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白乌鸦》 内容简介 《纯白乌鸦》作者:春风榴火 【简介】 任思议应聘暑期工,在有钱人家当保姆,住进了一栋阴森复古的城堡庄园里。 城堡里住着昼伏夜出的两兄弟,兄长沈慎清冷矜贵,苍白优雅。 他是顶级富豪,无人知晓他积攒了多少财富,权势滔天却行事低调,很少在公众场合露面。 而任思议要照顾的,就是他断了腿坐轮椅的弟弟——沈独。 这家伙性格嚣张跋扈,张扬恣肆,经常对她随地大小表白,任思议都不接招。 2000日薪住豪宅,两位雇主都很好说话,从不苛责她,家里大小事务都有管家包揽,她十分轻松。 一切都很美好,直到那天晚上,她想心事没睡着,意外发现沈独偷偷潜入她的卧室,俯身咬住她颈子。 尖牙刺入皮肤,她吓得一动不敢动。 身后,传来沈慎低沉的声音:“够了。” 沈独抬起脸,咧开满是鲜血的嘴:“哥,她太美味了!你真的不要尝尝吗?” 沈慎冷着脸一言未发,沈独慑于兄长威严,只能乖乖离开。 任思议惊恐地看着沈慎。 沈慎走过来,俯身将少女抱回了自己的房间,眼神克制温柔—— “从今晚开始,你来我身边睡。” …… 自那以后,任思议每晚睡在沈慎房间里。 好消息是再也没有“人”敢来吸她的血了。 坏消息是,她身边躺着的…不是人。 沈慎是活了千年的吸血鬼祖宗,方圆百里他散发的气息都让周围吸血鬼胆寒颤抖,不敢进犯。 ** 最近沈独很不开心,每晚失眠。 追了这么久的女孩,每天晚上睡在兄长身边,他不失眠才怪。 不过他相信他哥的人品,这男人禁欲千年,从未对任何女人动过心。 那晚,他蹑手蹑脚走到沈慎房门前,透过门缝,看到小姑娘坐在沈慎的腿上。 沈慎在看书,手搁在桌边,若有似无地环住了她。 少女玩着他的扣子,一颗颗解开,露出漂亮的冷白皮胸肌。 正要有进一步的动作,冷白苍劲的手,一把握住了她的手。 小姑娘有些委屈地咬咬唇,看向他—— “哥哥,你真的不想亲我吗?” 沈慎眼底欲望翻涌,不是不想,却只能忍。 怕犬齿长出来,伤到她。 【吸血鬼文】 清冷禁欲高阶吸血鬼祖宗古板封建大daddy vs呆萌甜妹 ps.男主舍不得吸女主的血一点,全程忍耐。 he,双c 内容标签:血族 甜文 治愈 主角:任思议 沈慎 配角:。 其它:。。 一句话简介:哥,她太美味了!你真不尝尝吗 立意:爱能抵万难 ──────────────────────────── 第1章 第1章 夜市河畔杨柳低垂,微风一过,空中散漫飞舞着细细的柳絮。 任思议放在小桌上的手机,嗡嗡嗡嗡震个没完没了—— sd(小气、但他哥有钱):“宝宝,宝宝,你还在吗?” sd(小气、但他哥有钱):“宝宝,发个定位过来。” sd(小气、但他哥有钱):“我让我哥来接你,别怕,我在。” …… 任思议正眼都没瞄一眼那手机,她正在坐在河边夜市摊位边,找人算塔罗。 算塔罗的家伙是个很年轻的男人,穿了件宽松的黑色短袖,可能比她大不了几岁,戴了个墨镜,人怪帅。 男人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牌,听着她嗡嗡嗡的手机震动声,又瞄一眼少女清丽耐看的容颜,懒洋洋问:“算姻缘?” “不,找人,帮我算他在哪里。” 任思议还挺信塔罗,以前自己在app上玩,算出来的模棱两可的回答都很准。 “简单描述一下关系,做什么的,为什么要找。” “我爸,建筑工人。”任思议说,“五年前失踪了,警方都找不到,我现在只想知道他死活。” 男人没再多问,问多了显得很不专业。 他随手从牌阵里抽出一张,翻了过来。 逆位的死神。 牌面上,披着铠甲的骷髅,骑在白马上,头顶的旗帜在风中倒悬,脚下的教皇跪地哀求。 “正位是结束、转变、新生,而逆位…”他思忖片刻,说,“不用找了,他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任思议心一紧,嘴唇轻咬了下。 这个结局已经在她预料中了,一直负责帮她找父亲的小刘警官也曾暗示过他,可能她父亲已经不在人世。 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现在凭空就人间蒸发了,她该如何接受。 男人透过墨镜,看着她这要哭不哭的一双小鹿眸,叹了口气,伸手把牌一推,牌阵直接散了:“算了,我这都是雕虫小技,骗人糊口的,不用信。” “你还怪善良。”任思议压住了心里的难受,看向他。 “看不得女人哭,尤其是漂亮女人。” 漂亮的人从小就知道自己漂亮,因为外界会有不断反馈给她。 小学有小男生会为任思议打架,只为争夺和她一起写作业的资格;到初中,收到的告白源源不断;高中进了城,一到新班级就成了班花。 “要不还是算姻缘。”男人身子往椅背上一靠,二郎腿翘起来,“我就擅长这个。” “我不是恋爱脑,不想花这个冤枉钱。” 说完这话,她“啪”地拍了下小腿,低头看了眼,皱起眉,从桌上抽了张纸巾擦掉脚踝上被咬出的血点和那只死蚊子。 就在这时,男人的鼻尖敏锐的动了下。 任思议准备起身要走了,一只手伸过来,猛地攥住了她手腕。 男人握着她刚刚拍蚊子的手,牵引着来到自己鼻尖之下,隔了大概一厘米距离,闭眼,嗅了嗅。 任思议:? 有病啊! 在她就要挣扎的时候,男人松了手,靠回椅背,嘴角勾出一抹笑—— “免费送你一卦,你要小心了。” “小心什么?”任思议警惕起来,已经不信这家伙了。 “血光之灾。” 熟悉的配方虽迟但到,她无语地说:“我没钱给你破财免灾。” 她跟表姐吵架,被姑妈赶出了家门,今晚吃什么、住那儿都是问题,现在肚子饿得咕咕叫,真是神志不清了才把卡里仅剩的十块钱拿来算塔罗… 被神棍骗已经很不开心了,没想到这神棍还有一套骗钱连招,她是真的有点生气了。 “我不收你的钱,只是好心提醒一句,你要当心…” 任思议等了大概五秒钟,才听见男人慢悠悠地吐出两个字,“蚊子。” “蚊子?” “你的血,甜美异常。”男人嘴角的笑加深,不太正经的样子,“会让无数蚊子为之疯狂。” 任思议想到自己o型血,从小就疯狂吸文字,简直就是移动血包,只要有她在,方圆几米内其他人都不用担心被蚊子咬了。 “这就是我的血光之灾,是吧。” 男人甜甜一笑:“是哒。” 任思议摸出手机,拨号12315:“喂,工商部门吗,护城河夜市上有人摆摊算命搞封建迷信诈骗…” “哎哎哎哎。”男人一把握住她的手,动作幅度太大,墨镜都掉了,挂在一边耳朵上,露出一双狭长漂亮的丹凤眼。 “有话好商量嘛。” “假一赔十,退我100。”任思议语气平和。 “你你你…你太狠了!顶多原价退。” 任思议讨价还价:“30。” 男人翻了个白眼,认命地说:“加个微,退退退…也是服了,好心提醒你,还要举报我。” 任思议低头扫了码。 叮一声响,三十块钱到账。 任思议轻哼一声,把那只沾着血点和蚊子尸体的纸巾团成一团,丢进桌角的垃圾桶里,转身走了。 男人摘下墨镜,从垃圾桶里把那个沾了血的纸团捡了起来,放在鼻尖又嗅了嗅。 好久没遇到过这种极品血液了。 …… 从江湖骗子那里怒赚30块,任思议在夜市街点了个炒河粉,填饱了肚子。 还剩二十块也住不了酒店,该去哪里呢? 她看着人来人往灯火热闹的夜市街,陷入了迷茫。 两年前,养她长大的爷爷奶奶让姑妈收留她在南市念高中,考大学,不想她在镇上跟一帮精神小妹鬼混没出息。 任思议脑子是好用的,成绩也好,就是脾气有点倔。 在姑妈家忍气吞声寄人篱下住了两年,今年考了631分,被南市大学录取了。 暑假,表姐诬陷她偷用她化妆品,换了平时,她也就忍了,想到爷爷奶奶不容易,供她生活费,还要求着姑妈,生怕把她撵回来。 毕业了就不一样了,还有两个月就去上大学,任思议可不想再受这个鸟气了。 两个人大吵一架,她行李都没拿就走了。 她一边吃炒粉,一边搜索着附近网吧,准备去网吧将就一晚,等明天再想办法找份暑假工赚点生活费。 sd(小气、但他哥有钱):“宝宝,宝宝理理我。” sd(小气、但他哥有钱):“【红包】” 任思议按下红包,屏幕跳出一串数字:“0.88元。” 任思议:…… 她就没遇到过这么小气的追求者。 高三那会儿,她放周末去就在本地的南市大学考察校园环境,路上,这大学生主动跟她搭讪,加了微信。 加了微信,这家伙第一句就是:“我哥巨有钱。【嘻嘻】” 所以,任思议把这句话也加入了备注之中。 sd(小气、但他哥有钱):“给个位置,来找你。” 才不要!!! 任思议可不想跟他线下见面,太危险了! 可爱神经质:“宝宝我已经没事啦,不要担心噢,我准备去网吧过一夜,就是现在有点想喝奶茶,宝宝可以请我喝奶茶吗?【星星眼】” 他又果断地发来一个红包,任思议期待地戳开—— 2块钱。 sd(小气、但他哥有钱):“请宝宝喝蜜雪冰城。【嘻嘻】” 任思议:…… 谁家蜜雪冰城两块钱啊! 她删掉了“她哥有钱”的备注,直接改成了:抠搜男。 可爱神经质:“谢谢宝宝!爱你爱你爱你!【亲亲】” 发完,也就不理他了,她宝贵的时间一点也不想浪费在这抠门的家伙身上。 根据地图定位的“飞翔网吧”,拐进了一个乌漆嘛黑的小巷子。 巷子里的路灯大概是坏了,只有一点细微的月光。 太黑了,任思议脚下踩到一个什么东西,被绊了下,膝盖已经重重磕在地上。 “嘶!” 她摔了一跤,膝盖直接磨破了皮,流血了。 果然是血光之灾啊! 冤枉那个神棍了。 皮外伤,倒也不算什么,小时候她是村里数一数二的顽皮小孩,受伤是家常便饭。 任思议忍着疼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正想继续往前走。 莫名的,后背一阵发凉。 回头,巷子深处,月光照不到的阴影里,一个黑色的轮廓站在那儿。 看不清脸,看不清衣服,只能看出一个人形。 任思议心头一惊,加快了步伐往前走。 那个幽灵一般的影子,也跟着她加快步伐。 但如果真是幽灵,任思议倒不怕了,精神小妹专克鬼,鬼来了都要崩它点钱才能走。 大概率是流氓!!! 这里没人,万一被流氓占便宜,就完蛋了。 她加快步伐往前跑,膝盖的伤扯得生疼,但她顾不上那么多了。 而对方好像真的在追她,她能感觉到后面传来的急促脚步声。 “救命啊!”她慌张地大声呼救,然而就在这时…… “嘎!” 一声乌鸦叫,刺破了夜空的寂静,一只黑乌鸦,停在前方的路灯杆子上。 紧接着,一阵幽冷的风拂过,吹得任思议直哆嗦,毛骨悚然。 像小时候奶奶家那口古井里时不时吹出来的风,无论春夏秋冬,那风都是冰冷的。 任思议回头,那个黑影好像停下来了,不仅停下了,他在往后退,越来越快,最后几乎是落荒而逃,分分钟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任思议:? 见鬼了? 她愣在原地,心脏狂跳,大口大口喘着气。 这时,一辆黑色的迈巴赫,悄无声息滑到了前面巷子口的路灯下。 任思议对车没什么研究,但这款车她认识,因为学校门口经常停着同样标识牌子的车,接那些住在城东别墅区的同学上下学。 不过那些车,好像都没这辆车气派。 驾驶座的门开了。 一个身着西服的司机下了车,他戴着手套,绕道车后座,恭敬礼貌地拉开了车门。 一条修长的腿伸出来,黑色皮鞋踩在湿漉漉的地面。 巷子口的路灯忽闪了几下。 出来的男人很高,肩宽腰窄,五官轮廓深邃而锋利,他的皮肤苍白得仿若月光凝成。 偏偏他又穿了一身黑,黑色西装,衬衫也是黑色,领口包裹得很禁欲系。 他杵着黑色手杖,优雅端方地走到任思议面前。 任思议感觉到一阵寒冷,宛如他是从奶奶家古井里走出来的幽灵。 “我是沈慎。”男人开口,嗓音意外地好听,“我弟弟想见你。” “你弟弟?”任思议不觉得她认识这个陌生帅哥的弟弟。 唔…这男人还不是普通的帅,算得上顶帅级别了。 任思议自觉很有审美,最喜欢看的就是网上那些品鉴帅哥视频。 “帅哥,你弟弟谁啊?” “沈独。” 任思议在有限的记忆里搜索了一圈,好像没这个人。 她摇摇头:“不认识。” 沈慎又说:“sd,微信名。” “啊!他啊!”任思议拧了拧眉,心里默默吐槽,怎么这“老头”还真找过来了。 呃…还有,他哥真的有钱啊? 看那车,就不像普通豪车。 “对不起哦,我不太想跟你弟弟线下见面,我们只是普通网友关系。” “他腿断了。”沈慎说,“要坐轮椅,请了许多保姆都受不了他的臭脾气,如果没人照顾他,他可能会困在自己的屎尿堆里。” 男人露出嫌弃的表情,“而在他把家里搞成屎尿堆之前,我会先弄死他,所以…我需要请一个合他心意的保姆,照顾他两个月。” 任思议关注的重点也很奇怪:“怎么会没人照顾他,你不是人吗?” 沈慎:“抱歉,不是。” 任思议:…… 任思议索性就当他是不会照顾人吧,亲哥都不愿意照顾的家伙,肯定很难缠。 “专业保姆都搞不定,我不觉得我能搞定哎。”她有点不太想去,毕竟深夜跟着一个陌生男人回家,名义上是当保姆,但谁知道等待她的会是什么。 “没关系。”沈慎淡定地说,“工资日结,撑到哪天算哪天。” “日薪多少啊。”任思议随便问问。 “2k,一天。” 下一秒,一阵风擦过沈慎,沈慎回头,小姑娘已经自来熟地坐进了迈巴赫,对他露出甜美的笑容—— “老板,走吧!嘻嘻。” 作者有话说: 开文辽。 双c,甜甜甜甜甜文。 古板封建大daddy vs 呆萌甜妹 收藏文章即可段评! 第2章 第2章 车上,好冷好冷。 明明七月燥热的盛夏,在他的车上,任思议还是感觉到一阵彻骨的冷。 “麻烦关一下空调嗷。”她礼貌地对老板说。 “没开。”身边的男人静默端坐,也不刷手机,也不看杂志。 他与她中间隔了一个人的位置,坐姿规范且冷淡,沉静的黑眸平视窗外夜色,微抬下颌,凸起的喉结甚是漂亮。 好像无事可做也不会觉得无聊。 任思议就不行,她坐下来就离不开手机,然后还对周围环境怪挑剔,不管是冷还是热,都忍不了一点。 “咦,没开吗。”任思议对前面的司机小声说,“麻烦开一下窗可以吗?谢谢。” 西装革履的司机透过后视镜,望了眼男人。 沈慎点了点头。 于是,任思议这边的窗户被打开了。 湿热的风吹进车内,顿时中和了车里寒冷的空气。 而风,从她的方向吹来,带着极其强烈的血腥气,吹向了沈慎。 瞳孔,微微收束。 其实沈慎一下车就嗅到了,她的血液气味…极其甜美。 自控力稍弱一点的家伙,恐怕会为此疯狂。 怪不得刚刚下车的时候,沈慎已经感觉到有其他同类在黑暗中窥伺了。 但不管多嗜血的家伙,也不会有胆子来他面前找死。 “哎呀。”任思议闲下来,才感觉到膝盖的疼痛。 她慢慢地卷起了阔腿裤边,果然膝盖被擦破了皮,有血渗出来,都弄脏裤子了。 沈慎扫了她伤口一眼,抬眸,看到后视镜里司机开始大口呼吸起来。 很香,很甜的血液。 任思议“啧”了一声,也没太在意,农村长大的她小时候可不知道摔了多少次,这点小伤不算什么。 她将裤边放下来:“老板,你刚刚说的是日薪2000还是月薪啊?” 她有点不太敢确定,日薪的话,这也太太太太高了! “日。”男人惜字如金。 “那…工作的内容是什么啊?”她有点犹疑,毕竟这么高的日薪,涉h的她可不干! “上车了才问,会不会晚了。”沈慎嗤了声。 任思议偏头,男人那双黑沉的眸子,也缓缓转向她。 啊,他真的漂亮,甚至有点偏神圣感了,像画里走出来的神明,多看一眼都像亵渎。 任思议心虚地移开视线:“法治社会,我怕什么。” “你刚刚在躲什么?” “呃。” 法治社会,也免不了有小流氓作奸犯科。 所以,他会是流氓吗? 这么好看的人,就算对她耍流氓,好像也是她赚的更多点哎! 至于他弟弟…任思议还有点印象,比他颜值可差远了,但也还不错,皮肤也很白,但笑起来很阳光,眼神很魅。 任思议:“那个,请问有正规合同签吗?” 男人从前方座椅边的商务柜里拿出一份保姆雇佣合同,递给她。 任思议认真阅读合同中的注意事项,看起来还挺正式,就是纯当保姆,照顾患者饮食起居。 看到这份合同她就松了一口气,其实刚刚也有点懊恼自己太冲动,就这么跟陌生男人上车了。 果然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现在看来,如果是正规工作的话,就放心多了。 她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条规则,总结来说,就是要多多给客户提供情绪价值。 情绪价值,任思议可不要太会了,就靠这手艺吃饭。 “照顾饮食起居没问题,请问我需要给他擦大便吗?”任思议一本正经地问,“毕竟,你说他腿断了。” “噗。” 前面的司机没忍住笑出来,被沈慎望了眼之后立刻收敛笑容,故作严肃。 “如果他需要的话。”沈慎回答,“是的。” omg。 还要伺候这种活儿,任思议还没见过“真正”的男人呢!就要给男人擦大便了吗! 片里看的不算。 不过,2000。 什么护工保姆一天能赚2000! “你不需要担心。”沈慎说,“据我观察,他大小便暂时可以自理,只要情绪正常,就不会乱拉,可以自己擦。” 任思议:“那还有情绪不正常的时候?” “嗯,我弟弟做人性格并不稳定。” 不稳定到随地大小便,还不给自己擦pp也是…绝了。 算了算了,2000,活儿脏一点就脏一点吧。 任思议看到合同中有一条,不强迫乙方做违反法律的事情,她指着这条问沈慎:“他不会强|暴我吧。” 沈慎:“他目前是个残废。” “啊对。”她在想什么呢,断了一条腿的人,还能翻起什么浪来,还不是让她随便拿捏了。 任思议最大的担忧已经没有了,便又开始贪心起来。 “咦,合同只签两个月吗,两个月之后你们就不需要保姆了吗?”如果这份钱好赚,她还想长期赚呢。 沈慎:“不需要了。” 两个月,断掉的腿,就该长出来了。 但他没多说,任思议也不好再多问了,多问了显得贪心不足。 她在心里默默算着,两个月,每天2000,就算月休四天吧,她也能赚十万块! 大学四年的生活费说不定都有了,不需要爷爷奶奶再辛苦种地供养她,她要是成绩好能拿奖学金,还能给爷奶寄一些回去。 而且,有钱了,寻找失踪的爸爸也更容易些。 干干干,一定要努力干! 任思议心里美滋滋,满脑子都是大学的美好生活。 …… 车驶入了中央公园的私域小路,中央公园位于市区,但闹中取静,园区极大,部分规划作为公园,另一部分则是南市顶级富豪的别墅区。 沈家就住在这里。 夜间,公园路灯稀疏,间隔很远,才有一盏昏黄的孤光。 路两旁栽着高大的苍松和龙柏,枝叶层层叠叠压下来,在头顶形成一道幽深的拱廊。 夜风穿过林隙,发出低沉的呜咽。 任思议来过这里,白天的中央公园很热闹,晚上竟然如此阴森森。 车在道路尽头停下来,面前是一座别墅庄园,欧式风格,灰白色的石砌外墙,每一闪窗户,都是窄长的拱形,相当哥特风。 任思议推门下车,还没进屋,斜掩的门内,传来一道慵懒的声音—— “女人,还是让我逮到你了。” 任思议抬眸望去,一个男人穿着一件黑色丝绸睡袍,领口松垮地敞着,露出了冷白的胸肌轮廓。 他单腿倚墙站着,一个腿,裤管空荡荡,被风吹得乱飘。 即便一条腿金鸡独立,也不妨碍他的龙傲天的气质。 他有双漂亮的桃花眼,很魅。 因为之前见了惊为天人的沈慎,即便沈独的颜值也十分出挑,任思议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了。 “我找了你这么久,这一次,我不会再让你跑掉了。”他用食指轻蹭过自己的下唇,眼神从下往上撩,望向她。 任思议:…… 只剩一条腿了,还能这么骚。 沉默了几秒钟,她转身面向沈慎:“老板,我可以要求加薪吗?” “加多少。”沈慎似乎早有预料,对这一切见怪不怪。 “每天多五百,算我的精神损失费。” “可以。”沈慎对她感同身受,毕竟,他已经忍受这个傻逼很久、很久了。 “成交。” 这时候,穿着黑色燕尾服的管家,推着一个轮椅走出来,对沈独说:“少爷,您还是坐下来吧,您的腿不能站久了。” 沈独白了他一眼:“滚!” 别影响老子摆造型。 管家满脸担忧:“少爷…” 任思议牟足劲要好好表现,于是转身开始营业,眉眼弯弯,声音夹得很甜美:“沈少爷,正式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任思议,你可以叫我思思哦。” 说完,她接过了管家手中的轮椅,来到沈独面前,“少爷,请坐。” 沈独打量着她,她属于典型的淡颜系美人,皮肤白如冰瓷,整张脸干净又幼嫩。 偏她又瘦,肩膀窄窄的,锁骨小小一截,有种无端端就会激起男人保护欲的柔软气质。 上次见了一面,沈独就对她念念不忘的。 现在再见,她好像更漂亮了,真好,终于找到她了。 沈独没再拒绝,坐下来了。 她推着沈独进门,“以后,由思思来照顾你,有什么要求都可以对思思说哦。对了,我该怎么称呼你呢。” 沈独玩世不恭地说:“叫我哥。” “好呢,沈独哥。” 就在这时,沈独似乎闻到了什么,鼻翼微微抽动,转过身,朝着任思议身上闻,仿佛一条金毛狗似的。 “好香,你怎么这么香!”他有点受不了了,如果不是腿脚不便,可能已经扑到她身上了。 “啊,可能是因为香水…”她出门前喷了点劣质浓香水。 沈慎经过两人身边,淡淡说:“来我书房,还有些事情交代。” 这句话,显然是对任思议说的,说完,他便率先上楼了。 老板叫,任思议当然不耽搁,松开轮椅,弯下腰对沈独甜甜一笑:“我先过去一下哦,等会儿再来找你。” 沈独已经被空气中弥漫的甜美气味迷呆滞了。 …… 沈慎的书房称得上壮观了,几乎三面都是巨大书架,而且有旋转楼梯直通三层,看起来简直就是个巨大的图书馆。 任思议记得来南市的第二周周末,去过南市一家网红图书馆,打卡拍照,那家垂直落地的网红图书馆,好像都没有他家书房大! 书架上放着各种语言的书,按照图书馆的编码顺序分门别类摆放着,社科类,文学类,金融类,珍稀古籍类… 有燕尾服管家推着长梯,爬上爬下,依次摆放着各类书籍。 任思议张大了嘴,走马观花地参观着这个漂亮的图书馆。 这么多书,他…他活到八十岁能读完吗? 更让她震惊的是他的书桌,那是一块巨大的蓝水晶桌,能坐下十几个人的样子。 灯光照耀下,水晶光滑流转。 她忍不住走过去,抚摸了一下光滑的桌面。 这到底是水晶,还是宝石,任思议傻傻分不清,如果是蓝宝石的话…… 她一整个刘姥姥进大观园了。 桌上,还有一颗十分漂亮的猫眼宝石,放在一个做工精美的小托架上,真像猫眼睛似的灵动。 她不敢碰这些东西,这房间里所有东西应该都是价值连城,碰坏了把她自己卖了都赔不起。 而桌对面前的沈慎取出了一个小型药箱,打开铜锁扣,从里面取出一个瓷药罐,又拿出一卷医用纱布。 “坐。” 任思议不明所以地在旁边软沙发上坐下。 沈慎用一支乌木药勺,从罐中舀出一团黑乎乎的膏体,带了点中药草木香,搅拌着。 任思议看着他慢条斯理地配药,那双修瘦冷白的手,骨节分明,优雅宛如艺术品。 “裤腿掀开。” “啊?” “你受伤了。” 任思议这才反应过来,他在说她的膝盖。 “啊没事的没事的,就是破了点皮,贴几个创可贴就好了。” 她以前受伤都是这么搞的,一个创可贴贴不住,她就贴好几个,拼接成一个超级大补丁。 表姐总嫌她土,又糙。 偏偏就是这个又土又糙的乡下少女,一来就成了班花,甚至校花,长得漂亮,成绩还比表姐好,表姐可讨厌死她了。 沈慎手里拿着瓷碟,瓷碟上沾着那团黑乎乎的膏状物,并不因她的拒绝而放弃:“你的伤口,给我看看。” 他说话的时候,好像自带了命令的口吻,还是说他气质本身就带了一点霸道的威慑感。 任思议竟然有点不敢拒绝,乖乖弯腰,将阔腿裤边重新卷起来,露出了微微渗血的膝盖。 浓郁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纵然是沈慎,也仿佛有些抵御不住,瞳孔微缩了一下,呼吸变得滞重,犬齿发痒。 好甜!好甜的味道。 他记不得多少年没遇到过如此香甜的味道。 他看了她一眼,少女还在专心致志地卷裤脚。 她的清丽干净的小脸蛋,完全配得上如此香甜可口的气味。 沈慎情不自禁地靠近了她,然而,就在他几乎就要碰到少女时,她忽然抬起头:“其实真的没事啦。” 唔... 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这张大帅脸靠自己这么近!!! 沈慎立刻强迫自己收敛逸散的心神,单膝半蹲在她面前,将覆着药膏的纱布贴上了她的伤口,按压严实。 任思议都傻了都!!! 一个坐拥中央公园大别墅的顶级富豪,还是个极品大帅哥,居然,蹲下来给她处理擦伤! 任思议这辈子都没被人如此细致地对待过。 感觉自己像个公主! 像在做梦。 她下意识地要接过纱布自己弄,沈慎喃了声:“别动。” 带着点温热的鼻息,拂过她膝盖裸露的皮肤,任思议全身僵了僵。 碰到他手的她,立马缩回手。 他手好凉。 像前几天任思议在爬行馆摸到的守宫蜥。 黑乎乎的膏体,透着丝丝凉意,原本隐隐的刺痛感瞬间被压了下去。 “这是什么药啊?”任思议从来没见过。 “云南白药。”沈慎剪掉绷带,淡淡道,“加了点其他草药。” 能够抑制她身上强烈血腥气的草药。 如果她再这样伤口外露,到处闲逛,恐怕他弟弟会疯。 他…也会。 其实缠上纱布时,还有点恋恋不舍。 真的很像舔上去,很想很想,很想..... 沈慎不由得对她产生了好奇:“你以前受过伤吗?” “受过啊,我小时候经常受伤。” “那你还能活到现在。”他挑挑眉。 “老板,你说的这是什么话。”任思议坐直了身体,“皮外小伤也不会死翘翘吧。” 小伤不会死,但她的血液太异常了,一定会招来他的同类。 比如今晚。 “以前我在农村很顽皮的,爬树摘李子,跟臭男生打架,上山放羊。”任思议随口说道,“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 “农村?” “对啊,我是农村来的。”任思议大大方方地承认,“不过我照顾人还是有一套的,我奶奶以前干农活扭伤了腰,都是我照顾她,你完全可以放心。” “什么时候来南市。” “两年前,来读书。” “期间有受伤?” 任思议想了想,摇头:“好像没有了。” 离开了农村进了城,任思议的生活翻天覆地。 城里不能爬树摘果子,不能摸鱼,也没有羊群给她放… 每天就是学习学习学习…她的基础不好,所以十分刻苦努力,一放学就回家写作业了,也没机会在外面野玩了。 沈慎明白了。 同类几乎聚集在大城市,乡下人口稀少,极少有同类出没。 算她幸运,保住了性命。 “二十四小时内不要沾水。”他收起药箱,提醒了一句。 “哦,好,谢谢老板,您真是个好人。” “还有,为了你的小命着想,不要轻易让自己受伤。” “呃…”任思议觉得他说话怪夸张的。 她又不是受虐狂,哪能主动受伤,还不都是不小心嘛。 沈慎站起来,将药箱放回柜子里,背对着她说:“沈独说那些话,不用放在心上,他有点中二病,人不坏。” “没事没事,”任思议很大方地摆摆手,“拿钱办事嘛,什么甲方我没见过。他这样的,说实话,在我遇到的奇葩里,都不算什么。” 她想了想,又补充道:“不过我提前声明啊,如果他对我动手动脚,我可能会忍不住使出女子防身术。虽然他腿断了,但我不保证不欺负残疾人哦!我力气很大的!” “随你,打不死可以往死里打。” 任思议:? 亲哥? “那老板还有别的事交代吗?” “没有了,你的房间在二楼左手第一间。” 任思议点点头,转身离开,心说这个老板还挺好说话的呢,人也正常。 不知道大不大方。 她出门后,管家关上了厚重的双开木质大门,转过身,望向了长桌边的沈慎—— “主人,从少爷出事以来,您已经给少爷换了八个保姆了,我有点担心。” 沈慎拿起一本厚厚的羊皮卷书,漫不经心问:“担心什么。” “进出人员太多,有暴露风险…” 沈慎淡淡道,“换得勤不会有危险,留得久,才会。” 管家似乎明白了什么,微微躬身,悄无声息退出了房间。 他呼吸着空气中残留那股令他心潮澎湃的甜美味道…… 每个同类都有自己的血液偏好。 譬如沈独,喜欢清纯大学生无论男女,而他…… 喜欢上位者的血液。 所以,很奇怪,嗅到这个小姑娘,他竟也会兴奋躁动,差点控制不住自己。 想吃她,想要她... 作者有话说: 无 第3章 第3章 这位长相十分端庄的年轻管家,带任思议大概浏览了一遍房间区域。 任思议算了算,她可活动的区域,不到整个大宅子的十分之一。 但是,其奢侈华丽的程度,已经让任思议心里无数个雾草雾草雾草冒出来了。 乡下少女误闯天家啊! 她特别在某小破站看“x叔带你看豪宅”的视频,见见世面开开眼。 但她发誓,视频上她看过的所有豪宅,跟这沈家大宅比起来,都是小巫见大巫了。 要在这么美好的大别墅里生活两个月,天哪,她不敢想她会变成一个多么开朗快乐的小女孩。 任思议想着想着,就忍不住笑出声来了。 管家严肃看向她,她立刻恢复表情管理:“咳,没事,您继续。” “三楼是主人的私人区域。”管家陆森板着脸,警告任思议,“没有主人邀请,绝不可进入,包括方才的书房。” “不能进去看书么?” “绝不能,除非获得主人允许。” 好吧… 爱看书的小女孩有点遗憾,但无所谓,拿了工资想买多少书没有。 “你叫他…主人?” “嗯。” “不能叫老板吗,这个称呼…” 任思议多多少少有点吐槽怪属性,笑道,“很不社会主义。” 管家依旧是扑克牌k脸,看着她。 任思议尴尬地咳嗽了一声:“当我没说。” 陆森管家继续道:“二楼有各种娱乐室和多功能区域,室内恒温泳池也有,你可以随意使用。” “都可以用吗!”任思议惊喜。 “在完成分内工作之后。”他补充。 “好的好的,当然当然。” 逛完一圈,任思议已经预感到自己未来的生活能有多幸福,她发誓一定要好好干,争取做到合同期满,如果能续约就更完美了。 她对管家打听起来:“陆管家,请问一下,家里两位主人平时都有什么喜好呢?” 投其所好,肯定没错。 陆森面无表情地说:“少爷喜好清纯大学生,至于主人,他喜好权势熏天的上位者。” 任思议:!!! 听听,这是人话吗? “我带你去二楼你的房间,稍事休息一会儿,您就需要去照顾少爷了。” “好的。”她还沉浸在管家刚刚那句话的巨大信息量里。 “陆森,不用你了,我带她去,” 沈独便倚在雕塑墙边,薄唇边衔了朵玫瑰,摆了个耍帅的造型,可是那个空荡荡的裤管依旧被穿堂风吹得乱飞。 任思议:…… 救命了,看到他就会被无语到想笑啊。 为了挣钱,她只能竭力忍住。 陆森:“少爷您需要坐轮椅!过度行走会影响您的恢复!请立刻停止这种危险的行为,否则我将报告主人。” “知道了知道了,一天到晚告老子黑状,跟tm个班主任似的。”沈独真的很烦他,吐了玫瑰,像个带了弹簧的圆规似的,一跳一跳地跳过来,把玫瑰送到任思议手边。 然后一跳一跳回到一楼房间里,滑着轮椅出来,管家陆森不想引起他的讨厌,已经识相地退下去了。 无声无息,任思议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就消失了。 她捧着玫瑰,对着沈独露出了标准营业的笑容,“谢谢哥送出的玫瑰!大哥长命百岁!爱你哦!” 沈独好像很吃她这一套,甚至很上头:“这是我哥在后花园种的路西法,”他又念了一遍英文名,“lucifer,我哥很喜欢这种花,要是被他知道我偷摘,肯定给我打断腿,但是为了你,我不怕,你喜欢我明天再去给你摘。” 任思议看着手中那朵淡紫丁香色的冷玫瑰,完全看不出来,楼上那位冷淡主人,竟然种出了这么漂亮的玫瑰。 她确实还挺喜欢的。 “你的腿,不会就是被你哥打断的吧?”任思议担忧地看向他,至少,装得很担忧。 “那不是。”沈独随口说,“是被那帮臭猎人…” 话音未落,管家陆森在阴影处“嗯哼”地咳嗽了一声,打断道:“少爷,您不该摘主人的花,我要去报告主人。” 沈独:…… “陆森一天不打小报告你会死啊!” 陆森离开了,沈独还在骂骂咧咧,而任思议不等他骂完就果断推着他进了电梯:“房间在二楼是吧?” “嗯呢,你的房间在二楼,就在我隔壁,方便我照顾你。” 任思议心想:我谢谢你了。 她笑着,用夹子音说:“期待呢。” …… 来到自己的房间,任思议小小的心灵,再度被震撼。 她原先想的是,普通佣人房吧,能有一个单卫就不错了。 没想到这个房间,简直堪比酒店总统套房了,她在小破站特别喜欢看豪宅啊探店高级酒店啊这类视频,眼前的房间,就算是拍视频也一定能有流量的奢华啊! 房间装饰是奶油色与淡金色的温柔搭配,脚下的羊绒地毯,软得像踩在云朵上,每走一步都陷下去一个小坑。 正中央是一张巨大的圆形大床,周围一圈香槟色的纱幔,像童话里的公主床。 除此之外,衣帽间,还有浴室与马桶分开的卫生间,圆形的大按摩浴缸,双人脸盆池带led补光灯。 在这样的房间里住上两个月,她何止会变成一个开朗快乐的小女孩,她简直要变成迪士尼在逃公主了! 如果不是沈独就在旁边,她真想跳上床,在床上来回打了两个滚呢。 沈独:“还满意吗?保姆小姐。” “很满意。”她保持着克制与冷静,不想显露自己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还不错呢。” “喜欢就行,上一个保姆在这里住得好像不怎么开心,走的时候还哭了,好像委屈了她似的。”沈独淡笑着,“还担心你不喜欢这间房。” 任思议心想,这么好的房间的,要走了谁不哭啊! 呃,听说这位少爷不太好伺候,前后都换了八个保姆了,任思议可不想中途就被换走,她谨慎地问沈独:“哥,前面的保姆哪里做的不好惹您不满意呢?” 前车之鉴还是得弄清楚的。 “没有不满意啊!”沈独漫不经心说,“都很好,一个比一个漂亮,还有个是我4号女友…” 忽然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他改口,“我对保姆的要求不高啦,漂亮,温柔,对我好就行。” 毕竟,他的4号女友住过来,活儿一天没干,每天陪着他吃吃喝喝开开心心,走的时候抱着他的仅剩的一条腿痛哭流涕舍不得走。 有时候,沈独觉得自己这该死的魅力,怎么这么让女孩着迷呢。 他真是一个都舍不得拒绝,可现代社会又不让三妻四妾,换在他出生的民国时代,也许还能考虑考虑一个个都要了。 任思议其实也觉得,沈独好像没那么难相处。 “但为什么前面换了八个保姆呢?” “是我哥啦。”沈独说,“他比较挑剔,有个保姆在他经过的时候,没忍住放了个屁,他就把人家辞退了。” 任思议:…… 记住了,冷淡哥面前不能放屁。 “所以,前面几个保姆,都是你哥辞退的?” “是啊。”沈独忿忿地说,“我都不忍心赶她们走,每一个走的时候都在哭,我最见不得女人哭。” 不哭才怪,让她离开这儿,她也要哭了。 “可保姆是请来照顾你的,不是应该以你的感受为主吗?” 沈独摊了摊手:“如你所见,我这位兄长十分强势,专制,霸道,我是反抗不了他一点。” 呃。 行吧。 看来的伺候好沈独不是第一要务,楼上那位…才是她要好好小心的对象呢! 沈独滑着轮椅,来到任思议面前,凑近她,轻嗅了嗅。 这举动,让任思议下意识地退了半步。 虽然心知肚明,这家伙肯定不老实想吃她豆腐,做好了这个心理准备才来的,但她没真的打算出卖自己。 她只做保姆的活儿,顶多辛苦自己多给点情绪价值。 想吃肉,门都没有。 “沈独哥,我有一点累了,头晕晕的。”她软软地说,装乖扮可怜最会了,“想休息一会儿呢。” 沈独有点奇怪,刚刚在她身上嗅到让他食欲大开的甜美气味,为什么凭空消失了。 现在闻她,没那种澎湃的感觉了。 就是一个普通却异常漂亮的人类雌性。 对于他们这来说,外貌很重要,他们是有极强审美力的物种,无论男女,留在身边的绝不能丑。 就算是家里的陆森管家,放在外面都是顶帅,去年好像还有个很出名的男模经纪公司想签他呢。 但除了容貌之外,旺盛的食欲往往伴随旺盛的x欲,所以其实他们选挑女人,气味也很重要。 沈独没再嗅到那种让他热血澎湃的气味,倒也没有深究,耸耸肩:“那思思宝你先休息,晚点再来陪我。” “恩!”任思议连忙问,“对了,沈独哥,想问问作息时间呢。” “我跟我哥,一般都是白天睡觉,晚上活动。不过这是暑假,开学了,我就恢复正常作息。” 好家伙,昼夜颠倒党啊。 居然两个都是。 看来任思议也要好好调整自己的作息了。 “知道了呢。”她推着沈独的轮椅出了门,关上门,转身直接一个弹跳发射,躺在了床上。 呜呜呜,大床的弹性好好哦,整个身下下去,丝滑的真丝床品包裹着她,好舒服! 这时候,任思议手机响了。 sd(抠搜男):【图片】 sd(抠搜男):【图片】 sd(抠搜男):“宝宝,工作制服你选一下~” 任思议都不用点开大图,直接就两眼一黑了。 第一张是黑色丝袜款女仆装,裙摆短到了大腿根,领口小圆领设计,配一双黑色丝袜,头戴白色蕾丝发箍。 很不正经。 第二张就更过分了,深v低胸女仆装,领口一路开到胸下,说是女仆装,倒不如说是某种角色扮演道具。 她都能想象自己穿上之后,弯腰擦个桌子会是什么灾难现场。 救命啊! 一套都不想选,这要是让爷爷奶奶知道她穿这么不正经的衣服,抄起扫帚追她三里地。 可是,看着这华丽的房间,羊绒地毯、真丝床品、圆形按摩浴缸…… 日薪两千五。 算了,穿就穿! 反正这里没人认识她,爷奶远在千里之外,总不会顺着手机爬过来揍她。 任思议选了黑色丝袜款,至少,比胸前门户大开要好一点。 不到一刻钟,敲门声响了。 管家陆森面无表情地站在门外,双手捧着叠得整齐的衣物,黑色丝袜单独用一张雪梨纸包着,放在最上面。 “您的工作服。” 关上门,她抖开那套衣服。 裙子比她想象的还要短,站着不动还好,一旦弯腰或者蹲下,裙摆会直接缩到危险地带。 但幸好,幸好有安全裤。 黑色丝袜倒是质量极好,摸上去丝滑柔软,一看就不是便宜货。 女仆围裙是白色蕾丝边的,系在腰间,背后一个大的蝴蝶结。 她叹了口气,一件一件穿好。 站在衣帽间的大落地镜前,任思议看着自己。 不正经归不正经,好看是真好看,只在动漫里见过这样的装扮。 她对着镜子转了一圈,居然开始自我欣赏了。 “任思议你堕落了啊!” 但没办法,她得去照顾那位大少爷了。 她做好心理建设,拉开房门,走下楼梯。 却不想,高跟的小皮鞋踩不习惯,一下楼梯就把脚崴了。 任思议甚至连惊叫都来不及,身体跟着一歪,差点就摔下楼梯了。 千钧一发之际,手臂被微凉的大掌稳稳拉住了。 任思议惊魂甫定地回头,与沈慎的视线,撞了个正着。 男人在她后方,低垂着头看她。 光从他背后的拱形窗招进来,在他身上勾出一圈浅金色的轮廓,一双黑眸,沉静疏淡。 任思议:…… 她被他拉着,几乎无处可躲。 下意识地伸手,拉了拉裙子下摆,耳根红了。 沈慎顺着她的小动作看下去,那双笔直修长的腿,很美,脚踝纤细,踩着一双高跟黑色玛丽珍鞋。 只是服饰略显夸,沈独的品味一向令他嫌弃。 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血液buff加持,沈慎莫名觉得她这一身,意外地很甜美。 “能走吗?”他问。 “嗯,可以的。” 任思议踮着走了两步,刚刚崴了的腿一软,直接坐在了他脚边。 哎哟。 她揉了揉微肿的脚踝。 今天的血光之灾真不少啊。 沈慎垂眸,看向她。 她好怕被辞退啊,这么好的工作,错过了上哪儿找去! 于是沈慎垂眸所见的画面是:穿着女仆装的小姑娘坐在地上,愣了几秒,不知道脑子经历了什么暴风雨,然后以一种完全不体面的丧尸姿势,往楼下爬。 像一条蠕动的黑色毛毛虫。 “我没事儿,沈先生,一点事儿都没有,我能坚持工作!!!” 沈慎:…… 任思议还没反应过来,一只手从上方伸下来,拎住了她围裙后腰那个蝴蝶结。 整个人都被提了起来了,像被叼住后颈的猫。 她呆住了。 沈慎把人放稳在台阶上,松了手。 “怎么你总有本事把自己弄伤。”他语气似有点无奈,“鞋脱了,我看看伤。” 作者有话说: 无 第4章 第4章 幸好,崴脚不算特别严重。 任思议脚踝处缠了一层纱布,沈慎给的药确有神效,不过几分钟便消了肿。 她一瘸一拐来到客厅,少年的轮椅停在落地窗边,看着窗外枯枝上一只寒鸦。 清冷的勾月悬于枝头。 房间没有开灯,月光衬得沈独皮肤苍白。 有一说一,其实这小子安安静静的时候,挺帅的。 但是呢,他显然知道自己帅,知道自己又帅又有钱,还特想以此展现魅力,就会有控制不住的油腻感扑面而来。 他回头,看到了“小女仆”任思议,眼前一亮。 然而,还不等他开口或动手,任思议走到他面前,收敛了前面阿谀或讨好的笑容说辞,一本正经地对沈独道:“沈少爷,在开始工作之前,我有一些话想跟您说。” 好难得看她如此严肃,沈独忽然有点不知如何应对,连忙点头:“你说。” “我是来工作的,不是过来卖身的。”她顿了顿,“我说话比较直,抱歉,你哥哥的确给了我不能拒绝的薪资,但我签的工作合同,内容绝对不包括出卖自己的身体。你让我穿这样的衣服,我穿了,但我只穿今天这一次,以后我都只穿自己正常的衣服,希望您不要介意。” 沈独露出了遗憾的表情。 毕竟,她穿着一身黑丝女仆装真的,真的,真的好看到不行。 “另外,就是我的工作内容,我只做保姆应该做的活儿。工作中,我拒绝所有肢体接触,甚至有时候包括言语的杏骚扰,我也拒绝,如果您不能接受,那我现在就辞职。” 任思议虽然经常和镇上精神小妹玩,但爷爷奶奶都教过她,人穷志不穷,再穷都要活得有尊严有底线。 她不想让爷爷奶奶失望。 沈独忽然从轮椅上站了起来,轮椅都飞出去了。 他一只脚站着,金鸡独立一般,愤声说:“老子只是个长得帅的、有魅力又多情的高富帅,但老子不是杏饥渴更不是qj犯,不是谁来都行!你以为我只是贪图你的美色吗!不是!我还想吸…咳咳咳…” 他气得脸红,又咳嗽了起来,一只脚差点站不住。 “哎,你坐下吧。”任思议看他这样子,赶忙把轮椅推过来,让他坐下,“有话好好说,不要着急嘛。” “我不是你以为的那种人。”他红着脸。 “那你还让我穿这种衣服。”任思议撇嘴。 “这不是正常工作服吗?” “哪里正常了!” “哪里不正常了,你不就是来应聘女仆的吗,穿女仆装有什么问题。” 任思议无语。 沈独冷笑:“心脏,看什么都黄,年纪轻轻少看些不健康好吧,这么可爱的女仆装,你品味不行。” 任思议竭力忍住不要翻白眼,对他露出了营业甜笑:“好好好,那我不喜欢,可以不穿吗。” “可以啊,随你。” 说话间,任思议透过落地窗,看到迈巴赫停在了别墅前,一身黑西装的沈慎坐了上去。 司机关上车门,迈巴赫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这个晚了,你哥还要出去吗?” “是啊。”沈独说,“我哥是夜猫子,白天睡觉,晚上工作。” “什么工作要晚上做啊?” “你没听过沈氏医院吗?就是晚上还能挂到专家号的私立医院。” “我当然知道啊。”任思议说,“白天只能挂到普通号,好多知名专家都是夜间号呢,全国闻名了,我奶奶有风湿病,本来都想去这个医院,但是他们家私立的,收费好贵。” “也可以不收钱啊。”沈独漫不经心道,“献血就行了。” “诶?献血可以免费治病吗?” “对啊,不过也不是全额免,看量减免吧,具体细则我也不太清楚。” “那我可以献血,让我奶奶来治病吗?” “可以啊,不过…” 沈独看着她,莫名其妙的占有欲,让他舍不得让她去献血:“风湿病这种小病,你带你奶奶去普通医院就行了,沈氏私立医院只看人类治不好的疑难杂症。” 任思议点点头,倒也是。 她多赚点钱,让奶奶去公立医院,人家还能走医保呢。 “所以你哥是医生吗?要晚上去医院上班。” “我哥不是医生,他也懂医术,但好久没听说他上手术台了。”沈独说,“他是沈氏医疗的创始人。” “我去!”任思议睁大了眼,“难怪你们家这么有钱啊,这家医院全国都有连锁哎,他现在肯定躺着赚钱了。” “不是全国。”沈独纠正,“是全世界,我们沈氏私立医院已经快开到南极去了。” “厉害!”任思议捧场地说,“这么说你们是医疗世家咯!你也会看病吗?” “不会。”沈独抬了抬下颌,“我只是个废物富家子。” 任思议:…… 那你很骄傲哦。 * 沈独的作息也不太健康,晚上会熬夜打电动,任思议陪了两个小时,就呵欠连天地倒在沙发上,一秒就入睡了。 “诶!起来,起来陪我玩。”沈独一只手拿手柄,一只手推她。 任思议睡觉睡得跟死猪一样,很难醒,不管沈独怎么推,困极了都只是嗯嗯啊啊地敷衍,眼皮就只睁不开。 沈独只能一个人玩了会儿《塞尔达》,觉得很孤独。 他最怕孤独了,可惜,孤独是永生者永恒存在的人生课题。 放下了手柄,看向沙发上的任思议。 任思议蜷着腿,睡在沙发上,一只手枕在脸颊下,另一只手无力地垂在沙发边缘。 她的呼吸很轻很浅,嘴唇微张,颈间几缕碎发散落。 她睡得很沉,对外界毫无知觉,沈独刚刚游戏音量开那么大都没有弄醒她。 她漂亮的锁骨,在领口的蕾丝边下,若隐若现。 沈独鬼使神差地放下了手柄,撑着轮椅扶手,站起来,单脚跳了一下,勉强稳住身形,然后慢慢地、慢慢地靠近沙发。 俯下身,靠得极近,呼吸几乎拂到她的颈侧。 那股甜美的味道,距离动脉如此之近,也是能够嗅到的,只是没有刚进门时强烈。 他的犬齿微微发痒。 就在他即将碰到她的时候,门被推开了,沈慎走了进来。 “在做什么?”他随手扔了公文包。 沈独身子一僵,回过头,看向兄长。 沈慎站在夜色中,黑西装是一丝不苟的平整。 “哥,她好香啊!”沈独眼底是赤luoluo的渴望,“我从来没有闻到过这么香的食物。” “人类不是食物。”莫名的,沈慎就是对他靠近她这件事有点不舒服,沉声说,“注意你的态度。” “我知道我知道,只是想跟你说,她真的很特别,好香啊!” 沈慎白了她一眼,走进客厅,来到吧台边给自己接了一杯冷水,一饮而尽,优雅地坐在单脚椅上:“上一个,你也这么说。” “哥,我有分寸,你放心吧,不会把人弄没的,你看之前那几个不都好端端的吗,走的时候还恋恋不舍呢。” “我说过,想留住你喜欢的女孩,就忍住你的食欲。”沈慎利落地说,“除非,你想我明天就把她送走。” 那沈独还是有点舍不得,他哥是不想他太早下嘴,控制不住自己闹出事儿来。 可除了血液之外,沈独还挺贪图她美色的。 小姑娘不上钩,在他哥的约束之下,他也不敢乱来,只能用金钱和美貌慢慢俘获她,一切都需要时间。 他叹了一口气,忍住心里翻腾的渴望,坐回了轮椅上。 沈慎放下杯子,走上大理石的台阶。 身后,沈独忍不住问了一句:“哥,有一点我不懂,为什么你不允许我狩猎人类,我们不就是食物链上下级关系吗?” 沈慎回头睨他一眼,像在看白痴:“你挡得了子|弹吗? 沈独摇了摇头,在国外游学那几年,他可是亲眼见过有同类被枪打死的。 “咱们这儿不是禁|枪吗?”他摊摊手,无所谓地说。 “这是你的幸运,不是人类。” “呃…” 沈慎想要的从来不是战争:“既然人类有能力消灭我们,那就不是食物链上下级关系。” 沈独天真地问:“那我们和人类是什么关系?” 沈慎想了想,回答道:“命运共同体。” …… 任思议在沙发上睡了一晚上,一觉醒啦已经是上午了。 她揉揉眼,从沙发上坐起来,看看手机,消息提醒,昨天的工资2500已经到账了。 还真是日结啊。 真爽。 白天宅子空荡荡,只有她和管家两个人,宅子里昼伏夜出的两兄弟都要睡觉。 她很好奇,问花园里正在浇花的管家陆森:“这么大的宅子,只有你一个人服务吗?” “嗯,主人不喜欢人多。” 真是孤僻啊。 “所以,做饭打扫都是你做咯,你忙得过来吗?” 陆森:“你在质疑我的能力?” “啊没有没有。”任思议连忙摆手,“随便说说。” 陆森不理她了。 难相处。 任思议又问:“白天没活儿,我想出去逛逛,可以吗?” “随意。” 任思议离开了别墅,溜达着走出中央公园,这偌大的公园晚上阴森森的,上午有不少锻炼的人群。 她一路走出来都没看到其他别墅,好像整个公园只有沈家的别墅,坐落于森林内部。 很壕了。 任思议径直去了图书馆,找了本中医针灸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打发时间。 她没什么远大目标,志愿填报的是中医药学,准备大学多攒点钱,毕业了去中医馆工作,将来如果混得好,能攒点钱就自己开个中医诊所。 留在大城市很难,尤其是她这种乡下小地方来的女孩。 但她一定要站稳脚跟,将来把爷爷奶奶都接到城里来享福,找到爸爸,一家人就团聚了。 下午,手机里来了一条wx消息。 蜻蜓仙尊:“哈喽哈喽,在吗?” 任思议看着这个陌生的微信名,不太熟,点开对话框,两人没有聊天消息,除了昨天傍晚有个30块的红包领取记录。 想起来了,是昨天那个算塔罗的骗子。 不过…要真细说起来,她晚上被流氓跟踪,摔了一跤,膝盖都摔破了。 确实见了血,血光之灾也不算胡说。 可爱神经质:“在,有事?” 蜻蜓仙尊:“我的卦灵验了吗?【斜眼笑】” 任思议拧着眉头,随手打字道:“三十不退,灵了也不退。” 摸了摸膝盖,倒是不疼了,沈慎的药还真管用。 蜻蜓仙尊:“不是找你退钱的,今天还没开张,要不要再帮你算一卦。” 可爱神经质:“暂时没什么好算的啊。” 虽然她领了工资,但这神棍…休想再从她身上赚到智商税了。 蜻蜓仙尊:“你爸叫任屹,五年前进城务工,次年失踪,对吗?” 可爱神经质:“!!!!!!!” 任思议可没跟他说过老爸的名字。 可爱神经质:“你有我爸的消息?” 蜻蜓仙尊:“没有啊。” 可爱神经质:“那你怎么知道他的名字。” 蜻蜓仙尊:“算出来的啊,现在信了吧。【嘻嘻】” 大概半小时之后,蜻蜓仙尊来到了省图书馆。 因为省图就在中央公园,任思议跑不了太远,她雇主随时醒了可能都会找她,所以她下单了上门算命服务。 蜻蜓仙尊收了她100块,十五分钟之后,来到了省图三楼的自助饮水休息区。 任思议就坐在那里,焦急地等他,他出电梯,她一眼就认出来了,拼命招手让他过来。 他穿了件蜡笔小新卡通t恤搭黑裤,看起来又年轻了几分,任思议确定他根本可能跟她差不多年纪,五官倒是清秀白净,一米八的瘦高个子,有点小帅。 蜻蜓仙尊看到她之后,小跑过来,坐下之后,任思议把刚买的柠檬水推过去:“麻烦大师了。” 感觉到他确实有两把刷子,任思议对他的态度尊敬多了。 “不要叫我大师,听着怪像骗子的。”他笑了,“我叫李洱,洱海的洱。” “任思议。”她也自曝了家门,不再多寒暄,直入主题,“你再帮我算算,我爸到底在哪里?” 李洱从书包里拿出了那沓有点旧的塔罗牌,按照顺序摆开,中间让任思议配合的地方,她也慎重地配合摆放了。 最后,抽出了一张牌。 诡异的是,和昨天一样,抽到的仍旧是倒位的死神。 看到这张牌,任思议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李洱看了看那张牌,沉默了很久,任思议紧张地看着他,但是没有打扰他的思考,更加不敢追问。 她怕问出和昨天一样的答案。 良久,李洱终于开口:“你爸…尚在人间。” “啊,真的吗!”任思议大松了一口气,捂着砰砰直跳的心脏,“只要还活着就好。” “我说的不是活着,是在人间。”李洱那双狭长漂亮的丹凤眸,睨了她一眼,“但和死了…没什么两样。”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章 第5章 任思议诧异地问:“什么意思?什么叫和死了没什么两样?” 李洱神秘兮兮地说了句:“天机不可泄露。” “……” 任思议摸出了手机:“要多少,开口就是了。” 反正她现在有钱。 “不是为了赚你的钱。”李洱慢条斯理收了塔罗牌,也没好好整理,乱七八糟忽然扔进他脏兮兮的旧书包里,“这世间,有些东西超越了你们普通人的认知范畴,知道了反而不好。” “你们算命的都这么谜语人吗?”任思议有点无语,抱着手臂说,“既然不能说,干嘛巴巴跑过来,我告诉你啊,你今天要是不说清楚,我是不会给你一分钱的。” 李洱揉了揉自己乱糟糟的短发,泄气地说:“这年头,赚点生活费真特么难啊。” “既然说了,干脆就直说好了。” “先v我50,免得你反悔。” “我v了你不说怎么办。” “那剩下50我不是也收不到了吗。” 她想想,有道理,于是给李洱转了钱:“好了,讲吧。” 李洱确认到账,稍稍坐直了身子,压低了声音:“你听说过,世界上有能把人吸死的蝙蝠吗?” “小时候看科教频道,有介绍过,叫什么吸血蝙蝠来着。我看了之后,还做了好几天噩梦呢,我们农村傍晚的时候经常有蝙蝠飞,吓死人了。” 李洱耐心听她说完,又开口道:“不用怕,吸血蝙蝠位于美洲中部和南部,中国是没有的。” “后来我就知道了。” “中国没有吸血蝙蝠,不代表没有其他东西,譬如…”他沉吟了片刻,喃了两个字,“蚊子。” 这已经是他第二次提到“蚊子”了,任思议拧着眉头,看着他高深莫测的样子:“你还真是很喜欢蚊子啊,难怪叫蜻蜓仙尊,因为蜻蜓专吃蚊子是吗。” 李洱笑了:“对。” “所以,吸血蝙蝠,蚊子蜻蜓,这些跟我爸的失踪,到底有什么关系啊?”任思议有点没耐心了。 “我说的蚊子,不是你理解的那种蚊子。” “退钱退钱退钱!”任思议已经不想听他打谜语了,伸手就要去抢他手机。 “哎哎哎!”李洱连忙举高了手机,“我是怕说出来吓着你。” “我从小被吓大的!”任思议鄙夷地看他一眼,“你知道我们农村经常闹鬼吗,我亲眼看到我奶奶被鬼上身过,什么东西还能吓到我。” “哇鬼上身这么疯狂的事你都见过,那你爸变成吸血鬼这种小事,应该还是很好接受的吧。”李洱语速很快,说完勾起嘴角,甜美地笑了。 “……” 任思议眨巴着眼,他也眨巴着眼,两人四目相对。 人上一次当是意外,上两次当就是蠢! 她真没想到自己能蠢到这种地步,竟然还能相信这个神棍! 任思议忍着火气,没拿着书包直接给他脑袋来一下子。 “吸血鬼,你妈才变成吸血鬼了呢!” 她起身怒气冲冲地走了。 身后,李洱冲她喊了句:“喂!剩下五十块,还没转呢!” 任思议:“等着吧你!” 小姑娘走远之后,旁桌一个白发老者缓缓放下了手中的古文竖版书,走到李洱身边,尊敬地唤了声:“小师叔,让血液如此珍稀的人类住在那只大蚊子家里,真的没问题吗?” “如果是一般的小蚊子,我倒还真不放心。”李洱冷笑了一声,“但那位…他的行事分寸,不用担心。” 老者眼底有了几分兴奋的光芒:“如果这只诱饵,真能帮我们把大蚊子引出来,消灭掉,那小师叔您就立大功了。” “立不立功无所谓。”李洱去自动售水机边,买了瓶冰可乐,“我只想让世界清净点。” …… 一不小心,就在图书馆呆到了傍晚,紧赶慢赶回去,沈慎已经在正餐厅用餐了。 他拿着银质刀具,优雅地切割着带血的牛排。 “对不起,对不起!我上班迟到了!”任思议一个劲儿道歉。 希望别扣工资啊。 沈慎睨她一眼:“去哪了?” “省图,去看书,距离本来不远的,但中央公园内部路太绕了,我差点迷路,就回来晚了。” 沈慎将切下的一小块牛排送入口中,慢慢地嚼。 他进食,有种很强的节制感。 “如果没重要的事,不要出去乱晃。”他说。 “呃…” 在安全方面,沈慎相对比较谨慎。 因为她在他家工作,如果被人知道,大概会有很多人想和她建立联系。 甚至,一些烦人精也会找上门来。 他不愿意因为一个小女仆,产生这种麻烦。 任思议脑瓜子一转,试探地说:“那沈先生,请问…白天我可以在你的书房看书吗?” 静候一旁的陆森顿时睁大眼,不可思议地看向任思议,没想到这小姑娘竟然会提出如此大胆的请求。 沈慎用餐巾拭了拭薄唇,抬起眼。 灯光下,他瞳孔是极淡的琥珀色。 “可以。” 陆森:!!! 等任思议喜滋滋退下之后,陆森实在忍不住,问了句:“主人,她有什么特别?” “没有。” “那您为何对她如此特别,我为您工作了十年,您从未允许我在您的书房看书。”陆森尽可能用平静语气说出有点吃味的话。 沈慎睨了他一眼,放下餐巾:“你又没问。” “意思就是,如果我问的话,答案是可以的吗?!” 沈慎:“可以。” 陆森:…… 沈慎的书房是真的大啊,不仅大,藏书还多,任思议甚至找到了很多古籍珍本,真不真的也不知道,但是看起来很真,因为一翻都快掉渣了。 《黄帝内经》、《齐民要素》、《伤寒杂病论》……都不是现代印刷版,而是看不太懂的古文版。 除此之外,还有一大堆西方的典籍藏书,甚至连羊皮纸书都有。 他这一屋子书,与其说是书,不如说是古董吧!!! 任思议都不太敢碰那些看起来很古老的书,只看印刷书。 沉醉其中,不可自拔。 对于书籍爱好者来说,住在这里简直就是天堂了。 白天,沈独要睡觉,任思议没什么活儿干,就呆在沈慎的书房里,她发现沈慎并不是白天都在睡觉。 譬如下午,他会在书房里安静看书,不过好像不太喜欢阳光,只要他过来,整个书房的窗帘就会徐徐闭合。 任思议本来特别喜欢坐在落地窗边晒太阳的,只要看到窗帘阖上,就知道一定是主人来了。 任思议也有好奇地问沈独:“你哥晚上都在工作,白天只睡上午ok吗? 沈独摆摆手,漫不经心道:“老年人,觉少。” 任思议“啊”了声:“你哥看起来也不老啊,也就二十六七岁的样子,很年轻。” 年轻英俊,还很有本事。 “总之,他是个老东西,跟我没得比。”沈独凑近了任思议,“我又帅又年轻体力还好,要不要考虑考虑。” “考虑什么?” “当我女朋友。” “你不是已经把我备注成你十三号女友了?” 沈独:…… “你怎么知道!” 任思议:“我是个善于观察的保姆。” “……” 一整晚,沈独都在向她道歉,说自己现在绝对是单身,备注是很久以前、刚认识那会儿写的,现在她是一号,没有其他人了! 一号还是十三号,任思议并不在乎。 她不觉得自己会成为沈独的女友。 绝不和客户谈恋爱,她是很有工作原则的! …… 午间,任思议坐在落地窗边,手里拿着本旧版《呼啸山庄》,昏昏欲睡。 电动窗帘缓缓阖上,将阳光一缕不剩地赶了出去,厚重的丝绒帷幕就在她面前合拢,正好适合午休。 任思议偏头,看到沈慎走了进来。 平时他都穿西装,一丝不苟的禁欲范儿,但醒来之后,会穿偏柔和的居家衫,没了平日里的高冷疏离,显得温柔多了。 他皮肤真的好白啊。 看来夜间活动、不爱晒太阳是真的能美白,任思议有点羡慕他。 放了《呼啸山庄》,她流连在书架边,准备找本医学书籍来看,顶层书架上有本《人体解剖学图谱》,她产生了好奇。 她踮起脚去够,指尖碰到书底,拿不到啊。 她又试了一次,还是差一截,甚至跳起来都拿不到。 就在她准备放弃、另觅目标的时候,身后传来沉稳的脚步声,没来得及回头,后背,有人轻轻贴了上来,将她笼罩其间。 沈慎抬起手臂,轻松地将那本厚重的图谱取了下来。 只是没有立刻递给她。 就这样,她被困在书架与他的胸膛之间,进退不得。 沈慎微微低着头,呼吸落在她头顶,有些凉,又有些痒。 他将书递到她面前:“是这个?” “昂,谢谢沈先生!”任思议伸手去接,他却没松手。 他们隔得太近了,空气忽然变得稀薄灼热。 沈慎翻了翻书,问道:“喜欢这种书?” “嗯,我大学专业就是医学。”她从他手里拿走了图谱,抱在胸前。 “学解剖?” “不是,中医。” 就在这时,手机铃声突兀地响了起来—— “客官不可以,你靠得越来越近,你眼睛在看哪里,还假装那么冷静。” 任思议吓了一跳,赶紧找了个没存在感的书柜角落,缩着,避开了他的视线。 是奶奶的来电。 “奶奶呀。”她压低了声音,只用呼吸说,“最近身体还好吗?找我什么事。” “啊,对,空调是我给你们买的,昨天刚下单呢,今天就到啦。” “不贵不贵,有补贴的,也才一千多出头。”任思议小声说,“天气热起来了,你们不要舍不得用电,今年夏天听说好热的,一定要开呀。” “放心吧我现在在外面兼职,能自己赚钱。” “姑妈找你了吗?哼,我才不回去,我讨厌许露露。” “幸好是表姐不是亲姐,算了不说了,反正你们不许心疼电费不开空调,家里电费我来交,就这样,挂啦。” 任思议挂了电话,轻轻叹了口气。 就算给爷爷奶奶买了空调,他们也心疼电费舍不得用,说白了家里还是太穷了。 她一定要多赚点钱,让爷爷奶奶过上好日子! 再抬头,书房空荡荡,已经没有了沈慎的身影。 不过很快,就看到一个陌生男人在管家陆森的引导下,走了进来,朝着会客厅走去。 任思议好奇地跟了过去,悄悄凑近了门缝。 会客厅里,沈慎坐在主位的单人沙发上,姿态随意,胳膊搁在扶手边缘,手指懒懒垂下来。 他一直都是这样,任思议这段时间也见过不少人来拜访他,无论对方是什么达官显贵,沈慎好像都不需要换西装。 