢对方。如果因为我而使得你们不能在一起,你会觉得痛苦,我不希望那样。” 李信看着陈幼澜认真的眼神,终于确定一件事。这姑娘不是在说笑。 “我只有两个要求。”陈幼澜伸出两根白净的手指,道,“你一定要答应我。” 她也不等李信反应,又自顾自地说了下去:“第一,不管你以后又有了谁,都不许就不喜欢我了。第二,不管你喜欢上谁,都不许背着我。其他的女人,必须要经过我的同意,才能进门。因为我是陛下钦赐的婚约,而且我也是最早过门的女人。” (本章完) 第四百六十二章 真正的坦诚 这么认真地交代着这些事情的陈幼澜,没来由地让李信觉得无比心疼。他的心里涌出一股强烈的冲动,想要将她抱在怀里,紧紧地抱在怀里。其他什么也不做,只是为了告诉她,她是安全的,她不需要为未来的事情担忧这么多。 于是,李信的身体如是做了。他张开双臂,将陈幼澜的身躯涌入怀中。陈幼澜轻轻挣扎了一下,但最后也就任由李信抱着了。 “我不喜欢说自己可能做不到的事情。”李信缓缓说道,“所以,我没有办法保证这辈子只有你一个。但是,我可以保证,你在我心里永远都是最重要的。” 李信的本质上就是一个鄙视一切浪漫的工科生。什么海誓山盟,他从来都不信。所以他也说不出这样的话。 语言实在是太无力了。难道嘴上说说“永远只爱你一个”,真的就可以一生只爱一个人了吗?即使是在后世那种一夫一妻成为共识的情况下,依然有大把有钱有能力有时间的人,拥有着不止一个伴侣。更何况,李信此刻所身处的,是一个男人完全可以合情合理合法地拥有多个妻子的世界。 要知道,在大唐,若是妻子善妒,不允许丈夫纳妾的话,那她便是是犯了“七出”之例。也就是说,丈夫完全可以凭借这一条,将妻子休掉。 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李信实在是没办法腆着脸说出什么“我这辈子不会再娶别人了”这种话。无视现实条件,将难以实现的事情当成承诺挂在嘴边的人,是李信最鄙视的。因为这意味着他们从来就没有考虑过,如果无法完成这个承诺的话,他们打算怎么弥补或者如何负责。 这样的承诺,还不如不说。 李信可以肯定,今天陈幼澜能坦诚地说出这么多话来,一定也是想了很多,是经过了很认真的考虑之后,才做出如此开诚布公的决定。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他仅仅是用没有诚意的承诺作为搪塞,一味地强调他以后不会喜欢上别的女人,也绝不可能把别的女人娶回家,是不是有点过于敷衍? 陈幼澜在意的根本就不是其他人,只是她会不会因为其他人而失去李信的爱而已。 李信现在要告诉她的答案,就是不会,绝对不会。这就够了。 陈幼澜安静地在李信怀里呆了一会儿,然后又扭了一下,道:“那我的要求呢?” “那还用说嘛?”李信笑道,“全部答应。你是王府的女主人,也是我的妻子。其他想要成为我家人的人,本来就应该经过你的同意,你放心好了。” 果然,听到这样的回答,陈幼澜并没有说出“好啊,你果然在想着要娶别人”之类的鬼话,而是笑着点了点头,道:“好!这可是你答应我的!要是敢说话不算话,有你好看!” “行,我记下了。”李信笑道,“要是以后我负了你,让陈大人拿刀把我砍了都可以。” (本章完) 第四百六十三章 和好了 “切。谁要砍了你?头还硬,费刀呢。”陈幼澜终于从莫名的情绪中挣脱了出来,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便说起了玩笑。 李信被这六月天一般说变就变的女人心思搞懵了,只好无奈苦笑。 不管怎么说,总算是把阴雨连绵的陈幼澜给哄回晴空万里了,李信自己也终于松了口气。 这时,陈辛恒突然探出头来,道:“哄好了?” 就凭他这个妙到毫巅的介入时机来看,要是说他刚才没有在外面偷听什么的,李信是绝对不可能相信的。陈幼澜立即红着脸,随便抓起手边的一支毛笔朝陈辛恒丢了过去。 陈辛恒反应很快,躲过了,在外面道:“行了行了,你俩不闹别扭了就行。不打扰你们卿卿我我了,免得幼澜一会儿把砚台砸在我头上,那可是开不得玩笑的。” 话音落处,屋外是一连串放肆的笑声。 “二哥也太讨厌了。”陈幼澜噘着嘴道。 李信笑着摇了摇头。他可不能说陈辛恒的坏话。毕竟,今天他能进陈府还是多亏了陈辛恒帮忙呢。他没有经过通报陈尹老人家,而是靠陈辛恒开后门放进来的,所以才能如此神不知鬼不觉,给陈幼澜一个惊喜。 当然啦,陈尹那边估计也早就收到消息了,只是没有来干扰而已。之后,陈辛恒应该会给出一个不让陈尹大人生气的解释。 既然是非常规拜访,李信也不好再陈府逗留太久,否则逼得陈尹老丈人坐不住了,亲自来看看他在搞什么鬼,那就有点尴尬了。于是,李信稍稍留了一会儿以后,便离开了。 陈幼澜没有特意送李信,只让小铃送他从后门出去。 李信走的时候,对小铃叮嘱道:“好好照顾幼澜,麻烦你了。” “王爷说的这是什么话。”小铃笑道,“这本来就是奴婢该做的。王爷尽管放心就好。” 李信点点头,挥了挥手,迈步沿着陈府后门的小巷子走到底。王贵已经将王府的马车停在那个隐蔽的角落等着了。 小铃目送楚王殿下离去,眼里映着他修长的身影,心中却是不断回想着自己看到李信那副画时的震惊。她真的有那么一个瞬间,还以为那张画里真的有一张自家小姐的脸呢。 王爷的本事,太多了,有些甚至近乎于仙法。 她忍不住生出一股强烈的崇拜之情,最后转身又从后门回去了。 李信回到王府之后,心情已经跟今天出门时大不相同。胸中的大石头已经落地,那他就有点时间和空间来考虑别的事情了。 与崔盈盈在茶叶生意上的合作基本已经没有别的问题——能有什么问题?整份契约上,就差把“李信只需要躺着数钱”这几个字明明白白地写出来了,李信只是确认了一下利润的范围和一些账目上的细节就毫不犹豫地签字并盖上了印章。 之后,他只需要派几个炒茶师傅去帮崔盈盈的忙,帮她在各地建立起炒茶工厂即可。 (本章完) 第四百六十四章 麻将也可以是生意 过了几日,崔盈盈又亲自来了一次楚王府,来带走那些精通炒茶的师傅。李信觉得不免有点过分客气了,就这点小事而已还亲自跑一趟。虽然说他是楚王,身份可能是有那么一点点高贵,按道理来讲,崔盈盈的确应该要表现出足够的尊重。 但是,在李信自己的观念里面,既然大家已经是合作伙伴了,也不用什么事儿都这么小心又刻意。 于是,他道:“让下面的管事儿的来把师傅带去就是了。何必亲自跑一趟?若是你事事亲力亲为,还要下面的人做什么?” 崔盈盈笑道:“都怪我自己,喜欢瞎操心,什么事儿都喜欢大包大揽。更何况,与王爷的合作又如此重要,我亲自走一趟也是应该的。顺便,我还有别的事情想跟王爷谈谈。” 别的事情? 李信看着崔盈盈的眼梢,疑惑道:“你尽管说。” “一来是谢谢王爷当日给我出的主意。盈盈如今已经取得茶农们的谅解了。”崔盈盈低头致意道。 李信有所明悟地微微仰了仰头,摆摆手,道:“举手之劳而已,不值一提。”他并没有追问崔盈盈采用的是什么方法,因为不需要。肯定是当时所说的第二种方法,否则何来“茶农们的谅解”这么一说。 崔盈盈笑道:“二来,我还有另一件合作想与王爷商议。” 李信倒是没有想出这合作从何而来,只是用眼神示意崔盈盈说。 崔盈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那天在贵府一起玩过‘麻将牌’之后,我对这小游戏爱不释手。所以.......” 李信恍然大悟,只当崔盈盈是想要麻将牌,便笑道:“行,没问题。我后来又让人做了几幅备用的牌,可以送你一副。”李信当日用的那副实在太粗糙了。他后来每次看到那张秃毛鸡都觉得有点膈应,因此才特意让师傅又重新做了好几副,图样都用刻刀刻上,还刷上颜料,形制上几乎与后世的麻将一模一样。 李信几乎爱不释手。 要知道,他一开始那种简单用颜料绘制牌面的那副麻将,根本没办法用手摸出是什么牌。正所谓摸牌摸牌,要是没法摸的话,就总让人觉得这麻将似乎少了点灵魂,没内味儿。如今,木工师傅用刻刀刻出来的牌面,凹凸不平,眼睛都不用便能摸出牌面,这才有那种熟悉的感觉嘛! 这东西成本不高,送崔盈盈一副倒也没什么。 不过,崔盈盈想要的似乎并不只是麻将牌。她笑了笑,道:“王爷,你听我说完。我觉得这个名为麻将的游戏非常有趣,如果将其大量生产,一定也会有很多人愿意花钱购买。如果王爷愿意给我一副牌当做样品,让我去仿制的话,这部分的利润,我们倒是可以五五分账,不知王爷意下如何?” 原来打的是这主意。 李信不得不佩服崔盈盈在商业上的敏锐嗅觉。不愧是在商场上小有所成的女子。 (本章完) 第四百六十五章 思路突然开阔 其实,李信当然也想过把麻将拿出来卖这种事情,不过最后还是放弃了。 倘若大唐有《版权法》这种东西存在,那么麻将或许还是挺赚钱的生意。但是,大唐毕竟没有《版权法》,而且,就算有如此法律,也没有足够效率的方式去禁绝盗版对正版权益的侵害。那么,麻将之中的利润就大打折扣了。 就拿家具生意作为例子来说,宜家家具行绝对是长安及周边地区家具行业的龙头老大。在它一开始出现的时候,它甚至可以说是家具行业唯一的“神”,是唯一成体系的家具品牌。但是,一段不长的时间过后,各种仿制家具就开始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地冒出来。 它们都来自一些手艺人的家庭作坊。在设计和家具的质量上当然比不过宜家家具行,但是,胜在一手价格便宜,谁都买得起。手头稍微有一点点钱,想要享受更好一点点的生活,但是又负担不起宜家家具的价格的人们,当然都会选择这样的家具。 就这样,宜家家具行正如李信一开始所预料的那样,很快就失去了长安的几乎全部低端市场和一大半的中端市场。如果不是李信靠着“宜家”这个牌子,无可撼动地占据了办公桌椅等高端市场,宜家如今也就挣点聊胜于无的小钱罢了。 麻将和家具有着很大的共性。它也是很容易仿造的东西,而且又区分不出所谓的高端低端。只要在市场上卖个几天,如果赚得好的话,一定会有人来分一杯羹。如此一来,本来还算可观的利润就会瞬间被摊薄。 李信手里的生意已经不少了,自然是看不太上这些小钱。于是,便懒得费那么多心思地放弃了这个念头。 可是,如今既然崔盈盈提起,他倒是没有理由拒绝。 试想,他之所以不愿意卖麻将,是因为不想花了功夫又没赚到多少钱。眼下既然崔盈盈愿意花这个功夫,他岂不又是不费力气就能赚到钱? 人呐,就是不能奢求太多。能躺着数钱已经是人生乐事,至于数得到底多还是少,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蚊子再小也是肉嘛,得懂得知足! 李信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崔盈盈,道:“就这事儿啊。可以。我一会儿就给你拿副牌当样品,你尽管仿制好了。” “关于麻将牌的定价,材料和工艺,王爷有没有什么建议呢?”崔盈盈笑着问道。自从读过《经济学基础》之后,她已经很清楚地知道了一件事:凡事若是能追求李信的建议,那就尽管去问,稳赚不亏的。 李信被崔盈盈这么一问,倒是生出来一道灵感。 “麻将牌的定价不宜太贵。追求的得是个雅俗共赏才对。”李信若有所思道,“不过,你倒是可以在普通木质麻将牌的基础上,再增加几种升级款,什么镶金、镶银,甚至搞点象牙、犀牛角之类的材料也不是不可以。这几种升级款麻将的价格,你就可以可劲儿地往高了卖。” (本章完) 第四百六十六章 超级麻将 李信一开始觉得麻将这东西分不出什么高端和低端。此刻这么一想,似乎其实还是能稍微分一分的。 正如那个经典的段子所说,有钱人家连马桶和厕纸都得是镶金的!当然,这或许是用了夸张的手法,但是却足以说明有钱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总是在试图将自己与其他普通人区分开的心理。 在有钱人的心中,他们除了在生物属性上跟普通人相似之外,在社会属性上几乎已经可以说是与普通人类是两个物种了。正因如此,他们才反复在各种方方面面表现这样的区别。吃的用的穿的,不外如是。 普通人打麻将,用烂木头做的麻将牌,那么有钱人打麻将该用什么样的牌呢?总不能也用烂木头做的麻将牌吧?哪怕是一张白板,别人的白板用颜料画,他有钱人家的白板就得用银丝镶上去!甚至还怕银丝不够气派,衬上点金粉也并非不可。 这样一来,还怕麻将牌的档次上不去吗? 这种“超级麻将”的制作成本非常高,不仅是因为材料昂贵,也是因为要把麻将牌上的图案镶得好看需要比较高的工艺——给有钱有势的大佬们用的麻将,那能给人家镶出一只秃毛鸡这么离谱吗?说幺鸡,它就得是美轮美奂的幺鸡才行。 如此一来,普通的小作坊肯定仿制不了。只有财大气粗的崔家可以制造和贩售。它唯一的缺点就是:会买它的人不太多。但考虑到作为奢侈品存在的超级麻将可以有很高的溢价,其利润肯定是低不了的。 崔盈盈听了李信的话,苦笑道:“会有人买这样的麻将吗?” 李信自信地笑着道:“肯定会有的。你先给我来它三五副象牙镶金的,我预定了。” 正所谓礼多人不怪,平时有事儿没事儿总得往那些相熟的长辈那里送点玩意儿吧?比如李世民,比如程咬金。李信觉得他们肯定会喜欢上麻将这东西的。 崔盈盈大概也猜到李信是要拿去送人,如此一来便多少体会到了李信所说这一番话的意思,心中不由得有些惊讶。 她也是今天才突然提出要将麻将作为一门生意来经营。李信竟然在听到这件事以后的盏茶时间内就联想出这么有价值的建议的,他对商业、对人性的把握,实在是太令人震惊了。 李信当然不知道崔盈盈的脑袋里在想什么。如果他知道的话,一定会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自谦地说些“哪里哪里,其实我也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之类的话。 的确,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李信虽然以前从来没有阔过,但后世那么多奢侈品品牌,诸如香奈儿、普拉达、古驰之类的国际巨牌,都是用类似的思路在经营着,他只要稍稍联想分析一番,不难照猫画虎地折腾出一个麻将牌中的法拉利。到时候再搞点什么限量发行的套路,吸引别人收藏......仔细这么一想,竟然也挺有搞头的。 (本章完) 第四百六十七章 打工妹崔盈盈 李信的思路一开阔起来之后,突然觉得自己或许有点小看麻将上的赚头了。 如果说奢侈品还是个有底洞的话,那么限量版奢侈品恐怕就是个无底洞了。只要运作得好的话,收益肯定相当可观。 李信的性子就不是那种喜欢藏着掖着的。更何况他与崔盈盈已经达成了平分利润的约定,自然也就没心思瞒着崔盈盈什么,反而将大致的思路对其和盘托出,听得崔盈盈两眼放光,看向李信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座行走的宝山。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似乎并没有什么大错。 “王爷能够推心置腹地将这些事情统统教给盈盈,盈盈当然是很感激。”崔盈盈巧笑嫣然道,“但是,王爷就不怕我背信弃义,不按照你我的约定行事?” 李信哈哈大笑,道:“你应该不会那么蠢吧。” 说完,他用那双深邃的幽黑双眸凝视着崔盈盈的脸。 崔盈盈哑然失笑,旋即摇了摇头,道:“我虽然算不得聪明,倒是也的确没有那么蠢。” 的确,麻将的收益还挺可观的,如果能够独占,崔盈盈一定能凭借这功绩而让她和她的弟弟在家里那帮亲戚面前好好露露脸。但是,这样做却会得罪一位王爷。 为了一笔钱而得罪地位尊崇的王爷,试问天底下哪有人会做出这么蠢的事情。 博陵崔氏是很强大的世家没有错。但是,如果李信要对付崔盈盈,家里又有谁会愿意庇护她呢?更何况,这件事是崔家理亏在先。家里人大概率会把她捆好送到楚王府来谢罪,顺便再把她名下的生意全部侵吞,吃个一干二净吧?比起费力不讨好的保护她,这样做似乎更有收益一些。 再者说了,哪怕不是考虑李信的地位,仅仅只考虑金钱上的收益,得罪李信也是无论如何划不来的生意。 掰着手指算算就知道,崔盈盈认识李信,满打满算也就半个月,手头却已经突然多了一块茶叶生意,一块麻将生意。以她目前对李信的认知来说,未来类似的事情、类似的合作机会,还不知道能有多少!如果现在就与楚王交恶,那跟杀鸡取卵又有什么分别? 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人,只要有机会跟李信成为朋友,应该就不会因为想要独吞一小笔钱之类的理由而与之为敌吧? 崔盈盈问出这个问题时并没有考虑太多,只是一时有点想说,于是就说了。等到李信回答的时候,她心里才清楚地浮现出许多个不能与李信为敌的理由,最后,她甚至恍惚中听到了一个跟自己很像的声音,在轻笑着问她:“问这种问题,你是傻了吗?” 空气静默地流淌在两人之间。李信与崔盈盈相视一笑。 “那么,生意上的事情就交给你了。我只负责安心等着数钱哦。”李信半开玩笑道。 崔盈盈忍不住娇嗔地说起了玩笑话:“为什么,我好像莫名其妙地变成了给楚王府打工的?” “谁知道呢?”李信哈哈大笑道。 (本章完) 第四百六十八章 你家小姐骗我 崔盈盈离开王府的时候,李信依言从自己的库存中找了一副麻将作为样品送给了她。之后,不到五天的功夫,崔盈盈就派人将五副象牙麻将送到了楚王府——很显然,在建立起合适的麻将生产之前,她先选择找人完成了李信要的麻将。这份心意,虽然不用特意拿出来说,但是却值得在心中记下。 李信打开一副看了一眼,啧啧两声,不由得感慨崔盈盈的效率是真高。这么短的时间内搞到了足够多的象牙原料不说,还能找到那么好手艺的师傅。你看这牌面上镶金镶银的手艺,精细得就像艺术品,叫人拿在手里欣赏时,都舍不得放下来。 送东西过来的人是常管家。 李信满意地点点头,道:“这几幅麻将多少钱?” 常管家没有扭捏,很直接地说道:“回王爷,小姐说了,王爷既然是合作伙伴,她也就不挣您的钱了。五副麻将一共两百贯即可。” 他这个爽快的态度还是值得肯定的。他要是磨磨唧唧半天,连个价钱也不肯说。那李信可就心烦了。 这象牙麻将用料那么多,李信肯定不可能白占人家崔盈盈的便宜啊。付钱是应该的。只不过,付多少钱有讲究。 李信听完常管家的话,摆摆手,道:“你不必诓骗我。” 常管家连忙躬身行礼,拱手道:“小人不敢欺瞒王爷。小姐的确说只要两百贯即可。” “哈哈哈。”李信笑了几声,道,“好吧,那就是你家小姐故意在骗我。” 常管家急得满头汗,差点就要跪下。还好李信眼明手快,将其拦下了。 常管家拉着李信的手臂,焦急道:“王爷,我们家小姐绝对没有以次充好,也没有想坑骗王爷的钱......”不等他说完,李信便苦笑道:“我知道我知道,我什么时候说你们要骗我钱了?我开开玩笑的,你不要这么当真嘛。” “真的?”常管家半信半疑。 “真的真的。”李信赶紧将其劝起来。 常管家这才松了一口气地站起身。 李信摇摇头,道:“这几副麻将的用料、工艺,都好得超出我的想象。哪怕以我这不算专业的眼光来看,也绝对不只是每副四十贯这样的价格。五副牌保守估计,成本价就要三百贯左右,你家小姐却只收我两百贯,还说这是成本价,她没赚钱。你说,这算不算骗人嘛?” 常管家听李信这么说,稍稍松了口气,勉强笑道:“王爷想多了。我们小姐自然有控制成本的方法。而且,这象牙是从仓库里找出来的陈年货,并不值钱.......” 他还努力地想找理由证明,这五副象牙麻将的成本的确就在两百贯左右。 然而,李信并不打算继续听下去。 “反正呢,不管你们的成本价如何,我是不可能给你们两百贯了事。”李信一边摆弄着唯一一副被他打开的麻将,一边道,“咱们在商言商。虽然是合作伙伴,也没有白占你们便宜的道理。这样吧,我就自作主张,给你们四百贯吧.......” (本章完) 第四百六十九章 扭亏为盈常管家 李信与崔盈盈有合作是不假,但是这不等于李信就可以合情合理地占崔盈盈的便宜。这种揣着明白装糊涂,只顾着自己享受好处的事情,或许别人做的来,反正李信自己是做不来。 常管家想要劝说李信放弃这个想法。但是他还没有开口,就听见李信对王贵说道:“去,取铜钱去。顺便派人帮着把钱送到崔盈盈的府上。” 王贵在旁边早就将李信所说的数目听得分明,低头应了一声,便办事去了。 常管家搓着衣角,叹了一口气道:“王爷真的不必如此。” “要的要的。”李信笑了笑,又拿起一块麻将牌把玩,一边敷衍,一边默默在心里感慨:有钱人的快乐真是超乎常人的想象啊。 至少,上辈子的李信可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用上象牙做的麻将。 常管家见自己没有办法改变李信的主意,只好沉默地站在一旁,心中却忍不住暗暗地计算了起来。 这几天,自家小姐为这几副所谓的“麻将牌”费了多少心力,他自然是看在眼里的。原材料和雇佣师傅的事情,很多甚至就是他亲自经手。所以,他对这几副麻将牌的成本了解得相当清楚。它的确与李信预估的相差无几,拢共花了三百贯左右。 崔盈盈手上的流动资金自然是没有那么多。但她最后还是东拼西凑,艰难地凑出这么多钱,将这几套小玩意儿做了出来。常管家本以为这会是一笔很赚钱的买卖,但他最后却听到自家小姐说,只要楚王付两百贯即可。 两百贯?这一来一去,还费了这么多功夫,就白亏一百贯? 常管家不能理解。但崔盈盈却心意已决。于是,常管家只好照崔盈盈的吩咐做。 其实,在崔盈盈看来,楚王肯定能看出这些麻将的真正价值,也能体会到她想要与楚王府交好的意思。只要能跟楚王府建立起良好的关系,亏个一百贯又算什么呢?真以为谁都有机会以一百贯的代价,换来楚王府的好感吗? 不过,她没有想到,李信虽然看出了麻将的真正价值,却没有将这暗含其中的“便宜”收下,而是不打折扣地自己掏钱买下了这几副麻将。 崔盈盈的心思,常管家自然是体会不到了。他的心思比较单纯,一想到自家小姐从亏损一百贯变成了净赚一百贯,心里就变得很踏实。 赚钱了就好。赚了钱的话,至少小姐就不会被家里那帮叔伯姑婶之类的亲戚刁难了,手头也就有更多的钱可以应付不成器的崔一树少爷了。他默默在心里如是想道。 四百贯不是小数目,不过对于李信来说,也算不上是多大的数字。王贵很快就凑齐了两大箱铜钱,将其分别装在了马车上。马车上套着的是专门用来运货的马,不是那种有突厥血统的高头大马,而是腿比较短一些蒙古马,他们的耐力更好。 李信让王贵将两口箱子都打开让常管家看了一眼,道:“要不要点一点?” (本章完) 第四百七十章 好玩的东西 常管家本来不太好意思点,但李信坚持要他点一遍。最后,他还是半推半就地大概清点了一遍,确认钱的数目是对的。 “行,那就这样吧。记得替我谢谢你们家小姐。”李信笑着对常管家挥了挥手,然后让自家的护卫们帮着他把两箱铜钱送去崔盈盈府上——虽说长安的治安还不错,应该不至于出什么意外,毕竟城内巡逻的禁军不是吃素的,但是钱的数目终归不小,还是派人送过去安全些,也显得重视和负责任。 于是,常管家千恩万谢地带着两大箱铜钱回去了。在家等消息的崔盈盈看到常管家回来时竟然带着这么两大箱铜钱,不免着实有些意外。她连忙问常管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常管家便将楚王坚持要给四百贯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说了。 崔盈盈闻言,也只好无可奈何地嘱咐常管家将铜钱先妥善地收起来。以她的情智,当然不会觉得李信这么明算账的态度是因为对她不满或者看不起她,而要跟她划清界限,甚至反而还因为李信这种不贪小便宜的举动而又高看了李信一眼。不过,有些小小的遗憾还是免不了。 李信自然不知道崔盈盈最后的反应如何,反正他自己对这结果是相当满意。只是花点钱,就能得到如此精美的象牙麻将,这绝对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倘若是他要亲自去弄,能不能像崔盈盈的效率这么高是一回事,要费多少精力又是另一回事。反正,怎么弄都不会有花点钱就解决了问题这么舒服。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对,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叫问题。 说得好。 李信现在就是这个心态。 翌日,李信就带着一副“豪华麻将”去了皇宫。想来李世民平时操心政务实在也是累得够呛,教他打打麻将换换心情,也可算是尽了孝心。 李信前世就是个孤儿,这辈子好不容易重生了,结果还是个孤儿。这实在是很令人遗憾的事情。好在平时他的身边还有一个李世民。人心都是肉长的。李世民对他的爱护,他都能体会得到。 或许正是因为李世民让李信多少体会到了一点点父子亲情的味道,李信才愿意也以真心回报李世民。虽然他本人并没有觉察,但实际上,他心里早已将李世民看成了半个父亲。 今日的李世民倒是不怎么忙,心情也不错,本打算去找长孙皇后聊聊天,因听内侍通报李信来了,便干脆在两仪殿等李信过来,打算带着他一块儿去找长孙皇后。 李信进来以后,先是跟往常一样规规矩矩地行了个礼。李世民立即注意到了他手中的盒子——不用说,李信今天的来意肯定跟这个盒子有关系。 “你带的那个是什么东西?”李世民好奇地问道。 李信嘿嘿一笑,举起盒子晃了晃,里面发出清脆的响声。他道:“是个好玩的东西,陛下要玩玩吗?” (本章完) 第四百七十一章 宜芳公主 李世民本身就不是一个特别严肃的家伙。年轻的时候就活蹦乱跳,跟李玄道一起,没少闯祸。后来成了皇帝,这才顾忌形象,稍稍收敛了一些。不过,有事没事还是喜欢下场打打马球——就是一种骑在马上用杆子击球的运动。在大唐的贵族圈子里还算比较流行,程处默和秦怀玉都是个中好手。只是李信对这种危险系数过大的运动不感兴趣,平时也不大看,因此接触得少而已。 所以,当李世民听李信说有“好玩的东西”时,他自然生出了几分兴趣,笑道:“今日正好无事,倒是可以玩一玩。” 李信来之前没有考虑太多,来了之后才有些担心万一李世民公务太多,没空玩怎么办。如今听到这回答,他放下心来,道:“不过,这东西咱们还得再找两个玩伴才能玩起来。” 李世民眨了眨眼睛。 ...... 玩伴意外地并不难找。李世民和李信先一起来到立政殿找长孙皇后,竟然碰巧遇到长孙皇后正跟一个女子坐着说话。李信不由得感慨,真是老天帮忙啊,四个人这不就齐了吗? 按说,皇宫里那么多人,想要凑四个人打麻将应该不是难事。但是,你仔细想一想,这四四方方的麻将桌上,坐着的都是谁?一个当今皇帝李世民,打个喷嚏大唐都得抖三抖的真龙;一个当朝皇后,贤良淑德母仪天下的尊贵女人;最后就是李信这个实打实的王爷。 三人的身份如此尊崇,谁敢跟他们平起平坐地搓麻将?怕是皇帝点了炮,他都不敢胡吧?那这麻将玩起来就没劲了。总得找个势均力敌的人来参与吧?当然,李承乾或许是个合适的人选。不过,李世民平时对他太严格了,他有点怕李世民,所以李信也就将他排除在人选之外了。 既然眼前这位女子可以坐在长孙皇后身边,跟长孙皇后聊得这么开心,想必应该身份不低,坐下来打打牌,当个工具人倒是正好合用呢。 李信默默在心里这样想道。 李世民也看见了这女子,笑道:“巧了。宜芳竟然也在这里。” 李信对这个名字有些耳熟,立即在脑海中回忆了起来。 宜芳......应该是宜芳公主......好像是前隋皇帝杨广的外甥女。 这里不得不解释一下,从魏晋南北朝以来,各大世家门阀之间互相通婚以谋求合作,是一种非常多见的手段,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政治联姻。这就导致了一个结果:大多数世家之间都沾亲带故。认真论起来,李世民甚至应该叫杨广一声“表叔”。当然,如今已经没有人敢提这茬儿了。 李氏推翻隋朝之后,并没有对杨家人赶尽杀绝。直至今日,甚至依然有很多杨家人在朝中担任要职。宜芳公主当年岁数尚小,长得又惹人怜爱,于是被长孙皇后收为义女,之后便一直留在宫里居住,平时独来独往,很少与人接触,李信穿越过来之后,也是第一次碰到。 (本章完) 第四百七十二章 奢靡 宜芳公主立即起身要向李世民行礼。李世民心情不错,摆了摆手,示意免礼。她便笑着道:“今儿天气好,我想起自己许久不曾来探望过皇后娘娘了,所以特意来找娘娘聊聊天,解解闷,谁知这么巧碰见了陛下和王爷。” 说着,她又点头向李信打招呼道:“宜芳见过楚王殿下。” 其实,宜芳之前也从未见过李信。不过,她倒是没费多少力气就猜到了李信的身份。毕竟,整个皇宫大内,能这样跟着李世民一起来找长孙皇后的人可不多,最多也就是李承乾、李泰这两位皇子而已。可是,李信的装扮却又分明不是常住宫中的皇子。因此,答案也就只剩下一个了。 很显然,除了李玄道之子当今楚王李信以外,没有别的可能。 李信对宜芳能猜出自己身份这一点有些意外,不过还是点头还礼。 长孙皇后笑道:“今日怎么陛下和这孩子一起来了,难道有什么事找臣妾吗?” 李世民笑着在长孙皇后的身旁坐下,指了指李信手中的盒子道:“这小子今天突然说要带朕玩点有意思的东西,不过得找四个人才能一起玩,所以,朕就带着他来找你了。” “这么说,宜芳今日倒是真的来得巧了。否则还得费一番功夫才能凑齐四人呢。”长孙皇后眉眼带笑道。 宜芳公主本打算找个由头离开,听到这话,倒是不好走了,只好笑着问道:“是什么东西?要四个人才能玩?” 三人的目光都落到李信身上。李信也不卖关子,将手中的盒子放在桌上,打开,一副码得整整齐齐的象牙麻将便显露在众人的视野当中。 “这是什么?”李世民一边问,一边伸手从盒子里拿出一枚麻将牌把玩着,随口称赞道,“做得倒是怪可爱的。还用金银丝镶嵌.......” 长孙皇后闻言,立即也拿起一枚麻将牌认真地看了看,随后看着李信道:“不就是一个小玩意儿吗?何至于如此铺张浪费?用这么多金银?你老实交代,这副玩意儿花了多少钱?” 她是经历过苦日子的,虽然出身名门,却没有铺张浪费的习惯,一贯崇尚节俭。去年大旱的时候,国库告急,她还主动剪短了衣裙的长度,表示节省布料,号召大家节俭度日。堂堂一国之母,还穿着露脚背的长裙,这对于古代的礼制来说,是相当穷酸的表现了。其贤良可见一斑。 难怪李世民一生都对长孙皇后敬爱有加。对于任何一个男人来说,一个不论巅峰还是低谷,都愿意陪他一起度过的女人,都是无论如何不可能放弃的珍宝。但凡有一点点良心,都不可能辜负对方。 李信正打算开始介绍麻将,冷不丁被长孙皇后这么一诘问,人直接傻掉。 “啊?这个嘛......也没多少钱......”李信下意识地后退半步,吞吞吐吐道,“这副麻将本来要献给陛下的,所以才用了这么些好材料.......” (本章完) 第四百七十三章 代沟问题 “陛下何曾教你如此铺张?你从哪里学来这些不入流的献媚手段?”长孙皇后一副长辈教训晚辈的口吻,可谓是声色俱厉。看得出来,她的确是将李信这次送礼的行为当成了故意投皇帝所好,意图讨好皇帝的鬼蜮伎俩。她是真心不齿这样的行为,也是真心不希望李信染上这样的不正之风,所以才如此严厉。 倘若李信真是个少年人,或许还会因为觉得委屈而压不住火气地上头顶嘴,但他偏偏不是。若是算上前世的岁数,说不定他还比眼前的长孙皇后大个几岁呢!因此,他只是有些哭笑不得,不知该如何回复。 再加上李信从小就被长孙皇后管着,本能地就对她有点犯怵,害怕她甚至过于害怕李世民——他偶尔还敢跟李世民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却从来不敢在长孙皇后面前有什么不规矩的地方。 他只好求助地看了李世民一眼。 宜芳公主在旁边看着这一幕,不由得有些为李信担忧。她可深知自己这位表舅母的脾气。平时不发怒还好,一生起气来,那肯定是相当严厉。她就见过好几次李承乾被长孙皇后骂得狗血淋头的场景。 一旁的李世民本来打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好好欣赏一下李信挨骂这美如画一般的场景。毕竟,这小子吃瘪的时候可不多,也就在长孙皇后面前这么老实而已。 坦白说,李世民还就是欣赏李信这一点:重感情。他很清楚,李信之所以愿意在长孙皇后面前如此老实,如此乖巧,是因为他真心尊重长孙皇后,仅此而已。否则,依这小子不知天高地厚的桀骜性子,那会这么一言不发地挨训? “咳咳。”李世民咳嗽了两声。他毕竟是收到了李信的求助信号,不好装作没看见。更何况,或许是出于龙的本性,他也挺欣赏这副亮闪闪的豪华麻将,所以,便开口道:“观音婢啊,也不用太过责备了。不管怎么说,都是孩子的一片孝心而已。再者说了,这小子赚钱的本事你还不知道嘛?这么点儿东西,对他来说,那都不叫事。” 李信低头,可怜兮兮地看着长孙皇后,试图用眼神附和李世民的话。 李世民的话,长孙皇后多少还是能听进去。仔细一想,也是这个道理,李信手底下那么多产业呢,每天挣的钱有多少?就算他稍稍浪费了一些,似乎也不是什么大事...... 长孙皇后的表情稍稍缓和了一些,不过语气却依然还是很严厉:“会挣钱,是他的本事。但是,总要知道节省一些才是。开源节流才是个过长久日子的,像他这般挥霍怎么行?” 作为经历过苦日子的老一辈,会有这样的想法也很正常。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就是他们的人生信条。正所谓,人有旦夕祸福,谁又能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呢?所以,储备一些,提高抗风险能力,对他们来说,是如同吃饭喝水一般应当且自然的事情。 李信暗暗叹了口气。 (本章完) 第四百七十四章 说服长孙皇后 看来单纯的老实挨骂是没法应付今天的长孙皇后了,还是要把她给说服才行。 想到这里,李信终于大着胆子笑道:“娘娘,勤俭持家的道理,儿臣当然懂。但是,它是不利于大唐的呀。” “胡说!”长孙皇后本来还有些消气了,听李信这么说,又柳眉倒竖道,“这是什么歪理?节俭难道还错了?” 宜芳公主见状,不由得默默在心里摇了摇头,无声地叹道:“这个楚王弟弟,倒是不太聪明的样子啊。明明再挨两句骂,这事儿就算过去了,怎么忍不住呢?” 李世民倒是微微挑了挑眉毛,眼中一道光芒闪过,笑道:“就是。你这个臭小子一肚子歪理。今天要是不把话说清楚,你看朕打不打你板子!” 李信笑道:“儿臣既然这么说,当然是有儿臣的道理。节俭当然是好事,但是,过分的节俭却是不利于大唐发展的。试想,儿臣花钱买了这件东西,这钱就到了谁的手里呢?” “自然是卖它的人手里。”李世民道。 “没错。卖它的人赚到钱之后,”李信继续道,“他就有钱吃饭,有钱招工匠,有钱买材料。如此一来,卖粮食的人、做工的人、卖材料的人,就都赚到了钱。他们就都有钱向朝廷缴纳税款,还有钱多生养两个孩子,这对大唐来说,难道不是好事吗?反过来说,如果我没有买这件东西,那么这一连串的事情,就根本不会发生了。” 长孙皇后先是气冲冲地想要反驳,却根本说不出什么话来。虽然李信这话乍一听非常刺耳,就像是故意在强词夺理一样,但是,当你想要从中找出什么可以拿来反驳的点时,你就会意外地发现,根本没有这样的点。 原因在于李信所说的这几句话中所蕴含的逻辑实在太简单了。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我花钱,就有人赚钱;我不花钱,就没有人赚钱。 这特么怎么反驳嘛?根本就是真理中的真理好吧。 长孙皇后有点难受。宜芳公主在一旁听了这话,也是一愣一愣的——怎么回事?明明她刚刚也觉得李信有点浪费呢,怎么经过李信这么几句话一说,她竟然开始觉得.......好像这么说也不是完全错误了? “那如果照殿下这么说,倘若人人都节俭,大唐岂不是就危险了?”宜芳忍不住认真地问道。 李世民认真地听着。长孙皇后也没有说话。 李信轻咳两声,看着宜芳道:“并不完全正确。准确地说应该是这样,如果人人都过分节俭,那么大唐就危险了。”不等宜芳说话,他便继续说道:“没钱的时候当然应该节省一些。但是如果有钱而刻意不花的话,那么‘钱’就不再是‘钱’了。只是破铜烂铁而已。要知道,‘钱’这个概念本身就是基于‘交易’这个前提下才产生的啊。” 长孙皇后气呼呼地看了李世民一眼,仿佛在说:这小子气我,你还不管管他? (本章完) 第四百七十五章 模范夫妻 李世民笑着拉起自家老婆的手,摇摇头道:“观音婢,你就认输吧。在讲歪理这件事上,十个你绑在一起也比不过这臭小子一个啊。”虽然嘴上说是歪理,不过他心里却并不这么认为。只是不好说出来,免得李信这小子当众翘尾巴而已。 李信说的这些所谓道理,李世民以前并没有这么想过。但是以他当政这几年来跟陈尹等人讨论的结果来说,倒是的确与李信所说的话相吻合。正因如此,李世民才决定,罢了,不要在这个话题上继续纠缠下去了。 本来还有些生气的长孙皇后被李世民这么一打岔,也忍不住笑了,本来积攒了许多的气势也就此弱了下去,只好白了李世民一眼,又毫无威慑力地瞪了李信一眼,道:“你们爷儿俩都故意欺负我!” “儿臣可不敢。”李信赔笑道。 他当然不会傻到在这个时候还去强调什么“他说的不是歪理,是真理”之类的事情。他说这些话本意就是希望长孙皇后不要再计较这些小事,不要再生气了而已。如今看来,目的已经达成。他现在要做的,就是保持微笑即可,当然,蠢萌蠢萌的傻笑效果会更好。 宜芳公主一边有些意外地看着眼前这突然大转弯的和睦场景,一边还偷偷在心里品味着李信刚才说的话。 的确,细究起来倒是这么个道理。如果没有人花钱,就没有人赚钱。拥有很多钱的人如果过于节俭,不肯花钱,那么这些钱就仿佛凭空消失了一般,可不就是跟破铜烂铁没有区别吗? 只是,这种“节俭其实未必有利”的反直觉真相,接受起来确实总会让人觉得似乎有哪里怪怪的。 宜芳公主想了一会儿,也只好无奈地承认,李信说的确确实实有一点点.....好吧,一些些道理。 李世民安抚好长孙皇后,终于大手一挥,对李信道:“行啦。知道你有钱。这次就不教训你啦。还是赶紧说你这东西怎么玩吧,要是不好玩,你就等着挨板子吧!” 李信闻言,人直接傻掉:什么鬼?怎么动不动就要挨板子啊? 好吧,谁让这家伙是皇帝呢?有权,任性,就是这么厉害。 李信撇了撇嘴,指着盒子里码好的麻将牌道:“这个东西的名字叫麻将,是我闲着没事的时候搞出来解闷的。因为想着平日里陛下都因为国事操劳,如果闲下来的时候,能跟皇后娘娘玩玩这个解闷,应该有益于两位的身心健康,也是我们大唐百姓的福分。” “哼。油嘴滑舌,也不知道跟谁学的。”长孙皇后犹有些怨念地碎碎念道。 李信摆出无辜的表情。 李世民又搂着长孙皇后安抚,无意中又喂了在场的李信和宜芳公主两人满嘴狗粮。 但是,你说李二陛下安抚就安抚吧,为啥非要说“咱们就听听这东西到底是怎么回事,如果不好玩,再打他的板子给你出气”这种话呢? 要不是今天拿过来的这个东西真是个大杀器,李信说不定还真就屁股遭殃了呢! (本章完) 第四百七十六章 皇帝也搓麻 麻将的魅力毋庸置疑。否则也不会广泛地传播于神州大地,并演变出无数种诸如四川麻将、福建麻将等等不同的规则。哪怕是后世有了更刺激的手机和电脑游戏之后,也依然会有人在闲暇之余,用现代化的电子屏幕玩这古老的游戏,甚至还有麻将锦标赛之类的竞技性比赛,足以证明其经久不衰。 总而言之,李信很有信心。今天他必不可能屁股开花。 有了教陈幼澜、陈辛恒、小铃的经验,李信再教别人玩麻将时,就更加熟门熟路。再加上李世民和长孙皇后都不是笨人,宜芳公主也很有悟性。李信很快就让他们都领悟了麻将的大致规则,顺利进入“教学局”的环节。 李信不仅一人看三家牌,还会在每次摸牌和出牌后简单说明一下自己如此做的原因是什么。这样一来,李世民等人的进步就更加快速。两三把之后,他们便迫不及待地脱离了李信的辅助,不许他再看他们的牌了。李信也乐得清闲,专注于自己的牌面上,默默地向自己想要胡的牌型靠拢。 “碰!”李信笑着拿起一张李世民刚打出来的二饼,又扔出去一张三条。 李世民倒吸一口凉气,有些懊恼,道:“朕的牌都敢碰!你这小子,翅膀硬了啊!” 李信笑着道:“有道是牌桌无大小。在这麻将桌上可没有什么身份地位情分可言啦。陛下莫要耍赖,否则儿臣可没法玩了。” “行行行。打牌打牌。”李世民也不是那种会因为牌桌上一点小事就生气的人,刚才只是一时口快而已。他早就已经听张,就等一张关键的胡牌而已。 长孙皇后则是一脸认真地摸了一张不知道什么牌,放进了自己的牌组里,然后又打出来一张九饼。宜芳公主刚要摸牌,就突然听见李信道:“且慢!不好意思,我胡了!” 宜芳公主只好把自己伸出去的手又缩了回来,默默对着自己面前甚至尚未听张的牌叹了口气。 而李信则是笑嘻嘻地将长孙皇后打出来的九饼拿过来,顺便将手上的牌一溜儿推倒,清一色的饼子。胡得倒是不大不小。其他三人一本正经地看了这牌好久,仿佛想要确认李信是不是诈胡,最后才接受现实地叹了口气。 “再来再来!”李世民气呼呼地推倒了自己的牌,很是不服道。 有些沮丧的长孙皇后和宜芳公主也立即重整旗鼓,打起了精神来。 一时间,殿上又响起了清脆的搓麻将声。 几人一直打到入夜时分,边吃御膳房送来的点心,一边继续搓麻。李信也是很久没有搓过麻将了,冷不丁有个过瘾的机会,便超水平地发挥出了惊人的耐力。若是搁在以前,他根本打不了这么久就腰酸背痛了。 事实上,即便是超水平发挥,打过十来圈之后,李信还是不可避免地有些疲倦,只是见李世民还兴致勃勃的样子,倒是不好开口说不打了。最后还是长孙皇后率先回过神来道:“陛下,我们不能再玩了。您该休息了,明日还要早朝呢!” (本章完) 第四百七十七章 自控力 李世民在听完长孙皇后的话以后,立即向不远处角落里侍奉的内侍问道:“如今是什么时辰?” 那名内侍躬身回答:“回陛下,已经戌时三刻了。” 李信听到这回答也有些意外。他虽然知道此时已经入夜,但是却没有想到竟然已经过了八点半,快九点了。 对于重生之前的他来说,八九点当然不叫个事儿。只要手头有手机或者电脑,多数人在这个点应该都快乐地干着点诸如看剧、打游戏之类的事儿呢。他也是如此。不过,如今的他早已适应了重生大唐的生活,平时这个点儿多半都已经睡下了,只有偶尔想起什么事儿,有灵感的时候,才会在这个点依然坐在书房里写写画画。 李世民亦是喃喃道:“的确有些晚了。”平时除非手头的事情太多,否则这个时间点他多半都已经换了睡衣,在长孙皇后或者别的某位嫔妃的寝宫里准备入睡了。 他有些遗憾地看了面前桌上散乱的麻将牌一眼,目光中似乎微带着几分依依不舍的味道。 “罢了罢了。今日已晚,不宜再战。”李世民看了李信一眼,“我们改日再比过。” 长孙皇后闻言,唇角微扬,露出一个满意的微笑。 不得不承认,一个杰出的人和一个普通的人之间,最大的区别或许就是这种出色的自控能力。说不玩就不玩,一点都没有犹豫。如果换了是李信,类比一下当年他玩游戏连输一晚上的时候,你让他赶紧收手睡觉,否则明天就没精神上课了,你猜他会不会理你? 用屁股想都知道,必不可能理你。这不赢他一把漂亮的,躺在床上也睡不着嘛! 但是,李世民就可以。说收就收,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李信由衷地佩服。他笑道:“能跟陛下玩玩牌,帮陛下解解闷,我正求之不得呢。日后只要陛下有命,我一定奉陪。” 李世民和长孙皇后要歇息了。 李信不能继续呆在立政殿,便与宜芳公主一同告辞。两人在内侍的引路下,一齐行走在宫殿之间。 夜色正浓,月光很淡,群星静默地闪烁着,仿佛蕴含着某种神秘莫测的讯息。 李信抬头看着夜空,无言地欣赏着这片在后世很难欣赏到的星空。宜芳公主悄悄看了身旁这位少年一眼,不由得感慨,此人未免也太多变了,时而安静,时而活泼,你根本就不知道到底那一面才是真正的他。 “这个‘麻将’真的是殿下发明的嘛?”宜芳随便找了个话题说道。 李信笑着点了点头,道:“公主觉得如何?” “的确有趣得紧。”宜芳笑道,“楚王殿下智慧过人,宜芳佩服。”刚才打牌的时候,她的确也相当投入,觉得这东西很好玩。 “一点解闷的小玩意儿罢了,上不得台面。”李信摆了摆手道。 两人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走到了该分别的地方。宜芳住在宫内,而李信则是要离宫回王府。两人挥手道别,李信目送宜芳公主远去,转身走出了宫门。 (本章完) 第四百七十八章 麻将”天才“程咬金 要不怎么说王贵大多数时候还是比较靠谱的呢?自家王爷这么晚了没回来,他早就派了那辆马车在宫墙下候着。李信经过禁军查验身份之后,走出宫门,便顺利地坐上了马车,一路往崇义坊楚王府的方向行去。 ...... 经过这日的麻将大战,李世民果真对其产生了相当的兴趣。长孙皇后显然也挺喜欢这游戏。自此,李信每隔三五天便要进宫一趟,陪这对夫妇打打麻将。 打麻将要四个人。他们三人最常带的搭子就是宜芳公主。这位平时看起来温柔恬静的女子也就只有在打麻将的时候会显得稍微活泼和激动一些。久而久之,李信与宜芳公主也就混得很熟,成了朋友。 李信一共向崔盈盈买了五副象牙麻将,一副送给了李世民。还有几副分别送给了程咬金、房玄龄、陈尹。他自己只留了一副——之所以没有送给秦琼,是因为他知道秦琼性子方正严肃,未必喜欢这类游戏,而且他和长孙皇后一样,不喜欢铺张浪费,见了这种奢靡的玩意,少不得又要教训李信一顿。实在要送的话,还是改日送几副普通的麻将算了。 顺带一提,那日李信去程府送麻将时,程咬金在搞明白麻将的作用之前,就已经对李信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亲热态度。因为,他的眼光非常毒辣,打眼儿一看就知道这麻将是优质象牙雕刻而成,再加上金银丝镶嵌,不管它到底用在什么地方,哪怕只是个摆件,那也价值非凡。 程咬金平时虽然匪气重,但李信都这么上道,带着这么贵重的礼物来了,他老人家还能不给点好脸色看看?那下回还指不指望他带礼物上门来了?这有违程咬金他老人家做人的基本原则! 在李信详细介绍了麻将的玩法,又拉着程咬金、程处默、程夫人一起玩了两圈之后,程咬金和程处默显然开始逐渐上头,“碰”啊、“吃”啊地大呼小叫着,偶然间胡个屁胡也能哈哈大笑。程夫人也乐得合不拢嘴。 程咬金毕竟不是有偶像包袱的李世民。李信在程府玩的时候就收敛了一些,该放炮就放炮,哄得程咬金非常高兴。他是真怕程咬金玩了半天要是一把没胡,全被他胡了的话,会不会当场在他身上试验一下传说中的铁砂掌。 “你这个叫‘麻将’的游戏未免也太简单了吧?”程咬金一脸得意地用自己蒲扇大小的手拍了拍李信的肩膀,道,“你说说你,平时大家都觉着你聪明,可是呢,你自己发明的东西,还玩不过老夫!看来,姜还是老的辣,这句古话不是没有道理的呀。老夫才是一等一的聪明人呢!” 李信强忍着差点被拍散架的疼痛,挤出笑容道:“那是当然的了。程伯伯带兵打仗战无不克,智慧当然远超小子我。我也只是花招和鬼点子比较多,所以才让别人误以为我很聪明罢了。其实那都是小聪明,跟程伯父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这一通连环屁一拍,拍得程咬金这匹老马乐得跟什么似的,笑得满脸通红。 程处默在旁边不由得感慨:自己什么时候要是能学会李信这一手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功夫,何至于成天挨自己老爹的踹? (本章完) 第四百七十九章 麻将风潮 既然想要卖麻将,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让相当一部分人知道麻将的存在,学会打麻将,成为麻将的潜在购买者。李信之所以向崔盈盈买了这么几副豪华麻将,一部分原因是单纯地想送送礼,另一部分原因就是想要现在大唐的高层之中培养起打麻将的风气。 正所谓上行下效。当自己的顶头上司都开始打麻将时,你是不是也会想着配合一下上司的喜好,去学一学这个新奇的玩意儿呢? 除此之外,李信还将自己留下的这副象牙麻将摆在了长一楼展览。不得不承认,抛开其作为麻将的实用价值,这副象牙麻将的确可以称得上是艺术品。平时往来长一楼的都是富家公子,其中当然有识货的,也会在这副看着就很高贵的麻将面前停住脚步,向旁边负责看管此物的护卫询问,这是什么。然后,他们就记住了这个名字“麻将”。 其实在原本的历史上,麻将一开始也不叫麻将,被称为“马吊”、“雀牌”或者“麻雀”。但是,这些名字,李信说起来都觉得别扭,不如“麻将”习惯。因此他就直接将麻将作为正式称呼了——反正在这个时空中,他就是麻将唯一无可争议的发明者,给它起什么名字都不算错。 除了这一副展览用的象牙麻将以外,李信干脆还在长一楼一楼显眼的地方多摆了一张麻将桌,让一个学会打麻将的伙计在那里向好奇的顾客介绍麻将的玩法,顺便尽可能地撺掇他们玩两把。当然,这张桌子上用的就是普通的木头麻将了。总不可能把象牙麻将放在那里让人糟蹋吧? 糟蹋还在其次,放没两天,一副麻将剩下半副,乃至于一张都不剩,那才是最尴尬的。永远都不用金钱来挑战人性,因为它经受不起。 一开始的时候,那张麻将桌还有点冷清,不过几天之后,它就开始热闹了。因为会玩麻将的人稍微多了一点,他们体会到乐趣之后,便经常占着桌子玩,吸引了旁人的围观。围观的人一多,看玩的人打两盘,就大致懂得了麻将的规则。 再加上,绝大多数打麻将的人在被围观时,都会激发出一定的表现欲,哪怕是原本话少的人,在被众人看着的时候,也会有点滔滔不绝的架势。他们自然而然会产生一种向别人介绍自己手中这好玩意儿的冲动。于是,会玩麻将的人越来越多,这张小小的麻将桌就变得炙手可热了起来。 平时总有四个人坐在麻将桌上玩,一堆人围在旁边看。时常还有“下来下来,我来玩一把”之类的叫声,大有后世游戏厅或者网吧里面抢机子的既视感。负责这张麻将桌的小伙计为了维持秩序可是累得够呛,好话坏话说尽。 可以推测,如果这不是规矩严明的长一楼,争抢麻将桌的战斗甚至可能演变成武斗呢! 李信听说这个情况,主动给负责麻将桌的小伙计加了一倍的工钱。那小伙子可高兴坏了,拍着胸脯说自己一定会为了这张麻将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云云,弄得李信苦笑不得。 (本章完) 第四百八十章 程咬金的牌品 长一楼本来就每天都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因此,知道麻将的人也就越来越多。李信感觉前期的准备差不多了,便找崔盈盈商议了一番,将这段时日以来做出来的上千副麻将一股脑拿出来发卖。 结果,不到一天的功夫,这些麻将就被抢购一空。 这样的结果李信虽然没有料到,但是却也不太觉得意外。毕竟长一楼的顾客大多都是勋贵子弟、有钱的读书人,他们听说有麻将这种新鲜玩意儿,再加上每天都看一楼那张麻将桌上的人玩得那么热火朝天,自然会对麻将产生兴趣。有早就学会的人,更是迫不及待地买了麻将回去,呼朋唤友地玩了起来。 不久,“麻将”二字席卷长安城,成为被无数人喜欢的休闲游戏。普通百姓茶余饭后喜欢搓两把,勋贵子弟就更不用说,成日游手好闲已经够够的了,好不容易有这新鲜的东西可以玩,自然是纷纷可劲儿地玩。而在这些勋贵子弟的父辈们,也就是陈尹、房玄龄、程咬金这一辈人当中,搓麻将也是蔚然成风。 李世民还是很有“明君”的偶像包袱的,所以忙里偷闲打打麻将这种事,他从来没有跟陈尹等人提过。而李信在外面搞风搞雨地推广麻将的事情,他也并没有向百骑司了解过情况,因此,他一直都以为麻将这东西还不太有人知道。 直到某一天,他跟陈尹等人在两仪殿上处理完公务,竟然听到陈尹邀请房玄龄一起去搓麻将的话,他才惊讶地问道:“润德,原来你们也会打麻将?” 陈尹笑道:“陛下也知道麻将?老夫也是前段时间刚刚从家里那个不成器的小子那里学来。学会之后觉得这游戏还算有趣,便时常约老友搓几场。据我所知,如今朝中应该有不少人都会玩,不只是我,连程咬金、尉迟恭那帮武夫也会玩呢!” 李世民更是惊奇,脸上露出几分笑容。 一旁的房玄龄则是笑着摇头,道:“还是别提程咬金这老匹夫了!前几天我去他家打麻将,不就小赢了几贯钱么,他竟然吹胡子瞪眼睛的,牌品实在是太差了!我都不高兴跟他玩了。” “真的假的?”陈尹虽然如此反问,但脸上的笑意却分明说明了一件事:他认为这样的情况发生在程咬金身上是完全有可能并且并不太违和的事情。 “那是啊。”房玄龄笑道,“老裴当时也在的。不信你问他。”他所说的老裴自然是裴寂。 李世民默默听着两人的对话,忍不住笑道:“程将军行事是有些鲁莽憨直,不过也有率真和可爱在内。” “程老匹夫如此样人,陛下竟然还肯为他说好话,可见陛下宅心仁厚。不过,程将军到底是何许人,怕是满朝文武有目共睹。陛下说再多好话,也很难为其正名了。”房玄龄半是玩笑,半是嫌弃地说道。 李世民和陈尹闻言,均是哈哈大笑,一时间大殿上便回荡起几人爽朗的笑声。 (本章完) 第四百八十一章 还是李信最会玩 麻将一经推出就大受欢迎,这当然是一件好事。它意味着不管是卖普通麻将,还是之后卖豪华麻将,李信都更有可能赚到更多的钱。但是,目前麻将的走红还是意外地给他带来了一些麻烦。 很久很久以前.......好吧,或许也不算很久,大概也就一年多以前吧。虽然此刻回想起来的确有种恍若隔世的既视感了。 反正在那个时候,“李信”还是个人见人怕的大纨绔。李世民看了就觉得头痛,朝中大臣们多数也都看不太起不学无术的他,百姓们更是恨不得躲着他走。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如今的李信重生之后,才逐渐有了好转的迹象。 实际上,哪怕是到了现在,很多人一提起李信时,还是会第一时间想起“纨绔”之类的标签,只不过绝大多数人已经不会将这个标签放在明面上来讲了。 因为,虽然李信所做的事情很多都不在明面上,比如清创缝合、马蹄铁这类,但也有些明面上众所周知的事情,比如说长一楼的创立和当初与陈骁进行的那一场练兵对决。所以,他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因为这些事情而有所改变也是很正常的。 尽管李信本身不在意别人如何看待自己,什么“纨绔”、“二世祖”之类的标签,他也根本不当回事,但是吧,人性使然,如果有机会能让别人改观,减少这类误会,他当然也不会觉得不乐意嘛。总不会有人天生喜欢被当成不学无术的纨绔吧?那可太离谱了。 本以为事情如果继续这么顺利下去的话,应该不久之后,就不会有人再提“纨绔”之类的话了。但是,“麻将”成了这个意外。 一来,麻将最早是在长一楼得以推广。二来,崔盈盈在卖麻将的过程中,又非常正直地承认,麻将完全是在李信的设计下诞生的。于是,“麻将”二字就此跟李信牢牢地建立起了联系。 众所周知,世上没有任何一件东西能得到所有人的喜欢,更何况麻将只是一件玩物。有人觉得麻将有趣,好玩,茶余饭后玩几把,适度游戏有益身心健康,自然也就有人会觉得这东西会导致人们玩物丧志,简直就是祸国殃民的最好注解。事实上,儒家文化盛行之下,持后一种观点的假道学并不在少数。 于是,麻将本身在受到争议的同时,李信也就受到了争议。 如果仅仅是争议也就罢了,大不了就是让那些讨厌李信的人诋毁他一下,任由他们说他“果然不学无术,也就在这种歪门邪道上总能想出花招罢了......三饼!”之类的话而已。但是,李信实际上承受的不仅是恶意的诋毁,还有善意的调侃——难道你以为喜欢麻将的人就会觉得李信是个天才嘛?也不会的呀。 他们只会一边玩,一边觉得李信这小子果然是个会玩的妙人,连这种游戏都想得出来,不愧是纨绔中的战斗机呀...... 李信真是无语了。反正短时间内,他又成为了长安城知名的大纨绔,一等一会玩的人。 (本章完) 第四百八十二章 被骂无所谓,挣钱就行 “实在抱歉,殿下,盈盈的确疏忽了,当时没有想那么多。” 坐在李信对面的崔盈盈一脸认真地向李信道歉。长安城中的议论纷纷,她也有所耳闻。对于李信这倒霉的遭遇,她觉得自己有无法推卸的责任。如果不是她自作聪明地强调麻将是李信发明,那么或许也就不会有人注意这件事了。 李信手中拿着一本账目,大度地笑了笑,道:“这好像也怪不了你。没事的,反正我也习惯了。不就是被叫两声‘纨绔’嘛,又不会掉块肉。更何况,我好像本来就是纨绔,也算不得冤枉。” 崔盈盈苦笑。 李信丢给她一个安慰的眼神,继续读手中的账目,同时默默地在心中计算核对上面的盈利。他手中的账目是崔盈盈今天带来的,一共有两本,一本是茶叶方面,另一本则是这段时间以来卖麻将的记录。毕竟是做生意,李信再怎么甩手掌柜也不可能连账目都不看,否则怕是被人骗了都不知道。 崔盈盈在旁边静静地等着,也不催促,而是慢悠悠地端起茶盏饮了一口。她面前一动不动的李信宛如一尊静止的雕塑,眼帘低垂着,专心于手中的帐本,偶尔才抬起手向前翻一页,然后继续看。 李信这宠辱不惊的态度有点出乎崔盈盈的意料。坦白说,如今长安城关于李信的议论,尤其是出自那些讨厌他的人口中的言论,有些实在是非常过分。崔盈盈自认换了自己的话,是肯定忍不下来的。但是,李信愣是就能当没发生过一般。这让崔盈盈有点搞不明白,李信到底是真的如同他自己所说的那般,早已习惯了诋毁,还是说,他的内心已经强大到可以无视世人诋毁的地步了? 良久,李信大致扫了一遍两本账目。经过他心算的简单核验,倒是没什么错误的地方。一来是由于他懒,二来也是由于他觉得崔盈盈不像是那种合作了以后还故意做假账来坑人的人,所以,他也就乐得走马观花看个大概。 按照账目上的说法,这段时间里,茶叶生意一共为他带来了两千多贯的利润,而麻将带来的盈利也高达三百多贯.......全都换成铜钱的话,都快能堆满小半间屋子了。李信光是想象这样的场景,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要知道,这还只是普通麻将的利润。李信准备的豪华麻将还没开始上市呢。如果这东西一上市,麻将的利润应该会再水涨船高一大截。 赚钱好啊,只要有钱赚,怕什么挨骂呢?后世那些挣钱的大公司,哪家的老板没被骂过“死要钱”?哪一个没被骂过“没良心”?你看那些人理过吗?根本就不会理的嘛,人家可忙着数钱呢! 李信现在算是多少有点体会到这样的心情了。 他抬头看了崔盈盈一眼,道:“行。账目没有什么问题。” “好。”崔盈盈点点头,道,“那么约定好的分成,我会明天就派人送过来。” “那就有劳了。”李信微微欠身致意。 (本章完) 第四百八十三章 被弹劾的日常 早朝。 李世民高坐在大殿上,低沉着声音问道:“诸位爱卿可有事要奏?” 李信藏在武官的行列中打瞌睡。如果不是因为今天的朝会是“大朝会”,所有在京城的五品以上官员都得到场,他才不会起个大早穿上这么正式的官服来到大殿上“罚站”呢。 他的位置比较靠后,不太显眼,做什么也没人在意。再加上身旁正好就有一根雕着龙的大柱子,他便毫不客气地倚在上面,闭起了眼睛。 只是有些遗憾,靠着柱子睡觉终究是有些不舒服,更何况这柱子本来就不平整,上面雕的那条龙正好就咯在李信的肩膀这块儿,难受得不行。 正在李信非常难受地调整着自己的位置,想要找到一个最适合睡觉的姿势时,他突然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李信.......” 听起来是个不熟悉的男性声音,好像在数落李信的罪状云云。 李信一个激灵睁开了眼睛,赶紧站直了身体——这倒不是因为他怕被人告状,而是因为他既然被人点到了名字,肯定会有人在群臣的队列中寻找他的身影,要是被人看到他在打瞌睡,那可就太尴尬了,说不定在原本的罪名上还要加一条“行为不端”的指责。 果不其然,李信刚刚站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扫视了四周一眼,就与许多道目光擦肩而过。 “妈的,想睡个觉也不行.......”他一边面无表情地在心中骂着,一边努力地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寻找着到底是谁在告他的状。 这时,他看到了那个正在向李世民喋喋不休的中年男子。他穿着深青色的官服,上面绣着一种李信一时想不起来叫啥名字的神兽,外形有点像鹤,有长长的嘴。传说中这种神兽负责在天帝的耳边叽叽喳喳,监察众神。唐朝礼制取了这个用意,在御史台官员的官服上绣这种神兽,代表希望他们能像这种神兽一样,向皇帝陛下打百官的小报告。 此刻这位官员在做的事情倒是完全称得上是尽忠职守了。 李信强打精神站好,装出一副一直在认真听的样子,其实却是在努力地打量那个说话的人,试图认出对方的身份。至于认出身份之后要干什么嘛.......当然是记在小本本上啦!人家都在朝会上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打你的小报告了,你不赶紧记在小本本上,等着以后找机会还以颜色,难道还真的想着宽恕别人,想着“以德报怨”吗? 要知道,哪怕是说这句话的孔子,其原话也完全不是这么个意思。他老人家当时其实是在反问:“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最后,他给出了他的看法:“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什么意思呢? 简单来说,有人骂你的时候,如果你想骂他,你就大胆地骂回去骂回去,如果还不够解气,那就可劲儿揍他丫的。 不过,李信在认真地听了一下这个人的发言之后,便立即意识到:这家伙可别是个憨批吧? (本章完) 第四百八十四章 程老将军别生气 今天迫不及待站出来弹劾李信的家伙叫做翟中,御史中丞,正五品上。李信本来还纳闷这家伙干嘛突然站出来找自己的麻烦,毕竟不管怎么想,都想不出自己跟对方有什么牵连。但是,听完这家伙上奏的内容之后,李信就明白了,而且也淡定了。 这家伙告状的内容是啥呢,主要就是说京城最近弥漫赌博风气,上至朝廷官员,下至市井百姓,人人都在玩一种叫做“麻将”的游戏,这是非常危险的。长此以往,官员们将会玩忽职守、学子们将会玩物丧志、百姓们将会不事生产,那么,大唐的江山社稷就危险了。 所以,出于以上的考虑,翟中建议在京城禁绝麻将,而李信作为麻将的发明者,理所当然应当为这样的局面负全责,希望李世民陛下能严厉地处罚他云云。 虽然这家伙说这些话时的表情可以说是大义凛然、义愤填膺,但是李信依然怀疑他完全只是因为吃饱了撑的或者昨天跟谁打麻将的时候输了一大笔钱,所以心情不好,到朝堂上来挟私报复而已。 李信静静地站在自己的位置上,根本不急着说话。他心里很清楚,如果说这个翟中今天弹劾的是别的事情,或许他还需要亲自解释一下,但若是麻将的事情,那或许就用不着他开口了——满朝文武,多少人会在茶余饭后玩两把麻将?如今突然有个人站出来说,玩麻将是不对的,会祸害大唐,你说说这帮玩麻将的人心里会痛快吗? 他们一不痛快,可不就得站出来找翟中的不痛快吗? 而且,最最重要的一点是:李世民本人也玩麻将。这事儿虽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但是陈尹、房玄龄、程咬金等人却是知道的。 李二陛下何许人也?最近也就突然喜欢玩玩麻将而已,也没耽误什么正事,怎么就轮得到你一个小小的御史中丞叽叽歪歪呢?真以为人人都是魏征吗? 果不其然,翟中刚刚把话说完,就立刻有人站了出来道:“老夫闲来无事也喜欢约上几位老友打打麻将,并不觉得耽误了本职工作。翟大人所言,难道是在暗指老夫玩忽职守?” 翟中多半也没有想太多,只是图一时痛快就把这事儿拿出来说了。没想到,李信这位正主还没来得及说话,就立刻有人站出来反击他。他也懵了一下,吞吞吐吐道:“这.....我也不是这个意思,但是.......” “但是什么但是!你分明就是在暗讽老夫渎职!我告诉你,姓翟的,你今天要是不说出个理来,老夫必定与你没完!” 没错,听听这个字里行间都散发着匪气的发言。站出来的这个人就是站在武官队伍前列的程咬金将军。他怒目圆睁地瞪着翟中,大有“你再多说一个字,我就当着陛下的面揍你”的架势。 翟中一个文官,哪里经得起吓,愣是多一个字都没敢再说。 李世民沉默许久,见火候差不多了,才在宝座上摆摆手,道:“翟中丞也是为了大唐着想,只是一时想岔了而已,程将军莫要计较。” (本章完) 第四百八十五章 如何归因 程咬金本来就是站出来无理闹三分,替李信吸引一下火力的。如今眼见的陛下在暗中偏袒他,还给他台阶下,他当然是二话不说就无比鬼精地顺着台阶走了下来,低下头连声道:“陛下教训得是。” 随后,李世民面无表情地对翟中说道:“游戏一事,古已有之。劳逸结合,亦是正理。朝廷何须大动干戈去针对一项游戏?翟卿家或许言重了。” 翟中被程咬金这么一搅和,本来理直气壮的架势已经丢了个一干二净,再加上此刻李世民言语间也不赞成他的看法,他哪里会再继续说下去? “陛下说得是。微臣欠考虑了。”翟中干脆利落地认了怂。虽然说这样很丢脸,但总比硬撑着无理闹三分下去,最后还使得李世民厌恶他,要来得好吧?反正他们御史台的官员平时各种进言的时候,被怼、认怂之类的情况都已然是家常便饭,不必太过在意。 李信在队伍中静静的站着,偶尔接受几道目光的扫视。作为被弹劾的对象,竟意外地从头到尾都没有参与到这件事的讨论当中。这结果不得不说,感觉还是挺魔幻的。 既然翟中已经当场挨怼了,也没有真的带来什么损害,李信也就懒得跟此人计较了。来自后世的他比所有人都更清楚,不管是在什么样的时代,这种危言耸听的家伙都不在少数。他们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乏足够的逻辑能力,认不清事实的真相,所以只能把某些事情归咎于可笑的原因。 举个最典型的例子来说,世人都觉得褒姒祸国,是她害了周幽王。可是,谁又曾想过,周幽王本身到底是不是什么好鸟?当年的史官在忠实地记录下烽火戏诸侯等事件的时候,他们想要表达的,究竟是“褒姒真坏”还是希望后人能从这些记录中读出“周幽王真荒唐”? 不需要太高的智商,只需要冷静地想一想就能明白,西周最后覆灭的根本原因其实在于周幽王真荒唐,而不是褒姒真的红颜祸水。周幽王不明白,世上的确有些事是一次玩笑也开不得的。可以说,哪怕没有褒姒,他也极有可能会为了别的妃子或者妃子之外的其他原因,而干出不亚于烽火戏诸侯的荒唐事来! 简单试想一下,倘若褒姒是李世民的妃子,李世民会为了她的不高兴而搞什么烽火戏诸侯吗?肯定不会啊。以这位李二陛下的性子,肯定是二话不说打入冷宫了事,完了再找个知冷知热的美人,它不香吗?肯定香啊! 同样的,麻将也是这个道理。什么玩忽职守、玩物丧志、不事生产,这种罪名难道要让麻将来背吗?产生这些恶果的主要原因难道不是在于玩麻将的人缺乏责任感、缺乏意志力、缺乏自控力吗?这才是真正的无可替代的根本原因。 李信听过太多类似的指控。某某地家长举报某游戏公司之类的新闻也见了不少。这位翟中大人,其实就跟这些举报游戏公司的家长差不多,不值得一般见识。 (本章完) 第四百八十六章 老父亲心态 每月朔望日两次的大朝会就在这样没营养的话题当中结束了。李信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走出大殿,心里默默盘算着要不要主动向那位李二陛下提一下,要不以后这种早朝也允许他不用来算了。不过,这个念头只是在他脑海中稍稍过了一下就被打消了。 毕竟他现在已经不是那个游离于朝堂之外的楚王了。哪怕对做官这件事再不上心,基本的态度还是要表现出来的。如果过于敷衍,李世民完全有可能不讲道理地把他抓起来打一顿板子,还没有人敢为他说话。 要知道,除了李信以外,李世民绝对不敢随意对朝堂之上的任何一位大臣动用“打板子”这种刑罚。因为人们自古以来就有“刑不上大夫”的共识。动不动就打大臣的皇帝,到时候肯定逃不了一个“暴君”的评语。李世民既然不想当暴君,自然要克制自己的暴脾气。 但是,在李信身上,他就不需要顾虑这件事。因为,他除了是皇帝以外,还是李玄道的弟弟,李信的亲叔叔。既然李玄道不在了,李世民又自认是李信的半个爹,那么.......老子打儿子不就天经地义了嘛? 尽管李信本人对于这样的狗屎逻辑非常不满,但说实在的,他也无可奈何。毕竟.......老子打儿子嘛,儿子说“不行”,好像没啥用哦。 抛开李世民的看法,李信作为户部讲师,与户部尚书萧瑀的关系还是相当亲近的。这位平时对李信诸多照拂的长官也认真地交代过他,平时的小朝会不想去也就不去了,但是大朝会还是要尽量露个脸,不可在朝臣之中显得过于特立独行,否则一旦陷入孤立无援之境,在朝堂之上就举步维艰了。 李信对于老一辈的经验还是相当看重的。他总觉得很多年轻人之所以经常到处碰壁,碰得头破血流,就是因为他们自视甚高,不肯相信别人失败的经验。事实上,虽然时代的确是在不停的发展,但是,能够听听前辈的意见,仔细分析一下状况的不同,将有用的部分纳入自己的决策依据当中,这肯定不会是一件坏事。 为了不让这位对自己期待很高的长辈失望,李信决定,每个月牺牲自己的两次懒觉,老老实实地来参加一下这没什么营养的所谓大朝会。反正也不会掉块肉,而且大多数朝会的时候也是可以补觉的。 回到自己家以后,李信第一时间喝到了小润娘端上来的热茶,是他喜欢的乌龙茶。他满意地点点头,然后伸手摸了摸小润娘的脑袋当做表扬,同时有些感慨地自言自语道:“一眨眼,连你也长大这么多啦,再过几年都可以嫁人了。” 相比起刚被救回王府时那副又干又瘦的模样,如今的小润娘早就出落地无比水灵了,活脱脱一个美少女,笑起来更是了不得,要是被后世那帮死肥宅们看见了,肯定又会“老婆老婆”乱叫起来。 李信突然有点体会到了所谓老父亲的心情——要是有人敢在他面前对润娘乱叫什么“老婆”,他非得让那人知道知道什么叫菊花为啥那么疼不可。 (本章完) 第四百八十七章 平淡无奇的教育天才 李信自顾自地胡思乱想着,小润娘却摇摇头,道:“我才不要嫁人呢。” “你现在这么说,等你碰到一个你喜欢的人,你就不这么说了。”李信笑着摇摇头,没有将润娘的宣言当回事。 “要让我喜欢上,可是真的没有那么容易呢。”小润娘撅了撅小嘴道。 “哈哈哈。”李信笑了起来,问道,“那你喜欢什么样的人呢?” 润娘看着李信,认真道:“要像王爷一样聪明,还要像王爷一样,是个大好人才行。” “你说我聪明,我倒是不否认。但是,好人还是算了吧。”李信摆摆手道,“我可不是什么好人。”说着,他突然停顿了一会儿,看着润娘道:“为什么不夸我帅?为什么不说‘要跟王爷一样帅’?” 面对这死亡提问,小润娘不慌不忙,一脸沉重道:“服侍王爷这么久,我早就看出来了,世上绝不可能有跟王爷一样帅的男子,所以也就没有提及。” 李信看到润娘这人小鬼大还一脸认真的样子,顿时忍俊不禁,也不知是被逗笑的还是真的高兴。润娘见自家王爷笑得开怀,自己也扬起唇角,仿佛总也看不够地看着李信脸上的笑容。 谁料,下一秒钟,李信就拿指关节轻轻敲了一下润娘的小脑袋。她的笑容登时僵在脸上,双手抱着头,一副委屈的样子道:“王爷干嘛打我!” 李信哼了一声,脸上虽然分明带着笑意,但还是状若严厉地说道:“小小年纪,哪里学来的油嘴滑舌!你以为这样拍本王的马屁,本王就会乐得找不着北吗?” 润娘真想去卧房把铜镜拿来,让李信好好看看他脸上的笑容再说话。但是不行,她只能乖巧地点点头,道:“婢子知错了。” 李信对于润娘这“痛改前非”的态度相当满意,高兴地点了点头,深感自己在教育孩子这方面或许有着惊人的天赋。 两人这么闹着,王贵突然从外面走了过来,手里还拿着一个木头盒子。李信一眼就看出那是一盒麻将。 “那是什么?哪儿来的?”李信还是顺口问道。 王贵笑道:“崔盈盈小姐那边差人送来的。说是要给王爷过目一下。” 李信一听就明白了。这是崔盈盈那边做好的成品版豪华麻将。看来她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 李信伸手接过王贵递过来的盒子,将其放在桌上,松开上面的搭扣,打开盖子,将盒子里码放得整整齐齐的麻将牌暴露在了空气中。 跟李信拿去送人的那几副麻将一样,这副麻将也是象牙制成,不过没有豪华到每张牌都镶金镶银的地步,除了东西南北中发白镶了金边以外,其他的牌都是清一色镶银,华丽程度稍稍低了一些。 不过这也是当然的。毕竟李信拿去的那几副牌可是送给了李二陛下、程咬金、陈尹这样的狠人。你要是扭脸就整出来豪华程度不亚于那几副麻将的豪华版,还卖得到处都是,那岂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在家里藏一副比这帮大佬手中那副还厉害的麻将?那可多少有些膈应人啊。 (本章完) 第四百八十八章 盗版太劣质 当然,李世民等人肯定不是那么小气。但是,不管怎么说,李信做事情的时候,总归是要考虑得周到一些。而且,他也能想到,崔盈盈做的成品版豪华麻将必须考虑成本问题,不可能像最开始那几副一样,不计成本地投入。 毕竟做生意总是有风险的,要有控制风险的意识。 李信信手拿起一枚麻将看了看,又掂了掂,满意地点了点头。 来自后世的他当然不会对那些保护野生动物的标语感到陌生。什么“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呀之类的。保护野生动物的事情他也知道。但是,这会儿毕竟是大唐嘛,大象这种东西在神州大地上虽然的确比较稀罕,但是,在世界范围内,大象应该还算不上是什么珍稀的野生动物,弄点象牙来做做麻将,也不算太过分。 况且,除了象牙以外,李信也实在是想不出更合适的材料了。 试想,用来做豪华麻将的材料首先必须足够名贵吧?这就把做普通麻将所用的那些廉价木料给剔除了。至于名贵的木料嘛......总觉得不能一眼就让人看出它的名贵之处,不是那么合心意。用人话来说就是,你都豪华麻将了,能不能豪华得明显点?这还怎么满足那些买豪华麻将想要装逼的有钱人的心态? 所以,木质麻将基本不考虑。那么也就剩下贵金属、玉石这一类材料或许还有那么点可能了。然而李信最后还是将这类材料排除了。原因很简单:太重。 尽管麻将可以不考虑便携性,但是,总也不能重到掉地上砸一下脚背就能把人砸瘸吧?金银玉石什么的,密度实在太大了,万一人家玩麻将的时候上头了,抓起一张牌往对面的玩家脸上一扔,那杀伤力可就大了去了,当场怕是就得开了瓢。那李信多少也得担点设计不周的罪过嘛不是? 因此,李信和崔盈盈商讨之后,还是决定以又轻又结实又名贵的象牙为主要材料,然后再加上镶嵌贵金属的工艺,做出安全又高贵的豪华版麻将。如今真实的样品一做出来,李信对于自己当时的判断还是感到相当满意。 于是,李信也派人去崔盈盈的住处回信,表示新一阶段的豪华麻将完全可以就按照这套样品来,先做它一百套。 顺带一提,不久前木质麻将一经推出之后,市面上很快就有了粗糙的仿制品。水平大概就停留在李信最开始自制的那种带有“秃毛鸡”和“圆烧饼”的简陋麻将的程度。 如果仅仅是制作工艺差,倒也罢了。至少它价格便宜,能满足稍微贫穷一些的老百姓们的文化娱乐需求,但是,这帮没有良心的盗版商,不仅在制作上粗糙,在麻将的装配上也乱得一塌糊涂。 李信曾因好奇,让府上的人去卖过长安小摊贩卖的那种盗版麻将,一副麻将里面竟然有八张白板,东西南北中发白里面还少了“东风”,难道别人买回去之后,自己在白板上面再写四个“东”吗? (本章完) 第四百八十九章 炒货党的春天 正所谓盗亦有道嘛,卖出去的盗版商品除了不是正版,没办法提供正版产品专属的一系列增殖服务以外,这个商品至少应该得是能用的吧?就好比盗版网文的,有几个错字啥的不要紧,你总不能离谱到一整篇都是乱码的地步嘛,让人家怎么看呢?唉,总而言之,这届盗版商的道德水平还有待加强嘛。 不过,生产这种劣质麻将的大多都是家庭作坊式的零散商贩,跟当年生产廉价家具的是一批人。他们的资本相对分散,而且缺乏统一监管和质量控制环节,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倒也正常,强求不来的。 李信并没有太过于关注盗版的问题。他的精力主要还是放在了收藏版豪华麻将上。 既然样品得到了李信的认可,崔盈盈也就放心地让下面的师傅去尽量生产了。不知怎么的,如今的她特别信任李信的话,仿佛潜意识里总觉得,一件事只要得到了李信的认可和赞同,那就多半不会是什么坏事。 不得不说,从目前的经历的事情和听说的事情来看,崔盈盈会产生这样的认知似乎也并不是什么特别奇怪的事情。 在一大批工匠的加班加点下,数日之后,一百套象牙麻将趁着麻将的热度依旧强盛之时横空出世。崔盈盈本打算趁着热度,将这批麻将全部卖出去。 毕竟生产这些麻将花了不少本钱,崔盈盈手里所剩的资金也不多了,茶叶生意那边也还没到收获的时候,如果不赶紧把它们卖出去,回笼本金,她总觉得心里有些不踏实。谁料,李信却摆了摆手,笃定地告诉她道:“先卖五十套,剩下的五十套,过两个月再卖。价钱翻一倍。” 崔盈盈不理解李信的做法。要知道,这麻将的价钱本来已经很贵了,两个月后还能翻一倍再卖?但她犹豫之后,终于还是照做了。 很快,第一批的五十套麻将全都被京城里的有钱的显贵们买走了,每套的价格是六十贯。当初李信定制的那几套超级麻将,每套的成本就是六十贯。如今这豪华麻将的售价才六十贯。可见两者之间在成本上就有些不太小的差距。 崔盈盈回笼了一部分资金,心中稍稍安定了一些。但每每看着库房里堆着的剩下那五十套麻将,她心里就忍不住生出这样的念头:就算卖不出去.......亏得也不多,做生意嘛,总是有时候亏,有时候赚的,就算是李信也不可能每回说话都是对的吧....... 但是,事情的发展还是超出了崔盈盈的预计。 在第一批五十套麻将以每套六十贯的高价卖出之后不到半个月,令人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市面上出现了不少倒卖豪华麻将的家伙,价格甚至比崔盈盈一开始的售价还高,短短几天的时间里就从七十贯涨到了八十贯,很快就冲上了一百贯的大关。 崔盈盈收到这样的消息,惊得目瞪口呆。第一时间起身吩咐浣纱备轿,打算亲自去楚王府一趟。 (本章完) 第四百九十章 李信的眼神 崔盈盈是个喜欢刨根问底的人。当这么离谱的现象在她眼前发生时,要是弄不明白其中的原因,她怕是连饭也吃不香,觉也睡不好了。 她本来还觉得剩下的五十副麻将可能卖不出去了呢,结果,事情这么快就出现了转机。豪华麻将的市场价竟然真的直奔李信预计的一百二十贯而去!她真的很好奇,这其中的到底有什么奥秘?难道李信真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来到楚王府,李信照旧让下人奉上好茶,与崔盈盈对坐于王府偏厅。 崔盈盈用那双白皙的玉手端起茶盏,轻轻地吹了吹,便将茶盏凑到唇边,浅浅的饮了一小口。动作优雅而轻柔,再搭配上她姣好的外貌和体态,的确令人赏心悦目。 正所谓,好看的人,挖鼻屎你都觉得她好看,更何况好看的人并不是在挖鼻屎,而是本来就在优雅地喝一杯茶呢。那自然更是一种美的享受。 李信作为一个差不多算是有家室的人,当然不好意思对着人家一个未婚女子一直看,但眼中还是不自觉地流露出一丝欣赏。心情大概就是街头偶遇一位美女的状况,虽然并没有什么龌龊念头或者非分之想,但是多看两眼还是免不了俗。 崔盈盈觉察到了楚王的目光,不过却意料之外地并不觉得反感。她管理自己这一房的茶叶生意的时间已经不短了,接触过各种各样的人。大多数人还算正直,只谈生意上的事情,当然偶尔也会有人旁敲侧击地表达出不轨的意图。 他们看向崔盈盈的目光就不止一次地令她觉得恶心作呕,仿佛全身上下的皮肤都被无数细小的钩子拉扯住了,轻轻地牵扯着,每一寸皮肤都发紧,令她无比想要逃离。 可是,此刻李信的目光却没有给人这样的感觉。分明他从来也没有表现得像什么正人君子,但是他的视线就是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如果非要让崔盈盈用某个词汇来形容的话,大概就是清澈或者坦然吧。当你跟他对视的时候,他仿佛在用眼神明白地告诉你:是的,我在看你,因为你挺好看的,但是我的心里并没有在想什么别的东西,我只是看到好看的人事物就喜欢多看两眼而已。 这样的潜台词......怎么说呢,崔盈盈在觉得轻松之余,心里总会有点微妙的不服气。她并不知道这不服气是从何而来,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不服谁。 罢了罢了。 崔盈盈没有再乱想下去,而是赶紧切入正题地问道:“殿下,你知不知道我们的象牙麻将最近已经卖到每套一百贯了?” “知道啊。”李信放下手中的茶盏,笑道,“我不是早就告诉你了嘛。” “殿下果然料事如神,盈盈佩服。”崔盈盈苦笑着低了低头,然后道,“不过,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能否请殿下为盈盈解惑?殿下总不会告诉我,你的确有未卜先知之异能吧?” (本章完) 第四百九十一章 炒麻将 李信闻言,笑了,道:“世上哪有什么未卜先知的本事。我不过是把握规律,并且稍微利用了一下规律罢了。” “把握规律,利用规律?”崔盈盈在疑惑中重复了一遍。 李信的目光中透着一股故弄玄虚的神秘感,然后终于开口道:“你可知道,你第一批卖出来的五十套麻将,我派人暗中卖下了二十套?” “什么?”崔盈盈目光一亮,显然对这样的说法感到惊讶,“殿下为什么要这么做?” 李信叹口气,笑着摇了摇头。 如果是一个后世人,听到这里大概就已经明白李信做了啥了,但是崔盈盈毕竟不是经历过后世那么多信息轰炸的人。她只是一个初出茅庐,干得还算中规中矩的初级商人而已。对于后世那种炒作和包装的概念,她一时间无法理解也是很正常的。 毕竟,人的认知不可能超越时代的局限。 事实上,李信做的就是很经典的“炒作”。在如今的大唐,这个词目前还只有在厨艺方面的解释,但是在李信这里,它的含义就稍微丰富了一点,不仅代表一种烹饪手法,同时还表示着一种稍稍透着点卑鄙感的销售手段。 李信开始向好奇的崔盈盈解释他所做的事情。 事实上,他派人暗中买下二十套象牙麻将之后,沉寂了一段时间就开始造势。派人扮成有钱的书生,天天在长一楼放假消息。最经典的一次,他派出去扮书生的人非常高调地在长一楼里完成了将一副象牙麻将以八十贯的高价卖给另一个人的交易。 然后,这个书生请了旁边好几桌的人喝酒,表示:今天爷挣钱了,高兴得不行,大家一起乐呵一下,不用客气。 要知道,二十贯的差价对于普通人来说可不是小钱了。 这样的消息一旦多起来,心思活络之辈怎么能不动心?那些手里有钱却没有出售购买象牙麻将的勋贵子弟们,一来三不五时就要被买了象牙麻将的朋友炫耀,心情本来就不爽,有些购买的欲望,二来,又听说这象牙麻将一入手再转手就能赚好几贯钱,当然很难再抵抗内心深处的购物冲动。 不少人开始在暗中打听哪里能买到别人手里的象牙麻将。这样的打听一多,越发显得象牙麻将弥足珍贵,的确值钱,价格自然更加上涨。 李信趁机将手中剩下的麻将逐步卖出——这段时间长安城想买象牙麻将的人太多了,根本没有人注意到这小小的二十副麻将。 就这一点小伎俩,李信又净赚了好几百贯,当初向崔盈盈买那五副超级麻将的本钱都赚了回来。 崔盈盈听得目瞪口呆,最后不由得苦笑着心悦诚服道:“王爷的手段果然高明。” 李信倒不觉得自己的手段有多高明,所以也没有特别得意,只是淡然地笑着道:“长安有这么多买得起象牙麻将,也有理由买象牙麻将的人,五十套麻将根本不够他们分,价格上涨是肯定的。我只是稍稍加了一把火罢了。” (本章完) 第四百九十二章 非长久之计 按照亚当斯密等人的经典自由市场理论,他们认为,在没有外部干扰的条件下,商品的价格取决于商品所含的价值,并且受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 关于商品的价值是什么,不同的学派有不同的理解。大家最熟悉的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论,但是,其实“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概念是很空泛的,细究起来,根本就是一个无法测量的东西。所以,后来又有一些经济学家质疑这个概念,甚至开始质疑整个价值规律是否科学,并衍生出了一些别的理论来解释和预测价格的变动。 可惜,李信只是个工科生,看社会经济学类的书籍全是一点业余爱好而已,对这些特别复杂的理论了解得也很初级。好在,他也不需要懂得太多。他只要知道一件事就行了:对于任何商品来说,供大于求的时候,价格就会下降;供不应求的时候,价格就会上涨。 这道理崔盈盈倒也不是不明白,毕竟她也做了这么多年生意。但是,李信这种炒作的手段,刻意营造出供不应求局面的方式,她却是闻所未闻,并且钦佩于李信的想象力——她哪里知道,李信这些手段也都是从后世那些资本家手里学来的呢? 依葫芦画瓢而已,简单。 看着沉思的崔盈盈,李信怕这个纯洁的小姑娘最后走上歪路,连忙道:“这种手段终归不是做生意的正途,不可大肆推广,只能偶尔为之罢了。” 崔盈盈笑道:“殿下的聪明才智,盈盈可学不来。我只是在想,不久之后,剩下那五十套象牙麻将真的只卖一百二十贯吗?按照如今这个势头下去的话,似乎再稍稍加一点价,也能卖得出去呢。” 原来是这事儿。 李信摇摇头,道:“不可。一百二十贯的价格已经很高了。我们不仅不加价,并且还要在售卖的时候强调,这是最后一批象牙麻将,从今往后,都不会再有这样的麻将了。” “为何?”崔盈盈不解道。 李信缓缓道:“这本来就是投机手段。经过这一次之后,发现制作高级麻将有利可图的人不会只有咱们。可是,你要想想,这麻将的成本,终究也就是三四十贯钱罢了,怎么可能一直都能卖出一百多贯?人们早晚会回过神来,意识到这些不对劲的地方。所以,就算咱们继续做麻将,我们也赚不到太多钱的,还不如干脆放了。” 他伸出一个指节,轻轻敲了敲桌子,道:“麻将只是个小玩意儿。我本来就只是打算用它小赚一笔而已。我们的真正的重头戏,还是在茶叶那里,那儿才有长久的赚头。将来生意做大的话,甚至有可能卖到西域去,用二两茶叶换他们的牦牛、宝石,这才是大买卖。” 崔盈盈回过神来,发觉自己这段时间的确将很多注意力放在了麻将这边,不由得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本章完) 第四百九十三章 腥风起 李信和崔盈盈的大本营还是在大唐。所以在做生意的同时,还必须注意自己的口碑。试想,当人们回过神来,发现一副豪华麻将多少有些不值一百来贯的时候,还在生产豪华麻将的崔盈盈家是不是会承受相当一部分怒火? 不同于普通的奢侈品市场,麻将这种带着“实用玩具”属性的商品,很难撑得起“奢侈品”这个标签,不会有长久追捧的死忠粉。如此一来,这个溢价的小泡沫被戳破也就是早晚的事情罢了。 为了这并不多的一部分利润而牺牲名声,这样的生意并不赚。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李信才建议做完这一次就算了,如果还有傻子想入场,那就随他们自己去玩吧。 崔盈盈同意了。 后来,崔盈盈按照李信所说,以每副麻将一百二十贯的价格将库存的那五十副象牙麻将全部卖出,引起了疯抢,热烈程度甚至略超过第一批象牙麻将开始发售的时候。尽管李信已经将这背后的玄机说得一清二楚,但是她依然忍不住觉得李信能在商道有如此深刻的见解,多半是个妖孽来的。 麻将生意总的来说非常顺利。李信和崔盈盈每人都赚了一千来贯。说起来,李信似乎比崔盈盈还多赚了几百贯,因为他耍手段地炒高了手中那二十副麻将的价格,多赚了一笔。 而茶叶生意那一边似乎也已经走上了正轨。在李信派去的师傅们的帮助下,崔盈盈在南方和北方各建立了一个茶厂,辐射周边好几个大都市,而长安天然居的茶叶也开始逐渐卖到洛阳等地,为李信赚取更多的钱。 现在李信每天只要坐在家里,就有源源不断地铜钱流向楚王府。王贵再也没有提过什么“王府没钱”这种话。 钱嘛,只是个数字而已,无所谓的。 李信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也有机会说这句话,实在是造化弄人得厉害。 不过,在他因为自己挣了钱而高兴之际,北方却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 十一月,东、突厥大将军雅尔金和阿史那杜尔率军进犯河西。结果,却被肃州守将张士贵、甘州守将张宝相死死拦住。 要不怎么说打仗这事儿要天时地利呢。突厥的骑兵是厉害,但是肃州和甘州两地相近,互成犄角,任何一城被攻打,另一边的人都能及时来支援。所以处罗可汗之子阿史那杜尔也并不敢随意进攻。 他这一不进攻不要紧。张士贵和张宝相自然是更不会出来找打了。他们奉行坚壁清野的计划,充分发挥了城池的作用,牢牢阻住了突厥骑兵的脚步,令阿史那杜尔寸步难行。而肃州和甘州内部则是快马加鞭地将突厥进犯大唐的消息一路传到了长安。 李信的消息虽然算不上最灵通,但好歹也没有到充耳不闻的地步。他听说这件事以后,立即敏锐地从中嗅到了一丝奇怪的腥味。 这味道像是铁锈又像是鲜血,又像是生了锈的钝刀砍在了人类脆弱的躯体上。 哦,是战争的味道。 (本章完) 第四百九十四章 战争前夕 虽然阿史那杜尔和雅尔金并没有对大唐造成什么真正的损害,但是,国与国之间岂有小事? 哪怕是在普通人之间,你怀着恶意地无缘无故打我一拳,不管有没有打中,我都不会轻易与你善罢甘休吧?更何况这种事发生在突厥与大唐这两个有积怨的国家之间,事情会向什么地步发展,几乎明摆着了。 李信用屁股想都知道,不出意外的话,这下是真的要打起来了。 突厥作为一个典型的游牧文明,在秋冬时节没什么牧草、牛羊难以过冬的时候,南下劫掠是常态。往年就时常有小股的骚扰,几年前更是差点把长安打下来,全靠李世民亲自出马,使了一手空城计,又许下诸多条件,才在渭水河畔阻住了突厥人的大军。 李世民本来就是心高气傲之人,一直将此事视为耻辱。从年前就一直准备着想要一雪前耻,连宫殿坏了几处都舍不得出钱修,硬是扣扣索索地攒了一笔准备拿来打仗的钱。 这下可好了,阿史那杜尔撞到了枪口上。你说,李世民会将自己的仁慈赐予这些北境的蛮夷吗?他会不扣动扳机吗? 必不可能的呀。 战争一触即发。而且是突厥这一方主动地将开战机会交到了大唐手中。毕竟,大唐的主流思想还是儒家思想,讲究的是内圣外王,行的是“王道”。 什么叫王道?简单来说,就是你做错了事,我来打你一顿,教育你一下,教育完以后,你最好还得感恩戴德。与之相对的是“霸道”,意思是,我就是要打你一顿,你也别问我为什么,因为根本就没有为什么,只是你家的古董太亮了,我有点想要罢了。 这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开战的理由。后者隐含着弱肉强食的意思,而前者则是在一定秩序的基础上强调了“师出有名”。很显然,阿史那杜尔这次进犯河西对于大唐来说,不就是错事儿吗?李世民借着这个由头出兵教育一下突厥佬,顺便洗刷一下自己的耻辱,岂不是正中下怀? 李信没想到,自己重生过来还没过上几天安生日子,就立即要碰上这个名为“战争”的怪兽——好吧,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想到。他一直隐隐约约地记得,在原本的历史中,李世民继位后没两年就横扫了东、突厥,把颉利可汗抓了起来,为大唐未来的强盛奠定了基础。 不过,他此刻所身处的,毕竟不完全是过去的那个大唐,所以他一直也搞不明白这场战争是否一定会爆发,如果会,那又大概会在什么时候爆发。 如今看来,似乎快了。 “要打仗了......”李信喃喃自语着。 在他的印象里,李世民这一次可谓是大获全胜。但是,战争毕竟是战争。只要是战争,就一定会死人。而死人,实在算不上是什么好事。 李信不是圣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甚至还有点狭隘。他倒是并不心疼突厥人的性命。他主要是心疼这些大唐男儿的生命。 (本章完) 第四百九十五章 六路大军 李世民要打突厥,总不可能御驾亲征吧?一来他又不是朱厚照这个好战分子,成天都想着什么御驾亲征、亲冒矢石之类的情节,二来就算他想亲自去亮亮威风,朝中的大臣们也不会同意这种荒唐的事情。 所以,他必定是派遣信得过的大将带兵去料理突厥事务。如今朝中这么多军方老将,能数得出来的适宜人选也就那么几个,李绩、李靖、程咬金等等,他们之中哪一个当年不跟李玄道称兄道弟?哪一个不将李信看成亲子侄对待? 李信对他们也是敬爱有加。现在一想到他们之中有人不得不亲身登上战场,他就忍不住有些担忧。 正所谓,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谁知道他们上了战场以后,会不会有好运气?李信知道他们的勇武,但战场上乱飞的箭可不知道。 况且,不管怎么说,李世民大获全胜,生擒颉利可汗、突利可汗两位可汗,那都是在另一个时空发生的事情,在这个时空,李世民到底能不能打赢这场仗,谁也不知道。万一,结果就是这么出人意料呢? 李信越是这么想,就越是觉得没底,脑海中不断地浮现出前线兵败,主将身死殉国的消息,不由得脸色都稍稍难看了一些。 他摇摇头,赶走这些没什么意义的胡思乱想,自嘲道:“事到临头,心态却这么差......看来我注定不是什么带兵打仗的料。” 人的心态是一件很脆弱的东西。能真正做到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人,满世界数也数不出来几个。面对真正的状况时感到慌乱,甚至丧失了正常理智思考的能力,这对于李信这种只在电脑游戏里打过仗的标准宅男来说,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 他深呼吸一番,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不管怎么说,唐军现在有完善的伤兵管理措施,还有马蹄铁这样的装备,再加上先进的炼钢技术,不管怎么分析,大唐的硬实力还是大大超出那帮突厥崽子的。除非真的有彗星撞地球这么小概率的事情发生,否则,冷静下来的李信实在看不出大唐有任何战败的可能。 这让李信稍稍安心了一些。 不管怎么说,与突厥开战的事情超出了他的掌控。他目前能做的,不过是静观其变罢了。 过了两日,代州都督张公瑾上书伟大的李二陛下,在奏章中洋洋洒洒地列举了整整六条出兵突厥的理由。表面上看,这似乎是这位将领义愤填膺的真心话。但实际上,谁都知道,这是李世民的意思。 李世民早就想要动手了。这个机会不可能错过。 翌日,李世民果然亲自下诏,兵分六路,齐头并进,一起讨伐猖狂的突厥。正如李信所预料的那般,兵部尚书李靖、鄂国公尉迟敬德、代州都督张公瑾、翼国公秦琼、卢国公程咬金、英国公李绩等一大票名将都动员了起来,几乎可算是倾巢而出。 这是李世民此时能挥动的最重的一拳了。可见这一口气,他憋了多久。 (本章完) 第四百九十六章 隐瞒 知道程咬金、秦琼要上战场,李信特意去两位的府上探望。 程咬金的态度一如既往的恶劣,对李信骂骂咧咧的。他皱起眉头,很是不满地说道:“老子打了半辈子仗,用得着你来担心?这次也不过是去北边收拾一下突厥小崽子罢了,还有李靖、李绩这些老鬼跟着,正是要捞点功劳的时候,你别给我来这一副愁眉苦脸的,搞得好像老子要去送死一样!” 李信只好苦笑。 秦琼的语气倒是缓和些,不过意思也跟程咬金差不多,让李信不必太过担忧,放心在长安等待他们得胜归来的消息就好。 的确,从这两位老将的角度来说,这一仗的确没有什么悬念,大唐已经可以说是立于不败之地了。 除了了解到两位老将对战争结果的预测之外,李信还得到了最令他不安的消息:程处默和秦怀玉也要上战场,而且还是这俩人主动要求的,程咬金和秦琼还都同意了。 李信知道程咬金和秦琼的性子。他们都是那种典型的军人,认为军人的宿命就是战场,男儿一辈子的荣耀和前程,正该在战场上拼死搏杀,为自己亲手挣来。程处默和秦怀玉既然作为他们的孩子,也是天生的军人,上战场乃是天经地义,哪有什么不同意的道理? 所以,李信没有对程咬金和秦琼说什么,只是默默点了点头。之后,他才私底下将程处默和秦怀玉叫了出来。 看着面前表情严肃的李信,程处默和秦怀玉难得地正经了一回,双双老老实实地站着,仿佛两个犯了错的孩子。 “好啊,你们两个,真的好啊。”李信一开口,嘴角就带上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但是他的目光却分明冷冽得一塌糊涂,“要不是我亲自去探望程伯伯和秦伯伯,你们打算瞒着我到什么时候?上战场这么大的事情,我愣是一点风声也没收到。你们真就打算随军出发的那一天再告诉我?” 程处默和秦怀玉都是跟李信从小长起来的,对他很了解。虽然此刻李信看起来还算冷静,但是一看他这表情,程处默和秦怀玉就知道,他肚子里已经满是怒火了。 李信不喜欢欺骗。程处默和秦怀玉连要上战场这么大的事情都瞒着他,这让他如何不觉得难受? 程处默舔了舔嘴唇,犹犹豫豫地开口道:“信子你先别发火,我们俩这不也是怕你担心嘛,所以就先没有跟你说,想着过几天再跟你说,谁知道,你这就自己打听到了......” “是啊,我也不想这样的。”秦怀玉点点头。 李信不想在这件事上纠结。他不理解的地方也不在这里。他的目光在程处默和秦怀玉之间来回动了动,终于还是开口问道:“你们到底怎么想的?战场这种地方是好玩的嘛?是你们能玩的地方吗?啊?是酒不好喝,还是醉春楼的姑娘不好看?就非得去战场上挨刀子吗?我就问你们!” (本章完) 第四百九十七章 李信的纠结 李信是个惜命惜得要死的家伙。说难听点,哪怕叫贪生怕死似乎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如果不是因为猝死这件事不在他的意料之中,也不受他的控制,他一定会拼尽全力去避免。 幸好,老天爷慷慨地给了他好一次重生的机会,弥补前生的过失。生活还这么美好,他当然想好好地活下去。任何威胁到他生命的因素,要么他把这个因素破坏掉,要么他躲得远远的。 战争不是他能左右。所以他选择躲开。至少就他现在的想法来说,他绝对不想上战场。一方面是上了战场就有丢掉生命的风险,二来,他很疑惑自己到底有没有能力面对那么真实的死亡,那场景光是想想就觉得非常吓人。 所以,抱着这样的想法,他实在不理解一直跟自己混在一起的程处默和秦怀玉为什么要主动要求上战场。 难道对现在的生活有什么不满吗?就非得这么作死吗? 程处默叹了口气道:“你说什么呢信子,我们两个又不是去玩的,是真的去打仗的。” 李信脸上青筋暴起,破口大骂道:“你们两个是猪脑子吗?大唐那么多人,陛下调动了十万大军,就差你们这两个猪头?少了你们两个难道就打不赢突厥人了?不要逗我笑了好吗?” 好吧,得承认,李信是一个优点护短的人。这有时候是个优点,有时候也不是。 同样是上战场,那么多李信素未谋面的大唐男儿同样面临生命危险,对此,李信只是感慨、惋惜。因为他知道,总得有人去打这场仗,牺牲在所难免。他甚至已经盘算好了,之后要进谏陛下,优待这些烈士们的家属,不要让他们有后顾之忧。 但是,当他听说要上战场的还有程处默和秦怀玉这两头猪时,他的满肚子火气瞬间就被点燃了——搞什么鬼!上战场是真的会死人的!什么狗屁功勋,咱缺那个东西吗?何苦非得上战场去呢? 两种态度一对比,李信对普通将士们的同情就显得有那么点虚伪,透着股浓浓的双标味道。但说实在的,世间谁不是如此呢?谁能真的将世上每个人都当成自己的亲人朋友来重视呢?哪怕是再怎么博爱世人的高僧大能,应该也做不到吧? 这是人类这种生物所天然具有的局限。一旦距离拉远,就很难完全地感知到别人的痛苦。 世上有那么多的人,绝大多数人,李信都管不着,他只希望自己在意的这帮人能好好活着。 程咬金、秦琼、李绩他们,一方面是李信管不了,也说不动,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李信知道他们有他们的职责所在。他们必须去承担起这份关乎大唐国运的责任。所以,李信只能看着他们,默默为他们祈祷。 可是,程处默和秦怀玉这两货算什么呀?完全是多他们俩不多,少他们俩不少的状况,为什么就非得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跑到那样的地方去玩儿命呢? 李信无论如何也想不通。 (本章完) 第四百九十八章 兄弟争执 秦怀玉面对李信的质问,缓缓道:“别人的命也是命,他们都能上战场,我们两个为什么就不能上战场?” “因为我不想你们上战场!”李信瞪着眼睛说道,“因为我不想你们有一丁点的风险,不想听到你们有任何不测的消息!我还想亲眼看着你们的孙子出生,还想跟你们拄着拐棍满大街溜达,看谁不爽就踹谁!这么多理由够吗?” 秦怀玉还是第一回直面这么愤怒的李信,不禁有些发愣,嘴里仿佛堵着什么东西。 程处默也沉默着没有说话。 李信的喉头动了动,满脸痛心疾首地问道:“真的,你们到底缺什么?程伯伯和秦伯身上的爵位还不够你们继承吗?你们家里的钱不够你们吃穿用度了吗?哪里就到你们要用命去拼前程的地步了呢?” “钱,我有的是。”李信接着道,“我李信什么性子,你们是清楚的。有我一份钱赚,会少得了你们俩?好好地留在长安,不好吗?哪里不好呢?” 面对喋喋不休的李信,程处默也终于有些生气起来。虽然瞒着李信是他和秦怀玉做的有些不对,但是,李信此刻的态度却也让他觉得不舒服。 “信子,”程处默缓缓道,“你觉得我们两个是废物吗?” “我什么时候说过你们是废物?”李信反问道。 “你自己想想你说的话。”程处默看着李信的眼睛,道,“不就是让我们留在长安混吃等死,做一辈子纨绔吗?” 李信还是第一次从程处默口中听到这么一针见血的反驳,不由得一顿,本来还很连贯,还能再喋喋不休半个时辰的思路瞬间中断。 “我......我哪有这个意思!”李信苍白地反驳,但语气分明比刚才弱了几分。 程处默摇了摇头,道:“信子,我和怀玉都知道你聪明,也很佩服你聪明。这是我们两个八辈子也学不来的东西。这两年,你做了多少了不起的事,我们两个也看在眼里。” 他叹了一声,眼神中难得地透出几分深沉:“当年我们横行长安的时候,你除了身上比我和怀玉多个爵位以外,没什么区别。可是如今呢?长一楼、天然居、还有五品的文职、七品的武职......都是你自己一手挣出来的。我和怀玉却还是只有禁卫的身份。” “不过是两个散官职位罢了,有什么值得提的?”李信撇了撇嘴。 “陛下和我爹,还有秦伯伯,他们都对你刮目相看,这总不是假的吧?”程处默又道。 李信沉默了。 “这些事情都是你靠自己的本事做出来的,我不嫉妒。我和怀玉都为你高兴。”程处默道,“但是,我们也想做点事情啊!是,我们的确不如你聪明,但是我们也不是废物啊!你说是不是?” 李信哑口无言。 “论鬼点子,十个我再绕上十个处默,也比不上你一个。”秦怀玉也开口道,“但是,要论武艺,二三十个你加在一起也打不过我吧?” (本章完) 第四百九十九章 无奈与尊重 “我哪有那么弱啊!我也是有稍微练一下的啊。”李信小声地反驳,只是不管怎么听都让人觉得有种仿佛没什么底气的感觉。 没办法,程处默和秦怀玉的身体素质根本就不是寻常人类能匹敌的,在这方面输给两个人形怪兽,根本就算不上有多丢人。 面对李信这无力的反驳,程处默和秦怀玉齐齐发出一声轻笑,将自己的态度表露无遗,大有让你两只手两只脚,你能打痛我算我输的感觉。 秦怀玉拍了拍程处默的肩膀,示意他冷静点,不要生气了,同时又开口对李信道:“我们两个,不想这辈子就这样混吃等死,也想征战沙场,建功立业,做个像我爹那样的英雄,所以呢......” “做什么英雄啊。做英雄.......”李信知道自己今天算是劝不动这两个家伙了,只好缓缓闭上眼睛,仿佛自言自语又仿佛警告程处默和秦怀玉地喃喃道,“真的有可能会死的。” “其实也没那么危险。”秦怀玉笑道,“不就是一帮突厥崽子嘛。你看我和处默,就凭我们两个的本事,谁能杀得了我们?” 程处默也逐渐平静下来,道:“就是啊。哪儿有那么容易就死了。” 李信双手抱头,烦躁地揉着自己的太阳穴,道:“战场哪儿有你们俩想的那么简单啊!我的老哥们!刀箭无眼,万一你们就是这么倒霉怎么办?” 话音未落,他自己就先跳着脚大声呸了起来,仿佛生怕自己呸得不够干净,影响了未来的可能性。 程处默和秦怀玉对视一眼,火气全消,甚至还笑着摇起头来。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兄弟吧。你不太在乎的东西,自然有兄弟帮你在乎。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李信甚至比程处默和秦怀玉本人还要更在乎他们俩的狗命,更在乎他们有没有机会活着抱上孙子。 这种奇妙的感觉让程处默和秦怀玉觉得自己没有交错人,心中仿佛有一股热血在激荡着。 其实程处默也知道,李信刚才那一番气话的意思不是要说他和秦怀玉是废物,只是一时激动,心直口快而已。但是,他也被骂上头了,而且心中所想的也的确是男子汉大丈夫,一辈子只靠父辈的荫蔽算什么本事?有能耐就该自己去闯一闯之类的。所以,他就那么顶回去了。 事实上,虽然没有跟李信商量,但是,主动请求上战场却是程处默和秦怀玉背地里商量过两次的结果了。两人的看法是一致的。甚至连暂时瞒着李信,也是两人一起做出的决定。 今天会发生这样的场景,完全没有出乎程处默和秦怀玉的预料。 李信捂着额头,无奈地看着面前这两人,最终还是忍不住咬牙骂道:“妈的,真是拿你们两个猪头没办法!现在立刻赶紧给爷滚,爷看到你们两个就头疼!妈的,当初我怎么就瞎了眼,跟你们俩成了兄弟?怕是短命十年都不止!早晚有一天被你们俩气死!” (本章完) 第五百章 再当一回爸爸 程处默和秦怀玉终于还是被李信一人一脚地给踹出了楚王府。他们走后,李信一个人呆坐在庭院中,不知道在想什么。 虽然头顶明明是一片晴朗的青色天空,但是当李信抬起头看去时,却仿佛看见了无数乌云,沉重地堆积着,压迫着。 他又叹了口气。 王贵静静地站在暗处看了一会儿,忍不住还是走了出来,站在李信面前问道:“王爷,程处默和秦怀玉两位小爷也已经是大人了,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他们自然也是有分寸的。王爷也不必太过在意了。” 李信冷哼了一声,仿佛不屑又像是自嘲。他道:“不要那么在意.....说得倒是轻巧.......我特么怎么才能不在意?这俩傻子跟我从小一起长起来的。万一,他们真有什么三长两短,我找谁再赔我这么两个活生生的兄弟?” “王贵啊,人死了,就是真死了,什么都没了。” 王贵沉默了。他面对的死亡要比李信多太多了。他很清楚李信是什么意思。而且他也能体会到李信的心情。坦白说,如果现在是李信要去上战场,他也会拼命劝阻。这让他有点没办法将那些劝李信放宽心的话说出口。 李信又静静地坐了半晌,然后用力地抹了抹脸,开始咬牙切齿,用最凶狠的语气咒骂了起来:“这两个傻子!老子再给你们当回爹!谁要是敢缺胳膊少腿地回来,我就......我就......” 他纠结了半天终于也没说出什么像样的狠话来,最后一拍大腿,大吼一声“靠”,将满肚子无名火吐得一干二净。 王贵眨了眨眼睛,不解地望着这么一幕,心中不由得有些颤颤巍巍地想道:“王爷这不会是被两位爷气疯了吧?” “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还没傻呢。”李信丢给王贵一个白眼,然后搓着手自言自语起来,“诏书一下,应该三天之内程处默他们就要动身.......我的时间不多了。王贵!” 一听到自己的名字,王贵立即站直了身体。 “备马,带我去找老吴他们。”李信果断地说道。 “是!”王贵毫不犹豫地回答。 马车离了崇义坊,径直奔出长安,往北面的一处荒地而去。当初李信研究炒钢法的时候,是在一条渭水支流的边上搭建了简易的炼钢营地。炒钢法大获成功之后,他干脆就没有撤掉这个营地,而是将其扩建,固定成了一个冶金基地。 在对李世民讲解了冶金的重要性以后,李世民非常支持李信的这个决定,不仅提供了相当的一笔经费,还专门派遣一支禁军在此地的方圆五里把守,不允许任何心怀不轨之人闯入这个区域。 李信刚才提到的“老吴”,真名为吴镇,是研究炒钢法那回就在营地认真工作的一个师傅。难得的是他认识很多字,而且对李信传授的一些东西很有悟性,人又忠诚,所以,李信就让他代管这个营地的很多事务,算是一个得力副手。 (本章完) 第五百零一章 冶金基地 看守炼钢基地的禁军都认识李信的车架,但还是在入口处将李信拦了一下。李信掀开车帘儿,露了个脸,守卫的禁军才行礼放行。 李信进入基地的工作区时,几位师傅正带着工人们干得热火朝天着。吴镇也在其列。 那次研究炒钢法时,李信就有意识地向别的师傅们讲解金属的性质,包括熔点、可塑性、合金等等。绝大多数人都听不大懂,只有很少数的几个师傅能领悟到一些。 之后,李信将这些师傅聚集在一起,又集中地培训了一番。 他想得很明白。 想要有先进的武器,首先就要有足够强度的材料。材料科学是非常重要的一门学科。妄想在大唐搞材料科学,那肯定不现实,但是,搞几种比较厉害的合金出来推广,那还是有点可能的。 不同于大众对金属材料的认知,在绝大多数领域,金属这东西都不是越纯越好。金属单质与合金的性质之间存在着非常巨大的差别,甚至大过于李逵和李鬼。合金在硬度、韧性、延展性、可塑性等诸多领域,完胜纯金属。 而且,同样是合金,谁跟谁合,具体怎么合又是非常难的学问。不同组分的比例浮动哪怕零点几个百分点,造出来的合金可能就完全不一样。 李信本人又不是专门搞冶金的,只是在学习工科的过程中,顺带着也懂一些冶金的基本原理罢了。靠他一个人,肯定不可能搞出多少成果。所以,最行之有效的方法是什么? 就是培养一帮冶金的人才呗。 他在传授冶金相关知识的时候,其实就是有意无意地在筛选人才,最后再把这些人才聚拢起来,搞出了今天的冶金基地。 平时绝大多数时候,李信都不在这里,只有当基地出现什么靠他们解决不了的问题时,才会请禁卫去通知李信,让李信过来解决。不过,自从基地建立以来,似乎并没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它一直在这帮李信一手带出来的冶金人手底下保持着良好地运转。 有了李世民的帮助,天地下所有稀奇古怪的矿石都会被送到这个基地来,由这帮师傅进行分析和试验。李信也再三强调了试验与记录的重要性,还规定了试验记录的正确方式,要求这些师傅们将所有实验,不论成功与否,全部以相同的格式记录下来,方便自己和后人查阅。 李信下了马车之后,就拉着吴镇去了存放这些记录的地方。他边走边用非常快的语速问道:“你们最近有做出什么新材料来吗?弹性好一点的。” 吴镇摇了摇头:“一直在研究,但是不是太脆就是太硬,承受不了太多外力就会断裂。” 说着话,他拿出挂在脖子上的钥匙,当着守门的两位禁军的面,打开了面前这座简陋屋子的房门。 屋里摆着两三个书架,满满的全是书。 “就这几个月,你们能做出这么多试验?”李信知道,面前的每一本“书”里,都记录着至少三五个失败或成功的试验,不由得有些意外。 (本章完) 第五百零二章 李信找东西 吴镇有些骄傲,但还是低下头道:“王爷如此费心栽培,陛下又给了这么多优待,我等自然应该肝脑涂地,夜以继日地努力工作,早点拿出有用的成果才行。” 李信看着瘦了一大圈的吴镇以及他眼睛周围那一圈黑眼圈,下意识地想说:“身体也很要紧,成果这东西不着急。” 但是,话到嘴边,李信又想起自己这趟来基地的真正目的,不由得又硬生生地把话咽了下去。他知道,要想做成自己现在最想做的事情,至少最近几天,吴镇这小子还是先别想着休息这回事了。毕竟,连他自己也没考虑过这两个字。 冶金基地最开始之所以建立,是因为李信想要研制出优质的钢铁。当它真正建立起来以后,李信第一时间给出的两个课题就是不锈钢和弹簧。 铁制品容易生锈,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这件小小的事情会带来何等巨大的损失。毕竟生锈的铁器就没有办法使用了。如果能有不锈钢的话,就能在大唐范围内节省非常大的一笔开支。 至于弹簧,则是李信认为这东西在冶金上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而且弹簧在很多领域都能发挥出非常大的作用,所以才特意将它提了出来,希望冶金师傅们在研究这个课题的时候能积累更多经验,顺带着也发现一些别的金属。 正是因为这些原因,这座收藏试验记录的屋子里有一个专门的书架,就是用来存放所有跟弹簧相关的试验资料。 李信站在书架前,开始一本一本地浏览。书页被他用最快的速度翻动,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非常响,就像是一股秋风突然猛烈地吹过了满是落叶的地面。 吴镇和王贵都不知道李信在找什么,只好静静地站着。 李信翻了大概有一刻钟,看完了面前书架上一整排的记录,但是,他并没有看到自己要的东西。他意识到这样实在太慢了,然后才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猛拍大腿道:“妈的,直接去找不就完事了吗?” 说完,他转向吴镇道:“各地送上来矿石,你们都收在哪里?快点带我去看看。” 吴镇听李信的语气很焦急,哪里敢怠慢,立刻前头带路地走出了房间,连门也没有关,最后还是靠两个守门的禁军将门关上。 收藏原矿石的地方离档案室并不远。三人走了几分钟就到了地方。 这里同样有两位黑衣黑甲的禁军把守。吴镇开了此处的门,将李信请进去。 这屋子虽然跟存放档案的物资差不多简陋,但是在面积上却至少大了一倍,货架也更大,上面琳琅满目地摆着无数大大小小的粗糙石头,有些颜色非常鲜艳,煞是好看。 这里每一块石头的边上都贴着一张纸,纸上写明了这石头产自哪里,精确到某道某州某城某县某乡的某条臭水沟这种级别。这都是为了之后万一做出什么有用的材料,想要扩大生产时所准备。 李信徘徊在货架之间,下意识地伸手去摩挲这些矿石的表面,感受着手掌皮肤传回的粗糙触感。 “在哪里呢......在哪里呢......” (本章完) 第五百零三章 蠢货何在 其实,功夫不一定不负有心人。但是每一个没有被辜负的有心人在终于得偿所愿时都会忍不住生出这样的念头:到底还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 李信此刻的心情就是这样。 当他蹲下身子,将手掌贴在货架最下面那一排最角落的那块黄褐色的石头的表面时,他忍不住露出了一个微笑,喃喃道:“原来躲在这里啊。终于找到了。” 他手中这块看似石头的东西,其实摸起来质地并不硬,甚至还可以说是有一点软。这也是它名字的由来:软锰矿。 这种矿石中的主要成分是二氧化锰,主要存在于沼泽、湖海的沉积物当中,通常是其他锰矿石变化而来,是含锰量非常高的一种矿石。 李信借着屋里的光,欣赏着这矿石上微弱的金属光芒,心中大觉赏心悦目。倘若不是有这一层状若金属的光芒,这块矿石多半也没什么机会被摆在这里吧。 这块石头的分量还可以,大概八九斤的样子。李信双手抱起它,掂了掂分量,暗暗点了点头,心道:“够了够了,应该够了。” ....... 李信的预计没有错。大军的动员需要时间。当前期准备完成以后,该出发的人就准备出发了。事实上,李世民分出来的六路大军并非同时出发,程处默和秦怀玉所在的两路,正好是最晚出发的两支大军。 两人骑在马上,跟着前方的部队走出城门,两旁尽是送行的百姓。他们的心情有些许不受控制的激动。 不过,这激动并没有持续太久。 程处默和秦怀玉不约而同地回头看了看,却没有看到想看的东西,双双叹了口气。昨天,他们又去了一趟楚王府,想着走之前再跟李信喝顿酒。谁料,楚王府的护卫却告诉他们,自家王爷三天前就离开王府,不知道去哪里了,至今还没归来。 “看来,信子这回,是真生气了。”程处默悻悻地说道。 秦怀玉苦笑了一声,道:“是啊。明显是故意躲着我们呢。走的时候也不来送送。” “我们瞒着他确实也不对。”程处默本想挠挠头,但是他身上穿着战甲,头上还戴着头盔,于是抬起的手又迅速放了下去。他重重地叹了口气,道:“妈的,拼命活着回来再给信子道歉吧。” “我也是这么想。”秦怀玉点点头,无奈道,“信子气性不长。等我们安然回来,他的气也该消了。” 两人这么边说边前进。 当大军来到长安城外十里时,分属于两路大军的程处默和秦怀玉要分别了。 “给老子活着回来。”秦怀玉忍不住对程处默道。 “你才是。”程处默毫不示弱地还嘴。 两人在这个瞬间才仿佛真正体会到了李信的感受。那种不知道还能不能见下一面的感觉,的确让人觉得心脏好像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于是,两人不由得同时沉默了一瞬间。 这时,远处有十来骑突然飞奔二来,带起一道长长的尘烟。 程处默和秦怀玉立即顺着马蹄声望去。他们身旁的军士也有许多都注意到了这几个骑马飞奔而来的人。 正在众人疑惑着来人是谁时,对方已经高声喊道: “程处默和秦怀玉两个蠢货何在?” (本章完) 第五百零四章 李信的礼物 听到有人骂自己“蠢货”,程处默和秦怀玉竟然同时露出一个微笑,招手道:“这里!这里!” 程处默,全大唐知名老流氓程咬金的儿子,秦怀玉,战场上人见人怕的秦琼秦老爷的儿子。敢当面叫这两人“蠢货”的,天底下能有几个?尤其是当这两人的老爹也都在队伍之中的时候! 不用问,来人一定是李信那家伙派来的。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可能。 程咬金和秦琼也早就想到了此节,所以没有多管,只当没看到。任由这几个孩子去折腾。 他们也知道,这毕竟是上战场。 那几个骑马的很快就来到了程处默和秦怀玉的面前。程处默和秦怀玉早就看这帮人在飞奔而来的同时,后面还拖着两口大箱子。 程处默先开口问道:“这是什么?” 来人之中为首的那个,紧紧拉住马缰,道:“是王爷要送给二位爷的临行礼物。嘱咐二位爷每次上战场的时候都得穿着,还说千万到时候要全须全尾地回来,否则......有你们好看。” 程处默和秦怀玉对视一眼,均是笑了。 到底还是兄弟,什么生气不生气的,再生气不是也得先为你的安全着想吗? 程处默迫不及待地下了马,亲手打开了一口箱子。箱中之物便暴露在了阳光下,也暴露在了众人的视线当中。连周围的普通士兵也忍不住探头探脑地看。 传说中的楚王李信,在临行之时眼巴巴地差人送来的礼物,会是什么呢? 箱子里面塞满了稻草。但是稻草并不是重点。在厚厚的稻草之上,一具银灰色的铠甲静静地躺着,周边还散落着许多凌乱的盔甲部件。 程处默伸手将头盔单独拿了出来,展示给秦怀玉看了一下。 秦怀玉点了点头,道:“原来是战甲。”他很理解李信的心态。 李信不是就怕他和程处默上了战场以后遭遇什么不测吗?索性送两套好的战甲,要他们尽量一直穿着,别脱下来,这么一来,安全系数不就高一些了吗? 这事儿听起来就像是李信能干得出来的事情。 但是,程处默用手掂了掂这头盔的分量以后,发觉这战甲可能并不是他想的那么简单。李信送来的这头盔似乎比他头上的这顶微妙地重了一点点。 难道有什么玄机不成? 李信这家伙总不可能消失三天,等到出发时才眼巴巴地让人送来一套破烂铠甲吧?要是没什么名堂的话,难不成还怕程处默和秦怀玉没有铠甲穿吗?再穷也不至于啊。 抱着这样的想法,程处默鬼使神差地抓着手上这个头盔,往自己脑袋上的这个头盔用力磕了一下。 当! 一声清脆的响声。 秦怀玉被程处默这举动逗笑了,在马上笑道:“你搞什么呢?说你是蠢货,你怎么真的卖起蠢来了。” 然而,当程处默将手上那个李信送来的头盔稍稍拿开之后,秦怀玉便沉默了。因为他清楚地看到,程处默的头盔上出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圆形凹坑,而李信送来的这顶则完好无损。 (本章完) 第五百零五章 保命的装备 程处默用空着的另一只手轻轻摸了摸自己头盔上的凹坑,将视线转向了秦怀玉,道:“这东西......好像大发了。” 秦怀玉虽然还有些呆滞,但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要知道,目前唐军的制式盔甲当中,头盔都是重中之重。绝大多数情况下,它都是一套盔甲里面最坚韧的部件。然而,当李信送来的这套盔甲与唐军制式盔甲狠狠碰了一下之后,制式盔甲却是大败。 这说明......李信送来的这套盔甲的防御力,远在此刻程处默和秦怀玉穿着的制式盔甲之上。 “难道说,信子失踪这么些天,其实不是因为生气而躲着我们,而是去替我们做这个东西了?”程处默忽然小声地说道。 声音虽然不大,但秦怀玉听得分明,眼圈稍稍泛起了酸涩。 妈的,那还用说吗?东西都摆在眼前了,肯定是这样的啊! 的确,李信在意识到程处默和秦怀玉的处境之后,才没有空搞什么“因为生气就躲着对方不跟对方沟通”的偶像剧戏码呢!他唯一想着的就是要在有限的时间里争分夺秒地搞出来一些能保住程处默和秦怀玉这两条狗命的重要装备而已。 说到冷兵器时代最终极的防具,那不就是盔甲嘛!如果能给这两个脑子不清醒的家伙一人一套给力的盔甲,他们安然无恙地回到长安的概率一定也会大大地提高吧? 李信如是想道。 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不管再怎么生气,都不可能再继续坐在庭院里惆怅了。他必须行动起来。这是理工科男人的浪漫。 要做一件强度足够高的盔甲,首当其中就是材料。如果此时是在后世,李信的选择就太多了。有那么多轻巧又坚固的高分子材料可供选择。这些轻得像布料的东西如果组装成防弹衣的话,可是连子弹都能牢牢挡住呢!冷兵器时代,再怎么厉害的武器也不可能比子弹更厉害吧? 但这终归是痴人说梦。这里是大唐,上哪里给你变高分子材料出来哦。 于是,李信的选择还是只能着落到常规的金属上面。 好的盔甲一定要在硬度和韧性上达到一个比较巧妙的平衡,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为穿着者提供防护。对此,李信第一个想到的好材料就是弹簧钢。 没错,就是一般会拿来做弹簧的那种材料。 它本身是钢材,在硬度上完全够格,其次它又兼具弹簧的性能,在被施加外力时能发生一定的形变,缓冲其伤害。 至少以李信的知识水平来说,已经想不出比这个更好的材料了。也完全想不到在将来大唐和突厥的战场上有什么武器能突破弹簧钢盔甲的防御。 说干就赶紧骂骂咧咧地干起来。 李信当时正是抱着这样的想法,一边在心里骂了非要上战场的程处默和秦怀玉一万句傻逼,一边用最快的速度去到了冶金基地,找到了他想要找的东西——软锰矿石。 (本章完) 第五百零六章 李信的“清白之身” 弹簧钢的制造需要特殊的淬火工艺,还需要适当地加入一些合金,最常见的就是硅、锰等。其中,加入锰的合金在性能上比较出色,所以它成为了李信的首选。 说实话,李信也没想到,当初抱着不要浪费人才的心态,顺手建立起来的冶金基地竟然能在这个时候发挥这么至关重要的作用,稍稍缓解一下他的焦虑心理,实在是.......做人就应该要有远见啊! 要是世上人人都像我李信一样这么有远见,那........那可真不得了,还是算了吧。 在李信顺利地找到富含锰元素的软锰矿之后,冶金基地中所有的项目就都暂时地停滞了。所有人手都被李信征调,用来研究这种特殊的弹簧钢。 说实话,李信虽然知道弹簧钢的大致搞法,但是具体的数值和条件却已经全然记不清了。只能用笨办法一个一个地尝试。为了节省时间,他也就顾不上替李二陛下节省经费这回事了,直接让好几组人马同时开始试验,效率因此一下子提高了一大截。 果然,科学研究之路就是烧钱之路啊。只要找对方向,剩下的就只有烧钱了。如果烧不出成果,那就说明烧的钱还不够多。 两天之后,他终于得到了合用的弹簧钢,硬度和韧性都大大强于目前主流的钢铁盔甲。于是,他立即召集基地中的铁匠,将所得的弹簧钢打造成两副铠甲。直到铠甲完工的时候,他才命人将它们送到程处默和秦怀玉手中,不得耽误。 而他自己,则是就地躺倒,呼呼大睡了起来。 虽然大多数情况下,直接干活的并不是李信,但是这几天以来,他一个人盯着五六个组的工作,每时每刻都要面对无数的问题,每隔几个时辰就要对做出来的材料进行验收和检测。他忙得连睡觉的功夫都没有,每天最多只能睡不到两个时辰。 除此之外,或许是由于精神压力太大的关系,他睡得也不熟,一点点轻轻的响动都能将他吵醒。王贵看在眼中,心里却是无比疼惜。 王贵跟了李玄道很多年。对李玄道的感情非同寻常,如今李玄道已经不在人世,这份感情自然也就转嫁到了与李玄道相似度极高的李信身上。说句多少有点僭越的话,他的确将李信当成自己的亲生孩子一般看待。 李信这一觉睡得很长,足足睡了一天一夜。 他醒来的时候,从来没觉得精神头那么足过。讲道理,那噩梦一般的三天里,他有好几次都差点以为自己又要猝死了。好在,或许是由于他穿越过来以后一直都有在好好地锻炼身体,体质好了不止一筹,所以最后还是将所有的疲惫硬扛了下来。 李信记得自己本来是原地躺倒,谁料如今醒来时竟然是在一张硬邦邦的床上,而且身上还换了睡衣。 “谁趁我睡着给我换衣服了呀?”他立即“花容失色”地叫了起来。 王贵正好从外面进来,古怪地说道:“老奴给你换的啊。” 李信面如死灰:“该不会也是你把我抱到床上来的吧?” 王贵眨了眨眼,缓缓点了点头。 “天哪......我的清白之身.....呜呜呜。”李信一想到自己被王贵公主抱的画面,就忍不住惨叫起来。 (本章完) 第五百零七章 不哭你也不带我 “算了算了,去他妈的清白之身。”李信自己耍了一会儿宝,道,“有没有东西吃?我快饿死了!” 王贵见自家王爷又恢复了那股活力四射的样子,满意地点了点头,道:“已经吩咐厨房准备了,应该过一会儿就会送过来。” 李信听了也就没有再吵,而是抬头往窗外看了一眼,道:“那两套盔甲应该已经送到那两个脑瘫的手上了吧?” 王贵当然知道自家王爷嘴里的“脑瘫”指的是哪两位爷。尽管此前他并没有听过这个词,不过他敢担保,这绝对不是什么好词儿。不过......管它是不是好词呢。他看到自家王爷这神采奕奕的样子,打心眼儿里痛快极了。 于是,他笑眯眯地说道:“是的。都跟送东西的那几个人确认过了。” 李信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像是叹气又像是舒了一口气。他沉默了一会儿,喃喃道:“我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么多了,剩下的就靠他们自己了。” “程小爷和秦小爷吉人自有天相,应该不会有事的。”王贵看着李信说道,目光中微微闪动着温情。 李信苦笑一声,道:“但愿吧。” 他知道,战场是人间一等一的凶险所在。一旦到了那种地方,哪怕你躲在后方,做些后钱工作,根本不与对面交战,说不定也会运气很好地碰上敌方诸葛亮级的将领制定下来的攻击敌方辎重部队的计划。 然后?然后可就没有然后了哟。 李信起身穿好衣服,正好他的粥就端上来了。是小润娘端上来的。 “你这小家伙怎么也来了?”李信有些奇怪地问道。他知道自己这次来冶金基地是要大干一场的,多半得过几天昼夜颠倒的日子,而且也不好好休息,所以特意没有带小润娘过来。怎么这会儿小润娘突然出现在这里了? 一旁的王贵苦笑道:“老奴想着王爷睡醒之后肯定要吃点东西,所以就回了一趟王府,想着去把厨娘带过来。润娘死活吵着要来,老奴没办法,只好也带过来了。横竖王爷的事儿也办完了,辛苦的事也了了,应该也不要紧吧。” 李信心虚地看了润娘一眼。润娘很是委屈道:“润娘自打进了王府来,就是想着要侍奉王爷的,怎么王爷反倒还怕我累着呢?看看王爷这个头发,几天没有人帮你梳了吧,乱得哪儿有王爷的样子?” “这里又没人看。”李信为自己辩解。 “那饭呢?觉呢?不吃不睡了吗?”润娘说着,眼泪汪汪道,“倘若我在,还能帮王爷盯着点,让王爷多睡一会儿呢!一躺下就睡了一天一夜,王爷这几天都累成什么样了呀!” 说着,她的泪水就扑簌扑簌地掉了下来。 李信最见不得小女孩儿哭,连忙替她擦脸,哄道:“不哭不哭.......乖......再哭下回也不带你!” “不哭你也不会带我!”润娘边说边哭得更大声了。 (本章完) 第五百零八章 安抚小姑娘 李信看了王贵一眼。王贵无辜地摊了摊手,脸上的表情分明写着:王爷明察啊,这事儿能怪我吗? 妈的。还真是怪不了王贵。 王贵已经算是很细心了,眼见李信在床上大睡一天一夜,知道他必定消耗了很多体力和元气,所以醒来以后必定需要大吃一顿来补充一下。然后,他再一想起李信平时那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挑食尿性,心里一琢磨,得,别折腾了,直接回王府把厨娘带来吧。 这当然有点不合冶金基地的规矩。但是,王贵是李信的管家,再加上吴镇等人也表示同意,所以,王贵的离去和回来都没有碰上什么麻烦,连厨娘都顺利地进入了基地中。 事实上,厨娘到了这里以后,不单单给李信做了饭,还顺手给基地里忙活了那么多天的其他师傅工人们都做了各种糕饼,吃得每个人都眉开眼笑。 至于,李信为什么没有糕饼,只有粥嘛......这就又得说回润娘身上了。 王贵回到王府以后,立刻就被润娘这个人小鬼大的家伙给黏上了。她又哭又闹,恨不得把王贵形容成世上最没有良心的长辈,不知道的人看她哭得这么惨,还以为王府里的人趁李信不在的时候怎么虐待她了呢。 倘若是面对什么刀枪棍棒、窃贼强盗,王贵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可是,他面对的却是润娘无辜的眼泪。这可比明晃晃的刀枪难顶多了。 最后,他妥协了,将润娘和厨娘一起,带上了回冶金基地的马车。 润娘到了基地之后,先探望了一下在床上睡得不省人事的王爷。见他这三日不见就瘦了一圈,连下巴都比离开王府时尖了几分,小姑娘不由得又默默地流了一会儿眼泪。 王贵在旁边看着,心中却是暖暖的。 都是王爷平时以真心待人,爱护身边每一个人,如今才能这样得到别人同等的爱护。正所谓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就是这个道理。 润娘看过楚王之后,就去厨房找了忙活着的厨娘。 厨娘来的时候带了两条猪肉,本来准备大展一番身手,但是却被润娘制止了。润娘说,王爷累了这么些天,身子虚弱,冷不防吃那么多油腻的,恐怕不好消化,倒不如来点好消化的清淡的瘦肉粥,王爷吃了还会稍稍舒服些。 厨娘听完顿觉大有道理,连连称赞润娘细心,然后依她所言,只取猪肉上的瘦肉,细细切成丝,熬入绵烂的稀粥中,仅用一点点小葱和食盐调味,光是闻闻香味都觉得身心都被治愈了不少。 李信看了一眼自己面前正升腾着雾气的瘦肉粥,又看了一眼哭成小花猫的润娘,不由得大觉头疼,只好连声道:“好了好了好了,别哭了别哭了,只要你不哭,下回我就带着你。” 润娘的边哭边说道:“不管去哪里都带着我吗?” 李信本想说“只要不危险的地方就带着你”,但是,眼看着润娘似乎一听到任何除了“是的”以外的字眼就又会哭起来的样子,他只好口不对心地点了点头,勉强道:“带着你,带着你,行了吗?” (本章完) 第五百零九章 打仗的理由 润娘闻言,立刻破涕为笑,用袖子擦去眼泪,边伸手去拿粥碗里的调羹,边开口说道:“王爷可记好了,不许反悔。来,我喂王爷喝粥。” 李信连忙制止润娘的举动,道:“不用不用,我有手有脚的,又那么大个人了,要你这小姑娘喂什么?” 润娘只好遗憾地停手,站在一旁看李信狼吞虎咽地将面前的稀粥喝完。 看着干净得似乎都不用洗的粥碗,她满意地露出一个笑容。 李信则是舒舒服服地揉了揉肚子,见面前小女孩脸上的笑容,他忍不住道:“笑,就知道笑,再笑我就随便你许配出去,许配给什么阿猫阿狗去,让你去过苦日子!” 润娘对于这样恐吓的话语根本不以为意。她笑道:“我才不怕呢!我知道王爷做不出这等事。而且,就算王爷真的做得出,只要我大哭一场,王爷就会就范了。” “你........”李信总觉得自己好像有什么弱点被这个小姑娘给拿住了,不由得郁闷地翻了个白眼。 冶金基地这边的事了了。李信也就没有必要在这里多待。虽然这么说很失礼,但是,必须承认,这里的住宿条件实在太差了,床铺上都有种淡淡的怪味。这或许也是李信这么些天来一直没有睡好的原因之一。 改日得跟陛下说说,再多拨点钱款到这里来,改善一下这些工作人员的生活条件啊。如果可以的话,连终身大事也可以考虑帮着解决一下。 如果李信了解的没错的话,整个冶金基地里的师傅和工匠,好像都是光棍来着。 不过,这些想法都要等到战争结束之后才能施行了,否则,就算跟李世民提了这些事也没有用。因为国库所有的钱都必须为目前正在进行的战争做准备。 六路大军一走,长安城瞬间冷清了不少。尤其是程咬金,这个平时咋咋呼呼热热闹闹的长辈一走,长安城里就好像突然少了一大半的人一般。 李信每天也没什么事情好做,只能拉着陈幼澜、陈辛恒、小铃几人打打麻将解闷罢了。但是,一想到程咬金、秦琼这些长辈,外加上程处默、秦怀玉这俩货都在辛苦的行军途中,不日可能就会遭遇敌军,在前方奋勇作战,他就连摸牌的手都有点发麻起来。 陈辛恒和陈幼澜玩兴也不浓。 毕竟,一旦进入战争气氛下,整座城内的空气都紧绷了许多。长安城里剩下的守军每日都在街头严加巡逻,仿佛无时无刻都在提醒着众人,现在是战时。 “为什么一定要打仗呢......”陈幼澜有点天真地喃喃自语道。 陈辛恒勉强地笑了笑。 李信也叹了口气。 突厥和大唐和大唐之间有太多的利益纠葛。别的不说,你有土地,别人没有,这就是巨大的利益纷争。而且除了这个理由之外,突厥人跟大唐人之间还有一段仇恨在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说两边是世仇也不为过。 (本章完) 第五百一十章 往事 当初李渊在晋阳起兵,反抗隋朝暴政的时候,他想要南下去攻城略地,就要先提防北方的突厥人动手攻占了他的老巢。但是,如果他分出一部分足够守城的兵力,那么,他的力量就又不够逐鹿中原了。 于是,他便想了个办法——与突厥结盟。 李渊假意与突厥结盟,许诺说,他南下攻城略地,只想要占领土地和人口,一路所得的金银钱帛则全部赠送给突厥的始毕可汗。而始毕可汗需要付出的代价,只是出兵几百人即可。 始毕可汗哪有李渊的政治才能?被空头支票哄骗得高兴极了,当即就答应出兵,做了这笔差不多可以算是空手套白狼的生意。 但是,他哪里想到,李渊根本就不是要与他结盟,只是想要稳住他,免得他拖后腿罢了。等到李渊占领了长安之后,根本提都不提这回事,仿佛这事儿根本从来就没有发生过。 这时候,始毕可汗才回过味来,知道自己上当了,于是大发雷霆,一连发了好多国书,斥责李渊背信弃义,对此,李渊全都呵呵了之,理都不理。 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又不是合伙做生意,讲求的从来都不是公平诚信。事实上,国与国之间根本也没有什么公平可讲,玩的就是个丛林法则,讲究的就是个弱肉强食。你跟别人讲信用,将来人家食言的时候又不会多犹豫哪怕一瞬间。 你有本事,就你来骗人。骗到多少,都是你的能耐。上当受骗,给别人做了嫁衣,也只能怪自己犯蠢,没有把事情想清楚,手腕也没有别人灵活有力。 这才是这个世界的真相。 从那以后,大唐和突厥之间的梁子就算是结下了。 突厥手头富裕的时候,进犯一下大唐边境,亮亮拳头,出出当年被骗的恶气;突厥穷困的时候,进犯一下大唐边境,劫掠一下百姓,还是出出当年被骗的恶气。他们甚至将汉人的边民称为“两脚羊”,意思应该不需要多做解释。 总而言之,对于大唐来说,突厥就是一个在卧榻之侧酣睡,时不时还老想着揍你一拳的仇家,你说,任何人当大唐皇帝,会放着这么一个家伙不管吗?更何况李世民本身就是一代雄主,更加接受不了这种现状。 除了包括渭水会盟在内的这些原因之外,李世民一直想对突厥动手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战马。 大唐境内很少有适合养马的地方,而且也很少出产好马。然而突厥那边就恰恰相反,到处都是肥美的牧草,随随便便都能把马儿养得膘肥体壮,跑起来风驰电掣。也正因如此,突厥拥有一支非常强大的骑兵力量。 李世民一直也想掌握这样的一支骑兵。但是,突厥也不傻,哪里会把战马这种战略物资随意出口?卖给大唐的战马一直有数量限制,价格死贵,而且还全都是公马,就是不愿意让大唐自己繁育出好的战马来。 所以,李世民要想组建强大的骑兵,唯一的方法就是彻底击败突厥,让它成为大唐的附庸。如果能够将突厥变成专门为大唐生产战马的基地,那么大唐的武德就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任何人敢对大唐不敬,都必须掂量一下自己够不够格。 李信将这些缘由娓娓道来,陈幼澜默默地听完,长长地叹了口气。 (本章完) 第五百一十一章 不战而退 始毕可汗死后,其弟阿史那咄苾与其子阿史那什钵苾争夺可汗之位,最后决裂。两人内斗不断,均自称可汗,便是所谓的颉利可汗与突利可汗。 颉利可汗势力比较强大,突利可汗则较为弱小。为了防止自己被一口吞掉,这么多年来,突利可汗其实一直与大唐有暗中的联系。也正是因为大唐的支持和周旋,突利可汗才能在突厥安稳地呆这么久。 从这里就能看出一件事:玩阴谋诡计和制衡多方势力这种事,咱们华夏人真是全世界的老祖宗。这帮蛮夷之辈根本玩不过汉人。 大唐扶持突利可汗与颉利可汗作对,使突厥陷入内耗当中。而大唐国内则是狠抓生产,努力练兵——如果不是因为大唐开局的确不太顺,接连发生什么旱灾之类的天灾人祸,东、突厥怕是早两年就被灭掉了,甚至都轮不到李世民来做这件事。 当然,如今再做这件事也完全不迟。 正月,李靖的大军抵达马邑整备。 不要怎么说军神就是军神呢?李靖根本就没有等其他路大军与之汇合,而是直接点起三千骑兵,直奔恶阳岭而去,突袭了定襄城。定襄城的突厥将领虽然知道唐军抵达马邑,但哪里想得到唐人脾气这么大,说干就干,二话不说就撩起袖子把拳头抡过来了? 于是乎,定襄在李靖手中根本没有走几个回合,就被轻易地拿了下来。要知道,此地距离颉利可汗王帐所在的五原郡不过百里。 定襄城陷落的消息以最快的速度传到了颉利可汗的耳朵里。他问前来通报消息的士兵,敌方到底有多少兵马,带兵的又是谁? 士兵回答:“带兵的是李靖,约莫三四千人马,兵强马壮。” 颉利可汗愤怒地砸了一下桌子。上面摆的酒杯跳起来老高,然后又倒下来,酒水撒了一地。 “混账!那拉尔朵是干什么吃的?让他把守定襄,他就是这么给本汗把守的?三千人就能把定襄攻下来!简直就是混账!”颉利可汗恨的牙痒痒,但又无可奈何。目前吞下定襄城的李靖就好像是一把在他面前晃来晃去的刀子,令他想动又不敢动。 颉利可汗叽里呱啦地骂了一句突厥语的脏话,旋即又缓缓地自言自语道:“倘若不是背后有大军支援,他李靖怎么敢用区区三千人夜袭定襄?” 想到这里,他心里那个点起兵马来跟李靖干一仗的想法便逐渐地淡化了。 李靖已经占据定襄城,有城可守。如果颉利可汗派人反攻,意图夺回定襄城,一旦战事不利,耽搁三两天,李靖后面的援军可能就到了。凭直觉判断,这股援军的实力绝对不小,那情况可就真是最糟糕的那一种了。 颉利可汗有些犹豫——不战而退终究是有些丢脸,更何况他前几天还派人去攻打肃州,耀武扬威呢。谁知道这还没一个月呢,就要被带着三千人的李靖逼得后退。 不过,丢脸归丢脸,真要让颉利可汗赌一把自己能不能在大唐援军赶到之前夺回定襄,他也是拿不出这个勇气的。 最后,他做出了决定——将王帐移到碛口。 (本章完) 第五百一十二章 正确的做法 一来是由于突厥人习惯了游牧生活,经常迁徙,二来则是因为游牧文明大多数情况下的确不如农耕文明富庶,所以他们的王,也就是所谓的“可汗”,并不像汉人皇帝一样住在皇宫里,而是居住在最大的帐篷中,也就是所谓的“王帐”或者“牙帐”。 这东西一般没啥优点,最大的优点就是好搬。没想到,却被颉利可汗发挥得淋漓尽致。 再说李靖这边,他靠突袭拿下了定襄城以后,并不着急去攻打下一座城池,而是安安稳稳地在定襄呆了下来,只派出大量探子去打探突厥人的动向而已。 作为一个久经沙场的老将,仅用几千精兵就攻克城池的事情,李靖经历得太多了。这一点小小的胜利甚至不足以让他的情绪产生一点点动摇。他依然保持着无比清醒的头脑。 他知道,自己是一支深入的孤军,一旦脱离城池的保护,贸然出击,很有可能被突厥人抓住机会,甚至一波直接被围剿干净也是很有可能的。所以,眼下最有的决策不是主动出击,而是巩固胜利果实,就安安稳稳地一屁股坐在定襄城就行了。 这就好比是搬了个小板凳,坐在了突厥人的家门口,让颉利可汗浑身难受,又不得不应对。 不久,探子传回颉利可汗不战而退,牙帐后撤至碛口的消息。 李靖轻轻地笑了笑。这笑容并不是嘲笑。同为军事家,李靖很清楚颉利可汗做出如此决定的理由,并且也觉得这决定并非完全不合理。只是,这种不战而退直接认怂的反应的确有一些好笑,令人忍俊不禁。 虽然说从逻辑上来讲,颉利可汗的决定算不得大错。但是,李靖还是觉得颉利可汗做错了。 的确,后撤牙帐,不急着反攻定襄,这可以避免进一步陷入被动,看似十分稳妥,挑不出错来,但是,颉利可汗没有想明白一个问题:从李靖攻占定襄开始,突厥方已经没有真正的主动可言了,区别只是“被动”和“更被动”而已。 选择稳妥,回避风险。这样的决策原则在大多数情况下都适用,但是在战场上,却并非如此。 “战争”这两个词,从诞生之初就意味着巨大的风险。每一个参与其中的人,本质上都是在参与一场赌上性命的最残酷的冒险。在理解了这一点之后,就很容易明白一件事:在战场上,一味地回避风险,只是慢性死亡而已。 就好比李靖带着三千精骑突袭定襄,这不危险吗?当然危险。可是,收益巨大,大到李靖觉得完全值得赌上自己和三千条壮士的性命。 万幸的是,他赌赢了。那么现在,就是他收割对方赌注的时候。 李靖扪心自问,如果他是颉利可汗,面对被攻占的定襄,他会作何决定。很显然,立即点起所有兵马,不顾一切地反攻定襄,一定要在大唐的援军赶到之前,将定襄拿回自己手里。 如果拿下来,一切都好说。如果拿不下来......情况也不会更糟糕到哪里去。 (本章完) 第五百一十三章 关键人物萧皇后 在赌桌上,别说输五百和输一千比,哪怕是输五百和输六百比,那都是只输五百要好到天上去了。可是,在战场上,不是这样的。 一步错步步错,这才是最常见的状况。每一步的失利都会被对手利用,败势一旦开始显露,就很难挽回,所谓的“兵败如山倒”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想要摆脱这样的局面,不出奇招,不行险招,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颉利可汗不战而退的决策看似冷静理智,实则失了先机,暴露了他外强中干的特质。这只会让他手下的突厥大军也失去战意,离心离德。如此一来,安能不败? 李靖独坐屋内,仿佛已经看到了颉利可汗失败的结局,冷峻的表情在烛火的映照下显得更加坚毅,宛如雕塑。 他正认真地思考着,如何才能把颉利可汗这一次的错误应对利用到极致。 对手既然已经犯错,不能让对手雪上加霜的话,那就是将领的失职。那么,如何才能继续扩大优势呢? 坦白说,虽然颉利可汗的这次应对已经显现败象,但是,他手里毕竟还是有那么多突厥骑兵,如果硬是要跟大唐方面的军队碰起来,那么大唐即便最后能大获全胜,损失也必然会很大。 