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日常之宠夫郎养崽崽》 第1章 《科举日常之宠夫郎养崽崽/ 穿越:宠夫之路无尽头》作者:云移星转【完结】 简介: 【穿越+种田+养崽+宠夫郎+科举+甜文+双洁+1v1+温馨日常】 古武世家的传人容铮,一觉醒来,魂穿至同名的落魄书生身上,一脸茫然之际,一名五官精致的少年送上一口吃的,容铮一见钟情,再见沦陷。 什么?心悦的小哥儿要被嫁出去了?? 目睹小哥儿眼中的绝望,容铮心痛不已,誓以一生为聘,不离不弃。 岁月流转,昔日落魄的书生,成为权倾朝野的容大人。 他一手牵大崽,一手抱二崽,满眼柔情地注视着正在给人看诊的夫郎,心中感慨万千。 然而,怀中的小崽不乐意了,“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叶云抬眸,便见自家夫君无奈又宠溺地哄着小崽,缓缓向他走来,恍如当年。 【小剧场】——容大人家的温馨日常 在外面一本正经的容大人,躺在床上,认真地翻着高清有细节的图册,好学地建议: “此页内容非常值得你我仔细探讨一番!” 叶云面红耳赤,只觉脸上冒烟:....... 排雷: 1. 架空,勿深究 第1章 穿越 “头好痛...”剧烈的头痛汹涌而至,容铮勉强睁开眼睛,入眼的是个面相青涩,但五官精致的十六七岁少年,尤其是那双眼睛好看得摄人心魂,哪怕面色蜡黄,还有一些泥土印,但也没掩盖掉双眼的光芒。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那少年眉梢有一点朱砂痣,红艳艳的,仿若点睛之笔,增色不少。 “云哥哥,他醒了。”一道怯怯的声音响起,容铮才发现另外一侧还有一个更瘦弱的少年,面色更加蜡黄,明显严重营养不良,看起来也就六七岁左右。 我怎么躺在地上呀,这是哪里? 嘶,怎么额头那么痛,容铮伸手摸向额头痛处,一看手上有血。 怎么额头破了,谁这么大胆,敢闯进古武世家别墅打我? 内心奇怪不已,他勉强坐起,看清面前情况更懵圈了。 只见前面是两块墓碑,一块上面写着“先父 容满”,另一块“慈母 林巧 ”,明明在睡觉,怎么醒来就在墓地了? 容铮一脸茫然,还没回神,突然又是一阵锥心的头痛,好像有人往自己脑子一下子灌注什么东西,头脑发晕得厉害,容铮忍不住用手撑着额头。 记忆争先恐后进入脑子。他竟然在睡着的时候穿越了,原主也叫容铮,今年十九岁,是安和村的猎户容满唯一的儿子。 母亲叫林巧。容满是打猎的一把好手,平时上山打猎,将猎物拿到镇子上卖,以此挣取一家生计。 打猎的行当虽然危险,但也比只侍弄田地的活好挣一些。 容满不怕危险,敢往山林深处去,收获一般都不错,靠着这些,容满在村子很早就修建了一间小砖瓦房,曾经在整个村子轰动一时。 毕竟能住上青砖瓦房的户数一个手掌数得过来,村长、地主家等。 日子好起来,容满就送唯一的儿子容铮去镇子学堂上学,让容铮读书,以后光耀门楣。 原主两次参加童生考试(简称童试)都没考上后,容猎户夫妇虽然失望,但也没放弃。 毕竟童试本来就不容易,有些人资质愚钝或者运气不好,会一直卡在童试中,因此在童试中甚至能看到白发苍苍的老者。 童试的难度可比现代高考难多了,大概相当于现代的985、211大学本科生吧。 不幸发生了,在容铮十六岁的时候,他刚参加完童生考试,就遭逢家变。 容满为了打到珍贵的猎物,深入人迹罕至的山林,外面都被打猎打得七七八八了,他只能咬咬牙,拼一拼运气,然后就出事了,被老虎咬伤,抬下山的时候就没气了。 林巧哭得肝肠寸断,一病不起。为了救治母亲,原主拿出家里所有积蓄,不幸的是,还是没救过来,在一天夜里直接走了。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双亲接连去世,原主悲痛欲绝。 更让他遭受致命一击的是,料理完母亲后事,童试成绩也出来了,原主又没通过。这已经是第三次参加,简直是击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要知道, 童试还仅仅只是科举的资格考,也就是说,考过童试后,才有资格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 爹娘没了,科举又无望,原主一蹶不振。 从此变得浑浑噩噩,不再去学堂读书,偶尔去田地学着做农活,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本来就不擅长地里的活儿,这下,种下的水稻年年都死得七七八八。 又要吃饭,又没收入,年底还得交田税,原主就卖田地,家里总共才八亩田地,被他卖掉了五亩。 那会叶村长也来劝他,田地是农家之本,务必再考虑考虑,但原主执意要卖。 靠着卖田地的五十两,原主浑浑噩噩过了三年,总躲在家里喝酒,就连剩下的三亩地也不怎么去照料,种下水稻苗,也不管。 就在昨晚,原主眼看手里的钱所剩无几,又看着空空的家,生无可恋,跑到爹娘墓地前,一头撞死。 容铮就是在这时候穿越过来的。他消化完原主的记忆,内心苦涩,一半是为原主,一半是为自己。 初来乍到,让他猝不及防。 自己可是现代古武世家容氏一族第三十一代传人,武学天赋惊人,格斗、刀法、箭术数一数二,睡一觉就来了这里,能不郁闷么? 希望弟弟能照顾好爸妈,既然事实已是如此,只能接受。 叶云与叶辰两兄弟看着坐在地上,手撑着脑袋,良久不说话的容铮,不知怎么开口安慰。 容猎户家的事他多多少少知道些,都在一个村子里的,据说这人天天在家喝酒,颓废得很,现在看来是在这墓地躺了一宿? 大晚上来爹娘墓前,看额头大红血印,明显就是一头撞墓碑上了。 这是想爹娘了?来寻死?哎,叶云看着这样的容铮有点同情。 容铮抬头看着旁边的少年与小孩,二人衣服补丁满满且洗得发白,他沙哑开口: “能给我一口吃的吗?” 昨晚到现在都没吃过东西,实在饿得慌。他认得面前那两人,大的叫叶云,小的叶辰,两兄弟。 至于叶云眉心间的朱砂痣,那是哥儿的标记。 根据原主记忆,这个世界有三种性别,一种是男人即汉子,一种是女人,还有一种是哥儿。 哥儿的身体特征跟男人差不多,只是会略微瘦弱一点,明显标志是眉心朱砂痣,他们能像女人一样生小孩,只是子嗣相比女人较艰难。 这朝代女人和哥儿的地位较低,尤其哥儿,因为难以受孕,生育比不上女人,而力气上又比不上男人,地位最低。 也就穷苦人家愿意娶,因为哥儿可以当劳动力,富贵人家通常娶回去当妾室,他们甚至不允许哥儿到学堂读书识字。 叶云从背篓翻出馒头递给容铮。 “咳咳咳......”容铮吃得略急,天呐,这是石头做的馒头吗?怎么能如此硬实! 被噎着的容铮,难受地咳嗽起来,咳得脸色涨红,小命差点没被带走,本就虚弱的身体雪上加霜...... 叶辰怯怯地递给他小水壶,那孩子明显有些怕人。 容铮喝了几口水,才感觉舒服很多,低声道谢。 “你身体好像没什么大碍,但我只学过简单的把脉,可能不准,你最好下山后,找叶大夫看看。” 叶云的声音响起,脸色明显尴尬,又从背篓翻出草药,递给容铮,“你可以回去碾碎包扎下你额头的伤。” 他用手指指自己的额头示意,他担心容铮没钱不舍得看大夫,村子里都传,容铮靠卖田地换钱,这几年天天家里喝酒,都花光了。 容铮接过,谢谢他的好意。 “伤口愈合前,最好别碰水。我们先走了。”叶云轻声叮嘱,拉着弟弟要离开。 没走几步,他想了下,将背篓的野果子拿出一些给容铮,犹豫了下,将野菜也分了一半给他,然后转身走远。 容铮看着少年临走前犹犹豫豫给的果子与野菜,心想,这哥儿长得好,心地还挺善良。 印象中好像这两兄弟过得艰难,原主这几年浑浑噩噩,都不了解村中的事了,只有一点似是而非的记忆。 不过刚刚看二人蜡黄得不正常的面色,还有满是补丁的衣服,定然过得不会好。 安和村很小,村里家长里短基本互相知晓。 从原主的记忆翻出这两兄弟的事,四年前他们爹娘意外遇到劫匪被杀,两兄弟从此寄养在叶家大伯家。 叶云实际不是亲生的,整个村的人都知道。 他养父养母多年没有小孩,二人在回村路上隐约见到一小孩躺在草地上,被树枝遮掩。 他们走近时,小孩呼吸极其微弱,奄奄一息,看起来是被人以为救不活就随意丢弃掩埋的。 第2章 这孩子五六岁年纪,穿着的衣服虽破烂但质地极好,非富则贵,哎,可能是被拐卖的,估计人贩子以为小孩活不成,就地丢弃了。 多年无儿无女,让夫妇二人决定带孩子回去,若是有救,就收养他。 带回村找叶大夫看,叶大夫做了基本能做的,小孩依然没有醒转的迹象,他叹气摇头,说尽人事看天命吧。 那小孩命大,竟然在昏睡三天后醒来,夫妇二人欣喜不已,觉得这小孩福大命大,于是收养了他,改名叶云,到府衙入户籍登记六岁。 三年后,叶云爹娘迎来了他们的儿子,叶辰。他们对叶云就更喜欢了,认为是叶云带来的福气,更将叶云视如己出。 这些都是原主从爹娘闲话中听来的,容铮回想刚刚见到的叶云,印象挺深刻的。 穿越醒来第一眼见到就是这少年,雪中送炭,给自己一口吃的,长相还如此养眼。 在现代,容铮见过不少大荧幕上的当红偶像,凭着家世也亲眼见过几个盛世美颜的明星。 他可以肯定,叶云若是长开了,面色红润起来,凭着他那极其出挑的五官,形貌昳丽,这些偶像明星也比不上他。 种种因素叠加,难免对这少年的感觉是如此特别的。 第2章 学习打猎 缓过一阵后,容铮边走边吃着野果子,拿着叶云给的野菜往山下走。根据原主的记忆,回到了家。 原主的家靠近山边,离村子中心有点远,周围挺安静。 他推开院门进去,打量这家屋子,是不大的砖瓦房,一共三间,一间正屋,一间灶房,最后一间用于存放杂物与养牲畜,不过牲畜都被原主吃光清空了,正屋有三个卧室。 他走进灶房洗了一把脸,对着缸里的清水,看看原主的长相。 咦,跟自己现代的长相有九分相似,更年轻一点,也是,才十九岁,现代的自己已经二十七岁。 这让惆怅的他略感安慰,莫名其妙穿越了,但好歹换来了青春。 他收拾好心情,走进灶房,准备做些吃食,幸好,还有米,菜就没了。 只好将叶云的野菜清洗干净,做了个清炒野菜,吃饱了一顿。 吃完后,到屋里翻了下剩下的积蓄,还剩一两几百文钱(一两=1千文钱),只能勉强维持十来天生活。 晚上,他坐在院子里,看着天上的明月,银色的月光洒进院子,照落在他身上,让他整个人都显得更为寂寥。 他有些想父母,想弟弟了。 在现代,家大业大,在这里,一穷二白...... 不行,我得振作起来,为接下来的生活做做规划,所谓适者生存。容铮想着,立即振作起来,准备赶紧休息。 走进属于原主的房间,房间摆设简单,一张大床、一个衣柜、一个书案,桌上摆满书籍,但都是手抄。 容铮翻了下桌子上的笔墨纸砚,发现原主字体倒是写得不错。 原主爹娘坚决要供儿子读书,对原主是足够爱了。普通的农户一年也就挣二十多两,还得减去一家大小的开销,也就剩十两不到。原主爹靠着打猎一年有三十两左右。 但要供一个读书人,那是相当贵的,包括学费呀,笔墨纸砚费呀,尤其是纸张,最贵,杂七杂八加起来一年花销起码十多二十两。 先前眼看原主两次童试没考上,夫妻二人心里也焦急起来,实在是家境不允许,周围村民也觉得继续供容铮读书意义不大,农家子哪有那么多钱花在读书人身上,再者容铮总是没过童试,据镇子上的人说,那童试还是科举入门试,于是大家都认为容铮就没有读书那天赋。 “老容呀,这样供容铮小子读书下去,你家越过越拮据。” “对呀,让容铮跟你学打猎手艺不更好?” “那读书的花销就是无底洞,几次都没过,就没那天分。” ...... 总之,周围人都不再看好容铮能考取功名,别说周围人了,连原主自身都沮丧绝望,要不然也不会消沉多年。 读书真的能读穷全家,普通的农户很难供得起,若是贫农甚至需要好几代人的努力才有可能供出一个读书人。 要是聪明绝顶,一次性考过还好,若是资质愚钝,考十多年、甚至几十年,这读书花销能让农户倾家荡产。 原主是脱产读书的(就是指不干活挣钱,只专心读书),家里少了一个劳动力不说,还多了巨额花销,原主的爹娘确实压力山大。 但如果不脱产读书,想考上也着实天方夜谭,这朝代科举考试难度极大,算得上万里挑一,读书人若将自己大部分时间束缚在温饱问题上,就算再天才再努力,也难以追得上出身大户的读书人。 总而言之,家中想培养出读书人,必须要有雄厚的经济实力。 这也是原主绝望的深层原因:爹娘去世后家中再无经济支柱,自己读书又没那资质,科举彻底无望。 不想了,先早睡早起,当务之急是怎么搞钱。明天开始锻炼身体,这原主细皮肉嫩的,腹肌都没有,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他决定了暂时要以打猎为生。 作为古武世家的传人,有武功打底,打猎应该手到擒来的吧。 至于读书,哎,等我这打猎挣到钱,再考虑读书这事吧,你高中的愿望,我以后还是会替你试试的。容铮低声自语。 士农工商,这个朝代阶层分级非常明显,为了社会地位,考科举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第二天,天刚亮,容铮已经打完一套拳,挑完一缸水,吃完早饭,拿起家里的打猎工具,雄赳赳就往山上去。 路上遇到正要出门的邻居王张氏,“容铮呀,这么早就去山上了?” 她同情容铮,又怒其不争,三年前这孩子遭遇的变故后,一蹶不振,她多次去劝,但也不听。 等等,瞧这架势,似乎还要上山打猎,王张氏顿时一脸惊悚, “你这是要去打猎?” 要知道,这三年,容铮连家门都少出,更别说愿意跑山里打猎。 但这读书人,地里的活儿都做不好,能做得了打猎这活儿吗? 想着想着,王张氏一脸担忧。 “是呀,婶子早。准备上山打猎碰碰运气。” 容铮记得这王张氏,人还不错,这几年,她时不时会带些吃食来看看原主,每次来都劝慰几句,但原主只应着,但坚决不改。 但王张氏依然坚持,希望原主好好过日子,她不忍心看着恩人唯一的儿子堕落下去。 王张氏的夫君早年生了大病,耗尽积蓄,周围的亲戚都怎么不愿借,劝他们放弃,实在没办法,来求原主的爹娘。 那会,原主家庭条件在农家中还算不错,原主的娘林巧跟王张氏邻里关系也处得好,就借了五两银子。 王张氏的夫君有钱医治后,多活了三年,后面因为落下病根,身体渐虚,加上农家劳作过于辛苦,就去世了。 但王张氏一家始终感念原主爹娘的雪中送炭,将他们当做恩人。 这也是为什么,原主浑浑噩噩地喝酒过日子,王张氏还是会过去看顾一二的缘由。 听到容铮这确实要去打猎,王张氏心中欣慰,无论能不能有收获,这都将是好的开始,于是连连鼓励: “那敢情好,上山注意安全,打不到没有关系,多去几次,就会好起来。” 额......以他扎实的武功底子,不至于一无所获的吧!容铮汗颜,知道王张氏的好意,温和道: “婶子,以前浑浑噩噩喝酒度日,现在想通了,想好好生活,多谢你一直不放弃劝说我。” 王张氏眼睛微湿,“好好好,你爹娘泉下有知,会很欣慰的。” 爬到山上,已经气喘吁吁,这身体实在太虚。 他先回忆起原主父亲只言片语间提起的打猎方法,然后实践起来,由于原主身体素质跟不上,折腾到傍晚,只猎到一只野鸡。 呼,好歹第一天突破零收获。慢慢来吧,今晚就炖了这鸡,犒劳自己一下。 回到家中,容铮就忙着烧水杀鸡,很快,鸡肉的香味引得容铮都馋了,累了一天实在太饿。 正要开吃,外面传来喊声: “容铮,在家吗?” “婶子?有什么事吗?”容铮疑惑问道。 张大婶见容铮还有得救,想着来提醒他家田地的事,以前容铮都是听了不理的, “容铮呀,你有时间去瞧瞧你家的田地,水稻苗都枯黄了,就算水稻苗不行了,种其它也好呀,好歹能多一个进项。” 被这么一提醒,容铮才想起家中还有三亩田地,原主经常不去看,年年基本没收成,全靠银两买粮抵税。 可他不会种田呀......或者可以去翻翻地,种种菜。 在现代别墅后院,妈妈就颇有雅致地专门留了一块地侍弄种菜,说绿色环保无公害,那时容铮帮着照料过,倒是了解一二,不至于太抓瞎。 第3章 “多谢婶子提醒,我明天去看看。”想起锅里的鸡肉,“婶子,请在这等一等。”说完连忙去灶房,盛了一碗鸡肉递给张大婶。 张大婶闻着香味,看着满碗的鸡肉,不好意思地推拒着: “我就是来告诉你一声,这鸡肉你留着自己补身子。” 说什么都不要,转身要走。 这里乡村吃肉绝对是个奢侈事,普通人家一个月才能吃上几顿肉,这时代肉贵,可不能常吃。 这也是为什么村中小孩少年基本面黄肌瘦的原因,实在吃不起。 原主也就因为亲爹是打猎的,所以吃肉的次数还挺多。 容铮见张大婶不肯收下鸡肉,道: “婶子,你前几天不也给我送吃食了嘛,我心里感激,这碗鸡肉是谢意,收下吧。” “这......鸡肉太贵了。”张大婶还是不愿接受。 “你可以明天给我送些野菜。”容铮将碗再往前递,张大婶最后收下了。 “那明天的野菜给你放门口,记得拿呀。” “好的。” “有什么困难,可以来找婶子,我若能帮上忙,肯定帮的。”张大婶语重心长道,“哎,总会过去的,你以后的路还长,有空来我家吃饭。” “谢谢婶子!” “这样就好,这样就好,对了,田地里的事,你明天先去看看,若需要帮忙,找我家王泽。” 她有三个孩子,大儿子王泽是一个汉子,年纪比容铮年长三岁,已经娶妻生子,第二个是女儿王芳,早已嫁人,小儿子王亮也是汉子,十二岁。 送走了王张氏,容铮在早饭吃着香喷喷的炖鸡肉,软烂入味,口感极佳。 容铮的妈妈一毕业就做起了家庭主妇,厨艺磨炼得极佳,他有时间陪妈妈做饭,也习得一二。 第3章 田地荒废 早上必要的锻炼完成后,决定先去田地里,走路十来分钟就到了。 农家田地都比较集中,沿着村中的大路两边大片大片铺开。五月份了,这个时节,早稻再过一个月差不多可以收割,晚稻可能要到秋天。 容铮抬眼望去,一株株水稻陆续成熟,挂着沉甸甸的稻穗,低低垂下,一阵风吹过水稻田,如同波光粼粼的青黄色海洋,这是丰收的预兆。 他往前走了一阵,看到属于自家的三亩水田,是连在一起的,预料到不会好,可没想到那么惨! 额......地里的水稻苗蔫蔫搭搭,高低不齐,稻穗稀疏,有些枯死了,杂草丛生,长得都比水稻猛多了。 草都将水稻的养分吸走了,难怪水稻死得七七八八啦。 这片水稻一看就没救了,或者可以种种菜,侍弄得好也够自己吃。 说干就干,他决定将禾苗直接用锄头刨掉,重新翻地,种上当季蔬菜。 来田地干活的刘大叔路过时看到,连忙阻止道:“.......哎,怎么都刨掉了呀,这禾苗全都不要了?这样今年的田亩税怎么交得上?” 是的,这世界还有地税要交,从原主的记忆上知道是15%,那可不少。 秀才以上倒是有免税的特权,可以免除五十亩左右的地税。 所以一旦有人考上秀才,同村人都会去巴结,希望将田地挂在秀才名下,成为秀才的佃农。 士农工商,果然惟有读书高,原主爹娘顶着巨大的经济压力供原主读书也有这层原因,这可是摆脱泥腿子的机会。 农村的人也知道读书重要,奈何没钱,一个读书人花销大,这家里吃都成问题,自然不再考虑。 容铮想了下,到时交税还是跟同村的买一些交上去,原主之前就是那样做的,总之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刘大叔,你看这水稻苗,没救了。” 刘大叔走到容铮田地,低头瞧了一阵,心痛得连连叹息: “哎,哎,确实都坏掉了,有稻穗的应该也成熟不了,可惜,可惜!” 容铮手上锄头还在挥着,用毛巾擦着汗:“前阵子照看不周,都坏掉了。我这刨掉趁早种一些菜,对啦,刘叔,可有好的菜籽铺子推荐?” 刘大叔也是知道容铮家里的变故,同情容铮,热心推荐: “镇子主街的‘东市菜籽铺’信誉很好,价格公道,我们村都喜欢到这店铺买菜籽,就在街尾转角处,很好找。” “多谢,我过几天去看看。” “菜种得好也能拿去卖,是便宜些,但好歹也是一进项,仔细侍弄准没错。” 刘大叔担心容铮这一读书人,没怎么下过地,极可能连种菜都种失败,于是连连叮嘱,耐心指导一番...... 容铮看刘大叔热情,放下锄头,好好跟刘大叔请教起来,反正原主几乎不怎么务农,只会埋头读书,也不会被怀疑自己不懂农家常识。 刘大叔一见这位读书人都跟自己请教了,说话欲望更为强烈,都忘记自己是来田里干活的了。 刘大叔走后,容铮结合刘大叔的推荐,边锄地边思考,种什么菜比较好,地也就三亩,种菜拿去卖也卖不了几个钱,还是种了留给自己吃吧。 这个季节,南瓜、番茄、豆角、韭菜、萝卜、小葱等等。 他在地里忙到中午就回去了,当务之急是先将打猎的技能掌握,以便猎得好野物拿到镇子卖,田亩税还要指望卖得的钱买粮补上呢。 这里对税收非常严厉,交不上可是会被拉去坐牢的。一旦有案底,这还怎么考科举。 回到家门口,发现一个菜篮子,里面放着几个鸡蛋、新鲜的野菜,还有自家腌制的咸菜。 应该是张大婶送过来的,容铮笑笑,拿着菜篮子进屋。 休息一会,想到田税,容铮打起十二分精神继续上山打猎,田地、打猎一手抓,当然重点在打猎,可不能被地里的活耽搁了。 经过昨天的实践,他发现打猎没有一开始想的那么简单,有武功底子只能让自己行动起来灵活一些,比如可以通过轻功跳上树,视野就更开阔,但打猎不是拼杀,更多讲究方法。 首先需要熟悉地形,了解猎物常常出没的地方,还需要学会伪装,防止被猎物察觉。 其次,仔细留意动物的踪迹和痕迹,来判断是什么种类的野物,实施针对性捕猎以增加成功率。 最后要学会布置陷阱,不上山的时候也能靠陷阱抓到猎物。 昨天的失败,容铮结合原主的记忆,将他爹的只言片语重新提炼总结,梳理了一系列注意事项。 容铮是非常善于反省的,在他看来,失败的过程,也是完善方案的机会,凡事不可能一蹴而就。 就这样,最近一个月,三点一线,早上去翻地,中午回去休息,下午上山练习打猎技能。 令他遗憾的是,这一个月都没有在山上再遇到叶云,可能忙着地里的活吧。 现在六月了,早稻都可以收割了,最近田地里多了多了不少村民,都能看到他们脸上带笑,这是来自丰收的喜悦。 容铮不知着了什么道,自从第一眼看见叶云,他似乎就忘不了这少年的眉眼,每次上山总是浮现在脑海,没办法,都长在他审美的点上了,想不记着都难。 上次见面,容铮就注意到这少年满手茧子,一看就是在家里要做不少活儿,寄人篱下的生活肯定不太好。 想到这,他有点担心叶云:不行,过几天,我得找个借口去看看,叶云可是在自己穿越过来时,给了自己一口吃的。 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这恩情必须还的,若是叶云有什么需要帮助的,自己定然伸出援手。 容铮替自己找着想再见到叶云的理由,隐约间心里似乎有什么要破土而出,但他没有深想,甩甩头就抛开了。 他从未喜欢过谁,目前尚未能察觉这种朦朦胧胧的想法到底是什么。 第4章 叶云 早上,安和村的大河边,村里的人正在洗衣服,三三两两的,一边嘴上聊天,一边手上不停地捶捶打打,嘈嘈杂杂,好不热闹。 河边也算安和村的情报收集站了,家长里短、丑闻八卦都在这里得到中转后极速传播到家家户户。 今天的话题集中在容铮身上,这位读书人近来突然振作起来,又去田地干活,又上山打猎,实在令人震惊。 “听说了吗?容铮突然转性,变得可勤劳了,这些天刨掉了地里禾苗,好像是禾苗照料不到,都枯黄活不成了。” “天呐,都刨掉了吗?他又要花钱买粮交税了。” “我还看到他天天带着打猎工具往山上跑!这瘦胳膊瘦腿,不知做不做得来,但也没办法。他再不做事,田税都要交不起,愿意去做,还算是好的。” “容猎户家以前也算风光,住着青砖瓦房,还能供一个读书人,没想到现在这衰落光景。” “容铮这小子还是很有孝心的,当年倾家荡产地为他娘花钱治病,就是可惜了,最后他娘还是病死了。” “他爹娘对他可好了,读书那是多费钱的事,一年几十两的,他爹娘都咬牙供了。他若不治他娘,那得天打雷劈。” 第4章 ...... 一群人长吁短叹,说得热切,有人真同情,有人只当多了谈资,有人幸灾乐祸,无论出于什么心理,并不影响大家踊跃发言。 叶云很早就来洗衣服了,洗衣服的地就那么大点,其他人的交谈声,他自然听得一清二楚,但他没空管。 那大伯全家的衣服一大盆呢,都由他一个人洗,他手脚麻利,将衣服放在石头上,用棒槌敲打,然后放到河边过水,拧干扔进木盆。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但也很麻木机械。 他要赶紧洗完衣服回去,要不然陈桂花又得没事找事,只要他做工回晚了,就会先找弟弟叶辰麻烦,将重活支使弟弟来做,那会他才五岁不到。 有一次他做活的时候被耽搁了,那陈桂花让叶辰拖着一锅热水到院子里。 叶辰瘦弱又矮,哪有那么大力气,半路锅翻了,热水洒了一地,一部分溅到叶辰身上,小孩子本来就皮薄,烫得叶辰大哭。 陈桂花看到上前就拿藤条抽叶辰,打得叶辰蜷缩着,哭得稀里哗啦,同时骂着难听的话: “就会吃,这么小事都做不好。” “幸亏锅没坏,要不我就打死你。” “你哥也是,出去干点小活,费那么长时间,肯定躲懒。” “呸,两赔钱货”....... 那天是叶云被使唤上山砍柴了,路上打滑,摔了一跤,脚痛,走回来就晚了。 当叶云回来的时候,看到被打狠了的叶辰,心中那叫一个着急心痛,扔下背上的一大捆柴,忍着钻心的脚痛就扑在叶辰身上。 那陈桂花又抽了几下才罢休,用藤条指着俩兄弟: “云哥儿,我警告你,以后你再敢在外面偷懒迟回,你的活就得叶辰做,做不好,就吃藤条。” 叶云内心悲愤,眼眶发红,嘴唇颤抖,“知道了,伯娘,我下山扭到脚了,才回来晚的。” 然而陈桂花可不管他什么理由,“谁知道你是不是借故偷懒,快去重新烧水,呸,晦气。” 扔了藤条,扭着肥胖的身体回屋。 叶云快手擦了叶辰的眼泪,看到他被烫得发红的大腿小腿,连忙带去冲冷水。 幸亏水不是刚烧开的,但也烫得叶辰灼灼地痛。 叶辰还在低声抽泣着,哭得小胸膛起起伏伏。 叶云抹着眼泪,抱着叶辰,用手抚着叶辰后背, “小辰不哭,哥哥以后都会早些回来,先坐一下,我先生火烧热水,等下带你去叶大夫家问问要怎么敷草药。” 他手颤抖地生火,试了好几次才点着,看着熊熊燃烧地灶火,旁边小辰还在小声抽泣,内心煎熬又痛苦。 那时,他来到叶大伯家不足半年,刚十三岁。 叶云大伯叫叶力强,看着沉默寡言,实际老奸巨猾,打骂的事不自己出面,全让自己婆娘陈桂花做,然后冷眼旁观。 他们的大儿子叶耀好赌成性,在镇子上与几个流氓到处闲逛,欺负弱小,回到家饭来伸手。 还有一个是女儿叶宝,比叶云还大一岁,十分小心眼,没有富贵命,却爱摆富贵人的谱。 二人都学着他娘对叶云两兄弟大呼小叫,当奴仆使唤,总之一家都不是好人。 叶云叶辰的爹娘四年前因路上被劫匪所杀,留下两个小孩儿,一个十三岁,一个四岁,屋里剩下三十两积蓄以及十亩水田。 那叶大伯当时假惺惺说要照顾这兄弟俩,并接到家中,然后趁机霸占了他们家三十两以及十亩水田。 刚开始来,他们一家还会顾忌一二,只会喝骂着催促干活,渐渐肆无忌惮动起手。 那叶大伯也不知是不是念着死去的亲弟弟,倒是没动手,但他视若目睹似的装瞎不就是变相鼓励陈桂花的虐待吗? 陈桂花为了更好拿捏叶云干活,会借故找叶辰麻烦。 叶云每天要做的活非常多,忙完田地里的活后,要上山砍柴挖野菜,回家就是做不完的家务,洗衣做饭,打扫院子屋里。 四岁多的叶辰也要做事,陈桂花让他在家喂养牲畜,那牲畜吃的盆子重得他都捧不动,只能慢慢拖挪过去。 一家子都看不得这两兄弟歇息,一旦停下来,就找事。 叶耀跟叶宝也会学着陈桂花的颐指气使,抢光了兄弟二人爹娘生前给买的饰品、玩具,让他们给自己端茶递水,不听话就推推搡搡,跟陈桂花告状,让陈桂花推他们。 陈桂花还不让他俩上桌吃饭,总让他俩吃剩饭剩菜,吃不饱,做的活又多,这两兄弟有时只靠野果子、冷馒头果腹。 想起这些,叶云更是加快了洗衣服速度,敲敲打打不停。 在叶云旁边洗衣服的是同村的明哥儿,也是可怜人,上面一个哥哥,是个汉子,下面一个妹妹,他夹在中间,又是哥儿,完全不受宠,家里累活都落在他身上。 这时代哥儿地位虽有一点提高,但乡下地方闭塞,一些人还是认为哥儿低贱,出嫁的礼金都拿得少。 幸运一点的是,明哥儿爹娘不暴打他,就是让他死命干活,磋磨他。家里好吃的东西轮不到他,但也能吃饱。 彼此的不幸让两个可怜的哥儿走得近了些,早上会在一处洗衣服,偶尔一起上山挖野菜。 明哥儿看到叶云挽起衣袖的手臂,青青紫紫触目惊心,看过很多次,心里依然替他难受。 他自身处境也不好,也就平时送个馒头,知道叶云偷摸采摘药草,会帮着他一起采。 “云哥儿,你说那个容铮刨掉了所有水稻,都种上了菜。田税怎么办呢?卖菜可挣不了几个钱。这读书人估计也很难做得了打猎这行当,那可比地里活难多了。” 明哥儿拧着衣服,见周围人都说起容铮,便也跟着说起来了。 叶云回忆起上次见到墓地前的容铮,面色苍白憔悴,额头血迹印子醒目,眼神茫然有之,却未见绝望,可能想通了吧,便回道: “他之前好像是花钱买同村人家的粮食来交税的。现在能开始去干活,就是好的开始。” 明哥儿:“也是。总好过整天躲屋里喝酒。” 叶云拧完最后一件衣服,接话道:“再难也能熬过去的。我洗完了,要回去准备到山上挖野菜砍柴火,你要一起吗?” “今天要去镇子上,家里要买重东西,让我跟去背回来。” 去逛镇子,明哥儿是没份的了,几乎次次都是当苦力,背重东西回家。 叶云回了“好,那下次一起。”,就抱起洗衣盆,回去了。 明哥儿定定地看着远去的叶云,出神良久。 叶云带着年幼的弟弟寄人篱下,表面看逆来顺受,面对叶大伯一家的苛责与打骂没有强烈的反抗意图,却奇怪的是,在他身上感受不到一丝一毫奴役的气息,仿佛骨子里就带有一种坚韧,再怎么欺压,也没办法让他屈服。 他这三年暗地里采摘草药去卖,是想存钱带着小辰从大伯家离开的。 一开始,云哥儿除了自己的名字之外,几乎不认字,可是为了采草药,他捡到一本被人扔掉的药草旧书,书页都发黄,页面掉色模糊。 他发现上面有画着的好像是药草,就对着书上看不清的图片,在山上逐个辨认,要知道山上野草众多,单凭那书上看不大清的图画来辨认药草,对于不熟悉的人,那工作量巨大。 但云哥儿非常耐心,采了很多类似的草,有空就会到镇上药房拿出来一个个让药童看那些有用,药童认着认着不耐烦要赶走他,云哥儿会记着被认了的,然后继续去下一家医馆。 持续了三个月,虽收效甚微,但也折腾清楚十来种常见药草,后来叶大夫的媳妇在山上摘野菜时见到叶云带着年幼的弟弟对着一本书找药草。 她本来就同情这兄弟俩,便让叶云到他们家,直接让叶大夫教他识别药草,并承诺,会按照镇子价格收他的药草。 明哥儿真的替云哥儿高兴,只要一起去挖野菜,他都打鸡血似的会帮两兄弟采摘药草。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想与云哥儿交好,是因为他艰难的处境让彼此惺惺相惜成为朋友? 还是因为看到云哥儿能尝试反抗摆脱困境,让他心生佩服? 他搞不清原因,但觉得自己就该这样做。 他知道自己是没有希望的人,等年纪大了,爹娘会随便给自己找个给礼金多的人家打发出去,他们一直嫌弃他哥儿身份,说他赔本货。 他没有勇气去做什么改变,逆来顺受,几乎成为他的本能。 第5章 再遇 不知不觉,容铮来到这个世界一个多月了,三亩地翻完了,家里米粮也吃得差不多,好在打猎能有所收获,米粮不够,野鸡野兔来凑。 前大半个月,身体素质跟不上,又要翻地又要打猎,干活多,自然吃得多,他也很舍得吃肉,所以经常吃打猎来的野物补补。 到了月底,他打猎越来越得心应手,陆续打到山羊、山鸡、野兔,他就圈养起来。 第5章 今天他准备再上一次山,之后就要歇几天,到镇子采购,处理好地里的活儿。 他先往野林深处走一些,用箭射了两只麻雀,然后去看布置的陷阱下有没有猎物,很幸运,里面有一只腿部受伤的山鸡。 嗯,差不多了,明天就出发到镇子上一并卖掉。 准备下山的时候,听到有人走动的声音,“是村里另外的猎户?这里是野林深处,有野兽出没,也就猎户敢进来,其他村民都在外面采摘野菜,不敢深入。” 容铮也没探究是哪个猎户,转身就要走,然后听到是小孩的声音,似乎还有些熟悉。 “云哥哥,那边有一茬鬼针草,我们过去吧。” 叶辰眼尖发现前面石头旁的鬼针草,忙回头告诉叶云。 “等一会,我们先将这里的采摘完。”叶云温和嗓音响起。 自从一个多月前遇到这两兄弟,他就再没见过。 哦,对了,现在接近农忙,应该是到田里忙活去了。 容铮一直想报答这两兄弟当时给他食物和草药的善举,本来打算挣到钱,买些糕点吃食等,再找个机会到他们家附近瞧瞧,以便将东西送出去。 现在的朝代,虽然对哥儿、姑娘的束缚有所减轻,但农村毕竟还是很闭塞,他若贸然去找人,那可是惹来是非的。 他倒是不怕流言,只是害怕流言伤了叶云。 既然现在遇到也好,他手里拎着野鸡与麻雀,快步走近他们。 叶辰发现大步流星走过来的容铮,怯怯开口喊旁边的云哥哥。 容铮已经走到他们面前,弯腰摸了一下叶辰的头,笑道:“小弟弟好呀”。 叶辰吓得后退一步。 叶云看到容铮,脸上一瞬惊讶,发现容铮比上次见到,精神气好了不少,额头之前猩红的印子也结痂了,身体似乎也结实了些。 正要开口,又听到容铮说:“这里偶尔有野猪出没,最好不要进来,可以在外面一些采摘。” “知道的,可是不走深一些,很难采到好的药草,但谢谢提醒,我们会注意的。” 叶云也不想冒险,他也很害怕遇到野兽,可是外围的药草被挖得差不多了,不深入野林一点,几乎很难找到。 近来,陈桂花越发过分,给他们的活越来越多,而且动手次数多。 好几次他从田里回去,都见到陈桂花阴阳怪气地骂小辰,还动手将他推倒在地,他实在气极了。 容铮从叶云的话里听出了一丝无奈,但他不好现在刨根问底的,还是回村里迂回打听下再看,说: “那你们以后想进野林深处采药草,可以提前一天喊我,嗯......”他想了想,“小弟弟可以往我家院子扔一颗石子,我看到就知道。” 他将手上的野山鸡与麻雀递给叶云,“送给你们。” 叶云连忙摆手,容铮坚持递着:“你们兄弟俩上次可是救了晕倒的我呢。” “这若是被村里人看到会不好......” 好像也是,村里猎户本来就少,这少年与孩子也不会打猎,若是拿着这山鸡与麻雀回村,也不知会被传出些什么流言,自己实在欠考虑。 他思考一会,那就直接原地烧烤好了。 最近跑山上他就注意到,附近有一处山洞,山洞前面有一条小河流。 平时为了蹲守野物,遇到下大雨或者干粮带得不够,他就会跑到山洞躲雨,顺便烧烤,所以在山洞里放了火折子和一些简单调料。 村里其他猎户在山上都会弄个草棚屋,方便落脚,原主的爹倒没有,可能是打猎手艺好,几乎不需要过夜,都是当天去,最迟当天晚上也会回家。 容铮问:“你们什么时候要下山?” 叶云不明所以,回道:“来了有一阵子,等会挖完,可能需要再过半个时辰左右。” “那我到前面河流边,处理下这山鸡,烧烤完,拿过来给你俩,不耽误你们采摘的事。” 不由分说转身就走,想起什么,回头叮嘱,“遇到野兽,大声喊我,我离这不远,能听着。” 叶云犹豫着,眼见容铮走远,他又瞥到叶辰已经在咽口水,小辰实在太瘦了,在家根本吃不饱,面色越来越差,最终没再说拒绝的话。 可能是容铮这遭遇的变故让他感同身受,也可能他发现容铮想撞死在墓碑上,觉得他很可怜,不知为什么,他觉得容铮不是坏人。 半个时辰不到,容铮就拿着香喷喷的烧烤野鸡过来,香味瞬间弥漫在林子间,叶云与叶辰都闻到了。 叶辰看着散发香味的烧烤野鸡,完全移不开眼,口水吞咽。 叶云也很久没沾荤腥,但他毕竟长大了,懂得掩饰对肉的渴望。 容铮微笑招呼,将用厚大的树叶包裹着的鸡腿一人一个递过去:“小心烫手。” 叶辰虽然想吃肉,但他没有马上接过,很是拘谨。叶云说:“小辰拿着,说谢谢。” 叶辰道谢后,一口咬下去,烤鸡的香味充斥着口腔、鼻子,好吃得让他眯起了眼。一旁的叶云看到叶辰吃得急,接过鸡腿,手不由自主地抓紧,直直地盯着鸡腿,眼睛发热,他不敢看容铮,心里翻腾得厉害。 容铮注意到叶云只看着没动口,眉心一紧,小心翼翼地问:“是不喜欢吗?” “没、没有,我只是很久没有吃过鸡腿了。” 别说鸡腿,他和小辰这几年吃荤腥的次数两个手掌数得过来,还是过时过节,大伯家吃剩下的。记忆中也就小时候爹娘宰鸡了,会给他鸡腿吃,昔日爹娘疼爱的场景似乎历历在目,但那又是多么遥远的事了。 本是想让叶云吃得开心,没成想反惹得人伤感,他心中一痛,连忙安慰人道:“下次我还给你们烤鸡,快吃吧!” 叶云低头小口地吃起来,一滴眼泪滑落,他努力忍住哭的冲动,不想让容铮看见,于是一直低头,心中却胀胀的。 容铮注意到这两人双手满身老茧,这是干了多少活? 他觉得这俩兄弟的生活似乎超出想象般心酸。 二人比上次见到黑了不少,身形看起来更瘦了,面色很差,叶云难掩眼中的疲倦。明明不该进入野林深处,但却还是冒险来采摘药草? 原主以前也就听爹娘闲聊提起,加上原主并不关注其他闲事,容铮只能从零星记忆中了解一丁点。 寄人篱下的生活自然讨不了好的,这两兄弟的面色蜡黄得可怕,瘦弱得明显营养严重不良。 他也知道乡村之地,贫困是常事,少见荤腥肯定营养不良的多,可面色也没差得像这俩兄弟那样的。 回去得问问隔壁张大婶,了解清楚兄弟二人状况后,看看有什么能帮得上忙的。 更何况他看到叶云,忍不住心生怜惜,眼睛那么好看的人该多笑笑,而不是困在疲倦无奈中渐渐麻木。 烧烤手艺还是不错的,三人饱餐一顿后,叶辰吃得打饱嗝,就连一向淡定的叶云都一脸满足。 容铮看他们也摘得差不多,就叫他们一起出野林,这里确实有野猪出入,两人年纪小,被攻击可跑不掉。 第6章 挨打 回到山上主路,看到叶云将背篓给叶辰背,那背篓可是装满了菜,又重又大,都遮住叶辰瘦弱的小身子了。 疑惑间,又见叶云熟练地扛起掩在草丛里的一大捆柴,重得将他瘦高的身子都压弯了下去。 容铮震惊了,连忙让叶云放下,上手就要接过那捆柴:“怎么背那么大捆柴,我来吧,你帮小辰拿背篓。” “习惯了,能背得动。你先走,我跟小辰走后面,要不然被村里人看见不好。”叶云手上按着柴,不让容铮接过去。 就在这时,叶云手上的袖子被一根干柴勾了起来,容铮看见上面青青紫紫,心中莫名一痛,情急之下,一把挽起他衣袖,目露震惊: “你在你大伯家挨打了?” 这是赤裸裸虐待呀,他想到什么,转身看旁边叶辰的手臂,也有青紫,但明显少一些。 容铮这动作做得太快,叶云双手扶着柴火,来不及阻止,而叶辰没反应过来。 很快,叶辰看见容铮无礼地看叶云的手臂,他年纪虽小,也知道这是不对的。 一把推开容铮,小身板轻微颤抖,拉着叶云往旁边挪,防备姿态明显。 他明白云哥哥是自己唯一的亲人,只有云哥哥对自己好,他是害怕,但他也要挡在前面。 小时候,云哥哥就是挡在他身前,替他挨打。 容铮内心愤怒汹涌,他在现代最是看不得欺负弱小、虐待家暴之事,他的正直更是让他不能容忍,作为古武世家的传人,能力所及,必须挺身而出。 他深呼吸一下,看着兄弟二人的满眼防备。 觉得自己冲动了,不该情急之下掀起叶云的衣袖,在这时代,是冒犯之举。他连忙道歉: “你们别怕,我并非有意冒犯,看到你们手臂的青紫......太过震惊了,也很愤怒。你们大伯打你们的吗?” 第6章 叶云看到容铮眼里的担忧,那人刚刚还烤鸡给他们吃,说话温和有礼,待他们态度诚恳,相处上给人十分舒适的感觉。 他第一次遇见这样的人,言行间自然而然的流露,让人不自觉放下防备。 老实说,他对容铮的印象是好的。他拉开叶辰,让他去前面等一下。转头道: “谢谢你的烤鸡,很好吃,我们很久没沾荤腥了。我......” 他鼻子一酸,停顿下来。 可能是很久没人过问他是不是被打了,因为周围村民看到都习以为常,会有同情,可没人会来阻止,他再也不指望谁来救他们出苦海。 “真的谢谢你,我跟小辰要赶快回去了,耽搁太久会被骂。” 他吸吸鼻子,躲开容铮,快步回去。 容铮久久凝视着他们远去的背影,一个扛着重重的柴火,一个背着大大的背篓,正午的阳光照入他眼中,他觉得极其刺眼。 他脑海中,反复重播着叶云刚刚努力压抑情绪的模样。 他想,叶云内心应该是很痛苦难受的吧。 他决定下山就去打探清楚,到底怎么回事,看这情况,他们挨打似乎是常事。 回去的路上,兄弟俩快步往山下走。叶辰问:“容铮哥哥是好人吗?” 叶云沉默良久,脑中浮现着容铮的画面: 让他们别往野林深处的担心表情、给烤鸡时温和的笑容、得知他们被打后愤怒的眼神瞬间转化为担忧痛惜...... “他是好人。” 容铮到家后就提了一只野兔去隔壁王张氏家。 这些天他时不时在家炖鸡炖兔,偶尔会往张大婶家捎一碗,导致张大婶家五岁的小孙子见到他进院门,双眼发光,小炮弹一样飞过来抱住容铮的腿。 这可是行走的“肉”呀! 张大婶简直没脸看,这年头肉多贵,容铮却很舍得送。 为了感谢容铮,她还让大儿子王泽给容铮锄了一天地。 她觉得容铮自从振作起来后,好相处多了。 以前容铮(原主)从镇上下学回来,很少跟他们说话,给人高傲的错觉。 其实主要是他性格腼腆,也不爱聊家长里短,自然与邻里没什么话题,平时基本就打打招呼。 邻里关系的和睦,全靠家中爹娘维系。 “容铮来啦,今天打猎顺利吗?”张大婶迎了出来,看到小孙孙又粘到容铮腿上,嗔怪道,“王小乐,快松手。”说着就要来扒开王小乐。 “婶子,不碍事。”他单手抱起王小乐,这小孩五岁多,肉嘟嘟的,目前家中唯一的孙儿,张大婶一家很是宠着。 他想到叶辰也才八岁,正是家中撒娇的年纪,小手都长满茧子了, “婶子,这野兔送给小乐的。” “这可使不得,这么肥的野兔能卖到一两银子呢。”王张氏连连摆手,容铮打猎不易,送来一整只兔子,这便宜可不能占。 哪知王小乐听到兔子送给自己,直接拆台:“小乐要兔子,小乐要兔子。” 王张氏轻轻捏了王小乐小脸,“咱们可不能要这么贵重的的东西。”再次拒绝, “打猎不易,你留着换钱,婶子这去给你拿些野菜,可新鲜呢。” “其实,我是想找你家帮个忙,明天我去镇子买菜籽,准备三亩地都种上菜,想请王泽和他媳妇来帮忙种完。 我过几天会进山打猎,这次打算待三四天,所以不会去地里,这几天地里的活就劳烦王泽大哥了。这兔子当工钱,你看行吗?” 容铮大概知道请人地里干活的工钱,一人一天是50文左右,他估摸着两人不超过四天能做完。 至于进山待三四天,他准备翻过山,进一步深入野林。若是只靠打山鸡野兔,这些也为太寻常了,挣钱不多。 所谓富贵险中求,他准备翻山深入山林,狩猎狐狸,尤其是白狐与红狐,皮毛稀罕昂贵,大户人家很是喜欢,但难抓,需要在山头蹲守好几天,也不一定能猎得。 他已经熟悉狩猎技术一个多月,不说经验丰富,但颇有心得。 鉴于有武功在身,与野兽搏斗一番不一定能赢,但逃跑绝对是不成问题的。 再不济往树上一跃,也能躲过一劫,就是干粮需带足够,鬼知道野兽会不会耐心极好,一直等他从树上下来。 王张氏:“小事一桩,我晚上就跟王泽说,嗯,最多两天就能种完你这三亩地,给150文就好,那用得上一只野兔。” “以后有事还得麻烦你们,你这不收,我都不好意思再找你家帮忙。” 一番好说歹说,张大婶收下野兔,找了笼子关起来。 被容铮抱着的王小乐见兔子被关到笼子,挣脱着要下来,一溜烟就跑到笼子旁高兴地逗起兔子来了。 容铮坐到院子,状似随意地起了个聊天话头,“刚刚下山时,碰到同村的叶云两兄弟,背着的柴火都要压弯身子了。” 农村妇女总是爱聊家长里短,只稍微提一点,她们都能说出花,传说中的村中重要情报人员。 果然,张大婶长吁短叹: “那两兄弟呀,那真是可怜,他那大伯家,真不是人,好歹是死去亲弟弟的孩子,霸占了叶云家积蓄和田地不说,还不好好照顾二人,看着陈桂花磋磨打骂他们。你不知道呀,那陈桂花尖酸刻薄,打人甚狠......” ......吧啦吧啦,完全不需要容铮怎么引导,张大婶就口舌不停,说了很多关于叶云兄弟的事。 吃不饱,穿不暖,终日被当牛一样使唤,打骂家常便饭.......容铮听得心底熊熊怒火燃烧,努力才忍住,维持表面平静。 “哎,我有时上山撞见这两兄弟,也会分给他们一些果子,他们面色蜡黄得都不正常了。”王张氏同情道。 quot;他们村里没其他亲戚?quot; “叶家只有两兄弟,一个是叶云的爹,另一个就是他大伯。亲戚跟他们家关系不远不近的,谁敢替他们出头呀,乡下人家,养多两个人花销可不少。 当时那叶家大伯承诺养这两兄弟,加上他是他们最亲的人,叶村长只好同意。 那会叶家大伯就将积蓄田地都霸占过去了,这可很难从他们嘴里吐出来,没钱没地的谁愿意养那两兄弟。 叶村长说过几回,那叶家大伯这虚伪狡猾的家伙,表面一套,背地一套,照常由着陈桂花虐待他们。” 容铮心中一痛,他绝对不能坐视不理,叶云叶辰在他刚穿越时给了他一口吃的,这份情他记一辈子。 叶云,那个眼神干净的少年,不该承受这样的苦难。 “下次有空再来,我先回去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容铮准备离开。 “晚上过来吃饭吧?” “不了,我明早就得去镇上,回去得好好收拾一番呢。” “那你等一等。”张大婶快步走去灶房,拿着野菜与腊肉出来,“腊肉炒菜可香,你拿回去尝尝,我腌制手艺可不错呢!” 容铮道谢接过。 第7章 镇子采购 第二天一大早,容铮处理好野鸡野兔,还有山羊,统一放到背篓后就去村口,村子离镇上远,走路要两小时,大多数人早上选择到村口坐牛车。 这年头牛金贵,整个村只有两户有牛车,一户是村长家,一户是叶族老家。 至于地主家,用的是马车。所谓牛车也很简陋,就是一头牛拉着的板车,上面坐十来个人,一人收三文钱。 晚上牛车也会在特定地点等人,时间差不多就又载着人从镇子回村。 今天只有村长儿子驾的牛车等在村口,容铮上车前给了三文钱,找了个空位就坐下。 车上其他人看到容铮都面露惊讶,村里就那么大点,几乎所有人对容铮家里的变故一清二楚,再加上容铮曾经是村里难得的读书人,关注度自然就更多一些。 最近村里传闻他每天清早地里锄地,下午往山上打猎,一改往日喝酒消沉的画风呢。 现在看到人家仪表堂堂地背着个背篓,上面还装了猎物,不禁刮目相看,打量的目光就多了起来。 容铮倒是不在意,大方坐着,任人观摩,遇到眼熟的长辈,还礼貌打招呼,叔呀婶子呀地叫着。 村长的儿子叫叶天宇,高高大大的,坐在驾牛车的位置,是一个非常健谈的人。 “容铮呀,一个多月没见你去镇上了,看你这背篓收获满满啊!” “天宇哥,我这一个月都在学习打猎,哎,这行当入门难,以前读书都没碰过,一个多月了这才打到一些,希望能勉强糊口吧。” 容铮唉声叹气,趁机给他们留下自己打猎很菜的印象,免得惹人怀疑。 实质,因为有练武底子的加持,他打到的猎物比背篓的多两倍。 考虑到一个从没做过重活的读书人,不可能短短一个月就收获颇丰,他只能了带一小部分猎物去卖,剩下的养着。 quot;刚开始嘛,这收获很可以了。quot;叶天宇安慰一番。 第7章 二人聊了一阵,车上的叔叔婶婶也搭了几句话,交谈间,牛车就抵达镇上了。 相比起穷困的村庄,来元镇还算繁华,街道旁店铺林立,钱庄,酒楼,饭馆,成衣店,铁匠铺,书肆,茶楼,米粮铺,胭脂水粉阁,数不胜数,令人眼花缭乱。 店铺门口还有排列整齐的小地摊,沿街叫卖,热闹非凡。 容铮是满意这充满生活气息的氛围的,他记忆中听原主的爹提过,野物要卖到大饭馆才能得价钱,若是卖不出,就考虑到主街的小摊位叫卖。 他凭记忆直奔主街中心的悦凤楼,那是镇子最大的饭馆,往里面一瞥,坐满了客人,嘈嘈杂杂的。 他先找小二询问,那小二一听是山货,喊来掌柜交涉,李掌柜看了这些野物都很不错,能来他们悦凤楼吃饭的都舍得吃,尤其爱吃山中野物,就全收了,两只野兔,两只野鸡,一只山羊,总共给了八两。 他收了钱,道了谢就准备走。 李掌柜叫住他,“以后猎到好东西都可以往这里送,多多都收,放心,价格公道。” 他这是见容铮生面口,做交易也不废话,对容铮印象不错,认为可以长期合作。 容铮欣然同意,有地方统一收,可比摆摊省事多了。 拿着挣到的钱,他准备先到馄饨面铺吃个早餐,今天还没吃呢,现在这会已经感觉肚子里空空如也了。 早上起太早,都懒得自己做了,反正到镇子上,可得试试这里的吃食。 找了间人多的摊子,不知哪里值得一试,就往人多的凑总不会错。 看着热腾腾的馄饨面,食欲大开,馄饨皮薄肉多,还是个良心店家,难怪那么多人拥挤在这等。 饱餐一顿后,他沿着主街一路往前走,路过一家包子店,倒是可以买几个包子中午吃,也给叶云他们带。 “老板娘,拿六个肉包子。” “肉包子两文钱一个,六个十二文钱。”老板娘麻利地用油纸包好递过来。 容铮给了十二文钱,将包子放背篓,继续往前,他走进米粮店,买了五斤白米,他实在吃不惯糙米掺着白米的饭食。 糙米便宜很多,乡村的人为了节约,基本都是掺在一起煮,原主家也是这样,他吃了一个月,可吃怕了。 买完米,接着转身去了隔壁杂货铺,将盐、干辣椒、香叶等调料一一买齐。 付钱的时候瞥到柜台上有糕点,拿了一盒,看价格是二十文,糕点对于农家来说,还算奢侈品,普通人家不舍得买,觉得还不如留着钱卖肉呢。 掌柜算盘打得响,“客官,这些一共六十文,这糕点可好吃了,很多人购买,再晚些来都买不上呢。” “若是好吃,下次再来光顾!”容铮爽快给了钱。 最后是买菜籽,他走到街尾转角处,找到了刘大叔的推荐的“东市菜籽铺”。 “老板,这时节有什么菜籽好种吗?” 老板走向货架,指着写着标签上的菜籽,热情介绍: “南瓜、白菜、萝卜、番茄,”他手又指向另一边,“哦,蒜苗、韭菜也很适合,客官我家菜籽口碑很好,很多老主顾,包你满意。” 容铮用手摸了一把种子起来细看,发现很饱满,色泽不错。 “老板。我准备种三亩地的菜,就你刚刚推荐的,再加上辣椒、豆角吧,你看着帮忙各样拿一些。” “客官,有偏好种多哪一种吗?” “没,三亩地平均各样种一些。” “好,那我给你各拿两包。你买得多,我给你送多一包蒜苗。一共是12文钱” “多谢老板。” 从菜籽铺出来,容铮去了成衣铺买了两身厚实的麻布衣服,这打猎要在山林间穿梭,容易被树枝划破。 想了想,打算再买一套常服,成衣老板又客气地引着容铮往挂常服区看去。 容铮抬眼看去,货架上有一件浅蓝色绸缎长衫特别显眼,明显是作为店铺招牌展现出来的。 那衫领上镶嵌着金色的丝线,衫身上绣着银色的流云纹路,老板为了显示出效果,还给这套衣服配上了藏青色的腰带,腰带上缀了一枚剔透的白玉佩,显得儒雅又华贵。 他脑子不合时宜地想到了叶云,这衣服非常适合叶云,叶云很瘦,但长得高,五官好看,若穿上了,那就是翩翩贵公子模样。 “客官?这套是哥儿衣服,汉子的还请看这边。” 老板看到容铮定定地盯着一套哥儿衣服,出声提醒,接着后知后觉,哎呀,可能人家想买给夫郎,开始卖力推荐, “客官,莫非是想给夫郎买?我跟你说,这套衣服是镇店之宝,一个月只有三套,你可以摸摸那衣服质地,柔软舒适......” 一听老板提到“夫郎”,这两个字传入容铮耳朵,如石头落入水中,激起层层涟漪。 这世界的哥儿长得如男子,却是可以嫁人生娃娃的。 在现代,容铮从未谈过恋爱,一心钻研学武,作为容家第三十一代传人,很早就开始跟着父亲料理事务,作为继承人培养。 无论男女,他都没遇到能让他动心的。这不代表他抗拒爱情,可能就是没遇到对的人吧。 打从第一眼,这个名叫叶云的哥儿便在自己心里悄悄扎下了根,长相俊秀、眼睛漂亮,看到他总会不自觉地高兴,见到好看的衣服也会想象到他穿起来的矜贵模样儿。 不可否认,他对叶云多多少少是有朦胧的好感的,回想起来,可能源自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想到此,单身了二十七年的容铮突然觉得行动刻不容缓,要先对叶云透露下自己的心思,追人得大大方方...... 又想到叶云在叶大伯家挨打,心中愤怒,一定要尽快将人带离这种家庭,自己喜欢的人得好好宠着,思绪纷呈间。 “客官,客官?”老板终于发觉自己推荐半天,对面的客官竟然在走神,无语凝噎...... 被成衣铺老板打断了思绪,容铮道:“抱歉,我还没有娶夫郎。”可能很快会有,的吧! 转向另一边货架,指着另一件长衫,“麻烦帮忙拿那套藏青色的长衫吧。” “好咧。我家衣服可舒适了,客官,你穿过包你满意,我们是老字号,做的是口碑。” 老板让店小二包起衣服,“一共一两二十文。那二十文就给你抹掉,你给一两即可。” 成衣还挺贵,以前原主的娘亲都是买布回去给全家人做衣服,能省下不少花销。 奈何,容铮没有针线技能,只能肉痛地买成衣。 第8章 赵夫子 最后一站是去“青云”学堂,镇子上只有这一家学堂,远离闹市,设在偏僻安静处,容铮凭着记忆,左拐右拐走了好一段路才到。 这家学堂是青砖瓦房,门口有门童看守,他认得容铮,就引他进去。 进入学堂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宽敞的庭院,绿柳环绕,庭院中央有一口古井,井水清澈见底。接着是三间垂花门楼,四面抄手游廊。 走过垂花门,便是一排堂屋,有学生上课的教室、夫子的休息处、书房等等,总体环境清幽雅致。 门童让容铮在游廊处等候:“我先去禀报赵夫子,请你在此处等候。” 乡村能供得起读书人的少之又少,学堂的生源基本来自镇上的。 学堂夫子有三位,原主以前的夫子是赵远夫子,二十五岁考取秀才功名,后来考举人落榜,年纪大了,就回到镇子当夫子。 赵夫子是个严厉正直的人,他从不收私礼。 他出自农家,深知农家子弟读书不易,大多学子贫困,几乎能耗光家中钱财,镇子上的或许好些,但大富之家毕竟是少数。 学生在上学堂时已经给过费用,因此他公开说过,他会一视同仁,不用给他送私礼。 已经好几年没来上课了,容铮准备去找赵夫子道歉,提一提继续读书的事。 赵夫子听到门童说,“容铮来了”,眉头皱了一下,他是知道容铮爹娘都去世了,他守孝了三年,现在应该是来继续读书的。 “带他进来吧。” 门童应下,很快出来将容铮带到了赵夫子面前。 他躬身行礼:“学生容铮,拜见赵夫子。” 赵夫子:“你为爹娘守孝三年了吧,现在来是为了继续入学堂读书?” “是的,夫子,我打算三个月后,也就是九月的时候,来学堂继续读书。今天前来是希望你能应允。” 进学堂读书,需要夫子愿意收才行。 “这三年的守孝,在家有坚持温习功课吗?” “学生除了爹娘去世时悲伤难抑,消沉了一段日子,后面幡然清醒,平时做完地里的活,都会抽时间看看书,以免忘记曾经所学。” 就是这“一段日子”,约三年之久......额,容铮说这话神情如常,内心有些惭愧。 原主这三年终日消沉,还喝酒醉生梦死,几乎没碰过书。这么说是想给赵夫子留个好印象,以免赵夫子拒收他。 第8章 这番话果然博得赵夫子的同情和一丝赞赏,在赵夫子看来,容铮考三次童试都失败了,若是还不努力,他都不想收了。 “明年二月童试,你准备参加吗?” 容铮本来就是为了明年考试才来的,对于童生考试涉及到的书籍,原主记得很牢的,还算勤奋型。 他回忆过童考的试题,认为原主屡考不过,应该是理解不足,答题思维僵化。他试探性地问询: “夫子觉得我明年参加有希望吗?” “你能回来学堂继续读书,自然是好事。本不想打击你,但还是要实话实说,你这几年都没有再下场,难免是会生疏,不过就算考不上,下场也能让你再次熟悉起考试环境以及出题的思路。” 好了,身中一箭。赵夫子确实是个耿直的人,说话都不大含蓄...... 赵夫子又继续道:“你前三次都没考过童试,在学问上需要比别人多花时间。怎么不从现在开始来学堂上课呢” 又中一箭,这意思是笨就要多努力...... “实不相瞒,现在家里只剩我一个人,这最近三个月需要料理好家中事务后,才能安心读书。这三个月学生虽然不到学堂,在家会好好温书练字。” 他想好了,这三个月他会抽时间总结学习情况,虽然有记忆,但原主在理解上不到位,容铮需要花些时间梳理清楚。 更关键的是,他也要先挣钱呀,还有解决叶云家的事,发现好多事要做。 赵夫子一听,心中理解,同情之心更甚,“那你回去将以前抄的书籍多加熟读,遇到问题先记下来,来学堂的时候,我再为你一一解答。” 原主以前是将考试涉及的书籍,借回去抄写。这里的书籍很贵,一本好几两银子,为了节省,普通农家子弟就会互相传阅借来抄写一份。 容铮恭敬道谢。 赵夫子最后叮嘱:“读书需勤勉,努力方有回报。” “学生谨记。” 赵夫子很满意容铮端正的态度,他觉得这次再见容铮,气质不一样了,以前的容铮年纪小又腼腆,言行举止间会畏畏缩缩,礼节上不周全。现在的容铮,从容有礼,大方得体。 可能是经历双亲离世,现在又长了三岁,变得懂事也不足为奇,赵夫子想。 “那你去学堂孙管事那交费用吧。” 学堂有专门的管事打理学堂杂务,每半年收费二两,作为学费。 拜别了赵夫子,容铮交完钱,就想着买些纸张回去练练字,转道去了一趟书肆——“远景书肆”。 这里纸张分两种,黄纸和白纸,黄纸三文钱一张,白纸六文钱一张,贵了一倍。 容铮买了三十张相较便宜些的黄纸,就花了九十文,乡下人帮工一天也未必有这价钱,读书花销可想而知,奢侈得离谱。 接着去挑了一副字帖,原主的字写得过于板正,没有特色,作为现代的学霸,深知一手好字对于考试的重要性。 阅卷老师一天要批改的量极大,想要让他们印象深刻,必须保持卷面整洁,字体漂亮。 容铮出身的古武世家,是非常注重培养后辈修心养性的。 练字的过程,不仅是对书写的练习,也是对心态的磨炼。通过反复练习,人会逐渐培养出沉着、冷静的心态。 练武之人最忌急躁,长辈希望容铮能通过练字来练心,因此在容铮很小的时候,就督促他练字。 起初,他专攻楷书,而后亦研习隶书,笔力日渐精进,所写字体颇为出众,家里春节对联还是他亲自操刀的。 既然有意科举之路,他便需深入研习当地流行的书法风格,通过临摹字帖,细心体悟,并结合自身的练字心得,力求练出既具名家风范,又能彰显个人独特风格的字体。 于是,他又买了毛笔、墨水、字帖等,加起来一共是一两多。 他看到书肆另外的分区有专门卖话本的,出于好奇就翻看起来,边看边问店小二:“这里最畅销的是哪一个话本?” 小二抽出一本递给容铮:“客官,这是最新的话本《东厢记》,很受夫人小姐哥儿们喜欢,经常卖断货。” 容铮快速翻看了起来,发现这是讲书生小姐曲折的爱情故事。 他又找了几本热卖的话本大致扫了几眼,大多是爱情故事、闺阁杂谈之类,属于娱乐消遣的书籍,看来话本的主要目标人群是女人和哥儿。 他突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在现代就看过不少热门男频小说,类型之多,比如修仙成神、打怪升级,还有克苏鲁类型的。 小说热卖点讲究新颖,他可以参考克苏鲁写一本,目标人群就是男性,若是成为爆款,岂不能大赚一笔。 然而,他又变得沮丧,因为他不擅长写小说,空有主意,而架不起来也是枉然呀! 第9章 话本写手 惆怅的容铮结完账,正要走出书肆。忽听一位身穿洗得发白长衫的高挑男子,长相温和,约莫二十岁,手上拿着厚厚一沓纸,恳求道: “孙掌柜,不能商量了吗?你再看看我的话本可以吗?” 孙掌柜摇头拒绝:“你还是去其它书肆问问吧,这本书真不适合我们这。” 男子不死心:“可以印刷十来本看看反响吗?” 孙掌柜摆手,“印刷一本成本都要好几十文钱,若是一本都卖不出,成本都可能损失。冯公子,希望你能理解啊!” 那男子神情落寞,知道没有希望了,只能问道:“孙掌柜,我花了很长时间完成这个话本,你,你可以给我一些意见吗?” 孙掌柜见男子不再纠缠,停顿片刻,道:“你写的话本内容也符合当下流行的元素,遣词造句也得当, 老实说,写得不错。但这类话本市场上足够多了,那些话本爱好者若想看你这类型的话本,他们更偏爱购买热门作者的作品,认为质量有保障。 你的话本想脱颖而出,需要更多的新意,我们才考虑为你出版。”一番话,先扬后抑。 那冯公子只能无奈,诚心道谢后,告辞离开。容铮跟在他后面,在离门口不远处喊住他: “这位兄台,我叫容铮,是一位读书人。刚刚购买读书用具的时候听到了你跟孙掌柜的对话。” 男子奇怪道:“你有什么事吗?” “我想看看你的话本,”当心男子误会他会盗窃他的话本内容,连忙补充,“放心,我不是写话本的,但我有新颖的想法,想找人合作写话本。” 男子将信将疑,沉默着。 容铮:“兄台,可有时间,对面有个茶棚,我请你喝茶,给你讲一段我的想法。” 男子看看手中卖不出的话本,又想到家中都要揭不开锅了,听听也无妨吧,万一有什么机会不是,死马当活马医。 “未请教兄台姓名?” “我姓冯,单字'文'” 容铮为他倒了一杯茶,便开始以克苏鲁神话为基石讲了一段故事,内容涉及神话中古老的存在、超自然的非凡能力、仪式魔法的咒语等等。 起初冯轩文抱着试一试的态度随便听听,然后越听越入神,当容铮以主角死掉结束第一部分,他还意犹未尽,追问主角到底死了吗。 注意到冯轩文应该对写这故事很感兴趣,容铮心中舒了一口,他也没把握能不能说服冯轩文将这故事写成话本,现在看他着迷,估计稳了。 他喝了一口杯中的茶,说太久,口干舌燥,意味深长地说: “没死,这是整个故事的一小部分。我想找人将整个故事写出来,你若有兴趣,可否让我看看你手上的话本,确认是否有合作的可能?” 冯轩文脸色略有尴尬,刚开始对方想看他手上的话本,自己沉默拒绝。 现在对方给自己讲了如此精彩新颖的故事,他忍不住追问后续,实在不应该,有偷窃对方新意的嫌疑。 他递出话本,说:“这不是我第一次写话本,一年前写过一本,书肆还帮忙出版了。” 他想让容铮知道自己写话本的能力不至于太差,只是知名度不够,又没有新颖的题材,家中又没钱自费出版。 总之,他想争取跟容铮的合作。 容铮仔细地翻看起来,手稿是一沓书纸,内容不多,是一个郎情意妾的故事,新意度不够,但文笔尚可。 冯轩文见他看完了,想知道他对自己话本的看法,便问道:“你觉得如何?” 容铮微微一笑,“赵兄,实不相瞒,我并不擅长写话本,只是脑中有些想法。” 这是真话,他只是现代一个爱看网文的书迷,并没写过小说,但看多了便记得情节,也能大概描述出来。 “可你刚刚讲的故事很吸引人。” “赵兄,会讲故事不代表会写故事,我只是空有灵感,并不会自动生成话本。 再说话本里面讲究的情节构思、人物对话、起承转合,想来你也钻研过,这些写作手法学习起来要花费不少时间,我明年二月要参加童生,暂时没打算写话本。” 第9章 容铮这番话想打消冯轩文的戒心,有想法自己不写,却找其他人写,确实奇怪。 “那容兄你想怎么合作呢?” “故事大概是有八部分,刚刚讲述的是第一部分,若你能将它写出来,我们再一起找书肆看看。 若是书肆满意,我会再跟你讲第二部分,对了,你写这部分需要多长时间?” “大概2个月吧。若是盈利了,那分成怎么算?书肆不收,又怎么办?” 写一个话本,那也是需要成本的,笔墨纸砚这些都忒贵,他现在用的是以前读书剩下的纸墨呢。 “按照三七分如何?我三,你七。盈利或亏损都是这个比例。”自己只出了主意,写的人才辛苦。 冯轩文正要同意,突然想到囊中羞涩,不好意思开口:“那个,你能先出你那份成本吗?”怕容铮误会,他这是想骗钱,连忙交代家中情况。 这名男子名叫冯轩文,今年二十。 家住梨花村,十七岁时考取了童生功名,下一个目标就是考秀才,不幸运的是,同年亲爹意外死了。 娘亲伤心过度,原本体弱的身体更差了,每个月吃药的花销很大,家中还有弟妹三个,他就成为家中的顶梁柱。 不再读书,白天地里干活,晚上写话本,话本的手稿用的纸还是读书时剩下的,现在新写的话本没被看上,他心情差到极点。 遇到容铮,听了他天马行空的创意,虽有风险,但自己不也没什么好办法挣钱了吗? 娘的药就快吃完了,下个月根本没多余的钱买。 所以无论如何他想再试一试,只能厚着脸皮跟希望容铮能先出成本。 容铮想着也不容易,拿出一两给他,冯轩文又是一番感谢,表示自己绝对不会贪这钱,并承诺一个月后必定写完。 容铮相信自己看人的眼光,冯轩文看起来是个正直的人,若他真贪了这钱,就当自己看走眼,投资失败。 额,最多以后见他一次打他一次...... 第10章 表露情意 回到家中已是晌午,容铮将买回来的菜籽拿去王家,王泽刚好也在,见是容铮,便笑道: “昨晚听我娘提起,你准备请我夫妇二人给你种菜,我估计三亩地,两天就能种完。” 容铮递过买回来的菜籽,“我是准备请你们四天帮我料理地里的事,菜籽种下去早期得每天浇水,我明天就进山好几天,归期未定,怕菜籽被阳光晒干。” 想了下,“种完后你们帮我早晚浇水,一共给两百文怎么样?” 王泽一惊:“这太多了,一百五十文就好,后面几天浇水一个时辰左右能搞定,我们能顺手帮你。况且你已经给我们家送了一只兔子,小乐可喜欢。” “你若觉得不好,可以替我多浇几天水。”说完直接递过去两百文,转身就走。 王泽在后面喊着,“那行,放心,我会给你照料好。” 有工钱挣,自然是乐意至极的,农村之地本来进项就少,地头地尾都是自家人能干完,很少请人的。 从王家出来,他先回家将镇子带回来的肉包子放灶上热了,然后用几层布包着,将糕点一并装到背篓,就直奔山上,他想早点见到叶云。 凭着过人的耳力,很快又在山林里面点的地方找到兄弟二人,一个在摘野菜,一个在挖药草。 叶云看到他,心情有点复杂,上次见面他知道自己挨打后,表现得愤怒又心痛,他也会像其他人一样,都旁观着,看久就习惯了吗? 在叶云心里,总觉得容铮跟别人是不一样,说没有过期待是假的。 容铮自从意识到自己对叶云有意思后,见到叶云就满心欢喜:“这肉包子赶紧吃,不然快凉了,点心也尝尝。” 他定定地看着叶云,未来的夫郎,真是越看越俊俏。 那眼睛、那鼻子、那嘴唇,简直哪哪都长在自己审美点,难怪自己念念不忘,去镇子看到好看的衣服都会想起他。 “你......”叶云想问你怎么对我们那么好。 可被容铮定定的眼神看得有点不知所措,那双盛满笑意的桃花眼让他感觉脸上有些发热,心跳得好快,他不敢再对视,慌忙错开眼。 这时,叶辰也走过来,他对容铮没了上次分别时的戒备,云哥哥说是好人,他相信云哥哥。 而且小孩子,其实对人的态度很敏感,他自小受尽大伯一家的冷眼,自然知道容铮对他们的好。 容铮见叶云看向别处,也不接包子和点心,便递给叶辰:“小辰,你拿着到一旁吃,我想跟你哥哥单独说几句话。” 叶辰看云哥哥不出声,但也不反对,拿着吃食走到一边。 “这几天我会翻过这山头进野林更深处看看,可能会去四五天也不定。” 叶云一听转过头,皱眉道:“那边很危险的,几乎没人去,连身手极好有经验的猎户都不会去。 听说以前有外村的猎户来此,不听劝阻翻山过去打猎,但再没回来过。你打猎才一个多月,还算不上经验丰富。” “喏,你这关心我?”容铮忍不住逗逗他。 “你一定要去吗?”叶云顾不上容铮的调侃,确认道。 “放心,我身手不错的,哪怕遇到猛兽,跑路还是没问题的。” 可,可我,不想你去。叶云内心郁闷又生气,他不想容铮去冒险,可自己也没有立场劝再多。 自己又不是容铮的谁,他想做什么,要做什么,又岂是自己这个外人能管的。 容铮见叶云眉头还是皱得很紧,他想伸手替他抚平,但怕吓到他,只能按捺住这冲动。 他转移话题,“你想离开你大伯一家吗?” 叶云苦涩一笑,“哪有那么容易,我们没地方去。” “你相信我吗?我一定会帮你的,等我回来,就替你解决这个事。” 容铮其实想过对策了,无疑就是从中周旋一番,让他们分家,哥儿是没有继承财产一说,但叶辰可以。 分开后,原本属于叶云一家的田地都得拿回来,至于住的地方,他能送他们去镇上住一段日子,等新房子盖完,将他们接回来,反正他自信是能处理这个事的。 现在最重要的是,手上要有钱。 金钱虽不是万能的,但无钱真的万万不能! “你为什么要帮我?”叶云不知道容铮会怎么解决,但他更好奇原因,他用那双漂亮的眼睛注视着容铮,想知道一个答案,哪怕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心中的期待。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投射到了周围,光影斑驳。 金辉落在叶云的身上、脸上,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更为鲜活,那一刻,容铮觉得叶云的眼眸摄人心魂。 他收起脸上的笑意,眼神专注又缱绻:“自然是因为喜欢你。” 喜欢我?他说喜欢我?这一句话就像一颗石子砸进了湖面,荡起层层叠叠的涟漪,搅得叶云内心是如此不平静。 有惊讶、有欣喜、也有茫然,从未有人对他表露过情谊,让他不知怎么应对,良久都没再开口。 容铮观察叶云神情,发现他不反感自己的直接。 本来他是想帮叶云离开他大伯一家之后才表白的, 但可能这时氛围正好, 也可能是阳光下的叶云眼眸盛辉, 更可能是心之所向让他情不自禁! 无论如何,这一刻表露情意的冲动是如此强烈,他想告诉叶云,自己喜欢他。 “慢慢想,等我回来,不要怕!” 在容铮看来,不拒绝就是最好的回答。他招来叶辰,发现叶辰还没吃,连忙让他们两个赶紧吃。 叶辰知道容铮对他们很好,便腼腆地笑着说:“谢谢容大哥。” 不错,看来未来小舅子应该是很好收买的。 叶云看着手中还微热的肉包子,他好几年没吃过了,经常是伴着野菜吃冷硬的馒头,他都要忘记肉包的滋味了。 他侧头看到叶辰吃得心满意足,心中苦涩。 那个刚刚说喜欢自己的人,对他们那么好,好得让他以为这是一场梦。 忍不住眼眶发红,他低下头小口小口地咬着肉包,包子松软可口,混着肉馅,滋味无穷。 等他们吃完,容铮帮他俩摘野菜,砍柴火,送他们回到山上的大路,看着他们被压弯的背影,心想:得赶紧带叶云离开这种处境。 第11章 吃醋 烈日当空,叶云带着叶辰去地里干活,汗流浃背,非农忙的时候,陈桂花也要撵他俩到地里去,看着他们像牛一样做苦力,她就会觉得很舒心。 到了中午,二人在树荫下休息,就着小菜吃着冷馒头。 “云哥哥,容铮哥哥这个时候已经翻过山头到对面深山了吧?” “嗯,估计一大早就出发了。” “希望容铮哥哥平安归来,他是超好超好的人。”叶辰边吃边说,话都有些含糊不清。 “会的。”叶云担心容铮,吃得有些心不在焉,只低声应着。 第10章 傍晚回去的时候,大伯一家早已吃完,连剩饭剩菜都没给叶云兄弟俩留,陈桂花翘着二郎腿,看到叶云进屋,理所当然就吩咐: “我们吃过了,你赶快将厨房的碗筷收拾下。对了,不准动厨房的五花肉,明天若是发现少了,有你们好看。” 陈桂花的小女儿叶宝在一旁剔着牙,斜了一眼叶云,他是讨厌叶云的,小时候二叔夫妇还在那会,将叶云养得不错,当然,叶云本来就生得一副极好的模样,同龄的小伙伴都喜欢跟他玩,不喜欢跟自个玩。 她那会就厌恶叶云那脸,真是活该,克死双亲,现在还不是沦落到做他们家奴仆。 叶云应了声,拉着叶辰就到厨房忙收拾起来。洗着碗的时候,堂屋隐隐传来交谈声,原来是叶宝在央求陈桂花去说亲。 “娘,我最近发现那容铮大变样,长得可俊了,你帮我去说亲吧。”乡野人间通常会在孩子十六岁起就相看人家,叶宝已经十八岁,他娘不舍得她,又觉得这乡村的汉子都配不上她宝贝女儿,还没替她说亲。 叶宝长得一般,但因为这几年,有了叶云和叶辰两个仆人,几乎不用帮做地里家里的活,没有日晒雨淋的,所以人都长得比村里的姑娘哥儿白,所谓一白遮三丑。 再加上他们一家从叶云家里霸占了三十两,有了闲钱,陈桂花也舍得给叶宝做新衣服,买新首饰,这样打扮起来,还似模似样,像镇子里的小姐,引得村里的汉子频频示好。 但她看不上这些人,觉得都是泥腿子,长得又黑又丑,粗野无比。 前些天,她碰到从镇子回来的容铮,发现他穿着藏青色的长衣,身体笔挺,肩宽腰窄,那模样本就顶顶好,配上这身高,气质那叫一个迷人,以前还读过书,这比镇子上的公子还好看,她一眼就瞧上了。 “好看有个屁用,穷得揭不开锅,田地都被卖掉只剩三亩,只会喝酒。”陈桂花看着自家姑娘一脸春心,怒其不争。 “他改变了很多,都不喝酒了,听说打猎还不错,有人看到他收获不少呢。我若是嫁过去,顿顿吃肉。当然,到时也少不得孝敬你跟爹呀。最重要的是,他爹娘都没了,嫁过去就能当家做主,那日子可自在啦。” 叶宝这几天总想着容铮那脸,越想越喜欢,这是村里最俊的汉子,带出去倍有面。 “打猎这行当那是靠运气吃饭,那多危险,一不小心遇到野兽,直接死了倒好,若是半死不活,他就成你的拖累,到时和离再嫁,可没第一次嫁人那么嫁得好。” 见说服不了陈桂花,叶宝着急了:“我不管,我就要嫁给容铮,他长得比镇上公子好看得多,以后我们的孩子一定也好看。” “傻姑娘呀,你是我亲女儿,娘还能害你不成,一定会给你挑门好亲事的,对了,你哥哥认识镇子上的人,没准你能嫁去镇上。” 叶宝可不傻,她可知道就她哥叶耀那怂样,不务正业,能认识什么镇子的好人家。每隔几个月就回家拿钱,娘还将他当宝贝,说什么都听。 当然,她不会戳她娘的心窝子,要不然娘能翻脸。 陈桂花见叶宝不说话,语重心长地安慰道,“宝儿呀,你年纪小,以后就知道了,钱比脸重要多了,那容铮打猎再好,也还是泥腿子,还是没多少田地的泥腿子。你嫁过去还得伺候他呢。娘将你养得白白净净,你可不能想不开,至少也得嫁地主家。” 想起村里地主次子叶厚来过几次给叶宝送东西,便问道,“对啦,那叶厚是不是对你有意思?” 叶厚,人如其名,长得那叫一个敦实肉厚。 叶宝想起叶厚那比盆子都要大的脸,就略感不适,没兴趣地说:“我不喜欢。” ...... 叶云一边洗碗,一边听这两人的对话,心思飘忽:他觉得容铮自从变化后,整个人气质越来越好,抬头挺胸,丰神俊朗的。 想起容铮神情认真说着喜欢自己,勾人的桃花眼中倒影着自己的样子,那一刻,他满眼都是自己。 他还送好吃的东西给自己与弟弟,说要帮他们离开大伯家。自从爹娘去世,这四年多,寄人篱下的生活,让他看透了人情冷暖,终日遭骂挨打,让他和弟弟过得如履薄冰。 从来,从来没人像容铮那样,对他们那么好了。 这么好的人喜欢自己呢,叶云内心胀胀的,充满欣喜。 但听到叶宝也喜欢,叶宝可是眼光很高的人,连她也想嫁给容铮呢! 是呀,他变得好起来了,就会有很多人喜欢他的吧。想到这,叶云有点埋怨容铮长得太好,还被人惦记。于是心思一转,开始郁闷起来,更用力得搓洗碗筷。 让你招惹人,让你招惹人....... 碗筷,无辜遭殃! 容铮,躺着中枪! “云哥哥,你怎么了?”叶辰正坐在矮凳上烧火,蒸他们晚饭的馒头,陈桂花他们今晚应该是吃肉了,所以连剩菜都不给留,但他已经习惯了。看到叶云用力地搓着碗筷,担忧的询问。 被声音拉回发散的思绪,叶云才连忙减轻力度,若是搓坏了碗,陈桂花肯定找事,“没事,没事,马上就洗好了。小辰,饿了吗?” “有点。” “那我快些,你先将小桌摆好。” 陈桂花是不让他们到堂屋桌子吃饭的,只让他们在灶房,摆个小桌吃,说他们会弄脏堂屋,实质就是嫌弃他们。 他甩甩头,呼出一口气,自己竟然想容铮想得出神了。 第12章 收获颇丰 容铮天还没亮,就翻过一座大山,到了人迹罕至的野林,他一边四周观察以保持警惕,一边脚步放轻,谨慎前行。 鸟鸣声不断,间或能听到野兽的吼叫,容铮走了大半天,没见到狐狸身影,只好靠着树坐下歇息。 打猎虽然比侍弄田地来钱快,但也不是次次好运气,荒郊野岭,独自前行也挺不是滋味。 “嘶嘶嘶”突然一阵极轻微的声音传来,容铮猛得睁开眼,发现一条小臂粗蛇在地上树叶掩盖下潜行而来,他马上抽出刀,一个跃起,在蛇吐着信子扑要过来时,将刀子直直插入蛇的七寸,一招毙命。 “深山野岭,连蛇都那么大条。” 第一天只打到了一条蛇,见天色已晚,他就在山洞燃起篝火,准备明天继续。 第二天,在他耐心搜寻下,发现了一头红狐的踪迹,持续蹲守了足足一天,终于在第三天清晨终于用箭射杀了那只狡猾的红狐,因为追踪红狐,意外发现了一处深水潭,抓了两条野生甲鱼。 进山三天多了,总的来说,收获颇丰——两条大甲鱼、一只红狐、一条蛇,不枉此行。容铮是在第四天凌晨借着月光返程的,天刚亮回到村子,刚好碰上村民。 容铮还挺尴尬,连日来的风餐露宿,又不洗澡,身上臭烘烘的,不用想他都知道自己多邋遢狼狈。 村民王大叔看到,主动跟容铮打招呼:“容铮打猎回来啦?好几天没见着你,这次进山还挺久呢。” 容铮尽量离远村民王大叔几步,以免自己的味道熏到对方,“是呀,王大叔这么早上山砍柴呀?” “这不,上山多砍些柴火,好过冬。对啦,这次有什么收获?”那位王大叔抻着脖子往容铮背篓看,然后一惊,“喏,这红色的是红狐啊,多少年了,我都没见过村子里的猎户捕获过红狐,你小子厉害呀。” 然后一番啧啧称赞,容铮不想耽搁太久,只好打断,“我这浑身臭烘烘,就先回去洗洗。” 那位王叔本来还想再侃几句,奈何看容铮着急走,只能回“好的”。看着容铮远去的背影,低叹:“啧啧啧,想不到容铮以前一个读书人,打猎那么有本事的,那么快就能猎得珍贵的红狐,这可不得了,不得了。” 正急着赶回去洗澡的容铮并不知道,他猎得红狐的消息从这个王大叔的嘴传出,到中午,已经传遍村子。 安和村八卦情报站: “容铮那小子真有打猎天分,才两个月不到已经能猎到红狐了。” “红狐皮子可值钱了,估计能卖几十两。这可是咱们普通人家一年的收入呀。” “别羡慕了,红狐多难找呀,一般都遇见不到,何况狐狸天性狡猾,十分难抓住。” “天,人不但长得俊,还那么有本事呢!” “听村里猎户提起过,附近的山林已经没有狐狸出没了,他不会翻山深入野林吧?那边可是有老虎等凶兽。他爹不就是冒险去那边,才被猛兽咬死的吗。” “无论他是不是去了山那边,反正人家是收获满满。” “就是,他若是真深入人迹罕至的密林,还能活着回来,那更不得了呀,不得了。” “虽然容铮只有三亩田地,但他打猎的本事厉害着,让哥儿姑娘嫁过去也不错,沾着打猎的光,没准还能天天吃肉。” 众人七嘴八舌,一些三姑六婶心里开始琢磨将自家哥儿姑娘嫁给容铮了,之前没心思,那是因为容铮没钱还喝酒。又觉得读书人瘦胳膊瘦腿做不了重活。 第11章 这短短一个多月,人家那是又去地里干活,又是入山打猎,一次收获那是几十两银子呀,他们耕地一年都没这么多收入。 更重要的是,容铮识字呀,只要他变好,以后就算不打猎,在镇子做账房先生什么的,那也十分不错。 有心思的妇人越想越觉得要抓住容铮这香饽饽,于是匆匆找借口离开,回家跟自家姑娘、哥儿商量,遇到好的对象就要尽快行动。 容铮还不知道自己被人惦记,一跃成为村子最受欢迎说亲对象之一,他匆匆往家赶,洗完澡就快步走去了镇上。 他先去其它酒楼试探问价,然后再去悦凤楼,李掌柜一看这惊讶不已,“兄弟,厉害呀,这蛇那么粗,蛇胆可多人稀罕了。两条甲鱼那么肥美,兄弟,这样,大蛇给八两,两条甲鱼十两,一共十八两。” 见容铮犹豫,他连忙道:“容兄弟呀,再加1两,悦凤楼是镇子最好的酒楼了,其它店都没我们出得起价。” 容铮比照过,其它酒楼出得价是十六到十八两之间,既然李掌柜加多一两,自然卖给他。 李掌柜给钱的时候,瞥见背篓里还有一只红狐,眼睛发直: “这不是红狐吗?毛色那么漂亮。你这身手可以呀,红狐都得手了,这皮毛拿到府城卖,都算稀罕物呢。”他啧啧称赞, “容兄弟,这皮毛可值钱了,我跟你说,你到镇子上最大的服饰店秋韵阁去问问价,他们背后的东家据说是达官贵人来的,绝对出得起价。” “李掌柜,你见多识广,这狐狸皮毛你觉得值多少?” 李掌柜伸出两根手指,说:“二十两往上,我曾去过府城看到过,这红狐皮毛被做成围脖,能卖到五十两。” 最后,狐狸是给到了成衣店秋韵阁,周掌柜摸着红狐皮毛爱不释手,“这若是加工做成围脖,府城的夫人小姐肯定喜欢,我出二十五两。” 容铮见这个出价跟李掌柜估的也差不多,爽快做完了这笔交易。离开时,周掌柜让他以后猎到好的皮毛都能到秋韵阁来,他们出得起价,而且包他满意。 这一趟进山一共挣了四十四两,虽然风餐露宿的,但还是很值得的。他平时卖卖野鸡野兔,也就一次几两,山羊倒是贵一些,一只五两,常见的野物容易猎到,不太值钱。 算了算手上的积蓄,达到五十两了,还不错。 哎,富贵险中求呀!以后多去几趟才行。 他还不知道叶云出事了! 第13章 恶毒一家人 就在昨天,叶云看到两个多月没回来的大堂哥身形歪斜地坐靠着墙,双腿交叠直接阁饭桌上。陈桂花在一旁嘘寒问暖: “我的儿呀,你都两个月没回来了,可想死娘了。哎呀,怎么瘦了,在镇子上做搬运太辛苦了?......”叶耀敷衍地应着一旁絮絮叨叨个不停地陈桂花,眉宇间明显不耐烦。 叶云心里冷笑,这叶耀好吃懒做,刚去镇上的时候,是做过搬货工,但后面因为时不时偷拿货物去卖而被赶走。他不想回家种田,就骗大伯夫妇,还在做搬货工。 实质,终日在镇子上与一帮流氓游手好闲,偷鸡摸狗,还时不时进出赌场。这是同村跟他一起做工的人回村里说的,陈桂花不信,还叉着腰跑到那人屋前破口大骂别人造谣。 因此村子里都在背地里说,懒得提醒这不知好歹的人家,都想看他们以后的笑话。 这些年,叶耀间隔好几个月回家一次,每次都是伸手拿钱,陈桂花无脑溺爱儿子,叶大伯不给,她就偷偷塞给叶耀,叶耀也是拿捏这陈桂花指望他挣钱去镇子过上好生活,总是愿意费时间给她画大饼。 这次回来肯定又是在赌坊输了钱。 “洗个衣服怎么去那么久,是不是又偷懒,近来你做事越来越慢,上山摘野菜摘半天,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躲懒去了。要不是见你们双亲早死,好心收留你们两个,现在大了,开始好吃懒做.......” 陈桂花眼睛瞥到正回来晾晒衣服的叶云,瞬间变脸,朝着叶云就是一顿输出。 叶云手上不停,没有说话。陈桂花就是这样,心情不好时骂,做事慢了又骂,在外面受气了回来骂,自己被门槛绊倒也要找借口骂,甚至有时好端端地也要骂两句....... 总之,对叶云叶辰,那是想骂就骂,靠近了还会上手推推搡搡,用力将他和小辰手臂捏得乌青,有时用藤条抽人,将他们当眼中钉,出气筒。 他告诫小辰,自己在家尽量躲着他们,别和他们顶嘴吵架,若是被打,就跑出来。 但小辰后来发现,陈桂花是个十分小心眼的人,只要他逃跑躲打,那陈桂花后面就会故意找茬为难他们,尤其为难叶云。所以小辰就不再跑了,生生挨着。 叶云知道后,气得发抖,晚上看着叶辰熟睡的脸,默默流泪。 小时候,叶耀与叶宝也很坏,有一次,他们要抢走叶辰脖颈挂着的长命锁,那是去世的爹娘在叶辰满周岁时就让他带着的,叶辰睡前都会对着长命锁说话,因为叶云告诉他,这样爹娘能听到。 年纪小小的叶辰还不太懂得人死如灯灭,再也不可能听见他的话了! 叶辰死死护着长命锁,不愿意给,那二人推倒叶辰在地,叶耀踩着叶辰小小的身体,趾高气扬:“哼,不听话,我要你好看。”叶宝在一旁助威,补上两脚。 陈桂花回来的时候,叶耀顺势假装自己被撞倒在地,坐在门槛嗷嗷痛呼起来,说叶辰到处跑狠狠撞到了他。叶宝煽风点火,一通告状,说得像真的一样。 陈桂花看着宝贝儿子坐在地上大喊大叫,二话不说抄起细枝条就往叶辰身上招呼,她也不想想,叶辰瘦小的身子,怎么可能撞到那壮实的叶耀。 细枝条入肉的痛疼,叶辰哭得一抽一抽,惨叫声都引得隔壁邻居围观,有人看不过眼,连忙拉开陈桂花。 “小孩子不懂事,不要打了,要被你打死了。” “快停手,陈桂花你这虐待侄子吗?” “天哪,怎么打的那么狠,身上都出血了。” “实在恶毒,真是要打出人命了。” ...... 陈桂花扔掉了手上的细枝条,骂他们多管闲事,说叶辰就是反骨,想害死她家的独苗苗。 当叶云回到家,看到哭得一抽一抽、满身血痕的叶辰,他一把抱起,眼睛发红死死地盯着陈桂花。那一瞬间,陈桂花觉得有点发寒。 晚上,叶云轻轻地给小辰上药,眼泪模糊了双眼,他压抑着哭声侧过了头,上药的手颤抖不已。 “哥哥,我们能回家吗,我不想住在这里?” 叶云说不出话,斟酌良久:“小辰,爹娘死了,哥哥之前骗你的,其实他们再也听不到你说话。” 他一下一下地抚着叶辰的背,声音哽咽,“这把长命锁,他们想要,就给他们吧。以后离他们远一些,也不要跟他们顶嘴发生冲突,知道吗?” 他伸手解下了被叶辰紧紧攥着的长命锁。 叶辰哭得打嗝,连日来的寄人篱下,拿着长命锁跟爹娘说却得不来任何回应,小小年纪的他也隐约知道死亡代表的什么了,只是还有一丝念想,现在终于被哥哥无情戳破。 “我以后一定会带你离开这里的,小辰,乖。”叶云很愧疚很难过,现在不能撕破脸走,小辰才四岁,他们两个独自生活,若是被游手好闲、偷鸡摸狗的知道,就会很危险。这 也是为什么当大伯一家搜刮完他们家积蓄和拿走田地据为己有,他没有反抗。他们年纪太小了,尤其小辰,必须要住在有大人的家里才安全。 后来,叶云将那长命锁给了叶耀,从此,他出门做活若是预估时间较长,都会带上叶辰。有一天,他意外捡到医馆扔出来的药草书,看着模糊的图解,一遍一遍地识别山中的草药,一次次拿去医馆,受尽白眼地求着药童看看拿来的药草哪些有用。 他想偷偷卖药草挣钱,等存够钱,他跟小辰也长大一些了,就可以摆脱这样的生活。 这时候,陈桂花见叶云还在晒衣服,没有回她话,气冲冲跑到院子,上手就往叶云上臂狠狠拧了一下, “云哥儿,你这越长大越不懂尊敬长辈,喊你是不是听不到,赶紧去烧饭,呸,白眼狼。” 她啐了一口,“去屠户叶广家割两斤猪肉回来,我家耀儿补一补。”然后她施舍般往地上扔了三十文钱。 叶云习惯了,没有跟她拉扯,他知道陈桂花这人,你越跟她吵,她越来劲,于是捡起钱就出去买猪肉。 第14章 欠赌债 当天晚上吃完饭,叶云收拾好厨房,带着叶辰回了院子外杂物房。陈桂花晚上不让他们兄弟俩待在正屋,说什么影响他们一家相处,让他们住在这里已是恩赐。 其实就是看着兄弟俩碍眼,赶他们回杂物房。 那杂物房相当简陋,又小又漏风,木板很硬,叶云为了让弟弟睡觉舒服些,找了干稻草铺了一层。但不御寒,冬天的时候,叶云要将他们衣服都翻出来,叠盖在身上,否则一夜难眠。 第12章 “哥哥,明天,你的生辰就要到了。”叶辰仰起头,看着已经长得比他高一个头不止的叶云,轻声道,然后从衣袋掏出一个草蜢,上手捧着递给叶云。 被弟弟一提,叶云才想起来,是呀,自己是在七月被救带回来的,爹娘便把那天当做自己生辰。 自从爹娘去世,再也没庆祝过生辰。每年这个日子,都是弟弟用草编一个草蜢当生辰礼物送给自己,还有明哥儿会将自己剩下的几个铜板包红包给他,明哥儿知道叶云最想要钱。。 叶云接过,摸着弟弟的头,笑笑:“谢谢小辰记得。” 这时,他想到进山了两天的容铮,若是容铮知道他生辰,是不是也会跟他说“生辰快乐”呢? 这两天,他越来越想念容铮。 兄弟俩说着话的时候,堂屋隐约传来争吵声。 “你这败家子,欠赌坊那么多钱。”叶大伯手掌一拍桌子,压抑不住声音骂道。 陈桂花这次顾不上帮好大儿说话了,“我的耀儿呀,你不是在镇子上做搬运吗,怎么跑去赌坊了?这,这足足八十两呀,叫我们怎么还。” 叶宝在一旁看着,十分震惊,这可是八十两呀,还是欠赌坊的,一旦传出去,自己说亲的时候还怎么相看到好人家。 叶耀这败家玩意,怎么不直接死在外面。叶宝越想越愤怒,已经在心里诅咒起叶耀。但他可不敢说出口,爹娘偏心叶耀,若是自己骂,保准被赏耳掴子。 叶大伯一脚踹倒叶耀在地,骂骂咧咧,但怕家丑外扬,声音压抑。陈桂花则长吁短叹,也埋怨起叶耀不争气。 叶耀跪在地上,哭求着:“爹娘,你们可得帮我还钱呀,那赌坊的人说不还钱就砍断我的手,这以后怎么给爹娘养老呀,而且他们还威胁会找到咱们家,你们也不想在全村丢脸吧。” 叶大伯一听又是一脚过去,陈桂花赶忙上前拦着,她可只有一个儿子,留着可是要养老的。 八十两对于普通的农家而言,数目还是很大的。全家积蓄加起来也只有五十两而已,这还包括四年前从叶云家搜刮来的三十两,都被他们花去一大半了。 若想还上,只能跟人借,以后怕是要勒紧裤腰带过日子。陈桂花想到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很是肉痛。于是她狠狠捶打着叶耀,嘴里埋怨不断 。 但无论怎么闹,叶大伯毕竟只有一个儿子,他也不想这破事被全村知道,到时那些追债的上门闹得沸沸扬扬,那是一辈子抬不起头。 他对着陈桂花一巴掌甩过去,一脸不耐烦:“这儿子都被你溺爱坏了,你还有脸说,将钱拿出来吧。” “哪有那么多钱,全部还完都还差三十两呢,找亲戚借借?”陈桂花长吁短叹,“以后肉都要少吃,叶宝的嫁妆也得搁置.......”她掰扯着。 叶宝听到,这赌债还得连自己嫁妆都没了,她已经十七岁了,去年就开始陆续相看人家了,但自己也想躲懒,不想去别人家伺候,所以不着急。现在一听,这关系到自身的利益,心里那个焦急。 但他知道爹娘在气头上,这架势,说一不二,明显是要花光家里积蓄也要给叶耀这败家子还钱。他只能在心底生气埋怨,可不能发脾气,等下连着被一起打,可就亏了。 “谁能借我们家那么多钱?闭嘴啦。”叶大伯心烦得要命,不想再听陈桂花掰扯,他上前又给了叶耀一脚,狠狠道,“还完钱,你给我留在村里种地,休想再去镇子厮混。敢跑出去,看我不打断你的狗腿。” 陈桂花:“我回娘家借一些。” 叶大伯:“你娘家能借几个钱,我前阵子听说你大侄子还是卖掉了小哥儿才凑的聘礼。找村里的人借,最多凑得十两,还差足足二十两呢。实在不行,只能卖地了,卖两亩地凑。” 一听卖田地,陈桂花又着急了,“不能卖我们家的田地,我们乡村的人靠地吃饭,卖了吃什么。卖你死去的弟弟留下了来的吧,他们不也有十亩吗?” “但那地是留给叶辰的,卖的话,可能要经叶辰的手,村长会过问呢?”叶大伯本来想卖的就是叶辰家的地,他怎么可能卖自家的。 然而,即使卖的是叶辰名下的地,他也肉痛,这些地现在都挂在自己名下,实际也是他在种。 “那两兄弟在我们白吃包住的,能轮到他们不同意?”陈桂花见不用卖自家地,已经开始睁眼说瞎话。都忘记了,当年从叶云家搜刮的三十两了。 叶大伯看一眼陈桂花,意思就是:那就交给你搞定。这人特别精,坏名声的事,都让陈桂花出面,他就在一旁看,以前就那样,看着叶云叶辰被打,他随便说几句意思意思,从不劝阻。 这时,叶宝的声音响起:“爹、娘,我有办法,能补上这二十两。”听到爹提到“卖掉哥儿”那几个字,狡猾的眼珠一转,就想到了法子,等爹娘稍微平静些,才插话。 陈桂花一听,眼睛一亮,“什么办法?” “那叶云今年十七,可以说亲了。你们是他最亲的大伯与大伯娘,可以理所当然帮他找门亲事,男方的彩礼自然你们拿着啦。现在嫁女儿嫁哥儿也有十五两呢。”停顿片刻,宝哥儿又机智地想到什么,“若是将他嫁给那些老鳏夫,聘礼还能谈得更高。” 叶大伯一听,心里觉得这方法不错,不用卖地,他什么方法都觉得不错,但他惯常会装:“云哥儿可能不答应。” 实质,在他看来,媒妁之言还不是父母长辈说了算,自己可是他唯一的大伯,他这么问是要陈桂花那泼辣婆娘出面做这坏事。 意料之中,陈桂花永远冲锋陷阵:“轮不到他不答应,我们养他们两兄弟四年多了,难道还想一直赖在这?” 这人故意忽略他们一家从叶云那搜刮走了足足三十两,占据了他们十亩田地。家里重活累活,都是叶云在做,连叶辰也学着做饭,屋里屋外地打扫,还得去田里跟着叶云忙活。 最后陈桂花一锤定音:“那云哥儿的事我来处理,他不嫁也得嫁。” 叶大伯本来就要陈桂花去做这个坏人,自然无话;叶宝觉得家里钱财宽松一些,很快嫁妆又能回来,自己不会被耽搁成老姑娘,表示很满意。 至于叶耀是无所谓的,他只想赶紧还清赌债,他在镇子上被赌坊那帮人追债,他实在没办法只能回家躲着。 叶云住的杂物房在院子那,靠近门口处,所以没能听清正屋的事,只听到骂声,肯定又是叶耀回家拿钱,司空见惯。 他对那家子的事并不在意,他现在积蓄有五两多,再过一年,能到十两,明年他就要带着弟弟离开这里,还要让他们还回十亩田地。至于当年被他们拿走的钱就别想了吧。 想到明年离开,就会有新的开始,他开心起来。内心充满希望,想着想着,就渐渐陷入沉睡。 他不知道,大伯一家想将他嫁给老鳏夫,打算亲手推他入火坑。 第15章 惨遭迫嫁 陈桂花的动作很快,早上就去找村里的张媒婆,二人一合计,就给叶云配上了隔壁村的一个四十多的老鳏夫顾铁。 听说叶云才十七岁,欣喜不已,说愿意出二十两彩礼,为避免夜长梦多,条件就是让今天就得送过去。 陈桂花那叫一个高兴,回来就喊住正准备去地里干活的叶云: “叶云呀,不用去干活了,赶紧去收拾收拾。你伯娘我可是替你说了门好亲事,对方是隔壁村的顾铁,年纪是大些,可懂得疼人呢,你过去绝对享福。” 叶云是听过那顾铁的,十里八乡出了名打夫郎,前面三任夫郎都被打跑了,村里人都传那人肯定不举,拿夫郎出气。 他霎时脸色苍白,他紧紧攥着衣摆,害怕得身体都轻微发抖:“我不嫁,我要照顾小辰的。” “不嫁?你都十七岁了,是想赖在我们家白吃白住一辈子吗?”陈桂花不耐烦起来。 “我没有白吃白住,我爹娘去世后给留了三十两,还有十亩田地,”叶云反驳,“我每天都去田地忙活,在家里洗衣打扫做饭,还去山上砍柴挖野菜,我没有白吃白住。” 这惹怒了陈桂花,她脸色一变,声音尖利,“哎呀,不得了,都敢顶嘴。若是当年没我们家给你俩兄弟提供住宿,早冻死在外面,还有,你们这些年不用吃喝,就你爹娘留的那鸡碎一点的钱,能吃多久?” 叶云着急控诉道:quot;你们基本只让我和小辰吃些剩饭剩菜,那,那不怎么花钱,穿着都是很旧的衣服,我爹娘留的钱是够我们花销的。quot; 听到这话,陈桂花更气了,“出息了,你这白眼狼,我真是养一条狗都比养你好。”她说完冲到叶云面前,抬手就给了叶云一巴掌,叶云被打得一偏,脸立刻就肿了起来。 这出手非常迅猛,叶云都没躲过,已走到他身旁的叶辰见叶云被打,鼓起勇气用力猛推一把陈桂花,挡在了叶云前。 被推倒的陈桂花肥胖的身子倒在地上,屁股一痛,面目瞬间狰狞,破口大骂起来:“两个狗杂种,敢推我,看我不打死你们。” 第13章 她扶着身子从地上站起来,抄起墙角的木棍就撵过来,叶云一看不好,害怕得脸色发白,下意识就拉过叶辰往旁边躲。 哪知叶辰不躲,他朝着陈桂花冲过去,咬住她手臂。长期的遭受辱骂让他今天爆发了,嘴里喊着:“我哥不会嫁,我哥不会嫁。” “啊”陈桂花发出一声惨叫,平时她就嗓门大,这会儿被咬得出血,跟杀猪一样惨嚎起来。 她这才发现曾经小小的叶辰在长高了,发起狠来,咬人可痛。她不禁有些怵叶辰这不管不顾,连忙朝屋里喊叶耀。 她这大嗓门一喊,让故意躲在屋里的叶大伯不得不也出来,叶耀则是跑出来,看到老娘被咬得凄惨,马上过去用力拖开叶辰,然后抬脚就要踹叶辰。 叶云忙跑过去阻拦叶耀,然而哥儿的力气没有汉子大,加上叶耀那可是好吃好喝供着养大的,长得人高马大,抬手狠推,叶云就倒在地上,这推力让他重重摔倒在地,他痛得站不起来,急急哀求道:“求你不要打小辰。” 然而,叶耀哪听他的,加上陈桂花缓过来了,在一旁喊着:“耀儿,打死这兔崽子,胆敢咬我,你看都咬出血了,造孽呀,真是反天了。” 叶耀狠踹了叶辰,叶辰才八岁,力气小没反抗几下就被踹得爬不起来,他嘴里还说着:“云哥哥不嫁......” 叶桂花见占了上风,趁机再拿起木棍狠揍在叶云身上出气,嘴里警告:“这门亲事你不去也得去,我已经收了彩礼,敢不去就打死你。” 叶云被打得浑身发痛,他满眼绝望,说不出话。 这打斗动作太大了,早已经引来了附近村民,他连忙过来想看看到底发生什么事,然后看到这场景,开始纷纷出言劝阻: “这是怎么了,不要再打,要出人命啦。” “桂花呀,小孩不懂事,但怎可下如此狠手。” “这一家子怎么这么歹毒,殴打侄子。” “就是,平时虐待就算了,今天这是往死里打。” “人家这是管教小孩,小孩不懂事,就该打。” 有几个大人看不下去,连忙过来拉开陈桂花与叶耀,陈桂花恶人先告状:“我是好心替叶云寻了一门好亲事,让他嫁过去,这白眼狼不知好歹,不愿意,还血口喷人说我们虐待他。大家评评理理。”她哭嚎起来,“造孽呀,辛辛苦苦养着他们,现在却反咬一口,这比蛇都狠毒。造孽呀......” 叶云:“他给我寻的亲事是隔壁村打跑好几任夫郎的老鳏夫顾铁。” 众人一听,就知道陈桂花这货,又做缺德事了,十里八乡谁不知道顾铁折磨人,而且四十多了,都能做叶云的爹,叶云嫁过去基本死路一条。 眼见众人说话风向偏到叶云那边,陈桂花着急,强词夺理:“别人现在改好了,年纪大也会疼人,我可是跟媒婆都打听清楚。我连我家宝儿的亲事都先搁置,就为了替叶云说亲,叶云这白眼狼还不知足。” ....... 明哥儿在家听到叶云出事,跑过去,也在围观人群中,看到这情形心里十分着急。突然,他想起前天,叶云羞涩地跟他说起容铮跟他表露情意的事,他马上转身向容铮家跑。 再说容铮快走到家时,看到院门外一个瘦小的哥儿,在来回焦急地打转。 疑惑之际,那小哥儿看到容铮脸色一喜,连忙说:“你快去,云哥儿出事了。”他也很忐忑,只知道叶云提起他跟容铮还相处不久,不知道容铮会不会帮忙。 幸好,只见容铮脸色一变,毫不耽搁马上就走。明哥儿跑着追上去,大致说了下事情经过。 容铮听得怒火中烧,越跑越快。明哥儿加快跟上,跑得力竭,停下弯腰气喘吁吁,再抬眼发现容铮早已不见踪影。 第16章 当众求亲 容铮赶到的时候,正看到叶云说着要分家,带着叶辰离开叶大伯家。 “你们看看这两黑心肝的,实在没良心呀,这四年多我们家供他们吃,供他们住,现在说要分家。”陈桂花哭嚎起来。 “没有白吃白住,我爹娘去世的时候留下了三十两与十亩田地,钱都被你们拿走了,田地也是你们在种。我跟小辰一直都有干活,不是白吃白住的。”叶云争辩, “那三十两当我们这多年的费用,那十亩地要还给我们。”他知道,那家人不会还拿那三十两,他只想拿回田地。 陈桂花一听不乐意了,继续哭天抢地,“造孽呀,摊上你两狼心狗肺的东西,田地你想都不要想。”边说边推开拦住她的村民,举起手上的棍子就要往叶云身上招呼,“看我不打死你这狗东西。” 容铮双眼一冷,瞬间就冲了过来,握住木棍,一使力,将陈桂花整个人往旁边一掼,陈桂花被摔得七荤八素,痛得“哎呦哎呦”地惨叫。 叶耀一看自家娘被打,冲过来就出拳直冲容铮门面,谁料,容铮出脚极快,直接将他踹出好几米。 一旁一直旁观的叶大伯看到儿子与婆娘被打得狠,连忙站出来,“快住手。” 陈桂花顾不上哭嚎,指着叶云怒道:“好呀,你这贱蹄子,难怪不愿嫁,原来早就到处勾引汉子,这会还让人到家里来打人了。呸,不检点......” 骂得极为难听,实在不堪入耳。 这时,叶村长匆匆赶来,听得眉头紧皱,大声呵斥,“住口。”看到这混乱的现场,好几个都伤着,道:“这像什么样,先扶人到屋里去。” 叶云“扑通”一声跪在了村长面前,眼神哀求:“村长,我们要分家,我会带着小辰离开大伯家。” 叶村长这几年也是知道这两孩子苦,但分了家,这两孩子去哪住是个大问题。一个是哥儿,一个还是孩子,这单独出去,被有心之人注意到,招来祸患都反抗不了呀。 他一脸为难:“云哥儿,你可要想清楚,若分了家,你和小辰去哪里住?你们以前的旧屋都不能住人了。” 事情发生得非常突然,叶云还没做好准备,他很茫然,眼睛一下子失去光芒,此刻的他如此无助。 若今天不分家,以后就会更难的。陈桂花已经动了将他嫁出去换钱的念头,有一就有二,难道就这样坐以待毙? 可是没地方住,他跟小辰该何去何从呢? 日子那么艰难,他都咬牙撑着,为什么还是没有希望? 这就是命吗?他内心一片悲凉! 见云哥儿沉默不语,叶村长叹气。 陈桂花在一旁得意极了,她早就预料到,这两兄弟闹不出什么花样,一个哥儿带着一个孩子,哪有那么容易在外面独自生存。这也是她平时敢随意打骂他们,村长知道能怎样呢,他又不可能收留这兄弟俩。 见叶云脸上犹豫,叶辰跪下来,“我跟云哥哥要离开这。”他年纪小但早熟,隐约知道今天离不开这个家,云哥哥就要嫁人,他不要再留在这了。 容铮看着跪下来的叶云,脸被打得红肿起来,心痛极了。去他妈的流言,他蹲下来,认真地看着叶云:“我真的想娶你,会一辈子对你好的。你考虑嫁给我吗?” 叶云泪眼婆娑地看着容铮,如同看见救命的稻草,他轻轻点头。 众人听到容铮的话,都一脸震惊,从未见过如此大胆求亲的汉子。 尤其一直旁观的叶宝,自己看上的容铮,竟然当众说要娶叶云那贱人,嫉妒瞬间令她面目全非。 “今天,烦请各位做个见证,我容铮和叶云两情相悦,会近日就跟云哥儿成亲,到时邀请各位村民来吃喜酒。从今以后,我在这里承诺,会照顾他一辈子。”他转向叶村长, “叶村长,你是一村之长,我们都信任你处事的仁厚与公正,本朝律例,虐待孩子是可以告官的。”容铮可没有瞎说,只是很少会去告官的,毕竟清官也难断家务事,他这样说,就是要逼迫村长让他们分家。 叶村长先被戴了高帽,又听到告官,心中有些慌,他只是普通的老百姓,那些当官的老爷可是顶顶上的人,平时见到官差都不敢直视呢。 听村里人提起过,容铮改变了,这还真是,那神态不怒自威,言之凿凿,有理有据。 他还没开口,一旁的叶大伯倒是插话了,“容铮你小子来捣乱做什么,这是我们的家事,轮不得你这外人插话。” 容铮沉下脸,冷冷地看着他:“现在我就是叶云未来的夫君,这事我非插一脚不可,信不信我一纸将你状告官府。” 叶大伯被容铮吓得瑟缩,双唇开开合合。叶村长瞪着叶大伯和陈桂花,脸色不好,道: “你们是不是想去官府理论?今天就将家分了。”指着一个年轻小伙,“你去将叶三叔公叫来,让他来做见证。” 叶三叔公排行第三,在叶氏一族辈分高,大家都尊称三叔公。他来到后看到叶云叶辰兄弟俩的惨样,连连叹气,说:“分吧。” 说分家,实际分的是叶云家留下的东西,当年叶大伯借着照顾侄子的理由,将叶云家的十亩地改成了他名下,然后承诺等叶辰十六岁的时候归还。 第14章 叶村长道:“那就由我主持,叶云与叶辰从叶家大伯这分出去,三叔公做个见证人。”他继续,“当年叶云父母离世后,留下了三十两,与十亩地,这十亩地今天都要归还,记在叶辰名下。至于银子,那就归还一半,剩下的就当这些年的照顾费用了。可有意见?” 陈桂花一听,到手的银子与田地都要吐出来,顿时不干了,嚷着: “这不欺负人,叶云和叶辰两人这四年多,不用吃穿的?这都是要花不少银子的,两人年纪少又干不了什么活,白吃白住的。现在还要拿回去银子,这还有没有天理。” 她睁眼说瞎话,胡搅蛮缠起来,叶大伯听到还要归还银子,更是不乐意,沉默不语。 站着的明哥儿小小的声音响起:“你胡说,云哥儿和小辰没有白吃白住,他们每天做很多活儿,你,你还打他们。”他挽起叶云和叶辰的袖子,上面青青紫紫,还有今天的新伤。 围观的村民看到都纷纷谴责起这一家子来,场面再次嘈杂起来。 成为众矢之的的陈桂花撒泼起来,不顾地上尘土,翻滚着,反反复复嚷嚷着几个词,“诬陷人、偏心、不活了、死了算了。” 叶三叔公脸色发黑,怒不可遏,拍着桌子,指着陈桂花:“住口,再不住口就让强子(叶大伯叫叶力强)休了你,泼妇搞得家宅不宁,便可休弃。” 三叔公作为叶家族老还算德高望重,陈桂花忌惮他,不敢闹了 叶村长都懒得理陈桂花,他瞪着叶家大伯,语气不善:“你看着办,若是不答应,到时容铮将你们一家告上官府,他是读书人,律法懂得比你多,公堂上,你怎么辩驳得过?更何况,你做的这些事,像什么样?” 见压力落到自己身上,叶大伯只好答应。陈桂花看自家窝囊废竟然就这样答应,原本地上撒泼的她爬起来,抓着叶大伯猛捶。 叶大伯本来就憋屈,偷鸡不成蚀把米,气得一巴掌就掴过去,“你给我闭嘴。” 一阵鸡飞狗跳后,总算是拿回了十五两与十亩地。叶村长离开时,对容铮道:“容铮,我听人说你振作起来了,这很好。你准备安排叶云两兄弟住哪?” “我让他们先去镇子住客栈。” 见容铮心中有解决方法,叶村长放心:“你是个好的。哎,既然你当众向叶云求亲,叔我佩服你的勇气与坦荡,那两兄弟过得苦,你对他们好些。”抬手拍了拍容铮肩膀,转身走了。 “多谢村长。”容铮应了,扶着叶云去收拾东西,本来想让他先去处理伤口,叶云执意要收拾完。 进去看到他跟叶辰的住处,就一间窄小的柴房,一张硬木板床,最里面还堆满柴火,衣服与杂物堆在床尾角落处,容铮心中又是一痛,这实在过得太苦了。 明哥儿帮着收拾,嘴里小声骂道:“这家人好狠的心,对你们那么差,还想全部吞掉你们爹娘留下的钱与田地,实在可恶......” 第17章 成亲准备 一行人离开叶大伯家时,陈桂花还在那骂骂咧咧,然而,并没人理睬她。 容铮先带叶云与叶辰去村里叶大夫那处理,这对老夫妻看到两兄弟受伤一阵心痛,等知道来龙去脉后,直骂那叶大伯一家没人性。 叶大夫:“云哥儿呀,分家了也好,以后会好起来的。你若还想挖药草卖,我这随时都收。” 容铮将叶云与叶辰安顿到镇子上的客栈暂住。看着叶云被打肿的一边脸,心痛道:“我以后不会再让这样的事发生,安心在这里住着,我让人找好成亲的日子,就来接你。” 叶云看着容铮,心里胀胀的:“谢谢你今天帮我,我本来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 他知道若是容铮今天不出现,自己最后必然要妥协,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这世道虽不是乱世,但一个十七岁的哥儿和八岁的孩子,没有钱,又无家可归,这种情况,村长与族老是不会让他带着叶辰离开的。 在叶大伯家好歹有瓦遮头,若独自在外,被欺凌、被贩卖都是未可知的。 正因为有了容铮的保证,才有他今天的顺利分家。 他心中无疑对容铮是充满感激的,觉得有容铮在,整个人都变得很安心。 容铮走近一步安抚,轻声道:“不要担心,有我在呢!” 叶云眼眶簌然红了。 他垂眸,眼泪流了下来,声音哽咽:“我今天真的好怕......好怕......好怕被迫嫁掉,照顾不到小辰,对不住死去的爹娘,永远过着没有盼头的日子......”他哭得身体颤抖,说话声音断断续续,他从未像今天如此绝望过,回想都让他恐惧。 “没事了,以后我都陪着你呢!”容铮拥住叶云,侧头,轻轻亲吻叶云的脸颊,不断安抚,“没事了,没事了,没事了……” 叶云哭过后,人平静下来,发现自己还倚在容铮身上,后知后觉地害羞起来,手脚都不知往哪放,想推开容铮,但心里又不舍得,于是任由他抱着。 真好,他们就要成亲了,那汉子喜欢自己,嗯,自己也喜欢他。 容铮见叶云状态恢复了些,便抬手给他擦拭眼泪,深深地看着他: “阿云,我喜欢上一个人不容易,你是第一个,也会是最后一个。正如我求亲时所言,我一辈子都会在你身边。” 他郑重地给着承诺。 叶云看着神情认真的容铮,缓缓开口:“我,我也喜欢你的。” 他曾经度过的黑暗岁月终于迎来结束,容铮就如一束光,会照亮未来的路。 “容大哥?云哥哥?” 温情的时刻,被推门声惊扰,被容铮留在客栈楼下吃饭的叶辰进来了:“我吃好了,看你们那么久不下来,就来看看。 容铮对叶云道:“那我离开时让小二给你送一份饭上来,你在屋里吃吧。”他拿出五两放到桌子上,对叶云道,“小镇花销会大一些,这里有五两,你拿着,不想出去吃,就跟小辰在客栈吃,让小二送上来就好。” 然后用手摸了下叶辰的头,“小辰跟云哥哥在这住一段日子,我很快带你们回家。” “我手上有钱,你拿回去。”叶云担心容铮不够钱准备亲事,连忙拒绝。 “拿着吧,再说了,以后我的钱都得你管呢!”容铮勾唇,揶揄道。 叶云被那双似笑非笑的桃花眼看得不好意思,连忙移开视线。 回到村里,容铮先去找人看了个最近的好日子,就敲定在十天后。 然后他去隔壁找王张氏,请她帮忙参详成亲的事项。 王张氏:“十天后,嗯,时间是有点紧凑,那今天就要开始准备。” “家中无长辈,有劳你帮忙出出主意了。” “那你想大办吗?还是简单一些?” “今天云哥儿受了委屈,事发突然,我求亲太过仓促。我打算成亲的时候大办,宴请全村的人。” 王张氏惊讶一瞬,见容铮这是打算大办给足云哥儿尊重,怕人嘲笑叶云这是赶鸭子上架似地出嫁,哎,又想到那孩子可怜,就不说什么费钱的事了,思索了一会: “大办的话,估计会有五十桌,一桌通常是六个菜,一荤五素,一百文一桌,那酒席大约是五两。” “婶子,两荤四素吧。” “这可能花费要六两?”这会,王张氏被容铮的大手笔震惊了,不仅宴请全村,还两荤四素,肉多贵呀,这一算酒席花费起码得往上加一两。 容铮估摸了下人工,拿出十两放到桌子,“婶子,就两荤四素,麻烦婶子帮忙处理酒席的事,买菜、请人都依仗婶子拿主意了。这十两够吗?” “够了够了,一定给你办好。” “有劳婶子,日后定当感激。” “甭客气,我让王泽和王亮都来帮忙。你就放心吧。” “那我去找村长,请他做证婚人。”容铮家中没长辈,叶云那边也不能叫他那黑心的大伯。 村长家是村子最好的房子,青砖大屋,还挺气派。容铮上前敲院门,来开门的是村长家的小哥儿,十二岁左右,听说找爹爹,一边让他们进屋,一边回身大喊一声。 村长见是容铮,让那小哥儿倒茶,大概也猜到他的来意,估计是跟云哥儿成婚的事。 “是选好日子跟云哥儿成亲了?” 容铮点头应是,然后大概说了时间与宴席的事,并说想请他做证婚人,村长一口答应。 “对了,主持成亲流程的人,你找好了吗?” “尚未,村长可有人选推荐?” “可以找村尾的钟婶子,她很有经验,村里的婚事一般都请她。” “谢谢村长提醒。” 见容铮能为叶云大摆宴席,给足了面子。村长深感欣慰,本来以为他们仓促地结亲,只能一切从简,没想到容铮那么用心。 那孩子太苦,离开了黑心的大伯家,能遇到容铮也算一件幸事。 想不到容铮这孩子变化甚大,说话进退有度,整个人的气质都不一样了,关键财力还那么惊人。 第15章 要知道办婚事能宴请全村的人家,十个手指头能数得过来,这绝对是个大事。 村长不得不高看容铮了,又想到容铮是个读书人,虽然三次都没考上童生,但谁说得准以后的事呢,好奇问道: “你以后会继续读书吗?” “是有这打算的,再过些日子,我会到学堂继续上课。” “那就好,你爹娘生前就希望你能走科举的路,好好读书,有机会的。” 村里要是出个童生,他做村长也面上有光,要是秀才就更好啦,整个村子都倍有面。现在看容铮这气度,他隐隐感觉容铮将来会有大出息。 容铮又去找了钟婶子,商量一番后,拿着钟婶子给的婚礼购物清单,就再次出发去镇上。买了红烛、贴纸、两套喜服等,想到叶云与叶辰满是补丁的旧衣服,就估量着两人身形各给置办了两套新衣服。 考虑到以后家里有三个人,他又去采购了被褥、日用品、家具等。 晚上,躺在家中的时候,容铮累极了,婚礼太仓促,家中没有长辈,要处理的事颇多。 但他乐在其中,想到以后叶云会来跟自己一起生活,他就高兴极了,这婚事他十分期待。 现代的父母若是知道自己年纪轻轻就成婚,会很高兴吧,以前在家他们就经常调侃,说他这样沉迷练字练武,恐怕要光棍一辈子。 第18章 成亲 时间过得飞快,今天就是大喜日子。 一大早,容铮家中就热闹起来了,拥挤满了人。 王张氏一家人都过来帮忙,她忙碌地张罗着酒席事宜,妥善地安排着请来的帮工做饭、摆桌、洗碗; 钟婶子则有序地主持着成亲流程,有人记录礼金,有人屋里屋内张贴喜纸、有人去迎亲、有人洒喜钱...... 因为算是与大伯家决裂,今天一大早叶云就被接回了村里,在王张氏家梳妆打扮,然后准备迎到容铮家里。 大人交谈声、小孩欢闹声,一片喜意融融。 敲锣打鼓,唢呐奏喜,花轿很快就来到了屋前。穿着大红新郎服的容铮怀着激动的心情,走近掀开轿帘,此刻他满心满眼都是红衣艳艳的少年。 他发顶一根湖蓝的簪子将乌黑如瀑的头发挽在发间,长睫毛下的眼睛澄澈如水,他五官本就精致,这稍一打扮,整个人更惊艳了,有一种摄人心魂的美,容铮都看呆了。 直到钟婶子笑着打趣道,“新郎哥,可别再看了,赶忙将夫郎抱到屋里拜堂。” 容铮回神,轻轻抱起叶云,在众人道喜声中,稳稳地一路穿过院子进到堂屋,在大家的道喜声中,拜完堂,然后牵着叶云到了新房。 “我出去敬酒,你在这休息,等会我让明哥儿进屋陪陪你。桌上也有点心,饿了就吃。” 叶云看着面前身姿笔挺、俊朗不凡的夫君,满心欢喜。他一直知道容铮长得好看,今天一袭红衣,翩翩风度,神色间尽显矜贵,那双桃花眼笑得惑人。 以后他就是自己的夫君了,眼神藏不住笑意。 容铮看得呼吸一滞,更受不了了,完全不想出去迎客。他低下头,轻轻地吻在了叶云的额头上,目光缱绻,低语道: “乖乖等我回来。” 等容铮出去关好房门,叶云打量着新房,房间宽敞,大床上红被铺着,旁边是梳妆台,上面装饰着一片雕花铜镜,椅子,靠近门口处是一个很新的大衣柜,窗边是书案,放着书籍和笔墨纸砚,想来容铮平时就在那读书写字。 打量间,明哥儿推门进来:“云哥儿,容铮让我来陪陪你,你吃过了吗,我去厨房拿了一碗面,放了不少肉,快趁热吃。” 只见明哥儿端着面放到桌上,递给叶云筷子,笑着:“云哥儿,真好,容铮是个好的,看他给你布置的新房,多么用心。而且他为你大办婚事,几乎村里的人都来了,大家都很羡慕你呢!” 叶云吃着面,眼睛微有湿润,小声道:“我知道,他对我很好。” 明哥儿见叶云要哭,连忙道:“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可别哭。” 叶云吸吸鼻子,“嗯。”吃了几口面,说:“明哥儿,你以后也会好的。” “嗯,我出嫁的时候,你一定要来。”明哥儿不知道自己会不会也能得一门好亲事,心中迷茫,但他不想叶云担心。 “明哥儿,你以后记得经常来找我,我们还一起洗衣服,挖野菜。” “好啊好啊。” 二人交谈着,欢声笑语。 酒席上,容铮微笑地接受着村民的祝福,礼貌地一一敬酒。既然准备在这里生活,就要跟村民打好交道。但来的人不少,就算他酒量不错,也有王泽帮忙喝,酒席散的时候,他渐渐也有了醉意,脸色红了起来。 容铮见酒席剩了不少菜,就让来帮工的村民分了都带回去。帮工的村民可高兴了,阵阵道谢声不绝于耳,收尾的时候,手脚更麻利了,怕耽误新郎这洞房花烛夜。 安排好叶辰住到屋里一间卧室,容铮脚步微有虚浮地回了新房。叶云看到容铮已有醉意,过来扶着他,拿湿手帕替他擦擦脸。 “夫郎,来喝交杯酒吧。” 叶云羞涩地拿过酒杯,饮尽杯中酒。 近距离地看着夫郎红烛映照下微红的脸,容铮心里怦怦直跳,喉咙滚动,觉得口干舌燥。 这真是要命呀,容铮甩甩头,让自己清醒一点。 “灶房已经烧好热水,我一身酒气,先去洗漱,你累了就先休息。”他走出房,怕叶云担心叶辰,“小辰住在屋里另外一间房,等下我喊他洗漱,你不用担心。” 叶云点点头,刚刚被容铮如狼的眼神看得脸热又红,他今天看过钟婶子托人给的册子,知道洞房花烛要做羞人的事,想到这,他双手捂脸。 洗漱后回房,看到叶云乖巧地坐在床边,两只手时不时或摸或攥床铺,紧张兮兮的。 容铮笑笑坐在他旁边,拉起他的手,“不要害怕,今天不圆房。” 哎,他倒是想,但叶云才十七岁,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身体瘦瘦弱弱的,他抱着的时候,骨头硌手,都不忍心做。嗯,先好好养着,等养好再饱餐一顿。 “不圆房?”叶云抬眸诧异地看着容铮,忍不住失落,他这是嫌弃我吗? 夫郎这眼眸垂下,一副不开心模样,容铮轻轻拥住他:“不要乱想,我可欢喜你了。等我明年考中童生,咱们再洞房。” “那你考不中呢?”叶云不禁问道,说完后自觉失言,怕容铮不高兴,连忙解释,“我不是这个意思,我......” “哦,原来夫郎这么想跟我圆房呢!”看着夫郎紧张的神色,容铮调笑着,让叶云放松些。 果然,叶云扭着推开容铮,嗔道:“乱说。” “好好好,是我想圆房,夫郎这是替我着急。” “谁着急了???”叶云这下是生气了,直接转过背去,不搭理容铮。 容铮哄了一番,叶云才愿意说话。两人宽衣躺下,容铮拥着一身白色寝衣的夫郎,凝视着夫郎漂亮的面容,还有张合的唇瓣上,叶云似乎有些紧张,他舔了一下嘴唇,顿时变得水盈盈的,那么柔软的唇不知接吻起来是什么感觉呢。 注意到容铮滚烫的视线,叶云害羞得脸色泛红,令人联想到初春盛开的桃花,格外可爱和诱人。 容铮看得心痒难耐,他慢慢凑近,再凑近。夫郎懵懂地睁着那双明亮的眼睛看着他,不知容铮为什么要靠那么近,不是不圆房吗? “闭眼。”容铮温柔地蛊惑着叶云,叶云连忙闭上眼睛,任由容铮亲向他。 起初容铮只是轻轻吻住心心念念的嘴唇,细细的在唇上辗转,他的手指轻轻抚摸着夫郎乌黑的发丝。 渐渐地,周围温度越来越高。 看着容铮充满柔情和欲望的桃花眼,还处在害羞状态的叶云像是被烫到般移开视线,短暂的瞬间又移回来看了两眼,然后小声唤道: “夫君。” “真乖,休息吧。” 窗外月色朦胧,室内红烛摇曳生辉,绵绵的情意在空气中弥漫,一对新人互相依偎着,渐渐陷入沉睡。 第19章 小管家 天还没亮,叶云睁开惺忪的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容铮的怀里,而容铮还在闭眼睡着。他安静地打量着容铮的睡容,大胆地伸手摸了一下容铮的俊脸,想到昨晚激烈的亲吻场景,耳朵尖红红的。 “夫君是不是很好看?” 在叶云醒的时候,容铮也跟着醒了,他是学武之人,对微小的动作十分警惕。 夫郎很害羞,容铮怕再惹人生气,就不敢再逗了。 “你再睡一会,我来做早饭。” 叶云惊愕地睁大眼睛,在这村子里,他基本没见过汉子进灶房做饭的,都是媳妇夫郎伺候着,连忙要起床,说:“我现在起来做。” 容铮将他塞回被窝,“乖,昨天忙着成亲,你也累了,再休息一会。” 第16章 “可,可夫君一般不进灶房的,会被人笑。” “那是别家的,你家的夫君,愿意给你做饭。”他眼神柔和地看着夫郎,然后低头快速亲亲夫郎的额头,便穿衣出去了。 叶云心里冒泡,觉得能做容铮的夫郎很幸福,他又想到昨晚激烈的亲吻,脸色渐渐泛红,连忙用被子蒙住头。 早上,容铮煮的是清粥,并简单地炒了一盘野菜,见昨天村民来吃喜酒,送了很多鸡蛋,就给每人煎了一个蛋。 农家办喜事,基本是送鸡蛋、自家种的菜等等,十分朴实。 端到桌子上时,见叶辰急急忙忙从房里跑出来,睡眼惺忪,头发乱糟糟的,语气里满是紧张:“对不起,床太舒服了,我,我睡过头了。” 昨晚他第一次住在宽敞的房间,床上的被褥十分柔软,他睡得实在太舒服,早上睡过头了,怕容铮不喜,他赶紧道歉,“哥夫,下次我会早起烧火的。” 以前每天他都是跟着云哥哥早起,帮忙烧火。叶云本想让弟弟睡多一点,但陈桂花看不惯,指桑骂槐地说一大堆。 看着叶辰紧张的神色,容铮一阵心酸,这孩子也才八岁而已,长期的寄人篱下让他心思敏感,小心翼翼。 他自己可能都没意识到,他在有意无意地讨好容铮,怕惹人生气。 容铮微笑道:“小辰早呀,快去洗漱,一会就能吃。”他将菜放到饭桌上,回身看着还紧张兮兮地跟在他身后的叶辰,叹了一口气,他弯下腰,揉了揉他的头。 “小辰,我们是一家人了,不要那么拘束,自在一些,快去洗漱来吃早饭。” “嗯,谢谢哥夫。” 不知为什么,听到这声哥夫,容铮总觉得怪怪的,然后道:“对了,以后叫容大哥吧。” 叶辰点头应下,便快跑去洗漱了。 饭桌上,叶云看着那么浓稠的清粥,还是纯大白米,没掺杂一点粗米,瞪大了眼睛。 古时的农家,基本都是吃很稀的糙米混着白米煮的米粥,而且经常是馒头就着菜,哪吃得上这么浓稠的呀。 容铮注意到夫郎惊讶的神色,便猜到他的想法,从原主记忆来看,原主家中也是顿顿稀粥,于是解释道:“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以后咱们煮粥煮饭都得吃白米,而且要浓稠的。你两长身体呢,可不能吃不好。” 叶云肉痛:“可顿顿这样很花钱的。” 容铮夹了一筷子野菜放到叶云碗里,说:“你忍心让夫君饿着吗?” 听到容铮提起“夫君”,叶云又觉得脸发烫了,解释道:“我不是......” “家里的钱吃得起的,别担心,快吃,都要凉了,你看小辰,吃得多香。” 看着瘦弱的叶辰一脸认真地干饭,叶云觉得容铮说得对,于是满足地吃了起来。 吃得差不多后,容铮道:“我每天都早起挑水浇菜,当锻炼身体。我想了想,以后小辰跟我一样早起吧。”他喝完最后一口粥,正要继续说。 这时,叶云夹菜的筷子停了下来,以为容铮也要叶辰做很多事,将小辰当奴仆看待,想到以前的生活,心中一慌,忐忑地看着容铮。 容铮见吓着夫郎了,连忙将未说完的话补充上: “我会点拳脚功夫,小辰明天开始跟着我练武,早起扎马步。一来可以强身健体,二来也能防身。” 早上看到叶辰自卑讨好的神情后,容铮萌生了这个想法,希望通过教叶辰习武,让他变得自信起来。 未穿越前,容铮潜心练武功,穿越后相当于换一种人生了,那就尝试下其他事吧。 现在既然决定走科举,一心不能二用,他想将自己的所学教给合适的人,叶辰无疑是他的第一人选,这可是小舅子呢。 当然,叶辰若是没有兴趣,他也不会强迫,但基本的防身武术还是得学。 听完容铮认真解释后,叶云为自己的误会感到尴尬,容铮那么好,怎么会像大伯一家那样对他们不好呢。 “小辰,快谢谢容大哥。” 叶辰眼睛亮亮地看着容铮:“谢谢容大哥。” 吃完后,叶云抢着收拾碗筷,去灶房忙活了。 容铮则进房间伏在案首上认真地画着设计房屋图纸,准备建一间青砖大瓦房,这里的冬天,会下大雪,可冷了。 他打算在新房子的大堂屋建一个大壁炉,美观又实用,卧室则搭火炕,冬天晚上睡觉铁定暖和,这样住着才舒适。 他在准备成亲事宜的同时,就找村长买了现在屋前面约2亩的空地,作为宅基地,建房子的地没田地值钱,所以一共花了十两。 叶村长看着容铮眼也不眨地买地,看他的眼神都惊呆了。这可不是一般的实力呀,不仅大办婚礼,还同时买地准备建房,一出手就买两亩,肯定是要建大房子的。 他一边写好契书,让容铮签字画押,一边连连称赞:“叶云跟着你,可得过上好日子了,你是好样的。你爹娘在天之灵,也会替你高兴。” 当天村长就带着容铮去衙门盖章留底,将宅基地的事敲定了。 很快容铮拿着设计图出来,喊正在擦拭家具的叶云和叶辰过来,叶辰以前终日不是在家中干活,就是跟哥哥到田地里做事,性子很内敛,也自卑,在村子里没什么朋友,所以也不出去玩,就帮着叶云打下手。 “我准备在冬天前建好新房子,这是我初步设计的,你们看看。” “咱要建新房子了呀?”叶云神情惊讶,低头看着图纸,叶辰也睁着大眼凑着头看。 “是呀,我的小夫郎,咱们全家现在一起讨论新家的构造。” 容铮耐心给他们讲了他的想法: 房子五大间,堂屋正中间,紧挨着正屋的左右两间分别是东西厢房,接着就是厨房和杂物房。 堂屋内部,左右两边对称结构,都有两间房,左边是主卧与书房,右边是次卧与客房。 五间房子通过游廊连通,屋子是大院子,是活动区,准备栽种花花草草,整间屋通过外墙包绕围起来。 叶云大惊,这房子比村长家的要大两倍呢,跟地主家都有得一拼。饶是一旁的叶辰年纪小,也听出这房子超大,嘴巴张成o型。 “这要花很多钱吧。从大伯家拿回了十五两,我卖药草也有五两,一共加起来二十两......”实诚的叶云已经扳着指头算起来。 “放心,有我呢,先看看有什么补充的?” 叶云看容铮淡定,便先不纠结钱的事,认真想了想道:“能在房间隔出一个洗澡间吗?” “当然可以。” 确实欠考虑了,哥儿不像汉子那样,直接到河边或者院子里洗洗就完事,他们要将水桶挽到房间洗,设计一个专门的洗澡间会方便。 容铮在图纸上修改,添加上洗澡间。 叶云看完修改后的图纸,发现已经很完善了,但他还是很担心钱不够,眉头纠结着。 看着夫郎眉头紧皱,容铮说了自己的打算:“我这还剩二十两,你先拿着,明天我会进山打猎,大概三四天回来,然后就会联系师傅,准备动工。” “都给我吗?” “当然,以后你就是小管家了。” 叶云眉眼弯弯地拿着钱,也不推辞:“嗯,我不会乱花。” 