只需要穿居家的休闲衫即可。 而对方见他,需要穿最正式的西装。 借此她也能猜出家里这位主人,一定是个大人物。 刚刚进来那个人,坐在客位上,任思议觉得他很面熟。 陈远志,盛恒集团的董事长,身家几十亿,经常出现在财经新闻上。 不过,镜头前意气风发的中年男人,此刻面对沈慎,却双手紧紧交握,略显紧张和局促。 甚至,还有点恐惧。 “沈先生,这件事真的要麻烦您了。”陈远志声音里带着谦卑,恳求道,“我已经走投无路了,这世上,除了您,没人能帮我。” “啊对了,这是我备下的薄利,请沈先生笑纳。” 他从随身携带的黑色皮箱里,小心翼翼地捧出一个东西。 那是一只通体金黄的乌鸦雕像,纯金打造,每一根羽毛都雕琢得纤毫毕现。 乌鸦的眼睛镶嵌着两颗深红色的宝石,宛如活物一般。 任思议:!!! 开了眼了。 沈慎却看也没看那只金乌鸦,仿佛那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廉价摆件而已。 “还不够。”他说。 陈远志咽了口唾沫,脸色有些苍白。 任思议心想,这金乌鸦不知道有多少斤呢!这还嫌少吗? 果然有钱人的世界是她想象不到的! 这时,管家陆森从会客厅的另一侧走了进来,手中端着一个银质托盘。 托盘里盛着一只晶莹剔透的空高脚红酒杯。 酒杯旁边,搁着一把小刀,刀刃尖锐锋薄。 “你知道我的规矩。”沈慎坐姿放松,双腿张开,倚在沙发边。 俨然上位者坐姿。 陈远志咬着牙,拿起了刀子,眼神似下定了决心。 任思议睁大了眼,宛如看电影似的,已经被房间里的剧情深深吸引了,看的津津有味。 偏偏这时候,管家陆森转身出来。 任思议来不及躲闪,和陆森撞了个正着。 陆森的脸色一沉,迅速将身后的门关上。 任思议“唉”了一声,正看得精彩呢! 管家严肃地看着她:“任小姐,请你回你该去的地方。” “唔,好的...” 任思议想到自己失踪的父亲,腆着脸,好奇地问陆森:“那个人是盛恒集团的老总哎,他也要来求沈先生帮忙吗?沈先生真厉害啊!他能搞定很多事情吗?” 陆森冷淡地说:“不该问的别问。”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章 第6章 虽然被陆森赶走了,任思议仍躲在车库回廊边等着。 约莫半个小时,盛恒集团的陈远志便从别墅大门走了出来。 庭院地灯照着他灰白的脸,他微佝偻着背,右手紧紧握着左手的手腕。 那里好像缠了纱布,隐约还渗着一点暗红。 但陈远志的表情并不痛苦,像是卸下了什么千斤重担似的,长长地吐出一口气,站在台阶上,脸上还带了点笑。 显然,他用别的方式让沈慎帮了他。 看到盛恒集团老总这样的大老板,都要如此卑躬屈膝来求沈慎帮忙,任思议就知道家里这位“主人”不是一般人。 想到自己失踪多年杳无音讯的父亲。 如果沈慎愿意帮帮忙,帮她打听一下,说不定有希望? 不过,任思议转念一想,陈远志送他一座几公斤的金乌鸦像,他看都不多看一眼。 请他帮忙的代价不知道有多高啊。 她什么都没有,人家凭什么帮她呢。 算了。 走一步看一步吧,先干好自己的工作。 …… 她尽职尽责地给沈慎当保姆。 大部分杂活,譬如准备晚餐、或者擦拭家里古董打扫卫生这些事,都有管家陆森。 有时候,任思议真觉得管家陆森太六边形战士了,偌大的别墅,被他一个人管理得井井有条。 能留在沈慎身边的,果然没有一个是简单角色。 于是,留给任思议唯一的工作,就只剩下一件:陪大少爷玩。 沈独因为腿伤,被困在家里休养了快一个月。 他本来就是爱玩爱闹的性子,整天对着天花板和电视屏幕,闷得都快长白毛了。 这天后半夜,他接到一通狐朋狗友的电话,那头闹哄哄的音乐声顺着听筒传过来,勾得他心痒难耐。 不过,他一个人可走不了,得让人帮忙。 除了任思议,没人能帮他。 他哥禁了他的足,不让他出去乱晃,管家陆森绝对不会放他走,不过好在,陆森并不是全天二十四小时无休的超人,后半夜等他哥去工作之后,陆森会有一段休息睡觉的时间,趁着这个时候,让任思议推他出去。 计划很完美,只要任思议愿意配合。 任思议还不知道他哥禁他足,白天睡够了觉,晚上倒是不困,能陪他玩到日出。 所以晚上沈独一直竖着耳朵听听楼上的动静,直到楼上安静下来,确定陆森睡下了,他一边若无其事地操控手柄,一边用那种超绝不经意的语气开口:“诶,思思,我几个朋友约我出去玩儿,走啊,陪我去。” 任思议放下手柄,打了个呵欠:“去哪里啊?” “酒吧。” “你现在…能去吗?”她看了眼他腿上固定着的支架。 “不是有你吗。” “我是说,你哥让你去吗?” 沈独嗤了一声,不以为意:“有什么不让的?我是腿伤了又不是成废人了,总不能一辈子待在家里发霉吧。” 任思议想想也是,他都成年了,他哥也没说过不许他出去的话。 “好吧。”任思议绕到他身后,握住轮椅的推手,推着他轻手轻脚地出了别墅大门。 夏日的夜风很闷热。 出了大门,沈独对她说:“帮我叫个网约车,目的地设在blood酒吧。” “二少爷出门没司机吗?” 司机当然有,可他哪儿敢叫啊,前脚叫了司机,跟着他哥就知道了。 他用吊儿郎当的腔调说:“这么晚了把人叫起来干嘛?我又不是我哥那种资本家,我对佣人都很好的,他们也是人嘛,要睡觉的。” 任思议:…… 那我不是人嘛。 算了。 看在日薪两千五的份上。 她面无表情地叫了车,很快,一辆白色网约车驶过来。 她费了些力气把沈独连人带轮椅弄上车,关上车门,车子朝着夜色深处驶去。 blood酒吧开在郊外,并不在市区热闹的娱乐街。 这里好像是旧厂房改造的艺术区,从外面看,很低调,不像一家酒吧。 没有灯牌,没有店招牌,任思议推着沈独走进去,穿过一条幽深的走廊,进了大厅。 冷气扑面而来,任思议打了个寒战,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妈呀,好冷! 就把内部是黑白装修,穹顶很高,悬挂着几盏造型凌厉的金属灯具。 舞池里大家张牙舞爪忘情地跳舞,不知道是不是灯光的原因,每个人脸色都极致苍白。 任思议只觉得冷,冷得像是走进了一个冰窖。 这空调电费跟不要钱似的。 包厢在走廊尽头,门推开,宽大的环形沙发上坐着七八个年轻男生。 看起来年纪都不大,二十出头的样子,又帅的也有普的,大部分男生身边都有女孩陪坐着。 门一开,所有人的目光一起投来。 “沈哥!你可算来了!” “就等你了沈哥,快快快,坐这儿坐这儿。” 立刻有人起身让出最中间的位置,旁边的男生殷勤地递上酒杯:“沈哥,好久没见了,罚一杯啊。” “行啊。”沈独端起酒杯直接就喝了。 任思议注意到,沈独身边那种前呼后拥的架势,不像是在对待一个朋友,反而像在对待贵客似的。 任思议在沈独旁边坐了下来。 刚一落座,坐在她另一侧的一个瘦高个男生就歪过头来,直勾勾盯着她。 盯得她很不舒服。 还有更过分的,那人居然靠了过来,鼻翼轻轻翕动,在她颈上嗅了一下。 靠! 这么没边界感吗! 任思议身体条件反射地往沈独那边一歪,拉开了距离。 沈独的手臂靠了过来,搭在她身后的沙发靠背上,松松地揽着。 他掀起眼皮,看向那个瘦高个男生,随意却又带了点威慑:“我女朋友,都老实点。” 几个男生对视一眼,连忙点头应声。 下半夜,沈独和他们划拳喝酒,任思议唱了几首歌,有点无聊,唱完就窝回沙发角落里,托着下巴看他们玩闹,有点无聊。 但也必须陪着,这是她的工作。 她注意到角落里一对男女在接吻,他俩吻得很热烈,像是啃噬。 一缕殷红的血,从女孩嘴角溢出来,蜿蜒着淌过下巴。 那男人伸出舌尖,把那道血迹舔干净。 被咬破嘴唇的女孩,非但没有推开他,反而在笑,似乎一点都不觉得疼。 任思议看得一阵鸡皮疙瘩。 她小地方来的,哪见过这种花招! 那个男生一边舔着嘴角残余的血,一边撩起眼皮,目光直勾勾地望向任思议。 那眼神让她胃里翻了一下。 她再也没办法在这个房间里待下去了,拽了拽沈独的衣角,小声在他耳边说:“四点了,沈独哥,我们回去了吧。” 沈独喝得已经有些上头,脸颊绯红,含含糊糊地说再玩一会儿。 任思议又等了几分钟,看他完全没有要走的意思,实在待不住了,只好道:“那我先出去透透气,在外面等你,你要走了就给我打电话。” 沈独仰头灌了一口酒,继续和朋友玩骰子,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 任思议起身离开包厢。 外面太冷了,她抱紧手臂,低着头,往大门的方向走,穿过舞池大厅的时候,她感觉到有人在看她。 很多人,她经过的每一个人,无论是吧台边端着酒杯的男人,还是舞池边踩着高跟鞋的浓妆女人,都扭过头来看她。 一张张脸在冷白的灯光下显得毫无血色,惨白惨白的,像是戴了一张张面具。 任思议心跳骤然加速,头皮一阵阵发麻。 这里…太诡异了! 她感觉自己好像一只小白兔误入了肉食动物的巢穴。 任思议不敢再看,低下头加快脚步,通往外面的是一条狭长的地下走廊。 迎面一个高个子男人走过来,穿着一身黑色,很瘦,就在两个人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他忽然停了脚步,鼻翼动了动,像是捕捉到了什么气味。 然后,他冰凉的手攥住了她的手腕。 任思议惊得魂飞魄散,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往后一推,脊背重重地撞在墙面上。 那个瘦高的男人欺身上前,把她牢牢按在墙上,低下头,一张瘦削的脸凑到她的脖颈边,鼻尖几乎贴上她的皮肤,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那一瞬间,任思议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 “你干什么?!”她尖叫出声。 男人抬起头来,一双眼睛直直盯着她。 那双眼睛很黑,瞳仁却很小,不断收缩,宛如黑洞般吸住了她。 任思议想要挣扎,想要推开他,可好像被抽走了所有力气,意识迅速被一股巨大的困意淹没。 世界在眼前旋转、模糊、变黑。 她身子一软,什么都不知道了。 …… 包厢里,沈独喝得已经不知天地为何物,歪在沙发上,手里还拎着酒杯。 旁边一个哥们提醒道:“沈哥,天快亮了,你得回去了。” 沈独睁开迷蒙的醉眼,看了眼手机屏幕上的时间。 凌晨五点。 “卧槽。” 他酒意瞬间吓醒了一大半。 完蛋,得赶在他哥下班回来之前,赶回去。 他慌乱地摸出手机,拨了任思议的号码。 嘟嘟嘟,没人接。他挂断又打,连打了三个,一个都没接通。 “去,去找我女朋友。”他撑着沙发扶手坐直身体,有些急了,“快点,把她找回来。” 几个朋友起身出了包厢,沈独坐在沙发上,不停给她打电话,心里很不安。 过了几分钟,一个朋友快步走进来:“不好了,沈哥,有人看到你女朋友好像被带走了。” “靠!!!” 沈独的酒意完全醒了,只剩下铺天盖地的慌乱和恐惧。 完瘠薄蛋了。 …… 沈慎从医院走出来,黎明将至,天边泛起一线灰蒙蒙的微光。 沈独的电话打了过来,声音颤抖,很慌张:“哥!思思被人抓走了哥!你快想想办法!” “哪里被抓走的。”沈慎脚步没停。 “blood,就是…血族酒吧。哥,她是被同类带走的。”沈独声音似乎带了哭腔:“怎么办啊哥!要是…要是闹出人命的话,就完蛋了!” 沈慎揉了揉眉心。 一刻钟后,车子停在了blood酒吧门前。 酒吧门口原本三三两两聚着几个人,看见他,先是一愣,随即谦卑低下头,僵住不敢动。 沈慎从他们中间穿过去,目不斜视。 穿过幽深的走廊,进入了就把大厅,大厅里还有很多人,但音乐已经停止了,大家都聚在大厅不敢走,窃窃私语地讨论着什么。 沈独的轮椅就靠在大厅吧台边,旁边站着酒吧的老板,正在慌里慌张给他调监控,额头上也有汗。 沈慎走进大厅的那一刹,所有人都停止了说话,一齐望了过来。 但是,当他走近他们之后,他们眼神中的虔诚变成了敬畏,回避了他的视线,低下了头。 没有一个人敢抬起头来,没有一个人敢和他目光接触。 沈慎朝着沈独大步流星走过来。 沈独看到他,一声“哥”都还没喊出来,沈慎抬起了手。 沈独直接从轮椅上腾空而起,身体在空中划出一道直线,重重地撞在了身后的墙壁上。 轰的一声。 墙面以沈独为中心,凹陷下去一个巨大的坑! 作者有话说: 无 第7章 第7章 沈独是个sb,沈慎一直都知道。 但他一直包容他,甚至有点溺爱他,把他保护得太好了,才让他在血族如此曲折苦痛的历史中,保留了这样一份天真无邪。 他们不是亲兄弟,他不可能有这么蠢的弟弟。 他是沈慎的同袍战友之后。 百年前,他出生入死的同袍战友,牺牲于抗击外敌的战场之上。 沈慎一直引以为憾,没能救得了他。 在战役全面胜利之后,他来到亡友所在的村庄,带着礼物和足以让他们富足地过完一生的钱财,去看望他的妻儿幼小,才得知他的妻子已经在战争中去世了,幼子也没养得活,仅剩了一个十九岁的大儿子,也重病缠身,将不久于人世。 那是沈慎第一次见到战友的大儿子,他躺在满是补丁的床榻上,被疾病折磨得瘦骨嶙峋。 即便有钱,也救不了他的病,何况那时生活实在艰难。 沈慎看得出来,他可怜的小命,也就这两天了。 他来到他身边,宛如如死神一般。 如果,他实在痛苦,沈慎可以帮他终结这一切。 可是少年那双瘦如枯骨的手,紧紧攥住了他的袖子。 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但是眼底,却满是求生的渴望。 这令他不禁又想到了炮火喧天中满身是血、却紧紧攥着他袖子的战友的脸。 他临终托付,若他能活着等到黎明的降临,求他帮他照拂一家幼小。 沈慎这一生,心软的时候太少了,这一次便是。 他“救”了那个孩子,让他成了自己的弟弟。 可后来,他后悔过很多次。 那不是活,他一直都知道,行尸走肉一般永生于这世间,直到时间的尽头,直到再一次陨石撞击地球让他们这被诅咒的生命如同恐龙一般彻底于世间绝迹。 沈慎思考过很多次生命的意义,得出的结论便是:没有意义。 既然如此,被他创造的生命究竟算什么… 他被这个问题困扰折磨了很久。 不过,做都已经做了,不管沈独如何愚蠢,好歹养着,他答应了好友要照拂他的后代。 沈慎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 他会用自己一生,去践行承诺。 …… 沈独滑落在地,捂着胸口剧烈地咳嗽起来,脸色惨白,嘴唇哆嗦着,却一个字都不敢辩解。 沈慎站在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沈独爬到他脚边,抱住了他的脚,额角青筋暴起,哀嚎着:“哥,你打死我都行,人没了,先把人找到好不好?我不想她死。是,我是想尝尝她,她很鲜美,可我从来都不想她死…” 沈慎没办法真的一脚踹死他,虽然有些时候,他真的会被这蠢货气到想杀人。 譬如被猎人的阵法困住,弄丢自己一条腿的时候。 这时候,店老板端着电脑过来,恭敬地将监控中的画面呈给沈慎:“沈先生,把人带走的是个新面孔…不是我们这一带的,才会这么不懂规矩,我现在就让人去找,您放心,我…我一定把人找到。” 人是在他的店里没的,店老板自知有脱不了的干系,现在他真是怕极了,心慌极了,好担心被大佬迁怒… 这时,一只黑色乌鸦穿过下场的通道,飞入舞厅之中,立足于沈慎的肩上,“渣”地叫了一声。 “不用了。”沈慎转身,大步流星走出门,“我知道人在哪里。” 身后,沈独被人扶上了轮椅,滑着轮椅追上他:“哥,我跟你一起去!” “滚回去。”沈慎头也没回。 …… 任思议完全是被疼醒的,手臂上有尖锐的刺痛传来,像有什么东西咬进了肉里。 她睁眼,头顶是灰色的水泥墙,昏黄的灯泡晃晃悠悠。 好几个男人围着她,有人在舔她手臂上的伤口。 她在流血,好疼啊! 又有个男人贴上了她颈子,轻轻舔了下。 一阵冰冷的鸡皮疙瘩升起来,任思议张了嘴想尖叫,可是她发不出任何声音,身体也好像不是她的了,完全动不了。 任思议眼睛瞪大,眼眶里迅速有了泪,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怕极了,这几个男的,是想轮j她吗。 她想喊救命,可她喊不出来,就像被鬼压床一样,意识醒着,身体却动不了。 天哪!这里是什么地狱! 在做梦,一定在做梦。 快醒过来啊! “砰”的一声巨响,门被人一脚踹飞。 是的,门飞出去了,撞在了墙上变得稀烂。 一阵冷风呼啸而来,灯泡剧烈摇晃,墙上男人们的影子也跟着跳动 几个男人顿时僵住了,甚至不用回头,便已经感受到了那股强大的力量压迫感。 他们忙不迭离开任思议,瑟缩在了角落里,挤成一团,连哆嗦都不敢了。 任思议看见门口站了一个人,逆着月光。 穿着黑西装的沈慎,缓步走了进来。 几个男人趴在地上,像五体投地在跪拜一样,他们把脸贴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也不敢抬头。 像极了鸵鸟感知到危险时把头埋进土里… 沈慎走到了那个瘦高的男人面前。 男人已经被吓得快尿裤子了,哆嗦个没完。 沈慎单手握着他的喉咙,像拎一只鸡一样,慢慢把他提了起来。 那人的脚离开地面,徒劳地蹬了两下。 毫无还手之力。 他惊慌失措,眼睛都仿佛要瞪裂了,发自内心的恐惧感。 月光照进窗户,将他们两个人的影子投在白墙上,一个高大不动,一个垂死挣扎。 “对不起…对不起…” 男人哭了,他嗓音破碎地哀求着,“我们没有想要做什么,只是想尝尝她,就把她放走,我们知道规矩,不敢要她的命,不敢…求您…” 就在这时,blood的店老板气喘吁吁地跑进来,满头是汗,忙不迭地躬身说:“沈先生,人是在我店里出的事,交给我处理,不必弄脏您的手。” 沈慎丢下了他,像丢掉一件垃圾,从裤袋里抽出一块黑手帕,慢条斯理擦了下手指。 手帕随手扔了,落在男人不住颤抖的背上。 店老板甚至都不用亲自动手了,那几个男人就如蒙大赦般连滚带爬地跟着他往外走,生怕慢一步,身后的大佬就会反悔。 屋子里空了。 沈慎走到任思议面前。 少女衣服被撕烂了,手上有血,缓缓淌着,一截纤薄的肩膀露了出来,裙摆被扯到了大腿根,一双腿蜷缩着,长发散乱。 她眼睛还睁着,湿漉漉的,恐惧,求救。 空气中弥漫着那股撩人的甜味,从她伤口里散发出来。 她的血,真是甜美至极啊。 沈慎忍着澎湃的心潮,垂眸看向她:“能动吗?” 任思议说不出话,她伸出手,指向沈慎,只有手指头能动了。 思维清楚,就是动不了,像麻|醉后还没完全恢复似的。 沈慎明白了,对方对她用了催眠,大概率要四五个小时才能缓解。 他很轻地叹息一声,脱下自己的西服外套,抖开,搭在她身上。 外套太大了,一下子把她整个人都裹了进去。 任思议嗅到衣服上有他清冽的气息, 沈慎俯下身,单手就把女孩抱了起来。 有点像公主抱,但又不完全是,因为他只一只手抱着她,让她坐在了他臂弯里,另一只手,他捡起了她遗落在地上的那双凉鞋。 他手臂很稳很稳,她对他来说太轻了,几乎感觉不到重量。 任思议坐在他手臂上,下意识伸手,搂住了他的颈子,靠进了他怀里。 救星,他真的是她的救星! 任思议现在脑子里一片空白,除了抱紧面前这个男人,抱紧他这根来得无比及时的浮木,没有别的想法了。 刚刚恐怖的场景,她都不管去回想。 沈先生,呜呜呜,她的救命恩人沈先生! 她还在淌着血的伤口,离沈慎很近,那股甜香汹涌地灌入了鼻腔,近在咫尺,汹涌强烈。 沈慎的身体几乎是瞬间就有了反应,肌肉绷紧,呼吸变重,连带着喉结都剧烈地滑动了一下。 下齿咬紧了。 “手松开。”他沉声说。 可任思议实在没有力气,那只手没有松开,反而攀得更紧了些。 “我…我坐不稳…”她终于出声了,很小声也很委屈地说。 终于,沈慎也不再多说什么,收拢手臂,牢牢将她困在自己怀里,迈步下楼,将她放进了黑色迈巴赫中。 动作很轻,就像安置一个会呼吸的洋娃娃。 回去的车上,任思议一直在哭一直在哭,吓得要命,劫后余生还是心有余悸。 她身上还笼着沈慎的西装外套。 这是她最大的保护。 沈慎听到她拧鼻涕,顺手把车载垃圾桶递了过来。 他从来不会安慰女生,此时此刻,也没别的安慰的话可说。 但人是他弟弟带出去出事的,沈慎对她要付一定责任:“去医院,做一个全面的身体检查。” “不用。”任思议将脑袋靠在车窗边,闭上了眼,“我没事。” 只想回家,快点回家,不想待在外面了!不想待在...黑夜里。 沈慎没有再勉强,让司机回别墅。 “有任何需求,可以告诉我。” “有巧克力吗?” 沈慎讶异看向她,少女眼神可怜兮兮的,提出了她认为比较重要的需求:“我想吃巧克力,沈先生,贵一点的那种。” ...... 此刻为深夜,该关门的零食店也都关门了。 但沈慎需要买巧克力,那就一定买得到。 零食店的老板撑开卷帘门,点头哈腰地邀请沈慎进去,沈慎在里面逛了几分钟,拎了很大一个袋子走出来。 里面装了各种各样的巧克力,有糖果,也有整块的,外国的国内的都有。 任思议不怀疑他把人家整个零食店的巧克力都买走了。 大袋子摆在了她身上,她在里面东挑西拣,脸上委屈的表情终于一扫而空:“沈先生,好多,吃不完了。” “选你喜欢的。” 作者有话说: 无 第8章 第8章 任思议被沈慎安置在书房的沙发上,分明是盛夏天,可是书房里还是冷得让人直哆嗦。 管家点燃了壁炉,窗帘紧闭,暖黄柔和的火光跳动着。 手臂上有一个咬痕伤口,是被那群流氓中的一个弄伤的,万幸,只有这一个伤口,他们还没来得及对她做更多的什么。 沈慎用碘伏给她伤口周围消了毒,依旧是之前的黑色中草药膏,涂抹找了她伤口上。 那药确实厉害,没两天任思议的伤口就愈合了,结痂之后也完全没有留疤,皮肤完好如初。 想到他自己就是开医院的,这应该是他自己调配的药吧。 沈慎用纱布一圈圈缠好她手臂。 壁炉里的火光映进他的眼睛里,黑瞳被染上了一层暖色。 他眉骨的弧度生得极好,英挺,却不粗犷,垂眼看人时,眼睫会投下一小片阴影。 她不说话,他也便沉默,只剩包扎伤口时窸窸窣窣的声音,还有她嘴里嚼着榛果巧克力的声音 她先打破了寂静的氛围:“沈先生,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手底下有人看到了。”沈慎随口说,不在乎她信与不信。 任思议没有多问,这也不是她发起对话的重点,她低头看着自己被包扎的手臂:“这段时间,我的血光之灾好像有点多。” 沈慎睨她一眼:“想说什么?” “我今天差点被人强bao了。”任思议只要一想到那个画面,就头皮发麻,“还受伤了,我觉得这算工伤,我是被沈独叫去那个很不正经的酒吧的,我以前从来不去那种地方。” 任思议极力想说明自己是个好姑娘。 今天的事纯属意外,也绝对不是她自作自受,根本就是因为沈独的疏忽才导致可怕的事情发生。 “嗯。”沈慎认同了她的话,“要加薪吗?” 他看出了任思议心里的小九九。 “呃…”任思议的确是想用加薪当筹码,但这不是她的最终目的,“也可以不加薪!毕竟…我今天遭遇的事,已经造成严重的心理阴影了,再多钱都没办法挽救!” 在她嘟嘟哝哝说出这句话之后,沈慎就不觉得她真留下了什么心理阴影,真有阴影的人,是不会在这里欲言又止、话里有话地和他谈筹码。 “我可以给你请心理医生。”沈慎耐心说,“并且在工作期间,你受我的庇护,不会再有人敢碰你。” 这句话,的确很给人安全感啊! 尤其是在看到出租屋里那帮流氓对他的畏惧态度… 这家伙,很像电影里黑白通吃的教父。 “不用那么麻烦请心理医生了,也不用加薪。”任思议连忙摆摆手,“我就是…想请沈先生帮我一个小小小小忙。” 她用手指比了一下,示意只是个小case,“想请沈先生帮我找一个人,我爸他失踪好多年了。” 说完这话,她忐忑地望向沈慎。 男人靠坐在沙发上,双腿分开,姿态慵懒闲散。 哼笑了一声。 “想让我帮忙?” “如果沈先生肯答应的话,我一定…” “想让我帮忙,这点筹码可不够。”沈慎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天真的小朋友。 “你…你想要什么。”任思议其实心里知道希望不大,终究还是想试一试。 沈慎端起桌上的红酒杯,轻晃了晃,看向她。 看向她手腕上的伤口。 良久,他还是将杯中殷红的酒液一饮而尽,放下杯子起身走出去—— “你没有我想要的东西。” …… 沈独直接被他哥揍到卧床了,根本起不来,手臂都骨折了,吊在胸前,鼻青脸肿的样子,看到任思议端着托盘,好端端走进来,他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哭丧着脸:“思思,对不起。” 任思议托盘里装好了鲜切的水果,放在床边。 当然,她收敛了之间对他温柔小意的姿态,用牙签串着苹果牙,面无表情往他嘴里塞,像在喂猪。 沈独根本不敢说什么,她喂给他,他就大口咀嚼,乖乖咽下去。 冷冰冰完成了工作,任思议端着托盘就要走,沈独拉住了她:“你原谅我,好不好。” “你哥根本不让你出去。”任思议说,“你骗我,害我差点被坏人给…” “我真的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会喝这么多了,真的。” 其实,受了天大的委屈,对雇主甩脸色不是一个合格保姆的明智之举。 更何况,任思议还不是一般的保姆,她出卖的是情绪价值。 她深深呼吸,坐到了床边,带了点没好气的语气:“我也没出什么事,只是受了点惊吓,可以当没发生过,但我要你帮我一个忙。” “你说你说你说!我一定帮!” “那些大老板,求你哥帮忙,你哥好像不收金银不收钱,那他收什么?”任思议故作好奇地问。 “你问这个干什么?”沈独皱了眉,“你也有事想求他帮忙啊?” 任思议点头。 沈独打量了她一眼,摆摆手:“你别想了,你没他要的东西,给不了。” 他也这么说,任思议更好奇了。 “到底是什么?” 沈独神秘一笑,凑近轻嗅了嗅她,表情暧昧,“你要帮什么忙,跟我说,我想要的…你一定给得起。” 沈独恰恰就喜欢干净的少女血。 任思议一阵鸡皮疙瘩冒出来,又想到那晚那一群男人围着她,嗅闻她的感觉。 恶心死了。 她连忙后退,和他保持了安全距离,沈独是个单腿残疾,倒也不怕他强行要对她做什么。 “算了。”她拿着托盘离开了。 她宁愿不找老爸了,也绝对不要跟这家伙上床。 “哎,你说嘛,说不定我真的能帮忙呢!”沈独的声音从房间里传来。 任思议重重关上了门:“不需要了!” …… 蜻蜓仙尊:“hello,hello,还找你爸吗,要算命吗。【可爱猫猫】” 任思议正等着烤箱里的烘焙马卡龙出炉,看到他的消息,随手回复道:“你是不是想说,我爸又变成狼人了。” 蜻蜓仙尊:“嗐,那是传说,世界上没有狼人。” 可爱神经质:“吸血鬼都有,怎么没有狼人。【白眼】” 李洱发来一张小粉熊挠头的表情包:“是你自己要问的,说了你又不信。” 任思议本来不想搭理他了,低头,忽然看到自己的手腕。 咬伤,已经结痂了。 虽然她还是不信这个世界上真有吸血鬼这种离谱的事情,可她最近的“血光之灾”,确实变多了。 那天在酒吧里,也看到男的咬破了女人的嘴唇,淌血了。 天!好离谱啊。 不会真的吸血鬼吧! 她心里种下了这样一种猜想,就跟她小时候总怀疑这个世界上有没有鬼一样,理智知道没有,可走夜路还是会有点点毛骨悚然。 可爱神经质:“世界上真的有吸血鬼吗?” 蜻蜓仙尊:“你最近遇到什么事了?” 可爱神经质:“差点被人绑架qiangbao算大事吗?” 蜻蜓仙尊:“天!你没事吧!” 可爱神经质:“没事,我雇主救了我,他好像是个很牛逼的人物。只受了点小伤,也是被人咬伤了。” 她可真怕他说出什么她是被吸血鬼咬伤这种话。 幸好,李洱只是关心她的伤势,以及,还想趁机赚点钱—— “没事就好,要不要见面,我再为你算一卦。” 可爱神经质:“雇主不让我出去乱跑,算了吧,我还是呆在家里。” 蜻蜓仙尊:“行吧。【摊手】” 马卡龙烘焙好了,任思议正要放下闲聊的手机,却又看到屏幕上出现一个福袋—— 蜻蜓仙尊:“保佑你身体健康,体格强健,免受邪祟打扰,大吉大利福袋一个,只收5元。” 可爱神经质:【再见】 蜻蜓仙尊:“随喜随喜,随便给点就行。” 可爱神经质:“我是有点迷信,但不是没脑子!【微笑】” …… 任思议做噩梦了,梦里好几只会飞的吸血蝙蝠追着她,从村口一直追到镇上。 她连滚带爬,一路狂奔。 最后,那几只吸血蝙蝠变成了绑架她的流氓恶棍的脸,她摔在地上,被他们围了上来。 任思议猛地惊醒过来,坐起身。 距离绑架事件,已经半个月过去了,可她还是会做噩梦。 午后时分,盛夏正午的日光很强。 任思议准备下楼接点水,掀开被子,一滩血漫在洁白的床铺上。 !! 任思议摸了摸裤子,也是湿的,一股子暖流涌出来。 算算日子,的确是这两天来月经。 她赶紧从床上起来,挠挠头,翻遍了屋子里每一个柜子,都没找到卫生巾。 整个别墅,恐怕都找不出一片卫生巾。 而因为沈独外出事件,现在沈独已近完全被禁足了,任思议给自己换了条干净裤子,坐在马桶上,急匆匆地摸出手机点外卖。 焦急地等了半个多小时,等来外卖小哥暴躁的电话:“你家在哪里啊,中央公园路321号,找不到啊!” 别墅是有点绕,要进入树林小径,七拐八拐的,任思议第一次从外面回来也差点迷路。 她耐心跟小哥描述了大概方位,又过了十几分钟,看到外卖小哥已经把商品退回去了,理由是:找不到,没这地方。 任思议:…… 她又点了一单,结果还是面临了同样的问题,骑手根本找不到别墅的位置。 “搞什么啊!” 任思议实在无奈,只能扯了几十张纸给自己垫上,跑下楼。 发现别墅大门紧闭,而且是上了锁的。 出事之后,管家陆森在睡觉前都会给房门落锁,防止沈独再偷溜出去。 这个时间,管家应该在补觉。 整个别墅都是昼伏夜出,陆森一般下午三点起,沈独要傍晚才起床,而现在是中午的时间,家里唯一有可能醒着的… 她静悄悄地推开了书房门。 果然,沈慎坐在那张厚实沉重的红木桌边,手里拎着一卷陈旧的羊皮纸书阅读着。 容颜端方,气质沉静。 任思议一进来,他便敏感地抬起了头,鼻子轻轻吸气,语气似无奈—— “你又把自己弄伤了?” 任思议哭丧着脸,摇了摇头,小小声对他说:“沈先生,想请问一下,家里有没有卫生巾?” 作者有话说: 无 第9章 第9章 家里三个男人,根本不可能准备卫生巾这种女性用品。 任思议这样问,其实,只是想获得能出去采购的批准,她可等不了陆森醒过来给她开门啊。 “点了好几个外卖,结果骑手都找不到位置,全迷路了。” “这里叫不了外卖。”沈慎说,“不用白费工夫。” “为什么?” “别墅在结界里,一般人进不来。” 他一本正经地说完这句话,和眨巴着眼的任思议四目相对。 半晌,任思议干笑一声,夸了下:“沈先生,哈哈哈,您好有幽默感。” 沈慎面无表情地说:“我不是沈独,不需要这些廉价虚假的情绪价值。” 任思议立马收敛了讨好的笑容。 沈慎没有为难她,从抽屉拿出一柄铜制钥匙,缓缓推了过去。 “谢谢沈先生!” 任思议拿到了钥匙,如获至宝,兔子似的急匆匆跑下楼。 趁着肚子还没有疼得要命的时候,赶紧出去把卫生巾采购回来。 别墅双开府门没有安装密码锁,用了非常传统的那种钥匙锁,内外反锁了都要用钥匙打开,任思议拉开厚重大门,正午的阳光淌了进来,照在身上热辣辣的。 家里现在有门禁,不让随便进出,任思议没觉得缺少自由。相反,出了那档子绑架的事儿,她愿意成天呆在别墅里不出去。 这里很有安全感。 现在要出去了,哪怕是大白天,她都有点犯怵,心理阴影还没消退。 不管怎么样,卫生巾是一定要买的。 她正要出门,身后,传来沈慎低沉的声音:“一起。” “诶?” 任思议转身,看到沈慎站在三楼栏杆边。 西裤白衬衫,踱步下楼,连走路都是那么优雅从容。 “您要陪我一起去吗?”任思议生怕自己误解他的意思,问了一遍。 “嗯。” 他已经来到了她身边。 大部分时候,她都只是远远望他一眼,平时连对话都是隔着三五米远,很少,很少有站在他身边的时候。 才发现,他竟然这么高,任思议感觉自己只到他胸口的位置。 个子高,就会自然给人压迫感,靠近之后,身上那股冷调的气息越发强烈。 任思议脑子飞速运转—— 大佬要陪她去买卫生巾?! 这也太魔幻了。 不过她很快就想出了一种答案:大佬在家里呆得闷了,也想出去走走。 总不可能是担心她的安危吧。 现在是大中午,流氓就算再嚣张也不可能大中午当街耍流氓。 更何况那天的事,任思议只觉得是因为去的地方不对,小姑娘半夜独身在酒吧,就是有风险的。 沈慎看着小姑娘变幻莫测的表情,脑子里大概率胡思乱想了一堆东西。 他的确想出去透透气。 整个别墅弥漫着强烈血腥味,几乎令他坐立难安。 而更重要的是,那晚绑架事件之后,很多“人”都知道了他家来了个新保姆,甚至也知道了她的五官面孔。 大概会有很多“人”蠢蠢欲动想和她建立联系,无论是朋友,还是敌人。 沈慎需得谨慎些。 他随手拿起门口篓中黑伞,撑开,走了出去。 任思议赶紧跟上,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 黑伞遮住了他上半张脸,只露出线条冷冽的下颌,及一截苍白的颈。 任思议忍不住感慨了一声:“沈先生,怪不得您这么白,一点太阳都不晒的啊。” “没见过?” “真没见过男人撑阳伞的!” “现在你见到了。” “呃。” 大佬说话…怪呛人的。 好在任思议别的没有,就是脾气好,怎么说她都是不会生气的,毕竟人家是真给钱啊。 “沈先生,听说你是开医院的啊?”任思议追了上去,好奇地问。 “你都听说了,还问什么。” “……” 他是聊天终结者么! 每一句话都能聊死,任思议只是不想让两人独处的气氛变得尴尬才不断找话题的啊! 她太难了。 “沈先生,听说你们医院都上夜班的,只有晚上才能挂到厉害的专家号,为什么要这样安排呢?” “错位竞争。”沈慎倒是没有再当终结者了,做出了比较认真的回答。 “明智。”任思议忽然觉得,他能成功是有道理的! 白天医院挤破头的抢不到的专家号,晚上去他的医院可以轻易抢到。 怪不得他能这么有钱呢。 没开车,从中央公园步行出去,穿过遮天蔽日一段林荫路,两旁参天树木合拥,一丝阳光都漏不进来。 从这段路出去,就到了中央公园的开放区域,就能看到行人了。 不过现在大中午,行人很少。 其实,也没有很绕嘛,刚刚那段林荫路也就两个岔路而已,外卖骑手竟然找不到,也是离谱了。 哦,可能是因为刚刚那个森林里没信号。 出了森林,在中央公园广场对面,省图楼下,就有一个便利店超市。 穿过偌大的广场,太阳灼人,任思议忍不住加快了脚步,走到了沈慎身边去,想在那柄大黑伞下躲躲太阳。 “自己出门不撑伞,来抢我的?”沈慎垂眸睨她。 小姑娘嘴角带了讨好的笑:“我敏感肌,很容易晒伤。” 沈慎没再多说什么,伞檐向她倾斜了,好在伞足够大,庇护他们两人绰绰有余。 “沈先生,您这么怕晒,也是敏感肌吗?” “嗯。” “那我推荐你一款补水面膜,很好用的,等会儿一起买了?” “随便。” “你出钱嗷!” “要不要卫生巾也帮你一起结了。”沈慎望向她。 少女对他甜美一笑:“谢谢沈先生!您真好,敬爱您!” 沈慎扯了扯嘴皮,在便利店门口收了伞,任思议走进便利店拿起了篮子,开始了疯狂采购模式。 虽然她这段时间赚了不少钱,这些钱,她都是要存下来当以后生活费的,还要给爷爷奶奶寄回一大半,所以能省就省了,日常对自己十分抠搜了。 即便身边跟了个大方的金主大佬,任思议也不大好意思买太贵的卫生巾,选了个中等价位的,然后又买了几袋安睡裤。 面膜也买了两盒,但她心虚地想,是给敏感肌的沈慎买的。 嗯…稍微买贵点的应该ok。 她选了32一盒五袋的面膜。 经过零食区,任思议看着架子上花花绿绿的各种小袋子,有点走不动道了。 之前沈慎给她买了一大袋子巧克力,她全部冻在冰箱里,像小仓鼠一样囤着。 她超爱吃零食。 小时候家里穷吃不起零食,每次去镇上赶场,任思议看着零食店那些花花绿绿的小袋子都会眼巴巴地流口水,可是她知道家里穷,爷爷奶奶收稻子那么辛苦,就算他们买给她吃了,她也会觉得自己很可恶,边吃边抹眼泪。 她曾为自己不该有的欲望而感到羞耻。 所以,任思议对这些小零食的感情,很复杂。 沈慎倚在柜台边看手机,余光瞥见小姑娘站在货架边不动,巴巴地望着那一袋袋五花八门的零食,挑来选去,似乎想要选出最最最好吃的一袋。 沈慎喃了声:“想吃就买,别浪费时间。” 任思议看向他:“沈先生,我可以选两袋吗?” 沈慎叹了口气,似乎有点不耐烦了:“五秒之内,你能拿多少拿多少,五,四,三…” 他倒数的时候,任思议就像个忙碌的八爪鱼,泡椒鸡爪、牛肉干、饼干、巧克力…拿了好几袋呢! 满满一篮子,拎都拎不动了,她开心得嘴巴都要笑咧开了。 沈慎看着她,感觉她笑起来有点像医院后花园养的那只小柴犬。 怪可爱的。 最后账单出来,营业员说:“190.3,我扫您。” “这么贵!”任思议都没觉得自己花了这么多钱,不过立马想到,身边跟了个金主大人。 她有点忐忑地看向沈慎:“谢谢敬爱的沈先生。” 敬爱的沈先生面无表情说:“我没带手机。” 任思议:!!! “说了,只是陪你。” 任思议尴尬地看了眼店员,脸蛋一下子就红了:“啊,那…那…那我拿一点出来嗷。” 她纠结地在篮子里东挑西拣,先把零食捡出来,又把面膜捡出来,表情痛苦极了。 这时,听他说道:“不用找了。” 抬头,看到沈慎递了两张红票子过去,然后一只手拎着口袋准备出门。 他在她眼底的形象,瞬间变得更加高大伟岸了起来! 哪怕他刚刚故意耍她,任思议也一点都生不起气来。 走在路上,任思议撕开了巧克力糖纸,将那颗饱满圆润的榛果巧克力放进嘴里,闭上眼,发出一声享受般的“嗯~~~~”。 其实,吃零食对于她来说,是一种童年的心理创伤补偿。 现在吃起来,会觉得特别香,特别甜。 她看向身边敬爱的金主大人,拆开一颗糖纸巧克力,递到他嘴边:“沈先生,您也吃。” “不…” 一颗糖已经塞进他嘴里了,沈慎:…… 他腮帮子鼓了起来,丝滑甜美的味道在味蕾间跳跃,那种感觉很美妙。 其实,他是嗜甜的。 但是他自己从来不会放纵这种欲望,所以很少吃,甚至不吃,他把这克制欲望当成了一种长期的修行。 这也是为什么他可以忍耐如此甜美的她一直在他身边晃来晃去,却不会碰她的原因。 人尚且要克制欲望。 而血族的欲望,是人类的千万倍,若不加以克制,会引发战争和灾难。 沈慎有生之年经历过太多战争,他绝不愿意再亲历这样的地狱。 任思议很会察言观色,看着他一点点将巧克力抿化,咽下,漂亮的喉结滚动。 他也喜欢吃巧克力呢。 任思议又剥了一个,喂到他嘴边:“谢谢您帮我报销这么多东西,再请你吃一个。” “用我给你买的东西谢谢我。”沈慎移开了头,拒绝再食,“你算盘珠子拨我脸上了。” “这些都是工作用品啦。” “我不觉得卫生巾和零食是工作用品。” “工作的时候要使用的,统称为工作用品。”任思议理直气壮地说,“卫生巾是为了方便工作,零食是为了让工作时心情愉悦。” “如果我的每一个员工都像你这样算计,我大概率会破产。” “不会啦。”任思议甜美地笑着,“我会好好干活的,一定不会让您亏损。” 沈慎还想说什么,她一颗巧克力又喂进他嘴里了。 “……” 沈慎咬碎了混着榛果的酥脆巧克力,咀嚼的动作克制缓慢。 于是,任思议有了一个十分重要发现—— 巧克力,居然可以让他停止反驳和吐槽。 …… 回到家,任思议光速躲进了洗手间,给自己洗了个澡,把自己收拾干净,换上了她从没用过的贵价的卫生巾。 真好,有钱真好啊。 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变得更加幸福。 她想起自己来初潮的时候,甚至没有卫生巾可用,奶奶用家里的旧衣服做了条棉质月经带给她用。 后来是因为有一些公益机构的小姐姐们过来推广卫生巾,才知道月经带是很不卫生容易感染的落后物品。 可是,她也只买得起最最最便宜的卫生巾。 任思议发誓,一定要努力赚钱,让她自己,让爷爷奶奶都过上好日子。 晚上,肚子开始疼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难受的要命。 刚刚便利店没布洛芬卖,药店在更远的地方,她也不好意思劳烦沈慎再陪他去。 卫生巾是刚需,布洛芬不是。 等会儿,沈独就要醒了,她还得强打起精神来给陪这个高精力少爷通宵玩游戏。 她蜷在床上,揉着肚子,希望可以缓解… 过了会儿,房门响了,她以为是沈独,有气无力地说—— “少爷等一会嗷!我换个衣服就出来陪你玩。” “是我,开门。” 听到那道低沉的声线,任思议有点诧异,连忙穿了鞋,捂着肚子走到了门边。 门外,沈慎已经换好西服准备要上班了。 肩宽腰窄,完美的双开门身材,穿上西装真的不要太禁制了! “伸手。”他说。 任思议伸出手,看到他在她手里放了一颗锡箔纸包裹的、有点像巧克力一样的东西。 “巧克力?” “不是,药。”沈慎懒得多解释什么,拎了手杖,转身下楼,“治生理疼。” 任思议睁大了眼,忽然有点感动,有点想哭。 她觉得沈慎对她真的好好…除了爷爷奶奶,很少有人对她这么好,从匪徒手中把她救回来、给她买卫生巾、零食,还给她药。 他真是个面冷心热的好人。 而事实上,那颗药除了缓解腹疼之外,沈慎在里面加了一味草药,可以暂时压住她身上疯狂弥漫的血腥气。 他只是不想黎明回来,她被沈独碰了。 作者有话说: 还有几章就到文案剧情啦。 第10章 第10章 沈慎给的药太有效了,任思议吃的时候还觉得有点苦,那么大一颗,像泥丸搓成的,有点吃不下去。 吃过之后,肚子里的绞痛,真就一点点缓解了。 本来以为效用只有一阵,毕竟每次生理期,前两天都要死去活来地疼一阵子,布洛芬吃了也就只有四五个小时的功效。 但这一次,整个生理期,肚子都没疼过。 好厉害啊! 难怪沈氏私立医院能开到那个规模,挂号还一号难求。 这简直就是神医吧… …… 几日后,任思议收到她给自己网购囤货的卫生巾,只是,下单太快都忘了修改地址,所以东西直接寄到了姑妈家楼下的菜鸟驿站。 烦死了,不想回去,但又心疼花的钱。 任思议只好又跟陆森请了个小假,去姑妈家拿快递。 特意选了个大中午回去,菜鸟驿站人不多,也没碰上表姐姑妈。 回来的路上,阳光明媚,有点刺眼。 她去公交站等车,却在路边上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居然是那位算命的“蜻蜓仙尊”。 李洱坐在破旧的折叠椅上,面前摆了个小摊。 周围也有不少正统的周易算命先生,他没什么生意,因为他桌上摆的是塔罗牌。 任思议笑眯眯走过去,打了个招呼:“hello,好久不见。” “有缘自会相见。”李洱对她的到来并不意外,高深莫测地说完,看向她的颈侧。 皮肤白皙柔滑,没有破绽伤口。 真行啊。 住在两只大蚊子家里一个多月了,竟然完好无损。 他笑着调侃:“今天有缘遇见,要不要来一卦,免费。” “可以啊。”任思议在他对面塑料凳上坐下。 “还算你爸吗?” “说真的。”任思议来了几分好奇,“你到底是怎么知道我爸的名字的,真的是算出来的吗。” “天机不可泄露。” 又是这句,真讨厌。 “算了,不算我爸。” 找父亲这事儿,任思议不想再寄希望于这些神神鬼鬼的了。 爸爸失踪了这么多年,能找的地方都找过了,警察都找不到人,不是靠算命算一算就能算出来的。 每次算完,给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就没有然后了,除了让自己心欠欠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她把胳膊搭在小桌上,托着腮,打了个何倩:“那你算算我吧。” “算姻缘?” “你恋爱脑吗,就知道姻缘。” 李洱清澈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坦荡承认:“你怎么知道。” 他觉得自己还挺恋爱脑的,虽然没谈过,但看言情小说,有时候看到感人桥段都会哭。 任思议漫不经心说:“算算我的事业运,我以后能挣大钱吗?” 李洱熟练地洗牌,把几十张塔罗牌划开弧线,平铺开在小桌上,对任思议做了个“请”的手势。 “抽一张。” 任思议随手一指:“这张。” 李洱把那牌翻过来,牌的正面,一个身穿长袍的人左手持着一根权杖,桌台上摆着一枚刻着五角星的硬币、一把剑、一只圣杯。 而在那人身后,悬着一道缠绕着玫瑰花的拱门。 正位,魔术师。 “怎么样?”任思议忍不住催促,“是上上签吗?” 李洱低头看着那张牌,良久,对她说:“以后,你会大富大贵,成为这个世界上最有钱的人之一。” 这话,让任思议顿时开心了起来。 就算他是江湖骗子哄她开心的,她也愿意被骗。 “好好好,这话本姑娘爱听,那你看看我的中医馆能开吗?” “可以,诸事顺意。” “真的!太好了!” “只是…” “不要只是,没有只是,不听了!”任思议立刻打断了他,扫了微信,大大方方给他转了50块钱,拿起包站起身,“拜拜!” “哎!听我说完啊。” “不听啦。” 任思议已经过马路去了街对面的公交站。 李洱垂眸,看向那张牌,魔术师站在玫瑰与百合环绕的拱门之下,而远处,是昏暗浓重夜色,恶魔的轮廓,若隐若现。 他叹了口气,喃了声:“坐拥亿万财富,却囿于无边黑夜中,与邪恶共舞…” 他抬起头。 对面树枝上,一根横斜的枝丫上,不知什么时候落了一只黑色的乌鸦。 它歪着脑袋,一双黑豆似的眼睛直盯着他,一动不动。 李洱目光一沉,拈起桌上那张塔罗牌,破空而去,直射向那只乌鸦。 乌鸦“嘎”地一声,扑棱棱地飞走了。 几片黑色的羽毛从半空中飘落。 …… 转眼,到了八月中旬。 任思议算了算存款,给爷爷奶奶家里添置完各种家具电器,竟然还剩了六万块。 她真没想到这份工作能做满两个月。 也就最后半个月了,等开学,合同自动到期,她就该收拾行李去上大学了。 真是有点不舍这份高薪工资啊,如果能续约就好了。 不过,等上大学了,自己应该没什么时间来伺候大少爷了吧,他昼夜颠倒的时差,任思议也没办法随叫随到。 想想,刚见面的时候沈独确实把她雷到了,还以为他是个花心油腻小色狼。 相处了两个月,这家伙虽然有时候不招边际,脑子也不怎么聪明,但人品好像没什么大问题。 他哥看起来就是个很正直的人,确实养不出品格败坏的弟弟。 总之,沈独对她一直都很好,很暖男。 等结束这份工作了,任思议觉得这家伙还可以继续发展当客户。 虽然他确实有点小气,能崩到的钱不多,完全不像富家公子做派。 积水成渊嘛,任思议也不贪心。 那天下午,任思议在整理一楼的柜架。 沈独闲着没事,轮椅滑过来在她身边陪着,顺手从她整理的那摞东西里抽出一个信封。 他翻过来,看到那是她的录取通知书。 “南市大学?”他晃了晃录取通知书,“你也上南市大学?” 任思议手里抱着几本书,回头说:“对啊。” “巧了。”沈独往轮椅靠背上一靠,“小学妹,快叫一声学长来听听。” “不巧,我就是在南市大学遇到你的,还记得吗。” 沈独完全想不起来了:“我怎么记得,你是撞了我的车,加的我微信?” 任思议转过身来,靠在书架上,双手抱在胸前,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所以,撞你车的是几号女友?” “呃…”沈独咧嘴一笑:“不重要!这完全不重要,哈哈哈,反正以后见面的机会还多着呢。” 任思议好奇地问:“沈学长,你学的是什么专业啊?” “临床医学。”沈独说,“南市大学医学院在全国来说都是名列前茅的,我哥想让我以后来私立医院工作。” 任思议忍不住看向他的断肢,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出了口:“你…还能上手术台啊?” “可以啊。”沈独理所当然地说,似乎完全不觉得这有什么离谱的。 “可以吗?!” 都残疾了哎! 沈独双手捧着后脑勺,靠在轮椅上,用一种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语气说:“去年全国大学生作文大赛上,我写过一篇叫《我那手眼通天的大佬哥哥》,得了一等奖,我哥有多牛逼,我的舞台就有多大。” “……” 任思议沉默了两秒,然后郑重地点了点头:“没毛病。” 以后她要是生病了,可别遇到沈独这样的医生给她做手术啊! 不过,她注意到,沈独的腿好像慢慢长长了。 之前好像是在大腿膝盖上方被削断,但现在看,他连膝盖好像都长出来了。 她歪着头,盯着沈独的残肢看了好一会儿,以为自己眼花了:“沈独哥,你的腿好像自己在恢复哎。” “啊?”沈独低头,看到自己的腿比之前好像是长了一截,正在缓缓地生长。 开学之前,他就能恢复自由身了! 在家休养这几个月,可把他憋坏了!不能出门、不能见朋友、不能喝酒、每天就是在这个大宅子里转来转去,游戏都快打腻了,他也快憋疯了。 等腿长出来,他一定要好好出去逍遥一番。 他笑着对她说:“哥牛逼吧?” “牛…牛逼。” 这特么是牛逼不牛逼的问题吗! 这完全就违背常理了啊! 谁的断肢可以重新长出来啊,医学奇迹吧! 任思议有点困惑,不过,她转念一想,人家哥哥的私立医院都开遍全世界了,说不定掌握了什么前沿的生物再生技术呢? 那些顶级的医疗科研机构里,总有普通老百姓接触不到的黑科技。 任思议没再多想,心不在焉地擦着柜子,一不小心,被柜子上铜马装饰品尖锐的棱角给弄破了手指。 “哎呀,好疼。” 低头看,食指尖上拉开了一道口子,血珠从伤口里渗出来,顺着指腹往下淌,她赶紧用另一只手接住,别弄脏了桌子。 想着去找管家陆森要张创可贴,沈独在一旁翻书的,这时候,幽幽抬起了头,望了过来。 他鼻子,微微抽动了一下:“你怎么了?” “你家创可贴放在哪啊?”任思议把流血的手指给他看。 沈独没有回答,紧盯着她指尖那抹血红。 空气中,弥漫着让人溺毙的甜美味道,这种味道他不是第一次闻到了,任思议第一天来,他就嗅到过,可后来不知为什么,那股味道又消失了。 他找了很久都没再找到。 现在它又出现了。 他牵起她的手。 “诶…”任思议本能地往后缩了一下,但沈独力道很大,没有给她退缩的余地。 他把她的手拉过来,低下头,将她的指尖送到自己嘴边。 张开嘴。 手指一入口,沈独只觉得头盖骨像被人掀开了一样。 一股电流直冲天灵盖,他脑子一片空白。 啊啊啊啊啊! 好甜,好甜,好甜!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我要死了!我爱她!我真的要死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他的瞳孔,骤然收缩成针尖大小 “诶!沈独!你放开,放开我!”任思议用力往回抽手,但沈独像没听见似的,只吮吸着她的手指头。 就在这时,三楼卧房的门,打开了。 刚睡醒的沈慎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居家服领口敞着,露出一小截漂亮性感的锁骨。 他站在三楼走廊的栏杆边,看见了一楼的两个人。 他威慑的眼神一扫过来,沈独瞬间松开了任思议的手,整个人往后退了退。 收缩的瞳孔瞬间变回正常人,重新变得清澈而恭顺,笑着喊了声:“哥,你醒了。” 同时,舔掉了嘴边的血迹。 “思思手指破了,我给她…止血。” 任思议:…… 我谢谢你! 恶心死了! 她捧着自己的手指头,不满地撇了撇嘴。 沈慎踱步下楼,经过两人身边的时候,对沈独搁下一句:“要开学了,别再一天到晚无所事事,去书房待着。” 很日常的一句话,却很有家长的威严。 “噢,好。”沈独又变回了乖乖男,操控着轮椅转了方向,往电梯滑去。 任思议的手指尖还在淌血,啪嗒,啪嗒…淌在地上。 她赶紧用另一只手捂住伤口,手忙脚乱地去找纸巾。 沈慎看了她一眼,只对她说:“去书房,让陆森给你包扎。” “哦,好的,沈先生。” 沈慎继续往外走,出大门,走下台阶,弯腰坐进车后座。 车门关上的那一刹那,他瞳仁猛然收缩,两根尖锐的犬齿从唇边伸了出来,抵在下唇上。 久违的、野蛮的饥饿感… 司机立刻反应过来,迅速打开扶手箱,从里面取出一只深红色的血袋,转过身,用双手恭敬地捧到沈慎面前。 血袋是医用级的密封包装,上面印着编码和日期,标准的储备血,是他的正餐。 沈慎却烦躁地抬手,一把挥开了。 跟甜美的她相比,这些…都是垃圾。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1章 第11章 回到医院的办公室,沈慎关上门,没开灯。 夜色漫入,他坐进椅子里,仰头闭上眼,轻咽唾沫,喉结滚动了一下。 才感觉澎湃的心潮稍稍平复几分。 私立医院并不在喧嚣吵闹的市中心,而是偏郊区,占地很广,是市公立医院的三四倍有余。 环境也很好,大片修剪得齐整的草坪缓坡,中央一座喷泉雕塑,水流昼夜不息。 门诊大楼是欧式建筑,许多落地窗,大厅明亮。 而且空气里没有医院那种生涩的味道,取而代之的是一缕极淡的草木调香氛。 住院部每一间病房,都是酒店配置,私密、安静。 所以南市的达官显贵都喜欢来沈氏私立医院就医。 不过环境好并不是这家医院的卖点。 他们能治疑难杂症,夜间专家号被传的神乎其神,那些在别处被宣判了死刑的疑难杂症,到了这里,时常有峰回路转的转机。 医院背后养着一座独立的医疗生物研究所,许多人类难以攻克的绝症,在这所研究所里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哪怕暂时无法根治,他们也有办法让病人的生命线被极大地拉长,体面地、有尊严地活下去。 而且,这家医院有个很牛逼的点。 因为诊金十分昂贵,穷人生了重病如果没钱住不起icu,很简单,自愿献血就行了。 不需要病人亲献,家人也可以为其献血,定期定量,会检测其身体状况,不会让其出现任何健康问题。 这就让很多穷得看不起病、但胜在家里亲戚多的病人,都可以得到很好的治疗。 然而,沈慎做的生意,远不止于此。 这家医院,只是个幌子。 他是现存最古老的血族,对一般年轻血族而言,他是宛如教父一般存在。 因为他会庇护族群。 他不禁止血族吸人血,但给出了限制:绝对不能被人类发现,且不能危害人类的健康。 族人在进食时会释放出大量的催眠素,被吸食的人类不会感到痛楚,甚至会在一种微醺的松弛感,昏昏欲睡。 所以,他们又被猎人称之为:“蚊子”。 悄无声息,饱餐一顿,而后离去,无人知晓。 沈慎经历过多次战争,且他眼睁睁看着人类的现代武器越发先进,真要打起来,必定两败俱伤。 正因如此,他才要压住所有躁动的同族,尽可能隐藏行踪,混迹于人类社会之中。 医院会为血族提供大量血液,用钱来买就行了。 过去的历史都被抹杀,现在的人类对血族一无所知。 除了某些代代相传的猎人。 大量新转化的幼年血族,还没来得及学会如何在人类世界里藏身,都是死于猎人之手。 血族虽然体格强于人类,但大自然仍旧诅咒他们,给了他们许多致命弱点。 阳光、桃木、艾草等… 而沈慎,已经在寻找破解之法的道路上,找到了方向。 …… 助理易默池走进办公室。 他穿着专业的白大褂,表情清冷,五官也很端正漂亮。 在沈慎身边的人,就没有不好看的。 他手中捧着消过毒的白色托盘,上面一管血液样本,递到了沈慎面前:“沈先生,这份血液样品里的hc值含量非常高,极大概率就是我们要找的异血者,请您过目。” 沈慎拧开盖子,放在鼻尖嗅了嗅。 味道的确甜美。 他微微仰头,饮尽了这一管血。然后他走到角落,打开了那盏模拟日光光谱的补光灯。 挽起一截袖口,将冷白的手臂放到了强光之下。 普通的血族在这样直射的光线下撑不过一分钟,就会全身溃烂烧焦,变成一具焦黑的干尸。 但越是高阶的血族,日光对他的伤害会逐级递减,支撑时间会更长。 片刻之后,沈慎的皮肤开始出现焦黑的痕迹。 他倏地抽回手,看着自己皮肤出现了烧伤的痕迹,表情略有失望。 易默池早已准备好烫伤药,半跪下来,托住他的手腕。 “不是。”沈慎嗓音很低,望着自己手上的伤,眼底有几分薄霜般的失望,转瞬即逝。 异血者的血液,能让血族在一段时间内不惧怕阳光的灼烧,短则几小时,长则几天,依量而定。 这种血液无法通过嗅闻辨认,仪器能检测出其中的hc值,数值越高希望越大,但究竟是不是,只能用身体去试。 大部分族人没有这个魄力,真用自己做实验去晒太阳,但沈慎必须这么做。 他的研究所已经做出了一种心脏培养仪。 只要能找到一个异血者,献祭心脏,将这颗心脏放在培养仪中持续造血,就能让所有血族在千万年的黑暗之后,像正常人类一样生活在阳光之下。 且异血者存在于世间,少之又少,沈慎上一次见到,还是百年前。 易默池望着空试管,叹了口气,还得从海量样本中继续寻找。 而这项工作,他们已经做了十年了。 异血者依旧杳无音讯。 …… 在沈家最后那几天的时间里,任思议总感觉自己精力好像有点不够用了。 蹲下身在茶几下面找遥控器,就那么一小会会儿,站起来,竟然会有一瞬间的眩晕。 身子晃了晃,得扶着沙发背才能站稳。 嗜睡,疲倦,常常一睡就是一整天。 以前她明明不会这样的,凌晨四五点撑不住就睡了,一般午后就会醒过来。 最近会直接睡到日暮黄昏。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脸色渐渐苍白,嘴唇也没了血色。 同时,她注意到自己身上多了一些蚊子包,除了颈子,手臂和腿上也会有,上面有血点,但是不痒。 而且蚊子包是成双成对出现,一个区域必定会有两个挨得很近的血点。 现在是盛夏天,别墅里有蚊子很正常,哪怕管家每天都会燃烧蚊香驱蚊,还是抵挡不住,毕竟这里是森林。 任思议摸了摸脖子,并没有多想。 不过,沈独最近对她倒是越来越好了,会邀请她和他一起用餐吃饭,之前她都是和陆森一起在地下室吃饭的。 他们每顿饭的餐食,都是陆森精心准备的,偏西餐更多一些。 都是餐厅里价格十分昂贵的餐食,牛排、芝麻菜沙拉、松露浓汤、焗虾一类。 陆森真是厉害啊,可以说是十项全能的神仙管家了,做出来的餐食,丝毫不输米其林三星大厨。 虽然任思议没吃过米其林大厨做的餐食,但她在视频里面刷到过,至少外观摆盘跟陆森做的毫无差别。 陆森给任思议做的餐食,会和沈独的餐食有所不同。 除了牛羊肉之外,还有猪肝、鸭血、牡蛎一类的食物。 她其实不大爱吃内脏,但陆森的手艺实在太好了,猪肝入口软嫩,一点腥气也无,她竟也吃得津津有味。 饭后,陆森一边收拾沈独面前的餐具,一边对正要起身离开的任思议说:“帮我把这些餐盘收到地下厨房的洗碗机里。” 任思议还有些奇怪,以前这些事,陆森从来不假他人之手,今天怎么突然使唤起她了? 她也是好脾气,想着可能他忙不过来了,她顺手帮个忙也是应该的。 “好啊。”她应了一声,端起自己与沈独用过的餐具,沿着楼梯往下走,去了地下室。 穹顶餐厅里,沈独慢条斯理地用餐巾拭了拭唇。 陆森看着任思议下楼之后,才从上锁的冷藏血库中取出一袋冷冻血液,递到沈独面前:“少爷,您该用正餐了。” 沈独瞥了眼那袋暗红色的、让人毫无食欲的血袋,完全比不上他准女友的香香血。 真不知道,他哥是怎么忍住不去吸食新鲜血液,一天到晚吃这种冷冻血包的。 他这么强,要什么人的血没有啊! 沈独跟他哥不同,他哥苦修,他可是一贯奉行享乐主义,才不想这样没苦硬吃。 “不用。”沈独懒洋洋说,“最近不太饿。” 陆森面无表情看着他。 在楼上吃饱了,当然不饿。 陆森忍不住提醒了一句:“少爷,这段时间主人忙碌,没有时间管您,吩咐了让我盯着您。您对任小姐做的事,少量少次或许问题不大,但如果您控制不住自己,我会告诉主人。” 任思议最近的变化,陆森看在眼里,所以才做那么多补血的餐食给她吃。 沈独用叠好的餐巾优雅地擦擦嘴角,然后站了起来,绕过轮椅,朝着陆森缓步走了过来。 陆森惊愕于他的腿,竟已完全恢复了! “您…您…已经好了吗。” 