兵法有云,不战而屈人之兵者,才是上策。 那么有什么办法,能完成这个至高的目标呢? 李靖伸出一根因为常年玩刀剑而长有厚茧的手指,轻而有节奏地敲击着面前的桌面。清脆的哒哒声回荡在空气中。 这时,他突然想到了一个人。 萧皇后。 萧皇后是隋炀帝杨广的妻子。当年隋炀帝兵败身死之后,她就被乱军裹挟,携带着一众皇子皇女寄居聊城。后来,窦建德攻占聊城,掌握了萧皇后以及她手中的皇子皇孙。 当时天下大乱,隋炀帝身死,每一个手里有点兵马的人都想问鼎天下,成为下一个皇帝。其中,最接近于成功的是李渊。因为那时候他已经攻占了西京长安,雄踞关中,手里还握有代王杨侑。他打着尊奉隋朝正统的旗号,将杨侑扶上帝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计谋玩得顺手极了。 窦建德眼红极了。但是,这种事可一不可二。李渊已经先拥立了代王杨侑为天子,而且还是在西京长安这么个听起来就很正规的地方。如果窦建德贸然在河北也拥立一个什么天子出来,未必能发挥其在政治上的影响力,反而有可能惹人耻笑。 所以窦建德就将目标转向了另一件东西上——传国玉玺。这件宝物在隋炀帝身死之后就神秘消失了,传说只有萧皇后知道其下落,如果窦建德能找到它的话,或许能凭借它的名分做些文章。 然而,在他从萧皇后那里问出什么结果来之前,变故就发生了。 当时突厥处罗可汗的妻子义成公主是萧皇后的小姑,同时又是杨广的堂妹。是她求处罗可汗下令将萧皇后迎到突厥。 突厥本就与大唐不和,当时还有大量隋朝的百姓流亡突厥。处罗可汗认为迎回萧皇后的确可以恶心一下背信弃义的李渊,便同意了。 (本章完) 第五百一十四章 一张纸 窦建德充其量只不过是个割据军阀,哪里敢跟当时强大的突厥作对?一接到处罗可汗的消息,就乖乖地把萧皇后以及一票皇子皇女都交给突厥使臣,让突厥使臣带他们去了突厥。 萧皇后一介女流,在乱世之中根本灭有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更何况,对于当时的她来说,去突厥确实是更好的选择——因为她对于突厥可汗来说有利用价值,她至少可以保全自己和孩子们的性命。 一到突厥,她就被处罗可汗利用,在突厥重新建立了一个“隋朝”。当时流亡突厥的前隋百姓都尊萧皇后为萧太后,拥立隋炀帝之孙杨政道为帝。 如此一来,当时尚未建立大唐的李渊就不得不面对一个讨厌的局面:天下间同时有两个隋朝皇帝。尽管这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却令他感到非常难受和恶心。毕竟他当时还是以“匡扶大隋社稷的超级忠臣”的形象示人。 后来么,随着事情的发展,李渊逐步发展,实力越来越大,最后等到时机成熟以后,也就是杨广被宇文化及杀掉之后,他就导演了一出禅让的戏码,让杨侑将帝位传给了他,而他也就将“隋”这个国号改成了“唐”。那是他当初封地的名字,很有纪念意义。 当“隋”变成“唐”以后,萧皇后和这一票杨广的子孙就没什么意义了。百姓们逐渐认可了大唐。只有突厥的汉人还依然坚持着对隋的忠诚。 李靖若非亲自来到定襄,也想不起来萧皇后这么一号人。听说,此人目前就在离定襄不远的青石城。而青石城那里,除了有萧皇后以外,还有一位颉利可汗的心腹大将康苏密。 这也很好理解,处罗可汗把萧皇后搞来可不是真的要帮隋朝复国的,只是要恶心李渊而已。所以当然要派人看押萧皇后以及那帮隋炀帝的后裔,免得他们万一真的在突厥的地盘上又招兵买马,积蓄力量起来,甚至最后还把突厥弄得灰头土脸,那可真是难看极了,李渊听说之后怕是做梦都会笑醒。 康苏密率大军驻守青石城,一方面是守卫青石城,另一方面也是监管萧皇后一家子,警告她们不要乱动,安心混吃等死就行。 李靖一边默默地在心里过着这些有的没的内容,一边在心中勾勒着另一个一本万利的大胆计划。 “来人!”他突然开口说道。 外面哒哒哒地跑进来一个穿着盔甲的亲卫,拱手行礼道:“将军有何吩咐?” 李靖缓缓道:“派几个探子,乔装混进青石城里去,打听一下隋朝的行宫在哪里,替我转交一封信给萧皇后。” 说着,他信手拿起案上的纸笔,刷刷地写了一句话,然后将那张纸交到了面前这军士的手中。 两日之后,青石城。 萧皇后坐在烛光中,用两根手指夹着一张对折的纸,然后缓缓将那张纸送到了烛火上,待其彻底点燃,才将它丢在地上,用一种极其复杂的目光看着它变成灰烬。 今天,负责伺候她的宫女不知道从哪里拿来了这么张纸,战战兢兢地将其交给了她。她狐疑着看完这张纸以后,心情便天翻地覆起来。 (本章完) 第五百一十五章 欲归中原否 纸上只有一句话:欲归中原否? 光是“中原”这两个字,就让萧皇后忍不住有些感慨。她本就是江浙人,习惯了南方的气候,南方的风光,如今不得不困在苦寒的突厥,的确时常忍不住怀念故乡。但是,她却丝毫不敢将这份思念表达出来,以免惹出不必要的麻烦。 “中原.....中原......” 萧皇后念叨着这两个字,忍不住想起了自己当年还陪伴在先帝身边的时候。 当初杨广被宇文化及所弑,她带着先帝的骨血四处躲藏,心中想的确确实实是为大隋留下一点血脉,但是,如今的情况已经很明了了。相信哪怕是再怎么敢做梦的人,也做不出隋朝在中原复辟的春秋大梦来了吧? 虽然“隋”这个字还在青石这里保留着,就连“大业”这个年号都还在用着,但是萧皇后心里知道,这只不过是已经熄灭的炭盆中,那最后一点余烬罢了。除了被称为“苟延残喘”以外,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 她的坚持已经没有意义了。 认识到这残酷的事实令人难受,但是也让人稍稍松一口气。 经历了一开始看到这字条的慌乱,萧皇后面对这摊灰烬坐了一会儿,脑子便恢复了清醒和冷静。毕竟,她这堪称传奇的半生中已经经历了太多起起落落了,心理承受能力并非常人可以相比。 她虽然身在青石城,身边也都是突厥人。但是,好在突厥人似乎也并没有太防着她,因此她也一直都没有与外界的消息断绝。她早就听说了一件事:大唐派兵与突厥人宣战,李靖甚至已经攻占了定襄。 萧皇后本来并没有太过在意这件事,因为突厥和大唐打生打死,好像都跟她没有太大的关系。可如今一收到这张没有署名的字条,她就立即条件反射地想起了这件事。 如果说眼下谁有能力往形同被软禁一般的她这里送信,那么除了占据定襄城的李靖以外,似乎也没有别的人了吧? 那么,李靖为什么要花时间做这件事呢? 欲归中原否.....有意思的问题。 中原是萧皇后的故乡。有她熟悉的风光、有她熟悉的建筑、有她熟悉的文字、口音、饮食......怎么可能会有人不想回家呢?别的不说,突厥这里有些缺水,很多人一年也洗不上几回澡,光是这一点就让她有种强烈的想要回到故土的愿望。 以前嘴上说不想回去,是因为她以为继续坚持在这里,或许大隋的正统有一天还有机会重回中原。但如今,这想法既然已成泡影,她又是为什么要在突厥这里忍辱负重地寄人篱下呢? 她不禁开始问自己这个问题。 问了自己两遍以后,她开始感到迷茫。 的确,连一条继续留在这里的理由都找不到了。 既然复兴先帝的基业已经无望,那么她和孩子们的未来,不过就是苟且偷生,直至终老而已。那么,为什么这个终老的地方一定得是突厥呢? (本章完) 第五百一十六章 沉思的萧皇后 以萧皇后的政治智慧不难判断出一件事,如果她愿意回中原,等待她的绝不会是大唐的屠刀。 因为大唐已经是胜利者了。 胜利者不需要用残暴来显示自己的强大,反而会表现得更加仁慈,以显示自己的胸怀。更何况,当初李渊就是打着崇奉隋朝正统的旗号夺得天下的。如今萧皇后若是带着杨家的孩子们回到中原,哪怕他李家不将江山还给杨家,那也万万没有将她们当做前朝余孽,一股脑全杀掉的道理。 最后可能的结局,大唐皇帝会给杨广的子孙封几个不大不小的爵位,让他们在大唐境内混吃等死。 混吃等死这四个字听起来不大好听。但是萧皇后倒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反正她在突厥这边过的日子似乎也没有比“混吃等死”好到哪里去。 既然混吃等死是注定的结局,那么,为什么不回到中原去混吃等死呢?至少也更舒服一些。 萧皇后逐渐清楚起来的思绪,将答案指向了“回归中原”。 但是,现在并不是她想回中原就能回中原的状况。她身处突厥阵营,难道突厥人会眼睁睁地看着她回归大唐? 的确,她如今已经起不到恶心大唐的作用了。因为大唐早已是无可辩驳的胜利者。但是,这并不代表她和杨政道就一点用都没有了。至少在稳定突厥这边的汉民这一点上,她和杨政道还发挥着相当大的作用,是一个巨大的象征意义。 只要有她和杨政道在,突厥这边的汉民就可以麻醉自己,安慰自己还是活在隋朝的统治下,而不是被突厥人统治着。倘若没了他们,难保这些汉民之中没有几个思想出了问题的跳出来闹事。 那突厥人就有点难搞了,如果血腥镇压的话,可能引来更多反弹,可如果不镇压的话,又可能让更多人跳出来造反。所以,对于突厥方来说,继续养着萧皇后和杨政道就好像在家里供着一尊保平安的菩萨像一般。 试问谁会愿意眼看着自己家的菩萨像走掉呢? 所以,别看萧皇后平时还能得到突厥人的尊重,一旦她表露出离开的意图,突厥人可就不会这么客气了。 她只是一个弱女子,名义上的“隋朝太后”,手中可以说是半分力量也没有。而她的孙儿杨政道也不过是个傀儡皇帝罢了。他的所谓“皇权”只能对周围的下人起作用。 倘若他们想要离开突厥,那么寻求他人的帮助就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既然李靖送了这封信来,那就可以当作他是愿意帮忙的。但是,他现在人在定襄城,怎么可能到青石城来将萧皇后和杨政道救出樊笼? 萧皇后闭起眼睛,默默地在心里思考起来。 李靖送这封信来,表明自己愿意帮助萧皇后回到中原,这背后必然有他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在内,总不可能是他突然心血来潮,想要做件好事或者救人一命之类的吧? 那么,李靖的目的,应该就与萧皇后的脱身与否息息相关了。 (本章完) 第五百一十七章 谁会帮助 萧皇后到底是曾在杨广身边呆了很长时间的女人。尽管杨广本人的政治手段并不高明,但是架不住萧皇后自己的悟性高,领悟出了一套独有政治才能。她很快就意识到了一件事:李靖的处境也挺尴尬的。 虽然说,李靖孤军深入,仅凭数千精兵就攻下了定襄这一座重城,甚至吓得颉利可汗打都不敢打,直接将王帐后撤百里,看起来可以说是风光无限。但是,仔细分析一下就会发现,李靖的处境其实也是烈火烹油,看似花团锦簇,实则蕴含危机。 因为,李靖是一支孤军。 他在定襄按兵不动,一方面是为了求稳,另一方面其实也是因为动不了。要知道,他手中不过数千兵马,倘若再主动出击去攻打别的城池,那么好不容易打下来的定襄还要不要了? 如果要的话,总要分兵守城吧?可一旦分兵守城,他手里的兵力又不足以让他再攻打别的地方了。所以,他只能在定襄稳住,巩固胜利果实。 萧皇后痴痴地盯着面前跳动的烛火。温暖的烛光映照在她的脸上,照出几道皱纹来。当年,她也曾是倾国倾城的佳人,侍奉先帝左右,谁曾想,最后流落突厥这么多年,久经沧桑而美人迟暮。 她已经想出一点苗头,仿佛快要抓住李靖的意思了。 既然李靖只能困守定襄,那么他想要帮助萧皇后回到中原的话,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让萧皇后自己前往定襄去汇合。 这是一件听起来就很不可能的事情,李靖不可能意识不到这一点。但是,他依然费尽心机地将这张字条送到了萧皇后的手中。 能得到大唐皇帝信任而带兵攻打突厥,甚至仅凭数千精兵就先下一城的李靖,会是一个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蠢货吗?这绝不可能。 眼下既然他将消息送到了这里,这就意味着,至少在他看来,萧皇后不是“绝不可能”到定襄去与他汇合。 那么,这一线可能,在哪里? 萧皇后不紧不慢地思索着,将每一个细节都纳入考虑之中。 很显然,被严加看守的她绝不可能带着杨政道以“出逃”的方式离开青石城。就算她能绕开守卫,怕是也逃不了多远,就会被突厥人追回来,届时,她的处境只会更糟糕。 出逃,不可行。那么......可行的路就只剩下一条了。 寻找别人的帮助,寻求突厥人的帮助。 刚才已经说了,对于突厥人来说,萧皇后和杨政道是非常重要的象征,能牢牢握在手中一定会牢牢握在手中。但是,有一点说得不够清楚。 确切地来说,最想要牢牢握住萧皇后和杨政道的其实是颉利可汗。他才是突厥的实际统治者,也是真正会被闹腾起来的汉民折腾得头昏脑涨的那个人。除了他以外,其他突厥人其实都未必有那么重视萧皇后和杨政道的存在。 更何况,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大唐的大军已经驻扎在了距离青石城如此之近的定襄。这里的突厥人现在会是什么想法呢?还顾得上萧皇后吗? (本章完) 第五百一十八章 青石城的康苏密 把守青石城,顺带着监视萧皇后、杨政道的,是康苏密,颉利可汗的心腹,深得颉利可汗的信任。 他这个时候在做什么呢? 以常理来看,近在咫尺的定襄已经被唐军攻占了。青石城就算不主动出击去反攻,至少也应该戒严,早做准备,以免被偷袭,重蹈定襄之覆辙吧?但是,这三两日以来,青石城却风平浪静,仿佛一切都很好。 萧皇后经历过类似的事情。那时候杨广还活着,她和杨广在江都度过了最后一段平静的时光。 她清楚地记得那时节的江都就弥漫着一种宛如此刻的青石城一般的气氛。杨广手中的部队根本动都不动,连守城都显得有气无力。 原因很简单。杨广早就看穿了自己的结局,失去了所有战意。所以他才会重用裴仁基这种小人,将所有坏消息屏蔽,一门心思地当鸵鸟。 想起这些过去的事情,萧皇后有些唏嘘。不过,这些记忆却给了她指引。 她得出了一个结论:颉利可汗将康苏密当成心腹,但是康苏密却未必百分之百忠诚,或者说,就算他非常忠诚,但如今的他已经因为大唐的军队压境、李靖突破定襄城这些事情,而彻底丧失了战意。 一个丧失战意的将领,下一步会考虑什么呢?首要的就是性命吧。那么,要想在大军压境的情况下保全性命,他会做什么呢? 萧皇后抽丝剥茧,终于触及了李靖的真意。两个绝顶聪明之人仅凭一句话,就懂得了对方的意思——李靖想要萧皇后帮忙劝降突厥大将康苏密,往颉利可汗脆弱的心脏上再狠狠插上一刀,而且是不费一兵一卒就能插上最狠最狠的这一刀。 悟出这一点的萧皇后不禁有些胆寒。 李靖用兵果然如神。对人心的揣摩和把握,当世实在是难有人敌。真真是端坐帷幄之中,却将远在青石城的自己和康苏密都算计得死死的。 萧皇后苦笑一声。 的确,她是被算计了,但却是心甘情愿的。因为她与李靖实际上应该算是互相利用。李靖想用她劝降康苏密,再对突厥迎头痛击,而她则是想要借助李靖回到中原,安安心心度过余生。 萧皇后深吸一口气,驱散这些无关紧要的纷杂念头,开始认真思索劝降康苏密的可行性。 对于萧皇后来说,有一点很重要:劝降康苏密这件事没有生命危险。 倘若康苏密愿意投降大唐,带兵前往定襄投靠李靖,那么,萧皇后便是极好的,献给大唐的礼物。他没有理由杀死或者不带萧皇后。 倘若他不肯投降大唐,一门心思向颉利可汗效忠,那么他更不能在没有颉利可汗的命令的前提下,擅自动了萧皇后的性命,否则,气量狭小的颉利岂能放过他?他还怎么继续当颉利的心腹? 萧皇后又细细地思索了好一会儿,终于开口呼唤那位负责侍奉自己的宫女。 “来人呐。”她的声音有点低沉沙哑,很是威严。 “奴婢在。”一个绿衣宫女推门而入,跪在地上回话道。 萧皇后道:“替我去将康苏密将军请来,就说本宫有要事与之商议。” (本章完) 第五百一十九章 劝降 绿衣宫女没有多说,应了一声便去了。不多时,萧皇后听到屋外响起了稳健的脚步声。显然是个男子。 康苏密来了。 “末将康苏密参见太后娘娘。”康苏密径直走进屋内,也不下拜,只是简单地拱手行礼,语气中透着一股敷衍。 目前的隋皇帝是隋炀帝杨广之孙,杨政道。萧皇后自然是“太后”的名分。 萧皇后并没有在意康苏密话中微妙的不敬,而是轻轻点了点头,道:“将军免礼。” 走了过场之后,康苏密问道:“不知太后究竟因何要事而让末将前来?” 萧皇后微微笑了笑,道:“当然是天大的事。” 康苏密从鼻子里若有若无地哼出一口气来,似乎有些不耐烦同时又有些不屑。倘若不是为了保持一种面子上的尊敬,他甚至都有点不太想来这里。毕竟,那个如今坐在定襄城里的李靖已经让他浑身难受,心烦意乱了。 他不咸不淡地问道:“太后还请明说。否则末将还有公务在身,不便在此就留。” 萧皇后的养气功夫自然是非常到家,甚至连脸上的笑容没有丝毫改变。她缓缓说道:“此事关乎康将军的性命,本宫还希望你能认真地听一听。” 康苏密又哼了一声,微微皱起眉头,似乎想说什么,但萧皇后没让他开口。 萧皇后自顾自地说道:“本宫在这里待久了,就喜欢听下面人说闲话。听说,大唐已经派了大军来攻打突厥。两日前,李靖已经甚至已经攻下了定襄,逼得颉利大王不得不将王帐后撤至碛口。敢问将军,本宫这些道听途说之言,可有错处?” 康苏密本来就是在为这些事心烦,眼下又被萧皇后提起,眉头便皱得更紧了。他本想质问是谁向萧皇后讲了这些事,不过转念一想,这些事如今已经传得满城风雨,萧皇后随便打探一下就能知道,没什么稀奇,也不值得发怒。 “是真的,又如何?”他不耐烦地说道,“这些事都与太后无关,自有末将料理。” 萧皇后哈哈大笑了一声,道:“将军真的料理的了吗?” 康苏密被这突然的笑容震了一下,本想说话,却又哑口无言。 “李靖敢凭数千精兵偷袭定襄,如果说他背后没有大批唐军为后援,将军信吗?”萧皇后笑着问道。 康苏密不答。 他好歹也是个带兵打仗的将领。基本的军事常识当然有。更何况,颉利可汗不战而退的事情也给了他一个很不好的信号。他不知道颉利可汗是仅凭推断还是收到了切实的消息,反正,颉利这一副怕了李靖的样子,给突厥上下都蒙上了一层阴影。 所有人都明白,这回麻烦大了。大唐是真的要下狠手了。 “不日之后,大唐后军齐至。敢问将军准备如何料理?”萧皇后发出了灵魂质问。 康苏密静静地站着。他知道,自己和面前这个女人一样,都知道答案。 他料理不了。 (本章完) 第五百二十章 答案太明白 “本将军料理不了又与你何干?”康苏密干脆无赖道,“到时候如果抵挡不住唐军,大不了就是一死报国而已,又有何惜?” 萧皇后抚掌大笑。 康苏密脸色微红,色厉内荏地问道:“你笑什么?” 萧皇后笑了一会儿才道:“依本宫之见,到时候将军应该不会死才对。”说完,她意有所指地看着康苏密。 康苏密自觉心事被人看穿,不由得有些恼火。但是萧皇后名义上的地位还是有点高,他不好随意动怒,所以只能沉默。 很显然,康苏密嘴上说的是自己要尽忠职守,到时候城在人在,城亡人亡。但实际上,他哪有那么忠诚?城在人在倒是不假,只是后半句稍稍有点出入罢了。 活人何苦为一座死城陪葬?城不在,人也得在。这才是真理。 如今的康苏密还抱着一丝侥幸心理:万一李靖只是虚张声势呢?万一他是真的脑子出了什么问题,才以数千精兵进犯突厥呢?万一根本就没有什么援军呢? 倘若倒时候事实证明了这些,他绝对会“无比勇猛”地冲锋陷阵,为颉利可汗生擒李靖。可若是事情不顺,大唐的确有援军,他也是在守不住青石城的话,大不了就是投降呗。 当阶下囚,当俘虏,这都无所谓的。大丈夫能屈能伸,留条命在就行,有什么好怕的? 这就是康苏密内心的真实想法。 萧皇后看得分明。 她收敛了笑容,缓缓道:“将军糊涂啊。既然已经知道唐军来势汹汹实难抵抗,大汗又已经早早后撤,显然没有取胜的把握,那么将军何不主动投诚呢?要知道,被动投降只能做阶下囚,主动投诚却能成为座上宾啊。” 康苏密听到这话,这才明白萧皇后的意图,不禁哑然失笑:原来突厥的败象竟然这么明显吗?连傀儡一般的汉人太后都想着要劝降突厥大将了? 一码归一码。虽然以萧皇后的身份劝降的确有那么一点点不严肃的意味,但是康苏密仔细考虑萧皇后的话,倒是也觉得不无道理。 他的确很想留在突厥这一边,但是有一点却实在令人纠结:突厥到底能不能打赢大唐? 如果能打赢,他留在突厥这一边,依然可以当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将军,享尽荣华;可如果打不赢,他在不久之后就会不得不成为唐军的俘虏,从此失去自由。 他在这两者之间举棋不定,直到刚才听了萧皇后的话以后,他才意识到:管他突厥能不能打赢大唐呢!只要他能主动向大唐投诚,至少绝不会是个阶下囚,性命也无忧。如果大唐皇帝够有诚意的话,继续过他的富贵生活,乃至于做个将军都不是完全不可能啊! 康苏密心动了。 萧皇后一直静静地观察着康苏密的表情,等待着他把其中的利害关系想清楚。 说实在的,她从一开始就不觉得劝降康苏密会是一件多难的事情。因为任何一个想要在这乱世之中保全性命,尽可能过上好日子的人,在这样的情景当中应该如何选择,这答案实在太明了了。 (本章完) 第五百二十一章 康苏密的决定 “此次领兵攻下突厥的李靖,曾经是我大隋的旧臣。当年李渊起兵叛乱之前,他还曾向先帝报告。没想到,如今他竟然成了李家的大将,还承担了进攻突厥之重任。”萧皇后用充满蛊惑力的语气说道,“如果将军能带我前去见李靖一面,我可以保证,将军不仅性命无忧,甚至于日后受到重用也未可知。” 康苏密倒是不知道李靖与萧皇后之间还有这样一段渊源。他不自觉地开口问道:“此话当真?” 萧皇后笑道:“当然。本宫虽是女子,但也知道这种性命攸关之事容不得开玩笑的道理。” 康苏密的确已经被说得动心了。不,准确地说,他从一开始就抱着见势不好就赶紧投降的打算,萧皇后只是把他往“投降”这两个字上又推了一小步而已。 “本将军知道了。只是还要考虑一下......”康苏密还不能下定决心,还想从长计议一番。 谁料,萧皇后却道:“亏将军还是带兵之人,难道不知道兵贵神速的道理?就在将军犹豫的这么一会儿,大唐的援军就向突厥更靠近了几分。待将军计较已定,恐怕唐军都兵临城下了。到那时候再投降,恐怕与如今的状况并不相同了。” 康苏密感觉自己仿佛在被萧皇后逼迫,不自觉有些恼怒,但是又发不出脾气来。必须得承认,萧皇后说得没有错,而且令本来觉得还有一些时间可以犹豫的康苏密立即清楚地觉察到了一种压迫感。 “还是早做决断吧,将军。”萧皇后最后说道。 她缓缓地闭上了眼睛,仿佛在等康苏密最后的答案。 屋子里陷入了微妙的沉寂当中,只有两个轻轻的呼吸声在回荡着。 终于,康苏密的肩膀松动了,稍稍沉了沉。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道:“太后早点休息吧。” 萧皇后有些意外:难道失败了?康苏密真的想和青石城共存亡?不可能啊! 她虽然没有说话也没有表情,心却是在胸口不断地沉了下去,仿佛眼看着自己回归故国的希望一点点地幻灭。 然而,康苏密后面的话还是让她重新燃起了希望。 “记得让信得过的下人收拾一下东西,我们后半夜就出发吧。”康苏密说完,也不等萧皇后多说什么,就大步地走出了房间。 既然已经决心要投靠大唐,那么早点准备就是应有之义。 待康苏密的动静彻底消失,萧皇后才缓缓睁开眼睛,里面有盈盈的水光在闪动。显然,她并不像表现出来的那么镇定。 劝降敌方大将,哪怕是在她已经相当精彩的人生当中,似乎也是第一次呢。 萧皇后轻轻笑了笑,如释重负。她又出声,将绿衣宫女唤了进来。 “长韶啊,去,把道儿叫来。”她要走,当然不可能把孩子留在这里。相信康苏密也不会介意多带几个人去投奔大唐。 “是。”名为长韶的绿衣宫女退着走出了屋外。 (本章完) 第五百二十二章 吐血的颉利 康苏密的出逃并没有碰上什么困难。毕竟,他本来就是青石城的主将。整座青石城的兵马都归他调动。他想要深夜出城去打猎,难道有人敢多问不成? 等颉利可汗那边知道消息的时候,恐怕康苏密早就到定襄,跟李靖接上头了。到时候,他也无力回天。 定襄城中,李靖让人送出那封信以后,其实心里也没底。他并不怀疑萧皇后能明白他的意图。但是,他不知道萧皇后到底有没有这个能力劝降青石城的守将康苏密。 不过,就算劝降不了也无妨。 用间谍这种事情嘛,成本很低,万一成功了就是大赚特赚,而如果失败了,亏得也不多,不必太过挂怀。 反正,就算萧皇后失败了,青石城也苟活不了几日,大不了等其他路的军队赶到,再一鼓作气拔了它便是。 然而,事情的发展出乎了李靖的预料。萧皇后这个聪慧的传奇女子给了他意外之喜。 这日,李靖正在看突厥地图时,突然听士卒通报,说有人在城墙下求见将军,自称是突厥大将康苏密,想要献前隋皇后于大唐。 “哈哈哈哈......” 一听到这个消息,李靖一拍大腿,哈哈大笑了起来。这是他自出兵以来笑得最高兴的一次。 “打开城门,放他们进来。我要亲自见他们。”李靖大手一挥,对那个小兵说道。 “是!” 不多时,士兵就将康苏密和萧皇后带到了李靖面前。至于其他人么,就被带到了别的地方,暂且安置。 李靖以前就见过萧皇后,不过如今再见,早已物是人非。他也不好再以臣子之礼对待她,只好拱了拱手,欠身道:“李靖见过萧娘娘。” 萧皇后当然不会纠结于小小的礼节问题,反而还十分恭顺地对李靖还礼,态度和姿态都放得很低。 “昔日一别,如今见李将军威武更胜当年。”她缓缓道。 康苏密虽然插不上话,但是见萧皇后真的能跟李靖说上话,他也就顺理成章地放心了。 “这位想必就是康苏密将军了吧?”李靖当然不会冷落了前来主动投诚的康苏密。 康苏密连忙道:“贱名何足挂齿......” 李靖有些想笑,但终究没好意思。他宽慰康苏密,如今的大唐皇帝李世民陛下十分慷慨宽厚,绝不会亏待像康苏密这样弃暗投明的人云云。康苏密听完,喜上眉梢,不一会儿就开始与李靖兄弟相称了起来。 这边,康苏密投降的场面有多其乐融融,得知康苏密投降这个消息的颉利可汗那里就有多怒火中烧。 他一连砸了八个酒杯,杀了两个舞姬,才逐渐冷静下来。王帐中的其他人都噤若寒蝉,连呼吸都不敢粗重一丁点,生怕引起了王上的注意以后,下一个被杀掉泄愤的人就是自己。 颉利也是心里苦啊。 莫名其妙丢了定襄,打又不敢打,如今连心腹康苏密都投靠大唐了,他手里的力量又薄弱了一分,这下更没法打了....... (本章完) 第五百二十三章 假意投降 打不了的时候应该怎么办呢? 好像也只能跑了吧。 颉利可汗有点憋屈。早知如此,还不如当初就在定襄跟李靖真刀真枪地干起来呢。那时候好歹还是胜负五五开,如今又失却了一条左膀右臂之后,他连硬拼的机会都没有了,因为那跟送死没有区别。 “传我命令,全军整顿,准备退往阴山......”颉利强忍着吐血的冲动如是说道。 众将听到王上口中的命令是“撤退”而是“上去硬拼”,不由得心中暗暗松了口气,均是应道:“诺!” 虽然说撤退的思路没有大错,但是颉利的撤退并不顺利。在大军撤往阴山的途中,他在浑河边碰上了柴绍。 柴绍乃是李渊的女婿,娶的平阳公主,论起来应该算是李世民的姐夫,李信的姑父。此人早在李渊起义之时就立下了汗马功劳,骁勇程度虽然比不上程咬金这一类猛将,但是也称得上是能征善战的一员良将。 当初李世民定下的六路大军中,柴绍就是金河道行军总管,秦琼为副将,此时也在军中。他们从一开始的定位就是绕后包抄颉利,免得他继续向北逃窜,如今既然迎面撞上颉利的大军,岂有不战之理? 颉利这边的部众本来就是想着逃跑的,哪有什么战意啊?反观柴绍这边,千里行军,就憋着一股劲要打一仗呢,士气昂扬得不像话。 两相比较之下,颉利这边自然是被杀得溃不成军,根本就没有形成像样的抵抗。 好在颉利还有忠心耿耿的亲卫保护左右,这才使得他没在乱军之中丢了性命。他带着残余部众一路逃窜至屯铁山。等到将那些散兵游勇都聚拢回来,点名数目之后,颉利才发现,原来自己手头只剩下一万多兵马了。 就这点实力,想要跟唐军作战已经彻底没戏了,甚至于想要逃都很难。 颉利灰头土脸地坐在地上,亲卫围着他,并不让别人看到王上此刻狼狈的模样。本来就是败军之众,若是再看到主将这副样子,人心散了就没法带了。 老实说,颉利完全没有想到。一个多月前,他还让阿史那杜尔去攻打肃州呢,没想到一转眼,就轮到他被李世民追得像一条丧家犬了。这其中巨大的落差,非亲历者难以体会万一。 常人在面对这样的境遇变化时,或许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找回平衡。但想颉利这样的枭雄,到底还是有比常人强大很多倍的内心。他只是沮丧了一会儿,就逐渐冷静了下来。 情绪这种东西,绝大多数时候都于事无补。成大事者首要的就是要学会如何克服情绪,掌控情绪。 颉利望着满目疮痍的军队,默默在心中盘算着未来该怎么办。 打是肯定打不了了。就这么点家底,再打下去的话,全败光了不说,甚至于连他自己都有被唐军生擒的风险。倒不如,先假意投降,争取一点时间,然后再徐徐图之。 (本章完) 第五百二十四章 暂时的停战 如今正是冬天,草原上都没有牧草,马儿不肥,颉利及其部队的机动性大大下降,根本走不远。只要能拖过这个冬天,等开春,牧草长得到处都是的时候,颉利就能带着这些残部逃到漠北去。 一旦到了那里,就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了。李世民根本就不可能深入漠北去抓颉利——因为那里离大唐本土太远,一旦战线拉到那么长,后勤补给就会成为很大的问题。万一出了什么差错,唐军就会被困死在漠北。 李世民当年也是一位能征善战的猛将,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不会不懂。 如果颉利选择投降,李世民一定会派使者前来安抚,谈判,并且召他进京叙话。颉利当然不会乖乖进京这么蠢。他想的是借着谈判的机会,拖李世民十天半个月,乃至于一个月两个月也不是太大的问题。 到那时候,颉利找个合适的时机脱身深入漠北,联合薛延陀部,耐心蛰伏几年,夺了薛延陀的基业,何愁不能东山再起? 短短盏茶时间,颉利已经将未来的几年都安排好了。如果一切顺利的话,这笔账,他还有机会跟李世民算一算呢。 颉利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目光中恢复了往日的坚定。 “大汗......”他的一个亲卫见自家王上似乎恢复了往日的镇定和气魄,不由得眼眶有些湿润。 “执失思力,”颉利叫出了亲卫的名字,轻轻在他肩膀上拍了拍,道,“本汗有个重要的任务要交给你。此事,关系到我的性命与基业,你一定要办好。” 执失思力双手抱拳,站直身体道:“王上只管吩咐,属下必定竭尽全力,万死不辞。” 颉利肃容道:“倒也没有那么危险。此番,我要你前往长安去面见大唐皇帝,陈述我.......”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片刻,仿佛努力积蓄着某种力量。之后,他才再度开口,微带颓唐和不甘地说道:“说我阿史那咄苾愿意向大唐投降,只求能保全我这万千突厥子民的性命即可。” 执失思力哑然,下意识地想要劝道:“王上,我们如今虽然势弱,但是未必毫无机会啊!王上为何出此不吉之言?” “你看我像是认命的样子吗?”颉利看了执失思力一眼。 执失思力看着颉利坚毅的面容,这才明白原来自家王上心中已有东山再起的计划。那就说明,向大唐皇帝投降不过是暂时的罢了。 他放下心来,露出一个笑容道:“属下明白了。王上尽管放心,我必定不辱使命。” “嗯。”颉利缓缓点了点头,眼中的光点忽明忽暗,也不知他心里在想什么。 于是,执失思力只带着精锐数人,以特使的身份直奔长安而去。而李靖这边的攻势也因为颉利这边的选择而不得不暂且停下——在那位天下最有权势的男人做出决断之前,李靖必须像一条最忠诚的猎犬一般,学会忍耐。 (本章完) 第五百二十五章 长安的动静 突厥特使到长安拜访李世民的消息不胫而走。这或许也是李世民的有意为之。 以往来长安的突厥使臣都相当跋扈,气焰很是嚣张,时常有闹事的事情发生。但是由于手中的力量还有些不足,大唐这边的君臣不得不忍耐,甚至还得帮着擦屁股。可是这一次,执失思力却执礼甚恭,甚至可以说是夹起尾巴做人,与往年的景象形成鲜明对比。 很显然,这种差异并不只是来自于使臣之间在修养上的差异,更是大唐与突厥攻守异地之后的必然结果。 李世民任由下面的人去传扬突厥使臣前来长安请求投降的消息,一方面是为了羞辱执失思力,让全长安的人都知道他是来投降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彰显自己的功绩。 大唐,或者说中原与突厥的恩怨,已经持续了几十年,互相之间攻伐不断。如今,这个历史难题终于在李世民的手中得到解决。这让李世民怎么不兴奋?这是一笔足以载入史册的功绩啊。 自从程处默和秦怀玉跟随大军出征之后,留在长安的李信就一直很关注前线的消息。李世民也乐于看到这家伙关注朝政和军情,所以每次李信入宫的时候,他都会大方地将最新的情报告诉李信。 从这里也能看出李世民对李信的信任。李信虽然嘴上不曾提过,却默默感念于心。 正因如此,早在李靖偷袭定襄成功的第三天,李信就成了大唐最早知道这个消息的那那批人之一。 听到李靖早建奇功的消息,李信松了一口气。他相信大唐此次必将战胜突厥,但是却不知道这个过程到底会是怎样。不管怎么说,他还是希望这个过程能顺利一点,尽量少一点双方摆开阵势,杀敌一万自损八千的惨烈战役。 只要大唐这边总体阵亡的将士数目减少,程处默和秦怀玉安然归来的概率也会大一些。 李信安慰自己,有那两套战甲在,只要这俩货不是倒霉到被突厥俘虏了,乱军之中应该也很难伤了性命。 就是在这样的担忧中,李信听说了执失思力前来长安向李世民投降的消息,立即明白了一件事:大唐已经在前线占据了绝对优势,颉利可汗如果不是到了山穷水尽,毫无还手之力的地步,肯定是不会派人来投降的! 如此说来,突厥既然无力组织有效的反抗,那么大唐与突厥之间肯定不会再有什么大战了! 李信第一次真的感觉到自己可以放下心来,不用担心这两个蠢货的小命了。 他露出笑容,问李世民道:“既然突厥的颉利已经选择投降,是不是程伯伯、李伯伯他们很快就能回来了?” 李世民没有马上回答,而是想了想才若有所思地说道:“那就要看什么时候才能把颉利抓到长安来了。” 李信敏锐地捕捉到了一点:李世民用了“抓”这个字,这代表着,是他要主动将颉利弄到长安来,而不是让已经投降的颉利乖乖地将自己洗干净送到长安来。 (本章完) 第五百二十六章 李世民解惑 李信不解地问道:“阿史那咄苾不是已经同意投降了吗?为什么陛下还说要把他‘抓’到长安来?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李世民笑了笑,缓缓摇了摇头,半开玩笑道:“枉你平时总是自诩聪明绝顶,还说是仙人在梦中教你这么多本领,弄得朕差点真以为你是个仙人呢。原来,你也有犯蠢的时候。” “啊?”李信愣了一下,也不知该说什么。毕竟他的确没有领会到自己刚才那句话到底有什么地方太蠢。 李世民解释道:“以朕对阿史那咄苾这家伙的了解,朕可以断定,他此番投降绝不是真心实意。” “陛下的意思是,他是诈降?”李信皱起眉头道。 说老实话,他完全看不出此刻的阿史那咄苾,也就是颉利可汗到底有什么必要搞诈降这种伎俩。按照他从李世民这里得到的情报来说,颉利可汗已经毫无疑问是一只丧家之犬了,就算诈降又能怎么样呢? 李世民看到李信脸上真实的疑惑表情,放松地笑了笑。 一直以来,李信那超越常人的智慧以及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稀奇古怪的知识,都给了李世民很大的压力。虽然以他的胸怀来说,肯定不会有嫉贤妒能之类的情绪,但是多少也会总觉得有点怪怪的。 所以,此刻李世民发现原来李信也会有理解闹不明白的时候,不由得便在心中想道:到底还是个孩子啊,只是乱七八糟的东西懂得有点多罢了......好吧,是懂得有点太多了。 李信也是没办法。数理化这种东西都是只要盯着课本就能学得很好的,但战争不是。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他,当然很难理解诈降对于颉利可汗的收益在哪里。 且不论颉利可汗的投降到底是真是假,反正听到这消息就让李世民觉得心情舒畅。所以,他倒是难得有闲心地愿意教教李信。 要知道,当年他和李玄道可都是大唐的猛将,为大唐立下了无数汗马功劳。他的战略眼光,毫不逊色于李玄道。 李世民取过一张地图——顺带一提,自从李信上回跟陈骁一起军事演习之后,他所绘制的这种精确地图就成为了唐军的标配。如果硬要论的话,李靖能靠三千精兵大破定襄城,其中未必就没有地图帮他更好地掌握了“地利”这一层原因在。 总而言之,此刻李世民手中的这张地图上就清楚地标出了比例尺和图例等等。他在地图上指了指阴山,道:“如今,颉利这家伙就躲藏在这里。你看这里跟漠北相距多远?” 李信盯着地图,在心中沉默地思索着。 “漠北苦寒之地,对于大唐来说可有些鞭长莫及。以朕之见,颉利投降是假,拖延时间是真。而他拖延时间的目的,就是漠北。”李世民冷笑一声,仿佛在表达对颉利这计策的轻蔑。 他道:“如今正值寒冬,北方百草枯萎,马匹无草可食,根本跑不远,所以他不得不困在阴山,还搞出诈降这条计策,千方百计想要拖延时间至开春。到那时草青马肥,他的突厥骑兵直接一头扎进漠北,来无影去无踪,朕还能奈他何?” (本章完) 第五百二十七章 野心家的韧性 “他手里只剩下那点残兵败将,就算逃进漠北又如何?他就这么肯定自己能东山再起?”反正李信是有点理解不了,面对如此绝境还能想着如何反败为胜,想着如何东山再起......这个颉利大小也能算是个枭雄了。 可惜,他碰上的对手是比他英雄一百倍的李世民。 李世民看了李信一眼,道:“愚蠢!” 李信哑口无言。 李世民很少能逮到李信这么犯蠢的时候,自然要抓住机会,好好教训个痛快。 “你难道没有听说过‘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道理?别说他手里还有残兵败将了,哪怕只有他孤身一人,他也未必没有机会东山再起。”李世民见李信还有些狐疑,不由得道,“你敢不敢与朕打赌......” “不敢。”李信不等李世民说出赌注,立即就摇了摇头,十分恭敬地拱手对李世民道,“臣相信陛下的判断。” 李世民愕然,用手指着李信,半晌才道:“你这家伙,真是比猴子还精,一点亏也不吃。” 李信立即叫屈道:“冤枉啊陛下!微臣身为臣子,当然应该无条件相信陛下的决断。要是微臣答应陛下打赌的话,岂不是在无端质疑陛下?倘若陛下非要打赌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微臣一定要下注在阿史那咄苾是诈降,他肯定别有所图的这一边!” 看着李信脸上一脸真诚的表情,李世民差点以为他是在为民请命。 妈的,明明只是在耍无赖而已,这到底是跟谁学的?程咬金那家伙吗? 李世民有些郁闷地在心里想道。 “行了行了,莫要与朕打诨。”他摆了摆手,接着道,“阿史那家族统治突厥时间已久,阿史那咄苾的党羽又十分众多,不乏对他忠心耿耿之人。只要此次被他逃脱生天,说不定过几年他就会卷土重来,找朕的麻烦。所以......” 李世民看向地图的眼光逐渐变得锐利而坚定,手也握成拳头,轻轻地捶在了地图的边缘。 “朕这次一定要彻底摆平颉利,攻克突厥。” 后面发生的事,让李信不得不感慨,李世民就是李世民,眼光是真的毒辣。 翌日,鸿胪寺卿唐俭、将军安修仁被李世民任命为招抚大使,前往突厥与阿史那咄苾商议投降的相关事宜,并把阿史那咄苾本人带回长安来面见圣上。 两人谢恩领命,很快就带着李世民的招抚圣旨出发北上了。 十天之后,唐俭和安修仁一行人至定襄与李靖汇合,没有多耽搁,就直奔突厥王帐去找可怜的颉利可汗谈心了。 事实上,唐俭和安修仁除了带着李世民招抚阿史那咄苾的圣旨以外,还带着李世民对李靖的夸奖和一道口谕:“务必生擒阿史那咄苾!” 送走唐俭和安修仁之后,李靖对着地图发了好长时间的呆,然后才若有所思地问左右道:“英国公的大军到哪里了?” 一人回到:“预计两日后到白道。” 李靖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本章完) 第五百二十八章 唐俭的警觉 安修仁觉得自己很幸运,摊上这么一个招抚突厥大汗的任务。虽说是深入敌营,但是对方毕竟已经表露出明显的投降意图,所以他绝不至于碰上什么危险,反而还很有可能受到良好的招待。 不仅没有风险,还要被人好吃好喝供着,回去之后又能捞一份功劳......没想到天底下竟然有这样的美事。 安修仁骑在马背上,忍不住轻轻地哼了几声不成调子的小曲。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唐俭。这家伙向来喜欢多想,此刻也是一副严肃的表情。 “老唐,你怎么摊上这样一份美差还愁眉苦脸的?”安修仁开玩笑道。 “美差?”唐俭重复了一遍,缓缓道,“恐怕未必啊。” 安修仁知道唐俭这家伙的脾性,只当他是思虑过度,没有太当回事,笑了笑就过去了。 唐俭见状也没有再多说什么。 说起来也有点不好意思,他之所以觉得哪里不太对劲,主要就是因为李世民的口谕:生擒颉利。 明明颉利已经选择投降,恐怕不日就要亲赴长安,为什么还要用“生擒”这样的字眼呢? 这让唐俭有了一丝警觉。 他的警觉是对的。 李靖与李绩的部队按照预计的那样在白道汇合。两人围坐在军帐中,一人抱着一块又干又硬的干粮饼,啃得窸窣有声,不时有饼干的碎屑掉在他们两人面前的地图上。他们也懒得伸手拨去。 “懋功,你觉得颉利这回,到底是什么打算?”李靖仿佛漫不经心地开口问道。 李绩没有立即回答,而是慢条斯理地将手中的饼全部吃完,才开口道:“他都说了要投降,还能是什么打算?” 李靖目光闪烁地看了李绩一眼,仿佛想要看出李绩这句话想表达什么意思,但是李绩的表情并没有透露太多信息。 李靖放下手中的半块饼,懒得再磨蹭和试探,直接说道:“颉利如今虽然大败,但是手中却还有两万人马,倘若被他逃去漠北,依附于薛延陀,那么,再想抓住他可就难了。” “如今正是寒冬,他的马连草都没得吃,如何能长途跋涉?”李绩淡淡地说道。 说到这里,李靖就明白了:李绩也完全清楚颉利投降的缘由,只是这家伙习惯于打哑谜,不肯挑明罢了。 “陛下有口谕,让我务必生擒阿史那咄苾。”李靖缓缓丢出了自己的牌。 李绩的表情有些微变化,仿佛稍稍放松了一些。他跟李靖不是第一天认识,他知道对方不会在这样的事情上编瞎话来骗他。 他也知道万一被颉利逃了的话,会后患无穷,但是颉利此时毕竟是主动求和,倘若陛下没有标明态度下来,他也不好轻举妄动。否则将来若是出了什么差错,后果就不得不由他来承担了。 因此,刚才李靖试探的时候,他才选择了模糊其辞。 可是,既然李靖手头有陛下的口谕,那情况就又有不同了。 “你想怎么样?”这回,换李绩问李靖了。 (本章完) 第五百二十九章 最佳方案 李靖笑了笑,道:“偷袭。” 兵者,诡道也。这几个出自兵法之中的精义,或许没有人能比李靖理解得更加深刻。从这场大唐与突厥之间的大战开始以来,其他将领都还没来得及发挥什么,他就已经屡建奇功,差不多快把这场战争变成他的个人秀了。 不管是偷袭定襄,还是招降康苏密而导致青石城沦陷,他从头到尾就没有正儿八经地打过什么硬仗,反而总是能抓住破绽,出奇制胜,接连用最小的代价取得最佳的效果。 连李绩也不得不心服口服。只能说,同样的情况换了他来,未必能做得更好。 李靖用手指在面前的地图上虚空地圈出一个圈,道:“依我之见,颉利的投降恐怕未必是真心实意,他盘算的,恐怕还是拖延时间,伺机逃跑而已。这一点你我都清楚。早在你来之前,我就已经派小股探子摸清了颉利的王帐所在。” 李绩默然不语,等待李靖将话说完。 “如今唐俭依然与颉利在交涉,颉利必定以为我们中计,从而放松了警惕。”李靖摩挲着手指,道,“假如这个时候,你我派兵分两路偷袭,前后夹击,必能一举而擒获颉利,毕功于一役。” 李绩看着李靖道:“那唐俭他们呢?你就不管了?” 唐俭等人深入突厥大营。倘若两方真的是在洽谈颉利投降的条件,那自然是还好。可一旦唐军偷袭突厥的事情被突厥人察觉,那么颉利不管能不能逃掉,第一件事恐怕就是杀掉唐俭和安修仁一行人泄愤。 那不就等于,李靖和李绩间接害死了唐俭和安修仁? 李靖没有回答,而是静静地看着李绩,仿佛在问:你怎么会问出这么蠢的问题? “开战至今,我李靖也在鬼门关走过一遭了,再算上突厥和大唐阵亡的将士,何止千百?区区唐俭,难道比那些阵亡之人更加高贵?他们死得,唐俭就死不得?”李靖面无表情地说道,“上了战场,本来就该有为国捐躯的觉悟。” 李绩摇摇头,道:“可是,他们本来就不是来打仗的,也不是大唐的军人。” 的确,身为军人就要有不畏死亡的觉悟,但是,唐俭并不是军人。虽然早年间他也跟着大军打过仗,但一直都是文官。文死谏武死战,这是公认的传统。死于战场,不是文人的归宿。 倘若是李靖在唐俭出发前就说过这个偷袭的计划,唐俭也同意了,李绩还未必有如此纠结。但,这些事毕竟都没有发生。唐俭是一无所知地走向了突厥的大营,全然不知道身后的李靖已经将他当成了暂时稳住颉利的诱饵。 若是同意了李靖的计划,李绩总觉得有愧于唐俭。 此刻的李靖显得有些无情。他道:“不是大唐军人又如何?都是大唐男儿,本就该为大唐承担这些。更何况,这样的机会实在难得。倘若纵虎归山,难道过两年你还想再带兵来一次突厥吗?” 李绩说不出话来。的确,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李靖所提出来的也是代价最小的方案。 (本章完) 第五百三十章 挺进阴山 “这是最好的机会。”李靖又强调了一遍,坚决地说道,“只要你配合我,唐俭不管有什么三长两短,将来陛下要是怪罪下来,或者唐俭的家人有任何指责,我一力承担便是,绝不会牵连到你的头上。” 李绩苦笑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他不是害怕担责任。只是这样的事情已经违背了他一贯的原则,所以他觉得犹豫。可是,此刻他也能清楚地觉察到,李靖站在这个建功立业的大好机会面前,不断地散发出一种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气势。这种气势让人觉得仿佛被压迫着。 李绩好像没有选择的余地了。 抛开这个方案在道德上的瑕疵,李绩不得不承认,这是眼下成功率最高,同时成本也最小的方案。 他沉默了良久,终于点了点头。 正所谓慈不掌兵,上了战场就得放下一大半的人性,否则怎么杀敌?人性一旦被削弱,对道德的追求就没了根基,反倒显得有点可笑。 李靖十分清楚这个道理。所以从一开始他就断定,李绩一定会答应,只是时间早晚罢了。 于是,李靖和李绩的兵马合作一处。 是夜,李靖点起一万精骑,各带二十天口粮,深入阴山山脉,直奔前方斥候所打探出来的颉利王帐所在而去。而李绩则是带着剩余的大军跟在后面,也进入了阴山——剩余的军士之中绝大多数不是骑兵,所以行进速度比较慢,只能跟在后面。 夜半时分,天空中突然开始飘落雪花。下雪了,而且很大。这对于需要快速行进的李信来说,不是一件好事。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了。 “下雪就下雪吧。”李靖对副将苏定方说,又仿佛是在自言自语,“风雪一大,行军更不易被突厥察觉,更有可能成功。” 苏定方勉强笑了笑。 李靖说的没有错,风雪的确带来了有利于偷袭的条件,但是也降低了大军的行进速度,同时还大大提高了迷失方向的风险。这些,李靖也知道,但是他选择性地忽视了,因为他没有别的选择。 阴山绵延千里,范围很广,群山起伏不定,地理环境非常复杂。这也是颉利仓皇之中会选择这里作为流窜地点的重要原因。再加上风雪的影响,真不知道是福是祸。 李靖的大军前进六日之后,根本连一根突厥人的毛都没看到过,士气不可避免地有些低落。直到第七天的傍晚,他们才终于发现了突厥人扎营的痕迹。顺着这些痕迹,李靖一路追查过去,终于找到了一处突厥人的小股营地——可惜,颉利显然不在这里。 这些突厥人没两下就被李靖全部收拾了,一个也没放跑。李靖将他们编成一个单独的俘虏队伍,安排在队伍的后面。 虽然颉利不在这里这一点令人多少觉得有点可惜,但是,李靖也不是全然没有收获。他从这些俘虏的口中得到了更准确的关于颉利牙帐所在地的信息。这一点非常重要。 与此同时,正在颉利大营中于颉利洽谈投降事务的唐俭也遇到了一点麻烦。 (本章完) 第五百三十一章 高规格款待 跟大多数人以为的不同,投降并不是简单地举起白旗就完事了。有很多需要洽谈的利益分割和待遇的问题,比如说颉利投降大唐以后,会被如何对待,这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倘若投降之后,他会被李世民一刀砍了,那他肯定不会投降啊。或者说,如果不是被砍,而是被贬为庶人,从此只能过苦日子,再也没有娇妻美眷和美酒佳肴,那他肯定也不乐意。毕竟,他还没到那种山穷水尽的时候。 对于颉利来说,最理想的情况当然是李信仍然将他扔在突厥,让他继续管理突厥子民。这样一来,他就还是突厥实质上的可汗,只是名义上成了大唐的属臣而已。如果大唐愿意答应这样的条件,颉利肯定就不想什么逃到漠北了。 但是,大唐可能答应吗?或者说,就算答应了,颉利就敢信吗? 他肯定不敢。 大唐会给他开什么价码,完全取决于他手头拥有什么条件。如今的他,手上至少还有一支军队,而且还在突厥拥有着相当的威望,将来大有东山再起之可能。但是,绝不可能开到让他继续做突厥实质上的可汗这种程度的条件。 倘若颉利从大唐使臣口中听到过分优厚的条件,生性多疑的他一定会将这个当成强烈的危险信号:大唐皇帝该不会是想把他骗到长安去砍了吧,或者是先安抚他一下,其实背地里在准备搞什么小动作吧。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需要很多次谈判和磋商的过程。 唐俭本来也做好了跟颉利软磨硬泡的打算。但是,事情的进展却完全出乎他的意料。自从他到了突厥大营之后,前两三天根本连颉利的面都没见到。负责侍奉他的人说:“天使远道而来,一路劳累,需要好好歇息云云。” 唐俭也不好强硬地说,今天咱就非得见颉利不可,于是,便耽搁了三天时间。之后,他总算得到了颉利的接见,但是,见到颉利之后,颉利却完全不提起投降的事情,只是拉着他宴饮。 说句实在话,唐俭也不知道颉利到底怎么做到在逃亡途中依然带着那么多胡姬、美酒等资源,明明连兵马都所剩无多。反正,当穿着暴露的胡姬在音乐声中翩翩起舞时,唐俭就没有办法把严肃的谈判事宜说出口了。 就算唐俭直接地质问颉利,到底打算什么时候正式地谈谈时,颉利也只会笑道:“这些事不着急,本汗一定要好好招待一下天使,表达自己仰慕大唐的心情......” 每次宴饮结束之后,颉利都会往唐俭和安修仁的帐中塞两个身材极其惹火的胡姬,任何人跟她们坐在一起的时候都很难保持足够理智的那一种。 安修仁没想那么多,还觉得颉利的姿态放得这么低,投降的意思很诚恳。唐俭就不一样了,一方面来者不拒地享用了这些胡姬,另一方面却在心中逐渐看明白了一件事:颉利这小子嘴上说要投降,其实不知道心里在打什么鬼主意。 (本章完) 第五百三十二章 唐俭的猜测 其实,唐俭也不是个多疑的人,如果不是这一趟招降之旅的确有很多细节都让人在意,他或许也不会想那么多。 从出发伊始,伟大的李二陛下将招抚颉利的圣旨交给唐俭顺便还让他向李靖传递生擒颉利的口谕时,他就有些疑惑——不是都投降了嘛,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的叮嘱李靖生擒阿史那咄苾呢? 但是,他最终没有问出口。因为当时他只想着好好将李世民交代的事情办好,把天上掉的功劳稳稳拿在手里。 如今看来,天上掉的这份功劳恐怕有点烫手。 如果仅有李世民这份有些异常的口谕,唐俭或许还分析不出什么,但是,当他亲自到突厥大营中,面对推三阻四不肯赶紧投降的颉利时,他的心里当然会开始犯嘀咕,并且把很多事情联系在一起。 很显然,颉利并非诚心投降。那么,陛下那一句“生擒颉利”突然就变得不是那么毫无根据了。或许,英明的李世民陛下对于颉利的意图早有猜测,但是不能肯定,所以才给出这一道手谕,让李靖成为第二道保险。 唐俭忍不住回想起李靖送自己出发时的眼神。当时他就觉得那眼神似乎有点缺乏温度,如今想来,恐怕不只是缺乏温度这么简单,而是真正的冷漠,像在看一个奔赴黄泉的人。 唐俭终于肯定了这个猜想:他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一枚至关重要的棋子。 如果他猜得没错的,颉利之所以需要他,是为了稳住大唐,拖延时间,为之后的别有图谋争取时间,而大唐这边,李世民之所以需要他,也是为了用他来稳住颉利,为其他路的大军彻底击败颉利争取操作空间。 如今的唐俭就好比是小孩子做的捕鸟陷阱之中,用来吸引鸟雀的那几颗小米。而颉利则是一只在自鸣得意地啄着小米的麻雀。只要李靖拉动手中的绳索,去掉罗网的支撑,啪嗒一声,唐俭和颉利就会被同时扣在罗网中,动弹不得。 那么这只麻雀在被彻底抓起来之前会做什么呢? 死之前至少饱餐一顿吧?将面前剩下的小米全部吃干抹净,好像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 想到这里,唐俭不由得后背出了一些冷汗。他从未觉得死亡如此接近过他。 一想到自己领受这条命令时竟然还着实高兴了一阵,唐俭就觉得自己是在是愚蠢透顶,枉他一向还自诩聪明人。 为了方便玩胡姬,安修仁与唐俭并不住在同一个帐中。但是安修仁这一两天早就注意到唐俭的神色不太对了,便主动来找唐俭询问。 唐俭叹了口气。都是深陷陷阱之中的诱饵,他也没必要将这些事情瞒着安修仁。于是,他便把自己的这些猜测和盘托出——虽然说是猜测,但并没有不合理的地方,即便不是事实,恐怕也相去不远。 安修仁听完,瞪大了眼睛,盯着唐俭看了许久,仿佛还在努力消化这些信息。 唐俭凄然一笑,道:“此刻,李靖的大军恐怕已经踏入阴山,开始搜寻颉利的王帐所在了。” (本章完) 第五百三十三章 不能逃 安修仁先是摇了摇头,想说李靖应该不会这么无情,但是,话到嘴边,他发觉自己似乎找不到李靖需要顾及自己和唐俭的理由——几条人命而已,李靖就这么付不起吗? “这老匹夫!怎么能这么不把我们的命当回事?”安修仁破口大骂道。 唐俭依然是凄然苦笑,没有说话。 说什么都没用。虽然这里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句话,微妙地有点不合适,但是,不管是对于突厥还是大唐来说,唐俭和安修仁都是毫无争议的鱼肉。 这块小小的鱼肉想要主宰自己的命运,想要活下去,谈何容易。 安修仁焦急道:“唐公,你得赶紧想想办法啊!我们总不能就在这里等死吧?”他完全相信了唐俭的推断——事实上,面对如此清晰有理的推断,任何不肯相信的人都只是在装鸵鸟等死罢了。安修仁虽然未必有多少将才,却也不是一个只知道逃避问题的蠢货。 “不想坐以待毙又能如何?”唐俭叹了口气反问道。 安修仁愕然。他与唐俭相交已久,还是头一回看到这个乐观的家伙脸上浮现出如此颓唐的神色。 或许,光是面对死亡这件事还不算什么,莫名其妙地李靖当成了牺牲者这样的事情才更让人觉得火大和绝望。 “唐公,我们逃跑吧。”安修仁突然提议道。 “什么?”唐俭露出意外的表情。 安修仁深吸一口气,抿了抿嘴唇,道:“既然他们不看重我们的死活,我们又何须在意他们的成败?不管他们有什么样的计划......反正颉利可汗明显不像是诚心投降,我们也就注定完成不了招抚他的使命,如此一来,早点撤离也算不了什么啊!” 唐俭伸出右手,宛如兄长般拍了拍安修仁的肩膀,道:“老弟,你也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吧。” 安修仁愣愣地看着唐俭,不明白自己的说法错在哪里。 “第一,我们逃不掉。”唐俭缓缓说道,“虽然颉利没有派人监视我们,但是,如果我们尝试离开突厥人的营地,一定会第一时间被发现。就算跑了,也跑不了多远就会被抓回来。” 他顿了一下,道:“退一万步说,就算突厥人没有抓我们,我们对这里的地形也不熟悉,一旦迷了路,恐怕很难再走的出来,到时候,怎么返回大唐?” 安修仁默然不语。 从这里逃跑的目的显然不只是为了保全生命嘛,保全了生命之后还要保全未来的生活才对。如果从这里逃了之后,只能终生在深山里做野人,或者流落塞外,回不去大唐,那还逃跑还有个什么劲儿? 唐俭继续对安修仁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他道:“第二,一旦我们逃跑,颉利一定会立刻明白,他的把戏已经被我方识破。那么,他会怎么做?最有可能的就是立即启动逃跑计划......万一他真的走脱,你说陛下会不会生气?这股气,会冲谁出?” (本章完) 第五百三十四章 玩命,谁不会 没有人能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别人的生命。唐俭为了活命而逃跑本无可厚非,但帝王的目的没有达成,他会是何等震怒? 要知道,帝王眼中可没有性命攸关这回事。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才是他们所要的东西。 唐俭缓缓道:“所以说,就算我们逃了,并且也真的顺利逃回大唐了,我们的下场也不会太好。” 安修仁丧气地低下了头。 的确,不需要涉及这些背后的阴谋和博弈。未完成招抚的使命就擅自回到大唐,单单这一条就已经是很严重的玩忽职守了。李世民完全可以凭借这个理由惩处唐俭和安修仁。 不得不承认一件事,唐俭和安修仁没有退路。他们只能安心待着这里,扮演好诱饵这个角色。 安修仁叹了口气,道:“这么说,我们只能困在这里等死?” 唐俭没有回答,而是继续陈述着不能逃跑的理由。 “第三,我现在也不是很想逃跑。”唐俭缓缓说道。 安修仁有些好笑地从鼻子里哼出一股气来,问道:“唐公难道疯魔了吗?这可是要命的险地,为何不跑?” 唐俭沉默良久,表情很是严肃,瞳孔微微发凉,仿佛蕴含着某种神异的光芒。安修仁能隐隐约约地觉察到,此刻坐在自己面前的这位老友,已经触及到了伟大的门槛。 “李靖这个老匹夫,也太看不起我了吧?”唐俭突然冷笑着说出这么一句话,然后开始用各种恶毒的语言咒骂李靖,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儿子没屁、眼”之类的泼妇骂街才会用的字句。 安修仁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中间只眨了两下眼睛,嘴巴半晌都没能合拢。 “老子又不是没打过仗,真当老子是什么贪生怕死之辈?非得这么骗着老子进来,把老子捐了?”唐俭咬牙切齿道,“玩儿命这种事,老子用得着你李靖老匹夫强按?” 的确,之后可能会死这件事让人很在意。但是唐俭更介意的是李靖的态度——他竟然一点口风都没露地把唐俭骗进了突厥大营,仿佛他唐俭是什么贪生怕死之辈,知道了所有计划就肯定会逃之夭夭一般。 这样的态度让唐俭一想就觉得屈辱。对于一个大唐男儿来说,贪生怕死是非常严重的羞辱和轻蔑。事实上,如果李靖直接坦诚地将所有计划告诉唐俭,唐俭也未必不会答应亲身涉险,来担当这个诱饵的请求。 主动和被动之间,感受和体验实在差别太大了。 唐俭狠狠地骂了一通,发泄了情绪之后,终于冷静下来,好好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物,脸上的表情恢复了严峻。 “修仁,你我都是大唐的臣子,为了大唐的国事鞠躬尽瘁本就是应有之义。如果我们的死,能让大唐彻底战胜突厥,让突厥从此对我大唐俯首称臣,那么坦白说......我还是有点怕死的。”唐俭说着,自己笑了笑。 面对这样的幽默,安修仁没笑出来。 (本章完) 第五百三十五章 真正危险的时间窗 “人都会怕死,这没什么。”唐俭笑过之后,释然地说道,“但世上的确有比死更可怕的东西。如果我们走了,将导致大唐放掉一个颉利这样的敌人,将导致大唐和突厥之间的战争不能彻底结束.......我们就是大唐的罪人。” 安修仁没有说话。 自从他认识唐俭以来,他几乎从未在唐俭的脸上看到过如此沉重和认真的表情。这家伙总是笑嘻嘻的,平时也很少对什么东西表示过在意。但是今天,他感觉到眼前的唐俭前所未有地高大起来。 这么一对比,倒是让安修仁觉得自怨自艾的自己有点那么.......不是味道。 “妈的,老子在这里纠结呢,你怎么突然这么特么男人起来了?搞得老子反倒有点娘兮兮的。”安修仁强打精神,啐了一口道,“告诉你,你不怕死,老子是武官更不怕死。生啊死的,早就置之度外。死就死了,能怎么的?再多玩两个突厥娘们再死,也算不亏本。” “谁告诉你我们两个就必死了?”唐俭笑着问道。 安修仁摆了摆手,似乎有些不耐烦。他道:“行了。按照你的说法,我们现在不就是呆在这里稳定颉利的心态吗?让他放松警惕,安安心心地等李靖的大军过来把他绑回长安去。只要李靖的大军一出现在颉利的视野里,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我们砍了。” “咱们又不能提前跑路,那不就是必死吗?”安修仁两手一摊道。 唐俭笑了笑,道:“要死你自己死,我可不陪你。老子还要回去亲自抽李靖这家伙一个大嘴巴子呢,问问他,到底凭什么这么看不起我?” 安修仁本想说唐俭痴人说梦,但看唐俭不像是在开玩笑,还以为他有什么计划,便立即来了兴致,追问道:“难道你有什么逃脱的计划?” 唐俭哈哈大笑。 安修仁期待地看着唐俭的脸。 片刻之后,唐俭收敛了笑容,正色道:“没有。” 安修仁发誓,他当时真的差一点就直接把唐俭掐死了。 唐俭缓缓摇了摇头,道:“这局明显不是我们两个破得了的,所以计划什么的谈不上。但是,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你我并非必死,还有一线生机。” “生机何在?”安修仁问道。 唐俭道:“你想,在李靖尚未发动攻势之前,颉利还指望靠我们两个稳住大唐,所以不可能对我们动手,甚至还会好酒好菜好女人地招待我们,对不对?” 安修仁翻了个白眼道:“用得着你说?” 唐俭没有理会,又道:“等到李靖正式开打,雷霆手段击溃颉利以后,倘若我们能活到那时候,颉利自顾不暇,是不是也顾不上我们?我们还有大唐士兵保护,是不是肯定能活?而且还能跟着胜利之师回到长安。” “那也得能活到那个时候啊。”安修仁道。 “所以咯......”唐俭耸了耸肩,道,“从突厥的前哨发现唐军,到颉利彻底被擒获之间的这段时间,才是我们真正危险的时间......” (本章完) 第五百三十六章 装病计划 “只要我们能想办法度过这段时间,我们就活了。”唐俭最后做出了总结。 安修仁并没有继续说唐俭的话是废话,而是若有所思地低下了头。 “突厥人因为我们两个的到来,本来就放松了警惕。这几天你也看到了,他们营地的防卫如何?你自己说。”唐俭道。 安修仁沉思片刻,道:“很差。很乱。” “没错。”唐俭虽是文官,但也曾随军,兵法韬略亦懂个大概。他或许带不出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但却清楚地知道一支强大的军队是什么样的风貌。他很容易就能看出,如今的突厥大军,战意早就丢光了。 一支失去战意的军队,跟待宰的羔羊其实没有两样。 唐俭继续分析:“以我的判断来说,突厥人在这样的条件下被李靖偷袭,势必会大乱。到时候,营地人来人往,自顾不暇,谁有心思找我们的麻烦?” 安修仁点了点头。 唐俭道:“所以说,真正危险的情况只有一种,那就是李靖打过来的时候,我们就在颉利的眼皮子底下,他抄起刀就能把我们砍了。除了这种情况以外,我们都能赶紧找机会躲藏,让人找不到我们,等待唐军的救援。” 安修仁仔细琢磨了一会儿,忍不住扬起嘴角道:“妈的,行啊你啊,老唐,以前怎么没看出你还有点脑子呢?” “那是老子懒得跟你这种鲁莽武夫说。”唐俭也有些得意地扬了扬脖子。 两人计较已定,最后商量出来一个办法——装病。 唐俭装作因为身体不适的样子,称自己身体虚弱又经过舟车劳顿,感染了风寒,不得不卧床休息,除非颉利要谈论投降事宜,否则其他情况一律不见外客。安修仁则是借口要照顾他,留在了唐俭的帐中。两人就此合住。 如此一来,两人便等于是回绝了颉利的一切宴饮,还有突厥美女之类的馈赠。 颉利也派人来查看过几次,但是由于唐俭和安修仁很小心,并没有露出破绽——要知道,这年头的医生可没有后世那种先进的检验技术,最多只是眼睛看看,手摸摸,鼻子闻闻,很难去识别装病与真病之间的区别,更何况,突厥军队里的军医,水平更是臭不可闻,愣是一点没看出唐俭根本没有病。 当然,这或许也有生死压力下,唐俭的演技得到了百分之两百的超常发挥的关系。 颉利当然想不到唐俭看穿了他和大唐之间这微妙的博弈,还以为这家伙是真病了,高兴得大呼天助我也,还不屑地嘲笑汉人身体虚弱,这么容易就病倒了。 于是,他便派人对唐俭说:“使臣大人不必烦心。我阿史那咄苾归顺朝廷之心十分坚定,不会反复。投降事宜并不急于一时,还请使臣安心养病,待身体康复之后,我们再细细商议。” 唐俭和安修仁听了这话,表面上都是称赞颉利可汗的英明和体谅,脸上全是感动和感恩的神情。可是,两人背地里却是不约而同地呵呵了两声。 (本章完) 第五百三十七章 逼真演技 如果说,在颉利派人过来慰问之前,唐俭和安修仁的猜测还可能有那么一丝丝错误的话,那么在颉利派人过来说了这一通所谓“慰问”之后,两人就已经完全可以断定,颉利这家伙果然别有图谋。 唐俭和安修仁装病,当然是为了避免跟颉利接触,极力避免李靖的大军出现时他们正位于颉利一抬手就能杀掉的范围内。那样的话真是插翅难逃了。 但是,你又不能明着说,我不想再见颉利了。哪怕是生病了也不行。所以,唐俭宣称除了洽谈投降事宜以外,别的事情就都不离开自己的营帐了。 这个说法就显得很真实。 突厥人对汉人的印象的确就是:汉人非常重视自己的使命和承诺。唐俭在重病中依然不忘自己身上的使臣任务,这一点在颉利的眼中就极大地渲染了疾病的真实性。让他根本就不会往大唐使臣是不是在装病这个方向去想。 不过即便如此,他还是派军医去查看过唐俭——他已经很小心了,是唐俭和安修仁实在狡猾。 安修仁后来回想起这些事情的时候,还会摸着脑袋十分古怪地喃喃道:“那时候,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差点真的以为老唐生了什么要死的病呢.......” 不得不说,唐俭的演技恐怕是一流中的一流。 大唐使臣生病这件事对于颉利来说,可谓是瞌睡就有人送枕头。 大凡人性就是这样,特别容易轻信自己期待的事情。这或许也是颉利上当的很重要原因。 对于颉利来说,他根本就没想过真的要投降,所谓使臣,只是他拖延时间的手段而已。所以,他才会每天只拉着唐俭和安修仁两个人宴饮,还不断地送他们两人美女,就是要让他们乐不思蜀,彻底忘记投降这回事。 事情的进展也的确如他所料。坦白说,如果不是李世民的口谕和李靖送行时的反应着实有些令人无法忽略的话,唐俭恐怕也不会想那么多,早就乐呵呵地在这里享受颉利的款待了。只可惜,如果终究是如果。颉利的小算盘被悄悄识破了。 所以说,有些事真的是命中注定,你不信这个邪还真不行。 唐俭一“病”,正中颉利下怀,他以顾念同僚之谊为理由,顺势将谈判的事情一拖再拖——为什么是同僚呢?投降了大唐之后,他不就是大唐皇帝李世民的臣子了吗?跟唐俭、安修仁的身份一样,自然是同僚。 颉利每天睡前都期待着第二天能听到唐俭病重,一命呜呼的消息。这样一来,他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大唐皇帝再派一个使臣前来谈判,一来二去,又能拖十天半个月.......到那时候,草原上的草,可就都长出来了。 然而,可惜的是,他所期待的剧情并没有发生。唐俭的病情一日重似一日,但却始终吊着一口气,嘴里还不断念叨着要与颉利洽谈国事,要在死之前将这些事情谈妥。 颉利当然是一再推脱。 开什么玩笑,谁要跟你谈啊,你赶紧死好不好? (本章完) 第五百三十八章 大雾 时间就这样在唐俭的拖延当中一点点地流逝。颉利对于暗中不断向他袭来的危机浑然不觉,沉浸在自己计划得逞的沾沾自喜当中。 他没有想到,自己根本没机会等来唐俭病死的消息,反而等来了那个把他逼到这份田地的李靖。 浓雾不知何时开始蔓延开来。 前段时间的风雪让阴山附近的湿度提升,气温下降。风雪一停,气温回暖,空气中弥漫的湿气就汇聚起来,化成了浓雾。 安修仁将营帐掀开一条缝,对着天空看了看,喃喃道:“好大的雾气啊......” 他的身后,唐俭正躺在床铺上打呵欠,嘴里还埋怨道:“这是老子几年来躺得最久的一次,骨头都快生锈了。” 为了避免被人察觉异常或者是被人撞见,唐俭一直很小心地保持着“装病”的状态,也就是除了吃喝拉撒,尽量都在床上待着。 “行了,你就知足吧。”安修仁道,“等咱们安然回去了,你想怎么动就怎么动。” 唐俭闻言,立即道:“一定要抽李靖这个老匹夫一巴掌。妈的。” 他依然对这件事耿耿于怀。不过耿耿于怀归耿耿于怀,他心里再怎么不爽李靖,却都还是有一杆秤明白地摆着他心间。他很清楚怎么做才是正确的,也知道做正确的事情很危险。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不能活着回去扇李靖的巴掌,那就死了以后变成鬼缠着他呗。总而言之不能让他好过。但是,再怎么不想让他好过,这种心情也不能影响了大唐攻伐突厥的这件大事。 事有轻重缓急,国家利益高于一切。这是万万不可动摇的基本信念。倘若失了这一条,君子就会变成小人。 唐俭叹了口气,漫不经心地说道:“你说外面雾很大?” 安修仁拿起昨夜颉利派人送来的干饼,咬了一口,边咀嚼边说:“是啊。十步之外人畜不分了都。” “多好的机会啊。”唐俭感慨道,“要是李靖能抓住就好了。趁着这浓雾潜伏到突厥大营边上,必能猝不及防地以雷霆之势擒获阿史那咄苾。” 安修仁遗憾地叹了口气。 他们两人并不知道,与此同时,李靖的确正如唐俭的开光嘴所说的那般,摸到了距离突厥大营十里外的一个小山坳里。 根据那些被抓获的,突厥俘虏们的说法,王帐就在前方十里。 李靖摩拳擦掌。他本想命大军直接冲过去,但是毕竟雾气太大,大军集体行动走失的风险,此刻还不如小股部队的行动。 于是,他将苏定方叫到了自己面前,交代起了作战计划。 片刻之后,苏定方带着两百名精锐骑兵悄无声息地出发了,人衔枚,马勒口,宛若一柄尖刀无声无息地刺向了颉利的心脏。 而李靖则是带着大部队缓慢地跟在后面,随时准备变偷袭为正面作战。 浓雾完美地掩藏了苏定方这一队骑兵的踪迹,直到他们押近突厥营地的五里之内,突厥人才发现了他们的踪迹。 五里,骑兵一个冲锋,瞬息即至。 下一个瞬间,苏定方率领骑兵直冲突厥大营。 (本章完) 第五百三十九章 危险的地方最安全 如果是正常情况下的突厥大营,且不说苏定方有没有机会带着两百人突进到离大营五里远的地方——非要打个比方的话,这个距离对于骑兵来说,差不多相当于一个家伙拿着刀站到一挥手就能砍到你的位置了,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可能允许这种事发生吧?肯定早就撒丫子跑了呀。 可是,凡事就怕一个可是。 可是现在的突厥大营,不是正常的突厥大营。 首先,这会儿雾很大。光这一条,就已经很糟糕了。士兵们的视线受阻,前哨兵营发挥不了正常的作用,就好像突厥大军突然变成了盲人。试想,想要悄无声息地靠近一个正常人,和想要悄无声息地靠近一个盲人相比,肯定还是接近盲人更容易吧? 其次,突厥人的警惕性大大下降了。由于唐俭和安修仁等人的到来,突厥人普遍认为己方跟大唐之间已经不会再打起来了,所以行事也就散漫了起来。如果无事发生,那当然没什么,可一旦有事发生,这种散漫的军纪必将导致军队反应的迟缓。 的确,苏定方率领大军径直突入敌营。一时间,突厥大营乱做一团,到处都是号角声和喊杀声,根本无法形成统一的指挥。再加上浓雾弥漫,大营中的突厥人无法判断敌方有多少人,登时肝胆俱裂,没有丝毫战意。 唐俭和安修仁本来还在营帐中休息,一听到动乱的声音便立即像按了弹簧一样蹦跶了起来,尤其是唐俭,那是真真正正的一蹦三尺高,差点还闪了腰。 他们已经等待这军营大乱的动静太久了,所以一听到这声音就立即明白了外面的情况:很显然,李靖果然发动了偷袭的攻势,此时突厥大营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如果没猜错的话,颉利一反应过来,第一件事就是派个亲卫过来把唐俭和安修仁这俩人杀了泄愤。 他们必须赶紧逃跑。 早在几日之前,唐俭和安修仁就派左右摸清了大营的布置,并且将目光放在了一处少有人去的地方——那里是个堆放破损武器的仓库,平时没什么事的话,很少有人去,如果藏在那里,突厥人一定发现不了。 正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突厥和大唐一交战起来,唐俭和安修仁这一行人到处乱动其实是很危险的,说不定就碰上几个杀红了眼的突厥士兵把他们全砍了,所以,干脆安安静静地留在军营之中反倒更安全。 毕竟,两边都打起来了,谁会想到来查看这些破损的武器呢?就算有人要找唐俭和安修仁的麻烦,肯定也会以为他们带人跑远了,而不会想到他们就躲在这样的犄角旮旯里呀。 借着浓雾和骚乱的掩护,唐俭和安修仁带着几个近卫很顺利地转移到了他们早就看好的藏身地点。他们并不知道,就在他们前脚刚离开原本所住的那个营帐没有几分钟,两个提着砍刀的彪形大汉就大步走进了那座营帐。 (本章完) 第五百四十章 恐慌 正面都打起来了,提着刀的突厥壮汉不想着去砍两个大唐士兵,反而凶神恶煞地走进了大唐使臣的营帐,不会真有人觉得他们是想去保护大唐使臣不被误伤或者跟大唐使臣们心平气和地聊聊家长里短的吧? 两人步入营帐,却发现帐中空空如也。 其中一人泄愤似的往空无一人的被窝砍了几刀,被子里填的羊毛飞散了一地。 “可恶!这帮汉人果然狡诈!表面上派使臣招抚,背地里却派兵偷袭!”另一人龇牙咧嘴地骂道,说了一堆突厥语里面不堪入耳的脏话。 “走!一定要找到他们,把他们砍死!” “对......” 这人刚说完,外面就传来了越来越近的喊杀声,显然是贼人,也就是大唐军队在逼近。 如此情况,他们哪里还顾得上可汗交代的“将大唐使臣剁成肉泥”,一齐跑出营帐,也不知是参战还是逃跑了。 事实上,他们的王上早在骚乱开始的时候就已经骑着快马,带着亲卫逃跑了。 没办法,还是要归因于这一场仿佛有天神相助一般的大雾上。明明只是两百人冲入大营,但是大营一乱起来,谁知道闯进来的只有两百人?大多数人还以为来的敌军有好几千人呢。 颉利可汗见状,当然是立即就明白自己大势已去,吩咐两人去收割了唐俭的人头泄愤之后,便以最快的速度坐上千里良驹向西逃窜。 要知道,乱军是没有作战能力的。一支大军要发挥战斗力,必须有严格的阵型。这样一来,身处其中的士兵才能专注于进攻,而不用担心身旁或者身后突然冒出来一个敌人。两军交战过程中,一旦阵型乱掉,士兵就没有办法进攻敌军,瞬间就成了待宰羔羊,敌军只要抓住机会,几个冲锋就能挥军掩杀。 自古以来有许多堪称传奇的以少胜多的战役,都是基于这样的原理而发生。 因此,在苏定方以惊人的胆略带着两百人冲入突厥大营之后,突厥大营迅速地陷入了混乱当中,只有极少部分人试图阻止抵抗,但还是被更多慌乱的人冲散了。仅仅两百人却在足足有万人的军营中随意冲杀,如入无人之境。 恐慌是世间最可怕的病毒。它无孔不入,有时候是一个莫名其妙的视觉形象,有时候是某种可怕的声音,有时候是某种气味,有时候甚至只是旁人绘声绘色的描述,都可以散播这种病毒。 它吞噬人的理智,让人没办法以正常的方式行动起来,能让一个强大的成人瞬间变成脆弱到只能任人宰割的婴孩。当整个突厥大营里都充斥着这样的“巨型婴孩”时,正当气势如虹的苏定方当然如同利刃切豆腐一般,轻而易举地横冲直撞,所过之处摧枯拉朽。 尽管如此,突厥人还是努力地试图组织起有效的抵抗。坦白说,如果他们能成功的话,苏定方和他手下的两百精兵就完蛋了。毕竟,突厥这边可是有数十倍于他们的兵力。 只可惜,等到突厥这边开始反应过来的时候,李靖的大军也到了。 (本章完) 第五百四十一章 质问 李靖的大军一到,刚刚有点组织起来的迹象的突厥大军立即又被冲得溃不成军。大唐士卒们奋勇向前,一个比一个勇猛,手起刀落间便砍下一颗又一颗的大好头颅。一时间,空气里都逐渐弥漫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这一战并没有打太长的时间。李靖一路追击,一路砍杀,足足斩获突厥首级万余枚,俘虏突厥男女将近十万人。 只可惜,他并没有抓住颉利。 当初的颉利手里好歹还有这一万来人的兵马,躲也不好躲,藏也不好藏,但是如今,他慌不择路,仅带着几个亲随就跑路了,这还真有那么点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的意思。 天大地大,他就那么几个人,躲哪里不行?找个茅坑躲进去,没什么事儿别出来,保管八辈子也没人找得到他。 李靖也没办法付出太高的成本去搜索颉利。更何况,想在地形复杂多变的阴山搜寻仅仅几人,这未必比大海捞针更可能几分。所以,他只能鸣金收兵。 不过,虽然没有抓住颉利,他却找到了“意外之喜”:在下面士兵打扫突厥兵营,清算缴获的时候,有人来报告称找到了唐俭唐大人。 老实说,李靖真的完全没想到唐俭和安修仁能生还。他以为早在苏定方冲进突厥大营是倒霉的唐俭和安修仁就已经被颉利砍了头呢。 这下就有点尴尬了。 任何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李靖这回算是利用了唐俭,而且是往死里利用的那一种,完全字面意义上的“往死里利用”。可想而知唐俭心中会有多恨李靖?说不得返回大唐之后,就要找机会在伟大的李二陛下面前参他李靖十几二十本,不把他弄得灰头土脸不罢休的那种。 李靖当然也不太想看到这样的结果。但是,怎么说呢,自己做的选择就要承担后果。他当时选择牺牲唐俭并不是因为他和唐俭之间有什么私仇或者私怨,完全是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那就是最好的选择,并且他也做好了承担后果的准备。 那么此刻,似乎并不应该逃避。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理由,李靖对不起唐俭,这件事无可争辩,李靖也不打算争辩。 不必向士兵交代什么把唐俭带过来之类的话,李靖刚刚走了一小会儿的神,就听到营长外面骂骂咧咧的,传来一阵骚动的声音。 “什么通传不通传!看明白了吗?老子是大唐使臣!老子是鸿胪寺卿唐俭!我今天就要进去见见李靖,好好讨个说法!你们让是不让开!” 李靖皱了皱眉头,抿了抿嘴唇,难得地露出了几分没有把握的神情。 他轻咳两声,道:“放唐大人进来吧,还有安将军,也进来吧。” 声音不大,甚至还微妙地带了几分心虚,但是已经足以让外面的人听清楚了。 “听见了吧?滚开!”唐俭骂骂咧咧地走进了营帐之内,一见李靖就露出一个标准的冷笑,“哟,这不是李大将军吗?怎么了,在这儿品味胜利的喜悦吗?” (本章完) 第五百四十二章 理亏的李靖 李靖没有因为唐俭的冷嘲热讽而生气。必须得承认,在这整件事当中,的确是他有错在先,此刻无论如何也没有生气的资格。 他站起身来,脊梁挺得笔直,宛若一杆明晃晃的标枪。 或许是因为李靖在身高上有些压制唐俭的关系,所以唐俭一看到李靖站起来,就觉得有点不舒服,仿佛在气势上受到了无形的压制。 “站起来干嘛?你还有脸站起来?”唐俭下意识地喝道。 然而下一秒钟,李靖的腰弯了下去,深深地鞠了一躬,并且没有抬起头来,保持着这个令人不舒服的姿势。 他就这样低着头说道:“借唐大人稳住颉利,是非我李某人之本意。但是,如今的情况下,李某人驽钝,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所以只能如此权宜行事。李某人可以对天发誓,我绝无视唐大人性命如草芥之意。但是,我也必须承认,我的行为的确有视唐大人性命如草芥之实。” 李靖停顿片刻,道:“不论唐大人有何怨恨和怒气,我李靖都愿意一力承担,还请唐大人切勿迁怒他人。” 唐俭愣住了。 坦白说,他走进大营之前,还满肚子怒气,努力想象着自己见到李靖的时候要怎么对他冷嘲热讽,怎么发泄自己的不满呢。谁知道这会儿他真的见到李靖之后,竟然有些语塞呢? 那些曾经在他心里过了无数遍的对白,在此刻突然变成了彻底的空白,竟连一个字也想不起来。 尤其是在李靖如此低姿态的道歉和认错之后,唐俭意外地发现,自己似乎连怒火都减少了好几分。 妈的,发现这样的事实让他更加不爽了起来。 唐俭摇了摇头,沉声道:“你别跟我扯这些有的没的虚的,我先问你一件事。” “唐大人请问。”李靖依然弯着腰,仿佛唐俭不让他直起身子来,他就会保持这个姿势直到天荒地老。 安修仁站在唐俭的身旁,一双眼静静地看着李靖。 在进入营帐之前,他的心情和唐俭的差不多。事实上,刚才在外面骂骂咧咧的不只是唐俭,还有他也是。 说起来那些小兵也是挺倒霉的,明明是按军令把守主帅的营帐,不让闲杂人等入内而已,却被唐俭和安修仁狠骂了一顿。 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外面狠骂了那么一通的关系,安修仁在进入营帐,亲眼见到李靖之后,也觉得好像没有那么生气了,甚至于此刻有种想要让李靖站起来的冲动。 不过他的立场倒是很坚定——他跟唐俭是一伙儿的,唐俭不发话让李靖站直,他就不能拆了唐俭的台。 唐俭看着李靖,缓缓问出了自己的问题:“我问你,当日你送我和安将军入阴山与阿史那咄苾谈判之时,是不是已经将今日之事设想好了?” 李靖沉默片刻,差点让人以为这是一尊雕像。 终于,他缓缓开口道:“是。” 唐俭微微挑了挑眉毛,表情中透出几分戾气。 (本章完) 第五百四十三章 巴掌 唐俭问的这个问题,其实很重要。 如果说,唐俭出发之时,李靖其实还没有想出这样的计划,那么他实际上就没有机会预先通知唐俭。如此一来,之后他想出这个计划时,当然也就更不可能冒着计划暴露的风险派人去通知唐俭。 推论下来,李靖在道德上就没有什么被指摘的理由。哪怕唐俭和安修仁出了什么意外,李靖也无需为此负责——总不可能为了几个人的性命,而放弃打赢一场关乎国运的战争的机会吧? 再加上如今眼看着偷袭战术取得这么好的战果,唐俭完全可以用“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之类的似通非通的理由搪塞一下自己。 毕竟,在外打仗的人都知道,一刻战机价值千金,谁也贻误不得。他唐俭一条命,哪怕再算上安修仁的一条,也比不上一场战争的胜利。 但是,李靖的回答却分明在说:那天唐俭从唐军大营出发的时候,李靖就已经想好了要用唐俭稳住突厥,自己派兵偷袭突厥大营的计划,完全没有想过要顾忌唐俭和安修仁的死活。 这就让人心情很糟糕了。 也就是说,当时目送唐俭和安修仁离开的李靖,分明就知道他们是半只脚踏上了鬼门关,却为了计划的成功而没有透露。 绝大多数人都很难在明知道结果很有可能不好的情况下,还慷慨悲壮地走进九死一生的境地之中。所以,荆轲出发的时候,才显得那么英雄和悲壮。 李靖认为,如果唐俭和安修仁知道了全盘计划以后,他们很有可能会拒绝出发,所以他选择了隐瞒。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如果唐俭和安修仁最终死于乱军之中,那么李靖就是间接凶手,是他把唐俭和安修仁推到了颉利的屠刀下。 唐俭想到这些就忍不住有些怒不可遏。但最终,他还是没有再说什么。 看在李靖头上那么多白发的面子上。 当日,李靖从长安出发的时候,唐俭和安修仁都见过他。他才中年,龙精虎壮,满头黑发,目光中透露着坚毅和力量。但是,短短几个月后,此地再见时,他的头上已经遍布华发了,目光也透着几分疲惫。 所有人都知道他以三千兵马夺下了定襄,所有人都知道康苏密带着萧皇后主动向他投了降,甚至不久之后,所有人都会知道他再一次打破突厥军,彻底摧毁了突厥人负隅顽抗的可能性。 但是,谁又知道立下如此多功劳的李靖每天过的是什么生活?面对的是何等压力?恐怕没有。只有他头上这些迅速出现的华发在无声地诉说。 唐俭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都是为了大唐的强盛啊。 唐俭沉默了许久,仿佛在故意逼迫李靖保持这个非常难受的姿势。但是李靖一言不发,没有任何怨怼。 终于,唐俭缓缓开了口:“李将军,你站起来吧。” 李靖也不犹豫,直起了身子。 “啪!” 一个清脆响亮的巴掌印在了李靖的脸上。 (本章完) 第五百四十四章 文人亦有风骨 动手的人当然是唐俭。 所有人都被他这意料之外的举动给搞懵了。其中包括安修仁。他可以对天发誓,他所认识的唐俭可从来不是这么有种的人物。 天哪,这可是李靖啊! 安修仁快疯了。 这下老唐不会跟李靖不死不休了吧?哎呀,这又是何苦呢?反正最后大家也都没死不是吗?皆大欢喜啊!何必为了一口气把事情闹得那么讲呢? 他双手放在身体两侧,不停地握拳又放开,握拳又放开,嘴唇轻轻动了动,似乎想要说些什么来缓和气氛,但是他的大脑又分明在告诉他:什么话也别说,因为说什么都不合适。 唐俭整了整衣服,面无表情,显得很神奇,好像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扇了李靖的脸这件事有多严重。 “李将军可知道这一巴掌是为何?”唐俭问。 安修仁有点难受:哪有这样的,打你一个巴掌还问你知道不知道为什么打你巴掌,就算咱们占理,这也有点太放肆了吧? 李靖显然也没预料到事情会有这样的展开,下意识地有一点生气。但是他最终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的情绪。 将心比心,如果是他差点被人害死,他也会觉得很不爽,说不定现在闹得比唐俭还凶。他终归是差点害死了唐俭,还唐俭一个巴掌,不是什么不合理的事情。 “我李某人差点害了唐大人的性命,唐大人打我一巴掌泄愤,也是合情合理的。”李靖用几乎毫无起伏的声音说道。他的声音给人一种很冷酷的感觉。 谁料,唐俭却冷笑一声,摇了摇头,道:“错。” 李靖愕然。 “大错特错。”唐俭又说了一遍。 安修仁也眨了眨眼睛,似乎有点迷惑:怎么?难道不是因为李靖说的这个原因吗? 反正他是因为差点死了才生气的。 唐俭沉默地和李靖对视着,目光中有一种强烈的情绪在涌动。 “李将军错在看错了我唐某人。”唐俭缓缓道,“李将军怎么就知道我唐某人是个贪生怕死之辈?难道只有你李靖一个人知道为大唐鞠躬尽瘁吗?恐怕不是吧?我不怕实话告诉你,我进入突厥大营之后,没几天就意识到了你们的全盘计划。” 李靖的眼神微微动了一下。 “但是我没有逃跑,也没有向陛下报告颉利毫无投降之诚意。是我选择了配合你李靖的全部计划。”唐俭用力地补充道,“赌上了我的性命。” 李靖没有说话,事实上,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本来以为唐俭和安修仁是在动乱开始时运气好地躲过一劫,没想到他们其实是早有准备,这才躲过了这必死的杀局,更没想到唐俭在明知道被坑的情况下,还选择了主动配合。 唐俭拉了拉衣服的皱褶,目光头一次表现得像鹰隼一般锐利。 “这世上不是只有你这一个忠勇之人。我唐俭是个大好男儿,绝不是怕死的懦夫。敢问李将军,我这一巴掌,公平不公平?” (本章完) 第五百四十五章 还有机会 李靖故意不向唐俭透露全盘计划,等于默认唐俭是个贪生怕死、为了保全性命不惜愧对大唐的小人。这毫无疑问是一种羞辱。 所以,唐俭选择以羞辱还羞辱,给了李靖一巴掌。 坦白说,这还是大唐开国以来,李靖第一次挨巴掌。 李靖像个木头人一般站了许久,黑乎乎的瞳仁也盯着唐俭看了许久。 终于,他放声大笑。 “哈哈哈哈......”笑得很是爽朗。 唐俭也轻轻地笑了起来,并且笑声也越来越大。 只有安修仁不知道这两人为什么笑,根本摸不着头脑。但是,他又不好傻愣愣地杵着,只好跟着笑了几声,稍微表示一下。 “的确是我李靖小看了唐大人。”李靖再次鞠了一躬,道,“我道歉。” 唐俭终于大度地摆了摆手,道:“不必了。下回记得先知会我一声就行,省得我毫无准备。” “唐大人还希望有下回吗?”李靖半开玩笑地反问。 唐俭愕然,随后才苦笑道:“的确,最好是不要有下回了。” 营帐中,其乐融融的和好情节正在上演,堪比那出流传千古的“将相和”;在另一边,虽然不恰当,但多少有点败走麦城那味道的颉利出逃也正演到轰轰烈烈的时候。 颉利完全没有预想到大唐军队会神兵天降一般地出现在他的大营中——他根本不知道最先冲进大营的只有两百人,还以为足足有数千人,满脑子想的都是这几千人到底是怎么神不知鬼不觉地摸过来的,就算有大雾做掩护也不应该啊。 一般来说,如果思考的方向从一开始就错了,那么怎么想也得不出正确的结论。 但是对于颉利来说,这条常理似乎不是那么适用。因为他得出来的结论是:李靖用兵实在是太可怕了,他根本就是个怪物。 这样的结论,似乎算不上是错的。 回想从大唐决定征讨突厥,李靖率领大军踏上突厥领土以来,颉利就没有过过一天顺心的日子,可以说是节节败退,败无可败。 在战争开始之前,他阿史那咄苾在突厥还是威风凛凛的可汗,可到了现在,他只剩下自己座下这匹马和左右跟着的几名亲随了。 所有的筹码都输光了。 上次败走屯铁山,他手里还带还有一万人以上的部队,勉强算是有点东山再起的资本,但现在,就算说是输得精光也不为过——毕竟,仅剩几名忠心耿耿的亲随在身边,这一点实在算不上是“底裤”,自然也就谈不上“输得就剩底裤”,所以,只能是“输得精光”。 颉利满肚子怒火不知道如何发泄,更不敢对身边的亲随发泄,生怕他们负气出走,那他就更加孤家寡人了。他只能默默咬紧牙关,仿佛要把自己的牙齿咬碎一般,闷声驾着马向西逃窜。 “没输,没输。只要没被抓住,只要没死,就还有机会。”颉利默默地在心中仿佛催眠一般地自言自语道,“我还有机会......” (本章完) 第五百四十六章 大唐胜利 颉利的希望在西边。那里有吐谷浑和高昌国,如果能投奔这两个国家,或许还能找到个栖身之所,之后再徐徐图之,想办法东山再起——他们很乐意看到大唐与突厥之间的战乱,当然会想办法帮助突厥。 正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颉利的想法固然没有什么错。但是,很多事不是想法正确就能做得正确的。还要看老天爷给不给你机会。 显然,李世民自称是受命于天的天子,这句话或许并非完全错误。至少,老天的确没有站在颉利的这一边。 且不说颉利这伙人缺食少水地逃窜得多辛苦,反正他们逃出没多远之后就迎面撞上了李道宗率领的大同军。 后面的事顺利成章。一番根本算不上激烈的战斗之后,张宝相生擒了颉利。 这位突厥的可汗就此真正地成为了大唐的阶下囚。这结局来的突然又草率,但是追究起来不难发现,从颉利不战而退的时候开始,他的结局就如李靖预料的那般注定了。 大唐胜利了。 不日,捷报一路传回京师,原本还有些压抑反而气氛瞬间变得欢腾起来。李世明看完奏报,高兴得一拍桌子,连手都拍疼了,龇牙咧嘴地倒吸凉气。一旁的内侍见状,赶紧惶恐地叫道:“传太医,传太医!” 李世民甩了甩手,笑着给了那个大惊小怪的内侍一脚,道:“朕又不是泥捏的,至于这么脆弱吗?别叫了。” 说完,他又仿佛看不够地将这份胜利的消息看了好几遍:快三年啦,他日思夜想的就是平定突厥,如今,终于成功了。这让他心中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充实感和成就感。 一言以蔽之,痛快。 当年不得不在渭水假意与突厥人会盟的耻辱都淡了几分。 要知道,突厥与汉地的冲突由来已久。对于突厥来说,一个统一的中原政权是非常危险的存在。所以,突厥一直致力于分裂中原。隋末军阀割据的局面,很大程度上就有突厥的推波助澜在内。 一旦有任何一个势力强大到有一统中原的倾向,突厥人就会立即扶植别的势力打压,坚决遏制住中原统一的苗头。王世充、窦建德等人都跟突厥人有些往来。事实上,李渊在晋阳起兵的时候,也假意地请求过突厥的帮助。这些都是当时不得已而为之的计策。 所以说,历来在中原坐天下的人都对突厥抱有一种敌视的态度。其中也包括杨坚和杨广——隋朝曾经派出过数十万的大军攻打突厥,最后还是败在突厥的铁蹄下。不避讳地说,包括李渊和前两年的李世民其实也在突厥手上吃了很多亏。 所以,突厥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李世民迈向千古一帝这条道路上的第一道难关。他在国内大力发展生产,筹备力量,暗中还准备种种手段,联合突厥小可汗突利,不都是为了今日之成果吗? 光凭这一条,李世民的名字就不会埋没在大唐的历史当中。 李世民想起了李玄道,心中不由得有些遗憾。可惜这位兄长却没能有机会跟自己分享此刻的快乐,他也没有机会充满自豪而骄傲地对李玄道说一句:我干得很好,你放心吧。 (本章完) 第五百四十七章 班师回朝 捷报是没有必要隐瞒的,尤其是大胜突厥这种事,李世民应该恨不得让全大唐的人都知道才对。 李信自然很快也听说了生擒颉利的消息,甚至连唐俭和安修仁差点被坑死的经过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对于李靖的行为,他没办法评价,也不想评价。作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大唐人,享受着胜利果实还去指责打胜仗的将领手段不够光明磊落,这是很脑瘫的行为。李信自认还不至于脑子有问题到这么离谱的程度。 反正,仗打赢了就好。而且唐俭和安修仁这两人最后也安然无恙。这是万幸。最重要的是——程处默和秦怀玉这两个憨批就要回来了。 虽然到目前为止,李信还没有收到任何不好的消息,但是,这种事情谁说得准呢?你亲眼看到程处默和秦怀玉两个人活生生地站在面前,他老觉得心里有个地方不太踏实。 李信在长安耐心地等了小半个月,终于等到了大胜归来的王师。 他特意在紧挨着大军所经过的街道上包了一家酒楼,坐在了酒楼临街这一面的高处。这是这一场胜利阅兵的最佳的观赏位置。 大军排成八个纵列,雄赳赳气昂昂地行走在青石铺就的朱雀大街上。自从李信在上回军演当中展示过队列的重要性以后,大唐常驻军都将队里加入了训练当中,所以此刻这支大军虽然尚未达到后世那种千万人如一人的境界,但好歹是比以往整齐多了,威势更盛。 沿街围观的百姓们很兴奋。小孩子骑在父亲的脖子上,拍着手欢呼。不时有人高兴地喊道:“大唐万胜!大唐万胜!” 这些走过的军士们身上所穿的盔甲,大多都有深深的刀痕和凹痕,显然是经历过许多战斗的百战之士。他们的脸上挂着疲惫,但是疲惫之下却透着回家的喜悦,眼神里也满是希望的光芒。 经历过这场战争,他们积累了功勋,或许以后就能过上更好的生活了。他们一想到那些美好的部分,疲惫的身体深处就开始涌出更多仿佛无穷无尽的力量。 李信看着这样的画面,嘴角也忍不住扬起笑意。 这是他第一次看打胜仗的队伍回来耀武扬威......其痛快程度远远超乎了他的想象。难怪陆游这家伙说“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这种扬眉吐气的盛事,的确很让人向往。 耐心地等待前列仪仗通过了这条街,李信终于远远地看到了被人簇拥着的李靖、程咬金、李绩、秦琼、尉迟恭、柴绍等人。每个人都得意洋洋地坐在马上,连李靖也忍不住有些喜形于色。 李信远远地看着程咬金的表情就知道,这家伙肯定在跟旁边的秦琼说笑。 对于这帮为国鞠躬尽瘁的长辈,他心里抱有十二万分的敬意。 秦怀玉、程处默这帮年轻的小将当然没资格跟李靖他们并驾齐驱,而是老老实实地跟在将领队伍的末尾。 李信探头仔细看了看,确认秦怀玉和程处默都还活蹦乱跳,也没缺胳膊少腿,脸上的笑容才彻底放松下来。 (本章完) 第五百四十八章 盛宴与封赏 胜利之师的归来并不意味着一种结束,反而意味着一场盛宴的开始。 当夜,李世民设宴款待群臣,庆祝这一场战争的胜利,同时也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功绩。 用屁股想也知道,在这一场胜利之后,李世民的声望和权威,不管是在朝堂还是在民间,都将会有非常大的提升。往日还有机会跟皇家扳手腕的所谓五姓七望,还有朝堂之上不受李世民控制的暗流,至少在这场胜利的风头还未过去之前,都不可能明着跟李世民对着干了,否则,不用李世民动手,其他人的口水就足以将他淹没。 这对于李世民来说,是一个巩固自己权威,提升皇权的绝好机会。 事实上,他在一边与群臣痛饮之时,心中就已经一边开始盘算之后该如何了。 除了这一场具象的盛宴之外,还有一场抽象的盛宴。那就是朝廷正式的封赏环节。 所谓的驭下之道,早就有先哲做过非常精辟的总结:“恩威并施”。如是而已。既然大唐取得了一场大胜,如果不大力封赏那些有功之臣,将来还有谁原因为大唐鞠躬尽瘁呢? 在这一战中,李靖是毫无疑问的居功至伟。李世民自然也不会吝啬,直接封其为左光禄大夫,赐绢千匹,顺带着封地扩一倍。柴绍、秦琼、程咬金、张宝相、张公瑾......六路大军无论是主将还是副将,均是论功行赏。 李信也参与了这一场宴会,不过这回他并不是主角,也就安安静静地呆在角落,没有抢长辈们的风头。 可是话说回来,李世民这帮人酒品是真的差啊。一个个的,喝多了以后就开始上头,一上头就开始奏乐,然后群魔乱舞。 李信甚至有点佩服那些负责奏乐的宫廷乐师——他们到底是经历了怎么样严苛的训练,才能做到面对这么好笑的场景依然不笑的啊? 反正宴会之后,李信是把自己的大腿掐得都快紫了。原因也很简单,因为程咬金这个老流氓跳舞实在是太特么丑了。李信如果不掐自己的大腿,真的憋不住笑。他可清楚得很,要是憋不住笑的话,怕是当场就要被程咬金猛踹一顿。 那可太难受了。 李信回了楚王府,连澡都顾不上洗,就上床呼呼大睡,直到翌日太阳升得老高的时候才醒过来。 润娘刚端了水盆过来让李信净手洗脸,外面就咋咋呼呼了起来。 李信捧着毛巾,不由得发出一声痛苦的哀嚎:不用问,在外面咋呼的肯定是程处默和秦怀玉,这两个憨货,不回来吧,让人担心,一回来吧,让人烦心,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 要不还是赶紧出去踹他们一顿出出气吧。 李信这么想着,一边笑,一边胡乱地把脸洗了,然后披上一件衣服就向外走去。润娘跟在他背后,脸上尽是无奈地苦笑:这哪有个王爷的样子?衣服也不好好穿,就走出去见人。 (本章完) 第五百四十九章 盔甲保命 李信见到两人之前,还想着见面第一件事就是赏两人一人一脚呢,结果见了面之后,看到两个家伙比出发的时候瘦了一大群,还黑了好几个色号,差点连话都说不出来,只好上去在两人的胸口擂了一拳,低沉着声音道:“回来就好。” 程处默和秦怀玉倒是没那么煽情,反而笑了笑。程处默满是遗憾地说道:“可惜了,我这一路赶过去,就打了几场小仗就结束了。” “这你还不知足?”秦怀玉翻了个白眼道,“什么事儿都没干,还是被陛下赏了官,这不是白捡的嘛?要我说啊,陛下就是太大方,你这种货色不仅不应该封赏,还应该治你一个玩忽职守之罪。” 程处默毫不客气地也翻了个白眼回敬秦怀玉:“行了行了,知道你逮到颉利,正面干了一仗,可结果不还是让颉利给跑了吗?陛下不也给你封赏了?要我说,首先就该治你作战不力的罪过。”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吵起来,李信在旁边听得直笑。 突然,秦怀玉却收敛了脸上开玩笑的神情,从怀中摸出一物来,对李信道:“说起来,这回真是信子救了我的命。” 李信狐疑地看了一眼秦怀玉手中的那件东西:一块严重变形的甲片,像是从某件盔甲上拆下来的,隐约透着一股眼熟的观感。 “这不是信子送我们的盔甲嘛?”程处默微微有些吃惊地说道,“怎么能打成这样子?难怪昨天进城的时候我看你穿的是制式甲,原来是被打烂了。” 秦怀玉苦笑着点头,道:“是啊。当时我们的大军碰上颉利,全都疯了一样冲上去,本来想建功立业的机会到了。谁知道那帮突厥人杀红了眼,跟疯了一样,一个比一个能打。我冲得太深,若非有信子的盔甲护着,我怕是至少得丢一条胳膊。” 程处默难得地没有说什么。 他们都是武人,知道双臂对于武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在死亡和断手臂之间,所有的武人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死亡。 秦怀玉的武艺,程处默和李信都知道。连他都来不及反应,差点被砍断手臂,当时的情况有多危急可想而知。 战场,真的是一个容不得半分差错的险地。 李信本来是最反对秦怀玉和程处默上战场的,如今听到这样危险的状况,本来似乎也该借题发挥地说些“早就让你们不要去”之类的风凉话。但是他却默默地将秦怀玉手中的甲片拿在手里看了几回,道:“没事就好。” 天知道这一刻他有多庆幸自己当时顺手搞了个冶金基地出来。倘若不是有这个基地作为基础,他绝对不可能在三天之内就搞出两套盔甲。事实上,搞完这两套盔甲以后,累趴下的可不只是他一个人,吴镇以及一票师傅和工匠都累得大病了一场。 这不是开玩笑的。 李信之后甚至还给每个师傅都发了点补贴,完全没用李世民拨下来的经费,都是他自己的钱,以表示对这些师傅们辛苦工作的感谢。 (本章完) 第五百五十章 兄弟互黑 如果有机会的话,程处默和秦怀玉未来肯定还会再上战场。这一点毫无疑问。同样无可争议的还有另一点:那就是一定还有让他们上战场的机会,而且不止一个。 突厥只是大唐周围的敌人之中与大唐对立得最为激烈的那一个。现在它倒下了,难道其他敌人就会全都老实下来吗?不可能的。没有人能在一个越来越强大的大唐面前保持镇定,也不会有人傻到坐视大唐的发展而不管。 除了这些理由以外,大唐本身恐怕也不会愿意停下扩张的脚步。大唐与吐蕃等其他国家之间的冲突是必然的。冲突积累得多了就会爆发战争。可以说,在可见的未来里,程处默和秦怀玉两个人恐怕还有大把的机会上战场。 在程处默和秦怀玉走的这段日子里,李信将这些事情想得很明白,所以如今也就对这件事不再那么抗拒了。 不过,说心里话,他还是希望这两人能不上战场就别上。 “我郑重警告你们,以后有这种事情不要瞒着我偷偷摸摸做决定。”李信半开玩笑道,“好歹让我有个心理准备,到时候也好早点安排照顾你们的老婆孩子。” “哈哈哈。”程处默和秦怀玉笑了起来。 程处默不屑道:“没有心理准备不也得照顾你嫂子吗?” 李信一时语塞,旋即恼羞成怒:“谁特么要管你们两个!”他改口道:“你们俩最好给我好好活着,不然我肯定想办法侵吞你们俩的家产,让你们的老婆孩子都流落街头去要饭。你们知道我有这个本事。” 他本意是想威吓一下,谁料程处默和秦怀玉根本不吃这套,笑得更大声了。 “家产这种东西嘛,给你给你给你。”秦怀玉大方地摆了摆手,“就我这德性,我老婆孩子多半也是不会持家的,家产直接给你算了,省得浪费。要是被不孝子败光了,我在下面更不安生。你拿了我的家产,记得给我秦家留点香火,给他们点饭吃,就行。” 程处默仿佛被秦怀玉给启发到了,当即一拍大腿道:“对呀!妈的,咱俩都没了,家产能不能守住还两说了。直接给信子算了!” 说完,他一脸认真地转向李信道:“不过我的人,你得照顾好。要是万一,我儿子有那么点读书的天分,你也得好好教教他,说不定将来我程家也能出个相爷什么的。也算是光耀门楣了。” 李信无语地看着面前这两个净想美事的家伙,忍不住冷嘲热讽道:“别做梦了。你程处默能生出会读书的儿子?要是真有这种事,我先帮你调查一下嫂子到底是不是有问题。” 说完,秦怀玉哈哈大笑。程处默随后也笑了起来。 换了任何一个人敢跟程处默开这种玩笑,他怕是都二话不说赏对方一耳光了。不过这会儿毕竟是三个兄弟私下聚会。所谓兄弟嘛,互黑是常态,坐在这里相敬如宾的,那肯定不是兄弟。 (本章完) 第五百五十一章 传国玉玺 事实上,在这一场大战之后,李世民封赏的并不仅仅是在这次大战中的有功劳的将领,还有一些特殊的人。比如康苏密、萧皇后和颉利本人。 康苏密因为果断地弃暗投明,被李世民大加赞赏,封了个将军听用,至少从品级上来看,并不比他当时在突厥的时候低。只可惜,这里毕竟不是突厥,而是大唐。 在大唐,身为突厥人本身就代表着异类。而人类的本能就是排斥异类。更别说大唐的士人们很多都抱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看法了。因此,康苏密的实际地位远远不如当初在突厥的时候。 但是,他倒是也不后悔。 他看得很清楚。从颉利不战而退开始,突厥面对大唐就已经毫无胜算了,区别只是早晚而已。假如他不投降,坚持为突厥而战,那么结果也就只有两个而已,要么战死,要么被俘。不管哪一个,比起现在来说都差远了。 康苏密如是安慰自己。 萧皇后和杨政道也随着获胜的军队回到了长安。事实上,萧皇后是最早被李世民接见的几个人之一——千万别误会,这并不是因为萧皇后生得国色天香之类的。虽然的确有野史记载萧皇后是一个绝世美人,处罗可汗之所以要将她抢到突厥,也是因为垂涎她的美貌。 但是,野史就是野史。 萧皇后再怎么国色天香,如今也四十好几,人老珠黄了。更何况,李世民从来都不是一个好色之徒。 他这么急着接见萧皇后的理由只有一个:传国玉玺。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叫卞和的人在荆山下发现了一块石头,向楚厉王声称里面有美玉。但是,当时的楚厉王找工匠查看了之后,工匠表示,这就是一块破烂石头。楚厉王大怒,砍了卞和一条腿。 之后,厉王死,武王继位。卞和又带着这块石头去见武王,声称里面有美玉。结果,武王还是不信,又砍了卞和一条腿。 直到文王继位,他才相信了卞和的话,将这块石头剖开,果然找到了一块究极美玉,即和氏璧。 这个故事当然有很多不合理之处。比如,卞和为什么不自己把玉剖开这一点。他就直接花钱找个工匠,把这破石头切开,让大家都能明明白白地看到里面的玉,然后再去献给国君,不就不用被砍腿了吗? 只能说,或许是卞和跟自己的腿有仇吧。砍了一条不够,还要被砍第二条才舒服。 反正别问,问就是卞和执着,再问就是武王和厉王都是傻逼,文王才是英明,和氏璧就是上天赐给他这个英明之人的礼物,除了他谁都得不到这块玉....... 其实,历史上有不少这类愚蠢的故事,绝大多数都是来自于文人的臆想或者是出于某种政治宣传目的所写出来的虚构故事。 是的,并不是真的。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和氏璧是绝无仅的珍贵宝物。 尽管如此,它又跟传国玉玺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就要追究到始皇帝嬴政的头上了。 (本章完) 第五百五十二章 下落 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和氏璧这种级别的宝物自然是顺理成章地落到了这位始皇帝手中。他认为这样的宝物世间难得一见,只有被上天认可的人才有可能得到,于是,他就将这块和氏璧做成了一枚大大的印章信物,也就是所谓的传国玉玺。 世人公认传国玉玺是气运的象征。连这东西都没有,说自己是真命天子的时候,总是会显得有那么点底气不足。 但是,底气不足归底气不足。具体到底是不是真命天子、谁是真命天子这种事情,其实不取决于此,甚至可以说,它只取决于实力。 只要实力够了,有没有传国玉玺,你都是真命天子——有人敢说你不是,你就大嘴巴子抽他丫的,抽得他连人都当不了,你说你是不是真命天子?全世界连个敢说你不是的人都没有了,那肯定是啊。 正所谓枪杆子里出政治,就是这个道理。西方有句人尽皆知的谚语:真理总是在大炮的射程内。其实也是同理。 如今的大唐就是在群雄之中脱颖而出的那个实力最强者,坐天下坐得名正言顺。但是,既然坐了天下,出于宣传和心理上的需要,李世民总觉得没有玉玺在手就仿佛像是缺了什么东西一般。 玉玺的流传一直是有迹可循的。隋朝建立以后,就一直掌握在大隋皇帝的手里。然而隋炀帝身死江都之后,这富有传奇色彩的传国玉玺却不翼而飞,消失得无影无踪。最有可能知道玉玺的下落的,就是萧皇后本人。 事实上,有很多人都认为,玉玺就是被萧皇后藏起来的。 因此,李世民在迎回这位前隋皇后萧氏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接见她,向她询问传国玉玺的所在。 萧皇后可不是个笨女人。事实恰恰相反,她很聪明。否则她也就不会做出劝降康苏密,给予突厥沉重打击的事了。作为隋朝的皇后,如今却能够如何平和地坐在大唐皇帝面前,跟对方谈谈条件,这难道还不足以说明萧皇后的政治智慧吗? 并没有人知道李世民答应了萧皇后什么条件。反正最后萧皇后离开两仪殿的时候,步伐比来时轻松了很多。显然,她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至少可以在大唐境内带着杨政道安然无恙地生活下去。 至于那个传国玉玺么......那东西对先帝来说很重要,对于有可能重新登临大宝的杨政道来说很重要,但是现在,先帝早就没了,杨政道也绝无可能再坐上什么帝王的宝座,全世界有资格拥有传国玉玺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李世民。 任何除了李世民以外的人持有传国玉玺,不说一定会招来祸患,但肯定不是好事儿,除非他老老实实地把玉玺献给李世民。 所以,传国玉玺对于如今的萧皇后来说,毫无意义,只是一块烂石头而已。如果能用一件对自己来说毫无意义的东西来换到更实际的好处,这显然是更理智的决策。没有任何一个聪明人会拒绝。于是,她很痛快地向李世民承认,传国玉玺的确被她藏起来了。 (本章完) 第五百五十三章 聪明人的交易 李世民知道萧皇后要什么,萧皇后也知道李世民要什么。两个聪明人很顺利地达成了交易。 仅仅几天之后,这一枚传闻中的传国玉玺就摆在了李世民的案头。 他伸手摸了摸装有玉玺的檀木盒子,仿佛在抚摸情人的肌肤。 “难怪那么多人找了那么久都找不到,这个萧氏,还真是......出人意料。”李世民搜肠刮肚,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用词,然后边笑边打开了盒子。 有很多人曾经想要在萧皇后那里找到传说中的传国玉玺,但是没有人成功。毕竟,谁能想到萧皇后虽然真的掌握着传国玉玺,但却压根儿没有将它放在身边呢? 萧皇后很聪明。 她知道杨广身死之后,一定会有人打传国玉玺的主意,不管是为了保全先帝血脉继承大统的正当性,为复国留下一丝丝可能,还是想要用传国玉玺交换到足够的利益,保全她和孩子们的性命,玉玺这件东西都绝对不能留在她的身上。否则,一旦玉玺被找到,她必死无疑。 于是,杨广身死之时,她便偷偷将传国玉玺抛进了江都行宫的荷花池中。谁能想到,无数人想要的这方国宝就一直在那种地方不见天日地蛰伏着。 所有想要玉玺的人都会将目光放在萧皇后身上,也就忽略了其他可能性。当然,这也有可能是有意的忽略。试想,天大地大,要在茫茫时间寻找一方不过手掌大小的印玺,谈何容易?各大军阀应付其他人的攻伐还来不及,哪有时间和经历去费力搜索传国玉玺这种只能锦上添花的东西? 所以,他们只能半找不找地循着最有可能的线索找下去。说实话,他们的心态是很矛盾的,既想找到玉玺,又怕找到以后被同样觊觎玉玺的人攻打。这样一来,所有人找玉玺都只是装装样子而已。 正是因为这奇妙的局面,萧皇后身为一个知道玉玺下落的弱女子,竟然奇迹般地在乱世之中保全了自己和孩子的性命。 顺带一提,就连突厥可汗也问过玉玺这件宝物的事情,而且还不止一次。不过,早就应付过不知道多少次盘问的萧皇后三下五除二就应付了过去。或许,她能成功劝降康苏密的口才也是在这曲折的经历中锻炼出来的。 总而言之,玉玺这件宝物失传了十来年,如今终于落到了李世民的手中。谁能说这不是上天在冥冥之中的暗示呢? 李世民一边这么想,一边端详着盒中这方四四方方的玉质印玺,上面的每一个纽,每一条龙,都绽放着动人心魄的光芒。 “难怪世人都想要这一方印玺。”李世民喃喃自语地伸手抚摸传国玉玺,入手是微凉温润的触感。 或许,它所绽放的光芒并非来自于它本身的美,而是来自于它所代表着的权力的美。 李世民拿起印章,在面前一张空白的纸上盖了一下,然后拿起纸,欣赏着盖出来的图样。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出自李斯之手的篆字,历经千年的时光而真实地浮现于李世民面前。 (本章完) 第五百五十四章 故事的重要性 身旁的内侍早已纷纷跪了一地,道:“恭喜陛下,贺喜陛下!今日得此重宝,说不定是上天送来庆贺大唐战胜突厥的贺礼啊!可见上天还是庇佑我大唐的,陛下更是受命于天,乃是真龙天子!” 李世民淡淡地笑了笑,道:“虽有上天庇佑,大唐的未来,还是要靠朕和臣民们去一手开创。”说着,他将玉玺放回盒子里,盖上了盖子。 数日之后,一个奇怪的传说就不知道从哪里流传了出来。说李世民梦见一位仙翁将玉玺丢入他怀中,醒来看时,被窝里果然出现了这块失踪十数年的传国玉玺。 一时间,李世民受命于天的说法传遍了关中。 虽然李世民本人并不相信玉玺是气运的象征,也不相信得到玉玺说明是上天承认的有德之人这种说法,但是,毕竟玉玺在天下人的眼中,就是这样的一件宝物。 那么,李世民没有道理不好好利用这一点,来塑造自己的政治形象,增加自己的威望和影响力,从而增强自己对朝堂的控制力,也进一步压制世家门阀的势力。 人类对故事有一种本能的渴望。不管是在封建时代还是在后世,人类都倾向于相信具体的故事,而非缜密的逻辑推理。正因如此,我们才能看到,在越是混乱和无序的环境中,越是能孕育出离奇的故事,并且被人深信不疑,广为流传。 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李世民才编出了这样的故事。 萧皇后与杨政道坐着马车离开长安时,听到护送他们的禁卫有声有色地说着仙翁送玺的故事,嘴角不由得扬起一个弧度。别人不知道,她还不知道吗?所谓的仙翁,正是她。不过,她当然不会蠢到去拆穿这样的小伎俩。 她只想要李世民承诺的平和未来罢了。如果可以的话,最好给杨政道找个良家女子成婚,有个孩子,那自然是再好不过。 最后还有一位需要交代的人物,那就是颉利这位突厥可汗,或者说,前突厥可汗,阿史那咄苾。他以阶下囚的身份被李靖带回了长安。 在彻底落败之前,颉利从来没有真的想过这样的场景:他跪在李世民面前,抬头看着面前这个高大的男人。对方甚至没有站起来,只是静静地坐在玉阶之上,脸藏在阴影里,叫人看不真切,无声地散发出骇人的威势。 阿史那咄苾跪在地上,默默地在内心挣扎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接受了自己的命运。他发自内心地笑了,抬头对面前那个可以主宰他命运的男人道:“突厥罪人阿史那咄苾拜见尊贵的大唐皇帝陛下。” 李世民早在几年前就幻想过这个画面。就在屈辱地定下渭水之盟以后,他时常这样想象,想象颉利以阶下囚的身份与自己再见面。他以为自己会愤怒地历数颉利的罪行,然后将颉利杀掉,以雪当日之耻。 没有人知道阿史那咄苾说这句话时是什么心情,但是李世民从他的话里听出了轻微的颤抖。 (本章完) 第五百五十五章 十万人的结局 但是,当这场景真的出现的时候,他却并没有这么做。不是因为他不能。他完全可以这么做,没有人会说一个“不”字,所有人都会说他杀得好。只是,他看着面前这个曾经配做他敌人的人,此刻却是如此卑躬屈膝之时,他突然失掉了那种心情。 “这就是.....突厥人的可汗吗?”李世民平静地说了这么一句。 阿史那咄苾只觉得自己的胸口仿佛被一根长矛穿过,上面裂开了一个大洞,冷风呼呼地往里灌。他很想站起来说点什么,但双膝却仿佛灌了铅一般死死地黏在地上,动弹不得。 他宛如雕塑般静默片刻,才恢复了笑容,缓缓道:“如今罪臣已经不是什么可汗了。” 李世民彻底失去了跟失败者计较的心思,随意地摆了摆手,道:“以后就在长安待着吧。你不配与朕斗了,就安心看着朕将来如何把你们一个个都打败吧。” 阿史那咄苾再磕了个头:“罪臣希望能活着看到那一天。” 李世民听出了阿史那咄苾话中的暗示之意,不由得冷笑一声,道:“放心,朕说不会杀你,就是不会杀你。” 这是他全新的愿望。他要将这些与他作对的人一个个带到长安来,让他们好好看看,他将会如何成为光芒万丈的真正帝王。 ....... 从参战的将领,到投降的敌人,再到彻底失败的颉利,这场战争中的每个人似乎都有了一个结局,但是,有一群人却被忽略了。那就是被李靖俘虏的十万突厥男女。 他们并不是突厥军人,只是普通的突厥民众,被战争所裹挟,成为了战胜方的俘虏。那么现在,他们的命运就取决于大唐这一边的决定了。 十万人不是个小数目。为了防止闹出乱子,李靖甚至没有把这帮俘虏带进城,而是在长安外二十里找了个空旷的地方安置他们,并派人看守。 很快,该如何处理这帮人就成了朝堂上富有争议的话题。 很多人提议,将这些突厥人迁往河内,当做奴隶,让他们为大唐开垦良田。 要知道,十万人不是个小数目,每天吃顿饭所消耗的粮食都能堆成一座小山。大唐又不可能将这些人全部杀掉,那样有伤天和,而且违背了儒家一贯的仁孝主旨。但是,白白养着又亏得慌,总得让他们发挥点作用吧? 于是,这种将十万突厥人当成废物一般再利用起来的提案得到了许多人的支持。 李世民也有点倾向于这个方案。 可是,另一拨人反对这个方案。他们说,如果大唐这么严苛地对待俘虏,那么将来就不会有人愿意投降大唐了,最好还是将这些人放回突厥生活,让北平郡王好生管着就是,还能为大唐增加税收。 顺带一提,这里所说的“北平郡王”其实就是突利。颉利被打败之后,他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不是大唐的对手,便干脆利落地投降了,于是被封了个北平郡王。 (本章完) 第五百五十六章 下雨天,打孩子 将突厥人放回去以表示大唐会宽大处理投降者的方案,多少也说出了李世民的几分心声。实际上,他饶颉利一命的目的之一,就是让天下人都知道:投降输一半,硬扛亏所有。仗打不过了不要紧,赶紧投降就行,至少可以留住一条命。 出兵战胜对方,是威,留下对方已经对自己毫无威胁的生命,是恩,恩威并施,这才是李世民的帝王之道。况且兵法也曾说过,上策乃是不战而屈人之兵。恩威并施正是这上策的一个环节。 可是,前一波提议废物利用的人又说道:这些突厥人对大唐怀恨在心,将来哪里会念大唐饶他们一命的好处?只怕他们回去之后又是摩拳擦掌地积蓄力量,待准备充分,有了实力便会再次举旗反叛,后患无穷。 令人尴尬的是,类似的事情发生过不止一次。 好吧,正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样的担忧并非全无道理。虽然大唐未必镇压不了突厥人的再一次翻盘,但是,李世民并不想做出放虎归山的蠢事。这会有损他的权威。 两派人你来我往地争论不休。 李世民也曾经向房玄龄、杜如晦、陈尹等人询问意见。但是,他们每个人也只能从自己考虑问题的角度出发,给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罢了。 毕竟,这两种方案都很合理,而且各有优劣,只是出发的角度不同而已。没有人能提出什么真正一锤定音或者足以一语惊醒梦中人的全新观点。 摆在李世民面前的似乎只有利弊的抉择而已。反正不管选择哪一边,都要承担后果——选择将十万俘虏变为奴隶,那么未来大唐周边的国家都会强烈的畏惧大唐,未来大唐想要征服他们时,阻力会增加很多倍;选择将十万俘虏放回突厥,那么又有放虎归山,为未来埋下隐患的风险。 李世民的指节在桌面上敲了好几下。这张来自宜家的办公桌突然让他想起了李信。这小子这段时间以来未免也太安分了,朝中闹得风风雨雨,他愣是充耳不闻,就当听不见,关在楚王府里也不知道干点啥。 一想起自己如此伤脑筋之时,这个臭小子却不知道为自己分忧,只知道偷懒,李世民就有点恨得牙痒痒起来。 “找这臭小子去。就拿这个问题考考他,要是说的不好,正好借这个由头打他一顿板子好好教训一下。”李世民一边这么想,一边忍不住觉得自己英明,同时感到一阵强烈的遗憾。 毕竟,认真回想起来,上一次打李信的屁股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这小子怎么突然开窍了一样,变得这么乖了?想打他一顿板子都找不到合适的借口...... “收拾东西准备一下,朕要去一趟楚王府。”李世民露出笑意地说道。 旁边的内侍见连日来都为如何处理突厥俘虏而伤脑筋的皇帝终于露出笑脸,也小小松了一口气道:“是。” 很快,李世民换了衣服,摆了车架,非常低调地出了宫,直奔崇义坊的楚王府。 (本章完) 第五百五十七章 蛋糕 守门的老郑哪里认识什么皇帝,下意识地就想进去通报,但是被李世民制止了。老郑这家伙性子急,差点就咧咧起来了。幸好一旁也乔装打扮了一番的内侍手脚快,及时亮出了一张皇宫大内的腰牌,这才让老郑意识到了什么,没酿出什么不尊皇帝的错事来。 李世民笑了笑,摆摆手道:“不用通传了。朕自己进去看看这臭小子在干嘛。”说完,他便自顾自地踏入了王府之中。老郑也没有再阻拦。 在没有人觉察到异常的不知名角落,两个暗卫用非常细微的声音交谈道。 “皇帝怎么来了?” “不知道啊。不管了,反正应该不会害咱们王爷。就当没看到就行。” 两个声音迅速落下,仿佛从未出现过。但是,跟在李世民身后的一个内侍却微微抬头,看向了暗卫所藏身的方位。不过,他只看了一眼,又迅速地将目光回到了李世民的背上。 对于不影响皇帝安危的因素,他一向不喜欢多管。 李世民见到李信的时候,李信正大呼小叫地往嘴里塞糕点。 这些糕点是厨娘在李信教导下刚刚搞出来的鸡蛋糕。李信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就是突然很想吃点蛋糕。若是换了寻常人,且不说他大概率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一种叫做“蛋糕”的东西,就算他想吃也很难有条件做得出来,所以,大概率也就想想算了。 可是李信是谁啊?那可是楚王呢。小小的蛋糕而已,又不是买不起材料,也不是不会做,何苦委屈自己? 于是,李信就重操旧业,钻进了厨房,和厨娘忙活了起来。小润娘也在边上搭把手。 可惜的是,李信虽然知道怎么做蛋糕,但只停留在脑子会,手不太会的状况。所以鼓捣了好久,才终于搞出来三块看起来像模像样的松软蛋糕。正因获得蛋糕的过程实在太过曲折,所以真的吃到蛋糕时,李信差点为这熟悉的口感喜极而泣。 李世民看到李信脸上这夸张的表情,根本不跟李信客气,上来就从碗里自取了一块还热乎的蛋糕,送入口中。 李信本来背对着厨房的门,冷不防看到一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手取走了他的蛋糕,下意识就有点生气,结果一回头看见手的主人正是李二陛下之后,二话不说就从怒容转为了笑容。 变脸的速度之快,变脸之彻底,堪称世界之最。 这蛋糕很小巧。李世民一口吃了半个,边吃边满意地点头。他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松软香甜的小点心,虽然外形看起来粗糙了一些,但是口感和味道却是丝毫不差。 “这是什么东西?还挺好吃的。”李世民随口问道。 能不好吃吗?这蛋糕里可是一滴水没有,全加了鸡蛋呐! 李信在心里想着,心疼地看着蛋糕,嘴上却笑道:“这叫蛋糕。微臣一时兴起,想起这种点心,所以试着做一些。陛下能喜欢真是太好了。其实,微臣本来就想着试验成功了就给陛下送一些去尝尝呢。” 李世民白了李信一眼,仿佛在说“少给朕来这套,你会有这么老实”? (本章完) 第五百五十八章 答对无奖,答错挨打 吃完一个蛋糕之后,意犹未尽的李世民拿起了最后一个蛋糕,丝毫不顾李信心疼的表情,将蛋糕送入腹中。李信本来还想着该怎么提议“一人一半”呢,哪里想到李世民根本不给机会,顿时大感委屈,眼泪往肚里流。 难怪程咬金这么流氓,可别是被李世民带坏的吧........ 且不管到底是李世民带坏了程咬金还是程咬金带坏了李世民,反正这君臣二人在某些方面的确是如出一辙。李世民吃过之后想起长孙皇后肯定也没尝过这样的糕点,便对李信道:“朕现在已经尝过了。可观音婢还没尝过呢,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喜欢......”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李信哪里还能不明白李世民的意思,当即面带微笑,令人如沐春风地说道:“陛下放心,微臣这就让厨娘再做一些......” 厨娘刚才也已经把做蛋糕的方法看会了,再烤一炉蛋糕倒也不是什么难事。李信并不担心她的发挥,只是用眼神示意她多烤一点,毕竟他自己也没吃够呢。 李世民早就将李信的小动作看在眼里,不过却没有管。 他跟李信不同。李信那是真的嘴馋。他却不是贪图口腹之欲的人。一连吃掉李信两个蛋糕,大部分也是出于故意整李信的动机罢了。不知为何,看到李信一脸吃瘪的表情,他就大觉痛快。 倘若李信知道李世民此刻的内心想法,一定会委屈地向苍天质问:你怎么回事啊?给我安排的都是些啥长辈?从李世民,到程咬金,再到陈尹,怎么一个个的都以看到我吃瘪出糗为乐啊?真是岂有此理! 烤蛋糕需要时间。李世民和李信也不可能在厨房这里干等。所以,李信便将李世民领到了偏厅。这里的环境比较私密,适合微服私访的气氛。 李世民身上并没有穿常服或者龙袍一类,只是穿着寻常的锦衣。正应了那句人靠衣装的话,脱下龙袍的李世民看起来像个普普通通的中年文士,并没有什么皇帝的样子。但是,谁要是因此而小看他,那还是下辈子见吧。 下人泡了茶来。李世民和李信各自饮了一口。李世民微微点头称赞道:“你这新茶道倒是清爽,比之茶汤,更胜许多。”上次李信送进宫的茶叶礼盒让他觉得很受用,从此也养成了喝茶的喜好。 “陛下喜欢,微臣就高兴了。”李信笑着说道,“陛下今日怎么得了空来游玩?” “本来朕是想看看你小子最近这么安分到底是在干嘛。”李世民微带揶揄地说道,“谁知道你竟然是在忙活这种事情。” 李信不慌不忙道:“子曾经曰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李世民哈哈大笑:“行了行了,莫要糟蹋《论语》了。” 李信无奈地摊了摊手。 “其实,朕这次来,一方面是散散心,另外就是有问题想要考校你一番。”李世民又喝了一口茶,将杯子随意放在桌面上道。 李信心生警惕,脸上却是笑道:“答对了有赏赐吗?” “没有。”李世民摇了摇头。 李信眨了眨眼,又问:“那答错了肯定也没有惩罚吧?” “不。”李世民灿烂一笑,道,“答错了就挨板子。 (本章完) 第五百五十九章 李信的意见 李信差点下意识地脱口而出一个“我去”。见过流氓的,可也没见过这么流氓的呀.....真就不讲道理,想硬打我一顿呗。 看到李信的脸肉眼可见地往绿色靠拢了一些,李世民心里那个痛快啊,笑道:“答不答?不答就直接打板子!” “答答答,没说不答呀,陛下。”李信十分委屈地说道。 李世民看着李信的样子,觉得玩笑差不多开够了,便摆摆手,道:“这几日朝中一直在吵的事情,你也听说了吧?朕想听听你的看法。” 李信苦笑道:“房大人、杜大人、陈大人.....朝中那么多大臣,陛下干嘛非要听我的看法啊。” 要不怎么说李信这家伙是个怪人呢?皇帝都亲自到你家来了,特意要听你对某事的看法,换了任何一个人面对这样的状况,恐怕都要先感激涕零一番,十分虔诚地感谢一下皇帝对他的尊重和礼遇。 然后,便是摩拳擦掌,火力全开地针砭时弊,务必将腹中的所学全部发挥出来,向皇帝陛下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一方面是为了不辜负皇帝的重视,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进一步争取重用。 正所谓,习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满肚子的本事最终还不是要卖给皇帝吗?不管是想要为自己争取荣华富贵,还是真心想要为江山社稷为黎民百姓谋福祉,皇帝似乎都是必经之路。 可是李信跟普通人完全不一样。皇帝都指名道姓问你什么看法了,他还在顾左右而言他地问皇帝,为啥不去听别的大臣的看法,他们的看法肯定比他的厉害啊。 说白了,李信还是不想承担太多。虽然如今他踏入朝堂已经成为定局,想要退都退不了,但是,他不像其他人那样有强烈的向上爬的愿望,反而还觉得自己现在这个位置挺好的。 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平时还没什么事儿,但品级也不算低,压也能压死几个人。堪称完美,非常符合李信心中对美好生活的想象。 但是这样的生活很容易被打破。其中,最大的搅局者就是李世民。如果李世民想要李信为他贡献更多力量,李信此刻的幸福生活就会瞬间瓦解。因此,李信碰上事儿了以后,总是习惯性地往后缩一缩,让别人去出力,自己则躲在后面。 只可惜,李世民就不喜欢这种磨磨唧唧的环节,微微挑了挑眉毛,眼神里透出危险的气息。 李信打了个寒噤,知道自己算是跑不了了,只好连忙开口道:“关于如何安置突厥十万男女之事,微臣突然有了一些想法,想要向陛下汇报,请陛下务必听臣一言。” “嗯。”李世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不紧不慢地说道:“那你就说说看吧。记得要说出点东西来,否则.......” 李信咽了一口唾沫,默默在心中叹了口气,脸上却是肃容道:“依微臣之间,这十万男女还是应该放回突厥,让他们继续在突厥生活为好。” (本章完) 第五百六十章 和平的秘诀 李世民对李信的了解还算是很充分的。他知道,眼前这个看起来玩世不恭,万事都不挂心的年轻人,其实最看重的就是人命。所以,其实远在李信真的开口之前,李世民就大概猜出了李信会倾向于哪一种方案。 “为何?”李世民随口接着问道,让李信说下去。 李信道:“陛下既然已经评定突厥,擒获颉利于长安。小可汗突利也向陛下俯首称臣。那么突厥纳入我大唐版图就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如此一来,突厥人就不只是突厥人,也是我们大唐的子民。陛下一向宽仁,为何为这些突厥人吝惜自己的宽仁?” 李信虽然有那么点小愤青,有一点点民族主义的倾向,但是他终归不是一个狠心的人。否则当初也不会为王家和崔家的人求情了。 要他接受将十万人全部当成奴隶使唤,直接将他们迁移到河内去开垦荒地,不顾他们的死活.......这样的事情,他无论如何做不到。哪怕这方案听起来似乎真的对大唐非常有利,也非常聪明。 李世民搓了搓手指,叹道:“并非朕不想对突厥人宽容,实在是突厥人反复无常。朕担心放他们回去之后,会养虎为患。我大唐,总不能隔三差五就去突厥打一仗吧?” 李信道:“其实未必有陛下想的那么糟糕。” “嗯?”李世民微微扬起尾音表示疑惑。 “突厥人的确反复无常。但是这种反复无常并不是他们本身想要这样的。”李信苦笑道,“他们是游牧民族,本身就很依赖于天气。一旦秋寒,草原上没有牧草,而他们又缺乏过冬之食粮的话,肯定会南下侵略,否则只能冻饿而死。” 李世民缓缓点头。 “所以说,并不是人反复无常,而是天气反复无常啊。”李信道,“没有谁是天生喜欢打仗的。如果可以,谁不想在家抱着老婆孩子,三顿都吃得饱饱的呢?” 李世民目光中露出赞许。李信这番话算是说到点子上了。 “那么,你为什么赞同将突厥人放回突厥呢?”李世民问道,“难道你有办法让气候不再那么多变吗?” 李信哑然失笑道:“我哪里有那种本事?否则我就先给大唐来个一百年风调雨顺了。” 李世民被这话逗笑了,旋即又摇着头道:“所以,你其实也没有办法保证突厥人日后不再反复。” “谁说的?”李信奇怪地问道。 “难道不是吗?”李世民怪道,“不是你自己说没办法改变天候的嘛?” 李信苦笑道:“虽然说突厥人反复无常是由于气候的反复无常,但是这并不等于想要让他们不那么反复无常的唯一途径就是改变气候啊。” 李世民被李信绕的有点晕,皱起眉头道:“行了行了,不要绕圈子,直接说,你的办法是什么?” “经商。”李信从唇间吐出这两个字。 李世民不置可否地保持了沉默,似乎在等待李信的说明。 (本章完) 第五百六十一章 驯化突厥 李信道:“之后陛下肯定会在突厥设下都护府,并派人过去掌控突厥。但是,仅仅凭借这些,还不足以彻底掌控突厥。真正的关键,在于要抓住突厥人的命脉。倘若突厥人吃的粮食来自我大唐,穿的衣服也来自我大唐,做吃食用的锅碗瓢盆也全部都来自我大唐,那么,只要我们不给他们盔甲武器,他们拿什么来叛乱?” 李世民陷入沉思之中。 “我大唐境内没有合适的牧场,牛羊肉极贵,但是在突厥,遍地都是草场,可谓是风吹草低见牛羊。我们要做的,就是把突厥人变成我大唐专门的牧民,为大唐提供牛羊和源源不断的优良战马......” 其实李信的思路也算不上多复杂。就是改变突厥人的产业结构,将他们从充满攻击性的游牧业中解放出来,变为更加接近于畜牧的农业罢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用“驯化”来形容这个过程也相当恰当。 大唐可以将多余的粮食、包括茶叶和丝绸在内的手工产品提供给突厥,换回大量的战马、牛羊——当初突厥是处在他们可汗的控制下,战马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被禁止出口。如今突厥已经被大唐征服,到底要不要出口战马就已经不是他们自己能够决定的事情了。 如果这个交易成功,突厥的经济就会变得极度依赖大唐,他们自然无法叛乱。 如今的突厥以放马为主,这样的威胁性实在太大了。李信想要做的就是将这种倾向引导到以牛羊为主的方向上。战马作为冷兵器时代的重要战略资源,由朝廷来统一管理和饲养,这样一来,突厥人即使想要叛乱,也没有何用的战马,难道骑着牛羊打仗嘛? 至于如何实现这样的转变,李信心中已经有了大概的计划,而这个计划的关键,就是羊毛。 目前来说,牛羊最主要的价值就是杀了吃肉。但是,李信清楚地知道,它们的价值并不止于此,尤其是羊。它们的毛如果能纺成线,制成可以御寒的又轻又薄的毛衣,那就又多了一层不菲的经济收益。 突厥人养羊,大唐人买羊。大家其乐融融,永结同好,难道有什么不好吗? 李信将这些想法大概地说了一遍。李世民听得频频点头。他完全能理解李信的意思,就是让突厥人在实质上依赖于大唐而存在,而不是如同之前的朝代那般,全靠镇压。 威权只能维持一时,但是利益不一样。只要利益不中断,这种依赖就不会中断。 不得不说,这样一套全新的理论让李世民看到了希望。虽然没有明白的说出口,但是他知道,自己今天这趟楚王府算是没白来。 “不过,羊毛真的能纺成线吗?”李世民有些疑惑地说道。在李信的口中,这似乎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但是,李世民活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听说过类似的事情。毕竟羊毛短而杂,并且无法套用蚕丝纺线的方法。 (本章完) 第五百六十二章 催生手段 如果这件事无法实现的话,那么这个使突厥依赖于大唐的计划的效果,多少就要打个折扣了。 李信被问到这话,自然是信心满满地点头,道:“当然可以。” 这一点根本就不用怀疑。后世哪个人没穿过羊毛衫?再加上当年英国资本主义兴起时闹得沸沸扬扬的号称“羊吃人”的圈地运动,足以证明羊毛背后蕴藏的经济利益。 “好,那这事儿就交给你办了。要是办不成,小心你的屁股。”李世民大手一挥,将这件事拍板定了下来。 “啊?”李信还没来得及申辩,就看到李世民脸上露出了仿佛这件事就这么决定了的表情。 李信完全没想到自己随口这么一说,李世民就这么顺手地把事情丢到了他的头上。 行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事儿毕竟是李信自己提出来的,他来承担也没错。况且,除了他以外,全大唐还能找出第二个有可能将羊毛纺成线的家伙吗? “微臣遵旨,毕竟不负上命。”李信最大的优点就是能认清形势,眼下既然没有他抵赖的空间,那就只好光棍地把这差事接下来咯。 烤蛋糕需要时间。李世民也不急着走,而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开口道:“对了,你跟陈家三娘的婚事,是不是拖得有点太久了?” 李信心中一喜,暗道:“终于说到点子上了!” 他跟陈幼澜虽然早就定下了婚约,但是婚期却一直没有确定下来。早在大唐征讨突厥之前,他就想要和陈幼澜完婚了,只是不想因为此事而让长辈们分心,所以耽搁了而已。如今既然大唐已经大获全胜,趁着这热闹的劲头,操办一下婚事似乎也是应有之义。 “全由陛下定夺。”李信虽然心中有点期待,但是却没有表现出来。 李世民冷笑一声,暗骂这臭小子还假矜持。他道:“全由朕定夺?那好吧。看在你年纪还小的份上,不如婚期就定在三年后,你觉得如何?” “万万不可!”李信连忙道。 “哦?”李世民笑道,“为何不可?” 李信支支吾吾了一番,才憋出来一句:“我也老大不小的了......” 李世民哈哈大笑,这才摆了摆手,道:“行了行了。我让袁天罡给你挑几个好日子,你收拾收拾准备成亲吧。莫要耽误了人家姑娘.......还有,早点生个小子出来。” 李信还是头一回面对长辈这么经典的催生攻势,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道:“尽量.....尽量.......” 谁料,李世民冷哼一声,道:“哪儿有什么尽量?刚才你还说自己老大不小了呢,连个儿子都没有!成亲一年之内,幼澜的肚子要是没动静,你就别怪朕派太医到你楚王府来,给你治治病!” 李信听到这话人都傻了。 皇帝派御医署的医官给大臣看病,这当然是表示恩宠的一种方式,但是,这也得看治的是什么病啊! (本章完) 第五百六十三章 李世民觉得有必要 试想,朝臣们听说李世民派太医去看望楚王,肯定会忍不住打听一下楚王到底生了什么病吧?结果一打听,哦,原来陛下之所以派医官去看楚王,是因为担心楚王的生育问题啊....... 这么一搞,岂不是满朝文武都知道李信在那方面有点问题?身为一个男人,这可比单纯的打板子还要痛苦得多啊! 到时候李信上朝的时候,别的官员恐怕都要向他投来暧昧不明的目光,程咬金这位不讲道理的老流氓更是会哈哈大笑,光明正大地嘲笑李信......那还不如死了算了。 “陛下,没必要玩得这么毒吧?”李信冷汗涔涔地说道。 李世民很是无赖地说道:“朕觉得有必要,就是有必要。” 李信竟然无言以对。 王贵在不远处宛如一根木桩子一般杵着听到李世民的话以后,竟然十分赞同地点了点头。他比李信还想看到楚王府开枝散叶呢。 李世民走的时候果然带走了很多蛋糕,一点也没跟李信客气。厨娘更是觉得自己的手艺能被皇帝看上,是莫大的光荣,主动往食盒里多放了几块蛋糕,看得李信直翻白眼。 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吃里扒外吗? 李世民走了,留下了两件事:想办法把羊毛纺成线,彻底将突厥变为大唐的附庸;准备与陈幼澜成亲。 在这两件事当中,李信显然更倾向于后面这一件——去你妈的羊毛,老子现在想要结婚!恨不得现在立刻马上结婚! 不过,成亲毕竟不是小事,急也急不来。李信才不想因为着急而让婚礼显得过于仓促,给陈幼澜留下遗憾呢。 翌日的早朝,李世民终于将这件连日来在朝堂上吵得不可开交的事情画上了句号:将十万突厥男女放回突厥。很多人表示不理解,但李世民也没有解释。 实际上,李世民从一开始就倾向于将这些突厥人全部放回去。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征途绝不会止于一个小小的突厥,如果能从一开始就树立一个宽仁的形象,那么在未来征服其他国家的时候,带来莫大的便利与优势。 但是,放虎归山这件事却梗在他心头,让他有点犹豫。一方面是麻烦,另一方面是如果真的出了这样的事情,即使没有人当面说,背地里也会笑话他的愚蠢,影响他的权威。 因此,在从李信那里得到避免突厥再叛乱的可行方案之后,李世民就不犹豫了,直接选择了将这帮突厥人放回去。这十万突厥人因此多少体会到了一点大唐皇帝的胸怀,至于他们是不是会在体会到这胸怀之后感念李世民的仁德,那恐怕就只有天知道了。 ...... 大唐建立之初,就将陇西李氏的先祖一路追到了道教的祖先老子李耳那里。所以道教在大唐的地位还是挺高的。李世民当日所提到的袁天罡就是一个知名的道士,目前在钦天监当差,负责天文历法。 (本章完) 第五百六十四章 我有一个特殊方法 传说中预言了千年的奇书——《推背图》的作者,就是老道袁天罡和李淳风。让袁天罡亲自给李信挑成亲的日子,足见李世民对李信的重视。 为了体现重视李世民的命令,同时也体现对李信的尊重,袁天罡亲自带着三个锦囊来到了楚王府,将锦囊交给了李信。每一个锦囊里都装着一个宜嫁娶的黄道吉日。 虽然李信不大相信这些神神叨叨的事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不想为自己和陈幼澜未来的婚姻生活讨个好彩头。所以,他也相当尊重袁天罡,亲自接见,还泡上清茶,与之长谈了一番。 这一谈,李信才发觉,袁天罡虽是道士,却绝不是什么神棍,行为举止自有一种洒脱的气质,谈吐间引经据典更是信手拈来,在数算一道上颇有见解。 说起数算,袁天罡突然笑着拱手道:“早就听闻楚王殿下在算学一道上极有研究,贫道一直想要请教却没有机会。倘若今日殿下有空,不知是否愿意指点贫道一二?” “袁先生言重了。”李信连忙道,“算学一道,博大精深,小子也只是初窥门径罢了,指教之言,愧不敢当,还是一起探讨就好。” 或许是因为研究天文历法和星体运行的关系,袁天罡显然对几何比较感兴趣,并且相当有造诣。只不过,他的计算方法偏向于欧几里得那种传统几何的方式,非常考验巧思与脑力。 非要说的话,感觉有点像是奥数,很多问题必须通过巧妙地变形、割补才能得出结果。 总而言之,李信并不习惯这种思维方式。一来是他已经脱离小学奥术太久了,二来则是因为他早就掌握了更加通用的解析几何的方法,如今要他放弃解析几何,转而用更低维度的纯粹几何的思维方式,这非常难。 他跟袁天罡在纸上写写画画的时候,满脑子想的都是在哪里设个原点,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所以表面上看起来就很蠢,基本上都是袁天罡在讲。 