容铮笑笑未言语,心想着多挣钱,好让夫郎乱花。 叶辰看到哥夫将钱给了云哥哥,高兴得嘴角上扬,他年纪虽小,但却早熟,会看人脸色,心思敏感。 这也是容铮喊他过来听着的原因,这孩子有点自闭,让他参与家庭决策,让他有归属感,告诉他,他的云哥哥执掌家中财政大权,不用如此小心翼翼。 童年的创伤会伴随孩子一生,容铮希望在还来得及的时候,能做些改变。 第20章 更喜欢 中午,依然是容铮下厨,给两人炖了猪蹄,香味弥漫在整间屋子,让人垂涎欲滴。 猪蹄经过炖煮后,肉质鲜嫩,满满的胶质,醇香和细腻的口感让人难以忘怀,叶云和叶辰吃得可满足了。 容铮的厨艺还是不错的,征服夫郎,从胃开始。 他也端了一碗给隔壁的王张氏,说要请王泽夫妇继续帮忙照看菜地几天,一天四十文,主要是早晚浇浇水。 同时拜托王张氏偶尔照看家中的夫郎与小辰。自己进山好几天,家里没大人,他怕出什么事。 在他看来,夫郎也还是小孩。 王张氏自是乐意答应,容铮一直关照他们家呢,要知道这对儿子儿媳来说,也算进项,再说浇水又不是什么难事。 回去容铮说了这个事,叶云道:“我在家可以去菜地浇水。” 从叶大伯家拿回来的十亩地,还不能耕种,因为分家那天陈桂花胡搅蛮缠,在地上滚来滚去的,说现在地里都是他们种的稻苗,今年要收割完,明年归还。 实际大部分是叶云带着叶辰种的,但也懒得跟这撒泼不要脸的人纠缠了,只让他们交今年的田税。 第17章 叶云想着自个能去料理容铮的三亩地,自是觉得没有请人的必要。 容铮哪舍得让夫郎受累,现在七八月,进入农忙时,热头超大,可晒死了。 “乖,已经雇好人了,就当打好邻里关系,王张氏一家人都很厚道,我们可以多多走动走动。” “可是,可是我做什么呀?”做惯重活累活的勤劳人,有点沮丧,自己好像没事可做! 容铮好笑又心疼:“在家里忙活,收拾一下,然后乖乖等我回来。” “这些很快就能做完。”想着会很闲,担心被嫌弃,叶云小心翼翼地提议:“那我去摘野菜挖药草去卖,能补贴家用呢。咱们家要建房子,要花钱的地方可多了。” “不行,以后不准再去深山挖药草,那太危险。咱家种菜都种了三亩,可够吃,你也不用跑山上摘了。”想着叶云是个闲不住的人,叹道,“家中收拾起来还不累嘛。” 在容铮看来,家中的事虽小但琐碎,做起来其实十分累人。 想到夫郎以前的日子,每天不断地劳作,耕地、上山摘野菜、砍柴火、洗衣做饭、打扫、照顾幼弟,天天手脚不停,还得看人脸色过活,担惊受怕,挨打了就独自舔舐伤口,日子过得非常麻木吧。 他心疼极了,靠近夫郎,轻轻刮了刮他小巧的鼻子:“等我们建房子的时候,就很多事做了,以后小辰要读书,你也得习字。” “你要供小辰读书吗?”不怪叶云震惊,供一个读书人那花销堪比建房子。叶云觉得容铮现在对他们两很好了,有肉吃,要教小辰习武,还要建大房子一起住,家里活儿也不多,这日子他从前做梦都不敢想。 “自然是,等我参加完明年二月的考试,小辰读书就会提上日程,我打算让小辰去学堂上学。” 叶辰以后若能去读书,自然是值得高兴的事。 “你是希望小辰考科举吗?” “不一定吧,主要看小辰喜欢做什么,想去考科举,到时就去考,不想的话,就去做其他的事。无论是读书,还是练武,都只是让他未来有更多选择。” 叶云觉得容铮考虑十分周到。 又听容铮继续说:“目前我先在家教他基本认字,你也得学,家里采购什么的,小管家可得执掌账簿大权。更重要的,你不是对药草治病感兴趣吗?那肯定得识字。” 叶云脸一红,“你怎么知道我......” “我听叶大夫提的,你偷偷卖药草给他,他说教过你基本把脉、看病症,说你很聪明,而且你也有兴趣不是?” 说实话,容铮是佩服叶云的,年纪小时就要照顾着年幼的弟弟,每天要给叶大伯家干那么多活,时不时还要挨打,但仍不放弃寻求另外的出路,伺机而动。 看起来柔弱的人,却如此坚韧。 “可医馆不收哥儿。”叶云声音低落,他高兴于容铮在意他想学医的想法,能教他识字,可自己学来有什么用呢。 当今圣上登基后,娶了一位哥儿做君后,推行了一些法令来改善哥儿地位,比如招工时不得区别对待、允许经商、允许读书等等。 哥儿的地位有所改善,他们能到学堂识字,只是很少人能去,一来读书是很费钱的事,所以只有大户人家才能供得起哥儿读书认字,二来一些迂腐的学堂与夫子不愿接纳。 现在少数世家甚至会娶哥儿作为当家主君,名门望族出身的哥儿呢,有些能到书院做夫子等工作,但是为数不多。 偏见依然无所不在,束缚着哥儿的行为,让他们寸步难行。大多数人还是觉得他们出来做事是抛头露面,觉得他们就该在家中操持,伺候好夫君,因此很多行业在有意无意地排斥他们。 想一下子改变周围人固有的认知,它确实难于登天,但当一个人、两个人、无数个人,不断地前赴后继,那就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 容铮拉过叶云的手,注视着他的眼睛,认真道:“阿云,你知道吗?其实,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心怀希望地去做你感兴趣的事,我会一直陪着你的。有时,星星之火也可以燎原。” 他说这番话,并不是期望叶云做什么变革的前行者,只是简单地想他能做自己热爱的事。 叶云抬眸定定地看着容铮:“我若学医药,可能就没有时间好好操持家中的事,你不会觉得我不是个好夫郎吗?” “当然不会,你若喜欢学医便去学,你若喜欢操持家中的事就去做,我只想你过得舒心。” 世俗的枷锁对哥儿而言,已经足够多了,作为他的夫君,他不会再给叶云增加多一道束缚。 那一刻,叶云眼眸亮如星辰,他觉得容铮是如此的特别,那种特别他说不清楚是什么,但并不妨碍他的心对容铮更欢喜了。 实际上,那是思想观念的与众不同,毕竟容铮来自现代。 注意到夫郎爱慕的眼神,容铮可激动了。 叶云愿意嫁给他,很大程度是形势所迫,或许是有喜欢的,但主要原因是想摆脱之前被压迫的日子,这是无可厚非的。 容铮一直希望,夫郎能打心底里喜欢他,而不是迫于对社会地位的屈从,对他低眉顺眼。 他渴望彼此间平等的夫夫关系,当叶云能对他渐渐敞开心扉,表露自己真实想法后,他们才能真正的琴瑟和鸣。 第21章 笑容 天还没亮,窗外还一片漆黑,叶云察觉到容铮起床的动静,便也跟着醒了,伸手拿过外衫。 容铮拦着他:“你不用起那么早,再睡一会吧,我简单收拾就出发了的。” 今天是他进山打猎的日子,他得早出发赶路,翻山路程可远了。 叶云已经坐起来,摇摇头,一边穿外衣,一边道:“我要送你出门。” 见叶云已经穿好衣服下了床,容铮也就不再说什么了。他到院子洗漱,然后拿起背篓。叶云从灶房出来,递过来一个布袋,里面装好了干粮。 容铮接过,拿上打猎工具,背起大背篓就往门口走,转过身道:“我走了,两三天后就回来,你记得关好院门,天色还早,再回去睡个回笼觉。”说完,快步往外走,很快融入夜色中。 灰蒙蒙的天空下,叶云站在院门,久久地凝望着渐渐远去的容铮,心中油然生出一丝寂寥。等再也看不见容铮的身影,他关好院门,却已经没有了睡意。 他已经开始想容铮了,脑海中浮现成亲这几天跟容铮相处的画面。 容铮高兴地介绍着新房子的设计图,问他们有什么意见; 容铮坦诚地将家里的银子都给他,宠溺地喊他是小管家; 容铮神情认真地说哥儿也可以读书习字,可以学医术...... 从未有人对他那么温柔,那么好的容铮,他怎么能不想呢! “夫君,你可要平安回来!”叶云叹了一口气,为避免继续胡思乱想,他开始让自己忙活起来。 在院子快速洗漱完后,到灶房添柴烧水,接着开始煮他跟小辰的早饭。 天渐渐亮了,叶云忙碌地擦拭着屋里的桌子椅子,将各个抽屉的杂物归置好。他发现容铮对家里杂物放置比较随意,虽然整齐,但不归类,于是他都一一整理好,方便容铮翻找。 叶辰打着哈欠,揉着惺忪的眼睛,从房间出来。这几天他睡得实在太舒服了,虽容大哥让他早起扎马步,但相比起以前的苦日子也不算多早。 “云哥哥,你今天起很早。”看到似乎忙碌了很久的叶云,叶辰开口说。 “你容大哥很早出发进山了,我起来送送他,就起得早了。对啦,早饭在灶房热着,你洗漱完就能吃。记得听你容大哥的话,吃完得扎马步半个时辰。”叶云叮嘱。 “好的。” 叶辰乖巧答应,是想学武的,因为容大哥说学了武功,以后就能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不会挨打呢。 “小辰,我这去河边洗衣服了,你好好看家,我回来就给你做午饭。” 交代完,叶云捧着木盆到村里的河边去,到的时候,明哥儿正在洗着,看到叶云连忙招手,让他过去。 河边洗衣服的其他人,有几个见到叶云热情地打起招呼。 “云哥儿,来洗衣服呀。” “云哥儿就是勤快。” “云哥儿本来就是个好的,从小到大都勤快。” “嫁得真是有福气。” ...... 叶云还有点不习惯,但也一一回应了。以前他沉默腼腆,埋头就想着赶紧干活,怕做慢了,陈桂花找事,丝毫不会有闲情逸致去听人八卦或者跟人聊八卦。 自从容铮宴请全村来吃席后,大家发现容铮是个大方有礼数的人,一桌两荤四素呢,大家可谓饱餐一顿呢,于是一些外向的村民会主动想跟容铮和叶云打招呼,想着交好。 谁能想到,那个曾经被大伯一家天天磋磨、虐待的哥儿,平时还能看到挨打留下的青青紫紫,半个月前差点被无良的大伯嫁给老鳏夫,现在却嫁给了村子唯一的读书人,那人打猎本事还厉害,模样更是一等一的俊,最关键的是,他成亲场面办得如此隆重,明显是个重视夫郎的汉子呀。 第18章 这样好的汉子,打着灯笼都难找。村里妇人都在遗憾自个没早点出手,将自家姑娘或哥儿嫁给容铮。 “云哥儿,你知道不?你跟容铮成亲时邀请全村吃席的事,可谓轰动一时呢,大家都夸容铮对你好呢,给足你面子。正在相看人家的姑娘和哥儿可羡慕你了。”明哥儿听到不少大家的议论,一边拧着衣服,一边说着。 叶云不好意思地笑笑,笑意直达眼底。 明哥儿被叶云的笑容晃花了眼,以前叶云很少笑,就算笑也蒙着一层阴霾,现在他眉眼弯弯,让他整个人都充满生机,光彩夺目起来。 “云哥儿,看到你嫁得好,我真替你高兴。” “明哥儿,以后你也会找到称心如意的。” “我已经快十七岁了,我娘还没开始给我相看人家,他们想留着我给家里干活。”明哥儿语气苦涩,他娘只替大哥和妹妹着急,也就要干活的时候会想起他,平时好事轮不到他。 他只比叶云小几个月,叶云已经嫁为别人的夫郎了,而他还没开始说亲,说不失落是假的。 这时代,姑娘和哥儿过了十八岁还没议亲,就会被看做老姑娘、老哥儿了,过了年纪,就难找到好人家。 叶云看到明哥儿肉眼可见地情绪低落起来,他自然了解明哥儿在家中处境,也替明哥儿难过。他伸出手拍了拍明哥的手,转移话题:“别难过,会好起来的。对了,你今天有时间来我家吃饭吗?我给你做好吃的。” 以前他们两个基本不互相串门的,毕竟两个人在家处境都不好,一个寄人篱下,一个爹不理娘不疼的,哪能邀请人去家里呢。现在叶云有新家了,他很乐意喊明哥儿来,明哥儿可是他村里最好的朋友。 “今天不用下地,我手脚快点做完家里的活,就有时间。”想到叶云是有夫家的人,犹豫道,“我去会不方便吗?你夫君......”他欲言又止,担心叶云为难。 “不会的,容铮人可好了,再说他这几天进山打猎了,家里只有我跟小辰,你来吧。” “嗯,我中午给他们做完饭,就过去找你。” “我给你做辣椒炒肉。”容铮怕他不舍得吃肉,直接买了两斤肉放家里,说不吃就坏掉,那得多浪费,今天他正好用来招待明哥儿。 明哥儿一听有荤菜,更期待了。 “我接了针线活儿,到时一并带你家,你要一起做吗?” 叶云是会针线活的,以前他跟弟弟衣服上的补丁都是他一针一线缝上的,但他做得一般,主要是没时间做,干农活和上山挖药草野菜的都够他忙。 但明哥儿倒是做得非常好,村里的哥儿从镇子上接了活儿会分派给他,自己挣些零花,他爹娘偏心是偏心,只要他完成该干的活儿,就不理他。 “那好,我也一起。”叶云想给容铮绣帕子。 二人说说笑笑好一阵。 第22章 叶大伯家的下场 距离叶云和明哥儿远处一点的地方,叶宝也在洗衣服,她看着叶云那明亮的笑容,气得咬牙切齿。 自从叶云带着叶辰离开后,家里的活儿都得她来干,一大早要去洗全家的衣服,回去还得做饭,带去地里给干农活的爹娘,然后留在地里做活儿直到下午。 那太阳简直要将她晒伤,她想偷懒回去,她娘就开始骂她。叶云在的时候,她娘很少说她,现在对她恶言相向了。 主要是家里持续被低气压笼罩,叶耀欠下赌坊八十两,家里根本没有那么多现钱替他还,本来打算卖掉叶云家的地,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叶云大闹一场后,分家了,将钱与田地都拿走。 本以为叶云无依无靠,叶辰年纪又小,离不得他们家,突然杀出一个容铮,不仅让村长同意他们分家,还将叶云接走了。 这下可得气死他们全家,于是叶大伯近日变得非常容易暴躁,一暴躁就发火大骂陈桂花,以前陈桂花受了气就找叶云叶辰麻烦,现在这两人跑了,她就只能拿叶宝出气。 更为致命的事,赌坊的人这两天找上门要债了,陈桂花仗着泼辣的性子,不知死活地跟要债的人叫嚣,关上门,说没钱还。 然而那些要债的人见惯这类场面,哪会怕她耍赖,一脚就踹倒院门,直接冲进来,大手一挥就将陈桂花推倒在地,完全不管陈桂花哭天抢地。 要债的头儿指挥两人冲进正屋,将躲着的叶耀架了出来,一顿拳打脚踢。 叶大伯平时也就窝里横,看着儿子被揍得鼻青脸肿,连连求饶,心痛是有,但不敢上前拦,叶宝吓得缩在一旁,不敢发出声音。 陈桂花见儿子被打得嗷嗷叫,拼命爬起来要拦着,然而早有人将她按在地上,动弹不得。 要债的头儿见打得差不多,目露凶光,开始恐吓:“你们家到底还不还钱?” 叶大伯嗫嚅着,那可是足足80两呀,都怪叶耀那蠢材,他不舍得给,想着让叶耀被打一顿就能糊弄过去,他不信这群人敢杀人。 “当家的,快给他们钱吧,耀儿要被打死了。”陈桂花哭喊着,见叶大伯还在那犹豫,她愤怒起来,“你这死东西,儿子死了,我跟你拼了。”她不管不顾地骂起来...... 吵闹间,有人喊村长过来。村长一听这事,暗骂叶耀那蠢货,给村子招惹这些要债的人,影响村子风气,他根本不想管这种破事。 但无论如何,作为一村之长,他有必要去一趟。未进门就听到陈桂花的骂声,然后看到被打得躺在地奄奄一息的叶耀。 五六个要债的人凶神恶煞地站在院内,那阵仗怪吓人的。 简直造孽,村长心中暗骂,开口:“要债也得好好说,别打人。” 要债的头儿见是村长,便给几分薄面,便道:“我们本来想好好来要债的,怎知这家人关上门就想将账赖掉,不得已只能出此下策。” 他一手指着叶耀,“这人欠‘鸿运赌坊’八十两,躲回家中想不还钱,村长一看你也是明事理的人,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对吧。” 村长没想到一收数的人,说起话来,有根有据,他真是一个头两个大:“力强(叶大伯的名字)呀,这样闹下去也不是个事,还了吧,以后让叶耀改过自身,好好做人。” 叶大伯还在嘴硬,不想给,嗫嚅道:“家里没那么多钱还。” 村长哪里看不出这叶大伯在推托,估计见自己来了,就想着让自己给他赶走那些人,气得骂道:“难道你想看着叶耀被当场打死吗?你,你真是......” 要债的头儿看这人还啰里吧嗦想含糊过去,不耐烦地对小弟喊:“拖他儿子出去,将手砍了。” 村长连忙拦着,“你们再这样闹,我可得报官。”转向叶大伯,怒骂:“还不快些拿钱出来还,是真不想要儿子了吗?” 见对方来真的了,叶大伯一下子也慌了,最后只好先还了四十两,说剩下的过几天筹钱还。 最后要债的才勉强同意过几天再来收钱,临走前放狠话,下次若还上,他们就砸了这家,搬走值钱的抵数。 村长见人走了,也让围观的村民散了,自己也赶紧离开,实在没眼看这家子的烂事。 这事很快传得全村皆知。 “难怪之前非要将叶云嫁给老鳏夫顾铁,原来想用彩礼钱还债。” “实在太狠心,现在报应来了。” “他们一家之前就将叶云两兄弟当奴仆使唤,尤其那陈桂花,动不动就发火拿两人出气,恶毒极了,终于现世报了。” “听说还剩四十两没还上呢。” “天呐,四十两,我们好几年收入,这叶力强一辈子积蓄都得摊这上了。” “活该呗,一家子坏胚,早跟陈桂花说了,他那儿子在镇上跟着一帮流氓,出入赌场,那陈桂花还骂我造谣呢,这下可好了。” “这叶耀该死,坏了咱们村子的风气,别村的姑娘哥儿都不敢嫁来了。” ...... 叶宝此时看着一脸幸福的叶云,对比起家里还在愁着筹钱替叶耀还债,鸡飞狗跳的,那叫一个嫉妒恨呐。 她随便将衣服湿了水,捧着木盆就回家去了。哪知道她早回去了,进院子时意外听到爹娘在商量要将她嫁给地主那肥头大耳的二儿子做妾,她如遭雷击。 那人来给自己献过殷勤,长得又肥又丑,她甚至有点厌恶呢,自己貌美如花,怎么能嫁给这种人。 扔下衣服冲进去找爹娘理论。哪知陈桂花也不像以前那么宠她了,相比女儿,她还是得先顾着儿子。 “彩礼我已经收了,你不嫁也得嫁,我们对你算好了,起码没将你卖掉,卖掉可以换更多钱。”陈桂花说道。 “呵,我还得感谢你们了?” “我们养你那么大,现在让你替家里做点事,怎么了?再说,地主家在咱们村算最好的了,你嫁过去还能享福。” 做妾,那得一辈子抬不起头。 “我享福?这是做妾呢,而且他又肥又丑的,我不嫁。”见陈桂花无动于衷,她转向求爹,“爹?” 第19章 这那么容易好找的?那地主给二十五两彩礼呢,这可以让家里少买一块地还债,叶大伯当看不见女儿哀求,只留下一句转身就走:“听你娘的,亲事定下了。” 叶宝哭得肝肠寸断,骂道,叶耀怎么不直接死在外面。 陈桂花可听不得别人骂她儿子,亲生女儿也不行,抬手赏了叶宝一个响亮的耳刮子,叶宝见亲娘如此无情无义,怒火中烧,冲上去抓着她娘。 二人扭打一团,好不闹心...... 第23章 建房师傅 这些事,是这几天明哥儿来找叶云一起做针线活儿的时候,陆陆续续告诉叶云的。 叶云听完后,不想做什么评论,他现在带着弟弟,跟容铮有新的家了,只想过好当下的日子。 夜色降临了,皎洁的月亮高悬天空,银色的光线划破了黑暗,将院子照得亮堂堂。 叶云安静地坐在院子里,沐浴在月光下,他抬头看向院门,容铮可能得明天才回来了吧,心中叹气,然后低头专注地绣着帕子。 突然,外面传来脚步声,很快拍门声响起,紧随是叫唤声。 是容铮回来了,叶云脸上一喜,连忙放下针线,给容铮开门。 见到热切的小夫郎,容铮心里满满的,觉得这几天风餐露宿算值了。 “我给你准备晚饭。” “随便弄些就好,小辰睡了吗?” “这几天开始练习你教的基本功,白天练累了,晚上睡得早。” 叶云一边说着,一边要接过他手里的打猎工具放到地上。那些工具有些染了猎物的血,太脏了,容铮没让他拿,让他帮忙打一盆水,他想洗把脸,翻山越岭风尘仆仆的,感觉自己灰头土脸的了,夫郎会不会嫌弃...... 有了上次的经验,这会容铮收获十分不错,打了两只红狐,还有一头小鹿,还有野兔。 这野兔容铮准备养着,下次再打一只配种。兔子肉也很好吃,尤其兔头,麻辣兔头,那滋味想想就流口水。 他匆匆洗了一把脸,放好猎物并洗刷工具。等叶云烧好热水,就在院子快速洗了个澡,擦着头发进屋时,就见叶云已经端着热腾腾的面出来。 “面煮好了,过来吃。” 娶了夫郎后生活就是不一样,忙碌完回到家中,有贤惠的夫郎给自己端上热腾腾的面,如此温馨的时光,身体上所有的疲惫顷刻间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满满幸福感。 吃完后,叶云就撵着容铮赶紧进房休息,他简单拾掇后也准备睡觉。走到床边,发现容铮已经闭眼陷入沉睡。 注视着他疲倦的面容,叶云轻手轻脚地躺到床的另外一边,也睡下了。 静谧的夜色下,月光如水,空气中弥漫着夜晚的祥和,叫人只觉得心中安宁。 第二天一早,容铮起床看到早已在院子里扎马步的叶辰,赞了几句。 叶辰满头大汗,高兴地唤了一声“容大哥”。 “不错,好好练。” 说完便背着装满猎物的大背篓,匆匆出发到镇上。走了好几天山路,他今天还很累,所以选择坐牛车去。 他直奔悦凤楼卖了一头小鹿,李掌柜给了十五两。然后再去成衣店秋韵阁卖掉两只红狐,周掌柜连连夸赞,“容兄弟,你这打猎手艺了不起呀,短短时间又猎到两只红狐。一共五十两,你收好。” 容铮看着这次收获挣了七十两,心满意足,不枉费他趴草丛好几晚的苦苦狩猎。 路过饰品铺,看到门口挂的一条水蓝色的发带飘逸精致,他想象着这发带叶云系在他如瀑布的黑发上,一定好看,叶云五官很明净,适合这种浅色系的发带,很衬他,于是毫不犹豫就买下了,准备送叶云当礼物。 沿街一路逛去,小摊贩吃食很香,他又买了一堆糕点饼子,还有糖果,这些都是带给夫郎和小辰的。 买完东西后,容铮出了主街去,左拐入小巷,一路前行,找到村长推荐的镇上建造房子的郑师傅。 郑师傅长得十分高大,性格爽朗,他接过容铮设计的图纸,越看眼睛越亮: “妙呀,这壁炉与火炕设计妙极了。你瞧,这壁炉美观又实用,冬日在堂屋坐着吃饭歇息,舒适极了。还有这火炕,下雪的时候,趟床上睡觉那是十分暖和。住在这样的房子,冬天就好过多了。” 他爱不释手地看着图纸,问道:“容兄弟,这设计你能卖给我吗?我打算以后帮人建造房子用上这个,主人家定然喜欢。” “你出多少钱?”价格合理自然是能卖的,多一个进项何乐而不为呢,他也希望这里的人能用上。这时代没有暖气,冬天取暖那真的是全靠抖。 “二十两怎样?” “可以,但这图纸的设计我已经跟村长提过了,村长应该会在村子宣传。” “没事,我又不是只做你们村的生意。”这图纸用来替大户人家建房子,那赚头可少不了。 “那成,图纸你就拿去吧。” “兄弟,爽快呀,那我先按照图纸给你建房子。对了,你是想我们这边全包吗?包括建造材料和人手。建造材料就是砖瓦、木材等等。人手嘛,就是主力建造工以及杂工,主力就不说了,就是切墙上瓦的,杂工就是搬砖呀、清理垃圾之类的。” “全包吧。”容铮觉得这专业的事让他们全权负责最好,主要是省心,他没时间耗在上面,他还想多进山几次打猎存钱呢。再说他也舍不得叶云为建房子杂事累着,建房子只需要偶尔盯盯进度就好,就算贵些也值得。 “全包的话,材料费这些都会详细列清单给你过目,至于人工费也会事先约定好。你放心,我们施工队在镇子做了十多年了,口碑无得说,客人都是口口相传介绍来的,绝对讲信誉。” 容铮笑道:“我自然信得过你才来找。那郑师傅,按照你的经验,这房子大概总花费在什么价位。” “材料费在四十两左右,人工费六十两吧,不超过一百两。” 手上的资金是够了,容铮继续问:“这建成得花多长时间?” 郑师傅思考片刻:“一个月出头,你要现在开始建吗?我们现在正好有时间,可以马上动工。之前约定好的工程,主家有事推迟了,所以现在正有空当。” 容铮觉得再好不过了:“那郑师傅后天来开工。”想到好像建房子需要包食,问道,“那需要给你们施工队包食吗?” “不用,不用,我们会自带吃食,你只需要费心给我们提供喝的水就好。” 二人一番磋商,签好契约,容铮交了三十两作为定金,就告辞了。 第24章 送发带 回到家中已是下午,容铮先将糖果点心放饭桌上,喊叶辰过来吃。 叶辰开心地跑过来,说着:“谢谢容大哥。”看着各种各样的糕点糖果,犹豫着先吃哪个,最后伸手拿起一块桂花糕,喜滋滋地啃了起来。 “糖果每天不能吃多,容易坏牙齿。”容铮怕他吃多,叮嘱道。 叶辰乖巧点头。以前连饭都吃不饱,自从到了容大哥家,饭管饱,还天天吃肉,现在还超多糖果点心,叶辰发自内心地觉得容大哥真好。 容铮看着叶辰对自己少了拘谨,精神面貌好了不少,心里也高兴,这小孩被长辈打压久了,内心深处的自卑让他显得怯懦,他在努力地想拉叶辰从封闭中走出来。 下一步就是替他找玩伴,小孩不能一直在屋里闷着,得让他多出去玩玩,增强自信心。 这时,叶云从灶房出来,见到桌上大包小包的吃食。 “怎么买那么多?” “放着慢慢吃,小辰喜欢,阿云你也试试,这糕点很多人买,口感很不错。”容铮递了一块马碲糕到叶云嘴边。 这马碲糕这色泽茶黄,呈半透明状,很是诱人。 叶云被容铮这突然的动作惊到,随即害羞起来,嗔道:“小辰在旁边呢。” 容铮大大咧咧地说:“都是自家人,快吃,你看小辰都笑你了。” 叶云脸微红地张口吃起来,他的粉色的舌尖卷过糕点的时候,碰到了容铮的手指。 柔软的触感让容铮呼吸一紧,他想到新婚那夜,他跟叶云亲吻的时候,交缠间,也是这么柔软的,令人难忘。 马碲糕口感柔滑爽韧,清爽弹牙,味极香甜,叶云吃得一脸满足,都没留意到容铮突然变得古怪的神情。 容铮咳嗽了一声,挥开脑子的黄色废料,艰难地从叶云脸上移开,说道:“建房子的事已经定下了,这房子建下来大概一百两。” “这么贵呀。”叶云瞪大了眼睛,扬声道,这可是普通农户五六年的收入呀,他知道那房子很大,应该要花不少钱,但没想到要那么多!!! 连正吃得认真的叶辰都忘了咀嚼,直愣愣地看着容铮,惊得嘴巴大张,他跟哥哥偷偷挖药草两年多才挣到五两银子而已,这新房子就要一百两,他小小的脑瓜理解不了。 第20章 见二人一脸震惊,容铮解释:“这房子建得大,而且我还加了壁炉与火炕,咱们家围墙也做得高,价格算合理的了。” “可,咱们的钱不够呀。” “足够了,这趟去镇子上我挣了九十两呢.......” 容铮大致地说了卖猎物的收入,还有卖图纸的所得。 这房子是必须盖好的,让叶云不但吃得好,还要住得好。 叶云听着心中不得不惊讶于容铮挣钱的能力,原来那张设计房子的纸也那么值钱呀,看来读过书就是不一样,想到夫君说会教自己读书写字,他更高兴了,读书很有用,他一定要好好学。 容铮不知道亲亲夫郎心里立志读好书,他喊夫郎回房,把剩下的六十两交给了夫郎。 接过沉甸甸的钱袋,从未拿过这么多钱在手的叶云,忍不住数了起来,不算给出去的三十两建房定金,他们家现在的积蓄已经近一百两了,这实在难以置信。 看着夫郎财迷的样子,容铮失笑,眼见夫郎数完并妥帖地将钱袋子放到衣柜上,用衣服盖上,他从衣服口袋拿出那条水蓝色的精致发带,含情脉脉地道: “阿云,这是送给你的。” “很贵的吧?”叶云一看这发带就知道很贵,那丝质摸起来顺滑,上面的刺绣简约雅致,他握在手上都不舍得系上了,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收到这么贵重的礼物。 容铮并未回答,笑着拿过发带,牵着他走到镜子前,细致地将发带系到黑发上,夫郎如此好看,他自然乐意效劳的。 这就是所谓的闺房之乐了吧! 从镜中看到容铮专注的神情,叶云笑意压不住般漫上嘴角,正开心间,就感受到了一个火热的视线通过镜子绕在他身上打转。 原来,发带系好后,容铮看着镜中眉目含出、面带笑意的夫郎,看呆了,家有貌美夫郎,真的好考验人的定力啊! 叶云害羞得不敢与容铮对视,脸忍不住红了想躲开。 无奈容铮已经行动起来了,他迅速拉起叶云,抱住就狠狠亲吻了起来。 “这,这,还是大白天呢。”叶云想躲,但容铮抱得紧,根本躲不了。 “没事,房门关好了,没人知道的。”他声音沙哑地哄着,现在的夫郎那可是极诱人,他咬着对方红艳艳的嘴唇自是不肯撒开。 叶云被吻得晕头转向,很快就由着他为所欲为了。 呼吸交错,暧昧声在彼此间流转。 ......良久...... 出房前,叶云忸怩地喊住容铮,将自己近日绣的纯白手帕塞到他怀里,快步离开。 容铮嘴角咧开,捏着这手帕,邪魅一笑:看来,下次得再买一条发带! 第25章 动工盖房 后天一大早,院门被敲响,同一时间,郑师傅粗犷的大嗓门在喊着人。 容铮开门,看到浩浩荡荡的施工队,大约二十多号人马,各人身上都拿着工具,后面跟着几大车青砖、瓦片、木材。 “容兄弟,带我们去看看你要修建房子的宅基地,今天开始动工。” 容铮开门热情招呼道:“大家早,请跟我来。”走前往后面喊道,“阿云,你烧好水,我等下回来拿过去。”然后便出门引着他们到了前面不远的大空地上。 “好,到时我放在一旁晾着。”天气热,凉一下方便随时喝。 前天叶云已经听容铮提过,今天房子动工,所以一大早就生火烧着热水了,施工队人多,可得烧几大锅呢。 叶辰练完基本功,脸上都是汗水,他很兴奋,家里真的要建房子了,现在住的跟以前比已经好多了,以后还能住更大的房子,他听容大哥说过新房大致样子,这比村长家还气派,小孩儿想想心中都激动。 郑师傅先让其他人休整准备,自己带着几个得力的帮手,在宅基地转了几圈,一番商量后便大致有底。 他经验老到,是个极有能力的组织者,一声大呼,召集手底下的人过来,一气呵成地对建房工程做了详细安排,指挥众人动工。 二十多号人马,有的在勘探、有的破土、有的打地基、有的清理垃圾、有的搬材料...... 容铮看着他们专业的手法,颇为满意,将工程全包给工程队就是省心,行动力迅速不说,做事有条不紊,看来收费贵也是有道理的。 他看了一会就快步回家将热水担过来,天气热,大家干活又累又渴,需要及时补充水分。 一进门,叶云已经将水凉好分装到两个水桶,正准备担起来。容铮走近接过:“我来就好,你在家还是跟我过去看看?” “跟你过去看看。” “那好。”他喊着刚从屋里出来的叶辰,“那小辰看家,我们很快回。” 看着容铮担着水桶远去,叶云心里甜甜的,容铮只要在家,从不让他做重活,总是动作自然地接过,宠他都在细节上体现。 “各位师傅们,口渴了来这舀水喝。”容铮朝众人大喊,指着水桶。 大家纷纷回应“好咧,多谢。” 郑师傅过来跟容铮讨论下大致工程,见到旁边叶云,再看二人举止亲近,便大概看出他们是夫夫关系:“容兄弟,这是你夫郎?” “是的,阿云,这是郑师傅,我们房子的总负责人。” 叶云大方喊了一声,道:“郑师傅,家里的灶台一直热着,你们中午可以到家里热饭。” 郑师傅哈哈大笑:“容兄弟好样的,娶了这么贤惠周到的夫郎。” “能娶到他是我的福气。”容铮一脸骄傲地回道。 一旁的叶云心里高兴,嗔怪地瞪了容铮一眼。 郑师傅看二人互动,心想这对夫夫感情倒是不错。 与郑师傅再次确认过一些实地上的细节问题后,容铮就带着叶云回家了。路上遇到不少村民,他们好奇地正往建筑地张望,有的问道:“容铮,你是专门请镇子施工队来建房子吗?” 今天那几十人的施工队进村,动静着实不小,这可震惊了村民们,这些人就是好奇陆续过来凑热闹的。 平时他们修建房子,都是村里找相熟的人帮帮忙,哪有钱请这么大阵仗的施工队。 容铮道:“是的,家里没有长辈,对建造房子了解也不多,就想着找镇上的师傅包圆。” 村民:“哎,那可得花不少钱吧。” 村民说话直接,大大咧咧就问出来了。 容铮心中一滞,面上笑答道:“没花多少。” 意思很明显,不愿告知了。 大多数人除了至亲外都不希望别人过得比自己好,这是人性的常态。容铮自然不会说实话,招人眼热的。 但如今盖新房子的大工程已十分高调,哎,估计已经惹人嫉妒,但他也不怕,未来自己站得更高就是了。 回到家中,叶辰早已迎了出来,问道:“容大哥,建房还顺利吗?” “顺利,施工队很专业,一个多月后,咱们一家就能住新房。” 叶云今天也很开心,他笑着对容铮道:“你忙了一早上,中午我做饭。”说着就往灶房走,他做饭的手艺也不错,毕竟替叶大伯一家做了好几年饭,磨炼出来了。 “容铮,听说你今天建房,找的还是镇子施工队?”王张氏也听到施工队建房的事了,便过来问问,跟在他身后的是他十二岁的小儿子王亮,一起来凑热闹。 “对,今天动工呢。” 注意到王亮,容铮说:“小亮也过来了呀。”转向叶辰,“小辰,你进屋拿糖果分给王亮一起吃。” 王亮一听有吃的,眼眸明亮,乡下人家,吃糖果还是挺奢侈的,有时一个月都吃不上。在村民看来,还不如留着钱买肉吃。 王张氏看着小儿子一副流口水的样子,怪不好意思的,这本来只想来问问建房子的事,现在还来吃上了。 “小孩子都喜欢吃,家里买得多,小辰吃多了坏牙齿。”容铮看出王张氏的尴尬,转移话题,“婶子,怎么过来了?” “我洗衣服的时候听到村里都在传,便过来确认下,顺便看看有什么能帮上忙的。”早上施工队来的时候,王田氏出去了,便不知道容铮家已经开始动工建房子。 “谢谢婶子,工程全包给师傅了,我只需要盯盯进度和给他们送送水就好。” “那就好,让他们包圆也方便,容铮呀,自从你振作起来,好像突然长大了似的,为人做事都十分稳重了,现在更是出息,建起大房子了,你爹娘能含笑九泉了。” 说着说着,王张氏眼中湿润,声音哽咽。看到改变了如此多的容铮,她心中欣慰。 三年前自从容铮爹娘接连去世后,容铮总是将自己关在家里喝酒,很少村里走动,村民都说容铮是彻底废了。 那会她真担心容铮会一直颓废下去,这可是容满和林巧留下的唯一的儿子了,他们夫妻在世曾经慷慨解囊救过他夫君,她始终盼着他们的儿子能好好的,所以总是来劝说容铮,给他送吃食。 第21章 “婶子,别担心,我会好好做人,好好与夫郎过日子。” 容铮知道王张氏是个十分记恩的良善之人,这样的好人,值得被感激。 这边说着话,叶辰则拿着糖果与王亮吃了起来,王亮是个外向的孩子,很快就跟叶辰聊得热火朝天,不过基本是他在说,叶辰在听。 小孩子嘛,互相分享糖果,然后聊着聊着很快熟络起来了。 王亮跟着王张氏离开的时候,约叶辰明天去玩。 叶辰期盼地看着容铮,容铮当然同意,他让小辰分糖果给王亮,就是想着小辰能交上朋友,王亮性格开朗,没什么坏心思,跟着王亮,能在村里找到更多玩伴。 第26章 教导叶辰 容铮近日基本都在家,但依然十分忙碌。 早上天没亮就开始练字背诵,若要考科举,还是要刻苦,容铮不敢懈怠。 等吃完早饭就带着叶辰去河边挑水浇菜。 他专门找村里木匠为叶辰量身打造了两个小水桶,对叶辰道: “小辰,挑水是体力活,但需要高度的专注力,它能锻炼你的力量、耐力,还有协调平衡能力,这也是练武的基本功。来,试试挑起来。”他指着地上的小水桶,示意叶辰开始。 叶辰这些日子感受到容铮悉心的教导,对他是无条件信任和佩服,他静下心,俯下身体,用力担起两桶水。 然而,真的好重......他尝试了几次才勉强站起,瞬间一脸苦色。 容铮笑笑问:“是不是很累?” 叶辰点头,“容大哥,好重,走不动。” “先放下吧。挑水也讲究技巧,好好看着我示范。” 容铮边说边演示着,他沉下腰,摆好姿势,然后几下大踏步往前。 “跟着再试试。” 叶辰学着容铮的姿势,挑起水后沉下腰,勉强跟在容铮身旁。 “小辰,你要学着摸索让自己更轻松的发力技巧,这个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在挑水行进过程,叶辰尝试找令自己最舒服姿势,逐渐有所感,步伐渐渐加快,他心中一喜。 这时,容铮的声音又响起:“不要着急,开始要稳,这离菜地里还有好一段距离,你若是过于急躁,到后面会走不动。” 叶辰放慢脚步,但已经气喘吁吁,汗流浃背。 “小辰,再慢下来,你的气息太乱了,这会加重你的负担,来,跟着我做,一呼,一吸!” “气沉丹田。” “控制呼吸是十分重要的基本功,记住心静则气平,气平则动作稳。” 叶辰侧头望去,按照容铮的指导,调节自己的呼吸,很快,他就发现气息果然不再混乱,加快步伐也不会力竭。 容铮观察着叶辰的转变,确实是练武的好料子,有悟性,人也刻苦。每天让他扎马步,从未落下过,挑水对初学者而言是辛苦活,但叶辰虽然累,汗水都浸湿眼睛了,但只要容铮不喊停,就会坚持下去。 田地里的村民,看到这情景,村子里又开始闲话起来。 “这容铮难道娶叶云是为了给家里增加劳动力?天天一大早都要叶辰挑水浇菜。” “本来以为他给这两兄弟盖大房子是个好的,没想心思坏着,将小舅子当苦役。” “乱说,咱们乡村之地,哪个小孩不用干活?” “那也没容铮这么狠的,你没看叶辰累得气喘吁吁,容铮还在那催促。” “叶云这是嫁了人享福,就忘记自己弟弟了?怎么都不见他维护弟弟?” “他到底是不是享福还不知道呢?没准呀,比以前待在他大伯家还辛苦。” ...... 说着说着,有人已经开始幸灾乐祸。没办法,一些村民,看到容铮为了叶云大摆宴席办婚礼就已经牙酸,现在还建起全村最气派的房子,这可真的令人嫉妒。 大家以前有目共睹,叶云那是天天起早摸黑,被打骂那是常事。被容铮求亲那更是赶鸭子上架,不得不答应,要不然就得嫁给打人的老鳏夫。 对叶云同情是有的,但也不多。有人生活穷苦,这看到别人比自己更苦,心里自然会舒心一些。 一起比惨,痛苦减半。这才是人间真相! 现在不一样了,那个村里最苦的哥儿,嫁给了全村最俊的汉子,还是个读过书的汉子,那汉子为他高调办婚礼,又为他建起了大房子,他这摇身一变,成为村里待嫁姑娘、哥儿的羡慕对象,这可惹得一些人眼热。 这不现在看到容铮暴露本性,虐待小舅子,这离虐待叶云也不远了吧? 好不容易找到他过得不好的地方,总得添油加醋,好好说道说道。 实际上,容铮一家是不知道这些人的议论的,就算听到了,也不需要理会,关上门过好自己的日子就好。 担水结束后,回到家中,二人衣服已经湿透,叶辰小脸红扑扑的,这是热出来的。 “我已经烧好热水,你们休息一下就赶紧洗澡。” 叶云走过来温柔说道,他每天都提前给他们备好热水。 “好咧。”容铮答应着,让叶辰先去换件衣服,他看着离开的叶辰,上前拉起夫郎的手摇着:“夫郎,真贴心。”本来想抱的,奈何浑身臭汗,怕熏到香香软软的夫郎,只能拉拉手。 叶云发现容铮在外面大方从容,镇定自若,但在家中很腻歪,喜欢时不时摸摸他的手,轻轻拥着他,偶尔还说调戏的话,弄得他面红耳赤才罢休。 “快去洗澡,我给你拿身干净的衣服,等会咱们还要一起去工地看看呢。”叶云催促赖着不动的容铮。 “你今天还没有叫夫君呢?”容铮继续撒娇。 叶云无奈只好脸红地喊了声“夫君”,容铮这才难舍地摸了夫郎小手几下才转身进灶房。 叶云对容铮让小辰一大早挑水没有意见的,不觉得容铮奴役自己弟弟。 因为他知道容铮对他们是真的极好,这半个月在家,容铮几乎天天下厨做饭,顿顿让他们吃上好肉,家中糖果蜜饯大包小包更是从不断。 连明哥儿有时到家里做客,都连连感叹,这吃食可太幸福。 小辰在家早上练基本功,下午跟着王亮以及其他小伙伴玩耍,再回来读书识字。 他发现叶辰的气色在渐渐好,人也精神很多,每次玩耍回来,笑容满面,曾经的自卑、怯懦慢慢地在消散。而且叶辰很爱粘着容铮,对容铮那是满眼的佩服,每次跟着容铮到工地转悠,都抬头挺胸。 叶云根本不在乎村里的人说的那些闲话,容铮对他们的好,他们天天都能感受到。 其实,改变的又岂止是叶辰,叶云的变化也非常明显,他现在识字更多了,借的叶大夫家的医书,也能看懂一二。吃得好,睡得好,活儿也不多,他肉眼可见地脸色红润起来。 某天洗衣服,明哥儿注视着叶云的笑容,惊讶道:“云哥儿,你似乎变好看了,脸色都红润起来了。”看来容铮对叶云确实好,将人养得越来越水灵,他羡慕叶云,也衷心替他高兴。 叶云五官本身长得好,但以前脸色蜡黄,加上人沉默寡言给人阴沉之感,这就遮掩了他出挑的面相。 现在生活好起来,营养跟上了,又天天被容铮宠着,呵护着,笑容多了,人自然变得越来越明媚。 第27章 出版话本 半个月过去了,容铮站在工地上,环视一周,整个宅基地的院墙高立,五间屋子初具规模,有的师傅已经开始往屋顶盖瓦,眼看这房子快要上大梁了。 人多就是不一样,在郑师傅有序的监工下,新房已经建了大半,容铮十分满意。 看完房子进度,容铮出发到镇上,今天是他跟冯轩文约定的日子,抵达茶馆后叫了一壶茶与吃食,等候着。 喝茶之际,就见冯轩文从外面匆匆进来。 “容兄,抱歉,让你久等了,”冯轩文拱手,额头冒着汗,他为了省下几文钱给娘亲买药,来回镇上都是靠走路,现在天气热,已经走得汗流浃背,他抬手擦擦额头的汗,十分不好意思。 “没等多久,轩文,请坐,请坐,吃些东西。”容铮自来熟起来,“以后叫我容铮就好。” “好的。这是以你讲的故事为依托写的话本。”说着便递过来一沓手稿。 容铮接过,细细翻阅了起来。不得不说冯轩文的文笔是不错的,他将容铮讲故事时的爽点都写进去了,还在此基础上做了不少扩写,话本的角色丰满,情节生动,引人入胜。 放下手稿,“赞道:“不错,写得很好,我们这就去找‘远景书肆’找孙掌柜谈一谈出版的事。” 看到容铮满意,冯轩文心中松了口气,他觉得容铮描绘的克苏鲁风格非常独特,提供的故事也很新颖,他自己越写越入迷,想继续听容铮讲完剩下的部分。 二人匆匆吃完,就赶往书肆。找到孙掌柜,说了想出版话本的事。 孙掌柜认识冯轩文,对他话本的期望不太高,觉得他是有文笔,奈何没想法。但打开门做生意,自然是来者不拒的。 第22章 接过手稿简单翻阅了几页,怎知,看着看着,翻页速度变得飞快。 良久后, “好,非常好,故事极度新颖,我从未读过如此精彩的故事,这不是一般的话本,莫说女子哥儿喜欢看,相信男子也会有兴趣的。”孙掌柜惊喜不已,拍手称赞。 但他有点奇怪,之前冯公子的手稿都不是这种风格的,怎么突然来了如此大的转变,想出这么与众不同的故事呢? 冯轩文也不隐瞒,直言道:“故事是容铮提供的,我将此写成话本。” “原来如此,两位合作而来的作品确实不错。”孙掌柜捋着胡须。 容铮开口:“这是我看多了怪异杂谈得来的灵感。此书会以克苏鲁风格为基石,主打元素包括恐怖、神秘、超自然......” 克苏鲁风格在现代网文中不算新颖,但在这古代绝对能成为卖点,容铮相信孙掌柜的眼光,能识别出这是机会。 旧日支配者、神话生物、源质、浑沌、非凡者,外神...... 一个个新词冲击着孙掌柜的大脑,他意识到这类小说话本的新题材将会掀起一股热潮,这将是巨大的商机。 孙掌柜高兴不已,赞叹不断:“这类型的故事闻所未闻,有趣又精彩。”这书若是出版后放在店里卖,肯定吸引来不少客户,利润绝对可观,他必然不能错过这次机会。 事不宜迟,三人商量起细节。 孙掌柜:“这话本我看还没有写完,后面的故事要先写完再出版还是?” 容铮:“故事分为六部分,一部分为一册话本,可以先印刷这本手稿。” “好,但虽说故事确实精彩,但还不知道客户反响,所以目前打算先印刷两百本,看看情况,你们觉得如何?” 冯轩文大惊:“两百本?”新话本第一次通常是试印一百本,也就只有出名的话本写手,可以印两百本,人家名气摆在那,不怕亏本,他没料到孙掌柜对这手稿这么有信心。 “是的,容公子、冯公子,你们的书就放在我这售卖,店里收取成本费、售卖费等,加起来会占到总收益的两成。”他转向冯轩文,继续道,“你跟我们合作过,知道行规,通常我们要占三成的,现在我让利一成,价格是非常公道的。” 孙掌柜为了留住他们,给出了十分优惠的条件,这可是热门作者的待遇。 以他的经验,这书出版反响绝对不低,一定要留下,挣钱的机会务必抓住。 冯轩文朝容铮点头,“确实是,只有热门的话本才有这种优惠。” “那好,就放在这里试卖,我还有一个主意,我想将这个故事给到‘忘忧楼’的说书人,花钱请他传播这个故事。” 听了容铮这话,孙掌柜和冯轩文不明所以,怎么还将故事透露给说书人了,若是大家都去听书,那谁来买这书呢?他们一脸不赞同。 实际,这是一种营销的策略,通过说书人来给这小说打广告,让更多人知道,才能挖掘潜在客户。 容铮详细地跟他们解释一番。 孙掌柜更加惊喜了,这主意太好了,能吸引到更多人,他以前怎么就没想到呢?他觉得容铮很有才智,不是一般的读书人可比,不禁又高看了一眼。 这人有想法,有头脑,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老实讲,他都想请他来做事了。 他一了解,发现容铮竟然还没考过童试,他略有不解,但擅长社交的他,并没有刨根问底。但他觉得像容铮这样聪明的人,考上童生是迟早的事。 他认为容铮这眼界、这见识、这言谈,将来定是个人物,有意结交,交谈间,语气越发客气尊重。 “事不宜迟,我这就写契约,然后吩咐人抓紧印刷,五天后就能完成,你们到时来拿一本,跟说书人谈谈是否可行。” 签完契约后从书肆出来,冯轩文简直不敢相信,这话本被孙掌柜如此看重,不仅首次印刷数量大,而且分成可观,他现在都觉得自己在做梦。 他万分庆幸当日听完容铮的话,答应与他合作,这才有了写这个故事的机会。 容铮看他还处在震惊中,提醒道:“别高兴太早,我们需要看看销量。” 话是这么说,但二人都知道,孙掌柜开了那么多年书肆,自然练就了好眼光,就算不大卖,也不会差的。 第28章 猎杀狼 容铮眼见房子快竣工了,再次进深山,估计是今年最后一次到深山打猎了。下个月就得去学堂上课,去深山路程太远,很难有时间再去。 他翻山越岭,早已轻车熟路。 先搜寻狐狸的踪迹,很快就发现一只白狐,蹲守一天后,射杀了它。 走累了,他随意靠在一棵大树上休息,想事情间,突然,极其轻微的声音传入了耳中,若不是容铮习武耳力惊人,很难察觉。 他顿时警觉起来,不动声色地仔细分辨声音的来处,那是不远的隐蔽草丛处,一匹巨狼幽幽暗暗地盯着自己,狼头硕大,两眼眯缝着,正在伺机而动。 狼通常是群居动物,以团队合作的方式进行狩猎的,容铮心中一惊,开始仔细分辨附近还有没有其他狼协同狩猎他。 幸好,容铮发现只有那一头,对付起来胜算大。 很好,既然想狩猎我,那我就反狩猎了这头大狼。 他假装自己没发现,手握紧怀中的刀,靠坐着树若无其事地闭着眼,他要诱惑这头狼发动攻击。 良久,那狼见猎物全然不察,先缓步走来,眼神凶狠,露出锋利的獠牙,逼近人后猛冲扑向容铮,它要一口咬断这个人类的脖子。 然而容铮反应迅捷,翻身而起,抽刀刺向狼的眼睛。那狼猛地刹住,刀擦过狼侧。 气氛顿时紧张起来,一人一狼对峙着。 那狼见被发现,眼睛冰冷锐利,獠牙凶猛嘶吼起来,再次逼近容铮,发起猛攻,动作快如闪电。 习武之身的容铮,反应绝对不懒,他一个翻滚,便让狼扑了个空,同时反手抓住狼的尾巴,用力一拉,将狼狠摔在地,紧接着手起刀落,直插入狼的腹部。 狼被击中,痛得嗥叫,痛苦挣扎了很短时间,便无力瘫软在地。 容铮简单处理后,便将狼放到背篓。能狩猎到狼算是不错的收获,大部分猎户不会主动打狼,因为它们生性凶残,若是群居,就更难对付。 所以狼在市面上算稀罕物,这头狼那么巨大,卖给大户人家肯定能得价。 完整的狼皮是一种稀有材料,很受有钱人家欢迎,喜欢用狼皮来制作被子或褥子,保暖又美观,可当高档物品使用。 此外狼髀石十分珍贵,即是狼后腿骨关节骨头,传闻它具有神奇的辟邪作用,不仅可以辟邪驱鬼、驱噩梦,还能招财进宝,达官贵人喜欢收藏,放家里当高级摆设,彰显气派。 还有狼牙,品相好的狼牙价值也不菲,有人喜欢将它作为礼物孝敬高门大户的人家,十分有面子。 既然得了一头巨狼,背着还颇重,容铮打算赶快去镇子,想尽快出手。 他到镇子上的富人住宅区晃悠,找了一家十分气派的正要敲门时,里面出来一位公子,十七八岁那样,后面跟着亦步亦趋的小厮,那小公子略微发胖,衣着锦缎,一看就十分昂贵。 这位富家公子注意到门口的容铮,正要问“是有什么事”,眸光瞥到容铮背篓上的一头巨狼,十分惊讶:“这是你捕猎的吗?” 容铮点头:“正是。”顺势便问:“不知公子可否有兴趣,这头狼准备出售。” 那公子哥名叫黄毅,听到更震惊了,他打量容铮,发现面前人年纪跟自己应该差不多,长相颇为不俗,竟然能猎杀狼,那身手得多好呀。 狼是稀罕物,敢去猎杀的人很少,有钱也很难买到的那种呢! 听到容铮要卖狼,黄毅也不急着外出了:“要的,请进。”他年纪轻,对狼十分好奇,便邀请容铮进里面谈。转身吩咐小厮,“找管家来前厅,说有人要卖狼。” 黄毅一边走,一边赞道:“你这身手可以呀,那么大一头狼,你不容易捕猎吧?” “是费了一些功夫。”容铮见这位富家公子随和健谈,便笑道。 “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看着跟我差不多年纪呢。” “我姓容,单名‘铮’今年十九。” “那比大两岁,我叫黄毅,十七岁。容兄,幸会,幸会!” “叫我容铮就好。” 黄毅见容铮举止言谈间气度颇佳,不卑不亢的,对他印象极好:“以后你若再猎到狼,可以来我家,我家都收。”他家经商,家中不缺钱,多少头狼都收得起。 “可能没时间再打猎,下个月得去学堂读书。” “可是‘青云学堂’?巧了,我也在那读书。” “正是。” 镇子只有一间学堂,黄毅觉得他俩有缘,说话更热情了。 卖狼的过程十分顺利,黄府的管家见自家少爷跟这位猎户相谈甚欢,大有当朋友结交的架势,于是开的价比市面高一些,最后以一百两成交。 第23章 容铮见挣的钱尚可,便想着手上的白狐找人加工做成围脖,送给叶云。冬天围上,可暖和了,叶云近来脸色红润更精致了,这雪白的皮毛围在脖子上定然能衬得他矜贵无比。 他去成衣店秋韵阁,问周掌柜是否可帮忙加工,周掌柜听到一脸遗憾,再三确认是否真的不卖,还说能往上加价五两,奈何容铮只想用来给亲亲夫郎做围脖。 “那好吧,但加工的价格不便宜,八两怎样?” “好的。大概几天能完成。” “十天后来拿吧。你这小子对夫郎真是宠爱呀,这么舍得。”八两呢,有些穷苦人家,一年也不一定能省下八两,这人眼也不眨就愿意为夫郎花。 “那就谢谢周掌柜。” 回到家中,容铮将卖狼的事说了,并递给夫郎九十两。 叶云一听,眉头紧皱,那可是狼呀,十分凶狠的野兽,注意到容铮身上有很淡的血迹,顾不上害羞,上手就扒着容铮衣服,确认他有没有受伤。 “阿云,你这动手调戏我?”容铮见夫郎这是第一次主动地扒自己衣服,便取笑道。 “快让我看看,受伤了吗?”往日叶云听到这种话,会害羞地躲开,但现在他顾不上那么多了,太在意容铮了,尤其那点血迹,让他的心都揪得紧紧的,怕容铮被狼咬伤。 容铮见夫郎担忧的神色不减,便抓着他的手,道:“真没事,那血迹是杀狼的时候,沾上的,我没有受伤,别担心。”他用手抚着夫郎的额头。 “我害怕。”叶云鼻头酸酸的,第一次遇到对他那么好的人,他真的害怕容铮出事。 容铮揽过夫郎,好好安慰了一番,等夫郎情绪稳定了,再递过钱袋。 接过沉甸甸的钱袋,叶云妥帖放好后,还觉得不真实。 他们建房子花去一百两,现在容铮差不多又挣回来了,全家积蓄再次高达一百两,这,令人心中震惊的同时,又喜悦无比。 看着夫郎终于露出甜甜的笑容,容铮觉得赏心悦目。 嗯,以后得挣更多钱。 “我下个月就得去学堂读书,只能偶尔抽时间去后山近一点打猎。”容铮说着接下来的打算。 “嗯嗯,你好好读书,我会照料好家里的。”叶云一脸认真。 “我自然是相信阿云的。对了,小辰先不去学堂读书吧,他最近人开朗起来,让他在家里跟村中小伙伴玩玩耍。读书习字,我在家也会教他,等他有些基础再去学堂也不迟。” 容铮觉得留叶辰在家一年还是有必要的,叶辰自卑,若过早推他去学堂,不一定是好事,反而适得其反。再者他也希望小辰能习武一年,拥有强健的体魄,不容易被人欺负去了。 “听你的。”叶云乖乖应着,他觉得夫君做事总是非常稳妥,听他就没错。 见夫郎乖乖软软,容铮又起了逗弄的心思:“真的听我的?” 叶云正点头,觉得自己对夫郎还挺言听计从的呢,疑惑间。又听容铮道:“那我想亲嘴的时候,你可记得听话了,别躲着!” 这话又让叶云闹了个大红脸:他,他也不想躲,但容铮亲人时,总将他亲得喘不过气来才放开...... 容铮在外面看着稳重正经,但私下里就喜欢调戏夫郎。 第29章 兔子那么可爱 下午,容铮找建房的郑师傅商量,帮忙规整下新房的院子。 他家的院子设计得非常宽敞,他准备一半院子留着种菜种花,一半院子作为休闲区。在休闲区盖一个亭子,平时在院子吹风时,可以喝喝茶,亭子旁边移植一棵枣树,既可观赏又能吃上枣子。 院外加盖一个牲畜棚,容铮在考虑将来可能会买牛买马,事先预留下,即使以后不买,那就当个凉棚好了。 郑师傅一听,并不费事,一口答应这两天就加上。 谈完院子的事后,容铮绕去巡视菜地,蔬菜长势十分喜人,充满生机。 白菜长得最快,青翠欲滴,叶子嫩嫩的; 青瓜也不错,叶云早已用竹子交叉搭成架子,让藤蔓能顺着架子攀援生长,已经长出好几个形态各异的青瓜,有的直直的,有的末尾有点弯; 番茄还没成熟,枝头上挂着的像是小绿色的灯笼。 小葱最茂盛,一棵棵小葱整整齐齐肩并肩,绿意盎然。 容铮摘了大白菜和几个青瓜,还有一小把葱,回到家中时,叶云正在喂兔子,这些野兔有五六只,都是最近到后山打猎得来的。 笼子里,一只只肥嘟嘟的小白兔正津津有味地咀嚼着新鲜嫩绿的草尖,它们的三瓣嘴不停地开合,时不时用小爪子擦擦鼻子,模样憨态可掬。 容铮走过去,看了一会夫郎日渐白皙的脸,透着自然红润的光泽,叶云本就年轻,又长得太好,这么近都找不到一点瑕疵,这让容铮忍不住伸手掐了掐他的脸颊。 脸上有肉,光滑细腻,手感极好,捏起来真的好舒服。 叶云扭头,气呼呼地瞪着容铮。 容铮假装若无其事,垂眼扫过叶云的嘴唇,或许停滞了一秒,视线往上一寸,接着是鼻子,最后是眼睛,低声道:“小兔子怎么这么可爱!” 他嘴里说着兔子,目光却注视着叶云,声音如山间清泉,眼眸越发深邃。 叶云被看得脸颊通红,心跳加速,他侧头躲开容铮的视线,用手指戳着兔子的绒毛。 看到夫郎害羞,容铮很轻地亲了一下夫郎红红的侧脸。 叶云吓得一双美目紧张地四周看看,怕被人瞧见。 自家院子栅栏低矮,也就到腰际,有大人经过,都能看清院子的情况,保不齐有人路过刚好看见呢! 发现没人,心中舒了一口气,怕容铮再明目张胆地在外面继续亲,他连忙就跑进屋了。 日常调戏夫郎——今日份已经完成! 容铮看着急匆匆的背影,大声笑道:“今天我来给阿云做麻辣兔肉。” 叶云没有回头,但眼睛亮亮,很是期待。 他发现容铮在吃食上真的舍得花功夫,做的菜色香味俱全,加上不吝啬放油,总让人馋得流口水。他跟小辰经常胃口大开,吃得比以前多,人都长了不少肉。 容铮,选了一只最肥的野兔,剥皮后剖腹净膛,取出内脏,清洗几遍后,宰成大块,接着放料抓匀,腌制入味。 叶云等自己的脸温度降下来,就来灶房,在一旁打下手,清洗白菜和小葱,在案板上切好青瓜、姜丝蒜末等,装到碗里,方便容铮取用。 容铮热锅放油,放小盆兔肉倒进去煎至金黄,然后捞出备用。 再往锅中加入姜丝、蒜末、花椒、八角、茴香、香草等爆香,最后将备用的兔肉倒锅里猛火进行翻炒,加入适量的烧酒去腥,盖上锅盖焖一会。 容铮把控着火候,一段时间后,揭开锅盖,眼看收汁得差不多了,他把香葱倒入,简单翻炒均匀。 最后将热腾腾的兔肉出锅装盘,整盘兔肉色泽金黄,汤汁浓亮。 这会,叶辰从外面跑着回来了。 “容大哥,云哥哥,我今天跟王亮他们去河边上游摸鱼了。” 只见叶辰挽着一个小水桶,往上提了提,给容铮和叶云看里面装的三四条小鱼。 容铮一听有点担心小孩去河边不安全,边炒菜,边问:“有大人在场吗?” “王泽哥也在,他带着我们一起去的。” “那就好,不要往河水湍急的地方去,不安全。”他转头看看水桶里的小鱼,夸道,“小辰厉害,抓到鱼了,明天让你云哥哥给你做油炸鱼来吃。” 叶辰得到夸奖,脸上禁不住骄傲。 看到他得意的小模样,叶云好笑地夸赞了下,催他去洗手,准备吃饭。 叶辰这才拎着小水桶,往外走,他就是特地进灶房给他们看看自己的摸鱼成果的。 容铮今晚做了三个菜,一大碗兔肉,清炒白菜,凉菜拌青瓜。 “哇,好香。”叶辰洗完手便坐到桌子旁,闻着兔肉的香味,感觉很饿。 “开动吧,小辰多吃些。”容铮对自己厨艺还是挺自信的,他分别给叶云和叶辰夹了一块兔肉到碗里。 兔肉鲜嫩,又辣又鲜,回味香醇,越吃越上瘾,一家人都吃多了一碗白米饭。 晚上,容铮搂着香香软软的夫郎,说道:“房子再过十天就建好了,今天我去找郑师傅帮忙规整了下院子,留了一块地种植蔬菜之类。” “那咱们可以在院子种些青菜、番茄、辣椒的,明年地里都得种水稻,就没法种蔬菜了。”叶云很高兴,道:“种菜很好,能看又能吃,关键方便,在家里就能摘菜。” 容铮道:“自然好,随时浇浇水,好照料。” 至于明年田地里是不是种水稻,容铮尚未考虑清楚。他本人是偏向不种的,他不擅长种这个,没道理让夫郎一个人种十几亩地,那得多累人。 再说,他也舍不得,这好不容易将人养白起来呢!明年再看吧,反正现在也不急。 第24章 容铮继续说:“对了,咱们明天一家到镇子上逛逛吧,我带你们去茶楼听书。” 和叶云成亲两个月了,叶云基本都在村子里,容铮这次准备带夫郎到镇子玩玩,逛街购物、喝喝茶、听听书。 他心痛叶云以前小小年纪就做了那么多活儿,同时要顾着年幼的弟弟,担惊受怕地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十分不容易。 叶云年纪尚轻,该多出去走走,见识见识。 容铮还计划着将来要带叶云去更多的地方,看看外面的世界,陪着自己领略不同的风景,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听书?”叶云疑惑,以前哪有时间娱乐,所以不了解听书到底是听什么的。 “就是有说书人站舞台上讲话本故事,可精彩了,咱们到时边吃边听。” “听起来不错。”叶云眼里有期待。 “听完书,我们在镇子添置家具,放到新房子里。” “咱们现在住的房子有一部分家具,要搬过去吗?” 容铮想了下,现在住的房子有些家具挺旧的了,就没必要都搬过去,道:“咱们成亲时新买的家具就搬过去,其余的就不搬了,大部分还是需要重新购置。” 叶云觉得虽然花钱,但也有道理,而且现在家里积蓄充裕,便点头同意。 说着说着,二人逐渐困倦,伴随着蝉鸣声进入梦乡。 第30章 逛街听书 清晨,吃完早饭后,容铮收拾碗筷,让叶辰与叶云回房换衣服准备出发。 叶辰一会儿就换好出来了,今天他穿的是容铮买给他的白色锦衣,腰间束着青绫,清爽干净,他眉毛如剑,眼睛似黑曜石,面容稚嫩,最近在容铮的教导下,身姿挺拔,打扮起来像个小小公子了。 他今天很兴奋,昨天容大哥跟他说,今天会去茶楼听书,他从未听过,并不知道具体能听到什么,但小孩子嘛,总是对未见识过的事物充满好奇。 容铮觉得很欣慰,叶辰在往好的方向转变,精神面貌越发不错了,不再那么拘谨自卑。 这时,叶云也从屋内出来了,他一袭浅蓝色绸缎长衫,腰间系着剔透的白玉佩,衣摆处银色的流云纹路熠熠生辉,漆黑如墨的头发垂至腰际,头顶系着浅蓝色的发带,随风扬起。 五官精致,眉心一点朱砂鲜艳夺目,气质温雅如翩翩贵公子,好一幅赏心悦目的画面。 容铮想,那套长衫果然十分适合叶云,那会他在成衣店看到那衣服,脑袋中便浮现叶云穿起来时的样子,现在可算看到了。 所谓形貌昳丽,摄人心魂,就该是如此吧! 三人在村里出现时,引得村民频频回头。曾经瘦弱的叶云叶辰,脸色红润,穿着好看的衣服,一大一小都像镇上小公子了。 容铮与叶云站一起,那妥妥一对璧人。 之前有些村民看到容铮让叶辰挑水浇菜,还说容铮娶叶云,连带着接走小舅子,就想家里多一个劳动力,本来兴致勃勃想看叶云以后的笑话。 现在看到这三人,谣言不攻自破,人家过得其乐融融。 “容铮呀,你们穿得这么好,可是要到镇子去?”一些村民好奇问道。 “这不房子快建好,今天打算带夫郎与弟弟到镇子购置东西。”容铮回道。 “哦哦,这样呀,说到你们家的新房子,我前天经过还看了一眼,真的又大又气派。” “就是,可令人羡慕,以后住着肯定舒适。” “叶辰这孩子怎么好像壮实了不少。这孩子以前瘦瘦弱弱,现在脸色都红润了些。” “咦,到镇子买东西也用不着穿那么好,是去走亲戚吗?”有村民十分好奇,主要是这一家三口穿得实在太得体,不像只是去买东西。一些人说话直接,大大咧咧,也不怕别人嫌刨根问底。 容铮笑道:“婶子,是这样,到镇子买完东西后,想带着夫郎和弟弟到茶楼听听书。” “听书呀,这可是镇上的人家才有的娱乐消遣活动,容铮呀,你真是越来越出息了。” 容铮笑笑,礼貌地应付着路过村民的七嘴八舌。 三人是坐牛车到的镇子,先到达了主街,早市的主街熙熙攘攘,人潮涌动 ,容铮自然地拉住叶云的手,十指相扣,引着他往前走。 叶云看着身旁丰神俊朗的夫君,再瞧着交握的双手,耳朵微红。 容铮带他们逛了一会,给他们一人买了一串冰糖葫芦尝尝。叶辰喜滋滋地边走边吃,乖巧地紧跟在容大哥身侧。 叶云也小口地吃起来,粉色的舌尖舔着红彤彤的冰糖葫芦,容铮看得呼吸紧了一下,笑着说:“不给夫君尝一个?” 叶云一听,便往容铮嘴里递,后知后觉发现他这是在喂容铮吃东西,有点小害羞呢,他赶紧下意识看了一圈周围,发现大街上的人都没注意到他们的举动,才放下心,催着:“快吃!” 看着叶云难为情的样子,容铮觉得有趣,故意咬着不松口,直至叶云神色着急,将冰糖葫芦串往前推塞进他嘴里时,才放过叶云。 容铮带着二人到‘远景书肆’找孙掌柜。 孙掌柜拿了一本印刷好的话本递给容铮:“二百本已经印刷好,好不好卖就看接下来一个月,这本送给你。” 只见话本封面上写着《奇诡之界》,正是容铮与冯轩文合作出版的话本。 容铮谢过,想到叶辰和叶云用的写字工具还是自己用旧的,就在书肆给两人各买了一套,还买了一大沓纸张。 交谈间,孙掌柜知道容铮这是给夫郎和小舅子买的笔墨纸砚,一脸震惊。这写字的东西可贵着呢,普通的人家连家中汉子都不一定愿意供读书,更何况哥儿。 容铮这不仅让夫郎习字,还连带着小舅子也让读书,这得多宠爱夫郎呀! 叶云第一次进书肆买笔墨纸砚,才知道那纸张不是一般的贵,瞧瞧,那么一点东西就要三两多,以前就听过读书的花销能抵得上一年的收入,现在亲眼见证,虽然是给自己和弟弟买的,但也肉痛得很。 走出书肆时,他满眼感激,低声地对容铮道:“谢谢!” 容铮微笑道:“谢什么?你我是夫夫,叶辰是你的弟弟,也是我的弟弟。我们是一家人。” “嗯。”叶云心里高兴,容铮能眼也不眨地给他们置办习字的事物,对他们完全毫不吝啬,有这样的夫君,十分满足。 三人沿着主街,直走到拐角处,容铮侧身抬头一瞧,红色牌匾上写着扁扁的隶书字体“忘忧楼”,大门敞开着,偶尔有三三两两的人相互簇拥结伴进去。 容铮知道这是镇子最大的茶楼,便带着二人进去。 茶楼小二看到顾客马上殷勤迎了过来:“客官,三人吗?” “是。” quot;里面请!quot; 容铮走进大厅,抬目看去,茶楼分两层,一层中央架着说书舞台,舞台周围都是茶桌,分布紧凑,喧闹嘈杂,没有坐满人,但也十分热闹,大家品着茶,谈笑风生。 这里主打喝茶,也有酒,菜肴更是少不了,走近了一股热闹的人气混杂着酒菜香气扑面而来。 一个个小二两手端着托盘,在大厅内绕来绕去,应付着客人。 抬头是第二层,中部空,亭廊环绕,一个个小隔间整齐排列,用现代的话形容,那就是包厢。上面的人穿着普遍也比楼下的高档,看着像是老爷夫人小姐公子之类的富贵人家。 容铮三人在小二的指引下,从桌子中间通过,坐到了离说书舞台较近的位置,点了茶水和店里的特色菜肴:猪肘子、炒花菜、麻婆豆腐,还有一碟桂花糕。 “来,饿了吧?边吃边听故事。”容铮给二人倒茶,让他们趁热吃。 三人在主街逛了蛮久,现在也快接近中午,也饿了,便动筷吃起来,有滋有味。 第31章 话本宣传 忽然从中央舞台处传来了清脆的梆子声,吸引了大厅客人的目光,大家纷纷抬眸看去。 一个身穿灰黑布长衫的中年人走上了大厅中央的舞台,约摸四十多岁,头发梳得规整,夹杂几根银丝,他一手敲梆子,一手捋着胡须:“各位客官,今天的故事即将开始。” 众人一听,便逐渐降低交谈声,一会儿便安静了下来,大家饭也不吃了,放下碗筷鼓起掌来。 那中年人笑眯眯地微一颔首,四下致意:“今天,我们讲俊美书生宁采与孤弱女鬼柳倩的故事。” 众人一听,再次鼓掌,甚至有人吹起了口哨。 说书先生名叫严山,他再敲了一梆子,右手抬起往下压,等台下安静下来后,便开始娓娓道来:“故事要从书生宁采赶考途中误入鬼林开始讲起。宁采自幼读书刻苦,学识过人,长得面如冠玉,十六岁便考取了秀才,十八岁已是举人。这天,他自信满满赶赴会试,岂料,” 严山停顿片刻,眼睛扫视一圈后,看到台下客官们期待的神情,满意地接着继续:“途中遇到劫匪,宁采是一位儒雅的书生,哪里能敌,于是夺路就跑,劫匪紧追不舍。性命攸关之际,宁采跑得那叫飞快,他逃至一处树林,那树林云雾缭绕,竟似迷障,十分奇怪。但宁采哪顾得上,一头就扎进去。当他发现摆脱后面紧追不舍的劫匪后,发现自己已经找不到来处。” 第25章 三言两语,引得座下人入了境,交谈声都顾不上,兴致勃勃地认真听。 严山喝了一口水润润喉:“正当他苦于找出口的时候,前面白雾中走出一位容貌姝丽的女子,她身姿苗条,一头墨黑长发随意地披泻在肩上,一双凤目顾盼生辉......” 严山神态悠然,中气十足,声音抑扬顿挫,时而低沉有力,时而高亢激昂,让台下的客官们如痴如醉。 就连叶云与叶辰都顾不上吃了,神情专注地听着说书先生讲故事。 说到精彩处,台下一阵喝彩声,大家听得兴致更高了。 这位说书先生确实讲得好,看起来很受欢迎,若是他答应做广告,那效果应该不错。 良久,周围响起掌声,原来是一回故事已结束,大家放下碗筷茶杯,鼓起掌。 严山站起来躬身致谢:“多谢各位,今天就讲到这,且听下回分解。”说完就走到了台下。 容铮喊来小二,让他跟说书先生递话,小二收了赏银,答应得干脆。 一会儿,严山请容铮过去,容铮交代叶云他俩安心吃着,等他回来。 “听说你有好的话本推荐?”严山打量着面前的少年,瞧着年纪不大,样貌颇佳,气质不凡。 容铮拱手施礼,“是的,先生,在下容铮,这是我跟人合作出版的话本,想请你在这‘忘忧楼’说上一回。” “哦,我讲故事可是很挑剔的,不一定能看得上呢!”严山接过话本,说话不客气,他之所以愿意让容铮过来,只因容铮说,只要讲指定的话本故事,容铮会给他一两银子。 他在这楼里说书,一个月就三两,这若是能额外挣一两,何乐而不为呢。当然前提是话本不要太差,若是影响到茶楼的生意,老板绝对不答应,再者,他可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因小失大。 他让容铮坐下,拿过话本翻阅,一目十行。刚开始是漫不经心,然后神情专注,翻了一大半,停下赞道:“这,这故事竟然如此新颖,我闻所未闻。” 这可是添加了现代克苏鲁神话元素的,你当然未曾听过,容铮想。看着说书先生满意的表情,十有八九有戏。 “先生意下如何呢?” “可以尝试。但丑话说在前,虽然新颖,也怕客官们不买账,我会先讲几个回合,看看反响。”严山合上书,道, “小兄弟,你也知道我说书是需要顾及客官们的喜好的,到时若是受欢迎,我会将书讲完。”停顿片刻,注视容铮,直言,“若是不受欢迎,只能作罢。” 容铮自然理解,说书先生也需要积累口碑:“我还有一事,希望你在说书前和说书结束后,都提上一句,此话本在‘远景书肆’有售。” 严山第一次听这种要求,他讲的故事,或是来自百姓间的奇闻异事,或是来自他到书肆挑的受欢迎话本。从来没人像容铮那样,给钱给话本的,然后让提及一句哪里有售的话。 容铮见严山疑惑,知道这个朝代没有做广告的理念,便道:“我希望能让更多人知道这话本,这个故事尚未写完,若是卖得好,会继续写。实不相瞒,这次请求也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吸引潜在客户购买此话本,打开话本销路。” 严山顿时觉得这主意不错,给他打开了新思路。他想到如果这次帮容铮传播这个故事,那书若是卖得好了,那会吸引更多写话本的人来找自己,岂不是能额外挣更多? 谁又会拒绝挣更多钱的机会呢,于是他一口答应:“原来如此,我定会提这一句。” “那就有劳先生了,我在此谢过!” “你放心,既然收了你的钱,我自会尽力而为。” 容铮留下一两和话本,便起身告辞。 见到叶云与叶辰吃得差不多了,他便招来小二结账,带着他们离开。 路上,叶云一脸好奇,容铮也不瞒着他,简单说了这事。 “这样做的话,那话本会卖得好吗?” “暂时不知道,但试一试无妨。”容铮不敢打包票,“我们去看看新房子的家具吧。” 到了木匠家具店,老板见容铮这一家是要买一整屋子的家具,精明的眼睛大亮,这可是大客户,得小心伺候。 老板卖力推荐下,端茶倒水,殷勤招待,只为留住大客户。 “老板,你这里能送货上门吗?” “当然,客官,你买得多,我们能给你直接送到屋内,按照你的要求摆放好。” 他们挑选了合适的床、衣柜、桌子、椅子等一系列家具,老板在一旁笑得见牙不见眼。 结账的时候,老板一边打算盘,一边道:“客官,一共十两一百文钱,零头抹去,你只给十两就好,另外你在本店买的的东西多,给你送多一把椅子,所有的东西,都会在你指定的那天送货到家。欢迎下次光临。” 老板将账单给容铮过目,容铮看了没问题,就看向叶云。 老板正奇怪,只见叶云神情自若地从钱袋中拿出十两递过来。 他神色一惊,这是夫郎把持家中财政大权呀,这得多宠爱啊! 也对,这夫郎长得确实出挑,难怪,难怪! 第32章 新房入住 房子如期建好了,郑师傅的施工队干活非常靠谱,验房的时候,容铮连连称赞:“房子盖得很好,辛苦大家了。” “容兄弟,我们拿钱办事,定当负责。我们施工队的手艺,你绝对放心,一定住得舒适。” “信得过你们的手艺。”容铮在新房子各处都瞧了瞧,确实不错,壁炉和火炕都处理得如图纸般,甚至有些细节图纸没标明的,郑师傅也补充上了,该留空隙的地方也留了,建房子的垃圾已全部清理完。 容铮满意地结完账,郑师傅就领着手下的人走了。 门口有好事的村民围着那全村最气派的房子,好奇地张望,想进来瞧瞧。 容铮大方地敞开门,招呼着,让他们进来看看。建房子以来,村民都有意无意绕道过来围观,都好奇大房子里面的模样呢。 一群人呼啦进去,左看看又看看,称赞声不断: “这院子够宽敞,还留出种菜的地儿,以后吃菜可方便了。” “这是村长说到的壁炉吗?很气派呀,之前村长拿着你的图纸给我们讲正屋弄个壁炉冬天暖和,这一看,美观又实用。” “还有那火炕,我刚看了,也很好,我们家准备过几天也做一个,冬天睡觉会好过些。” “哎呀,这灶房太大了吧,十个人同时在那忙活位置都足够呢!” “包给施工队就是不一样,规整得明明白白,活儿干得漂亮,收拾得企企理理。” “我将来有钱也得找施工队,省心省事!” “你就算了吧,晚上早点睡,梦里什么都有。人家这房子一看就贵着呢!” 村民们越说越羡慕,住那么大的房子,那得多舒服呀。 有村民想跟容铮一家交好,以后有好处,好歹能沾点,瞧瞧容铮这架势,感觉将来定不会差。 “容铮呀,准备什么时候新屋进宅,有需要帮忙的吗?” “是呀,有用得着我们的,尽管说,别客气。” 容铮摇头,他不想大办,临近到学堂上课,他没有太多时间耗在上面。新屋自家人住得舒服就好,到时办三桌,请请邻居和长辈,暖暖房就好,“只简单吃顿饭,就搬进来。” “简简单单也不错,日子找好了吗?” “找好了。” 等送走了村民,容铮和叶云,还有叶辰,三人稍微打扫了一番新房子。 叶辰兴奋得提着小水桶,走来走去,这房子超大,院子尤其宽敞,他能撒着欢儿跑上好几圈呢!嗯,在这院子练武会很畅快! “感觉像是做了一场梦……”叶云嗓音低而飘地说道,他眼睛环顾四周,新房子是如此的大。 他从未想过自己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曾经跟小辰蜷缩在破破烂烂的柴房,担惊受怕,残喘苟活的日子,似乎是遥远的记忆了。可明明才两个多月而已。容铮对他各种的好,多到数不清。 容铮见叶云感触的神情,停下打扫的动作,走到叶云跟前:“我说过,会让你过上更好的日子的。”说完,亲昵地用手指点了点他的鼻尖,“村民都说你是我的小福星,娶了你,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 接下来三天,容铮忙着搬家。容铮让叶云收拾好东西放在一边,沉重庞大的物品,都是容铮亲自搬。 他们在新房子和旧房子之间来回了一趟又一趟,期间购买的新家具也送到了,容铮指挥着搬运小工将家具放到指定位置。 烈日当空,金色的阳光洒进书房的桌案上,容铮将笔墨纸砚整整齐齐地摆放好,书籍一本本地放到定制的木书架子上,他终于拥有了一间书房。他吐了一口气,以后早起读书不怕打扰到夫郎休息了。 收拾得七七八八了,肚子咕噜地叫了起来,他一边放下卷起的袖口,一边走向灶房。 第26章 香喷喷的饭菜从里面飘出,容铮更饿了。 “饭菜就要好了,你去洗手吧,顺便喊小辰出来吃饭,他躲在自个宽敞的房间不舍得出来呢。”叶云一边炒菜一边说。 “嗯,好。” 一家三口围坐在饭桌,互相看着彼此脸上满足的神色,不自觉笑了起来,从此他们就住在新房子。 吃完晚饭后,容铮说了下两天后,请长辈和邻居简单吃顿饭,暖暖房子的事,叶云自然没二话。 王张氏带着一家大小来了,放下随礼,是一斤五花肉、腊肉、鸡蛋,她打量着这气派的大房子,眼睛微湿,抓着容铮的手道:“容铮,婶子真的替你高兴,你越来越出息了。” 王泽看到自家娘亲还哭上了,连忙道:“娘呀,今天是大喜日子呢,你可得多笑笑。” 王张氏:“哎呀,我这真是,来,我先去厨房帮忙。” 一共开了五桌,村长、叶家族老,他们在叶云分家的时候出了力,再加上是村里说得上话的人,得请。 村长看着这大房子,拍着容铮肩膀:“好样的,这房子比我的大一倍,实在不错。叶云嫁给你,以后就等着过好日子。” 容铮笑笑,请村长上桌。 明哥儿一家也请了,叶云跟明哥儿交好,若是只请明哥儿,那不像样,虽说明哥儿的家人不怎么讨人喜欢,但也不是十恶不赦的人,就当给明哥儿面子。 话说回来,自从叶云日子越过越好,明哥儿一家饭前饭后都得聊几句,听说容铮还要继续读书,这以后若是考上了,那可就不得了。 于是明哥儿爹娘,就让明哥儿多多巴结叶云,甚至还让明哥儿带着妹妹一起找叶云玩,然而叶云根本不搭理那妹妹,后来那妹妹自觉无趣,才罢休。 明哥儿爹娘见此,知道交好容铮一家只能靠明哥儿了,对明哥儿好了很多,叮嘱他务必跟叶云打好关系,至于家中的活儿,也不一味让明哥儿做了,分出一部分让儿子和女儿分担。 再有就是请了新房子的两户邻居,以后容铮外出时,还是得指望他们能照应叶云和叶辰一二。 虽然只摆了五桌,但容铮很用心,提供三荤三素。 这一顿宾主尽兴,大家纷纷举杯说着恭喜的话语。 第33章 释怀 这头热热闹闹,叶大伯一家过得就不是滋味了,随着容铮在村里的名声与日俱增,还提供了壁炉与火炕的法子,大部分村民对容铮的看法大大改观,连带叶云也是一顿夸赞。 自从叶云嫁给容铮后,容铮那挣钱能力与日俱增。短短两个月,先是大办婚礼,现在又建了全村最气派的房子,这叶云绝对是福星,以前都没见容铮这么能耐的,现在真的今非昔比,绝非池中物。 村里的人传着传着就说叶云是福星转世,旺夫得厉害。同时,免不得一顿奚落叶大伯一家子: “那叶家大伯一家真的没这气运,有叶云这福星在,他们家都起不来,我看他家就是烂泥扶不上墙。” “瞧瞧吧,虐待福星,招致报应了吧!” “就是,上次要债的不是打了叶耀一顿吗,听说腿给打出毛病了,走路都一瘸一瘸的。” “那叶宝也是,给地主小儿子当妾去了,叶力强(叶云的大伯)和陈桂花真狠心,那可是亲生女儿,为了不卖地,一顶小轿就送去地主家了,当妾可是一辈子被瞧不起。” “所以呀,虐待人的事做不得,他们一家子的下场多惨。” ...... 村里一些大婶平时就看不惯陈桂花那尖酸刻薄的嘴脸,洗衣服的时候,张口就说,完全不给她面子。 陈桂花气得摔洗衣盆,大吼大叫,然而根本没人搭理,照说不误。 叶大伯在村子里也受气,以前交好的村民,见着容铮日子越过越滋润,有心巴结,都与叶大伯保持距离,不乐意跟他说话了,觉得这人歹毒,虐待亲侄子,还霸占别人的财产。 这一家子在村里受尽冷言冷语,回到家中,便互相指责撒气。 叶耀这伤了腿,做不了重活,叶宝嫁去地主家后,对爹娘心灰意冷,都不愿来往。 叶大伯指着陈桂花大骂:“就是你这妇人,虐待侄子,现在害得家宅不宁,你满意啦?” 陈桂花大声回嘴:“你这虚伪的废物,霸占叶云家的钱时,你最积极,打叶云叶辰的时候,你吭过声吗?假仁假义,最坏就是你。” 她指着瘸着腿的儿子愤愤不平,“就是你,当日不愿意给钱还债,才让儿子被打断腿,我跟你拼了。” 两人互骂完,就大打出手,叶耀看不下去,过去拉架,然而爹娘都打得上头,狠狠将他推倒在地。 这样的场景几乎天天上演。 左邻右舍经常能看到听到这家人全武行上演,嗑着瓜子津津乐道。 此时叶云正在灶房烧火,夫君则熟练地挥着锅铲炒菜。 今天明哥儿跟他提起叶大伯一家终日吵架打架的事儿了,听到那家人现在永无宁日,本该高兴畅快,可不知为什么,心里有点堵。 这一家子对他和小辰非打即骂,可恶至极,他痛恨过这一家人,但随着跟容铮在一起后,日子过得那么平静舒心,那股恨意在逐渐散去。 恨意没了,但好像还有东西落在了心里。 过去痛苦的经历依然像一根无形的绳索,将他捆绑着,他心底有着隐隐的惶恐,让他总担心这一切不过是一场梦,如镜中花水中月。 实际,他跟小辰一样,那几年遭受虐待的岁月,终究给他留下了心理创伤,他焦虑不安、缺乏安全感,只是他毕竟十七岁了,情绪不像小孩子那样外露,懂得去掩饰。 然而容铮跟他是夫夫,怎么可能毫无所觉呢!所以容铮总会有意无意地跟他亲昵,想尽办法对他好,慢慢地牵引着他从阴影走出。 如果一个人不能释怀过去,就无法走向未来! 容铮注意到叶云手上不停往灶口添柴,有点走神,问道: “我亲爱的夫郎,在想什么事呢?” 叶云眼眸明亮:“想你。”说完便羞红了脸,“我将菜端出去。”他赶紧远离容铮灼灼的视线,心里想:有你真好! 被独自留在灶房的容铮:夫郎怎么撩完人就一走了之...... 今天是叶辰的生辰,容铮做了一桌子丰盛的菜。 饭前,叶云将自己亲手做的一双鞋子送给叶辰,看着小辰精神抖擞,再也不见曾经的无精打采,他眼睛发热,摸着小辰的头:“小辰,生辰快乐。” 叶辰小脸笑得如花:“谢谢云哥哥”。 叶辰过完这生辰就八岁了,容铮跟叶云商量一家三口在家中庆生。 一来是村子贫困居多,很少大办生辰宴,高调的事做多了,会惹人不满。 二来现在小辰玩伴不少,可不能让小辰太过不合群。 容铮将一个长方形锦盒递过去:“小辰,生辰快乐!这是我送的,瞧瞧喜欢不?” 叶辰打开盒子,发现里面是一把小短剑。 这把剑由纯铁铸成,剑身薄如蝉翼,青光闪烁,剑柄处刻有一颗金色的星辰,熠熠生辉。 “这把剑好漂亮!” 叶辰惊喜不已,他伸手拿起,短剑轻盈而灵活,十分趁手。 容铮最近已经教导叶辰挥剑的基本动作了,但目前是用树枝代替。他觉得叶辰非常有练武天分,年纪小小,领悟能力颇佳,最关键的是,叶辰对于武术的热爱和坚持。 兴趣是第一驱动力! 容铮起初虽想让叶辰继承自己的武功,但他从未想过强迫,若是小辰表现出不喜欢,他是绝对不会强求的。 但若小辰热爱,他也定会倾囊相授。 看着小辰激动的神情,叶云在一旁欣慰,这剑是容铮亲自设计,找打铁匠订做的,花费五两银子。他听到这价,觉得太贵重了,然而容铮说:“小辰有天赋,练武还勤勉刻苦,这是他应得的奖励!” 容铮见叶辰爱不惜手:“你现在还只能用树枝练习,等你以后通过了我的考察,才能真正用这短剑。” “嗯嗯,谢谢容大哥,我会努力的!” “希望将来我们的小辰如星辰般璀璨夺目!”容铮俯下身,看着叶辰的眼睛,真诚地祝福。 叶辰用力地点头,他不知道的是,这把八岁生辰得到的利刃,在未来的岁月陪着他经历生死,勇往直前。 谁又能想到,那个曾经怯懦自卑的小孩,将来会有一天封狼居胥! 睡前,容铮将找人做好的纯白围脖送给叶云:“猎狼那会,也猎到了白狐,我想着快入冬了,找店铺给你做成了围脖。” “我也有礼物?” “当然啦,”他将围脖展开,仔细地给夫郎围上。 狐狸皮毛雪白,柔软暖和,裹在叶云脖子上,越发衬得他脸蛋儿精致好看。 叶云低语:“白狐怎么不卖掉,这可值钱。”那可是能卖到二十多两呢,容铮却花钱做成围脖送他,他心中感动不已。 第27章 “钱哪有讨夫郎开心重要。”容铮拉着叶云照镜子,轻声道,“喜欢吗?” 叶云眼眶红了,点头:“喜欢,谢谢夫君。” “开心点,这都是真实的,不是梦。” 那一刻,叶云埋在内心深处的阴霾仿若被阳光驱散,眼泪瞬间决堤。 那些如履薄冰的日子,哪怕远离了,依然如枷锁般架在他心灵,让他想起就忐忑,难以安宁。 现在枷锁被霎时卸下了,叶云崩溃地扑进容铮怀里,哭泣不已。 “忘了吧,那些人跟你再无关系了。”容铮一下一下地轻轻抚着叶云的长发,“有我呢。” 就让过去的噩梦,烟消云散吧! 第34章 学堂读书 转眼就到了去学堂上课的日子,学堂上课时间是早上辰时,即八点,下午三点下学,之后学子可选择留下继续自习。有些学子嫌来回路程远浪费时间,就会交费直接住到学舍。 容铮并无此想法,他认为每天走路能强身健体,所谓生命在于运动,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健康的体魄才能支撑高强度的读书任务! ......扯淡,他只想与亲爱的夫郎日日相见。 早起先去挑水浇菜,最近不用小辰挑水了,已经开始教他剑术的简单动作,当然小辰目前以树枝代剑。 从地里回家,夫郎已经将早饭做好,容铮吃过后便进房换衣服。 叶云从外面进来时,看见桌上的腰带还没系上,走过去拿起,手环绕过容铮的腰,仔细地替他系好,手指灵巧地打好结,最后用手轻轻抚平衣服的皱褶,整理好衣袖。 今天是夫君要去学堂读书,穿着可要得体呢! 叶云的身高刚到容铮的嘴巴处,此时眼眸低垂,纤长的睫毛遮住了眼睛,专注地替容铮整理着衣服,动作自然......才怪,容铮已经看到夫郎红透的耳朵。 第一次被人伺候穿衣,容铮的俊脸漾着从心底发出来的笑意,他十分配合地张开双臂,方便夫郎动作。 夫郎首次替人更衣,难免生疏,但做得认真,贤惠十足。 容铮心里痒痒的,就像有一只小猫用柔软的爪子轻轻抓着心弦,让人动心不已,他俯身凑近夫郎红彤彤的耳朵,轻咬了一口,伸手揉了揉夫郎的脖子,然后松开手,情意绵绵地低语:“谢谢夫郎,替我整理衣衫。” 耳朵与脖子的触感是如此明显,尤其耳边响起的声音低沉又惑人,一刹那,叶云一阵颤栗,随即浑身酥酥麻麻的,他都不敢抬头了。 好一会儿,容铮的穿着才被收拾得整整齐齐,告别夫郎,便出发到学堂去。 普通人步行要近两小时,但他习武,轻功加上快走,一小时都不用。 学堂早已稀稀落落坐了不少书生,容铮正找着空位,一道声音响起: “容兄,这边,跟我一起坐。” 原来是上次卖狼时遇到的那位公子黄毅,他坐在靠后的位置,兴冲冲地朝容铮挥手。 容铮走过去坐下后,黄毅就说个不停: “开学三个多月了,你怎么现在才来上课?” “家中有事要处理,所以就这个时候来。” “我们真的很有缘,对了,你明年下场考童试吗?” “要下场的。” “那太好了,咱们可以互相结保!” “嗯,可以。” ...... 黄毅是话痨,吱吱喳喳说个不停。 容铮对黄毅的印象很好,是一个乐观开朗的大男孩,为人十分热情。身边有如此有趣的同学,读书的日子也不至于太过无趣! 说到“互相结保”就要提到童生考试前,三个必要的环节。 第一个就是“乡里举保”,这个由村长和邻里作保,确认考生的个人信息准确,包括年龄、籍贯、体貌特征、三代履历等等情况。 第二个环节就是考生需要找与自己一同参加考试的四个人,五个人互相结保。这个环节是为了进一步完善“保结制度”,防范应试考生与乡里邻右串通作弊。 互结的五人需要互相保证无冒籍、匿丧、顶替、身家不清等问题,若有其中一人情况不实,五人均不得应考,若是考试过程有人作弊,便要五人连坐。 最后一个环节,考生需要找到本县的廪生(廪生即名列前茅的秀才,每月能领到官家发的米粮,这个朝代是县里前五名的能成为廪),现在放宽了限制,找不到廪生,可以让所在学堂的夫子作保,证明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全都属实,如此才算有了考试资格。 这时,赵夫子走进教室,大家瞬间安静下来。 “所谓温故而知新,讲课前,我先抽查背诵,点到名字的站起来。” 他站在讲台上扫视一圈,注意到容铮来上课了,视线停顿片刻。 “不要点我名,不要点我名。”黄毅头皮发麻,昨天他顾着玩,忘记背书了,注意到夫子视线正落在自己座位处,吓得头皮发麻,就怕点自己的名,紧张得闭眼小声祈祷起来...... 容铮注意到他那抗拒的姿态,心里一阵好笑,这人简直活宝。 “容铮,你来背诵《圣谕广训》。” 听到赵夫子点了容铮的名,黄毅抬手擦了擦额头不存在的汗,轻呼一口气。赵夫子一天只抽查一人背诵,今天可算混过去了。 容铮淡定地站起来,语速均匀,发音得当,一字不落,如行云流水般顺畅,没有任何滞涩。 他每天都有给自己制定读书计划,包括誊抄、背诵、读诗、做文章等,《圣谕广训》作为县试第二场考试必考内容,他重点背诵了很多次,早已滚瓜烂熟。 “背得很好,但关键是理解,你讲下你的看法。” 读书重在思考和理解,死记硬背不可取。容铮自然明白这个道理,学习的时候就十分注意,于是应答自如! 容铮说完后,赵夫子非常满意,看来容铮虽然前三个月没有来上课,但没有懈怠,孺子可教也! “理解透彻,坐下吧。”扫视一圈,道,“今天给大家分析这篇经文。” ...... 中午休息时,容铮拿着自己近日写的策论,恭敬地向赵夫子请教。 赵夫子为人严肃,但对待好学的人颇有耐心,他接过容铮的文章,看了一眼,然后他惊讶了: “你的字体彻底改变了!!!苍劲有力,飘逸灵动,颇有大家风范!” “学生自三年前多次童试失败后,便痛定思痛,首先就是立志练字,对不少名家字帖,揣摩过一番。” “很好,观你这一手漂亮的好字,就知道你学习上不曾懈怠,勤勉有加。” 要改变以前的风格,写出堪比大家的字体,那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得长年累月,看来容铮这次考取童生功名的决心极大!赵夫子想......其实想多了,那一手好字得归功于他未穿越前自小练字的基础,所以才能三个月左右练出既符合这个朝代主流又具有个人风格的字体。 赵夫子开始认真阅读起来,心中被震撼填满:“写得很不错,思维开阔,立意鲜明,分析到位。但这里有点美中不足,”他的手指点在文章一处,“这个事例不够典型,要紧扣当下的情况来分析。” 经赵夫子这一指点,容铮发现自己写文章的思维不自觉地偏向现代,重点没放在当下朝代的时事政治风格上,导致使用分析的例子没有足够吸引力。 不同的朝代,施行的政策理念可能极不相同。来学堂读书是对的,有夫子帮忙指出不足,自己才能清楚短板,并尽快弥补。 离考试只剩半年不到,要将时间花在刀刃上。 容铮谢过夫子指点,虚心受教。 赵夫子见他态度恭敬,继续:“总体而言,你这篇策论文分析角度独特,逻辑严密,这是十分难得的。后面你重点关注时事,这样才能对典型实例信手拈来。” 后来容铮又请教经文、诗赋的问题。 赵夫子都仔细讲解,讨论间,对他更加刮目相看,感觉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看来,家中巨变后的三年,这少年成长了很多,思考问题的层次今非昔比。 ......请相信你的感觉 最后,语重心长: “容铮,你变了很多,三年前的你沉默寡言,心中又有点傲气,做学问深度不够,现在的你,进步明显,好好备考,今年的机会很大。” “谢谢先生夸赞,学生定当努力。” 第35章 话本大卖 这天,是陈主簿家小女儿陈语玲的生日宴,陈主簿疼爱小女儿,替她在家举行一场小型生日宴。 陈语玲邀请了闺中好友来家一聚,于是陈府院落中,七八个打扮贵气的年轻姑娘、哥儿在亭子里嬉戏笑闹,他们一边吃着瓜果点心,一边交谈。 一个穿着湖绿色裙子的圆脸姑娘说道:“语玲,过了这生辰你就十六岁了,你爹娘要给你说亲了吗?” 陈语玲回道:“没那么快,我娘舍不得让我那么早嫁出去,说要多留我两年。” 第28章 “真好,嫁人了就要操持家中事务,每天要顾看的事特别多。”那是一位已经嫁人的女子,抱怨着,“管家真的好累,我现在连话本都没时间看了。” “提到话本,前段时间我去‘远景书肆’,孙掌柜极力推荐我买了一本话本,嗯,叫什么呢,”陈语玲托腮努力回想着,好一会儿,“对了,叫《奇诡之界》,我这些日子忙着呢,还没看!” “什么,你竟然买到这个话本?”一个身穿蓝色长衫的哥儿惊讶破音,他连忙问道, “能先借我看看吗?我昨天跟我哥哥去‘忘忧楼’喝茶,听说先生说的就是这个话本,可精彩了,可当天只讲了三个回合,我和哥哥恨不得马上知道下文,立即就去说书先生提到的书肆,想买这话本看结局,哪知道卖光了,要等五六天后。” 陈玲:“那话本真如此精彩?” 又一姑娘插话:“真的,真的,我买回去看了,设定十分新奇,主宰世界的旧日、神话生物、普通人变异获得神奇力量成为非凡者......”她一股脑地介绍这话本,最后总结,“天呐,这绝对是我看过题材最新颖的话本。”停顿片刻,她一本正经,“只要你跟我一样‘赞美月主’,我们就是好朋友!” 然后好几个人附和: “赞美月主!” “赞美月主!” “赞美月主!” 这话本的主角就是‘月主’,话本中反复提及,这句口头禅是容铮着重叮嘱让加入到话本中的。 很多姑娘、哥儿看完或听完这话本,对主角都十分喜爱,圈子里渐渐就流行起来,每当谈起时就会自豪提一嘴“只要你跟我一样‘赞美月主’,我们就是好朋友!”,以表明自个已经看过这话本。 陈语玲听得心痒痒的:“那我可得先看看。”转向之前找她借书的哥儿,“乐哥儿,我估计两天能看完,到时再借你。” 乐哥儿眼巴巴道:“那说好了呀,超好看的,连我家那位觉得话本子俗气的大哥听完后,都好奇想看呢!” 姑娘们又开始下一个话题交流~ 第二天下午,从学堂下学回家的陈语玲哥哥陈语杰,看到自家妹妹靠坐在椅子上专注地看话本,连自己进来都没察觉,便放轻脚步走过去,大喊一声:“小妹,在看什么呢?” 陈语玲正看得入迷,被这叫声吓了一大跳,拍着心口平复,埋怨道:“看话本呢,干嘛吓唬人!” “《奇诡之界》”陈语杰看到话本的名字,念了出来,“咦,这话本名字倒是新奇。” “哥,我跟你说,可好看了,里面描绘了一个超级新奇的世界,闻所未闻呢!”陈语玲已经看了一大半,完全舍不得放下,只想赶紧看完。 “话本有什么好看的,又是什么才子佳人的?” “不是,这次的话本完全不一样,算了,你也不识货。” 陈语杰见妹妹一脸迷住,便伸手拿过来看了几页,然后......真香,又接着翻了几页,陈语玲在一旁着急道:“不是只看一会儿吗,赶紧还我。” 陈语杰正看得入迷,哪里肯还。 就这样,两兄妹开始了抢话本大战! 有一天,午间休息时,黄毅跟容铮八卦起来了: “容铮呀,你知道吗,最近学堂竟然有人私下谈论起一本名叫什么《奇诡之界》的话本呢,都说内容如书名一样写得新颖奇诡,‘远景书肆’都卖脱销了,也不知是不是真有那么好看,连我那表弟都在那神秘兮兮地说什么‘赞美月主’。” 想起还没介绍自个表弟给容铮认识,“对了,我表弟叫陈语杰,是隔壁林夫子的学生,迟些介绍你们认识,咱们仨考试前互结。” 容铮听到熟悉的话本名字,神情略微古怪,本来预期会卖得不差,没想到连学堂都谈论起来了,这超出预期的销量可观呀! “那好,到时再找多两个人。” 黄毅没注意到容铮的神情,见容铮没接话本的话茬,以为容铮一心只读圣贤书,也对,容铮这人文章写得厉害得很,赵夫子好几次将他的文章拿出来表扬。 有这样一位学霸在旁边,黄毅感觉压力山大。 又见着容铮在说话间的那么一会儿,已经看完一篇经文,这...... 比你优秀的人,还比你更努力! 黄毅被刺激到了,也不纠结八卦话本的事了,凑过去诚恳问道: “容铮呀,快给我讲讲你写文章的诀窍。” 容铮觉得这没什么好藏私的,能帮到人是好事,便放下手上的书,耐心地跟他分享自己写文章的方法。 黄毅听完大赞方法不错,豪气道:“兄弟,谢了,明天请你到‘悦凤楼’吃饭,叫上我表弟,让你俩认识认识。” 又一个月,容铮和冯轩文一同被叫到‘远景书肆’,孙掌柜笑得满脸褶子,拿着簿子给他们算盈利分成:“这次话本目前卖了近四百本呢,史无前例的话本销量,除去成本,一共盈利一百两,我这占两成拿走二十两,剩下的你们的。”说着递过钱袋子。 这朝代纸贵,在一个镇子上能买得起话本消遣的人不多,所以能卖出四百本已算畅销。 容铮当面打开钱袋子,点清了数目,笑道:“合作愉快!” 一旁的冯轩文还在震惊中,这,竟然比以前热门的话本还卖得多了近一倍,太难想象了。 孙掌柜笑道:“之所以这三个月不到卖出那么多,多亏了容铮找的茶楼说书先生推广,以前来买话本的大多是姑娘、哥儿,现在一些汉子都好奇来瞧瞧呢。” 转向容铮,语气遗憾,“若不是知道你在读书准备考试,真想招你来做事。” “谢谢夸奖!” 孙掌柜问:“对了,下一部话本准备什么时候,很多人来问接下来的故事。” 冯轩文回过神:“我跟容铮一早商量好了,正在写,预估下个月中旬能带来这里给你过目。” “那就太好了!” 离开后,二人按照约定好的三七分成,分了银子,容铮拿了二十四两,冯轩文拿了五十六两。 冯轩文递过二两道:“这是之前借你的一两,还有你给说书先生的一两。” 容铮也不推辞,接过。 冯轩文郑重地拱手施礼:“容铮,真的感激你,你不知道这笔钱对我而言意义重大。” 他眼眶发红,“家母长期遭受病痛折磨,可惜家里弟弟妹妹众多,勉强吃饱,根本不够钱给家母治病,只能靠吃便宜的药缓解,效果甚微。家母担忧家中负担,偷偷忍着,不愿说,可家里人都知道,但却无能为力,借亲戚的钱都没还完,借无可借。只能都假装不知道!”说着声泪俱下。 容铮听得震惊,他才知道冯轩文家里不是一般的困难,安慰道:“现在可以给你娘亲找更好的药治疗了,会好起来的。”伸手拍了下他肩膀,“若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我会尽力而为!” 他觉得冯轩文这人值得深交,为人正直,有孝心,懂感恩,是个有担当的人。 冯轩文再次拱手道谢。 第36章 院落诗意 十一月多了,外面雪花纷纷扬扬,如同羽毛般轻盈,漫天飞舞,空气中弥漫的气息虽冰冷,却让人感到清新。 容铮正坐于书房的窗前,执笔作诗,这是夫子布置的作业。 他之前并不擅长写诗,但得益于穿越前背诵了不少诗词,加上原主记忆,做出的诗勉强可以,不突出,但也不差。 赵夫子对他诗作的评价是:“足够工整,中规中矩,但缺少神韵,还不足以打动考官。”他建议容铮多多观察日常生活,有灵感及时记下来,应用到诗作上,然后斟字酌句想办法将意境提高一个层次。 这是一种以小见大的思路,相比起写那种辞藻华丽的诗作,对于容铮而言,会好入手一些。 他毕竟没有很深的文学功底,要像李白那样写出“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的唯美诗作,简直天方夜谭。 也曾想过是不是直接照搬背过的诗,但瞬间就否决这种想法,若直接照搬,不幸遇到雷同的,这根本说不清。 古代考试抄袭视为作弊,会被禁考,甚至还会被拉出去游街示众,惩罚可是相当重的! 所以容铮想着还是务实些,在练习写诗上多下功夫,勤能补拙。 冥思苦想间,他搁下毛笔,抬头望向窗外,入眼的是院子里栽种的梅花,在皑皑白雪的映衬下,梅花花苞淡红,像一个个小绒球,显得娇嫩欲滴,含蓄而清雅。 本来因缺乏作诗灵感而产生的一丝烦躁,在看到此景后,渐渐散去。 脑中浮现背过的诗:“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哎,想起别人的诗倒是比自己作诗来得容易,容铮低叹。 那两棵梅花树是叶云专门弄回来的,想让容铮学累后,抬眸能观赏到梅花,以便缓解学习压力和疲劳。 第29章 他看着容铮天未亮就在院子打拳舞剑(树枝),然后到书房看书写字,从学堂下学回来吃完晚饭后,继续挑灯夜读,日复一日。不禁心疼夫君读书辛苦,想为他做些微不足道的事,好让他心情舒畅些。 容铮观赏了一会梅花,见思路依然滞涩,索性走出书房,步入院落。 叶辰正拿着树枝在雪中练剑,初学不久,动作显得有些笨拙,招式不够流畅,但这小孩树枝挥得非常投入,未曾发觉走近的容铮,他重复了一遍又一遍,树枝在他的手中变得越来越听话。 面庞虽稚嫩,动作也尚不得要领,但神情严肃,架势十足,看来熟练掌握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容铮站着看了一会,并未打扰,他转身走向院子的凉亭中。 温雅的夫郎穿着厚厚的棉袍,颈上围着毛茸茸的雪白围脖,埋头静坐着,手中针线翻飞,专注地做衣服。容铮本不舍得夫郎费眼睛做衣服,提过可以买现成的,但夫郎坚持要亲自给容铮做一套衣裳。 石桌上正煮着热茶,茶壶中咕嘟咕嘟地蒸腾,热气在空中飘升缭绕,茶香四溢。 听到容铮的脚步声,叶云放下针线站起来,斟了一杯热茶,道: “可是学累了?” “嗯,休息一下。”容铮走上前握起叶云的手,“手都凉了,天冷,怎不在正屋做针线?里面壁炉还烧着,比较暖和。”然后抬起一只手轻轻触碰夫郎越来越光滑的面庞,替他整理被风吹乱的额发。 “想在院子里看看雪。” “那注意别着凉了。” “会的。”叶云坐下,“夫君,叶大夫问我可否愿意跟他出诊,你觉得呢?” 容铮有一晚黏着叶云,将他亲得晕头转向、眼尾发红、眸中含水时,非要让他在二人独处的时候,喊“夫君”,要不然就得接受这亲嘴惩罚。之后叶云都记着,开始还会羞红脸,现在逐渐习惯。 最近叶云在容铮去学堂后就会到叶大夫处跟着识别药草,跟着容铮习字小有成果,现在基本能看懂药方上的字了,了解一些简单病症,需要配什么药,平时在一旁打下手,还会学煎药熬药,日子也颇为充实。 叶大夫以前就同情叶云的遭遇,加上看他现在识字不少,主要是免费给他打下手,容铮还送了不少礼来呢,自然很乐意教他。自家儿子已经到镇子上医馆行医了,所以也不怕叶云学到自己的本事抢饭碗。 昨天叶大夫见叶云实在好学,忍不住问:“你是否愿意偶尔跟我出诊?” 叶云一听激动不已,下意识点头,想到自个是哥儿,还已嫁人,便问:“村里看病的人会......”有意见的吧? “哼,他们要不想看,就到镇子医馆找大夫瞧好了。”叶大夫冷哼,一听叶云未尽的话语便知他的担忧,整个村子只有他一个大夫,村里的人小病小痛都不会到镇上医馆看,路程远不说,关键是医药费老贵了。 他是大夫,所谓医者仁心,治病救人的事,怎么还能计较起性别呢,对于哥儿学医思想上还算开化。 “谢谢叶大夫,那我回去问问容铮。” “嗯,问问也好。”这个时代以夫为天,叶大夫见云哥儿几乎每天都有时间来学医,都要忘记他这是嫁人了的,但在他看来容铮那小子定然会答应。 这人不是一般的宠夫郎,不需要叶云操持地里的活儿,还为了让叶云能来学医,直接塞来一只大山羊呢!他当时假意推托,还被家里老太婆看出来了,将他说了一顿。 叶大夫小声辩驳:“接受了赠送,既能让容铮安心,也能让小孙孙喝到新鲜羊奶,一举两得。再说,我收了山羊,定会好好教叶云......” 最后在媳妇瞪视下,渐渐消音。 果然,叶云一提起这事,容铮十分赞成:“自是好事,多去实践才能积累更多经验。但现在天冷,出门注意保暖。” “我会的。”叶云开心地拿起针线埋头继续做活儿。 容铮端起茶杯,热茶下肚,暖意立即传遍全身,颇为惬意。 举目欣赏雪景,院落一片祥和温馨,他心神一荡,灵感迸发,起身回到书房,执笔细想,很快诗句跃然纸上,一气呵成。 第37章 互结风波 上课前, 容铮将自己的诗交上去给赵夫子。 赵夫子看完一遍再看一遍,称赞道:“很好,很好,你的诗写得越发向上乘靠近了。”他指着一处,“这里梅花这句,可以修改一个字,嗯......” 他沉吟好一会儿,“对,改成‘闹’字,这样意境更高一个层次,朴素而有韵味。” 容铮低声读了几遍,说道:“夫子厉害,这个字用得极妙。” “是你的诗本来就写得好,我这给你修改一个字只算锦上添花。” “这首诗你愿意留在咱们学堂吗?”见容铮疑惑的神色,补充道,“学堂最近在翻新墙壁,我们几位夫子就想,在上面题一些诗,点缀一番。我看你这首诗作,语言朴素,但神韵十足,便想着可以将它题写在墙壁上。” 容铮恭敬施礼:“这是我的荣幸!” 赵夫子甚感欣慰,他觉得今时的容铮,才学过人,在接下来的童试中能角逐案首的位置。 之前学堂最看好的学子是隔壁林夫子教的许棋,赵夫子自然更偏爱自己的学生的,他对容铮寄予厚望。 上课时,赵夫子拿着容铮的诗作为好的范例,再次赞扬了一番。 黄毅羡慕不已的同时,又感心情复杂。 旁边坐着一位学霸,身为学渣的他表示鸭梨山大。 更何况,学霸读书还非常勤奋,哪怕休息时间都不忘多翻几页书,对不擅长的地方尤其下功夫。 有一次中午休息吃饭,容铮突然停下筷子良久,黄毅好奇问:“怎么不吃了?” 容铮突然道:“我想到那诗最后一句该怎么改了!” 原来容铮吃饭的时候还在斟酌怎么修改自个有问题的诗作。 应该就是靠着这份勤奋与坚持才能在短短时间内进步神速的吧!黄毅跟容铮坐一块儿后,都被带着发奋了不少,也有不少进步,只是没有容铮的明显罢了。 下学后,黄毅拍着容铮的背,大大咧咧道:“兄弟,好样的,你这再加把劲,很有可能超过隔壁的许棋。” 容铮微笑而对,他对许棋略有耳闻,夫子们都觉得许棋有实力竞争案首的位置。 哎,先考上吧,至于第一的名次,谁不想呢!尽人事,听天命吧! 说话间,陈语杰从外面急匆匆进来,道:“表哥,容铮,不好了,前天说好一起互相结保的魏星说要退出,不愿意跟我们互结。” “他怎么突然变卦?夫子都快要确定互结名单了。”黄毅一脸着急。 陈语杰看了眼容铮,略带迟疑道:“他说容铮考了三次童试都没过,晦气,怕被传染,就......”他停顿,语气尴尬,“哎,反正他说有容铮就没他,还说他能再找一个人代替容铮。”最后骂道,“这人明显故意找事!” 黄毅用力一拍桌子,愤怒道:“临时变卦的小人,让他滚吧!”然后低声,“我也考了两次没过。” 感觉有被冒犯到......o(╯□╰)o “可现在熟悉的学子都互结得差不多了,我们再找一个不熟悉的人,需要花时间打听了解,会来得及吗?”陈语杰语气担忧。 容铮一旁听着,明白魏星的反悔是有意在排斥他,可想不起什么时候得罪过这人,或者得罪过其他人?魏星只是被授意如此? 这着实没想到还有这样的风波,他对二人道:“抱歉,连累两位,魏星针对的是我,我愿意退出。” “说什么呢?我们是朋友,况且那种小人,我们不屑与之为伍。”黄毅立即表明态度。 “就是,小人行径,着实不齿,也怪我,没看清那人,拉他进来互结。”陈语杰道。 “表弟,那方子浩怎么说?”方子浩是互结的其中一个。 “还没来得及找他,我去喊他来。” 方子浩听完事情后,大骂魏星不讲信用,当即表示不会退出,他推测道:“我估计这事跟许棋有关,魏星跟许棋走得近,可能是想卖许棋一个好。” 见其他人脸上有不解,解释道:“最近有人听说夫子们聊天间,看好容铮能角逐案首呢!许棋知道后脸色都变了,魏星平时就像狗一样跟在他身边,估计就想拍马屁吧,所以给容铮使绊子。” 容铮:“这是许棋授意的?” 方子浩摇头:“不清楚,但肯定跟许棋脱不了干系,他若无此意,魏星会做这种无用功吗?”他捂嘴低声道,“那许棋可是咱们县学政的亲侄子呢。” 学政,全称为“提督学政”,那可是地方教化的负责人,负责本县的教化事务,比如组织考试、颁布教化政策、批改答卷等等。如无意外,他就是县试的副监考官了,阅卷的建议举重轻重。知县作为主考官,必会慎重考虑学政的建议。 第30章 简而言之,学政的权力,能左右考生的排名。 陈语杰:“算了,不说这些了,我们还是想想找谁当互结吧。” 容铮:“或者可以找赵夫子帮忙,他手上有登记这次县考的名单,估计会知道谁还没互结,他推荐的人,应该信得过。” “对哦,怎么没想到这法子。事不宜迟,我们抓紧时间处理。” 一行四人找到赵夫子说清原委,赵夫子翻出名单查看后,给他们推荐了一人,名叫木寒,是王夫子的学生。 “木寒这人我听王夫子提过,性格内向,在学堂上没什么朋友,家中从商,背景清白。” 木寒正愁着没人找他互结,这样刚好,于是爽快答应。 黄毅与容铮告别时:“放心,陈语杰会找人再查一下木寒的信息的。” “嗯,谢谢。”容铮知道陈语杰的爹是主簿,查这些易如反掌,没什么好担忧的。 问题解决后,心情放松下来。 “想不到你这么厉害的实力还考了三次童试没过。” 黄毅今天知道这事后心中还挺惊讶的,容铮这学霸的架势,根本难以想象他会考不过。 平时活在容铮这个学霸的阴影下,现在好歹找到一点优越感,他撞了下容铮肩膀,调侃:“怎么都没听你提过?” 容铮沉默以对......这又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值得我四处宣扬。。 第38章 抓野猪 日子过得飞快,转眼年关将至。 赵夫子在课堂上,给大家将考试内容和流程详细地过了一遍,强调了一系列注意事项,最后说道:“这学期到此结束,愿大家金榜题名!” 他单独留下了容铮,目露欣慰:“这些日子,你的勤奋刻苦我都看在眼里,进步着实骇人。好好考试,机会很大!” 容铮恭敬作揖,谢过夫子! 回到家中,叶云道:“早上,村里的猎户叶临来找你,说他在山上发现了野猪的踪迹,问你要不要合作狩猎。” 野猪体型庞大,生性凶残,一旦发起狠来,攻击性极强。普通的猎户会多找一个合作者,这样,增加成功几率的同时,也能更安全些。 这几个月忙着读书,除了话本收入了二十多两,就没其他大进项了。算算,家里剩下的积蓄估计一百两,接下来考试要到县城,又是一大笔支出。 眼看要过年了,猎头野猪也好,家里好歹能省下些买肉的钱。 他放下书篓,就去找叶临商量狩猎的时间与策略。 叶临家住村尾,年纪二十多,身材高大,眉毛浓黑,眼睛锐利。 家中人口单薄,一个母亲、一个弟弟(汉子)、一个妹妹,弟妹最大的才十二岁,他是自从父亲去世后,为了养活一家子才自学打猎,早期抓瞎,受过不少伤。 熟练后,家里境况渐好,日子才不那么难过,在村里也算中等。 二人商量一番,第二天就带着刀、箭等工具上山去了。 叶临:“听说你打到红狐呢,这可厉害极了!” “运气好罢了。” “我在后山好几年没见过狐狸,你是翻过后山,深入野林了吗?”叶临想打听狐狸的位置,看看自己有没有能力去狩猎。 容铮一听就知道他的想法,能理解,直言道:“是的,后山基本找不到狐狸。”停顿片刻,提醒,“那边的山虽然有狐狸,但我遇到过狼、老虎,不好对付。” 他是因为有武功在身,才敢去,叶临若是非习武者,可能有去无回。 言尽于此,相信叶临打了好几年的猎了,自会懂得掂量值不值得做。 叶临一听有老虎就知道不是自己能去的,他曾被好几只狼追过,当时九死一生,连狼都打不过,若是遇上老虎绝对凶多吉少,于是暂时打消念头。 家中还有老少需要照顾,可不能因贪婪丢了性命。 二人聊着聊着,就到了目的地。叶临早已踩过点,很快就找到野猪出没的大概位置。 叶临在草丛蹲守,以便将野猪驱赶到指定的位置,容铮则上树,找机会攻击野猪。 一个时辰后,不远处出来“哼哼嗷嗷”的叫声,很快一只野猪摇摇摆摆地出现在视野中,它体型粗壮,毛发浓密,。 叶临看准机会发动突袭,野猪顿时竖起坚硬的鬃毛,张开獠牙,前腿高抬着,两只后腿向前蹬开,立即就朝敌人猛冲,叶临转身就跑,将野猪引到了容铮所在的树下。 容铮手上藤蔓往下一扔,立即勒住野猪的身,野猪瞬间发狂企图挣脱,那暴躁凶狠的样子令人望而生畏。 “拖到坑洞了,那边我放了铁丝围栏,让它在里面耗尽体能。”叶临赶到容铮的地方,大喊。 但野猪发狂得厉害,那么粗的藤蔓眼看要被挣断,若是逃跑,就很难再抓。 容铮将藤蔓递给叶临,让他绑到树桩上,反手从后背抽出箭,瞄准野猪,“嗖”,箭矢直击野猪眼睛,野猪一声长嚎,伤口的痛楚叫它更加疯狂,横冲直撞,直至疲劳无力,倒在地上。 叶临抽出大刀,给野猪最后一击。 “容铮,这箭法厉害呀,能射中它的眼睛。”终于知道容铮为什么能狩猎到狐狸,这可不是一般的箭术,还有刚刚他拉野猪的力量,看着身子不壮,竟然那么有力气。 叶临这会是彻底知道自己不可能像容铮那样到对面山的野林深处狩猎了,这身手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他有点奇怪,这读书人什么时候练武了?但这是别人的私事,跟他无关系,于是很快抛开疑惑。 这只野猪很大一只,估计有近三百斤,两人是用一根木棍抬着下山的。 回到村里遇到村民,纷纷围上来: “可以呀,你两个小子,猎到这么大野猪,我看有三百多斤了。” “过年不愁肉吃了。” “你们这猪肉卖吗?要是卖,我赶紧回家拿钱。” “在这卖一些吧,我们也懒得跑镇子上了。” 叶临大声喊道:“就在村里屠宰了卖,大家想买的话,下午申时(下午三点到五点之间)左右来容铮家门口的凉棚,我们在那摆摊卖。二十五文一斤。” 二人下山就商量好了,每人各拿二十斤肉,剩下的都卖掉。 既然都是乡里乡亲,卖肉的价格就定得优惠些。 村民们一听,这可比镇上便宜八文钱呢,纷纷说要回家拿钱买,叫帮忙留着自己那份。 容铮笑道:“各位叔叔、婶子,先到先得哈。” 快到门口的时候,叶云已经迎了出来,容铮让他先到灶房烧热水。 叶云今天约明哥儿一起做针线,明哥自从家里少活儿后,花在做针线上的时间多了,手艺越来越好,镇上有一间成衣店几乎每月跟明哥儿下单订衣服。 明哥儿的爹娘发现自家哥儿还有如此好的针线天赋,就这做衣服一个月能有一两左右进项,喜出望外,都不喊他去地里干活了,让他在家做衣服卖钱,但每个月要上交六百文。 明哥儿觉得很不错,他本身喜欢做针线活,看着自己一针一线做的衣服被展示在镇子上的成衣店最显眼的位置,他颇有满足感和自豪感,这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 曾经他逆来顺受,因为是哥儿,在家里被爹娘轻视,大哥和妹妹也当他透明般,未出嫁前累死累活地替家里人做事,将来出嫁后就是是替夫家人干活,好像一生就那样了。 难道真的只能这样了?他迷茫过,无助过,当他看到叶云在那么糟糕的境况下,还想着法子逃离,默默地抗争,他被吸引了。 他想,能像叶云一样坚韧,应该是件很了不起的事吧! 现在,他的人生迎来了转机,内心的成就感让他由里到外变得自信。 他尚未发觉,自我意识的觉醒宛如黎明的光,渐渐驱散掉他身上的晦暗,蜕变让他变得如此明媚。 叶临就是这个时候注意到明哥儿的,他跟容铮一人一头担着野猪进到院子里,不经意地抬眸,就看到一个哥儿坐在凉亭中,那哥儿面容干净明丽,手上拿着针线,被他们的动静吸引看了过来。 目光短暂交汇间,那一刻,叶临心跳加速,心醉神迷,如同繁星坠入深邃的夜空,激起层层涟漪,他呆呆地站着不动...... “临哥,怎么不走了?得把这野猪抬到那边。” 走在后头的容铮提醒道,用手指向前方,他看着肩上这几百斤的大猪,老实说真的很重,叶临傻站着做什么? “哦哦,好的。” 叶临回过神,等他放下野猪再看过去的时候,那小哥儿已经放下针线走了过来,他耳朵发热,眼神顿时无处安放: 小哥儿要来跟我说话了? 我要怎么回他话才好呢? 得留个好印象,才好找媒婆上门说亲! 小哥儿长得明净,我们以后的孩子也会好看的吧! ...... 然而, “容大哥,这野猪好大,有需要我帮忙的吗?”明哥儿看着野猪问道......压根没看叶临...... 第31章 “不用,等下我给你割几斤肉,让你带回去吧。” “那不行,不能白拿肉,这可贵了,我回家拿钱来买。”明哥儿往灶房喊叶云,“我先回去拿钱来买肉,针线就放你家了。”说完就走了。 叶临后知后觉发现自己想多了,心中尴尬,他用手摸摸头,呼了一口气,开始操刀杀猪。 等他杀完的时候,容铮早已在凉棚搭好摊子。 容铮负责割肉,叶临收钱。 村民陆陆续续过来围在凉棚处,排队买肉。 “容铮,那个猪心和猪肺给我吧。” “给我割三斤猪肉。” “我要一斤。” “我喜欢吃猪耳,要这个。” ...... 卖得差不多了,明哥儿才过来,家中让他买四斤肉:“容大哥,给我切四斤。”他将钱递给叶临。 容铮正要开口说给半价,数记在自己那就好。 叶临木着脸,生硬道:“快卖完了,给半价。” 明哥儿疑惑看向容铮,见容铮点头了才拿回一半的钱。 容铮一脸古怪地看了叶临一眼,自个想给半价,那是因为明哥儿是叶云的好朋友,你这无缘无故的操作,着实令人深思! 上一个买肉刚走的村民表示很受伤,这前后脚待遇差别有点大....... 卖完后,一人分得三两银子。 第39章 过年 猪肉有二十多斤,容铮留了五斤吃,剩下就熏制做成腊肉。 叶云知道王张氏做的腊肉一绝,提着一斤肉去请教过,王张氏非常热情,将步骤详细说了一遍,临别时,还在叮嘱:“熏腊肉的时候,一定要记得放些松柏枝和果皮,这样熏出来才更香。” 按照王张氏的法子做完腊肉后,便开始准备过年的事宜了,首先就是大扫除。 一家三口,忙活了一天,将屋子里里外外打扫了一番,然后擦拭家具、清洗碗盆等。 容铮发现屋子大也是个麻烦事,打扫起来琐碎活儿特别多,自己身体素质这些日子已经提高很多了,但这一顿操作下来,人也累得够呛。 接下来是准备年货,容铮带着叶云和叶辰到镇子逛了一圈,买了米面、肉食、糖果点心、灯笼、爆竹、年画等等,给叶云和叶辰每人添置了一套新衣服,自己就没买新的了,叶云给他做了新衣服,过年就能穿上。 没买对联,因为容铮已经亲自写了一副,他对自个的毛笔字还是很有自信的。 回家的时候,背篓装得满满,连叶辰手上都提了不少东西。 除夕当天,容铮将对联贴到门口,又在正门前挂起了红灯笼,然后就到灶房忙活起来,准备掌勺做一桌丰盛的年夜饭。 叶辰跑出去跟小伙伴们玩“纸炮”去了,这“纸炮”容铮专门买给小辰的,是一种降低危险性专供小孩子玩的鞭炮,买了不少。容铮一般不会拘着他,只要求叶辰每天要完成固定的练武任务和练字帖。 所谓学习和玩乐并重,一个是提升自我,一个是放松心情,两者相辅相成! 叶云去了地里摘菜,最近下了大雪,地里的菜冻死了大半,叶云就剥掉外头冻坏的菜叶,摘里面鲜嫩的。 过年这几天就不到地里来了,所以得摘好几天的量,现在冬天,能存放好些天。 当他挽着满满一大篮子蔬菜回家时,容铮正在拔鸡毛,旁边灶上的火烧得很旺,那是在煲汤。 猪骨汤浓郁而独特的香气弥漫在灶房,飘散到院子里,扑鼻而来。 “阿云,可以试试汤的味道是否合适,已经煲了一早上!” “好。”叶云揭开煲盖,精心煲制的汤沸腾着,“滋滋”地冒着白汽,部分汤料化开互相融合,汤色醇厚。他拿了一个勺子,吹凉尝了一口,嗯,味道浓郁: “味道刚好,好喝。灶火不用那么旺了,我将柴火挪到另外的灶口。” 晚上,菜肴丰富:白切鸡、糖醋排骨、蒸鱼、清炒白菜、红烧肉、猪骨浓汤。 吃完年夜饭,容铮到书房继续看书,考试将近,每天要保持学习状态。 子时,村子陆陆续续响起爆竹声, 容铮和叶云都醒了过来,古代有守岁的习惯,但容铮学习有些疲劳,便早早休息了。 爆竹声中一岁除~ 这是容铮穿越来这世界过的第一个除夕,他心中想起现代的父母和弟弟,有点怅然。 叶云睡眼惺忪,注意到容铮的神色,问道:“鞭炮声太吵了吗?” 看着怀中温软的夫郎,容铮亲了亲他额头,抱得更紧,低声道:“阿云,新年快乐!” 叶云将头埋到容铮怀里,回道:“夫君,新年快乐!” 年后,村中的人来来往往,开始走访亲友,氛围十分喜庆。 容铮没太亲近的长辈,叶云跟叶家大伯那家子闹得僵,所以也没太多户人家需要去拜年的。 二人带着叶辰提着年礼只拜访了村长家、隔壁的王张氏,还有叶大夫,他算叶云半个师傅,也该给他老人家拜年。 初四的时候,叶云提议在家里包饺子。 他将温水倒到面粉里搅拌均匀,然后揉成光滑的面团,熟练地用擀面杖把面团摊开成一张张又圆又薄的面皮。 容铮负责剁馅,把几斤肉馅和少量蔬菜混合剁碎,拌入香喷喷的佐料,最后切了一把自家种的小葱加到馅里,很快出来一大盆肉馅儿,看这量就知道可以包不少饺子。 看着叶云将面皮端过来,精致的脸蛋儿上沾上了一点面粉,容铮笑着抬手替他擦净。 容铮不会包饺子,只能边看边现学,水平还比不上叶辰。 只见叶云拿起饺子皮,打了一勺鲜肉馅放到饺子中间,然后把饺子皮对折、捏紧,每个饺子都像月牙儿,大小均匀,非常秀气好看。 反观容铮,不是包得太鼓胀,就是太干瘪;叶辰还好,包得大小还算均匀,就是总体偏小,有点像毛毛虫将整个身体蜷缩在一起。 包好的饺子被堆放在筲箕上,,形成了一座饺子山。 “饺子包了很多,不能久放,我们送一些给王张氏家吧。”容铮挑出叶云包的饺子放到大碗里,他没脸选自己包的那些,实在过于奇形怪状,将碗递给小辰,“来,小辰送过去给张奶奶吧!” 眼看快包完,叶云洗了手,然后在腰间擦干,开始生火烧水,水快沸腾时,将新鲜包好的饺子下锅,饺子皮渐渐变透明,浮上锅面,明显快熟了,叶云利落地将饺子捞起放入碗中。 看着热气腾腾的饺子,容铮夹了一个送到嘴里,嗯,自家包的舍得放馅料,满满一口肉,肉质鲜美,又香又紧实,回味无穷。 “你大伯家已经还回了那十亩地,月底就要春耕了,今年我们请雇农来料理田地吧?”容铮跟叶云商量,他一来不会种田,二来要考县试,也不可能让叶云一个人耕十几亩地,那太辛苦了。 雇农,是指农村中的长工、月工、零工等。他们因为没有或只有极少量的田地,只能靠给别人家做活儿来讨生活,包括帮人耕作、收割、播种、种植等等农活,村里叶地主家就请了好些雇农来专门负责耕地。 “我们都不耕吗?” “不了吧,全都雇人来做,我记得村尾的姚吉正家里没有什么田地,可以找他问问愿意做不。” 那一家子叶云知道,前两年姚吉正带着妻儿逃荒难来了安和村,村长收留了他们,给他们家分了三亩贫瘠的山地。没有将田地分给他,毕竟村里田地都紧张,他们逃难来的,能分到山地,已算幸运。 在农家,没有田地,相当于没有收入,所以他们家过得非常拮据,只靠夫妻二人给村里人打零工,但村里的活,自家人都能做,很少请人的。 姚吉正就想着到镇子搬货,无奈长期挨饿,他身子骨不行,渡口的货物都是很重的,身材不健硕都做不来,所以搬货也轮不到他。 所以家中日子艰难,经常吃不饱,四个孩子瘦骨嶙峋的。 “那我去问问他们愿意不。”叶云自从跟着出诊后,与人交际越发落落大方了,村中有些思想闭塞的人偶尔还会议论他一个夫郎不好好留在家里操持家务,但他都置之不理。 “嗯,七十文一天吧。做得好,明年能继续雇用。” 叶云点头,他对容铮的决定是没什么异议的。 第40章 县试 县试即将在初八举行,它是由地方(县)举行的考试,知县主持并担任主考官,每年二月举行一次,连考五场,前三场一天一场,后面两场连考,一天考完。内容内容包括八股文、诗赋、策论等。它是童生考试(童试)的第一个阶段。 这朝代的童试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县试、府试、院试,考生通过了县试才能参加府试,府试算是县试的进阶版。当通过府试后,才有资格被称之为童生。 与现代的考试对比,县试相当于中考,府试则是高考,但府试的合格者基本等同于211、985大学本科生。 第32章 看来要想成为童生,难度也不小,必须通过八场考试,包括县试五场和府试三场。 而童生还仅仅只是读书人的第一个身份。 考过童试后,才有资格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 也就是说,容铮现在连正式科举考试的门都尚未摸着...... 科举之路,任重而道远啊~ 年初七一早,叶云就仔细地将考试的文房四宝放到书篮,清点了三遍确认无误后,又给容铮收拾好换洗的衣服,最后装了饼子,让他路上吃。 容铮今天就要出发,跟互结的四个考生一同前往县城。 叶云抱着夫君轻声道:“我在家等你回来。” 镇子离县城不远,一个小时左右就能到。 黄毅家有架带蓬的大马车,五人同坐一车,他家行商有钱,马车豪华,里面坐垫柔软,一路上坐得还算舒服。 到了县城,直奔预订好的客栈,这客栈离考试地点很近,走路一刻钟内能到,这也是黄毅家中托人早已打点好的,费用分摊。 客栈地理位置很好,就是贵,一天收200文,共住六天,要一两多。 说实话,容铮挺肉痛,但也没办法。毕竟是县城一年一度的县试,周围十多个镇上的学子汇集此处参加考试,商家自然会趁机涨价挣钱啦。 只要不太过分,县官也喜闻乐见,毕竟,这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县城经济的增长。 五人吃完饭后就各自回房休整。 客栈条件不错,被褥柔软,还提供热水到房服务。 容铮找店小二送来热水,舒舒服服地洗了澡,坐在窗前翻了一会书,脑子简单过了一遍考试内容,便躺下睡觉了。 翌日清晨,五人吃完早食,解决完个人问题后,收拾好考试用具,一起前往考场。 考场设在县衙内,门前搭建了大棚。他们来得早,考场还没开放让人进入,但周围来了不少考生,他们有序的在考场外排起了长队,大家低声交谈,还挺热闹的。 等了一刻钟左右,考场开放,交谈声消失。 一名县官站在入口处开始高声点名,容铮安静地站在队伍中等候。 “安和村,青云学堂,容铮。” 容铮听到自己的名字后出列上前,走到考场门口。 两名高大的官差,作为本次考场的“搜子”,一人搜查容铮的全身,防止考生怀挟抄写等纸张入场,一人拿过容铮的考篮,检查里面的文具和食物。因为考试持续一天,允许考生带简单的食物进场。 确认无误后,‘搜子’便放容铮进场,里面有考官继续点名,考生依次到中厅大堂接卷,考生按卷上座号,入座。 容铮看到自己的座号是八十,他找到自己的座位,这里是一人一张桌子,他放好考篮,摆好考试用具。 所有人落座完毕,县官高声说着考试规矩,好一会儿后,一名衙役敲铜锣,宣布考试正式开始;一名衙役高举考题贴板巡回展示。 容铮开始填写姓名、籍贯、座号等考试信息,填完后,他先大致扫了一眼答卷,卷上有红线横直道格,每页十二行,每行二十字。考场提供素纸两张,让学生做草稿。 第一场为“正场”,主要考察四书文两篇、五言六韵试帖诗一首,书写格式有明确规定,全卷字数不得超过七百字。这些行文规范,学堂的夫子都有教授。 容铮做了一个一个深呼吸,阅读题目三遍后,便开始构思答案,好一会儿后,他动笔在草稿上大致写下思路,列完要点后,脑子再过了一遍条理脉络,然后动笔誊写到答卷上。 正午时,衙役敲铜锣,提醒考生可以中场休息,吃些东西。 早上消耗脑力不少,容铮早已饥肠辘辘,他吃着大饼,脑中不忘构思下一题贴诗怎么写,早上他已经写完四书文,目前剩下第二题要完成。 休息结束后,容铮已经有了想法,下午答题非常流畅,他提前写完答案,仔细检查完后,搁下笔,等候收卷。 过了一阵,衙役敲铜锣,提示考试时间到,停止答卷。 容铮注意到考场有好几个人脸色发白,执笔的手颤抖不已,嘴里抱怨: “糟糕,我理解错题目了!” “我的诗还差两句,哎,想不出呀,想不出呀,怎么那么难。” “完了,完了!” ...... 出来考场后,五人集合完就一同回客栈,为了不影响下一场考试,大家并未过多交谈考试内容。 第二场考试,称为“初复”,测试四书文一篇、性理论或孝经论一篇,以及默写“圣谕广训”约百字,默写时不允许涂改,格式要求非常严格,这也是为了考察应试者的严谨性。 容铮发现这场考生人数减少了一些,这是因为第一场考试不及格的人被淘汰了。 考官在考完第一场后,就会大概阅卷,初步淘汰明显不及格的考生,检查项包括书写字体差、行文不规范等等,一眼就能看出的问题,考官直接抽卷淘汰。 只有通过前一场考试的人,才有资格继续下一场考试,所以接下来的场次,人数会一次次减少。 这场考试的内容对容铮而言,并不难,他早已练过数遍,下笔如有神! 