沈独看了看自己腿上缠绕的纱布石膏,那是他故意缠上去作为掩饰的,他的腿已经长出来了,肌肉匀称,完好无损,一条新腿。 但他不想让任思议发现这件事。 他冷笑了一声,一步步靠近陆森。 陆森看着他眼瞳深处一抹逐渐蔓延的血色,感受到了危险,下意识地向后退。 直到后背靠在了墙壁上,无路可退。 沈独憋屈了几个月,被这讨厌鬼管了几个月,忍气吞声也是受够了。 他掐住了陆森的脖子,整个人提了起来,抵在墙上。 陆森双腿离了地,脸色霎时间变得惨白。 他是由沈慎这位祖宗爷亲手初拥转化的第二代血族,哪怕仅有百年生命,他的实力在诸多血族之中也属于中上,不容小觑。 况且,陆森只是个普通人类,在他面前毫无半分抵抗之力。 在极致的窒息间,看到沈独的瞳仁收缩,变得血红。 他脸上浮现了张狂恣肆的笑意:“陆森,这么喜欢告状是吧?去告啊,去啊!怎么不去呢?” “咦,你的脸好白啊。”他的笑容里有着天真的恶意,收紧了手指,欣赏着他的痛苦和恐惧,“你要死了吗?” 就在这时,少女清脆的声音从地下室传来,苦恼地喊道:“陆森管家,您的那个洗碗机,我不会用哎!” 陆森看着面前这个恶魔般的少年,眼底浮现了强烈的恐惧,浑身颤抖。 “陆森管家,您听到了吗?”任思议的脚步声传来,她正噔噔噔地上楼。 等她来到穹顶餐厅,沈独坐在轮椅上用餐巾拭嘴。陆森背对着她,俯身擦拭着那张已经很干净的长桌。 脸色惨白,手在微抖。 “陆森管家,那个洗碗机好高级哦,我不会用…” “没事了,我去弄,你忙你的事。”陆森说完,转身快步朝着地下室走去。 任思议也注意到了他的不对劲,忍不住问道:“陆森管家,你生病了吗?你的手在抖。” “没事。” 任思议看着他背影,感觉怪怪的。 身边,沈独方才那股子阴鸷狠厉的劲儿,已经消失无踪,对她露出一抹乖巧的微笑:“思思宝,当我女朋友好不好,我好喜欢你。” 任思议叹了口气。 这句话,她最近每天都能听到。 “怎么办。”即便工期只剩最后几天了,她也没有懈怠,故作遗憾地拒绝他,“合同规定了,上班期间不可以谈恋爱哦。” …… 尽管,被沈独狠狠威胁了一把,陆森仍旧把这件事告诉了沈慎。 他是沈慎的契约仆人,从缔结契约的那一刻起,这条命就不再属于自己。 无论发生任何事,哪怕刀架在了他脖子上,他都必须对主人忠诚,只对他一人忠诚。 沈独叫他“告状精”,也是因为他对他的契约主人不可以有任何隐瞒。 其实他不说,沈慎也能注意到到任思议颈间不正常的红点子。 她的血,连沈慎自己都难以抗拒,更何况沈独那个毫无节制的家伙,迟早都会享用上。 之前请回来的女友或暧昧对象,大多也都被他上了手。 不过沈独是个很喜新厌旧的家伙,尝过一遍的很快也就腻味了,第二顿第三顿…几乎不会有第四顿。 次数有限,不需要担心这些女孩的健康问题,且沈独也很谨慎,绝不会让她们生出疑心。 任思议却成了例外,她的血液实在不一般,连沈慎都差点失控。 不知道沈独偷偷吸了她多少血。 他不能再让她留下来了,今天就得把人遣走。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2章 第12章 午后,任思议疲倦地醒过来。 房间里厚重的帷幔窗帘,透不进来一缕阳光,仿佛仍旧置身夜色之中。 她睡得脑子昏沉沉的,眯眼看了看周围,什么都没看清,觉得眼皮很重,便又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摸过手机看了一眼,下午三点了。 可是她脑子还是很昏。 最近虽然嗜睡,但也从来没有睡过这么久。 她头重脚轻地起了床,洗漱之后换好衣服出门,却见陆森立在房间门口,不知道站了多久。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管家制服,肩线笔挺,面容肃穆。 任思议感觉他特别像一尊黑桃k的雕像。 “陆管家,您站在这里做什么?” “沈先生要见你。” “现在?” “对。” “请等一下!”任思议赶紧回房间,跑到浴室镜子前,对着镜子里那张苍白的脸,飞快地打理起来。 她的头发带着天生的蓬松感,睡醒之后会疯狂炸毛。 用手指梳了几下,从桌上拿起一个十字形闪闪小夹子夹住侧刘海,又给自己涂了个豆沙唇膏增加气色。 自从沈先生陪她出去买过一次卫生巾,她就一直在懊恼为什么那天没给自己化个妆开始。 只要沈慎在家,任思议都会简单打理一下自己。 三下五除二搞定之后,她走出房门,跟着陆森来到了沈慎的书房。 陆森叩门,推开,将任思议塞进去,然后替他们关好了房门。 “沈先生,您找我。”任思议有一丢丢小紧张。 说不上来是为什么,最近见他,总是有一点忐忑的。 沈慎坐在沙发的拐角位,双手摊开,一只手扶着软扶手,另一只手拿着一份合同。 姿态松弛,慵懒闲散。 柔和的灯光罩着他端方漂亮的五官,任思议瞄了一眼,然后迅速移开视线。 不太敢多看。 就像小时候跟着奶奶赶庙会,遇到别人抬着特别特别好看的观音座轿经过,她也会不好意思地移开视线。 美好的,珍贵的,漂亮的…好像都是她不配拥有的,多看一眼都是亵渎。 对沈慎,她也是这种感觉。 “过来。”他说。 任思议便头重脚轻地走过去,感觉仿佛每一步都踩在软绵绵的蘑菇上,摇摇晃晃。 沈慎放下了合同,同时抽出一张黑色的银行|卡,放在合同上,耐心对她说,“我们的雇佣合同,还有十天就到期了,你也要去上大学了,这张卡里的钱,足够支付你大学四年的学费和生活费…” 算是他表达的歉意,为她这段时间的健康问题。 “另外,你的工资我也准备翻倍…” 话音未落,任思议感觉一阵天旋地转的眩晕,身形不稳直接一头栽了。 沈慎眼疾手快,一把捞住了她。 臂弯里,少女脸色苍白,额前碎发都被汗润虚湿了,贴在皮肤上。 沈慎皱了眉。 任思议并非完全丧失意识晕过去,她能感觉到一个微凉的怀抱托着自己,也能嗅到他身上淡淡草木的气息,干净冷冽。 眼前是一片白雾,雾气缭绕中,看到男人宛若神明般的面孔。 她感觉自己的身体被轻轻放了下来,头枕着的地方很有弹性,等等,好像…是他的腿啊。 她还是很晕,但这种眩晕并不难受,反而很安心,好像在做一场美梦。 沈慎一眼便看出这小姑娘已经开始贫血了。 “任思议。”他一边按人中,一边唤她名字,试图唤回她的意识。 女孩微微睁开眼,瞳孔涣散,迷茫地望着他。 “任思议。”他沉声说,“看我。” “唔…”她软绵绵地出了声,然后一把搂住了他的颈子,“爸爸…” 沈慎:…… 她很软,却抱着他不肯放开。 这一抱,他鼻尖正好贴在了她颈侧的红点处。 鼻翼微动,那股香甜的气息扑面而来,像深海翻涌的巨浪,瞬间将他吞没! 他的犬齿开始发痒。 他张开了嘴,在挣扎,在撕裂,在抑制… “爸爸。”任思议依旧这样唤他,带了点哭腔,像一个孤零零的小女孩在乞求一点点稀薄的、温暖的父爱,“爸爸是你吗,你回来了吗?” 沈慎忽然想起来,她好像在找她的父亲。 她父亲失踪了。 沈慎齿间的痒散了几分。 伤害,对于血族而言,是再轻易不过的事了。 保护,才难。 沈慎无意做神明,却也不想当恶魔。 他轻轻放下了她,让她安睡在沙发上,然后叫来了陆森—— “去拿一根百年野参,炖汤送来。” “好。”陆森依言退下。 过了会儿,他端着一只小瓷碗上来,那支珍贵的野参已经熬成了浓稠的汤药。 沈慎已经走了,房间里只剩任思议一个,昏睡在独属于沈慎的沙发上。 陆森蹲下身,耐心地将药一点点喂给了她,全部喝完,那根老参也让她小口小口吃下了。 论及照顾人,陆森是一把好手,喂完汤药之后,还用餐巾给她拭了嘴,扶着她慢慢地躺下,盖上沈慎的小毯子。 药,当然也是绝世好药,任思议没一会儿就支撑着身子坐了起来。 看自己倒在沈慎的沙发上,又看到陆森关切地望着她。 “啊,抱歉陆管家。”任思议局促地站起来,“我最近有点打瞌睡,我是不是又睡着了!” “没事。”陆森按着她肩膀让她坐下来,“你可以在这里休息,今天不需要工作。” “可、可以吗?”任思议眨巴着眼,忽然想起,“诶,我刚刚好像做梦来着,梦到沈先生要辞退我了,但他给我一张卡让我随便刷,刷完再找他要,我开心得想尖叫,然后就醒了。” 她看了眼茶几,茶几上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她遗憾地揉了揉额头,“果然是做梦啊。” 很难得,陆森这张扑克脸居然笑了一下,虽然一秒恢复严肃,但他笑起来,整个人都变鲜活了。 “也许不是梦,总之你先休息,对于你健康的损失,沈先生一定会补偿你。” “呃。”其实也还好,最近感觉有点累,但她不觉得这是什么健康问题。 累了多休息,就好了。 当然,上赶着给钱,她肯定是不拒绝的。 …… 沈慎是准备直接辞退任思议,给钱了事。 但在此之前,他要知会沈独一声。 任思议的血很香甜,沈独控制不住自己,情有可原,所以沈慎不会重罚他。 尽管,他破坏了沈慎立下的规矩。 小惩大诫是需要的,避免在她离开之后,沈独会再控制不住找上她。 他没敲门,直接进了沈独的房间,本来以为这家伙还在睡觉。 没想到,门一推开,满室的日光涌了出来。 沈慎下意识伸手挡了挡,避免强光直射。 房间里阳光漫溢,明亮通透。 适应了片刻,他看到沈独颀长的身影,竟然站在拱形窗的烈日阳光之下。 整个人被金色的光线浸透了! 听到脚步声,沈独转过来,脸上带着一种炫耀式的狂喜—— “哥!我好像进化了!” “靠!我居然不怕太阳晒了!” “我好牛逼!” 沈慎讶异了几秒,没有大惊小怪,只问他:“多久了?” “不知道哇,今天才发现。” “你怎么发现的?” “嗷!我经常会用手去照太阳,测自己的耐力嘛。”沈独耸耸肩,傻兮兮地笑了。 “为什么要这样做,我请问。” “我看血族论坛上有人说多晒晒,可以增强免疫力。” “……” 的确是这傻逼做得出来的行为。 日光是血族天然的对抗力,越晒,越虚弱。 难怪这家伙一点都不像被沈慎这个老祖宗初拥转化的高阶吸血鬼该有的样子,弱得要命。 原来是他自己作的。 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现在不惧怕日光了。 “最高记录能保持多久?”沈慎问。 “这不正在试吗,我已经在这里晒了三个小时了,不仅不怕晒,而且体温也恢复成了人类的正常体温。”说话间他从腋下取出36.8的温度计。 “除了保姆小姐,你还饮用了谁的血液?” “没有了啊,这几天我都只进思思的房间…”沈独咳了一下,不想多说,立刻转移了话题,“哥,我是不是要进化成无敌暴龙吸血鬼了?果然,多晒真的可以提升免疫力!哥,你也来晒晒!” 说完,他便热情地过来,邀请他哥一起晒。 沈慎一抬手,这家伙一股无形的力量挡开了,被迫退后了两步,靠近不了他的身。 他身上日光的灼热感,依旧让沈慎感到不适。 “这么好的阳光,我不跟你争了,自己享受吧。” “好嘞!”沈独享受地坐上了飘窗,盘起双腿,开始了打坐。 沈慎退出了房间,感觉到心跳在疯狂加速。 已经多少年,他不记得有多少年没感受过这样的心跳了。 异血者,竟然让他找到了! 沈慎其实都不抱太大希望,异血者的血液能让血族见天日,这几乎约等于传说。 而现在,传说正在他眼前发生。 他亲眼见证了! 楼梯上,任思议慢慢走下来。 迎面遇到他,小姑娘苍白的小脸漾起微笑:“沈先生,我刚刚睡着了,不好意思啊,你要跟我说说什么?” “没事。”沈慎平静地说,“先回房间休息。” “呃……” 果然啊,那张巨额银行卡是做梦。 她还抱着一丝希望来着。 “您刚刚是不是想辞退我来着?” “没有。” “诶?” “对了,今晚不需要工作,放你几天假,好好休息。” “啊?那薪资…” “带薪。” “沈先生,敬爱您!”任思议不是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开心不开心全挂脸上,此刻眉眼弯弯,高兴极了。 沈慎看着少女雀跃离开的背影,眼神渐渐凉下来。 人类异血者无法永生,心脏迟早有衰老的那一天。 但沈慎的实验却已经研究出了能够让心脏永远不停跳动的培养仪,可以提供源源不断的血液… 这个培养仪,便是为异血者准备的。 …… 当晚,任思议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白天睡太多,现在生物钟完全颠倒了。 明明白天很困啊,感觉随时随地都要晕过去,真要休息了,反而脑子很清醒。 身体倒是有点倦,四肢无力,所以她也懒得起来了,就躺在床上闭目养神。 这时,她听到房门被打开的声音。 黑夜会放大所有细微的声响,而她记得,明明上床前,她反锁了房门。 是有人用钥匙打开的。 任思议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怦怦怦”地活蹦乱跳。 是谁?陆森?还是沈独? 总不可能是沈慎。 今晚没有月色,房间一片漆黑,她闭着眼不敢动,只透过眯起的眼缝,看见了那团黑色的轮廓。 一个人影,正站在她的床边,就在她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看清了那张脸,是沈独。 可是…不对…他的腿! 他怎么是走进来的?他明明是残疾啊! 恐惧如海潮般吞没了她,越怕,越不敢动,直到她感觉到男人弯下腰,伏在了她的身上。 他想干什么? 一直被拒绝,现在终于要对她来硬的吗?! 任思议正要一把推开他的时候,却恍然发现,自己好像被鬼压床了似的,完全动不了。 这跟那次被坏蛋抓走的感觉一模一样! 颈间传来一阵细微的疼痛,像她去医院体检抽血的时候,被细针扎了一下,不过疼痛很快就消散了。 不对,不对! 这个男人在吸她的血! 他的呼吸如野兽般粗重,贪婪。 任思议瞪大了眼,望着漆黑的天花板,满眼惊惧。 动不了!她动不了!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男人低沉的声线:“沈独,够了,停下来。” 沈独抬起头,满嘴鲜血,衬得他五官无比妖冶。 甜美的血腥味在房间漫溢,他的瞳仁缩成了一条竖线,宛如野兽。 “哥,她太美味了,你不要试试看吗!” “我说,停下!” 沈慎猛地抬手,一股无形的巨力袭来,沈独的身体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甩飞了出去。 “哐”! 玻璃窗碎裂,碎片四溅,冷风灌入。 沈独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整个人就从窗口飞了出去,消失在夜色中。 压迫感,笼罩了整个房间。 任思议才感觉到鬼压床被解除了,她猛地坐起来,拼命向后退,一直退到床头,缩成一团。 全身哆嗦,极度恐惧地望着这个朝她缓步走近的英俊男人。 她怕得说不出话来。 沈慎走到她面前,居高临下看着她。 “不要怕,我不会碰你。”这话,说得还算温柔,像在安抚受惊的猎物。 他抽出黑色手帕,擦掉了她颈间渗出来的血珠,垂眸看着她,眼神克制—— “从今晚开始,你来我房间睡。”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3章 第13章 任思议动不了。 准确来说,她是被吓得一动不敢动,任由男人将她横抱起来,走出她的房间,穿过漆黑阴冷的走廊,缓缓走上三楼。 三楼,是任思议从未去过的领域,连沈独都不被允许上去,那里是沈慎的私人空间。 现在,沈慎抱着她走了上去,进了他的房间。 房间很大,也很空,窗帘是厚重的黑色,遮住了所有窗外的光。深灰色大床,有种强迫症一样的平整感,好像从未有人睡过。 房间很冷,任思议确定是没有开空调的,所以那种冷嗖嗖的感觉,是从他身体里蔓延出来的。 令她哆嗦,手臂上全是鸡皮疙瘩。 沈慎将她放在了自己的大床上,任思议吓得往后缩,靠在床头的小角落。 她甚至不敢看他,也不敢说话。 只求他别过来,千万别过来。 沈慎走到酒柜边,用漂亮的琉璃方杯倒了一杯橙黄色的酒,递到任思议面前。 任思议根本不敢接,拼命摇头,回避了他的视线。 沈慎便将杯子放在了床头柜边,然后坐到了正对面的单人沙发上上。 “你们…不是人,你们是鬼吗?”良久,看到沈慎没有伤害她的意思,任思议才哆嗦着开口。 沈慎回答她:“不是,我们是血族。” “血族…” “你应该听说过吸血鬼的传说。” 任思议:…… 她恍然想起,那个李洱跟她提起过,说她爸变成了吸血鬼。 任思议根本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吸血鬼,只当他是神棍骗人的,没想到… 她抬头,望向面前的男人。 男人皮肤冷白,黑瞳幽异,一盏夜灯笼着他的脸,他单手支着头,歪头看着她,似在等她慢慢接受。 任思议摸到了自己颈间的鼓包,不疼,也不痒,跟蚊子包没有任何区别。 刚刚沈独就是在吸她的血! 不只是刚刚,她腿上,手臂上,都有好几个蚊子包,全都是… 想到这段时间她如此嗜睡,今天还晕倒了,是因为沈独吸了他的血! 他们真的是吸血鬼! 任思议眼神更加恐惧,她小时候在农村会怕鬼都不敢晚上走山路,可是她从没见过鬼,奶奶装神弄鬼不算,至少她最害怕的东西没有给她带来过实质性伤害。 可是眼前这两个“人”,他们是真的会吸她的血,会弄死她… 任思议怕得掉眼泪了,她带了点哭腔,说道:“你们…你们要杀了我吗?我是你们的…食物吗?” “不会。”沈慎说,“人类不是血族的食物,我们依附你们的血液生存,历史证明,任何竭泽而渔的行为都会带来毁灭。” “沈独的事怎么说?他刚刚就差点要我的命了。” “你的血,的确有与众不同之处,会让他难以自控。但有我在,你不会死。” 任思议抬起泪汪汪的双眼,看向他:“你不吃我?” “不吃。” “那你抓我来这里干什么?” 沈慎很轻、很轻地叹息了一声。 在今夜之前,他只想将她送走,可是知道她是异血者之后,沈慎动摇了。 “也许你不信,但现在,你在我的保护之下,不会有人伤害你。” 沈慎从一个陈旧的红木柜里,取出了一颗黑色的小泥丸,放在了陶瓷碟盘上,递到了任思议面前,“这是回血的药,你现在贫血了,还不算太严重,休养一段时间就会好。” 任思议拼命摇头,他的东西,她根本不敢碰。 完全不信任这家伙! 不过,沈慎并不打算给她选择的余地,走到她面前,伸手钳住了她的下颌。 微微用力,她的嘴便被迫张开了。 药丸被硬塞进了她嘴里,沈慎扣着她的下巴,逼她吞咽下去。 药丸微苦,带着涩味,任思议想吐可是被他钳制着张不了嘴,但她也是够倔强,含在嘴里就是不肯咀嚼。 眼泪顺着光洁的脸蛋流淌,而他宛如神明(也许是魔鬼)般,立在她面前,也不松手,耐心地等待着。 他不急,人类的生命是有限的,时间是宝贵的。 但他拥有永生,他最不怕浪费的就是时间。 两人对峙了一会儿,任思议感觉到药丸一点点融化,变成了汁液淌入她的喉咙。 没办法,就算是毒药,她也只能咽下去了。 沈慎见她吞咽,才终于放开手,面无表情对她道:“你要乖一点,知道吗。” 说完,他转身去吧台边倒了一杯温热的白开水,递到她面前。 任思议渴的要命,已经吃了他的药,想着就算是死,好歹也死的舒服点。 她接过杯子,咕噜咕噜地猛灌了一口。 抬起绯红湿润的眼,看向他:“你到底…到底想让我干什么!你动手就给个痛快!” 惶恐害怕散了些,取而代之的是强烈的愤怒。 “我说过,不会要你的命。” 至少,现在不会。 “那你放我走啊!” “你的血液跟其他人不太一样,放你离开,你会很危险。” 任思议根本不信他这句话,她长这么大,活了十八年怎么就没危险,到他这儿就变得有危险了。 呆在他身边才是最危险的,谁知道他会不会在她睡着之后吸她的血,谁知道他是不是个口蜜腹剑的伪善之徒。 虽然这样想,但任思议不想惹恼他,她只能继续可怜兮兮的哀求—— “你放我走,好不好,求你了沈先生,剩下几天的工资我也不要了,只要你让我离开。” “我放你走出这个门,会丧命。”沈慎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至少,这么多年没人敢和他讨价还价到让他失去耐心。 “就算、就算丧命,我也认了,你对我没有义务,只要你放我走。”任思议爬到他面前,跪在床尾,“只要你放我走,我保证不跟任何人说这件事,求你了!” 沈慎看着她惊惧的面孔,绯红的眼睛。 轻叹了一口气。 他不想强留她,甚至囚|禁她,如果她不愿意配合,会有一千种办法逃离。 恐怕以后会很难办。 他要她自愿跟着他,甚至要她求着他的庇护,寸步不离。 “既然如此,那你走吧。” 任思议讶异,没想到他答应得这么快:“真的?” “要走就走,我不会强留你,但我要提醒你,外面的世界比你想象的更危险,你需要我的庇护。” “我谢你了!不用!”任思议立刻从床上下来,步履还有些踉跄,睡裙都来不及换了,噔噔噔直接跑下了楼。 管家陆森便站在大门口,身后,大门紧闭。 任思议停住脚步,看着那个扑克脸男人:“他…他说我可以走。” 这时,沈慎出现在了三楼的楼梯口,陆森抬头看向他。 男人点了点头。 终于,他缓缓让开,别墅厚重的大门在任思议面前敞开了,月光透入这个密不透风的古宅。 任思议用了百米冲刺般的速度,跑出了别墅,脚上甚至都还穿着拖鞋。 跑到院子里,她瞥见了沈独,沈独就这样大咧咧坐在了花园里。 刚刚被沈慎击飞出去,好像还没恢复过来似的,他倒在沈慎种了满园的路西法玫瑰丛中,双手撑着地,迎面望着她,嘴角勾起了一抹妖冶的笑—— “思思宝,要走啦?” 任思议只觉毛骨悚然,不理他,狼狈地跑出了别墅,一头扎进那片葱郁茂密的树林里。 没想到沈慎会这么轻易放她离开,她很怕鬼打墙迷路在这片森林中,好在,并没有,顺着遮天蔽日的林荫路往外跑,很快,就来到了中央公园的广场区域。 路边偶尔有情侣挽手路过,现在不算太晚,十点多,花园里还有行人散步,也有穿运动衫的男人在夜跑。 任思议松了一口气。 “有吸血鬼,有…” 喊出这句话,没什么人搭理她,人们继续做自己的事,她的声音也渐弱了下来。 会被人当成神经病吧。 任思议住了嘴,羞耻心战胜了恐惧。 现在,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报警,让警方去收拾那对嗜血两兄弟。 中央公园门口就有个警务亭,任思议就站在警亭门口。 她一直在脑子里打草稿,想着该怎么说,才能让他们相信她。 直接跑进去说,她遇到吸血鬼要吸她的血,这也太离谱了,正常人类都不可能信她。 如果他们不信,或者他们派人去了别墅,却证明不了这两兄弟就是吸血鬼,那他们会不会报复她? 好不容易逃出来,任思议根本不想再和他们有纠葛。 任思议属于典型的做得少,想得多的人。 说好听点就是深思熟虑,难听点就是缺少行动力。 哎... 她放弃了报警,离开了中央公园,来到了南市最热闹的商圈。 走在街上,走在人群中,还稍微有点安全感。 但也不能完全放心,因为只要人群中有人多看她一眼,她都会毛骨悚然。 她不知道人类之中到底混了多少吸血鬼,上次绑架他的那个男人,破旧出租屋里的那一群男人,他们全是吸血鬼! 天哪,任思议感觉好孤独。 没有人会相信她遭遇的事情,他们一定觉得疯了。 便在这时,任思议想到了一个人。 她摸出手机,翻开微信对话框下拉,翻到了李洱的vx名—— 蜻蜓仙尊。 她很急,急不可耐直接拨去了语音通话。 神棍哥居然还有语音彩铃声,是王心凌的《爱你》,悦耳的音乐响了几秒,他慵懒的声音响了起来—— “hello啊,怎么忽然给我打电话。” “我遇到吸血鬼了!”任思议站在公交站台边,避开人,捂着嘴小声说,“我现在信你了!世界上真的有吸血鬼。” “嘘,不要说那个字,注意你的周围。”李洱提醒她,“我们一般叫蚊子。” 任思议防备地看看四周,这个时间已经没有了公交车,因此站台边也没什么人。 “我遇到蚊子了。”任思议压低声音,改了口,“你能不能帮我,除了你,我找不到其他人帮忙了,去报警别人肯定不信。” 李洱没有犹豫,说道:“发个定位,我来接你。”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4章 第14章 任思议坐在公交车站,焦灼不安地等待着李洱。 她手机里,沈独一个劲儿在消息轰炸她—— sd:“思思宝,我错了。【哭】” sd:“你不要害怕,我不会伤害你,我是好人。” sd:“【红包】【红包】【红包】” …… 任思议没接他的红包,爱钱如命的她,现在只想要命,哪里还敢收他的钱。 直接拉黑。 说自己是好人,谁家好人会半夜溜进她房间偷偷吸她的血。 不管他伪装得再好,任思议都不会再被他的花言巧语骗了。 真要说起来,他哥沈慎确实没碰过她,甚至还救过她。 呸,一丘之貉罢了。 亏她还对他颇有好感呢。 半小时后,李洱骑着他的小电瓶车来到了任思议所在的公交车站边,他摘下头盔,警惕地环顾周围,确定没人注意到他们,才对她说:“上车。” 任思议看看他的天蓝色小电驴,很可爱的卡通造型,跟他气质挺搭的。 她走到李洱面前,伸手摸他的脸,捏捏脸颊。 李洱被她冰凉的手指尖弄得一哆嗦,连忙仰头退开:“干嘛?” “看看你是不是吸血鬼。” “……” 下次上手前麻烦说一声好吧。 哥们还没被女人摸过呢。 他轻嗤了一声:“如假包换的人类。” 的确,他的皮肤是温热的。 任思议松了口气,跨上了电瓶车,双手攥住他腰侧的衣服:“现在去哪里?” “我家咯。”李洱说,“今晚暂时住我那里,没意见吧?” “可我们都不熟哎。” “你跟你上一个雇主老板很熟吗?” “也不熟,所以差点送命了。”任思议防备地说,“我怎么知道你不是坏人?” “如果你觉得我是坏人,就不会找我了。”李洱笑了下,“相信你的直觉,好吗。” 他还挺敏锐。 现在任思议已经无路可走,李洱看起来跟她年纪一般大,笑起来阳光灿烂,似乎没什么心眼的感觉。 除了信他,她无路可走。 好歹是人类,是她的同类,就算是坏人,总不至于送命吧。 李洱家住在市区最普通的刚需小区高层住宅里,32楼,电梯升上去任思议都感觉有点恐高。 一层有六户,任思议跟着李洱来到家门口。 隔壁邻居的鞋架上摆放着整齐的鞋子,但李洱这边,运动鞋、皮鞋、凉鞋、拖鞋全都胡乱堆在门前,毫无整洁度。 他输入密码开了门,任思议跟着走进去。 房间也乱得不行,茶几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零食啤酒罐和塔罗牌,门口有很多还没来得及拆的快递盒子,沙发上堆了衣服。 “有点乱,你随便找地方坐。” 任思议感觉自己毫无立锥之地,哪哪儿都堆着东西,连餐椅上都放了个猫砂盆。 一只黑猫“喵”地叫了声,从沙发上蹿下来,来到李洱脚边,躬起身,竖起尾巴蹭他。 李洱没搭理那只小猫,紧急地在沙发上收拾出一块小小的空间,让任思议坐下,又从门口纸盒里抽出一瓶怡宝矿泉水,递给她。 任思议打量着乱糟糟的房间,有点绝望。 因为这家伙怎么看…都不像是所谓的“高人”,真的帮得了她吗。 李洱看到她颈子上的蚊子包,说道:“你的雇主,终于对你张口了?” 任思议点点头,算默认了。 “你之前就说我的血有问题,很吸引蚊子,你一开始就知道了?” “嗯。”李洱承认,“我从小就跟蚊子打交道,知道他们喜欢什么样的血液。” “我的血,到底有什么问题?” “有的人,血液就是很香甜啊。”李洱用任思议能听懂的话,告诉她,“譬如o型血,会吸引更多的蚊子,这是正常现象。” 任思议哀叹了一声,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我现在还不敢相信,世界上真的有吸血鬼,明明是电影里才会出现的桥段啊。”任思议的认知都被颠覆了,一再地反问他,“怎么会是真的?” “很正常,现今人类已发现的物种,不足地球上已有物种的十分之一,你可以把它们当成尚未被大部分人类所认知接纳的新物种。”李洱解释道,“欧洲历史上有吸血鬼的传说,是因为那边的吸血鬼普遍比较高调,而国内…” 李洱想到自己一直在对付的那个老东西,冷嗤了一声,“国内的那位…太隐忍狡猾了。” “所以,你又是怎么知道的?”任思议又问。 李洱知道她问题肯定一大堆,拆开桌上一包浪味仙,递给任思议。 任思议摆了摆手,现在她哪有心情吃零食啊。 “我是猎人。”李洱咯吱咯吱吃着薯片,“专门收取佣金,猎杀蚊子的猎人。” 这句话,说得很是唬人。 但任思议看着他,怎么看都不像是电影里那种很有逼格的的猎魔人,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清秀男大的感觉。 “你…会法术吗?”她疑惑地问。 “谁会那种东西!”李洱仿佛受到了侮辱,“我只是个普通人类,不是哈利波特,好吗!” “不会你怎么猎吸血鬼啊?”任思议觉得很离谱,“我遇到的那两个吸血鬼,可都是会法术的,尤其是那个沈慎,一伸手,就可以把人打飞出去。” “不是所有吸血鬼都有力量。”李洱耐心地解释,“你运气好,一来就遇到了吸血鬼祖宗,就连他弟弟,力量比他都差了一大截,而混迹于人类社会中的吸血鬼,大部分是没有力量的,除了身体比人类强一点之外,体温低一点,几乎没差别。” 任思议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你说,那个沈慎,他是吸血鬼祖宗!” “他活了一千年,世界上现有最高阶吸血鬼之一,在中国,无人与他匹敌,国外的话,可能有几个,但孰强孰弱也说不准,总之,在我认知范围内,他就是最强的,几乎成了一个传说。” 任思议揉了揉自己乱糟糟的头发,长叹了一口气:“救命啊。” 怎么这么倒霉,一来就惹了个如此牛逼的。 “你也不用太焦虑哈。”李洱给她拧开了矿泉水瓶,递过去,“吸血鬼本身就是反自然的存在,所以自然界有很多东西都是他们的天敌,诸如阳光、艾草、桃木…我们猎人虽然是普通人类,没有法术,但我们猎人协会传承了千年,有很多古老的阵法借助自然的力量,都可以将它们置于死地。” 任思议抬眼看向他,终于眼底恢复了一点希望—— “你能杀死那个吸血鬼祖宗?” “不能。”李洱坦诚地说,“谁tm的活腻了,去杀他啊,我们见了他都是躲着走的。” “……” 任思议绝望了。 “不要露出那种表情嘛。”李洱笑着说,“有没有听过一句古老的话,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什么意思啊?” “沈慎在血族之中,是宛如教父一般的存在,血族没有人敢忤逆他。他定下了两条规矩,第一,不能伤害人命(自卫除外),第二,吸血不能让人类察觉。这两条规矩,保证了吸血鬼种族在国内的安全延续,可以混迹于人类之中这么多年都不被发现。所以,他不会打破自己的原则,要你的命。” 李洱定定地看着她,“你去他的身边,比在任何地方都更安全。” 任思议一个劲儿摇头,她绝对不要再回到那个恐怖的别墅里了,给她一百万她都不去! “我觉得在你这里挺安全的。”任思议开始有点耍赖皮的感觉了,抱着沙发上的一个玩偶抱枕,“我不走了,我不信吸血鬼会跑到猎人家里吸血。” 李洱看着她,轻轻叹了口气:“实话实说,我保护不了你,没有阵法,我真就只是个普通大学生,只靠肉身,一个最普通低阶的蚊子都能把我掀翻撂倒。” “那就布阵呀。” “话不是这么说的,布阵需要风水排布,需要天时地利人和,需要选址…我们的操作方式,只能是引蚊子入阵,而不是随时随地拿着个阵法跑到大街上去杀蚊子,你明白吗。” 任思议听懂了他的话。 意思就是,他们正面硬刚打不过吸血鬼,也保护不了她。 “你觉得,那个沈慎,他凭什么把我留在身边,又不吸我的血,还保护我。”任思议拧着眉头说,“这就很离谱啊,他又不是慈善家。” “但他是领袖。” 李洱笃定地说,“我说了,你的血很香甜,所有吸血鬼闻到了都会趋之若鹜,只要有人控制不住,随时随地要你小命,这就会破坏他的规则。作为领袖,他绝对不会让这样的事发生,所以他一定会保护你。” 即便如此,任思议还是摇头:“我才不回去,好不容易跑出来的…” 李洱并不着急,也不勉强她,只是略有遗憾地说:“那你先休息,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说完,他去了门边,反锁房门的同时,插上了保险杠。 然后检查了家里每一扇窗户,全部从内上锁,连洗手间的窗户都关了。 任思议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做给她看的,想让她知道,她自身难保的同时,还给他带来了危险。 相当于逐客令。 也许是她想太多,她本身就是个特别敏感的人。 ……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5章 第15章 李洱家是个小两室,一个客厅一个卧室。 李洱唯一的卧室让给了任思议,他自己睡在沙发上,可惜,他家里没有多余的床单被套能换上。 她只能睡他的床。 搞得她有点难受,又很愧疚,明明占了他的床还嫌东嫌西。 她提出说让她睡沙发,他还回他自己的床去睡。 李洱无论如何也不同意,说什么“怎么能让客人睡沙发”之类的客套话,热情地把她推回了房间里。 任思议叹了口气,简单洗漱了,抱着膝盖坐在他那张单人小床上。 床单被套都不脏,也没有什么味道,但她睡不下去。 他卧室里有一整面的书架,上面的书籍类型涉猎颇为广泛,大部分是国学一类,易经论语,还有一些天文地理学,占卜占星类的也有。 甚至任思议还在上面找到本《五年高考三年模拟》,以及一堆高三复习题册。 他甚至有可能还是个高中生!或者大学生,她不确定。 反正,就给人一种特别不靠谱的感觉。 这么年轻,就算是所谓的“猎魔人”,实力应该也…不太行? 如他所说,他根本保护不了她。 她一直孤坐着,心里很乱不知道该怎么办,看着窗外那一轮清冷冷月光,低头抹了几滴眼泪。 很孤独,也很无助。 以前哪怕孤立无援,在姑妈家受尽委屈,但好歹不用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现在她自身难保,甚至都不敢报警,因为没有人会相信自己。 完完全全坠入了另一个未知、危险、恐怖的世界里。 她多么希望这是一场梦啊,等她醒过来的时候,世界重新回归正常,吸血鬼只存在于书本或电影里面。 迷迷糊糊地,她还是撑不住睡了过去,不过没有睡沉,一直在做噩梦,梦里全是吸血鬼,还有她小时候最怕的吸血蝙蝠…一起来追她,袭击她。 黎明时分,任思议醒了过来。 城市都还没有苏醒,32层高楼能看到城市天际线,渐渐泛起淡金色的晨曦微光。 太阳要出来了。 她记得李洱说过,吸血鬼怕太阳,只要她呆在阳光下,就是安全的。 任思议起床,整理了他的床铺,将被子叠好。 她很感谢李洱收留了她一晚,也许他说的是对的,他保护不了自己,待在他身边甚至可能给他来带危险。 任思议决定离开了,静悄悄推门出去。 李洱睡在客厅沙发上。 他很高,一条大长腿直接伸出沙发扶手,另一条腿耷拉在坐垫边缘,睡得很沉。 任思议没有打扰他休息,静悄悄地打开反锁的房门,离开了。 先去麦当劳吃了顿早饭,坐在店里刷手机,看最近回老家的火车票。 看到中午有一班时间比较合适,任思议果断买了票,现在不知道该去哪儿,只想到了回家。 她在老家农村长大,这么多年,从没遇到过吸血鬼。 现在农村人口越来越少,青壮年都去城市打工了,吸血鬼在农村也找不到食物。 任思议搭乘地铁过去,约莫十一点的样子,来到了南市的火车南站。 然而,一出地铁站,任思议忽然感觉到一阵阴恻恻的冷风从背后吹来。 一个男人与她擦身而过,上电梯之后,撑起了黑伞。 擦身的刹那间,任思议感觉到了他身上的冷气。 她顿住了脚步,而那个男人走了几步之后,也吸了吸气,偏过头望了任思议一眼。 只那一眼,心照不宣的默契在两人之间蔓延。 是野兽与猎物对视。 任思议瞬间鸡皮疙瘩爬满全身,她加快了速度,踉跄地跑到了阳光之下。 朝着入站广场狂奔而去。 回头,那个撑黑伞的男人仍旧站在原地,望着她远去的背影。 他就是个现实中再正常不过的中年男人了,这样的人,到处都是,有很多很多,在阳光下,所有撑伞的无论男女都成了她怀疑的对象。 而在室内,在黑夜,她无法分辨究竟谁是吸血鬼,谁是正常人类。 在刷身份证进站的时候,任思议又看到那个撑黑伞的男人了。 他在另一边的安检机器旁,等待行李过检。 任思议不确定他是不是跟踪她,心里已经埋下了这样的疑窦。 几乎是一瞬间,她就做出了决定,掉头就走。 不,她不能回去! 爷爷奶奶两个老人在家里,如果她真把吸血鬼这么恐怖的玩意儿给带回了家,爷爷奶奶一定会拼死保护她。 她不能把他们置于险境。 对,不能回去。 任思议匆匆退出了安检口,重新回到了广场上。 这下子,她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还去哪儿了。 就这么在暴晒的阳光下,漫无目的游荡了一天,黄昏时,来到便利店随便吃了点三明治填饱肚子,夜幕降临。 任思议好怕晚上,晚上于她而言便意味着危险。 她只能去人多的地方,先去商场大门口坐着,吸血鬼要隐藏行踪,肯定也不会当街就伤害她。 可是商场晚上十点就关门了,任思议又来了个看起来比较正经的清吧酒馆,团购外卖点了杯便宜的鸡尾酒,也不喝,就在外场的小花园卡座边干坐着。 有民谣歌手慵慵懒懒唱着歌,任思议防备地左顾右盼。 她的座位边每经过一人,她的心就提起来一分,看谁都像吸血鬼。 她毫不怀疑,再这么神经紧绷下去,人家没把她的血吸干净,她自己先疯掉了。 任思议只能低头刷手机,转移注意力。 她后排有几个闹得很欢的男男女女,在喝酒甚至划拳,喧嚣的气氛稍微给了她一点安全感,可是没多久,他们就相互搀扶着醉醺醺离开了。 没一会儿,有三个男的坐在了那个位置。 任思议刚好跟他们对坐,相互间能看到彼此,一抬头,就看到那三个年轻穿运动衫的男人好像也在看她,边看,还边低声说着什么,然后又是笑。 还用意味深长的眼神打量她。 会不会…闻到她的血了? 会不会在商量要怎么把她大卸八块。 任思议都要哭了,她只能低头假装刷手机,避开和他们视线接触。 过了会儿,其中有个瘦高个儿的男人朝她这边走过来了,端着酒杯。 任思议心跳如擂鼓。 “小美女,一个人吗?” “不是。”任思议想都没想,立刻回答,“不是一个人。” “我们观察你好一会儿了,没见你朋友来啊。” “我爸,我爸就要来接我了。”她嗓音微颤,“他等下就来了!” “不是吧,来酒吧玩还要老爹来接啊,你多少岁?” “不关你的事。”任思议抓起自己的布书包,起身就要走了。 那男人似乎不依不饶,拉了她手臂一下:“诶,我们没别的意思,你不要怕,只想跟你喝一杯交个朋友。” 他的手也是冷的!冰冷的! 任思议心里头一个哆嗦,几乎是下意识自卫的反应,抓起桌上的酒瓶子朝他脑袋砸了过去,惊声尖叫—— “别碰我!” 她力气不太够,酒瓶没碎,但他额头被砸了个乌青,还破了皮。 “我靠!”男人吃疼地捂着头,“看你这么漂亮,下手这么狠!” 任思议紧紧攥着手里的酒瓶子,如同应激的兔子般,防备地望着他。 如果他在敢上前,她一定还会反击。 另外两个男人见自己同伴挨打了,也跟着围了上来—— “哪里来的小仙女,聊下天都不行啊。” “这么清纯这么高冷,你来什么酒吧?不就是来钓男人的吗?” 任思议死咬着牙,换了以前她肯定反击,把他们骂得狗血淋头,但现在…她不敢。 她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是不是吸血鬼… …… 一阵凉飕飕的风吹来,黑色乌鸦停在了酒吧花园栅栏边,“嘎”地叫了声。 那三个男人忽然像是感知到了什么的,脸色渐渐变得很不安,相互对视了一眼,充满惶恐。 路边,迈巴赫黑车静静地停靠。 司机拉开后座车门,西装革履的男人走了出来,从他走出来,这一路便吸引了无数目光。 他冷峻的气质,天然和周围人有种无形的阻隔。 穿过花园小径,他来到卡座旁,来到了任思议的身边。 任思议看到沈慎的那一刻,反而有种心底的石头重重落地的感觉。 大概知道,他不会伤害她。 她虽然不信任沈慎,但李洱的话她是相信的,沈慎是血族领袖,他不会轻易伤害人类性命。 沈慎把任思议拉到了自己身后,再看向那三个男人。 三人同时流露出了敬畏的眼神,不太敢与他对视,纷纷侧开了视线。 但他们也不恐惧,因为他们没觉得自己做错事情,不过就是晚上找个小酒馆喝酒,遇到漂亮妹子搭讪几句。 的确,她很香,但也没准备用强“欺负”她,不愿意一起玩就算了。 只要没破坏规则,那位…是不会对他们做什么的。 那个主动搭讪任思议的瘦高男人,率先开口,对她道歉:“对不起,让您受惊了。” 与此同时,另外两人也都纷纷道歉:“不该说那种话,抱歉啊。” “反正让你打了一下,算扯平了吧。” “能扯平吗,女士。”瘦高男人捂着额头,甚至有点哀求的意思了,“算我的错,好不好,对不起了。” 他们没有资格直接与那位对话…只能寄希望于任思议能原谅他们。 沈慎微微偏头,视线扫向了任思议,似在问她的意思。 任思议已经百分之百确定这三个男人就是…就是吸血鬼了,她可不想得罪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没、没事了。” 三人同时松了一口气,屈着身,从沈慎身边恭恭敬敬地经过,然后一起跑出了酒吧,速度飞快跟百米冲刺似的,落荒而逃。 小插曲过去了,酒吧看热闹的人们重新散去,沈慎拉着呆呆的任思议,坐回了卡座边,按着她的肩膀坐下。 而他,则坐到了她的对面。 从始至终,他都处于绝对掌控的位置。 服务生过来,问他要喝点什么,沈慎先问任思议:“还想喝点什么吗?思议。” “思议”这么亲近的称呼,从他嘴里喊出来,她心里毛毛的同时,居然还有那么点…说不上来的愉悦。 啊真的是…她恨不得捶自己的脑袋。 看到帅哥就走不动道了是吧。 虽然他真的好帅,好有范,但他是吸血鬼,是吸血鬼老大啊草! “不、不喝了。”她小声说 “给她来杯热牛奶。”沈慎也不理会她的拒绝,替她做了主张。 “您呢?” “blood mary。” “请稍等。”服务生恭敬地退下了。 沈慎清淡的视线瞥向了对桌的任思议。 小姑娘低着头,故意逃避他的视线,但她脸上已经没有了昨天晚上的恐惧和害怕。 “怎么,昨天还叫爸爸,今天就不认识了?” 小姑娘脸颊胀红了:“什么时候叫你爸爸了?” “昨天昏迷的时候。”沈慎温和地淡笑:“说实话,我年纪确实够当你爸爸了。” “你当我祖宗还差不多!”她好像…没那么怕他了,说话也放松了很多。 服务生将牛奶和鸡尾酒呈了上来,任思议看到他那端起了血红色的液体,轻饮了一口,顿时又是一整个石化。 沈慎看她又哆嗦起来,晃晃酒杯,解释:“这是酒。” 说完,还伸到她鼻尖,让她嗅了嗅。 的确是酒,带了点清甜的柑橘和葡萄味,任思议看着他冷笑的表情,怀疑他是不是故意这么吓唬她。 恶趣味。 她说:“你一直在跟踪我?” “没有。”沈慎说,“白天我在睡觉,晚上才有空出来找女儿。” “我有爸。”任思议嘟哝着说。 “我帮你找你爸。”沈慎爽快地说。 “什么?!” “不是求过我吗?现在我答应,帮你。” 任思议心脏噗通噗通乱跳了起来,有点兴奋。 她之前确实存过这样的念头,想求他帮帮忙,如果他能帮忙,肯定可以找到自己的父亲!他那么有势力! “你…你想吸我的血作为交换吗?”她防备又谨慎地问。 想起上次那个求他帮忙的老总,肯定就是给他吸血了。 “不用。”沈慎用黑色手帕矜持地拭了拭嘴,“只要你乖一点,留在我身边,别再乱跑了。” 任思议想到李洱说的,他不会伤害她,甚至,为了种族的秩序,为了他设定的规则。 他还会保护她。 她在心里纠结…要不要赌一把,要不要相信他。 抬头望向这位大佬,他虽然平静地等待着她的回答,但他的所作所为,好像根本没给她拒绝或者选择的权利啊。 都亲自来接她了,难不成还能放她走? “我有说不的权利吗?”她试探地问。 “没有。”沈慎果断道。 “……” 那还纠结个屁。 “你必须保证我的安全。”任思议看向他,“尤其是你弟弟!” “沈独虽然行为不端,随性恣意,但我还算管得了他。”沈慎说,“你要是实在怕,就多跟我待在一起,少与他独处。” 这是ok的,既然他愿意保护她,任思议是个胆小鬼,很惜命的,估计自己以后会直接变成他的腿部挂件了。 今天这一天,看谁都像吸血鬼,谁想要她的命,疑神疑鬼的状态她不想经历第二次。 任思议想了想,又问道:“那我就不能去上大学了,是吗?” 大学好难考啊,地狱般的高三,她好不容易才考上。 沈慎想了想,说道:“南市大学,是吗?” “是啊。” “不算太远。”沈慎回想起来,“上个月,南市大学医学院邀请我去当客座教授,当时我忙于别的事,没有答应。” “你的意思是...” 靠,他不会要变成她的老师了吧! “如果你想去念书,我可以答应南市大学医学院担任客座教授。”沈慎随口道,“有我在,你不用担心校园生活会有危险。” !!! 任思议心想,如果他不是嗜血吸血鬼的话,真的很难不爱上他。 这是什么甜宠小说剧情啊。 大佬要为了保护她,勉为其难答应去当大学教授。 哎,可惜了,他是个吸血鬼大佬。 “你怎么对我这么好?”任思议忍了一忍,还是没忍住问出口,“你这也太像个伟光正的大好人了,一点也不像吸血鬼祖宗。” “我待人一向如此。”沈慎对她露出一抹温和的微笑,“很多人都觉得,我是个好吸血鬼。” “……” 看着他的微笑,任思议哆嗦了一下,感觉有点点毛骨悚然呢。 聊的差不多了,她答应跟他回家,沈慎起身去吧台边结了账。 小姑娘乖乖地跟在他身后。 她很确定酒吧不止他一只吸血鬼,在他身边,她已经可以区分人类和吸血鬼了,如果是人类,尤其是女人,只要他经过,她们的眼睛一定是黏在他身上的,男人也一样,他的外貌如此优渥,很难有人不多看两眼。 可吸血鬼好像不太敢直视他,他有一种强大的力量气场,会有威慑,让这些家伙逃避视线,就像狼群之中,弱狼看到头狼也会下意识地低下头。 任思议见门口就有有一对儿情侣表现异常,所以在出门的时候,她故意三两步追上去,故意挽住了沈慎的手,故意装的很亲近的样子。 憋屈一整天,总算扬眉吐气了几秒钟。 在走出酒吧之后,她赶忙松开了他,面对他微微皱眉的表情,她不好意思笑了下:“没事,你别多想,狐假虎威一下。” “不用。”沈慎说,“你跟在我身边就行。” “那我多没面子,就像你的小跟班小助理似的。” “当什么有面子?” “女朋友。”任思议理直气壮地说,“我要让那些想吸我血的吸血鬼,都知道,我是他们祖宗罩着的,是老祖宗的心肝宝贝,这样他们就不敢对我做什么了。” 沈慎睨她一眼。 十分钟前害怕他怕的要命,现在就要当他的心肝宝贝了。 “我们年龄差太大了,许有代沟。”沈慎一本正经地说,“换个身份,我可以当你父亲。” “你当真啊?我开玩笑的嘞。”任思议拧了拧眉,“干嘛这么一本正经地拒绝我,说了只是狐假虎威一下嘛,啧。” 沈慎:…… 他一个1019后,跟00后果然存在代沟。 他懒得搭理她,径直坐进了路边的迈巴赫。 任思议也跟着进来了,这是她第二次坐上他的车。 真后悔,第一次要是不上他的车,也就没后面这些事儿了。 呃,仔细想想,要是不上他的车,她可能都已经没命了,李洱说的血光之灾,诚不欺她啊。 半小时后,她便又重新回到了别墅,本来以为会再见到沈独。 但别墅内空空的,除了管家陆森候在门后,别无他人。 “你弟弟呢?”任思议忍不住问身边人。 “关禁闭。”沈慎说,“为他这几天对你的所作所为。” 啊…真是好贴心啊! 不用见到那个混蛋,当然更好。 任思议打了个呵欠,有点困意了,于是向沈慎道了晚安,准备回自己的房间。 身后,男人低沉的嗓音传来—— “你的房间不在二楼。” “啊?”任思议不解回头。 “说过了,你最好寸步不离待在我身边。”沈慎理所当然地说,“睡觉,也是。” 作者有话说: 下章入v,老规矩,v后三天万更! 第16章 第16章 任思议就这么头脑发热地跟着沈慎进了他三楼的房间。 说实话, 有点怪不好意思。 但这点不好意思,抵不上前一晚被沈独偷袭的恐惧。 虽说他被关禁闭了,谁知道他能不能偷跑出来, 而且,沈慎也不可能关他一辈子禁闭。 待在他哥身边目前来看, 是最安全的。 任思议默默告诉自己, 纯把他当成老年人对待就好了,他本来就是个活了将近一千年的老东西。 就算睡在一起也没事的,她小时候还跟爷爷奶奶一起睡过觉呢。 任思议就这么想着,不想沈慎回房间之后, 脱掉了西装, 解开了上半身衬衣,将衣服随手扔进脏衣篓。 就这么赤着上半身进了房间附带的巨大浴室。 他皮肤是如月光一般的冷白色, 双开门背肌结实,腰线劲瘦, 侧面还有明显游泳锻炼留下的鲨鱼肌。 谁家糟老头子长这样啊! 任思议根本不敢多看, 看多了要喷鼻血了。 沈慎丝毫不在意她的存在, 只当她是养在房间里的小猫小狗似的, 进浴室前,想起什么,回头对她说:“你现在可以稍稍休息会儿, 后半夜我要去医院, 你跟我一起。” 任思议才想起, 这家伙昼夜颠倒来着… 跟他待在一起, 她也必须适应他的作息啊。 这倒不是难事,任思议住在别墅里,都快适应了两个月了。 她点头:“哦, 好。” 等他去洗澡了,任思议在房间里随意溜达。 他的房间就很像之前她在短视频里看到过的误闯天家的超豪华总统套房,什么都有,古董名画自不必说,房间内还有不少功能性的小房间,衣帽间、超大浴室卫生间、书房及起居室。 他的房间算是整个别墅的最高档配置了吧。 任思议有点局促,感觉站也不是,坐也不是。 不过,总算是有了一点安全感,很快,她就困了。 打了个呵欠,脱了鞋,趴在窗前松软的沙发上,准备小憩一会儿。 迷糊地醒来,微微睁开眼,看到男人还站在浴室镜柜前,一颗一颗慢条斯理地系着衬衫纽扣。 他做事好慢好慢啊,任思议摸出手机看了看,他洗澡居然洗了一个多小时。 不愧是长生者,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她打了个呵欠,转头又睡了过去。 沈慎还算是比较完美主义的一个人,从衣服穿搭,到领带配饰,都要一丝不苟地给自己挑选到满意的程度,连衣服上的褶皱都要压平了,才会出门。 活了这么久,他有太多时间可以用来浪费。 整理完毕,走出浴室,看到小姑娘如同猫儿般趴在他的沙发上,睡得很香甜。 沈慎走了过去,直接将她一个公主抱,抱了起来,出了门。 她睡得本来也不沉,醒过来,便看到男人漂亮优渥的下颌线条。 天空一轮纯白月光,正好安静地悬在他头顶。 好看得令人窒息。 “诶…沈先生,放我下来。” 已经到车门口了,沈慎直接把她放进了车里。 任思议感觉自己脸颊有点烫,哪怕在他身边完全不用担心炎热的问题,她还是全身燥燥的。 “沈先生,我要严肃地和你讨论一下你动不动就抱我的问题。” “嗯。”沈慎漫不经心放下手机。 任思议都快记不清他这样抱了她多少次了,这也太暧昧了吧! “公主抱,是专属于男朋友的特权。”至少,从小看言情小说的任思议是这样认为的,“在我们人类这边,是这样的!抱了就要当男朋友的!” 沈慎浑不在意:“少来,我当过人类,人类根本没这项共识。” “……” “那…算我个人的规矩,不行吗?” 沈慎其实根本没想那么多,他只是怎么方便怎么来。 抱着,拎着,扛着…都无所谓,就像抱小猫,他也不会去考虑要用什么姿势抱。 这小姑娘比猫的小心思更多一点。 沈慎同意了,耐心地问:“那你要我怎么抱你?” 任思议心说,就一定要抱,把她叫醒了一起走不行吗。 哎,这个吸血鬼boss,好像有点没边界感啊。 “不许抱我。”任思议一字一顿地说,“我有腿,又不是残废,干嘛要抱来抱去的。” “我不喜欢磨蹭。”沈慎说,“如果你让我多等,我也会无视你的抗|议。” 任思议:…… 天,洗澡要洗一个小时,整理仪容要花半个小时的家伙,到底谁才是磨蹭怪啊!!! 双标得可以。 任思议不再搭理他了,低头刷手机,过了会儿,轿车驶入了沈氏医院内部路。 这是任思议第一次来这家顶级私立医院,以前只在电视上看到过,知道这里是国内医院舒适度的天花板,医术自然也是天花板。 她曾经还想过,将来如果爷爷奶奶年老生病了,自己一定要多赚钱,带他们来这里看病呢。 现在,她竟然成了这家医院老板的腿部挂件。 跟着沈慎下了车,走进医院里,任思议顿时感觉到不对劲了。 现在她已经练出了吸血鬼雷达,在医院大厅里,她一眼就看到大厅墙上的几个顶级牛逼专家,脸色明显都是跟沈慎一样的冷月光皮。 这家医院,绝对有不少吸血鬼! 当然不全是,譬如身边经过的一些白大褂医生护士,他们看到沈慎会礼貌地致意,唤他沈先生,但眼神里不会有那种畏惧感。 应该是人类。 不过沈慎的助理,目光一直在她身上逡巡的那个叫“易默池”的英俊男人。 百分之百吸血鬼! 沈慎和助理易默池去了隔壁病房谈工作。 任思议独自呆在沈慎的办公室里,有女助理端了果盘和点心过来,放在了茶几上。 任思议防备地看着她,因为她看起来也不大对劲,皮肤白白的,长得也漂亮。 任思议见过的吸血鬼,很少有丑的 特别是,她还带进来一股子冷风。 “沈先生吩咐给您拿的,怕您饿了。”她对她微笑。 “谢谢。”任思议往旁边蜷了蜷,离她远点。 “对了,沈先生说如果您困了,让我带您去他的起居室休息,那里有床。” “不用!”任思议可不想胡乱跟这个女吸血鬼走了! 女助理看出了她的局促,笑了一下,拿着托盘退了出去。 她走了,她才松一口气。 吸血鬼ptsd了! 一离开沈慎,她心里就毛毛的。 她来到隔壁办公室的窗边,沈慎和易默池还在谈话,他坐着,易默池站着。 注意到小姑娘偷看,沈慎对她点了点头。 隔音玻璃,任思议听不到他们聊什么,周围人来来往往,阴风阵阵,但在他视线之下,她稍稍有一点安全感。 易默池望了少女一眼,对沈慎说:“生物研究所那边的心脏培养仪还在测试中,尚不能百分之百保证成功率,实在没想到,会这么容易便找到异血者。” 他们找了十多年了,一无所获,心脏培养技术也在同一时间投入研究,但谁都没有做过这件事,也无法排除失败的可能性。 沈慎不接受失败,只说道:“人就只有这一个,错过了,下一个也许要百年之后。” “是。”易默池压力也很大,除非万无一失,否则不敢轻易尝试,“沈先生,可能需要您再多看着她些许时日。” “尽快,夜长梦多。” “是。” 易默池诚惶诚恐地点了头,又说道:“另外,我想取一小试管她的血液进行分离研究,提高精确度,可以吗?沈先生。” “过段时间吧。”沈慎说,“她这几天身体略虚弱,养好了再说。” “好。” 易默池看向了沈慎,男人在看门外的少女,眼神柔和。 在他认知中,沈慎并不是一个心软的人,心软也走不到今天,走不到这个位置上来。 但他又很复杂,他不允许血族滥杀无辜,自己也从来不会滥用力量伤害他人。 异血者这件事,要让他亲手打破自己的规则,他知道沈慎一定做得出来,为了血族的利益。 可是…他心里未尝真的愿意做这件事。 “沈先生,也许您可以把她交给我,我会看管好她,保证绝对安全。”易默池建议道,“一旦时机成熟,我会送她上手术台,不必麻烦您亲自做这件事。” “不用。”沈慎拒绝。 “您不信任我吗?” “你抵挡不了她的诱惑。” 沈慎说完,走出了办公室,对着倚在窗边打呵欠的女孩说:“困了不去我起居室睡觉?” “没有安全感。”任思议问,“你的医院到底有多少吸血鬼?” “血族的族群没有你想的那么多。”沈慎说,“医院部分医疗专家是血族,部分护士和病人是,其余都是人类,大概三七开。” “三是吸血鬼?” “七是。” “……” 这还不多!!! 沈慎带着她朝起居室走去,这一路,任思议都在防备地左顾右盼。 “不需要这么紧张。”沈慎说,“在我身边,你绝对安全。” 虽然是这样没错,可任思议还没习惯被各种吸血鬼环绕这件事,需要慢慢习惯一下。 到了七楼的起居室,这里很像酒店套房,是他的私人领域。 巨大落地窗可以看到城市依然阑珊的灯火。 沈慎坐到办公桌前,打开了电脑,准备要办公了,对任思议说:“请自便。” 任思议坐到他的大床上,屁股弹了弹,很柔软的睡感。 他可真会享受呀,她这辈子都没睡过这么软这么舒服的床垫。 床品摸起来也如此丝滑,像是真丝的。 “那我睡觉了噢,晚安。” “晚安。” “对了,对了,如果你要走的话,一定要叫醒我跟你一起噢。” 沈慎抬头望她一眼,无奈地说:“思议,你比我想象的更黏人。”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7章 第17章 他第二次叫“思议”, 任思议躺了下来,心里嘴里都在咂摸这两个字。 从他嘴里叫出来,感觉…有一点点异样感。 家里长辈, 比如爷爷奶奶,会叫她思议。 任思议听着沈慎这样叫她, 猜测他大概也是把自己当长辈了, 肯定是。 她偷偷地观察他,他工作的样子很专注,也很认真,是谁说男人认真的样子最帅的? 以前任思议没有切身体会, 他们班的最帅的班草哥跟她当过同桌, 他认真学习的样子,她就完全不觉得帅。 任思议一直觉得自己的品味比较高, 喜欢爹系成熟挂的。 现在,她还要在自己的择偶标准里加上一条:非吸血鬼。 约莫黎明时分, 沈慎叫醒了她:“思议, 回家了。” 任思议睡得迷迷糊糊的, 眼睛睁开一条缝, 看到一个神仙帅哥就这么闯进了她半醒的梦中。 “唔…” 起不来,睡不够… 任思议翻了个身,腿搭在了手中抱着的枕头上, 她嘟哝, “再睡…三分钟。” 沈慎没耐心等她三分钟, 窗外的城市天际泛起了朝阳的微光, 天亮了,他必须要回家了。 他伸手就想把她抱起来带走,但转念一想, 她谢绝公主抱,说这是男朋友的专属姿势。 沈慎的想法也比较简单,换个姿势就完了。 他见过街上有父亲抱孩子,而自己这年纪,当她爸绰绰有余了。 于是有样学样地,双手伸到女孩腋下,直接将她迎面抱起来,手托住了她的臀部,让她趴在他肩头,走了出去。 任思议被他颠醒了,睁开眼,就看到自己双腿分开扣在他劲瘦腰间,他托着她的腰臀,让她双手搭着他的肩膀。 !!!! 这是什么变态姿势。 “沈慎!”任思议说,“你干什么呀!” “你可以继续睡。”沈慎浑不在意,抱着她穿过医院走廊,无视了所有医生护士病人那看“世界奇观”一般的惊愕眼神。 走进了电梯。 “不是…你…我…这…” 她脸颊火烧火燎起来,舌头都快捋不直了,“你怎么这么变态!” “我不接受你无端的评价。”沈慎觉得自己已经很有耐心了,她起不来,他就抱她走让她继续睡。 他对自己女儿恐怕都不会如此迁就,如果他有的话。 说话间,电梯叮地响起来,门打开了。 一群医护人员看沈慎抱着任思议出来,一个个都石化了似的,一路注目礼目送他们走出了医院大门。 任思议生无可恋地趴在他肩头,心想,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 至少,狐假虎威成功了。 虽然有一点点羞耻。 回去的路上,任思议严肃地警告沈慎:“以后,在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你不可以这样自作主张地抱我。” “这恐怕有点困难。”沈慎说,“如果你要呆在我身边,就必须适应我的节奏。” 好像…没毛病。 毕竟是她有求于他,要他保护自己,的确不管是时间上、还是生活习惯上都要依着他来。 但任思议自己也不想太难受,她大好的青春呢,陪在这个糟老头子身边,呃,陪在这个帅老头子身边… “那我觉得我们需要有一点约法三章,怎么样?”任思议脱了鞋,双腿盘在迈巴赫的真皮座椅上,看着他,一本正经地谈判,“相互适应,相互迁就。” 沈慎还算通情达理,也不太想跟这小姑娘计较太多,而且想到将来会发生的事。 他对她,于心有愧。 “怎么约?”他问。 “第一,不可以像刚刚那样抱我,那太暧昧了,我们还没有那么熟。”任思议说这话时,不禁有点耳热,都不好意思看他,兀自侧开了视线,“你要是实在很急,我又醒不过来的话,你…你可以公主抱。” “公主抱不是男友专属?” “可以…稍微为你破例一下。”她感觉耳根子更红了。 