实际上袁天罡也是有意试探李信。他作为天子近臣,老早就听说李信懂得许多奇奇怪怪的知识,在算术和奇门方面都有所涉猎。今天既然碰到了,难免生出来几分试探之心,倘若李信的表现的确出色的话,他倒是真有几个难以解决的问题想要请教。 不过,目前看来,李信的表现却有些不尽如人意。袁天罡提出来的几个问题,李信只想出来一两个,绝大多数都是写写画画而不得其法。 看来......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啊。 袁天罡有些遗憾地想道。 这时,李信把笔撂下,苦笑道:“袁先生这些问题,的确稀奇古怪,并且十分困难。”说实话,实在不是他菜,而是袁天罡这些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几何题太复杂了,纯几何确实力有不逮。 袁天罡的养气功夫自然是一流,虽然心里已经有了点轻视之心,脸上却是笑道:“无妨,我回去之后再慢慢研究就是了。” 李信有些犹豫地说道:“其实,晚辈有一个思路全然不同的方法,或许可以解决一切类似的问题。” (本章完) 第五百六十五章 解析几何 “哦?”袁天罡皱起了眉头,“殿下说得是,解决一切问题?”他下意识地觉得李信在吹牛。 要知道,图形的变化何止千百,有时候,看上去两个很相似的图形却偏偏要用全然不同的思路才能得到答案,如此一来,怎么可能会有通法通解? 然而,李信却点了点头,道:“的确是一切问题。” 说完,他开始在纸上写写画画,一点一点地展示坐标系该如何建立,点的坐标该如何标,点与点之间的距离如何计算,再到直线的方程、圆的方程等等。 或许是前世曾经当过家教以赚取学费的关系,李信讲起这些内容来驾轻就熟,而且头头是道,很容易理解——李信的信念就是这样,既然拿了钱就该好好办事。当时他辅导的那个学生真的在天资上欠缺了几分,可他还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知识点讲明白,对得起学生家长付的家教费。 天知道他每天熬夜准备讲义掉了多少头发?好在那家人的家长也是个慷慨的,见自家孩子的成绩在李信的辅导下果然有所提升,大方地给李信涨了工资,让李信感谢不已。 没想到如今再讲起这些内容时,李信竟然已经是大唐的王爷了......实在令人很难不生出造化弄人之感慨。 解析几何是对几何的抽象化,将具体的图形转化为抽象的代数问题。这是一个思维上的重要转变,很多人会在这一步转化的过程中遇到困难。李信深知这一点,所以打算特别着重地将这一点好好说明一下。 谁料,袁天罡却在琢磨了对着面前的纸琢磨一会儿之后,叹道:“原来如此!将点和线变成算式,算式就是线,算出来的解就是点.......如此一来,规避了复杂的割补......的确是所有图形都能如此转化啊。” 李信懵逼地眨了眨眼:我靠,这家伙理解得这么快吗?这要是生在后世,妥妥的清北苗子啊! 行吧,袁天罡越是聪明越是减少了李信的工作量。在李信大致讲解了一番之后,袁天罡就迅速地明白了解析几何的核心思路,并且掌握了最基本的几条公式。 专心于讲解的李信并没有注意到,袁天罡除了在思考着关于解析几何的事情以外,心中不免还有些震惊于坐标系这种天才般的设想。是的,天才般的设想。 能够在某一道题或者某一类题中寻找到特定的解题办法,这样的人固然是聪明的,但却未必是最聪明的。真正聪明、真正值得被称为天才的人,应该是看穿问题的关键,归纳出问题的核心并给出解决之道的人。 或许用坐标系的方法看起来很笨,毫无美感,但是它却是一条实实在在可行的路。虽然,这方法最早的发明人其实是笛卡尔,但是现在么......别问,问就是李信。 袁天罡这才收起了自己的轻视之心,转而对李信胜出几分敬佩。他知道,以自己的才学,或许能做出一些难的题目,但是,对于李信来说,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任何题目都是可解的。这其中的差距,不可以道里计。 (本章完) 第五百六十六章 我们的好事 当然,李信并没有装逼的心思。只是难得碰上了一个对几何和数学感兴趣的人,所以有些技痒地将这种全新的思路教给对方,希望能对对方有所帮助而已。毕竟,袁天罡翻找历法,寻找适合结婚的日子,也算是对李信和陈幼澜的一份祝福,算是一份值得回馈的善意。 两人这样说着,不知不觉便说了足足一个多时辰。袁天罡兴尽,才一改之前带着疏远的礼貌,十分恭敬地拱手说道:“今日方知楚王之大才名不虚传。我袁某佩服。” “不敢当不敢当。”李信摆手道,“袁先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学识渊博,才叫晚辈心生敬意。这次晚辈的婚期已经劳烦袁先生了。” 袁天罡笑道:“举手之劳而已,何足挂齿?在此还是先预祝楚王殿下百年好合了。” 李信听见这话,笑得合不拢嘴。 袁天罡又坐了一会儿,才告辞离开楚王府,慢悠悠地往住处踱步而去,心里还回想着李信所说的所谓“解析几何”,越发觉得这方法可谓是大巧不工,不禁便对李信产生了兴趣。 他伸出右手,手指一搭,试图推演李信的命格如何,谁料,推了半天竟然一无所获。不信邪的他又一连试了好几次,结果竟然都是一样,那就是没有结果。 袁天罡还是头一回碰到这样的情况,不禁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认真思索这是怎么一回事,却想不出头绪来。他旋即哑然失笑,释然道:“天衍四九,遁去其一,难道这楚王殿下竟是那遁去的‘一’不成?难怪能有如此手段。” 他所说的“手段”显然是指坐标系。这种方法已经超出绝大多数人的思维方式了。不客气的说,如果今天不是袁天罡亲自来,而是任何一个对数算稍有研究的驽钝之人,他都不可能听得懂李信所说的一星半点。 倘若李信本就是天道之外的那个“一”,那他身上这些奇怪的本领或许就可以得到解释了。 好在袁天罡并不热衷于刨根问底,更不擅长降妖伏魔。他所追求的不过是道法自然而已,所以他对李信虽有兴趣,但却懒得干涉,便摇摇头,继续哼着小曲走了。 袁天罡走后,李信迫不及待地去陈府找了陈幼澜——当然,明面上还是去找陈辛恒的。老丈人陈尹明知道这小子动机不纯,但是,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过不少次了,因此,他早已逐渐习以为常,懒得去管了。 毕竟,管也管不住嘛。 虽然李信打着找陈辛恒的旗号过来,但是陈辛恒却十分知情识趣地没有出现。反倒是陈幼澜在园子里的凉亭等李信。 “今儿怎么找到家里来了?”陈幼澜见李信一脸兴奋,以为有什么好事发生,便笑着问道。 李信笑道:“当然是有好事。” “什么好事?”陈幼澜问道。 李信露出一个神秘的表情,顿了一会儿,才缓缓道:“我们的好事。” (本章完) 第五百六十七章 李信很上心 陈幼澜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什么好事,等醒悟过来时,才连忙看向别处,红着脸轻轻啐了一口。 李信嘿嘿一笑,从怀里摸出三个大红的绣着龙凤的锦囊,将它们放在了陈幼澜面前。这就是那天袁天罡给李信的锦囊。他原封不动地带了过来。 “这是什么?”陈幼澜不解地问。 “拿了我们的生辰八字去算的黄道吉日。”李信笑道,“宜嫁娶。” 陈幼澜微微脸红,但还是故作镇定地问道:“为什么有三个?” “当然是让我们自己挑喜欢哪一个啊。”李信催促道,“快点打开看看,袁道长拿过来以后我自己都没看过呢。” 陈幼澜一边随手打开一个锦囊,一边有些好笑地问道:“既然你都拿到手上了,干嘛不自己先看看?” 李信白了她一眼,很理所当然地说道:“我们两个人的婚事,当然要一起拆开才比较有仪式感嘛。” 好吧,李信是个彻头彻尾的初哥。不管谈恋爱还是结婚,都是第一次,很容易就会有小题大做的倾向。就连一个小小的婚期而已,都要亲自跑到陈府来与陈幼澜一起开,这多少有点蠢得可爱的意思。 但是陈幼澜并不觉得李信蠢。她分明能感到李信对婚礼的重视。她知道,李信一直都是一个相当不拘小节的人,而他之所以突然开始这么重视婚礼这个形式,显然是因为他心里无比地重视着她。这一点让陈幼澜的心里泛起涟漪。 仿佛从相识开始,她就一直清楚地知道,自己在李信心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怎么不动了?拆呀。”李信疑惑地催促道。 陈幼澜回过神来,眼角带笑地从锦囊里抽出一张字条。 三个日期都很近。最近的一个就在一个半月以后,最远的一个则是四个月后。陈幼澜本来想选折中的那个,差不多两个多月以后,也不算太久。但是李信显然不是太满意。最后,在他可怜兮兮的眼神攻势下,陈幼澜终于败下阵来,无奈地丢下一句:“那就听你的吧。” 或许是因为很确定李信的心意,陈幼澜倒是不在乎什么时候成婚。但坦白来说,她的确也想越快越好,因为今天特意来找她商量婚期的李信实在是太可爱了。但是,她毕竟是女子,又不好意思搞得好像迫不及待地要嫁给李信一般,所以才选择了折中的方案。 从某种角度来看,说陈幼澜是半推半就地选择了最早的婚期也没什么错。 与陈幼澜达成一致之后,李信的心情非常好,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收起来过。他道:“行了行了,时间紧迫,我不能跟你接着在这里跟你说,得赶紧回去写请柬做准备了。” 说着,李信便起身向外走去。陈幼澜没料到会变成这样,只好愣愣地看着李信的背影远去,无奈地露出甜蜜的苦笑,缓缓摇了摇头。 也难怪李信着急。他们两人的婚事,的确已经拖延了太久了。 (本章完) 第五百六十八章 帮忙 婚礼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生中非常重大的仪式。所以它所涉及的细节也非常多,非常繁琐。李信了解得不多,王贵懂得更不多。李信不得不专门找萧瑀请教礼节方面的事情。 萧瑀曾在礼部任职,而且也是博学的大儒,对于很多礼仪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他听完李信的困扰,不禁哈哈大笑,倒是乐于帮忙,一番讲解不算完,还主动提出可以担当婚礼的证婚人,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 李信大喜过望:这可真是瞌睡送枕头啊! 他哪里舍得客气,当即拱手表示感谢,连连道:“这也太谢谢萧公了!萧公之大恩.......” 萧瑀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道:“这算什么大恩?能看到你这样的青年才俊成婚,老夫我心里也痛快,何乐而不为呢?不用跟老夫客气。”能看到自己欣赏的后生成家,这对于萧瑀这样的长辈来说,的确是一件喜事。 “总之,多谢萧老的厚爱了。”李信还是作揖道。 萧瑀笑着受了这礼,旋即又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你的请柬请人写了没有?” “还没呢。”李信老老实实地回答。 “行。那你回去之后把想要请的宾客写下来,老夫去找登善来替你写请柬。”萧瑀道。 登善是褚遂良的字。褚遂良那可是有名的书法大师,平常人求都求不到他的字,萧瑀竟然肯卖面子让他来给李信写请柬。讲道理,这可比李信在所有请柬上都镀金还有面子呢! “小子何德何能......”李信虽然心里一百个愿意,嘴上却是要稍稍推辞一番。 萧瑀一语道破李信的心事,道:“行了。你这鬼灵精,心里指不定乐成什么样呢!” 李信嘿嘿一笑:“小子肚子里这点心思,果然瞒不过萧公。” 离了萧府,李信便坐着自家的马车直奔崔盈盈的住所。司仪和请柬的事情解决之后,他还有一件非常想要的东西,得请崔盈盈帮忙才行。 李信虽然没有亲自来过崔盈盈的住处,但是上回护卫们护送铜钱时有人来过。所以李信也就很顺利地来到了这里。 这是一座简朴的小院,藏在巷子的里面。李信走到门外,亲自敲门。不一会儿,门开了,门里站着一个老头子,正是常管家。 常管家见到李信吓了一跳——一来他想不到楚王会在今天突然拜访,二来就算他知道楚王要来,也想不到楚王会亲自敲门啊。这事儿一般认为还挺跌份儿的。不过,李信没那么多讲究,从来也没觉得自己是个王爷就有多高贵。 敲敲门怎么了?好像也没啥问题吧? 李信没有理会常管家脸上惊讶的表情,而是笑着问道:“崔小姐在家吗?我有些事情要找她商量一下。” 常管家点了点头,道:“在的,在的。小姐就在里面。殿下请随我来。” 李信跟着常管家步入院中,往里面的屋子走去。润娘和王贵则是亦步亦趋地跟在自家王爷身后。 走没多远,李信突然听到一阵吵嚷。 (本章完) 第五百六十九章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前回刚给你十贯钱,怎么今日又要五十贯?你当真以为做生意这么好挣钱吗?”这是崔盈盈的声音,李信听得出来。 “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跟天然居合作,往那么多道州城卖茶叶,难道会没钱吗?”这是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李信似乎从来没有听过。 常管家没想到会碰上这样的场景,表情有些尴尬,对李信露出一个歉意的表情。李信摆了摆手,表示无妨。他本来就是突然袭击,不算是特别有礼貌的行为,碰上这种事如果再表现出什么介意之类的态度来,那未免也太不合适了一些。 正在常管家打算进去告知一下楚王殿下驾到,让两位主家暂且收敛争执时,一个穿着华贵的年轻男子已经推开房门大步走了出来。 “也不想想,倘若不是我,你不是早就被逼着嫁人了?还敢说是你保住了爹爹的产业?”年轻人站在门外,朝屋里说道,“如今借了我的名头,却不肯将爹爹的产业给我,你一个女人霸占家产,好意思吗?不要脸!” 说完,他便气冲冲地向外走,从李信身旁擦肩而过,看都没有看李信一眼。 “让王爷见笑了。”常管家又是道了声歉。 李信道:“无妨。” “小姐,楚王殿下来访。”常管家上前,站在屋外道。 屋里沉寂了好一会儿,才再次响起崔盈盈的声音:“请王爷进来吧。” 李信道了声“叨扰”,便迈步走进屋里。崔盈盈正坐在一张书桌的背后。虽然她此刻看上去表情很平静,但还是能从她微微泛红的眼眶中看出哭过的痕迹。 崔盈盈要站起来行礼,但是李信却摆了摆手,道:“都这么熟了,不用客套。” 崔盈盈此刻的确也没有心情客套,只好勉强地笑了笑,道:“今日不巧,让王爷看笑话了。” 李信刚才稍微注意了一下那个年轻人的相貌,发觉与崔盈盈有几分相似。倘若不考虑他那莫名其妙就让人生厌的言行,似乎也是一位翩翩公子。想来,多半是崔盈盈的兄弟之类。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碍事的。你不用在意。”李信随口安慰。 崔盈盈又是苦笑道:“我这弟弟一向骄纵惯了,行事很跋扈,我真是头疼呢。” 李信笑道:“年轻人嘛,总要多经历一些,才会逐渐变得沉稳。不用理会,等他摔几个跟头就好了。” “要是真的如此就好了。”崔盈盈道,“王爷明明也没有比我这弟弟大几岁,也没有经过什么跟头,行事却能如此沉稳得体,可见这件事上也有天资之分。” 李信哑然失笑。 他总不能告诉崔盈盈说,我其实身体里装着一个奔三的灵魂吧?而且还因为从小就是孤儿的关系,饱经人间冷暖...... 崔盈盈也是一时情绪波动,才会跟李信讲这些,逐渐冷静下来之后,她便迅速岔开话题,问道:“王爷从不曾亲自来访,这回来难道是有什么事情?” (本章完) 第五百七十章 红男绿女 李信点点头,道:“对,的确是有事想要请崔小姐帮忙。” “王爷只管说。只要盈盈能帮,一定不会推辞。”崔盈盈道。不管是从合作伙伴的角度来说,还是从崔盈盈本身对李信的欣赏来说,她都没什么理由拒绝李信的请求,除非这请求实在太过分。 但是,以崔盈盈对李信的了解来说,李信不是会提出过分要求的人。否则他也不会在收下那几副超级麻将的时候硬塞给崔盈盈四百贯了。显然,他是一个特别注重公平的家伙。 “是这样。我下个月就要成亲了......”李信笑着开口说道,眉眼中满是喜色。 崔盈盈听见“成亲”二字,顿时表情一滞,心里也冷不防咯噔了一下,陡然开始有些五味陈杂起来,仿佛这两个词刺穿了她心里的某个袋子,里面装着的东西立即顺着这个破洞流得满地都是,一片狼藉。 那瞬间她觉得自己有点奇怪。不过,身为商人的出色素质让她立即将这奇怪的感觉压了下去,甚至来不及细想其根源,就将笑容再次绽放,道:“什么时候决定的?我竟然一点风声也没有听到。真是恭喜殿下了。” 作为一个生意人,崔盈盈的消息当然是灵通的。她早就知道李信与中书令陈尹家的三小姐有婚约,但是,冷不防听见这婚约要成为一桩事实的婚姻,还是让她有些意外。 “也是最近才决定的。请柬都还没发。”李信灿烂一笑,脸上洋溢着刺眼的幸福。 崔盈盈的笑容稍稍淡了几分,但还是极力热心地问道:“那么,王爷要我帮的忙,难道就和婚礼有关?” 李信点点头,道:“对。关于新娘在婚礼上穿的衣服,我有些想法.....” 新娘在婚礼上穿的衣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嫁衣。对于绝大多数一般人而言,嫁衣都是娘家人准备的。但是李信怎么说也不是一般人吧?作为一个来自后世的普通男性,他在特意了解过唐朝时候的嫁衣以后,忍不住发出了“怎么这么丑”的感慨。 不同于后世理念里华丽的结婚礼服,如今盛行的嫁衣不仅不是想象中的红色,在款式上更是乏善可陈,非常笨重,不能凸显女子的美丽。 有句俗话叫做“红男绿女”,很多人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或许在后世,它已经有了别的含义,但在唐朝时候,这其实指的是男女成亲时所穿的衣服的颜色。没错,在这个时候,男方穿的衣服才是正统的大红色,而女方穿的则是绿色或者青色的礼服——跟大多数情况下人们所以为的凤披霞冠完全不同。 这种习俗和规矩的来源很难考证,不过姑且理解为体现“红花还须绿叶扶”的理念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男子穿红,象征红花,女子穿绿,象征绿叶。 乍看起来忽悠有些别扭。其实这只是因为“花”这个概念在后世被过分地标签化成了女性的标志罢了。 (本章完) 第五百七十一章 设计图 事实上,在华夏古代文人的眼中,花只表示美,而美的并不一定只是女性。要知道,在宋朝的时候,甚至有男子戴花的习俗,并没有人以此为耻。所以,至少在大唐的人们看来,在一场婚礼当中,更需要突显英姿,突显美丽的,并不是其中的女子,而是那位男子。 可是,李信才不想管大唐人是怎么想的呢!这是他的婚礼!他要做主! 且不说李信来自男女平等的二十一世纪,在婚礼上非要让某一方当陪衬就已经让他不太舒服,哪怕是说让女方在结婚这一天穿一身绿,这一点也让他很难接受。 这或许是因为绿这个颜色被赋予了太多不太好的意义吧......反正李信就是不觉得这是一个应该在婚礼上出现的颜色,也丝毫不想在结婚当天看到陈幼澜一身绿,虽然他明知道陈幼澜穿什么都好看。 嗯,好看也不行,好看也别扭。 从李世民那天亲自到访楚王府之后,李信就一直在想这件事,最后他决定,亲自准备陈幼澜在成亲当天要穿的嫁衣。这就是他今日来找崔盈盈的理由。 崔盈盈从李信提起“成亲”这两个字以来,就设想了好几种李信请求帮忙的内容,从借场地、借人、借物料都想过了,甚至连最离谱的借钱都考虑到了。可她就是没想到,李信要她帮忙的竟然是找一批巧手的绣娘赶制嫁衣。 “王爷说要多少绣娘?”她不敢相信地又问了一遍。 “二十个!至少也要十五个!”李信毫不犹豫地说道,“而且必须是苏州的绣娘,手巧,绣的样子好看。” 后世著名的苏杭绣娘其实早在唐朝就有所发展。苏州的绣娘更是名冠天下。 崔盈盈倒是没说自己找不到这么多绣娘,只是苦笑道:“什么衣服需要这么兴师动众?” 在崔盈盈的眼中,绝大多数衣服也就需要三五个绣娘赶工罢了,有个五天到十天完全来得及,除非那是皇家穿的什么礼服之类。当然,崔盈盈也没机会接皇家礼服这样的大单子,只是凭经验来推断的话,那或许会需要比较长的加工时间。 所以,当李信说他需要十来个绣娘一起开工来制作一件嫁衣时,崔盈盈第一反应就是诧异。 李信神秘一笑。他早就料到崔盈盈会有这样的反应,伸手从袖中取出了一卷画纸——好吧,必须得承认,他确实有几分炫耀的心思,就像考了一百分的好学生不仅仅满足于将自己的考卷给家长看一般,恨不得把它贴在脸上。 崔盈盈脸上的疑惑之色更浓,但还是伸手接过画纸,缓缓展开。 纸上画着四个女子。从形体上看,都是十分优美的少女,叫人见之忘俗。只可惜,这些女子都没有画上五官,永远不会有人知道她长什么样子。如果按照后世美术作品起名字的尿性,给这张画取个哀伤点的名字叫做“永远的遗憾”,那应当是相当贴切。 但是,崔盈盈没有空遗憾。因为有画上除了这四个女子之外,还有另一件东西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十分牢固地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本章完) 第五百七十二章 心酸的崔盈盈 那就是这些女子们身上穿的衣服。很显然可以看出,这四个女子身上穿的是同一件衣服,只是被人从前后左右四个角度描摹出来罢了。 那是一袭暗红色的锦绣连裳,让人一看就觉得绚烂夺目,但是又不显得轻浮,反而还有几分庄重。裙边装饰着暗金色的云纹,密密麻麻,十分繁复,乍一看甚是优雅好看,仔细看时才会觉得头晕眼花——无他,纹路实在太复杂了。 光是看这个云纹,崔盈盈就敢断定,哪怕仅仅只绣这个云纹,一个经验丰富的老练绣娘不吃不喝不睡觉地绣,也要绣上三五天。更不用提这衣服上的其他细节了。 不管是领口的凤凰纹路,还是后背上的霞光,哪一样花费的心思都不会低于云纹。更何况,这件锦绣连裳的底色虽然是暗红,但是仔细看时,却能在暗红中看到无数火焰一般的鲜红色小花纹,更加丰富了衣服的层次感。 还有女子头上戴的金色冠冕,无数细节修饰其中,华丽而不失典雅,即便在纸上,也依然透着明艳。任何工匠看到这样一顶充满细节凤冠,都会觉得美则美矣,就是有点头疼。 崔盈盈盯着这画,半晌都不肯挪开视线。 不得不说,抛开工艺上很难实现这一点暂且不谈,这件嫁衣毫无疑问是美的,而且美得让人心醉。或许说是仙女才能穿的衣服显得有点肉麻,但是此刻崔盈盈真的想不出更好的方式来表达对这份美的欣赏。 “这是......王爷画的?”她抬起头,看着李信问道。 李信用力地点了点头,用一种理所当然的语气说道:“除了我还有谁能设计出这等衣服?” “这是......给陈家三小姐的嫁衣吗?”崔盈盈明知答案,但还是问道,语气里微妙地掺着几分若有若无的苦涩。她不知道这苦涩从何而来,但说出来的话,却就是这般滋味。 “嗯,是啊。”李信对崔盈盈微妙的心理变化毫无察觉,而是笑着问道,“怎么样?好看吗?” 崔盈盈笑着点点头,道:“何止是好看,好看极了。我还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衣裙。没想到王爷竟然对女子的服装也这么有研究。” “总觉得你在暗示我不务正业。”李信半开玩笑道。 崔盈盈正想解释,李信却摆了摆手,道:“我开玩笑的,不用在意。再说了,我不务正业又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我要是哪天开始务正业了,那或许还比较有问题一点。” 崔盈盈哑然失笑。 李信认真地看着摆在自己和崔盈盈面前的这张设计图,缓缓道:“成亲是一辈子的大事,不管是对于我还是对于幼澜来说,都是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天。我希望在这一天,她是世上最美的女子。” 其实李信也没想那么多,只是有感而发罢了,听在崔盈盈耳中,却没来由地显得更加酸楚。 她不动声色地拿起设计图又看了一遍,道:“对于女子来说,成亲是一辈子一回的大事。但是,对于男子来说,恐怕却未必。” (本章完) 第五百七十三章 给你发请柬 毕竟,虽然大唐时候也鼓励女子改嫁,但总的来说还是更推崇从一而终。绝没有哪个女子结婚时是憋着准备以后改嫁的,大多数人都是抱着白头偕老的美好愿望,才步入了婚姻殿堂。 然而,对于男子来说,情况就完全不同了。绝大多数男子,或者说绝大多数有条件的男子,肯定不可能只娶一个老婆。以前也曾经说过,很多大户人家的少爷十来岁青春萌动的时候就有一个贴身服侍的丫鬟,甚至在正式成亲之前,就会与这个丫鬟先有一个孩子。 当然,李信是没有做过这种荒唐事。 这种现状固然有男女不平等的因素在内,但是也有很现实的社会因素的考量——那就是大唐的人口不足。 在封建时代,科技尚未有后世那么发达,国与国之间的生产效率虽然有所差别,但是总的来说,还是相近——你种一年水稻,长出来多少斤粮食,我种一年小麦,长出来多少斤粮食,比比算算,差不多。 但是,如果我的国家有五百万人口,你的国家只有一百万人口,那么我的生产效率就是你的五倍。打仗的时候,我能召集出来的适龄男子,也会是你的至少五倍。那么,你怎么跟我打?被碾压是最显而易见的结局。 对于国家来说,人口就是力量。这句话即使是到了后世,也不能说是完全不适用,只是多了一个科技效率的修正而已。 回到大唐的情况来说,既然人口不足,那么当然要鼓励大家多生孩子。倘若大肆鼓吹从一而终,那么一个明明还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就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结束而没有办法生孩子,这会影响大唐的国力。鼓励男子多娶妻,其实说白了也是为了促进人口的增长。 这些事,李信都知道。上回跟陈幼澜说起来的时候,他也向陈幼澜做了承诺,不过这些事却并不好跟崔盈盈说。他只好讪笑着岔开了话题,问道:“你能帮我把这衣服做出来吗?” 崔盈盈也不是笨人,立即知道李信也不想多讨论男女之间在婚姻关系上的不平等,便笑着道:“当然可以。不过......我可得多收钱。” 李信二话不说就用力地点了点头,道:“应有之义,应有之义。你要是不收钱,我还不好意思了。” 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朋友帮你忙归帮你忙,那是情分,该出的钱却是不能因为这情分而免去。否则,就等于用情分换钱,最后情分就没了,朋友也没了。 “楚王殿下果然爽快。”崔盈盈道,“我一会儿就去找绣娘师傅。” 李信点点头,道:“我回头就让王贵先送两百贯过来当定金,也省得你帮我垫付材料钱。等回头全部完成了,我再把剩下的钱结清。” 崔盈盈本想说不用这么客气,李信却不让她说,只是道:“这些都是应该的。明明是我让你帮忙,总不能还让你垫钱吧?你我都是做生意的,知道手头流动资金的重要性,你就不要推辞了。” 的确。 崔盈盈笑着叹了口气,道:“好吧,那就依殿下之言。” “这就对了。”李信笑道,“到时候我也给你发一份请柬,记得过来喝喜酒。” (本章完) 第五百七十四章 喜欢贵的礼物 “啊?我?”崔盈盈没想到李信会请自己去他的婚礼,毕竟她虽然来自博陵崔氏,身份说不上低,但终究只是女子之身,哪怕掌控着崔氏的茶叶生意,实际地位也算不上高——要知道,李信的婚礼,参加的肯定都是些王公贵族,哪有她这样的女子的地方? 李信点点头,道:“是啊。你不想来吗?” “啊,不是。”崔盈盈下意识地选择了否定,随后才缓缓道,“就是感觉......我似乎身份上不太够格。” 李信笑道:“什么身份不身份的。我没那么多讲究。朝中那么多大臣,我请的也只有相熟的好友和敬重的长辈。毕竟是我结婚,还不是我想请谁就请谁?成亲的本意是想跟朋友长辈们分享一下这份喜悦,接受大家的祝福,大家一起高兴高兴,又不是上早朝,难不成还得看品级才能来?” 崔盈盈被李信的发言逗笑了。这还是她第一回听到类似的言论。以往她也不是没有操办过类似的事情,但是不管是红喜事还是白喜事,她听到最多的叮嘱还是要注意排场,千万不可落了家里的脸面,不要随便什么人都请过来,拉低了家族的档次云云。 像李信说的这么洒脱,明明白白地说成亲就是为了跟大家一起高兴一下,接受众人的祝福......这样的观点虽然跟崔盈盈平时听到看到的不一样,但是却有一份独特的感染力,令人忍不住认同。 “除非你自己不太愿意来,那就算了,当我没说过。”李信半开玩笑道,“但依我看,崔小姐多半不是吝惜这份贺礼的人。” 崔盈盈心里也挺矛盾的,想去又不想去。她想去看看值得李信如此用心的女子到底是何等倾国倾城,但是又不想看到那一天李信脸上幸福的笑容.......其实也有点想看,就是看了未必心里舒服。 崔盈盈在心里纠结了片刻,终于还是决定去。不管看过之后心情会如何,她只知道自己很想亲眼去见证一下李信的幸福。 “盈盈虽然是女子,倒也的确不小气。一份贺礼罢了,还出得起。”崔盈盈笑道。 李信点点头,道:“行。你出得起归出得起,我肯定不跟你客气。但是这嫁衣咱们都说好我出钱了,你别说你非得把这嫁衣当贺礼啊,那我可不接受。” 崔盈盈愕然。的确,她本来立刻就想说,要不这件嫁衣就当做是她送给李信和陈幼澜的贺礼吧,没想到竟然被李信给抢先说了。她也只好打消这个念头,嗔怪地看了李信一眼,道:“王爷的脑子也转得太快了,害我还要再绞尽脑汁地想想,有什么好的礼物可以送。” 李信哈哈大笑:“这还不简单。我就喜欢贵的礼物。越贵越值钱越好。” 自从合作以来,崔盈盈对李信的了解日益加深。她当然知道李信现在是在开玩笑。只好无奈地翻了个风情万种的白眼。 (本章完) 第五百七十五章 崔盈盈的苦楚 接着,李信又向崔盈盈强调凤冠霞帔的一些细节,比如领口的凤凰纹路,一定要用真正的金丝去绣,那样才够华丽,凤冠上的珍珠一定要甄选,大而饱满,没有瑕疵才行。 崔盈盈自然是全都答应了下来。 李信走了以后,果然派人送了一车铜钱过来崔盈盈处。崔盈盈也不推辞就手下了,然后便是命人去联系巧手的绣娘和金银器工匠,待遇从优,几乎达到平均水平的两倍。 很多人都知道一句话,钱不是万能的。但是,不得不承认的一点是,世上绝大多数的事情只要砸够了钱,都会变得很顺利。哪怕只是走个路,砸钱买一双好鞋,不仅走起来舒服,还能提升人的自信和颜值,甚至还有那么点显摆和膨胀。 总而言之,在李信表示不计成本的前提下,崔盈盈也大方地用钱请了一堆能工巧匠来赶工。 按理说,时间其实也不是那么紧,但是不能忽略的一点是,李信并不知道陈幼澜的尺码。他只是很不负责任地看了崔盈盈几眼,道:“好像跟你差不多,你就按你的尺码来吧,尽量早点做出来,我带去让她试试,到时候再改就行。” 天知道当时听到这话的崔盈盈有多想吐血。 其实李信这话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因为连裳这种衣服的形制,在尺码上的要求本身就没有那么严格,只要不是偏离得太严重即可,有个身高体重完全够了。打个比方,娇小的女孩子穿大码衬衫,这衬衫大一码或者小一码,上身的效果基本没有差别。 但不管怎么说,崔盈盈还是努力地挤出了几天缓冲时间,防备着万一需要变动的话,还能赶在婚礼之前,将这件嫁衣改好。 思虑如此周详,难怪做生意也大有成就了。 等崔盈盈亲眼看到凤冠霞帔完工之后,她意外地发现,真正的凤冠霞帔甚至比李信所画的还要更美几分。 她望着领口的凤凰纹,忍不住喃喃自语道:不知道我成婚时,能否也穿上这么好看的衣服..... 这或许不是重点,重点是能不能遇到一个关心她好不好看的人了。 嫁衣毕竟有着神圣的功能,蕴含着特殊的意义。所以崔盈盈最后还是放弃了亲自试穿一下的想法。 一方面是穿别人的嫁衣不大吉利,二来则是因为,这是属于陈幼澜的幸福。崔盈盈还没有卑微到偷尝别人的幸福来满足自己的欲望的地步。虽然目前还没有什么迹象,但是她相信,自己的幸福应该不会太遥远才对。 有个愿望总归不是什么坏事,不是吗?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又想起了几乎天天跟自己吵架的崔一树,还有就是家族里无数双紧盯着她的眼睛。只要她一时不慎,犯下错误,那些藏在暗处的人就会毫不犹豫地冲上来从她身上咬走一块肉。 只可惜,这种豺狼环伺的状况,崔一树却完全领悟不到。他只知道自己的姐姐不肯给他钱花,处处管着他,不让他高兴。他甚至真的相信自己的姐姐是在把控父亲留下来的产业,并且时时刻刻盘算着在出嫁的时候带走这些产业,不给他留下哪怕一分。 (本章完) 第五百七十六章 华丽凤冠 崔盈盈有时候真是气得欲哭无泪,只能无语地笑。她敢保证,只要她敢把产业交到崔一树手里,不出两个月,这些产业就会被家族里的其他人吃得一干二净。 到那个时候,崔一树或许会知错,但那已经没有意义了。因为生意已经丢光了。难道到了那个时候,家族里会有人来管管这姐弟俩,给他们一口饭吃吗?或许不会,或许会,但即便会,也仅限于一口饭了。 当然,崔盈盈也知道如今这样的状况恐怕无法长久。因为她早晚要嫁人,父亲留下来的产业早晚要交给崔一树。但是崔一树显然没办法承担这样的重任,而且也拒绝进行任何锻炼——崔盈盈可给过他一家铺子打点,结果连续亏空两个多月,她不得不从私房再拿钱补上窟窿。 从那以后,崔盈盈真是彻底绝了对这个弟弟的期望。 崔盈盈深吸一口气,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抛诸脑后。不管怎么说,嫁衣既然已经赶制好了,还是应该先把李信叫过来,看看效果如何才好。于是,她派人去楚王府请李信,说楚王请她帮忙的东西做好了。 李信二话不说就吩咐备轿,直接去了崔盈盈的小院。 崔盈盈命人将东西取来,三个大大的锦盒摆在李信面前。李信知道,里面就是他要的东西,不由得对崔盈盈竖起大拇指,道:“比我想象的还要快,不愧是你!” 崔盈盈得了称赞,不由得也有些得意,笑道:“区区小事,也值得楚王殿下这么称赞?” 李信大笑着打开了锦盒。 最大的那个锦盒里装着的是凤冠。这东西毕竟是个立体的,不像衣服似的可以折叠,必须得装在大盒子里。 锦盒刚打开一条缝,李信就觉得珠光宝气晃了自己的眼。作为一个自认为还称不上豪门的暴发户,他必须得承认,自己太喜欢这种闪耀的感觉了。 这难道就是有钱的快乐吗? 金银器艺术在华夏古代就已经得到了蓬勃发展。不管是造型还是工艺,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同时期的任何一个国家,甚至于后世的华夏自己,如果不借助先进的工具,都很难复原古人在千年前就已经能够完成的作品。 但是,与这样一个事实相悖的是,李信在后世经常能听到一种论调,说黄金俗气。其实不是这样的。 原因并不是黄金俗气,而是后世那些珠宝商人的审美不行,是他们俗气,才把黄金这么好的材料拿来做了非常俗气的造型,影响了黄金的高贵和优雅。 作为一种被全世界人类共同热爱的金属,黄金有其独特的美。李信所绘制的凤冠,再加上手工匠们无与伦比的技艺,这才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这一点。 “比我画的还要好看。”李信忍不住感慨道。如果真有人说把这么好看的凤冠戴在头上会显得很像暴发户,很没有气质,那李信第一件事就是给这家伙一脚。 (本章完) 第五百七十七章 李信的情商 明明就美爆了!凤冠上的珠翠和精致的镂空雕刻,简直让人舍不得下手去触碰。 李信非常满意地点了点头。 他合上这个锦盒,打开第二个。里面装的就是锦绣连裳的本体。虽然它被折叠着,但依然能给人以强烈的视觉震撼。暗红的底色上散步着鲜红的小花纹,多变而富有层次感,完全用金线绣的凤凰熠熠生辉,典雅又华丽,仿佛即将振翅远飞。 李信忍不住伸手去摸了一下,然后回头对身旁的崔盈盈道:“完美!” 崔盈盈微微一笑,道:“承蒙王爷信赖,才将新婚妻子的嫁衣交给小店制作。那民女自然要费尽心思做好,才能对得起王爷的信任啊。” 李信哈哈大笑,道:“说得好!本王重重有赏。” “赏点什么呢?”崔盈盈笑着问。 “就......赏你一个特权。”李信笑道,“我的新婚贺礼,你可以送便宜货,但是不能不送!” 看着李信这财迷的样子,崔盈盈不禁为之气结。不过她旋即就明白了李信的用心,脸上这才又露出笑容。 “赏赐”这样的动作,只存在于上位者和下位者之间,中间隐含着“不平等”这个大前提。崔盈盈讨赏赐是在开玩笑,如果李信真的赏赐她,那就是坐实了两人之间地位的悬殊。 所以,李信才选择以玩笑回应,还表现出一副吝啬鬼的样子,意思就在于表达他与崔盈盈之间的平等,他并没有将崔盈盈当成是一个普通的商人来看待。他将崔盈盈当成是一个与他平等的朋友。 崔盈盈想通之后,就觉得李信的形象又变化了几分。不管怎么说,李信这样子的王爷,她还真是头一回见。 李信没有发觉崔盈盈的心思,而是继续看着眼前的锦绣连裳。他倒是挺想把这衣服拿起来看一看的,但是又怕拿出来以后,叠不回原样,便没有动手,直接将锦盒盖上,然后打开了第三个锦盒。 第三个锦盒里装的是精美程度丝毫不亚于前面两者的云肩和盖头。这两件东西,李信倒是敢拿在手里看,因为好叠。 看过一遍之后,李信当即决定再付三百贯给崔盈盈。他相信,他现在看到的成品完全值得上这个价钱。 崔盈盈对于这样的手笔有些意外,连连摆手,道:“不用那么多,再给我两百贯即可。”因为李信先将这件事定义为帮忙性质的生意,所以如今她要起钱来倒是也没有心理负担。 李信却摆摆手道:“这我管不了。多出来的一百贯你买吃的也好,给那些工匠多发点钱也,跟我没有关系。反正你拿着就是了。” 说完,他不给崔盈盈说话的机会,就让等在外面的王贵进来,把东西往外搬。 崔盈盈还想说什么,李信就跟在王贵后面走出了屋子,一边还说道:“这回谢谢你帮忙啦,请柬改日就送到你府上。” 于是,李信走了。只留下崔盈盈在原地苦笑。 (本章完) 第五百七十八章 试衣 李信离开崔盈盈的小院之后,并没有回楚王府,而是往陈府的方向去了,带着这一整套锦绣连裳。一来是他想让陈幼澜试试尺寸,看看有没有哪里需要改,二来则是他自己的确有点迫不及待地看看陈幼澜穿上这一身会是什么样。 不管怎么想都觉得会美如天仙好吧。坐在马车上的李信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嘴角。 带着大包小包的李信并没有被陈府的下人拦下来,顺利地见到了陈幼澜。 “这......什么东西啊?”陈幼澜奇怪地看着李信,目光在他抱着的大包小包上扫了好几遍。一旁的小铃也很好奇,睁大眼睛眨啊眨的。 李信将东西一一放下,道:“成亲那天你要穿的衣服,快试试合不合身。” “啊?”陈幼澜愣了一下。她还从来没听说过有这样的事情,未婚夫竟然带着嫁衣来见未婚妻? “这东西不用你准备啊。”陈幼澜苦笑道。 李信道:“要的要的。普通女子成婚时穿的衣服都太难看了。成亲是一辈子的大事,怎么能不看起来就漂漂亮亮的呢?我要那一天的你,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女子都好看。” 陈幼澜听到这样的话,脸都绯红了,嘴上却嘴硬道:“什么衣服,能有这么好看?” “你试试不就知道了?”李信笑着催促道,“小铃!” “诶,殿下。”小铃应道。 “赶紧带幼澜去试试衣服。”李信道。 小铃征询地看了陈幼澜一眼,但陈幼澜并没有说什么,仿佛是默认了。她赶紧抱起李信放下的东西,走回了陈幼澜的房间。 陈幼澜在原地磨蹭,李信催促道:“快试试,给我看看好不好看嘛!” “真是拿你没办法。”陈幼澜嘴上不乐意,但最后还是跟着小铃去了,而且眼角显然也有几分期待和好奇。 女孩子换衣服,李信当然不可能跟过去。不然就成了耍流氓了。他只好在原地焦急又耐心地等着。 也不知是李信的心理作用,还是陈幼澜和小铃确实不太会摆弄凤冠霞帔这些东西,反正李信总觉得自己等待的时间有点长。 但是,等待是值得的。因为他最终还是等到了那个向她走来的女子。 世界上有很多种美,空谷幽兰很美,怒放牡丹很美,璀璨星空很美.......只不过,巧笑嫣然的女子比这前三者都更美。 李信只觉得此刻自己的心仿佛被某种特别的幸福情绪包裹着,因为他知道,这个正在向他走来的女子,将会变成属于他的妻子。 陈幼澜觉得自己的脸很烫,猜测它可能已经泛起了讨厌的绯红,但是她又不敢表现得过于在意这一点。如果在李信面前表现得太害羞,肯定会被他取笑的,太讨厌了。所以,她努力装出自信又矜持的样子,缓缓向李信走去。 不过,她并不知道,或许是由于身上衣服太红的关系,李信已经简单地把她脸上的红晕当成是衣服的映照了,虽然这两抹红晕的确生动得恰到好处,动人心魄。 (本章完) 第五百七十九章 一吻 这一身嫁衣真的很美。就像是用鲜红的晚霞织成,上面点缀着的金色花纹,仿佛是尚未完全散尽的夕阳在轻盈地流动。 陈幼澜并没有戴上凤冠,仅仅是这一身衣服,就已经美得很不像话了。小铃羡慕地跟在自家小姐的后面,一双黑漆漆的瞳仁里倒映着小姐优美的身姿,里面流转的光芒里有羡慕,有祝福,有庆幸。 小姐能遇上王爷,实在是太好了。天底下没有比王爷更好更有才华更聪明的人了。 小铃认真地在心里这般想道。 而陈幼澜看着李信目瞪口呆,久久都没能回过神来的表现,心里自然很是满意,只不过没将这份窃喜在脸上表现出来。 “很适合你。你真好看。”李信由衷地说道。 陈幼澜白了李信一眼,忍不住笑道:“油嘴滑舌。” “真的好看!我不骗你!”李信连忙道。 陈幼澜又笑了笑,没有回答,而是低下头,左右看了看自己的裙摆,问道:“这衣服是从哪里来的?我以前从来没见过这样的。” 李信得意地笑了笑:“那当然是因为以前本来就没有这样的衣服。” “什么意思?”陈幼澜笑着问道,“难道这又是你的独创吗?” “猜对了。”李信挑起眉毛点了点头,道,“不愧是我的夫人。” 反正婚期也没有几天了,陈幼澜也就红着脸默认了李信的称谓,故作镇定地说道:“没想到你对女子的衣服还有研究。” 李信笑道:“你忘了?长一楼的制服就是我设计的。如今是我的大婚,我怎么能让你穿那种绿绿丑丑的衣服的,当然要亲自出马,让你在那一天穿上天下间最好看的衣裳。” 他静静看着面前的陈幼澜,道:“不管是对你还是对我来说,成亲都是人生大事。我希望你能感觉到我的重视,能感觉到我对你是认真的。” 陈幼澜难得看到李信露出这么严肃的表情,说得还是这么令人心房颤抖的话语,本想说些什么,但是心情激动之下却觉得仅仅是说话未免也太轻描淡写了。于是,她上前一小步,微微踮起脚尖,将双唇送到了李信嘴边。 小铃看到这一幕,连忙害羞地捂住了自己的眼睛......好吧,只留下两道宽宽的缝隙。 这不是一个蜻蜓点水的亲亲,而是一个深深的吻。 李信第一次被动地接受陈幼澜的亲吻,不自觉地伸手揽住了陈幼澜细细的腰肢。 晴朗的天空在庭院上方绵延着,鸟雀好奇地落在枝头,歪过头,用绿豆般发亮地眼睛打量着面前的画面。风和云都在此刻驻足,仿佛慈爱的长辈送上轻轻的祝福。 在场的三人丝毫没有注意,不远处的阴影里,陈辛恒正躲着偷笑。他用手捂着嘴,生怕笑出声来,任由笑意无声地从眼角满溢出来。 正在他欣赏这一幕时,突然听到身后有轻微的脚步声,隐隐还有人说话。他连忙回头看去,竟然是陈夫人! (本章完) 第五百八十章 并不是胭脂的问题 陈夫人带着两个丫鬟快步向陈幼澜住的小院走来,一边走还一边交代着什么——看样子多半也是来让陈幼澜试试新嫁衣的。 眼看着陈夫人就要踏入庭院,不免撞见激吻之中的李信和陈幼澜,陈辛恒不愧是最强僚机,当机立断地藏身之处跳出来,左手捂住陈夫人的嘴,将她拉到自己身边,右手则是放在自己的唇边,不住地给丫鬟打噤声的手势。 丫鬟们倒是机灵,虽然吓了一跳,连退数步,却的确没有发出声音。而被捂住嘴巴的陈夫人也没办法第一时间训斥自己这个行事乖张的儿子,只能一边努力地瞪他,一边小声地支支吾吾。 虽然陈夫人的话不成句子,但是陈辛恒的耳朵却仿佛有自动翻译功能一般,清楚地知道自家老娘在问什么。 显然是:你在搞什么鬼?赶紧放开我! 陈辛恒突然感觉自己的下场或许也不太妙,多半要被老娘臭骂一顿。但是事已至此,似乎没有回头路了。 “娘,我马上松开你。但是你得答应我,不许出声。”陈辛恒在陈夫人耳边轻轻说道,“只要你答应我不出声,我马上放开你,还带你去看一出好戏。” 陈夫人狐疑地看着陈辛恒,缓缓点了点头。她不知道自家儿子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是跟着看看总不会是什么坏事。 “千万别出声。”陈辛恒不放心地又交代了一遍人,然后缓缓松开了自己捂着陈夫人的手。 陈夫人果然没有说话,只是长长地松了一口气,顺便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后用眼神看了陈辛恒一眼,似乎在问:好戏在哪里? 陈辛恒这才放心地笑了笑,神秘兮兮地指了指陈幼澜的小院。他拉着陈夫人蹑手蹑脚地走到刚才他藏身的位置,透过面前一棵树的缝隙,看到了前方廊下站着的那对璧人。 “亲这么久,不害臊啊。”陈辛恒默默地在心中打趣了一句。因为他和陈夫人回来的时间很恰当,正巧看到了陈幼澜和李信分开的那一幕。 陈夫人没想到自家儿子要自己看的好戏竟然是这个,歪过头瞪了陈辛恒一眼。 廊下的李信和陈幼澜眼里只有对方,小铃眼里也只有自家小姐和姑爷,哪里顾得上看周围?三个人沉浸在幸福的小世界中。李信甚至在这个长长的吻结束后,依然没舍得放开陈幼澜,依然搂着她的腰,欣赏着她的脸。 陈幼澜还不太好意思在这么近的距离下与李信对视,更何况,片刻之前她还主动吻了李信,这让她更加害羞,原本就发烫的脸庞,此刻更是宛若沸腾一般,就差从耳朵里冒出淡淡的蒸汽了。 “你怎么还特意涂了胭脂?”李信突然奇怪地问道。 两辈子没有过女朋友的李信怎么会分得清什么是自然的脸红,什么是人工的腮红呢? 陈幼澜听到这话,恨不得当场给李信一个巨型白眼。小铃则是捂着嘴不让自己笑出声,甚至用力地咬了一下自己的舌头,痛得眼泪汪汪。 (本章完) 第五百八十一章 真的是托人吗 最远处的两位重磅观众也傻眼了。陈辛恒尚未发表什么评论,就听到身旁的老娘非常恨铁不成钢地来了一句:“这楚王怎么这么呆啊?” 陈辛恒笑着点了点头,用眼神肯定了陈夫人的评价。 别看李信大多数时候搞得好像挺聪明的样子,一到他不太了解的地方,他跟普通人也没啥区别,甚至还有点憨。 李信见陈幼澜没有回答自己,好奇地又凑近了几分。 陈幼澜小声地嘟囔道:“没有涂胭脂......” 李信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有多愚蠢,脸上也跟着浮现出尴尬的神色,连忙岔开话题道:“额.....衣服还合身吧?” 陈幼澜点了点头,目光却不再与李信对视,害羞地看向了别处。只可惜,她并没有发现暗处的两位观众。 一方面是被自己的直男行为蠢到了,另一方面则是的确天色不早,李信不好意思在这里多留,便与陈幼澜道别,悄悄走了,仿佛做贼一般。从某种角度来说,他倒是的确也偷走了点小东西。 待李信走了以后,陈辛恒和陈夫人才对视一眼,从藏身的暗处走了出来,仿佛刚刚踏入庭院一般。陈辛恒还轻轻咳嗽了两声,引起了正在和小铃说话的陈幼澜的注意。 “啊,娘亲,二哥。”陈幼澜下意识地叫了一声,心中却是庆幸李信早走了。若是被陈夫人撞个正着的话,她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了。 陈夫人一路走过来,一路仔细端详着陈幼澜身上穿的衣服,问道:“这衣服从哪里来的?怪好看的。” 陈辛恒在一旁笑吟吟的,也不解释,乐得看戏。 陈幼澜本来随着李信的离去而有些好转的脸色突然再一次泛红,道:“楚王殿下托人送来的,说是特意定制的,让我在成亲那天穿。” “真的是托人吗?”陈辛恒意味深长地问道。 若是平时,碰上陈辛恒这么找茬意味的问题,陈幼澜早就瞪回去了,可今天却微妙地有点心虚,没敢看陈辛恒,只是点头道:“是的。” 陈夫人也有些好笑,但终于还是忍住了,没有笑出来,而是伸手让女儿转了一圈,目光中透着满满的欣赏道:“虽说按礼制来说该穿青色连裳,但楚王送来的这一身却也是非常好看。连我都从来没见过。” 陈辛恒笑道:“就穿这个吧。幼澜跟楚王殿下毕竟是圣旨赐婚,礼节上有破例的地方也正常。他们小两口乐意就行。” 陈夫人到底还是老套一些,虽然被陈幼澜身上这一身锦绣连裳征服,却还是忍不住考虑成亲当天穿这样的衣服是否得体——在她看来,这可不仅仅是美与不美的问题。 陈辛恒的思路则是活分很多。他早就看清了问题的关键:李信和陈幼澜的成婚,是得到李世民首肯的,只要李世民没有意见,别说陈幼澜穿红色,哪怕穿白色,也无伤大雅。再想想李世民对李信的一贯特殊优待,想来肯定不会在李信的新婚妻子应该穿什么衣服上计较。 (本章完) 第五百八十二章 陈夫人催婚 陈夫人最终也点点头,表示赞同陈辛恒的看法。她并不是太古板的人,否则也不可能同意陈幼澜以“陈子衿”的身份四处“招摇撞骗”了。也正是因为如此,刚才她与陈辛恒一起目击陈幼澜和李信的“出格举动”时,才没有第一时间跳出来指责。 当然,陈辛恒也是因为了解自家老娘,才会做出跟老妈一起观赏好戏的决定。 为人父母的,平时想的最多的,不过是如何让子女获得幸福罢了。早在当初圣旨赐婚之前,陈尹就曾经与陈夫人商议过陈幼澜的婚事。当时陈尹已经得到了李世民的暗示,知道李世民打算用李信来与陈家联姻。 陈夫人那时候的态度是拒绝的。正如那时候李信所猜测的那样,没有父母会愿意把女儿嫁给他这样声名狼藉的少年郎。但是,陈夫人的拒绝并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她没有办法改变陈尹和李世民的决定。 好在后来,李信的所做所为被人们看在眼中。事实上,也是陈尹为了改变陈夫人对李信的态度,才特意常常在她耳边说李信的好话,将李信做出来的惊人成就讲给她听。 于是,陈夫人才逐渐改变了对李信的态度。如今看到李信对陈幼澜如此珍惜,如此看重,她这个做母亲的,心里自然是欣慰,对这位未来的女婿也是十分满意。 想要讨好陈夫人这样的丈母娘真是太容易了,只要好好疼爱她的女儿即可。刚才李信和陈幼澜腻歪的画面,毫无疑问地说明,李信是真的喜欢幼澜,这对于陈夫人来说已经够了。 明明是圣旨赐婚,但陈幼澜依然碰上了她喜欢的人,而且那个人也喜欢着她,珍惜着她,这其中不能说是完全没有天意的成分吧? 陈夫人用温柔的眼神看着陈幼澜,忍不住伸出手去摸了摸自家女儿的脸,缓缓道:“一眨眼,也到了嫁人的时候了。” 陈幼澜很是感动,张开双臂搂住了母亲。 陈辛恒在旁边笑道:“幸好嫁出去了,没嫁出去可惨了。只能在府上做老姑娘。” 陈幼澜瞪了陈辛恒一眼,伸出一只脚轻轻踢了陈辛恒一下。 陈夫人嗔怪地看了两人一眼,道:“都要嫁人了,以后举止要稳重些。还有你!”前半句是对陈幼澜说的,语气还温和些,等到“你”字出口时,她便瞬间转了语气,恶狠狠地盯着陈辛恒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娶个媳妇啊?” 催婚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结婚生子是每个人的人生大事。家长们自然免不了为儿女操心。不管如何选择,哪怕是选择不结婚不生字,也总是要在人生的某个阶段经历这个选择的过程。这也算是一种面对。 陈辛恒一直以来都吊儿郎当的,没个正行,既不肯考功名,也不肯靠门荫入朝为官,只肯留在家里吃吃喝喝。如此哪里能娶得到媳妇?哪怕他的父亲是中书令陈尹,那些门当户对的小姐也不会看上他呀。 (本章完) 第五百八十三章 请李世民 当然,世上肯定也会有因为带着攀附之心而愿意嫁给陈辛恒的,但是,这种女子的家世往往与陈尹家相去甚远,而且,陈辛恒自己也看不上这样的女子,所以他的婚事也就这么搁置下来了,以至于现在他的年纪也不小了,却连个妻子也没有,更别提孩子了。 陈夫人每每说起这件事就咬牙切齿,大有恨不得揍陈辛恒这臭小子一顿的架势。 陈辛恒见势不好,连忙施展娴熟的脚底抹油大法,道:“我突然想起还有些功课没有做,先回去读书了。”虽然完全不想考功名,但是读书还是个百试百灵的借口。 看着陈辛恒飞速离去的背影,陈夫人叹了一声道:“这孩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让我抱上孙子.......” 说到这里,陈幼澜突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你和楚王殿下可得多努努力,给我生个外孙带带啊。”陈夫人带着一脸殷切期盼地说道。 果然,催生也是一件在婚姻定下来以后就很难避免的事情呢。 陈幼澜红着脸道:“娘,你也太心急了。” “不急了不急了,快了。”陈夫人慈爱地笑道。 ....... 既然陈幼澜的服装没什么问题,李信也就没有将礼服再带回来了,直接留在了陈幼澜手里。至于他自己的礼服嘛,他倒懒得搞什么花头,毕竟男方的礼服本来就很好看了,至少以他的审美来说,还挺好的。 婚礼前半个月,萧老派人送来了一大叠请柬——他允诺的让褚遂良亲笔写的请柬。李信忍不住打开一封看了看,啧啧,要不怎么人家是书法大师呢,瞧瞧这点是点,捺是捺的...... 行吧,其实李信对书法没啥研究,除了“好看”和“值钱”之外,基本讲不出什么有价值的评价。 这一摞厚厚的请柬......要是卖了能值不少钱吧? 李信忍不住想道。不过这事儿也只是在心里想想,寻开心罢了,做是无论如何做不出来的。这么好的请柬拿去卖钱,难道自己再写一批吗?不用褚遂良动手,萧老怕是都会因为羞愧难当而将李信人道毁灭。 发请柬自然是不用李信亲自出马,但是有两个人却必须李信亲自去请。 那就是李世民和长孙皇后。 很难回避的问题是李信是个孤儿,婚礼上有很多事情都需要长辈参与,如果没有的话,环节上总是有些缺失,而且也总让人觉得怪怪的。所以,李信才想到了伟大的李二陛下。 李世民是李玄道的亲弟弟。如今李玄道已经身故,让李世民来代替李玄道,以长辈身份出席,见证李信的婚礼,接受新人的致意,这完全是合情合理的选择。 果然,李信恭敬地请求之后,李世民和长孙皇后欣然答应前往。 李世民一直将李信当成亲生儿子看待,如今得到了李信这样发自内心的尊重,心中自然也有些感动。 (本章完) 第五百八十四章 那一天 很快就到了婚礼那一天。 李信一大早就被润娘从被窝里拽了出来。 要知道,润娘一贯是喜欢让王爷睡懒觉的。但是今天不行,今天是王爷的大喜日子,得早早起来准备才行。 于是,总觉得自己的灵魂还在梦中的李信不得不将身体的掌控权交给这一帮兴奋的婆娘们。 烧上一大桶热水,将李信剥光了丢进里面泡,还要撒上各种各样的香料,仿佛李信是一头等待着被卤的猪。 足足泡了半个多时辰,李信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内脏是不是也入味的时候,他终于被捞上来擦干,换上了崭新的衣服。 这个时候,李信才多少有些清醒起来,有空抬头看一眼面前的铜镜。 说起来,铜镜的质量是真差,底色黄不说,映出来的人像也不够清晰。李信正想发表一番高论,谈谈什么烧玻璃的事情时,负责打扮的婆子已经非常满意地开始折腾他的头发了,根本没有人想知道科学的镜子是什么样的。 好吧,李信只好默默地将自己当成一个洋娃娃般任人摆布。 即使是在后世男生普遍短发的情况下,新郎都会在婚礼前认认真真地做个发型,更别说如今是男女都长发的大唐了。男性也要好好地把头发盘起来,再带上好看的玉冠。 怎么说呢?等最后完成的时候,李信对着镜子左看右看,忍不住满意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虽然这镜子的清晰度不行,但是依然掩盖不了今日李信身上勃发的英姿。 的确,李信完全遗传了李玄道的形貌,阳刚之余不失儒雅。或许这也是长辈们对他非常优待的原因,因为他跟李玄道太像了。 等李信都穿戴齐整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来预定好来当傧相的秦怀玉和程处默也早就来了,刚才他在打扮的时候,他们俩也在隔壁房间任人摆布。 傧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伴郎,主要功能是新郎迎亲的时候助他一臂之力,帮他抱得美人归。不过,在唐朝的婚礼习俗中,傧相却还承担着一个重要的功能。这个功能让李信看向秦怀玉和程处默的目光显得有那么几分幸灾乐祸。 平时秦怀玉和程处默都是一副糙汉子的模样,又高又壮,皮肤黑得不像话,今日冷不丁穿得人模狗样,反倒让李信看着有些不习惯。 更好笑的是,或许是负责打扮的婆子觉得这两人的脸实在太黑,不吉利,便往两人的脸上扑了一层白粉,硬是把两个莽汉变成了奶油莽汉,看得李信心里直打突,庆幸自己生得白,才免了这一场不大不小的灾难。 迎亲的时间是在傍晚,黄昏的时候,李信骑在高头大马上,领着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顶着头顶橘黄色的天空,不紧不慢地往陈尹府上走去。王贵走在马的边上,用手牵着马,脸上喜气洋洋,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王爷总算要成亲啦。”王贵总觉得自己走路的时候带风,仿佛在完成什么重大的使命。 (本章完) 第五百八十五章 接新娘 一想到不久之后,楚王府就能迎来一位女主人,甚至很有可能在不久之后的不久之后,就有一位小小王爷诞生,王贵的胸口就热乎乎的。他就盼着看到这一天呢。作为一个传统的人,没有什么事比看到家族延续和生命传承更幸福。 楚王府冷清太久,的确也早该添丁了,热热闹闹的,多喜庆啊。 只可惜,老王爷如今已经是看不到了。但是,不要紧,他王贵还能看到。他一定会睁大眼睛,好好将这些事都看在眼里,将来去地下见老王爷的时候,好一件一件地说给他听,让他知道,小王爷活得很好,很有出息。 秦怀玉和程处默也是喜气洋洋地骑着两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一左一右地跟在李信身后,仿佛佛祖身边的一对左右护法。 两人当傧相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所以感觉很新鲜,脸上的笑容就没有下过嘴角,似乎觉得涂白的自己威风凛凛,非常好看,肯定能迷倒万千少女。 李信根本懒得纠正这两人的错误观念。人嘛,有点美好的错觉和幻想,算不上什么坏事。 很快,李信一行人来到陈府紧闭的大门外。迎亲的队伍停住,秦怀玉和程处默两人开始跟着其他人喊道:“新娘子!新娘子!催出来!催出来!” 陈府的大门之所以关着并不是因为对李信有什么意见,或者不想将陈幼澜嫁给他,而是出于这个时候的习俗而已。新郎必须表现出足够的诚意,女方家的大门才会为他打开。这时候,傧相和迎新队伍就得在门外大声叫门,直到把门叫开,才算过了这一关。 叫门的声音很大,音浪越过陈府紧闭的大门,传到了里面每个人的耳中。就在这一扇大门之隔的后面,贴在门上透过门缝偷看外面的下人们脸上也都洋溢着喜庆的笑容。 不管怎么样,成亲是好事。自家小姐有了好的归宿,谁不高兴呢? 已经着装完毕,盘好头发,戴着凤冠的陈幼澜原本正静静地坐在房间的床沿上,品味着此刻复杂难言的心情,方才出去看动静的小铃却在这时脸颊粉红地跑进来道:“小姐小姐,姑爷来了!姑爷来了!” 陈幼澜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心跳一听到这话又立刻噗通噗通地跳了起来,眼睛也飞快地眨了几下,点红的朱唇轻动,喃喃道:“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有点紧张......” 小铃上前拉住陈幼澜的手,笑道:“小姐紧张什么,等姑爷来接你就是了。” 陈幼澜哑然失笑。好像也是,其实自己什么也不用做,安心在这里等着就是了。 话虽如此说,她还是忍不住心乱地回忆起与李信相识以来的一幕幕。想到第一次见面时,自以为掩饰得很好的她气冲冲地与李信斗嘴,没想到却早就被李信识破伪装,如今更是心甘情愿地要嫁给他为妻......命运真是叫人琢磨不定。 (本章完) 第五百八十六章 催妆诗 门还是被叫开了。陈府早就挂着大红灯笼的大门终于左右大开,一群下人拥出来讨喜钱。王贵出门之前就有准备,不慌不忙地托出一盘铜钱,也不看多少,来一个人就往对方手里放一把。 拿了喜钱的下人个个眉开眼笑,当场“叛变”,混入迎新队伍里,开始“催妆”。字面意思,就是催促新娘快点把妆化完,好坐上轿子,随新郎一起去完婚,不要让新郎那边的宾客们久等。 李信这才下马,害羞又紧张地往跨入陈府大门,去将陈幼澜接出来。 妈的,他本来还觉得自己见惯了大风大浪,结个婚肯定手到擒来。结果,真的事到临头了,他才发觉,去特么的大风大浪,明明紧张得手心冒汗好吗? 要说起来,人的心里也是蛮奇怪的。明明李信也不是第一次来陈府了,但是,今天来的时候就好像是第一次来一般紧张,连进门时先迈哪条腿都要好好思量一番。 一进大门,李信就看见了笑嘻嘻的陈辛恒。他快步走到李信身旁,低声问道:“当新郎官的感觉怎么样?” “别说了,比种地都累。”李信小声地苦笑道。 陈辛恒自然是笑个不停,然后道:“走吧走吧,我带你去找幼澜。不过咱们得走慢点。我刚才看到我娘去找幼澜说话了,估计她们两个得说一会儿哭一会儿,我们不着急过去。” 李信点点头。走慢点就当做是休息了,正合他心意。虽然说他这一整天也没做什么事,但是晕头转向地任人摆布的确也让他感觉很累。这无限的疲惫之中,只有一点值得他感到安慰——经历这些难关都是为了陈幼澜。 想到陈幼澜的笑脸,李信的身体里就突然涌出了一股力量,脸上也浮现出笑容。陈辛恒走在李信身边,将这细节看在眼里,嘴角也难藏笑意。作为兄长,他也很乐意看到自己的小妹嫁给一个真心爱她的男人......虽然也有些不舍,甚至有点想揍这个男人一顿。 罢了罢了,揍他一顿,幼澜又心疼。陈辛恒不动声色地在心里这样想道。 李信来到陈幼澜房门外,房门正关着。两个丫鬟把守着房门,不肯轻易让开,李信拿出无往不利的喜钱来,她们也无动于衷。 陈辛恒在旁笑道:“这会儿光是赏钱可不好使了。‘催妆诗’总得留下一首吧?” 原来,在新娘门外催促新娘赶紧完妆上路,还得先做出一首令人满意的催妆诗来。 好在李信虽然头昏脑涨地忘了这一茬儿,但是作诗这件事他却是一点不怕的,当即清了清嗓子念道:“玉漏涓涓银汉清,鹊桥新架路初成。催妆既要裁篇咏,凤吹鸾歌早会迎。” 所谓的催妆诗其实表达的都是一个意思:时间紧迫,老婆,咱们赶紧走吧! 李信的诗不仅意思清楚而且用词还雅致,不是寻常人家结婚时常用的打油诗。陈辛恒听了大为满意,暗中向两个丫鬟使了个眼色,她们这才打开房门,退到了两边。 (本章完) 第五百八十七章 短棍 李信并不是第一次看到陈幼澜穿着这一身嫁衣,但是今天的心情尤为不同,胸口传来的动静分明在告诉他:这已经不是小鹿在乱撞了,是特么大象在乱拱。 今天穿着大红锦绣,头戴凤冠的陈幼澜看起来比任何时候都要美。只可惜,她却用一把团扇遮挡着脸,让李信看不见她的妆容和表情。 这也是这时的习俗,以团扇遮面。等到一会儿到了新郎家以后,新郎念了却扇诗,新娘才会移开扇子展示容颜。 陈夫人也在屋里,悄悄地抹了一下眼泪,然后上前拉起李信的手道:“女婿,我的女儿从此就交给你了。万望你不要亏待她。” “伯......岳母大人放心,”李信情急之下差点忘记改口,当即认真地说道,“我一定会好好呵护幼澜,不让她受委屈。” “那便好,那便好。”陈夫人一脸说了两遍,目光看着李信,里面藏着祝福与期待。 陈幼澜没有出声,静静地坐在床沿。她此刻有点庆幸自己手中有这把团扇了,因为它挡住了她泛红的眼眶,给了她一点情绪缓冲的空间。刚才跟陈夫人说话的时候,她就有点想哭了,如今陈夫人和李信在她面前如此郑重地交接,更让她的情绪有点泛滥。 出嫁女儿这份微妙的欣喜与不舍,不亲自经历,很难想象得到。 最后,小铃搀扶着陈幼澜,让李信将其背到了背上——按照规矩,新娘的脚不能沾地,以免沾了晦气。 陈幼澜很轻,李信背起来并不费力,脸上甚至不自觉地露出了笑容。小铃微笑着跟在两人背后,悄悄地擦掉了眼角的泪水。 陈辛恒搂着陈夫人的肩膀,祝福地看着新人离去的背影,顺带着还看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的陈尹。 陈尹并不习惯这么儿女情长的画面,所以站在角落看着这一幕。他的目光虽然平静,但看得出来,他的心情也很复杂。 能让人真心地哭,也让人真心地笑的场合,或许就是婚礼了吧。 “你大哥呢?”陈夫人有些责怪地开口说道,“幼澜的大日子,他这个做大哥的,怎么还没到?” 陈辛恒闻言,神秘一笑道:“不用担心。既然大哥说他会来,那就一定会来的。而且还会带着贺礼来。” 陈夫人显然不太相信地看了陈辛恒一眼。 李信背着陈幼澜出了陈府,将她送到了轿子上。成功迎接到新娘子,乐队又大肆地吹奏了一番,载着新娘的红轿子就在乐声中稳稳当当地抬起来,往回楚王府的方向走去。 但是,这回程可不会那么顺利。陈幼澜的三姑六婆早就在路上等着要拦新娘的轿子了!她们人人手里都拿着一根短棍,看起来凶神恶煞的,很不好招惹。 这也是成婚的关卡之一。过关的方式也很简单:挨打。娘家人要用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来提醒今日迎娶新娘的新郎,以后千万不要欺负新娘,否则就要他好看。 李信往左右看了一眼——这里就要程处默和秦怀玉发挥作用了。 (本章完) 第五百八十八章 过了门 理论上来说,这些娘家人也不会真的下狠手地揍新郎,但是,这种热烈的气氛之下,难免有失手的时候,不说打死打伤,打得新郎青一块紫一块或者走路一瘸一拐的话,一会儿成婚行礼时也不好看。 所以,多数情况下,挨打的并不是新郎,而是傧相。这就是程处默和秦怀玉今天最大的作用。 两人毕竟是武人出身,人高马大又皮糙肉厚,哪里把几个姑婆手中的短棍看在眼里,二话不说就下了马,走上去,一边扛着打一边分开人群,大有盖世英雄的气魄。而那些婆姨们都是女人,哪怕拿着短棍这样的武器也拦不住程处默和秦怀玉两个,便逐渐被分开了,让出了一条道路。 正所谓打一棍子,给一枣子。对付这些没什么太大恶意的邻里亲戚,光是强硬地分开并不够。还得王贵跟在两个憨货边上分发喜钱才行。 这样一来,大家都眉开眼笑,嘴里还大方地附送几句“早生贵子”之类的吉祥话。气氛又热闹又和谐。 最高兴的还是王贵。这会儿他就喜欢听到“早生贵子”这四个字,二话不说就给说出这句话的婆子又塞了一把铜钱,乐得那婆子嘴都差点咧歪。 这或许就叫投其所好。王贵最想的就是李信能给老王爷留下香火。旁边婆子里比较机灵的几个立即注意到了王贵对“早生贵子”这四个字的反应,便立即开始了密集的轰炸,大有不把王贵兜里的钱骗光就不罢休的架势。 王贵倒是丝毫不惧。他早就不是当年那个贫穷的楚王府的管家了。现在的楚王府,那叫一个有钱。撒钱这种事,随便大方地撒,讨个好彩头,用不着心疼。 李信则是听不清前面的人在热闹什么,他只知道既然自己面前的路已经开了,那就往前走就对了。他带着轿子和迎亲队伍,一路吹打着向前,速度并不快,耽搁在身后的秦怀玉、程处默、王贵很快就跟了上来。 回到楚王府,这里已经围了一众下人。赵珂早早地等在这里,站在一条长长的红毯边上——新娘的脚不能沾地,所以直接铺上从大食商人那里买来的名贵红毯,从王府外面直接铺到里面。 这个毯子是论尺卖的,一尺三贯,童叟无欺。听起似乎不贵,但是像李信这个铺法,光地毯就铺出去两百多贯。 赵珂远远地望见迎亲队伍靠近,扭头对旁边的丫鬟道:“把火盆点起来。马鞍也立即准备好。”丫鬟应了一声便去准备了。 很快,载着新娘的轿子在红毯边停下,李信飞速下马,掀开帘子,将团扇遮面的陈幼澜从轿子里搀扶了出来,稳稳地走上了红毯。秦怀玉和程处默也下了马,跟在两人身边,眉开眼笑得仿佛今天成亲的是他们两个。 李信搀扶着陈幼澜依次跨过冲走晦气的火盆和寓意着平平安安的马鞍,迈步走进了楚王府的大门。虽然婚礼还远未结束,但所谓的“过门”却是已经稳稳地过了。 (本章完) 第五百八十九章 却扇诗 李信发出去的请柬不多,拿到请柬的人几乎都到了。程咬金、秦琼、李绩、李靖、尉迟恭、房玄龄等等,哪一个走出去都是被人死命巴结的大佬,如今都坐在桌上,一边吃酒,一边聊天,眼见得李信带着新媳妇进来,个个哈哈大笑。程咬金那闷雷一般的笑声在其中显得最为显眼,使人难以忽略。 除了这些长辈以外,当然还有尉迟宝林、牛建虎这帮平辈们的桌,一会儿程处默和秦怀玉也会到这些桌上喝酒。 陈幼澜有些紧张,李信敏锐地觉察到了这一点,搀扶着她手臂的手掌稍稍用力几分,试图将无形的力量传递过去。陈幼澜定了定心神,这才稳稳地跟在李信身旁,穿过了无数欢呼和注视。 不过,虽然这些注视和欢呼着实给了陈幼澜不小的压力,但实际上,对她来说最大的压力来源还是坐在红毯尽头的那两个人——李世民和长孙皇后。 李信去请李世民和长孙皇后之前,就曾经与陈幼澜商议过这件事。陈幼澜只在很小的时候见过一次长孙皇后,李世民更是一次都没见过,听说结婚当日要给这两位天底下最尊贵的人奉茶,不自觉便有些紧张。 陈幼澜不是那种会因为有些畏惧心理就后退的人,更何况她也知道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对李信来说是多么重要的长辈。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出席李信的婚礼都是自然而然的事。 仅仅逃避是没有用的,还是要面对。 话虽如此说,陈幼澜的紧张却很难自行控制。李信分明能觉察到她的步伐逐渐僵硬,变得好像一支受人操纵的机械木偶一般。 这种反应.......实在太可爱了。 李信这样想着,嘴角忍不住扬起笑容。 这抹弧度正好被眼尖的程咬金捕捉到,他当即笑道:“哈哈哈,李信这小娃儿,娶个媳妇乐得嘴都歪了!哈哈哈哈!” 他这么一说,同一桌的秦琼、尉迟恭等人都跟着哈哈大笑起来。连躲在扇子背后的陈幼澜都下意识地用余光看向李信。 李信登时闹了个大红脸,惹得众人笑声更盛,连李世民和长孙皇后都对视一眼,欣然一笑。他一个小辈哪敢对这种状况有什么意见,只能默默在心里诅咒程咬金一会儿喝酒的时候最好呛一口大的。 新人来到李世民和长孙皇后面前站定。长孙皇后用慈祥的目光望着李信和陈幼澜,感慨道:“都长大了。” 李世民则是微笑着点头。 证婚人萧瑀站在旁边递过来一把弓箭,还有三支不带箭镞的箭,道:“三箭定乾坤。” 李信伸手接过弓,飞快地射出三箭。当然,没射出去多远,也没有人笑话他。因为这张专门用在婚礼上的弓本来就不是用来射远的,只是为了完成这个射箭的礼节而已。 正所谓开弓没有回头箭,男方射了这三箭就代表他肯定了自己与女方的婚姻,将来不会后悔。 这时,萧瑀笑道:“早就听说新郎官诗才斐然,如今到你施展的时候了。让大家看看你的却扇诗能不能让新妇子把扇子拿开。” (本章完) 第五百九十章 长孙皇后的小意见 自古留下来的却扇诗也不少。不过却扇诗和催妆诗这种目的性很强的诗歌体裁,有点像是应用文,基本上很少能出什么经典的。当然,这可能也是因为这两种诗都不用写得很好的关系。 试想,催妆诗是什么情况下念的?虽然名义上是“催促新娘化妆”,可实际上谁家新娘不是早早就穿戴整齐,化了美美的妆,坐在房间你等你来接你呢?难不成你念不出好的催妆诗,人家就不跟你走了吗? 却扇诗也是同理。姑娘都被你接到家里来了,难道你念不出好的却扇诗,她就一直这么举着扇子挡着脸吗? 必不可能的呀。 只要不是烂到“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这种级别,新娘子都会在扭捏一下表示矜持之后,将遮面的扇子移开——如果实在是只能做得出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那也有别的办法。 讲道理,只能做出“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的人,肯定在婚礼之前就知道自己的水平了,不管是早点请人代作,到时候在婚礼上背诵,还是直接在宴席上请信得过的好友代作,都是可以的。大多数时候,傧相除了挨打以外,还有就是干这活儿了。 事实上,李信记得的几首却扇诗当中,就有一篇是李商隐代人却扇所作,诗名就叫《代董秀才却扇》。 顺带一提,李信之所以会知道却扇诗、催妆诗这些东西,完全是因为曾经在婚庆公司做兼职的关系。有些客户会比较喜欢古代婚礼的流程,他帮助上级整理过一些文字资料,所以懂一点。 “莫将画扇出帷来,遮掩春山滞上才。若道团圆似明月,此中须放桂花开。”他将记忆中这一首诗缓缓念了出来,脑海中忍不住浮现出当年那位记性不好的新郎在筹备婚礼时认真背诗的痛苦表情。 坦白来讲,这诗不算太好,至少跟李商隐这位大诗人流传下来的其他诗相比,差了那么几筹。但是,这关头谁在乎你做的诗好不好啊?像模像样,够糊弄人就行了,在场的宾客都开始起哄了——这才是婚礼有意思的部分。 陈幼澜在众人的呼唤中,缓缓移开了扇子,将精心装饰过的绝美容颜暴露在李信的面前。她的皮肤本就细腻,如今又细细地铺了一层粉,更是显得吹弹可破,纤尘不染。她的脸颊上缀着胭脂,眉毛绘得细长优雅,中心还点着最时兴的花瓣纹。 李世民和长孙皇后看着这对站在面前的少男少女,忍不住赞道:“好一对郎才女貌。” 陈幼澜羞涩地微微欠身,道:“陛下谬赞了。” 李信只想着多看面前的女子几眼,根本顾不上说话,仿佛根本没听到李世民在夸他,惹得长孙皇后哈哈大笑。 接着是三叩九拜的大礼,也就是后世人们常在电视上看到的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等等。 趁着李信和陈幼澜这两个新人晕头转向地拜来拜去时,长孙皇后看着陈幼澜身上的衣服,凑到李世民耳边小声地说道:“当年臣妾与陛下成婚时,都没有穿上这么好看的嫁衣呢。” (本章完) 第五百九十一章 痛饮 李世民是武人出身,本来就比较粗枝大叶,又没有那么多来自后世的知识,哪里弄得出什么超前的锦绣连裳?更何况当初娶长孙皇后时,他也尚未登临大宝,甚至连太子也不是。如今回想起来,长孙皇后因为婚礼过于简朴而埋怨两句也是正常。 对此,李世民只好讪笑着拉起长孙皇后的手道:“朕日后慢慢补偿你。” 长孙皇后提起此事也是撒个娇罢了,如今自然见好就收,笑道:“有陛下这句话,就够了。” 不过,话说回来,要说简朴还是李信的婚礼简朴。抛开宾客阵容豪华得不像话之外,其实也没有弄什么特别的排场。因为他很确信,自己和陈幼澜想要的都不是那种盛大到有点不真实的婚礼。 他们想要的只是一个简单温馨又郑重的仪式,在所有亲朋好友的见证和祝福下,缔结一个人生最重要的契约,也就是他们此刻在做的事情。 早就完成自己任务的王贵已经躲到角落去抹眼泪。正所谓男儿有泪不轻弹,王贵上回哭或许还是在李玄道的葬礼上。谁曾想,眼下明明面对着极高兴的场景,他却心头感慨万千,以至于老泪纵横呢? 他自己也想不明白。只能说,或许是在惋惜老王爷李玄道没能亲自看到这一幕吧。 赵珂作为李信的左膀右臂静静地站在王贵身旁。她也是第一回看到王贵露出这样的神态,所以感到有些意外。 “让赵娘子见笑了。”王贵一边抹眼泪,一边说道。 赵珂连忙道:“不敢不敢。” 虽然说同为被李信信赖的下属,但具体对比起来,还是有那么点微妙的差距。赵珂自认还不能跟王贵平起平坐,所以一直以来都以对待前辈的方式对王贵执礼甚恭。两人因此相敬如宾。 赵珂望向人群中间那个满脸喜色的少年,回想起当初她自愿投诚时心中的小算盘,不禁觉得有点可笑。跟了李信这么久,她已经逐渐确信了一件事:这位少年,是个胸中蕴乾坤的妖孽。 跟妖孽玩心思,呵呵,他不高兴跟你玩也就罢了,真玩起来,死的一定是赵珂自己。 想到这里,赵珂就有点庆幸自己当初做了正确的选择:面对卢氏的酷刑,一个字也没有吐露,否则哪里会有今天掌管着楚王府许多生意,黑白两道绝大多数人见了都要低头的“赵娘子”? 如果不是因为那件事而得到了李信的信任,她最多只是个不知道在哪里端茶倒水的婢女吧? 面对李信的人生大事,心情最简单的应该是李世民、程咬金、秦琼这一票长辈——自己非常看重并且也的确非常有才能的子侄终于完成了人生大事,从此走上成家立业的正轨,这当然是值得浮一大白的事情,往死里喝就完事了。 更何况,李信早就知道今天请来的客人个个都是酒鬼,预先做好了一些布置。别的不说,二锅头肯定管够!很显然,程咬金等人也没打算跟李信客气,这么不久的功夫,就已经喝空了好几斗酒了。 (本章完) 第五百九十二章 陈骁赶到 不同于楚王府上空飘扬着的无比热闹的气氛,坐落于长安城另一个角落的崔氏小院却有些冷冷清清的样子,透着一股忧郁的气质。 虽然李信的确依言给崔盈盈递了请柬,但是崔盈盈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自己不适合在李信的婚礼这样的场合出现。 一来,她想到届时到场的都会是朝中大臣,自己与他们地位悬殊,况且又毫无交情,怎么可能因为李信的脸面就真的与他们平起平坐?而且,到时候在场的几乎全都是男人,肯定个个都会喝许多酒,她一个女子未免显得格格不入。 二来,不知道怎么的,她想到李信要成婚这件事就觉得心里微微发疼,于是更加不敢亲自去见证李信的婚礼。 最后,崔盈盈只是派人送来了贺礼,自己则是躲在房间里披头散发地躺在床上,心里默默地想着:南海的珊瑚那么贵,我送了这么大一尊,他应该会高兴吧? 心里浮现出李信开朗的笑容,崔盈盈将被子拉上去,盖住了自己的脸。 楚王府。 很快,三叩九拜的大礼行完了。一个丫鬟捧着一把剪刀上来,分别剪断了李信和陈幼澜的一束头发,并将其装到了一个龙凤锦囊当中。 这就是所谓的结发。人们一直说的结发夫妻结发夫妻,指的就是经历过这个仪式的夫妻,寓意着永不分离。 李信望着陈幼澜,心中有种奇妙的情绪涌动着。他能透过陈幼澜那双澄澈的双眸知道,此刻她的心中也不平静。 人类是社会性的动物。仪式又是社会性的一种重要体现。很多时候仪式和形式只有一线之隔,而区分这两者的,或许只不过是参与仪式之人是否出自真心罢了。倘若没有这份真心,再完备的仪式也是形式。 很显然,李信和陈幼澜都有这份真心。 结发礼成,又一个丫鬟在李世民和长孙皇后的注视下端上来两杯喜酒,奉到李信和陈幼澜面前。 这是合卺酒,也就是俗称的交杯酒。同饮此酒寓意着同甘共苦,至死不渝。 陈幼澜粉红着小脸端起一杯,笨拙地穿过李信弯曲的臂弯,将其送到自己的唇边。李信的动作也是一样。两人凑的很近,甚至都能清楚地感知到对方的呼吸。 在众人祝福的目光中,两人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随手把空酒杯又放回了旁边丫鬟的托盘里。 此时,宾客们又是爆发出一阵欢呼。程处默和秦怀玉两个胆子最大,起哄的动静也最大。 萧瑀正打算宣布礼成,王府外面却突然传来一阵异常的动静——今天李世民亲自出席李信的婚礼并不是个秘密,所以皇城内的禁军早已包围了楚王府,接管了楚王府外部的安保,如今却不知为何闹出动静,总不会是有人想要莽进来行刺吧? 萧瑀站在原地,也不急着说话,眼看着一个小兵快速从外面跑进来,来到李世民身侧,小声地说了几句话。 李世民的表情从疑惑转为好笑。他旋即抬着头对陈幼澜道:“你的兄长来了。” (本章完) 第五百九十三章 微妙的气氛 陈骁早都答应要参加陈幼澜的婚礼,并且会祝福她和李信,但是,知道婚礼的前几天,他都还没有回到长安来,只给托人给陈幼澜带了一封信,说自己会尽量按时赶回长安来——算算这封信在路上耽搁的日子,写这封信的时候至少是小半个月前了。 陈幼澜与自己的两位兄长感情都不浅,尤其依赖陈骁,得知陈骁不一定能参加婚礼这件事,忍不住掉了几颗眼泪。还是陈辛恒在旁边安抚她,让她只管按计划成亲,陈骁只是有事牵绊住了,到时候一定会拼了命地赶过来,不用忧心。 陈骁当然会拼命地赶回来,这陈幼澜当然知道。但是,他能不能赶得上就是另一个问题了。不管怎么说,人生重要的时刻少了一份重要的祝福,这一点肯定会让人觉得有些缺憾。 但是,李信已经筹备婚礼这么久了,连这么好看的嫁衣都送到了陈幼澜的手上。可见他是相当期待着婚礼这件事。陈幼澜绝不可能任性地非得等陈骁到才成亲。所以,她也只能默默将这份遗憾放在心里,全身心地投入婚礼当中,想着至少不给李信留下遗憾。 如今她冷不防听到李世民突然说“兄长来了”,第一反应竟然就是陈骁,目光闪烁了两下,转身看着门外。 一个高大挺拔的男子缓步跨入楚王府的大门,脸上挂着歉意的笑容,道:“不好意思,来晚了。” 这人身着深青色劲装,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显然是赶了很长的路才来到这里。他苦笑着解释道:“驿馆给的马实在太差了,还没赶到这里就累趴下了,我只好自己跑着赶过来。” 的确,以他现在狼狈的样子,丝毫看不出他是个校尉。也难怪外面把守的禁军会拦住他,不让他进来,以至于闹出骚动。 陈幼澜眼眶微红,没有说话。 李信笑了笑,正想说来了就好,却被程咬金抢了先。 程咬金用闷雷一般的声音笑骂道:“那陈家小子,你打断了你家妹子的礼成,难道说这么两句话解释一下就好了?快把贺礼拿出来,只要我们看得过眼,就算你过关!” 姜果然还是老的辣。 本来婚礼进行到这里的气氛很热烈。陈骁的突然到场不可避免地会打断这个观感,使节奏中断。倘若是李信开口来说什么“来了就好”之类的话,就好像是在原谅对方的过失一般,这对婚礼的气氛依然是巨大的伤害,而且陈骁也会显得很尴尬,很被动。 程咬金的老辣就体现在这里。他平时是最喜欢起哄最唯恐天下不乱的那个。这个时候由他来起个哄丝毫不显得突兀,在某种程度上分散了“打断婚礼进程”这件事的责任。同时,他将陈骁突然闯入的举动与献礼联系在一起,不留痕迹地将必要的“赔罪”环节与婚礼本身联系在一起,使人们的思维在不经意间就回到了庆祝婚礼这件事上。 而且,他们这些老家伙聚集在一起,最喜欢的就是争个高低。刚才他们这一席的老伙计们早就因为互相比较送的贺礼值不值钱而喝了好几轮了。 (本章完) 第五百九十四章 一包稻米 可想而知,新娘的兄长突然闯入婚礼,到底他会拿出什么礼物来,这样的问题一下子就能吸引大家的注意力,并且将气氛重新盘活。这可比李信干巴巴地来一句“不要紧,到了就好”,效果好太多了。 程咬金真不愧是大智若愚的人精典范。 谁料,人算不如天算。 本来嘛,陈骁拿出点玉石之类的贺礼来,这事儿也就算了过去了。但是,他却环视周围一圈,没有立即拿出东西来,脸色反而还有些窘迫。 程咬金这才注意到,陈骁竟然两手空空,不由得心道:坏了,陈尹那老狐狸不会真有个傻儿子吧?来庆祝自己妹子嫁人,连贺礼都不带吗? 李靖自然是早早看出了程咬金解围的心思,却也没有预料到事情会变成这样,不由得有些好笑,忍俊不禁地看了程咬金一眼。 不得不说,这时的气氛甚至比刚才还要尴尬几分。 李信叹了口气,又打算开口以笨拙的方式解围。陈骁却有了动作。 其实,他不是没有准备礼物,只是这礼物有些特殊,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拿出来,总有些怪怪的。所以,他才稍稍犹豫了一番。但是,不管怎么说,眼下的场合似乎不容他拿不出东西来,不然这脸可就丢大了。 于是,陈骁伸手入怀中,摸出来一个丝绸小包。 见他拿出东西来,程咬金松了一口气:不管拿出来什么东西,只要是个东西,这事儿就能圆过去。 可是,当陈骁默默地将这个小包打开时,所有人都傻眼了。因为这个包里竟然只是装着一把未脱糠皮的米。 李靖差点笑出声来,立即用眼角余光看了程咬金一眼,仿佛在说:“叫你耍小聪明,现在你倒是圆场啊!” 程咬金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不是,陈尹多奸猾的一条老狐狸啊,怎么就生了这么个二愣子呢?妹子结婚你送把米是什么意思啊?金子做的不成? 在场的宾客也都傻眼了。坐在小辈桌上的尉迟宝林轻轻用手肘碰了碰秦怀玉,问道:“新娘的这个大哥,是不是因为上回军演输得太惨,所以记恨信哥啊?犯得着这么砸场子吗?” 秦怀玉也是苦笑,压低声音道:“按理说不至于啊,他这么弄,不是连陈幼澜的面子也落下了嘛?” 陈幼澜静静地站在李信身旁,神色没有丝毫变化。她绝不相信陈骁是有意要这么影响她的婚礼。 陈骁自己也觉得气氛有点尴尬。他伸手挠了挠下巴,缓缓道:“这不是普通的稻米,而是.......”他平时倒也没觉得自己嘴笨,但这会儿说起话来确实不太利索。他不擅长应对这样的状况。 牛建虎或许是过于不满陈骁打乱了这场婚礼,忍不住开口道:“纵然是金子做的,也......” 他的话还没说完,李信就动了起来。他快步走到陈骁面前,双手接过这个丝绸小包,动作极为轻柔,仿佛生怕弄掉一颗米。 (本章完) 第五百九十五章 占城稻 “难道说......这个稻米,是......”李信抬头看着陈骁,缓缓开口问道,“来自占城?” 陈骁见李信说破这稻米的来历,总算松了口气,点了点头,道:“正是。” 得到了肯定的李信目光更加炽热,望着手中的一小把稻米,竟然仿佛望着一整座金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的确是一座金山。 其实,李信并不是农业出身,光是从肉眼辨别形态的话,除了能知道手里这一把东西是水稻以外,就看不出任何别的更多的信息了。但是,他毕竟还有一个相当聪明的大脑。 用脚趾头想都知道,陈骁必不可能随便抓一把稻米就当成是陈幼澜的新婚贺礼吧?那可真就成了砸场子了,还不如直接不来呢。 既然陈骁如此执着地要按照约定参加陈幼澜的婚礼,祝福她和李信,那么他绝不可能搞出这种乱七八糟的操作来,他怀里的这一小包稻米,必定有特殊的名堂。 于是,李信立即想到了两个字:“良种”。 联系到陈骁一直在南方驻军,距离后世中南半岛的越南非常近......这些信息在李信脑海中综合起来,迅速地转化为两个字:占城。 占城是东南亚的一个小国。它本身倒是没有太多值得注意的地方,最多只是在大唐的南部边境与大唐偶尔发生一两回摩擦罢了,输多胜少,大多数时候都只有被大唐按在地上摩擦的分。 但是,占城虽然国小,却有一件宝物,那就是占城稻。 如今大唐种的稻米,只能一年一熟,而且产量并不高。可占城稻就不一样了,在南方温暖的气候下甚至可以一年两熟,两年三熟,而且颗粒饱满,产量远远高过大唐现在广泛种植的水稻品种。 李信早就想过去搞一点占城稻来,但是却没有机会——人家占城人也不傻,严格禁止种子外流。 没想到,陈骁竟然想办法搞到了这件宝物。 李信的心情有些激动。 只能说,上天是公平的。在富饶的神州沃土上,老天爷创造了勤劳而又踏实的华夏民族,但是却没有给他们足够优良的作物。华夏本土的粮食作物,不管是水稻还是小麦,在产量上都有非常大的缺陷。 更不用说玉米、土豆这些好长又饱人的作物了,它们从一开始就生长在遥远的美洲大陆,被印第安人掌控着。 要不怎么后世有句调侃的话叫“天佑美利坚”呢?美洲大陆的地理、气候、资源,都是得天独厚的一份,大片大片的平原随意开垦一下就是良田,撒一把种子下去,不怎么需要侍弄,就能自己长出作物来,让人吃得饱饱的。 相比之下,华夏虽然也有极好的农田,但是却很分散,不够集中。绝大多数人都只能靠勤恳的耕种,才能在收获的季节得到活命的粮食。在漫长的历史当中,这样的生活模式教会了华夏民族一件事:只有勤劳的人才能活下去。 这两个字深刻在每个人心中,最后内化为华夏人最深的文化血脉,也成为了华夏人征服世界的最重要的武器。 (本章完) 第五百九十六章 不光彩的方式 有个诗人说过,生命中最伟大的光辉不在于永不坠落,而在于每次坠落之后都能再度升起。 其实,对于一个民族来说,最伟大的光辉或许也不在于他永远不会坠落,而在于他永远不会消亡,哪怕暂时被人甩开,暂时落后,暂时因为落后而挨打,但是,只要给他一点时间,他就能再次茁壮成长,直到再度登顶。 不可否认,勤劳和坚韧当然是非常优秀的品质,但是一想到这样的品质是来自于自然条件的限制,李信总还是觉得遗憾。就好比小孩子懂事当然不是坏事,但是一想到小孩子之所以这么懂事,竟然是因为家里太穷,不得不早早地学会成熟。这当然会让人多少有点不是滋味。 谁不想舒舒服服地过日子呢?谁是生下来就不勤奋不舒服,不努力就会死的性子呢?凭什么占城那帮猴子就能拥有那么好的种子,而华夏的农民们就得一年忙到头,还只能吃个六分饱呢?没道理啊! 李信每每想到这些,就觉得郁闷。 虽然大唐这两年已经有些起色,但是饥荒的阴影却依然一直笼罩在大唐的上空——要知道,华夏彻底消灭饥荒这件事,发生在非常非常遥远的未来,也就是李信所熟悉的后世。 在那个时代以前,华夏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哪怕是最最风调雨顺的年景,也依然会有相当一部分人面临饥荒的威胁,甚至于饿死。大唐也不例外。 这状况的根本问题在于生产力的不足,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能解决的问题。它需要的是日复一日地播种科学,让它成为华夏向前发展的最强引擎。这才是治本之道。也是李信想要做的事情。 但是,在完成这个最终极的目标之前,或许还有一些别的事情可以做。虽然治标不治本,但是,能多让几个人吃上饭,那也是无量的功德啊! “你怎么知道我一直在想这东西?”李信压抑不住脸上的喜色,对陈骁说道,“你怎么搞来的?” 陈骁笑道:“听辛恒说的。我伤脑筋该拿什么东西当做贺礼的时候,他给我来了一封信,说占城有一种非常神奇的水稻,如果能拿到这种水稻的种子当贺礼,他说你一定会高兴疯了。” “的确!”李信激动地说道,“真的差点疯掉了。” 陈骁哈哈大笑。其实他还有半句话没说——李信高兴了,幼澜就会高兴,这是最要紧的一点。 “不是。占城不是死活不肯给种子吗?”李信还是有些疑惑。他本来想过办法,但是并没有什么效果。他甚至一度以为想要拿到占城稻必须先让大唐军队打倒占城去,推翻了占城的那个什么王才有可能。没想到如今竟然被陈骁不声不响地解决了。 陈骁用非常随意的语气道:“我找了几个亲随潜入占城境内,偷回来的。” 李信哑然失笑,旋即竖起了大拇指,称赞道:“偷的好!偷的好!” (本章完) 第五百九十七章 这个祥瑞很厉害 李信和陈骁旁若无人地聊了起来。陈幼澜站在原地只好苦笑——这就是男人吗?一旦注意力被什么吸引以后,就会迅速忘记自己到底身处于什么样的场合。 李世民和长孙皇后也忍不住对视一眼,笑着摇了摇头。坦白说,长孙皇后也经常碰上这样的事情。很多次李世民说“看完这道奏章就睡觉”之后,一看又是好几道,完全把长孙皇后抛在脑后。要不是长孙皇后够贤惠,早就气死了。 最后,还是程咬金出声道:“你们两个臭小子鼓捣什么鬼话呢?能不能把话说明白了?这几粒糠到底有什么名堂?难不成比老子送的金猪更值钱?” 对,程咬金的贺礼非常简单粗暴:一头金猪,足有二十来斤重,看着很喜人,而且寓意很好,李信看到礼单的时候笑得合不拢嘴。 但是现在,他不得不说,他今天收到的这么多礼物之中,最珍贵的还是陈骁的这份占城稻。倘若运用得当,绝对可以福泽万民。 李信知道,程咬金是想提醒他赶紧把这个场面解决了,不要在那里自嗨。他感激地回头看了程咬金一眼,然后拿着从陈骁手里接过来的占城稻,缓步走回李世民面前。走过陈幼澜身旁时,他悄悄碰了碰幼澜的手。陈幼澜也微笑着,回了一个安心的眼神。 “说说吧,这份贺礼到底有什么神奇之处?”李世民好奇地问。他今天来参加李信的大婚,心情也很放松,所以脸上笑吟吟的。坦白说,若是这婚礼顺顺利利地进行还总让人觉得单调,眼下闹出这样的意外,反倒显得趣味横生。 不愧是不安分的李信,连结婚都不老实——虽然这意外状况并不是李信自己造成的。 李信笑道:“微臣要先恭喜陛下,竟然能得到如此祥瑞。” 祥瑞二字,一般用来表示上天赐予的宝物。自从东汉天人感应的学说广泛传播以来,皇帝的言行和政令措施就与虚无缥缈的上天在舆论层面上产生了很大的关联。 如果上天降下灾难,就说明上天认为皇帝是个无道昏君,因而震怒,降下惩罚。与之相反,若是上天降下祥瑞,就说明皇帝的行为令老天爷非常满意,所以降下祥瑞,以示嘉奖。 因为这么个缘由,各地官府若是发现了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都会以“祥瑞”的名头进献长安,表示委婉的拍马屁,试图以此讨好李世民。 但是,李世民可不是这么简单就会被糊弄过去的二流皇帝。他老早就训斥过各地官府这种献祥瑞的举动,认为它华而不实还劳民伤财,甚至还颁布禁令,禁止进献所谓的祥瑞。李信是这道禁令之后第一个敢当面向李世民献祥瑞的家伙。 李世民不禁有些好笑,问道:“你说的是这些稻子?” 李信坚定地点了点头。 陈幼澜大惑不解,悄悄回头看了自己的大哥一眼。陈骁回给她一个安心的眼神,意思是:放心看戏。 “敢问陛下,倘若一件东西每年能多养活数万乃至于数十万大唐子民,那么,它能不能当得起‘祥瑞’二字?”李信问道。 (本章完) 第五百九十八章 李世民也要送贺礼 李信说话向来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但是绝大多数情况下,他并不会故意夸大。这一点李世民深有体会。从最早的复式记账法开始,李信就从来没有通过“夸大”这种手法来引起别人的重视。 事实上,他也并不需要夸大。多数时候,他只需要切实地将手中之物的效果描述出来,往往就已经足以令人惊叹。 这一次也是一样。 虽然多养活几十万大唐百姓听起来很不可能,但李世民却是在听到这句话时就已经信了三分。 当然,心里信了三分,脸上却是不能轻易地表现出来。李世民继续道:“若是真能养活数十万百姓,那当然称得上是祥瑞......当然,也比金猪贵重多了。” 李世民的一句打趣让程咬金哈哈大笑起来。宾客们的气氛也再次热闹起来。坐在程咬金身边的尉迟恭毫不客气地奚落程咬金道:“就是。这老匹夫就知道送这些俗气的东西。” 尉迟宝林摸着下巴问道:“这水稻到底有什么特殊之处?难不成能生生不息?” 秦怀玉耸耸肩,道:“谁知道呢?反正信子心里有数,让他说就是了。” 程处默也是一脸轻松地喝起酒来,还无所谓地摆了摆手道:“就是。” 这两人对李信现在已经无条件新人到有点邪性的程度了。哪怕李信现在拍板告诉他俩,说他立马就能霞举飞升,他俩也只会赶紧搬俩小板凳等着看飞升表演,顺带着还要问问李信,能不能带上他俩一起飞升。 果然,李信道:“口说无凭,微臣说不算数。这水稻究竟是真是假,只要交给司农寺的大人们检验一番就知道结果。” 看了看面前这少年脸上笃定的神情,李世民的心情很舒畅。坦白说,就算这水稻没有李信所说的那么厉害,养不活数十万人,但只要多养几万人,那也是极大的一件功绩,完全称得上是祥瑞。 “好。”李世民点点头,笑道,“没想到今日还是沾了你这小子结婚的喜气,让朕得到了这样的祥瑞。” 此言一出,下面的程咬金、李绩、李靖等人都乐呵呵地对视了一眼,将李世民的心意了然于胸:一来是李世民直接称李信手里的这占城稻种为“祥瑞”,证明了他对李信的信任,二来则是他将这祥瑞的一部分功劳归结于李信与陈幼澜结婚带来的喜气,间接表达了对这桩婚事的祝福,可见其对李信的慈爱非同一般。 在旁边乐呵呵地看了老半天的萧瑀终于有机会开口道:“那.....老夫现在可以宣布礼成了吧?” 李信正想说话,程咬金又出来搅局道:“陛下!今日正值李信这个臭小子大婚,又得了这般祥瑞,可谓双喜临门,陛下也不能小气,该给些贺礼才是!” “陛下能以长辈身份出席,已经是给了天大的面子,我怎么能......”李信连忙推辞。 李世民却笑着打断了他,道:“知节说的有理!朕的确该大方一点。” (本章完) 第五百九十九章 第一件贺礼 今日的气氛确实活跃。占城稻的出现更是让在场的众人的都有些意外之喜,再加上李世民本来就不是个喜欢端着架子的皇帝,这才有了这一番其乐融融的景象。 在场的人中,除了包括李信在内的这些小辈,绝大多数长辈都是从战乱的苦日子里过来的。程咬金、秦琼这帮人别看现在位高权重,当年也都是而过肚子的凄惨人,自然知道占城稻这种东西的价值所在。 房玄龄甚至已经开始认真地思考起来,如果这占城稻真如李信所说的那么神奇,那对于大唐来说,该如何才能最大化地发挥这种全新作物的作用呢?这是一个值得大唐君臣们深思的问题。 李世民倒是不忙着考虑这个问题。他看着李信和陈幼澜,笑着开口道:“第一,封陈幼澜五品令人......” 李信闻言,连忙用眼神示意傻眼的陈幼澜跪下谢恩。陈幼澜这才反应过来,跪地道:“谢陛下封赏。” 这个所谓的“五品令人”其实是诰命夫人体系的一个环节。 唐朝在武则天称帝之前,都是没有女官的。正式官职只有男人可以担任,包括散官这样的勋职也是。但是,有的时候,出于某些政治目的的需要,皇帝不得不封赏男人的妻子。于是,诰命夫人这个体系便应运而生。 其实说起来也没什么太特别的地方,大致可以理解为女人版的散官体系,都是只有品级有俸禄却无实权的官职,用来表示一种荣耀和宠信。仅有的特权就是在一些重大的节日可以进宫跟皇后喝喝茶聊聊天,或许算是进入了女人的最高权力圈。 试想,对于男人来说,除了当皇帝以外,能跟皇帝喝茶聊天基本已经足以说明地位的尊贵,那么对于女人来说,能跟皇后亲近亲近,自然也是同理。 陈幼澜本身只是陈尹的女儿。虽然他的父亲陈尹是当朝最有权势的几位之一,但是,他的权势只能在实际上提高陈幼澜的地位,至少从官面上来看,陈幼澜毫无疑问是白身,普普通通的民女。 但是,此刻不同了。陈幼澜得到了李世民钦赐的诰命之身,妥妥的五品令人。要知道,这份殊荣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得到——连陈夫人自己都没有拿到过什么诰命夫人呢。 陈幼澜出身官宦世家,很清楚诰命夫人的分量,不禁有些受宠若惊,心底还有几分不真实感——自家兄长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稻米,竟然是能养活数十万人口的良种?而自己又因为这良种,平白无故得了一个诰命夫人的封号? 她还未来得及高兴,李世民的下一句话又说了出来。要知道,他刚才说的可是“第一,封陈幼澜五品令人”云云。既然有“第一”,那肯定有第二啊! 李世民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意味深长。他看着李信道:“成了婚之后,要多多努力啊。” 李信还没明白李世民在说什么,李世民就已经转向了在场的其他宾客,似乎要说什么重要的话。 (本章完) 第六百章 重磅贺礼 “第二,朕宣布,除了楚王这个亲王之位以外,李信每多生一个小子,朕就许给他一个嗣王的爵。”李世民笑着说道,“不过,只领俸禄,不封地,不食邑。” 虽然李二陛下的语气非常平静,但是他话里的内容却是太过震撼。 什么叫李信每多生一个小子,就多封一个爵啊? 李信现在头上顶着一个楚王的封号,这是正一品的最高爵位。而且,早在李世民继位的时候就说过了,这个爵位永不削减。 要知道,一般的爵位虽然可以继承,但是每继承一次,就会自动削减一等。比如说程咬金的卢国公,这是正三品的爵。等哪天程处默继承了这个爵位,他就不再是卢国公了,最多只能是某某郡公,正四品爵。 等程家传个七八代,要是没什么比较杰出的后代再立新的功劳而得到封爵的话,可能就程家就逐渐变成平民,而不是贵族了。 相比之下,李信家这个“楚王”的爵却是永不削减,意思就是说,只要李信还有他的子子孙孙们不去干谋反之类的大罪过,他家就能平平安安地顶着这个爵位延续到大唐的最后一天。 这样一来,这爵位的含金量可见一斑了。不过,说实话,李信得到这个永不削减的楚王之位也并不过分,毕竟要是李玄道成了皇帝的话,他可就妥妥的是太子。 也就是说,他们家本来就是可以顶着大唐皇帝的名头延续到大唐的终结。只不过是李玄道主动放弃了皇位而已,李世民继位之后,给一个永不削减的一等亲王作为补偿,也是合情合理。 扯远了,今天的关键不在于楚王这个爵,而在于李世民竟然还许诺要给李信家更多的爵位。 爵位只能被一个人顶着。李信的楚王爵位也的只能传给一个儿子,通常来说,也就是嫡长子。如果在他的漫长的人生中再多生出来别的儿子,那这些孩子就没办法继承爵位这东西了,最多分点钱财产业,到时候只能是平民——当然,肯定是可以比较嚣张跋扈的平民,毕竟是亲王的兄弟。 有些家里有爵位的家族甚至会因为爵位的继承问题而闹出兄弟阋墙的事情来,老二老三老四什么的,都盯着老大猛干,就想继承老爹的爵位,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 但是,在李世民送出他的第二件贺礼之后,这样的事情就永远不可能发生在李信的孩子们中间了——他们虽然还未出生,但是他们的皇爷爷却已经许下了重磅承诺,要给他们一人一个爵位。 不用争,不用抢,人人有份。 不过,这些多出来的爵位其实跟李信现有的楚王封号不同。他的爵位是正儿八经的王爵,有封地,有食邑,有俸禄,该有的待遇一应俱全。而李世民刚刚说要多封给他儿子的则是仅有俸禄的特殊爵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类比与实职官和散官的差别。 即,李信身上有的是实职官位,而他的二儿子三儿子等等未来将会拥有的则是散官职位,主要代表了他李信家与大唐休戚与共的一份荣耀。 (本章完) 第六百零一章 特殊爵位 大唐开国之初,其实是封出去一大堆爵位的。就拿今天来参加李信婚礼的这帮长辈来说,有一个算一个,个个都有爵位,动不动开国什么什么公的。 这是没办法的办法,因为毕竟是打天下嘛,这可是玩不好就会掉脑袋的勾当,倘若不事先给出足够的筹码,谁会愿意跟随你打天下呢? 但是,凡事都有两面性。或许在打天下的时候,大方地许出这么多爵位,是有利于大唐建立的事情,可一旦到了治天下的时候,爵位太多却是十分不利的。 首当其冲的是赋税问题。要知道,这些封出去的地盘本来是可以收上来不少税的,可一旦封给某位贵族之后,这些税就跟国家没关系了,全都是地主的私有。这对于国库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而且,封地嘛,你总不能封个荒山野岭给人家吧?也不怕让人寒了心。所以说,封地一般都是紧着好地分,功劳越大,分的地盘越大,越好。这样一来,国库的损失也就越大。 除了封地的赋税以外,养着这些贵族的俸禄也不便宜。堂堂国公,俸禄能低到哪里去?你总不能太穷酸吧? 最后就是法治问题。虽然说华夏自古以来就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么一说,但实际上,这话出自法家,并不是华夏一直以来所推崇的儒家。儒家最常见的说法是:法不加于尊,演变到宋朝甚至成了“刑不上大夫”这种极端的现状。 这些被封赏的贵族以及贵族的后代们,毫无疑问就是超脱于律法之外的一群人——李信当年还是个纨绔的时候,动不动闹市纵马等等,要是真的严格依法查办,那不死也得脱层皮。 所以说,贵族就是特权阶级。不仅在国家财政上有着相当大的负作用,哪怕是在国家的治理上,也很难产生什么正向的作用。因此,每一代王朝都遵循着相同的轨迹行进:开国之初大肆封赏,随着国家治理的稳定,逐渐将那些封出去的爵位和地收回来。 如今的大唐正是出于这样收缩的阶段当中。李世民已经很久没有封过什么爵位了。事实上,假如他真的想要封个什么爵位的话,房玄龄、陈尹、杜如晦、魏征这些思虑周详的重臣也会拼了命地阻止他做这样的事情。 但是,此刻房玄龄、萧瑀这些大佬就坐在李信的婚宴上,却丝毫没有反对李世民这看似大方的封赏,原因何在?就在于这“不封地、不食邑”的限制上。 爵位最大的问题在于封地与食邑对国家财政造成损害。抛开这一点来说,其他的倒是有点无伤大雅了。 如果今天李世民不加“不封地、不食邑”这个限制,单单说李信每多生一个儿子,就多给他一个爵位的话,不等别人反对,李信第一个就要跪在地上恳求皇帝收回成命。 原因也很简单,八个字而已——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本章完) 第六百零二章 打趣 那么多文武大臣为大唐帝国的建立立下了那么多功劳,他们都没能为子孙后代争取到个个封爵的优待,凭什么你李信一个黄口小儿就能得到? 接受这种优待的同时,也会瞬间成为朝中所有人的眼中钉、肉中刺,虽然看似花团锦簇,实际上是烈火烹油,危如累卵。 李世民也明白这个道理。且不说他知道如何保护李信,单说以他的胸怀天下和志存高远来说,他也不可能允许自己做出这种严重破坏大唐朝政的超规格封赏。哪怕对象是他最喜欢的兄长的独生子也不行。所以,他加上了这一道限制。 封爵,可以。但是不封地,不食邑,只拿个爵位的名头和俸禄。 实际上,这样的爵位并非没有先例,朝中不少人都有这样的名头。算是从封“实爵”到不封爵的一种过渡手段,或许可以简单认为是“封虚爵”。 如此一来,这个封赏的规格就降到了大家都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对于绝大多数大臣们来说,他们都明白这些爵位只是随意为之的封赏,没什么实际意义,自然不会反对,也不会敌视李信,而对于李世民来说,这样的封赏也充分地表达出了他对李信的信赖和欣赏。 最后,对于李信本人来说,他的孩子们尚未出声,就已经注定了可以吃一辈子皇粮,这还不值得高兴吗? 简直就是三赢乃至于四赢的局面。帝王手段不愧是帝王手段。 李信心悦诚服地拉着陈幼澜跪下,对李世民道:“陛下的贺礼未免过于丰厚,微臣恐怕受之有愧,还请陛下收回成命.......” 虽然心里千肯万肯,但表面功夫还是要做一做。当初李渊接受代王杨侑的禅让时也是做足了三辞三请的戏码。这叫做礼。 李世民呵呵笑道:“小子,你为大唐做出的贡献,我们所有人都看在眼里。这是你应得的。况且,又不是给你,是给你的孩子的,你凭什么替他们拒绝朕的封赏呢?” 的确,从复式记账开始,什么伤兵营管理条例、什么联合薛延陀、分化东西突厥,再到马蹄铁等等一系列稀奇古怪的东西,大唐的每一步背后,都有李信若有若无的影子。虽然这些东西并没有直接地对大唐的强盛产生作用,但是,谁又能说大唐今日之盛景里没有这些东西的半点功劳? 这些东西加在一起,换一个荣耀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的子子封爵,似乎倒是合情合理。 程咬金笑道:“陛下大方地给你,你就赶紧收下,磨磨唧唧的像什么样子?万一一会儿惹得陛下改主意了,我看你晚上进媳妇被窝的时候都会被踹下来!” 这话说得众人哈哈大笑。陈幼澜也红了脸,也不知是因为大家聊的是她和李信的孩子,还是因为程咬金刚才的调侃。反正,她倒是的确没有想得很深远,只觉得李世民如此封赏对于李信来说,毫无疑问是一件大好事,肯定是答应下来为好。 (本章完) 第六百零三章 痛饮 在场的长辈绝大多数都与李信交好,而且也对大唐的朝政很清楚。封几个不封地不食邑只拿俸禄的虚爵位根本无伤大雅,他们也乐得看到李信得到如此荣耀。所以,没有人反对,都是撺掇李信接受的。 李信最后也顺坡下驴地说道:“那微臣就叩谢陛下的厚赐了。微臣发誓,今后必将感念陛下之恩,为大唐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倘若有违此誓,必定.......必定......” 李信突然吞吞吐吐了起来。 早就知道李信脾性的李世民冷眼看着他,仿佛等着看笑话一般地说道:“说呀,必定怎么样?” 李信尴尬一笑,心中却是暗道:怎么不按套路出牌啊?一般来说,这种场合发毒誓之类的不是会被劝阻吗?谁知道李世民就这么干看着啊?搞得自己正说得慷慨激昂呢,最后还不得不自己踩刹车,真是尴尬到能用脚趾在地上抠出来一个防空洞啊。 “微臣突然想起今天是大喜日子,不适合说不吉利的话。”李信一本正经地说道,“反正,不管有没有誓言,相信陛下都知道微臣的一片赤诚之心。” 什么叫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这就叫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别说李世民,在场的一票长辈都看傻了——什么?还能这么急转弯的? 早就知道李信尿性的尉迟宝林、程处默、牛建虎、秦怀玉等人更是捂着嘴,想笑又不敢笑,怕失礼。 李世民终于也忍不住笑了出来,指着李信道:“行了!你这家伙,得了便宜还卖乖!” 他当然也毫不怀疑李信对大唐的忠诚。但是要说李信会有为大唐鞠躬尽瘁,甚至于死而后已的觉悟,那他可是一万个不信。 李世民扭头看着萧瑀道:“朕的贺礼也送出来了,时文可以宣布礼成了吧?” 萧瑀欠身笑道:“谨遵陛下之命。”说完,他上前一步,李信和陈幼澜也手拉手从地上站起来,面对着萧瑀这位证婚人。 “宣布,李氏子李信与陈氏女陈幼澜于今日成婚,愿你们两人从此不离不弃,将来子孙满堂,白头偕老。”萧瑀慈爱地看着面前这对年轻男女,缓缓做出了最后的宣告。这句话之后,就意味着陈幼澜从此不是陈家人,而是李家人了。 宾客们都鼓掌欢呼起来。陈骁也微笑地欣赏着自家妹妹人生中的重要时刻——刚才秦怀玉早就趁着大家转移了注意力的时候,将陈骁拉到了他们这一桌坐下。 虽然陈骁稍微打断了一下婚礼进程,但是,他给出的贺礼实在太重磅了,所以也就没有人再回头去责怪他。 李信和陈幼澜又一起向宾客和长辈们敬了酒。然后,陈幼澜才红着脸被丫鬟领进了洞房。后面的环节并不需要她的参与,而是李信的战斗。 看看在场的这么多宾客,个个都摩拳擦掌地准备为难李信——倘若李信不能让他们满意的话,看样子他们是绝不打算让李信好好地入洞房了。 (本章完) 第六百零四章 不好过关 对于大多数华夏人来说,喝酒是一种很重要的文化。在很多场合都免不了要喝几杯。结婚这样的人生大事更是少不了酒的参与。 李信必须要好好招待这帮宾客们,让他们满意。只有让他们尽兴而归,他才有时间入洞房去,与可爱的陈幼澜一起度过价值千金的春宵一刻。 想到这里,李信心中突然涌出一股豪情——为了幼澜! 讲道理,他在心里想着为了陈幼澜时的心情,可比刚才说“为了大唐”的时候更真诚,也更热血。 在丫鬟们进进出出的侍奉下,宴席上就出现了无数坛好久。李世民、程咬金这些人,哪一个不是酒中老手?一看就知道这些酒都是长一楼出产的精品二锅头,于是两眼纷纷放出光来。 长孙皇后好气又好笑,拉了一下李世民的臂弯,故作嗔态道:“臣妾知道陛下今日高兴,可以破例让陛下多喝几杯。但是,陛下可否答应臣妾,绝不喝到烂醉?” 平时在宫里的时候,她可以对爱喝酒的李世民做出一些限制,来保障他的身体健康。但是今天这样的场合,气氛如此热烈,以她的聪明如何能看不清一个事实:今天的李世民肯定是要大喝一场的。 如此一来,倘若继续执泥于不让李世民喝个痛快,恐怕只会让李世民不高兴,毕竟机会难得。所以,长孙皇后也就干脆任由李世民去喝了,只求他不喝得烂醉如泥即可。 李世民当然是爽快地答应下来,还觉得长孙皇后实在通情达理,真是自己的贤内助。 可见,夫妻交往还是要看各自的手段啊。 李信的酒量不太好,当然不可能一个人对抗在场那么多宾客——他们可个个都是酒中神仙,没那么好打发。所以,他需要帮手。 这两个写作“傧相”,读作“工具人”的帮手,就是程处默和秦怀玉这两个好兄弟啦——其实,傧相在今天的重要任务除了挨打以外就是帮新郎挡酒。 众所周知,新郎在大婚这一天,跟新娘会有关乎人类存亡的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情要做。如果喝得烂醉如泥的话,肯定会影响发挥。轻则新娘不满意,重则留下心理阴影。 但是,新郎又不可能不喝酒,毕竟有那么多宾客要招待,一人只敬一杯,那也不是个小数目了,铁人都要趴下。 因此,为了避免这种让新郎在新婚之夜干不了大事的尴尬结果,大多数婚礼上都会约定速成一件事:傧相可以帮新郎挡酒。除非是新郎主动敬酒,那肯定得喝个至少半杯表示诚意,否则的话,若是其他宾客拉着新郎喝,新郎完全可以把酒交给傧相解决。 说实话,虽然程处默和秦怀玉两人是好酒的,平时喝的也不少,但眼看着摩拳擦掌的程咬金、尉迟恭、秦琼、李世民等人,他俩也忍不住犯怵。 可别以为这帮人会好心地让李信顺利地入洞房。绝大多数宾客都抱着一种想要看到新郎出糗的心态,这种微妙的胜负欲就表现为:如果能把新郎也喝趴下,那就算宾客们大获全胜。 (本章完) 第六百零五章 小把戏 见程处默和秦怀玉似乎信心不足。李信缓缓凑近两人背后,悄悄咪咪地说了一句:“放心大胆地喝。肯定不会有事的,最多上几趟茅房罢了。” 秦怀玉的眼睛微微放大又缩小,压低了声音问道:“你不会弄的全是水吧?”他以为李信在酒里做了手脚,用水替换了酒——好吧,虽然不能说对,但也不能说是错。 李信立即摆了摆手,道:“怎么可能?全是水的话,只怕一下子就会被发现了。” 没错,他只是搞了一批低度酒而已,并且都做上了特殊标记。这些低度酒的香味和酒味都跟高度酒差不多,在混乱的拼酒的当中,绝不可能有人能光靠鼻子区分出这两者之间的差别,甚至仓促之间喝下那么一两杯,也不一定会发现问题。 毕竟酒这东西一喝多,舌头就会发麻,味觉会稍有下降。 所以,只要按照酒精度做好特殊标记,李信和程处默、秦怀玉三人专门盯着这个标记喝,那肯定能顺利地度过这一关。 李信用极低的声音告诉了程处默和秦怀玉如何分辨低度酒:酒坛子上有个标签,把标签的下面那个角撕开一些,背面都标有数字,数字越小,酒精度越低! 程处默和秦怀玉虽然没什么大文化,但跟李信混了这么久,阿拉伯数字还是认得的,于是双双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首先发难的是程咬金。他上来就先端起一大碗酒,对李信道:“臭小子,老子平日待你如何?今天这样的日子,我也不为难你。陪我喝一碗总不过分吧?” 程处默本想开口挡枪,但被程咬金拿那双虎眼一瞪,他整个人就萎了。 还好李信早就料到光靠傧相不稳当,预先做下了低度酒这第二手准备,否则今天非得吃个大亏不可。 只见他全无惧色,反而豪气干云地对丫鬟道:“好,今天就舍命陪程伯伯喝一杯!给我端酒来!” 话音落处,丫鬟端着一大碗酒走到了李信身旁。 程咬金这些长辈们哪里想到李信这家伙竟然会在酒里动手脚? 程咬金见李信答应得这么干脆,还以为他今天也高兴得有点反常,不疑有他,便一仰脖将碗中的酒饮尽。李信也有样学样地将酒喝完,还把碗倒过来,以示的确全部喝光,顺带着还露出了一个龇牙咧嘴的表情,仿佛这酒对他来说有点辣。 “哈哈哈。”程咬金哈哈大笑,道,“你这小子,这喝酒的功夫还得好好练练!” 李信表面上苦笑,心里却是乐开了花——苦什么苦啊?辣什么辣啊?他喝的只是不到十度的酒而已,甚至算不上是酒,只是酒味饮料。他之所以摆出辣的不行的表情只是为了做戏做全套而已,以免被看出破绽。 果然,没有人看出李信的异样。只有李靖意味深长地看了李信一眼,仿佛察觉了什么,不过终于还是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摇了摇头。 (本章完) 第六百零六章 散场 拼酒活动一开始就进入了白热化的状态。在场的宾客们个个都想把新郎官喝倒,让他入不了洞房,于是一碗接着一碗地敬酒。李信有的推辞不过,自己喝,有的则推给程处默和秦怀玉两人喝。 三人在众人的轮番敬酒当中勉力支撑,宛如惊涛巨浪之中的一架飘摇小舟,随时都可能翻倒过去,堕入名为“宿醉”的深海当中。但是,飘摇归飘摇,不稳归不稳,勉力支撑归勉力支撑,这三个家伙还真就一个都没倒下。 这真是让人大呼奇怪。 尉迟宝林已经敬了李信八次了,走起路来腿都有点不利索。这八次里,李信喝了两次,虽然不多,但是他还得接受别人的敬酒,总的加在一起,肯定已经超过八碗了,按理说应该比尉迟宝林醉得更厉害,甚至于站着都困难才对。 但是,他却偏偏还能好好地站着。虽然他看起来也的确就在醉倒的边缘苦苦支撑而已,脸色通红,步伐虚浮,可是,他就是摇摇晃晃地没倒下。 这激起了更强烈的胜负欲——不只是程咬金这帮长辈而已,尉迟宝林、牛建虎这帮当初军训的时候在李信手底下吃过憋的年轻人,也都憋着坏要把李信连带程处默、秦怀玉两人一起喝倒呢。 可惜,他们注定要失败。 李世民一开始也没回过味来,看是看李信喝过两轮之后就注意到了异常,略一思索就猜出了其中的花样,然后笑着在长孙皇后耳边小声说了几句。长孙皇后闻言,忍不住也为李信的小心思而笑了起来。 两人倒是好心地没有戳破李信的诡计,笑眯眯地看李信与自己那帮兄弟们闹作一团。李世民自己更是跟程咬金等人喝得不亦乐乎,仿佛回到了当年还在军营中打天下的时候,不由得大呼过瘾。 这一场热闹的宴会足足持续了一个多时辰。尉迟宝林和牛建虎早就趴倒在桌上人事不省,其余的房遗爱等人也差不多快趴下了,只是勉强还能撑着不倒而已,舌头在嘴里不听使唤,显得很多余,连想要说声“再来”都不能成功。 长辈那一桌的状况也差不多,不过稍微好一些。他们到底是年纪大一些,尽兴归尽兴,喝个烂醉如泥却十分不至于。 程处默和秦怀玉不留痕迹地交换了一个眼神:毒还是信子毒啊,要不是他安排了这一手,今天就得载了!这帮崽子们敬酒也太狠了,一点儿活路都不留啊! 李信也通红着脸色,看眼前这东倒西歪、杯盘狼藉的场景,心里有些痛快。一方面是因为诡计得逞,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肆无忌惮地喝酒的确很爽,更何况今天本来就是他的大喜日子。 宾客们都尽了兴,那么宴席也就到了该散的时候。这就是这一场游戏的规则:要是喝不倒新郎,就是宾客们输,只能乖乖被新郎送走,免得耽误人家洞房。 恭送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坐上车驾,在禁军的簇拥下返回皇宫以后,其他的宾客们也陆陆续续被自家的下人接走了。 李信这才松了一口气,收敛了眼中那几分装出来的迷离神色。 终于不用继续装醉,可以去做正事了。 (本章完) 第六百零七章 夜话 安静的卧室里,陈幼澜静静地坐在床沿上,出神地望着面前的烛火。这是一对贴着大红双喜的红烛,爆了灯花,火光摇曳,似乎在窃笑。 此刻的氛围如梦似幻,陈幼澜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处在梦中。在真的成亲之前,她也想过婚礼上她要如何如何,觉得婚礼是人生中顶顶神圣的一件事,但是真的到了礼成的那一刻,她却依然对于自己已经正式嫁给李信这件事没什么真实感。 陈幼澜早就想过,并且也坚信自己的余生将会与李信一同度过。她唯一忍不住思索的地方是,在经历了这一场婚礼之后,她和李信之间与之前相比,又有什么区别呢?好像没有吧。 这一刻她才突然勘破了一个真相:原来对于真心相爱的人来说,婚礼并不是为他们两人准备的,而是为其他关心他们的人而准备的,只是为了给其他人一个正式的送出祝福的机会而已。 陈幼澜的思绪飘飞,目光游走在李信的卧室之中,漫不经心地欣赏着卧室的摆设。她并不是第一次来到这卧室,但是这一次的身份却与之前全然不同。从今天开始,她也是这房间的女主人了。 准确地说,她已经是整个楚王府的女主人了——虽然王府的大管家王贵其实早就已经认可了这一层身份。 “咣当。”卧室的门突然被推开,陈幼澜下意识地倒吸一口气,紧张地舔了舔下唇,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陈夫人前两天给她秘密授课时所讲的内容,不禁脸上有些发烫。 那些内容实在太羞人了。 推门而入的是李信。他身上依然穿着一身红黑相间的新郎喜服,脸色微红透着淡淡醺意,微笑着向陈幼澜走过来。 “程伯伯他们也太能喝了。我差点就得让人把我抬进来了。”李信边走边摆摆手,无奈地抱怨道。他很自然地在陈幼澜身旁坐下,拉起陈幼澜的手,道:“害你一个人在这里等我,没觉得无聊吧?” 陈幼澜轻轻摇摇头,道:“还可以。” 她没好意思说,其实她坐在这屋子里东想西想,时间过得比想象的还要快一些,仿佛刚坐了没一会儿,李信后脚就跟过来了。 “你身上酒味好重啊?真的不要紧吗?”陈幼澜动了动可爱的鼻子,皱起眉头问道,“我让小铃去给你做一碗醒酒汤吧?” 小铃作为陈幼澜的贴身侍婢,当然是跟着她一起嫁进了楚王府。不过今天的婚礼上倒用不着她帮忙,这会儿应该在跟润娘在一起收拾屋子呢。 李信摆了摆手,自己抓起衣服闻了闻,笑道:“不要急。就是闻起来味道大了点,我其实没喝多少酒。不然我怎么可能还能自己走进来洞房?” 陈幼澜笑道:“看来程伯伯、李伯伯他们还是手下留情了啊。没让你喝太多。” “切。”李信冷笑了一声,道,“他们哪儿有那么好?还不是多亏了我自己机智,想了个妙招。不然根本顶不住。” (本章完) 第六百零八章 擦背 “怎么回事?”陈幼澜好奇地问。 于是,李信将低度酒的事情在她耳边悄悄说了一遍,听得陈幼澜咯咯只笑。她打趣道:“程伯伯秦伯伯他们年岁都大了,身体又不好,你怎么忍心骗他们喝高度酒,自己却只喝兑水的?” 李信翻了个白眼道:“谁告诉你年岁大了身体就一定不好?你看看我,再看看程老将军,腱子肉比我还大,哪里看起来有身体不好的样子?” 陈幼澜忍不住笑。 李信又道:“我这么跟你说,如果我跟程老将军一对一决斗,不出两个回合,他就得跪在地上掐我人中,求我不要死,赶紧活过来继续为大唐做贡献。” 陈幼澜听到“程老将军跪下”这里时,还以为李信要吹牛,谁料后面竟有如此翻转,不由得笑到肚子都有点疼,没好气地啐道:“你也太好意思了。这种话都说得出来。” “怎么了?”李信一扬下巴道,“难道我没为大唐做贡献不成?” 这话倒是对。陈幼澜也不得不承认,李信所做的事情,换了别人真的做不了,也不可能做的比他更好。 “再者说了......”李信突然换上一脸微妙的笑容,道,“难道你就想看我醉醺醺的被抬进来吗?那.......咱们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可就耽搁了呀!” 陈幼澜心里突然一跳,轻咳一声,道:“接......接下来.......要做什么事啊?不是都结束了嘛?” 李信收敛了笑容,一脸疑惑道:“你不会真的不懂吧?” 陈幼澜脸红的像番茄,吞吞吐吐说不出话来。正在她进退两难之际,却听见李信道:“当然是洗澡啊!我这浑身酒味的,可不能进被窝睡觉,把被子都睡臭了!” 陈幼澜本来还低着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突然听到这话,猛一抬头,正对上李信那张写满坏笑的脸,哪里还不明白这家伙在故意逗她玩。她当即咬着嘴唇,往李信的肩上锤了一下。 李信哈哈大笑,道:“刚才还不觉得。你这么一说,我都觉得身上臭。先去洗个干净,再回来跟你说话。”他一向爱干净,几乎每天都要洗澡,更何况今天的他浑身酒味,令他自己都有点难以忍受,不洗一洗实在不好意思跟陈幼澜睡在一起。 不过.......睡在一起,只是说话吗? 陈幼澜心里知道答案。 李信起身走到房门口,叫道:“润娘!” 润娘没有回应,反倒是小铃先过来了。她有些拘谨地问道:“姑爷要什么?” 李信知道小姑娘有些紧张,便温和地笑道:“吩咐婆子烧点水,我想洗个澡。你要是不知道跟谁说的话,就告诉润娘就行,她知道。” 小铃点点头去了。 不一会儿,润娘便过来敲门,在门外道:“王爷,水烧好了。” 李信本来正坐着跟陈幼澜说话,一边起身一边应道:“好,我来了。”说完他便向外走去。这时,他突然听到陈幼澜开口说道: “要不......我给你擦擦背吧?” (本章完) 第六百零九章 大浴池 实际上陈幼澜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反正就是突然很不想一个人留在房间里,但是又不能不让李信去洗澡,于是便诡异地想到了跟过去帮李信搓背这回事上。然后,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她就把话说出来了。 房间里的空气有一瞬间的安静,连烛火跳动的声音似乎都能听清。 李信脸上浮现着意外的笑容,仿佛被陈幼澜突然的大胆吓了一跳。他笑着问道:“你说什么?” 陈幼澜眨了眨眼睛,飞快地低下头道:“没什么。” 李信飞快地走到陈幼澜跟前道:“我都听见了。你说你要帮我搓背。” “我.......”陈幼澜试图顾左右而言他。 李信却哈哈大笑着拉起她的手道:“别想逃。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陈幼澜想说自己不是君子,但却还是被李信拉着出了房间。好在她早就把凤冠取下来放在了梳妆台上,否则走得这么快的话,非得把凤冠颠下来不可——顺带一提,这个梳妆台是李信新做的,并不是他之前一直用的那个。 半个月前,他亲自设计了这个新的梳妆台,并且在筹备婚礼的阶段吩咐宜家做好的师傅赶工做出来,为的就是迎接王府的女主人。其实,除了梳妆台以外,这段时间里楚王府大大小小的变化还有许多,都是李信花了心思的,等着陈幼澜自己去发现。 李信拉着陈幼澜来到了家里的浴池。 之前李信一直是在大木桶里洗热水澡,但是总觉得太憋——都是王爷了,难道不能搞个大一点的浴缸吗?而且,老婆都要过门了,万一要洗鸳鸯浴呢?木桶里怎么施展? 虽然有点搞颜色的嫌疑,但是夫妻生活嘛,总少不了点趣味才是。 李信当即决定,修个大浴池。 于是,他就在王府里找块合适的挖出了这个池子。池子里的水通过管道跟旁边的锅炉房相连。只要锅炉房那边烧热水,就能把热水直接通进池子里,再兑上冷水,水温合适以后便是一个热水浴池,氤氲着雾气,看起来就相当舒服。 陈幼澜此前没见过这样的浴池,奇怪地在原地愣了一下。李信却是不害羞,三下五除二地脱去衣服跳进了水里。 水温正好,温暖地包裹着他的身体,仿佛瞬间驱逐了积累的疲惫感。 李信在池子里坐了一会儿,才想起什么似的回头对陈幼澜笑道:“不是要给我搓背吗?” 陈幼澜这会儿倒是有点后悔自己刚才过于大胆了,但是扭头逃走也不是她的性格,况且她和李信都已经是夫妻了,逃避这事儿似乎没什么意义。 想到这里,她只好故作镇定地上前去,拿起池边的丝瓜瓤,像模像样地在李信背上搓洗。 一时间,两人都没有说话,雾气朦胧的浴室里只有呼吸声和心跳声。 李信的背并不算特别宽阔,但是因为他平时也有经常在锻炼的关系,所以显得还挺结实。陈幼澜一边擦拭,一边忍不住觉得脸有点发烫。 (本章完) 第六百一十章 把灯熄了 其实,李信也觉得有点怪怪的。尤其是当感觉到陈幼澜的手碰到他的背时,他就觉得心里有种异样的感觉升腾起来。他连忙轻咳两声掩饰自己的尴尬。 陈幼澜看出来李信也有点紧张,不由得有些好笑,心中的紧张情绪反而因此减轻了不少。想起刚才李信步步紧逼的样子,她不禁也起了玩心,笑着问道:“相公,妾身再帮你按按肩膀可好?” 这语气极尽柔媚之能事,是陈幼澜以往从未用的,真是应了那句话:女人都是天生的百变妖精。 李信根本顶不住,只能瓮声瓮气地应了一声道:“嗯。” 陈幼澜在李信背后偷笑,信手将丝瓜瓤放在一旁,双手搭上李信的肩膀,轻轻为他揉捏。 平时李信也不是没被人搓过背,没被人捏过肩,但是今天的感觉真的不太一样。他觉得自己心跳都比平时快上许多,也不知道是酒精的作用,还是热气的作用,还是陈幼澜这双手的作用。 “你终于是我的人了。”李信突然不无感慨地说道。虽然一路走来倒也没有多少感慨,但是这时候回忆起来,却有许多令人温暖的细节。 陈幼澜正要说话,李信却突然回过头来看着她,道:“你不打算也洗个澡吗?” “啊?”陈幼澜愣了一下,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李信拉进了水池里,然后她的双唇就被另一双唇堵住了。 一个漫长而激烈的吻。 待两人唇分之时,陈幼澜睁开眼睛与李信对视片刻,然后苦恼地说道:“你看你,把我衣服头发都弄湿了!”说话间,她心疼地看着自己身上的嫁衣。刚才还没来得及脱掉呢。 李信没想到陈幼澜的小脑瓜里装着的竟然是这件事,不由得哑然失笑道:“衣服湿了,再晒干就好了,又不会坏。” 两人在浴池里折腾了小半天,直到润娘和小铃各来催过一遍之后,才各自换上干爽的居家衣袍,手挽手地回了卧室。至于两人原本的衣服,自然是扔在浴池边上,等别的丫鬟们去处理。 润娘和小铃目送自家王爷和夫人远去,不由得对视一眼,露出微笑。 回到卧室,李信立即转身将门关好,并且牢牢闩上。刚才在浴池里,陈幼澜的样子让他有点把持不住,一种强力的冲动促使他一把抱住了陈幼澜的腰肢。陈幼澜当然知道他想做什么,象征性地扭了两下,便任由他把自己抱到了床上。 “等等。”陈幼澜突然阻止了李信的动作。 李信眨眨眼,奇怪地看着她。 “把灯熄了。”陈幼澜的声音轻得像蚊子叫,脸蛋则是通红,像熟透的番茄。 李信立即照办。片刻之后,屋子归入黑暗,只能听见一阵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翌日早晨,太阳早已升起,淡金色的阳光透过纸窗落入屋内,但被窝里的新婚夫妇却还没有人醒来。 昨天折腾了小半夜。李信难免有些疲惫。他也没想到自己两辈子处男竟然这么猛..... (本章完) 第六百一十一章 落荒而逃的小铃 李信缓缓睁开眼睛,下意识地把怀中的陈幼澜又搂紧了一些。熟睡中的陈幼澜稍稍动了一下,却没有睁开眼睛,呼吸依然均匀。 缓缓睁开眼睛的李信低头看了看身侧的陈幼澜,不由得被她轻轻扇动的睫毛吸引了注意力。 可别是个睫毛精吧?也太好看了...... 李信这么想着,内心被一种幸福填充得满满的。 妈的,这才叫日子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简直了,谁试谁知道,给特么十座金山银山也不换啊。 也不知道是李信的目光太过于炽烈,还是陈幼澜本来也快睡饱了,她慢慢从睡梦中醒来,抬起一只玉臂轻轻揉了揉自己惺忪的睡眼,然后抬头向李信看去,似乎想看看他醒了没有,谁料却意外地与之四目相对。 李信眼中深沉的温柔令陈幼澜无比害羞,当即拉起被子盖住了自己的脸。而且,她突然想起,昨天晚上她和李信荒唐之后,竟然到现在都还没有穿上衣服,两人就这样“坦诚”地抱着睡了一晚上。 可以说是没有丝毫保留了。 “怎么害羞了?”李信打趣道,“昨天晚上你可不是这样的!” “啊呀!别说了!”陈幼澜躲在被窝里不肯探出头来,声音显得有点闷,不过还是能听得出她又羞又气的情绪。 李信不由得哈哈大笑,两手在被窝里乱动了起来,试图将陈幼澜从被窝里抓出来。 两人笑闹了一会儿,气氛显然又不太对。 李信看着自己从未见过的披头散发的陈幼澜,忍不住又觉得她真的好可爱,便又凑上去给了一个深深的吻。 陈幼澜没有拒绝,连带着也没有拒绝李信那只不规矩的手。 男人接吻的时候,手永远规矩不起来,这大概是一种深刻在基因里的遗传病吧。 陈幼澜的感觉也很奇怪。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很羞人的事情,但是跟李信的话,她就有种莫名的期待...... 于是,屋子里又升腾起暧昧气氛。 只可惜,这下可苦了小铃了。她带着王爷夫妇今天要换的衣服来到屋外,本想着叫他们起来换衣服吃早餐,谁料却在伸手准备敲门时,听到了奇怪的声音。 以木材为主体的建筑,不免在隔音上有些比较大的缺陷。 小铃的年岁与陈幼澜相仿,那些羞人的事情她也知道大略。经过大脑极其短暂的宕机之后,她就立刻明白了房间里正在发生的事情,不由得霞飞双鬓,抱起衣服转身就落荒而逃。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逃。反正就是不敢继续在卧室外面待着。 谁料,小铃跑没两步,就碰上了王贵。王贵见她抱着衣服,奇怪地问道:“不是让你叫王爷和夫人起床嘛,你这是要去哪儿?” 小铃停住脚步,为难地回头看了李信的卧室一眼,脸上的红色更盛,似乎很着急,但又说不出话来。 “怎么了?”王贵也没意识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只是继续追问道。 (本章完) 第六百一十二章 王贵觉得很得意 小铃红着脸,用很小的声音说道:“王爷和夫人在.......那个.......” 王贵也是过来人,刚才只是没往那方面去想而已,眼下见小铃如此羞涩,语气里又是这么吞吞吐吐,立即就明白了过来,不由得瞪大了眼睛,缓缓点了点头,非常满意地说道:“一大早起来就......年轻真好啊。我老咯,老咯......” 小铃用手捂住了脸。 王贵摆了摆手,道:“行了行了。不要去打扰王爷。过半个时辰再去送衣服吧。”说完他便昂首阔步地走了,每一步踩在地上似乎都很得劲儿,心里那个痛快啊。 坦白说,他连将来小王爷的尿布该用什么样的都想好了——看到王爷和夫人造人这么积极,小王爷还会远吗?老王爷泉下有知的话,也会笑出来的吧? 半个时辰已经足够干很多事情了。比如一场激战再加上云收雨歇之后温情款款的细语。 坦白说,如果不是肚子饿了,李信并不是很想离开床。但是陈幼澜却不同——新婚第二天就跟丈夫赖在床上不肯起来,传出去像什么样?肯定会被下人看笑话!虽然刚才荒唐的时候很投入,但结束之后,她就立即有点做贼心虚地想要起床。 李信本来还觉得是陈幼澜小题大做了。结果小铃送衣服进来的时候,他发觉这小姑娘的眼神不太对劲。这让他也有些许的尴尬。 本以为起了床就没事了,谁料,在李信带着陈幼澜往餐厅去的路上,所有跟两人打照面的下人,眼神都有些怪怪的——最后,李信才知道,原来都是王贵搞的鬼。 这个家伙一大早跑到厨房里去,非逼着厨娘做一道枸杞羊肉鹿鞭煲,还逢人就说王爷辛劳,弄得整个楚王府的下人都知道自家王爷和夫人“感情深厚”。难怪大家的眼神都那么不对劲。 陈幼澜简直羞愤欲死,吃饭的时候还不停地在李信身上乱掐,小嘴里念念有词道:“都怪你都怪你!” 李信痛得龇牙咧嘴,却又不敢回嘴——的确是他硬拉着陈幼澜,但是.......她也没拒绝嘛不是。不过这话他是万万不敢说的,因为他今天晚上姑且还不想睡地板。 王贵则是仿佛丝毫没有察觉到李信那想把他人道毁灭的眼神,乐呵呵地把枸杞羊肉鹿鞭煲端了上来,道:“王爷,吃这个,补补身子。” 李信望着这砂锅上被切成好几截的鹿鞭,不由得一阵恶寒,翻了个白眼道:“亏得你能从府上翻出来这东西。” 陈幼澜已经就差把头埋进桌子下面了。面对此刻的状况,她有点掌控无能。 王贵笑道:“是尉迟将军送的贺礼里面有这样宝物。王爷吃了这东西补身子.......” 李信怕陈幼澜真的找个地缝钻进去,连忙随意地摆了摆手,道:“行了行了,什么宝物不宝物的。这东西没那么玄乎的,跟普通的肉没什么分别......” (本章完) 第六百一十三章 奉茶 王贵一脸认真道:“哪儿能呐?这宝贝一根都得好几贯钱,买都没地方买去。正所谓吃啥补啥,怎么会没用呢?” 李信摆摆手,道:“一根一百贯也不好使,没用就是没用。说白了,就是鹿身上的肉罢了,跟猪肉牛肉没啥区别,还没有猪肉牛肉好吃。” 说完,他笑着看向王贵道:“要是真的吃啥补啥,我多吃几对鸡翅膀,难道还能长出翅膀来?” 王贵哑口无言。陈幼澜一边吃着自己的粥,一边若有所思——的确哦,以前对吃啥补啥这件事虽然说不上深信不疑,但似乎也是根深蒂固的一个念头,此刻被李信这么一点破,才发觉这件事并不合理。 李信扭脸就把夹了两块鹿鞭放进陈幼澜的碗里,道:“不过呢,这东西倒是难得之物,随便尝尝鲜倒是要得。” 陈幼澜哪里吃得了这东西,二话不说就把它们又放回了李信的碗里,连连摇头道:“我不吃,我不吃。” 按道理来说,结婚第二天,新媳妇是要给公婆敬茶的,但是李信的情况特殊,陈幼澜并没有公婆可以敬茶。李信思来想去,决定带着她进宫一趟。 毕竟,昨天婚礼上,他和陈幼澜拜的高堂就是李世民和长孙皇后,那么今天敬茶的对象似乎也应该是他们两人。这样才叫礼数周全。陈幼澜听说要进宫,虽然有些紧张,但还是答应了下来。 她知道,李世民对于李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长辈。 于是,吃过早饭之后,李信就带着陈幼澜乘马车前往皇城。 以往只有李信一人的话,进宫的流程是很简单的,大多数时候都是禁卫们看他一眼就完事了。但今天他带了另外一个人,哪怕是他的新婚妻子,有些步骤就因此而无法省略了。 一名统领歉意道:“王爷,小的也是没办法。有些规矩不能破。下回来的话,就方便了。” 李信当然不会在这点小事上计较,温和地摆了摆手道:“没事没事,本来就应当如此。你们尽管做就是了。” 统领笑着点点头。 过了一会儿,禁卫那边完成了记录,这才放行了李信和陈幼澜的车驾。 目送马车离去,统领不由得感慨道:“还是楚王殿下待人和善,体谅咱们这些下面人啊。上回魏王非得带人进宫,我要他停下来做个记录,他差点就让家奴动手打我了。” 旁边的人忍不住附和地点了点头。 进了宫,李信和陈幼澜在内侍的带领下来到了两仪殿。李世民今天一早散了早朝之后,就在这里工作,见李信和陈幼澜联袂而至,意外地问道:“你们两个怎么一起过来了?” 李信笑道:“当然是来给陛下和娘娘奉茶。” 李世民哈哈大笑,随后问道:“那你们俩的茶呢?” 李信也不尴尬,两手一摊道:“来的急,忘记带了。” 李世民摇摇头道:“说是要给朕奉茶,到头来还不是要朕让下人给你们俩上茶?朕未免也太亏了一些。” (本章完) 第六百一十四章 镯子 奉茶这事儿的重点不在于茶。堂堂李二陛下会缺一杯茶吗?令他感到高兴的是李信的态度。 在李世民看来,不管是昨天受邀作为李信的长辈接受新婚夫妇的大礼,还是今天李信带着新媳妇来向他敬茶,这都说明在李信眼中,他李世民几乎就是父亲一般的角色,足以证明他没有亏待李信,对得起李玄道。 这一点,李世民和李信都心知肚明。 李世民没有纠结于茶的事情,反而温和地对陈幼澜道:“信儿性子顽劣,不如你温和稳重。从今往后,就劳烦你多多照顾他了。” 这话说得倒有几分托付的意味。听得李信感觉怪怪的。陈幼澜也是受宠若惊,摆摆手道:“哪里。平时都是李信照顾我才是。” 李世民笑着点点头,转向李信道:“你带着媳妇儿去见见观音婢吧。她应该有不少话想跟你们俩说。你老老实实听训,然后回来找朕。朕有事要跟你说。” 李信不明白是什么事情,只好先答应下来,然后带着陈幼澜往立政殿去了。 陈幼澜此前并没有来过皇宫,印象里也总觉得皇宫是个很了不起的地方,眼下见李信对皇宫如此熟悉,忍不住在心里暗暗觉得李信了不起。 可惜李信不知道这么一点小事都能让陈幼澜觉得他了不起,否则真是要在心里乐死了。 这也难怪。女孩子嘛,看你顺眼,喜欢你的时候,你抠脚她也会觉得你的姿势独一无二;要是看你不顺眼,你挥金如土的姿势都充满了土味——其实男女换一换也成立啦,毕竟人类就是一种这么狭隘又直接的生物。 到了立政殿,李信和陈幼澜一齐向长孙皇后请安。长孙皇后看到李信很高兴,但是很显然,看到陈幼澜她更高兴。她亲热地拉着陈幼澜,让她坐在自己身边,对她嘘寒问暖,还问她李信有没有欺负她。 李信没来由地有点心虚.......怎么说呢,欺负还是欺负了的,不过不是那样的欺负,而是那样的欺负......别问具体哪样是哪样,反正就是那样。 陈幼澜红着脸摇了摇头,道:“没有。他对我很好。” 长孙皇后看了李信一眼,然后道:“你可别被这小子给骗了。他古灵精怪鬼点子多,说不定哪天把你卖了你还帮着数钱呢。记着,以后他要是欺负你了,你就进宫来找我说,我来帮你主持公道。” 李信只好苦笑。 怎么结了个婚,全世界都站到陈幼澜那边儿去了?这上哪儿说理去。 长孙皇后突然想起什么的从手腕上脱下来一个碧绿的手镯,道:“如今你也算是我李家的媳妇了。昨天陛下送了贺礼,我却没有送。今天给你补上。” “不不不,这太贵重了。”陈幼澜连忙缩手,摇摇头,试着拒绝。 “有什么好贵重的,一个镯子罢了,听话,戴上。”长孙皇后说道。 李信也笑着帮腔道:“娘娘说得没错。都是长辈的一番心意,什么贵重不贵重的,给你你就拿着。” (本章完) 第六百一十五章 赶走李信 陈幼澜本来就不擅长应付这样的状况,所以刚才才用眼神向李信求救。眼下见李信这么说,她也就只好照着做,一脸乖巧地任由长孙皇后将手镯套在了她白皙纤细的手腕上。 长孙皇后非常高兴,拉着陈幼澜的手称赞道:“多好看的手啊,可惜便宜这臭小子了。你知道吗?当初陛下给他赐婚的时候,他还不乐意,不知道从哪里道听途说来的,非说你是个丑八怪.......” 陈幼澜听到这话,微妙地也有些心虚——当初这些谣言就是她本人耍的心眼,谁料...... 李信听到这些往事,也是忍不住会心一笑,用暗示的眼神看了陈幼澜一眼。 陈幼澜则是不留痕迹地白了李信一眼,仿佛在说:怎么的? 长孙皇后突然看着李信道:“如今呢?你再说说,赐给你这桩婚事怎么样?” 李信心悦诚服地拱拱手,道:“那还用说?儿臣能得此良配,全靠陛下和皇后娘娘的慧眼,一眼就看出我和幼澜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长孙皇后本来还挺李信拍自己马屁,挺受用的,结果越听越不是那个味儿——怎么李信......好像是在夸他自己多一点? “行了行了。油嘴滑舌。”长孙皇后不高兴地打断了李信。 李信这才笑呵呵地住了嘴。 周围随侍的宫娥和太监虽然没有说话,仿佛没有生命的摆件,但是却将这些对话都听在耳朵里,心中不由得感慨:这位楚王殿下还真是受宠啊!天底下能跟皇后娘娘这么开玩笑的也没几个了。连太子殿下见了皇后,都得是恭恭敬敬的呢! 的确。李信因为身份特殊的关系,不管跟李世民相处还是跟长孙皇后相处,都没有那么多包袱,显得比较轻松自在。李承乾就不一样了。平时的言行举止不知道被多少人看着,一点点行差踏错都要被弹劾个好几次,也亏得他能坚持。 如果不是上回京城拐卖儿童案被李承乾办的还算漂亮,累积了一些政治资本,他的处境可能会更艰难。毕竟魏王也很得李世民宠爱,这不免让他感到压力。 李信在立政殿坐了好一会儿。他尚且还不太在意李世民刚才说的让他一会儿再去两仪殿找他,但是陈幼澜却一直将这件事挂在心上不能释怀。 “相公,刚才陛下还让你再去两仪殿找他商谈事情呢,要不你先去吧?”陈幼澜忍不住开口说道。 长孙皇后也是通情达理之人,并不觉得这话有什么不对,反而点点头对李信道:“对对对!你坐在这里干什么?赶紧走开些,我和幼澜正好说些女人家的体己话,省得你碍事。” “娘娘这话可伤了儿臣的心了。”李信半开玩笑道。 长孙皇后摆摆手,懒得废话道:“行了行了,快去快去。陛下叫你过去定有他的道理,你莫要误了他的大事。幼澜就留在我这里,借我一会儿,待会儿一定原模原样还给你。” (本章完) 第六百一十六章 贞观奖的评审 长孙皇后都这么说了,李信当然也就放下幼澜,自己一个人出了立政殿,回了两仪殿。 “微臣拜见陛下。”李信进来以后,大概地行了一礼。 李世民摆摆手,道:“过来过来。” 李信上前走到李世民案旁。李世民指了指不远处柱子背后放着的一大口箱子,道:“那些东西就交给你了。” 李信搞不清状况,懵逼地眨了眨眼睛,问道:“那是什么?” 李世民笑骂道:“还不是你搞出来的什么贞观奖,现在不管了?” 去年开春的时候,李信搞出了曲辕犁,为了趁热打铁地推广科技思维,便搞出了一个所谓的“贞观奖”,意图在于奖励发明创造,激发大唐百姓们的创新思维。本来他也是顺手为之,想播下一颗种子,没曾想,这颗种子这么快就结出了第一季的果实。 