第三场考试,称为“再复”,与第一、第二场考试的内容范围大致相同,但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难度,考的也是四书文或经文一篇,律赋一篇,五言八韵试帖诗一首,还有“圣谕广训”首二句。 容铮依然胸有成竹,答卷思路流畅,行文一气呵成。 第四、五场连考,称为“连复”,在同一天考完。考察内容几乎覆盖了前面三场的范围,包括八股文、经文、诗赋、骈文,这次的难度最大。 容铮冥思苦想,最后花了不少时间才写完,不过也早于收卷时间。 考完走出考场,容铮松了一口气,这连续四天的考试,确实累人,脑细胞都消耗不少。 黄毅一见到容铮,便抱怨:“挺难的,我每场都是挨着交卷时间写完。你呢,考得怎样?” 容铮微笑:“还行。” “羡慕,一看你就胸有成竹。”哭唧唧一会,“今天回不去镇子,咱们明天早上再出发。” “嗯,好的。” 这会陈语杰也出来了,脸上带着笑意,看来考得不差,道:“走,一起去吃顿好的,我请客,这几天我都不敢乱吃东西,吃得可清淡了,就担心考试时拉肚子。” 等完另外两人出来后,结伴回到客栈,陈语杰豪气地叫了一桌子招牌菜。 这几天考得心累身累,现在全部考完,大家如释重负,一边聊着考试的事,一边敞开肚子吃了起来。 至于对考试结果的担忧暂时先放到一边吧,反正考完,结果已定,只能耐心等候发榜! 第41章 请雇农 叶云在容铮考试期间,处理家中请雇农的事,他去村尾找住得偏远的姚吉正家。 看到姚吉正的媳妇丁氏在整理柴火,应该是准备拿到镇子上卖,挑好的出来合成一捆捆的,村里人的柴火大多自己上山砍,不会费钱买。 见到叶云,丁氏有点奇怪,手上动作没停,这些柴火下午要运到镇子卖,家里吃不饱,要争分夺秒地干活:“云哥儿怎么来了?” 屋里有个五岁左右的孩子听到有人来,在正屋门口探头探脑,好奇地看着叶云。他衣服很旧,也不合身,应该是大孩子穿旧的,直接给他了。 丁氏三十多岁,因为长期劳累,面容憔悴,脸上的皱纹比同龄妇人都多,瞧着像四十多岁。 叶云走到院子,道:“丁婶子,是这样的,马上春耕了,家里有十三亩地,想请雇农来耕种。我见你们家没有田地,所以来问问愿不愿意。” “真的吗?”丁氏一听,以为听错了,连忙站起来确认道。 家里没有水田,全靠给人做零工才能买米粮,可村里的活儿太少了,镇子上的又做不来,他们也想去地主家干活,可是人家地主有稳定的雇农,轮不上他们家。 日子太难了,过年的时候,他们家连肉都没舍得买,米都要没了,哪有钱买肉,年纪最小的孩子闻到肉香就流口水,哭喊得厉害。 新年根本没心思过,都在发愁,明年怎么办。 叶云点头回道:“是的,婶子。” 丁氏喜出望外,那因长期劳作而黯淡的双眼霎时亮了,她扔掉手上的柴,赶紧想请人到屋里坐,这可是好差事呀,十多亩地呢,要长期料理的,这就意味着他们能干很多天活儿,可以挣不少工钱。 但高兴之际,她又顿住,脸色略微尴尬,人家叶云穿着新衣服,模样又长得好,像个贵公子。 自家里屋太暗,最小的孩子穿着破破烂烂的,站在屋内探头探脑,哎,实在寒碜,都不好意思请人到屋里坐。 怕未来东家嫌弃,丢了这好差事,她殷勤地回屋内搬了两张凳子到院子里,这里阳光好,显得整洁些,她用衣袖擦了下凳子,才请叶云坐下。 第33章 接着又洗手,在衣服上擦干,给叶云倒了一碗白开水,太穷,家里连茶叶都没。 她脸色微窘:“家里很少人来,没有茶叶。来,喝口水。” 叶云接过,开口道:“我跟夫君商量过,一人一天七十文钱。” 天,这工钱很不错,要知道地主家给雇农的工钱一天才六十五文,这多出了五文钱呢,丁氏越发恭敬:“那云哥儿打算请多少人?” 这可非常重要,地就那么多点,若是人多就会分去活儿,能干的天数就少了,钱就少了。 “就请你和姚大叔,十三亩地。” 丁氏脸上笑开了花,他们家零工活很少,两个人完全可以料理好这十多亩地。 明年可算有着落了,没准在过时过节能吃上一顿肉,看着孩子面黄肌瘦,她也心疼,想孩子日子能好过些。 她承诺:“云哥儿,你放心,我和老姚做事勤快,绝对不会磨洋工让你多花冤枉钱的。” “自然信得过婶子。” 说话间,姚吉正扛着沉重的柴火进来了,后面跟着两个儿子,十三四岁左右,都背着柴火,再后面是一个八九岁的女儿,挽着菜篮子,应该是一同到山里采蘑菇、野果子的。 姚吉正是个老实巴交的汉子,面色黝黑,他看到自家媳妇笑意盈盈地跟叶云聊天,一时疑惑,这些日子,丁氏就没笑过。 过年时家中连肉都买不起,全家氛围气压极低,日子一天天难过,他们甚至动了卖掉一个孩子的念头。可他们不舍得呀,只能每人都吃少些,能熬过一天算一天。 等他放下柴火后,丁氏喊他过去,开心地告诉他要被人请去做雇农的事情。 姚吉正听完,激动不已,眸中光彩乍现,连忙恭敬说:“谢谢东家。” 这契约还没签,已经喊上,他实在太想要这份活儿了。 叶云:“姚叔,情况是这样,契约要等我夫君回来后再签,你们信得过我的话,现在开始帮忙料理田地,干一天都可以到我家记录,工钱每月一结。” 姚吉正:“好,好,东家,我们当然信得过你,明天我俩就去你们田地里忙活,绝对给你打理得漂漂亮亮。” 叶云:“若是田地照料得好,多产粮食,明年还继续找你们帮忙管理。” 姚吉正:“好好。” 第二天,姚吉正就带着丁氏扛着锄头、镰刀,到叶云家的田地干活了。 隔壁地里也干活儿的村民看到:“老姚呀,这容铮家请你们夫妻俩来耕地?” 姚吉正擦了擦汗,笑道:“是的,以后容铮就是我们东家了。” 东家?这难道是长期雇用? 村民继续问:“他们家的田地全交给你俩来料理吗?” 姚吉正:“是呀,他们家十三亩地都交给我夫妇俩人打理呢。”呵呵笑着,“接下来可有得忙了!” 他心中高兴,这么好的活儿对他们家意义重大。要尽心尽力,让东家满意。 村民震惊,太豪气了吧,这村里也就叶地主家能长期请雇农耕地,这容铮手上钱不少呀。 很快村里又开始讨论起容铮家的事了。 “你知道吗?容铮开始请雇农长期料理田地的活儿了。” “真的吗?天呐,他家钱不少呀!请得起雇农了。” “确实,这在咱们村可算豪气,派头都要比得上地主了” “什么比得上,没准以后派头要比地主威风,他可是咱们村唯一的读书人,听说前些天去县城考试了!若是考取到功名,那就成官老爷了!” “切,这话就说得太满了吧,他都考好几次了,不是没考上吗,这次成不成都未知呢!” “就是,考了三次,这次是第四次了吧,哎,容铮读书挺愚钝的。” “要不,你去考考?你这字都不认识几个,还好意思说人家愚钝!!!” “去去去,反正,就算容铮这次考上,好像只是个童生,还算不得官老爷呢!” “我听说镇子上的童生可多了,这身份放到镇子上,人家都瞧不上,也就我们乡下地方读书人少,觉得稀罕。” 第42章 想你了 容铮从县城回到了村子,尚未进门,叶辰已经飞奔着出来迎接,高兴地叫:“容大哥。”回头向院子里大喊,“哥哥,容大哥回来了。” 他摸了一下叶辰的头,见他额发微湿,汗流浃背的样子,应该是刚在练武,脸色都通红了,赞道:“看来小辰有好好练武。” “嗯,容大哥,你的话我都会听的,每天都练,也有好好习字。”叶辰被赞,小表情自豪。 “你回来了。”叶云匆匆走出来,看着离开了六天的容铮,神情激动,他俩自从成婚,从未分开过那么多天。 容铮上前轻抱着叶云,轻咬他的耳朵,低声道:“我想你了。” 叶云心跳加快,眼睛连忙看看门口周围有没有人路过,幸好现场围观的群众只有叶辰。 叶辰:习惯了...... 叶云:“累了吧,我马上给你烧水,等你洗完再吃饭!”他知道容铮是个爱干净的人,每天下学,都会先洗澡。 见叶云没把自己推开,有点恋恋不舍地放开叶云,“谢谢,夫郎。” 嗯,等晚上~ 吃饭时,叶云顺道说了家里已经请了雇农的事,容铮自然相信叶云会处理好,便道:“那我明天写个契约书,到时叫上姚吉正,到村长那按手印盖章。” “好!” 说话间,王张氏知道容铮回来了,端着碗家中包的馄饨,便抱着小孙孙过来。 “喏,今天刚好包了馄饨。” 叶云接过:“谢谢婶子。” 王张氏转头关切地问:“容铮呀,考得怎么样?” 容铮:“还行。” 唠嗑一阵后,王张氏离开了。 接着村长也过来晃悠,村里读书人就一位,作为一村之长,可得关心关心:“考得还好吗?” “还行。” 村长笑着,拍了下容铮的肩膀,又交谈了好一会儿,才离开。 终于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了。 回到房时,见到夫郎正在床边脱外衣,容铮心痒,将夫郎轻轻推在了墙上,欺身上前,低头温柔地轻咬他嘴唇。 瞬间,容铮身上的气息扑了叶云满脸,他心跳加快,鼻息间全是属于容铮的味道。 好一会儿,容铮嘴唇退开一点,若即若离地碰着,呢喃:“夫郎,有想我了吗?” 叶云脸颊已经红扑扑的了......怎么可能不想呢? 但他不好意思像容铮那么直白,只轻轻“嗯”了一声。 容铮哪肯放过他,非要他说:“‘嗯’是什么意思?问你呢,想我了吗?” 知道不说,容铮不会放过他,嘴唇一张一合:“我想你了!”他觉得自己的脸热得能煮熟鸡蛋。 容铮低声笑了起来,又往前靠了一点,几乎贴在一起了,然后,侵略性极强地深深吻了下来。 冬天的夜,周围的气氛却燥热异常。 容铮许久才舍得放开叶云。 叶云双眸迷离地倚在墙壁上,呼吸急促,胸膛微微起伏,眼尾泛着红,显得妖艳动人。 容铮失笑,用手指按压在他绯红的眼尾上,心满意足! 第二天,早食上,叶辰眨着大眼睛,惊讶问道:“哥哥,你的嘴唇怎么破了?”以为哥哥是天冷干燥导致的嘴唇开裂,嘱咐道,“要记得抹润唇脂。” 以前他和哥哥的嘴唇在冬天干燥的时候,会干裂脱皮,流血还蛮痛。 容大哥就给他们买了专门用来润唇的透明润唇脂,每天涂抹,嘴唇再也不干裂。 “咳咳咳” 叶云正咬着饼子,听到叶辰的话,脸色窘迫,敷衍道:“忘记涂抹了。” 这让他怎么见人?都怪容铮,总咬人。 “那哥哥今天要记得了。”叶辰关切提醒。 叶云头埋得更低,假装专心吃饼子,含含糊糊地应着。 容铮看着害羞的夫郎,心中发笑,怎么那么可爱的呢!他转移话题:“小辰,你今年可以到镇子学堂上学了,想去吗?” 叶辰支支吾吾,他还不想去学堂读书,更喜欢在家里练武。而且村子里的小伙伴都没有去读书的,自己又要重新找朋友了。但若是容大哥希望他去,他会听话去的。 容铮看出叶辰的犹豫,温和地问了他的想法。 叶辰见容铮很好说话,便老实说了心中所想,怕容铮不高兴,他补充道:“容大哥,你若想我去学堂,我会去好好读书的。” “小辰,你年纪还小,那就先做自己喜欢的事吧。但你再过一两年,还是要去学堂读书,去接触不同的人,见识不同的事,以后视野开阔了,才会有更多的选择。” 叶辰似懂非懂,但认真的点头,知道容大哥都是为他好。 叶云在一旁未曾插话,他觉得容铮对他们真的很好,他将叶辰当亲弟弟一样教导。 第34章 与此同时,县城中,副考官许华青(本县学政)正在加班加点批改试卷,坐在他对面的是两名同考官,协助阅卷。 两名同考官低头认真地评阅着分给自己的试卷,见到自己认为上等的试卷,用蓝笔加上标记上“荐”字,若是觉得试卷属于上上等,就会标记“高荐”,并写上推荐理由,接着呈递给副考官许华青。这个过程叫“荐卷”,俗称“出房”。 只有特别出色的试卷才能得到“高荐”的批语,案首(县试第一名)就是从“高荐”的试卷中筛选出来。 许华青接过考官批阅过的试卷,连日的批卷让他双眼难掩疲色,他揉了揉眼睛,仔细审阅起来,最后瞄一眼同考官的建议,思考一会后,标记上“取”字。这表示他认可同考官的建议。 他将批改的试卷分类放好,一类是“荐”卷,一类是“高荐”卷,等所有试卷批改完毕后,就会一并呈递给主考官裴广深,也就是知县大人。 知县作为一县之主,事务众多,不可能每份试卷都看,他只会看“高荐”的试卷,慎重确定前十名,尤其是案首,其余的“荐”卷基本交给学政把关,他只需要抽看。 突然,许华青注意到一份“高荐”试卷上,字体令人眼前一亮,苍劲有力,流畅优雅,极具个人特色,堪称一绝。不过,就单靠字体取胜,是不可能的。 他继续看试卷内容,眼睛睁大,内心震惊不已:这份试卷真乃“上上等”中的上等,阅卷已近尾声了,这绝对是目前最优秀的试卷,没有之一。 正当他提笔准备写上“取”字的时候,他犹豫了,这份试卷一旦呈到知县面前,十有八九就是案首了,这考生的实力,对于其他人而言,简直是碾压式的。 然而,今年他的亲侄子许棋也参加了本次县试,试卷上的名字虽然是封口不可见的,但他认得许棋的字迹,毕竟是自己从小教导的。 本无意徇私,因为许棋也是个有实力的孩子,他的试卷已经归类到“高荐”卷了。若是没有自己手上的那份试卷,许棋很大可能拿下这次县试的案首。 成为一县的案首会带来很大的名气,这名气会让他成为下一轮府试案首的有力角逐者。毕竟知府也希望小三元出在自己管辖的州府内。 小三元,是指考生在县试、府试、院试中都是案首,一人连得三案首为小三元,虽然比不上真正科举的三元及第,但也是能流传很久的佳话。 家族的未来必然是要靠下一代书写的,以许棋的资质,他会是小一辈中最有希望参加科举殿试的人了,以后入朝为官将会是带领整个家族跃向更高阶层的关键。 综合思量,许华青没有在最优秀的试卷上写“取”,他将它放到了“荐”卷类别。他并不担心知县会发现他的小动作。“荐”卷有六十多份,知县也就抽查几份看看,重心都放在“高荐”那。 没办法,亲疏远近,那倒霉考生以后如何只能看造化了。 第43章 县试发榜 知县裴广深正坐于桌前,神情严肃地审阅着呈递上来的县试答卷,一共是两沓卷子,一份“高荐”,一份是“荐”,他精力主要放在“高荐”卷子上,很快就确定了案首。接着又选取了几份“荐”卷,看看阅卷官是否有纰漏。 “嗯,很好,果然都是阅卷经验丰富的老手了,好与不好,大家意见基本一致,并未发现什么差错。” 他闭眼,双手给自己按了下太阳穴,看了一天的卷子,很疲乏。 接着他放好试卷,准备让人处理后续发榜的事宜:“来人,请师爷钱书勉过来一趟。” “遵命!” 很快钱书勉来了:“大人,有何吩咐?” 裴广深:“试卷已经评判完,你拿下去准备发榜事宜吧!” “是。” 谈完正事,二人开始聊些其他事。 裴广深语气有点失落道:“今年的试卷也没有太令人眼前一亮的答案。” 他出身贫寒,从小就了解底层的疾苦,通过科举后有机会当上了县令,一心为民请命,希望以自己微薄的力量,为治下的百姓做些实事。 这次他出的县试考题与百姓实际生活息息相关,但大部分考生的答案格式倒是十分标准了,也能引经据典地陈述思想和原则,然而却都在quot;隔靴搔痒quot;般地泛泛而谈,无法切中要点,实施的话完全不能解决实际的问题。 不过也能理解,这些学子目前处于科举入门的前阶段,自然写不出什么内涵深刻的东西。裴广深想,但难掩失望。 钱书勉在裴广深的手下做事多年,明白裴广深渴望贤才的心。 但他有点奇怪,今年他也是同考官,批阅试卷时,发现过一份极突出的答卷,他标记了“高荐”,还划线加粗,表示这份考卷值得重点关注。 以他对知县大人的理解,这份试卷的考生大概率是案首。怎么知县大人还在这长吁短叹,似乎还是不满意呀? 那份试卷的答案真的特别出色,尤其那字体漂亮得令人过目难忘。 于是钱书勉提起了这份试卷。 裴广深疑惑:quot;我从‘高荐’卷中并未发现能堪称一绝的字。quot; 二人对视一眼,便开始翻阅桌上的试卷,钱书勉拿起目前定为案首的卷子,摇头道:“不是这份。” 翻完了“高荐”卷,又开始翻“荐”卷,很快便找到了,因为那一手字极有大家风范,在一众字体不错的考卷中依然十分显眼。 钱书勉:“大人,是这份。”他将卷子抽出来,递过去。 裴广深接过,只见试卷上面蓝色字体标记“高荐”,却无学政的“取”,这表示学政不认为这份试卷是“上上等”。 他视线继续往下看,忍不住赞道:“字体刚健而优美,真态多姿,妙呀!堪比书法大家,确实有令人眼前一亮的资本!” 仔细审阅,眼睛发亮:“诗作贴近生活、灵气活现;经文言之凿凿,平实典雅,不事浮华。当属‘上上等’的上等,应该评为‘案首’。” 一旁的钱书勉欲言又止:“为何学政......” 裴广深翻找出之前已经评为“案首”的试卷,看上面的名字,念道:“许棋。”片刻皱眉,“姓许,那么巧!” 钱书勉:“小人曾到过学政家中做客,许棋似乎是学政的亲侄子。” 裴广深怒道:“好呀,好呀,原来如此!” 两人都是人精,又怎会不明白这里面的弯弯绕绕? 为了防止学政还对其它试卷做了手脚,导致不公平,裴广深连夜大致看了一遍所有“荐”卷,确认无误后,才将县试发榜事宜交给底下人处理。 最后,他将案首给到了实至名归的考生,至于许棋,定为前十名开外。 本来许棋这答卷能得第二名的,经过亲叔叔一顿骚操作,变为十一名。 裴广深命人叫学政过来,将那份被埋没的试卷与许棋的,摔在了他面前,怒道:“你糊涂呀!” 学政一看,两眼一黑,跪下求饶。 距离县试考完过去二十多天了,终于迎来放榜的日子。 容铮这段时间都在专心备考接下来的府试,他答卷的时候就大致知道自己如无意外是能通过县试的。 ......这就是学霸的一切尽在掌握中。 一大早,叶云就陪着容铮到了镇子上,叶辰本来想跟着来,但考虑到看榜人挤人的,就让叶辰留在家里等。 县试的榜单会贴到各个镇上,容铮和叶云到的时候,负责发榜的衙役早已将榜单贴到了布告栏上,但榜单上覆盖着红绸子,遮住了名单。 周围人头攒动,围了一圈又一圈,容铮怕叶云被挤着,就站在远些的外围处。 “锵锵锵” 一衙役敲起铜锣,高呼:“县试现在放榜~”他手一拉,红绸子掉落。 人群激动起来了,拼命往前面挤,有人跟着大喊:“发榜了!发榜了!” 叶云紧张地攥着手,踮着脚往榜单处瞧,奈何前面高大的人不少,完全遮挡了他的视线。 容铮也紧张,他自信能考过,但不知道自己能排到第几。他抬眸从高往下看,然后一眼就锁定自己的名字,因为实在太显眼了。 榜单最顶部位置写着:第一名,容铮,考号八十; 心中舒了一口气,看着身旁努力跳起来看的夫郎,他轻笑,捏着夫郎的腰将他举起来,叶云一惊。 就听容铮道:“快看。” 叶云也顾不上人多被瞧见不好意思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看榜单,被举起后视野极好,很快瞧到了容铮的名字。他目前识字不少,自然是认得的。 他激动得赶紧低头要告诉容铮,还没开口,就听见容铮道:“嘘,回去再说!” 叶云连忙止住话语,但笑意溢满脸上。 将叶云放下地,说:“我们回家吧!” 这时,人群中有不识字的,大胆问:“官爷,第一名是谁呀?” 第35章 衙役笑道:“容铮,他是案首,在我们镇子上的呢!” “案首是什么?”有人继续发问。 衙役解释:“就是本次县试的第一名。” “容铮是谁呀,在这里吗?”有人呼喊起来,众人左看右看地寻找着。 这可是全县的第一名呀,得多了不起,大家都好奇长什么模样。 容铮已经拉着叶云的手,渐渐走远,只留给众人一双背影。 第44章 送喜报 容铮和叶云连忙回到村里,听闻每年县试案首,知县大人都会专门派衙役传递喜讯和发放奖励,以鼓励该学子再接再厉。 也就案首有这待遇,第二名开外的都没有。 这也是为什么学政许华青冒险将容铮的试卷打到“荐”卷类别,提高自家亲侄子许棋获得案首的可能性。 大家只会记得第一名,而第二名和最后一名都属于非第一名,屈居第二与默默无闻毫无区别! 至于他为什么不直接淘汰容铮的卷子,那是因为同考官给了“高荐”,他若是不赞同,两人评分的明显差异,会导致试卷必须呈递上去,由知县定夺。 再说容铮赶回家里后,告诉叶辰这个好消息,这孩子兴奋地绕着院子跑了好几圈,练武时将树枝挥得呼呼作响。 他听哥哥说过,案首代表第一名,考得最好那个,他替容大哥高兴。 这时两名衙役威风凛凛地骑着高头大马进入了安和村,沿途吸引了众多村民的目光,村民对官差有所畏惧,平时一年都见不上几次,年底来征税才看见过。 衙役打听:“容铮家在哪里?” 一村民为官差指路,大胆问:“不知官爷找容铮何事?”他想,官爷特意来寻,难道是犯了事不成? 衙役笑着回道:“你们村的容铮在今年县试中夺得案首,我们奉命来传讯并送上奖励。” 有村民不知道案首代表什么,便问旁边的人:“案首是啥?” “就是第一名,全县第一名”了解的村民回道。 这消息在路边村民中炸开了锅。 “全县第一!!!那得多厉害呀!” “容铮真有出息!” “案首出在这里,咱们村子也跟着沾光呢!” “走,我们跟过去瞧瞧。” ...... 于是一群人跟在衙役后面,浩浩荡荡地向容铮家进发。 很快衙役就来到了容铮家门口,其中一人高声喊道:“容铮何在?” 容铮从容走出迎接衙役,拱手说道:“我就是容铮。 衙役上下打量着容铮,眼中闪过一丝赞赏之色,丰神俊朗,气度不凡! 衙役微笑:“恭喜你考中案首,我们奉知县大人之命特来送喜报和赏赐。” 另一名衙役上前一步,将红色锦盒子递向容铮,朗声:“知县大人赏赐案首二十两与一套文房四宝,以兹鼓励!”声音嘹亮,传遍四周。 衙役态度客气,这可是案首,接下来如无意外必然过府试,前途大着呢! “谢过知县大人,也多谢两位官爷前来报喜。”容铮递给两名衙役每人一两银子。 衙役捏着那一锭银子,笑容更大了,心想:不愧是能夺得案首的人,这行事大气。 村长不知何时来到了容铮身边,他笑容满面地说:“容铮,厉害呀,恭喜,恭喜!我特意让人带了鞭炮来,热闹热闹。”说完,他一挥手,一个村民便拿出鞭炮点燃起来。 村中出了一个案首,这可是整个村子的荣耀,他作为村长,面上有光,所以,一听到这消息,立刻扔下手中的锄头,然后让人带上鞭炮,就赶过来了。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顿时,鞭炮声此起彼伏,喜庆异常。 容铮请官爷进屋去喝杯茶,尝尝点心,那名衙役却摆了摆手:“喜报既已送到,我俩就先告辞了!” “官爷慢走!” 随后,两名衙役骑着高头大马离去。 村民见官爷走后,纷纷围了上来,恭贺声不断,容铮一一谢过。 渐渐地,人群逐渐散去,容铮回到屋内,正准备坐下来休息一下。 门口王传来王张氏的喊声,她听闻这事,连忙送来贺礼腊肉和公鸡:“容铮,恭喜,恭喜,你出息了。” 接着,周围的邻居们陆陆续续前来,送上贺礼。 就连雇农姚吉正,也带着媳妇送来了一篮子新鲜鸡蛋:“恭喜东家,这是自家的鸡蛋,别嫌弃啊!” 叶云拿出家中糖果点心,招待上门拜访的村民,并细心地封好红包放到回礼中。 这是村里的传统习俗,当有人到家中送礼时,需要还回去一小部分,并且在回礼中要放入红包。 翌日,容铮去到学堂,同窗纷纷恭喜,黄毅凑过来,用力拍了下容铮的肩膀:“就知道你厉害,一举夺得案首,中午请吃饭呀。” 容铮昨天也看到黄毅的名字在榜单上,排名在中间位置,心中替他高兴:“你也不错。” “我三十五名,很满足了。”这是第三次考了,好歹进步明显,家中爹娘高兴得合不拢嘴,奖励他不少零花钱。 这次通过县试的学子有七十多名,三十五名还算不错。 黄毅:“我们互结的同窗都通过了,陈语杰排十八名,木寒五十二,方子浩七十。” “那就好,接下来的府试,我们可以继续互结。” 赵夫子看到容铮过来后,喜笑颜开,自己教出了一个县试案首,如今名气都变大了,已经有人来打听,要让孩子来拜师学习。 “考得很好,接下来就是府试,以你现在成绩,继续努力,通过是没问题的!” 容铮谦虚地回答道:“全赖夫子教导有方,学生才会有如此进步。” 赵夫子甚感欣慰:“你聪慧又刻苦,说话从容大方,跟三年前对比,周身气度改变很大。若不是样子没变,我都怀疑不是你了。” 好吧,赵夫子真相了! 容铮警惕,假装语气低落:“三年前家中遭逢巨变,双亲接连去世,无依无靠,不得不学会成长。” “你爹娘泉下有知也会替你高兴!” 中午请黄毅一行人到悦凤楼吃午食,木寒临时有事无法前来。 黄毅举起茶杯,因为下午还要上课,大家以茶代酒:“来,恭喜案首。” 方子浩和陈语杰也纷纷举起茶杯,向容铮表示祝贺 容铮:“谢谢大家!” 黄毅夹了一筷子菜,边吃边含糊道:“听说魏星县试第三场的时候就被淘汰了。” 陈语杰:“就他那坏心思,活该。” 方子浩喝了一口茶:“许棋排名十一倒是有点意外,咱们学堂的夫子之前都觉得他有争夺案首的实力,对他寄予厚望的。” 陈语杰突然捂着嘴压低声音:“可能跟他那亲叔叔有关,我听我爹说,知县处理了学政,估计过阵子,学政就要换人了。” 容铮惊讶:“是怎么回事?” “具体原因,我爹也不清楚,知县大人没有声张。”陈语杰回道。 “难道帮许棋作弊了?”方子浩猜测。 容铮摇头,分析道:“应该不会,若是作弊,许棋的成绩大概率无效。” 黄毅懒得理无关人士:“哎,别管了,来来,吃菜,吃菜,加把劲吃穷容铮!” 容铮:额,不至于...... 第45章 府试 转眼四月就到了,容铮出发到府州参加府试。 这是由知府主持的考试,相当于现代的市长主考吧,试题和考试方式与县试的相同,只是进一步增加难度。 卯时初刻,天边刚刚泛起鱼肚白,贡院的大门在晨曦中缓缓开启。 当容铮来到考场门口时,一名腰挎宽刀、身材魁梧的侍卫上前,再次对他进行了更为细致的搜身检查。侍卫的动作粗鲁,目光锐利如鹰,透露出不容置疑的威严。 就在这时,旁边突然传来一声惊呼,打破了考场前的宁静。原来,另一侧也在进行搜身检查的侍卫,直接手起刀落,将一名考生的衣摆割了下来。 紧接着,侍卫又利落地划开缝线,里面竟然夹带着一张很小的纸张,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迹,这张作弊用的纸条随着侍卫的动作飘落在地。 那名被发现的考生脸色瞬间变得惨白,他惊恐地瞪大了眼睛,双腿一软,直接跪倒在地,不停地求饶。 然而,侍卫根本不为所动,直接喊来两名同僚,冷冷地宣布:“此人身藏作弊物品,立即拖下去处理。” 两名侍卫上前,不由分说地给那名考生戴上了镣铐,将他押解出考场。整个过程迅速而果断,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至于那名考生接下来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在场的所有人都不得而知。 后面排队等候的考生看到这一幕,脸色或苍白或凝重,有的眼中甚至闪烁着恐惧。 容铮心中感叹:看这对作弊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当前朝廷对科举考试的公正性与严肃性也够高度重视的了。 第36章 “检查完毕,可以进入考场。”正搜身检查容铮的侍卫声音响起。 容铮快速整理好衣服,跨步进入考场。 紧接着,一名执灯小童迎了上来,他带领容铮往场内走去。 容铮边走边打量四周,整个场地很大,鹅卵石铺就的甬道两边是一排排号舍,各个号舍以一道墙相隔,类似现代的小隔间,每名考生都被隔开,各占一席之地,以确保考试过程中的隐私和独立性。 对比起县试场地只在一个大堂中放置桌椅,有些桌椅还高低不平的......此处贡院在硬件设施配置上规格高了不止一个层次,布局相当规范。 执灯小童将容铮带到考引指示的号舍后,便离开了。 容铮进入号舍,里面有简单的桌板,上面已经放着笔、墨、特用纸张等考试物品,桌后放着一床略显单薄的被子,这都是贡院提供的,这次考试除考引外,任何一物都不准带入。 他摸了一下被子,有点发潮,哎,现在可是四月初,晚上挺冷的,就这破被子,非常容易着凉。 这真是身体不好,都考不了科举...... 府试一共考三场,分别是帖经、杂文、策论,考试内容以四书五经为主。其中前两场各考一天,第三场连考两天。 这四天,考生都得待在自己的号舍里,每一天考试,可以休息三次,有人会送来饭食和清水,如果想入厕,有专门的考场人员负责引导并监视。 容铮有点汗颜,老实讲,这号舍真的好简陋,睡觉的地方看着就窄得要死,他这一米九的身高在里面得蜷曲着身体。 而且好几天不能洗澡,到时考场异味飘香。 “锵锵锵~锵锵锵~” 随着铜锣声的响起,考试正式开始,容铮凝神静气,看着题目沉思良久,然后提笔蘸墨,埋头苦写起来。 终于熬到第四天下午,“呼~”容铮舒出一口气, 写完了,他答题的状态比上次县试还要好,非常顺笔。 低头检查了下试卷,确认无误后,拉动身侧的小铃,准备交卷。 过了一会儿,有两个人拿着匣子走到容铮的面前,收走了卷子,并将桌上的一切物什检查一番后,直接带走了。 从考场出来,哪怕没有照镜子,容铮都知道自己面容定然憔悴了不少,在那么窄的隔间,脚都伸不直,很难睡得好。 没有好的身体,真的拼不过。 其他考生也陆陆续续出来了。 “那号舍太窄小了,睡得我腰酸背痛!” “这是考试呢,你还想着舒适??” “李兄,最后一篇策论你怎么写的?我写到后面发现离题了!” “哎,府试比县试难很多,我差点就写不完。” “我也是,结束时间快到的时候,匆匆收笔的。” “估计我得明年再来考。” ...... 容铮没有参与讨论,这次考试他依然有把握的,这府试还属于科举考的末尾考试,他若是这都应付不下来,那直接放弃走科举之路算了。 一行人回到客栈休息完,吃过饭后,方子浩带着几分不羁的笑容,提出了一个颇为诱人的建议: “诸位兄台,何不趁此机会,去领略一番府城花楼的繁华?据说那里的景致与佳人,远胜我们小镇,是文人墨客寻欢作乐、激发灵感的绝佳去处。” 陈语杰闻言,眼中闪过一丝兴奋,随即点头应和,显然对这样的提议颇为心动。 就连平日里沉默寡言、不善言辞的木寒,脸上也难得地浮现出一丝犹豫与好奇。 然而,黄毅却面露难色,他爹在他考不上秀才前,不让他去烟花之地,否则就打断他的腿。 容铮摇头拒绝:“家中已有夫郎,就不去了。” 方子浩想说服容铮一起去:“我们不说,你夫郎怎会知晓此事?再说,自古文人墨客多风流。” 容铮只是淡然一笑,再次婉拒,转身走向自己的房间。 他既然选择了一生为伴的人,就得忠诚,这是他的原则。若是有一天夫郎知道,心中难免不舒服,他不想因这种事导致夫夫嫌隙。 本来犹豫不定的黄毅见容铮不去,也不想去了,追上容铮的步伐,叹道:“看来作为文人,我还不够风流!也不知他们会不会嘲笑咱俩。” 容铮:“在我看来,文人的风流,从不在风月场所中体现,而是在文章上,是在那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才情。” 黄毅听了,沉思良久,他觉得容铮的心性跟他接触过的人都不一样。 第46章 为挣钱发愁 从府城回来后,容铮去了“远景书肆”,冯轩文早已在此等候。 孙掌柜亲自泡了一壶上好的龙井茶,茶香袅袅。他见到容铮,眼神一亮,立刻请容铮坐下。 这位可是县试的案首,以后的前途不会小,要好生招待。 冯轩文在二月份时就已经写完了容铮提供给他的故事,《奇诡之界》一共出版了五部,本来打算出六部的,但自从第四部后,销量断崖式下滑,就改了计划,提前完结。 这融合了克苏鲁元素的奇幻话本一度风靡全镇,以其独特的设定成为镇上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 然而,其他话本写手看了《奇诡之界》前面几部后,便渐渐了解克苏鲁写作风格,纷纷效仿,还学着找说书先生推广自己的话本。 话本写手们竞价买广告位,“忘忧楼”的说书先生严山也趁机挣了一笔,笑得见牙不见眼,觉得自己当时答应容铮讲他提供的话本,十分机智。瞧,这不,抓住了商机嘛! 就这样,随着模仿者的增多,以及读者新鲜感的逐渐消退,销量骤减,不得不提前为《奇诡之界》画上句号。 容铮其实也早有预料,一开始好卖,是因为大家未接触过这类奇幻元素题材的话本,新颖总是能抓人眼球的,等市面上这类型的话本多了起来,竞争变大,读者审美疲劳后,自然就不好卖。 再说,镇子上能买得起话本的人并不多,都是家境过得去的人家。至于农家的人,大多不识字,更不会买。显然,话本的目标用户群体本来就不大。 所以,这不是能长久的挣钱项,能挣一笔,他觉得可以了。 之前冯轩文提过,要继续投入读书,决心走科举之路,所以这话本的进项差不多到此结束。 孙掌柜给每人倒了一杯茶,说:“这是五部话本的盈利,一共是四百两,我占两成拿走八十两,这三百二十两给你们。这部书很可以了,一年不到,利润超过市面九成的热销话本了,十分可观。” 他非常满意,更关键的事,这部话本在无形中给“远景书肆”打响了名号。 “市场总是瞬息万变。”容铮接过钱袋,当面点清:“谢谢孙掌柜。” 孙掌柜:“你们有写下一部话本的计划吗?我们可以提前商讨。”他还想打造下一个爆款话本呢。 冯轩文轻轻摇了摇头,坦言:“我写话本是因为家中拮据,现在宽裕了些,准备重新读书,参加两年后的院试。” 孙掌柜面露遗憾,但也明白他的选择,士农工商,读书的前途肯定是要比写话本好多了。 谁不想通过读书入仕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呢,自己若是有读书天分,也想去考科举来着,所以他就不多说了。 容铮早已知道冯轩文的决定,也不多言。 二人离开书肆,分了钱,容铮拿了九十六两,冯轩文二百二十四两。 冯轩文满心诚挚,坚持要请容铮到悦凤楼吃午饭。 饭桌间,冯轩文笑道:“恭喜你夺得县试案首,这次府试考得如何?” “尚可,我也会参加两年后的院试。”他吃了一口菜,“你接下来怎么打算。” “我娘亲的病自从用了贵的药材,明显好转,心中大石稍落,家里的弟弟妹妹也能操持田地的事,我打算留下一笔钱,然后独自前往府城求学,专心备考院试。” “那就好,府城的确是个求学的好地方。” “是的,就是生活开销高,若不是写话本挣了一些钱,根本去不了。以前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我从未想过有机会去府城求学。”冯轩文再次举杯, “容铮,谢谢你!以后你若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尽管开口。” “这是你努力所得,再说我不也有分成嘛,这是合作的结果,无需言谢!” 冯轩文觉得容铮为人非常不错,这种朋友值得深交,提议:“你要一同前往府城吗?若是一起求学,可以互相照应。” 容铮轻轻摇了摇头:“暂时不会去。” “怎么不去呀?你可知道府城名师云集,肯定是比镇子上的夫子强很多的,而且学风严谨,学子总体水平更高,互相交流的同时也能扩展人脉,定能助你更上一层楼。”冯轩文感激容铮曾经的帮助,忍不住劝说。 “家中有事务处理,目前难以抽身。”容铮婉拒,举起酒杯,“冯兄,今日一别,不知什么时候再见,在此祝你一切顺利!” 第37章 “多谢!”冯轩文见容铮暂时无意,便不再劝,仰头饮尽杯中酒。 容铮目前确实不会考虑去府城求学,家中的积蓄加起来也就一百多两,他去府城考试的时候就发现,那边相当于现代的二三线城市了,日常消费颇高,租房都要近十两一个月,那还是租远离府城中心的偏远处。 更不必提书院的学费以及购买读书用具的花销,家底薄很难支撑。 寒门子弟的读书之路并不容易,有很多现实的经济问题摆在眼前。 若是他一个人去的话还行,自己能在府城找份差事,勉强也能求学几年。 但他家中有夫郎与弟弟,三个人在府城的生活成本更高。 他从没想过将夫郎独自留在村里,府城距离村子太远,他根本不放心。 与冯轩文告别后,容铮沿着熙熙攘攘的主街缓缓前行,脑子里盘算着未来的生计。 打猎嘛?这也不是经常能遇到好的野物,靠运气居多,风险与不确定性并存,绝非长久之计。 自己武功不错,做镖师?可这要远行,经常离家,聚少离多也不好。 “卖冰糖葫芦儿~” “卖烧饼咯,两文钱一个,手快有,手快没~” “卖野果子,新鲜又清甜,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 正当他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时,街道两旁此起彼伏的吆喝声将他从沉思中拉回现实。 听着街道两边小摊贩响亮的“吆喝”声,心中涌起了一股新的想法: 或者,可以从商。可是卖点什么好呢,既要有特色,又能吸引人? 第47章 卤鸭 傍晚,王泽的媳妇陶妙端着一碗肉过来,她长得平凡,脸庞被太阳晒得有点黝黑,笑容朴实,看见在院子里挥着树枝的小辰,问道:“小辰,你云哥哥呢?” “在灶房呢。”叶辰停下手中动作,朝着灶房大喊:“云哥哥,陶姐姐来了。” 叶云一边用围裙擦干手,一边走出:“陶姐姐,怎么过来了?” “云哥儿,家里今天宰了一只大番鸭,婆婆让我给你们送一碗过来。”陶妙已走到门口,笑着递过来满满一大碗鸭肉,“你家容铮前几天不是刚从府城辛苦考完试回来嘛,正好补一补。” “好大一碗,我们晚饭有口福了,谢谢。” “嘿,都是邻居,甭客气!” 容铮一家对他们是不错,平时有好吃的都不忘送过来,尤其叶辰过来找王亮玩时,一大兜子糖果地带过来,小乐(王泽与陶妙的儿子)看见馋得一直围着叶辰转,得了吃,小脸笑得像朵花儿。 从此只要叶辰一来,他立即哒哒地跑出去迎接,口中“小辰哥哥”喊个不停。 “陶姐姐,你在这稍等。”叶云端着鸭肉,转身回灶房,一会儿端出一碗大猪蹄,塞到陶妙手中。 陶妙也不推拒,他们两家相处得极好,不需要太过客气,呵呵笑起来:“瞧这,本来想送吃的,转手得了更大一碗猪蹄。谢啦,那我先回去了。” 她转头朝着叶辰招呼,“小辰,有空来找王亮玩,小乐也可想你了。” “好咧,陶姐姐慢走。” 老实讲,陶妙发现自己来了很多回,容铮家中顿顿都有肉吃,哎,实在令人羡慕,叶云真是太有福气。 吃饭的时候,容铮看到桌上的鸭肉,随口问道:“买鸭肉了?” “陶妙送过来的,说家里宰杀了只鸭子,给我们尝尝。我也送回了一碗大猪蹄。” 容铮笑笑,叶云现在跟邻居相处得不错,他夹起一块鸭肉送嘴里,肉质倒是脆弹,但隐隐有股鸭腥味,容铮眉头一皱,咀嚼了几下吞了。 哎,这里做的鸭肉对去腥的处理都不到位,有点怀念现代周黑鸭,那经典独特的甜辣味,配着啤酒,让人啃得停不下口,边吃边看电视,真是不要太过瘾。 等等,妈妈在家尝试做遍特色美食,也曾试过周黑鸭,自己在一旁打下手,妈妈失败了几次一脸失望,宠妻狂魔的爸爸专门请大厨来家里教。 或者可以考虑试试做卤鸭?做得好的话,能在镇上开间铺子呢。 “阿云,你知道咱们村谁家养的鸭多,要卖的吗?” “村头有几户人专门养鸭卖到镇子。”叶云以为容铮喜欢上鸭肉,“你喜欢吃鸭肉吗,明天我买一只回来给你做。” “不是,想给你们做好吃的。” “那我明日到村头的叶雄叔家买一只回来。” 容铮摇头:“买六只吧,明天我跟你一起去。”他记忆力虽好,但也没把握,估计要试验几次才能做出来。 叶云:“好。” 叶辰听到容铮要做好吃的,好奇问:“容大哥,是什么好吃的,炖鸭肉吗?” “卤鸭子,到时做好让你尝尝。” “嗯嗯!”容铮做的美食从没让他失望过,叶辰开心地继续扒饭,心中期待不已。 第二天,容铮和叶云去挑选了六只大肥鸭,每只80-120文钱不等,论斤称重。 叶雄见是容铮,笑脸相迎,村子都说容铮是考了第一名的读书人呢,可厉害了 他道:“容铮,我见是你,一只优惠五文钱。” “那多谢叶雄叔了。” “乡里乡村,别跟我客气!” 回到家中,容铮先处理三只鸭子,其余的让叶云关到笼子里养着。 他撸起袖子,杀鸭烫毛、拔毛后剖开鸭肚子,扒出内脏,分别用清水冲洗干净,用水浸泡去血水,期间要换水好几次,直至泡到发白。 一顿收拾下来,快到中午了,这还挺费时间。 吃完午饭,他开始熬制高汤,汤料,叶云在容铮处理鸭子的时候已经买回来了。 这高汤配料非常复杂,包括猪棒骨、老母鸡、牛棒骨、猪皮、生姜、白酒等,这锅高汤不是一般的贵......叶云听到材料时,眼睛都睁得大大的。 高汤熬着的过程,容铮着手准备调制卤汤,将卤汤香料用水浸泡一刻钟后,控干水放一旁备用。卤汤糖色很关键,他将糖炒化,然后浇入少量高汤。 香料、糖色准备就绪后,被一并倒入高汤中。 大火搅拌均匀,让调料化开,等调料彻底融化后,停火静置一段时间。 最后一步就是卤制鸭货,汤与鸭货的比例大概控制在一比一,比如十斤汤就卤十斤鸭货。 放鸭货有顺序要求,先放鸭脖鸭腿到烧开的卤汁中,等熬制一刻钟左右,放鸭头鸭胗,后面依次是鸭翅鸭舌等,焖一段时间就可以出锅。 容铮将鸭货从大锅中捞出,抖去卤料,将鸭头、鸭翅、鸭脖等分好类装盘,用手拿起鸭脖端详了下,满意道: “不错,卤制足够浓稠,这鸭脖挂汁效果很好。” 叶云一直在一旁帮忙打下手,见到容铮高兴的神色,问:“成功了?可以吃了吗?” 容铮摇头,道:“需要将它们放凉才可以,现在是红黑色,等放置一段时间,颜色还会加深一个度。走,我们端到院子里去。” 本来最好是放到冰柜中冷藏回生的,但现在这天气,找不到冰,只能放置到院子靠风吹。 容铮等鸭货凉了后,拿起来端详,手上黏黏的,端到灶房案板上切鸭脖、鸭头等,放凉后再切,才不会散架。看着切开后,鸭货里面颜色足够深,一看就是卤入味了。 他拿起一个鸭脖,递给叶云:“试试?”自己也吃了起来,“不错,如果高汤再熬长时间一点,效果更好,今天只是初试,快速看看效果。” “有点甜。”叶云吃咀嚼几下后,“好辣。嗯,好吃!” 甜辣甜辣的,外皮酥脆,内里嫩滑,非常入味,让人不由得一口接一口。 “别吃太多,我端两碗去王泽家让他们尝尝,听听他们的评价。” 容铮端碗出去的时候,喊正在练剑(树枝)的叶辰:“小辰,做好了,帮你云哥哥端到院子,咱们晚饭就在院子吃。” 王张氏拿了一个鸭头试试:“嗯,好吃,做得很入味。” 王亮:“吃第一口会感觉有点甜,后面就变辣,越吃越麻辣,越吃越香。”他吃完一个鸭翅,连忙又拿了一个鸭舌。 其余人尝过都赞不绝口。 王泽:“你这怎么做的呀,比饭馆子做得好吃多了,若是摆摊子,绝对大卖。”他向容铮竖起大拇指。 容铮:“是准备以后摆摊试试。” 大人秒懂,若是准备去买,秘方可不能随意告诉人,他们也就不追问怎么做的了。 回到家中,看到桌子上已经有一堆骨头,叶云内心升起心虚之感,容铮走前还叮嘱“不让多吃,自己却跟着小辰不知不觉吃出一堆骨头。” 可实在太好吃了,他不知不觉就吃了不少。 看着夫郎心虚的小眼神,容铮宠溺地笑笑。 晚上,容铮揽着夫郎的时候: “我想下次做一大锅到镇子摆摊看看。” 第38章 “嗯,可以试试,很好吃呢。”叶云现在还回味,他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卤鸭,“但这个成本有点高,三只鸭子花了两百多文,那骨头汤买了不少肉骨放进去,要一百五十多文,还有调料五十文,今天这一锅大概成本四百文钱呢!” “小管家,现在算数有模有样了哦!”容铮赞道。 容铮有时间就教叶云和叶辰简单的算术,他没有按照这朝代的算术书籍来讲解,因为这些书籍写得实在晦涩难懂,简单的算术方法讲得颇为复杂,所以他教的是现代数学基础,主要是让他们能快速基本算数。 叶云被赞得美滋滋的,他将头埋到容铮怀里,在一起久了,他觉得容铮就像个宝藏,总有很多惊喜: 吃食做得好、会教他们读书写字、还会教算术。容铮怎么那么好,他觉得自己嫁给他实在太幸福了。 见夫郎亲昵地贴在自己,容铮抚摸着他的头发,继续说:“成本是有些贵,到时再看卖得怎样,睡吧!” “嗯。”叶云乖巧地应着。 第48章 童生 叶云被清晨第一缕阳光唤醒,缓缓睁开眼,发现身侧的容铮早已起床,他起身披上外衣,打着哈欠从屋里出来。 经过书房的时候,看见容铮已经端坐于桌案之前。 他立即止住了哈欠声,静静地注视着。 容铮的头发高高束起,修长的手指轻轻翻动着书页,目光轻垂,很是专注。 “阿云,是不是夫君太迷人了,惹得你不舍得移开目光?” 容铮的声音响起,带着几分戏谑,只见他侧过头,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微笑,桃花眼狡黠。 一早就发现夫郎在看他了,自小练武,轻微动作都警觉。 容铮本就容貌出众,这突然的回眸,给人的视觉冲击力,可谓夺人心魄。 叶云几乎瞬间脸红,连忙移开目光,掩饰道:“我,我,我洗漱去了。”然后赶紧跑走。 望着叶云急匆匆离去的背影,容铮的眼中闪过一丝无奈与宠溺。 夫郎这么害羞,到时候圆房怎么办!!! 今天府试要放榜了,叶云依然陪着容铮去看。二人来得有些晚,人山人海,其实来早了也没有用,住得近的人天未亮就来蹲守看榜了。 府试的放榜跟县试类似,也是衙役张贴榜单,时辰到了,揭开榜单的红绸。 府试录取五十人,分为甲、乙两等,其中前十名为甲等,其余均为乙等。 容铮表面看似平静,但内心有点焦灼,他对自己在考试中的表现有信心,但意外无处不在。 上次许棋的事,让他觉得个中有猫腻。 若是许棋确实考了十一名,那县学政被处理就颇耐人寻味了;所以许棋应该不是第十一名,能值得县学政冒险出手徇私的应该就是第一名,毕竟排名只分两类,第一名与非第一名。 容铮推测,自己县试的答卷曾被人动手脚,至于怎么动,不得而知。 幸好被查出来,要不然自己甚至都不会知道。这个朝代,官大一级压死人,自己无权无势,普通老百姓一枚,谈何申诉呢! 他让叶云在外围等,正要往前面挤,只听有人喊: “第一名是容铮,考号六十,还是咱们镇子上的。” “真是,又是容铮,厉害呀!” “这人难道要冲击小三元了?” “什么是小三元?” ...... 呼~ 容铮舒了一口气,他这次府试的考号是六十,可算是童生了。 这是他作为读书人的第一个身份,虽然这个身份在科举的金字塔级别中还十分不够看,但好歹身价有微幅上涨了。 以后打官司可以自称童生,不再是小民、草民,公堂上还有座位可以坐,要知道换成商人再有钱也没得坐; 还有,屁股也跟着宝贵起来了,即使犯了错,县老爷可不能随意打他板子; 在婚丧喜庆的场所,自己也有资格与官员同桌了,社会地位略微提升,这可是花钱也买不来的待遇。 这就是不同阶层带来的差距,穿越到这朝代,唯有苦读才能实现阶层跃迁了。 容铮既然听到自个名字,就不再往前了,转身回到叶云身边。 叶云也听到了周围在讨论的第一名就是自家夫君,他眼眸发亮,与荣有焉。 二人快速赶回家中,知府大人也派了两名衙役来家里报喜,并发放奖励。 这次的奖励是十亩水田,够阔绰的了,折合价值一百两左右。毕竟是“府案首”,相当于全市第一了。 村子里再次轰动,之前还有些人对容铮不服气,对他们家闲言碎语的,这会彻底失声。 村长更是笑得露出一排牙齿,村子里终于出了一个“童生”,还是双案首的“童生”,荣光呀! 容铮与叶云再次接待了一波又一波上门祝贺的村民,收下了送来的家禽瓜果,太贵重的东西一概没要。 对于成为童生,容铮倒没有太激动,童生虽难考,但多年下来,这镇子还真不缺童生,秀才倒还算稀罕。 所以让他最高兴的是,夺得了案首,这表明自己还是有那么两下子读书天赋的。 科举之路漫长,总是需要一些信心与动力激励前行的。 嗯,未来可期~ 容铮不知道的是,他差点就失去案首的位置..... 事情得从尚未发榜前说起~ 知府看着考官们挑选出的十份非常优秀的答卷,神情严肃地评阅起来,时而点头赞许,时而蹙眉沉思,他将从这选出案首。 看了好几份答卷后,他捏捏鼻梁,休息片刻,再拿起下一份,只见这份答卷的字体极其出挑,明显在练字上下了不少功夫。 “能写出如此好字,是个勤勉的人,心性定然不凡。”知府赞道。 副考官也在一旁,看到知府手上的答卷,一眼就认出来了:“大人,他不仅字写得漂亮,而且答题的思路也令人耳目一新。” “哦?”知府侧头看向副考官,见他对此答卷颇有赞赏之意,顿时来了兴趣,“那我得好好瞧瞧。” 一会儿后, “好,写得好,这篇策论立意高远,逻辑严密,难怪连你也另眼相待。” 知府大人看了卷上的名字,念道,“容铮,嗯,有点耳熟。” “大人,可还记得广南县的知县裴广深,上报他们县的学政许华青县试徇私一事?这事就涉及到这位名叫容铮的学子。” 知府眯眼回想:“原来那个差点被埋没的学子,就是他呀。” 他再看了眼手上的答卷, “难怪许华青要冒险徇私,这容铮的答题确实亮眼,思考的深度明显碾压同期学子,难怪能夺得县案首。” 他又看完剩下几份,对比一番后,选出了两篇最优秀的,犯难起来。 轮答题上的表现,容铮无疑是最好的,但容铮来自寂寂无闻的小村庄,出身平凡,名不见经传; 而另外一份答卷的考生,名叫温琰,他出自府城享有盛誉的白鹿书院,不仅才情出众,更是品行兼优,名声不俗。 知府大人到书院视察时,曾见过,人如其名,长得温润如玉,谦谦君子。 而这容铮,他未曾见过,不过从这一手好字以及大气的文章来看,这人也该不俗吧。哎,能写出如此有深度的策论,很是难得。 副考官明显更欣赏容铮的才学,看出了知府大人的犹豫,便加一把火: “大人,容铮已经夺得县案首了,若是再添一个,就是双案首,你看他答题的立意明显高了一个层次,行文大气,浑然天成,这样的实力,很可能夺得小三元,将来成就一段佳话呢!” 知府大人沉思良久: 温琰在府城是有名气,可论才学,从答卷来看,略逊容铮。 这院试的主考官将会是皇帝钦派的学政,这些人基本出自翰林,哪管一个府城的人名气如何呢,若是名扬天下倒是另当别论。 最后知府大人将容铮点为了案首,道:“但愿他不负所望,有朝一日,成就小三元的佳话吧。” 若是他治下的府城出了一个小三元,那也算他的政绩了,毕竟这是为国选拔极优质人才! 而这一切,容铮自然无从知晓。 第49章 酒意 容铮来到学堂告知赵夫子自己的名次。 赵夫子:“恭喜你了,容铮,你是我教过最出色的学生。对了,考虑参加今年八月份的院试吗?” “不会参加,两年后吧。”容铮摇头。 院试三年两考,今年八月份有一场,错过了,就得再等两年。 quot;时间仓促,不参加也好,再努力两年,有机会夺得小三元。quot;赵夫子对容铮寄予厚望。 容铮笑笑以对。 “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吗?” “会先留在镇子上备考,继续背诵,练习八股文和帖诗。”院考的考试内容与府、县考大致相同。 第39章 赵夫子皱眉:“我其实想建议你前往府城求学,双案首的加持,能让你顺利进入白鹿书院,这是府城享有盛誉的书院,汇聚了四方才俊,对你以后的科举之路大有裨益!” 他可不觉得自己还有能力教导容铮,这样的人才该去更高的学府,得到更好的教化机会。 “夫子,你说的我能明白,但学生目前暂不会前往府城求学的,明年后再考虑。”容铮大概解释了原因,核心就是穷,不够钱落脚府城。 赵夫子十分明白,府城花销高,一个人去还行,这一家三口都去,那真不容易支撑。 自己也是过来人,就是因为穷,以前要一边教学一边考秀才,无钱寸步难行。 虽觉得容铮不抛下夫郎,有情有义,但难免可惜。 “其实,你若是愿意,自会有商贾、乡绅想来资助你求学。” 商贾往往乐于投资有潜力的读书人,在学子促襟见肘的时候雪中送炭,提前押宝、拉拢,将来会带来不可估量的回报。 这时代,不单止商贾,很多书香世家也会有意栽培和提拔读书人,尤其是那些脱颖而出的佼佼者,更是倾尽全力去扶持,为青年才俊铺平仕途之路,让他们感恩戴德,成为家族在官场的得力助手与代言人,从而进一步巩固与扩大家族的势力范围。 以这双案首的头衔,只要容铮点头,多的是人愿意扶持他。 然而,容铮摇头,“谢过夫子提点,我还是先留在镇子,找点活计,为前往府城求学做准备吧。” 免费的东西,才是最贵的! 他是绝对不会跟商贾、乡绅有金钱上的牵扯,这会埋下隐患,可能招致不可预估的代价。 “既然你已有主意,我便不再多言了。”他最后嘱咐道,“考秀才难度大,你最好处理好家事后,尽快前往府城书院吧。” “谢过夫子!” 容铮心中也有计划,最迟明年,他就会前往府城。 这朝代秀才的录取率是10%,很多人考到头发花白,也不一定能考过。 所以在童试中经常能看到父子、爷孙同场竞技的景象。 要想成为秀才,属实不易! 拜别赵夫子,容铮请了互结的五人吃饭,这是考试结束后约定好的。 五人中,两人没通过府试,分别是方子浩与木寒,但二人失落之色不明显,他们都是初次参加童试,看得很开。 方子浩笑道:“不用安慰我俩,看看对面的双案首,不也经历了三次落榜吗,我们这还是第一次落榜,不算什么。说不定多试几次,咱们也能成为案首呢!” 木寒未说话,微笑举杯。 额......身中一箭~ 容铮:我落榜的经历能安慰到你俩,该感到荣幸吗? 陈语杰首次考,倒是通过了,排名乙等,他爹身为主簿,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给他铺设了良好的学习之路,五六岁时就启蒙了。 而黄毅,同样位列乙等,他说:“我与陈语杰即将前往府城求学。” 他俩一个靠关系,一个靠花钱,在白鹿书院买了学位。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酒过三巡后,众人告别离去。 黄毅特意与容铮并肩而行,他拍了拍容铮的肩膀,诚恳地说:“容铮,以后你若到白鹿书院,记得一定要找我。” 容铮微笑:“自然会的。” 黄毅性格开朗大方,不拘小节,他家中从商有家底,穿着却十分随意,从不傲慢。 而且同桌近一年,黄毅吱吱喳喳的说话声给容铮带来了不少乐趣,让读书的生活不至于太无聊。 傍晚,容铮带着一身酒气回家。 他坐在床边,想到同窗都各奔东西,有点怅然,昂着头,静静发呆。 这时叶云洗完澡穿着白色亵衣走进房中,容铮看过去,夫郎神色柔和,一身水汽,发尾沾湿。 腰随意用衣带一紧,身形显然,那截腰他一手就能掌握。 他开始口干舌燥,等人走近,一把拉过,不由分说就压倒在床。 “啊”叶云惊呼一声,正待出声。 然而立即就被铺天盖地的吻封住了口。 鼻息交叠,情愫流转。 …… 第50章 出摊 天还没亮,容铮正忙着做出摊准备,走进走出地收拾。 昨天他们一家三口卤了二十多只鸭,容铮和叶云撸起袖子杀鸭、拔毛、扒出内脏,逐一清洗,然后浸泡至发白。 未穿越前也就在家里偶尔下厨,杀几只鸭倒不算什么,这一下子要处理几十只鸭,他真的有点吐血。 叶云知道容铮要摆摊挣钱,也不去叶大夫处打下手学医了,留在家里帮忙。 容铮怕夫郎跟着他宰鸭太辛苦,想让他处理几只就好。 叶云有点生气:“我岂是那等吃不得苦的人,我是你夫郎,要跟你同甘共苦的。” 容铮心里酸酸软软,心想,要加倍对夫郎好。 本来以为自己手快处理多几个,叶云不用那么累,哪知道叶云问清楚怎么处理后,手脚比容铮麻利多了,最后赶着容铮去顾看卤汤。 容铮:o(╯□╰)o~忘记了夫郎之前是一个人能搞掂十几亩地的人了,可比自己能干多了。 叶辰也不出去玩耍了,知道家里在忙摆摊子的事,懂事地留在家里帮忙烧火,递东西打下手。 今儿正式出摊,容铮与叶云正将一盆盆鸭货搬到小推车上,最后放上盖子。 这小摊推车是前阵子找村里的木匠做的,基座由几根粗壮的圆木搭建,底部装四只木质轮子。 推车一共分两层,上层是平直木板,用来放装卤鸭货的盆子,鸭货分类装好:鸭脖、鸭舌、鸭头、鸭翅、鸭胗等; 第二层划分成两部分,一边做了两个抽屉,一大一小,小抽屉装钱,大抽屉装抹布、水壶等杂物;另外一边中空,放油纸、木签子等打包工具、还有碗碟。 顶部覆盖着一层厚实的帘布,用来遮阳、防雨水渗透。 推车前头的一角挂着一个小巧的铜铃,轻轻一摇,清脆悦耳的铃声便在空气中回荡,用来吸引过往行人的注意。 算上木料,一共花费五百文。 准备妥当后,容铮推动小推车出发,车轮与地面摩擦发出“吱嘎吱嘎”的声响。 镇子走路要近两小时,需要走快些。 叶云跟着容铮一起走路去,他以前摆摊卖过野菜,比容铮了解如何操作。 到了镇上大街,叶云先去办事处领了一块木牌子,在主街摆摊需要管理费二十文,其他小街道就不用,可以随便找个摊位。 容铮将推车推到木牌子标记的位置,等规整好东西后,主街也渐渐热闹起来了。 这条街是镇子里最繁华的一条街,人来人往,卖早食、面食的摊子早已支开,冒着白色蒸汽,街道嘈杂,烟火气浓厚。 容铮摇了下推车前的小铜铃,吆喝起来:“绝品卤鸭,绝品卤鸭,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可以先试吃再买~” 他给这卤鸭想的名字是“绝品卤鸭”,还写了一张纸,贴在小推车前。 街上一听肉食可以试吃,很快围了上来,叶云在摊前端着一个放满小块鸭肉的碟子,鸭肉上插了一根小木签。 容铮:“各位,可以尝一尝咱家的秘制卤鸭,皮脆肉嫩,卤汁入味,甜辣可口,保管您吃了还想吃。” 大伙也不客气,拿起签子就尝了起来。 “看这颜色足够深,就知道卤制得入味。” “嗯,先是甜,然后辣,麻麻的,味道好特别。” “外皮酥脆,内里的肉嫩滑,好吃。” “真好吃,怎么卖呀。” 陆续有人问价,容铮介绍道:“鸭脖是十文钱一个,鸭舌与鸭头是八文钱,鸭翅肉多十五文一个,鸭腿二十五文,鸭掌......” 有些人一听,十多文钱才一个,也太贵了,大部分犹豫起来。 “各位客官,卤汤都是加了很贵的料,猪骨都往里放呢,成本不低。可以先买几只试试,包你们越吃越上瘾。” 这时,一个小厮装扮的人,挤上前。 他家少爷让他到街上找特色好吃的,他试了一小块鸭肉:“这甜辣味倒是特别,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各样给我来五个。” 他用手指着几个盆子。 容铮连忙拿出油纸给他打包:“一共二百一十五文钱,今天是第一天开张,给你抹掉零头,收你二百一十文。” 小厮爽快地给了钱,叶云收好到推车抽屉里。 有了第一个,就有下一个,但因为贵,想着买几个试一试,让家里小孩尝尝鲜。 “给我来三个鸭脖。” “我要鸭翅、鸭掌各两个。” “我要鸭舌。” ...... 容铮打包,叶云负责收钱,一早上就忙忙碌碌过去了,卖了一大半。 中午两人轮流去吃了碗面,继续守着摊子。 再说到早上那位第一个买卤鸭的小厮,买回去后对自家胖乎乎的少爷道:“少爷,这是主街新开的小摊,卖卤鸭,你试试。” 第40章 那位少爷打开油纸,便吃了起来:“嗯,甜辣味儿,过后还麻麻的。”他口中还咬着肉,说话含糊不清, “不知怎么怎么卤制的,竟然那么入味,好香。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卤鸭。” 他吃得快,没一会儿,伸手一摸,发现油纸上空空如也,抱怨道:“怎么买那么少呀。” 一旁的小厮瞪大眼,看着小山堆的鸭骨头,不知道该说啥。 那位少爷也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吃了不少,但真得太好吃了,越吃越上瘾: “快去再多买一些,等下我约了同窗去茶馆,顺便带过去给他们尝尝。”他补充,“你买的吃食不错,有赏。” “好咧,谢谢少爷。”小厮拿着赏银,眉开眼笑。 然而,等小厮再去寻的时候,发现那“绝品卤鸭”快卖完了,他只能将剩下的买走。 未时四刻(下午两点)的时候卖完了,这卖的速度比预期早呢。 容铮收拾整理好推车,二人便回去了。 叶辰给开门:“哥哥,容大哥,我烧好了热水,你们先洗洗,我想着你们下午回来会饿,锅中有饭,一直温着呢。” 容铮摸了下小辰的头,“小辰,真懂事。”他让叶云先去洗澡,自己则清洗小推车。 小辰被赞后,笑脸灿然,他也要替家里出力。 “好,那我洗完澡,先炒菜。” “好。” 第51章 请长工 容铮在院子冲洗小推车,他先将装钱的抽屉拿出来,放到屋里,然后用抹布擦着车身。 今天卤鸭卖得不错,生意超出预期。 就是干活的人手不足,处理鸭货挺花时间,自家就三口人,小辰还是个孩子。 看来得请人来帮忙,让他们专门在院子里宰鸭清洗好,这样出摊回来,我就直接能卤制,明早继续出摊,这样运转起来更快。 请谁呢?容铮正想着。 “东家,在吗?” 姚吉正与他媳妇丁氏来了,容铮答应一声,让小辰去开门。 丁氏手里提着一个菜篮,笑得淳朴: “东家,家里的哥儿到山上摘了香椿,给你送过来,这香椿炒蛋可好吃了,我特意选最嫩的送来,希望你们能尝尝鲜。” 说着她将菜篮往前递过来。 “有心了,婶子,多谢。”容铮接过,让小辰拿到灶房给叶云。 见到小推车,姚吉正好奇问道:“东家,你这是摆摊子?” “是的,今天第一天出摊,试试水。是来登记干活的天数吗?” 姚吉正连忙点头:“是的,你先忙,我俩在院子等等,免得耽误你的事。” “哪有,你们先坐下,我去拿登记簿。” 容铮扔下抹布,洗完手便回屋拿出登记簿,给他俩登记了。 刚正想请人来家里帮忙处理宰鸭的事,这夫妇二人老实巴交,为人信得过,正好先问问他们是否有意愿。 “对了,想跟你们俩商量个事,家里最近多了十亩田地,又要忙着摆摊子,杂事很多,就想着请长期的雇农。所以想先问问你们二位是否愿意。工钱每月六百文钱,一月一结。” 这十亩田地就是容铮夺得府试案首的奖励。 长期的雇农就相当于长工了,之前雇用姚吉正夫妇是按天算的,这属于短工。 短工通常只需要做一种农事,长工的话,就需要做农事之外的活儿了,包括给东家挑水、打扫等等日常杂务。 这意味着,长工只能替一个东家做事。 容铮考虑到家里田地达到二十三亩了,加上摆摊也需要请人来帮忙宰鸭,那直接请长工更好,姚吉正夫妇是比较适合的人选。 “当然愿意,愿意,谢谢东家!”姚吉正夫妇脸色激动,东家这是准备长期雇用他们呢。 农村的活儿除了地主家,基本都不怎么请人帮忙,自家人就能干完的事,哪舍得花钱。 所以姚吉正夫妇只替容铮家里管那十三亩地,活儿不多,能拿工钱的天数自然不多,平时还得上山砍柴拖到镇子卖,但柴火不值钱,卖不了几个钱。 本来夫妇二人已经满足了,自从容铮请他们做雇农后,相比起之前的日子有了起色,不用卖孩子活命了,家里甚至一个月能吃一顿肉。 现在东家要请他们当长工,这意味着他们一年的收入有着落了,家庭经济状况将会进一步得到改善,两个人,一年能拿近十五两呢。 年底可以给家里小孩做新衣服了,哎,家里的小幺终日穿哥哥姐姐的破旧衣服,看起来像个小叫花。 一年十五两在农家并不多,但没办法,他们一家是逃荒来到安和村的,没有水田,只能依靠出卖劳动力为生。 容铮见夫妇二人很乐意,继续:“那好,我这就写契约,明天开始?” “好,好,听东家的,我们定帮你管好田地,你家里的活儿尽管吩咐。” 容铮拿出纸笔写了起来,姚吉正夫妇笑开了花。 “对了,家里就不包饭了。一个月给多两百文怎样?”家里做的卤鸭秘方可得保密,还是不让外人进灶房了。 “好好。听东家的。”一个村里的,回家吃也很快,家里的大孩子已经能烧火煮饭了,这两百文绰绰有余。 三人按好手印,便找村长盖章,就算定下了。 村长对于容铮请得起长工的事,也不大惊小怪了,毕竟人家现在是童生,知府大人还奖励给他十亩水田呢。 村长媳妇站在院子里,手里拿着一把鲜嫩蔬菜,看到容铮一行人走远,便跟村长感慨道: “这容铮,自从成婚后,简直是脱胎换骨一般,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这现在都能雇得起长工了,还一下子请两个。这派头要超过地主了。” 村长:“地主现在都不能跟他比了,容铮那是读书人,考童生还考了整个府城第一名,这是多少银子都买不来的,前途不可限量啊!”停顿一会,叮嘱,“以后我们对他们家要客气些。” “当然知道,我是那种不知好歹的人吗?” 晚饭的时候,容铮跟叶云说了这个事,“明天我让他们二人过来杀鸭,你留在家里看着。下午我回来后,卤制鸭货。” “镇子摆摊,你一个人能忙活得过来吗?” “可以的,家里的卤鸭方法不能让其他人知道,得留人在家。我明天卖完去买鸭子,村里养鸭的少,我到邻村看看。” “要不我们抓小鸭子自养?”叶云建议。 容铮摇头:“家里不够人手。而且暂时也不知道这卤鸭会不会一直卖得好,后面再看吧。” “嗯,听你的。” 晚上,卤完鸭,容铮:“我们数一下今天的进账?” 叶云闻言,眼中闪过期待。 容铮将那个装铜钱的小抽屉端起放到桌子上,跟叶云仔细数了起来。 铜钱叮当作响~ 这一数不得了,去掉买鸭和卤汤料的成本后居然还有二两。 这利润很高,要是天天保持这样的盈利,一个月能挣六十两,一年后就够钱去府城定居。 叶云的心跟着飞扬起来,容铮跟他提过,他们挣够钱就去府城,容铮要继续到书院读书考科举。 他将这些铜钱用布仔细包好,放到衣柜最里面。 二人躺床上,第一天生意不错,容铮心情格外愉悦,更有干劲了,他跟叶云商量明天准备鸭货的事。 叶云起初还认真地应着“嗯”,他的声音慢慢低了下去,最终化为了轻缓而均匀的呼吸声。 这几天的忙碌让他感到疲惫,困极了,眼皮越来越重,最后躺在容铮怀里睡着了。 容铮低头看着他熟睡的面庞,心里一片酸软,这是跟自己同甘共苦的人。 他低头轻轻亲了下他额头,替他盖好被子。 第52章 受欢迎的绝品卤鸭 第二天继续出摊,刚将小推车停放妥当,正准备摇铃铛吆喝。 就有人过来:“我一早上街,就想来买你这‘绝品卤鸭’。昨天孩子吃了一个,吵着要买。” “好咧,婶子,我马上给你打包。” 接着陆陆续续有人过来,没一会儿便排了小长队。 “这卤鸭甜辣甜辣的,吃得可带劲。” “我昨天买了四个鸭脖,越啃越上瘾。” “可不,我这上街都忍不住来瞧瞧,一瞧又想买。” “哎,好吃是好吃,就是贵,一个十多文钱呢,只有一丁点肉啃。” “为了这口卤鸭,看来得吃少两顿猪肉。” 路过的人见着这小摊前还排上队了,好奇地伸着脖子看,心中不禁嘀咕:这么多人排队,肯定非常好吃,我可不能错过好东西。 人都有一种喜欢排队的心理,于是,小长队慢慢壮大。 有时,比起商品本身的的魅力,长长的队伍更具诱惑力。 这在心理学上,被称作“同调行为”。 容铮看到人更多了,加快打包动作,一个人有点忙,要招呼客人、要打包、要收钱,水都顾不上喝,嗓子快冒烟了。 第41章 有些顾客听到十多文钱才能买一个鸭头,掏钱很是肉疼,抱怨太贵。 容铮笑道:“我家这秘制的卤鸭,卤汤是放足了肉骨头下去熬的,要不然味道做不到这么浓厚。就是挣个辛苦钱,你吃过包你满意。” 今天到晌午的时候就卖完了,容铮吃过饭后去屠宰市场打听卖鸭的地方。 下单订完鸭,便推着小推车回去了。 这是真累,村子离镇上太远,这小推车虽然小,但靠人力推着走近两小时,也是够呛的。 回到家中,姚吉正夫妇已经离开,院子好几个大盆中泡着鸭货。 叶云拿着手帕给容铮擦了擦汗:“卤汤在熬制了,你先洗澡。我来擦干净推车。”他在家看着鸭货处理,和熬制高汤,活儿不累。 “嗯,记得先把装钱的抽屉取出来。” 容铮流了满身汗,黏黏腻腻,便急忙去洗澡让自己舒服些。 等洗完出来,小推车已经被洗刷得干干净净,上面的东西也都规规矩矩地被摆放在一旁,一同在院子里晾晒! 有夫郎就是好,家里一派井井有条。 傍晚,他继续卤制鸭货,叶云在一旁打下手。 结束一天的活儿,容铮躺在床上昏昏欲睡。 叶云眼睛流露出心疼之色,容铮摆了一天摊十分辛苦。 他伸手给容铮捏肩捏背,手指用劲:“力度够吗?” 容铮本不想,但夫郎坚持,便舒服地眯起了眼:“手累了就停下。我想买一匹马,来专门拉推车,能省下不少时间。” “买吧。” 半个月过去了,容铮每天到镇子摆摊卖卤鸭的事传遍村子。 他家近日实在高调:请了姚吉正夫妇做长工,还添置了一匹马,隔三差五便有人用牛车运来一批鸭子,更重要的是他在镇上摆的摊子天天排长队,可多人买了。 村长上门找容铮提议道:“你进货鸭子数量那么大,要不我让村里的人养鸭子,卖给你怎么样?一来,你拿货也方便,二来村民也多一个进项,” 作为一村之长,还是有责任心的,想着为村民谋划谋划。 容铮自然明白村长的意思,一口答应,二人商量好收鸭子的价钱。 村长连连称赞,立即召开村中大会,说了这个事,让愿意养番鸭的人报名,到时统一卖给容铮。 这养的鸭子有稳定销路,吸引了不少户人家报名。 但也有一部分村民担忧,谁知道容铮这卖卤鸭的摊子能持续多久呢,于是选择观望,最终没有报名。 生意越来越好,每天围在他摊位前的人有增无减,虽然他们会抱怨容铮的卤鸭卖得贵,但依然会常来,毕竟能做出这美味的,只此一家了。 其实,前段日子,街上有不少商家摊贩眼见容铮的卤鸭生意如此红火,纷纷效仿起来,推出自家的卤鸭吃食,还卖得比容铮的便宜,试图以低价吸引顾客。 顾客们去买来尝过,最后大失所望,发现根本不是那味,或是太甜,或是太辣,或是卤制不到位导致肉质不够入味,缺乏口感,反正吃着不得劲。 一番比较之下,最后又跑回容铮的摊子前老老实实排队。 这些效仿者对于卤鸭不得其法,只能草草收场。 其中也包括镇子最大的酒楼“悦凤楼”,李掌柜为了提升酒楼的竞争力,便吩咐厨师好好研究“绝味卤鸭”的法子,试试能不能做出来。 无奈使出浑身解数后,也是失败,端上餐桌时,顾客一致评价:“这跟‘绝品卤鸭’差得远!” 于是,李掌柜亲自去瞧瞧“绝品卤鸭”的摊子,想着摊贩子见识浅薄,只要出价足够高,应该能购得那秘方。 到时将方子献给东家,岂不立下一功? 但他去到“绝品卤鸭”的摊子前时,意外发现老板是那位之前常常卖猎物给他的容猎户,心中咯噔:以前打交道时就发现这人气度不一般,估计不好谈下来啊。 等容铮准备收摊的时候,他上前搭话:“容猎户,真是没想到啊,最近街上传得沸沸扬扬的‘绝品卤鸭’竟出自你手。我们悦凤楼对你这手艺甚是赞赏,不知你可否赏脸,借一步说话?” 容铮点头便跟着李掌柜走到侧边的巷子旁。 “容猎户,既然我们是老熟人,我也就不绕弯子了。我此番前来,是想问问你是否有意愿将卤鸭的秘方卖给我?我愿意出价一百两,希望你能割爱。” 容铮听后,微微一笑,婉拒道:“李掌柜,感谢你的抬爱。目前我打算自己经营下去,所以这卤鸭的秘方暂时无意卖的。” “两百两呢?”李掌柜将价格翻倍,再次挣取,“这可是个不小的数目了。” 容铮依然摇头,回应:“李掌柜,我确实无意卖秘方。” 他心中自有盘算,准备过些日子开铺呢,怎么可能将法子卖给他。 再者,依据现在的收益,将来能挣到的远超这个数也不是不可能。 李掌柜见容铮拒绝得坚决,自知没戏,只能退而求其次:“既然如此,我想跟你订卤鸭,你看你这边能每天向‘悦凤楼’供货吗?” 没办法,顾客来店里吃,经常问有没有‘绝味卤鸭’。若是自己进货,然后放到盘碟上包装下,就是楼里的一道菜式了,卖高几文钱也是赚头。 能去“悦凤楼”吃饭的,都不在乎高出的那点钱。只管方便、能吃上。 “自然可以。”有生意当然要做。 第53章 开铺子 又一个多月过去了,盈利了一百五十两,容铮打算在镇上盘一间铺子。 这天,容铮带上叶云一同到镇上看铺面。 要出租的那铺子位置很好,紧邻着熙熙攘攘的主街,门面大约九平米,后头带一个小房间与院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二人转悠了两圈,瞧着很满意,地段好,位置也合适。 铺子主人名叫刘义,卖力推荐问道:“二位对这间铺面满意吗?这位置真没得说,临近主街,人来人往,必然客似云来。” 容铮:“挺好,什么价位?” 刘义伸出一个手掌,道:“上一个租客十两,你们爽快定下的话,每月我收八两。这个价不能再低了,我这是因为要举家搬迁才着急出租的。” 容铮沉思了一会,来看这家铺面前也看了好几间铺子,价格差不多,但这家位置是最好的了。 他看向叶云,叶云面露赞同之色,便定了下来,交了半年租金,签好契约。 当天,容铮便去购置了店铺架子、碗盘、油纸等等用品,接着找了镇子木匠师傅做招牌。二人见天色尚早,打扫一番才回家。 容铮早已找人做了一架马车,顶部带蓬盖,自从有了马车,家里出行运货方便了很多。他打算以后在家卤鸭货,再用马车运到铺子里。 叶云找了个好日子,定在六天后开铺。 食时四刻,一串串鞭炮响起,容铮拉下招牌上覆盖的红绸,“绝品卤鸭”正式开铺~ 前些天,容铮在摆摊的时候就对顾客们宣传新铺的事儿,今天围观的人不少,鞭炮声一停便蜂拥而入。 部分常客发现多了新品,惊讶道:“咦,新增了素菜呢,瞧这不是毛豆、腐竹、海带嘛,看着就胃口大开。” 这是容铮新加的素菜,毕竟现在有店面了,可以摆放的品种更多,就试卖一下,看看反响。 “谢谢大家光临,本店新开张,今天一律八折,欢迎选购!” 大伙们一听八折,瞬间热情高涨,可得买多些,难得打折,家里孩子吃不上都要馋哭了! 开铺后要做的事情很多,容铮请了王泽和他媳妇陶妙,王泽在店里帮忙打包、搬货、打扫等,给一两一个月,陶妙则在家里帮忙宰鸭洗碗盘,六百文。 王张氏见着容铮请了儿子和儿媳,家里进项又多了不少,连连道谢,笑得合不拢嘴。 叶云站在柜台前收钱,时不时看着容铮忙碌招呼客人的身影,心里满足又自豪,这是自己的夫君。 叶辰今天也来了,在店铺里穿梭,凑着热闹,高兴极了,累了就乖乖坐到柜台旁边看云哥哥收钱。 傍晚,店铺关门,王泽留在店铺收拾,容铮一家三口,便坐马车回去,容铮穿越前出生于古武世家,家中条件好,自小将马术当做兴趣,驾马车自是不在话下的。 回到家中,还要继续卤鸭货。 容铮:“要不我们买仆人回来吧!”跟叶云商量买家奴的事。 他不能让叶云困在在家里忙于熬汤卤鸭的琐碎事,前头两月是没办法,现在家里进账稳定,是时候寻买断身契的仆役到家里做事。 至于为什么不选长工,这是因为牵扯到卤鸭的秘方、铺面上的生意,这些事还是自屋子的人经手才放心。 他现在只是童生,尚未考取秀才,实质是没有功名在身的,所以家中若是配置仆役,就要缴纳人口税,但家里现在宽裕了,这点开销,不算什么。 第42章 容铮和叶云便上了一趟牙行。 这年头总有因各种天灾意外而遭了难的人,吃不饱穿不暖,为了活着只能到牙行售卖自己。 成了奴仆,虽然失去了自由,但也好歹能活下去。遇到好的大户人家,生活也过得不差,反正总好过终日挨饿受冻。 二人到了牙行,店里的牙人热情招待: “两位公子,里面请,是想买仆役吗?我们这里齐全得很。你想要哪种类型、哪个年龄段的,保管让你挑到满意为止。” 容铮打算买一个男子和一个哥儿或姑娘,年纪在十四岁左右。 人牙子问清需求后,便将适龄的人叫出来分两排站立,一边是汉子,一边是哥儿姑娘。 大部分身材单薄,面色蜡黄。 人牙子让他们抬起头,道:“都来行礼,这两位公子要买两个仆役,打起精神来,能不能被选中,就看你们的造化了。” 他转向容铮和叶云,恭敬道: “两位公子,这些都是十三岁到十八岁的。你挑一挑,看有没有满意的?” 容铮看了一遍,发现最边上站着一个五官端正,长相老实的少年,便选中了他。 正要让叶云看看合适的小哥儿姑娘,只见被选中的那少年,扑通一声跪下来,恳求道:“老爷,你能将我妹妹也买走吗,我们定会好好伺候你们的。” 人牙子见男孩这样,怕吓走顾客,正要呵斥。 容铮抬手阻止,问:“这里谁是你妹妹。” 男孩声音哽咽:“她病了,没办法出来,但若得到医治能好起来的。求求你买走我们吧!我能做很多事的。” 他眼泪掉落在地,不停磕头苦苦哀求着,她妹妹持续发热,牙行不愿意花钱找好的大夫来看,只让她喝偏方的药,熬着,若是熬不过,可能就...... 来了几波人只想买他,不愿买他妹妹,这买回去还得花钱治,没人愿意。 容铮赶紧扶起他,转向人牙子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人牙子虽然想挣钱,但也不见得极度冷血,答道: “哎,他们兄妹俩一个十五岁,一个十三岁,亲爹死后,便被继母直接卖到这,也是可怜见的,前些日子,他妹妹伤风发热病倒了。也不能怪我们没找好的大夫来瞧,我们牙行毕竟不是开慈善的。” 他手一摊,无奈,“你看,这钱没挣到,倒要填上了,这也不合适!” 叶云拉了容铮一下,眼里有同情。他想到自己跟弟弟相依为命的日子了,看样子是想买。 容铮:“那你让人带我夫郎进去看看他妹妹,合适的话,再商量。” 男孩一听有希望,便要再次下跪磕头,容铮阻止他。 人牙子道:“你们若两个人都买下,我给你个诚心价,十五两,两个,你知道通常这都要二十两的,我真有心给你优惠。” 那小姑娘病了,再不卖出去,估计得死在牙行。他也是人,心中有不忍。 至于被买走后,能不能得到好的医治,就看她的造化了。 容铮来之前也了解过市场价,这价差不多:“看我夫郎的意思吧!” 这时,叶云走了出来,对容铮点头,他在里面见那小姑娘躺在床上脸色苍白,属实病得厉害。 人牙子见两位公子有心买了,脸上也有欣慰。 那小男孩非要跪下磕头,千恩万谢。 就这样,容铮买走了这兄妹,带着他们二人到了一趟医馆,大夫看了后开了药,“按时喝药,养半个月就能好。” 第54章 叶云生辰 将兄妹二人领回家中后,安排住在西厢房。容铮给他们二人重新取了名字,哥哥叫初墨,妹妹叫初晴。 容铮跟二人道:“每人月钱一两,做得好还有赏。” 他打算让初墨在家学着卤制鸭货,至于初晴,先养好病,以后跟在叶云身边伺候。 家里人口少,兄妹俩年纪也不大,容铮让他们一起桌上吃饭。 初墨感激不尽,他知道好些人家只将剩下的给奴仆吃,或者让他们单独吃糙米,但这里却不同,不但花钱替妹妹看病买药,还让他们同桌吃饭,更重要的是,有月钱领,很多被买回去的仆役,那是没工钱领的。 主人家如此仁厚,他和妹妹一定要尽心尽力做事。 七月份了,叶云的生辰将近,容铮带着叶辰到镇子最受欢迎的饰品店“秋韵阁”挑选生辰礼。 周掌柜见容铮就是当初卖他红狐的猎户,知道这人宠夫狂魔,将辛辛苦苦打猎得到的白狐,用来给夫郎做围脖,这价值好几十两银子呢。 也算得上是熟人了,上前招呼:“容猎户,想给夫郎买什么饰品。” “夫郎生辰将近,想看看有什么特别的饰品,可以作为生辰礼。” “这你就来对了,我秋韵阁的饰品在全镇最受欢迎, 来,我给你推荐镇店之宝。” 周掌柜引着容铮走到货架前,手一指,“这是最近流行的抹额,很受哥儿欢迎。” 容铮看过去,那抹额是红色底的绸缎,上面用金色细线绣着两条游龙,中间镶嵌着细小的纯白珠子,闪烁着微光,更添几分华贵之气。 “这抹额选用的制作布料十分精致,轻盈如雾,却又坚韧异常,你摸摸,这触感颇为细腻。再说到上面的图案,你看这刺绣之精细,乃出自京城绣娘之手,每一针每一线,尽显巧思。” 他滔滔不绝地介绍起来,“最别出心裁的是它的设计,‘二龙抢珠’,彰显华丽与贵气。” 舍得送夫郎好几十两的围脖,这家伙估计也愿意买这镇店之宝的吧,周掌柜心想,推荐起来十分卖力。 “就要这个了,价格多少?” 掌柜笑意更盛:“十两,咱们老熟人了,给你打九折,九两。” “嗯,包起来吧。”转头找叶辰,“小辰有看中的吗?” “容大哥,我买这白色玉佩。”叶辰用手指向摆在柜台上方的玉佩饰品。 周掌柜一并包起,付账时,叶辰坚持自己付钱,容大哥每个月都给他钱,说是零花钱。自己没什么要花钱的地方,就存了起来,可有十两银子呢,能买得起。 嗯,要用自己存的钱买生辰礼给云哥哥。 叶云的生辰没有大办,铺子刚开不久,事情还是很多的,自家人吃一顿饭就好。 生辰当天,容铮亲手替叶云佩戴上这抹额,抹额恰到好处地贴合在他光洁的额头上,为他平添了几分灵动与飘逸,衬托得如同从画卷中走出的公子一般,高贵不凡。 容铮眸子微动,缓缓俯身,吻上前,声音缱绻:“阿云,生辰喜乐!”。 触碰间,叶云眼睛聚了光,轻启唇瓣,仿佛是无声的邀请,容铮的舌头便滑了进去。 容铮紧紧圈着怀里的人,腰细柔韧,亲得愈发深切。 好一阵儿后,容铮才舍得放开。 因为缺氧,叶云脸色发了红,唇色明艳诱人。 容铮连忙移开视线:“我去给你煮长寿面。”说完便走出房间。 呼~真怕自己继续看下去,就想做坏事了。。。 叶云出来的时候脸色已经恢复如常,双唇还是红艳艳的。 “云哥哥,这是送给你的生辰礼。”叶辰见到哥哥便迫不及待地上前献宝,以前哥哥生辰,自己只能用草编一个草蜢,现在有零花钱了,可以给哥哥买玉佩,小脸骄傲~ 叶云打开锦盒,拿出玉佩挂于腰间:“玉佩很好看,谢谢小辰。” 初墨与初晴也上前:“主君,生辰喜乐。” 初晴喝了药,养了些天,气色好起来,不像初次见面那会气息奄奄的样子了。 “谢谢初墨,初晴。” 村民眼见容铮在镇上主街开起了铺子,而且还往家中配置了仆役。 看来,这卤鸭生意越做越大呀。 有人欢喜,有人愁。 “幸好,我坚信容铮能将卤鸭摊子做大,养了五六十只番鸭呢,快长大了,过些天就卖给容铮家,能赚不少。”村民a满脸得意。 “哎呀,我这不担心会倒闭,怕亏本,只养了二十只。”村民b则有些懊恼。 “你这就不行了,富贵险中求呀。”村民c也养了不少鸭子。 而那小部分犹豫不决选择观望、一只都没养的村民,懊悔不已,一边承受内心的郁闷,一边急急忙忙跑去村长家报名养鸭子,而且要快。。。 这些村中趣事,是明哥儿来告诉叶云的。 他爹娘本来也担心养多了卖不出亏本,但明哥儿告诉他们,人家叶云的卤鸭生意好着呢,于是他爹跺了跺脚,一锤定音,养了一百只,现在已经乐得笑开花,对明哥儿越发慈爱。 “对了,云哥儿,我准备成亲了,下个月初。”明哥儿害羞地道。 叶云闻言,眼中闪过惊讶,:“怎么都没听你提过?” 明哥儿连忙解释道:“可不是故意要瞒着你,你家这几个月忙得很,你都没时间跟我一起做针线活儿了。别生气,你可是我最好的朋友。” 第43章 他拉着叶云的手臂摇来摇去,“这不,你得空,我就马上来跟你说。” 叶云想想也是,这些日子家里事情多,也是买了仆役后,才有时间,他问:“你成亲对象是谁呀?村里的吗?” “是的,你也见过,叶临。” 叶云想起来了,那是跟容铮一起猎过野猪的,身形健壮、性格憨厚,容铮对他评价不错,是个老实的汉子。 “你爹娘愿意这么早将你嫁出去?”叶云可知道明哥儿的爹娘贪财,肯定要留着明哥儿做针线活儿卖钱,补贴家里。 “叶临给了三十两作为彩礼。” 那是很高了,村子里哥儿的彩礼在十五两左右,姑娘的高一些,二十两。 看在这么高的彩礼份上,而且明哥儿毕竟是亲生的,在对家里总进账没太大的影响下,也希望他嫁得好点。 叶云跟明哥儿熟悉,也了解他爹娘是什么样的人,贪财是贪财,但人也没太坏。 “他对你倒是诚心。”叶云替明哥儿高兴,转而一脸揶揄,“你们是什么时候好上的?” 明哥儿的脸颊微微泛红,一脸羞涩:“......” 第55章 明哥儿与叶临 事情要从四个月前说起。 明哥儿发现最近偶遇猎户叶临的次数有点多。 叶临摸着头,从衣兜里小心翼翼地摸出一支雕刻精细的玉簪,向明哥儿递过去,嗫嚅道:“这,这送你的。” 见明哥儿没接,以为他又不喜欢,连忙补充,“老板说这是店里最受哥儿们喜爱的款式,你,你戴上,肯,肯定好看。” “我不要。”明哥儿轻轻摇了摇头,他手挽着转针线活儿的篮子侧身往前走,今天他要去镇上交付做好的帕子和衣物。 叶临见状,心里着急,这可是他专门去请教容铮,才买的簪子,不是说送首饰,哥儿会喜欢吗? 自从那日在容铮家里遇见明哥儿,他脑袋里就反复重播明哥儿从凉亭中不经意抬眸看过来的模样,干净清新,教人天天思念,夜不能寐。 他的娘亲见他黑眼圈浓重,语气担忧问:“临儿呀,你这是忧心打猎吗?太累了?要不休息几天吧,可别累垮身体。” “不是。”叶临不好意思告诉他娘,自己这是想哥儿导致睡不好。 煎熬一阵子后,这个憨实的汉子忍不住接近明哥儿,假装偶然经过他家,待明哥儿出门时,鼓起勇气拦住了他,木着脸送东西。 起初,他务实,送的是自己打猎所得的山鸡、野兔、野雀等,自认为这美味的肉食,明哥儿会喜欢,然而明哥儿都不要。 他一个二十多岁的大小伙,从未喜欢过人,更别说讨好小哥儿。他想不通为什么明哥儿不喜欢吃食,村子的人能吃上肉,脸都笑开花。 于是他找了个“请教打猎方法的由头”找容铮。毕竟容铮跟他夫郎相处得如此融洽和美,应该很了解怎么讨小哥儿欢心的吧。 容铮本以为是正事,耐心地跟他探讨了下打猎的技巧。 然后,渐渐觉出不对味来了,叶临这家伙心不在焉,顾左右而言他,这人根本不像来讨教打猎技巧的:“说吧,你到底有什么事?” 叶临脸色微红,支支吾吾地终于说出了真实目的。 “早说嘛,浪费一早上的时间。”容铮听后,真是想赏他一个大白眼,心中好笑,这叶临挺纯情。于是给他出出主意,建议他尝试送簪子、发带、镯子等等精巧的首饰之类。 这就出现了刚才那一幕。 叶临追上去拦着,语气中带着几分急切与诚恳:“等等,明哥儿,你...你喜欢什么?我,我买来送给你,好不好?” 明哥儿停下脚步,微微侧头:“都不要,叶临。我赶着到镇子送做好的衣服。”想越过他继续往前。 叶临不知怎么办才好,这小哥儿根本不收自己的礼物,嘴唇嗫嚅着,欲言又止:“我,我......” 那份笨拙与真挚,让人看了既觉好笑又心疼。 明哥儿见叶临像根木头桩子那样杵在那,忍不住轻笑了一声。但很快,发现叶临小心翼翼地看过来,连忙正色道: “我真的得走了,错过牛车就不能及时赶到镇子去。” 叶临也不好再拦,等下人多了,被发现他们这样拉扯,不好。 他双手无措地垂在两侧,失落地让开路,失望、沮丧交织在一起,他意识到:明哥儿是不喜欢自己吧,无论送什么他都不收!自己不能再这样缠着人了吧,可好像忘不了他,哎。 越想越心中悲凉。 好了,这人终于真相了,知道别人明显在拒绝他了。 明哥儿错身而过,他走出了好几米,想到那个浓眉大眼的汉子憨厚真挚的样子,觉得有些可爱,又想到他那沮丧的模样,有些不忍。 不由自主地回望了几眼,只见那汉子的身影落寞,明哥儿心中不由得生出一丝柔软。 以前自己总埋头苦干,村里的汉子都只注意他的妹妹,对他视而不见,看不上他。 如今,那些人发现他针线手艺好,做的衣服能卖出好价钱了,就让家里人直接来说亲,也不问他的意愿,他心中反感。 幸好,他娘亲想着自家哥儿能挣钱补贴家用,这是摇钱树,可得留着,于是都一一拒绝了, 而叶临,跟那些只看重利益的人都不同,被他拒收东西那么多次,还来送。见他不收,也不恼怒,更不会动手动脚。 或许,可以尝试着表达自己的想法,看看叶临是否能够接受,明哥儿想。 他知道叶临喜欢他,可他也怕直接说伤人,只能拒绝叶临送的东西。 没想到,那汉子如此憨厚,被拒绝了也不觉得下脸,来了好多回。 他本不想嫁太早,想留在家里专心做好针线活儿挣钱,希望以后能在镇子开一家成衣店。 他知道这可能是奢望,但自从见到叶云做着自己喜欢的事,心中羡慕,也想有人能支持自己。 如果成亲的对象是叶临呢?那人性格憨厚、脾气不错......关键他自己好像也有点喜欢。 想到这里,明哥儿忽然觉得心中豁然开朗。他转身快步走回叶临面前,伸出手,“喂,不是说送给我吗?” 叶临明了小哥儿的拒绝正在伤心欲绝,这突然峰回路转,属实让他猝不及防,愣了一下,随即眼中闪过一抹难以置信的喜悦,声音带着一丝颤抖,确认道: “你...你真的要收下吗?” 明哥儿脸发热,心中暗怪叶临呆呆的,自己这么明显了,他还要问。 于是,他故意板起脸,作势要收回手:“不给就算了。” “给!给!”叶临连忙将手中的簪子塞进他手里,一触即分,仿佛触碰到了什么珍贵易碎的东西,连忙收回手,还不忘轻轻捻了捻手指,回味那份短暂的触碰。 他小心翼翼地看着明哥儿,生怕自己刚才的举动会让他生气:“我不是故意的,明哥儿,我...” “好了,我真的要去镇子了。”明哥儿打断了叶临的话,眼中隐约有笑意,说完后转身快步离去。 看着小哥儿远去的背影,叶临一直站在那傻笑着。 第56章 医馆招学徒 容铮与叶云经过回春堂的时候,发现这家全镇最大的医馆门前贴了招收学徒的告示。 上面写着:招收学徒三名,有意者请于后天辰时(即早晨七点至九点)准时到达本医馆,参与严格的考核。 考核内容如下: 1、辨识药物 2、为病人初诊。 容铮:“阿云,这是个机会,若去这家大医馆当学徒,对你学医有很大帮助,去试试?” “我,我可以吗?”叶云不确定地问道。 “当然,你都能跟叶大夫出诊了,小云大夫。”容铮笑着捏了捏夫郎光滑的脸。 后天一大早,容铮就陪着叶云来到了“回春堂”,门前已经围了不少人。 在古代,大夫的地位和声望都不低,能够成为一名大夫,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无疑是改变命运的一次机会。 所以很多人都想进入医馆当学徒,期望跟着坐堂大夫学习,将来学有所成,出师行医。 “回春堂”的大门缓缓开启,一名四十多岁的管事从里面出来,他高声道: “诸位,本次挑选学徒设有两场考核,第一场是辨识药物,第二场是为病人初诊。第一场通过者进入第二场,否则淘汰。”环视一圈,继续, “第一场考核即将开始,大堂已经准备好纸笔,参与考核者请进。” 容铮感受到叶云内心的紧张,轻轻握住他的手,鼓励道:“好好考,我在这等你。” 叶云排队进去,容铮数了一下大概有三十人参与。 大堂里,已经摆好桌椅,上面放了纸笔。 一名二十多岁的青年男子站在大堂前方,他衣着月白色暗纹长袍,头戴白玉长冠,眼神冷峻。 等参与者都就座后,便发话:“每人桌上放了八种药物,请诸位将这些药物的名称、功效、禁忌写到纸上,时间不超过两刻钟,写完者交到我这里来。” 第44章 叶云将桌子的药物拿起仔细端详,思考一会,提笔写下: “白芷, 功效:解表散寒,祛风止痛,宣通鼻窍,燥湿止带,消肿排脓; 禁忌:白芷辛香温燥,故阴虚血热者忌服。” “羌活, 功效:解表散寒,祛风除湿,止痛; 禁忌:气味浓烈,用量过多易致呕吐,故脾胃虚弱者不宜服;辛温燥烈,伤阴耗血,故血虚痹痛、阴虚头痛者慎服。” “黄芪,功效:补气升阳......” quot;连翘......quot; 写完后,叶云检查一遍,确认无误后起身上前,将答题纸交到那位青年人手中。 叶云是第一个交的,那青年人一愣,抬头看了一眼,注意到叶云眉心的朱砂痣,眼中不禁闪过一丝惊讶。 哥儿来医馆当学徒是极少的,在他们医馆没有一个是哥儿。 一来,哥儿地位低下,普通人家维持生活本就不易,自是不会愿意花钱让哥儿习字学医; 二来,大多数人都有“男女授受不亲”的传统观念,在行医领域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他们难以得到认可和接受。 当然,医馆虽然不打算招哥儿来当学徒,但也不能公然违背朝廷的法令。 自从当今圣上迎娶了一位哥儿当君后,明文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哥儿、姑娘,社会的风气开始逐渐有点转变。 这也是为什么叶云有机会参与本次考核。 那青年低头看着手上的答题纸,字迹清秀工整,上面药物识别都对了,功效和禁忌也写得十分详细完善。这小哥儿在学医上明显下了一番苦功。 容铮见叶云第一个出来,神情自信,便知道他第一场应该不错。 等候期间,管事让人搬出长桌,三名大夫落座,皆是老者模样,看来是考核评定者。 一刻钟后,那青年手执一沓答题纸交给门口的管事,然后落座在考核评委席上。 管事接过,迅速浏览了一遍,随即用那洪亮的声音宣布道: “第一场考核结果已出,有十名参加者通过,分别是第一名叶云、第二名柳同、第三名杨群......” 宣布完毕,管事稍微停顿片刻,便开启了第二场考核, “医者之道,博大精深,看诊尤为关键。望、闻、问、切,此四诊合参,方能洞悉病情。因此,第二场考核便是检验诸位在这四项诊断方法上的运用与掌握。场上特设四位坐堂大夫作为评判。现在,喊到名字的上前来为这位病人初步看诊。” 管事的手指轻轻一挥,指向了旁边的一位年约四十多岁的汉子。 管事喊名字:“第一个叶云。” 叶云上前,人群中发现竟然是一个小哥儿,讨论起来,大多是讥讽: “嘿,你看那小哥儿,他居然也来参加医馆学徒选拔了?” “是啊,小哥儿不是应该在家好好操持家务,相夫教子吗?” “他成亲了吗?要是他夫君知道他在这里乱摸别的汉子,怕是要气炸了吧!” “简直是不成体统,不知廉耻!” 有人看不过去,回怼:“别人的家事,跟你有什么关系,人家第一场考核得了第一名呢!” ...... 叶云走到那待看诊的病人前,仔细观察时,那病人不满嘀咕:“怎么让一个哥儿给我看诊。” 叶云听到了,他紧抿着唇,装作没听到,调整情绪后,让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看诊上,只见病人双眼泛黄,面色也呈现出一种不自然的黄染、带有一种病态的暗沉与浅淡,这是“目黄”的表现。 他让病人张开口,想看看他的舌苔,哪知那男子不耐烦了,抱怨道:“哥儿看诊就是麻烦。”他不情不愿地张开口,伸出舌头。 叶云看完继续道:“请伸出手,我把脉看看。” “谁要让你一个哥儿给我把脉,走远点。不好好在家操持家务,非要出来丢人现眼。”那男子脸上的不耐更甚,大声对叶云道。 围观的人也窃窃私语,大部分幸灾乐祸地看着叶云。 “请您伸出手,我需要把脉才能进一步确认病情。”叶云重复。 然而,那男子摆明不配合。 叶云站在那脸色尴尬,伸出去的手僵在那里。 第57章 被淘汰? 容铮见状心中愤怒,这男子在有意为难叶云,他正要上前,刚踏出一步,又停住了。 从周围大部分人的反应来看,这个时代,对哥儿有很重的歧视与世俗的偏见,那男子不是个例。叶云若想继续从医,将来必然会遇到很多类似这样反对的声音。 之前在村子里还好,一则有叶大夫撑腰,村里只有一个叶大夫,大家小病小痛都得求他,所以不敢得罪。 二则,容铮是村里唯一读书人,大家对他的夫郎看诊虽颇有微词,但不敢过分。 他虽然会一直陪着叶云,但他不能左右每一个人的想法,尤其是那些根深蒂固的偏见。 从医的道路,对于一个哥儿而言,并不好走,叶云始终是要学着去面对这些非议的。 心性,需要不断地磨砺,才能坚韧不拔。 只有去经历,去面对,才能成长。 想到此处,容铮强忍住上前的冲动。 这时,评委席上那位冷峻的青年出声,语气警告: “钱三,我们医馆可是付了钱让你坐在这的,你不要忘记了自己该做的事,你不愿意,我们自会找其他人来。” 那钱三就是那个发难的病人,听到青年的警告他嗫嚅着,不情不愿地伸出了手,叶云心中舒了一口气,开始诊脉。 一会儿,那钱三又开始作妖,将手收回了,“真是,诊脉都那么久。” 所幸,叶云也大致清楚了,他走到一旁,开始写自己的诊断结果。 接着,管事继续喊下一位,那男子见是汉子,很是配合。 ...... 随着最后一名参与者上交了答题纸,四名负责评判的大夫轮流审阅完毕,那青年将结果递给了管事。 管事接过名单,朗声宣布了最终考核结果: “综合两场考核的表现,各位的排名如下:第一名柳同、第二名杨群、第三名陈明、第四名叶云……本次入选本医馆学徒的是前三名,即柳同、杨群、陈明。本次选拔学徒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的参与,谢谢大家的到来。” 言罢,他双手一拱,向众人行了个礼。 有人因入选而喜笑颜开,有人因未能入选而愁容满面。 围观的人渐渐散了 叶云神情难掩失落,容铮见状,心中五味杂陈,牵着他正要离开。 “请留步。” 原来是那位面色冷峻的青年大夫,他刚刚出声替叶云解围,容铮对他印象不错。 “叶云,我看了你两场考核的答题,你其实能拿第一的,只是,”他欲言又止,语气无奈,“医馆毕竟打开门做生意的,也要考虑病人的感受,所以这是综合考虑的结果。” 他说的还算委婉,说白了就是,大多数人看不起哥儿做大夫,医馆担心影响生意,所以淘汰了叶云。 叶云闻言,心中虽有波澜,但面上依旧保持着平静,他直视着青年大夫的眼睛,问道:“你为何要告诉我这些?” 这个真实结果实际不宜对参选者说明,若是参选者闹起来,那就麻烦了。 “我家世代行医,我年方二十二,已能独当一面,成为坐堂大夫。”他淡然道,“无意炫耀,但我在医术上的表现还不错。” 他话锋一转,“我有一个亲弟弟,也是哥儿,他自小在医术上表现出的天赋远胜于我,对医学的热爱近乎痴迷,对一些疑难杂症有独到见解。” 他自嘲一笑,“老实说,在天赋面前,我的努力一文不值。但我家中强烈反对弟弟从医,担心他被外面非议,找不到好的结亲对象,无数次争执不下。” 他叹了一口气,语气低落,“最后,弟弟还是妥协了,放下了对医学的执着,听从安排嫁了人,相夫教子。从此,再没提过医术,眼中失去了光彩。” 他微笑,似乎有遗憾的情绪在里面:“我从你身上看到了一点弟弟的身影,几番犹豫,还是决定告诉你,这次考核的第一名本该属于你。” 说完,他转身离开。 叶云站在原地,良久未语 回到家中,叶云情绪不高,有失落,有不甘,有迷茫。 今天周围人的冷嘲热讽,如同锋利的刀刃,无情地切割着他的志向,这些都得硬生生压进肚子。 放弃的念头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 放弃吧,这就是命呀,再努力也没用,医馆也不会接纳自己,这是从出生就注定的结果。 谁让自己是个哥儿呢! 眼里蒙了一层水雾,顺着脸颊滑下,似乎要浇灭名为希望的火种。 容铮将夫郎轻轻拉入怀中,让夫郎坐在自己腿上,用指尖拂去他脸上的泪痕,动作充满疼惜。 第45章 他知道叶云对医学有着浓厚的兴趣和热情。 叶云自从习字后,有空就常常翻看医书,标注密密麻麻。 跟随叶大夫出诊,每次回来,都认真记下遇到的病症和治疗方法,反复琢磨,深入理解; 兴奋地跟容铮分享看诊的收获,眼眸都发亮,那是纯粹的快乐与热爱。 “阿云,对不起,今天没有站出来替你说话。” 叶云摇头,“你等候着我,就是我最大的支撑。” “阿云,不要难过,你并没有低那些汉子一等。今天的非议,只不过是别人用来打压你的借口罢了。 事实上,能力不取决于性别,哥儿和汉子一样,拥有无法预估的潜力,甚至可以做得更好。 没有人能给你设限,除了你自己。你今天实际能拿第一,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容铮伸手,温柔地替叶云拨开额前的碎发, “但现实有时很残酷,我们不能左右每个人的看法,你以后若想继续走医学的路,就要做好面对各种非议的准备,就像今天一样。” 认真地注视着叶云的眼睛:“你想继续吗?” 叶云陷入了长久的沉思,最后抬头,回道:“我想的,我喜欢学医,我想做好这件事。” “嗯,那就不要因为别人的眼光而止步不前,当然,若是觉得累了,那我们就停下来休息一下。” 容铮轻轻地吻了下叶云的前额,低语: “前路漫漫,力战者,天酬。” 第58章 不安 八月初,明哥儿与叶临大喜日子到了,宴席摆了十八桌,办得十分体面。 叶云一家三口清晨就过去了,先送上礼品,他们送的是一幅龙凤呈祥的绣品,采用丝绸面料,图案精美细腻,线条流畅自然,色彩艳丽。 叶云知道明哥儿喜欢做衣服,最近学刺绣,想着送上这一幅绣品,他会欢喜。于是让容铮托人到府城最好的绣品店定制了这幅绣品。 同来宴席的村民,见到容铮家送的礼品,一看就不便宜,十分羡慕。 一阵敲锣打鼓的热闹声传来,伴随着持续的爆竹声,迎亲队伍接着新哥儿回来了。 只见身材高大的叶临满脸笑容地抱着明哥儿大步走进屋里,来观礼吃酒的人一边说着祝词,一边拥挤到屋里看热闹。 二人身穿大红喜服,并肩而立,很是登对。 拜完堂后,叶云去陪着明哥儿,容铮则跟着叶临到各桌招待客人,任务是替叶临挡酒。 席散时,天色已经不早,容铮便带着叶云、叶辰回家了,他今天喝了不少酒,走路有点轻飘飘的,但人还算清醒。 “初墨,你给老爷煮碗姜汤吧。”叶云吩咐初墨道。 “好的,主君,我这就去。” 容铮喝完姜汤,在院子里吹了一会儿风,才去洗澡。 回房的时候,叶云已经躺在床上,在油灯下翻开着医书,脸色柔和,专注认真。 容铮缓缓走近,拿开叶云手上的医书,弯着腰,一只手撑在床侧,安静又炽烈地跟他接吻。 一开始,叶云闭着眼,回应着,渐渐地,觉得有些晕,不知是被容铮身上酒气熏的,还是被亲得缺氧导致的。 亲完后,容铮伸手替叶云擦了一下嘴唇,一只手握在他的脖颈后面,轻轻揉搓,鼻尖对着鼻尖,十分亲昵。 他们成亲近一年,相处融洽,感情到位,圆房的事可以提上日程了。 实际上,容铮更想今晚,氛围很好,可惜喝了不少酒,他怕自己意乱情迷间,会失去分寸,弄伤叶云。 明哥儿成亲几天后来叶云家,叶云正在院子凉亭中跟陶妙说着话。 见到明哥儿走路姿势有点不明显的怪异,关心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陶妙“噗嗤”一声笑了,“云哥儿你这问的是什么话,这答案不明显嘛?” 叶云心中疑惑,正要发问,又听陶妙道,“人家明哥儿是被夫君疼爱了。” 叶云知道这是圆房的意思,但还是不解,圆房后就会这样? 他对夫夫那点事儿影影绰绰的只知道个大概,但了解得不全面,毕竟尚未经历过。 当然,他也知道不该再细问,要不然别人就知道自己跟容铮成亲一年尚未圆房的事儿。 明哥儿被调侃后,脸发热,心中埋怨起叶临:早上都跟他说了,要去叶云家,他哄着非要弄...... 陶妙见大家都是成亲了的,这种事可以交流交流,又见明哥儿这不好意思的模样,更来了兴致要逗一逗:“明哥儿你夫君如何,厉害不厉害? 一夜几次?” “咳咳咳”秒懂的明哥儿这会脸色彻底涨红。 被追问后,只能小声道:“五,五次。” “新婚燕尔,年轻力壮,果然不一样。”成亲六七年的陶妙语气中似乎透出一丝羡慕...... 她转头问叶云,“你家的呢?” 叶云对这个次数的概念更迷糊了,但面上不显,跟着明哥儿的话应该没错吧,犹豫着伸出手掌,比了一个五。 陶妙以为他的犹豫是害羞,感叹:“当猎户的体力都那么能干的吗!” (曾经是猎户的容铮表示:尚未试过,但这次数应该不在话下......) 她见二人羞臊得厉害,转移了话题:“好了,我得走了,下午我要去镇上铺子帮忙,”正要起身,想起什么,又坐下,对叶云道, “叶云呀,容铮这长相实在打眼,往柜台上一站,迷死不少姑娘哥儿。我听王泽说,镇子上很多姑娘哥儿经常来铺子亲自买卤鸭呢,很久都不离开,在那偷偷瞧你夫君。” 叶云听了心里咯噔一下,容铮从未提起过。 一想到夫君有那么多人觊觎,心里就不舒服起来,而且隐隐担忧。 他跟夫君尚未圆房,还不算真正的夫夫。 “镇子上的能比得上咱们云哥儿好看吗?我在镇子就没见过比叶云漂亮的。”明哥儿见话题不在自个身上了,闻言立刻捍卫好朋友,“家里有大美人,哪看得上外面的。” 这一年多,叶云吃得好,营养到位,彻底长开,脸蛋白里透红,越发精致。 “也对,容铮对叶云的好,惹得村里人人羡慕。”陶妙呵呵笑,还是提醒,“但好男怕女缠,”压低声音, “你不知道,王泽回来跟我说起,有一个镇上的小姐几乎天天去,我偶尔到镇子打下手,都见过一回。那小姐长得不差,衣着贵气,估计是大户人家来的。你没事可得多去铺子里转转。” 最后,她站起来,“我要忙去了,你们聊。”说完便离开了凉亭。 明哥儿见叶云沉默,安慰:“容铮应该不会的,他对你多好呀,别担心。” 想起叶云也说他家的五次,现在亭子只有他们二人,又是好朋友,于是他羞涩抱怨,“你家的也五次呀,男子怎么那样忍不住!” 叶云一愣,只见明哥儿眉目含春,一脸幸福模样,心中五味杂陈,低下头穿针引线。 以为叶云还是害羞不想说这,明哥儿也拿出针线,“云哥儿,你送的绣品很好看,谢谢你!我细细瞧过,针线灵活精巧,我想试着做一做。” “嗯。”叶云心不在焉地应道,隐隐的不安在脑中挥之不去。 夜色降临, 房里油灯亮起,温黄的光芒与窗外倾洒进的月光交织融合,使得小屋更为朦胧。 容铮正在看铺子的账本,开了铺子,人手充足,每天能提供的鸭货量更多,盈利直线上升,才中旬盈利高达七十多两,按这个势头,到月末估计能到一百五十两。 叶云侧身躺在床上,时不时打量着油灯下容铮的俊脸,越看越生气,嘀咕:“长那么俊做什么,都被人惦记上了。” 容铮听不清他的话,还不知道夫郎在吃醋,暗暗高兴叶云注意力都在自己身上,正沾沾自喜:有一张俊脸的感觉还是很爽的,瞧瞧,迷得夫郎不要不要! 被夫郎这样盯着,他也看不下去账簿了,躺到夫郎身侧,正要伸手将人揽到怀里。 哪知道,夫郎小声“哼”了一声,转过身去,理都不理容铮。 容铮一脸懵圈,什么时候得罪夫郎了??? 他伸手将人抱起,让夫郎趴在自己胸口,亲昵地哄着:“怎么了,宝贝。” 叶云想起容铮说过,宝贝是指自己是他最珍视的人。 他闷闷不语:可,圆房这事,让他怎么说得出口。 气得一口咬在容铮胸口,力道不重,却让容铮呼吸一滞。 真是要命~ 第59章 烂桃花 第二天,容铮先去镇上的香料铺买了一盒脂膏,店内老板嘴角勾起一抹促狭的笑意,低声道:“这货今晨刚到,经常卖断货,保证能让你与夫郎欲仙欲死。” 回到卤鸭铺子,有一个十五六岁的绿色裙装姑娘,上前递过来一封带着香气的信,道: “容老板,这是我家小姐给你的信。” “若是要买卤鸭,请去选购。”容铮扫了一眼,冷淡道,并未接信。 第46章 那小姑娘又将信往前递了下:“容老板,我家小姐说,你看了信就会明白的。” 容铮依然不收。 那小姑娘眼中闪过焦急:“我家小姐的心意都写在信里了”。 店里的王泽看到这一幕,心中感叹容铮这桃花运挺旺。也是,脸长那样,还开铺子,更关键还是读书人,哪家姑娘、哥儿不动心呢。 容铮见这小姑娘纠缠不休,不耐烦拒绝: “这信我不会收,请转告你家小姐,我已有夫郎,生活和和美美,勿再打扰。”下逐客令,“若没有其他需要,请回吧!” 见容铮拒绝态度坚决,小姑娘瞪着眼,欲言又止,最后只能离开。 很巧,这一幕被站在店铺门口的叶云瞧见,他看着那绿裙子的小姑娘委屈地离去。 他本在家里的,但心中的不安在扩散,胡思乱想,就自己坐牛车来了镇子,想着陶妙说得对,还是要过来铺子里转转,让那些觊觎容铮的人知道,容铮是有夫郎的。 这时,容铮注意到叶云来了,连忙拉过他的手:“你要来镇上怎么不提前跟我说?早上好让马车载着你来。”怕牛车颠簸,夫郎坐得不舒服。 自从家里经济状况大大改善后,他们家出行都用自家马车,但只有一辆,早上要用来载人运货。 叶云挣开容铮的手,自己进了铺子,虽然见到容铮拒绝了那信,但还是不高兴,自己来这一次,都能瞧上,那自己没来的时候呢,那得多少人递过信? 容铮实在冤~自己绝对没做不守夫德的事! 哄了好一会儿,叶云才搭理容铮。 再说到那小姑娘,她是镇上首富俞家的丫鬟,她拿着信回去跟自家小姐复命。 俞紫微皱眉问:“你有跟他说信中是我的心意吗?” “小姐,我说了的。可那容老板就是不收,说家中有夫郎。”丫鬟声音更低,“说,说让你不要打扰!” 怕俞紫霞发怒,她缩着脖子,不敢抬头。 “那你有跟他说我的名字吗?” “没,没有,我怕说名字坏了小姐的清誉。” 俞紫微坐在闺房的雕花木窗前,望着窗外,长久无言。 她心有不甘,自己长相貌美,家中有钱,虽是商人,但在京城有当官的亲戚,镇上的官差,都不敢得罪他们家。 她瞧不上镇子的人,不喜欢家里给她相看的人家,所以尚待字闺中。 直到上个月踏进了“绝品卤鸭”的铺子,见到柜台前的容铮俊朗不凡,举手投足间尽显风度,更要命的是,说话温和又不急不缓,让人如沐春风。 她回去后,依然难忘。就命人去查了下容铮,这一查更不得了,竟然就是今年得了双案首的容铮,前途不可限量。 知道容铮家中有夫郎时,十分失落,想过放弃。 可这么出色的人属实罕见,他曾跟随爹娘进京拜访亲戚,见过一些世家公子,容铮这相貌这气度,哪怕跟他们相比,也绝不逊色。 镇子上要多久才能出一个如此风姿卓越的男子呀!自己已经十九,最迟明年就得结亲,于是她咬咬牙决定出手,派丫鬟传信。 然而,现在被拒收了。 她坐了很久,心中还尚存一丝念头,若她大胆地跟容铮表露情意,容铮看到貌美的姑娘还自带丰厚的嫁妆,可能回心转意? 思来想去,她决定放手一搏。 她带着丫鬟出府,径直走向“绝品卤鸭”店,刚好撞见容铮跟夫郎走出店。 俞紫微见叶云长相精致,有点意外,但想到自己的家世,觉得还有机会。她也查过叶云,是个没什么背景的村野之人,也就脸能看。 再优秀的读书人要想走科举之路,钱财的支撑少不了,若是能搭上官家,那无疑如虎添翼。 都到这一步了,俞紫微也不怯场,道:“容老板,可否借一步说话。” 叶云警惕地打量这个挡在他们面前的女子,身着淡粉的罗裙,眉如弯月,小小的瓜子脸线条优美,长得一副好颜色。 她就是那个送信的大户人家的小姐吧,叶云认出了她旁边那个送信的丫鬟。 “没空,我要陪夫郎回家。”容铮牵着夫郎,绕过想走。 俞紫微拦着:“只说几句,不会耽误太久。” 容铮见她如此纠缠,脸色微沉,眉宇间透出一丝不耐:“有话赶紧说。” “可否到一旁?” 容铮牵着夫郎走到一旁的巷子处,在这主街上,惹来人围观就不好。 俞紫微见容铮拉着夫郎一起过来,脸色不好:“我想单独跟你说。” “我夫郎与我同为一体,什么都能听,你想说就快说。” 俞紫微压下心头的不悦,有点泄气,容铮这明显拒绝的姿态,她也不是眼瞎。 可,事情都到这一步了,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若是就什么都不做铩羽而归,难平心头的不甘啊! 没办法,爱情上头,迷了人眼,让人失去理智! 俞紫微语调温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核心就是,容铮若是和离娶了她,家里雄厚的财力会让容铮读书无忧,还有远在京城的亲族也会看在侄女的份上,扶持容铮,未来定会官路亨通。 说完后,俞紫微暗中松了一口气,她是个未出阁的姑娘,送信已是大胆,现在还当着别人夫郎的面直接表白,实在出格。 她为自己的行为羞惭,感觉对不起叶云,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自私是人性的弱点,它会蛊惑着人抛掉底线,做出匪夷所思的行为。 容铮听完后,脸色未变,斩钉截铁拒绝:“我科举之路无须姑娘忧心,还有,这是我最后一次申明,我对姑娘无意,望姑娘自重,勿再纠缠。” 语毕,牵着叶云离开。 俞紫微站在原地,如遭雷劈,眼眶发红,虽觉屈辱,但也不后悔,若是不去争取,不甘和遗憾将会像一根刺一样,永远扎在她的心头。 只是,她未曾料到,结果竟会如此难堪。 丫鬟连忙上前,安慰:“小姐,他不识好歹,我们回去吧。” 俞紫微在巷子前,站了很久,才收拾好情绪,在丫鬟搀扶下离开。 第60章 圆房 晚饭时,气氛异常低沉,叶云不搭理容铮,几乎一言未发。 初墨、初晴第一次见主君如此沉默,认真低头干饭,将自己的存在感降至最低。 小孩子叶辰也察觉出叶云的不高兴,吃饭的时候,大眼睛滴溜溜转,不时看向容铮,然后转回目光,观察叶云的表情。 他夹了一块鸡肉到叶云碗里,脆脆的声音:“哥哥,这个鸡肉可好吃了,你尝尝看。” 叶云低头一看:“谢谢小辰。” 饭后,叶云就进屋里去了。 叶辰看着哥哥的背影,心里不由得生出一丝担忧,他本想跟上去陪哥哥说话,却被容铮拉住了手臂。 “小辰,别担心。”容铮蹲下身,看着他,“我去哄哄你哥哥,你早点睡。” “容大哥,哥哥是生你气吗?” “是。”他摸了摸叶辰的头,“放心,没事的,明天你哥哥就会开心起来。去睡吧,明天要早起练剑,过些天我还要考核你的剑法进步如何了。” 叶辰点了点头,一步三回头地回房,心中担忧未散,他从未见过叶云对容大哥如此生气,他能感觉到叶云今天的情绪低落得厉害。 希望哥哥和容大哥能够早日和好如初,他心里默默地想。 容铮进屋的时候,叶云已经躺在床上了,脸朝着墙壁,完全是拒绝搭理的姿势。 “睡了?”容铮走近床边,俯下身,低声问道。 叶云不吭声,将头埋得更低。 他怎么可能睡得着呢,今天那大户人家的小姐大胆地向容铮表露情意的场景依然历历在目。 容铮是拒绝得很干脆,可这姑娘不会是最后一个,容铮多好啊,以后会出现更多大胆又貌美的姑娘、哥儿。 若是容铮终有一天喜欢上其中一个呢?自己怎么办? 他现在甚至算不上容铮真正的夫郎,明哥儿说男子会忍不住,可容铮跟他同床共枕一年了,却尚未圆房。 容铮是不喜欢自己吗?在等着真正喜欢的人出现? 可他明明说过自己是他的宝贝。 想着想着,已经不确定自己到底是不是容铮真正的宝贝了! 心中的不安渐渐演变成危机感。 他倍感委屈,不知不觉眼圈里全是眼泪。 容铮将夫郎轻轻抱起,替他擦着眼泪,怎么忍心让他不安: “别生气了,我只有一个夫郎,除了他,对任何人都无意。” 这一哄,叶云更难过了,眼泪掉得更凶,顾不上羞人了,直接问:“那你为什么不跟我圆房?” “阿云,你这是着急跟我圆房了?”容铮看着此刻的夫郎眼尾绯红,特招人,有心逗一逗。 “你,你......”叶云气得不想说话。 第47章 容铮抱着叶云晃了晃,认真解释:“我当然想跟你圆房的,只是之前,我是在等你养好身子,等你再长大些。” “骗人,我早长大了。”叶云反驳,委屈道,“明哥儿年纪比我还小,但也圆房了。” 又忍不住抱怨,“前些天,他们问你一夜几次,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可丢人了,只能乱编了一个数。” “哦?”容铮轻挑了一下眉,想不到他们聚一起还聊这个,“那你说几次?” “五次。” 容铮低低地笑出了声,胸膛微微震动。 “你还笑!”叶云恼怒,自己现在那么难过,结果容铮还笑他,实在委屈极了。 容铮站起身将夫郎轻轻放到床上,人直接压了下来,在他耳边低语:“那我们今晚,如你所愿,来五次。” 言语间,轻暖的气息从叶云敏感的耳尖上撩过,像是柳丝拂过江面,荡起层层涟漪,细腻的情愫在空气中缓缓弥漫开来。 此时的容铮,眸光温柔,桃花眼勾人得很,叶云被看得有些不知所措,心跳不由自主地开始加速,都忘记自己还在生气了。 两人对视了片刻,叶云缓缓地敛起眸子,试图遮住眼中的羞涩,手指不自觉地微曲,抓住身下的被子,耳朵泛红,有紧张,也有......期待...... 鼻息声隐晦交缠,气氛旖旎而热烈,容铮吻得很投入,眼中的欲望难以掩藏。 ...... 容铮到院子去打了一盆水,接着用毛巾小心翼翼地给叶云擦起了身,来来回回反复了好几遍,直到把叶云弄干净。 “这小身板,还跟人吹五次。”容铮轻声呢喃,他凝视着沉睡的叶云,眼中一片柔情。 他出去简单冲洗后,躺回床上,细心地替叶云掖好被角,低头亲了一下他的额头。 他神清气爽,完全没有睡意,甚至想抽支烟...... (这个朝代并没有烟!!!) 第61章 鸭满为患 翌日早晨,阳光穿透了窗棂的缝隙,悄无声息地洒进了屋子里,光影交错,宁静又美好。 叶云呼吸均匀,踏踏实实地倚在容铮的怀里熟睡着。 “醒了?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容铮问道。 叶云迷糊了一会儿,清醒过来,昨晚的细节涌入脑海: 昨晚...... 想到自己跟别人说的五次,他脸都红了,容铮是可以,但自己实在坚持不住啊! 容铮见叶云没回答,又问了一遍,叶云摇摇头。 身体阵阵酸涩,但他说不出口。 “饿了吗?想在房里吃还是到外面?” 叶云点头,“出去吃。” “你自己穿衣服,还是我来给你穿?” 叶云掀开被子一角,才发现自己什么都没穿,脸红耳赤,“我自己来。” 容铮笑笑,知道他不好意思,就先起床。 一会儿,背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容铮转头,视线下移,便瞥见夫郎光裸的背上,那个蝴蝶胎记静静栖息,周围布满了难以数清的红痕,层层叠叠,落在雪白的皮肤上,触目惊心。 他脸有点发热,连忙开门出去。 昨夜意乱情迷间,容铮也有些失控,反复亲吻了那处很久。 叶辰早上,发现云哥哥与容大哥已经和好如初,心中高兴无比,多吃了一个肉包子! 今天身体不适,叶云没有外出,他悠然地坐在凉亭中,院子里栽种的花正在盛开,微风时不时吹过,带着夏日的凉爽与花香,他惬意地闭上眼睛。 终于跟容铮成为真正的夫夫了,这令他倍感愉悦和心安。 “云哥儿,在家吗?” 门外传来喊声,初墨连忙去开门,将人请了进来。 原来是村头的叶雄叔,最初容铮卤鸭的时候就是找他家买的鸭子。 “叶雄叔,快请坐,有什么事吗?” 叶雄笑容质朴,说道:“云哥儿,这不是嘛,我家的鸭子养得肥壮,昨天容铮说可以找个时间送来,所以我今天来问问,你看现在方不方便?方便的话,我就回去给你马上送过来。” 他家之前就养鸭子,自从容铮在村子里公开收鸭子后,有了销路,他家养得更多了。 “你准备送来多少只?”叶云记得容铮提过这事,近几个月,村民养的鸭子差不多这个时候可以卖了。 “三十只,剩下的还需要再养些日子。” “那我这边规整一下,腾出地方,辛苦你下午送过来。” 叶雄叔连连摆手,笑道:“不辛苦,不辛苦,我这高兴还来不及,鸭子有销路,能挣多点。那我这就回去准备,下午就把鸭子送来过秤。” 说完,便转身离去,脚步轻快。 接下来的日子,村民们陆陆续续上门卖鸭子。 自从镇上的铺子开起来后,订单多了不少,尤其是一些大户人家,他们家中宴客的时候,会将卤鸭当一道特色菜。 所以,对鸭子的需求量更大了。 容铮环视了自家院子一圈,“鸭满为患,而且“嘎嘎嘎”的叫声此起彼伏,略显嘈杂。 于是干脆让人到闲置的旧屋拾掇一番,将鸭子全部转移过去,也收拾出来宰杀鸭子的地方,以后宰鸭、卤鸭都在旧屋进行。 村民们见容铮信守承诺,陆陆续续收他们的鸭子,眉开眼笑,对容铮赞不绝口,隐隐还有点恭敬,连带着叶云都一顿好夸。 什么贤惠呀、有福气,旺夫......反正什么好话都说一通。 毕竟今年养鸭子挣的钱,可以给家人买布做新衣服了,这多亏了容铮,他们心里是感激的。 而另一边,叶云大伯一家,前几个月也得知容铮收鸭子的事,他去找过叶村长报名。 村长还记得这叶云大伯干出虐待侄子的事,并未立即应允,而是先去询问了容铮的意思。 容铮淡淡回道:“我不想跟他们家有任何交集。” 村长懂了,便拒绝了叶云大伯的报名。 现在叶云大伯一家看着左邻右舍都笑容满面地谈论着卖鸭子挣了多少多少,眼红得要命,心中十分不是滋味。 听说就连村中曾经最贫困最破落的姚吉正一家,自从做了容铮家的雇农,日子也滋润起来了,穿的衣服都少了补丁,家里时不时飘出肉香。 反观自家,为了给败家儿子叶耀还债,多年的积蓄都用光,现在连儿子娶妻的彩礼钱一时半会都出不起。 叶宝虽然嫁去地主家做妾,可怨恨着爹娘,根本不帮衬。 这叶云大伯心中有悔呀,额,但不多.......第二天就忘记那种。 “不行,我得去找叶云说道说道,我们一家辛辛苦苦养他和叶辰四年了,现在有好事却完全不让我们参与,简直忘恩负义,你还是他亲大伯。”陈桂花拍桌子,怒道。 “那你还不去。”叶云大伯怂恿,他自己是不会去找叶云的,有失脸面,毕竟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之前不干人事。 但他很乐意看陈桂花去,这婆娘胡搅蛮缠,关键十分厚脸皮,没准叶云被烦够了,就答应了呢? 陈桂花雄赳赳地闯到容铮家的院子里,开始还假惺惺诉说家中日子凄惨、过不下去,见叶云毫不动容,指桑骂槐就是一顿输出。 那些来送鸭子的村民见到陈桂花这泼辣样,纷纷指责,帮着驱赶。 叶云现在可是村里财神爷容铮的夫郎,哪能让这陈桂花乱骂,万一容铮回来见到他们不帮忙赶走陈桂花,一怒之下,不再收鸭子,这不断了一个进项吗? 于是有些汉子架着陈桂花,扔到了门外。 叶云看着这一切,心中再无波澜。 第62章 美好的转变 十二月份,冬日的寒风带着几分凛冽,已经下过两场雪了,院子的梅花花苞挂满枝头。 经过这几个月的忙碌,“绝品卤鸭”的生意终于走上正轨。 铺子请来一个经验丰富的掌柜,名叫袁涛,让他帮忙打理店铺,负责接待和收钱。 袁涛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八面玲珑,将铺子的事务安排得井井有条。 容铮大部分时间留在家里,抽小部分时间卤鸭,大部分精力投入到背书写文章中去,他的人生规划始终是通过科举步入仕途。 在他看来,经商是为了养家糊口,以及为读书打下经济基础,最重要的依然是读书,可不能偏离轨道,本末倒置。 近日他有些忧心,叶云胃口不好,神色恹恹,容铮让他休息一阵子,暂时别出诊。 叶云摇头,说想要多看些病例,才能积累经验,出诊学到的东西要比看书习得的多。 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容铮也明白实践出真知,便由着他,但让他不舒服时一定要休息。 这天,容铮下厨做了东坡肉,薄皮嫩肉,色泽红亮,酥烂而形不碎,一块块肉被码得整整齐齐,像麻将块儿。 一口下去,香糯而不腻口。 第48章 容铮对成品很满意,小辰、初墨、初晴吃了都赞不绝口。 夹了一块给叶云,哪知叶云刚吃两口脸色骤变,冲到院子的角落,扶着墙吐了起来,十分难受...... 容铮的心瞬间揪紧,连忙放下筷子,就跟了出去,扶着他。 小辰他们被这变故吓到了,站在一旁,一脸担忧。 容铮转头吩咐:“初晴,你给主君倒一碗水来。” “是,老爷。” 初晴很快便捧着碗出来,叶云接过漱口。 午饭也就吃了一会,叶云没吐出多少东西,他刚才吃着那肉,一股难以名状的恶心感如同暗流般猛然间在他胸腔内翻涌起来。 “还难受吗?歇一会儿,我们去看大夫。”容铮语气关切,心里着急,都忘记叶云就是个小大夫了。 叶云摇摇头,吐过之后感觉稍微舒服了些许:“我给自己把脉看看。” ...... 初晴脸上笑容真挚,细心询问:“主君想吃什么?我这就去给你准备。”她年纪不大,但心思灵巧。 容铮在教叶辰习字的时候,会一并教这两兄妹,二人更是感恩戴德,虽然是仆役的身份,但目前的生活竟然比以前的家好百倍。 顿顿能吃饱,天天有肉吃; 还能读书习字,那么贵的纸张,主人家不吝啬地给他们用; 其实,容铮教他们识字,有自己的考量。 他看好初墨的稳重与担当,有意培养他成为家中的管事; 而初晴的机灵与细心,跟在叶云身边,会成为最得力的丫鬟。 若要让他们以后办事更加出色,教他们认字、拓宽他们的视野,都是必须的。 一刻钟后,叶大夫来了,他诊脉后,清了清嗓子,道: “现在天冷注意保暖,不要太劳累,好生休息。”他提醒道,“嗯,你近来就不要跟我出诊了,以免病人将病气过给你。还有保持心情舒畅,我开些药。” 虽然知道叶云跟自己学医很久,也懂,但还是叮嘱一番。 容铮谢过,诊金多给了二十文。然后让初墨送叶大夫回去,拿药回来。 待凉亭里只剩下二人后,容铮满眼温柔,他拉起叶云的手: “以后你想吃什么,要告诉我,我都给你做。” “嗯。”叶云心中一暖。 “这些日就留在家里,我明天到镇子给你多买几本医书,给你解闷。” “好。”叶云想到什么,“我要那本《千金方》。”最近叶大夫跟他推荐此书。 “都行,我给你带回来。”容铮什么都答应,“我明天也买些蜜饯回来吧,这东西开胃,你尝尝看看喜欢不喜欢。” “嗯嗯。”叶云温顺地应着,抱住了容铮,将脑袋贴在他的胸口,听着他的心跳声,感觉异常安心。 转眼新年要到,吃过晚饭,容铮拉着叶云在村里散步。 微风轻拂,带着几分寒意,却也格外清新宜人。 叶云身穿羊裘大衣,脖子上缠绕着一条柔软的白狐围脖,额头缀着精致的红色抹额,浅蓝的发带迎风飘起。 容铮似乎说了什么,叶云闻言,眉毛弯弯,笑得恬淡。 路上的村民们看到,无不感叹,去年那个面色蜡黄、身形单薄的叶云,不到两年时间,变化如此之大,穿着一身贵气,衬得五官精致无比,仿似出生高门的世家公子。 晚上,爆竹声响起,新的一年来临了! 叶云靠在容铮怀里,面色酡红,嘴唇水润。 容铮眼神渐渐变得黑沉...... 第63章 驯服烈马 七月份,天空蔚蓝,阳光如金色的绸缎,铺展在地上。 “小辰过来。”容铮低沉的声音响起, 他一手紧握坚韧的缰绳,另一手则向不远处的叶辰张开,掌心向上,眼神中充满鼓励。 缰绳套着的是一匹威风凛凛的黑色烈马,这匹马体型高大,肌肉线条流畅而紧实,眼神中透露出不羁与野性。 叶辰闻言,眼不露怯,快步跑向容铮。 容铮见状,目光赞许,迅速地用力架起叶辰的腰,将他托起,让他翻身上马。 