沈慎点头,严肃地记下了:“好,谢谢你,我很荣幸。” 任思议:…… 这礼貌得有点过分了啊! “还有别的吗?”他问。 “唔,让我想想。” 任思议被他刚刚的绅士态度给帅了一下,现在脑子空空:“呃,就是,那个…” 暂时想不出什么了哎。 对了,她忽然想到,刚刚在房间里,沈慎那么轻松地就把自己上身脱光了进浴室,好像一点也不在意她是不是和她共住一室。 完全不拿她当外人啊。 任思议想到自己在老家养的小猫猫,也会毫无顾忌地在它面前换衣服什么的。 所以吸血鬼把人类当宠物也是正常的吧。 这可还行,这是尊严问题! 不过…不过… 她偷瞥了他一眼,看到他衬衫紧缚的纤长脖颈,脉络分明,锁骨也十分漂亮。 反正她又不吃亏,她赚了好吗! 沈慎见她话音卡壳,眼珠子盯着他像只狡猾的小狐狸似的,心里不知道在盘算什么,于是问道:“还有什么约法三章,一起说。” 任思议轻咳一声:“没、没了。” 有点心虚。 两人回别墅,在地下车库里,任思议听到一声又一声的狼嚎—— 呜~~呜~~ 凄厉极了。 她心头连忙靠近沈慎,抓住了他的衣袖:“不会是狼人来了吧!” “世界上没有狼人。”沈慎没有甩开她,耐心解释,“那是只存在于书中的传说。” “诶,那这是…” “是沈独。”沈慎走到偌大地下车库旁一个安全门前,狠狠用拳头敲了那扇门几下。 果然,房间里的狼嚎声消停了。 “他在向我表达不满,又不敢使用过激言辞,只能狗叫。”沈慎走回来,带着任思议进了电梯,“不用理他。” 任思议:…… 回到房间,沈慎换上了睡觉穿的黑色睡衣。 他是真的拿她当小宠物,完全不避她的啊! 靠! 任思议只能自己控制自己,侧开视线不去看他一颗一颗解纽扣,扯皮带的样子。 但她不保证一次两次三次四次…还能这么“君子”! 哦不,“淑女”。 沈慎上了床,给自己整理好被单,望向屋子里手足无措的女孩:“你可以在别墅自由活动,沈独被关起来了,不用担心什么。” “哦!好滴!那我去书房看书。” “嗯。” “沈先生晚安。” “晚安。” 任思议去了书房,管家陆森也在书房对面的红木桌上看书,戴着个金丝眼镜,一副斯文败类的气质。 她没有打扰他,自己找了个小角落,挑了几本言情小说看。 这几本言情小说还是她前段时间网购来的,打发时间正好合适,正看着呢,奶奶给她发了条微信消息,是一张南市火车站的照片。 接着,又发来一段长语音—— “思议啊,我跟你爷来南市了,听你姑妈说,你和露露都要开学了,就在这两天。邻居你张大爷家张澎湃,也是今年高考上大学,张大爷就要亲自去送,我们一合计,干脆也来南市这边送你去学校,让你同学知道你虽然没爸,但有爷爷奶奶给你撑腰,不会欺负你。” 任思议眉头紧拧了起来。 不要吧…爷爷奶奶怎么就来了啊! 她现在处境这么…这么糟糕。 “不会有人欺负我的,这是大学。”任思议给奶奶发消息,“又不是初中高中,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奶奶继续发语音:“那我们给你拿行李也行啊,不说了,这会儿太阳大,先去你姑家里坐会儿,你做完工就回来一起吃饭啊,奶奶想你了。” 跟着,爷爷的声音也冒出来:“爷爷也老想你了!” 任思议放下手机,抬头看看管家陆森。 陆森扶了扶眼镜,也听到了奶奶给她的语音消息,不等任思议开口,便道:“我没有权限同意你外出,去问沈先生。” 任思议满心纠结地走到了三楼沈慎的房门边,轻轻推开了。 房间很暗,遮光帷幔窗帘遮掩得很严实,大部分阳光都透不进来。 但毕竟是白天,会有一点点暗沉光,并非伸手不见五指。 她站在床边,纠结来纠结去,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沈慎睡觉姿势也跟他平时一本正经的样子没差,睡得笔直,脸迎面朝上端端正正。 有点像棺材里的睡美人。 任思议觉得这个形容,很妥帖。 不过,他似乎睡不沉,很易醒,任思议只是站在旁边看着他,一点声音都没发出,他鼻翼微动了动,也嗅到她甜美的气息,醒了过来。 看到任思议一脸有求于他的小表情,沈慎伸手摸了床头柜的手机,才上午十点,还没到他应该醒来的时间。 被这小丫头弄醒了。 “怎么了?”他嗓音带了几分慵懒,半坐起了身,靠在床头。 黑丝绸睡衣胸口处完全耷着,露出了漂亮的胸肌和匀称的腹肌,十分诱人。 任思议控制着自己眼神别乱飘,咕咕哝哝地说:“我爷爷奶奶想送我上大学,已经来南市了,我可能…可能得去见一下。” 好怕他拒绝,幸而,沈慎只淡定问了句:“他们有住处?” “有的有的,住姑妈家。” 虽然姑妈对她凶巴巴,但爷爷奶奶是她亲生父母,她对他们不至于太差。 “爷爷奶奶知道我在别人打工当保姆,二十四小时待命那种。但是今晚,可能得回去一趟,他们想跟我一起吃饭。” 沈慎没有拒绝,只问她:“敢自己出门吗?” “白天,没事吧。”她不确定,其实也有点小忐忑。 很怕被坏吸血鬼跟踪,让爷爷奶奶有危险。 但如果不回去,爷爷奶奶肯定会担心她,说不定还会找上门来看看她到底在干什么工作。 沈慎沉吟片刻,将自己右手上一枚戒指,戴在了任思议手上。 戒面中央嵌着一颗黑曜石,宛如深夜的质地,戒托是由六片银叶交错缠绕而成,叶片彼此聚拢,将那颗黑曜石簇拥在中央。 “它跟了我数百年,有我的力量和气味,一般的血族不会敢近你的身。” 这颗戒指本来戴在沈慎的食指上,套进任思议的大拇指正好合适,“但不绝对万全,因为你的血液很珍贵,也许会有亡命之徒。” “那…如果遇到了怎么办?”她赶紧问。 “真遇到不要命的,记得狐假虎威,报我的名字。” 其实沈慎并不太担心,在他的领域范围内,不会有胆子这么大敢挑战他权威的血族。 除非是欧洲那几个老东西过来,但即便是他们,也得要掂量掂量。 任思议如获至宝,赶紧把戒指戴上了。 “那我要怎么说呢?”她问,“说是你的小跟班,好朋友?” 沈慎双手捧着后脑勺,懒散地靠在床边,态度却很认真:“告诉他们,我是你父亲。” 任思议:…… “明白了,男朋友。”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8章 第18章 戴着沈慎的戒指出门, 任思议感觉安心多了。 坐地铁回去,她一直在观察四周。 但不是前几日那种疑神疑鬼惴惴不安的观察,现在的她可有底气了, 就想看看身边吸血鬼看到她手上戒指的反应。 没让她失望,地铁上人不多, 很容易就观察到有人在偷看她, 甚至还在吸气。 她索性大大方方走过去,准备就站他面前。 然而,还不等她靠近,男人似乎感知到了什么, 立刻起身, 步履匆忙地去了别的车厢。 边走还边回头看,明显就是怕了。 这个发现可把任思议爽到了。 憋屈了这么久, 畏畏缩缩,走哪都担心被盯上, 现在她总算出了一口气, 现在要躲着她走的是吸血鬼了。 嘿,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了这不是… 任思议扬起手, 欣赏着大拇指上这枚纯黑戒指,透过黑曜石的反光她甚至感觉自己露出了有点傻乐的猥琐笑容。 呃,收敛, 免得路人像看神经病一样看她。 任思议甚至在想, 有没有可能她一直戴着这枚戒指, 根本就不需要回到沈慎身边了? 对啊, 这枚戒指就能帮她驱赶吸血鬼的话,她何必再去当他的贴身挂件呢,还要丧失自由。 任思议真就已经开始在心里盘算要逃离这个大魔王了, 然而,这个想法的可行性,很快就得到了验证。 到了姑妈家,姑妈在爷爷奶奶面前对她展示出了截然不同于往日的热情,还拉着全家一起出去吃了顿好的。 她亲亲热热坐在爷爷奶奶中间,享受爷爷奶奶对她的嘘寒问暖的时候。 忽然感觉到戒指好像隐隐在发热。 任思议皱了皱眉,取下戒指往更冰凉的耳朵上贴了贴。 没错,戒指的确在发烫。 而且,有逐渐升温的感觉。 任思议奇怪极了,忍不住低头给沈慎发了条消息。 微信是昨天晚上加的,沈慎头像是一只白底黑乌鸦,微信名和他弟一样都是英文缩写,s。 可爱神经质:“沈先生,为什么戒指会发烫啊?怪怪的。” 约莫五分钟后,沈慎回复了她—— s:“哦,离开我太久,它会爆|炸。” 可爱神经质:?????????!!!!!!!! 这特喵的! 可爱神经质:“你这不坑我吗!qwq” s:“二十四小时之内,回我身边就会安全。” 可爱神经质:…… s:“怎么,你很失望?” s:“你不想回来吗?【笑脸】” 可爱神经质:“没有没有,怎么会,吃完饭我就回。【憨笑】” s:“嗯。” 接着,任思议收到了一笔他给她的一笔五千的转账。 可爱神经质:? s:“爷爷奶奶难得来一趟,陪他们逛会儿街,买点衣服尽尽孝。” 可爱神经质:!! 可爱神经质:“谢谢!敬爱您,沈先生!” 看着那笔转账,还有那段暖心至极的话,任思议忽然有点感动,发自内心的那种… 沈先生真的对她很好很好哎,保护她,还给她钱,那她该怎么报答他呢。 任思议想不到吸血鬼大佬还缺什么,呃,她的血? no,no,no,这个是万万不能的。 诶,不是总自称她父亲吗。 任思议感觉,他可能真的很想要一个后代。 可爱神经质:“沈先生,你对我这么好,作为报答,我可以给你一个女儿。【可爱猫猫】” 当然,她单纯地发出这段话,完全没想到屏幕另一端男人的瞳孔地震。 沈慎站起来在红木桌边,思忖了很久,最终,一本正经地回复她:“吸血鬼不会拥有自然生育的后代,不过,还是谢谢你。” 然后,他收到了任思议轻飘飘的一句—— “我说我自己,给你当女儿0 0” 沈慎:…… 可爱神经质:“不然呢0 0” 沈慎直接就不回她了。 …… 饭桌上,姑妈表现很殷勤,一个劲儿给任思议夹菜,嘘寒问暖,问她打工辛不辛苦。 她知道,都是冲爷爷奶奶来的,不想让爷奶知道他们以前如何苛待她。 她也懒得拆穿,不想让爷爷奶奶平白生气,所以照单全收了。 奶奶一直拉着她左手,心疼得不行:“兼职打工辛苦吧,要辛苦就别干了,看都瘦了,还节约钱给家里装空调,哎,你买了空调你爷爷也舍不得开。” “别舍不得开呀。”任思议最担心的就是这点,“你们不用,那我不就白买了么。” “表妹还给家里买空调啊。”表姐许露露阴阳怪气地哼笑了一声,“外婆,表妹打什么工啊,能赚这么多钱?该不会…被人包养了吧?” 饭桌瞬间安静了。 奶奶的脸色当场就沉下来,筷子往桌上一搁:“小孩子家,别乱讲话。” “我又没讲错。” 任思议第一天从乡下来到她家开始,许露露就看不惯她。 这个土里土气的乡下表妹,凭什么长这么好看?凭什么成绩比她好?她考南市大学都费劲,只能上个普通二本,任思议凭什么顺利就考进了最好的医学院啊? 太不公平了吧! 许露露望见了任思议拇指上的那枚戒指上,像是抓到了什么证据似的:“你看她手上那个戒指,一看就值不少钱,肯定是哪个金主大佬送的。” 说着,她还拿胳膊肘捅了捅她妈,“妈你说是不是?” 姑妈尴尬地笑了笑:“看着,确实不便宜呢。” 爷爷推了推老花镜,看向任思议:“思议啊,这戒指哪儿来的?” 任思议面不改色地抬起手,对着灯光转了转手指:“哦,这个啊,路边十几块买的。一块破石头,在表姐眼里就值钱啦?” 任思议本来就喜欢地摊买点几块几毛的小饰品,爷爷奶奶都知道,她老家柜子里一堆这种小玩意儿呢。 彩色玻璃珠、塑料发卡、陶瓷小挂件,乱七八糟什么都有。 小时候,还因为在小溪里捡了块绿色的破石头当宝贝,被村里小孩笑了好几天,这些姑妈许露露都不知道,但爷爷奶奶可太清楚了。 “行了行了,”奶奶转头就冲着许露露开火了,“你一天到晚打扮得妖妖调调的,怎么好意思讲你表妹?思议是我一手带大的,是个好姑娘,她什么人品我心里有数。” 许露露脸色铁青。 什么叫打扮得妖妖调调?她这叫时尚好不好! “你个老古董,你懂什么!”她嘟哝。 “好哇,任惠,这就是你教出来的好女儿!”爷爷拍了拍桌板,气的吹胡子瞪眼。 姑妈大概也是从小被父母“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教育理念约束着,最怕的就是老爸生气。 她转过身拧住了许露露的脸颊,狠狠掐了一把:“让你没大没小!” “哎...疼!好疼啊!” “跟爷爷奶奶道歉!” “我们不需要道歉。”奶奶哼了声,“给表妹道歉。” 许露露委屈极了,抚着自己泛红的脸颊,只能嘟嘟囔囔跟任思议道了歉。 任思议慢悠悠地夹了块糖醋排骨放进嘴里,抬起头,正好跟许露露的目光相撞。 她微微挑了挑下颌,嘴角扬了扬。 带着点胜利意味的小得意。 许露露气得要死。 …… 这一顿饭,丝毫没有被许露露影响胃口,任思议吃的肚皮都撑了。 虽然还想多陪陪爷爷奶奶,但任思议心里一直想着沈慎说的超过二十四小时戒指就要爆|炸的事情,根本不敢耽搁太久。 而且爷爷奶奶住在农村为了节约电,从来都是天一黑就要睡觉的。 现在九点多,对他们来说依旧很晚了,他们也要回姑妈家去休息了。 任思议不舍地跟奶奶道了别,目送姑妈家的轿车一路疾驰远去。 她站在夜色笼罩、华灯初上的街头,深蓝夜空中忽然浥浥扬扬地飘起雨星子。 任思议站在街边正准备叫车,一辆黑色的轿车无声无息地滑到她面前。 车窗全开,沈慎一只手随意搭在窗边,腕上露出一截银色的表链。 他靠在椅背上,姿态有些懒散,目不斜视没看她:“上车。” 任思议赶紧跑过去,拉开车门坐上去,好奇地问:“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你戴着我的戒指。” “诶,还有定位功能?” “类似,我能感知。” “哇,那我在哪里你都能找到啦。” “嗯。” 易默池发来的消息,心脏供养仪实验少说要三个月,慢则半年,沈慎不可能寸步不离盯着她,她也要去上大学。 有这枚戒指,他就不会弄丢她了。 任思议感觉拇指上的戒指,在靠近他之后,温度的确降下来了,看来是重置爆|炸时间了。 真是神奇。 她没管这么多,又问沈慎道:“沈先生,现在去哪里,医院吗?” “不是,今天我放假。”沈慎说,“有个聚会party,带你去玩。” “好哎!” 她先是开心地欢呼,但随即,脑瓜子似乎意识到了什么,鬼鬼祟祟的小眼神望过来,想问什么,又犹豫着不敢问。 沈慎免了她的提问,直接回答她:“是的,血族聚会。” “……” 任思议的表情垮了下来,露出一个可怜巴巴的哭唧唧脸:“可不可以不去啊?” “不是要狐假虎威?”沈慎欣赏着她的小表情,笑了,“会有很多血族来party上玩。如果你不希望以后走在路上被他们闻来闻去,最好跟我一起出席。” “呃…”任思议低着头,用拇指转着戒指,小声嘀咕,“我觉得…有戒指已经很可以了。 “随你。”沈慎不勉强,“先送你回家。” 可就是这一句无所谓的“随你”,反而让她心里有点空落落的,不是滋味。 偷偷睨他一眼,他低头看平板新闻,五官棱角分明,冷白肤配着那双深黑色的眼睛,带着极强攻击性的美人脸。 其实,其实她私心里还是想跟他待在一起的吧? 任思议不是个明明想要,却说不要的女孩。 想就是想,她从乡下来到这座城市,挑灯夜战努力学习,勤奋追赶,一路来到全国知名院校最顶尖的医学院,这些都是她想要的。 想要就去追! 于是她开口问道:“那什么…假如我跟你去参加聚会,以什么身份啊?就是说,你怎么跟别人介绍我?不会真说我是你女儿吧!” “他们知道我没有女儿。”沈慎放下平板,偏头看她,“朋友。” “哦,朋友。” 朋友挺好。 但听到他说这两个字,她心里有点涩涩的感觉。 任思议在心里疯狂摇晃自己,当然是朋友啊不然还能是什么任思议你在想什么!你清醒一点!他是一千多岁的老吸血鬼!你很有可能就是他的移动血包!忘了吗!警戒还没解除呢! 任思议默默地也不说话了,低头看手机短视频,拇指在屏幕上划来划去,其实什么也没看进去。 沈慎望了她一眼:“如果你不介意,那就说是我的交往对象。” 任思议心猛地一跳,强作镇定地望向他。 沈慎平静而理智地说:“我们血族绝不会侵犯被他人标记过的交往对象。这个身份,比‘朋友’更安全。” “噢,这样。” 任思议按捺住疯狂跳动的心脏,弱弱地举手,“那个、请问一下,对你们而言,交往对象和食物有区别吗?” 沈慎想了想,说道:“区别不大,我们吸血之后会有强烈的杏愈,一般会同步进行。” 任思议:……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9章 第19章 沈慎先带任思议去了一家高定晚礼服店。 这家店藏在一条安静的街巷深处, 没招牌,只有门楣上一盏冷紫的灯,幽幽地亮着。 整扇门是哑光黑, 把手是一只展翅的乌鸦造型。 推门进去,店内光线很暗, 墙面是深灰色的裸砖, 一件件礼服像影子般,悬挂在衣架上。 店员是个中年女人,瘦高,超模似的, 很高级一张脸, 只是脸色苍白,眼线拉得又长又黑。 她看见沈慎的时候, 头微微低垂,态度很谦恭, 甚至有点畏惧。 沈慎不需要换衣服, 只让店员给任思议找一件。 店员话不多对任思议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然后走向内间。 任思议跟了上去, 开门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女人的手,她的手也很凉。 她的手猛地缩了一下。 所以...她也是吸血鬼! 她有点害怕,下意识望向了身后的沈慎。 沈慎带了点安抚的语气, 对她说:“不用怕, 我在外面。” 任思议缓缓呼出一口气, 点了头, 想着他在总不能出什么事。 内间比外面的礼服更多,一件挨着一件挂满了衣柜,以黑色为主, 也有深紫、墨蓝、酒红色。 任思议挑的眼花缭乱,她多少有点受精神小妹熏陶,就喜欢花里胡哨的衣服,拿了件大紫色的在自己身上比了比。 这时,店员已经不声不响地取了一套过来,递到她面前。 “呃,你推荐我穿这套吗?”她问。 她点点头。 任思议听话地接过来,在身前比了比,那是一条纯黑色的晚礼服,裙摆蓬松地散开,覆着一层又一层的黑色羽毛,像是乌鸦翅膀。 好好看! 任思议欣赏着镜中的自己。 这时,店员终于用很低哑的声音,说道:“这是沈先生第一次带女士来,我给你搭他的风格。” 咦。 会说话啊,她还以为她是哑巴。 不过她嗓音的确不太好听,很嘶哑。 “他的风格,你是说乌鸦吗?” “嗯。” 任思议拿着礼服进了试衣的隔间,她从来没穿过这种华丽的晚礼服,所以十分谨慎小心,拉开拉链的时候都怕弄坏了,动作放得很轻很轻。 本来以为那位高冷的店员姐姐会来帮她,但没有,她低哑地对她说了一句:“抱歉,我去趟洗手间。” 便噔噔噔匆忙上楼了。 任思议拿这套极致华丽的乌鸦裙有点无可奈何,费了挺大的劲八,终于穿了上去。 可是,穿是穿上去了了,背后敞开的部分露出了光洁的背,需要缎带捆绑,她毫无办法。 “那个...”任思议小心翼翼走出去,对着小姐姐上楼的梯子喊了声,“你好,我穿好了,需要绑一下带子。” 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还在洗手间嘛,这种时候也不好催人家,任思议只能愣愣地等着,还得抓着厚重的裙子,以免掉下去了。 有点冷,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手都酸了。 帘子外,沈慎似乎也等得有点不耐了,看了看手表时间,问了声:“思议,好了吗?” “唔...”任思议踟蹰着,说道,“还、还没,店员去洗手间了,我背后带子没绑好。” 说完,又打了个喷嚏,吸吸气。 沈慎听到了,问道:“需要我帮忙吗?” “啊这...” 需要吗? 她心里一个小人发出了疑问,另一个小人像啄木鸟一样疯狂点头。 不仅是需要,甚至有点...想要。 啊,任思议你坏坏啊。 任思议决定遵从内心,对他说:“那...那麻烦一下沈先生了。” 沈慎撩开帘子走了进来,少女提着黑色羽毛裙的抹胸,脸有点粉,不太好意思和他对视,转过了身,把光洁的后背展露给他。 很快,便感觉到男人微凉的指尖触碰,她禁不住抖了一下。 淡定淡定,任思议!淡定! 任思议深深呼吸,闭上眼,感受着男人给她捆束缎带的熟练动作。 没一会八,他便系好了,用力一拉,少女被迫拉进了他怀里,忍不住惊呼了一声。 沈慎说:“绑好了。” 任思议回过头,发现背后缎带层层缠绕,最后落了个蝴蝶结在腰部。 “沈先生您很会哎。”她忍不住试探打趣,“您给女孩绑过带子吗?” “没有。”沈慎说,“但见过很多女士穿晚礼服的场景,不需要学。” 任思议想他活了这么多年,肯定身边来来去去有不少多女孩啊。 想到这里,还莫名有点酸酸的呢。 店员终于从洗手间出来了,连声道歉,拉她坐到镜前,开始给她上妆。 沈慎便退了出去。 她化妆很细致,一层一层地晕染,像在制作一件艺术品。 化妆用了一个多小时,店员把她领了出去。 沈慎坐在外间的一张单人沙发上,单手搭着扶手,姿态松弛在看手机,似乎等困了,打了个呵欠。 听见脚步声,抬头望过来。 少女穿着那身黑色羽毛裙,漂亮的锁骨露在外面,线条纤细,脖颈修长。 脸上的烟熏妆,让她那双本来清澈单纯的眸子,多了几分冷意和妩媚。 她从身后暗影般的帘幕里盈盈地走出来,像一只刚刚苏醒的黑天鹅。 沈慎是个审美极其苛刻的男人,他从不觉得沈独看上的女人能有多漂亮。 但这一刻,他看着面前的少女。 也不得不承认,有几分被惊艳到。 大概,是她天生适合这一身黑鸦羽。 “沈先生,怎么样?”任思议紧张地问。 “可以,很漂亮。” 任思议“嗯”了一声,低下头假装整理裙摆,很开心很雀跃。 也很奇怪,以前开心的时候会情不自禁的想笑,可现在,她的开心变得更加隐秘,偷偷藏在了心里,还生怕面上表现出来被他察觉。 自己怎么会变得这么别扭呢。 沈慎准备带她离开,这时,店员赶紧上前,拦住了他。 她不说话,只是伸出手,指了指他身上那件衣服。 沈慎明白她的意思,摇头:“我不换。” 店员似乎很坚持,转身拿起旁边衣架上的一套纯白西装,双手捧着,示意他看。 意思是,换上这个,和那位小姐才更搭。 她看起来是个完美主义吸血鬼,任思议在她给她化妆的时候就感觉到了,艺术家一样追求极致的完美,所以才会鼓起勇气,违逆沈慎不愿意换装的意图。 沈慎看了眼身边的少女,任思议期待的小眼神也望着他:“沈先生,既然是party就不要穿那么工作装那么严肃嘛。” “好吧。”沈慎妥协了,只是对店员说,“找件黑色,跟她搭一套。” 他不愿意穿白西装。 店员快步走进衣架之间,身影在暗色灯光下来回穿梭。 很快,她取出了一套黑色西装,胸口别着一片乌鸦羽毛。 沈慎进去换衣服。再走出来,他低头整理着袖口。 目光扫过镜中的自己,又望了望身后不远处站着的任思议。 两个人都是一身黑。 任思议觉得他穿西装真的好好看,他肩宽腿长,黑色西装衬得他整个人更加矜贵疏淡。 而她站在他身后一步远的地方,黑裙曳地,妆容冷艳。 说不出的登对。 不像黑白配那么刻意,黑与黑的叠合更暧昧,更隐秘,也更默契。 出门的时候,沈慎支付扫码购买了套装,任思议看到他支付软件上输入了好多个零。 妈呀,不敢想身上这件衣服有多贵! 拖尾的黑鸦羽一看就不便宜。 她小声问沈慎:“沈先生,衣服穿过一遍可以退吗?” “为什么要退,不满意?” “啊不是不是,是觉得好贵,可能也没有机会穿第二次,日常也穿不出去。” “晚礼服,穿一次就足够抵消它的价值了。” 任思议三观崩裂。 这么贵的衣服只穿一次? 还抵消它的价值? 她还不如吃一千顿火锅呢! 甚至也不如折现给她算了。 “我要多穿。”任思议低声说,“以后在家里,我都穿这个,一定要穿够本才行。” 的确,她穿这件很好看,好看到让他都忍不住多看爱看的程度。 “可以,随你。” 街巷因为小雨有了积水,迈巴赫开不进来,只能停在巷子口,任思议不想弄脏这么贵的裙子,于是双手抱起裙摆往外走。 不过,不管她怎么整理,好像都有点难hold住巨大的裙摆。 “需要帮助吗?” “昂!你帮我整理一下…” 话音未落,沈慎便又将她梗抱了起来。 任思议:!!! 不是,又来? 抱上瘾了是吧? 沈慎依旧是单手抱她,让她坐在自己的臂弯里,然后拎起了她的黑色高跟鞋。 他的臂力真是强得有点恐怖啊。 任思议怕坐不稳所以搂住了他的颈子。 他上不上瘾,她不知道。 但如此近距离地贴近看他那锋利英俊的脸庞,任思议感觉自己是有点上瘾了。 …… 车停在了blood酒吧门口。 这不是任思议第一次来这里,现在她百分百确定了,这就是个吸血鬼酒吧,穿梭其中的全是吸血鬼。 里面人很多,灯光暗红,今天的音乐不像那日的重金属那样嘈杂,反而,放着慵懒的爵士乐。 沈慎一走进去,周围的目光便纷纷聚过来,那些散落在各处的吸血鬼们,不约而同地停下了交谈,敬畏地望向他,微微低头,向他致意。 沈慎目不斜视,带着她穿过人群,走进一个被路西法紫玫瑰层层环绕的卡座包厢。 舞台上有人在唱歌。 任思议坐下之后,才看清台上那个人的脸,不禁瞪大了眼睛。 她认得她,最近华语乐坛最当红的一个女歌手,她走清冷路线,声线很是空灵。 每一首单曲都霸着各大榜单的榜首,炙手可热。 任思议惊愕地望向沈慎。 她...也是?! 沈慎淡笑,靠在沙发背上,默认了。 任思议简直不敢想,人类世界里面究竟混了多少吸血鬼啊! 之前沈慎说不多,但…他们完全和人类共生,一起吃饭、工作、娱乐…每个行业每个圈层,都有。 而人类竟然毫无察觉。 这时,有人穿过人群走了过来,态度恭敬地弯腰,低声对沈慎说了句:“沈先生,这场初拥仪式,新人想要得到您的祝福。” 沈慎听完,对任思议道:“我过去一下。” “哎?你就走啦?不管我了?” “放心,每个人都看到你跟着我进来,不会有事。”他温柔地说。 好吧... 任思议一个人留在卡座里,端起桌上的杯子无聊地喝了口。 很快,她注意到对面包厢,坐着一个女人。 那女人极美,五官如瓷,黑发妩媚地笼着美艳的脸庞,露出修长的脖颈。 她一个人坐在那里,周围没有同伴,面前放着一杯暗红色的酒,手指慢慢转着杯脚。 她一直在看任思议,盯得她头皮麻麻的,很不自在。 一个过来给她送零食盒果盘的服务生小妹,压低声音说了一句:“你最好不要惹她,也别离她太近,别去看她。” 任思议赶紧抽回视线:“她为什么一直盯着我?” “因为,她大概是这里唯一一个想置你于死地的血族。” 任思议:!!! 手里酒杯都差点洒了。 “为什么,我和她无冤无仇!” 服务生小妹向她解释道:“我们血族按照代数论尊长,沈先生是初代,我们是二十代之后了,至于她嘛,” 她努努嘴,“她是这里唯一有资格、配站在沈先生身边的女人。” 任思议:“呃……” 她忍不住又偷偷往对面瞟了一眼。那女人还在看她,眼神不像是要吃了她,完全是要刀了她啊! “她也是初代?”任思议问。 “不是,她是三代。”调酒小妹也不敢往那边看,只敢小声蛐蛐,“初代及五代之内的血族,已经很少很少了,几乎绝迹。所以我说,她是唯一配站在沈先生身边的女人。” “那她为什么没有跟沈先生在一起?” 调酒小妹笑了,挑起一边眉毛看她:“你当沈先生是什么人?女人是想跟他好,他就答应的吗?那血族里喜欢沈先生的女人多了去了,人类女人就更多了。” 她拉长了调子,来了句粤语,大概是她家乡话,“沈先生眼光很挑剔的啦!” 任思议又偷偷看向那女人。 那个女人坐在暗红色的灯光里,像一朵开在深渊的彼岸花,那么美。 沈慎竟然都不喜欢吗。 天哪,他还要怎么挑剔啊,除非喜欢男的。 调酒小妹像是看懂了她的想法,凑近她,补了一句:“其实人类对血族的吸引力更大,你的血液如此美味,难怪沈先生喜欢你。” “呃。” 任思议心想,他也没咬过我啊。 其实她也挺纳闷的,沈慎从来不吸她的血,却又如此迁就她,保护她,走到哪里都把她带在身边。 真的只是因为作为领袖的责任,要维护那些所谓的规则,不让别人伤害她性命? 任思议想不明白。 他总不能真的喜欢她吧,感觉也不像啊。 正胡思乱想之际,那个三代吸血鬼女人端着酒杯站了起来,她似乎喝了不少,脚步有一点点不稳。 踉跄地走到沈慎身边,拦住了他,眼睛很红,睫毛上还挂着碎碎的水光。 她对沈慎说了几句话,嘴唇轻微颤抖着。 沈慎表情冷淡,克制礼貌,只说了没两句,便侧身从她旁边走了过去。 那个女人低头擦了擦眼泪,身影很凋零,很落寞。 任思议忍不住感慨。 喜欢沈慎这样的人,真是一件很让人心酸的事。 沈慎的确是个很绅士,很礼貌的男人,但任思议也感觉到他骨子里的那种疏离感,就像悬于天边的明月。 明月会照亮每一个幽暗的角落,但角落里卑微的生灵永远只能仰望他,却走不到他身边去。 所以,不管他对她再好,或者两人平时开什么玩笑,任思议都很清醒,知道他不可能对她有什么别的想法。 想到这一点,心里也有点酸。 沈慎回到卡座,服务生小妹立刻给他递上一杯血红的鸡尾酒,端着托盘识相地退了下去。 “在聊什么?”他问她。 “聊你啊。” “哦,打听到什么?” “打听到,你很难追。”任思议托着腮,歪着头看他,“有个三代的漂亮姐姐追了你好几百年了。” 沈慎睨她一眼:“你很八卦。” “八卦让我快乐,小时候我最喜欢坐在村头听大爷大妈蛐蛐别人了,谁家媳妇又红杏出墙,谁家男人又偷情被打。” 沈慎淡笑了一下,仰头喝酒。 任思议看着他杯中的嫣红酒液,忽然问:“沈先生,你喝的是血吗?” “不是。”沈慎无奈地说,“我不会当着人类的面进食。” “我不信。” 沈慎正要说爱信不信,任思议忽然把他的杯子接了过来,嗅了嗅,然后贴着他喝过的杯口,仰头喝了下去。 “咳咳,咳咳咳。”烈酒的辛辣冲上喉咙,咳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他的酒好烈! 沈慎拍了拍她的背:“现在信了?” “嗯。”她脸颊微微红,“信了,是酒。” 她把杯子递给了他,杯子里还剩了三分之一。 这时,音乐停了,周围的血族们纷纷安静下来,望向舞台。 初拥仪式要开始了。 沈慎仰头将剩余的酒一饮而尽,放下空杯,问她:“想看吗?” 任思议的小心思,仍旧在那个杯子上,他一点都不在意被她喝过的杯子啊。 以前听村里一个上大学回来的姐姐说过,男人只要愿意跟你用同一个杯子,喝你喝过的饮料,吃你吃过的冰淇淋,说明你有戏! 任思议牢牢记住这句话,奉为圭臬一般坚信着,因为那个姐姐交往了好几个男友了,经验十分丰富。 虽然,是毫无依据的话,她就是固执地相信。 “看不看?”沈慎见她发了好呆,抬手在她面前打了个响指,“不看就走了。” 任思议回过身:“是什么啊?” “初拥。” “那是什么啊?” 沈慎解释道:“人类变成血族的转化仪式。” 任思议:!!! 她转头朝舞台忘了过去,看到一男一女站在舞台上。 他们开始拥吻,亲昵。 然后,女孩微微偏过头,嘴唇贴上了男孩的颈侧,张开了嘴,露出了犬齿,一口咬下。 任思议没有一点点防备,吓得直接尖叫。 沈慎眼疾手快地搂过她,一把抓过来,捂住了她的嘴。 “嘘。” 他贴在她耳畔,宛如恶魔最温柔的低语,“害怕就不要看。” 说完,他捂住了她的眼。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0章 第20章 任思议在电影里看过所谓转化的过程, 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 可是电视小说里看到,跟亲身经历完全不是一回事啊! 而就在几天前,她自己都差点沦为吸血鬼的食物。 全程都不敢睁眼睛, 只能通过周围人的声音,猜测台上发生了什么。 他们在一阵哄闹声中渐渐安静下来, 似乎在紧张地等待着什么。 不知道过了多久, 也许一分钟,也许几分钟,又开始了喧闹与欢呼,就知道紧张的时刻过去, 转化已经成功了。 沈慎的手也放了下去, 任思议睁开眼,看到台上那一对男女重新拥抱在了一起, 互相亲吻对方。 而这个时候,音乐变成了《结婚进行曲》, 初拥仪式一秒切换成了婚礼仪式。 生死, 情爱…无缝衔接。 这对任思议来说, 却只觉得割裂, 因为空气中的血腥气都还没有散尽… 她忽然想呕吐,胃里翻江倒海。 吐在人家的婚礼现场也实在是很过分,任思议捂着胸口, 躬着身子一路狂奔, 跑了出去。 blood酒吧在郊区, 温度比市区低很多, 任思议甚至感觉到有点冷,哪怕是盛夏天,一身鸡皮疙瘩。 外面就是荒地, 她恶心得胃里一阵痉挛,吐了个干干净净。 沈慎跟了出来,走上前,轻拍她的后背。 任思议不想让他靠近,躬着身子,拼命摆手让他不要过来,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眼泪鼻涕一团糟的样子。 沈慎似乎并不介意,摸出黑手帕递给她,同时,酒吧里有人拿了矿泉水出来,礼貌地递给了沈慎。 沈慎拧开瓶盖,递给任思议。 水是救星,任思议赶紧接过,咕噜咕噜地漱口吐掉,然后又猛喝了一气,直到瓶子见了底。 沈慎让人再拿了一瓶过来,倒没有马上递给她,自己拿在手上备用。 “我陪你周围走走。”他提议道,“呼吸一下青草,树木的气息?” 这个提议十分有诱惑力,任思议连忙说:“那我先去洗个手,洗把脸。” “嗯。” …… 他真的很贴心。 任思议甚至自己都有点想不明白,如此英俊、优秀、有钱,温柔的男人,怎么会陪她走在郊区荒无人迹、但微风和煦月光温柔的小径边。 难道她上辈子真的拯救了银河系吗? 虽然刚刚吐了很难受,但现在,她又是如此满足,心里充盈着小小的幸福感。 “差点吐在别人的婚礼上,真的很不礼貌。”任思议懊恼地说。 “你很讨厌血腥味?”沈慎问。 “不是,就是…”她低着头,看着自己月光下的影子,“因为想到自己前几天也…也被吸血了,有点生理性反胃。” “抱歉。”沈慎说,“但这就是我们的存在方式。” 任思议抬头望他,月光笼罩着他,清清冷冷,她从他眸子里感觉到了一点孤单。 “啊,干嘛抱歉啊!”她忽然有点心疼,“我没有怪你啊!真的,是我自己的问题啦,我打针都会有点晕血的。” “那你一定不会想要变成血族。”沈慎带了点玩笑的语气。 小姑娘脑袋拼命摇着:“不要不要不要。” “永生,也不要?”他问。 “呃……” 长生不老,谁不想,秦始皇汉武帝…哪一个不想长生不老? 但如果是要吸血裹腹的话,任思议还真是要好好考虑一下呢。 她眉头蹙了起来:“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呢。” “难回答就不要回答。”沈慎说,“长生所带来的痛苦与孤独远胜过幸福,我也不希望你变成血族。” “刚刚那个新郎,他为什么要接受变成吸血鬼呢?”任思议好奇地问。 “他想要和爱的人永远在一起,不愿分离。” “哦,所以仪式完成,他们就结婚了。”任思议忽然想,如果是为了跟喜欢的人一直一直在一起,好像…也没那么糟糕。 “世界上知道血族存在的人类很少,部分与我们维系了百年友好关系的人类世家后代,他们保守着我们的秘密,同时有不少人都在渴求着长生。” “你会转化他们吗?”任思议好奇地问。 沈慎摇了摇头:“我是初代,想成为二代血族的人很多,但不是谁都有资格,他们想拥有我的力量,先要侍奉我。” 任思议忽然想起来:“陆森管家?他…他就是侍奉你的人?” “嗯,五十年之后,我会满足他的心愿。” “五十年,要这么久!” “这是规则。” 任思议想起刚刚那个服务生小妹说的,血族之中也有等级制度,初代力量最强,以此类推,被初代转化就会变成二代,力量逐级削弱。 想成为血二代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啊。 比当富二代还难。 “诶。”任思议忽然想起了刚刚一直用眼神刀她的女人,“刚刚酒吧里跟你说话的那个吸血鬼姐姐,是不是很喜欢你啊?” 沈慎没想到她话题转得这么快,明明在给她介绍血族的事,怎么忽然又扯到其他事情上了。 “问这个做什么?” “好奇啊,八卦一下。”任思议说的云淡风轻,一点也不想表现出自己有点在意的样子。 “不许八卦。”沈慎终结了这个话题,加快步伐。 远处,黑色迈巴赫在路边等着他了。 他不愿意说,任思议也不敢追问了,不想让他讨厌自己,乖乖跟着他上车回家。 回去才看到,沈独已经被放出来了,站在门口笑嘻嘻地迎接他们。 任思议怕了他了,一看到他带了点邪性的笑容,就冒鸡皮疙瘩,赶紧躲到了沈慎的背后。 沈独的腿已经完全修复。 笔直逆天的大长腿,他站起来比他哥稍矮一点,但预估也有一米八七这样。 “哥,你终于舍得放我出来啦。”沈独似乎一点也不记仇,不怪他哥哥关了他几天禁闭,“这几天,憋死我了!商量一下,以后别动不动就关我,我是人,又不是你养的小狗!关禁闭难受死了。” 沈慎穿过花园小径,径直往别墅走:“可以,只要你以后乖一点。” “我一直都很乖啊,只是…”他看了眼像个小挂件一样紧贴着沈慎的任思议,“我太喜欢思思宝了,一时没控制住,对不起啊,思思宝,你千万别怕我,你知道,我平时不这样的。” 说完,就是一个浮夸的九十度大鞠躬。 任思议不怕他是不可能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但现在,她已经不再是他的女仆了,也不需要照顾他,给什么情绪价值。 “你不要叫我思思宝,你叫我…任思议好了。” “啊!” 沈独天都塌了,张开双手,夸张地控诉,“给钱的时候让人家叫思思宝,现在跟了我哥就让人家叫大名,哪有你这样的。” “对啊我就是跟了你哥。”任思议继续拿出狐假虎威那一套,反正这已经是被沈慎默许了的,“我现在是你嫂子!明白吗!不许对我有任何非分之想!否则你哥关你禁闭嗷!” “嫂子…”沈独的天又塌了,不可置信地看向沈慎。 沈慎没多的话,揽住了任思议的肩,说道:“以后对嫂子尊重点。” 说完,便带着任思议进了屋,走向电梯,径直回了三楼房间,丝毫不在意背后沈独的心碎成了一片片的。 有人心碎,就有人偷偷窃喜。 任思议嘴角都快压不住了,强压下去。 他揽着她进屋的动作真的太帅了,比她看过的任何一本言情小说都更浪漫,任思议感觉每一步都踩在彩色泡泡上。 “那…以后在你弟弟面前,我们要假装情侣吗?”她问。 “其实不太需要。”沈慎走出电梯,淡定地说,“经过这件事之后,他不会再有胆子对你做什么,当不当嫂子无所谓。” “噢,那你弟弟还是蛮听你话的。”任思议脑子飞速地转着,筹措着语言。 “他不敢不听。” “可我还是不太安心哎。”她试探地小声说,“毕竟…生活在一个屋檐下,而且他也是南市大学的,我们还要一起上学,所以…所以就还是…假装一下比较好。” 她小表情挺丰富,其实很容易就会被看出一些少女的小心思。 但沈慎没看她,脱了外套,摘了颈上束缚了一天的领带,用遥控关上了窗帘,平淡地“嗯”了一声。 默认了继续假扮情侣这件事。 任思议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感觉自己有点…怎么讲,猥猥琐琐的感觉。 这时候,门被叩响了,沈独怨念的声音传来:“哥,你出来一下。” 沈慎转头对她说:“你先洗澡。” “哦,好!” 他走后,任思议进了洗手间,看着镜子里有点花妆的自己。 完蛋了。 她真的要完蛋了。 从怕他到有点喜欢他,好像只用了两三天不到… 但她真的抵抗不了他这么温柔地对她,对于一个很早老爸就进城务工,后来还失踪的极度缺乏父爱的小女孩来说,有这样一个时时刻刻无微不至关心她、照顾他,不仅照顾身体还照顾情绪的大daddy在身边。 根本抵抗不了一点啊。 可是她也知道,沈独对她这样的小女孩,毫无兴趣,对她温柔,只是因为他本身就是温柔的人。 她轻轻叹了一口气,心里酸酸的。 …… 沈独把沈慎叫到了书房,关上了门,一脸严肃甚至带了点质问的语气:“哥,你想对思思宝做什么?” 沈慎懒怠地坐到了沙发边,松了松衣领:“质问我?” 一股子威压迎面而来。 沈独的气势撑不过两秒,瞬间破功了,直接半跪在了他哥的膝盖前,语气放软了下来,甚至有点撒娇:“哥你到底想想干什么嘛,你这样我很慌哎。” “慌什么?” “思思宝,我真的很喜欢她,真的。” “喜欢她,你差点弄死她。” “我……” 这件事,沈独确实没什么可说的,就是自己不对。 这几天关禁闭,他也在反思自己,以前都是可以控制的,怎么唯独到她这儿控制不住了,喝了一口还想要第二口,第三口… 他归咎于自己喜欢她了。 “我不会了,我不会再吸她的血了,哥你把思思宝还给我好不好,求你了,求求你了,我以后再也不出去乱找女生了,我只想要她。” 沈慎双腿交叠,淡定地说:“任思议对你没意思,与其在她身上费心思,还不如你去找其他女生。” “她之前对我很好的啊。” “钱换来的好,也就值那几个钱。” “……” 沈独对此无话可说,他看向沈慎:“哥,你也不是无端对别人好的人吧,木涟姐追了你几百年,你一个眼神都舍不得给她,现在让我认新嫂子?” “想说什么?”他扫向他。 “任思议就是你一直在找的异血者,对不对,我吸了她的血就能晒太阳了,但断了这几天,又晒不了,一晒就疼,我一下就想到了思思宝,是她的血液不对劲!” 沈独一直都知道沈慎在做什么事,他的生物科技研究所研究出了一种培养液和培养皿,能持续供养异血者的心脏产出血液,而这些血液,能让血族永远站在阳光之下。 这么多年,他花了多少资源和心血在寻找异血者上,沈独都是清楚的。 如果能做成这件事,说大赚特赚那都是小格局了,沈慎能够借此掣肘整个血族。 他哥这个活了千年的老东西了,这世间除了最至高无上的权力,还有什么能让他心动? “哥…”沈独发现他没说话,明显是默认了,他嗓音有些颤栗,一字一顿地说,“我只是不小心,你是真的想要她的命啊!” 沈独表情激动,眼睛都要瞪裂了。 然而,沈慎只是笑一声,手按在了他肩膀上。 凑近,在他耳旁轻描淡写地说了句—— “听话,去找其他女孩玩。”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1章 第21章 本来爷爷奶奶要陪任思议去大学的, 结果前一天晚上,接到电话说邻居家建新房,围墙都修到自家院子里来了, 直接圈进他们家院子里去了,占了两米多宽的地。 把爷爷气得不行。 当天晚上就火车一路杀回家, 去跟隔壁邻居干架了。 农村时常有这些事, 你占我了我的路,我挡了你的光,你的鸡跑到我家了,有时候就连争路边一棵树, 都能闹得鸡飞狗跳。 任思议只在电话让奶奶劝着爷爷一点, 不要动气,能调解就尽量调解, 身体要紧。 挂了电话下楼,看到沈独笑嘻嘻等着她。 少年身形劲瘦, 懒洋洋地靠在车门上, 笑容明亮张扬:“我哥吩咐过了, 让我好好保护你。” 任思议都有点没崩住。 他保护她, 真不是贼喊捉贼吗。 不过懒得多说什么,提着自己的行李出了门,车旁, 管家陆森正把五六个大箱子一个一个往车上搬。 这辆车是大容量的保姆车, 后排空间被塞满了。 任思议看向沈独:“你东西这么多?” “对啊。”沈独理所当然地说, “都是我的鞋, 还有衣服,我是个精致boy。” “行吧。” 上了车,沈独坐在她旁边, 保姆车驶出中央公园。 任思议低头看班群里辅导员发来的入校报道攻略,不过半小时,车就开到校门口了。 沈独一直等司机和佣人把他行李拿去了宿舍,他看看四周,小声对任思议说:“任思议,你离开我哥吧。” 任思议像看神经病一样看他一眼。 沈独像是有什么话想跟她说,又不敢说,斟酌着措辞,最后干脆一咬牙:“实话告诉你,我哥不是什么好人,总之你离开他就对了。” “不要。”任思议拒绝,“我喜欢你哥。” “你喜欢他什么啊,他一个老东西。”沈独都急了。 “成熟男人的魅力,好不好。”任思议不以为然,故意慢悠悠地说。 沈独简直要抓狂了:“我告诉你,他是那种为了得到什么可以不择手段的家伙。你想想,现在初代几乎绝迹了,他能活这么多年,他能是吃素的吗?” “听你这么说,我觉得他更有魅力了。”任思议面不改色说,“我慕强。” 沈独:…… 抓耳挠腮,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异血者的事,他不敢轻易开口,只能用一些其他的办法劝退她。 可这小姑奶奶,真是油盐不进。 最后,他红着脸,憋出一句:“如果你想私奔,随时来找我。” 任思议:“谢谢你,会考虑。” 白眼狂翻,迈步走进学校里。 沈独全程追着任思议,报道、找学院大楼、拿资料…她走到哪儿他跟到哪儿,像一个过分尽责的保镖。 “不用陪你陪着啊,我自己也可以找到。” 沈独双手插兜:“没关系,我又没事,而且我不放心你。” 任思议晃了晃左手拇指:“有你哥的戒指,怕什么。” 沈独看到那枚黑曜石戒指,脸色骤变:“我靠,他把这个都给你了!” 任思议看他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这枚戒指大概对那个人来说,可能很重要吧。 忽然有些小开心。 大学的宿舍区占地非常广,任思议走了半个多小时,才从教学区走过来,才发现其实是有校园公交车的。 她看向沈独:“有车你不告诉我,还跟我走路?” “跟你一起走路我觉得很开心啊。” “我不开心。”任思议很无语,腿都酸了。 一栋栋宿舍楼层叠排开,红砖墙面,楼与楼之间是窄窄的绿化带和晾晒区,横七竖八地拉着晾衣绳。 任思议来到14栋楼下,看了看指引单,确定她住的是双人间。 她在网上刷到的大学宿舍,不都是四人间、六人间,甚至还有八人间的。 南市大学的居然是双人间! “条件这么好啊!”她感慨了一句,“神仙大学了!” “只有我们医学院是双人间。”沈独替她解惑,“这边的医学院,直接对接沈氏私立医院,拿了集团的投资。” “是吗!” “我哥在这方面很大方的,投了很多钱改善医学生的生活学习环境,提高科研和教学环境,所以南市大学医学院凭什么成为全国顶尖医学院,全靠我哥不遗余力地砸钱诶。” 听他这么说,任思议顿时有点怕了。 “你是说……医学院很多人毕业了,会进你们医院?” “那不是,择优录取呗。我哥只要最顶尖的。” “呃…” 她的猜想,很快就得到了验证。 从她踏入宿舍楼开始,就明显感觉到,医学院宿舍楼的温度,比外面低了很多,像走进了地下室。 楼里来来往往全是提着行李的学生和家长,走廊里说话声、笑声,吵闹声混在一起,闹哄哄的。 而她面前忙忙碌碌提着行李的学生中,明显有几个,好奇地回头看她了。 不知道是感知到她的血液,还是感知到她手上戒指的力量。 眼神,颇有点… 怎么讲,以前任思议看高中校园里那些风云男生,风云女生,就会用那种眼神。 而她手上的那枚戒指,足以让她变成他们眼中的风云人物了。 任思议拖着行李箱快步往前走,内心疯狂呐喊—— 她是捅了什么吸血鬼老巢了吗!走哪儿都摆脱不了这些人的阴影! 电梯门开了,她逃命一般跑进去,按下楼层键,在心里默默祈祷:老天爷,拜托了,室友千万不要是吸血鬼。 求求了,什么都好说,室友做个人就行! 钥匙拧开宿舍门,她几乎是用一种奔赴刑场的心情走进去的。 宿舍很漂亮,墙面雪白干净,两张床靠墙摆放,对面是一整排书桌。 窗户很大,午后的阳光毫不吝啬地洒进来,房间宽敞又明亮。 而她的室友,正在打扫卫生,一见她就绽开一张灿烂的笑脸。 那女孩脸蛋圆圆的,很可爱,像颗热乎乎的小太阳。 她热情地主动迎上来,接过任思议的行李叽叽喳喳地自我介绍:“我叫陈姝姝,你叫什么呀?” “任思议。”任思议现在还有点防备。 “真好听的名字,你是哪里人。” “我在南市念了两年高中,之前是任家镇上的,家住农村。” “诶!我们离得很近哎!”陈姝姝一把抓住了她的手,激动地说,“我周家镇的!就在你隔壁,离得很近!” “天!这么近!”任思议也激动了起来,而且,最重要的是,她感觉到女孩柔软的掌心的温度, 她是人类! 呼~~ 她终于松了一口气。 还好还好,就算是吸血鬼老巢,至少她室友是个正常人类女孩。 老天爷总算做了一回人。 两个女孩热热闹闹地寒暄了一阵,收拾完东西,陈姝姝提议一起去吃饭,说要带她去一家很厉害的干锅店,是她在学校贴吧做了好久功课才锁定的。 到了地方才发现,店里人巨多,人山人海,门口等位的塑料凳上坐满了人。 空气里漫着干锅的麻辣香气,闻着就让人咽口水。 陈姝姝领了号,两个人在门口等了五十多分钟,饿得前胸贴后背,终于轮到她们了。 坐下来,陈姝姝把菜单翻开,任思议起身说去一趟洗手间。 刚走没两分钟,店门口进来了三个女孩。 那三个女孩一进门,大半个店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 她们实在太漂亮了,身形高挑,五官精致,尤其是皮肤,冷白色。 三个人并肩走进来,扫了一圈之后,来到陈姝姝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中间最漂亮那个直刘海的女孩冷冷说:“让一下,这位置归我们了。” 理所当然,像在吩咐服务员似的。 “凭什么啊?我们等了半个多小时才有的位置,凭什么让你?”陈姝姝撇嘴。 那女孩似乎觉得她的反抗很有意思,嘴角微微勾了一下:“多少钱?让这个位置。” 陈姝姝把手机往桌上一方,生气地说:“今天是我请我新室友吃饭,多少钱都不行。” 女孩的表情冷下来,她没有再说话,而是直接拉开陈姝姝对面的椅子,坐了下来。 轻蔑嚣张。 她看陈姝姝的眼神,就想看路边一只挡路的虫子:“你知道我是谁吗?” 陈姝姝是个脾气硬的,说道:“凭你是谁,位置我不让,你找别人吧。” 旁边桌上有一个认识陈姝姝的同班女生,挪过来小声劝她:“算了姝姝,她是木漪,她姐…她姐很厉害的,是学校高层领导,你惹不起的,你过来,我们拼桌坐。” 陈姝姝哪里受过这种气,倔强地说:“说了不让就不让,这里是大学,大学是要讲道理的地方。” 要好好说话,什么都好商量,但这女的要压她,她就偏不低头。 木漪身边的女孩冷笑了一声,尖酸刻薄地说:“哪里来的乡巴佬,还不知道这里谁说了算呢。” “我不知道这里谁说了算,也不认识什么木一木二的,反正我领的号,就是我的位置。” 话音未落,木涟反手一巴掌,直接甩在了陈姝姝脸上。 嘈杂的干锅店,瞬间安静。 陈姝姝都被打懵圈了,耳朵里嗡嗡作响,她捂着脸,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你…你凭什么打人!” “打你怎么了。”木漪气焰嚣张,活动着手腕,冷笑,“你再不滚蛋,我让老板把你轰出去。” 这时候,脸色苍白的老板从后厨跑出来了,他可惹不起木漪大小姐,用四川话对陈姝姝说:“这位客人,我送你十张代金券,要得不?你把位置就让给木漪小姐嘛,实在不行,下次来,让你免费吃?” 要是早这么说,陈姝姝也许就让了。 但现在,她巴掌都挨了。 要她走!门都没有! 而就在这时,人群往两边让了让,让出一条窄窄的通道。 因为有人正走过来,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压迫感。 现场围观的学生,又以血族居多,他们对力量的感知十分敏感。 任思议穿过人群,走到陈姝姝面前,把她拉到了自己身后,正面迎向木漪。 任思议感知到了木漪身上属于血族的冷意,而木漪也是同一时间察觉到,面前这个人类女孩身上,涌动着一股让她很不舒服的力量。 但她不怯,因为面前的根本就是个人类,是人类她有什么好怕的。 任思议其实心里有点怯。 因为这家店四面八方都是冷气,显然,血族含量超标了。 她和陈姝姝两个都是人类,根本就是羊入虎口的感觉。 她唯一的倚仗,就是手上那枚正微微发烫的戒指。 但再怕,都不能输了这口气。 任思议一直就是个极度要强的女孩,小时候在村里,有个比她小的小耀祖,想抢她刚从小溪里抓的螃蟹,仗着自己是男孩,上来就给了她一下。 她扑上去把小耀祖骑在身下,抡起拳头狠揍了二十拳,打得他眼泪鼻涕乱流,一个劲儿求饶。 现在是她刚认识的新朋友被欺负了,任思议也是忍不了一点。 她抬起眼,冷冷望向木漪:“跟我朋友道歉。” “道你妈个…”木漪话音未落,任思议揪住她的头发,直接把她脸往桌上狠狠一撞。 在场所有血族,顿时寂静无声。 店老板吓得膝盖一软,直接给俩姑奶奶跪了。 她可是木漪,她姐可是…可是高阶三代吸血鬼… 这人类女孩,完蛋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2章 第22章 气得快翻白眼的木漪, 直接让她的两个吸血鬼女同学给拖走了。 不是因为打不过这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类,正因为打得过,才不敢让木漪对她们动手。 因为她姐木涟的三代高阶吸血鬼身份, 木漪从刚被转化开始,就处处受优待, 处处受尊敬, 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千金大小姐,而且她本身是四代血族,虽然转化时间很短,但无论是力量还是地位, 都是高于身边这些二十代三十代吸血鬼。 从来没有受过这种委屈, 没被人这样欺负过。 所以,她同伴必须赶在她闹得天翻地覆、闹出人命之前, 把人拖走。 血族就算力量强大,在人类社会中也绝对不可以仗势欺人, 为所欲为。 这是沈慎早在百年前就立下的规则。 正因为这些规则, 以及规则制定者的强大力量, 才让血族在百年间免于战乱灾祸, 混迹人类之中得到了持续稳定的发展,迎来了族群最鼎盛的繁荣期。 上一个胆敢违逆他的,是欧洲另一位来头不小的初代伯爵。 那家伙, 最后消失在世界上连一根骨头都没留下。 沈慎的力量就是最强的, 这是共识, 毋庸置疑。 所以, 就算木漪嚣张至此,在大学中,在人类的生活空间中, 她也得有一定的约束。 平时嚣张跋扈欺负欺负同学,可能大多数人类碍于她家有钱有权也就忍气吞声算了,谁知道今天碰到个硬茬子。 硬碰硬的情况下,血族真得让着人类…不然暴露了行踪,引起人类大范围恐慌甚至战争。 那就真成历史的罪人了。 木漪爆着各种不堪入耳的粗口,诅咒,谩骂,cnm,要让任思议不得好死。 然后…被她的同伴和店里其他血族同学合力拖了出去。 任思议拉着陈姝姝坐下来,关切地摸了摸她的脸。 她左脸颊有很清晰的巴掌印,她赶紧让老板拿来了冰袋,给陈姝姝敷脸。 老板现在还还有点懵,闻言,也赶紧照做,没有冰袋,只有冰可乐拉罐,勉强能用用, “思议,你好勇敢啊!”陈姝姝拿着易拉罐贴着脸,很崇拜地看着她,“她身边那么多帮手,说实话,我心里还犯怵呢。” “我也怕。”任思议一边用手机点菜,一边心有余悸地说,“我现在心跳还很快呢。” 只是她知道吸血鬼不敢在人前暴露端倪,而且,最讨厌女生扇女生耳光这种带有羞辱性质的行为了。 两人美美地吃了一顿麻辣干锅,又去学校对面的商业街买日常生活用品,尤其是防晒和补水面膜。 任思议和陈姝姝是一个地方来的,家境背景相当,因此消费水平也差不多,尽管任思议暑假打工赚到一些钱,依旧很节约。 真是老天爷对她格外优待,让她在吸血鬼堆里找到一个这么契合的人类室友啊。 牵着手逛完街,收到一条来自沈慎的消息—— s:“车在校门口,等你。” 戒指越来越烫了,大概等不到明天,也住不了宿舍。 今晚她就得回家,回到他身边。 不想和陈姝姝分开,她恋恋不舍地拉着她的手:“我今晚不住宿舍,可能以后大部分时间也不在宿舍里,不过明天肯定回来。” 陈姝姝也舍不得,不过立马露出的八卦的表情:“你是不是有男朋友呀?” “呃…没有吧。” “没有…吧?怎么你自己都不确定。” 她跟沈慎经常假扮情侣,有时候扮着扮着,任思议都快要入戏了,因为他的演技真的很好。 “实不相瞒,我正在接触一个高段位的。”任思议一本正经地说,“但我不一定拿得下,搞得定,所以…” “年龄大的?”陈姝姝顿时秒懂,“很有钱?” 任思议点了点头。 “不会有家庭吧!” “那没有!” 陈姝姝松了口气,又问道:“那他究竟有多大?” “呃…我还没见过呢。” 陈姝姝:…… 不是问那个! …… 木漪跟个鱼|雷似的,风风火火直接冲到了她姐木漪的公司楼下。 长这么大,从人类转化到血族,什么时候受过这种窝囊气。被一个有体温有心跳的普通人类女孩当众叫板。 偏周围血族没一个帮她,全站在那里看热闹。 真是奇耻大辱。 她闯进公司大堂,前台小姐远远看见她杀气腾腾地闯进来,吓得手里咖啡都洒了。 没敢多问一句,赶紧从柜台底下摸出电梯卡,给她刷了。 电梯门一开,木漪直冲姐姐木涟的办公室。 门口助理小妹听见动静,急忙从工位上站起来,挡在门前:“二小姐,木总她…她现在不方便…” 木漪哪里管她方不方便,手按在了门把上。 助理急了,拉住她的胳膊想把她拽走,木漪被这不知好歹的家伙惹毛了,低头一口,咬在助理的手背上。 锋利的牙齿划破皮肤,鲜血立刻冒了出来。 助理疼得掉眼泪了,木漪粗暴地甩开她,推门走了进去。 办公室气氛暧昧,桌面上文件被扫到了一边,木涟正伏在宽大的办公桌上,像一只慵懒而餍足的猫,刚刚从一个漫长的美梦中醒来。 她身后的男人,身材绝佳,腹肌胸肌都很漂亮,正在为她“服务”着,而房间另一侧的沙发上,还坐着一个男人,蓄势待发等待着。 吸血鬼很难被满足,木涟这种级别的尤其如此,男人即便已经结束,但她还是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 所以一个男人走了,另一个男人本来打算接续上,却因为木漪的闯入而中断,犹豫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木漪也不避开,就在边上看她姐,似乎对这种场面见怪不怪了。 女人慢条斯理地撑起身体,抬起手随意拢了一下散落的长发。 她就这样懒散地靠在办公桌边缘,修长的手指从桌上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细烟,夹在指间。 用微哑的性感嗓音,对那两个男人说:“去起居室等我。” 门被轻轻合上。 木漪靠在门框上,双手抱臂,她笑嘻嘻地开了口:“姐,恭喜啊,终于找到两个长得有点像你梦中情人的情人了。” “差远了。”木涟冷哼一声,看向面前这个急吼吼闯进来的小姑娘,弹了弹烟灰,“找我什么事。” 木漪立马一秒变脸,一屁股坐在宽大的办公椅上,开始告状,哭哭啼啼说了前因后果,说自己在那家干锅店里怎么被一个人类女孩当众顶撞,怎么说都不肯让位置,怎么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让她下不来台。 周围那些血族一个个袖手旁观,没有一个人帮她出头,最后那个贱人还敢跟她动手,她现在脑门还鼓着一个包呢。 木涟都懒得理她。 从小学到高中到大学,她一直都是学校里的霸王花,霸凌过的人类女孩多不胜数。 “你以前欺负其他人类的时候,没人敢跟你叫板,让你欺负了,怎么现在就来了个硬气的,搞不定了?”木涟淡淡地说。 这时候。门被轻轻推开,助理端着一杯酒走进来。 她的手上还包着一圈纱布,将酒杯恭敬地递到木涟手边。 杯中液体浓稠殷红,分不清是血还是酒。 木涟接过来抿了一口,唇瓣更加艳丽。 “谁说我搞不定!我是懒得跟她搞!那位沈先生说了,不许伤害人类,周围那些家伙,一个个看我要发脾气了,全他妈帮着那个贱人!气死我了!”她越说越激动,真恨不得手刃了任思议,“我真要和她动手,再来十个那样的,也不是我的对手。” 木涟睨她一眼:“平时你在学校嚣张跋扈,也就算了,我不管你,但规则你得守住,不许闹出什么乱子,否则我也帮不了你,会有人收拾你。” 木漪知道她姐痴迷那位沈先生,一心想讨那个人的欢心 他说的话,她唯命是从,无不照做。 她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木漪又换上一副撒娇的嘴脸,凑过去抱住木涟的胳膊摇啊摇:“姐,我就是气不过。你帮我把她开除了好不好?不能要她的命,至少让她从我眼前消失!我再也不想在校园里看到她那张恶心的脸!” 木涟被她晃得烟灰都掉了,不耐烦地把胳膊抽出来:“你以为是你以前的高中啊,你想开谁就开除谁?这里是大学,人家是正经高分考进来的,而且,医学院一直是沈先生罩着,我不许你搞出太离谱的事。” “那…那总有办法对付她吧!”