李信虽然已经踏入朝堂许久,但是朝中的绝大多数事务,他都保持着眼不见心不烦的态度,除非是真的推脱不掉,否则绝对不往里掺和。但是今天这事儿却不同。 他从听到李世民说“贞观奖”这三个字的时候,心里就立即生出了浓浓的兴趣。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大唐年间的人们到底最关心什么,他们会做出什么样的东西呢?光是想想就让他觉得有些心痒。 不难想象,这些所谓的发明绝大多数都会很简陋,但是这不重要。因为从一开始,最重要的就不是大唐百姓们到底发明了什么,而是他们开始关注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开始尝试利用外力来降低劳动的难度,提高生产力。 有了这第一步,只要方向不改变,持之以恒地走下去,什么飞机大炮早晚都会有的。十年不行就二十年,二十年不行三十年,三十年不行就一百年,两百年......听起来很漫长,但这才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时间尺度。 李世民的目光何其毒辣,一眼就看出李信对这箱子文书很感兴趣,不由得在心里哑然失笑:那么多军国大事摆在面前,这小子看都懒得看一眼,偏偏贞观奖这种剑走偏锋的事情,这臭小子倒总是非常上心,也乐于接受。若是换了什么别的事情让他去干,这会儿他怕是已经躺在地上耍无赖了。 “这奖项是你搞出来的。如今各个州府县衙已经把文书都报上来了。”李世民笑道,“那么一大箱,朕看来实在是头疼不已。还是交给你了。务必帮朕把里面的好东西挑出来。” 李信笑道:“微臣定当竭尽全力。” 纸这东西看似很轻,在绝大多数语境里表达的也是轻如鸿毛的意思,但是,它的密度其实还真不小,至少一大箱子的纸,李信还真是搬不动。好在李世民也不可能让李信自己把这些文书搬出去,而是答应晚点派两个力士直接送到楚王府去。 李信自然是谢恩不已。 与李世民这边的正事了了,李信又回到立政殿去接陈幼澜。也不知道长孙皇后跟她说了什么羞人的话题,她一看到李信就忍不住红了脸。 (本章完) 第六百一十七章 处处吻 长孙皇后留李信和陈幼澜在立政殿一起用了一顿简单的午膳。 的确是很简单的午膳,每人两道肉菜,一道蔬菜汤。虽然自从旱灾之后,大唐的财政收入已经有了好转,不过长孙皇后却已经习惯了节俭,很少铺张。她平日里吃的饭食就是这样。 偏偏李信是个挑食的,宫里的御厨做的还不如家里的厨娘好吃,所以他只是胡乱地吃了一点,免得辜负了长孙皇后的心意。陈幼澜的饭量不大,但为了表示恭敬,只好努力把饭菜吃完,结果反而吃得比李信还多,这让她微妙地有点羞愤。 长孙皇后很高兴,骂了李信两句浪费,扭头又夸陈幼澜会吃是福,一定能身体健康,早早地为楚王府添丁。陈幼澜只好点点头,将这些话应下来,同时不留痕迹地瞪一眼在旁边偷笑的李信。 吃过饭,李信带陈幼澜告辞。 带她走出立政殿以后,李信拉着她的手行走在宫宇之间长长的华丽回廊上。远处旷远的天空被金色的阳光映照着,显出清新的青蓝色,云朵伴着觅食的小鸟,倒是意外的有几分舒朗。 陈幼澜红着脸没敢看李信。李信有些好笑地用余光偷看她的侧脸。他知道,这小妮子一定是在为长孙皇后的催生而有些害羞和烦恼。 李信慢悠悠地走着,突然感觉时光变得很慢,一种微妙的心情涌动在他的胸口。他很清楚也很肯定,这种心情就是所谓的幸福。 催婚还是催生,有些时候是挺让人烦的,但总还是要区分一下这背后究竟是出于好意还是恶意吧?如果一杆子打死所有人,觉得所有人催婚和催生的人都是在宣扬封建糟粕思想,都是企图用一种陈旧的价值观绑架于你,那真是走了极端了。 李信心里很明白,不论是把陈幼澜当突破口的长孙皇后,还是威逼利诱的李世民,他们之所以希望他和陈幼澜早点有个孩子,其实都是出于他们的爱罢了。换了别人,他们最多口头送出两句“早生贵子”就很给面子了,难道还真的关心别人什么时候生孩子? 回到楚王府,老郑见王爷和夫人手牵手下了马车,不由得露出一个笑容。陈幼澜脸色有些微红,但没有放开自己的手。不得不说,人的适应能力真的很强,这或许是人类能够称霸地球的最重要原因。仅仅一天的功夫,陈幼澜就已经逐渐适应了王府女主人这个身份,牵牵手算不了什么。 不过,要是她想适应李信表达爱的方式,那可能还得有段时日。 以往李信尚未将陈幼澜娶过门,所以行事还有些顾忌。如今既然陈幼澜已经是他的妻子,这些顾忌自然烟消云散,况且他身体里本来就装着一个来自后世的灵魂,对于一些亲密的举动不太敏感。 他一进王府就在陈幼澜的脸蛋上轻轻一吻,笑道:“今天辛苦你陪皇后娘娘了。” 陈幼澜被突然袭击,闹了个大红脸。端着水盆过来让主人净手的丫鬟见状,不由得都抿嘴忍笑起来。 (本章完) 第六百一十八章 评审 “干嘛......丫鬟们都看着呢.......”陈幼澜瞪了李信一眼。她很担心自己在楚王府无法树立起主母的权威。 李信哪里不知道她的小心思,笑着又死性不改地刮了一下她的小鼻子,道:“看就看呗,你是我老婆,难道我亲你还要偷偷摸摸地躲起来吗?” 陈幼澜无言以对,只好怨念颇深地碎碎念道:“什么老婆不老婆,不知道你从哪里学来的.......我有那么老吗?” “老婆”这称呼虽然的确是自大唐开始有所流传,但其一开始并不用于普通夫妻之间相互的称谓,只是在年老的夫妻之间使用,用来称呼年老的妇女。李信只是沿用后世的习惯下意识地说出口而已。 “你当然不老啦。还年轻着呢,夫人。”意识到错误之后,李信立马改口,脸上还是挂着一抹贱兮兮的坏笑。 陈幼澜还想佯怒一下,却忍不住觉得李信嘴里的“夫人”二字实在有些甜,于是没能成功,反而露出一丝微笑而破了功。 李信和陈幼澜到家没多久,一辆从宫里来的马车就到了门口。驾车的是两个力士。不用问,车上装的自然是各地官衙报上来申请贞观奖的文书。 陈幼澜知道这事儿肯定跟李信的公务有关,说不定上午李世民在两仪殿与他商议的事情就是这箱子文书。 李信遗憾地对陈幼澜道:“你相公我有正事要办。你先自己玩一会儿吧,要出门的话记得跟王贵说一声,多带两个护卫。你太好看了,我怕不安全。” 陈幼澜翻了个漂亮的白眼,没有理会李信的油嘴滑舌,自顾自地去了。 李信则是笑着对不远处的王贵道:“记得派人看好了。她要去哪里就去哪里,可要是掉了一根头发.......” 王贵乐呵呵道:“不用王爷多说,我立马就把护卫的腿打断。” 李信笑着摇了摇头,吩咐王贵把这一大箱子文书抬进书房。说实话,他也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要看看。 这些文书包括发明创造的设计图、说明书、申请贞观奖的申请书、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等等。李信主要想看的自然是前两者。 不过这些东西看起来倒是不容易。因为所有设计图都是申请人自己画的,五花八门、良莠不齐,有时候真的很难看懂他们想表达什么。哪怕是结合着说明书看,李信都不得不连蒙带猜才能看懂八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里的绝大多数文书资料背后都对应着一份缩小的模型,就存放在工部的仓库里。正因为要将文书和这些模型一起从大唐的各地汇总到长安来,所以贞观奖才拖到现在才开始评选。 李信要做的,就是在这些文书之中找出比较有价值的点子,然后再到工部的仓库中去查看对应的模型,看看这位申请贞观奖的人是否真的解决了他所提出来的问题。如果合适的话,那自然是把贞观奖颁发给人家咯。 (本章完) 第六百一十九章 面有古怪 李信平时看东西的速度还算快,但是看这些文书材料却怎么也快不起来,有时候不得不对着一份文书想象好久,才能大概搞明白其意图。 而且,最糟糕的还不在这里,而在于这些申请贞观奖的文书实在水平差异太大,绝大多数的水平都很低,仅仅停留于非常表面的问题。 你要说这些东西没什么意义吧,它的确也不是没有。但你要说它能拿贞观奖吧,那也是万万不可能的。就好比口水歌不是不好听,但是它绝对拿不了国际音乐大奖,要是哪个大奖将奖项颁给口水歌,不出两年,这个奖的公信力就算玩完啦。 李信建立的贞观奖也是一样。第一次贞观奖评选决定了贞观奖的方向如何,决定了它将来是会变成大唐的一座丰碑,还是变成历史夹缝里的笑话。所以他不得不慎重一些。 说实话,光凭普通人的眼光来判断别人的发明或者创新是否有意义,这本身是一件不太靠谱的事情。因为绝大多数人的见识和认知是有局限的。但是李信不同。他是特例中的特例。 因为他的身体里装着一个来自千年后的灵魂,拥有着谁也比不上的超越时代的眼光。倘若连他都觉得没有价值的东西,那么绝对就是真的没有价值。 李信头疼地翻着一份又一份的文书,不知不觉外面的天色便暗了下来。但是,他连一份靠谱一些的文书都没有看到。他不由得苦笑:难道说,大唐人暂且还没有习惯这种思维方式吗? 有些绝望地打开下一份文书,李信的目光瞬间从灰暗转为明亮,眸子在眼眶里左右移动,将设计图和说明书上的所有信息尽收眼底。 他越看心里越痛快,嘴角忍不住上扬,下意识地用力拍了一下大腿道:“咱们大唐还是有聪明人的嘛!” 或许是这一下大腿拍的实在有些过于狠,正好走进房间的陈幼澜不由得好气又好笑道:“人家聪明就聪明,你打自己干嘛啊?” 李信刚才沉浸于文书之中,完全没察觉陈幼澜走进来,抬头看了她一眼,憨憨地笑了一声:“你怎么来了?我还以为你出去玩了呢?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陈幼澜手里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有个碗,不知道装了什么。她走到李信身旁,将碟子放在李信面前,道:“随便拿点东西给你吃,免得你一会儿饿晕在这里。” 李信定睛一看,原来是一碗简单的清汤面,笑道:“正好想吃点面。”坦白说,他想吃什么取决于陈幼澜给他拿了什么,不管拿什么都是正好,这是一个合格丈夫的自我修养。 他端起碗来,往嘴里送了一口。面的味道在他嘴里绽放的那一瞬间,他突然就明白陈幼澜刚才这段时间去了哪里了——毫无疑问,厨房。 这面有点熟过头,没什么嚼劲,盐下的也不够,味道寡淡.......总而言之,绝对不是王府那位厨娘该有的手艺。但是,这碗面还是被端上来了...... (本章完) 第六百二十章 转移话题 李信偷偷用眼角余光看了看陈幼澜的表情。果不其然,这小妮子正微带紧张地看着李信的反应。 唉,这未免也太明显了吧。如果说这碗面不是陈幼澜做的,她怎么会这么紧张李信对这碗面的反应如何?如果说这面的确是她做的,那么她刚才那段时间到底去了哪里也就显而易见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去厨房呆了这么久,就折腾出来一碗这么寡淡的清汤面......陈幼澜在厨艺方面的天分未免也过于欠缺了吧...... 李信一边紧张地嚼着面条,一边默默地在心里这样想道。 “味道怎么样?好吃吗?”陈幼澜装作漫不经心地问道。 李信连忙点点头,二话不说将面吃了个精光,顺带着连汤也喝了个底儿掉。他是个知好赖的,知道陈幼澜以前从来不干这些事,如今竟然愿意为他素手做羹汤,那他还能再挑三拣四? 很多时候,值得珍惜的不是事情本身,而是对方为你做事情的心意。 陈幼澜看到李信的反应,显然放下了心来,忍不住笑道:“行啦行啦,又没人跟你抢。” 李信也笑了笑,将碗放回托盘上。 心中的正事已了,陈幼澜也就有心思关心起李信把自己关在书房里这么老半天的理由了。她好奇地拨弄了一下桌面上散乱的文书,问道:“这些是什么东西啊?陛下交代给你的嘛?刚才你看了什么,这么高兴?” 李信闻言,来了精神,道:“对对对!正要跟你说呢!是个好东西!”他说着,从眼前这摞文书的最上面拿起一份,抖得哗哗响,道:“这东西若是能推广,效果完全不下于曲辕犁,甚至更好。” 陈幼澜当然也知道李信发明的曲辕犁。那可是连陈尹都赞不绝口的东西。什么东西比它更能造福大唐? 她好奇地接过文书,拿在手里看,却发现自己并不太能理解这图画了些什么意思,只大概看出一座水车的形状。 “这是什么?用在哪里?”她好奇地问道。 李信对于陈幼澜这种求知的眼神非常受用,笑道:“这是一架用来灌溉的水车。” 陈幼澜摇摇头道:“这我倒是看出来了。不过跟平时见过的水车好像不太一样,这就是他厉害的地方吗?” 李信点点头,道:“寻常的水车多半都是用畜力,而且灌溉的效率低。但是这个水车就不一样了。”说着,他将设计图拿回自己手里,用手指在上面比划道:“这个只需要小孩子踩在这个踏板上面,就能带动这个水车运转,把水引进田里的沟渠。” “连小朋友都可以带动?”陈幼澜的目光一亮。她小时候可见过牛拉水车的样子,连老牛都不太轻松。 李信笑道:“当然啦。不然我那么高兴干嘛!如果这东西可以推广,再加上前几天我送到司农寺去的占城稻种子,咱们大唐还愁没有粮食吃吗?” (本章完) 第六百二十一章 飞天之梦 有资格得到贞观奖认可的,究竟是什么样的东西呢?对于一个奖项来说,这是至关重要的问题,关乎它的一切价值。 至少在李信看来,贞观奖的存在毫无疑问是为了奖励那些最能推动大唐进步,能给大唐百姓们带来更好的生活的东西。显然,人力水车非常符合这样的要求。 李信又将文书大概看了一遍,还特意翻到最后,找出其发明者的名字看了一眼:陆大仁,江南人氏。名字倒是质朴。从他的设计中也可以看出来,此人应该是个比较稳重靠谱的家伙,难得的是又不缺想象力,说不定未来可以交代他一些任务呢? 比如把羊毛纺成线这个课题? 这个关系到大唐与突厥之间关系的大课题,李信可不打算自己一个人干。那会累死的。找两个帮手正是应有之义。这也是他这么认真地看这些文书的重要原因——说不定能发掘出一两个好苗子呢? 一边这么想,他将文书放在了边上。等把所有值得关注的文书挑出来以后,他就会到工部的仓库里去找模型看看效果。看看这些申请贞观奖的人,到底是只会纸上谈兵,还是真的解决了实际问题。 总不能你在设计图上说得天花乱坠,怎么好怎么好的,结果一看模型,根本动不起来或者没有效果吧?贞观奖要是颁给这样只会耍嘴皮的家伙,那才真是个笑话。 ....... 一大箱子文书,看起来并不快。李信足不出户地在府上看了三天,这才堪堪将所有内容过了一遍。 最后的结果一如他所预料的那样,一共两千多份文书,值得一看的不过二十来份,差不多可以算是百里挑一了。 之后,李信亲自去工部仓库走了一趟,让一个主簿带着他在仓库里将这二十几份文书对应的模型看了一遍。 他重点看的就是这个人力水车的模型。他本以为自己只能看到一个粗糙的初步模型,但这东西实际上的完成度却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或许陆大仁发明的这个人力水车早就在当地用起来了,只有这样才能解释设计图和模型的超高完成度。 一个设想,在它变为现实之前,总会有些磕磕绊绊的地方。如果它没有,证明它大概率已经被现实打磨过了。 李信不由得有些庆幸:如果不是因为贞观奖,这样的水车还要多久才会被大众所知道并投入应用当中? 除了人力水车之外,其他的几份发明都有些不大不小的缺憾。但还是有一件东西给李信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件东西在说明书上被称为“木翼”。李信当时看设计图的时候就有些愕然:这不就是滑翔翼吗? 好吧,说是滑翔翼其实还有点够不上。因为发明这对木头翅膀的家伙不懂什么叫流体力学,只知道背着这个造型古怪的木头翅膀就能从房顶上跳下来而几乎不受伤。这人在说明书中非常坚定地说道:这东西在未来能帮助人类飞上蓝天。 (本章完) 第六百二十二章 凭什么 递交这份申请材料的地方官员或许是觉得这样的想法有些过于异想天开,所以特意附带了一小份声明,说这个名为司徒亮的年轻人在县衙门口跪了好几天,十分努力地恳求县官,县官无法拒绝,这才将他的东西递交了上来。 的确,凡人之躯却想要飞上天空,这在大多数人的眼中都会是非常异想天开的一件事.......说异想天开可能是有点过于委婉了。要知道,在莱特兄弟真的造出飞机前,他们两人也没少被当成疯子。而那已经是一千多年后的未来了,更别说是在如今的大唐,人们更加不会认为人类能飞。 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个愿意把这份文书递上来的地方官也是不容易。 李信苦笑着摇了摇头,低声念叨了两遍:“司徒亮、司徒亮.......” 突然,他双手合上,做出了一个决定:给司徒亮一个机会。 作为一个来自后世的灵魂,李信当然知道人类可以凭借科学和机械的伟力而飞上蓝天。所以,司徒亮的梦想在他眼里,从一开始就没有那么浓烈的滑稽色彩,反而有几分值得尊重的地方。 但是,这并不是李信支持司徒亮的主要原因。 不管什么时代,都需要有做梦的人。有人脚踏实地,有人在做梦,这样的社会才是一个前进的社会。如果说陆大仁是那个脚踏实地的人,那么司徒亮就是一个会做梦的家伙。他们一个踏踏实实地低头看着黄土地,一个则野心勃勃地望着青蓝色的天。 他们两个对大唐的意义,没有高低之分,只是暂时的方向不同罢了,结果却是殊途同归。 李信做了决定之后,随手抖了抖手头的文书,只留下司徒亮和陆大仁的这两份,其他的全都随手丢给了陪同的工部主簿,道:“这些都没用了,扔了吧。” 回去之后,李信熬夜写了一封奏疏,建议将本届的贞观奖颁发给司徒亮和陆大仁——顺带一提,在李信一开始的设想当中,每届贞观奖的获奖人数也就两三个人为宜,如果没有足够优秀的方案,干脆空着也无妨,宁缺毋滥嘛。 翌日,李信带着这封奏疏面见李世民。李世民也很重视贞观奖,所以二话不说就放下别的事情,先打开了李信的奏疏。 大概看了一遍之后,李世民微微皱起眉头,问道:“这个人力驱动的水车,真的能高效地灌溉农田吗?”他没见过实物,自然有点难以想象。 李信毫不犹豫地点点头:“的确可以。而且非常轻松,连小孩子都能踩得动。几家孩子轮流上去踩着嬉戏,不知不觉就能灌溉好几亩田地。” 李世民缓缓点点头,道:“那这倒是件利国利民的好宝贝,不亚于你的曲辕犁。” “是啊。微臣也是这般想。”李信笑道。 “不过......这个木头翅膀又是怎么回事?”李世民显然想不通,“明显是异想天开而已,如何能当得起贞观奖?” (本章完) 第六百二十三章 种子出问题了 “的确听起来有点异想天开,但其实并非全无实现的可能。”李信笑道。 李世民这才突然想起自己似乎曾经听李信说过,在仙人的世界里,能够让钢铁铸成的大鸟载人飞上天空......那东西,似乎叫飞鸡? 飞鸡还是飞机? 李世民有点不确定了。 李信并不知道李世民在想什么,只是自顾自地继续说道:“陛下,你只觉得飞天像是一个无稽之谈,可微臣想的却是,如果飞天真的可以实现的话,我大唐会变成什么样?别的不说,至少大唐的军队一定可以所想披靡!” 李世民若有所思地沉默了。 的确,飞天能带来非常大的视野优势。倘若大唐未来能拥有这么一支能飞天的侦查部队,那么敌方的任何小动作都不可能逃脱大唐的目光,如此一来,岂有战无不胜之理? 但是......这些都得建立在飞天真的可以实现的基础上啊。要是不能实现的话....... 想到这里,李世民突然意识到了一点:就算不能实现,大唐似乎也没有亏什么,只是亏了一次贞观奖而已,这点奖励其实又不算什么。况且以李信奏疏中所说,这个名叫司徒亮的人,已经能凭借木头翅膀飞行十来丈,谁知道未来他能不能真的飞上高空呢? 李世民缓缓点了点头,最终还是选择相信李信的判断。 “那就依你吧。”李世民道,“这一届的贞观奖就颁发给这两个人。” “到时候还请陛下亲自给他们颁发奖牌,以示鼓励。”李信提议道。 李世民没有犹豫地答应了。 走出大殿的时候,李信的心情还算轻快,毕竟也算是了却了一桩重要的公务。宣布得奖的诏书会从长安发出,估计等陆大仁和司徒亮接到的时候,都得至少七八天以后了,然后他们还得收拾东西,一路进京来,接受封赏和颁奖,那又得一段时间。 李信已经想好,这两人一旦到了京城,他就不打算把他们放回去了。 放回去干嘛?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嘛!封建时代有这样的理工科思维的家伙可不多,一定得好好利用起来才行。到时候就把纺羊毛的事情交给他们去办。 李信美滋滋地想着,出了宫之后却没有往楚王府的方向走去,而是往司农寺衙门的方向去了。 早几天他把陈骁带回来的那一小袋种子交给了司农寺的太仓署监事史立雄,让他们试验一下种子的习性,将来好在江南地区适合种植占城稻的地方推广。史立雄自然是满口答应,拍着胸脯说自己一定会做好此事。于是李信也就十分放心地放下种子走了。 今日李信难得有闲心,便打算过去看看情况。 谁料,当李信找到史立雄,向他问起那些占城稻的种子时,他竟然支支吾吾地没有立马答出来,反而颠三倒四地说些不着边际的话。 李信吓了一跳,还以为种子出了什么问题,急得一把抓起史立雄的衣领道:“那些良种呢?你最好给我老实交代!否则,砍了你十个脑袋,你也赔不起!” (本章完) 第六百二十四章 上霉了 一种更优良的粮食作物意味着什么?如果能好好推广的话,它能多养活多少人口啊!这可绝对不是一个小小的司农寺监事能担得起的责任! 李信瞪圆了眼睛,死死揪着史立雄的衣领,强迫对方与自己对视,目光中猩红的血丝透着骇人的光芒。史立雄也没想到,前几天见面还温文尔雅的楚王殿下会在此刻突然变得像一头暴怒的狮子一般,不由得吓得舌头都有点打劫。 “快说!种子怎么了?”李信又逼问道。 史立雄咽了一口唾沫,道:“还没种下去。” 听到这话,李信微妙地松了口气,但随即又生出怒火来:松了口气是因为种子还在,至少没有弄丢或者怎么样;而生气就更简单了——当时李信把种子给史立雄的时候就清楚的告诉过他,一定要对这个种子上心,它关系到成千上万人的吃饭问题。 可史立雄到好,当时满口答应,过后却消极怠工。 这比当时直接了当地拒绝还要可恶。如果他拒绝的话,李信大不了再找别人接手这些种子罢了,可他偏偏是答应了之后才消极怠工,没有尽快开始育种,白白浪费了这么多时间。 倘若李信今天不是心血来潮地想起来这里看看状况,那得什么时候才会发现?到时候拿什么去推广良种? 李信懒得跟史立雄计较,强行压住怒火,道:“既然你不想干,那就把种子还给我吧,我亲自来育种!” 史立雄怕李信到时候弹劾自己,本想说两句好话,但是见李信的脸色实在青得吓人,他就没敢开口,弱弱地应了一声,便带着李信往仓库去了,同时暗暗在心里后悔几天前没有抓紧把这些稻种种下去。 想到可以顺利取回这些来之不易的种子,李信的心里怒气烧减,谁料,等他真的看到这一小袋种子的模样时,他先前逐渐熄灭的怒火再一次蹭地燃烧了起来。 他交给史立雄的明明是一包好好的种子,如今再见时,这些种子却霉烂了一小半——每一颗霉烂的种子,都是将来的几百颗良种啊!就这么糟蹋了! 李信气得杀人的心都有了。 “太仓署是吧?”他冷笑着看了史立雄一眼,道,“一包种子让你们选育,你们没动也就算了,保管不到几天,竟然霉坏了这么多......本王想知道你们平时是怎么管理粮仓的存粮的呢?看来,是该好好查一查了。” 史立雄吓得浑身发抖,宛若筛糠,试图辩解道:“这几日......湿气重......这个......” 司农寺的除了管理育种一类的事情,还负责长安的储粮工作,管理着好几个大谷仓。照理说,谷仓应该比较干燥,保证存粮不会霉坏才对。但是,现在李信看到了,不过一包种子而已,在谷仓里放了几天,就霉坏了这么多颗,难道谷仓里的其他粮食会没事? 李信怎么这么不信呢。 (本章完) 第六百二十五章 自己动手 “不管是不是误会,你等着吧。”李信攥着占城稻的种子,转身便甩袖子走了,连看都不想多看这个史立雄一眼。 第二天碰巧是大朝会,李信上早朝之余当然不会让史立雄好过——顺带着整个司农寺都别想好过。他直接弹劾司农寺上下玩忽职守,监管不严,导致粮仓中的粮食霉烂折损,消耗国库。 李世民非常重视。 储粮这件事,不管在什么时代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正所谓手里有粮,心里不慌。万一哪天长安周边就突然出现了饥荒呢?到时候难道就用这些烂谷子去赈灾吗? 这不是可以开玩笑的事情。 李信之所以弹劾这件事,一方面是因为占城稻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反而还霉烂了几颗,非常气人,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的确认为这件事折射出来司农寺在储粮这件事上做得不好,将来可能会惹出乱子来。 陈尹本来闭着眼睛在文臣之前列假寐,直到听见李信弹劾司农寺,才饶有兴致地略略睁开了眼睛。他一直觉得将来李信必定是大唐的栋梁,只是现在这家伙总是一副懒得参与朝政的样子实在惹人讨厌。 可没想到今天李信竟然会主动弹劾别人,而且还是长安几个粮仓的事务,可以算是正经事了......真是难得啊。 陈尹想到这里,决定声援一下李信,让他尝点甜头。 他主动出列道:“储粮一事,正是为了居安思危。如今虽暂且无饥荒之忧,但粮仓之中的粮却必须保证随时可以调用,决不能敷衍。微臣支持楚王殿下的意见。” 这下朝堂上的其他人都傻了:不就是几个粮仓存粮的问题嘛?怎么连陈尹这尊大佬都动起来了?这里面不会有什么阴谋诡计或者陷阱吧?大唐的官场不会又要地震起来了吧? 一时间,人心惶惶。不少人都以为陈尹的动作是得了李世民的授意,以为李世民想要借着粮仓的话题再清扫一遍朝堂,不由得个个都有些战战兢兢。 这倒是李信始料未及的反应了。 不过他也没空管这些细节,见李世民最后答应派御史台调查,便老老实实地回到了自己位置,一直安静地站到了朝会结束。这样的举动又是让一堆人东想西想琢磨不透。 下了朝,李信哪儿也没去,直接回了府上。 楚王府本来有一大块后花园。如今后花园的一角却被挖开了,三两个护卫正在里面忙碌地平整土地——他们虽然多数都是农户出身,不过也很久没干过农活了,现在看起来相当笨拙。 陈幼澜在边上看护卫们干活,见李信回来,便有些好笑地问道:“怎么突然要挖块菜地出来?” 李信笑道:“当然是种地啊。” 他将司农寺的事情说了一遍。 陈幼澜恍然大悟道:“难怪昨天你去了宫里一趟,回来的时候就气呼呼的,原来是司农寺的惹了你了。” 李信叹了口气道:“没办法,他们不重视,还是得我自己来弄。” (本章完) 第六百二十六章 土豆 光是把一把种子弄成两把三把是没有用的。李信借着种这些种子的机会,还想摸清楚占城稻的习性,它需要多少水、喜欢什么样的土质,什么样的温度适合它生长等等。把这么多问题搞明白,才能更好地将占城稻推广。 这些事情护卫们不会,还得着落在李信的手上。 看着换了一身农夫装扮的李信,陈幼澜忍不住笑道:“你换了身衣服,倒有点像是个真正的农夫了。” 李信不以为意,道:“我是农夫,那你岂不就是农妇?” 陈幼澜翻了个可爱的白眼。 李信挽起裤腿,想要下地干活。护卫们连忙劝阻,不过李信哪里听他们的?他们也只好作罢。陈幼澜也想下地凑热闹,但被李信坚决制止了——就不让她干苦活,说啥都不好使,就这么霸气! 实际上,李信下地并没有帮着干松土之类的重活,而是拉起纵横交错的白线,用木头钉子固定,将这块开垦出来的小菜田分割成了很多个均等的小正方形。 “你这是干嘛?”陈幼澜奇怪地问道。 李信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取出那包占城稻,将每一颗种子分别种在了一个格子里,边种便说道:“把这些稻子分开,每个格子都编上号,到时候方便记录。” 陈幼澜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目光落在了李信认真的侧脸上。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此刻李信一脸认真的神情的确散发着一股特殊的气质。 不一会儿,李信就将所有的种子都种了下去,连那几颗霉烂的种子也不放过——万一它们其实没有被伤到根本,还有那么点机会发芽呢? 望着面前还空无一物的菜地,李信却觉得自己仿佛看到了满满的稻穗。 “这个占城稻,真的值得你这么看重吗?”陈幼澜问道。她不是怀疑李信,只是怕万一这最后结果不太好的话,李信会过于失望。她看得出来,李信对这些种子抱有很大的期望。 李信摇摇头,道:“不知道。” 的确是不知道。在他所熟知的历史上,占城稻是在宋朝的时候才开始逐渐传开。他并不知道这会儿的占城稻跟未来的有什么区别,但想来肯定比现在大唐常种的水稻好不少。 李信叹了口气,感慨道:“咱们大唐虽然疆域辽阔,好的耕地却是不多。哪怕是风调雨顺的年景,也总有些人免不了吃不饱饭,太可怜了。如果能找到更多像占城稻这样的植物就好了。” “天底下哪儿有这么多好东西呢?”陈幼澜安慰道。 李信摆了摆手,道:“其实还是有的。只是距离大唐太远了。如果我们能造出足够大的船,远渡重洋到海的对岸去,我们就能找到很多好的作物。有一种东西叫土豆,又叫马铃薯,长成了以后,可食用部分有这么大!” 说着,他比划了一下,道:“又能当菜,又能当饭,还耐储存。用来煮牛肉更是一绝.......有了它,咱们大唐就能让更多人吃饱饭了。” 陈幼澜边听边忍不住笑:“你怎么知道得这么详细?难不成你见过?” 李信哑然失笑,摆摆手道:“梦里神仙教的。” (本章完) 第六百二十七章 二锅头扩张计划 实话当然是不可能对陈幼澜说的,而且说了她也不会信。搪塞过去是最好的选择。 种子种下去之后,要做的就是耐心地等待。但李信闲着没事就喜欢想东想西,于是便想起了二锅头。 他原本想把这东西卖遍大唐,甚至于走出大唐销往西域也不是毫无机会。毕竟,跟二锅头比起来,如今那些从西域传到中原来的酒都有点太不够看了,什么三勒浆、葡萄酒,问都不用问,就被二锅头秒成渣渣。 要知道,以往的长安酒楼大多数都以售卖这几种西域名酒为招牌。可如今,绝大多数酒楼都已经不卖了,清一色地从蓝田县酒厂进货,卖二锅头。 可见,相比起西域之名酒,二锅头在味道上更胜一筹,所以才能得到大家的喜爱。 长一楼现在早已过了那个用二锅头打天下的时候,酒厂的产量也充足,李信自然不会傻乎乎地把酒攥在手里。如此一来,整个长安不管走到哪里,都能喝到纯正二锅头,这可让好酒之人非常满足。 从这个现状不难看出,如果二锅头能卖到西域去的话,肯定能为大唐赚回不少真金白银。 李信的想法倒是没什么问题。只可惜,有现实情况的制约:蓝田县的酒厂产能跟不上。供给长安及周边地区还勉强够,若是要进一步扩张,卖往全国,甚至于销往西域,那就不够看了。除非加钱,再投入更多的资金,再盖一家甚至几家酒厂...... 说实话,资金倒不是问题。李信现在手里的产业已经够多了,什么宜家家具、新华书肆、长一楼、酒厂、天然居......林林总总再加上俸禄和封地的租子,想要加钱再盖几个厂子根本不是问题。 唯一的问题是懒。 李信手底下最能干的当属赵珂,不仅把长一楼管的井井有条蒸蒸日上,早就成了名副其实的长安第一楼,连同王府的其他几项产业,其实也是她在当家。可以说,她基本上已经成了王府产业的最重要代理人。 正是因为有她在,李信才能把甩手掌柜当得这么舒服。 但是,工作能力再怎么强的人也得有个极限啊,因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李信再在别的地方开设新的酒厂,辐射更大的区域,那么他手底下已经没有信得过的人去管理了。除非他亲自接手长安的产业,把赵珂腾出来去打点别的产业。 那李信可不乐意呢。 钱嘛,终究只是个数字。李信现在又不愁吃不愁穿的,何苦遭这罪呢?差不多就行了。反正他是没动力把自己累得跟孙子似的。 因此,二锅头的发展也就仅限于长安周边为止一直没有扩张。直到前不久,李信与崔盈盈合作茶叶生意的第一笔收益入库,他才突然如梦初醒:他懒得费心思挣钱,崔盈盈又不懒。 反正跟茶叶一样,李信出设备跟技术,借用崔家的渠道和资源不就完事了嘛?相信崔盈盈不会拒绝当这个楚王府的打工仔。 下了决心以后,李信便派人去崔家小院请崔盈盈。 (本章完) 第六百二十八章 浣纱的”错觉“ 最近,浣纱的心情总是不太好。并不是因为她碰上了什么事儿或者身体不舒服,主要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她的崔盈盈小姐不太高兴。 做下人的,成天想的就是如何将主子伺候好,当主子不高兴又不肯告诉你缘由的时候,那是最头疼的。 眼看着崔盈盈每天只吃一点点东西,身形逐渐消瘦下去,浣纱无比忧心。她旁敲侧击地追问崔盈盈,到底怎么了。崔盈盈却总是说没什么,只是最近胃口不大好罢了。 浣纱哪里不知道小姐胃口不好?正所谓心宽体胖,心中若是思虑过盛,食欲下降自是必然。唯一的问题是,小姐到底在思虑什么? 明明近来各项生意都很顺利,只有崔一树少爷总是要钱一事比较令人烦恼而已。但这事儿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自从崔盈盈掌管家里的生意一来,崔一树要钱就没少过,而且越要越多,总不至于突然之间为这事儿烦恼成这样吧? 浣纱从崔盈盈房里端出一份冷掉的燕窝粥,默默叹了口气,摇摇头。 她脑海中唯一的线索就是楚王殿下。 浣纱依稀记得那日楚王殿下来拜访过小姐之后,小姐的神色就有些黯然。之后,小姐便全心投入了那件嫁衣之中,直到嫁衣制成那天,浣纱甚至隐约看到小姐对着那件天下只此一件的华丽嫁衣而流出两颗眼泪。 当然,崔盈盈自始至终没有承认过自己流泪。她只是笑着说浣纱看错了。搞得浣纱也一度以为自己看错了,不过如今回想起来,或许没有看错。 楚王大婚的请柬送来时,楚王大婚的当天...... 浣纱回忆起这些细节,发觉小姐在这些时间点的反应都很古怪,不是一整天都失魂落魄,就是身体不舒服,在床上闷头大睡一整天。自从小姐接手家里的生意之后,这还是几乎从未发生过的事情。 难道说,小姐不高兴的原因是因为楚王? 浣纱突然冒出这个念头。 然而,在她深究下去之前,目光却看到常管家大步往小姐的房间走来。她不由得开道:“小姐刚睡下,常管家有什么事情嘛?” 常管家停住脚步,道:“楚王府差人来送了封信,说请咱们小姐过府一叙,有要事商谈。” 浣纱还没说话,就听到身后房间里有细微的响动。接着,房门从里面拉开,崔盈盈站在屋里,平静地看着常管家,问道:“没说是什么事嘛?” 常管家摇摇头,道:“这个......来的人倒是没说,要不,我先过去一趟,问问清楚?” “不必。”崔盈盈毫不犹豫地拒绝了,道,“楚王派人来请,我不亲自去一趟,未免有些失礼。浣纱,给我准备衣服,常管家,你去备车吧。” “是。”常管家躬身应完,转身便走了。 崔盈盈也回到屋内。浣纱自觉地跟上,去帮小姐梳妆打扮......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浣纱总觉得,一说要去楚王府,自家小姐似乎精神就变好了一些。 (本章完) 第六百二十九章 大生意 李信没想到崔盈盈来得那么快。 崔盈盈向他欠身行礼。他摆了摆手,笑道:“这么些日子不见,你好像瘦了一些。” “有吗?”崔盈盈的声音有微微的颤抖,不过一闪而逝,很难察觉。 李信微笑着点了点头,道:“没有哪里不舒服吧?我与太医署的许敬臣大夫相识,要是你哪里不舒服,我可以让他帮你看看。” 说起来,这家伙似乎忙着做他的大事业,已经深居简出很久了。 崔盈盈笑了笑,道:“真的没事。” 李信闻言,没有多说,点头道:“没事就好。” “王爷差人来找我,是有什么事要谈呢?”崔盈盈问。 李信就喜欢崔盈盈这干脆利索的性子,笑道:“还是生意上的事情。” 崔盈盈奇怪道:“茶叶上的账目,不是半个月前就结清了吗?” 李信摆摆手,道:“不是茶叶。是别的生意。” 接着,李信将合作的想法大概说了一遍。崔盈盈边听边点头,被这个计划深深吸引,甚至暂时忘却了令她烦恼了那么多天的想法。 “总之大概就是这样。先从偏好烈酒的北方下手。有机会的话,甚至可以卖到突厥那边去,换点好的战马、牛羊,都不是坏事。倘若崔小姐有渠道的话,也可以试着卖到西域去,收割那些西域商人的钱财。”李信乐呵呵地讲解着大概的方略。 崔盈盈的眼光不差。虽然李信口中吐出的这个方略还比较粗糙,但是却具有非常高的可行性。不,倒不如说,有崔家的平台和渠道,只要李信可以提供二锅头的设备和技术,这笔生意万万没有亏损的道理,必定是大赚特赚。 如果这生意能成功的话,崔盈盈在崔家的地位一定会有很大的提升,在老祖宗那里也会比较能说得上话。到时候,三房不用再看另外两房的脸色,也不用担心他们动三房的生意了! 崔家长辈再怎么偏心,也不可能让做出这么大功绩的崔盈盈白白蒙受不公的待遇,否则日后谁还肯为家族出力?这么粗浅的道理,老祖宗不可能不明白。 不过,这么大的生意,所需要的启动资金不小。崔盈盈手上的钱或许不够,还得想办法从别的地方抽调一些。 然而这时,李信又开口了:“我估计,这事情要动起来,所需要的铜钱不在少数,少说也要五千贯左右。我可以出两千贯,再加上那些设备技术什么的,算我占六成行不行?放心,我肯定不干涉你具体做生意,只是想分利润而已。” 崔盈盈哑然失笑。 不得不说,如果有李信提供的两千贯资金,她的压力就会小很多了。不过,李信这种赤裸裸的只要分红的宣言还是让她有些想笑。 “王爷既然不缺资金,完全可以要更多份额吧?”崔盈盈问道。 李信摆了摆手,道:“有钱大家赚嘛。主要我又不想费心思,只想当甩手掌柜,总要多给你些补偿才是,不然也太过分了。” (本章完) 第六百三十章 夹板气 崔盈盈正想说自己又成了打工的。谁料,李信却接着说道:“毕竟咱们合作也挺长时间了。也就不必计较这些利润。不过,也就是你了。换了第二三个人,我真不可能给他四成利。” 这倒是实话。 李信这家伙对自己人是最大方的,也最舍得下本。不然他也不会在程处默和秦怀玉出征之前连夜赶工为他们两个打造保命的盔甲了。 在他看来,他与崔盈盈并不是纯粹的合作关系,更多的倒像是商场上交到的好朋友。如此一来,他也就没有那么锱铢必较了,让利是非常正常的操作。若是换了任何别人,真的完全在商言商的话,李信不吃个七八成利润都不算完。 要知道,二锅头往外卖可不是一笔小生意。光是长一楼就已经让李信家、陈家、程家、秦家个个获利颇丰了,更别说将其卖到大唐乃至于西域。如果成功的话,每一分利润都得以数万贯来计算,哪怕只有两成利润,那也值得无数人抢破头。 崔盈盈没有道理拒绝。 “那盈盈就先谢过楚王殿下的大方了。”她笑着说道。 李信点点头,道:“你回去之后准备准备,具体的细节咱们过两日再谈,如何?” 崔盈盈还需要筹措资金,整合渠道,并不是轻松的工作。要想抽调人手去负责这一块巨大的生意,她必须先从自己原有的产业里面抽调值得信赖的人手。光是人事的调动,就相当伤脑筋。 她点了点头。 崔盈盈从楚王府告辞之后,又做上自己的小轿子回了崔家小院。不知道怎么的,真的见过一次李信之后,她整个人的心情都有些不同,仿佛放下了一块很大的石头。 好吧,她认清现实了。一味地否认没有意义,折磨自己更是没有意义。她已经可以肯定,自己这次是真的喜欢上楚王了。 这个平时总是吊儿郎当,但是脑海中却装着无数瑰丽设想的奇男子...... 喜欢上他不奇怪啊。 崔盈盈在心里自言自语。可惜的是,她看得出来,李信对她却是全然没有往男女方面动过念头。这让她有些憋屈。她作为一个女孩子,而且还是博陵崔氏的小姐,总不能真的自荐枕席吧? 而且抛开一切来说,崔盈盈的身份和楚王之间,也有非常大的差距。 轿子到崔家小院就停了下来。崔盈盈也就收起了那些胡思乱想,装作平静地任由浣纱搀着自己下轿。 令人意外的是,崔一树今天竟然没有出去鬼混,而是在这里等着崔盈盈。 “怎么?又没钱了?”崔盈盈一边往前走,一边平静地问道。她早就习惯崔一树的这德性了。 崔一树却笑道:“这不是王公子托我请你去吃饭嘛。” 崔盈盈听到“王公子”三个字,便忍不住皱起眉头,道:“不是说了让你不要再帮他传话带东西了吗?非要我跟你发火?” “别别别。”崔一树苦笑道,“姐姐也体谅一下我啊,两头受夹板气......” (本章完) 第六百三十一章 王景 崔一树所说的这个“王公子”,名为王景,出身太原王氏,父亲是王岱,一代鸿儒,在学界极有名望。王景作为王岱的长子,也不负众望,据称三岁就能识字,六七岁就能写文章,称得上是个神童,长大以后更是极负盛名,在圈子里是个太子爷一般的人物。 王景一直在努力追求崔盈盈,意图得到她的芳心。但崔盈盈却对他毫无兴趣,只有崔一树与之关系还不错,算是两人之间的一个中间人。 “谁管你受夹板气......”崔盈盈没好气地说着,自顾自地往里走去。 崔一树皱了一下眉头,这才跟上。 他当然很希望崔盈盈可以嫁给王景。一来崔盈盈出嫁之后,不可能将崔家的产业带到王家去,只能落在他的手里,二来,他也可以因此得到王家的支持,将来在崔家的地位自然有所上升。 “你刚才去哪儿了?”崔一树仿佛非常替人着想地说道,“又是楚王府吗?姐,也不是我说你。人家楚王都已经娶了妻,你一个女儿家老往楚王府跑不太好。” 崔盈盈冷笑一声,道:“那怎么才好呢?跟王景去吃饭比较好是吗?” 崔一树没有回答。 “行了。我是去谈生意的,没有你想的那么龌龊。”崔盈盈摆了摆手道。 “什么生意?”崔一树问。 崔盈盈道:“跟长一楼的酒有关系。” “二锅头?”崔一树眼前一亮。这酒他是知道的,平时没少去喝,很对他的口味。 “嗯。”崔盈盈道,“楚王想要将二锅头卖出长安,销往北方,甚至是西域。不过他手下没有足够的人手和渠道,所以要跟我们合作。如果能做成这一笔生意的话,我们在家族内,可就站稳脚跟,再也不同怕其他房的人觊觎了。” 崔一树就是再蠢,也不可能理解不了这一笔生意背后的丰厚利润。对于家族来说,能赚钱就是好的,就意味着话语权。谁掌握了话语权,谁就掌握了权力。 一直以来,崔一树在家族里都不太受待见,包括崔盈盈其实也经常受欺负,家族会议的时候被冷嘲热讽,那都是家常便饭了。归根到底,原因就在于他们上面没有帮他们撑腰的长辈,他们的父亲崔石磊早就去世了。 如果能通过这样一笔生意,赢得老祖宗的庇护,那么崔盈盈和崔一树在家族中的地位绝对会水涨船高。甚至于崔一树因此而获得家族资源的培养,送进朝中为官也不是没有可能。 “没想到这么好的事情,竟然能落到咱们手里。”崔一树笑道,“楚王还真是慷慨大方啊。”他突然对于崔盈盈经常往楚王府跑这件事没什么意见了。 崔盈盈笑了笑,没有评价。 崔一树道:“那你忙吧,我出去一趟。” 崔盈盈本想斥责他老出去鬼混,不过转念一想,说这么多也没什么意思,便摆了摆手,随他去了。 况且,以崔盈盈的聪明,哪里猜不到崔一树去干嘛。 (本章完) 第六百三十二章 怎么个不一样 很显然,崔一树出门肯定是去找王景了。 既然王景让崔一树来请崔盈盈吃饭,那么崔盈盈拒绝了,崔一树总得给人一个回信吧? 崔盈盈看着崔一树出门,摇了摇头。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对自己这个弟弟,反正只能先这样糊弄着了。不管怎么说,眼前最重要的事情还是落实跟楚王府的合作。 而崔一树出了门之后,并没有去别的地方,而是直接去了醉春楼。 虽然长一楼如今是名副其实的长安第一楼,但是,他们店里毕竟不提供那种不太正经的业务。所以,有这方面需求的顾客自然就会去光顾别的酒楼,比如醉春楼。 顺带一提,醉春楼就是当初李信写下那首《七夕》的地方。当时那位秀儿姑娘本想接着《七夕》成名,谁料,后来却被二锅头等等一系列东西抢了风头,根本没有人关注谁为谁写下了什么诗文,于是,只能自己暗中愤恨无奈而已。 崔一到酒楼的时候,王景早就坐在上面雅座喝酒了,身旁还坐着一个俏丽的女子伺候。 “景哥。”崔一树来到王景身边坐下,笑着打招呼道。 “怎么样?你姐怎么说?”王景问道。 崔一树摇了摇头,道:“她不答应。” 怎么说呢,意料之中吧。 王景虽然难掩失望,但是也只能摇头罢了。 “今天,我姐又去楚王府了。”崔一树道。 王景皱起眉头,道:“为什么总是去楚王府?你姐该不会真的跟楚王有什么关系吧?” “应该没有。我姐说是去谈生意的。”崔一树道。 “呵。”王景冷笑一声,道,“谁知道谈的是什么生意?说不定你姐的确想要嫁进楚王府呢?” 崔一树摇摇头,道:“应该不是。我姐真的是去谈生意的。” 王景不置可否,问道:“什么生意值得你姐亲自去楚王府谈?” “酒。”崔一树道,“楚王想要把二锅头卖出长安,但是手头缺人手和渠道。想借我崔家的力,所以主动提出要跟我姐合作。这可是一笔大生意!如果做成的话......” 王景听着这些话,目光忽明忽暗,终于忍不住打断崔一树的话道:“如果做成的话,你就完了。” “啊?”崔一树愣住了,完全不明白王景的意思。 王景笑了笑,端起面前的酒杯,喝了一口,并不急着说话。 崔一树反倒有些急了。一直以来,他都很信赖王景,将其当成自己未来的姐夫看待——的确,从他的角度来看,王景这么好的名望,出身又跟自家姐姐配得上,还如此痴情,自家姐姐似乎没什么道理不肯嫁给他,两人成婚应该是早晚的事情。 “景哥,你别话说一半啊。”崔一树皱着眉头笑道,“怎么我就完了?明明这笔生意要是做成的话,我和我姐在家族里的地位肯定会不一样的啊,讲话也比较有人听呢。” 王景淡然一笑道:“的确是不一样。不过到底是什么不一样法,那就要说道说道了。” (本章完) 第六百三十三章 区别在哪 “你姐应该都告诉你了吧,这笔生意肯定能赚很多钱。”王景缓缓说道。 虽然他并不经商,但这不代表他看不出长一楼的二锅头背后有多少商机。用脚趾头想都能知道,这笔生意一旦做成,说是日进斗金都不为过。 崔一树点点头道:“是啊。”他完全看不出这一点有什么问题。 王景笑道:“你该不会觉得你姐赚了这么多钱对你来说是好事吧?” 崔一树本想说“总不会是坏事吧”,但看到王景脸上挂着嗤笑的表情,他没敢这样说,只是犹犹豫豫地问道:“难道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 “哈哈哈哈。”王景哈哈大笑。 崔一树局促地看着王景。 王景摇摇头道:“还是让我来告诉你吧,我可怜的老弟,你未免也太天真了。” 崔一树眨了眨眼睛,不敢说话,害怕惹来又一阵嘲笑。 “试想,你姐赚了这么多钱,在商贾一事上取得如此成功,未来她在家族中的地位是不是会水涨船高?”王景一边用一根手指轻轻点着桌面,一边压低了声音说道。 崔一树点了点头,仿佛有点觉察到王景的意思了。 “那么你呢?”王景抬眼看着崔一树,眼中寒光一闪,像要刺人的剑锋,“你在你们家本来就是你姐的附庸,不过是靠着男丁的身份,勉强说得上两句话而已。一旦你姐得到你家老祖宗的认可,你觉得......光靠男丁的身份,你还有可能翻身吗?你恐怕这辈子都要被你姐姐压在下面,只能当一个附庸。” 崔一树心里一跳,勉强地笑了笑,道:“我姐再能干,终归是个女儿身,早晚要嫁人的.......” “谁告诉你的?”王景冷笑道。 崔一树愕然。 王景又在桌上轻轻敲了两下,道:“你姐要是得了你家老祖宗的看重,再加上确实有才干,留在家里又有什么问题呢?大不了招一个女婿入赘罢了,大把的人抢着要入赘呢。到时候只要留下一个姓崔的男丁,你以为你家长辈会介意吗?” 这话说进了崔一树的心坎里,让他本来还有些高兴的心情瞬间下沉到谷底,手中拿着的酒杯也仿佛重有千斤,怎么也送不到嘴边。 王景看着崔一树若有所思的神情,缓缓道:“我问你,如果这样的状况真的发生,你打算怎么办?真的一辈子都当崔盈盈的附庸吗?” “怎么可能!”崔一树立即反驳,不过旋即又道,“但那又能怎么办呢?难道要我把这生意搅黄吗?” 王景忍不住在心里嘲笑崔一树的愚蠢。 这家伙志大才疏,脑子又不灵光,最要命的是还自命不凡。正所谓蠢不要紧,知道自己蠢就好,如果蠢而不自知,那真是没救了。如果不是因为对崔一树的姐姐崔盈盈有想法,王景才懒得跟崔一树费这样的口舌。 “干嘛要把这生意搅黄?”王景最后还是提醒道,“生意还是要做的,区别在于这桩生意到底成在谁的手上。” (本章完) 第六百三十四章 王景的办法 王景绝对不想看到崔盈盈真的拿下这一笔跟楚王府之间的合作。 他知道,从上次崔盈盈与楚王府的天然居成功合作开始,崔盈盈在崔家的地位就不断提升。如果这次再达成这一项关于酒的大生意,崔盈盈在崔家内部的话语权一定会无限扩大,崔家的长辈也一定会慎重考虑要不要将这样一个女儿嫁出去。 万一崔盈盈铁了心不嫁人,或者干脆招起上门女婿,那王景想要抱得美人归的美梦可就泡汤了。作为王岱的长子,他们王家绝不可能允许他做出入赘这种有辱门风的事情。 除开这一点个人原因之外,王景也深知,他们五姓七望虽然有所并称,但内部也并非铁板一块,各种利益斗争的时候不在少数。 而家族势力这种抽象的东西,其实归根到底,都能具象化为钱财。让博陵崔氏突然多了这么大一笔产业,这对于王家来说,不会是一件好事,所以,想办法搅黄了这事儿,对于王景来说才是上上策。 当然,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把这笔生意拿到王家这边来,那就更好了。 王景心念电转间就想明白了这些事,所以才主动向崔一树讲解形势。 说实话,崔盈盈的确是一个非常聪慧的女子。茶叶生意被她经营得有声有色,如果二锅头产业也落到他的手里,王景绝对不可能插得进去手。 因此,崔家可以暂时达成跟楚王府的合作,但是这合作不能在崔盈盈的手里落实,崔一树才是那个最好的人选。 反正以他的“才干”,就算真的达成了合作,也不用多久就能把合作搅黄吧。到时候楚王府自然会谋求新的合作者。王家正好可以顺势而为。 崔一树并没有注意到王景闪烁的目光,而是低着头,思索着王景的话:区别在于这桩生意成在谁的手上。 王景的意思很明白了。 如果这桩生意被崔盈盈做成,那么崔一树绝对没有可能翻身,只能从此作为崔盈盈的附庸存在,终此一生都只能过着向她要钱的生活,可能还要受她的白眼和冷嘲热讽......虽然这样的事情到目前为止并没有怎么真的发生过。 “景哥,那你的意思是?”崔一树苦涩道,“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啊。” 王景淡然一笑,道:“这还不简单。” “景哥快点教教我。”崔一树焦急地说道。 王景不紧不慢地饮尽杯中之酒,道:“不管怎么说,你都是男子,你姐却是个女子,这就是你天然的优势,难道不知道好好利用吗?” 崔一树皱着眉头,问道:“怎么利用?” “你姐不是与楚王来往甚是亲密吗?”王景缓缓道,“你就找家族中的长老告状,说崔盈盈与楚王有染,意图出卖家族产业......编瞎话你总会吧?” “家族里肯定会派人来调查的吧?”崔一树似乎不是很想做这件事,“感觉很容易露馅儿啊......” (本章完) 第六百三十五章 可不是下毒 “要的不就是他们来调查吗?”王景摇摇头,仿佛在笑话崔一树的脑子不好使,但这意思传达得很隐晦,“他们派家族执事来调查的期间,难道你姐还能安安心心地掌管你们这一房的生意?难道不该避嫌吗?” “你的意思是说?”崔一树仿佛有点懂了。 王景点点头,算是肯定了崔一树的猜测道:“没错。就是让你趁调查的时候代管你姐手底下的一切生意,到时候跟楚王府谈合作的事情,不就着落在你头上了?这份巨大的功劳自然不会归属于你姐姐,而是会归属于你。” 崔一树宛若醍醐灌顶,顿觉王景所说实在是有道理。不过片刻之后,他又有些泄气道:“不过,楚王会跟我合作吗?” “为什么不会?”王景道,“他需要的不就是个来自崔家的代理人吗?这个人是你还是你姐根本就不重要,更何况,你只要说是你姐让你代她过来谈合作的事情,楚王定然不会为难你。这件事说白了,就是一桩一拍即合的生意,根本毫无难度,谁来都能取走这份功劳,你何必让给你姐呢?” 见崔一树还没下定决心,他又继续仿佛掏心掏肺地说道:“我倒是无所谓。就算最后没机会跟你姐在一起,也还能娶别的人,但是你就不一样了。错过这次机会,除非你有骨气分家,脱离崔家自立门户,否则必定这辈子都是你姐姐的附庸,你自己好好考虑吧。” 崔一树终于缓缓点了点头,道:“嗯。景哥你说的没错。这的确是我最后的机会了。” 王景赞许地点了点头,道:“识时务者为俊杰。过了这一关,你将来必定有出息。” “我这就派人把消息传回家族。”崔一树立即就要有所动作。 王景笑道:“我正好有一条渠道通往博陵。你写信,我来替你转交吧。” “那就谢谢景哥了。”崔一树不疑有他,当即大营,笑道,“多亏了景哥为我考虑,我一定努力撮合你跟我姐。唉,景哥这么好的人,怎么我姐就是死心眼儿呢?” 王景笑着道:“时候未到而已。说不定你姐哪天就改变心意了呢?” 不得不说,他脸上的笑容真挚而温和,的确有那么点浊世佳公子的味道,不过,到底他心里是怎么想的,那就不好说了。 “不过,你这几天得尽量给你你姐添一点乱,不能让她这么快就把事情搞定了。”王景提醒道,“我估计你们家族那边从最近的地方派遣执事过来,至少也要三五天。” 崔一树缓缓点点头。 王景想了想,以崔一树的脑子,也不知道能把事情办成什么样,倒不如他直接插手算了。 “这样吧。”王景道,“这几天我得了一些助眠的香料,你将其放在你姐的熏香当中.......” 崔一树脸色大变,道:“你要我给我姐下毒?” 王景翻了个白眼,道:“什么下毒?这东西可是西域来的珍贵药材!” (本章完) 第六百三十六章 执事驾到 王景解释道:“我一直都有睡眠不好的毛病,所以才托人从西域带了这安神的香料回来。它对人体没有任何损伤,只是会让人睡得更香,睡得更长而已,长久使用,甚至有助于延长寿命。” 他摆了摆手,道:“反正你不要就算了。别误会我想害你姐就行。我这么喜欢你姐,为什么要害他呢?” 崔一树转念一想:也是啊。王景一门心思想娶崔盈盈为妻,怎么可能会下毒害她呢? 这么一来,他反倒责怪自己多疑,甚至开始觉得王景的办法还真不错——只要每天让崔盈盈多睡一两个时辰,她本来办得完的事情不就办不完了吗? “景哥,是我不好。我想多了。”崔一树脸色缓和,赔笑道,“要不你还是给我点你那个什么香料吧......” “还是算了吧。”王景摇头,似乎有些生气道,“你还是自己想办法。免得说我教唆你给你姐下毒。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 “不不不,是我不好。”崔一树道,“景哥还是帮我这一回吧。不然万一我姐要是把事情做成了,你不是也......” 王景犹豫许久,终于叹了口气道:“真是服了你了。行吧,你晚点派人到我府上来拿。” 崔一树面露喜色道:“好。” 当夜,崔一树亲笔写的举报信顺着王家的渠道直奔崔氏本部。而王景,也将他口中所说的西域香料交给了崔一树,并且嘱咐了用法用量,只需少量使用就能让崔盈盈多睡许久。崔一树自然是记在心中。 崔盈盈的饮食一般都是浣纱经手,不肯假手他人。但是她房间里的香炉却是极易得手。这年头,不论男女都有熏香的习惯。崔一树变着法找借口去崔盈盈房间,悄悄往香炉里加点小东西,简直易如反掌。 当然,这种做法如果时间一长,还是很容易被发现。但是,崔一树做这些事的时间毕竟并不长,一共才三四天而已。 崔盈盈也没觉得有哪里奇怪,只觉得自己好像比平时更容易困倦了一些,哪怕想强撑着工作也经常不知不觉地在桌上趴着睡着。 浣纱也没有想太多,只以为自家小姐太过操劳,伤了神思,反而时常劝她好好休息,反正楚王府那边也没有定下确切的时间,并不急着把所有的事情处理完。 崔盈盈倒是不喜欢夜长梦多,只可惜身体不允许,只能勉强应允。 然而,事情却并不是像她们两个以为的那样发展。 第五天,崔家派出来的执事突然到了崔盈盈的小院。崔盈盈此前从来没有收到过家族执事要来的消息,见到对方亮出执事令牌,便有些搞不清楚状况。 “敢问执事大人尊名?”崔盈盈行了一礼,恭敬问道。 “崔惊涛。”那人一边收起令牌,一边说道。 “执事大人这番前来,是家族有什么吩咐吗?”崔盈盈小心地试探道。 崔惊涛没有回答,而是问道:“崔一树呢?让他过来。” 崔盈盈心里一紧,还以为崔一树犯了什么错,连忙追问道:“崔一树又怎么了?他干嘛了?” (本章完) 第六百三十七章 崔一树的指控 “家族收到他的报告,说你与楚王有染,名义上是与楚王府合作行商,实际上是出卖家族利益。我奉命前来,调查事件原委。”崔惊涛看着崔盈盈,缓缓说道。 这话传到崔盈盈耳中却恍若一声惊雷——她本来还在担心崔一树是不是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惹出了什么事端,谁料,竟然是崔一树在背地里捅了她一刀子? “这里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崔盈盈故作镇定地问道。 以她对崔一树的了解,崔一树不像是会做出这种事来的人。虽然他平时行事从不靠谱,甚至于有些浪荡,但是除了蠢笨一些以外,心地却未必有那么坏,恐怕很难做出背叛之类的事情来。 但是,崔惊涛却只是冷笑一声,道:“是不是误会,你把崔一树叫过来问问不就知道了吗?还废什么话?” 家族执事在外约束着家族子弟的行为。他们的权威远远超过普通的世家子弟。崔盈盈不可能正面对抗家族执事的命令,除非她真的要和家族决裂。 崔盈盈沉默片刻,道:“是。那就请执事大人先跟我进来坐吧,我派人去把一树叫过来。” 崔惊涛点点头,越过崔盈盈,自顾自地进了小院。崔盈盈则是看了浣纱一眼,让他去叫崔一树——家族执事猝不及防的到来乱了崔盈盈的阵脚,她现在能想出来的最好的办法,也就是先把崔一树弄过来,问清楚情况,然后随机应变而已。 崔盈盈还是有点不相信崔一树会做出背后举报自己这样的事情。她完全不理解,这样做对他有什么好处呢?没有好处的事情,为什么要做呢? 抱着这样的疑问,崔盈盈陪着崔惊涛在前厅坐着饮茶。 崔惊涛倒是很平静,还有心思欣赏茶叶的味道,点点头,仿佛自言自语地缓缓道:“这炒茶的秘法,倒的确是远胜以往的茶汤。是一笔好生意啊。” 崔盈盈满是心事,没有心情虚与委蛇,只是微笑着点了点头,当做回应。 很快,崔一树便被浣纱带到了前厅。 他一见坐在主位的崔惊涛就知道了对方的身份——毕竟事情本来就是他做的。光看这架势就知道,这位看起来气场无比强大的男子就是传说中的家族执事。 “你就是崔一树?”崔惊涛问道。 “是。”崔一树恭敬地回答。 崔盈盈见崔一树这毫不慌乱,甚至有点像是早有准备的反应,心顿时凉了半截,脑海中浮现出这位执事大人说过的话:崔一树说你与楚王有染,假借合作行商之名,出卖家族利益...... 崔惊涛放下茶盏,道:“说说吧。到底怎么一回事。” 崔一树舔了舔嘴唇,有点心虚,但想起王景的叮嘱,不由得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道:“该说的都已经在信中说了。我发现家姐与楚王来往甚密,好几次都与楚王在房中私自谈话,更糟糕的是,她还主动将家族利益出让给楚王府...... (本章完) 第六百三十八章 什么叫认定 崔一树捕风捉影地说了一大通。一开始,他还有些拘谨和克制,但是说着说着,似乎感觉来了,便越来越流畅,以至于有些滔滔不绝起来。 而崔盈盈则一直静静地坐在边上,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波动,仿佛一点都没有受到崔一树这些指责的影响。只有她的目光悄悄透露出了一点内心的变化。 她总觉得,自己好像是今天才第一次真的认识了崔一树。 此前她一直以为他只是个还没长大的孩子,还没有经受过世界的毒打,所以习惯性地把事情想得很简单,所以习惯性地瞻前不顾后,所以习惯性地把事情弄得很糟糕,再央求别人帮他擦屁股。 俗话说,长姐如母。崔盈盈也一直是这般自我要求的。她想要为崔一树撑起一片天,她不想让崔一树在亲戚之间的倾轧中失去所有,所以她拼命地保护父亲留下来的产业,等待着某一天崔一树成熟,好将这些都交给他。 她以为这些东西崔一树都懂,都明白。 但是现在看来,显然不是。 崔一树不甘于做这样的一个孩子。他迫不及待地想要拿走本来就未必属于他的东西。这目的从一开始就错了,更不用说他这卑鄙的手段。 崔盈盈的目光有些涣散。她以前总觉得崔一树的心地不坏,直到此刻面对他赤裸裸的背叛,她才惊觉自己或许才是过于天真的那一个。 只是,悄悄往家族里告状,然后趁机夺权.......这是崔一树想得出来的计策吗?恐怕不是吧。背后是不是有人教唆他这么做的呢? 崔盈盈很快想到了这里,并且立即就反应过来:事情的真相恐怕就是这样。 这样一想,她的心里更加五味陈杂。 有一点点说不上道理的高兴,毕竟这说明崔一树并不是坏到了骨子里,他是被人教唆挑拨的。但更多的还是无法言说的无奈——为什么会这么蠢呢?简简单单的挑拨就能让他对照顾了他这么多年的长姐拔刀相向吗? 正在喋喋不休的崔一树自然是体会不到他身旁的姐姐的心情。他痛快淋漓地数落了崔盈盈一通,只觉得心情舒畅,末了还加了一句:“虽然家姐一直很照顾我,但是我身为崔家的子孙,自然应该以家族利益为重,不可能眼看着她这样损害家族利益而无动于衷。所以,我只能如此大义灭亲........” 坦白说,崔惊涛听着这样的话有些想笑。 不得不说,崔一树的指控太水了。基本上一点有真凭实据的部分都没有,全是一面之词和主观臆断,唯一最有可能证明崔盈盈与李信有染的,竟然是他们两个曾经共处一室,但那又是大白天的,外面还有仆人在,根本不可能发生什么...... 但是,这些都不重要。 很多事情到底会被认定成什么样,取决于人的主观意识。因为“认定”这个词,就意味着将客观的事情以主观的方式确定下来。 崔惊涛缓缓开了口。 (本章完) 第六百三十九章 左手换右手 崔盈盈默默地听完了崔一树的全部指控。内心已经从疼痛转为麻木,虽然隐隐能感觉到有某种温热的液体正在从上面的破孔不断流出来,不过总觉得那似乎已经无关紧要了。 与其说,崔一树背叛这件事深深地伤害了崔盈盈,倒不如说,他拙劣的手段更让崔盈盈觉得失望。 为什么呢?都已经要做坏事了,手段却依然这么低级,说出来指控别人的话依然这么幼稚....... 仅仅是这种捕风捉影的事,难道家族执事会相信吗?会介入处理吗? 崔盈盈显然有些过于乐观了。 “看来,你这位姐姐的确有些问题啊。连你这个弟弟都看不下去了。”崔惊涛缓缓开口,“你有什么想要解释的吗?” 他跳过了崔一树的所有指控,委婉地说出了一个事实:这蠢货说的全是废话。如果他拿任何一点来攻击崔盈盈,多半都要被崔盈盈辩驳得体无完肤,所以干脆便一个字也不提了,直接上杀招: 如果你没问题,为什么你弟弟都看不下去,要求家族执事来调查你? 这个逻辑太无敌了。 崔盈盈哑口无言。 难道要她在执事面前说,其实是她这位弟弟有问题吗? 倒也不是不能说,关键是说了得有用啊。崔惊涛在听完崔一树的污蔑之后,选择用这样的方式发言,显然已经坐实了认为崔盈盈有问题的立场,崔盈盈哪怕能说出花儿来,他会改变想法吗? 可惜崔盈盈并不认识岳飞,或者说这年头还没有岳飞这样的事件出现,否则她就会明白她此刻面对的是什么。 这叫“莫须有”。 “盈盈与楚王殿下,只有生意上的往来,并无私情。还望执事大人明察。”崔盈盈缓缓道,“自盈盈掌管我崔家三房的产业以来,一应功绩,家族都看在眼中。我自问无愧于心。正所谓身正不怕影斜,我相信执事大人会给我一个公道。” 崔惊涛淡然一笑,不置可否。 他道:“本执事既然来了,就不可能什么事都不调查,光听你们两个人的一面之词就乱下判断。否则,到时候若是真的出了什么问题,我也不好向家族里交代。” 崔一树连连点头,道:“执事大人说的是。” “这样吧。”崔惊涛摆了摆手,向崔盈盈道,“既然你弟弟都认为你有问题,而你又觉得自己清者自清,那么你应该不会介意让我调查一下吧?” 崔盈盈无声地捏紧了拳头。浣纱侍立在她背后,目光中满是担忧,却无能为力。 “是。执事大人尽管调查。”崔盈盈最后认命地说道。 她没办法拒绝——清者自清的话应该不惧调查,不惧调查为什么要拒绝?如果她拒绝,崔惊涛就更有理由调查她。这是一个没有解的提问。 “调查期间,你手中的生意就暂时交给崔一树管吧。”崔惊涛漫不经心地说道,“反正你们两个是姐弟,只是左手换右手而已。” 崔盈盈勉强笑了笑,最终没有说什么。 (本章完) 第六百四十章 公道是不可能去主持的 真的只是左手换右手吗?崔惊涛的话看似公允,但其实却不然。 任何一个崔家人都知道,崔家三房的姐弟两人之中,姐姐精明,弟弟糊涂。正因如此,一直以来,家族里都对崔盈盈接管三房的产业颇有微词,话里话外总说她一个女子却一直抛头露脸实在于礼不合。 试问,谁不知道他们这看似好意的规劝背后,藏着什么祸心呢? 如果让崔盈盈把控着产业,他们可就没机会分一杯羹了。除非把这些东西弄到崔一树手里去,那巧取豪夺的手段自然就会多起来。反正他们家现在也没有大人能为他们撑腰。 正因这些原因,崔盈盈一直都面对着巨大的压力。生意上只要出现任何一星半点的不顺利,就会有无数张嘴在旁边叽叽喳喳,说风凉话,甚至于连崔一树也会埋怨她,仿佛让他来掌权的话,就可以做的更好。 其实,崔盈盈只是不想过于伤害崔一树而已。 如今倒好,崔一树直接背后捅刀子,向家族污蔑崔盈盈和楚王的清白,接住执事之手,将生意拿到了自己手中。 崔盈盈这会儿突然明白了一件事:为什么崔一树早不玩晚不玩,偏偏在这个时候玩这样的把戏,原来是怕烈酒生意在她手上做成。如此成绩绝对能迎来老祖宗的青睐和庇护,这样一来,她的地位就过于稳固了。 崔一树不想看到这一幕。 崔盈盈露出了一个苦笑。 虽然不知道崔惊涛在立场上偏向于哪一方,但是有一点很显然:肯定不是偏向三房。 可惜,知道这些并没有什么用。崔盈盈不可能反抗执事,否则视同叛逆。到时候家族的手段会更不留情面,不是她一个弱女子能抗衡的。 罢了罢了。 崔盈盈终于懂得了“人力有穷时”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她拼了命要维持的三房的体面,恐怕要到了崩溃的时候了。这一次,她真的无能为力。 “全听执事的安排。”她缓缓闭上眼睛,如是说道。 崔惊涛摸着胡子点了点头,道:“好。我一定尽快将事情查明,再向家族上报,尽力还你一个清白。” 崔盈盈挺想问一句话:如果还不了,怎么办呢? 但是她终于还是没有问出口。 “那么,”崔惊涛转向崔一树,道,“这段时间,你就为你家的生意好好费心吧。” 崔一树压抑不住喜色,道:“这是应该的。” 崔惊涛表面上满意地点了点头,心里却是有些不屑:这傻子的草包之名已经传遍整个家族了,如今竟然还来背地里插刀子这一套,他不知道这样一来,自己在家族里的名声就臭不可闻了吗?难道真以为自己能拿得稳这些产业? 作为执事,他见的事情可多了。光是听崔一树的指控就知道,这家伙的话都是捕风捉影的脏水,根本没有任何意义。但是那又怎样呢?难道真的帮崔盈盈主持公道吗?这哪有瓜分三房的产业来得有利可图啊? (本章完) 第六百四十一章 拆穿 崔盈盈突然感觉有点气闷,不想在这里继续坐着,便起身对崔惊涛行了一礼,道:“行。那生意上的事情就交给一树了。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回房休息一下。” 崔惊涛点点头,道:“去吧。” 崔一树没有说话,也没有看崔盈盈。 浣纱扶着崔盈盈向外走去。经过崔一树身侧时,崔盈盈冷不防说了一句:“好自为之。” 崔一树心头一震,回头看时,崔盈盈却已经头也不回地走了。 望着姐姐的背影,他的内心有点恐惧又有点兴奋,像是刚拿到了什么大杀伤力玩具的却不知道如何操作的孩子。而且,随着崔盈盈的身影消失在他视野中,“恐惧”的部分不断减少,而“兴奋”的部分则是越来越多。 他终于可以大展拳脚了。 崔惊涛静静地看着崔一树,没有再多说什么。 世上有很多事情是很难讲清楚的。其中就有一件,叫作所谓的“私情”。崔惊涛说是要调查这件事,但谁知道他会怎么调查,又会得出一个什么结果呢?横竖是没有人敢问他到底准备怎么调查的,毕竟他是执事嘛。 崔一树也不关心崔惊涛的调查。他关心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与楚王府之间的合作。在接管生意的第二天,他就主动前往楚王府拜见。 常管家想替崔一树去楚王府谈合作的事情,却被崔一树严词拒绝——在他看来,常管家是他姐姐的人,如果常管家出面谈成了生意,那实际上跟他也就没有太大关系,不符合他的利益。 所以,他必须亲自去。 李信很看中二锅头的生意,所以亲自见了崔一树。看着这个有些面熟的年轻人,他冷不丁有点想不起自己在哪里见过对方,直到崔一树开口自报姓名,他听了声音,才想起原来是那日去请崔盈盈帮忙时见过这个年轻人一面。 “今天怎么是你过来?你姐姐呢?”李信奇怪地问道。 就凭上回崔盈盈说起崔一树时那种恨铁不成钢的语气,李信绝不相信是崔盈盈自己不想来,才故意让崔一树替她来。 崔一树根本没想到李信堂堂一个楚王竟然会亲自下场谈生意,并且还问起了崔盈盈。这让他稍微愣了一下。不过他出门之前也想好了说辞。 崔盈盈正在被家族执事调查什么的,这种话听起来就像是不适合外扬的家丑一般,崔一树再蠢也不可能直接这么说。 他礼貌地笑了笑道:“家姐最近身体不适,又怕耽误了殿下的生意,所以才派我过来先洽谈合作的事情。” 不得不承认,听着还挺像那么回事的。但是李信可不相信。 “那为什么不派常管家过来呢?”他漫不经心地追问道。 “额.....”崔一树道,“常管家有别的事情要忙。跟我谈也是一样的。” 李信微微挑了挑眉毛,手指规则地在桌上敲击了两下,缓缓道:“生意的事情倒是不忙。本王与你姐合作已久,也算是朋友,如今听说她病重,想去探望一下,不知道方不方便?” (本章完) 第六百四十二章 来人,送客 崔一树满脑子想的都是赶紧将合作的事情搞定。哪里想过李信会根本就不理他,一句合作的事情都不提,反而句句不离那个被软禁在崔家小院的姐姐。 “这个.....不合适吧?”崔一树吞吞吐吐地推阻道,“我怕家姐的风寒感染了王爷,那就不好了。更何况也男女有别......传出去名声不好。” “名声不好?”李信意味深长地将这四个字重复了一遍。 崔一树没来由地有点心慌。 他完全不明白。对面明明只是一个与他年纪相仿的年轻人罢了,为什么却能展现出如此强大的气场,甚至让他感觉呼吸都不太通畅。 李信看着崔一树的表情,心里早就已经疑窦丛生:开什么玩笑!他只见过崔一树一次,都知道这家伙是个只知道跟家里要钱去挥霍的公子哥儿,难道崔盈盈会不清楚?她得了什么病,会把这么大的合作交给这样的家伙接手?难不成是失心疯吗? 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正因如此,李信才提出探望崔盈盈的事情,加以试探。崔一树的反应实在太刻意也太可疑了。 “你叫崔一树是吧?”李信缓缓说道,“我再问你一遍,你最好老老实实回答我,你姐怎么了?” 崔一树极不自然地看了李信一眼,道:“王爷这是什么意思?不是说了嘛,染了风寒,在家休息,又怕耽误了王爷的生意,所以她才......” 李信摆了摆手,没有让崔一树继续说下去。他冷笑着问道:“你说这话你自己信吗?不管你姐病成什么样,她会把生意交给你代为打点?除非她是脑子害了病,这才说得通啊,你说是不是?” 崔一树的脸色登时变得有点发青,也不知道是因为愤怒还是心虚。 “王爷说笑了......”他打了个哈哈,试图将这件事带过去。 但是李信却不依不饶,道:“我没有在跟你说笑。你自己是个什么货色你心里明白。你最好把你姐姐叫过来跟我谈,除了她以外,我不跟任何其他人谈,尤其是你。” “楚王.....莫要欺人太甚......”崔一树终于忍耐不住,缓缓说道。 李信却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旋即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声音大得崔一树下意识地缩了一下脖子。 “你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说什么欺人太甚?”李信冷笑道,“不过是个靠着你姐才勉强度日的纨绔罢了,难道你真觉得自己身上有什么可取之处?那未免也太可怜了一点吧......当然,我说的是你姐可怜,不是你可怜。这么多年照顾一个弟弟,没想到这个弟弟竟然蠢成这副德性。” 崔一树被劈头盖脸一番骂,人直接傻了。 “来人呐,送客。”李信在空中挥了挥手,像是要赶走几只无形的苍蝇。 王贵立即适时地冒了出来,比了一个请的手势,道:“崔公子,这边请吧?” (本章完) 第六百四十三章 推理大师李信 崔一树在原地许久没有动窝。并不是因为他要说什么话,只是因为他此前从来没有应对过这样的状况,所以不知道该如何反应而已。 他最丰富的经验不过是跟朋友在酒后好勇斗狠而已。在那样的前提下,如果碰上有人这样赶他走的话,他是肯定不能走的。不仅不能走,还得在那里大闹一番,好好给那个试图赶走他的人一点颜色看看,否则日后根本没办法在圈子里混。 但是,这一次的状况完全不同。 他面对的不是另一群好勇斗狠的二世祖,也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酒楼的老板或者掌柜,而是楚王李信。 这就超出了他的经验范围了。以至于他习惯性地想要反问一句:“就凭你也想赶我走?” 好在他身体里还有一点残存的理性。这点理性清楚地告诉他,如果他胆敢这么回答李信或者王贵,他一定会以一种更丢脸的方式被丢出楚王府。 “怎么还不走?”李信皱起眉毛,非常不耐烦地说道,“一定要我动粗吗?” 崔一树一个激灵,挤出笑容道:“既然如此,那我就先告退了。等家姐身体好了,再请她来与殿下商谈。” 他总算还没有蠢到家,好歹还稍微明白“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 李信根本懒得理他,任由他转身离去。 王贵送走崔一树以后,又折回来,问道:“崔小姐不会出了什么意外吧?”作为一个几乎与自家王爷形影不离的人物,他对于李信、崔盈盈二人的关系最为清楚。 倘若有人问他,崔盈盈跟李信是什么关系?他一定会回答没有关系。 至于他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那就很难说了。 很显然,李信将崔盈盈当成好朋友看待,这一点没什么问题。但是,崔盈盈对李信是不是这么纯粹,那就说不准了。王贵虽然没有什么恋爱的经验,但作为一名高手高手高高手,对于人的眼神却是有着相当的敏感度。 在他看来,崔盈盈每次看李信的眼神都有些不大对劲,总有种不同于普通朋友的亲密感,多半是对自家王爷别有所图......那可真是太好了。 王爷如此年轻才俊,崔盈盈凭什么不喜欢?这女娃儿出身又好,长得又漂亮,要是能再嫁给王爷...... 虽然说李信才刚刚成婚没多久,但王贵哪里管这么多?他巴不得自家王爷娶她十个八个女人,再生他十几二十个大胖小子——李世民那天承诺李信每多生个儿子就给一份爵位的时候,王贵可也在场,饶是他脑子再不好使也知道一点:生得越多,就越赚。 所以,王贵在会关心起崔盈盈的境况来。 李信皱起眉头,叹了口气,摇摇头,道:“这我怎么知道?反正这家伙来得就很不对劲。要么就是崔盈盈真的病了,要么就是遇上什么麻烦了。估计,碰上麻烦的可能性要稍微大一些。” “那我们怎么办?”王贵问道。 (本章完) 第六百四十四章 更添话柄 “我们?”李信奇怪地看了王贵一眼,道,“你怎么对这个崔家小娘子这么上心,不像你啊。难道是你看上人家了?你也不看看你自己,老得都能当人家爹了,还在想屁吃呢?我不同意这门亲事。” 王贵无语地翻了个白眼。王爷这瞎侃大山的毛病又来了。 “不着急插手。”李信见王贵不搭茬,便自顾自地说起了正事,“说不定是人家的家务事,我们贸然插手不合适。不过......” 后面的话,李信没有说。但是王贵知道李信是什么意思。 李信是个顶顶护短的人。而崔盈盈又早就被他认为朋友,如果她真的碰上了什么困难,不管这困难来自哪里,他都不可能袖手旁观的。 ........ 崔一树回到小院之后,就去找崔惊涛汇报今天在楚王府的遭遇。 崔惊涛听完之后,冷笑了一声,道:“只跟你姐谈?呵。”说完,他起身向崔盈盈的房间走去。自从将生意交给崔一树管理以后,崔盈盈就一直呆在自己的房间里,连房门都不曾跨出过一步。 而崔一树得偿所愿,掌控生意之后,自然也是用不着继续往崔盈盈的香炉里加那些什么香料,于是崔盈盈这几天的精神和体力便好了许多。 这下,她就多少起了些疑心:前几天,崔一树天天来她的房间,她就每天昏昏沉沉,这几日不来了,她的精神就好了许多,与以往无异;再加上如今崔一树摆在明面上的背叛.......这些东西加在一起,真的很难不让人往某些方向去想。 崔盈盈只能强迫自己不这么想,否则总觉得心脏冷的有点过分。 为什么,崔一树会变成现在这样呢? 崔盈盈想不明白。 见崔惊涛和崔一树联袂到来,崔盈盈强打精神,问道:“执事大人有什么事嘛?” “没什么事。”崔惊涛道,“只是有些无关紧要的事想问问你。” “执事大人请说。”崔盈盈平静地说道。 “今天崔一树去楚王府谈合作的事情,你知道楚王府的反应是什么嘛?”崔惊涛缓缓问道。 崔盈盈突然露出一抹微笑,道:“不会是被楚王殿下赶出来了吧?”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是在脑海中想象了一下李信见到崔一树的场景,那画面就立刻动了起来,推演出了李信赶走崔一树的结局。 崔一树的脸色有一瞬间的难堪,随后便青一阵紫一阵的。 “看来你跟楚王殿下的默契的确非同一般嘛。”崔惊涛根本没有理会尴尬的崔一树,而是意味深长地如是说道。 非同一般的默契?这样的词汇放在男女之间,其中的意思就非常值得深究了。 崔盈盈知道这个执事不会轻易放过自己,所以也懒得争辩,只是不咸不淡地说道:“毕竟跟楚王殿下合作的日子也不短了。” “真的只有合作吗?”崔惊涛缓缓问道,“要不,我亲自去问问楚王?” (本章完) 第六百四十五章 佛系崔盈盈 “我还是那句话,清者自清,执事大人请便。”崔盈盈欠身行礼,道,“如果没有别的事情的话,晚辈有些困倦了,想要休息一下。” 崔惊涛不以为忤,道:“那你好好休息吧。” 说完,他便带着崔一树转身走了。虽然两人并没有说要去哪里,但是很显然,是要出小院,多半就是去找李信的。 待两人走后,崔盈盈才忍不住笑弯了腰。浣纱一脸不解地看着这一幕,完全不知道自家小姐为什么突然笑得这么高兴,难不成是得了什么失心疯吗? “小姐.....你.....没事吧?”浣纱有些紧张地问道。 崔盈盈笑着擦掉眼角的泪水,道:“没事没事。你知道我在笑什么嘛?” 浣纱老老实实地摇了摇头。 “很简单,我在笑崔惊涛。”崔盈盈边说边笑道,“他竟然把自己这么当回事,还说要去楚王府质问我和楚王的关系?难不成真的以为楚王殿下会理他?” 浣纱苦笑道:“恐怕问话是假,谈合作是真。” 崔盈盈能做得了的主,家族执事都能做。仅从谈生意的角度来说,跟崔盈盈谈和跟崔惊涛谈,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但是,崔盈盈却摇了摇头,道:“干嘛都没用。既然楚王殿下说要与我谈,那么就是只有我去才有用,换了别人,结果都只有被赶出王府这一条死路而已。” 浣纱眨了眨眼睛,道:“小姐好像很信任王爷啊。” 崔盈盈脸上的笑容顿时戛然而止,随口掩饰道:“瞎说什么呢?” 的确,她对李信的了解远远超出了普通的程度,否则恐怕很难以这么轻松的方式猜中崔一树在楚王府的遭遇。 浣纱也没有那个心情取笑自家小姐,而是用一种期盼的语气说道:“要是楚王殿下能来救一下小姐就好了。” 作为崔盈盈的贴身侍婢,她当然知道崔盈盈为了把生意经营好牺牲了多少。如今一想到这些倾注了小姐心血的生意竟然就这么轻易地落到了崔一树少爷手中,这未免太过于让人气闷了一点。 崔一树少爷哪里是会做生意的人啊?他只会把事情全部搞砸而已。 浣纱无比为小姐鸣不平。 崔盈盈听到这话,哑然失笑:李信怎么会知道她现在在经历什么呢? 她摇摇头,赶走这或许不太切实际的可能性,默默地思考着可行的破局办法——这件事发展到这里,其实已经跟崔惊涛的调查结果没有太大关系了。不管他最后是否认定崔盈盈是清白的,崔一树都不可能那么乖乖地把生意交回崔盈盈手上。 崔惊涛也未必会愿意用他的权力强迫崔一树移交。 到时候,这就又是一笔糊涂账了。 崔盈盈想了很久,也想不出一个可行的办法,最后无奈地叹了口气。 或许这就是命运吧。反正她也累了。 她本来就不是那种人生目标明确的人。之所以拼命想把生意做好,也是因为父亲临死前交代她要好好照顾弟弟,仅此而已。如今崔一树都这么对待她了,她再怎么也很难像过去那样对待崔一树,自然也就失去了对生意的兴趣。 (本章完) 第六百四十六章 我就说嘛 李信没有想到,刚把崔一树赶走没多久,他就带着一个老家伙又回来了。他本打算直接拒之门外算了,省得费心,不过转念一想,还是要见一见,打探一下情况,或许能知道崔盈盈现在到底是怎么回事。 要是真的只是生病的话,那也好赶紧找许敬臣来解决一下问题——毕竟都病得把生意交给崔一树掌管了,肯定是病得不清才会这样。 须臾,崔惊涛和崔一树就来到了李信面前。 “鄙人崔惊涛,崔家执事,冒昧来访,还望楚王能海涵。”崔惊涛看似不卑不亢地行了一礼,但李信总能模模糊糊地从此人身上感受到一种若有若无的倨傲。 妈的,博陵崔氏很了不起吗? 李信的眉毛抽动了一下,不过没有当场发作,而是随意地点了点头,道:“无妨。崔先生今天来是有什么事嘛?” 崔惊涛笑了笑道:“听说楚王殿下认为我这位侄儿不配与您谈生意,所以我亲自过来一趟。” 李信哑然失笑。 这叫什么话?崔一树不够格,难道你就一定够格了吗?就算够格,这话里的优越感未免也太重了吧。 “崔先生误会了。”李信微笑着摆了摆手,道。 崔惊涛还以为李信这么快就服软了,神色中更添几分微妙的轻慢。 谁料,李信却将话锋突然一转,道:“这跟够不够格没关系。而是......这笔生意我只跟崔盈盈谈,你明白了吗?” 崔惊涛目光微微一变,死死的盯着李信的脸。 李信的表情却很无所谓,甚至还有些轻松惬意,仿佛在问:你算哪根葱? 崔一树默默站在崔惊涛的身边,表情有一丝尴尬——说实话,他也不觉得崔惊涛能压得住李信。 崔惊涛很愤怒——已经很久没有人敢这样跟他说话了。但是,生气归生气,他知道这没有用。 他冷笑着道:“那要是盈盈来不了呢?” 李信挑了挑眉,道:“那就不谈了。想要和我做生意的,应该不止你们崔家吧?” 崔惊涛意味深长地看了李信一眼,道:“看来......我们家盈盈对楚王殿下来说,还挺特别的啊。” “合作这么久,我很欣赏崔小姐的才干。仅此而已。”李信懒得挑崔惊涛话里的毛病。 “是吗?那,楚王想不想知道盈盈最近在做什么,为什么不能亲自来与你谈生意呢?”崔惊涛笑了笑问道。 李信没有回答,静静地看着崔惊涛。 崔惊涛自顾自地说道:“最近,有人向家族密报称她与楚王殿下你有私情,蓄意出卖家族利益,所以家族才派我过来查个究竟。在调查期间,为了避嫌,她将手上的生意都暂时交给了她的弟弟,也就是崔一树掌管。” “难怪啊。我就说以她的聪明,怎么可能会把生意交给这家伙管。原来这决定是你做的,那就说得通了。”李信冷笑着说,几乎是在明着讽刺崔一树和崔惊涛脑子不好使。 (本章完) 第六百四十七章 来硬的就完事了 崔惊涛淡然一笑,道:“殿下这么急着为盈盈鸣不平,难道真的与她.......那在下倒是不介意为殿下做个媒人.......” 对女子来说,名节终归是大事。崔盈盈一直在外行商,抛头露脸已经处于劣势,如今崔惊涛又是肆无忌惮地往她身上泼脏水,这让李信非常愤怒。 都是姓崔的一家子,这帮人到底干嘛这么针对崔盈盈啊? 这个崔惊涛明显是想用话拿住李信——如果李信坚持一定要跟崔盈盈谈,那就坐实了他和崔盈盈有非同一般的关系,至于这关系具体如何,那还不是随便人发挥?他日崔盈盈在家族中必定声名狼藉,甚至于影响她的一生。 要知道,这年头的未婚女子如果传出什么不好的名声,那是很难洗脱的。到时候谈婚论嫁时很容易处于劣势,挑不着好的夫婿。而且,哪怕嫁过去之后,都还很有可能频繁地受婆家白眼。 这如何不凄惨? 李信越看这个崔惊涛就越是可烦可恨,但是一时间也没有办法。他是不可能在这一点上将就,凑合着跟崔惊涛或者崔一树谈生意的。 正所谓,越是敌人希望你做的事情,你就越不应该去做。 不管怎么说,崔惊涛和崔一树的立场显然不是跟崔盈盈一边。那么也就是说,李信将他们两人当成敌人完全没有问题。他们越是希望李信绕过崔盈盈,直接跟他们合作,那么李信越是不应该这么做。 虽然不明白里面到底有什么门道,但是那样显然会极大地影响崔盈盈。 李信沉默了许久,突然好奇地问道:“话说.......你们该不会丧心病狂到把崔盈盈直接软禁起来了吧?” 崔惊涛矢口否认。崔一树却是目光闪躲。 李信见状,心里已经勾勒出大致的经过:大概是这个崔一树联合崔惊涛,软禁了崔盈盈,然后强行从她手里夺了权吧...... 好吧,不得不说,这猜测并不是太贴合事实,但是总的来说,八九不离十。 李信知道崔盈盈上面没有父母。他之所以欣赏崔盈盈,也是因为她的确工作能力很强,一个人就把各种生意打点得井井有条。这么一个聪慧能干的女子,竟然还要被自己弟弟和家族中莫名其妙的长辈联合起来欺负...... 啧啧,从这一点就看得出来,博陵崔氏早晚要玩儿完,什么垃圾世家?这么能干的女子不好好培养,反而成天想着怎么欺负人家。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劣币驱逐良币吗?家族里能干的人却要受蠢人的压制,太可笑了。 倘若如今的几大世家都只有这副德行,那李世民真是完全可以高枕无忧了。大唐江山稳固得很。 李信懒得跟这两个姓崔的继续废话,直接对站在不远处的王贵道:“王贵,派人去崔家的小院,看看崔小姐状况如何,要是没什么大碍的话,就把她带到王府来。” 王贵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心里却是乐开了话:王爷这是要明抢了?霸气呀! (本章完) 第六百四十八章 盈盈可能不想看到你们 得亏李信不知道王贵脑子里在想什么,不然非得先踹他一顿不可——什么叫明抢?明明是看她一个人在崔家受人欺负,孤立无援,实在太惨,所以才想把她先接到楚王府来避避难好不好? 崔惊涛和崔一树听到李信这一声令下,人都傻了。 还有这样的?当着人家的面说要去人家家里把女孩子带走?天底下还有这样的道理?你楚王真就这么霸道呗? 崔惊涛半晌没有回过神来,良久才道:“楚王殿下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你听到的意思。”李信缓缓道,“你别说我跟崔盈盈小姐没有任何不正当的关系,就算是有,你们崔家又能耐我何?你们想找借口抢她手上的生意,想要分一杯羹,没问题,但是你们却偏偏要扯上我。那真是算你们倒霉。” “楚王殿下的意思,好像是要跟我崔氏作对了?”崔惊涛压低了声音说道——他们软禁崔盈盈无所谓,但若是崔盈盈莫名其妙被楚王带走,那可真是一件家族颜面扫地的大事。 一直站在边上的崔一树此刻突然觉得面前发生的事情完全超出了他的认知,也超出了王景的预测。 王景怎么可能想到李信与崔盈盈有这样的交情呢? 如果事情完全按照他的想法发展,崔一树将会拿到崔家三房的所有生意,外加最新的二锅头生意。这个草包绝对拿不稳这些东西。到时候,王景再略施小计,还怕这些生意不到他手里?大不了跟崔家的大房二房商量一下,里应外合,再分赃咯。 其次,崔盈盈在家族中被边缘化。王景若是借这个机会,直接向崔家提亲,崔家哪有不答应的道理?而且,崔盈盈被家族这般对待,说不定也会想着要脱离家族,很有可能不抗拒这婚事,顺从地嫁给王景。 可以说,王景的算盘打得很精。只可惜,他不幸地碰上了不按常理出牌的李信。 李信虽然不憨,但是讲义气。崔盈盈受到的不公待遇让他有点看不下去,所以干脆决定先把这姑娘接过来再说,反正王府的地方那么大,不怕住不下。 “作对又怎么了?你博陵崔氏,真的敢跟我楚王府过招吗?”李信冷声说道。 虽然说博陵崔氏的确是天下数得着的大世家,但是楚王府也不是泥捏的呀。关陇贵族哪一个不跟楚王府有交情?天底下最有权势的李世民甚至干脆就是李信的后台。 一个博陵崔而已,难道还真的有这个魄力跟楚王府全力斗起来? 崔惊涛气极反笑,道:“好好好,不愧是楚王,果然跋扈非常。希望你过几天还能这么嚣张。” “说不定会更嚣张呢。”李信笑着道,“好了好了,你们差不多也该走了。我估计一会儿崔盈盈小姐可能不会太想看到你们两个。你们觉得呢?” 崔惊涛和崔一树负气走出了王府。 在回去的路上,崔一树忍不住问道:“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本章完) 第六百四十九章 不受闲气 “能怎么办?”崔惊涛冷声道,“当然是立即回报家主,看看他和老祖宗怎么决断。” 崔一树没有多说什么。他已经彻底迷失,不知道该干嘛了。反正身边有个权限比他高那么多的家族执事在,本来也轮不到他做这些有的没的决定。 两人回到小院时,崔盈盈果然已经不在这里了。 崔惊涛愤怒地拍了一下桌子——说句实话,直到亲眼看到这现场之前,他还隐隐约约有一种侥幸心理,觉得李信或许只是说说而已,只是跟他家的下人演一场戏而已,怎么可能怎么真的把崔盈盈带走呢?崔盈盈怎么可能老老实实地跟着走呢? 但是,此刻空旷的小院却分明在向他说明一件事:他小看李信也小看崔盈盈了。 李信不仅真的敢,而且说干就干。崔盈盈也是,不仅选择了走,而且还带着小铃一起走了。主仆二人除了衣物以外,基本上什么也没有再带走了,只留下了崔一树和崔惊涛两人面对这原模原样的崔家小院。 其实,此刻正坐在楚王府马车上的崔盈盈也有些意外。她完全没有想到李信真的会派王贵来接她,而浣纱则是脸上带笑,很是兴奋地自言自语道:“楚王真的来救小姐了!” “别瞎说。”崔盈盈连忙制止浣纱的胡说,脸上却微妙地有一点红。 被楚王李信接进楚王府? 不管这件事的动机如何,事实就是事实。 崔盈盈努力地回想自己方才为什么会这么大胆地跟着楚王府的护卫离开小院,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出一个合理的原因。 或许,并不是浣纱在胡说。或许,崔盈盈自己心里也是一直在期待着李信的出现吧。她只是一直不敢说不敢承认而已。 并不是因为害怕风言风语,只是害怕期待落空。 因此,当这期待成真的机会摆在她面前时,她毫不犹豫地抓住了。 她不可能不知道,崔惊涛和崔一树一定会将此事描述为“崔盈盈叛逃”,并且上报给家主、老祖宗。从她踏出崔家小院的那一刻起,就意味着她主动选择了与崔家决裂。 但她还是这么做了。因为来接她的人是李信。 很快,她就到了楚王府。 王贵乐呵呵地从马车上下来,对过来迎人的李信露出了一个非常意味深长又暧昧不明的笑容,道:“王爷,人给你接过来了,你看.......” 也不知道为什么,李信看到王贵这表情就来气,二话不说给了他一脚,骂道:“看什么看,滚。” 崔盈盈和浣纱从马车上下来,正好看到这主仆二人其乐融融的画面,不由得掩面笑了起来。这似乎是崔惊涛到来以后,崔盈盈第一次笑出来。 “从你们家那个执事那里听说你被欺负得挺惨,有点气不过。”李信挠了挠头,对崔盈盈道,“所以干脆把你接过来避一避。没道理受那闲气,对吧。” 崔盈盈哑然失笑,道:“那就多谢楚王殿下搭救了。” (本章完) 第六百五十章 该坦白还是要坦白的 坐在马车上的时候,崔盈盈就知道,李信派人来接她绝不是出于什么男女之情的目的,只是纯粹出于朋友之义,不想看到她受气而已。毕竟她是个聪明人,而且认识李信也有一段时日,对他还算了解。 因而她听到李信向她解释动机时,心里也没有失望。能和李信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对她来说已经比被困在小院里好太多了。 “润娘,去收拾个空房间。”李信回头跟润娘交代了一句,然后道,“反正你暂时就先在这里住着,不用担心什么。我不收你租金。”说着,他自己先笑了起来。 崔盈盈苦笑着点了点头。没办法,李信这个笑话实在太烂,让人笑不出来。 明明自己跟浣纱在小院里的时候还总是觉得很焦虑,不知道应该怎么挽回损失。可是一到了这里,见到李信,崔盈盈就觉得好像没什么需要担心的了。 她不由得有些脸热,赶紧道:“那我就先去看看房间,整理一下了。” 李信连忙点点头,道:“啊啊啊,对对,你先去吧。吃饭的时候我再叫你。” 崔盈盈和浣纱两人跟着润娘走了。 李信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挠了挠头。他突然注意到了一些很严重的问题。 刚才派王贵去接人,完全是他脑子一热就把话说出来了。如今人真的到了楚王府,他才突然发觉有点难搞。 最明显的部分就是他该怎么跟陈幼澜交代。 刚娶了个老婆,转脸儿就往家里再带一个女人......夫纲再怎么振也不是这么个振法吧? 李信纠结了半天,想想还是决定赶紧去找陈幼澜坦白。 这种事情吧,不能拖,能趁早老老实实交代就趁早老老实实交代,反正本来也没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在里边儿。要是等到陈幼澜自己发现了这回事,那就不好解释了。 陈幼澜正在书房,见李信突然过来找她,便笑着问道:“怎么了?” 李信搓了搓手,没好意思开口。 小铃见状,自己悄悄地溜出了房间,还顺手关上了门。 “那个.......”李信想了想,道,“我把崔盈盈接到咱们家里来了。” “什么?”陈幼澜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又问了一遍。 李信只好重复道:“我说,我把崔盈盈接到咱们家里来了......不过是有原因的,你听我解释,不是你想的那样的......” 陈幼澜第一反应是有些生气,不过见到李信这么着急忙慌解释的样子,不由得又有些好笑。这么一顿,她的理智就上线了——以她对李信的了解,他应该不是这样的人才对。 她平静地说道:“那你说说吧,我想的是什么样?” 李信哑口无言——不太对吧?这会儿的重点不应该是到底怎么回事吗?怎么变成陈幼澜想的是什么样了? “别闹了。我说正经事啦。”李信翻了个白眼道。 接着,他将崔盈盈被崔家人欺负,并且软禁起来的经过说了一遍,听得陈幼澜都生起气来。 (本章完) 第六百五十一章 有点欠考虑了 “这也太过分了吧?简直就是欺人太甚!”陈幼澜从李信口中听到过一些跟崔盈盈合作的事情,所以知道对方是个非常聪明能干的女子,隐隐甚至有些欣赏,眼下听到她受到如此不公对待,自然有些不忿。 李信点点头,附和道:“就是啊。” 他很欣赏陈幼澜身上这种朴素的正义感和善良。 “不过你竟然不跟我商量一下,就决定把她带回王府,难道不怕我生气吗?”陈幼澜话锋一转突然问道。 “额.......”李信赔笑道,“我那不是看不下去了嘛,一时激动就说出口了。” 陈幼澜面无表情地看了李信一会儿,才终于笑着摆了摆手,道:“行了行了,我还能见死不救不成?不过,你这样做实在是有些欠考虑了。” 李信有些不解。 陈幼澜叹了口气,道:“崔盈盈到底是个未嫁的女子,你这样把她接来,倘若传出风言风语怎么办?再者说,她本来就被流言缠身。你这样把她接来,岂不是坐实了那些流言?她在家族中的声名只会更糟糕,而且也会跟崔家决裂得更彻底。” 李信无奈地叹了口气,道:“其实我不是没想到。但是没办法,总不能眼看着崔盈盈在崔家受欺负吧?再者说了,就算我不插手,她家难道就会给她一个公正的评判?” 这倒是。 世上其实往往并没有什么双全法。凡事都有利有弊,无非是各人如何权衡而已。 陈幼澜倒也无法反驳,只是道:“如果崔盈盈因此而被崔家除名,将来怎么办?” “就在楚王府住着呗,又不缺她一口饭。”李信随口道。 “就这么不明不白地住着,不嫁人了吗?”陈幼澜问道。 李信哑口无言,只好烦闷地甩了甩手,道:“算了算了,想那么多做什么。说不定我这么强硬一下之后,她家就怕了,就收手了呢。这谁能说得准?先吃饭吧。” 陈幼澜暂时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只好作罢。 午饭的时候,李信本来还有那么点小紧张。他两辈子都没有过同时跟两个妹子在家吃饭的经历,尤其是其中一个妹子还是他的老婆......想想都刺激。 但是,餐桌上的气氛却意外地和谐。想象中难免的剑拔弩张根本就没有出现,陈幼澜和崔盈盈边吃边说说笑笑,恍若相识多年的一对好姐妹,反倒是李信自己一个人闷头吃饭显得有点格格不入,好几次都没插进她们的话题里。 李信不由得心里犯嘀咕:都说男人的友情来的莫名其妙,你看这女人好像也挺莫名其妙啊,明明是头一回正式见面,怎么整得好像老闺蜜一样? 不同于楚王府这一场气氛和谐的家常便饭,与此同时的醉春楼里,王景却是嘴唇抽搐地用一种难以置信的语气重复了一遍崔一树的话:“你是说.......你姐姐被楚王接走了?住进楚王府了?” 崔一树苦笑着点了点头。 (本章完) 第六百五十二章 崔家高层 “你不是说你姐和楚王没什么吗?”王景瞪着崔一树问道。 崔一树挠了挠头,道:“我之前真的觉得没什么呀。他们不像是有那种关系啊。而且,楚王说话的时候,我就在边上听着,感觉他是真的气不过才这么说的。” 王景根本懒得跟崔一树解释。 这个蠢货根本就看不到问题的关键在哪里!关键是楚王的想法吗?不是。是崔盈盈的想法。崔盈盈会接受楚王的好意,住进楚王府,这件事本身就已经足够说明她的态度。 王景有些想笑。自己追求了这么久的女人,竟然这么轻易地投向了楚王,这让一直都很自傲的他觉得有点受不了。 开什么玩笑?不过是个纨绔而已,有什么了不起?比得上他堂堂王氏大儒的长子? 他目光阴沉地闪烁了几下,不知道在酝酿着什么。 ...... 博陵崔氏大宅。 崔家家主崔正浩坐在主位,默默地听完了下人的报告。他是这一代的崔氏家主,也是崔家的大房,死去的崔石磊的长兄。 “这个崔盈盈,胆大妄为,败坏我崔家门风,必须严惩!”说话的是另一个中年男子,看模样与崔正浩很接近。他是崔家二房的崔中一,崔石磊的二哥。 “就是啊。竟然与楚王有私情,还里应外合地出卖家族利益。倘若不是她做事太过分,何至于她的弟弟主动向家族举报这些事?可见三弟真是有个好女儿。”崔正浩的妻子郑鸢说道。 崔中一冷笑一声道:“我早就说了。这女娃儿不靠谱,早晚会把三弟的产业败光,如今看来,果不其然。幸好我们发现得早,要不然,说不定什么时候,她就把家里全都掏空了。” 这屋子的几个人不约而同地无视了一个基本的事实:自从崔盈盈接手三房的生意之后,这些产业每年带给家族的收入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还有所增加。 倒不如说,正是因为有所增加,才会让人眼馋吧。 崔正浩沉声道:“家族绝对不能容许背叛。既然崔盈盈敢做出这等辱没家风的事情,那就怪不了我们这帮叔叔伯伯不留情面了。我宣布,从此将崔氏女盈盈逐出崔氏家族,三房的产业全部交给崔一树管理......” 他的话还没说完,屋外突然传来一声沙哑的笑。 “明明已经这么迫不及待了,还要装模作样吗?”微带嘲讽意味的疑问句飘进屋里,让所有人的脸色都微微一变。 没有人敢这样打断崔正浩的话,顺带着还这般冷嘲热讽。除了崔家那位老祖宗,崔仲方。 果然,这句子在空气中刚刚散去,崔仲方佝偻的身子就在仆人的搀扶下缓缓踏入了屋内。 崔正浩立即站起身,让出主位,同时恭恭敬敬地行礼,道:“老祖宗好。” 其他人也都纷纷起身,站在一旁以示尊敬。 崔仲方没有回答,默默地穿过众人,做到了主位上,这才缓缓摆了摆手,道:“都坐下吧。” (本章完) 第六百五十三章 教训 所有人都有位置,但是崔正浩已经没有了。所以他只能侍立在崔仲方的身边。不过这也不丢人,毕竟以崔仲方的地位,在他面前站着不算什么大问题。 早在北周的时候,崔仲方就是少内史。后来大隋建立以后又当过大将军,先后向北周武帝和隋文帝献过灭齐之策和平陈方略。在政治上又有极高的威望,在家族内更是说一不二,所以才被崔家人尊称为“老祖宗”。 “今日老祖宗怎么得空来了?”崔正浩微笑着说道。 崔仲方平静地说道:“听说你们聚在这里说笑话,碰巧我也想听听,所以就来了。” 这话的声音不大,但是每个人都能听得清楚。空气有一些微微的凝滞,没有人敢对崔仲方的话发表什么意见。 “可惜啊,没想到我崔氏曾经如此显赫,如今也沦落到要倒的时候了。”崔仲方的语气依然听不出悲喜,只是微妙地透着一股隐忍的怒意,“不过也无妨。正所谓,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我崔家何德何能千秋万代呢?” 崔正浩听着这话,虽然站着却依然感觉如坐针毡,赔笑道:“老祖宗说的是哪里话?如今的小辈都出息着呢,我们崔氏不会......” “怎么不会?”崔仲方道,“小辈们出不出息我不知道,反正你们这几个没出息,我是知道得一清二楚了。” 如此明白的训斥让人脸上有点挂不住。崔正浩、崔中一、郑鸢的脸上都出现了尴尬的笑容。 “老祖宗教训得是。”崔正浩没有过多地申辩。 “我看你好像不服气。”崔仲方冷笑道。 崔正浩摇头,道:“孩儿不敢。毕竟老祖宗是最欣赏磊弟的,偏爱盈盈几分,也可以理解。” 崔仲方又是一声冷笑,脸上失望的神色更浓。他道:“我的确更欣赏石磊,有什么错吗?你要是像他那么能干,我也欣赏你,可是你呢?你看看你这点出息......” 郑鸢看不下去,有心帮自己丈夫说句话,但终究还是没敢开口,因为老祖宗面前不能没规矩。 “想当年,我崔家子孙哪一个不是把眼光放在外面?”崔仲方缓缓道,“谁会在家里较长短?你再看看你......”说着,他目光转向身旁的崔正浩,道:“石磊都没了多久了,你还在惦记着他给三房留下来的那么点东西,这就是我崔家的新一代家主吗?” 崔正浩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崔中一见自己的大哥挨训,不由得有些想笑,但是最后还是忍住了。他知道,要是真的笑出来的话,麻烦就要到他身上来了。 “明明心里想要三房的产业,却还畏惧人言,假惺惺地先把产业交到崔一树这孩子的手里。”崔仲方摇了摇头,道,“巧取豪夺都不会,做的如此拖泥带水,高不成低不就的庸人烂人,我这么说你,你可服气?” 崔正浩当然不会服气,但是不服气也得忍着。因为他面前的是崔家老祖宗。 “正浩服气。”崔正浩低下头说道。 (本章完) 第六百五十四章 畏首畏尾,可耻 想要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不管是有作为的好人还是有作为的坏人,有一点至关重要,那就是目的明确。说人话就是,搞明白自己要什么,分得清主次。 在崔仲方看来,既然你崔正浩想要三房的产业,那为什么不敢直接下手?虽然跟两个晚辈耍手段有些令人不齿,但是既然你想要这东西,那当然就不得不承受这点非议。连这都想不明白,将来还有什么资格带领崔家走向繁盛? 在大家族眼中,最重要的就是利益。选择当婊子还是选择立牌坊,完全取决于哪一边更加有利可图。当然,能够在当婊子的同时顺手还帮牌坊立起来,那是最好的。但世上哪有那么多两全。 如果坏的名声不影响你实现你的目的,那么你为什么要去在意所谓的名声?当然是应该先把实在的好处拿到手里才对。 连做恶人都不会,崔仲方怎么可能不对崔正浩失望? 做点小小的坏事都畏首畏尾,将来还能指望你有什么铁腕手段?更何况崔正浩的眼界又是如此的低劣,这让崔仲方忍不住为崔家的未来担忧。 崔家是一艘大船。它将驶向何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掌舵人的眼光和手段。如今看来,崔正浩很有可能会将崔家带向沉没的深渊。 崔仲方又摇了摇头。算起来,他今天摇头的次数可能比之前一个月都多。 “可怜盈盈这个好孩子了。”崔仲方缓缓说道,“拼命把老三留下的茶叶生意做得这么好,还跟楚王府的天然居合作,卖起新式的炒茶........我听说,她本来最近还打算跟楚王府合作卖酒,是也不是?” 崔正浩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崔仲方看来崔中一一眼,问道:“你知道吗?” 崔中一矢口否认道:“我也不清楚。” “怎么突然就不清楚了?”崔仲方冷笑道,“我以为你们都清楚得很呢。这都不清楚,也好意思坐在这里商量来商量去,难道不觉得臊得慌吗?” 崔中一道:“老祖宗,这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崔盈盈与楚王私通,败坏了崔家的门风,还出卖家族利益......” “出卖家族利益?”崔仲方问道,“在哪里?我怎么没看到?是三房给家里挣的钱少了么?我看,好像也没少啊。” “这.....”崔中一答不上话来。 “还有,什么私通不私通的,话为什么说得这么难听?”崔仲方看着崔中一,道,“盈盈可有婚配?” 没有人回答。因为这是个不需要回答的问题,所有人都知道答案。 崔仲方哼了一声,道:“那叫什么私通?楚王年轻有为,青年才俊,我家盈盈动了心,又有什么问题?值得你们一帮做伯父的,把‘私通’这两个字挂在嘴边?找个借口就想逼走盈盈,真的把她逼走了以后,又不敢将到手的东西拿下,连我这个七十岁的老骨头都不如,真是可耻啊。” (本章完) 第六百五十五章 失望地离开 崔仲方一番话说得崔中一和崔正浩的脸上都是青一阵白一阵的,半晌都说不出什么囫囵话来。 的确。 被长辈这么教训一通之后,他们才发觉,自己想做的不过是一件小小的坏事罢了。要做就直接做绝,不做就干脆不做,像这般拖泥带水,一步三回头地做这些事,不过是徒然让人耻笑而已。 毕竟,他们的心思已经差不多是司马昭之心了。 崔正浩缓缓说道:“那老祖宗的意思是......” “何苦给盈盈恶名?”崔仲方虽然恨铁不成钢,但终归还是要指点一下这些不成器的后辈,“直接将她嫁给楚王不就好了吗?” 崔正浩和崔中一愣住了。 崔仲方缓缓说道:“女儿出嫁,给些嫁妆也就是了,家里的产业自然是要留在家里,给家里的独苗掌管。后面的事,就不用我教你们了吧?” 崔盈盈与楚王府关系非同一般。从崔盈盈被楚王接走这件事里就看得出来,崔家如果压迫崔盈盈太甚,很容易惹来楚王李信的恶感。 崔家纵然家大业大,也没必要跟如日中天的楚王府对着干呀?何苦不做个顺水人情,将崔盈盈嫁给楚王呢? 众所周知,出嫁的女儿甚至从此不能再算是崔家人,那怎么可能继续掌控崔家的产业?所以,她一旦出嫁,这些东西自然会落到崔一树的手里。顺带着,博陵崔氏还能跟楚王府形成姻亲关系。 且不说李信和崔家在危难的时候是否会守望相助,至少这样一层有政治联姻意味的关系在,完全可以震慑一些对他们两家有别样想法的宵小。 之后的事情就全看崔正浩的格局了。 倘若他格局大一些,家里的产业其实放在谁的手里都一样。那么,他就可以一直让崔一树掌管他们三房的产业。这样一来,崔盈盈作为崔一树的姐姐,李信作为崔一树的姐夫,他们俩肯定会暗中帮助崔一树,三房的产业可以继续发展壮大,对崔家来说,是稳赚不亏的好事。 倘若他格局没那么大,那也可以巧立名目,从崔一树手里把这些产业收到自己名下,算是完成他从一开始就想做的事情。崔盈盈作为一个出嫁的女儿,哪有资格对此置评? 同样是想办法逼走崔盈盈,崔仲方一出手,这手段就浑然天成,不露半点突兀,远比崔正浩、崔中一本来想要栽赃崔盈盈私通楚王府的罪名不知道高到了哪里去。 崔正浩恍然大悟,终于心悦诚服道:“老祖宗指点的是。” “行了行了。”崔仲方又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道,“我一把老骨头了,也不是很想掺和你们的事情,只想好好养老罢了。我崔家将来是兴还是衰,全在你们手里了。” 说完,他拄着拐杖起身,在下人的搀扶下又慢悠悠地走出去。崔中一和崔正浩两人又是起身,低着头行礼,直到崔仲方走远了,他们才又缓缓坐了下来。 (本章完) 第六百五十六章 闲话乱飞 就在崔家这边盘算着如何将崔盈盈拿去跟楚王府联姻时,王景却在暗中做了件他这辈子都追悔莫及的事情。 从得知崔盈盈暂时住进楚王府之后,他就每天妒火中烧,恨得牙痒痒,但是却又无可奈何——总不能进去抢人吧? 于是,他便想出了一条“妙招”。 正所谓众口铄金,人言可畏。崔盈盈一个未出嫁的女子如此不明不白地住进楚王府里,这岂不是有损她的名节?更加有损崔家的名望和门风。 如果这件事传扬开来,崔盈盈还好意思在楚王府住下去吗?崔家又会作何反应? 王景忍耐不住,便开始派人在长安城大肆宣扬此事。不过两三日的功夫,长安街头巷尾就开始到处流传崔盈盈与楚王李信有私情的故事,连程处默和秦怀玉这两人都听说了。 这俩都是喜欢看热闹的,二话不说就亲自杀到了楚王府来,要问个究竟。 “听说你喝多了,把人崔家的女孩给睡了?”程处默问道。 “听说崔盈盈倾心于你,自荐枕席?”秦怀玉问道。 李信翻了个白眼,赏了一人一脚,笑骂道:“睡个蛋,荐个腿.......谁跟你们说的这些乱七八糟。” 程处默奇怪道:“你不知道吗?” “外面都传开了。”秦怀玉笑道,“说你与崔家的那个女娃儿有私情,所以才强行将崔盈盈抢到了楚王府来。” 李信大多数时候都老老实实呆在王府里做自己的事情,就算出门也不太关注外面有什么流言,如今听到程处默和秦怀玉说得这么有鼻子有眼睛的,他也纳了闷儿了。谁这么闲啊,非得传这种谣言? “光是你们两个人说得话就已经是两个版本了。这种谣言你们也能信?”李信无奈地摇了摇头。 程处默和秦怀玉哈哈大笑。 秦怀玉道:“我没信啊。不过觉得挺好笑的,故意来说与你听一听。” 在他看来,如果李信真的只是想要崔盈盈,他有一百种方法做的神不知鬼不觉,怎么可能弄得长安满城风雨,到处都传这桃色故事?明显是有人在背后推波助澜,制造出了这样的新闻。 李信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便随口问道:“还有什么别的值得注意消息吗?” 程处默摇摇头,道:“倒是没有。” 李信想想也是。对方宣扬这样的谣言,明显是要针对崔盈盈,想要将其逼出楚王府,李信不过是顺带着遭殃而已。这种情况下,对方显然是要尽力躲藏在暗处,不会随意放出什么可能引火烧身的消息。 李信本人倒是无所谓。他到底是个男人,有这种花边新闻也不影响什么。但是崔盈盈就不同了。倘若任由这样的流言继续演变下去,说不定哪天冒出来她躲在楚王府是因为肚子被搞大了这种说法都会有。 想了想,李信还是打算去找崔盈盈本人商量一下。这种事还是让她自己拿主意比较好,不管是离开楚王府还是怎么样,他都尊重她的决定。 (本章完) 第六百五十七章 商量 跟崔盈盈讲了这些事情之后,李信道:“反正现在来说,大概的情况就是这样。听说外面的流言已经传得很厉害了,我怕将来对你造成什么不利的影响.......” “殿下怕有损楚王府的声誉,所以想要赶我走?”崔盈盈问道。 李信愣了一下,旋即笑道:“你想哪里去了?我会在意这点小名声吗?我是怕这些事将来耽误了你,那就很不好了。所以想问问你自己是什么看法。 如果你想留,我这楚王府肯定有你的地方住,而且不缺你一口饭吃。倘若你不想留,我也想办法再给你安置一套宅子,总之不叫你受欺负就对了。” 崔盈盈听着这些话,忍不住有些想笑。 她住在楚王府和被楚王安置在外宅有什么不一样吗?反而更会让人觉得像是金屋藏娇或者是养在外宅的秘密情人吧? 而且,不管怎么说,崔盈盈不想离开楚王府。 这段时间住在楚王府里,平时跟陈幼澜说说话,寻些乐子,三人时常坐在一起吃顿饭,日子简直好过极了。每天没有变着法子死要钱的崔一树,她连心情都平复了很多,笑容也多了几分。 原本清减的面庞在短短几日间就变得红润而多了一些肉,显得更是可爱。连浣纱都笑着说小姐比往日丰满了几分。这让崔盈盈感到有些苦恼——没办法,李信家的饭菜实在太好吃了。她总忍不住多吃两口。 总而言之,且不说搬出楚王府是不是就能平息外面的流言,就崔盈盈本人来说,她也并不想离开楚王府独自居住。 从孤独习惯热闹很容易,毕竟人是群居动物。但是从热闹走向孤独,那就有点难受了,只会更加悲戚。崔盈盈并不打算这样。 “嘴长在他们的身上。他们要说什么,我是管不了的。”崔盈盈笑道,“我只知道近来住在楚王府的日子,很开心,很舒服,不想搬走。” 话是这么说。崔盈盈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理由没有明说:她并不是很讨厌编排她和李信的故事...... 李信笑着竖起大拇指,道:“有眼光。我敢说,全京城这么多大宅子,哪怕连皇宫都算上,楚王府也是住着最舒服的地方。” 因为他们有个最看重日子过得舒不舒服的主子。 这后半句话,李信自然是没好意思说。毕竟这种话总微妙地让人觉得没什么出息。 “连皇宫都敢比吗?”崔盈盈半开玩笑道。 李信笑道:“那当然。皇宫只是豪华罢了。地方那么大,其实来来往往很不方便,未必有我家的宅院舒服。” 崔盈盈哑然失笑,道:“你倒是一堆歪理。” 李信笑了笑,随后严肃地问道:“你真的不打算再回崔家了吗?从此就和崔家决裂了?” 崔盈盈闻言,沉默了好一会儿,才缓缓道:“我也不知道。只是目前家族里还没有新的消息传来,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个什么态度。如果真的非要处理我,我自然是......” (本章完) 第六百五十八章 陈幼澜的纠结 李信知道崔盈盈没说完的话是什么:当然是“不会回去”。 崔盈盈对家族的感情甚至还比不上她对崔一树的感情。她努力保住父亲留下的产业,主要还是为了留给崔一树而已。她以为崔一树只是年纪小不懂事,她以为崔一树长大了就会明白她的苦心。 如果不是这一次崔一树背后狠狠捅了一刀,崔盈盈或许还沉醉于这家伙或许哪一天就会突然开窍、突然长大、突然成熟呢。但现在看起来,这似乎只是个美好的幻想。 她对崔一树彻底失望了。 如此一来,崔盈盈更加没有动力回到崔家。 李信想了想,道:“既然你不在崔家,我也不是很想继续跟崔家合作了。茶叶的生意可以继续做到年底,二锅头的事情就先算了吧。我信不过别人。” “那我岂不是耽搁了王爷的大计?”崔盈盈道。 李信摆了摆手,道:“什么大计不大计。我又不差这一口吃喝。做生意不过是兴趣使然罢了。” 崔盈盈表情一顿,旋即露出无奈的苦笑——她还是头一回听人这么说话,什么叫做生意只是兴趣使然啊?意思是赚钱赚得很随便,赚多少是多少呗? 李信走出崔盈盈的房间,却正好看到陈幼澜在外面。他不由得有意思尴尬,仿佛有种做坏事被当场逮住的感觉。 “老婆,你怎么在这里?”他轻咳一声,笑嘻嘻地上前去。 陈幼澜笑道:“在外面听了些有意思的风言风语,想要说与你听。” 李信清清嗓子道:“既然是风言风语,要不就不听了吧。” 陈幼澜哼了一声,懒得继续逼迫李信,而是有些担忧地问道:“你打算怎么办啊?难道真的让盈盈就这么不明不白地住着?” “那我能怎么办啊?总不能赶她走吧?”李信苦笑道。 陈幼澜一时语塞,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只能在心中暗骂李信一声“木头”。她的重点哪里是要不要让崔盈盈继续住在楚王府?明明是“不明不白”这四个字好吗? 她身为女子,心思本就比李信细腻一些。从崔盈盈会老老实实地任由王贵将她带到楚王府这一点来看,她就对崔盈盈的心思有了几分猜测。 崔盈盈到了楚王府这些天,陈幼澜和李信一直带着她一起吃饭。平时李信去忙事情的时候,则是就剩下两个女人共处。陈幼澜有心打探之下,早就断定了一点:崔盈盈喜欢李信,喜欢到想要嫁给李信的那一种,而李信则对此还没有察觉。 怎么说呢...... 有别人喜欢李信,陈幼澜心里是觉得怪怪的,甚至有点生气,但转念一想,明明是崔盈盈喜欢李信,又不是李信主动先看上了崔盈盈,她生气好像没什么道理。这让她着实纠结了好一阵子。 倘若李信有所察觉也就罢了,那么做决定的事情也就落不到陈幼澜头上,可是偏偏李信却又是一副木头脑袋的样子,似乎全然不知道崔盈盈的想法,那么这件事就只能陈幼澜来伤脑筋了。 (本章完) 第六百五十九章 笨拙的试探 平心而论,崔盈盈不管是家世还是相貌,都完全配得上李信,言辞之中也完全不像是跋扈的人,所以陈幼澜对她并不反感。倘若李信开口说想要将崔盈盈也娶了,她多半不会不同意。 但是,李信却完全没有开这个口的意思,平时没事的时候几乎不跟崔盈盈单独见面。这让陈幼澜搞不懂李信的想法。 “相公,”陈幼澜被李信挽着往书房去,忍不住开口试探道,“你觉得崔盈盈好看不?” “没有你好看。”李信毫不犹豫地回答。 开什么玩笑?这种入门级的送命题,李信会答错?后世哪怕一个没有谈过女朋友的男孩,但凡他有个能上网的手机,他都该知道这道题怎么回答。 陈幼澜哪里料到李信会这么回答,登时愣住,随后便笑了起来——坦白说,她是很想忍住,然后很严肃地说句“我认真在问你话呢”之类的,但是......没办法,没忍住就是没忍住。 李信回头看了她一眼,取笑道:“你怎么乐得跟花一样?我平时夸你好看还少吗?” 陈幼澜咬了咬下唇,眼角全是笑意。 平时李信整个儿就是个甜言蜜语轰炸机,哪怕陈幼澜做饭的时候脸上沾了什么脏东西,他也会大吹彩虹屁,说得旁边的小铃和润娘都捂着嘴偷笑,让陈幼澜非常羞愤——当然,内心却又忍不住高兴。 “我跟你说正经的呢!”陈幼澜好容易才忍住了笑,又道,“你觉得崔盈盈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啊。”李信缓缓道,“家世不错,长得虽然没有你好看吧,但也不差了,性子也不错,也能干......不过跟我有啥关系.......” 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有点漫不经心,其实狡猾的李信早就警惕了起来,生怕被抓住什么破绽——他心里也犯嘀咕:好端端,为什么陈幼澜老纠结崔盈盈呢?难道是心里有点介意吗? 听到李信夸崔盈盈,陈幼澜又有些吃味。虽然这问题明明是她自己挑起来的。 “什么跟你没关系!”陈幼澜哼了一声道,“人家的名声现在都被你给毁啦,将来还不知道能不能回到崔家,找个好人家嫁了呢!” 李信哑口无言,悻悻道:“那也不能怪我吧?明明是那些嚼舌根的人不好,而且.....就算放她回去,以崔家对她的态度,她又没个长辈看着,会不会有人真心帮她找个好人家还两说呢。” 他正色道:“说实话,这几天长安的谣言来的有点蹊跷。我怀疑背后是有人在搞鬼,想要逼迫崔盈盈估计名声,离开楚王府。” “啊?”陈幼澜眨了眨眼睛,“这对那个人有什么好处呢?” “谁知道呢?”李信耸了耸肩。他完全没有往情敌吃醋那边去想,因为崔盈盈也从来没提过有人在追求她如何如何的。 陈幼澜看了一眼身旁仿佛万事都不挂心的李信,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试探下去,只好叹了口气作罢。 (本章完) 第六百六十章 礼物不能退 谁料,陈幼澜突然间就不需要为如何试探李信的心思而伤脑筋了。因为崔家人直接带着礼物上门了。 不过两日之后,系着红绸子的几箱子礼物就摆在了楚王府的门口。门房老郑一边让人去通传,一边先将礼物迎进了屋里——以他对自家王爷的了解,礼物这种东西向来是多多益善的。 至少李信入主楚王府之后的这几年里,老郑还从来没见过带着礼物上门却被赶出去的人。一个都没有。 李信一大早就听说有人上门来送礼,乐得眉开眼笑,喜滋滋地亲自过来查看。谁料,却意外地碰到了一个不是很想见到的人——崔惊涛。 崔惊涛的心情显然也不是很好。但是没办法,他在地位上稍低李信一筹,更何况今天是他带着礼物来见李信,所以也不好拿捏,而是先主动行礼道:“见过王爷。” 李信皱起眉头,问道:“崔先生今天来,有何贵干啊?” 实际上,他还有半句话没说——看在这些礼物的份上,给你个说话的机会,要不然直接把你踢出去了。 崔惊涛道:“来给王爷送嫁妆。” 李信摸不着头脑,道:“你和陈家有什么亲?轮到你来送嫁妆?” 崔惊涛道:“王爷误会了。不是陪大夫人的嫁妆,是陪二夫人的嫁妆。” “你别给我打哑谜。”李信皱起眉头道,“我就一个夫人,哪里来什么‘二夫人’?” 崔惊涛这才道:“老祖宗听说楚王殿下与崔盈盈小姐早就两情相悦,因此决定成人之美,将崔盈盈小姐许配给楚王殿下,祝你们二人百年好合,特派我来奉送嫁资。” 李信闻言,人直接傻掉。 什么鬼?还有这种操作?二话不说直接把嫁妆送过来? 且不说几天前这个崔惊涛还在楚王府撒过野,单说这不声不响地送嫁妆的操作,未免也太离谱了一些——把崔盈盈当成什么了? 表面上是送嫁妆,其实不就是坐实崔盈盈与李信的关系吗?这送的哪里是什么嫁妆,送的分明就是崔盈盈! 李信心头生出无名火,当即就要开口让人把这些礼物都扔出去。然而,在他开口之前,身后有人拉了他一下。他回头一看,正是陈幼澜。 “你怎么来了?”李信下意识地问道。 陈幼澜没有回答,而是看了崔惊涛一眼,道:“礼物放下,你们可以走了。” 崔惊涛笑笑,点了点头。 李信拉了陈幼澜一下,问道:“你干嘛?这礼也能留下吗?必须退回去。” 陈幼澜摇摇头,道:“这礼不能退。” “为什么?”李信不解地问道。眼看着崔惊涛等人放下礼物就往外走,他明显有些焦急。要是任由他们走了,话可就说不清楚了。 陈幼澜叹了口气,道:“你把这礼物退回去,崔盈盈还做不做人了?外面风言风语传得这么厉害,崔家大摇大摆地把嫁资送上门,你要是把这些东西全都扔出去.......别人会怎么想?” (本章完) 第六百六十一章 李信很耿直 嫁妆都这么大摇大摆地送上门来,结果若是被楚王府拒之门外,甚至退回去,这对于任何一个女子的名声来说,都是毁灭性的打击。 除非这个女子地位很高,没有人敢说闲话。否则,用不了三两天,该女子生得奇丑、身上有暗病或者生活作风混乱之类的说法就会甚嚣尘上。绝大多数女子在经过这样的流言洗礼之后,都很难保持心态的稳定。 而且,就算她能稳住心情,她的家里人也稳不住——谁家姑娘有了这样的恶名之后还能嫁的出去的? 即便是在后世,一个一直嫁不出去的姑娘都要被笑话为大龄剩女,更何况在大唐呢?舆论压力只大不小。 李信被陈幼澜这么一点,便想到了这些,不过还是立即开口说道:“可是......你把这些东西收下来,意味着什么你知道吗?” 陈幼澜点了点头,道:“知道。” “那.......”李信一时语塞,竟然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 人家把嫁妆送上门,你要是啥也不说收下来了,那就等于承认这嫁妆合理,等于承认崔盈盈嫁入楚王府,成了楚王李信的二夫人。为什么面对这样的事情,陈幼澜会如此平静呢? 李信百思不得其解。 按照他贫乏的经验来推断,面对这样的情况,陈幼澜应该很生气很恼火,不玩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把戏已经算她开明讲道理了好吧。 “反正这嫁妆不可能退回去。”陈幼澜缓缓说道,“你不知道这种事对一个女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李信苦笑。他倒是很想解释说,以崔盈盈的心理强度,或许并不一定会这么介意......再者说了...... “你就不问问崔盈盈的想法吗?”李信忍不住道,“这样对她也太不公平了吧?不明不白就嫁过人了。难道这就算是什么好事吗?” 陈幼澜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跟这个榆木脑袋说。 难道他还没看出来崔盈盈对他的想法吗?还真心以为崔盈盈只是把他当成可信赖的伙伴? “那如果崔盈盈同意呢?如果她同意,你是不是就愿意娶她?”陈幼澜问道。 李信哑口无言。 同意吧,好像趁人之危,而且有目的不纯的嫌疑。不同意吧,又好像太过于嫌弃崔盈盈了一点,人家明明挺好一姑娘....... “不是。这事情不是这么论的啊。”李信摇摇头。 陈幼澜却道:“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而已。嫁妆被退回去可要比成亲眼中多了。大不了先委屈一点,嫁给你,到时候若是她有别的意中人,再与你和离改嫁便是。” 的确。这年头的大唐,改嫁的名声要比从一开始就被人退婚好得多。 李信不知道能从什么角度拒绝陈幼澜这个方案。在他看来,这方案不仅对陈幼澜不公平,而且对崔盈盈也不公平,唯一一个得利的就是他自己而已——莫名其妙多了个老婆。 “你觉得崔盈盈会接受这样的事情嘛?”他试图让陈幼澜理解这方案的荒诞。 (本章完) 第六百六十二章 这声姐姐叫对了 然而陈幼澜似乎铁了心要让崔盈盈嫁给李信,便道:“这你不用管。她那里我去说。她一定会同意。” 李信知道陈幼澜的性子。平时好像比谁都乖,心里却有一股笃定的气劲,一旦认准了什么事情,要么南墙被她撞倒,要么她的头直接撞烂。 他干脆放弃了说服陈幼澜的打算,无奈道:“真不知道你是从哪里来的自信。” 陈幼澜默默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她哪里是有自信,明明只是眼睛不瞎而已。 李信看了一眼走出楚王府的崔家人,又看了一眼地上的贺礼,忍不住拉起了陈幼澜的手,在手里轻轻捏着。 陈幼澜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周围的下人,却发现他们全都视若无睹。 没办法,这样的情节太多,他们早就习惯了。 李信沉声道:“我相信你的判断。我也愿意把这件事交给你处理。但是,你要记住,你的感受对我来说是最重要的。” 陈幼澜轻轻点了点头。 “我把崔盈盈当成朋友。我不希望眼睁睁看着她受伤害,但是,我也不希望因为她而伤害。如果你心里有任何一点觉得不舒服,你都可以告诉我。我们真的可以把这些东西退回去。”李信认真地说道,“虽然对崔盈盈来说,这是一种伤害,但是,我相信我可以找到办法去弥补。不需要你来做这样的牺牲。” 陈幼澜心里暖暖的,笑了笑。她知道李信最在乎的是她。正是因为笃信这一点,所以她并不担心崔盈盈日后会分走李信。 “好了好了。我知道该怎么做。你放心吧。”陈幼澜道。 李信怎么可能因为几句话就不担心了呢,脸上的担忧之色并没有减轻。 “那我去找崔盈盈聊聊啦。”陈幼澜指了指崔盈盈房间的方向。 李信古怪地点了点头——不管怎么说,自己的正牌老婆这么认真地要帮自己张罗小老婆,这种体验实在是太微妙了,总有一种......仿佛当天半夜会被老婆笑眯眯地砍死的感觉,像在生死一线的悬崖边上来回试探...... 且不说李信这复杂的内心感受。陈幼澜找到了崔盈盈,两人面对面的坐下来,浣纱特别有眼力见的奉上两杯热茶。 崔盈盈的感觉很敏锐,见陈幼澜突然单独来找自己,说不定是有什么事情要谈,便开口支开了浣纱。 说实话,她自己也心虚。因为她很清楚,自己喜欢李信。虽然从来没有说出口,也没有任何过界的举动或者暗示,但是,对于她来说,光是没经过陈幼澜的同意就私自抱着这样喜欢的心情就隐约让她觉得有点对不起陈幼澜了,更何况陈幼澜对她一直是这么友好的态度。 因此,今天陈幼澜冷不防这么认真地过来找她,说有事要聊,那她自然忍不住要胡思乱想一下。 “幼澜姐姐找我是要说什么吗?”崔盈盈想了想,还是主动开口问道。 陈幼澜微微一笑,道:“你这声姐姐倒是叫对了。” (本章完) 第六百六十三章 撮合 崔盈盈本来就心虚,听到这话更加不安,连忙试图申辩道:“额,幼澜姐姐是不是误会什么了?我什么都没......” “误会?恐怕没有吧。”陈幼澜摇摇头,道,“难道你喜欢王爷,也是误会吗?” “啊?”崔盈盈只觉得自己仿佛被一道雷劈中了天灵盖,半晌都没有说出话来。她第一反应是很想矢口否认,但是这跟念头刚一生出,就有另一个声音在她耳边说道:“为什么要否认?为什么不能承认?” 两个声音在她心里打架,令她的目光闪烁不定,不敢直视陈幼澜的眼睛。 陈幼澜体谅崔盈盈内心的挣扎,沉默许久,才再次开口道:“承认吧,盈盈妹子,你喜欢王爷。如果不是喜欢她,你不会那么顺从地住进楚王府来。” 崔盈盈以为陈幼澜是在指责自己半推半就,处心积虑,想要申辩却又无从说起。 “我也是女子。平时你看王爷的眼神如何,我看得出来。”陈幼澜笑了笑,道。 崔盈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她已经决定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了。 然而,陈幼澜的下一句话却出乎她的意料。 陈幼澜道:“别误会,我没有指责你的意思。也没有要怪你。感情这种事,谁也说不准的。” “真的?”崔盈盈睁开眼睛,一双妙目难以置信地看着陈幼澜。她全然没有想到陈幼澜会如此大方。 “当然是真的,我骗你做什么?”陈幼澜笑道。 崔盈盈显然无法理解。她缓缓开口问道:“为......为什么?” 虽然没有进一步的描述,但是陈幼澜知道崔盈盈问的为什么是什么意思。 她叹了口气,笑着摇头道:“我问你,像王爷这样的人,这辈子会有多少人爱上他?” 崔盈盈无法回答。 李信这家伙,看似玩世不恭,心里却总是清醒又理智,满脑子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知识,对世界的洞见深刻到令人惭愧,同时却又有着天真到近乎幼稚的正义感,这或许就是所谓的赤子之心。 这样一个人,的确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魅力。否则崔盈盈也不会这样在不知不觉中沦陷。 “反正不会少吧。”陈幼澜道,“虽然他不主动招惹别人,但是他不是个薄情的人。如果有像你这般的好姑娘倾心于他,他恐怕也很难狠心拒绝。更何况,他身为王爷,本来就不可能只有我一个妻子,所以......” “与其每天纠结害怕,还不如替他把把关,免得宅子里混进了小人,弄得不安宁。”说完,陈幼澜端起茶杯饮了一口。 崔盈盈隐约听懂了陈幼澜的意思:很显然,她的意思在于,她认可崔盈盈,并不介意她跟李信将来有什么。 她的心没来由地像个气球一般膨胀起来,不过又迅速瘪了下去。 “幼澜姐姐,”崔盈盈苦笑道,“可是这种事又不只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王爷他对我显然.......” (本章完) 第六百六十四章 假结婚 “显然也很关心啊。”陈幼澜笑道,“若非如此,为什么会一听说你在家里受欺负,就立刻派人把你接了过来呢?” 崔盈盈眨了眨眼睛。 陈幼澜缓缓说道:“王爷这个人,你不主动亮明心意,逼他一把,他是这辈子都不可能主动对你有什么想法的。倘若你还想死抱着女儿家那点矜持不罢手,那我也只能说你和他没有缘分了。” 她把李信的性子看得很清楚。大事上干脆,小事上却是拖泥带水。 崔盈盈苦笑道:“就算这么说,要我怎么主动亮明心意呢?况且王爷本人也未必有往那个方向想过,我这么提起之后,他会怎么看我呢?” “所以,现在有个不用你开口的机会了。”陈幼澜道,“有人替你开口了。” “谁?”崔盈盈懵了。 “崔惊涛。”陈幼澜道。 崔盈盈意外道:“他?他说什么了?” 于是,陈幼澜将崔家大摇大摆地将礼物送到楚王府的事情说了一遍。崔盈盈一听,便猜到了家族的想法——无非就是彻底将她逼走,之后即可随意处置三房的产业了。 她非常相信崔一树的能力。她相信,以她这蠢弟弟的能力,绝对可以在一两年之内败光她辛苦维持的产业。 这样想起来是很心疼的一件事,就好像小朋友辛辛苦苦搭起来的积木被别人推倒了,当然会觉得非常难受。 但是,崔盈盈也知道,自己对于这样的结果无可奈何。唯一值得高兴的是,崔家做出这样的决定至少给了她一个体面地离开家族的理由,而不是像之前那样,只能被定性成叛逃。 至于崔一树嘛,崔盈盈现在想起他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那日他在崔惊涛面前信口雌黄的画面,这让她再也很难生出什么同情或者怜惜的心情。 既然他这么想要自己掌管这些产业和生意,那就随他去吧,最后不管是什么样的结果,都是他自作自受,别人管不了。 崔盈盈赶走这些多余的思绪,终于将思绪落回了自己身上。 “王爷会接受这样的事嘛?他应该当场就会拒绝才对吧?”崔盈盈苦笑道。 陈幼澜笑了笑。看来了解李信的不只是她一个,崔盈盈对李信性子的了解也并不浅。 “是的。”陈幼澜道,“他差点当场就让崔惊涛把东西带回去了。” 崔盈盈的笑容又添几分苦涩。 果然,李信对她似乎并没有那方面的想法。 “王爷只是因为不知道你对他有那样的想法,所以完全没有往那方面想而已。”陈幼澜道,“所以,如果你想要机会的话,这就是个机会,是你可以光明正大地以妻子身份留在楚王府的机会。” 她顿了顿,接着道:“我已经跟楚王说了,说你可以跟他假成亲,等过了这个风头再和离,以免过分损害你的名声。他已经答应了。只要你点头同意,这件事就成了。” 崔盈盈明白了陈幼澜的意思:表面上告诉李信这是假结婚,但实际上,这婚事到底是真是假,却是在她的一念之间。 (本章完) 第六百六十五章 舆论转向 只要崔盈盈认为这婚事是真的。那么这件婚事就永远假不了。到时候在王府里每天与李信朝夕相对,他自然会明白她的心意。 连崔盈盈都不得不承认,这是个好办法。但是,她还是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为了她和李信的事情,陈幼澜费了那么多心思。 陈幼澜光是看眼神都知道崔盈盈在想什么,便摆了摆手,道:“说了不用在意这种事。” “幼澜姐姐的风度,盈盈心悦诚服。将来一定好好侍奉姐姐......”崔盈盈感动之下便情不自禁地说道。 陈幼澜打趣道:“听起来你好像有些迫不及待。” 崔盈盈羞得满脸通红,没有说出话来。 于是,崔盈盈与李信的婚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李信一脸懵逼地有了第二位夫人。坦白说,身为一个男人,冷不防有人告诉他说,你要有第二个老婆了,心里肯定难免会有点飘飘然的想法。不过他旋即就冷静了下来——只是假结婚而已,别想太多,也别欺负人家。 他暗暗在心里点点头,下决心不欺负人家崔盈盈。 因此,当崔盈盈和陈幼澜一起来向他说假结婚的事情之后,李信一脸认真地说道:“盈盈你放心,我虽然不是正人君子,也绝不是什么趁人之危的小人。你就放心在王府里住着,我绝不会轻薄与你。倘若你日后有什么倾心之人,也只关于我开口,我必定痛快地与你和离,并且向对方好好解释原委,不叫你受委屈便是。” 陈幼澜听着这话,好气又好笑,忍不住在心里翻了翻白眼,暗骂李信榆木脑袋——真以为女孩子会随随便便答应跟别人结婚吗,哪怕是假的! 而崔盈盈更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红着脸点了点头,道:“谢谢王爷。” 李信摆了摆手,非常洒脱地说道:“应该的。” 他完全没想过崔盈盈会喜欢自己,更没想过陈幼澜真的会主动撮合他和崔盈盈这种事,所以当然猜不出崔盈盈和陈幼澜背后到底打的什么主意,还以为真的是为了保全崔盈盈名声的权宜之计呢。 于是这桩婚事就这样定了下来。 既然是名义上的假结婚,自然不可能像当初李信和陈幼澜成婚时那么大操大办。李信只给程处默、秦怀玉、尉迟宝林这些好兄弟发了请柬,并且毫不意外地惹来了调侃。 程处默用崇拜的眼神看着李信道:“你这才刚成婚多久啊,就要娶二夫人了。你这手段不一般啊。” 秦怀玉和尉迟宝林也是在旁边附和着点头,看向李信的目光带着一种男人心照不宣的默契。 对此,李信也只好苦笑而已,总不可能直说这只是假结婚吧?这帮二货嘴上根本就没个把门儿的,任何事情只要一告诉他们,准保传得满京城都知道。 总而言之,不就之前崔盈盈跟李信私相授受的故事还在长安传得满城风雨,但是经过崔家这一手“成人之美”的操作之后,舆论的方向就变了。 (本章完) 第六百六十六章 新婚夜 只能说王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以为只靠舆论逼迫就能达成他的目的。 他以为崔盈盈对李信只是有好感,他以为崔家不会容忍崔盈盈的这种败坏门风的行为。但是他的想法显然错了。 李信和崔盈盈的婚事虽然尽量低调,但只要是稍微关注此事的人,都不会不知道。王景从崔一树那里听说崔家高层的决定之后,人直接傻了。他恨不得直接闯到崔家去问问崔家家主到底在想什么。 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王景坐在家里想了一整天,最后不得不承认,这件事竟然真的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走进了死胡同。他再也找不到机会插手其中,改变崔盈盈将要嫁给李信的事实。 “楚王......”他缓缓地自言自语着,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李信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有王景这么一号人物的存在,自然更加不会知道这家伙在想什么。他只是被动地接受了自己即将娶崔盈盈过门这件事。 前几日进宫的时候,李世民还调笑他说,楚王府这下可要热闹起来了。长孙皇后也是一边笑着问起这件事,一边又警告他不许欺负陈幼澜。 对此,李信只好无奈苦笑,仿佛很诚恳地接受了长辈们的叮嘱。没办法啊,总不能说这件事本来就是陈幼澜搞出来的假结婚吧? 程咬金这位老流氓则更是直接,拍着李信的肩膀称赞道:“这才对嘛!男人怎么能没有十个八个老婆呢?你可千万别跟你爹学,搞什么情有独钟,到头来连个兄弟姐妹也没给你剩下。” 李信正要开口称赞程老将军的雄风,就听到程夫人在旁边冷笑着道:“那......老爷只有四房夫人,是不是还要准备添几房啊?” 程咬金连忙轻咳两声,道:“老夫老了,老了。” 李信忍不住有些想笑:原来都是嘴上耍威风的家伙。 程夫人当年也是一位女中豪杰,与程咬金在患难中相识成婚,一直恩爱至今。程咬金本人也对程夫人敬重有加。抛开程咬金本身不靠谱的成分不谈,他跟程夫人倒算是模范夫妻。 很快,崔盈盈就低调地嫁进了楚王府。 李信觉得对于一个女子来说,一生一次的婚礼当然是要华丽一些,尽可能满足女生喜好浪漫的天性。但是没办法,他并没有这个立场去满足崔盈盈,甚至也没有立场去道歉。 “抱歉,没能给你一场盛大的婚礼。” 这是真结婚的爱侣之间才会说的话。李信作为一个将来注定要下岗的“假”丈夫,怎么可能会去说这样的话嘛。 新婚之夜,他甚至没有去崔盈盈的房间,而是直接回了陈幼澜的房间。 “你怎么把崔盈盈一个人丢在那里了?”陈幼澜奇怪的问道。 李信两手一摊道:“说好了假结婚,难道我还真的跟她睡一块吗?崔盈盈会怎么想?” 会怎么想?肯定高兴啊。 不过这话陈幼澜是不可能说出口的,她只能道:“做戏做全套。你新婚第一天就把新娘子一个人丢在房里,你让下人们怎么想?” (本章完) 第六百六十七章 双关 “下人以为你不待见新娘,将来欺负她怎么办?”陈幼澜真的佩服自己能想出这么好的理由。 的确,在大家族的后宅,下人欺负不受待见的主子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 不过,李信却皱起眉头,道:“咱家下人会干这种事吗?” 楚王府的下人经过王贵和赵珂的调、教,个个都很守规矩。哪怕李信平时不是很守规矩,很亲和,他们也不会随意,反而越加恭敬。要说他们会去欺负崔盈盈,那似乎不是很容易让人相信。 陈幼澜只好耍赖道:“反正新婚之夜,你不跟新娘待一起就不吉利。赶紧去赶紧去,做戏做全套。” 说着,她将李信推出了房间,还顺手关上了门——她当然可以把李信留下,但是,她明知道崔盈盈对李信是何心意,实在做不出这么残忍的事情。 或许李信还傻乎乎地以为这真的是假结婚,但是在崔盈盈的心里,肯定还是会有些期待吧?成亲的当天晚上就自己一个人待着,这对她来说,实在太可怜了。 陈幼澜既然已经决定接纳崔盈盈,那就不会搞没有意义的小动作,也一定不会吝惜自己的善意.......虽然自己心里也多少有一点点失落。 李信被关在房门外,无奈地四处看了看,只好往崔盈盈的房间走去。 “额......那啥,我来了。” 李信敲了敲房门,有些尴尬地开口说道。 “进来吧。”崔盈盈在屋里说道,声音听起来也不是太平静。 李信咽了口唾沫,推门走进去,一边关上门,一边说道:“幼澜不让我进屋,我来你这里借住一晚上。放心,我打个地铺睡地上就行。” 崔盈盈本来还有些紧张,听李信这么急着解释,忍不住笑了。 李信挠了挠头。 崔盈盈这么一笑,尴尬的气氛稍减。 李信想找些话说,便开口道:“对了,有些事我要跟你商量一下。” 崔盈盈一听这语气,知道李信要说正事,便点了点头。 “你崔家的生意如今已经完全不受你控制。我也就没办法再继续跟崔家合作了。”李信道,“我实在信不过你那个弟弟。” 崔盈盈苦笑着点了点头,道:“我知道。” 她比谁都知道崔一树是什么德性。 “但是,酒的生意我还是想继续做下去。”李信道。 崔盈盈领会了李信的意思。她奇怪地问道:“你想找谁合作?” “你啊。”李信道。 “我?”崔盈盈愣了一下,苦笑道,“我现在可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合作。” 李信笑道:“不用你出钱。钱我自己有,只是希望你来掌管罢了。” “你不怕我带着钱跑了?”崔盈盈半开玩笑道。 李信摇摇头道:“咱们这关系,没必要怕这个吧?”说着,他意有所指地看了一眼崔盈盈身上的嫁衣,然后扬起唇角笑了。 崔盈盈也瞬间明白了李信的双关之意,无奈地笑道:“那我还真是被你套牢了。” (本章完) 第六百六十八章 没事,被子厚 新婚之夜跟新娘子聊了大半夜的生意之事,这种事谁能干得出来?也就李信了。 到了撑不住困意的时候,李信拿出一套新的铺盖准备睡地上,崔盈盈却红着脸道:“地上凉......” 李信却大手一挥道:“没事,被子厚,我身体好。”说完就铺开被褥,躺了上去。 崔盈盈不由得一阵气闷,半晌没说出话来,只能心中暗骂李信木头脑袋。她默默地躺在床上,想要偷看李信,却又不敢,怕他也在看自己,到时候四目相对有点尴尬。 过了一会儿,她便听到了李信平稳的呼吸声,显然是睡着了。 这样的环境下竟然能这么快入睡? 崔盈盈又好气又好笑。不过,李信的睡着缓解了她的紧张情绪。她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跟男子同房睡觉。 她的心情平静下来,终于敢歪过头去看看李信的睡颜。 回想这段时间以来的经历,简直就像做梦一样。 本来还绝望地被困在崔家小院里,结果转眼就被带到了楚王府。本以为会被家族除名,谁料却等来了家族送来的嫁妆。虽然婚礼简陋了一点,但在大节上却是无亏,完全称得上是明媒正娶。 一想到自己竟然真的跟李信成了亲,崔盈盈的心里就有点缺乏真实感。 虽然李信暂且还没有意识到什么,但崔盈盈并不觉得自己委屈。只要能留在李信的身边就好了。 ...... 翌日,李信起床洗漱之后,便到饭厅跟崔盈盈和陈幼澜一起吃饭。跨进饭厅之前,他还有些紧张,怕陈幼澜有什么不好的想法。不过坐下之后才发觉,这点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情况跟之前完全一样。陈幼澜和崔盈盈说说笑笑,似乎完全没有任何芥蒂。 于是,李信也就放下心来,甚至忍不住想道:倘若后宅如此安宁,那多娶几个老婆好像也无所谓嘛? 不过这个念头刚一出就被他自己打消了。 他觉得陈幼澜和崔盈盈之所以能保持这么好的关系,完全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第一,陈幼澜非常信任他;第二,他和崔盈盈是假结婚。 