同一时间,叶辰伸出手,抓着马头,用力压下,左脚抬起,试着跨上马背。 然而,这匹烈马桀骜不驯,哪怕容铮手拉缰绳牵制着马头,它依然反抗强烈,头颅高高昂起,身形躲闪,不愿被驯服。 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二人与烈马之间较量着。 那马嘶鸣扭头,暴躁地移动着,反抗情绪激烈。 容铮没有放弃,他始终托举着叶辰,让他反复尝试翻身上马。 终于,第五次,叶辰左脚一跨,手臂顺势揽紧马头,借力翻身,成功上马。 然而,烈马的反抗并未因此停止,它猛地扬起前蹄,激烈地跳起,发出震耳欲聋的嘶叫声,企图将叶辰甩倒在地。 叶辰已经做好准备,他夹紧马腹,双手紧握缰绳,整个上身紧贴在马背上,以一种近乎与马合为一体的姿态稳住了身形。 容铮双手也抓住缰绳的另一端,拉住因躁动而乱甩的马头。 又是一番激烈的较量,烈马的情绪有点被安抚下来。 容铮朝叶辰说道:“小辰,驯服它!” “我会的!”叶辰回应,眼中无畏。 “去吧!” 语毕,容铮立即松开拉缰绳的手。 随着马儿的一声长嘶,它猛地扬起前蹄,随后便如离弦之箭般飞驰而出。 叶辰稳住身形,调整好姿势,手紧拽缰绳,控制烈马奔跑的方向。 少年的头发随风扬起,一脸稚气未脱却难掩英气勃发,很快,烈马不再反抗,载着少年奔腾而去。 容铮眼中闪过骄傲与欣慰,目光紧随在少年身后,直到他的身影逐渐远去,消失在视野中。 前阵子他教过叶辰骑马,相信叶辰今天定然能驯服这匹烈马的。 当叶辰神采飞扬地骑着马归来时,少年轻轻地抚摸着马儿的鬃毛,眼中兴奋之色尽显,兴奋喊道: “容大哥,我驯服它了!” 容铮微笑着点头回应:“那它从此就属于你了。” 家里富裕起来了,容铮往家里又买了两匹马,这是其中一匹,这黑马看外形就充满力量,是一匹好马。 “真的吗?谢谢容大哥。”叶辰惊喜不已。 “这是我提前送你的十岁生辰礼。” 这时,初墨喊声传来,他弯下腰,双手撑着膝盖,气喘吁吁,焦急道: “......老爷......少爷......主君......” 之所以叫叶辰少爷,是因为叶辰年纪小,容铮一直将他当亲孩子培养的。 容铮闻言,立刻翻身上马疾驰而去。 叶辰紧随其后。 原地喘气的初墨:。。。 村民看到高头大马上的叶辰,少年英姿飒爽,神情自信又坚毅,策马奔腾,再不复曾经怯懦的模样了。 ...... 第64章 可可爱爱小崽子 天还没亮,小家伙已经醒了,眼珠左看右看,人呢??? 好饿呀,不管了,先哭吧! 婴儿的哭声响起,还在睡的容铮,几乎立即就察觉,眼睛尚未睁开,就已经坐起身,快速抱起旁边的小家伙,给他喂点一直温着的羊奶。 动作一气呵成,明显做了多次。 哥儿不好下奶,容铮很早便跟叶临预订两头羊,让他猎到送过来,因此家中已经养着两头母羊,不用担心小家伙没奶吃。 叶云也听到孩子哭声,正要起来,容铮回身温柔地把他按住,轻声道:“天还没亮,你再睡会儿,我来哄小崽子。” 还没彻底醒过来的叶云,又缓缓沉入了梦乡。 容铮用小勺子,一勺一勺地喂着孩子。 小家伙喝上奶,就逐渐安静下来,喝得高兴,还把小拳头往嘴里塞。 容铮将他的手拿开,给孩子喂奶也不是件简单的事,小家伙偶尔还会吐奶,容铮会用小围兜细心地给他擦干净。 喂完后,容铮抱着他摇来摇去,小声地哄着。 吃完的崽子,精神奕奕,躺在襁褓里,睁着眼睛看着油灯下抱着他的人,微微张了张嘴巴。 小家伙表示:抱着很舒服,并不想睡。 但一个月还不到的孩子,精力极短,没一会儿又睡了过去。 刚出生的小孩就是这样,吃了睡,睡了吃,分不清白天黑夜。 容铮看着很快又睡过去的小崽子,心里一片柔软,忍不住低头将自己的脸贴了贴孩子的小脸,稀罕极了。 天亮了,叶云醒的时候发现身边已经没人,他穿衣走出房里。 “主君,早饭在热着,我这就去端来。”初晴上前。 叶云:“老爷呢?” “在院子里,抱着小少爷散步呢!” 清晨的阳光,如同细丝般巧妙地穿透薄云,轻轻地散落在院子里,柔润而清新。 随着镜头缓缓推进,就能看到一个身姿挺拔、面容俊朗的男子,怀里抱着一个小小的孩子,来来回回地走着,神色温柔。 第49章 这离天亮的短短时间,小家伙又醒了两轮。 容铮细心地给小崽子换了尿布,见他有点精神,便用襁褓将他裹严实后,抱到院子里。 叶云看着这一幕,心里软塌塌的,走近看了下正在迷迷糊糊打盹的崽子,道: “夫君,你吃了吗?他要睡着了,要不先放到床上?” 容铮轻轻摇摇头,我再抱一会儿。 小家伙可能被抱惯了,睡着后也要抱上一段时间,否则一放到床上就开始哭,就好像觉得大人不在乎自己似的。 “我来吧。”叶云想要接过来。 “你去吃,我稀罕,想抱着。” 叶云笑笑,转身回屋吃早饭。 在院落另一边专心练剑的小辰,满头大汗,他手持一柄寒光闪闪的剑,挥动间剑法已初显凌厉,剑尖在空中划出弧线,灵动而不失气势。 容铮抬眼看了一阵,很满意:小辰的剑法日益精进了。 一会儿后,叶辰停下了动作,微微喘息。然后跑着过来,瞧瞧小外甥,年纪轻轻已经是舅舅了。 “弟弟睡着了吗?”他压低声音,生怕惊扰了熟睡的小家伙。 由于尚未取名,他就先叫弟弟。 容铮微笑:“嗯,在做美梦呢。” 小家伙躺在襁褓中,脸蛋粉嫩可爱,双眼紧闭,呼吸均匀而细微。 叶辰轻轻伸手,虚虚地触碰了下小家伙的手臂,无声地笑着,小家伙太招人了。 等安顿好孩子,叶云一边收拾孩子的衣服,一边问:“孩子马上要满月了,你决定好名字了吗?” 明哥儿最近乐此不疲地为小崽子做新衣服,已经装满一大篮,每次来抱着孩子就不肯撒手: “这孩子可爱讨喜,我怎么看都看不够。” 容铮在孩子未出生的时候,就已经翻书,想了很多个名字。 “我选了两个名字,你看看哪一个更合适。”他拿过纸张,递给叶云, “一个是‘清羽’,出自《钱塘对酒曲》,‘三清羽童来何迟,十二玉楼胡蝶飞’, 愿小崽子将来能活得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另一个是‘令仪’。出自《小雅·湛露》中的“岂弟君子,莫不令仪”, 希望小崽子长大后从容有度,仪表不凡。” “容清羽、容令仪。”叶云低声念着,一会儿后,“我觉得容令仪更好,翩翩公子,仪表不凡。” 容铮想了下觉得也是:“嗯,那就叫容令仪。” “满月宴准备请多少人?”叶云问。 再过七天小崽子就满月了,差不多时间可以开始准备。 “办十桌吧,村长、族老要请,周围邻居王张氏等也有五六户,姚吉正一家也请来吃席吧,叶临与明哥儿家,嗯,差不多。” 容铮数着,“对了,这次宴席就包给镇上的酒楼做吧,到时他们派人来,食材都会一并带来,吃完还给收拾干净,省心。” “也好。”最近要忙着照顾小崽子,包给别人做,省心省力。 他们家没有专门雇人来带孩子,头一个孩子,两人稀罕极了,怕别人照顾不好,干脆亲力亲为。 小崽子每天夜里都会醒好几次,累是累些,但也乐在其中。 “我今天会再去府城,给新买的宅子添置好东西。”容铮又说道。 他前些天,带着叶辰骑马去了一趟府城,选购屋子。 叶辰渐渐长大了,容铮有时间会带着他多去外面转转。 他们看中的是一户二进的院子,位置非常好,离‘白鹿书院’不远,环境安静。虽不临主街,但也不太偏僻。 原主人是开医馆的,挣了些钱,已经换了三进院子,所以他才想着把房子卖出去。 那房子去年修葺过,加上原主人非常爱惜,墙壁和青砖都很干净,显得还挺新。 当时,容铮仔细打量这间房子,大宅门正对面是影壁,用于装饰,也起到遮挡作用,不会让人一进宅门就看到里面的情况。 进去后是一个小院子,也称外院,中间一道垂花门,左右两侧有抄手游廊。 垂花门也叫二门,就是我们常说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那个二门,它将内院与外院分隔开来。 内院是比外院大三倍左右,中间是正屋,左右两个耳房,耳房就是比较小的屋子,可以用来储物,勉强也能住人。 两边是东西厢房,原主人将一侧厢房用来做灶房。 庭院中靠近院墙的地方还有一口井。 房子价格是一百八十两,贵在位置好,要不然这个价可以买远一点的三进屋子。 老实说,容铮自家的屋子要比这间大两倍,不过没办法,这是府城,房子自然要比乡村的贵多了。 容铮看着很合意,当场就定下了。 叶云:“确定什么时候搬去府城了吗?” “可能还得两三个月,铺子的事还需要处理一阵子。” 容铮的想法是卖掉卤鸭的方子,之前就有一些酒楼来问,开的价格也高。 自己要到书院上课,准备院试,人的精力始终有限,他没办法分心经营铺子。 再加上他与叶云家已经没有亲族了,卖掉方子势在必行。 (叶大伯大吼:我特么死了吗!?) 第65章 皇商沈家 “悦凤楼”最豪华的包间里,一个气宇轩昂的男子正端坐在桌边,手拿着账簿神情认真地低头翻看着。 旁边坐着他的夫郎,长相明丽,正用手啃着卤鸭:“允良,这卤鸭超好吃,甜辣甜辣,过后麻麻的,越吃越上瘾。” “哦?”那男子从账簿中移开视线,宠溺地望向自家夫郎,要知道他走南闯北,给夫郎带过很多好吃的东西,能让夫郎赞美“超好吃”的东西少之又少。 二人身穿绫罗绸缎,那服饰在镇子上都少见,明显非富则贵。 他们青梅竹马,育有一子,今年四岁。夫郎很粘人,得知他又要去巡视铺子那么久,十分不舍,闹着要跟来。 他当然不舍得夫郎掉金豆豆,不顾家中长辈反对,将夫郎带了出来。 男子名叫沈允良,今年二十五,他是沈家大房的嫡长子,未来的家主,前年开始就独自巡视铺子。 虽尚未正式继任,但已经执掌沈家商业主事大权,在沈家说一不二。 提及沈家,它是赫赫有名的皇商,产业遍布全国。 虽说这朝代轻贱商人,从商比不得其他行业,但若能成功跻身于皇商之列,那就不是普通的商人,这可就跟“轻贱”二字绝缘。 商贾之上要数皇商,皇商代表皇室,是亦官亦商的存在,享受政治与经济的双重特权。 沈家还是当朝最大的皇商,它经营朝廷垄断的商业,比如盐业、丝绸、铸银、药材等关键行业,此外,他们还拓展私人产业,比如酒楼。 这“悦凤楼”就是沈家开的。 那明丽的哥儿名叫夏晓洛,他见夫君看过来,用手撕下了卤鸭舌的肉,直接递到沈允良的嘴边:“快试试,这鸭舌最好吃。” 沈允良张口吃了起来,咀嚼间,发现口感很不错。 “这是今年厨师研究的新菜?”沈允良问站在一旁的李掌柜。 李掌柜恭敬道:“东家,这是从外面一家名叫‘绝品卤鸭’店那进货来的。客人们很喜欢,那铺子天天排长队。” “确实好吃。”身侧的夫郎又喂给他一口肉,他继续问,“有去谈过购买方子吗?” “哎,当初那家卤鸭铺子刚在镇上支起小摊时,我就特意寻了个时机去与老板面谈。我满心诚意,甚至开出了两百两的高价,然而他不愿意卖,坚持说要自己经营。现在这卤鸭铺子在镇上卖得火爆,我又去谈过一次,那人仍然无意。” 李掌柜赶紧表示自己前期已经慧眼识珠,颇有先见之明想买卤鸭方子,只可惜对方不卖,这也没办法不是。 结果固然重要,但若不及预期,自己得将该做的都做了啊。 这样向上司汇报的时候,才能将自己的尽心尽力好好说道说道。 上司听了也能理解,不会过分责怪,反而高看自己一眼,觉得自家掌柜有点眼光,值得继续任用。 沉浸职场多年的李掌柜深谙此道,这也是他能当这么多年“悦凤楼”掌柜的原因。 果然,沈允良闻言,轻轻点头,这卤鸭初期,能出两百两买方子确实可以了,谈不成也无可厚非。 “这卤鸭口味独特,吃上一口便让人欲罢不能,即便是放在京城那样的繁华之地,应该也会受欢迎。” 沈允良边说边放下手中的账簿,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鸭肉吃了起来,“嗯,肉质鲜嫩,卤汁入味三分,回味无穷。” 他转头示意李掌柜,“你跟我说说这家‘绝品卤鸭’吧。“ “好的,东家.......”李掌柜详细介绍了这家‘绝品卤鸭’。 包括:老板是谁、卖哪些品种、销量多好、但供应不多、一天的量卖完就关店、全镇只开了一家等等。 第50章 “那人倒是聪明,让人馋着,争相去买。”沈允良听完道,“他还是双案首?” “是的,去年考的双案首,听说明年会参加院试。” “能放得下读书人的架子在街上摆摊吆喝叫卖,这人不简单,能成大事。” 要知道很多读书人都端着,放不下那份清高与矜持,宁愿接受乡绅、商贾、世家的资助,也不肯低头靠自己挣钱。 很多人眼中,商人依然是低贱的行当,更别说那人还抛头露面街上叫卖。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受人扶持,将来就会受人桎梏。 有些读书人不懂,或者懂了,但依然这样做,哎,眼光甚是短浅。 沈允良觉得容铮这人值得亲自见一见: “你帮我约容铮到‘悦凤楼’来。”停顿一会,道,“时间就定在两天后吧,这两天,你派人查一下容铮的底细。” 作为沈家的话事人,十分精明的商人,沈允良敏锐捕捉到这‘绝味卤鸭’潜藏的商机,他准备亲自跟容铮谈一谈。 有时候,谈不成生意,大概率就是钱给不到位。 之所以让李掌柜查底细,他是希望在谈判的时候增加胜算,而信息能成为至关重要的武器,利用得好能够在谈判的时候占据主动。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沈允良能年纪轻轻独当一面,成为庞大商业版图的掌权人,自是有过人之处的。 他亲自出马的事,很少铩羽而归的。 “好的,东家,我这就派人去查。”李掌柜转身,正要出去。 “哎,李掌柜,等等,帮我再来一碟鸭舌。”夏晓洛连忙喊道。 沈允良低头看到空空的碟子,旁边一小山堆鸭骨头,眉头蹙起,“这东西过辣,吃多了对你身子不好。” 他拿出手帕,替夫郎擦擦手。 “再吃一碟,鸭舌肉不多的,我没吃饱。”夏晓洛伸手摇着夫君的手臂,撒娇道。 “多吃米饭青菜。”沈允良不答应,给他夹菜。 “我不吃。”夏晓洛直接推开面前的饭碗,拒绝吃饭,只想吃卤鸭。 沈允良看着比自己小了三岁的夫郎,像个孩子似的,甚是无奈,妥协:“那是最后一碟。”只能宠着。 “嗯嗯嗯!” 李掌柜回头看到,东家非但不生气,还哄着那明丽的哥儿,要星星要月亮都给的那种!!! 十分震惊,不过能带着夫郎出来巡视店铺的,估计也是宠夫郎狂魔吧。 对,“也”,他还知道另外一个十分宠夫郎的,那就是容铮。 第66章 谈判 容铮走进铺子,“悦凤楼”的李掌柜便上前来:“容老板,可把你等来了。” “李掌柜,什么风将你吹来?” “是这样,我的东家,想请你到‘悦凤楼’一聚。” 容铮猜测:“卤鸭方子的事?” “没跟我明说,但八九不离十。”李掌柜捂嘴低语道,“要见你的是沈家未来的家主。” “哦,”容铮问道,“当朝最大的皇商,沈家?” “悦凤楼”还是沈家的产业?也是,全镇子最大的酒楼,那么多年屹立不倒,背后的人定然是不简单的。 “正是。”李掌柜点头。 “什么时候?” “现在方便吗?” 容铮想了下,没有什么重要的事,便跟着李掌柜前往“悦凤楼”。 来到最豪华的包间,李掌柜:“容老板请坐,我去请东家过来。” 很快,一个身穿华服、气宇轩昂的青年大步走了进来: “很早就听闻容老板品貌不凡,今日一见,名不虚传。我是‘悦凤楼’的东家,沈允良。” 容铮见那男子也就二十多岁,但眉宇间有超出年龄的成熟与稳重,他站起来拱手施礼: “在下容铮。今日得见沈老板,是我的荣幸。” “别叫沈老板,多见外,今日一聚,就当交个朋友,你叫我允良就好。”沈允良示意容铮坐下,“来,请坐,请坐。” 沈允良见容铮长相不俗,言行从容有度,哪怕知道自己是沈家的话事人,说话依然不卑不亢,毫不谄媚,眼中闪过一抹赞赏之色。 目前虽只是区区一个童生,但这种两个案首加持的读书人,普通的童生完全是不能跟他相提并论的。 这人如无意外,考上秀才是必然,以后科举殿试更是大概率的事。 跟他交个朋友也是不错。 容铮微笑,回道:“既然如此,那你就直接叫我容铮吧。” 二人落座,沈允良语气随意起来:“来,请喝酒。” 容铮饮尽杯中酒,放下酒杯,问:“不知允良,找我所为何事?” 虽知道这人想买卤鸭方子,但敌不动我不动。 若是上赶着卖,那不就被死死压价。 “大家是朋友,我就不多客套了,拐弯抹角什么的浪费彼此时间。而且我本是生意人,不喜欢那些弯弯绕绕,”直言道,“不瞒你说,我想买你的卤鸭方子。” 容铮没有立刻回答,手轻轻摩挲着酒杯的边缘,不急不躁,径直对上沈允良的眼睛,他想看看沈家能开出什么价位。 沈允良心中惊讶,想不到这人在谈判桌上也颇沉得住气,似乎有反客为主之势。 容铮:小样,爷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都多...... 实际未穿越前,作为古武世家的传人,家中也是开大公司的,毕竟在现代,武功高强并不能当饭吃,能成为世家,没有强大的经济支撑纯属扯淡。 他还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呢!自小跟在老爸身边,这种谈判场面,耳濡目染。 这也是他单身的一个重要原因,除了没遇上喜欢的,就是因为实在太忙,又要练武,又要从商。 在这里,他并不想将自己弄得如此忙碌,专心走仕途路线就好,这样才有时间陪伴夫郎与孩子。 二人眼神较量了一会。 沈允良轻笑,表态: “我自然是带着满满的诚意而来,想必你也对我们沈家有所耳闻。你尽管开,只要价格合理,我都能满足你。” 容铮这才缓缓开口:“我不希望别人买断方子。” “这是何意?”沈允良觉得容铮在耍他玩呢,“你是聪明人,该知道我们两坐在这里的目的。” “我想以技术入股的方式,参与卤鸭盈利的分红。” “入股?分红?” “就是卤鸭方子你拿去,但我要利润的分成。” 沈允良蹙眉:“你只出一张方子?” “相比起开铺的成本,一张方子看起来确实微不足道,但是却最为关键。 允良,你们沈家的生意不计其数,想必你比我更懂,做吃食的千千万万,但要做得出彩与长久靠的是味道上的卓越。 能让食客们念念不忘,这才是最难的;否则,就算你开多少间卤鸭店,也不见得盈利客观。” 沈允良眼神锐利:“你倒是懂得不少,那你想要多少分成?” “三成。” 沈允良眯起眼睛,一连三问: “你知道我若要在全国铺开卖卤鸭,利润能去到多少?你真觉得你的方子能去到这个价值?是不是有点狮子开大口呢?” “若没有我的方子,你只能开铺卖其它卤鸭,而不是‘绝品卤鸭’。值不值这个价,这个需要你去衡量。” 沈允良被容铮这番话噎了一下,他意识到对方并非等闲之辈,转而问道:“那能告知你的铺子开了一年多,确切的利润是多少吗,我需要了解清楚,才好做出决定。” 见容铮犹豫,继续道, “听闻你已经在府城买了宅子,应该是准备前往府城备考院试了吧; 而且家中也没信得过的亲族; 嗯,既然你能来赴约,应该也希望我们能谈妥这次合作。” 这沈允良还是有两把刷子,还懂得去查一查自己的情况,知道自己要不卖方子,要不关铺子。 容铮见沈允良差不多妥协上钩,也不藏着掖着,就详细说了营业额、成本、利润等等。 沈允良震惊,这小小的铺子,竟然一年能挣一千多两。 他沉默良久,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终于开口:“我只能给你两成。配方虽然关键,但开铺子、经营等都得我这边安排,你占三成太多了” 容铮闻言,心中暗自松了一口气,他的预期本就是两成,只是得装一下为难...... 沈允良见容铮犹豫,继续说服:quot;能将‘绝品卤鸭’快速做大,除了我沈家,你应该找不出第二家。这应该是你目前最好的选择。quot; 片刻后,容铮才缓缓开口:“允良言之有理,既然你如此诚意满满,我也愿意退一步,接受两成的分成。”然后微微一笑,提出了自己的附加条件, “那你需要答应我,这家镇上的卤鸭铺子在三年内要购买‘安和村’养的鸭子。” 沈允良有点诧异,想不到容铮能替自己村子着想,胸怀够宽广。 第51章 “可以。”不是什么大事,沈允良爽快答应。 容铮举杯:“合作愉快。” 酒杯在空中碰撞,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饭间,沈允良跟容铮客气地就卤鸭开分店的计划提了下,本来只是随意攀谈。 他自己做生意的能力实在不需要向容铮这个只开了一年店铺的人请教。 容铮见事关自个分红,也就提点一下。 接着,本来随意的攀谈,气氛渐渐严肃,然后变成探讨,最后......沈允良逐渐沉迷,甚至有点虚心请教的意思。 quot;可以试试饥饿营销,雇人排长队,利用人的同调心理,就是‘人排我又排,绝对不能错过好东西’的想法,再通过限量销售进一步激发他们的购买欲望,形成抢购热潮。quot; “还有加入充钱成为会员制。”容铮补充道, “可以这样,嗯,比如新顾客一次性充值商品当前价的三倍,不仅当前所购商品免费,还能成为会员,以后会员打八、九折。以你们沈家的名声,很多人愿意提前充钱的。 这种可以快速回笼资金,增强顾客黏性。毕竟钱都给出去了,只能继续来买卤鸭。” ...... 沈允良觉得这场交谈令他受益良多,对容铮刮目相看:这人若是以后从商,也能富甲一方的吧! “允良,天色不早了,我夫郎和孩子还在家里等候。”出来太久了,容铮已经很想小崽子了。 若是起初沈允良只想简单交朋友,现在的他想跟容铮成为真正的朋友。 要知道多少人想攀上沈家的大树都没门路呢! 沈允良觉得容铮这样的人,将来仕途定能直达金銮殿。 那份见识与气魄,比那些出身大家族的人都不遑多让。 “容铮兄弟,听闻再过几日便是你家小公子的满月之喜,如此大喜之事,不知能否有幸受邀?” 好了,已经变成兄弟。 容铮想了想,以后分红都得靠这家伙,能来自然欢迎。 “欢迎,你能来,实乃蓬荜生辉。我代小儿先行谢过允良兄的厚爱” 第67章 满月宴 满月宴当天,家里一大早忙碌起来,容铮指挥着酒楼来的帮工做饭做菜,叶辰与初墨门口迎客,姚吉正夫妇和初晴穿梭于宾客之间,招待他们落座。 叶临和明哥儿一大早也过来帮忙。 叶临帮忙搬桌椅摆好,动作麻利。 明哥儿则到房里跟叶云一起精心打扮小令仪。 给他穿上新的小衣裳,用红色丝绸襁褓裹着,还为他戴上一顶俏皮可爱的兔子帽,更添了几分活泼。 小令仪皮肤白嫩,眉心朱砂痣红艳,精致漂亮得像个小仙童。 他完美继承了爹娘的好相貌,脸型跟叶云更像,眼睛俏似容铮。 时间差不多了,叶云将小令仪抱了出来,小家伙被打扮得十分喜庆,也不怕生,躺在小爹怀里笑得像朵花儿。 大家过来瞧小孩儿的时候,都大赞小模样长得讨喜,是个有福气的孩子。 门外传来马车声,原来是沈允良带着夫郎夏晓洛来了。 那马车非常豪华,车身镶嵌着精致的图案,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两人身穿绫罗绸缎,四五个小厮丫鬟随侍,一个驾马车,两个小厮拿礼盒,一个丫鬟细心地搀扶着夏晓洛下马车,一个跟在沈允良身侧,神色严峻,似乎是护卫。 阵仗不小,无不彰显着主人非富则贵的身份。 村民们纷纷侧目,心中暗自惊叹:容铮何时结识了如此显赫的贵人? 这气派,怕是连镇上那些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儿都难以企及。 他们第一次深刻意识到,跟容铮之间的巨大差距。 听说容铮一家很快就要前往府城了。 实在令人羡慕又略带酸涩。 夏晓洛第一次到乡村之地参加满月宴,瞧着处处都觉得新鲜。 随后,沈允良拉着夏晓洛,上前几步,拱手施礼,诚恳道: “容铮,恭喜你家小公子满月之喜。这是我的夫郎,夏晓洛,我们特地前来道贺。” 言罢,他轻轻挥手,示意小厮将准备好的礼物呈上,礼盒一看就特名贵, “区区薄礼,不成敬意,还望笑纳。” 容铮回礼:“允良客气了,二位亲临已是荣幸。代小儿谢过二位的美意,快请进。” 夏晓洛撇下沈允良,来到叶云面前看孩子,那小孩如瓷娃娃一样好看极了。 因为就快开席了,大家都准备入席,叶云身边只有丫鬟初晴侍候着。 “我叫夏晓洛,”夏晓洛笑道,“小模样太可爱了,我可以抱抱他吗?” 叶云抬眸见眼前的哥儿面容艳丽,笑容可掬,心中不由生出一丝好感。 他欣然起身,将小令仪小心翼翼地递到夏晓洛的怀里:“当然可以,我是叶云。” 夏晓洛熟练地接过,看着不像第一次抱孩子,见叶云诧异,解释道: “我有个四岁多的儿子,小时候也很可爱,但长着长着,性格越来越随他爹爹,板着小脸儿。” 说到这里,他问, “小宝儿叫什么名字呀?” “容令仪。“ “令仪…岂弟君子,莫不令仪。”夏晓洛低声念道,“好名字,小家伙将来定然是个翩翩君子,仪表不凡。” 叶云闻言,心中不禁惊讶。 他记得容铮曾提及过这句诗,却没想到眼前的哥儿一听便知,显然出身大户人家,定是自幼便有机会读书识字。 他对夏晓洛又多了几分亲近感。 “超可爱耶,真乖。”夏晓洛逗着小宝儿,忍不住用一根手指轻轻戳了戳小令仪那粉粉嫩嫩的脸蛋儿, 然而,下一秒,小令仪迟钝地发现抱着自己的不是熟悉的小爹了,小嘴一憋,正要哭,就见到小爹倾身逗着他。 幸好,小爹还在身边,那,那还哭吗!? 小小脑瓜子不知道怎么办好了,只能可怜巴巴地瞧着小爹,无声地呼唤:快点抱我回去!!! 但,小爹并不能知晓小令仪的想法,还在跟别人聊天...... “我跟夫君会在这镇上逗留一些日子,期间我能来找你玩吗?小令仪太可爱了,我想多来瞧瞧他。”夏晓洛问。 因为沈允良要跟容铮交接卤鸭店的事,他们会待在这镇上十天左右,自己无聊时就可以来这里逗小宝儿。 他对叶云的印象很好,哪怕在京城,他也很少见长得如此精致漂亮的哥儿,他想跟好看的人做朋友。 “当然可以,你有空来村里找我,这些日子我基本都在家照顾孩子。” “太好了,我在这镇子上没有朋友,我天天都来看小令仪。”夏晓洛眼眸发亮。 这时,传来沈允良的声音,“晓洛,快开席了,我们去入座吧。” 他跟容铮寒暄了一阵,约好满月宴结束后,再谈一谈交接卤鸭店铺的事情,然后就过来找夫郎。 看过来时,视线刚好落在叶云身上,注意到他那精致的脸,微微怔住,莫名有一种似曾见过的感觉。 在哪儿见过呢? 夏晓洛将孩子抱到了沈允良跟前:“快瞧瞧,超可爱的娃娃,粉雕玉琢的。” 沈允良回神,看向夫郎怀抱中的孩子,这孩子小脸跟刚刚那人长得很像,眼睛倒是像容铮,真是完美继承了这对夫夫的好相貌。 小令仪这会被抱走,是彻底见不到小爹的脸了,他终于忍不住“哇”的哭了起来,可伤心了! 夏晓洛连忙将孩子抱回给叶云,有点不好意思,将孩子弄哭了。 “你多来玩,令仪跟你熟悉起来后,就不会哭了。”叶云道。 终于回到小爹熟悉又温暖的怀抱,小令仪听着小爹柔声地哄着自己,才慢慢止住控诉的哭声,但看小爹的眼神,依然委屈巴巴,不愿再笑了。 宴席开始,一道道菜被帮工们小心地端上来,菜式有八个,三荤五素。 实际摆了整整十五桌,每一桌都坐满了欢声笑语的村民。 村民感叹:容铮真的非常喜爱这第一个孩子,即使是一个小哥儿,也大摆酒席。 宴席后,容铮送沈允良夫夫出去。 “‘绝品卤鸭’的事我跟村长提过了,他希望能签契约,确保三年内,你们会跟村里订鸭子。” “可以,我会派人拟好契约。” “明天我和村长到镇上,到时我将账簿带去‘悦凤楼’,我们就签契约吧。” “不用了,我去‘绝品卤鸭’铺找你吧,看看店里的情况,会带接管的人去。”沈允良顿了顿, “对了,晓洛跟我提起想这些日子想到你家做客。” “自然欢迎,我夫郎目前都在家里带孩子。” 等沈允良夫夫离开,村长问容铮:“接手卤鸭铺的人?” “是的,村长,他答应签契约。三年内都会向咱们村子收鸭子。” “谢谢你,容铮。”村长拍了拍容铮肩膀,容铮是个好的,哪怕离开村子了,还想着给村民做点事。 第52章 “我也是村里的一份子。” 第68章 哥儿们的友谊 回去后,夏晓洛兴师问罪:“你做什么盯着叶云发呆。” 沈允良:“叶云???” “就是容铮的夫郎!” “冤枉呀,我可没发呆。”他只是怔了一瞬。 夏晓洛扭过身,在生气。 沈允良将他扳过来,解释:“只是我似乎见过跟他眉眼俏似的人,可就是想不起来对方是谁。” “在哪里?” “京城?不确定。” “你这些年基本在外巡视店铺,留在京城的日子少,倒是心中记得京城长得好看的哥儿了。”夏晓洛发难。 额,要不是容铮的夫郎面容精致得过于惊艳,他估计自己根本想不起来,正是因为太好看了,所以才依稀有个印象。 但,也不是长得貌美就能让他多看几眼,能让他记住的,这人身份应该不普通,要不然他都懒得看第一眼。 当然,沈允良是不会在自家夫郎面前净说大实话的。 “咱们孩子都四岁多了,你还不知我的心吗?”语毕,低头堵上那张叭叭不停的嘴。 漫长而强势的亲吻导致夏晓洛舌头发麻。 他躺在沈允良的怀里喘息良久,红艳艳的嘴唇终于不敢再找茬。 沈允良用手一下一下地替夫郎梳理着微乱的头发。 “说起来我们离开京城有四个月了,不知绪风怎样了?有没有想我?”夏晓洛闲暇的时候还是会思念儿子的,说着说着,又忍不住告状, “允良,你不知道,我们出发时,绪风的小表情都没变,一点不舍之情都没呢!我担心他长大以后会面瘫。” “不会,你是绪风的小爹,他当然不舍,”才怪...... 沈允良不忍告诉自家夫郎真相:可能你不在家,对绪风的成长会好些。。。 夏晓洛喜欢时不时带着绪风回娘家,但他忘性很大,带回去后,却总是忘记带回来。 一次,两次,三次,....... 这给年纪小小的绪风留下了阴影。 虽然将孩子落在娘家也会有岳父岳母精心照顾,也不是大事,但是对小孩子而言,这被落下难免有点失落之感。 所以每次被夏晓洛带回娘家,绪风一到差不多时间,就沉默地跟在夏晓洛身边,防止忘性极大的小爹在离开的时候将他遗忘。 那小可怜模样,沈允良看着都不忍,儿子小小年纪已经承受太多...... 其实,夏晓洛也不是忘得彻底,他晚间的时候就会想起儿子。 记得有一次,他跟夫郎情到浓时,夫郎突然来一句, “哎呀,我又将绪风落下了,我们快去接他回来,我答应过他,以后不会扔下他在娘家的。” 这是无数次的“答应”。。。 为了信守承诺,夏晓洛挣扎着非要起来。 沈允良咬牙,这尼玛关键时刻,要他怎么停下来,于是三下五除二制服了夫郎。 午夜时分,爽到极点后,他才产生一点对儿子的愧疚感...... 想到此,他目光逐渐幽深,在夏晓洛身上流连。 夏晓洛思念了一下儿子后,就撇在脑后,回想起今天见到的娃娃: “允良呀,小令仪实在太可爱了,鼻子小巧,脸蛋儿粉嫩嫩、软绵绵的,让人想戳......”话音停顿, “喂,你的手在做什么呢??” ...... 第二天,夏晓洛用手揉着发酸的腰,埋怨道:“都怪你。” “哦,昨晚是谁缠着我的?”沈允良笑道,毫不留情拆穿。 夏晓洛一噎,羞红了脸,用手赶紧捂住他的嘴。 “那你还要去看小令仪吗?要不留在这休息下?”沈允良拿开夫郎的手,不再逗他了。 “不要,刚认识朋友,我要去看。” “等下马车让丫鬟放多一些软垫,坐得舒服些。” 早上起迟了,来到叶云家里已经下午。 叶云正抱着小令仪在院子晒太阳。 小令仪对小爹很依恋,眼睛一直盯着小爹。 今天精神头非常不错,被逗得开心了,小腿会有力地蹬起来。 明哥儿侧在一旁做针线活儿,叶云一家过些天就要离开村子,他十分不舍,想给小令仪做一身保暖的小棉袄,留着接下来的冬天穿。 “小宝儿今天比昨天更可爱了。”夏晓洛从外面进来院子,低下头瞧着小令仪灿然的脸蛋儿。 “吃午饭了吗?没吃的话,我让初晴准备一些吃食。”叶云问道。 夏晓洛:“吃过才来的。” 叶云见夏晓洛眼中有想抱小令仪的渴望,便将孩子递了过去。 夏晓洛赶紧接过来,他可喜欢这小宝儿了,眉心一点朱砂痣,可爱极了,怎么长得那么好看的哇~ 令仪:我要小爹!!! “那就好,这是明哥儿。”叶云介绍。 “你好,我是夏晓洛,”夏晓洛看了眼已经做了大半的绿色小棉袄,大赞道, “哇,你的手真灵巧,这棉袄做得很漂亮。”然后语气沮丧, “我做针线活的时候,容易扎到手,我娘亲都直接放弃教我了。” 明哥儿起初看到夏晓洛全身穿得华贵,有点拘谨。 但一会儿后,他发现夏晓洛性情十分好,而且开朗特爱说话,聊天中属于输出型,很容易跟人亲近起来。 就这样,三个哥儿越聊越投机,为了进一步加深友谊,已经开始吐槽自家夫君。 容铮:...... 沈允良:...... 叶临:...... 第69章 离开村子 容铮最近将“绝品卤鸭”的事情交接得差不多了,他将卤鸭的方子完完整整地写了下来,并亲自教给了接手的厨师。 沈允良看着写满密密麻麻的纸张,还有卤制的整个过程,才深切理解容铮家的秘制卤鸭为什么味道如此特别,销售量能远胜市场上的其他卤鸭铺。 这配料的讲究,调制时的精准配比、卤制工序的复杂,再到火候控制的微妙之处,难怪,难怪,其它店铺都无法复制。 沈允良对容铮愈发佩服,到底是什么脑子能想出如此美食。 “哦,书种类看多了,也就慢慢琢磨出来了。”容铮回答得轻飘飘的,不带走一片云彩。 交接完后,容铮去找村长:“我想买二十七亩地。” 村长现在已经不震惊了,知道容铮开卤鸭铺挣了不少:“十两一亩,二十七亩要二百七十两。” “好的,劳烦村长了。”他将钱递给村长。 “别说这些,我尽快帮你搞定。” “好。” 村长办事很快,五天后带着地契来了。 “容铮,你是个好的,这一年多收购村里人的鸭子,让大家都尝到了甜头,村民心中感激你的。” “从村里收,我也方便。” 村长笑笑,拍着容铮的肩膀,诚恳道:“祝你科举之途顺利!” “小子,谢过村长!”容铮郑重拱手施礼。 这顿操作下来,容铮大概算了下家里的积蓄,还剩六百两,也够供着一大家子在府城吃喝好几年了。 再加上手中有五十亩地,虽然现在还要缴税不少,但明年考上秀才应该就能免掉。 田地每年也够一百两左右收入了吧。 卤鸭分红这个,收入暂时待定,但以沈家的经营手段,也不会差。 接下来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专心读书! 回到家中后,容铮让初墨喊来姚吉正夫妇,对他们说:“我家现在五十亩地,你们可愿意继续做长期雇农,帮我料理所有田地?” 姚吉正夫妇这些天很忐忑,因为容铮卖掉了卤鸭铺子,他们做的工作就少了,担心容铮会不需要他们做长工。 有心想问问容铮的意思,但又不知怎么开口,怕东家为难,毕竟东家对他们一家足够仁厚了。 现在听到他们还能继续做长工,一年都有收入,心中的大石终于落地。 当即激动万分,眼中含泪,“噗通”双双跪下: “谢过东家,东家的大恩大德,我们无以为报!我们定替你将田地打理得漂漂亮亮。” 容铮连忙将人扶起,他来自现代,并不习惯别人给他下跪。 “除了料理田地之外,希望你们二位也能帮我看着这间屋子,定期打扫。至少每半个月来走动走动,帮我开窗通风,防止有贼进来。” 自建房不能长期没有人气,否则容易垮掉。 “东家请放心,我们一定会尽心尽力替你照看屋子,等候你们一家的归来。” 离开安和村的日子来临,容铮一家正在忙碌地收拾东西,他们今天即将出发前往府城。 初晴在收拾衣物和准备小令仪路上要喝的羊奶,陶妙帮着递东西,初墨则给老爷收拾书籍,进进出出搬着包裹上马车,叶临和王泽搭一把手,将东西放到马车上,忙忙碌碌。 叶云先用厚实柔软的襁褓将宝儿裹得紧紧的,并戴上毛茸茸的兔子帽。 第53章 现在九月底了,天气明显转凉,去府城路途远,他怕冷着小家伙。 将小令仪递给明哥儿抱着后,叶云将小令仪的衣物、小玩意逐一收拾放到包裹。 明哥儿坐在床边抱着小令仪,眼眶发红,蓄满泪水,叶云是他最好的朋友,现在要离开村子了,不知什么时候会再回来,心中十分不舍。 叶云也不好受,明哥儿在他艰难的日子陪在身边,他们曾同病相怜,多年的相处,友情极深。 他故作轻松找话题,问道:“你和叶临在镇上不是准备开一个裁缝店吗,找到合适的铺位了?” “找到了,容铮帮忙牵线的,就在主街旁的一条小街上,位置不错。”明哥儿声音有点哽咽,清清嗓子。 叶临在成亲前答应过会存钱给明哥儿开一家裁缝店,既做缝补,也卖自己做的衣服。 “那就好,找个好日子就可以开张。你的刺绣活儿做得越来越好了,定会很多人找你做衣服的。” “嗯。”明哥儿顿了顿,郑重道,“阿云,我会想念你的。” “我也会的。”叶云也有点哽咽,声音很小,但也足够明哥儿听清。 随后,两人陷入了沉默,离别的话语在先前的日子其实已经说得足够多了。 叶辰这边,王亮这十四岁小伙哭了起来:“以后你走了,谁给我送糖果吃啊。”他用手擦一下眼泪。 叶辰:...... 容铮将家里的两头羊,一头送给了王张氏家,一头送给了叶大夫家。 叶大夫悉心教导叶云两年医术,虽没有拜师,但也算师傅了。叶大夫牵着肥肥的母羊,笑得露出一口大牙,被媳妇斜了一眼,才有所收敛。 至于家里的蔬菜瓜果就分给了周围邻居。 东西收拾得差不多了,该搬的也都已经放上马车,主要是各人的衣物、书籍,还有小令仪的一大包各种小玩意,包括七彩绣球、布偶、木制玩具等。 容铮一家站在马车旁,跟村民道别。 王张氏擦着眼泪,声音哽咽: “容铮,如今看到你这么有出息,我真是打心眼里高兴。要是你爹娘还在世,定也会很开心的。我……我……” 说到这里,泣不成声,“你们......以后......一定要好好的。” 村长:“你是村里唯一的读书人,好好考试,我们安和村一直等你回来。” 周围的邻居们也出来送行。 “一路顺风!” “祝你将来金榜题名,光宗耀祖!” “一家都要平平安安,在府城顺顺利利!” “我们等你回来!” ...... 离别的伤感涌上众人的心头。 这里也就只有小令仪笑得乐呵呵,他躺在小爹温暖的怀抱里,嘴里“咿呀咿呀”的,不知在念叨着什么,还不时手舞足蹈。 容铮扶着叶云上了马车,初晴已等候在里面。 初墨驾马车,容铮与叶辰各骑一匹马。 容铮最后朝大家挥手告别,翻身上马后。 一行人渐渐远去。 第70章 路见不平 到了镇上,一驾豪华的马车,已经等候在官道上。 沈允良夫夫今天也启程前往下一个地方巡视铺子,他们等候在此,是为了跟容铮一家道别。 叶云抱着小令仪下了马车,夏晓洛迎了上来,用手指在小令仪稚嫩的脸蛋上戳出了一个小坑。 小令仪最近见多了夏晓洛,熟悉起来后,知道这人常来跟自己玩儿,这被逗着,笑得一脸灿烂。 “今天一别,不知什么时候能再见面了。”夏晓洛伤感,他好不容易在这里认识的朋友,很快就各自远行了。 古时车马慢,可能一次离别就成永远了。 “我们平时多传书信。” 叶云安慰道。 “你们以后应该会去京城吧?” “应该会的。” “那你们去京城的时候,记得要提前传信给我,我定会到城门迎你们一家。” 叶云轻笑,“好。” 夏晓洛微笑,从颈间上解下一条细细的红绳,上面挂着一块玉佩。 只见玉佩通体以罕见的上等羊脂白玉雕琢而成,玉质细腻如凝脂,在阳光下更显温润剔透,边缘勾勒着意境雅致的图案,与它的色泽相呼应,贵重又大气。 “这个是允良从西域带回来的玉佩,跟我家儿子绪风的玉佩是一对的。”夏晓洛温柔地将玉佩挂在小令仪的脖子上。 这玉佩是沈允良在西域的竞拍行花高价买来的,价值五百两,夏晓洛一块留给自己,一块给了儿子沈绪风。 十分机智地对儿子道:“绪风呀,这玉佩很贵,以后若是小爹将你忘在外面,沦落街头走投无路之际,切记要拿去当了换钱。” 沈绪风:我真是谢谢你想得如此周到哦!! 小令仪注意到身上多出来的东西,小手好奇地乱挥乱抓,想要握住玉佩,试了几次后,终于抓到手里,笑得更欢实了。 一旁的容铮正跟沈允良说着话,当听到玉佩跟别人家儿子是一对时,眼皮就突突跳。 what?接下来是要定娃娃亲的节奏呀!!自家哥儿尚在襁褓已经有人惦记!? “这太贵重了,我们不能收。”叶云推辞,虽不懂玉,却也能知道玉佩的贵重,要摘下来还给夏晓洛。 哪知小令仪发现要被扯走,柔软的小手竟然将玉佩抓得紧紧的。 小令仪:凭本事抓住的,谁也不能拿走,小爹也不能!!再抢就哭给你们看...... 拉锯间,小嘴扁了起来,仿佛下一秒就要哭。 容铮心里着急:宝儿呀,东西不能乱要啊,你都要被人骗走了还不自知! 老父亲流泪.jpg! “这块玉佩本来想送给儿子未来儿媳的,但我很喜欢令仪,便将此物当送别礼吧。”夏晓洛按住叶云的手, “瞧,小令仪可欢喜了。”他轻轻摇着小令仪的手臂, “小令仪以后记得来京城,见见你绪风哥哥哦。” 幸好,幸好,只是本来......容铮心中舒了一口气,以后要将家里的小哥儿看紧些。 “晓洛很喜欢令仪。” 沈允良见状轻笑。 容铮笑得勉强:再喜欢,也不是你们想拐走我家宝贝哥儿的理由!! 分别后,容铮一行人继续向府城出发。 走至半途,发现侧边小路传来隐约的人声。 容铮停下马细听,是求饶声。 叶辰警觉性在容铮训练下提高了很多,他微微侧头:“容大哥,那边似乎有人的求饶声?” 容铮点头,向初墨示意,将马车停在一旁,便动作利落地翻身下马。 车厢内的叶云见马车停下,疑惑地掀开车帘,容铮已到了他面前。 “你们在这等我一下,我很快就回来。” 叶云眼露担忧,“要小心。” “嗯,放心。”容铮转向叶辰,“你留在这陪着你哥哥。” “我会的。”叶辰点头 容铮沿着小路疾步前行,穿过稀疏的树林,很快便找到了传出求饶声的地方。 他足尖轻点,跃上了树上,眼前的情景逐渐清晰。 一驾马车停在一旁,两名面容狰狞、手持利刃的劫匪正恐吓着面前跪着的三个人:一个老汉,一个小男孩儿,一个中年人车夫。 老汉跪在地上,双手颤抖护着那小男孩在身后,求饶道:“求求你放过我们,我将身上的钱都给你们。”手上在衣服上摸索着。 那小男孩吓得哭出声,但被骂后,不敢发出声,只呜咽着。 “我只是车夫,身上带的钱很少。”中年车夫脸色苍白,也赶紧拿出身上的钱,双手哆哆嗦嗦地递过去一两多,声音因恐惧而颤抖。 其中一个劫匪一把抢过去,显然对这次“收获”极为不满,骂道:“真是穷酸,就这点银子也值得我们动手?” 另外一个劫匪看着鸡碎一点的银两,怒火中烧,一脚就踹倒车夫,车夫痛得嗷嗷叫。 “杀了吧。”二人看着这一票只抢到丁点银两,也不准备留下这三人的命了,反正自己是亡命之徒,无所谓背多几条人命。 三人闻言,吓得满眼绝望,声音带着哭腔,苦苦哀求:“求求你,放过我们吧,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你们了。” 劫匪哪管他们的哭天抢地,一个已经举起明晃晃的大刀,直接就朝老汉砍过去,容铮已悄无声息地接近,他捡起路边的石子,运起内力,狠掷过去,精准无误地将劫匪手中的大刀击落,然后飞身一跃,几下就落到了劫匪面前。 两个劫匪被突然出现的人吓得一惊,但见此人身上没有武器,心里镇定了些。 劫匪a晃了一晃手上的刀,警告道:quot;不管你是谁,我劝你不要多管闲事。quot; 劫匪b连忙拿起掉在地上的刀,跟劫匪a摆出进攻的姿势。 容铮毫不废话,冲了上去,只见他身形飘忽,挥拳出掌,游刃有余地与两名劫匪打斗起来。 第54章 也就一会儿的功夫,两名劫匪被踹翻在地,痛得龇牙咧嘴,想站起来都难。 现在轮到他俩喊“饶命......” 容铮觉得吵,拿起一把刀柄,直接敲晕这两货。 瞬间安静了。 另外三人都看不清容铮怎么出手的,还呆在当场,来不及反应。 容铮对老汉和车夫道:“有绳子吗?或者找两条粗的藤蔓来。” “好,好,我马上去。”车夫反应过来,立即走到马车驾车位,找来了两条粗麻绳,递给容铮。 容铮不由分说就将劫匪死死捆住,扔到了马车里。 老汉带着小男孩,与车夫跪地,连连磕头:“多谢侠士救命之恩,多谢侠士救命之恩。” “你们要去哪里?” 老汉回道:“侠士,我们是要前往府城,哪知在此处遇到这两劫匪。” “我也是要去府城,快上马车吧,跟我一起去府城,你们到时去报官,送这两劫匪吃牢饭。” “哦哦,好的。”老汉心中大定,大难不死,跟着这侠士去府城,一路都会安全。 回到官道时,容铮跟叶云和叶辰大概说了事情,然后继续出发。 叶云这会终于心安地坐回车厢,抱起睡醒了的小令仪,喂着他喝羊奶。 小孩儿无忧无虑,睡饱后精神奕奕,眼睛一眨一眨地盯着漂亮的小爹,小嘴喝着可口的羊奶,快乐是如此简单纯粹。 叶云轻声道:“令仪呀,你爹爹他是个很好的人。” 在路上耽搁了,到达府城的时候已经是申时(下午三点)。 那老汉下马车又跟容铮道谢,再三询问容铮家住哪里,他们一家都要登门拜访,报答救命之恩。 古代将救命之恩看得极重,甚至有以身相许的说法。 以身相许??容铮眼神复杂地看着面前满面皱纹的老汉:...... “不用,你们尽快将劫匪送到官府吧,让官差再去查探下,以免还有其他劫匪在那小路上拦路抢劫。” 说完,带着一家大小离去了。 第71章 定居府城 很快,容铮他们来到了一处大门敞开的府邸处,里面的人听到马车声,快步走了出来,是黄毅和陈语杰。 黄毅率先开口:“容铮,你可带着一家子来了,我们两个已经将你的家具安置妥当。” “是的,那些厨房用品也已经送来。”陈语杰笑道。 乡村里通常称做饭的地方叫灶房,镇子或府城之上喜欢叫厨房。 容铮拱手道谢,他虽然之前来过府城给屋子添置东西,但有的东西,尤其是木制家具都需要些日子才能打造好。 因为跟黄毅偶尔会通信,黄毅信上总表达思念之情,念叨着:容铮什么时候能来府城一起读书。 他想跟学霸一起学习!!! 当他收到信知道容铮已经购置宅子,便自告奋勇说要带着表弟陈语杰下学后给容铮接收家具,所以容铮早已把宅子钥匙给了他,将送货上门的时间也详细告知。 这时,叶云抱着小令仪下了马车。 二人估计这就是容铮的夫郎,喊道:“嫂夫郎。” 看着容铮的夫郎如此绝色,终于知道为什么容铮不去花楼了,花楼的姑娘和哥儿怎么能比得上呢!? 黄毅:容铮不上花楼是因为家有貌美夫郎,自己。。却是一条单身狗,请问该找谁慰藉? 叶云轻轻点头,对二人致意。 小令仪在马车睡了三四轮,醒了后又开始“咿咿呀呀”,企图吸引小爹的注意了。 孩子还小,总希望亲近的大人能时刻关注自己。 陈语杰看到令仪眉心一点朱砂痣,灵气十足,赞道:“这孩子十分俊俏好看。” “讨喜极了,眼睛很像容铮呢,都是桃花眼。”黄毅也夸道。 容铮从叶云手中接过孩子:“他叫令仪。”然后指着二人,替小令仪介绍:“这是黄叔叔,这是陈叔叔。” 令仪:咿呀咿呀,咿咿呀呀~ “岂弟君子,莫不令仪!”陈语杰立即想到出处,好歹是熟读诗经的人。 黄毅也大赞寓意深远,富有内涵,心想:等考取功名后,就让我爹娘给我指门亲事,生一个像容铮家那么可爱的孩子,也起一个如此诗意的名字。 他向令仪伸出手,想抱一抱这小家伙。 容铮见状,将令仪递过去。 黄毅小心翼翼地接过,因为没抱过孩子,动作别扭又笨拙,还抱着摇了摇。 然而,小令仪见抱着自己的人并不熟悉,也不像爹爹那么好看,非常心慌慌,都不“咿咿呀呀”了,小脸瘪了起来。 “哇~”终于是没忍住,哭了起来。 容铮连忙接过:“他认生,以后你们常来,他见惯了,就不这样。” 被爹爹重新抱着的令仪瞬间不哭。 黄毅:这小孩变脸的速度...... 止哭了的小令仪,还有些抽抽搭搭,委委屈屈,用眼神无声责怪爹爹将自己交给陌生人。 三人门口寒暄了一阵,黄毅与陈语杰便告辞: “你们舟车劳顿,也该累了,我们先不打扰,这就回书院去了,明天等你来报到。” 二人尚未成亲,都是独自来的府城,所以均住在书院,也多些时间学习。 “好,我这刚来,家里还需要收拾,就不留饭了,改天,我定邀请两位兄弟到家里吃饭。” 告别后,容铮抱着孩子走进屋里,将大门锁好,穿过垂花门,来到了内院。 初墨和叶辰已经陆续将东西搬进屋里了。 初晴则在厨房忙碌做晚饭,因为厨房很多用具都没怎么分类归置,以目前的状况,只能先简单炒几个菜,拌着米饭吃。大家在路上吃的是包子、大饼,晚上吃白米饭更好。 叶云则在房里将包裹的衣服拿出来放到柜子里,替小令仪铺好他的小床。 他进屋的时候仔细瞧了瞧新宅子的状况,容铮办事很细致妥当。 屋子虽然是新购置的,但家具很齐全。 正屋摆着吃饭的八仙桌、椅子、储物抽屉等,房里有床、衣柜、梳妆台、屏风,小令仪也有摇摇床。 这里没有乡村的家那么大,但五脏俱全,十分雅致。 容铮进房后,想将令仪放到他专属的摇摇床,哪知小家伙一放下来就哭,非要抱着。 只好又抱着他出去庭院转转,小家伙可能也知道这里不是以前的家了,水汪汪的小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周围,跟着爹爹巡视新领地,遇到新鲜的事物会兴奋地“咿咿呀呀”,指点江山。 所幸,容铮凭着自己的十级婴语,与小家伙交流顺畅,意见一致,达成共识,两人对视而笑。 晚上,终于哄睡了小令仪后,容铮轻轻地把他从大床上挪回到他的摇摇床上。然后将夫郎紧紧地搂在怀里。 两人身体紧紧地相依着,叶云偎在容铮的胸膛,心里很满足,这么好的容铮喜欢着自己,他们还有可爱的小令仪。 幸福感溢满心头,他忍不住在容铮怀里撒娇,蹭来蹭去。 容铮:......夫郎这又撩我!!! 本来舟车劳顿,想早点休息的,这还让人怎么睡呢!? ...... 第二天,摇摇床上的小令仪,睁开眼睛,眨巴了几下,眼珠咕噜噜地转,一脸懵圈:咦,这似乎不是自己睡着时候的地方。 但以他的小脑瓜,实在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第72章 白鹿书院 第二天,容铮和叶辰是坐着马车去的白鹿书院,初墨送完他们后便回家,下午下学时再来接。 白鹿书院是府城最好的书院,可以理解为全市最牛的学校。 书院选址精妙,依山傍水,四周青山如黛,溪水潺潺,环境清幽,确实是适合读书的一方净土。 书院的建筑群自西向东串联式而筑,错落有致,布局考究。主要以石木或砖木结构为主,屋顶覆盖着青瓦,形成人字形硬山顶,在晨光中照耀下,展现出一种清雅淡泊之气。 他跟小辰拾级而上,书院大门上的匾额赫然在目,“白鹿书院”四个大字苍劲有力,古朴而庄重。 容铮探头同门房道:“我们前来办理入学的,敢问兄台办理入学的地方在何处?” 门房走出一个中年男子,他看了二人一眼,客气地指路: “请往前走,进入庭院,然后右拐,经过抄手游廊,一直走到尽头,有一间专门办理入学的房子,很好找。” “多谢兄台。” 容铮带着小辰按照指示往前走,书院里面十分气派,走进庭院时,只见门口有一块大石碑,上刻碑记。 他们停下大致看了下,发现上面写着书院的历史,还有创始人。 环视庭院,设计得十分清幽与雅致。 中央的池塘清澈见底,假山流水相映成趣,鱼儿在水中自由穿梭。 周围环绕着层层竹树,随风摇曳,发出沙沙的响声,与流水声交织在一起,形成一首悠然的自然交响曲。 第55章 他们往右拐,走上抄手游廊,一路上能看到廊道旁挂着镶裱精美的字画和对联,展现着书院的教育理念和文化底蕴,装点得十分高雅: 字画或是山水写意,或是花鸟寄情; 对联各具特色,风格迥异。有的笔触遒劲有力,宛如龙飞凤舞,灵动而飘逸;有的端庄秀雅,笔画工整而细腻,透露出温文尔雅的气质。 容铮边走边看,低声念着上面的对联: “学者当以天下国家为己任;我能拔尔抑塞磊落之奇才” “大任从劳苦得来,愿诸君皆以天下为己任;酬知在居恒造就,效曩哲勿忘性内之良知” “虽富贵不易其心,虽贫贱不移其行;以通经学古为高,以救时行道为贤。” 不知不觉走到了尽头,只见一间房上写着“入学办理处”,那门是敞开的,容铮看见里面坐着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轮廓分明,下巴上留着一抹胡须。 容铮敲了敲门,那人抬头,语气公事公办:“请进吧,二位是有什么事吗?” “我们来办理入学手续。”容铮拱手行礼,便带着叶辰进去。 “可有带相关户籍证明和入学所需材料?” “带了的。”容铮从口袋从怀中取出早已准备好的资料,双手递上。 那男子接过,低头快速浏览了起来,翻到两张证明上写着“县案首”、“府案首”,眼中不禁闪过一丝惊讶。 “你是双案首?”他抬头打量起容铮,平静无波的眼神有所变化,赞道:“真是后生可畏啊!府城好些年没出过双案首了。” “前辈谬赞了。”容铮微笑而对。 那男子说话显得更加客气了: “既然材料齐全,那接下来我便按照规矩,为二位简单介绍一番,书院内部划分三类讲堂,第一类专为尚未考取童生的学子而设。收费按年收,一年十五两。” 他看下叶辰,“你是叶辰对吧?你去第一类讲堂上课。” 随后转向容铮,“你知道规矩吧?入读书院这位小友需要多交三十两。” “知道的。”容铮点头,他一早就打听过了。 实际就是所谓的择校费,好的书院多人抢,出得起钱才能读。不想出钱,那就得靠关系弄进来。 原本外来户是要六十两的,但容铮在府城买了房子定居,所以能便宜一半。 “那就好,至于容铮小友,你去第二类讲堂,专为童生而设。你是双案首,能直接入读书院,只需正常缴学费就好,一年十八两。”中年男子继续: “第三类为秀才与举人而设,这个就不展开了。嗯,第一、二类授课都是讲郎,基本是经验丰富的秀才,会为你们讲授经书,第三类授课的是教谕,举人以上出身。” 举人虽然有做官的资格,但也不代表所有举人都能做得成官,这里面有很多复杂的操作......比如举人的成绩排名、家世、钱财,这些都是非常关键的因素。 有的举人家庭背景不够雄厚,成绩又无法再往上突破了,最后只能选择做教谕,也算是不错的职业。 当然也有举人一边教学一边继续考试,与自己的学生同场竞技。 “可有其他疑问?”男子问。 容铮道谢:“谢过先生介绍,我们明白了。”他掏出钱袋,清点出六十三两,递了过去。 哎,自古以来,优质教育资源的获取就伴随着不菲的经济投入。 如果单靠自学,闭门造车,除非绝世天才,否则真的很难闯出一片天。 这也是为什么这朝代的农户大多放弃供儿子读书的原因,从这个角度而言,他们十分清醒。当然,这是一种透着悲凉的清醒。毕竟没有好几代人的财富积累,属实太难,太难! 那中年男子接过银两,当场清点确认后,在纸上写写画画,然后盖章。 “已经办理完成,我给你们指路,你们今天就可以去上课。” 容铮带着叶辰离开房间,穿过庭院,这里多个院落组成建筑群,院落间自成体系,又相互连通,出入方便。 相比起原来镇子的“青云”学堂,这里大了十倍不止。 他先将叶辰送去了对应的讲堂,摸了下小辰的头:“去吧,下学后我们再一起回家。” “嗯,那我进去了。” 容铮继续往前,这里讲堂连在一片,很快就到了。 一路上都能看到讲堂走廊外面贴着学子的文章,容铮猜测这应该是写得优秀的文章被当成范文贴出来,供其他人学习,同时也用于激励学子的。 容铮停下脚步简单浏览起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文章,被一篇字迹秀雅的策论文吸引,便认真看了下: “嗯,这篇写得非常不错,文采飞扬,意气风发!” 第73章 温琰 “快要上课了,你怎么还在此处看文章。”一道温润的声音在旁边响起。 容铮转头,身侧站着一位五官端正,神情温雅的男子,年龄看着跟自己差不多。 “兄台有礼,在下容铮,今天新来的学子。”容铮自我介绍完后问,“敢问阁下名讳?” 初来乍到,结交友人也甚为重要。 那位颇有涵养的男子闻言,眼中闪过惊讶:“你就是容铮?” “是的,”容铮面露疑惑,怎么还认识自己了? “双案首。”男子提示,然后轻笑,做自我介绍,“我叫温琰。” 温琰之所以对容铮的名字深刻,是因为他们参加了同期的府试,自己排行第二,案首是容铮。 他今年十九岁,自幼长于府城,启蒙就是在白鹿书院就读的。 家世很好,父亲最近升任府城的通判,更有亲戚在朝廷做官。 温琰读书天分不错,以他的能力,十五岁就可以参加县试了,但家中长辈觉得他需要沉淀多几年,努力争夺案首,毕竟案首带来的名气,是其他名次无法比拟的,哪怕只得一个,都意义非凡。 所以他又潜心读了两年,在十七岁时,首次参加县试,但不幸运,考试时身体欠佳,只得了第二。 本想着府试再争取一下,他当时发挥极好,自觉很大机会夺得案首,结果又得了第二名,而案首就是容铮。 说内心没有失落感,那自然是假的。但技不如人,也只能接受。 他很早就想见一见容铮,看看这个案首到底长什么样,学问比自己高在何处。到底是运气加成呢,还是确实明显比自己强? 没想到容铮在考完府试一年多后才来白鹿书院,所以直到今天才见着。 只见眼前的少年郎,形貌昳丽,真乃翩翩佳公子。 “人如其名,温润如玉。”容铮似乎想起什么,指着刚刚自己点评的文章,确认道,“是这篇文章的作者?” 只见文章下方写的名字是“温琰”。 温琰颔首,“正是。” “文章写得极好,浑然天成。” 温琰被容铮一夸,先是一愣,笑道:“谬赞了。快上课了,我们进去讲堂吧,讲郎不喜欢人迟到。” 两人并肩走向讲堂,路上交流过程,已经互相称呼对方的名字了。 到了讲堂门口,只见上面悬挂有“鹿豕与游,物我相忘之地;泉峰交映,仁智独得之天”的对联。 黄毅见到容铮,立即招手,“容铮,来,跟我坐。” 这情景似曾相识,就好像他们回到了镇上的“青云学堂”一样。 “那我先去座位上了。”容铮微笑着对温琰说。 “好。” 一坐下来,黄毅又开始吱吱喳喳: “你知道吗?为了跟你坐一起,我一早就来‘请’走了陈语杰。” 他本来是跟陈语杰坐的,讲堂里两人坐一桌。 坐在后面一排的陈语杰闻言,不满道:“你确认你这是‘请’?” 黄毅笑:“哈哈,这不是给你面子吗,难道你要我告诉容铮我将你撵走的?” “表哥,你见好就收哈,我现在还生气,你还继续戳我心窝子!!” “谁让我是你哥。小弟就要听话。” “我还比你学问好呢!”陈语杰不服。 “你......”这个没办法辩驳,黄毅表示有点受伤,反击,“我要告诉姑姑,你去年逛花楼的事。” ...... 二人互相攻击,斗嘴吵闹,等讲郎进来了才停下嘴战。 讲郎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人,身材高瘦,步伐稳健。 容铮看到讲郎后面跟着的人似乎有点眼熟,哦,原来是冯轩文。 真是巧了,竟然也在同一个讲堂。 冯轩文也认出容铮了,对他点头致意,然后将手中捧着的文章逐一发下来。 黄毅见容铮看着冯轩文,低声道: “那是冯轩文,讲郎的助教。咱们这讲堂第一是温琰,第二便是他呢。” 捂住嘴,声音更低,“你来了,估计他俩都得往后一位。” 容铮:谢谢你迷之相信我的实力。 第56章 “上次布置的文章我已经批改完,大家都按照我的批注好好修改。”讲郎环视一周,开始发话, “这次写得最好的依然是温琰的策论文,还有冯轩文、刘青的也不错。” 转向冯轩文吩咐,“等下课后,你把这几篇文章贴到外面走廊上。到时大家都去看看,多多学习。” 注意到容铮这新面孔,问道:“这位是今天新来的学子吗?” 容铮站起来,拱手行礼:“夫子,我叫容铮,今天刚来报到。” “容铮?”讲郎低声念了一下,觉得这名字熟悉,然后恍然:“是双案首那位容铮?” 众人闻言纷纷看向容铮,有好奇、有羡慕、有嫉妒...... 怎么说呢,容铮考了县案首还不算什么,也就在县里出出名,府城的人都不一定知道。 然而这个来自偏远小地方的容铮,接着击败府城的选手,拿下府城第一,这事在白鹿书院还是挺炸裂的。 要知道府城里的教育资源远胜于小县城,尤其是白鹿书院,那些讲郎和教谕都是经验丰富、精挑细选来的教学佼佼者,那教学水平在府城还是挺顶尖的。 以往府试排名前面的基本出自白鹿书院。 这容铮就像一匹黑马,杀出重围,这多少有点打了白鹿书院的脸。 不过,有教无类,白鹿书院已经有上百年历史,学风严谨,教书育人,讲究品行,也不会因此想打压容铮,只想招揽这样优秀的人。 所以讲郎和教谕们多少也听过容铮这名字,谁又不想拥有一个牛笔的学生呢? 远在镇上的赵夫子云淡风轻:也就只能吹一辈子吧! “正是鄙人。”容铮没想到自己好像还挺出名。 讲郎见他眉宇间透着谦逊,轻笑:“不错,坐下吧。”转向学子,“开始讲课,我们今天讲.......” 中午休息时,黄毅:“走走走,带你去书院食堂吃饭,那里的辣子鸡做得一绝。” 本来叶云想中午给容铮送饭的,容铮怕他累着,说可以在书院吃。 陈语杰已经收拾好站在一旁等候,这时冯轩文过来道:“你也来白鹿书院了,真是太好了!” 二人寒暄一番,原来他来了书院后,应聘上了讲郎的助教,每个月有月银领,才得以安心读书。 大家都在一个讲堂,便邀请他一起去吃饭。 一行人便说说笑笑走出了讲堂。 温琰看着他们远去的影子,他本来想中午邀请容铮吃饭的,他迫不及待地想跟容铮切磋切磋学问。 以前没见过,心中对他拿了案首,有所不甘,但今天一见,觉得拥有如此风姿的人能拿案首实力应该高于运气吧。 旁边一个书生看到温琰眼中似有失落,猜测可能是因为被容铮抢了风头,便想着投其所好: “哼,瞧他那嘚瑟样,没准是不是作弊来的案首。” 温琰闻言,眉头紧蹙地看向说话的人。 那人被看得尴尬,知道自己的谄媚讨好没用对地方,尴尬:“温琰,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温琰沉默不语,只是低头收拾书籍,那人一脸尴尬,站在那不知所措。 “你去吃吧。”温琰摆了摆手,淡淡道,“读书不仅是对学问的追求,也是一场修身的过程。以后莫要再说这样的话。” 第74章 邀请同窗 容铮最近这一个多月十分繁忙,书院的教学方式比以前学堂的要严格许多,要求也高,挑战性大增。 虽然申时(下午三点)左右就下学了,但讲郎布置的作业不少。 两天要背诵一篇经文,同时还得深入理解,背诵的时候,讲郎会随意抽查。 若是背错或答不上来,讲郎手上的戒尺直接狠狠拍下来,那是真痛。 讲郎还会时不时在课堂上出策论题,让大家立刻写,限时完成,说要训练大家写文章的速度。 等时间到后,就随机分组,让大家在小组内讨论,轮流陈述自己的文章要点,其余成员则被要求提出建议。 由于讲郎精力有限,不可能有那么多时间批改众人的文章,所以采用这种方式。 一方面能加深理解,另一方面,通过不断地质疑、反驳与回应,可以逐渐发现对方或自己观点中的盲点与不足,有利于提高撰写文章的能力。 容铮因为刚去书院,需要赶上大家的进度,适应这种快节奏的学习方式。 所以他每天都在书房里埋头苦读,广泛搜集书籍中的素材,努力提升自己的写作速度,直到很晚才回房。 叶云看着容铮熬得有些憔悴,很是心疼,觉得夫君读书很辛苦。 “没事,只是暂时没适应这个教学方式,过些时候就会好。” 叶云没说话,只是紧紧抱着容铮。 小令仪也察觉到最近很少见到爹爹了,可他想不明白,难道自己睡得太早了? 于是睡觉前,他努力地眨巴着眼睛,等呀等呀,都将自己等睡着了~ 容铮回房看到自家宝儿在摇摇床睡得很香甜,读书的疲倦似乎都冲散不少,小心地替他掖了掖被角,眼中尽是温柔。 终于过了适应期后,容铮能跟上讲堂的节奏,作息时间渐渐趋于正常。 这天,他跟同窗一起在食堂吃午饭,想着近来有空,便开口邀请大伙去家里做客,也算是暖屋了。 “明天旬休,你们有时间来我家做客吗?” 书院每上课十天,就休息一天,让学子休息和放松,这叫旬休。 黄毅饭都尚未咽下去,便率先回答,声音含糊:“当然,我想念小令仪了,也不知有没有忘记我。” “小令仪?”冯轩文疑惑。 “那是容铮的孩子,是个小哥儿,长得像个瓷娃娃似的,可好看了。”陈语杰喝了一口汤,回道。 “容铮已经成亲了?”温琰惊讶,“孩子都有了??” 这些日子,温琰看过好几篇容铮写的策论,发现他做的文章确实优秀,立意层次高,行文大气,就连讲郎都常拿容铮的文章做范文。 真的是实至名归的案首,自己不得不服。 而且接触久了,他发现容铮举止颇有风度,相处起来很是舒服,关键也不藏私,会分享做好文章的方法。 渐渐地,他跟容铮他们一行人走得近了,平时会一起吃午饭。 听到容铮不仅成亲,还有孩子了,虽然知道容铮今年也二十一岁了,但脸看着很嫩,不说都不知道这人已经做爹了。 黄毅语气有点幽怨:“对呀,容铮早两年前就成亲了。”忍不住叹气, “我爹娘说要等我考上秀才后才会给我寻一门亲事,也不知何年何月。” 他去年与陈语杰参加了院试,但没通过。 其实本来也预料肯定过不了,时间太仓促,但家里人都一致觉得要下场熟悉院试难度,二人只能赶鸭子上架。 冯轩文安慰:“放心,明年有希望。”转向容铮,“我有时间去。” 其他人也纷纷表示要去。 下学后,刚到宅邸门前,初墨还没停稳马车,叶辰的身影几乎是同时跃下马车,赶紧回屋里开始练剑,读书占据了他太多时间。 相比起读书,他还是更喜欢练武。 容铮笑笑,他对叶辰的读书要求不高,但还是要去书院上学,多去认识人,打开眼界。 跨进垂花门的时候,庭院内,初晴正在给花草树木浇水,小令仪躺在摇摇床乖乖地自个玩耍。 搬来后,叶云对家里的布置格外上心,想让容铮在庭院散步的时候,看着舒心。 他吩咐初墨陆陆续续买回来不少花,栽种在院子里,也有移植回来的小树,平时初晴在料理。 “主君呢?”容铮问。 “主君在厨房呢,说是今天想亲自下厨。”初晴手中拎着水桶,微笑道。 “嗯。” 叶云见容铮读书辛苦,时不时下厨给他做好吃的。 容铮来到摇摇床边,看看令仪。 令仪一瞧:咦,这不是最近很少见到的爹爹吗? 他立刻笑靥如花,一个激动,当场表演起啃脚丫,这是最近学会的新技能,忍不住要炫耀炫耀 ......实际是忍不住想啃。 容铮见状,不禁失笑,从旁边取过一块干净的手帕,替小令仪擦去肥脚丫上的口水。 然后伸手将他抱了起来,让他靠着自己的肩膀。 不能啃自个的脚丫子了,小令仪伸出肥肥的爪子开始拽容铮的头发,直接往嘴里送,容铮连忙拉着他的小手,不让他吃头发。 “乖宝,头发不能吃。” 小令仪不肯,挣扎着,柔软的手还挺有劲儿,眼见敌不过爹爹,他嘴扁了起来,即将要哭。 容铮只好拿起一个棉布小玩具,塞到他手里,分散他的注意力。 “走,我们去瞧瞧小爹今晚做了什么好吃的。” 抱着令仪,到了厨房门口,看到叶云忙活的身影。 第57章 饭香飘出,大锅上焖着猪脚,贤惠的夫郎围了块围裙,正站在案板前切葱花,接着手脚麻利地将猪脚盛出装盘,撒上葱花。 抬眼见到容铮与小令仪:“夫君,等会就能吃饭。” 小令仪一看到小爹,笑得很欢,向小爹伸手。 “等会再抱你,令仪要乖乖的。” “咿呀。” 容铮伸手替夫郎拨开额前掉落的发,温柔道:“累不累。” “不累。”叶云将洗好的青菜倒到锅里,翻炒起来。 “明天,我邀请了四个同窗来家里暖屋。” “那我等会吩咐初晴,让她早上多买些菜回来。” “嗯,我跟你一起准备。” 小令仪见二人说话,都没理他,觉得自己被忽略了,将棉布玩具一扔。 幸好,容铮眼疾手快,接住了,轻声哄着,安抚这小家伙的情绪。 叶云炒菜间隙也不忘抽空笑着逗弄一下小家伙。 重新获得两个亲爹的关注,小令仪笑得欢实。 容铮看着自家小崽子白嫩嫩的脸蛋儿,十分可爱,没忍住,轻轻亲了下。 第75章 暖屋 翌日早晨,叶云吩咐初晴到市集买果蔬与肉食,让初墨将庭院的花草和小树养护和修剪,他则将正厅简单收拾干净。 容铮要忙着理一理自家书房,都是读书人,估计他们来到,要参观下书房,交流一番。 小令仪也很忙,正舒服地躺在叶辰怀里撒娇,看看那花,瞧瞧那草,摸摸那树叶。 这是他每天早上吃饱饱后的必修课,得让人抱着到处转悠,认真巡视庭院的每一个角落,要不然这小家伙会不依。 小舅舅跟他汇报这片江山的情况,他会听得十分专注,眼睛一眨一眨,偶尔回复几句婴语,有模有样,仿佛能听懂似的。 先来到的是温琰,他是坐自家马车来的。 容铮出宅门将他迎进来,给他介绍家里人。 温琰打量这家宅院,相比起自己家小了几倍,但装点得非常温馨雅致,看得出主人花了不少心思。 他第一次见容铮的夫郎,只见那哥儿长得精致貌美,气质淡雅,而且看着容铮的眼神满是喜爱,二人站在一起,无比般配,难怪容铮早早成亲了。 虽说这朝代十六岁就有人陆续相看人家,不到一两年就成亲,但那都是在乡村,像他们读书人,尤其是世家出生的,他们可能会纳妾,但不会过早成亲。 他们会等考取功名后,再去寻门当户对的婚事。有时,联姻也是扩大家族势力的手段。 温琰没有纳妾,他爹娘担心他过早接触房事,影响他读书,他家对他的期望极高,希望他将来能入朝为官,在京城寻一门好亲事,站稳脚跟。 出生高门世家,享受了庇护,就要肩负起振兴家族的使命。 想到此,温琰有些羡慕起容铮,娶了喜欢的人,过着琴瑟和鸣的日子,实在舒心。 这时小令仪见小舅舅站那不动,“咿咿呀呀”表达不满,小脚蹬着舅舅,催促:今天还没有将江山巡视完呢! 温琰看过去,那小孩儿白白嫩嫩,眉心朱砂痣红艳,小福娃似的讨喜极了。 “初次见面,我给小令仪带了点薄礼,还望收下。” 他从怀中拿出一条彩绳编制的手链,上面缀着一个小巧的红坠子,刻着“福”字,看起来不贵重,但很精致。知道送贵重的东西,容铮肯定不收,所以选了送绳编的手链。 容铮道谢:“我替令仪谢过了。” 温琰将手链给小令仪戴到小肥手上,小令仪被吸引注意,也忘记巡视江山的大事儿了。 看着这俊俏的孩子,温琰内心也柔软起来,忍不住想抱一抱。 叶辰便将小令仪递了过去。 温琰小心翼翼地接过,将小令仪抱在了怀里,心想:不知什么时候自己才能有这么一个可爱的小孩儿。 这时,屋外传来黄毅的声音,很快容铮便将三人迎了进来。 他们见温琰已经抱着温软的小令仪了,先是送上了礼物,接着跃跃欲试,轮流传着抱了起来。 小令仪今天很给面子,谁抱都没哭,还笑得乐呵,那小模样真令人心里都软塌塌的。 “表哥,你抱了很久了,该轮到我了。”陈语杰见黄毅抱着不撒手,催促道。 黄毅见小令仪不像之前抱起来会哭了,这不得抱久一点,建立感情,没准以后这会是自家儿子的夫郎。 这么想,也这么说了。 一向稳重的冯轩文忍不住提醒:“你尚未成亲,实在言之过早。” 聊天间,色香味俱全的饭菜陆续端了上来,主人家做得很丰盛,明显对客人非常重视。 因为庭院景色怡人,容铮便提议在院子摆桌子,大家围坐在桌边,一顿饭吃得其乐融融,宾主尽欢。 吃完后,几人转移阵地去了容铮的书房。书房不大,但收拾得很整洁。 温琰随意翻着一本书,看见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笔记,细看了下,发现竟然都是容铮在反复阅读多遍后,通过思维的发散,所得出的独到见解。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想做好一件事,需要真正去热爱它,才能用勤奋攻克它。 他心中对容铮的学习态度和勤勉不缀感到震惊,这人不仅才学过人,还如此刻苦。他自问自己也很勤奋了,但也无法做到如此不懈的思考,达不到如此精益求精的态度。 其它三人也围了过来,一脸钦佩。 比你优秀的人,还比你勤奋刻苦,这特么多可怕啊! 冯轩文感叹,对容铮道:“没想到你不但在话本上奇思妙想,在学习上的想法上也如此出类拔萃。” 陈语杰好奇:“什么话本?” 冯轩文便提起了在小镇出版的那本《奇诡之界》。 “那风靡一时的话本竟然是你写的???”陈语杰震惊得破音,“厉害呀,你不知道我妹妹多喜欢看,我也追了一段时间。” 冯轩文摇头,解释:“那故事是容铮提供的,我添加细节做了完善。” 黄毅震惊:“容铮,你老实交代,有哪些你不会的吗?读书拿案首,做美食卖卤鸭也全镇皆知,现在又听闻你这在话本方面也奇思妙想......这还让人有活路吗??” 温琰又一次震惊,容铮还会做生意?? 于是黄毅又吹捧了一波容铮卖卤鸭的盛景,他书院休假时回镇子也曾看见过。 得知容铮读书的花销都是自己挣的,还养着一大家子,温琰再次震撼了,自己这么多年只需要专心读书,没有金钱上的忧虑,却还是考不过容铮,这特么暴击!! 原来这是容铮晚来白鹿书院的原因呀,之前都在做生意挣读书花销来着。 像容铮这样双案首加持的童生,想给他提供钱财扶持他的商贾、世家应该多的是,他们温家就有专门扶持的读书人,上次那个为讨好温琰而嘲讽容铮的人,就是他们家供读的。 但容铮没有接受,放下读书人的矜持,摆摊行商。 若是换做自己,温琰知道自己绝对做不到,他清楚自己骨子里有读书人的清高。 自叹不如,自叹不如,不过,温琰又庆幸自己与容铮结交,容铮这样的人,将来必然是个人物吧。 比不上,那就向人多多学习吧,温琰问道“我能借这本书回去看看吗?” “当然可以。” 其他人也同感,想超越很难,但好歹也得追赶下学霸的步伐不是,也说要借几本书回去多加学习。 第76章 元宵节 过完年后,就到了元宵节。 算起来,容铮一家搬到府城近半年了,从一开始的陌生到现在也渐渐熟悉。 周围的邻居很友好,彼此间会互赠瓜果蔬菜。叶云跟王张氏学过做腊肉,过年的时候熏了不少,就分别当礼送给他们。 邻居们品尝后赞不绝口,都说这腊肉熏得极好,香气醇厚,吃起来肥而不腻,口感极佳,纷纷上门跟叶云讨教熏制的方法。 令仪已经六个多月了,嘴里冒出一颗小乳牙,因为长牙的缘故经常流口水,需要时不时用小围兜给他擦干净。 他开始模糊意识到自己叫令仪了,若是听到别人提这两字,会变得更欢腾,然后特别响亮地“咿呀”回应,机灵得很。 今天因为是元宵节,书院放假两天。 下午,准备包汤圆。 初晴在早上的时候,就到街上买回了糯米粉,还有花生、红豆、芝麻等馅料。 包汤圆就在庭院中进行,这小姑娘近两年越发心灵手巧,她先将糯米粉加水搅拌成面絮,然后用手揉成光滑细腻的面团,搓成小圆球,放到一旁。 叶云则将这些圆球用手逐个按成窝窝的形状,放入馅料,用虎口收拢法给它收口,最后放到糯米粉中滚一圈以防止黏连。 容铮抱着令仪在一旁看着,小令仪瞧着新奇,眼睛睁得大大的,忍不住费劲儿地伸手去够那些圆滚滚的汤圆。然而,容铮始终保持着距离,让他总够不着。 第58章 小令仪:??? 一家人吃过汤圆后,叶辰逗着摇摇床的小令仪,双手紧握令仪的腋下,将他轻轻举起,又放下。 这是令仪很喜欢的举高高,开心得咯咯直笑。 可怜的小家伙还不知道,两个亲爹已经偷偷溜出门过二人世界了。 夜幕低垂,月光如洗,街道上人流如织,欢声笑语不断,元宵节氛围非常浓厚。 两旁摆满小摊,有卖花灯、卖糖葫芦、卖烤肉、卖糖画等等,商贩们忙碌不已,吆喝声此起彼伏。 容铮拉着叶云的手沿着大街往前走,路上一盏盏花灯形态各异,有栩栩如生的龙凤呈祥,有俏皮可爱的兔儿灯,还有灵动的鱼跃龙门灯......它们随着微风轻轻摇曳,散发出柔和而温暖的光芒,如梦似幻。 前方一处很多人围了一圈又一圈,见叶云目露好奇,容铮便护着他挤到了前面,原来是有人在表演杂耍。 那是一个中年大汉在耍猴,他穿着布衣,指挥着小猴子翻跟头、上蹿下跳,抓耳饶腮,将围观的人逗得哈哈大笑,纷纷拍手称好。 叶云第一次看杂耍,十分入迷。没注意到一个少年拿着一个碗已站到了面前,请求打赏。 容铮便从怀里掏出五文钱放到碗里,少年点头道谢。 看完后,两人继续前行,街道上的行人愈发密集,人群涌动,显得异常拥挤。 容铮怕叶云被挤着,自然而然地伸出手臂,将他半揽入怀中,小心翼翼地随着人流缓缓前行。 在街上,众目睽睽下,被容铮半抱着,叶云羞红了脸,但心里很甜,不舍得推开容铮。 叶云想,他们是夫夫,本该如此亲密。 好不容易过了桥,才没那么多人。 叶云被旁边的一个卖花灯摊子吸引,上面挂着一盏制作精巧的荷花灯,灯面上绘有细腻的工笔,花瓣层层叠叠,栩栩如生,透出淡淡的光。 “想要?”容铮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叶云点头。 摊主见他们举止亲密,便知道这两是夫夫,而且那风姿俊朗的男子应该很宠爱眼前的哥儿,他的眼神落在哥儿身上满是温柔。 “二位,想买花灯吗?” 容铮指向上面的荷花灯,问道:“这个怎么卖?” “这个五十文。”摊主回道,然后话锋一转,“我这还能猜灯谜,猜中三个,便能从这些花灯中任意挑选一盏,作为奖赏。客官,不妨试一试?” 本来容铮正要掏钱,他注意到叶云听到猜灯谜,眼眸发亮,期待地看着容铮。 额......夫郎也太看得起他了,好吧,那就试试吧! 摊主看出容铮为讨夫郎欢心,准备猜灯谜了,连忙热情指引:“客官,请看这边,灯谜随意挑选。” 他边说边指了指灯笼下挂着的灯谜条子。 容铮大致浏览了一下,发现这个摊主的灯谜都挺难的,若是不熟读诗书都很难猜,难怪很少人来光顾。 容铮一指,选了一个灯谜,摊主拿下来,念了出声:“好读书→打《论语》一句!” 为了科举读的诗书真不少,这个容铮还是能应付的,他略作思考,很快便答道:“学而不厌。” 见容铮回答得如此之快,摊主眼中闪过赞赏之色,示意容铮继续。 ——“杜撰 ”→打《尚书》一句; 容铮回想着背过的《尚书》,思考了一会,给出了答案:“自作不典!” “好!”摊主拍手称赞,他知道自己的摊子上的灯谜都挺难的,他在此不为卖灯,只想遇到能猜中灯谜的人,将花灯送给有缘人。 “还差最后一个,你就能赢得那盏荷花灯了。”摊主微笑着提醒。 ——“丰衣足食”→打《孟子》一句; 容铮低声念了几遍这个灯谜,陷入沉思,一会儿后,嘴角勾起微笑,看向摊主回道:“黎民不饥不寒!” “厉害,厉害,你是今晚第一个能全部猜对的。”摊主大赞道,他将那个荷花灯拿了下来,递给叶云。 “这个属于你了。”摊主指了指旁边的毛笔和笔墨,“客官,你们可以在花灯上题字。” 叶云开心地接过,看向容铮的眼睛满是崇拜。 容铮捏了捏叶云的脸蛋:“你来写吧。” 叶云笑笑,在上面提了一行字:岁岁平安。 ...... 等逛完回家,已经很晚。 房里,容铮拦腰抱起叶云,放到床上,低语:“送你花灯了,你怎么谢我,嗯?” ~长夜漫漫~ 第二天早上,叶云揉着腰,想到昨晚自己的主动,脸微微发红。 这时,令仪的哭声响彻整间屋子。 小令仪他心中苦呀,平时每晚都能看见小爹,但昨晚没见着。 好吧,他努力做一个坚强的婴儿,忍住没哭。 但是第二天醒来,还是看不到小爹,终于忍不住爆发,用哭声控诉起来。 叶云连忙出去,从初晴手上接过哭得伤心不已的令仪,一下一下地轻拍着他的背,低声哄着。 小令仪把头埋在了小爹身上,慢慢止了哭,抬头见到容铮,他扭过头不理,觉得爹爹将小爹拐走了,害他一晚上都没见着! 容铮:...... 第77章 吾辈之楷模 院试定在八月初九,现在距离院试还剩两个月左右。 讲郎站在台上,目光扫过每一位学子: “国子监最新编纂的《为民大典》已经出版,此书由当今圣上亲自参与撰写,内容详尽阐述了朝廷的最新政策与理念,并辅以诸多生动实例。院试临近,了解朝廷最新动向非常重要,这个不用我多说了吧,所以大家都去书肆买一本回来好好研读。” 他拿起桌上一本书举起,继续说道,“书院买了几本《为民大典》给我们夫子之间传阅,我这分到一本,有需要的学子也可以找我借去抄阅。现在开始讲课......” 下学后,冯轩文第一个从讲郎那借到书,他准备手抄,省省钱。因为是助教,跟讲郎走得近,讲郎也会先给他行个方便。 温琰:“我家昨天买回来了,你们需要吗,可以先借你们抄或传阅。” 他家朝中有人,对于朝廷新动向知道得甚至比书院还早。 黄毅闻言后道谢,随即摇了摇头:“容铮呀,我们到书肆买吧。”他家不差这买书的钱,要不然排队等手抄,耽搁时间。 容铮想想也是,便先让初墨送叶辰回家,然后再送他们三人去书肆。 “就去‘清风书屋’买吧,这是府城最大的一间书肆,京城出的新书,这家店很快就有售。”陈语杰提议。 “好,那里书的质量都不错。”黄毅附和,想到考试临近又要多背诵一本书,不禁叹气, “都快考试了,又得多学一本书,我真是一个头两个大。” “同感,前年考院试失败的阴影还在。老实讲,我有些紧张。”陈语杰道。 “放平心态,尽力而为。”容铮安慰这两货。 黄毅与陈语杰看容铮这淡定模样,眼神更幽怨了,学霸果然不能跟学渣共情! “老爷,‘清风书屋’到了。” 外面传来初墨的声音,马车出行还是很方便的,就在三人说话间,很快就到了。 容铮一行人下了马车,抬头便能看到门楣上悬挂着一块精致的牌匾,上面用楷书写着“清风书屋”,门面两侧贴有对联,非常引人注目。 书屋一共两层,坐落在街道的尽头,转角之处,其位置既避开了喧嚣,又不失便利。外观采用木质结构,檐角飞翘,更显古朴典雅。 容铮步入书屋,一楼空间宽敞明亮,中央有空位摆放着几张宽大的书桌和几把椅子,上面散散落落坐着几个身穿长衫的读书人,正在看书。 四周是高高的书架,上面分类分区,密密麻麻地排列着各种书籍,包括四书五经、诗词歌赋、话本杂书等等,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容铮注意到柜台前有一个特制的架子,分层摆放着报纸,他随手拿起一份《巷尾小报》浏览起来,上面分为四大版面,包括时事政策、府城生活趣事、连载话本,还有一个版块是其它类杂闻。 见容铮看小报,黄毅介绍道: “这个非官方报纸,着重在府城见闻的版面,是这间书肆自行出版的,每周一印,府城很多人来买呢。不过,咱们书院订的基本是官方报纸,这个没有订,觉得看杂文趣事浪费时间。” 陈语杰也凑了过来,补充道:“这份小报在府城名气蛮大的,识字人家都会来买,大户人家更甚,买好几份回去给内宅识字的妇人、姑娘、哥儿看,既能增长见识,又能打发时间。” 以前所在的镇子很小,是没这类小报的,都是官方报纸,或者发通告,逸闻趣事靠民众口口相传。 容铮看着觉得有趣,古代本来娱乐消遣的东西很少,不如每周让初墨来买一份,让家里人瞧瞧,解解闷。 第59章 店小二招呼完前面的客人,便过来问道:“三位客官,有什么需要买的吗?” “给我们拿三本《为民大典》。”陈语杰开口。 店小二皱眉道:“真是不好意思,三位客官,这书一出来,很多读书人来买,早上正好卖光。”脸上露出了几分歉意,补充, “不过,您们放心,我们掌柜已经安排人手抓紧时间连夜印刷,明天就有,你们可留下名字,明日一早便可直接来取。” 说着,店小二迅速从柜台后取出纸笔,递到三人面前,让他们登记。 三人见没有办法只好各自轮流写下名字。 正当这时,二楼走下一个小孩,见到容铮,目露惊喜,几乎是小跑着冲了过来,大喊道:“救命恩人。” 容铮闻声抬眸,定睛一看,这不正是自己上次在路上救下的那个小男孩吗?还真有缘了。 他正要微笑着向小孩点头以示回应,却见那小孩急匆匆转身,往楼上跑去,边跑边大喊:“爹,爹,快快,救命恩人来咱们书屋了!” 楼上随即传来一个略带责备的声音:“你这孩子,怎么如此大呼小叫的?咱们家开的是书肆,最讲究的就是环境的安静与雅致。” 然而,话音未落,那男子的语气便骤然变得急切起来,“什么?你是说,那位救了你和你祖父的恩人来了?” “是的,爹,就是他!”小孩的声音中充满了肯定。 紧接着,一阵更为急促的脚步声在楼梯间响起,一个身着长袍、气质沉稳的中年男子快步走下楼来。 小男孩指着容铮道:“爹,就是他救了我跟祖父。” 男子的目光在触及容铮的瞬间,顿时变得异常热切,快步上前。 小二喊了一声“丁掌柜”。 那男子摆摆手,让他下去,对容铮道, “这位公子,是你在去年救了我爹和源儿吗?”他手搭在男孩肩上,道, “这是我家唯一的儿子,丁源。” 容铮微微一笑,道:“刚好遇上罢了。” 那中年男子恭敬道:“恩公,请随我到楼上说话。”又转向跟容铮同行的黄毅与陈语杰,诚挚邀请,“二位公子,也请一同上楼,喝杯茶水。” 容铮本想拒绝,但奈何盛情难却,便点头应允。 二楼设计得更为雅致,一排摆满珍贵书籍的藏书架,窗边摆着椅子、桌子,看起来更像会客厅。 丁掌柜每人倒了一杯茶,然后“噗通”跪了下来。 容铮连忙要将他拉起来,哪知丁掌柜非要给他磕了一个头才站起来。 “侠士呀,去年我爹回来跟我说了整件事的凶险,我吓得冷汗直流。若非您仗义相救,我差点就没爹没儿子了。你的大恩大德,我丁家上下没齿难忘。去年我就想找你,还在小报上寻人,奈何没找着。” “只是顺路,刚好遇上,换成其他人也定会出手相助的。” “无论如何,你就是我们的大恩人。”丁掌柜想到恩人前来书肆应该有事,便问道,“对了侠士,你今天来小店是有什么事?” “我们来买《为民大典》,可惜卖完,但已经登记好,明天来拿。” “怎么能让你来拿,你放心,明天书印刷完成,我第一时间给三位公子留出来,亲自送给你们。” 容铮正要开口,那丁掌柜看出他的意图,斩钉截铁: “这点小事就让我做吧。古语有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救命之恩,此乃人生大恩,我丁某人定当铭记于心,竭力回报。” 古代非常看重报恩,尤其是救命之恩,容铮略作思忖后,点了点头。 “敢问侠士尊姓大名?” “容铮,你叫名字就好。”听着丁掌柜左一句恩人,右一句侠士,容铮有点不自在, “对了,这是我的同窗,黄毅和陈语杰。书籍就劳烦你送到白鹿书院了。” 既然都坐一起了,大家互相认识下。 “没想到侠士出自白鹿书院,不仅义薄云天,还才高八斗,两位同窗也风姿过人。”丁掌柜一顿彩虹屁,连带上黄毅与陈语杰,“来,请喝茶。” 茶过三巡,丁掌柜亲自送容铮他们出了书肆,并每人赠送了一份《巷尾小报》。 回程的马车上。 “容铮,你老实告诉我,你武功多高强呀?”听着丁掌柜说到容铮勇擒劫匪,英勇无畏,武功不凡,黄毅都震撼了,知道容铮会打猎,有些身手,但没想到那么厉害啊! 容铮只好解释道:“我爹是猎户,从小就跟着他上山打猎,山中野物凶险,我便研习武功秘籍,所以身手还行。” .....幸好他们没有很早认识原主,要不然要露馅。 “握草,握草,文武双全呀,容铮,你实乃吾辈之楷模。”陈语杰拍了拍容铮的肩膀,大赞道。 容铮微笑:丁掌柜这吹得仿似亲眼所见,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救的是他本人...... 第78章 名声鹊起 送完两位同窗回书院,容铮回到了家。 令仪刚刚吃完最后一口米糊,被小爹放在学步车上。 这学步车是容铮按照记忆设计的,跟现代的很类似,木匠师傅根据图纸,结合自己的经验做了改良。 令仪看到从垂花门进来的爹爹,眼睛发亮,小脚丫兴奋地蹬着学步车冲过来了,对着爹爹咧嘴笑,露出五颗小巧的牙齿。 他已经近十一个月了,从六月长出第一颗乳牙,小孩大约一个月长一颗,到现在刚好五颗。 “咿呀咿呀” 令仪将双手朝着容铮张开,想要抱抱。 “咿呀咿呀” 见容铮没有立刻抱起自己,一个着急冒出一句“喋喋!” 容铮震惊了一秒,将他抱起来,哄着:“令仪,再叫一声。” “咿呀,喋喋!” “对,爹爹。”容铮教着他。 “爹碟!” 小家伙声音软糯,直击容铮心房,他高兴得亲了亲令仪肉嘟嘟的小脸颊。 叶云听到了也很激动,走到容铮身边,他教了令仪很多次,但可能时候没到,令仪还没完整喊出来过。 现在终于听到小家伙第一次学会叫“爹爹”了。 “还要喊小爹,小爹。”容铮耐心教道。 “小碟,咿呀!” “我家令仪真是聪明。”容铮笑道:“来,爹爹教你说话,给你念报纸。” 说着,容铮坐了下来,打开《巷尾小报》,缓缓读了起来,声音如春风般温柔好听。 然而,令仪表示完全不感兴趣,肉乎乎的小手忙个不停,一会儿摸着容铮的脸,一会儿又调皮捂住容铮的嘴,在容铮怀里动来动去,十分兴奋。 “他太好动了,坐不住,总喜欢玩,小辰回来才将他举高高玩了好一会呢,吃饱又想被抱着到处转悠了。”叶云无奈道,有点担心自家小哥儿长大后,做不成大家闺秀。 “他刚刚开始学走路,是会好动些,而且活泼点也很好。”容铮摇着令仪的小肥手,“瞧瞧我们令仪多可爱。” “咿呀咿呀。”令仪欢快地赞同着爹爹的话。 第二天,容铮到了书院,发现不少同窗投来好奇与探究的目光。 原本容铮在白鹿书院,在童生的讲堂上算有点名气了。 他以双案首的身份崭露头角,做的文章经常被当范文贴在走廊上,也算才华横溢了。 现在众人又听闻这位双案首“路见不平,挺身而出”的事迹,简直炸开了锅。 “这是真的吗?容铮看起来那么文弱,怎么可能打得过两个劫匪?”有人半信半疑。 “那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有一次见容铮卷起衣袖,手臂看着就很有力量,分明是个练家子。”另一人言之凿凿。 “依我看,八成是黄毅和陈语杰为了捧他编出来的故事,毕竟他们仨关系那么好。”质疑声也不绝于耳。 ...... 其实冯轩文与温琰也很难想象容铮这是能独自擒住两劫匪的人,因为他们从来没见容铮动过手,他总是说话不急不缓,俨然一副书生模样。 二人见到容铮来了,正要跟他确认,却见“清风书屋”的丁掌柜匆匆而来,手持三本新书,一脸诚恳地递给了容铮。 讲堂中一些学子认出了那掌柜,难道传言非虚?容铮这真的救了三个人的命? 容铮坐回了座位,将书分给了黄毅与陈语杰。 此时,讲郎从外面步入讲堂,室内顿时一片肃静。 讲郎的目光在容铮身上停留片刻,随后微笑道: “容铮,没想到你不仅才学出众,还侠肝义胆。丁掌柜特意向我提及,你救了他至亲之人却不求回报,实属难得!” 丁掌柜见容铮救了人都不留名,就知道他是那种做好事不愿张扬的人,相比起送钱送礼,读书人注重名声,那自己就借由讲郎之口,向书院学子传颂其义举。 白鹿书院跟“清风书屋”因书籍印刷等业务往来频繁,丁掌柜对书院的夫子颇为熟稔,此番举动自然水到渠成。 第60章 容铮起身,谦逊地回应道:“不敢当,只是凑巧遇上,其他人遇到也会出手相助得。” 讲郎闻言,赞许地点点头,对众学子道:“读书之余,更当注重品德修养。大家当以容铮为榜样,学其才,更学其德。” 听了讲郎这话,这下众学子都不再质疑事件的真实性了。 容铮读书名列前茅就算了,现在连品行修养都要高他们一个层次,实在令人惭愧! 又过了一周,初墨一进门就挥着手上的小报,喊道:“老爷,你救人的事迹出现在小报上了。” 初墨这两年多认识了不少字,基本能看懂小报上的内容。 容铮闻言,接过小报浏览了起来,发现丁掌柜竟然将他救人的事迹发表在了小报上: “年纪轻轻,已是科举双案首之才,文武双全,令人赞叹;路遇不平,他毅然决然,拔刀相助,尽显侠肝义胆;义举之深,感人至深,如同云天高远,让人心生敬意;救人之后,不求丝毫回报,其品德之高洁,如同寒梅傲雪,令人钦佩……” 容铮:这...... 丁掌柜原本打算携家带口,亲自上门致谢,以重礼表达感激之情。但他转念一想,容铮救了人不留名就走,若是送礼这些可能送不到他心上。 前些天他跟讲郎聊天,发现容铮这还考了双案首。回去左思右想,读书人注重名声,那自己就将这个事迹写到小报上,让府城的人都知道容铮救人的英雄事迹,也算是对他的一种独特感谢方式。 这下可给容铮大大提升名气了!丁掌柜觉得自己聪明绝顶。 很快,随着小报的传播,容铮迅速成为书院风云人物,连山长都喊来容铮见上一见: “果然风姿卓越,真乃翩翩少年郎之典范!” “山长,谬赞了。” “你见义勇为之举,书院都跟着沾光不少,被府城人盛赞。好好考院试,努力争取夺得小三元。” 现在府城的人夸赞容铮的同时,就会顺带赞叹:也就“白鹿书院”才教出如此品学兼优的学子。 .......实际,容铮救人的时候,尚未入读白鹿书院。 但百姓哪管这些,只知道容铮现在就读白鹿书院,那不就是白鹿书院教出来的嘛! 待容铮离去后,屏风后缓缓走出一位年约五旬的老者,他眼神深邃,有着洞察世事的宁静。 “你觉得他怎么样?”山长问那人。 那老者道:“年纪轻轻,说话从容有度,不错。” “这么说,你打算收他进你的讲堂吗?” 老者摇摇头:“现在说,还言之过早,等他过了院试再说吧!” 同一时间,在知府大人的府邸。 下班归来的知府大人,在饭桌上听到夫人与自家姑娘谈论起容铮的事迹。 容铮?他有印象,他亲自点的府试案首。 拿过小报看了起来,想不到这容铮还有如此品性,真不枉我点他做案首。 次日清晨,知府大人来到府衙,心中已有了计较,吩咐同知去白鹿书院一趟,表彰容铮见义勇为之举。 同知跟了知府大人多年,大约猜到此举目的:“知府大人,莫非你是想?” “自然,容铮既有此造化,我不妨推他一把。” 随着官方的下场认证,一方面,对容铮救人事迹尚存质疑的人渐渐失声,另一方面,容铮的名气在府城更响亮了。 第79章 院试 院试日益临近,童生讲堂的备考氛围越发紧张。天未亮就有学子掌灯晨读,晚上更是挑灯温书半宿。 就连课堂休息间,大家连闲话都不聊了,吃饭也加快速度,只为争取多些时间看书。 午饭时,黄毅顶着浓重的黑眼圈,叹道:“他们实在太拼了,我熬了好几宿,实在熬不下去了,上课时都没精神。” “扶我起来,我还能多坚持几天。”陈语杰有气无力。 冯轩文与温琰早已匆匆吃完回到讲堂奋笔疾书了,不过他们俩的紧迫感不是怕考不上秀才,而是担忧考上秀才时,名次不佳。 冯轩文想成为“禀生”,因为禀生可以享受朝廷每月发粮食的待遇。 至于温琰,想考得好不是为了粮食,也不是为了官府的奖励,他家不缺这些。 他的压力来自家族,爹娘对他的期望很高,常常敦促他务必考入“禀生”行列。 通过了院试,就能成为生员,俗称秀才。 秀才分三等,第一等是排名前五的生员,称“禀生”,由朝廷按月发放粮食,可以理解为享受国家津贴。 这个就很厉害了,相当于被国家养着,可以专心读书,不用时刻担忧没钱吃饭的问题。 第二等称“增生”,前六名到前十五名,朝廷不发放粮食,但他们可以获得奖赏,一次性发放几十两左右,具体每年不定。 最后一等就是“附生”,表示这一等的生员,刚刚在及格线上,自然是什么奖励都没有的。 容铮虽然吃饭时神情淡定,但他也有点压力。他已经连中两个案首了,当然也想成就小三元的佳话。 可这考试的东西,紧张不来,他虽然不住在书院的学舍,但下学后,也会学到亥时,也就晚上九点左右吧,就会去休息。 这朝代没有眼镜,可得保护好自个视力。 要不然功名还没考取到,眼睛倒是先瞎了,这就太搞笑啦。。。 叶云每晚将令仪哄睡后,就会到书房陪着容铮,容铮让他先去休息,他只是轻轻摇头。 他静静地坐在书房的一隅,泡着热茶,每当容铮的茶水变凉或喝得差不多了,他就会细心地为其续上。 若是容铮写字,他便会在一旁研墨,墨香随着每一次的转动而愈发浓郁。 ...... 考试前两天,讲郎做最后讲话:“大家好好考,万不能有作弊之心,要不然害人害己。其余的话我不多说了,愿大家金榜题名吧!” 作弊的代价,讲郎已经三令五申过了。 院试的考试要求跟府试略同,也是需要五名考生互结,一人犯错,五人连坐。 然后就是必须禀生作保,白鹿书院一些讲郎就是禀生,所以不难找。 考试当天,叶云检查了好几遍考篮的东西,确认是否齐全。容铮笑了笑,拉起叶云的手,轻轻亲了一下。 “我想送你去贡院。” “那边人太多了,马车只能停在更外围些的地方,要走好一段路才到。你还是别去了,免得被挤着。” 叶云抱着令仪走到了宅门,令仪这小家伙每天醒得比鸡都早。 江山每天一巡,从不懈怠!! 这小家伙记性还特好,有一次,庭院少了一盆月季花,小家伙巡视时立刻就发现了,小手指着空出的盆栽位置。 “咿呀咿呀,咿咿呀呀!”着急得有要哭的架势,“小碟,咿呀咿呀。” 那盆月季被叶云送给来家里做客的邻居了,那邻居经常往他们家送瓜果蔬菜,十分热情。 叶云费了一番口舌才将小家伙安抚住。 下午初晴连忙上街买回来新的月季花盆栽,填补了那个空位,小令仪低落了一早上的情绪才转好。 “我去考试了,来,令仪,亲爹爹一口。” 令仪小脸灿烂,奶声奶气:“喋爹”,然后吧唧地亲在了容铮脸上。 这次院试的考场设在府城,正是上次府试的贡院。 容铮来到贡院外头的时候,周围已经聚满考生,这次看到很多上了年纪的中年人,还有不少白发苍苍的老人。 一个头上已有少量白发的中年男子:“好好考,不要有太大压力,放平心态。” 少年郎听话回道:“我会的,爹。你也是。” 那中年男子一巴掌直接拍在少年郎的头上,努力压低声音: “臭小子,跟你说了多少遍,在这里别喊我做爹,要喊大哥。” 也不知道周围有没有人听到,那中年男子实在气不过,又捶了儿子几下。 少年郎抱着头,委委屈屈:“知道了,爹......不是,大哥。” .......这就是父子同场竞技!!! “容铮,这里。”陈语杰的声音响起。 容铮见温琰、陈语杰、冯轩文、黄毅都已经到了,于是走过去,跟他们站一块,这次院试他们五人互结。 五人排队等候进场,黄毅还有些紧张,手都有点发抖。 容铮拍着他肩膀,道:“平心静气才能写出好文章。” 黄毅努力深呼吸几下,才稍微平复一些。 一会儿后,威严的学政大人亲自到来到考场外,随着铜锣一声响,学政开始点名,让考生陆续入场。 院试由省级学政大人主持,省级学政是由皇帝钦派翰林充任的,每个省只有一个,三年一任,身份等同钦差,与巡抚平行,乃是三品或以上的大官,要知道知府大人也就从四品的官而已。 省级学政那是比知府还要大的官,可见院试十分受重视。 第61章 经过全面检查后,容铮来到了自己的考试号舍。 良久后,只听外面传来响亮的鞭炮声,然后贡院大门被官差关上。 容铮知道这是点名入场结束后的“升炮封门”。 院试一共两场,分别是正试和复试,一天一场,主要考八股文与试帖诗,并默写《圣谕广训》百数十字,跟县试和府试的内容差不多,但这是加强版。 院试是由学政自主命题的,只见威严的学政大人快步来到大堂,开始写试题,写完后拿起浏览一遍,确认无误后,递给文书,声音威严: “可以了,拿去抄下来吧!” “是,大人。” 一旁穿着长衫的文书,恭敬地接过考题,用二尺高一尺宽的纸将题目写成大字,贴到木牌上面。 写完后,他招来一个巡考的官差:“可以开始考试。” 又是一声铜锣响,官差对着考场大喊:“院试第一场正试,现在开始,请各位考生注意看考题。” 另外一个官差便举着考题木牌昂首阔步地在号舍廊道上缓缓走过,给各考生展示题目。 他身后左右两边各站一位带刀巡考,目光如半空中盘旋的猎鹰,锐利而警觉地盯着两方号舍的考生。 来到容铮的号舍前,容铮赶紧将题目抄写到素纸上。 在现代,试题直接印在了试卷上,考生拿到试卷就能答题,这里次次都要自己抄考题下来。 老实讲,若是视力不好,可能连题目都看不到,这还怎么考呢...... 抄完题目后,容铮认真审题,此次题目一共两道: 一篇八股文章,限定在《四书》以内, 一首五言六韵试帖诗; 容铮静下心来,慢慢琢磨着,良久后,思路成型,他将大纲写在素纸上,然后再次梳理了一遍思路,才提笔写到答卷上。 答题的时间过得很快,容铮刚收笔,才查阅了两遍。 “锵锵锵”铜锣声响起,交卷时间到。 这时候所有考生必须停笔,否则,违者按作弊论处,巡考官差直接拖走。 晚上,容铮按照巡考指引,去排队领取热汤与饼子。 排队时,见到有些考生神色悲怆,唉声叹气,估计是考得不好。 他回到号舍就吃了起来,考试脑力消耗很大,还挺饿的。 今天得住在考场,那被子太薄了,幸好现在是夏天,不盖被子也行,这可比之前考府试时好过些。 第二天,复试开始,考试的内容跟昨天大同小异,只是多了一道题,就是默写《圣谕广训》百数十字。 容铮先在脑中过了一遍思路,然后落笔到素纸上,再确认没问题后,就誊抄在考卷上。 这次他思路非常迅捷,写得比上一场考试还快,提前了一刻钟完成。 申时,考完后,贡院大门敞开,在贡院里憋屈了两天的考生陆续步出考场。 贡院外再次热闹起来: 有考生讨论着这次院试的题目; 有唉声叹气的考生,捶胸顿足,一脸悲伤。 也有来接考生的家属,关切地问着话。 人来人往, 车马堵塞! 容铮提着考篮出来,这时的阳光还挺猛烈,显得格外刺眼,他眼睛眯起,下意识地抬手遮挡了下。 他没有让叶云来接,穿过人群马车,往家的方向走。 “老爷,老爷,这里。” “容大哥,容大哥!” “喋爹,爹喋。” 容铮看过去,原来是初墨,叶辰也坐在驾马车位置上。 叶云撩开帘子,怀里抱着小令仪,小令仪见到爹爹可激动了,小手、小脚都动着,叶云要用力才抱住他。 这小家伙养得精细,吃得越来越多,长得有点壮实,二十多斤了。 容铮快步来到马车上,小令仪就张开手要抱。 他想着自个一天不洗澡,身上有味道,怕熏到小崽子,正要侧身躲开。 哪知小家伙见爹爹不抱自己,小脸蛋上顿时浮现出委屈的神色,一副忍不住要哭的模样。 他昨天都没见着爹爹,想得很。 容铮哪里舍得呀,低头闻了下自己身上,味道好像不大,就轻轻抱起小家伙。 幸好小家伙没嫌弃,小手臂紧紧环着爹爹的脖子,声音软糯:“喋爹。” 头轻轻埋到爹爹身上,乖巧极了。 “夫君,我们回家吧!” “嗯。” 第80章 贡生 院试的发榜时间大约在十天后,书院给考试的童生放了两天假,放松放松。 庭院里,容铮身姿挺拔,站在距离令仪约莫一米的地方,他微微俯下身子,张开双手,对令仪道:“令仪,来,到爹爹这里。” 叶云轻轻地放开了牵着令仪的手。 令仪穿着水蓝色的小薄衫,衣袂随风轻轻摇曳,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小脚丫,脸上有犹豫,在叶云鼓励下,小心翼翼地抬起了一只脚,轻轻地放在地上,感受到平衡后,再缓缓抬起另一只脚。 一步、两步、三步…… 步伐略显蹒跚,终于摇摇晃晃地来到了容铮面前, “爹爹!爹喋!” 容铮一把将他抱住,高高举起。 “我们令仪学会走路了。” 被举高高的令仪,咯咯地笑着,又似乎能听懂爹爹的称赞,欢腾得不要不要! 考完了院试,不代表就结束,两天后,容铮如常回到书院上课。 讲郎站在讲台上,语重心长地说: “院试无论考得如何,都已经过去了,大家不要放松,今天我给大家分析下这次院试的题目。” 一些考生在回到书院时,就已经将考题告知了讲郎,希望讲郎能就这些题目分析下。 休息时,学子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讨论着。 “天呐,我仔细回想了一下,我的文章主题似乎真的偏离了讲郎所说的核心,这可怎么办才好!”有人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额头。 “我也是,感觉这次院试的难度比往年都要大,我的文章写到最后才发现离题了,真是郁闷。”另一个学子叹了口气,脸上写满了失落。 “还好,这次要求做的诗我还算得心应手,虽然不敢说完美,但至少没有偏离。”有人略感好受些。 “容铮,你文章写的是什么主题,用了哪些例子?” ...... 府衙里,学政正在主持改卷事宜。 为了杜绝徇私舞弊的可能,院试将由几百里开外的书院山长来评卷,白鹿书院的山长前些天就出发去其他府城了。 四位山长坐在桌前,神色专注,他们先评阅第一场考试的答题卷,这些卷子只能看到座号,无法看到姓名,他们会从中选出通过的考生,人数是最终录取秀才的两倍。 改完第一场的卷子,他们又密锣紧鼓地投入到第二场试卷的评阅中,依然看不见考生的名字,这次他们会直接淘汰掉一半,剩下的人就是今年院试要录取的秀才,本次预计录取四十人。 四位山长花了五天时间才结束评卷,然后,他们将前十五名的答卷呈递给了学政大人。 学政大人神情肃穆坐在桌前,看着前五名的答卷,他会从中选出案首。 他从事教化的事务很多年了,目光如炬,看卷极快,很快就看中一份字体颇具大家风范的卷子。 老实说,一手漂亮的好字,总是很容易吸引到改卷老师的注意的。 他细细品读着卷子上的文章和诗句: 文章写得极好,论述深刻,层次高远; 诗的话,虽然语言质朴无华,但主旨的升华却如破晓之光,使得整首诗灵气活现,意境深邃,极具思想内涵。 他毫不犹豫地做出了决定:“就选这份卷子的考生为案首吧!他的文章与诗句均属上乘之作,确实乃这些答卷中的翘楚,实至名归!” 身旁的副考官拿起这份卷子,拆开弥封。 上面考生的名字显露了出来:“容铮”。 副考官一愣,随即他眉头微皱,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片刻后,他斟酌着开口,语气中带着几分建议的意味:“学政大人,关于此次院试,您是否考虑点一个‘贡生’?” “哦?何出此言?”学政大人低头看了下试卷上的名字,“你也看好这个容铮?” “前两天,这里的知府邀我去吃了顿饭,他带我去这里的‘清风书屋’转了一圈。我看见这间书肆的柜台墙上贴着一份被剪贴过的小报。” 副考官解释,然后停顿片刻,“可巧了,上面写着一件见义勇为的事迹,救人者便是叫容铮。” “哼,那知府故意的吧,竟然跟我玩起心机来了。” 学政大人眼神中闪过一丝玩味,显然对于知府这样的小动作有些不屑,他抬头看向考官, “这么说,两个容铮是同一个人了?” “应该是。”副考官回答,“大人,知府做这事虽然有私心,但他并没有参与评卷,而你点案首前,也不知道卷子的名字。” 第62章 他继续道,“如果你没有选中容铮做案首,我是绝不会提起此事的。但既然这么巧合,我们何不给容铮一个机会?” 学政大人语气迟疑:“我虽然能点他为贡生,可事后需要呈报圣上的。这需要足够的理由,否则会被问责。” 他再次看向容铮的答卷,“能选中他为案首,才学自然过关,但人品就不好说。” 当朝选贡生,要求极其严格,不仅要夺得案首,还要求人品极其出色,简而言之就是品学兼优。 而这其中的“品”要怎么体现,那就是名气要达到很高的标准,并非轻易可得的。 单凭一桩见义勇为的善举,虽能彰显品德,却尚不足以满足贡生的“品”之要求。 要不然,那些世家岂不是能暗中操作,这就有失公允了。 通常,学政大人在点贡生时总是慎之又慎,他已有五年多的时间未曾点过贡生。 因为点了贡生,承担的风险很大,若被圣上查出来虚假,轻则责罚,重则贬官。 这就是为什么他迟疑的原因。 但他若是错过了一个难得的、才学人品兼备的学子,以后若被圣上查出,依然会被责罚,不过这个风险就低很多。 毕竟,这容铮能不能走到金銮殿面圣还是件不确定的事呢! 副考官理解学政的意思,他细细讲了容铮救人的事。 学政大人闻言,沉默片刻:“救了人不求回报,要不是一年后刚好巧遇获救者,可能无人知晓。有才学,有品格,还名扬整个府城,确实难得,难得。” 选拔优异人才本就是身为学政的职责,既然事情已经摆到眼前,自己也不能装聋作哑,愧对现在的官位。 思忖良久才开口,“这样吧,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你即刻派人走访查探,确认事件的真实性。若一切属实,那么,他就是贡生了!” “是,我这就去办。” 第81章 秀才 院试的发榜就贴在府衙旁边的公布栏上,书院很多学子早已到场等候。 随着喜庆的鞭炮声响起,红绸缓缓落下,显露出榜单上四十位秀才的姓名。 人群中的激动与喧哗达到了顶点,大家不断往前拥挤。 容铮本来跟黄毅和陈语杰站一起的,但很快被拥挤的人群冲散。 只隐约传来黄毅的惊呼声:“哎,哎呀,我的鞋,我的鞋。” 幸好容铮的身高与视力都很好,他往前挤了一下,目光迅速扫过榜单,一眼就看到自己的名字: 白鹿书院,容铮,案首,贡生! 容铮握了握拳头,比自己预期的还要好,可算没辜负自己的苦读。 他想起前阵子知府大人亲自派衙役到白鹿书院表彰他见义勇为的事,看来他这次得贡生,估计有知府的手笔。 后面的人不断往前推着前面的人,来不及多想,容铮连忙钻了出去,没办法,这人围了一层又一层,哪怕自己是个大侠,都要费些劲才能钻出来。 衙役见众人拥挤得太靠前了,都要冲破界线,不禁眉头一皱,威严地大喝一声:“莫要太靠前,红榜不得有丝毫损坏。” 这下好歹震住了众人,大家才稍稍控制下情绪,不敢推搡得太狠。 一会儿后,黄毅也艰难地挤出人群,只见他头冠被挤歪,只有一只脚穿鞋,衣服都乱皱皱的,尽管如此狼狈,但他笑容满面,激动得一把抓住容铮的手,声音微微颤抖: “容铮,我中了,最后一名,我真的中了!” “恭喜,恭喜。”容铮连声祝贺。 他替黄毅高兴,黄毅虽然看着没个正型,但其实读书也刻苦。 “多谢你,容铮,跟你坐一起后,我感觉自己进步特快。”黄毅道谢,随即又想起自己刚才只顾着看自己的名次,忘记看容铮的了,连忙问道, “那你呢?看到了吗?不行,我得再挤进去帮你看看。” 说着,他立刻转身,仪表都忘记要整理,直接脱了仅剩的一只鞋,准备再次钻回人群。 容铮见状,连忙拉住他,笑道:“已经看了,是案首。” 此言一出,黄毅的喜悦之情更甚,连连向容铮表示祝贺:“那太好了!你快回去吧,衙役应该很快就会去你家报喜。” “好,你帮我跟语杰说一声,我这先走了,改天请大家吃饭。” 黄毅摆摆手,催促道:“快走快走。” 匆匆回到家中,门口已经围满了人,主要是周围的街坊邻里。 见到容铮,纷纷道贺: “恭喜容老爷高中小三元!” “恭喜容老爷,年纪轻轻便考中了秀才!” “恭贺容老爷夺得案首,成为贡生!” 容铮拱手,一边礼貌回应着:“多谢诸位!”一边穿过人群,进入庭院。 叶辰抱着小令仪迎了上来,眼眸明亮,笑容灿烂如阳,高兴道: “恭喜容大哥成为贡生,报喜的衙役已经来了,哥哥在里面招待着。” 他今年已经十一岁,这三年吃得好,身高猛涨,已经一米六了。 又因为常年练武,磨砺出了一些刚毅的气质,眉宇间隐隐透出英气。 年纪不大,但越发稳重了,再也不是当年那个知道容大哥夺得案首后会提着小水桶在院子里转圈的小男孩了。 “嗲嗲,咿呀哦!” 小令仪是不懂发生了什么大事的,但这并不妨碍他轻松融入这个氛围...... “谢谢小辰,也谢谢令仪。”他摇了摇令仪的小手臂,对叶辰道,“我先进去。” 来到正厅,叶云正在从容地招呼衙役坐下,并吩咐初墨拿些糕点糖果和铜板出去分给外面的人。 这时,初晴已经端上茶水,叶云正要接过奉茶。 那两名衙役当下就站了起来,双手接过,神情客气,略微恭敬。 这位可是贡生的夫郎,万万不能得罪。 贡生,那可是最顶尖的秀才,他们府城已经六年未出过贡生。而像容铮这样,还是连中小三元的贡生,更是十年难得一见。 只要容铮能顺利通过乡试成为举人,他就能凭着贡生的身份进入“京师书院”就读。 提到“京师书院”,那可是全国最高学府,位于京城,直属国子监,书院中经常能邀请到朝廷大臣去讲课,听一节课都受益良多呢。 那本学子争相购买的《为民大典》就是出自国子监,可见书院里的夫子是如此厉害。 能入读“京师书院”的要不是京城达官贵人的后代,要不就是京城内外精挑细选上来的贡士。 哎,反正容铮的前途不可限量,他们作为小小的衙役还是不要得罪为好。 容铮从外面进来,连连拱手行礼:“让两位久等了,我才从府衙门口看榜回来。” 一名衙役恭敬回道:“贡生老爷,是我们来早了。” 另外一名衙役恭敬地递过大红喜报:“恭喜容老爷高中小三元,又成为贡生!大喜特喜!” 容铮道谢后接过,从怀中拿出赏银,按照规矩递给送喜报的官差。 两名衙役接过道谢:“贡生老爷仁厚。” 离开时,衙役掂量手里的碎银,真是接了件好差事,贡生老爷就是大方。 这一天,忙忙碌碌,招待了一茬又一茬上门道贺的人,直到晚上,容铮才得空将自家小崽子抱在怀里。 小孩子的情绪非常敏锐,眼睛咕噜噜转着,好奇地瞧着一波又一波上门的人,似乎也意识到家中发生了特大喜事,一天都很兴奋,笑得特别开心。 他捏了捏令仪的小肉手,逗他道:“令仪呀,你爹爹我可算给你考了个功名,你以后就是秀才家的小哥儿。” 小令仪的身价瞬间提高不少,激动道: “爹嗲,秀菜,嗲爹,修菜!” 前来道贺的人,都喊着容铮秀才老爷,令仪都学会了。 容铮听得好笑,亲了令仪一口,令仪亲昵地贴贴爹爹的脖子,十分温顺。 小家伙白天激动过头,晚上其实已经有些累了,不用哄就睡着了,小小的身体打着轻酣。 容铮看着摇摇床上乖乖的小崽子,睫毛细软浓密,颇为惹人怜爱。 实际上,他今天也很高兴,有点激动得睡不着。 成绩好得超出预料,成了贡生,这可是在禀生之上,能享受国家补助的,家里又多了一个进项。 而且,这意味着他有机会能进“京师书院”,这将会成为他科举之路极为关键的转折点,那书院直属国子监,在那里就读能了解朝廷最新动向。 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于参加科考的他而言,是十分有用的。 最为重要的就是,这间书院,可能会成为容铮科考的庇护所。 容铮出身太低了,他又不愿意投靠世家,这会让他的科举之路极不顺畅。 目前他尚未成为举人,暂时不被人放在眼里,但若是他成为举人后,身后没有世家扶持,他会举步维艰。 第63章 因为一些势力很大的世家拉拢不成便可能转为打压,他势单力薄,若是不屈服,不一定能顺利考完科举。 读书之路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纯粹。 所以只有站得足够高,那些世家才不会轻易出手。 而那“京师书院”,在皇帝眼皮底子下,他们会有所顾忌。 想事情间,夫郎已经洗完澡进房躺到了床上。 容铮快速脱了外衣,上床将香喷喷的夫郎抱在怀里。 夫夫俩整天都忙着招待客人,现在才有时间亲昵。 叶云乖乖地趴在容铮胸膛上,内心涌动着对夫君满满的爱慕之情。 早上听到报喜的衙役说容铮考取到贡生,心中既惊又喜,他相信容铮能考上秀才,而且也可能夺得案首,但从未想过竟然会是贡生。 家中两个读书人,他多少也是知道一些关于科举功名的称呼的。 夫君实在太出色了,他与有荣焉! 容铮看着夫郎柔和的面庞,心里痒痒的,细细地轻吻起他的眉眼,来到嘴唇处流连辗转,手揽得更紧了,忍不住自上而下抚摸着。 他们成亲快要三年了,容铮自然是清楚夫郎身上的敏感点的。 彼此的体温随着触碰与摩擦,缓缓攀升。 叶云面容迷离,情动如涟漪般在他眸中缓缓漾开。 为了备考院试,容铮已经禁欲多时,眼见夫郎已经主动,他自然奉陪到底。 ...... 第二天早上,小令仪睡醒了,他嘴里甜甜地叫:“嗲爹......小嗲!” 叶云本来睡得很沉,被这喊声叫醒。 只见容铮已经穿戴好了,他俯身,亲了亲叶云的额头: “你再睡会儿,我带他到外面去。” 叶云看着夫君抱着孩子出去的背影,这人看身形像个书生,但做的时候,手臂特别有力气。 回想起昨晚,嗯,身心都得到满足! 他越想越羞臊,这青天白日的,自己都在想些什么,连忙用被子蒙住头。 第82章 回乡 容铮抱着令仪到院子去,放下来,随后弯下腰,牵着令仪的小手。 小家伙穿着湖绿色的衣裳,柔软的发丝轻轻伏在前额上,睫毛纤长卷翘,迈着小短腿哒、哒、哒,一步一步地绕着庭院走。 看到漂亮的花儿,会指给容铮看,奶声奶气地道:“爹嗲,筏(花)!漂粮(亮)!” 容铮看着这充满活力的小家伙,眸中满是慈爱。 心中想的却是:是时候该让令仪独自睡觉了,过些天让人给他布置好房间。 遛完娃,容铮去了书院。 容铮在书院本来就是风云人物,这下大家又得知他竟然高中小三元,成了贡生,实在太厉害了。 以前还有少部分人暗里嘲讽他,现在销声匿迹。 那可是贡生,未来前途不可限量,还是收起自己那点嫉妒之心吧,好好巴结才是正事。 很快容铮被众学子围了好几层,他们或道贺,或请教,热闹极了。 正当容铮有些应接不暇之时,幸好,讲郎步入讲堂才将容铮解救出来。 讲郎声音沉稳有力:“院试结果大家都知道了,成为秀才的学子接下来到第三类讲堂上课,教谕将为你们授课;没有考上的,也不用灰心,继续努力,争取下次通过院试。” 停顿片刻,“容铮这次考得极好,府城已经很多年没出过既是小三元又是贡生的人了。” 容铮谦逊道:“这段时间,谢谢讲郎的教授,小子受益良多。” 下学后,容铮邀请了互结的四人到了酒楼吃饭。 这次,五人都考上了,可喜可贺! 温琰是禀生,虽然没拿下第一,但他的爹娘也算满意,毕竟第一名是贡生,实力太强。 陈语杰和黄毅都是三等附生,排名分别是倒数第五和倒数第一。 陈语杰的家里人也满意,毕竟自家儿子首次参加童生试便一举通过,然后院试考第二次时成为秀才,这很可以了。 黄毅高兴得要疯,哪怕是倒数,那也是考上了秀才呀!于是当即派人送消息回镇子。 他爹娘收到信,十分激动,知道自个儿子不是很会读书的料,都是压着他念的,现在终于考上秀才了。谁在意名次呢,就算是倒数第一又如何,反正也是秀才,他们催促黄毅赶紧回乡祭祖,实在是祖宗保佑。 冯轩文则是增生,刚好卡在第六名,哎,有点可惜,但也有五十两银子作为奖赏,还算可以。 众人举杯共庆,喝酒吃菜,欢声笑语! 又过了一天,一大早,容铮一家收拾好东西,准备回乡。 考上秀才算是件挺大的事,这是科举考试第一个正式功名,需要回乡祭祖。 出发时,小家伙见到爹爹和小舅舅骑马,一开始闹着也要骑,容铮哄了好一阵才愿意乖乖坐马车。 小令仪初来府城时才一个多月,那会躺在襁褓里,吃饱睡,睡饱吃。 现在已经一岁零一个月了,小孩儿好奇心旺盛,坐在马车里,一双小鹿般的眼睛看着马车外的景物,遇到有趣的,时不时指给小爹看,马车里传出小家伙清脆悦耳的声音。 下午,一行人临近村口时,远远看见村长已经领着村民在等候。 村长昨天就收到消息了,那会他刚喝着水,听完后激动得碗都掉在地上。 那可是秀才呀,安和村贫困,几乎没啥人读书,从未出过秀才。 而且容铮高中小三元、听说还是贡生,一开始他不知道贡生是什么,后来听报信的人解释,嘴都张成o型,那得多厉害才能成为贡生呀!! 所以今天,他携着村民在村口迎接贡生老爷的归来。 这会,村长见到容铮,说话很客气,语气拘谨极了,一口一个老爷。 周围的村民都听村长说过,容铮的秀才还不是一般的秀才,那是顶顶好的秀才,似乎能入京城的。 天呐,他们这辈子甚至都没去过府城,京城得多远。 于是,现在一个个都不敢随便开口,怕冒犯了贡生老爷。 容铮无奈,对众人道:“我依然是容铮,村子的一份子。大家不要叫我老爷,还是像以前那样,喊我容铮吧,要不然实在太生分。” 听到容铮这么说,村民们才逐渐放松下来。 王张氏调整得很快,恳切道:“容铮呀,你们一大家子奔波一天,今晚来我家吃饭吧,家里在准备饭菜了。” 姚吉正也上前:“东家,我和媳妇昨天已经将你家打扫干净,被子都拿出来晒过的,灶上也已经烧着热水,你们吃完饭,回家就能早点洗洗休息。” “好,有劳了。” 吃完饭,回到了久违的家中,屋子被保持得很整洁。 叶云简单替令仪洗了澡,小家伙今天很累,洗完放到床上没多久就睡着了。 容铮也抱着夫郎早早休息,今天奔波了一天,大人也很累! 翌日,叶辰一大早带着在府城买的礼物跑去找村里的小伙伴们。 随后,村民们也陆陆续续过来,送上自家的野菜瓜果,叶云抱着令仪一一道谢。 村民都纷纷夸: “瞧瞧,小令仪白白嫩嫩,越长越讨喜了!” “叶云,你真是个有福气的。我时时跟我家哥儿说,要向你学习。” “容铮现在可出息了,听说田地都能免税!哎呀,实在羡慕。” ..... 村民吱吱喳喳,叶云觉得如此熟悉,仿若他们从没离开过村子。 接着,村长来访。 容铮谈了这一年在府城的见闻,村长也告诉容铮这一年村里的情况。 沈允良信守承诺,按照以前容铮定下的价格收购村里的鸭子,铺子开得比容铮以前的大一倍,甚至往外镇供货,因此对鸭子的需求量很大。 目前家家户户都养了上百只鸭子,算是一笔很不错的进项,大家都知道沈允良完全是看在容铮的面子上,才会跟他们村里拿这么多货的,心里非常感激,都托村长统一给容铮道谢。 村长感叹:“自打村里人看着你读书越来越出息,都有点想法要送孩子到镇子里读书呢。”说着感到无奈,“可惜太贵了,负担不起。再说到镇子太远,乡野地方,村里人真没闲工夫接送孩子上下学。” 容铮想了想,道:“镇上的学堂倒是有学舍,可去那里读书的人基本冲着科考去的,收费是贵些。”停顿片刻,“要不这样,可以考虑在村里开办启蒙的学塾。” “村里自己办学塾?” “是的,若是只简单认认字,学塾足矣。大家捐钱合办一个,这样小孩去上学方便,空闲时,还能帮家里做做农活。” 村长一拍手,说道:“嗯,这主意好,我回去召集村民问问大家的意思。” 送走了村长,容铮带着一家子到后山墓地里,给原主的爹娘烧了纸钱。 他毕竟占了别人家儿子的身体,原主爹娘生前希望儿子能考取到功名,光宗耀祖,自己既然考上了秀才,理当来告知一声。 第64章 拜祭完后,回到家中,村长已经在门口等候。 “大家都赞成村里办私塾。容铮,你可以帮忙牵线找一位愿意来此教学的夫子吗?” “我明天去拜访赵夫子,我给你问问。”赵夫子认识一些童生,估计有人会愿意来。 “对了,你能给咱们的私塾想一个名字吗?” “嗯......我先想想。后天告诉你。” 村长离开后,叶临和明哥儿来了。 明哥儿急急进门,叶临在后面提着东西,喊道:“你慢点。” 叶云拉着小令仪迎了出来。 明哥儿眼圈红红的:“云哥儿,你可算回来了。” 叶云拉着他的手,神情也有动容:“怎得还走那么快。” “想早些见到你。” “你身体不适,得好好养着。” “叶临可紧张了,现在家务活儿都他来做。镇上的铺子后边有个小院子,叶临担心我来来回回太劳累,就陪着我在镇上住下了。婆母经常往镇上送好吃的给我们。” 叶云笑笑:“那你可得注意休息,做衣服费眼睛,也很耗神。” “会的。” 叶云抱起令仪:“令仪,喊明叔叔。你小时候,明叔叔可给你做了很多漂亮衣服呢。” “明叔数。”令仪甜甜地喊人。 “他咬字还不是很准。” 明哥儿伸手捏了捏令仪的小脸,赞道:“小令仪真乖,可爱极了。”对叶云道,“瞧这小模样,越来越像你。” “别站着了,到亭子里坐,我给你带了礼物呢。” “我也给小令仪做了件帽子,上面我绣了花儿,我的刺绣活儿有很大进步呢,镇子上的姑娘哥儿可喜欢到我店里买我绣的东西。” ...... 二人在亭子里说说笑笑,令仪则在一旁玩着新得的帽子,乐呵呵的。 容铮跟叶临聊了一会,知道他再过一年就不打猎了,准备到镇上支一个屠宰摊子,这样可以多陪陪夫郎与孩子。 “挺好,打猎有时需要进山好几天,支个摊子,稳定一些。” 又过了一天,容铮携着夫郎带着厚礼到镇上拜访了赵夫子。 赵夫子早听说容铮成为贡生了,一向严肃的脸上笑出了皱褶子:这一辈子都有点吹不完!! 一口答应会帮忙牵线一个童生到安和村的私塾授课,这些年总有不少人卡在童生阶段,考不动了,到私塾讲课倒是个不错的去处。 再次出发去府城前,容铮将学塾的名字写给了村长。 “弘毅学塾,所谓学海无涯,‘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希望孩子们好好学习,坚持不懈。” “好,我这就拿去让人做成牌匾,尽早让学塾开张。”村长感叹道,“下次你回来的时候,想请你来给孩子们讲一节课。” “我的荣幸。” “容铮,你以后定会好好的,还是那句话,我们等你荣归故里。”村长眼眶发热。 第83章 算学 这次去府城是跟陈语杰、黄毅、冯轩文一起的,在镇子上的官道入口碰面。 容铮安排好家人,让他们先行,自己则和黄毅他们乘坐一辆马车,跟在后面。 黄毅给每人倒了一杯茶,说道:“这次回去,我爹娘给我相看人家了。” “舅父、舅母动作那么快的吗?”陈语杰闻言,不禁瞪大了眼,满脸惊讶,这才回去四天而已。 “他们在我尚未考上生员时,已经在看了。之前骗我说什么考上生员才能说亲,完全是为了激励我努力学习。” 黄毅也是回去才知道,他爹娘担心以自家儿子的资质,不知要考到何年何月,耽误了成亲,所以早已在物色人选,只是没告诉他。 可恶,他爹娘竟然对自家儿子都没有任何信心!!! 冯轩文饶有兴趣地问道:“那么,你可有看中的对象了?” “看了两个,一个姑娘,一个哥儿。” “快说,你看中哪个?”陈语杰一脸着急想知道自家表哥看上了哪个,以后没准就是表嫂。 黄毅这猛男竟然一脸羞涩:“我更喜欢那个小哥儿,性格温婉,一看就十分贤惠。我希望以后有个像容铮家小令仪那么漂亮的孩子。” 陈语杰斜了表哥一眼,忍不住打击他:“小令仪长得好,是因为有两个貌美的爹。” 冯轩文看看黄毅的脸,又看看容铮的脸,神色复杂。 接着黄毅喝了一口茶,无视二人的打趣,轻叹:“哎,可我爹娘更喜欢那个姑娘,说子嗣更重要。” 哥儿子嗣艰难,受人歧视。 容铮说道:“子嗣固然重要,但以后长久陪伴在你身边的是你媳妇或夫郎。” 在他看来,一生与喜欢的人相守要比血脉延续更为重要。 当然,容铮也不会多说。毕竟,别说古代了,在现代,传宗接代的思想依然根深蒂固。 这其实无可厚非,见仁见智罢了。 “我爹娘让我好好想想,下次回去的时候再做决定。”黄毅摆摆手,“算了,不说这个了。” 众人见他刚才还兴致勃勃,现在一脸烦躁,不欲多聊,纷纷转移话题。 陈语杰缓缓道:“我爹说,明年的乡试极有可能增加明算科。”他爹是主簿,收到消息会快一些。 所谓明算科就是指算学。 “确认吗?”冯轩文脸上顿时浮现出一抹焦急之色,他都没怎么接触过算学,这让他怎么考呀。 黄毅也是一脸愕然,忧虑起来,他只会生活日常的算数,是个算学上的文盲...... 这个朝代是有明算科的,省城、京城和部分府城有开设学堂专门教算学。 通过明算科的考试,能被授予官职,但只是从九品,是官员序列中最低的,难听一点,就是不入流的小官。 相比起科举,实在太寒碜,要知道参加科举,即便是个举人,都有可能做县丞,那是正八品的官,可以理解为现在的副县长。 若是通过殿试成为进士,至少可以做个地方知县,七品官职,相当于现在的县长。 所以很多人不会专门学算学,只要会一点,满足日常需求就可以了。 这就导致明算科的应试人数极少,甚至有部分老百姓都没听过还有这么一个考试项。 “八九不离十,圣上今年推崇算学,现在就等正式公布了,据说‘京师书院’已经设立算学科,都开始上课了。”陈语杰语气肯定。 “在京城就是好,比我们先知道新政策,人家都开始学了,我们还不知消息真假。”黄毅双手捂脸,无奈叹道。 冯轩文心情跌至谷底,他已经犹豫明年还要不要参加乡试,可错过了明年,又要等三年。 一个人又能有多少个三年能耗的呢,更何况他家境不好,没有那么多钱让自己苦读太多年。 想到此处,他神情似有悲戚,担忧不已。 马车内氛围骤然变得压抑,一行人原本因考上秀才的喜悦,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消息冲散得灰飞烟灭。 “我们还有一年可以学习,等会到了府城,就去书肆买算学相关书籍吧。”容铮提议,他不知道这个朝代的算学跟现代数学会不会有太大差异,心里也有些担忧。 到了府城,一行人就直奔“清风书屋”。 店小二见到容铮立刻殷勤地迎了上来。 丁掌柜吩咐过,若是容铮来了,一定要好好招待,不得怠慢。 问了算学书的区域,几人就连忙过去找。 容铮拿起一本《九章算术》翻看起来,发现里面的知识是现代数学的一部分,比如“方田”,对应的就是平面几何图形,还有“勾股”、“方程”等。 他又翻开了旁边的《孙子算经》,涉及的算法则是分数算法与开平方,比如分数的加减乘除以及应用,还有求解平方根之类的。 书籍上面的内容文字讲解上虽然晦涩难懂,但好歹是自己学过的概念。 他不禁松了一口气,学了那么多年数学,自己基础不差,能应付上。 店小二见容铮一行人直奔算学书籍区,奇怪道:“这两天怎么这么多学子都跑到这算学书籍区来了?以前几乎无人问津的。” 黄毅闻言,生怕算学书籍被抢购一空,连忙加快了挑选的速度,一口气抱了好几本书。 陈语杰和冯轩文见状,也赶紧下手。 容铮选了几本,包括《九章算术》《孙子算经》、《五曹算经》、《海岛算经》《周髀算经》。 付账时,店小二说:“容老爷,我们掌柜特意交代过,你来此买书,都免费。” “若是这样,我以后都不敢来你们书肆了呢。”容铮笑道,将银子递过去,“收下吧,替我谢谢丁掌柜的好意。” 回到家中,小令仪见到从垂花门进来的爹爹,小短腿哒哒哒地走了过来。 今天,爹爹都没跟自己玩呢。 叶云笑道:“他念了你一天。”说着,接过容铮手上的书籍,替他放去书房。 第65章 容铮抱起小令仪:“爹爹带你去荡秋千,好不好?” 前阵子,令仪生辰的时候,容铮让人在庭院弄了个秋千。 小令仪紧紧揽住容铮的脖子,小脸蛋贴在他的颈侧,含糊不清却喜悦地喊道:“喋爹,爹喋!” 容铮小心的将他放到秋千上,一只手扶住他的背脊,另一只手则轻推秋千架,让秋千缓缓荡了起来。 随着秋千的每一次起伏,小令仪兴奋得就像一只欢腾的小肥鸟,银铃般的笑声回荡在整个庭院中。 夕阳西下,天边渐渐染上了一层金黄色的余晖,那光芒洒在容铮的身上,令他整个人都显得十分柔和。 第84章 分班 吃完饭后,容铮去了书房,将买回来的算学书籍,简单翻看了一遍,基本能看懂,就是里面一些经典数学问题需要多加练习才能熟练。 书中阐述的算法大多跟实际生活紧密相连,着重在应用,比如解决赋役的合理负担、谷物粮食的按比例折换等等计算问题。 这里的算学跟现代数学不一样,它可以算是数学的一个范畴吧,毕竟现代数学是包括很多分支,比如概率统计、代数、几何等等。 翻完书籍,不知不觉已是夜深。 书中的内容表达实在晦涩难懂,基本全靠文字阐述,缺乏图例,所以显得不够直观,容铮看得都有些头痛。 第二天去到书院,果然,大家的话题不约而同地聚焦在乡试增加算学的消息上。 有人抱怨知道得太晚,书肆都卖断货了。 有人心中忐忑,持怀疑态度,毕竟目前没有正式的文书公布。 有人情绪低落,尤其是上了年纪的老秀才,脸上悲戚之色明显,担忧明年乡试考算学怎么办。 容铮看着这一切,心中五味杂陈。 老实说,他能理解这些老秀才的感受,他现在年轻还好,学新东西很快。 但对于那些苦读多年、家境拮据的老秀才而言,这一消息无异于晴天霹雳 有时政策的变动,其扬起的尘埃,落在个人头上都是一座山。 容铮轻轻叹息。 这时,一位四十多岁的教谕走了进来,他开口道: “首先恭喜大家考上秀才。我姓刘,你们可以称呼我为刘教谕。” 他停顿片刻,“到了生员阶段,我们白鹿书院是分班授课的。我将在这里给大家授课一个月,然后你们就要参加考核,考核结果将会决定你们去哪个班。” 容铮来到书院已近一年,对这里的分班制度早已有所了解。 到了生员阶段就会分班,一共分八个班,每个班都由不同的教谕讲课。 分班不是按照成绩来的,要不然可以直接根据考取秀才的排名来。 这个考核实际上是给教谕们自己选人的,让教谕挑与自己理念契合的学子,这有点师傅挑徒弟的意思。 至于最后未被特定教谕挑中的学子,也会由其他教谕负责授课。 书院有一位鼎鼎有名的陆教谕,他年轻时参加科举,通过了殿试,获得进士功名,后来不喜朝堂纷争,便辞官回乡。 白鹿书院的山长,便邀请他来授课,从此他就一直在书院教学,三班就是他所在的授课班。 不仅白鹿书院的生员想去陆教谕的三班,其他府城慕名来的学子也是冲着陆教谕来的。 陆教谕可是通过了殿试的人,实力自然毋庸置疑的,若是得到他指点一二,可能抵过不少人闷头苦读数月。 听闻三班出来的学子,大部分都能通过会试,但陆教谕选人十分严格,所以他的班也就十来个人。 上面的刘教谕已经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课了,这里的教谕都是至少举人出身,明显比讲郎学问深厚不少,旁征博引,说得头头是道,讲解经书十分透彻。 容铮有点感叹,难怪教谕们会想亲自挑选合意的学子,他们讲课虽然离不开四书五经,但想法极具个人特色,可能都是颇有风骨的人。 “好了,今天讲到这里,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吗?”刘教谕环视一圈下面的学子,准备结束今天讲课, “没有的话,大家可以下学。” 话音刚落,一位年轻的生员忍不住问:刘教谕,最近都在传明年的乡试可能会增加算学的内容,这是真的吗?” “嗯,很可能,虽然现在朝廷还没有正式发布相关文书,但山长已经在筹备开算学班了。” 闻言,生员们面面相觑,一脸菜色。 刘教谕安慰道:“不过大家也不必过于焦虑。目前朝廷尚未明确如何考核学子的算术水平,所以我们还有时间去准备和适应。我建议大家可以先去书肆买一些相关书籍进行自学,比如《九章算术》、《五经算术》等。这些书籍都是算学基础,对于初学者来说非常有帮助。” 又过了几天,官方的文书下来了,确定明年秋闱,增加考核算学内容,朝廷特意指定了由国子监编纂的《算经通鉴》作为官方教材,字里行间透露出圣上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与推广算学的决心。 容铮也到书肆买了这本教材,内容表达上比之前的算经书籍有所改善,这本书集成了其他经典的算经书籍内容,做了归纳与总结,涵盖广泛算法内容。 细细研读,他发现这书的不足之处颇为明显。 尽管编书者竭力将算术方法讲解得更为通俗化,但由于长期浸润于四书五经的传统学术氛围之中,他们的语言习惯仍旧不自觉地偏向了纯学术的严谨与深奥。 加之部分编者的算学功底不够深厚,导致这本教材在努力追求简洁明了的同时,仍难掩其文绉绉、略显晦涩的特质。 简而言之,就是不通俗易懂,读书人看起来都困难,更别论普通老百姓。 或者以后,自己有机会可以给这书做做注解吧。 很快迎来考核,容铮拿到考题后,扫了一眼,只有两道题,题目还挺长。 第一题,直击士风之本,问如果士风不正,该如何正士风以复古道? 第二题,是关于为官之道的论述,假若身处朝廷,朝中势力错综复杂,明暗交错,该如何抉择自己的立场? 容铮觉得这第二道题还蛮有意思,倒感觉是那位陆教谕出的题,跟他个人的经历挺相关。 他沉下心来,认真思考,提笔作答,洋洋洒洒地写完答案。 这场考核上午考完,下午就开始给生员分配班级。 大家坐立不安地等待着,刘教谕宣布:“考核结果已出,现在开始分班。” 稍作停顿,“容铮和温琰去三班听学,冯轩文去一班......” 公布完毕,黄毅和陈语杰都去了八班,这个班就是默认没有被其他较好的教谕选中的意思。 刘教谕临走前,对容铮道:“陆教谕找你,你去三班找他吧。” “是。” 能去三班,容铮心中松了一口气,好的老师,能让自己学习之路事半功倍。 陆教谕,年逾半百,面容中透露出岁月的沉淀,那双眼睛颇为深邃,仿佛能洞察世间万物。 “我看了你的答卷,字写得大气,文章也做得漂亮,你能连中小三元,确实天赋过人。”陆教谕指着容铮的答卷。 “当年我在京城为官之时,深切体会到朝堂远非一片净土,反而是权谋斗争的漩涡中心,眼见着朝中同僚或明或暗的较量,利益集团的勾心斗角。我既不愿同流合污,又无法完全抽身事外,最后只能辞官回乡。” 说到此,他语气无奈,略带叹息。 话锋一转,语重心长,“我看你的答卷论述:修身立德,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有所触动,希望你将来入朝为官的时候,永葆初心,为民请命吧。” 容铮拱手行礼,神色恭敬:“多谢夫子谆谆教诲,学生受教,定当铭记于心,不负所望。” 第85章 媒婆 叶云正在庭院喂令仪吃肉沫粥,小家伙走路越来越稳,来来回回在庭院里撒着欢儿。 这会,他被一群蚂蚁吸引,它们排成整齐的队伍,井然有序地搬运着食物。 他瞧着新奇,便蹲下来,胖乎乎的小手直接就要去触碰。 叶云连忙放下碗,拉住他的小肉手:“令仪,不能碰哦,蚂蚁会咬你小手。” “摇(咬)!”令仪一岁两个月了,已经能听懂简单的话。 “嗯,蚂蚁会咬人。” 小家伙知道要听小爹的话,安安静静地看着,叶云耐心地给他喂完了小碗中的最后一口粥。 “主君,外面又有媒婆上门。”初晴从门外进来。 叶云皱眉,不用想都知道是什么事情,可他不能拒见。 容铮这次院试十分出色,既是小三元,又是贡生,以后若是参加秋闱,就成举人老爷了,这可是能做官的。 于是,一些人家的心思就开始活络起来了,他们看中容铮的潜力,想趁着容铮现在尚未中举,门第还不高时,赶紧来结亲攀附。 第66章 这些天,容铮准备生员分班考试,叶云没有告诉他,一来不想让他分心,二来出于私心并不想说。 在这个时代,男人三妻四妾被视为天经地义,即便是身为夫郎,他也无权阻止容铮纳妾,否则便会落人口实,被指责为善妒不贤。 以前叶云是不了解的,他长于贫困村庄,村里人娶一个姑娘或哥儿都要耗费掉家里不少积蓄,哪有钱纳妾。 但现在,他跟容铮在府城也定居了一年,街坊邻里谈论间,他便慢慢了解一些。 成亲三年,他跟容铮却只有一个哥儿,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容铮现在是秀才了,已经踏入乡绅阶层,虽说还算不上大户人家,但门第也是提高了不少。 更何况,他还是贡生,这比一般的秀才身份高多了。 叶云心中五味杂陈。 “你请她进来吧。” “是。” 叶云牵着令仪回到了正厅,小家伙似乎感觉到小爹明显低落的情绪,变得乖乖的。 不多时,一位脸上涂着红胭脂、脚踏绣花鞋的妇人,满脸堆笑地从外面进来,她拿着一把扇子,招招摇摇地坐到了厅里。 初晴端上茶后,便带着小令仪出去了。 那媒婆看着端坐在主位的叶云,容貌精致,举止从容淡定,心中不禁生出一丝忧虑,暗道此次说亲恐怕不易。 不过做了那么多年媒婆,她自然是十分专业的,说亲讲究三寸不烂之舌,先开口讲明来意: “主君好,我是住在另外一条街上的张媒婆,今天来你府上乃是有一桩天大的喜事要跟你商议的。” 叶云淡淡回应,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话说那城东的李员外家的小姐,年方二八,生得如花似玉,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性情更是温婉贤淑,邻里间无不夸赞。他家让我来跟容老爷说亲呢。” 见叶云不置可否,张媒婆继续, “那李员外家在府城可是顶顶富贵的人家,他家姑娘若是嫁过来,嫁妆可丰厚了,带过来的钱财都有上千两,还有奴仆七八个。” 她面色略有尴尬,“就是她嫁过来要做正妻,但你放心,她答应让你留下来做个妾。” 其实她也知道这样说不妥,但无奈,李小姐不愿意做妾。 而员外家实在给得太多,说哪怕没成,都给她三两银子做跑腿费,所以哪怕再没脸没皮的事,她都得上。 叶云怒极反笑:“这家宅子可住不下这么多人。” 本来对有人来给夫君纳妾就已经烦闷,敢情这媒婆还让我下堂了!!! 张媒婆知晓叶云这是拒绝,但假装听不懂:“哎呀,宅子小,可以换大的呀。而且李小姐人美心善,以后待你家哥儿也会如同亲生。” 叶云懒得敷衍,让初晴来送客。 他一手接过小令仪,正要离开。 那张媒婆见说不动,说话刻薄起来,咄咄逼人: “主君,现在容老爷是贡生,以后可是要做官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听闻你们成亲三年,却只有一个小哥儿。你这不给夫君重新娶,实在不妥。” 张媒婆继续说服,还摆出苦口婆心的样子,“那李小姐我见过,那是十分温婉的人儿。若是李小姐嫁过来,定然也不会亏待你的,你一辈子吃穿不愁,还有人伺候呢,这日子过得可舒适了。” “初晴,送她出去。”叶云吩咐完初晴,没有再给予任何回应,抱起小令仪径直回了房。 初晴让张媒婆出去,谁知那张媒婆赖着说要等容铮回来,初晴直接端来一盆水泼她脚边:“再不走,我就泼你身上。” 张媒婆只好骂骂咧咧地出去了。 这会,容铮刚到家门口,心情很不错,今天通过了生员分班考核,进入了自己想去的班,可以松一口气了。 被赶出门口的张媒婆见到容铮,眼睛发亮,立即上前,谄媚道: “哎呀,贡生老爷长得如此丰神俊朗,这模样、这气质,真是打眼得很!我这一瞧就知道是你。” 容铮见面前的人,十分陌生,疑惑问道:“这位婶子,你是?” “我是住在另外一条街上的张媒婆,这不今天是有天大的喜事来跟你夫郎商议的。” 她神色状似无奈,叹道,“谁知道,我这在你家茶都没喝完,你夫郎就将我赶了出来。” 容铮这是听出来了,这人在告状,说他夫郎不是呢。 “哦,那你跟我夫郎说了什么?”容铮轻笑,语气却十分冷淡。 于是,张媒婆吧啦吧啦将结亲的事说道一番,顺便讽刺叶云不识大体、善妒。 容铮脸色逐渐阴沉下来,这张媒婆竟然敢来给自家宝贝夫郎难堪。 他冷冷地打断了张媒婆的话,语气中不带一丝温度:“以后不要再来我家,我只需要一个夫郎就足够。没其他事,赶快离开。” 他唤道,“初墨、初晴,若是再有媒婆上门,直接拿扫帚赶走。” 说完,直接进屋关门,那张媒婆在门口抱怨连连。 第86章 相守两人足矣 容铮进了屋里,便问初晴: “初晴,这是怎么回事,近来都有媒婆上门吗?” “是的,老爷,主君怕影响你考试,不让我们跟你提起。” “下次还有媒婆上门,直接说是我不让进,将他们赶走。” “好的,老爷。” “主君呢?” “抱着小少爷回房了。” 容铮来到房里时,叶云正在念书给令仪听。 平时令仪好动不爱听,但可能也察觉到小爹不开心,这会乖乖地躺在小爹怀里,小脸看着听得还挺认真,但叶云神情恹恹,明显心不在焉。 “我们令仪今天那么乖。”容铮笑道。 令仪看到爹爹,立刻软声软气地撒娇要抱抱,平时爹爹要去书院,令仪跟同爹爹相处时间少,一见到就想亲近爹爹。 容铮把令仪抱到怀里,亲了下小家伙肉嘟嘟的脸颊:“先去院子里跟小舅舅玩一会儿。” 他让叶辰将小令仪带出去,然后抱起夫郎,温声道:“怎么不跟我说,这些天媒婆上门来找你?” 听到容铮语气温柔,叶云心中委屈更甚:“你日后会纳妾吗?” 容铮侧头,用嘴唇叼了叼他的耳垂,笑道:“不会,有你在我身边,两人相守足矣。若是还有媒婆上门,你就不让进,不需要花精力去应付他们。” “那如果......如果我们以后只有令仪一个孩子呢?你会觉得遗憾吗?”叶云将头埋到容铮颈侧,声音里带着一丝不确定与试探。 其实叶云也能不畏惧闲言碎语将媒婆赶走,他没有那么做,归根到底是不知道容铮是怎么想的。 今时不同往日,他们成亲在村野,那会自己甚至都没意识到,将来容铮一路科举,步入仕途,家大业大时,子嗣对于他而言是否变得尤为重要? 若是自己将来都不能有个男孩子,容铮是不是就要纳妾? 他一想到容铮要娶另外的人进门,心里就难受极了。 他忐忑忧虑,可是自己就是个哥儿,这是没办法的事。 “我们有令仪就很好。”容铮摸了摸叶云的头,轻声道,“再说,我跟你成亲又不是为了传宗接代,我只是想跟喜欢的人相守,无关乎有没有孩子。” 容铮知道叶云的不安,这跟时代的观念密切相关。就连黄毅,身为男子,也依然因为忧虑子嗣而不敢轻易选择自己更喜欢的哥儿。 他一开始并不想那么早有小孩,觉得叶云太年轻了,应该先去好好经历,做些自己喜欢的事,而不是捆绑在孩子身边。 但是他也深知,没有孩子会给叶云带来很大的焦虑,容铮想,那就顺其自然吧。 所以他们做的时候,容铮没有做避孕措施。 “明天就给令仪布置房间吧,该让他一个人睡觉了,到时让初晴看着他。”这事之前耽搁着,再加上叶云不舍得,所以到目前还没让小崽子自己去睡一个房间。 叶云有点不解,容铮怎么又提起令仪独自睡一个房的事。 容铮在他耳边低语:“你不是想......”声音压得极低,“令仪自己单独一个房间睡,我们办事儿才方便呀!” 叶云刚才还委委屈屈,被容铮这么一说,耳根子发红。 “你这一年多都在照顾孩子,都耽误学医了。让初晴多顾看着,你也多些自己的时间看看书。” 叶云沮丧,“可看再多医书,我又不能到医馆做坐堂大夫。” “哟,学徒你都还没做,已经想做坐堂大夫了?”容铮揶揄道,然后一本正经道, “嗯,其实那也不是什么大事,等以后咱们有足够的钱,就自己开一间医馆,别说坐堂了,让你坐招牌上都行。” 叶云“噗嗤”一声笑了起来,被容铮这么一打岔,郁闷的情绪散了不少。 其实容铮还真想过给叶云开一间小医馆,家里的积蓄目前有六百两,也就是去年来府城时剩下的积蓄。 第67章 这一年多的花销全靠收入来抵。 府城一年的开销大概两百两,主要是两个人读书太贵了,学费呀、笔墨纸砚这些。 府城生活成本又高,他们家一共六个人,顿顿吃肉,这支出不少。 去年田地收入了五十两,从沈允良的卤鸭铺子分成,年底结算一次,收入一百五十两,这样一共两百两,刚好用来支撑府城花销。 预估明年从“绝品卤鸭”拿到的分成,能去到一千两,因为沈允良的来信中提到,这“绝品卤鸭”很受欢迎,今年会开十间。 也不知开一间医馆多少钱,但慢慢存些钱,以后应该开得起的吧。 晚上的时候,叶云褪下亵衣,眼尾绯红,格外主动。 容铮看着媚惑的夫郎,情动不已。 性使爱更亲密,身体的交融,让心理上的归属感更为强烈。 ...... 翌日,初晴一大早就手脚麻利地将一间不大的房间收拾干净,将令仪一大堆布偶、木制玩具都搬到小房间里。 房间位置极好,正对着院子,透过窗户能看到庭院的花。 叶云特意挑选了质地细腻、触感柔软的布给铺在小令仪床上,在桌子上摆放了鲜花。 窗户两边分别挂上七彩绣球,绣球随风轻轻摇曳。 房子布置得十分温馨。 然而,到了晚上,小令仪坐在陌生的房间里,见到爹爹与小爹转身要走,他忍不住嚎叫起来。 叶云不舍得,就要抱这小崽子回去自己的房。 为了自己日后的性福生活,容铮拦着叶云,让他先回房,自己去哄小崽子。 “令仪呀,你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小孩儿了,该学会自己独立睡觉。” “爹爹!”令仪小手揽着容铮,在容铮怀里拱来拱去。 小令仪:我不听,我不管! 看着温软的小崽子在自己怀里撒娇,容铮只好道:“那爹爹哄你睡着再走。” 又过了好些天,令仪终于习惯自己睡一个房间。 小令仪:......被习惯! 第87章 重阳节 到了九月初九,重阳节,书院放假两天,容铮准备带着一家大小登高望远。 “九”数在《易经》中为阳数,“九九”两阳数相重,故曰“重阳”。 九九归真,一元肇始,九九重阳是吉祥的日子,所以大家喜欢在重阳节时登高祈福、拜神祭祖。 现在十月份了,天气转凉,容铮给小崽子穿上薄款红色小袄,担心山上吹风冷着。 登高那天,一大家人起了个大早。出门的时候,看到不少街坊邻里也准备去爬莲花山,很是热闹。 容铮将小令仪放到肩膀上,用手拉着小崽子的小肉手,防止他乱动:“令仪坐好,我们出发!” 小令仪第一次坐那么高,小脸笑得像朵花儿,小腿兴奋地晃悠着。 视野开阔,眼睛好奇地左看看右看看,嘴里喊着:“莲伐(花)山。” “是,我们要去莲花山登高。” “等(登)高。” “令仪喜欢爬山吗?” “西(喜)欢。” “以后有时间,我们多出去游玩,带咱家小令仪到处走走。” “揍揍(走走)!” 叶云偶尔看一眼夫君和孩子,微笑着在跟小辰说话。 初墨和初晴拿着干粮、水、伞等物品跟在后面。 这一行人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引得街上的人不由自主地频频回头。 先注意到骑大马的小哥儿,年纪尚幼,声音中带着几分奶气未脱的稚嫩,眉心朱砂痣红艳,整个人粉雕玉琢,漂亮得如同画中走出的小仙童,惹人怜爱。 而那驮着他的男子,长相年轻,形貌昳丽,气度不凡。 此刻,他一手抓着孩子的小手,一手扶着孩子的腰,耐心十足地回答着孩子天真无邪的话语,神情柔和,没有丝毫的不耐烦,对那小哥儿宠溺得很。 惹得路边的姑娘和哥儿驻足偷看。 “这孩子长得玉雪可爱极了,我也想有一个!” “天呐,这么年轻俊朗的男子竟然有孩子了!” “府城也少见如此相貌和气质俱佳的男子呀,若能嫁给这样的人,我愿意做小孩的后娘。” “别想了,瞧瞧旁边那哥儿,跟那孩子有着八九分的相似,明显是孩子的小爹。” 只见男子身边并跟排着一个哥儿,五官精致,跟那小孩如出一辙。 男子不时地侧头望向夫郎,确认夫郎有没有在身边,眼神充满爱意。 姑娘、哥儿:心碎了一地,人家天生一对,恩爱无比,旁人无法插足...... 穿过熙熙攘攘的大街,出了府城门,再往前行约莫两百米的距离,便到了莲花山脚下。 容铮他们来到的时候,只见这里早已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聚满了拖家带口出来游玩的人。 他停下脚步,将小崽子放下来,驮了很远,有些累。 他蹲下身来:“令仪,去,找小舅舅拉着,我们一起走石阶上山,好不好?” 山下的石阶设计得十分人性化,每一阶都相对较低,让小令仪先走一段路,好好体验下人生的第一次爬山。 小家伙眨巴着亮晶晶的大眼睛,仰头看看眼前的莲花山,眼神中似乎对即将开始的登山之旅充满期待。 他迈着小短腿,被叶辰拉着慢慢地往上走,一开始激动万分,斗志昂扬。 没多久,越走越慢......笑容从小家伙脸上消失,直接不愿走了。 小令仪:好累呀!!! 容铮笑笑,弯腰抱起这小崽子,一边稳步前行,一边用手指向沿途的风景给小令仪介绍着。 莲花山并不高,一行人很快到了山腰,这里有一座古朴的清净寺,不少人已停下脚步,在这里歇息,或坐或立,有的则步入庙内,虔诚地跪拜祈福,上香许愿。 寺庙旁边,长了不少吴茱萸,挺拔而立,绿叶间点缀着绿褐色的果实,香气浓烈。 容铮见状,便也走上前去,折了好几枝吴茱萸,分别给叶云、小辰、初晴、初墨。 “多谢容大哥。” “多谢老爷,多谢主君。” “多谢老爷,多谢主君。” 随后容铮将茱萸给小辰插进衣领上。 又细心地替叶云将茱萸插到发带里,衬得夫郎清新脱俗。 最后将茱萸放到红色小布袋上,给小令仪佩戴在脖子上,令仪好奇地伸手拿起来闻了闻叶子的味道,想解下来。 叶云握着他小手:“令仪乖乖带着,以后平平安安。” 茱萸香味浓,佩茱萸以辟邪求吉。 步入寺庙内,一股淡淡的檀香扑鼻而来,令人心旷神怡。 大殿内,佛祖金身巍然端坐于莲花宝座之上,慈悲而庄严,香炉之中,青烟袅袅升起,缭绕于佛像周围,僧侣们环绕四周,低声诵经,梵音阵阵,仿佛能洗涤着每一个踏入此地的灵魂。 容铮拉着令仪虔诚地上了一炷香。烟雾缭绕间,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未穿越前,他是唯物主义者,发生穿越这种匪夷所思的事后,他心中开始有了对未知力量的敬畏。 走出大殿,一位僧人迎面而来,他脖子上挂着佛珠,穿着杏色的佛衣,外面还披着袈裟,面容慈祥而庄严,这装扮应该是寺庙的方丈大师。 “阿弥陀佛!”方丈双手合十。 容铮点头回应,正欲侧身让路,却见方丈停下脚步,目光温和地注视着他。 “施主,老衲有一言相赠。” “请大师赐教。”容铮心中疑惑,想听听他想对自己说什么。 “既来之,则安之。”方丈微微一笑,话语简洁,意味深长。 “多谢大师赠言。” 看着方丈远去的背影,容铮心中暗自揣摩这句话的含义: 这方丈难道看出我是穿越来的了?这话其实说得含糊,到底是指我异世穿越的事,还是指我今天来访寺庙的事呢? “爹爹?”令仪见爹爹不说话,开口喊道。 容铮回神,不再想了,反正看对方并无恶意:“令仪,我们要继续进发,前往山顶去!” 到了山顶后,周围都是人,容铮找了一处空位坐下,初晴与初墨将干粮和水拿出来。 这座山不高,爬上来也就一小时,但也有点累,尤其容铮,扛着小令仪。 大家看着风景,吃起东西。 小令仪吃饱喝足后,又有精神撒欢儿了,叶辰连忙上去跟着他。 “令仪第一次到山上玩,看来很喜欢。”叶云看着跑远的令仪,笑道。 “之前忙着事情,很少带你们出来游玩,以后我们有时间多去一些地方看看。”容铮握着叶云的手,说道。 “嗯。”叶云抿嘴一笑。 夫郎笑得那么好看诱人,要不是周围人多,容铮都想亲一亲了。 第88章 救人 下山的时候,令仪玩得太累,趴在容铮怀里睡着了,小脸红扑扑的。 第68章 一行人再次穿过大街,往家里走。 这时,不远处传来了一阵慌乱的叫喊声,叶云走在前面,先一步循声而去,容铮抱着小崽也跟过去看看。 只见一群人围着一个看起来六七岁的小男孩,男孩脸色苍白,双手紧扼喉咙,估计是食物卡喉了。 小男孩旁边的汉子跪在地上:“袁大夫,求求您救救我的孩子。” 旁边的妇人已经绝望得哭起来,手不断抹着眼泪,让人闻之心酸。 “我已经给孩子喝了药水,也尝试用牵引术试图将异物从喉咙中移出,但可惜,都没有成功取出来。老夫……老夫也实在是无能为力了。”那位袁大夫满脸无奈,摇了摇头,叹息道。 听到这番话,妇人瘫倒在地,神情哀伤。 周围人心情也很沉重,或低头叹息,或小声议论,却都束手无策。 那孩子面色更差了,只能发出微弱的嗬嗬声,眼神中满是惊恐与无助,呼吸变得异常困难。 那汉子跪着地不断磕头,声音哽咽:“谁能救救我孩子,谁能救救我孩子......” 叶云见此情景,没有丝毫犹豫,立即上前:“让我试试。” 之前容铮跟他讲过一些急救的方法,比如海姆立克急救法,就是在有人被异物卡住喉咙时使用。 问容铮在哪里看来的,只说不记得了,那方法很新颖,他在医书上从没看过。 眼见孩子似乎要窒息而死,叶云迅速站到那小男孩后面,两手环绕其腰部,放在孩子肚脐和胸骨之间,一手握拳,另一只手包住拳头,手臂用力收紧,快速向上向内用力冲击按压孩子腹部。 容铮让他试验过好几次,所以他做起来并不生疏。 周围人看着叶云这奇怪的动作,低声议论: “我活了这么大岁数,头一回见这样救人的。这真的有用吗?” “是啊,连医术高超的袁大夫都束手无策,这人究竟行不行?” “万一弄巧成拙可怎么办?” 随着几声剧烈的咳嗽,小男孩终于吐出了卡在喉咙中的食物,脸色也逐渐从苍白中恢复了血色。 本来心如死灰的夫妇看到孩子得救,感激涕零,当即给叶云跪下,连连磕头道谢。 叶云松了一口气,连忙俯身将夫妇二人拉起。 周围人欢呼声不断,连连拍手,大家这才发现救人者眉心一点朱砂痣,竟然是一个哥儿,惊叹连连: “原来小哥儿也能学医啊,厉害,厉害!” “这小哥儿心地善良,医术了得呀!” “不知这位小哥儿在哪里行医,我以后要找他看诊!” ...... 那妇人拉着叶云,追问他家住哪里,表示日后定要备上厚礼上门感谢。 叶云只好告知住址,人群中有人认出,那是最近高中小三元和贡生的容铮家的夫郎。 这会又是一阵夸赞,诸如夫夫二人都了不得呀,一个读书出色,一个医术精湛,简直是天作之合,地设一双! 众人的认同,无疑给了叶云坚持下去的动力,为他失意的内心深处注入了希望,他再次感受到继续学医的意义了。 哎,他怎么可能不失意呢? 因为是哥儿,受人歧视进不了医馆,他手执医书时,看着看着,时常会微微出神,他不知道这样看下去有什么意义。 容铮安慰他,可现实的无情,心中的不甘,又岂是言语能抚平的呢! 看着容铮一路科举,连中三元,跟自己的距离越来越大,自己好像追不上夫君的步伐了,他心中有难以言说的自卑。 然而,就在这一刻,他决心从未有过的坚定。 他不会放弃,要努力追赶,成为配得上容铮的人。 唯有自我救赎,才能找到生命中的光吧。 容铮抱着小崽子站在人群处,微笑地看着叶云。 令仪早醒了,睁大眼睛,指着叶云:“小爹。” “小爹是个厉害的人呢。” “腻害!”小令仪重复。 人群散去,容铮才来到叶云面前,笑道:“小叶大夫厉害,咱们回家去吧。” “嗯。” “二位请留步。”原来是那位慈眉善目的袁大夫,“我姓袁,保和堂的坐堂大夫。刚看这位小友的救人方式,实在神奇,我行医多年,从未见过,敢问小友是在哪里行医?” “我不过是曾在乡间跟随一位老大夫粗浅学过些皮毛,又因为医馆不收哥儿,未有机会正式行医。” 袁大夫闻言,眼中闪过一丝意外与惋惜,随即问道:“那小友可愿将救人的法子卖给我?” “可以,我写给你吧,不用钱。”叶云觉得这法子给袁大夫也好,自己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做坐堂大夫呢,给了别人也能及时救更多人。 袁大夫闻言,不禁惊讶于叶云的豁达与无私,他疑惑道:“小友当真分文不取?” 这法子独特,能卖不少钱呢,那哥儿就这样送给自己了? “是的,麻烦你给我纸笔。” “为什么?”袁大夫不理解。 叶云道:“这法子给了你,可以救更多人吧。”他相信容铮也会这样做的。 袁大夫将人请到医馆内,让人拿来纸笔,递给叶云。 叶云接过纸笔,没有丝毫犹豫,提笔便写,字迹流畅而秀雅。 这哥儿有身为医者的仁心,袁大夫在一旁静静观看,十分赞赏。 医者救人,本就与性别无关。何不给他一个机会呢? 待叶云写完,袁大夫接过细看,眼中满是赞许。 他望着叶云,诚恳地问道:“小友医者仁心,却因世俗偏见而难以施展,实乃可惜。不知你可愿意来我的医馆当学徒。”想了下补充,“当然,我们医馆收徒亦有严格考核。” 叶云闻言,眼中闪过一丝期待,坦诚道:“若有此机会,我愿意参加考核。”只要有机会,他都要抓住。 “这样,你明天辰时过来,若是通过了,你就可以来保和堂当学徒。” “我明天定会准时来参加考核。”叶云欣喜不已。 第89章 雨天日常 临近年关,白鹿书院尚未放假,生员们正在奋笔疾书。 因为明年乡试要考算学,书院山长决定:早上生员听教谕讲解经文,下午则要去上算学课程。 考试还剩半年,很多生员没有多少算学基础,只能投入更多时间看看能不能补上。 这会,容铮正在埋头解一道二元方程,这是经典的燕雀问题,出自《九章算术》,被国子监编入教材《算经通鉴》。 他先从题干中提取重要信息,列在素纸上,然后分析条件,在纸上写写画画求解目标。 算学教材的讲解太过晦涩,言辞拗口难懂,逻辑性较差,就是将题目读明白都要花不少时间。 再加上这里的算学理论没有符号化思维,简而言之,就是没有抽象出数学公式。 想象下用文字来描述二元方程就已经十分冗长,若是描述三元方程,这尼玛是多么可怕的事! 在容铮看来,这道题并不难,若是用现代的方程式求解,初中生都能轻松做出来。 但他需要用这里的思维模式来解题,毕竟连夫子都看不懂方程式呀,所以做起来也颇耽误时间。 做完夫子布置的算术题后,容铮轻轻搁下笔。 环顾四周,发现周围的同窗一脸痛苦之色,他不禁摇摇头。 算学在这朝代长期得不到重视,没有形成完善的教育体系,教材中的实例演算过程本来已经足够复杂繁琐,再加上书院请来的算学夫子在这算学教授上并不能做到由浅入深,讲解时常显得生硬且不够透彻。 这对于那些本就缺乏算学基础的生员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学习起来更加举步维艰,常常一脸懵圈。 一些生员做算术题十分绝望,简直要崩溃,甚至想放弃明年的乡试,只是明年不考,得等三年,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寄希望于同期考生跟自个一样菜。 老实说,就现在这情况,圣上想全国推行算学,任重而道远。 生员都难理解的教材,还想让老百姓看得懂,真真天方夜谭。 但无论如何,有了开始,总比没有的好。 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 下学后,温琰走了过来,拿着素纸向容铮请教算学问题,他发现容铮在算学上也非常有天赋,夫子讲解的题,容铮很快能做出来,甚至能想出至少两个方法求解,举一反三,而且解释得比讲台上的夫子还通俗易懂,让人一听即明。 温琰有点怀疑人生,为什么容铮不仅文章写得极好,而且连在算学方面都如此有天分。 还让不让人有活路了??? 不过,眼看容铮能轻松解出夫子都要思考良久的算术题,他也逐渐麻木了,比不上,就只能虚心求教。 同班上的人也跟他一样的想法,就连黄毅、陈语杰、冯轩文下学后,也跑来让容铮给他们讲解下。 第69章 容铮再次成为焦点,风头无两! 回到家中,细雨如织。 十二月的尾声,空气冷冽。 令仪穿了厚厚的小棉袄,头上戴着一顶虎头帽,整个人被包裹得圆滚滚的,站在正屋门口,两只小手抓着门框,往垂花门张望着,看起来有点可怜巴巴的样子。 随着一阵熟悉的脚步声,见到爹爹回来了,他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喊着:“爹爹!爹爹!” 他已经一岁五个月了,短句都说得挺清晰了。 等容铮走上抄手游廊后,他突突地跑过来,张开手,要抱抱。 初晴跟了过来,替容铮拿过伞:“老爷,小少爷到了时辰就在门口等你们。” “嗯,我来看着他,你去忙吧。” 容铮弯腰,一把抱起这个小粽子,他摸了下令仪戴着手衣的肉手,暖暖的,没着凉。 令仪见爹爹回来,也不愿意戴手衣了,他将手伸进容铮脖子,开心地搂着,嗅着爹爹熟悉的气味,乖巧又粘人。 雨渐渐大了,淅淅沥沥的,令仪伸着小手,想抓如珠子般落下的水滴。 玩完水,就握着小拳头,逐个展开手指,开始数数。 “一、二、.....” 最近容铮教令仪数数,小家伙时不时就会扳着手指,数起来,但很少能数到五。 眼见数不下去,令仪看向爹爹求助。 “三。” 得到提示的令仪立刻兴奋地接下去:“三、四、五!” 孩子声音软糯,惊讶于自己又能数完一个手掌,开心地望着容铮,似乎求表扬。 “厉害,咱们家令仪怎么这么聪明。” 令仪咯咯直笑,将头埋到容铮怀里。 “你小爹快从医馆回来了吧。” 叶云通过了袁大夫的考核,成为了“保和堂”的学徒。 他早上吃完就走路去医馆,家里离得近,走路十分钟内能到,中午会回家吃午饭,看看令仪后就继续去医馆,下午酉时左右回来。 正说着,只见垂花门前,叶云穿着一袭淡雅的白色长衫,撑着油纸伞缓缓地从外面进来,衣袂随着步伐轻轻摇曳,伞面虽大,却也难挡细雨绵绵,衣角边缘沾上了水珠。 “小爹!”令仪一见叶云,立刻兴奋地喊了起来,小脚蹬了起来。 叶云闻声抬眸,看向游廊站着的父子,微笑在脸上晕开。 随着他的走近,隐约透出一抹淡淡的药香。 “衣服被淋湿了,快去换一下吧,别着凉了。” “嗯,令仪今天这么乖,看看小爹给你带了什么奖励?”叶云从怀里拿出一串红红的糖葫芦。 “糖葫芦!”令仪高兴得直拍手,他喜欢吃甜食,可两个爹担心他吃多坏了牙齿,总是按着量给他吃。 有一次小舅舅偷偷给令仪尝尝,结果被抓包!!! 容铮拿过来,让他小口舔着,孩子还小,不小心吞下去可就危险。 令仪先是甜甜地说了声“谢谢小爹”,然后开心地舔了一口,小模样很是满足。 叶云见状,在令仪白白嫩嫩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真乖。” “小辰还没回来吗?” “下学的时候雨小,他跟同窗去了府城外赛马,晚饭会直接在外面吃了。” “那让初墨给他送把伞?” “带了伞的。快去换衣服,免得着凉。”容铮催促。 府城许多大户人家的小公子,自小学骑马射箭的,有人家还专门雇人来教孩子练武。 小辰箭术极好,小公子们喜欢约小辰一起去骑马射箭。 叶辰读书平平,但武功却练得很好,肯下功夫,骑马射箭,舞刀弄剑,越来越出色了。 一方面,他本身勤奋努力;另一方面,这得归功于容铮指点得好。 容铮几乎将现代容家的武功绝学都传授给了叶辰,他对叶辰的期望很大。 随着接触了不少人,叶辰视野开阔了,心中有了抱负,他曾跟容铮提过,希望有一天能到军营去,建功立业。 “我听闻京城在每年六月,科举殿试结束后,会举行比武大会,表现出色的,有机会进入军营或者进入朝廷做侍卫。明年年底我们很可能会进京,你现在可以好好准备。” “容大哥,我一定会努力。” “你哥哥可能不愿意你去军营,以后若是你有此机会,要好好跟你哥哥说。” “嗯,我知道的,哥哥他担心我,但也会理解我的。” 他们兄弟俩曾经相依为命,哪怕不是血脉相连,但也感情极深。 第90章 动身前往省城 新年将至,府城的街头巷尾渐渐弥漫起节日的喜庆氛围。 他们一家依然留在府城过,村里没有亲戚了,不回去也没什么关系。 叶大伯:......有人知道,我还活着吗? 书院放假了,容铮去送了黄毅、陈语杰、冯轩文,他们三个一起坐马车回去镇子,温琰家里有急事就没来。 黄毅这次回去要定亲了,他思来想去,最后还是坚持选了心仪的的小哥儿。 他爹娘略有微词,但心里还是疼爱儿子的。再说,那哥儿的爹娘跟他们是世交,都是从商背景,亲上加亲,也不失是一桩好姻缘吧。 “我只考一次乡试,若未能如愿,便安心回镇子继承家业。”黄毅说道,他觉得自己没有读书上的天赋,而且他个人也不喜欢,考上秀才,家里商铺免税,能撑撑小场面,已经够用了。 相比之下,陈语杰显得有些无奈:“我爹只会让我往死里考,必须考个举人回去。” 他爹是主簿,希望他能做个举人,以后运作一下,至少能做个县丞。 “我也得考个举人,家里还等着我出人头地呢。”冯轩文出自乡村,唯有读书才有翻身机会。 “别想太多了,好好过年,明年会更好。”容铮笑笑,看着他们的马车渐渐远去。 与此同时,医馆给叶云放了六天的假,叶云给每人都添置了新衣服,一家人吃了丰盛的年夜饭。 年初一的清晨,容铮给大家派了压岁钱。 “压岁钱?”令仪小手拿着大红封,去年他尚在襁褓,容铮也给小崽子压岁钱,只是他不记得了。 “就是咱们令仪可以用它买很多很多糖果。” 令仪眼睛睁得大大的,非常明亮,他转向容铮,一脸正经:“我要买吃不完的糖葫芦。” 其他人听了,忍俊不禁。 “爹爹、小爹、小舅舅......每天都会在家陪着令仪吗?” 令仪这些天很高兴,两个亲爹还有小舅舅每天都陪着他玩儿,他不用每天下午站在屋门口张望等待了。 其实叶云每天中午回去都陪着小令仪玩一会儿,但孩子年纪尚幼,十分粘人。 叶云闻言,心中涌起一股愧疚之情,觉得自己去医馆当学徒忽略了小崽子,于是此后每天都将他抱到房里,让小崽子跟他们睡一块儿。 容铮:....... 初二的时候,容铮带着叶云和小崽子上门给陆教谕拜年,陆教谕一家热情接待了他们。 随着接触多了,陆教谕觉得容铮品性很好,勤奋刻苦,谦逊有礼,他非常欣赏容铮这样的学生。 过完年后,一晃眼就到了七月,乡试将近。 乡试是省级大考,每三年一次,在八月举行,正值秋季,故又称“秋闱”。 考试场地设在省城,即青州城,是容铮所在省最繁华的府城。 容铮他们所在的府城叫兴庆府,距离省城还挺远,坐马车走陆路要四天,坐船则三天。 白鹿书院的应考生员准备结伴而行,一致决定去渡口坐船,通过水路,前往青州城。 乡试开考的日期为八月初九,共有三场,每场三天,而且三场考试都要提前一天进入考场,即八月初八日、十一日、十四日进考场。 鉴于去省城很远,路上都要耗掉三天多,也担心路上出个意外什么的,导致去晚了。 还有就是,到了后得提前熟悉一下环境,按照以往生员的经验,提前七天左右出发会比较好。 所以,八月初一,容铮他们就要动身了。 当天叶云跟医馆请了假,他细心地给夫君收拾着出行的物品。 令仪已经两岁,能将两个手掌,十个指头逐个数完了。 他看着箱笼,知道爹爹这是要出门去。 一早上巴巴儿地在容铮跟前转悠,“爹爹你要去多少天?” 容铮放下手头的活儿,把小崽子抱了起来,亲了亲。 他初一出发,起码得到二十才回来,要去大半个月呢。 但不忍心让小家伙太难过,便选择善意的谎言:“等你将两个手掌数完,我就回来了。” 令仪呆呆地看着两只手掌所有的手指,隐约知道爹爹要离开很久,他瞬间失落起来,将头趴在容铮的肩膀上,对即将出远门的爹爹十分不舍。 感受到小家伙的失落与不舍,容铮心疼地哄着他:“爹爹回来的时候,会给你带很多美味的糕点。听说省城的糕点做得比咱们这里的更甜更好吃。” 第70章 “令仪可以不要糕点,”他抬起头看着容铮,小脸认真,“我只想爹爹快点回来。” “好,爹爹会早点回来见我们家令仪,在家里乖乖的,听小爹和小舅的话。” 一切准备就绪,叶辰会送容铮到渡口。 叶云将令仪从容铮怀里接过来,小崽子紧紧地攥着小爹的衣服,眼巴巴地看着爹爹上了马车,一直抿着嘴没有说话,桃花眼忽闪忽闪,似乎要落下泪珠子。 载着爹爹的马车缓缓离开,完全消失在视线之中后,令仪再也忍不住“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叶云也不舍得容铮离开那么久,但眼下要先安慰小崽子,用帕子给他擦眼泪。 令仪越哭越伤心,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般一颗颗不停地滑落,眼睛都给哭红了,小小的身体一抽一抽的,看得人揪心。 叶云哄着,说要带他上街买糖吃,然而令仪都提不起精神。 哭累了趴在叶云怀里,像被霜打了的茄子一样,蔫了吧唧的,慢慢睡了过去。 一行人是第三天傍晚到青州城渡口的,还算顺利。 这些天很多考生坐船来青州城,这会儿,一艘一艘的船,下来的大多是穿着长衫的读书人。 天渐渐黑了下来,渡口上的灯火逐渐亮起,很多船只在排队等着靠岸,颇为热闹。 下了船后,头一件事就是赶紧找落脚的客栈。各个府城的学子都聚集到此,花了不少时间才找到合适的住处。 他们选择的地方离贡院有点远,走路要二十分钟,不过胜在安静,里面摆设也不错。 大家一人一个房间,虽然说两个人一个房间会便宜点,但乡试十分重要,宁愿贵一点,自己住好些。 等一切安置妥当后,已经很晚,容铮累得都不想看书,随便洗了洗就睡下了。 第二天,一行人由以前考过的生员领着路,前往贡院附近转悠,熟悉环境。 别到时候,起床迟了,都不知往哪跑。 踩完点后,又去逛了下街,省城明显要比他们兴庆府繁华多了,街都要大一倍,十分宽广,熙熙攘攘,一个不留神,就掉队。 回客栈,大家吃了午饭,不约而同地回房温书,临时抱佛脚虽然用处不大,但是至少能让自己安心一点。 第91章 秋闱(一) 八月初八,容铮一大早就来到了贡院前排队等候。 贡院设在城内东南隅,占地面积广,十分宏伟,悬“贡院”墨字匾于大门上正中,在清晨的阳光照耀下,透出一股庄严和肃穆。 大门东西两侧分别建了两个牌坊,上面各写“明经取士”、“为国求贤”。 贡院外围,建有两座高墙,两墙之间一丈宽,形成了环绕贡院的通道,围墙外面留有一圈空地,严禁非考生的百姓靠近,这叫贡院街。 容铮抬头便能看见围墙四角矗立的两丈多高的岗楼,这些岗楼与贡院街、围墙形成了严密的监控体系,防止考场内外串联作弊。 今天乡试进场,贡院外面戒备十分森严,贡院街上每隔十多米便有一人站岗,都是威严挺拔的带刀侍卫。 这时,一名男子因疏忽大意,不慎靠近了贡院外墙,只见一名侍卫迅速反应,佩刀出鞘,声音洪亮地喝止: “考试重地,不得靠近,速速退去!” 那男子被侍卫的刀吓得脸色发白,连滚带爬离开,鞋都掉了一只。 容铮目睹这一插曲,心中不禁涌起一阵感慨:瞧瞧这森严戒备的规格,乡试不愧是科举正式考试的首秀,朝廷高度重视与关注。 “兴庆府,白鹿书院,容铮。” 喊声打断了容铮的感慨,他快步上前,官差核对完信息,确认是本人后,才放容铮进门。 进去后,又有官差对容铮进行搜身检查。 这次搜检极为严格,考篮被两个官差轮流翻了两三遍,确认容铮只带了笔、砚、食物后,接着切开检查糕饼、馒头,容铮看着碎成渣渣的食物,一阵无奈,完全失去了胃口。 检查完考篮,官差开始对容铮搜身,朝廷明文规定,乡试时,考生所穿的衣、帽、鞋、袜都必须单层,衣服要拆缝,鞋要薄底。 两名官差确认容铮的穿着符合规定后,让容铮进入内室,褪下衣服再进一步检查。 好了,容铮来到内室,已经看到好几个考生在宽衣解带了,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依然是两名官差。他们抖开容铮的衣服,左看右看,每一处褶皱、每一个缝隙都不放过,检查得一丝不苟,其严苛程度令人咋舌。 容铮也明白他们的行为,因为倘若考生进了考场后,被发现有怀挟片纸只字的,先于场前枷号一个月,然后问罪发落,搜检人员失职同罪。 终于通过了搜检,容铮觉得自己脱了一层皮。 他沿着甬道,经过“龙门”,正式进入考场。所谓“龙门”就是科举试场的正门。 容铮注意到前面有一座“明远楼”,听教谕提过,考试时,考官和执事官员就是在明远楼上警戒和发号施令,他们能将号舍的情况看得一清二楚。 明远楼前面是至公堂,甬道两侧,悬挂着八面旗帜,分别是“明经取士”、“为国求贤”、“青云直上”、“天开文运”、“连中三元”、“指日高升”、“鹏程万里”,这是朝廷对乡试的寄语,预示着美好的未来。 提到“至公堂”,容铮也在书院听过。 它是负责考场纪律、监考、和处理试卷工作人员的办公场所。里面划分两大区域,分别是“外帘”和“内帘”,二者以飞虹桥与清水池为分界点。 主持乡试的正副考官是大有来头的,他们都是朝廷委派的翰林、内阁学士。 他们来到考场,各地布政使衙门必须配合考官的事务,抽调官员协助复杂具体事项。 一部分官员在考场内办事,称为内帘官,主要负责监考和阅卷。 另外一部分在考场外办事,称为外帘官,主要负责管理考场的事务,如监临、外提调、外监试、外收掌、受卷、弥封等。 内帘官进入考场内的“内帘区”后,监试官封门,此后内帘官便不得外出,且内、外帘官不相往来,内帘官除批阅试卷外不能与闻他事。 那座飞虹桥作为分界线,就是为了防止外帘监考官与内帘官阅卷官相互勾结舞弊的。 容铮作为考生,是不能进入“明远楼”和“至公堂”的,他跟随引路的差役,经过甬道,左转右转的,才去到了属于自己的号舍。 这个贡院实在太大,足足有一万左右的号舍,本次考试有近一万生员参与,竞争非常激烈。 难怪要提前一天入场,对近一万人核对信息和搜身检查,这耗时估计都得一天。 容铮进场得早,期间去巷尾入厕两次,等到下午,还有考生陆陆续续进号舍。 实在饿得慌,他只好拿出碎成渣渣的馒头,做了一番心理建设,用手抓着吃了起来。 在号舍睡了一晚后,容铮腰酸背痛,号舍空间太狭窄了,床板坚硬又局促,他长得高,蜷缩在那格外不自在,手脚都舒展不开,哪怕已经不是第一次住号舍了,但这简陋的条件,还是让人适应不了。 就在容铮捶腰捶肩的时候,突然传来三声炮响,原来是正式考试要开始了。 他想,本考场的监临官应该开始用朝廷发的“龙虎封条”封闭龙门了吧。 一会儿后,容铮听到明远楼上又传来声音,抬头隐约能看到考官与执事官员站在上面,居高临下地警戒着,并发号施令。 一个官差喊道:“考试开始,请立即肃静!”声音洪亮,响彻全场。 巡考人员开始来来回回地走动,气氛瞬间变得非常严肃而紧张,各位考生正襟危坐,安静地等待。 容铮凝神看着第一场考试的题目,这次一共四道题: 前面三道是写文章,每篇文章二百字以上,阐述对四书经典的理解; 最后一道是要求写一首五言八韵诗。 这些跟院试很类似,容铮一路从县试到现在的乡试,再加上求学书院,反反复复做了很多相关的题目了。 他不再像刚穿越来的那会,对作诗颇为头疼了,现在的他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就连以严格著称的陆教谕对容铮的文章和诗作也赞不绝口:文思妙想,见解独到,起承转合浑然天成。 当然,这是正式的考试,可不能随便提笔就写,容铮不只是想要合格,他刻苦勤奋,准备了足足一年,这会是冲着解元而去的。 他低头沉思,目光在题目上反复游走,结合当前的时政,考虑能让阅卷官眼前一亮的答案,视觉独特才能脱颖而出。 但追求独特的同时,绝不可触碰敏感话题的红线,这是从古至今都不可逾越的金科玉律。 斟酌良久,才缓缓提笔,在素纸上写下思路,并慢慢梳理逻辑,最后才誊抄到答卷上。 考试时间过得很快,第一场考试迎来结束,容铮交了答卷后,就走出了贡院。 第71章 第92章 秋闱(二) 他稍微舒展了下身体,正要快步回去客栈之际,黄毅也从里面出来。 “容铮,等等我。” 走近时,容铮发现黄毅面色苍白,双目浮肿,一副精神不济的模样。 “哪怕考了很多次试,我实在受不了这简陋的号舍,在里面根本睡不着,我现在浑身不适。” “要去医馆看看吗?”容铮关切问道,看黄毅这样子好像不太行呀。 “不用,回客栈休息一晚会好点。”黄毅有气无力地摆手, “最后一次了,无论过与不过,我都不想再经历了。” 说罢,二人也不多停留,赶紧回去休整。 到了客栈后,其他考生也陆续回来,都是一副要死不活的憔悴模样。 容铮连忙叫水,简单洗了洗,吃了东西便回房蒙头大睡,抓紧时间休息。 翌日早晨,完全没有睡饱,容铮勉强睁开沉重的眼帘,快速洗漱后,又得赶去考第二场。 这次只有一道题,要求文体为“诰”,考察对《五经》的理解,让考生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论述,写一篇三百字以上的议论文。 容铮对这种时政题十分擅长,他洋洋洒洒地在素纸上写了起来。 等完成初稿后,他又细细沉思,反复润色,力求文章更加精炼、有力。 他感觉自己在乡试答题上,比之前更上一层楼了。 答完后,他有点奇怪,前两场都没有考算学,那应该就是放到最后一场了。 若是放在前两场,估计朝廷也担心考生尚未考完,心态崩溃得太厉害吧。 算学题压轴,容铮觉得这次算学出的题目应该会挺难。 果然,第三场考试,验证了容铮的猜测。 以往第三场,会出五道题,都是关于时务策,就是让考生结合经学理论对时事政务发表议论。 现在依然为五道题,但后面三道则是算学题,对于接触算学一年的生员而言,难度不小。 三题都跟生活实践紧密相关,一道是方田的几何问题,一道是桥梁工程问题,最后一道是关于稻谷的计算问题,用到三次元方程。 容铮松了一口气,这三道题他尚能应付。 快速完成两篇文章,然后开始做算学题。 若是用现代的数学公式,是花不了多长时间的,但鉴于要转化为阅卷官看得懂的解题模式,容铮费了不少时间,终于在考试最后一天的上午写完了。 他检查无误后,放好答卷在木板桌上,便靠着墙,闭眼歇息一会,这些天考得太累,精神消耗极大,不知不觉睡着了。 容铮是被来收卷的三个巡考吵醒的,那些人也见惯不怪了。 年年都有秀才考得精神崩溃,干脆直接放弃、在考场睡觉的秀才也不在少数。 只是令人惋惜,三人竟然颇为一致地摇摇头,心中默默地为容铮点了一根蜡! 贡院大门缓缓打开,生员们加快脚步离开,这鬼地方一刻都不想多待,身体和精神备受折磨。 容铮回到客栈,遇到正要出去、面色极差的黄毅,正奇怪他怎么不好好休息。 正要开口询问黄毅的身体状况,却见黄毅突然身体一晃,倒在地上,虚弱地吐出几个字: “我身体极度不适,想去医……” 话未说完,便已陷入了昏迷之中。 容铮连忙招呼客栈的伙计和周围的考生帮忙,众人合力将黄毅抬回客房。 此时,陈语杰也恰好回到客栈,听闻表哥晕倒的消息,他二话不说便转身前往医馆请来了大夫。 老大夫诊脉后说道:“劳累过度所致,无甚大碍。我替他施几针,很快便能醒来。” 说着,他从药箱中取出针,手法娴熟地为黄毅进行针灸治疗。 不久,黄毅在针灸的作用下幽幽转醒,虽然身体依旧虚弱,但神志已清。 老大夫快速写了一张方子,对容铮他们道:“你们派个人拿着这个方子去医馆抓药,回来煎服,对他的恢复大有裨益。” 临走时叮嘱:“好好休息,喝了药,明天会大有好转。” 他在这省城的医馆坐堂多年,每年乡试,都有不少考生出现这种情况。 这读书人真是劳身劳神,一场考试下来,身体不好的,半条命都得交代出去。 老大夫十分靠谱,经过一夜休息,黄毅第二天病情已是大为好转,他下去透气的时候,看见容铮被人围了一圈。 原来是同窗们知道容铮算学厉害,都争先恐后问他的答案呢。 黄毅精神恢复不少,也过去听着,他感觉自己这次考试要凉。 有人用力跺脚:“我的答案跟容铮完全不一样,惨了,惨了。” 有人庆幸:“我第一道算学题写对了。” 有人崩溃:“我只写了一个‘解’......” 一行人在省城休整,停留了两天。 期间,一些秀才难耐寂寞,相约去了花楼寻欢作乐,归来时个个神色萎靡,黑眼圈浓重,一副纵欲过度的模样。 温琰和冯轩文都没去,他们忧心乡试的成绩,无心这些事。 黄毅病了,虽然精神头好一点了,但没什么精力。 陈语杰见跟自己交好的人都没去花楼,自己去着也没趣,也就留在客栈,给表哥端茶递水,好好照顾下病人。 至于容铮,家有貌美夫郎,完全没有去花楼的想法,他只想赶紧回家,瞧瞧夫郎与小崽子。 这两天,他到街上精挑细选买了不少东西,尤其是糕点糖果之类的。 他没有骗令仪,这里的吃食果真做得特别精致,他尝了尝那糕点,入口即化,小崽子一定喜欢吃。 终于,到了返程的日子。一行人浩浩荡荡地登上了返回兴庆府的船只,到兴庆府的渡口已近傍晚。 “容大哥,这里。” “老爷,我们在这。” 容铮提着箱笼下船,叶辰已经跑了过来。 “估摸着,你这几天要回来,我跟初墨便来这等候。”叶辰一手接过箱笼。 这会温琰家中也派了马车来接,他对容铮道:“我家马车更大,我送他们三个回去,你先走吧。” 此刻,夕阳的余晖温柔地洒在容铮的家门前。 令仪正坐在家门口,睁大眼睛,张望着远处,心中希望能看到爹爹熟悉的身影。 “小爹,今天爹爹回来吗?”这十多天,他每天一问,因为他发现数完十个小手指头,依然看不到爹爹,心里焦急,天天都要在门口等。 他本来要跟着小舅舅去渡口的,但叶云拦着,渡口风大,着凉就不好。 叶云估摸着日子,容铮这两天该到了,他也很想夫君,看着小崽子翘首待盼的小模样,抱起他: “我们再等等,没准爹爹一会儿就出现。”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马车辘辘的声音。 令仪的耳朵尖立刻竖了起来,等看清是自家的马车后,他开心地嚎叫起来: “是爹爹,爹爹回来了!” 等容铮下来时,他挣扎着要下地,像一颗小炮弹似的冲到容铮面前。 “爹爹,爹爹!” 容铮见状,连忙蹲下身子,一把将令仪高高举起。 “令仪,爹爹回来了。” 令仪小脸灿然,小腿儿直蹬,欢腾不已。 看着夫郎和孩子,容铮心里欢喜,却微有酸楚,二十多天不见,实在想念得很。 叶云缓缓走了过来,看着离开二十多天的夫君,眼底微有湿意。 不止令仪想得紧,他也很想念,这是他们成亲以来最长的一次分离, 容铮握住叶云的手,看向夫郎的眼神,专注又缱绻:“我回来了。” 叶云微微低下头,轻轻点了点。 第93章 鲜衣怒马少年郎 乡试发榜要半个多月后,容铮如常去书院,无论结果如何,多听课对以后也是有很大帮助的。 更何况陆教谕还曾是进士,容铮听他的课,常常觉得受益匪浅,豁然开朗。 能得良师指点一二,胜过闷头苦读数月,是一大幸事。 傍晚,叶云正在院子里看“巷尾小报”,令仪依偎在他怀里,两条小腿一晃一晃的,听着小爹读府城的新闻。 叶云现在算半个坐堂大夫了,医馆忙不过来的时候,偶尔会坐诊。 袁大夫对叶云的聪明好学十分满意,说他再过几个月就能成为坐堂大夫。 府城的人对小哥儿做大夫这事,也有偏见,但因为之前叶云在街上救了小男孩的命,后来男孩爹娘专门去医馆又道谢了一番。 一传十,十传百,大家对他也渐渐有了信任,有人还专程指定要叶云看诊。 “咦,九月初一,这不正好是后天嘛,你爹爹的书院有个开放日。” “爹爹?开放日?”令仪一听“爹爹”两个字,小脑袋使劲往前探,想要看清叶云手指的小报内容。 然而,他根本不认字...... 第72章 叶云看他瞪大眼睛,似乎要从小报里瞪出一个活生生的爹爹来。 小娃儿对容铮黏得很,之前容铮去省城考乡试离开了长达二十多天,给他留下了阴影。 只要容铮在家里,小娃儿就要在容铮跟前转悠个不停。 今天容铮让初墨回来说,要跟叶辰去城外,小家伙听到,眸光都暗了一些。 这不,叶云一到家,令仪就赶紧要小爹抱抱,这才觉得安心。 叶云耐心地对令仪说着小报上书院开放日的内容。 九月初一,是白鹿书院的开放日,书院准备举办活动,来丰富学子们的生活,同时外面的人能进书院观看。 活动项目很多,有“蹴鞠”、“骑射”,“投壶”,“书法展示”,“吟诗作对”等等。 ....... “那我可以去爹爹书院吗?” “嗯,当然可以。” 书院开放日的早晨,容铮替小崽子换上水蓝色的衣裳,今天书院对外开放,会有很多人,担心去晚了占不到好位置,所以早些出发。 令仪眼睛还迷糊着,幸好还知道翘着脚丫子,方便容铮给他穿鞋子。 “好了,令仪去洗漱,我们等会就出发。早点去,看小舅舅骑射比赛。” 一家人坐马车到了书院门口,令仪彻底精神起来。 容铮抱着令仪一步步走上书院的台阶,小家伙快三十斤了,抱着走太久,也是个体力活儿。 “好了,令仪自己走。”到了平地,容铮将令仪放下来,用手牵着他。 容铮带着他们逛了一圈书院,书院景色怡人,古木参天,小桥流水。 他经常看倒是没多大感觉,令仪瞧着新地方,看得兴致颇高,见到庭院里的金鱼,都不舍得走了。 最后容铮抱起小崽子哄着,去了骑射比赛的场地,围观的人已经不少,都坐在高一点的山坡上。 射箭作为君子六艺之一,很受大户人家的公子喜欢,所以参赛的人很多。 容铮找了处大树旁边的位置,将令仪放在自己膝上坐下。 “令仪,快看,小舅舅出来了。” 令仪原本低头,双手够在地上专注地捡落叶的,一听这话,立刻抬起头。 “小舅舅?”他小小的身躯在容铮的怀中扭动。 容铮将他抱得高高的,指着台下的叶辰,“快瞧,在那边,正骑着马呢。” 令仪这会顾不上手上的落叶了,一把扔掉,眼睛一眨一眨地盯着。 叶云在一旁,见状不禁轻笑,他拿出手帕替小家伙擦擦手,又轻轻捏了捏他那肉嘟嘟的脸颊。 坐在对面的观众,看到这一家三口长得一副少见的好相貌,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一个书生看着容铮他们道:“这一家三口看着倒是温馨。”自己还是孑然一人,羡慕极了。 “这不是容铮嘛,旁边的就是他的夫郎?长得也太好看了吧!”书院有人认出了容铮。 “对呀,他家孩子也俊俏得很呢,跟他夫郎如出一辙,眼睛倒是像他,哇,像个小仙童似的。”旁边的人附和道。 “人生赢家呀!!!” 学业有成,家有美夫郎,还有俊俏的小孩儿。 场下,参赛选手们陆续策马而出。 观众席上,看着台下骑着马的公子们,英姿勃发,欢呼声一声高过一声。 只见叶辰骑着“黑风”缓缓出来,那匹烈马正是容铮送给他十岁的生辰礼,他一身玄衣,五官明晰,眉宇间透出英气。 “小舅舅!小舅舅!” 小令仪挥舞着小手臂喊道,只是他人小,声音完全被周围人的欢呼声淹没。 叶辰自然听不到小侄子的呼喊,他一直目视前方,慢慢往前。 令仪委屈极了,平时小舅舅很疼他,他一呼喊,舅舅就急急来瞧他了,这会小舅舅都没搭理他。 他没精打采地趴在容铮的怀里,可怜巴巴的。 容铮轻轻抚摸过小令仪的背部,“你再趴着,就看不到舅舅射箭了。” “快看,小舅舅看过来了。”叶云注意到小崽子的失落,对他道。 小令仪赶紧扭头,只见叶辰双眸含笑地看着容铮他们的位置。 “小舅舅!小舅舅!”得到回应的令仪,再次挥舞小手,跟小舅舅打招呼。 叶云看着剑眉星目的叶辰,觉得时间过得好快,不知不觉,小辰已经十二岁了,骑在马上如此意气风发、自信满满,再也不见曾经的怯懦。 他缓缓转头,目光定格在容铮的侧脸上,男子侧颜线条流畅,俊朗非凡,这会正着低头,轻声细语跟孩子说话,那份温柔与耐心,如同和煦的阳光,温暖而不刺眼,让人不由自主地沉醉其中。 叶辰的蜕变,是容铮一点一滴、悉心教导出来的结果,他是叶辰生命中的引路人。 回想起与容铮成亲以来的点点滴滴,叶云的心中充满了感激与幸福。 容铮的出现,宛若一束光,不仅驱散了他们兄弟俩生命中笼罩已久的阴霾,也照亮了他们的前路。 “夫郎,这里人多,你再这样含情脉脉地盯着我看,我这真要忍不住亲你了。” 容铮突然转头看着叶云,语气中带着几分调侃。 叶云假装听不到,赶紧扭过头,错开目光,动作看似十分淡定。 然而,那微微发红的耳朵出卖了他,容铮低低地笑出声。 “爹爹,笑什么?”令仪疑惑地问道。 “爹爹这是高兴,因为你小爹如此爱慕我。” “爱慕?”令仪皱起小眉头,显然更加不解。 “就是非常喜欢的意思。” 令仪听了,眼睛一亮,仿佛明白了什么,赶紧表白:“那我也爱慕爹爹!” 叶云这会不仅耳朵红,双颊也透出红晕了。 这时,随着铜锣声响彻云霄,骑射比赛正式开始。 这场比赛是骑马绕着场地连续射靶子十个,射中红心得十分,脱靶零分。 叶辰双腿夹紧马腹,策马扬鞭,一路前行。 他轻车熟路地拿起长弓,取箭搭弦,抬起的手臂绷得笔直,弓拉满月,眼眸瞄准靶的位置后即刻松手,动作十分流畅。 “嗖——”的一声,羽箭离弦而出,带着势如破竹的气势,直奔靶心而去,不偏不倚,正中红心。 射完一箭后,叶辰并未有丝毫停顿,他继续策马前行。 再次拉弓,眼神坚毅,姿势完美得无可挑剔,又是一箭,破空而出,直击靶心,红色的箭矢深深嵌入靶中,靶子剧烈晃动,仿佛在战栗。 他速度极快,节奏把握得恰到好处,连发十箭,都命中靶心。 观众席上,顿时响起一片掌声,惊呼连连。 尤其是那些姑娘、哥儿们,聚在一起,看得眼睛发直。 “这是谁家的公子,箭术如此了得!” “真真乃鲜衣怒马少年郎!” “若不是看着年纪不大,我都想嫁给他了。” ...... 最后,叶辰毫无悬念地拿到了第一。 “瞧瞧,你小舅舅赢了。”容铮对着令仪道。 令仪开心地喊:“小舅舅,嘤!” 容铮抱着小令仪,牵起叶云下去。 “做得很好!” “多谢,容大哥、哥哥。”叶辰翻身下马,眼眸灿如星辰。 “小舅舅,厉害。”令仪声音甜甜,不甘落后,给小舅舅大大的赞,然后香在叶辰的脸颊。 第94章 武安侯府 京城内,一座巍峨的府邸静静矗立,门楣上悬挂着一道压金镶边、纯黑为底的匾额。 上面写着方方正正、笔力遒劲的四个大字:“武安侯府”。 府内庭院中,一位看着年近三十多的哥儿,身穿淡雅的白色长袍,正在花园里侍弄花草,虽然上了年纪,但皮肤依然有光泽,从他优越的五官依稀能见昔日的俊俏。 院子里养了很多奇花异草,四季常香,有人上门拜访,都会夸赞,此处实乃胜景。 “望舒,这里风大,仔细别着凉了,进屋吧。”一位四十多,身姿挺拔的男子,从外面进来,他脚步沉稳,矫健有力,一派强者风范,但对夫郎说话的语气却十分温和。 那哥儿笑容清淡柔和,看着进来的夫君,道:“我见今日天色不错,就到院子里透透气。” 男子名叫萧南凯,被赐封武安侯,那哥儿正是他的夫郎南宫望舒,他们成亲二十多年了,恩爱依然。 二人进了屋里,萧南凯说道:“明天沈家新任家主设宴,你想去吗?” 南宫望舒很少参加宴会,一来他身子弱,二来自从他失去儿子,无心应酬这些,渐渐地很少出门。 他想了想,好像有段日子没出门,便答应了:“去吧。”想到什么,继续问,“澄儿......可有消息?” 话语间,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期盼。 萧南凯摇头,找了十多年,他不愿意相信,但也知道,儿子可能凶多吉少,但他安慰夫郎: 第73章 “我们继续找找,有消息我会告诉你的。” 南宫望舒闻言,眼眸低垂,难掩失落,“后天要去寺庙为澄儿祈福。” 萧南凯握着他的手,回道:“不要难过,会找到的。” 翌日清晨,天还未亮,南宫望舒便从噩梦中惊醒。 他满头大汗,脸色苍白,眼中满是惊恐,流下大滴大滴的眼泪。 萧南凯醒来,抱着他,着急问道:“望舒,怎么了?” “我刚刚梦到澄儿死了......他溺死在河里......”说着说着,泣不成声。 那么多年过去了,他偶尔依然会梦到儿子惨死,令他不得心安。 萧南凯一下下地抚着他的背,安慰着。 心中叹息,心病难医,那么多年过去,望舒还是放不下,所以他身子时好时坏,断不了药。 今天,沈家现任家主沈允良家中设宴,邀请达官贵人前来。 他在月初正式接任家主之位,从此真正掌握沈家产业的话语权。 沈家,作为全国首屈一指的皇商世家,背靠圣上,虽然是商人世家,但在京城也算有头有脸。 毕竟皇商掌握着巨大的物资,虽没什么权力,但人家有钱呀。 比如国库空虚时需要钱,边疆战事筹备时需要钱,没钱万万不能。 不过,皇商也需得行事低调,更不能随便站队,要不然上面的打压就够喝一壶。 皇商的位置也颇为敏感,尤其在争权夺势的时候,皇商是最不太平的时候,毕竟谁掌握了经济,极可能决定上层建筑,那会威胁到皇权。 历年的皇帝,都将皇商牢牢握在手中,不允许觊觎。 沈允良和夏晓洛并肩立在在门口迎客,恭贺声不断。 “未来沈家有了你,必然越做越大!” “恭喜恭喜,年纪轻轻,大有可为。” 这时外面传出通报声:“武安侯爷到。” 只见武安侯萧南凯步伐稳健地走了进来,他的身旁紧跟着一位身形略显单薄的哥儿,正是他的夫郎南宫望舒。 那哥儿虽然上了年纪,依稀可见昔日的五官挺秀。 看着侯爷夫郎的模样,沈允良和夏晓洛俱是一惊,二人对视一眼,快速恢复平静,按照礼数接待了侯爷夫夫。 他们跟武安侯府之前没什么交集,来往甚少,加上沈允良尚未继任家主之位时,需要经常外出巡视铺子,学着做事,很少留在京城。 宴会结束后,夏晓洛说道:“我终于知道你说叶云像谁了,他跟侯府的主君长得八九分像。” “我应该很多年前见过他一面,但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 “你说叶云跟他怎么长得那么像呢,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沈允良摇头,表示不清楚。 二人寻了沈允良娘亲黎婉,问道:“武安侯府上可有孩子?” 黎婉惊讶:“你怎么知道的?”她叹气,“他们夫夫确实有过一个孩子的,但那孩子六岁时,被人抱走......” 提到南宫这个姓,年长的人会想到当年赫赫有名镇守北境的将军南宫彻,他执掌十万边防铁骑,战功累累,后来为抗击强敌金国战死沙场,只留下一个孤苦无依的哥儿,就是南宫望舒。 那会,南宫彻收养的义子,年仅二十三的萧南凯临危受命,率领全军迎敌,血战金国骑兵于北门关,歼敌两万。 经此一役,先帝颁下圣旨,任命萧南凯为镇南将军,镇守北方。 三年后,萧南凯请旨赐婚,迎娶十六岁的哥儿南宫望舒。 成亲第二年,南宫望舒,有了一个哥儿,名叫萧澄,但因为南宫望舒本就身子弱,差点就去了,从此落下病根,可能无法再有孩子,而且需要精细养着。 北境条件艰苦,医疗更差,萧南凯便将南宫望舒父子送到京城。 然而,就在萧澄六岁的时候,家中一个丫鬟,竟然是潜伏多年的金国细作,不知是为了报复,还是什么原因,她偷偷抱走了萧澄。 南宫望舒哭得肝肠寸断,几近昏厥。 萧南凯从北境赶回来时,夫郎差点要不行了。 后来派出很多人去寻,甚至惊动了先帝,但是依然找不到萧澄,只找到那丫鬟,但已经死于河中,不见小孩的身影。 这事在当时京城,轰动一时,众人唏嘘不已。 十多年过去了,夫夫二人从未放弃寻找,奈何没有任何消息。 不知道是被河水冲走寻觅不到,还是已经死了。 南宫望舒坚持只要一天找不到儿子,就觉得他一定活着。每年都要去寺庙上香祈福,为儿子求平安。 后来圣上继位,将萧南凯调回京中,赐封“武安侯”。 ...... 黎婉说得口干舌燥,喝了一口茶,继续道: “那会你年纪不大,估计不记得。不过那事过去十多年了,听说夫夫二人还在派人去寻,可惜一直没找到。” “那侯爷对夫郎倒是一心一意,哪怕家里没有一个孩子,也从未想过再娶,连纳妾都没。” 第95章 心如死灰 灵隐寺内,南宫望舒静静地跪在佛像前,目光沉静而忧伤。 “望舒,我们回去吧。”萧南凯酸楚不已,低声劝道。 南宫望舒轻轻摇头:“我想再留一会儿。” 萧南凯心中压抑,叹息一声,转身走了出去。 南宫望舒抬眸定定地看着眼前慈悲的佛像,思绪飘回了遥远的过去。 他母亲生他时血崩而死,因为早产,他身体孱弱,时时需要喝药。 他自幼跟随父亲在北境长大,父亲从来没有因为他是哥儿而对他不好,相反,为了不让他受后娘苛待之苦,没有再娶。 在他十三岁时,父亲战死沙场,留下他孤苦无依。 后来南凯迎娶他,他有了澄儿,可谁知,澄儿被偷走了。 他悔呀,那天他不该出府的,若是没有出府,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可是他哪里能预料到,潜伏已久、伺机而待的敌人,得手是迟早的事,不是今天,就会是明天。 自出生那一刻起,他就在经历至亲之人的离世,难道他真的命中注定没有亲缘? 南宫望舒静静地凝视着,似乎在等佛像给他一个答案。 然而,佛,高悬于九天之上,离得太远了,远到看不见尘世间的痛苦。 凡人的每一声呼唤,都只能在虚无中消散而已。 南宫望舒目光变得凄迷,眼圈渐红,他的脸微微仰着,一滴、两滴,泪水顺着他的鬓角渗下来,一直滴到耳边。 萧南凯从外面进来时,看到夫郎如此哀伤的神色,心头发热,眼眶不由潮了潮。 “昨天的梦,是在告诉我,澄儿……他已经不在人世了吧。真的不在了吧.......”南宫望舒用力抿住发颤的嘴唇,忍着哽咽,“要不然怎么这么多年都找不到呢?......你说他到底去了哪里,怎么就是找不到呢?” 他木然地、一字一句地认真说着,说着那么多年不愿接受的、最为可能的残酷事实。 那种深如海,切入骨的悲楚凄然,仿佛一把无形的锯,缓缓在他心头细细拉扯、割裂出一道道的血痕。 他紧紧闭着眼睛,泪水却如同走珠一般跌落下来,止也不止住。 萧南凯见状,连忙俯下身子,给夫郎拭泪。 他心头大骇,这是望舒在这么多年的寻找中,第一次说出他们儿子可能死了的话,他若是看开了,那自然是好的。 倘若他得不到真正的释怀,可能会一病不起...... 南宫望舒满面泪痕,哭晕过去。 “望舒,望舒!” 萧南凯立刻抱起他,赶回侯爷府。 “立即传大夫过来,快!”萧南凯进府大吼道。 很快大夫过来了,他诊脉后,无奈摇头,叹息道: “侯爷,主君本来身子弱,此次更是忧思过度。若是心病不除,怕是病势渐重。” 他语气犹豫,“我只能先为主君开几副安神的药,但主君若是再长此下去,恐怕......” 这未尽之言,老大夫低头,不敢说下去。 萧南凯闻言,挥手示意老大夫退下。 一会儿后,南宫望舒在昏迷中悠悠醒来,他神情黯淡,眸中一片凄凉迷离。 他靠在床头,喃喃道:“南凯,我......想回北境去。”他落下泪,语调碎不成声,“我似乎今生......都不能.......再见澄儿了。” 萧南凯心头惨然,轻轻抚摸南宫望舒苍白的脸,平日里安稳持重的人,情绪决堤。 他的夫郎似有油尽灯枯之势。 萧南凯泪眼迷蒙,低下头,不忍再看。 “好,等你好转一些,我们回北境。” 等夫郎睡着后,萧南凯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这铁骨铮铮的汉子心神伤痛,竟然有些无力承受。 他走出房间,沿着红色的长廊,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穿过重重垂花院门,中间没有停歇,越走越快,走到了夫郎精心打理的庭院。 第74章 萧南凯静静地凝望,眸色幽深哀凉,目光仿佛穿过争红斗艳的花儿,落在了遥远的北境。 他少年时失去双亲,被南宫彻收养,那个人如同父亲一般教导他。 后来南宫彻战死了,他还记得,那把敌人的长刀插入南宫彻胸口时,喷出的血溅了他一脸。 他娶了南宫望舒,他们在北境相依为命,再后来他们的孩子被偷走,多年苦寻无果。 现在,望舒似乎也要走了。 他们是要回北境了,他们生于斯长于斯,是该在那安息的。 “侯爷,沈家主求见!”管家匆匆来到庭院,禀报道。 萧南凯稍稍回神,摆摆手:“就说我近日身体抱恙,需静养,让他回去吧。” “侯爷,沈家主说,是关于公子的事。” 萧南凯闻言一惊,然后又是失落。 这些年,上门说有线索的人多不胜数,可他跟夫郎一一去看过,都不是。 夫郎就是被这一次次的希望破灭而打击得越发病重。 萧南凯本想不见了,正要开口让管家打发走沈允良。 但他犹豫了,既怕再次遭遇失望,又不忍放弃这微乎其微的机会。 他沉吟片刻,最终决定还是见一见沈允良,若是,若是,这次是真的,望舒可能会好转呢,哪怕只有一线希望,见见吧。 “罢了,让他进来吧。” “是,侯爷。”管家应声而去,不多时便领着沈允良步入庭院,然后就退下去了。 沈允良行礼后,道:“侯爷,沈某贸然来访,多有叨扰,还望海涵。” “沈家主客气了,说说吧,关于我儿的消息。” “好,我前年巡视铺子的时候,遇到一个人,跟侯爷主君长得八九分相似,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 萧南凯皱眉,心中一惊:“八九分相似?前年,那你......” 以前提供线索的人,最多只说六七分,这得多像呀。他们儿子幼年时,确实跟望舒非常像。 “侯爷恕罪,我本该第一时间跟你说这个事的,但我不知晓您寻子的事。直到昨日,您携主君前来府中赴宴,我心中疑惑,向家母询问才知道此事。” 萧南凯有点激动:“快说,他现在叫什么名字,多大了,如今人在哪里?” “名叫叶云,年约二十左右,长于兴庆府安和村,听闻他是年幼被村里的人收养的......”沈允良没有丝毫隐瞒,“我曾经因为一些私事,查过他,但并无恶意。” 萧南凯听完后,深吸一口气,说道:“我这就派人去查,若是真的,我萧某欠你沈家一个人情。” “侯爷,言重了,希望消息对你们有用。”沈允良告知武安侯这个事,并非为了什么人情,只是觉得,一生忠勇的军人,不该有此结局。 他听完母亲的讲述,心中也实在唏嘘,若是让他失去儿子那么多年,那种锥心之痛,想想都难以承受。 “沈家主,这事请先不要声张,更不能让我夫郎知晓,他受不了刺激。” “侯爷放心,目前除了我,就只有我夫郎和母亲知晓,我们定不会再告知其他人。” 沈允良走后,萧南凯立刻派人快马加鞭前往安和村,调查此事,如无意外,估计半个月就该有消息了。 但愿这次是真的,萧南凯心中叹息。 第96章 桂榜 秋闱结束后,青州城贡院内,正在密锣紧鼓改卷。 考生众多,试卷堆积如山,改卷工作量非常庞大。 就在秋闱期间,贡院里的外帘官已经陆续将收上来的考生试卷卷面折叠、弥封糊名。 试卷弥封之后,接着交给专门的誊录人员,将考生的“墨卷”用朱笔照抄一遍,成为“朱卷”,这都是为了防止阅卷官识别某些考生的字体,为一己私利而故意提拔他们,从而导致评卷的不公。 每完成一份朱卷的誊录,都会有一位严谨的官员进行“对读”,他们逐字逐句核对,确保朱卷与墨卷内容完全一致,无丝毫差错。 整个过程,所有参与人员,都必须在试卷的规定位置盖上具有自己衔名的戳记,以示负责。 若被朝廷查出舞弊事件,相关链条上的所有失职人员均要被追责,严重者,直接拖出去斩首,当今圣上对徇私舞弊之事绝不姑息。 随着改卷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墨卷被妥善安置在外帘区,朱卷则送到内帘区去。 内帘官们开始评阅试卷,对于好的卷子加圈加批标记上,推荐给主考官。 足足上万份试卷,内帘官们改得面容憔悴,黑眼圈明显,全靠茶水吊着一口气。 终于,经过半个月的奋战,阅卷走到了尾声,内帘官们争先恐后,纷纷走出至公堂,感受久违的阳光。 “哎呀,我的脖子,真的要断了。”一位内帘官抬手用力地捶打着僵硬的脖子,哀嚎起来。 “像被关进牢里一样,可算重见天日了。”另一位内帘官抬头,眯眼看着高挂空中的大太阳,心生感慨。 “是呀,吃不好,睡不好,整个人都快散架了,我得赶紧回去洗澡躺一躺。”又一位内帘官附和道。 九月初八,乡试放榜,此榜被称为乙榜。 又因正值桂花飘香之际,故而也称桂榜。 乡试难度非常之高,每个省也就录取两三百人而已,具体名额各省会有所差异,大致按各省文风之优劣、人口之多寡、丁赋轻重而定。 一般大省百数十名、次省百余名,再次七、八十名;小省四、五十名。 像容铮所在的省,算个大省,有两百左右的人中举,录取率在2%左右。 全国大约录取两千人,到时候,这两千人将齐聚京城,一决高下。 这会容铮全家出动,都去府衙门前看榜。 昨天,令仪这娃儿,从大人口中知道,明天要放榜。 他不知道“放榜”是个什么东西,但他发现爹爹与小爹,都十分重视,好奇心被勾起。 “令仪,也要去。”小娃儿奶声奶气。 容铮想想,这乡试放榜阵仗很大,估计到时府衙的公布栏前人山人海,担心自家崽子,小小一只,会被踩扁...... “令仪乖乖在家,爹爹看完就回来。” 闻言,令仪情绪瞬间低落,但他是个懂事的乖崽,知道要听爹爹的话。 他低头不说话,神情可怜兮兮,非常委屈,默默掉金豆子。 容铮见状,心瞬间软化了,他抱起令仪,替小家伙擦眼泪,叹道: “那带上咱家的令仪吧,但到时候你一定要紧紧跟着小爹和小舅舅,站在人群的外围,知道吗?要不然真的会被挤扁的。” 他拿起一张大饼,形象地比划着,“像这样扁,怕不怕?” “令仪会听话,站得远远的。”小孩儿赶紧表态,破涕而笑。 他们一家来到府衙前时,等待放榜的人已经很多了,听说有些人凌晨就来排队,为了占据最前面的位置。 容铮让叶云他们留在了远处,自己穿入人群,深吸一口气,努力挤着往前。 喜庆的鞭炮一声响,红绸落下。 官差大喊:“桂榜已出,大家有序看榜,不得损坏。” 人群一阵骚动,你推我挤, 团在一道的人被挤得七零八落,不满与骂咧声此起彼伏,比菜市场还要吵闹。 “白鹿书院的容铮是解元。”前面的人大喊道。 “天呐,又是他第一名。”又有人跟上。 容铮虽已隐约听到自己的名字,但还是要亲眼看见才心安,他好不容易挤到稍微前面一些,快速抬头看向红榜。 只见自己的名字就在榜单之上,心中松了一口气,来不及激动,他又被强行挤走,一番挣扎,终于艰难地挤出了外围。 平日的翩翩君子,此时衣服都皱巴巴的,有一只鞋子半挂在脚踝上,要掉不掉。 容铮快速拍了拍衣服,整理好仪容,走向夫郎那边。 这会叶云抱着小崽子也来到跟前,他们离得远,没有听到人群的喊声,不知道容铮中了。 令仪不晓得这个到底是什么事,哪怕叶云跟他解释了好几遍,他小小的脑瓜子还是不清楚这个什么“桂榜”究竟是什么东东。 但他只要知道全家很重视这个事就好,于是稚嫩的小脸蛋上神情严肃,小手紧紧地攥着小拳头。 容铮喘了一口气,笑道:“是解元。” 叶辰笑意渐盛:“恭喜,容大哥!” 叶云眼眸里全然都是喜意:“太好了,夫君,你是解元。” 小令仪更是不懂“解元”是个什么鬼,但遇到大喜事时,他知道要赶紧鼓掌,绝对不能落后。 看着小崽子小手拍个不停,容铮一把抱了过来,侧头亲了亲小家伙肉乎乎的脸蛋儿。 初墨道完恭喜,道:“老爷,我们现在回去吗?” 看到容铮点头,他赶紧回到驾马车的位置。 一家人坐马车,赶回了家中,初晴已经等候在门口,看到大家满脸喜色,便知道是好消息。 第75章 “我这就去准备茶水点心。”她急急忙忙快步进屋。 很快,两名官差骑着高头大马来了。 为首的官差恭敬地将大红喜报送到了容铮手上。 “恭喜容老爷,秋闱中榜,一举夺魁,成为解元!” “多谢!”容铮接过喜报。 “解元老爷,您已经连中四元,祝愿你将来六元及第!” “多谢,多谢!”这是个喜庆话,六元还是挺难的,容铮的把握也不大,但听着还是很舒心的。 另一名官差递过一份请帖,客客气气:“解元老爷,这是鹿鸣宴的请帖,青州城府尹大人会在七天后为新科举人设宴,届时请您前往省城参加。” “ 多谢两位官爷辛苦一趟,请进屋喝口茶,吃些点心。” 两位官差没有久留,他们还要去下一家,很快离开了。 眼见官差离开后,左邻右里早得知消息,一下子便团上了门口,一个又一个连连道贺。 喜庆话儿不绝于耳,容铮让初晴初墨给大家派发喜钱。 当晚,令仪因着家里的大喜事儿激动得睡不着,赤着脚跑到两个亲爹的床上,精神奕奕地在床上翻滚着。 叶云无奈地看向跟容铮玩儿的小崽,有些不解:这小家伙明明脑瓜子还理解不了“解元”是什么,竟然也能这么兴奋? 容铮将令仪驮在背上:“估计令仪为自个身价暴涨而开心呢!”对叶云笑道,“果然是咱们家最聪明的崽。” 从此,两岁的令仪,成为举人家的小哥儿! 第97章 兄弟聚会 第二天,容铮到了书院将自己高中解元的喜讯告知恩师陆教谕,以及辞行。 陆教谕早已从书院学子口中知晓此事。 这可是解元呀,他虽然教学能力在兴庆府很出名,但也是第一次教出解元,这还是连中四元的解元。 陆教谕:实在了不起,实在了不起!这句是送给自己的...... 他教的两个学生在这次乡试中都表现出色,容铮解元,温琰亚魁,作为教谕,他感到无比欣慰。 乡试高中后,可称“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第三、四、五名称为经魁,第六名称为亚魁。 温琰是亚魁,就是第六名。 这里的前六名可不是简单的非第一名之类,也是个很有价值的名次。 成为了举人,原则上,意味着获得了选官的资格,若是有机会选中,至少能做个县丞,正八品的官,搁现代那就是副县长啦。 而选官的依据,首先看举人的成绩排名,尤其前六名,那都是优先考虑的; 其次看名声、家世背景;最后看运作,这个运作嘛,真不好说,主要是用钱各种打点?...... 容铮与温琰带着厚礼,一同去见了陆教瑜,正好山长也在。 山长笑出满脸皱褶子,大赞:“哈哈,你二人可都为白鹿书院争了大光!” 一场乡试出了两个前六名,这会可把白鹿书院的名号打到全省去了,一想到会有更多优秀学子来求学,山长表示非常高兴。 陆教谕拍着二人肩膀,笑容可掬地说:“希望你们在接下来的会试依然有不俗的成绩。” 拜别完教谕,二人便离开了。 温琰一脸轻松,老实说家里给他的压力挺大,现在夺得“亚魁”,也算是不辜负他们的期望了。 “走,今天我邀请你们到我家里吃午饭。” 容铮本来想宴请同窗的,正要开口,又听温琰道,“怎么,我这第六名就不能做东了?” “哪里的话,都可以。” 温琰知道容铮的顾虑,解释道:“你放心,就在我的院子里吃,不会惊动我爹娘的。” 温琰的父亲是通判,凡是做官的多少都想拉拢人,尤其是初出茅庐的学子,给予他们扶持,以壮大自身的势力。 容铮担心以后被掣肘,身不由己,目前并没有投靠谁的想法。 温琰跟他相交多时,自然是懂容铮的,况且像容铮这样出色的人,就算不依附乡绅,也会大有作为。 “那好,我们去找黄毅他们。” 有人欢喜有人愁,冯轩文、黄毅、陈语杰都落榜了。 这场乡试是正式科举的初步人才筛选,汇聚了全省范围内众多的应考生员,高达上万人,参与者更是不乏有应考多年、学识积累深厚之辈。 规模很大,但录取率却极低,可见竞争之惨烈,唯有极少数人能够脱颖而出罢了。 但若是因这次落榜而沉沦,消极不已,无法调整心态,那只能说明本身不适合科举。 冯轩文当然不属于意志消沉的人,否则他也不会在家中极度困难的时候,为了给母亲治病,放下读书人的面子,白天在地里耕作,晚上挑灯写话本。 顽强的人,遇到挫折会失落,但不会丧志。 陈语杰呢,年纪尚轻,他也做好心理准备,考上好几年。 黄毅本身无意继续读书,他爹娘听闻自家爱子,差点魂归省城,吓出一身冷汗。 连忙回信劝儿子:“考不上就算了,咱们家有钱,衣食无忧。在镇子里行商,有秀才名头足够。还是身体为重,速速归来,准备成亲事宜吧!趁早生个儿子,以后让你儿子替你考!!!” 黄毅:这完全是我在信里添油加醋的结果,当然还有陈语杰帮忙作证。只是,未来儿子,你爹我真有点对不起你...... 五人一同去了温琰家里,他家确实大,比容铮那屋子大十倍不止,他们家不仅有通判,而且朝中有亲戚,算是官宦世家。 多年积累,钱财不会少,没准比知府的家底还丰厚呢。 进温琰院子时,刚好里面走出一名男子。 那男子与温琰有三分相像,但没有温琰的清雅之气,眼睛小,嘴角挂着一抹看似亲切实则难以捉摸的假笑,透露出圆滑,给人十分世故之感。 “二弟回来了,我这找你是想告知你......”注意到后面进来的容铮一行人,疑惑问道,“这几位是?” 温琰没想到会遇到庶出的大哥,微笑道:“都是白鹿书院的同窗,今天邀请他们在我的院子里吃饭。” 他转身对容铮他们道,“这是我大哥,温衡。” 他特别强调自己的院子,就是表示并不愿声张,纯粹是同窗之间的聚会,他大哥这么精明的人,应该会懂。 “各位幸会,幸会,鲜少见二弟带人回家,各位定是跟二弟十分要好了。”温衡拱手行礼。 温琰问:“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哦,是这样,父亲让我来告诉你,明日家中设宴,特意款待四叔。” “好,我明天会早点过去。”温琰正要引人进院子。 哪知温衡又道:“不给我逐一介绍下?我这读书资质愚钝,希望也多认识下优秀的学子们。” 温琰只好介绍:“这是黄毅,这是容铮......” 温衡听到“容铮”的名字时,眼神微变,眉宇间闪过一丝惊讶,竟然就是这次乡试的解元,听闻还连中四元呢。 桂榜当天,容铮这名号在府城再次家喻户晓:连中四元,乡试位居解元,救人不求回报,品德高尚...... 这里有“清风书屋”丁掌柜的手笔,他这一打听,发现救命恩人再创佳绩,少不了要为其呐喊助威,于是火速加印“巷尾小报”,雇人街头吆喝卖报。 街角捧着破碗的乞丐纳闷了:“诶,这‘容铮’是谁呀?这名儿听着比我这破碗还新呢!” “哟呵,你这耳朵是漏风了吧?那是今年的解元老爷。”另一个乞丐一脸嫌弃地回答,然后语重心长教导, “做我们这一行,街头巷尾的消息得比狗鼻子还灵,不然怎么在江湖上混饭吃呢?” 转而拿出几枚铜板,炫耀起来,“昨天我就跑去解元老爷家门口要饭了,不但领到糕点,还有喜钱。” 捧着破碗的乞丐一听,赶紧站起来,巴巴地跑去容铮家门口蹲守,看看还有没有机会要到铜板....... 言归正传,这会温衡自然也知晓容铮的,他变得更加客气起来。 “都是长相不凡的人才呀,那你们聚会,我这就不打扰了。”温衡拱手告辞。 容铮一行人进到了院子里,温琰已经让下人井然有序地上菜:鱼香肉丝、焖猪脚、糖醋排骨、烤鸡、麻婆豆腐、清蒸鲈鱼...... 饶是家里从商有些家底的黄毅,看到温琰这家境,也挺惊讶的。 温琰自幼生活在优渥的环境中,却没有沾染上贵公子的傲慢与偏见。 相反,他待人接物总是谦逊有礼,让人如沐春风。 以前去容铮家里做客,吃着普通的家常菜,神情自然,待人亲切。 大家知道他家世好,但不知道会这么好!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人不禁生出些离别愁绪。 容铮与温琰后天会一同去鹿鸣宴,下次见面可能就在会试了。 陈语杰和冯轩文会继续留在白鹿书院,备考三年后的乡试。 第76章 黄毅则回到镇子,慢慢接管家里的生意,开启从商生涯。 “不管他日如何,又在何方,我们当是多多书信来往,不忘同窗之情。” “大家以后都前程似锦!” “来,敬我们同窗相交的岁月!” “敬我们深厚的友谊!” “敬我们美好的未来!” 第98章 人之品行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容铮一行人准备离开。 却见温衡匆匆而来,看到他们正要离开,连忙开口:“二弟,且慢,四叔和父亲听闻容公子的才名,都想见见容铮。” 容铮听温琰提起过,他们家朝中的亲戚是他的四叔,一位礼部侍郎。 他停下脚步,眉宇间闪过犹疑之色,转瞬即逝,旋即恢复了平静。 温琰心中不禁有些愕然,他四叔是今年晋升朝中的礼部侍郎,位居正四品,近日告假回乡祭祖,暂住家中,但温琰的院子离他们住的地方有些远,按理说不应知晓今日之事。 若是四叔开口说要见容铮,他不该拂了四叔的意,这不合礼数,再者,他很快就要进京,需要仰仗四叔的事多了去。 明明他已经暗示过温衡,说这是同窗聚会,他不高兴地看向温衡: “是不是你多嘴把容铮他们来我这聚会的事说出去了?要不然四叔怎么会动了好奇之心?” 被这样一责怪,温衡脸上掠过一丝尴尬,讪讪道歉: “确实是我不小心,刚好四叔在跟父亲说话,我在一旁陪着,聊着聊着就说了出来,是大哥的不对。” 他转向容铮说道,“打扰了你们的兴致,请容公子见谅。” “哪里,”容铮语气淡然地道,“我还得多谢大公子替我引见礼部侍郎大人呢,我这区区举人,该感激才是。若是得了大人的赏识,前途可就大着了。” 温衡听出了容铮的不满,抬眼见容铮唇边虽挂着微笑,但眸中毫无笑意,明显知道自己的小算盘,也有点尴尬。 但他作为温家的大公子,难道还怕得罪一个小小的举人? 温琰闻言,也知道容铮不高兴了,他对温衡这种为了讨好人的行为更为不满,平日就算了,就这次他少有地邀请同窗来聚,却让同窗遭遇这种糟心的事,心有怒火,道: “你去回父亲与四叔的话,就说容铮不胜酒力,没办法去见他们了。” “二弟你干什么?”温衡着急道,“我们一家都仰仗着四叔,让容公子去见一见又何妨?左右只是一会儿的事,他们也不会为难容公子的,你还信不过自家长辈的为人了?” “我再说一遍,你去告诉长辈,容铮喝醉了,不适合见长辈,请他们见谅。” 眼见大哥如此咄咄逼人,温琰怒火更盛,大声拒绝,语气十分强硬。 他平日与人为善,只顾埋头读书,不管家中的事,在人情世故上没有温衡那么长袖善舞,但他毕竟是温家的嫡子,发起脾气来也是很有气势的。 温衡见素日脾气很好的二弟,当着外人的面,对他如此疾言厉色,非常不客气,又羞又恼。 他恼温琰的不近人情,其实在他骨子里,是不喜欢温琰这种书呆子的,觉得哪怕温琰将来仕途做官,估计会适应不了官场的尔虞我诈,也就不过如此罢了。 但他是庶子,父亲看重温琰,且当家的夫人是温琰的母亲,他若跟温琰结仇,有他一顿好果子吃。 “算了,温琰,我去......”容铮见兄弟二人剑拔弩张,因为自己似乎要大吵起来,上前一步,语气无奈。 温琰打断他的话,说得坚决:“不行!容铮,我说过今天只是朋友间的聚会,与其他应酬无关。” 温衡见容铮同意,还想挣扎下,反正都没有脸面了,好歹要办成这事: “二弟,容公子既然都愿意了,你何必......” “你心里做什么打算,我懒得去猜,也不想管。”温琰分毫不让, “但有一点我必须说清楚,容铮是我的朋友,你不该将注意打到我朋友身上,玩弄这种小手段来置容铮为难的境地。 你这种做法,有违做人应有的品性,我万万不能苟同。” 温衡被说得哑口无言,他从未见过温琰如此严厉地指责自己。 他知道自己理亏,气势自然弱了几分,只能嗫嚅着辩解:“我只是觉得……四叔和父亲他们只是好奇……” “你怎么知道只是见见?谁都无法预料这场见面会发生什么。 若是四叔临时起意招揽,你让容铮如何自处?他若拒绝,岂不是得罪了权贵;若接受,又违背了他的本意! 你尚未征得容铮的同意,便无端陷他于为难之地,有失君子之道!” 温衡被他这样责备,脸上有些挂不住,异常难堪。 温琰懒得看自家大哥那表情,在他看来,大哥这般行事太过分,还利用起自己来了。 毕竟是一家人,且此刻还有客人在场,争吵太过难看,语气平静道: “我送容铮他们出去,至于父亲与四叔,你自己想办法应付过去吧。” 说罢,也不多言,温琰带着容铮一行人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院子。 话已至此,温衡也不好再纠缠,呆呆地在原地站了半晌。 马车前,温琰拱手对容铮道歉:“对不起,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容铮的视线落在温琰的脸上,初次遇见,温琰举止温雅,目光清澈。 后来接触久了,发现他非常有风骨,有原则,跟陆教谕的为人很像。 陆教谕选中温琰到自己的课堂,估计也是看中他的为人吧。 读书不仅修身,而且也要修心,温琰都做到了。 为了维护朋友,也为了捍卫做人的品德,他都表现得如此坚决而不容更改。 容铮忍不住有一丝感动,觉得自己没有交错朋友。 人这一生,会遇到很多形形式式的朋友,但是真挚的友人,却是十分难得的。 “今日之事,非你所愿,何必道歉。”容铮笑道,“更何况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无需多言。” 温琰摇摇头,正色道:“无论如何,发生这样的事,实在不该。” “好啦,这事已经过去,后天我们一起出发去鹿鸣宴。” 温琰见容铮笑容柔和,并无一丝愠恼之意,还邀请同行,便放下心来,他不想失去容铮这样的朋友。 “对了,今天的事,你爹和你四叔会为难你吗?”容铮担忧问道。 “不会。”温琰平静地摇摇头,“温家虽然想招揽人才,但不会强迫人的。我跟他们好好说一番,他们会理解的,他们都是讲理的人。” “那我们告辞。” 容铮他们四人坐上了马车,缓缓离去。 “想不到温琰如此谦谦君子,竟然会有这样小人行径的大哥!”黄毅直言不讳,忍不住吐槽。 陈语杰耸了耸肩,双手随意地搭在脑后,身体微微后仰,回道:“龙生九子嘛!” “确实。”冯轩文揉了揉太阳穴,酒喝多了,有点晕,“容铮连中四元,炙手可热,没准鹿鸣宴也有大人想招揽。” 黄毅眼睛顿时一亮,连忙凑近容铮,开玩笑道: “容铮,咱们这是好兄弟,以后你官路亨通,飞黄腾达了,可要记得罩着小弟我啊。到时候,我也好借借你的光。” “哦?我是那种有了前途,就忘记兄弟情义的薄幸之徒吗?”容铮似笑非笑看向黄毅,反问道。 “你当然不是。”黄毅连忙摆手,故作惶恐。 大家说说笑笑,倒也冲散了一些离愁别绪。 第99章 鹿鸣宴 容铮与温琰再次来到青州城参加鹿鸣宴,二人先在客栈落脚,然后换上华服,这套衣帽服饰是官府送来给新科举人的,要求参加鹿鸣宴时必须穿上。 鹿鸣宴的举办地点设在贡院旁的一座宽敞院落内,周围风景十分秀丽。 容铮与温琰顺着回廊进去,沿路花儿盛开,香气馥郁,两人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脚步,欣赏起这亭台楼阁的美景。 恰在这时,隐约传来悠扬清灵的乐歌: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 ...... 渐渐走近,听得更真切了,余音绕梁,古韵悠长。 容铮抬眼看去,宴会现场张灯结彩,案几上摆放着精美的酒具和佳肴,气氛热烈而庄重。 新科举人们陆续进场,他们身着华服,意气风发,彼此间或点头示意,或驻足攀谈,以文会友,恭贺声不断。 “乡试主考官,内阁学士,刘大人到!” “乡试副考官,内阁学士,李大人到!” “青州府尹,梁大人到!” 随着响亮的通报声,三位大人身着威严的官服,大步流星地步入会场,威严而不失风度。 第77章 众位新科举人拱手行礼,以示尊敬。 “现在开宴。”刘大人挥手示意。 众人围坐一堂,觥筹交错,推杯换盏,欢声笑语不断。 容铮先去拜见了主考官和副考官,谢过举荐之恩。 主考官有点惊讶,面前这少年形貌昳丽,看着十分年轻,微笑道: “年少有为,真是后生可畏。愿你在接下来的会试中也能夺得好成绩。” 副考官也连连点头,赞扬道:“能连中四元,实属难得,想不到还如此年轻,大有可为啊!” 容铮敬完酒便退下了,后面的举人也纷纷向考官敬酒,表达谢意。 差不多行完谢恩礼后,进入下一个环节——吟诗作对。 容铮作为解元,备受瞩目,自然是要打头阵的。 他环顾四周,略作思考后,便提笔蘸墨,大笔一挥,一首应景的诗作便跃然纸上。 如今的容铮,读书涉猎广泛,作诗已能信手拈来。 府尹大人看了,不吝称赞:“不愧是解元,这手字力透纸背,笔走龙蛇,颇有大家风范。再看这诗作,构思精巧,神韵天成,确实是不可多得的佳作。” 其他举人互相传阅来看,都拍手叫绝。 席间,更是有不少举人想跟解元结交,容铮被热情的举人们轮番敬酒,幸好他酒量不俗,要不然真要被放倒。 渐渐地,宴会接近尾声,众人依依惜别,相约京城再聚。 容铮脑子发晕,脚步也略显飘忽,差点跌倒,幸好温琰及时扶了他一把。 另一边,两位内阁学士在回到住处后,兴致勃勃地讨论起今天的宴会来。 “李大人,你觉得这次的解元如何?” “不卑不亢,进退有度。而且相貌极佳,看着也颇为赏心悦目。” “是呀,才学出众,前途不可限量,若是有机会面圣,凭这相貌,起码能得一个探花。” 容铮:老子考中解元,靠得是实力,绝非美貌! “跟解元一起的那个也不错,嗯......叫什么名字?” “温琰,这次的亚魁。” “对,学识也不错,谦逊有礼,人如其名,温润如玉。” ...... 鹿鸣宴归来,容铮着手处理府城事宜。 屋子、家具都需要卖掉,还有府城的两间铺子。 这两间铺子是兴庆府的知府大人奖励给解元的,知府大人非常高兴,庆幸自己当初在府试时慧眼识珠,点了容铮做榜首,成就了一段小三元佳话。 自己的政绩又能添上一笔,升官指日可待。 现在,又令他震惊,容铮在乡试中大放异彩,夺得解元。 知府大人再次感叹自己实在太牛笔,看人极准。 瞧瞧,连中四元的人出自兴庆府,这值得他在同僚间吹嘘一阵子的了。 知府大人十分欣慰,亲自接见了容铮,将解元的奖励给到他,又是一番祝愿与鼓励。 容铮恭敬行礼,心中感激,毕竟知府大人之前替他的名声造势,才让他拿下贡生,得到去“京师书院”的机会。 容铮去看过那两间铺子,都位于大街中心地带,每年合起来能盈利三百多两。 嗯,很不错,能满足以后在京城的日常开销了......吧? 府城的屋子也得卖掉,当时买回来一百八十两,现在屋子添置了不少家具,打包一起卖两百两。 容铮着急出手,所以定价不高。 出乎意料,一些想买房的人收到消息后,纷纷着急上门来问。 这是解元老爷住过的屋子,瞧瞧这屋子家具,都是解元老爷坐过、睡过、摸过的。 自己的家人若是住在此处,能沾上不少喜气,没准将来家中也能出一个解元!!! 于是,这些人竟然竞价起来,一路飙到三百两。 容铮有点哭笑不得,最后以两百五十两的价格卖给了第一个来问的人,所谓先到先得嘛。 这天,一家人忙忙碌碌、仔仔细细地收拾东西,准备搬家回乡。 在府城住了两年多,零零碎碎的物品很多。 有些东西带不走,小件的都让初晴、初墨送给周围的邻居。 “令仪,去将你最喜欢的玩具放到这里。” 叶云指着一个大箱笼,对跑出跑入、无事可做的令·闲人·仪说道,“记得要最喜欢的,有些你不怎么玩的,我们去送给你的小玩伴们。” “令仪遵命。”小令仪领了任务欢喜地去自己房间收拾起来。 这小家伙年纪虽小,但念旧,每个玩具都割舍不了。 他把自个儿从很小到现在的玩具全都放到箱笼,一个箱笼不够放,又占了一个。 “他有些玩具现在都不怎么碰了。”叶云无奈。 “没事,马车够位置放的,黄毅也雇了一辆马车,跟我们一同出发,他的东西不多,到时放一些到他的马车上。” 容铮非常赞赏小朋友珍视玩具的行为。 然而,当他看到令仪用那双小手试图用力地拖走摇摇床时,有点目瞪口呆。 “令仪啊,这个床太大了,马车放不下。” 令仪为难了,这都是他的东西,他都最喜欢,都要带走的呀。 容铮拉开他的小手,抱了起来:“不如,我们把这摇摇床送给邻居的小伙伴,好不好?” 令仪小脸纠结成一团,依然难以割舍。 “还记得隔壁婶子们经常拿好吃的东西给你嘛,你将摇摇床送给他们,他们都会夸令仪真乖。” “好吧,爹爹。”终于松口。 “那我们一起送过去。” “嗯嗯” 昨天已经收拾得七七八八,所以早上的功夫,也就全部收拾妥当了。 晌午,黄毅过来了,大家将东西搬到马车上,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出发回乡。 第100章 荣归故里 九月底,容铮一家返回安和村祭祖,因为这次考上了举人,到底是不一样,这次他需要大摆酒席宴请全村。 这是当前朝代的习俗吧,考上举人,对整个村子来说,是非常大的喜事,举人回乡,村里的人都能扬眉吐气,出了村可以炫耀:我们村出了一位举人老爷。 再者,原主长于安和村,少不了乡亲邻里的照拂。 还有他初初参加童试之际,是需要“乡里举保”的,就是由村长和邻里替他作保,若有造假,那都是要被严惩的事。 所以于情于理,中了举人,是有必要宴请村民,表达感激之情的。 村里早已收到消息,这次考上举人非同凡响,因为这是连中四元的举人,整个县、乃至整个府城,很多年都不一定能出一个。 知县大人派衙役来给村里颁发奖励,表扬他们村风很好,出了一个解元。 村长因为管理有方,也单独有一份小奖励。 回村当天,村口聚集了很多村民,鞭炮声“噼里啪啦”响个不停,十分喜庆。 叶云在马车给令仪捂着耳朵,令仪这小娃儿根本不怕,好奇地掀开窗帘的一角,瞪大眼睛,兴奋地瞧着热闹。 家里被姚吉正夫妇打扫得很干净,夫妇二人笑容满面,没想到自己会有如此造化,成为举人老爷家的雇农,村里的人对他们一家都多了几分客气。 但夫妇二人没有飘飘然,依旧保持着老实本分的性格,不盛气凌人,因为他们知道东家不喜仗势欺人,若是被东家发现,可就要丢掉现在的好差事。 叶大伯一家也在村口,他们站得远远的,目光复杂地看着曾经寄养在他们家的两个侄子。 如今的两兄弟穿着华服,身姿挺拔,步伐从容,举手投足间都像从高门大户中走出的公子哥儿,气质完全不一样了。 若是以前,他们一家能善待这兄弟俩,现在就是举人家的亲戚了啊,那得多大荣耀。 叶大伯与陈桂花心里那叫一个悔:哎,自作孽,自作孽啊! 到家第二天,村长上门来访,他先恭喜容铮考中解元,然后压低了声音,语气谨慎道: “前阵子,村里发生了一件蹊跷之事,有人拿着叶云小时候的画像来村里打探。起初,村民们并未多想,随口提及了叶云小时候的事。待我得知后,让他们不要乱说,毕竟不知道来者何意。” 容铮闻言,眉头微蹙,眼中闪过一丝惊讶:“那画像,确定是叶云小时候的样子?” “看着像,那么多年了,我们也有点不记得了。”村长补充:“不仅如此,还有一幅成人的画像,与叶云现在的相貌有八九分相似。你说会是叶云的家人来寻吗?” “那人还在吗?” “逗留了几天便离开了,但看着并无恶意。我本来想去信跟你说的,但眼看你就要回来,所以现在才说。” 容铮沉吟片刻:“好,多谢村长费心,先别跟叶云提吧。” “嗯,我也是让村里的人别说,先看看你的意思。” “好。”容铮颔首。 他想,或许是叶云的家人来寻,这么多年过去,他们还会来找,应该是爱孩子的吧。 第78章 但他又有些疑惑,为什么又走了呢?是不想认呢,还是有什么其他原因。 无论如何,在事情尚未确认前,先不跟叶云说了,若不是,岂不让人空欢喜一场。 容铮知道叶云是有些想寻找原来的爹娘的,毕竟莫名其妙被遗弃,自然是想知道真相的。 若是真有心来相认,还会再来的吧。 村长看着容铮的举止和态度与往昔无异,没有丝毫因考中解元而显露出高傲与疏远,不禁话多起来: “没想到你的造化那么大,村里从未出过举人,你是咱们村第一个,我们都以你为荣。对了,这次你准备在村里留几天,我听那位官差说,举人之后,要到京城继续考试,叫什么......” “会试。” “对,就是会试。那下个月你要进京了吗?” “是的,估计只能在村里待六天,十月初就要启程进京,赶在入冬前出发,要不然下大雪路上会堵。” “那是要尽快了。”村长顿了顿,问道,“那你夫郎和孩子,还有叶辰他们,也跟你进京吗?若是留在村里,你放心,我们全村都会帮你照看一二。” 村长虽没去过京城,但也听过京城离他们这十分遥远,起码十多天路程,他觉得容铮会一个人到京城赶考,毕竟他家孩子太小了,不适合舟车劳顿。 容铮摇了摇头,回道:“谢过村长,但我会带全家上京。” 他上京赶考起码要半年多,这样他会错过令仪的成长,且相隔太远,也不放心将夫郎孩子他们独自留在村里。 村长看容铮早已决定好,便不多说:“嗯,带在身边也好,你做事向来稳妥。” 想了想,他问道,“官府给村里奖励了一百多两呢,我想着给孩子们多买些笔墨纸砚等读书的物品,你觉得呢?” “当然很好。” “我想请你到‘弘毅学塾’给孩子们上一节课,你看有时间吗?” “可以,今天学塾在上课吗?我现在随你过去。” “太好了,那我带你过去,就是村头那家废弃的旧屋,我让村民帮忙重新修葺,成为学塾。”村长笑道。 容铮出去没多久,明哥儿夫夫抱着儿子也来了。 他们儿子名叫叶永丰,才六个月多,怕被风吹,用襁褓包得严严实实。 叶云抱了抱小永丰:“这孩子长相随你,眉清目秀,让人看了就心生欢喜。” 随后,他俯下身,对一旁早已按捺不住好奇心的令仪说,“令仪,来瞧瞧明叔叔家的小弟弟,多可爱啊。” 令仪一早踮着脚尖想看,这会小爹终于想起自己了。 小永丰双眸眨啊眨,充满天真地打量着眼前这位突然凑近的漂亮哥哥,也不怕生,兴奋地挥动着小手小脚。 “弟弟很可爱。”令仪给弟弟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伸手摸了摸小永丰的脸儿,抬头望向小爹, “我要将带回来的玩具送给弟弟玩。” 说完,哒哒地跑回屋里,搬出自己的小玩意。 小永丰见漂亮哥哥不见了,心里委委屈屈的,但六个月的孩子哪会表达,只能“哇”地哭了起来。 明哥儿连忙接过,摇晃着哄起来,而一旁的叶临则动作娴熟地给小家伙喂了一口羊奶。 小永丰尝到甜头,都忘记要哭这回事了,一脸满足地喝奶......吃着吃着,昏昏欲睡起来。 “他呀,醒了吃,吃了睡。”明哥儿宠溺地看着自家儿子,轻笑着将孩子递给了叶临。 “小孩子就是这样,吃饱一会儿就要睡觉。”叶云看着叶临抱孩子手法纯熟,一看就是经常抱,心中不由为明哥儿高兴。 令仪来来回回跑了几趟,拿出的小玩具堆成一座小山:“这些都给弟弟玩!” “我替弟弟谢谢令仪哥哥的大方。”明哥儿笑容柔和,一把抱起令仪,给他果子:“令仪长大不少,小模样越发漂亮可人。” 令仪双手接过果子,甜甜地笑道:“谢谢明叔叔。” “快两岁半了,乳牙都快长齐。” “听说容铮准备去京城考试,你也一起去吗?” “我们全家都去。” “那我们又要很久见不到面了。”明哥儿语气微微有些低落。 “以后我还会回来的。”叶云岔开话题,“快瞧瞧,我给你带了丝绸围脖,这是府城新出的样式。” 明哥儿接过围脖,摸了摸,赞道:“很顺滑,触感极佳。” “你喜欢就好,你的裁缝店怎样了?” “现在我的裁缝店可多人来,挣得还行。叶临在镇上也支了个屠宰摊子,我们存了些钱,准备过两年在镇上买房子。” “那就好,下次回来,我到你新家做客。” ....... 容铮跟着村长来到了“弘毅学塾”,学塾不大,大的正屋是孩子上课的地方,旁边两间小房子则是给到夫子的,一间小房子专门给夫子处理事务,另外一间则是夫子休息处。 教室里的桌椅样式各异,一看就是孩子从自家带来的。 “桌椅各家都有,所以就不统一买了,想着将钱留出来给孩子买笔墨纸砚这些。”村长解释道,“现在有了官府的奖励,能给孩子们多买些书,放在教室让他们看看,多读书总是好的。” “那自然好。”容铮点头赞同,边说边走了进去,给孩子们上了一课。 村里的孩子跟着夫子学了一年,已经知道举人是多么厉害的存在,那是将来能做知县大人的,因此,听课时,脸上都十分激动。 临走前,村长请容铮给学塾题诗一首,激励孩子们好好学习。 容铮欣然应允,略一沉吟,提笔就写了一首。 村长高兴极了,说要将诗裱起来,悬挂于学塾正中,让孩子们每天上课前都领悟领悟诗中之意,勤勉不辍。 第101章 动身进京 到家门时,遇见王张氏正拿着一大篮瓜果蔬菜过来:“这些都是今儿个刚从地里新鲜摘的,想着让你们尝尝。” “谢谢婶子了。” “诶,哪里的话。”王张氏感叹,“听说你要进京了,路途遥远,你们一家都要好好的。”说着,眼睛湿润。 “会的,以后我还会回来看你。” “好,好。”王张氏用手擦了下眼泪。 容铮将瓜果放到灶房里,走出来的时候,叶云刚刚替令仪洗完澡。 令仪穿好衣服后,直接扑到容铮腿上,扬起小脸,软糯糯道:“爹爹,抱!” “今天令仪有没有乖乖的?”容铮将令仪抱了起来,随后轻轻一举,将他稳妥地放到肩膀上。 令仪咯咯直笑,他喜欢坐得高高的,视野开阔:“有乖乖的。” 叶云走过来告状:“刚刚是哪个小孩儿在洗澡盆里玩水,还不肯起来穿衣服呀?” “......不知道!”令仪埋下头不承认,声音小小的,没有底气。 看到小崽子这模样,叶云也不取笑他了,转而对容铮道: “晓洛来信说,他们家有闲置的院落,我们到了京城可以租住他们家的,收二十两一个月。” 容铮想了想,沈家这么富有,完全是不缺银子的,就算家里有空的院落,也不需要靠出租挣那点钱。 提租金这事,无非怕他们拒绝,这是给足了诚意。 其实按理,最好是先去京城找好房子,再带着家人上京的。 但京城路途遥远,一来一回都要一个月。 所以容铮本来是想带着全家一起上京,到时暂住客栈,再慢慢找合适的房屋租住。 至于为什么是租呢?因为京城的房子买卖非常严格,要不在京城做官,要不拥有京城户籍,才有资格购买。 像容铮这种上京赶考的书生,基本临时租住,有些家境贫困的考生,为了节省银两,会几个人合租一个院落,各人占一个房间,共用厨房和正厅,这就是所谓的“蜗居”。 其实,容铮目前没想过在京城买房,因为他并没有雄厚的实力买得起。 目前家里有一千八百两,其中一千两是沈允良在年初送来的卤鸭铺子分成。 这钱看着数目很大,在府城也能过上中产的生活,但若是放到京城,那就非常不够看了。 京城繁华,人口密集,因为供需不平衡,皇城脚下的房屋非常昂贵,好几千两起步,中间的地段也不便宜,动辄上千两。 一些廉洁的官员靠着那俸禄,都租不起好地段的大宅院呢! “那就租他们家的吧,反正租谁的都一样,我们跟沈家有合作的情义在,租住他们家的院子更安全。” “好,我这就回信,晓洛说到时候会在京城大门前迎接我们。” “嗯。” 等两个亲爹说完话,令仪也从不好意思中抬起头来。 “爹爹,今天我见到明叔叔家的小弟弟,很可爱,我什么时候才可以有自己的弟弟妹妹呀?” “过些日子吧!” “那要快些哦,我想跟弟弟一起玩。”小令仪催促着。 第79章 容铮看向叶云,笑得意味深长:“嗯,爹爹每天都努力努力。” 一旁的叶云脸一红,错开了目光。 翌日,容铮带着一家人祭祖,他将喜报烧给了原主的爹娘。 祭祖仪式结束后,大摆宴席,村民们都纷纷来帮忙,道贺声不断。 又一天,容铮带着厚礼,去拜访了赵夫子。 自从容铮中了解元的消息传回镇上,越来越多学子要来拜赵夫子为师。 赵夫子不敢乱吹了,这可是解元,他还是挺有自知之明的,自己这资质可教不出解元。 又过了几日,到了十月初一,容铮一家开始收拾东西,他们今天动身前往京城。 同一时间,京城武安侯府内。 南宫望舒身体有点好转,他在房里将澄儿小时候的一大箱物品拿了出来,眼里蒙了一层水雾,轻柔细致地擦拭着,他要将这些东西都带回北境。 这些都是萧澄小时候的物品,有衣服、有玩具等等,部分东西放太久,早已坏掉,但南宫望舒还是好好地存放着。 其实并没有灰尘,因为他经常拿出来摸了一次又一次。 庭院之中,萧南凯心神不宁地踱步,焦急地等待着,楚离已经奉命去查,外出差不多一个月了。 楚离是他在北境带来的士兵,跟随他多年,忠心耿耿,是他最得力的护卫。 “侯爷,楚护卫回来了,说有要事禀报。”一声通报打断了萧南凯的思绪。 萧南凯精神一振,急声道:“快传他来!” 管家应声退下。 不多时,只见一个面色冷峻的黑衣男子,穿过垂花门而来。 他满脸疲惫,风尘仆仆,恭敬地行了一礼,禀报道: “侯爷,我此行先去了安和村,带着公子幼时的画像,村里的人都有模糊记忆,认出那是叶云。随后,我又拿出主君的画像,他们都说,跟叶云非常相似。” “我打听过叶云的情况,他出现在安和村的那年,正是公子失踪的那一年。我又去了一趟县衙,县衙的户籍记录亦证实,叶云正是在那年首次登记入籍的。” “随后我前往兴庆府,那边的人看了主君的画像,都错认为叶云。” 萧南凯越听越激动,真的是澄儿,急急问道:“他如今可好?” “他已经成亲,嫁给同村名叫容铮的读书人。据府城所传,容铮今年高中解元,更是连中四元,风头正盛,估计就要启程进京参加会试。” 萧南凯追问:“那容铮待澄儿如何?” “很好,无论是安和村的人,还是府城的街坊邻里,都说他非常宠爱夫郎,他跟公子已经有一个两岁的孩子,名叫容令仪。” ....... 最后,楚离沉稳道:“侯爷,叶云很可能就是公子。” 话音刚落,南宫望舒疾步上前,声音因激动而微微颤抖:“南凯,是有澄儿的消息了吗?”他眼中含泪,期盼地确认,“是吗?” 他在整理澄儿的物品时,发现少了澄儿的一幅画像,四处都找不到,焦急极了,便想来问问萧南凯,刚好听到这句话。 萧南凯连忙扶住他,对楚离道:“你先下去休息,明天我再传你。” “是,侯爷。”楚离退了下去。 萧南凯对夫郎说道:“我本想等确认清楚后再告诉你的,既然你听到了,那我也不瞒你。”他语气中难掩激动,“我们的澄儿,很可能找到了。” 找了那么多年,终于...... 南宫望舒喜极而泣:“那我们现在去找他。” “澄儿应该很快会进京,我们若是去了,可能会跟他错过。” “那.......”南宫望舒一脸着急,恨不得马上见到儿子。 萧南凯轻轻按住他,劝慰道:“望舒,先别急。听我慢慢跟你细说。” 第102章 有所顾虑 因为南宫望舒只听到了小部分谈话内容,萧南凯便详细地跟他说了叶云的事。 楚离这趟出京,调查得非常仔细,包括叶云当年是怎么被叶家收养的,后来养父母意外离世,带弟弟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 再到后来成亲,有了夫君,也有一个两岁的孩子。 南宫望舒听到叶云受了很多苦,泪流不止:“都是我,若是我那天不出府,澄儿就不会被人抱走......” “不要哭,望舒,你身体不好,难道你想让我们儿子见到你生病的样子吗?” 南宫望舒连连摇头,缓缓道:“那我们尽快安排下人收拾好院子,让澄儿一家住进来?” 想了想,“就住在我旁边的院子,我想跟澄儿住近一些。” 他想立刻跟儿子生活在一起,弥补失去的十多年时光。 萧南凯沉默了片刻,他心有顾虑。 从楚离带回来的信息来看,澄儿的夫君容铮在科举上大放异彩,前途不可限量。 他虽然是军人出身,非科举入仕,但这些年留在京中,了解到不少科举的事。 一个读书人在经历县试、府试、院试,考取到秀才的同时被点为品学兼优的贡生,再然后又通过乡试成为举人,更是连中四元,这是非常难得的。 哪怕到了京城,这个名气也不小,他猜测圣上估计都对“容铮”的名字有印象了。 这对于一个寒门出身的学子而言,确实很了不起。 他觉得容铮能角逐“会元”,乃至最后的“状元”。 但如果他现在立即大张旗鼓地将澄儿认回来,这件事必然震惊全城。 他身为将军,又被赐封为侯爷,这显赫的家世自是不用多说了。 可以想象,他府上的大动向都会被朝廷以及京城中的普通老百姓关注。 若是被众人知道,容铮娶了他侯府家失散多年的独子,这不仅会完全掩盖掉容铮辛苦得来的名气,还会不利于他在科举入仕前的发展。 在侯府的光环下,容铮那因勤奋苦读而来之不易的名气,会黯然失色,完全不值一提。 一旦传开,京城的人估计就会说: 容铮侥幸娶到侯府家公子,傍上侯府!用现代的话表达就是:上门女婿,吃软饭! 有人会怀疑他连中四元有侯府的操作,虽说科举的公正性容不得任何挑衅,但老百姓哪管事情真假呀,道听途说,以讹传讹,只为将八卦说出三百六十种花样来! 再者,他在朝中也有政敌,有心之人可能也会利用谣言趁机造势,通过打压容铮来打压武安侯府。 他侯府倒是无惧,只是怕容铮会因为此事心有芥蒂,能这么刻苦读书考取功名的人,应该也是非常有傲骨的。 若是容铮对澄儿不好,他也就不必顾虑太多,而且他作为澄儿的亲爹,对容铮绝不会手软。 但关键是,听楚离说,他们夫夫恩爱,容铮很宠澄儿,他们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哥儿。 这就不得不替容铮考虑了。 若是因为这场认亲,意外地掩盖了容铮辛苦积累的名气,进而影响到他即将面临的科举考试,那实在不应该。 这会导致他们夫夫嫌隙,严重的话,可能关系破裂。 他跟望舒都上了年纪,以后陪在澄儿身边的,就是容铮了。 他已经失去澄儿十多年,他不能因为这场认亲,让澄儿未来的生活不美满。 于是他跟南宫云舒说了自己的顾虑。 南宫望舒点了点头,也明白个中的道理,说:“那我们再等等,但我很想尽快见澄儿一面?” “沈允良过些天会在城门外迎接澄儿一家,我到时跟你出城,我们在马车里先远远看一看。” 萧南凯握起南宫望舒的手,轻轻揉搓着, “你放心,我会尽快安排你与澄儿见面的。你现在要好好养身体,才能以最好的状态见我们的儿子和小外孙。” 想到终于要见到找了十多年的自家哥儿,他心中被喜悦填满,笑道:“楚离说,小外孙跟澄儿很像。” 容铮:.......没人想见我??? “对了,他叫什么名字?”南宫望舒喜上眉梢,精神状态似乎都好了不少。 “令仪,容令仪。” “岂弟君子,莫不令仪......很好听的名字,寓意也很好。”南宫望舒低声念道。 “是,澄儿的夫君可是连中四元的举人,起的名字自然不错。” “澄儿小时候的玩具有些放坏掉了,我想将好的挑出来,给令仪玩,你说,他会喜欢吗?” “会喜欢的。” “我还想给澄儿做一身新衣服,也给令仪做一身。” “嗯。”萧南凯轻轻应了一声,声音里透着轻快与释然。 以前,每当他们夫夫二人谈论起澄儿的事情,心情都十分沉重与忧伤。 那些年里,澄儿的失踪像是一块巨石,压在他们心头,让每一次提及都如同揭开尚未愈合的伤疤,痛楚而无奈。 第103章 抵达京城 这次出发容铮临时雇了一个人与一架大马车。 第80章 雇的人是镇子上镖局的一名镖师,武功不错。 去京城要十多天路程,虽然会走官道,但难保不会遇到劫匪,多一个帮手,路上会更安全。 容铮武功虽好,但也难敌人多,何况他有家眷,孩子那么小,夫郎与初晴又都不会武。 镖师被安排驾大马车,主要运行李,安排叶辰跟着,自家马车则坐人。 整顿完毕后,又是一番告别。 令仪在车帘子前探出脑袋,声音软软地同送行的人告别:“张奶奶再见、明叔叔再见、永丰弟弟再见、叶临叔叔再见......” 车轱辘碾过安和村的大路,徐徐前行。 去京城路途遥远,幸好官道的路面还算平整,天气干爽,且不过分炎热,适合赶路。 刚开始,令仪很兴奋,总爱掀开车帘子,眺望山峦起伏,好奇地看过往的马车行人,大自然的景观让人心情格外开阔与舒畅。 然而,出发后的第五天,令仪从开始的吱吱喳到逐渐蔫搭搭。 他第一次如此长途跋涉,虽然马车放了厚厚的软垫,但坐久了还是会不舒服,而且长时间被拘在马车里,小孩子也会烦闷。 容铮用手轻抚令仪的额头,抱着小崽子,让他趴在自己怀里,睡得舒服些。 低声道:“今天早点找客栈落脚吧,让令仪好好睡一觉。” 叶云点头,大人坐久了马车也受不了。 他们白天赶路,晚上找客栈落脚,给马喂喂草,人也休息一晚,第二天才有精力继续赶路。 这时,前面有个大坑,马车狠狠颠簸了一下,令仪醒了过来,脸蛋儿睡得红扑扑的。 小崽子看到自己睡了一觉,却还在马车,他心塞呀,这一路坐马车上胃口都不怎么好,心里委委屈屈。 他把小脑袋依偎在爹爹的胸膛,忍不住问道:“爹爹,我们什么时候到呀。” 容铮听到后只有心疼,看了下现在大概申时,他让初墨他们找一家舒适的客栈,明天再早点起来赶路。 “好的,老爷。” 初墨办事越发成熟稳妥,路上基本都是他忙前忙后打理好,容铮很相信他。 很快,他们坐在一家客栈里,初墨为大家办理了入住,再传唤小二上菜,虽分两桌吃饭,但菜式都一样。 容铮不吝啬,每次停留在客栈,都叫一桌子好菜,那镖师瞪大眼睛,第一次见雇主请镖师吃得那么好。 以前他也做护送人的事,但雇主单独给他们镖师叫的饭菜都便宜,什么馒头、饼子,就是没肉没油水,能填饱肚子就算了。 “我等下让初晴去集市多买些水果和糕点,明天路上吃。”叶云喝了一口粥。 “令仪想吃软软的云糕。”小令仪坐在高凳上,两眼弯弯,晃悠了会脚丫子。 “好,给令仪买云糕。”容铮给又张着嘴巴的令仪投喂了一筷子小青菜,继续说道: “应该还有六天左右就能到京城。”他看向叶辰,“这次去京城,小辰也要继续到书院读书。” 京师书院估计没法去,但京城应该还有其他书院。 “好吧,容大哥。”叶辰有点郁闷,他不喜欢读书...... 叶云看着叶辰那副模样,有点好笑,叶辰向来很听容铮的话,唯独对读书这件事有些抗拒,他不爱读书。 “我也要读书。”令仪扬起秀气的眉毛,知道爹爹和小舅舅都会读书,也想读,虽然不明白读什么。 “你就算了吧,趁年纪小好好跟小伙伴玩耍,再过些年,让你读,估计都不愿意读。”容铮点了下令仪的鼻尖,笑道。 “也不知令仪能习惯新地方不,我要不等令仪找到小伙伴后再去医馆?”叶云有点担忧小崽子不适应新地方,想陪他一段时间。 袁大夫听闻叶云要去京城,就说他有个亲侄子在京城开医馆,于是写了一份推荐信,让叶云去那间医馆做坐堂大夫。 “沈允良倒是有个六岁多的儿子,跟令仪差了四岁,不知能不能玩到一起。” 容铮也有点担心,令仪刚到京城会因暂时找不到小玩伴而感到孤单。 “我陪陪令仪一段时间再去医馆。” 容铮沉默片刻,道:“也好。”他接下来要到“京师书院”读书,全力备考会试了。 会试是全国各省举人的角逐,竞争非常激烈,他要投入更多时间与精力,恐怕陪伴令仪的时间会少很多。 小崽子年纪尚幼,会缺乏安全感,平时就很黏人。 而且三岁前的孩子,是心理建设和身体成长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父母给孩子的陪伴是多是少,直接影响孩子健全的性格。 他跟叶云之间,至少需要一个陪着令仪一段时间,等他适应新环境的生活。 晚上,客栈房间里,容铮轻手轻脚地将睡得正香的令仪挪到最里侧,他将叶云揽入怀里,轻轻嗅了嗅温软的夫郎。 “辛苦你了。” 连日来的赶路,叶云也疲累,他已经昏昏欲睡,听到容铮的低语,闭着眼睛没有睁开,迷糊地道: “无论你去哪里,我都跟你一起。” 他以为容铮说的是上京这件事。 其实容铮说的既包括这件事,也包括要留在家里照顾孩子的事。 容铮看着夫郎酣睡的模样,轻轻亲了一口他的额头,困意袭来,也缓缓闭上了眼睛。 翌日一大早,容铮很早起来简单收拾,他替刚起床的夫郎整理下衣裳。 看到夫郎还迷迷糊糊的小模样,情不自禁地低头吻了吻他的唇角,还没来得及说话,忽而传来令仪软糯的声音: “爹爹和小爹在干什么?” 只见小娃儿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正坐在床上,头发乱乱的,正揉着眼睛,疑惑地看向他们。 叶云闻言,立即清醒过来,面色微红,浑身突然僵硬。 被小崽子瞧见他们夫夫亲热,尴尬不已。 容铮:......小崽子今天醒得太早!!! 他迅速恢复如常,慢慢地抬起头,淡定说道:“你小爹眼睛不小心进沙子了,我给他吹一吹。” 令仪听到这话,立刻担心起来,连忙想爬下床,来给小爹吹走沙子。 容铮握了握叶云的手,大步朝令仪走去:“爹爹已经给小爹吹走沙子了,来,爹爹给你穿衣服。” 他一把抱住刚刚睡醒暖呼呼的小崽子,替他穿上湖绿色的小袄,带上虎头帽,穿好鞋子。 秋天快结束了,天气有转冷的趋势,担心令仪路上着凉,毕竟小孩子抵抗力比较弱,路上若是病了,很难及时找到医馆。 再次出发时,令仪心里担忧眼睛进了沙子的小爹还不舒服:“小爹,你眼睛还不舒服吗?” 叶云耳朵发热,轻咳一下,脸色有些不自然,回道:“吹走沙子后就好了。” “嗯,下次我也可以给小爹吹走沙子。”令仪天真无邪地说道。 容铮看着似有脸红趋势的夫郎,将令仪抱过来,放到膝上,说: “你不是要读书吗?来,爹爹教你认认字。” “嗯嗯,我爱读书,以后要像爹爹一样考科举。”令仪的关注点被成功转移,小孩儿开始认真地学习起来。 容铮:你志向倒是很远大! 马车悠悠行驶,抵达京城时已经是六天以后了。 第104章 城门前 南宫望舒所在的马车静谧地停驻于城门外一隅,在这来来往往停靠的马车洪流中,并不显眼。 他掀开车帘子,目光定定地望向从马车上缓缓走下来的叶云,看着叶云慢慢转过脸来。 他胸腔里的心脏“扑通扑通”地剧烈跳动,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生怕错过了什么。 视野中,叶云正脸的眉眼轮廓慢慢清晰起来,和澄儿小时候稚嫩可爱的模样渐渐重合。 长大应该是这样的。 澄儿,是他的澄儿! 南宫望舒的泪水慢慢模糊了视线,从眼眶里落下,顺着脸颊滑落在衣襟上,他整个人像定住了似的,目光追随着叶云,舍不得移开。 一旁的萧南凯也看清了远处的叶云,他愣是红了眼眶。 这眉眼跟望舒几乎是一模一样。 “望舒,真是我们的澄儿!”他声音虽低,但难掩激动与欣喜。 “是,是......我一生都不会忘记他的眉眼。”南宫望舒忍不住地抽泣,语调微颤。 那张他夜夜梦回的小脸,无数个日夜的思念与期盼,那是他最牵挂的儿子。 萧南凯拥住南宫望舒,轻柔地抚摸他的长发。 此刻萧南凯的心中十分激动,若是仔细看就会发现,这位坚毅如钢的将军指尖在微微发颤。 他们家的哥儿终于找回来了。 “你放心,我会尽快安排见面的。” “嗯......嗯!” 南宫望舒紧紧地抱住萧南凯,泪水落得又快又急,浸湿了夫君胸前的衣襟。 但这次是充满喜悦的泪水,再也不是往日的哀伤和无尽的绝望。 第81章 同一时间,沈允良与夏晓洛看到从马车里走出的叶云和容铮,迎了上去,他们中间站着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正是沈绪风。 沈绪风完美地继承了两个亲爹容貌上的优点,隐约可预见长大后会是何等的俊美,就是小脸绷着,神情似乎冷冷的。 小绪风本来不想跟着来的,因为他心里好担心小爹会将他遗忘在城外,风餐露宿,到时真的要当掉脖子上挂着的玉佩。 然而,小爹根本不理他的想法,不容反驳地说道: “臭小子,必须要去迎接你未来的夫郎,为父我也就只能帮你到此了。”然后一脸恨铁不成钢, “你已经六岁多了,遇到好的哥儿一定要及早出手,要不然悔之晚矣。”他一手指着沈允良,继续说, “你爹爹就是五岁的时候将我拐走的,要不然怎么能娶到我这么好的夫郎?你又怎么能有我这么好的小爹?” 沈绪风:我竟无言以对...... 一旁的沈允良起初看夫郎训儿子时还一脸兴味,现在听得嘴角抽搐,下意识就要反驳。 但想了想,好像说得还挺有道理,听爹娘说,他五岁时,拉着夏晓洛的小手,就不愿放开。 最后,在夏晓洛的独裁镇压下,沈允良将一脸不情愿的儿子抱了出来。 “叶云,你可来了,我日日盼着,总算是把你盼到了!”夏晓洛快步上前握着叶云的手,笑容真挚。 两年不见,夏晓洛还是如此明艳开朗。 他拉过儿子,介绍道,“这是我家儿子,沈绪风。” 沈绪风自幼被教习礼仪,虽然不满小爹硬拖着他出城,但在客人面前还是知道礼数周全的。 他给容铮与叶云行了一个晚辈礼,一一喊人,礼貌问候。 叶云弯腰牵起令仪的手,说:“令仪,来,给绪风哥哥打声招呼。” 令仪瞧着面前好看的小哥哥,眉眼弯弯,甜甜地唤了一声:“绪风哥哥好。” 想了想,从怀里掏出一把糖果,小手往前一递,“绪风哥哥吃糖。” 沈绪风愣了下,拿过糖,看着面前头顶两个小揪揪、粉雕玉琢的小哥儿,耳尖子有点红,小脸似乎不好意思起来: “谢谢弟弟。”抿了抿唇,“我家里有好吃的糕点,回去我都送给你吃。” “谢谢绪风哥哥。” 夏晓洛:我就说嘛,儿子你也会喜欢这么精致的瓷娃娃的。 他迫不及待一把抱起小令仪,亲了一口,问道: “令仪,还记得伯伯吗?” 小令仪歪着头想了想,然后诚实地摇了摇头: “不记得了。” 夏晓洛:...... 叶云笑道:“晓洛,你离开的时候,他尚在襁褓中,肯定不记得你的样子呀!” “以后住在我家,天天瞧着,就不会忘记了。”夏晓洛捏了捏令仪白嫩嫩的脸蛋儿,他一心想拐令仪回家给儿子当夫郎。 沈允良跟容铮聊寒暄了一阵后,便说:“好了,你们一路奔波也累了,现在进城吧。我已经为你们准备好接风洗尘的宴席。” “好的,有劳了,多谢允良兄!”容铮拱手施礼。 在走上马车前,他看向了城门外的一角,一驾马车停在那良久未动。 他分明能感受到来自那辆马车中的视线,不禁微微蹙起了眉头。 “怎么了?”叶云见容铮站着没上来,奇怪地问道。 “没事。”容铮摇头,很快便收回了目光,心里生出疑惑来,到底是谁盯着他们看? 是看他一家呢,还是看沈允良他们的? 萧南凯看着容铮一行人缓缓进城,心中有点惊讶:这容铮,明明是个书生,但警惕性竟然那么高。 南宫望舒平复了情绪,说道:“澄儿的孩子很像他小时候,可可爱爱。” “是,令仪看着就很乖巧。”想到小外孙的模样,萧南凯心里柔软,又想到容铮看过来的面容, “澄儿的夫君长相倒是非常出众,气度不凡。” 这真有些出乎意料,据楚离禀报,容铮是长于安和村,那是一个非常贫困的小村子,但看他的举止倒像是高门大户出来的。 能让身为全国首富的沈家主专门到城门外迎接,除了读书厉害,应该还有其他过人之处吧。 澄儿能嫁给这样的人,作为亲爹也倍感欣慰。 “容铮吗?”南宫望舒想了想,发现自己竟然漏看澄儿的夫君了,“额,没留意。” “......”萧南凯停顿片刻,道,“过些天,我让沈允良在他家设宴,我们到时应邀而去,我送你过去跟澄儿见面。” “嗯。” 第105章 入读京师书院 沈允良安排容铮一家住在他们的私宅,看起来特别新,非常大。 “这宅子是前两年买的,修葺的很新,我们一家三口经常住在这边。沈家老宅大是大,但宗族人多。允良就想让我过得清净些,所以搬了出来住。” 夏晓洛边走边说,他指着一处院落,对叶云道,“你们住在缀锦宛,在我住的院子旁边,咱俩走动方便。” 叶云抬眸看去,只见缀锦宛内景致如画,青石铺就的小径蜿蜒曲折,两旁种了翠竹与低矮的灌木,院子中央还有一方小巧的池塘,池中养了鱼,正在水中自由穿梭。 令仪跑去池塘边看金鱼,这池子有围栏,很安全。 容铮看到这大院子,比他们府城住的屋子大两倍呢,还是在京城的好地段,忍不住感叹,沈家不是一般的有钱。 他也知道这种院落,二十两应该租不下来,不过,既然沈允良愿意租,自己就别废话推辞了。 这边,刚到家的沈绪风,立即回到屋内,让小厮将从如意斋买回来的梨花糕与赤豆糕放到盒子里,抱着就来找令仪。 他打开盒子,对令仪道:“弟弟,给你吃。” “谢谢绪风哥哥。” 令仪甜甜地道谢,瞧着面前精致的糕点,好想吃,但他先看向叶云。 “那是你绪风哥哥给你的,吃吧。” 令仪伸手拿了一块赤豆糕,咬了一小口,吃得眉开眼笑,这比府城的糕点还好吃。 沈绪风期待地问:“好不好吃?” “嗯!”令仪点了点脑袋。 沈绪风看令仪吃得满足,心里高兴起来,忍不住提议:“等会我带你到我院子里坐木马。” 令仪正吃得兴起,点头答应。 夏晓洛:儿子,果然上道!!! 吃饭之时,沈允良听闻容铮想找书院送叶辰去读书,便道: “沈家有族塾,就在老宅子那边上课,请来的夫子也有举人出身的,小辰可以去那,跟沈家同龄的孩子一同上课。” 他想了想,“至于收费,就按照京城其他书院那样给就好,明天我让人带小辰过去。” “绪风也是在族塾启蒙,以后可以跟小辰去上课。”夏晓洛补充。 “那多谢了。”叶云道。 等吃完饭后,容铮一家将从村里带来的行李都整理好。 叶云看着这大院落有点发愁,他们只有两个仆从,这院子好看是好看,但需要安排人专门打理。 “那让初墨到牙行买三个仆役吧,一个人专门打理院子,两个在厨房做事。”容铮觉得添置三个差不多,以后让初墨管着人事。 第二天,容铮去京师书院报到,这书院比白鹿书院大多了,漂亮得像个园林,环境非常好。 背靠朝廷就是不一样,资金雄厚。 这家书院通常只收贡士,也就是通过了会试的人入读,其余的除非是权贵,否则是没资格进去的。 容铮是贡生,又考上了举人,所以他现在有资格升入京师书院就读。 报到处的管事是一个留着八字胡的大叔,他确认好容铮的资料后,引着他到一间课室,让他参加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分课室的依据,师傅挑徒弟。 课室上已经坐了好几个人。 考核从巳时开始,即早上九点,到未时结束,下午一点。 监考人员两位,都是年纪四十左右的教谕。 容铮低头看题,只有四道,一篇策论文,和三道算术题。 这算术题的比重很大,京师书院是直属国子监的书院,它侧重的方向一定程度代表了圣意。 他猜测,今年的会试估计会进一步偏向算学,看来自己要多在算学方面下功夫,圣上推广算学的决心出乎意料地大。 容铮奋笔疾书,终于做到最后一道题,他看了下,有点惊讶,这题以目前的算学水平,短时间内是非常难计算出来的。 这道算术题要求计算一块不规则田亩的面积,是一个带有曲线的图形。 在当前朝代,要计算此类不规则图形面积,需要用分割法,将不规则图形变成规则图形,然后相加得出。 若是图形都是直线,那还好些,若引入了曲线,就很麻烦了。 比如求圆的面积,用的是“割圆术”,用quot;圆内接正多边形的面积quot;来无限逼近quot;圆面积quot;。 第82章 书籍有记载“割之弥细,所失弥少,割之又割,以至于不可割,则与圆合体,而无所失矣。” 容铮如果采用这种思维,这题要从白天算到黑夜,甚至都不一定能算完,现在距离交卷只有一炷香的时间了。 他想了想,决定用极限思维,通过微积分的方法来求面积。 所谓“微”就是有限的东西分割无穷多次后观察,“积”就是无穷小累积后观察。 他埋头在素纸上画图辅助,一步步推算,演算得很投入,都没有时间抬头看悄悄站在他旁边的老者。 那老者其实是山长,他回到书院后听闻这次来书院的有一位连中四元的学子,闲来无事便来瞧瞧他们的入学考核。 山长见容铮的素纸上都是古怪的符号和图形,即便是他这样略通算术之人,也感到一头雾水。 哎,难道连这位连中四元的解元也做不出来这题吗?看来这题出得确实太难。 他摇摇头,正欲离开,只见容铮将答案写到了考卷上。 出于习惯,随意一瞥,却猛然间瞪大了眼睛,满脸难以置信:这题,容铮竟然做对了。 此题是专攻算学的内阁学士出的,书院里没人能做出来。 山长也不会,但他找那位内阁学士问过,所以知道答案。 他不由自主地停下离开的脚步,仔细去审视容铮素纸的演算过程,看来看去还是没看懂,是有什么窍门吗? 最后心中只剩吐槽:哼~怎么写得如此古古怪怪! 交了卷后,监考的教谕说明天才会有分班结果,让参加入学考核的几人先回去。 容铮回到家里,穿过垂花门后,发现平日听到声音后,都会兴奋地跑出来迎接自己的小崽子,竟然不在??? 院子里正打理花草的初晴,见到愣愣地站着的老爷,立即上前说:“老爷,主君与少爷去了隔壁院子。” 话音刚落,只见叶云和令仪回来了。 令仪的小手被沈绪风牵着,小脸笑得灿烂无比。 容铮瞪大了眼,乖崽今天似乎都不想爹爹了!! 他神情复杂,莫名生出几分“失宠”的微妙情绪。 幸好这份复杂的情绪并未持续太久,因为下一刻,令仪终于注意到了站在垂花门前形单影只的爹爹。 他立即松开沈绪风的手,嘴里甜甜地喊着“爹爹!”,很快来到容铮面前,踏着步就要爹爹抱。 容铮弯腰一把将小崽子抱起,心中瞬间变得轻快,然后,他目光慈祥地看向沈绪风...... 乖崽在手,天下我有! 第106章 被赏识 京师书院的山长在收卷上去后,便抽走了容铮的试卷,去拜访了周大学士。 山长虽已没有官身,但是也曾官拜学士之位,只是后来觉得自己不适合官场的纷争,便辞官去了京师书院做山长。 他觉得可能在书院会少一些尔虞我诈。 做官时,曾跟任大学士交好,他俩曾经是同窗,又一同入朝为官,互相扶持过,算是好友了。 那书院入学的考核题,还是山长请周大学士出的。 周大学士虽非算学出身,但他深谙算学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 在他看来,小到日常生活的土地测量、农业生产、商业交易,大到天文历法测算、工程建设(水利工程、造船行业),甚至军事发展,算学无处不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周大学士这些年有时间都会钻研算学,可惜年纪大了,哪怕有智慧,也学得慢,但水平好歹在朝中大臣中最优。 内阁大学士,作为辅助皇帝的高级秘书官,是皇帝的参政顾问和最高幕僚。 所以周大学士向皇帝谏言劝策,说尽算学对国家发展的关键性,以及提升算学地位的必要性。 于是,这才有了科举增加算学考核的重大改革。 这会,他神情专注地看着朋友递过来的答卷,目光在纸面上停留了许久,卷面上的符号对他来说有些陌生,尤其是那标注着两支十字箭头的图示,更是让他难以捉摸其背后的玄机。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尽管这些符号与图示难以理解,但所得的结果却与他自己费尽心力计算出的极为接近,甚至可能更为精确。 山长见周大学士看了良久,忍不住开口问道:“他整个演算过程,是否正确?” “我也参不透,但应该是有什么门道的,不像是胡乱图画而碰巧蒙对的。”周大学士用手捋了捋胡须,放下答卷,沉吟道。 “我当时看他埋头演算非常投入,虽然字迹十分潦草,但也觉得是有些门道。” 山长依然对容铮写在素纸上潦草的字迹耿耿于怀,时刻不忘吐槽。 “此学子名唤……”周大学士发现自己没有留意答卷上的名字,低头又看了一眼, “哦,是容铮,我明天让郭祭酒跟我一起去听听这个学子对这个解题思路的说法。” 所谓祭酒,就是国子监的最高级主管,相当于国家级教育部长。 “那我明天让容铮到我厅堂来,你们两个装做书院的教谕,如何?” “甚好。”想起什么,周大士继续道,“这答卷先留在我这,我想晚上再看看。” 这题他想了一个多月,才有思路,勉强做出来,那学子竟然一个时辰不到就解出来了。 容铮第二天去书院找到昨天考核的课室,静静坐在台下,等待分班结果。 大约一炷香后,一位中年男子走了进来,他握着一卷书文,缓缓展开: “入学考核已经出来,你们几人且仔细听着往后的去处。”他展开书文宣布分班结果: “刘子初,你去一班听学;薛双,你去三班听学.......” 下面坐着的学子听到自己的名字后,陆续离开前往对应班级。 容铮见男子念完了,都没听到自己的名字,疑惑了,难道是昨天解题的演算思路太过前沿,导致他们完全看不懂?? 想到此,他有点担忧自己没能被教谕选中,甚至可能通过不了入学考核。 眼看人都走光了,他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于是上前拱手,正要开口,那男子便问:“容铮是吧?” “正是鄙人。” “随我来吧,山长要见你。”说完,男子抬脚走在了前面。 不一会儿走到了一处屋子前,上面写着“静安斋”。 “你进去见山长吧。”男子交代完就离开了。 容铮走进去,里面已经坐着三位年过半百的老者。 他认得其中一位,就是昨天考核,一直站在旁边看他答题的老者,估计就是山长了吧。 他恭敬地拱手行礼:“容铮见过三位前辈。” “好,好,容铮呀,这两位是书院的教谕,周教谕,任教谕。”山长微笑介绍完另外两位老者,继续说, “这次找你来呢,是想听你说说这最后一道题的思路。”他将容铮的试卷递了过去。 容铮接过试卷,看了下,就是那道微积分的题。 他将解题思路尽量用他们能听懂的语言详细地说了一遍,甚至画了辅助图,指着上面的xy坐标,说着原理。 简而言之就是化曲为直,将不规则图形分割成无穷多个小矩形,最后求这些矩形面积之和。 三位老者听得非常入迷,不知不觉容铮讲到口干舌燥,终于给他们讲明白了。 此时,那位“周教谕”叹道:“《庄子.天下篇》中提过,‘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你这个思路跟这个有点类似。” “是,这话里蕴含着无限可分的思想。”这是最早的极限思想的萌芽。 “周教谕”眼中闪烁着赞赏的光芒,当即提笔蘸墨,在纸上写下了一道算学题,递给容铮:“你再试试解这道难题。” 容铮低头破题,花了半刻钟解答出来了。 “周教谕”站在一旁俯身看着,算得一点都没错,而且过程写得特别简洁,旁边的图画得也很规范,让人一目了然,他不禁暗暗点头。 “任教谕”与山长虽在算学上的造诣不及“周教谕”高,但也能感受到题目之难,以及容铮解答之精妙。 这解元厉害呀,这难题都被他完美解出来了。 见容铮思维敏捷,应对自如,“周教谕”的兴致更浓,决定进一步考验他的能力。 于是,他又接连出了几道难度递增的题目,每一道都比前一道更为复杂。 容铮埋头苦算,神色愈发认真而专注,他能感觉到题目难度逐渐增大,解题步骤越发繁琐,但好歹逐一解答出来了。 他觉得这位“周教谕”对算学有一些钻研,能听懂他一些现代的解题思路。 周大学士看着容铮非常欣慰:文章写得好,算学上也出色,这不正是自己所需要的吗? 眼见就要到晌午,这解算学题很耗神,容铮都饿了,那三位老者终于放过他。 等容铮离开后,周大学士转身对身旁的郭祭酒说道: 第83章 “此子于算学之上颇有天赋,不仅能解答诸多难题,且其思维之开阔,答题之简洁,实为难得。我意让他参与算经的修书工作,或许能为算经教材带来新的视角与灵感。” 郭祭酒闻言,脸上露出惊讶之色:“大人,您是想让容铮去国子监协助修书?可他目前仅是举人身份,按常理并不符合进入国子监的条件啊。” “无妨,我们并非要正式授予他官职,只是让他以辅助的身份参与进来。” 郭祭酒点了点头,表示赞同:“大人言之有理,如此安排倒是可行。” 周大学士补充:“到时给他合适的酬劳吧。” “可以。” 一旁的山长说道:“容铮可能没时间吧,马上会试了。” “书院申时左右就下学了,让他下学后去国子监就好。”周大学士觉得时间挤挤就有,若是不能适应高强度的任务,这就算考到进士,也不中用呀。 郭祭酒也觉得没什么,没有九九六的决心,以后怎么进入官场拼杀?? 第107章 终相见,泪满裳 几天后,沈允良找了个由头在家中设宴,再次广邀京城中的达官显贵。 宴会前一晚,沈允良对容铮道:“叶云的家人找到了,他们明天会过来。此事我本应早些告知,但受人之托,故而有所隐瞒,还望你能谅解。” 容铮直觉想起那驾长久地停驻于城门外一隅的马车:“城门前我感觉有人注视,那是叶云的家人?” 沈允良有点惊讶,没想到容铮那么敏锐和警惕,在人来人往,车流不息的城门前,都能注意到那辆平常的马车。 他缓缓道来: “正是他们。他们确认叶云身份后,很早就想认亲,但考虑到你.......” 沈允良详细地说了整个事件,以及武安侯的顾虑。 最后,语气中略带歉意:“作为朋友,该早点跟你说,只是......” “允良兄,言重了,说起来多亏了你,要不然我夫郎的家人也不能那么快找到他。”容铮拱手行礼,声音恳切,“多谢了!” 出发前,南宫望舒对着铜镜照了好一阵,转身不确定地问道:“我气色看着怎么样?有太过憔悴吗?” 他想让澄儿看到小爹最好的一面。 萧南凯目光柔和,又隐约透着心疼,夫郎的眼角因为长年忧思过度已经长出了皱纹,头上生出了几缕银丝。 他心中微酸,澄儿被抱走时,望舒正值最美好的年华,如今重逢在即,却已近不惑。 那一段分离的漫长岁月,悄然改了他的容颜,在他脸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他温柔地伸出手,轻轻将南宫望舒耳边的一缕发丝捋到耳后,声音温和:“气色很好。” 这是真话,自从找到澄儿,南宫望舒的精神状态明显好转,身体肉眼可见地好了很多。 “那你说,澄儿会认得我吗?” “楚离说,澄儿被人捡到的时候,正发高热,醒来后对以前没什么记忆。况且,那会他还小,那么多年过去,也忘了。” 南宫望舒低声道:“是啊,他都不记得我们了。” 他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钝痛,他的亲生儿子都不记得小爹了。 这种失落与遗憾,带起阵阵酸楚,弥漫在心间,久久不散。 ...... 沈家大宅所在的街上,停了很多马车,这次宴席办得很大,来了很多贵人。 各式马车络绎不绝,谁也没多留意,一驾不起眼的马车悄然停驻于沈家老宅斜对面,车帘轻掀,从马车上下来两个人,步入了宅院。 容铮立于正厅门口侧边,怀中抱着令仪,双目注视着相携进去的武安侯爷和他的主君。 “爹爹,那个人跟小爹长得好像。”令仪稚嫩的声音响起。 “那是你的小外祖父,旁边的是你的外祖父。” “小外祖父?”令仪对这个词感到疑惑。 “就是你小爹的小爹。” 令仪小手搂着容铮的脖子,靠在容铮怀里,小脸认真中透着忐忑: “那他们会像小爹一样喜欢令仪吗?” 容铮与令仪对视着,将他的不安尽收眼底,柔声说道: “当然会,你和小爹长得那么像,他们看到你一定会非常欢喜的。” 能如此执着地找十多年,甚至在找到后,思虑深远,为了儿子的未来与幸福,毅然选择了隐忍与克制,未曾急于相认,只在城门前远远看一眼! 这份深沉的父爱,令人动容。 正厅内,叶云眼睛没有焦距地落在某处,回想着刚刚容铮的话: “你的爹爹和小爹要来见你,他们找了你很多年。”他亲了亲叶云的额头,“见见他们吧,我和令仪就在门口。” 这时,武安侯夫夫走了进来。 南宫望舒站在叶云的面前,眼神期盼而温柔,不知看了多久,或者只是一小会儿。 他视线渐渐模糊,眨一下眼,泪珠滚落,可是眼前也只清晰了片刻,便又重新模糊起来。 他的目光紧紧地锁在叶云的脸上,视线描摹着儿子的五官,他想克制住眼泪,可反而泪流不止。 澄儿被抱走时还是六岁的孩子,面容稚嫩,那么多年过去了,澄儿已经长大成人,轮廓分明。 他想说话,嘴唇止不住地颤,几番努力后,终于哽咽道: “澄儿,我是你小爹。” 站在一旁的萧南凯心头一阵激荡,只觉得眼眶一阵阵地发烫,眼圈儿已经红了,他喉咙发紧: “我是你爹爹。” 叶云怔怔地看着面前的两人,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定住,半晌没有反应。 南宫望舒越发哽咽,到后头几乎泣不成声,他上前一步,试探性地去牵叶云的手,“你是我的澄儿。孩子,爹爹、小爹找了你十五年了。” 他见叶云不排斥自己的亲近,伸手把他抱在怀里。 叶云感觉到身上的衣服被浸湿了,他心口阵阵发痛,似乎有什么粗糙的重物碾过胸口。 他觉得脸上有些热,抬手摸了摸,定定地看着指腹上的湿润水痕,这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哭了。 他回抱着南宫望舒,视线由朦胧到清晰,再由清晰到朦胧,他低低地唤了一声“小爹”。 南宫望舒身体僵硬了一瞬,心尖轻颤,随后更加用力地抱着他,哭出了声。 那一刻,他泪如泉涌,仿佛压抑了十几年的悲苦之情,全在此刻迸发了出来。 萧南凯看着夫郎与儿子,上前两步,张开双臂紧紧地拥抱住他们,闭了闭眼睛: “回来了,澄儿回来了。” 一时间,正厅里,一家三口抱头相认,除了哭声,再无半点动静。 不知过了多久,萧南凯抬起了手,用衣袖印去脸上的泪痕,深吸一口气,绽出一抹笑容。 “望舒,别哭了,今天见到澄儿,该高兴。” 南宫望舒闻言,努力地平复自己的情绪,他用手帕替叶云擦去眼泪,看着儿子稀罕得不行,发光的眼睛就没舍得从叶云身上离开过,好像怎么看都看不够似的。 这么些年,他只要闲下来就会想起自己的孩子,越记越清晰,哪里会忘了。 ...... 容铮牵着令仪,缓步走了进去。 他恭敬地跪了下来,“小婿容铮,见过岳父大人和小岳父大人。” 萧南凯与南宫望舒对视了一眼,轻轻点头。 紧接着,令仪软糯的嗓音响起:“外祖父好、小外祖父好!” 他软软的头发贴着脑袋,几缕碎发垂在额前,显得那双眼睛愈发乖巧。 南宫望舒看着小外孙,仿佛看到了小时候的澄儿,让他不禁心生怜爱,他抱起令仪,将他紧紧搂在怀中: “令仪好,我的乖外孙。” 令仪搂着小外祖父,小手轻拍着他的背:“小外祖父,不要难过,不要难过了。” 他哭的时候,爹爹和小爹都会抱着他,同时温和地拍抚他的小背脊,安慰他的。 现在他也要好好安慰小外祖父。 第108章 天伦之乐 当晚睡觉时,容铮揽着他,将武安侯夫夫不懈寻找儿子十多年的事告诉了他。 叶云听得再次泪流满面,心中有释然,同时也有痛惜。 释然的是,小爹和爹爹对他从未有过片刻的离弃。 小时候,他就听村里的人说,他是被捡来的,当时就被遗弃在路上的草地上,奄奄一息,差点死去。 他鼓起勇气跑回去问养母,养母抱着他,跟他说了实话,最后道: “阿云,无论如何,我们都会将你视如己出,你就是我们的亲生哥儿,不要难过。” 叶云是感激养父养母的,但随着成长,他偶尔会忍不住猜测,为什么亲生的父母会不要他呢,是嫌弃他是哥儿吗? 如果是不小心丢了孩子,那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人找过自己? 在他过得最艰难的日子里,他曾无数次幻想过亲生父母来找他,带他和小辰脱离那种寄人篱下的生活。 第84章 可是,他盼呀盼呀,他们都不曾出现过。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希望逐渐褪色为失望,失望又累积成绝望。 最终,他不得不接受现实: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小辰,他似乎再无亲人可依。 现在终于知道真相了。 原来,他的小爹和爹爹,一直在寻找他,那份爱是如此深沉,从未改变。 至于痛惜,不仅是因为武安侯夫夫这十五年来不离不弃、执着寻找亲生骨肉的深情,更在于这份爱背后所承载的无尽痛苦。 连不相关的人听闻此事也不免唏嘘,更何况是作为他们日思夜想的亲儿叶云呢? 听到他们那么多年对他如此挂念,为了失去的他,神思伤痛。 小爹甚至因思念过度,身体每况愈下,甚至常常卧病在床,他怎能不为之动容? 那晚,叶云的情绪如决堤的洪水,他紧紧依偎在容铮的怀里,任由泪水肆意流淌。 容铮替他拭泪:“眼睛哭肿了,明天小岳父看到,怕是要心疼得不得了。” 叶云这才克制住眼泪,他不想让深爱自己的小爹再难过。 容铮出去拿来一条温热的毛巾,动作轻柔地给他擦了擦脸。 “睡吧,明天你跟令仪还要去侯爷府,失去的时光已无法弥补,以后你多陪陪他们。” “嗯嗯。”叶云带着一丝鼻音,用力点了点头,双手更加紧地环抱住容铮。 翌日,容铮去了书院后,叶云一大早就带着令仪坐着夏晓洛安排的沈家马车,去了武安侯府,他想快一些见到小爹和爹爹。 容铮之所以没去呢,是因为他知道人家武安侯夫夫最想见的是亲生哥儿和小外孙,自己就不要去打扰他们团聚了。 哎,明白事理如他,凄凉亦如他。 叶云一进门,南宫望舒听到禀报后,快步迎了出来。 “澄儿,我准备了早食,快进来。”他弯下腰,一把抱起令仪,在乖乖外孙白嫩嫩的脸颊上亲一口,眼中满是宠溺, “令仪,听说你很喜欢吃糕点,我让人去买了如意斋最好的糕点。” 令仪一听这话,眼睛立刻亮了起来,他可太喜欢了,沈绪风每天都给他带,他根本吃不腻。 就是小爹总不准他吃多,怕他坏牙齿。 令仪年纪虽小,心眼儿可不少,他自以为偷偷滴瞄向小爹,见小爹没有任何反对的神情,这才放心,是小外祖父给我吃的,小爹不会说他的吧! 他搂着小外祖父,甜甜道: “谢谢小外祖父,我可喜欢吃了。” 叶云来到正屋,没看到萧南凯,问道:“爹爹呢?” “他去上朝了,过会儿才回来,我们吃吧。” 桌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早食,丫鬟在一旁布菜,说道:“公子,这些都是主君一大早亲自做的。” 南宫望舒嘴角带笑道:“你小时候很喜欢我给你做菜,我就按照以前的给你做了,不知你现在还喜欢不。” 叶云鼻子不由自主地一酸,眼眶微微泛红,边吃边回道:“很喜欢。” “那多吃些。”南宫望舒温柔地看着自己长大成人的孩子,像小时候那样吃着他亲手做的饭食,感到从未有过的满足。 他做了很多次很多次梦,如今总算梦境照进现实了。 “令仪也喜欢小外祖父做的早食。”被小外祖父投喂的令仪,小嘴一张一合,奶声奶气地表示也喜欢。 “那令仪以后可要常常来小外祖父这里玩,小外祖父每天都给你做好吃的,怎么样?”南宫望舒闻言,笑容满面,他伸出手轻轻摸了摸令仪的头,慈爱地说道。 “嗯嗯。” 吃完后,叶云坚持要给南宫望舒切切脉才放心: “ 我看小爹你气促不均,面色透白,病势应已缠绵了许久,让我给你看看吧。” 亲生哥儿都开口了,南宫望舒只能乖乖躺在床上。 叶云将两根手指搭在小爹的手上,片刻之后,“小爹,以后莫要忧思过度,保持心情良好是治疗的关键。” 南宫望舒:“你都回来了,我没有要忧思的了,慢慢会好起来的,澄儿,你放心。” 叶云心中泛起酸楚,小爹都是因为长期挂念他,才缠绵病榻的。 “我带了银针过来,今天我给你行一次针,能帮你缓解一些不适。” 南宫望舒捏了捏手指,他虽然自小体弱,吃了不少药,但以前他的爹爹知道他怕痛,所以通常都尽量让大夫减少施针。 后来嫁给萧南凯,夫君也总是宠着他,他说不想针灸只想吃药,就整夜守着看药效发挥情况。 现在儿子说要给他行针。 他说:“好,我都听你的。” 小叶大夫从带来的药箱中,取出一扎银针,用酒焰消过毒,便开始凝神为南宫望舒行针。 这一套针法他从医书中看来的,跟袁大夫讨论后做过改进,可以疏通经络、调和阴阳、扶正祛邪,对身体康健大有裨益。 南宫望舒瞥见闪着银光的针,三寸那么长,咽了咽口水。 叶云注意到南宫望舒的紧张,问道:“你害怕针灸吗?” 南宫望舒趴在床上:“不怕。”没办法,在儿子面前,可不能怕这个。 一旁的令仪却很诚实:“小外祖父超厉害,令仪就很怕被针扎。” 有一次他好奇,伸手去够一根针,不小心扎到小手指头,哭了好久,留下了极大的阴影,以后都不敢再碰。 小叶大夫毕竟非常专业,一边扎针,一边跟南宫望舒说话分散他的注意力。 父子关系仿佛发生了微妙的颠倒,却拉近了两人间的距离。 这时,萧南凯从外面进来,看到南宫望舒乖乖趴着让扎针,眼中闪过惊讶,注意到行针的是自家亲哥儿,好吧,瞬间明了。 叶云见到萧南凯,叫道:“爹爹。”昨晚听到两个亲爹寻找他那么辛苦,他见到他们只觉亲近。 “嗯,澄儿。”萧南凯感到欣慰,儿子没有表现得疏离。 南宫望舒余光瞥向萧南凯,萧南凯救不了似的移开视线。 “外祖父,你回来啦。”令仪总是活跃气氛的存在。 萧南凯不忍再看,弯腰抱起令仪,将他扛到肩上: “乖乖小孙孙,外祖父带你去回廊上摘花。” 南宫望舒让人在庭院栽种了各种各类的花,现在十一月初,花期未尽。 “谢谢外祖父,令仪喜欢坐高高去摘花。”令仪开心极了,他来的时候就注意到,这里很多漂亮的花花。 萧南凯爽朗地笑了起来,他驮着令仪沿着红色的长廊,健步如飞地走着,从正屋走到前院,再从前院绕去后院,带着令仪将整个侯爷府都逛了一遍,心情是如此轻快与高兴。 令仪欢腾不已,摸一摸这树,摘一摘那花,爹爹都没将他扛过那么久呢。 容铮:崽崽,你忘记了那次重阳节爬山的事了吗?我将你扛了一公里多呢! 第109章 为算学修书 京师书院下学后,容铮低头收拾好东西,正要前往国子监。 “容铮!”门口传来温琰的喊声。 容铮抬头往门口看过去,见是有些日子没见的温琰,便走了出去。 “什么时候到京城的?” 温琰微笑道:“刚来没几天,我四叔将我安排到了京师书院。” 容铮点头,温琰四叔是礼部侍郎,凭这正四品的朝廷大员身份,安排亲侄子来京师书院不是难事。 “我知道你定然会在书院最好的课室,所以来瞧瞧,看能不能碰见你。” 温琰的四叔虽然能安排他进来书院,但却不能随意挑这里的教谕。 因为这里的一些教谕是曾在朝中当过官,山长就曾官拜学士,所以一个四品的官也只能将人送进来,至于安排在哪课室,依然需要经过入学考核来决定。 容铮也高兴在这里遇到熟悉的人,与温琰寒暄了一阵,但因为赶着去国子监,很快便告辞。 温琰本来想邀请容铮去喝酒,叙叙旧的,听闻他要去国子监,震惊过后,就是麻木。 “那下次休假日,我们再约。” “好。” 看着容铮远去的身影,温琰不禁感叹,他跟容铮的差距越来越远了,他通过四叔的关系才能进入京师书院,容铮是靠实力获得资格就读书院的。现在容铮又以举人的身份,已经能去国子监修书了。 这就是面对学霸的无力感吧,唯有正视差距,努力追赶了! 郭祭酒将容铮安排去了国子监的典籍厅,这部门是负责典籍的管理与维护。 因为圣上决心推行算学,招了不少进士来深入学习算学,力求为算经典籍做注解,以及进一步编纂通俗易懂的算学典籍。 然而,科举出身的进士,倒是擅长写诗做文章,但对算学了解不深,那些算经典籍语言表达晦涩,他们钻研得一个头两个大。 容铮刚来的时候,典籍厅的其他人知道这只是区区一个举人后,更不把他当回事了,不过也没为难容铮,只是将他当透明。 第85章 他们学起来都难,还指望一个举人能帮上什么忙呢? 不阻碍他们做事,就是最大的帮助了。 老实说,他们完全不明白为什么郭祭酒将他弄来典籍厅,钻研算经可不是件轻松的差事。 郭祭酒带容铮来的时候,只说让他参与算经书籍的注解与修书,也没明确说让谁带着容铮做事,所以容铮目前处于闲散人员状态。 容铮倒是觉得没什么,来到典籍厅便埋头看算经书籍,这里有很多珍藏的典籍,外面书肆没有得卖。 看了一段时间后,他将算学书籍的应用实例做了分类归纳,并结合现代的数学思维,将公式的概念引入到算学典籍的实例中,通过现代数学符号来表达关系与规律,重新编书。 去年他就想做这个事了,这里的算学全靠语言来描述演算过程,简单的问题还好,复杂的问题,人都要看疯掉。 他之前学习这里的算经也很头痛,毕竟为了让阅卷官看明白他的演算过程,必须用这里繁琐复杂的方法来答题。 现在有这个机会修书,他就试着去做些改变。 虽然容铮在现代并非专攻数学,但他所具备的现代数学知识,却让他在这个朝代的算学领域中占据了独特的优势。 他就像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能够以一种全新的视角去审视和理解这些古老的算学典籍。 这天,周大学士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了趟国子监的典籍厅,来看看他们编纂算经教材的进度。 他对去年国子监仓促推出的《算经通鉴》教材十分不满意。 在他看来,那本教材不过是将多部经典算经古籍实例进行了简单的拼凑与重组,换汤不换药,其表达依旧保持着古籍的拗口与晦涩,依然一如既往的难懂。 但当时没办法,乡试在即,若是当时还不能推出教材,那就没办法在乡试中添加明算科了,所以只能赶鸭子上架,辛苦那些生员多花时间学习了。 典籍厅的负责人项大人,拿着最新编纂的算学启蒙书籍恭敬地递给周大学士看。 周大学士端坐桌前,翻看时,直皱眉头,质问道:“又一年过去了,为何编纂的算经教材在表达上仍未见显著改进?” 他用手指着一处长长的表达,“这分明还是直接从《九章算经》等古籍中摘录而来,表达上没有多大的改变。我曾多次强调,要将这些复杂的思路转化为更加简洁明了的日常用语,让即便是识字不多的百姓也能轻松理解。” 他气得将手上的书直接拍到桌子上,典籍厅鸦雀无声。 郭祭酒站出来翻看了下,说:“大人,这些算学概念已经减少了很多文绉绉的表达,比之前的《算经通鉴》已经好理解很多了。你也知道编书讲究严谨性,若是太过追求简洁,岂不表达不到位,反而令人学起来疑惑?” “但这种书,你让普通老百姓怎么看?”周大学士怒气未消。 “大人,我们的计划不就是先让考科举的人先学会,然后再徐徐推广的呀。”郭祭酒无奈道, “这一上来,就要让普通老百姓也看懂算经书籍,这实在难为人,我学起来,都需要花不少时间。” 郭祭酒没有说错,这是客观情况,不是一时半会能改变的。 实际上,这受限于算学的发展程度,并非一两年就能有所突破的,它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问题的核心并不在于表述的冗长或艰涩,而在于解题思路本身就具有相当的复杂性,无论如何提炼,都难以大幅度简化。 哪怕朝廷鼓励百姓学习算学,但算学的发展依然离不开时间的推进,唯有量的积累方能促成质的飞跃。 周大学士也明白这个道理,正因为明白,他才觉得很无力。 最近圣上在问,算学推广进度,他都不知该怎么复命。 就目前这情况,将算学推广到全国的目标遥遥无期。 他站起来,脸色阴沉得很,正要离开时,注意到远处安静坐在那埋头苦写的容铮。 他脚步一转,走向容铮旁边。 容铮已经知道之前在山长“静安斋”的另外两位老者的身份了,他站了起来,拱手行礼: “见过周大学士。” “你这是做什么?” “晚生最近在此看了不少算学典籍,想着按照自己的思路试编算学教材。” “哦?”周大学士随手拿起桌上的书籍,浏览着,教材内容很少,目前只写了二十多页。 本来他不抱什么希望了,因为他以为容铮也参与了刚刚那几本教材编写,但翻看之后,震惊不已。 他因为有算学功底,哪怕里面有些符号看起来很陌生,但容铮都对符号做了解释,所以他细细看,还是能看懂个中玄机的。 “好,好,我们需要的正是引进新的思路来破题,才能扭转局面。” 他迫不及待地翻页,越看越满意,原本阴沉的脸逐渐挂上笑容,大赞道: “不愧是解元,你果然没让我失望。”他将书递给郭祭酒, “你们都看看,这种演算过程浅显易懂,举例贴近生活,颇为有趣。不仅对普及算经有很大作用,还能提起老百姓对算经的兴趣。” 其余人看周大学士眉开眼笑,顿觉疑惑,一个举人能写得出比他们还好的算经教材? 大家互相传阅看了起来,一炷香时间后,整个典籍厅的人看容铮的眼神都不对了。 这不得不服气,那些符号初看陌生,但都有注释,使得整个演算过程非常简洁,根本不是原来的复杂演算能比的。 周大学士问容铮,道:“你编完这个需要多少时间?下个月能完成吗?” 容铮瞪大眼睛,老实说,这编书是个大工程,为了使数学概念更易理解,他需要搜罗大量贴近生活的例子,从而进行撰写,就这二十多页,花了他不少时间。 所以他只好老实说了,道:“大人,时间仓促,下个月很难完成的,而且晚生早上需要到书院上课,备考会试。” 周大学士正想提“那你晚上挑灯做一下这事。”转念又觉得确实不妥,压榨得太厉害,把人弄没了,岂不是得不偿失。 这好不容易遇到一个算学天赋高的,可要珍惜着。 “这样,你觉得可以将你这些概念的思路教给其他人吗?我让郭祭酒为你调配人手,协助你加快编撰进度,如何?” 容铮思考了一会,答道:“可以,至于具体完成时间,晚生目前尚未能答复你,半个月后,我给你进度表可以吗?” “甚好,就这样吧。” 第110章 修书初有成效 一月份,容铮正在典籍厅为新编的算经教材做好最后的收尾工作。 这三个多月,自从接手主持修书工作后,他忙得不可开交,早上到书院上完课,下午就要来典籍厅给大家讲解数学公式抽象化概念,然后一群人再投入到编纂教材工作中去。 刚开始,郭祭酒给了容铮三个人,那三名官员十分不服,凭什么一个连官身都没有的人,却在他们面前指手画脚。 哪怕他编的二十多页有多好,也不至于好到能成为主持这项工作的人,多少比他资历高的人在这等着,怎么就轮到这毛头小子了? “哼,我们不配合他,看他能怎么着。”有人撇撇嘴,一脸不屑。 “没了我们,瞧他怎么交差。”另外一人也幸灾乐祸。 “就是,看他那勾人的小模样,你们说他会不会是周大学士的相好?”另外两人闻言,一致转头,震惊地看向第三人...... 第三人尴尬低头:糟糕,他们有发现我的断袖之癖吗?? 然而,渐渐地,他们发现容铮这人非常谦逊有礼,哪怕有周大学士给他撑腰,他从不趾高气扬。 他分配下来的任务,哪怕他们拖延与推诿,容铮也不告状,自己拿过来做了,在周大学士面前闭口不提他们不配合的事。 再者,随着容铮的讲解,他们发现他能将复杂的计算转换成简约的步骤,有时听他讲一个时辰,比自己钻研算经自学数日效果好多了。 有些年老的官员到时间了,也凑过来要听容铮讲解算学的新思路,心中不由感慨,果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高过一浪。 就这样,在强者面前,他们终于心悦诚服。 不得不相信,在天赋面前,有时候努力一文不值。 关键,天分比你高的人,还特么比你努力多了,若是继续自以为是地抗拒,不愿意承认别人比自己强,那真是愚蠢到无可救药了。 他们开始配合容铮的安排,各自领了任务,本分地去做,遇到问题,也慢慢放下面子跟容铮请教与探讨起来。 郭祭酒见容铮搞掂那群人了,锐利的目光中露出些许赞赏,大手一挥,又给容铮多拨了两个人。 参与的人多了,办事效率高了不少,三个月的时间终于完成初版的《日常算经启蒙》教材编纂工作。 第86章 容铮整理好教材后,正欲交给上司项大人时,抬眼便看见周大学士来了典籍厅。 周大学士见容铮要行礼,连忙摆手免去,笑容慈祥地道: “怎么样,听闻这两天就能完成了,我等不及就来看看。” “周大学士,幸不辱命,教材已编纂完成。。”容铮将书籍双手递了过去。 周大学士迫不及待地翻看起来,一炷香后,连连点头: “好,很好!就是要这样的效果。既严谨又简洁,同时还不失趣味性,定能激发老百姓对算学的兴趣。” “这都是集思广益的结果,若是我一个人,很难做到这个程度。”容铮谦虚道。 这倒是真的,每个人都有思维盲区,需要通过不断地与人讨论,交流想法,才能更加打开思路,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参与编纂这本书的官员听到容铮的话,对他再次刮目相看,不居功自傲,后生可畏呀。 其实周大学士对容铮刚开始不服众的事略有耳闻,但他并没多说,任由容铮自己解决。 真正的能人,既要有才学,也要有待人处事的能力。若是连这种情况都应对不了,以后怎么委以重任? 所以,就算容铮来找他告状,他也不会管的,幸好容铮也没让他失望。 现在看到容铮花了三个多月,做成了典籍厅那伙人一年都做不成的事,但态度一如往昔,不骄傲,周大学士对容铮再次赞赏不已。 周大学士和蔼地问道:“很好,你此番功不可没,想要何种赏赐?” “晚生想接下来告假,专心备考会试。” 周大学士这才注意到初初见面时形貌昳丽的解元眼底隐隐浮现出淡淡的乌青,哎呀,这好好的一朵花儿,竟然被自己摧残成这模样。 他心中第一次对容铮产生了愧疚感,劳动力压榨得实在太厉害。 “额,准了,小伙子,好好备考会试,我看好你!” “多谢周大学士。”容铮感激不尽,差点想给他跪下了。 这三个多月,哪怕身体健壮如他,也累成了一只狗。 典籍厅的官员听闻容铮这要离开了,可舍不得了,以后算学难题专研还能指望谁帮帮忙? 他们那股子依依不舍的劲儿,跟之前得知容铮要主持修书的时候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样子完全不同。 周大学士呢,可顾不上其他人的想法,他乐颠乐颠地拿着最新算经启蒙教材到皇帝那交差去了。 御书房内,一个身穿明黄龙袍的人坐在桌前,正是当朝的皇帝祁奕煊,他三十出头,长期身居高位,眉宇间不经意流露出上位者独有的威严,翻看着周大学士呈上来的最新算学教材,时而皱眉,时而舒展。 良久后,他合上书籍,嘴角上扬:“想不到算学题还能用如此简洁的符号来演算,既精妙又通俗易懂。” 他放下书籍,看向周大学士,欣慰道,“相比起去年出的《算经通鉴》,国子监的典籍厅长进了不少。” “圣上英明,这确实是典籍厅的人出的,但这次主持修书的却是一个举人。” “哦?”皇帝好奇,“怎么在国子监启用举人了?” “圣上,此人名唤容铮,乃是一名解元,最近在京师书院就读,老臣在他入学时发现他在算学上的天分,便让他到国子监辅助修书。” “容铮?”皇帝一时间想不起,片刻后,脑海中浮现出关于这个名字的模糊记忆, “可是那个来自兴庆府的贡生?现在应该是连中四元的解元了吧。” 朝廷派出去的监考人员都是需要将底下科举出色的学子名单呈递给皇帝过目的,尤其是特点的贡生,还有解元以上的。 所以,皇帝对这名字有印象,放在全国,小三元常见,但四元的却难得。 “正是此人......”周大学士便将容铮修书的事,挑重点跟皇帝汇报了一番。 “能得周大学士如此夸赞的,此人定然不差。”皇帝听后点头, “有才学,又有统筹能力,倒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朕期待在金銮殿上见到他。” 第111章 雪花纷扬 武安侯府内,吃完晚饭后,叶云准备离开。 南宫望舒嘱咐道: “可得仔细着,现在大雪,你别过来了,在家好好休息。” “嗯,会的。”叶云转向叶辰,“那你留在这里,我先回去了。” “好,哥哥。” 萧南凯从澄儿口中得知叶辰准备参加六月份朝廷举办的比武大会,便让护卫楚离跟他打了一场。 没想到小辰年纪轻轻,却身手奇诡,剑术凌厉,锋芒所指,他知道自己力气敌不过楚离,便借力打力,手法非常巧妙。 一旁观战的萧南凯都不禁赞了一声“聪明”! 但因为叶辰没有太多战斗经验,一刻钟后便明显落于下风。 楚离毕竟年长叶辰十多年,又是军人出身,历经战场洗礼,经验丰富,对上叶辰,还是游刃有余的。 虽然最后输了,但这场比武,叶辰也打得很畅快,这几个月,容大哥太忙,都没时间跟他过招,他只能天天上学读书。 武艺想要精进,就要不断战斗,通过实战发现自身的不足,反复调整,才能收获良多。 不过,他能感觉到楚离很厉害,但似乎比不上容大哥。也很难说,因为楚离对他,并未尽全力。 “你既然有心参加朝廷举行的比武大会,那就留在这里,我安排人跟你过招,你目前最缺少战斗的经验。”萧南凯看完这场比试后,对叶辰还是挺欣赏的。 起初他让澄儿带叶辰来侯府,是出于对叶辰父母的感激。 若是没有了叶辰的父母,他们真的一生都见不到澄儿,每次想到澄儿差点就死去,他和望舒都十分后怕。 叶辰的父母已经离世了,但这份恩情还是要报答的,当年他们对澄儿视如己出,那么现在他们作为澄儿的亲爹,也将对叶辰视如己出。 知道叶辰有练武的天分,他当然很乐意培养叶辰,便将叶辰留在了侯府。 倒是有一点出乎意料,没想到容铮竟然还文武双全。 能教出叶辰这武功底子,容铮应该也差不了多少。 一个乡野出来的人,能有这番造诣,确实难得。 他对容铮越来越满意,这哥婿比他想象中还要优秀得多,恩,很好! 同一时间,容铮走出国子监,只见鹅毛的雪花纷纷扬扬,阵阵冷意袭来。 他抬眸看了看,舒了一口气,拢紧衣服,冒着雪往家里赶。 三个多月的修书工作终于结束了,这期间他压力还挺大的。 周大学士盯进度盯得紧,一开始,那些人又不配合他的工作,导致他要做的事特别多,一边要完成教谕布置的作业,一边又要修书,他每晚都要挑灯在书房加班到深夜。 回到家中,一边脱下满是雪花的外衣,一边问道:“主君呢?” 初晴接过他的大衣,回道:“主君与少爷晌午便从侯爷府回来了,正在卧房午睡。” “嗯。” 容铮抬脚往卧房走去。 忙碌了几个月,期间基本只在晚饭的时候,陪一下家人,他深感抱歉。 房里静悄悄的,床帐放下了,看来两人还在睡? 他轻手轻脚地走近,正要撩起床榻的帘子。 床帘轻轻晃了晃,随后一个软乎乎的小脑袋便探了出来。 令仪小娃儿竖起食指,放在撅着的嘴边,轻轻虚了一声,用气音说道:“爹爹小声一点,小爹在休息。” 容铮将床帘掀开一些。 令仪连忙伸出小肉手拦着:“爹爹不要打搅小爹睡觉。” “那你是陪着小爹睡觉?” “嗯,小爹说想睡觉,所以让我也陪着。”令仪点头如蒜。 这两人自以为说得很小声,然而叶云已经被他们两吵醒了,他睁开惺忪的眼睛: “夫君,回来了啊。” 容铮注视着温软的夫郎,忍不住探过身去,低头亲了下夫郎的额头。 “羞羞!”令仪顽皮地喊道,他正用自己的小爪子捂住双眼,实则指缝间留出宽宽的缝隙,在那偷看着。 容铮轻笑,将令仪从被子里拔了出来,小家伙精神奕奕,估计醒了很久。 一边细心地替小家伙穿衣服,一边对夫郎道:“我带他出去,现在天气冷,你再睡会儿,晚饭的时候,我来叫你。” 叶云打着哈欠,回道:“嗯,好,替令仪穿暖和些,别着凉了。” “晓得。” 令仪由着爹爹给他穿衣服,让伸胳膊就伸,让抬腿就抬腿,一个指令一个动作,乖巧得很。 替小崽子整理好衣服后,容铮发现今天又是精致昂贵的新衣服。 令仪这些天,每天衣服都不重样。 叶云笑道,有小外祖父亲自给他做的,也有从铺子买的,衣服堆满两个大衣柜,他长大一些知道要好看,每天都让初晴给他穿不重样的。 第87章 南宫望舒遗憾错过了澄儿的成长,便将这份宠爱给了令仪。 “快睡吧,我来带令仪。”容铮将圆嘟嘟的令仪抱在怀里,伸手放下床帘子,走了出去。 令仪乖巧地窝在容铮怀里,刚刚从被窝里出来,抱在怀里像个小暖炉。 “爹爹,你近来忙着养家是不是很辛苦?”令仪小脸一本正经,仿佛也懂了大人的不易。 容铮有被暖到,笑道:“你小爹跟你说的?” 令仪点了点脑袋,道:“小爹说我以后要乖乖的,要做体谅爹爹的乖崽。” 容铮将小娃儿抱紧,与他对视着:“咱们家令仪是最乖的小朋友。” 令仪越长越像叶云了,除了一双眼睛长得像他,其余部分几乎都跟叶云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只是线条更柔和些,脸也更圆润些。 容铮看到小崽子就像看到叶云一样,心生欢喜。 “那爹爹今天下午有时间陪着令仪吗?”最近爹爹太忙了,吃完晚饭就要去书房,令仪想亲近爹爹,但小爹说爹爹要忙着读书和养家,他不能进去打扰爹爹做事。 令仪只能扒在书房门口,可怜兮兮地偷偷看几眼。 容铮心中一片柔软:“当然,今天下午,我教你读书认字。” “嗯嗯!”令仪开心地搂着容铮的脖子,依偎在他怀里,周围依旧寒冷,令仪却觉得此刻暖意融融。 叶云睡了一个时辰便醒了过来,他披上白色的狐皮大氅走出了卧房。 来到庭院,抬眸看去,便见书房中,容铮神情宠溺地抱着令仪,低头教他念书,令仪稚嫩的声音不时传出来。 雪花纷纷扬扬地飘落着,晶莹剔透,它们仿佛成为了夫君风采的点缀,令人沉醉其中,难以将视线从他身上抽离。 第112章 堆雪人 这些日子,叶云喜上眉梢,身心比之前更为舒畅。 ...... 叶云将头埋在容铮的脖子处,低不可闻地“嗯”了一声,每次躺在容铮的怀里,听着夫君温柔的话语,幸福的感觉就会卷袭而来,让他的心头开出一大朵一大朵欢喜的花来。 第二天醒来时,眼睛尚未睁开,就下意识往身侧一摸,没摸到自家夫君,反而摸到了令仪。 最近他总是贪睡,容铮要去书院,所以很早就走了。 令仪穿着柔软顺滑的中衣躺在他旁边,打着轻酣,睡得正香。 叶云摸了下小崽子白嫩的脸颊,低头亲了一口,轻手轻脚地起来,穿衣走出了房门。 初晴走了过来,问道:“主君,早食在温着,现在端上来吗?” “好。”叶云想到令仪,继续说,“小少爷吃了吗?” “吃过了,今天小少爷醒得早,想去找你,老爷便将他抱去房里了,还叮嘱小少爷乖乖地陪你睡觉。” 叶云洗漱完,初晴也将早食端了上来。 “主君,老爷离开的时候让我告知你,下午他请温公子来吃饭。” “嗯,知道了,他昨晚也说过。” “那菜肴准备丰盛些,温公子是贵客。” “我晓得的,已经让厨房开始准备。” 下午的时候,容铮邀请温琰到家里做客,在这京城,温琰算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 令仪看到好几个月不见的温叔叔,突突地跑出来喊道:“温叔叔好。” 温琰俯下身,摸了令仪的头,这孩子越长越讨喜,看着十分乖巧。 “令仪,叔叔给你带来了一个小玩意。”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孔明锁,那是一种智力玩具,六根木头打磨得很光滑。 令仪礼貌道谢后,见爹爹点头,才接了过来,好奇地摆弄起来,可是不得其法。 温琰便坐下来,一步步地教他拼了起来。 这时,门外传来沈绪风的声音:“令仪,我们出去一起堆雪人吧,我让我爹爹帮咱们一起堆。” 沈允良今天在家休息,听夏晓洛说儿子总往隔壁院子跑,想想有段日子没见着容铮,便跟儿子一起过来。 “绪风哥哥,你快来看看,这个孔明锁很好玩。” 沈绪风礼貌跟长辈行礼后,来到桌前,看着这玩意新奇,也凑过来试了试,第一次没拼上,他就较上劲儿,拼得愈发专注,连原本打算堆雪人的念头都抛诸脑后了。 开什么玩笑,在令仪面前,可不能丢脸!!! 大人由着小孩儿自个玩耍,他们则互相介绍认识。 沈允良与温琰对彼此印象都不错,再加上有容铮这层关系,二人交谈起来,倒也不拘谨。 晚饭前,沈绪风凭着自己的智商,可把孔明锁拼出来了。 他小脸骄傲,做起了小老师,手把手教着令仪拼,感受到令仪崇拜的目光,年纪小小的他心中激动,但表面依然一副淡定的模样。 夏晓洛和沈允良最懂儿子,忍不住想笑。 晚饭时,菜肴丰富,热气腾腾。 众人围坐一桌,笑语盈盈,气氛融洽而热烈,宾主尽欢。 饭后,温琰住在他四叔家,离这里有些距离,就告辞离开了。 沈绪风惦记起要堆雪人,牵着令仪到了庭院。 怕两小孩受冻,叶云让下人拿了两件披风,细心地给他们系好。 沈允良平时忙着管理店铺的事,在家的时间少,儿子都开口了,他当然会陪着他玩一会。 夏晓洛在一旁指导着,做事儿的基本是沈允良。 沈允良先滚完一个大雪球放在了青石小路旁边,然后带着两个小孩儿一起滚了第二个小雪球。 沈绪风将小雪球放到了大雪球上,自己去找了树枝,分别插在雪人的两侧,作为手臂。 夏晓洛则利用树叶,为雪人点缀上了眼睛与嘴巴,最后手把手教令仪给雪人插上胡萝卜做红彤彤的鼻子。 两小孩看到完成的雪人都笑得高兴。 “一个雪人会不会太孤单?”令仪侧头问道。 “那我们再堆多一个好了。”沈绪风立即建议,让爹爹再堆一个。 沈允良:敢情你这小子使唤我上瘾了? 最后,庭院里,堆了两个手牵手的大小雪人。 雪人都戴上了围脖和帽子,看着俏皮可爱。 一个是微小版的沈绪风,另一个则是微小版的容令仪——这是沈绪风执意坚持命名的! 很快就过完年了,春闱临近。 黄毅、陈语杰、冯轩文都给容铮来信了,问候一番,都祝他春闱顺利。 尤其是黄毅这货,足足写了三页纸,其中两大页写了他成亲后的生活,表面抱怨被夫郎管束着失去自由,实则变相秀恩爱。 容铮看得好笑,这人哪怕写信依然保持着叽叽喳喳的风格。 第113章 春闱 过完年后,很快就迎来会试,因在春季由礼部主持,亦称“春闱”、“礼闱”。 会试主考官四人,一人称总裁,其余三人是副总裁,由礼部提名,皇帝钦命特派。另有同考官八人,多由翰林充当。 所谓“进京赶考”,考的就是在京城举行的会试。 如果考生没有足够的银两进京考试,官府会给其提供盘缠,并且用公家的马车接送进京,马车上还会插着“奉旨会试”的旗帜,沿途人马都需要回避让路。 容铮因为要把一大家子都带到京城,所以就自行上京,坐公家的马车虽然拉风,但未必能让人坐得舒适。 会试在二月初九举行,叶云已经仔细打探过,可以带哪些吃食进去,昨晚就给容铮准备齐全。 主要是干片点心、烤干的馒头片等,因为要在号舍待三天,这里又没有冰箱,干粮耐放,不容易馊掉。 二月中旬天气寒冷,这次京城的贡院会给每个考生一盆炭火和一盏蜡烛台。 考生甚至可以带肉食蔬菜进去,用提供的炭火盆来进行烹煮。 容铮觉得在号舍里面烹煮十分不便,还耽误时间,所以选择带足够的干粮进去,三天后回家再吃好些。 这次会试依然是考三场,每场三天,分别是二月九日、十二日、十五日,考完一场,可以回去休整一晚。 初九当天,容铮寅时就起来,即凌晨三点,因为卯时,也就是凌晨五点,会开始点名进场。 叶云认真地替容铮收拾书篮,放好简单的干粮,一遍遍清点,确认无误。 本次参加会试的人有四千名左右,包括去年的新科举人和以往落榜的举人,录取率约8%! 全国各省精英汇集,竞争这三百多名额,激烈程度可想而知。 叶辰已从侯爷府归来,转述了萧南凯让带给容铮的话,简单三个字“好好考!” 叶云自然而然地给容铮系上腰带,又替他整理好衣裳,踮起脚亲了一口容铮的侧脸。 “等会早点去睡回笼觉吧!” 本来不想叶云这么早起的,但夫郎坚持要送他出门。 令仪昨晚也说要送,叮嘱小爹和爹爹一定要叫醒他,但两个亲爹去到令仪房里时,小家伙睡得正香,都不舍得唤醒他,再说现在天气太冷,所以还是让他睡到天亮。 第88章 叶云将容铮送到了门口,叶辰已经打着灯笼等在这了,他会送容铮到贡院门口。 “我走了,快进去吧。” 随后,容铮跟叶辰一起上了马车。 “最近练武可有觉得辛苦?侯爷府的人都是上过战场的,比武起来吃力吗?”容铮问道,这次见到叶辰,发现他脸上有轻微的淤青,估计是比试的时候被伤着了。 叶辰摇摇头: “容大哥,我喜欢这样的比试,与不同的人较量,我看到了自己身上的许多不足之处。” 他这次去到侯爷府,萧南凯安排了不少人跟叶辰轮流对打,有些人控制不好,就会伤到人。 但他觉得这样很好,进步很快。 “能看到不足,就已经是一种进步,切记莫要操之过急。”容铮欣慰地笑道。 “容大哥放心,我会的。” 很快,马车来到了贡院附近,已经有很多考生等在门口,容铮下了马车,说:“回去吧。” “容大哥,希望你万事顺遂。” 容铮轻轻点头,大步往贡院走去。 一番严苛的脱衣搜身检查后,容铮领到了一盆炭火、一盏蜡烛台、三根蜡烛。 其实,到了会试这一级别,作弊行为已极为罕见。 能走到这一步的考生,都是举人了,是有资格做官的。 若是一旦被发现作弊,立即就会被收回功名,谁都不会傻到冒着“失去举人功名”的风险来耍手段作弊。 毕竟即便没有通过会试,做一辈子举人,普通人能衣食无忧,过得十分体面;至于世家子弟,有着举人身份,运作一番,那都是能当个不错的小官。 容铮按照指示,通过廊道,去寻自己的号舍,很快就找到了。 这个号舍跟乡试的时候差不多,是一个小单间,但稍微宽敞一点,里面上下交错搁放两块一寸八分厚的号板,高的那块是桌子,矮的那块则是当椅子用。 到了晚上,将上面的号板取下,与下面的号板一起搁在下层砖托上,就组成了一张床板,晚上就睡在上面。 里面提供有薄薄的棉被,以前是允许考生自带棉被进去的,但后来为了防止作弊,也让考生方便点,就专门提供棉被。 会试与乡试的内容基本一致,它是以“四书”、“五经”为基本内容的标准化考试。 第一场,试四书义三道,照旧是巡考人员举题牌巡游,考生把题先行抄在素纸上。 容铮对此流程早已驾轻就熟,他迅速抄完三道题目后,先大致浏览了一遍,有个初步印象。 然后就锁定在第一道大题,埋头认真审题,经过一番深思熟虑,脑海中逐渐形成了清晰的答题思路,他迅速梳理出关键点,提笔在素纸上书写起来。 第一天只能完成第一题,因为他大部分时间都在构思,素纸上已经密密麻麻地列着其余两题的要点和思路。 黑夜降临了,容铮点了一根蜡烛,就着微弱的烛光继续书写答卷。 眼见夜深了,他眼睛实在太酸涩,闭上眼睛,抬手捏了捏鼻梁,觉得太累,就吹灭了蜡烛,弄熄炭火。 晚上生火睡觉不安全,号舍小,一个翻身,被子容易掉到炭盆里,这一旦着火就事大发了。 以前也出过贡院考试期间起火的事,当时烧死了不少考生。 巡考人员虽然会日夜交班巡查,但为了安全着想,冷就冷些吧,熬一熬就过。 他抖开被子,躺了下来,脑子还在运转,整理着答题思路,看看有没有漏掉的点,想着想着就睡过去了。 这晚容铮睡得极不安稳,号舍漏风,迷迷糊糊中冻醒了好几遍。 而且做了乱七八糟的梦,梦到自己回到家里,二崽子突然出生,又梦到令仪竟然要嫁给沈绪风,甚至还梦到自己落榜,孤零零地站在人头攒动的红榜之下,有些凄凉无比。 反正一整晚都没睡好,早上被响亮的铜锣声吵醒,容铮甩甩头,打起精神,继续答题。 第一场考试迎来结束,容铮从贡院出来后,走了一段路,便见到叶辰与初墨。 叶辰关切地问道:“容大哥还好吗?” 容铮点点头,低声回了一句,便上了马车,很快回到家里。 他洗完澡后,吃完一顿,抱了抱令仪,就赶紧躺下休息,这次单独睡一间房。 叶云怕影响到他,很早就让人整理出一间舒适的房子,铺上厚被,让他考完回来睡得暖和安静些。 晚上,叶云让下人都早点歇息,不要弄出大的声响,打扰到容铮睡觉。 第二场试论一道,判语五条,诏、诰、章、表内选答一道。 容铮答题还算顺畅,睡觉还是会觉得冷,但身心过于疲劳,睡得很沉。 第三场试经、史、策一道,算学四道。 容铮扫了一遍所有题目,相比起乡试时的算学题,这次的难度级别提升了不止一个层次。 之前推测对了,圣上在不断加码算学在科举考试中的比重。 算学是容铮的优势,容铮写得飞快,提前一天就完成了。 答完题目一身轻松,他拿起干粮,一边咀嚼着,一边慢慢检查试卷。 结束考试后,容铮才到家门口,令仪已经冲了出来,抱着容铮的大腿,喊着“爹爹”。 容铮将书篮递给初墨,俯身抱起小崽子。 三天没洗澡,身上有味道,但自家崽子也不嫌弃,小脑瓜子蹭着容铮的肩膀,小手搂着脖子不放。 乖崽暖身又暖心,容铮抱着走进了屋里。 考试期间,容铮回来家里两次,但只跟令仪待了一会儿后,就睡觉去了,他要争分夺秒地养精蓄锐。 令仪很想爹爹,每天在家盼着爹爹回来,沈绪风过来找他玩,他也不去。 眼见爹爹进房休息,他轻手轻脚地站在房门口,看了很久,小小的身影显得格外乖巧。 因为小爹叮嘱过,不能打扰爹爹休息,最后,叶云过来牵着他才肯离开。 这会终于能缠着爹爹了,小崽子不舍得下来。 容铮无奈又宠溺地笑了笑,就着叶云的手喝完了热汤。 “已经备好热水,你坐一下,便去洗洗。” “嗯,辛苦你了。” 容铮洗完澡后,舒舒服服地睡了一大觉,第二天中午才醒,实在太累!!! 第114章 花朝节踏青 二月中下旬是花朝节前后,春意盎然,百花竞开,美不胜收,京城的人喜欢到郊外踏青赏花。 南宫望舒在庭院里种植的花也开得姹紫嫣红,他吩咐下人采集百花,和米一起捣碎,蒸制成精致小巧的花糕。 他让叶云带了三大盒回来,说让令仪吃个够。 自从澄儿找回来后,他心情每天都很好,加上有叶云每半个月给他行针,按时吃药,身体逐渐康健,面色甚至有点红润。 保持愉悦的情绪确实是治疗百病的良药。 萧南凯欣慰无比,一个激动,每天又给叶辰多安排了三个人练手。 叶辰:我真是谢谢你哦! 叶云回家时,打开盒子,只见里面装着一排排晶莹剔透的糕点,飘出淡淡的清香,十分诱人。 容铮吃了几个,软糯可口,甜而不腻,香而不妖,小岳父这糕点做得不错。 令仪是个会分享的小朋友,他将糕点每样挑选出三个,在初晴的陪同下送给了沈绪风。 “这个糕点很好吃。”沈绪风咬了一口,赞道,“令仪,我们一起栽种桃树吧,这样等桃树长大就有桃子吃了。” 于是,夏晓洛找人拿来铲子、水桶等工具,三人合力在庭院里种了一棵小桃树。 容铮见自家哥儿去隔壁送糕点良久未归,哎,看来需要稳固老父亲在令仪心中的地位。 他坐在桌前,挑选出几根粗细均匀的竹篾,手持小刀,在竹篾上雕刻、削切,这是在做风筝的骨架。 做好骨架后,他小心翼翼地将彩纸覆盖在上面,仔细粘合各处,确保严丝合缝。 在院子里散完步的叶云步入房里,看到慈父心怀的容铮还在埋头捣腾,笑道:“还没有做好?” 容铮没有抬头,手上动作不停,答道:“快好了,明天就可以到城郊去放风筝。” 明天,准备带着令仪和夫郎到郊外踏青赏花,小崽子正好能放风筝撒欢儿。 叶云俯身看了下,风筝做得不大,是一只五彩鸟,颜色非常鲜艳,容铮在上面还写上了“令仪”两个字。 “这是咱们崽儿的专属风筝。”容铮终于粘好了,他用细线仔细缠绕固定,差不多完成了,看着自己的手工作品非常满意。 他缓缓抬头,对上叶云的目光,桃花眼轻弯,仿佛能瞬间捕获人心,让人不由自主地沉醉其中。 叶云不得不承认,他家夫君是长得真好,少年感十足,像十八九岁的人,眼睛笑的时候尤其惑人。 容铮快速亲了一口夫郎的嘴角,然后笑着将他拉到腿上坐着。 第89章 “令仪等会就回来了。”叶云轻微挣扎着要起来。 “估计被留在那边吃饭了。”容铮将风筝举起来,展示着这一下午的成果,“瞧瞧,五彩鸟好看吧。” 叶云拿过来仔细端详,小风筝牢固又美观,色彩搭配和谐而鲜明:“好看,你怎么也会做风筝?” “在街上无意中看到的,就想着回来给令仪也做一个,踏青的时候正好用得上。” 容铮边说边将叶云转了过来,二人对视着,暧昧的气息在彼此间流转,容铮眉梢动了动,将唇凑过去,缠绵的吻便开始了。 起初温柔缱绻,渐渐地,变成铺天盖地的灼热,难舍难分。 容铮正要加深这个吻,外面突然传来令仪的声音:“爹爹,小爹,我回来了,今天我在绪风哥哥的院子里种了一棵桃树。” 叶云立刻从意乱情迷中清醒过来,推拒着,急忙就要站起来,容铮赶紧扶着他的腰肢,等他站稳。 两人稍微整理好皱了的衣服,便见令仪哒哒哒地跑来了主卧,一眼就看到桌上做好的风筝,立刻被吸引住,拿着稀罕了好一阵,完全没注意到一旁的小爹,脸色潮红,眼含春水。 翌日清晨,叶云给令仪挑选了一件清新脱俗的湖绿色小夹袄,又替他披上一袭浅蓝色的披风,那披风边缘巧妙地镶嵌着柔软的白毛,颇为雅致。 穿好衣服后,替小崽扎了两个小揪揪,绑上垂挂着晶莹珠子的红色发带,发带随着走动间轻轻摇曳,映衬得令仪活泼俏皮,宛如春日里绽放的小花。 容铮蹲下身看着身前漂亮的小朋友,在阳光下小脸颊白得像是能发光,眼睛里笑意盈盈,眉心朱砂痣红艳,像个小福娃。 他伸手捏了捏小朋友软乎乎的手掌:“今天咱们家令仪比昨天更漂亮,走,爹爹抱你去坐马车。” 说完抱着宝贝儿,穿过垂花门,走向门外。 三人坐着马车出了城门,往郊外去。 到了目的地后,周围很多人已经各自找了空地,坐在铺好的布上,说说笑笑。 容铮找了个少人的地方,安置好叶云后,就带着令仪放起了风筝。 他手把手教着令仪,两人好一阵才把风筝放上了天。 春风吹来,带来了花儿馥郁的香气,风筝摇摇晃晃,容铮收线松线,折腾了好一会儿后才让它平稳上升。 “爹爹,看,风筝在飞着。”令仪抬头看天,脸蛋跑得红扑扑的,声音清脆。 两父子颜值太高,远些的人瞧见,看到那男人耐心十足地带着那小哥儿放风筝,忍不住夸道: “这少年郎瞧着如此年轻,没想到孩子都三四岁大了。” “倒是少见,男子能那么耐心陪孩子。” “这小哥儿长得粉雕玉琢,可爱极了。” “坐着的是他夫郎吧,看着跟那小哥儿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 ...... 容铮没听清周围的夸赞声,他正要带着令仪回到夫郎身边,就见一个四五岁的壮实小胖子,追着一个小蹴鞠突突地跑了过来。 蹴鞠滚到了令仪脚边,小胖子捡了起来,一手抱着圆滚滚的小蹴鞠,一手摸了一把额头的汗,抬眼就看到面前小仙童似的令仪。 小孩子可能还不能明白具体什么是好看,什么是不好看,只是下意识想靠近美好的人与物。 “你要跟我们一起玩蹴鞠吗?”小胖子开口邀请道。 令仪抿了下嘴巴,没有应话,爹爹说不能跟陌生人说话。 容铮见状,走了过来,见那小孩敦实得很,衣着非常贵气,正欲开口,又听到一个小厮装扮的人小跑过来。 “小世子,捡了球,我们就回去吧。” 那小胖子不愿走,又问了一遍。 令仪不知道怎么回答,抬头看向容铮。 容铮从小崽子眼眸中看到“想玩”的意思,反正孩子还小,不该太拘着,就带着他过去,跟那群小孩子一起蹴鞠。 因为令仪的加入,其他小孩都好奇地看着,但小胖子看起来像是他们的老大,一声“开始”便踢了起来。 令仪是不会玩的,只能东边跑跑,西边也跑跑,一次都没踢中。 但因为第一次玩,感觉很新鲜,再加上都是一群年龄差不多的小孩儿,所以令仪也跑得很快乐。 叶云慢慢走了过来,与容铮并肩而立,目光温柔地望向撒欢儿的小崽子。 分别时,小肥墩将一个精巧的小彩鞠送给了令仪,一步三回头地跟着大人离开了。 第115章 杏榜 三月初,会试的答卷基本评阅结束了,他跟乡试的评卷流程是一样的。 一批考官弥封编号,做好誊录与校对,再由另一批考官进行阅卷,以确保公平。 阅卷的考官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文采、思想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判,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这次会试的总裁,即主考官端坐桌前,目光如炬地审视着呈递上来的录取卷子。 他随意抽取了十来份,逐一浏览,最后就重点看会元的答卷。 他看的是“墨卷”,也就是考生的原卷,一会儿后,他轻轻点了下头,字体遒劲有力,颇具大家风范,文章更是出色,言之凿凿,论述层层深入,逻辑严密,高屋建瓴,十分大气。 他又翻开了后面几道算术题的情况,不禁露出惊讶之色:“相比起其他考生冗长的解答,这人竟然能写得如此简洁。” 看完后,他忍不住拍手称好,就连录取的那些考生答卷,大多只能做对两道算学题,最后一道基本都是错的。 在他看来,去年圣上毅然决定添加明算考核,对于当年参加乡试的举人而言挑战超大,一来时间上准备仓促,二来算学教育体系不够完善。 就连国子监都在摸着石头过河,更何况那些生员和举人呢。 这次会试,圣上还要继续加码算学在会试中的比重,出的题非常难。 从去年乡试的阅卷反馈来看,能够平均答对两题已属不易。 想不到这个考生能全部答对,而且解题思路非常简洁,倒是出人意料。 一旁的副总裁见总裁大人对本次会元没有异议,附和道: “此人确实厉害,文章与算学都特别出众,据说阅卷结束后,考官都互相传看了这考生的试卷,都很看好他。” “嗯,嗯,会元实至名归。”总裁大人放下了他的卷子,对副考官吩咐道,“就这样吧,他就是会元了,让人填榜吧。” “是,大人。”副考官恭敬地应道,然后退了下去。 所谓“填榜”,就是在录取名单确定后,让专门的官员将录取者的姓名书写在榜文上,榜文书写完成后,会择日进行公布。 总裁大人处理完会试的工作事宜后,便进宫面圣,汇报会试的情况。 正巧碰见从御书房出来的周大学士。 “向大人,可是会试评卷结束了?” “正是,我这正要禀报给圣上呢。” “请!” 周大学士抬脚就要离开,想起容铮也参加了会试,那小子不知有没有拿下会元,这次听说算学题比重不少,他应该优势明显。 “向大人且慢,请问,本次会元的姓名,不知大人可否透露一二?” 反正榜单都写好了,告知周大学士也无妨,于是,向大人笑道:“本次会元名唤‘容铮’。” 周大学士闻言,面上没有多大惊讶,心中暗道:果然呀,那小子这是连中五元的节奏了,真真没看错眼。 向大人见周大学士对这个名字似乎熟悉,好奇问道:“你认识此人?” “自然,圣上应该对他的名字也不陌生吧。”周大学士话语有几分深意,但没有多谈的意思,说完便告辞而去。 向大人懒得纠结,现下要赶紧汇报会试进展。 御书房内,一身明黄的皇帝祁奕煊翻看着呈递上来的会试录取名单,目光在第一名上面停留了片刻。 “容铮,又是他。”祁奕煊低声念道,语气中既有赞赏也有期待。 向大人恭敬问道:“圣上对这‘容铮’也熟悉?”心中疑惑,周大学士对此人的名字也熟悉,圣上也是。 他知道这人是连中四元的解元,但解元说白了还是举人,没有官身的举人,不至于被圣上记得那么清楚。 祁奕煊笑道:“别看他只是举人,他前阵子在国子监主持编纂了新的算经启蒙教材呢,奇思妙想,是个有才的人。” 向大人心中震惊,区区一个举人,已经能让圣上印象深刻,还得到如此夸赞。 祁奕煊看了一会后,便说道:“爱卿办事,朕向来放心。此次会试,你与诸位考官辛苦了,名单就此确定吧。” “职责所在,老臣告退。”向大人行礼退下。 三月初八,春风和煦,会试榜单发布,又因正值杏花开放,俗称“杏榜”。 这次榜单会张贴在京城贡院门口,放榜时间在辰时,但很多人早已连夜蹲守。 第90章 会试非常受人瞩目,被录取的人会拥有“贡士”功名,这意味着取得参加殿试的资格,殿试的淘汰率是极低的,有时甚至不淘汰。 所以若是通过了会试后,那极大可能会成为进士,进士出身,至少可以做七品的官,类似现代的县长,造化好的话,能混个副市长也不一定,这真是够气派的了。 武安侯府内,大家也很紧张,毕竟是自家哥儿的夫君,当然是盼着容铮能高中的。 萧南凯一早就派人去贡院内查看,让他尽早将消息带回来。 他这显赫的身份,贡院内的人都得给面子,于是尚未放榜,带消息的人就回来禀报了。 “侯爷,容铮是会元。” 萧南凯神情激动地与南宫望舒对视,叶辰也在一旁,眼眸满是喜意。 “义父、小义父,我马上去告知容大哥。” 萧南凯有意收叶辰为义子,只是尚未公开。 “快去吧,莫让他们等急了。” 容铮与叶云都没有去看榜,因为侯爷一早带话,说会提前给他看,只让他们在家等候。 令仪已经两岁八个月,在叶云多次解释下,能稍稍明白这个榜单是什么情况了。 等待间,外面传来喊声,“容大哥,你中了会元!” 叶辰飞快地跑了进来,再次重复报喜。 叶云眼眸发亮,紧紧地握着容铮的手道:“夫君,你是会元,你是会元!” 一旁的令仪更是欢呼雀跃,永远不甘落后,用他那稚嫩的声音一遍遍重复着:“爹爹,得了第一名!” 容铮纵然这次有把握,但看着家人们眉开眼笑的神色,无边的惊喜在心底蔓延开来。 第116章 除却巫山不是云 本次会试一共录取了三百二十五人,他们将会在接下来的殿试中,进行最激烈的终极较量。 殿试会重新对本次录取的贡士分定出等第名次,它通常是不会再淘汰人了,除非贡士犯下极大的错误,比如冒名顶替、杀人放火等等,否则都将获得圣上赐予的进士称号。 所以,通过了会试,只要你参加殿试,那么成为进士基本是十拿九稳的事儿。 但这不意味着可以松懈,因为殿试的名次对考生将来入仕和升迁具有重要的影响。 进士分为三甲,一甲三人,赐进士及第,也就是众所周知的状元、榜眼、探花; 二甲三十到四十人左右,赐进士出身,第一名称传胪,也就是殿试的第四名; 其余全是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若是进入一甲,那真是不要太风光,殿试之后会被立即授职,状元授“翰林院修撰”,那可是从六品官职,而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正七品官职。 其他进士,按殿试、朝考名次,分别授以庶吉士、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推官、知州、知县等官职。 也就是说,名次若是太靠后,可能要被派到地方担任官职,相比起会试落选的人,其实也不错,只是到了地方任职就意味着远离权力的中心。 毕竟不在朝廷嘛,政绩不容易被看到,升官都要慢慢熬好几年,甚至数十年。 因此,新晋的贡士务必要为殿试好好准备,尤其是会试中略有失手导致排名不甚理想的贡士,殿试将会成为他们最后的翻身机会。 成为贡士,就有资格进入京师书院就读了,于是,近来京师书院新增加了不少学子。 容铮和温琰这些天也去京师书院上课,温琰也通过了会试,只是排在一百名开外,无论如何,能中了就很好。 要知道有大量的举人考得身心俱疲,依然一辈子都考不上贡士,所以能考上,就已经是万幸中的万幸。 殿试定在四月初,大家还能继续学习一个月。 别少看这一个月,京师书院的教谕一部分曾在朝廷当过官,听他们一节课,对殿试的帮助极大。 殿试只考时务策一道,题目好几百字,所询一二事,内容涉及国家大事、民生疾苦、治国方略等多个方面。 这道题可能是皇帝亲拟,也可能是大臣拟撰后由皇帝选定。 但无论这道题出自谁手,主题和内容都将会反映皇帝对治国理政的看法和要求。 因此,要想在殿试中脱颖而出,揣测圣意就超级重要了 而想要揣摩皇帝的心思,那就得了解他,然而那些考生大部分连皇帝面都没见过,是圆是扁,都不知道,依据什么去揣测呢? 于是,他们只能通过其他人,尤其是那些已经在朝廷做过官的人。 这些人在朝廷官场历练已久,个个都是揣摩圣意的高手。 而京师书院就有这样的人,所以别小瞧这一个月的时间,听教谕们一席话,可能胜读十年书。 容铮因为连中五元,在京城风头正盛。 公布杏榜当天,沈允良收到消息,在家中设宴,好好给容铮庆祝了一番。 左邻右舍都知道隔壁沈家私宅,住了一个会元。 大家纷纷拿上贺礼上门拜访道贺,顺便攀攀关系。 有些人竟然暗示明示,要将自家的姑娘或哥儿、甚至将亲戚家的,送给容铮做妾。 容铮没有收贵重的贺礼,对于要给他送人的,也都斩钉截铁地拒绝。 叶云看着那些拼命想给容铮纳妾的人,表面看似波澜不惊,内里实则气炸了。 府城那会也很多人来要给容铮说亲纳妾的,如今来了京城也是,他真的烦透他们了。 然而,没办法,他必须保持冷静与克制,若是他当场爆发,那就要被扣上“善妒”的恶名。 晚上主卧里,叶云躺在床上不想搭理容铮,他也知道不是容铮的错,但还是生气,因为最近身体不适,他的情绪起伏比往常大。 他想努力控制情绪,可眼泪似乎有意识,非要掉下来。 容铮发现时,简直吓一跳,连忙将他抱在怀里,低声哄着。 这一哄,夫郎的眼泪掉得更凶了。 容铮替他擦掉眼泪,神情认真地与他对视,说道:“阿云,正如我在府城那会承诺的,以后都将只有你一个夫郎的。” “别难过了。”他放下手帕,语气柔和,小心地将叶云安置到床上,替夫郎盖上被子,自己脱了外衣,躺在夫郎身侧。 想到什么,笑道:“再说,阿云,岳父可是威震八面的大将军,我若是敢纳妾,岂不被一顿好打。” “爹爹不会乱打人。”叶云想到萧南凯虽然面容严肃,但对他却很亲切,说话也十分温和。 容铮轻笑,伸手搭在叶云身上,侧过身,凑到了叶云的耳边,声音低沉又缱绻,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你就是我的巫山彩云,我心悦你,便一生都不会负你!” 闻言,叶云身子微微颤了颤,心底荡开层层涟漪,他簌然睁开眼,只见容铮倾身,在他额头上落下一吻。 “睡吧,宝贝儿。” 叶云听着容铮平稳的呼吸声,心中久久难以平息,他悄悄靠近了些,挨着容铮的肩膀睡了过去。 窗外,晚风轻拂,带着夜的凉意和一抹细腻入微的柔情。 月光如细纱般轻轻洒落,悄无声息地为他们的宁静和幸福加冕上一层梦幻的光辉。 第117章 殿试 转眼就到了四月初八,殿试就在今天。 寅时,容铮起床洗漱收拾。 叶云帮他整理好衣襟,与令仪将容铮送到了门口。 令仪变聪明了,上次会试时,两个亲爹没有叫醒他,他昨夜直接跑过去要睡在他们中间。 容铮见小崽子送他的决心那么大,只好醒来时,也将小崽子叫醒。 令仪亲了一口爹爹侧脸,乖巧说道:“大家都说我像个小福娃,爹爹今天要跟我一样拥有满满的好福气。” 容铮忍俊不禁,这句肯定是叶云教的! 他眼眸带笑:“小福娃,我走了。” 三百多名贡士穿着正式,打扮得鲜亮体面,仪表堂堂地在皇宫门口集合。 今天,绝对是人生的高光时刻,无论有钱没钱,都必须置办光鲜亮丽的行头,昂首挺胸地走入皇宫。 卯时,晨曦初破,礼部官员带领贡士们,穿过皇宫的大门,走过长廊,通过宽阔的广场,缓缓往保和殿前去。 沿途,带刀侍卫分立两侧,如松柏般挺立,目光锐利,威严肃穆。 一些贡士初次来皇宫,忍不住左右观望,虽然心知这行为有点像乡巴佬进城,多少有失仪容,但很可能一辈子就这一次能来皇宫了,哪管什么面子不面子呢。 不好好瞧瞧,以后怎么出去吹牛笔? 一行人来到了保和殿前,礼部的官员声音庄重地逐一宣读考生的姓名,考生依次出列,按照指示进入保和殿。 保和殿内,金碧辉煌,气势恢宏。 等到全部都进入殿内后,众人恭敬地跪下行礼。 内侍官手持圣旨,庄重地开始宣读着皇帝的旨意。 第91章 随后,贡士们按照既定的位置依次坐到大殿两侧。 容铮抬头,环顾了一圈,没有看到皇帝。 皇帝是否亲临殿试考场,是一个未知数,有兴致就来,没有可能就不来了,当然也可能在一旁观察。 贡士们起初一个个坐姿笔直,想给皇帝留个好印象,然而,眼看快要开考了,也没见着皇帝的身影,面上不禁有点失望。 毕竟,这可能是一生中唯一的一次面圣机会了,所以大家自然是盼着能通过殿试见一见圣上的。 无奈,皇帝似乎不到场! 内侍官的声音再次在保和殿内响起:“开考后,圣上随时会亲临殿试考场,还请诸位贡士端正坐姿,莫要殿前失仪。” 接着,考题、答题纸、素纸逐一分发到应试者手上,这次就不用抄题了,朝廷已经提前准备好。 考题仅有一题,乃时务策,要求考生就国家大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发表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两千字以上,皇帝通过此辨其谋略,以选拔人才。 类似于现代公务员考试的申论吧。 容铮通读了一遍题目,吧啦吧啦写了一大堆,总结出来就是问:陶铸国民,造就人才,振兴实业,三者孰为最急策? 这题需要紧密结合当前国家的情况来确定轻重缓急,到底哪一个才是第一要义呢? 严格来讲,到底哪一个才是皇帝认为的第一要义呢? 容铮并未急于动笔,而是低头认真思考。 皇帝在去年乡试增加了算学考核,又在会试持续加码,而且他甚至让国子监的人耗费大量时间专门去整理算经典籍和进行修书,要将算学推广到民间,让老百姓能了解算学、学习算学、应用算学。 这些举措,都表示皇帝有开民智的想法,至于想达到什么程度,也就是如何养成完备之国民,还需要再进一步思考。 若是在现代,可能正确的答案便是:培养百姓的素养,包括一定的知识和独立的人格。 但现在这是一个中央集权的朝代,皇帝的权力至高无上,不容侵犯。 他既希望百姓学到一定的知识,比如算学,然后参与到国家的建设来,但又会恐惧百姓学到太多知识,养成过于独立的人格,这会威胁到皇权。 “思想导向”在这朝代的皇帝看来,十分重要,要不然百姓觉醒,满城尽带黄金甲,这不让皇帝吐血? 如何平衡好“开民智”与“控思想”的关系,这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容铮深知此中微妙,他的脑海中如同织网一般,层层剖析皇帝的意图与顾虑,快速构建着自己的答题框架。 圣上将会是最后的阅卷者,要想在这场殿试中脱颖而出,答题必然要答到圣上的心坎上去。 ...... 两炷香的时间后,容铮蘸墨提笔,落到素纸上,一页草稿一气呵成。 完成草稿后,他拿起来看了几遍,反复斟酌,确认是否有要修改的辞藻以及需要补充的观点。 皇帝与周大学士进入了保和殿,皇帝先是随意走动,目光不时扫过每一份答题卷,然后就走到了大殿旁侧。 周大学士轻声说道:“圣上,那便是容铮。” 他指向容铮所坐的位置,他对容铮的印象非常好,觉得这个年轻人性格沉稳,气度不凡,做事严谨又稳妥,是个可造之材。 皇帝祁奕煊抬眸看去,目光落在容铮身上,像是笑了一下:“倒是个形貌颇佳的少年郎。” 语毕,他饶有兴致地踱步来到容铮身旁,看着他写的字,心中暗赞:难怪能连中五元,就这一手颇具大家风范的字体,可见此人勤勉刻苦、心性良好。 他稍微看了下答题卷,嗯,论述条理清晰,起承转合之间,逻辑严密,见解倒是独到。 容铮眼角余光早已看到一身明黄,便知这是皇帝,也就皇帝能穿这颜色,想认不出都难。 不过,他没有抬头看皇帝,只认真而专注地誊抄。 殿试只考一天,日暮就要交卷。 别看答题写两千多字而已,实质要写出逻辑严密的论述,是很费时间的,需要反复斟酌,缓缓落笔。 ...... 考试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日暮将至。 容铮誊写完后,细致地检查了两遍,然后郑重地交了答卷,离开了大殿。 第118章 心灵的归宿 容铮从皇宫出来后,坐马车回到家,走到庭院,便看见叶云的身影静静地伫立在正厅的门口。 只见他身着淡雅的衣裳,夕阳的余晖洒在他的肩头,显得格外柔和。 叶云听到熟悉的脚步声,缓缓看过去,见到是容铮考完殿试回来了,他眉眼绽开,笑意轻软。 容铮望着叶云,从殿试到现在,心中紧绷的弦在这一刻终于松弛下来。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就仿佛涌动的激流找到了平静的归宿,踏实又安稳。 考试是非常消耗心神的事儿,尤其是当心中有所期待的时候。 今年是他穿越过来的第六个年头,那会处于十九岁,现在二十四岁了。 他一路走来,经历了很多场艰难的考试,连中五元,终于走到了殿试。 若说他没有野心,那绝对是假的,谁又不想金榜题名时呢? 所以,他在殿试的时候,心神紧张,如临大敌,哪怕他考完离开了皇宫,坐了一段时间马车,他依然没能放松下来。 但是,就在这一刻,当他看到夫郎,神色柔和地站在屋门前等他归来时,他突然觉得,无论结果如何,似乎都不那么重要了。 此刻,他满心满眼都是夫郎,今年是他们夫夫成婚的第六年,他们同甘共苦,相携走过了那么长、那么长的一段岁月。 只要夫郎始终陪在他身边,哪怕不及预期,哪怕落榜,又算得了什么呢? 这人生最幸福的事儿该是一家人在一起。 心灵若有归宿,生命就会有力量,生生而不息! 容铮不自觉地放缓了脚步,慢慢走向夫郎。 走近了,才看到他后面藏着一个小令仪。 令仪探出脑袋,声音软糯:“爹爹。” ...... 卧室内,容铮倾身凝视着颇具风情的夫郎,眼眸情感浓烈。 夫郎静静地坐在那里,看似很淡定,实质发间露出的微红耳廓泄露了心内的不平静。 良久,两人嘴唇分离的那刻,容铮轻喃道:“我爱你。” 声音太低,似有若无。 叶云仿佛听到了,又似乎听不明白。 此刻,他双眸迷离,嘴唇水光潋滟,透着不经意的惑人。 ...... ...... 双唇分离后,容铮低垂着头,目光缱绻地凝视着自家夫郎那如秋水般潮湿的眼眸,心中仿佛被世间最柔软的羽毛轻轻拂过,泛起丝丝无尽的痒意,如同湖面轻轻荡起的涟漪,一圈又一圈,温柔地向四周荡漾开去。 空气变得异常炽热而又令人迷醉。 ...... 他从现代穿越至这陌生之地,第一次见到叶云的时候,初初萌生的情意,就像星星之火,待反应过来的时候,已有燎原之势。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命中注定。 随着光阴的悄然流逝,他对他,依然眷恋又深情,如同潺潺流水,绵延不绝。 他是如此爱他。 ...... 最终,容铮翻身下床,吹灭了摇曳的油灯,将自家夫郎紧紧揽入怀中。 他们在黑暗中紧紧相依,温暖彼此,渐渐沉入梦乡。 第119章 金榜题名时 殿试结束后的第二天,改卷工作也开始进行。 殿试是由皇帝亲策,就是亲自主持考试,哪怕皇帝偷懒只去随意瞄瞄,但他依然是挂名主持人...... 所以殿试没有主考官,只设八名读卷官,其中大学士有两人,但没有周大学士的份儿。 此刻,文华殿内,监试大臣与八位读卷官已悉数到齐。 读卷官每人端坐一桌,等他们都各就其位后,收卷官把卷箱取来开封,将弥封好的试卷先取出一捆打开,按照读卷官的官职,一卷一卷地细致地分送到诸位读卷官的桌前,直至分完。 为了防止徇私舞弊,皇帝规定读卷官在文华殿阅卷,并只许他们在文华殿两廊及后面的传心殿歇宿。 同时会派监试的王公大臣同他们一起下榻,这一切都是为了防范于未然。 不过,皇宫那么好的环境,估计很多人想留宿的吧...... 幸而,试卷只有三百多份,也就三天左右能改完。 读卷官评定卷子的优劣时,是不能用文字评价的,而是用指定的符号标示,这都是为了防止舞弊。 标示符号依次为“圈”、“尖”、“点”、“直”、“叉”五等,即画“○”、“△”、“、”“丨”、“x”五个符号。 得“○”最多者为佳卷,而后就所有答卷中,选“○”最多的十本进呈皇帝,由皇帝亲自钦定一甲的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 第92章 读卷大臣们全神贯注地埋头评阅,标示上符号后,就利落地放到一旁,待把自己分到的卷子看完后,再阅评其他人看过的卷子。 如此轮流传看,这就是所谓的“转桌”。 卷子评分有三类,“上等”、“中等”、“下等”。 评卷规则要求,在同一份试卷中,不同读卷官的评分不能差距悬殊,就是只能有“上等”与“中等”、“中等”与“下等”的微小差异。 简而言之,一份卷子不能同时有“很好”又“很差”的标记。 为了保证评分的公正性,如果评分差距悬殊,就会另派大臣查看试卷,以防“各存成见,有上下其手之弊”。 阅卷工作进行到第三天,诸位读卷官也“转桌”完毕了,试卷批改得七七八八,将近尾声。 首席读卷官梁大学士开始组织总核,过一遍所有试卷上的标号,进行最后的核查,核查完毕后分类汇总。 这时,其他读卷官也参加进来,众人围坐一桌,各抒己见。 大臣们抓紧时间,选出最多“○”的卷子,作为一、二甲的卷子,如卷子中有圈有尖有点的,即是三甲,有“|”和“x”的就排在三甲之后了。 通常要不是策文写得实在太烂太烂,烂到人神共愤的地步,读卷官也不会给“|”或“x”。 夜幕降临,首席读卷官梁大学士终于选出本次殿试最优秀的十张卷子,这些卷子基本都有八个“○”,实际进入一甲的卷子必须全都是“○”。 他将这些卷子放到盒子里,盒盖轻合,捧着盒子前往御书房。 皇帝正埋头于堆积如山的奏折之中,眉宇紧锁,听闻内侍官通报: “圣上,梁大学士求见。” “传他进来吧。”皇帝闻言,微微抬头,眼中闪过一丝疲惫,估摸着这是殿试的阅卷结束了,来禀报此事的。 果然,梁大学士恭敬地呈上了装着十张卷子的盒子,禀报道: “圣上,此乃本次殿试中,经由微臣与诸位读卷官反复甄选,最终确定的十份最上等卷子,特请圣上御览。” 皇帝微微一笑,轻轻摆了摆手,示意一旁的内侍官呈递上来。 他并未立刻打开盒子,只是说道: “梁大人以及诸位读卷官辛苦了,先退下歇息吧,朕评阅过后,届时再行召见。” “是,老臣告退!”梁大学士躬身行礼,退出了御书房。 又过了一个时辰,皇帝终于批改好面前的奏折。 看来皇帝也不容易,加班加点少不了! 皇帝打开盒子,拿出里面的卷子,一份一份地仔细看着。 待翻到容铮那份答卷时,他目光停留了良久。 其实卷子目前尚未拆开弥封,也就是依然看不到卷上的姓名,按理由,皇帝不会知道是哪个考生。 但因为皇帝在殿试当天,停留在容铮旁边看了一会,容铮那手字写得太好了,行云流水、大家风范,实在令人一眼难忘。 皇帝心里对容铮是非常赞赏的,可能是反复看到、听到这个名字,所以他让人查了下。 倒是让他意外,他的夫郎竟然是武安侯爷失踪多年的哥儿,不过那都是到了京城后的事了,那会容铮已经连中四元。 而且,他也不觉得武安侯的手能伸到科举考试中来。 容铮生于一个小小的贫困村,出身可以说非常寒微,但他一路考来,连中五元,这意味着他几乎得到了所有阅卷考官的认可,这不得不承认,非常了不起。 到了如今的这次殿试,朝中大臣选出了最优秀的十份试卷,依然有容铮的。 皇帝不得不好奇,容铮到底能写出什么样的文章? 他神情更加认真和专注,细细地阅读起来。 第一遍,他震惊于容铮的观点,居然十分契合自己心中的想法。 他确实想尝试做一下创新,开民智,也就是给老百姓做基本知识的启蒙,算学就是他第一个实践项。 要想推广到平民百姓间,就必须改革语言文字,让晦涩难懂的语言变得通俗易懂,使得普通老百姓能习得一定的知识。 这是他让国子监的典籍厅修书的原因。 当然,能揣摩出他想法的,不单止容铮一个考生,这里的十份卷子,有七份的观点都是“以陶铸国民为第一要义”。 然而,只有容铮的那一篇文章,论述中巧妙地融入了“不过于开放,又不过于抑制!”的深刻见解。 这种既不失开放包容,又保持适度控制的观点,完美契合了皇帝的心中所想。 这个少年郎,尚未涉足官场,竟能拥有如此成熟的思想,其见识之广、思考之深,甚至超越了朝中某些固步自封的大臣。 朝中一些大臣因循守旧、冥顽不灵,不能领悟他心中想法就算了,甚至反对他推广算学,说什么一旦开民智,会让国家失去对民众的控制,多次阻拦他的做法。 他当然知道会有这个隐患,但他必须要做出尝试,只有当更多人投入到国家建设来,集思广益,才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为开创盛世奠定基础。 他本可以遵循先帝的足迹,安安稳稳地做一位守成之君,但他不想。 他有非常大的抱负,要发展经济,建设强盛的大国,还要稳定边疆,若有机会,他甚至要对外征战,开疆拓土。 又看了第二遍后,他想:或许,容铮会成为我手中最锋利的“剑”吧! 四月十五日清晨,皇宫的太和殿前,一片庄严肃穆,传胪大典正在进行。 天空湛蓝如洗,几朵白云悠然飘过,仿佛也在为这三年一度的科举盛事添上一抹喜庆。 阳光透过繁复的琉璃瓦,洒在地面上,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映衬着即将揭晓的荣耀。 诸位进士穿戴着礼部事先备好的新进士朝服,头戴三枝六叶顶冠,按殿试后定下来的三甲名次与顺序,分立在太和殿外,诸位王公大臣等朝官之末。 随着礼官一声高亢的奏请,皇帝祁奕煊缓缓步入太和殿,坐上龙椅。 乐章随即奏起,旋律悠扬,既庄重又不失祥和。 阶下的司礼官鸣鞭三次,声音响彻云霄:“传胪大典开始!” 首席读卷官梁大学士,行三跪九叩礼,将殿试的大金榜捧上皇帝御前的黄案中。 丹陛乐声再次奏起。 鸿胪寺官引领着新进士进入太和殿里,然后缓缓展开圣旨,庄重宣读: “四月十五日,圣上策试天下贡士,第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二甲四十五名,赐进士出身,第三甲二百七十七名,赐同进士出身。” 念完这句后,开始唱榜: “一甲,第一名,容铮。” 鸿胪寺官将容铮引出列,只见新科状元,丰神俊朗,气度不凡。 传胪官还在唱:“一甲,第二名,徐柏舟。” 再唱:“一甲,第三名,廖言锡。” ....... 一甲三名会连唱三次,传胪官中气十足,洪亮的声音在皇宫久久回荡,仿佛穿越宫墙,飞越屋脊,传到了京城的每一个角落,再传遍全国各地。 礼部的尚书大人,手捧云盘承着的大金榜,神情庄重地送至门外的彩亭里,两名校尉将金榜送出太和殿中门,张挂到京城最热闹的大街入口公布栏处。 官差敲锣打鼓,鞭炮“噼里啪啦”! 围观的人一层又一层,密密麻麻,估计一只蚂蚁爬进去都要被无辜踩死! 第120章 传胪大典授职 太和殿上,内侍官宣读上谕: “一甲,第一名,容铮,授职‘翰林院修撰,从六品’, 一甲,第二名,徐柏舟,授职‘翰林院编修’,正七品, 一甲,第三名,廖言锡,授职‘翰林院编修’,正七品。” 停顿片刻,声音再次响起, “其余诸位进士,请于三日后在保和殿参加朝考......” 容铮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终于不用再考试! 老实说,他真的考累了。 只有殿试前三名才能在传胪大典上获得授职,其余进士则需要再参加一场‘朝考’,届时会按‘朝考’成绩,同时结合殿试名次,再决定授予的官职。 “朝考”的重要性不亚于殿试,它由皇帝在保和殿举行,将决定进士们仕途的起点。 若是起点高,那就走得更远,否则,以后就要日夜追赶前面的人,甚至追赶十几年都不一定能追得上。 一试定终生!!! 如果殿试和朝考成绩均优异,即排名前列者,那么会被选上“庶吉士”,这个过程就是“点翰林”。 “庶吉士”是翰林院内的短期职位,入选“庶吉士”的新科进士可以在翰林院内学习,用现代的说法,类似翰林院的实习生,之后学有所成了,就能被授予各种官职。 至于翰林有多牛掰呢?简直超乎想象!!! 翰林是朝廷的养才储望之所,翰林学士是社会中地位最高的士人群体,集中了全国知识分子中的精英,社会地位优越。 第93章 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 一般来说,内阁辅臣都是从翰林院里选的,所以进了翰林院,就相当于是内阁候补,阁老预备役。 能在翰林任职,那真是牛笔中的牛笔,以后前途一片光明。 所以,能成为“庶吉士”者,很有可能平步青云! 至于选不上“庶吉士”的新科进士,能去六部做‘主事’、‘中书’等,可能在京城任职,也可能被派去地方。 而排名位于尾部的呢,就是考太差者,要远赴各地任职,做个‘知县’之类。 相比起举人,做地方知县也不差。举人虽然有做官的资格,但举人要做知县需要历练不少年头,才能当上,而进士出身的,立即就是知县。 这也是那么多举人年年月月、反反复复参加会考的原因吧,越往上考,仕途的起点越高,人生少奋斗十几二十年! 容铮一开始听到自己高中状元的消息时,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胸腔里本来平缓跳动的心脏,失去了往日的节奏,不由自主地剧烈乱跳,“扑通、扑通”~ 这可是状元! 全国的第一名! 他激动万分,情感难抑,抱着夫郎猛亲了好几口,才稍微平复心绪。 那会,二崽子仿佛也感知到这一激动的时刻,在叶云肚里胎动明显,似乎也在用自己的方式,为新科状元的爹爹鼓掌! 叶云声音中带上了笑意,道:“二崽也知道自己出来后,就是状元家的小崽儿了!” 容铮对自己科举考试的成绩满意得不能再满意,哪怕此刻他站在太和殿上,看似表面从容,实质心跳明显比平常要快一些。 他作为新科状元,成为了“翰林院修撰”,这妥妥是翰林院的中层干部,一口气跃过“庶吉士”、“编修”,进入内阁预备役中的第一梯队,而且还是最核心的那一批,拥有一定的优先提拔资格。 可以说仕途一片光明,只要不是谋反大罪或者站位太差,基本上一生无灾无难到正三品侍郎,厉害的话,入主内阁,成为未来的内阁首辅也是不可知。 内阁首辅就是百官之首了,能有力地影响六部,权力达到巅峰时,还能成为六部的实际掌控者。 要知道“庶吉士”只是实习生,要做至少三年,三年后还得再次参加考核,成绩优异者才能留任翰林,授予“翰林院检讨”,从七品,真是不要太苦!若考核不好,会被踢出翰林,简直太惨! 二甲的第一名已经吐血,仅仅差一名,仕途起点跟一甲的截然不同,可以理解为至少需要多奋斗六七年,但基本很难再追上一甲的官位了。 别人苦哈哈地熬资历,状元一登科,就是轻舟已过万重山,这是什么神仙际遇? 所以状元被视为文曲星,不是没有道理的。 容铮觉得心里似乎有一个小人,摇旗呐喊:特么厉害、牛笔...... 但目前还在传胪大典上,务必维护形象,保持淡定。 此处应有掌声!!! ...... 不知不觉,传胪大典快要结束。 中和韶乐奏起显平之章~ 大学士至三品以上官员与状元容铮率领的诸位新科进士行三跪九叩礼。 至此,礼成! 皇帝祁奕煊乘舆离开太和殿,回宫好好休息。 典礼完毕后,容铮被引着从太和门、午门等正中的御路离开皇宫。 这些正门只有状元、榜眼、探花能走,平常除非皇帝出行,否则,正门的中路从不开启,这是连王爷、内阁首辅都不能享有的隆遇。 也就只有传胪大典当天,一甲三名特别拥有此机会,以示皇帝特优之礼。 所以说,考上一甲三名,真正的风头无两,一甲以下的待遇天差地别! 二甲的第一名会吐血,也不无道理。 这尼玛实在有些悲剧,即使拿到二甲的第一名,说实话,这巨大的差距,真没法让人高兴起来! 堪称一辈子无法忘记的伤痛! 第121章 跨马游街 此时,皇宫门口已经准备了三匹高头大马。 容铮披上红绸,胸前戴上大红花,利落地翻身上马。 旁边的侍卫看到状元郎这利落的身手,不敢有点惊讶,要知道很多读书人,都不擅长骑马,文弱书生居多。 瞧瞧榜眼,他需要别人扶着上马。 探花郎还行,上马姿势尚可,只是看起来没有状元郎那么帅气。 主要是大家对状元郎立即有了滤镜,一来是第一名,二来容铮是实在长得貌美......所以看起来更英姿勃发,神采飞扬。 只有一甲三名能戴上大红花,其余进士只能用彩花,而且没有马,全靠11路汽车,缓缓跟在后面。 随着一阵阵激昂的锣鼓声,皇家的带刀侍卫高举着“回避”的牌子在前面缓缓开路。 容铮一行人在鼓乐仪仗的拥簇下,往京城最繁华的大街上去。 京城的人在传胪大典进行时,就已经看到了金榜,知道三年一度的新科状元,名唤“容铮”。 道路两旁已有不少人,翘首以待。 很快便来到了武安侯府。 令仪坐在武安侯萧南凯的肩膀上,看到容铮由远及近,小手臂兴奋地挥舞着,嘴里喊起来: “是爹爹,爹爹,爹爹!” 自从得知容铮高中状元后,平时不苟言笑、一脸严肃的萧南凯,喜上眉梢,隐隐有几分骄傲。 真好,他家唯一的哥儿,流落在外十五年,受了很多苦,归来时已有美满的家庭,现在更是状元的夫郎。 他往常不像南宫望舒那般情感外露,但失去儿子的痛楚常常暗里折磨着作为一名父亲的心。 如今,澄儿回来了,看到容铮六元及第,带给澄儿如此荣光,他深感欣慰! 他双手抓着小外孙因兴奋而动来动去的脚,笑得宠溺。 叶云挽着南宫望舒的手臂,望向临近的队伍,只见跨马游街的容铮,整个人沐浴在太阳底下,光彩夺目,耀眼无比。 他心中被喜悦填满,眼中只有自家的夫君。 容铮来到侯府门口,翻身下马。 “恭喜容大哥,成为新科状元!”叶辰祝贺道,他今年十三岁了,个头快要蹿到一米七,已成长为一名英俊挺拔的少年,性格更内敛稳重了,浑身充满坚毅的劲儿。 容铮轻笑着点了点头,目光温柔地转向叶云,握了握夫郎的手,他倒是想抱一抱夫郎,奈何人太多。 他接过令仪,亲了下这欢腾到不得了的小娃儿。 令仪见爹爹立刻要走,眼神不舍,小肉手拉着爹爹的衣服。 此刻,容铮心中冒出一个想法:想带着自家哥儿跨马游街! 一旁的宫使起初疑惑,为什么状元郎停在武安侯府,这一看不得了。 那武安侯的主君跟容铮的夫郎长得饼印似的,明显是武安侯当年被偷走的哥儿呀。 这状元郎的造化不要太好了吧,娶的竟然是武安侯府家唯一的公子。 他看出状元郎想带上儿子游街,便给状元郎卖个好,轻笑道: “状元郎,今天是您最风光的日子,若想带上小公子,自然是可以的。” 果然是皇宫讨生活的人,这看人的眼色绝对一流。 侯爷本身也觉得没什么问题,状元都中了,难道圣上还不让状元带自家孩子游街? 他将令仪小心抱上了马上,马儿见惯各种大场面,非常温顺。 容铮用手扶着令仪,继续往京城最热闹的大街而去。 小小的令仪昂首挺胸,小脸骄傲,看似十分大胆与淡定......才怪,他第一次骑马,虽然背后有爹爹,但心里还是有些慌,他抓着容铮的手臂,肉肉的小手劲儿不小,紧紧地捏着容铮。 容铮轻声跟他说着话,他才慢慢放松,笑得粲然。 京城大街上,人山人海,热闹嘈杂。 街道两旁站满了人,还有在茶楼、酒楼上挤着探头往下看的...... 百姓翘首以待,都要一睹状元郎的风采,沾沾状元郎的喜气。 游街人马缓缓而来,最先看到皇家带刀侍卫旗鼓开路,他们有的手举大红色的状元灯、有的肩扛着写有状元“容铮”名字的红黄色旗帜。 接着看到坐在高头大马上、身披红绸的状元郎,他形貌昳丽,气度颇佳。 这队人马前呼后拥,沿街而行,气派非凡。 人们顿时沸腾起来,欢呼声、赞叹声此起彼伏! “状元郎来了,快看啊!” “这次的状元实在太牛了,六元及第!!” “真的吗?太厉害了,这十年难得一见呀。” “天,今年的状元郎竟然如此年轻,看着像十八九岁的少年郎。” “榜眼与探花看着比状元郎大些,榜眼三十多了吧,探花估计也二十多了!” “咦,状元郎身前有个小哥儿,看着两三岁而已。” “好漂亮的小孩儿,粉雕玉琢!” 第94章 “想不到状元郎年纪轻轻已经成亲了!” 容铮不是史上最年轻的状元,他今年二十四岁,但是长了一张貌美的脸,有股少年感。 茶楼、酒楼雅间内,大多是姑娘和哥儿,他们不方便到街下拥挤,所以早已预订有利的位置,视野极佳。 他们手上拿了一大束花,一朵一朵地往下扔,也有扔香囊、扔手帕的,讨论纷纷: “状元郎这长得太好了......哎,竟然已有孩子。” “那小孩儿粉粉嫩嫩的,超可爱!” “到底什么人才能嫁给状元郎,实在羡慕!” ...... 令仪小小的身体靠着爹爹,那双小鹿般的眼睛闪烁着兴奋,他望向两边的人群,非常激动。 他的小手也抓到了一朵小花儿,回头对容铮笑:“爹爹,花花!” 脸上自豪,小小年纪似乎也能感受到跨马游街的荣光了 今天的令仪,就是全京城最靓的崽崽! ...... 翌日清晨,容铮作为新科状元,率诸进士到孔庙行释褐礼。 之后,国子监立石题名,将本次所有新科进士的名字刻到孔庙内的碑上。 至此,三年一度的科举考试圆满结束。 远离京城的安和村里,突然来了一群官差,他们抬着一个红绸盖着的大牌匾,声势不小。 村口乘凉的村民看到奇怪不已,心中隐隐有点害怕,年轻的小伙子连忙撒腿就跑,得赶紧去通知村长。 村里的好事、坏事,都得让村长主持,村长是他们的主心骨。 村长收到消息心中担忧,眉头紧皱,几个官差还好,但若是一群,他心里有些发毛,但好歹是一村之长,该有的担当是有的,他匆匆赶去,看看发生什么事。 官差阵仗有点大,引来不少村民后面跟着。 官差正要开口问话,就见村长来了。 村长恭敬地问:“不知官爷们来我们安和村,是有什么事?” “恭喜安和村,贵村才子容铮,六元及第,成为今年的新科状元!此乃朝廷特赐的‘状元府’牌匾,特命我等前来悬挂于容铮家中,以表皇恩浩荡!”官差笑道。 皇帝会将状元住过的地方,赏赐牌匾,以示清贵! 此言一出,犹如平地惊雷,村长瞬间愣在原地。 天呐,他们安和村出了状元!那可是全国第一的状元啊,就出在他们安和村!这是多大的荣耀啊! 其他村民们闻言也是一脸震惊,一时说不出口。 自从村子开了学塾,大人们也了解到科举是什么事了,知道有哪些功名,尤其是“状元”,那是全国读书最厉害那个。 村长激动不已,努力控制表情:“快请,快请!诸位官差大人,请随我来,我带你们去状元的家中。” 村民都围上来,跟在后面,满脸自豪:我们安和村,出了状元郎,以后出村,绝对能打横走~ 王张氏眼睛湿润:“容满呀,林巧啊,你们儿子容铮......成了状元!” 她转向儿子王泽,“快,去买纸钱,我要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容铮的爹娘,他们泉下有知多高兴呀!” 此时,姚吉正夫妇正在容铮家里除杂草、打扫院子,看到一群官差进来,吓了一大跳,扫帚都掉到地上。 听到容铮成为状元的消息后,神情瞬间呆滞:握草,我竟然成为状元家的雇农,这列祖列宗保佑呀! 第122章 京城买房 因为安和村出了一个状元,官府再次向该村奖励了三百五十两,用于建设村子。 这次村长依然有单独一份奖励,嗯,管理有方,村长笑得见牙不见眼,奖励是其次,荣耀才是关键。 三年才出一个状元,状元落在他们村,这方圆几十里都得扬名。 村民仿佛看到了他们山旮旯的希望,对孩子的教育投入更多了,有几户甚至咬咬牙,将家里有读书天赋的孩子送去镇子学堂。 “弘毅学塾”毕竟只为村里的小孩做启蒙教育,只教认认字,读几句诗词。如果家里想让孩子参加科举,就要送到镇子学堂,跟秀才夫子深入学习。 村长将这三百两全用到学塾上,他又请多了一个夫子来,然后接收邻村的孩子来读书,但邻村的要交学费,这样可以给学堂带来一定的收入。 邻村因为知道安和村出了状元,还听说学塾的名字都是新科状元起的,状元还在学塾题了一首诗呢,于是慕名而来,加上学塾收费不高,不少人愿意将孩子送来启蒙。 安和村的小孩是免费的,本村能来读书的孩子少,很多户只送男孩子来,将姑娘和哥儿留在家里帮忙干活。 这会村长用这笔钱给孩子们提供一定的笔墨纸砚花销,村里的人一听,也将小姑娘和小哥儿送来了。 人家叶云也是识字的,才能嫁给状元郎,可见识字是多么重要的事情。 村长办完这些事情后,便给远在京城的容铮写信,首先向他道贺,接着写了村里的一些近况,然后提到村里获得的奖励,并告知具体是如何使用这笔钱的,最后祝福他们一家在京城要好好的。 随信附上的,还有学塾里孩子们亲手书写的诗篇与文章,遣词造句非常稚嫩。。 京城路途遥远,那信经过了十多天才送到容铮的手里。 容铮靠在床头,看完信后,轻轻地笑了。 “笑什么?”叶云抬头,目光从医书上转向容铮,虽然他暂时不能去医馆坐堂,但也要坚持学习。 “村长来信说......”容铮轻拥着叶云,缓缓地跟他说了村里的事儿。 第二天,他提笔蘸墨给村长写了回信,并给“弘毅学塾”题了一副对联。 距离他高中状元已经过去近一个月了,这是皇帝特别准许的假期,让登科的进士们可以料理好家里的事务,一个月后,就要正式任职。 这假期,按理由是可以回乡的,但叶云怀崽子了,不适合那么远途的舟车劳顿。 他们便留在京城看房子和搬家。 容铮已经是朝廷的从六品官员,这意味着他获得京城的购房资格,他们以后要在京城定居很长一段时间,所以决定买一个好院子。 家里积蓄达到三千两,他们入京的时候有一千八百两,花销去了三百多两,主要是房租是一笔大支出,花去了一百四十两,再者,他们家的仆役已经达到五人,总体日常花销不少。 而去年田地收入一百多两,府城的两间店铺收入二百两,从沈家拿到的分红有一千三百两,加上朝廷对进士的赏赐一百两,加起来有积蓄达到三千二百两。 朝廷给新科进士的赏银并不多,毕竟封官就已经是天大的赏赐了,这一百两也就意思意思,给点路费伙食费以及落脚费用。 见家里的积蓄够买房屋了,容铮带着夫郎和孩子看了京城出售的房子。 他们看中的是一个三进的大院子,大门进去,正对面是一个精致的照壁,右侧有一个小门,通往厨房所在的小院,与主院巧妙相连,保证了生活的便利。 左侧是一个月亮门,通过月亮门就来到了第一个小院子。 小院子的侧面是一排倒座房,也称南房。 容铮准备安排家里的下人住在倒座房,同时也在这里安排客房。 穿过垂花门到达主院,主院空间开阔,侧边有一个小凉亭,出售的屋主,在庭院栽种了不少花草树木,打理得很雅致。 正对面是正屋,左右两边是小间的东西耳房; 正屋一共三间房,中间的最大,是厅堂,平常的主要活动区域以及用来招待客人,左右两边是两个卧室。 右边是主卧,容铮与叶云住,左边是令仪的卧室。 主院的两侧是东厢房和西厢房,房子间通过抄手游廊连通。 东厢房给叶辰居住,西厢房给尚未出生的二崽子。 正屋后面是第三个院子,可以经由厅堂进去,也能通过侧边路径到达。 最后一排屋子便是后罩房了,容铮打算在那边设置藏书室、书房、杂物房、卧室之类。 第三个院子的采光十分好而且环境安静,令仪以后长大了,喜欢去后罩房那边住也可以,但现在他年纪尚幼,叶云更想他跟自己住得近些。 令仪还不到三岁,晚上做噩梦害怕了,会跑来找两个亲爹,若是让他住在后面的院子,跑过来都花些时间,而且院子光线暗,过来的路上又能把他吓着。 这个大宅院屋主挂的价格是两千八百两,但得知是状元郎要买,为了沾点喜气,特意降低了一百两。 容铮跟叶云看了好几处房子,回家商量后就选了现在这间,地段位置在京城算中上。位置离武安侯府不远,坐马车一刻钟的时间,南宫望舒表示很满意。 他们家毕竟不像沈家那么有钱,这房子几乎耗尽当前积蓄,而且他们还需要购置一些家具。 确定好房子后,他们搬家很快速。 沈绪风一听令仪要搬走,十分不舍得,令仪倒是情绪稳定,还安慰道:“绪风哥哥可以来找我玩。” 第95章 所以容铮现在住的地方就是新家。 屋子大了,就又得多添置两个仆役,目前家里一共七个仆役。 两个安排在厨房,两个安排打扫院子、屋子、洗衣服之类,一个负责马车出行,初晴主要负责照看令仪,初墨则是大管家,处理人事。 等搬完家,一切处理妥当,家里积蓄仅剩下三百两。 容铮突然感觉家中财政有些紧张,屋里的人不少,自家四口人,加上仆役一共十一个人,这日常花销真不少啊! 他是从六品的朝廷臣子,一年俸禄六十两和禄米60斛(1斛≈60斤,即3600斤),此外也有恩俸六十两,这是朝廷额外所给的俸禄,可以理解为一种补贴或者奖金。 只要一年不是表现极差,都能拿到这个恩俸。 就算双倍工资,老实说,做官到手的钱也不多,明显不如从商来钱多和快速。 所以很多京官,若是清廉者,只能租房子,是买不起京城的大宅院的。 当然,做官钱不多,但好处很多。 比如不用纳税了,家里人口多、还有田地铺子这些,加起来要纳的税可不少,做官就能都免掉啦,算下来能省下好大一笔钱。 再者是能提高个人身份和社会地位,吃上皇粮,再也不是普通老百姓,这实在光宗耀祖。 最重要是有权力,这可是用钱不一定能买来的东西,有了权呢,创创收什么的,哎...... 容铮:不要乱说,我对此没有任何想法! 五月底,容铮身穿从六品的官服去翰林院任职。 六元及第的新科状元吸引了不少目光,同僚们还是不错的,榜眼徐柏舟和探花郎廖言锡也来跟容铮打了招呼。 徐柏舟打完招呼后,就坐回去埋头认真工作了,一看就是个老实做事的人。 廖言锡比容铮大两岁,十分健谈,随便都能扯出一个话题,自来熟得很,是个外向型选手。 听他说话,容铮不禁想到黄毅,也是聊天交流中的输出型,但廖言锡虽然话多,却分寸把握得很到位,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是个处世应变的人。 他爹是吏部的郎中,位居正五品,所以这妥妥的京城世家公子。 这是容铮带着夫郎和令仪去岳父家时,交谈间,萧南凯告诉他的。 三人第一天其实没什么重要的事做,见见同僚,看看文书,熟悉熟悉新环境。 下午的时候,容铮见到了温琰。 温琰殿试十五名,朝考第十名,成绩总体靠前,选上了“庶吉士”,成为翰林院的实习生,只是不跟容铮一处办公。 他家人对这个结果很满意,能进翰林学习,以后机会不少。 “我爹娘最近写信来,让四叔帮我相看合适的人家,准备给我定亲了。”温琰淡淡笑道。 “恭喜,那我等你好消息。” ...... 两人交谈一阵后,就各自忙去了。 不过,他们这些初入官场的菜鸟,并不怎么忙碌,只要完成上司交给的任务就好,也不用上朝,因为没有资格。 在这个朝代,只有四品以上的京官必须上朝,四品以下及地方官必须得到皇帝的传召才能上朝。 哪怕入朝为官,想要一睹龙颜也是件不容易的事! 唯有苦哈哈熬资历,努力表现,将品级升上去,才有机会面圣。 在酉时(下午五点),容铮下班回家。 到了主院,一眼就看到叶云坐在亭子里,用手指着书页的内容,耐心地教导令仪读书认字。 自从跟着爹爹跨马游街后,小朋友对科举又多了一层认识,知道得第一名可以很威风。 那之后几天,好学心空前高涨,念书十分用功。 然而,这份热情如同夏日午后的雷阵雨,来得快去得也快。 小朋友苦读几天后,终于体会到读书原来是件很累的事儿,后来背诗时偷懒的借口开始层出不穷。 一会说,“我饿了,想吃甜瓜。” 一会又说,“眼睛好累,要休息。” 实在找不到借口时,干脆直接耍赖:“那首诗让我先去玩会儿!” ...... 此刻正在认真读诗的令仪耳朵灵敏,听到脚步声,立即就往垂花门看去,高兴喊道: “爹爹!” 他哒哒地就跑去迎接容铮,抱着爹爹的腿不放开。 容铮笑容宠溺,摸着他的脑袋,将他稳稳地架到肩膀上。 “走,我们去摘石榴花!” 庭院里种了两棵石榴树,现在正值盛花期,火红的花朵开得正艳。 “好......”令仪突然止住话语,看向小爹的方向,他今天答应小爹要背熟一首诗的,可现在都没有背完呢,于是诚实道, “爹爹,我今天的诗还没背下来。”小朋友语气低落,背诗原来那么难!他读了好久,可还是记不全。 “那我们去跟小爹申请休息一会儿?”容铮说话这会儿,已经走近叶云。 “嗯嗯。”令仪点了点脑袋。 等叶云点头后,容铮驮着令仪去了石榴树旁。 令仪现在认字的进度并不慢,小孩子始终有爱玩的天性,若是总拘着,反而会对学习有抵触情绪。 摘着花儿期间,令仪突然出声问道: “爹爹,有了弟弟后,你还会像现在这样驮着我摘花吗?” 容铮一愣,小娃儿快三岁了,能理解一些事后,心思会变敏感,会害怕失去关注。 他把令仪放下来,蹲下身,与他对视,看到了孩子眼中透着的认真和不安: “不论家里有没有弟弟,令仪都是咱们家独一无二的小宝贝,谁都不能替代。只要我驮得动,我都会像这样驮着咱们家令仪去摘花。”容铮抱起令仪,让他舒适地靠着自己的肩膀。 令仪一手拿花,一手搂着容铮脖子,软软说道:“那我以后带弟弟摘花,送给爹爹和小爹。” “嗯,好。” 晚食时间到了,叶云让下人在正厅摆饭。 一家三口坐在饭桌前,令仪如今很乖,端正地坐在专属的高椅子上,会自己慢慢吃饭。 饭后,容铮牵着令仪,陪着叶云在主院里散步。 叶云怀崽子近六个月,适当走动对他的生产有好处。 “今天小爹过来了一趟,说小辰下个月十五,参加比武大会。” “嗯,我听说了。”今天翰林院有同僚提起这个,这朝代虽没有武举,但朝廷每年会在京城举办比武大会,十分正式,用来选拔好苗子进行培养,学有所成者,担任武职。 “我有些担心小辰。” “放心,他们比武点到即止,旁边也有武将看着,问题不大。” “嗯。”叶云回道,停顿片刻,“小爹说,想在侯府给令仪过生辰,之后再办一个大宴会。” 容铮闻言,眼神中闪过一丝了然,侯爷这是要公布找回儿子的消息了。 他点点头,没什么异议,侯爷夫夫等了很久。 第123章 武艺大会(一) 过了几天悠闲的上班日子,周大学士派人将容铮传了过去,笑道:“你以后就跟着我干了!” 容铮闻言,神情有点惊讶,虽说他是状元,但在朝廷官员之中,只是个从六品,还是刚入职的菜鸟。 带他的直属上司可能是个六品官或从五品,不该是一品大臣来带他。 周大学士见容铮疑惑,说道:“你擅长算学,之前让你修书算经启蒙教材,估计你也知道圣上有意将算学推到民间吧。” “下官略知一二。” “嗯,推广这事,不单止修书就可以了,还要落实下去。”周大学士双手放在背后,“说说你的看法?” 容铮思考片刻,条理清晰地说道:“下官认为,首先需要进一步简化算学演算过程,深化抽象概念,越容易上手,推广会越快; 其二,从学习群体来看,因为理解接受能力不同,所以算学教材需要做好分类,分别针对农户、商人、学子等不同群体,做到因材施教。 其三,从国子监培养一批算学夫子,然后让他们下沉到地方去,目前算经的教化方法过于杂乱无章。” 周大学士听后,点头赞同,对容铮又多了几分赞赏,选容铮给自己做帮手确实是对的,不过这些要点自己也能想到。 他微笑地示意容铮继续说。 “最后更关键的是,我们要明确推广算学的目标。圣上高瞻远瞩,开民智固然是首要,但更深远的意图,在于让算学成为推动国家发展强盛的基石。 比如日常生活上,买卖交易、田亩粮食、商业发展等等; 再比如,国家基础建设,建桥、修路、水利工程。” 容铮稍作停顿,意味深长地说,“再比如,军事上造船造武器。” 周大学士心中一惊,容铮竟然知道圣上想要南征北战、开疆拓土的野心? 他知道,是因为作为秘书长,跟圣上接触久了,对圣上的言行是比较了解的。 第96章 圣上目前并无表露过,因为若想南征北战,需要强盛的国力,目前时候未到。 过早的透露目标,会受到朝中保守派的阻挠,可能尚未萌芽,就被扼杀。 没办法,保守派日子过舒适了,自然是不想有什么大变动的,好好守着国家不容侵犯,就是他们最大的心愿了。 虽说皇帝权力至高无上,但实际行事上也是受朝中大臣制约的,不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这个朝代中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尚未达到顶峰,这意味着皇帝若是敢任意妄为,很可能会动摇他的皇权。 容铮在现代也是学了上下五千年历史的,他多少能猜得出皇帝的心思,推广算学开民智只是皇帝的第一步,皇帝想要的是建设国家,等合适的时机征战四方,扩大疆土。 周大学士面上波澜不惊:“那你说说,要达成这个目标要怎么做?” 容铮见周大学没有透露的意思,也不纠结,答道: “可以推出一批算学相关的职位,为钻研算学的人提供做事的机会,鼓励更多的人能参与进来。很多人不愿意学,是因为觉得学起来没什么用处,若是发现懂了算学可以担任重要官职,自然接踵而来。” “嗯,那你起草一个奏折给我吧。”周大学士听得很满意。 “是,大人。” 只有三品及以上官员才能给皇帝呈递奏折,容铮完全没有资格,只能通过其他够格的官员来奏事。 真是功劳被人抢走都无处说...... 不过,小官的成果实际就是归属他所属的部门或直属的老大的。 越级上报,从古到今都是不现实的,看开了才能在职场过得不那么郁闷! 容铮感觉接下来又有得忙了。 朝廷一年一度的武艺大会定在了六月十五日举行,它是由兵部举办的武职选拔赛,十二岁以上的民间习武者都能参与。 一共分三场考核。 第一场笔试,是策论武经,这项要求不高,只试策两题,考的难度不大,只要背几本书,能熟读默记关键的考点,就基本能通过。 