木漪红着眼睛说,“我不能平白受人类的气。” “你刚从人类转化过来,也没几年,怎么,已经看不上人类了?” “哼,这个世界就是强者为尊,难道不是吗!如果不是那位护着人类,哼,人类早就灭绝了!” “闭嘴!” 她一把拧住木漪的脸颊,手指用了力,捏得木漪嗷嗷叫。 “这种话,你给我少说,否则我也救不了你。” 木漪被吓了一条,赶紧收敛了张牙舞爪的姿态,可怜兮兮地叫了一声:“姐……” 木涟松开手,又变回了那个慵懒的女人,漫不经心说:“行了,不就是个区区人类大学生,你自己想办法。这点破事儿也来烦我,我忙着呢。” 木漪仿佛得到了特赦令一般,兴奋地说:“姐,如果在学校搞她,你不许阻止我,不许说什么低调点之类的话哈。” “别出人命,别闹大,其他的随便你。”木涟已经懒得考虑她日常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姐你最好了!”她凑过去在木涟脸上亲了一口,欢天喜地出了门。 …… 沈慎在车里等着她,任思议一出校门,就看到那辆黑色迈巴赫,和半开的车窗里,他那双狭长漂亮的眼。 竟然才分开一天,任思议感觉已经好久好久了。 她渐渐也习惯了拇指上的戒指微发烫,提醒她,她应该回到他身边去了。 所有离谱的厄运,好像也因为他的出现而渐渐变得可以接受。 任思议三两步跑过去,打开车门熟稔地坐进来:“沈先生,好久不见!” “只是一天没见。”沈慎看着手里的笔记本电脑,没抬头。 他也习惯了身边有个叽叽喳喳小麻雀一样的跟班了,今天从午间醒来,空气就一直很安静。 到此刻才恢复正常。 “我们现在去哪里呀?”她问。 “医院。” “噢,好。” 任思议乖乖地坐在他身边,想偷偷靠他近一点,又怕被他发现,反正就一点点地挪着,直到手臂碰到他的西服袖子。 偷偷占便宜。 “第一天开学顺利?”沈慎问。 “昂,认识了新朋友,学校里发现了好多吸血鬼啊,不过还好,我室友不是吸血鬼,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看来你很讨厌跟吸血鬼待在一起。” 啊,这… 任思议连忙找补,贴上一句好话:“沈先生,是唯一的例外。” “为什么要给我这样的例外。”沈慎望抬眸,望向她。 其实理由很简单,也不需要遮遮掩掩,任思议坦率地回答:“因为你对我很好啊,除了爷爷奶奶,你就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 这句话,让沈慎沉默了 他并不好,迟早有一天她会知道。 但在这之前,他愿意倾其所有对她好。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3章 第23章 沈慎带她去了医院, 夜晚是两人难得的相处时光。 他在办公室处理工作事务,手里握着笔,偶尔写几个字。 他工作的时候眉头会微拧着, 很专注。 任思议就坐在小凳子上,手托着下巴, 一会儿看他, 一会儿看看书。 中医药的教材已经发了,很厚一本,但还没有开始上课,她就自己先翻着看, 那些密密麻麻的经络图、药性归经, 她看得半懂不懂的,时不时也会问问他。 他好像什么都懂, 就跟豆包一样,问他什么都能得到回应。 夜深了, 她禁不住打了呵欠, 接着呵欠连天, 没完没了。 她揉揉眼睛, 装出一副很精神的样子。 沈慎看了看手表时间,已经凌晨一点了。 她今天去学校报道,一大早就出门了, 这个时间早该犯困了。 他放下笔, 平淡地开口:“去睡。” 任思议私心里其实有点舍不得睡觉, 一睡下去, 这个夜晚就结束了,于是道:“我不困啊。” 话刚说完,一个呵欠又涌上来。 “去睡觉。”沈慎的嗓音严厉了些, “熬夜对身体不好。” 啧,他可真是... 当爹上瘾了。 “你不是我爸。”任思议强撑着精神,拖声拖气抬杠道,“我也不是沈独,怕你怕得要命什么都听你的。所以,你不能强迫我去睡觉。” “今年几岁?” “十八,怎么了?” “还这么逆反?” “明明是你身边的人都太顺着你了,所以你受不了别人说不。”她轻哼了声,“如果是我不想做的事,我就会拒绝,你最好习惯这一点哦。” “那你千万别睡。” “绝不睡。”她用手指头撑着自己的眼皮,盯着他。 沈慎收回目光,重新落到笔记本电脑上,像是懒得再搭理她。 小姑娘眼皮子可没嘴这么硬,过了会儿就撑不住了,趴在了桌边,上下眼皮打了会儿架,睡了过去。 呼吸变得绵长而均匀。 沈慎很轻地叹息了一声,他起身走过来。 椅子推开时没发出一点声响,脚步也很轻,他走到她身边,将她从桌边捞了起来,抱到了床上,小心地安置了,捻好被单。 站在床边,他居高临下地看着面前这个熟睡的少女。 她蜷缩在床上,像一只终于找到安全角落的幼兽。 她的皮肤不算特别白,是一种天生天养的蜜色,像刚从枝头摘下来的果实。 眉毛也没有精心修饰过,带着野生的张扬。 毫无疑问,她的生命力是沈慎所不曾拥有的,沈慎时常感觉自己像一只死物,尽管,他永远不死。 可他的生命在定格的那一瞬间,就已经不再拥有生命力了。 所以他极其不愿意轻易剥夺任何有生命力的动物,植物。 ……人类。 眼带怜悯地看着床上的少女,尽管这一瞬间的不忍,也真的显得很虚伪。 他有不得不做的理由,一想到就难受。 …… 任思议被疼醒。 感觉自己手臂像被虫子咬了一口,醒了过来。 后背贴着一片温热、坚实。 眨眨眼,视线渐渐清晰,看到一双修瘦漂亮的手,正按在她小臂,针管插在她皮下,鲜血顺着管子缓缓淌出来。 大惊失色,正要抗拒,却发现她被圈在坚实有力的手臂之间,根本无处可逃。 沈慎就在她的身后。 后背贴着他的胸膛,她的脑袋靠在他的肩窝,他就这么、就这么抱着她! 任思议直接一个灵魂出窍了,脑子宕机了。 “沈先生,男女授受不亲,你这样…会不会太亲密啦!” “我在抽你的血,你的关注点要不要转移一下。”他手中针管缓缓淌出血液。 任思议甚至来不及大惊小怪哼哼唧唧喊疼,血已经抽完了。 只有小小一管,沈慎把它放进旁边的冷藏箱里,合上盖子,让助理易默池拿走了。 “干嘛偷偷抽我的血!”她凶巴巴瞪着他。 沈慎摘下白色医用手套,扔进垃圾桶:“用作实验研究,抱歉,先斩后奏。” “我看你一点也没有抱歉的意思。”任思议咕哝着,很不满。 “以为你睡熟了,不会发现。” “不被发现,就随便可以抽别人的血吗?” 沈慎坦率地说:“我们吸血鬼一直都这样偷鸡摸狗。” “……” 说她的话,让她无话可说是吧。 “那以后呢,还要这样偷偷抽我的血吗?”她没好气地问。 “你的血很特殊,我的研究所一直在做血液研究,以后可能还会用到。” “啊。” “两三个月一次,每次不超过5ml,不会影响你身体健康。” 任思议听着,似乎也还好,她入学体检抽血,每次都是两大管呢。 沈慎表情柔和了许多:“应该提前告诉你的,但又不想让你恐惧,想着你睡着了,应该也不会疼,对不起,思议。” 他都这样说了。 很难让人不原谅啊! 任思议这个人就是这样,别人硬她也硬,别人一软,她立刻就变软了。 低头看了看那个小小的针眼,确实也没出多少血,连创可贴都用不上。 于是她摆了摆手,做出一副“大人大量”的样子:“算了,也没多少,这点血,就当我送你啦。” “谢谢。”沈慎抽出一根棉签,坐下来,亲自替她压在针眼上。 他的手温度不高,凉凉的,落在她有点烫的皮肤上,甚至觉得很舒服。 神情专注,怕太用力弄伤她,小心地控制着力道。 任思议看着他如此温柔细致的样子,心跳噗通、噗通、噗通。 她从来没有被人如此细腻地对待过。 爷爷奶奶当然爱她,可他们那代人表达爱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她小时候调皮,从树上掉下来,膝盖摔了好大一条口子,血顺着小腿往下淌。爷爷看见了,去院子里拧开了水龙头,拖着水管子就往她腿上冲。 凉水浇在伤口上,疼得她龇牙咧嘴直抽气。 奶奶去山上揪了几片草药叶子,放在嘴里嚼烂了,啪地一下糊在她的伤口上,就算完事了。 以至于她总觉得,受点小伤,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不死就行了,哪有那么娇贵。 她就像根野草,一直在野蛮生长。 可是,刚刚她是真的在沈慎的眼底,看到了珍视。 一丁点小伤,在他眼底都是重要的事,值得被认真对待、谨慎呵护。 她好沉迷于沈慎这样的温柔啊。 不知足,得到了一点,就会贪心,贪心地想要更多,全部… 啊不行不行不行。 任思议心里面另一个小人跳出来,开始疯狂摇晃已经晕晕乎乎的她。 他是吸血鬼!你清醒一点。 吸血鬼天然就是想要吸你血的。 不可以爱上吸血鬼! 这是底线。 沈慎看到针眼没再渗血了,松开手:“好了,继续睡吧。” 他把棉签拿开,准备去扔掉。 可任思议做出了一个极其大胆的行为,她把那根沾了血的棉签接了过来,伸到了沈慎的鼻下。 沈慎脸色骤变,侧开脸,避免去嗅闻那令他沉醉的甜美气息。 可是,刻在骨血里的本能渴望,根本无法抵挡 他呼吸瞬间变得粗重,变得贪婪,变得紊乱。 随后,任思议只觉一阵天旋地转,整个人就像落水了似的,陷入柔软的床垫里。 沈慎冰凉的身体压了上来,将她一整个压在身下。 她试图起身,可他的手抓住了她的手腕,摁在了头顶。任思议惊恐抬眼,正对上他的眼睛。 他瞳眸似乎变了,变成了宛如野兽一般细长的竖瞳,金色。 沈慎匍匐在她身上,全身肌肉绷紧,粗重的呼吸拍着她的颈窝里。 尖锐的齿已经抵上了她颈子上最柔软的那块肌肤,就这么贴着,隔着薄薄一层皮,底下就是她奔流的血脉。 是的,任思议完全确定了。 他很想吸她的血,很想很想很想,是因为这个,他才对她这么好的吧。 他不让别人碰她,是因为,他想要… 任思议全身的血都停滞了,一动不敢动,连呼吸都不敢。 仿佛一柄锐利的刀正贴着她,随时划破,送命。 她闭上了眼,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只等待最终审判的降临。 然而,没有等来预想的疼痛,沈慎的身体在抖,始终,没有咬下去。 任思议不需要看他的表情,也能知道他在忍。 那一瞬间,除了恐惧之外,还有别的情绪涌动着,是他压着她的身体,是他的呼吸,是他身上的味道…… 这一切,让她浑身发软,脸颊烧起来,脑子乱成一团浆糊。 沈慎猛地撑起身体,一把推开了她,动作甚至有点粗暴。 他背对着她站在床边,像刚经历了一场殊死搏斗。 半晌,他开口:“不要试探我,任思议,我不一定忍得住。” 无论伤她,还是要她。 说完,他转身走出了门,门被他反手带上,“嘭”地一声。 房间里静下来。 任思议趴在凌乱的床上,后背一片冰凉,全是冷汗。 她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软软倒在被子里,心有余悸。 妈耶,吓死了! 还以为今天晚上死定了。 …… 虽然有点后怕,任思议还是睡着了,梦里都是刚刚的剧情。 只是,只是梦里沈慎没有吸她的血,而是在做别的事…别的…令她无法招架的事。 这一觉,直接睡到了次日清晨。 八点,沈慎将她送回到了校门口,一路都没说话,似乎是在生气。 任思议也不敢说话,低眉顺眼地…靠着窗,离他远远地坐着。 回味梦里的情节。 她到底是有什么受虐狂啊,明明差点就被他吸血了,结果还做关于他的chun梦。 正懊恼着,车停了下来,已经到学校大门口了。 任思议推门出去,不想,沈慎一把握住了她的手。 她诧异回头。 “你给了我一些确定的感觉,无论如何都不会离开,所以我放纵自己,越界了。”沈慎理了理她有些凌乱的发梢,松了手,“保证不会再有下一次,别怕我。” 外面阳光明媚,暖洋洋的。 任思议冲车里的沈慎挥了挥手。 他坐在车里,车窗贴了深色的膜,阳光照不进去。 他永远只属于黑夜,他也黑夜里凝望她。 和他呆在一起,好像是一件会上瘾的事。 老天爷!真的要喜欢上这只千年吸血鬼吗。 谁来救救她。 …… 进了校门,走了几步路,就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同学,算塔罗吗?我算姻缘准极了。” 任思议转头,看到李洱的算命摊位,居然摆到了学校来了。 他的小桌上摆着一副塔罗牌、几块水晶、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小物件。 他穿了一件白色的盘扣衬衫,看起来人模人样的,清隽斯文。 “诶,同学,你的正缘近在眼前了,注意观察,带妆出门哦。” 对面一个女生盯着他清隽的面庞,被逗得直发笑:“帅哥大师,你不会再说你自己吧。” 他很帅,所以桌前围着的女生还不少,叽叽喳喳的,排着队等找他算塔罗 李洱正经地说:“对不起,在下孤辰之命,注定一生孤寡,无儿无女,无福消受。” 下一位,来的是任思议。 她双手环抱,怀疑地问他:“你怎么在这里?” 李洱从书包里摸出录取通知书,晃了晃:“不好意思,在下是今年应届大学生,国学院的。” “这么巧?” “是啊,就这么巧。”李洱收好通知书,看向她,“上次不辞而别,我还以为你死定了,今日一见,气色不错嘛。” “借你吉言,本姑娘天生命硬,没那么容易死。” “你回到沈慎身边去了?” 她点头。 要是不回去,她活不到今天。 “明智的选择。”李洱淡淡评价。 “诶,说起来,这学校吸血鬼超多。”任思议小声对他道,“来这里上大学,是来当吸血鬼杀手的?” “我们猎人不是公益组织,想让我们猎鬼,需要佣金。”李洱笑着对她说,“听说你昨天一来,就得罪了一位厉害的,要不要考虑下雇佣我,保护你。” 又想来赚她的钱。 “对不起,我跟你一样都是穷而逼之。”任思议翻了个白眼,准备离开,“谢谢你的好意了。” “诶,看在我们这么有缘的份上,再给你推荐个好东西。” “什么?” “秘银小刀。”李洱说,“我跟你讲过,他们是反自然的存在,而大自然中有很多东西都是他们的天敌,譬如银。” “又骗我,他家里就有很多银制品,我见过的。” “一般的银制物伤不了吸血鬼,但苗疆秘银可以。被秘银刺中的伤口,吸血鬼没办法用自愈能力快速修复,只能跟人类一样,经历漫长的痊愈期。” 李洱的确是个很好的销售,“你可以信不过我的保护,但绝对信得过它。” 任思议想到昨天那位吸血鬼暴躁姐看她的怨毒眼神,犹豫了一下,觉得自己的确需要一点防身的东西。 沈慎给她的这枚戒指,他说过,只能作为身份的威慑,却没有实质性的力量。 昨天那个吸血鬼暴躁姐,就很不服管的感觉,嚣张跋扈,不是别的吸血鬼拦着,谁知道她会对她做什么。 而且昨晚看到沈慎那般失控,她的血,对血族吸引力真的很强。 她需要一些护身符。 任思议看着他手里精美漂亮的小刀,忍不住问他:“这多少钱?” “呃,让我看看。”李洱摸出手机,翻了翻,“今天银价是88一克,这东西65克,应收5720。看在好朋友的份上,我给你打个折,只收你零头720好了,这是关键时刻能保命的东西,720不算贵吧。” …… 天天上一当,当当不一样。 任思议节约得要命,身上裙子没买过超100,在外面吃饭也都是各种团购优惠券叠加,能省则省。 结果,被江湖骗子忽悠花巨资买了个传说中的秘银小刀。 买回来之后,就有点回过神来,拍照在某多多上一搜。 一模一样的同款苗疆秘银小刀,浙江温州发货,38包邮送到家。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4章 第24章 任思议在图书馆逮到了刚看完书走出来李洱。 李洱手里抱着两本旧书, 脸上挂着他一贯悠哉悠哉的欠揍表情。 任思议合上书,连忙跟上。 李洱拐进男厕所,任思议一心想要拿回自己的血汗钱, 也没多想,顺势跟了进去。 里面几个正在小便池前的男生, 不约而同地回头, 其中一个“卧槽”叫了声,手忙脚乱地拉拉链,另一个手机都差点掉进池子里。 “抱歉抱歉。”任思议对他们作揖,然后一把拽住了洗手池边的李洱, 拉着他后衣领走出男厕所。 “出来!” 李洱被她这气势吓了一跳, 直接滑跪求饶:“女侠饶命。” 任思议还气鼓鼓的,脸颊泛着红, 怒声道:“骗子,还钱。” “我骗你什么了。” “你买我的削铅笔小刀, 七百块。”任思议翻出网上的同款装饰刀, 甩他脸上, “网上同款, 三十八买两把,你还我七百!” 李洱叹了口气,委屈地说:“我这是秘银, 跟网上的塑料品能比吗, 我这小东西对吸血鬼很有用的, 我还专门浸了秘制药水, 外加一层灼烧伤害buff,绝对物超所值,关键时候保命用的。” “我不信, ”任思议双手抱胸,“除非你证明给我看。” 说话间,就有个男生从他们身边经过。 男生脸色苍白,眼下一团浓重的乌青,撑着一把黑伞,步履缓慢。 看起来,像十天没睡过觉似的。 他经过的时候,自带空调冷气,任思议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 两人盯着他,他也察觉了两个人不对劲。 任思议手里还拿着一柄银质小刀,指头上有枚黑曜石戒指。 男生瞬间色变,见了鬼似的。 李洱对他友好地笑了一下,那人防备地加快步伐,离开。 李洱把任思议拉到角落的楼梯间里,压低声音说:“低调点,我的姐,就算你有大佬庇护,也别当面挑衅啊,就算是吸血鬼,也是同学,给点面子啦?” “不管,你要是证明不了这是真东西,就跟我去见你辅导员,告诉他你在学校宣传封建迷信。”任思议说完就要走,李洱急了,一把拉住她胳膊。 这一拽力道没控制好,任思议被他拽得脚下不稳,整个人往后倒了一步,李洱下意识去扶,结果两个人一起撞在了墙上。 两人差点贴在一起。 任思议的后背墙砖,面前是他微微起伏的胸膛,隔着t恤薄薄的布料,也能感觉到他身上温度很高。 完全不似吸血鬼那样冰冷。 李洱的手臂也正压在她胸口。 疼死了。 任思议还没来得及踹他呢,就听到沈独和同学说笑的声音,由远及近—— “沈哥,消失一个暑假去哪儿了?发消息也不回,群里都在猜你是不是被绑架了。” 少年混不吝的声音传来:“去南极滑雪了。” “南极?暑假去南极滑雪??” “嗯哼,极夜很适合我。” 沈独笑着经过楼梯间,忽然,闻到一股异样的气味,忍不住多嗅了嗅。 “咦?” “怎么了,沈哥?” “好像闻到我嫂子…不是,我crush的味道了。” 同学门都惊了—— “crush?!沈哥你有crush?!” “卧槽信息量好大!” “你对你嫂子有想法啊?” 任思议都快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了,咚咚咚咚敲大墙。 李洱大概也听见了,他低头看了她一眼,轻轻覆住了她的嘴。 掌心干燥,有一点艾草味。 可任思议只觉得自己胸口被他有劲的手臂压得疼死了。 只是她不敢动,因为不想让沈独看到她和猎人在一起,哪怕沈独可能根本不认识李洱。 “思思宝?”沈独的声音带着回音,对着楼梯间喊,“你在这里吗?” 任思议浑身绷紧。 李洱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小的香水瓶,拇指大小,单手拧开盖子,在她肩膀上悬了一滴,掩盖住她的味道。 “咦?”沈独吸吸气,又闻不到了。 “这儿没人啊沈哥,你是不是搞错了?” “可能吧,走了走了,打球去。”一群人说说笑笑地上了楼梯。 任思议松了口气,看到李洱还抵着她,骂了句:“耍流氓啊你!” 李洱瞬间弹开,退后了几步,脸红了:“对不起对不起,没反应过来,真的,抱歉抱歉。” 任思议嗅嗅自己的衣服:“你刚刚给我滴的是什么?” “放心,没味道。”李洱说,“血族嗅觉很灵敏,我们跟他们斗了上百年,总得研发一些逃命用的东西。” “噢。” 任思议玩着手中的秘银小刀,转了两圈,抵到了李洱颈子上,“言归正传,退钱!” 李洱叹了口气,拿她没办法,妥协道:“退一半吧,总之你先试用,别这么早下结论。如果试过真的有效,给我补一半,没效果我全额退。” 任思议调出收款码:“行吧。” 能拿回一半也不错。 确定退了三百多,任思议把手机揣回兜里,威胁他:“要是没用,我再来找你算账。” “只能用来防身自卫啊!”李洱补充了一句。 “还用你说。” 任思议觉得自己一直都是个“与人为善”的人。 别来惹她,不然同归于尽。 …… 军训前夜,任思议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一想到明天六点半就要起来集合,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给沈慎发消息—— 可爱神经质:“今晚待在学校嗷!要和室友去看电影,那我明天抽时间中午回来刷新戒指。” 可爱神经质:“不会打扰你睡觉啦。” 趁他睡着,回去偷偷贴贴一下。 念及至此,任思议禁不住偷笑起来。 s:“不用。” 任思议看了看这言简意赅的两个字,不用什么?不用刷新吗? 陈姝姝火急火燎从外面跑进来,一进来就跪在任思议床边:“宝宝我对不起你,晚上的电影去不了了。” “啊?”任思议等了她大半晌呢。 “有个学长,约我去聊聊学生会的事,给我讲讲入会的须知,我想去听一听。” “你想加学生会啊?” “重点不是学生会,重点是…学长很帅!” 任思议:…… 好吧。 她大方地摆摆手:“去吧去吧,为了你的脱单大业。” “谢谢宝宝,你最好了!”陈姝姝抱着任思议亲了一口。 她不去,任思议就打算自己去,她可不像城里的孩子看电影是家常便饭,她小时候所在的小镇上是没有电影院的,后面来了南市,也因为囊中羞涩只跟朋友去看过一次。 看电影,对她来说是特别特别快乐和期待的一件事。 半个小时之后,她却接到了沈慎的消息—— “下来。” 她愣了下,翻身就从床上弹起来,跑到阳台趴护栏边往下一看,路灯下站着一个人,身影颀长高挑,单手拎着个袋子,正仰头看上来。 天哪! 任思议那一瞬间心蹦跶得跟兔子似的。 他竟然主动来找她了,做梦一样。 她赶紧手忙脚乱地整理仪容,对着镜子理头发,陈姝姝正敷着面膜追剧,见她这反应,也去到阳台往下瞄了一眼。 面膜掉了小半。 “我去,思思,我我以为你男朋友是个高段位的中年男人,这也太帅了吧?!” “有这样的,谁不当恋爱脑啊!” 任思议把自己头发全部捋到右边,扎了个小麻花:“不是我男朋友。” “都追来学校了还不是?” 任思议没空跟她解释,换了拖鞋就往外跑。 “还回来不?”陈姝姝追问。 “待定!” “啧!” 沈慎站在路灯底下,即便是夏夜,他似乎也不觉得热,依旧是一身西服,只是外套没系扣子,衣摆被风吹动了。 周围有几个路过的吸血鬼,大约是感知到了什么,不约而同地低了头,绕开走了。 但是人类,尤其是人类女生,反应就完全不一样了,叽叽喳喳地偷看帅哥,还有偷拍的。 他的回头率不要太高了。 任思议小跑过去,怪不好意思的:“你怎么来了。” “你没时间回来,我就来见你。”沈慎把手里的袋子递过去,“给你买了点物资,军训用。” 任思议接过来看了看,里面是几瓶护肤品,防晒的、晒后修复的,都是好牌子,连晒后修护面膜都准备了。 “很懂女生咯!”她酸酸地说,“谈过几个?” 沈慎还没开口,她立马道:“别说一个都没有,我不信,三个也不行,答案太标准了,两个有点不现实,十个二十个我觉得可能都不止,毕竟沈爷您年龄在这里……” 叽里呱啦说了一堆,把沈慎逗乐了,淡笑看向她:“你希望我说几个?” “这这这,这又不关我的事,又不是相亲,随便聊天嘛,你就说实话就好啦。” “一个也没有。” “是吗?”任思议不信,“可我觉得您不太老实哎!” “有没有可能,不老实的人是你?” 怎么可能,她最老实了,最单纯了,最好骗了。 有些时候,懵懂无知被人骗,和心甘情愿被人骗,性质还是不一样的。 任思议感觉,如果自己是后者的话,好像不至于显得很蠢吧。 她把袋子抱在怀里,跟抱了一袋子宝贝似的:“那我就不客气了,谢谢啦。” “不谢。”他依旧礼貌,不亲近也不疏远… 真是让人摸不清他的想法啊。 东西给了,面也见了,戒指时长也重新刷新了,照理说就该各自回去了。 任思议却不愿意结束,沈慎也没有要走的意思,他安安静静的陪在她身边,像是在等她说话。 她看看手机时间,忽然提议:“你不忙着上班吧?” “不忙。” “想不想看电影?”问出这句话,任思议发现自己心跳加快了。 是因为自己本来就要去电影院的,才顺嘴问出,可问出口之后,才感觉到有一点点…不妥。 虽然他之前也带自己去过一些什么party或者工作的地方,但看电影这种活动,无论怎么看都像是…情侣约会啊。 完了,完了不该这么直接,时间能不能倒退啊! 他肯定会拒绝的吧! “什么?”沈慎有点意外。 “就是…那个…我们学校有个小电影院,可以免费看电影的。”她指了指大学生活动中心的方向,竭力把这件事说的很稀松平常,“我本来和室友约了一起去,结果她放我鸽子了。” “你想去吗?” 什么意思,有戏吗? “想。”她用力点头,“我特别喜欢看电影。” 沈慎便说:“那好,我陪你。” !!! omg。 他不会也喜欢我吧! 任思议晕晕乎乎地…和他一起穿过操场,朝大学生活动中心方向走去,走了两步又怕跟不上似的,伸手拽住了他的西装衣袖。 沈慎也不介意这样被她拉拽着。 天哪,更像约会了。 任思议小鹿乱撞。 她感觉沈慎是不是也对她有意思,可又觉得不太可能… 对她的血有意思还差不多! 任思议赶紧给自己泼冷水,让自己清醒过来。 很巧,电影院今晚放的是《暮光之城》。 这片子在任思议初中的时候可火了,学校里那么多吸血鬼,居然放这片子啊。 而且任思议都不需要观察,这里的温度比外面低了十几度不止,明显就是吸血鬼含量超标。 吸血鬼都要看这种的吗? 不会尴尬吗?! 她这替人尴尬的毛病。 任思议问沈慎:“你看不看这个?不看也无所谓我们去逛街…” 沈慎:“这是我最喜欢的电影。” “……” 你一个吸血鬼祖宗,你说你喜欢《暮光之城》。 行吧。 任思议跟沈慎一起进了影院,坐在了靠后的角落位,人不太多,座位倒有很多,任思议就想找个没人注意、没人打扰的角落缩着。 但她失策了。 电影开始之后,就有情侣三三两两进来,不约而同都选了她附近位置。 然后…因为是学校影院嘛,大家都比较开放,而且默认一起来看电影的都是情侣,于是左邻右舍们互不干扰地互啃了起来。 任思议:…… 和有点喜欢吸血鬼一起来看吸血鬼跟人类谈恋爱的电影,已经很尴尬了。 周围还都是“嘬嘬嘬”的声音。 任思议尴尬得头皮发麻。 更离谱的是她正前方那两位,女生坐在男生腿上,动作幅度真的让任思议毫不怀疑,那男的什么已经进去了。 这是看什么电影,看“动作片”的表演现场啊。 吸血鬼同学尺度…好大。 她偷瞥了眼身边的沈慎,他平视前方,似乎在看剧情,一点也没被周围小情侣们干扰。 不愧是千年boss,什么大场面没见过! 任思议佩服。 过了会儿,她小声对身边的男人说:“沈先生,要不要…换个位置啊?那边没人。” 沈慎同意了:“好。” 两个人猫着身子去了另一边,空气总算清新了,可以好好看电影了。 任思议支着身子,坐得笔直,好像是要故意和边上那些小情侣区分开来,好让身边男人知道她没有任何不正经的想法,只是单纯来看电影的。 不过,支了一会儿,就感觉颈子有点累。 她上下左右地活动颈部,发出一声“咔”,十分清脆。 “……” 不是被别人尴尬到,就是被自己尴尬到,电影都快三分之一了,她什么剧情都没看到! 过了会儿,感觉到身边男人的手臂,搭在了她的座椅靠背上。 任思议不太敢刻意地偏头看,只用余光快速偷摸扫了眼。 他的手搭在她后面,虽然没碰到,但这个动作,很像把她揽入怀里,没差了! 她猜测,他一米九,手长,这样搭着应该更舒服吧。 这样一来,任思议就更加不敢往后靠了,强撑着坐直身体,硬撑着。 直到沈慎出言提醒她:“如果不舒服,我肩膀可以借你。” 作者有话说: 三天万更结束 明天上千字榜单不更新!后天中午更新,谢谢大家! 第25章 第25章 任思议比陈姝姝更晚一点回来, 一进宿舍,陈姝姝就八卦地迎上来:“才回来,干什么去了?” “看电影啊。”任思议无奈地说, “下次不许放我鸽子啦。” “我不放你鸽子,你能跟帅哥一起去看电影?”陈姝姝坏笑着, “我在楼上都看到了, 你们一起去活动中心哦。” “还说呢,学校的免费电影院里太多情侣了吧,而且还有人在电影院里…”任思议小声附在她耳边说了刚刚看到的“奇观”。 陈姝姝捂着胸口:“靠!还有这种事,早知道跟你一起去看了。” “一点也不好看。”任思议懊恼地说, “尴尬死了。” “说回帅哥。”陈姝姝表情暧昧, “你们这算约会了吧,有没有确定关系啊?” “没有。”任思议说, “不算约会,就是朋友间约着看场电影啊。” “朋友?”陈姝姝有点不大信呢, “敢问一句, 帅哥何许人也?” 任思议当然没跟她说他是沈氏医疗的大boss, 只说道:“一个品德优良的…总裁。” “品德优良, 且有钱?” 任思议点了点头:“有钱,是他诸多优点中最不起眼的那一个。” 陈姝姝看了眼她提回来的护肤品袋子:“所以,一个品德优良的有钱总裁来学校给你送礼物, 陪你看电影, 只是为了跟你交朋友?” “也可能是想认我当女儿。”任思议说, “毕竟, 我真的太可爱了。” 而他年龄也太大了,而且断子绝孙。 “哈哈哈哈。”陈姝姝也不再多说了,“谁不想当富二代呢。” 熄了灯, 任思议躺在床上,抱着手机,页面是沈慎的微信对话框。 她满腹心事地叹了口气,然后给他发了两个字—— “晚安。” …… 沈氏私立医院顶层办公室,沈慎刚坐下,手机屏幕亮起,是她的消息。 他正要回复,这时,沈独叩开了他的办公室大门。 他穿一身休闲潮牌运动衫,戴着鸭舌帽,一只耳朵上还挂了个蓝牙耳机,俨然一副年轻大学生的造型。 他走进来,双手一撑坐在了沈慎的办公桌上,盯着他哥的眼睛,一脸严肃—— “你们,去看电影了。” “嗯。” “还看《暮光之城》!” “怎样?”沈慎靠在办公椅上,姿态懒散放松。 沈独不想大吵大闹,他很难得用一种认真的语气跟他哥平和对话:“你对她也未免太好了吧?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在谈恋爱。” “再好都不过分。”沈慎说。 她是他宛如无期徒刑的漫长岁月里,唯一可能辜负的人。 “于心有愧是吧。” 沈独冷嘲了一声,“觉得对不起她是吧,要亲手夺取一个喜欢你的女孩的性命,沈慎,我跟了你一百年,我太了解你了,你要是真的做了这件事,你会为此愧疚直到世界末日。而你所追求的权力、野心,真的值得你付出这么大代价吗?” 沈慎缓缓站了起来,而站起来的那一瞬,强大的压迫感迎面袭来,仿佛压顶的黑云笼罩在沈独上空。 沈独依旧会下意识地逃避他的视线,哪怕,他已经是世间罕有的高阶二代血族了。 这次,他强撑着,逼迫自己迎上沈慎的目光。 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错。 沈慎转过身,看向窗外,无边的夜色笼着花园里盛开到极致的路西法玫瑰。 良久,他缓缓道:“人的选择无非就是取舍,而我选择的那条路,值得舍弃一切,包括我自己。” …… 第二天军训,任思议和陈姝姝早早地按时到操场整队集合。 她想挣个好表现,加分拿奖学金,将来还想保研呢。 医学院是南市大学最顶级的大院,就因为人多,学校给学员安排了整个c操场,供他们军训。 可是…到了集合时间,太阳冉冉升起,操场上,起码有三分之一的同学没来。 陈姝姝低声对任思议吐槽:“还生怕迟到了,闹钟一响就起来,好家伙,原来大多数人都起不来啊。” 任思议看向东方天际冉冉而升的朝阳,低声说:“恐怕不是起不来,是根本不会来。” 让学校里那些个吸血鬼同学们,顶着烈日军训,画面不知道有多惨烈。 等了约莫半小时,陆陆续续地人类同学基本都来齐了。 肯定是缺人的,不用数,看一眼就知道。 任思议他们中医药班,起码就有一半的同学没来。 而更加草台班子的是,来训练他们的教官不是真正的军人,而是大三年级的学长,穿了个迷彩装,就当上教官了。 他自己的军姿就特别不标准。 有个女生打了个呵欠,举手说:“教官,我肚子痛,请假回去休息一会儿。” 学长教官也没说什么,点点头:“去吧。” 陈姝姝实在忍不住了,对任思议说:“这军训也太轻松了吧,想请假就请假,我明天也不来了。” 任思议点了点头:“我看行。” 因为吸血鬼不可能顶着大太阳军训,所以,所谓的“军训”可能也只是学校走个过场,对人类学生也不可能太严格,否则大家肯定不满意。 “第二排第三个女生,站出来!”学长教官忽然厉声喊道。 任思议还东张西望呢,发现教官说的就是她自己。 她不明所以地站了出去。 “我又没有说过,军训不许说话!” “报告教官,你没说过!”任思议中气十足地回答。 “噗!”周围同学逗笑了。 教官眉毛一竖,明显生气了:“安静!你叫什么名字。” “报告教官!任思议。” “好,任思议,你去操场边,围着操场跑十圈!” 任思议:??? 搞针对是吧。 队伍里说话的人又不止她一个,教官根本不管,凭什么要罚只罚她一个。 “不服气?”教官看向她。 “是有点。”任思议说,“你针对我?” “我又不认识你,干嘛针对你。”教官冷笑一声,“再废话,加十圈。” 任思议只能憋着一口气,围着操场慢吞吞地跑步。 好在她身体还不错,从小就是漫山遍野地跑,十圈对她来说不算什么。 跑步的时候,恰好看到c操场外,国学班的迷彩军绿色队伍小跑着经过。 任思议看到了排头的李洱,李洱也看到她了,对她绽开一抹清朗阳光的笑容。 她没搭理他,气喘吁吁跑了十圈,回到队伍里。 教官问她:“服不服?” 任思议喘着气,连忙道:“服了服了。” 她骨头有点硬,但不蠢,不会在这种时候跟教官硬碰硬。 本来以为服软了就可以躲过一劫,没想到教官根本就是已读乱回,直接道:“不服是吧,好,其他同学原地解散,任思议,你继续在太阳底下站军姿,站到服为止!” 任思议:??? “不是,教官,我说我服了,的确不该在军训的时候讲话的。” “我看你的表情就是不服气,觉得我在针对你呢,好,那我就是针对你,你给我好好站着,让其他同学也看看,不遵守纪律的下场。” 陈姝姝看不下去了,站出来说道:“教官,你也太欺负人了吧,这么多同学不遵守纪律,军训都不来,你不罚他们,却罚任思议,还有公平可言吗?” 学长教官望向她:“好朋友是吧,行,你也来,陪她一起站。” “来就来!”陈姝姝气呼呼走到了任思议身边,陪她一起笔直地站军姿。 而其他同学都解散了,有的担忧,有的看好戏一般看向她。 不只是今天,一连好几天,教官都在刻意针对任思议,不是罚她晒太阳,就是罚她跑步。 别人军训完累得四脚朝天,她军训直接就没了半条命。 一开始,任思议觉得可能就是教官单纯看她不爽,才这么针对她,直到那天晚上宿舍门口遇到了久违的木漪,她看着脸颊明显晒伤泛红的任思议,露出了痛快的表情—— “诶,乡下来的,军训好玩吗?” 任思议瞬间明白过来,停下脚步,望向她:“是你让教官针对我的?” 木漪撩着刚刚染烫过的精致卷发,轻蔑地扫了她一眼,“别急啊,我们来日方长,后面有你的好日子过。” 说完,撞了撞她的肩膀,扬长而去。 …… 一切都豁然开朗了。 难怪那位学长教官从军训第一天开始,就各种找茬处罚她,还不只是教官,辅导员也是一丘之貉,每次她去请假,都是各种理由不批假。 而其他人类同学请假,不管多么离谱的理由,都能获得批准。 搞得好像全医学院只有她任思议一个人是在正经军训似的。 她能吃苦,所以忍耐了这么久。 但如果是木漪的刻意针对,任思议就有点忍不了了。 “这个木漪啊。”食堂门口,李洱端着碗狼牙土豆,对她说,“她姐姐叫木涟,是位高阶血族,在南市颇有地位人脉,也是咱学校的校领导之一。” “所以,学校的人,不管老师同学都要听她的话咯?她妹妹在学校那就是横着走了,谁都管不了。” “那不是。”李洱叼着土豆,一口吞了下去,“医学院教授大佬也很多的,哪怕没她姐地位高,但也不会轻易听从木漪那么个小丫头片子的话。” “那就好。”任思议还担心,如果学院所有老师辅导员都是木漪那边的人,惹了这么个暴躁姐,那她大学四年可真就难过了。 李洱睨了眼任思议拇指上的那枚黑曜石戒指:“你不是跟那位大佬关系好吗,你要是真受了委屈,让那位给你撑腰啊。” “那算了。”任思议才不想用这点屁大的事,去请那位帮忙呢。 说白了,就是女生之间的小恩怨,根本不值一提。 其实从小就这样,因为爸爸妈妈不在身边,任思议在外面就算跟小孩打架打得头破血流,都不会回家告状,只说是自己摔了,或者让牛踹了。 爷爷奶奶保护不了她,她只能自己保护自己,不让他们担心。 沈慎已经帮她很多了,没必要为这点小事去麻烦他。 “对方可是吸血鬼。”李洱看出了她心里的想法,“你要是跟人类发生纠纷,好歹还能有个说理的地方,吸血鬼可不会跟你讲道理,跟那位大小姐硬碰硬,小心死无葬身之地。” “吸血鬼也要受约束的吧。”任思议看向李洱,“所以木漪才不敢明着来,只能背后收买教官耍阴招。” “话是这样说没错…”李洱话没说完,任思议就转身跑开了。 “诶,干嘛去!” “我已经想到办法了。” 任思议径直来到了辅导员办公室。 辅导员是个很严厉的中年女人,不苟言笑,第一天大会上就拿迟到的人作筏子,给了所有同学一个下马威。 现在是六点半,她正要下班,看到任思议进来,又坐了下来,戴上了桌上的金丝眼镜,问道:“什么事?” “导员,我想请假。”任思议将请假条递到了辅导员手边,“我这几天生理期,不能军训了。” “不行,不批假。” “真的生理期!”任思议说,“昨天来的。” “裤子脱了给我看看,不然不批。” cnm。 任思议心里默默地已经爆粗口了。 辅导员望了她一眼,直接将桌上的请假条揉成团,扔进了垃圾桶:“任思议同学,是不是想军训成绩拿零蛋,我可以满足你的愿望,整个军训期间就你表现糟糕,教官都跟我说了,你要是觉得这个大学念着不爽,你可以走啊,没关系的,全国那么多人挤破头想进我们医学院,不缺你一个。” 任思议看着她,忽然冷笑了一声:“全国那么多人想进医学院,他们要是知道医学院有一半的同学,白天都不敢在太阳底下露面,你觉得他们还敢来吗?” 此言一出,辅导员眼神锐利地扫了她一眼:“你说什么!” 任思议摸了摸辅导员的手。 女人连忙抽回手,但她的手是温热的,人类的手。 “辅导员,我也不兜圈子了,我知道学院的秘密,也知道那么多同学军训请假的真正原因,更知道,为什么我会被你,被教官针对…”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要是精神病就去看医生,别在这里跟我发疯!”辅导员说完,起身就要走。 “你要是不批我的假,我有很多办法让木漪在人群中露出她血腥的真面目。” 任思议在她身后,冷笑着,“要死一起死。”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6章 第26章 任思议掀桌后, 辅导员一分钟都不敢耽搁,联系了木涟。 木涟坐在窗边,指尖拎着一个修甲磨砂板, 远眺夕阳,不太把这事儿当回事儿。 “知道吸血鬼存在的人类还少吗, 也值得你大惊小怪跑过来汇报。” 辅导员望了眼正在她办公室电脑边玩lol的木漪:“那个女生, 是大小姐吩咐让我们…别让她好过,可如果她知道血族的事,再要针对她,恐怕, 她会出去乱说。” “她去乱说, 谁会信?”木涟似乎经历过不少这种事,完全不放在心上, “网上还有人说自己见过外星人呢,谁信了?大惊小怪。” “可是她说, 如果再这样, 她说她有很多办法, 让木漪小姐…暴露。” “靠!”木漪听到这话, 直接坐不住了,游戏刚好也打输了更是火上浇油,“让她来试试!我分分钟把她吸成干尸!” 木涟轻蔑地望了木漪一眼。 这沉不住气的家伙, 倒还真是有可能着了那女孩的道。 木涟终于对她有了点兴趣:“那姑娘什么人?哪来的, 家境怎么样?” 辅导员连忙把任思议的个人信息档案发给她:“农村女孩, 没什么家世, 不过有人看到她…看到她…” “看到什么?”木涟不耐烦地点来她的电子档案。 “看到她和沈先生…一起去活动中心看电影。”她压低了声音,虚虚地说。 就连刚刚还嚣张跋扈的木漪也顿时失声,不敢说话了。 因为在看到任思议那张清丽证件照的那一瞬间, 整个房间的温度,起码直线下降了八度。 木涟掌心的手机,直接被她捏碎屏了。 …… 掀桌后,辅导员果然批了任思议的假,被变|态教官折磨了小半个月,终于可以喘口气了。 任思议也没说谎,的确是生理期来了。 一整天都躺床上休息,窗帘拉着,宿舍里很安静,只剩下空调嗡嗡的送风声。 但是肚子不疼。 提前问沈慎拿过药了,他柜子里的小药丸治痛经简直奇效,比布洛芬还管用。 傍晚,手机震动,她翻了个身,看到沈慎给她的消息—— s:“到了。” 任思议从床上爬起来,在衣柜里精挑细选,找了件自认为跟他很搭的黑色小裙子穿上,对着镜子整理了头发,兴冲冲地往外走。 每天见面的时间,是最开心的。 沈慎的车停在校门口,黑色的车身融于暮色里,很低调。 她拉开车门坐进去,车里没开空调也不热,和外面的闷热完全是两个世界。 吸血鬼真是行走的空调制冷剂。 沈慎偏头扫了她一眼,看到她脸颊上有团浮红,还起皮了。 “晒伤了?”他问。 任思议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摸到一片粗糙,果然有点掉皮。 可恶的变|态教官。 “给你的防晒没涂?”他问。 “涂了的…太阳太烈了,我们那个人类教官就喜欢在太阳底下训我们,别的班都去阴凉的地方,就他逼我们暴晒。” “是吗。”沈慎皱了眉,接过她书包,很自来熟在她书包里翻出了护手霜。 挤了一点在指尖,偏过身来,很轻地擦在她脸颊破皮的地方。 他的手指是冰的,指腹在她脸上慢慢抹开,真舒服啊。 护手霜带着一点若有若无的奶香味。 任思议心里美滋滋的,闭眼享受起来。 “沈先生,我手也晒伤了。”任思议伸出了自己没什么大碍的手爪爪,递到他面前。 沈慎没说什么,挤了一坨在她手背上:“自己擦。” “军训太累了,手用不上劲儿。” 他看了她一眼,小姑娘狐狸般狡黠的目光观察着他。 他还是用掌腹给她摸匀称了护手霜。 就像在对待自己娇纵任性的小女儿似的,摸匀之后,他问她:“颈上要不要来点?” “好哇好哇!” 她脖子伸了过来,沈慎刚要凑近,任思议像是反应过来什么,连忙缩回去:“啊颈子上不用了,不用了不用了,谢谢沈先生,敬爱您!” 沈慎笑了下,拧上了护手霜,放进了她书包里。 “沈先生,我感觉…你对我过分温柔了。” “有什么问题。”沈慎像是没明白这句话有什么值得特意说出来的必要。 “你就不怕我喜欢上你吗。”任思议故意用开玩笑的朋友语气说。 “喜欢我不是很正常吗?” “……” 果然是不缺爱的人才说的出来的话! 别人喜欢他,都成他的家常便饭了,听说还有个吸血鬼大姐痴痴苦恋他几百年了呢! 所以,被喜欢根本就是理所当然。 所以…她的一系列示好行为在他眼里,太正常不过了。 念及至此,任思议忽然觉得有点不公平。 什么嘛,她的好感在他眼里如此稀松平常,根本不值一提。 可是她也从没喜欢过谁啊,她眼光也是很高的,她的喜欢也是很珍贵的。 任思议才不想他太嚣张呢,故意云淡风轻地说:“放心吧,我是不会喜欢吸血鬼的,我又不是受虐狂。” “那就好。”沈慎笑了一下,“学校里很多血族,我也不希望你多跟他们交往。” “单人旁的他们,还是女字旁的她们?”她歪头。 “单人旁。” 啧! 不娶何撩! 果然,顶级帅哥天生就有当渣男的潜质。 肚子就在这时候咕噜叫了一声,她有点不好意思,转头望向他:“我饿了沈先生。” “我也饿了。”沈慎说。 小姑娘立马躲远他,背都贴上车门了,警惕看着他,生怕被当成食物。 沈慎又笑了,对司机说:“去luka他家的餐厅。” “好。” 司机透过后视镜,忍不住助攻了一句,“沈先生,和任小姐在一起,您最近笑的次数都变多了。” 任思议抓马得头皮发麻。 这吸血鬼司机是不是言情小说看太多了,这种小说里的npc台词放在现实中说,很尴尬的! …… 车子开了二十多分钟,来到一条比较幽静的古镇街。 任思议跟着沈慎下车,左右看了看,没见到什么显眼的招牌。 只有一扇很不起眼的木门,嵌在青砖墙里,门边立着一盏暖黄色的落地灯。 “这是饭馆?” “嗯。”沈慎推门进去。 任思议想起了上次他带她去的晚礼服店,也是这种开在巷子里很低调的店,她小声问他:“这也是吸血鬼餐厅吗?” “嗯。” 任思议忽然有点怕了,踟蹰着不敢进:“不会上一些特殊食材吧?” “我们只是吸血鬼。”沈慎望她一眼,“不是变态。” 呃... 一步之遥啦。 推门进去,里面别有洞天,里面是园林的风格,回廊曲折,白墙黛瓦,特别雅致。 服务生引着他们穿过回廊,进了一间临水的包厢。 任思议坐下来,东张西望四处看,溪水对面的包厢也有人在用餐,像是一家老小,斜对面还有一对情侣,店里生意似乎很好。 沈慎坐下也没拿菜单,直接跟服务生报了几个菜名。 很快,菜端了上来的时候,任思议有些意外。 每道菜看着都很素雅,一道白嫩嫩的蒸鱼,上面搁了两根细细的姜丝,汤色清亮,还有一道炖品。盛在小巧的紫砂盅里,几碟小炒,都很寻常。 任思议还想着,这么寻常的菜,好像不太配这家店的格调呢。 知道吃进嘴里,才发现牛逼之处。 她夹了一筷子蒸鱼,鱼肉在舌尖上几乎是化开的,鲜中还带了点甜味。 好吃得说不出话来。 她以前在老家,奶奶也经常做鱼给她吃,鱼也是池塘里捞出来的野生鱼。 可以前吃过的鱼加起来,都比不上这一口的鲜美! 她惊愕地望向沈慎,沈慎嘴角浅抿了一下,似乎知道她会是这样的反应。 “喜欢吗?”沈慎问。 “绝了!”任思议又飞快地夹了其他菜放进嘴里,含含糊糊地说,“好好吃哦沈先生!” “沈先生不好吃。”沈慎拿起公筷,从容地替她又夹了一块鱼肉,放进她碗里。 任思议忽然好奇地问:“沈先生,你也需要吃这些饭菜吗?还是说,只要吸血就够了。” 这是她知道有吸血鬼以来,第一次,对吸血鬼产生了好奇。 而这种好奇,是源自于他。 她想了解他。 沈慎用餐巾矜持地擦了擦嘴:“只吸血便可以,不过,口腹之欲并非只为了填饱肚子,血族也会享受美餐。” “哦。”任思议顺势说,“那吸血鬼跟人类没什么区别嘛。” “有,吸血鬼的欲望远强于人类。” “什么欲望啊?” “食欲,贪欲,爱欲,杏愈…”沈慎一本正经地说。 “杏愈。”任思议忽然有点脸红,想起来,“可是你们不能繁衍后代哎。” “所以,只为享乐。” 这个话题有点犯规了,听得任思议小脸红红,不敢再细问下去了,但又实在忍不住好奇。 再问一个,最后一个就好。 “你们一般是不是只跟同类交往啊。” 沈慎放下了筷子:“当然不是,血族也会与人类恋爱,譬如上次我带你去的初拥仪式,据我所知,他们在一起五年了。” 一个人类和一个吸血鬼,在一起五年。 任思议禁不住想,他们…应该很相爱,相爱到其中一方宁可变成可怕的吸血鬼,也要和另一人在一起。 “那…”任思议看向他,小心翼翼地试探,“沈先生,假如你要找女朋友的话,会倾向于同类,还是人类啊?” 问完这话,感觉心脏又开始活蹦乱跳了。 脸也红了,幸好灯光黯淡,他看不出来。 沈慎没有犹豫,回答她:“人类。” 任思议:!!! “为什么?” “和人类恋爱。”沈慎放下餐巾,微笑着,“会很美味。” “……” 懂了。 任思议瞬间祛魅:“所以单身了一千年是还没找到愿意变成你口中美味的人类女友是吧?” “是的。” 出于礼貌,沈慎又问:“那你呢?” 任思议清醒过来,双手在胸前比了个大大的“x”—— “美味本人,找男友坚决远离吸血鬼。” 沈慎端起酒杯,微微致意:“明智的选择。” …… 任思议其实挺迷茫的,告别了沈慎,独自走在校园里梧桐参天的林荫道上。 心事一堆,暂时还不想回去。 所以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带她去party,带她吃美味大餐,她如果忙见不了面,还会亲自来学校找她刷新戒指时间,还一起看电影… 搞得这么暧昧,想干什么啊。 是为了她的血吗,即便自己不吸,可他还想用她的血做研究呢。 所以才对她这么好。 任思议揉了揉脑袋:“哎呀,考虑这么多干什么,只要我不动心,他怎么想的一点也不重要。” 她像在说服自己似的。 没错,主动权必须拿回来,她才不要喜欢上吸血鬼呢。 就算他真是个君子,一辈子不吸他的血,那她将来七老八十了,他还是现在这样年轻多金又帅气。 画面过于惨烈,任思议都不敢细想。 对对对,他们有一千一万个不合适,绝不能沦陷了,他只是她的保命护身符,仅此而已!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宿舍楼后面的湖边。 白天这里很多人,到晚上可能因为树太多,显得阴气森森的,几乎没什么人。 任思议换了条路,往宿舍方向走,却不想,她的正前方无声无息地站了个人。 一个女人,漂亮,冷艳。 木涟几乎是一瞬间飞到了任思议面前,在她来不及反应的时候,与她脸贴脸。 任思议吓了一大跳,赶紧后退,可木涟根本没给她反应的时间! 她抓住了她的颈子,掐着她,将她举了起来。 任思议能从女人眼中感受到她滔天的怒火。 那次,在party上遇见的女人也是她,那时候她的眼神…就很想刀了她。 任思议快不能呼吸了,死命挣扎,可惜在木涟的手中,她根本就是个待宰的小鸡仔,毫无还手之力。 木漪费解地看着她:“他喜欢你什么?告诉我,好不好?” 虽然是这样问,可是,她根本就不给任思议说话的机会,掐着她喉咙的手收紧了。 忽然,似嗅到了什么。 木漪凑近了她,闻她的颈子:“好甜美的血液啊,原来是因为这个。” 疯批美人笑起来,“原来你就是用你的血液让他对你欲罢不能,那我就把你的血吸干好了…” 说完她张开嘴,一口咬在了任思议的颈子上。 任思议睁大了眼,她似乎已经看到死神就在不远处对她招手了。 血液在流失,而且,流失速度非常快,手很快就没有力了,失去了挣扎的力气。 可她不甘心,凭什么,她凭什么要死在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手里啊! 好不容易才考上大学,爷爷奶奶还等着她衣锦还乡… 爸爸…爸爸还没有消息。 她不想死! 撑着最后一口气,她的手伸进书包侧兜里,摸到了那枚李洱送她的秘银小刀,向前猛地一挥。 “啊!”一声凄厉的惨叫。 女人猛地甩开了她。 任思议趴在草地上,大口喘息,头晕目眩… 颈子还在不断渗血。 她抬起头看向木涟,木涟脸上有一道很深的血痕,是被她手中的秘银刀所伤。 “你自己…” 任思议剧烈呼吸着,咳嗽了几声,对她怒声道,“你自己没本事追了几百年都追不到的男人,关我什么事啊!我又没抢你男朋友,你这人真是搞笑…”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7章 第27章 木涟摸着自己脸上那道深深的伤口, 伤口从额头起划烂了大半张脸。 秘银灼烧的痛感,让她整张脸都在扭曲,但比这更让她发疯的, 是任思议的话。 简直是杀人诛心了。 任思议这人嘴巴挺歹毒的,毕竟从小就和村里那些长舌妇吵架, 长舌妇都吵不赢她。 “你算什么东西。一个低贱的人类, 也配对我说这种话!” “人类才不低贱,你知道他怎么说的吗,人类女孩和吸血鬼,他更喜欢人类哦。”任思议笑了起来, 故意刺激她。 知道今天肯定死定了, 但临死前,她一定要让这个女人痛苦。 否则就对不起她今天吃的苦。 “因为人类有生命, 有活力,更有青春。”她望着脸部已经扭曲变形的木涟, 继续恶毒发挥, “跟一团死肉谈恋爱有什么意思?还是团死了几百年的老腊肉, 想想都恶心啊。” 木涟活了几百年, 都没人敢对她说如此歹毒的话。 五指成爪,指甲瞬间暴涨,身形如鬼魅般, 朝草地上的任思议飞扑而去。 任思议想躲, 可是失血过多的身体根本不听使唤, 她连再一次抬手再给她一刀的力气都没有了。 眼前一阵阵发黑。 要死了吗? 真遗憾啊, 死前没能和家人团聚,爷爷奶奶一定会伤心死的吧,要让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 任思议忽然觉得自己很可恶, 与其这样,还不如不要出生了。 为什么爸妈要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却又不管她啊。 她好难过。 眼泪涌了出来。 这时,一阵冷风从湖面吹来。 风里裹挟着某种压迫感,压得人连呼吸都困难。 木涟的身形硬生生滞住了。 她抬起头,看见了枝头上不知何时落了一只黑乌鸦。 歪着头,直勾勾地盯着她。 木涟的脸色一瞬间变了。 深入骨髓的恐惧令她后退了一步,没有任何犹豫,她转身便消失了。 任思议趴在草地上,什么都看不清了,视线里只剩下一团团模糊的光晕。 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还有人在大声叫她的名字。 好像…是沈慎的声音。 好少听到他这么大声喊她啊,他一直都那么淡定,那么从容,那么优雅。 但这一刻,任思议感觉他好像很慌。 她想回应他,叫他别担心,她听得到,但喉咙像被堵住了,只能发出一声很轻的叹气声。 唉。 真是无妄之灾。 颈子上还在往外渗血,血痕顺着脖颈淌下来,将领口的黑色蝴蝶结染得更深。 她被抱起来了,费力睁开眼,看到了沈慎担忧的眸光。 认识他以来,第一次看到他脸上出现这种表情。 是在担心她吗? “沈先生…”她声音像蚊子哼哼,“你的乌鸦…好吵啊…” 说完这话,就晕了过去。 沈慎抱着她,大步流星地往校外走。 他的车停在路边,司机远远看见这一幕,脸色大变,连忙拉开车门。 “去沈氏医院。”沈慎脸色低沉,“快点!” “是!” 黑色轿车以最快的速度驶了出去。 沈慎低头看着怀里的人。 她脸色苍白,嘴唇没有一丝血色,脖颈上的齿痕还在往外渗血。 他按住了她脖颈上的伤口,压住血。 “别怕,思议,我会救你。”他在她耳边,温柔地说。 一路疾驰,轿车不到十分钟就飞进了沈氏私立医院大门。 沈慎抱着任思议下车,直奔急诊大厅。 值班的护士长看见他抱着女孩进来,立刻迎上前,帮着将女孩放在了病床上,另一名护士已经接上了监护仪。 任思议陷入了失血性休克,需要立刻输血。 沈慎沉声说:“去血库调血,立刻!” “哦!好!”护士取了血样跑出去,不到五分钟又跑了回来:“沈先生,血库里o型血的血袋,跟她好像配不上。” “配不上?” “交叉配血失败了,这姑娘的血不是普通o型,我们在血库里没找到能适配的血液。”护士打量着沈慎低沉的脸色,都快哭了。 “没有就继续找,南市没有,就全国调,全国没有,就全世界调,必须给我找到。” 他要救她,不惜一切代价。 护士跌跌撞撞地跑出去,在门口差点撞上一个人。 易默池站在急救室门口,没有进去。 他看见沈慎正在拿着一袋乳酸林格液,给她紧急补液,针管刺入少女手腕,他不断呼唤她名字,试图唤醒她的意识。 脸上的紧张…是显而易见的。 还从没见过沈慎如此担心过什么人。 真的…只是为了那女孩的心脏吗。 …… 任思议做了个漫长的梦,梦到一只乌鸦飞到了村头的黄葛树上。 而她也坐在黄葛树上,颈子上系了一朵清香的黄果兰。 她笑吟吟地看向那只黑乌鸦:“哇,你好丑哦,身上那么黑。” 乌鸦冲他“喳”地叫了声,小脚丫跳了两下,跳到了她的膝盖上。 任思议摸了摸乌鸦的小脑袋,它很亲昵地蹭蹭她的手。 远处,她看到爸爸牵着爷爷和奶奶,离开了村子,朝着远处的稻田走去,离她越来越远。 她低头看看脚上的乌鸦,乌鸦也在看她。 一瞬间,天黑了。 她在无尽的夜色中,失去了她至爱的亲人。 任思议低低啜泣了起来,很伤心,乌鸦一直在她脚上跳来跳去,往她怀里钻,好像是在笨拙地安慰她,让她不要哭。 “你会一直陪着我吗?”她哭着问它,眼泪弄湿了它的黑羽毛。 乌鸦跳到了她的肩膀上,用脑袋抵着她耳后。 便在这时候,任思议醒了过来。 模模糊糊中,她看到了男人纯白的身影,他穿着白大褂,正在检查床边的输液点滴。 生命检测仪上的数值已经倾于稳定。 任思议保住了一条命。 “沈…先生…” “感觉怎么样?”他坐下来,柔声问。 “我梦到爷爷奶奶了。”任思议眼角还有泪珠,“我好怕死,我死了,爷爷奶奶怎么办。” 沈慎攥着被子的手,握紧了,喉咙似乎哽了什么。 “你还活着。”他艰难地说出这句话。 “谢谢沈先生…救我。” 沈慎摇了摇头,脸色有倦意:“我搜遍了沈氏私立医院所有的血库,但是找不到适配你的血液,是你自己救了自己…任思议,你真的很不可思议。” 这时,易默池轻敲了敲房门。 沈慎立刻侧过头,闭上眼,收敛了方才有些失控的情绪。 易默池端着一碗中药走进来,把药放在了床柜上:“沈先生,药煎好了,我在里面配了一支参。” 沈慎点头,他便识相地退了出去。 只是,看向他们的最后一眼,多了几分担忧。 …… 幸运的是,任思议的失血量并未超过全身血量百分之三十,只是一时间流失得太急太快,才会陷入休克。 所以,在搜遍了全世界的血库,都依旧找不到可以替代的血液的情况下,仅仅依靠止血和补液,还是稳住了她的生命体征。 四十八小时后,她的血浆容量基本恢复了。 任思议本来以为自己是最最普通的o型血,不应该找不到同类型血液啊。 想到吸血鬼对自己的血液趋之若鹜的疯狂。 妈耶,以后还真不能轻易受伤。 否则真是没人能帮得了她。 任思议在医院躺了一周,不幸中也有万幸,不需要去军训了。 这一周,沈慎几乎寸步不离她,即便白天要休眠,都在她病房隔壁的陪房。 护士每天按时送药来,虽然她自己就是学中医的,可是喝中药也很痛苦啊,每次都推三阻四,磨来磨去…沈慎什么话都不说,把碗推到她面前,盯着她喝完。 这男人有时候挺能压力她的,任思议认命地捏着鼻子灌下去,喝完就龇牙咧嘴地找糖吃。 沈慎亲自下楼去买了一大袋大白兔奶糖,放在她床头柜里,每次吃完药就亲手剥开糖纸给她喂一颗。 慢慢地,任思议居然开始期待每天的吃药时刻。 …… 那几天,木涟都没出门,私人医生跪在地毯上给她换药,额头上全是冷汗,医美专家也候在旁边。 木涟面前摆着一面镜子,几百年来,她靠着这张脸让无数男人为她神魂颠倒,无论是人类,还是血族,没有人不爱她。 可现在,那张脸上横亘着一道深深的伤口,从额头斜划而下,一直延伸到下颌。 秘银的灼烧,让伤口边缘泛着焦黑色。 更可怕的是,伤口上还沾着一层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药水,像是专门针对血族皮肤的腐蚀剂,不断发出细微的滋滋声,让伤口根本无法愈合。 像在烧,很疼很疼。 医美专家也救不了木涟的脸,木涟抓起面前的镜子,狠狠砸在地上。 她像一头失控的野兽,把所有能看到的东西全部砸了个稀烂。 私人医生和专家们早已连滚带爬地逃了出去。 木涟站在满地碎片中间,胸口剧烈起伏着。 几百年来,她第一次感受到屈辱。 区区一个人类。 一个她动动手指就能捏死的低贱人类。 居然毁了她的脸。 她发誓,绝对不让她好过!必要她加倍奉还。 就在这时,别墅大门被推开了,沈慎走了进来。 看到他进来,木涟害怕极了,侧着脸,试图用头发遮住那道丑陋的伤口。 他穿了一身黑色的西装,身形颀长,步履从容。 木涟却步步后退。 沈慎走到她面前,冷着脸沉声说,“你差点毁了我的计划,也毁了血族的未来。” 木涟没有忍住,癫狂地笑了起来,“沈慎,你竟然爱上了一个人类,多么可笑啊,世界上唯一仅剩的初代血族,居然爱上了一个低贱的人类,你的计划,就是把那个女孩宠在手掌心,是吗。” 沈慎没有回答。 “我不会放过她,绝对不会。”木涟收起笑容,一字一顿地说,“我要让她痛不欲生,让她求死不能。” 沈慎闭上了眼睛。 下一秒,整个房间都昏暗了,黑暗从四面八方向木涟涌来,木涟仿佛被拖入了另一个空间。 没有光、没有温度、没有任何生机的永夜。 木涟抬头,看见沈慎站在他面前,周身散发极强的压迫感,她恐惧地环顾四周,想要逃。 可她逃不出他的永夜。 沈慎都没有碰她,一根手指都没有动。 