如果说李信哪天真的跟另一个什么人好上了,还真的把人家娶过门来,陈幼澜会不会给对方好脸色呢?这一点即使是李信也不知道。 除了这些理由之外,李信本身也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目前的生活他非常满意,完全没有再多讨几个老婆的想法,那未免太贪心了。 吃过饭之后,李信照例去户部衙门上班。 说实话,他那点粗浅的政治经济知识早就讲得差不多了,如今去户部上班,大多数时候都是当个顾问而已。 这也证实了李信的判断。 华夏也是有聪明人,有能人的,只是他们困于儒家学说,无法挣脱而已。他们没有将哲学和具体科学做一个区分,坚持将两者混为一谈,造成了太多的混乱。一旦出现了李信这样一个拨乱正反的人物,他们的脑子就清醒起来。 (本章完) 第六百六十九章 儒家的正面意义 一旦将儒学推到哲学的高度,它就不再是阻碍具体学科的枷锁,反而是一种强大的动力。因为儒家学说的内核其实是反对迷信的。 祖师爷孔子就曾经说过,敬鬼神而远之。意思是,对于鬼神之说,他心怀尊重,但不去相信。这里面隐含的是对未知的尊重,而不是凭借着已知去肆意地推断和解释未知,即所谓的迷信。 后来他的门生季路也曾经问过他如何供奉鬼神和有关死亡的话题,他也平静地回答过一句话:未知生,焉知死? 连该怎么活着都没弄明白,那么早地去考虑死亡做什么呢? 从这两句话就可以看出,儒家学说推崇的是一种积极面对现实的态度。不同于基督教佛教乃至于华夏本土的道教,这些宗教哲学都或多或少地带有一点逃避现实世界的消极心理。 天堂、来世、成仙这三个概念本质上是一回事,就是对现实世界的背叛。他们都先假设了人的肉身之外还有某种永恒不灭的东西,然后才得出了天堂、来世、仙人之类的概念。 但事实上,人就是人,一种普普通通的生物而已。死了就是死了,什么都没有了。不努力去追求现世的幸福,反而寄希望于来世,至少在儒家的体系里面,并不推崇这样的态度。 不迷信和勇于面对现实,这就是儒家学说的两个基本特质。或许它有点过分地追求实用主义,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基础学科的发展。不过这并不是太大的问题。因为基础学科的进步本来就需要很强大的应用科学的基础。 在追求实用的时候,如果能大力地发展科学,那么它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就会自然而然地反过来推动基础学科的进步。这也符合科学发展的规律。 总而言之,在李信建立起讨论政治经济的基本框架之后,户部的官员们很快就在这基础上不断地发展创新出去。李信甚至觉得这么下去的话,将来国富论之类的书大概没有亚当斯密之流什么事儿了。 户部相当于后世的中央财政部、商务局、税务部等的综合体。能够进入这样一个重要机构当差的人,没有一个会是傻子。他们个顶个都是聪明人里的聪明人,否则简直就是对大唐百姓的侮辱。 在李信以实例证明了经济理论的正确性之后,他们很快意识到了经济学的重要性,并且开始不断地深入研究。 任何理论都经不起一帮绝顶聪明人夜以继日的讨论和研究。这些户部官员们对经济学的认知很快就达到了跟李信相近的程度。所以,李信也就没办法腆着脸给他们上课了,便自觉地退居二线,当个顾问。 平时固定的上课时间就让他们自由发挥,互相论争,只有在他们争执不下的时候,李信才会凭借自己超脱时间上千年的认知和经验,尽量给出一个公正的评判。对于学术来说,这种气氛非常有益的。 正所谓理不辨不明,正是在智识的碰撞中,才有了人类的文明。 (本章完) 第六百七十章 抵达长安 了结了户部的事情,李信本打算回府,却碰到内侍专程到户部衙门来找他。听说,陆大仁和司徒亮已经来到京师了。 李信不由得喜出望外。 他早就想见见这两个大唐土生土长的“科学家”,连忙跟着内侍去了驿馆。 顺带一提,李世民知道李信重视获得贞观奖的这两个人,所以一直派人注意驿馆那边的动向,陆大仁和司徒亮一到京师,他就得了消息,顺手便让内侍去通知李信。 对于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李世民的了解非常欠缺。当然,这是比起李信来说,若是换了其他普通人,这位千古一帝的眼光还是相当可以的。 李信来到驿馆。陆大仁和司徒亮正在大堂里坐着喝酒。他明明从来没有见过这两个人,但是当他的目光掠过这两人时,却心生感触,仿佛知道他们就是自己要找的人。 或许是气质上与普通人有些许不同吧。 李信大胆地走过去,在二人身旁坐下,笑道:“你们就是陆大仁和司徒亮吧?” 两人吃了一惊,抬眼看时,见李信衣着华贵,便知道李信来头不小,立即就想起身下拜。但李信却制止了两人。 “小人陆大仁。” “小人司徒亮。” 两人虽然没有拜成,但还是拱了拱手,恭敬地报出了姓名。 李信点点头,道:“我是楚王李信。” 陆大仁和司徒亮倒吸一口凉气,下意识地又是起身想要行大礼。在他们此前的人生中还没有近距离地接触过“王”这个级别的人物,心里的紧张和惶恐自然溢于言表。 李信连忙拉住两人,道:“别多礼了,别多礼了,我今天来就是找二位随便聊一聊,不用多礼。” 陆大仁和司徒亮这才对视一眼,犹犹豫豫地坐回位子上,不过身子比刚才坐直了一些,显然没有方才放松。 李信努力地释放自己的善意,看着面前的一桌子酒菜,笑道:“你们两个吃得还不错嘛。” 司徒亮的胆子显然比陆大仁大一些。他见李信从进来到现在的确没有摆过什么架子,不由得对这个平易近人的王爷心生好感。而且,他早就听说这个所谓的贞观奖便是在楚王的大力推动下促成的,因此对李信更有一份好奇与尊敬。 他微微一笑,道:“这还要多亏了王爷。” 李信不解地眨了眨眼。 经过司徒亮的解释,他才明白过来。 驿馆在这年头就相当于官方办的招待所。不是谁想住就能住的,必须得带着官方的文件,证明你是因为公事才不得不需要借宿,驿馆才会给你安排地方住。司徒亮和陆大仁是为了领奖才来,当然是算是公干。 当时他们俩的文书还是李信亲手签的,为了表示郑重,还加盖了王爷的官印。 没想到,正是这个官印,让陆大仁和司徒亮一路上经过的所有驿馆都对他们礼遇有加,全部用最高规格的待遇招待。这也就是司徒亮和陆大仁现在能坐在这里喝酒,并且有肉菜下酒的原因。 (本章完) 第六百七十一章 金钱 “知道这回让你们两个进京是干嘛吧?”李信笑着问道。 “知道。”陆大仁回答,“让我们领奖。” 司徒亮在旁边用力地点了点头。 “你们知道自己能拿多少奖金吗?”李信拿过一个杯子,司徒亮立即拿起酒壶为他满上。 陆大仁摇了摇头。司徒亮也表示自己不知道。 李信笑着竖起一根手指道:“一千贯,你们两个一人五百贯。” 当初创立贞观奖时,李世民让李信“永久保管”一万贯。而这一万贯就相当于他注资长一楼,但不参与经营。它每年产生的利润大概是一千贯左右,这就是贞观奖奖金的由来。 虽然李信做生意动不动就是几千贯,但他毕竟是王爷啊。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来说,一千贯就已经是非常难得的一笔巨款。陆大仁和司徒亮听到它以后,眼睛都亮了几分。 “怎么样,想过拿了奖金以后要做什么吗?”李信循循善诱地问道。 司徒亮想了想,道:“回去,继续研究怎么飞上天。” “你呢?”李信看向陆大仁。 陆大仁不好意思地看了李信一眼,低头道:“回去娶媳妇儿。” 李信哑然失笑。 虽然陆大仁的回答听起来有那么点儿没出息的意味,但这或许恰恰可以说明,他是一个非常注重可行性的实用主义者。 李信对眼前这两人越发满意。一个执着追梦,一个勤勉踏实,一阴一阳,恰到好处。 “你们是昨天刚到京城?”他漫不经心地问道。 陆大仁回答:“是。” “那还没来得及逛过长安吧。”李信笑了笑,拿出一袋子钱放在桌上,道,“朝廷会准备一下,给你们一个正式的颁奖礼。估计不会太快,这段时间得委屈你们在驿站再住一阵子了。” 他顿了一下,继续道:“这里也没多少钱,就当做是你们俩奖金的添头吧,拿着好好逛逛长安。难得来一趟,总不能还没好好领略一下长安风情就走吧?” “这怎么行?”陆大仁连忙推辞。 李信笑着摆了摆手,道:“这点钱,不算什么。拿着吧,非要还我的话,我可就不高兴了。” 陆大仁犹豫道:“这......” 司徒亮处事倒是稍微灵活一些,笑着道:“行。既然是楚王殿下厚赐,那小人就收下了。明日一定好好逛逛长安,不辜负王爷的美意。” 李信点点头表示满意。 陆大仁见司徒亮已经首肯,自然也不好再说什么,便默认了。 李信给两人送了钱以后便回了楚王府。第二天,他照例进宫去拜见李二陛下。李二陛下便问起此事。 且不说长安街头,百骑司无孔不入,单说陆大仁和司徒亮两人作为首届贞观奖的得主,李二陛下不放心地派人监视,以免发生什么意外,这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所以,对于李世民知道李信给陆、司二人送钱的事情,李信并不觉得奇怪。 “不瞒陛下,微臣想把他们两人留在长安听用。”李信笑道,“不过这两人似乎还有点留恋故土,所以我才故意留点钱让他们体会一下长安的繁华。” (本章完) 第六百七十二章 李信的提议 李世民早就有几分猜测,听到李信这么说,便笑道:“你这臭小子竟然也学会了摆弄人心。” 李信苦笑着摆手,道:“不过是很粗糙的手段而已。” 司徒亮和陆大仁之所以没有表现出对长安特别的向往,只是因为他们还没有领略这座国际之都的繁华罢了。等他们拿着李信的钱,体会过长安的魅力之后,他们自然会在物质的洗礼下,生出很多原来没有的欲望。 绝大多数人类都是很容易觉得不甘心的生物。说人话就是,很容易问出“凭什么”这三个字。 凭什么他可以穿金戴银?凭什么他就可以住大房子?凭什么他可以拥有这座城市的灯红酒绿,而我就不可以呢? 千年前,有人在这种情绪的驱使下问出了一句广为流传的名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千年后,也有无数年轻人在同样的情绪驱动下,一窝蜂地涌进东部沿海的超一线城市打拼。 人都渴望更美好的生活。只要你让他看到,他就会想要。如果再加上他的能力得到某种程度的认可,他就会采取行动。 李信玩的就是这样的把戏。 “陛下,我希望能在朝会的时候,给司徒亮和陆大仁一个正式的封赏,让他们切实地感觉荣耀。这样才能更好地激励其他人有样学样,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大唐发明更多好用的器物。”李信道。 李世民略一思索,准了。 当初贞观奖的创立就是因为大家在春耕的时候,切实看到了曲辕犁的威力。所以大臣们对此都没有太大的意见。想来公开颁奖也不会碰到太大的阻力。 然而李信接下来的提议就让李世民有点拿不定注意。 李信道:“陛下,我还有一个想法。” “什么?”李世民问道。 “我提议新设一个部门,专门收罗这些有特殊才能的人。朝廷提供官职,提供资金,让他们进行研究和发明,从而激励他们不断创新。”李信道。 李世民微微皱眉,道:“那这个部门应该归属于工部还是?” “不。”李信摇摇头,道,“这个部门必须独立于六部之外。” “嗯?”李世民轻轻哼了一声,表示不解。 李信缓缓道:“这个部门基本上不参与任何朝政实权,唯一负责的事情就是做研究。发明更好的工具来造福大唐,发现更多的自然规律加以利用。如果有黄河决堤或者什么地方修水坝之类的事情,他们可以给出比工部官员更加有用的建议,仅此而已。” “要让这样一个部门归属于六部之中的任何一部之下,恐怕都有点不合适。再者来说,这个部门需要的是毫无干涉地进行研究工作,直接对陛下负责已经足够了。倘若中间再加个上级部门,他们的研究势必会受到干扰,也就失去了微臣建议设立的初衷。” 李世民沉吟片刻,道:“但是你要知道,绕过六部新设一个部门,哪怕只是个非实权部门,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本章完) 第六百七十三章 尽力而为 朝政是一件复杂到超乎大多数人想象的事情。如果说,经济学就是研究社会如何分配利益的学科,那么政治学就是研究一个政府如何获得合法权力,以及这种合法权利该如何分配的学科。 虽然李信提议设立的这个新部不具有任何实权,只是拿钱做研究而已,但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这个部门正式运转起来之后,还是会不可避免地牵涉到一些权力问题。 在李世民看来,在工部下面新设一个部门已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部门这种东西就好比是钱包,而钱就是所谓的“权力”。哪个部门下面的钱包多,说不定哪天分钱的时候就能多分到一点,其他几个部门肯定不会那么轻易就同意。 而李信所提议的,让这个新部独立于六部之外,不受六部统御,这在某种意义上都可以说是六部以外的第七部了。这一听就让人觉得更加难以接受。可想而知,这个说法一旦提出来以后,会遭到多少人的反对。 “微臣知道这件事有点难。但是,微臣相信,只有这样才能最大化地发挥这个部门对大唐的作用。”李信认真地说道。 科学研究最需要的是什么,那就是资金和自由。 当你给一个科学家充足的资金以及让他随心所欲进行感兴趣的研究时,这才是一个科学家最有幸福感的时候。 整个大唐除了李信之外,没有任何人敢说自己知道未来是什么样的,知道什么样的东西是最值得研究的,甚至于连李信自己也不知道,是否未来还有别的可能性。在这样的前提下,朝廷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有资格统御新部。 将它放在任何一个部门下,都只是在让它变成政治斗争的工具,从而明珠蒙尘而已。 李世民沉默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对于他来说,有个绕过六部的部门其实并不是一件坏事。还是那个钱包和钱的比喻,既然这个钱包不归属于六部,那就只能归属于皇帝。虽然名义上来说,这是个不装钱的钱包,但万一哪天需要装钱的时候,至少不需要现做一个新钱包了,不是吗? “我可以支持你。但是,朝中那些大臣们可不是那么好说服的。”李世民终于开口说道。 李信点点头,道:“微臣知道,但还是想试试。” 不管怎么说,独立于六部之外的新部一定是最利于它发展的选择。李信的观念一直是这样的:任何计划开始之初,都应该向着最完美的目标前进和执行,那样或许还能拿到比较好的结果。正所谓,求其上者得其中,求其中者得其下,求其下者无所得矣。 李世民点点头,道:“几日后,朕会给陆大仁和司徒亮两人颁奖,到那个时候你自己提出这件事吧。我会支持你,但具体要怎么说服这些朝中大臣们,那就要看你的本事了。” 李信也没有太大的把握能做成,只能尽力而为罢了。 (本章完) 第六百七十四章 改变想法 三日之后,李信又去找了住在驿馆的陆大仁和司徒亮。不过两三天不见,这两人的身上的衣服已经变了。不再是之前见面时那身风尘仆仆的粗布衣服,总算有了点入时的味道。 两人的气质也稍有不同,目光更加明亮,微妙地透着一股意气风发的滋味,像极了后世二十来岁野心勃勃的年轻人。 李信不由得有些恍惚。他曾经似乎也是这样一群年轻人中的一员,不过现在...... 他摇摇头,赶走多余的思绪,道:“这几天感觉怎么样?” 司徒亮笑道:“长安风貌果然与我乡不同。不管是美酒美食还是......” “美女?”李信暧昧地笑了笑。 司徒亮咳嗽一声,没有否认:“反正都很好。” “你觉得呢?”李信转向陆大仁。 陆大仁比司徒亮含蓄和保守一些,但还是用非常忠厚的语气说道:“长安确实是人间繁华之地。” 李信看到了自己想要看到的,也听到了自己想要听的,顿觉自己那一袋子钱花得非常值当。他微微一笑,问道:“我前几日问过你们的那个问题,如果我今日再问你们一遍,你们会如何回答我?” 司徒亮和陆大仁均是一愣。 这两日,他们在快乐地游历长安之余,心中却不免有点惆怅和迷失。毕竟他们只是到长安来领奖而已,过几日领了奖之后,说不定便要离开长安。 长安的确是个花花世界,但是这花花世界却跟他们两人没有太大的关系。 这怎么能不让人觉得遗憾呢? 司徒亮隐约把握到了李信的意思,但是不能肯定。陆大仁则是选择了沉默。他并没有注意到李信想表达什么,只是单纯地在犹豫而已。 除了注定要名垂青史的伟人,绝大多数人在面对人生的选择时,都不免会感到迷茫,甚至于就连那些所谓的伟人也未必没有过迷茫的时刻。所以,司徒亮和陆大仁的沉默并没有让李信感到意外。 李信淡然一笑,道:“我记得陆大仁上回说,想回去娶媳妇儿,现在呢?想不想在长安娶媳妇儿?” 陆大仁沉默不语。 “司徒亮,你一直想要飞上蓝天,应该受到过很多耻笑吧?我听说,你在县衙门口跪了一天一夜,县老爷才同意将你的发明一并选送上来,是不是?”李信转向司徒亮,道,“实不相瞒,其实我坚定地相信人类总有一天可以飞上蓝天。” 听到这句话,司徒亮的目光陡然亮起,像是穿过了极其悠长的黑暗隧道,终于看见希望曙光的旅人。 “王爷,真的吗?你不是在框我?”司徒亮下意识道。 李信哈哈大笑,道:“你能拿到贞观奖,就是我亲手审批。倘若我不相信人类可以飞上天,为什么要给你这么个奖?难道故意把你叫到京城来寻开心吗?如果只是寻开心的话,我也没必要发奖金给你们吧?” 司徒亮有点激动,双手交握着,仿佛不知道该说什么。 (本章完) 第六百七十五章 橄榄枝 “实不相瞒,王爷。”司徒亮最后苦笑着道,“我在老家那边,一直都是被人叫做‘傻子’和‘疯子’的。” 李信没有说话。他知道这时候最好的选择并不是插话,而是安安静静地做一个倾听者。 “时间一长,甚至没有人记得我叫司徒亮,只叫我疯子。”司徒亮的语气很轻松,但内容却微妙地有点沉重的意味,“如果不是县老爷写文书时问我名字,连我都快忘了我自己的名字了。” 李信轻轻笑了一下,道:“这样的事情以后不会再发生了。” 司徒亮不置可否,也不知道相不相信李信的话。 “我从小就在想,为什么鸟雀可以飞而人却不行呢?”司徒亮缓缓道,“没有人能告诉我为什么。我想,或许只是我们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方法。如果我们能找到一种正确的方法,人也一定能飞上天空。但是没有人相信我。” 说着,他转向李信,道:“楚王殿下,您是第一个说相信人能飞的人。” 李信哑然失笑。他何止是相信,他甚至还飞过呢。 不就是飞机嘛,谁没坐过似的。 这时,陆大仁突然插话道:“我也相信。” 司徒亮意外地看了一眼陆大仁。这两天他们虽然一直在一起游玩,但是却从来没有这么交心地谈过这些事情。 陆大仁自顾自地说道:“就好像用水车装水一样。只要力气大于水的重量,那就可以把水运上来。飞天也是一样,只要找到一个力,它比人的体重大,那么人就能飞上去。” 李信听得目瞪口呆。 陆大仁这番话竟然有了那么点经典物理体系的味道,都快达到牛顿第二定律的门槛了。倘若好好培养一番,经典物理的祖师爷哪里还轮得到什么艾萨克牛顿?那肯定是陆大仁啊。 陆氏三定律,这听着多得劲啊。 李信默不作声地走神,司徒亮却是苦笑道:“道理是这个道理。只是这个力却是太难找了。” “虽然难,但也不是全无办法。”李信缓缓说道。 司徒亮顿时来了兴致,兴奋地问道:“是什么办法?” 李信笑而不语。他可没打算这么轻易就把东西说出口。 “你们在长安也呆了几日,你们觉得在这里好还是回老家好呢?”李信转移了话题,问道。 司徒亮和陆大仁异口同声道:“当然是长安好。” “不过,想要留在长安可不容易。”陆大仁叹了口气道。 李信笑了笑道:“其实也没那么难。现在就有个机会摆在你们面前。你们不仅可以从此住在长安,还能把家人一起接过来住。更重要的是,朝廷会出钱,资助你们的研究。你们可以在这里安安心心地继续研发你们想要的东西.......” 这些话说得并不大声,但听在陆、司二人耳中,却仿佛是一尊大佛正在诵念着洗涤人心的经文那般宏大和震撼。 世上真的有这样的好事吗? “如果这是真的,我愿意接受!哪怕叫我死了,我也愿意!”司徒亮立刻说道。 (本章完) 第六百七十六章 乡民上朝会 李信哑然失笑道:“要你死做什么?你死了让谁来做研究呢?难道我吗?” 司徒亮讪然一笑。 陆大仁则是有点兴奋又有点犹豫。他有些顾虑地说道:“我不过是会做点木匠活罢了,能拿朝廷五百贯已经十分惶恐,怎么能值得起这么优待?” 他显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价值所在,所以大多数时候都用一种自卑的目光在审视自己。 李信认真地看着他,道:“相信我。你们两个值得。” 陆大仁和司徒亮对视一眼,没有说话。 “之后,我会极力促成朝廷新建一个专门的部门,收罗像你们这样奇思妙想,又有能力将奇思妙想变为现实的人。你们就是这个部门的第一批官员。”李信用一种充满诱惑力的语气说: “人力是有限的。只有学会借用外力,才能真正称得上是万物灵长。不要看轻自己,要正视自己。你们在我眼中,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未来的大唐,一定会因为你们而变得更伟大也更美好。” 陆大仁和司徒亮都是心思单纯之人,哪里经受过这种语言攻势?连后世经历了信息爆炸的年轻人都经常被老板画出来的大饼忽悠,更何况只是他们两个呢? 李信这一番讲话仿佛往两个人体内注入了某种力量,让他们开始浑身发烫起来。他们没来由地生出一种崇高感,体内的热情涌动起来,仿佛迫不及待地想要做点什么。 “王爷,只要能让我继续研究如何飞天,我愿意供王爷驱策,效犬马之力。”司徒亮双手抱拳,恭敬地说道。 陆大仁这时候才反应过来,也是一抱拳,道:“小人也是如此。” 李信连连摆手,道:“不用说的这么严重。我并没有要你们为我做什么。我只希望你们为你们自己,也为大唐,努力地做些事就好。” “是。谨领王爷教诲。”两人齐声应道。 李信起身道:“今日便到这里吧。好好休息,过几日便要领奖了,精神些。” 说完,他便大步走出了驿馆。 又是三日之后,大朝会。 李信老老实实地站在朝臣的行列中,不过位置比较边缘,正好可以跟程咬金这个老不修眉来眼去地打诨。 朝会的前半段,先是枯燥地聊了一些政事。总得来说,一边有人说要如何如何,另一边就会有人反对怎样怎样,两边争执不休,很快就会脱离开就事论事的范畴,进入人身攻击的领域。 坦白说,李信觉得吵架还蛮好看的。 终于,李世民暂且搁置了一个麻烦事之后,终于道:“此前设置的贞观奖,如今已有第一届获奖人选。宣获奖者陆大仁、司徒亮上殿。” 他话音刚落,便有内侍拖长了音调道:“宣陆大仁、司徒亮上殿!” 于是,这句话便在许多内侍的接力下,传出了太极殿。 须臾,陆大仁和司徒亮便出现在殿外,低着头,缓缓走出大殿之中。 不难看出他们俩有些紧张,李信发现陆大仁的小腿肚子甚至都在打颤,不禁有些好笑。 (本章完) 第六百七十七章 授予官职 “草民陆大仁拜见圣上!” “草民司徒亮拜见圣上!” 两人噗通一声跪地,无比恭顺地向伟大的李二陛下行了一个大礼。他们此前从未想过自己的人生中竟然可以真的这么近距离地接触天子一次。虽然不得不说,从进来到现在,他们都没敢抬头看一眼李二陛下到底长什么样。 “抬起头来,让朕看看两位的相貌。”李世民道。 陆大仁和司徒亮不敢违抗,缓缓抬起头来。 “这就是我大唐的有功之臣吗?”李世民笑着称赞道,“不错不错。” 礼部侍郎之一江玉树上前一步,捧出一份圣旨道:“陆大仁,发明人力水车有功,钦点为第一届贞观奖得主,奖金五百贯,以示鼓励。司徒亮,发明‘木翼’有功,与陆大仁同列贞观奖得主,奖金五百贯。钦此。” 陆大仁和司徒亮此时倒是不傻了,双双弯腰谢恩,显然是有内侍提前教导过他们该怎么做,免得真的上殿以后丢丑。 接过圣旨,陆大仁和司徒亮不留痕迹地交换了一个眼神,均是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一种名为“激动”的情绪。 他们原本是什么人?不过是大唐最底层的民众,所谓的田舍郎罢了。可此刻他们现在在哪里?朝臣环绕,天子高坐的朝堂之上。 这种巨大的落差让他们仿佛身处云端。 他们此前从没想过自己也会有这样的一天。但是如今,因为他们的才智,因为楚王李信的赏识,他们有了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机会。他们不禁感慨万千。 这时,李信稍稍站直了身体。程咬金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 以程老爷子对李信的了解,这小子估计是要搞什么动作了。 果不其然,李信稍稍整了一下衣服便上前一步出列道:“微臣有时启奏。” 李世民面无表情地点点头,道:“说。” 李信清了清嗓子道:“臣听闻,一个国家想要强大,一定要让有才能的人,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才行。陆大仁和司徒亮,他们两人能够发明如此实用的工具,切实改善大唐百姓们的生活,难道算不上有才能的人吗?怎么能就赏了钱了事呢?” 他顿了一下,道:“微臣想,应该给他们一个机会,让他们留在长安,从而充分发挥他们的能力,为大唐百姓们谋福祉。” 李世民抬起眼皮,道:“你的意思是,赏他们两人官职?” “不是赏。”李信道,“是他们的能力配得上一个官职。” 李世民没有在这个上面纠结,而是配合着问道:“那么你觉得,授予他们两人什么官职合适呢?” 司徒亮和陆大仁听到这里,心跳得飞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王爷没有在说谎,王爷是真的要把他们两个留在长安当差! 陆大仁还好,生性木讷一些。司徒亮则是不得不死死咬住下唇,才让自己保持沉默,免得跳起来说出“什么官职都可以,只要能让我留在长安搞研究就行之类”的话。 (本章完) 第六百七十八章 新部门的设想 前几日,李信表达出要将司徒亮和陆大仁两人留在长安的意思时,司徒亮还以为李信的意思是将他们两人收为己用之类。没想到,他的意思是竟然是直接给他们两人一个官职! 这跟单纯地为李信所用可不一样。简直就是私企临时工和政府公务员的区别,其中待遇和荣耀的差别,不可以道里计。 “微臣认为,”李信缓缓道,“陆大仁和司徒亮的职责在于为大唐创造更多新式的工具。现有的官职之中,没有任何一个适合他们。” “所以,你的意思是?”李世民知道,戏肉来了。 满朝文武都沉默着,不知道李信铺垫了这么长的时间到底想要说什么。陈尹更是与萧瑀对视了一眼,仿佛都在问对方:知不知道这小子在搞什么鬼? 程咬金则是好整以暇地揣着双手,乐呵呵地看着。 正所谓看热闹不嫌事儿大。他身居高位不是一天两天了,对于朝堂论争的氛围自然有一番把握和感触。什么样的氛围只是吵架,出不了大事;什么样的氛围是整个你死我活,容易结死仇......他心里都一清二楚。 至少眼下的气氛,还不像是会出什么大事的样子。 更何况,程咬金的眼光如何毒辣?看到李二陛下这么配合地追问,哪里还不知道这一老一小两条千年狐狸早有预谋? 不论朝臣们怎么想,只要陛下站在李信这一边,李信说啥都没事。 那还担心什么?看戏呗。 李信也果然不负众望,开口抛出了一个重磅炸弹:“微臣建议,为陆大仁和司徒亮这样的新型人才设置一个全新的部门,名为科学部。部内设基本官职为博士、讲师、研究员、教授......” 朝臣们都傻了。什么玩意儿?张口就要新开一个部门?以为这是菜市场的水果摊吗?说开一个就开一个? 陈尹愕然。萧瑀似乎也被这提议震惊了一下。 坦白说,陈尹一听到这样的提议,第一反应就是反对。倘若是任何一个别人胆敢在朝会上突然提出这样的话题,他恐怕第一时间就站出来呵斥了。但是这次,他却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站在位置上没动弹。 原因很简单——因为现在在说这话的人是李信。他的话,不管对不对,至少值得听完。 “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但是,我们大唐却从来没有一个专注于‘利器’的部门。这不是很奇怪吗?”李信正色道,“只有真的建立起这样一个部门,唤起大家的重视,我们大唐才能迎来更多像曲辕犁、人力水车这样的神器,百姓们的生活才会更好。” 陈尹陷入了沉思。萧瑀微微皱眉,显然也在思索可行性和必要性。 除了基本上不怎么开口的武官们之外,此刻绝大多数文官的脸上都有些抗拒。毕竟新开一个部门什么的,并不是小事,光是李信这么说,总让人觉得似乎有些儿戏的嫌疑。 (本章完) 第六百七十九章 反对意见 “臭小子不知道天高地厚,竟然还妄图新开一个部门。”李世民轻笑一声,仿佛取笑地问道,“那依你之见,这个部门应该设在三省六部哪个部门之下呢?” 李世民不愧是一代明君,耍起小手段来就是这么不留痕迹。 他知道,如果他明确地表现出非常支持李信的态度,那一定会引起朝臣们的强烈警觉,甚至反感。所以,他不能明着弄,那样太蠢。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保持中立,同时顺手保护一下李信。剩下的就看李信怎么去说服朝臣做这件事。 但是,保护不等于明显的偏袒。李世民采用的方法是将李信的提议当成一个孩子天高地厚的妄想来对待,这才是他故意表露出如此取笑之态度的原因。 试想,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臭小子说出来的提议,如果有什么问题,总不会有人好意思攻讦他,要皇帝惩戒他吧?可若是没问题,作为求贤若渴并且善于纳谏的帝王,当然应该采用这建议,不管这建议来自于谁,对不对? 进可攻,退可守。能进能退,才是真正法器。 李信倒未必能完全体会李世民的良苦用心。但是他知道李世民不会坑害他,所以便继续放心大胆地说了下去:“微臣认为,这个部门应当独立于六部之外,单独作为一个特殊部门存在。不参与任何朝堂政事,主要工作就是研究这些新型的工具......” 此言一出,朝臣们都傻了。 翰林院学士桂哲翰上前一步,道:“此事万万不可。” 李世民道:“桂爱卿有何见解,尽管直说。” “楚王殿下所说的‘利器’,说到底不过是一些奇技淫巧,哪里是什么正道?”桂哲翰道, “说到底,农桑之事本质上还是要靠农户们本身的勤勉劳动,工具仅仅只是辅助罢了。楚王殿下一味地拔高这件事的意义,无异于舍本逐末,将会给百姓们造成极其不良的示范作用。到时候百姓们只知道追求华而不实地工具,却不肯勤勤恳恳地做事干活,则大唐危矣。” 李信不耐烦地扣了一下自己的耳朵。 他真的非常讨厌这种言论,仿佛用点工具省点力气就是在做什么道德败坏的事情一样。 你是翰林院学士,你不用下地干活,你当然不知道这些工具对于农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两片嘴皮子一张就斥责他们将来会逐渐懒惰,忘记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勤劳的品质.....对于这种人,李信只想大声呸几下。 可惜,这里终究是朝堂,他还是要有所顾忌。不然李世民就会第一个跳出来打他的板子。 “更何况,楚王殿下提议的这个所谓‘科学部’,似乎还不只是研究对农事有利的工具,还有更多毫无意义的东西。”桂哲翰冷笑一声,看向李信,道,“微臣听说,本次贞观奖得主司徒亮的发明,好像是一对木头翅膀?能不能请教一下楚王殿下,这东西到底有什么用呢?” (本章完) 第六百八十章 人,当然能飞 大多数朝臣保持着沉默,用看好戏的眼神看着李信。 李信也不负众望,淡然地笑了笑道:“鸟的翅膀用来干嘛,人的翅膀当然也是用来干嘛。” 桂哲翰也笑了。不过他的笑容显然跟李信不同,带着满满的嘲笑。 “意思是,楚王认为,人能靠木头做的翅膀飞上天咯?”他问道。 这里毕竟是大殿之上,没有人会失礼地大笑。但是,这么多朝臣站在这里,哪怕只有一半的人偷偷笑了一两声,混合在一起也是一片浓郁得让人无法忽略的嘲讽气氛。 李信的脸色还算正常。 依然跪在地上的司徒亮却有些苍白。他刚才还挺得笔直的背脊,此刻竟隐约变得有点佝偻。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他无声地叹了口气。 “楚王殿下为什么不说话?”桂哲翰的笑容丝毫不减,“我问你,你是不是认为人真的可以靠木头做成的翅膀飞上天?” 李信挑了挑眉毛,毫不犹豫地回答道:“不能。” 这个回答让所有人都愣住了,包括坐在宝座上的李世民。 尽管表面上还是维持住了心如止水的样子,但李二陛下心里却不免犯嘀咕:这臭小子那天可不是这么跟我说的......怎么转过天来就变成不可能了? 司徒亮的心更是猛地沉了下去。他还能好好跪在这里,顶住这么大臣的嘲讽,最大的原因就是他知道李信支持他的梦想罢了。可如今,连李信都说不相信人能靠着木头做成的翅膀飞上天,那他岂不是跟个笑话一样? 为什么呢?为什么明明不相信,还要给他发这个奖,让他看到希望呢? 这比从一开始就绝望还要更残忍啊! 司徒亮勉强保持住了冷静,静默地跪着,像是一个失去灵魂的雕塑。 陆大仁偷偷用余光看了身旁的同仁一眼,心中很是忧虑。这几日的交往让他由衷地欣赏这位满脑子奇思妙想的年轻人。他早已将其当成好友。如今好友受挫,他心情自然也不好受。 桂哲翰被李信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不能”稍稍搞懵了,整理好思绪,才开口道:“既然不能,为什么将贞观奖颁给他?又为什么要为了这样华而不实的东西新设一个所谓的科学部?难道楚王殿下将朝政当成儿戏吗?” 李信笑了笑,道:“我只是说,靠木头翅膀飞不上天,又没有说人飞不上天。我可以明白地告诉你,桂大人,高空中的气流非常强烈,木头制成的翅膀根本顶不住这样的力量,很容易就会折断。所以我才说,人不可能靠木头翅膀飞行。” “呵。”桂哲翰忍不住冷笑。他这才发现自己被李信绕进去了。他本意是想指出人类能飞这件事的荒谬,没想到李信表达的却是“用木头翅膀飞不起来”。 他看着李信道:“那么依照楚王殿下的意思,人是可以飞上天的咯?” “当然。”李信毫不犹豫地点头,“只要找到正确的工具,人类也可以飞。” (本章完) 第六百八十一章 研究有什么用 司徒亮低着头,除了陆大仁以外,没有人注意到他早就泪流满面。 今天对于他来说,是很特殊的体验。一生中有一次就够了,死而无憾。 以往别人笑话他,说人不可能飞的时候,只有他自己一个人面对。要么就坚定地申辩,告诉对方人可以飞,要么就装作没听到,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虽然他总是乐呵呵的,仿佛从来没有为不被理解而感到沮丧,但实际上怎么样,只有他自己知道。 这是第一次。当有人质疑人类有没有可能飞起来的时候,有一个人站出来,坚定地说出了一句话:人,能飞。 或许用“坚定”来形容这个语气并不是那么正确。因为这个词汇通常用来形容对某种信念的固执。可是李信的话里却不是这个意思。他并不是在执着于某个信念,而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对,这就是他说话时给人的感受。 他并没有意识到“人能飞”这件事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他仿佛只是在说一个显而易见的事情,就好像人骑上马就能跑得更快一样。 李世民静静地坐在玉阶之上,没有出声。他想起那天李信在他面前说这些东西的时候,也是这般笃定,仿佛曾经亲眼见过人飞天的场景一般——或许的确是见过的吧,在他那个关于仙境的梦里。 李信继续说道:“如果人类能飞,那用处就太多了。最简单的一点,至少我们以后再面对崇山峻岭的时候,就不用绕路了。此外,在战场上,倘若我们能有一只敌人无法攻击的飞行部队,我们完全可以大摇大摆地过去查看地方的兵力部署情况,从而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他还在喋喋不休,看样子还能说很久,但是桂哲翰已经不耐烦了。 “楚王殿下,你说这些有什么用呢?”桂哲翰道,“首先得先让人飞起来才行啊!” “所以才要专门建立一个科学部进行研究啊。”李信道。 程咬金在武官的行列中听到这样循环论证的对话,不禁有些想笑,同时在心里认真地思考起李信的话——的确,如果真的像李信所说的那样,能组建一支飞行部队的话,这支部队一定会是大唐王牌中的王牌,重要性和作用甚至远远超过如今的玄甲重骑。 但是.......人真的能飞吗? 程咬金当然也会有点疑惑。不过他很快就释然了——能飞,肯定能飞。 李信绝不会毫无根据地在大殿上口出狂言。既然这小子敢说人能飞,那么多半就是真的能飞才是。 程咬金绝对信任李信在这些“奇技淫巧”上的认知。 可惜桂哲翰却不是程咬金。他不想看到科学院的成立,但是这背后的权谋斗争却实在不适合摆到台面上来论争。所以,他选择从飞行这个角度切入,表明科学院这个机构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 “研究?研究就能让人飞上天吗?”桂哲翰提高声音道,“人是不可能飞的。再怎么研究也是徒耗国财罢了。专门增设科学部更是可笑至极!” (本章完) 第六百八十二章 打赌 “为什么桂大人这么笃信人不能飞呢?”李信笑着问道,“有什么根据吗?” 桂哲翰顿了一下,随后有些羞恼道:“这还用说为什么?古往今来,除了传闻中的仙人,哪有能飞天的人?想要飞起来的痴心之人,亦不是少数,却从未有人成功过。这还不足以说明飞天这件事的滑稽吗?” “呵呵。”李信冷笑了一声,道,“孔子之前,也没有人说过圣人之道,难道说圣人之道也是滑稽的吗?” 桂哲翰又一次哑口无言,脸憋得通红。 他不可能说孔子之前有圣人之道,那违背了儒家一贯的认知。 “圣人的事,怎么能以凡人之理度之?”他只能如此嘴硬道。 李信微笑着摇了摇头,没有理会这无力的反驳。 “我们今天的大唐,已经跟过去的大唐不一样的。可以肯定的是,未来的大唐还会跟今天的大唐截然不同。”李信道,“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变化。可以说,如果天底下真的有一件永恒不变的东西,那就是‘变化’这件事本身。” “在我之前有马蹄铁吗?有复式记账吗?有算盘吗?”李信面不改色地开始自我吹嘘,“新的事物都是从无到有。过去没有,现在没有,都不代表将来一定会没有,也不说明这件事滑稽。” 这一席话说得很平静,却是如此掷地有声。以至于一时间竟然没有人说话,大殿之上无数人静静地看着李信,仿佛陷入了思考当中。 的确,一切都是运动的。这才是世间的真理。 “更何况,谁说没有人飞起来过?传闻中墨子就曾经造出过能飞的木鸟。”李信看着桂哲翰道。 “那不过是记述时的以讹传讹。倘若真的有能飞的木鸟,何以不能复现?”桂哲翰质问道,“难道楚王殿下知道这木鸟有何玄机?” 李信摇摇头,道:“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另一种能飞起来的办法。” 大殿上顿时响起一阵窃窃私语声。 陈尹忍不住微微皱起眉头——明明李信已经占了上风,为什么要突然说出这么离谱的话?到时候如果失败了,不是砸自己的脚吗? 桂哲翰突然笑了:“楚王的意思是,你能让人飞上天空?” “是的。”李信点点头。 “确认一下,不是从高处跳下来,而是从平地飞上去?”桂哲翰道。 李信毫不犹豫地点头,道:“不仅如此,还可以控制飞行的高度呢。” 司徒亮静静地听着这一切,忍不住回头看着李信。连他都忍不住疑惑了——世上真的有这样的东西吗? 桂哲翰笑道:“好。口说无凭,眼见为实。倘若楚王殿下能够证明自己所言非虚,我就收回我所有的质疑,赞同科学院的建立。” 李信等的就是这句话。 “好。那么,十天后吧,我会让大家看到人是怎么飞上天的。”他笃定地如此说道。 “我拭目以待。”桂哲翰笑了。 朝会散去。萧瑀追上了李信,道:“为什么非要用这样的方式?” (本章完) 第六百八十三章 萧瑀的担忧 李信恭敬地向萧老行礼。 萧瑀却没有心思纠结这些礼节上的问题,而是皱着眉头说道:“唉,你在朝堂上当众放出这样的狂言,倘若没有实现的话,你心心念念要新设的部门可就没戏了。” 平心而论,萧老先生对于增设一个六部之外的新部这种事,并不是特别赞成。倘若换了任何一个人敢不知天高地厚地在朝会上提出这样的事情,他一定不会赞成——虽然他并不会第一个站出来反对。 但,如果一时间没有人反对的话,他绝不介意带头。 而他此刻之所以对这个新部持保留态度,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件事是李信提出来的,仅此而已。 有些听起来不合理的事情,如果是被李信说出口,那似乎就会增加几分合理性。 当然,萧瑀也不可能完全听信李信的话。事实上,他对这个新部也持保留意见。不过,相比起这个全新的所谓科学部到底应不应该建立,他更关键李信做事手段的问题。 在萧瑀眼中,李信毫无疑问是一个非常有能力的年轻人,但是在做事的手段上却时常显得不够圆滑,甚至于幼稚。这对于一个未来的大唐柱石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正因如此,萧瑀才会在平时尝尝教导李信,传授他更多在朝堂上取巧的方法。 就拿今天的事情来说,李信采用这么激进的方法与桂哲翰对质,这并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一个独立于六部体系之外的科学部,绝对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建立起来的,肯定要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和设计。桂哲翰之流的反对意见其实应该在李信的意料之中才对。 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是扯皮推诿、拉拢可以团结的人,打击异见者,最后一锤定音,促成科学部的建立,或者在斗争中失败。 坦白说,有陈尹、萧瑀、程咬金、李靖等等一系列大佬的护航,再加上最重磅的李世民本人,只要李信不是在搞谋逆这种事,任何政治斗争估计都弄不倒他。他完全可以放手施为。 但是,他却选择了这种最激进的方式:你们不是说科学部没用吗?好,给你们看看科学部到底有什么用,等你们看到就会闭嘴了! 所有人都闭嘴了,李信的目的不就达成了吗? 这样的方法固然比前一种更直接更迅速,但风险也更大。 因为一旦李信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所承诺的事情,整个科学部就会变成笑话。至少在他的有生之年,都不可能再提起这件事。而这件事也会被载入史册,成为李信的重大污点,甚至影响他的政治前途。 扬言能让人飞起来,最后却没有成功,当众闹了大笑话。任何人有了这样的经历,一旦身居高位,恐怕都会有点难以服众吧。 这也是萧瑀非得找李信说两句的原因。他的确认为李信这次过于鲁莽了。 李信对萧老自然是敬重有加。但是也不得不说,他们这些帝国的老一辈,有点缺乏想象力了。 (本章完) 第六百八十四章 胸有成竹吧 听着萧老充满善意的担忧,李信露出一个安抚的微笑,道:“萧老,我你还不知道吗?你什么时候看我说过没把握的话?” 萧瑀愣了一下,突然发觉自己仿佛陷入了一个思维误区当中。 “你不会......真的知道怎么让人飞上天吧?”他意外地看着李信,眨了眨眼睛,目光中带着几分难以置信。 李信也不避讳,点了点头。 萧瑀下意识地还想问一句“真的吗”,但话到嘴边又觉得多余,便没有问出口。他相信李信没必要在这里虚张声势。 如果真如李信所说,他知道如何使人飞天的话,那么他今天的所作所为就完全算不上是什么冒险之举了,只是在拖拖拉拉和十拿九稳之间选择了一劳永逸而已。 “你有多大的把握?”萧瑀问道。 李信皱起眉头想了想,保守地说道:“九成半吧。” 毕竟还不知道十天后天气怎么样呢。万一天气条件很恶劣的话,那就没办法飞了。 萧瑀着实被李信报出来的数字吓了一跳,半晌没能说出话来,最后只能苦笑着摇摇头,道:“行吧行吧,我老了。你就尽管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吧。” 陆大仁和司徒亮本来还要回驿馆,但李信想了想,直接将两人带回了楚王府。接下来想要完成这个使人飞天的梦想,他不仅需要人帮忙,也希望让司徒亮亲眼看见这一幕。反正王府那么大,又不是住不下。 坐在回王府的马车上,司徒亮忍不住开口问道:“王爷......” “你想问我是不是真的知道怎么飞?”李信微笑着说道。 司徒亮愣了一下,连忙摆手,道:“我不是质疑王爷,我只是.......” “我知道我知道。”李信将司徒亮安抚一番,最后道,“无妨。你等着看就是了,想飞很容易的。” 司徒亮哑然失笑:他努力了那么多年,尝试过那么多方法,从来没有成功飞起来过,最多只能说是降落的时间延长了而已,可如今李信却告诉他,想飞起来很容易......他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当时在朝会上他可是听得一清二楚,李信说的“飞”跟他用木头翅膀完成的“飞”可完全不同。 那是可以平地起飞,并且可以调节飞行高度的飞行啊! 司徒亮忍不住觉得神奇,在脑海中勾勒想象中的飞行器。他本以为自己到了楚王府以后,就会被李信马不停蹄地拉去干活,但事情却并非如此。 李信进了王府,二话不说就让王贵先带司徒亮和陆大仁去找空房间住。而他自己则是去了后院,一副有什么事儿明天再说的样子。 陆大仁愣了一下,司徒亮也愣了。 十天诶,从无到有变出一个可以载人从平地起飞、还能调节飞行高度的飞行器啊!能不能稍微有一点紧张的气氛,能不能?哪怕就一点也行啊。 陆大仁挠了挠头。 司徒亮也只能看了自己的好友一眼,苦笑道:“或许王爷.....胸有成竹吧。” (本章完) 第六百八十五章 什么叫模范丈夫 李信回到房间的时候,陈幼澜正静静地坐着看书。他没有上前去打扰她,而是静静地欣赏此刻如同一尊完美雕塑的女子。 不对。他突然有种不太好的感觉,似乎眼前的画面有哪里让他觉得很不舒服。 陈幼澜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她不应该是一尊雕塑。 李信突然觉察到了不对劲的地方。他突然忍不住在想,平时自己不在王府的时候,自己没有跟陈幼澜在一起的时候,她在做什么呢?她也该有自己的生活啊。 他在原地思索了一回,才上前去,出声道:“我回来了。” 陈幼澜终于注意道李信,笑着放下书,道:“今天怎么样?” “还不错。”李信拉住陈幼澜的手,道,“你呢?” “也还行吧。”陈幼澜笑着说,“看看书,倒也悠闲。” 李信在陈幼澜身旁坐下,道:“会不会太悠闲了,有点无聊啊?” 陈幼澜摇摇头,道:“怎么会?” 虽然的确是有些无聊,但是陈幼澜却不想说出来让李信也觉得苦恼。然而她并不知道,李信已经自己觉察到了这些事。 “真的吗?”李信挑了挑眉毛,道,“可是我不想看到你这么悠闲啊。” 陈幼澜愣住。 “你知道崔盈盈说我是什么嘛?”李信笑着问道。 “什么?” “说我是扒皮奸商,就看不得人闲.......”李信道。 陈幼澜哑然失笑。她当然也知道崔盈盈“新婚之夜”就被李信安排去处理生意的事情,并且也亲眼见过崔盈盈说起这事儿时咬牙切齿又无可奈何的表情,实在有趣极了。 坦白说,陈幼澜有点羡慕崔盈盈。 表面上看起来,李信有点压榨崔盈盈劳动力的意思,不过实际上,这表现的却是他对崔盈盈的认可和欣赏。 “谁让你成亲当天就在洞房里跟人姑娘说生意上的事情,可不是太离谱嘛?”陈幼澜道。 李信无奈道:“那我还能说什么,难道真的趁人之危,跟崔盈盈谈情说爱吗?” 陈幼澜一时语塞,竟不知道说什么好。 李信摆了摆手,道:“反正呢,我就是看不得人闲着。尤其是你,身为王府的女主人,每天也不知道关心一下王府那么多产业,将来这些生意被下面的人掏空了,我们都得上街要饭去,你怎么办?” “啊?”陈幼澜冷不防没跟上李信这跳跃的思路,无辜地眨了眨眼——怎么突然,她好像犯了天大的罪过。 “为了不让我将来以楚王之尊上街要饭,也为了不让你变成乞丐婆子,我决定,授予你楚王府超级大管家的身份。”李信坏笑道,“从明天开始,我就让赵珂辅佐你,让你好好管管我们楚王府手底下的产业,充分发挥你的作用。省得你天天就知道闷在房里,没劲。” 陈幼澜本想说“谁稀罕管你的生意”,但最终却没能说出口。因为李信的最后一句话已经表明了他的真正目的:他怕她整天自己一个人闷着,坏了心情。 心中突然一股暖意涌动,她抱住了李信。并不是因为李信让她管生意这件事,而是因为这件事背后,李信的细心和体贴。 (本章完) 第六百八十六章 俩人急了 这几天,司徒亮和陆大仁过的不是那么舒服。 当然,并不是因为王府的条件不好。事实恰恰相反,王府的条件好得不得了。住的地方干干净净,床铺软硬适中,房间宽敞明亮,而且朝南,采光很好,又不潮湿,跟驿站比起来,已经是天壤之别。 除此之外,王府的饭食更是一绝。 每天到了饭点,就会有仆人雷打不动地过来送饭。暂且不说这饭的味道怎么样,楚王府的这些下人们就是一绝。 态度亲和而不失恭敬,总能让人在细微处觉察到他们的善意。这让司徒亮和陆大仁不止一次地忍不住感慨:这才是真正的大户人家啊,连下人都这么有修养。 有这样的仆人服务,哪怕饭食的味道一般一些,吃起来也会比寻常更美味。更何况,王府的饭食,怎么可能差得了? 楚王府的厨子,那可真不是瞎吹,送进宫里当御厨都不为过。 司徒亮和陆大仁第一次吃到楚王府的饭时,差点连舌头都给吞了下去,两碗大米饭外带三样小菜,吃得干干净净。下人问他们两人是否还需要再吃一些。他们两个没好意思再要,不想让人笑话。 不过,几顿饭之后,他们就放下这毫无意义的矜持了。 去特么的矜持!那排骨吃进嘴里,它不香吗? 看到两位客人如此喜欢楚王府的饭食,下人们也觉得很高兴,仿佛与有荣焉。根本没有发生司徒亮和陆大仁所担心的那种恶意取笑。这让他们也松了口气。 总的来说,在楚王府吃得好住得好睡得好,两人都已经胖了好几斤,脸都变圆了。一般人过上这日子,肯定舒心得不行。但他们还是觉得心烦。 原因就在于——这日子未免也太舒心了。 说好的造飞行器呢?当初李信在朝会上可是扬言十天就能完成这东西的,现在都已经过了四天了,这东西连个影儿都没有呢。 讲道理,司徒亮和陆大仁其实早就做好了没日没夜地干活的准备,但是进了楚王府以后的日子却像是在度假一般,他们当然觉得非常不安,甚至于有点焦虑。 李信这几天一次也没有找过他们,也不知道在干些什么,仿佛将他们两人忘在了脑后。 “你说......王爷不会真的把我们两个给忘了吧?”陆大仁忍不住自言自语道。 司徒亮道:“不会的。” 不得不说,这语气怎么听怎么觉得不笃定。 “你说......咱们来得及吗?不会到时候拿不出东西来吧?”陆大仁又问道。 放在两天前,司徒亮还敢笃定地说不会的。但是如今都已经第四天了,他心里还真就没了底。 司徒亮沉默了一会儿,“蹭”地站起身。 陆大仁奇怪地看了他一眼,道:“你干嘛?” “我们去找王爷一趟吧,不论如何总得先有个信儿吧?”司徒亮道,“你去吗?” 陆大仁犹豫了一下,也是一拍大腿站起来,道:“你都去了,我有不去的道理吗?” (本章完) 第六百八十七章 哦,原来过去三天了 司徒亮和陆大仁来到李信的院子,见院外有几个健仆把守,便有些犹豫,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过去。 碰巧王贵打这儿过去,看到这两位王爷前几天带回来的客人站在这里,便好奇地出声问道:“二位先生在这里做什么?” 司徒亮赶紧行礼,道:“王管家好。” 他知道,像王爷这般大户人家,家里的大管家一般都极有权柄,虽然无官职在身,但比起一般的小官可能还要更威风些。所以,他当然会恭敬几分。 王贵摆了摆手。他不在意这些有的没的,只要不是过分盛气凌人地轻贱他,他也从不摆架子。 “你们是要见王爷?”王贵开口问道。 司徒亮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有什么要紧事吗?”王贵问。 司徒亮挠了挠头,道:“王爷说要在十天之内做出能载人飞天的东西,但如今已经过去三天了,王爷却一直没有来找我和陆大仁,我担心时间上会来不及......” 王贵平时虽然跟着李信忙里忙外,不过他最关心的还是李信的健康和安全问题,大多数时候不会特意去了解李信到底在做些什么,除非李信把事情交代到他手上。 所以眼下一听司徒亮这么说,王贵就有点犯嘀咕:什么?飞上天?王爷不会又糊弄傻子呢吧? 前两天李信带着司徒亮和陆大仁回王府的时候,王贵就有点迷糊,不知道这两人到底是干嘛的。如今这两人嘴里说着什么要上天的话,他立刻就觉得这两人多半又是王爷不知道从哪里骗来的傻子。 王贵可怜地看了两人一眼,心中暗道:连飞天这种胡话都信了,真是被骗得不轻......要不还是帮着去问一下吧,看看王爷到底想要做什么...... 这么想着,他开口道:“这样吧,我进去问问王爷。你们先在这里等等。” 陆大仁闻言,露出喜色,连忙作揖道谢道:“谢谢管家,谢谢......” 司徒亮也是不住地道谢。 王贵摆摆手,走进院子找到了正在房里睡午觉的李信。 “王爷.....”他叫醒李信。 李信睡午觉一向短,而且睡得不死。王贵一进来,他就知道了,便睁开眼睛道:“怎么了?” “上回王爷带回来的那两个人,正在外面想要求见王爷。”王贵道。 李信皱了皱眉头,道:“怎么回事?不会是下人对他们两个有什么不公,让他们不满了,所以来找我告状吧?” 王贵笑道:“咱们家哪有这样的事情?更何况,王爷早就交代过要好好招待,我们自然会照办。我刚才也问他们俩什么事儿,听他们说,是有点着急王爷说要造载人上天的东西那事儿了。” 李信闻言,默默算了算日子,意外道:“哟,竟然已经过了三天了.....本来只想着先休息一天两天的......行吧行吧,那就动手吧。” 说着,他也懒得再床上继续睡着,而是起身向外走去。 (本章完) 第六百八十八章 简单演示 正所谓,一时拖延一时爽,一直拖延一直爽。给你安排十天的活,结果你三天做完了,那剩下的七天干嘛呢?没有时间压力的玩耍,又有什么意思?当然是先拖延他七八天,在压力下忙里偷闲地玩个痛快,最后三两天再来夜以继日地玩命儿干,最后赶在死线之前把工作完成,这样才够惊险刺激,是不是? 好吧,开玩笑的。 李信本来也没打算拖延太久,一不小心放空三天完全是个意外。 院外的司徒亮和陆大仁见到楚王走出来,不知为何就松了口气。虽然认识这位年轻王爷的时间并不长,但是他们已经对这个年轻人有了一种莫名的信任。尤其是司徒亮。 当你那个被所有人质疑和嘲讽的终极梦想有一天被另一人认可的时候,你也会感觉到仿佛救赎一般的皈依感。 “拜见王爷!”司徒亮和陆大仁齐齐躬身行礼。 李信不在意地点点头,道:“这两天一歇息,连日子都忘了算,差点耽搁了正事,多亏你们来找我。” 司徒亮道:“哪里哪里,是我们自己有些坐不住所以才来找王爷叨扰。其实,浪费三两天应该不算什么,只要我和大仁一起努力,应该很快就能完成。” 李信点点头。 “那么我们现在就赶紧商量个大概的方案出来吧?”陆大仁苦笑道,“我们现在还不知道怎么飞呢。” 司徒亮没有说话,只是期待地看着李信。 李信笑道:“没什么好商量,很简单的。就是做起来可能有点麻烦,我们可以先弄个小号的估算一下。” 司徒亮和陆大仁面面相觑,不知道李信为什么如此信心满满。 不过这迷惑并没有持续太久,他们很快就知道了原因。 李信仅仅花了不到两刻钟,就做出了他口中的“小号飞行器”。司徒亮和陆大仁一看——这不就是孔明灯吗? “王爷......难道打算靠这个飞上天吗?”司徒亮勉强地笑道,心里非常期待李信摇头。 然而,李信却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道:“正是。” “孔明灯会飞没错,但是会自燃啊。而且怎么控制高度呢?”陆大仁挠着头问道。 李信笑而不语,默默地点燃了孔明灯,然后将其放飞。 孔明灯并没有飞得很高,甚至只停留在几人肩头这样的高度上。因为李信早就在灯的下面用一根棉线穿了九个纸团,远看起来就像是拖了一条尾巴。 说话间,他拿起剪刀,咔嚓一声,剪掉三分之一的棉线。三个纸团落地。孔明灯便缓缓攀升了一截,停在了几人头顶的高度。 司徒亮和陆大仁看着这样的一幕,目光中满是震惊。 原来只要这么简简单单的一步就可以调控飞行高度吗? 李信两手一摊道:“这个模型上的火势不能调节。如果是成品的话,应该能调节火势大小,调大一些,就飞得高,调小一些就飞得低,除了响应速度慢一点,没有别的大问题。” (本章完) 第六百八十九章 十日期满 没错,李信准备弄出来给大家伙儿开开眼界的飞行器,其实就是热气球罢了。虽然在原本的时空当中,世界上第一个载人热气球诞生于法国,但实际上,聪明的华夏人早就发现了热气球的基本原理,并且利用它制成了玩具,也就是孔明灯。 简单来说,空气受热膨胀,密度下降,热气球在空气中就会受到一个气体产生的浮力。只要热气球的体积够大,那么就能载着重物飞上天空。 李信讲解之后,司徒亮和陆大仁都听得一愣一愣。 他们两个一直都不知道李信打算怎么弄出这个能载人上天的“工具”,还以为这东西必须现想,所以才很焦急——万一想不出来怎么办? 司徒亮虽然对李信有信心,同时也隐约觉得李信或许是真的胸有成竹,但总还是有些轻微的没底。如今听到李信这么清楚地将飞行器的完整设想以及优点缺点全部说了个遍,他人就有点傻了。 什么叫胸有成竹?这就叫胸有成竹。 李信挠了挠头,确认自己已经讲清楚之后,便道:“热气球的顶子,我也想好了,羊皮应该挺合适的。下面的挂篮也简单,找两个篾匠编一下,一两天就能完工。至于燃料的问题嘛,就稍微麻烦一点,不过军营里用的猛火油应该挺合用的.......” 热气球需要燃烧效率比较高的燃料。而猛火油,顾名思义,就是一种很猛的燃料。 虽说大唐目前还停留在冷兵器时代,火药更是一点儿影都没有的事,但是“燃烧瓶”却早已流行开来。守城的时候就经常用到猛火油。这东西从城墙上往下一泼,再加一根火把就能送走十来个爬在城墙上的敌军,实在是居家旅行必备良品。 司徒亮和陆大仁听着李信碎碎念,忍不住对视一眼,均是无奈苦笑。 他们两人本来是打算来大干一场,好好发挥一下作用,让李信刮目相看的。好家伙,结果原来根本用不上他们两个。就算他们啥也不干,李信多半也能按时拿出质量过硬的飞行器具。 作为未来的科学部成员,心理素质一定要过硬。李信也没有过多关注司徒亮和陆大仁的情绪,很快便将事情一件件地安排了下去。 数日之后,十天之期到了。 既然与桂哲翰当众打了赌,那么到了时间,李信自然是得老老实实地来参加早朝,以免被人以为临阵脱逃。 上朝之前,程咬金还特意问他,到底有没有成功做出飞行器。 李信自然是笑着道:“您等着瞧好吧,程伯伯。” 为了给朝中大臣一个彻底的震撼,李信前几天试飞的时候还特意去了偏僻的京郊,估计连百骑司都不一定知道飞行器的确切状况。 李世民步上玉阶,缓缓坐在宝座上。众位大臣刚刚行礼毕,桂哲翰就忍不住跳出来向李信发难道:“十日前,楚王承诺今日会拿出可靠的飞行器让我开开眼界,敢问楚王大人是否已经准备好了?” (本章完) 第六百九十章 真的飞起来咯 李信微微一笑,道:“桂大人放心。我一向说话算话,东西早就准备好了。” 桂哲翰看到李信脸上如此自信,心中不由得稍稍一抖,暗道:难不成......李信真的有什么手段? 不过,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他无情地掐灭了。 “怎么可能?”桂哲翰面无表情地在心里嘀咕道,“飞天那可是神仙的手段,李信这黄口小儿怎么可能做得成这种事?” 在他这样保守老成的人眼中,除非李信是神仙转世,否则绝对不可能有什么真的飞上天这种事发生。 可惜,李世民完全不知道桂哲翰心里在想什么,否则倒是可以笑着告诉他:你还真的想对了,李信这小子虽然不是神仙转世,但也差的不多,也就跟在神仙后面学过几年罢了..... 众人走出大殿,来到殿外这片空旷的场地。 “东西呢?”桂哲翰看着面前的空地问道。 李信笑着指了指头顶。 众人齐齐抬头,正看到一个怪模怪样的东西漂浮在大殿的上空,纷纷露出震惊的表情。 这怪模怪样的东西由两部分组成。上半部分是一个鼓鼓囊囊的球,下半部分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篮子,用绳子吊在大球的下面。这个大球飞得还不算太好,众人能很清楚地看到大篮子里有个人在招手。 李信也抬头看着空中的热气球。他知道那个篮子里是谁——正是司徒亮本人。 热气球虽然算是比较安全的飞行器,而且也经过了几次试飞,出意外的可能性不大,但总还算是有些危险。李信本不打算让司徒亮亲自上去,但他强烈要求,李信拗不过他,只好随他去。 说实话,李信也能理解司徒亮。 这年轻人最大的梦想就是证明自己,证明人真的可以飞起来。如今有这么好的机会,让他能在这么多重磅大佬,甚至是李二陛下的面前,证明他是对的,他怎么可能放弃呢?别说只是热气球了,就算是热油锅,他最多也就犹豫一小下而已,绝不可能再多。 桂哲翰从刚才仰起头看到这一幕以后,就仿佛被施了定身法一般,如今已经足足定了快半盏茶的时间。李信真怀疑如果不是自己叫他的话,他能这么一直站到天黑。 当然,除了桂哲翰以外,同样震惊于这一幕的人不在少数。就连程咬金这个大心脏的老流氓,都忍不住在看到热气球时倒吸一口凉气。 尽管他早有心理准备,但真的看到人飞在空中还是头一遭。 “这小子......特娘的还真有一手啊。”程咬金一边在心里骂骂咧咧,一边相当满意地看了李信一眼,最后笑着往人群边缘躲了躲。 他知道,今天这事儿,李信已经利于不败之地了,他完全不需要出场,只需要找个没什么人注意的低调地方看热闹就行。 结果,在人群的最后面,程咬金碰上了李绩、李靖两人。显然,这两位也完全看懂了局势,打算在这里偷懒。 三人对视一眼,最后纷纷哈哈大笑。 (本章完) 第六百九十一章 天下 同样亲眼看到人类飞在空中这一奇观的还有伟大的李二陛下本人。虽然他早就预料到李信应该不会打那种没有把握的赌,但是当他真的看到李信把人弄上天时,这种直接的震撼还是避免不了。 作为亲眼见过飞机、坐过飞机的现代人,当然很难理解这种震撼。不过是一个飞行高度一两百米的热气球罢了,光是看着都觉得没劲。可对于这些土生土长的大唐人来说,这个热气球就意味着一种技术手段的巨大跨越。 试想当年东方红上天的时候,这东西在美国佬和苏联佬眼中,不过是个小孩子的玩具罢了,但是在华夏人的眼中,它却是从无到有的跨越。普通人看到它从夜空中划过的时候,内心的那种震撼或许就与此刻李世民以及群臣们心中的一模一样。 在他们的眼中,世代不曾离开过大地的人类,第一次挣脱了天地加诸在人类身上的天然束缚,第一次触碰到了征服自然的起、点。 李世民的目光在闪烁着。李信曾经说过的那些,关于飞行的好处和应用都一一在他脑海中快速掠过。他仿佛看到一张无比雄伟的蓝图在他眼前徐徐展开...... 科学部必须建立!必须! 在亲眼看到热气球之前,李世民对于李信所说的科学部还没有那么上心。在见识过曲辕犁之后,他当然对“工欲善其事”这句话有了更多的理解,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就完全体会到了科学部的意义所在。他对科学部的理解,大多还停留在能减少饥荒的层面上。 甚至于他对科学部的建立也存在了一点玩弄权势的心思在里面:多出来一只装权力的口袋,哪怕是空的,对他来说也不是坏事,说不定哪一天就突然用上了呢? 但是,当他亲眼看着漂浮在空中的这一颗热气球时,他突然意识到自己那些权谋计算在这颗热气球面前是何等可笑。 科学部意味着减少饥荒,让更多大唐百姓吃饱,这没错。但它能产生的效益远远不止于此。如果利用得当的话,它完全可以让大唐的武德再上一个台阶,让天下所有的国家都臣服于大唐。 可惜,李信并不知道李世民正沉浸在这样的想象当中,否则他一定会笑着告诉伟大的李二陛下:的确是天下所有的国家都臣服于大唐,但这个“天下”并不是他所理解的“天下”,而是真正的“天空之下”。 古代人理解的“天下”,根本就没有超出亚欧大陆的范围。毕竟这会儿连西行的玄奘都还没出发呢。人们对“世界”的概念还未正确地建立起来。 但是李信却知道,世界有多大。真正的天下,不只是亚欧大陆,而是被称为“天空”的,包裹着地球的这片大气层之下。当年大英帝国征服了那么多殖民地,号称日不落帝国,多么威风啊。老牌帝国的强盛甚至在二十一世纪都犹有余晖,处处看不起复兴的华夏。 (本章完) 第六百九十二章 李信的幸运 如今,时代变了。 只要科学部建立,李信完全有把握将工业革命留在华夏。那么,至少“日不落帝国”的名头就跟大不列颠没什么关系了。至于大唐的话,倘若努努力,把大唐的旗帜插遍全球也不是全然没有可能。 那才是真正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啊! 当然,现在的李世民暂且还没有想到这么多。他只想到了他认知之中的“天下”。但是,这已经是前所未有的绝世功绩了,甚至于超过毕六王,一四海的秦始皇嬴政。 李世民第一次真正看到了通向千古一帝的那条荆棘之路。 他知道,要想完成他想象中那张雄霸天下的大唐版图,需要投入的绝不只是他一代人的精力。他几乎不可能活着看到那一幕。但是,这并不重要。只要这个目标有实现的那一天,作为大力促成科学部成立的那个大唐皇帝,他的名字就绝不可能被历史遗忘。 这不就是他想要的千古一帝吗? 科学部必须建立!这一点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了。而且,它必须像李信说的那样,成为一个独立的部门,不参与到朝堂的权力纷争之中。 李世民暗暗在心中下定了决心。 说实话,也真是李信运气好,碰上了这样一位雄才大略又胸怀宇宙的君主。 以绝大多数平庸者的视角来说,其实本能地会有点抗拒自己未知的事物。只需要看看那帮此刻仰望着热气球的大臣们的目光就知道,那里面不光有惊奇,还有畏惧。 这种抗拒心理会让人采取许多匪夷所思的举动。当年清朝的闭关锁国之国策,未必就没有统治者的这种心理的影响。 总而言之,想要踏出心理舒适区,接受新的事物,对于平均水平的人来说,绝对不是一件多么轻易就能完成的事情。 李世民能在极端的时间内认清“科学”这两个字的价值,并且决定接受它,这不得不说是李信的幸运。 要知道,处在帝王这个位置上,“锐意进取”这样的品质往往是很稀有的。大多数人会倾向于选择保守。这是基于一种非常朴素的逻辑:既然目前我的位置很稳固,那么只要我继续这样做下去,维持住现状,那么我的位置就不会动摇,我的儿子孙子也能这样稳稳当当地坐着皇位。 所以说,皇帝这个位置天然地缺少接受新事物、接受变革的动机和动力。更可怕的是,为了皇位的稳固,他们可以无情地将自己的屠刀砍向任何一个人,哪怕是父亲,哪怕是儿子。 科学这东西,超出了皇帝的掌控。它是成就千古一帝的利器,也有可能是掀翻自己皇位的不安定因素。也就李世民这样的胸襟能够接受了,倘若换了秦始皇,怕是二话不说就把李信的头砍下来当球踢,甚至于酿成第二场不亚于焚书坑儒的的灾难。 当然,面对秦始皇的话,李信也绝不可能这么惹眼,肯定是低调低调再低调。 所以,他很幸运,能碰上李世民,能成为和李世民互相成就的那个人。 (本章完) 第六百九十三章 降落再起飞 桂哲翰不得不承认,亲眼看到人类漂浮——是的,漂浮,他姑且还不是还不是很愿意承认眼前看到的这东西叫“飞行”——是一件很让人震撼的事情。但是,他可没有忘记自己跟李信赌的是什么。 如果李信今天就这样大出风头的话,未来他还有什么理由阻止所谓科学部的建立? 他冷静下来,低下头活动活动脖子,平视李信问道:“楚王当时说的可是能平地起飞,还能调节飞行高度......” 李信笑道:“这还不简单?” 说完,他抬起右手,给热气球上的司徒亮比了个手势——早在之前几次试飞热气球的时候,他就设计了一套简便易行的手势作为交流使用。随便比划一下就能表示东南西北上下左右等概念,非常有利于热气球上的飞行员与地面人员的沟通。毕竟,热气球上风很大,大概率听不到下面的人在说什么。 司徒亮看到李信对他比出“降落”的手势,立即关小了身旁烧着的炉火——这也是他这几天和陆大仁一起设计出来的装置,通过调节猛火油的出量来调整火焰的大小。 在设计这装置的过程中,司徒亮和陆大仁彻底被李信给折服了。很多他们看了以后自鸣得意的设计,到了李信那里,全都被驳斥得体无完肤,而且驳斥得有理有据,让他们两人没有丝毫脾气。好在最后,他们两个还是咬咬牙,做出了能让李信满意的方案。 最后看到李信微笑着点头时,司徒亮和陆大仁着实松了口气——他们已经失败太多次了,一度都怀疑自己是不是两个垃圾,是不是不太适合做这方面的工作。 司徒亮调小调节装置以后,热气球炉子里的火焰便逐渐变小。接着,热气球还没怎么开始瘪,他便开始觉察到了一点下降的趋势。 于是,这颗硕大的热气球便在众人的注视下缓缓下坠。等到它接近地面时,司徒亮便彻底关掉了炉火,平稳地降落在了地面上。 桂哲翰看到这样平滑的坠落,默默地将质问咽回了肚子里。他心里甚至有一种感觉。 这颗热气球很快就会再升起。 事实也的确如桂哲翰所料。 司徒亮落地以后不到一会儿,李信就又发出了一个“起飞”的信号。 司徒亮看到以后,立即重新点燃火焰。干瘪的球体很快又充盈起来,不一会儿,热气球便再次带着他一路上升,回到了刚才的位置。 平地起降,完成。 李信手搭凉棚,搁在眉上望了一会儿,然后满意地点点头,看着桂哲翰道:“现在呢?桂大人还有什么问题吗?” 桂哲翰面如死灰,嘴唇颤动着,许久许久都没有说出什么话来。 陈尹站在文臣的行列中,目光也明灭不定。他看得出李信做出来的这个球非常有用,但同时他也对未来有些微妙的担忧。毕竟这个所谓的“科学”是个全新的事物,将来很有可能失控。 (本章完) 第六百九十四章 乾纲独断 李信承诺过的能平地起降,顺带着还能调节飞行高度的飞行器已经成功地在众目睽睽之下展示了它的能力。司徒亮虽然没飞过几次热气球,但他的驾驶技术却绝对说不上差,充分显示了热气球的稳定性。 桂哲翰满脸通红,最后却还是开口道:“不行。我还是不同意科学部的建立。” 李信微微皱起眉头。 这种说话不算话的人可就有点难办了。 周围的大臣们都窃窃私语,并没有急着对出尔反尔的桂哲翰进行谴责。因为他们跟桂哲翰一样,并不希望看到科学部的建立。 本来桂哲翰对于食言这件事还有些心理负担。毕竟他是在朝堂这么多大臣们的眼皮子底下与李信打赌,并且承诺自己要是输了的话,就绝不阻碍科学部的建立。如今这么光明正大地反悔,总让他有些心虚。 但是,不反悔又能怎么办呢?他是真的不想看到科学部的建立。再驽钝的人也看得出,“科学”这两个字背后藏着的,是一种几乎能与圣人之言相媲美的大道。谁知道这种大道兴起以后,未来到底是会与儒家学说水乳交融,还是杀得你死我活呢? 若是水乳交融还好,可要是科学二字彻底绝了儒家的路,让天下儒生无路可走,那又该如何?想到这里,桂哲翰就没来由地有种为万民请命的崇高感,稍稍抵消了几分他对自己说话不算话的愧疚。 除此之外,朝堂斗争这种事也充满了不确定性,万一将来有人利用科学部做了些什么勾当呢? 一切的一切都是桂哲翰不能接受的未知数。他无论如何都必须反对科学部的建立。他相信,只要他够坚持,一定能争取到很多跟他抱有相同看法的朝臣与他一起反对科学部的建立。 到时候,就算李信的热气球再能飞,那也只能是他个人的玩具,而没有办法登上朝政这大雅之堂。 从目前没人嘲笑桂哲翰出尔反尔这件事来看,或许事情的发展的确跟桂哲翰的预料一致。 李信默默地长出了一口气,什么也没有说。 他早就预料到桂哲翰这家伙很有可能会出尔反尔,所以他并没有觉得多意外。毕竟,退一万步说,哪怕桂哲翰真的依照承诺,放弃反对科学部的建立,谁又能保证朝臣之中不会有别人再站出来反对呢?按照常识来推断,这才是最有可能发生的状况啊。他怎么可能想不到? 坦白说,李信弄这个热气球,根本就不是为了给朝臣们看,而是为了给一个最重要的人,一个能决定这一切最终命运的人看。 这个人,就是直到此刻都依然保持着沉默的李二陛下。 说白了,科学部到底能不能顺利建立,最关键的人物就是李世民。其他人说得怎么舌灿莲花口吐白沫,那都不好使。李世民手里握有至关重要的决定权。如果他铁了心要建立科学部,那么科学部就没有建立不起来的道理。 (本章完) 第六百九十五章 强势支持 之前李信跟李世民说起要建科学部的时候,李世民只说会在暗中支持李信。原因在于,他很清楚,要想建立这样一个独立于六部的部门肯定会面临朝堂上非常巨大的阻力。在清楚地认识到科学部的终极价值之前,他并没有那么强烈的动机去正面对上朝臣的压力。 皇帝这个位置的确可以乾纲独断,但是这都是有代价的。李世民一开始并不想付出这样的代价。李信明白这一点。 那么......现在呢? 李信不留痕迹地看了一眼李世民。他静静地站在几位内侍的环绕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陛下,看到了吗?看到科学部的力量了吗?你有足够的勇气将这股力量纳进你的手掌中,并且试着掌控它吗?以你的智慧不可能看不出这是何等的伟力吧? 李信默默在心里祈祷着。 桂哲翰见李信不说话,便有些得意,觉得李信毕竟还是年轻了些,竟然这么轻易就拿他没什么办法了。他笑道:“楚王殿下还年轻,尚且不知道朝政的复杂。新设一部这种大事,绝对不能这么儿戏,要谨慎谨慎再谨慎.......” “的确不能儿戏。”李世民突然出声说道。 桂哲翰闻言,脸上露出喜色——没想到皇帝竟然会出声支持他的说法。他回过神,正要对皇帝行礼谢恩,但却被李世民的下一句话震住,恍若雕塑般停住不动。 “身为翰林院学士,当日却在众目睽睽之下与楚王打赌,这件事本身已经足够儿戏。”李世民面无表情地说道,“没想到,今日你却还变本加厉,当众食言,出尔反尔......你把朝廷当成什么了?” 桂哲翰冷汗都下来了。 怎么剧本不对啊?皇帝怎么冲他来了? 他完全来不及细想,便立刻跪下,道:“是微臣考虑不周,行事不端,有损朝廷颜面,请陛下责罚。” 皇帝说你有什么问题,最好你就是有什么问题。当众顶撞,尤其是在眼下这种气氛前,当众顶撞皇帝,那皇帝只会更生气,后果也只会更差。 但是,李世民的态度却完全没有因为桂哲翰的认错而有所好转。 “那就罚你三年俸禄以儆效尤吧,你可有异议?”伟大的李二陛下在说这句话时虽然没什么语气变化,但君王不容置疑的权威却已经表露无遗。 桂哲翰怎么可能没有异议?满肚子都是异议。但是他不敢讲,一个屁也不敢放,只能低头领受惩罚。 李信站在原地,看着李世民,缓缓露出一个微笑。 一种无言的默契在李信与李世民之间流转。 在场的其他官员也逐渐回过味来:妈的,这哪里是因为桂哲翰出尔反尔才责罚他?明明就是因为他反对科学部的建立而责罚他。 三年俸禄,说轻不轻,说重不重,但却是实实在在的一下警告,敲在每一个人的心上。 不少人开始交换眼神,目光中均有一个疑问:怎么皇帝突然这么坚定地支持科学部了? (本章完) 第六百九十六章 科学部成立 事实证明,眼光这种东西,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智慧超群的人一眼就能看穿某些东西的价值,并且为之付出相应的代价或者冒相应的风险。 李世民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说实话,李信完全是占了来自后世的便宜。假如他跟李世民一样,土生土长在大唐的时空下,脑子里没有那么多来自后世的知识,他能不能准确地判断出热气球或者科学部的价值? 这个问题的答案,连李信自己都不乐观。恐怕大概率是否定的才对。 这也就更加看出李世民的难能可贵。 在场的官员领会到李世民的意思之后,暂且还不愿意就这样退缩。他们还有最后的希望——如果陈尹、萧瑀、房玄龄等等这一帮尚未表态的大佬愿意站出来反对科学部的话,或许他们还能...... 但是,这帮人精一样的大佬会做这种事吗? 答案是否定的。 他们本身就是与李世民绑定的关陇贵族。有什么道理不跟李世民站在一边?要知道,李世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么明确地在某件事上表态了。 眼下这样的状况,他差不多已经算是把话挑明了:还有谁反对科学部的建立?谁反对,谁就遭殃! 在这种情况下,陈尹、萧瑀、房玄龄、杜如晦等等这一大帮人,连一条让他们站出来跟皇帝唱反调的理由都找不到。 李世民面对着鸦雀无声的人群,缓缓开口说道:“众位卿家都看到了,通过精妙的工具,我们大唐现在掌握了飞行的方法。目前来看,或许还有些简陋,但假以时日,或许便如楚王所说的一般,能成为战场上扭转乾坤的胜负手。” “从这一点上,朕已经清楚地看到了科学的价值。”他接着说道,“所以,朕宣布,即日起成立科学部,独立于六部之外,该部最高长官为大院长,授四品官衔,暂由楚王李信担任。” 这些安排都在李信的意料之中,所以他并没有表现出什么意外之喜,但还是立即跪地谢恩。 李世民点了点头,叮嘱道:“科学部的设想是你提出来的。这个部门具体怎么个章程,还有司徒亮、陆大仁两人在科学部内的官职安排,你要尽快安排好,交一份报告上来给朕。听到没有?” “微臣遵旨。”李信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李世民轻轻嗯了一声,目光扫过面前所有人的脸。没有人说话。 “那就这样吧。”李世民最后扔下这句话,仿佛将今天发生的所有事情盖了一个不容反驳的章。这意味着,所有事情到此为止,没有任何更改或者商量的余地,就这样定下来了。 李信目送李世民远去,这才站起身来,掸了掸身上的灰尘,没有理会任何人,便在无数复杂的目光中走到热气球下面,给司徒亮打了个降落的手势,然后与之一起回到了楚王府。 “王爷,我们成功了?”司徒亮一直在热气球上,不知道下面的状况。 李信微笑着点点头,道:“是的。成功了。” (本章完) 第六百九十七章 请夫人赏脸 陆大仁自从上过一次朝之后,对那个地方便有些微妙的畏惧。再加上他又恐高,不能上热气球,所以今日李信上朝便没有带上他,让他留在王府等消息。 一见李信和司徒亮进门,陆大仁便上前去问道:“怎么样怎么样?成功了吗?” 司徒亮笑道:“有王爷呢。都成功了。” “你今天也飞得不错。”李信微微一笑,点了点头。的确,司徒亮极其出色的驾驶技术也是热气球能折服李世民的关键原因之一。 陆大仁狠狠地挥了两下拳,像是在锤什么无形的东西,好发泄他心中的激动。 李信笑着拍了拍陆大仁的肩膀。 陈幼澜也早就得了下人的通报,来到前厅,静静地看着李信和陆大仁、司徒亮说话,目光中满是柔和。她一直都知道李信看重什么。 从她与李信相识开始,明明能写得一手好诗的李信却对诗文一类的东西非常不屑一顾,并且屡次说过“诗词不过是小道而已”之类的话。坦白讲,她最初并不理解这些,还以为李信是故作轻狂之语,又或者是真的过于轻狂罢了。 直到后来,陈幼澜亲眼看着李信将蓝田县从一个一穷二白的穷乡僻壤变成远近闻名的富庶所在,她才真正地理解了李信为什么不看重诗词歌赋。 还有什么比让更多人吃饱饭更重要?蓝田县的那帮乡亲们,一个比一个热情善良,一个比一个勤劳肯干,一直都是如此。可是,在李信出现之前,他们却还是不得不经常忍受饥饿的折磨,全靠楚王府这边仁厚,只收取低廉的地租,他们才能好好地活着。 可即便如此,前些年干旱的时候,他们还是不得不求告到楚王府来。因为他们连这点微薄的地租都付不起了。 这公平吗?很显然不。 跟李信相处得越久,陈幼澜就越能体会到他的心情。的确,看着村里的毛头小子们长得白白胖胖地满地乱走,看着村里的男男女女都不再面有菜色,反而满脸红润,个个精神抖擞,她怎么会不觉得痛快? 她从李信那里听到过很多次“科学”这个词。一开始,她不太懂。但后来,她懂了。她知道这是一种全新的学说,拥有着远远超过诸子百家任何一家的力量。它能让更多人吃饱,也能让人做到以前绝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还能让大唐变得前所未有的强大...... 陈幼澜知道,李信心中一直有个理想。他想做科学的传道者。她也知道,如果今天顺利的话,那么在朝堂上闹得沸沸扬扬的科学部应该就此尘埃落定。 她非常理解此刻李信的心情。 李信也注意到了静静站在不远处的陈幼澜,立即笑着上前去,将其揽入怀中,笑道:“吩咐厨房弄两个好菜,为夫今天很高兴,请夫人一起喝两杯,不知道夫人肯不肯赏脸呐?” 陈幼澜早已习惯了李信的亲昵,笑着道:“夫君这么说,那我哪来不赏脸的道理?” (本章完) 第六百九十八章 科学部的框架 朝廷六部包括礼部、工部、刑部、兵部、吏部、户部。这六大部门的最高长官都是三品大员,唯独科学部的最高长官,所谓的大院长,只是四品官。这使得科学部乍看起来似乎比其他六部低一级。 其实,这是李世民做出的让步。也是科学部想要独立于六部之外所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三省六部是古制,从前隋的时候,制度就是这么定下来的。冷不丁多一个跟六部并驾齐驱的第七部,这在权力结构上就是一个巨大的变化。虽然名义上科学部不具有任何权力,但将来的事情谁说的准呢?朝堂上的老狐狸不会有人将这样的承诺放在心上。 在他们看来,不管多出来的第七部叫什么名字,只要它是多出来的,就是一种威胁。 李世民虽然不介意用强力手段将此事确定下来,但也不得不做出让步,从而争取到更多中立者的默认。而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科学部的最高长官在品级上比其他长官低一级。这就表达出了一个意思:科学部虽独立于六部之外,但却并非与六部并驾齐驱,只是一个独立机构而已。 这个态度明确地表达出来之后,反对的声音才减弱了那么多。 说实话,李信并不在意科学部到底是不是比其他六部低一级。他看重的只是科学部究竟能不能独立在六部之外而已——品级低一点又怎么样?只要在职能上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那也就不存在什么上下尊卑,科学部还是可以自行其是,这才是最重要的部分。 端坐在书房中,李信手里拿着笔,默默地在面前的白纸上写下三个大字:科学部,随后又在下面写了个“大院长”,后面填上自己的名字。 经过长时间的练习,李信已经逐渐习惯了毛笔字,写得也有些像模像样。虽然比不上正儿八经的书法家,至少也不是当年那种会被人嘲笑的水准了。当然,用毛笔仅限于写字。平时画画或者设计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时,他还是更喜欢用接近于铅笔的炭条。 最高长官大院长.......那么下面设他三个院长不过分吧?副手多一点,将来才比较好当甩手掌柜嘛。 李信默默在心里琢磨着,最后还是决定:再加一个,四个院长。 当然,这并不是因为想要偷懒。而是因为他前世看过的一本闻名世界的魔法小说里面,主角上的那个魔法学校就有四个学院,他这个科学院肯定得跟人家对齐一下.......好吧,开玩笑的。 其实是他认真考虑了一下,还是决定按照后世“理、工、农、医”的基本划分,将科学部划分成四大块,每一块都由一个专人负责,即院长。 每个院长再配一两个副院长以及秘书或者助理的职位......听起来怎么有点腐败的味道。 李信摇摇头,赶走那些乱七八糟的龌龊思想,继续在纸上来回地打起了草稿。 (本章完) 第六百九十九章 缺人手 经过一番伤脑筋之后,科学部的架构总算初步成型。 李信为大院长,手底下有四个分管理工农医四大领域的院长,在院长之下又有副院长、普通院士以及一些弟子。除了这些主体之外,后勤和财政一类的人员也必不可少——毕竟科研和烧钱很多时候是可以划等号的,总要找几个专人负责跟户部扯皮,争取经费才是。 科学部的架构设计起来也并没有费多大力气。毕竟他好歹也当过几年大学生,对于高校科研机构什么的有些了解,照猫画虎地搞一份像模像样的组织架构出来并不是难事。最难的部分还是在于:这些多出来的职位到底该找谁来担任。 司徒亮和陆大仁自不必说。作为首届贞观奖的获奖者,也是设立科学院的直接理由,他们俩必定是能入选今年的院士,属于工科院。至于工科院的院长嘛,他们俩的资质和能力都够不上,哪怕强行塞给他们俩,他们也做不好。 李信有点伤脑筋地敲了几下桌面,自言自语道:人才,人才......大唐最宝贵的是什么?人才呀! 科学部的架子搭起来了,却没有合适的人选能够填进去,这就很让人无语。下面的院士和学生什么的可以慢慢招,但是四个院长还是尽早确立下来为好。 工科院是李信目前最看重的一个部分,他必须往里安排一个靠谱的人手。于是,他便想起了陈辛恒。 这家伙一直以来都对李信研究的数学、物理很有兴趣,而且目前已经颇有心得。再加上这家伙虽然看起来不靠谱,做起事来却还算是稳当,至少在与人交往上颇有一手。如果让他当工科院的院长,应该能帮上不少忙。 李信缓缓点了点头,将陈辛恒的名字写在工科院下面,然后将目光转向医学院。 如果没记错的话,他还有个沉醉在医学研究当中的弟子,许敬臣。想必他也不会拒绝帮李信一个忙。 至于理学院嘛,研究的都是数学物理化学这一类偏向理论的基础学科。除了李信本人以外,大唐绝不可能有第二个人在这方面有值得一提的造诣......李信稍稍犹豫了一下,决定自己兼任理学院的院长。 至于农学院,李信就有一点抓瞎。 说到农事,无论如何也无法绕过的部门就是司农寺。李信现在想要找一个合用的农学院院长,最好的办法就是到司农寺要一个靠谱的人。可是他偏偏对司农寺没什么了解,怎么可能找的出一个靠谱的家伙? 更何况,上次将占城稻交给司农寺试种,结果差点把种子全部浪费掉的事件又让李信对司农寺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李信的指节在司农寺上停留了好几下,最后才重重地敲了一下,起身向外走去。 他可不是一个有问题喜欢憋在心里的人。更何况,他认识那么多朝堂上一等一的老狐狸,遇到问题不去找他们请教一下,听听他们的意见,岂不是浪费资源? (本章完) 第七百章 今天李信嘴很甜 很多年轻人莫名其妙地会有一种好面子的心态,仿佛低头向人请教就是一件多么丢脸的事情。还好李信从来不曾有过这种毛病。 越是他看重的东西,碰到他没有把握的时候,他就越是乐意去找别人请教——原因很简单,越是看重一件事,就越是不能接受在这件事上失败,那么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做好万全的准备。 什么叫准备?总不会真的有人觉得硬着头皮干下去叫充分的准备吧?当然是找懂行的人指点一下,或者去什么地方找资料看一看咯。 眨眼间,李信便到了陈幼澜的娘家,也就是中书令陈尹家。这位大唐重臣虽然在“科学”这件事上懂的不多,但是在“科学部”这件事上,却绝对能给出不少建议。 陈府的下人一见姑爷上门,都热情地行礼,一边将李信迎进门,一边向里面通报。 少顷,李信便被领到陈尹的书房,与之对坐。 陈尹让下人奉茶来,随口问道:“今日澜儿没有与你一起过来吗?” 李信道:“小婿今日是特意来向岳父大人请教一些事情,所以没有带她一起。” 陈尹闻言,心中便有些好笑:李信平时哪有这么恭敬?一口一个“小婿”、“岳父”的......这臭小子,只有到了有求于人的时候,才知道什么叫礼貌。 不过,正所谓大人有大量,陈尹倒也不会跟李信这家伙一般见识。他笑了笑,道:“什么事能难道绝顶聪明的楚王殿下呢?老夫也未必能解答啊。” 李信苦笑道:“岳父,不要打趣我了。” 陈尹将一杯茶推到李信面前道:“说吧,是不是你那个科学部的事情?” 李信连忙点了点头,道:“陛下让我写个科学部的章程出来。我哪里干过这种事?又没有经验,所以只能拜托岳父大人给我指点指点,小婿一定好好待幼澜,逢年过节还带礼物来孝敬您......” 陈尹越听越无语,摆了摆手,示意李信赶紧停止他的油嘴滑舌。 什么鬼哦。好好待幼澜、逢年过节上门来送点礼物表孝心,这本来不就是姑爷该做的事情嘛?合着李信这小子本来就没打算为了这“指点”表示些什么......亏得他嘴里还说得那么大方,仿佛他真的下了血本以示感谢一般,真是....... “行了。”陈尹道,“你先大概给我说说你的想法吧。” 他对李信的脑子还是相当认可的。而且他也知道,李信说的是“指点”,意思是让他做一些修修改改的细节工作。这说明,李信心中已经有了大体的框架。 人家都让你开口说了,李信更加不会扭捏,直接竹筒倒豆子地将自己对科学部未来的设想和规划大致说了一遍。 陈尹一言不发地听,连茶也忘了喝,任由那杯热茶在空气中逐渐变凉,散了香味。 良久,李信说的口干舌燥,端起茶杯将冷掉的茶水一饮而尽,然后抹去嘴角的一点水渍问道:“如何?” (本章完) 第七百零一章 陈尹的认可 陈尹却不急着说李信这设想如何,而是摇了摇头,道:“堂堂大唐王爷,喝个茶却如此粗鲁,实在有失风度。” 李信哑然,只好露出一个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陈尹在朝堂多年,并且中间也在六部待过,对于各个部门的架构相当熟悉。他听完李信的话以后,不需要用笔写,脑子里就已经大致浮现出一张清晰的架构图。从这张图里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每个位置所负责的事情,一点模糊的空间也没有。 他看着李信问道:“你搞这个科学部.......真的不打算沾任何权力?” 李信愣了一下,点了点头。他的表情中甚至有些奇怪,仿佛疑惑为什么陈尹要这样问。 而陈尹则是有些意外。他一直以为这个所谓的科学部其实是李信与李世民一起设计的一步大棋,为的是将来能将它变成一个实权部门,加强君权与相权的制衡等等等等。毕竟科学部是独立于六部之外,也就是说,它不归三省管辖,是一个不受相权约束的部门。 坦白说,从那日李信提出建立科学部的建议之后,陈尹就一直抱着这样的想法。但他不论怎么想,都想不出李世民为什么冷不丁地要走这样一步棋,也看不出目的在哪里。因为从目前的状况来看,君权和相权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很好的平衡,根本没必要留下这样一手棋。 这种事,陈尹也不好直接开口问李世民,所以便闷在心里。以至于他甚至已经想到:或许这个科学部是为太子李承乾所留?为的是防止将来君权被相权过分削弱之类的...... 因此,眼下当他从李信口中听到科学部真的不牵涉任何权力斗争时,他是真的忍不住有些意外。 “李信,”陈尹开口道,“你坦白跟我说,你费尽周折建立这个科学部,却又不是为了权力,那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李信这才有些明白陈尹的疑惑之处,不由得笑了笑。 “岳父大人,你太看重朝堂了。”他道,“我想要的根本就不在朝堂上.......我要的是强盛的大唐,是一个人人都能吃饱饭,每个大唐人都能挺直腰板活着的盛世!” 陈尹听到这样的豪言,下意识地有点想笑,不过旋即便生出一股悲凉——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听到这样的话竟然会无动于衷,甚至有些想笑了? 不过,他毕竟是老狐狸。心神的动摇仅仅是一闪而过。他的表情平静如常。 “科学部.......真的能做到这一点吗?”陈尹显然并不是很有信心。 李信坚定地点了点头。 陈尹没有再多说什么。他沉默了一会儿,才道:“如果你的科学部的确不打算掺和朝堂的事情,那么你这么设计,倒是没有什么问题。” 得到老狐狸的认可,李信总算松了口气。他毕竟只是将记忆中的架构大致描摹出来,这来自后世的学术架构能不能适应大唐这个时代,还是未知数。如今看来,或许还不差。 (本章完) 第七百零二章 农学院长的人选 陈尹自顾自地继续说道:“按照你的说法,工科院将来是研究这些所谓‘利器’的,想来司徒亮和陆大仁应该是要进入这个学院的吧?所以说......这个院肯定是你接下来最看重的部分咯?” 他端起茶杯,却发觉茶水已经冷掉,便又将其放下,继续道:“司徒亮和陆大仁乃是田舍出身,不熟悉朝堂上的章程。你不可能让他们两个当工程院的院长。我猜,你应该是打算让辛恒那小子坐这个位子吧?” 李信听完这话,不由得心悦诚服,道:“不愧是岳父大人。” 当然,这是嘴里说的话。他心里实际上想的是:老狐狸就是老狐狸,眼光毒得很,一眼就看穿了司徒亮和陆大仁的本质。 的确,这俩人的性格,当技术员是绰绰有余,但是要做承担责任的院长就不容易了。 至于陈尹能猜到陈辛恒头上,这其实也不奇怪。毕竟陈尹一直都知道陈辛恒在钻研李信那些乱七八糟的算术问题,只是没有去管而已。 陈尹道:“行了,不必再拍马屁。你那个部门,老夫懂的确实不多。只能说大体上框架还可以。建议你好好挑选一下院长的人选,不要给自己找麻烦。” 李信连忙道:“实不相瞒。四个院长之位,我心中已经安排好三个,唯有一个还需要岳父指点一下。” “是什么?”陈尹问。 “农学院。”李信道,“我与司农寺不熟,想从那里调一个合适的人过来当院长都不知道该从何调起,所以想问问岳父有没有什么想法。” 陈尹身为中书令,对六部的人员有比较清楚的认知。他问道:“你有什么要求?” 李信道:“不要太蝇营狗苟或者喜欢钻营权谋就行。我这里不欢迎这样的家伙。最好还要对农事有所了解,别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那农学院可就成了笑话了。” 陈尹笑道:“你还好意思嫌弃别人四体不勤?我看,最懒的就是你。” 什么叫一针见血?这怕是就叫一针见血吧。 岳父别扎了。 李信深吸一口气,勉强笑道:“岳父大人,莫要开玩笑了。” “我可没有在开玩笑。”陈尹说完这句,皱起眉头,认真地想了一会儿,才终于道,“你这么一说,我觉得合适的人选也不多了。” “一个就行。院长本来也只有一个。”李信道。 陈尹道:“那你就去司农寺找孟焦吧。” “孟焦?”李信疑惑地重复了一遍。 陈尹点点头,道:“这个人完全符合你的要求,而且能力很强。只可惜脾气和兴趣都怪了一点。倘若你能收服他的话,一定能帮上你很大的忙。” 李信听陈尹这么高度评价这位名为“孟焦”的仁兄,不由得对其产生了兴趣。他笑道:“行。今日天还早,那我这就去见见这位孟焦。” 说完他便起身向外走去。 陈尹本来还想留李信吃一顿便饭再走,想了想却没有开口,任由李信自顾自地去了。 年轻人对自己想做的事情充满热情和干劲,没有比这更好的事情了。 (本章完) 第七百零三章 豌豆 上回来司农寺的衙门,李信碰上了史立雄这家伙,着实让他觉得有些不爽。好在这一回并没有见到这家伙,也不知道被罚到哪里去了。 李信步入衙门内部,心里对史立雄的离开没有半点遗憾,反而还觉得庆幸。这种对工作不上心的家伙,还是趁早踢走为好。 “拜见楚王殿下。”过路的小厮躬身行礼。 李信点点头,问道:“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个叫孟焦的?” 小厮眨眨眼,道:“孟大人现在应该在堂后面呢,殿下顺着这条路走下去,然后右拐就能看到了......” “嗯,谢了。”李信随口道了声谢,便向前走去。 小厮挠了挠头,一来是不知道李信找那位孟焦大人做什么,二来则是对李信竟然会向他一个小厮道谢这件事有些意外。平时给司农寺的这些老爷们倒茶,也没听过几声谢啊。冷不丁听到楚王这样的大人物给他道谢,他没来由地有点浑身得劲。 只能说,楚王的风度的确与别个不同。 李信按照小厮指的路,很快来到了司农寺衙门的后半部分。这里有三块小田,作用跟他在府上弄的试验田差不多,不过没有划出格子来。当初他送来司农寺的占城稻如果受到充分重视,早早地就该种进这几块田里。可惜,并没有。 不过没关系,如今那些稻子已经在楚王府里安家落户。有李信的亲自侍弄,它们长得都非常不错。 眼前这三块田里有两块都空着,长了许多杂草,唯有最里面那块生长着绿油油的某种作物。李信好奇地走过去看,这才发现田里种的竟然是豌豆! 这东西可不起源于中原。李信也不是很闹得清它到底是什么时候传入华夏。不过如今看来,至少在唐朝的时候,它就已经不算是罕见的作物了。 李信上前去,蹲下身子摸了摸豌豆的叶片,不由得想起以前常玩的游戏。在那个游戏里,豌豆可是个强力的炮手。想到这里,他不免从心底生出无限感慨,唏嘘不已。 “喂,谁允许你乱动东西的?”突然,一个低沉的男声从身后传来。 李信回头一看,是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中年男子,裤管卷到小腿处,看样子完全就是个农民,与周围着官衙的环境显得非常格格不入。 “哦,不好意思。”李信站起身,问道,“这豌豆是你种的?” “豌豆?”那人奇怪地重复了一遍,“是什么?戎菽豆的另一个名字吗?” 李信不知道该如何回答。那人也没有过多理会,便自顾自地下田去摆弄那些豌豆的叶片了。 李信站在田边看着这人的动作,心道:穿着这么古怪地在官衙里走来走去,说明他肯定不是小厮,否则早就被上级训斥好好穿衣服了.......多半是司农寺的官员。 再加上此人刚才对李信说话时那种微妙带着点无礼的语气...... 这个家伙该不会就是陈尹说的“孟焦”吧? (本章完) 第七百零四章 交谈 李信看着那人的动作,忍不住开口试探道:“请问,你是孟焦孟大人吗?” 那人的动作明显一顿,然后抬起头看了李信一眼,目光中满是疑惑:“是啊。你是?” 李信的嘴角扯了一下。陈尹说的还真是没错,这个叫孟焦的人明显就是那种醉心于自己的事情,对别的东西毫不关心的那种怪咖。否则在科学部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他怎么会连惹出这件事的李信都不认识呢? “晚辈李信,见过孟大人。”李信一边自我介绍,一边拱手行了一礼。人刘玄德还三顾草庐呢,他李信虽然暂且还不知道孟焦到底算不算得上是诸葛亮,但行事稍稍恭敬一些,多给点面子,总归不会是坏事。 发觉眼前这个年轻人竟然是楚王以后,孟焦更加疑惑了。 他一个司农寺的小官,又跟楚王没有过交集,为什么楚王会来找他呢? 孟焦疑惑地行了一个全礼,道:“原来是楚王殿下当面。下官失敬。” “无妨无妨。”李信连忙摆手。 “楚王殿下此回来司农寺是有何公务吗?”孟焦问道。 李信想了想,道:“也算是公务吧。专程来找孟大人。” “楚王殿下请说。”孟焦说。语气里带着几分公事公办的态度,仿佛有些抗拒和戒备。 这也很自然。冷不丁有人到工作的地方来找你,而且还是个以前从来没有交集的人,多数人都会有些警惕心。 李信并不在意这点小小的细节,直接说道:“孟大人听说朝廷要组建科学部的消息了吗?” “有所耳闻。”孟焦没有说谎,他的确是有所耳闻罢了。 司农寺在朝廷诸多部门当中比较边缘化,大多数在政治上有抱负的年轻人都不会想要进入司农寺任职。一般来说,如果被调到司农寺,哪怕是平级调动,一般也会被认为是贬谪。 没办法,华夏传统文化里面就是有点轻视体力劳动者。而且对于在朝为官的人来说,司农寺的职能距离他们最不齿的“田舍奴”很近,所以也就染上了那么点上不得台面的刻板印象。 孟焦作为司农寺的一个小官,本身不用上朝,与其他部门的交集又不多,所以消息不灵通。能听说科学部建立这件事,已经是因为当日李信在宫里试飞热气球惹出大轰动的关系了。 顺带一提,孟焦虽然听说李信在宫里把人送上了天,不过毕竟是没有亲眼见到。所以他一直觉得朝臣们可能是被李信用某种特殊手段给糊弄了。毕竟,人怎么可能飞上天呢? 就连这所谓的科学部,他都觉得或许是某种权谋斗争之后的各方面妥协出来的结果。当李信提起这三个字时,他便心中暗暗警惕,生怕卷入了什么不可预知的危险或者斗争当中。 李信并不知道孟焦在短时间内已经闪过了这么多内心戏,而是继续自顾自地提出了自己的请求:“陛下任命我当科学部的大院长,也负责设计科学部的架构......” (本章完) 第七百零五章 拒绝 “科学部将会分为理工农医四大学院。我想邀请你担任农学院的院长。不知你意下如何?”李信问道。 孟焦没有回答,反而问道:“为什么是我呢?司农寺明明有那么多官员。” 李信笑道:“因为有人向我推荐了你。” “谁?”孟焦问道。 “中书令大人。”这并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李信便直说了。 其实,陈尹会注意到孟焦,也是因为当年他手下有个人调到司农寺时,向他举荐过这个名为“孟焦”的年轻人——当时还是个年强忍——认为孟焦很有学识,能力很强。于是,他好奇之下,便找孟焦交谈过国事,发觉此人颇有见解,提出想要将其调到自己手下听用。谁料,却被孟焦坚定地拒绝了。 因此,陈尹对孟焦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当李信说要找个合适的农学院长的时候,他立即想到了这个人,并将其推荐给李信。 孟焦也记得中书令陈尹向他抛出过橄榄枝的事情。不过,当初他连陈尹的橄榄枝都拒绝了,怎么可能今天突然就接受李信的橄榄枝? “说来惭愧,下官才疏学浅,恐怕难以担当农学院院长之职位。”孟焦道,“请楚王还是另寻高明吧。” 李信扁了扁嘴,没有说话。 坦白讲,对于孟焦的拒绝,他并不意外。毕竟,连陈尹都说了,这家伙脾气怪怪的,不是那么好搞。怎么可能他一过来,上下嘴皮一碰就令其纳头便拜呢? 孟焦见李信不说话,又没有走的意思,便不再理会,继续照料脚边的豌豆。 李信不是一个那么容易放弃的人。 要知道,陈尹这老狐狸的眼光可刁着呢。能够被他正面评价的人,多半还是真的有些能力的。在没有其他更合适人选的前提下,李信还是要想办法做通孟焦的工作,将他骗到.....哦不,应该是劝到科学部来任职才好。 李信轻咳两声,道:“孟大人好像很喜欢这些豌豆?” 老话说的好,没有话题的时候就从对方的喜好入手。想来孟焦对这片豌豆田如此上心,应该是挺喜欢豌豆吧?虽然这话听起来怪怪的,正常人喜欢豌豆干嘛?但是......这个孟焦的脾性,也不是太像正常人啊。李信随口这样猜测似乎也无可厚非。 孟焦见李信这么快就跳过了请他当什么院长的话题,不由得稍稍松了口气,道:“倒也谈不上喜欢。就是想搞清楚一些问题。” “什么问题?能说与晚辈听听吗?或许晚辈可以解答呢?”李信立即说道。 孟焦看了李信一眼,笑道:“王爷种过田吗?” 这笑容本来是有些轻蔑的。但李信却斩钉截铁地回答道:“当然。当初送到司农寺来的占城稻后来就都被我带回楚王府育种了。全都是我亲自种下去的。” 孟焦哑然。他差点忘了史立雄因为占城稻而被罚的事就是因为李信而起。 但话虽如此,孟焦还是说道:“种田可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殿下务必要对那些稻子上心一些,免得突然浪费良种。” (本章完) 第七百零六章 动摇 孟焦说话的语气,听起来倒是真的对农事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在里面。李信对此很满意。毕竟是农学院的院长,要是对农业生产没有点热情怎么行。 不过,满意归满意,人家暂时还没同意要上科学部这条船呢。 李信道:“晚辈知道。” 或许是李信的态度足够好,孟焦也逐渐变得比较愿意说话。 他一边摆弄豌豆的叶子,一边说道:“不要小看了种地啊。这可是一门学问。” 李信眨眨眼,道:“知道。晚辈开设农学院正是为了聚集全天下有才学的智慧人士,为百姓们研究农事上的学问,研究每一种作物该如何播种,如何培育,才能得到最好的收成.......” 毕竟他是来拉人入伙的,一旦逮到机会当然就要像后世那些锲而不舍的销售一般,卖力地推销自己.....的科学部。 这句话也不知道是哪里打动了孟焦。他听完之后,立即抬头看了李信一眼,仿佛想要从李信的表情中分辨这是真话还是假话。 李信一脸认真地与孟焦对视,没有丝毫躲避。 “你是认真的?”孟焦鬼使神差地开口问了一句。 坦白说,李信的话说中了孟焦的心声。他一直都抗拒朝堂上的互相倾轧和斗争,认为费尽心机在这些事上还不如好好研究研究这些植物,谁能让每亩地多收成一石粮食,那么他的功劳就远比什么尚书之类的臣子来得大。 正是因为抱着这样的想法,孟焦当年选官时才主动选择了司农寺。但是,进入司农寺以后,他才发觉,原来司农寺根本不是他想的那么回事——一帮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读书人主导的农业部门,不管怎么想都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不靠谱。 连司农寺内部的官员都对农事都抱着一种微妙的鄙夷的态度,怎么可能把事情做好呢? 于是,孟焦成了司农寺里唯一一个经常会下地育种育苗的官员,也就成了司农寺里出了名的异类。 在一帮没什么职业道德的官员中间混入一个比较有职业道德的理想主义者,局面会变成什么样?孔夫子有过一个最经典的描述:君子如水,小人如油。 在一帮君子中间混入一个小人,那就像一滴油滴进水里,大家相安无事,井水不犯河水。但若是一帮小人中间混进了一个君子,就好比热油锅中滴进了一滴水,结果必然是噼里啪啦,油和水斗个你死我活。 孟焦的情况就和这滴水差不多。反正在司农寺各种受排挤,最后也就心如死灰了,打算就这样种种地,混到退休告老就行。没想到今天,他竟然能从楚王的嘴里听到要研究农事学问这样的话。他的心情不由得有些波动。 人总是渴望得到认同的。再孤僻和特立独行的人,在感受到被共鸣的时候,也会有些感动。 李信看得出孟焦疑惑,云淡风轻地点了点头,道:“当然。民以食为天。农事是如此重要的学问,怎么能没有一个机构专门研究呢?” 孟焦没有继续说话,而是又低头去看豌豆了。 李信知道,孟焦的心已经有些动摇。 (本章完) 第七百零七章 显隐性 孟焦当然不可能轻信李信说的话。但是,他的心已经逐渐偏向于相信李信的那一边。因为他已然意识到一个很明白的事实:李信骗他没有任何好处。 一来他不属于朝堂上的任何一股势力,不管要对付谁,他都使不上劲儿;二来他也不能给李信带来什么好处。说起来,恐怕他连当替罪羊或者顶缸什么的,恐怕都有点不够分量。 如此一想,李信根本就不可能为了什么政治目的而特意走一趟司农寺来找他,还编出这个什么农学院之类的瞎话来欺骗他。 那么也就是说.......这个所谓的农学院是真的? 孟焦用指腹摩挲着豌豆的叶片,不知道在想什么。 李信没有急着催促。他知道这个时候催促别人只会起到反效果,最好还是说些无关紧要的事情,舒缓一下气氛就好。反正拉人入伙这事儿也不急于一时。 “所以,孟大人为什么要在这里种这么多豌豆呢?”李信笑着问道,“你到现在都没说你要搞明白的是什么问题呢。” 孟焦对李信的态度显然比之前好很多。他道:“戎.....也就是你说的豌豆,它们结出来的豆粒有的大,有的小。我想培育出一种只结大豆粒的豌豆,所以将大豆粒豌豆的花粉.......” 李信沉默地听着孟焦的描述,目光却越听越震惊。 妈的,这不就是杂交试验吗?把大豆粒豌豆的花粉授予小豆粒豌豆,结果长出来的都是大豆粒。再把这一批大豆粒豌豆的种子种下去,随意传粉,结果子代又是有的结大豆粒有的结小豆粒......如果把豆粒大小这个形状改成高茎和矮茎,不就是标准的孟德尔的故事吗? 话说,眼前这个中年男子真的叫孟焦,而不是孟德尔吗? 李信沉默地在心里胡思乱想着,脑海中不断地浮现出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形象。当然,他的理智告诉他,孟焦就是孟焦,绝对不是孟德尔。 “......所以我认为,或许大豆粒掩盖了小豆粒的表现......”孟焦将自己的猜想简单描述了一遍。他并不知道,他所说的话在李信听来,绝对已经够到了“显性性状”和“隐性性状”这两个关键概念的门槛了。 一个学科建立的基础就是概念。牛顿以物理学的标准界定了“力”这个概念,于是他成了经典力学的奠基人。孟德尔搞出了“性状”、“显隐性”、“分离与自由组合”等等概念,于是成了世界公认的遗传学之父.......哦不,至少在眼前这个时空,遗传学之父可能要换人了。 孟焦用尽可能通俗的语言向李信解释他在研究的东西,却发觉李信一直没有说话,还以为李信对此不感兴趣,不由得心里有些失望——他本来还以为想要建立农学院的李信会是一个对这些东西感兴趣的人,所以才愿意说这么多。 “我老了,嘴比较碎。拿这些无聊的东西烦扰殿下,让殿下不耐烦了吧?”孟焦拱手道,“还望殿下恕罪。” (本章完) 第七百零八章 编故事 李信立即觉察到了孟焦在态度上的转变,连忙摆手道:“不不不!我并没有觉得不耐烦,只是孟大人这一番话让我想起了一些往事,所以才有些走神。” 孟焦明显不是太相信这样的解释,微微点了点头,连追问的意思都没有——既然话不投机,半句都嫌多,还是赶紧沉默吧。 李信只好苦笑着自顾自说道:“我小时候曾遇到过一个快要饿死的白胡子老爷爷。我给了他一些吃的,作为回报,他便便送了我一本书......” 孟焦微微皱起眉头:这话听着也太假了吧...... “不瞒孟大人说,刚才你说的话,跟书中的某些话很相似。”李信道。 孟焦不咸不淡地说道:“能与古人暗合,还真是下官的荣幸。” “这本书里说,世间生灵长成什么样子,都是由基因决定的。”李信缓缓说道,“稻子种下去以后,长出来的还是稻子;人只能生出人,这些都是基因在冥冥之中控制着。” 孟焦半信半疑地听着。 于是,在接下来的将近一个时辰里,李信将肚子里那点没超过高中生物学范畴的遗传学知识全掏了出来。当然,他也考虑了孟焦的接受能力,主要都以豌豆作为例子,简单介绍了性状的显隐性、基因的显隐性以及遗传过程中的基因分离现象等等。 孟焦一开始还只是虚以为蛇地应付,随后却越听越认真。 关于显性和隐性的事情,他本来还只是有点初步的设想,没想到听李信这么一说以后,他便陡然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大有想要高呼“原来如此”的冲动。 “基因”二字听起来像是李信的信口胡诌,但是通篇听下来以后,孟焦却不得不说——的确,必须要用基因才能解释这一系列的现象,甚至于连他折腾了那么久的大豆粒与小豆粒这对形状,如果从李信说的基因角度去理解,那便再明白不过了。 “想必当初殿下碰到的那位老人一定是一位惊世的智者,否则绝不可能总结出这样的学问。”孟焦感慨道。 李信尴尬一笑,随意地附和了两声——总不能真的告诉孟焦,根本就没有什么白胡子老头吧?如果硬要说有的话,那就只能是感谢当年的生物老师了,讲课还算有趣,让李信印象深刻,以至于都重生到大唐了还记得。 孟焦犹豫了一下,道:“殿下,下官有个不情之请,还望殿下......” 李信一看孟焦这表情,就知道他的“不情之请”是什么:多半是想借这本传说中来自神秘白胡子老头的绝本秘籍吧...... “那本书已经遗失了。”李信遗憾地说道。 “啊?”孟焦一愣,目光中满是失落,就差捶胸顿足了。坦白说,如果不是李信身份过于尊贵,他都像揪起李信的领子质问一下了:这等绝世孤本,怎么能不抄他几百本收着呢?这么轻易就弄丢了? 李信见状,笑了笑,道:“不过没关系。当时我觉得这本书非常有趣,所以看了很多遍,内容都记得,改日默写一份交给孟大人便是。” 孟焦大喜过望,连忙道:“下官拜谢王爷!” (本章完) 第七百零九章 盛世的希望 李信分明能觉察到孟焦对他的态度已经跟之前完全不同。见火候已经差不多,他便再度开口道:“不过坦白说,孟大人还是不要对这本书期望太高比较好。” “为何?”孟焦奇怪地问道。 李信苦笑着摇了摇头道:“那位老人给我留下的那本书中绝大多数都只是只言片语,不成体系。就比如反复出现的‘基因’二字,他自始至终也没有说过这东西的本质是什么......想要勘破生灵之奥妙,恐怕还需要更多的研究才是。” 孟焦本来不知道李信想说什么,听完这话以后才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道:“这又如何?学问的精进本就是一代又一代人努力的结果。那位老前辈能够提出这样的思想,已经是为后人省下很多力气了,难不成要他直接将天地至理都说与我等?” 李信一副虚心受教的样子道:“其实晚辈也是这么想。我之所以极力推动科学部的成立也是希望借助朝廷的力量,继续钻研这些学问,造福大唐。” 孟焦这才意识到李信想表达的意思,发觉自己落入了语言陷阱之中,只好无奈地摇了摇头。 两人诡异地沉默了一会儿。 “楚王殿下,我有一个问题。”孟焦问道,“我前些日子听说,你把人弄到了天上,是真的吗?” 李信笑着反问道:“你觉得呢?” 孟焦没有回答。 的确,他一开始相当坚定地认为李信一定是搞了什么障眼法之类,才骗过了那么多人。但是,如今听他说过这基因学说之后,他便有些迷惑了。 从刚才与李信这么一番对话之中,他不敢说自己有多么了解李信,但至少不觉得这年轻人会是个愚弄百官乃至于陛下的人。而且,他也开始疑惑一件事:陛下和朝堂群臣,真的是那么容易被愚弄吗? 正是因为开始觉得或许人真的能借助某种力量飞起来,孟焦才会忍不住开口向李信询问。 李信最终还是点点头,道:“是真的。其实要飞起来也并不难。” 说着,他简单地向孟焦讲了讲浮力、热胀冷缩等等原理。这些简单的物理原理孟焦平时就能观察到,所以他理解起来甚至比基因学说更容易。 “楚王殿下学究天人。下官佩服。”孟焦再一次拱手行礼。这一次,他是心悦诚服。 李信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道:“学问之路,永无止境。谁也不可能通晓世间所有的真理。所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起一套能不断发掘真理的体系,并且将它传承下去。这也是科学部的初衷。” 说着,他笑道:“大胆地设想一下,如果将来我们或者我们的后人,他们掌握了基因的奥秘,想让水稻长在哪里,它就长在哪里;想让小麦结多大的麦穗,它就结多大的麦穗.......” “那天下就真的是再无饥馑之忧。我大唐也可算是真正踏入盛世了!”孟焦感慨道。 (本章完) 第七百一十章 下一个院长 “所以,加入农学院吧。”李信笑道,“这个学院就是为了这个目标而设立的。多一口吃的,便能多活一人,功德无量的好事。不过,我得实话实说,以你我二人的寿数来看,有生之年恐怕是看不到这些了。” 孟焦愣了一下,随后笑着摇了摇头,最后道:“承蒙中书令大人举荐,也感谢楚王殿下的抬爱。这个农学院院长......我当了。” 李信这才松了口气,笑道:“下回记得把重要的内容说在最前面。我看你这么摇头,还以为你还是死心眼儿地不肯答应我呢。白费我那么多口水了。” 孟焦哑然失笑。 “行了。那就收拾一下吧,孟大人,别折腾这点儿豌豆了。”李信拍了拍身上的灰尘,道,“回去休息几天就准备上任。我们要干的可是大事!” 说话间,他转身向外走去,没有多留。 孟焦眨了眨眼睛,看着李信的背影不由得生出一股淡淡的迷惑感:怎么盏茶的功夫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刚才还是忧国忧民的好青年,怎么突然间就吊儿郎当得跟个纨绔一样? 他不由得有些担忧起来:跟着这样一个家伙混,将来不会出什么问题吧? 不过,担忧归担忧,他也没有回头路可走了。 别的不说,哪怕只是为了李信所承诺的那本书,那本记载了基因学说的书,他孟焦也不可能现在反悔说不当农学院院长了——对,李信的确没说过必须要孟焦当了农学院院长才给他这本书之类的话,但是,如果他现在反悔了,你猜李信会不会乖乖把书默一遍给他? 哎呀,今天太热啦,不想写啦。改天吧。 噢哟,今天太阴啦,头疼,写不出来。改天吧。 ...... 反正后世那些拖稿的作家有多少理由,李信就能编出多少理由。 除此之外,孟焦那颗沉寂已久的心也的确因为李信所描摹的那一番美好景象而再一次有了波动。 他今年也快四十岁了。躲在这司农寺又有几天清闲的好日子过呢?到头来变成一柸默默无闻的黄土,难道就是他想要的人生结局吗? 大唐科学部农学院的第一任院长...... 孟焦在心里念叨了一遍,不由得将背挺直了几分。 李信离开司农寺,回了楚王府,将孟焦的名字加到了科学部的规划当中。理工农医四大部门,理学院和农学院算是定下来了,剩下的便是工学院和医学院。 陈辛恒那边自不必说。李信早就托陈幼澜去跟陈辛恒交涉了。想必不会有什么困难。因为李信知道,陈辛恒这家伙也是个喜欢离经叛道的。虽然他不喜欢做官,但若是凑一凑科学部这种前所未有的新奇热闹,他却百分百不会拒绝。 那么,最后需要敲定的就是医学院了。 虽然说许敬臣那个医痴多半不会拒绝这样的好事,但李信还是决定亲自去见一见这个年轻人,听一听他的想法。 于是,李信第二天便去了太医署找许敬臣。 (本章完) 第七百一十一章 太医署 说起来,李信还从来没有来过太医署的官衙。来之前他总觉得或许跟后世的医院差别不大,不过亲眼看过之后,他才发觉,差别大了去了。 反正没有什么挂号处或者门诊室之类的地方,大体上反倒跟其他诸如户部、工部之类的普通官衙差别不大。倘若不是门口挂着大大的太医署的牌子,李信真的会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奇怪归奇怪,转念一想,李信也多少能明白过来。 这年头的医生又不像后世那样要这个仪器,那个检查的,看病的流程极度简化,基本上只需要医生加上纸笔就行。因此,所谓的太医署只要聚集一帮太医顺带着再备一个药材库就行,多余的职能部门根本就没有必要。 李信一边参观,一边往太医署里走。 当然,太医署本来是不能随便进去。但他今天特意穿了明晃晃的紫色蟒袍,也没有哪个不开眼的上来拦路。甚至还有太医以为他身子不舒服,主动上来问诊。 李信谢绝了对方的好意,问明白许敬臣的所在之后便继续向里走。 许敬臣本是太医署里比较出名的年轻医生,也很受上级重视。自从成了李信的徒弟之后,便经常受太医署里的人排挤,个个都说他趋炎附势什么的......当然,这是最开始的情况,随着后来李信逐渐在朝中崭露头角,许敬臣在太医署的待遇也是每况愈上。 李信从刚才那个太医的口中听说,许敬臣现在甚至已经有了自己的独立办公室,还有两个助手帮助他一起进行研究——听起来就很厉害的样子。 七拐八拐之后,终于来到了许敬臣的办公室外面。李信正打算敲门,却听见里面的人说道:“试了这么多办法......根本就没有一个可行的。” 听起来似乎心情很烦躁。 李信笑着摇了摇头。 看到别人被工作折磨得快疯掉,实在是令人愉悦。 他伸手敲了敲门。并没有人理会他。他只好又敲了一遍。 这一回,总算有人过来把门拉开。开门的并不是许敬臣,而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对方本来似乎有些怒气冲冲,但看到李信这一身紫色蟒袍,就将嘴里本来差点就要脱口而出的话咽了回去。 “阿泉,怎么了?是谁啊?”许敬臣的声音在屋里响起。 李信笑道:“是我。” 里面沉默了一会儿,随后便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许敬臣飞快地来到了门口,惊喜地说道:“殿下!你怎么来了!” “有点事情要找你。”李信说道。 “快进来快进来。”许敬臣连忙将李信迎进屋内,本想找个地方让李信坐下,却发现屋里到处都是乱扔的瓶瓶罐罐,连个落脚的地方都不太好找。 许敬臣尴尬一笑。 李信摆了摆手,道:“无妨无妨,我知道你的性子。” 许敬臣搓搓手,问道:“殿下为何事找我?只要我能帮上忙,我一定照办。” (本章完) 第七百一十二章 更好的人选 于是,李信便将科学部和医学院的事情说了一番。 许敬臣恍然大悟道:“怪道我前几日总是听说什么科学部科学部,原来是殿下鼓捣出来的新部门!” 李信点点头,道:“医学院现在还缺一个院长。我想你好歹也向我学过一些科学方面的东西,正好很适合这个位置,所以就想过来请你当这个院长。到时候科学部的经费下来,对你的研究也更有利。” 许敬臣闻言笑道:“殿下真是来巧了。” “什么?”李信问。 “医学院院长这个位置,我恐怕还有些不够格,不能服众。所以不能答应殿下。但是,我却有一个更好的人选可以推荐给你。”许敬臣神秘地说道。 李信奇怪地问道:“谁?” “我的恩师。”许敬臣回答。 李信眨了眨眼。他也是许敬臣的师父,不过此刻这语境下,他怎么也不会蠢到觉得许敬臣口中的“恩师”是在说他。 要知道,许敬臣和龙泉寺的道信和尚一样,都是药王孙思邈的徒弟。不出意外的话,许敬臣所说的应该就是孙思邈本人了。 这可是一尊大佛。古代名医里面出了名的妇幼保健专家,还写了本流传千古的《千金要方》,直到后世依然是中医学生们的必备名篇。 要是真的由孙思邈来担任医学院院长的话,那档次可就不一样了。就好比后世搞什么大学,不管这大学实力如何,倘若能请来足够重量级的专家担任校长或者院长,那这学校档次就会上升,也更容易被人重视。 科学部的医学院也是同理。 “孙老神仙,现在在长安?”李信又问了一遍。 “对。”许敬臣点了点头,笑道,“我恩师向来喜欢云游四海。前阵子刚回长安。所以我才说殿下来得巧。” 听闻孙思邈这大佬就在长安,李信也不着急去找对方,而是摸着下巴道:“不过.....孙老神仙倒未必会答应我的请求啊。” 李信固然是没见过孙思邈。但是他曾经看过关于孙思邈的历史记载。听说李世民曾经好几次想封孙思邈做官,但他却死活不同意,还是要在乡间给百姓们看病,只把自己的大弟子刘神威举荐入朝,让他当了太医。 虽然不知道这个时空的孙思邈会是什么样的人,但总觉得应该差不了太多才是。 许敬臣知道李信的担忧。他笑道:“倘若是别人去求老师,老师的确不会答应。但若是殿下去请,他倒不一定会拒绝。” “哦?”李信奇怪道,“为什么这么说?” 许敬臣道:“恩师这次回来以后,我第一时间就去拜见了他,跟他聊了一些近来的事情。恩师对我拜殿下为师的事情有些兴趣,便问起我。我只好将殿下给我讲过的‘微生物学说’对恩师说了一遍。恩师非常感兴趣。这也是他留在长安没有走的原因,说是要好好研究一下这番学说,说不定将来能造福万千患者。” 李信笑着摇了摇头: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意外之喜。 (本章完) 第七百一十三章 东西有别 “所以说,如果是殿下去请恩师的话,恩师说不定会因为对微生物的兴趣而答应你。”许敬臣笑道,“他老人家一定会想办法从殿下嘴里撬出更多医学知识。” 李信苦笑道:“我哪有什么医学理论可以被撬。不过是懂一些歪门邪道罢了。倘若孙老神仙想要知道,哪怕他不愿意当医学院长,我也可以毫无保留地告诉他、” “楚王殿下高义。”许敬臣拱手行礼。 李信摆了摆手,道:“那么孙老神仙如今住在何处?事不宜迟,我现在就去找他。” 许敬臣回头看了一眼自己那些研究,头疼地皱起眉头,随后转向李信道:“晚生还是跟殿下一起去吧。正好也松口气。最近这些研究实在不太顺。” 李信听着这苦涩的语气,不由得想起了前世那几个被科研工作折磨得体无完肤的研究生师兄,顿时哈哈大笑着拍了拍许敬臣的肩膀,道:“科研工作没有一帆风顺的,只能屡败屡战而已。” 许敬臣苦笑着点头,道:“徒弟知道了。” 说完,他转向刚才开门的那个年轻人道:“阿泉,我跟楚王殿下出去一趟。你把数据记录一下,然后把屋子打扫打扫。我晚点回来。” 一直乖乖站在一边的阿泉点了点头,道:“是。” 李信和许敬臣离开了太医署,坐上马车去到了长安西街。 长安城的整体格局如棋盘,坊市的分布很规整。大体来说,东侧会比西侧繁华一些。就拿最出名的东西两市来说,东市尽是些酒楼、绸缎庄、青楼等等高消费的场所,而西市则是各种农副产品、小手工产品的集散地。 从这就可以看出,东侧比西侧发达一些。事实上,长安的贫民窟也大多分布在西边。 李信不知道这种分布是怎么形成的,不过对于孙思邈选择住在西街的理由却有了几分猜测。 果然,到了孙思邈住所的外面,李信和许敬臣两人一下车就看到好多穿着粗布衣服的穷人排队在屋外等着。 许敬臣解释道:“家师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给穷人义诊,也算是他的一个习惯了。” 李信点点头,道:“孙先生心有仁德,真正乃是医者之风。” 许敬臣赞同道:“学生也还要多多向他学习。” 李信笑了笑,道:“走吧,我们进去看看。” 两人向前要进去,却被门边一个道童打扮的童子拦住。 “诶诶诶,你们怎么不排队呢?”道童道,“插队的话,师父是不会给你们看病的。” 李信道:“我不是来看病的。我只是有事找孙老神仙商量。” 道童看李信穿着华贵,心里有些嘀咕,但还是不相信。他道:“来这里的人都说是有事要找师父。反正.....不能让你们插队进去。” 李信无奈,只好反复解释。 好在这个小道童虽然拧巴,但终究没那么死脑筋,最后还是相信了李信和许敬臣的话,让两人先进入了小院。 (本章完) 第七百一十四章 孙思邈 千辛万苦地进了院子,李信忍不住打趣许敬臣道:“你真的是孙老神仙的弟子么?怎么他的道童都不认识你。” 许敬臣苦笑道:“我与老师都多久没见过面了。也就前几天他回到长安才见了一回,怎么可能认识所有的道童。哪怕原来认识我的道童,如今认不出我也很平常。” 李信上下打量了许敬臣一番——的确,因为成天闷在屋子里搞科研,以及科研一不顺就会心情郁闷进而导致暴饮暴食的关系,许敬臣已经比原来整整胖了一圈。与他不太熟识的人如今见了面认不出他也很平常。 唉,当年的许敬臣可是个相当英俊的奶油小生呢,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变成油腻大叔了.......真是人间惨剧。 李信想到这里,默默地决定将自己每天必练的俯卧撑、深蹲各加五十个。 当然,李信也知道许敬臣本人并不在意什么身材问题。一来是大唐时候的审美就不喜欢瘦弱,二来则是许敬臣醉心于医学研究,根本不关心什么身材问题。 两人来到一间屋子。孙思邈正坐在里面给人把脉。虽然周围等着的和围观的人很多,但他脸上的表情依然很温和沉稳,叫人一看就安心。 许敬臣道:“师父最是看重诊治病人。如果我们这样进去,打扰了他给病人看病,我们两个多半要挨骂。” 李信缓缓点了点头。他不是那种自恃身份就为所欲为的人,况且对方又的确是个值得尊重的医者,正在做值得尊重的事情。 两人一合计,不动声色地又出去,就近找了个茶馆坐下喝茶,从午后一直喝到傍晚。太阳将近落山的时候,他们见围在小院外面的病人们都散开了,才结账起身,再一次进入小院中。 这回那个把门的道童倒是没有为难李信和许敬臣,痛快地将两人放了进去。 两人见到孙思邈的时候,他正在收自己的药枕,就是把脉的时候让病人搁手的那个小枕头。 孙思邈的年岁已经大,但精神却很好,头发都没白几根。说鹤发童颜有点不合适,但的确给人这种感觉。他见许敬臣领着李信走过来,立即不卑不亢地行了一礼,道:“老朽孙思邈,拜见楚王殿下。” 李信本欲开口自我介绍,这下便有些愣。 “孙先生认识我?”他奇怪地问道。 孙思邈微微一笑,道:“殿下穿着蟒袍。我可没听敬臣说过他除了殿下以外还认识哪位能穿蟒袍的。” 李信哑然失笑,倒是忘了这一茬儿。 许敬臣借着这个空档老老实实行礼道:“徒儿拜见恩师。” 孙思邈点了点头,让李信和许敬臣坐下,唤道童奉茶上来。 李信闻味道便知,这是天然居的茶叶。 “原来孙先生也喜欢我们天然居的茶叶。”他笑道,“明日我便差人送一些过来。” 孙思邈显然有些高兴地说道:“老夫生平除了钻研医术,也就喝茶这么一点小小的爱好了。既然楚王殿下如此慷慨,老夫也就不推辞了。” 李信哈哈大笑:“正该如此。” 茶叶不过是一点小玩意儿罢了。只要能拉进跟孙思邈的关系,多少茶叶李信都舍得。 (本章完) 第七百一十五章 有个要求 孙思邈笑道:“王爷如此慷慨地赠我以茶叶,我却似乎没有东西可以回报王爷啊。” 李信知道这是孙老神仙在旁敲侧击地问他来意。于是,他也不扭捏,大大方方地开口道:“不瞒孙老神仙说,晚辈这次来访,的确是有事要请老神仙帮忙。” 孙思邈摆了摆手,道:“老神仙这三个字可休要再提。老朽不过是半个道士罢了。王爷说要请我帮忙,难道是府上有谁身子不大康健?” 李信笑着摇了摇头,道:“非也非也。” “嗯?”孙思邈有些奇怪,问道,“那是为何?” 许敬臣笑道:“是一件大好事。” 孙思邈更糊涂了。 于是,李信将自己准备筹建科学部医学院,想邀请孙思邈当院长的想法简单讲了一遍。 “这个医学院将会成为我大唐医学的圣地。”李信毫不吝啬地铺陈着未来的美好愿景,“每年将会为大唐培养无数国手,发掘出无数新的医学知识,并且传播到大唐的每一个角落,造福无数人。” 孙思邈听着李信的话语,目光中已然有些神往。他并不是一个容易相信别人的人,但是李信毕竟跟许敬臣是友人,而且他又从许敬臣口中听说过李信的微生物学说,潜意识里一直觉得李信与自己是同行,而且天资极高。 因此,当李信说出要建设一个大唐医学圣地这样的话时,孙思邈已经下意识地信了三分。然后再顺着李信描摹的图景想象下去,倒的确是未来可期。 许敬臣道:“师父,你一向最喜欢收徒。说要为大唐的下一代培养更多良医。如今楚王殿下要开设的这个医学院,不是正合您的心意吗?” “确实。”孙思邈笑道,“老朽平生只有两愿。一是为更多受病痛折磨的百姓诊治,二就是将毕生所学传承下去,为下一代培养更多良医。” 李信看得出来,孙思邈是一个相当纯粹,并且不拐弯抹角的人。他对这样简单的人有种特殊的好感。 “这也正是我的愿望。”李信认真地说道。 孙思邈慢悠悠地将面前的茶水饮尽,最后笑道:“楚王殿下的请求,我可以答应。” 李信刚松了半口气,孙思邈又开口道:“不过,我也要对楚王殿下提一个请求。” “您尽管开口。”李信道,“只要我能做到,我都答应。” 孙思邈道:“之前敬臣跟我讲微生物之学说时对我说过,说楚王殿下提到过一种特殊的工具,能够将物体放大几十倍,乃至于上百倍,然后人们便能观察到微生物的模样。请问,这可是确有其事?” 不就是显微镜吗? 李信笑道:“当然是确有其事。我怎么会信口胡诌这种事来糊弄敬臣呢?” 孙思邈有些怀疑又有些惊喜。他立即道:“我可以答应楚王殿下担任医学院院长的职位。不过医学院里必须要有殿下说的那种特殊工具。” 李信哑然失笑。原来就这点要求。 (本章完) 第七百一十六章 没有问题 李信笑道:“这一点还请孙先生放心。不用您说,我也会准备这东西的。堂堂科学部医学院里竟然连它都没有,那我也不敢说这地方会是什么大唐医学的圣地了。” 的确。连个显微镜都没有的话,还开个卵子医学院?趁早关门算了。反正烧玻璃又不是什么难事,不就是折腾沙子吗?回头让冶金基地的人琢磨琢磨,估计不会花费太多时间。 孙思邈哈哈大笑,道:“好好好。不瞒殿下说,老朽自从听敬臣说过这微生物之高论以后,这几日行医时都有细心留意,发觉果真能解释不少现象。敬臣还将殿下写就的《伤兵营管理条例》给老朽拜读过一遍.......” 李信闻言,连忙摆摆手,道:“惭愧惭愧。不过是晚辈一些粗浅的认识罢了。孙先生行医数十载,医术之精深不知道超过晚辈多少,哪里用得上‘拜读’二字,您言重了。” “不能这么说。”孙思邈道,“学无先后,达者为师。这还是楚王殿下自己写的字句呢。单单就微生物论这一块来说,老朽还要多向殿下请教。” 李信苦笑着没有说话。 “看得出来,楚王殿下在编写条例的时候完全是以微生物学说的理论为指导。”孙思邈道,“老朽还特意找熟人了解了一下。” 他顿了顿,才再次开口道:“听说,这次征讨突厥时,伤兵死亡率减少到原来的三分之一都不到。这一切,殿下功不可没。”看来他所说的熟人应该是当时出征的那帮将领之一。不过这也不奇怪。 孙思邈虽然是白身,但他毕竟是个医术高超的医者,人脉资源深不可测,连李世民都对他颇为恭敬,认识个把军方将领简直再寻常不过了。人生在世,谁没有个头疼脑热的时候呢? “主要还是军医们悉心照料伤兵的功劳。晚辈只是动了动嘴皮子而已。”李信推辞道。 孙思邈没有在功劳问题上继续下去,而是感慨道:“亲眼见到这些结果,老朽已经完全相信。殿下所说的微生物理论绝非空穴来风。老朽甚至敢断言,如果能将这理论继续深入地研究下去,这对如今的医学来说将是一次天翻地覆的革新。” 李信谦逊地笑了笑。 虽然他知道孙思邈说得非常正确,但是这会儿无论如何也不是很适合附和,否则就会显得有那么点膨胀。 长辈夸你的时候么,最好还是微笑点头,落落大方即可,过分谦逊也会显得虚伪。 孙思邈道:“如果此回不是楚王殿下来找我,想必我也会找个时日去王府拜会,再请教一下关于微生物的知识。将来医学院成立之后,殿下也务必要多指点老朽。” “孙先生不要如此客气。”李信连忙道,“只恐晚辈懂得也不多。不过,您可以放心,只要晚辈知道的,一定会原原本本地告诉您。” “那老朽就先为天下苍生谢过楚王殿下了。”孙思邈认真地说道。 (本章完) 第七百一十七章 挂牌开张 李信虽然受之有愧,但终于还是没能躲开这一礼。直到离开小院的时候,他依然有些心虚。 没办法,给他行礼的人可是孙思邈啊。后世那么多中药铺子都少不了要挂一挂人家画像的人物!这样的大人物给他李信行了一礼,说的还是“为天下苍生”这种分量的话。是个人都会觉得有点心虚吧。 李信边走边苦笑着摇了摇头,打消这些乱飞的思绪。 不过不管怎么说,医学院的院长也算是定下来了。顺利得出乎意料。只能说,当初随手把微生物什么的折腾给许敬臣听真是干得太漂亮了。 如果不是孙思邈先知道了微生物学说作为引子,他多半不会对李信有这样的好感和信任。想要说服他担任医学院院长的话,就不知道要多费多少周折了。 翌日,李信便将大致已经成型的科学部架构呈给了李世民。 李世民立即放下手中原本正在批阅的奏章,转而认真地翻阅起这沓厚厚的文件,将李信定下的几个院长的名字、科学部的运作方式一一看得仔细。这毕竟是前所未有的部门。不论做的好坏,将来都必定会在史书中留下痕迹。他当然希望尽自己所能,留下好的印记。 科学部分为理工农医四大学院。大院长由皇帝直接任命,并负责任命下面的四个分院长;每届贞观奖的获奖者自动成为对应领域的院士,每个院士应该带多少学生...... 李信所写下的这些条款,李世民逐字逐句地阅读过去,认真评估着其影响,直到看见孙思邈的名字出现在医学院院长后面时,他才忍不住笑着抬起头,道:“你竟然能说通孙神医来当你这个医学院的院长。当初朕可是好说歹说也没能将他留在太医署。” 李信笑道:“孙前辈的追求是造福百姓,推动医学进步。相比起陛下的太医署,显然是科学部的医学院更符合他的追求。” 李世民翻了个白眼道:“夸你两句你还真就不客气起来了。” 李信嘿嘿一笑。 这毕竟是给陈尹看过一遍的内容。李世民再看的话,自然也没有看出什么别的问题。最后,他缓缓合上文件,将其放在桌上,对李信道:“就照这个去办吧。我会让工部给你们准备一处官衙。” 李信点点头,道:“好。” “不要让朕失望。”李世民认真地说道。 李信拱手行礼,难得露出正经的神色道:“微臣遵旨。” ...... 到底是受李世民重视的事情。不过三五天,工部那帮本来干活极其拖拉的家伙就给李信整理出来一处很宽敞的衙门,几乎紧挨着国子监。 李信带着司徒亮等人亲自将这衙门逛了一遍。众人均是非常满意。这个官署占地面积极大,分割成四大学院绰绰有余。 站在院子当中,李信仿佛已经看到了未来这里穿梭着无数步履匆忙的研究者的画面,不由得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 (本章完) 第七百一十八章 纷纷入驻 科学部的未来当然无可限量。不过,就目前的状况来看,它还只能算是个小破衙门,完全没有独立于六部之外的第七部的威风。 毕竟人员太少了。除了李信这个大院长,便是三个小院长,外加司徒亮和陆大仁这两个院士。不管想干点什么事儿,估计都有点儿累挺。 比较值得高兴的是,这毕竟是李世民非常重视的部门。而且科学部建立之初,李世民就因此惩戒过桂哲翰这个翰林院学士。朝中自然没有人敢小看。哪怕大多数人都憋着要看科学部的笑话,那也只能是背地里使绊子,明面上是没有人敢卡科学部脖子的。 当然,实际上也没有必要卡。因为科学部没有实质性的权力,构不成什么威胁。对于想要看到科学部倒霉的人来说,静静观望就是很好的选择。如果科学部未来不能拿出什么成绩的话,不用人对付就会自动变成朝堂上的边缘部门,保管比小透明还小透明。 户部有萧老爷子的照拂,再加上李世民的交代,审批经费的时候非常大方,直接就批过来八千贯。 李信当然也知道,这钱不是那么好拿的。倘若科学部到时候不能拿出相应的成果,那他肯定吃不了兜着走。 不过......这种事可能发生吗? 坦白讲,只要科学部能把纺毛机搞出来,就够躺在功劳本上吃它两三年了。李信对此看得分明。 孟焦是最早搬进官衙的人。他本来就孑然一身,既然答应了李信当农学院院长便早早地到科学部来报到。他到了以后,对农学院的配置相当满意——农学院预留了整整五块试验田,随他折腾他的豌豆去。 随后则是陈辛恒。这家伙果然不出意料地爽快答应了工科院院长之位。 对于这一点,陈幼澜都觉得惊奇。李信让她去跟陈辛恒说要当什么什么院长的时候,她还觉得这是白搭,说陈辛恒绝不可能同意。毕竟,她已经不知道听过多少次父亲苦口婆心地劝陈辛恒入仕了。 几乎每次都以失败告终。仅有几次成功的,陈辛恒前脚刚上任,后脚没几天就辞官了。倘若不是他父亲是中书令陈尹,“陈辛恒”这三个字怕是早就上了吏部的黑名单,永世没有机会做官了。 要知道,朝廷官员的调动又不是菜场买菜,每调动一次都会产生不少文书工作,你这么一会儿当一会儿不当的,官椅还没坐热乎呢,就把官辞了。只要有人敢弹劾你,“藐视朝廷”这条万用罪名那就肯定跑不了。 陈幼澜虽然对陈辛恒答应入职科学部这一点没有抱太大希望,但毕竟是李信让她去做的事情,她也只好亲自去说了一趟,顺便回娘家探望一下父母。 谁料,陈幼澜见到陈辛恒以后,刚简单讲了一下李信想让他去科学部当什么工科院院长之职位,陈辛恒便笑着说道:“终于来了。要是再不来找我的话,我就要忍不住亲自去找李信了。” (本章完) 第七百一十九章 需要招生 陈辛恒的痛快答应让陈幼澜着实愣了好久。如果她也像陈骁一样听过陈辛恒那一番反对传统儒学的“暴论”,或许她就能理解了。 理学院暂时不用管,毕竟只有李信一个人。四大学院之中的三大学院就此尘埃落定。而医学院的孙思邈则选择暂时还是住在西街,继续为穷人义诊。李信对此只有敬佩。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这句话固然没错,也是绝大多数普通人的真实写照。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或许世界上还是有那么一小撮纯粹的善良的人。他们在做一些事情的时候,既没有想过利,也没有想过名。他们只是想拯救一些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东西,比如生命,比如正义。 李信始终认为,虽然自己不是这样的人,将来也大概率做不成这么高尚的人,但至少可以对这样的人给予十二万分的尊重。 这尊重其实并不只是给那个具体的人,更是给那个具体的人身体里那种抽象的情感。它可能是人类这种平凡又不平凡的生物最有可能触碰到永恒的瞬间。 司徒亮和陆大仁是跟着陈辛恒一起进工科院的。三人一进去就从李信那里领了钱去买羊了——羊毛纺织机是科学院接下来这段时间最重要的任务。想要折腾它,你总得试验吧?试验总得有羊毛吧? 这会儿羊毛还没有展示出它的价值,市场上根本就没有卖这玩意儿的。于是,陈辛恒跟司徒亮一合计,得,直接找西域商人买它一群羊吧,反正咱们做试验用得上,赶明儿成功了以后,顺手还能杀了吃肉,炖点儿汤喝。 连李信都觉得陈辛恒说的有道理。 孟焦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这有什么问题。直到这群羊里面有几头调皮的,把他的试验田踩得一塌糊涂,他才头大如斗。不过后来他也找到了新的研究方向——农学院嘛,农业又不是只有种植这一项,畜牧不也是农业吗?干脆顺便研究一下羊的成长发育繁殖什么的叭...... 于是,孟焦就变成了那个帮工科院养羊的人。他把羊分成了好几组,研究这些羊到底吃什么东西、每天吃多少顿、分别在什么时候吃,才能让它们长最多的肉。在这个大型试验的设计部分,李信还出了不少力。 总而言之,科学院虽然起步了,但是看起来却不是那么科学。总觉得像是某种野鸡机构。 李信也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总不可能一下就把科学部搞得高大上起来。而且,相比起这些逼格方面的问题,还有一些比较实际的问题等着他去解决,比如招生问题。 建立科学部的时候,李信所参考的就是后世他所熟知的那些高校以及研究机构。在这些地方,有一个非常特殊且重要的人群,那就是研究生。他们才是研究工作的主力,也是科学部这么多繁杂任务的主要承担者。如果招不到足够多的研究生,恐怕科学部就不会有能力上马什么比较大型的项目。 (本章完) 第七百二十章 目标人群 说到招生,李信就觉得头疼。 好歹也是个科学部,其目标之远大,放到后世一类比,那至少也是个国家级研究中心吧?想要入职这样的地方,那必须得是人中龙凤!但是这会儿可是大唐啊。早就说过,这年头连识字的都找不出来多少个。 李信早就不奢望什么科学素养或者逻辑思维能力了,哪怕是招一些识字的、听得懂人话的也行啊。 只可惜,就连这样的人也不好找。 李信左思右想,最后将目光瞄准了大唐最高学府——国子监。 当然,瞄准的意思不是说他准备去国子监挖墙角,那能挖得来个鬼呢。国子监是什么地位?类比一下后世,至少是清北这个级别的最高学府。而相比之下,目前的科学院还只能是新建立的野鸡大学——当然,是中央直属,固然是潜力无限,但仅就眼下的状况,实在是没有太大的竞争力。 可想而知,已经入学国子监的士子怎么可能退学选择科学部呢?在绝大多数人的眼中,这都绝对是愚不可及。李信也不会去做这样的无用功。事实上,他看重的是另一群人。 每年想要入学国子监的人都有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其中当然总有一些人失败,不得不滞留京城。他们之中,有些是因为家境贫寒,实在没有返程的路费。有些则是故意在京城滞留,给自己做一做心理建设,想想清楚回去以后怎么面对家中爹娘以及江东父老。 对于这样一群人来说,若是突然有个同为朝廷设立的官方学府机构想招他们,结果会怎样?肯定一个跑得比一个快,生怕被别人抢先。 顺带一提,李信在科学部设下的这个“研究生员”可是有俸禄的。虽然算不上丰厚,但是解决温饱问题却是毫无问题。只要不是天天去喝花酒这个级别,应该足够在长安过上比较滋润的生活了。 李信从来就不是一个客气的人,二话不说就将写了招生广告的板子摆在了国子监门口。 国子监进进出出都是儒生,眼见有人这么明目张胆地挖国子监墙角,心里都有点不痛快——虽然挖的是国子监不要的墙角,但不痛快还是不痛快,最多只是多了几分轻蔑。 有些口快又刻薄的甚至想要出言讥讽,幸好最后被同行的人拉住。两人小声交谈两句以后,齐齐低下头快步走了。 