当朝的理念是“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 通过了第一场考核,才能进入下一轮。 第二场,考骑射,要求参赛者在指定的马道跑两个两回,拉弓射箭六次,射中移动靶三次以上算合格,合格者进入下一步考试。 最后一场武艺比试,双人擂台决战,武器自行可选,包括枪(长柄刺击兵器)、刀、剑、戟等。 获得前三十名的人,将会被选入军营,得到重点培养,未来或是在朝廷做武职的京官,比如皇家侍卫、参领、也能去镇守边疆。 下午的时候,叶辰笑容满面从外面进屋。 “舅舅!” 令仪耳朵特别灵敏,只要听到脚步声,尚未见着人,就知道是谁。 他撒着腿儿,直奔向叶辰,两只小手臂张开,就要舅舅举高高。 叶辰长期练武,臂力不错,他蹲下身来,轻而易举地将乐不可支的令仪稳稳地举过头顶。 见容铮过来,他才抱着令仪说道,“容大哥,我已经通过前两场考核。” “嗯,前两场对你来说都不难,好好准备第三场,你从侯府回来,我还没跟你切磋过,等下出去,我陪你练练。”容铮意料之中。 “好。”叶辰笑着点头。 叶云从正厅出来,也听到了叶辰的话,声音有笑意:“已经摆好饭,我们进去吧!” 第124章 武艺大会(二) 郊外的树林里,叶辰手持长剑,剑身细长,寒光闪烁,身形一动,便发起了攻击。 容铮不慌不忙,脚步轻盈地一侧身,轻松避开了这凌厉的一击,同时手腕微转,长剑轻挥,带起一道银色的剑芒,直指叶辰侧翼。 二人你来我往,剑光如织,每一次交锋都伴随着金属碰撞的清脆声响。 容铮神情不变,叶辰的招式还是他亲自教的,应对起来游刃有余。 叶辰应该是在侯府跟人对打,学到了不少经验,容铮感觉出叶辰用剑更凌厉了,而且反应比以往迅捷很多,精准度提高不少。 萧南凯手下的武将上过战场,招式套路众多,叶辰跟他们比试,进步很快。 剑影交错间,叶辰感觉到酣畅淋漓,哪怕他对战了十几个武将,他始终觉得容大哥才是最厉害那个。 比试结束后,容铮笑道:“明显进步很多了,但力量不够,这跟你年纪小也有关系,倒不是重点。”他们慢慢骑着马往城内去, “关键的就是,你尚不能领悟剑意,所以招式变化间便失了神韵!” 古武世家容家的剑法以诡异著称,若要将剑法使出极致,必须领悟剑意,让身法更加灵动,这样才能让对手捉摸不透。 叶辰点头,这次跟容大哥比试,他看到了巨大的差距,容大哥剑光亮起时,空灵飘渺,招式奇诡难测。 “容大哥,你觉得我能通过什么方法去领悟?” “你用剑的时候要去感受,一呼一吸间,集中精神,让身体与剑融为一体,从细节上去感悟剑理。”容铮解释道, “不要着急,你将每个动作好好去揣摩一番。” 剑意这东西真很难说明白,它需要靠个人去悟道,这也是为什么天赋比努力重要的原因。 开了窍,立即就懂,不开窍,一生都不懂! 容铮觉得叶辰才十三岁,尚且年轻,多加练习实践,以后还是有希望的。 哪怕叶辰领悟不到剑意,但身手也不差了。 “谢谢容大哥。” “等你进了前四,我会去观战的,你好好努力。” “嗯,我会的。” 容铮又叮嘱道:“你现在年纪小,力量不足会是你最大的短板,遇到强的对手,莫要急躁,以守为攻,好好揣摩对手的意图,必然时做些假动作,声东击西。” “好,义父也叮嘱过,他说按照以往的经验,我最好不要轻易进攻,找出破绽后一招得手。” “那就好,回去吧,这些天,你就留在家里,我下午回来跟你过过招。” 二人不耽搁,策马进城。 容铮最近忙得不可开交,自从周大学士将奏折给皇帝看过后,回来说圣上批准了,督促容铮赶紧干活:到国子监主持修书、挑选人才培养成算学夫子等等,统筹推广算学到民间的大项目。 幸好,他已经是从六品官了,有小弟可供使唤,再也不是当初修书那会什么都得亲力亲为。 再加上有周大学士撑腰,可以便宜行事,少了些应付人事的麻烦。 但依然脚不沾地,忙忙碌碌。 榜眼徐柏舟和探花廖言锡在吃饭时,表示十分羡慕,也希望拥有这种累成狗的生活。 容铮年纪轻轻初入官场,便得到了周大学士级别的人物青睐,能跟着周大学士做事,这简直让多少人做梦都不敢想。 周大学士可是皇帝跟前的人物,这意味着容铮只要做出了丁点成效,都可能通过周大学士的口,传到皇帝耳里。 能在最大的boss跟前挂上号,估计仕途升官如坐火箭般,快速而迅猛,势不可挡。 好了,已经开始嫉妒!!! 容铮请了一天的事假,周大学士见他办事勤勤恳恳,爽快地批准了。 决战日,他去了演武场观看叶辰的比试,叶云心中担忧想跟着去,但被容铮劝住。 “你怀了崽子,去看容易心情激动,你放心吧,岳父也在,我也在,小辰不会出什么事的。” 令仪见小爹眉头紧皱,也不闹着去了,说会留在家里好好陪着小爹。 小崽子确实是贴身的小棉袄。 演武场一共三个擂台,今天叶辰与另外一名二十多岁的青年比试,角逐第三名。 这次武艺大会的名次很重要,他会决定将来进入军营的培训梯队,类似科举的一甲、二甲、三甲这种。 容铮因为岳父是侯爷的关系,拥有一个视野极佳的位置观看。 叶辰先走出来,用长剑。 对阵的青年用的是刀,步履沉稳,目光坚定,一看就是对战经验丰富的人。 二人一交手开始硬碰硬,都想以快制快,以刚制刚,初步试探对方,但都没出尽全力。 “你觉得小辰能赢吗?”萧南凯问道。 容铮凝神看着台下,说道:“正面的话,应该打不过,最好是慢慢等待机会,投机取巧。” “确实,力量不够,对方很快就能看得出来,被人抓到短板,容易受制。” “也不是没有机会,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小辰如果有足够耐心,机会并不小。”容铮指向下方,继续说, “那青年的刀法虽然凌厉,但招式不多,细心辨认的话,很容易识破他的套路。” 萧南凯愣了下,目露赞赏,他知道叶辰的剑法是容铮教的,那剑法很独特,但他觉得叶辰没有使出剑法的厉害之处,这也跟叶辰的年纪尚轻有关。 第97章 毕竟纵是天纵奇才,也需要很长时间去练习,才能日渐精进。 他其实很疑惑,一个普通的读书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身手? “你这剑法从哪里学来的?” “家里剑法的书籍,小时候兴趣浓厚便深入钻研过。”容铮神情淡定,“说起来,也是因为偷偷研习此剑法,导致考了三次童生试都没通过呢。” 萧南凯:......谁又能想到,六元及第的状元郎,曾经三次落第于童生试。 台下战况激烈,又过了一刻钟,青年把握优势,揉身而上,每次挥刀都用上劲儿,试图用力量击败叶辰。 叶辰知道每次都去挡的话,容易震伤手掌,于是,在与长刀碰上的时候,他脚踩八步,一滑一转,闪到了青年身后,挥剑刺向背后。 青年并不慌张,他身手矫健,侧身避开,同时长刀后撩,准备将叶辰的剑挡回去。 叶辰轻笑,嗯,上当了,他收回剑,往侧边而去,他根本不想从后挥剑,只是迷惑对方。 糟糕!那青年立即有了不好的预感,想要往旁边滚开躲避,然而没法立即收回长刀,迟缓了一下,整个人便跌倒在地,长刀离手。 剑光一闪,叶辰用剑指向青年喉间,青年表情惊愕,明白到自己输了。 叶辰在这次武艺大会中夺得了第三名,虽不是第一,但以他十三岁的年纪能获得第三,还是很不错的。 他能进入军营学习,等几年后表现良好或是立功明显,就能授予官职,前途光明。 第125章 令仪三岁生辰 七月初,迎来了令仪的三岁生辰。 娃儿被养得白白嫩嫩,饭量逐渐增大,是个不挑食的崽,个头到一米了。 小孩的生辰不宜大办,所以自家人给令仪庆祝一下就好。 南宫望舒早前就跟叶云提过,他会操办令仪的生辰。 生辰当天,侯府的下人便忙碌开了,在庭院花儿开得最盛的空地处装饰起来:挂灯笼、摆桌子椅子、端上糕点糖果...... 南宫望舒替令仪穿上京城名匠精心缝制的雾青色绫子夹袄,其上有细腻金丝线勾勒出的牡丹花纹,刺绣精美。 领口巧妙地镶嵌了一枚方形镂空白玉扣,腰间束以赫赤双环如意绦,色泽鲜艳,寓意吉祥。 项下则戴着赤金璎珞圈,上面镶嵌了一枚蓝宝石,与赤金交相辉映,十分华贵。 容铮和萧南凯正在庭院里听叶辰讲军营的趣事,抬眸便见从里屋走出来的令仪,当下眼前一亮。 小娃儿本就长得粉雕玉琢,配上这身服饰,整个人显得非常贵气。 令仪脚踩青缎小朝靴,一手被南宫望舒牵着,另一边则被叶云牵着,缓缓走来。 三人长得很像,看着和谐无比。 待令仪走到跟前,容铮看清了他身上的饰品:丝绸、金圈、蓝宝石,整套服饰搭配一看就超级贵,他觉得家中剩下的三百多两不一定能买得起。 突然冒出个想法:岳父家是真的有钱呀,或者可以考虑吃软饭? 令仪扑到容铮的腿上: “爹爹,抱!”。 容铮抱起令仪放到膝上,打趣道:“今天咱们家令仪太好看了,爹爹差点认不出。” 令仪依偎在容铮怀里,小脸洋溢着笑容,比花朵还要灿烂,孩子一天天长大,懂得爱美,被人夸赞后,会更高兴。 叶云坐在一旁,手拿着一块糖果,递到令仪嘴边,笑道: “他刚刚对着镜子照了好久,喊了几次,才出来。” 南宫望舒吩咐下人去摘几枝鲜艳的花儿,令仪喜欢,等会摆在饭桌中间,他转头看到澄儿一家温馨美好,内心满足,好像曾经那段失去儿子的岁月,已经很遥远了。 令仪长得太像澄儿小时候,他要给令仪最好的东西。 这次生辰本来没有邀请其他人,但夏晓洛到家里看叶云的时候,好几次问起“令仪的生辰快到了吧,准备怎么过?” 叶云也就邀请了夏晓洛一家三口,南宫望舒自然没有意见,他们能那么快找到澄儿,都是因为沈允良特意来告知。 一会儿后,他们也来了。 夏晓洛见到令仪就是一顿夸赞,然后送上生辰礼。 而沈绪风给令仪带来了如意斋最新出的糕点,生辰礼送的是一个精巧的九连环,那玩具是专门找人定制的,上面缀有鲜艳的大红珠子,哪怕不用来玩,挂起来做装饰也很雅致。 令仪给每个人都送了一朵花花~ 七月中旬,萧南凯家中大摆宴席,发出去不少请帖。 武安侯府多年来,很少家中设宴,听闻他的主君自从孩子被偷走后,天天以泪洗面,哪里还有心思办宴席。 南宫望舒很少出门,京中的官家夫人们便很难社交上这位侯爷主君,这现下机会来了,没时间都得挪出时间来。 宴席当天张灯结彩,来了很多人,侯府热闹非凡。 萧南凯说了两件事,第一是他们家的哥儿萧澄找到了;第二是他将叶辰认为义子; 朝中的大臣早有耳闻,听说那萧澄还是今年那位六元及第的状元之夫郎,但他们都没怎么见到被找回来的萧澄,这次倒是看着了。 跟侯爷的主君真是不要太像,想认错都难。 那个不就是“武艺大会”上获得第三名的那位十三岁少年吗?原来是武安侯的义子呀! 旁边是状元郎容铮吧,实在貌美。 那容铮走的什么狗屎运,不但高中状元,而且娶的还是侯府家的公子。 ....... 翌日,“武安侯府十多年前被偷偷抱走的哥儿已经寻回来”的消息传遍整个京城,荣登最热门事件,没有之一。 老百姓口口相传,议论纷纷! “太好了,不容易呀,武安侯家的哥儿找回来了。”猛男落泪,侯爷苦寻儿子多年,终于迎来好的结局。 “你说那找回来的哥儿会不会是假的?那么多年过去了,孩子长大成人都大变样了呀,怎么知道是不是呢?” “可能有胎记什么的吧!侯爷夫夫还会认错儿子?” “妖,根本不需要什么胎记,我可瞧见了,找回来的萧澄跟侯爷的主君长得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 “还有更劲爆的呢,萧澄嫁的是上两个月跨马游街的状元郎容铮。” “真的吗?话说,容铮这状元会不会是侯爷做了什么......” “闭嘴吧你,仔细你的脑袋。状元可是圣上亲自钦定的,你这话说出来是要砍头的。” “就是,再说了,那可是状元,圣上亲自看了卷子选出来的第一名,别瞎说,等下被人听到了,连累我们。” ...... 容铮倒是不关心京城百姓讨论的八卦,他最近忙得脚不沾地,白天勤勤恳恳地处理推广算学的事儿,到点就赶紧下班,回家陪着夫郎。 他在翰林院做事的时候,偶尔会走神看看窗外,想想夫郎。 回去后,叶云和令仪正在厅堂里吃精致的小点心,令仪一边小口小口地咀嚼着,一边声音含糊地跟叶云说着什么。 两人听到脚步声,齐齐转过头来,看向正走进门的容铮。 “小爹让人送来的桂花糖蒸新栗粉糕,还温热着,你也来试试。” 容铮先洗了手,才缓缓走过去,在令仪旁边坐了下来。 令仪乖巧地给爹爹喂了一个糕点:“爹爹,甜甜的,很好吃。” 因为住得近,南宫望舒让人做了好吃的,都差人给叶云家送来,有时是香气四溢的肉粥,有时是可口的点心,有时是熬制的汤。 南宫望舒很擅长做花糕,再加上侯府的厨子手艺精湛,送来的吃食都很不错。 “小爹说,想过来住一阵子。”叶云说道。 容铮拿帕子为令仪擦拭掉嘴角的糕点屑,回道:“嗯,那好,到时让人收拾间亮堂的屋子出来。” “小外祖父要跟令仪一起睡觉。”令仪咽下了嘴里的糕点,对容铮说道。 “嗯,好。”容铮轻笑。 家里没有长辈,叶辰去了军营,虽说家里有仆役,但还是希望有亲人陪着叶云,以防有什么意外。 第126章 瞻彼淇奥! 又是一个月过去,时间走到了九月下旬。 容铮细细地翻看着国子监送来的《百姓启蒙算经》,看完后,对人吩咐道: “这本改得很好,就定这本吧,你安排人去印刷,发文书让地方配合推行这本书籍。” “是,大人,卑职这就去办。” “且慢,”容铮叫住了他,补充道,“还有国子监培养的算经夫子,也可以开始派去地方教授了。” “好的,大人,卑职定当妥善安排。” 处理完事务后,容铮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袍,去跟周大学士汇报了工作进度,然后直接离开皇宫,加快步伐往家里赶,归心似箭。 最近叶云身体不适,容铮早上在家的时候,会给叶云搭把手穿衣服,蹲下来给他穿鞋,抱他去院子里坐坐,黄昏下班时,也会抱他到浴桶,洗完后,再将人抱出来。 第98章 南宫望舒住进来后,看到这位哥婿只要在家都亲力亲为地照顾着澄儿,心里满意得不能再满意了。 以前容铮对叶云的好,是听来的,现在亲眼看到,彻底放下心,像容铮这样能力好又顾家的哥婿,打着灯笼都难寻。 快到家时,容铮瞧见初墨急匆匆地出来,连忙让车夫快一些。 初墨一见到容铮,松了一口气,他正要去通知老爷呢。 容铮走进大门,穿过垂花门,里面早已经忙碌起来了。 初晴十八岁了,人本身聪慧,现在做事越发干练,妥妥的容家得力大丫鬟。 她心地好,也不仗势凌人,在下人中,人缘很好,再加上她亲哥就是管家,所以她还是挺有威望的。 南宫望舒已经在一旁看顾着叶云。 容铮快步走着,踏上台阶时,差点被绊倒,他稳稳了身形。 跟在后面的初墨看见愣了一瞬,看老爷面上淡定,没想到心里那么慌张。 南宫望舒见容铮一直在房里,二话不说,将容铮赶到了外头: “你在这,澄儿都不能专心,到外面待着。” 容铮在正厅焦急地来回踱着步,耳边不时传来叫声,让他感觉时间仿佛被无限拉长。 “爹爹,爹爹。”令仪从后院跑过来,扑向容铮。 丫鬟紧跟其后,一脸为难道:“少爷闹着要过来。” 叶云意识到自己身体不适时,立刻让人将令仪带去了后院,怕吓到孩子。 但小孩子很警惕,感受到家里的氛围一下子不对劲起来。 在后院,丫鬟虽然一直哄着令仪,不让他去正厅,但是这反而更让他不安。 待了一阵子后,实在忍不住,他躲开丫鬟跑去正厅,听到小爹的声音,眼圈儿瞬间红了起来。 容铮抱起要哭的令仪,哄道:“别怕,小爹在房里没事的。” “小爹是不是好痛?我想去陪着小爹。”令仪抱紧爹爹的脖子,声音带上了哭腔,“小爹会平安没事的吗?” 容铮感觉到自己肩上湿了,令仪哭了起来,他只好把令仪抱到后院,直到听不到声音。 令仪哭得很伤心,泪珠子不断地往下掉,哭得一抽一抽。 孩子还小,心里很害怕,恐惧失去小爹。 容铮看得心疼,轻轻地拍着令仪的小背脊:“小爹会平平安安,令仪乖乖的,我们在这里等着。”他拿帕子给令仪擦眼泪。 令仪止住哭,但还是蔫蔫的,无精打采地趴在容铮的肩膀上,时不时问上一句。 ...... 叶云望着夫君那满是疼爱与怜惜的眼神,心中涌起一股暖流,胀得满满当当。 ...... 一个月后,容铮家收养了一个二崽子,大名叫“瞻淇”。 所谓“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容铮希望他将来做个君子,高瞻远瞩,努力提升内在,不仅学问精湛,而且品德良善。 第127章 明哥儿的来信 明哥儿这些年在铺子里抽时间学会了不少字,写得虽然有点歪斜,却足以传达出心之所想,非常不错。 他收到了叶云的来信,知道叶云家多了一个小男孩,名字叫瞻淇。 于是连忙用店里最上等最柔软的布,亲手缝制了好几件漂亮的小衣裳,也估摸着令仪的身高,给令仪做了披风,绣上自己的创意图案,随信让人寄去了京城。 他做衣服的手艺越来越好,独具匠心。 尤其是刺绣方面,不仅细腻入微,而且栩栩如生。 最吸引人的是他出品的图案花纹,创意非常独特。 光顾他店铺的客人增加不少,很多人宁愿排队,也指定要明哥儿亲自做的衣服。 明哥儿和叶临商量,将裁缝店铺的规模扩大了一倍,让叶临的弟弟妹妹都来店铺做事。 明哥儿的婆婆见着儿子的夫郎如此能干,在村里夸赞个不停,“明哥儿比我家儿子还能干呢!”,她干脆专门到镇上带孙子小永丰,让明哥儿能专心做事。 至于明哥儿的爹娘心情复杂,想不到自家最看不起的哥儿,嫁到别人家成了宝贝,挣钱厉害不说,还很得人喜欢。 他们去过明哥儿的裁缝铺子,看到来店里的客人,专门来找明哥儿定制衣服,说话非常客气有礼。 自家哥儿不知不觉竟然变得那么出色,是镇上最火的裁缝铺老板了。 本来想让明哥儿安排哥哥、妹妹到店里做事的,又觉得没有这样的脸。 小时候对自家哥儿不好,现在哥儿自己有了一番事业,有了好的婆家,偶尔还会孝敬下他们。 哎,还是别打扰了,当做曾经偏心的补偿吧! 两人来了,又默默地走了。 “......云哥儿,里面的三件小衣给瞻淇,披风给令仪。 最近我认字、算账都更加精进,叶临便彻底让我管家,婆婆一家人都不反对,弟弟妹妹们对我很尊敬。 今年家里的大部分积蓄用来扩张裁缝铺子,所以在镇上买房子的事只能暂时搁置,可能得到后年。 但叶临买了一头牛,自家有了牛车后,回村子倒也方便,农忙时,家里的牛还能帮忙翻地,又快又省力。 ...... 希望你事事安好。 明哥儿!” 十二月初,叶云低头给令仪读着明哥儿的信: “你明叔叔说这水蓝色的披风是送给令仪的。” 令仪看着包袱里漂亮顺滑、刺绣精美的披风,喜爱得不行,当场就要披上,叶云替他系好。 “那小爹要记得在回信里说令仪很喜欢。”他想到什么,又继续, “嗯,也要说弟弟也很喜欢送给他的衣服,替我和弟弟谢谢明叔叔哦。” 令仪低下头亲了一口弟弟的脸蛋儿,抓起旁边的拨浪鼓逗起来,他已经不像之前那样觉得弟弟丑了。 瞻淇刚来那一个月,虽然小外祖父解释过刚出生的小娃儿就是皱巴巴的,但令仪还是很替弟弟的颜值忧心。 天天都要凑近看着弟弟,观察弟弟的变化,完全顾不上找其他小伙伴玩,连沈绪风用糕点诱惑他都不出去,终日在宅子里头,时刻关注弟弟颜值的养成问题。 容铮看到令仪眉头紧皱,打趣道:“你再皱着眉头,到时弟弟长好看了,你反而变得皱巴巴哦。” 正喝着鸡汤的叶云听到这话,“噗嗤”地笑了。 幸好这两个多月过去后,弟弟皮肤逐渐舒展,变得人见人爱。 瞻淇原本睁着一双黑溜溜眼睛,一边吃着小肉手,一边好奇地盯着摇摇床上摆动的七彩绣球。 这会,见哥哥陪自己玩,立即手舞足蹈起来,愉悦闹腾得不行。 他最爱哥哥了,因为哥哥每天都陪着他玩,跟他说话,两人各说各的,各笑各的,倒也非常和谐。 他眼睛、鼻子、小嘴都像叶云,但整体一看却更似容铮。 大家见了都说这一定是容铮的亲生崽,但细节充满了叶云的修饰! 好家伙,继承了两个亲爹的貌美,以后也不知迷倒多少姑娘和哥儿呢! 叶云见身边两个崽子玩得正欢乐,便拿出纸笔,在一旁写起回信。 “令仪,明叔叔给你和弟弟都送了漂亮的衣裳,那你也给永丰弟弟送上一件礼物当做回礼,好不好?”叶云写到一半,抬头问令仪。 “我现在就回房里去选。”令仪放下拨浪鼓,就要出去,想到什么,补充说, “小爹,我挑两个礼物吧,一个是我送的,一个是弟弟送的。” “做得很好,去吧。” “嗯嗯。”令仪一溜烟便跑了出房。 瞻淇见哥哥说走就走,毫不留恋,笑容顿时从脸上消失,心中不禁委委屈屈。 小嘴一瘪,努力忍住,嗯,要努力忍住。 “哇!!!”实在忍不住呀,他哭了起来,企图获得小爹的抱抱。 叶云搁下毛笔,抱起二崽子,笑着哄道:“乖,别哭了,怎么那么黏哥哥?” 瞻淇的眼睛咕噜噜地看着漂亮的小爹,心中的委屈得到极大的抚慰,情绪慢慢平复下来。 小爹的味儿很好闻,他超喜欢。 容铮下班回来,在翰林院事情虽多,但也渐渐习惯,处理起来得心应手,现在基本能准时下班。 他从外面进房,室内暖意融融,夫郎正抱着二崽子坐在床边柔声哄着。 叶云见容铮进门,便撩起眼睫看向他,眉眼精致,眸光明亮,颇为勾人。 容铮呼吸一滞,心里痒痒的,夫郎这模样实在迷人,很是招人喜欢! 他走近叶云,低头轻轻亲了亲夫郎的额头。 外面下雪了,他一路回来,寒风凛冽,冷冷的。 现在到家,暖意袭来,不止身体暖了,心也跟着热了起来。 突然,瞻淇爆发出哭声。 瞻淇:有人要来抢走小爹!!! 怎么办? 尚在襁褓的小婴儿,无计可施,除了大哭...... 第99章 容铮无奈,心中隐隐预感,这二崽长大后估计会跟自己对着干。 他抱过二崽子,好说歹说,终于让二崽子停止哭泣,认得自己是他亲爹,再哭就要打屁股。 叶云见二崽子有人哄,一边继续低头写回信,一边跟容铮说着明哥儿来信的内容。 期间,令仪选好了两个精美的礼物,来到房里交给小爹。 他的玩具超多,有些甚至没玩过,南宫望舒只要过来看两个小孩,绝对会带不少好玩意过来,家里得专门腾出一间杂物房堆放孩子的玩具。 “这个是我送的,那个是弟弟送的,记得替我们向明叔叔问好,告诉他我们很想念他哦。” “会的。”叶云指着信上的一处,“你瞧,我都写上了。” “谢谢小爹。” 冬日,雪花纷飞,房里恬淡平和。 第128章 团聚的新年 又过去一个月,南宫望舒给瞻淇办了个小型的百日宴,他跟侯爷找人专门定制了一个纯金的寄名锁,上面刻字,送给瞻淇。 容铮看着金灿灿的锁,目瞪口呆,他感觉自己给儿子的礼物颇为寒酸。 百日宴虽然办得不大,但蛮热闹,瞻淇这小宝贝笑得乐呵呵,因为大家一天都围着他转。 眼看要过年,容铮总结了八个月以来做的事情与取得的成果,逐一跟周大学士汇报。 目前算学修书的第一阶段已经结束,出版的算经教材分类不少,包括面向农民、商人、科举学子的。 而针对科举学子的书籍上,又做了细分,比如童生阶段、秀才阶段、举人阶段。 分派到各地的算经夫子不仅在学堂和书院授课、也会下沉到农村去。 现在,算经书籍的演算过程被改成符号化和公式化的描述,语言用的是大白话,例子紧密跟日常生活相关。 能认字的人跟着算经夫子学习,也能略懂一二。 安和村也收到了朝廷推广的关于农事的算经书籍。 村长看着上面编纂的人有“容铮”的名字,很是震惊。 容铮是状元,听说他入朝为官就是从六品的官职,比他们知县大人还要厉害。 能在这种官方印刷的书上看到容铮的名字也正常,他震惊的是,曾经在他们村里长大的孩子,不仅入朝为官,而且做的事竟然开始影响和惠及到全国,乃至他们小小的村子。 他再一次感受到容铮的厉害,觉得容铮好像离他们很远很远。 他忐忑地写了一封信,说了算经的事,隐隐担心容铮会不回信。 然而,他的担心是多余的,一个月后,他收到了容铮的回信,言辞亲切,一如往昔,村长才放下心来。 容铮还是曾经的容铮! 周大学士听着容铮的回报,非常满意,喜滋滋地去禀报皇帝,皇帝也很满意,一个高兴,给周大学士和容铮赏赐了东西。 除夕将近,朝廷开始给臣子们放假。 皇帝在春节也是要休假过新年的。 二十三日以来,容铮家里的仆役陆陆续续买了不少过年用的装点之物:灯笼、鞭炮、红纸、对联、盆栽、吉祥的摆件......数不胜数。 家里全部换上了绣着寓意吉祥图案的新门帘,一张张精心剪裁的窗花剪纸被一一贴上窗棂,红彤彤的。 下人们在各处张贴好对联,往门口、庭院、房屋前都分别挂上了一盏盏红灯笼,庭院的树上也挂上红绸。 容铮回到家中,入眼就看到被装扮得喜庆无比的院子,新年尚未开始,氛围已经弥漫开来。 走入正厅,叶云正在吩咐初晴,张罗年夜饭。 叶辰则在一旁抱着瞻淇,逗着玩儿,他从军营回来,黑了不少,但身体长得结实,人也高壮了些。 瞻淇很少见到小舅舅,刚开始睁着大眼睛,小脸疑惑,然后在叶辰抱着他到处兜圈儿之后,他就跟小舅舅亲近起来了,正“咿咿呀呀”地跟小舅舅对话。 小舅舅非常耐心,逐一回复着小婴儿的问话。 小婴儿表示十分满意:以后批准小舅舅可以抱我。 令仪正端坐在桌子旁读书背诗,他现在很听叶云的话,因为几个月前听到、看到小爹生小娃儿那么痛那么辛苦,知道原来自己出生那会,小爹也受苦了,他很是心疼,说道, “以后令仪一定乖乖的,听小爹的话,好好读书认字,努力背诗,再也不找借口偷懒。” 看着可心懂事的崽儿,叶云嘴角上扬,感动不已。 晚上,一家五口,额,除了瞻淇,围坐在桌前,吃着热腾腾的年夜饭。 瞻淇得在他专属的小桌子喝奶、吃米糊,大人担心他坐到桌上看到其它美味的食物,闹着要吃,干脆就不让他看见了。 可怜的娃儿,目前还以为羊奶和米糊是人间美味! 本来是喊了侯爷夫夫的,但他们说要在家里准备、装饰屋子,等他们一家年初二过去时,留住几天,所以没来跟他们一家吃年夜饭。 饭后,叶辰带着令仪在庭院放鞭炮, 令仪有点小害怕,一直拉着小舅舅的衣袖。 容铮抱着瞻淇与叶云站一起看着,这是他们在京城第一次、在属于他们的家中过的新年。 晚上,爆竹声不绝于耳,京城毕竟人口密集,人口多,这户人家的爆竹停下, 下一户又接上,偶尔隐约还能听到街巷小童玩耍的欢乐声,自是会热闹不休。 瞻淇似乎也深切地感受到喜庆的新年氛围,小小的人儿穿着红色锦绸衣服,躺在大床上,精神头非常好,到点了也完全没有睡觉的意思,两只小肉手挥舞着,两只小脚踢腾着。 他水汪汪的眸子如纯澈的湖水,一会偏头看看左边的爹爹,一会偏头看看右边的小爹。 见到两个都在身边,他嘴角弯弯地翘着,“咿咿呀呀”,神色不亦乐乎。 眼见瞻淇精神过头,两个亲爹也说了会话,聊聊家里的事,说说当下,谈谈未来。 一旁围观的瞻淇听到谈话声更欢喜了,以为是跟自己说话,“咿咿呀呀”地搭起话来。 但他毕竟太小,渐渐地,困意来袭,他一手抓着容铮的袖子,一手抓着叶云的手指,呼呼睡去。 大年初一,容铮给所有人派完大红封后,带着一家子去逛街。 令仪坐在容铮的肩膀上,视野极佳,将熙熙攘攘的热闹盛景尽收眼底。 被叶云抱在怀里的瞻淇见到哥哥能坐那么高,很是羡慕,尤其是当令仪往下看向他的时候,两兄弟对视上,令仪给弟弟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然而,嫉妒令小婴儿面目全非......瞻淇突然哭起来...... 叶辰赶紧拿出拨浪鼓转移他的注意力,小家伙被吸引注意力后,止住了眼泪。 年初二时,一家五口坐马车去了武安侯府,南宫望舒赶紧将他们迎进门。 给小孩都派了大红封,吩咐下人开始端上美味的菜肴。 侯府的新年很久没那么热闹过了,大人的交谈声、小孩的欢闹声,当然还有婴儿的哭声。 侯爷夫夫看着孩子们,笑容就没停下来过。 第129章 二娃爱蹬人 年后,容铮带着夫郎与令仪去参加了瑞王府的宴会,没有瞻淇的份儿,娃儿才七个月大,只能乖乖待在家里。 说起这位瑞王,名叫祁奕堃,他是当今圣上一母同胞的亲弟弟,身份非常尊贵。 祁奕堃浓眉大眼,身形伟岸,年近三十,擅长武艺,前些年还亲自带兵打过仗,后来才回到京城。 容铮拱手行礼:“见过王爷!” 瑞王打量着面前的容铮,按理说,他这种身份是不会关注这小小的从六品官员的,但容铮身上的标签实在太多。 是去年六元及第、跨马游街、风头无两的状元郎; 接着武安侯府宣布找回唯一的儿子,这状元郎成了武安侯的哥婿; 然后他还是周大学士亲自带的臣子,协助向民间推广算学的主力人员; 这还不算,这位容铮因为在推广算学的事情上表现卓越,他最近听到圣上,也就是自己的亲哥,偶尔会提起这个容铮,说这个人有才。 “状元郎风采颇佳呀!” “王爷谬赞。” 瑞王看着面前长得很不错的容铮,想到那么多人都夸赞这位状元郎,想必这人定是有什么过人之处,便起了一二兴致,跟容铮交谈起来。 容铮本来以为自己这小官,打个招呼,应付几句就能吃席,没想到瑞王话那么多,说个不停...... 叶云和令仪呢,则被南宫望舒带着去女眷处。 南宫望舒是侯府的主君,叶云又是他的哥儿,身份自然也高,所以一众女眷见着便围了上来,先夸叶云长得那叫一个好看,夸完叶云夸令仪。 小小的令仪在夸奖声中渐渐迷失自我...... 不久,瑞王妃来了,她看起来才二十多岁,保养良好,举止端庄。 旁边站着一个小肥墩,那是瑞王妃唯一的儿子,名叫祁诚睿,今年六岁,他是瑞王的嫡长子。 第100章 不过,他不是瑞王唯一的孩子,瑞王府还有三位侧妃,膝下都有孩子。 令仪望向那小肥墩,记性不差,想起那是去年花朝节时候一起在草地上玩过蹴鞠的小哥哥。 小肥墩也认得令仪,见着令仪很高兴:“弟弟,我送你的小彩鞠还在吗?” “在的,小世子,我跟绪风哥哥会一起玩小彩鞠。” 祁诚睿耳尖地问道:“绪风是谁?” “带我一起玩耍的小哥哥。” “你们经常一起玩吗?” “是的。” 祁诚睿连忙道:“那以后我也带你一起玩。” 令仪摇摇头,“小爹说,我要准备去读书,不能贪玩。” 祁诚睿又问:“那你去哪里读书?” “不知道。” ...... 令仪今年快四岁,确实要去学堂读书识字了。 容铮与叶云讨论过,到底是送去私学还是官学。 私学就是私人办的学堂,有钱就能进去读,相对会更自由。 族学是私学的一种形式,一般大家族的人就会专门设族学,让本族及姻亲子弟能在同一场所上学,一来读书识字,二来敦亲睦族。 像沈家,完全不缺钱的,家族又庞大,亲族旁支数量多,所以自家开了个族塾。 沈允良提过,令仪想去沈家的族塾,直接就可以去,但容铮婉拒了。 沈绪风之前就读于自家的族塾,但他今年会进入官学。 皇商虽没有官身,但能享受一些特权。它隶名于内务府,曾经先帝是想给皇商许以官职的,但皇商家族等竭力推辞,所以现在都只给皇商授予官方身份和皇家背景。 沈绪风作为沈家主的儿子,还是有资格进入官学的。 大人们在一旁聊天,小孩就在前面玩耍。 宴会逐渐走到了尾声,叶云和南宫望舒准备带着令仪离开。 祁诚睿喊住了令仪:“这零嘴吃食送你,可好吃了,皇帝伯伯赏给我的。”接着又递给令仪一盏精致的玻璃绣球灯,“天黑了,这灯送你。” 灯的玻璃片巧妙地拼接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完美的球体形状,恰似古时绣球之姿,彩色玻璃边缘光滑如镜,非常好看。 令仪没有接,他望向小爹。 叶云正要开口,就听瑞王妃笑道:“拿着吧,第一次见睿儿那么贴心。” “谢谢小世子。”令仪接了过来,小手提着绣球灯。 祁诚睿又说道:“那灯挂在房里,晚上很漂亮的。” 容铮带着叶云和令仪回到家中。 卧房里,瞻淇在大床上爬来爬去,嘴里叽叽咕咕,旁边一个丫鬟陪他玩儿。 自从瞻淇出生,家里多添置了一个丫鬟,照顾瞻淇。 瞻淇听到脚步声,看向卧房门的方向,见到了整个下午乃至天黑都没见着的小爹。 他小嘴一撇,好委屈,就要哭起来。 叶云上前要抱他,容铮拦着了:“我来吧,你先去洗洗,好早点休息。” 容铮大步走到床边,抱起瞻淇,将他放到膝上。 瞻淇被抱起后倒是没想哭了,但他用小肥脚蹬着容铮,别看他小小一只,但体格很好,抱着也实打实的有分量,不像令仪那么软和,小腿儿蹬人可疼了。 聪明如瞻淇,他已经知道是爹爹阻止小爹来抱自己的了,平时只要爹爹回来,他就得跟小爹分开,已经独自睡在摇摇床好几晚了。 呜呜┭┮﹏┭┮ 谁懂这种苦? 瞻淇这会很生气,甚至动用了武力。 小胖脚狠劲儿地蹬着。 容铮只好控制住他的肥脚丫,与他的大眼睛对视着,跟他讲道理: “不准再蹬,我是你爹爹。” 谁知瞻淇张着嘴巴口水噗噗,弄了容铮一脸...... 瞻淇:听不懂,完全听不懂,只想要小爹! 容铮只好抱起他出去转悠一会,带他看看令仪的玻璃绣球灯,笼络下二崽子的心。 这方法确实有效,二崽子见到令仪欢腾起来,暂时停下了攻击。 晚上,为了抚慰今天被抛下守家的瞻淇,容铮让他睡到了大床上。 平时,瞻淇会努力靠近叶云一些,抱着叶云的手臂入睡的。 今天竟然一个翻身,凑到了容铮旁边。 容铮正要高兴二崽黏自己,就见瞻淇伸着脚丫踹了容铮好几下,然后又一个翻滚回到了叶云怀里,“咿咿呀呀”个不停。 “瞻淇力气也太大了吧。”容铮震惊,这二崽是真记仇呀,回来蹬他,晚上踹他,现在叽叽咕咕,感觉骂得有些“脏”...... 叶云忍不住笑了,瞻淇对容铮这个一家之主从不客气。 第130章 抓周 令仪最近每天早上要去官家的学塾上课,但因为这阶段年纪尚小,只需要早上去,晌午就能回家,而且布置的作业也不多。 学塾里有专门为小哥儿和小姑娘设置的课室,专门教导他们礼仪和基本的读书认字,毕竟哥儿和姑娘不能参加科举考试,教的内容自然不深,侧重在礼仪。 虽然学礼仪规矩对小孩而言挺拘束,但这里的官家哥儿、姑娘都要学会基本的。 能多学些东西总是没错的,以后不会轻易被人哄骗了去。 令仪已经过了四岁生辰,又长大一岁,更懂事了。 平时吃饭的时候,自己端着小碗一边吃,一边喂瞻淇。 瞻淇很喜欢令仪,年纪小小的他,只有令仪一个小玩伴,他第一次学会说话,喊的是“哥”,跟令仪很亲近。 他快一岁了,终于获得上桌资格,胃口与日俱增,喂什么吃什么。 容铮和叶云在一旁都由着两人自己慢慢吃。 眨眼就到了九月底,容铮在家里给二崽子庆祝一周岁,邀请了侯爷夫夫,他亲自下厨。 沈家消息灵通,派人送来了周岁礼。 估计是令仪告诉沈绪风的,自从二人都要去官学读书,相处的时间就少了,但学堂放假的时候,沈绪风都来找令仪玩。 瞻淇见着沈绪风就说:“坏银!” 每次来哥哥都要离开他好一阵子,宝宝伤心! 沈绪风很聪慧,给令仪带礼物的同时,也会给瞻淇带。 瞻淇看着精致的小玩意,一时不知该不该生气......还是先玩了再看? 一家人吃完后,就让瞻淇抓周。 红布铺就的大圆桌上,放了很多东西:毛笔、银子、小算盘、糕点、《论语》、官帽、小蹴鞠、小木剑、弓箭、佛珠...... 叶云将穿着一身簇新衣裳的瞻淇放到圆桌旁。 瞻淇瞪大了乌溜溜的眼睛,打量着周围,然后动了起来,先是好奇地摸了摸柔软的绸布,接着缓缓移动。 令仪紧张地看着弟弟,不知道瞻淇会抓到什么呢? 瞻淇不知道大家焦急地等待着,他在桌上慢慢爬,慢慢看,慢慢选。 看到小木剑,他摸了摸,但没拿。 又见到一本书,他完全没有兴趣,摸都没摸。 这时,他注意到最远处有一块糕点,说了一句:“糕。”立即爬了过去,抓起来,拿着爬向令仪,“哥,给。” 一脸焦急的大伙儿:...... 容铮道:“幸好,这小子虽然爱吃,但也先想着哥哥。” 等令仪接过糕点后,瞻淇又往回爬,拿起容铮的官帽,就往自个头上盖,戴得歪歪斜斜,将视线都遮住了。 叶云只能替他拿下来。 萧南凯笑道:“看来,咱们瞻淇以后是个做官的好苗子。” 瞻淇又是好一阵挑挑拣拣,最后抓了一支毛笔。 看来二崽确实有做官的志向~ 瞻淇满了一岁后,叶云便拿着袁大夫的推荐信,去了袁大夫侄子袁德隆的医馆做坐堂大夫。 京城对哥儿从医的事,接纳度还算不错,只是会信不过他的医术,来找他看诊的人很少。 叶云也不在意,一边跟着医馆的老大夫学习,一边认真做事。 毕竟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的,他再也不是曾经那个遭人讽刺嘲笑后,会躲在夫君怀里哭泣的小哥儿了。 好几年过去了,他变得更加坚韧,凡事莫心急,磨砺自己才是最首要的。 医馆中午的时候是可以休息一个时辰的,叶云便会回家吃午饭,看看瞻淇和令仪。 日子过得飞快,又到年关汇报工作的时候了。 地方官收集了老百姓对算学情况的反馈: “没想到算学在农桑上如此实用,比以前简单多了。” “自从学了国子监推出的关于商业的算经书籍,算账效率提高明显。” “这次给科举学子的算经教材明显比以往通俗易懂很多,学起来没那么困难了。” ...... 可见容铮推广算学的措施落地后,效果非常明显。 皇帝召见了容铮:“这次算学推广的事,你做得很好,周大学士对你赞不绝口。” 第101章 “微臣不敢居功,若非周大学士谆谆教导、鼎力支持,这推广的事不会那么快,此外若非国子监全力支持修书,事情不会那么顺利。” 皇帝拂了拂手:“周大学士和国子监皆是有功,但容爱卿更加功不可没。” 停顿片刻,“有功当赏,朕便破格提你做从五品侍读学士。” “微臣叩谢圣上”容铮心中惊讶,直接越过了正六品,一跃到从五品,他觉得皇帝还有事儿等着自己。 “行了,不必多礼。”皇帝继续说,“朕要派你去协助工部修桥。” 果然,估计这次提升,一是为了奖赏,二是为了让自己去修桥时更便宜行事些。 “微臣遵命。”没办法,大boss的命令只能服从。 “嗯,明年好好干。” 今天,容铮汇报完一年的事情,就早早下班了。 令仪已经开始休假,学堂放假早。 这会他爬到床上,跟瞻淇玩儿。 瞻淇已经一岁三个月大,能说好几十个词汇,可以简单听懂大人的话。 两个小崽儿听到脚步声,便齐齐望向容铮。 “爹爹” “喋喋” 初晴说道:“老爷,主君还没回来,现在准备午膳吗?” “今天不在家里吃了,我带他俩出去。”容铮想着今天早下班,便带两崽子出去逛逛,一起接叶云,到时在酒楼吃。 令仪一听要出去吃饭,很是高兴,赶紧回房穿好衣服。 瞻淇小手臂挥舞着:“逛界,逛界。” 容铮将瞻淇裹得圆嘟嘟的,给他戴好手衣,单手搂在怀里,另外一只手牵着令仪。 冬日的阳光照在身上,让人觉得很温暖。 到了医馆门口,看到叶云正在给人看诊,容铮便靠边站着等待。 怎知,瞻淇看到小爹,就想黏过去,眼见爹爹一动不动,只能瞧着,心里焦急,委屈顿生。 “哇!” 哭声把医馆里的人都吸引过来了。 容铮赶紧哄着,告诉他小爹在工作,不能打扰。 令仪也跟瞻淇解释起来,教育得头头是道。 叶云抬眸看了过去,便见自家夫君一手牵着大崽子,一手搂着二崽子,低声哄着,神色柔和,缓缓走了过来。 第131章 下馆子(一) 容铮带着两小只过来时,叶云已经在收拾桌子,这个点是医馆中午休息时刻。 “小爹。”瞻淇欢喜地喊道。 叶云正要接过胖嘟嘟的瞻淇,容铮摇头:“我来抱吧,他穿太多衣服,大粽子似的,有些沉。” 冬天外出,怕冷着孩子,容铮给瞻淇套了两件小棉袄,膨胀了不少。 叶云便牵起令仪,过去跟医馆的掌柜打招呼离开。 令仪今天穿了浅颜色的棉袄,看着很小清新,腰间挎着一个嫩芽绿的小布袋,那是南宫望舒特意缝给他的,说是上学堂的时候可以装小吃食,分给其他玩伴。 他乖乖地喊“伯伯好”,出去时,路上遇见医馆的小药童和学徒,也礼貌问好“叔叔好、哥哥好。” 自从去学堂后,令仪学到了不少东西,礼仪方面越发出色,是个有礼貌的乖乖崽。 待这一家人离开后,医馆里一个新来的小学徒问道:“叶大夫的夫君还亲自带孩子来接叶大夫呢,这够恩爱的。他的两个小孩太可爱了,大的那个小孩言行举止像高门世家的小公子。” 两个小孩都有叶云的影子,令仪就不用说了,而瞻淇虽然整体像容铮,但细细端详,也能发现叶云的痕迹。 一旁的药童,一边埋头分拣着草药,一边回道: “可不是嘛,容大人对叶大夫可好了,家里只有一个夫郎,没有纳妾,非常专情。” “容大人?”新学徒闻言,眼中闪过一抹惊讶。 “你不知道吧?”药童停下了动作,抬起头,因着比这新来的学徒知道更多,得意分享道,“刚刚那位曾是六元及第的状元郎容铮,而且叶大夫还是侯爷家的哥儿。叶大夫刚来那会,我们也不知道,后来慢慢才知晓。” “哎呀,那叶大夫平日里在医馆中,竟是如此低调,待人接物都那么平易近人,丝毫不见半点富贵人家的架子。” “确实如此,叶大夫偶尔家里有好吃的东西也给咱们带来,很亲切。” “叶大夫还指导过我针灸,其实叶大夫医术很好,跟着他能学到不少东西。” “记得初时,因世人偏见,信不过一个哥儿的医术,少有人愿意让叶大夫看诊。后来,掌柜在忙的时候,就会给叶大夫分派病人,病人不愿意,掌柜直接让他们走。渐渐地,一些病人便发现叶大夫医术好,自己都来找叶大夫了。” 小药童继续手上的动作,停下太久,被师傅瞧着要说他,想到什么补充道,“咱们医馆内知道就好,叶大夫不希望我们到处说他的身份。” “我会的,出了医馆就不说。叶大夫很好。”学徒也去忙自个的事了,他们虽然也能中午休息,但尚在学习阶段,抓紧时间进步才是关键。 容铮带着一家子沿街而行,前些天下大雪,降温厉害。 瞻淇年幼,基本很少外出,每天就等着家人们回来跟他玩耍,这会难得出来,睁大眼睛好奇地瞧着两边小摊贩的东西。 “冰糖葫芦。”他小手一指,记得吃过。 “我去买一串,令仪和瞻淇分着吃。”叶云牵着令仪过去买了一串。 令仪先给爹爹和小爹一人一个,然后自己吃两个,最后一个给弟弟。 容铮拿着糖葫芦,让他小口舔着,孩子太小,不能吃多,等会吃不下午食。 又走了一段路,旁边一位老人在捏泥人,泥人的面部表情生动传神,或喜笑颜开,或怒目圆睁,很有神韵。 令仪拖着叶云的手凑近瞧了瞧。 “二位客官,要给两位可爱的小公子捏一个吗?”老人对客人招呼道,指着泥人们,自夸道,“这些都出自我的手,我做这几十年了,手艺没得说的。” 容铮低头看了看,泥人做得很细节,于是让老人给令仪和瞻淇各捏一个。 老人的手指似有魔力,灵巧地穿梭于泥团之间,或捏或拉,或刻或划,一点一滴地塑造出泥人的头部、四肢乃至衣物纹理,动作自然流畅。 一刻钟不到,很快两个憨态可掬的小泥人便捏好了,一个像令仪,一个像瞻淇。 容铮看着很满意,除了付款,还给了赏钱。 “多谢老爷,多谢老爷。”老人连连道谢。 令仪爱不释手,说要摆放到房间小桌子上,他平时在小桌子读书认字,这样能天天瞧着。 一行人到了“鸿顺楼”,这是沈家的产业,京城非常出名的酒楼。 “欢迎客官,请跟我来~”小二殷勤地将这一家人迎了进去。 容铮想要一个包间,但小二为难:“对不住呀,客官,这雅间都被人订完了。”他用商量的语气说道, “这样,我给你在一楼找一个稍微安静的位置,如何?” 容铮只好点头,来晚了没办法。 “容叔叔、叶叔叔。”沈绪风正从二楼走下来,快步走近,对令仪点头,“令仪弟弟、瞻淇弟弟。” 令仪:“绪风哥哥。” 瞻淇:“坏银。” “瞻淇要讲礼貌。”叶云说道,这小孩不懂吃人嘴短的道理,人家沈绪风给小孩儿送了多少好吃的来。 “瞻淇弟弟很可爱。”沈绪风微笑,并不介意,“今天我来这里学看账,没想到碰到你们,容叔叔是想要雅间吗?你们等等。” 语毕,他转身去找了管事,很快回来跟容铮道:“容叔叔,我让小二带你们上去。” “谢谢绪风了。”容铮也不客气,推托来推托去反而不好,他们跟沈家的关系还不错。 “我该多谢容叔叔,自从看了你主持编纂的算经书籍,我受益良多,比以前看的都通俗易懂很多,学着进步神速。”沈绪风的语气自然而流畅,没有丝毫的造作与谄媚,令人听着舒服。 他生在年初,过年后就九岁了,今天穿了一身儒雅的白色长袍,眉眼间已能窥见将来俊朗之姿,虽年纪不大,但隐约透出成熟稳重的气质。 作为沈家直系唯一的继承人,沈绪风现在已经学着看账巡视铺子了,说话办事挺周全。 其实,在那样的大家族里,自小耳濡目染,两个亲爹又正派,这孩子长大后定然也气质不凡。 令仪觉得今天绪风哥哥穿得很好看,多瞧了一眼。 “容叔叔、叶叔叔,耽误你们午饭了,我先回家,爹爹下午要考我功课。”沈绪风告辞,对令仪点点头,就离开了。 叶云缓步上楼,轻声道:“绪风为人很不错,如今愈发稳重,不见曾经的稚气了。” “夫郎,你夫君我更好,望你多多注意下我!”容铮委委屈屈。 说话间,就到了雅间,室内空间宽敞明亮,装饰风格古朴而不失高雅,窗棂之外,景色宜人,视野良好。 第102章 今天难得有空下馆子,容铮将食单放到令仪与瞻淇之间,两人叽叽哇哇商量着。 “糕,软软甜田。”瞻淇先给哥哥点,实际上,他一个字都看不懂,但依然很有兴致。 “对,还要点炖肘子、枣泥山药粥、鲜笋汤。”令仪埋着脑袋瞧着,他已经能认出不少字,边看边说,“咦,这个是‘茄什么?’”那字看着很复杂,他不会读,向爹爹求助。 “茄鲞。”容铮说道,“不妨点一份尝尝鲜。” “嗯嗯,野鸡爪子、菱粉糕、法制紫姜、奶油松卷酥。”令仪掰着手指报着菜,“一共八个菜。” “八。”瞻淇兴奋附和,他现在还不会数完自己的小手指头,但跟着说就对了。 “点那么多,吃得下吗?”叶云说道。 “都想吃。”令仪点了点脑袋,满眼期盼。 瞻淇:“想吃。”凡是哥哥说的话,都要拥护。 “都点吧,这里的菜式精致小碟,份量不多的。再说,若是吃不完,我们打包带回去就好。”容铮说道。 小二迅速记下了客人的单子,续添了茶水,就连忙退下准备。 令仪见点好吃食,就牵着弟弟在雅间东瞧瞧,西瞧瞧。 瞻淇走路还不太稳,令仪平常会多扶着他,让他多多练习走路。 第132章 下馆子(二) “最近来找我看诊的人多了起来,给小爹针灸的法子被我改良过,效果更好。用在来看诊的哥儿和姑娘身上,他们试了后都说不错,还来继续找我行针。”叶云说起医馆的事儿。 “这证明咱们叶大夫医术高明。”容铮笑道,突然冒出个想法,“阿云,你有考虑写本医书吗?” “写医书?”叶云惊讶,瞪着大眼睛,他平时都是看医书,从没想过自己能写书。 “是的,随着你看诊经验越来越多,以后随机应变,也能改良不少法子,日积月累记下来,就能写成一本书。”容铮觉得叶云有钻研性和创新性,他在书房里偶尔看过叶云的笔记,写得很详细。 若有时间整理下,差不多是医书的雏形了。 叶云沉默片刻,觉得自己好像可以,不过有点担忧:“我可能写不好,到时出版,会有人看吗?”他担心书写出来后,看的人知道他是哥儿,不信他,没人买。 “我看过你在医书上的笔记,写得很不错,进一步修饰言辞表达,是可以成书的。”容铮提议,“你可以试试,没人一下子就会写书,关键看你想不想。” 叶云被容铮说得有点动心,他家夫君可是在国子监主持过修书的,得到夫君的肯定,他觉得自己也行,反正他本来就是要将自己改良的医术法子记录下来的: “那我有空将笔记整理下。” “嗯,到时我给你看看措辞表达,至于医书的审阅,嗯,”容铮想了想,“有机会的话,给你引荐一位御医,让他过过目。” “好。”叶云眉眼弯弯,他家夫君在修书上很厉害,对夫君他是迷之自信。 聊天间,小二将菜肴陆续端了上来,热气腾腾,香气扑鼻,瞬间弥漫整个雅间。 叶云用小碗分了枣泥山药粥,一碗自己,一碗容铮,一碗放在令仪面前:“小心烫。”然后舀了一小勺子,吹凉,喂给瞻淇。 容铮净手后,将大肘子的肉拆解开来,分装到小碟子,放在夫郎和孩子面前,对叶云说道,“我来喂吧,你先吃。”他把瞻淇挪了过来,慢慢地喂着,自己偶尔吃几口。 小两只吃得津津有味,很满足,很开心。 结账的时候,掌柜笑道:“容老爷,少东家吩咐,给您打七折。” 容铮接过找回的零钱,不得不承认,沈绪风办事分寸把握得不错,他没有免费,而是选择打折,既表诚意,又让人心安。 ...... 夜幕低垂,容铮躺在床上,搂着香香软软的夫郎,说道:“阿云,今天我被提拔为侍读学士,从五品的官职。” 叶云震惊,他多少了解这些官职品级,听说过有人想升一品,可得花好几年时间,没想到容铮一年半就升上去了: “真的吗?太好了!” 容铮看着夫郎漂亮的眼睛,睫毛纤长,微微卷翘,纯真又可爱,忍不住亲了一口:“当然是真的。” 叶云赞道:“夫君,厉害。” “还有更厉害的呢。”容铮把叶云抱在身上,柔声问道,“明天是不是不用去医馆?”他记得叶云晚饭说明天休息。 叶云脸红红,夫君这一问,他就懂是什么事儿,低不可闻地“嗯”了一声。 容铮就喜欢看夫郎害羞的模样,心神一荡,亲了上去。 他注视着惹人怜惜的夫郎,眸底的欲火化不去,哑着嗓子温柔地提议: “我们今天试试新花样?” 他从枕边抽出一本崭新的图册,这是他最近弄来的,指着其中一页,蠢蠢欲动,“这个姿势怎样?” 叶云扫了一眼,只一眼,目光就跟被烫着了似的,猛地一颤,旋即匆匆移开,脸瞬间爆红。 对比以往看过的图册,那幅避火图的风格更为直接大胆,高清有细节! 容铮见叶云不回话,又问了一遍。 叶云只觉头皮一阵发麻,脑海中不断回放着方才瞥见的高清大图,姿势难度很大,不禁支吾其词:“那个……我可能不行。” 他们夫夫俩从没试过这么高难度的动作。 “好像难度是有点高,以后再试。”容铮思考一会,又翻了一页,“那这个呢,看起来难度低些。” 他不准叶云移开视线,非要让叶云看清楚细节,好好评估。 叶云不说话,这些图太露骨,令人不敢直视。 “就选这个试试嘛?”容铮放下书册,声音低沉地求着夫郎,“你夫君我,好不容易被提拔,咱们庆祝庆祝。” ...... 第133章 升官风险不小 翌日,容铮醒来时,叶云还在沉沉地睡着。 他轻手轻脚地起床穿衣,整个人神清气爽,先是悄悄去看看两小只。 瞻淇在一岁的时候,容铮吩咐人仔细收拾好西厢房,便将二崽的细软统统打包,连同胖嘟嘟的小人儿,一应搬出了主卧。 二崽看着宽敞的房里没有小爹,只有孤孤单单自个儿,小嘴扁起来,在床上朝容铮伸着小胳膊,这会终于意识到家中的大佬是爹爹。 容铮见二崽子可怜兮兮,不哭不闹,只是眼巴巴地直直望向自己,只好把他抱起来,二崽的小肥手搂紧爹爹,将脑袋埋到爹爹脖子处,软糯地撒着娇。 “爹嗲!” 容铮拍着他的小背脊,跟二崽贴贴脸,正要说话,就见叶云和令仪过来了。 “爹爹,让弟弟跟我一间房吧。”令仪见到小可怜不忍心。 叶云附和道:“两小孩先睡一块儿吧,等他大一点,明年初再去西厢房。” 现在,两娃儿枕着小枕头,睡在床上,一人一床被子,裹得严严实实。 寒冬腊月,天气超冷,两人醒得没以往早,呼呼地睡得正香,像两只小猪。 容铮在门口探头看看他俩,随后出门赶去点卯了。 小两只是在辰时醒来的,穿好衣服洗完漱,吃完丫鬟端上来的早食,两人都没瞧着小爹,令仪牵着瞻淇就要去房里找。 初晴笑道:“大少爷、小少爷,主君还在休息。” 以往喊叶辰大少爷,现在他长大了,府中下人已改口唤作舅少爷。令仪是大少爷,瞻淇是小少爷。 “小爹是生病了吗?我要去看看他”令仪一脸担心。 “大少爷放心,主君身体无恙。老爷吩咐过,待主君自然醒来后你们再去。” 听到是爹爹的吩咐,令仪只好带着弟弟到后院的玩具房玩耍。 后罩房有一间卧房专门用来放置各种玩具,非常宽敞,两小孩能在里面跑来跑去,瞻淇骑在小木马上,令仪一旁扶着。 令仪心不在焉,满心满脑地以为小爹身体不适,很是担忧,就算被初晴姐姐哄去玩儿,依然十分不放心。 挂念逐渐累积,令仪终于控制不住,打算带着弟弟偷偷去看看小爹,确认小爹的安好。 令仪拉着弟弟进了主卧,看到小爹躺在床上。 “小爹。”瞻淇叫道。 “弟弟,不能影响小爹睡觉。”令仪食指放到嘴边“虚”了一气音。 瞻淇有样学样,也“虚”一声。 两人自认为很小声地叽叽咕咕,叶云早被吵醒了。 “小爹。”令仪见着小爹醒了,大眼睛满是心疼,“小爹哪里不舒服?” 闻言,叶云脸微红,痛的地方不可言说,他声音沙哑,愧疚地骗崽儿们: “没有不舒服,只是冬日困倦,你们陪我睡会儿吧。” “好,令仪陪着小爹。”令仪脱了外衣,自己蹭蹭地爬到床上,扯开被子,钻进去,动作一气呵成。 瞻淇眼见哥哥一溜烟儿似的灵活爬床钻被子,着急起来,他个子不高,小腿儿够不着,单凭自个还爬不上床。 第103章 叶云抱起小胖墩,三下五除二给他脱了外衣,把他塞到被子里。 两崽儿一人抱着小爹一个手臂,乖乖巧巧地依偎着睡了起来。 容铮去到翰林院时,他被提拔为侍读学士的消息就已经传开。 廖言锡因为有个做大臣的亲爹,昨晚就收到消息,他笑道:“恭喜容大人晋升侍读学士。” 此言一出,其他人震惊不已,就连两耳不闻窗外事,只会低头干活的榜眼徐柏舟都忍不住抬起头,面露惊讶。 短短一年半,容铮竟然由从六品飙到从五品,这不是一般的牛呀。 很多人得花好几年才能升那么一小品,比如“庶吉士”,实习都至少要三年,地方官就更难了。 这容铮突然就狂飙,太过突出,难免惹人眼红。 真心道贺的人有之,假意奉承暗自恶意揣测的人也不少。 难道是因为有个当侯爷的岳父,要不然怎么升官如坐火箭? 以色侍人了?周大学士莫非好这口?这种形貌确实有资本! 握草,闭嘴,听说是皇帝亲口要提拔的。 ...... 御书房内,周大学士求见了皇帝:“圣上,怎么突然提拔容铮为侍读学士了?此举颇为出人意料,老臣斗胆请问其中缘由?” “周大学士,你不也觉得容铮在算学推广到民间这件事上做得非常好吗?” “是,老臣认为容铮的确是难得的人才。然而......”周大学士话音一转,眉宇间微露忧虑,“老臣认为容铮年岁尚轻,且入翰林院未满两载,此番破格提拔可能不妥!” 周大学士不是不帮容铮,他觉得容铮确实有才,若是只是升到正六品,还说得过去,现在直接越过正六品,提到了从五品,这对于刚入朝为官而根基尚未站稳的容铮而言,不一定是好事。 “你说的,朕明白。”皇帝闻言,缓缓踱步,手负于后,说道: “大学士之虑,朕亦有所考量。但朕以为,真金不怕火炼,若容铮真有才,自当能应付下来。否则,就算不上你我皆看重的能人。” 闻言,周大学士没有再多说,恭敬地行了告退之礼,皇帝主意已定。 对容铮而言,这次提拔说不上不好,也说不上多好,挑战远大于机会。 至于接不住,哎......不过他有一个侯爷的岳父能兜底,罢了罢了。 去皇帝面前反对提拔容铮的大臣很少,只有四位素日顽固的王公大臣,当然,他们此番举动并不像周大学士那样,出于替容铮考虑的初衷。 几位老臣只是认为容铮过于年轻,而且短短时间内直接跨过一小品的提拔实在不妥。 在他们眼中,凡事都要循序渐进,太过突变,心脏受不了。 眼见皇帝坚决不改主意,他们只能退而求其次,建议提到正六品的“侍读”。 正当气氛陷入僵持之时, 一直老神在在地听他们说话的瑞王开口了:“我还以为是多大的事情来着,让诸位大臣与皇兄在此耗费了半日光景。” 他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站了起来,目光轻飘飘地掠过那几位劝谏人士, “我就奇怪了,不过是提拔一个小小的‘修撰’为‘侍读学士’而已,值得各位如此兴师动众,耽搁皇兄大半天的事情?” 他目光转瞬变得锐利,语气带着一丝质问,“莫非在各位眼中,皇兄连这等微末之事都无法自主决定?” 四位老大臣心中不禁一紧,这瑞王太过分了哈,不说话还好,这一张口,就给他们扣那么大一个帽子,特么可怕啊! 明明是正常流程的劝谏,被这位王爷一说,好像做了违逆皇帝的大事似的。 他们面面相觑,万般委屈,这位爷是皇帝的亲弟弟,哪怕他做出什么破事,皇帝都会轻描淡写给抹过去,还是不要得罪为妙。 算了,这说不上多大的事,没必要得罪瑞王,而且有瑞王在一旁“怂恿”,还会得罪皇帝。 最后,几位老大臣默默退下了。 特么的,劝谏变“大逆不道”,有冤无处说! 皇帝看着他们远去,对瑞王笑道:“还得是你。” “能为皇兄分忧,弟弟深感荣幸。”瑞王欠身,作了个虚礼,随后悠然落座,正经起来, “皇兄,你既看好容铮,何必急于一时提拔他呢?” 他只需要略作思索便知道皇兄的想法,但仍存一丝疑虑,好好培养不更好,有时候,拔苗助长不见得能活下来。 实际上,瑞王觉得那几位老臣的建议是对的,给容铮提到正六品,是最皆大欢喜的事,只是他站在皇帝的一边,自然是要替皇帝唱白脸的。 皇帝沉吟:“此人若是接不下来这次机会,就不会是我真正想要的人才。” 第134章 舒服这个事儿 武安侯萧南凯当然也收到消息了,他没有着急进宫面圣,只是让容铮上了马车。 “你小岳父已经派人去接澄儿他们,晚膳就在侯府吃吧。” “好的,多谢岳父大人。” “听闻皇帝要提拔你为‘侍读学士’,你怎么看?”萧南凯没有说恭喜,他毕竟做官多年了,叶云不够了解个中复杂的关系,他身为侯爷还能不知道皇帝想做什么吗? “是个机会,但风险不小。”容铮回道,“不过,皇帝既然做了决定,就不是我能说什么的。” “你这么聪明,该知道,我是有办法让皇帝改变主意的。你是我侯爷府的哥婿,我、还有南宫家曾经镇守北境,忠勇了一辈子,功勋卓著。这份面子,圣上还是要给的。” 容铮摇摇头,恭敬地说道:“多谢岳父大人,我明白你的意思,但凡事都是有风险的,我已入朝为官,不进则退,若是我放弃,皇帝就会放弃我,以后晋升会不乐观。” 有了侯爷的保驾护航,未来可能就是老老实实熬资历,怎么说呢,就是安稳平顺。 但容铮拼命考到六元及第,难道只为了安稳? 那他干脆在考上举人时就停下来,好好想个经商的点子,全国开起连锁店,挣足够的钱,也能安稳一辈子。 但如今,这不是他所愿的了。 “你本就是有主意的人,那我就不多言了。” 二人坐着马车到了武安侯府。 小两只见到爹爹进门,如脱兔般蹦蹦跳跳地跑过来。 “爹爹!” “爹喋!” 瞻淇走路摇摇晃晃,加之冬天被裹得圆滚滚,跑太快,一个重心不稳,半途摔了一跤, 但这小子十分坚强,两只小手撑着地面,小胳膊用力,慢慢地撑起自己的身体,等确认自己站稳后,又跑了起来。 令仪已经抱着容铮一条腿,瞻淇来得慢,但幸好家里只有两小孩,他还能抱上一条腿。 “咳咳,怎么不记得有外祖父了。”萧南凯佯装生气。 两小只又过去亲近外祖父,讨喜地喊道: “外祖父!” “外祖府!” 瞻淇是不懂太多的,只是哥哥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乐呵呵的。 他一岁多,在哥哥和小爹的教育下,似懂非懂地知道爹爹是一家之主,可不能随意乱蹬,要听话,爹爹才会买很多冰糖葫芦给他吃。 小娃儿为着一口吃的,也学会对容铮撒娇了。 萧南凯把瞻淇架到肩膀上,容铮抱起令仪,一同进了正厅。 南宫望舒走了出来:“容铮晋升官职,我一大早就让厨房开始做菜,晚上庆祝一番。” 个中的利害关系,他跟侯爷商量过,再者,容铮也不会放弃此次晋升的机会。 其实也没多大的事,他们侯府还不能保住哥婿不是? “小岳父有心了。”容铮放下令仪,让他去玩儿,随即缓步走近叶云。 叶云的目光触及容铮,脑海中就不由自主地重播昨晚的限制级画面。 这绝对是他们夫夫目前为止最狂野的一次姿势。 谁能想到,看着面上儒雅的读书人,满身力量,在床上如此奔放! 他们虽夫妻多年,但也控制不住羞涩呀呀呀!他连忙错开视线。 容铮轻声问道:“还痛吗?” 不提还好,一提就更不好意思,叶云耳尖已经发红。 “不准问。” “那我晚上回去给你揉揉。”容铮宠溺地笑笑。 叶云只觉得脸颊滚烫,借口要去帮南宫望舒,匆匆走了。 南宫望舒见到自家哥儿这模样,心中感叹:小夫夫,感情很好,嗯,很放心。 回到容府时,两个娃儿因为白天跟小爹睡得很舒服,所以洗完澡后,就各自搬着小枕头过来了,分别睡两侧,将叶云围在中间。 娃儿们都知道,只要小爹不反对,爹爹就不能撵走他俩,安安心心地依偎着小爹。 容铮步入卧房,见到这一幕,并不慌,他意味深长地看向叶云,随后去了书房处理事情。 临近过年,他很忙,要妥善整理好手头上的事情,交给其他人接手,然后明年去协助修桥。 第104章 算学推广的事儿还要继续,只是基本框架都被容铮定下来了,接手的人,按照规划做下去就好。 容铮毕竟不是数学专业的,这个朝代要想深入发展和研究算学,就要提供良好的环境,吸纳更多有志之士,为算学的发展添砖加瓦。 亥时已过,容铮终于把事务处理完毕,他轻步回到房中。 两个崽子都已经熟睡,小孩子睡得早,晚上不太能熬。 容铮轻手轻脚地抱走令仪,一会儿后,回来抱走瞻淇。 将他们安置妥当后,站在门口凝视片刻。 被抱走的娃儿依然一无所觉,两个都香香甜甜地沉睡着。 容铮:跟我斗,你俩还太嫩!!! 他回到房里,揽过暖呼呼的夫郎,嗯,两小崽暖床还行。 他双手动作起来,贴上夫郎的腰肢,不轻不重地按着,帮夫郎缓解下腰酸痛。 叶云耳尖红红,本来以为夫君又要......好吧,想多了! 他被容铮这么按着,渐渐感觉舒服起来,眼睛眯着,昏昏欲睡。 “今晚不做了,那书册以后慢慢再试,咱们日子还很长,总能试完的。”容铮用平和的声音,说着惊悚的话语。 快要睡着的叶云,嘟囔反对:“不试。” “怎么不试呀,你昨晚也舒服的吧?”容铮表示不理解。 叶云完全不想理会,开启云式沉默。 容铮却不依不饶: “你说,昨晚顶峰的时候,爽不爽?” 叶云:不听,不听,已经睡着! 第135章 军营中 再过几天便是除夕,容铮一家四口围坐一桌吃着晚食。 令仪自己吃一口,然后喂一口给瞻淇,两人这样吃着还挺有意思。 “小辰快回来了吧?”叶云问。 “明天或后天该回来了,军营差不多这时间休假。”容铮回道。 听到舅舅的名字,令仪将递到瞻淇嘴边的一筷子青菜收了回来,问:“舅舅是要像外祖父那样做将军吗?” “舅舅不是要做将军,嗯......”叶云想了想,“舅舅到时回京城担任官职。” “那是像爹爹一样做官吗?”令仪好奇追问。 “差不多吧。” 瞻淇一直张着口等投喂,奈何哥哥顾着说话忘了,小眼神逐渐委屈。 容铮看得好笑,提醒道:“快喂弟弟吃一口。” 令仪把筷子再次送到瞻淇嘴边,瞻淇“哇呜”一口咬住小青菜。 “小辰还有多少年才能参加武职考核?”叶云对武职了解不多。 “起码三年吧。” “小辰过完年就快十五岁,十六岁可以议亲,那时间差不多。今天小爹还提了一茬这事,说已经在留意合适的人家。” 好的姑娘、哥儿都是很早被预定的。 容铮沉默片刻,在他看来,小辰可能会去边疆,但叶云一直以为小辰会通过考核后留在京城任武职,一家人还在一起。 “议亲尚早,等小辰回来再看吧,可能小辰有自己喜欢的人呢。”容铮说道。 “嗯,小辰若是有心上人最好。” 令仪疑惑:“什么是心上人?” 容铮:“就是喜欢的人。” 令仪天真地说:“那我有心上人了。” “咳咳咳......”容铮闻言,差点呛到,缓了缓问,“谁是你的心上人?” “爹爹、小爹、舅舅、弟弟、小外祖父、外祖父......”令仪放下筷子,逐一扳着小手指数数,心上人太多,根本数不过来。 容铮松了一口气。 ...... 在京城郊外军营中,号角声起,哪怕现在是冬天,士兵们都必须开始日常训练。 训练项目主要分三大项:武器操练、体力训练、队列阵法。 这个朝代的武器操练以冷兵器为主,包括操练弓弩、刀剑、长矛、长枪等,要求士兵需要熟练掌握各种武器的使用技巧,然后要特别擅长其中一样。 体力训练主要内容是负重训练和摔跤训练,这都是为了提高士兵的作战耐力。 训练官李凌身姿挺拔,立于高台,目光如炬,扫视着下方整装待发的士兵,声音洪亮地宣布: “今日训练,以战阵演练为主,务必做到令出如山,行动如风,团队协作无间,如同身体各部分间的默契联动!” 随着训练官李凌一声令下,底下的士兵如同被激活的棋子,迅速有序地变换阵型。 长戟如林,短剑如星,每一次移动都伴随着整齐划一的脚步声,震得地面微微颤抖。 “盾阵!”一声令下,前排士兵迅速蹲下,手持大盾,紧密相接,形成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 后排士兵则或持长矛准备突刺,或弯弓搭箭,准备远程支援。 “变阵!”又一声号令传来,士兵们如同流水般灵活变换,从盾阵转瞬变为锋矢阵,长矛如林,直指天际。 阵型变换要求迅速而精准,需经过无数次训练与默契配合,因此军营每“五天一操”。 叶辰手持长矛也在其中,屏息凝神,汗流浃背。 他虽然是通过兵部举行的“武艺大会”进入军营,但依然需要像普通士兵那样去参与“队列阵法”的训练。 不过,像他们这样通过官方选拔出来的人才,和那些走关系进来的军官子弟,都享有优先提拔权。 简而言之,通过几年的军营训练,他们就能升入武职。 与服役进来的底层士兵不一样,底层士兵要非常、非常突出,才有机会晋升军官。 在这个朝代,大部分的武职是可以世袭的。 当然,这种世袭制是需要先考核才能承袭的,同时,受到一定的限制和条件约束。比如父亲做到高级官职,但儿子能力不能胜任,就只能世袭低级别的职位。 此外世袭需要经过兵部的认可,兵部有足够的权力决定世袭的资格和范围。 这种世袭制,既有其积极的一面,也伴随着不容忽视的弊端。 好的呢,是有助于维护统治的稳定,确保军士权力在特定家族中的传承,而且也有利于安抚军官们,让他们好好卖命。 不好的呢,长期的世袭会导致军队整体素质逐渐下降,毕竟军官的后代武艺参差不齐,有些菜得一笔。 对于平民百姓而言,想要在军队中有建树,最好的方式是参加官方的选拔,比如兵部的“武艺大会”等,获得好的名次,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与军官子弟站在差不多的起跑线上。 夕阳西下,今天的训练接近尾声,士兵们都疲惫不堪。 训练官李凌神情严肃,说道:“今天训练到此结束,解散!” 士兵们赶紧离开校场,高强度的训练后,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 叶辰吃完饭回到营帐,他住的是两人间,相比起一些士兵是十人一个营帐,条件算不错了。 同住的是盛都尉的儿子盛煜,十七岁,比叶辰大两年,他是通过关系户进来的,但父亲是武将,他自幼学武,武艺并不差。 “叶辰,你要去西南域吗?”盛煜躺床上,双手枕在脑后,翘起腿,问道。 叶辰所在的国家名叫燕国。 西南域是燕国和夏丘国的交界地,最近边防紧张,小矛盾不断,爆发了不少冲突。 训练官今天提过,需要派一批士兵前去西南域支援,问他们想去不。 “会去。”叶辰一边换衣服一边回道。 “那我也去,在这里训练没意思,我要去闯闯,就是不知我爹会不会同意。”盛煜见叶辰要步出营帐,立即跳下床,“哎,去哪呀,等等我。” “去骑马!”叶辰脚步不停,走离营帐一段距离后,把手指放进口里打了个唿哨。 只见草地斜后方出来一匹黑马,正是“黑风”,叶辰走过去,摸了摸马的鬃毛。 这烈马在叶辰面前很是温顺,它跟叶辰四年多了。 叶辰翻身上马,喊道:“走,黑风。” 盛煜看着黑马蹄走如飞,渐渐远去的叶辰,觉得他是真拼,每天训练下来累死累活,但叶辰依然在一天训练结束后,骑马去练武。 他唤来自己的马,连忙跟上,队友如此努力,可不能落后。 第136章 远行 叶辰是次日下午回来的,眼神透出历练后的坚韧,皮肤晒得黝黑,军营训练是很辛苦的。 两小屁孩见到舅舅就黏过去,欢快地围绕在他身边,吱吱喳喳个不停,争着要把近来发生的事跟舅舅汇报。 “好了,好了,让舅舅歇一歇。晚点再听你们说事儿。”容铮拉开两娃儿,让他们自个去玩。 “容大哥。” 容铮给叶辰倒了一杯茶:“近来训练辛苦吗?” “习惯了,还行。”叶辰接过茶杯,轻啜一口,暖意瞬间流淌心间,说道,“容大哥,我明年想去西南域。” “决定好了?”容铮略有耳闻,西南域最近局势紧张,夏丘国挑衅不断,朝廷有意增派兵马,以防万一。 第105章 “是的,我想去。” “你哥哥一直希望你能留在京城。” “我知道。”叶辰摩挲着杯壁,好一会才继续,“我晚点跟哥哥说说这事。” 叶云从医馆回来见到叶辰很高兴,张罗着让人熬了汤,晚食多做几个肉菜。 饭间,叶云关切地问起叶辰在军营的生活,叶辰三个月没回来了,自从去了军营,回家次数寥寥无几。 “小辰,你有心上人了吗?”叶云问。 叶辰微微一怔,随即笑道:“哥哥怎的突然问起这个?” “你明年就十五,后年就到仪亲的年纪,可以先留意着。” “嗯。”叶辰吃着一口饭,声音含糊。 吃完后,叶辰找叶云说想去西南域守边疆的事。 叶云面色一滞,问:“怎么要去那么远?而且太危险了。” 西南域距离京城,快马加鞭要近一个月。 “哥哥,我一直想去边疆。” “难道就不能留在京城吗?”叶云的情绪明显低落下来,他试图劝说,“可以让爹爹给你安排喜欢的武职。何必远赴边疆,冒险犯难?” 叶辰摇头:“我想建功立业。” “我只有你一个弟弟。” 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却胜似亲兄弟。 在叶辰心中,叶云甚至相当于他的父亲。 四岁失去双亲,是叶云带着他的,他们两个曾经蜷缩在小小的柴房里,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叶云始终没有丢下他。 他长大些后渐渐明白,叶云与他之间并无血缘的羁绊,只要叶云想离开安和村,凭着叶云的坚韧,在村外定能过得比寄人篱下的好。 可叶云从未想过抛下他。 后来容大哥接走他们兄弟,叶云依然承担着父亲的角色,给他好吃好穿的,照顾他,教导他。 此刻,他让哥哥难过,心中愧疚。 “若是哥哥你不同意,那我就不去。” 叶云双眼模糊,良久没有言语。他知道叶辰长大了,有自己想做的事,男儿志在四方。 可他真的只有一个弟弟,哪怕不在身边,也不希望他去那么远、那么危险的边疆。 “你先出去吧,让我好好想想。” 待叶辰离开后,叶云用衣袖擦了下眼泪。 容铮看叶辰的神情就知道,这兄弟俩谈得不太如意。 他拍了拍叶辰的肩膀:“我劝劝你哥哥,你先去洗洗歇下吧。” 言罢,他转身步入房中。 叶云连忙侧过身,不想让容铮看到他哭。 “怎么还躲了,你哭的时候,我可没少见过?”容铮调侃道,然后故作回忆,“哦,就前天,咱们试新花样那会,你哭着求着说.....不要了......” 叶云顾不得擦眼泪,伸手捂住容铮的嘴。 天,这么伤心的氛围,被容铮这么一说,瞬间画风迥异。 容铮顺势揽住叶云,亲了一口,随即收敛笑容,变得正经起来:“为着叶辰去西南域的事担心,是吗?” 叶云眸中有散不去的忧虑,点点头:“那边太远了,而且近来听说夏丘国总是挑衅,局势紧张。” 爹爹就是将军,叶云对边疆的事自然略有耳闻。 “叶辰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就像你也有自己喜欢做的事一样。”容铮多少猜到些叶辰的想法。 有时候,越危险的地方,反而越有机会。 一身武艺若无用武之地,那实在算得上郁郁不得志。 容铮是一个喜欢挑战的人,这跟他在现代的成长背景有关。 练武是一种不断挑战自我的过程,需要不断地克服自己的极限。 “可是......”叶云没有可是出一个所以然来,正因为理解,所以难过,他明白自己不该阻止叶辰。 感受到叶云内心的挣扎与不舍,容铮轻轻握住他的手,说道:“阿云,小辰长大了,有抱负是件很好的事,何必束缚住他呢?他有自己想过的生活。” 叶云靠在容铮的胸膛,良久,轻声应道:“嗯。” “你会怪我教小辰练武吗?”容铮突然问道,若不是他让小辰学武,可能小辰一辈子都不会想去军营,更不会想去边疆。 叶云闻言,立刻抬起头,生气道:“我岂是那般不知好歹的人?我知道你教小辰练武,是为他好。” 容铮轻笑,抱起夫郎来到床边,调笑道:“好了,时候不早了,休息吧。你若还伤心,我今晚就让你哭到停不下来。” “你......”叶云脸热,立即拉过被子,转过身去,不想理容铮,这人在外面正正经经,到了房里就...... 容铮出去跟叶辰说了会话:“什么时候走?” “过完年后。” “过年期间,留在家里多陪陪你哥哥吧。” “我会的。” “明天你跟我到城外练练,我瞧瞧你进步得怎样。” “求之不得!” 新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叶辰离开的日子。 一家人在城门前送他。 两小娃儿今天才知道舅舅即将远行,令仪眼圈都红了,趴着容铮的肩膀抽抽搭搭。 瞻淇刚能数完十只小手指头,但他发现舅舅离开的天数,根本数不完,伤心起来。 舅舅走了,谁还能将他这个小胖墩抛高高? 见哥哥哭了,也跟着哭起来。 萧南凯嘱咐道:“小辰,我已经去信给镇守西南域的李将军,他会照应于你,若有任何困难,尽可找他相助。” “多谢义父!” 叶云叮咛:“多写信回来。” “会的,哥哥。” 叶辰抱了抱两个哭得颇为伤心的小外甥,安抚一番。 终于,他翻身上马,眼泪落下,却没有再回头! 那个曾经怯懦又心思敏感的小孩,如今长大了。 前些天过招的时候,剑光交织,容铮从叶辰身上看到了人剑合一的状态。 小辰他终于领悟到剑意了! 第137章 修桥(一) 工部,主要负责规划和管理国家大型工程项目。具体而言: 水利工程建设上,包括修筑堤坝、水利资源开发和利用等; 工程建筑与维修上,比如国家级宫殿、庙宇、城墙的建造与保养; 此外,还得做好交通规划,这里规划要修路,那里决定要建桥。 这些统统都得由工部主持操办,国家基建全靠它,工部的老大是工部尚书纪大人,位居正三品。 纪大人打量了一番眼前这位状元郎,形貌俊俏、皮肤白净、浑身上下透着一股书卷气,看着就不像是能到工地去做事的人。 他对皇帝的安排颇为不解,明面上似乎是要提拔容铮,可又不安排容铮去做他擅长的事儿,竟然弄来工部去跑工地,这算个什么事儿。 虽说容铮文采和算学都出众,但这都是纸上的知识,修桥是要实践经验的,远非纸上谈兵所能胜任,得起码深耕在基层好好了解几年,才能有资格来指挥。 为此,纪大人入宫求见皇帝,想迂回地探探圣上的意思。 谁知,皇上仅轻描淡写回了一句:“人已交予爱卿,任用之道,全凭爱卿裁度。” 纪大人暗自腹诽,若真让容铮常驻工部倒也罢了,偏生此人还挂职在翰林院,分明只是来给工部做临时工的。 这临时工,从五品官职,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实难安置。 本来打算探探皇帝的想法,若是看中这个人,那就绞尽脑汁给他安排个容易快速出成绩的活儿,然后赶紧送走。 现在什么鬼都探不出来,反落得个不会安排人做事的印象。 算了,懒得揣测。 纪大人准备摆烂,他把容铮带到修桥的地方,笑眯眯说道: “久闻状元郎文采飞扬,算学出众,此番我便不多加赘述,以免妨碍你的奇思妙想,影响你发挥。望你能以独到之眼,为这修桥的工程注入新思,添上几笔亮色,带来令人耳目一新的良策。” 这话说得很漂亮,但全部都是废话。 说白了就是,不安排任务,自己好好看着办吧! 言毕,纪大人拍拍屁股走人。 容铮不在意,他环顾修桥周围的情况。 目前修桥工程刚开始不久,工人们正在测量定位、讨论材料。 容铮走近,从怀中拿出纸笔,站在一旁专心地听着,不时低头记录关键的词语。 场地监工的官职基本是七八品的官员,见到容铮倒也客气。 修桥的人早阵子就收到消息,听说六元及第的容铮要来协助修桥,所以见着容铮没啥大惊小怪的。 这人瞧着就是个书生郎,手无缚鸡之力那种,让他写写诗,做做文章还行,若是能协助修桥,那纯属扯淡。 估计是来走几步巡视下,监监工、做做样子罢了。 实际上,屁事都做不了,中看不中用! 修桥的老师傅只当容铮是个透明,暗里挺不服气,他们长年累月地扎根于工地,深谙修桥之道,哪轮得到这一个白面书生来指手画脚? 第106章 没办法,人家官阶高,既然不能得罪,那就干脆不搭理好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工部的官员们看出老师傅们的不服气,但没说什么,尚书大人都不交代容铮来干啥的,他们就不要多事,其中一些还抱着看戏的心态,想瞧瞧容铮被排挤出丑。 没实力,只用官威去压人,是不可能令人心服口服的。 容铮并不怕这些质疑,他有自己的规划,来之前他就挑灯夜读翻过工部修桥的资料,包括施工的流程、材料的准备、人员的管理。 尤其是了解修桥师傅们分别擅长哪部分工作,若是遇到不清楚的地方,要能精准找对人去询问请教,这样才能提高效率。 要不然像个无头苍蝇乱转,浪费时间不说,还遭人笑话。 他去了修桥工地六七天,这期间,他没有发号什么施令,完全作为旁观者听着、看着、记录着。 工地的人对容铮的操作颇感迷惑,但懒得理,如果容铮能每天这样不瞎哔哔来影响他们工作,那他还算不错的人。 第八天的时候,容铮到翰林院跟上司申请,说以后每天要去工地参与施工,没时间来翰林院报到。 探花郎廖言锡跟容铮交情不错,好心建议说:“其实你去监监工就行,苦力活不用你做呀!”他们身为官员,下面都有人可以吩咐办事,哪用得着自己上手去做那些搬砖工作? “实践出真知,我先去试试。”容铮并未多言。 于是,容铮每天头戴草帽、撸起袖子,跟师傅们顶着猛烈的太阳,动手在工地现场施工。 老师傅们才发现容铮并不像看起来那般文弱,扛重物、抬东西、铲土、挖坑, 一遍遍的,完全不嫌累、不嫌脏,一开始做起来生疏,但很快就能上手,体力出乎意料的好。 他们逐渐喜欢这个少年郎了,说话做事爽快,毫不耽搁,没有官威,遇到不了解的事儿,都是请教的姿态。 不到半个月,容铮跟工地所有师傅打成一片,能一起蹲在地上埋头吃饭,间隙时聊聊修桥的事情。 “大家可以喊我名字,我叫容铮。”为了让师傅们不要拘束,容铮让他们喊自己的名字,不要“容大人、容大人”地喊。 师傅们见着堂堂的状元郎、从五品官员,愿意蹲在地上,听他们谈修桥经验,这太给他们面子了吧。 一个个争先恐后,打了鸡血似的,侃侃而谈自己擅长的活儿,偶尔吹吹牛笔。 慢慢地,容铮自然而然参与到修桥师傅们的讨论中,在他们为着难题争论不休时,竟然已经可以直接指出关键所在。 一次两次还算巧合,三次四次就让人惊诧了,不得不刮目相看。 师傅们看容铮的眼神逐渐改变,这小年轻不是绣花枕头啊,是真的有本事。 光这份吃苦耐劳的劲头,能放下姿态跟他们蹲在工地吃饭,足以可见此人确实是来做实事的。 而且为人谦逊,说话从不文绉绉,分寸把握得极好,跟以前见着的官员完全不一样。 不知不觉间,工地师傅早已不再排斥容铮,对于容铮提的建议接纳良好,毕竟人家大多数时候都能说到点上去。 不得不承认,容铮提出的建议总能给他们带来新的思路,引领着他们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比如画图测量计算方面,他们以前用的计算方法非常复杂,容铮看了看,便能洞察旧法之繁冗,耐心地传授公式,给他们带来不少便捷。 又比如,容铮凭着现代工程管理的思维,优化流程,去掉重复繁琐的步骤,同时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他又提出检查清单制度,形成规范。 四个月后,大家有事没事,都要去问问容铮,容铮似乎成了他们的主心骨。 “这测量方法是否还有更简化的可能?我得找容铮聊聊,他脑子可灵活了,提出的点子总能让人茅塞顿开。” “我的流程规划总感觉还差点火候,让容铮给给建议吧,看看有没有提升的空间。” “这个构图最好让容铮评阅下,没准能带来新的思路。” “什么?遇到难题了?你去问问容铮吧。” “哦,你问容铮吧!” …… 工地的师傅们尚未意识到,容铮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引导并把控起整个修桥工程的方向了,悄无声息地做着改革。 ...... 这些日子,容铮下班回家,只想倒头就睡。 他赶紧洗澡,回到房里时,叶云正躺着看信。 “是小辰的来信吗?”容铮脱下外衣后,掀开被子,躺了进去。 “嗯,他说一切安好,还提到西南域虽然条件艰苦,但风景秀丽,他感觉天地都似乎更为开阔。”叶云将信纸递给容铮。 容铮接过来看完:“小辰年纪尚轻,是该去更远的地方瞧瞧,长长见识。”他将信放到桌上,躺了下来, “等令仪和瞻淇长大后,就留他们在家看守,我们就去远些的地方走走,听说淮南不错,景色怡人。咱俩不妨在那里定居一段时日。” 叶云寻了个舒服的姿势,躺在容铮怀里,回道:“你不做官了吗?” “到时就辞官吧,我也没想做一辈子官。” “那我想回去安和村住一段日子。” “都行。你想去哪,我都陪着你。” 容铮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似乎已经睡着。 叶云看着容铮疲惫的神色,眼里满是心疼,夫君这几个月非常忙碌,日晒雨淋的,人都黑了不少。 第138章 修桥(二) “容铮每天不怕暴晒,戴着帽子,上手干活,搬砖扛木,做得十分熟练。” “想不到看着像书生郎,力气并不比工地师傅差。” “是的,为人十分谦逊,对工地的人说话客客气气,从不摆架子。” ...... 几位修桥监工小官纷纷汇报容铮的情况, 最后得出结论:“大人,容铮一门心思扑在修桥上,目前已跟工地的师傅打成一片,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不得不承认,总体效率提高明显。” 纪大人虽然放任容铮自己找事做,但不代表他不关注容铮。 听着手下人对容铮一致好评,纪大人沉默着。 难怪圣上非要破格提拔容铮,此人确实能力出众。 容铮空降到工部不到半年,能凭借自己的本事找到自身的定位,上手办事已经如此熟练。 幸好只是来工部的“临时工”,要是让容铮待久了,岂不有要取代我的架势? 纪大人还是非常有危机感的,可别小瞧现在的年轻人,敢做敢拼,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沉思之际,一名差役步入,附耳向纪大人低语了几句。 纪大人面色骤变,迅速吩咐道:“速速随我来。” 他步伐急促,边整理衣袍边疾步向外迎去。 及至来人面前,纪大人正欲行礼,却被来人轻声制止:“无须拘礼,朕此番微服出行,意在私访,切勿张扬。” 跟在后面的小官们心中震惊,眼前这位身着便服、身姿挺拔之人,竟是九五之尊的皇帝! 他们因官职卑微,多数未曾亲眼得见天颜,此刻突然见着,不免生出几分敬畏与惶恐。 “朕路过此地,想到容铮在此督修桥梁,便顺道来看看,带朕过去看看吧。” 今天皇帝出宫,只是想散散心,毕竟在皇宫待太久,容易抑郁。 他来到的时候,才想起工部最近修桥的地方就在这里,前阵子听闻容铮不去翰林院,每天跑去工地,不禁来了兴致要瞧瞧容铮到底在工地干什么。 纪大人连忙恭敬地引着皇帝前去修桥的现场,一路上小心翼翼,生怕有所怠慢。 “禀圣......禀大人,容铮在那边,正被一堆师傅围着。”纪大人压低声音,手指向左下方。 皇帝顺着往下看去,一眼就瞧见了,毕竟容铮一身粗布麻衣,头戴草帽,在老师傅们中间,显得颇为年轻。 只见他似乎耐心地回答别人的问题,待人态度平和,看起来很受欢迎。 皇帝微微点头,站在那看了一刻钟,然后没说什么,就离开了。 他之所以将容铮安排去工部,又不说让容铮具体做什么,就是要看看容铮到底能做出什么来。 现在他很期待容铮的成果汇报了。 容铮不知道日理万机的皇帝居然来了一趟,自己实在太忙。 傍晚时分,他终于下班回家,这四个多月日晒雨淋,累得不行,幸亏自己以前练武,身体素质够好,要不然初初那段日子真扛不住。 大崽子令仪,快满五岁,懂事不少,看到爹爹回来,这些日子听小爹说,爹爹很辛苦,人都晒黑了,让他跟瞻淇要乖乖的。 “爹爹,你在外面很辛苦,坐这儿歇一会儿,我和弟弟给你捶捶肩、捶捶腿,好不好?” 容铮最近没有空教孩子、陪孩子,心中愧疚,叶云把他们教得乖巧懂事。 第107章 见儿子盛情难却,他便坐了下来。 令仪见状,立即行动起来,先指挥瞻淇捶腿,自己则站着给爹爹捶肩。 小崽瞻淇并不能理解“辛苦”这个词,但很听哥哥的话,小拳头一下下地给爹爹捶腿。 “爹爹,还累吗?”令仪问。 其实,两小孩力气太小,小拳头捶下去,根本没啥感觉,但两崽子有心,容铮很受用。 “不累了,不累了,有你们这一捶,爹爹感觉全身都轻松了许多。去玩吧,爹爹去洗澡。” 两小孩得到夸奖很满意,跑去庭院玩捉迷藏。 大半年一晃而过,修桥逐渐步入正轨。 容铮开始着手整理材料,修桥流程优化、测量方法改进等等这些都要记录下来,他甚至还根据修桥师傅们的口述,编写起一本关于桥梁的算学书籍,准备到年底,一并呈递上去。 到了休沐日,容铮没闲着,到书房去写写画画,整理汇报事项。 叶云今天也在家,坐在一旁细心地整理笔记,编写医书。 令仪和瞻淇在书房也有自己的位置,容铮找人打造了一张宽敞的大桌子,配以高凳,方便两娃儿来书房读书。 令仪安静地坐在一旁看书,时不时将自己不懂的地方记录下来,等爹爹忙完,就跳下椅子,把自己不懂的地方问出来。 瞻淇大字都不会几个,则在一旁看儿童图册,看上面的画儿,看得竟也十分投入。 桌上有初晴端来的零食糕点、还有两杯热好的羊奶。 令仪偶尔端起羊奶抿一口,给弟弟喂一口。 书房内,温暖的阳光透过窗棂,斑驳地洒落在地上,一家四口围坐于此,低头看书,构成了一幅温馨和谐的画面。 第139章 闲暇时的陪伴 八月份的时候,容铮带着一家四口参加温琰儿子的一周岁生辰小宴会。 温琰在前两年通过四叔的牵线,娶了礼部员外郎的嫡次女苗书雯,第二年,儿子出生,名叫温泽阳。 二人成婚前只见了一面,哎,在这个朝代的高门大户,婚事多由长辈做主,重点看家世合不合适,至于仪亲的两人是不是相互喜欢,完全无关紧要。 听闻容铮跟夫郎是两情相悦,温琰曾经羡慕过他们夫夫二人琴瑟和鸣的生活,希望娶一位自己心悦的女子,但他自小受家族庇护,长大后就得以壮大家族为己任。 所以他对自己被安排的婚事没什么抗拒,联姻是他的责任。 幸好苗书雯性格安静,知书达理,是个不错的姑娘,二人虽不是感情多深厚,但成亲后倒也相敬如宾。 容铮一家到的时候,温琰亲自出门迎接。 温琰在成亲前早已搬出四叔家,凭借家里的财力在京城买了一套二进的雅致小宅院。 “温叔叔好!”令仪已经过完五岁生辰,出落得愈发水灵可人,声音清脆悦耳。 “温叔叔好!”瞻淇咬字已经清晰。 “真乖,以后多多带着泽阳一处玩儿哦。” 打完招呼后,叶云牵着孩子,去正厅找苗书雯,因为容铮跟温琰的交情不错,两家人互相熟悉。 “你修桥够拼,人都晒黑不少。”温琰笑道。 “还行,最近修桥进入尾声,再过两个月,差不多就能完工。”容铮回应道。 温琰是真佩服容铮,做什么事情都做得很好。四叔让自己多跟容铮交往,说容铮未来仕途不可限量。 不过,他跟容铮交往并非出于功利,他为人性格如他名字一样,非常温雅,知世故而不世故。 否则,容铮是不会和他成为真心的朋友。 “今年的乡试刚刚结束,不知轩文和语杰考得如何?”温琰想起三年一度的乡试。 “语杰可能会有点悬,轩文机会很大,他上次乡试不过,主要是因为算学。” “也对,你主持新修的算学教材,我拜读过好几本,演算过程相比以前都简单很多,对于秀才而言,学起来不会太难,关键在用功上了。” 二人来到正厅后便开席,温琰只邀请了容铮一家。 等温泽阳小朋友抓完周后,小宴会才结束。 由于两家宅邸相距不远,容铮便决定不坐马车,选择走路回去,顺道去逛街。 上半年太忙,一家四口鲜少有机会像这样悠闲地漫步在街上。 抵达街口,两个小崽子都很开心,不要牵着,自己撒腿儿去瞧瞧摊贩卖的东西。 两孩子一高一矮,一胖一瘦。 瞻淇再过一个月就满两岁,长得很壮实,再加上特能吃,又不挑嘴,抱着差不多要赶上哥哥的体重。 令仪长高些后,人苗条起来,虽吃得不少,但却不怎么长肉。 “小爹,快来,我想吃寒瓜。”令仪站在卖寒瓜的小摊子前,满眼期待地朝叶云喊道。 “前天才刚吃过呢。”叶云走过去说道。 寒瓜就是西瓜,属于偏寒性的水果,虽说在这炎热的夏天,吃寒瓜可以清热解暑,但吃多了容易伤害脾胃。 叶云身为大夫,对此很清楚,所以不想给孩子买。 “可令仪还想吃。” “瞻淇也想吃!” 两娃儿拉着叶云的手撒着娇,眼见求小爹没有效果,转而找容铮。 “要不挑一个小的,回家只给他们每人一小块?”容铮建议,因为愧疚于这半年陪伴孩子的时间变少,所以经不住他们撒娇。 “嗯嗯,只吃一小块。”两小崽点点脑袋保证。 见叶云点头,容铮才上前挑选了一个最小的瓜。 容铮捧着瓜,继续往前走。 一路上,两娃儿一会要买糖人,一会要买小风车,见着街边有图册,又吵着闹着要买。 街道才行至半途,容铮与叶云的手中已满满当当,有各式小吃食、也有孩子们的玩具。 “好了,接下来只能看,不能再买东西啦,爹爹和小爹要提不动了。”容铮见到两小崽子又蹲在旁边的摊子前,正目不转睛地瞧着有趣玩意,怕他们又想买,便提醒道。 “爹爹,我们不买,就看看。” ...... 回到家里,容铮吩咐下人把寒瓜切成小块放到盘子里。 娃儿们早已哒哒地来到后院的大树下,在凉席上滚来滚去,顽皮着。 见到爹爹端来寒瓜,瞻淇连忙爬起来,两手分别拿起一小块。 “哥哥,这块最甜的给你。” 令仪看着递过来的一块尤为红润多汁的寒瓜,接了过来,“谢谢弟弟。”然后张开嘴巴咬了一口瓜,“好甜!” 容铮放下寒瓜和糕点,悠然坐在一旁:“热不热?” “有点热。”令仪答道。 容铮拿出手帕给令仪和瞻淇擦了擦汗,两孩子在树荫下玩闹好一阵,额头上出了不少汗。 “今天,爹爹给你们讲故事。” “好耶!” “好耶!” 两崽儿立刻欢呼雀跃,乐呵呵地围坐在容铮身边,还调皮地将自己光着的脚丫子搭在爹爹的腿上,他们很喜欢听爹爹讲的故事。 “从前,在遥远的花果山上,住着一只聪明伶俐的猴子......” 有趣的故事被娓娓道来~ ...... 叶云在书房整理完笔记后,步入后院,见到容铮正坐于凉席上,一边讲故事,一边轻摇着纸扇子给娃儿们扇风。 孩子很乖,自己偶尔咬一口寒瓜,不忘递给容铮咬一口。 叶云心中涌起一股感动,能在此生遇到容铮,是他最大的幸运。 他的夫君只要有空闲,总会耐心陪伴孩子,教他们读书认字,不厌其烦地给他们讲故事。 连南宫望舒都说,像容铮这样的人太难得,能力很强,又十分顾家,对两个孩子爱护有加。 很多高门大户的一家之主,总是一副威严模样,往往将陪伴孩子的责任视为妇道人家之事。 “澄儿,你能遇到这样的良人,小爹替你高兴。” 叶云轻笑走过去,坐了下来,接过容铮的扇子,给孩子们扇风。 令仪和瞻淇正听得入神,小爹来到身前才发现,乖乖叫了一声 “小爹”。 第140章 医书出版 十一月初,修桥的事情圆满收尾,容铮回到翰林院,把手头的资料做最后检查,汇报上去。 纪大人翻看着容铮呈递上来的材料,上面有修桥的心得、有流程的优化建议、甚至还有一本书籍——《修桥算学精要》。 书中的内容主要是针对修桥的一些通用计算方法做了总结和简化,语言平实,表达得非常通俗易懂。 看来这容铮没白蹲在工地吃饭,估计这些内容都是吃饭期间,他从那些修桥老师傅口中听来的。 他好奇容铮这人是不是铁打的,几乎天天忙工地,还能抽空写本书籍!!! 真是不要太牛笔,他都有些佩服容铮了,能放下官威,跟老师傅们请教探讨,那份谦逊、那份脚踏实地,老实说,很多年轻人做不到。 第108章 无论如何,他对容铮的办事能力确实满意,这桥预计是要修到明年一月的,容铮加入后提出不少建议,在流程上,悄然做了改革,大大提高效率。 难怪皇帝如此看重这状元郎,这人确实有两把刷子,今年估计又能升一小品官职了吧。 纪大人不敢隐瞒容铮办事产出的成果,毕竟皇帝可是亲眼瞧见容铮在工地上那份吃苦耐劳的劲儿的,所以,他老老实实地汇报上去。 皇帝听完后,赞道:“容铮不愧是朕从一开始就看中的人,做事还没让人失望过。” “圣上英明,容铮确实难得,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后生可畏啊!”纪大人连忙附和,趁机拍拍马屁,这在职场上也颇为重要。 果然,皇帝心情更加愉悦,对纪大人也给予了肯定:“容铮能在工部有如此表现,全赖爱卿识人善用,功不可没。朕心甚慰,你二人皆有功,当赏!” “臣惶恐,多谢圣上隆恩!”纪大人有点心虚...... 翌日,容铮被提拔为翰林院的直学士,正五品。 彻底完成修桥任务后,容铮一身轻松。 眼看手头上的事情不多,他便给夫郎看看医书,提出建议。 叶云写得不错,要修改的地方不多,无需大幅改动,唯需在分类上稍作调整,使之更加系统清晰。 此外容铮还让加上现代的急救方法,这是为了增加书籍吸引力。 等修改完后,容铮找到宫里的一位老御医,请他帮忙评阅下。 老御医接过书稿,细细翻阅之下,不禁连声赞叹:“这些方子总结得很到位,咦,此急救之法如此独特。”他锊着胡须,“老夫还是第一次见,出版后,还望容大人送我一册,以供研习?” “前辈言重了,此乃应有之义。”容铮含笑。 “容大人,请问这书出自何人之手?” 容铮面带自豪之色:“我家夫郎,他在京城一家医馆做坐堂大夫。” 闻听此言,老御医震惊:“一位哥儿竟然在医术上研习如此深入,容大人能得此贤内助,实乃好福气也!” 容铮神色骄傲,与荣有焉。 他回家让叶云根据老御医的意见稍作润色,然后二人便来到书肆,跟老板商量好,首次印刷五十本。 因为这书属于个人出版,所以需要自己出印刷费用。 一番忙碌,回去路上已经天黑。 容铮牵住叶云的手,在夜幕的星空下慢慢地走回家。 “你说,会有人买我写的书吗?” “连老御医都说写得好,肯定有人买。” “其实能写完一本书,无论有没有人想买,我已经很高兴。” “阿云,你要相信自己。” “谢谢你,夫君。” “只嘴上说谢谢可不够。”容铮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为自己谋福利的好机会。 “那怎么谢?” ...... ...... 翌日醒来,二人都休假在家,容铮看着熟睡的夫郎,满眼温情。 然而,两小崽醒来后,在门口喊着爹爹和小爹,容铮只好先起床。 第141章 打算开医馆 容铮从翰林院下衙回家,正好遇见书肆掌柜找上门。 原来是一个月前叶云编写的医书被抢光了,书肆掌柜看到商机,故而上门商谈合作。 医书名叫《医方新解》,叶云以新的视角对接触过的典型病症进行理论诠释,并基于此,提出创新性的药方。 叶云等书印刷好后,给自己坐堂的医馆每个人送了一本,大家翻看发现受益良多,对叶云一顿好夸,说要推荐给学医的朋友。 一传十,十传百,一个月后,那五十本便被卖光。 “叶大夫,这次拜访,一来是把卖书所盈利的银两给您,因为是您个人出资印刷的,所以书肆只占一成,你占九成。”掌柜递过来银子,继续说道, “二来是想跟您谈合作的,我们书肆想出资印刷这书,后面三七分成,您看如何?” 容铮在一旁听着,这个分成差不多,医书毕竟不像话本子受众广,书肆承担的风险会比较高,所以分成占比能去到三成。 叶云听到自己的医书卖得出去,很是高兴,至于分成这东西他不了解,便下意识望向容铮,见夫君点头,就答应下来。 “那好,我这就去加印,每个季度我派人来给您们结算。” “有劳李掌柜了。” 等书肆掌柜离开后,叶云手中拿着这二两多银子,眼眸发亮。 其实,这五十本书,去掉成本,只挣了二两,对于他们家的收入而言并不多,但是对叶云而言,这小小的银子意味着他的医术得到了认同,成就感非凡。 “咱们家叶大夫厉害了,是不是该请吃饭?”容铮笑道。 “走,晚上全家去鸿顺楼吃饭。”叶云大手一挥,恩准了。 令仪和瞻淇等大人谈完事后,从后院跑来前厅,听到又能上街,蹦蹦跳跳地欢呼起来。 “你们俩个可不能像上次上街那样买买买,小爹挣的银两只够吃一顿饭。” 叶云让两小孩答应不能吵着要买东西,要不然,下次不带去啦。 “令仪只看热闹不买了。” “瞻淇也不买了。” 吃完饭后,一家子又去逛街消食,两崽子信守承诺,没有吵着闹着要买东西。 “瞻淇会不会太过圆润?”看着前面蹦跶的二崽,叶云关心起他的身材。 家里吃食太多,南宫望舒总是派人送新奇的零嘴过来,瞻淇又不用像他哥一样去读书,在家无聊就伸手拿来吃,一天吃不少。 容铮轻笑:“没事,让他多吃些,等到四岁我就让他天天扎马步,肯定能瘦下来。” “是要让瞻淇学武吗?” “是,起码要有防身的功夫,要不然以后他怎么保护哥哥!” “也好,那令仪呢?” “令仪长大些再看吧,他要是不喜欢就不学。” 家里只有一个宝贝哥儿,得好好疼着,容铮都想好了,以后给令仪超级丰厚的嫁妆,风风光光。 哎,令仪若是找个愿意上门的就更好啦,留在家里一辈子。 ...... 又过去些日子,一天,叶云到医馆坐堂看诊。 一位长相气质颇为不俗的哥儿坐在叶云对面,他伸出手让叶云把脉。 “不知公子是哪里不舒服?”叶云将两根手指搭在那位哥儿的手上,温和询问。 那哥儿打量起叶云,只见面前的人五官精致,眉心朱砂痣红艳,气质淡雅,举止落落大方。 他缓缓收回手,轻声道:“我没有不舒服,只是拜读了你所写的医书,便来看看你是个什么样的人。” 叶云看向面前清秀的哥儿,年纪估计十六七岁,长得不错,但眼神中却藏着几分忧郁。 “可是心中有所烦忧?”叶云轻声问道。 “我自小被教习知礼,学的都是嫁人后要做的事情,周围的哥儿都是这样过来的,好像没什么不对。然而,我内心总觉不甘,我们哥儿为什么不能去做些自己喜欢的事儿。”他停顿一会,眼眸似有泪光, “我自幼爱读医书,可当我跟小爹说想做大夫时,却遭到劝阻,他严肃叮嘱我莫要在爹爹面前再提起此事。难道像我这种哥儿唯一的出路就是嫁给人做侍妾吗?” “看到你写的医书,我跟书肆掌柜打听,知道你在这家医馆坐堂看诊,便鼓起勇气前来。当你给我把脉的那一刻,我是如此羡慕佩服你。”他抬手轻轻拭去眼泪。 这朝代,哥儿能做大夫的少之又少,哪怕在京城,也找不出三四个。 有些哥儿有实力能做大夫,可禁不住世人的偏见,大多为了嫁人而最终妥协,放弃做大夫。 叶云见现在不忙,邀请他去医馆后面的院子,为他泡上一壶清茶,跟他说起自己曾经被医馆拒收遭众人嘲笑的事、也说起初初做大夫时没人找自己看诊的尴尬...... 说到自己看了很多的医书、为了学针灸扎了自己无数次,经历过好长一段日子,依然不被人承认。 也曾想过放弃,内心反反复复挣扎过、无措过。 “或许我比你幸运的是,我的夫君一直陪在我身边,也遇到过不少愿意帮助我的人。” 那哥儿站起身,施了一礼:“谢谢您。” 当天晚上,容铮洗完澡进房,只见自家夫郎正低头沉思,连他的到来都未曾察觉。 这是在想什么呢,如此入神? 他躺到床上,把人抱在怀里,委屈道:“怎么啦,难道我已经失去魅力了吗?进门这么久,你连看都不看我一眼。” 叶云把头埋在容铮的颈窝,声音闷闷,说起今天遇到的那位哥儿的事。 容铮一边听着,一边自上而下地轻抚着夫郎的背脊。 那位哥儿并不是个例,这个朝代的观念如此,最早觉醒的那批人总是迷惘而挣扎的。 第109章 他虽然给叶云很多鼓励,家里也有足够的钱支持叶云学医,但这些都是外力因素。 叶云之所以能成为坐堂大夫,最根本的原因是个人足够坚韧、不懈地学习,这才让他在机会来临时,有足够的能力去抓住。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若想争取社会地位,还是需要自己勇敢地站出来,去抗争,去为自己而战。 自助者,天助之! “你说,我可不可以开一家医馆,专门招收哥儿们来做事,无论是药童、学徒,还是大夫?” “开呗,反正家里有足够的钱开一间医馆。”容铮大约算了下家里的积蓄,两千两,从沈家拿的分红目前稳定在每年一千两,毕竟市场趋于饱和,不能指望年年增长。 其余的收入来源包括,安和村的一百五十亩地,容铮去年让初墨回去一趟,又买了一百亩地,都能免税。 当然,田地多起来,活儿就多了,于是把姚吉正的两个儿子也雇上。 今年自己又升到正五品官员,妥妥朝廷中上层干部,免税田地可以达到两百亩。 做官明面儿俸禄不高,但隐性的好处多多,堪比这俸禄的价值。 此外,就是府城的两间铺子和每年的俸禄。 “那要是亏了呢?”叶云见容铮轻描淡写地答应,抬头与容铮对视,只见自家夫君神色自然,似乎开医馆并不是个多大的事儿,自己想去做就能做。 “我的亲亲夫郎,家里是你掌钱,都是你说了算。”容铮趁机亲了一口夫郎, “就像成亲那会我跟你说的,你是小管家,一辈子都是我的小管家。” 叶云听着夫君的甜言蜜语,亲昵地蹭了蹭容铮的脖子,心里满满的。 第142章 医馆合作伙伴 次日下午,叶云带着两个小崽子去沈家做客。 “夏伯伯好!” “夏伯伯好!” 夏晓洛被这俩漂亮精致的小孩儿围着,笑容满面,张罗着要留他们吃饭。 “绪风啊,你带弟弟们去庭院玩耍吧。”夏晓洛见叶云有事要说,便让沈绪风陪孩子出去玩耍。 “我打算开一间专门招哥儿的医馆......” 叶云跟夏晓洛说出上次遇到那位哥儿的事,表示自己有开医馆的打算,专门招收愿意学医的哥儿,想请求他帮忙看看哪里有合适的铺位。 “店铺的事,简单,包在我身上。我回头就让允良去办,不出两日,定有好消息。” 夏晓洛自信满满,以他们沈家从商的人脉,这事儿轻轻松松。 “晓洛,真是太感谢了。” “别客气,再说我也是哥儿,理应相互扶持。哎,哥儿地位总体最低,你能站出来做这个事,我由衷敬佩。” “哥儿地位低下又不是我们的错。近来我在思考,身为哥儿的我们若是一味地纠结地位低下的问题,这本身就是对我们自己的歧视。”叶云目光坚定, “所以,我觉得与其纠结这些,还不如提升我们的能力。当哥儿们的能力足够强的时候,周围人的目光自然就会转变,可能偏见会有一天烟消云散。就像明哥儿,现在很多人来找他定制衣服,对他尊重又客气。” 夏晓洛震惊于叶云的想法,心中涌起一股激动。 是呀,身为哥儿又如何,自己本身能做很多事,他识字会算账,爹娘都说他自小开朗机灵,是个交际小能手。 此刻听到叶云的话,他跃跃欲试: “对了,既然开医馆,必然需要寻供应药材的商户,此外,还要雇会管事算账的人,这些我都略懂一二,定能助你一臂之力。”他开始卖力地推荐自己。 两人一拍即合,叶云做大夫可以,但管事算账需要找专业的人,容铮给的建议是直接雇人,现在夏晓洛要加入,那实在太好不过。 “医馆的名字可有定夺?” “尚未决定。” “让我来想想……”夏晓洛手指点着下巴,沉吟片刻,提议道,“‘素心堂’?或者‘月华堂?’” 叶云低声念了两遍,回道:“就叫‘素心堂’吧,医者当怀仁爱之心,愿我们不忘初心,坚守医德。” 二人相视而笑,商谈起更多开医馆的细节。 ...... 与此同时,沈绪风带着两小孩去到庭院中。 沈绪风对着令仪笑得如沐春风,说道:“本想过两天去你家,今天既然来了,我把最近寻到的两只小奶猫送你。” 瞻淇紧紧拉着哥哥的手,很想将哥哥拖走。 他不喜欢沈绪风,以前不会走路时,沈绪风一旦来到家里,哥哥就要离开好一阵子,留下孤孤单单的自己,阴影很大。 谁懂一个娃儿曾经孤独的心? 当然,沈绪风并未忽视瞻淇的存在,他转向瞻淇,眼中满是诚意:“瞻淇弟弟,我也有礼物送你。” 随即他吩咐下人把小猫和一套精致的木制剑与刀带上来。 只见两只稚嫩可爱的小奶猫互相依偎着,蜷缩在编织精美的篮子里。 一只是纯白色的长毛猫,眼睛宛如蓝宝石,另一只是黄白杂色的短毛猫,眼睛则是琥珀色。 令仪大眼睛亮晶晶的,伸手想要摸一下小猫的柔软蓬松的毛,但有点不敢。 “别怕,这两只小猫很温顺的,我已经养了一阵子。” “嗯。”令仪点了点脑袋,小手伸去轻轻抚摸着小猫,脸上洋溢着笑容,“谢谢绪风哥哥。” 见令仪正跟小猫儿玩,沈绪风把木制的长剑和大刀递给瞻淇:“瞻淇弟弟看看喜欢不?这是我让人特意给你定制的,表面做得非常光滑,你可以跟朋友一起玩。” 瞻淇小小的脑袋竟然冒出复杂的情绪......宝宝不知道怎么办呀,这玩具实在送到心坎上了。 舅舅在家那会握着他的小手教他挥过剑呢,小男孩都有个仗剑走天涯的理想。 哪怕他只是个两岁多的小屁孩...... 哪怕他并不懂‘天涯’是个什么鬼...... 不得不说,沈绪风这家伙非常会笼络人心,年纪小小的瞻淇已经招架不住。 瞻淇:不管了,哥哥是我的,刀和剑也是我的。 瞻淇伸手接过刀剑,不由自主地两手交叉,挥了几下,实在好玩! 黄昏时,容铮下衙后回到家中。 穿过垂花门,就瞧见庭院里有个矮墩墩,下盘扎得挺稳当,左手执剑,右手拿大刀,左挥右砍,动作张牙舞爪,在风中划过一道道弧度,正在猛烈攻击面前的一棵小树。 “哼、哈、呵!”小孩声音软糯,奶凶奶凶。 小树害怕得浑身震颤,初生的小绿叶不停发抖,似乎要掉到地上。 容铮心中有几分好笑。 突然,小矮墩的手中大刀脱手,直接飞向容铮的方向。 “容瞻淇!” 容铮眼疾手快接住,大步走向小崽子。 瞻淇知道自己差点攻击到爹爹,乖乖站着,认错态度良好:“爹爹,我...我不是故意要砍你的。” “哪里来的刀剑?” “绪风哥哥给的。”自从得到刀剑,瞻淇终于愿意喊绪风哥哥。 沈绪风:人在家中坐,天降一口锅!!! 容铮蹲下抱起小矮墩,这娃儿过年吃得太多,又沉了不少:“那么想舞剑?” “瞻淇很想,舅舅在家的时候会教我。”瞻淇在容铮怀里蹭蹭,想念起舅舅来了。 “想学的话,爹爹教你,如何?” 瞻淇眼睛发亮,小手抓着容铮的衣襟,急切地问:“真的吗?我还要学挥大刀。” “都可以,不过我们得有个规矩。前院时不时有人出入,不适合舞刀弄剑,你刚刚就差点砍到爹爹了,下次去后院。” 瞻淇连连点头:“嗯嗯,我都听爹爹的。” 第143章 同窗重聚 容铮抱着瞻淇去到后院时,才发现南宫望舒也在,亲自指挥着下人干活。 他连忙上前,恭敬地行礼:“小岳父安好!小婿来迟,有失远迎。” “容铮下衙了呀,我听说令仪得了两只小狸奴,想着过来让人搭一个蔷薇架,五月蔷薇绽放,花期绵长,可达半年之久,到时小狸奴便可在这花丛中嬉戏攀爬,令仪应该会很喜欢。” 南宫望舒微笑地摆摆手,说了来意,他非常擅长园艺,侯府里就有很多奇花异草,于是命人挪移一些过来,为令仪精心打造一个小花园。 “小岳父费心了!”容铮转向管家初墨,询问道,“大少爷今天买小狸奴了?” 瞻淇抢先回答:“爹爹,我知道,我知道,今天去夏伯伯家,绪风哥哥给送了两只。” 初墨补充:“老爷,确是如此。主君今天拜访沈家,带回两只小奶猫,大少爷很是喜欢,我已安排下人在后罩房整理出一间洁净的屋子,专供小狸奴居住。” “嗯,好!”容铮了解后,随即邀请南宫望舒留下用饭,“小岳父,今晚留下来跟我们一起用膳如何?我这就差人去侯府请岳父过来”。 第110章 南宫望舒欣然应允:“甚好!” 初墨适时汇报:“老爷,我已经吩咐厨房今晚做一桌丰盛的菜肴。”他办事向来有计较,猜到南宫望舒多半会留下吃饭,很早就吩咐好。 容铮赞许地点头,与南宫望舒继续交谈片刻后,就到后罩房看看令仪。 瞻淇本想跟着爹爹,问问什么时候开始学刀剑,然而,南宫望舒不由分说地抱起这圆滚滚的小家伙,要留下他陪着。 他只好乖乖地趴在南宫望舒的肩头,陪小外祖父说话。 容铮步入后罩房时,令仪正蹲在地上观察小狸奴,时不时轻柔地伸手触碰。 “爹爹,你看,小猫很可爱。”令仪拉着容铮的手要他蹲下来一起看。 一只纯白如雪,一只黄白杂毛,嗯,小猫儿确实惹人怜爱。容铮伸手触碰了一下,非常温顺的猫儿。 “它们俩起名字了吗?” “绪风哥哥送我的时候,给它们取了名字。”令仪指着白猫说,“它叫莱莱,”他又指着黄白的那只,“它叫悠悠。” “莱莱、悠悠,这名字还行,蛮顺口。”容铮重复了一遍,嘴角挂上一丝微笑,但突然间,他的神色微微一变。 握草,这沈绪风真有你的!!! 令仪对爹爹的微妙变化浑然不知,欢喜地赞同道:“令仪也喜欢这两名字呢。” 容铮望着自家哥儿天真无邪的模样,像棵小白菜,神色复杂,笑容中透出一丝勉强。 ...... 夜幕低垂,叶云跟容铮说起今天的事: “医馆名字已经想好,就叫‘素心堂’,晓洛跟我一人出一半资金,他做医馆的管事,我则是大夫。” 容铮没想到叶云动作那么快,昨晚才提起,今日便已有了如此周详的安排,甚至迅速联络沈家相助,一切处理得井井有条,夫郎没有自己插手帮忙,主事已经非常稳妥。 夫郎眼眸闪烁着憧憬,正在眉飞色舞地讲述开医馆的事业,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容铮凝视良久,心中生出歉意,感觉有点对不起夫郎。 他们夫夫成亲在一起后,携手共度近八载春秋,大娃近六岁,小娃也要步入三岁,夫郎怀崽和在家专门照顾陪伴孩子至少花去四年光景。 夫郎也有自己想做的事,但为了他们的家庭付出太多太多。 此刻,容铮轻轻将叶云额前散落的发丝捋至耳后,眼神中满是疼惜与感激:“这些年,辛苦你照顾孩子了。” 叶云一愣,随即把自己的脑袋埋到容铮胸膛上:“我甘愿为你做很多很多的事。” ...... 翌日,容铮诚邀曾经在府城的同窗,到鸿顺楼吃饭。 冯轩文和陈语杰两人都通过了去年的乡试,冯轩文排名在中上,而陈语杰排名靠后,在倒数第三的位置,吊车尾中举。 他们在去年年底上京赶考,前两天刚刚参加完会试。 再聚首时,他们见到容铮和温琰多少有点拘谨,这两位都入朝为官三年多,一个是正五品的直学士,一个是从七品的翰林院检讨。 特别是容铮,这短短三年已经飙到朝廷中上层位置了,连他们地方上的知府大人若是见到容铮,都得说话恭敬,礼让三分。 虽说知府是从四品官职,但地方官,怎么可能比得上全国权力中心的朝廷大官? “你们如此拘礼,反倒失了同窗间的亲近,显得生分。”容铮亲自执壶,给他们倒茶,笑容如初。 温琰亦随声附和:“今日,我们只论同窗之情,不论官职大小。” 冯轩文和陈语杰见到做官的二人非常随和,一如往昔,完全没有官威,就都慢慢放松下来。 久别重逢的友人,举杯共饮,聊得兴起。 “我表哥的夫郎去年生了一对双胞胎,一个是小男孩,一个是小哥儿,得意极了,时不时写信给我显摆。”陈语杰边说边夹起一块肉放入口中,嘴角挂着对黄毅家事的淡淡笑意。 “他也没忘了我,信中字里行间皆是炫耀之意,可怜我现在尚未娶亲,羡慕不已。”冯轩文轻抿一口酒,叹道。 容铮笑笑,他跟黄毅一直有书信往来,自然知晓这桩喜事。 黄毅成亲三年,一直没有孩子,子嗣之事曾是他心头的一块大石,挺烦扰的,连他夫郎都劝他纳妾以续香火,但他坚持再等等,反正他正忙着打理家业,并没太多空闲,所以无论他爹娘和夫郎怎么劝,到目前都没有纳妾,这会可算盼来孩子。 他也算蛮成功的,有双胞胎孩子,家业也做大了,成为镇上数一数二的富商。 酒过三巡后,温琰问起今年的会试如何。 陈语杰摇头,坦言道:“此番会试,我自知希望渺茫,举人之时便已位居末席,会试难度更甚,但能中举已是对爹娘期望的最好回应,我心足矣。” 相比之下,冯轩文则显得自信些:quot;此次会试,我挺顺笔的,估摸有七成的机会。quot; 四人又交谈好一阵,才各自散去。 第144章 夏丘国来使(一) 三月,春意盎然,草色青青,莺啼声声,京城内一派生机勃勃之景,皇帝在宫中设宴。 容铮和萧南凯一同前往,这个宴会四品以上的官员才能参加。 按理,容铮是没有受邀资格的,但皇帝为嘉奖容铮的能力出众,特许容铮参宴。 二人入殿时,室内早已置办好酒馔佳肴,席位井然有序,只待尊贵宾客入座。 因皇帝尚未驾临,依礼不能入席,大家便三三两两站着随意聊天。 有些大臣注意到容铮竟然能出现在此重大宴会,面露疑惑,低声交谈: “这容铮是借着武安侯的面儿来的?” “估计是吧,要不然区区五品官,哪有资格来此!” “这容铮造化不少,娶了武安侯家的哥儿,傍上武安侯府,从此仕途平步青云。” “我听说这次容铮来参宴,是圣上特意准许他前来的。” “此言当真?圣上竟对他青睐有加?” “真的,我从内侍官口中听来的。” “啧啧,想不到这容铮才入朝为官三年多,竟已隐隐有成为天子近臣之势。” ...... 大臣三两成群聚在一处,随意说说笑笑,各种话题聊了个遍,别看大臣们平时一副威严模样,说起八卦来也是不遑多让。 容铮首次参加这么隆重的宫廷宴会,在萧南凯引荐下,一会儿这边听听,一会儿那边聊聊,总体还算轻松。 大约一刻钟后,殿外金磬轻响,紧接着,司礼官高呼道: “圣上驾到——!” 殿内顿时一静,大臣们依礼站好。 皇帝祁奕煊从殿外进来,威严地在大殿上的正位上落座。 众人恭敬行礼。 “各位爱卿,都平身吧。” 大臣们各自坐好后,少顷,内侍官传报:太子殿下、佩兰公主到。 只见殿外进来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年郎和一位十三四岁的娇俏女子,两人皆是皇家风范,令人瞩目。 皇帝不喜后宫人满为患,只有一位君后和三位妃子。 而这位太子,正是君后所出,自小便被寄予厚望,出生之时即被册封为太子。 至于佩兰公主,则是贤妃的孩子。 除了太子,这位公主最得皇帝宠爱。 这时,一位魁梧的禁军统领出现在大殿门口,他身为皇帝驾前的亲信重臣,无须通报,径直就上得殿来,沉稳地禀道: “回圣上,夏丘国使臣已进宫,现下在殿外候旨。” 皇帝闻言,威严说道:“传朕旨意,宣夏丘国使臣觐见。” “遵旨。”禁军统领应声领命,随即转身,步伐稳健地退离大殿。 容铮早已从萧南凯口中得知,今日之宴,其实也为接见夏丘国使臣而设。 夏丘国处于燕国的西南边,叶辰前去的边疆西南域,便是两国交界处。 起初,夏丘不过是一隅小国,但后来逐渐发展壮大,多年前向燕国宣战,但最后落败,承诺每年上贡。 别小瞧这个国家,他们全民尚武,骑术精湛,骁勇善战,是名副其实的马上民族。 前年开始,夏丘国又开始蠢蠢欲动,在边境线上反复试探,小冲突不断。 当然,类似这种小小的挑衅都是转移国内矛盾的极佳手段,不会是战争爆发的标志。 试想,你要揍人,难道会先明目张胆地叫嚣? 通常都是闷声开大,旨在一招毙命! 容铮从萧南凯处得知,夏丘国的老皇帝已病入膏肓,皇位之争处于白热化阶段,国内局势紧张复杂,为了转移百姓的不满情绪,故意制造边境摩擦。 然而,这不能大意,敢采用如此方式,也看出夏丘国已经不甘臣服,迟早会再次挑起战争。 此刻,夏丘国的三位使臣,身着异域服饰,步入金碧辉煌的大殿。 前两位年龄皆是四十上下,面容看似和蔼可亲,实则暗藏锋芒,都是笑面虎。 第111章 而紧随其后的青年,一身劲装,眉宇间流露出不凡的气度,眼神中闪烁着若隐若现的挑衅光芒。 容铮的目光落在那位青年身上,心中暗忖,此人或许才是夏丘国此次来访的真正核心人物吧。 待众人谢恩坐定,皇帝轻挥衣袖,宫女们鱼贯而出,为每桌宾客斟满醇香的美酒,并依例赐饮三杯。 宴会随之拉开序幕,鼓乐齐鸣,舞姬翩跹。 众人推杯换盏,其乐融融。 然而,夏丘国明面为首的使臣突然起身,说道: “圣上,我夏丘国向来尚武,男子气概不凡,连女子、哥儿亦不让须眉,宴会上皆以比武助兴,热闹非凡。不似诸位如此文质彬彬,看着就不像能舞刀弄剑的,确实雅致!” 这使臣是在公然嘲讽他们不能打吗? “哦......我们大燕倒是也能安排一场比武,让你们开开眼界。”皇帝对内侍官吩咐道,“宣大统领进来。” 使臣又说:“我夏丘国虽尚武,但不止会武,文武兼备者不在少数。为表公平,不妨文武并重,既比文采,也试武艺,如何?” 此言一出,大殿内气氛骤变,这是要能文能武的人出来比试。 但众所周知,燕国重文,擅文的佼佼者,几乎很少武艺精湛的。 别说燕国了,文武双全的人本来就少之又少,毕竟人的精力有限。 这场挑战明显别有用心,那使臣看来不在乎输赢,只想用武力羞辱燕国。 燕国为了保证在文采比拼上胜出,必然要找一位出众的文臣应战,但文臣大多不会武艺,上场必定被打成猪头。 若是派出武将呢,虽在武艺上可一较高下,但在文采的比试中可能会捉襟见肘,难以匹敌。这样一来,对于一向以文风鼎盛而自豪的大燕国而言,岂不颜面尽失? 若连自身最引以为傲的优势都无法捍卫,那真真不要被其他国家笑死? 大殿内顿时安静下来,皇帝祁奕煊眉头微蹙,目光深邃,这个出战的人得好好想想,他视线扫向下方。 群臣面面相觑,没有哪个想贸然应战的,都怕风光没出成,反而丢了丑,一时之间,只希望皇帝别看过来。 皇帝看了一圈,最后目光定在容铮处,比文的话,这位三年前的状元郎是最佳人选,但不知他武艺如何。 容·习武之人·铮早已敏锐地察觉到皇帝火辣辣的视线。 尼玛,不得不上呀!!! 第145章 夏丘国来使(二) 皇帝肯定知道他会武,只是不知到什么程度,如果今天隐瞒武功,不为国请战,后面被发现绝对会触怒龙颜。 容铮只好点头,大概意思是:皇帝若需要,自己有把握。 皇帝又看向武安侯,见武安侯点头赞同,心中对容铮的信心多了几分,遂示意其上前应战。 容铮从容不迫地走到大殿中央,对夏丘国那位青年道:“在下容铮,挑战阁下!” 那青年嘴角勾起一抹笑,回礼:“在下耶律言朔,请赐教。” 那群大臣看到有勇士出来后,心中松了一口气,呼~躲过一劫,躲过一劫,回家得烧高香。 萧南凯身侧的一位官员压低声音探询:“武安侯爷,你家的哥婿可有足够信心?对方明显有备而来,定然武艺不俗。” 周围其他大臣,听到有人问侯爷,立即支棱起耳朵。 在他们看来,容铮气质儒雅,读书确实牛笔,但看着不像能打的。 哎,这人真是为出风头,讨好皇帝,命都能不要了! 所以,容铮能升官那么快,也不无道理,尼玛,请问谁能如此豁得出去??? 此刻,大臣们竟然暂时摒弃了心中的嫉妒,同情起容铮来,默默地为他点了一根蜡! “且看吧!”萧南凯回道。 二人先比文采,无非就是诗词歌赋,文章辩论。 容铮作为昔日的状元郎,文采飞扬,腹有诗书气自华。 他字字珠玑,句句锦绣,明显游刃有余。 这场文斗,容铮赢得毫无悬念。 宴席上,大臣们,尤其是文臣,交头接耳,赞扬声不断: quot;状元之才,果然名不虚传,文采斐然,令人叹为观止!quot; quot;腹有诗书气自华,状元郎的风采与文采相得益彰,让人由衷赞叹!quot; “不愧是状元郎,这文采令人折服!” ...... 可见,这群家伙,平时吹彩虹屁都是面不改色,信手拈来! 耶律言朔虽在文斗上失利,却并未有丝毫挫败之色。 在他看来,燕国肯定会为了面子,推最好的文臣出来应战,自己文斗不过,意料之中。 他的目标,并不在文斗,而是要在武斗,他要在这大殿之上狠狠揍一顿燕国的官员,羞辱他们一番。 夏丘国目前还不适合公然挑起战争,当然燕国也不敢轻易撕毁和约。 此番,不过是夏丘国搞些小动作挑衅下,落落他们燕国的面子罢了。 所以耶律言朔根本不在乎文斗的胜负。 他看着面前这位儒雅的文臣,嗯,也不知此人扛不扛揍,哪怕这男子形貌昳丽,反正他是绝不留手。 文斗结束,接下来就是武斗。 禁军统领说道:“既是比武切磋,要点到为止,见血不吉。” 他吩咐侍卫呈上长剑,交给要比武的两位。 大殿内,除了侍卫可以佩戴长剑长刀之外,其余人等皆不可以身藏武器。 容铮接过长剑,对耶律言朔道:“您是客人,请。” 耶律言朔意态悠闲,嘴角含笑:“那就恭敬不如从命。” 语毕,他毫不客气,身形一展,如同离弦之箭,瞬间欺近容铮,长剑刺出,直取要害。 容铮不慌不忙,脚步轻移,身形微侧,长剑看似漫不经心地一兜,荡开耶律言朔的剑,轻易化解了这一击。 两剑相交的一刻,发出“铿锵”巨响。 耶律言朔心中惊讶,这人不是简单的书生郎,刚刚回击的一剑看似随意,却异常凌厉,若不是自己反应够快,及时收力,这会,手臂绝对已麻痹。 他收敛笑意,神情认真起来,继续率先发起进攻,出招快如闪电。 容铮沉稳以对,持剑迎上,带起一阵呼啸的风声,反守为攻。 二人纠缠起来,身法迅捷,一沾即离,剑气如虹。 他们交手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各自的身影在剑气中穿梭,变化不断。 剑刃上光芒闪烁,交击间叮叮当当之声不断,凌厉的剑风仿佛要在空气中划出一道道裂痕,对峙的场面十分紧张。 在座的众人,哪怕有些人完全不会武功,都能看出两人剑法很是不凡,他们更加定睛细看,生怕错过。 “容大人这竟是文韬武略之大才!” “这......实在深藏不露啊!” “天呐,文武双全之状元郎呀,牛笔!” ...... 一刻钟不到,耶律言朔深锁起眉头,对方身法如此奇诡 ,招式怪诞不已,每次自己似乎看出破绽,正要乘势出招攻破之际,对方的破绽就已变化,令人捉摸不透,导致自己不得不重新变招。 耶律言朔察觉自己被对方牵着鼻子走,正逐步陷入对方的节奏之中,他表情凝重,决定使出绝招,步法如穿花般交错,出剑高速旋转,剑光流转间,形成层层模糊的重影,功夫稍差的人立觉眼前一花。 然而,容铮完全不带怕的,以攻对攻,剑快惊鸿,虽后发却先至,气势迅猛攀升,招式锋锐。 剑出无我,人剑合一,容铮的剑意是如此纯粹,招式衔接连贯又绝妙,毫无艰涩之感,美不胜收,精妙难言,尽得剑道法理。 大殿中央,剑招连绵不绝,内蕴多重变化,剑势所及,仿佛有无形剑气四溢,震撼人心! 在场会武的大臣,但凡有点见识的,看得越来越专注,细细品味这剑法的精妙绝伦之处。 容铮用剑手法诡异无比,美轮美奂,当真让人大开眼界。 他们忍不住惊叹: “好奇诡的剑法!” “神乎其技!” “简直超乎想象!” ...... 皇帝虽不会武,但也听到了大殿上的一声声赞叹,心中大喜:容铮,你果然从未让朕失望过! 萧南凯傲娇:这是我家的哥婿! 很快,耶律言朔的额头泌出了冷汗,逐渐力不从心,面对容铮那如疾风骤雨般的攻势,他往往还未及思考如何反击,对方的剑尖已近在咫尺,迫使他不得不由攻转守,疲于招架。 殿内夏丘国的两位使臣看出耶律言朔有要输的迹象,心中焦急万分。 反观容铮,已稳稳占据上风,他乘势追击,剑似罗网,层层收紧,逼得耶律言朔频频收剑回防,难以再攻。 比试到此,其实胜负已分,容铮赢下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但那耶律言朔似乎有着武者的傲骨,依然战意不熄,不到最后一刻,绝不认输。 第112章 容铮加快速度,长剑一挑,顺势而去,猛然间斜削而出,直指耶律言朔的手腕要害。 耶律言朔大惊失色,急忙收剑绕身一划,挡在身前,紧接着异常狼狈地后退一步,避开正面锋芒。 然而,容铮并未就此收手,他身形一侧,以一个几乎不可能的角度再次发起进攻,剑锋一转,精准地拍在了耶律言朔的手腕上。 当啷......! 耶律言朔手中的长剑脱手落地,他一时愣怔,难以置信地望向容铮。 “承让。”容铮收剑,微笑行礼。 耶律言朔迅速收敛住情绪,拱手回礼,沉声道:“我输了!”他回到座位上,一言不发。 燕国大臣此时一致对外,无不感到扬眉吐气,同时,看容铮的眼神彻底不一样了:以后不能得罪这家伙,若是被他一剑结果了,真是不要太惨。 皇帝目睹了这一切,心中大悦,尤其是看到夏丘来的三位使臣面色此刻十分难看,心情更加大好: “容爱卿有功,宴会之后,朕再封赏。” 他竟亲手斟了一杯酒,令人送到容铮席上,“先敬容爱卿一杯,以贺此战。” 群臣震惊:观皇帝这操作,容铮今天之后就是皇帝跟前的红人了! 容铮谢恩接杯,一饮而尽。 随后,皇帝对夏丘使臣假意安慰了一番,待宴会结束后,高高兴兴地起驾回宫。 第146章 教写字 马车上,萧南凯的目光落在容铮身上,那份满意之情愈发浓厚,他是身经百战的武官,自然是更能欣赏习武者。 哥婿长相不凡,不仅文采出众,而且武艺超群。 想到澄儿能找到这样的人当夫君,真的非常有福气。 他由衷赞道:“看叶辰的用剑,我就知道你剑法定然不一般,但没想到如此神乎其技,剑意无尽!” “岳父大人过誉了,剑术之道,博大精深,我尚有许多不足之处。”容铮谦逊回道。 quot;你有考虑过让瞻淇学习武艺吗?quot; “我确实打算教他一些基本的防身功夫,等他长大些,如若不喜欢,就不强求了。” “也是,如果不喜欢,技艺难以精湛。” “对了,小辰来信,已经被任命为‘百人将’,他习武天赋高,又勤勉刻苦,胆识过人,能这么快晋升意料之中。” ‘百人将’一职,乃是统率百余乃至数百名士兵的低阶军官,虽级别不高,但叶辰今年还不到十六岁,能做到此已是出色。 叶辰被萧南凯收为义子,所以他时不时都会写信寄到侯府,问候义父和小义父,并告知自己的近况, “小辰非常刚毅,以后表现定然不俗。”容铮谈及叶辰,满是欣慰与骄傲,那个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已经能独当一面。 萧南凯点头赞同,义子坚韧又行事果决,老实说,容铮将小辰教得很好。 “可惜,我们燕国重文轻武,现在边疆形势紧张,不知经过今晚,圣上对此会不会改变些许看法。”