可木涟清晰地听到了自己身体里传来一声—— “咔嚓。” 而她身上的骨头,一节一节地断裂,咔咔作响,像有一双手在拆卸她的身体。 木涟张开嘴想要尖叫,可喉咙里的骨头也在那一刻碎裂了,她连惨叫都发不出来。 她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不了,全身每一寸关节都已经被折断了,如同一滩烂肉。 全身唯一能动的,只有眼睛。 她那双漂亮的眼睛,此刻盛满了泪水,像在看一个负心人。 沈慎居高临下看着她。 他的眼神里没有愤怒,没有怜悯,甚至没有任何情绪。 这个爱慕了他几百年的女人,于他而言,无甚重要。 “木涟,你喜欢我是你的事,这并不意味着我欠你什么。”沈慎的声音冷漠无情,“你再敢动我的人,我会将你挫骨扬灰。” 作者有话说: 双更下一更12点, 第28章 第28章 陆陆续续, 有一些班上的同学来医院看望任思议,陈姝姝是最早来的,在她苏醒之后没多久, 关切地问了一通,任思议也只能说是军训太累了, 导致突然间的休克。 “啊, 说起这个,”陈姝姝神秘兮兮对任思议说,“我们那个教官啊,好像被记过了, 保研名额都没了。” 任思议惊讶:“为什么?” “就说军训体罚学生来着, 是不是你举报他的?他好像也只体罚过你。” 的确,军训那几天, 任思议天天被他各种借口,各种理由罚跑, 罚晒太阳, 有次还被罚吊单杠不准下来呢, 手臂都要断了。 不过她真的没举报, 或者说,还没来得及举报。 活该! 这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做坏事就总会遭报应的。 陈姝姝走了之后, 没多久, 李洱也来了。 任思议有点惊讶, 赶紧跑过去关上了门, 甚至上了锁:“你怎么来了?” “看你啊。”李洱手里拎着一袋水果,里面有猕猴桃,“本来想买个果篮子, 但果篮又贵又不新鲜,还不如现买的,我喜欢吃猕猴桃,请你吃,都是很高品质的红心猕猴桃。” 任思议没管什么猕猴桃,她谨慎地看看外面,压低声音:“这里可是吸血鬼开的医院啊,你就这么进来了?” 她可没忘李洱是吸血鬼猎人的身份。 在此之前,可能还有所怀疑,觉得他是嘴嗨,根本没本事。 但他给她的那把秘银小刀,居然让那只百年老吸血鬼女人受了那么重的伤,关键时候保住了她一命。 任思议对李洱再没有任何怀疑了,这家伙是很厉害的。 “我们叫吸血鬼蚊子,你知道吸血鬼叫我们什么?” “什么?”她有点好奇。 “阴沟里的老鼠。” 任思议观察他的表情:“你还挺骄傲?” 李洱的确很骄傲:“我们从不与他们正面对决,所以,血族从未见过真正的猎人,更不会知道我们现实中的身份。” “是吗?一个猎人都没暴露过?” “那倒不是,有的。”李洱从容地说,“暴露的都嘎了。” “……” “我们利用阵法对付他们,但我们自己几乎不会露面,我们在暗处,他们在明。” 任思议明白了,难怪猎人手无缚鸡之力,也能和如此强大的血族对抗,原来全靠畏缩发育。 “诶,我要是跟外面的人举报你,你是不是就无了。”任思议好奇地问。 李洱点点头:“应该是,哪怕他们现在不会做什么,但我可能活不到明天太阳起之时。不过,我相信你不会这么做。” “为什么。”小姑娘坐在病床上,笔直的双腿垂在半空,饶有趣味地看着他。 “因为你是人类,我也是人类。”李洱笃定地说,“我们天然就是在同一阵线,而血族,是我们共同的敌人。” 这么说,好像也没错,任思议还差点丧命于一个吸血鬼女人的手上。 “你给我的刀,还真是有用哎,我还以为你浪得虚名。” “那你欠我的三百块,是不是该还我了?”李洱坐到了沙发边,翘起二郎腿。 “急什么,我会还你的。” “那就是不会还了。”李洱表情颇为无奈。 “哎,你这人,我现在在医院哎,你就这样过来催债了吗。”任思议抱着手臂,不满地说,“有没有同情心。” 李洱翻了个白眼,语气有点酸:“你住院又不是我害的,全血族都知道木涟喜欢那位沈先生,你不低调点,还跟他看电影,不搞你搞谁。” 任思议一时语滞,然后强辩道:“我只是单纯喜欢看电影!不行吗,刚好室友水了我,刚好那位沈先生有时间愿意陪我,怎么了,我又没跟她抢男人。” “是吗?你对他一点意思也没有?”李洱眯起眼。 任思议故意大声说:“我才不会喜欢吸血鬼呢!别忘了,我们人类是统一阵线。” “你最好说到做到。”李洱收敛了玩笑的语气,认真看向她,“就算是沈慎,也不一定控制得住自己。爱欲与死亡,有时候只在一线之间。” 任思议想到了那晚被他扑倒在床的情景,仍是心有余悸,重重点头。 绝不会,她绝不会爱上吸血鬼。 李洱看看窗外,最后一丝暮光也渐渐消散,黑夜将至:“我该走了,你自己小心点。” “学校见。” 这时,病房门被叩响了,李洱打开房门,正好与西装革履的沈先生撞了个正着。 沈慎给人的压迫感真的很强,李洱比他稍矮一些,站在他面前,只觉得心里寒浸浸的。 他对他露出一抹阳光灿烂的微笑,然后侧身离开了房间。 沈慎没有多想,最近学校里来探望任思议的朋友不少,男生女生都有。 李洱走后,他走进来,看到床柜上的水果袋子。 “同学?” “是啊,我大学同学。”任思议还点小紧张,但看起来,他好像确实不知道李洱的身份。 “只是正常的同学探望,需要锁上门?” “呃…” 抬眸,打量男人沉沉的表情,虽然他大部分时候都是这副好像被人欠了几百万的表情。 …看起来,好像是有一点不爽。 “他在追你?” “啊?” 沈慎不等她回答,拎起李洱买的猕猴桃水果袋,转身出门,递给了外面的几个小护士,让她们拿去分了。 “谢谢沈总。”护士小姐姐们很开心。 任思议心疼地嘟哝:“人家送我的!” “我不建议你一入学就谈恋爱。”他说,“现阶段,是人类体力和智力最巅峰时期,主要精力都应放在学习上,尤其是你所选的中医,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去钻研。” 任思议:…… 爹味略重。 虽然如此,她倒是一点也不排斥沈慎身上的爹味,可能因为自己很早就失去爸爸的缘故吧。 她挺喜欢听他说教,说些好好学习啊之类督促的话。 所以她故意说:“大学不谈恋爱干什么,等毕业了直接相亲结婚么,那太没意思了。而且,说不定我明天就死了呢,早谈早快乐。” 本来以为他还会叨叨叨地反驳两句,没想到,他竟然沉默了,好像默认了她的话似的。 过了会儿,他问她:“你喜欢刚刚那个男生?” “呃…” 那倒没有,她只把李洱当成朋友。 比一般朋友可能还更信任些,毕竟,他和她都知道吸血鬼秘密。 “可能,有一点?”她故意说,“我也不知道,反正,他挺帅的,比我周围的同学都帅。” “帅不能当饭吃。”沈慎说,“品格,能力比较重要。” 干嘛。 真当爹啊? “你不想让我谈恋爱,可以直说呀,干嘛挑刺。”任思议看向他,模仿着霸道总裁的语气,“你就直接说,任思议,我不准谈恋爱,立刻停止和其他男生的交往!” 沈慎:“倒也没那么夸张,我只是给你提建议,采纳与否自己考虑。” “你觉得我同学这样的不行,那什么样的男生行啊?” 沈慎一本正经地说:“学识渊博,情绪稳定,能力出众,家境优渥,事业有成,心态成熟。” “最好还是吸血鬼。”任思议补充了句,“最好是最厉害的那只,你要不要报自己身份证号码。” 沈慎淡笑了一下,站起身准备离开:“明天可以出院了,军训正好结束,回去上课吧。” “哎哎哎!”任思议叫住了他,“要回去了吗!我不想回去哎!” “好不容易考上的大学,不读了?” “那肯定要读的,可是…”任思议还是挺怕死的,“我得罪了木涟,她不是学校的领导吗,我怕我回去了死无葬身之地。” “放心。”沈慎说,“她不会出现在你眼前了。” 任思议:! “你…把她鲨了?!” “没有,我废了她。”沈慎面无表情地说,“百年之内,她恢复不了。” 任思议:…… 操!好狠的男人! 不敢想,如果自己不小心得罪了她,会面临怎样恐怖的后果。 “对了,”出门的时候,沈慎忽然想起什么,兜里摸出那柄秘银小刀,回头问她,“这刀子,哪里来的?” “诶?”任思议摸摸自己的兜,刀子没了,竟然在他手里。 她连忙伸手去夺,沈慎扬了扬手,没给她。 “这是我的!” “先回答我的问题。” 任思议顿时紧张起来。 知道吸血鬼和猎人之间的恩怨情仇,她可不敢把李洱卖了。 穷尽毕生的演技,任思议大大方方承认:“猎人那里买的。” 沈慎微皱眉:“你知道猎人?” “昂,我逛论坛无意中看到的啊,有个猎人的匿名论坛,上面全是怎么对付吸血鬼的攻略嘛。” 确实有这么个论坛,李洱发她的,推荐她有事没事多逛逛,学点防吸血鬼的本领,上面时不时会有人发布售卖一些猎鬼小物品。 “我知道自己的血很特殊,是吸血鬼眼中的香饽饽啊。”任思议翻出手机,打开论坛给他看,“所以就在论坛里找人买了把小刀,花了大几百呢。其实我也不知道有没有用,死马当活马医这样…谁知道真管用。” 沈慎扫了眼那个红黑配色的论坛界面。 他一直知道这个论坛的存在,这里是猎人线上交流的聚集地。 刀子在他手中转了个刀花,他拎着薄如蝉翼的刀刃,将刀柄这一头递给了任思议。 任思议赶紧接过,但沈慎并没放手,刀刃往自己身边一拉,任思议便被她拉近。 沈慎在她耳畔,沉声警告:“思议,不要和这些人接触,他们不是好东西。” “是因为和你们对立面,才这样说吗?”任思议小心翼翼问。 “不是。”沈慎说,“他们手上沾染的鲜血,比我们多多了。” …… 任思议出了院,回到了学校。 学校里所有人都在讨论刚出的新通告,高层领导木涟因严重违纪被开除了,而她的妹妹木漪,也因为校园霸凌,现在也是留校观察和记过的状态。 人类学生当然不知道怎么回事,血族那边倒是有一些同学在传,说木涟攻击了人类学生,被那位…给亲手料理了。 本来,那位早就立下的规矩,近几十年已经没有胆大妄为的血族敢这么光明正大地违逆。 现在自食其果,没什么好惊讶的。 军训结束,进入了正式的课业学习阶段。 学院的课程安排很颠覆人类学生的常规认知了,白天的课程少之又少,上午的课程几乎没有,下午稀稀拉拉倒是有两三节。 一周,一共两三节。 其余课程全部安排在晚上,最晚的课,甚至要上到凌晨1点。 陈姝姝看到这课程表,惊得说不出话来。 “等于说我们整个学期,都没有夜晚的时间了,全是课!这是谁排的啊,这也太不科学了吧!” 不管是早睡党,还是熬夜党,对这课程都很不满意。 早睡的肯定受不了12点之后才回宿舍,熬夜的,晚上还想跟朋友开黑打游戏呢,也不爽这课程安排。 甚至有人还把课程表发到了网上,让网友来品鉴品鉴,这离谱逆天的时间安排。 这事儿,确实在网上引起了一些讨论度,甚至引起了舆情。 辅导员们焦头烂额,挨个宿舍谈心,软硬兼施地强调“课程改革试点”、“学院特色安排”。 严禁同学们把学院课程表传到网上去,如果有被逮到的,记过处分。 任思议冷眼看热闹。 南市大学医学院,都快成吸血鬼老窝了,学院里的高层领导中也不乏吸血鬼的存在,做出这样的安排太正常不过。 闹了大概两周,声势就渐渐小了下去。 熬夜党发现凌晨一点下课也不是不能接受,反正白天可以睡到自然醒。 早睡党在试过几次白天补觉之后,也只好认命。 大家都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考进来的,总不能为了一张课表退学。 周三傍晚,学校各大社团开始了招新活动。 大学生活动中心前的广场上灯火通明,各个社团的摊位按顺序排列,像一条热闹的集市。 任思议和陈姝姝挽着手臂在摊位之间闲逛,左看看右看看,什么都觉得有意思。 吸血鬼阴影渐渐散去,终于,有了点上大学的快乐。 俩人正商量着要不要去汉服社试试,迎面就看见了李洱。 他站在一处相对人少的地方,手里拿着一杯柠檬水,隔着人群朝任思议扬了扬手,算是打招呼。 “诶,那个男生,”陈姝姝立刻拉了拉任思议,“你认识?好帅啊。” “呃,一个朋友。” “介绍一下嘛。” 任思议倒也没拒绝,带着陈姝姝走过去,三个人寒暄了几句,她便顺势帮两人介绍了,陈姝姝大大方方地掏出手机,跟李洱互相加了微信,还说“有空一起吃饭”之类的话。 李洱也很配合地笑了笑,说了声“好啊”。 “那边,我遇到个好玩的社团,一起去看看?”他提议。 “什么社团?” “去了就知道了。” 三个人穿过喧闹的主干道,往广场边缘走,越往外围,人就越少。 广场最边缘,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里,孤零零地立着一张折叠桌。 旁边连个小凳子都没有,更别提什么灯光、音响了,一个黑t恤男生趴在桌上睡大觉。 海报上印着着社团的名字:南市大学异闻研究社。 任思议好奇地望向海报,海报上写着一行行宣传语—— “军训开业典礼合照里明明有三百零一个人,结业合照上,却只有一百六十三张脸?你想过这是为什么吗?” “你的室友,每晚都在你睡着之后悄悄起床。ta说ta是去上厕所,但有一次你半夜醒来,发现ta蹲在你的床边,安静地看着你,就像看着一盘美味盛宴,你有类似经历吗?” “三更半夜还在上课的教授,昼伏夜出的学生,离谱的课程表,背后究竟藏着什么颠覆认知的真相?” 最下面一排字最大,几乎占了半张海报—— “你身边的同学,真的是你的同学吗?” 陈姝姝看得后背一阵发凉,下意识地往任思议身边靠了靠,小声道:“这什么啊,恐怖社团?怎么会有这种社团啊?” 任思议和李洱意味深长对视了一眼。 李洱上前一步,对那个趴在桌上睡觉的男生道:“社长,你调查这些,查出什么来了吗?” 男生这才慵懒地醒过来,打了个呵欠。 他看着像大三大四的学长,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头发有点长,随意地扎在脑后,很有点不拘一格的感觉。 他大概是没想到会有同学真的对他的社团感兴趣,愣愣地望向三个人。 “本社团,仅限人类加入。”他把桌上的收款二维码往前面推了推,面无表情说:“加入社团,我才能分享秘密。入社费用,每个人20。” 陈姝姝当场翻了个白眼:“骗人的吧,思思,我们走。” 任思议和李洱都没走。 两人一起扫了码,付了钱,十分痛快。 陈姝姝没想到任思议居然对这么个灵异事件社团感兴趣,叹口气,只好跟着付了钱。 “收钱包到账,二十元。”智能提示音响了三次。 “欢迎新社员,嘿嘿。”他从桌下抽出三张折叠椅,热情地招呼他们坐下,“今天开始,你们就是本社团唯一的三个新社员了。” 陈姝姝难以置信地问,“你这社团,一共多少人?” “算上我,现在四个。” “……” 陈姝姝感觉自己上了贼船。 “没办法嘛,社团人少。”社长脸上毫无愧疚之色,“对了,这周每天傍晚,你们都要过来帮忙招新哦,多拉几个人进来,人多才热闹嘛。” “……”一来就干活,陈姝姝当场就想退社。 “既然我们是社员了,社长,能分享秘密了吗?”李洱说。 社长脸上的玩笑神色也收敛了几分,伸出手指,在他们每个人的小臂上快速蹭了一下。 “喂!耍流氓啊!”陈姝姝赶紧后退,站了起来。 任思议和李洱都没有什么反应,似乎见怪不怪。 社长确定了他们的正常体温,然后,防备地望了望周围,压低声音道—— “据我的观察和调研,我们学校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学生,不是人。” 陈姝姝愣了下:“不是人,那是什么?” 社长扶了扶眼镜片,一字一顿地说:“是妖怪。”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9章 第29章 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这句话,一点没错。 南市大学异闻研究社,社长, 程清池。 凭自己多年细致入微的观察,已经快要窥见这世界被隐藏千年的真相了。 他不仅仅说, 还拿出了不少他的研究“成果”, 譬如每个学院的妖怪与人类占比数据。 “医学院是超级重灾区,”程清池点了点图上的红色区域,“我粗略估计,至少有一小半都不是人。其他学院分布稀疏, 倒是外国语学院, 异类占比高达五分之一。” “这说明妖怪不止热衷学医,对外语学习是十分热衷的, 可能想要毕业之后出去祸祸全世界。” 任思议和李洱听得一愣一愣的,只觉得他牛逼极了, 心里默默竖起大拇指。 陈姝姝则一个劲儿翻白眼。 “再看, 土木、农林、地质……这几个专业, 妖怪数量极少, 趋近于零。” “所以妖怪也知道土木没前途是这个意思吗?”陈姝姝讽刺地问。 “错,这几个专业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将来工作大概率会在白天户外活动多一点。” “结合咱们学校不少专业课都排在晚上的现象, 我合理推断, 妖怪是昼伏夜出的生物, 喜爱夜间活动, 极度厌恶,甚至可以说畏惧阳光。” 任思议都想给他鼓掌了。 真的很有洞察力! 虽然他还不知道吸血鬼的秘密,但他靠着自己对学校里某些异常现象的观察, 已经窥见了不少端倪。 李洱看他的眼神,颇为欣赏:“诶,你研究这些是想干嘛?想当除妖师吗?” 程清池重重点了点头:“如果最终让我发现妖怪的行踪,除魔卫道,义不容辞!” 陈姝姝无语地说:“你真的是大三学长吗?怎么还这么中二啊?” 她转头,想寻找同盟,却看见任思议和李洱脸上,竟然都是一副钦佩至极的表情,“你们不会都信他吧?” 任思议:“我还比较信,我奶奶在村里就是神婆。” 李洱耸耸肩:“我也信啊,我老家青城山的,就是白蛇精修炼的地方。” 陈姝姝:…… 是这个世界疯了,还是她不对劲?这么离谱的事情,怎么就她一个人觉得离谱啊?! 程清池见他们是同道中人,激动得有点热泪盈眶,他摘下眼镜,用力抹了一下眼角,有点哽咽地对他们说:“三年了,没有一个人相信我,他们都说我是神经病。实不相瞒,咱们社团都已经被团委取缔了,我是偷偷过来招新的,要是被他们知道,我还要受处分。” 李洱拍了拍他的肩膀,沉痛地说:“兄弟,这些年真是苦了你了。” 气氛有些感人,任思议却默默举手:“不是正规社团,那社员费可以退不?我是农村娃,家里很穷的。” 陈姝姝扶额:…… 这是重点嘛!这家伙摆明了胡说八道你们居然真信啊! 程清池直接无视了任思议要退钱的诉求,把眼镜戴回去,小声对他们说:“就在近期,我会策划一个社团活动,到时候希望你们都能积极参与,我们一起扒开这所妖怪学校隐藏的秘密。” 任思议连忙问:“什么活动?” “不可以在这里说。”程清池防备地看看周围路过的同学们,谨慎至极,“这是机密,我拉个群,过段时间等我调查清楚了,会在群里公布活动内容。” “在群里说不是更不安全。”李洱说,“不如线下开会讨论,不要留下任何文字证据。” 程清池欣赏地看向他:“看来我社长职位…后继有人了!” 任思议一听,立刻抗|议:“这么快就内定社长了吗?这样会打击其他社员积极性哎,其实我也很有谋略的。” 李洱:“社长,请相信你的直觉。” 陈姝姝:…… 不是,这个破到被取缔的社团,你们到底在争个什么鬼东西啊?! …… 那天之后,他们四个人天天守在社团摊位旁。 不过,对这个死气沉沉的灵异社团感兴趣的同学寥寥无几。 偶尔有零星几个同学过来,兴致勃勃问程清池:“你们有午夜探险活动吗?比如去老旧教学楼,或者学校有灵异传说的宿舍楼探险,或者玩笔仙碟仙游戏这种?” 程清池勃然大怒:“你当我们是什么?我们社团遵循严谨科学的态度,研究学校非正常人类现象,探寻未解之谜,任何社团活动都是有据可依的,决不搞这些无聊的封建迷信!” 同学们被他一通训斥,骂他们神经病,翻着白眼离开。 社团活动周结束之后,也迟迟没有等来社长的活动安排,渐渐地…任思议也就把这破社团抛诸脑后了。 …… 大部分时候医学院的学生都还是很有学习氛围的,非常努力,哪怕是吸血鬼同学。 可是偏在那天课堂上,任思议发现讲台上老教授的课还没讲完,教室里不少女生已经偷摸地拿出了化妆镜,开始补起了口红和粉饼。 完全不把佛系的老教授放在眼里。 好在老教授是真的脾气好,视若无睹,一点也不在乎同学们听不听课,他只管讲完走人。 看到大家化妆,陈姝姝也忍不住摸出唇膏,对着镜子涂了涂。 任思议低声问:“发生了什么事?” 陈姝姝一边涂,一边茫然地小声回答:“不知道啊,大家突然就卷起来了,我就跟着卷一下。” 任思议:“那我也…” 在自己的小挎包里翻了半天,最后只在兜底摸出一支用了小半管的护手霜,还是沈慎之前买给她的。 她挤出一点,仔细地把手给涂匀了。 下节课开始,任思议总算明白女生们在卷什么了。 教室前门被推开。 男人单手拎着一台纤薄的笔记本电脑,走了进来。 沈慎依旧一身西装,但没穿外套,只穿了件白衬衫,衬衫的领口束缚着那截漂亮的天鹅颈。 他薄薄的唇,唇色泽很淡,带着几分苍白感。 他走进教室的瞬间,女生们倦倦的困意瞬间烟消云散了。 “…听说新教授帅,没想到帅成这样!” “好帅,好冷,我腿有点软。” “这学期的课我绝对不会翘了!” …… 窃窃私语声此起彼伏。 任思议惊了,低头看向教材—— 《临床血液学检验》。 这门课是开学两周后才开课,今天第一次上,教授一栏是空白。 没想到…竟然是他来上这门课! 陈姝姝一个劲儿拉任思议的衣角:“这不是你男朋友吧!天,他是我们学院的教授!” 任思议直接一个否认三连,慌忙捂住她的嘴:“不是!不是!不是!别瞎说!” 平时嘴嗨承认也就算了,如今人家摇身一变成了站在讲台上的教授,她可不想成为全院女生的八卦焦点,被人指指点点说闲话呢! 讲台上,沈慎将笔记本放在桌上,目光淡淡扫过全班,面无表情地自我介绍道—— “我叫沈慎,是你们这门《临床血液学检验》的授课教授。我拥有海德堡大学和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医学与生物学双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是血液病理学及罕见血型的基因疗法,另外,我也是沈氏医疗集团的ceo。” 台下女生直接一个惊叫出声了,声浪几乎要掀翻屋顶。 沈慎等了几秒,见没有消停的意思,便开口道:“还有什么问题可以问,没有的话,就上课了。” 血族的同学都认识他,在他面前不敢轻易放肆,都挺克制,挺安静的。 但人类学生可不管这么多,当即就有个开朗的女生大胆举手:“沈教授!您是第一次来我们学校上课吗?我们都没在教授墙上看到您的照片!” “特约客座教授。”沈慎言简意赅,“也可以当我来兼职。” “那您平时工作肯定超级忙,为什么还要来当教授呀?”另一个女生问。 “我女儿在学校上学,我来守着她。”说这话的时候,他扫了眼靠窗边坐的任思议,“免得她被人欺负。” 躁动的声音更是此起彼伏。 人家有女儿了,女儿还跟她们一样大…可是,可是他看起来明明就超级年轻,难道十几岁就生女儿了吗! 还是说,人家就是花期长久! 天哪,当他女儿未免太幸福了吧! 底下的女生们叽叽喳喳,讨论得热火朝天,根本停不下来。 沈慎抬起眸。 没说一句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台下。 目光所及之处,带着一股无形的威压。 几乎是顷刻之间,所有嘈杂的议论声都消失了。 震慑住全场后,沈慎收回目光,平静地转过身,开始在黑板上书写。 “亲女儿”本人,听他讲课听得特别认真,做笔记,目不转睛盯着他。 陈姝姝偷偷瞥了她一眼,在她耳边说:“还当爸爸,玩得真花。” “他不是我爸啦。” “我懂我懂。” “……” “真没有你想的变态关系!” “我不会跟别人说的。”陈姝姝笑了起来,“不用否认。” 凌晨一点,课程结束。 任思议还没说话,陈姝姝收拾了书包,主动说:“知道啦,我先回去了。” 任思议磨磨蹭蹭收拾着桌上的书本笔记,偷偷盯他。 不少女生下课后涌到讲台边,有的拿笔记问沈慎问题,也有要加沈教授微信的。 “我不给私人联系方式。”沈慎语气冷淡,“教务系统上有我的邮箱,给我写邮件。” “噢。”女生发出失望的叹息,被冷拒之后,只能三三两两、恋恋不舍地散了。 任思议磨磨蹭蹭等到最后一个同学都走了,教室空无一人,她才走过去:“沈先生,你真的来当老师啦!” 沈慎眼底的冰霜已经融化消失了,变得十分柔和:“猜你大学生活十分丰富精彩,没时间回家了,只能我来找你。” “找我?” 他碰了碰她拇指上的戒指:“刷新时长。” “噢噢噢。” 原来是因为这个。 “所以你为什么说我是你女儿啊。”她略有不满,“这也太变态了,而且你一点也不像有女儿的人。” “哪里变态。”沈慎说,“我的年龄,足够当你的父亲。” “你的年龄,当我祖宗都绰绰有余了。”任思议小声说,“可是你看起来就不像当爸的人啊,很容易露馅。” “父亲的身份,能让我在学校与你接触更容易,且不会招惹闲话。”沈慎理直气壮,“你也不想被人指指点点说什么师生恋。” “……” 那当然不想。 不是,什么师生恋,他们哪有在恋?! “所以你来当教授,也是因为我啊?” “除了你,还能为什么。” 任思议血液瞬间涌上脸颊!!! “我是个没谈过恋爱的清纯女大,你讲这种话,我很容易误会的。” 沈慎笑了,不再多说什么,也不解释。 弄得她心痒痒的。 两人并肩走出了教学楼。 夜风微凉,沈慎的车就停在楼下的白线停车位里,但他似乎打算一路陪她走到宿舍楼下。 “你不用送我的。”任思议连忙说,“这路上都有同学,看到了也不好。” “我不是要送你。”沈慎说,“今天周五,明天你的课表应该没课。” “对啊。” “我要出差一趟,去海城谈生意,去收拾你的行李,跟我一起走。” “啊?” 这消息有点太过突然,任思议一下没反应过来。 沈慎见她呆住,伸手牵起她的手,作势就要去取她拇指上的戒指,语调淡淡的:“不想去?那这个东西我先收回来。” “哎别别别!”任思议慌忙甩开他的手,这可是她的护身符,她才不让他拿走呢。 “去,当然去,我马上回去收拾行李!你在这里等我啊!” 说完,小姑娘小跑着往宿舍区去了。 沈慎目送她的背影消失在夜色里,这才收回视线,慵懒地倚靠在车旁。 一声清脆的口哨,他抬起头,李洱慢悠悠从教学楼台阶上走下来。 两人遥遥对视了一眼。 作者有话说: 无 第30章 第30章 任思议没带太多东西, 因为跟沈慎确定了只去一个周末,所以只带了两三件换洗衣服和内衣裤,装在了书包里, 塞得胀鼓鼓的。 至于牙膏牙刷一类日用品,想必酒店都有吧。 到了机场之后, 司机便将车开了回去, 任思议跟着沈慎走进偌大的机场。 人很多,机场也太大了,任思议怕走丢,亦步亦趋地跟着面前的男人。 腿长的人走得快, 她跟不上的时候, 索性小跑两步追上去,然后牵住了他的衣袖。 真有点老爸带着女儿的既视感。 任思议忍不住说:“沈先生, 你帮我背书包啵?” 沈慎低头睨了眼她肩上胀鼓鼓的粉书包:“你的包太过女性化了,我背起来很违和。” 一个穿西装的男人, 背个粉色的书包确实有点奇怪, 不过… 任思议笑起来:“只要我跟在你身边就不违和了呀, 大家只会觉得你是个好男人。” 沈慎考虑了一下, 似乎的确如此,于是他接过了她的书包,挂在肩上。 她忽然发现这男人很好被说服的嘛, 一点也不像老东西那么固执。 真正的成熟不是固执己见, 而是善于倾听和讲道理。 沈慎都有。 包不算太重, 应该都是夏秋装衣服。 她牵着他的袖子, 沈慎背着她的包,安检之后进了贵宾候机厅,热情的服务员小姐姐迎上来, 礼貌地说—— “先生,夫人,这边请,给你们预留了一个包厢放松休息,吃点水果点心,这边一次性的沙发套我已经换过了,请放心使用,等飞机登机时我会来通知你们的。” “夫人…” 一直到那位服务员小姐姐带她们进了包厢,离开之后,任思议嘴里还叨叨地念着,“她说我是你夫人啊沈先生。” 沈慎:“听着很爽?” “才没有。”任思议虽然心里被叫夫人美滋滋,但嘴上死不松口,“我才不稀罕当吸血鬼夫人呢,何况你年纪还这么大。” 话音未落,沈慎忽然伸手,捏住了她的嘴。 把她嘴唇捏得跟鸭子似的。 的确,他年纪大,她还没到他年龄的零头,以前沈慎不觉得有什么。 但最近…他越来越不喜欢从她嘴里听到说他年纪大这个事了。 包厢里有一个可以躺下的沙发椅,还有一排软沙发,茶几上有服务员特地拿进来的精美点心和水果,墙上有壁挂电视,办公桌上还有一台电脑。 任思议忍不住问:“飞机很晚才起飞吗?” “不是。”沈慎看了看表,“还有二十分钟。” “那为什么要开个酒店房间啊,好浪费。” “这不是酒店房间,是贵宾休息厅,也不用付费。” “免费的啊。”任思议从来没坐过飞机,她去得最远的地方就是从家乡来到南市,坐动车来的。 在高铁站见过一些私人vip休息厅,但那都是要给钱才能进去的,还不像这里是封闭的,还送各种小点心呢。 “为什么他们要免费给你使用啊?”遇到他这样的有钱大佬,还不狠狠赚他钱么,居然对他免费。 “因为我帅。”沈慎一本正经地说,“这个世界对长得好看的人很多福利你不知道吗?” 任思议半信半疑看着他:“那我也好看呀。” “所以你也进来了。” “我现在出去一下,重新进来的话,他们会让我进吗?” “你可以试试。” 任思议感觉在沈慎骗他,但她又真的很想试试看,能不能解锁新的认识。 机场的贵宾休息厅居然卡颜,这这这…这合理吗? 任思议溜达着走出了房间,一出去就看到有个大腹便便的光头中年男人走进来,男人脸上还有颗大痣,而且他的花衬衫实在盖不住他的大肚子,鼓出来一截实在有碍观瞻。 依旧被服务员小姐姐引向了另一间私人包厢。 任思议转身走回去,对他说:“沈先生,你骗我。” 沈慎已经半躺在了沙发上,用平板玩着切水果的游戏,姿态放松,声音懒懒的:“能被我骗到,也是你的本事。” “你是想借此讽刺我没见过世面,是吧。” “没这个意思,别太敏感肌了。” “……”任思议发现,熟起来之后,吵架好像都快吵不赢他了。 明明以前她在村里吵架很厉害的。 “算了,年轻人才不跟老人计较。”任思议也脱了鞋,坐到了沙发上。 这时,沈慎放下了平板电脑,看向任思议:“我真的很老?” “您自己觉得呢?沈先生。”任思议扭着身子在沙发边的书架上挑了本幽默漫画杂志,都没看他。 沈慎看了眼平板里的自己,他的容颜,依旧定格在他死的那一年。 少年将军,战死沙场。 而后家族却因奸佞谗言,被满门抄斩,他也被打为逆臣,无尽冤屈,死不瞑目。 所以,他与邪魔交换,出卖魂魄换来永生。 除奸佞,清君侧。 代价就是将来如若意外死亡,灵魂将永生侍奉邪魔。 那是好久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啊,沈慎已经快不记得自己做人时的样子了,也记不得他母亲父兄的样子了。 他死的那年,才二十六。 任思议敏感地注意到了沈慎的沉默,自我反省的内倾型人格作祟,她小心翼翼看向他:“沈先生,对不起啊,我不该总说你老,你以为你不介意。” 因为他自己以前也经常开玩笑说嘛。 “我以后不说了。”任思议吐吐舌头,向他道歉。 “没事,不用这么郑重道歉,我没生气。” “嗯,以后我就不提这个事了,沈先生你其实除了年纪大之外,其他的都很好,你又高又帅又有钱。” 沈慎:…… “哎,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任思议捂住嘴,“我再也不说了!” 沈慎笑了下,觉得她很乖。 …… 两人上了飞机,坐在头等舱,两人坐的是双人包厢座,有软沙发,挨在一起。 一坐下,任思议就冷哆嗦了一下,然后小声对沈慎说:“我严重怀疑飞机里吸血鬼含量超标。” 沈慎抬手调节了一下出冷气的旋钮:“有没有可能是空调太冷了。” “咦?” “不要一冷到就怪血族,我们体温普遍低于人类八到十度,但还远达不到给你当制冷机的程度。” “可是每次你们经过,都有股阴嗖嗖冷风吹的感觉哎。” “那说明就是有冷风在吹。”沈慎说,“跟血族没半毛关系,请不要随便给我们加戏。” “噢噢噢,好吧。”她又问:“那沈先生,我能不能摸摸你?感受你们一下真实体温。” 沈慎看向她:“你想摸哪里?” 任思议笑着说:“你让我摸哪里,都行,我不挑。” “……” 他伸出了自己修瘦颀长的手,那双手泛着月光一般的冷白色,指节分明,手背有青色脉络蔓延。 然而,任思议却直接无视了那双递过来的手,直接摸到了沈慎的耳朵。 “咦,凉凉的,但确实并不冰呢。”她柔软的指腹拨了拨他的耳垂。 沈慎的耳朵是他最敏感的地方,被她这一触碰,瞬间泛起一阵激灵。 感觉…上来了。 “摸够了没。”他克制地说,喉结滚动,咽了口唾沫。 “沈先生。”任思议松开耳垂,忍不住联想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冬天你被窝是不是特别冷?” 沈慎:“我不会觉得冷。” 任思议却会有点担忧。 太冷了她可睡不着,她超怕冷的。 在飞机进入平流层之后,渐渐平稳下来,任思议去了一趟洗手间,头等舱的洗手间不用排队,但等她出来的时候,正好遇到一位空姐在清理隔壁的卫生间,她便站在走道边等了一会儿。 这时,机舱广播忽然响了起来—— “女士们先生们,现在机舱内有一位旅客突发疾病,如果旅客中有医生或医务工作者,请您尽快与乘务员联系,我们需要您的帮助,谢谢。” 等任思议从卫生间出来,掀开帘子走进头等舱,却发现沈慎的位置空着。 正好一位空姐匆匆经过,她连忙拉住人家问:“你好,请问刚刚坐这里的那位先生去哪了?” “沈先生去经济舱了,好像就是去帮忙的。” 任思议也跟了上去,头等舱出来是商务舱的走道,越往后,空间越窄,人也越多。 经济舱里不少旅客都解开了安全带,伸着脖子往中间张望,交头接耳议论着。 她进入群,终于看到了沈慎。 他半蹲在走道中间,面前是一个瘫在地上的中年男人。 那男人的状态看着着实有点吓人。 他整个人像被人掐住了喉咙似的,嘴巴大张着,却好像完全吸不进气。 脸色紫胀,眼珠子往外凸,意识已经有些模糊了,身体开始不自主地抽搐。 旁边一个女人吓得哭了起来,大概是他的妻子。 周围人七嘴八舌议论着,有人说快给他喝口水,立刻有人反驳说都不能呼吸了还喝什么水,一时间乱成一锅粥。 沈慎没理会周围的杂乱,他修长的手指按压在男人的颈部,摸到颈部中央的气管,偏向了一侧。 他对男人老婆说:“张力性气胸。” “对对对,我老公有这个毛病。” 他抬头看向空姐:“有没有急救箱?” 空姐连忙点头:“有、有的!” 说完转身就跑,没一会儿就抱着一个急救箱送过来。 沈慎打开箱子,从里面拿出一个无菌注射器。他拆开包装,拿起一根大号针头,没有任何犹豫,在患者的锁骨下方按了按,修瘦的手指,沿着肋骨找到了位置。 针头垂直刺入。 那男人的妻子尖叫了一声,周围乘客也倒抽一口气,有人甚至捂住了眼睛不敢看。 任思议也没见过这种的,想着那么大的针头都扎进心脏了还能活吗?病人都这样了,临死前还要折磨他? 这这这… 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原本奄奄一息的中年男人,忽然开始了大口喘着气,像是溺水的人被救上来似的,胸口剧烈起伏。 原本紫胀发黑的脸,顿时缓和了下来,恢复了该有的颜色。 竟然活过来了! 机舱里顿时传来如潮的掌声,任思议也拼命鼓掌。 那患者的妻子抓住沈慎的衣袖,哭得话都说不清楚,翻来覆去就是“谢谢谢谢谢谢”。 沈慎只是点了点头,把针管固定好,简单交代了空姐后续的注意事项,然后帮空姐一起把患者扶到了座位上,让他保持半坐半躺的姿势。 他走回帘子边的时候,看到了呆站在那里紧攥着帘子的任思议。 她眼眶有点红,估计是太紧张了… “你怎么来了?” “我…来找你啊。” 她心里有很多很多情绪在翻滚,在冲撞。 他是吸血鬼。 他应该是吸人血的怪物,可是他刚刚救了人。 任思议跟着沈慎回了商务舱坐下来,心情无论如何也不能平静。 一个会救人的吸血鬼,和人类又有多大差别呢? 见任思议一直不说话,以为她被刚刚的场景吓到了,于是向她解释:“那人是张力性气胸,我把高压气体从胸腔里放出来,为心肺减压,不是我看他要死了还故意刺他一针让他死得更快。” 任思议:“我不是智障不用特意解释我知道你在救人。” “那你怎么一副见鬼的表情。” 任思议其实想说你好厉害,想说我都看呆了,想说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帅我真的受不了了。 她会爱上他的,已经爱上了所以才难过才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 飞机降落在海城机场,已经是凌晨四点了。 任思议跟着沈慎昼伏夜出已经习惯了。 好像自从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吸血鬼之后,她就莫名其妙地转成了吸血鬼时差。 取了行李从机场出来,一辆黑色的商务豪车已经等在机场出口。司机接过他们的行李放进后备箱,一路驶向市区。 五星级酒店金碧辉煌,扑面而来的富贵气息。 任思议像条小尾巴似的跟着沈慎走进去,尽量装作见惯了大场面的样子,虽然那还是忍不住四处乱盯。 前台办理入住的效率也很高,沈慎只出示了身份证件,对方便恭恭敬敬地递上房卡,说沈先生您的房间已经提前备好,并且按照您的要求换上了全新床品。 总统套房在顶层,进门是一个巨大的客厅,落地窗都是玻璃,海城繁华灯火尽收眼底。 客厅里摆着弧形的白沙发,茶几上已经摆好了欢迎水果和一瓶插着冰桶的香槟。 任思议四处参观,套房有独立的办公厅,餐厅,书房和休闲娱乐室,看完一个个房间,她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十分严重的问题! 整个总统套房里,只有一个卧室。 而那唯一的一间卧室里,只有一张两米大床。 她忙不迭跑到客厅,问他:“沈先生,您怎么定了一个只有一张床的酒店啊?” 沈慎脱了西装外套随手扔在沙发边,坐下来,不甚在意地说:“助理订的。” “那,怎么睡呀。” 作者有话说: 无 第31章 第31章 沈慎很认真地反问她想怎么睡。 任思议当然想睡床, 她虽然能吃苦,但能不吃、也最好不吃。 只是考虑到沈慎这样的家伙,应该不会轻易答应睡沙发。 毕竟, 她寻求他的庇护,算是他的腿部挂件了。 挂件就是随手扔哪儿都行啊。 任思议试探地说:“那我睡沙发?” “好。” 任思议立马改口:“其实, 更想睡床!” 沈慎:“好。” “嗯?” 这么容易就答应嘛? 很快, 任思议就发现了,不管她选沙发还是选床,沈慎都无所谓。 因为这老东西是一定要睡床的。 任思议洗完澡,哼着歌, 擦着湿润的头发走出来, 看到沈慎半躺在床上,手上拿了一本厚壳牛皮纸书在看, 封面像又不像英语,不知道是哪国语言的书。 “沈先生, 我睡床噢!”她坐在了床边。 “嗯。”沈慎没看她。 “我说, 我睡床。”任思议加重了语气。 沈慎终于放下了手里的书, 看向她, 似乎是在等下一句。 “既然你答应我睡床,那请劳烦移动尊驾,去沙发上将就一下?” “谁给你的自信让你觉得我会把唯一的一张床让给你, 自己睡沙发。”沈慎淡定反问。 “可是你都答应了呀。” “答应让你睡着, 没答应我自己要睡沙发。” “那我就不能理解了。”任思议单手撑着腰, “沈先生, 你是古代人,男女授受不亲你应该懂的吧?” “我并未打算与你授受有亲。”沈慎说,“床很大, 你尽可以远离我,只要你不主动扑过来,我不会碰你。” 任思议:…… 听这话的意思,只要她主动扑过去,他会碰她? 等等,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要么接受去沙发上窝着,要么接受跟这只吸血鬼同床共枕。 极限二选一。 任思议刚刚在客厅已经试过沙发了,真皮材质虽然贵,可睡感是完全比不上松软床垫啊。 看看这张床,确实很大,两个人各占一边,中间也可以预留出来很大一块空白。 是完全没必要把一个人赶到沙发上去睡呢。 任思议默默告诉自己,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本来,发现吸血鬼秘密的第一天晚上,沈慎就对她说过“从今以后你来我房间睡”这话。 他要保护她不丢小命,就是寸步不离啊。 把他当成吸血鬼,别当成|人,大不了就当是跟老虎狮子亚马逊蟒蛇睡在一张床上嘛…… 任思议脱了鞋爬上床,将被单一角扯了过来,翻身要躺下。 不想,一双大手伸了过来,摸到了她的头发。 “干嘛!”任思议一个激灵直接跳起来,爬下床,防备地看着他。 男人摩挲指尖,对她说:“头发没吹干,去吹干了再来。” 任思议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吹干了呀。” “没有。” “……” 好吧,是还有一点润润的感觉。 她做事挺潦草的,很多时候都是差不多得了,吹头发好像也不需要每一根发丝都吹得干透了。 沈慎反而是个挑剔怪。 想想,一个拥有永生的男人,做事慢条斯理,每件事都做到极致,也是正常的。 他有用不完的时间可以去浪费。 任思议心里暗骂这男人真会当爹,一边不情不愿地重新去了洗手间吹头发,热风怼在自己脑袋上,吹得头发乱飞。 身后的门,无声无息被推开了,沈慎出现在她身后。 “你跟你头发有仇?”他问出这句话的同时,从她手里拿走了吹风。 “唔…” 任思议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头发就被他抓了起来,一缕一缕放在热风下。 她背抵着他,其实,夏天这样挨着他微凉的皮肤,还挺舒服的。 吹完头顶,他的手落到她鬓边,牵起一缕。 手指有意无意地擦过了耳垂,她敏感地一缩,酥麻感漫遍了全身。 真是要命了。 “好了。”他关掉电源,放下了吹风机,“干了。” 哄闹瞬间停止,世界重新变得静悄悄。 除了任思议的胸膛。 她跟着沈慎走出了房间,像只被拔了毛的小鸡仔,瞬间变得消停多了,老实多了。 窗外,晨曦渐明,沈慎关上了窗帘,也关上了房间里唯一一盏夜灯。 黎明前,他要睡去了。 任思议钻进被子里,然后侧过身看向另一边的他。 他平躺着睡,双手垂平放在身侧,直挺挺,躺得也是一本正经的感觉。 “沈先生。”她忍不住唤了一声。 “嗯?” “您睡觉好像一具尸体噢。” “……” 任思议侧身看着他,打了个呵欠,慢慢闭上了眼睛。 …… 几个小时前,任思议还在想,如果跟他睡在同一个被窝里,那一定很冷很冷。 没想到这么快,脑子里的各种不可言说的设想就变成了现实。 这一觉,睡得很沉很沉,任思议完全没感觉到冷,很安心,连梦都没有做。 等再醒过来,已经是下午了。 窗帘依旧拉着,沈慎换好了西服正装,坐在对面的单人沙发边看手机。 任思议迷迷糊糊地坐起来:“沈先生,您什么时候醒的?” “两个小时前。” “您觉真少啊。” “年龄大了。” “这可不是我说的。”任思议立马奉上情绪价值,“您一点都不老,一点都不!您还生龙活虎得很呢!” 沈慎淡笑了一下:“换衣服,等会儿参加晚宴。” “晚宴?” “嗯。” 任思议想到他说来海城开会,晚宴应该也是和一些商业合作伙伴之类的? “我要去吗?” “不想去也行。”沈慎说,“晚宴餐厅很顶级,吃的应该不错。” “去去去,那我必须去。” 任思议起床快速地梳洗了一遍,忽然想到,参加晚宴不是要换晚礼服之类的,她却只带了日常的衣服,上次沈慎给她买的那件礼服还在他家衣柜里挂着呢。 “沈先生,晚宴我怎么穿呀。”她从洗手间走出来,低头看看自己,“这样去好像不太得体。” 沈慎看她这件牛仔背带裙,裙子一角还绣了朵很可爱的小雏菊,像是她自己的手艺。 “这件就很好。”沈慎说,“你带胃去就行了,不用考虑着装。” 啊,这样就太好了! 任思议就乖乖当他的腿部挂件,跟他走哪儿吃哪儿。 如果这辈子都能跟着这位大佬混,人生轻轻松松,易如反掌。 沈慎起身,在全身镜前整理了一下,准备出门,回头看到小姑娘盯着他,眼神暧昧不知道在想什么。 “干嘛?” “没什么。” 她只是...不想努力了。 …… 沈慎带任思议去了一个很低调的餐厅,有点类似上次沈慎带她去的那个苏氏园林的餐厅。 餐厅位于一个巷子深处,从外面看根本不像个餐厅,纯黑色的石材立面,很有高级感。 门口连个迎宾都没有,沈慎只是抬手在石门边上按了一下,那扇看上去至少几百斤的石门就无声无息地滑开了。 一股阴冷的风从里面涌出来。 任思议顿感毛骨悚然。 走进去是一条长廊,两侧的墙面同样是纯黑的,脚下的地板也是黑的。 走廊尽头豁然开朗。 是一个圆形的厅,很暗,只有正中央那张巨大的方形长桌上方,悬着一盏吊灯,照亮了桌面和围坐的几个人。 四面全是浓稠的黑暗,如夜晚一般。 但夜空好歹有星星,这里什么都没有。 坐在主位方向的是一个年长的男人,看上去五十岁左右,任思议觉得他的眼神比脸还要苍老很多。 他有一头银灰色的卷发,五官深邃,穿着一件深棕色的丝绒外套,手里握着一只高脚杯,杯里是红色液体。 他左边坐着两个年轻女人。 一个金发,一个黑发,都漂亮得不像真人。 金发的那位穿着一件酒红色的露肩长裙,皮肤白到几乎透明。 黑发的那位五官更像东方人,但瞳色是极浅的灰蓝色。 右边是三个中年男人,也是欧洲人长相。 任思议对外国人有点脸盲,但可以确定,他们不是同一个国家的。 看到他们,她一瞬间就感觉不妙。 这几个人…基本不装,身边都跟着自己的血包人类,状态也是安静顺从的。 其中那个金发女人,还抱着身边一个年轻的肌肉男的颈子在啃,血液缓缓淌了下来。 吸食之后,那个被咬的人类男人,还从桌上抽了一张纸巾,仔细地帮她把嘴角残余的血迹擦干净了。 “……”任思议捂了捂胸口,又要吐了。 不过,在沈慎进去之后,所有人都停止了动作,齐齐看向他,用眼神向他致意。 他拉开一张空着的椅子,坐了进去。 那张椅子就在银发老人的对面,长桌的另一个主位方向,显然是留给他的。 任思议是知道身边吸血鬼对沈慎态度的,一个个都很敬畏他,不会有人敢和他同桌吃饭。 面前这几个面色苍白的外国人,应该是能够和他平起平坐的外国吸血鬼老祖宗吧! 她心里这样猜测。 金发女人放下了手里擦嘴的纸巾,看向了任思议,带了点笑意,用英文道:“沈,这么多年,你可从没找过人类伴侣,终于想开了么?” 几个吸血鬼大佬眼神都很意外, 小女生长得蛮乖,又很有青春活力的感觉。 “沈,原来也是个正常吸血鬼啊。”旁边一个中年男人笑了起来说。 沈慎轻嗤一声,率先动筷,给任思议夹了菜,只用英文道—— “我女友脸皮薄,别盯着她看。” 作者有话说: 无 第32章 第32章 这种吸血鬼大佬齐聚的场合, 任思议作为拥有香香血的人类,瑟瑟发抖倒是不至于,但也是尽量降低存在感, 只低头干饭。 他们聊什么,任思议英语听力一般, 听得半懂不懂的, 但恍惚间,似乎也听到“猎人”一类的词汇。 “这次召集几位过来,是有很重要的情报要同步。”最年长的那位银发吸血鬼男人,不苟言笑, 也没有动筷, “前几日,我们捣毁了德黑兰一处猎人的秘密窝点, 那是一间研究所,里面关着不少血族。你们猜, 他们在研究什么?” “查尔斯, 你就别卖关子了, 快说吧。”女人催促。 “他们在研究血族的血液。” “猎人是些什么货色?一群拿秘银武器、靠阵法偷袭的普通人罢了。他们懂什么血液研究。”金发女人凯瑟琳挑了挑眉, 不以为然。 黑发女人也说:“确实,猎人的手段向来粗暴,没听说过有这种技术能力。” “是真的。”沈慎放下了酒杯, 忽然开口。 几人同时看向他。 “前几个月, 我在缅甸边境截获了一批猎人物资, 里面有三十几具血族尸体。”沈慎说, “其中有一具尸体我认识,是一个在曼谷做古董生意的法国人,转化不到十年, 他身上有数不清的秘银刀伤,猎人一刀一刀取他的血液在做实验。所以,他们不是在消灭我们,是在研究怎么用我们,手法相当残暴。” 查尔斯面色阴沉:“想不想当吸血鬼,我不知道,但我可以确定,他们对永生,很感兴趣。” 听到这个消息,所有人都面色凝重起来。 “沈的医院里的血液储备,都是人类自愿献血,但我所捣毁的研究所,里面,简直就是血族地狱,我保证…”查尔斯扫了众人一眼,“你们,绝不会想活着落到他们手上。” 一阵死寂之后,忽然听“嘭”地一声,一个中年男吸血鬼拍桌而起:“一群该死的人类,拿我们的命续他们的命?!” 他脸上青筋暴起,怒声说,“这么多年,我们费尽心机约束血族,不许伤及人类性命。结果呢?他们何曾放过我们?口口声声替天行道,到头来却在背地里干这种龌龊勾当!” “过去的皇帝,这世界的富豪,权贵…有哪一个不想获得长生。”查尔斯拉长了调子,从容不迫地说,“要真让他们研究出来了,哪怕不是永生,仅仅是延寿十年二十年,想想,这是多大的生意,多大的诱惑。” 他讥诮地说,“别说他们,就算换了我,我也会做。” 凯瑟琳轻笑了一声:“看来和猎人的战争,一触即发了呢。” 看她的表情,竟有几分跃跃欲试的期待。 “开什么玩笑?”对面的黑发女人骤然冷了脸,“我们拿什么跟他们打?太阳一晒,全部玩完。闹大了让人类知道血族存在,热武器招呼过来,我们有几条命?别说赢,能全身而退都难。不如还是低调行事,先求自保。” “但不能放任他们继续研究下去。”查尔斯面色凝重,“要真让他们研究出来了,哪怕不是长生,仅是活得更久一点,会让多少人趋之若鹜,那样,我们就没有活路了。”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不说话了。 大家都懂怀璧其罪的道理,也见识过人的贪欲能有多大,真让猎人研究成功了,世界上将没有吸血鬼能幸免于难。 一阵难受的沉默后,沈慎又给自己倒了杯酒,缓慢开口:“还是要尽快找到异血者。” 几个人看向他。 “找到异血者,血族就能不惧阳光。”沈慎放下酒瓶,说道,“猎人的秘银、阵法,都是可以应对的,唯独阳光,我们无法抵抗,只要解决这个问题,猎人的优势就不存在了。” “异血者哪那么好找。”凯瑟琳冷嗤,“反正,法国是没有的,我都找遍了。” “俄罗斯也没有。”黑发女人接着说。 查尔斯也摊了摊手。 几位大佬同时表态,都没有异血者的消息,一起看向了沈慎。 沈慎扯了扯嘴角,淡笑了一声:“是难找,还是各位根本没有尽全力去找?” “沈,中国地大物博,看来这最后的希望,还是得押在你身上了。”凯瑟琳言笑晏晏,“那么,你找到了吗?” 沈慎给任思议舀了一勺鱼子酱,漫不经心道:“快了。” “那就还是没找到嘛。”她往后一靠,双臂环胸,“我都怀疑,这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异血者,还是说,只存在于传说之中,是沈你捏造出来骗我们的。” 沈慎没有解释。 “行了,暂时也没别的办法,谁先找到异血者,咱们就听谁的,一早就说好的。”脾气暴躁的中年男人站起了身,扫了一圈在场众人:“在这里吵破天有什么用?各回各家,各凭本事,找呗!” 说完,他率先大步离去。 另几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看向了沈慎。 沈慎端起手中的红酒杯,对他们遥遥致意:“血族的生死存亡,就在你我手上了。” …… 任思议可不想在这里做“英语听力训练”,所以他们说什么,她完全没入耳去听。 桌上的美食确实不错,都是十分名贵的食材,山珍海鲜,烹饪得也十分入味。 大家都不吃饭光顾着说话了,吸血鬼大佬们当然有要事讨论,顾不上吃饭,不过他们身边的人类伴侣,好像也不太敢动筷。 也就任思议一个人在那里库库狂炫。 吃到后面,几位大佬似乎因为什么事情争执了起来,气氛挺紧绷的。 剑拔弩张要打要杀的,她是感受到了,整得她吃饭都小心翼翼的。 她看了沈慎一眼。 男人从始至终优雅地端坐于长桌尽头主位之上,不急不躁,情绪稳定。 这一顿晚宴并未持续太长时间,任思议甚至觉得无论是学校的班会还是年级大会,都应该学习吸血鬼大佬们开会,三言两语,言简意赅,说完就各自散场。 出来时,天空下起了毛毛雨,雨水润湿巷口石板路。 路灯照耀下,水坑泛着光,宛如一面黑白镜。 沈慎撑起一柄黑伞,与她走出寂静的巷口,乌鸦全身被淋湿,羽毛油亮,立在巷口枝头喳喳叫。 任思议看到那只经常跑出来刷存在感的乌鸦,好奇地问:“沈先生,那只乌鸦是你的宠物吗?” “嗯。” “它竟然不飞走哎,一直跟着你。” “有时候也会飞出去自己玩。”沈慎说,“不过我需要的时候,它会回来。” “你能把它叫下来吗,我想摸一下。” 于是沈慎抬起手,乌鸦便扑腾着翅膀,落到了他的手臂上。 他将乌鸦递过来,任思议摸了摸乌鸦湿润的羽毛。 乌鸦把头递了过来,似乎很喜欢被她触碰头部,甚至用长长的喙轻碰少女的手指。 任思议觉得很神奇。 她小时候也救到过受伤小麻雀,不过小麻雀都不认主人的,哪怕辛辛苦苦把它养大了,飞出去也再没回来过,特别野,一点不像这只鸟这么亲人。 “沈先生,这只鸟,你养了多久了?” “不记得了。”沈慎说,“几百年。” “……” 任思议立马抽回手,后退两步,再不敢碰他袖子上的鸟了。 靠,是个妖怪啊! 沈慎便放飞了乌鸦,乌鸦喳地一声,飞向了深蓝的夜幕天际。 呆在吸血鬼身边,任思议感觉任何稀奇古怪的事情,都变得稀松平常起来了。 两人没有立刻回去,准确来说,是沈慎遣走了路口等候的司机,他想要散散步,任思议也只好陪着他。 从巷口步行,没走多久便来到了外滩江边。 任思议无数次在电视上和短视频里刷到过外滩,看到过东方明珠,所以摸出手机各种自拍,就当是出来旅游的。 转过头,看到沈慎手臂撑在江边栏杆上。 水面倒影的潋滟灯光笼罩着他清冷漂亮的脸庞,黑眸宛如凝滞的深渊,一切光芒都被吸收。 他面色并不轻松,任思议看得出来,他是在为什么事情烦扰。 他不开心,任思议的兴奋劲儿也渐渐了些。 想到刚刚吸血鬼大佬的聚会,她默默走到他身边,拉拉他的袖子:“沈先生,遇到了很棘手的事吗?” 沈慎没有隐瞒,说道:“很棘手,关乎族群存亡。” “这么大的事啊,那你有解决的办法吗?” “有,但那样做,会让我很心痛。” 任思议只是个普通人类大学生,也不觉得自己能给他提供什么帮助或者意见,叹了口气:“如果你觉得值得的话,那就去做啊。” 沈慎看向她:“作为人类,应该不会希望血族存在于世,怎么反过来安慰我?” “我…嗯…” 任思议双手也撑上了栏杆,看着对岸繁华的灯火,露出了一点小纠结的表情,“作为香香血人类,我当然希望吸血鬼消失,这样我就安全了。不过,其实我身边也有很多吸血鬼同学,我认识的几个,人都还挺好的,所以我现在也有点拿不准,嗐,这都不是我要烦恼的事啦,不管我喜欢还是讨厌他们,他们都不会消失,我只要自己小心一点就好了。” 而且…不管她再怎么自欺欺人地否定内心感受,也没有办法否定,自己对身边这个男人有好感。 看到他烦恼的样子,她也没办法没心没肺玩得很开心。 不管语言再笨拙,再无力,她也想努力安慰他:“沈先生,有你这么厉害的人在,血族不会有事的。” 沈慎嗤了一声:“这么信我。” “是呀!你是我遇见过最厉害的。” 无论武力值,还是财力值。 她踮起脚拍拍他的肩膀:“不要多想了,该来的总会来。” 是啊,该来的总会来。 沈慎顿时觉得有点讽刺。 她是他手中最大的王牌,现在却要这小姑娘反过来安慰他。 而他烦恼的…其实根本不是猎人。 而是她。 真的…下定决心了吗? “思议,有什么愿望吗?”在东方明珠的灯光寂灭的那一刻,沈慎忽然对她道,“今晚,可以对我许愿。” “咦?”任思议眨巴着眼,心说忽然这么大方? 看来他也很吃情绪价值这一套嘛,还以为是什么不一样的焰火,没想到跟大多数男人一样。 任思议不假思索道,“我要找爸爸。” “你的父亲,我已经让底下的人去留意了,还没有消息,有了我会通知你。换别的心愿,你自己想要的。” “哦,这样。”任思议点点头,知道找老爸这事儿没那么容易,毕竟,警方都没辙呢。 “你什么都答应我?”她又问。 “可以。”沈慎保证,“无所不应。” “那我…我想…” 看着男人接近神明一般清冷的面庞,任思议忽然心跳加速起来,有些话在嘴边,几乎…几乎就要呼之欲出了。 “我想要…” “你”这个字还没说出口,任思议忽然抽了自己一嘴巴。 冷静!!! 不可以!!! 吸血鬼能是什么好东西!!! 不想死就闭嘴!!! 这一巴掌打得很重,周围有路人都忍不住偏头瞥了她一眼。 沈慎拧了眉,无语地看向她:“任思议,我请问你在干什么?” 任思议揉着自己火辣辣的脸蛋,都要哭了:“刚刚想了个心愿,忽然觉得有点过分你肯定不会答应,我决定换一个,我诚挚地请求你把你的家产全部都给我,别墅也给我,还有你后面挣的所有钱,都给我,让我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富有的女人,我一定会很快乐的。” 沈慎微抬下颌,望向她:“所以上一个心愿还能比这更过分?” 任思议想了想,沉重地点头。 上个心愿… 不只要你出钱,还要你陪睡。 作者有话说: 无 第33章 第33章 在被严肃拒绝“赠送全部财产及余生财产”的提议之后, 任思议决定暂时保留这个心愿的实现权。 等到某天真的有需求了,再把它用在刀刃上。 两人回到酒店已至午夜。 大厅里灯光璀璨,却空荡荡。 刚进大厅, 任思议就感觉到腹部一阵咕噜,随之而来的就是绞痛。 不妙! 她偷看沈慎。 男人没察觉她的异样, 朝电梯走去。 走了几步, 发现到她没跟上来,回头望了眼。 任思议捂着肚子,慌忙道:“沈先生您先回去!我…我要出去买点东西。” “我陪你。” “不用不用不用。”任思议感觉快要忍不住了,再耽搁下去恐怕要出大事, 连忙推着他进电梯, “不用陪我,我自己去, 您先回去。” 沈慎被她推着走了两步,仍不放心, 侧过头:“晚上是血族出没之际, 我陪你。” 这人怎么这么倔啊! 任思议急得不行, 又不好意思说实话, 急得血气上涌,柳眉倒竖:“沈先生!我要去买女性私密用品,不要你陪啦!” “卫生巾都陪你买过了, 还有什么私密用品我不能看到。” 任思议脸都红了, 小腹的绞痛正在逼近临界点, 再不解决就真的要在沈慎面前社会性死亡了。 “反正就是不行, 我也有自己的隐私时间好吧。”任思议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沈慎推进了电梯,使劲儿按下关门键, 像那按键跟她有仇似的。 电梯门缓缓阖上,她松了口气,用一种极其不雅的姿势夹着腿,小碎步挪到前台问:“洗手间在哪?” “左转就到了。” “好,谢谢。”任思议一阵风似的冲进了洗手间。 估计是今天是刺生吃太多了,竟然拉肚子了。 她的穷人胃还是有点吃不太惯有钱人爱吃的食物呢。 任思议在洗手间呆了足有二十多分钟,肠胃清理彻底干净了,才酸着腿走出去。 扶着洗手台站稳,拧开水龙头,凉水冲在手腕上,感觉整个人活过来了一点。 洗手时,余光瞥见旁边站了个人。 抬头一看,镜子里是一张金发碧眼的美丽面孔。 凯瑟琳正对着镜子慢悠悠地涂口红,那抹红色在她唇上晕开,像极了她刚刚抱着男伴啃的时候,流淌下来的液体。 她也从镜中看到了任思议,笑了起来,用熟练的中文说:“诶,沈的女朋友。” “啊,你、你好……再见。” 任思议可不想和这只吸血鬼祖奶奶多寒暄什么,转身溜之大吉。 然而,刚迈出洗手间的门,眼前人影一闪。 电光石火间,女人已经抱着手臂,挡在了她面前,仿佛影分身似的。 任思议被这突如其来的瞬移,吓得连连后退。 凯瑟琳踩着高跟鞋,慢悠悠地朝她走近,俯身,凑近了任思议的颈侧。 轻轻嗅了一下,用熟练地中文说:“好香啊你…难怪,沈这么个千年老古董,也会为你破例。” 说完这话,看向任思议光洁白皙的脖颈,似乎有些意外,“咦…” 她又牵起任思议的手,撩开袖口,查看她纤细的手腕。 皮肤白皙,没有任何痕迹,没有那两个小小的血点子。 “他不吸你的血?”凯瑟琳惊讶极了。 任思议摇了摇头,哆嗦着说:“我我我…我的血闻着香,吃着臭,他不喜欢。” “你好可爱啊。”