开什么玩笑!那可是风头正劲的楚王!当年管你是什么王公贵族,只要惹了他,他就敢胖揍你一顿的狠角色,更别说这只是国子监的学生了。要是主动惹了他,挨揍也只好挨揍,哪有人敢说三道四? 李信将这画面看在眼里,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 说来惭愧,其实他也很久没干过以前那些纨绔的混账勾当了,没想到江湖上还是流传着他的传说。 过了一会儿,终于有人凑了过来,围观李信的板子。 “被国子监拒绝了吗?觉得万念俱灰了吗?不要绝望......你还有无限可能......” 板子上用夸张的字体如是写道。 (本章完) 第七百二十一章 围观 第一个凑上来问询的是一个穿着青色长衫的年轻人。他的衣服打着补丁,看上去有些破旧,但是却绝不脏乱,整个人显得很整洁精神。 坦白说,李信还挺喜欢这样的气质。 这人看完了牌子上的介绍,开口问道:“这位兄台,敢问这科学部到底是个什么部门?而所谓‘研究生员’又是个什么职位?平时都做些什么事呢?难道也是如同国子监一般研究经义吗?” 李信笑着摇摇头,道:“不。科学部不研究经义。” 年轻人愣了一下,道:“那?” “研究的是如何认识和利用自然之道的学问。”李信回答。 年轻人大惑不解。 李信到底是在那么多人面前宣传过科学部的重要性了,如今面对这年轻人更是毫无压力地侃侃而谈,很快就从日月星辰聊到了风霜雨雪,从各种自然规律出发,提出认识这些自然规律的重要性。 年轻人此前只看过一些典籍上说的“天圆地方”,认为天空中的日月星辰不过是某种气罢了,还从来没有听过李信这么新奇的解释,不由得产生了几分兴趣。 李信笑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在下祖修文。”年轻人大方地回答。 两人又就着这些问题聊下去,旁边很快聚集了不少看热闹的士子。 作为帝国最高学府,想要入学国子监很不容易。有相当大一部分人拿不到国子监的名额,但是,国子监并不拒绝这些人旁听。所以,很多人即使没有得到入学许可,也会选择交一些钱,在国子监旁听一段时间。这几乎是公开的秘密。 李信一边说话一边不留痕迹地打量这些围着他的士子。他敢说,这些人之中,绝大多数都是国子监的旁听生。 原因很简单:国子监的学生多少都有点少年得志的情态,自以为是天之骄子,对于自己的国子监学生身份骄傲得不行。倘若说得难听点,就是有点眼高于顶。他们见到像李信这样以“科学部”的名义在国子监门口挖人的,多数情况下的反应都是觉得滑稽。 什么狗屁科学部?跑到国子监门口来挖人?真是让人消掉大牙了。 抱着如此心态的人,怎么可能围在李信周围听这些与经史子集毫无关联的说辞呢?恐怕大概率是在心里嘲笑两句,然后快步走开吧? 所以说,此刻围在李信周围这一圈人,正是他想要招的目标人群——识字,又有一些基本常识。此外,他们能被李信所说的话吸引,也恰恰说明他们对儒家学说并没有那么执着,脑子尚未僵化,倘若能接受比较完备的科学训练,将来肯定是科学院的主力! 李信一边应付着这些年轻人的问题,一边忍不住想象起科学部的未来,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个微笑。 他道:“......总而言之,科学部就是这样一个部门。我敢断言,科学部的未来无可限量,也非常欢迎你们加入,一起见证它的成长。如果你们有兴趣的话,可以跟我一起去官衙了解一番.......” (本章完) 第七百二十二章 一句话把你噎死 不少人已经被李信说动,脸上露出跃跃欲试的神情。 早就说过,这些人非常需要一个职位。他们如今在国子监旁听的状况,说得好听点或许可以叫做“准国子监生”,但实际上,他们没有任何跟正式国子监生平等的权力,将来也不会有任何凭证,证明他们曾经在国子监学习过。 他们之所以留在国子监不走,原因很复杂。有些人确实是出于对学问的热爱,想要在这里聆听大儒的教诲,即使没有凭证,将来无法以此入官也无所谓。但是,相信大多数人其实并没有这么纯粹,只是在迷茫之中选择了一种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废柴的可能而已。 因此,当科学部这样一个有真金白银、将来还给一份凭证的好去处摆在他们面前时,他们当然都会心动。 李信最后算了算愿意跟他去科学部的人,足足有二十四人。虽然客观上不是很多,但短时间内已经够了。等科学部将来打出名气,自然有无数人哭着喊着要投入门下。 一行人正要离开之时,不远处却分明传来一声轻蔑的冷哼,在嘈杂的背景中显得有点刺耳。 李信皱着眉头转过去一看,国子监的台阶上正站着一个年轻人,身上穿着学生的制服,显然是国子监的正式生。 看到对方脸上那有些欠揍的表情,李信意外地不觉得生气,反倒觉得有点好笑——什么纨绔之名能止小儿夜啼嘛?那都是开玩笑的,骗人的。我李信早就不是二世祖啦!你看,这不就有勇敢的年轻人敢站出来跟我对线了吗? “乌合之众,哗众取宠罢了。”那个国子监生缓缓说道,“楚王殿下身为科学部之大院长,本该对科学院负责。然而殿下却将这些连国子监都进不来的蠢材招进科学部,难道不怕陛下怪罪吗?” 李信淡然一笑,道:“这些人平时与你同在国子监求学,只是没有正式的学生身份罢了,好歹也算是你的同学。难道你在心里就是这么看待他们的?” 对方仿佛被什么无形的东西噎住一般,当场失语,不知道该说什么。 的确,国子监这些旁听生鱼龙混杂,平均素质肯定比不上这些正式学生,也一直被国子监的正式学生看不起。但是,在大多数时候,这都只是一个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几乎没有人会拿到明面上来说。 一方面是正式学生们享受着国子监的资源,旁听生们交上来的部分学费都变成了他们所享受的书籍笔墨以及补贴,他们自然没有必要跟旁听生们过不去,否则岂不是损害自己的利益? 另一方面,旁听生在国子监的数目不在少数。正式的国子监生如果真的激怒了他们,也挺难收拾的。因此,他们一般不会在公开的场合说这些有的没的,只是私下里说说而已。 如今,这个年轻人当着所有人的面说旁听生是“乌合之众”,还被李信点出了话里的问题,他哪里还敢接话? 只要接话,就等于坐实了他认为所有国子监的旁听生都是蠢材,未来他在国子监求学的日子还能好过得了? (本章完) 第七百二十三章 鸡汤还是要灌一灌的 李信不屑地摇了摇头,转身带着那些有意向加入科学部的旁听生们走了。只留下那个出言挑衅的年轻人在风中尴尬。 很显然,这人本来打算激怒李信,来一场激烈的论争,顺便踩着李信的肩膀,扬一下自己的文名。啧啧,不畏强权,当中斥责一位王爷什么的,这种故事传出去,对于文人来说就像是欲罢不能的毒品,将来要是做了官,那可是能写进传书中的名场面。 从本质上来说,这跟青楼名妓们需要士子为自己扬名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利益而已。 可是,这年轻人没料到自己的修为跟李信差那么多。李信三言两语就把他的话给堵了回去,还陷他于不义之地——君不见周围行色匆匆的旁听生在看向这年轻人时,都露出了何等敌视的目光? 当然,这些目光李信是看不到了。他带着身后二十来个年轻人来到了科学部的官衙。 本来,他打算再给这帮人好好讲讲科学部的方向等等,但是却注意到这些年轻人的表情显得有些失落,头也低低的,只有祖修文一人抬着头,饶有兴致地观察着周围的反应。 李信略一思索就发现了问题的关键:多半是被那句“乌合之众”刺伤了。 年轻人嘛,重点不就在“年轻”二字?在“年轻”后面放两个空格,谁都会把“气盛”二字填上去。 是的,年轻自然气盛。没有哪个年轻人愿意承认自己比别人弱,更不可能愿意承认自己是乌合之众的一员。当初,这些人也是意气风发地背井离乡,来到长安,想要谋求一个前程,以为早晚有一天能光宗耀祖地回去。谁料,现实却给了他们一个耳光,让他们落到这样尴尬的境地。 刚才被人说是“乌合之众”的时候,他们肯定很想反驳吧?但是却没办法说出什么有说服力的话来,所以他们才沉默。李信则是自娱自乐地顾着回怼那个博出位的年轻人,完全忘记帮这些时运不济的年轻人说些公道话。难怪他们的心情会有些低落。 想明白这些之后,李信便开口了。 “为什么你们一个个的,都低着头?是因为没有进入国子监而觉得很羞愧?还是说......你们自己也认可那个家伙说的话,觉得你们就是乌合之众?”他问。 众人愕然。他们没有想到李信会突然把话题扯到这里来,还以为接下来会直接开始进一步介绍科学部呢。但是,意外归意外,他们终究却没有什么反应。实际上,他们也不知道说什么。 作为一群失败者,他们为自己争辩的愿望降到了最低点。 “如果你们这么脆弱,这么不能承受失败的话,那么我前面承诺过的那些待遇恐怕就没办法兑现了。”李信缓缓说道,“而且科学部或许也不适合那么脆弱的你们。” 听到这句话,众人猛地一惊,讶异地看着李信。 “你们以为科学部是什么地方?”李信笑了笑,问道,“进不去国子监所以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吗?” (本章完) 第七百二十四章 知耻务必后勇 “这里,不是让你们来开玩笑,也不是让你们来混日子的。”李信正色道,“未来十年,科学部将会成长为大唐最重要的部门,全天下的才学之士都会以进入这里工作学习为荣。这里,关乎大唐的国运。” 这一番豪言壮语说起来有那么一点不真切。毕竟此刻的科学部官衙还是如此的冷清,一点也看不出未来有比肩国子监,甚至超越国子监的可能性。但是,李信的话却依然说得无比坚定,散发着一股莫名其妙的感染力。 他的目光扫过每个人的脸:“在这里,你们一定会面对无数失败,各种形式的失败。如果你们仅仅因为一两次挫折就变成这副样子,那还是趁早滚蛋吧。我还可以省些经费。” 众人纷纷左右看了看,仿佛想从同行者的目光中交流些信息。 李信并不关心他们在交头接耳什么,而是继续说道:“没有成功入学国子监,这的确是个失败。但它已经过去了。过去失败,不等于你未来也会失败。此刻的你或许看上去像是乌合之众的一员,但谁又能知道你未来会怎样呢?” “难道被人说一句乌合之众,你们就真的甘心当乌合之众了吗?”李信问完这句话,停了一会儿,继续道: “现在的你们,一文不值。被人嘲笑了以后都没有底气还嘴。坦白地来说,我其实还挺欣赏你们这样的做法。因为这说明你们至少做到了‘知耻’。那么接下来,就向我表现你们的‘后勇’吧。” “我一直都相信一句话,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其次是耻辱。” “光是用嘴反驳没有意义,不过是小孩子打嘴仗而已。没有后勇的知耻更没有意义,因为那跟懦夫没有任何区别。我向你们保证,如果你们相信我,那么不出两年,你们的名字就会跟科学部一起,震动朝野!你们会用成绩,让那些曾经瞧不起你们的人,对你们刮目相看。” 科学部的工作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李信很清楚这一点。倘若这些招进来的人没有一点奋斗之心,也没有什么远大的目标,只是想着混日子,那还真就不如算了。 好在这些人本来就是最好胜的年纪,只是因为在国子监被鄙视惯了,所以一时有些转不过来弯而已。被李信这么一番话一说,他们便有些回过劲儿来了—— 的确啊。这个科学部好歹也是朝廷承认的第七部。虽然暂且还不怎么有地位,但是将来的事情,谁又能说得准呢? 李信感觉到笼罩在这些人头上的压抑气氛逐渐松动,这才缓缓松了口气。 他之所以想招研究生进来,其实也并不完全只是为了科学院的运转,同时也是希望尝试一下,看看能否为大唐培育出一批有科学素养的知识分子。可以说,他对科学部的第一批研究生抱有相当高的期待。 现在看起来,这并不是一帮天赋出众的年轻人。但是这无关紧要。 (本章完) 第七百二十五章 没完没了的事儿 这帮准研究生们很快跟科学部签订了合同文书。他们将在科学部工作学习四年。期满之后,科学部会发给他们一份加盖朝廷官印的毕业证,不说含金量,至少在形制上完全不输国子监的文书。 李信早就想好了。这些人当中如果有干得出色的,就将他们留下来,当个正职研究员。稍微差一些的,凭他的能力,也能推荐到基层官府去当差。他们接受过专业的科学训练,思维方式和工作能力肯定比那些只知道读经史子集的官员强啊! 长此以往,雇主声望一起来,不愁科学部四大学院毕业生的名头不响亮。不出十年,肯定能甩国子监两条街。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未来的事情暂且不谈,如今科学部一共有二十四名研究生,李信一口气划了十名给工科院。原因很简单——接下来科学部要攻克的最大问题就是羊毛纺织机,归工科院管。这玩意儿关系到大唐到底能不能驯化突厥,显然越早成功越好。 司徒亮和陆大仁带着这十个研究生开始了羊毛纺织机的设计和试验工作。李信在这过程中也出了不少力——他把印象里看过的几种纺织机的结构都画给了司徒亮和陆大仁。虽然这些纺织机本身并不是用来纺羊毛的,但多看看总比不看好吧?说不定就找到灵感了呢。 纺织机的试验一走上正轨。科学部里养着的那些羊就遭殃了,没过多久就几乎全秃了。于是,李信只好又派人添了一批羊。 孟焦可高兴了。他研究羊的饲育和疾病问题刚刚有些眉目,正需要更多试验品呢。他带着几个研究生成天折腾这些羊,忙得不亦乐乎。 李信见科学部已经大致走上了正轨,便打算去忙下一件事。那便是答应了孙老神仙的显微镜的事儿。 他早就交代冶金基地的吴镇在基地那里新起一个炉子,并且派人将炉子的详细要求送了过去。算算日子,应该也是炉子起好的时间了。 李信是个工科生,大二暑假的时候曾经在一个玻璃厂维护过厂里的器械,闲暇时候跟厂子里的师傅聊天,听说了许多烧玻璃的手段——中年男人嘛,想要吹逼又不知道从何入手的时候,就会将工作上的事情拿出来一顿猛说。 如今回想起来,还真多亏了那几个健谈的师傅。每次坐在一起吃工厂分发的午餐时,他们都会反复地说那些烧玻璃的注意事项,该怎么怎么才能去除杂质离子呀,该怎么怎么才能减少气泡呀等等等等......听得李信耳朵都快长茧,以至于烂熟于心。否则,他哪里会知道烧玻璃是怎么个章法? 坐着马车赶到冶金基地,李信见到了早就在这里等候的吴镇。他本打算立刻就去看看炉子,吴镇却说有件东西要先让他看看。 然后,便有人呈上来一件绸子包裹的东西。李信好奇地令其打开。待他看到绸子里那件东西,才忍不住笑起来。 (本章完) 第七百二十六章 趁早扔了,别丢人 吴镇说有东西要给李信看的时候表情挺严肃,弄得李信还以为他是找到什么宝物了。没想到这丝绸里面包裹的竟然是一块花玻璃。 没错,就是花玻璃。红不红,绿不绿的。在李信眼里大概也就村头小男孩会拿来乱扔的小玩意儿这个水准。 吴镇不明白李信的笑容是什么意思,便自顾自地汇报道:“属下按照殿下的命令造好炉子以后先试烧了几次,打扫炉子的时候,便在炉底发现了这琉璃。属下不敢藏私,所以.....” 李信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道:“不用不用,不用给我,你自己拿着玩儿就行。” 吴镇愕然——这么珍贵的东西,王爷竟然弃之如敝履?这就是王爷的胸怀吗?王爷不愧是真男人!大丈夫当如此...... 也怪李信没有说清楚这个炉子是干嘛的,只告诉吴镇该怎么造怎么造而已。这也就导致吴镇一直以为这炉子是为了冶炼什么特殊的金属材料而制造。所以,当他看到烧过的炉子里竟然有“琉璃”时会觉得很意外。 但其实,这一点也不奇怪。 李信想造显微镜,最先要解决的问题当然就是玻璃。实际上,他要吴镇建造的这个炉子,就是为了烧玻璃用的。 千万不要小看后世不值钱、烂大街的玻璃。这玩意儿在唐朝年间还是相当珍贵的。 天然的玻璃通常形成于火山喷发后自然冷却的岩浆当中,因为混有不同金属离子的关系,显得色彩艳丽,被当时的人们当成一种宝石,非常值钱,否则也不会被佛教当成是传统七宝之一。 但是,琉璃再艳丽,从本质上来说,也只是二氧化硅烧制出来的结晶体而已。而世上最容易获得的,含有大量二氧化硅的材料是什么呢? 沙子。 很显然,吴镇他们试烧炉子的时候没有把炉子清干净,里面残留了一些沙子。炉内温度上升之后,沙子融化,掺入了一些杂质离子,待炉子冷却后,凝结成块。也就是吴镇拿给李信看的这块琉璃。 你看,有文化多好,就不会像吴镇这样,为一块小破玻璃大惊小怪。 李信笑着摇了摇头,对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块“琉璃”的吴镇道:“我劝你还是趁早把这东西扔了吧。” 吴镇眨了眨眼,显然不理解。 李信又道:“因为你很快就会看到这样的东西在你面前堆成小山,而且要多少有多少。” “王爷.....又在说笑了.....怎么可能呐......”吴镇看看手里的琉璃,又看看李信的脸。感性上他并不太能相信这个事实——这可是琉璃诶!庙里的大和尚才能供奉的宝物!王爷竟然说要量产? 但是理性上,李信似乎还从来没有骗过他。而且殿下说过的事情,基本上每一件都实现了...... 也就是说,真的能看到琉璃在自己面前堆成小山? 吴镇还在思索,李信却已经大步向前走去。于是,吴镇二话不说,将那块琉璃扔到一边,快步跟了上去。 明显还是信王爷靠谱点。他如是想道。 (本章完) 第七百二十七章 楚王不打诳语 清洗干净的沙子被推进炉子里,先在比较低的温度下烘干,然后将配料也送进炉子里,升温融化,最后冷却成型。这便是烧制玻璃的大体步骤。 知道了这些以后,至少能保证烧出玻璃,而且品质上绝对不亚于吴镇刚才拿着的那块。但是,想要烧出李信要的,能用来做显微镜镜头的玻璃,那还差得远呢。 首先,这些玻璃必须无色。这就要求在锻造过程中充分去除杂质,不能有金属离子混在成型的玻璃里,否则就会因为金属离子的不同而显现出不同的颜色。 其次,这些玻璃必须透明。在充分去除杂质的基础上,温度的把控也要臻于完美。否则烧出来的玻璃里面满是大大小小的气泡。拿来做杯子都嫌它不够美观,更别说用它来做什么显微镜了。 吴镇非常庆幸自己当时毫不犹豫就把那块彩色琉璃给扔掉了。因为不过几个时辰之后,他就真的看到一堆花花绿绿的琉璃不断地从炉子里生产出来。 果然,王爷是不会骗人的。哪怕是琉璃这样的宝物,只要他说能给你造出来,在你面前堆成小山,那就是真的能堆成小山。 吴镇这边正处在无言的震惊当中,李信那边却依然对这些玻璃很不满意,不断地摇头,表情相当失望。每次玻璃出炉,他都只是看一眼,便摇着头摆手,让人把它倒掉。 看着这些珍贵的琉璃在自己面前被敲碎丢弃,吴镇没来由地有点肉疼——虽然他亲眼看到了一文不值的沙子变成琉璃的全过程,但下意识地总还是觉得琉璃相当贵重。 李信在冶金基地待了三天。明明是他还算熟悉的烧玻璃而已,但在实验过程中还是经常碰到意料之外的难点。幸好,最后他还是成功了,烧出了一大块纯透明无气泡的玻璃。 “总算成功了。”他长长地松了口气,对一边忙着记录数据的实验员道,“温度、配比什么的都记下来了吗?” 实验员点点头。 “行,按照这个条件再烧一次,看看还能不能成功。”李信说道。 趁着一帮实验员又忙碌起来的功夫,吴镇已经蹲在那块两尺长的玻璃块边上看得目瞪口呆了。 “如此完璧无瑕的琉璃......”吴镇忍不住伸手去摸,入手冰凉的触感没来由地让他感觉有点心跳加快。 这几天看王爷反复糟蹋那些品相极好的琉璃,吴镇本来已经麻木了。但是,亲眼看到这么完美又这么大块的琉璃,他还是忍不住有点震撼。 李信看着吴镇那个没出息的样子,有些好笑地摇了摇头。他知道吴镇需要时间来适应琉璃,或者说玻璃根本就不是什么宝物这个事实。 “那个什么.....去帮我找几个会雕刻宝石的匠人过来。”李信对吴镇下令道,“手艺越高越好,赏钱可以多许一些,我有急用。” 吴镇闻言,这才回过神来,连忙起身应道:“是!” (本章完) 第七百二十八章 老师傅的神奇手艺 显微镜是相当精密的光学仪器,镜片是它的灵魂,当然需要能工巧匠来打磨。如果说大唐有什么职业最接近后世的磨镜师傅的话,那应该是就是这些长年累月跟宝石打交道的工匠了吧? 虽然价值上有区别,但打磨宝石和打磨玻璃应该没有本质上的差异。 吴镇毕竟是个靠谱的年轻人,半天时间就找来了三名师傅,个个都背着自己的大包小包。且不说他们实际技术怎么样,单说他们这个造型看起来给人的感觉就相当安心。 而最后的结果也证明,这些平时跟宝石打交道的匠人折腾起玻璃来,那简直不要太容易。李信用自己所剩不多的光学知识算出需要的镜片的尺寸,并将其交给这些师傅之后,他们不出五天,就磨出了一小堆合用的镜片。 坦白讲,连李信都没想到事情会这么顺利,大喜过望之下便大肆地赏了三个匠人每人一百贯。三人乐得腿都发软,互相对视一眼,纷纷谢恩不迭,还拍着胸脯表示,将来王爷若是还有什么别的需要,尽管来找他们便是。 李信心中一动,干脆提议将三人留在冶金基地当差,顺便还开出了每月两贯钱的丰厚月薪。三人本来都是手艺人,吃饭全靠自己一双手,刮风减半下雨全完的,如今有机会进入体制内,待遇还如此优厚,哪里有拒绝之理,假意推辞一下便领受了。 有了合用的镜片之后,显微镜这东西就好弄了。 光学显微镜的镜头分为两组,一组物镜、一组目镜,本质上来说都是凸透镜。物体反射的光线先经由物镜形成一个倒立放大的实像,随后再经过目镜放大,进入人眼当中。经过两次放大以后,人眼所看到的像可以比物体本身大几十倍乃至于上百倍。 放大倍数越多,对镜片的质量要求就越高,也就是精度要求越高。李信觉得没必要盲目搞那么高倍的显微镜,便先用这些镜片组装了五台显微镜,放大倍数在一百到三百之间,看看细胞什么的,已经完全够用。 要知道,后世历史上第一台能看见细胞的显微镜出现时,已经是十七世纪末了,跟现在足足差了一千年。从这个角度来讲,说李信足足将大唐生物医学的发展往前提了一千年也不为过。 毕竟在这个领域,设备的领先至关重要。 李信看着这几台简陋的显微镜,忍不住有些飘飘然地幻想:或许孙思邈能借着这几台显微镜成为细胞学之父呢?施莱登、施旺什么的,还是给爷爬吧......要是再顺利一点的话,发现青霉素好像也不是没有可能,那我大唐的整体实力怕是又要上升一个台阶! 想着这些美事,李信不由得露出一个看起来不太聪明的微笑。 摇摇头赶走过分美好的幻想,他的目光再一次恢复清明,立即命人将这五台显微镜送到了科学部医学院。早就将研究地点搬到医学院来的许敬臣看到这几台仪器,连忙派人去通知了孙思邈。 (本章完) 第七百二十九章 不能回答 孙思邈和许敬臣都是第一次见显微镜这东西,哪里用得来?左摸摸,右摸摸,愣是不知道该往哪里看,最后还是只能乖乖地等到李信回来。 李信从冶金基地回了科学部,茶水都没喝上一口,就被拉到了许敬臣的实验室里。孙思邈正在里面等他。 “孙先生好。”李信笑着打了个招呼。 孙思邈没有心思寒暄,而是指着不远处在桌上摆了一排的显微镜道:“这就是王爷说的.......能让人看见微生物的东西?” 李信点点头,笑道:“是啊。这叫‘显微镜’,是专门用来观察微小结构的仪器。” 孙思邈也是那种好医成痴的性子,为了解决心中的困惑,从来不曾有过耻于下问的事情。或许也正因如此,他才能教出许敬臣这种二话不说就拜李信为师的弟子。 他双手抱拳,行了一礼,道:“还请殿下教我该如何使用,老朽感激不尽!” 李信连忙道:“孙先生不必如此郑重。这东西我本来就是为医学院而制作,当然会教你和敬臣如何使用。” 说完,他便带着孙思邈和许敬臣走到一台显微镜边上,开始讲解显微镜的各个结构,以及正确使用的方法。 或许是因为这些内容他当年都听自己的生物老师讲过,如今再给别人讲时,竟然忍不住生出一种恍若隔世之感......额,或许也不该是“恍若”隔世了,的确是隔了一世才对。 可惜这年头的大唐还没有洋葱这东西,否则撕点表皮观察一下,这就是一堂标准的生物课了。 但李信最后还是退而求其次地找了点植物的叶子,调整好焦距给孙、许二人看。 “没想到一片小小的菜叶竟然由这么多微小的结构组成。”孙思邈低头看了许久,才恋恋不舍地从镜头上移开,把位置让给许敬臣。第一次涉足微观世界的他已经感受到了足够强烈的冲击。 “其实不只是菜叶。”李信笑道,“飞禽走兽花鸟鱼虫,乃至于孙先生和我,我们的身体都是由很多微小的结构构成。” 孙思邈刚刚才在显微镜下观察过菜叶子,对于李信的说法生不出一点抵触之心,缓缓点了点头,道:“佛观一碗水,四万八千虫。老朽当初觉得是佛家胡言乱语,如今想来,或许竟有几分道理。” 李信不置可否。 佛家向来喜欢瞎吹,很多看起来很有道理的经文,其实都是后人穿凿附会所致。还是不要过分联想为好。 “老朽还有一个疑问。”孙思邈道,“菜叶和人都是由这么多微小结构组成,那么这些微小结构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它们跟王爷所说的那种能致病的微生物,又有什么关系呢?” 李信在大学里修通识课的时候还是上过一个学期生物课的,完全有能力解答孙思邈的疑问。但这种事,直接给答案就没意思了,也并不是他想要的。 “孙先生这就难倒我了。”李信苦笑道,“我只是曾在一本不知名的古籍上见过这些奇奇怪怪的知识而已,当时也没有看得太深入.....这些问题只能留给您自己解决了。” (本章完) 第七百三十章 纺织机成了 科学是什么?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甚至会误把“知识”和“科学”等同起来。这是不对的。 知识的本质是经验,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经验。而科学,就是检验经验是否符合客观规律的过程,它在本质上是一种哲学,一种思考方式。 李信当然有能力坐在这里巴拉巴拉一下午。虽然他不是生物学专业,但是好歹也上过高中,基本的生物学知识滚瓜烂熟,否则也不可能用那一套不超过必修二的遗传学知识唬住孟焦。想要解答孙思邈和许敬臣的问题,未免也太容易。 但是,这毫无意义。 直接将这些答案告诉孙思邈和许敬臣又如何呢?他们只会产生更多的疑问。这些问题将会远比他们一开始的问题更难回答,非生物专业的李信就很难应付了。 说到底,李信对科学部的期待很高。他希望这是一颗种子,能在大唐孕育出足够多有科学素养的精英人物,而不是一帮只会记住知识的人。那样的话,科学部就失去意义了。 孙思邈并不知道李信的心思这么复杂。他只是单纯地有些遗憾道:“太可惜了。要是老朽也有机会看一眼那本古籍就好了......” 李信笑道:“那本古籍的作者恐怕也没有亲眼看过这些微小的结构,多半都是他自己臆想和推理而已,未必全对,也不可全信。真正的结论,还是要孙先生这样的智者亲自探究,将来流传后世,供后人学习。” 孙思邈感慨道:“老夫行医数十年,到今日才知道世上还有这样一个奇妙瑰丽的世界。将来恐怕也未必能......” “怕什么学问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李信笑道,“只要科学部还在,医学院还在,自然有一代一代的人不断努力下去,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孙思邈这才从悲观中稍稍缓过来一些。 安静了许久的许敬臣也笑道:“更何况师父的身子还这么康健,再活二十年也不成问题,大可不必说什么丧气话。” “是是是。倒是老夫着相了。”孙思邈哈哈大笑,一扫刚才的颓唐。 李信松了口气,道:“答应孙先生的事,我已经办到了。那么剩下的就交给您了。” 孙思邈郑重地点了点头。 ....... 时间飞逝,转眼便到了秋末的时候。李信最后还是等来了司徒亮和陆大仁的好消息——羊毛纺织机终于成功了! “妈的,终于弄成了。”李信先是激动地爆了一句粗口,随后压抑着内心的喜悦,赶紧换身衣服向外走去,一边走还一边吩咐下人立刻备车。 车马直奔科学部而去。司徒亮和陆大仁知道李信听说这消息以后肯定闲不住,立马就会过来亲自瞧瞧,所以便一起在门口等着。 “东西呢?”李信一下车就问道。 陆大仁和司徒亮直接带着风风火火地李信进门,奔向工科院的实验室。 (本章完) 第七百三十一章 乌合之众不乌合 李信一踏进实验室,就看到屋里摆着一台四尺高左右,有点像钢琴的机器。机器的主体为木质,但有些部件显然是钢铁打造,看上去没来由就给人一种可靠的感觉。 “试一下给我看看。”李信摸了摸纺织机,说道。 等在边上的研究生们就等着这句话呢。他们之中立即走出来一个人坐在纺织机前,双脚踩动踏板,左手上下梳理,右手不断转动绕线的轮盘,不一会儿,轮盘上就绕了好多线。 李信上前去,好奇地摸了一下,入手的质感几乎跟后世超市买到的羊毛线一模一样——不,甚至还要更好一点。因为后世的羊毛线里多少都会掺杂一些化纤,在手感上没那么纯正。 “羊毛从哪里放进去?”李信好奇地问道。 一个顶着黑眼圈的研究生道:“羊毛经过清洗除杂,然后精梳一遍,就可以倒进这个箱子里。”说着,他指了指纺织机顶上一个巨大的箱子。 之后,他进一步解释道:“通过踏板的驱动,纺织机可以把羊毛牵引出来,拉伸,最后卷绕到这个线圈上,变成羊毛线。” 李信将线圈上的毛线拿下来,在手里摆弄了一下,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缓缓道:“行,这会儿你们算是立大功了!过几天就等着朝廷的封赏吧!” 话音落处,屋子里一片安静,良久都没有人说话。李信还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话,一脸懵逼地环顾四周,暗暗琢磨着是不是先开口道个歉什么的。 谁料下一秒钟,排山倒海般的欢呼声席卷了整个屋子。众人都蹦了起来,就近抱着身边的战友大呼小叫着——他们这么长时间以来的工作成果终于得到了李信的认可,怎么能不欣喜若狂呢?相比之下,什么封赏之类的,他们反倒没有那么在乎了。 尤其是对于工科院的这十个研究生来说,他们进入科学部那天,李信对他们说过的那些话,在这几个月里不断地鞭策着他们前进。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其次是耻辱。 曾经,他们在国子监只能做一个没有任何地位的旁听生,表面上跟那些正式生们和和气气的,可背地里呢?被嘲笑、被轻视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多数时候,他们旁听生就算偶然听到了那样的内容,也只能装作没听到。 因为他们生气也改变不了任何事实,反而更加暴露他们的无能为力。装作没听到,尽力维持表面的和平,才是最好的选择。 但凭什么呢? 国子监的入学规则就这么公平吗?那为什么富家子弟、名门之后更容易得到入学名额呢?难道说寒门子弟天然就更不堪一些? 没有人能回答这些问题。每个人都只能被迫接受这样的现状。因为对方是国子监。他们说的话就是道理。 可现在,情况不同了。 旁听生真的就只是乌合之众? 不!去你妈的乌合之众!乌合之众能做出这么伟大的东西?这可是能让大唐和突厥从此休战,再也打不起来的东西! (本章完) 第七百三十二章 织毛衣有点难 不论是司徒亮、陆大仁,还是这些研究生,他们都在进入科学部以后找到了自己的终极价值。他们开始认知它,发挥它,这对于任何一个有才能的人来说,都是一种极大的幸福。 倘若现在有人提出条件,要出海量的金钱来购买他们在科学部所占的位置,相信他们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同意这样的交易。 李信自然是不会明白这帮人内心到底有多激动。不过看到他们那么高兴,他也忍不住有点受到感染,露出了笑容。 纺织机成功之前当然经过了一系列的试验来测试它的性能等等,因此工科院的实验室里也就备下了好几箩筐的毛线,都没染色,呈现微微泛黄的白色,是羊毛的本色。 李信自己拿了一筐回家去,打算先织两件毛衣当样品,到时候也好带给李世民瞧瞧。 他本来想着:织个毛衣罢了,能有多难?不就弄两根棍儿,缠着线,左手捅右手,右手捅左手的,慢慢就织成了吗? 谁料,等他拿着两根细长的棍在手里以后,他才发现,他仿佛连第一步该怎么弄都不知道。 诶......到底该怎么才能从“两根棍一捆线”的状况,进入左手捅右手,右手捅左手的状况呢? 织毛衣原来这么难的嘛? 李信默默挠了挠头。 崔盈盈碰巧路过,见李信一个人失神地坐在那里,还以为他碰上了什么想不开的事情,便忍不住走到他跟前,伸出一只白嫩的小手晃了晃。 李信回过神来,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见崔盈盈正笑吟吟地看着自个儿,笑道:“是你啊。” 崔盈盈见李信有点愣愣的,好笑道:“你这是在干嘛?还拿着一双筷子.......又有什么想法吗?” “筷子?”李信刚想问哪里有筷子,突然却反应了过来——不出意外的话,崔盈盈所说的“筷子”,可能大概也许就是他手里现在拿着的这两根棍儿吧? 他不由得无奈道:“什么筷子不筷子......这不是筷子。” 崔盈盈眨眨眼睛,问道:“那是什么?” 于是李信把羊毛纺织机的事情大概讲了一下。 崔盈盈恍然大悟地将那卷羊毛线拿在手里,惊奇地说道:“这就是用羊毛做成的线吗?摸起来好软啊。” 李信点点头,道:“要是能把它织成衣服的话,又轻又保暖,还比现在大家穿的皮裘好看.......可是我不会织。只记得以前好像看过别人织,就是用这样的两根棍,绕着线,左一圈右一圈就织好了.......” “看花容易绣花难。”崔盈盈笑道,“况且你又是个男子,平时里本来就不做这种事,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做得成?” 李信只好苦笑。 “既然被我碰上了,那我就大发慈悲帮你研究一下吧。我到底是个女子,做这种事肯定比你擅长。”崔盈盈半开玩笑地说道,像是一个发现了新玩具的小孩。 李信正好被这事儿闹得头疼,眼下既然崔盈盈愿意接手,他哪有拒绝的道理? (本章完) 第七百三十三章 悟性好和悟性差 李信将这事儿丢给崔盈盈之后也没有想太多,还以为哪怕是以这小姑娘的聪慧也要琢磨十天八天的。谁料,仅仅四天之后,这她就带着一件羊毛衫找来了。 不得不说,在有些事情上面,女子就是比男子有灵性些。光是从李信一句“左手捅右手,右手捅左手”的提示之中,崔盈盈竟然真的很快就想到了一种可能的织法——织起来甚至有点像她小时候玩游戏时穿的珠线。 “你还真的给我弄出来了?”李信接过羊毛衫,惊奇地左看右看。不得不说,这件毛衣还是挺像模像样的。虽然版型设计跟他所熟悉的后世毛衣略有不同,而是更加吻合如今大唐人的审美,修长而透着儒雅之气。 李信不由得对崔盈盈竖了一个大拇指。 这是真厉害啊。硬是从李信一句左手右手互相乱捅的胡话里,整出了织毛衣的方法......这不就相当于从“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里领悟出了一整本《九阴真经》吗?这要是不强,那天底下真没什么强的了。 崔盈盈得了李信的夸赞,绽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有些小骄傲地说道:“不过是一点小事情罢了,怎么难得倒我?” 李信笑着摇了摇头,道:“辛苦你了。” 崔盈盈摆手道:“别说这些了,你快点试试合不合身吧?” “这是按我的尺寸做的嘛?”李信倒是没注意。 崔盈盈点点头,笑道“不然呢?” 倘若这话放在过去,她肯定不敢接。哪怕是在真的跟李信成亲之后,她也一度非常不好意思跟李信打照面。但是这段时间,她一方面经手着酒和茶叶的生意,另一方面又帮衬着刚开始学习管理王府产业的陈幼澜,逐渐逐渐便有些融入楚王府的感觉。 陈幼澜待她很好,看得出是真心将她当成王府的一份子看待。这给了她非常大的勇气,也逐渐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嫁都嫁了,扭捏什么?难道还真等着过几年风平浪静了再跟李信和离吗? 崔盈盈这么大方地承认这毛衣是为李信而做,本以为李信能觉察到什么。但事实证明,她想多了。 李信虽然确实很高兴,但显然没有往更深入的层面去想,只是一边满意地笑,一边说道:“那就谢谢你了。我一会儿就试试合不合身.......这个冬天好过了。我跟你说,这羊毛衫是最保暖的,穿在外套里面......” 崔盈盈一边听着这些絮絮叨叨的话,脸上的笑容逐渐转为无奈的苦笑。 这家伙还真是不开窍......难道以为崔盈盈会随随便便帮别的男人织毛衣吗?坦白讲,连崔一树都不曾有过这待遇。 想到这里,崔盈盈不由得一阵气闷。 然而,李信毫无察觉,反而说道:“这东西,弄起来难吗?要是........” “放心,不难!”崔盈盈没好气地说道,“连浣纱都很快就学会了。我已经让她去教别的织工了。很快就能实现量产......我还有点事,先去忙了。” (本章完) 第七百三十四章 没问题吧 崔盈盈转身走了,看样子有点气呼呼的。 李信挠了挠头,暗暗在心里嘀咕:“不对呀,这妮子怎么生气起来了?我说错什么话了吗?也没有啊,不是说谢谢了吗?” 晚上,李信将羊毛衫拿给从长一楼回来的陈幼澜看。 或许女人天生对衣服这一类的物品兴趣颇浓。她一见这羊毛衫就有点爱不释手,一边摸一边说道:“确实又轻又软。这就是你说的,用羊毛做成的衣服?” 李信笑嘻嘻地点了点头。 陈幼澜把衣服拎起来,道:“看样子织得还挺细密的。” 李信闻言,忍不住感慨道:“是啊。我都没想到崔盈盈能有这手艺。” “这是崔盈盈给你织的?”陈幼澜微微挑起眉毛,语气里微妙地透出两分戏谑。 李信这才如梦初醒:妈的,一时嘴快,说些什么胡话呢? 当着老婆的面,展示另一个女人给自己做的衣服,这特么会被怎么理解?这年头的行情,李信不懂,但放到后世的话,差不多应该算是逼宫了吧? 屋里一时间安静了下来。 李信静静地坐在椅子上,咽了一口唾沫。虽然表面上他还是稳如老狗,但心里其实已经慌得一批。连他自己都纳闷:今天是怎么了?是因为日子太好过,所以降低了警惕心吗?怎么连这种蠢事都干得出来? 陈幼澜看着李信的反应,心里忍不住有些好笑,也懒得计较,轻拿轻放道:“这件衣服......应该是按照你的身量做的吧?” 李信才松了一口气,听到这问题又紧张起来,轻轻嗯了一声。 陈幼澜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生气,而是缓缓点了点头,似乎挺欣赏的。 李信仔细观察着自家老婆的反应,确认她是真的没有生气以后,才逐渐放松下来。他坐在边上看摆弄衣服的陈幼澜,最后还是忍不住作死的冲动问道:“幼澜,我问你个事儿。” “你说。”陈幼澜随口应道。 “你说为什么崔盈盈把这衣服给我以后,自己还生气了呢?”李信一脸认真地问道。 陈幼澜一听就明白了,无奈地看了李信一眼——还能为什么?人家都亲手给你做衣服,眼巴巴地送过来了,多半是你这根木头不解风情,把人家给气着了呗! 然而李信并没有读懂陈幼澜的眼神,还在自言自语道:“我觉得我也没说错什么话呀?我就夸她做的衣服不错,很好看,穿在身上肯定也很暖和.......这些有什么问题吗?” 陈幼澜翻了个白眼,道:“没有,完全没有。” 她的立场当然不可能去点破崔盈盈的心意。那样倒未必是好事。而且此刻面对李信时,她也多少有点哭笑不得的心情在里面——李信这么憨直固然不是坏事,就是可怜崔盈盈未来还得再努力一点,才能让这木头开窍了。 李信自己喃喃了一会儿,摇摇头道:“女人的心思也太难猜了。算了算了,随她去吧。”说着,他轻轻咳嗽一声,转向陈幼澜道:“咱们......今天......” 陈幼澜一听就知道李信的心思,红着脸没有说话。 (本章完) 第七百三十五章 也该担点大任了 织工们本来就专研织布,学会了织毛衣以后竟然推陈出新,又发明了好几种织法,能织出更多种花样的羊毛衫。李信看了样品以后非常满意,干脆一股脑包起来,便带着往皇宫去了。 伟大的李二陛下应该正是在等这些东西呢。 “这是羊毛做的?” 亲眼见了羊毛衫之后,李世民将其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愣是没觉得这东西跟羊毛有什么接近的地方。 李信笑着点头,道:“正是。给微臣十个胆子,也不敢在这种事情上欺瞒陛下。” 李世民坐在大殿里批奏章,本来就没有穿外衣,便随意地拿起一件毛衣套在身上,试着活动了一下。 “穿着还挺热乎。”他笑着说道,显然对这东西非常满意。 李信道:“羊毛线除了可以用来织衣服,还能织围巾,织护膝等等,有很多用途。将来一定能成为大唐百姓们冬天必备的御寒之物.......也就是说,我大唐会需要很多很多很多羊毛。” 一连三个“很多”让李世民的嘴角克制不住地微微扬起,仿佛看到了漫山遍野的羊群。 这样庞大的羊群,需要大片的草场,还需要大量人力去放牧......还有比突厥更合适的所在吗? “好,很好。”李世民道,“这件事关乎大唐国运。你和你的科学部干得不错,当记一大功。你回头自己琢磨一下,该怎么封赏,给我写个折子上来看看。” 李信忍不住笑了,拱手行礼道:“微臣遵旨。” 让李信自己决定该如何封赏自己,还有科学部那帮确实为织布机出了大力气的研究生和院士们,这是非同寻常的恩宠。 作为帝王最重要的是什么?李世民对这个问题一直都有很深刻的理解。比起知道该如何解决具体的问题,一个帝王更应该知道的其实是什么样的问题该让谁去解决。 打仗的事可以找李靖、李绩、程咬金......治国安天下的事却不能找他们,而是得靠陈尹、萧瑀、房玄龄......至于李信么,不管是打仗还是治国,其实都找不上他。他能靠得上的领域只有一个:解决那些前人从来没有解决过,甚至没有发现过的问题。 羊毛纺织机便是最典型的一例。 中原政权已经跟突厥斗争了上百年了,难道没有人想驯化突厥人吗?实力固然是一种制约,更大的制约却是他们没有驯化突厥人的全盘计划。哪怕强如李世民,在彻底击败突厥,令其俯首称臣之后,倘若没有李信的存在,他也不可能永葆北境的安定。 李信所拥有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能力和智慧。只要妥善地加以引导和利用,他必将带着大唐走上新的高峰。 李世民在心中想着这些,嘴上自然是不会说出来的,否则李信听了这些话,怕是会把尾巴翘到天上去,反而不利于打磨他的能力。 “或许,也到了该叫他担当几分大任的时候了......”他默默在心中这般想道。 (本章完) 第七百三十六章 意料外的状况 科学部可不是把羊毛纺织机做出来就算完了。李信带走那一台样品的时候跟他们说了,赶紧再搞它十台八台的纺织机出来,他有急用。 本来还以为之后可以好好休息一段时间的司徒亮和陆大仁都叫苦不迭,就连那帮任劳任怨的研究生都哀嚎起来。李信也只好安抚他们道:“再坚持两天,过段时间给你们好好放个假,再发点奖金。” 这套来自资本家的话术果然所向披靡。一帮人虽然姑且没有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起来,但最终还是打起精神,又投入到了工作中。 从无到有地发明可以将羊毛纺成线的机器显然比简单地复制几台要容易得多。十来人的工科院忙活了几天,便按照李信的要求,做成了十台。 李信也用行动证明了自己并不是那种只知道吸血的资本家——当即给司徒亮、陆大仁外加他们手底下这十个研究生每人发了十贯钱的奖金,顺带着集体放半个月的假。这回他们可就发自内心地欢呼起来了。 再喜欢工作的人也不可能愿意每天二十四小时地扑在工作上,总要有个休息的时候,更别提还有那么多奖金了。 李信更是无所谓。一来是这点儿钱对他来说已经不算什么,就连以前吝啬鬼一般的王贵听了都不会有什么反应。二来则是他手里还攥着一张空头支票,李世民都说了可以随便填,只要不太离谱的封赏,应该都可以兑现。因此他就更不在意了,反正最后都可以报销。 ........ 十台羊毛纺织机做成之后当然不是拿来看的。李信将它们一股脑地运送到了蓝田县。那里还有不少平时闲着没事干的大妈、小姑娘,正好可以吸收起来,生产点羊毛线。 李信从来不曾在工资或者福利上亏待过给他干活的乡亲们。所以每回他说要招些工人的时候,乡亲都非常踊跃。哪怕蓝田县绝大多数人的收入状况已经跟以前截然不同,对于一份工作其实未必有那么迫切的需求,但她们还是纷纷过来保命。 王贵过来负责招工的事,被一帮大妈团团围住,叽叽喳喳地吵了半天,忍不住苦笑道:“各位大姐,王爷这回要的人并不多。咱们蓝田县的乡亲们大多也不差这点工钱吧?不必如此争抢。” 谁料,一个大妈却笑道:“王管家说得不错。我们这帮老姐妹们倒是真的不差这些工钱,可是我们也没说干活是为了这点工钱啊。” 王贵小小的眼睛里浮现出大大的疑惑:干活不为了工钱,那你们还这么叽叽喳喳地抢破头要干这份工? 然后他才知道。 李信为蓝田县做了这么多事情,乡亲们都看在眼里。这帮淳朴的乡民从来不知道啥叫忘本,默默将这些事都记在心里,只想着有机会一定要好好报答李信。 因此,当王爷又要招工的消息一传开,这帮符合要求的大妈大婶们就都行动起来了。在她们看来,她们可不是简单地找份工作这么简单,也是在帮王爷的忙,为王爷分忧呢! (本章完) 第七百三十七章 抽签大法好 王贵听到这样的解释,哪里忍得住笑,眼角嘴角都乐得跟盛开的菊花一般,满是皱褶。 王爷还是仁厚啊,好人有好报。跟老王爷如出一辙。 不过高兴归高兴,麻烦事儿还是得解决。他们一共只有十一台羊毛纺织机,最多也就招个十来人就很够——目前长安地区的羊毛供应还很成问题,李信也没能搞到多少羊毛,哪怕再算上染色、纺织的工序,二十人左右也顶天了。 可是,来应招的大妈大婶们却足有四五十个,其中还不乏隔壁县城闻讯赶来的人。她们倒未必是图回报李信,大概率是真的想要这笔不菲的工钱。 一开始,这帮大妈们还能心平气和地说话,但仅仅只是小半天之后,她们就吵起来了——谁都想要留下来干活,没人肯退让,可不就得吵起来嘛。 要知道,在蓝田县,酒厂、酱油厂的地位是跟别个不同的。家家户户都以在这两个地方干活为荣。大家都觉得这是在为王爷效力,而并不只是一份简单的差事。正是因为在大家心里有这样一层特殊的意义在,招工就变得有点麻烦。 如今王贵想要招女工也是同样。 大家都想为王爷效力是好事儿,可是闹起来就不大好了。 为了避免更麻烦的状况出现,王贵只好立刻叫停,然后采用了一种绝妙的方法来决定到底让谁被录用。 那就是.......抽签! 李信最后从王贵嘴里听说抽签招女工这事儿的时候,愣是半晌都没想明白这些大妈大婶到底图啥——他本来还担心现在大家日子都好过了,他会招不到人干活呢,没想到事情不仅不是这样,还得用到抽签这么离谱的办法才能筛出那些落选的人......着实匪夷所思。 有这闲工夫,抓一把瓜子蹲墙根边上跟邻居唠唠嗑不好吗?非得找份工累自个儿? 李信不解地摇了摇头。 不过,不解归不解,反正事儿有人干就行。他也懒得再费心思。 一批羊毛没几天就纺成了好几车的线,然后被送到织工那里,按照李信的设计图织成各种式样的衣服、围巾等等。 这些线都是染过色的,红的绿的紫的都有,比当初李信带给李世民看的还要更缤纷一些。再配上织工们层出不穷的全新花样,不管是毛衣还是围巾,看着都相当好看,连陈幼澜和崔盈盈都爱不释手。 李信知道女孩子就喜欢这些,大方地摆摆手,让两人随便挑几件拿去,反正剩下的他本来也要拿去送人。 陈幼澜和崔盈盈一人拿了两件。 “好端端的东西,你拿去送给谁去?”陈幼澜奇怪地问道。她知道李信弄出这些东西来也花了不少钱,本以为他会拿去卖,没想到到头来竟然是要白给。 崔盈盈到底是在生意场上经历过一些的,所以隐约猜到了几分李信的用意。 李信知道陈幼澜刚开始接触这些东西有些不懂也是正常,便耐心地解释了起来。 (本章完) 第七百三十八章 大肆送礼 以羊毛线为材料的衣服还是第一次问世。在得到良好的推广之前,并不会有很多人去买它,而且就算有人买,价钱也高不到哪里去。 但李信弄出来这批衣服花了多少钱?那些纺线女工、织工的工钱就不谈了,忽略不计,光是在这十一台纺织机上花的钱就不少了,再加上羊毛的成本,平摊到这些衣服上,哪怕一条围巾,估计都得卖到上千文,基本对标后世的各种奢侈品。 所以说,事实明摆在李信面前:这些东西必定是赔本的。 那么该怎么做就很明白了:干脆白送,赔本赚吆喝呗。 朴素的谚语里面早就藏着古代商人总结出来的经营之道了。用稍微有格调一点的话来说,那就是宣传和推广。 首先大家得知道有这么个好东西,然后才能产生出需求,有了需求才会有“购买”这个行为的产生。长期稳定的需求就构成了市场。 想要驯化突厥成为大唐的附庸,那么首先要在大唐创造出足够大的市场,让他成为突厥的金主,成为突厥不得不讨好的大主顾。然后,大唐才有资本去谈下一步让突厥彻底变成打工仔的战略。 说回送东西这一步上。 这些围巾衣服手套什么的,送是肯定要送出去的。但怎么送,送给谁,又有点讲究。 想要带起羊毛制品的风尚,最好的办法还是利用“上行下效”这四个字。李信已经想好,就挑贵妇人送。 女人本来就比较容易对衣物这类物品有好奇心和欲望,相对比较容易接受这种新奇物件。长安城那么多贵族妇人要是都穿起毛衣,围起围巾的话,那么有钱的平民就会心向往之,加以效仿。再然后,平时没什么钱的平民,在有了钱之后,也会努力效仿一直有钱的平民。 如此一来,不愁人们不知道羊毛这种好料子。 而说到贵妇人,李信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长孙皇后。天底下应该没有哪个妇人敢说自己比这位更尊贵了吧? 然后就是宜芳公主、还有程家、李家、尉迟家.....那么多家的婶婶阿姨什么的,反正有一个算一个,送送礼总归是好的。正巧也是秋末要入冬的时候,就快要用得上这些御寒的衣物。 李信这般讲解一遍之后,陈幼澜才懂了他的用意,点点头笑道:“原来主意还打到我头上来了。是不是还打算让我经常穿戴着这些,去找小姐妹们显摆一下?” “哈哈哈,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李信笑着道。 送礼自然要送得有档次些。在陈幼澜和崔盈盈两个细心人的点拨下,李信在将这些衣物送出去之前,先用高级的熏香熏了一遍,然后还特意用精致的礼盒包好。 这么一来,放到前世也就是一两百块钱一条的小围巾顿时就散发出一股高贵的气质,仿佛兜里不揣个几万块都不敢找店员问价一般。 李信左看右看,忍不住对两个姑娘竖起大拇指:“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本章完) 第七百三十九章 给皇后送围巾 其实类似的推广手段李信也不是第一次用了,如今用起来更是得心应手,驾轻就熟。 长孙皇后收到李信送来的东西,就知道这小子又没安什么好心,不是有什么动作就是想利用她一把,背后肯定藏着某种目的。 “怎么突然这么好心,还知道送些玩意儿上门讨好。”长孙皇后笑道,“你不会是又闯祸了,要我给你说情吧?” 李信闻言,不由得露出一个有些羞赧的表情。 的确,当年他还是长安街一害的时候,若是真的犯了什么大错,便必定要先来找长孙皇后一趟,让她对伟大的李二陛下说说情。如今回想起来,也算是一段有意思的日子。 “娘娘说的哪里话?”李信苦笑道,“那时候是我年少无知,如今已经长大了。不会再惹陛下生气了。” “最好是不会了。”长孙皇后笑着摇摇头。 她心里明白,李信之所以来送东西,肯定有他的目的,但是这个目的一定不会是对陛下有害或者对大唐社稷有害,所以她很坦然,甚至还有几分期待。 到底是什么东西?值得李信这么眼巴巴地亲自送来? 长孙皇后打开这个看起来相当名贵的礼盒,里面躺着一块奇奇怪怪的......长长的布?这料子也是古怪得紧,以往从未见过,并不像是丝绸或者什么别的东西。 “这是什么?”她一边将东西拿在手里,一边问道。 李信道:“这叫围巾。是用羊毛线做的御寒之物。” “羊毛线?”长孙皇后重复了一遍,道,“哦,对了。陛下跟本宫提过。是你那个科学部之前一直在研究的东西是吧?把羊毛纺成线,做成衣服了。” 李信点点头,道:“正是。” “摸着倒是又轻又软,感觉挺暖和。”长孙皇后仿佛自言自语地说道。 李信又不傻,当然主动地讲解这个围巾该怎么围。长孙皇后试着将其围在自己的脖子上,左右转了转头,稍稍感受一番,点着头称赞道:“确实感觉不错,很舒服。” “而且也很好看。”李信连忙补充道。 长孙皇后起身走到铜镜前照了照,道:“这颜色与本宫倒还算相衬。” “那当然。微臣特意为娘娘挑的。”李信说得丝毫不心虚。可其实,他只是从一堆围巾里随便拿了一条而已。只能说,他的运气还不错。长孙皇后恰巧还算喜欢这条围巾。 长孙皇后回到位子上坐下,问道:“陛下那边你可有送东西过去?” “送了毛衣却没有送围巾。”李信故意如此说道。 “围巾有什么特别吗?”长孙皇后奇怪地问道,“难道只有女子能围?” 李信笑道:“那当然不是。大冬天的,只要觉得冷,谁都可以围。但是,围巾这东西毕竟是围在自己的脖子上,乃是很贴身的衣物。微臣想着,要不还是留给皇后娘娘亲自送陛下吧。” 长孙皇后还没回过味来,有些好笑道:“这有什么区别?” (本章完) 第七百四十章 李信的盘算 “娘娘糊涂啊。”李信笑道,“你想,大冬天的,冷风呼呼往陛下脖子里灌,这时候他脖子上要是能围上一条皇后娘娘送的围巾,那陛下心里一定是大为感动。每次只要他围着娘娘给的围巾出门,他就能时时刻刻感受到娘娘的爱,伉俪情深,多好的一段佳话.......” 长孙皇后听完,这才明白过来,眼神中显然有些意动。 李信继续加火道:“要是这条围巾再是皇后娘娘亲手织的,那陛下心里肯定更高兴,更会念着娘娘的好。” 长孙皇后笑骂道:“你这小子哪里学来的这些乱七八糟,还敢在本宫面前胡言乱语......” “嘿嘿,这不是希望陛下和娘娘能恩爱到白头嘛。”李信顽劣一笑道。 长孙皇后摆弄着手里这条围巾,喃喃自语道:“不过你说的倒也有几分道理......这个围巾,它容易吗?” 李信道:“容易容易,连我都会。” 他本来就是打算撺掇长孙皇后给李世民织围巾,自然得预先做点准备。昨天就先找崔盈盈学了点基础的针法,今天来见长孙皇后时,还故意带上了毛线球和长针。 见李信拿出家伙来,长孙皇后笑道:“你这东西准备的还挺齐全。看来早就准备要给我下套了。” 李信这时候当然是装傻充愣,糊弄过去。 的确,宣传这种事情嘛,当然是有些技巧性。最重要的就是给人们讲一个好故事。光是皇帝和皇后都戴围巾还不够,听起来不够曲折动人,也不足以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换一种说法,变成皇后怕皇上着凉,特意给皇帝织了一条保暖的围巾。这样一来,显然比前者更有记忆点。 一则皇帝和皇后这一对真正的人中龙凤感情加深,有利于国家稳定;二来,丰富皇帝和皇后的形象——相比起冷酷无情的皇帝,显然还是亲和近人、一往情深的皇帝更加被人们所喜闻乐见;三来,织围巾又丰富了一层含义,更有利于营销。 这其实也是李信从后世的经历中得到的灵感。当年上大学的时候就常有女同学在圣诞节等等节日送亲手织的围巾给他——别误会,不是给他的,而是让他转交给他的室友。 李信每次都是脸上笑嘻嘻,心里惨兮兮。 同样的事情其实也不难在大唐复制。相信长孙皇后给李世民织围巾的事情一传开,长安城里的贵族妇人们应该很快都会行动起来,跟风给自己的丈夫织一条围巾,希望能借此拴住丈夫的心,让他们不要去找别的狐媚子。 且不说这样的期待到底有没有机会实现,单纯从羊毛产业的发展来说,李信非常乐于看到事情有这样的进展。 虽然嘴上说着自己上了李信的当,但长孙皇后还是跃跃欲试地催促李信给她演示到底该怎么织围巾,可见口不对心是女人的通病。 李信哪里敢怠慢,立即耐心地教了起来。 (本章完) 第七百四十一章 女人都这么有天赋吗 李信向崔盈盈学织围巾的时候可着实费了一番功夫。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双绘图时还经常被老师夸赞灵巧的手怎么一到了织毛衣这个项目上就表现那么差。 好几次,崔盈盈都忍不住拍着手笑起来。 难得难得,平时总是一副以聪明绝顶形象自居的李信,也有笨手笨脚得被人嫌弃的这一天。 好在最后李信还是学会了。 坦白讲,在教长孙皇后之前,李信还有那么点卑鄙的小期待——最好长孙皇后也笨拙一点吧,我李信怎么也不能当这个最没天分的织围巾选手吧? 可是,事情的发展完全没有按照他想象的那样进行。 长孙皇后的悟性比起崔盈盈来也不遑多让。李信简单地演示两三遍之后,她便完全掌握了,将李信手中的毛线和长针都拿到自己手里,很快便织出了一小截。 李信苦笑着撇了撇嘴。 女人在织毛衣这方面不会真的有什么种族天赋吧?不会吧? 李信认真地看着长孙皇后的动作,发觉她行针打结的手法跟他所演示的似乎有些出入,立即有些高兴地说道:“不对不对!不是这样,你要.......” 长孙皇后抬头白了他一眼,没有理会,手上的动作丝毫没有停下。 李信干脆没有废话,默默在心里哼哼一声,暗道:“看你一会儿弄乱了以后怎么收场。” 然而,不断延伸的一小截围巾却丝毫没有乱掉,反而因为长孙皇后在针法上的转换而开始呈现出与前面完全不同的花纹。 李信震惊地把嘴巴张成了圆形,然后咽了一口唾沫。 啥啥啥? 长孙皇后不仅学会了围巾的常规织法,还在这基础上改良了一番,发明了一种纹路走向!这跟李信这个光是学基础针法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的笨比相比,这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李信默默地在位子上坐了一会儿,最后实在觉得自己有点多余,忍不住道:“那娘娘就忙吧,微臣先告退了。” 长孙皇后道:“慢着。” “娘娘还有什么事儿吗?”李信问道。 长孙皇后对李信亮了亮手里的羊毛线,道:“这线球还有吗?本宫还要一些,给承乾、泰儿、治儿也织几条围巾。” 李信笑道:“有的,回头差人给娘娘送到宫里来。” 长孙皇后满意地点了点头,道:“快些送来。你可以走了。” 这用完就丢的架势是怎么回事嘛...... 李信无奈地摇摇头,跨出了立政殿。 ........ 几天后,李世民正坐在两仪殿办公,却突然觉得身边有人靠近。他回头看了一眼,便露出了笑容——是观音婢。 “你怎么来了?”李世民笑着拉起长孙皇后的手。 长孙皇后笑道:“今天天冷,臣妾挂念陛下操劳,特意送些热汤来给陛下暖身。” 宫女将熬了几个时辰的老鸡汤放在案头。 李世民笑道:“你有心了。” 长孙皇后又道:“还有,臣妾亲手给陛下织了一条围巾。陛下出入宫宇的时候千万围着,免得着了寒气......” (本章完) 第七百四十二章 宣传的第二步 李世民正准备喝鸡汤,听见长孙皇后这么说,便好奇地看了她一眼。她从另一名宫女手中接过围巾,拿在手上。 “这不是信儿鼓捣出来的羊毛线吗?”李世民笑道,“该不会就是这小子教你如何织这东西的吧?” 长孙皇后笑道:“陛下英明,果然一猜就着。” 李世民摇摇头,笑道:“英明什么。是你心思单纯,被这小子利用了。他恐怕是故意哄你为朕织这条围巾,背地里不知道打什么主意呢。” 长孙皇后温和一笑道:“管那臭小子打的什么主意,横竖不是有害大唐社稷,更无害于陛下,臣妾也懒得与他计较。” 李世民点点头,道:“这倒是。这小子平时鬼灵精怪,行事不拘一格,唯独对我大唐心怀热诚。朕也是看重他这份心,才对他多有纵容。” “而且,就算信儿是故意哄臣妾为陛下织这东西,臣妾也不介意。”长孙皇后将围巾放到李世民手中,道,“至少,这围巾是真的能为陛下御寒,保重陛下的龙体,总不会是是什么坏事。” 这话说得李世民心头暖烘烘的,攥着长孙皇后的手也更紧了几分。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朝堂之上的事情总是让人费心费力,疲惫不堪,唯有观音婢始终如一地陪伴在李世民身边,用她的温柔和智慧安抚着他。 如果没有长孙皇后每日消除李世民内心的疲惫,化解他的戾气,到底他还能不能成为那个彪炳史书的千古一帝?这很难讲。 ........ 李世民出入宫里的时候,开始总是戴着一条鹅黄色的围巾。宫中的侍卫以及一些大臣们看得分明,消息便传开了。 再加上李信紧着朝中有名望的家里都送了围巾、毛衣之类的物件,羊毛织物开始很快进入大众的视野当中。又不少人都求告到楚王府来,想要买一些,只可惜,李信手里也没有存货了。 赵珂早就派人去更远的地方收购羊毛。等到这第二批羊毛回来之前,李信的那几台羊毛纺织机都没办法运转起来。 不过,这一时的缺货并不值得担心。 营销之中也有一招很有名,叫饥饿营销。越是买不着,潜在的客户就越是渴望,更容易出高价去购买产品。 为了再给这状况加把火,李信将目光又落回了长一楼上。 长一楼早就成了名副其实的长安第一楼,不管是菜肴还是话剧,虽然早就有别的酒楼开始经营类似的业务,但是没有任何一家敢说自己的东西有长一楼那么好。每天前往长一楼消费的顾客们,也是全长安所有酒楼之中最多的。 这家伙一动起来,其在大众之中的宣传效果,绝对是核弹级别。 李信作为长一楼的大老板,想要动用它来做个宣传还不容易?找一出才子佳人的爱情戏,加一小段情节,就让女主人公呕心沥血地为男主人公织一条围巾当定情信物不就完事了吗? (本章完) 第七百四十三章 植入广告 植入广告的经典套路,提前足足一千多年出现在了大唐的话剧舞台上。 李信自己也觉得有些好笑。 不过怎么说呢,剧本好好改改,不要那么生硬的话,植入广告倒也未必那么让人反感,甚至反而效果好得出奇呢。 最后的结果也证明了李信的判断——植入广告本身可能是没问题的,的确是一种不错的广告形式和创意,但是一旦过分生硬而导致观众们出戏,影响他们的观看体验,那就成了终极败笔。 在长一楼编剧团原创的这一出《玉鸳鸯》中,富家女与贫穷男之间不被看好的爱情果然等来了意料之中的棒打鸳鸯。女主被父母软禁在家中,思念男主成疾,每天只能在床边给男主织围巾,寄托思念之情,想着下一次见面的时候,一定要把围巾围在男主的脖子上。 而男主则是在徒有四壁的家中埋头苦读,最后终于高中状元。 本来应该是个俗套的屌丝逆袭故事。谁料,女主最后却没能等到男主回来就病死了,只留下了这条围巾。 在所有人的无奈中,这出戏最终以悲剧结尾。 大体梗概是这样,具体自然是还有许多狗血桥段,不然这么清汤寡水的有谁看啊? 李信都不得不佩服这帮编剧——他们是怎么跟后世的狗血剧作者达成跨越千年的这般默契?竟然不约而同地写出这么狗血的烂桥段?还是说,不管是千年前的大唐民众还是后世电视机前的观众,他们都一样,渴望的就是这种激烈对撞的狗血呢? 算了算了,且不说这剧本的好赖,反正围巾这东西是给看过这出戏的人们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被关在房间里,一边哭一边织围巾的女主也太可怜了吧?故事的最后,抚摸着围巾,睹物思人的男主也太可怜了吧? 经常来长一楼看戏的主要人群就是对爱情充满向往的年轻男女。于是,小小的围巾很快就成了爱情的一种美好象征。 倘若不是羊毛的供应暂时还有些问题,估计赠送围巾很快就会成为像送香囊或者手帕一般的示爱行为。 李信觉得这样稳步推进的节奏很好。人们已经逐渐在观念里面接受了羊毛织物,只是市场上还没有足够的羊毛制品可以拿来交换。等到赵珂带着第二批羊毛回来的时候,正好可以用这一批货试一试水,看看长安及周围地区对羊毛制品的反应如何。 如果好的话,跟突厥的贸易协定就可以准备谈起来了。用一个精准的譬喻来说:可以开始准备让突厥签工作合同,让他开始打工了。 日子悠闲地如流水般过去。蓝田县那边的大妈们已经开始有点坐不住了:虽然因为没有羊毛的关系,她们开不了工,但是李信却还是照发她们工钱——横竖也就一二十个老太太,李信懒得扣扣索索省那点钱。 他是大方,可大妈们却是不肯依啊:我们是来帮王爷干活儿,分忧的,怎么就变成白领工钱了? (本章完) 第七百四十四章 淳朴过头 几个大妈一合计:不行,这可万万使不得!王爷为我们干了多少好事,我们怎么能这么心安理得地占王爷便宜呢? 她们也曾找王贵商量过。王贵知道王爷的意思,只是笑着让她们放宽心,安心拿着这钱,过几天就会让她们开工了。 可是这帮淳朴的乡亲们却实在难以接受。常年靠自己双手挣吃食的经历早就将“不劳动者不得食”这几个字刻进了她们的基因深处。这不是一种来自外部评价的压力,而是源于她们内心深处的信念。 坐着吃白食这种事,哪怕全世界的人都夸她们做得好,做得对,她们自己也觉得别扭。 最后,她们没办法了,还是决定亲自找王爷抗议一番。 幸好,在她们成行之前,赵珂就带着一批羊毛回来了。否则,李信有生之年怕是又要见一次奇观—— 他只听说过有工人因为工钱太低、待遇太差而发起抗议,却还从来没听说过他们因为待遇太好,白拿工钱心里不踏实而站出来抗议的,离谱得一塌糊涂。 “辛苦了。”李信看着许久不见,变得黑瘦了一些的赵珂,忍不住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 赵珂笑道:“属下分内之事。” 在李信的手底下做事,她从来没觉得自己辛苦,因为时时刻刻都在感受到自己的价值。 李信不由得感慨:多好的社畜啊,能把她捡回来真是挖到宝了。 羊毛到位之后,纺织机自然是要加足马力生产。这可把大妈们高兴坏了。终于可以开工干活了! 本来嘛,李信还有点担心这些女工的身体。毕竟这第二批羊毛比第一批羊毛多了一些,纺线的工作量也就相应加大。大妈们也都上了些年纪,到时候累着了也不好。于是,他便寻思着要不给大妈们加点工钱什么的,结果却被王贵劝住了。 王贵是知道这帮大妈前段时日是怎么吵着要把工钱退给王爷的,所以认真地劝李信千万不要提加工资的事情。 李信还半信半疑:“我读书少,你可别唬我。世上还有人嫌吃白食不好,嫌工钱太多的?” 王贵苦笑道:“我骗王爷干嘛?那点工钱,我现在也看不上,有什么好省的?” 李信一琢磨:好像也是......说起来,当初酒厂刚开的时候,那帮乡亲们似乎也有过嫌工钱太多的举动......淳朴得有点过头,微妙地让人伤脑筋,或许也可以说是甜蜜的烦恼吧。 “那就算了。”李信摆摆手,道,“给大妈们加餐吧,咱们包她们两顿饭,顿顿有肉,管饱,还允许她们带一点回去给孩子吃,这样总行了吧?” 王贵点点头,笑道:“这倒是可以。按我老汉的了解,估计她们不会反感这个。” “那就这么办吧。”李信大手一挥,将这件事定了下来。 结果也不出王贵的所料。大妈们根本没有意识到改善伙食只是王爷想要给她们变相加薪的“奸计”,一个个都乐呵呵地接受了,干活也越发卖力。 (本章完) 第七百四十五章 召见 前段时间赵珂往大唐西北找了很多牧民,才终于凑齐了这第二批羊毛。在数量上足足是前一批三倍还多。 羊毛一到位,纺织机就加足马力,全力运转起来。大妈们本来就闲了好长一段时间,一开工就爆发出非常强烈的工作热情,每天都能生产出将近二十筐毛线,令人目瞪口呆。 按照李信的安排,这些毛线被分成两半。一半送到成衣铺子里去,让织工织成标准码数的羊毛衫、外套、成品围巾等等,另一半则是直接以毛线的形式出售。买毛线还送打毛衣用的竹制长针。 至于价格方面嘛.......不说成品这部分,一捆羊毛线就能卖到两百文,而成本核算下来甚至用不到三十文,简直就是暴利中的暴利。 当然,李信也知道,这只是一时的。 借了《玉鸳鸯》的东风,毛线和羊毛织物为大众所知。再加上皇上皇后都戴围巾的事情一出来,有不少女子,不论出嫁还是未出嫁的,都有心织它一两条围巾,准备送给心上人。 总的来说,李信的营销手段造成了羊毛线在长安供不应求的局面,等将来这波热度过去了,羊毛线的价格还会有所滑落,稳定在一个比较低的价位,平民也能穿得起。 李世民也很关心李信的羊毛生意。找了好几个户部官员关注此事。他们都上过李信的课,对经济学已经有了比较深的理解。经过一番调查,他们最终向李世民回报:羊毛市场已经处在稳步推进和扩张当中,与突厥方面的贸易协定已经可以开始着手了。 大唐的国库一直都还算不上丰沛。军饷、修水利等等,全都是要花钱的。如果在国内市场还不太成熟的情况下,买回来一堆没有用的东西,那可就烦恼了。 李世民最终还是决定,相信这帮户部官员的判断,派人将李信宣进了宫里。 皇帝召见,即使是李信也不敢怠慢。二话不说就跟着来宣他的内侍进了宫。 “微臣拜见陛下。” 恭恭敬敬地行了礼之后,李信来到李世民身边坐下。 “知道朕今天为什么叫你过来吗?”李世民问道。 李信沉吟片刻,道:“应该是羊毛的事情吧。” 李世民点了点头。 “当初是你向朕提议将羊毛作为突厥的软肋拿在我大唐手里。如今,依你之见,是不是已经差不多是时候了呢?”他问道。 李信目前唯一一个亲自下场经营羊毛织物的,他对市场的反馈程度最了解。听到李世民问起这样的问题,他点点头,道:“不瞒陛下说,微臣这两天本来也想来找陛下禀报此事。” “你说。”李世民道。 李信道:“微臣认为,大唐对羊毛织物的反响很好,将来一定可以与突厥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商业关系。所以,我们跟突厥的贸易协定,已经差不多可以开始着手了。微臣建议,遴选一位可靠之人出使突厥,洽谈这些事宜。” (本章完) 第七百四十六章 一套组合拳 通过贸易协定,大唐和突厥边境可以开放几个市场用于双方交易。大唐这边想要突厥的羊和马,而突厥那边则想要大唐的铁器、盐、茶叶、丝绸等等。光是从商品的种类上就不难判断,突厥对大唐的需求要远大与大唐对突厥的需求。 这正是大唐驯化突厥最大的有利条件。 李信简单地说了这一些之后,便向李世民要了纸和笔,边说边写。 “突厥那里不出产食盐,这是我们的优势,应该牢牢把握住。铁器也要限制出口,只卖锅子铲子给他们,至于刀斧这一类可作为武器的,必需严格管控,不能轻易出售。”李信道,“最重要的是,高价收购牛羊,而战马则以固定价格由朝廷收购,不允许任何私人参与.......” 李世民皱起眉头,道:“固定价格?” “对。很低的价格。”李信缓缓说道,“而且只能有朝廷一个买家,任何私人势力敢于介入,一律死罪。” “突厥人会接受吗?”李世民问。他明白李信的意思:垄断交易,强势把握住定价权。 李信道:“会的。” 他顿了一下,接着道:“对于突厥人来说,放牛放羊还是放马,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差别只在于哪一种才更有利可图而已。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厥人养马的数量,我大唐必须用最强力的措施把养马变成突厥人最糟糕的一笔生意。” 李世民缓缓点点头。 “我大唐境内也有燕云之地适合放马。”李信道,“我们从突厥买来血统优良的马,由朝廷出钱放在国内培育,假以时日,不愁组不出一支所向披靡的骑兵。” 李世民刚要开口,李信便笑道:“至于养马的钱,当然也是从突厥人手里来。” “由于突厥本身就缺盐、铁、茶的关系,在我大唐不值几个铜钱的东西到了突厥那里却可以轻松换来成群的牛羊。朝廷也可以派人以官方的身份经营。只要管理得当,足够赚回养马所需。”李信进一步解释道。 李世民摸了摸下巴。 这倒是个好办法。只要规范得当,不仅有利于促进竞争,对于朝廷来说也是不小的收益。 这臭小子的脑袋还是好使啊。 “一开始,低价收购战马肯定会惹来突厥人的不满。”李信侃侃而谈道,“我建议可以让突厥人用战马来换羊羔、牛犊。一匹马换三只小羊羔或者两头小牛犊.......反正养大了以后还是咱们大唐收购回来用,相当于只是让突厥人帮我们把牛羊养大而已,咱们不亏。” “等这样稳定了之后,再改用铜钱收购。由于养牛羊有利可图,而养战马血本无归,这帮突厥人一定会开始大批量地养牛羊,马的数量也就减少了。长此以往,他们再也不可能组建起什么突厥铁骑,等于自断双臂。再也不可能跟我们大唐耀武扬威。”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派人去突厥建立学校,教他们认汉字,识礼仪。卖给他们米面粮油,改变他们的饮食习惯和文化习惯.......” (本章完) 第七百四十七章 不会真是我吧 李信设计的这一套组合拳下来,目的只有一个:将突厥人同化为汉人。 以前大家打生打死,不就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吗?好,那我就把你变得跟汉人一样,那咱们还打什么呢?同时我还要悄无声息地阉割掉你,让你想打也没得打,那就高枕无忧了。 李世民静静地听完了李信的话,然后接过那张被他写得密密麻麻的纸,半开玩笑道:“你这字,倒是一天天写得比以前好多了。” “跟陛下比起来还是差远了。”李信自谦道。 “就你还想跟朕比?再练三十年吧。”李世民也相当喜好书法,并且颇为自矜。也就是在褚遂良这帮真正的大家面前,他才会稍稍谦逊一些。面对李信这种两三年前还写得歪歪扭扭的小年轻,他当然不会客气。 李信哑然失笑。 “本来朕还以为这贸易协定谁去谈都可以,如今看来,涉及的方面还是很广大,有些细节问题必须得有非常了解全盘计划的灵活变通者来把握。”李世民拿着那张纸,仿佛喃喃自语地说道。 李信心中一动,隐约听出了几分弦外之音,不由得暗暗道:“完了......不会是在算计我吧?” 他悄悄抬眼想偷看一下李世民的反应,谁料,李二陛下那双龙眼正好整以暇地看着他呢。 四目相对的瞬间,李信愣了一下,尴尬一笑。 猜对了。果然是要算计我! 所谓的全盘计划是谁提出来的?李信。 李信灵活变通吗?是的。如果故意说得好听点,的确是灵活变通。 那么,李世民故意在李信面前说起这些,肯定是有其用意啊!堂堂皇帝,会莫名其妙地说些没用的话吗? 显然李世民早就想好要给李信下套了。否则他完全没必要在听完李信这一通长篇大论之后才开始暗示要让李信负责这件事。 试想,李信刚刚才这么头头是道地说了一大堆,现在还能用什么理由来推脱呢? 至少,“我不熟悉”、“我不会”之类的借口肯定用不了了吧?除了这些最冠冕堂皇的理由,剩下的借口总结起来就只有三个字了:我不想。 不过这种理由也不是很好使。因为现在坐在李信对面的是李世民。皇帝之命,难道还由得你想不想吗? 李信这么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憨笑装死。 李世民见李信不说话,暗自好笑:以为不说话就没事了吗? “嗯......”李世民放下手中这张草稿,笑道,“依朕看,这次出使突厥的任务,非你莫属了。” 李信心里忍不住叫苦。 突厥这种鬼地方是人去的嘛?一旦上路,怕是十天半个月都洗不了一回热水澡,是人过的日子嘛?而且路途又遥远,一行人慢吞吞去慢吞吞回,怎么也得三四个月吧?三四个月见不到陈幼澜,和她两地分居......想想都难受。 “这个嘛......微臣还年幼,行事不够稳重,到时候万一惹出什么篓子来.....”李信慢吞吞地说道。 (本章完) 第七百四十八章 真不太乐意 “不要紧。”李世民非常大度地摆了摆手,说道,“真那样的话,把你砍了谢罪就行。” “嗯?”李信脖子一凉,哭丧着脸道,“陛下不要唬我了。” 李世民冷哼一声,道:“知道怕了?” 李信连连点头,道:“怕了怕了怕了。” 李世民不再开玩笑,表情稍稍严肃了几分,道:“你自己看看你列出来的这些条款,贸易品的种类,如此复杂,并且牵一发动全身。倘若朕让别人去负责这件事,你放心得下吗?” 当然放心得下啦,又不是我的天下,是你的嘛! 可惜,这话只能在心里想想,万万不可能说出口。而且,李信这么想也只是图个痛快罢了。他的确并不是很放心让别人负责这件事。 见李信沉默不语,李世民道:“你若实在不想去也可以。但是你得给朕推荐一个人负责此事。” 李信心里一松,正要开口,却听见李世民继续道: “倘若你推荐的这个人把事情办好了,朕就重重地赏他。倘若他把事情搞砸了,签下来的协议不合朕的心意.......朕就罚你。” 李信差点气得当场吐血:这是什么道理?有功是人家的,有过是我的? 李世民笑道:“你还别不服气。谁让你识人不明,举荐了错误的人选呢?” “陛下这是在逼我啊。”李信苦着脸道。 李世民点点头,很爽快地承认了。 李信哑口无言。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 李世民缓缓说道:“当初放走那十万突厥人时,朝中就有很多人不同意,只是不敢正面说出异议而已。他们都等着看朕的笑话呢。倘若未来不出几年,突厥真的乱起来,那么朕就真的颜面尽失了。所以,这次与突厥的交涉绝对不容有失。朕需要一个无论如何都能把事情办好的人。” 李信苦笑道:“陛下就这么信赖我吗?” “不是。”李世民摇摇头,道,“但的确没有比你更好的人选了。” 李信真不知道面对这样的评价他到底该作何反应,不管是高兴还是不爽好像都不太对劲。 李世民又道:“以你如今的年纪,在朝中的位置已经不低。但是,你将来却是绝对不止于此的家伙。大唐的未来还要靠着你呢。你现在不去锻炼一番,担当担当大任,将来我如何将别的事情放心交给你?” 李信低着头沉默。 坦白讲,他心里也很纠结。 他并不排斥亲自去突厥一趟。多谈几条好的条件,多给突厥佬下两三个套,对于大唐百姓来说,将来都会变成实打实的好处和利润,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因此受益。 但是,走这么一趟又着实辛苦......别笑。李信虽然是孤儿出身,但从上辈子开始,也没有吃过什么太离谱的苦,最多也就是勤工俭学而已。在大唐年间出使北境,可比这些事情辛苦多了,也危险多了,万一路上闹了什么病,说不得就是要死人的。 (本章完) 第七百四十九章 好像没法不答应 这年头,长途跋涉去出使哪里哪里,真的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一点小病可能就会要了人的命。翻翻史书就知道,这种死在半路的倒霉使节,真的不在少数。 李世民见李信沉默这么久都没有说话,还以为他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接受,心里不由得有些失望。 看来,这小子终究还是难当大用啊。罢了罢了,不逼他了...... 正在李世民打算放弃的时候,李信开口了。 “行。这一趟我走了。”他干脆利落地说道,语气轻松得就像是在说明天要去春游一般。 李世民静静地看着面前这个年轻人,嘴角开始缓缓上扬,笑容转为欣慰和欣赏。 “不过,陛下得派个靠谱的家伙当我的副手。不然我也怕自己捅出什么篓子来。”李信苦笑道。 李世民笑道:“这还用你说?我怎么可能放心让你一个人去管这么大的事情?不过,具体谁来当你的副手,你自己有想法吗?” “我看就唐俭吧。”李信想了想,道,“他去过突厥一回,应该比较有经验。有他带着,微臣也比较放心些。” 李世民点点头。唐俭这个人选也挺符合他心意的。 “那你好准备一下吧。回头朕亲自跟唐俭交代。”他道,“最迟这个月底,任命你为使节的圣旨就会发下去。” 李信深吸一口气,拱手行礼道:“是。” ....... 走出大殿,李信还有些不真实的感觉。这会儿冷静下来之后,他才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后悔——怎么当时突然就鬼迷心窍地答应了呢?这可是出使突厥啊妈的!自从重生一来,他几乎都没出过长安。 突然就要面对一场如此长途跋涉,他心里自然是有些畏惧。 不过回想起来,当时坐在李世民面前的时候,他心里就是有一种特殊的情绪在涌动着。 与突厥之间的这一次大谈判,的确关系到大唐和突厥未来数十年的稳定。如果操作得当的话,大唐更是能从这贸易中得到非比寻常的好处。李信一想到这些,就很难说服自己安心坐在王府里等着别人去负责这件事。 任何一点损失,都是不可估量的。 如果李信真的成功说服自己就此待在楚王府里混吃等死,恐怕将来连他自己都会看不起自己,还怎么抬起头来做人? 罢了罢了,这辈子就是个劳碌命。 李信又好气又好笑地长叹了一声。 回到王府,他直接回房间去找了陈幼澜。作为他的正妻,陈幼澜理应第一个知道他不日便要出使突厥的消息。 陈幼澜原本正对着一本账目打算盘,见李信表情严肃地走进来,不由得放下手中的事情,站起身问道:“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李信摇摇头,苦笑道:“多看看我吧,再过几天你可能就见不着我了。” 陈幼澜哭笑不得道:“你胡说些什么呢?这么不吉利!难道是陛下对你说什么了?又有什么麻烦事了吗,所以才这么急忙过来召见你?” 李信缓缓点了点头。 (本章完) 第七百五十章 李信的歉意 于是,李信将出使突厥的事情简单讲了一遍。 陈幼澜听罢,忍不住道:“朝中竟是没有别人了吗?为什么非得你去啊?” 李信脸上浮现出一抹苦涩的骄傲。他道:“不是你相公我自夸,要说跟突厥谈这些贸易上的事情,朝中诸公加在一起都没有半个我能打。想要从突厥身上赚到最大的好处,还真就非得我出马不可。” 陈幼澜又好奇又好笑,打了李信一下,道:“就你能耐。” “唉,没办法。总不能怪我太优秀吧?这难道还能是个缺点?”李信两手一摊道。 陈幼澜知道李信的心情也不好,但见他却还是这么故意逗自己开心,不由得心中大为感动,旋即又泛起一阵淡淡的酸楚。她哪里不知道出使突厥这种事有多苦?倘若真的成行,那就有很长一段时间见不到李信了。 “罢了罢了。”她终于摇摇头道,“这种事情,依你的性子,也是无论如何不可能袖手旁观的。你辛辛苦苦搭好的框架,绝不会允许别人在里面乱来,打乱了你的计划。” 李信哑口无言。 的确,他的心思被陈幼澜看透了。 虽然平时总是显得吊儿郎当没个正行,但李信骨子里还真就是个有点完美主义倾向的重度强迫症患者。一旦决定要做成什么事情,一定会拼尽全力把细节做到尽善尽美。 大唐跟突厥之间的这次谈判,整个框架都是李信一手搭起来的。他无比希望最后成型的贸易协定能百分百按照这份框架来执行。如果换了任何一个除他以外的人来负责这件事,对方到了突厥以后,到底会怎么谈,最后谈成的条件会是什么样? 这就完全不在李信的掌控之中了。他非常讨厌这样的感觉。 跟突厥的谈判确实有利于大唐百姓,这一点让李信倾向于亲自走一趟。但真正让他下定决心走这一趟的,却是他内心那个追求完美的冲动。 “抱歉。没能先跟你商量一下,就做这样的决定,丢下你一个人......”李信拉起陈幼澜的手,低声说道。虽然他没说,但是很显然,出使突厥这种事是不可能带着老婆一起出发的。不说这样子显得不尊重差事,哪怕礼仪上允许,又有哪个人愿意带着妻子去那种地方吃苦呢? 陈幼澜宽慰地笑道:“我又不是小孩子了,难道还事事需要你照顾吗?男人自然有男人该做的事情。你去出使,也是为了正事,我不会生气的。” 李信攥紧了手心的柔荑,认真道:“我一定会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来。” “嗯。”陈幼澜点点头,道,“家里有我。你也不必担心。不过,到时候一定要保重身体,不要.......” 李信有点不擅长面对这样的状况,连忙摆手笑道:“怎么讲得好像我明天就要动身一样。我估计还得十天八天的才能动身呢,到时候再说这些吧。” 陈幼澜哑然失笑,摇摇头道:“行。都依你。” (本章完) 第七百五十一章 必须做点准备 李信拉着陈幼澜的手,又温存地说了一会儿话。陈幼澜虽然勉强应和,眉眼中却免不了担忧之色。 望着这毫不作假的忧愁,李信有种被人牵挂着的感觉,心头不由得一软,左手搂住怀中人细软的腰肢,深情地吻了下去。 陈幼澜方才虽然嘴上镇定,仿佛完全做好准备接受了相公将要远行这个事实,但她心里其实早已经思绪纷乱,全然没料到李信会突然来这么一下,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该如何配合。 嘴唇互相触碰着。没有初相恋时的生涩,更添些许温存和热烈。 正当李信不安分的右手要进一步做更危险的动作时,陈幼澜却“嗯嗯嗯”地哼了几声将他推开,红着脸道:“大白天的......” 李信嗅着幼澜的香味,也哼了一声道:“我在家也待不了几天了,怎么能不......” 陈幼澜想到这个便心软了,拒绝的意思也就没再那么坚决。 李信见诡计得逞,笑着将面前的玉人扑倒在床上,轻吻其脖颈。 ....... 既然知道出使突厥不容易,李信当然不可能不做准备。首先要准备好的就是各种各样的药! 什么拉肚子啦,伤风感冒发烧啦,咳嗽啦......等等等等,这些后世人眼中的小病,在大唐年间本来就不是小病——就拿痢疾来说,直到二十一世纪依然每年在世界范围内杀死数万儿童,虽然绝大多数都是亚非拉贫穷落后地区的儿童,卫生条件差,但出使突厥这一路上,卫生条件能好到哪里去? 咳嗽发烧就更不用说了。万一来个什么感冒,进展成心肌炎,在这大唐就等死吧。 李信这么爱惜自己小命的人,怎么能不预先做准备呢?这不,第二天就屁颠屁颠地带着礼物去见孙思邈了。 一进实验室,他就看到孙老神仙抱着显微镜不撒手,旁边许敬臣也是对着一个显微镜看个没完,似乎恨不得把眼睛都装进镜筒里去。旁边围着几个苦逼的研究生,一边听着两个大佬絮絮叨叨,一边小鸡啄米一般地做笔记。 李信不由得有些感慨:倘若这个实验室装修得再好一点,显微镜再弄得高大上一点,这不就是后世高校实验室的写实缩影吗?被他这么一搞,研究生被导师压迫在华夏竟然会变成一件古已有之的事情.......想想都觉得微妙地有些好笑。 “忙着呢?”李信来这儿不是串门的,不可能等到孙思邈和许敬臣把手里的事情走做完再开口,于是轻咳两声,出声说道。 孙思邈虽然年岁大了些,但保养得却是很好,耳聪目明,立即抬头看了李信一眼,道:“原来是楚王殿下来了.......老朽现在不便行礼,还望殿下恕罪.......” 孙老神仙客套了两句,便又低头看自己面前的标本了,同时嘴里还念念有词地说着需要记录的东西。 李信在原地尴尬地搓了搓手:这就是科研狂人吗? (本章完) 第七百五十二章 配点药 好在孙思邈和许敬臣也不算太过分,只是让李信在边上稍稍等了盏茶的时间,他们完成了手头的事情以后,交代研究生几句,便站了起来。 两人走到李信跟前。孙思邈笑道:“刚才事情做到一半,怠慢了王爷,还望王爷不要怪罪。” 许敬臣也点头,道:“请王爷恕罪。” 李信摆了摆手,道:“一点小事而已,搞得那么严肃干什么。”他当年就碰到过不少这样的人。他的几个师兄都是忙起来六亲不认的类型,早就习惯了。 “殿下果然宽宏大量。”许敬臣笑道。 李信道:“你别给我戴高帽子了。我今天是有事要求二位帮忙,才特意过来找你们的。” “殿下尽管开口。只要老朽能出得上力,一定义不容辞。”孙思邈认真地说道。 自从进入医学院任职,这位老先生仿佛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他本来就是醉心于医学的良善之人,心思单纯而极少算计。李信提供了这么好的条件给他,他自然也总想着要回报则个。 既然自己的师傅都表态了,许敬臣也不必废话什么,安安静静地站在边上等着听。倘若有用得着他的地方,他也绝不会推辞。 李信不由得有点感动。 虽然说施恩并不是图报,但若是真的道理需要帮忙的时候,谁会不期待受了自己的恩德的人能回报自己几分呢? 于是,他将自己不日便要出使突厥的事情对孙思邈和许敬臣说了一遍。 “恭喜王爷得此大任。”孙思邈听过之后,立即拱手笑道,“王爷此番归来必定是大功一件,再得陛下之有心栽培,未来必定不可限量。” 李信不由得暗暗称奇。 孙思邈虽然从来不曾登上庙堂为官,但是毕竟行医多年,三教九流无所不见,对人性的洞察非同小可。虽然他本质上是个不喜欢阴谋诡计的单纯者,但却能轻易看透很多事背后的玄机。 不过,话虽如此,再怎么平布青云、前途无限,那也得等李信从突厥回来以后才有意义。眼下最要紧的,还是如何才能保证自己平安回来。 “孙先生先不要说这些后话了。”李信苦笑道,“这一去路途遥远,说不定就碰上什么凶险。实不相瞒,我是有点害怕的。” “心中虽有恐惧,但却能勇敢面对。我孙某佩服。”孙思邈拱手道。他很清楚,以李信的受宠程度,只要自己不想去,李世民一定不会强逼。眼下既然李信自己说要成行,那就说明是自愿选择了接受这个使命。 李信半开玩笑道:“孙先生这么说,叫我怎么好意思说后悔当时答应了陛下。” 众人哈哈大笑。 “不说笑了。”李信摆了摆手,正色道,“这一去突厥,我说不定在路上就碰到什么伤风感冒头疼脑热的了。为了防止到时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找不着郎中,还是请孙前辈先帮我配一些常用的药丸吧。晚辈感激不尽。” (本章完) 第七百五十三章 兄弟上门 “原来楚王殿下要的是这个。”孙思邈笑道,“那倒是容易。过几天来找我取就行。我会给你配好,并且注明该药对应的是什么病症。倘若楚王殿下真有那么倒霉,按照说明服用即可。” 李信大喜,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他笑道:“此事关乎晚辈的性命。我就不跟孙先生推辞客气了。此大恩,我铭记于心。” 孙思邈也笑起来。他就欣赏李信这股不含糊的直爽劲儿。他道:“本来就是我这个大夫的分内之事,何须道谢?” 李信笑道:“要的要的。这不是没有付诊金嘛。至少还是要好好说声谢谢。” 孙思邈却道:“楚王殿下忘了?你早就付过诊金了。” “什么时候?”李信愣了一下。 许敬臣笑道:“师父说的是殿下的显微镜!这东西实在是太好用了!有了它,将来天下的医者不知道能多活多少人命。这一功,必须记在殿下的头上。” 李信哑然失笑。 ....... 虽然李信要出使突厥的圣旨还没有下来,但是这消息还是悄悄地传了出去——毕竟这也不是什么顶级机密。 李信估摸着秦怀玉和程处默这两个憨货听说这消息之后,应该会主动要求加入这个出使的队伍当中——这两个人形杀器是他有底气在突厥保命的根本。 虽说两国交战不斩来使是老早老早就确立下来的“国际交往”基本原则,但说实在的,历史上在这句话出现之后被砍的使臣,实在不是少数。 你毕竟是单枪匹马地去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到了别人的大本营,见到了别人家的君主。在这种情况下,生死很多时候就不是完全把握在自己手中了。到底该用什么姿态与别人交流,谈判,这都是非常深奥的学问。 过分低姿态吧,别人不仅觉得你好欺负,可能还会觉得你背后的国家底气也不足,也很好欺负,这对于国家形象是一个非常负面的作用。 而过分高姿态吧,又可能招来反感,影响两国关系,甚至于对方君主要是脾气稍微大一点,当场把你给砍了,你又能怎么说?上哪儿说理去?总不会是阎王爷吧...... 哪怕后面两国为了你交战,打生打死,屠了人家一国的人,哪又能怎么样呢?作为使臣的你还不是已经凉透了,人死不能复生。 所以说,纵然李信有很大的把握说,这一次出使不会碰上这样的事情,因为突厥现在是战败国,无论如何不敢激怒大唐,而且他们现今的君主突利可汗也很老实,当年颉利还没战败的时候就跟大唐暗通曲款,里应外合,按道理来说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 但,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他突厥就突然发生什么宫廷政变把李信给卷进去了呢?这谁又能说得准? 所以还是要有程处默和秦怀玉这俩人跟着,李信才更安心一些。 果然,程处默和秦怀玉主动找上了门来。不过,他们说的事儿却令李信意外。 (本章完) 第七百五十四章 弥勒教 李信作为本次前往突厥的大使,对于随行的护卫自然是有很大的决定权。他以为程处默和秦怀玉是来让他把他俩的名字加进护卫名单里去的。 讲道理,且不说他们之间的深厚交情,哪怕是单说出使突厥这种一听就很有意思的事,这俩货估计都不会愿意错过这一场大热闹。 然而,事情却不是他想的这样——程处默和秦怀玉是来向李信辞行的。 听完他们两个的话,李信才算大致明白了事情的经过。 半个月前,山东兴起一伙流寇,自称是弥勒教,教主乃是弥勒佛转世,将要取代李家坐天下。 本来嘛,这种脑子一发热就胡诌出来的弱智言论几乎每年都有,小股的匪患也是,但是伤不了筋,动不了骨。只可惜,这回的弥勒教运气有点好。勉强要说的话,或许可以说是瞎猫碰上死耗子。 弥勒教起于山东陵县,本来可能只是现实不太如意的村民们聚在一起搞的小活动,平时做做礼拜啥的,互相排解一下现实的苦闷。可是逐渐逐渐,这事儿就变味儿了。在有心人的利用下,大家礼拜时谈论的话题逐渐从家长里短转为了朝廷不公,甚至于连村头王大爷家的公鸡不下蛋都能怪罪到朝廷头上。 你也别说什么公鸡本来就不会下蛋。告诉你,弥勒佛说了公鸡能下蛋,它就是能下!他老人家还亲自向村民们证实过,很多人都看到了公鸡下蛋的画面。最后,那枚珍贵的公鸡蛋被做成了一大锅稀得不能再稀的蛋花汤,分给教众们食用,据说能延年益寿。 人群一旦聚集起来,整体的智力就迅速下降。更别说这帮人本来就是大字不识一个普通农民,被忽悠得脑子一热就跟着开始痛恨朝廷,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之后,弥勒教就扯旗造反了。 这就好比一桶火药,越积越多,早晚有一天碰着火星子就点炸了。而这个火星子就是弥勒教的一个教众,姓郑,因为在陵县城里偷东西被官府抓了。 本来这只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小事。但它愣是被弥勒教的教主宣扬成官府迫害无辜百姓的范例,说官府是颠倒黑白,强行扣押了清白的郑某某,原因是郑某某说破了朝廷的什么什么狗屁机密。 这下可捅了马蜂窝了。将近两千名教众群情激奋之下,弥勒教教主振臂一挥,他们就带着农具轰轰烈烈地去打县城了。 按道理来说,陵县有城墙,就算处理不了这两千作乱的村民,只要把城门关紧,向上级上报,等着上面派人下来救援就完事儿了。 可是陵县的县令偏不。这家伙,自诩天才,每天就知道在县衙里自比伏龙凤雏,听说有百姓闹事,竟然不忧反喜,还觉得自己立功的机会来了,当即决定带人出城——当然不是打仗,而是想要凭自己父母官的身份,说得这些乱民放下武器投降。 这事儿说实话也蛮可笑的。 一个天天自比伏龙凤雏的人,却要做王朗——难道真以为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就能说服孔明投降吗? (本章完) 第七百五十五章 两只死耗子 王朗的结局是什么? 被诸葛亮怼得无能狂怒,最后把自己活活气死。 陵县这个脑瘫县令的下场也差不多。出城以后说没两句话,就被乱民扔石头砸死了。或许有些人会觉得很奇怪,人家都扔石头了,还不知道跑吗? 的确,这个县令再怎么傻也没傻到别人扔石头他不跑的程度。但是跑也没用——他是真的倒霉呀。 其实,跟他一起出城的还有几十名差役。在雨点般的石头中,他们几乎个个都带了点伤,但伤得最重的也就是破了点头皮,血流满面,看起来吓人,清洗包扎一下就好了。 只有县令大人本人,倒霉地被砸中后脑勺,然后摔下马去,被受惊的马猛踩了两脚。试想,当是时,别人都还在跑,全是移动靶,只有县令一个人趴在地上动不了,可以说是固定靶中的固定靶,石头当然会全都对准他去了。于是,他又被很多石头砸了好几遍,一命呜呼。 汹涌的民意就是这么澎湃,这么激昂。在他们面前哪有什么对错?反正你是县令,你就是官府的代言人,你就是错的,俺老汉今天要砸死的就是你! 好吧,县令就这样死了。 坦白讲,这么蠢的县令死了就死了。无所谓的。只要县里负责武备的县尉站出来负责一下,做一下前面说过的那两件事:关门,上报。那么问题也不大。 只可惜,这个县尉并没有这么做。 这家伙是个大孝子,而他的老娘就是弥勒教的忠实信徒——说不定砸死县令的石头里就有那么一两颗轻一点的小石子是出自这位老人家之手呢。 一边是陵县百姓,一边是混着自己老娘在内的乱民队伍,最终,县尉选择了自己的老娘——老娘参与了叛乱,如果被镇压,必定是死罪一条,倒不如搏一搏,反正县令也死了。 讲真的,你再怎么想也不可能想明白这种十死无生的选项是怎么出现在这些人的脑海中的。也不可能知道为什么这帮人会觉得这么选就能有一线生机。 反正悲剧就这样开始了。 乱民大肆进城,直接夺取了陵县的政权,正式从乱民升级为叛匪。顺带一提,这个县尉和他的老娘还得到了弥勒教教主的接见,得了不少封赏,乐得那位老娘合不拢嘴,真是可怜。 弥勒教这样的乌合之众,连续碰到两个蠢货,终于扯起了造反的大旗,你说这不叫瞎猫碰上死耗子叫什么?简直就是终极死耗子,而且还是连续碰到两只!正常人哪有这运气? 李信听着这些事儿都觉得好笑:前两年大旱的时候,饿死多少人,愣是没有人造反。这两年日子开始好过了,这帮人反倒开始想不开了,开始要闹事了,这是真的有病吧?有哪怕一点点成功的可能性吗? 颉利可汗还蹦跶得厉害呢,这不转脸儿就被李世民摁死了?现在还成天在鸿胪寺当吉祥物,给伟大的李二陛下赔笑脸,享受着终生的侮辱呢。这帮乱民凭啥觉得自己能成功啊?别说十死无生了,百死千死万死都不可能有哪怕一条生路。 (本章完) 第七百五十六章 劝说 陵县只是山东一个小县城,县里也没有太多的武器军备,所以乱匪的规模还不是很大,消息暂且也被压下来了。因此李信才完全没有听说——当然,主要还是因为他消息渠道比较少,平时也不大关注这些军政大事,因此才全然不知。 信不信,除了李信以外,关中这些数得着的贵族世家,有一家算一家,应该都已经知道叛乱的消息了。 李信也理解李世民的心态。 朝廷毕竟才刚刚取得一场大胜,这关头闹出什么叛乱的事情来,脸面上有点挂不住。所以李世民打算悄悄咪咪地解决了就行,反正只是一帮乌合之众。 既然是秘密解决,当然不可能派程咬金、李绩等等这些成名的老将前去。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被不知道有心人看在眼里,倘若朝廷上来就把他们派出去,岂不是说明朝廷心虚?再者说了,斗地主也没有人上来就扔王炸的呀! 所以咯,从小一辈的年轻将领中找靠谱的前去处理此事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于是,这差事就落到了程处默和秦怀玉的手上。 按道理来讲,这俩货有生之年能碰上这事儿应该是最最高兴的了。但是此刻坐在李信面前的两人,却偏偏有点笑不出来,心里也没有丝毫兴奋和激动可言——上回出征的时候,他们是真的激动了一宿都没睡着。 李信见两人低着头,笑着摇摇头,道:“你俩这闹什么脾气呢?你们不就成天想着建功立业呢嘛,这机会可难得,好好把握。错过这一次,将来真的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 大唐将来必定会越来越兴盛,这种民众叛乱的事情只会越来越少——直到帝国开始衰落,走向末路的时候,百姓们的生活越来越差,揭竿而起的事才会增多。程处默和秦怀玉显然活不到那个时候。 所以说,这回真是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的好机会。 程处默却叹了口气道:“机会好是好。就是来的不是时候。怎么就偏偏你要去突厥的时候出这事儿呢?早一点晚一点都行啊,等咱们从突厥回来了,这帮乱匪再闹,那该多好啊。” 李信哈哈大笑道:“乱匪又不是你家的下人。你让他什么时候闹,他们就什么时候闹?” 秦怀玉道:“信子,你别笑。突厥这一趟未必是那么好走的。你常年在长安养尊处优惯了,性子又不好,倘若到了那边惹出什么事端怎么办?” “额,怎么你这话说起来就像我是故意要去突厥找茬惹事儿一样?”李信无奈苦笑道。 “要不......我去找陛下说说吧。我不去山东了。我陪信子走一趟突厥。”程处默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道,“信子一个人去北境,我实在是不放心.......” “可别,千万别。”李信连忙摆手,道,“你俩就老老实实的,该干嘛干嘛,该平叛就去平叛,该挣军功挣军功!我好着呢,还有唐俭陪我一块儿去,他去过突厥的。有他看着,肯定不会有什么事儿的。” (本章完) 第七百五十七章 你们咋不说话了呀 程处默和秦怀玉将来必定是大唐的猛将。眼下正是他们积累军功的重要时候。山东这一场叛乱,简直就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盯着这一场功劳。 只要他俩敢说自己不去,让别人去,立马就会有无数勋贵子弟上赶着要去抢这份差事。 试想,就这么一群走狗屎运占据了县城的乡民,一旦正规军赶到,那还能不迅速解决他们?什么叫唾手可得,这就叫唾手可得。 李信身为程处默和秦怀玉的挚友,怎么可能让他们放下这功劳,跟着他去突厥呢?如果真的不幸碰上什么意外,他们或许还有些机会立功,可要是没有意外,那他们俩大概率就是陪跑的命,何必呢? “突厥刚被陛下狠狠地教训了一通,不管他们是不是将来还会有不臣之心,至少这两三年内一定会夹起尾巴做人。我这回过去,除了辛苦点,应该不至于会有什么风险。”李信摆了摆手,道,“你俩要是想跟我去玩突厥娘们儿,那你们就去,如若不然,那就算了,老老实实挣你们的军功去。” 这话刚说完,李信分明看到程处默和秦怀玉的脸色白了一点,吞吞吐吐地没有说话。 李信奇怪地皱了皱眉,问道:“你们怎么不说话了?有毛病吗?” “不是。我们在想说,突厥娘们有什么好的。”秦怀玉不自然地笑道,“草原上风吹日晒的,哪有咱们关中女子好看标致。” 程处默认真地点了点头。 李信冷哼一声,摆了摆手,大吹法螺道:“你们懂什么?突厥女子也有好看的。皮肤白眼睛大,经常锻炼,肌肉又紧致.......” 说到这里,他明显感觉面前这俩哥们儿的眼神并不是那种“你懂得好多”的崇拜,而是“真的救不了你了”的绝望。 我特么.....不会吧。 李信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背上开始感觉有点火辣辣的,像是被什么光线照射着,连衣服都快被烧穿了。 那是什么光呢?总不会是陈幼澜的......目光吧....... 李信咽了一口唾沫,缓缓回过头去,又哭又笑道:“夫人,你怎么来了?走路都没个声响,是不是又瘦了呀?” 陈幼澜俏生生地站在李信背后,脸上挂着危险的笑容,非常温和的说道:“相公在跟兄弟叙话,我自然得送些茶水酒菜过来,才是待客之道啊。” 程处默和秦怀玉见到这场景想笑又不敢笑,努力地抿着嘴,脸都憋红了,看上去就像是在做什么怪异的鬼脸。 “那什么......我突然想起来军营那边还有点事儿,我得先走了。”秦怀玉最先控制住笑意,勉强说着,便站起身来。 程处默见状,哪里肯一个人留在这里,连忙也跟着起身道:“对对对!我们明日便要启程去山东,今天还要去收拾一下行李。” 说完,两人一齐向外走去。 李信顾不上自己的危险处境,叫道:“记得去找冶金基地的吴镇要一身新的盔甲,就说是我让你们去的就行。” “知道了。”远远地传回了他们两人的声音。 (本章完) 第七百五十八章 女人的默契 要不怎么说什么事儿都是一回生二回熟呢? 上回这俩憨货上战场的时候,李信担心得跟孙子似的。这回好了,总觉得这俩人不是去上战场,而是去郊游的。 不过细究起来,这到底是因为已经经历过一次,还是因为这回李信自己也要出远门,那就不得而知了。况且相比起突厥的战场,这回去山东的危险系数,那是真的低了许多。 当初跟突厥打那一场是什么级别?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国与国之间最大规模的血战了,只是出了李靖这么个变数,三下五除二把事情干得过于漂亮了而已。而山东这次出的乱子,相比起国家战争,最多也就是个小号过家家吧。 程处默和秦怀玉走得没影儿了。 李信静静地坐在院子里这张石桌边上。陈幼澜笑盈盈地在他身边坐下,问道:“相公,我有个问题要问你。” “你说。”李信故作镇定道。 “突厥姑娘到底还有什么优点?”陈幼澜缓缓问道。 李信沉默良久,道:“其实,我也只是听别人说过而已。要不这回有机会,我就亲自去尝试一下,回来再告诉你......” 陈幼澜的眼睛分明瞪了起来。 李信哪里还敢作死,连忙赔笑道:“开玩笑的开玩笑的,不敢了。我这回去有正事的,怎么会找什么突厥娘们呢。” 陈幼澜也知道李信这家伙刚才只是口花罢了。他本性并不那么喜欢拈花惹草。否则的话,家里不就有一个随时都能吃到嘴边的嘛?他愣是不下嘴,急得那姑娘本人都快疯了。 想到这里,陈幼澜又忍不住有些好笑。 李信见陈幼澜笑了,这才松了口气。 “我说......咱们明天去乡下住几天吧。”李信提议道。 “为什么突然要去乡下?”陈幼澜奇怪地问道。 李信道:“城里太闹腾。过几天我就要出发了,去乡下躲躲清净。” 陈幼澜点了点头,道:“也好。” 两人正说着话,陈幼澜却突然注意到崔盈盈似乎在不远处犹豫地向她这边张望,看样子似乎想过来。 她下意识地有点疑惑,不过旋即便猜到了什么——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是崔盈盈想要和李信一起去突厥吧? 这倒不是坏事。 一来陈幼澜自己去不了,有个人跟着李信自然是好的,二来还能帮她看着李信......只不过,李信不可能答应这种事。 陈幼澜太清楚李信会如何回复崔盈盈了。不过,这种事不让崔盈盈自己试试,这妮子是不可能死心的。想到这里,她便站起身道:“我有点累了,先回去睡一会儿。” 李信点点头,拉了拉陈幼澜的手道:“那你去睡一会儿吧。不过你最近是怎么了,老师喊累累累的,不会是生病了吧?找孙老神仙给你把把脉吧。” 陈幼澜笑道:“哪里用得着。我只是最近处理生意太认真了而已。不用看大夫。” 既然老婆都这么说了,李信也就只好目送她回了房间。 远处的崔盈盈见状,立即快步走了过来。 (本章完) 第七百五十九章 走了一个,又来一个 当着陈幼澜的面去找李信说要跟着他去突厥的事,崔盈盈还没有胆子大到这种地步。虽然明知道以陈幼澜的性子,肯定不会为了这点小事生气,但是她自己却总还是觉得有那么点尴尬......不,不是一点,是很尴尬。 “你找我?”李信见崔盈盈突然走到自己面前停下,便奇怪地问道。 崔盈盈点点头,道:“我有事想求王爷。” “你说。”李信道。 崔盈盈沉默了一会儿,道:“我要跟你一起去突厥。” 此言一出,李信立即摇头,道:“不行。” “为什么?”崔盈盈立即反问,随后又认真地说道,“生意上的细节,我或许比你还清楚些,带着我总会有好处的。而且.....而且......而且我还可以照顾你什么的......” 李信笑道:“我又不是小孩子了。再者说了,你以为这一趟突厥就那么好走吗?路上风吹日晒的,等我回来的时候估计都要黑不少,更别说你了,晒黑长皱纹什么的,多不好看啊。” “我不怕。”崔盈盈道。 “你不怕管什么用。”李信摆摆手,道,“听话,别闹。你一个女孩子,在家里待着等我回来就好,别添乱。” 崔盈盈长叹一口气,情绪有些低落,道:“我只会给你添乱吗?” 怎么理解到这儿去了?这就是女人的另一个天赋技能,断章取义吗? 李信脸色一僵,苦笑道:“怎么会呢?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什么意思?”崔盈盈瞪大了眼睛。 李信挠了挠头,终于想到了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你想,你现在都跟我成亲了,虽然是假的,但是外人不知道啊。名义上你也是我的夫人。哪有使臣出使的时候还带着夫人的?那不是玩忽职守嘛?” 这个限制了陈幼澜的理由同样也限制了崔盈盈。她立即变得哑口无言。 虽然前面有“名义上的”这四个字,但是听到“你是我的夫人”从李信的嘴里说出来,崔盈盈没来由也有点心慌。 她努力冷静下来,道:“可是,你去突厥这等苦寒之地.......” “行啦行啦,我一个大男人,到时候怎么都能想办法解决。你这么可爱一小姑娘,就别瞎掺和了。安心等我回来就行。”李信半开玩笑道,“只是别给我做假账啊!王府的生意现在可都是你和幼澜在管。” 崔盈盈沉默了一会儿,才终于点点头,道:“那你可得早点回来。不然我和幼澜姐姐就把你的楚王府给分了。” 听到这么没有威慑力的威胁,李信哈哈大笑,道:“反了你们俩了,心还挺贪。就放心吧,我很快就回来。” 崔盈盈最后还是被李信应付走了。 他刚要松口气,耳边又传来踏踏踏的脚步声,抬头一看,竟然是润娘。 “王爷,你可还记得答应过我什么?”小姑娘俏生生地站在李信身侧,一脸认真地问道。 (本章完) 第七百六十章 润娘的绝招 润娘进王府的时间比陈幼澜还早,陪在李信身边的时间也是最长。当初她还只是个小女孩,如今已经有了几分少女的模样,不仅长得可爱,性子也温润稳重了许多,比起以前,少了点活泼,多了些文静。 “我.....我答应过什么呀?”李信也不知该如何回答,只能揣着明白装糊涂。 不过,仅仅一个瞬间之后,他就为自己的回答后悔了。 因为润娘直接上了杀招——哭。 天知道李信有多怕女孩子哭。尤其是那种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你,眼里边儿的光点微微颤抖着,像是某种粼粼的波光,透着股倔强的劲儿。女孩子还不出声,抿着嘴唇,很执拗地看着你,眼泪哗哗地流,叫人一看就心碎。 李信直接就像被万箭穿心了一样,同时还觉得自己哪怕是真的被万箭穿心了也活该。 这该死的罪恶感....... “诶诶诶,怎么直接哭了啊!”李信连忙试着安抚。 但是润娘根本不吃这套。她只是坚定地站在李信面前,默默地流着眼泪,看似一副随便处置的模样,其实浑身上下都明确地表达着一句话:王爷,你欺负我。 李信真想说句“我没有”。但是并不是那么容易能说得出口。 “王爷真的不记得了吗?”润娘又一次开口说道。 “这......”李信哪里敢说话。 他很清楚润娘的意思——他上回在冶金基地里关了自己那么多天,润娘再一次见到他时,就向他要过一个承诺:不许再丢下她,去哪里都要带着她,让她照顾自己。 可是,这回情况特殊啊。 坦白讲,如果又只是住在冶金基地这样的地方几天,李信多半是会践行承诺。可这情况不是那样啊。这可是要千里迢迢去突厥啊。润娘才多大?这一路多辛苦啊。何必呢? “我知道我知道,我答应过你。但是你听我说......”李信试图讲道理。 但润娘爽快地拒绝了道理:“不听。王爷先回答我,可还记得当初答应了我什么?” 李信有那么一瞬间真的觉得自己要疯了。 他犹豫片刻,最终还是决定:狠心拒绝。 再怎么哭也不好使!这事儿不是一时心软就能答应的。就算润娘一时会怪他,将来也一定会....... 李信正这么盘算着,润娘却又开口了:“如果王爷这回说话不算话,润娘会恨王爷一辈子......” “啊?这就恨一辈子这么狠吗......”李信苦笑着说,同时暗暗在心里道:这小妮子怎么好像我肚子里的蛔虫一样,想啥她都知道,硬是不给我留活路啊...... 润娘坚定地点了点头:“这辈子都不跟王爷说话了。” 李信其实倒也不是那么怕。他总觉得润娘还是个孩子,等他从突厥回来再好好哄哄就行,可不远处却突然传来了王贵的声音。 “王爷,你还是老老实实带上咱们润娘吧。” (本章完) 第七百六十一章 假日的早晨 “虽然路上辛苦,但也不至于有太大的风险。再者说了,王爷本来就在家里过惯了好日子,总不能上路以后还要我们这些大老爷们伺候吧?我们哪儿有润娘伺候的体贴周到?” 王贵旗帜鲜明的支持让润娘更加有了底气。 李信头痛地挠了挠头。 连王贵都支持......这就很难说什么了。毕竟李信在绝大多数事情还是比较重视王贵意见的,虽然这货一般不发表什么意见。 而且事实上,在这楚王府里,想要润娘跟李信一起出发的可不止是王贵一个。最关键的人物刚刚才从李信面前走开——不是崔盈盈,而是陈幼澜。 其实,陈幼澜昨天就偷偷提醒过润娘:一定要让王爷亲口承诺带她一起去突厥。 如果不是这提醒,润娘还傻乎乎地以为有上回的承诺在,李信一定会自觉地带她走呢。直到刚才亲眼看见李信顾左右而言他,试图装糊涂的表现,她才不由得在心里感慨:还是夫人聪明! 你看王爷这架势,如果不是主动开口,可能还真的就准备糊弄过去,稀里糊涂地把润娘留在京城了。等他回来时,可能还要甩锅给润娘:你自己又没说要跟着,我当然不带你啦...... 太坏了。 润娘继续用眼神攻击着李信的良心。 李信分明能感觉到自己心中的天平正在剧烈地摇晃着,而且每摇晃一次都更倾向于带走润娘——带个小丫鬟上路,日子当然会好过点,但小丫头也会比平时辛苦。 “真是怕了你了。行行行,带上你带上你,你别哭了。”李信伸手要去帮润娘抹眼泪。然而这小妮子却飞快地擦掉眼泪,甜甜地笑着扑进了李信的怀里,道:“就知道王爷会答应。王爷最好了。” 李信抬头望着天,无语地想着:到底是谁刚才哭得好像我是个欺负小女孩的禽兽来着?这就是女人的变脸技能吗?怕了怕了。 ....... 天气很好,冬日的暖阳透过窗户洒进了卧室里,照在一床绣花绒被上。 李信缓缓睁开眼睛,发觉陈幼澜竟然还靠在自己身上睡得正香——往常都是他爱睡懒觉,陈幼澜先醒过来把他逗醒。 当然,是用捏鼻子、挠痒痒等等一系列清新不油腻的方式,最多最多也就是在李信脸上轻轻啄一下,绝对不是某些人想的那么离谱。 “起来了,起来了。”李信笑道,“懒虫。” 陈幼澜哼哼两声,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起来甚是可爱。李信没忍住,凑过去亲了她一下。她便轻轻笑起来,张开双臂抱住了李信。 “走吧走吧,别睡啦。”李信见陈幼澜挂在自己身上又开始一动不动起来,笑着晃了晃身子,道,“难得来乡下住几天,不要用睡觉荒废了。赶紧起来洗漱,跟我一起出门转转去。” “嗯.......好吧。”陈幼澜又长长地哼了一声,最后乖乖点头答应了。 (本章完) 第七百六十二章 短箭 洗漱打扮之后,李信和陈幼澜一起来到饭厅。崔盈盈已经在这里等着了。楚王府一家都来蓝田县度假,没道理不带她。不过,她单独睡在了另一个房间里。 “你先到了就先吃呗。”李信笑道。 “王爷没来,我哪儿敢动筷子?”崔盈盈半开玩笑道。想要跟着李信一起去突厥的请求被拒绝了之后,她着实难过了好一会儿。幸好有陈幼澜帮着开导,她才逐渐想开。 李信坐下,道:“那我现在来了,赶紧吃吧。别把你饿坏了。” 三人有说有笑地吃过早饭。李信打算出门去散散步。陈幼澜身子有些懒,不爱动,便拒绝了。崔盈盈有心要跟着,但最后还是决定留下来照顾一下陈幼澜。于是,李信只好勉为其难地跟王贵出了家门。 俩人带着两三个护卫走在蓝田县的小路上,李信的心情总是有那么一点不太愉悦——也很正常,本来他身边站着的应该是赏心悦目的陈幼澜,而不是有碍观瞻的王贵。相信任何一个男人面对这样的落差都会有点提不起劲来。 王贵则是一直乐呵呵的。他总是这样,看起来好像啥都不放在心上,但你时时刻刻都会知道,他能掌控一切情况。 李信曾经好奇地问过王贵,到底他的武功高到什么程度。 王贵笑着摆了摆手,道:“也没多高。也就是十步之内,所有人的生死都归我管罢了。” 李信其实不大明白这是啥意思,不过没好意思追问。反正他只要知道,呆在王贵身边就很安全就行。 一行人漫无目的地在村头村尾遛弯,一路上跟所有碰到的乡亲们打招呼。没有任何人用诚惶诚恐地姿态去行礼或者下跪。因为长久的相处已经让这些村民们知道:自家王爷不喜欢这样,他更喜欢大家亲亲热热地打招呼,没必要搞那么多花头。 当然,这绝不意味着乡亲们对李信不尊重。 事实恰恰相反。乡亲们对李信已经敬重到无以复加了。只是他们明白,这份敬重只需要放在心里即可,再怎么大的礼节都不可能将其表达清楚,唯有在王爷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拼命去出死力,才有可能回报王爷。 李信看着乡民们的生活状态,心里很是舒坦。 勤劳的百姓就应该过上富足的生活。这就是公平。公平才有幸福。看着这样幸福的画面,李信心里满是成就感。无需过分谦逊,他就是眼前这景象的缔造者,任何人也不能否认。 “王贵,你看这.......”李信扭头看向王贵,伸手指向不远处的一个小孩子,兴冲冲地正要说什么,却突然看到王贵的眼中闪过一丝光芒。 这是他第一次在王贵那双总是显得有些浑浊的眼中看到这面凌冽的寒芒。 在李信反应过来什么之前,他便感觉自己的身体在一股巨力的推动下往侧面摔了出去,撞进旁边那个护卫的怀中,向地面撞了过去。 他讶异地看着王贵,看着王贵抬起右手,轻描淡写地接住了一支短箭。 一支极其锋利的短箭。 (本章完) 第七百六十三章 有刺客 李信这才反应过来,如果不是王贵反应神速地推开自己,那根此刻被他攥在手里的短箭就会精确地命中他的后颈。他浑身冷汗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心里一阵阵后怕。 这一箭要是射中,他必死无疑。 周围全都乱起来了。 乡亲们亲眼看到有箭射向李信,先是纷纷惊呼,接着就立刻跑到李信身边,围成了一圈,仿佛试图用自己的身体保护他。 而护卫们的反应更快,早就李信围在了中央,后背紧贴着李信。他们不仅防备着不知道还会不会从哪里射出来的短箭,也小心地戒备着这些乡亲——人心隔肚皮,身为护卫就是要泯灭人性,怀疑一切。 在场的人中,只有王贵看清了短箭射来的方向。他当即追了出去。 有其他护卫看着,李信的安全断然不是个大问题。与此相比,反倒是那个躲在暗处射箭的家伙更加危险。如果不能抓住他,就不知道到底是谁在暗中想要害李信,更不知道他会不会再出手...... 李信知道王贵的想法,所以看着他跑出去,也没有说什么,反而笑了笑,对护卫和乡亲们说道:“行了行了,刺客这东西都是一击不中远遁千里,应该不会再有回马枪了,你们别那么紧张。” 护卫们一脸严肃,根本没有哪怕一丝一毫放松的迹象。 乡亲们更是不依不饶。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一脸惊魂未定地说道:“这可不行!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倘若王爷有什么三长两短......” “老东西赶紧闭嘴,没人把你当哑巴。王爷洪福齐天,自有神佛庇佑,现在不还是好好的嘛?怎么可能有什么三长两短!你死了,王爷都不会死!”一个嘴快的大婶立即哄着脸骂道。她的话说得并不好听,但眼里却分明是恐惧。 王爷差点遇险的事情真的把她吓到了。她一点也不能再承受王爷遭遇不测这种想象。 老者被骂了以后也不气恼,反而连连点头,慌忙道:“对对对对对,是我糊涂,说的这叫什么话。” “王爷这么好的人,为什么有人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大婶恨恨地骂道,“简直就是畜生!” 又有一个大叔道:“这个刺客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潜入咱们乡里,竟然也没有人注意到他!” 众人纷纷点头,均是有些后怕。对于他们来说,李信的生命陷入危险这件事要比他们自己的生命陷入危险还要严重得多。 “希望王管家能把那个刺客抓回来!”大婶咬牙切齿道,“我非得把他砸死不可。” 这话一说出来便得到了大家的响应。 李信只好无奈苦笑。说实话,他并不觉得王贵能那么顺利地把那个在此地蛰伏这么久的刺客抓回来,甚至还有点担心王贵自己出什么意外——万一对方早已设下埋伏,目的就是剪除李信身边这个最强大的保镖怎么办? 死里逃生之后,李信虽然不至于腿软到不能动,但也实在有点懒得动弹,便干脆在原地等待。好在过了一会儿,王贵便回来了。 (本章完) 第七百六十四章 有灵感了 李信松了一口气。 王贵快步走过来,憨厚地挠了挠头道:“那后生的脚程是真的快。我老了,还真有点追不上。”虽然他的话说起来平平淡淡,仿佛说的是刚才出门去撵鸡却没撵上一般。至于实际情况到底何等凶险,恐怕也就只有他自己知道。 李信摆了摆手,宽慰道:“你没事就好。刺客什么的不打紧。” 正所谓拳怕少壮。王贵哪怕当年再强,如今也比不上当年了。刚才他窜出去之后,李信就一直在担心他会不会出什么意外。眼下他能全须全尾地回来,已经是万幸了。 王贵从李信的话中听出了真诚的关心,脸上的笑容更是灿烂,觉得自己没有看错人,这些年的忠心都值得。同时,心底也忍不住有些懊恼:还是疏于锻炼了,若是早个几年碰上这样的刺客,早在对方泄露出杀机的那一刻,他就把对方锁定了,哪里还用等到短箭都射出来这么惊险? “今天让乡亲们受惊了。现在好了,没事了,赶紧收拾收拾回去吧。”李信安抚乡亲们的情绪,“记得回去之后都问问家里人,最近在乡里都见过哪些陌生人,如果有可疑的或者觉得值得注意的,就来我家找护卫报告一下。” 不管是谁要刺杀李信,他们都不可能那么蠢,留下太多痕迹。也就是说,乡亲们回去之后,不管再怎么问,多半也是问不出什么线索来的。李信很清楚这一点。他只是想找个由头把乡亲们赶紧劝回家而已。 这招果然奏效。 乡亲们本来正觉得自己帮不到王爷,非常懊恼呢,一听王爷给自己布置了这样的人物,一个个都瞪着眼睛往家跑,仿佛一个个都是嫉恶如仇的巡捕。 待乡亲都散去以后,王贵朝李信竖起了大拇指:“王爷高明。” 李信苦笑道:“还高明呢,差点就死了。” 王贵笑着摆摆手,道:“死不了,有我呢。” 虽然刚才李信看似差一点点就要遭殃,但实际上,这一点点差距就是天堑。王贵有一百种方法保住李信。他只是选择了最简单的一种。 在他死掉之前,李信绝不可能死掉。 这是他最坚定的信念。 出了这样的事件,李信也没兴趣再散什么步了,在护卫的簇拥下往老宅走去。等走到老宅门口的时候,他看着几个护卫身上沾了那么多脏兮兮的泥土,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便突然来了灵感,想吓唬陈幼澜一把。 “王贵你先进去。”李信坏笑道,“一会儿幼澜问起我来,你就说刚才遇上了一伙刺客。等她再问你我人在哪里的时候,你就低着头别说话。听到没有。” 王贵无奈地苦笑:王爷什么都好,就是思路太跳脱。刚刚才遇刺,这会儿又有心情逗夫人了.....不过他又能怎么办呢?王爷有命,只能照办呗。 几个护卫也是你看我我看你地苦笑。 王贵带着护卫迈步走进宅院,一抬眼便看到了正在等李信回来的陈幼澜。 (本章完) 第七百六十五章 吓得不轻 “怎么就你们回来了?王爷呢?”陈幼澜奇怪地问道,“你们身上怎么回事?这么脏.......” 李信躲在大门外面听声儿,努力地憋笑。 王贵道:“刚才遇刺了。” 这个语气也太平静了吧?一听就很假啊!要是我真遇刺了,你会这么冷静? 李信默默地在心里吐槽着王贵的演戏,盘算着要不要让沈小香她们给王贵特训一把。 “那王爷人呢?”陈幼澜的声音听起来已经有些颤抖了。 李信突然觉得自己玩的有点大了。很明显,幼澜是真的信了,而且吓得不轻。 正在他犹豫着要不要赶紧出现的时候,门里面突然传来一阵骚乱。 “夫人!夫人!你怎么了?” “幼澜姐,幼澜姐?” “大夫呢?大夫呢?” ....... 男男女女的喊叫声乱成一团。 李信吓得心跳都停了,一下子就窜了进来,叫道:“怎么了?怎么了?快让开!” 围成一圈的王贵、护卫、丫鬟全部散开,露出了中间昏倒在崔盈盈怀中的陈幼澜。 崔盈盈瞪大了眼睛,眼含热泪地看着李信,惊叫道:“你没事啊?” 原来,刚才她就在陈幼澜身边听着王贵说话,一见王贵低头沉默,心中立即就想到了最坏的可能性。眼泪一下子便决堤了。 陈幼澜更是觉得天旋地转,直接昏了过去。 李信蹲下身子,将昏倒的陈幼澜抱在怀里,苦笑道:“我只想着逗你们玩玩,没想到.......” 他的话根本就没来得及说完,崔盈盈已经重重地打了他好几下。 “叫你胡闹叫你胡闹!你知不知道这种玩笑不能乱开!”她一边说一边流泪,脸上的妆都花了,看上去十分狼狈。 李信自知理亏,又担心陈幼澜,哪里敢身边?默不作声地忍受了这些,将陈幼澜抱回了房中,放在床上。 “赶紧去把孙老先生请来!快去!”他对手下一名护卫道。 那护卫闻言,二话不说便奔了出去。 李信坐在陈幼澜的床边,轻轻摸了摸她的脸,眼中满是愧疚。他后悔地挠了挠头,忍不住用眼角余光看向崔盈盈。 崔盈盈就坐在另一侧的床边,非常不爽地看着李信,大有想要扑上去咬他一口的意思。 李信总觉得这样的对峙似乎有些不对劲,但具体怎么个不对劲法,他也说不上来。 ....... 大约过了一个多时辰,宅院外面再次响起了马蹄声。李信连忙走出屋子去迎接,然后便看到了披头散发风尘仆仆的孙思邈。 “内人身体不适,匆忙请孙先生过来!失礼之处,还......”李信拱手行礼道。 孙思邈笑着摆了摆手,气喘吁吁道:“此乃医者本分。王爷无需自责。只是这快马加鞭地赶来,老朽倒是真要喘口气才行。一把老骨头都快颠散架咯。” 李信又是连声道歉。 “病人情况如何?”孙思邈站了片刻,便往屋里走去,边走边问。 李信只好老老实实地将吓唬陈幼澜的经过说了一遍。 孙思邈缓缓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大致知道了。 (本章完) 第七百六十六章 恭喜王爷 宽敞的房间里摆着一张大床。孙思邈坐在床边,三指捏住陈幼澜的脉搏,闭上眼睛细心感受着。 李信和崔盈盈则是紧张地站在一边等待着。 过了一会儿,孙思邈放下了陈幼澜的手。 “怎么样?孙先生,幼澜她没事吧?”李信连忙开口问道。 孙思邈直直地盯着李信,直到他的脸色开始苍白,才突然上扬嘴角笑起来。 李信心里慌得一批,焦急地问道:“到底怎么样?孙先生你倒是说啊!” 孙思邈双手抱拳一拱手,笑道:“恭喜王爷。夫人这是有喜了。” “啊?”李信如闻惊雷,瞬间便呆若木鸡。 站在不远处的王贵听到这话,也忍不住瞪大了眼睛,眼角和嘴角都露出难掩的喜色:啥?咱们楚王府要有小王爷啦?哈哈哈!真是老天保佑!老王爷的在天之灵不知道该有多高兴! 孙思邈得意洋洋地摸着自己的白胡子。 李信逐渐回过神来,喃喃道:“你的意思是说......幼澜有孩子了?我我我.......我要当爹了?” 孙思邈点点头,道:“按照脉象来看,夫人可能已经有一两个月的身孕了。王爷仔细回想一下,这段时间一来,夫人是不是比较容易疲倦,身子乏,胃口也不大好。” “对对对对对!”李信恨不得一口气说一万个对,满脸恍然大悟的神情道,“这段时间一来,她天天睡懒觉,我都怀疑她是不是生病了.......” 说到这里,他突然想起这一两个月来,他和陈幼澜还有过好几次肌肤之亲,不由得暗自庆幸:也太胡来了,幸好没有影响幼澜的身孕.......我这孩子可真命大。 孙思邈笑着摇摇头:“不是生病,是有喜了。以我的经验来说,错不了。” 李信激动得浑身发痒,左顾右盼不知道想看什么。崔盈盈站在他身边,只觉得替他高兴,又忍不住觉得有点好笑。 “我要当爹了?”李信对崔盈盈说道,“我要当爹了!你知道吗?” “我听到了。”崔盈盈无奈地应道。 这会儿李信的心情真的有点复杂,又高兴又有点慌乱,仿佛被什么东西狠狠砸了一下,晕晕乎乎的。这种感觉就像是一口气喝了一大桶二锅头,连路都走不了。 然而,孙思邈却在停顿了一下之后,话锋一转道:“不过,夫人刚才受了很严重的惊吓,有点动了胎气......” “啊?要不要紧啊?”李信立即紧张地问道。 崔盈盈则是一脸埋怨地又打了他一下,道:“你看看你!惹出来这样的乱子!” 李信自知理亏,也不知道说什么,只好期盼地看着孙思邈。 孙思邈笑着摆了摆手,道:“无妨无妨,一点小事罢了。我一会儿写张安胎养身的方子,每日喝一次,在床上休息几天就没事了。” 李信连连点头,有如捣蒜,拉着孙思邈的手,无比感激道:“多谢孙先生......孙先生辛苦了......王贵!王贵!来!给孙先生拿点喜钱回去!” (本章完) 第七百六十七章 醒了醒了 王贵立即出门去拿了大红包,不一会儿就回来了。按照这时候的风俗,诊出了喜脉的大夫是可以分得一个红包的,寓意分些喜气。 孙思邈本欲拒绝,但李信却不由分说,非得塞他怀里。 “孙先生一把年纪还被我家的杀才架在马上带了这么远,劳苦功高,这些钱实在不算什么,拿去补补身子或者给医学院买些用度,都是好事。”李信诚恳道。 孙思邈实在推辞不过,只好接受。 很快,他便写了一张方子。李信二话不说就交给一个护卫,让他用最快的速度去长安抓药。护卫接过方子便去了,脸上还带着兴奋——夫人有了身孕是整个王府的大喜事,能在这事儿里跑跑腿,别提心里多有劲儿了。 “不过孙先生,幼澜怎么还不醒啊?”李信担忧地问道,“她不会被我吓出什么毛病来吧.......” “现在知道怕了?刚才怎么.....”崔盈盈没忍住开口数落李信。 孙思邈淡定地笑了笑,正要开口,床上的陈幼澜却是缓缓睁开了眼睛。 “醒了醒了!”王贵一直细心观察着,见此情形立即叫起来。 李信连忙扑到陈幼澜身边,拉住她的手道:“幼澜,你醒了,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陈幼澜刚醒来,还有些恍惚,一见李信这么温和地嘘寒问暖,立即起身扑在他怀里,放声大哭:“你怎么回事?你怎么把我一个人丢下了!你现在是活着还是死了,我是不是也死了?呜呜呜......” “没有没有没有。咱俩都活得好好的呢。我那都是骗你的。”李信抱着陈幼澜,轻拍她的后背,柔声细语地解释。 孙思邈也劝道:“夫人不要再哭了。你刚有身孕,如此大喜大悲,对胎儿或许有些影响。” 这或许是女人的本能,一听到“身孕”、“胎儿”这样的词汇,立刻就会将注意力全部放在上面。 陈幼澜的哭声瞬间收束,红着眼睛抬头看了看孙思邈,又看向李信,问道:“孙老先生在说什么?他说我有.....身孕了?我......我我......我怀孕了?” 李信展开笑颜,认真地点了点头,道:“是啊。咱们要有孩子了。” “啊?真的吗?没有弄错吗?”陈幼澜下意识地摸着肚子道,“我都没什么感觉啊。” “什么没感觉?你不知道你这段日子比以前爱睡了多少!我都怀疑你是不是中邪了!要不是孙先生说,谁能想到是怀孕了啊!”李信道。 孙思邈的眼力自然是极好。他笑道:“老朽分内之事而已。那么老朽就先出去了。” “好。有劳孙先生了。”李信点点头,转向王贵道,“王贵王贵!送孙先生去外堂泡茶,用最好的茶叶。” 王贵笑着答应,与孙思邈一起走出了房间。 陈幼澜低着头摸了一会儿肚子。一种奇妙的感觉从她心底升腾起来。 以前不知道的时候,她从来没觉得自己的肚子有什么特别的。可是此刻一听说自己有了身孕,她便陡然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仿佛真的有什么东西在自己的身体里生长着,抚摸小腹的时候,也忍不住动作轻柔。 (本章完) 第七百六十八章 没有选择 陈幼澜脸上泛着传说中的母性光辉。李信心中满是柔情,伸出手去也想摸摸她的肚子。 谁料,陈幼澜却一脸凶狠地拍掉了李信的手,恶形恶状道:“不许碰我!我就没见过你这么离谱的当爹的!什么谎不好撒?非得撒谎说你遇刺了!刚才肯定是躲在门外偷听呢吧?怎么样?好玩吗?” 李信哪敢顶嘴?本来就是他理亏在先,只能老老实实低头当鹌鹑。 崔盈盈见状,忍不住无声地笑了,悄无声息地退出了房间。 “你还真是心细如发啊。撒遇刺的谎还故意让护卫们身上滚些泥,怎么的,长一楼经营久了,演戏都有经验了?”陈幼澜继续数落李信。 李信没有任何辩驳,挤出笑脸赔小心地说道:“别气了,别气了,都是我不好.......刚才孙先生都说了,你这样动气对胎儿不好。咱们要冷静......心平气和.....将来才能生一个好脾气的宝宝......你说对不对呀?” 陈幼澜咬了咬下唇。她现在只要一想起刚才听到李信遇刺这句话时心里的恐惧,就对眼前这个男人恨的牙痒痒。不过看到这男人在她面前这么乖巧地赔笑脸,她又诡异地有点气不起来了,只好哼了一声,别过头去。 李信见状,笑着又将她搂在怀中。她轻轻挣扎了一下,终于还是接受了这怀抱。 陈幼澜并没有意识到,李信其实是真的遇刺了。而李信当然也不会在这一点上做什么说明。 误会就误会好了。或者倒不如说,误会才更好。让她以为所谓的遇刺从头到尾都是李信的一个愚蠢玩笑,这可比让她知道李信是真的差点遇刺来得好。至少她就不会为此过分担忧了。 李信现在只希望她能好好养身体,平平安安地生下孩子来。其他的事用不着她担心。万事有他呢。 想到这里,他又很后悔。 前段时间陈幼澜老是喊着身子乏的时候,他就该注意一下,早点请孙思邈来诊治一番了,那样也就不会闹到今天才知道她是怀孕了这么尴尬。 倘若早一个月知道陈幼澜已经怀孕,李信是说什么都不可能接受李二陛下给他的这一桩差事的。 是,突厥的事情很重要。但是在李信看来,换个人去也能谈个八九不离十,哪怕不完美也无所谓——这种事完美不完美,哪有守着自己怀孕的妻子重要?至少对于李信来说,照料怀孕中的妻子更重要。 但是现在就不一样了。 答应也答应了,消息也放出去了。李世民已然开始部署,如何能让李信反悔?就算再宠爱也不行。况且,以当前盛行的价值观来说,因为妻子怀孕就放弃国家任务,这对于任何一个男子来说,都是致命的污点和弱点。 哪怕李信现在豁出去,找李世民耍无赖,就是不肯去,李世民也猪油蒙心同意了。陈幼澜这一关,他也过不去。她绝不可能允许李信为了她而留下来,弃这么重要的使命于不顾。 (本章完) 第七百六十九章 自责的王贵 李信抱着陈幼澜。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小声说话。但他的心里却这般混乱地想着。 过了一会儿,陈幼澜打了个哈欠,似乎有些累了。李信笑道:“再睡一会儿吧。好好养身体。” “嗯。”陈幼澜乖巧地点了点头。 李信走出房间,长叹了一口气。 “叹什么气啊?当爹不是好事吗?”崔盈盈的声音在侧面响起。李信回过头去看了一眼,发觉她似乎在这里站了好一会儿了。 李信感慨道:“当爹当然是好事。不过,这小家伙刚在他娘的肚子里住下,他爹就得出一趟远门,这就不是什么好事儿了。” 崔盈盈笑了笑,道:“不用担心。家里总不会有人亏待了幼澜姐,我也会帮忙好好照顾她的。你只管早点把事情做好,然后早点赶回来就行。” “行。家里有你我也放心。”李信笑着说道。 “你这么信任我?”崔盈盈眨眨眼问道。 李信笑道:“你和幼澜如今是这么好的姐妹,我不信你信谁啊?” 崔盈盈轻轻哼了一声,心里中还是有点淡淡的失落。总觉得自己要的答案不是这样。 “你也早点休息吧。”李信拍了拍崔盈盈的肩膀,自顾自地向前走去。他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处理——刚才遭遇刺客的那件事,已经在他心里扎下了一根难以言说的刺。尤其是在这个关头,他还意外地发现幼澜已经怀有身孕。 这种紧张的心理状态让他更加缺乏安全感,仿佛时时刻刻都有一双眼睛在暗中窥视着,随时准备抓住他不备的瞬间,伤害他或者他所在意的那些人。 刺客到底是谁派来的? 对方到底跟我到底有什么仇怨? 是不是不死不休? ...... 很多问题在李信脑海中盘旋。等他见到王贵时,王贵担忧地看了他一眼,低声道:“王爷,你没事吧。” 这会儿的李信脸色苍白,额头上还挂着冷汗,一副生了大病的样子。 “我没事。”他摆了摆手,随意地在椅子上坐下,用手捂住了额头。 王贵担忧地看着自家王爷,眼里满是心疼,心中则是满满的懊恼。刚才他还没有懊恼得那么剧烈,现在却是突然翻涌起来。 他知道李信在害怕什么。 一个躲在暗中的敌人,随时准备出手要你性命的敌人,而且你还不知道对方是不是有可能对你的家人下手,这种恐惧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尤其是在李信现在不得不离家的状况下。 “都怪我没用。”王贵叹了口气道,“要是刚才就抓住那家伙,现在或许就知道到底是谁胆子这么大,敢对王爷动手了。” 李信闻言,立即反应过来王贵在想啥,笑着安慰道:“你也别自责了。这种事情谁也想不到。况且就算你把对方抓到了,咱们也不一定能知道是谁在暗中搞鬼。” 刺客这种东西,本身就不一定知道是谁雇佣了他?又或者这是个死士,一被抓到就直接服毒自尽了呢?所以说,就算抓到了也不一定能掌握更多信息,况且这种事真的不能怪王贵。至少他已经救了李信一命了。 李信感激不尽,没有丝毫怪罪的意思。 (本章完) 第七百七十章 第一刺客 李信缓缓道:“我现在担心的是,敌人在暗处,我们不知道他们想做什么。我倒是不怕他们对我怎么样,就怕他们等我走了而以后对幼澜不利。” 王贵低头想了想,道:“王府应该还是安全的。有护卫和暗卫日夜看守.......” 李信问道:“他们有你厉害吗?万一被人钻了空子呢?” “额.......”王贵舔了舔嘴唇,“王爷还是要相信暗卫。” 李信苦笑道:“我怎么相信啊?我自己都差点死了,现在幼澜还有了身孕。我脑子乱的很。好像满世界都有人要害我。” 在极短的时间内,他连续经历了死里逃生和妻子怀孕的事情,特殊的心境状态让他有点抓狂的迹象。 “我想把你留在长安,看住幼澜。”李信认真地说道。 “不行。”王贵坚决道,“万一那伙人又对王爷出手怎么办?” “我是出使突厥的使臣,他们应该不敢如此明目张胆地杀我,否则岂不是对......”李信这话越说越没底气。哪有什么敢不敢的?今天对方不就用行动告诉他答案了吗? 王贵也苦笑。他看得出来,王爷心乱了。 ...... 月来楼,雅间。 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年轻人坐在桌前大吃大喝着。桌子是檀木的,上面摆着的酒菜更是精致细腻,然而这个年轻人却风卷残云一般,很快就弄得杯盘狼藉,汤汤水水洒了一桌子。 “你就不能吃相好点吗,窦梁?” 年轻人面前摆着屏风,里面隐约透着另一个人影。那个人影如此说道。 窦梁冷笑一声,不屑道:“要不怎么说你们这些世家子弟都喜欢故弄玄虚呢。不过是吃东西罢了,怎么不是个吃?吃相再好,回头它也是变成屎拉出来!” “粗俗。”人影道。 “愚蠢。”窦梁反唇相讥,“你以为隔了个屏风我就不知道你是谁?” “那么我是谁呢?”人影笑着问道。 窦梁抹了一把油汪汪的嘴唇,道:“我不知道。” 屏风背后的人影沉默了,仿佛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这个笑话。 “你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背后是谁。”窦梁笑道,“回去记得告诉王公子,这活我已经试过,虽然失败了,但他该给的钱却是一分都不能少。否则.....小心半夜被人抹了脖子。” 说完他又从桌上撕下一根鸡腿,一边啃一边走出了雅间。 屏风背后,崔一树静静地坐着,脸色苍白。 回去之后,他去见了王景,将窦梁所说的话原原本本地转告。 王景一开始还称得上平静,随后就变得面目狰狞起来。 “窦梁......呵呵,第一刺客?就这?” 他喃喃了一句,突然抓起桌上的水壶摔在地上。夸嚓一声,碎片和壶中的茶水溅的到处都是。 此刻王景的心情真的难以形容,又愤怒,又憋屈。他是着实被这个窦梁给气到了。 没错,这个窦梁就是当日去刺杀李信的刺客,王景请的。 (本章完) 第七百七十一章 三只遭殃的茶壶 王景纠缠了崔盈盈多年,如今她这么突然就完成了从少女到人妻的转变,这叫他怎么可能忍得下这口气? 可以说,从崔盈盈正式嫁进楚王府开始,王景和李信之间就算是结下梁子了。虽然李信本人未必清楚这一点。 王景通过秘密渠道联系到了一位传说中从未失手的杀手,也就是窦梁。他打算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李信给弄死。先把崔盈盈变成寡妇,然后再想办法通过崔家人逼迫她改嫁。 窦梁的开价非常高:二十两黄金。连王景这样的身家都忍不住咋舌。他想稍稍还价,谁料对方却说:目标可是一位王爷,少于这个数绝对不干,而且你还别嫌贵,成与不成,这钱都不退。 王景哪里听说过这样做生意的?气得浑身发抖,当场就想找别人了。但是那个中介人却说,任何别人都不可能比窦梁更好更出色,他是天下最好的刺客。 天底下最好的刺客。这几个字让王景犹豫了。 中介说,这二十两黄金换窦梁出手一次是绝对不亏的。倘若成,那就成了,二十两黄金换一个王爷的命,还不值吗?倘若不成,那也不必再试。因为窦梁都杀不了的人,世上绝对没有人能杀得了。 王景纠结了一晚上,最后还是答应了。 本以为过几天就能收到李信已死的消息。谁料,王景收到的却只是窦梁得在乡下带一个月孩子的消息。 天知道王景听说这事儿的时候心里有多日狗。 那窦梁派人送了封信来,非常认真地说明了隔壁大婶生病,孩子没人照顾的状况,并且不容置疑地表示,他必须得留下来照顾孩子。至于李信的人头嘛,一个月后再说。 王景看完这封信,当场就砸了一个茶壶。 这是第一个。 一个月后,窦梁如约来到长安。王景让崔一树跟对方接触了一下,催他快点的动手。谁料崔一树带回来的说法却是:窦梁说,动手之前必须要把环境摸清楚,打算先在长安附近逛逛。 王景努力克制住愤怒,压着嗓子问道:“他要逛多久?” 崔一树一边擦冷汗一边说道:“他.....他说.....七八天吧。” 夸嚓。王景又摔了一个茶壶。 好不容易等了七八天,窦梁总算该动手了吧?王景又派人去催,谁料这回他派去的人根本就没有见到窦梁。就在他以为自己被人骗了的时候,夜里却神秘地收到了一张字条。 这张字条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了王景的床边。他早上起床的时候才发现,吓得他浑身发凉,也彻底相信了窦梁的本事。 字条上清楚地写着:开始干活,勿扰。 看这简练不废话的劲头,王景心中也多了几分期待。说不定这个窦梁就会给他一个惊喜呢? 之后又是在毫无消息的情况下耐心地等待消息,就像在没有时间表的码头等待一艘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的船。 左等右等,王景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最后等来的会是失败的消息。而且窦梁还如此坦然地索要酬金。 真是岂有此理。什么狗屁天下第一刺客?就这? 于是,第三只茶壶遭殃了。 (本章完) 第七百七十二章 大爷轻点儿 窦梁来到了楚王府门外,大步上前敲门。 门房老郑打开门缝看了一眼,奇怪地问道:“你找谁?什么事儿?” “我找王爷。”窦梁回答。 老郑上下打量了窦梁一眼,见他穿着有点破旧,还以为是哪里庄子上遭了灾过来求王爷搭救的,便道:“你莫不是碰上了什么难处?王爷不会为了这点事见你的。你先在这里等着吧,我去后厨给你拿点吃的......” 窦梁眨了眨眼,恍然大悟——原来把自己当成要饭的了。 他二话不说从怀里摸出来一块金锭,放在老郑手里,道:“我要见王爷。” 老郑一脸懵逼地拿着金锭,下意识地掂了掂,很沉,应该是真的。 妈的,这人怎么回事啊?几两重的金锭就这么乱扔?还不由分说地要见王爷? 老郑心里泛起了嘀咕。 不管怎么说,他已经可以肯定,这家伙肯定不是普通的乞丐,说不定还是个乞丐中的皇帝呢....... 但也不可能因为这一锭金子就真的去打扰王爷吧? 老郑盘算了一下,决定先去通知王贵。 “你等着,我去通报一下。”说完,他把门缝给关上了。 窦梁一言不发地站在楚王府大门外,四处张望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连门口的两个石狮子都不放过,甚至还上手去摸了摸。 ....... 李信本来是要去蓝田县度假的,谁知道这一连就碰上了自己遇刺和陈幼澜怀孕这两件大起大落的事情。正常人碰到这样的状况,早就没有玩的心思了。更何况怀孕的陈幼澜需要更好的环境和更好的照顾,于是他很快就带着人返回了楚王府。 