萧南凯想到此,微微叹息。 “我估计会,圣上有开战的打算,只是在等候一个时机。”种种迹象看来,容铮觉得当朝皇帝有变革的决心。 “你是说......?”萧南凯确认问道。 容铮条分缕析地向萧南凯阐述了他的见解,皇帝之所以迟迟未对武职选拔制度动手,关键在于尚未寻觅到那一线破局之机。 但今晚,将会成为这个突破口。 虽说皇帝至高无上,看似无所不能,实则其决策亦深受朝中权臣的掣肘与影响。 一旦改革触及了这些重臣的既得利益,无疑会遭遇前所未有的阻力,因此,选择最佳的时机,辅以无懈可击的理由,成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 众所周知,要促使那些已习惯享受现有秩序之利的群体主动变革,其难度无异于登天揽月。 若皇帝真心欲行此道,便需展现出非凡的勇气与智慧,毅然决然地突破重重阻碍,力排众议。 回想今晚皇帝所赐的那杯酒,容铮觉得,他可能会成为皇帝推行变革道路上的一把利剑。 两人在马车上又闲聊了一会,就各自回去了。 次日,恰逢沐休之日,容铮出城给陈语杰送行。 陈语杰没有通过会考,准备离京回家。 “意料之中,会考太难,能参加一次,已是无憾。我现在有举人之身,我爹会助我到府衙任职。” 容铮宽慰道:“如此,前途不错,未来可期。” 温琰亦上前,祝福道:“希望你万事顺遂!” 冯轩文:“路上注意安全。”他递过手中的包裹,“记得替我将东西带到我家。”他在京城买了些东西,让陈语杰帮忙捎到家中。 “自然,我办事你放心。”陈语杰拍了拍冯轩文肩膀,“好好备考殿试。” 话别完后,陈语杰坐上马车,渐渐远去。 回到家中。 容铮在门口看到大崽子正在捧着书读《三字经》,令仪坐得端正,声音软软糯糯,非常认真。 大崽子出落得越发水灵,今天穿着一件松花色绫子夹袄,外罩红艳艳的刺绣滚边排穗褂,衬托得本就白皙的令仪更加玉雪可爱。 然而,家里还有一只无事可做的小崽,他用干净的手帕包着桂花栗子糕,急急跑来,把手里的点心献宝似的递给令仪。 “哥哥,吃糕。” 令仪望着头发凌乱、额头出汗的弟弟,心中暖呼呼的,估计是刚刚在后院舞完刀剑,然后跑过来的。 他接过糕点,轻轻咬了口,随即拿出自己的手帕,给瞻淇擦汗。 瞻淇见哥哥吃完糕点后,又一阵风似地跑了开去,不多时,又哒哒地捧着一碗鸽子蛋糖水过来。 “哥哥,喝口糖水,甜甜的。” 令仪见弟弟如此热情,低头抿了一口。 未几,瞻淇又跑走,这会他从厨房带来了一只大猪肘子。 “哥哥,这个肘子可香了。” 他小手撕下一块肉,送到令仪口中。 令仪:...... 容铮见这小崽子实在太闲,总打扰大崽读书。 他走过去,拎起瞻淇:“不准打搅哥哥学习,今天不是让你好好扎马步吗?爹爹和小爹不在家监督,你就偷懒了。” 叶云今天不在家,去忙着医馆开业的事儿。 “好累,瞻淇要休息一下。”瞻淇闻言,撅起嘴。 “你已经休息不止一下了。”容铮无情拆穿。 容铮拎着小宝先去把油腻腻的手洗干净,然后带回亭子,指挥着让他扎马步: “再偷懒,不教你耍大刀。” 安顿好瞻淇后,容铮转身,从案上取来毛笔与宣纸,对令仪道:“爹爹今天教你写毛笔字。” 令仪五岁多,已经开始学写字。 “看好了,写字先要学会握笔。” 容铮先给他示范握笔姿势,待令仪尝试后,又耐心地调整,纠正姿势,确保每一个细节都准确无误。 看他握笔正确后,容铮提笔蘸墨,先给令仪写了他名字,再握着令仪的小手,引导他一笔一划地临摹。 令仪的学堂也会教他们写字,但他在女孩和哥儿的课堂,夫子着重教他们礼仪,所教书籍都很简单。 容铮一得空,会亲自教令仪,自己写得一手好字,自然得好好教导崽子,至于读书,等令仪大一些,他也会好好教。 多读书,对孩子而言是好事,增长见识,以后才不会轻易被人哄骗。 比如那个谁谁...... “爹爹,我继续模仿着写吗?” “嗯,慢慢写吧。” 令仪学东西很快,容铮看他练习一小会后,瞧着已经写得小有些模样了。 瞻淇扎马步一小会,忍不住又凑上前来,睁大眼睛看哥哥写的字:“爹爹,我也要学写字。” 容铮笑道:“你还不到学写毛笔字的年龄。” 毛笔字书写对手部精细动作的要求较高,需要孩子的手指、手腕和手臂有一定的发育基础。 如果孩子太小,这些部位可能还没有发育成熟,过早练习可能会影响其正常发育。 瞻淇不依:“瞻淇就要学。”他拿起桌上的毛笔,墨水滴到了桌面上。 容铮把小崽子抓过来,抱起放到腿上,教育一番闹腾的小家伙: “以后等你去学堂读书,也得学写字,到时写到你不想写。” 瞻淇小腿儿不安分地蹬动,挣扎着要下地跑去拿毛笔。 “那这样,爹爹先教你磨墨好不好?你好好研磨,哥哥才能写出漂亮的字。” “真的吗?”瞻淇一听到能帮到哥哥写好字,跃跃欲试。 “真的。”虽是为了哄住小家伙,但容铮也没说假话。 得了好差事的瞻淇,一会顺时针研磨,一会逆时针研磨,不时变换着花样,小模样认真,自个倒也玩出些趣味儿。 第147章 主导推行武举 御书房内,皇帝召见禁军统领。 第113章 “贺爱卿,你觉得容铮在昨天比武时表现如何?” “回圣上,臣认为容大人在武艺上出类拔萃,即使在武者云集的军营中,亦当属佼佼者!”贺统领对容铮这评价非常高。 要知道他能当上禁军统领,武力值绝对超群,能得他如此称赞,可见容铮武艺非同一般。 “那么,与卿相较,如何?”皇帝不懂武,闻言,突然有点好奇,容铮这身手跟禁军统领相比如何。 “臣没有跟容大人交过手,故难以断言胜负。但从昨晚大殿上的比武来看,夏丘国使臣来者不善,明显有备而来,那位来使武功很好,出尽全力却没能赢得容大人。可见容大人武学造诣相当不错,而且......” 贺统领停顿片刻,有点不确定,“容大人似乎未尽全力。”他觉得容铮有所保留。 虽说禁军大统领要武功高强,但贺统领还是得实话实说,这可能也是作为武者的正直。皇帝正是欣赏禁军大统领这一点,对他信赖有加。 皇帝若有所思,说道:“爱卿先退下吧。” “是,臣告退。”贺统领再次行礼,随后退出御书房 翌日,皇帝问容铮:“你对夏丘国怎么看?” 容铮对夏丘国吧啦吧啦分析一通,大概意思就三点: 第一,夏丘虽尚武,但近年来有所转变,开始重文,效仿燕国科举取士,效果显著; 第二,夏丘内部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动荡,这跟他们皇子争权夺势有很大关系,但预估今年会有定数,新皇登基,结束皇位之争。 第三,夏丘早已蠢蠢欲动,他们腾出手后,离宣战不远。 皇帝对容铮的分析很是赞赏,说: “容爱卿所言极是,夏丘一直不甘于上贡,近两年西南域小摩擦不断,待其新皇登基,离开战不远了。” 说罢,他进一步问道,“依卿之见,我朝应如何布局应对?” “启禀圣上,臣以为,我朝应文武并重。” “哦?”皇帝看向容铮,示意他继续。 “针对外患,首要之务在于强化军力。军队的整体战斗力提升,关键在于提升全体将士的身体水平与军事技能。 虽说以目前的国情来看,全民尚武并不现实,但可以激励有志之士,经常进行武力活动,朝廷选拔有志之士进入军队。 慢慢地,军队的整体实力自然会增强不少。” “兵部每年都会在京城举行武艺大会,选拔民间的有志之士进入军营培养。”皇帝缓缓说道。 容铮轻轻摇头:“圣上明鉴,很多武功不错的平民百姓,苦于没有盘缠,无法来京城参加。再者,朝廷留给他们的武职位置太少了。” “确实是问题,那容爱卿有什么良策吗?”皇帝追问。 “臣建议可以效仿科举,实施武举制度,从县级、府城级、省城级,乃至京城,开展全国范围的多轮选拔。 这样可以最大程度上将国家内最优秀的武者纳入军队,为国效力。 如此,老百姓也能从政策中看到学武的出路,自然会有越来越多人愿意练武。 哪怕不参加武举,这些人通过服役进入军队,普通士兵的总体身体素质会优于从前。” “扩大范围是有必要,但这意味着朝廷要提供更多的武职位置出来给到平民百姓。”皇帝眉头微蹙,目光锐利, “你可了解,朝廷目前的武职在一定程度上是世袭的? 若是如此而为,遭到多大的反对不用朕告诉你吧?” 容铮早有准备,从容道:“圣上,这不意味着要将武职世袭的制度连根拔起。 可以将地方政务管理的位置留给军功显赫的功臣后代,这是功勋卓著的武官理应得到的奖赏。 而通过武举选拔出的人才可以派往前线,做专业的事,增强前线战力。 当然,这个过程需要循序渐进,不能着急替换,可以每年或者三年举行一次全国范围的大选拔,逐渐更替,视情况有计划地核定名额。” 妙呀,也就是说,直接做事的位置给到真正有能力的人,至于需要通过世袭才能担任武职的,那就去做些管理的闲职工作。 而做实事的人去到前线,往往容易出成绩,等这些人升上来后,就会慢慢完成替换。 同时,显赫的武官们为了保证家族长盛不衰,就会督促后代参加武举,避免去做闲职导致家族衰落。 更重要的是,这个政策明面上没有撼动武职世袭制,但实质却是在逐步蚕食它,慢慢促成选拔制以最客观的方式进行筛选。 那些被动了蛋糕的人难以找到充分的理由去反对武举的实施。 没办法哦,武职依然世袭,但要想世袭好的位置,就得老老实实经过选拔,否则就坐冷板凳。 将来等到选拔出来的人积累功绩超越他们后,庸才将会被直接踢出武职系统,从而,实现优胜劣汰的良好循环。 这是一举多得的措施。 皇帝听得满面笑容,他已经意识到武职世袭带来的坏处,长期的世袭会导致军队整体素质逐渐下降,但苦于没有良好的计策,只能暂且维持现状。 昨天夏丘的挑衅,更是让他夜不能寐,他可不想成为末代皇帝,所以他必须抓住变革的突破口。 “此等重任,朕便全权托付于容爱卿。朕要将你派去兵部主导这项改革,特许你能上朝启奏。” 按理,四品以上的京官才有资格列席上朝,容铮现在正五品,是不能上朝面圣启奏的,现在有了这个特权。 这就意味着,容铮去兵部办事时,兵部尚书不能随意打压容铮,任何不公之举,都将直接面对皇帝的审视与问责。 此举无疑彰显了皇帝对改革的坚定决心,对容铮算非常支持了。 “臣定当不负圣望,勤勉尽责,以报皇恩浩荡。” 说完正事,皇帝轻松了不少,转而谈及容铮在夏丘使臣挑战中的出色表现,赞誉之词溢于言表,并慷慨赐予金银财宝,以示嘉奖。 这做官真的很多隐性好处,皇帝一个高兴,挥挥手,嗯,这赏赐都要赶上他的俸禄了。 容铮心里可高兴了,当前目标是努力挣钱给夫郎开大医馆! 第148章 意外 在学堂里,令仪跟小伙伴们去看蹴鞠赛。 观看期间,哪知瑞王府的小世子祁诚睿在追逐中,不慎将小鞠球踢向令仪的方向。 令仪被吓得往后退,不幸却被绊倒,整个人摔下时磕到石头,不仅掉了一颗牙齿,手臂也擦伤,当场就哭得厉害。 祁诚睿见状,连忙过来把令仪扶起,吩咐人找大夫来,随即哄着令仪,眼看哄不好,急得团团转。 令仪微低着脑袋, 小手捂着眼睛,还在哭鼻子。 此时,也在学堂的沈绪风闻讯后立即搁下笔,匆匆赶来,看到令仪受伤的手臂,眉头紧锁,用手帕轻轻地给他擦眼泪。 令仪抽抽搭搭地跟绪风哥哥说要回家找爹爹和小爹。 “等大夫来了看完再回家吧,你手受伤得先处理。”祁诚睿身体抽条长高一些后,人也不胖了,面容俊秀,瑞王和瑞王妃都长得不错,他们儿子自然也差不了多少。 令仪没有搭理祁诚睿,小声哭着朝沈绪风道:“绪风哥哥,我好痛,我要找小爹。” 沈绪风想了想,心中有了计较,转头对祁诚睿说:“世子,我看还是由我先送令仪回去吧,令仪的小爹是大夫,我这就让人去告知。” 随即他立刻安排马车,再派人去通知叶云,同时还不忘细心地捡起令仪掉落的乳牙,牵着他的手离开了学堂。 学堂跟容家相距不远,马车很快便抵达容府。 叶云恰好赶回来,一步上前,将鼻尖眼睛哭得红红的令仪抱下马车。 令仪一见到小爹,吸着鼻子将脑袋埋在叶云肩上,可怜巴巴地叫“小爹”。 “绪风,小世子,你们都进来吧。”叶云温和地招呼着。 祁诚睿见令仪执意要回家,便一起坐马车跟了过来。 许是终于见到最亲近的小爹,加上又是掉牙齿,又是手臂擦伤,心中更觉委屈,哭得更伤心,身子一抽一抽的。 叶云抱着令仪进屋,崽子哭得有点发抖,他边走边低声哄着,拍着孩子的小背脊,心疼极了。 “令仪乖,小爹在呢,没事的,没事的。” 瞻淇本来在后院玩耍,听到哥哥哭着回来的,立刻抄起大刀,突突地跑去正厅。 看到哥哥哭得鼻子通红,手臂受伤,他竖着眉毛,凶巴巴地问道:“谁打哭我哥哥。” 他举起大刀,架势十足,似乎随时准备去砍人。 叶云瞧着这小崽子,让他消停下:“瞻淇先放下大刀,过来帮忙哄哄哥哥,小爹要给哥哥处理伤口。” 瞻淇连忙拉着哥哥的手,小声安慰着。 叶云打开家里的药箱,先给令仪处理手臂上的擦伤,再仔细瞧瞧他口中乳牙掉落的位置。 第114章 那乳牙前些日子已经有些松动,这次摔倒磕着就掉了。 “叶叔叔,这是令仪掉的乳牙。”沈绪风把手摊开,上面是一颗白白的小乳牙。 “多谢绪风了。”叶云接了过来,对令仪道,“没事的,你到换牙的年纪了,掉了会再出新的。” 令仪这才好受些,马车上,绪风哥哥也安慰说过,但他还是担忧,怕从此少一颗乳牙,吃不了好吃的东西。 “令仪弟弟,对不起。”祁诚睿今年八岁,年纪虽小,却非常有担当,在叶云给令仪处理伤口时,讲了事情经过,小声道歉,可见家教非常好,性格并不骄纵。 一旁的瞻淇知道罪魁祸首后,一直凶凶地瞪着祁诚睿,要不是叶云拦着,这小家伙要抽出大刀砍人。 叶云道:“小世子,令仪没事的,手上的伤口过些日子会好,今天的事情别往心里去。” 祁诚睿本是无意伤人,而且他担心跟了过来,并主动道歉。 大人们不宜对孩子们之间的磕碰过于苛责,否则,未免显得过于狭隘和计较。 叶云把沈绪风和祁诚睿送出宅子,安排马车送他们回去。 沈绪风:“我明天过来看看令仪弟弟。” 祁诚睿:“我明天也过来。” 瞻淇在正厅担忧地望着令仪受伤的手臂,时不时问上一句:“哥哥,手还痛不痛?” 令仪其实还觉得有点痛,但看到弟弟一脸担忧,便摇了摇头。 这么折腾下来,容铮也下班回家了。 见到令仪眼睛鼻子红红的,手臂还擦伤,心中一紧,连忙上前询问:“令仪怎么受伤了?是摔倒吗? 令仪看到爹爹,委屈又涌上心头,扑到爹爹怀里。 容铮抱住崽子轻轻晃了晃,让他窝在怀里。 “今天,小世子不小心......”叶云喂给令仪一块梨花糕,跟容铮说起事件经过。 容铮听后,心疼地摸了摸令仪柔软头发下的后脑勺,又是一番细语安抚。 “那明天咱们令仪在家休息,不去学堂了。” “嗯。”令仪依然有些蔫搭搭的。 “爹爹抱你去看看‘莱莱’和‘悠悠’?今天你回来还没去吧?” “好,今天还没看。”令仪每天早上看一次,从学堂回来又会去看一次,很是宝贝小狸奴。 瞻淇拿起大刀,巴巴儿跟上陪着哥哥。 看完两只小狸奴后,令仪心情总算好转了一些,不再那么无精打采。 等晚上吃完饭后,令仪还要赖在容铮的怀里,今天擦伤的手臂还在痛,他不愿意洗澡。 容铮便让人打来热水,拧干毛巾,给他擦干净小脸,又给擦擦手臂,洗了洗脚丫子,收拾好后安顿进被窝里。 瞻淇回房搬来自己的小枕头,脱掉鞋子,爬到令仪的床上,坚定地说:“我今晚要陪哥哥一起睡。” 容铮又拿出一床被子,给瞻淇盖好。 不久,令仪很快就睡着,他今天折腾得挺累。 瞻淇这家伙精神奕奕地睁着那双黑溜溜的眼睛,一会瞧瞧哥哥,一会瞅瞅爹爹。 容铮压低声音:“眼睛别左看右看了,快睡吧!” “我还不困嘛!” “把眼睛闭上,一会就睡着。” “噢。” 孩子毕竟精力有限,瞻淇渐渐睡了过去。 容铮又坐了一会,望着床上乖乖的两小只,他们呼吸均匀而轻柔。 叶云在门口瞧瞧,容铮细心地替孩子们掖了掖被角,才轻手轻脚地离开。 翌日,沈绪风很早过来,陪令仪玩起孔明锁和九连环,这类玩具,他之前送来不少款式。 瞻淇昨天知道是沈绪风送哥哥回来的,对他的好感又多了几分。 下午的时候,祁诚睿坐马车来容家,领了几个小厮,都抱着好几个大盒子。 叶云给开的门,他今天留在家里陪陪令仪。 瞻淇听闻昨天害哥哥受伤的家伙又来了,这次抄起木剑,雄赳赳地站在哥哥身侧,不忘瞪着小世子,像个小护卫。 祁诚睿吩咐小厮们放下礼盒,盒子满满当当摆满大饭桌,可见小世子诚意满满。 “昨天不小心害你受伤,我今天给你送赔礼。”他将盒子往令仪面前推了推,“你看看有喜欢的吗?没有的话,我再让人去买,你不要生气。” 令仪望着桌上琳琅满目的礼物,摇头道:“昨天是意外,你不是故意的,我没有生气。” “那这里的东西有你喜欢的吗?”祁诚睿希望令仪收下赔礼。 令仪看向叶云,叶云笑道:“那令仪选一样收下吧。” 世子带来的礼物种类繁多,从精巧的零食点心到华美的配饰、贵重的玉佩宝石,再到画册书籍和各式各样的玩具,应有尽有。 “谢谢世子。”令仪选了一盒精致的点心,打开让大家试试。 瞻淇狠狠咬着点心,将它当成是对面那个祁诚睿,本来还想拿剑戳他的,但哥哥都原谅他了,而且小爹在一旁盯着,只好作罢。 祁诚睿看到令仪他们玩的九连环,拿了起来,说道:“这个我也会,我们可以一起玩吗?” 令仪点了点脑袋,爹爹和小爹说过好玩的东西要分享。 沈绪风在一旁看着,眯了眯眼。 第149章 “素心堂”招人 夏晓洛办事效率非常高,筹备工作步入尾声,医馆装潢基本差不多,唯余药材进货的细微环节尚待完善,但有了沈家牵线,这事不足为虑。 叶云着手主持招聘事宜,他撰写一则告示贴在门口,经由夏晓洛宣传,很快京城中传开了。 “听说了吗?城中要新开一间医馆‘素心堂’专门招收哥儿或姑娘为药童、学徒、甚至大夫。” “真的吗?我家倒是有个哥儿,爱捣鼓药草,但这抛头露面的,将来怎么嫁人?” “我家姑娘亦是如此,医书不离手,可眼瞅着就要议亲,真怕她知晓后,闹着要去。” ...... 京城中收到消息的哥儿和姑娘们内心挣扎,有些几番挣扎后选择前去试试,有些思前想后决定放弃。 ...... 今日,“素心堂”迎来不少哥儿、姑娘们,他们在指引下分开排队,等候期间低声交谈: “素心堂好敞亮好气派啊!” “听闻,这里的主事大夫是写《医方新解》的叶云大夫,是位哥儿,还是容大人家的主君。” “厉害,我省钱买了一本来看,受益匪浅,写得超好。” “还有啊,你们知道吗?这医馆的掌柜是沈家的主君,夏晓洛,” “难怪这医馆一看就财大气粗,原来背靠首富。” ...... 这时,夏晓洛和叶云均是一袭飘逸的白衣,自内堂缓步而出,吸引住大堂内众人的目光。 如果忽略掉眉心的朱砂痣,定会把他们错认为气度不凡的男子。 夏晓洛率先说几句场面话,随后他声音一扬,宣布:“诸位,考核即将开始,请各位依序就座,首场考核乃草药辨识之技。” 他手一挥,医馆的杂务小工便忙活起来,有序地在大堂穿梭,引着哥儿和姑娘们到指定位置就座并接受考核。 考核的题目是叶云出的,他端坐在上面,神情专注,亲自批阅交上来的答题纸。 “叶大夫,给。”叶云听到声音熟悉,抬起头,是那位专门来找过自己谈心的哥儿,叫苏静嘉,十七岁,正手捧答题纸,立于面前。 叶云温和一笑,轻轻颔首,接过他的答题纸细看起来。 苏静嘉的字体如他的人一样,非常秀逸,答题也很好,全都对了,叶云内心赞许。 ...... 第一场考核结束后,夏晓洛随即宣布第二场考核开始。 药童的选拔相对基础,只需掌握基本的草药辨识能力,所以通过第一场考核即可。 而学徒则考核两场,除草药辨识外,还需展现为病人进行初步诊断的能力。 至于坐堂大夫的选拔,是三场考核,要求草药辨识功底扎实,具备为病人精准诊治后开具药方的专业能力,最后环节是面谈。面谈是考察应聘者的医德医风、仁爱之心以及沟通交流的艺术等等,话题非常宽泛。 ...... 当日傍晚,考核结果揭晓,录取人员的名单被张贴在医馆门口。 一群哥儿姑娘们拥挤在门口查看,苏静嘉也在其中,当他的目光掠过名单,发现自己被录取为学徒后,面上一喜。 回到家中,他跟爹爹和小爹说要到医馆做学徒。 他爹爹是在京城的正八品官员,家中一妻三妾,他小爹就是侍妾。 听到自家小哥儿胆大妄为要去医馆做学徒,脸色骤变,怒火中烧,呵斥道: “你知道我给你找了多好一门亲事吗?嫁过去你就是侧君,只需在后宅安稳度日,生活无忧。可你倒好,竟要抛头露面去医馆做学徒,若此事传扬出去,对方定会愤然退婚,颜面何存!” 第115章 苏静嘉小声反驳:“爹爹,去医馆做学徒,我能自食其力,赚取月钱,生活会过得充实而有意义。” “荒唐,好人家的哥儿都是在家相夫教子,我送你入学堂习礼仪,岂料你竟如此不知轻重!” “那位六元及第的容大人,家中主君就是坐堂大夫,他还是武安侯府家的哥儿,爹爹是说武安侯府不是好人家吗?” “你......” 苏静嘉的爹爹脸色铁青,气得说不出话,似乎第一次知道自家哥儿这么牙尖嘴利。 他转而指责侍妾一通,然后命令下人将苏静嘉禁足于院中,禁止外出,以此作为惩戒,随即愤然离去, 苏静嘉的小爹轻叹一声,语重心长地劝慰道:“静嘉,听我一句,这亲事确实难得,对方是正七品官员的公子,虽为侧君,却也是门当户对,体面非常。” “我不要过你现在的日子。”苏静嘉眼圈发红,倔强地摇了摇头。 他的小爹明明那么聪慧,写得一手好字,精通医理,却一生低眉顺眼,困在后宅中磋磨,笑容背后藏着无尽的苦楚与绝望。 他知道小爹过得不开心,难道这便是身为哥儿的宿命,终生郁郁不得志? 苏静嘉的小爹沉默良久,声音无奈:“大多数哥儿都是如此,听从安排嫁人,相夫教子。” “但容大人家的主君就不是。”苏静嘉坚定地反驳。 “他已经嫁人,且得容大人支持,世间这样的男子太少。静嘉,你还没有成亲,若因此被退婚,以后嫁人会很难。”苏静嘉的小爹担忧溢于言表,仍坚持劝说。 苏静嘉跪倒在地,恳求道:“小爹,我宁愿不嫁,也不愿过那种生活。你帮我让爹爹答应,求你了。” “我......”苏静嘉的小爹面露犹豫,他只有一个孩子,既怕害了他,又难掩疼爱之情,“容我再想想。”言罢,他转身离开院子。 三日的禁足,苏静嘉度日如年。终于,小爹再次踏入院子,叹息道:“对方已退婚,望你日后不要后悔。”他欲言又止,“你爹爹对你很失望,说不会再管你。”其实还有一句,让他好自为之,只是不忍说。 “谢谢小爹。” 苏静嘉迫不及待地走出家门,直奔素心堂。医馆让通过考核的人须次日报到,他因故迟到,此刻更是心急如焚。 “我来报到。”他气喘吁吁地对夏晓洛说道。 夏晓洛眉头微蹙,按规矩,迟到者本可拒收,但见他神色诚恳,正要开口询问,便听这人低声解释原因。 叶云之前还奇怪苏静嘉怎么没来,此时听闻缘由,表示理解,跟夏晓洛说了几句,便留下苏静嘉。 苏静嘉到医馆当学徒后,做事勤快,虽出身官家,却无丝毫骄矜之气,反以好学之心,躬耕于医术之道。 这会,他正在医馆的后院,按照药方上的要求,仔细清点一遍药材,等确认好后,才把药材放到陶制药罐中,加入适量清水,继而燃起炉火,耐心煎药。 一边看火,一边口中念念有词: “气上呛,咳嗽生,肺最重,胃非轻。 肺如钟,撞则鸣,风寒入,外撞鸣。 咦......” 言至此,他眉头微蹙,小声嘀咕,“下一句是什么呢?怎么突然想不起来了,昨晚睡前还背着呢。” 接下来的一句,他一时记不起来,神情懊恼。 “痨损积,内撞鸣。”叶云出声提醒,他到后院歇息,听到煎药的苏静嘉在背《医学三字经》。 《医学三字经》中对多种病症的病因、病机、症状、治疗原则进行了简明的阐述。 叶云要求素心堂的药童和学徒都要熟读背诵,每月抽查考核。 学徒要做的事情很杂,有时分拣药材,有时煎药熬药,还得在大夫指引下给患者看一些小病小痛。 苏静嘉既对医术有兴趣,也渴望争一口气,成为出色的大夫,所以特别用功。 叶云很是欣赏他,常常让他跟在自己身边,教他基本的诊断病情方法,给他多些机会实践。 “多谢叶大夫提醒。”苏静嘉听到叶云的声音,连忙站起来,白皙的脸上有炭黑,明显是烧火煎药时不小心沾上的。 “你忙,不用管我。”叶云温和笑道。 此时,药罐内开始冒起袅袅热气,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药香。 ...... 素心堂自开张后,因为大众对哥儿和姑娘做大夫的偏见,不信任他们的医术,来看诊的人并不多。 夏晓洛和叶云便组织哥儿姑娘们坐下商讨计策。 夏晓洛先建议:“要不我们给来看诊的人统统打八折?” 一位姑娘大夫说道:“短期内是有效可行,能吸引到不少人来,但我们不能长期打折啊,这样会持续亏本。” 大家沉默起来,继续思考。 “打折确实是能短期见效。”叶云沉吟片刻,出声朝夏晓洛道,“晓洛,我们医馆内的药材充足吗?” 夏晓洛是掌柜,管理药材进货、账目等等事务,以保证医馆正常运转,他自信地回道: “当然充足,而且我们的药材供应到货极快,只要有需要,不出两天便能送到医馆。” 有沈家做后盾,药材供应无忧。 叶云进而分析道:“大多数病患不愿来,是觉得哥儿姑娘们医术不精湛,信不过我们,那我们就多多积攒口碑,将医馆的形象树立起来。 我们医馆可以每月安排一名或两名大夫出去免费义诊,给一些穷苦人家和普通老百姓免费施医布药。 如此一来,京城会有更多人了解我们医馆,口口相传,渐渐地,得到认可后,医馆形象就能树立起来。” 另一位哥儿大夫点头赞成:“没错,义诊做起来后能让京城的人知道我们医馆,而且义诊时可以带上学徒出去,增加实践机会。”他略作停顿,问道,“那一个月做多少次义诊合适呢?” “头一个月可以先做三次,上中下旬各一次,看看效果,后面慢慢调整,直至减少到每月一次。”叶云回答,毕竟不可能长期义诊那么多次,这不得亏死。 苏静嘉提出顾虑:“免费施医布药的话,会不会赚不到什么钱?” 虽说医者仁心,但不挣钱的话,医馆很难长久经营下去,他不想医馆倒闭啊...... “前期是会亏本,但为了积累口碑,都是必要的投入。”夏晓洛财大气粗。 叶云继续说道:“嗯,晓洛说得对,投入是必须的。”他总结,“打折结合义诊,双管齐下,打折短期内吸引患者,义诊则能长远地为医馆积攒口碑。” 苏静嘉见老板都不在乎钱,又想到什么,继续踊跃发言: “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在医馆门口免费送些小吃食和便宜的药品?比如开胃消食丸、药膏、凉茶、糖水等,这样也能吸引到不少人。” “主意不错,不过呢,我们不能天天送,这样会很烧钱,嗯,我想想......”夏晓洛思考片刻,“就初五、十五、二十五这三天吧。” 毕竟不是人傻钱多,还是得好好计量。 “那让说书先生在茶楼说书休息停下来的时候提一句咱们‘素心堂’如何?” “这个很好,我还可以让我家夫君去茶楼和酒楼时让那里的掌柜、小二假装不经意提上一嘴。”沈家产业多,宣传医馆这事想做的话,并不是什么难事。 ......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集思广益。 叶云最后说道:“宣传固然重要,但关键咱们医馆的口碑要做好。” 众人就细节实施又是一番讨论商议,最后敲定计划,才散会。 叶云回到医馆大堂,给病人开完方子,递给苏静嘉:“静嘉,去取药吧。” 苏静嘉接过药方大致浏览一遍,随即指着药方上的一处,对叶云说: “叶大夫,这‘紫背天葵’咱们医馆卖完了,目前尚未到货,是否调整药方换一味药?” 叶云摇头,这味药最合适,他想到家中有,便说: “不必换了,这味药最合适。我记得家中后院有种植,你随我一同回府去取吧。” 他正要准备回家吃饭,令仪通常晌午时就从学堂回来,叶云只要有时间,都会回家陪两小崽吃午食。 “好的,叶大夫。” 两人向患者说明情况,让患者下午再来取药。 随即便坐上马车,离开素心堂。 第150章 冯轩文的姻缘 叶云前年吩咐下人在家中的后院开辟出一小块地,专门用来种植药草。 种植药草算是医学实践的需要,种植过程可以深入了解药性。 掌握药物生长规律和特性,这样才能准确地把握药材的性味归经和功效,开具药方时更加得心应手。 他自小做惯田地里的活儿,侍弄药草并不难,偶尔去观察了解,顺道给它们除除草、浇浇水。 令仪和瞻淇都很喜欢,一见到小爹劳作,便会各自戴上草帽、提着小水桶、拿起水瓢,扛上小锄头,兴冲冲地一起在药草地上干活儿。 第116章 叶云会给两崽儿耐心讲解,这是什么药草,都有什么功效,种植时需要注意什么,采摘后怎么分拣晾晒等等。 令仪受小爹和小外祖父的影响较大,对花花草草很感兴趣,还说以后要像爹爹一样做大夫。 至于瞻淇,他是纯属凑热闹,爱黏着小爹和哥哥,他们做什么也得跟上。 别看他是个矮墩墩,刨起地来十分卖力,算是个合格的小农夫。 容铮觉得小孩们参与劳作很不错,每次看到都夸赞一番。 当叶云带着苏静嘉回到家中时,两个崽儿闻声而出,满心欢喜地迎接。 见到小爹旁边有位陌生的叔叔,目露疑惑。 “叫苏叔叔。”叶云让两孩子打招呼。 “苏叔叔好!” “苏叔叔好!” “我家长哥儿令仪和小儿子瞻淇。” 叶云对苏静嘉介绍完,便带他去后院拿草药,并留下他在家吃饭。 苏静嘉看着饭桌前两个可爱的小孩子,乖乖巧巧地吃饭,时不时跟叶云说话,偶尔还会说起他们爹爹的趣事,心中不禁羡慕起叶云的家庭生活。 他家里兄弟姊妹众多,亲情淡薄疏离,相比之下,那两兄弟日常相处如此融洽,跟他们两个爹爹更是亲昵无间,可见他们家的氛围非常好。 饭后,叶云叮嘱两娃儿在家练字的好好练字、扎马步的好好扎马步,这才出门去。 去到前院正巧碰到容铮带同窗回来,都是熟人,温琰和冯轩文。 “可用过饭了?”容铮看到夫郎,关切询问。 “嗯,刚用过,正要去素心堂。”叶云回道,介绍起苏静嘉。 苏静嘉微微颔首,在医馆待了几个月,接待过好些患者,待人接物已经落落大方。 冯轩文望着面前模样不错的小哥儿,心跳似乎漏了一拍,一种难以言喻的情愫悄然在心间蔓延开来。 他在今年四月的殿试和朝考中都表现不错,被选上“庶吉士”,进入翰林院实习。 算是苦尽甘来,他自从乡试落榜后,便勤奋苦读,下足功夫,终于进入朝廷为官,成为国家重点培养的人才。 能入翰林院的,哪怕是实习生,亦是国家重点栽培的精英群体之一。 他今年二十八,比容铮大两岁,尚未成亲,在这朝代真真超大龄未婚人士。 像他这个年纪,很多学子哪怕没有考上,也会先成亲生子,但冯轩文怕成亲后分心,影响考试。 即便家人劝说,他都坚持,认为先立业再成家。 可以说,这人十分有志向。 如今已经科举取士,成亲大事便要提上日程,他考上“庶吉士”后,来说亲的不少。 即使他是大龄青年,但官身摆在那,潜力不小,很多人家都想跟他结亲。 他暗自思量过自己喜欢什么模样、什么性情的,却难以捕捉那份确切的感觉,所以一直没定下来。 直至此刻,见到苏静嘉。 自己应该是喜欢这样子的吧,自然而不造作,落落大方。 或许,这便是缘分使然,在自己犹豫抉择成婚对象时,遇到心动之人。 第151章 热闹的院子 容铮下朝后便去了军营,要想主导武举的事,需要好好了解当前军营的训练项目,才能全面制定武举的考核项。 自从他在宫廷宴会上一鸣惊人后,大臣们对他这位五品官员能位列朝班,便没什么惊讶了。 “容铮很快会成为圣上的近臣吧!” “已经是了,听闻圣上经常召见他。” “如果他去兵部做得好,没准又要升一品。” ....... 文武双全的人,少之又少,更何况这位竟然两方面都是顶尖。 文的话,他是六元及第的状元郎;武学方面,据权威武官点评,造诣很高。 以后的状元郎不会武功,都得被人看不起。 这人卷得还让不让后来者活了?! 周大学士心情复杂,知道容铮能力强,但没想到那么强,就这升官速度,再过一两年估计就能入内阁,以后会不会超越自己? 到时还得给容铮恭敬行礼,尊称一声“容大人”? 想到此,周大学士表示想提前退休! 容铮初初去军营的时候,有些勇猛的武官不了解容铮的实力,觉得容铮看着温温和和、不怎么能打的书生模样,非常不满他来军营指手画脚。 “书生之见,怎知战场之残酷?” “这样的书生郎,怕是连我一拳都接不住。” “确实接不住,因为尚未开打,他就得先跑路!” ...... 众人当着容铮的面哈哈大笑,对他要主持武举选拔军营人才的事很是不屑。 容铮人狠话不多,让他们来校场的擂台上,出招凌厉,把他们一个个打得鼻青脸肿。 这些人后来见到容铮,追在他后面:“容大人,什么时候指导一下我们?” 军营就是这样,唯武力服人。 将人打服后,容铮轻松融入军营中,行事就方便很多了。 容铮先跟士兵们聊一轮,又跟武官们聊一轮。 士兵必备武艺技术分别是骑马、射箭、刀剑长枪的武器使用,容铮认真记录下来,准备回去再好好梳理一番。 其实在军营行事倒是不太难,习武之人大多比较豪爽,不服的话,明着来。 相较之下,真正的难关在于后续的人事处理与变革的推进。 此番武职选拔的改革触动到显赫武将家族的既得利益,后面定然阻挠不断。 他们不敢公然违抗圣意,但会将矛头对准容铮这位改革者,定会从中作梗。 不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容铮并不惧怕。 眼看天色不早,容铮下班回家,工作是做不完的,回家陪夫郎和孩子更重要! 七月盛夏,阳光变得更加炽热而明媚。 后院的蔷薇早已进入花期,开得正盛,空气中都弥漫着馥郁的花香。 后院空间宽敞,主要分为两个区域。 大的一边是花园,南宫望舒从侯府移植了不少珍贵的花儿过来,现在各色花卉争奇斗艳,色彩斑斓。 小的则是叶云种植的药草地,散发着淡淡的草药香,与花园的芬芳相互交织,闻起来让人心旷神怡。 令仪之前擦伤的手已经痊愈,在叶云细心的照料下,更未留下一丝疤痕。 这会他正坐在秋千架上,休闲地晃悠着脚丫子。 怀中抱着一只纯白色长毛猫,正是格外温顺的“莱莱”。 小狸奴半眯着眼睛,享受着令仪轻柔的抚摸,显得十分慵懒,偶尔喵腿一蹬,百媚横生,颇是惹人怜爱。 另一只黄白猫“悠悠”比较活泼,正轻巧地穿梭在蔷薇架之间,时而敏捷跳跃,时而悠然攀爬,很是灵动。 闲折海榴过翠径,雪猫戏扑风花影~ 令仪小声地念起这句诗,他从爹爹处听来的,据说忘了何人所作。 两小狸奴这几个月长大不少,可以到后院嬉戏,令仪做完功课,喜欢在后院跟它们玩儿。 他随手拾起桌旁的“十一连环”,这是沈绪风专门找人定制的智力玩具,难度很大,他挑战了一会,依然不得其解,便放回小桌上。 明天等绪风哥哥过来的时候,让教一下怎么玩儿。 沈绪风最近经常过来,说给“悠悠”和“莱莱”找到一种很美味的小鱼,有时亲自送过来,有时派人送来。 他还说九连环难度太低,开始送起“十一连环”,还有更为复杂的十二根木头孔明锁。 这些玩具均做工精致华美,即便放在卧房做摆设,也十分雅致与好看。 但二者都超难玩,小世子祁诚睿也不太会,记得那日他满头大汗地摆弄许久,最后说要回家买两个好好研究一番。 这么小半个月过去了,也不知他研究出来没有。 令仪拈起一块糕点送入口中,目光望向前方。 大树下,阳光透过密集的叶缝,洒下斑驳陆离的光影。 两个小壮崽正在比武。 瞻淇手持木剑,温琰的儿子温泽阳则用木制大刀,两人“哼哼哈哈”地叫喊着,舞得兴奋。 因为容家和温家的大人们时有来往,府邸又相距不远,两家孩子互相串门。 以前,瞻淇自个挥剑又舞刀,把小树当劲敌,现在多了个小伙伴后,便算有真正的对手。 两小屁孩你来我往,一顿“自创绝学、乱炖招式”耍下来后,已是大汗淋漓,气喘吁吁。 瞻淇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很累,咱们先歇会,我去哥哥那。”语毕,扯着步子,奔向令仪的方向。 “嗯嗯,累死了,我也去,哎......”温泽阳见到瞻淇一溜烟跑走,连忙追去,他今年两岁,比瞻淇小一岁,稚嫩的脸依稀能瞧出温琰的影子来。 二人突突地跑向不远处秋千架上的令仪身边。 “哥哥,我刚刚出剑打赢了温泽阳。”瞻淇跑得快,抢先开口。 第117章 “乱说,明明是平手。”温泽阳还喘着气儿,睁大眼睛,气鼓鼓地着急反驳。 “我最后一剑明显把你的刀压在下面。” “可我最后把你的剑挡开了,令仪哥哥,我跟你说.......” 两人争辩起来,互不相让。 “我瞧着,你们两个刀剑都耍得很好。”令仪声音软糯,都夸赞一番,随即拿出手帕给弟弟们擦下额头和脖子上的汗,然后一人喂一块山药红枣糕。 两小孩得了吃,又得了夸赞,暂且休战,好好品尝吃食。 “哥哥,这个糕点很甜,好吃。”瞻淇放下剑,边吃边撸猫。 “超级好吃。”温泽阳点了点脑袋,不舍得把木刀放下,便夹在腋下,搬个小马扎坐在旁边。 “三位少爷,寒瓜切好了,快尝尝。”初晴微笑地端着一盘寒瓜过来。 炎炎夏日,吃寒瓜解暑。 令仪谢过初晴姐姐,拿起一块斯文地吃起来。 而那两小汉子吃得很是粗糙,两手捧着寒瓜啃起来,刚刚舞刀弄剑消耗不少体力,吃得狼吞虎咽的。 吃饱喝足,两娃儿很快恢复体力,立刻又在院子里跑来跑去,刀剑相击,你追我赶,嬉闹声不断。 容铮下衙回家,来到后院便是看到这热闹场景。 他望向秋千架上悠闲坐着的令仪,心中不禁生出感慨。 时间过得很快,那会他们在府城的时候,令仪一岁出头,咬字尚不清晰,他扶着令仪的小背脊,给崽子推着秋千架荡起来。 如今,令仪已经满六岁,自己能在秋千架上坐得稳稳的。 “爹爹回来啦!”瞻淇一眼就瞧见容铮,举着剑开心地跑过来,小脸蛋红扑扑的,满头大汗。 容铮弯腰替他擦擦脸:“看来容大侠今天玩得很高兴。”他刮了一下瞻淇的鼻尖,“瞧这一身汗。” 瞻淇最近嚷着要做大侠闯荡江湖,自从有一个年纪相仿的小玩伴后,他更加好动,两娃儿精力旺盛,很能玩得到一块儿,关系处得不错。 “容伯伯好!”跑在后面的温泽阳也来到跟前。 “泽阳也过来玩了啊。”容铮也替他擦擦汗。 小孩儿停留一会后又开始撒开腿地跑起来,满院子地喊。 “爹爹。”令仪知道爹爹回来,抱着小狸奴过来。 “令仪功课都做完了吗?” “嗯,很快就做完。” 随后,容铮便领着令仪去书房,给他检查功课,又教他写了几个字,点评指导一番。 从书房出来时,刚好遇到温琰来接温泽阳。 “泽阳来这玩一整天,我来领他回家。”温琰说道. 正在院子跟瞻淇“打斗”的温泽阳见到爹爹来了,快速冲过去,叫了一声“爹”。 两小朋友今天玩得非常高兴,意犹未尽,分别时有点依依不舍。 “瞻淇,明天我再来。”温泽阳把木刀递给瞻淇。 “那大刀送你,来玩的时候记得带上。”瞻淇非常慷慨。 “谢谢瞻淇。” 第152章 义诊进行时 义诊前三天,夏晓洛采用多种方式宣传了一番,还吩咐人将义诊告示贴到医馆门口,广而告之。 第一次出去义诊,是叶云和另一位哥儿赵大夫去的,随行的还有学徒苏静嘉和另外一名学徒、以及两名药童。 叶云是整个素心堂医医术最好的大夫,自然要亲自参与义诊,替医馆打出名气来。 夏晓洛:“城西的老百姓住宅区那边居住密集,穷苦人较多,义诊就定在住宅区出入口的巷子边的空地上。今天一大早,我已经吩咐人搭好帐篷和摆好桌子椅子。”他朝柜台喊了一声,吩咐道, “小伍,你带上两个帮手,搬上药材,跟叶大夫过去吧。” “是,夏掌柜,要带去的药材已经核对完毕,随时可以出发。”小伍小跑过来道。 叶云脸上露出笑意:“辛苦晓洛了。” “客气,这是我该做的,我可是素心堂的掌柜。”夏晓洛自从担任素心堂掌柜后,斗志满满,干劲十足。 日子虽不像以前休闲,却非常充实,他感觉自己在做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渐渐打破世俗的桎梏。 叶云他们一行人便出发前往城西。 夏晓洛是不去的,他需要留守在医馆,毕竟医馆还需要正常运作。 城西义诊的地方时,人声鼎沸,来了不少人。 有来凑热闹的,也有来想免费看病的。 三五成群站一堆,说着话儿。 “你们说,素心堂真要在这替看不起病的人免费看诊?会不会骗人的,故意搞噱头?” “应该不会,沈家酒楼茶楼里的掌柜和小二都这样说。” “假不了,素心堂的老板大有来头呢!” “来了,来了,素心堂的叶大夫来了,真的是免费看诊啊。” ...... 这时,叶云一行人已经来到,坐在桌子前,拿出看诊药箱。 小伍带着人整理好东西,同时让人维持秩序。 叶云扫了一眼围观的众人,站起来说道:“ 各位,今日我素心堂义诊,免费开方抓药,请有需要的患者有序排队,不要喧闹。 注意,没有生病的人不要排队,就算排队了,大夫也不会开药方的。 请把看诊的机会,留给有需要的人。 另外,这个月我们会进行三次义诊,分别是初十、二十、三十日。 下个月是初十、三十日。 第三个月后,每月十五日。” 言毕,坐下来,开始专心看诊。 苏静嘉和一名药童给他打下手。 “真的呀!我得赶紧回去把我老娘背来,她最近腰不舒服。” “叶大夫医术很好的,我之前找他看过,吃几天药就好了。” “可哥儿看诊......医术不行吧?反正我是信不过。” “那你赶紧走开,别妨碍我们排队。” ...... 叶云那一列排队较多,忙得不可开交。 “请坐,麻烦伸出手,我来把脉。” “叶大夫,我最近腹部痛,胃口不好......”患者一边伸出手,一边述说自身症状。 “有没有呕吐、恶心......” 叶云很快就能够辨析出患者的症状,然后对症下药,把方子给到患者。 “多谢,叶大夫,多谢!” 苏静嘉则在一旁,会先详细询问病人的症状,对普通病症会记录下来,给初步诊断,然后移交给叶云。 叶云看到,大致明白,若需要补充,会继续询问患者,这样就能加快看诊开药的流程。 患者拿着方子给到药童,药童直接抓药,仔细包好,交到病人手中,叮嘱煎药的方法与注意事项。 如此下来,忙中有序,已经接待了好几十个病人。 ...... 容铮今天休沐,朝廷每月有旬休,刚好是初十、二十、三十。 他在书房给令仪指导功课,给他讲解分析下文章、偶尔也教写诗。 “令仪,这几本书内容都比较基础,文风简洁明快又不失趣味,我给你标好顺序,你读到不懂处记录下来,爹爹给你讲解。” 容铮把挑选出的书籍放到令仪旁边,补充说道,“读书需要领会其意,慢慢来,不要着急。” “我明白的,爹爹。”令仪坐得端正,乖巧地应道,随即认真翻看起来。 有目的地选择书籍,才能更加有针对性地进行阅读,达到陶冶性情的目的。 容铮希望令仪养成读书的好习惯,明白为人的道理。 见令仪安静地看书,容铮便在一旁写起武举的计划来。 “爹爹,爹爹!”瞻淇跑到书房叫道。 今天温泽阳没有来陪他玩,他只能跟小树对打,在院子耍了一会剑后,觉得无趣。 “又玩得满头汗,来坐下。”容铮拉过瞻淇,给他擦脸擦汗。 “我也要写字。”瞻淇见到爹爹搁在一旁的毛笔,又起了写字的心思。 “那你在一旁给爹爹研墨吧。”容铮给他安排工作。 “不要,哥哥又不写字。”瞻淇伸手就要拿。 容铮:......敢情,你只给哥哥研墨?! 小屁孩聪明起来,吵闹着要写。 容铮只好教毛毛躁躁的瞻淇小朋友写他的名字。 “我还要写哥哥的名字。” 容铮又握着他的小手,写了“令仪”两个字。 “爹爹,我的名字怎么那么难写?哥哥的简单好多。” “快认真写,少说话干扰哥哥看书。” 瞻淇写了一会,不乐意起来,觉得自己名字写起来笔画太多,实在复杂无比,他开始后悔要爹爹教写字了。 他撅起嘴,不满道:“那么难写,我不要这个名字,爹爹快给我换一个名字。” ...... 眼看瞻淇安分不下来,吵闹着影响令仪读书,容铮提议道: “不能换名字,好啦,咱们先不写。爹爹陪你到院子舞剑,好不好?” 第118章 “好!”瞻淇一听,眼眸发亮。 容铮抱起这捣蛋的小家伙,对令仪说:“你看完等会到院子来,我们下午去看看小爹。” 令仪答应了一声。 来到后院,容铮随意折了一根树枝,先示范起剑招。 瞻淇眼睛睁得大大的,跟着在一旁笨拙地学着,然而,并不能跟上。 容铮停下来,蹲下身握着他的小肉手出剑、收剑,耐心十足。 “爹爹,我以后要跟你一样厉害。” “会的,好好练,将来你就是行走江湖的容大侠!” “瞻淇肯定能做大侠。”小家伙对自己非常自信。 ...... 令仪出来时,容铮又给大崽子解答疑问。 三人吃过午饭,他领着两崽儿坐马车去城西。 因为排队看诊的人很多,容铮便不靠近,一手抱着瞻淇,一手牵着令仪,站在远处一些的外围看着。 叶云专注地接诊着一个又一个患者,细心询问患者症状、果断地开出药方,动作快速熟练,自信从容,显得格外耀眼。 令仪望向叶云:“小爹能帮助好多好多人,真厉害。” 容铮微笑:“是啊,你的小爹在治病救人。” 令仪眼眸闪烁着光芒:“令仪将来也想做大夫,治病救人,像小爹一样厉害!” 容铮鼓励道:“咱们家令仪那么聪明,肯定可以。” 瞻淇忍不住开口:“瞻淇也要做大夫。” 容铮轻笑逗着他:“你不是要做剑客大侠,闯荡江湖吗?” 瞻淇的小脸上露出为难的表情:“我......”他小小的脑瓜子,一时不知该如何抉择,“那......那我两个都要做。” 第153章 朝堂争论 容铮梳理完军营训练项目后,又去兵部了解以前武选的机制,这包括武官品级划分、选拔补充的流程、升迁调动的规则,以及武官职位的承袭制度。 还得特别关注武官的职责,辨识出哪些是做实事的职位,哪些是闲职。 这些细节都关系到武举推行的成败。 全国推行武举,必须腾出足够有前途的武职位置来吸纳人才。 要不然费劲参加武举,得个没前途的官位,那谁还愿意参加? 容铮在兵部遇到不少阻力,兵部一些官员被人授意,故意刁难他,并不怎么配合容铮的询问。 幸而,萧南凯出手倒是让事情稍微顺利一点。 容铮详细列出武举的计划,拟定武举时间一年一次,明确了考核项目、评判标准,以及入选者进京受选的具体流程。 同时,他还细致规划了通过考核者的功名称号、相应待遇及封赏典礼的安排, 因为武举后的封赏典礼需要礼部主持,容铮又去礼部商议一番。 在核定武职名额时,容铮更是慎之又慎,他反复斟酌,既要考虑到传统职位的沿袭问题,又要为武举选拔上来的人才预留出足够的晋升空间。 删删改改、添添补补,容铮输出了近十页纸,才把沉甸甸的计划写完,并呈递上去。 次日,御书房内,皇帝召见容铮。 皇帝让身旁的内侍官研墨,一边写诏书,一边说道: “容爱卿,你呈上的那份武举章程计划,朕自然是满意的,至于能不能推行,就得看你自己了。” 容铮自信回道:“微臣有把握。” 皇帝写完诏书,放下手中的笔,对容铮笑道:“希望你别让朕失望。” 两天后,朝堂之上,端坐龙椅的皇帝,公布武举之事。 朝中官员,无论文臣武将,皆对此事早有耳闻,毕竟容铮做这个事需要经过很多官员之手。 官阶高的武官大多持反对意见,因为他们享世袭,此举明显触动到他们的利益。 李将军率先站出来反对,声音洪亮:“圣上,此举实有违我朝传统,武将世袭乃祖宗之法,贸然更改,恐动摇国本,实为不妥。” 容铮神色自若地回道:“武举的推行跟武将世袭制并没有冲突,武将后代依然可以承袭武职。” 刘都尉轻蔑一笑,针锋相对地反驳:“好一个依然可以承袭?你都将武将世袭的好位置腾出来给通过武举选拔的人,怎么能说没有动?” “哼,军营之中本就应以实力论英雄,若想获得好位置,为何不凭真本事去参加武举?”萧南凯力挺哥婿。 孙将军站出来指责:“武安侯爷,你分明是偏袒自家哥婿,说话岂能如此不公?” 礼部侍郎温大人语气平和,却句句在理:“诸位稍安勿躁,依我看,武安侯爷并未偏私。他自家虽享有世袭之荣,却并未让义子直接承袭高位,而是让他从低做起。据闻武安侯的义子年纪轻轻已经驻守西南域,前阵子还被提拔为百人将。” 这位温大人正是温琰的四叔,容铮早已通过温琰的关系,得到了他的支持。 李将军再次出言反对道:“武举改革虽意在选拔人才,但恐伤及我朝武将根基,动摇军心。臣坚持,此乃非明智之举。” 国子监郭祭酒支持容铮:“李将军此言差矣,今时不同往日,夏丘等国虎视眈眈,边境局势紧张,提升军队实力刻不容缓。武举可以选拔真才实学之士,增强国防,保我社稷。若一味守旧,不思进取,才是真正的动摇国本!” 内阁周大学士:“圣上,老臣亦赞同武举,唯有以才取人,方能强国兴军。” ....... 支持者与反对者针锋相对,言辞激烈,一时间,朝堂内争论之声此起彼伏,气氛紧张到了极点。 大殿里吵了好一会儿后,持反对意见的武官和文官已经处于下风,只是不甘愿,还在死撑。 容铮做官这几年,在官场上自然有自己的人脉网络,这也是为什么他在皇帝面前说有把握。 对于今天的争论,他有备而来,只要皇帝最后顺理成章地支持他,这武举政策就能实施。 眼看容铮一方要赢,皇帝心里很高兴。 为了表示自己并不偏重哪一方,他神情严肃,装出一副公正的模样,开口裁决道: “既然容爱卿提出的武举政策得到了大部分官员的支持,那么就推行吧!” 容铮行礼:“圣上明鉴!” 皇帝又补充道:“既是容爱卿提出此举,朕便命你即日起,着手推行武举,明年选拔出第一批武举人才!” “微臣定当全力以赴,确保武举政策的顺利实施!” 第154章 冯轩文与苏静嘉 得到皇帝在朝堂中的首肯后,武举制度的章程正式步入严谨细致的审核流程。 容铮听取并整合各方官员的相关意见,对武举章程进一步修订与完善。 八月的下旬,朝廷正式颁布诏令。 明年二月将将举行第一场县武试,四月府武试,七月省城选拔,十月进京受选。 若是通过省城严格的选拔,对于不够路费赶考的应试人员,朝廷会安排公车,提供盘缠,送他们进京。 武举的考核不宜像科举文官选拔那么复杂,一年时间足矣。 此政策一出,百姓沸腾,全国弓箭、马匹、武器大卖,民间有志之士强身健体、摩拳擦掌,积极响应武举。 朝廷如今重视武艺,若是通过武举入仕,平民以后封侯拜将也说不准。 之前,普通百姓通过服役进入军营,那都是最底层的士兵,大部分人很难往上晋升,因为好的武职都被武官们牢牢把持留给后代。 反正有些男子必须服兵役,那干脆从现在开始好好练习,争取在武举闯出名头来。 “我读书不行,但擅长骑马射箭,正好参加武举。” “我射箭可以,但不够钱买马,怎么办呢?” “咱们找几个人合买一匹,互相轮流骑马练习。” ...... 此政策在武职世袭制中暗暗撕开了一道口子,给了平民百姓更多步入仕途的机会。 同时也传递出一个重要信息:朝廷不再一味守旧,开始不拘一格地选拔真才实学的人了。 这就意味着,哪怕无法通过武举考核,仍可通过服役投身军旅,表现良好,也将会有出头之日。 反正就是,好好练武绝对不会有错! 一时间,尚武的风气渐渐在全国蔓延开来。 从地方官员呈上来的折子看,此政策反响很好,报名人数很多,越来越多的男子投身于锻炼之中。 ...... 转眼又到年底,容铮带着夫郎和孩子去参加冯轩文的婚宴。 冯轩文入朝为官半年左右,凭着奖励和官俸暂时买不起京城的房子,他在城南处租了一套二进的宅院。 自从一见钟情苏静嘉后,大龄青年迅速行动起来,时不时生个小病去素心堂晃悠。 叶云瞧出来两人之间的微妙情愫后,便问苏静嘉的意思。 苏静嘉脸红,支支吾吾。 得了,明显也看对眼。 因为容铮的关系,叶云多多少少知道冯轩文的情况,就给苏静嘉说起冯轩文的家庭背景和为人如何。 第119章 苏静嘉去过几次叶云府上,虽很少遇到容大人,但从他们家里的氛围中,还有叶云的只言片语,也知道容大人对夫郎的宠爱。 既是容大人的同窗好友,人品估计差不了多少吧! 后面,冯轩文过来看诊,医馆的人直接喊苏静嘉“接诊”。 “我......我心悦你已久。”没生病的冯轩文伸出手给苏静嘉把脉,诚恳地说道。 苏静嘉自以为镇定地把两根手指搭在冯轩文的手上,努力地号脉。 冯轩文见苏静嘉不回答,又问了一遍:“你愿意嫁给我吗?” 大龄青年表示非常着急! “我之前因为要做医馆学徒的事被人退过婚。”苏静嘉收回手,语气低落地说道,这个朝代,被退婚是件不光彩的事。 冯轩文连忙回道:“我不在意的。”他早已打听过苏静嘉的事,补充说, “我们成亲后,你想继续做学徒就继续留在素心堂。家里的事,自有管家打理,你只需要偶尔看看账目。” 苏静嘉抬眸与面前的人对视,轻轻点了点头。 冯轩文得了心上人的应承,立刻站起来,高高兴兴地回家,派人找来媒婆,带着早已准备好的厚礼去苏家提亲。 苏静嘉的爹爹看到冯轩文,目瞪口呆,未曾料到,自己昔日放弃的哥儿,竟然要嫁给正八品的官当正君,而且这比普通的正八品要牛不少。 翰林院的庶吉士,也是被朝廷重点培养的,朝中很多侍郎、尚书、阁老大多出自翰林院。 潜力可想而知! 这人年龄二十八,大是大些,但在潜力面前,完全不是个事儿。 更关键是,苏静嘉嫁过去是当正君,之前被退掉的婚事,只是嫁给正七品官的儿子当侧室而已。 这一相对比,不禁暗自嘀咕,难道做医馆大夫真的可以提高哥儿、姑娘的身价? 不容多想,赶紧抓住大肥羊。 苏静嘉的爹爹点头哈腰,连连应下,恨不得让自家哥儿即日完婚。 他虽然也是正八品的官,但跟翰林院出身的是没法比的。 苏静嘉的小爹喜出望外,甚至激动得眼睛湿润,他只有一个孩子,很担心孩子因为退婚的事再难寻到好人家。 现在听说求娶之人还愿意让静嘉继续做医馆大夫,苏静嘉的小爹欣慰无比,他的哥儿比自己是要有勇气的。 可能正是因为有勇气才会有福气吧。 自助者,天助之;自立者,人恒立之! 这会,冯府内张灯结彩,一派喜庆之气。 容铮望着同窗好友身着喜服,英姿勃发,为他感到由衷的高兴。 同样站在一旁的叶云,笑容真挚,替苏静嘉开心。 这个小哥儿热爱学医、勤勉不辍。有时候,从他身上,叶云仿佛能看到昔日的自己。 “静嘉叔叔穿着喜服很好看。”令仪被容铮抱着,围观新人拜堂。 “等你长大后,也会有这一天。”叶云刮了一下令仪小巧的鼻子,宠溺道。 “那我是不是也要像静嘉叔叔一样,离开爹爹和小爹,住到别人的家里去吗?”令仪有点担忧要离开家里。 “令仪想留在家里就留在家里。”容铮柔声说道,看看自家哥儿,令仪今天穿了红色小袄,非常好看可爱,哎,都不知以后便宜哪个臭小子。 被叶云抱着的瞻淇听到哥哥要离开,眉头一皱,凶巴巴地着急道:“哥哥不能离开家里。” 两娃儿个子矮,为了让他们获得更好的观看视野,夫夫二人便一人抱着一个。 容铮逗着小崽子:“那把瞻淇嫁出去,哥哥给留在家里。” 他随即转头对叶云说道:“要不给令仪招赘好了,在咱们眼皮子底下更放心。” ...... 第155章 青天白日 随着素心堂的宣传和义诊的进行,素心堂的名声和口碑得到很大提升。 京城百姓口口相传,纷纷赞誉:素心堂的哥儿和姑娘大夫医术好,药材价格公道、每月还免费义诊,实在医者仁心。 医馆名声响亮后,越来越多人愿意来素心堂求医,都不在乎大夫是哥儿姑娘了。 反正就是都能治病,态度还温温和和,听他们说话都更舒心。 嗯,以后认准素心堂! 忙忙碌碌大半年,总算换来成果。 医馆里,叶云正在给一个八岁的小哥儿看诊:“回去后忌吃......这是药方。” 他把药方递给小哥儿的娘亲。 那妇人道谢,赞道:“谢谢叶大夫,我最信得过你了,医术了得,上次我咳嗽来你这看病,吃完药就明显好转。” 叶云回以微笑。 小哥儿脆脆的声音响起:“叶大夫,我以后也想来你的医馆做大夫,可以的吗?” “自然可以,你好好学习,长大后便能来参加医馆考核。” “太好了。”小哥儿闻言,抬头看向娘亲,笑容可掬。 那妇人笑道:“以前当家的不愿送卓哥儿去学堂识字,觉得没什么用,但最近他改变主意,说过些日子也要送卓哥儿去学堂识字,没准将来能像你们那样成为大夫,可以靠自个挣钱,受人敬重。” “那敢情好,卓哥儿聪明伶俐,肯定可以。” 晌午的时候,叶云缓缓步入家门。 初墨迎上前道:“主君,两位少爷方才已被侯府的人接去,说是要小住两日,初晴已随行照料,请主君放心。” “他们用过饭再去的?” “是的,老爷已经提前陪两位少爷吃午饭了。” 叶云简单用膳后,步入房里,瞧见容铮躺在软榻上,闭着眼,似乎睡着了。 他悄然走近,俯身细细端详着夫君俊朗的容颜,不知不觉看入迷,容铮长得太好,岁月没有在他脸上留下多少痕迹,看着还像个少年郎。 其实容铮今年也才二十七岁而已,本来就蛮年轻的。 容铮在叶云进房的时候就知道了,今天崽子们被接去侯府,他得了清闲就到房里躺下。 感受到夫郎炽热的视线,他终于忍不住,伸手勾着叶云的腰,把人带到了身上,语气委屈,埋怨道: “看那么久,都不见你亲一口夫君。” 叶云趴在容铮的胸膛上,抬头轻啄了他一口,问道:“可是累了?” 得了亲吻,容铮满意地笑了,桃花眼极为好看。 他搂着夫郎的细腰,凑到叶云的耳根子前,轻声吐气:“我只是在思念夫郎。” 湿润的气息拂在耳廓上,叶云整只耳朵肉眼可见地红了起来,格外可爱。 他漂亮的眼睫微微煽动,将头埋到容铮的脖颈上,亲昵地蹭着,仿佛在撒娇一般。 容铮被他蹭得心里痒痒的。 二人对视片刻,深深地交换了一个吻。 容铮双手撑在枕边,目光不离夫郎,用手轻柔地抚着他的脸,声音又低又哑,蛊惑邀请道: “去床上继续?” 叶云更加面红耳赤,嗔道:“天还没黑呢。” 容铮轻笑,抱起衣衫凌乱的夫郎往大床走去:“没事,等会我把床帐放下,天就黑了。” 叶云心里软软的,他其实禁不住容铮这样的撩拨,双手诚实地搂紧容铮的脖子。 来到床上,两人很快便又交缠到了一起。 这青天白日的,正好做坏事儿! ...... ...... 大战了整个下午,等完事后,天已经黑下来。 叶云轻声问道:“你,你会想纳妾吗?” 容铮过完年后,出任兵部侍郎,统筹今年的武举事宜。 那可是朝廷的正四品官职,相当于现代的国防部副部长了,门庭说得上显赫。 大户人家讲究多子多福,兴盛门庭,所以热衷娶妻纳妾,生了一个又一个。 此外,像容铮这种官位做到中上层的大臣,地位越高,更是会多多纳妾室,毕竟妾室的数量也是身份的一种象征。 叶云只想一个人独占容铮的好,不能接受容铮纳妾。 容铮摇头,承诺道:“阿云,你不用担心,无论我官做得多大,我永远全心全意地守着你一个人。” 他用手帕擦了下手,揽过叶云,温柔地抚摸着他夫郎的背脊, 叶云靠在容铮胸膛上,声音很小:“你会被人笑话的。” “生活是我们自己的,别人背后说什么,跟我们都没有关系。”容铮轻轻拨开叶云的碎发,在他额头落下一吻, “你在我心里是最重要的,如果没有你,即便我将来能位极人臣,都没有任何意义。 “嗯,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叶云心中涌动着满满的感动,容铮怎么那么好。 第156章 军事改革 二月份的时候,在容铮的推行下,武举第一场县武试如期开展。 容铮在兵部办公时,细看了各地汇报上来的武举情况,暂时没太大的阻碍,只有些小问题,毕竟是武举制度初行的第一年,这都是难免的。 第120章 他命人把反馈记录收集下来,待年底武举结束后,统一梳理总结,进行全面复盘,进一步优化武举制度。 处理完武举的事宜后,他继续完善自己的军事改革主张。 作为兵部侍郎兼翰林学士,容铮能名正言顺地位列朝班,能上朝就意味着责任更大,事情更多。 得主动为皇帝出谋划策,做出政绩,要不然兵部侍郎的位置好难坐稳。 立于金銮殿内,没事都得想事情启奏,否则,会被人以为打酱油! 容铮左思右想,在脑中翻阅起上下五千年历史,又结合去年做武举计划时了解的军营情况,他决定顺势上疏军事改革。 他作为国防部的副部长,有责任针对军队现有情况进行整顿。 上朝启奏的时候,这个大改革提议引起了激烈的讨论。 保守派强烈反对,说会导致军心不稳,动摇国之根本。 有些主张改革的官员则非常支持,主张破旧立新,不可因循守旧。 也有极少数中立的官员,不愿轻易站队,有点明哲保身的意思。 朝堂之上唇枪舌剑,诸官争吵面红耳赤,谁也不服谁。 皇帝对容铮大胆的主张颇为满意,他提拔容铮为兵部侍郎,就是要看看容铮还能带来什么惊喜。 他这次不再管争论的结果,态度明确,力排众议,让容铮尽快实施。 下朝后,一部分秉持保守观念的大臣心中满是不忿,言辞不甘: 大臣甲烦躁不已:“这容铮怎么总是提出触动我们利益的主张,究竟意欲何为!” 大臣乙沉着思考:“圣上还同意了,此中深意,才是值得思考的关键!” 大臣丙看透一切:“诸位尚未洞察吗?圣上屡次破格重用容铮,实则是将他视为推动朝政革新的一把锋利之剑!” 甲、乙二人细细回想,也品出味来了,无论是武举的推行还是军事改革的奏章,表面上虽出自容铮之手,实则,皇帝早有此意。 大臣甲几分惶恐:“原来如此,难怪容铮能在短时间内跃居圣上近臣之列!莫非,圣上真欲对我们这些旧派势力动手了?” 大臣乙亦面露忧色:“看来,我们快要不得圣心,唯有谨言慎行,避免正面冲突,方能自保,否则......” 大臣丙依然从容:“事已至此,静观其变吧,我们多年朝臣,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只要我们能审时度势,顺应时局,圣上自会念及旧情,给予应有的体恤与厚待。” 三人长吁短叹一番,心中都有计较,做出各自的选择。 这一年,容铮开始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军事改革。 他相继起用骁勇善战却坐冷板凳的有实力边将,赋予他们重任,让他们主持边务。 命他们加固并增设城防,尤其在战略要地加修双城墙,乃至多道城墙,进一步加固城防,增强军事防御和抗衡能力。 与此同时,他全面整顿军纪,规范镇守体系。 为了提高军队战斗力,他与各级军官详细讨论练兵细则,改进训练项目,加强对士兵的训练。 不仅如此,他又向皇帝提出屯田制, “圣上,我们可以招募农民在边防地区开垦新田,为鼓励更多农民参与,可以对他们进行免服兵役和徭役。 此外,还能让边防士兵,戍卫与垦耕并顾。 军屯和民屯并行,这样能解决边境守备军队的物质需求。 长途运输粮草的困扰也将迎刃而解,确保我军粮草充足,占据军事上的主动。” “这个方法确实能解决军粮供应问题。”皇帝把双手背在身后,“粮草供应充足及时,将会在军事上占优。” “是的,圣上,我们还能募集流民参与其中,把他们按军队的编制编成组,由国家提供土地、种子、农具等,由他们开垦耕种,获得的收成按比例分成。 既解决了流民的生计问题,又为国家增添了新的劳动力,一举两得。” “建议是好,但这政策涉及到很多方面,我们可以先在一处边境试行,若是效果达到预期,再往其他边防处实施。” “臣亦是此意,可以先试试西南域,若成功实施,那么这会是应对夏丘之患的有力措施之一。” 最终,皇帝一锤定音:“好,那就按照容爱卿的意思,在西南域试行屯田制!” 十月底,武举会试在京城举行,皇帝作为主考官,亲临现场。 这是武举推行的第一年,皇帝为鼓励武举的参与人士,就不偷懒了。 容铮则是副考官,参与评判,另外萧南凯与其他两名将军一同监考。 皇帝不懂武,他只是挂个名头,所以实际评判是四名。 武举目前只有四场考试,县、府、省城,最后是京城的会试,在会试会点出武状元,这是为了快速选出人才,同时也能及早发现武举制度的不足,赶紧纠正和细化。 若是像科举那样复杂,三年才能完成一轮,那不利于及时优化。 这其实有点类似现代工程的“敏捷”思维模式。 快速试错,快速纠偏,快速迭代! 容铮在推行武举计划时,深谙此道,故而大胆删减冗余细节,将选拔周期压缩至一年之内,确保人才选拔的高效与灵活。 会试的选拔在黄昏时结束,选出了前三名。 皇帝钦点武状元、榜眼、探花,之后便离开考场。 至于后续的封赏大典,自有礼部的人来操办。 容铮不用费心,便下班回家。 踏入家门,发现正厅摆放着两大箱东西。 令仪和瞻淇分别站在一个箱子旁,埋头逐样看着。 容铮疑惑:“这是谁送来的?” 叶云走近,回道:“沈绪风派人送来的。” “那小子不是去东边的玄澜国了吗?” “绪风尚未回京城,只是让人把这些来自玄澜国的小玩意捎给令仪和瞻淇。” “哼,我看他是想捎给令仪。” 叶云轻笑:“无论如何,他都很有心,这些东西听说都是他一个个挑选的。” 容铮郁卒,连夫郎都对沈绪风的印象越来越好了。 玄澜国在燕国东边,它是大燕的附属小国,两国之间商贸频繁。 沈绪风快十二岁,已经开始跟着沈允良外出巡视自家产业。 沈家此番前往玄澜国,是为探寻商机,看看是否要将沈家的商铺开过去。 容铮走近细看,两个箱子装的都是些小孩子玩意儿。 什么木制玩具兵器、奇形怪状小石头、旋转小风车、炫彩的珠子、风铎、小木雕、乐器、小地毯,还有两个和田玉制成的夜光杯,以及其他颇具异域特色的东西,满满当当塞满一箱子。 瞻淇拿起木制兵器站在一旁比比划划,很是欢喜。 “爹爹,这小木雕好可爱。”令仪小脸灿烂地举起一只憨态可掬的小猪木雕。 容铮拿过来瞧瞧,下意识就想开口吐槽沈绪风那小子的眼光,但注意到令仪纯真的小脸。 哎,算了,好歹自家儿子是开心的,就不要扫兴了。 老父亲郁卒~ “嗯,真可爱。” “我可以摆到书房的桌子上吗?” “当然可以,咱们令仪喜欢放在哪里就放在哪里。” 令仪又拿起做工精巧的风铎,这是类似现代的风铃,无需敲击,有风自鸣。 “这个可以挂到后院的蔷薇架上,‘悠悠’和‘莱莱’肯定喜欢。” ...... 第157章 进入内阁 又过去一年,军事改革成效显著,容铮在年底被提拔为兵部尚书,位列正三品,也就是国防部正部长。 此外,他还同时兼任文渊阁大学士的身份。 有了大学士的头衔,容铮从此正式进入内阁,成为内阁次辅。 内阁有多厉害呢? 它相当于现代的国务院。 内阁掌管各种政策的上传下达以及重要政策的制定。 阁权的核心是“票拟权”。 所谓票拟,是指内阁大学士可以在呈递上来的奏章上,用一张小票墨书写上自己的建议,供皇帝参考。 至于建议是否被采纳取决于皇帝的“批朱”,就是用朱笔在奏章上标记上皇帝的意思,比如是否采纳之类。 试想下,全国每天呈递上来的奏章数不胜数,皇帝每天即使加班到吐血,都不一定能看完。 所以皇帝需要依赖内阁,替他做一些决策,偶尔闭眼“批红”,直接采纳,毕竟这十分省事,可以早点下班回去躺着。 虽然皇帝们都想独揽大权,但实际上,这非常不现实,最后必然是需要以各种形式分权。 由此可见,内阁大学士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政治决策权。 当然,皇帝依然是最大的boss,有一票否决权。 内阁权力的大小、地位的高低都主要表现在“票拟”被皇帝采纳的程度上。 第121章 若是内阁的首辅能得到皇帝的宠信,那他就相当于国务院总理了。 容铮进入内阁后,成为了皇帝的高级顾问和助手,他可以有更大职权参与国家大事的决策。 眼看时机成熟,他向皇帝进言: “圣上,西南域传信,夏丘国政治、经济趋于稳定,最迟明年岁末会有所行动。 为保我大燕安宁,臣以为,先发制人,方为上策。” 皇帝做出决定:“这场仗我们准备三年多,时机确已成熟,是时候了。” 自从三年前夏丘来使在大燕国的宫廷上挑衅之后,皇帝迅速提拔容铮为兵部侍郎,再到兵部尚书,然后进入内阁。 一方面,皇帝期待容铮能对国家军事做出变革,以强军之策,固国安邦; 另一方面,皇帝亦欲借容铮之手,平衡朝中势力,遏制保守派的阻挠与干扰。 当年,他钦点容铮为状元,希望容铮能成为他手上变革的利刃。 而今,容铮不负所望。 南域军营,营火熹微。 镇守将军的营帐内,气氛凝重,核心成员正在商讨策略。 叶辰也在其中,他因为这几年在军中的出色表现,立了不少功,备受镇守将军的赏识,刚升任为校尉,统领一千名精锐骑兵。 镇守将军的声音沉稳有力:“诸位,圣上已下旨,命我等即刻出兵征讨夏丘。” 军师闻言,微微颔首,似有所料:“确实是时候了。” 副将紧接着分析:“得益于前两年的屯田之策,我军粮草充足。而且后方支援的军队已经出发,还有更多军用的物资都在路上了。” 军师接过话头,目光如炬:“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我提议在子时(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一点之间)发动突袭。” 将军当即拍板:“好,就定在子时。” 随后,军师铺开地图,详尽地向众将领阐述作战计划。 叶辰出言:“末将斗胆,建议同时实施迂回包抄战术。选派一支精锐部队,避开夏丘的正面防线,绕到他们的撤离后方,切断他们逃跑的退路。” 这个少年明年就十九岁,在西南域军营历练三年多,脸上完全褪去青涩,眼神锐利,神情坚毅。 有将领提出质疑:“此计虽能出奇制胜,但夏丘地形复杂多变,我军骑兵若不熟悉,恐难奏效。” 叶辰从容不迫,拱手道:“末将愿意带兵绕去拦截。” “你也不熟悉地形吧?” “不熟悉,但我能让夏丘的人带路。去年,军队收编了一些夏丘降卒,可以通过他们带路。” 仍有将领担忧:“可是降卒需要经过两三年才能彻底相信,你这太冒险,若是他们有异心,后果不堪设想,恐有性命之忧。” 叶辰毫不退缩:“末将已挑选并重用了十余名夏丘降卒,末将信任他们。如果因此丧命于夏丘,乃天命所归,末将虽死无憾。” 一番话,掷地有声! 众人沉默一会,主帅做出最终决定道:“ 叶校尉忠勇可嘉,本将便依你之计。再拨五百骑兵,助你完成此重任。” 叶辰:“多谢将军信任,末将定不辱使命!” 第158章 战事起 他回到自己的营帐中,跟盛煜说了这个事。 “你若是不想去,我另行安排人。” 盛煜是京城中盛都尉的儿子,现为叶辰的副手。 过去在京城军营中训练时,二人关系很好,后来又一起来到西南域戍守,并肩作战多年,早已情同手足。 盛煜豪迈一笑,手掌重重落在叶辰肩头: “你这说的是什么话?说好一起建功立业,我岂是贪生怕死之人。” 这位表面吊儿郎当的人,其实行事稳重,值得信赖。 两人晚上又商议一番,为潜入夏丘做好准备,深夜才躺下睡去。 岁末之夜,燕国大军趁夜色掩护,对夏丘发动了突袭。 同一时间,叶辰率领一千五百名精锐铁骑,穿越险峻地形,趁乱绕路潜入夏丘,战马疾驰,深入腹地。 当夜,燕国派出了五支队伍火烧敌军营帐,但都没有成功。 夏丘军队反应迅速,立即抗击敌人,两军陷入激战。 砰砰砰! 战鼓声震天响! 正面作战从深夜打到天亮。 两军对峙,黑压压的兵马如同潮水般涌动,战旗猎猎作响,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 因为突袭没有成功,燕国苦战三天依然没能取得优势。 夏丘本就打算开战,这两年源源不断往边疆输送士兵,防线坚固。 第五天的时候,战局方现转机,燕国军队逐渐占据上风。 夏丘主将见势不妙,当机立断: “先退守,我们夏丘地形复杂,他们不敢贸然追来。”他嘴角勾起一抹冷笑,“若是他们敢追,定让他们有来无回。” 夏丘军队迅速撤离。 燕国军队追上几十里地后,发现地形复杂难辨,而且多设埋伏,燕军不得不谨慎行事,放缓追击步伐。 副将禀报道:“将军,我们追去的话,估计要花不少时间。不知叶校尉那边情况如何,等到我们前去时,能不能拦住他们。” 主帅眉头紧锁:“先探查,逐步推进,若是叶辰得手,我们两边形成包围,绝对能击垮他们。” “是!” 夏丘军队在草原上疾驰撤退,突然,前方左右侧杀出两路铁骑,人数不多,分别七八百人,却气势汹汹。 他们撤军有三万人,按理说这一千多的敌人完全不足为惧。 然而,他们在前线苦战五天,又疾驰狂奔四天,将士们身心俱疲。 更何况,这一千多敌军,明显以逸待劳,且都是燕国的精锐。 他们怎么会在这茫茫草原找到路的?? 夏丘主将心中惊骇,暗道不妙,对方显然有备而来,专门在此拦截。 前有敌人,后有追兵。 思索间,只见前方一名年约二十的少年,身披银甲,骑着马缓缓而出。 他手持一柄寒光闪闪的长剑,立于阵前,眉宇间透露出超越年龄的坚毅与冷静。 正是叶辰,他一个扬手。 燕国精锐们训练有素地迅速列阵。 咻咻咻! 弩箭射穿敌军大旗,击杀不少夏丘士兵。 善用兵者,其气可成万军之势! “驾!” 在铁骑的掩护下,叶辰骑马冲向敌军。 夏丘主将大吼一声,鼓舞士兵:“他们只有一千多人,我们必能冲过去。” 双方拼杀起来,眼中都没有对死亡的畏惧。 叶辰身形如同猎豹般在战场上穿梭游走,迅速逼近夏丘主帅,出剑拦住他的逃跑。 擒贼先擒王! 夏丘主将本想让下属拖住,自己先撤,毕竟后方追兵很快就到,撤退刻不容缓,却不料那冷峻的少年,很快已近身前,他无法,只好迎战。 想不到那少年出剑如此凶狠,剑法既诡谲又犀利。 叶辰长剑凌厉,带着破风之声,直取敌军主帅的咽喉。 敌军主帅身前几名士兵连忙阻止叶辰的进攻,但很快无暇顾及。 因为盛煜带着精兵跟他们纠缠在一起,成功牵制住他们,为叶辰创造进攻的机会。 这次的目标就是要击杀敌方主帅。 叶辰全神贯注攻击夏丘主将,招式诡异又锋锐。 夏丘主帅眼见形势危急,若不能速战速决,自己恐难逃一死,他双眼发红,瞬间暴起,挥刀而出,招招狠辣。 经过一炷香的激烈交锋,夏丘主将用长刀荡开叶辰的剑,叶辰长剑脱手。 夏丘主将面色一喜,嘴角得意一笑,就要用长刀砍下少年的脑袋。 然而不等他笑完,叶辰袖中短剑忽现。 他身形一矮,如同鬼魅般贴近,于敌人愣神之间,闪电般进攻,一击即中! 短剑瞬间刺入夏丘主将的心脏。 藏剑于袖,出其不意,令敌不备。 “你.......” 夏丘主将喉咙腥甜,难以置信地望着少年,眼球中爬满了血色。 扑通一声,倒在地面,再无生机。 随着敌军主帅的陨落,其麾下军队顿时大乱,士气崩溃。 叶辰带的铁骑见到自家领头人身先士卒,以超凡的武艺和过人的胆识,斩杀敌军主将,士气更是大振。 叶辰大喊:“臣服者一律赦免,反抗者坚决击杀!” 一部分夏丘士兵丢下武器,他们太疲惫了,如今主帅又死于阵前,已经没有斗志。 另一部分夏丘士兵心中挣扎,勉强抗击,但已难成气候。 然而,不待他们犹豫多久,后方传来密密麻麻的马蹄声。 回头看去,黑压压的军队势如猛虎。 那是大燕的士兵追来了,他们在此耽搁太久,现在再无逃跑可能。 ....... 这一场埋伏,不仅斩杀夏丘的主帅,而且俘获近万夏丘骑兵。 第122章 极大地提振了燕国军队的士气,部队士气高昂,继续猛进。 叶辰在此战中表现卓越,更受重用,镇守西南域的主帅再给他三千名精锐,领兵杀入夏丘的圣城。 ...... 战事持续半年多,西南域接连大捷,消息传回京城,朝廷振奋。 第159章 少年封侯 金銮殿中,皇帝朝会进行时。 侍卫声音响亮地开口:“回禀圣上,我军奇袭夏丘圣城,夏丘皇室仓皇逃窜,远走漠北之地。” 圣城便是夏丘的京都。 皇帝激动站起,连说“好!” “圣上,已经接连夺取夏丘六座城池,是否还要继续追击?” 皇帝询问群臣:“众卿以为呢?” 容铮出列道:“圣上,西南域的战争已经持续半年,军队已疲惫不堪,再者,国力消耗较大,臣建议休养生息。” “臣附议!” “臣附议!” “臣附议!” ...... 皇帝沉思片刻,宣布道:“众卿所言极是,那班师回朝吧。 西南域的将士们英勇善战,立下赫赫战功,朕定当重重有赏,以彰其功!” “圣上英明!” 容铮回家后,立即把消息告诉叶云。 叶云声音哽咽:“太好了,小辰......终于要回来了。” 西南域半年战事,他偶尔梦到弟弟死于战场,心绪不宁,生怕噩耗传来。 “真好,舅舅要回来了,我很想念他!” 令仪九岁了,那双桃花眼配合着他精致的面容,极为好看,令不少世家贵公子为之侧目。 “我也想念舅舅,想舅舅教我行军打仗!”六岁的瞻淇已经要去学堂读书,但他对读书兴趣不大,倒是喜欢舞刀弄剑。 京城外,皇帝亲自率领文武百官,迎接得胜归来的西南域将领。 容铮看着身披铠甲的叶辰,已经五年未见,小辰他长高很多,剑眉星目,意气风发。 他心感欣慰,又觉酸楚,小辰在边疆吃了不少苦吧。 军队开始缓行入城,旗帜飘扬,在风中猎猎作响。 两边的百姓们沸腾起来,鼓掌的鼓掌,欢呼的欢呼,夹道欢迎凯旋之师。 “英雄归来!” “威武!” “英勇!” 呐喊声此起彼伏~ 皇帝在大殿上论功行赏,内侍官高声宣读圣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西南域一战,得胜归来,西南域大军功不可没,今犒赏三军。 ..... 西南域主帅,赐封..... 叶辰,因其在对抗夏丘的战役中战功卓越,特赐封为平阳侯,赐府邸。 ...... 钦此!” 这一年,叶辰年仅十九岁,在与夏丘的战争中,战功显著,破格封侯,荣耀加身。 封赏大典结束后,叶辰与容铮一起坐上马车。 容铮满含笑意:“小辰,恭喜你,我为你骄傲。” “容大哥,这份荣耀有你的功劳。 我一辈子感激你,把我和哥哥从那间柴房带出来。” 回到容府,叶辰对叶云笑道: “哥哥,我回来了。” 叶云看着五年未见的弟弟,眼眶湿润: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叶辰跪在地上,坚持给容铮和叶云磕了三个头: “哥哥,容大哥,多谢你们! 没有你们,就没有今日的我。 这份恩情,我将铭记于心,一生不忘!” 容铮和叶云都跟他没有血缘关系,可他们两个却像父亲一样照顾他,给他好的生活,把他培养成人,这是天大的恩情。 晚饭后,令仪和瞻淇缠着舅舅,央求舅舅说说西南域的事。 “舅舅累了,你俩先让舅舅休息,明天再问。”叶云发话,转头对叶辰道,“你的房间一直有人打扫,去吧,早些歇息。” “好的,哥哥。” 瞻淇听得意犹未尽:“舅舅,明天我从学堂回来,你能跟我切磋吗?” 容铮失笑:“哟,还想跟舅舅比武呢?平时让你扎马步,还找借口偷懒,舅舅小时候练功可比你勤奋多了。” 瞻淇小脸微红,不好意思道:“那我.....我以后不偷懒了。”他小手握起拳头,小男子汉般承诺,“我要向舅舅学习,将来建功立业!” 叶辰轻笑,蹲下身来,拍了下瞻淇的小肩膀:“舅舅相信瞻淇能做到。” 容铮催道:“好了,快去睡觉,明天早起扎马步。” 他现在每天督促瞻淇练武,要他早起扎马步,学习剑招。 瞻淇无论以后走哪一条路,都得练武,以后保护好家人。 “哦!”瞻淇一步三回头,回去自个卧房。 令仪对叶辰道:“舅舅,家里有两小狸奴,特别可爱的,明天我带你去看。” “谢谢令仪。”叶辰笑着回应。 夜深人静,叶辰躺在久违的东厢房内,四周的一切都是那么熟悉而亲切,他的心中涌动着一股暖流,仿佛所有的疲惫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次日,他与盛煜进宫参加庆功宴。 盛煜撞了撞叶辰的肩膀:“听说佩兰公主也会出席,那可是个美人。” 叶辰沉迷武艺,对男女之事没什兴趣,不予理会。 盛煜又兴致勃勃地说:“你可知,佩兰公主到了选驸马的年纪,这次出席宴会,说不准就是从咱们这些英勇的将领中选择呢。” “你从哪里听说的?” “我兄长。”见叶辰情绪无甚波动,他叹道,“你除了行军打仗,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 ...... 说话间,两人到达宴会地点。 宴会设在御花园,四周景致如画,花香袭人,为将领们提供一个相对轻松的氛围,让他们能随意些。 “圣上驾到!” “君后驾到!” “太子殿下、佩兰公主到!” 众人落座,皇帝举杯: “各位将士们,辛苦了!今日,让我们共饮此杯,以表彰尔等的赫赫战功!” 叶辰手执酒杯,看向皇帝的方向,视线触及皇帝旁边的佩兰公主。 佩兰公主身着淡粉色裙装,发髻高挽,其中缀着粉色的珍珠,那珠子成色极好,散发着淡淡的光泽。 她柳眉杏眼,容貌俏丽,气质绝佳。 两人的目光在不经意间交汇,随即又各自移开。 叶辰眼中闪过惊艳,心想:盛煜说得没错,确实是个美人。 而对视的刹那,佩兰公主感觉自己的脸颊微热,芳心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 刚刚的少年,一身玄衣,英气逼人,风采卓然。 待皇帝赐酒完毕,宴会正式开始。 内侍官高喊:“礼!乐!起!” 丝竹管弦之声悠扬响起,一群身着华丽服饰的舞姬轻盈步入,他们挥舞起丝绸般的飘逸水袖,翩翩起舞。 一时间,御花园热闹起来。 “诶,怎么愣着,喝酒呀。”盛煜举着酒杯,要跟叶辰碰杯,发现这家伙竟然心不在焉,不知在想什么,怔怔出神, “这么多身材曼妙的佳人在跳舞,你这都能发呆,我真是服了你。哎,咱们戍守西南域时,可没这机会瞧呢。” “想事情。”叶辰敷衍道,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第160章 上林猎苑 秋天之时,皇家举行狩猎盛事。 狩猎地点在京城外的上林猎苑进行,里面分开大大小小八十多个围。 大围是在山林稍微深处的地方,里面野兽有野猪、鹿、狐狸等,通常是成年的王公子弟骑马进去打猎。 小围则是山林边缘的地方,基本是小动物出没,野兔、野鸡之类,是给小孩们练手玩乐的地方,周围有侍卫看守,保证孩子的安全。 通常每年会在部分大小围内狩猎,一年轮换一次地方,以便野兽繁殖。 瞻淇和令仪想去玩儿,从学堂回来后,围在容铮身边,“爹爹”前“爹爹”后。 一人给容铮捶捶肩,一人给容铮捶捶腿,殷勤非常,说尽好话,央求着带他们去猎苑耍耍。 容铮本来不想去,在安和村那会,他就是靠打猎为生,风餐露宿,可没觉得打猎是多好的趣事...... 难得皇帝外出,自己偷得些空闲,只想在家跟夫郎你侬我侬。 无奈,两孩子想去玩,心里已经答应,但两崽子捶肩捶腿颇为舒服。 就让他俩多捶一会吧! 这时,叶辰从军营回来。 西南域的大战后,夏丘元气大伤,只能远走漠北,五六年内再无南下之力。 叶辰被赐封为平阳侯后,便留在京城,负责军营中的士兵训练。 他的侯爷府邸还在修葺,反正目前还没想搬过去,偶尔看看进度就好。 “容大哥,我带令仪和瞻淇去围场狩猎吧?”叶辰提议道。 戍守边疆多年,回来时,小外甥一个六岁、一个九岁,小孩子长大得很快。 第123章 俩孩子一听,有另外的后备人选,立即跑去给小舅舅捶。 容铮:...... 最后,令仪和瞻淇跟着舅舅去打猎,容铮在家和夫郎谈情说爱。 出发当天早上,两小孩不用下人叫,已经早早爬起来,自己穿好衣服。 早饭时,叶云给孩子分别夹一个热气腾腾的饼子到碗里,叮嘱道: “到围场后,一定要听小舅舅的话,不准去危险的地方。” 令仪咬了一口饼子,乖巧回道:“知道,小爹。” 瞻淇喝着粥,含糊地应着叶云的话。 容铮今天有事处理,很早就出门了,就没有陪孩子们吃早饭。 两小孩吃完后,各自手持一把精致小巧的弓箭,到前院找舅舅。 叶辰看到小外甥们兴奋的模样,微笑道:“都吃好了吗?那我们这就出发吧。” 随后,三人坐上马车出发去猎苑狩猎。 两个孩子精神头很足,跃跃欲试。 叶辰在马车上耐心给他们讲解狩猎秘诀,他们听得很认真。 上林猎苑,周围群山环抱,层峦叠嶂,风光瑰丽。 “射中的猎物,让侍卫给你们带回来,到时候在营帐前我给你们烤肉吃。” 叶辰叮嘱一番后,便让侍卫带着两小孩去特定的小围打猎,很多王公大臣的孩子都在那玩耍。 令仪和瞻淇腰间挂着精致的小弓箭,这弓箭是沈绪风送给他们的,上面镶有很细小的宝石。 初入猎场,两小孩满脸兴奋,但真正开始狩猎时,很快变得沮丧。 因为狩猎其实很难,兔子、野鸡都是跑跑跳跳的,一点声响就能被惊到,瞬间就窜走,根本来不及反应。 这完全不像在家那样,靶子放在那不动,可以花足够的时间去瞄准。 两人拉弓架势有模有样,然而箭箭皆空。 一个上午,一只兔子、野鸡都打不到。 令仪累了,便坐下歇息。 瞻淇不服输,他跑去前方,拉弓瞄准前方大树下的兔子。 咻! 兔子竟然被射中了。 然而......是被右侧方出来的箭射中的,并不是瞻淇的箭。 一个锦衣华服的少年走过去,把射中的兔子拎起来。 “瞻淇,你也来狩猎了?”少年正是祁诚睿,他今年十二岁,相貌英俊,气质矜贵。 “嗯,世子。”瞻淇去学堂后,便习得些礼仪,不像两三岁那会,手上有剑,就想戳人。 “世子也在呀!” 令仪悦耳的声音传来,他从树后缓缓走出。 祁诚睿望着越走越近的小哥儿,不禁红了耳根。 自从前些年,进宫跟皇子们一起读书后,他只在宴会中偶尔见到令仪。 随着年岁渐长,他有些明白为什么小时候每次见到这个粉雕玉琢的小哥儿,都想靠近。 祁诚睿突然变得迟钝:“令仪也......也来了?” 令仪轻笑点头,目光落在被射中的小兔子上,由衷赞道:“世子,厉害,我跟弟弟一早上都没射中一个猎物。” 看着面前笑意盈盈的小哥儿,祁诚睿觉得今天的天气格外热,他被太阳晒红的脸,这会有点发烫。 “你要吗?这只兔子就送你了。” 祁诚睿把兔子递给令仪。 令仪摇头:“这是世子狩猎来的。” 祁诚睿连忙道:“我还能再打,我射箭很准的。”他随即唤来侍卫,让结束后送去令仪他们的营帐。 令仪:“谢谢世子。” 见瞻淇还在失落,祁诚睿安慰道:“我第一次打猎那会,整天都没射中一只,多练练就好,我教你们。” 令仪已经放弃,只在一旁看他们打猎。 瞻淇认真观察,跟祁诚睿学着,竟然意外射中一只野鸡。 “哥哥,我射中一只野鸡了!” 瞻淇兴奋地对自家哥哥喊道,简直高兴得要跳起来。 终于没丢爹爹的脸,听爹爹说过,以前爹爹靠打猎为生时,连凶猛的狼都能猎到。 令仪闻言,精神一振,跟着去看,果然猎到一只野鸡。 祁诚睿很是捧场:“瞻淇弟弟,厉害!” 要想获得喜欢的小哥儿欢心,可以从他的弟弟入手。 下午时分,营帐前已经生起火。 叶辰回来的时候,一眼便瞧见了小外甥瞻淇猎得的野鸡,又是夸赞一番。 瞻淇飘飘然~ 围猎活动持续了半个月,即将返程。 这期间,因为一起打猎、又一起篝火烤肉,祁诚睿跟瞻淇的友情迅速攀升。 瞻淇对祁诚睿的印象好了不少,已经开始喊“诚睿哥”。 他年纪不大,并不知道,祁诚睿看中的是他哥哥。 第161章 叶辰成亲 回程的马车缓缓通过街道。 马车上是三个少爷:令仪、瞻淇、祁诚睿。 祁诚睿说以后想跟瞻淇一起射箭、玩儿蹴鞠,便顺利地坐上马车。 叶辰骑着马走在前面,少年剑眉星目,身姿挺拔,吸引到不少街上姑娘哥儿的目光。 突然,一阵急促而混乱的马蹄声传来。 “快让开,快让开,马失控了!” 黑马上的一位公子正奋力地拽着缰绳,想让马停下来。 然而那马不知何故非常不安,四蹄翻腾,直冲人群。 人群顿时惊慌失措,四处逃散,尖叫声不断。 一个衣裙素雅的姑娘,因躲避不及,眼中满是惊恐。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叶辰翻身下马,动作矫健地闪身到姑娘跟前,一把将她拦腰抱起,身形再一闪,已稳稳地站在了路边。 他迅速放下那女子,紧接着,毫不犹豫地冲向失控的黑马,猛地一跃,帮忙控制住那匹狂躁的马匹。 被救的姑娘惊魂未定,脸色苍白,她目光锁定在刚刚救她的男子身上。 “小姐,小姐,你没事吧!”一个小丫鬟气喘吁吁地来到姑娘跟前,她被差遣到旁边的铺子买东西,出来就见到这惊险一幕,简直要吓死。 幸好,有勇士出手救下小姐。 姑娘轻轻摇头,回道:“没事。”她是礼部尚书的嫡孙女名叫许玥。 实际能当上侍郎、尚书的官员,大多一把年纪,苦熬十几二十载,像容铮那么年轻的很少,所以他们基本孙子、孙女一大堆。 此时,那匹失控的黑马终于被制服,周围的人群纷纷围拢过来。 马背上的公子向叶辰拱手致谢:“多谢侠士援手!” 人群中一片赞扬声。 “少年真是身手了得!” “厉害,厉害,不知有没有婚配?” ...... 瞻淇在马上目睹舅舅英勇无畏的身姿,骄傲得不行,更加坚定学武的决心,长大后考武举、做英雄。 许玥来到叶辰跟前,微微欠身,轻声说道:“多谢公子救命之恩,不知可否告知尊姓大名?改日必定登门道谢!” 叶辰救人之时,来不及看清姑娘的样貌。 这会面对面瞧见,只见姑娘容颜秀丽,气质温婉,估计被吓得不轻,脸色还有点苍白。 叶辰回道:“姑娘客气了,举手之劳,无需挂怀。” 随即翻身上马,带小外甥们回家。 许玥望着少年远去的身影,回想起刚刚危急关头,那公子抱起自己的那刻,心中涌起难以言喻的情愫。 “小姐,那是容家的马车。”一旁的丫鬟说道。 晚饭时,瞻淇绘声绘色地说了舅舅救人的英勇事迹。 容铮打趣道:“小辰,那姑娘怎么没有以身相许?” 叶辰不好意思,没应声,埋头干饭。 ...... 最近,叶辰在去军营的路上总是遇到被救的那位姑娘许玥。 那温婉的姑娘,脸颊微红,鼓起勇气拦住他,羞涩说道:“我......最近新学的菜式,你试试?” 许玥最大爱好便是在厨房捣鼓吃食,做得一手好菜。 像她这样的高门大小姐,喜欢做吃食实属罕见,大多养尊处优,习惯被人伺候,几乎从不踏入厨房。 起初,叶辰不知道她的名字,后来她的家人登门拜访感谢救命之恩,才知道姑娘名叫许玥。 而且,很是凑巧,这许玥还是南宫望舒给他看中的仪亲备选对象之一。 南宫望舒对她赞不绝口,说她是个非常温婉贤惠的姑娘。 哪怕是新晋侯爷,也得被催婚。 许玥第一次送食盒的时候,叶辰拒绝了,策马而去。 第二次也拒绝了,但叶辰离开一段距离后,回头看了看,心中有一丝微妙的波动。 第三次的时候,叶辰虽然拒绝,但这会,心中泛起涟漪。 这姑娘看着温婉,却很是倔强。 许玥到了仪亲的年纪,她本来想着听从长辈的安排的,无甚所谓,嫁过去无非就是换个地方继续捣鼓美食。 但自从遇到救她的少年,她芳心暗许。 第124章 又得知救她的人正是在讨伐夏丘大战中立下赫赫战功的少年,爱慕之心更甚。 一定要努力努力,幸福都得靠争取! 反正,许玥为了嫁给心仪之人,放下面子,打定主意不放弃。 如今,这已是第四次。 叶辰看着面前素雅的姑娘,她眼神期待地递上食盒。 他从未被姑娘这么直白地追求过,年少沉迷练武,长大后长期在军营,几乎没怎么接触过姑娘。 所以心中难免是有触动的。 上次在庆功宴上,他见到高高在上的佩兰公主,有一瞬间被惊艳到,这是他第一回开始思考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子。 像佩兰公主这么尊贵的人,确实会有很多人喜欢。 可叶辰也知道公主只能远观,皇家规矩森严,公主是不可能为他洗手作羹汤、共度平淡岁月的。 叶辰出身村野,自小在容铮和叶云身边长大,看过哥哥和哥夫琴瑟和鸣、相濡以沫的生活模式,深知真正的夫妻之情应如细水长流,平平淡淡,又充满温馨。 因此,当皇帝通过容大哥之口,问他是否有意做驸马的时候,他先是惊讶,随即毫不犹豫地拒绝。 容铮并不多问,叶辰长大了,自有判断和考量,而且他觉得叶辰的选择是对的。 娶公主虽然荣耀,但以后就会有很多束缚,这些束缚会严重影响夫妻的感情。 于是,他进宫委婉地回了皇帝。 像他们家这种身份地位,皇帝还是需要给面子的,不能强求。 或许是源于长期征战沙场,习惯了在复杂局势中保持沉稳和冷静,在面对选择的时候,叶辰其实是一个非常理智的人。 叶辰觉得像许玥这类女子,才是最适合自己的。 如此温婉爱做美食的人,娶回家应该会不错吧。 于是,他伸手接过了许玥的食盒,真挚道:“谢谢!” 许玥眼眸瞬间发亮,她本就样貌秀丽,在阳光的映衬下更显明媚动人了。 第二年春天,叶辰搬进平阳侯府,迎娶礼部尚书的嫡孙女许玥。 第162章 首辅大人吃醋 在讨伐夏丘的战事中,虽然容铮没有在前线,但他这几年在边防上推行的一系列有效措施,无疑为这场战争的胜利打下了坚实基础。 他在军事上的贡献,功不可没,亦无可争议。 恰值此时,内阁首辅告老还乡,皇帝便顺势把容铮提到首辅位置。 事实上,无论原首辅退不退休,皇帝迟早都会把容铮提上去的。 因为容铮所做的事,为朝政注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这与皇帝内心渴望的革新理念是一致的。 所以说,原首辅此举颇为识时务! 现在,容铮既是兵部尚书,又是内阁首辅,这双重头衔,使得他在朝堂上可以与吏部尚书分庭抗礼。 提到吏部尚书,就要先说说吏部。 吏部主要负责各级官员的升迁调动、考核、惩戒等等事务。 他们可以推荐有能力的官员晋升,也可以建议降职或罢免不称职的官员。 尽管提拔四品以上的官员需要向皇帝呈报,但拟定候选人员名单的责任仍然由吏部承担。 换句话说,虽然吏部没有决定权,但它拥有推荐权。 这种权力使他们在朝廷中具有相当大的权威,因为他们直接参与官员的选拔和管理。 朝中官员为了自身前途,基本不敢得罪吏部的人。 寒窗苦读数十载,又做官苦熬多年,方能跻身京官之列,傻子才会想不开。 到此,如果你依然没办法想象这个部门的厉害程度,那么请回忆读书时期的老师,他们在你学生手册上写的评语将直接决定你回家后,是否能吃上一顿美味又难忘的竹笋炒肉丝。 吏部实际上掌握了天下官员的升迁命运,权力巨大。 而吏部的老大就是吏部尚书,他被称为“天官”,从这个外号就可见其地位。 自古天官不入阁。 为了防止吏部尚书权力过大,皇帝不允许吏部尚书入内阁。 所以,做了吏部尚书后基本就无缘入内阁。 如今,容铮成为与吏部尚书地位、权力相当的人了,这一年,他年仅三十一岁。 他二十四岁考上状元,同年入朝为官,任翰林院修撰,从六品。 七年的为官时间,他成为朝廷两大权臣之一,不可谓不厉害。 朝中群臣的心中既有几分震惊,又仿佛似有所料,容铮的势头确实很猛。 ....... 这会,刚刚荣升内阁首辅的容大人,下朝后,决定今天要早退,赶紧把这好消息立即分享给夫郎。 他回家换了套常服,整个人显得轻松自在,然后出家门,穿过京城热闹的街市,步入素心堂。 素心堂现在已经是京城数一数二的医馆。 京城很多想学医的小哥儿以进入素心堂当大夫为目标,部分家人还蛮支持,毕竟叶云这个榜样摆在那。 “看看叶大夫多厉害,年纪轻轻已经是素心堂的首席大夫兼半个老板!” “我们家的秋哥儿必须得送去识字,以后努力学习,争取通过考核进入素心堂。” “哥儿啊,要将叶大夫当榜样,加把劲儿!” ...... 叶云正在给一位长衫打扮的读书人看诊。 读书人接过药方子,还不站起来,坐在那,鼓起勇气开口: “不知叶大夫可否赐告芳龄几何,又居于京城何方?” 想到要吸引对面漂亮哥儿的注意,务必要展现自己的优势来增加胜算,他又道, “在下乃是举人之身,去年高中的亚魁,今年进京赶考。” 他来京城不久,近日感染风寒,趁着病势尚轻,赶紧来医馆看大夫,生怕耽误接下来的考试。 谁料遇到的大夫是个看着非常年轻的哥儿,五官精致,而且看诊时神情专注,模样很是吸引人。 他一眼沦陷,心中犹豫纠结一番后,决定出手,自己是年轻有为的亚魁,即举人第六名,前途不可限量,拿下叶大夫的胜算不少。 叶云正要开口,就听见容铮的声音响起: “怎么,你要知道我家夫郎芳龄和住处,是有什么事情吗?” 容铮脸色暗了暗,目光不悦地打量起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读书人。 长衫读书人转头看去,身后不知什么时候立了个人,那人相貌出众,气质不凡,不怒自威,气场很大。 他立即噤了声,心中暗自懊恼,美色误人啊,原来看着像小郎君的叶大夫已经嫁人。 一股羞愧与失望交织的情绪涌上心头,他的脸涨得通红,不再停留,灰溜溜地走了。 “夫郎太迷人,为夫表示危机感很大!”容铮故意挡在叶云桌前,声音幽幽怨怨。 叶云望着眼前吃醋的容大人,嘴角轻扬,柔声说道:“我只对夫君一心一意。” 得到夫郎的承诺,容铮满意了,脸上有压不住的笑意。 叶云问:“今天下衙那么早?” 容铮工作早退还理直气壮:“我偷偷提前下衙,特意来接夫郎回家。” 走出医馆的时候,容铮非要在大庭广众下牵着叶云的手。 叶云知道容铮的小心思,任由他牵住,两人十指交握,缓缓步出医馆,又一起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逛来逛去~ 容铮:务必要让全街的人都知道叶大夫是我家夫郎!!! 夜晚时分,容铮颔首垂眸,额头抵着夫郎的额头,声音暗哑: “夫郎,为了庆祝我升为首辅,今晚可不可以进修?” 容铮孜孜不倦地学完一本图册后,又弄来厚厚的一本。 ...... 第163章 小狸奴的助攻 沈绪风回到京城后,带上小狸奴最爱吃的鱼,还有如意斋的招牌糕点,以及几本崭新书籍,前去容府。 被请到后院,他先是注意到大树下,有三个孩子在练射箭,较小的两个分别是瞻淇和温泽阳,大的那个是瑞王府的世子祁诚睿。 沈绪风眸光微闪,离开京城一段日子,这位世子看来跟令仪的弟弟混得很熟。 他正了正神色,步履轻缓,优雅地走向花架那边。 令仪一袭银红纱衫子,坐在秋千架上低头看话本,看得非常入迷,没有察觉到正走来的沈绪风。 因为沈家和容家关系很好,两家的主君更是合开医馆,再加上沈绪风小时候就经常来,容家的下人对此早已习以为常,无需通报便引他到后院。 原本静静地蜷缩在令仪脚边眯眼的“莱莱”,一改慵懒姿态,突然精神抖擞地喵喵叫着跑过去迎接沈绪风,另一只在花架上蹦来跳去的“悠悠”也顾不上玩耍,几个飞跃,转瞬也围在沈绪风脚边,喵喵个不停。 两只猫都知道,只要这个人来,他们就能吃上超级美味的鱼。 令仪抬头,惊喜道:“绪风哥哥,你回来了?”他一边放下手上的话本,一边迎上前去。 第125章 二人有一段时间没见着,都很高兴。 “嗯,刚回京城。这是我给你带回来的玄澜国新出版书籍。”沈绪风微笑递过去。 令仪开心地接过,笑得十分灿烂:“太好了,上次你寄给我的早已看完。” 沈绪风望着面前容颜灵秀、眉眼如画的小哥儿,有一瞬间失神。 小哥儿长得极好,眼眸清澈明亮,笑起来甜甜的。 “你喜欢看的话,我以后再给你带。” 他们沈家在玄澜国开了好几家铺子,产业是越做越大。 沈允良为了锻炼儿子,玄澜国的铺子全权交给沈绪风来管,所以近几年,沈绪风时时需要离京。 前段时间,小爹派人快马加鞭送信来说,瑞王府的世子经常出入容家。 他危机感顿生,连续加班加点处理完店铺事宜。 等铺子的事一稳定下来,就马不停蹄地往京城赶。 夏晓洛甚是欣慰,“瞧瞧儿子这积极的态度,娶令仪的机会还是不小的。” 沈绪风带回来的书籍,都是关于玄澜国的风土人情、习俗文化之类,令仪爱不释手,虽然出不了远门,但通过书籍了解异域的风情,这非常不错。 “多谢绪风哥哥,我真希望有一天离开京城,去更远的地方看看。”令仪满怀憧憬。 沈绪风声音清润:“会有这样一天的。”因为我会带你去。 沈绪风放下糕点,然后把带来的小鱼熟门熟路地放到小狸奴的大碗中,喂给喵喵个不停的“悠悠”和“莱莱”。 一猫占一个大碗,埋头苦干,吃得津津有味。 令仪坐回秋千架上:“世子带来的梨花糕,绪风哥哥试试?” “嗯。”沈绪风低声应道。 远处的祁诚睿见到情敌来了,心中不由得升起一股紧迫感,连忙建议道: “有些累了,我们过去休息休息,吃点东西。” 瞻淇和温泽阳想想似乎练了很久,便蹬蹬蹬地跑向令仪。 “哥哥,我射中靶子十箭。”瞻淇一溜烟跑得特快,先来到令仪跟前显摆。 温泽阳屁颠屁颠赶来,也炫耀一番。 二人见到沈绪风都喊“绪风哥”。 沈绪风这几年给这两小屁孩定制过不少木制武器,制作非常精巧,甚至装饰有小宝石。 拿出去玩儿,在小伙伴之中倍有面子,所以对沈绪风的印象不错,把他当哥哥。 两小屁孩好胜心很强,都不甘人后,你一言我一语,非要争论出谁是第一神射手。 “瞻淇和泽阳都很厉害!”令仪一贯很捧场,不吝赞道。 沈绪风也微笑着附和了几句,对二人的射箭技术肯定一番。 这时,祁诚睿缓缓走近,与沈绪风对视瞬间,电光火石! 他觉得沈绪风真是太狡诈,趁着他小时候尚未开窍,就使计支开他。 那时候,可怜的他还傻乎乎地回去好好研究十一连环和孔明锁,甚至专门请人来教了一阵...... 后来倒是学会了,本想去找令仪一起玩,然而,父王和母妃担心他在学堂疯玩,让他进宫陪读。 真是失去很多跟令仪相处的时光,有点生疏起来。 哎,这会只能通过令仪的弟弟入手。 沈绪风举止从容、风度翩翩地打招呼:“哦?世子也来了啊,梨花糕很好吃。” 祁诚睿假笑:“听闻令仪弟弟喜欢吃如意斋的糕点,我就早早去排队买回来了。” “谢谢世子。”令仪道谢,赞道,“确实好吃。” 祁诚睿目光瞥向沈绪风,多多少少带点得意。 沈绪风云淡风轻:小孩子心性。 两只小狸奴吃饱喝足,开始黏到主人身边,白猫“莱莱”毛茸茸地在令仪脚边蹭来蹭去,撒娇要抱抱。 令仪将把它抱起来,手指时而轻柔地抚摸,时而挠挠它的下巴,引得“莱莱”舒服地眯起眼睛,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满足声。 “悠悠”虽天性活泼好动,但饱餐一顿后,这会也想找个人给自己挠挠。 沈绪风便一把抱起“悠悠”,开始撸猫。 祁诚睿看着两人各抱一只猫,场景该死地和谐。 “诚睿哥,我们继续去比射箭吧?”瞻淇在一旁提议道。 “嗯,这就去。”祁诚睿回神应道。 边走边问道:“为什么‘悠悠’愿意被沈绪风抱?” 他来了好些天,‘悠悠’这只小狸奴总是喜欢在花架上来回穿梭。 每当他想要抱它时,“悠悠”就会“咻”地一下窜走。 现在它竟然那么温顺地任由沈绪风抱着。 “不知道,‘悠悠’这家伙只乐意让令仪抱,哦,对了,还有绪风哥,可能是绪风哥经常给它带小鲜鱼吧。”瞻淇想了想,又觉得不太对劲,“我也经常给‘悠悠’吃的,可它也只让我抱一小会儿。”声音有点幽怨。 祁诚睿若有所思,难搞哦,情敌不简单! 第164章 位极人臣 在令仪十四岁的时候,容铮击败吏部尚书,坐稳朝廷首席大臣之位。 四年前,他以内阁首辅的身份,上疏在朝廷上推行kpi考核制度。 所谓kpi就是指关键绩效指标,用于衡量个人工作绩效表现的量化指标。 具体怎么运作呢? 首先朝廷中的重臣,年初制定国家级战略大目标,给到皇帝过目,皇帝同意后,战略目标确立。 接着,把大目标逐级分解到国家府衙中,包括内阁、六部、翰林院、国子监,以及地方官署等等,最后分到各个京官、地方官头上。 每一个官员都要在年初制定完今年必须要完成的目标,每半年向上级汇报一次,年底总结梳理。 这项考核制度有一个非常关键的点,就是可量化。 衡量是管理的基础。 如果你不能衡量它,你就不能管理它! 如果你能衡量它,你就能改进它! 这就是所谓的实事求是,一切以事实来反映,以数据来衡量,此举无疑能为朝廷的行政管理注入新的活力。 容铮上疏中,详细陈述了kpi分解的方法以及相关赏罚措施。 皇帝看完后,沉默良久。 这种考核制度的改革无疑对国家管理大有裨益,因为通过层层督察、细致的量化考核,可以更加准确地评判一个官员是否称职,从而更加恰当地施行赏罚,提升行政效能。 然而,皇帝说: “你可知这个考核方法一旦提出,必然会遭到强烈的反对?” “微臣知道,这个推行需要花很长的时间和精力。” “朕是赞同这种做法,但这触及到满朝文武的切身利益,并不是朕同意就可以的。” “微臣目前的想法是强行在内阁实施,小范围推行,再逐渐扩大至整个朝廷。” “是个好思路,内阁会是你最好的突破口,毕竟你是内阁的首辅。”皇帝沉吟片刻,摆摆手,“去做吧,能不能做成,靠你自己了。” “是,圣上!” 这次革新考核制度,的确困难重重,因为它直接触及到文臣武官们的切身利益。 试想想,本来可以无忧无虑打酱油、领俸禄的,突然间被要求每年完成具体的指标,并且这些成果还要量化评估,半年和年底汇报一次。 若完成不了分分钟被炒鱿鱼,官都没得做。 请问,以后还怎么阳奉阴违,实现摸鱼大计? 老实说,这套制度一旦实施,就如同紧箍咒一般,牢牢有效地约束着官员的行为。 简而言之,这制度的推出明显是要整顿吏治的。 听者惊悚,闻者强烈反对! 上次容铮推行武举和军事改革,基本只触及到武官的利益,现在要得罪满朝文武,可想而知考核制度推行之路极其艰难。 没点非凡的魄力和决心,根本推不下去。 就连皇帝本人也对此持怀疑态度,认为此事难以成功。 然而, 第一年,容铮以内阁首辅的身份,在内阁强力推行kpi考核制。 事实证明,kpi考核确实有利于提升行政效能。 内阁大臣们终日勤勤恳恳,不敢懈怠,内阁的政务得到高效执行。 毕竟,这可是关乎乌纱帽的大事,谁让容铮是内阁的老大呢,不得不听。 第二年,容铮利用此成果,再加之皇帝的支持,说服六部,六部只能骂骂咧咧地执行。 第三年,全国官员都小心翼翼地制定自个的kpi,生怕考核时被干掉。 第四年,....... 至此,政风大变,所有官员,百事惟谨,行政效率大大提高。 皇帝再次对容铮的能力感到震惊,对他更加信任。 按理说,考核官员的事情该是吏部尚书干的活儿,现在容铮倒是做得更出色。 吏部尚书脸色发黑,然而,没办法,人家实力摆在那。 随着皇帝信任天平的倾斜,容铮逐渐成为百官之首,在朝堂上都得站在乌泱泱的大臣们最前列。 第126章 今年,他三十五岁,已位极人臣。 可是,近日,在朝堂上呼风唤雨的容大人眉头紧锁,神色凝重,仿佛正被公务上什么棘手之事深深困扰。 同僚们瞧见,纷纷感叹: “容大人忧国忧民,堪称我等楷模!” “燕国能有如此殚精竭虑的首辅大人,实乃江山社稷之大幸!” “难怪他能成为皇帝身边的第一红人,瞧瞧这敬业精神,连吃饭都不忘思考国家大事!” “哎,比不过,比不过!” ...... 容·忧国忧民·铮回到家中,看着桌上一大堆拜帖相亲文书,非常头疼。 京城嫁得早的哥儿,十四岁就出嫁,其他的哥儿在这个年纪大多也会开始说亲,甚至定亲。 回想起令仪在安和村出生那时,抱在怀里小小的一团,那会打着小哈欠,睁着懵懂的眼睛看着爹爹。 转眼间,这已经过去十四年,到了该张罗亲事的年纪。 令仪作为仕途如日中天的内阁首辅大人唯一的哥儿,自然很受高门世家欢迎。 再者,令仪长开后,容颜更盛,撇开他的家世,那模样也是令世家子弟走不动腿。 得知容家长哥儿已经到可以说亲的年纪,京城世家纷纷派媒人前来说亲,都承诺要娶令仪为自家儿子的正君,若是以后无所出,也不会休弃,反正好话说尽。 大户人家都喜好通过联姻来巩固与壮大家族势力,尤其是容家的背景如此显赫、家中又只有一个小哥儿,大家都抢破头,无不卯足劲儿想娶过去,好攀上容家这棵大树。 孩子真的大了,容铮心情复杂。 最多再留两三年,令仪就要出嫁。 其实,容铮觉得令仪还是很小,但这朝代的孩子成亲都早。 一想到自家的小白菜要被外面的猪拱,怎么可能不眉头紧锁? 朝中官员:额......错付了! 容铮烦恼地一把推开面前拜帖,眼不见为净。 他烦的不是求亲人家多,而是令仪再过两三年就真的要离开家里,这些拜帖无疑时时刻刻提醒着他。 “爹爹。”瞻淇人未到,声先到,“又是哥哥的说亲拜帖吗?”他拿起被扫到一边的拜帖,随意翻了一下,就扔掉, “别看了,咱们把哥哥一直留在家里。” “爹爹倒是想。”容铮叹气,想到现在不是学堂下学的时间,“你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了?学堂还没下学呢,是不是又跑去军营找你舅舅了?” 瞻淇嘿嘿一笑:“今天校场有比武,我去瞧了。” “那你功课不能落下,到时夫子考核可别弄个倒数回来。”容铮睨了他一眼。 瞻淇连连点头,乖巧地给容铮捶捶肩:“不会的,爹爹,夫子教的,我都基本掌握了。” “那就好,练武可以,但读书也不能太差。” “嗯,我会的,爹爹。” 容铮虽然会亲自教瞻淇和令仪,时不时还过问他俩的功课,但管教并不严。 太过约束,反而适得其反。 瞻淇虽更爱学武,但读书上表现不错。 而且有个学识渊博的状元做爹,耳濡目染,再加之本身聪颖,在学堂里处于中上的位置。 至于令仪,就更不用担心了,自小乖巧懂事,自己能安安静静地在书房看大半天的书,常常名列前茅。 学堂对于哥儿姑娘教的书籍内容并不难,令仪又有爹爹的指点,做出的诗词文章都蛮有灵气。 家里做官的已经做到顶尖,两小孩就做些喜欢的事吧。 容铮对自己很严格,但对孩子很开明。 瞻淇不喜欢考科举,可以去武举,若是想行走江湖,似乎也未尝不可。 他对瞻淇的唯一要求,就是不能成为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其他的自由发挥。 人短短的一生,不该背负着别人的期望而活。 去尝试,去经历,活成自己想要的模样。 他曾经对叶辰是如此,现在对瞻淇和令仪亦是如此。 第165章 中意的人 令仪下学后,从学堂出来,他准备去素心堂跟小爹学习医术。 他十二岁时,跟爹爹和小爹说想学医术,两个亲爹都很支持他。 叶云亲自教他辨识药草和把脉,给他规划需要看的医学书籍,由易到难,还时不时带他去医馆,让他在旁观察实践。 令仪没有枉费小爹的苦心,学得十分认真。 其实,他自幼跟着小爹侍弄后院里圈出来种植药草的地儿,早已能够辨认出多种草药。 加之,长期在叶云身边耳濡目染的,基础底子很好。 初学之时,他在家里给两个亲爹诊脉,然后又给瞻淇诊,还跑去外祖父家和舅舅家,诊脉一通。 大家都笑称他是“小容大夫”。 “令仪弟弟。” 正当小容大夫正要走向自家的马车时,抬眸望见前方走来的沈绪风。 沈绪风身着一袭浅蓝色的锦缎衣衫,腰束玉带,腰间挂着一枚质地上乘的玉佩。 十八岁的少年,身姿挺拔而秀雅,容颜极是俊美,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 他见到令仪看过来后,眼眸里霎时盛辉,仿佛只装得下令仪一个人。 令仪停下脚步,等着沈绪风走近,嘴角不经意间勾起温柔的弧度,浅浅的笑意即将晕开,却突然看到学堂门口走出一位身着翠绿色衣裙的姑娘,拦住沈绪风。 那姑娘手中紧握着一个绣工精美的香囊,羞涩地快速递给沈绪风,低语说道: “公子,这是小女子亲手缝制的,愿公子平安喜乐。” 沈绪风眉头紧蹙,立即就要拒绝,但那姑娘已迅速将香囊塞入他手中,转身跑开。 目睹这一幕的令仪,收起笑意,转身便上了马车:“去素心堂。” 马车夫认得沈绪风,犹豫问道:“少爷,沈公子.......” “不用管他。”令仪吩咐。 沈绪风见状,心中大急,连忙把手中的香囊交给身边的小厮:“还给那位姑娘。” 言毕,快步走去令仪的马车旁,语气中带着几分焦急与诚恳, “令仪弟弟,你别生气,我......” 然而,令仪不搭理他,容家的马车驶入街道,渐行渐远。 到了素心堂后,令仪去找小爹。 “怎么不见瞻淇?”叶云正在看诊,抽空问道。 平时,瞻淇会陪令仪一起来医馆。 “弟弟去军营找舅舅,说今天有比武。”令仪轻声回答。 “嗯。”叶云微微点头,埋头写药方,随后递给令仪,“今天你继续去抓药,并学习煎药。” “好的,小爹。”令仪接过药方,动作娴熟地前往柜台抓药,随后转身步入后院开始煎药。 哪怕是叶大夫的儿子,也需从药童、学徒的基础做起,磨砺自身。 一会儿后,沈绪风也来到医馆,问夏晓洛:“小爹,令仪呢?” 夏晓洛看到平日里一脸淡定的儿子面上隐约有焦急的神色,不禁打趣道:“怎么了,你惹令仪不高兴了?” 沈绪风叹气:“是。”他再次询问,“令仪在哪?” “刚去后院煎药呢。”夏晓洛一脸八卦地看着沈绪风,“说说,怎么惹人生气的?” 沈绪风哪有时间说,只想赶紧去哄人。 他无视小爹的幸灾乐祸,走去医馆的后院。 后院里,令仪蹲在地上,手中摇着扇子,正在煽火。 沈绪风蹲在旁边,解释道:“令仪弟弟,我并未收下那香囊。” 令仪的目光依旧停留在煎药的陶罐子上,回道:“谁想知道你有没有要那香囊?” “是,你不想知道,只是我想告诉你。”沈绪风顺着令仪的意思,又低声道,“那你别不理我。” 令仪声音闷闷的:“我不理你,还有很多姑娘和哥儿理你。” 沈绪风连忙说道:“我只想你理我。” “那你为什么今天打扮得那么......”好看,令仪欲言又止,转而揪住另一个话题,“还佩戴了玉佩,你平日里可从不在腰间佩戴的。” 反正,令仪觉得今天的沈绪风花枝招展...... 沈绪风心中倍感冤枉,他本就长得好,又因为今天要见令仪,好好收拾了一番,谁知半路杀出一个送香囊的姑娘。 不仅没能让喜欢的小哥儿高兴,反而惹人生气。 “我是想给你看的,那玉佩,你也知道的。”沈绪风轻声道。 令仪不觉脸一红,微微低下头。 那玉佩他自然是知道的,跟他戴在脖子上的那块是一对儿的。 听说,自己尚在襁褓时,就把那玉佩紧紧地攥在手里,不给人拿走。 小时候听到此事只觉好笑,但如今长大后,知道这一对玉佩是有另一番含义。 沈绪风注视着心悦的小哥儿漂亮又微红的侧脸,不禁微微失神 他十八岁,像他这种富家公子即便尚未娶妻,身边也不乏通房妾室,但他从未想过这些,只期盼着自小喜欢的小哥儿能够快快长大。 第127章 虽然今日惹小哥儿生了气,但从中能知道小哥儿明显对他也是有意思的。 正要再说几句,却听到脚步声,有人走进了后院。 沈绪风只能暂时作罢,现在这情况也不适合多说,他们单独在这太久,会惹人闲话,于是跟令仪简单说了几句,便走出后院。 令仪还在回想沈绪风说的话,不觉神魂驰荡,沈绪风给他送过很多很多东西,可他们之间从未说破。 但刚刚,沈绪风提到玉佩,这对玉佩在他们之间的含义是如此独特。 若是他们两个有一方没有意思,那就是普通的一对玉佩,但他们之间...... 令仪越想,脸越红,本来给炉子煽火的小扇子,这会正用来给自己扇风降温。 见自己心绪微乱,煎完药后,便跟小爹交代一声,回家去了。 他来到家中的后院,先去查看簸箕里晾晒的草药。 这些草药都是他近来收集的,包括菖蒲、白芷、辛夷、苍术、川芎等,打算用来制作香囊。 随后,他回房拿出针线、剪刀以及近日得空做的刺绣,坐在窗前,低头认真地做起手工来。 他微垂下的睫毛浓密而纤长,白皙的手指握着精巧的银针,在丝线间灵活地穿梭。 “哥哥,哥哥,我给你买了一串冰糖葫芦!” 令仪正埋着脑袋起劲儿地缝制香囊,就听见瞻淇清澈的声音传来,紧接着便是一阵风风火火的脚步声。 不过眨眼功夫,瞻淇已经站在窗外,手上举着冰糖葫芦,笑得灿烂。 “哥哥,给你。”瞻淇把一串冰糖葫芦递给哥哥,“我刚从城外回来,特意绕去街上给哥哥买的。” 令仪接过,他向来偏爱甜食,像糕点、冰糖葫芦之类都爱吃。 “谢谢弟弟,爹爹知道你今天早早离开学堂去军营的事情吗?”令仪道谢后,问道。 “知道了,我回家的时候见到爹爹,已经跟他说过。” “爹爹可有生气?” “哪有,咱们爹爹那么开明,让我读书不能落下功课就好。”他说完后,绕去正厅到令仪房里去。 “跑得满头汗,怎么去城外了?”令仪一边说着,一边取出一块帕子给瞻淇擦去额头上的汗水。 “爹爹带我到城外练剑。” 令仪疑惑问道:“那爹爹没有同你一起回来吗?” “爹爹说要去接小爹,顺道跟小爹一起去鸿顺楼吃饭,吃完后还得逛街。”瞻淇非常委屈,“我说要跟着去,爹爹二话不说把我撵走。” 令仪听了后忍俊不禁,说道:“那弟弟就陪我一起用晚膳吧。” “嗯。”瞻淇看到桌上摆放的香囊,拿起来瞧瞧,还系在腰带上比划,“哥哥针线也做得好,我也想要一个。” “会给你做一个,家里人都有。” “谢谢哥哥。”瞻淇满意一笑,搬了个椅子,坐到哥哥旁边。 令仪一边做针线,一边跟瞻淇闲聊。 瞻淇回答着,抬头环顾起哥哥的卧房。 令仪一直住在正屋的卧房里,没有搬去后罩房,住习惯了。 房里有各种精致新奇的摆饰,九连环、孔明锁、琉璃灯、风铎、木制玩具、布偶,以及绣品等等,琳琅满目,装饰得整个卧房十分温馨。 瞻淇认出来这些东西基本都是沈绪风送来的。 他长大后,知道无论是沈绪风还是世子祁诚睿,都喜欢他哥哥。 这二人为接近哥哥,都对他格外关照。 小时候不知事,现在倒是知道这两家伙的目的了。 沈绪风比哥哥还大四岁点,所以看他也是弟弟,对他很是照顾。 每次来都给哥哥带礼物,即便外出不在京城,也不忘给哥哥寄东西,同时也会给他准备一份。 年幼时,见到哥哥跟沈绪风一起玩,小孩子嫉妒心起,会当面喊沈绪风“坏人”,但沈绪风从来不生气,反而耐心哄着他。 老实说,沈绪风是个稳重周全的人,很适合哥哥,小爹就很喜欢沈绪风。 至于世子,虽说祁城睿当初来跟他耍是为接近哥哥,但这几年下来,确实也建立起深厚的友谊。 京城圈子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像他们这类高门大户的贵公子,经常凑一堆玩儿。 今天在军营遇到世子,世子还让他帮忙在花朝节时带哥哥出去。 当时瞻淇拒绝了,道:“爹爹和小爹都希望哥哥能嫁到一个不纳妾的人家。” 言下之意便是哥哥与世子之间不太可能。 其实,哥哥应该更喜欢沈绪风。 这些年,每次沈绪风送东西,哥哥总是欣然接受,仿佛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而其他世家公子,包括世子在内,送的东西,哥哥大多都会婉拒,不会轻易收下。 世子单方面喜欢哥哥,竟然说要回去跟王妃和父王说,只娶令仪一个。 不用想都知道不可能,祁诚睿身为瑞王的嫡长子,身份尊贵,日后必然是承袭爵位的。 瑞王和瑞王妃不可能同意,享受了世子的身份,就要承担起王府的责任。 想到此,瞻淇想,希望世子自个想开些。 “在想什么呢?问你话都不答。”聊着聊着,令仪发现弟弟在走神,便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 瞻淇调皮地挑了挑眉:“我在想哥哥做香囊,是不是有中意的人了?” 令仪脸颊一红,低头假装穿线,轻声说道:“别乱想。” 他与沈绪风之间的事情,还尚未说破。 第166章 有凤来仪 深夜,月光皎洁,透过窗户洒落在令仪的卧房里。 桌上,一盏油灯摇曳着温暖的光芒,映照着令仪专注而忙碌的身影。 他正在一针一线地绣着香囊,一会用金线勾勒图案的轮廓,一会又换上彩线填充细节,十分耐心。 眼看花朝节即将到来,这个香囊因为要绣复杂的图案和字样,目前尚未完成。 绣得眼睛累了,他停下手上的针线活,望向窗外。 四周静悄悄的,唯有月亮高高悬挂在天上,看着看着,微微出神。 回想起前几天,有姑娘捷足先登将香囊送给了那人,他不禁有点惆怅。 又想到那人追到医馆来哄自己,他的心中又涌起一丝欣喜。 再想到自己即将亲手送出这个亲自绣制的香囊,他又变得很是期待。 “哥哥,怎么那么晚还在做针线?” 思绪纷呈间,窗外突然传来了低低的声音。原来是瞻淇,他正趴在窗户上,探头望着令仪。 令仪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差点吓一跳,看清是瞻淇后,他松了一口气,小声问道: “怎么这么晚了还不去睡觉?” 瞻淇回答:“我瞧着你房里有灯光,就来看看。”他关切道,“哥哥,明天再绣吧,现在光线暗,会坏眼睛。” “嗯,我这就睡。”令仪知弟弟是好意,怕他担心,便答应下来,“你也早点去睡。”他一边轻声说着,一边收起零零散散的针线工具。 “好,我等哥哥躺下后再回房。”瞻淇坚持要看着哥哥睡下才肯离开。 令仪吹熄油灯,躺到被窝里。 ......瞻淇这才鬼鬼祟祟地回西厢房。 此后,令仪担心又被瞻淇“抓包”,便调整香囊的赶工时间,换成天要亮未亮之际。 转眼,花朝节来临。 令仪给家里爹爹、小爹和弟弟都送上一个精致的香囊,又派人把香囊也送去外祖父家和小舅舅家。 这些香囊填充了精心配比的草药,气味清新宜人。 容铮接过香囊,对自家哥儿的手艺大赞特赞一番,随即将其系于腰间,在家里走进走出,到处显摆。 可家里也就那么些人,达不到想要的效果。 今天休假的容大人,眉头紧皱。 突然,灵机一动! 他决定前往内阁,瞧瞧仍在加班的同僚们,表示下作为领导的关心和慰问。 瞻淇看着自家爹爹出门的得意模样,好笑地摇头。 若是爹爹知道哥哥还给沈绪风绣了香囊,不知会是什么表情? 容大人很快来到文渊阁,他缓步跨进去,腰间的香囊随着他的走动轻轻摇曳。 此时,一位官员甲正好有事要请示容铮,他拱手行礼道: “首辅大人,我......” 容铮打断他的话,一副我知道你要说什么的样子:“哦?你是想问这香囊哪里买的吗?”他叹气,“市面上没得卖,我家长哥儿亲手做的。” 紧接着,故作无奈,“都跟他说了,做这个费眼睛,非要做,非要做。” 官员甲看着首辅大人扬起的嘴角,一阵无语,敢情首辅大人今天突然来文渊阁是为了显摆儿子亲手做的香囊,他很是上道: “首辅大人家的大公子真是心灵手巧,瞧瞧,这每一针每一线都透露着不凡的技艺与细腻的心思,手工之精致,令人叹为观止......” 第128章 一顿彩虹屁吹下来,容铮非常满意,只觉因忧心自家哥儿过两年要出嫁而生出的愁绪都散了不少。 ...... 与此同时,在家里的令仪有点焦急,因为本来想去医馆,但小爹竟然说今天素心堂放假,不开门,说要让医馆里的哥儿和姑娘出去赏花踏青。 令仪傻眼了,那不去医馆,他怎么见沈绪风?怎么送香囊? 平时令仪每次去医馆,沈绪风通常很快就过来。 沈绪风理由特别多,或是小爹忘带东西给他送过来,或是给医馆送药材,亦或是说生病来看看...... 夏晓洛通风报信,神助攻,实乃功不可没! 如今,两人毕竟大了,不能像小时候那样常常见面,总得找点借口,免得落人口实。 派人送去吗? 可那样又失去些亲手赠送的意味! 令仪很是惆怅,无奈之下,只能改日再送。 瞻淇见令仪听到医馆不开门的消息后一脸惆怅,凑近道:“哥哥,不如我们一起去城外踏青赏花吧?” 令仪回道:“爹爹和小爹说,今天要去外祖父家过花朝节。” 南宫望舒家的奇花异草实乃京城一景,这些年,他心情格外舒畅,精神极好,再加上,有作为大夫的叶云每个月给他施针和调理身子,他身体愈发康健,更有心思种植花花草草。 这不,侯府庭院中花儿争芳斗艳,开得极盛,他便邀请叶云一家和叶辰一家来赏花,晚上一起吃饭过花朝节。 瞻淇拉着哥哥要往外走:“咱俩晚点过去,走。” “可是......” 见哥哥犹豫,瞻淇又道:“你不是今天要送香囊吗?” 被弟弟说中心事的令仪面露惊讶:“你怎么知道的?” 瞻淇得意道:“那晚我瞧见你香囊上的字了。” 若非看到那几个字,瞻淇才不会答应沈绪风带令仪出去呢。 沈绪风昨天特意去学堂找瞻淇,说想在花朝节见一见令仪,只是见一见,希望瞻淇能帮忙带出去。 瞻淇小时候得了沈绪风很多礼物,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是时候要还了...... 当然,这并非他答应沈绪风的主要原因,主要是看到哥哥熬夜为那家伙绣香囊。 哎,哥哥的心意已经明了。 作为弟弟,怎能不帮哥哥一把呢!? 令仪看着弟弟揶揄的笑脸,有些不好意思:“那.......那你别告诉爹爹和小爹。” 瞻淇保证:“我不会说的。” 等令仪点头后,瞻淇便跟小爹撒娇吵闹,非要带哥哥出城玩一会儿,不让去就躺下打滚...... 叶云无语地看着家里的调皮捣蛋鬼,嘱咐道:“可要早些回来,别让小外祖父等太久了。” 两人连连点头,随后坐着马车出了城。 抵达目的地后,瞻淇对令仪道:“哥哥,他就在前面,你自己过去吧。” 令仪走在绿茵茵的草地上,周围的野花正肆意地绽放,竞相斗艳,红的如火,黄的似金,紫的幽雅...... 微风拂过,花儿们轻轻摇曳,空气中弥漫着馥郁的花香与淡淡的青草香,宁静又美好。 沈绪风就站在远处,目光温柔地看着心仪的小哥儿缓缓走近。 他今天身着一袭月牙白的锦袍,腰间系着那枚蕴含意义的玉佩,气度清朗,十分养眼。 等令仪来到跟前时,他眉眼俱是浓浓的笑意,轻声说道: “我年年都盼着将来能跟你踏青赏花,带你去看更多更多的景致。” 他们两个青梅竹马,小时候曾住在相邻的院子,共同破解九连环和孔明锁,一起栽种桃树,堆砌雪人,手牵手游遍整个庭院...... 从童年到少年,留下了无数难忘的回忆。 令仪抬眸,眉眼弯弯,浅浅地笑。 他从怀中取出费尽心思绣制的精美香囊,送给沈绪风。 沈绪风接过,看到上面用针线绣的四个字,心中激动: 有风来仪! 有凤来仪! 凤凰来贺,此般“风仪”,绝妙又祥瑞~ 当年,沈绪风将两只小狸奴分别起名为“悠悠”和“莱莱”,便是希望有一天令仪能明白他的心意。 如今,他们两情缱绻,一切是如此美好! ................................... 全文完! 感谢大家能阅读到此处,感谢一路的陪伴! 原计划的大纲在三十万字的时候就该完结,后来看到宝子们的留言,我又写到三十八字。 谢谢大家能喜欢,也谢谢大家的礼物和各种评论~ 故事本身还算完整,番外估计不写了,在此处结束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