凯瑟琳笑出声来,见任思议吓得脸色苍白,说道,“你别怕我,我不会碰沈的人,除非活腻了,只是很好奇,他不吸你的血,为什么要把你留在身边?” 凯瑟琳歪了歪头,用一种纯粹好奇的口吻问道,“你们是恋爱关系吗?” 任思议心想…八卦这事儿不分国界啊。 “算是吧。”她心虚地说,“还处于暧昧期。” 凯瑟琳笑了,那笑容里竟有几分感慨:“那你真是好运了,沈是我们这几个里最强,且只有他手上没有染过无辜者的鲜血。” “他…是个好人吗?”她看向凯瑟琳。 “小姑娘,世界上没有单纯的好人与坏人。”凯瑟琳感慨着她的天真,“不过,他从不放纵欲望,就这一点,我觉得他是我遇见过的最像男人的男人,可惜了,他对我不来电。” “你们认识很久了吗?”任思议也产生了好奇。 “没个八百,也有五百年了。”凯瑟琳似乎是个很健谈的女人,“今天你看到的那几个老东西,是血族最年长的几个了,查尔斯那个老东西最像妖怪,他妈的一千五百岁了,不过听说最近一次他和沈打得不相上下。” “他们打过架?”任思议惊讶。 “常有的事,吸血鬼脾气很燥的。”凯瑟琳笑着说,“我们很想选一个领袖出来,但是光靠打架,似乎很难选出来,所以现在还是各管各的。” 任思议还想多问,远处,一道低沉的嗓音传来—— “思议。” 她抬头,看到沈慎站在长廊尽头。 长身玉立,身上落了一层薄薄的柔光。 他看的是凯瑟琳。 凯瑟琳显然感受到了那股强势的压迫感,本能地退后了半步,做了个无害的表情,笑咧咧道:“别误会啊,我跟你小女友聊天呢,纯聊天。” “思议,过来。” 任思议赶紧小跑过去,沈慎干燥的手掌牵住了她的手腕,拉着她朝电梯走去。 真像父亲拉着女儿似的。 小时候,任思议她爸就这么牵她。 沈慎身上就有种大daddy的气质,什么都要管,当他女儿,还能继承他的百亿家产呢。 等等,不对,这家伙根本不死的。 等到她死的那天,都继承不了他的财产。 啊,果然吸血鬼不能生育是十分符合逻辑的一件事了。 在她想入非非之际,沈慎开口道:“用洗手间为什么不用房间里的?” “啊…呃…” 这个问题…好难回答哦! 任思议抓耳挠腮了半晌,也找不出一个比较得体的答案。 “你不用觉得有什么尴尬。”沈慎已经看出了她的小心思,“我们已经很熟了。” “……也还没熟到那份上。”任思议小声说。 “以后不要大半夜跑出去。”沈慎警告她,“我的戒指并不保你万全,上次木涟的教训,忘了吗。” 任思议哪敢忘,所以刚刚看到凯瑟琳的时候,她吓到腿都软了。 有种感觉,好像越来越离不开他了。 这可怎么好呢,总不能真的这辈子都像挂件儿似的黏着他吧。 伤脑筋。 进房间之后,沈慎脱掉了外套,扯松了领带。 平时人前看他西装革履十分严谨,放松的时候,也是真休闲…领带一扯,两扇漂亮肌肉胸膛顿时露出来了。 “我要去洗澡了。”沈慎说,“洗手间你还要用吗?” “不用了不用了。”任思议双手做出“请”的手势。 沈慎扯开了皮带,随手扔在了地上,进门的时候,上衣已经脱了,扔她身上—— “帮我挂一下。” 任思议:…… 能不能稍微把她当个外人,谢谢。 …… 周一,任思议回了学校。 一回学校,就收到了社长在【异闻社捉妖小分队】的微信群里发来的消息。 真实的人类(程清池):同志们,本社团本学期第一场社团活动,将于今晚开展,持续一周,详情今晚来第三食堂细说。本条消息请务必保密,重重重! 看到这条消息时,下午的课程刚结束。 陈姝姝懒洋洋收拾着书包,看任思议很认真地回了条—— “收到!” “你不会真要去参加这什么社团活动吧?”陈姝姝把下巴搁在书包上,眼皮半耷拉着。 “去啊。”任思议把手机揣进兜里,“我觉得这社团挺有趣的。” “哪里有趣了。” 任思议其实只想看这位神神叨叨的社长大人,是不是真的有本事把吸血鬼的秘密揪出来,纯好奇。 她估计李洱加入社团是跟她一样的动机。 “你不觉得我们学校很古怪吗?”任思议不能直接跟陈姝姝讲吸血鬼的事情,不想吓到她,“大半的课都放在晚上,还有军训,那么多同学都请假不来,真的很灵异哎。” “你也请假了。”陈姝姝盯着她,“难道你也是妖怪吗?” “如果我是妖怪,我还念什么书呀,我早就去抢银行当有钱人了。” 陈姝姝:…… 志向远大。 …… 虽然陈姝姝嘴上叨叨叨,但也还是在傍晚时分,跟着任思议一起去了食堂。 远远望见了角落里的程清池和李洱,俩人面对面坐在长桌两端,正在交头接耳说着什么。 任思议走近了几步,看清了他们密谋的工具。 两个纸杯子,中间连着一根白色的棉线,从桌子这头拉到那头。 程清池正对着纸杯口说话,李洱把另一个纸杯扣在耳朵上听。 陈姝姝扶了扶额:“天哪,他俩真符合我对清澈的傻逼大学生的刻板印象。” 任思议没忍住笑了一声,坐到了李洱身边,陈姝姝也跟着坐到她旁边。 程清池完全没注意到有人来了,还对着纸杯说:“咱们的第一次社团活动,就跟学校里潜伏的妖怪有关。通过我长期的观察,我已经大概掌握了妖怪的一些行为规律,我们这次活动,就是要把妖怪逮出来。” 李洱听完,把纸杯从耳朵上拿下来,转头向任思议汇报道:“社长刚刚说…” 任思议:“并不需要转述,我们已经听到了。” “诶?” 陈姝姝抱着手臂,很无语:“请你们密谋得再大声点呢,让所有妖怪都听到。” 程清池:…… 他放下了手里的纸杯,让他们仨聚拢了,指着食堂角落的一个窗口:“据我的观察,那应该是每个妖怪每天必光顾的窗口。” 任思议抬头望过去。 一个卖可乐炸鸡的窗口,灯箱上印着“韩式炸鸡·可乐套餐”几个字,玻璃柜台后面摆着几排炸得金黄的鸡翅鸡腿,旁边摞着一叠可乐杯。 窗口前这会儿没人排队,一个戴帽子的阿姨正低头擦台面。 “何以见得?”她问。 “我们学校三个食堂,五家炸鸡店,但就这家炸鸡店生意最好。“程清池说。 “那也只能说明人家味道好啊。” “no,no,no。”程清池摇头,“这家炸鸡店很不一般,他们买炸鸡会附赠可乐。”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陈姝姝说,“炸鸡配可乐不是天经地义?” “问题就出在这杯可乐上。”程清池推了推眼镜,“据我三年的观察,他们给人类的是真可乐,给妖怪的,是另一种东西,我姑且把它叫做妖怪的食物,说出来真的会吓死你们。” 此言一出,李洱和任思议对视了一眼,顿时来了兴趣。 “你怎么发现的?”李洱低声问。 程清池等的就是他这句话:“我每天早上都会去翻学校的垃圾箱,赶在清洁工来之前,寻找这家店的售出的可乐拉罐。” “你…翻垃圾啊?”陈姝姝面露嫌弃之色。 “重点不是翻垃圾,重点是,真让我发现了一些端倪,有的可乐易拉罐空瓶,味道很不对,不像可乐。” 他看向他们,委婉含蓄地说,“非要形容的话,像铁锈,我怀疑是…” “血液。”李洱脱口而出。 “对!”程清池欣赏地看着他,“不愧是我的传承人,未来异闻社社长非你莫属。” 陈姝姝看李洱和任思议听得快入迷了,忍不住道:“不是,你们真相信他啊!” 任思议和李洱异口同声,斩钉截铁—— “信!” 陈姝姝:…… 任思议看着程清池,真心赞叹:“社长你太牛逼了,翻三年垃圾,换我就干不出来。” 陈姝姝:“正常大学生都干不出来,好吗?” “有志者事竟成。”李洱激动地拉着社长的手,“人类如果都像你一样有恒心有毅力,敢于卧薪尝胆,何愁这世间妖孽横行!” 程清池看着他俩,眼眶竟然真的有点红了,激动地说:“我终于找到知己了!呜呜呜,你们不知道我这三年受了多少白眼,我心里苦哇…” “社长,你有我们了,不再是一个人。”李洱说,“我们人类一定要团结,共同对抗妖怪。” 陈姝姝:…… 好颠,当代大学生精神状态都这么美丽吗? 任思议的关注点却不在这里,她忽然问:“社长,你翻了三年的可乐罐,有拿去废品站卖钱吗?应该能卖不少钱。” 程清池:“这又是另外的故事了,我们社团之所以能支撑到现在,全靠这些可乐罐。” 任思议竖起了大拇指:“棒棒!” 接下来,程清池说出了他的计划—— “这个计划我准备很久了,奈何没有人手,干不了,现在你们来了,终于可以大展宏图,揭露妖怪真面目了。” “什么计划?” “快说快说!” “撞人计划。”程清池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偷听,意味深长地说,“顾名思义,就是伪装成路人,去撞拿着可乐罐的同学,多撞几个,总能撞到妖怪。到时候,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杯子里的血淌出来,妖怪的真面目就藏不住了。” 他说完,靠回椅背,扬起手,“听懂,掌声!” 任思议和李洱同时鼓掌。 陈姝姝:…… 朋友们全都癫成这样谁来救救她! 作者有话说: 不好意思,看勇哥连麦看得差点忘了时间更文。 第34章 第34章 几天之后, 南市大学校园表白墙上,出现了一则匿名投稿—— 我今天刚买完韩式炸鸡套餐,端着可乐回宿舍, 突然特喵的冲出一男的,直接往我杯子上撞! 给我吓的, 我整个人一个托马斯回旋躲都没躲开, 半杯可乐直接泼在白t恤上。 我舍友十分钟后从同一个窗口出来,被另一个人撞了,一模一样的走位! 这特喵的绝对是团!伙!作!案! 从目前掌握的情报来看,神秘团伙至少3-4人, 戴口罩, 在炸鸡窗口附近游荡,专门袭击手里拿可乐的同学。 我和舍友交流了一下受害经验, 发现一个很诡异的事。 他们撞完人之后,还会盯着你的衣服看!好像在看洒出来的可乐! 家人们, 这什么癖好?我不懂, 有懂的家人可以说说吗?这是什么可乐变态份子吗? 反正提醒各位, 近期去三食堂买炸鸡套餐, 如果一定要去,请走路时左右观察,有人靠近, 立刻战术后撤;另外, 尽量不要走直线, 使用s形蛇皮走位。 最后, 如果有知情人士知道这帮人到底在图什么,求求了告诉我,我和舍友已经好奇到失眠。 ——来自一个可乐没了、衣服废了、心态崩了的受害者 课堂上, 陈姝姝悄咪咪把手机递给了任思议,任思议接过,扫了扫大概内容:“噢!暴露了。” 连忙往下翻,看到底下同学们的留言也相当热闹—— 【我昨天也遇到了!一个戴口罩的女生撞了我,用纸巾给我擦了可乐,擦完还闻了闻纸巾。】 【救命,这到底是在干嘛!】 【能不能撞完赔我一杯新的,我愿意配合演出。】 【经我分析,这很可能是异闻社那帮人,我昨天早上看见他们社长在垃圾箱旁边翻可乐罐,合理怀疑他们精神状态已经next level】 陈姝姝看向任思议:“活动要不要停一天啊。” 任思议点了点头,把这条投稿截图发到了异闻社的捉妖小分队群里。 可爱神经质:“行动要立刻终止。” 真实的人类(程清池):“我不同意,既然展开了行动,决不能半途而废,也许真相就藏在下一个目标身上。” 可爱神经质:“这件事已经引起注意了,必须停止,为了安全着想。 真实的人类(程清池):“安全?你是说妖怪会采取反击行动?” 可爱神经质:“我不确定,maybe。” 蜻蜓仙尊:“我同意思议的提议,暂时终止行动,安全为上。” 真实的人类(程清池):“总感觉,你们是不是知道点什么。【挠头】” 叮咚一声,蜻蜓仙尊的私聊对话框跳出来—— “哦漏,他好敏感!” 任思议明明关了手机音量,不知道为什么,消息提示音还是响起来了。 全班同学,同一时间齐齐望向她。 包括讲台上的严肃授课的沈教授。 任思议脸蛋瞬间胀红了。 在沈慎的课上,还没人敢不专心听讲。 他对学生要求极其严格,甚至到了苛刻的地步,每堂课最后二十分钟都会有课堂小测,但凡有一道题回答不出来,这学期成绩直接挂零蛋。 沈慎看了看手表时间,淡淡道:“小测时间正好到了,任思议同学,就请你来回答一下这道问题。” 沈慎按了按翻页笔,ppt翻到了小测题目那一页。 “血涂片制备过程中,如果推片角度过大、速度过快,会导致什么样的镜下形态异常?” 题目一出来,底下同学们已经开始疯狂翻书了。 靠,这问题今天讲过吗! 好像没讲过吧! 已经有同学翻到了,这是的问题。 不知道从谁口中传出来的,说沈教授表面温文尔雅,实际上根本就是个毒蛇男,蛇蝎心肠,惹了他的下场只有惨上加惨。 果然,问根本还没学到的问题,明显就是要给任思议挂科的打算了。 有惊魂甫定的同学,已经偷偷给自己抽屉里的手机关了机。 却没想到,任思议站起身,几乎不假思索地回答:“推片角度太大会导致血膜短厚、细胞分布不均,同时剪切力过强会造成白细胞推压性变形,干扰分类计数。” 同学们见她竟然回答出来了,一个个都张大了嘴。 沈慎面无表情,片刻后,缓缓开口:“坐下。” 任思议暗暗松了口气,刚坐下,就听见沈慎的声音追过来:“下不为例,我讨厌在课上听到手机响,尤其,是你的。” 前面这句同学们能理解,后面这句就云里雾里了… 什么叫“尤其是你的”? 任思议哪敢再多说什么,红着脸,低头应了一声:“知道了,沈老师。” 沈慎这才收回视线,转身抽问下一题。 身边,陈姝姝小声说:“好险啊…” 任思议也觉得很惊心动魄,幸好,幸好她每次上他的课之前都会提前预习下章内容。 没有任何一节课,能比他的血液检测课程,更让她用心了。 下课后,陈姝姝本来想等任思议一起走,任思议悄悄说:“你先走,我等会儿就回来。” “懂懂懂。”她瞄了眼讲台上的沈慎,心领神会地抱着书先溜了。 等同学都走完了,任思议才忐忑地朝他走过去。 沈慎正在整理教案,似乎没注意到有人靠近,但任思议知道他在等她。 “沈教授。”她声音很软,带了点讨好语气。 沈慎“嗯”了一声,没抬头。 任思议双手背在身后,身体微微前倾,小心翼翼地观察他的表情:“您…您生气啦?” “我有什么好生气的。”他淡淡地说,“上课玩手机的是你,消息提示音响彻全班的也是你,我只是按规矩办事,差点给你挂科而已。” “我错了嘛,这次是个意外,以后再也不会了!”任思议从包里摸出一颗锡箔纸包好的巧克力球,放到沈慎讲义上,“对不起,沈教授。” “贿赂老师?胆子不小。” “是慰问啦。”任思议一本正经地说,“沈老师上课辛苦了,吃点甜的消消气,这是我自己都没舍得吃的最后一颗,很有诚意的。” 沈慎知道她喜欢吃零食,但自己总也舍不得买。 沈慎收走了她的巧克力糖,没立刻吃,放进公文包里:“谁给你发的消息?上课都等不及要看。” “就是社团群的消息啊。”她含糊地说,“不是故意的,我下次一定关静音,保证。” “你手机开了群提醒勿扰,那声音是有人给你私发。” 名侦探吗这些细节都被你记住了!!! 任思议觉得这没什么好隐瞒的,老老实实交代了:“是李洱啦,上次来医院你见过的。” 沈慎沉默了两秒。 这几秒,莫名地,任思议感觉比刚才抽她回答问题的时候还要让人紧张。 “任思议。”他换上了一副正经得不能再正经的师者口吻,“有必要提醒你一句,大学期间的恋爱,百分之九十都不会有结果。尤其是现在的男大学生,这个年龄百分之八十追女生,脑子里都没有正经事。” 这都哪跟哪啊? 怎么就扯到恋爱问题了? “哎,李洱他不是...” “你不用跟我解释他是谁。”沈慎拿起教案,优雅地与她错身而过,“我没兴趣。” 她撇撇嘴。 没兴趣问什么问。 …… 异闻社的活动停了小一个月的样子,其间,社长程清池很不甘心,几次跃跃欲试地想要继续开展撞人活动。 都被任思议和李洱架走了。 匿名发校园墙的同学,不知道是人类学生还是血族,无论如何,血族必定有所察觉。 他们这段时间最好还是低调点。 李洱倒不怕,他有自保的能力,任思议也不怕,她戴着沈慎的戒指,学校里没有血族敢针对她。 可程清池不一样,这货研究了血族三年了,已经快摸到门道了。 难说不被血族盯上。 不过,程清池有没有被盯上不知道,任思议发现,陈姝姝最近…好像恋爱了。 不,去掉好像,她就是谈恋爱了。 任思议有几次看到她和一个高高瘦瘦白白的男生在操场上兜圈子散步聊天。 陈姝姝是个典型的外貌协会,而且有点见一个爱一个的感觉,之前和一个学长暧昧了没几天,又看上了李洱,但察觉李洱对她无感之后,火速又跟现在的男友谈上了。 陈姝姝也给任思议讲了她和现在男友的认识过程,居然是在“撞人行动”中相识了。 男友是大三学长,也是医学院的,现任学生会宣传部的副部长。 任思议还打趣她:“一开始不乐意参加撞人行动,没想到这一撞,撞出个男朋友来。” 陈姝姝也说:“是啊,你不知道他身手多好,我直接一个扑上去,他直接一个战术后撤,我又一个跌倒连招,他一只手举着可乐杯,一只手把我扶起来,水都没洒一滴哎!我就是被他矫健的身姿迷住啦!” “无论如何,祝你幸福。” “嘿嘿嘿嘿,那肯定幸福的。” 陈姝姝很热情地想介绍任思议和她男友认识,任思议可不想跟闺蜜男朋友有太多接触,推辞了几次,没想见面。 直到某天体育课,陈姝姝中暑晕倒了,任思议赶紧扶她去了校医院,医生给她开了点藿香正气液之后,对她说:“你有点贫血啊,最好去医院里检查一下。” “哦,好,谢谢医生。” 这话,陈姝姝都没太在意,任思议顿时敏感了起来。 尽管,陈姝姝晚上都是回了宿舍的,可没课的时候,她几乎大半晚都呆在外面,跟她男朋友要么小树林亲热,要么去看电影,直到熄灯前一刻才回来。 南市大学因为有很多晚课,宿舍没有门禁,多晚归都没问题。 自从那次中暑晕倒事件后,任思议便开始观察陈姝姝,越发觉得她不对劲,唇色很淡,上课也没什么精神,经常托着腮帮子睡觉。 她开始试探地问陈姝姝和男友的约会过程,但陈姝姝的分享很有限,只说亲亲抱抱啦,没别的内容。 就算有,她也不会跟她讲的。 所以,任思议主动提出想要约她和男友一起吃个饭。 “你终于想通了要见我男朋友了。”陈姝姝倒是很开心,立马约了男友今晚和闺蜜一起吃饭。 饭局约在了一家烤鱼店,任思议和陈姝姝上楼,男生已经提前订了桌等着他们了。 这男生确实长得帅,冷白皮,眉骨高挺,轮廓很硬朗。 “来了。”他站起身,替陈姝姝和任思议拉开椅子,举止相当绅士,“这位就是思议吧?姝姝天天跟我说你,说你是她最好的朋友。” 声音也好听,清清朗朗的,带着点春风拂面的温柔。 “他叫迟逸。”陈姝姝对任思议介绍,“大三,临床医学的。” 医学院… 三个人里就有一个鬼。 任思议率先对迟逸伸出了手:“你好,任思议。” 迟逸稍微迟疑了一下,还是握了上来:“你好,初次见面,请多指教。” 掌心相触,他的手是温热的。 所以,任思议还有点拿不准。 任思议收回手,笑了:“确实帅,怪不得眼光高的陈姝姝同学会一眼喜欢上。” 迟逸怪不好意思,挠了挠头。 这顿饭吃的挺和谐,因为迟逸待人接物相当礼貌周到,而且情商不低,不太像他这个年纪的男孩应该有的样子。 总之,让人觉得很舒服。 直到任思议低头捡筷子,才看到桌下,迟逸一直搁在膝盖上的手里,拿了个暖手宝。 虽然已过十月,可南市地理位置偏南,现在气温每天都是三十多,任思议都还在穿裙子。 所以,他不是在暖手,他在维持手部温度。 作者有话说: 无 第35章 第35章 一顿饭, 吃得其乐融融。 陈姝姝跟迟逸聊着异闻社的趣事,迟逸笑起来的样子很含蓄,但她说的每一句都会认真倾听, 给出恰如其分的反馈。 似乎是个内向的男孩,跟自来熟的超级大e人陈姝姝还挺般配, 两人在一起看着就很甜, 很登对。 但但但……任思议是嗑不了一点。 回到寝室之后,她满脸严肃地拉着陈姝姝坐下来,先是问了几个他们日常相处恋爱的问题,陈姝姝以为她要八卦, 还害羞地拿抱枕挡着脸。 任思议问得很细, 问他平时都什么时候找她,在哪儿约会, 两个人进展到哪一步了,有没有接吻, 有没有更亲密的举动。 甚至……有没有上过床。 陈姝姝挺不好意思, 但她察觉到任思议并不是如闺蜜夜聊一般八卦好奇, 而是很郑重其事, 甚至很担忧地在问她。 她也有点担心了,放下抱枕:“怎么了啊?你觉得他有什么问题吗?哪里不好吗?” “没,他人很好。” 但她怀疑他根本就不是人。 已经不是怀疑了, 她很确定, 迟逸就是吸血鬼! 任思议沉默片刻, 像是在斟酌措辞, 问了一句:“姝姝,你身上…最近有没有蚊子包?” 陈姝姝愣了下,没明白话题怎么跳到这里来了, 但还是老实回答:“啊,我跟他经常去学校后山的小树林,现在气温高,还是有蚊子的嘛。”她挠了挠手臂,“每天都要被叮呢,不过也很奇怪,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蚊子只咬我,都不咬他。” “你确定,是蚊子吗?” “什么意思啊?” 任思议拉过她的手,看了看,上面确实有红点子,但看不出来是蚊子还是别的… 以任思议被咬的经验来说,吸血鬼吸血后留下的痕迹,跟蚊子也没太大差别。 “他咬过你吗?”她问。 “有一次…接吻的时候他太用力了,把我嘴皮咬破了,但也还好啦,就是破了点皮,出了点血而已。” 任思议听得心惊胆战,一下子想起了上次陈姝姝晕倒的事,那次就查出来贫血了。 “你有没有去医院检查过身体啊,医生说贫血是怎么回事?”她追问。 “还没呢,准备这周末就去。” “别这周末了,”任思议站了起来,“现在就去,挂个急诊号。” 陈姝姝被她这反应吓到了,不安地问:“思议,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你这样…我感觉挺害怕的,好像你有什么秘密瞒着我什么似的。” 这的确是个秘密。 甚至可以说,是这个世界最大的秘密了。 任思议知道这个秘密不应该轻易被人类知道,可是…… 哪怕沈慎一直保护她不被其他血族所伤,但这并不代表她就要站在血族的立场上为他们考虑。 她是人类,是随时随地可能沦为食物的人类。 她做不到眼看着朋友身处险境而不闻不问。 任思议双手按着陈姝姝的肩膀,看着她的眼睛,对她说:“你马上跟迟逸分开,别再交往了,今晚就分手。” “为什么?” “他…”任思议咬了咬牙,终于说道,“他不是人。” 陈姝姝愣了下,小心翼翼地开口:“……他趁我去上厕所,跟你要微信了?” 任思议:“……” “那倒没有。” 陈姝姝松了口气:“那就好。” 任思议扶了扶额:“我说的不是人,是字面意思。” 陈姝姝握住任思议的手,语气诚恳:“既然他没有见一个爱一个,你就不要这样说人家嘛。” 任思议反握住了陈姝姝的手:“事到如今,我也只能把实话告诉你了。” 她把自己怎么进了沈慎家当保姆,如何被沈独吸血,如何被沈慎保护,进学校之后发现学校里三分之一都是吸血鬼的事,统统讲了一遍。 又说到今天在食堂门口看见迟逸大热天拿着暖手宝,别人不懂,她一眼就知道那是为什么。 吸血鬼没有体温,怕冷,这是他们在太阳底下维持体温的办法。 陈姝姝听傻了。 等她讲完,陈姝姝张着嘴,好半天才发出声音:“思议,你想象力好丰富啊,这是你构思的新小说吗?” 任思议知道她不会信。 如果谁平白来跟她说世界上有吸血鬼,她也不会信的。 “你不用马上信我,”任思议说,“尽管去验证。我猜你们从来没有过白天的约会,对不对?都是在晚上?” 陈姝姝想了想,好像确实是。 “你尽可以白天约他出来玩,看他敢不敢来,看他…会不会撑伞。” “吸血鬼怕太阳嘛,电视剧里的设定。”陈姝姝不以为然地笑了笑,“我看你真是快被程清池同化了,你跟李洱都是。” 任思议没有跟她争辩,从身上摸出那把秘银小刀,塞进了陈姝姝手里。 “如果他对你不轨,你就用这个。” “不至于吧。”陈姝姝拿着刀,哭笑不得。 “至于。”任思议认真说,“木涟当初想要置我于死地,也是这把刀救了我。” 陈姝姝眉头拧了起来,直到此刻,提起木涟,她才稍微感觉没那么像开玩笑了。 毕竟,木涟作为学校的高层领导,说下台就下台,连她妹妹木漪都消停多了,而那段时间,任思议又刚好住院。 “你说的不会是真的吧,我怎么开始有点信了,我是不是也快被你们同化了。” “信不信,你可以自己验证。” …… 第二天中午,陈姝姝坐在镜子前化妆,一边描眉一边给在图书馆的任思议发语音,语气里有点小得意:“他才不是什么吸血鬼呢,他答应我中午一起去逛街啦。” “答应啦?” “是呀,一开始推三阻四说不去不去,我就发动了撒娇小技能,说你不去我们就分手,他就答应啦。” 任思议倒有些拿不准了。 如果真的只是想要吸她的血,完全没必要为她冒这种风险,现在外面太阳正烈,别说是吸血鬼了,连人类学生都嫌热不愿意出门。 难道是她误会了? “不说了,我去约会啦,他在楼下等我。” “去吧去吧。” …… 陈姝姝走出宿舍楼大门,看到了等在树荫下的迟逸。 他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衫,身形清瘦挺拔,只是手里撑着一柄黑伞,把整个人都罩在阴影里。 陈姝姝小跑过去,一把抱住他的手臂,笑着看他:“难怪你皮肤这么白呢,原来是怕晒黑啊。” 迟逸表情有点不自然,应了声:“是啊。” “咦,你怎么这么多汗?”陈姝姝伸手去擦他的脸,感觉他皮肤很凉,却覆着一层湿漉漉的虚汗。 “我有点热。”迟逸避开了她的手。 “哦,那我们先去喝杯奶茶吧,坐下来吹吹空调休息一下。” “嗯。” 从宿舍楼到校门口的奶茶店不过几百米的路,迟逸全程紧握着那柄黑伞。 走得很慢,伞沿压得极低,几乎贴着头顶。 陈姝姝看他一直拿着那柄伞,也有点奇怪,鬼使神差想到了吸血鬼怕阳光这事。 不可能吧。 绝对不可能,世界上怎么可能有吸血鬼。 所以,她趁迟逸偏头看路的工夫,伸手抓住了伞柄,猛地往上一抬。 黑伞脱离了迟逸的手,阳光哗地一下浇了他满身。 随即,迟逸往后踉跄了一步,双腿一软,直直栽倒在地上。 他身体就像被人从里面点燃了一样,猛地弓起,喉咙里发出一声压抑的闷哼。 “你怎么了!”陈姝姝吓呆了,连忙上前扶起他,“你哪里不舒服啊?” 男孩的脸迅速变成了青紫色,嘴唇发乌,眼睛紧闭着,浑身剧烈地颤抖。 他暴露在阳光下的皮肤,他的手臂、脖颈、脸颊,开始发出细微的滋滋声,像是油锅里溅了水。 紧接着,那一块块皮肤迅速变黑。 “啊!”陈姝姝一把松开他,退后了几步,尖叫了起来,惊飞了树上一只正在打瞌睡的黑乌鸦。 乌鸦朝行政楼方向飞去。 就在这时候,地上的伞被人捡了起来,任思议撑开伞冲了过来,罩住了地上的迟逸,替他暂时挡住了阳光。 迟逸身体的抽搐稍微缓了一点,但他已经晕过去了。 任思议和陈姝姝通话之后,还是不放心,所以从图书馆一路跑了过来。 李洱说过,越是低阶的吸血鬼,对太阳承受能力越弱,是真的会被晒死的。 就算迟逸真的是吸血鬼,吸了陈姝姝的血,那也有能制裁他的人来管,不该由她们来动手,更不该由陈姝姝来。 如果迟逸真的死在这里,死在陈姝姝面前,她这辈子就别想睡一个好觉了。 任思议扶起了奄奄一息的迟逸,但她力气不够,根本扶不起他,对还呆立着不敢相信眼前这一幕的陈姝姝大喊:“快来帮忙!扶他到阴凉的地方!”” 陈姝姝手捂着嘴,浑身发抖。 任思议一边撑着伞,但也没办法全部遮住倒地的迟逸,快急死了。 这时,一个人影大步流星冲了过来,和她一起扶起了迟逸。 任思议抬头,看到了沈慎那双漆黑沉静的眼。 她顺着沈慎来的方向看过去,对面是行政楼,他是从阳光底下跑过来的。 没有伞,没有遮挡,正午的太阳就这么照在他身上。 “沈、沈先生…你...你不能晒太阳啊!” “一会儿没事。”沈慎沉声说:“撑好伞。” 任思议连忙把伞举高,撑在沈慎和迟逸的头顶。 沈慎横抱着已经失去意识的迟逸,转身朝行政楼的方向跑。 任思议赶紧跟上。 陈姝姝这时候才像终于被解了穴,踉踉跄跄地追了上去。 沈慎径直上了五楼,推开自己办公室的门,把迟逸放在了沙发上。 跟上来的陈姝姝惊慌地哭起来,紧攥着任思议的手:“他会死吗?他…他死了吗?” “我不知道。”任思议也很慌,手都在抖。 看起来迟逸已经快不行了,他的手背皮肤焦黑了一大块,脸也是,所有裸露在外面的皮肤,全部被阳光灼伤。 沈慎俯身探了探他的呼吸,抽回了手:“他转化没几年,晒了这么久,活不了了。” “啊!” 陈姝姝直接腿软坐在了地上,捂着脸大哭起来,“都怪我!都怪我!我真的不知道会这样,我不想他死…” 任思议刚要蹲下去扶她,却又听沈慎道,“除非你救他。” 她抬头,看到沈慎正望着自己。 她愣住了,“我…我…能怎么救?” “你的血,可以帮血族抵御日光,同样也可以缓解灼伤。” 沈慎转身拿出了医疗箱,从里面取出一根细长的针管,看向她—— “思议,你愿意吗?” 作者有话说: 无 第36章 第36章 人命关天, 任思议没有犹豫,立刻卷起了袖子,握拳递到了沈慎面前。 沈慎看了眼奄奄一息的迟逸, 也没耽搁,碘伏消毒之后, 针管缓缓推入她小臂白皙的皮肤之中。 暗红色的血液顺着软管流出来, 甜美的味道瞬间漫溢来,侵袭了沈慎的感官。 他垂下眼,喉结微微滚动了一下,犬齿隐隐有些发痒, 几乎要撑破牙床。 任思议观察着他的表情, 看到他眼底翻涌的浓烈的渴望,心里一紧, 另一只手拉了拉沈慎的袖子:“沈先生…” 沈慎回过神来,深呼吸, 镇定了几分。 软管另一边连接了一个真空小试管, 装满一试管之后, 他立刻抽出了针管, 将棉签按在她针孔上,示意她自己摁着。 转身,他托起迟逸的下颌, 将那一小管血液倒入他口中。 陈姝姝来到任思议身边, 紧紧地抱住了她另一只手臂, 忐忑地看着沙发上陷入昏迷的少年。 效果是立竿见影的。 饮下任思议的那一小管血液之后, 迟逸脸色明显好转了,皮肤上焦黑的灼烧痕迹正在一点点散去,不过片刻, 已经恢复了正常的肤色。 “他没事了。”沈慎俯身检查了迟逸的眼球,说道,“只是有点虚弱,等会儿我会让人送他去医院去休养。” 陈姝姝松了一口气,蹲在沙发边,心有余悸地握住了迟逸的手:“对不起。” 沈慎望向任思议,淡淡道:“出来一下。” “哦…” 小姑娘心虚地跟着他走出办公室。 他这严肃的样子,还怪唬人的,她心里有点怕怕的。 午后的走廊,静谧安静,厚厚的窗帘挡住了大部分阳线,只余下暧昧的昏暗。 任思议知道他需要一个解释,于是就把陈姝姝和迟逸交往的事情说了出来,之所以怀疑,也是因为陈姝姝前几天晕倒过,最近精神状态也不大好。 沈慎安静地听她说完,只说道:“我会查清楚这件事,如果迟逸的确违反了规则,会得到他应得的处罚。” “不用查什么了。”门口,陈姝姝弱弱地小声说,“迟逸没有吸过我的血。” “确定吗?”沈慎问,“贫血是怎么回事。” “我很确定,一次也没有过,我们真的就是正常交往。”陈姝姝看向沈慎,“沈教授,等等,您不会…也是吸血鬼吧?” “先回答我的问题。” “呃…”陈姝姝有点怪不好意思,偷偷看了任思议一眼,“一定要说吗?” “不想说也没关系,我会带你去做全身体检。”沈慎不是在跟她商量,“这件事我会调查清楚,不只是你,还有迟逸,如果他违反规则,我会处罚他。” “啊,不要!”陈姝姝急了,连忙道,“…其实没什么好检查的,反正他没有伤害我就对了。” “所以到底怎么回事啊?”任思议急了,“好端端的怎么会贫血呢,这几天精神也不好,上课看你总在睡觉,你要说他没碰你,我真的很难相信。” 眼看这两人都是要追根究底的,陈姝姝也不想连累迟逸,心一横,只说道:“其、其实是因为痔疮啦。” 任思议:…… 沈慎:…… 陈姝姝脸颊都红透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这段时间痔疮破了,每天都要流好多血呢…我又有点怕,不敢去医院,听说做手术很疼的。” “你搞什么啊。”任思议简直哭笑不得,“痔疮都这么严重了还不去医院,你真是…我还以为你真的被迟逸欺负了呢。” “我害怕嘛。”陈姝姝小声嗫嚅,“迟逸对我很好的,没有伤害过我。” “他的确对你很好。”沈慎看向了陈姝姝,“愿意在阳光最强的中午陪你去约会,仅这一点,就说明你在他心里很重要。” 他越是这样说,陈姝姝越是愧疚,眼睛又红了一圈。 任思议隐隐有种感觉,沈慎是故意这样说的。 果不其然,他的下一句便是:“既然你已经看到了,我也就不瞒你了,血族的秘密希望你能帮我们保守,我们与人类已经共生了千年,大部分人类并不知道我们的存在,我们的确要吸食人类的血液,但也有自己的行为规则,不会轻易损害人类的健康,且因为沈氏私立医院的建立,大部分血族已经有了充分的血液供给,更加不会轻易伤人,你不用害怕什么。” 陈姝姝虽然还是感觉像在做梦,很不真实,但已经过了最初的震惊期了。 她点点头:“我…我不会说,就算是为了迟逸,我也不会说的。” 这时候,沈慎的助理易默池从走廊尽头走了过来:“沈先生,受伤的男孩在哪里?” “办公室。” 易默池走进去,将昏迷的迟逸抱了出来,沈慎提醒了一句:“把这个学生一起带过去,给她做一个全面的身体检查,身上长出来的多余部分,给她修剪了。” “噗。”任思议没忍住,差点笑出来。 转头看看沈慎低沉的表情,忍住了。 陈姝姝还有点害怕,不太敢去,一直拉着任思议的手,任思议安慰她:“没事的,等你手术的时候,我来医院陪着你,再说,迟逸也在医院呢,他醒了还能照顾你。” “那我也太丢脸了!” “因为讳疾忌医,都贫血晕过去了,要真闹出什么大问题全校同学都会知道你屁屁上的事,那才是丢脸。” 陈姝姝叹了口气,只好跟着易默池下了楼。 …… 他们都离开了,办公室只剩任思议和沈慎两个人。 沈慎躺在了沙发上,给自己戴上了眼罩。 白天是他的休眠时间,觉都没睡好,还要处理她惹出来的乱子。 任思议轻手轻脚挪到沙发边,垂眼看着躺着的男人。 黑色眼罩遮住了他的眼睛,眉骨起伏,鼻梁挺成了小山丘。 光线昏暗暧昧,他的衬衫领口松着,露出一小截漂亮的锁骨,他沉睡的样子,锋芒全收,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全然放松的慵懒。 像是收起了爪牙的猛兽,安静地蛰伏在巢穴里。 关键!他蒙着眼睛的样子,太欲了! 咳咳! 冷静,现在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 任思议小心翼翼地问他:“沈先生,你在生气吗。” 沈慎没有否定,“嗯”了声。 “我…我不觉得我做错了什么,我只是担心室友,才好心提醒她,闹出这样的事,我也不想的。” 任思议尽力在解释了。 虽然她觉得自己做错了0件事,但沈慎不高兴,她心里也怪不是滋味。 “没有怪你。”沈慎说,“你所做的事,符合一般人类的常规选择,换了任何人,都应该首先担心同类,尤其是朋友。” “既然你理解,那为什么不理我。” “因为我要睡觉了。” “……” 明明,就还是再生气。 沈慎的确心里有点不舒服,但这种总不舒服,并不是因为任思议做错了什么,也不是因为她差点导致血族暴露。 他说不清楚为什么。 理解,就不应生气,逻辑上说不通。 沈慎感觉自己对她的最近所言所行,所作所为,已经不再受理性思维逻辑控制了。 另一种更加隐秘的情绪,在控制他。 让他忍不住想看到她,忍不住为她担忧,也忍不住…因她的不信任而生气。 “你是人类,我是血族。”沈慎听到女孩泄气的叹气声,终于开口,“我理解你的不信任。” 话一说出来,他就为自己说出这种酸不溜秋的话,感到一阵羞耻。 任思议其实并不觉得,自己是因为多不信任沈慎,才没第一时间把自己的担忧告诉他。 只是她从小就已经学会、或者说习惯了自己解决问题。 没有父母为她兜底,爷爷奶奶也在逐渐老去,所有说错的话,做错的事,都只能由她自己一人承担。 她不太擅长请求别人的帮助,更不擅长依赖…别人。 没办法辩解什么,她只是小声怯怯地说了句:“对不起,那我不打扰你休息了。” 轻手轻脚地退出了房间。 门关上后,沈慎只觉得更加烦躁,他翻了个身,面朝沙发内侧,强迫自己入睡。 偏偏怎么都睡不着了。 他一把扯下眼罩,用力扔了出去。 …… 晚上八点,晚课结束之后,任思议来到操场,找到了沈独。 沈独正在露天球场打篮球,跑动时衣角翻飞。 他长得确实好看,眉骨高,眼窝深,笑起来嘴角飞扬,张扬不羁。 场边围了不少女生,欢呼着,喊着他的名字。 吸血鬼体能真是比人类强悍很多,人类男生们已经跑得满头大汗、弯着腰喘粗气,他还一点事没有。 人群中,他望见了树下那抹冷清清的身影,直接转身一个背身暴扣,帅得不行。 场边尖叫声此起彼伏。 结束之后,球一扔,也不管队友在身后喊他,大步朝着任思议走过来。 脸上挂着混不吝的笑,语调拖长了喊她:“思思宝,怎么今天有空来找我呀。” 任思议感受到周围女生好奇,打量,甚至羡慕的眼神,有点不自在,退出人群,走到人少点的树荫底下,开门见山地问沈独:“你哥…他有没有什么喜欢的东西?” 一听她又是来打听她哥的,沈独的兴致顿时偃了大半,靠在树干上,只酸酸地说:“你跟他待在一块儿这么久,他喜欢什么你还没观察到吗?” “这真的很难啊,你哥的内心世界一直都很封闭,谁都走不进去。” “相信我,你不会想走进去的。”沈独看着她,似乎带了点可怜的眼神,“当有一天你发现他心里的秘密,只会想要远离,要跑就趁早,别怪我没提醒你。” “……” 意有所指,又不明说。 这么喜欢当谜语人吗。 “你要是不直说,我就当你胡说八道了。”任思议抱着手臂看着他。 沈独倒是想说,可他不敢… 他哥对他是好,可他哥凶起来…也很恐怖的。 “算了,说回正题上,你问他喜欢什么,怎么,想追他?” “那不是。”任思议耸耸肩,“最近好像惹他不高兴了,想想能不能送点什么,缓和一下关系,毕竟他是我的保护神,我可不能真把他得罪了。” “他喜欢的,你送不起。” “你说说看啊。” “金银珠宝。”沈独直言说道,“这老东西,听说在太平洋和印度洋很多岛屿山洞里都藏了无数宝藏,多到可以买下一个漂亮国,他对古董玉器,珠宝钻石,尤其是金器,分外痴迷。” “……” 这一点,任思议倒是深有感触。 他家的别墅庄园里,尤其是他的书房里,桌上随便一个摆件都是价值连城,而她也经常看沈慎在摩挲欣赏这些小玩意儿。 任思议叹了口气:“那不值钱的东西里,他有什么喜欢的吗?” “没有。”沈独果断地说,“我哥全身上下没有一件东西廉价。” 他扫了眼任思议手上那枚黑色戒指,“就他给你的这玩意,老矿区的天然黑钻,没经过任何人工改色处理。这种品级的裸石,拍卖行里能叫到九位数。” “!!!” 任思议要晕厥了。 她以为这东西就是个黑色破石头,捂住了胸口:“靠!这么贵吗?” “你以为呢。” “我以为,它的魔法价值大于实际价值。” “哪有什么魔法。”沈独无奈解释,“这玩意儿,也就是他戴的时间长,血族同类都认识,标记你是他的人,起一个威慑作用而已。” 任思议默然。 忽然觉得左手上的那枚戒指,千钧重量。 要弄丢了,可怎么赔得起啊! 其实任思议的脑回路特别简单,小时候跟同村好朋友闹矛盾了,都会相互送礼物,很快就可以和好。 那时候送的礼物,也不过就是小河里抓的螃蟹、钓的鱼、镇上赶集买的小风车、赢来的玻璃弹珠。 这些对小朋友来说,都是比较珍贵的东西了。 她虽然卡上有大几万的存款,但也不算特别多,上哪儿去给沈慎弄价值连城的东西啊。 陈姝姝还在住院,任思议也没法跟她商量,次日一个人去逛街,在街上走啊走。 反正,她能买得起的东西,根本就不可能是沈慎看的上眼的东西。 鬼使神差地,溜达进了一家珠宝店。 钻石翡翠,龙凤镯子,各种品级的珍珠… 店员热情地迎了上来,问任思议想选一款什么,自己戴还是送人。 任思议有点心虚,小声说:“送人。” 打量她年纪不大,店员便又问:“男生还是女生?” “男的。” “男的可以戴玉嘛,来看看我们的翡翠区。”店员热情地引导她。 任思议看到那些翡翠的价签,直接两眼一黑。 算了算了,买不起。 走到金饰区,最便宜的就是戒指了,这倒是她稍微还能多看两眼的东西。 毕竟,戒指克重小,已经是珠宝店最便宜的东西了。 她一眼就被角落里一枚很朴实的素圈戒指,吸引了视线。 因为最便宜。 只要三千不到。 虽然虽然,三千对于任思议来也算是天价了,她平时花钱抠门的要命,一分钱掰成两分钱用。 她上次给爷爷奶奶家买空调,才舍得花这么多的钱。 三千块哎,巨资了,她每天生活费都不会超过30的。 工作人员见她这么纠结,看起来也不像有实力买珠宝金饰的客户,所以有新的客户进来也就不再招待她了。 任思议叹了口气,转身要走的时候,又看了看角落里那款戒指,没有花纹,没有镶嵌,就是一圈很素净的金色。 果然是老年人审美,竟然喜欢金银珠宝这么俗气的饰品啊。 任思议脑子里已经想象出他戴上的样子了。 肯定很丑。 作者有话说: 下一篇文《呜呜呜对不起我都喜欢》喜欢可以收藏 【1v2,连载期免费】 “这么喜欢傅洵资,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 这个问题,许曜无数次想问俞姿,可话到嘴边,只要俞姿短信发来,“今晚可以吗?” 他总会提前回去洗澡50分钟,喷香水,口气清新喷雾,再去店里做好发型,为这一次约会做足功课,虔诚、用心。 ...... 傅洵资最近也很苦恼,他喜欢上了最好的哥们的女朋友。 尽管俩人否认交往,只说是朋友,可他看到过ktv走廊边许曜将她按在墙上狠亲的场景。 他出身最正统的高门家庭,一身正气,绝对不会接受自己变成可耻的小三。 可是那天玩密室逃脱,黑暗中,女孩惊叫着一下子扑进他怀里。 傅洵资内心是想要推开她,让她去找许曜。 可是身体做出最诚实的反应,是一把将她搂入怀中,紧紧抱住。 他猜想,ktv那次...也许是许曜强吻? 肯定是,许曜就是那样的人! …… 俞姿发誓自己是个好女孩。 她没有和许曜与傅洵资任何一个人确定关系。 既然是选男友这么重要的决定,为什么不可以都“深入”了解了解,再决定最终和谁在一起呢? … 傅洵资和许曜的共友劝他们:“俞姿在你们之间反复横跳,根本就是花心女,快跑吧!趁现在还有机会。” 许曜:“姿姿是我见过最专一的女孩,你说她花心,她怎么不来追你?” 傅洵资:“是我和许曜太优秀了,让她难以抉择,这是我们的错,不是她。” 共友:…… 【耳根子超软的小软妹vs又争又抢阴湿男表面冷淡内心狂热爱妹宝的酷哥】 ps: 都没确定恋爱关系,可能永远不会确定那么【明确】的关系! 三个人是一辈子好朋友!嗯!【doge】 至于女主对两人的态度,如书名。 免费,连载期不v 第37章 第37章 沈氏私立医院的每一位病人都是住单人间, 陈姝姝在这里住得乐不思蜀,根本不想出院。 任思议去看望术后休养的室友,恰好迟逸也在。 小姑娘半靠在摇起的病床上, 气色比手术那天好了不少。 迟逸坐在床沿,正低头专注地剥着一颗荔枝。 “医生说这个不能吃多了, 容易上火。”他把剥好的荔枝递到陈姝姝的嘴边。 陈姝姝一口咬进嘴里, 腮帮子鼓鼓的:“我又没吃很多,区区十个而已。” “真的不能再吃了。” “哎呀,你好烦呀,跟个男妈妈一样。” 迟逸敏锐察觉到门口有人在看他们, 站起来, 警惕地问:“谁?” “是我啦。”任思议走了进来。 看到是她,迟逸坐了下来。 任思议谨慎地绕过床尾, 从另一边走到陈姝姝身旁坐下,小声问她:“你们…和好啦?” 陈姝姝嘴里嚼着荔枝, 看了对面干净清隽的少年一眼:“我们就从来没不好过, 除了那天。” “你…这么轻易就接受他了吗?还要继续吗?” “我们学院三分之一的同学都是, 连沈教授都是!”陈姝姝吐了荔枝核, “我接受了这样的设定之后,感觉拥有一个吸血鬼男朋友,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而且, 我差点害死他, 他非但没有生我的气, 手术之后也一直在照顾我。” 陈姝姝凑近任思议耳朵,小声说,“我好像真的有点喜欢他了。” “你不怕他吸你的血吗?” 迟逸连忙道:“我不会的, 学校里有很充足的食物供应,我不会伤害姝姝,每次约会前,我都吃饱了才去的。” 任思议:“……” 这话听着好怪。 陈姝姝怪不好意思的,扭头瞪了迟逸一眼:“哎,你别偷听我和我闺蜜聊天好吧。” 迟逸很无辜:“你们大声密谋想听不见也很难哎。” 任思议关注的点却在其他地方:“你说学校有充足的食物供应,不会就是那家韩式炸鸡店?” 迟逸点头:“那家售卖给血族的可乐,跟普通同学的可乐不一样。” 陈姝姝忽然想起来:“我去!这么说来,我们社长是真的很牛啊。” 任思议:“你终于知道了。” 程清池确实厉害,凭一己之力洞悉了血族存在的真相。 迟逸给自己剥了个荔枝,丢进嘴里,鼓着腮说:“血族早就观察到你们社团的行动了,所以已经换了食物售卖窗口。” 陈姝姝恍然:“难怪,那几天我们都无功而返呢!” 正说话间,病房门被推开了。 穿着白大褂的沈慎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两位女护士。 这不是任思议第一次看他穿白大褂的样子,总感觉比穿西装更冷,眼里眉间都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 他无视了任思议,拿着病历单,走到陈姝姝病床前,眼帘微垂:“护士来换敷料,观察一下伤口愈合情况。” 陈姝姝连忙扶着床站起来,乖巧地说:“好的,沈教授。” 沈慎翻了一页病历,继续道:“今天是第三天,可以不用再吃流食了,吃点蔬菜水果。” 他目光扫过迟逸手上还没来得及藏起来的荔枝,提醒,“上火的别吃。” 迟逸立刻把荔枝往自己嘴里一塞,含含糊糊地说:“我…我自己吃的。” 沈慎没说话,只是注视着他。 迟逸顿时慌了,扛不住来自顶级boss压力,只好老实承认:“知道了沈先生,不会再纵容病人了。” 陈姝姝吐了吐舌头,跟着护士去了换药室。 沈慎只看向迟逸:“你恢复得怎么样?” “已经没事了,沈先生,我完全恢复了。” “那明天跟病患一起出院,不要耽误学业。” “知道了。” 说完这话,沈慎便离开了病房,全程没多看任思议一眼,弄得她心里怪不是滋味的。 关上门之后,任思议忍不住问迟逸:“你跟他很熟吗?” 迟逸吃下一个荔枝,摇头:“我跟沈先生从没说过话。” “他很关心你哎。”任思议语气里带着一点酸酸的感觉。 迟逸认真地想了想,说道:“沈先生对我们都很好,有同类受伤了没钱治,也不敢去人类的医院,来这里都是免费治的。” “咦,可是我感觉很多人怕他。”任思议说。 “对违反了规则的同类,他下手从不留情,挺狠的。”迟逸客观地说,“我没做错事,对他只有敬,没有畏。” …… 沈慎回到办公室,脱下了白大褂随手挂在衣架上,懒懒坐上办公椅,拿起手边一沓病例。 有点心烦意乱。 最近总是很烦,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房门被叩响了。 “咚。” 只响了一声,就像小兔子从地洞里钻出来冒了个头,又胆小地缩了回去。 沈慎看病例也有点心不在焉的,又等了片刻,没动静了。 他先耐不住了,起身大步流星走过去,一把拉开了门。 门外的走廊里,任思议背靠着墙壁站着,低着头,脚尖点在地上。 深夜的走廊,亮着几盏夜灯,昏黄柔和,她脸上一带了点怯怯的不自在。 听到开门的动静,偏头望过来,措手不及,转身想跑。 “有事?”沈慎在背后问。 “没事啊。”任思议僵硬地回过头,“路过。” “你从我需要刷卡才能到达的vip楼层门口路过?” 任思议撇了撇嘴,终于重新走了回来:“我过来刷新一下戒指的冷却时长,不可以吗?” “可以。” 没话好说,气氛都快尴尬死了。 任思议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气氛,转身朝电梯走去,走了两步,偷偷回头看了一眼。 在她回头的那个瞬间,沈慎迅速移开了落在她背影上的视线。 垂首,看向了地面。 更在意的人…先服软。 任思议叹了口气,终于走回到他面前,磨磨蹭蹭地从手里掏出一个东西,合拳伸出去,别扭地说:“伸手。” “什么?” “你伸手看就知道了。” 沈慎伸出了手,掌心向上摊开。 他的手很大,骨节分明,冷白的肤色。 任思议把拳头悬在他掌心上空,五指松开。 一枚金色的戒指掉在他掌心。 很细,很素净,泛着金色的哑光,落在他的掌纹里,像一滴凝固了的阳光。 他有些惊讶。 任思议连忙解释:“你弟弟说你喜欢金银珠宝,我的钱,只够给你卖这个,戒指虽然有点小,但好歹是金子做的。” 沈慎的确喜欢这些东西。 以前有富豪给他送礼求帮忙,送的都是金饰,譬如摆在书房桌上的那尊金乌鸦。 他当然见过成色更好的,收过价值更高的,但此刻,掌心这枚细小的戒指,却让他一时说不出话来。 没想到,任思议这抠门的小姑娘,会送他这个。 他是看到过她一分钱掰成两分钱用的样子,斤斤计较,买卫生巾都要货比三家买最实惠的。 这枚小小的戒指,在他心里掀起一点涟漪,但这点涟漪层层晕开,令他心湖震荡。 任思议看沈慎一直不说话,有点尴尬。 她觉得他大概嫌小,嫌寒酸,看不上眼。 她脸红了:“你…你不喜欢还我吧,我送我奶奶去。” 她伸出手去抢,沈慎手一收,把戒指藏入了掌心。 “送我了,那便是我的了,没有要回去的道理。” “你又不喜欢。” 谁说他不喜欢。 沈慎修长的指尖衔着那枚小小的戒指,举到眼前看了看。 灯光穿过素圈的中心,在他瞳孔里映出一个金色的圆:“我的确没戴过这么小的,不过,勉强能能戴。” 任思议巴巴看着他:“接受了吗?” “上赶着送上门的礼,为什么不接受。”沈慎的嘴角似乎提了提。 “那你不生我的气了吗?” “我没有生你的气。” “你明明就有,这几天,你都不理我。”她因为这个,一直在内耗,很委屈,“上课你都不抽我回答问题了,我故意上课睡觉你也不管我,故意跟男生聊天你也不管我,明明之前还说不让恋爱呢…” “你很在意我的态度吗?” 任思议当然在意。 在意得要命。 但她别扭的性子让她说不出口,只撇撇嘴,低头小声说:“以前都没人管我,爷爷奶奶也什么都依我,你是唯一一个管我的人,我不想你不理我。” 沈慎看着她。 她站在那里,像一只闹了别扭又主动蹭回来的猫。 他忽然意识到,她可能真的把自己当成父亲一样的角色了。 他未曾结婚生子,也没感受过做父亲的滋味,但此刻,看着面前这个别别扭扭的少女,心底升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柔软的怜爱。 “我其实不是在生你的气。”他嗓音温柔了许多,“只是希望你对我多点信任。遇到麻烦,第一时间来找我,而不是自己想办法解决。血族的事你解决不了,会让自己身陷囹圄。” 任思议听他说这话,有点想哭。 他对她很好,一直都是。 她吸吸气,委屈地忍住了眼泪,点点头:“对不起,沈先生。” “你不要对我说这句话。” 是我对不起你… 他的掌心微凉,把她的手完整地包裹在掌心里。 任思议的心狠狠一跳,一阵悸动,整条手臂都酥麻了。 沈慎牵着她走进办公室,关上了门,低头看着掌心那枚戒指,说道:“太小了,我手指戴不进去。” “会吗?”任思议接过戒指,拉过他的手比了比,他指尖的确根根颀长,像是一双外科医生的手。 她不死心,捏着戒指往他小拇指上硬塞。 他的骨节都被勒白了,不上不下,就是套不进去。 任思议真的很想他戴上,开始暴力套入了:“可能有点疼,沈先生你忍忍。” 沈慎看着自己那根被磨白的指关节,面无表情地说:“这个戒指它也不是非戴不可。” 任思议又使劲推了两下,力竭了,有点沮丧:“我买的时候看着还挺大的,没想到戴不进去,那我把它退了,再给你买个大点的。” “不用。”沈慎忍着疼,去洗手台抹了洗手液,借着润滑把那枚戒指从指关节上摘了下来,看向她:“你脖子上的绳子,可以给我?” 任思议摸到自己的颈子,上面的确有一根红绳,绳子上套了一枚慈眉善目的玉石观音。 她解开绳扣,把观音摘下来递给沈慎。 沈慎接过红绳,取下观音还给她,然后把那枚小小的戒指穿了进去。 他将红绳戴在了自己的颈子上。 指尖把玩着,说道:“这样,也算我戴上了。” 任思议看着他颈子上的戒指,细细的红绳落进他的领口里,金戒指贴着锁骨窝,被衬衫遮住。 忽然有点不好意思,因为她只在言情小说里看到过这种桥段,男主把女主送的戒指戴在颈子上。 她得了便宜还卖乖,别别扭扭地说:“其实,也可以不戴,你收下就行了。” “你刚刚硬往我手指上套的时候,不是这么说的。” “哪有硬套,只是轻轻地…套上。” 沈慎又问:“那观音不是玉的?” “啊,这个,这是和田玉。”任思议把观音举到他眼前,“去年姑妈带我爷爷奶奶跟团旅游,爷爷花了九百块给我买的呢,怎么不是玉的,不识货不要乱讲好吧。” 沈慎喜欢珠宝玉石,眼光自然毒辣,一眼就看出来了,只是普通的仿冒工艺品而已,质地浑浊,做工粗糙,不值钱。 “那是我看走眼了。”他说,“是和田玉,很漂亮的观音。” 任思议满意地走到他身边,目光里带着一点期待和试探:“沈先生,那你后面上课还会抽我回答问题吗?” 沈慎说:“如果你希望的话,当然可以。” “希望啊,你问的问题我都能回答出来,你每节课之前,我都会提前预习准备,就只想让你知道,我很认真在对待你…” 她顿了顿,补了两个字,“…的课。” 她看他的目光,如此灼灼,令他竟有些心痒,承接不住。 沈慎已经不知道今天是第几次躲避她的视线了:“不止对我的课,任何教授的课都应如此。” “嗯嗯嗯。”任思议用力点头。 她最喜欢沈慎对她说教了。 沈慎睨她一眼:“忽然这么乖,我有点不适应。” 乖吗? 其实,在十岁以前,在爸爸妈妈都在身边没进城打工的时候,村里的人都说她是个听话的姑娘。 如果有人能一直管着她,她才不会去当精神小妹,不会变成叛逆少女。 他不觉得他们在冷战,可这几天,患得患失的人…一直都是她。 任思议低着头,指头抠着那只玉观音的纹理缝隙,有点忐忑地说:“沈先生,我如果什么都听你的,乖一点的话,你可不可以让我一直留在你身边?” 作者有话说: 无 第38章 第38章 哄她在起居室的床上睡着了。 坐在床边, 看着小姑娘安宁的睡颜,沈慎从来不知道自己哄人的技术如此之高超,他没有哄过谁。 与哄相近的另一个词, 是骗。 而在他这里,两者几乎没有任何区别了, 他成功夺取了猎物的信任, 将自己的身体,心意…全部交托给了他。 当无助的雏鸟将盘踞在巢穴之外毒蛇当成了亲近之人,便离死亡不远了。 可是毒蛇这时候想的,并非如何饕餮地享用盛宴, 而是… 该如何承担起她这一份沉甸甸的交付, 要怎么对她更好一点,自己还能再给她点什么。 哪怕是让她更加安宁地走向那片静寂的永夜。 沈慎忍不住伸出手, 指尖轻抚了抚少女白皙的脸颊。 睡梦中似乎也感应到了,她下意识地蹭了蹭他的手, 嘴唇微微动了一下, 像是在梦里说了句什么。 一簇电流从沈慎指尖窜上来, 直抵心脏, 他猛地抽回手。 像是被烫到了似的。 指尖仍残留她的体温,以及那柔软的触感,以及心尖的酥麻。 为什么会这样, 沈慎不明白。 以前从未曾有过。 他抚上了胸口处, 那颗被诅咒的心脏, 仍旧有力地加速跳动着。 就在这时, 房门被叩响,他回头,看到助理易默池站在门缝边, 似有事找他。 沈慎给她盖好被单,走出去,轻轻带上了门。 坐回办公桌边,他看向易默池:“什么事?” “之前您吩咐的,任思议的父亲,任屹,有消息了,他…” 见他欲言又止,沈慎已经有了不好的预感:“死了?” “不是,比这更糟。” 比死亡更糟糕的...恐怕... 沈慎问:“转化了?” “嗯,不仅转化了,还…还被…” 沈慎已经彻底没有耐心了,皱眉,声音沉了几分:“有什么就说。” “听手底下的人说,四年前,他被猎人捕获了,现在行踪全无,生死未知,很有可能已经…” 一阵沉默之后,沈慎说:“此事不要声张,不要让她知道。” “明白。”易默池恭顺地说。 “另外,顺着我们在缅甸边境捣毁的研究所继续查,就算是死了,我也要知道死在哪里,死在谁手上。” 易默池看向男人。 他黑眸深处翻着暗涌,脸色分外阴沉,似乎动怒了。 易默池跟了沈慎这些年,很少见他这样,有些担忧地开口了:“沈先生,培养仪已经快调试好了,您冒险为她去调查那帮危险的家伙,实在不划算,您不需要为她做这么多…” 话音未落,一道冰冷的眼风扫来,感受到压力的易默池,没说完的话也卡在了喉咙里。 “我让你去做的事,顺从即可,不需要你告诉我该怎么做。” “是,沈先生。”易默池后背沁出了一层薄汗,心惊胆战地退了出去。 沈慎独自坐了一会儿,隔着衬衫,摸到了颈间那枚小小的金戒指轮廓。 …… 临近期中,天气渐渐转凉。 教室外面的梧桐树掉了一地的叶子,风从窗缝里灌进来,冷飕飕的。 任思议坐在教室后排,课桌上摊着血液学的课本,桌子底下,是两根竹针和一团灰色毛线。 她不需要低头看,目光还是盯着黑板,只是桌子下的手指正在飞速忙碌着。 灰围巾已经织出了大半截,就差收尾工作了。 陈姝姝看她织围巾如此熟练,好奇地问:“你织毛衣的技术简直炉火纯青,看都不用看了啊。” “嗯,奶奶教的。” 她眼神暧昧,小声拉长调子:“给谁织的呀?” “不告诉你。” 陈姝姝坏笑着,努努眼看向讲台:“不告诉我,我也知道。” 讲台上,沈慎正在讲解血浆蛋白的分类。 视线扫到后排,任思议看黑板的样子全神贯注,只是双手放在桌子下面。 “任思议。” “唔…” 任思议一惊,毛球滚落在了地上。 沈慎走到了她的课桌旁边,看了看地上的毛线球,面无表情说:“上课不要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前排有人转过头来偷看。 沈慎上课没收小零食,手机,游戏机…各类东西都是毫不手软,现在他把织针和围巾从桌底下抽了出来。 灰色围巾拖在桌上,像一条打了结的蛇尾巴。 任思议急了,连忙小声说:“那个…我还没有织完,可以等我织完再没收吗?” 沈慎低头看她。 感受到某人严厉的视线压迫,她没有再说下去,吐了吐舌头,缩回了椅子上。 “知道了。” …… 下课铃响。 任思议第一个冲出教室,跟在沈慎身后一路小跑,跑进了行政楼,在他关办公室门的前一刻,把一只脚卡在了门缝里。 “沈教授!这个围巾…对我真的很重要,我要送人的。”任思议挤进来,把门带上,双手合十求求他,“还没有收尾,可以让我收个尾吗?就十分钟就好了。” 沈慎把那团围巾放到办公桌上,坐下来:“谁让你上课做这些事。” “知道了知道了。”任思议点头如捣蒜,“只做这一次,而且再也不会上课弄了,你还给我好不好,求你了沈先生。” 沈慎看着她。 她求人的时候,眼睛水汪汪,下巴抬起来,像一只讨食的猫。 他没有松口,转而问:“送谁的?” 想起了上次来医院看她那个男孩,他长相清隽,笑起来很干净。 沈慎经常在学校里看他们走在一起,一起做社团活动,一起吃饭,似乎很熟稔。 任思议神神秘秘地说:“这是秘密。” “你现在是学生,最重要的任务是…” 任思议不等他说完,接嘴道,“是学习,不要早恋,我知道的,你都说了无数遍了,医学生时间紧任务重嘛,倒背如流…” 沈慎看她这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忽然感受到带小孩的辛苦了。 怎么说,人家都有可以反驳的。 他懒得跟她辩嘴,只说道:“东西我扔了。” “啊?”任思议满脸的不可置信,惊呼,“你怎么能扔!我辛苦织了一个月!天哪,沈教授你好过分!” 沈慎不为所动,表情更加严肃了:“我的课,每个同学一视同仁,没收的东西没有要回去的道理。” 任思议简直泪崩啊。 她真的特别辛苦织好的围巾,每天课上一边听课一边织,只想赶在降温前织好送给某人。 某人体温这么低,冬天了不是要冷成雪人了吗。 就差一点收尾了,现在全都没有了。 她越想越委屈,鼻子酸得说不出话来,带着浓重的哭腔嘟囔了一句“沈先生你真的很过分”。 转身跑出了办公室。 门被重重关上。 沈慎独自坐了一会儿。 等走廊里再没有动静了,他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了那个未完成的围巾。 冷灰的颜色,明显就是男生戴的,毛线普通但很软,也不会扎皮肤。 他翻看了一下,发现是真的只差最后一点收尾了。 他把围巾拿起来,抽出竹针,往自己颈子上比了比。 长度倒是刚好。 不过,毛线脱针了。 他这一扯,收尾处的几针滑脱出来,线头一松,整排针脚都开始溃散。 他慌忙伸手阻止,但毛线这东西根本不讲道理,越弄越乱,很快就在他手里缠成了乱糟糟的线团。 沈慎:…… 完蛋。 就在沈慎束手无策的时候,走廊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任思议又气喘吁吁地跑进了办公室:“沈先生!!” 