王贵听说有个人要见王爷这种事,本来还有些不以为意,摆了摆手,道:“哪里来的没名堂的人也要见王爷?王爷是想见就见的嘛?” 接着,他便听说了对方穿着普通却出手阔绰,一下子便是一枚金锭的事。 这样的反差倒是令人印象深刻。 王贵忍不住有些好奇——什么样的人会这样来王府外面求见王爷呢? 他决定亲自去看看。 来到前门外,老郑把门打开。王贵站在门里面,一抬眼就看到了一张有点憨厚的年轻人的脸。 “是你!”王贵下意识地惊呼。 其实那天他根本就没有看到窦梁的脸,只清楚地看到了他的背影而已。但是,像他们这种级别的高手,认人并不完全是靠眼睛看脸。身形、气味、气质、气息......这些东西综合在一起,成为了他们心中对人的印象。 王贵一看到窦梁,心中便生出警兆,那日见到的刺客身影便浮现在眼前。他可以百分百肯定,这家伙就是那天射出短箭想要谋害王爷的家伙。 窦梁试图用微笑来释放善意,谁知道自己刚刚咧开嘴角,眼前这个“老朋友”就动手了。 王贵闪电般地使出一招小擒拿,竟然毫不费力地就将窦梁制住了。 “诶诶诶!疼疼疼!大爷轻点,大爷轻点!”窦梁大声地惨叫了起来。 (本章完) 第七百七十三章 人生最屈辱的一天 窦梁强吗?很强。 王贵对这一点深有体会。那天虽然他最后没能擒住窦梁,但好歹还是跟这家伙过了几招,知道其功夫不弱。所以今日他再一次碰到窦梁时,一出手便是杀招,要用最快的速度将其制服。 出招之前,王贵完全没想过事情会这么顺利。他本来预计五十招之内拿下窦梁。谁料,这家伙根本不反抗,乖乖地就被擒了。 这反倒让王贵觉得有点不真实,下意识地又紧了紧手中捏着的窦梁的关节,惹得窦梁又是一阵惨烈的大呼小叫。 “大爷大爷!我那天也没怎么惹你吧?至于这么报复我吗?我要见王爷!我要见王爷!哎哟!哎哟!” 窦梁的声音听起来中气十足,健康极了。 王贵人有点懵了,甚至有点开始怀疑自己身为高手的直觉。 该不会......认错人了吧?应该不会吧......听这家伙说话,应该是那天那个刺客才对。可是他为什么不反抗呢?自首吗? 想了好一会儿,王贵最后做出了决定:找王爷。 一切他做不了决定不知道原因的事情,直接找王爷就行,王爷一定会处理得好好的。 不过......在带着窦梁去找王爷之前,王贵还有些事情要做。 于是,天下第一刺客窦梁经历了自己人生中最屈辱的一天。 他知道自己想见楚王李信就必须表现得足够无害。所以当王贵提出要拧开他的肩关节,让他暂时动不了时,他没多想就答应了。毕竟他今天来,真的只是想和李信聊聊而已,没有任何想动手的想法。 然而下一秒钟他就后悔了。 王贵干脆利落地将窦梁的双侧肩关节拧脱位以后,二话不说就开始扒他的衣服。 窦梁哪里经历过这阵仗?哪怕经历过,那也是被如花似玉的小姑娘扒衣服,哪有被猥琐老头扒衣服的? “喂喂喂!我卖艺不卖身的啊!你到底要干嘛啊!别脱我裤子啊!” 窦梁的抗议被王贵一言不发地屏蔽了。而他又被拧脱了肩关节,根本无力反抗,只能默默忍受,心中满是屈辱。 王贵当然也没有那种癖好。扒干净窦梁的衣服只是为了彻底搜身,免得他身上还夹带着什么东西,到时候威胁到王爷和夫人的安危而已。 搜身结束之后,老郑找来一条麻绳,将窦梁牢牢地捆了起来。 “喂,大爷,不用这么紧张吧。我真的没有要对王爷不利的意思,我只是想见见他。”窦梁无力地为自己申辩。 王贵嘿嘿一笑,道:“不管你有没有恶意,先捆上总是没错的。” 窦梁:“.......”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或许是王贵觉得这么光溜溜地捆着窦梁实在有点碍观瞻,便找了一大张破布将其包了起来,总算是给他留了一丝体面。 窦梁感动得都快哭了:“大爷,你这破布本来是装什么的啊?怎么这么腥臭啊?” 老郑寻思了一下,一脸认真道:“可能是包咸鱼的吧?” 窦梁恨不得当场自尽。 (本章完) 第七百七十四章 王爷还记得我吗 名动杀手界的天下第一刺客就这样被捆得严严实实,装在一大块曾经包过咸鱼的破布里,被王贵押进了王府的小院。 窦梁想想都觉得好笑——在今天之前,他想象力再怎么丰富也没想过自己这辈子会有这么狼狈的时候。咸鱼的腥臭味不断地钻进他的鼻孔里,熏得他的脑袋发晕。不过他其实倒也没有觉得特别难受。 以前他为了等一个必杀的机会曾经在一个粪坑旁边蛰伏了整整三天。最后终于等到了目标上厕所的空档,将目标一击毙命,顺手扔进了粪坑里泄愤。 那次任务之后,窦梁就很少再觉得有什么气味是真的令人难以忍受的了。 ....... 李信本来正在跟陈幼澜说话,王贵却突然在门外叫他,说有要事商量。他不动声色地安抚好陈幼澜,走出房间,与王贵一边向远处走,一边小声问道:“怎么了?” “那天那个刺客.......”王贵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没好意思说是抓回来的,改口道,“他自己送上门来了。” “啊?”李信人傻了。 怎么回事?刺客送上门来是什么意思?过来自首吗? 王贵当然看得出李信的懵逼。不过他也不知道该说啥,只好耸耸肩道:“老奴也不知道他来意如何。所以先捆起来了,请王爷过去查看。” 李信如临大敌,问道:“你捆结实了吗?不会一会儿突然暴起伤人吧?我要是掉了一根汗毛,你可仔细你的皮!” 王贵连连点头,道:“老奴知道老奴知道。王爷放心,捆得严严实实,连胳膊都卸了,根本动不了。” 李信闻言,这才点点头,松口气。 虽然说这种可能性很小,但万一这个刺客就是不死心,非要兵行险着,置之死地而后生呢?找个由头接近李信,仿佛痛定思痛痛改前非一般,谁料最后图穷匕见,血溅五步......这种死法可太冤了,写进史书里也会遗臭万年吧? 楚王信,因轻信刺客,卒。 想想都膈应。 这样的担忧一直持续到李信真的见到窦梁的那一刻才彻底消失——妈的,都捆成粽子了,就这要是真的还能杀人,那李信也是真的死得不冤。 王贵小声地补充道:“搜了八遍身了,一点带刃的都没给他留下。” 李信微微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王爷,总算见到你了,呜呜呜.......”窦梁没见到李信时还好,一见到李信,今天经受过的百般委屈立即涌上心头,鼻头一酸,红着眼睛说道。 李信满头问号,回头看了身旁的王贵一眼:这就是那天你没追上的刺客?怎么看起来不像啊! 王贵咂咂嘴,用眼神回应道:别问我,我也不知道,你直接问他吧。 李信上前一步,问道:“那天想要对我动手的,就是你?” 窦梁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兴奋地说道:“对对对,就是我。你还记得我吗?” 李信:“.......” 我记得你个大头鬼哦! (本章完) 第七百七十五章 真是杀手吗 怎么说呢......就是有种很怪异的感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李信和窦梁应该是仇敌关系吧?毕竟窦梁那根短箭真的差一点就要了李信的命。就算李信最后并没有死,两人再次见面时,似乎也不该是这种气氛吧? 王爷你还记得我吗?这种话怎么听怎么像苦情琼瑶剧,又或者偶像的粉丝见面会..... 李信有那么一瞬间真的好想撬开眼前这个年轻人的脑壳,看看他到底在想什么。 “你......真的是那天要杀我的家伙?”李信没有回答窦梁的问题,而是满脸怀疑地问道。 “是啊是啊。就是我。”窦梁连连点头。但不知怎么的,他的话就是微妙地有那么点没说服力。 “你为什么要见我?有什么目的?”李信问道。 他是真的好奇。他看得出来,为了见自己一面,窦梁付出了非常巨大的代价。 窦梁笑嘻嘻地回答道:“我想跟着王爷。” 李信的眉头简直就要拧成两个疙瘩了。 什么叫我想跟着王爷?这家伙到底在想什么?他不是被人雇来杀自己的嘛?这啥意思啊? 李信决定还是先别被牵着鼻子走。他道:“我先问你几个问题。” “你问你问。”窦梁爽快地说道。 “到底是谁雇你来杀我?”李信直接问了个关键问题。不过问归问,他倒是没期待会得到明确的回答。电视里不都说了嘛,杀手们都有职业道德、职业规则的,雇主信息就是他们的立身之本,绝对不能背叛。想必眼前这个年轻人应该也不会回答这样的问题。 然而,他猜错了。他也不想想,窦梁到现在为止的哪一句话、哪一个举动是合乎常理的? “按规矩来说,我不知道。”窦梁摇摇头,道,“我们并不跟雇主直接接触,一般都有中间人帮忙接头。不过,这回情况特殊......我倒是已经差不多试探出雇主是谁了。” “是谁?”李信连忙追问。 “王景。王家的一个嫡系公子。”窦梁毫不犹豫地回答。 李信眯起了眼睛,满脸写着懵逼。 就这?这么痛快就回答了?真的假的? “不是说......杀手不能随意泄露雇主信息吗?”李信忍不住问道。他心里那个曾经无比生动的,关于杀手的瑰丽世界正在一点点崩塌。他实在很难把眼前这个散发着咸鱼臭味的年轻人跟酷炫的杀手这个职业联系在一起。他甚至无法想象这样一个年轻人那天能射出这么刁钻的一箭,甚至还能从王贵的手里毫发无伤地跑掉。 窦梁笑道:“是不能随便泄露啊。可是我也没随便啊。我都这样了......”他扭了扭身子,似乎想表现自己现在毫无反抗之力的状况,然后接着道:“还不是你们问什么我就得答什么?不然万一你们不高兴了,就把我砍了怎么办?” 话里话外充斥着一种识时务者为俊杰的自豪气息....... “杀手......吗?”李信苦笑。 (本章完) 第七百七十六章 真正的杀手 经过窦梁一番大致的解释,李信总算明白了。 以前受各种小说电视剧的影响,他老觉得杀手嘛,背后多半都有个庞大的组织,谁要是违背了组织的规矩,就会被各种追杀,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那种。然而事实好像并不是这样。 杀手,说白了也是个职业,大抵相当于猎人。区别在于猎人是杀动物,杀手是杀人。既然是职业,是谋生的手段,那么最大的目标当然是赚钱。除了这一点以外,一切都是虚的。 绝大多数杀手背后确实都有个组织,也就是所谓的中间人,相当于中介所或者婚介所。杀手们在中介所挂牌经营,诚信买卖,不等于他们就受中间人管辖——当然,若非必要,他们也不会得罪中间人。 毕竟,他们到底能不能接到活,接到什么样的活,这些都取决于中间人。因此,跟中间人搞好关系是很必要的。 扯远了。 情况呢大致就是这么个情况。杀手组织只是一个很松散的利益组织,根本就没有什么严格的规章制度,更不存在谁违背了组织的规矩就要被追杀到死、清理门户这类的事情。也不想想,人家别的杀手都忙着接活,挣钱养家糊口呢,谁有空理你一个扑街仔?你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哪怕你坏了再多规矩,只要你不影响别人挣钱,别人看都懒得看你一眼。 至于不能泄露雇主信息这条规矩嘛,倒是真的有,但主要是针对中间人来说。中间人的嘴是很严的。他们是直接与雇主接洽的一方,倘若他们的嘴巴不严,谁还敢跟他们接触? 嘴不严的中间人会影响很多杀手的收入,也很容易被愤怒的杀手弄死。这是个很危险的职业。 到了杀手这里么,那就没什么了。不乱说是基本的职业道德,否则会影响口碑,进而影响收入。可要是真的想说,说了也没事。要知道,他们可是杀手诶?自己手里就掌握着那么强横的武力,随随便便什么阿猫阿狗,怎么可能杀得了他们? 窦梁笑得很灿烂,就像一个毫无心机的单纯少年。他道:“我已经不打算做杀手,打算跟着王爷了。所以,什么不泄露雇主的信息,那都不重要了。王爷想知道啥,只管问。只要我知道,我就告诉你。” 李信挠了挠头,突然想起自己仿佛到现在都还不知道眼前这个愣头愣脑的年轻人到底叫什么名字,便道:“你的名字叫什么?家里还有谁?” “窦梁。就我一个人。” “这是你真名吗?”李信奇怪地问道,“行走江湖都用真名?” 窦梁笑道:“对呀。反正也没人认识我。” 李信看了王贵一眼,似乎想寻求点建议。而王贵反馈回来的眼神却是:你别看我,我也闹不明白这个家伙到底在想些啥。 “话说回来,你到底为什么想跟着我?你想跟着我干嘛?”李信盯着窦梁的眼睛,似乎想透过这窗户看见他的心灵。 (本章完) 第七百七十七章 窦梁的人生困惑 窦梁的眼神清澈得就像两口不曾受过污染的泉眼。 “因为我对你很好奇。”他道。 “好奇?”李信不解地重复了一遍。 “对。”窦梁点点头。 李信看了看自己,道:“我有什么可好奇的?” 窦梁沉吟了一会儿,似乎在组织语言:“嗯.......我杀过很多人。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有高官、有富商、有地主.....我杀了他们以后,有时并不急着走,而是会很好奇地观察他们身边人的反应。” 李信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 “大多数时候,他们身边围着的那些人看起来都很恐惧,好像很害怕自己也被人杀掉。”窦梁说到这里突然笑了笑,道,“他们也想太多了。没人给我钱,我怎么会乱杀人呢?” 他顿了顿接着道:“这恐惧会持续很短的时间。等到这些人意识到自己不会死,很安全以后,他们就开始准备为自己争夺利益了。装作悲伤的样子勾心斗角......看得我总是有点想吐。我有时候甚至觉得,这些人或许都算不上人,只是某种吃死人肉的生物。偶尔也会忍不住想,我会不会也跟他们是一类人?” “我觉得人并没有生来就是好人或者坏人的。绝大多数时候,人碰上了一个能把他塑造成好人的环境,他就成了好人,碰上了一个能把他塑造成坏人的环境,他就成了坏人。就拿我来说,如果我有一个完整的家,有一个能养活我的父母,或许我就不会碰上我师父,现在也就不会是个杀手了。” 李信眨了眨眼。 怎么说呢,这家伙扯了这么一大堆道理,听起来还挺像是那么回事,不过这跟他想要跟着李信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我一直以为人就是这样的。本质就是这么恶心的。”窦梁看着李信,道,“直到我遇到了你。那天我射出那支箭以后......” 他看向王贵,接着道:“大爷把那支箭接了下来。我本来还想射第二箭,但是却看到周围所有村民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赶紧逃命自保,而是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你身边,用身体来掩护你......坦白讲,我还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事情。” 窦梁又笑了。如果不考虑这家伙的职业,倒是还挺像亲和的邻家大男孩的。 “王爷你知道吗,在那天射出那一箭之前,我已经在蓝田县玩了好几天了。”窦梁认真地说道,“我觉得那真是个好地方。每个人都很热心肠,好像也都很快乐。他们好像都过着特别有奔头的日子。连读书的小娃娃也特别可爱。” “我忍不住跟他们聊天。他们告诉我,这地方几年前还不是这样的呢。旱灾的时候,家家户户连个能吃饱饭的都没有,可怜得不能再可怜了。老实讲,我觉得他们在骗我。所以我就问他们,那为什么这村子现在变得这么好了.......” 窦梁摇了摇头,道:“我问了好多人。他们每个人都对你大夸特夸。王爷,那些话,说实在的,我听了都害臊。差点儿以为你是什么十世善人转世了。” (本章完) 第七百七十八章 其实,我能射两次 窦梁讲话还是挺搞笑的。王贵在旁边就差点笑了出来。 李信轻咳两声,掩饰了自己的尴尬,心中暗道:的确是挺害臊的,不过.....反正乡亲们也不经常当面夸,咱就装没听到吧。 “那时起我就对你有点好奇了。”窦梁继续不紧不慢地说道,仿佛他并不是被捆得像个粽子一样地坐在王府小院里,而是站在某个讲台上,讲述着自己的心路历程。 “不过那时候我好奇的是,你到底是怎么骗人的?怎么能把这些乡亲们骗得这么死心塌地。正好那时候有家人的男人生病了,我就主动顶了他的班,去你的酒厂上了两天班。” 李信听到这里竟然忍不住有点担忧:这家伙竟然混进酒厂里去了?不会投毒吧?那二锅头可就毁了...... “放心,我不会投毒。我只是去看看。”窦梁仿佛知道李信在想什么,调皮地笑了笑,道,“我都说了,我杀人要收钱的。没人给钱的话,我可不杀人。” “我在厂里干了两天。每天都累得跟孙子一样。不过心里还挺高兴的。厂里的大叔都觉得我年纪还小,主动帮我扛包什么的,感觉很好。说真的,你们酒厂的午饭也太好吃了吧?边吃饭便跟那些大叔吹牛是真的舒服。” “我真的喜欢蓝田县,喜欢村里这帮人。喜欢得我都想搬家了。张家婶婶做的汤饼真是一绝,我一口气能吃两大碗。” “然后我就开始觉得......可能你不是在骗这些人,而是你真的为他们做了一些好事吧。” “再然后,我就对你更好奇了,王爷,你到底是怎么想呢?都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为什么你这么不同呢?” “连被人暗杀的时候,这些村民都会奋不顾身地把你保护起来,好像完全不怕死一样。” 窦梁一口气说了好多,然后停顿了很长时间,才说道:“王爷,你知道吗,我本来可以射第二箭的。” 王贵听到这句话,目光中陡然暴起一团精光,仿佛蓄势待发下一秒就会伤人的猛虎。 窦梁对此恍若未觉,只是继续说道:“寻常刺客聚精会神,只能射出一箭。这一箭凝聚了他的全部心神和精力,志在必中,倘若不中,他也只能远遁千里,四处逃窜,等待下一次机会。因为他没有能力在短时间内再射第二箭。” “可我不同。” “我能射两箭。” 说到这里,窦梁毫无心机地笑着看向王贵,道:“如果我真的存心要杀王爷,在你接住我第一箭的时候,我的第二箭就已经射穿王爷的头了。你保不住他的。” 王贵的目光很可怕:“你要是多射一箭,就跑不掉了。” 射两箭的时间无论如何都比一箭长。当日只要窦梁敢多耽搁这么一个呼吸的功夫,他就一定会被王贵追上。 窦梁点点头,仿佛很赞同王贵的话:“确实。如果我跑不掉的话,只能跟你正面对打,那一定是打不过你的。你太强了。但是....那又怎么样呢?反正王爷已经死了。我死了也无所谓吧。我可是杀手诶。” (本章完) 第七百七十九章 窦梁想要知道 这就是杀手的思维吗?如果真的要对方死的话,哪怕自己会跟着死也在所不惜? 王贵无言以对,无声地握紧了拳头。 李信能体会到他内心的不爽和愤怒,连忙笑着道:“那我现在不是还活着嘛!好了好了,别说这些了。” “好的。”窦梁爽快地答应了。 李信没来由地对窦梁生出几分好感来。他知道这种感觉蛮有毒的,但就是挺难控制的。 你永远没办法对一个这么坦诚的年轻人生出什么恨意或者讨厌的情绪来,哪怕他不久之前才差点要了你的命——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也幸好那天窦梁要刺杀的是李信。这让给了李信冷静的可能。 如果那天他针对的目标是陈幼澜,呵呵,不好意思,这会儿他应该已经被剁碎了喂狗了。李信根本一句废话都不可能跟他多说。 这就是李信的逆鳞。他的家人和朋友是绝对不能动的。谁动谁死。 “反正就是这样吧。”窦梁抬头看着李信,“我对王爷你很好奇。我想知道王爷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到底想要做什么,未来又会变成什么样。所以,我想要跟在王爷身边。还请王爷成全。” 李信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坦白讲,他现在还对眼前这有点魔幻的展开有点不太真实的感觉。这特么算啥?靠人格魅力和王霸之气征服了一个绝顶刺客? “你说,是王景雇你来杀我的?”李信问道。 “对。虽然不是很肯定,但是八九不离十吧。”窦梁说道。 李信试探着问道:“那你反过来把他杀了行不行?” “不行。”窦梁回答。 “我给你钱。”李信说道。他想起了窦梁在强调的“没人给钱就不杀人”这件事。 窦梁摇摇头,道:“跟钱没关系。我已经不想做杀手了。就算你给我再多钱,我也不会去帮你杀人的。否则不就是专门为你服务的杀手了吗?跟原来有什么区别?” 李信不免有些失望。不过他也只是问问而已,并不是真的打算把王景给做了。 一来是因为窦梁自己也不肯定这个答案,万一杀错人怎么办?二来则是因为他不日就要出使突厥。如果在出使之前就派人把王景杀了,与王家结下梁子,将来他们查到楚王府头上来可怎么办? 家里可只有怀着身孕的陈幼澜和崔盈盈两个女子,如何挡得住王家? 李信当然想要报仇,不过这事儿不能办得太着急,只能慢慢来。 “那你跟着我打算干嘛呢?”李信的重点还是放在了窦梁身上,“总不会跟着我,让我白养你吧?” 不管是二十一世纪还是大唐,最珍贵的都是人才。窦梁毫无疑问是个人才,倘若他愿意为李信所用的话,那当然要利用起来。 窦梁想了想道:“我可以保护你,就像这个大爷一样。我本来就是刺客,如果别人再派刺客来杀你的话,我比谁都清楚他们的门道。他们绝不可能成功的。” (本章完) 第七百八十章 用刺客来防守刺客 必须得承认,李信觉得窦梁说的确实有那么点道理。 就这一句话,把他给打动了——用刺客防刺客,听着就很科学。 由同行是冤家可知,刺客与刺客之剑互为仇敌。又已知,最了解你的永远是你的敌人。所以身为刺客的窦梁最了解其他刺客。如果他能真心实意地保证李信的安全,那么倒是真能省不少力气,事半功倍。 不过窦梁是真心实意的吗? 这一点李信也不知道。他又不会读心术,也没学过心理学,怎么可能看穿隔肚皮的人心呢?但是,从常理来推断,窦梁应该是真心的,苦肉计的可能性极小。 最能支撑这一结论的论据就是:窦梁不需要苦肉计。 刚才他已经说了,他第一次出手时就完全就能力也有机会杀掉李信。连王贵都没有否认这一点,只是强调说,这样做的话,他自己也会死。 因此,如果窦梁真的想要杀李信,根本就不需要这么大费周章的搞什么苦肉计,只需要继续蛰伏,等待下一次出手的机会即可。要知道,如果不是他自己上门来拜访,李信和王贵连他是谁都不知道,如何防备? 其次,窦梁今天的态度很真诚。 好吧,这理由听起来有点胡扯。但说句实话,却是最能打动人的理由。 接受王贵拧开他的双侧肩关节,并且捆成粽子,装在恶臭的麻袋里,只为了见李信一面——如果王贵有丝毫杀意,窦梁都绝不可能活着见到李信。仅仅作为一个苦肉计来说的话,未免有点太苦了,远远超过了做戏的程度。 闹不好是真的会死人的。 李信没有想太久,深吸一口气,道:“给他松开。” 王贵没有立刻动手,而是用目光询问道:“你确定吗?” 李信又道:“松开。” 王贵没有再耽搁,上前松开了窦梁身上的绳子。 窦梁笑着说了声谢谢,然后站起身来,耷拉着双手。 “把他的手也接上吧。”李信这才想起来。 “王爷.....”王贵似乎不是很乐意。 “接上。大不了再打断,我相信你。”李信笑道。 王贵撇了撇嘴,咔哒两下,像接榫卯一般将窦梁的肩关节给安好了。 “舒服啊!”窦梁笑得更灿烂了,在王贵警惕的目光中高兴地活动了一下肩膀,丝毫没有动手的意思。 李信吩咐下人将窦梁带下去洗澡换衣服,顺便弄点东西给他吃。窦梁高兴极了,叽叽喳喳地跟着那个丫鬟去了后厨。 王贵这才开口道:“王爷打算留下他?” 李信点点头,道:“能用为什么不用?” “万一他......”王贵担忧地说道。 李信道:“相信我的判断吧。” 王爷都这么说了,王贵自然不好再说什么。 李信在原地没有急着动弹,自言自语地念道:“王景.....王景.....”他想不起来自己跟这家伙到底有什么恩怨,忍不住起身向崔盈盈的房间走去,说不定问问她会有什么收获。 (本章完) 第七百八十一章 住下 李信并没有说王景做了什么,只是旁敲侧击地问了崔盈盈一嘴。崔盈盈也没有多想,便简单又将王景的来历说了一遍。虽然她没有直说王景追求了她很久,但是从她的语气和神态中,李信并不难推断出来。 崔盈盈问李信为什么提起王景,李信只是笑着将话题岔开,没有多说。崔盈盈心中有些疑惑但是却终究没有多想。 毕竟王景在她面前总是显得谦和有礼。除了有些油腻,令人不喜以外,还从来没有显示过可能买凶杀人的倾向。崔盈盈怎么也不可能猜到,那天李信说他遇刺竟然是真的,而且雇佣刺客杀他的人,就是王景。 窦梁很快洗了个澡,将身上的咸鱼味一扫而空,还换上了一身干净衣服,整个人都觉得清爽了不少。李信再见到他时,他已经跟方才的狼狈样子完全不同,简直像是换了个人一般,颇有那么几分少年豪侠的英气。 “这倒是有个人样子了。”李信满意地点点头。 窦梁笑了笑,正要说话,肚子却突然咕噜咕噜了两声。他也不觉得尴尬,坦然地看着李信道:“我负责保护王爷的安全,王爷不会不给我吃饭吧。” 李信也觉得窦梁这家伙的个性有点可爱,笑着摇摇头,让王贵带窦梁去吃饭。 “先说好,我不想吃咸鱼。刚才闻太多了,现在闻到就想吐。”窦梁跟在王贵后面,叽叽喳喳地说道。 王贵默默翻了个白眼,道:“事儿还挺多。” 李信看着两人的背影,忍不住觉得有点不真实——不是说杀手都很冷酷,话很少吗?怎么这个叫窦梁的......不太一样? 罢了罢了,就这样吧,多个保镖总比多个敌人好。 就这样,窦梁在楚王府住了下来。王贵嘴上不说,平日里却总是对他多留个心眼,生怕他只是掩饰的好,背地里还对李信有什么不利的想法。窦梁对此应该是有所察觉,但却毫不在意,每天都跟着李信进进出出,弄得王贵还挺紧张。 说句实话,这么近的距离内,以窦梁的身手,倘若他真的对李信有杀心,连王贵都未必有把握能保住王爷,只能保证百分百为王爷报仇和收尸而已。 王贵真的搞不明白,为什么李信就能这么坦然地任由窦梁跟在他身边呢? 当然,事实上不只是他搞不明白,就连窦梁自己也搞不明白。他本以为李信会害怕,会戒备,会故意躲着他。但这些事从来没有发生过。李信只是将他当成府上一个最普通的护卫,偶尔还笑着跟他打招呼。 有时候窦梁甚至会疑惑,自己当时刺杀的到底是不是李信?为什么家伙似乎一点都不记仇...... 那么问题来了,李信记仇吗?当然记。这家伙小心眼儿极了。十年前谁当他的面骂了他一句他都记得。但是,这也分情况。窦梁只是个刺客,他差点死了的这笔账光是记在这家伙头上有什么意思呢?正所谓冤有头债有主,最后还是得找王景算账才对。 等老子从突厥回来...... 李信如是想道。 (本章完) 第七百八十二章 留下 出发的前一天,李信找到王贵,道:“明天......你还是不要跟我走了,留在家里吧。” 王贵愣了一下,道:“为什么?” “我这几天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最后还是觉得你应该留在长安。”李信缓缓说道。 “那王爷的安危怎么办?”王贵问道。 李信道:“我作为使臣,有一队禁军护卫。咱们自家再带点儿。再算上窦梁。我的小命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真要有什么问题的话,多你一个也没什么用。” 王贵微微眯起眼睛,问道:“王爷就这么信任窦梁?” “不信任。”李信摇摇头,道,“所以我才要把他带在身边,把你留在家里。” 王贵静静地站着,眼睛看着李信。 李信道:“幼澜已经怀有身孕,家里的事情自然是不可能事事过问。生意上的事情有崔盈盈操持,不必太过担忧。倘若一切平安,那自然是怎么都行,可若是家里一旦有些波折,谁能站出来主持大局?谁能调动暗卫?难道让幼澜挺着大肚子指挥暗卫吗?她也不会这些事情啊。” 王贵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无法反驳李信。 “王景想要弄死我,不知道后面还会有什么手段。如果只是针对我,那倒无所谓。可我始终担心他们会对幼澜不利。假如幼澜真的出了什么事,我会后悔终生,生不如死。” 李信目光灼灼地看着王贵,仿佛想要让他理解事情的严重性。 “我需要一个可以百分百信任的人,帮我看住幼澜,看住我的楚王府。” 王贵怎么可能拒绝这样一份嘱托?但他还是忍不住担心窦梁。虽然这段时间以来,窦梁的表现非常正常,但总还是让他觉得担忧。 李信知道王贵在想什么,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这几天我也看明白了。不管窦梁的目的是什么,至少他并不想杀我。否则我已经死了不下几十次了。所以,你就放心吧。我带着窦梁这家伙走,应该出不了什么事。说不定,还会有意外之喜呢。” “既然王爷这么说,那老奴就不多说什么了,谨遵王爷之命就是。”王贵立正身体,脊梁宛若一支挺拔的标枪,潜伏已久的凌冽杀气直冲云霄,几乎凝若实质。尽管这股杀气并不是冲着李信来的,但李信还是忍不住觉得呼吸一滞。 “王府有我在,必定出不了乱子。请王爷放心。” 王贵停顿了一会儿,道:“窦梁,王爷就交给你了。如果王爷出了什么差错,你小子就算逃到天涯海角.......” 窦梁一直就坐在不远处的一个台阶上掏耳朵。王贵的杀气着实让他吓了一跳,但最后他还是嬉皮笑脸地说道:“放心。王爷若是出了什么差错,你就算是到天涯海角也找不着我。因为我肯定也出了一样的差错。” 王贵哼了一声,道:“最好是这样。”说完,他又微微佝偻身子,变回了那副其貌不扬的样子,仿佛刚才那个绝世杀神跟他毫无关系。 窦梁表面上不动声色,心中却暗暗称奇:这份收放自如的劲,他不知道还得练多久才能行。 (本章完) 第七百八十三章 出发 再怎么磨蹭,也总有出发的时候。李信作为主使前往突厥洽谈国事的圣旨终于还是下来了。 陈幼澜再怎么忍耐,到了这天还是有些忍不住,泪水根本止不住。她一边哭一边向李信道歉的样子更是让李信觉得心疼。 本来嘛,老婆怀孕了还要出远门,这种事儿听着就挺渣男挺不负责任的了,现在老婆还哭得跟泪人一样,怎能不更加让李信觉得难受? 崔盈盈搀扶着陈幼澜,眼圈有点泛红,但没有泪水滚落下来。她知道现在不是自己哭的时候,她得撑住。 李信终于还是没忍住,下马将陈幼澜抱在怀里。 果然,幼澜哭得更伤心了。 “家里的事情就拜托你们了。”李信看着崔盈盈和王贵道。 “嗯。”崔盈盈点了点头。 王贵也微微颔首。 “你一定要早点回来。”陈幼澜在李信的怀中缓缓止住了哭声,抬起头道,“一定要在宝宝出生之前回来,好吗?” 李信强忍胸口的剧痛,郑重地点头,道:“好。我答应你。” “那你走吧。我等你回来。”陈幼澜深吸一口气,松开了抓着李信衣袖的手。 李信心里很难受,但也明白这会儿再怎么儿女情长也没有意义,便忍痛放开了幼澜,转身回到了自己的马上。 “我走了。” 李信说完这句,就带着护卫们走了,没敢再回头看一眼。连平时没心没肺的窦梁在今天的气氛下都难得地保持了安静,静静地骑在自己的马上,跟在李信的身侧。 ....... 副使唐俭早就带着护送使节的禁军队伍在长安城外等着李信了。 “抱歉抱歉,来晚了,让唐大人见笑。”李信连忙催马上前,笑着赔礼。从城里出来这一路上,他已经逐渐收拾好情绪,知道接下来最重要的事情是赶紧完成国事。 唐俭坐在马上摆摆手,道:“老夫也没等多久,王爷不必挂怀。”说着,他露出一个理解的笑容道:“老夫当年第一次出使塞外的时候,也是这般。王爷不必觉得害臊。” “多谢唐大人谅解。”李信虽然身为主使,但毕竟在辈分上低唐俭一些,所以也不打算拿捏什么上官的架子,最好是和和气气地完成任务即可。显然唐俭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气氛异常和谐。 唐俭道:“听说王爷的夫人已经怀有身孕?” 说起这事儿,李信忍不住露出喜色,憨笑道:“是啊。” 唐俭自然是知道李世民在李信婚礼上许下的那金口玉言的,忍不住笑道:“这才一个呢。只算不亏,说不上赚。王爷还需要多多努力啊。多生几个大胖小子,才不浪费陛下许下的那些好处。” 李信闻言,哑然失笑。 男人之间的友情来得就是这么奇怪。几个微带颜色的玩笑之后,明明没怎么接触过的李信和唐俭便开始有说有笑,宛若老友了。 窦梁奇怪地看着这样的画面,不由得在心里想道:王爷这人.....倒是真的奇怪,好像跟谁都能聊得来。 李信和唐俭并没有耽搁太久,很快便催促队伍行动了起来。于是,两人便在禁军们的护送下,往出关的方向去了。 (本章完) 第七百八十四章 唐俭的提醒 李信作为主使,使节团的行程主要由他来安排。出发前陈幼澜含着眼泪让他早点回来的画面深刻在他心中,他当然忍不住想要做些什么,时常催促队伍行得快一些。 这可苦了唐俭。他是文人出身,身子骨本来就禁不起折腾。但是他也不好说什么,总不能站出来说咱们行动的速度太快了,赶紧减慢点吧?总觉得仿佛怠慢公事一般,而且显得自己太弱。 要知道,李信也算是个文臣,他就没说什么,每天都默默的忍受着。虽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加快行进速度本来就是李信提出来的,他就算有什么难受或者痛苦的地方,也只能忍着。 行进速度快了,自然能早一点到达突厥,也就能早点完成使命,回到长安。 李信的想法就是这么简单。 不过,速度快了也会带来别的问题,比如因为贪行而陷入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状况。 李信一共派了两队斥候往前后去打探,看看这荒山野岭的到底有没有什么村镇之类的所在,可以让他们避免露宿野外,然而两队斥候回来以后却都说没有。 方圆三十里连人烟都没有。 李信不由得开始有点心烦气躁,总觉得什么事都跟自己过不去。但他毕竟不是小孩子了,只能将这心情憋在心里,转向唐俭道:“抱歉,唐大人,都怪我贪行了几步,竟然害得我们这些人都得露宿荒野......” 唐俭摆了摆手,道:“无妨。老夫在突厥的时候吃过的苦比这个还多。荒山野岭算什么?” 李信心中歉意更盛。 一路上,唐俭都对他极尽包容。这一点只要他不是傻子就能感受得到。 唐俭整理了一下衣服,拍了拍李信的肩膀,道:“我知道你在着急什么。” 李信抿了抿嘴唇,没有申辩,而是认真地又说了一遍:“对不起。” 唐俭摇摇头,道:“老夫在意的不是这个。走快点、赶时间什么的,这些都不是重点,重要的是,不管你有多少儿女情长,你现在最好都把它们收一收吧。老话说的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欲速则不达。” 李信哪里听得进这些说教,只能苦笑着应付。 唐俭见状,不得不把话说得更明白一些:“你真的以为早一点到突厥就能早一点回来吗?不管你再怎么紧赶慢赶,我们这一大队人,速度肯定快不起来,就算真让你提前了那么几天的功夫,你就这么肯定到了突厥以后,一切都会很顺利,让你用最快的时间赶回来?” 他笑了笑,道:“老夫不是在教训你,只是在提醒你。你这样的状态,到了突厥以后,一旦遇上了什么意料之外的问题,还能保持冷静的思考能力吗?你可是这次出使的主使,老夫只是副手。陛下对你寄予了厚望,你可不要让他失望啊。” 李信这几天总觉得心里憋着一股无名火,哪儿哪儿都不舒服,直到此刻被唐俭这一说,才仿佛一盆水从头浇下来一般透心凉。 (本章完) 第七百八十五章 苦中作乐呗 出使突厥,用后世的话讲,就是外交使团的国事访问。李信作为使团的直接最高负责人,他最应该做的就是沉着冷静,随时准备好面对各种意料之外的状况。然而他这几天来的表现却不断地偏离着这个方向,甚至渐行渐远。 唐俭对此看在眼里,所以不得不出声提醒一番。 如果以李信如今这般躁动的情绪继续恶化下去,等他到突厥见到突利可汗的时候,恐怕已经憋了一肚子火跟炸药一样一点就着了。届时倘若谈判的事情有丝毫不顺利,他真的极有可能当场发火,让事情往更加难以收拾的方向发展。 这种冲突会不会演变成另一场战争,这并不好说。但它必定是肉眼可见地对出使这一项任务极其不利。 李信本就是聪明人,经过唐俭这么一点,立即就清醒了过来,意识到自己这两天真的有点魔怔了。虽然他嘴上知道要以国事为重,可他心里哪里曾经考虑过半点国事? 出发已经有快十天了,他连一点合约的事情都没有考虑过,一心想的只是“突厥怎么还没到”。抱着这样单一到近乎愚蠢的想法到了突厥,能够应对自如吗?能够用最快的速度把事情解决吗? 李信本就不是蠢人,经过唐俭这么一提醒,自己就想明白了各处的关节,这才心悦诚服地站直了身体,躬身行了一个全礼。 “晚辈多谢唐伯的教诲了。”李信认真地说道。 唐俭摸了摸自己的胡子,笑道:“孺子可教也。” 李信这话并没有用任何官面上的称呼,用的全是私下里长辈与晚辈之间的称谓。这表示他知道唐俭刚才是出自真心的提点,并且他也是发自真心地感谢。 “年纪大了,就喜欢像你这样一点就透的小辈。看来,这一趟我可以好好休息了。”唐俭笑着走到一棵树下去。 李信也露出笑容,跟在后面笑道:“那唐伯伯可就想多了。我这可是第一次出使突厥,很多细节上的事情都不清楚,到时候还要劳你多多提点才是啊。” 两人在树下坐着说话。亲卫早就在两人身旁生起一堆篝火。如今已经入冬,露宿野外是很冷的,没有个火堆真不行。这也是李信感到歉疚的重要原因。 如果按照原定计划的话,他们这会儿应该在上一个驿馆的温暖房间里,而不是这样在野外靠火堆取暖。 唐俭看出了李信的心思,故意笑道:“老夫很多年没有度过这么有野趣的夜晚了。当年跟着陛下打仗的时候,比这还艰苦呢......说起来,你带酒了没?” 李信回过神来,连忙回答道:“带了带了。” 出使突厥总要带点礼物吧?就算不带的话,也得带些自己路上吃的喝的用的,二锅头是少不了的。虽然酒并不是真的能暖身,但是喝那么一两口,却是容易觉得暖烘烘的,舒服。 唐俭笑道:“还不赶紧拿过来!再让下面去猎它一两只獐子小鹿什么的,今天咱们就当‘冬游’了。” (本章完) 第七百八十六章 野猪与小鹿 唐俭果然是乐天作派。李信虽然苦笑不已,不过却心中却是敬服。 好在此地虽然是荒山野岭,人迹罕至,但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两侧的野林子里竟然还有颇多野味。李信派了两队禁军去打猎,让他们比赛谁抓到的猎物多,多的那一边今天晚上就可以破例喝酒,不用值夜。 此言一出,禁军们都欢呼起来,争相报名要去加入打猎的队伍当中。最后无奈,只能靠禁军的长官自己去挑选——按照禁军的规矩,这一路上是绝不可能喝什么酒的,除非是到了突厥那边,才有可能稍微放松一下。 看着两队禁军欢天喜地地出发,唐俭忍不住看了李信一眼:简简单单的一场小比赛,微不足道的一点小奖励,就能充分地调动起部下的积极性.....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更为难能可贵的是,李信提出这样的方案根本就没有经过思索,仿佛是本能地做出了罪有利于结果的判断。这种天赋是极其难得的,绝大多数人都得在朝堂上摸爬滚打多年,才逐渐摸索出这样隐隐约约的门道。 大约过了一个多时辰,便有一队禁军带着猎物回来了。 那是一头野猪,显然已经死了,用长矛从头穿到尾,两个汉子扛得气喘吁吁,少说也得有个三百斤重。 李信和唐俭看得直笑。 “早就听说楚王殿下擅长庖丁之艺,不知道今日我......”唐俭看了李信一眼道。 李信笑道:“唐伯不用暗示我。今天保管让你尝尝我的手艺。去,帮我去车上拿个香料。”他下意识地用手肘碰了碰身旁的窦梁。 窦梁耸耸肩,非常顺从地就走到车边将一袋香料翻了出来,似乎丝毫不记得自己前几天还是个“桀骜不驯”的刺客来着。顺带一提,虽然一整袋香料听起来挺多的,但这毕竟也是一整头猪,还是未经阉割的野猪,料理起来不容易,需要很多香料来掩盖它本身的腥味。 李信正指挥军士将野猪肢解,去除内脏,切成合适的块时,另一队禁军也回来了,带的是一头小鹿,看样子倒是鲜嫩美味。 两队禁军一见面,互相笑着开始赞叹对方的运气,倒是没有多少火药味。毕竟是两口酒而已,不至于让这些常年在一起的军士们伤了和气。 虽然说小鹿的肉显然更鲜嫩,而且腥味也更少更好吃,但是按照军营里的评价标准,野猪毫无疑问是更胜一筹的猎物。正所谓一猪二熊三老虎,这里的猪说的就是野猪。能够制服野猪,那才彰显男子的英勇。 所以,今天这个喝酒的名额也就自然而然地归属于猎回野猪的那一队。 至于李信和唐俭嘛,嘿嘿,那是特权阶层,喝两口酒算什么?将来到了突厥,突利可汗还得请他们俩喝酒呢。 营地正热火朝天地准备着晚饭,窦梁却突然抬头往某个方向看了一眼,随后很随意地转向李信道:“我去撒个尿。” 李信顾不上他,随意地摆了摆手,道:“记得赶紧回来。” 窦梁点点头,慢悠悠地往不远处一个黑暗的角落走去。 (本章完) 第七百八十七章 黑暗中的吹箭 荒山野岭的,到处都是黑魆魆的野林子。连静止不动的树的剪影,都透着一股微妙的诡异气息。只有在这种气氛下,或许才更容易明白为什么火崇拜是人最原始的崇拜之一。 这方圆二三十里的野山,只有李信等人驻扎的那一块,亮着令人神往的温暖火光,隐约还弥散着肉食的香味,令人馋虫大动。 窦梁回头看了一眼营地,喃喃道:“要快点解决,不然分不到肉了。” ....... 阿影趴在一块冰凉的大石头上。两边高高的乔木毫不吝啬地洒下它们的影子,正好将阿影盖在影子下面。只有从特别刚好的角度看过来,才有可能正好对上阿影那双晶亮的眸子,从而发现阿影的存在。否则的话,绝不可能发现这个角落有什么异常。 虽然鼻子里不断地钻进不远处那个营地传来的香味的,但是阿影饥饿的身体却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完美地操控自己的身体,这是一个顶级刺客的必修课。如果没有这样的功夫,万一在蛰伏的时候打起嗝来,不说任务能不能完成吧,你自己还活不活了? 唾液几乎停止分泌,肠道也仿佛停止了蠕动,更别提发出任何一丁点轻微的声响,呼吸减慢到极致,若有若无。 阿影的动作轻缓到几乎看不见。他摸出了一支吹箭,将吹嘴放到了唇边。 正在他鼓起腮帮子要吹的时候,一只不知道从哪里伸出来的手却突然将他的头按在石头上。力道恰到好处,丝毫没有让他受伤,但也没有给他任何把头抬起来的机会。 阿影丝毫没有挣扎,连心跳都没有加快。 他不知道是谁制服了自己。但显然,对方既然能这么悄无声息地过来制服他,实力肯定远在他之上,那他再怎么挣扎也没有用吧?不可能逃掉的,反而会引来更多的注意,比如远处营地里的那一大帮人。 所以,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别动,先听听对方要做什么再说。 窦梁用空着的左手拿走了阿影的吹箭,轻声笑道:“什么年代了,还在用这么有意思的毒箭。你叫什么名字?” “影。”阿影老老实实地回答。 “听起来不像是个名字,倒像是代号。”窦梁说。 阿影道:“我没有名字,只有代号。” 窦梁不置可否,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道:“哦,对了,影,你不会就是排名第二的那个吧?” 一般的杀手都不太在意排名什么的,只要排名不是差到接不了单就行。窦梁常年雄踞榜单第一,那就更不在意了。他会记得第二名的名字,都是因为上回中间人与他接洽时随口提起的关系。 阿影无法点头,只能闷声闷气地说道:“是。” 窦梁不由得有些感慨:“像你这么小的孩子,应该在学堂里读书,怎么学人家做这种勾当?我问你,你今天的目标是谁?是那边那个在烤猪的厨子吗?” 好在李信的耳朵不太好使,不然这会儿应该默默记在心里,克扣窦梁两块猪排了。 (本章完) 第七百八十八章 尿尿为啥这么久 “他是楚王。”阿影一本正经地回答。 窦梁哑然失笑:“要你说?我知道他是楚王。可他现在在帮别人烤猪肉,他就是个厨子。” 阿影沉默了。 他不知道窦梁为什么要在这一点上反驳他。也不觉得楚王在烤猪肉就等于楚王是厨子。 “反正你的目标就是那家伙吧?”窦梁又问了一遍,以求确认。 阿影道:“是。” “谁让你来的?”窦梁问,“你知道雇主的身份吗?” 阿影摇摇头,道:“中间人让我来,我就来了。” 窦梁眨了眨眼,黑暗中他反光的眸子就好像是两颗星星。 “你还真是个纯粹的杀手。给钱办事,一点都不多想啊。”他摇了摇头,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夸阿影。 阿影没有回答。 “你走吧。”窦梁松开了自己的手,让阿影重获自由。 阿影缓缓坐起身子。他已经意识到,身边这个莫名其妙的年轻人虽然完全有悄无声息把他弄死的能力,但却完全没有这个打算。 “你是那个人的护卫?”阿影问道。 “目前来说的话,是这样。”窦梁点了点头。 阿影摇摇头,道:“那我杀不了他了。” 窦梁不知道说什么,笑了笑道:“是的。” 天下第一刺客守在楚王身边维护他的安全。不敢说楚王从此高枕无忧,至少想要通过刺杀的方式伤害楚王的家伙,可以不用做这种不切实际的梦了。 “你是他的护卫,为什么要放过我?”阿影奇怪地问道,“你不怕我再找机会杀他吗?” “你可以试试。”窦梁笑道,“我不杀你只是因为没人给我付钱而已。但是如果你再搞这种小动作,增加我的工作量的话,我可能会因为不喜欢麻烦而出手把你杀了。” “你也是刺客吗?”阿影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窦梁咧嘴笑得很灿烂:“我叫窦梁。” 阿影闻言,瞪大了眼睛:“是你!” 窦梁点点头:“没错。就是我。” “为什么......你会成为楚王的护卫?你不是刺杀他失败了吗?”阿影奇怪地问道。 窦梁懒得解释,摆了摆手,道:“小屁孩,说了你也不懂,赶紧滚吧。直接回长安去找中间人,就说楚王这边我保定了,不用再派人过来,也不要再接刺杀楚王的单子了,不然来一个老子杀一个。横竖都是一帮废物、蛆虫。” 阿影愣了片刻,最后点点头答应。 看着阿影跳下石头,飞快地消失在暗影中,窦梁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也跟着跳下了石块,喃喃道:“还有那么点想撒尿了.......” 过了一会儿,窦梁回到营地。 李信奇怪地问道:“你尿泡也太大了吧,撒泡尿这么久,我差点儿以为你被狼叼走了,准备派人去搜救你呢。” 窦梁两手一摊,无辜地耸了耸肩,也没有解释什么。 李信摇摇头,将一大块烤得喷香的猪肉丢给他,道:“行了行了,幸亏我给你留了一块,赶紧吃吧。” 窦梁笑着接过,大快朵颐起来。 (本章完) 第七百八十九章 接不了,不接了 阿影本以为这是一单好生意,但没想到这生意会这么难做。作为一个一直想要成为头牌刺客的少年,他很清楚窦梁的全部战绩,也知道自己与他的差距。所以,当窦梁让他放弃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就放弃了。 他将窦梁说的话原原本本地向中间人复述了一遍。负责他的中间人点了点头,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窦梁是出了名的脾气怪,又难搞,搞出这种事来,似乎也不奇怪。 不过无所谓,杀谁不是挣钱呢?好好伺候得这帮杀手爷们高兴,他们这些寄生虫一般的中间人才有活路。这种做谁生意不做谁生意的小事.....就随大爷们的心意吧。窦梁说不许再派人杀李信,那就不杀了。 当好不容易又送出去的二十两黄金被退回到自己面前时,崔一树都快疯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他问道。 中间人道:“就是这个意思。刺杀楚王的任务我们接不了了。倘若阁下有其他想要刺杀的人,咱们倒是可以商量。鉴于前面这两次任务的失败给您带来了不愉快,我们可以破例为您的下一次任务打九折。” “开什么玩笑?我要杀别人做什么?我就要杀楚王!”崔一树怒道。 中间人无奈道:“那就没办法了。虽然我也很想赚这笔钱,但是现在看来是赚不了了。” “你们到底是怎么做生意的?说是第一刺客,磨蹭了快两个月,还以为真有什么实力呢,结果不还是失败?然后又请你们的第二刺客,这回倒是动作快了,十天就行动了,但是结果呢?就这?”崔一树冷嘲热讽道。 中间人无法反驳,只好道:“这回的情况比较特殊。” “到底有什么特殊的?”崔一树没好气地问。 “第一次派去的窦梁,现在已经放话要保楚王了。”中间人坦白地说道,“除了他自己以外,天底下应该没有人能刺杀得了楚王了。倘若阁下真的这么想要楚王死的话,我建议你们想想别的办法。言尽于此,小的就告辞了。” 说完,他起身走出了雅间。 崔一树静坐在位子上,想起了那天窦梁亲自见他时说过的话。他咽了一口唾沫,仿佛大难临头一般地起身,快速地奔出了房间,嘴里念叨着:“坏了坏了......” 他骑上自己的马,来到王家别院外。守门的老仆都认得他,见他神色着急,丝毫不敢阻拦便将他放了进去。 “景哥!景哥!不好了!”崔一树一边叫一边走进院子里。 王景本来正装模作样地在浇花,听到“不好”二字,心里咯噔一下,道:“怎么了?又失败了?” 崔一树先是点头,随后又摇头,道:“不止是失败了。” 王景微微眯起眼睛。 “李信很有可能知道是我们想对他动手了。”崔一树飞快地说道,“咱们上回派过去的那个叫窦梁的刺客,现在不知道怎么的,成了李信的护卫。这家伙现在放话要保李信的命,连中介那边都默认了,说不再接刺杀李信的单了.......” (本章完) 第七百九十章 不能让他回来 “什么?” 王景人也傻了。他怎么也想不到,事情竟然有这么魔幻的展开。派过去刺杀李信的刺客不仅失败了,还成了李信的护卫? “你没再跟那个中间人说说吗?我们可以再加钱!”王景道。 崔一树道:“没用。中间人的态度很坚决了。说什么也不接。” 王景突然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危险包围了自己。 本来,他是那条蛰伏在暗处的毒蛇,一直想要找机会咬一口李信。他最大的优势就是藏身在肉眼不可见的所在。李信哪怕是觉察到了危险,那也没有办法报复。 可是现在不同。窦梁投敌了。李信会对王景的动作毫无察觉吗?不可能。他之所以没有立刻对王景动手,只是因为他离开以后,楚王府没有办法应对王家的报复而已。但是这情况只是暂时的。 他早晚有一天会从突厥回来,到那时候,他会怎么对王景?还是像之前那样装聋作哑吗?那他还是那个楚王吗? 恍惚中,王景似乎看到了一把藏在鞘里的刀,顿时脖子一凉。 “不行......不能让李信这么顺利地回来。他必须死在路上。”他下意识地出声说道。他知道,只要李信回到长安,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地把自己弄死。想要活命,他必须想办法把李信留在突厥,最好是永远留在突厥。 崔一树苦笑。 他也不知道自己会混成这样。本来以为从崔盈盈手中接过那些家族生意以后,他在家族中的地位能提高,但事情的发展却不是那么顺利。 从他接手茶叶生意开始,楚王府那边就中止了合作,还在茶农那边散布他的恶劣行径——虽然不得不承认,楚王府的人非常尊重事实,丝毫没有添油加醋。或许这也是因为他的所作所为哪怕没有添油加醋,听起来也足够让人愤怒吧。 茶农们不肯卖茶叶给崔一树,他就没办法把生意做下去。 好不容易从姐姐手里拿到这些生意的掌控权,他怎么可能这么快就露怯呢?那将来在家族里还怎么抬得起头来?于是,他只好想王景求助。 王景热情地帮助了他,帮他将茶叶生意起死回生。 崔一树很高兴。但是这高兴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失去了对茶叶生意的掌控,手下几个茶庄的关键位置上,都被王景安插了亲信。如果崔一树胆敢跟王景对抗,那么这些亲信轻而易举就能让茶叶生意彻底瘫痪。 如果崔一树还想在家族里呆下去,不想被家法处置的话,那么他就不得不听命于王景,祈祷王景不要伤害茶叶生意。 想想也是真的可怜。以前在崔盈盈手下时,崔一树好歹还是衣食无忧的大少爷。如今把崔盈盈挤走之后,他直接变成了王景的跟班,一切王景不适合出面的事情,现在都由他来出面。 这就是我想要的嘛? 崔一树忍不住问自己。可惜,已经没有回头路了。崔盈盈已经回不了崔家了。 “窦梁要保护李信,我们还怎么杀得了他啊?”崔一树无奈地说道。他必须帮着王景一起出谋划策。 (本章完) 第七百九十一章 阙特勤 王景搓着手,认真思索着。 中间人那边已经明确地说不接刺杀李信的任务了,而且有窦梁护着李信,刺杀这条路肯定是走不通了。那么还有什么办法能让李信死呢? 要是能掉下来一道天雷直接把这家伙劈死该多好啊。 尽管明知道老天爷不会回应这样的祈求,但王景还是忍不住这样想。 崔一树见王景没有说话,忍不住催促道:“景哥,咱们到底该怎么办啊......” “吵什么吵?没看到我已经在想办法了吗?”王景没好气地喝道。 崔一树吃瘪,没敢再说话,缩了缩头便后退一步站定。 王景来回踱了半天的步,最后终于站定,道:“我有办法了。事不宜迟,我们今晚就动身。” “什么?去哪儿?”崔一树迷茫地问道。 “去突厥。”王景道。 “啊?”崔一树瞪大了眼睛,意外地应了一声。 翌日,一队轻骑出了长安城,北上直奔突厥而去。所有人都快马加鞭,日夜兼程,花了十二天的时间,终于赶到了突厥。 经过这十二天的风吹日晒,崔一树已经从细皮嫩肉的富家公子变成了皮糙肉厚的出色骑手,原本白净的脸变得黝黑而发红。现在哪怕说他是老农,也不会有人不信。 王景的状况也没有好到哪里去,黑红黑红的脸上缀着一双充满杀意的眼睛,有了几分癫狂的意味。 “景哥,我们抢在李信之前赶到突厥来到底要干嘛?”崔一树问道。 王景冷笑一声,道:“当然是为了弄死李信。” 崔一树无奈地苦笑了一声。他当然也知道王景会这么不辞辛劳地赶到突厥,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杀死李信。但是,他实际上想问的是:到底要怎么杀?难道突厥还有更出色的刺客? 当然,也幸好崔一树只是无奈苦笑而没有把这些弱智一般的问题说出口。否则王景大概会认真地考虑一下要不要顺手把这个蠢货掐死算了。 王景边走边缓缓说道:“刺杀已经行不通了。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李信这家伙死于天灾人祸,那么到时候他就没办法报复我们了。” 崔一树还是不太明白。 王景摇摇头,敷衍道:“你不用知道太多。你只要明白我想借突厥人的手把李信留在这戈壁草原上就行。” ...... 大唐要派使臣来访问突厥的消息,早就在突厥这边传开了。突利可汗已经向他的朝臣们宣布过,这一次大唐使臣过来是要洽谈两国之间商贸合作的事情。 不过,大多数突厥人并不太懂商贸上的事情。他们对贸易的了解就仅仅停留在边贸互市的程度上,缺乏更加宏观的视野,所以没有太过在意使臣要来访的事情。 身为右贤王的阙特勤也是如此。然而今天,他却有个特别的客人来访。对方自称是来自大唐,有一件关乎他性命的要事要与他商议。 阙特勤见对方说得这么煞有介事,最后还是决定见一见。 “阁下是?”阙特勤在自己的营帐中见到了王景,随意地开口问道。 王景恭敬地行了一礼,道:“草民王景,见过右贤王大人。” 阙特勤缓缓说道:“你说有关乎本王性命的事情要禀报,那么你现在可以说了。如果被本王发现你只是在妖言惑众的话,那你今天就别走了。” (本章完) 第七百九十二章 凭空捏造 王景表面上恭恭敬敬,诚惶诚恐,心里却是不屑。 在他看来,这帮所谓的突厥贵族不过是沐猴而冠罢了,根本就不懂什么叫权谋,只是一群动不动就知道喊打喊杀的野蛮人而已。 “王爷明察。小人是得到了确切的消息,所以才特意来禀告贤王大人。”王景拱手说道。 阙特勤不置可否。 王景清了清嗓子道:“相信王爷一定已经知道大唐皇帝派了使臣过来访问突厥吧?” “是又如何?”阙特勤抬了抬眼皮。 “那么王爷可知道这位使臣的来意如何?”王景问道。 “你这是在问我吗?”阙特勤的目光显得有些危险。他当然知道大唐使臣的来意,但是他并不想回答。他不是个有耐性的家伙,没工夫在这里跟王景玩什么打哑谜的游戏。 王景敏锐地觉察到了危险,连忙改变策略道:“这次来访突厥的使臣虽然明面上是来谈判将来商贸上的事情,但实际上,他同时还带着另一个目的。” 说到这里,王景习惯性地停顿了一下。阙特勤不悦地哼了一声。王景立即继续说道:“不久之前,颉利可汗刚刚战败于大唐皇帝。皇帝想要进一步控制突厥,加强自己在突厥的权威,从而成就一番前所未有的伟业。在这条道路上,包括王爷在内的突厥贵族们,可都是不小的阻碍啊。” 突厥的权力架构与大唐相比截然不同。几个大贵族互相掣肘,突利可汗只是其中最尊贵的一位罢了。说实话,他的威信并比不上颉利可汗,还不足以服众。 王景的意思很简单:李世民想要控制突厥,那么他就需要与一个强有力的突厥领导者合作,加强大唐对突厥的管辖能力。但是,突厥偏偏没有。那么很显然,大唐皇帝会采取一些措施来清理掉一部分足以跟突利媲美的大贵族,只留下突利作为头羊来领导突厥。 虽然这些姑且还都是没有影的事情,但王景说的话却说到了阙特勤的心里去。 自从突厥战败于大唐,俯首称臣以后,他就感受到了威胁。大唐绝对不会希望突厥继续拥兵自重,一定会想办法解除突厥的武装。那么作为突厥武将,同时还手握兵权的阙特勤绝对是目标之一。 突利可汗和大唐皇帝都不希望看到他阙特勤手握兵权,那他阙特勤的心情会怎么样?肯定是有点惴惴不安的啊。他就算再猛也扛不住两人夹击不是? 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兵权就是安全感的来源。倘若哪一天没了兵权,他就会觉得自己离死不远了。抱着这样本来就有点焦虑的心情,阙特勤对王景的话信了一半。 不过,表面上他还是一副很平静的样子。 “那么这位使臣想怎么做呢?”他问。 王景笑道:“突厥七品以上的官员都必须得到大唐加盖的文书才能生效。” 阙特勤闻言,瞪大了眼睛,道:“开什么玩笑?” 王景摇摇头,道:“王爷看我像是在开玩笑的样子吗?” (本章完) 第七百九十三章 且慢 突厥好歹也是一个曾经能跟大唐扳手腕的国家,一度也出过好几位贤明的君主。在漫长的华夏历史上,想要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没有一个能不学习汉人体制的。突厥也是同样。 一连几位贤君确立了突厥向汉人学习的大方向,这就直接导致突厥的官职制度与大唐如出一辙——至少是看起来如出一辙。 七品是一个很微妙的品阶。自它往下,大多数官员都无足轻重,掌握不了什么实权,自它往上,有些职位就开始具有相当可观的权柄了。可以说,朝堂上林立的派系斗争,各个党派的中坚力量,基本都在七品这个级别往上的官员当中。 如果真的像王景所说的这样,七品以上的官员全部要经过大唐的正式册封,那么事情就麻烦了。他们这些突厥大贵族还怎么随心所欲地把持政治,组建自己的势力? 打个比方来说,譬如你是突厥某个势力的头头,有个手下干得不错,你想提拔他。以前,你只需要装模作样地向突利可汗提议一下就行。突利可汗一般不会为了这种事而拂了你的面子。而且,就算他一开始不同意,你也有足够的党羽来声援你,逼迫他同意。 可是将来,你想要提拔一个七品官员到六品这个位置上,你要搞定的就不只是突利可汗了,还有大唐的朝廷。突利可汗一定会非常希望看到这样的局面。因为这样一来,他就不是直接面对压力的那一边了。 你要提拔官员,可以,别跟我说,我同意,我什么都同意,但是我同意没用呀,你得要大唐朝廷那边盖章才好使。 大唐朝廷无形之中就站在了突利可汗的背后,突利可汗的权威将会得到前所未有的增强。到时候,还有谁会愿意站在这些大贵族们的背后? 一旦失去了别人的支持,所谓的大贵族不就是没牙的老虎、待宰的羔羊吗?突利可汗会放过他们? 阙特勤的心里蒙上了一层阴影。 “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他盯着王景说道。 王景笑了笑,道:“我只是来向王爷禀报一番而已,真与假自然有王爷自己判断。如果王爷认为我千里迢迢从大唐赶来就是为了向王爷撒一个这样的谎,那在下这就准备告辞了。王爷只当我没来过吧。” 言罢,他饮尽面前的茶水,笑道:“多谢王爷的茶水款待。” 眼看着王景起身向外走去,阙特勤的目光变得越发阴晴不定,仿佛想要用目光洞穿王景的身体。 时间在这一刻好像突然变得很慢很慢。空气的流速也骤然下降。 就在王景将要踏出帐外的那一刻,阙特勤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且慢。”他叫住了王景,“既然你都调起我的胃口了,那就坐下来好好把话说完吧。” 王景背对着阙特勤,唇角微微上扬,然后缓缓转过身,道:“既然王爷愿意听,那么在下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本章完) 第七百九十四章 妖言 “就算这个大唐使臣是要来宣布这件事,本王又能做什么来阻止这件事呢?”阙特勤问道。 王景笑道:“此事易如反掌。” “你且说来听听。”阙特勤皱起眉头问道。 “如今趁使节还没到,暗中派兵将其伏杀,伪造成被马匪或者叛军杀死的假象即可。”王景看着阙特勤道。 “荒唐。”阙特勤摇摇头,“且不说此事容易被识破。就算做得再天衣无缝,杀死一个使节能改变什么?大唐不日就会派第二波使节来,难道我能再杀这使节一遍吗?” 王景哈哈大笑,道:“谁说不能改变什么?” 阙特勤不解。 “大唐使臣身死的消息传回大唐,再到大唐派出的第二波使节到达突厥,这种至少也要相隔三四个月。毕竟使节团人员纷杂,带的东西也多,行进速度慢。这么长的时间里,王爷已经有很多事可以做了。”王景缓缓说道。声音听起来就像是来自地狱的某种魔鬼,含混不清地暗示着什么。 阙特勤的心跳了两下。他意识到王景在说一件非常非常危险的事情。 “比如说呢?”他没有直接将这件事说出口,而是端起茶杯饮了一口,掩饰自己的尴尬。但是他没有发现,这似乎是他第一次主动开始跟王景打哑谜,开始揣着明白当糊涂。 王景的胆子很大。他直勾勾地盯着王爷:“王爷如今坐拥多少兵马?在朝中的威望又是何等出众?这几个月的时间,难道不够王爷再向上走一步吗?” 阙特勤在突厥的王爷已经是到顶了,说句位极人臣绝不为过。在这样的前提下,再向前一步意味着什么?只有皇帝这一个位置了。王景不是在暗示,他已经开始明示了。 “大胆!你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吗?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砍了?”阙特勤勃然大怒地呵斥道。他满脸通红、怒目圆睁,就好像在痛骂一个杀父仇人一般。 “不信。只要王爷不是个懦夫,你就不会砍了我。”王景微笑着说道,竟然透出一股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气质来。 阙特勤之所以出言呵斥王景,其实也是为了试探——要是连他的呵斥都能吓住,那还有什么资格跟他谈向前一步的事情?从眼下的状况看起来,王景的反应还算合他心意。 “呵。”阙特勤冷笑一声,瞬间变脸,收敛了所有的怒容,仿佛刚才那个亲爹被杀的家伙根本不是他一样。 他摇摇头道:“如果我真的被你蛊惑,做了那十恶不赦的事情,那么大唐派过来的就不是使臣,而是大军了。你以为我挡得住吗?” 王景露出一个失望的表情,道:“本以为王爷应该是个英雄,没想到竟然如此怯懦。” 阙特勤不至于被这样的激将法激怒,而是不置可否地保持了沉默。 王景道:“大唐与突厥之间刚刚才经历了这样一场打仗,难道王爷认为大唐还会愿意在短时间内打第二场吗?” (本章完) 第七百九十五章 最后一段路 “不怕告诉王爷,若非必要,大唐绝不想在短时间内第二次与突厥开战。更何况,如今大唐的山东境内还有一伙不大不小的叛乱要处理,哪里管得着突厥?可以说,倘若王爷真的有心的话,现在就是最好的机会。”王景说得头头是道。 阙特勤默然不语。 “王爷只需要捏造一番突利可汗欲对大唐不臣的所谓证据,然后将其推翻,以最快的速度向大唐表示臣服即可。”王景道,“只要处理得够干净,大唐绝对不会因为这么点理由而跟突厥再次大动干戈。” “之后的事情,就全看王爷的野心了。倘若王爷还有雄心壮志,那就招兵买马,广积粮、缓称王,将来说不定还有逐鹿中原的机会。如果王爷没有这样的野望,那么就乖乖听从大唐的一切命令即可。只要王爷做得够好,子子孙孙荣华富贵应该是不成问题。” “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只能当待宰的羔羊。” 阙特勤明知道自己或许是在跟一头人形的恶魔交谈,但他就是忍不住想听这头恶魔继续说下去。 “你这么鼓动本王,到底想要得到什么?”他问。 王景笑道:“我有两个目的。第一,这一次大唐派来的使臣是我的仇敌。他抢了我的女人。所以我要他死。” “第二,我是个商人。我帮助王爷登上宝座之后,自然有些商业上的合作想要与王爷谈谈,希望王爷到时候不要过河拆桥才好。” 阙特勤笑了。 “没想到阁下还是个情种。”他摇摇头,“仅仅是为了一个女人罢了,就要酿出这样的风波。” 王景自觉谎话已经说得足够真,而且也没必要过多解释,便笑了笑,道:“那是我的事。” 阙特勤沉默了片刻,终于道:“那位使臣,现在到哪里了呢?” 王景缓缓笑了起来,嘴角的弧度看起来微妙地有一点残忍。 ......... “记得多装点水,多带点吃的。万一就碰上了什么意外呢。” 出发之前,李信忍不住叮嘱禁军和护卫们。 已经到了最后一段路了,他们要穿过一套很长很长的官道,两侧全是沙漠,偶尔还会遇上沙尘暴这种恐怖的天象。李信向来喜欢求稳,所以当然要多备些东西。 润娘是最听李信话的。听到李信这么叮嘱,她就将水囊装得满满的,背在自己背上。 一个禁军士卒笑道:“官道上一路都有补给,也不必太过小心。” 李信翻了个白眼,道:“你咋知道咱们能一直顺顺利利地走在官道上?”说完,他笑着摸了摸润娘的小脑袋,道:“还是咱们润娘知道听话。” 润娘得了王爷的夸赞,笑得像朵花一样。 禁军士卒见状,当然也不会再说什么——自从大唐与突厥之间这条官道每年不知道要过多少人,也很少听说有什么人出事。不过既然主使都这么说了,他也只好照办而已。 唐俭去过突厥几次,自然是知道这官道上有补给点,但是他也没出声说什么。毕竟,有备无患。而且多带点东西的话,中间少补给几次,也能稍稍加快一点行程,不是坏事。 (本章完) 第七百九十六章 讲故事 “孙猴子就这样被压在五行山下了?他什么时候出来啊?”窦梁焦急地问李信,抓耳挠腮的。旁边坐着润娘,也用一种很期待的目光看着自家王爷。 李信嘿嘿一笑,道:“你猜呀?” 最后这一段官道上就没什么城池了。几百里的风景全是黄沙,偶尔出现一处补给点都是值得高兴一下的事情。在这么无聊的旅途当中,李信当然要找点事情做做,于是就开始给润娘讲故事。 最近几天讲的是《西游记》。一开始只是润娘在听,窦梁在马车的另一头睡觉。后来,这家伙时不时催促李信快讲,李信才发现,原来他一直在偷听,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窦梁有身为刺客的偶像包袱。李信不愿意讲,他也不能求着李信讲,只好强行忍住。润娘就没那么多顾虑,拉着李信的胳膊就撒起娇来。 “王爷......王爷......你就告诉我嘛.....到底孙悟空后来怎么样了?”润娘哼哼唧唧道,“他就这样被关在山下面了吗?没有人去救他吗?他的那些朋友呢?” 李信哑然。 孙悟空当年在花果山的时候是有一堆什么魔王当朋友来着,什么平天大圣、覆海大圣的。结果到了他大闹天宫的时候,一个去帮他的都没有。被压五指山下以后,不说有人去救他,就说给他送送饭的,也是一个都没有。 吴承恩老先生到底是想表达酒肉朋友不可信,还是单纯因为写到那儿的时候发觉不适合让这几个朋友出场,很难说。但是这么残忍的真相显然还是不适合在这样的场合告诉润娘。 “他的朋友们都被佛祖警告啦,不许他们去帮他。”李信笑道,“做错了事情就要付出代价。孙悟空大闹天宫,扰乱了三界,被压在五指山下是他应受的惩罚。” “那也不能关一辈子吧。”润娘心疼地说道,“孙大圣还勾了生死簿,长生不死,岂不是永远永远要被压在五指山下。” 窦梁坐在一边闭着眼睛假寐,耳朵却早已竖起来,要听李信的回答。 李信笑了笑,道:“一切都会有转机的。不然故事怎么继续下去呢?一切都在佛祖的计划之中,他只是想惩罚一下孙悟空,将其驯服罢了。” “所以,最后他被放出来了?”润娘眨了眨眼睛问道。 窦梁也忍不住看了李信一眼。李信冲他挑了挑眉毛。他连忙转过头去。 李信哈哈大笑,然后对润娘道:“是的。佛祖早就安排了命中注定的一个人去搭救孙悟空。明天我再给你们讲这个部分吧。” 听到孙悟空还有被解救的机会,窦梁松了口气,背着李信露出一个放松的笑容。润娘更是欢呼雀跃,抱着李信的胳膊甩啊甩。 李信正要说什么,身下的车子却突然一晃,停了下来。 窦梁立即睁开了眼睛,微微往侧面一让,一枚箭镞便穿过薄薄的车板插进车厢中。如果不是他躲得快,这箭尖怕是已经刺入了他的皮肉当中。 “敌袭!”禁军高声呼喊起来。 (本章完) 第七百九十七章 箭有问题 伴随着敌袭的喊叫声,车队乱成一团。窦梁翻身下车,消失得无影无踪。李信抱着润娘坐在车上,听着外面混乱的战斗声,脑子有点空白。 两分钟前这还是温馨的讲故事环节呢,怎么突然就敌袭了。 李信几个深呼吸,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试着探出头去看看情况。然而他刚掀开车帘,就看到一道黑影向他扑来。 “我草。”他下意识地骂了一句。 好在这道黑影不是别人,正是刚才下车去看看情况的窦梁。 “怎么回事?”李信连忙问道。 窦梁坐在驾车位置上,赶着马匹开始向西跑:“你自己看吧,都是人,好多人。我们再不跑就要被包围了。” “马匪?”李信用难以置信的语气重复了一遍,然后顺着窦梁指的方向看去。 果然,禁军和一帮匪徒正战作一团。就这么粗略估计,马匪至少有两千人,比禁军的数目足足多了一倍。 “这么可能?从来没听说过官道上有这么一伙马匪啊!都两千人了,没人管吗?”李信简直想要爆粗口。 两千人级别的匪徒,四舍五入都快成一伙叛军了——不开玩笑。这样一伙势力,只要有个什么出色的统帅,攻略一个小一点的城市并非难事。一伙不老实的人有了根据地以后,可不就是叛匪吗? 以大唐境内的标准来说,一千人就已经是容忍的极限了。要是听说哪里有几百人的匪徒作乱,朝廷一定会责令当地官员迅速清剿,否则当心自己的乌纱帽。 不过这里毕竟是突厥。 李信的目光始终跟随着禁军和马匪交战。禁军在人数上出于劣势,虽然靠着进退有据还能打得有来有回,但这显然只是暂时的。要不了盏茶功夫,这道防线就会崩溃。窦梁决定带着李信逃跑是正确的。 这是唯一求生的机会。 李信既然已经被窦梁救走。负责保护他的护卫们便机灵地拉上躲在另一辆车上的唐俭跑路。 两架马车一前一后地开始向西狂奔。 仓促迎敌的禁军很快被马匪打的溃不成军。一开始只是零零星星的几骑,后来这些马匪便是成群结队地越过禁军防线的空当,直奔李信和唐俭这两架马车而来。 窦梁的脸色变得有点阴沉。 李信更是喃喃:“这哪里是马匪啊......” 所谓匪徒,拦路抢劫一般也就是为了个钱财。李信和唐俭这两辆马车上根本什么都没有,比较值钱的礼物什么的,都被原地放弃,扔在官道上了。这些马匪却连看都没有看那些东西一眼。 这是正常的马匪?开什么国际玩笑啊! “好像是冲着我们来的啊!”唐俭在马车上冲李信大喊。 话音落处,一支箭正好射在唐俭那辆车的车顶上,吓得他赶紧钻回车里。 李信也慌忙回到车内,目光落到刚才插进车厢的那一截箭尖上。 这不是手工土制的弓箭,而是精制良弓射出来的好箭,否则绝不可能飞了那么远以后还能穿进这么厚的车厢木板当中。 (本章完) 第七百九十八章 窦梁也会爆粗口 很多人不知道,弓箭的价值是很贵的,甚至胜过一些很沉重的武器。普通的马匪绝对不可能拥有大批量这样的精制良弓,除非他们刚刚抢劫了突厥人的武库。但是这显然不可能。 “这帮家伙......该不会是突厥人派来的吧?”李信喃喃道。 假设这一伙拥有制式良弓的家伙根本就不是马匪,而是突厥军队。那么有些事就能解释通了。比如他们为什么不关心那些被扔下来的财物?因为他们的目的从一开始就不是求财,而是李信或者唐俭,甚至有可能是“李信和唐俭”。 但是,这样的假设也带来了新的问题。 突厥人为什么要这么干?为什么要派军队伏击大唐使臣?这对突厥难道有什么好处吗?他们刚被伟大的李二陛下和李靖将军胖揍了一顿,这才安生了多久,又想找事儿了吗? 干,有好日子过不来吗?安安分分挣钱娶媳妇儿生娃,和和气气的不好吗? 润娘害怕地缩成一团,下意识地抓紧了自己的水壶,仿佛这个能给她一点点安全感。 情况危急,李信也顾不上润娘的心情。他不能理解的地方实在太多了。但现在也不是细究这些问题的时候。 他们现在只有两架马车,加在一起不过十来人左右,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也不可能是后面那帮凶神恶煞的突厥人的对手啊!一旦被追上,必定是死路一条。 “王爷,我们会死吗?”润娘小声地问道。她知道自己这会儿不应该出声,最好保持安静,但是她忍不住。她觉得很害怕。 李信没有回答。 会死吗?他也不知道。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说不知道已经是有点过于乐观了。马的耐力是有限的,更何况拉着车本来就跑不快。被后面的骑兵追上是早晚的事情。 李信的手开始颤抖。 讲道理,他还从来没有这么真切地面对过死亡的威胁。就算是那天被人刺杀的时候,他也是在被王贵踢开,死里逃生之后,才意识到自己与死亡擦肩而过。所以当时他的心情其实更接近于后怕,而不是恐惧。 此刻他才真正体会到什么是真正的恐惧。 无穷大的压力扭曲着他的心脏,让他开始觉得有点窒息。每一口吸进肺里的空气,似乎都比上一口少一点,有种逐渐溺水的感觉,思考的能力也像是缺水的花瓣一样,不断凋零。 开什么玩笑啊,两架马车,十来个人,逃脱一队骑兵的追捕? 除非现在立马长出翅膀来飞上天! 李信大着胆子,回头看了一眼。骑兵与他的距离还在不断拉近。看样子,他们的目标确实是杀人。今天他不死的话,这帮骑兵不可能回头。 “有办法了吗?”窦梁的声音突然传进了车厢里。 李信苦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回答。 “没办法的话,咱们可能要死了。”窦梁的语气出人意料的平静,哪怕把话的内容换成“今晚吃不到牛肉的话就吃猪肉吧”也丝毫不违和。 李信绝望地笑了笑,本想说点什么,却突然听到窦梁用极其惊恐的声音低吼道: “我干!什么东西!” (本章完) 第七百九十九章 沙尘暴 “怎么了?”李信下意识地惊呼一声,探出头去查看情况。 片刻之后...... “我干!” 在看清眼前这景象的瞬间,李信发出了和窦梁一模一样的咒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脏话或许也是一种深刻在人类基因里的本能。 窦梁驾着马车,甚至忘记了控制前进的方向,只能任由马匹一个劲儿地往前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前面其实比后面更危险。刚才面对乱军依然神色如常的他,此刻却脸色苍白得不像样子。 近处的天空虽然仍表露着温和的宝蓝,但是远处,那里隐约已经能看到酝酿着的暴乱,耳旁流速加剧的空气,正像是处于暴走边缘的大自然的呼吸。 李信的嘴唇抖了抖,喃喃道:“沙暴......” 没错,远处那片潮水般不断翻涌上来的黑色,就是传说中的沙尘暴。 李信前世在北京碰到过几回沙尘暴,沙子迷着眼睛,什么都看不见。出门一趟,回家的时候就嘴里、鼻子里都是沙子,非常难受。他一直觉得沙尘暴是一件“麻烦”,而不是“灾难”。 直到几秒钟前,他的眼睛第一次看到真正的沙尘暴,他脑海中错误的印象才真的化为齑粉。 北京的沙尘暴算什么沙尘暴?只能算是一阵大一点的风沙罢了。 真正的沙尘暴,哪怕还隔着几公里,你都能感觉到其中蕴含的恐怖能量。暴乱的气流裹挟着沙子、砂砾,甚至是石块,席卷到空中,遮蔽了苍穹,然后不顾一切地横冲直撞。所到之处,生灵涂炭。 这是上天亲自动手的一场大型活埋。是的,活埋。 不管是人还是马,都跑不过风,所以也就跑不过风带来的沙。等到沙尘暴过去以后,大量的沙土沉降下来,可不就是活埋吗? “你觉得呢?咱们还能跑吗?”窦梁回过头来看了李信一眼,无奈地笑了笑。 刺客到底还是刺客,心理素质比普通人好了不止一筹。遇到沙尘暴这种事已经真的丝毫不亚于泰山崩于前了,他却在短暂的崩溃之后迅速恢复了平静,虽然这只是一种绝望的平静。 李信咬咬牙,道:“反正不能回头。回头一定是死。继续往前,尽量找个什么掩体躲一躲。”丢下这句话以后,他就回到车厢里,紧紧拉住了润娘的手。 一会儿他们就要经历沙尘暴的洗礼,最怕的就是走散。润娘这样一个孩子,如果自己一个人,恐怕根本没有任何生还的机会。 润娘紧张地看了自家王爷一眼,心里开始感到强烈的害怕。因为王爷的表情太恐怖了。她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表情出现在王爷脸上,这是第一次。 在李信和唐俭的马车后面,几十骑突厥人原本正鬼吼鬼叫地往前狂奔着,仿佛不弄死前面的大唐使臣就不罢休,但是,他们之中很快也有人注意到了远处酝酿着的沙尘暴,连忙勒住马头,试图让马儿停下来,同时叽里呱啦地向周围的同伴示警。 (本章完) 第八百章 大人的责任 跑急了眼的马儿哪有那么容易就停下来。饶是训练有素的突厥士兵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让马儿停下来,转头往反方向逃命——面对沙尘暴这种恐怖的天灾,他们早就将什么使命抛到脑后去了,满脑子都只剩下求生的本能而已。 可惜这本能显然不太理性。他们就算现在回头,也跑不过沙尘暴。如果风沙卷到这里的时候,他们还骑在马上的话,甚至有一定的概率被卷到天上去再摔下来。不死也缺胳膊断腿,只能躺在地上等死,哦不,被埋在地下等死。 贴心的老天爷一条龙服务包圆了。 窦梁也不敢再往前,一看到前方有几块巨大的石头就干净停了下来。李信抱着润娘从马车上跳下来,同时飞快地向后方唐俭的那辆车招呼,让他们赶紧下车。 王府的护卫们到底还是容易明白李信的意思。干脆利落地把车停下,拉着七荤八素,看样子随时可能吐出来的唐俭下了车。 马车是不能再坐了。这东西受力面积太大,重量却不大,很容易被狂风吹得飞起来。被沙子活埋了,还有点机会被人刨出来,被吹到天上去那就只能等死了。 李信带领一群人跑到那几块足以躲避风沙的大石头后面,脱下外袍撕烂,一半自己捂住口鼻,另一半则捂住了润娘的口鼻:“赶紧把外袍脱下来,罩在脸上呼吸。然后尽可能趴在石头后面,用石头挡住风沙!一定要尽可能缩成一个球形,只留下能呼吸的地方就行!听到了吗!” “知道了!”护卫们应了一声便忙碌起来,同时还不忘帮唐俭老爷子捂住口鼻,免得被风沙堵了气道。 窦梁就藏在李信右手边的另一块大石头下面,一边捂着脸,一边好奇地问道:“你遇到过这样的沙暴?” 李信苦笑着摇头,道:“没有。” “那你怎么一副很有经验的样子。”窦梁好奇道。 “书上看到的。”李信随口应付着,护住润娘的身体,让她趴下来,认真叮嘱道,“千万不要乱动,不然就危险了。” 润娘用力地点了点头,默默用身体护住了大大的水壶,就像是一只孵蛋的母鸡。 就在大家做完这事儿的功夫,沙暴的外圈已经将这一整块区域笼罩了。空气里满是棱角锐利的沙子,打在脸上有些生疼。李信赶紧低下头,把头埋进臂弯里,不再抬头去看,活脱脱是一只人形鸵鸟。 接着,沙尘暴卷了过来。 猛烈的风声、石块撞击坠落声、自己的呼吸声,沙子扬起又落下.......种种声音和触感,在李信的脑海中交织出一副极其恐怖的画面。想来哪怕是传说中的世界末日,可能也就这样了吧。 沙暴持续地做乱着,李信只管闭着眼睛忍耐着。他的背上越来越重,好像盖上了许多东西,期间还被小石头砸了几下,痛得他龇牙咧嘴。不过不管多痛,他都始终紧紧挨着润娘,尽力用身体保护这脆弱的生命。 这是大人的责任。 (本章完) 第八百零一章 死里逃生 沙暴终于走掉了。耳边那不曾休止过的仿佛要将人的灵魂吹散的风声也因此平息下来。 李信不敢睁开眼睛,腰部猛地一发力,宛如一个成精的土豆一般自己从沙堆里钻了出来。 起来的瞬间,他就忍不住庆幸自己闭着眼睛这个决定。 他能清楚地感觉到沙子从他头上窸窸窣窣地滚落下来,顺着他的皮肤掉下去,有些则站在了脸上。身上其他部位也一样。到处是沙子。如果不是因为闭着眼睛的关系,现在他的眼睛里不知道进了多少沙子了。 李信抖了抖身子。他的两条腿还深陷在沙子里,姑且管不了,但是上身的沙子却很快都得差不多了。他这才缓缓睁开眼睛,嘴里不断地向外呸着什么——他的嘴里也进了很多沙子。 稍稍清理了一下之后,他没有耽搁,立即往身边的位置刨了下去。 “润娘!润娘!” 很快,他的手便碰到了一个软软的身体。而且很明显,那个身体还在活动,似乎回应着他的解救。 李信松了口气,加把劲将沙子清理掉,这才把小润娘给刨了出来。 虽然距离上一次见她才过了没多久,但是眼前的小润娘显然跟之前差别太大了。大量沙子夹在她的头发丝里、脸上,这灰头土脸的样子全然没有以往的可爱,像一只狼狈的土拨鼠。 李信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死里逃生之后,绝大多数人的笑点都会有显著的降低。 润娘经过很短时间的懵逼之后,快速抹掉脸上的沙,又低下头去在自己周围刨起了沙子,似乎在找什么。 李信也没问,靠着两手辅助,将自己从沙堆里挣脱出来,左右张望了一下。 先前这几块用来藏身的石头,都有一人多高,如今他们露在地面上的部分,都只有半人高了。迎风面几乎被沙子全部掩盖,只有背风面的沙子少一些,形成了一个个坑。 这为李信指明了方向。 他飞快地跑到窦梁那边去,一边刨一边喊道:“窦梁!窦梁!快出来!沙暴过去了!” 窦梁身怀绝艺,照理说身体素质比只知道深蹲和俯卧撑的李信不知道强到哪里去了。可是他自我保护的姿势不对,搞得自己在沙子下面就有点缺氧,晕晕乎乎的,没有力气钻出来。 幸好李信第一时间过来刨他,否则他要是在沙子下面晕过去,那就真的完蛋了。被老天爷活埋,只能算他一个死得有排面,那还能咋的? 窦梁钻出来以后,大口大口地呼吸了起来,这才稍稍缓解了眼冒金星的状况。他下意识地喃喃自语道:“妈的,老子差点以为这回真的要死了。早知道就应该简单点把你剁了,省得跟你上这地方来受罪。” 李信当然知道窦梁是在说要剁谁,笑道:“后悔吧。反正也没有回头路了。”说完,他拍了拍窦梁的肩膀,道:“你缓一缓就过来帮我。我先去救一下别人。” 不等窦梁点头,他便赶紧起身,走向唐俭所在的方向。 (本章完) 第八百零二章 离死不远 李信没有太注意唐俭的位置,所以刨了半天才发现自己刨错了地方。最后,是那三个王府护卫自己从地里钻了出来,顺带着把昏死过去的唐俭从沙堆里拖了出来。 三个护卫的求生显然也很不顺利。一钻出地面就大字型躺倒在沙子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像是三条死狗。而他们身边几乎一动不动,只有气息起伏的唐俭,那就更不用说了,简直就是一条死狗。 李信恨恨地丢下自己刨了半天的沙子,走到几人身边问道:“你们还好吗?” “还行。”护卫实在太过疲惫,自然顾不上什么礼节了。 李信站起身,环视周围一圈,不由得心中涌上来一股非常强烈的庆幸。不管怎么说,从乱军之中跑出来的这两辆马车现在全员都还在努力地呼吸着。这就是一件幸运到让人忍不住惊叹的事情。 这可是天灾级别的沙尘暴诶。 倘若不是前进的路上正好有这么几块可以提供庇护的大石头,李信真不敢想象自己这一行人的结局会是如何。 另一边,一直在石头周围坚持不懈地刨来刨去的润娘也终于找到了自己最想要的东西。 水。 一尺来长的羊皮水囊,里面鼓鼓囊囊装着满满的水,晃一晃甚至能感觉到液体在里面震荡。 因为王爷说要带足水,润娘就一直带着这个水囊,再重也舍不得丢下,乱军之中也是死死抓着它的带子。 润娘抱着水壶,从沙坑里爬上来,小跑着来到李信的身边,献宝似的双手托着水壶送到李信眼前,道:“王爷,这是咱们的水。” 李信心里一震,接过润娘手里的水囊,然后便看到了她那双伤痕累累的手。 沙尘暴留下的可不是海滨沙滩的那种细砂,而是混杂着各种尖锐晶体的粗砂。润娘娇嫩的双手被划出了无数细小的口子。有些口子上面甚至还嵌着沙子,看上去令人心疼极了。 “做的好。”李信摸了摸润娘的头,攥紧了手中这珍贵的水囊。 润娘笑了。 唐俭躺在地上始终没有苏醒。三个护卫上前又是掐人中又是按胸口,折腾了半天,才让他逐渐有了反应,缓缓睁开眼睛。 “我这是在哪儿?” 他有气无力地问道。 见这位长辈平安地醒了过来,李信松了口气,笑道:“我也不知道。” 唐俭慢吞吞地坐起来,看了看自己的手,一边拨弄头发,清理沙子,一边问道:“我还活着吗?咱们这是都活着呢,还是都死了?” “都活着呢。”窦梁先是笑了笑,随后又耸耸肩道,“不过也离死不远了。” 唐俭愣了一下,往四面八方看了一眼。 都是一样苍茫的戈壁,连几根野草都难以看见。 他明白窦梁的意思了。 李信摸了摸自己背着的水壶,心情也逐渐从死里逃生的喜悦转为绝望的压抑。 在这缺少水源的戈壁滩上迷失方向.....讲道理,窦梁说的没什么错。他们这一帮人,都只是暂时还活着而已。其实离死不远了。 (本章完) 第八百零三章 戈壁上的夜 马车和马已经不知去向。可能是马车被风卷走,也有可能是马儿在风沙中受了惊,到处乱窜地跑走了。 反正,现在到处连根马毛都找不着。 李信不由得有些后悔。他刚才竟然没想到把马拴上,不要让它们跑走。倘若这两匹马还在的话,一来有个代步的工具,二来若是真的到了走投无路的时候,把马杀了就能得到宝贵的水源和食物。 现在倒好,什么都没有了。 不过这事儿也只好想想罢了。 方才那种情况下,沙尘暴呼啸着要过来,能找到大石头庇护已经是天大的幸运。根本就没有事件再去把马拴好。如果强行去拴马,结果肯定是在马拴好以后,自己第一个被风吹走,或者被受惊的马踢飞,根本没有事件跑到相对安全的位置。 唐俭一言不发地清理着自己身上的沙子,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李信勉强笑了笑,道:“倒也未必那么悲观。现在太阳快下山了,我们不好走夜路的。干脆在这里休整一夜,明天再出发去寻找出路。想来我们只要能回到官道上,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了。” 三个护卫用力地点了点头。他们无条件相信自己的王爷。 唐俭则是叹了口气。饶是乐观如他,陡然间也有些难以适应现在的糟糕状况。 戈壁滩吸热快,散热也快。白天太阳大的时候很热,晚上又很冷,温差大得吓人。窦梁和几个护卫都是习武之人,气血旺盛些,还好捱。李信平时有稍稍锻炼,代谢水平也还可以,勉勉强强。 只有润娘和唐俭,两人一个年幼一个年老,体力衰弱,即使躲在背风的石头后面,也依然冷得蜷缩成一团。 李信正打算要脱衣服,护卫们就立即将自己的衣服脱了下来,盖在了润娘和唐俭身上。 “王爷还是自己穿着吧。小的们抗冻,没事。”护卫道。 李信看了这三个护卫一眼,苦笑了一声,问道:“能一起在这里遭难也是缘分。说起来,我还不知道你们的名字呢。” 护卫连忙道:“贱名而已,如何值得王爷.......” 李信摆摆手,随意地指了指周围:“你看看这环境。咱们能不能回去还是两说呢,王爷不王爷已经没什么意义了。” 三个护卫齐刷刷一拱手,站直了身体道:“既然当了王府护卫,那么到死之前,我们都会是王府的护卫。” 唐俭笑了笑,道:“你们楚王府的人,都跟别的地方不一样。今天也多亏了你家这些赤胆忠心的护卫,否则我这把老骨头,怕是早就已经交代咯。” 李信闻言,忍不住露出一个骄傲地表情。 确实,王府的护卫绝大多数都是跟过他爹李玄道的老兵,另一些则是老兵的孩子。他们对楚王府的感情很深,对李信的忠诚更是无与伦比。跟其他贵族家里那种雇佣来的护卫相比,自然是完全不同的精神面貌。 三个护卫听到唐俭夸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李信摇了摇头,道:“行了行了,别乐了。问你们名字呢,有屁赶紧放,别磨磨唧唧的。” (本章完) 第八百零四章 向东就行 三个护卫也不敢让王爷问第三回。也就没有再推脱,一一将自己的名字说了。 包宏、高志、狄正业。都是中规中矩的名字。跟李信想象中阿猫阿狗的倒是不太一样。 “名字倒是都还不错呢。”李信随口道。 狄正业笑道:“听说我爹还是个识字的,才给我起了这名字。” 夜色如水,静静地悬挂在天上,笼罩着荒凉的戈壁滩。李信一行七人,就这样围坐在石头边聊天,直到最后纷纷睡去。 等李信醒来的时候,润娘还在他身边熟睡着,像一只温驯的猫咪。 他静静地躺了一会儿,看着头顶上晴朗的天空。沉静的蓝色就像是一块巨大的宝石,澄澈又透明,叫人丝毫也想象不到,同样是这样一片安静到有点慈祥的天空,昨天却会是那么暴怒的模样。 想起那一场沙尘暴,李信的感觉就有点复杂。 有点感激。因为不是它的话,李信这一帮人,最后估计都得死在突厥人的刀下——窦梁一个人再能打,哪怕再加上包宏、高志、狄正业他们三个,也不可能打赢几十个突厥骑兵啊。更何况窦梁还只是个刺客,一对一正面作战还行,正面一对多就完全不是他的专业领域了。 感激之余,也有点痛苦。 如果没有这一场沙尘暴,李信现在也不会处于这么危险的境地当中。 他们七个人身上没有任何食物,仅有一只水囊的水。如果不能尽快回到能补给的官道上,后果不堪设想。 李信知道,虽然其他人都没有说什么,但他们一定都知道这处境有多糟糕。因为从昨晚开始,就没有人说过“口渴”这两个字。 所有人都看到了李信背着的水囊,但是没有任何人说要喝。每一个人都自觉地忍耐着生理的渴望,因为他们知道,未来的几天里,他们暂时可能只有这么一点水源了。想要活命的话,必须省着喝,省到极致。 李信摸了摸水壶,压制住内心的绝望,强迫自己打起精神来。他现在毫无疑问是这七个人里面的领导。他的意志就是求生的希望。如果他先垮掉,那么大家也就不用玩了,全部举手投降,在这戈壁滩上一个个地抹了脖子算了,死得还痛快些。 他整理好心情,将润娘叫醒。摸了摸她的小脑袋,然后坐起身子,笑道:“起床了起床了!准备找路回家了!” 戈壁滩上睡觉能有多舒服?其他人实际上也没有睡得多沉。李信这么一吵,就都醒过来了,揉揉眼睛坐起身来。 李信问窦梁道:“你还记得我们昨天是从哪里来的嘛?” 窦梁手搭凉棚,四处看了一遍,最后没有说话,只是苦笑。 李信也是随口问一问,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他知道,昨天那种危机的情况下,正常人类应该都没有闲心去做记路这样的事情。他不得不接受一个现实:他们不禁缺少物资,还迷失了方向。 “没事。我们当时是向西跑的,现在往东走,顺着太阳的方向应该就能回去。”李信尽可能表现得笃定且自信。 唐俭沉默地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本章完) 第八百零五章 方向难题 众所周知,太阳每天都从东边升起,从西边落下。只要看准太阳,那就能找到东边......只能说,抱着这样的想法未免也天真了。如果辨明方向这件事真的有这么简单,为什么所有去野外考察或者探险的人都要带上指南针呢?抬头看看太阳不好吗? 除了太阳并不是时时刻刻看得到这件事以外,最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太阳的方位并不时时刻刻都是正东方向。它可能是东北、东南,有时候甚至也不那么东,比如过了正午,它就开始偏西了。这取决于你看太阳时所处的纬度和时间。 跟随这样一个不靠谱的方向标,说老实话,李信也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只能模糊地凭借一点点方向感,努力地向脑海中认定的“东”前进。 顺带一提,在戈壁滩这样有时候有点缺乏参照物的地方,人类是很难沿着直线前进的。走着走着就会无意识地歪了方向。在这种情况下,几乎不可能修正——因为在走歪的这段时间里,太阳也变换了位置。 这就好比是刻舟求剑。一方面是舟在水面上乱走,而你刻在船舷上的标记也特么在来回乱动。 李信心里很清楚这些事,但是他选择没有表露,保持着信心满满地姿态向前走着。 唐俭到底是在朝堂摸爬滚打了多年。李信这点小心思根本瞒不过他。他一眼就看出,李信对于走出戈壁滩,回到官道这件事,根本就毫无把握。 他早年间也跟随过军队征战,知道辨别方向的重要性,更清楚在这戈壁滩上迷失方向有多么容易。更何况,李信的这个“向东”计划本身还有个致命的漏洞——他们确实是沿着向西的方向离开了官道,但是他们最后行进的方向真的是西吗? 在后面有骑兵,前面有沙尘暴的情况下,根本没有人去关注方向这件事。谁能有百分百的把握说向东就一定能回到官道?之后,才是同样令人感到痛苦的另一个问题:谁能有百分百的把握说,此刻他们行进的方向就是东呢? “没事,我们一定能走回去的。”李信自言自语的声音有点大,也不知道是为自己打气还是为别人打气。 唐俭没有说话,一言不发地在包宏的搀扶下向前走。他知道这种生死关头不能说丧气话。精神饱满地去赴死永远比失魂落魄地等死强一万倍。 “那里好像有个人。”窦梁突然抬手指着不远处道。 李信抬头一看,果然,远处接近地平线的地方真的有个人在漫无目的地行走着,看样子像是个迷失方向的突厥士兵。 “要我去把他抓过来吗?”窦梁平淡地问道。 李信点头,道:“当然。” 话音落处,窦梁便快步走了过去。 好好的一趟出使,到底为什么会突然被伪装成马匪的突厥士兵追杀?李信无论如何也想不通。或许,只要活捉这个突厥士兵,他就能解开一些令人困惑的问题了。 (本章完) 第八百零六章 逼问 窦梁的身手可是得到过王贵认可的,想要活捉一个迷茫的突厥士兵,那可真的没有比钻进鸡窝里抓一只老母鸡困难多少。 从李信这边的视角看起来,窦梁只是歪歪扭扭地通过一条奇怪的路线接近目标,最后突然袭击,将随身带着地短匕首搁在了目标的脖子上而已。 但事实上,窦梁的每一步都踏在了那个突厥士兵的盲点上,而且声音极其轻,几乎没有。在那个士兵的眼中,窦梁这号人根本就是鬼魅般地从天而降,就像是传说中死神的魅影。 “别乱动,跟我走。”窦梁淡淡地说道。 突厥士兵不敢点头,怕被匕首擦破皮,只小声地用颤抖的声音道:“好.....好......” 窦梁解下突厥士兵腰间的刀,拿在手里,然后用匕首抵在这人的后心,带着他回到了李信面前。 “噗通。” 窦梁踢了一下突厥人的膝弯,便令其爽快地跪倒在地。 李信随意地打量了一番,问道:“知道我是谁吧?你们是谁派来的?” 突厥人犹犹豫豫地没敢回答。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是不是在想怎么说谎。 “快说。”李信忍不住催促道。 突厥人吓了一跳,情绪突然崩溃,开始疯狂磕头,道:“饶了我吧!求求贵人放过我吧!” 李信心头火起,伸手抢过窦梁手里的匕首,二话不说就扎在了突厥人的大腿上。 噗呲。 冰冷的刀刃穿过脆弱的皮肤筋膜,捅进了肌肉的深处。但是由于伤口被匕首堵住的关系,倒是并没有出多少血。 突厥人完全没有想到自己会突然遭此大难,愣了几秒钟才仿佛感觉到疼痛似的大喊起来。凄惨的吼声透过空气散开,回荡在旷远的戈壁上。 润娘下意识地抖了一下,往后缩了缩。唐俭将她拉到自己身旁。 李信捅完以后没有松开刀柄,而是用极其冷冽的目光看着惨叫的突厥人,道:“我没有耐心跟你在这里磨蹭。我可以很明白地告诉你,我不可能放过你。你今天注定要死。区别只是怎么死而已。” “要么,你老老实实地回答我的问题,我给你一个痛快。” “要么,我把你一截一截地切碎砍断,最后才送你上路......你自己选吧。” 这一刻的李信就像是魔鬼的化身,说起杀人和折磨这样的事情,平淡得就像是在说想吃清蒸鱼还是红烧鱼。但没有任何人觉得他做的不对。尤其是窦梁,他对于展示出这一面的李信更加有兴趣了。 就是这样一个人,能让那么多人心甘情愿地崇拜而赴死吗? 李信盯着突厥人看了一会儿,发现这家伙惨叫渐渐平息,显然开始逐渐适应这疼痛,但却依然没有开口说话的意思。他冷笑一声,懒得开口将自己的话说第二遍,飞速地将匕首拔了出来,带出一篷鲜血。 “啊!”突厥人的惨叫再一次回荡起来。但这次,他刚一出声,惨叫就戛然而止,足足停顿了一秒钟,才再一次更加痛苦地哭嚎起来。 因为李信拔出匕首以后,没有丝毫停顿地又将其插进了突厥人的另一侧大腿中。 (本章完) 第八百零七章 魔鬼 突厥人依然在惨叫。李信恍若未闻,像是一个百无聊赖的孩童在玩无聊的重复游戏——重复地从突厥人身上把匕首拔起来,再插下去。 不时有血星崩在李信脸上,留下一块污渍,配上他的表情,衬托得他更像是一个真正来自地狱的恶魔。有突厥人的惨叫作为背景,显得格外渗人。 “我说我说!我说!不要再刺了.......我......”突厥人连声说道,“啊——” “不好意思。没收住手。”李信的手离开了刀柄,仿佛真的带着歉意地说了这么一句。 突厥人痛得浑身发抖,身上到处都是鲜红的血,就像是刚从某种邪恶祭典的血色池子里爬出来一般。 “还不说吗?”李信又伸出手去。 突厥人连忙浑身扭动起来,向远离李信的方向爬了一点,道:“我说我说我说!我们是飞鹰军十七部,奉王爷之名,来这里截杀大唐使臣.....” 李信止住伸手的动作,微微皱了皱眉,连忙问道:“哪个王爷?”突厥人的脸色越来越苍白,额头上的冷汗也越来越多,看样子已经快要因为失血过多而陷入休克了。想要问问题的话,必须赶紧问。 “右......贤王。”突厥人努力地说道,呼吸非常急促。脸色也开始因为苍白而显得有些发青。 “他为什么要派人杀我?”李信问。 突厥人崩溃了,开始有气无力地重复道:“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求求你了!求求你了!不要再插我了!哈哈哈哈......不要再插我了!我真的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哈哈哈!妈妈!我来了!哈哈哈!我真的来了!好多牛!好多羊......” 看着癫狂大笑的“血人”,窦梁皱了皱眉,看向李信道:“他好像疯了。” 在戈壁滩上迷失方向,本来就面临着非常巨大的心理压力。这个突厥人还碰上了李信这么残暴野蛮的审问方式,心理防线直接崩溃,失去了最后残存的思考能力。不过,即便如此,他还是给出了有用的信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右贤王要派人截杀大唐使臣。 那么,也就够了。 李信平淡地嗯了一声,上去拔出了插在突厥人腿上的匕首,干净利落地一刀插在其胸口,然后拔出来,在衣服上擦拭血迹。 突厥人浑身抽搐了一下便倒地死去了,身下留了一滩因为失禁而流出来的秽物,在空气里散发着淡淡的臭味。 李信捏着鼻子走远了一些。 一直在旁边静默围观的包宏、高志、狄正业忍不住互相对视了一眼。高志嘿嘿一乐,小声地说道:“没想到咱们王爷发起狠来,还有那么点儿意思。” “去去去,不就杀个突厥小贼嘛,对咱们王爷来说,算得了什么......”包宏翻了个白眼道。 狄正业刚想开口说点什么,就突然看到李信半跪在地上大声地干呕起来。 “额.....”于是,他只好把嘴边吹捧的话全部收了起来。 (本章完) 第八百零八章 必须且只能 李信也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一回事。说实话,他此刻的脑子里完全是一片空白,除了恶心以外,几乎别无他物。 努力地回想刚才,仿佛身体里有一股非常恐怖的情绪在涌动。这股强烈的愤怒完全操纵了他。让他不受控制地去破坏,去摧毁。 李信一边干呕,一边捏紧了拳头。 如果不是这帮突然出现的突厥士兵,他又怎么会偏离官道,遇上沙尘暴,最后迷失在这戈壁滩上? 李信正想着,突然感觉到有一只手在轻轻拍他的后背。他猛地抬头一看,却正对上润娘那双带着恐惧的眼睛。 原来,他自己没察觉而已,此刻他的眼神真是可怕极了。 窦梁走上前去搜查突厥人的尸体,漫不经心地说道:“把你的眼神收一下,不要吓到孩子。” 李信这才回过神来,勉强露出一个虚弱的笑容,摸了摸润娘的脸,道:“我没事。” 润娘目光中的恐惧淡去,只剩下了担忧:“王爷......” “真的没事。”李信站起身来,带着润娘回到了唐俭等人身边。 窦梁也将突厥人身上有用的东西扒了下来:一个铁皮头盔,一只水壶。 他随手将头盔戴在头上,笑着将沾血的水壶交到李信手中:“喂喂喂!竟然有水!刚才我都没发现!” 李信将水壶拿在手里晃了晃,心情稍稍平复了一些,微微笑了笑。 很幸运,这个突厥人显然一开始也打算省着点喝水,所以他的水壶里还有一大半的水。 唐俭看着李信,道:“右贤王阙特勤在突厥也是个大人物了。为什么会突然派人来截杀我们呢?明明并没有过节,也没有交集啊。”他上回出使突厥的时候就把突厥的主要首脑人物认识了个遍。 李信沉默地摇了摇头,然后开口道:“无所谓。不管他是为了什么,我们现在首要的目的是活着回到官道上。其他的事情,等咱们到了突厥再跟这个阙特勤计较。只要把刀放在他脖子上,该说的话他一定会说的。” 唐俭缓缓点了点头。 李信将两个水壶都放在身上,道:“我们现在总共就这么点水了。在找到别的水之前,我们都得省着喝。每人每天必须喝一口,也只能喝一口。明白我的意思吗?” “王爷,我不渴的,不用给我喝。”包宏笑道。 李信摇摇头,正色道:“不要让我再说第三遍。听好了,是必须喝一口,也只能喝一口。” 水是生命之源。一个人不吃东西光喝水的话,通常可以存活至少六天,如果胖一点的人,甚至十天。但是,不喝水的话,极限就是三天。身体差一点的话,可能两天都受不了。这是人类的生理需求决定的。 没有哪个人会不渴,也不需要喝水。李信心知肚明。 包宏见李信态度这么坚决,也就没有再多说什么,默默舔了舔自己干裂的嘴唇。 “好了,我们继续走吧。”李信道。 窦梁笑着问:“往哪儿?” 李信往四周看了看,最后随便指了个看起来像他们原本前进方向的方向。没有人异议,全都闷头行动了起来。 (本章完) 第八百零九章 唐俭倒下 在没有正确方向的时候,每一个方向都是错误的。那就随便选一个吧,总比停在原地好一点等死要好一点。 接下来的三天,李信等人就靠着手边这两只都只有大半满的水壶艰难前进。每一个人都自觉遵守李信的规定,包括李信自己。 每人每天一口水,谁也不许多,谁也不许少。 三天里,李信一共喝了三口水,恐怕总共也不到一百毫升。每次喝水的时候,都得在嘴里含很久才舍得咽下去。同时承受着饥饿和口渴的折磨,他几乎要疯了。全靠一股信念勉强支撑下去。 他不能倒下。 他很清楚,自己是其他所有人的精神支柱。一旦倒下,没有任何人能代替他带领大家走出戈壁滩。他必须保持清醒。 在这种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下,李信的心里却逐渐生出一股诡异的平静,头脑的运转也十分清晰。难道这就是中世纪苦行僧自我折磨的理由?身体上的痛苦或许确实能带来某种精神上的益处? 李信不知道。他只知道,等他脱离这里,一定要喝很多水,吃很多肉。 去你吗的苦修! 李信有气无力地苦笑了一下:即使是想到那么美味的食物,他的嘴巴里也不会分泌唾液了。到底是因为想象太多次,身体已经对这种反射脱敏了,还是因为实在太缺水,唾液腺已经干涸了呢? 望梅止渴该不会是骗人的吧?渴到极致的时候,唾液腺根本就不工作啊! 李信的思绪逐渐有了不受控制的迹象,但这个时候,他却突然听到有人倒下的声音。回头一看,唐俭已经倒在了地上。包宏和狄正业连忙过去扶他。 “唐大人!唐大人!”包宏沙哑着声音叫道。 李信抱着水壶过来,没有丝毫犹豫地就打开盖子,准备往唐俭嘴里灌水。 唐俭艰难地摇摇头,阻止了李信,道:“我差不多坚持不下去了。不要再浪费你们这么宝贵的水。我留下,你们继续走吧。反正我年纪大,活了这么久也够......” “你在说什么胡话?”李信瞪起眼睛,掰开唐俭的嘴,不由分说往里灌了一大口。 唐俭没什么力气挣扎,最后靠着身体的本能,把这口水咽了下去。 “这又是何必呢?”他喝了水以后,稍稍恢复了几分体力,叹道,“我只是个累赘而已。” 李信看着唐俭虚弱的样子,忍不住鼻子一酸,道:“省这一口水又能干嘛?就能走出这里嘛?” 这是他第一次在所有人面前说这么绝望的话。一时间空气都变得有些压抑起来。高志和狄正业低下头,把目光投向了远处。 “我,不会放弃任何一个人。”李信一边哭一边说道,“最坏的结果不就是一起死吗?那就一起死吧,反正放弃你们谁,我都不一定活得了,还不如堂堂正正去见阎王呢!” 窦梁在旁边看着李信,心里突然想到了那天蓝田县的乡亲们下意识地用肉身去保护李信的画面,胸口久久不能平静。 (本章完) 第八百一十章 应该死不了 唐俭休息了一会儿,终于恢复了一些体力。大家再一次上路。李信将眼泪全部擦掉,恢复了那种坚毅而冷峻的表情,宛若铁人。叫人丝毫没办法将他和刚才那个哭着说话的人联系在一起。 窦梁默默地跟在李信身旁。 李信看了他一眼。 这两三天来,他们这一行人里,几乎所有人都达到了生理极限,精神萎靡,濒临崩溃的边缘。只有窦梁,始终保持着那副好像还挺有活力的样子。给他喝水他也喝,但是不喝他也不嫌渴。 李信的眼神发亮,是因为他将精神压迫到极致。但窦梁却不同,他完全就像一个正常人,丝毫看不出这三天里他只喝了几口水。 “怎么你就没事呢?”李信忍不住问道。 窦梁嘿嘿一笑,道:“我学过一门特殊的功夫。可以减少身体的消耗,可以不吃不喝不动弹地呆七八天,有口气儿就行。” 李信眨了眨眼睛。以他的所知,倒是很难理解这种神奇功夫的存在。真有这种能超脱生理极限的功能吗? 如果能够把代谢水平降低到极致的话.......或许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人类怎么可能控制自己的代谢呢? 李信摇了摇头,决定不要浪费体力去想这么无聊的问题。反正只要知道窦梁确实身怀绝艺,非常吊就对了。 “那你应该还挺能动的吧?”李信看着前路,缓缓说道。 窦梁道:“是啊。” “那你自己走吧。”李信缓缓道,“我们没有马匹,全靠两条腿走路,走不远的。你不同,你有功夫在身,应该能比我们走得更远。我给你三分之一的水,你逃命去吧。” 说完,他又猛地转头看向窦梁,非常认真地说道:“我只有一个要求,哦不,两个。第一,回去帮我看看幼澜生的是男孩还是女孩,好不好看,然后给我立个衣冠冢,烧纸告诉我。第二,帮我报仇。不管是什么右贤王还是什么王,给我杀掉,全家都杀掉!一个都别给我留!” 去你吗的冤有头债有主!把我坑得这么惨,杀你个全家不过分吧? 窦梁看着李信这么认真又杀气腾腾的表情,最后忍不住笑了。他笑着摇了摇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李信皱起眉头,道:“我是认真的。” 他顿了一会儿,才沉重地说道:“我们根本就没有方向。这样走下去,很快就要全死了。能活一个是一个。” 窦梁还是摇头,道:“你怎么知道我单独走就能活呢?你如此多智近妖,依然找不到方向,难道我就找得到吗?我只会杀人而已。让我单独走,也是死路一条,而且死得还孤单。” 或许是死到临头,李信反而豁达了,听到“死得孤单”还觉得有点好笑,翻了个白眼,道:“跟我们一块儿就死得热闹了?” “好歹有个伴儿啊。”窦梁笑道。 李信见窦梁很坚决,也就不再多说,只是叹口气,摇了摇头。 “说实话......我有种预感。”窦梁沉默了一会儿,忍不住微笑着开口道,“我们这回应该死不了。” (本章完) 第八百一十一章 绝处逢生 李信已经自我催眠太多次了,对于窦梁的话也有了免疫。 “你哪儿来那么多预感?不是杀手吗?怎么改算命的了?”他随口说道。 在极度口渴的情况下,说话简直是一种折磨。但是没办法,说话是确切地感受到自己还活着的最简单的方法。如果沉默前行的话,李信会怀疑自己是否只是一具会走路的干尸。 窦梁笑道:“我不是算命的。但是有算命的给我算过,说我今年有一场大难,但死不了,有贵人搭救。我想,这个贵人大概就是王爷吧。” “还指望我搭救你?”李信道,“有这能耐我不会先把自己救了?干。” 水壶里的水一天天见少,但官道却依然不见踪影。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第五天。李信碰上了一匹马。 这是一匹非常虚弱,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马。看样子,前几天的沙尘暴不只是让李信等人迷路,也让马儿迷路了。它在这戈壁滩上又渴又饿地走了这么多天,最后虚弱地倒在这里,等待死亡的降临。 李信不知道它原本是属于大唐使团的马,还是属于突厥人的马。反正,既然它在这样近乎绝望的时候出现在这里,它就是一匹好马。 它是天使。它一定会上天堂的。阿弥陀佛,阿门。 李信摸出了前几天到手的匕首。这几天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老想着要不要用这把匕首了却残生。好在最后都犹豫了。现在想想,匕首还是应该用来终结其他生灵的生命才是正业。 “抱歉。反正你也活不了了......不如给我们一个机会吧。”李信一边念叨着,一边握着匕首来到马儿身侧跪下,道,“我发誓会为你念经。走好吧。” 噗呲。冰冷的刀锋刺进了马匹的身体。它无力地扭动了两下,微弱地嘶鸣着。温热的血液开始伤口缓缓渗漏出来。 李信本可以选择割断马匹的脖子,给它一个痛快。但是他没有这么做。因为如果破坏了颈动脉,马血会喷得到处都是。那样太浪费了。 不管是血还是肉,他都想要。 血是水,肉是能量。都是求生的希望。 李信的眼神极其坚定,无视了马儿哀求的眼神,平静地用匕首从它身上割肉下来,分给众人食用。 包宏、高志、狄正业这三个人丝毫没有犹豫,接过来就往嘴里塞,狼吞虎咽的,还笑着说好吃。他们的手上和脸上都沾了血,看上去恐怖极了,仿佛传说中食人的恶鬼。 唐俭犹豫了一下,但最后还是将带血的马肉塞进嘴里,用力拒绝了起来。看他那充满恨意的样子,说不定已经在心里把马肉当成了突厥人的血肉呢。 润娘很听话。李信给她东西,她就努力地吃下去。她要活着,继续在王爷的身边活着。这是她最大的信念。 或许是本来就经常跟死人打交道的关系,窦梁吃起血食来毫不犹豫,三两口就吃完了,还意犹未尽地舔净了手指。 李信给自己切了一块马肉。不知道为什么,此刻这血腥味闻起来竟然有那么点甘甜,丝毫不让人觉得恶心。 难道我要变成怪物了吗? 他忍不住这样想。 (本章完) 第八百一十二章 一场大雨 堂堂亲王,现在沦落到在戈壁滩上生吃马肉......李信一边咀嚼着坚韧而带着血水的马肉,一边努力压抑着心里的火焰。 大家在此之前都已经饿了四天多。李信一度认为自己可以吃得下一头牛。但他最后还是吃了两块肉就饱了。 或许也说不上饱与不饱,反正就是没了进食的欲望——茹毛饮血的滋味对于任何一个尝试过锦衣玉食的人来说,都不是那么容易接受。饥渴之感稍减之后,也就没了进食的动力了。 包宏、高志、狄正业三人倒是多吃了一些,但也没有多几分。唯一一个吃得饶有兴味的是窦梁。但是这家伙基本可以算是个怪胎,不用管。 唐俭吃了两口以后,本不打算再吃。李信见状,劝他再多吃一些,恢复体力。他只好叹了口气,强迫自己又吃了一点。 李信心疼地用衣角擦干净润娘的脸,暗恨自己当时心软,竟然真的就答应把这孩子给带着上路,让她白白吃这么多苦。 吃饱以后,在场的几人已经全都没了人模样。浑身脏兮兮不说,身上脸上还到处沾着莫名其妙的血迹,尤其是李信。他身上不仅沾着许多马血,还有许多人血。别说什么亲王了,现在就算说他是个什么食人族,也不会没人信。 马已经悄无声息地死了。它的肉还剩下大半。李信割下来几块好肉穿在一起,交给包宏等人背着。至于剩下的,那也只能丢弃。 在这种天气,肉类会迅速腐败变质,所以带上两天左右的食量就行了。再多的话,也只是坏掉而已,根本吃不得。 李信等人正要起身出发,趁着天亮再找一找方向。窦梁却在原地站着不动,望向了不远处的天空。 “你干嘛呢?走啊。”李信催促道。 窦梁笑着道:“你看,我说什么来着。我就说我们这回死不了的。” 李信奇怪地顺着窦梁的目光看去,眼底即刻爆发出狂喜。 一大块雨云!一大块预示着暴雨将至的雨云! 李信感动得几乎要哭出来——在最绝望的时候接连遇上食物和珍贵的水,这是老天还没有抛弃他的明证吗? 须臾,大雨如期而至。从突厥士兵那里弄来的铁皮头盔竟派上了用场——用来接水,然后往水壶里灌。 这是戈壁滩上一两年也见不着一场的大雨。毫不费力就让李信等人把两个水壶灌得满满的,最后还把头盔也灌满了。 这是李信第一次看着淡水就能高兴得笑出来。 身体状况的改善也影响了他的精神。他开始由内而外地透出一股强烈的自信。眼里的光不再是强弩之末,而是真正强大的精神。 “我们会走出去的。”李信看了众人一眼。 包宏等人一拍胸脯,大声地应道:“是!” 唐俭也忍不住露出笑容,摸了摸润娘的脑袋——这几天他身体虚弱,也多亏了这个小丫鬟照顾。他已经默默在心里决定,如果这次能生还,回去以后就跟李信说,把润娘认作干女儿。 就在李信等人信心满满地再度出发时,数千里之外,一个满脸倦容的士官正骑着快马径直奔入皇城。 (本章完) 第八百一十三章 消息传来 时间回到李信遭遇埋伏的当天。负责护送使节的禁卫虽然战败,但是却没有全军覆没。有零星的人逃得性命,撤回了最近的驿馆。 边关一带的驿馆多是老兵养老的好所在——平时没什么事,只要招待一下被贬谪或者出使的官员之类即可,还能顺带着做点小买卖。只有最得赏识的老兵才能混上驿馆的驿丞这个职位。 禁军们一到驿馆,就将楚王李信的使团被马匪埋伏的事情说了一遍。驿丞忙问楚王现在何处。禁军们只能回答:“楚王被亲卫护送着逃进大漠戈壁,可当日又来了一场大型的沙尘暴,如今不知所踪,恐怕......凶多吉少。” 驿丞闻言,知道此事非同小可,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将消息传回长安。于是,他派出驿馆最出色的骑手,直奔长安而去。 于是,大唐最强大的情报系统开始为了李信而运转。无数骑手日夜兼程,无数健马累死在泥泞的路上。最后,这个消息只用了四天就传到长安,终于轻飘飘地落在李世民的案头。 李世民看完以后,将几张纸放在桌上,沉默地捂住了额头。偌大的宫殿里只有他一人坐在高高的宝座上,身影看起来有些落寞。 没有人知道此刻的他在想什么。 或许是后悔吧。 李世民这样一动不动地坐了好久好久。足足一个时辰,才缓缓有了些动作,抹了抹脸,坐正了身体道:“给我宣卢国公、翼国公、卫国公。” 内侍无声地欠了欠身,走出了殿外。 ....... 王贵收到消息并不比李世民晚多少。自家王爷出了这么一趟远门,而且他还不能跟着,怎么可能不担心呢?所以,他早就派暗卫盯住了长安的几大城门,让他们密切关注从北境来的消息。 驿馆的骑手将消息传给京城士官的时候,暗卫也得了消息,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楚王府,告知了王贵。 听到王爷失踪如今生死未卜的时候,王贵好像突然老了几岁。 自从王爷出发,他就一直惴惴不安。害怕没有消息,又怕真的有消息。刚才见到暗卫如此着急地进来,他就觉得不对劲——算算日子,王爷现在应该刚要到突厥而已,哪里会有什么消息回来? 果然..... 王贵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缓缓地说道:“知道了。” “王统领.....”暗卫担忧地看着王贵。 “我没事,你下去吧,不要让人看到。”王贵努力镇定地吩咐道。 暗卫应了一声,迅速离开了。 王贵在原地又站了一会儿,转身向里走去。 这个消息不可能瞒着夫人,但是也不能就这么告诉她。她现在怀有身孕,如果出了什么岔子,他王贵万死也难辞其咎。 还是先找崔盈盈小姐商量一下吧。 这么想着,他来到了崔盈盈的房门外。 浣纱正好从外面过,问道:“王管家有什么事吗?” 王贵没有回答:“崔小姐在吗?我有事要与她商议。” 屋里的崔盈盈早就听见了动静,推门而出。 (本章完) 第八百一十四章 我承受得住 王贵平时几乎从来没有这么专门过来找过崔盈盈。所以,当崔盈盈在屋里突然听到王贵的声音时,立即便想到是不是北境有什么消息传过来了,这才赶紧推门而出。 “怎么了?”崔盈盈问道,“是不是王爷有什么消息了?” 王贵四处张望了一下,缓缓说道:“王爷路上遇到马匪,与禁军走散,现在下落不明,生死未卜。” 崔盈盈如遭雷击,下意识地后退半步,道:“你不要开玩笑.......” 王贵没有回答。因为没有必要。 崔盈盈咬咬牙,问道:“这是几天前的事?” “四天前。”王贵犹豫了一下,又补充道,“听说,王爷可能还遇上了沙尘暴。” 崔盈盈的脸色苍白了几分,喃喃道:“这么大的事,肯定瞒不住幼澜姐。你先去把孙道长请来,以免发生不测。一会儿我来告诉......” “不必了。” 正在崔盈盈安排这些事情的时候,一道清亮的女子声音从外面传来。 崔盈盈和王贵齐齐抬头循声望去,陈幼澜正站在门外,表情冷得像寒霜。 “幼澜姐.....”崔盈盈的喉头动了动,但终于没说出什么来。 陈幼澜如今将近三个来月的身孕,虽然尚未完全显怀,但小腹已经微微有隆起的迹象。她缓步走进屋里,开口道:“把具体的事情都告诉我吧,我承受得住。” 王贵看了看陈幼澜,又看看崔盈盈,只好将自己从暗卫那里听到的详细说了一遍。 陈幼澜听完,缓缓闭上了眼睛。 自从怀孕以后,她就总是困倦,但是睡又睡不踏实,有时候便会主动过来找崔盈盈说说话。没想到,今天竟然就正好碰上了这样的消息。她一时间甚至不知道自己该作何反应。 ...... 大唐使团被马匪截杀,主使和副使下落不明,这样的大事很快就震动了朝野。 翌日的早朝上,李世民沉默地坐在宝座上,看下方群臣吵吵嚷嚷。 有些人说,应该向突厥人问责,让突厥人负责查清此事,给大唐一个交代。又有些人说,如果因此激怒突厥人,导致他们再度反叛该怎么办?毕竟李信是被马匪截杀,未必与突厥人有什么关联。 甚至还有些人觉得,楚王遇到这样的事情固然很令人惋惜,但是国事却是不能耽误,应该立即派出第二批使节与突厥人接洽。 各种各样的目的悄无声息地藏在震耳欲聋的意见里,朝堂热闹得就像集市。 与文臣行列的热闹不同,武将这边全都死气沉沉,静静地站在队列中,仿佛朝臣们在讨论的事情与他们毫无关系。尤其是程咬金、李靖等人,一动不动地站着,偶尔用冷眼看一下那帮文臣们,轻蔑之意昭然若揭。 吵了半晌,没有任何人说起李信的生死问题。 李世民越听越烦躁,终于开口道:“够了。” 声音不大,但却重若千钧,毫不留情地压在大殿上,让所有人都仿佛被掐住脖子一般安静下来。 “秦将军。”李世民点名道。 秦琼出列,两手一拱,道:“臣在!” (本章完) 第八百一十五章 谁去大漠 “朕命你点五千兵马赴大漠搜寻楚王。”李世民面无表情地说道,“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即日启程,不得有误。” 秦琼毫不犹豫地回答:“臣遵旨。” 声音落地之后,大殿上依然久久没有其他人敢说话。 李世民的目光扫过朝堂上所有人的脸,最后冷冷地丢下一句:“退朝。” ....... 楚王府。 陈幼澜穿上了诰命夫人的礼服,正在镜子前整理自己的发带。崔盈盈大步走进房里来,意外道:“幼澜姐,你这是做什么?” “我要去见皇后娘娘。”陈幼澜没有停下动作。 崔盈盈有些奇怪:“你去见皇后做什么?” “我要跟秦伯伯一起出发......我要去把李信找回来。”陈幼澜缓缓说道。 崔盈盈惊道:“你疯啦?”她上前拉着陈幼澜的手,道:“你还怀着身孕,这么千里奔波,万一你也出了事怎么办?” “那我怎么办?我能做什么?”陈幼澜先是冷冷地反问了两句,沉默了一会儿,便突然崩溃地哭了起来,开始捶打自己的肚子,充满恨意地质问道:“为什么这么不是时候?为什么这么不是时候啊!” “你干嘛!停下!”崔盈盈连忙抓住陈幼澜的手腕不许她动弹,同时自己也哭起来,眼泪顺着脸颊不断地往下淌。 “孩子总归是无辜的呀......”崔盈盈轻声说道。 陈幼澜却边哭边说道:“如果不是这个孩子,王管家也就不用留下来陪我了。要是有他在李信身边,也许就不会出事了........” “不管有没有孩子,王爷都会让我留下来保护夫人的。”王贵的声音突然从门外传来。崔盈盈回头一看,王贵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房门外,外面的阳光将他的影子拖得很长。 王贵走进屋里,欠身行礼,道:“当日在蓝田县,王爷是真的遭遇了刺客袭击,虽然最后毫发无损,但王爷依然后怕不已,担心刺客会对夫人不利,因此才让我留下来。并不是夫人想的那样,因为孩子的关系。” 陈幼澜愣了片刻,眼泪更加汹涌。 崔盈盈手忙脚乱,最后只能哀求道:“幼澜姐,你现在是孕妇。如此大喜大悲,对孩子不好啊......” 这话倒是有些用处。陈幼澜听完以后,虽然没有任何回应,但哭声却是分明逐渐有变小的迹象。 三人静静地窝在房间里,空气悄无声息地流动着,却反而令人觉得莫名其妙地有点窒息。 崔盈盈道:“幼澜姐,你也别忙活了。我今天来就是要跟你说这事儿的。” 陈幼澜静静地抹眼泪,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清崔盈盈的话。 “我打算去大漠。”崔盈盈平静地说道。 陈幼澜摇摇头。情绪的起落让她的语气听起来有点疲惫:“你去了也不一定能把他找回来。” “那你去就能吗?总要做点什么吧。”崔盈盈飞快地说道。她认真地看着陈幼澜。 陈幼澜没有回答。 “你好好在府上养胎,把身体养好。我,去把李信带回来。”崔盈盈坚定地说道。 (本章完) 第八百一十六章 哀求 陈幼澜还是不同意。 “大漠危险重重,你......”她本想说“你一个女儿身”如何如何,却想起自己刚才也是打算亲自出发,终于还是没能说出口,反而悲从中来。 崔盈盈凄然一笑道:“死就死了。有什么要紧。把你的诰命文书给我吧,我得立刻进宫,赶紧求皇后娘娘答应我,不然秦将军很快就要率军出发了。” 王贵静静地看着这一幕。 他也很想说要去大漠。但是他不能说。因为,他必须留在楚王府。没有亲历过的人,恐怕不太容易理解这是一种怎样的痛苦。然而他却没有表露分毫。 陈幼澜终于还是同意了,将诰命文书交到了崔盈盈手里。凭借这个,她才能进入皇城,去立政殿见到长孙皇后。 崔盈盈擦干眼泪,直奔立政殿而去。 有诰命文书在,侍卫宫娥都没有阻拦,很顺利地就让崔盈盈见到了长孙皇后。 “臣妾拜见皇后娘娘。”崔盈盈跪下行礼道。 长孙皇后无力地摆了摆手,道:“起来说话。” 崔盈盈抬头看了一眼,发现长孙皇后的脸色憔悴极了。 “这一两天,难熬得很吧?”长孙皇后缓缓道,“不要担心。陛下已经派人去大漠找那臭小子了。他福大命大,一定会没事的.....” 说到最后,长孙皇后也忍不住有些哽咽。她当然也知道李信失踪的消息,心里担忧得不行,却无人可说——毕竟李世民已经够烦了,她怎么能再去烦扰他呢? 而且,不管怎么说,李信那可是迷失在大漠啊......是简单一句福大命大就能回来的嘛?再说一百遍也很难让人相信啊。 “臣妾来拜见娘娘,正是为了此事。”崔盈盈拜服于地,恳求道,“臣妾想跟秦将军一起出发,去大漠寻夫,还望娘娘成全。” 长孙皇后摇头,道:“有秦将军就够了。你一个女儿家,倘若出了什么意外.......” “请娘娘成全。”崔盈盈头也没抬,一动不动地跪在地上,大有长孙皇后不答应,她就不起来的意思。 长孙皇后叹道:“你这又是何苦呢?信儿到底前生做了什么好事,才能修来这般福分,有你这般痴情......” 崔盈盈缓缓道:“娘娘,我真的一刻也不能在长安待着了。倘若娘娘不肯帮忙,我也会组织府上的护卫,自己出发前往大漠。无论如何,我都要把李信找回来。” 一想到李信可能还在那风沙漫天的苦境,她简直连呼吸都觉得焦虑难耐。 长孙皇后见崔盈盈决心如此,恐怕再劝也没用。再仔细一想,跟随大军出发总比她一个弱女子带着王府的护卫一起上路安全些。她终于点点头,道:“本宫知道了。你回去吧。我会跟陛下说的。” 崔盈盈终于松了口气,又是一连磕了三个头,道:“谢谢娘娘,谢谢娘娘.......” “照顾好自己。”长孙皇后忍不住一边拭泪,还一边心疼地叮嘱道,“一定不能再出什么意外......如果可以的话,一定要把信儿平安带回来!” (本章完) 第八百一十七章 愤怒的张全福 从李信失踪那天算起,秦琼出发的那天是第七天。崔盈盈带着一百王府护卫组成的小队,跟随着大部队一起出发了。 陈幼澜待在王府,没去送她,忍不住有些心神不宁地问道:“盈盈不会再出事吧?我是不是不该让她去?我.......” 王贵躬身道:“她心意已决。夫人也是劝不住的。还是且放宽心吧。” 陈幼澜深吸一口气,缓缓平静下来。李信生死未卜,已经令她方寸大乱,再加上崔盈盈又跟着秦琼直奔大漠而去,她更是失魂落魄。 李信会没事吗? 那张总是贱兮兮的笑脸顺势浮现在陈幼澜眼前。她又忍不住有些想哭的冲动。不过她终于还是忍住了。因为她知道自己眼下最要紧的事情是保重身体,保住这个家。 李信如今虽然说是下落不明,但实际上,也只有真正关心他的这一小撮人希望他平安无事,并且抱着他能生还的希望而已。朝中恐怕有不少人都已经直接当他是死了一般。一个没有了主心骨的楚王府,对于他们来说,就如同一块肥肉。 别的不说,长一楼、天然居、新华书肆这些极其挣钱的产业,谁不想收入囊中? 当天的下午,陈辛恒从科学部忙完,特意转到楚王府来。这段时日,他特别担心自家妹子,几乎天天都要过来问问状况。 王贵告诉他:“夫人有些疲倦已经先睡下了。不过精神还可以,想来休息休息,应该就没事了。” 陈辛恒听得出王贵话里的宽慰之意。他担忧地往陈幼澜的房间看了一眼,叮嘱道:“你千万多看着她点,别让她想不开。一旦有什么事情,就派人来通知我。就算我帮不上忙,好歹也有我爹呢。” 王贵笑着点点头,道:“行。小的知道了。”他没有说什么“多谢关心”之类的客套话。陈辛恒作为李信的好友,同时也是陈幼澜的兄长,他关心幼澜和楚王府的境况很正常,可以感谢未免也太生分。 陈辛恒叹了口气,转身挥了挥手,道:“她在睡觉我就不进去了。先走了。” “嗯。陈少慢走。王爷那边有消息的话,我立马通知你。”王贵欠身行了一礼道。 陈辛恒顿了一下,在原地点点头,又继续向前走了。 楚王生死未卜的消息不仅震动朝野,同时也传出朝堂,成了百姓们热议的话题——毕竟五千飞骑直奔大漠这种事是瞒不住的,打听打听就能知道很多事。蓝田县作为楚王的食邑,乡亲村民们更是不可能不知道这些消息。 张全福从听说这事儿以后,就坐在家门口吧嗒吧嗒地抽旱烟,眉头拧成了疙瘩。就连摆着大肥肉的米饭都扔在一边,提不起胃口。 “爹,你说,王爷还能回来吗?会不会......”张松还没来得及表达自己的疑问,张全福的巴掌已经劈头盖脸地冲他头上招呼了过来。 “你再给你老子胡言乱语?王爷吉人天相,好人有好报,用得着你这张臭嘴咒他?”张全福气得浑身发抖道。 (本章完) 第八百一十八章 长一楼开会 李信失踪之后,长一楼的话剧就停演了。一来是自己主家都生死未卜了,店里还吹吹打打地演什么悲欢离合,不像话,二来则是因为沈小香这些剧团的人确实也没有心情演下去。 虽然说李信已经很久不过问话剧上的事情了,但是,沈小香始终记得是李信给了自己这个登台演出,受万众瞩目的机会。包括剧团里这些孩子们,他们本来的命运可能就只是被卖到权贵家里做丫鬟、仆从,如今却也有了被喜欢,被尊重的机会。 这些改变哪一个不是源自于李信?可以说,是李信彻底改变了他们的命运。虽然他们平时并不把感恩挂在嘴上,但是心里却始终记得。如今,李信遭此大难,他们怎么可能还有心思一起登台演出? 与其带着担忧勉强登台,给观众们带去不及格的表演,倒不如干脆停演休整。至少不会砸了长一楼的招牌。 当然,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长一楼剧团现在足足有上百人,出几个白眼狼似乎也不是什么令人感到意外的事情。 有些人在台上成了点小名,被几个常来看剧的金主捧了捧,便自以为是个角儿,觉得沈小香这样不由分说地停了所有话剧的演出,是在影响他们的收入,背地里颇有怨言。 沈小香一开始没听说便罢,后来逐渐听说了一些,便气得几乎咬碎银牙。 她将剧团的所有人召集起来,围坐一堂。 “今天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随便跟大家聊两句。”沈小香对众人道,“我本来只是个奴婢罢了。被人呼来喝去,打骂折辱,不过是家常便饭。但是今天,我却能站在你们面前训话,能过上这样体面的日子。这命运的变化,我都忍不住觉得不真实。”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沈小香有能耐吗?或许是有一点能耐吧,但是天底下有能耐的人多了,为什么独独是我有这样的机会呢?我思考了很久,终于想明白了。其实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我幸运地碰到了王爷。如果没有王爷发明话剧,没有王爷赏识我,今天的我,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遭遇。” “你们也是同样。你们之中,有些人跟我一样,是因为王爷才留在这里。有些人则是因为被我选中,才留在这里。但实质上,都一样,都是因为王爷。做人要有感恩之心,否则跟禽兽又有什么分别?” “如今,王爷生死未卜。即便我们不能做什么,至少也能默默为他祈福,希望他能平安归来。而不是为了停演几天的戏,在背后说三道四。你们说,对吗?” 沈小香的目光扫过所有人的脸,其中蕴含的锐气远胜当初她还只是一个小奴婢的状况。没有人敢与她对视。 “反正王爷遭难,我是没心情演什么戏了。长一楼也不会有心情演戏。你们听明白了吗?也不要问我要停演到什么时候,我可以明白告诉你们,停到王爷回来为止。如果王爷真的有什么不测,我会宣布长一楼剧团解散,然后去给王爷守陵三年。” (本章完) 第八百一十九章 背叛 “你们都可以做个见证。倘若我有违此誓,他日必死于刀剑之下。永世不得超生。” 沈小香缓慢而平静地说道。 屋里一片沉默。这一番情感真挚的自白有种特别能打动人心的力量。只可惜,有些人没有心。 “你是功成名就,不差钱了,所以能站在那里说漂亮话,可像我这样的小角色,还指着多演几场挣钱呢。你这么不负责任地把戏停了,我怎么办?”一个妆容艳丽的女子站起来反驳道。 她叫柳莺。这一年多来逐渐展露头角的新角儿。年轻貌美,声音又甜,在舞台上的表现力很好。虽然演技还差些火候,但是有许多看官中意,打赏起来也大方。但说她脖子上这根项链,就是某位少爷公子赠送的。 “长一楼少你吃还是少你穿了?”沈小香冷笑着反问道。 长一楼对所有职工都是一视同仁,包吃包住。根本就没有什么不演戏就活不下去的说法。除此之外,话剧停演期间,演员的工资也照常发着,没有半点克扣。最大的区别不过是少了看官的打赏罢了。 对于柳莺这种稍有名气的角儿来说,在收入上确实主要依赖于打赏。但没有打赏也绝不至于活不下去。 柳莺还要开口,沈小香却摆了摆手,道:“演话剧的地方又不只是长一楼。你们想演就去找别的地方演就是了。还有谁?不演戏不成活的,都站出来吧。把这个月的钱结一下就可以走了。我不阻拦。” “走就走。老娘还不稀罕呢。”柳莺听沈小香要赶自己走,一跺脚,冷笑着看向周围其他人道,“怎么?前几天还一个个私下里跟我说要跳槽呢,现在都哑巴了?装忠心了?别傻了!话剧都停了,留在这里还有什么活路?反正我走了,不陪你们玩了。” 说完,她转身向外走去。 沈小香坐下来,平静地说道:“有心想走的都可以走。不用坐在这里装犹豫,我也不会念你们的好。早点走吧。” 屋里骚动了一阵,又起身走出去十来个人。有些人自顾自地出去了,有些人还装模作样地给沈小香鞠个躬。沈小香也不躲,大大方方地受了礼。 很久都没有人再起身离开。 有人忍不住开口道:“香姐,他们都走了。” 沈小香笑了笑,道:“随他们走吧。我倒要看看,长安还有哪一家酒楼敢收留他们。” 在长安,演话剧的酒楼有很多家。但是能靠话剧盈利的却没有几家,其中最大的就是长一楼自己。他们有着最完善的剧本生产线和演员培训制度,话剧的质量乃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有些酒楼老板考虑到这一点,就想着能不能从长一楼招募一些多余的演员,并且在一个月前就开始跟沈小香接洽这件事。 沈小香想着这倒是也是件好事,就爽快地答应了下来,也算是为被长一楼淘汰的演员们找个出路。 如今,她只要跟这些酒楼的负责人说一声,他们绝对不敢冒着得罪长一楼的风险,收留柳莺这些半吊子演员——为了那么一两个小角儿,得罪长一楼,那不是得不偿失嘛? (本章完) 第八百二十章 郑涛元 于是,柳莺等人离开长一楼以后,便果然如沈小香所料的那样,四处碰壁,苦不堪言。但错已铸成,悔之晚矣。哪怕柳莺找回长一楼,跪在沈小香面前哭着恳求,沈小香也没有允许她回来。 而且,事实上,她回来也没用。那几个当初中意于她的看官从沈小香那里听说了她背叛长一楼的事情,全都对她极其厌恶。没有派人将以前的馈赠索要回去已经是最后的宽容了。 长一楼的话剧停演本来倒也未必是什么大事,但却惹出了别的事端。 这日,一个衣着华贵的年轻人一瘸一拐地来到了长一楼门外,抬头看了招牌一眼,露出一个冷笑。 “上菜。好酒好菜只管上来。”他慢吞吞地挪进店里,不等服务员招呼便自己找了位置坐下,高声地呼喊,一副找事的模样——明明服务员一直就跟在他身边,真要点菜的话,根本不需要这么大声。 有在长一楼干得久的,一见这个瘸腿的年轻人就心里一惊,赶紧悄悄上去通报赵珂——无他,这个年轻人正是郑涛元。长一楼开店第一天就被因为调戏服务员被打断腿的礼部侍郎郑博文之子。 他自从被打断腿又申诉无果之后,就一直在家里深居简出,几乎从不露面。京城人都差不多淡忘了这位公子哥。今天他却突然又这么大张旗鼓地跑到长一楼来喝酒吃菜,说他没有别的目的,谁信呢? 赵珂听完以后,从三楼往下看了一眼,没想到竟然正对上郑涛元也在抬头看。 四目相对的瞬间,赵珂感受到了郑涛元眼中的恨意。 当年郑涛元是一个何等鲜衣怒马的公子,只因为不守长一楼的规矩,就被赵珂下令打断一条腿,变成了瘸子。他怎么可能不恨赵珂,不恨长一楼,不恨楚王府? 恨。恨不得一把火把长一楼烧了,把赵珂抓到府上凌、辱一千遍。但是他不敢,也不能。因为楚王府太强大了。 但现在不同了。没了楚王的楚王府还能叫楚王府吗?长一楼还能那么神气吗? 郑涛元坐在位子上,浑身血液激荡而有点发烫。他知道,自己正大步走在复仇的路上。虽然只是作为别人的棋子,但这根本就无所谓。只要能看到长一楼和楚王府倒霉,他付出任何代价都在所不惜。 赵珂的脸色沉静如水,交代道:“小心招待,不要惹事。” 虽然楚王府现在就未必怕了郑涛元,但是现在显然是个应该低调做人、能少惹事就少惹事的时候,她不得不为大局考虑,慎重处理,以免惹出事端。 “是。”下人应了一声便去了。 只可惜,赵珂不想惹事并没有什么用,重点在于得郑涛元不想惹事才行。 谁说一个巴掌拍不响?用力就可以。 郑涛元坐在位子上,一边等着上菜,一边随手指了指不远处空着的戏台子,道:“话剧呢?” 服务员低头道:“最近停演了。” “停演了?”郑涛元冷笑道,“那我看什么呢?你们长一楼就是这样招待客人的?” (本章完) 第八百二十一章 一个巴掌也能响 说话间,另一个服务员上来,将一份红烧肉放在桌上。 郑涛元拿起筷子戳了两下,终于夹起一块肉,放进嘴里,大肆咀嚼一番。旋即,他便紧皱眉头,一股脑将嘴里的肉全呸了出来。吐得到处都是。有些甚至沾到了服务员的衣服上。 他一扔筷子,问道:“这是你们的招牌菜?就这?怕是连我家的狗都不会吃吧,你们长一楼就用这个招待客人?” “抱歉。马上给您换一份。”服务员低头道。 郑涛元环顾四周。这种为所欲为地找茬的感觉,确实很爽。 他猛地抬手,将红烧肉全部打翻在地。咣当一声,碗碎了一地。油汪汪的肉混着汤汁,散落得到处都是。 “换什么换?要话剧没话剧,要菜吃没菜吃。你这长一楼开着还有什么劲呢?不如趁早关门算了吧。”郑涛元笑着往上看,仿佛挑衅地看了赵珂一眼。 赵珂一直站在三楼的窗边,冷眼看着下面的局势。 长一楼的一楼,多半顾客都是普通的殷实人家,没有人敢惹礼部侍郎的公子,以至于看到郑涛元有惹事意图的时候,他们就纷纷付了账逃跑了。 能坐在二楼的,就多半是有些身份的勋贵子弟了。他们最喜欢看热闹。只要事情不烧到他们身上,他们就乐得坐在位子上,看看长一楼到底怎么处理这个郑涛元。 赵珂叹了一声,理了理衣服,向下走去。 既然对方存心找茬,那就没办法了。这种情况下,就连服务员为什么会喘气恐怕都能成为对方的把柄。除了正面刚一刚以外,别无他法。 今天如果任由他闹下去,长一楼从此名誉扫地,将来还怎么经营?生意还做不做?到时候连背后的楚王府都会失了颜面。将来还怎么在大唐贵族圈子里混? 而且,长一楼今天如果闷头任人欺负,那明天天然居是不是也还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新华书肆是不是会被不明人士放火烧掉? 今天的局看起来只是小小的闹事,可实际上,没有这么简单。连锁反应一开启,整个楚王府的产业都会毁于一旦。 想到这里,赵珂的思路已经清楚了:今天的态度不可能软,必须强硬。不管郑涛元今天来闹事的背后,到底站着谁,楚王府都不得不顶住这一波压力。 “郑公子难得来一趟,不知道下面人到底是怎么让您不满意了呢?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赵珂昂首挺胸地来到郑涛元桌旁,微笑着问道,目光若有若无地在郑涛元那条被打断的腿上停留了一会儿。 郑涛元也觉察到了赵珂的目光,竟然丝毫不以为忤,还大肆地将那条瘸腿往外挪了挪,仿佛为了让赵珂看得更清楚些。 “也没什么不满。就是觉得你们长一楼故意拿不新鲜的肉做菜针对我,而且故意停演话剧,害得小爷我连话剧都没得看。这口气,你叫我如何咽的下?”郑涛元盯着赵珂,缓缓问道。 (本章完) 第八百二十二章 主动不就不是棋子了吗 这口气到底是因为菜难吃,还是因为没有话剧看,还是因为郑涛元这条瘸腿? 赵珂心知肚明。 “那你想怎么样呢?”她冷眼看着郑涛元问道。 “很简单。从今天开始,长一楼关门。”郑涛元说道。 赵珂沉默了很久,胸口平缓地起伏着。 “你一定要在这种时候闹事?”她平淡地说道,“就这么乐意被人推出来当棋子吗?” “你管得着吗?”郑涛元笑着回答,丝毫没有因为被称为“棋子”而生气。 没必要为大家都很清楚的事实而产生情绪波动。专心沉浸在复仇的快感里就好。 “棍子打在身上是会痛的。”赵珂的目光微微透出几分杀气,“万一失了手,打死人也不是没可能啊。你可一定要考虑清楚。一定要郑大人白发人送黑发人吗?” 郑涛元冷笑一声,全然没有被动摇的迹象:“要是怕这些,我今天就不会来了。”他轻轻拍了拍自己的瘸腿,道:“你们楚王府好大的威风啊。不过是调、戏了你们家个把下人罢了,直接打断了本公子的腿,好,好,好。” 赵珂撇了撇嘴,没有说话。她根本懒得说出事实的真相:这小子当日是当着皇帝的面,打了李信的脸啊!她只打断郑涛元一条腿已经很客气了。 郑涛元仿佛沉浸在怀缅自己双腿健全的时光中,良久才回过神来,狞笑着看向赵珂:“你选吧。关门,还是再打断我一条腿呢?哦,对对对,你胆子可大着呢,要不试一试干脆直接打死我?” 赵珂的呼吸有点不稳起来,时而悠长时而短促,胸口起伏不定,低垂的双手也暗暗握紧了拳头,指节都发白了。 空气沉静了好一会儿。 “打个半死,扔出去。”她终于下定决心说道。 周围一直站着的长一楼保安们动了起来。 郑涛元听到赵珂终于做出这个决定,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仿佛全然不知道什么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哈哈哈,好好好!好好好!”他癫狂地喃喃道。 他真的不知道自己会遭遇什么嘛?不,他很清楚。反正就是一顿毒打,可能会打断他的另一条腿,可能会直接把他打死。 那是这都无所谓。 礼部侍郎之子在长一楼被毒打。要的就是这样一个事件罢了。御史台那些官员早就摩拳擦掌,磨刀霍霍,想要对楚王府不利的朝臣们也已经暗中涌动联合.......无数人想要扳倒这个没有楚王的楚王府。 一切都准备就绪,缺的就是一个引子罢了。 郑涛元反正已经是个废人了。来当这个被人推出来的,针对楚王的棋子不是正好吗? 而且,什么棋子不棋子的,说得那么难听......只有被动地入局才能叫棋子吧?如果是主动入局的话,应该算是棋手才对!一个自愿成为棋子的棋手,整个棋局都是被他利用的工具,是他用来向楚王府报复的工具! 木棍、拳头、腿脚......肉体的疼痛不断在积累,郑涛元喉头一甜,一口血涌上来,从嘴角渗出,令他的笑容越发吓人。 “你们完了......” (本章完) 第八百二十三章 必须接这步棋 赵珂神情复杂地看着被殴打的郑涛元,脸色阴晴不定不知道在想什么。眼看着郑涛元被打得昏死过去,她便及时喊了声停手,道:“扔出去吧。” 毒打一顿也就够了。郑涛元的目的也达到,长一楼的颜面也保住。未来的下一场再各凭本事。可若是直接打死了,那就会徒添不必要的麻烦。 “是。”健壮的仆人们纷纷应道,将烂泥一般的郑涛元丢出了店门外。 赵珂转身上楼换了身衣裳,便出门往楚王府走去。 打一个废人郑涛元真的算不上什么大事。难处理的是后面接踵而至的无数攻讦。这些明枪暗箭,饶是赵珂这般有本事的女人,也觉得难以处理。但是她不后悔。 她很清楚,现在楚王府绝对不能示弱。 目前来看,李信只是失踪,姑且还不是板上钉钉的“死亡”。其他关中贵族对于这样一个空壳楚王府的态度还未明了。大多数在这个时候摩拳擦掌地想要对付楚王府的人,约莫都可以分成两派:一派真的跟楚王府有仇,一派是真的对楚王府的产业垂涎三尺,忍耐不了。 当然,这两派之间也未必那么泾渭分明,可能有相当一部分还重合着呢。 譬如当年因为山东大案而遭到重创的王家、崔家,现在会放过这么一个报复楚王府的大好机会吗?不会的。那他们就不想要长一楼,不想要天然居吗?未必。 虽然不知道郑涛元到底是得了哪一边的指使,但很明显,他只是一步楚王府不得不接的棋。 如果楚王府不敢接,选择关掉长一楼,露了怯,那么麻烦不会就此终止,而是会继续不断地涌来。类似的事情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知道楚王府分崩离析,所有产业都被撕咬得干干净净。 赵珂选择痛打郑涛元,就是选择接了这一步棋。 那么接下来,就是不惜一切代价顶住压力。只有扛住这一轮进攻,才能震慑住那些尚未下场的中立者。这些中立者也贪婪地望着楚王府的产业,只是有些顾忌而没有下场厮杀罢了。一旦有人成功从楚王府身上咬下肉来,他们闻到血腥味,就坐不住了。 也只有扛住这一波压力,显示楚王府的实力,才能保楚王府一段时间的安宁——至于这段时间具体能有多久,说实话,赵珂也不乐观。但,走一步看一步,总比直接躺平,任人宰割好得多。 马车很快到了楚王府门外,赵珂整理了一下衣服,迈开修长的腿,风一般踏进府内。老郑抬眼看了她一眼,根本没有阻拦。 赵珂时常出入楚王府,对这里很熟悉,直接穿过前厅和回廊,去到后院找陈幼澜。 李信不在楚王府坐镇,那么楚王府的最高领导人就是陈幼澜。赵珂必须跟她谈一谈。 “进来吧。”丫鬟通报以后,书房里传来陈幼澜的声音让赵珂进去。 赵珂飞快地在脑子里将准备好的说辞过了一遍,这才深吸一口气,踏进房内。 (本章完) 第八百二十四章 赵珂想多了 如果要问这个世界上赵珂最害怕谁,那么答案只有一个,李信。当初李信恐吓她时那种冷漠又充满穿透力的眼神,几乎在她的心口扎出一个洞来。 但大多数时候,赵珂并不害怕李信。 因为在后来的相处中,她逐渐明白了李信到底是一个什么样人。她知道,只要真诚地对待李信,那么他几乎就是天底下最好相处的人。在楚王府的这几年,她被信任着、被委以重任着,每天都有一种忙碌的充实感。这是她最快乐的时光。 所以,如果有人问,在这个世界上赵珂最信赖谁,那么答案也只有一个。 李信。 哪怕仅仅是为了他,赵珂也愿意拼命去保住楚王府。 陈幼澜正在书房里翻阅着李信留下来的笔记。她并不全部看得懂,但是看到那熟悉的字迹,就忍不住有种仿佛李信在身边的感觉。自从听说李信失踪的消息之后,她就时常忍不住来这里看看。 “赵姐今天怎么突然来了?出什么事了吗?”陈幼澜放下笔记,问道。 赵珂干脆利落地跪了下来,道:“属下自作主张,擅自将楚王府置于险地,请夫人处罚。” 她信任李信,但却不信任陈幼澜。在她看来,陈幼澜是贵族小姐出身,未必懂得什么权谋斗争。如果直接将她痛打了郑涛元的事情和盘托出,说不定会吓到陈幼澜,所以必须得用点手段,巧妙地将事情说出来,顺便再分析一下事情的利害,引导后续往预想的方向发展。 因此,她故意先将事情的严重后果说在了前面,企图先声夺人,震慑一下陈幼澜,乱其方寸。谁料,陈幼澜却丝毫没有上当的迹象,仅仅是目光一闪就恢复了平静,镇定得就像是多年混迹权力场的老油条。 “怎么回事?先说给我听听。”陈幼澜缓缓说道。她倒没有觉察到赵珂的用心,只是觉得现在既然李信不在,她当然就得担起一家之主的责任,守好楚王府,保护好这个家。否则,要是日后李信回来了,楚王府却连个渣都不剩,她哪有脸面见他?于是,她便咬了一下舌尖,用痛觉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赵珂见陈幼澜还算镇定,心中有些意外,不过也只好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早在进门之前,她就将该怎么说辞设想了一遍,如果一会儿陈幼澜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后,斥责她如此过激反应扩大了事态,那她便会将这说辞抛出来。虽然未必能扭转乾坤,但却肯定能增加说服力,让陈幼澜明白利害。 谁料,陈幼澜听过之后,竟毫不犹豫地称赞道:“赵姐何须如此自责?我看,你今天这件事做得漂亮极了。你或许看不懂,但其实这个郑涛元不过是个针对咱们王府的先锋罢了。如果你今天忍让了他,不出三五日,咱们家的产业就没有一家开的下去,早晚要分崩离析了。” 赵珂意外地看着喋喋不休的陈幼澜,脸上有些哭笑不得。 我.....或许看不懂? (本章完) 第八百二十五章 下作手段 赵珂这也算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了。陈幼澜虽然的确心思单纯,但好歹也是陈尹这种老狐狸的亲生女儿,打娘胎里或许就带着几分权谋的天赋。她一听到这个郑涛元去到长一楼找茬,就敏锐地觉察到了问题的关键。 郑涛元不过是个小角色,哪怕楚王现在不在楚王府,那长一楼难道就是他能扳倒的?他凭什么上门找茬?很显然,他背后有人支持。他借了别人的势。 具体这些势来自哪里,或许还需要再合计合计,但是怎么应对却是很明白的。 认怂是不可能认怂的,绝对不可能认怂的。 凡事都有规矩。斗争更是如此。最要紧的就是要让别人知道你不好惹,让人忌惮。就好比在野外碰到了群狼,只要你露出一丝胆怯,狼群就会把你撕成碎片。唯一正确的应对,就是放弃幻想,准备斗争。 “郑涛元这番过来,肯定知道自己的下场了。他就是来讨打的。”陈幼澜想明白了其中的关节,喃喃道,“明天的朝堂上一定会有无数奏章弹劾我楚王府纵奴伤人!一旦处理不好,咱们就麻烦了。” 眼见着陈幼澜自己就领会了所有关节,赵珂预备的满肚子说辞自然也就没了用场,只好尴尬地笑着点了点头。 或许这就是命中注定吧。李信不是个凡人,他老婆也不是省油的灯。 那些想要趁着李信不在欺负楚王府的人,这回怕是要吃瘪了。 赵珂逐渐有些放心下来。 陈幼澜站起身,对屋外叫道:“小铃!小铃!” “在呢。”小铃走到门口应道。 “去帮我把诰命夫人的官服和文书拿过来,我要去见皇上。”陈幼澜道。 小铃也没问为什么,低着头就去备衣服了。 赵珂则是站在原地暗暗点头——她本来的打算也是这个,说服陈幼澜进宫去找当今天下最有权势的那两个人求情。李世民或者长孙皇后都可以。他们这么爱护李信,绝对会站在楚王府的这一边。 先给李世民通通气,到时候他应对朝堂风波自然也就不会措手不及。 陈幼澜一边这么想着,一边起身要出去,却突然看到王贵阴沉着脸出现在书房门口。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他的表情,陈幼澜就觉得事情要遭。 果然,王贵开口道:“夫人,咱们王府被人围起来了。” “什么?”陈幼澜的动作僵在半空,问道,“什么人敢围王府?” 王贵的咬肌动了两下,脸部轮库微微起伏,最后叹口气道:“礼部侍郎郑博文他们家的。三姑六婆都来了,在门口哭呢。” 赵珂恨道:“好歹也是朝廷命官,如何能这么不要脸面?这么下作?” 陈幼澜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咬牙道:“我先去会会,看看情况如何。” 王贵劝道:“夫人,你现在出去可能会被那些腌臜人冲撞。万一伤到你......” “总不能看着他们就这样在门外污我们王府的名声!”陈幼澜坚决道,“你跟我一起去,保护我。”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王贵神色一凛,道:“是。” (本章完) 第八百二十六章 破局之人 陈幼澜带着王贵和赵珂来到王府大门外。 果然如王贵所说,这里堵得水泄不通。郑博文家的一堆亲戚都来了,何止三姑六婆。男男女女都有,女的占多数些,都是些中年大妈,嘴里要么骂骂咧咧,要么哭哭啼啼,热闹极了。再加上那些看热闹的路人,直接将王府外面这条宽阔的巷子堵了个水泄不通。 “来了来了!” 一见陈幼澜现身,一个红衣大婶立即拉拢身边的姐妹上前来,大声嚷道:“楚王府仗势欺人!还有没有王法了!我要为我侄儿讨要一个公道!” 王贵怎么可能让这么个泼妇近了陈幼澜的身?远远地就将其拦下来了,冷冷地说道:“有事就站在这里说,不要往前去撒泼。” 红衣大婶名为钱蓉,本是出了名的泼妇,专业撒泼十余年未逢敌手。但是王贵的眼神实在太可怕,愣是把她吓得顿了一下,气势大减,这泼一下子也就撒不起来了。她只好悻悻地停住脚步。 “楚王府好大的威风啊!”钱蓉稍稍整理了思绪,胆色又大了起来,嗓门大得像打雷,“我好端端的侄儿被你们打成这般模样!你们竟然还如此欺负我等良善人家。我今天就非得替我侄儿要个公道不可.......” 她这么一发声,旁边别的三姑六婆此起彼伏的应和,那场面何止五百只鸭子,怕是五千只鸭子都不止。 陈幼澜气得攥紧了拳头,指甲盖儿都发白,一时间愣是想不出什么话来反驳。 这种事哪有那么好解释?更何况,郑博文家的这些亲属甚至还把重伤的郑涛元给放在担架上抬了过来,就这么明晃晃地丢在楚王府门口。他正闭着眼睛静静躺着,不知道是昏迷着还是睡着,又或者只是装睡着罢了。 这一招太耍赖了。大多数人天然就容易同情弱者。郑博文浑身包着绷带躺在楚王府门口,对比起好端端站在门里面的陈幼澜,显然更弱,也就更容易博得别人的同情。 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人会纠结事情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只会在意郑博文为什么被打得这么惨。甚至于如果陈幼澜态度稍稍强硬地解释一番,那么就会被打上残暴无情的标签:人家小伙子都被打成这样了,你怎么还这么说话呢? “卑鄙。”陈幼澜静静地站着,默默地又在心里骂了一遍。好歹也是朝廷命官呢,怎么能用这么不要脸面的玩法? 她算是回过味来了。今天这根本就是连环套。对方早就算好了,郑博文上门套打,然后煽动民间舆论针对楚王府,朝堂上再搞点内应,写它几十篇弹劾的奏章,民间舆论与朝堂舆论的压力双管齐下,哪怕是李世民也不好硬扛着这么大的阻力偏帮楚王府。 而且,对方或许早已算到陈幼澜会想办法去找李世民求情。搞这么多烦人至极的三姑六婆来包围楚王府,恐怕就是为了拖住陈幼澜,不给她机会做准备。 赵珂静静站在陈幼澜身后,脑子飞快地运转着,思考现在自己该如何破局。 突然,她灵光一现,想起一个人来。 (本章完) 第八百二十七章 道理是不可能跟你讲的 正在赵珂转身打算悄悄离开现场去搬救兵的时候,一声闷雷却突然从不远处的街面上炸过来,清楚地传到每个人耳中。 “哟,许久不来你们府上坐坐,怎么今儿个就突然这么热闹起来了?” 这混不吝的语气...... 赵珂转脸一瞧,正是她想去请的那个人。 得了,这下不用忙活了,等着看好戏吧。 她心中安定下来,笑容也迅速地浮现在脸上。 陈幼澜更是面露喜色,恭恭敬敬地对那个不断向她走来的高大男子行了一礼:“幼澜见过程伯伯。” 程咬金哈哈大笑,一边点头回应一边笑道:“怎么这么久没见,你也没多长些肉?楚王府这么多产业,也不至于舍不得自己这么点吃食吧?听好了,你肚子里这个孩子可是我老程最看重的孩子,你可不许亏待了他!” 陈幼澜展颜一笑,倒真似个儿媳妇一般乖巧道:“幼澜谨遵程伯伯之命。” “嗯。”程咬金满意地笑着道,“多乖巧的女娃儿,嫁给李信这小子真是便宜他了。” 说到这里,他缓缓转头,用那双牛眼扫了在场无数姑婆一眼,仿佛漫不经心实则却微带杀气地问道:“你们还在这里干嘛?哭哭啼啼成何体统?亲王府大门外,是给你们这般撒泼打滚的?” 从程咬金那一声闷雷开始,这帮刚才还嘎嘎乱叫堪比十个养鸭场的妇人们全都哑巴了。 她们只知道奉命过来闹事,哪里想过真的会半路杀出一个拦路虎?虽然她们不认识程咬金,但看看他带着的那一帮壮得跟牛一样的随从就知道,那绝不是一般人家养得起的。 况且陈幼澜称呼对方为“程伯伯”.....长安地界姓程的贵族可不多,能被李信的老婆称为“伯伯”的,那就更是只有一个了。 钱蓉心里怕得要命。但是,她知道,要是自己现在就不敢说话,那么今天这一场戏就白演了。 “程国公来得正好。”钱蓉也是个聪明的,当场跪下,哭道,“楚王府仗势欺人,因为一点小事将我侄儿打成重伤,民妇气不过,所以才来......” 程咬金冷笑道:“打得好。” 钱蓉人傻了。 啊?还有这样的?真就一点表面功夫都不做? “不要哭哭啼啼地做戏了。不过就是郑博文的儿子罢了,打了也就打了。”程咬金嘿嘿一笑,“就算在我老程的头上吧,那又怎么样呢?去找陛下告状吧。赶紧去,我倒要看看郑博文的儿子到底打不打得?若是郑博文不服,让他来我府上亲自说说也行。” 去程咬金府上跟程咬金讲道理?怕是开天辟地以来都不曾出过这般猛人。 说白了,舆论这种事情也看人。程咬金从来都是混世魔王的名声,哪有人敢在背后议论他?他这么大张旗鼓地将此事揽到自己身上,虽然有点过于直接,姿态也显得非常野蛮,但是效果却绝对会好得出奇。至少楚王府不会再直接承受这舆论的压力。 钱蓉则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愣在当场。 程咬金反问道:“还不滚,难道准备留下来等老夫请你们吃军棍吗?都给老子散了!” 最后这一声吼直接把钱蓉吓软了。 (本章完) 第八百二十八章 送礼的理由 正在这帮三姑六婆进退失据,不知道该如何进行下一步时,又一行人来了。 一个管家打扮的中年男子带着一队健仆缓缓分开这帮碍事的姑婆,往楚王府大门外行来。 “哟,这不是老李的管家吗?你来这儿做什么?”程咬金笑着问道。他平时就喜欢各家串门,自然连同人家的下人也熟悉。他早就认出了这管家是李绩家的。 那管家恭恭敬敬地行礼,道:“小的参见程国公。回国公爷的话,小的是奉了我们家老爷的命令,来给楚王妃送补品的。老爷说了,楚王的头一个孩子,可得小心着些,补补身子,才能养好。” “哈哈哈。这大概就叫那什么英雄所见略同吧。我也是这么想的。赶紧抬进去吧。”程咬金仿佛楚王府的主人一般发号施令。陈幼澜和王贵就仿佛默认了这事实一般,乖巧地站在边上,一言不发。 “好嘞!”管家爽快地应了一声,立即开始招呼后面的仆人把几大箱的补品往楚王府里搬。什么燕窝鹿茸啊,堆成了小山。 李绩家的管家完成使命之后便走了。但楚王府的热闹却没有因此平息下来。 尉迟恭家、牛进达家、房玄龄家、杜如晦家.....无数与楚王府交好的家族都派人来送了礼物。理由也五花八门,从送些补品给陈幼澜安胎,到特意来送庙里求来的生儿子的秘方,再到没什么理由,就是想走动走动,送点礼物......反正别问为什么,就是要把礼物放在这门口就对了。 如此热闹的场面自然少不了陈尹这正儿八经的娘家,送了十几车花花绿绿的绸缎,说是给外孙做衣服。王贵都忍不住有点想笑:这十几车绸缎要是真的做衣服穿,穿到孩子成年都够了。 此外还有太子府李承乾也派人前来送礼。连深居简出的宜芳公主都派人来送了一块小玉佩,说是给孩子出生了以后戴。 陈幼澜不断地向这些人道谢,鼻子却是酸酸的,几乎留下泪来。 她当然知道这些礼物代表什么。所有今天来送礼的人家,都是在用行动向那些想对楚王府动手的人表明一件事:我们跟楚王府关系好着呢。你们想动楚王府的话,就稍微掂量一下吧。 程咬金看在眼里,小声地笑道:“傻孩子,哭什么。你是李信那臭小子的媳妇,我们这帮叔伯长辈还能看着你被人欺负?这要是让那臭小子知道了,回来以后怕是连我这几根老胡子都要被他揪掉。放心吧,有我们在,你们楚王府稳着呢。不会让你们娘儿俩有什么闪失的。” “嗯嗯。”陈幼澜强忍着想哭的冲动,轻轻点了点头,一股淡淡的委屈涌上心头——只有在看到了依靠的时候,她才敢在心里委屈一下,不必那般强撑着。要知道,她最爱的那个男人现在还失陷在大漠,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呢!这才是她最关心也最担忧的事情。 络绎不绝的送礼队伍直到一个时辰以后才完全结束。钱蓉等人见势不妙,情知今日这状况必定得不到她们想要的结果了,便灰溜溜地抬起郑涛元,低调地逃走了。 程咬金自然不会阻拦,只是望着这帮人远去的背影,啐道:“下作。要不是老子早就派人盯着长一楼,今天差点还真就着了你们的道......” (本章完) 第八百二十九章 楚王府的保护伞 从李信正式出发那天起,程咬金就特意安排了人手盯着楚王府的各项产业。他倒是也并没有真的觉得会有谁对楚王府动手,只是防患于未然而已。这是一个军事家的基本素养。 直到后来,李信失踪的消息传回长安。程咬金才真的对楚王府上心,每天都要过问情况。 今天郑涛元在长一楼闹出事端来以后,没过多久,程咬金就知道了这件事。他可是老狐狸了,平时乐呵呵地揣着明白装糊涂,耍无赖占便宜罢了。这么明显的局,他眼皮都不用抬就看得一清二楚。 所以,他二话不说就整了整衣服迈步出了程府。出门之前还顺便提醒自家下人道:“给我去李绩、尉迟恭、陈尹....这些老家伙家里通个气儿,就说李信这臭小子不在家,咱们这帮老骨头可得帮他把家看好了。” 于是,这才有了刚才这壮观的一幕。 程咬金看出了陈幼澜脸上的担忧,难得露出几分长辈的慈爱,道:“别哭了。李信这小子你还不知道吗?鬼点子比牛毛还多,区区大漠而已,弄不死他的。你就安心养胎吧。再哭的话,生出来的孩子就不漂亮了。” 陈幼澜一边点头,一边拭泪,任由赵珂搀扶着,回了府内。至于那些堆积成山的礼品,王贵自然会安排人收拾,过两天也会安排价值相当甚至略有超出的礼物回赠。这些事他平时常在做,自然不会有疏漏。 程咬金目送陈幼澜进府,自己也是背着双手,左看右看地跟了进去。虽然他的表情看起来很轻松,但心情却未必。 不管怎么说,那毕竟是大漠啊。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造就出来的绝地。仅靠人力恐怕也...... 他微不可查地叹了口气。 至于刚才被他打发走的那帮人,程咬金则是完全没放在心上。 他向来都是耍无赖混不吝的魔王。楚王府摊上这“仗势欺人”的名声会被人唾骂,但他卢国公要是被骂“仗势欺人”,别人只会反过来劝那个被欺负的人:你怎么好端端的,惹到这尊佛头上去了?真是活该...... 不出意外的话,这一轮攻势就到此为止了。不管后面本来还有多少招,程咬金和李信这一票叔叔伯伯们一出手,那就不可能使得出来了。而且,就算使出来也没用。 关中贵族外加代表皇族意志的太子,这一帮人联合起来跟楚王府站在同一边,谁想动楚王府,那都得掂量掂量。况且,有了这些人当基本盘冲锋陷阵,皇帝也就不会那么容易陷入被动,一旦情况不对,还能出手将所有人都捞下来。 可以说,郑涛元还有他背后的御史台、王家、崔家等等势力,这一回是彻底输了个干净。 不过话说回来,这一局里,王家崔家这些背后势力其实倒没有亏什么。最亏的就是郑涛元,白挨了一顿打,现在连瘸子都当不上,下半辈子只能当个瘫子了。 (本章完) 第八百三十章 李信的火气有点大 大漠。 肉类在高温干燥的天气下,很快地丢失水分。李信背着的那条马腿,不过三天,就差不多变成马肉干了,又干又硬又韧,咀嚼起来腮帮子都发酸。但是,为了生存,他还是不得不硬着头皮吃下去。 当然,只有在饿得实在难受的时候,他才会吃。因为嘴里没有充分的唾液,吃东西就像是一种残忍的酷刑。 灌满的水壶在后面几天的跋涉中又开始逐步减少,最后就剩下一点底。 李信的眼神也从那一场大雨之后的自信满满,逐渐像漏气的皮球一般,变成了今天这般死气沉沉的模样。 能在大漠里遇上一场暴雨,这是很多人一辈子都遇不上一次的事儿。李信遇见了。这却是很幸运。但现在有个更现实也更明显的情况摆在他面前:这样的暴雨短时间内不会有第二次了。 一行七人虽然姑且还没有减员,勉强都在喘气,但这状况恐怕已经维持不了太久。 原本健壮的包宏、高志、狄正业都已经比原来瘦了三圈以上,脱相到亲娘都认不出来。李信和润娘也是形容枯槁。尤其是润娘,本身就是个小姑娘,现在更是一副风吹就倒的模样,精神萎靡极了。 唐俭就更不用说了。本来年纪就大一些,身体就弱一些,现在更是气若游丝,上气不接下气,随时可能断气。 窦梁依然是一行人之中状态最好的一个。但看起来也已经到了快要撑不下去的边缘。身形极度消瘦不说,步伐也不如当初轻灵又稳健。唯一还让人觉得有点希望的就是他的眼神,还是很透亮,像一把将要饮血的匕首,随时都能置人于死地。 李信艰难地向前走着,忍不住冷笑着对窦梁说道:“早就让你自己逃命了吧?你非不肯,现在好了,跟我们大伙儿一起等死吧。” 窦梁勉强笑了笑,没说话。 “你特么笑你妈呢。”李信像吃了枪药一样骂道,“你是不是脑子有病啊?当初让你带着水自己逃命多好。要是你答应我,现在说不定都已经逃出生天,顺便帮我把大仇都报了呢!” 在他的想象中,他这一番破口大骂一定是铿锵有力的。但实际上,因为饥饿和干渴,他的话听起来根本一点气势都没有,甚至完全不像是在生气,反而像是在撒娇。 窦梁的笑容因此变得更加灿烂了一点点。 李信翻了个白眼,暗暗在心里碎碎念道:要不是老子现在没力气,第一个就把你掐死,干,笑笑笑,有什么好笑的? 其实窦梁是懒得解释。该说的他早就说过了——他带着水单独走也不一定就能走出这片戈壁,说不定是不为人知地死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而已,有什么区别? 不过他也知道,李信现在是太烦躁了,所以火气有点大。像这样穿行于荒无人烟的大漠,长时间受到身体和心灵的双重折磨,能维持住没疯掉已经很好了。骂骂人而已,他倒是不介意忍一忍。 (本章完) 第八百三十一章 吃我吧 “阿弥陀佛、耶稣圣母玛利亚、观世音菩萨.......谁都好,求求你们再给我一匹马吧!我发誓,回去以后一定早晚给你上三炷香!” 李信双手合十,虔诚地祈祷。这辈子没信过神的他,从没有这么真诚地希望神这种东西存在过。 当然,他也知道自己这是在想屁吃。 上回能碰上一匹迷路的濒死马儿,那已经是邀天之幸了——别的不说,要是碰到那匹马的时候,它还活蹦乱跳的,呵呵,你猜李信这帮人能不能把它制服?怕是只能跟在它后面吃灰吧。 再说了,那场沙尘暴已经是十来天前的事情了。就算这大漠中真的还有那么几匹因为沙尘暴而迷路的马,现在恐怕也死得不能再死,快要完全晒干了。哪里来那么多可以供养生命的血肉? 窦梁有些好笑地看着李信,奇怪地问道:“阿弥陀佛我倒是知道,不过这耶稣、玛利亚,又是什么鬼?是哪里的神?” 李信没好气地骂道:“是你爹。” 都这时候了,窦梁还有心情关心耶稣?说不定没多久就跟他老人家见面了,有什么可好奇的?干。 窦梁悻悻地耸了耸肩。 包宏舔了舔嘴唇,走上前来,半开玩笑道:“王爷也不必等什么神佛送马来了,一刀把小的捅了就行。就当我请大伙儿吃顿饭。倘若喊一声疼,我包宏也算不得汉子。” 高志也笑道:“对呀。王爷,还有我呢。我也可以请大伙儿吃一顿。就是可能味道不太好。” “可惜了。”狄正业道,“若是早两天吃我,王爷或许还能多吃两口。” 李信没好气道:“滚滚滚滚滚,你们这帮糙汉子,肉都特娘是酸的,咽都咽不下去,怕是得拿棍子直接捅进胃里才行!” “哈哈哈。”众人都笑了起来。 连唐俭都忍不住笑了两声。然而效果之后,他又忍不住有些绝望,心里逐渐生出一个可怕的念头:“其实....也不是没有道理,如果能杀一两个人.....” 他没敢继续想下去,赶紧在心里念了几遍不知名的经文,暗道:“这不是人干的事。估摸着,我会死在最前头,这一身血肉倘若他们有用,倒是可以给他们吃了.......” 唐俭的目光变得有点灰暗。 李信踹了带头胡言乱语的包宏一脚,正准备起身继续赶路,却看到润娘小心翼翼地凑过来,轻声说道:“王爷......要不试试吃我吧......我的肉应该不酸。但是,我有点怕疼,你一定要快点把我杀掉。死掉就不会感觉疼了吧.......” 那一瞬间,润娘认真又决绝的表情击中了李信。 她还在絮絮叨叨地说些什么,但李信已经听不清。他忍不住将这娇小的人儿用力搂在怀里,自己则放声干嚎起来,浑身上下每一块肉都觉得痛,好像被成千上万把刀子切割着。 其他人都静静地站在这戈壁上仿佛永不停息的风沙中,就像没有生命的石雕。 (本章完) 第八百三十二章 生命最后 李信也说不上来自己是什么心情。反正就是在听到润娘说那些话的瞬间,他心里有些东西直接碎了一地。 他不能面对这样的自己。 刚才包宏说那些话的时候,他真的一点都没有当真吗?润娘这么认真地请求他把自己吃掉的时候,他在想什么呢? 李信看到了自己最丑陋的样子,从内心身处蔓延开来的痛,让他觉得自己就像堕入岩浆当中,每一寸皮肤都被烧焦了千百遍。 “求求你不要再说这样的傻话。”李信将润娘抱在怀里,失魂落魄地说道,“我们会一个一个地死掉。但都会是死在这天地的手里,而不是死在自己人手里。人就是人,像个人一样活着,也得像个人一样死掉......” 润娘不知道自家王爷在说什么。她也没有在认真听。她只是觉得王爷拒绝了她的提议,心里有点失落。 当然,也松了口气。她毕竟是真的很怕痛。 那天那匹马的惨状还时常在她脑海中复现。刚才说那些话之前,她也认真地想象过自己会不会也变成那样,甚至还认真地担心过,王爷会不会觉得自己不好吃。 她很害怕。但还是把话说出来了。 李信静静地抱着润娘坐了很久。 死亡的阴影就像一个不断收缩的包围圈,将戈壁滩上这几个渺小的人类圈了起来。他们一直试图忽视这一团阴影,但现在,他们无法回避了。 “没想到老夫最终的归宿竟然在这里。”唐俭笑嘻嘻地自嘲道。 狄正业想说点什么,打打气,但最终却没能说出口。 包宏和高志更是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 窦梁看了众人一眼,独自向前走去。 李信开口问道:“你去干嘛?” “你们都走不动了,那就我走吧。”窦梁笑道,“我还有些体力,还能继续向前走一段路。如果我路上碰到什么好东西,那就带回来给你们,如果没有......那我们就下辈子再见吧。” “你还能走多远啊?”李信问道。 窦梁哑然失笑,摇了摇头,道:“也没多远了。”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也就剩一口气没散而已。 李信点点头,道:“也别走太远了。走两步就回来吧。” “也没必要对死一块儿这么有执念吧?”窦梁笑道。 “谁要跟你死一块儿?”李信没好气地骂道,“我怕你走太远,自己碰见好东西吃得活蹦乱跳了,我们这帮人却等不到你回来,全死了。那我特么多冤得慌?” 众人都笑起来了。 窦梁更是满脸无语,笑容僵在脸上:让他单飞的是李信,现在让他一块儿死的还是李信,特么的.....李信这么难搞吗? 他哼了一声,缓缓向前走去,身影逐渐缩小,变成一个黑黑的点。 李信认命地躺倒下来,大字型躺在热热的沙地上,看着头顶蔚蓝的天空。 你真别说,虽然戈壁滩恐怖得一笔,但是这里的天却实在是美极了,蓝得清澈又纯粹。 或许,死在这样的天空下,变成一具破败的骸骨,也是一件挺浪漫的事情吧。 (本章完) 第八百三十三章 绿洲 但是...... 干,果然还是很不甘心,很不想死。 尤其是一想到远在长安的幼澜,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 李信的思绪变得越来越活跃。 只可惜,他终究是个普通人。情感翻涌上来以后只会觉得悲伤,而不会因为这悲伤而生出什么特殊的力量,然后一口气走出戈壁滩什么的。 太遗憾了。 一切都太遗憾了。 李信将身子蜷缩成一团,闭上眼睛,打算好好睡一觉。如果幸运的话,这一觉直接跟死亡连起来就好了。 这样迷迷糊糊地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突然听到了踏踏的脚步声。 “绿洲!绿洲!”窦梁兴奋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宛如雷电般撕裂了李信心中的黑暗。 什么? 他一骨碌翻身坐起来,顺带着惊醒了躺在他身边的润娘。 唐俭也睁开眼睛,道:“什么?老夫没听错吧?绿洲?” 李信定睛一看,那个正在不断向他们靠近的人影,正是窦梁。他用力地挥动着双手,示意他们快点起来跟他走。 “我不是死到临头开始产生幻觉了吧?”李信转向高志问道。 高志摇摇头,道:“不是幻觉,我也看到了。” 李信愣了一秒钟,赶紧起身,道:“那还愣着干嘛?赶紧走啊!” 几人窸窸窣窣地起身,互相搀扶着向窦梁走去。 在窦梁带路下,他们走了没多远,竟然就真的看到了一片绿色。这是李信失陷大漠这么久以来,头回看到这么令他感到兴奋的绿色。 李信一边向前走,一边忍不住庆幸——好在最后窦梁站出来继续向前走。 谁能想到在绝望的前头,还有这样一块希望的绿洲? 老天爷,你是真特娘的会玩。差点就把爷给玩死了! 真的看到绿洲以后,众人精神振奋之下体力都有所回升,没多久就真的来到了一片湖泊边。 包宏兴奋地鬼叫一声,就跪倒在湖边痛快地喝起水来。李信慢吞吞地走过去踹了他一脚,笑骂道:“悠着点,别把肚子喝破了。到时候没把你渴死,反倒喝水喝死了,那可就搞笑了。” 包宏笑着点头。 润娘自己喝了一些水,便用水壶装着水,送到唐俭面前。唐俭正没力气把自己挪到湖边呢,当即微笑着接过水壶,痛痛快快地喝了半壶,然后把嘴一擦,感激地看着润娘道:“多亏你了。” “唐大人不必客气。”润娘甜甜地笑了笑。 李信喝了个水饱之后,忍不住摸着肚子眯起眼睛道:“要不怎么说人性就是贱得慌呢?以前就没觉得水这么好喝过。现在喝点水都觉得要幸福死了。” 窦梁也喝了许多水,正想开口说点啥,结果打了个悠长的嗝,逗得众人哈哈大笑。 这时候,早就跳进水里的狄正业却突然抓着一条鱼钻出来,叫道:“这水里竟然还有鱼!哈哈,好大!” “那还废话什么?全给爷抓上来!”李信大手一挥,下令道。 “属下遵命!”狄正业将手中这条大鱼抛到湖边,又一个猛子扎了下去。 (本章完) 第八百三十四章 当野人 李信坐在湖边的时候,想明白了很多事:或许从一开始,他们就偏离了方向,越走就离官道越远,现在更是已经不知道身处什么人迹罕至的所在了。 正因如此,他们一路上除了一个迷路的突厥士兵和一匹迷路的马儿以外,再没有碰到什么生灵——不管怎么说,如果是真的在不断靠近官道的话,一路上应该会碰到越来越多的人才对。 这片绿洲显然人迹罕至。湖里的鱼也不知道生长了多久,个个都肥美极了,还不怕人,傻乎乎的,狄正业等人一下子就捞上来五六条,全都丢在湖边,活蹦乱跳着。 李信摇摇头,停止了胡思乱想,还是先吃饱再说。 窦梁靠着传承自燧人氏的钻木取火生起了一个火堆。包宏和高志不等李信吩咐就把鱼料理干净,架在火上烤了起来。 李信看着他们的行动,突然来了灵感,将那个来自突厥士兵的头盔翻过来当成锅来用。正好可以煮点鱼汤喝喝。 烤鱼虽然好吃,但人体或许就是有些什么特别的机制。在长途跋涉之后,总想来点鲜美的汤,治愈能力乃是一绝。 须臾,鱼汤好了,烤鱼也好了。 李信从湖边的树上摘下几片叶子,折成碗的形状,舀了点鱼汤送到唇边。这鱼汤一沾唇,他的目光都陡然发亮——太鲜美了。没有任何调味,但是出乎意料地鲜美。 他赶紧又弄了几个碗,给唐俭和润娘各舀了一点鱼汤。两人分分钟喝了个精光,脸上的笑容也更精神了。 虽然鱼汤却是有种神秘的治愈能力,但营养价值倒确实不太高。毕竟蛋白质在水里的溶解度可是不太好,想要恢复身体最终还是得把肉吃下去。 李信吃了一整条烤鱼,外加鱼汤里的一大半鱼肉,这才感觉自己仿佛重生一般,对死里逃生这件事也有了些实感。 这次,他们是真的活下来了。 至少短时间内不用再为了水源和食物而发愁。 暮色降临。火堆依然烧着——湖泊附近的树林还挺茂密的,倒是不愁没有柴火烧。 窦梁悄悄地坐到李信身边,看了闭着眼睛躺在地上的李信一眼,低声问道:“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李信随口道:“什么怎么办?” “跟我装什么傻?有意思吗?”窦梁翻了个白眼道。 李信沉默了一会儿,翻身坐起,叹了口气。 虽然短时间内是没有问题了,但他的,不,他们的面前,还摆着一道无法回避的难题:下一步怎么办?怎么才能回到大唐?总不能就一直在这荒无人烟的绿洲里当野人吧? “没办法走的。”李信终于开口,一边说一边摇头,道,“我们没有马匹,行动力太差了。如果冒险离开这绿洲,说不定又会迷失方向,一样回不去。” “你的意思是咱们就这么呆着了?”窦梁皱起眉头说道。虽然说他是个心无挂碍的杀手,但杀手也爱花花世界啊。天天在这里当野人抓鱼玩,他可不干! (本章完) 第八百三十五章 自欺欺人 李信看了窦梁一眼,忍不住笑了笑道:“今天之前,咱们考虑的问题可还只有明天到底还能不能活着呢。怎么你一吃饱就开始恨不得飞回大唐了?哪儿有那么容易。” 窦梁一时语塞,便叹了口气。 李信望着不远处,篝火映在他眼里跳动着:“现在只能一边想办法一边等等看咯。” “什么意思?”窦梁问道。 “这时候,朝廷那边的人应该已经收到咱们出事的消息,派人过来救我们了吧?”李信笑着摊了摊手,道,“就算以为我们死了,也总该来替我们收个尸什么的。” 窦梁道:“可是沙漠这么大。万一他们找不到我们呢?” 李信叹道:“所以我说要一边想办法一边等咯。这绿洲好歹是块安全的地方,有吃有喝,咱们在这里待着总不至于渴死或者饿死,但是贸然离开这里去寻找出路就不一定了。可能用不了几天咱们就死透了。所以,离开这里之前一定要做好万全的准备,想好找出路的办法。” “那你有办法了吗?”窦梁耿直地问道。 李信翻了个白眼:“我要是有办法就不在这里睡觉了。” 窦梁不屑撇了撇嘴,道:“那你说这么多不就都是废话了?意思就是在这里先苟着,等看看会不会有人来救呗?” “对。”李信爽快地答应,然后干脆躺下闭起了眼睛。窦梁无奈地看了他一眼,只好也起身又另找了块平整的地方躺下。 沙漠绿洲里一般没有什么大型猛兽,所以席地而睡就可以。 自从失陷大漠以来,李信已经很久没有睡过这么香的觉了,睡得仿佛不省人事一般,一个梦也没有。等他醒来时,发现润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跑过来坐在他身边,手里还拿着一个大大的树叶给他打扇子。 李信微微笑着起身,捏了捏润娘的小脸,道:“有这空不如自己也好好休息一下。看看你,脸上都没肉了。” 润娘笑道:“瘦些也好,清爽。” 李信不置可否。 虽然说他目前的打算就是暂时在这地方等看看有没有人会来救援,但另一手准备却是不能不早点做起来。 假如说他们过一段时间需要出发寻找出路的话,为了最大地提升生存概率,他们必须现在就开始储备充足的食物和水。 食物很简单,从湖里抓鱼再晒成鱼干就行。包宏、高志几人都水性精深,抓鱼不在话下。晒鱼的架子更是简单,砍几棵树,劈几条树枝搭一下就行。 但是水就比较麻烦了。李信他们只有两个水壶外加一个头盔能装水,水容量有上限。想要带更多的水,他们就不得不自己用木头造容器。 这事儿可比单纯的抓鱼和晒鱼有技术含量。往往两三天才能做一个稍稍靠谱一些的木头水壶。 虽然大家都充满热情,干得热火朝天,但李信的心里却隐隐有一个声音,在不断地告诉他真相:他们已经没有勇气离开这片绿洲了。所谓的准备只是在自欺欺人而已。 (本章完) 第八百三十六章 细品绝望 李信闲着没事的时候,会沿着绿洲的边缘溜达。 这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 仿佛有个无形的屏障将绿洲笼罩住了。一线之隔,屏障之外是漫天的黄沙和死寂;屏障里面却是生机勃勃,虽然说不上鸟语花香,但是好歹有那么点世外桃源的味道。 李信眯着眼睛向远处眺望的时候,忍不住问过自己:你还敢走出去吗?走进这片风沙之中? 沉默和犹豫再久,他的答案都是不敢。 跟这片戈壁搏斗了将近半个月之后,他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了它的可怕,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渺小。他在无尽干涸之中的挣扎,肉身上剧烈的折磨,这片戈壁都好像没看到一样,不给任何回应。 他差点以为自己真的要死第二回了。 抱着这样的心情,不管准备多少鱼干和水,他都不觉得自己已经做好了再次进入风沙之中寻找出路的准备。 而且,最关键的一点在于他们只有七个人,不管是背食物还是背水,负重都是有上限的。尤其是对于水来说,本身就沉。他们自制的木头水壶更加沉,又沉又装不了多少水。哪怕人人都带上两三壶水,那也坚持不了多久。 所以,在制作鱼干和容器的过程中,李信逐渐明白了一件事。 或许他们已经不可能靠自己离开这片戈壁了。他唯一的希望就是或许李世民会派人来搜救。包宏他们也未必看不明白这一点。满怀热情地抓鱼、晒鱼干,或许也只是他们为自己找的一点消遣活动,仿佛自己真的在努力积累求生的希望,从而稍稍缓解心里的焦虑,以免彻底陷入绝望之中而已。 而且,这几天以来,包宏等人对抓鱼的热情已经出现了很明显的下降。他们也开始倦怠于这种仿佛可以逃生的幻象了. 绝望的阴影开始笼罩着大家,只有唐俭的心态还算好。他闲着没事就开始教润娘读书,用树枝在地上写字——虽然润娘跟着李信学会了很多字,但都不系统,而且李信的水平哪里比得上唐俭这正儿八经的儒生? 日子这样一天天地过去。 最开始,李信觉得最多半个月,他们就会被人找到。后来,他觉这时间应该要放到一个月吧,毕竟这戈壁滩是那么宽阔,几乎无边无际。再后来,他忍不住开始怀疑——李世民到底有没有派人出来搜救他们?难道说,非常轻易地就将他们都给放弃了吗? 也是,都过了这么久了,朝中肯定都以为他们已经死了吧?光是为了收尸的话,实在是没有必要费那么大的力气。装模作样地搜一搜,就可以撤回去了吧? 李信自嘲地笑了笑。 幼澜听说这些事以后会哭吗?肯定会的吧,哭得两只眼睛发肿。说不定还会去宫里求李世民再花力气搜一搜......长孙皇后会帮我好好安慰她的吧? 也不知道王贵会不会背地里为我哭一哭?程咬金那个老流氓呢? 想到这些人,李信突然有点想象不出他们哭的样子。 或许,他们不会哭吧。 (本章完) 第八百三十七章 马蹄声 最后的最后,李信彻底放弃了。 他们就像是被全世界遗弃了一般,在这片与世隔绝的绿洲上。可能根本就不会有人找到他们了。 李信开始想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就连将这块绿洲赐给他的老天爷,都承受了他太多的腹诽——如果不打算让他们获救,不打算让他们重回大唐的话,为什么又要给他们这块绿洲呢? 让他们在苟延残喘中,再一次细细品味绝望吗? 真特么操蛋。 晒鱼干和制作容器的工作早就停止了。包宏等人最喜欢做的就是在树荫下睡觉。窦梁则是无头苍蝇一样地在这绿洲里到处溜达,仿佛想找到一条通向大唐的密道。最正常的是唐俭和润娘。 唐俭肚子里的四书五经,成为了他和大唐之间若有若无的联系。虽然相隔千里万里,但他依然能从一遍遍地默诵经书中,汲取到来自大唐的文明力量。他的精神也因此变得更加稳定而坚固。 跟随他认真学习的润娘也尝到了这种好处。因此也守住了自己的平常心。 李信看着这一老一小,有时候也会忍不住想:或许所谓的读书明智不是虚言。心灵上的强大的确与阅读息息相关。于是,他也开始冷静下来,给众人说起了故事。借着说故事的机会,他开始回头审视自己的看过的书,终于也得到了几分内心的平静。 而精彩的故事也安抚了包宏、高志、狄正业、窦梁这几人烦躁的内心。有时候他们甚至能因为情节而开怀大笑起来,暂时忘却了自己糟糕的境况。 李信忍不住想,或许这样的生活也不错,就好像是隐居在什么深山老林里一般。只要忘记这片绿洲外是无边的荒漠,忘记他们现在是无法回到大唐而不是不想回到大唐,那么谁说就不能当自己是“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的陶渊明呢? 就这样,太阳东升西落,每天照常升起。李信有时候看着日出都会忍不住想——这玩意儿真的每天都从东边升起吗?那为什么当初没有带着他往正确的方向回到官道呢? 想想又忍不住有些怨言,他只好赶紧停下来,免得影响好不容易冷静下来的心境。 最开始的时候,大家还会数一数日子,看看到底过了多少天。后来发现,根本没意义,因为没有参照物,连数得对不对,有没有少算一天都不知道,那还有什么必要数?于是,众人便浑浑噩噩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就在李信彻底放弃,开始琢磨着这么才能开开心心地在此地度过余生时,窦梁气喘吁吁地回到了众人面前。 “有马蹄声。”他的呼吸尚未喘匀,但是声音清楚得一塌糊涂,好像一头野牛般蛮横地撞进每个人的心底。 马蹄声。 他们可没有马。 “你没听错吧?”李信仿佛很平静地反问道。但他的耳朵分明已经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窦梁翻了个白眼:怀疑杀手的耳朵,这简直就是在质疑他的人格。 (本章完) 第八百三十八章 不能往前 唐俭起身走了过来,道:“这里乃是突厥地界。就算真的有马蹄声,也大概率是突厥人的骑兵。” 包宏等三人围过来,一言不发地看着李信。他们的行动取决于李信的命令。 李信看了窦梁一眼,缓缓道:“只要是真的马蹄声。管它是什么人呢。就算是突厥士兵,大不了就把他们全杀了,正好把马抢过来。这样一来,我们也就可以出发了。” 只要有马作为运力来运载粮食和水,走出沙漠的概率就能大大提升。实在碰到绝路还能靠杀马来勉强维持,就好像李信他们曾经做过的一般。 “对方有多少人?”李信认真问道。 窦梁摇摇头,道:“我怎么会知道?” 李信翻了个白眼,道:“你不是耳朵很灵的嘛?” “灵也有个限度吧!你妈的。”窦梁骂骂咧咧道,“声音至少来自一里外,我要是能靠听知道有多少人马,那我......那我.....”他那了半天也没那出什么来。 李信摆了摆手,示意他别说了,然后低头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决定:干了。 去他妈的陶渊明! 去他妈的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 能回到大唐的希望就摆在面前,难道真的就不敢去看一眼?就算是突厥骑兵,流落到这沙漠深处来,人马肯定也多不到哪里去,说不定也是迷路的倒霉蛋。有窦梁这个专业杀手在,就算正面打不过,还不能想办法先暗杀几个? 再说了,包宏、高志几个也是王府的老兵了,纵然武艺未必有窦梁那么高,但是也是精通战场杀人术,以一敌他二三人应该不在话下。 不管怎么想,都觉得这件事是大有可为的。 虽然这段时间李信不断自我欺骗已经快要成功了,连他自己都快真的发自内心地觉得未来就在这片绿洲终老是个不错的选择了。但是,假的就是假的,太脆弱了。 仅仅是一个小小的,有马蹄声的消息,就将这幻想砸得粉碎。 李信道:“拿上粮食和家伙,准备干大事去了。” 窦梁露出一个笑容。包宏等人也是欢呼一声,赶紧去将自己的家伙带上。不得不庆幸,他们在沙漠里走得最艰难的时候也没有放弃自己的武器,否则他们现在或许就得拿着木棍去和别人干仗了。 不丢弃武器是士兵身体深处的本能,不管什么状况,都绝不能放下武器,除非投降和死。顺带一提,楚王府的兵,从不向别人投降。 片刻之后,众人整装待发,连润娘都拿了根木棍在手里——他们几个男子倾巢而出,总不可能把润娘和唐俭单独扔下吧?干脆就一块儿带着了。唐俭一寻思也是,罢了罢了,要死就一起死吧。 窦梁的耳朵最好,走在前面带路,包宏等人跟在后面,将李信、润娘和唐俭包围在中间。 很快,连李信都开始听得到马匹的嘶鸣声——看样子对方并没有在活动,而是停下来休息了。 狄正业侧耳听着听着,突然停下来,道:“不能往前走了。” (本章完) 第八百三十九章 关中话 李信奇怪地看了狄正业一眼。 “听这个声音,对方至少有一百人。”狄正业咽了一口唾沫说道。 窦梁没有出声。他没上过战场,光是听声音并不太能判断出马的数量。但是他知道,狄正业是上过战场的,而且经验丰富。既然这家伙说翻过前面那个沙丘就能看到一百人马,那么那里怎么着也得有个八十人马。 这俩数字听起来差别挺大的。但实际上也没有那么大。因为不管是一百还是八十,李信这一行人都对付不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李信身上,顺带着也把他们的命运也压在他的肩上。 李信舔了舔嘴唇。 向前,如果暴露了行踪,他们七个人肯定跑不过几十匹马。这回可没有沙尘暴救场了,简直必死无疑。 可要是撤退......那未免也太不甘心了。而且回去之后又要面对无尽的绝望,简直比死还折磨人。 李信想了很久,最后道:“我们在这里等等吧。” 窦梁露出一个迷惑的神情:这叫什么决定? 李信抬头望了望前面这个沙丘,道:“连我都能这么清楚地听到马的声音,我们跟对方的距离应该很近了,最多不过几十丈。现在将近傍晚,对方在这个时候停下,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打算在这里休息一夜。” “我们完全可以在这里等着。我就不信他们这多人不用吃喝拉撒。总会有落单的人来撒尿拉屎吧?到时候咱们把落单的人抓起来问问,就知道他们到底什么情况了。如果实在没有的话,等到天黑,他们都睡着了,我们也能趁夜翻过去看看情况。如果确实拿不下来的话,也可以再退回来想想办法。” 唐俭点点头,道:“这个法子倒是稳重。” 窦梁并不是很喜欢这个办法,但他也说不出更好的。如果对方人少的话,他倒是可以靠着杀手功夫,从对方的视觉盲区找到接近侦查的路线。但是对方现在是有几十人,人多眼杂,根本没有什么盲区。 而且,这地方还是漫天黄沙的大漠,背景色太单一了。他也没办法好好地潜行。故而也就不敢冒险一个人翻过沙丘去看。他们一行人之中的任何一个人暴露,结果可能都是全军覆灭。 于是,李信等人就在沙丘背后坐了下来。空气很沉闷,没有人说话,只隐约有马的声音和人的声音混杂在一起,像蚊子的哼鸣。 正在李信认真地在心里推演着到底该怎么把这伙人分散开,好逐个击破顺带着抢走他们的粮食和马匹时,唐俭的表情突然有了些变化,时而眉头紧皱,时而眉头舒展。 “不对劲啊......”他缓缓说道。 李信从想象中回过神来,奇怪地看了唐俭一眼。 “你仔细听。”唐俭一手放在唇边示意大家安静,另一只手指向天空,让李信认真听空气里飘来的声音,“为什么这帮突厥士兵......说的是关中话?” (本章完) 第八百四十章 我找到楚王了 李信光注意马了,从没注意过马声中混杂的人声在说什么。而且很神奇的是,经过唐俭这么一提醒,原本听起来像是叽里呱啦的鬼话竟然真的变得有点像关中话了。 “我槽,真是关中话。”李信下意识道。 唐俭点点头。 “不对啊。突厥人怎么会说关中话?不是说只有他们的贵族才会学咱们大唐的语言吗?怎么普通小骑兵也开始学了?”李信狐疑地看了唐俭一眼。 唐俭摇摇头,正要说什么,却突然被窦梁捂住了嘴。 “嘘。有人来了,正在向我们靠近。”窦梁神情严肃。他对单个目标的判断是很准确的。 李信等人都紧张起来,纷纷将身子紧紧贴在沙丘的阴影里,生怕被人发现。 窦梁弓起身子,像一把蓄势待发的强弓,随时准备射出致命的一箭。哪怕是李信这样不通武艺的家伙都看得出来,他这回是打算全力以赴了。 如果不是因为气氛不太合适,李信真想问问窦梁:当初你要杀我的那一次,有这么认真吗? 正在李信这么想着的时候,窦梁突然毫无征兆地动了,攀越、出手、制服,闪现般捏住了那个士兵的喉咙,不许他发出声音,然后勒住他的脖子,将他拉到了沙丘下的阴影里。 一连串的动作在一个呼吸间就完成了。 “牛逼。”李信看着再次出现在自己身旁,脸不红气不喘的窦梁,不禁由衷赞叹。 窦梁还没回答,就听到唐俭道:“别说了,你们快看!这不是大唐的军服吗?” 李信自不必说,还没想起看这个士兵呢。而窦梁则是因为光顾着要不留痕迹地生擒这个士兵,也完全没注意这个士兵本身是怎么回事呢。在那种状态下,他眼里只有自己的目标部位而已,对方穿什么衣服,根本就不在他关心的范围内。 可如今唐俭这么一说,他们低头一看:啊?还真是标准的大唐盔甲! 那个懵逼的士兵在经历了最初的惊惶无措之后,也很快看清了自己周围都是些什么人,目光中爆发出光来,呜呜呜地哼唧几声,似乎要说话。 出于谨慎考虑,李信在让窦梁松开手之前,还是认真地警告这个士兵道:“我这就松开你,但是你别给我大喊大叫啊!我警告你!安分一点!好好讲讲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完,他对窦梁使了个眼色。窦梁点点头,把手一点点地挪开了。 士兵果然没有出声,而是沉默地拨去了身上和脸上沾着的沙子。 李信松了口气,开口问道:“你们到底是......” 然而,他的话尚未问完,就听到这个士兵突然放声大喊道:“我找到楚王了!” 话音刚落,他就被窦梁闪电般地打晕了过去。 “我日。这是搞什么。”李信破口大骂,正打算赶紧逃之夭夭,耳边却已经传来剧烈的声响,显然是大队人马行动起来的声音。 对方的行动非常快速,几个呼吸间就出现在了沙丘顶上。 李信抬头一看,竟然正对上两道熟悉的身影。 (本章完) 第八百四十一章 怀抱 虽然沙丘之上的那两道身影背着光,但是李信还是一下子就认出其中一道身影属于崔盈盈。在他想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到底如何之前,崔盈盈已经飞快地翻身下马,顺着陡峭的沙丘向他跑来。 崔盈盈跑得很急,不小心绊了脚,眼看着就要一路滚下来了。李信下意识地向前紧赶几步,张开双臂想接住她。但很显然,他低估了崔盈盈从那么高的地方跑下来的冲力,直接被那娇小轻柔的身子撞倒。 李信向后摔在松软的沙层上,双臂紧抱着崔盈盈。 “你疯了?这么跑下来也不怕摔着.......”李信忍不住这样训了一句,随后又看向窦梁骂道,“你特么不是身手好吗?不知道上去接着,还得我自己来?你也不看看我的身板接不接得住!” 虽然说沙地很软,但被这么撞倒一下还是总让人觉得关节发疼,几乎散架。 窦梁不屑地翻了个白眼。连他都看出来崔盈盈并不想被他接住,也不想第一个扑进他的怀里,所以他才没动作。怎么李信还反过来骂他?这种时候不是应该给兄弟竖个大拇指,夸一句干得漂亮吗? 李信抱着崔盈盈,确认她没有受什么伤以后,便打算将她推开,好好问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他却突然听到了她的哭声。 崔盈盈从扑进李信怀里以后,就一直紧紧地搂着李信的脖子,把头埋在他的胸口,一动不动的。眼泪顺着她的眼眶不断流出来,哭声无论如何也压抑不住。满肚子委屈和庆幸混合在一起,化成滔天的浪潮将她吞没。 “你......没事......你还.......活着.......真是太......好了......” 崔盈盈一边抽噎一边说这句话,搂着李信的双臂下意识地更用力了一点,将李信抓得更近,仿佛怕他下一瞬间就会神秘消失。 李信心中不由得生出一股异样的柔情和心疼——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崔盈盈到底经历了什么,但她之所以出现在这里,很显然是因为他。 另一道身影对李信的心情显然没有崔盈盈那么迫切。他骑着马从沙丘侧面下来,直到李信身边才下了马。他蹲下身子,看了看抱着崔盈盈这个大美人的李信,促狭地说道:“美人恩重,你可小心担待着点。否则,老夫可要替陛下好好教训你一顿了。” 李信一边轻拍崔盈盈以示安抚,一边忍不住无奈苦笑道:“秦叔叔,你还是先告诉我到底怎么回事吧。” 秦琼笑道:“不急,你再好好安抚一下你夫人吧。” 李信闹了个红脸。崔盈盈则是占了低头的便宜,没让人们看见她的脸色。但是,被长辈调侃却也的确打断了她的情绪,让她逐渐冷静下来,最后不好意思地止住了哭泣,赶紧从李信身上下来。 李信因此坐起身来,看见周围密密麻麻地围了许多王府护卫还有大唐士兵。他这才从心底里涌出来一股难以言说的痛快:他这波是真的活了!真的活了! 淦! 呜呜呜呜..... (本章完) 第八百四十二章 幼澜姐,早就知道了 既然得救,李信这几人自然是跟秦琼等人的部队合为一处过夜,准备明早就出发返回。 夜里,众人围着火堆。秦琼将李世民下令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事情说了一遍。李信听完,沉默地往火堆里添了一把干树枝。 都说帝王无情,但是李世民对李信真是有情有义到极致了。一听说他失陷在大漠,二话不说就派五千大军来搜救,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这种话都说出来,可见其决心。这份恩情,李信都不知道该如何报答。 秦琼笑了笑,有些庆幸又有些自责地说道:“不过说实话,我以为你早就死了。半个月前就开始想着要回长安的事......幸好没回去,否则将来我有何面目去地下见你爹?” 李信苦笑道:“秦叔叔不必如此自责。你来这大漠也搜了快两个多月,想要放弃也是正常的。五千大军每在这里多待一天,都是海量的军费。就为我们几人,的确不值得。” 茫茫大漠,要搜一个人,谈何容易?能坚持搜救已经很难得。难道一天搜不到李信,秦琼就在这大漠多呆一天?李信很清楚这些道理,当然不会责怪秦琼。 秦琼得到了李信的谅解,显然心里稍稍宽慰了几分,又笑着说道:“说起来,你今天能碰见我,也是多亏了你夫人。都是她苦苦哀求我,我才决定多搜一个月,同时把搜救范围再向大漠深处延伸五百里。” 李信转过头看了崔盈盈一眼。她低着头,目光紧盯着火堆,仿佛那火里藏着什么让她舍不得移开眼睛的秘密。李信笑了笑,将她的手又握紧了几分——没错,从崔盈盈扑进他怀里以后,他就拉住了崔盈盈的手,没有松开过。 从长安到茫茫大漠,光是看她脏兮兮的小脸和凌乱的头发,谁能想到这曾经是一个顶级世家养尊处优的姑娘?连秦琼都已经打算放弃了,她还哀求秦琼继续坚持一下....... 李信怎么可能到这一步了还看不懂崔盈盈的想法? 崔盈盈心跳的很快。在找到李信之前,她根本就没想过要如何面对他。她做得最多的心理建设反而是:万一见到的是李信的尸体,那该怎么办? 坦白来讲,她其实也没有对将李信活生生地找回来这件事抱有什么太大的期望,甚至于直到此刻她依然觉得有点如在梦中。只有那只被李信拉住的手在不断传回温热的触感,让她感觉到有那么一点真实。 李信真的被她找回来了,活生生的,活蹦乱跳的......她这么想着,差点又有落泪的冲动。这么久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 “放心。幼澜应该不会生你气的。”李信见崔盈盈低着头不说话,还以为她在担心回去以后该怎么面对陈幼澜,便低声道,“回去之后,我会亲自跟幼澜解释这一切,让她接纳你的。” 崔盈盈愣了一下,微微一笑,忍不住凑到他耳边笑道:“其实,幼澜姐早就知道我的心思了。” (本章完) 第八百四十三章 真神之子 崔盈盈是真不忍心看李信那副憨憨的模样,所以也就大大方方地说了。李信眨了眨眼,突然就想明白了很多事,不由得嘴角上扬,灿烂地笑起来。 不过,这笑颜刚刚展开,就被他强行收住,转为恶狠狠的样子道:“好哇,你们两个,串通起来骗得我团团转,弄得我那时候还想不明白幼澜为什么会给我出这么个主意......” 崔盈盈不好意思地转过头直笑,心里却小声说道:明明是你自己笨......新婚之夜还跟我谈什么生意...... 想到这事儿她就心塞。 秦琼笑着看面前这对年轻男女玩笑,心里满是痛快。没有什么比李信还活蹦乱跳更令人感到愉悦了.......相信长安城里那帮老兄弟,恐怕都以为李信死了吧?要是让他们知道李信这祸害还活着,他们或许会哭着骂骂咧咧呢......哈哈哈哈,想想都好笑。 李信和崔盈盈正说着话,突然有个人站起来走到他们跟前跪倒,嘴里说着大唐官话道:“尊贵的真神之子,穆兰向你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崔盈盈吃了一惊,下意识地往别的地方躲。李信则是愣愣地受了这个礼,转向秦琼问道:“怎么有个突厥人?” “在这大漠里找你,难道不用突厥人当向导吗?”秦琼耸了耸肩,道,“这次一共来了五千兵马,分成五十只小队,一路沿着官道西侧往大漠深处搜寻。每只小队都带着突厥人当向导的。” 李信似懂非懂,奇怪地问这个自称穆兰的突厥男子:“不过......为什么你叫我什么真神之子啊?” “能在大漠深处生存将近一百天,一定是真神在天上保佑你!你就是得到真神眷顾的真神之子!”穆兰认真地说道,“我作为真神的虔诚信徒,必须向真神之子表示臣服。” 李信苦笑道:“只是运气好,碰到了一片绿洲而已。我也没想到沙漠深处能有这么大一片湖,湖里还有鱼。” “哈哈哈。或许真是老天爷在冥冥中的庇护吧。”秦琼笑道,“你这祸害,怕是注定要贻害千年。” 李信无奈地两手一摊,露出一个冤枉的笑容。 穆兰认真地说道:“不。是真神的保佑。我们草原上一直传说,这大漠深处有一块巨大的湖泊,那是真神洗澡的地方。只有受到真神眷顾的子民才能进入这片湖泊。否则的话,就算打从它面前经过,也会看不到它。传说湖里有肥美的鱼,每条都有成人手臂那么长......” 崔盈盈感慨道:“确实。” 李信奇怪地看了她一眼。 “我就是听到穆兰说大漠深处有这么个地方,所以才决定继续找下去。”她缓缓说道,“我想,如果真的有这么个地方,你幸运地碰到了,如果我不继续找下去的话,岂不是白白与你擦肩?” 这下李信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一切竟然还真有那么点冥冥之中早有安排的味道。 (本章完) 第八百四十四章 阙特勤在想啥 “算了算了。”李信也不是喜欢纠结的人,“真神之子就真神之子吧,可能我还真有那么点儿玄乎也说不定呢.......” 他本来就是重生过来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没见过? 糊弄走穆兰之后,李信突然正色问秦琼:“秦叔,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秦琼知道李信的性子,随口道:“你想干嘛?说来听听,合适的话,五千兵马可以让你调动一下。” 李信这家伙,突然正经起来肯定没什么好事,多半是又要作孽。 他嘿嘿一笑,解释道:“秦叔,你可知道我为何流落大漠?” “不是被马匪劫了吗?”秦琼随口回答。他一到北境,就带着大军一头扎进大漠,根本没有派人去追查什么——如果李信回不来,查清、真相又有什么意义?早一刻进入大漠,就有可能早一刻找到李信,这才是最关键的,也是当时的他最关心的。 李信却摇摇头,道:“什么马匪敢劫我?难道不认识大唐使团的旗号?活腻歪了吗?” 秦琼也早就想到这一层,所以倒不觉得意外,只是默默地听着。崔盈盈则又在李信身旁坐下。她迫切地想知道这段时间失陷大漠的时候,李信到底经历了什么。 于是,李信将当日那帮马匪死命追杀他的反常举动,还有后来遇到突厥士兵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 秦琼喃喃道:“右贤王阙特勤......” 一个很简单的结论开始浮现在他脑海中。 “那咱们这回可真就不能这么走了。”他看着李信道。 李信点点头,道:“对。如果没猜错的话,突厥那边,这段时间可能会有大事发生,甚至有可能已经发生......” “什么大事?”崔盈盈实在听不懂李信和秦琼在打什么哑谜,没多想便开口问道。 秦琼倒也不觉得冒犯。这段时间他一直带着崔盈盈满世界搜寻李信的踪迹,一路上被这姑娘的坚韧和痴情深深地打动。他甚至觉得李信能碰上这样的姑娘简直是上辈子修来的造化。 他向崔盈盈解释道:“大唐使团造访突厥,是经过突利可汗同意的。但是右贤王阙特勤却胆敢派人假扮马匪刺杀大唐使节,你说,他想干嘛?” 崔盈盈答不上来,求助地看向李信。 李信笑道:“别看我,我也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这段时间我在大漠里没事干,没少琢磨过这家伙为什么非得把我弄死,但是很遗憾,想不出来。不过,有一点倒是可以肯定的.......这家伙肯定对突利可汗有想法。” 突厥可汗都准备要接待大唐使团了,阙特勤在这关头出手,把大唐使团搞没了,摆明了就是要跟可汗对着干。 一个权臣开始采用这种方法跟自家皇帝对着干,这叫啥?按照大唐的说法,这就是传说中的“不臣之心”。显然,阙特勤想要掀翻突利可汗的宝座,自己上去坐坐,看看这宝座到底和他的屁股贴不贴合。 (本章完) 第八百四十五章 修整 突利可汗是倾向于大唐的。但是阙特勤就不一定了。如果换了阙特勤当上可汗,突厥与大唐之间的关系还会倾向于合作吗?李信设想中的计划还能实行吗? 答案恐怕都是否定的。 像阙特勤这般野心勃勃的人,怎么可能愿意久居大唐之下为臣?将来休养生息之后,早晚要重启战端。大唐万万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发生。 李信将这些事情简单说来。秦琼在旁边缓缓点头。他们两人都是成精的狐狸,互相之间是一点就透。窦梁站在不远处的阴影里听着这些对话,不由得也是啧啧称奇。他是头一回听到李信这么正经地说起这些政治上的事情,还说得这么头头是道。 原来这家伙这么聪明的嘛? 窦梁在心里喃喃自语。他之前一直觉得李信其实是个草包来着,就是比普通人重情义一些而已......好吧,看来是看走眼了。 好在李信不知道窦梁的想法,不然.......算了,也没什么不然,他也打不过窦梁。 崔盈盈也明白了李信和秦琼二人的担忧,不由得在心中赞叹:李信果然不是一般人,明明深陷大漠,与世隔绝,却还是能知道突厥内部的状况。 秦琼问李信道:“所以呢,你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李信笑道,“咱们跟突利可是好朋友。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他被欺负呢?我们得帮他一把。顺便,我也有点事情想找阙特勤问个明白。” 秦琼伸手拍了一下李信的脑门,道:“让你说怎么办,让你卖关子了吗?我们手里只有五千兵马。你想靠这点兵力去突厥搞风搞雨,那可真是想多了。倘若没有完整周详的计划,我宁愿先退回关内,将这里的事情回报朝廷,再等陛下定夺。” 李信一边揉着被打疼的后脑勺,一边道:“那怎么行?这一来一回,黄花菜都凉了。” 秦琼不置可否。 李信道:“我建议,先派一些探子潜入突厥王城,暗中打探一下动静。倘若现在的突厥可汗已经换人,阙特勤的地位也很稳固,那就拉倒。我赞成回去从长计议。可若是没有,我觉得咱们还是有几处戏可以唱一唱的。” 秦琼挑了挑眉毛。不管怎么说,李信这话听起来很稳重,让他觉得似乎可以一试。 翌日早晨,李信等人跟着秦琼的部队出发,返回了官道。然后,队伍中的斥候就又马不停蹄地散了出去,负责去将那些还在外面搜索大漠的另外四十几只队伍集合回来。估摸着,没个三两天的话,队伍也集合不起来。 于是,李信便沿着官道往回走,找了一家驿馆住下。他实在是太想个热水澡,再吃点热乎乎的汤面了——烤鱼和鱼汤虽然都好吃,但一连吃上几十天谁都受不了。还是汤面合人胃口。 李信招呼小二烧了一大桶热水,从里到外洗了个清爽之后,正巧崔盈盈从外面推门进来,手里还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饼。 (本章完) 第八百四十六章 多吃肉,多锻炼 李信大喜过望,抱着崔盈盈就亲了一口,接过汤饼来狼吞虎咽。崔盈盈冷不防被突然袭击,愣愣地眨眨眼,随后露出一个幸福又无奈的笑容,在旁边坐下来,道:“你慢点吃。” 要说啊,这汤饼的味道实在不行。但是李信毕竟太久没吃了,四舍五入约等于逃难过来的,正是白馒头也能吃出山珍海味的状态,哪里顾得上什么慢点吃? 好在崔盈盈早就料到会这般,所以特意让师傅少盛了点汤饼。否则李信这下非吃伤了不可。 不一会儿,李信意犹未尽地放下筷子,摸摸肚子笑道:“爽啊。” 崔盈盈有些好笑地看着眼前这男人孩子般的神态,不由得又心疼地说道:“真不知道你这段日子是怎么过来的......” 李信眼看着崔盈盈的眼泪就要下来,赶紧打岔道:“也没什么。其实还好.......” 那些死亡笼罩下的绝望,其实也没必要说得太多了。那些茹毛饮血,甚至差点吃人的事情,也更别说了。都过去了。 李信伸手拉住崔盈盈,道:“辛苦你了。跑这么大老远来接我回去。” 崔盈盈摇头,道:“你没事就好。” 一时间,李信忍不住向前,主动碰上了崔盈盈的嘴唇。 崔盈盈下意识地闭上眼睛,身体宛若触电般软了下去。这是她人生头一回和男子这么靠近。刚刚洗过澡的李信身上还带着点水汽,头发微带湿意地披散着,散发着令人意乱神迷的气息。 李信本意倒没有想太多。但是当嘴唇相碰的那一瞬间,他却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被点燃了,不受控制地烧起来。他的右手不知不觉放到了崔盈盈的腰间,轻轻抚摸着,左手则是在她的背上摩挲。 他能感觉到怀中的女子仿佛在融化,但这却让他燃烧得更加热烈。 这么长时间以来,李信在大漠中积压的心理压力、痛苦、愤怒、仇恨......他以为自己已经化解。但其实并没有。它们只是蛰伏在他灵魂深处,无法察觉罢了。现在他一放松,这些情绪便一股脑地跑了出来,混合成一股纯粹的欲望,在身体里不安地躁动。 崔盈盈的呼吸越来越凌乱,思维也几乎空白。 “要了我吧,夫君。”她梦呓般地这样呢喃。 李信没有回应,但动作却分明更加粗暴和野蛮。终于,他抱起崔盈盈,将她轻轻地放在了床上。 ....... 翌日,李信来到饭厅吃饭的时候,早就坐在那里喝粥的唐俭笑嘻嘻地看了他一眼。 “年轻人啊......身体就是不一样,刚刚死里逃生就能胡天胡地大半夜,闹得我这把老骨头也休息不好......”唐俭一边说,一边用筷子漫不经心地拨弄着面前的稀粥。他的房间就在李信隔壁的隔壁,一直能隐约听到李信那屋里的响动。 李信的脸皮早就练得很厚了。这种程度的调侃根本无法撼动。他笑着摆了摆手。容光焕发道:“多吃肉,多锻炼,唐大人说不定也能有第二春......” “噗!”唐俭的稀饭应声呛了半个桌子。 (本章完) 第八百四十七章 不可一世 突厥王庭。 “可汗,阙特勤公然侵占我勒山部草场,难道你就不打算管一管吗?”一个留着长胡子的壮汉站在突利可汗面前慷慨陈词,说得口水飞溅,几乎要落到突利的脸上。 突利可汗坐在宝座上,沉默地听着,叫人看不懂他在想什么。 阙特勤则是微笑着站在另一侧,仿佛此刻正在被告状的人并不是他一般。 “勃尔哥,你说的事情,本汗知道了。但是,本汗也不能听了你的一面之词就惩罚右贤王,必须派人去清查之后,才能做出决断。”突利可汗缓缓说道,“这其中,想必是有什么误会而已,你也不必太过愤慨......” “可汗所言极是。”阙特勤笑着拱了拱手。 勃尔哥气得满脸通红,似乎还想说什么,但终于还是在旁人给他使了眼色之后,便强忍下来,偃旗息鼓了。 有了这个先例在前,其他人也就没有再徒劳地站出来指责阙特勤做事嚣张跋扈。突厥这仿照唐制设立的朝会就这样在不咸不淡地鸡毛蒜皮中结束了。 突利可汗看着面前群臣散去,目光不由自主地在阙特勤背上多停留了一会儿。 “可汗,难道就这么容忍右贤王吗?”忠心耿耿的近侍忍不住道。 突利可汗苦笑,道:“不容忍,又能如何?” 阙特勤本来就手握兵权,实力强劲。这段时间以来更是不知道从哪里得来了那么多资助,进一步招兵买马,并且收买了另外几个大部落。其手中所握有的势力,远远超过了突利。 倘若不是王庭还有那么几个忠诚于阿史那家族的部族,勉强维持着突利可汗与阙特勤在朝中的平衡,恐怕突利可汗早就成了阶下囚。 而且,这致命的平衡从一开始就处在很危险的境地,现在更是不断地越发偏向阙特勤。他在朝中的行事风格也越来越膨胀,时刻都像一头会顶撞主人的野牛,让突利胆战心惊。 朝臣们控诉阙特勤跋扈,那么突利作为王,就得去处理阙特勤。可是他实际上却没有这个能力,只能和稀泥,用“拖”字诀,尽量避免与阙特勤的冲突。这是饮鸩止渴的办法。 每一次这样的拖延,都是对可汗权威的削弱,也是对阙特勤野心的助长。这样下去,早晚有一天,阙特勤会按捺不住......而且,这一天肉眼可见地越来越近。 阙特勤的实力会不断增长,但是突利的势力却不会。他除了靠掌握王都禁军的几个老将支撑以外,朝中几乎不会再有人倒向他。连王庭的近卫,听说都有人开始秘密地接触阙特勤。这个消息让突利几乎坐立不安。 如果不能赶紧想出办法来破局的话,估计他的脑袋不会在脖子上呆太久了。 想到这里,突利摆了摆手,道:“你们都先出去吧。让本汗一个人静一静。” 近卫担忧地看了王上一眼,带着其他侍卫恭顺地离开了王帐。 突利低着头,在宝座上坐了很久,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本章完) 第八百四十八章 大计划 “哈哈哈,王贤侄,你那是没看到当时王上的表情.......”阙特勤举着酒杯高兴地说道,脸上的笑容很是得意。他的右手边,王景微笑地陪着饮尽杯中之酒,笑道: “如今王爷在朝中才可谓是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那个人现在或许也已经不敢再说自己稳居王爷之上才对了。” 阙特勤当然知道王景说的那个人是谁,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那么王爷到底打算什么时候动手呢?”王景放下酒杯,仿佛漫不经心地问道。 阙特勤脸上的高兴稍稍有所消退,缓缓道:“虽然本王已经得到多数人的支持,但是却还有几个将领依然忠于突利小儿。” 王景到底是不熟悉突厥这边的政治架构,便进一步问道:“不过几个将领而已,难道还能左右大局?” 阙特勤摇摇头,道:“倒是谈不上左右大局。只是这几个将领专门负责王城的守卫,有点麻烦罢了。他们手中的力量,再加上突利还握着的一万多禁军,本王也不好强行动手,否则容易僵持不下,横生变数。” 王景皱了皱眉,没有多说什么。他和阙特勤是合作关系,并不是上下级关系。因此,哪怕他再怎么心急也没办法逼迫阙特勤现在就动手取代突利。 而且,阙特勤判断此时不适合动手也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倘若情况真的如他所说,强行动手的确很有可能会失败。这样的损失,王景也不想看到。毕竟王家已经在阙特勤身上投入许多了。 早在两个多月前,王景就从阙特勤那里得知,他的计划成功了。伪装成马匪的突厥士兵顺利截杀了大唐使团。李信仓皇向西逃窜入大漠深处,却碰上了罕见的大型沙尘暴,妥妥的十死无生之局。 崔盈盈要守寡了。 想到这里,王景就很高兴,恨不得马上回到长安去。但是他知道自己不能。因为他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既然和阙特勤这样的突厥高层搭上了关系,那为什么不利用起来呢?王家提供资金资助阙特勤拉拢其他部族,增强其在朝堂上的威望。倘若阙特勤真的能跨出那一步,登上可汗之位,这对于王家来说,绝对是一笔大赚特赚的投资。 首先,作为阙特勤成功的最重要盟友,王家将会得到广泛的与突厥合作的机会,任何一项都能带来丰厚的利润。光是这一点就已经值回票价了。 其次,王景已经看出阙特勤此人胸无点墨,只在朝堂争斗和军事上稍有见解,而对真正的治国之道全然不懂。王家完全可以接着合作的机会,悄无声息地蚕食突厥命脉,甚至于实际掌握突厥。 到那个时候,太原王氏便成了突厥背后真正的王族,他李家有算得了什么?将来万一有哪一天,突厥积蓄已久而大唐衰微,王氏趁机入主中原,自己当一当皇帝,又有何不可? 王景写回家族的信件得到了族中长老的青睐,于是,便命他在突厥全权负责此事,同时调动大批资源供他使用。 (本章完) 第八百四十九章 朝会对峙 经过两个月的经营,阙特勤的势力果然更胜以往。过去,他只是一个手握重兵的大将,地位尊崇,在突利可汗那里说得上话,但也有别人能跟他抗衡。如今,大多数能与他抗衡的大贵族都已经看在钱的面子上与其结盟合作,反倒是突利变得孤立无援。 看起来,那个好的结果已经近在咫尺了。 王景已经想好。等阙特勤登上可汗之位,他就立即召唤族中别的长老来这里盯着,负责经略之事,而他自己则是返回长安,去完成他的夙愿。 “不知道崔盈盈现在是不是已经知道李信身死的消息了呢?她会难过吗?”王景这么想象着,心里不由得涌上来一股痛苦的快慰。 突利可汗和阙特勤的冲突不断加深,并且全面扩大。 当然,这一切的主要原因在于阙特勤。他几乎事事都要跟突利可汗对着干。这么一来,哪怕突利可汗是个佛祖转世的好脾气也忍不了啊?冲突自然不可避免。 只可惜,两人之间的冲突却每每都以突利可汗的退让而告终——没办法,他承受不起正面激怒阙特勤的后果。而阙特勤也就这么得寸进尺,不断压迫突利喘息的空间。 这是他早就想好的计划。既然自己已经在朝中得到了多数人的支持,那么正面起兵逼宫什么的,根本就是没必要去做的事情,只要不断逼迫突利可汗,宛如猫捉老鼠一般玩弄他,他早晚会受不了,选择退位的。 那样一来,阙特勤不就并不血刃地达成目的了吗? 阙特勤微笑地站在朝堂上,宛如胜利者一般看着面前宝座上的突利可汗,享受着又一次胜利的滋味——说实话,这段时间以来胜利太多了,他已经很习惯于突利可汗的退让,甚至于快要无法从中得到快乐了。 突利可汗脸色灰败,回望着阙特勤,目光中满是哀求,仿佛在说:给本汗留几分颜面这么难吗? 阙特勤微微摇头,唇角的笑容嚣张极了。 突利可汗缓缓闭上眼睛,道:“够了。” 此言一出,阙特勤愣住了,心底生出几分疑惑。 突利可汗再度睁开眼睛时,目光中的哀求和颓唐早已一扫而空。他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阙特勤:“你以为本王这一次真的还会退让吗?告诉你,不可能!突厥与大唐之间已经纷争这么多年,是时候平息了。这一次的合作,势在必行。” “哦?”阙特勤眉毛一抬,脸上的笑容竟然没有多少变化,“可汗这是打算一意孤行?但本王却建议大汗问问朝中站着的这些大臣们,到底哪一个同意向大唐俯首称臣?” 他一边说一边转过身子,在朝臣的队列前面走来走去,目光缓慢地扫过那么多人的脸,仿佛完全不记得这里是庄重的朝堂,即使是身为亲王的他,按照规矩也不可以这样走来走去,影响朝廷的威仪。 王庭之内,鸦雀无声。 突利和阙特勤对立相望,无数朝臣站在后面,仿佛背景。 “你看,没有人同意你的看法啊,大汗。”阙特勤笑道。 (本章完) 第八百五十章 剑拔弩张 “谁允许你这样随意走动藐视朝纲的?”突利可汗平静地看着阙特勤道,“难道不知道目无君上该当何罪吗?你就真的不怕本汗将你拿下问罪?” 阙特勤闻言,目光中竟然忍不住透出几分赞许。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突利可汗看起来特别有胆色,跟前几天那种唯唯诺诺的感觉完全不同。至少那时候的突利可完全不敢提什么“目无君上”之类的字眼,也非常自觉地不敢在他面前以君王的身份自居。 虽然搞不懂突利今天吃错了什么药,但是今天的他看起来特别好玩和有趣。 玩嘛,总要有点变化,才会让人觉得好玩。 阙特勤笑道:“本王这么多年来,劳苦功高,有目共睹。难道因为在朝会上走了这么几步,就要被大汗拿下问罪?那未免也太让人寒心了一些。倘若大汗执意要追究本王的罪责,那么本王甘愿受罚,绝无二话。” 突利可汗冷笑道:“你行事骄横跋扈,暗中又拉拢那么多朝中大臣,恐怕怀着不臣之心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竟然还有脸在本汗面前说什么劳苦功高?好,今天本汗就将你拿下,好好审审你的罪孽。来呀,给我将右贤王拿下!” 最后这句话掷地有声,铿锵有力,可谓是王者典范。然而,之后的事情发展,却变得有些尴尬。 环伺着朝堂的侍卫们没有一个动手,全都木胎泥塑般静静地站在原处,仿佛完全没有听见突利可汗的命令。 一时间,朝堂陷入了一种异样的沉默当中。 阙特勤冷笑着看向突利可汗,仿佛在看一个丑角。他早就将宫廷禁卫收买的差不多了。十二个禁卫大统领之中,有五个都是他的人。现在朝堂上的这些侍卫,谁敢动手? 突利可汗早就是拔了牙的老虎,连猫咪都不如了,还敢抖威风吗? 阙特勤有些好笑。 对他来说,其实这样闹一闹也挺好的。至少可以让突利可汗早点认清真相,乖乖让位,他也就少一些麻烦。 “为什么不动手?想造反吗?”突利可汗的目光掠过侍卫们的脸。他的表情非常严厉,像是冰川上的寒风。 然而侍卫们却不为所动。 “王命当然也要分对错,倘若什么王命都遵,那不就是愚忠了吗?对的王命,臣等遵守还来不及,错的王命么,大汗也看到了,不会有人听的。”阙特勤认真的说道。他的意思很明白。只要他不点头,突利可汗的命令就只能是没人遵守的错误王命,废话而已。 他故意露出一脸欣慰道:“看来,本王的辛劳,还是能被大家所看见的。” 突利可汗闻言,脸上的怒容瞬间消融,开始哈哈大笑起来。 阙特勤表情微变,眯起眼睛,缓缓问道:“大汗为何狂笑不止?” “你真以为拉拢了那些部族和宫中禁卫之后,本汗就奈何不了你了吗?”突利可汗用一种非常危险的语气问道。 阙特勤毫不担忧的笑容说明了他的回答。他笑道:“大汗这么说可有什么凭据?敢问大汗,你当众如此中伤像我这般对突厥忠心耿耿的重臣,如何对得起阿史那家族的列祖列宗啊?” (本章完) 第八百五十一章 成语不错,但没用 突利显然失去了装傻的兴趣。他摆了摆手,道:“这你就不用管了。” 阙特勤愣了一下。 就在他想不明白突利可汗为什么突然是这个反应的时候,局面开始发生变化了。 庭外突然响起纷乱的脚步声。 阙特勤连忙回头看去,却在看清状况前就被一把冰冷的刀架住了脖子。 “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的统领是谁?”他瞪着一双眼睛,依然胆色过人地看着面前这个握着刀的年轻人。 没有人回答他。 数百名禁卫将王庭围了个水泄不通。另外几十个禁卫则是拿着武器闯入朝会之中。事实上,不仅是阙特勤,还有好几个重臣的脖子上都出现了一把刀。刀锋正对着他们脆弱的皮肤,轻轻用力就能结束他们精彩的一生。 阙特勤想不明白——没道理啊。他已经几乎控制了王庭的所有禁卫,突利可汗到底从哪里找来这一支超出所有人视线范围的力量? 突利可汗站起身,道:“右贤王阙特勤,结党营私,以下犯上,目无君王,意图谋反,本汗判其死罪,众位意下如何?” 声音不大,但是在突然安静下来的朝会上,显得格外响亮。 朝中大臣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敢说个“不”字——开玩笑,什么政治盘算都没有小命要紧。纵然你是什么手握兵权的元帅,官居一品的重臣,此刻被刀架在脖子上了,难道还敢说三道四? 更何况,阙特勤与这些人之间的联盟其实远远谈不上紧密。他们甚至没有共同的利益诉求,只是因为受了阙特勤的钱,而选择站在他那边而已。如今突利拿出了“死亡”这么有力的威胁,他们自然又会倒向突利那边。 正所谓,死道友不死贫道。 阙特勤毫不退缩地看着突利可汗骂道:“不过是个黄口小儿罢了,你敢杀我?” “有何不敢?”一个声音突然从大殿外飘过来,一身官服的李信慢悠悠地踱步走进来,脸上带着轻松的笑容,就好像来自家后院散散步。 他走到阙特勤面前,笑着问道:“你敢派人装作马匪杀我,难道我就不能杀你吗?” “见过大唐天使。”突利不便行礼,但还是口头打了个招呼以示对李信的尊敬。这让李信很受用。 阙特勤听到突利称呼李信为大唐天使,不由得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道:“怎么可能?你不是已经.......” 李信笑了笑,没有理会阙特勤的疑惑,而是自顾自地问道:“在你们突厥,私自调动军队攻击他国使节,意图挑起两国战乱,这是什么罪名?” 李信的本意是想问这些在场的朝臣。他的目光扫过了他们的脸。但是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 最后还是突利自己回答道:“死罪。”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阙特勤大声道。 李信哈哈大笑,道:“你不会真以为我杀你要什么证据吧?能不能看看你自己的状况再说话?” 阙特勤的脸憋得通红,两眼圆睁,仿佛想要将李信瞪死。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早就该死掉的人会出现在这里。 李信自顾自地笑,笑过之后才道:“虽然你的成语用的不错,但是有些事,你跟我都心知肚明,装样子是没用的.......” (本章完) 第八百五十二章 来龙去脉 “推出去砍了吧,下回别这么傻乎乎地被人利用了。”李信摇了摇头,挥手示意士兵将阙特勤拖出去砍了。 阙特勤一路破口大骂,远远地还能听见骂声穿进王庭。但很快,这声音便戛然而止了。 不一会儿,那个士兵又一路小跑着回到李信面前,欠身行礼道:“回王爷。人已经杀了。” 李信遗憾地摇了摇头,道:“他让我受了这么多罪,我却让他死得这么痛快......唉,我可真是个宽宏大量的好人。” 虽然没有人接这话微妙地有点尴尬,但是李信还是觉得挺爽的。因为那个害他失陷大漠将近百天,令他饱尝饥渴折磨的家伙总算是死了。一想起那时候的辛苦,他甚至还想亲自出去毁尸泄愤。不过想想还是算了,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其实也不难猜。现在包围着王庭,把刀架在朝臣们脖子上的禁卫,其实根本就不是突厥本来的王庭禁卫,而是秦琼带来搜救李信的大唐官兵。 十天前,秦琼就已经将这五千人马全员收束完毕。而窦梁则是苦命地被李信派出去跑腿。李信让他先混入城中想办法打听情况。如果突厥可汗还是突利的话,就想办法混入王庭,跟突利可汗取得联系。 虽然窦梁脸上老大不乐意,但他就是这个傲娇的性子。大多数时候李信让他办的事情,他都是这么满脸不乐意地给办了,而且办得还挺漂亮。 相比起沙漠求生,混进城里接近目标人物,这样的任务显然跟窦梁的专业更对口。他几乎没什么难度地就潜入了宫中,跟突利可汗见了一面。 说来也怪,自家皇宫里突然出现一个来历不明的人物,一般皇帝的反应都是吓个半死,突利可汗反倒还算冷静,只是微笑着问窦梁是不是阙特勤派来杀他的。 窦梁当然是摇头,将李信交代的话跟突利说了一遍。突利立即就相信了——如果窦梁不是阙特勤派来杀他的刺客,那还能是谁派来的呢?费那么大力气派顶尖刺客潜入王庭,只是为了说几句谎话骗他?这不可能啊。 因此,突利毫不怀疑地相信,李信这家伙还活着。 窦梁要突利跟负责守城的将领联络,将秦琼的五千大军化整为零地放进城里,然后让他们穿上禁卫的衣服混入宫中,最后找个时间找个由头把阙特勤咔嚓了。整个计划就这么简单。 又简单又粗暴又好使。 与突利将事情说定以后,窦梁没有急着离开王城。他灵机一动就去阙特勤的府上晃了一圈,没想到这么一晃就晃出来大事——他见到了王景。 当时他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揉揉眼定睛看了好几遍,确认是王景无误以后,才满脸疑惑地离开了阙特勤的府邸——他是真弄不明白,这家伙为什么不在长安,反倒出现在这里?难道跟李信的遭遇有什么关系吗? 窦梁自认凭自己是想不明白了,便很快溜出城,将消息告诉了李信。 (本章完) 第八百五十三章 一通分析 窦梁的脑子当然不是不好用,否则也不可能年纪轻轻就练出这么一身绝世武艺——不会真有人觉得练武不用动脑子吧?不会吧,不会吧......他只是把智力都点到别的地方去了,对人情世故还有权谋一类的东西少些悟性。 李信就稍微好一点,再加上秦琼这么个久经沙场的老将在,两人一合计,什么东西分析不出来? 当初王景派窦梁刺杀李信的事并没有引起太多的波澜。因为李信考虑到自己将要离开长安,不想把这件事闹大,以免惹来王家的反扑,影响楚王府和陈幼澜的安危。所以,他决定等自己回来再处理此事。 但现如今,王景都突然出现在突厥了。这事儿怎么可能不引起李信的联想? 对着秦琼,他不必避讳什么,大大方方将王景与自己的恩怨说了一遍。秦琼立即就明白了李信的意思:“你是说,跟你无冤无仇的阙特勤,其实是被王景说动,才派兵来埋伏你的?” 李信两手一摊,道:“不然我也想不出更好的解释了。他好端端一个王家嫡系贵公子,怎么也犯不上亲自来突厥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吧?难不成收购羊毛,还是看上了突厥娘们?” 秦琼摸着胡子道:“但还是很奇怪。按理说,你身死的消息,王景应该早就知道了。既然目的达成,他为什么不回长安?他肯定有别的目的在。” 李信点点头。 窦梁在旁边傻乎乎地站着,忍不住也点点头。这种分析都是这样。不会的时候就是觉得一头雾水,好似雾里看花,可一旦有人把事儿说透了,你就会觉得如此明朗,洞若观火,甚至于完全想不通自己为什么刚才就想不明白。 “王景既然住在阙特勤的府上,说明他跟阙特勤之间一定有某种合作关系。”李信随口道,“而阙特勤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自己登上突厥汗位,做大汗。” “嗯。”秦琼点点头,“王景的目的跟阙特勤的目的应该是重合的。阙特勤登上突厥可汗的位置符合王景......不,符合王家的利益。” 两个同样聪明的家伙说到这里,齐刷刷地抬头对视一眼,结论在无声中完成了交换。 王家怕是又有什么不该有的想法。 从当初山东大案开始,王家的一部分人就一直对李世民有意见。在他们看来,李氏能登上皇族之位,少不了他们王家的倾力相助。李氏难道不应该给王家一点回报吗?不过是一点贪污的事情罢了,难道就非得在天下人面前弄得王氏如此下不来台?尤其是李世民还狠心斩了那么多王氏的大好头颅......这仇怨结得是真不小。 当然,这只是直接原因罢了。真正的原因还是在于皇权与门阀之间天然存在着巨大的矛盾——皇权生来就想要凌驾一切,但门阀们却积威已久,骨子里就天然带着一种傲慢,从来不认为自己应该屈居皇权之下。 (本章完) 第八百五十四章 胡萝卜和大棒 一旦确定了这个基调,真相就在抽丝剥茧之间了。 王家有什么?大量的钱和权。这些都可以为阙特勤登上汗位提供便利。那么,等到阙特勤真的如他们设想的登上汗位之后呢,王家想要从这件事里得到什么? 显然,资本逐利。要么就是跟突厥展开经济上的合作,攫取丰厚的利润,要么就是胆子更大一点,争取政治上的利益。 按照李信的理解,这两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难分彼此,真是一石二鸟的好计策。倘若王家的计划真的成功,突厥成为他们的后花园,那么好不容易才和平下来修养生息的大唐就又会陷入战争的巨大风险当中。 唯一的好消息是,阙特勤暂时还没成功。这给了李信和秦琼可乘之机。两人原本只是打算匡扶突利可汗江山的策略,现在甚至还成了摧毁王家大计的一步关键棋。 李信想到这里就觉得痛快。 今天他和秦琼也是分头行动。他负责来突厥王庭,用他大唐天使的身份震住这帮突厥宵小。而秦琼则是带着另外几支队伍包围了阙特勤的王府。王景这只老鼠,就算插上翅膀变成蝙蝠也逃不出秦老将军的手心。 “突利可汗是我们大唐的好朋友,乃是得到了大唐皇帝册封的正统,更是陛下亲封的都护!你们任何人胆敢对他怀有不臣之心,大唐都将视为谋逆。”李信笑着看向面前这帮唯唯诺诺的重臣,“不要以为山高皇帝远,陛下就管不到你们。看,这么快的刀现在不就搁在你们每个人的脖子上了吗?” 虽然李信明明笑得还挺特娘的灿烂,在场的突厥贵族却是都吓得不轻,纷纷跪了一地,口中称自己绝无二心,只是被阙特勤蒙蔽了,一时鬼迷心窍而已等等等等。 李信冲突利可汗使了个眼色,暗示他:剩下的事情就看你自己怎么处理了。 突利立即回了一个感激的眼神。 谋逆是大罪,最后得到什么刑罚主要取决于谋逆到底成功了没。失败的下场,通常来说是一口气全杀光。但是,眼下这些与阙特勤有牵涉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哪怕是再怎么暴君的皇帝,也不会蠢到干这种事。 你把朝臣都杀了,鬼来帮你干活?虽然这帮跪在地上的肉食者脑子多半都不太灵光,但要是真的少了他们,那又真有点不行。最好还是保持足够的震慑,让他们戴罪立功为好。这是最优的选择。 那么到底怎么保持震慑就是一门技术活。李信思来想去,还是胡萝卜加大棒这一招传统手艺最经典,效果也最好。于是,他便主动唱起了黑脸的角色,挥舞着他的大棒把这帮昏了头的突厥贵族吓得不轻。 至于剩下的给胡萝卜的环节,当然是由突利可汗来操作。让他施恩给这些贵族,才能更好地帮助他掌控突厥。 突利可汗是少有的清醒的家伙,让他坐稳可汗之位来配合大唐的合作,这才最符合大唐的利益。 (本章完) 第八百五十五章 当然敢啦 李信自顾自地离开了突厥王庭,骑上快马直奔阙特勤府邸。顺带一提,撤离沙漠的过程中,他把骑马的技术磨练得纯熟。虽然肯定比不上秦琼这帮能征善战的武人,但至少不像以前那么排斥了。 没办法,人都是逼出来的嘛。 须臾,他来到右贤王的府邸。门口扔了两具无头尸首,也不知道是谁的,脖子上一个大洞,血流了满地。 李信没有理会,大步走了进去。 一路上有许多穿着突厥衣服的大唐士兵来回走动。他们见到李信就会乖乖打个招呼,然后继续自己手头的重大任务——查抄阙特勤的府邸。 好歹是个突厥的右贤王,府上怎么也该有点钱,正好给这帮兔崽子们开开荤。而且,有些东西也需要证据。比如,阙特勤或者王景与王家通信的内容。如果能找到那么点蛛丝马迹的话,那就舒服了。 “将军在后堂等您。”一个大头兵见李信走过来,连忙上前通报道。 李信点点头,穿过前厅直入后堂,便看到了正在审问王景的秦琼。 “哟,这位就是太原王氏的公子吗?果然一表人才!”李信露出一脸如沐春风的笑容走到王景的身边。 如果王景此刻还是在长安那副意气风发的样子,肯定会露出同样虚伪的笑容作为回应。但是,他现在却偏偏被麻绳捆着,跪在地上,连头发都没整理好,披头散发的,从头到脚都写着“阶下囚”三个字。 王景静静地看着李信,目光中先是有些难以置信,随后是不解,最后苦笑着摇头道:“你这样都没死......真是福大命大。” “这可能就叫好人有好报吧。”李信笑道。 王景冷笑一声。 “与其关心我为什么没有死,我推荐你不如好好想想怎么回答我的问题。”李信缓缓说道,“你想怎么死?” 王景笑道:“你敢杀我吗?” “我为什么不敢?收买凶手意图刺杀王爷,勾结突厥人伏杀大唐使臣,我就问你哪一条不是死罪?”李信反问。 王景道:“你们不怕王家的报复吗?山东现在正闹着弥勒教呢,难道你们真的想逼王家插手资助弥勒教?” “哈哈哈哈......”李信忍不住哈哈大笑,道,“你不会真以为这一番我回去之后,太原王氏还会是原来那个太原王氏吧?难道你觉得,你在这里搞的那些什么名堂,我猜不出来吗?” 秦琼正笑眯眯地看两人对话,一个副将突然小步跑过来,手里还拿着一沓厚厚的信纸,道:“报告将军,我们在右贤王的书房中找到了这个。” “你看吧。我懒得看了。”秦琼接过信纸,全都交到了李信手里。 李信笑着接过来,简单翻了几张,嘴里不住地碎碎念:“哟哟哟,你们王家可真有钱,这么大方地资助阙特勤.......可是你们没想到啊,人家背地里可是留着这些信件,打算捅你们一刀呢。” 王景脸色苍白,挣扎着想要起来,似乎要抢李信手中的信纸。 (本章完) 第八百五十六章 杀人诛心 李信再怎么也不可能被一个捆住双手的人抢了东西啊,二话不说就飞起一脚,将其踹倒在地。 “紧张了?”李信笑着蹲下身子,在王景头顶扬了扬这些信件,“有了这些东西,王家很快就要倒了。你真以为你还是什么狗屁公子?” 要说啊,这个阙特勤也是个妙人。一方面他敢跟王家合作,想要当突厥可汗,如果有可能的话,还打算入主中原,而另一方面,他又觉得跟王家合作有点与虎谋皮的意思,得再给自己留点底牌才行。恐怕正是出于这个目的,他才偷偷留下了这么致命的信件,当做某种证据。 倘若王家到时候翻脸的话,他完全可以将这些信件交给别的世家,让他们在大唐跟王家折腾。确实,这一招要是玩好了,还是能让王家头疼一阵子的。 只可惜,这些证据到头来都便宜李信了。 其实有没有这些信件并不重要。李信和秦琼两个人就足以说动李世民提防王家,甚至先下手为强了。没有实现自己的计划,更没有掌控突厥的王家,哪里有本事抵抗李世民的重拳? 但是,显然还是有信件这种实据来的更好一些,更容易震慑其他想要为王家说话的势力,也能更好地宣判王家的彻底死亡。 要知道,门阀最大的麻烦就是他们在民间威望极高。百姓们都不假思索地当他们是好人,甚至于每每皇帝打算对门阀下手的时候,都很容易引来百姓们的反弹。这也是皇权将门阀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的原因。 可是,百姓们的容忍是有限度的。一次两次小错还好,若是直接扯到勾结外族上面去,那就不好意思了,所有华夏人都会唾弃!君不见当年引清兵入关的吴三桂,最后在历史上的名声如何? 历来以儒家正统自居的太原王氏,竟然与突厥这些左祍蛮夷有所勾结......这不叫社会性死亡,什么叫社会性死亡?这是一个世家大族的社会性死亡。 王景面如死灰,平静地躺在粗糙的地面上。他的心比地面还凉。 李信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死狗一般的王景,心里突然闪过一丝乏味。 当初还在沙漠里的时候,他认真地想过,将来若是抓住了那个害他到这步田地的人,他要如何对待对方。 当时他想找个大铁笼子,把那人关进去,不给吃喝,每天只给一口水。看他饿得快不行了,就丢给他生的老鼠肉,让他感受一下什么叫茹毛饮血,什么叫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倘若他决意求死不肯吃,那就派人往他嘴里硬塞,往胃里硬送。 但是如今,李信看着王景这副模样,实在提不起什么性质来。 “还王氏公子呢......现在像个什么样子,我都懒得折磨你了。”李信摇着头道,“算了算了,干脆点一刀杀了吧。我要去找盈盈了。对了,你知道吗?她听说我失陷大漠,亲自跟着大军出发来寻我,搜了我一个多月......” (本章完) 第八百五十七章 突利有请 王景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没有任何反应。李信无奈地撇了撇嘴。 看来这家伙也没有那么喜欢崔盈盈嘛。 “秦叔,把这家伙处理了吧。”李信最后只是挥了挥手,就轻描淡写地决定了王景的命运。 秦琼更是满不在乎地嗯了一声,表示自己听到了。 王景现在根本就是个无关紧要的人物。活着还是死了,没有任何分别。既然李信要他死,那就死吧。 走出阙特勤的府邸,李信抬头看了一眼蓝天,心里久违地涌上来一股平静。 好想回家啊。不知道幼澜怎么样了,怀孕反应严重不?有没有吐得吃不下饭,有没有水肿得穿不上鞋子? 李信真恨不得立即飞回长安。只可惜,突厥这边的事情估计还得收尾收上几天,回去的路途也要花很长的时间。他不得不再忍耐一下。 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阙特勤这边的琐碎事情自然有秦琼料理。而突厥朝廷的事情又有突利去办。当然,他也会诚恳地请教秦琼的意见。而李信则又微妙地成了整个突厥最闲的那个家伙。 这正合他的心意。换上一身粗布衣裳,带着润娘和崔盈盈上突厥的街头逛逛,看看那些卖牛羊的牧民。这可是在大唐难以获得的新奇体验。 崔盈盈的心里更是高兴。虽然她并不喜欢牛羊身上的腥膻味,也不喜欢突厥人身上仿佛永远不洗澡一般的味道,但是她喜欢李信。 白天和李信牵着手在街上闲晃,晚上则是跟李信在一起......没办法,突厥嘛,物资缺乏,没什么夜生活,只能找点乐子。 这样的生活大概持续了三五天。突利可汗毫无征兆地派人来请李信去王庭赴宴。 崔盈盈奇怪地问道:“怎么回事?突利不忙着往朝中安插他的人,反倒要请你去吃饭?” 李信耸了耸肩,道:“我怎么知道为什么?不过将来都是要合作的,给他个面子也无妨。” 虽然有点鸿门宴的既视感,但李信知道在这种关头下,突利不可能有任何对他不利的想法。但凡他的脑子没什么问题,他就不会招惹李信。 傍晚的时候,突利派来接李信的软轿就来了。李信捏了捏润娘的小脸就坐上了轿子。 轿子晃晃悠悠地到了王庭之中专门负责宴会的大厅,李信意外地发现,大厅里空荡荡的,只有突利一个人坐在里面。 “今天大汗只请了我一个吗?”李信大大方方地走进去,自顾自地坐下,笑道,“至少也得来几个好看的舞娘助兴吧?” 突利可汗哈哈大笑道:“李大人果然风趣。放心,舞娘会有的。只是在她们上场之前,小王有要事想向李大人请教。” 李信比了个手势道:“那你说吧。只要我能回答。” “不瞒李大人,如今小王坐在突厥可汗的位子上竟然忍不住有些战战兢兢。”突利可汗苦笑道,“我的声望一直就比不过我叔叔颉利。今天酿出这样的事端,其实也是因为朝臣们都不信任我的能力,觉得我资历尚浅,不足以领导突厥。我怕你们走后,他们又会不安分起来......” (本章完) 第八百五十八章 使命完成 “我知道你的意思了。”李信摆了摆手,笑道,“这点小事下回直接开口问就行,不用搞那么大阵仗。” 虽然李信一直表现得挺淡定的,可实际上他刚才一进来看到这么空旷的场景,心里就不由得暗暗地吓了一跳。 没办法,这太恐怖了。那么大一个宴会厅,就突利一个人在里面。按照常规套路,这要不是帐下暗伏着五百刀斧手,就是突利可汗打算把李信给潜规则了......不管哪一个都不太好。 好在最后他还是冷静了下来。仔细想想,他实在不觉得突利这家伙敢耍什么花样,因此才强行按捺住紧张,没表现出什么异常。 突利不好意思地说道:“是秦将军跟我说好好招待你,你就会告诉我该怎么办。” 秦琼的意思明显是让你给点钱贿赂一下,不是让你摆这么大的阵仗吧...... 李信在心中腹诽了一句,最后无奈地摇摇头道:“罢了罢了。” 突利可汗又追问道:“那小王的问题呢......” 李信笑道:“你想得太多了。放心在汗位上坐着吧。” 突利可汗不解。 “你能坐稳汗位的根本,其实就在于我给你的那份协定。既然你已经签了,那就没事了。”李信笑道,“我们大唐的皇帝说过一句很著名的话,叫做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只要你好好为百姓打算自然不愁坐不稳汗位。” “舟?水?”突利的大唐官话虽然说得还挺流利,但是要想理解起一些比喻,却不是那么容易。 李信只好把话挑得更明:“这次突厥和大唐的协定,双方都有利润可图。不仅你们的百姓安居乐业,你手底下那些贵族们也有更多赋税可以收,你说,他们怎么会反对你呢?” 好在利益至上的道理突利还是懂得一些。他逐渐回味过来,忍不住笑着拱手,心中暗道自己决定跟大唐合作真是英明的决定——你看,那个拒绝合作的颉利,现在是什么下场? 这可能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吧。 很快,酒肉都被仆人们奉上来,身材火辣的突厥舞娘也穿着裸露的衣裳出来扭动,跳一些令人口干舌燥的舞。李信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目光不免在那些女子身上多停留了一会儿。 突利大方地笑道:“看上了哪个,李大人尽管开口。” 李信心里一跳:啧啧,这就是腐败的味道吗? 不过,李信这人吧,一贯的有色心但是懒。突厥舞娘这种东西,看看就好了,经不起细品。崔盈盈被风沙吹了那么久,皮肤都还比这些土生土长的突厥女子光滑细腻呢。大唐人天生的基因优势,实在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抹杀。 婉拒了突利的好意,李信尽兴之后就又被护送回了阙特勤的府邸——这里被查抄了以后就暂时成为了秦琼和李信的住所。 翌日,突利可汗正式交割了请大唐使臣代交给大唐天子问安的国书。李信长舒一口气,暗道:终于可以回家了...... (本章完) 第八百五十九章 旧地重游 回家这种事情用不着催,李信拿到突利可汗的国书之后一刻也不肯耽搁,下午就让众人收拾好东西直接出发了。 坐在晃晃悠悠的马车上,他不由得有些感慨。这一趟如果顺利的话,他现在早就应该在长安喝着小酒搂着媳妇儿了。没想到竟然因为王景这家伙以及王家的计划而多耽搁了将近三个月。 不过,不管怎么说,结果还是好的。至少没有死在沙漠里。当时那段最艰难的时候,李信真的很多次想过要不就这样闭上眼睛放弃了。 睁开眼看到的是漫无边际的黄沙,砸吧砸吧嘴,干涸的舌头就像一个粗糙的异物,口腔里满是血腥的马肉的味道......由于长时间没刷牙的关系,甚至总若有若无地散发着一种极致的臭味。 这样的日子,李信这一行人忍耐了将近一百天。 现在回头看看那时候的状况,李信作为一个亲历者,甚至也很难理解,也无法想象,自己当时到底想了什么,才支撑着他努力生存了下来。 可能是幼澜和孩子,可能是其他......反正想不起来了。人的大脑是个很神奇的东西,这种充满不愉快和痛苦的经历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自动清除掉。 李信深吸一口气赶走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将忙着给他捶腿地润娘拉到身边坐下,笑道:“行了,你好好坐着歇会儿吧,我不累。” 他至今依然时常想起那天晚上,润娘无比恐惧又无比勇敢地说自己愿意被吃掉的场景......感动和恐惧交织着,但恐惧远远大于感动。 人的好坏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取决于所面对的环境?李信有时候会忍不住质问自己:如果再来一次,让自己在更加饥饿更加干渴的状况下,面对润娘的提议,他还能那样坚定地拒绝吗? 李信不敢面对这答案。 不过这答案也不重要。 他已经打定主意这次回长安以后就不乱走了,富足地当他的太平王爷。这才是他的主业。什么北方大漠的,谁爱来谁来吧,他只想舒舒服服在长安呆着,每年带老婆孩子下江南游玩两圈,那日子才叫美呢。 归心似箭的不只是李信。手下的将士们也想念着家里的温暖,脚程自然比来时快了许多。 两日之后,李信再一次踏上了官道。 “多装点水和粮食。”他半开玩笑地提醒跟在他这辆车旁的军士。军士哈哈大笑,立即点点头去装水了。润娘也立即条件反射地跳下车,带着自己那个水壶去装水——这是那个当初陪着他们七个人活到最后的水壶,自从沙漠中生还以后,润娘就很宝贝这个水壶。 如果不是她听王爷的话,多装了一壶水,那他们七个人怕是连最初的几天都撑不下去,更加别说后面全员生还了。 李信笑着将身旁的崔盈盈搂在怀里,目光复杂地看着外面:“当初,我就是在这里,碰上了那伙该死的马匪,要不是你.....我可能早就死在这沙漠里面了......” (本章完) 第八百六十章 先见皇帝的理由 窦梁坐在车外边突然笑道:“我想起你给我说的那个故事。” 李信奇怪道:“什么故事?”他讲的故事可太多了。 “孙猴子被压在五行山下的故事。”窦梁笑道,“饥餐铁丸,渴饮铜汁,跟我们那时候好像。” 李信哈哈大笑,笑过之后便拉起崔盈盈的手道:“是啊。你可能就是上天注定来解救我们的唐僧吧。” 润娘忍不住也笑起来——她怎么也没办法把这么好看的二夫人和僧人联系在一起。 崔盈盈没听过《西游记》的故事,更是一脸懵逼地不知道众人在说什么,只好奇怪地耸了耸肩,跟着傻笑了几声。 ...... 正所谓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归程的这一路都很顺利,没有出现任何意外的状况。倘若不是归心似箭,李信倒是不介意跟崔盈盈一路游玩一下这北方风情。可惜,这回显然不是时候。家里还有牵挂着他们俩的人呢。 紧赶慢赶,一个多月后,这一行人终于远远地望见了长安的轮廓。众人心中更是振奋,一鼓作气地赶到了城门下。 进了城,李信让崔盈盈带着润娘、窦梁他们先回去,自己则是要跟秦琼、唐俭进宫一趟,向李二陛下复命。 崔盈盈点点头,带着自家人走了。 李信目送她远去,这才骑上一匹快马,与秦琼并驾奔向皇宫。 秦琼笑着问道:“你今天怎么这么老实?若是换了平常,你几个月不见家里娇妻,哪里还管什么陛下?肯定二话不说就回去跟娇妻团聚了。” 他本来以为这是因为李信长大了,知道事情要分轻重缓急,更有分寸了,故意点出这话是为了夸一夸李信。没想到李信却摆摆手道:“现在不能回去。” “为什么?”秦琼奇怪地问道。 “幼澜几个月没见我,中间还一度以为我死了,心情肯定很低落。要是我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她肯定会情绪激动,万一又晕过去怎么办?万一对她和孩子有什么影响怎么办?” 李信一脸认真地说道:“所以,我让崔盈盈先回去,稍微跟幼澜聊一聊,让她做点心理准备。免得刺激太强。这段时间正好我也没什么事,就先跟你去见一见陛下,把事情了结了吧。” 秦琼愣了片刻,也没想出自己该说啥。 合着不是因为觉得公务比较重要才先去见陛下,只是因为现在还不能回去见老婆,要等老婆冷静了才回去,所以趁这段时间赶紧去交差? 秦琼摇摇头,苦笑着闷头向前纵马。 皇宫里,李世民早就接到消息,说李信、秦琼等人已经回来了,不由得大喜过望,差点失手摔了自己的茶盏,连忙更衣,让内侍将三人都宣进来。 须臾,三人风尘仆仆地踏进大殿,齐齐跪下,行了一个全礼。 “臣等幸不辱命,叩见陛下!” “快快平身。”李世民抬手呼唤内侍道,“来人呐,给我的功臣们赐座。” (本章完) 第八百六十一章 封赏问题 李信将突厥国书正式地交给李世民。但李世民根本没有看,随手就放到一边,低声道:“三位爱卿此番辛苦了。” “为陛下分忧,死而无憾。”秦琼和唐俭齐刷刷地说道。李信没赶上趟,只来得及拱了拱手,只好又尴尬地把手放下来。 平时他跟李世民见面都挺随意的。但是这回毕竟是跟秦琼、唐俭这些长辈们在一起,他也就不能以李世民的子侄自居,而应该坐稳“臣子”的身份,因此比平时规矩了许多。 李世民安抚了三人之后,将李信单独留了下来。 大殿之上只剩下这叔侄二人,气氛自然是轻松了不少。李信也解除了那种正襟危坐的姿势,软绵绵地瘫在椅子上。 “这次去突厥,感受怎么样?”李世民笑道。 李信摇摇头,道:“不怎么样。下回坚决不.....不对,坚决没有下回了。” 李世民哈哈大笑了几声,随后才逐渐收敛了笑容,缓缓道:“那时候接到你失陷大漠的消息,朕是真的担心你的安危,差点以为你回不来了。不瞒你说,当时朕很后悔派你去做这件事。自责得一晚上都没睡。” 李信可是李玄道的独子啊。倘若因为出使突厥死在外面了,连尸骨都找不回来,李世民真不知道自己将来有何颜面去地下见自己的兄长。 幸好,李信福大命大,终于还是回来了。 李信看着李世民脸上毫不作为的关切,心里不由得也涌上来一股暖流。他笑道:“这样怪不了陛下。差事是我自己答应的,也是我自己想去的。毕竟我很清楚,如果我真的不想去,陛下一定不会逼我。” 李世民闻言,冷笑一声,故意道:“你又知道了?明天就让你去高丽再出使一趟。” 李信两眼一翻,道:“那陛下还是干脆点杀了我吧。” 李世民笑着摇摇头,用手轻轻拍了拍桌上的国书,问道:“最后结果怎么样?谈得都顺利吗?” “嗯。很顺利,突利的态度很配合,是个明白人。”李信将自己在突厥的事情简单又说了一遍。毕竟,李世民的消息再灵通,也不如李信这个亲历者知道得多。 听完王家在突厥做的这些事情,李世民忍不住冷冷地笑了笑,道:“有些人......真的是好日子过到腻,心眼都被猪油蒙了。” 李信笑道:“是啊。秦将军当时搜查阙特勤府邸的时候,还搜到了一堆王家高层与他的通信。上面有两方约定的内容,还有王家给突厥送了多少财物等等。哦哦,对对对,我当时在突厥就顺手把王家那个兔崽子宰了。” 李世民满不在乎地说道:“宰了就宰了吧。王家已经自身难保了。回头记得把那些信件送到朕手上。” 李信点点头。 “那么就可以说说正事儿了。”李世民笑道,“这回你也算是立了大功了,打算要什么赏赐?爵位你已经到顶了,官职倒是还可以考虑考虑。想要文职还是武职?” (本章完) 第八百六十二章 给钱就行 单说李信这一趟出使,其实跟打了一场胜仗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从结果上来说,与突厥达成稳定贸易协议,至少保边境几十年的和平,顺带着还增加了国内的产业和收入,一举两得。这甚至比一场单纯的战场胜利更有价值。正所谓,战争是政治的延续。李信所做的就是将其延续得更好,近乎完美。 从难度上来说,这趟出使一波三折。李信被迫经历了将近一百天的沙漠求生之路,虽然其中有好几十天都是在那个绿洲里坐着干等,浪费时间,但是......反正很辛苦。甚至比李靖当初正儿八经打仗还要更辛苦一点。 李世民看到这样的成绩,不可能不赏赐。虽然刚才他面对秦琼和唐俭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提这茬儿,但是大家都心知肚明。论功行赏是必有的戏码。至于李信,那就特殊一点。这家伙要求总是跟别人不一样,为了避免赏赐不合他的心意,李世民才决定直接问问他。 果然,李信听了这问题,先是咧嘴一笑,随后又摇摇头,道:“文职和武职都不要。给钱就行。陛下还不知道我嘛,最喜欢的就是钱。” 虽然李信一脸钻进钱眼儿里的无赖样子,但是李世民知道,这家伙只是在掩盖真实的想法。 “别跟朕耍滑头卖关子,直接说吧。”李世民收敛了笑容,严肃道,“你不会又想跟朕说什么想退出朝堂吧?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怎么总是这般暮气沉沉?大唐江山,这么多百姓,就不值得你耗费一点心力?” 李信苦笑道:“陛下,我是真的懒啊。不开玩笑地说,这次出使,我真的差点连命都搭上了。陛下知道我当时在沙漠里待那么久,每天想的都是什么嘛?” 李世民沉默不语。 “我就想喝口水。吃两口饭,哪怕没有菜下饭,我也高兴啊。”李信长叹一声说道,“在大漠呆了这么些天,我想明白了很多事。人生在世,什么都是假的,活得高兴就是最重要的。抱着媳妇儿哄孩子,闲着没事喝两口小酒,这日子够美了。” 说到这里,他突然笑着看向李世民道:“陛下,你说,幼澜怀的是男孩还是女孩?将来等他出世了,儿臣能请你给他取个名字不?” 李世民愕然,随后笑着摇摇头,道:“当然还是男孩好。我听孙神仙说,据他把脉,多半是个男孩。名字的事情倒是好说。” 李信嘿嘿直笑,道:“男女都行。男孩女孩我都喜欢。” 他掰着手指数道:“当初发现幼澜怀孕的时候都快三个月了,我出使一个多月,失陷大漠将近三个月,回来又花了一个多月,数数日子,她应该这一两个月就要生了。我可得看着点。孩子出生,我也得好好照顾......” 李世民静静地看着李信,心里没来由地冒出来一股淡淡的不真实感:这吊儿郎当的小子,不知不觉,竟然也要为人父了吗?而且看样子还挺稳当...... (本章完) 第八百六十三章 李信想要休长假 “陛下,我也不是从此就不回朝堂了。”李信最后说道,“只是打算先休息一阵子,好好陪陪家人。以后孩子大了,我还会回来的。况且,我只是不想升官嘛,科学部那边的事情我是不会放下的,也不算不会大唐分忧,对不对......” 李世民翻了个白眼,虎目一瞪,道:“科学部的事情你敢给朕怠慢一下试试看?” 得,你是皇帝你牛逼。 李信连声道:“不敢不敢,一定尽心尽力。” 早在半个月前,李世民就已经收到了军部传回来的报告,说热气球军的效果很好,在晴朗天气下可以飞行数百丈,视野非常开阔云云——没错,李信当初折腾出来的热气球,真的被拿来组建了一支试验性质的斥候部队,而且效果拔群。 看到这样的结果,李世民对科学部的上心程度自然又大大提升。他很清楚,如果说大唐这么多人里面,真的有一个人能管好科学部,推动科学部的发展,那么这个人必然是李信,绝无第二个选择。 李世民哼了一声,没有多说。 既然李信愿意看顾好科学部,说明他心里还是有朝廷的。可能是这次出使确实太危险,也太辛苦了,才让他想要好好休息一下吧。 李世民这般想着,心里又是一软。 对别人他可以冷面无情,但是对李信,他是真的狠不下心肠。他忍不住叮嘱道:“科学部乃是大唐的关键部门。你一定要用心。” 李信点点头,道:“不过,如今的科学部规模还是小了一点。” “那你想怎么样?”李世民问。 李信笑道:“科举有那么多科目,什么‘明经科’、‘进士科’,为什么不能增设一个‘明理科’呢,考上了就招到科学院当几年研究生,业绩好的就留下当讲师、研究员,业绩不好的就放出去,相信工部、户部一定会抢着要这样的人才......” 若是放在以往,科举多开一个科目,说不定会惹来不小的反弹。但如今,科学部早已成定局,反对的声音自然不会大到哪里去,而且好处也是多多。 李世民低头想了想,道:“行。明年的春闱就加上这一科吧,你亲自出卷子。” 李信大喜过望,道:“是。” 以前都是他被出卷人折磨,现在终于轮到他折磨别人了呗? 李世民看到李信兴奋的表情,忍不住笑了,道:“行了行了,朕已经耽误你很长时间了。赶紧回去找你媳妇儿吧,这么久没见,她应该已经急坏了。” 这话真是说到了李信的心坎儿里。他立即起身谢恩道:“多谢陛下英明神武明察秋毫!儿臣改日再进宫来向陛下请安。”说完,他拔腿就往外走。 “臭小子......”李世民笑着骂了一句,摇摇头,这才终于拿起手边的国书,随意地翻看起来。 而李信,则是一路小跑着,紧赶慢赶地出了宫门。他本打算自己骑马回去。没想到,王府的车架早已经在外面候着了。 “恭迎王爷回府。”王贵那张熟悉的脸笑得跟菊花一样,撞入李信的眼帘。 李信笑道:“哈哈,走走走,咱们回家!” (本章完) 第八百六十四章 真的有在努力呢 崔盈盈回到楚王府之后,王贵就知道自家王爷回来了,便赶着车子眼巴巴地来到宫门外等着。如今见到李信全须全尾地站着,他怎能不感动得几乎落下泪来。 车子飞驰在大道上。李信听见王贵一边赶车一边说道:“王爷能平安回来真是老天保佑......变得又黑又瘦的,也不知道王爷这段时日吃了多少苦头......老奴愧对老王爷啊......” 李信道:“行了行了。能回来已经福大命大,托了我爹很多福了。瘦一点打什么紧?吃几天就胖回来了。别瞎咂摸,胡思乱想了,一会儿见了幼澜可不许哭。不然她看到你哭,肯定也要跟着哭。” “是是是。”王贵连忙收起情绪。 如今的陈幼澜可是楚王府的一级保护对象。啥事儿都得尽量顺着他。 车架到了楚王府门口停下,李信下了车往府里走。崔盈盈和陈幼澜正坐在偏厅聊天,一边说话一边喝茶等李信回来。 “我回来了!”李信走到门边,笑着轻声说道。 陈幼澜抬头看了又黑又瘦的李信一眼,眼眶一红,就站起身子一步一步地走向他。李信目光柔和地看着这个挺着大肚子的女人,心里涌上来无限的柔情。 一双柔软的臂膀向上勾住了李信的脖子,将其紧紧搂住。陈幼澜的脸贴在李信胸口,久久都没有动弹。 李信的双手也没闲着,轻轻将幼澜环抱着。 “对不起,让你担心了。”他很小声地说道。 陈幼澜摇了摇头,轻声说道:“不要紧。你回来就好。” 崔盈盈看着这一幕,心中自然是柔软。当然,也免不了掺了几分淡淡的酸楚。 “以后不要再走了。”陈幼澜小声地说,像是在哀求,又像是撒娇。 李信温柔一笑,扶着她坐回位子上,笑道:“不走了不走了。打死我也不走了。” “这回真是多亏了盈盈去把你带回来。”陈幼澜一边擦眼角的泪水,一边说道,“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听到你失陷大漠的消息,我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好了好了好了,不哭了......”李信心疼地抹去陈幼澜的眼泪,“我这不是回来了嘛,该高兴,别哭了。” 陈幼澜点点头,但眼泪还是忍不住会流。 李信不由得在心里感慨自己的英明:这都做了这么久的心理准备,见面之后还是哭得这么厉害,倘若刚才他真的不管不顾直接回来,怕是陈幼澜非得激动到晕过去不可...... 他大大方方地将崔盈盈和陈幼澜一左一右搂在怀里,道:“今后这段时间呢,不管是哪里的事情,都别想让我离开你们两个。”说着,他转头亲了陈幼澜一下,笑道:“我还要看着咱们的宝宝出生呢。” 陈幼澜终于露出一个带泪的笑容,伸手拉起崔盈盈道:“盈盈也努努力,会有孩子的。” 崔盈盈想起自己一路上跟李信这般胡天胡地,不由得俏脸一红,没敢说话。 (本章完) 第八百六十五章 王家覆灭 太原王氏,向上甚至可以追溯到周灵王太子姬晋的一支古老贵族,到今天涌现过无数在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然而其最后的结局,却是不太好看。 一封圣旨从长安出发,直奔山东。带着大军刚刚镇压了弥勒教的程处默和秦怀玉顺路就将太原王氏的一干人等,男男女女全都抓回了长安。曾经的钟鸣鼎食之家,一夜之间就全部沦为阶下囚。 太原王氏通敌叛国联合突厥右贤王意图颠覆大唐的罪行被有司昭告天下。证据确凿之下,甚至于连一个敢为他们求情的人都没有。其他世家门阀面对这种状况也只敢明哲保身,不敢去沾惹。 这其中的原因不在于李世民的震怒。 说实话,单单是李世民的震怒还不足以将太原王氏这样一个大家族连根拔起。最致命的是他们沾惹的事情——通敌叛国,而且是联合外族想要入主中原。虽然入主中原是很久以后的计划,但是这种念头只要被人知道了,那就是十恶不赦。 华夏人自古以来就对自己的文明有着强烈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不论属于哪个家族、哪个党派,哪怕互相之间斗得再激烈,都没有人会否认自己和别人都是炎黄子孙,都传承着相同的文化血液。 各为其主不是什么稀罕事,甚至于在历史传说之中,忠于自己的主公还是一件值得敬佩的事情。但是,背叛自己的民族却是及其可耻的。 坦白说,如果今天太原王氏犯的罪行叫造反,或许在民间的舆论还不会那么糟糕。可是很遗憾,他们干的事情是联合一帮左祍蛮夷想要入主中原。那就万劫不复了。汹涌的民意一夜之间就推倒了这个曾经烈火烹油般花团锦簇的超级世家。程处默和秦怀玉拉着这帮阶下囚穿过长安大街的时候,还有人往他们身上扔恶臭的烂菜叶子。 顺带一提,鸡蛋是不会丢的。这可是难得的蛋白质,没有哪个过日子的百姓会傻到在这帮人身上浪费鸡蛋。 审议的过程很短。李世民终究还是仁慈了一些,没有将这些人全部抄斩,只斩了包括王家现任家主在内的一百来人。其他王家子弟全部革去功名,朝廷终生不复录用,然后发配边疆,流放五千里。 王家的妇孺本来免不了又是被扔到教坊司的命运。但李世民终于还是想起上回山东贪腐案时李信求情的事情,不由得叹了口气,下令将这帮女子分配到宫里各个地方去干苦力。 至于那些孩子么,李世民下令新建了一个衙门,属于刑部,叫改过局。将来不管碰上什么罪,哪怕满门抄斩,十岁以下的孩子也都可以统统免罪,全部收进改过局,由朝廷抚养直至十四岁,中间还会教最基本的认字——更多的就别想了,这毕竟是个惩罚机构,而不是福利设施。 李信听到这个消息,不由得感慨李世民的雄才大略。如此恩威并施之下,百姓们只会更加称颂皇帝的英名。 结果也确实如李信所料。改过局的设立让朝野上下一时间都交口称赞李世民为千古仁君。 (本章完) 第八百六十六章 要生了! 王家的下场李信虽然有所关注,但并不太上心。他与王家之间的仇恨,已经随着王景的死亡而烟消云散了。他本来就不是太记仇的人——人生苦短,干嘛不记点开心的事情? 而且,他确实也有更需要他关心的事情,那就是陈幼澜要生了。 李信自从回了家以后,仿佛为了弥补之前在陪伴上的缺失,几乎天天都围着陈幼澜转,闹得她还有点不好意思,老想把李信推给崔盈盈。谁料,崔盈盈也不想在这么特殊的时间占用李信,干脆拉着跟李信一起陪着陈幼澜。 三人说说笑笑,晒晒太阳。李信偶尔亲自下厨弄两个小菜,日子美着呢。不过,自从昨天夜里陈幼澜突然破了羊水之后,楚王府上空的气氛就变了。 李信紧张地在小院里踱步,耳畔是屋里传来陈幼澜隐隐约约的呼号。他忍不住来回倒腾自己的手,捏得指甲盖都泛白了。 “王贵,这次请来的稳婆是哪里的?”他回头问王贵道。 王贵就站在不远的地方,眉头间隐约挂着一点担忧。显然他也很关心屋子里的状况,但还是认真回答王爷道:“都是按照王爷吩咐的,半个月前就请来的经验丰富的稳婆。还特意委托孙神医培训了十天。” “十天?”李信喃喃道,“也不知道无菌操作练熟了没有。胎儿下降的顺序呢?许敬臣应该会教的吧?” 确实,半个月前他就先吩咐王贵先找一批稳婆送到医学院去特训一下,然后养在府上,以防万一哪天幼澜要生了却找不到稳婆来接生的尴尬状况。 正在他喃喃自语的时候,突然听到王贵的声音在身后道:“孙神医,您来了。” 李信连忙回头,露出看到救星一般的表情,惊喜道:“孙神医!你怎么知道内子今日生产?来的正是时候啊!” 孙思邈还没说话。崔盈盈跟在后面走过来笑道:“当然是我亲自去请的。你一看到幼澜姐破了羊水就方寸大乱了,哪里还想得起这些?” “哈哈。王爷第一次为人父,自然也紧张些。人之常情嘛。”孙思邈笑道,“不过也不必太过惊慌。我早已查看过,夫人虽然看起来瘦小,但是骨盆却还算结实,而且胎儿的位置很正,想必不会有什么风险。我今天来,只是想讨个喜钱罢了。” 李信听到这话,总算稍稍放下心来,道:“有您坐镇,我就放心了。一会儿一定给您包个大红包沾沾喜气,顺便在城门口赠药十天,为我孩儿积德。” 孙思邈显然不太关心红包大小,直到听见赠药积德的事情才连连点头,道:“那老朽就先替百姓们谢过楚王慷慨了。” “这些都是小事。”李信摆摆手,目光又落回面前那扇紧紧关着的门上,仿佛希望目光穿过它,看一看陈幼澜到底经历着怎样的辛苦。 崔盈盈忍不住上前拉住李信的手,试图给予他一点支持:“放心吧,幼澜姐一定会没事的。” (本章完) 第八百六十七章 老婆要紧,孩子无所谓 正如孙思邈所预料的那样,陈幼澜的生产总体来说,还算顺利。在听了她长达四个时辰的痛呼之后,屋子里的声音终于平息下来。 水米未进的李信腾地站起身,惊慌地看了一眼在旁边打盹的孙思邈问道:“孙神医!孙神医!没声儿了!怎么回事?会不会.......” 孙思邈被吵醒,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房门那边,道:“王爷先不必惊惶,说不定是孩子出生了......” 话音未落,一个笑得像菊花一般灿烂的稳婆就推开房门走出来了:“恭喜王爷贺喜王爷!夫人已经生了,是个男孩儿,重六斤七两,母子平......” 不等她说完,李信就已经闯进了产房——平不平安他自己会看! “幼澜!”他来到陈幼澜的床头,一眼都没看自己的儿子,只是满脸疼惜地看着脸色苍白,看样子有些脱力的陈幼澜。 几个稳婆在周围忙活着擦洗。那些沾着血的湿布看起来触目惊心。李信虽然见惯了鲜血,杀人虐人的时候也不眨眼,但是这会儿却无论如何也没办法面对这些血乎乎的布,只能强迫自己不往床尾看,半蹲在床边给陈幼澜整理她凌乱的头发。 这是他头一回看到陈幼澜这么憔悴和虚弱的样子。心疼得都要皱缩起来。 陈幼澜在生出孩子之后,经历了片刻的恍惚。强烈的痛感如潮水般退去,她这才逐渐看清了眼前这个男人的脸,以及他脸上那担忧到仿佛快要死掉的表情。 她努力地笑了笑,道:“我的孩子呢?” “是个男孩。”李信随口答道,然后拉起陈幼澜的手,关切地问,“你现在还好吗?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啊?还疼吗?” 陈幼澜幸福地摇了摇头,道:“我没事,休息一下就好了。就是有点饿.......” “我我我我.......我去给你煮粥!马上就去!”李信立即想要站起来,却突然被一双手按住了。他回头一看,是崔盈盈。 “行了。幼澜姐刚生完孩子,你不在这里陪着,去厨房折腾什么粥?像话吗?”崔盈盈又好气又好笑地骂道,“我去让厨娘煮点粥,你就在这里等着吧。”说完,她又迈步出了产房。 李信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愚蠢,连连点头,又笑着蹲下身子道:“我真是傻了。” 陈幼澜笑了笑,道:“你就不看看你儿子去?” 李信摇摇头,道:“刚生出来有什么好看的,都一样难看。我不看。我看着你。” 陈幼澜心里甜,嘴上却是骂道:“哪有你这样当爹的?出生第一天就说自己儿子长的难看?” 李信没有回答,忍不住在陈幼澜额头上轻轻一吻,沉声道:“辛苦你了,幼澜。” 陈幼澜微笑着摇了摇头,仿佛在说“没关系”。 旁边的稳婆将这些都看在眼里,忍不住感慨道:“老身一年接生的孩子少说也有一两百个。哪一家的丈夫不是直奔孩子去,连看都不看媳妇一眼?唯独王爷真真是重情重义,竟然连孩子都不稀罕看......” 旁边几人也跟着附和。李信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只好挠了挠头,嘿嘿干笑了两声,完全不像王爷,只是一个第一次当爹的普通男人。 (本章完) 第八百六十八章 满月 产房里稍稍整理干净之后,李信小心地请孙思邈进来为陈幼澜诊治了一番。孙神仙把了脉,又简单做了些检查,笑道:“无妨。只是生了孩子有些虚弱,补充些营养即可。米粥、牛肉乃是上上之选。” 李信连连点头。给孙思邈包了个红包当喜钱之后,又亲自送他出大门。顺带一提,今天接生的几个稳婆也都有工钱和红包。 没办法,楚王府就是有钱。答谢别人辛勤工作的最好方式,也是钱。 须臾,崔盈盈端着粥回来了。虽然厨娘姑且并没有听到孙思邈的交代,但是她还是聪明地在粥里加了不少猪肉丝和鸡肉丝,这对于此刻虚弱的陈幼澜来说,可是最好的东西,远胜过什么鹿茸人参之流。 来之前,粥已经小心地凉过。陈幼澜吃起来感觉温度正好,很快便将其喝了个精光,甚至还想再喝一些。李信连忙让崔盈盈去拿。却被崔盈盈白了一眼。 “幼澜姐,你现在刚刚生完,还是别吃太饱了,免得伤着了。”崔盈盈柔声对陈幼澜道,“灶上一直烧着火呢,晚点你饿了再吃也还有,宁可每次少吃些,多吃几次......” 李信连忙点头:“对对对!盈盈说得对。” 陈幼澜只好答应。 眨眼便过了一个月。楚王要为世子办满月的消息早就在蓝田县传开了。家家户户显然比自家添丁还高兴,纷纷点起家里的特产去给楚王送礼物。什么大雁、鸽子、阿胶.....杂七杂八凑了三五车,全都交给张全福送到了楚王府上。 王贵当然不会拒绝乡亲们的好意,一一手下。李信也亲自见了张老汉。好家伙,张老汉的身体感觉比之前还健壮,再活个十年不成问题。 张全福笑道:“还不是全靠王爷。否则现在哪里有这顿顿能吃饱,三天两头吃炖肉的日子?小人真是舍不得死啊!” “不死不死。多活几年,多享几年福。”李信笑道。 张全福突然有些扭捏地说道:“王爷,小人有个不情之请,想见见小王爷能否......” 李信大方笑道:“这有什么不能见的。让奶妈抱来就是。” 很快,奶妈就将孩子抱了过来。 李信本来还想让张老汉抱抱孩子。谁料张老汉说什么也不敢,硬说自己身上有什么什么气,不能污了王爷的贵气。最后,他只是看了一眼睡着的宝宝,然后就喜滋滋地走了,说不定回去以后又能跟乡亲们炫耀一番。 最后,李信无奈地送走了张老汉。 满月酒宴的前几天,来楚王府送礼的就没停过。除了程家、秦家、尉迟家等等本来就与楚王府家交好的,还有很多这个侍郎那个主簿的也派人来送礼。 虽然楚王现在不理朝中之事,但是谁也不会真的不把这尊佛当回事。谁真的以为李信就此淡出朝政,那谁就是真的蠢材。李信当然也不抗拒这种事——送礼呢!难道不要的嘛? (本章完) 第八百六十九章 双喜临门 楚王府的满月酒办得倒是不铺张,请柬只发了相熟的几家,跟当初成亲的时候是一个尿性。没办法,李信实在不想把自己人生重要的时刻变成油腻的社交场。与相熟的长辈朋友坐在一起喝酒吃饭,分享一下喜悦,顺便接受祝福,这或许才是他理想中的状态。 虽然请的人不多,但这一场酒宴还是把排面拉满了——李世民亲自摆驾楚王府,给足了面子。 崔盈盈有些羡慕。在她看来,皇帝不仅出席了陈幼澜的婚礼,连她孩子的满月都来了,实在是很光荣很荣耀的事情。李信看出了她的小心思,笑着将她搂在怀里,道:“怎么?羡慕了?” “不是不是。”崔盈盈怕李信误会自己嫉妒,连忙解释。 李信笑着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等你将来有了孩子,我就带着你们娘儿俩进宫去求皇后娘娘给孩子取个名字。怎么样?放心,我不会厚此薄彼。你和幼澜对我来说,一样重要。” 崔盈盈微笑着点了点头。 宴会上,李世民依照他和李信的约定,给孩子取了个大名:代贤,李代贤。 李信念叨了两遍,不由得点了点头,倒是挺好听的。 李世民看了他一眼,问道:“你知道为什么叫代贤吗?” 李信老老实实地摇头。 “希望他将来能代替先贤传道。像你现在做的这样。”李世民头一回没有对李信吝啬自己的夸奖。 李信笑道:“微臣闲倒是闲,只可惜,不是先贤的贤,而是悠闲的闲。” 众人哈哈大笑。 酒宴之后,宾客散尽。陈幼澜抱着孩子回屋睡觉去了,走之前还给李信使了眼色,暗示他今晚去跟崔盈盈睡。 大家也都是老夫老妻,没有那么多扭扭捏捏。李信便大大方方拉着崔盈盈回放说话。谁料,两人刚要吻上,崔盈盈就突然捂着嘴巴,转到一边去反胃了。 李信耸耸肩,半开玩笑道:“难道我口臭这么严重吗?” 崔盈盈摇头,皱着眉头道:“我也不懂为什么。最近总是觉得有点恶心反胃......” 李信好歹也是当过一回爹的人了,听到这样的描述,心里那根弦便突然紧绷起来,目光中也陡然迸发出一丝精光。 看到李信的表情变化,崔盈盈也逐渐意识到了什么。 两人异口同声道:“该不会.......” 搞了这么一出,李信自然也没了兴致,第二天就又把孙思邈求到了府上来诊脉。果然,有喜了。 大儿子刚满月,二夫人又有喜了。 传说中的双喜临门吗? 好像.......还真是有那么点爽哈? 李信被这喜讯砸晕了,笑得都合不拢嘴。 崔盈盈则是一脸激动地摸着自己的肚子。陈幼澜打趣她道:“看来你和相公还是挺努力的嘛。” 崔盈盈连忙搂着陈幼澜道:“姐,别说了......” 李信自夸道:“主要还是我实力比较强......” “呸!”两个女子齐刷刷地啐了一口,打断了李信的自夸。 (本章完) 第八百七十章 过于硬核的摇篮 这日,李信正在家里哄孩子睡觉。王贵突然过来说陆大仁求见。李信还以为是科学部的试验出了什么问题,便让王贵把人放进来。 谁料,陆大仁进来以后却是一脸笑容,完全不是实验不顺利该有的表情。 “王爷!我们搞出来一个新东西!你肯定会喜欢,而且世子也用得上!”他兴奋地对李信说道。 李信不由得回头看了一眼自己还在襁褓中的孩子:这么小的娃娃,能用得上啥? 见陆大仁这么热心地招呼他过去看,李信虽然不是很感兴趣,但还是点点头,将孩子托付给奶妈,自己则是换了身衣服准备出门。最近他成天顾着看孩子,已经很久没有去过科学部了,也确实该去看看,露露脸。不然这个大院长,当得实在不称职。 两人坐着车来到科学部。陆大仁领着李信直接往工科院走。越是往那里走,人就越多,越热闹,看样子似乎有不少人都在那里看热闹。 “你们好像......还真的搞了点大动作出来嘛。”李信逐渐产生了一点好奇——到底什么东西能吸引这么多人看热闹?而且连李代贤这个还在吃奶的孩子都用得上? 陆大仁笑道:“王爷看了就知道。” 他带着李信分开人群,来到人群的最中间。司徒亮已经领着一大帮研究生在等着了。他们正围着一个怪模怪样的机器。 看到机器旁边连着一个大大的火炉,李信突然觉察到了什么。 该不会...... 司徒亮上来解释道:“自从听说世子降生,我们工科院就一直在想能不能为世子做点什么。后来想想,世子年纪这么小,肯定还要躺在摇篮里摇着才好入睡。但是,摇篮摇久了又很累,于是我们就想到,做一个能自动摇的摇篮。” 陆大仁接着道:“其实我们有这个想法很久了。我们早就发现煮开的水汽有很大的能量,有时候甚至能把水壶盖子顶起来,只是没想到该把这个力用在什么地方......现在看来,用来做个摇篮倒是很合用。” 李信一边听,一边将目光转向了旁边那个巨大的机器。 司徒亮立即将一条狗放到了摇篮上。在旁边那个大号锅炉的作用下,摇篮一直平稳地晃动着。那只被放上去的狗在经历了一开始的惊慌以后,很快冷静下来,甚至开始享受这晃动。 看到这样的情景,李信整个人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如果他没有理解错的话,司徒亮和陆大仁带着这一帮学生鼓捣出来的东西不是别的,就是蒸汽机!当然,不是瓦特那个,而是更原始的蒸汽原型机。 但是.....管它是什么机呢!现在是大唐啊喂!欧洲这会儿还在玩泥巴,美洲还是印第安人的天下呢!我们华夏就有蒸汽机了? 这么说......这回轮到咱们带着坚船利炮去满世界地传播文明,传播我们的文化了吗? 李信想到这里,忍不住赏了司徒亮和陆大仁一人一个暴栗:“我让你做摇篮!我让你做摇篮!你们知不知道这是什么?” 陆大仁和司徒亮捂着脑袋一脸委屈地摇头:不就是个摇篮吗? 李信摇摇头,看着锅炉里冒出来的蒸汽,梦呓般地说道: “这是未来。” (全书完) (本章完) 第八百七十一章 番外篇 贞观五年,吐蕃派使臣前来大唐求亲,意图交好。李世民最后点中了尚未婚嫁的宜芳公主前去和亲。当夜,楚王直入皇宫与陛下密谈。没有人知道他们在大殿里到底说了什么,只听到外面值守的侍卫和宫女说,里面吵得很大声,还有茶壶杯盘被砸烂的声音。 凌晨,楚王负气离开皇宫。 翌日早朝,李世民命骠骑将军陈骁负责护送宜芳公主前往突厥。陈骁面无表情地领旨谢恩。数日之后,和亲大队浩浩荡荡地出发离开了长安。 李信躲在家里逗弄大儿子李代贤和二女儿李萧萧,仿佛根本不关心自己这位好友的命运。陈幼澜和崔盈盈突然出现,各自抱走了自己的孩子,问道:“相公怎么在这里闷闷不乐的?” “还不是怪你那个木头一样的憨批大哥?”李信叹了口气,道,“他俩在咱们府上第一次见面我就看出来了,孽缘啊!” 陈幼澜有些好笑,一边整理儿子的头发,一边道:“或许这都是命中注定吧。”说实话,她也想不到,陈骁竟然与宜芳公主一见钟情。只可惜,她这个大哥性子有点拧巴,宜芳也是个木木的,两人竟然到今天依然没有把事情挑明。 “那相公打算怎么办?真的就看大舅哥这样亲自送自己喜欢的女人远嫁吐蕃?”崔盈盈笑着说道。她倒是不紧张。她相信,既然李信决定插手,那这事儿多半还有转机。 李信恨恨道:“那能怎么办?陛下都钦点宜芳去和亲了,陈骁这个傻子也真的去送人了,我特么能怎么办?” 陈幼澜又将李代贤放到李信怀里,笑着对小男孩道:“去,劝劝你爹,看看你爹这气性大的。” 李代贤点点头,奶声奶气地伸手来捏李信的脸,道:“爹爹不要生气啦.....” 李信心化了半截,连声道:“好好好.....不生气了......” “爹爹抱!”李萧萧见哥哥被爹爹抱在怀里,也挣扎着要爹爹抱,不肯让崔盈盈抱着了。李信哈哈大笑,将这小不点也接过来抱在怀里。感受着两个孩子的顽皮,他的心情还真是就不太一样了起来。 陈幼澜笑道:“说吧,你到底都做了什么安排。我才不信你那么老实呢。” 李信哈哈大笑道:“还是你了解我。” “窦梁都不见了好几天了。谁不知道你肯定又有事儿!”崔盈盈掩嘴笑道。 李信耸耸肩,道:“反正路已经铺好了。如果陈骁还算是个男人,这一趟和亲肯定就走不成。宜芳公主半路上就会神秘失踪,连带着陈骁一起.......不过,如果陈骁真的当个缩头乌龟,我也就认了。宜芳就老老实实嫁到吐蕃去吧,说不定比嫁给陈骁这样的孬种还好受点呢.......” 陈幼澜闻言,突然笑着问道:“那我问你,倘若我是要远嫁的公主,你待如何?” 李信眨了眨眼:怎么送命题还有大唐版本吗? “那还用说?想方设法把你抢下来!大不了这个王位什么的我都不要了。”李信笑道,“我们坐着船亡命天涯,逃到非洲去当野人夫妻,也是好事。自在。” “呸!谁要跟你当野人夫妻!”陈幼澜虽然翻着白眼啐了李信一口,但嘴角却是带有笑意。 ........ 一个月后,和亲队伍意外遭遇滚石,宜芳公主和陈骁神秘失踪。吐蕃王大怒,以为大唐戏耍于他,便向李世民递交宣战书。当天,李信被宣进皇宫,出来时鼻青脸肿。据侍卫说,他一眼就看出,那是被陛下揍的。 翌日,李世民当众宣布:吐蕃要战,那就战。 翌日的翌日,李信和程处默秦怀玉一同出征,直奔吐蕃而去。四个月后,吐蕃王城陷落,吐蕃王投降。大唐在吐蕃建立都护府。李信等人返回长安。 几个月不曾回家,李代贤和李萧萧又长高了一截。李信一进屋就听见两人蹦蹦跳跳地向他跑来,一种强烈的幸福感油然而生。 妈的,有家的感觉真好。 牵着两个孩子向前走,李信的目光突然看到了一张讨厌的脸,忍不住翻了个白眼道:“我这几个月在外面风餐露宿,你倒好,带着个美娇娘躲在我府上春风得意,悠闲自在.......” 那人哈哈大笑,拱手行礼道:“反正这回多谢妹夫出手了。” 没错,此人就是神秘失踪的陈骁。当初他与宜芳公主一起失踪就是李信的安排。没有人猜到,满世界都找不到的这两人其实早就被秘密地带回了楚王府——天底下应该没有比这里更安全的地方了吧? 李信不屑地摆了摆手,道:“嘴皮子谢有什么用?赶紧给我生个外甥吧。”话音刚落,宜芳公主正好从不远处走过来,闹了个红脸。 夜里,李信躺在陈幼澜身边,伸了个懒腰,喃喃道:“还是家里的床舒服。” 陈幼澜问道:“我大哥和宜芳公主你到底打算怎么办啊?” “什么怎么办啊?就这么住着呗。咱们又不是养不起!”李信随口回答。 陈幼澜皱起眉头道:“那怎么行呢?” 既然陈骁和宜芳公主在世人眼中是处于“失踪”状态,那么两人原本的身份自然就都不作数了。 好端端的骠骑将军没了,什么都没了。通俗地来说,就是黑户。虽然说为了爱情未必不值得,但是既然李信有能力送佛送到西,也能给两人更好的生活。陈幼澜当然还是想要为自己的大哥争取一下。而且她也相信,明知道陈骁有多么骁勇善战的李信不会愿意看着陈骁就这样浪费他的本领。 见自己老婆是真有点儿着急了,李信就将陈幼澜搂在怀里道:“行了行了,你别烦心了。我和陛下早就有安排了。” “陛下?”陈幼澜奇怪地看了李信一眼。 “嘿嘿。”李信笑道,“陛下一开始是看不上陈骁,觉得这小子没点血性,喜欢宜芳又不敢说,所以才故意点宜芳去和亲,还让他护送,本意是想羞辱一下这小子。如果陈骁实在没动作的话,只能眼睁睁看着宜芳嫁人。” “谁知道陈骁这家伙,打仗那么狠,追女人那么面啊。还真就打算送宜芳走,连当面求求陛下都不敢。陛下一气之下也打算就这样了。谁知道最后我插了一杠子,硬把事情搅和了。” “陛下跟我打了一架,让我去处理吐蕃的事情。所以我才去的。不然你以为我想跑那么老远?还不都是为了你哥。陛下答应我了,只要我把吐蕃拿下,过两年朝廷就会找到你哥,他也会原谅你哥的失职,顺便亲自为他说一门亲事......” 陈幼澜眨了眨眼,似乎还有些细节不明白。 李信摆了摆手,道:“反正宜芳公主这个身份不可能再出现了。她可以改个别的名字,用别的身份,比如楚王的义姊,嫁给陈骁。也算门当户对嘛。” 陈幼澜这才明白了过来。 朝廷颜面还是挺重要的。失踪的公主竟然与护送她的武将都回来了,这种事肯定会惹人怀疑,倒时候生出来无数野史和小说,皇家的脸还要不要了?所以,只有武将可以回来,至于公主嘛,算了吧,这个身份本来就是爱情的阻碍。不要也罢。 ........ 三年后,中书令陈尹之长子,骠骑将军陈骁完婚,妻子为楚王义姊,名为李兰,贤惠端庄,才貌双全。两人共结连理,从此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 ......... 六年后,冒着黑烟的巨型轮船缓缓驶离了港口。李信挥手向船上的窦梁告别。他倒是不想窦梁去冒这样巨大的风险。但没办法,这就是个总想给自己的生命找刺激的家伙。自从李信对他说起出海这件事以后,他就对星辰大海产生了无穷无尽的探索欲。 那没办法了,只能祝他早日成为海贼王了吧? 李信看着大船渐行渐远,最后摇摇头,感慨万千地转身离去。 (本章完) 第八百七十二章 番外2 长孙皇后之死 李世民钦点宜芳公主嫁往吐蕃和亲的那天夜里,李信思来想去还是忍耐不住,披上衣服直奔皇宫。 陈幼澜和崔盈盈不知道他发的是哪门子神经,也不知道他进宫去要说什么,哪里睡得着?直到他鼻青脸肿地回来,两人才松了口气,带着热水和毛巾上前去迎。 “孩子们呢?”李信边走边接过毛巾擦手擦脸,顺便问道。 虽然光线不大好,但崔盈盈早就看见了李信脸上的伤,不由得又心疼又没好气地说道:“孩子们还能去哪儿?都睡了。就是你这个当爹的不让人省心!大半夜非要进宫去,让我和幼澜姐替你担心。” 陈幼澜也道:“就是啊。什么事不能白天去说?脸上的伤是谁打的?不会是陛下吧?你到底说什么了?把陛下给气着了?” 李信也知道今天自己是冲动了,让两个娘子着实担心,便赔着笑将两人搂在怀里,道:“没事没事,你别瞎想。陛下是我的长辈,看我不顺眼,揍几下也是应该的。” 三人往主卧去。崔盈盈叹了口气,本打算回去自己的房间,却被李信笑着拉住了。 “今天一起睡。”李信笑嘻嘻地将两位妻子都推进了房间。 崔盈盈有些脸红。不管怎么说,“一起睡”这三个字,想起来还是有那么点害羞,脑海中那些叫人浑身发烫的画面总是挥之不去。 不过,崔盈盈显然是想多了。今天的李信并没有那个兴致,一起睡也不是为了做什么,真的只是想要一家人一起睡而已。 熄了灯,三人躺在床上。 陈幼澜忍不住问道:“相公,你为什么这么不想看到宜芳公主远嫁?难道你.......”她又不傻。今天陛下刚宣布宜芳公主去和亲,李信就直奔皇宫找陛下说理,还挨了一顿揍才回来,这两件事之间肯定有关联。 崔盈盈抱着李信的一只手臂,虽不出声,也认真听着。 李信却苦笑道:“你想什么呢?这你可就冤枉我了。我明明是为了你才进宫去的。” “为我?”陈幼澜不解。 李信摇了摇头。陈幼澜虽然聪明,但还是粗心了一些。她竟然没发现自己的大哥对宜芳公主别有情愫吗?上回李萧萧过生日的时候,两人第一次碰面,眼神儿就能擦出火花来了!这大概就是一见钟情吧。 于是,他将这事儿说了一遍。 陈幼澜还不大相信自己那个仿佛这辈子都不会开窍的大哥竟然喜欢宜芳公主。李信随口道:“不信你自己去问他。虽然他肯定不会承认。我也问过宜芳公主,她承认喜欢你哥,但是你哥却像个木头一般,啥也不肯表露,她一个女子,怎么也没辙。所以咯,不管他们俩怎么样,让宜芳嫁到吐蕃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肯定不行!” 他顿了一下,缓缓道:“况且,泱泱大唐又怎么会是一个小小吐蕃可以要挟的?他要求亲,我们就得把女人送过去?开什么玩笑!” 崔盈盈道:“可是,你这样跟陛下作对,还被陛下打了一顿,将来不会有什么事吧?” 毕竟,那位可是至高无上的君王啊。 李信笑道:“没事的。”说完,他沉默了一会儿,叹道:“要是皇后娘娘还在就好了。我直接去求她,她劝陛下比我劝好使。不用像我今天这么费劲。” 陈幼澜和崔盈盈也叹了口气。长孙皇后还在世时,对她们两个关爱有加。当年若不是她,崔盈盈怎么可能跟着秦琼一起出发去找李信? 只可惜,这位令人尊敬的女性早在一年前因病去世了。 陈幼澜悄悄抹了抹眼泪,道:“皇后娘娘那么好的人,怎么说去世就去世了。叫人心里一点准备也没有,现在想起来也还是难过。” 李信将陈幼澜搂得紧了一点,没有解释。 其实他跟孙思邈讨论过长孙皇后的病情。孙思邈说,皇后娘娘的心脏不好,运血能力不行云云。李信听完之后就明白了:先心病。 虽然先天性心脏病一般是生下来就有,但是由于小孩子的体型比较小,对心脏的负担也比较小,所以有时候症状表现不出来,会到青春期、乃至成年才发病。长孙皇后就是典型的案例。 再加上她先后为李世民生了那么些个孩子,李承乾、李泰、李治。怀孕对心脏的负担那么大,长孙皇后那颗脆弱的心脏超负荷运转,期间造成了多少损伤,难以估量。 李信当时也想过为长孙皇后做个心脏修补,最后还是放弃了——他除了知道有心脏修补这回事以外,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该怎么做。而且,大唐的科技再怎么发达,也不可能马上就变出一套体外循环的机器来。 没有体外循环,根本就不可能开展心外科手术。 于是,长孙皇后便在一天天的衰弱中病死了。 很绝望的事情。 李信第一次在李世民这位千古一帝的脸上看到那么颓唐的表情。长孙皇后出殡的那一天,他和李信两人坐在大殿中,非常遗憾又孤独地喃喃了一句:“只剩朕一个了。” 李信一瞬间失语,完全说不出话来。因为他也想象到陈幼澜和崔盈盈离开他的画面。到那时,他想必会跟李世民一样难受。 说起长孙皇后让气氛变得有些沉重。 李信将陈幼澜和崔盈盈紧紧搂在怀里,认真地说道:“我们都要好好锻炼身体,好好吃饭,将来都长命百岁,然后一起高高兴兴地死掉.......” 陈幼澜和崔盈盈没有说话,只是将脸贴在李信的胸口,听他的心跳和呼吸。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