沈慎一惊,条件反射地把围巾线团从脖子上扯下来,迅速塞进抽屉里,用力关上。 他坐直了身子,面上故作镇静:“怎么了。” “那个,还有件事忘了说…我想请个假。” “请什么假?” “后天,就是我爷爷马上七十大寿了,我已经跟辅导员请了假,想要回家一趟。”说话间,小姑娘摘下了她拇指上那枚黑钻戒指,递到了沈慎桌上,“我们村里没有吸血鬼,我就…不戴了。” 说完,想起来自己还在生气,哼了一声,转身要离开了。 “站住。” 小姑娘脚步顿住,回头看他。 沈慎拿起了桌上那枚戒指,在指间转了转:“我不同意你回去。” “你不要太过分了沈慎!你先收了我辛苦织的毛衣,还不让我请假回家,你好过分!” “叫我什么?”沈慎音调提高了些。 “唔…”任思议秒怂,憋屈地撇撇嘴,“沈先生…” “村里没有血族,但你回去了,说不定就有了。”他说,“我不同意你一个人走。” 任思议之前也有这方面的担忧,所以一直没敢回家,连十一假都没回去呢。 她踟蹰着说:“那怎么办啊?” 沈慎没说话,静静等着她开口邀约。 小姑娘皱起眉头,思来想去,苦恼地叹气:“可是爷爷的七十大寿,我必须得回去,爷爷都打电话来问了好几次…” 沈慎轻咳一声,提醒:“今天才周一,血液课在周五。” “是呢,肯定不会耽误我回来上课的。”任思议顺嘴说,“沈先生您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吸血鬼离我远远的,不要跟着我回去。” 沈慎:“戒指。” “戒指不行,那我再想想别的办法吧…实在不行。”她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低头开始编辑短信,“只能电话里跟爷爷说不回去了,让他不要生我的气了,毕竟事出有因,我不能给他们带去危险。” 沈慎:“……” “我最近不太忙。”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任思议仍旧榆木疙瘩脑袋,一点没体会到,还在低头给爷爷编辑道歉短信。 “最近几天,我都没课。”他又说。 “是呢。” 沈慎闭了下眼睛,真是快被她气死了。 “任思议。”最终,男人无奈起身,走到她身边,拿起桌上那枚戒指拉过她的手,重新戴在了她的拇指上。 “让你开个口,叫我跟你一起回去,就这么难?” “啊…”任思议呆呆看着他,“你…愿意吗?” “不愿意。” “……” 任思议顿时恼怒,看向他,“沈先生,戏弄我很好玩吗?” “如果你真的很想让我跟你一起走,求我一声,不是不能考虑。”沈慎走回桌边。 任思议心里还有气呢:“那算了,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绝对不做低三下四求人的事情。” “你低三下四求我的时候,还少?” “唔…” “围巾不想要了?”他从桌底拿出了那团乱糟糟的线团,放在桌上。 “你你你!”任思议扑上去捧起那团线团。 灰色的毛线乱七八糟地缠绕在一起,针脚全脱了,根本分不清哪里是头哪里是尾。 “怎么被你搞成这样了啊啊啊!” 沈慎:“抱歉。” 任思议都快气死了,腮帮子鼓得像个河豚。 “作为补偿。”沈慎从架子上拿起了外套,摸出手机叫了司机来楼下接他,“可以勉为其难陪你回去一趟。” 听他这样说,任思议才稍微消气一点。 虽然脱了不少针脚,但补救一下下,问题其实不大。 她把毛线和织针放进书包里,瞪了他一眼:“沈先生,你记住,我还没有原谅你,我很记仇的!” “我不需要你原谅。” 沈慎也是很有骨气的人,拿着外套和她一起出了办公室的门,“上课给别的男生织毛衣,你还有理了。” 任思议倔强地把脸侧向一边,偷偷喃了句:“我给王八蛋织的,行吗!” 作者有话说: 无 第39章 第39章 从南市到任思议老家村庄所在的小镇, 开车要十多个小时,高铁只要三小时就到。 所以轿车直接驶到了火车站,两人上了动车。 沈慎买的是商务舱的座位, 人不算很多,任思议从落座起就一直在认认真真地勾围巾。 抬眼, 见对面的男人单手指尖撑着下颌骨处, 目光露在她的灰色围巾上,不知道在想什么。 任思议本来是不想让他知道自己在勾围巾,想给他一个惊喜,现在被他抓了包也只能认了, 只希望在送出去之前, 别被他知道是要送给他的。 “看什么,如果不是你弄得乱七八糟, 我的围巾都已经完成了。”她小小声抱怨了一句。 沈慎冷嗤了一声,移开视线看窗外。 田野和矮房飞速后退, 玻璃上映出她乖巧脸庞轮廓。 没一会儿, 目光又飘了过来。 少女低着头, 颈上露出一小截白腻的皮肤, 碎发落下来,散在脸侧。 见她勾得如此认真,沈慎心里没来由地泛起一股烦躁:“有时间做这些, 血红蛋白分离实验完成了?” “不是还有两周才交报告吗?” “所以还没做。” “回去就做啦, 肯定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拿到期末高分。” “期末要不要给高分, 取决于我。”沈慎说。 “沈先生,你最近对我很多不满。”任思议放下了手里的针线,歪头看向他, 有点费解,“我做了什么让你讨厌的事吗?” 沈慎看了眼她手上的那条灰围巾,看得出费了很多功夫,线是柔软的羊绒线,颜色也沉稳耐看。 他口是心非地回答:“没有。” “那就不要总是对我摆臭脸好吗。”任思议叹了口气,继续熟练地织围巾,“好怀念以前温柔的沈先生呢。” 沈慎很难对正在给傻比男大织围巾的她温柔,但也不想再多烦恼这些事情了,摸出手机点开短视频。 大数据精准地向他投放一些恋爱毒鸡汤—— “钱在哪里,爱就在哪里。” “女孩们,不要被所谓廉价却用心的礼物欺骗了,清醒点,亲手做的手工品、手写情书、凌晨熬粥,本质上都是低成本画饼诈骗!” “只有爱马仕橙盒扔进怀里那一刻,才配叫心动!” “廉价感动?留着烧给恋爱脑上坟用吧。” 沈慎一连点开了好几个类似的毒鸡汤短视频,看得津津有味,抬眸,又望了望她怀里的灰色围巾,又摸了摸领口凸起的戒指。 一下子气顺了很多。 “如此廉价之物。”他淡淡点评,“不如不送,浪费时间。” 任思议手一顿:? “如此廉价之物看不出你多少在意,既然不在意那个人,何必浪费时间做这些无用功。” 任思议:?? “哪里买不到一条围巾,与其做这些事,不如把时间花在专业课上。” 任思议看向对面那个英俊且傲慢的男人,困惑地问:“您真的觉得,用心织成的围巾比不上那些昂贵的礼物?” “是的。” 这条破围巾,怎么跟他的金戒指比,比不了一点。 任思议彻底泄气了,她低头看了看手里织了大半的围巾。 每天晚上被窝里熬夜织,课上织,走路也在织,只想在入冬之前把它完工。 想着他体温这么低,冬天肯定冷,想着他戴上的样子应该还不错,毕竟他颈子这么长… 原来都是无用功啊! 想想也是,对面坐的男人家财万贯,过的是无尽奢华的生活,想要什么得不到。 他又不是学校里那些没谈过恋爱的愣头青小男生,哪里会稀罕一条破围巾呢。 算了... 算她白用心了。 她气急败坏地将那一团围巾连同织针和线团,一股脑塞进了书包里:“那我不织了!反正也没人领情!浪费时间!” 沈慎露出了老父亲般欣慰的笑容:“孺子可教。” 任思议瞪他一眼,不想理他了。 …… 几小时后,火车到了任思议老家所在的小县城车站。 小县城的人少了很多,站台上也稀稀落落只有几位旅客的身影,出站之后,沈慎便要摸出手机打网约车。 任思议却拉着他径直过了天桥,去到对面的一间商城,直奔运动服饰店。 她打量沈慎身上的西服:“你穿着一身可不行。” 沈慎低头看了看自己,合体的深色西装,袖扣是低调的铂金。 “我不认为正装会丢你的脸,且正装参加生日宴会正合适。” 不是这个意思啦。 “你就这样跟我回去,穿的这么…唔,怎么说,看起来这么有钱,我爷爷奶奶都会怀疑我是不是傍富豪了你明白吧。我又不可能说你是我老师,老师陪学生回老家更加奇怪!” 沈慎挑了挑眉。 似乎有点道理。 “所以…给你换一身穿搭,你就说是我的同学,这样就好了。” 她给他挑了一身休闲运动卫衣,浅灰连帽款,配了顶黑色鸭舌帽,很阳光的风格。 沈慎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任思议正靠在货架上玩手机。 “思议,换好了。” “好慢。”任思议懒洋洋抬起头,顿时睁大眼,“哇靠”叫了声。 沈慎换了那身卫衣,拉链拉到胸口,帽檐压低了些,遮住小半张脸。 骨架修长,肩线利落,完全就是个刚打完球回来的青春男大。 鼻梁高挺,唇色淡,眼尾微微上挑,看人的时候带着点漫不经心的骄傲气。 少年感扑面而来,简直可以直接塞进校园文当男主,帅得有点过分了!!! “好看好看好看!沈先生你太帅了!天哪,要是被学校女生看到你这样的造型,还不尖叫!” 沈慎看她眼睛都瞪直了,顿时有点不爽。 所以,还是青春男大更吸引她,难怪要给男大织围巾。 他只是个老怪物。 “我不想穿这个。”沈慎说,“这不是我。” “你不穿也得穿。”任思议走过来替他整了整帽檐,垫着脚,“否则回去没法交代,我不能让爷爷奶奶担心。” 她指尖擦过他耳廓的时候,沈慎僵了一瞬。 他耳朵很敏感。 啊,燥得很! 拗不过她,还是以大局为重,他换了这身青春男大的扮相和她一起出了商城。 准备打车,任思议说汽车站就在旁边,不需要打车,汽车很快就到。 到了汽车站,沈慎想起一件十分严重的事。 他忘了带血包。 走得急,竟然忘了这么重要的事。 不过,他不打算惊动身边的少女,不想让她害怕,反正,血族混迹人类社会中几千年了,多的是办法满足口腹之欲而不为人察觉。 上了汽车,汽车颠簸地走在国道上,灰尘从窗缝渗进来。 沈慎闭上了眼,忍耐着腹中的饥渴。 任思议观察着他脸色,眉微微蹙着,像是很不舒服。 以为他晕车,这车上的气味确实难闻,柴油味混着人味儿,舒适感很差。 哎,早知道坐网约车好了。 她有点懊恼,干嘛为了省那点钱就让他跟她受苦,本来也花不了多少钱。 她觉得有点愧疚,很亏欠。 “沈先生。”她凑近了他耳朵,小声说,“等会儿我们找地方下车,然后打车过去吧?好吗?” 沈慎睁开眼,眼底有一丝疲惫:“怎么了?” “没,我看你晕车很难受。” 他不是晕车,他是…饿了。 “不用。”沈慎现在一动也不想动,保存体力,否则饥饿感会更严重。 任思议着急忙慌在包里摸了半天,终于摸出了一颗柠檬糖,连忙拆开糖纸,喂到沈慎唇边:“沈先生,你吃颗糖会好点。” 沈慎张开了嘴,她的手递过来,指尖圆润白净。 他下意识…真的就是下意识…就含住了她的手指。 犬齿已经悄悄长出来了,抵在下齿,尖利的两颗。 只需要轻轻用力,就可以咬破那层薄薄的皮肤,甜美的血会涌出来,填满他空荡荡的胃。 “哎呀,沈先生,您咬到我的手啦。”任思议浑然不觉他的渴望。 他没松口,犬齿抵着她的指腹,隔着皮肤能感觉到下面血液的流动。 鲜活而温暖。 他忍得很用力,喉间发紧,额角甚至沁出一点薄汗。 但她毫无察觉,她太信任他了… 沈慎不想辜负这份信任,更不想让她警觉,慢慢松了齿,舌尖在她指腹上若有若无地擦过一下。 任思议连忙抽回手。 指尖有被他双齿衔着的感觉,痒痒的,她心也痒痒的。 两个小时后,车终于到了镇上。 小叔叔开着三轮车来接她了。 小叔叔是典型憨厚老实的农村男人,脸膛晒得黑红,看见她就笑,露出一口白牙:“思议回来了,快上车,你爷爷让我来接你呢!” “小叔叔!”任思议扑过去抱了抱他胳膊,“这是我朋友,陪我一起回来的。” 小叔叔看向沈慎,男人高高瘦瘦,穿灰色卫衣,戴鸭舌帽,看着确实年轻。 “是你同学啊?” “是的。” 小叔叔笑呵呵地说:“是男朋友吧。” “就是朋友啦!他叫沈慎。” “好好好,上车吧。” 任思议熟练地跳上了三轮车后面的敞篷位,这车她从小坐到大,很熟悉了。 沈慎却没上车,看着这辆锈迹斑斑的敞蓬车。 这是拉猪的吧。 “有别的选择吗?”他问。 “没有啦,快上来,我们村里路不好走,轿车都开不进去呢。” 沈慎只好忍了,坐了上来。 敞篷三轮车一路颠簸着,风就呼呼地吹,吹乱了他额发。 任思议坐在他旁边,胳膊挨着他的胳膊,轮车一路颠簸,坑坑洼洼的土路把两个人颠得东倒西歪。 好几次撞进他怀里,沈慎只好伸手扶她,稳住了身形。 任思议抿着唇,偷笑,故意往他身上倒。 开了半小时终于进村了,空气中的人类气味少了很多,周围弥漫着山野青草的味道。 三轮车开下山坳,爷爷奶奶已经在院子前等着了。 三层楼高的小楼房,院子里晒着干辣椒和玉米。 奶奶围着布围裙,爷爷背着手站在院子里上,看见三轮车,脸上就笑开了花,赶紧迎上了。 任思议跳下车扑进奶奶怀里,祖孙俩抱了好一会儿。 爷爷在旁边拍她后背,说着“瘦了瘦了”之类的话,随后,两位老人望向从车上跳下来的沈慎。 “思议,这是…” “啊,是我同学,陪我一起回来的。”为了避免爷爷奶奶像小叔叔一样怀疑什么,任思议连忙说,“我们是一个课题组的,因为老师布置了作业,要一起完成报告,所以跟我一起回来,回去就得交报告了,时间紧任务重,没办法。” “我姓沈。”沈慎摘下帽子,微微颔首,待人接物十分礼貌周到,“爷爷奶奶叫我小沈就好。” 说完,将提前在县城买好的补品礼盒送给他们。 “小沈你好啊,”奶奶上下打量他,眼神多少有点意味深长。 当然,越看越满意,“我们思议多谢你照顾了。” “要是学校有人欺负她,”爷爷在旁边补了一句,“你一定要帮她。” “哎呀爷爷,学校哪有人欺负我啦。” 奶奶笑着说:“那我去给你收拾个房间。现在时间不早了,你们休息一会儿就下来吃饭。” 领着他们进了屋。 屋里是农村常见的样子,瓷砖地,木沙发,没什么装饰,墙上的壁挂空调倒是新的,盖着防尘罩。 墙上有任思议初高中拿的奖状,沈慎驻足观看,随即被领到二楼靠里的房间,房间干净整洁,床单是新换的。 爷爷奶奶做了一桌子饭菜,和小叔叔一家人一起,热情招待沈慎吃了晚餐。 夜深了,男人在床边坐了一会儿,腹中饥饿感像潮水一样涌上来,很难受。 人类的晚餐无法令他果腹,他必须吃点真实的食物。 准备晚点,等人类睡熟了再行动,出门去找点吃的。 窗外的山野静谧,偶尔传来一两声狗吠。 这时,门被敲响了,他起身开门,穿着小西瓜睡衣的任思议,抱着枕头闪身进来:“住的惯吗?沈先生。” “嗯,还可以,很干净。” 任思议背靠着门板,忽然按下了门锁。 咔哒。 沈慎看向她。 “今晚我要在你房间睡。”她说。 “什么?” “绝对不是不相信你的意思嗷!”她生怕他误会,连忙解释,“但这里是我的家,住的都是我的家人,你知道的…我要保证他们的安全,就要盯着你。” 最后几个字,声音很小,也很心虚。 “所以,还是不相信我。” 任思议吐吐舌头:“一点点啦。” 沈慎本来就准备晚上出去想办法解决饥饿,如此一来,竟有些被动了。 任思议看偷偷向沈慎…藏起了心里部分假公济私的小九九,小声道—— “一起睡哦,沈先生。” 作者有话说: 无 第40章 第40章 任思议其实真的不是信不过他。 她早就信任沈慎, 并将自己的生命托付于他。 她只是想找个借口和他待在一块儿而已。 如果说暑假之前,让她和一个陌生男人共处一室一起过夜,那是绝对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可经历了这么多, 整个假期她都睡在沈慎的房间,在他的庇护之下安然无虞地活到今天。 总之, 就是不想和他分开, 每天每天都想在一起。 而且大部分时间住在学校,好不容易有机会能在一起,任思议当然要黏着他。 分不开一点! “这是在你家。”沈慎的犬齿几乎痒得收不回去了。 饥渴,饥饿, 在他胃里叫嚣。 他需要食物, 立刻,马上! “你爷爷奶奶不会同意…” “他们睡得特别早。”任思议很自来熟地抱着枕头爬上了他的床, “我一早就走,不会被他们发现的。” 再说了, 上次在海城, 不也同睡一张床了吗。 开学之前, 在那座古堡庄园一般的别墅里, 不一直都住在他的卧房之中吗。 学校里那些没有他的寂静黑夜,任思议都不太习惯了。 “我必须盯着你。”任思议清清嗓子,故意说得义正言辞, “我爷爷奶奶年纪大了, 身体也不好, 我得盯着不让你伤害他们。” 看到已经钻进被窝的她, 宛如砧上鱼肉,只待他肆意享用。 沈慎走了过去。 床垫微微陷落,任思议感觉到他的重量落了下来, 心跳骤然加速。 沈慎上了床,他近看真的很大一只,在她上面宛如泰山压顶一般,光被挡住了,她困囿于他的阴影之中。 她心一紧,情不自禁地攥紧了被角。 “任思议。”沈慎一只手撑在她枕侧,另一只手缓缓抬起,指尖抬起了她的下颌。 他呼吸很烫,黑眸里有竭尽忍耐的克制:“如果我真的饿了,你凭什么认为,小小的你能拦得住我?” 任思议脸都红了,她不害怕,但是…他未免离她太近了吧! 近到她能看清他眼底那层薄薄的金色,像是深秋林间即将沉没的落日。 他眼睛…怎么变成金色了? 像恶魔。 “如果你真的要伤害我的家人,我一定会竭尽全力阻止,甚至不惜生命。” 最后几个字,说得很坚决,像在给自己壮胆似的。 他的指尖划拨着她的下颌,沿着颈子,缓缓向下,划过颈侧动脉。 她的心脏一下一下地疯狂跳动,出卖了她故作镇定的表情。 紧张、悸动。 也许还有恐惧。 终于,沈慎放过了她,翻过身背对她躺下了:“逗你的,睡吧。” 任思议呆坐着,懵了好几秒,然后说:“沈先生,吓唬人一点也不好玩!” “我知道。” “不许再开这种玩笑了。” “难以保证。” 任思议“哼”了声,关了灯,蒙头躲进被窝里。 灯灭了,屋内一片黑暗,窗外清冷的月光透入窗梢。 任思议平躺在黑暗里,心情还没有完全平复下来。 自己听不到他的呼吸声,感觉身边躺的不是活人,而是一具尸体。 他的确不是活人,某种意义上来说… “沈先生。”她忍不住轻轻唤了声。 但他好像睡着了,不再回应了。 任思议偏头望向他,他的睡姿一直都很像端正的尸体,躺得笔直,双手交叠放在身前。 以前她觉得这样的睡姿很可怕。 棺材里的尸体才这样睡。 现在…现在她只是有点心疼。 心疼他在漫漫长夜会不会孤独,心疼他无法拥有温暖的体温… 她感觉自己已经矫情地爱上了他。 话又说回来,这样一位顶级富豪,加长生不老的神颜帅哥…哪个女生在他身边呆久了能抵抗得了啊。 “沈先生,之前我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倒霉的人类,因为血液太香甜,被吸血鬼觊觎。” 她侧过身,看向他,声音在夜色里格外温柔,“但现在,我现在感觉自己运气没那么糟了,不仅如此,反而好像有一点幸运,因为沈先生你对我真的很好,让我觉得很有安全感。” 说完这话,她慢慢挪过去,抱住了沈慎,生怕他醒来所以动作放得很轻。 他的身体好冷,可她没有松手,反而抱得更紧了一些。 冰冷的“尸体”旁,贴了个温暖的少女,应该就不会那么冷了吧。 渐渐,她呼吸沉了下去,手臂的力道也松懈了,软软地搭在他腰间。 睡熟了。 而黑夜里,沈慎睁开了眼。 他的眸子已经完全变成了竖瞳,金色的竖瞳。 饥饿被她的体温和气息无限放大,感官变得野蛮而锋利。 他能听见她血液在血管中轻柔流淌的声音,能嗅到她颈间散发出的那股独一无二的甜香。 被饥饿所驱使,感官无限制放大,周遭的一切变成了野蛮世界。 只想掠夺,只想占有,只想侵略… 而少女还趴在他身上,安然无恙地沉睡着,毫无防备,沉醉在梦乡中。 她嘴唇微张,温热的气息一股一股地扑在他颈子上。 温暖的身体,甜美的气味。 他的手,已经掐住了少女的手腕,将她从侧卧的姿势翻过来,轻轻按进枕头里。 他双腿分在她身侧,将她整个人笼罩在身下。 此时此刻,她已然成了他掌中猎物,无路可逃。 他的拇指托着她的下颌,强迫她仰起头,把颈线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 俯身下去,唇贴住了她的颈子。 任思议就是在这个时候,敏锐地醒了过来。 !!! “沈先生!你…你…” 藏不住了。 虽然他真的很想很想藏住。 而任思议整个人被他双腿双手桎梏着,宛如猎物,根本动弹不了一点! 他浑身上下,散发着狩猎者。 任思议的心跳快得要命,脸颊滚烫。 她被压在床上动弹不得,能感觉到他身体紧绷到极致的轻颤。 就在沈慎即将张口,犬齿将要刺破肌肤的刹那间,却听她轻轻说了句—— “可是我们都还没有确定关系呢。” 沈慎的呼吸一顿。 看向她,她睫毛抖得像蝴蝶翅膀。 脸颊红透。 “那个,我还是不太能接受未来男友是吸血鬼呢…” 沈慎的手,攥成了拳头。 直到此刻,她依旧信任他,一点都没认为他是想要吸她的血。 她脑子在想什么,竟然以为他要对她做那种事… 可是沈慎真的好饿好饿…饿得快撑不住了。 只要他低头,只要他张口。 可他不能。 真的要疯了。 …… 任思议预想的一切都没有到来。 身上,突然一轻。 “我出去冷静一下。” 沈慎翻身而起,拉开窗,跳了出去。 任思议追到窗边,夜色静寂,庭院空无一人,只有月光洒了一地。 消失无踪了。 她扶着窗框,心跳还没平复,脸颊潮红不已。 枝头,一只黑乌鸦歪着脑袋和她对视,眨巴着豆大的眼珠。 他离开,是因为刚刚说“不太能接受吸血鬼男友”的话吗? 她后面没说出口的话是:可如果是沈先生的话,她其实是愿意的呢。 他都不听人把后面的话说完… 唉。 任思议靠在窗台边,有点忧郁,对那只乌鸦说:“你主人是笨蛋吗?” 乌鸦眨眼,点了点头。 …… 黎明时分,天边泛起了青。 一阵幽凉的冷风过,任思议醒了。 薄毯从酥白的肩上滑落,揉了揉眼,迷糊地望向窗边。 沈慎站在窗边,蓝调的微光中,他长身玉立,清冷疏离。 也不知道他在那儿站了多久。 任思议揉了揉眼,唤了声:“沈先生,你去哪了。” “随便转转。”沈慎觅食之后,现在有点犯困,却又不愿轻扰她,便让她安稳地睡了。 乡村对他这样极致挑剔的人来说,并不友好。 四处都是年迈的老人、稚嫩的幼童,偶尔几个年轻人,也不见得讲卫生。 沈慎活了太久,口味刁钻,皮糙的、血浊的、气味不对的,一概下不去嘴。 饥肠辘辘地转了大半个村,才勉强找到一个看得顺眼的健壮青年,算是干净,勉强入口。 他们进化了上千年,可以在人类陷入熟睡,毫无察觉之际完成觅食动作,即便醒来稍有疲倦,也只会认为是睡了个不安稳的觉。 沈慎的衣角还沾着露水的潮湿,总算不再饥饿了。 任思议坐起来,双腿垂在床边,脚丫子摇了摇。 她看向沈慎:“才知道,沈先生是喜欢我的啊,我一直以为是我想太多呢。” 沈慎想到刚刚那一幕,她以为他俯身贴近、把她压在身下喘息,是因为克制不住喜欢。 而真相是他差点咬断她的脖子。 小姑娘大概是太过于信任他了,两人同床共枕不知道多少次,沈慎一次都没有吸食过她,以至于她渐渐忘记了身边的危险。 他不能解释。 好不容易建立的信任,一旦崩塌,前功尽弃,后续计划将会有阻碍。 所以,沈慎默认了。 “所以你到底偷偷喜欢我多久了?”她故意装作没好气的样子,其实有点小开心的。 沈慎说:“…没多久。” 她双手撑在床沿,身体微微前倾,追问道:“那我哪一点吸引了你呢?” 真的很好奇。 沈慎搜刮了一下脑海里为数不多的用于形容女子容貌的词汇:“可能是你如花似玉、闭月羞花的容颜。” “沈先生,你夸赞女生的词汇都好老土。” “的确,我不擅长恭维女士。” 他就从来没遇到过这方面的考验! “怪不得你对我这么好。”任思议显然对这个答案还算满意,不过,随即又叹了口气,“有点伤脑筋啊,你是吸血鬼,我是人类,我们很难有幸福。” “确实。”沈慎认同他的话,“我们各方面都不匹配,你可以遗忘我方才不端的行为吗,我向你郑重道歉。” 任思议皱了眉,有亿点点不满。 这种话,女生说出来是可以的,是期待被反驳、被安慰、被坚定地选择。 可作为男生,难道不应该努力争取、打消她的顾虑吗? 这人也太无所谓了吧。 “沈先生,你到底有多喜欢我?” 沈慎:…… 好难回答。 “算了。”任思议好像根本没期望听到他回应,自问自答道,“看你刚刚那样子,应该是憋了很久很久了,应该爱我爱得不轻。” 呜,刚刚他在她耳边喘粗气的样子,真的好欲哦。 她回味了一晚上呢。 “沈先生,我已经知道你的心意了,不过我希望你能稍微克制一下感情,还有对我的…唔…对我的冲动。” 任思议看向他,“在我考虑清楚要不要接受你之前,能做到吗?” 这个问题,沈慎回答得很笃定:“能。” 任思议心里泛开一阵淡淡的甜。 他答应得这么快,这么认真。 果然,他真的好喜欢她呢。 被喜欢的人喜欢,是最最最最幸福的事情了。 任思议像在做梦一样。 她看看窗外黎明微光,听到了一声鸡叫,连忙说道:“天亮了,你肯定很累了,快休息吧!” 说罢,站起了身。 “你呢?”他问。 “我回我房间了。”任思议以为他舍不得自己,于是走到他身边,一副拿你没办法的样子,“那…给你抱一下好了。” 沈慎:…… “发什么愣呀,机会转瞬即逝,可不会有第二次。”小姑娘催促。 于是,男人被动地张开双臂,将她揽入怀中。 小姑娘紧紧搂住了他劲瘦的腰,脑袋埋入他的衣服里,深深呼吸,“真是便宜你了呢。” 作者有话说: 无 第41章 第41章 任思议晕晕乎乎地回房间, 准备再睡一会儿。 可是太过于兴奋和开心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辗转反侧, 根本睡不着。 大概、也许、可能,自己也有一点点喜欢他吧。 但任思议又觉得这根本就是痴心妄想, 沈先生这样的男人, 就像天上皎皎明月,离她太远太远了。 她是不是在做梦呢? 她闭上眼,强迫自己浅睡一会儿,可闭上眼脑子里全都是他, 是他昨晚耳畔微凉的呼吸, 是他压在她身上是充满欲望的眼神,是他明明很想却不愿轻易碰她的克制。 任思议翻了个身, 抱住了被子。 真的好幸福呢… 彻底睡不着了,她索性坐起来从书包里拿出那卷乱糟糟的围巾, 继续织着… 虽然这家伙是个现实透顶只喜欢金银珠宝的老东西, 无所谓, 喜欢的人送什么都是恩赐。 还不高兴死他了。 …… 任思议洗漱之后, 便帮着爷爷奶奶在院子里摆席招待来参加爷爷七十大寿的亲朋好友们。 上午十点,院子里热闹起来。 奶奶请了村里几个关系好的阿姨来帮忙烧菜做流水宴席,灶台那边热气腾腾。 任思议洗漱完换了一身喜庆的衣服, 洗了手, 到厨房边角的备菜区, 蹲在地上帮着削土豆。 阿姨们一边颠勺一边聊天, 她也不插话,安安静静地干手里的活儿。 阿姨们还笑话她呢,说女娃子上大学了就是不一样, 变得文静了。 任思议只是笑。 奶奶拿了一个搪瓷碗过来盛切好的果蔬,好奇地问她:“跟你一起回来的那个男娃,是什么关系啊?” “就是普通同学呀。”任思议垂眸刮土豆皮。 “普通同学你把他带回家来?”奶奶显然不信,“你的婶子们都说,肯定是你男朋友。” “男朋友”三个字又把任思议给说开心了。 有种美梦成真了的恍惚感。 “还不是啦。”她抿着嘴笑,“我还没想好要不要答应呢,我跟他挺不匹配的。” “咋啦,他家穷啊?” 任思议看了奶奶一眼,有点无奈:“奶,怎么您觉得我们家很富吗?” “我们家怎么着也有好十几亩地呢,放过去那就是地主家,别人家想娶我们家姑娘没点家底都不敢上门提亲呢。” 任思议笑了起来,哄着她:“您说得都对。” 奶奶和爷爷都是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田里的收成、地里的庄稼就是他们认知里全部的财富,他们想象不出沈慎那种体量的有钱人究竟多有钱,任思议也不想解释。 让任思议苦恼的从来都不是条件的差距,而是身份。 唉,这都跨物种了哎。 虽然陈姝姝和迟逸俩的跨物种恋爱也谈得甜甜蜜蜜的… 任思议从内心来说,还是有点难以接受,因为她是真的被吸血鬼吸过血的,终身阴影了可以说。 中午吃席的时候,奶奶还在问:“你同学什么时候醒啊,怎么睡这么久?” 任思议只能说是因为昨晚讨论实验课题太晚了。 奶奶倒也是爱屋及乌,给他预留了饭菜。 沈慎睡到下午三点起床,客人们陆陆续续吃了宴席离开了。 他走下楼,站在屋檐底下,脑子还有点放空。 好在,今天是阴天,昨天有雨,屋门前积了小水洼,他四下里寻找任思议的身影。 昨晚差点伤到她,好在,满脑子huang色废料的她,完全误会了,没有对他产生防备。 而这种误会,也让沈慎觉得她怪可爱,他愿意被她这样“误会”下去。 小叔叔的那辆三轮车陷在水洼的烂泥里,试了好几次都开不出来。 任思议正站在车后面,两只手撑着车斗边沿,咬紧牙关往外推。 “加把劲,思议,就快可以了!”小叔叔在前面轰油门给她打气。 “叔叔啊,你凭什么觉得我推得动这个呀。” “总要试试吗,我又不能让你爷爷奶奶来帮忙,他们年纪大了。” 任思议吃奶的劲儿都要使出来了:“要不我来开,你来推。” “你会骑三轮吗。” 任思议几乎把整个身子的重量都压上去了,脚下打滑,泥水溅到裤腿上,脸憋得通红,三轮车纹丝不动。 她都想罢工了。 一只手忽然从旁边伸过来,落在她手上方。 沈慎的手很好看,骨节分明,皮肤冷白,扶上去看着没用什么力气,轻轻一推。 三轮车“咕噜”一声,驶出了水洼,稳稳停在了干爽的地面上。 “可以了!”小叔叔回头看了一眼,笑了,“还是我侄女婿力气大,不错不错!” “你…你别乱叫!” “害什么羞,你爷爷奶奶都很认可他呢,说他长得俊俏,配你很合适。” “哎呀你快走吧!”任思议急得脸都红了。 小叔叔骑着车“突突突”地走了,任思议转过头来的时候,额头上还沁着细密的汗珠。 沈慎摸出了黑色手帕,给她擦了额头。 任思议低头抿笑,以前这些动作,她只觉得他对她是长辈对晚辈的关爱,有点老父亲的感觉。 现在可完全不这么想了。 他真的好喜欢自己呢。 “奶奶怕你饿了,还给你预留了午饭呢,要吃吗?”她关切地问。 “不饿。”他说。 其实人类的食物,于他而言可有可无,顶多算加餐的点心,满足一下口腹之欲,毕竟品尝顶级美味也算人生一大享受。 血族拥有永生,漫长的生命若不用来享受极致的感官声色,将会何等无趣。 所以血族大多饕餮,也多杏瘾者。 相比之下,沈慎算是比较无趣的人了,他兴趣单一,唯爱钱与权。 下午,沈慎没再回房间。 爷爷搬了张缺脚的旧椅子出来,正蹲在院子里琢磨着怎么修。 沈慎路过时看到了,便把把椅子接了过来,帮爷爷修理。 任思议托着腮坐在木凳子上,津津有味看他修理。 他只穿了件黑色衬衫,袖子包裹着手臂明显粗壮的肌肉,拿着爷爷工具,正低着头刨花。 木屑的清香弥漫开来,混着潮湿泥土的气息。 任思议都看呆了。 明明是修一把破木椅子,他做起来却像在雕一件艺术品! 刀刃在他指间翻转游走,木纹一点一点变成了舒展的花叶。 脉络清晰,栩栩如生。 任思议给他接了杯水,惊奇地说:“沈先生竟然会修这个。” “我会做木工。” 在过去百年的漫长时光里,沈慎也学会了一些小手艺。 在爷爷离开之后,他顺手捡起一块废木料,拿起刻刀:“给你雕一个?” “好呀!” 任思议蹲在他旁边,托着腮看着,安安静静,像只趴在他脚边的小动物。 沈慎雕了一只惟妙惟肖的木头乌鸦,送给了任思议。 这只乌鸦的羽毛纹理,一根一根显现出来,层次分明。 “好漂亮!”任思议抚摸着小乌鸦。 “喜欢?” “那不要太喜欢了!谢谢沈先生。” 她把小木鸦小心翼翼托在掌心,拇指一遍遍摸着乌鸦的翅膀。 他不雕别的,偏偏雕了只乌鸦。 他是要把自己送给她公。 所以,什么时候告白呢。 “沈先生,课程好像快结业了,后面你还会做我们的教授吗?”任思议忍不住问。 沈慎收好刻刀,用手帕擦了擦手指上的木屑:“应该不会了,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会很忙。” 这个回答正合她心意。 脱离教授的身份,她和他才能有进一步的发展。 “忙什么呀?沈先生。” 沈慎望向她,眼神柔和而晦暗。 多了一些她看不懂的情绪。 “血族的事务,还有…一些研究要做。” “那…我们还能每天见面吗?” “会。” 他们当然会见面,以另一种形态… 念及至此,心脏像被什么东西扼住了,一阵钝痛。 沈慎生平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残忍。 可这是他必须要做的事。 他绝不能优柔寡断,宁可追悔,也绝不能反悔。 任思议全然不知道他心里所想,稍稍和他靠近了一些,胳膊几乎贴上了他的手臂,若有若无地挨着。 “沈先生,天好热啊。” 沈慎低头看她,她的脸颊红扑扑的,耳根也染着一层薄粉。 “热吗?”沈慎觉得还好,已经快入冬了。 “我快热死了。”任思议又往他身边靠了靠,几乎贴在了他身上,手指悄悄摸到他的手背上,“你身上凉凉的,挨着,我觉得很舒服。” 沈慎看着她五指一点点慢慢扣住了他的手背,呼吸…也有点不畅。 “的确,有点热。” …… 从老家回来,很快就进入了期末周。 任思议几乎每天都盼着赶紧赶紧放暑假,假期之后,沈慎就不再是她的教授了。 她一直没松口答应在一起,一方面顾虑吸血鬼身份,另一方面就是教授的身份。 师生恋,无论如何都会被人说闲话。 唉,想那么多干什么,就算不是教授,他是吸血鬼呢… 吸人血这点姑且先不去考虑,他可是不会老也不会死的,到时候她七老八十了,人家还这么年轻还这么英俊。 怎么办呢。 任思议趴在自习室书桌边,长吁短叹,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一入十二月,就...感冒了。 来势汹汹,鼻涕眼泪一起流,嗓子哑得说话都疼。 沈慎来接她的时候,她裹着厚外套缩在图书馆门口,鼻头红红的,可怜巴巴。 他把她接回家,冲感冒冲剂,煮姜汤,给她调理身体。 任思议窝在他书房的沙发上,裹着毯子,像只生病的小猫咪。 手里捧着热气腾腾的杯子。 她瓮声瓮气地抱怨说:“吸血鬼比人类更爱学习啊真的是,101自习室的位置全让他们占了,一进去跟冰窖似的,不感冒才怪呢。” 沈慎把感冒冲剂倒入她杯子里:“觉得冷,就换个自习室。” “学校自习室就那么几个,101因为太冷,还能剩点位置出来,期末月,别的自习室根本空不出一个位置。” 沈慎没再多说什么,走出书房,恰好看到沈独背着书包要出去。 “去哪儿?” “上自习啊哥。” “家里不能自习?” “去图书馆,更专注一点嘛。”沈独嬉皮笑脸。 沈慎倒也觉得奇了,从来不爱学习的这家伙,居然也要去图书馆了。 他说:“一起,我也去。” “哦。” …… 图书馆到了期末月果然座无虚席,连走廊上都有人抱着书靠着墙默背。 沈慎径直走进101自习室,推开门,就有一股冷气扑面而来,像是走进了冷库。 他环顾四周。 这间自习室没什么特别的,靠墙一排铁制书架,同学们自带了书都放在那上面。 桌椅是红色木桌,桌面上有一些刻痕。 窗帘是灰蓝色的,全都拉上了,关的严严实实。 自习室里座无虚席,大家都在认真学习。 沈慎的目光,落在天花板角落的一处纹路上,又偏头看了看书架上的水杯,书本的堆叠。 一切都很正常,可沈慎有他的敏锐嗅觉,越是正常,就越不正常。 自习室有猫腻。 这里,有猎人布下的阵法。 学校里竟然混进猎人了,好大的胆子,敢在他的地盘布阵。 作者有话说: 无 第42章 第42章 101自习室被暂时关闭, 图书馆工作人员正在组织所有学生有序离场,脚步声杂沓,偶尔有人低声交头接耳, 又被旁边的同伴用眼神制止。 沈独站在沈慎身边,皱着眉头, 双手叉腰, 看着学生们一个个离开自习室:“哥,看不出什么阵法啊。” 那些臭老鼠的阵法,他可不要太熟悉了。 一般来说,都会非常明显的克制物品, 譬如血族天然畏惧的艾草、桃木、秘银一类的东西。 这些东西, 能重伤血族。 可这间自习室里,什么都没有, 都是一些很普通的学习用品,诸如课本、笔记本、水杯、笔袋, 角落里摞着几本参考书, 窗台上还有一盆半死不活的绿萝。 没有异常, 也没有违和感。 沈独实在想不通, 他哥到底是怎么判断出来这里有阵法。 不只是沈独,有几个医学院的教授们也都闻风赶来,站在走廊另一侧低声交谈, 神色凝重。 他们算是等级比较高的血族了, 可他们面面相觑, 也都没看出这间平平无奇的自习室有阵法的存在。 “哥, 是不是你看错了,这自习室里根本没有阵法啊。”他低声问沈慎。 沈慎睨他一眼:“别忘了你的腿,是怎么没的。” “啊, 这个…这完全是意外嘛。” 那次他正和几个朋友在会所包厢里玩,屋内的布置也很常规,全都是ktv应有的布置,诸如酒水果盘、皮沙发、桌上的骰子啤酒瓶…他偏偏就在这儿中了招,困在猎人预设的阵法里,险些连命都没了。 “我当时…我喝高了嘛,要换平时,让他们来一个试试!我把他们打得屁滚尿流!” 沈慎懒得搭理他。 当时的阵法,便和此刻自习室的阵法极其相似,一眼看不出任何端倪。 那个戴着鬼魅面具的猎人,一剑便将沈独的一条腿宰了下来。 若非沈慎恰巧就在附近,赶到救下他,断的就不是一条腿,而是半截身子了。 一个中年校领导步履匆匆地走过来,恭敬礼貌地说:“沈先生,101已经全部清场完毕,里面所有物品也全部都会处理掉。只是……这里面基本都是学生的私人用品,没有什么特别明显的阵法布置。” 沈慎沉声说:“老鼠窝里出了个天才。” “您是说…” “我们会研究他们的阵法,他们就不能与时俱进研究新阵法吗?” 再说,那些老掉牙的阵法,已经很难再猎杀到血族。 校领导皱起眉,有点迟疑:“可布阵是如此艰涩的学问,想要做出能困住血族的新阵法,谈何容易啊。这么几十年,他们都没什么实质性进展,还在用老一套的东西。” “所以我说,老鼠堆里出了个天才,在用我们的学生在做阵法实验。” 此言一出,校领导包括一旁的沈独,全都勃然失色。 如果真的确有此事,那后果会相当严重。 校领导还有点不敢相信,只犹豫地说:“沈先生,会不会是您看错了啊,您说101自习室有阵法,可是也没有人受伤。” “此阵并没有杀伤力,只是会吸引血族聚集。”沈慎说,“我们从来不鼓励血族抱团聚集。在人类社会中,他们和人类没有任何区别,从无聚集行为,忽然之间跑到同一间自习室学习,本就奇怪,这就是此阵的作用了。” 校领导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他从事教育工作十多年了,比谁都清楚,人类学生和血族学生向来是混在一起的,上课、吃饭、运动、娱乐……没有任何人会因为对方是同类就刻意抱团。 之前甚至有血族学生申请建立只有血族才能参加的社团,第一时间就被否决了。 如果101自习室真的在不知不觉间引来了这么多血族学生…校领导后背一阵发凉。 那应该是相当顶级的阵法了! “我马上组织人,对所有人类学生进行严格背调!!!”校领导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跟着沈慎大步流星走出图书馆,额头渗了一层薄汗,“一定要找出这只阴沟里的臭老鼠。” “不止人类学生。”沈慎提醒,“所有人,所有人都要查。” “沈先生,血族学生也要查吗?” “我说的是所有人,全体师生。” 校领导咽了口唾沫,重重地点了点头。 学校里混入了猎人,这绝非什么好消息。 四五个学生里就会有一个血族,猎人混进来,那些学生还毫无防备地每天上课下课、进出图书馆,简直是把一群羊放在暗处的狼嘴边上。 而如果事情闹大了,后果也将不堪设想。 说话间,一道高挑的身影迎面而来。 李洱背着书包,穿了一身白色运动衫,蓝牙耳机挂在脖子上,步伐轻快,像是刚从宿舍出来准备去上自习的样子。 他迎面看见沈慎一行人,面带微笑打招呼:“沈教授好。” 沈慎点点头,没多做理会,从他身侧走了过去。 李洱没有回头。 走进图书馆,看到工作人员将101自习室全部封闭,贴上了封条。 他随即若无其事地去了别的自习室。 有点意外。 他自认天衣无缝的阵局,竟然这么快就被老东西发现了。 真是难对付啊。 …… 异闻社社团群—— 真实的人类(程清池):本学期的最后一次社团活动来啦!时间定在本周末,活动内容:露营野餐,顺便,为本社长庆生【嘻嘻】 静女其姝(陈姝姝):哇,社长生日快乐!!! 蜻蜓仙尊(李洱):生快生快! 可爱神经质(任思议):社长大人生日快乐【撒花】 蜻蜓仙尊(李洱):社长有定好去哪里玩吗? 真实的人类(程清池):我准备去租个别墅开party,嘿嘿,顺便,这个学期之后,我也准备要退位让贤了,到时候可以讨论一下此事,有能者居之嘛。【斜眼笑】 蜻蜓仙尊(李洱):社长大人,家父家母在青台山有个小房子,常年无人居住,正好可以用来为社长大人开生日轰趴。 可爱神经质(任思议):所以社长之位的竞争,已经无声无息地开始了吗。0 0 蜻蜓仙尊(李洱):话不能这么说,咳咳,社长当然是有能者居之,情商也必须要有,你能为社长做什么,你也可以去做。 可爱神经质(任思议):可恶!竟被你比下去了,社长大人,我没有别的才艺,愿为您吟诗一首,聊以助兴。 真实的人类(程清池):好好好,看来大家都很懂事嘛。 静女其姝(陈姝姝):一个野生社团的社长之位,到底有什么好争的啊!- - …… 周六,阳光很好,校门口的车流不多。 任思议和陈姝姝提着零食袋走出来,看见一辆黑色越野保姆车停在路边,李洱靠在车门上,一只手插口袋里,正漫不经心地划着手机。 群里消息咚咚响,已经开始催起来了。 任思议实在没想到,李洱不仅有房,还有车。 她还以为他跟自己一样是个穷鬼呢,结果人家是个隐形富二代。 “果然,全世界只有我贫穷着。”任思议拉开车门,坐了上去。 “还有我。”陈姝姝从另一侧上车,闻言立刻举手。 任思议回头,看向了陈姝姝和她身边的男友迟逸,眯起了眼:“但你找了个有钱男友。” 迟逸是真的有钱,穿一身名牌。 他也跟陈姝姝老实交代了,家里条件确实好,父母是南市最早做地产的那一批,不过,他几年前得了不治之症,父母不想他年纪轻轻就离开人世,几年前,经人介绍之下,他的父母用数之不尽的金钱,向血族买来了他的永生,让他被吸血鬼初拥了。 从此不会生病,不会衰老,也不会死了。 永远不会死。 任思议小声逼逼:“社团活动也没说可以带家属啊…” 早知道陈姝姝要把她的吸血鬼男友带来,她就不该把戒指留在沈慎书桌上。 因为考虑到要过夜,没办法刷新时间,临走之前她犹豫再三还是把戒指摘了。 再加上再三跟李洱确认过,别墅附近荒无人烟,鬼影都没一个,绝不会有吸血鬼出没,绝对安全。 现在好了,车上就坐了个吸血鬼。 真是很无奈了。 陈姝姝知道任思议在担心什么,压低声音问迟逸:“你吃的都带齐了吧?” 迟逸点点头,拍了拍鼓鼓囊囊的书包,笑容温和:“嗯,保证没事。” 这时候,任思议看向了正在开车的李洱,李洱也恰好看了她一眼。 只一眼,便移开了视线。 不知道为什么,任思议心里忽然有点忐忑。 她低头拿出手机,点开和陈姝姝的私聊窗口,飞快打字—— 可爱神经质:“说真的,你真不该带你男友。” 静女其姝:“没办法啦,他真的很想跟我出去郊游,硬要来的。你放心,绝对没事的!我保证,他连我都没碰,绝对不会伤害你或同行其他人的。” 任思议担心的不是自己。 她担心的是李洱。 猎人李洱。 虽然在学校里,他和血族学生也当同学,大家关系都不错,有说有笑的,从来没有表现出任何敌意。 但…任思议清晰记得,发现吸血鬼秘密那晚,在出租屋,李洱亲口对她说过:猎人的使命,就是猎杀血族。 真的没事吗? ……. 这一路上,李洱话都不多,大概因为在专心开车。 保姆车驶入的山林之中,头顶大片大片深浅交叠的绿,阳光从树叶间露下来,光影斑驳。 陈姝姝两个人靠在一起,细细碎碎聊天说话,像两只亲密无间的小动物似的。 我们白天的活动还挺多的,等会儿还要露营。”陈姝姝担心迟逸,“你吃得消吗你就跟着来。” “我可能需要撑伞。”迟逸很小声说,“我想跟你在一起,一分一秒都不要分开。” “我们肯定会有分开的时候啊。” “怎么会?” “毕业就有可能会分手,将来工作异地的话…”陈姝姝叹了口气。 “那我就去你的城市。”迟逸向她保证。 “拜托,你自己的前途不要了。”陈姝姝拿胳膊肘轻轻顶了他一下,“万一,万一你在我的城市找不到好工作,不是浪费了应届生身份吗。” “我不怕浪费,我还有很多时间可以浪费。” “啊,好像的确如此,那你确定要跟我永不分离啦?” “我很确定!”迟逸坚决地保证。 …… 因为前排还坐着程清池和李洱,两个人说话时都心照不宣地避开了任何关于血族的字眼。 驾驶座上安静了一路的李洱,忽然开了口:“你们不可能永不分离,死亡会将你们分开。” 陈姝姝看向驾驶位,不满地说:“干嘛偷听人说话。” 李洱:“拜托我需要偷听吗。” 陈姝姝“嘁”了声。 李洱提醒他们:“要分趁早,长痛不如短痛,我说真的。” 车厢里的气氛变得有点微妙,任思议知道他话里有话,但还是忍不住开口:“干嘛突然破坏气氛,你喜欢姝姝啊?” 李洱冷笑了一下:“我喜欢你,你信吗?” 任思议被他呛了下:“我谢谢你,那你别跟我争社长之位。” 李洱轻嗤,不再言语。 程清池坐在副驾上,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哪个。 社团的氛围如此和谐,他也觉得很欣慰。 …… 车子在山路上驶了半个度小时,终于在一片开阔的草地上停下来。 一栋双层独栋别墅出现在众人眼前。 别墅像是中式合院类型的,正门台阶不高,木质大门,花园里种满了高低错落的草叶植物。 几个人站在别墅前,不约而同地发出感慨。 “李洱你真是深藏不露啊!家里竟然这么有钱。”陈姝姝好奇地问,“你爸妈做什么的?” 李洱从后备箱里往外拿东西,随口答道:“我爸是道士,没什么钱的,但我家有钱亲戚比较多,家族比较大,人丁兴旺。” 陈姝姝“哦”了一声:“原来如此。” 任思议:“所以你这么有钱,还来当江湖骗子?” “纯属个人兴趣。”李洱提着她的行李箱走过来,“而且,我是不是骗子,你心知肚明。” 任思议耸耸肩,没反驳。 一行人往别墅正门走,迟逸撑着一柄黑伞,脚步最快,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冲到了屋檐下,站在那扇深色木门前安静地等着。 李洱从口袋里摸出钥匙,开了门。 别墅内部是中式装修,客厅挑高很高,正中垂下一盏素白的纸灯笼吊灯,光线柔和。 家具都是深色实木的,靠墙立着一扇四折屏风,上面是浅淡的水墨山水。 “大家随便参观,除了地下室,其他地方都可以去。”李洱把钥匙放在玄关柜上。 陈姝姝正仰着头看那盏灯笼吊灯,闻言,好奇地问:“地下室为什么不能去呀?” “下面堆了很多杂物,可能还有蛇虫鼠蚁在下面安家什么的,毕竟在林子里,你懂的,我也是刚找人做的清洁卫生,没来得及收拾地下室。” 陈姝姝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那一定要把地下室的门锁好!” “当然。” 接下来的一两个小时里,大家开始布置生日趴的各种气球彩带。 任思议带了块写着“生日快乐”的横幅,和陈姝姝两个人一起,站在沙发上踮着脚往墙上贴。 迟逸负责整理零食和饮料罐,摆在岛台上,整整齐齐。 傍晚时分,任思议接到了沈慎打来的电话。 “啊,沈先生,您醒了?” “戒指取了?” “嗯,我跟同学在开party,今晚可能不回学校了。” “什么同学。” “你见过的,就是李洱,之前医院来看过我的。”任思议赶忙解释,“我们好多人,陈姝姝也在,还有迟逸,在一起给我们社长庆生,青台山没什么人的,你不要担心我。” 沈慎抬手揉了揉额角,目光偏转,看向窗边那只安静待命的黑乌鸦。 戒指在他指尖流转。 黑乌鸦与他对视了一眼,悄无声息地扑腾着飞出了窗外,融进了暮色里。 沈慎抽回视线:“每隔半小时,报一次平安。” 任思议惊讶:“这么频繁呀?” 沈慎轻微有点怒气,但还是忍着,只说了句:“没戴戒指,我担心你。” 这句话让任思议心里还挺是那么一回事,乖顺地点点头:“好哦,沈先生,我会给你报平安的。” 李洱倚在岛台边,手里握着一罐冰可乐,无声无息看着落地窗前那个纤细的背影。 作者有话说: 无 第43章 第43章 今晚大家都玩疯了。 别墅里面有k歌的房间, 程清池抱着麦克风不撒手,这家伙居然是个k歌之王,一直在鬼哭狼嚎。 陈姝姝拉着迟逸在沙发前的小空地上跳舞, 两人步伐毫无默契可言,笑得前仰后合。 夜深了, 大家都玩累了, 歪歪扭扭倒在沙发上看电影。 任思议没喝很多酒,因为还惦记着每半个小时给沈慎发一条消息。 陈姝姝和迟逸已经彻底喝倒了,两个人挤在一张单人沙发里,陈姝姝的脑袋搁在迟逸肩膀上睡熟了。 程清池也喝得有点上头, 倒在长沙发上, 怀里还抱着个靠枕含含糊糊喃着什么。 其实,任思议心里觉得有一点奇怪。 因为这别墅, 李洱明明说很久没人住,已经荒废了, 可是房间里的各种东西却还是新的, 譬如游戏机, 里面新出的游戏都有, 还有ktv包厢和影音室,就像是为party特意准备似的。 李洱全程没跟他们一起闹,他安静坐在沙发角落里, 不知道在想什么。 任思议走过去, 问他:“你有为社长的生日特意准备这些吗?” 李洱转头看她。 灯光偏暗, 不太看得清他的神情:“的确有准备, 而且准备很久了。” “是吗。”任思议顺势望向沙发上的程清池。 社长睡得毫无形象,嘴角挂着一缕有点可疑的亮光,像条开心小狗。 “看来你对社长之位势在必得咯。” 李洱挑了挑眉:“不是为了他。” “那…” “是为你。”说这句话的时候, 他表情好像有点兴奋,但又不像要表白那种,一向无所谓的眼神里竟透露出了一点狼性… “我?”任思议有点费解。 这时,闹钟提醒她该给沈慎发消息了。 任思议低头要编辑短信,一只手伸过来,抽走了她的手机。 任思议不明所以,伸手要问他要回来,紧接着,一阵强烈的晕眩感袭来。 她意识到了什么,也瞬间懂了李洱的那种眼神,猛地站起来,转身冲沙发的方向喊道:“陈姝姝!迟逸!快走!” 这俩人倒在沙发上睡得很香,人事不省。 任思议的身体开始疲软,踉跄了一下,往地面栽去。 李洱眼疾手快扶住了她的手臂,将她带到沙发边,慢慢放下去,动作很温柔。 任思议用力睁着眼睛,看向李洱,声音已经软下去了:“李洱,你想干什么?” “人类与血族天然便是敌对。”李洱看了看旁边熟睡的迟逸,“你不能因为血族里有一个两个对你还不错的吸血鬼,便站在他们的立场上为他们考虑,永远记住,你是人类。” 任思议眼前最后的画面,她看见李洱站起来,走向窗边。 天边还是沉沉的黑,离天亮还有一段时间。 他站在那里,握紧了拳头,因为激动,身体有轻微的颤抖。 他在等。 …… 四点之后,沈慎便没再接到任思议的报平安的消息。 他没想太多,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天还是黑的,司机已经把车停在门口。 他上了车,揉了揉额角,以为她睡着了,但还是不能安心,准备给她打个电话。 恰是这时,微信里任思议发来了一个定位,附了一条消息:“救我!” 沈慎眉心微蹙。 与此同时,窗外的天际泛起一线浅白。 乌鸦从渐亮的天际飞来,落在他肩上,嘎地叫了一声。 沈慎眸色沉了下去。 任思议果然陷入危险了。 准确来说,是他的猎物,被盗走了。 沈慎没有多耽误,喃道:“去青台山。” …… 任思议醒过来,发现自己身上被绳子捆着,双手反绑在椅子背后。 她挣扎了一下,粗糙的绳结硌得手腕疼。 旁边,程清池、陈姝姝和迟逸也都被捆着,三个人歪歪斜斜靠在一起,还没完全清醒。房间里多了十几张陌生的面孔,都是中年男人,神情肃穆,低声交谈着。 李洱也在其中,那些人对他态度很恭敬,说话时微微躬身,叫他“小师叔”。 有人在向他汇报情况:“小师叔,人基本上都到齐了,来了两百多个,比一般大阵多了三四倍有余,大家知道是抓那位,都很兴奋。” 李洱看向远处鱼肚白的天空,再过不久,太阳就会出来。 “毕其功于一役,再谨慎都不为过。”李洱也有点紧张,很不放心地追问:“猎魔阵需要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我上周检查的时候,还差一些东西,有置办好?” “都准备好了,为了这次的猎杀,我们把仓库都搬空了,只要猎物敢来,绝对逃不出您的猎魔阵。” 陈姝姝醒来,发现自己被绑着,看清了周围的情势,惊声大喊:“卧槽,李洱,你想干什么?你要把我们卖到缅甸去吗?!” 李洱笑了:“不会,放心,等你们全都醒了,就让你们走。” “那你捆着我们干什么?” “是为了你们的安全。” 任思议脑子彻底清醒了,没再挣扎,准备保存一点体力。 她看向李洱,沉声问:“你接近我,跟我当朋友,一起加入社团,都是为了今天?想引沈慎入局?” 事到临头,李洱反而冷静了下来,坐下喝了一口可乐:“对。” “你…你怎么可能杀得了他!就算你有秘银,有武器,也根本动不了他的!” 从始至终,她从来没觉得李洱是沈慎的对手,在她眼里李洱就是个普通大学生,会一点奇奇怪怪的小招数。 但也仅此而已,跟沈慎比起来,他什么都不是。 “你这个人类小女孩,怎么能帮蚊子说话呢。”李洱旁边一个胡子都白了的老头呵斥道,“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猎人能杀得了他,那就只能是我们小师叔了。” “你叫他小师叔?”任思议皱了眉,上下打量着李洱,“你不会也是个年级超大的老头子吧。” 李洱轻咳了一声:“那倒不是,我今年也才19,只是被猎人协会老师父收为亲传弟子,在协会里辈分比较大。” “所以你之前在出租屋里都是骗我的,你其实是个超级厉害的猎人,能杀得了最大的吸血鬼boss。” “猎杀吸血鬼是我的使命,而沈慎就是其中最大的阻碍,消灭他,其他的小喽啰甚至不太需要我出手,若不是有他存在,我们早就还世界一个朗朗乾坤了。” 此时的少年意气风发,踌躇满志,与平日里淡定佛系的样子,判若两人。 周围男人都被他鼓舞了,士气高涨。 听到他这样说,任思议才恍然明白,李洱接近她,一切一切都是有目的的,他的目的就是沈慎。 他根本就是在利用自己。 “我真后悔相信你。”她眼神冷了下来。 李洱看着任思议憎恨的眼神,不解地偏了偏头:“思议,之前你也求过我猎杀那两兄弟,现在为什么要露出那种表情。” “他救过我,也一直在保护我,你把他杀了,我就危险了!”任思议此刻也很纠结,心乱如麻。 “他死了,我们很快就能完成对吸血鬼的清剿,所有人都安全了,你也不需要谁来特别保护了。”李洱笑着说,“思议,这不是你一直都想要的吗?” “所以你就这样利用我,让我背叛保护我的人吗?” 任思议发现自己好像已经不是那么坚定地反对吸血鬼的存在了。 她心里,多了点对沈慎的牵挂和惦念。 李洱继续说:“当时我本来想要求你帮我,去他身边当卧底,但我转念一想,如果你不肯配合,并且透露消息,我的计划会全盘落空。思议,我现在发现,我的判断好像是对的,那个老蚊子的魅力的确很大,你已经喜欢上他了,猎物喜欢上狩猎者,会是什么下场,你自己想想。” 其实,任思议跟李洱当朋友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她觉得自己是人类,为了自保,跟猎人交朋友是很好的选择。 她从没和吸血鬼站在过同一阵线。 但她更接受不了一直在保护她的沈慎,因她落入陷阱,也接受不了李洱的欺骗和利用。 这时候,已经苏醒的程清池插了一句话,带着宿醉未醒的真诚困惑:“请问一下,那个……你们在演剧本杀吗?” 李洱看向程清池:“社长大人,你不是一直在寻找一个答案,今天,你将会得到答案,看清世界的真相,不过,在此之前,你们要离开了,这里即将沦为战场,很危险。” 说完,他对身边的老人使了个眼色,几个猎人走过来,提起程清池、陈姝姝和迟逸,准备带他们离开。 这时,白胡子的老人忽然说:“小师叔,全都放了吗?可是他们中,有蚊子啊。” 他说的是…迟逸。 李洱看向那个苍白消瘦的少年。 迟逸还没有完全清醒,脑袋低垂着,头发遮住半边脸。 他转化不久,连最基本的防御能力都还没有。 “放了,今天顾不过来这么多。” “不用放吧。”另一个尖瘦的男人插进话来,“东南亚那边的研究室,最近很缺样本啊。好不容易有这么个年轻的,带过去做研究不是很好?” 李洱知道猎人协会里有人在搞血液研究,但具体做什么他不清楚,也懒得追问。 反正大家的目标一致,都是为了猎杀血族,既然如此,也就不追问手段了。 陈姝姝听到他们要带走迟逸,瞬间炸了。 “你们敢!”她像一头被激怒的小狮子,拼命挣扎着绳索,“你们要是敢碰他,我跟你们拼命!” “能与这么恶心的蚊子相恋,你肯定也不是什么好鸟,说不定哪天就被转化了。”刚刚那个男人冷声说,“既然迟早要转化,不如现在就把你解决了。” 这话听的任思议一阵恶寒,看向李洱:“原来你们自诩正义的猎人,就是这么一群杀人不眨眼的魔鬼!” 李洱也觉得不舒服,皱眉呵斥了一声:“裘狄,管住你的嘴。” 那个叫裘狄的,虽然嚣张,倒也不敢和李洱顶嘴,只咕哝道:“反正,人可以走,吸血鬼绝对不能放,我们猎人一向只有抓血族的,没有放血族的。” “你不放他,那我也不走。”陈姝姝坚定地说。 李洱被他们搞得头昏脑涨,真的很烦。 大战在即,他没有精力处理这些鸡毛蒜皮的争执,沉声说:“都放了。今天的目标是沈慎,这些小喽啰不用管。” 裘狄明显有点不服李洱,“如果会长知道的话…” “这件事由我担着,放人!” 裘狄听他这样说,再不情愿,也只能照做。毕竟,这里的人基本上都听李洱的,猎人群体难得出了这么个天才,声望极高,都快赶上老大了。 陈姝姝程清池和迟逸都被带走了,任思议却依旧被捆缚着。 陈姝姝一步三回头,直到任思议冲她用力点了点头,让她快走,她才咬着牙转过身去。 房间里只剩了她和李洱两个人。 李洱叹了口气,微微松懈下来,像是在朋友面前终于可以卸下一层伪装似的,对她道:“如你所见,协会里也不是所有人都听我的,不过,如果今天我能一举拿下那个人,以后我的路也就好走了。” “所以,是为了权势和地位?”她轻蔑地看向他。 “不止。”李洱微笑,“我有我的道要走。” “你的道,就是利用朋友,以及滥杀无辜。” “血族无一人无辜。” “迟逸呢?你也跟他相处过,知道他为了治病才被转化,从没伤害过任何人。” “他靠人类的血液维生,这已经是伤害了。” “他食用血包,都是人类自愿献血来的,沈慎的医院为自愿献血者免费治病。” “哪个人自愿献血是为了给血族吸食的?” 任思议无话可说。 血族该不该灭绝,她说了不算,也懒得去考虑这些事。 但保护过她的人,她才不想恩将仇报。 “他不会来的。”任思议咬牙说,“他没那么蠢,明知是陷阱还巴巴跑过来送死。” 李洱没有回答,转头看向窗外那片剧烈晃动的树丛,像有一头野兽快速穿过。 “遗憾的是,”他轻声说,“他已经来了。” …… 森林中布着阵法,沈慎一踏入这片区域就感觉到了。 空气中弥漫着某种阻力。 他的司机已经被阵法困住,膝盖弯曲,身体僵硬,动弹不得。 吸血鬼体力方面的确比人类强很多,可是面对猎人的阵法,普通低阶吸血鬼真的很难招架。 沈慎抬手解了他的封印,简短有力地说了一个字—— “走。” “可是…” “快逃。” “您小心,我去叫支援” 司机知道自己再待下去可能性命不保,再也顾不上犹豫,转身飞速逃入森林深处,转瞬消失在树影之间。 沈慎继续往前走。 那些小阵法困不住他,他甚至没有动手,只抬了抬眼。 视线扫过之处,远处几个护阵的猎人身体凌空飞起,撞在树干上,喷出一口血,再也没有爬起来。 重伤。 天光已然大亮,很快,太阳就会跃出地平线。 沈慎必须立刻找到任思议,带她走。 别墅周围有更强大的结界,乌鸦之前就在这里碰了壁,焦躁地在半空中盘旋,都没找到人。 沈慎飞身而起,掠过森林上空,在森林上空一眼就看到了别墅。 他俯冲而下。 结界在他撞上去的瞬间,发出刺目的白光,像玻璃碎裂。 下一秒,整片结界崩塌消散。 他破窗而入。 任思议被捆缚在椅子上,头发散乱,脸色苍白。 看到他飞进来,少女脸上没有喜悦,满是惊恐:“沈慎,你快走,这是陷阱!” “一起走。” 沈慎打量四周,房间空无一人。 他伸出手,意念催动,想要解开她身上的绳索。 这时,李洱在阵眼之中猛一睁眼,接着一声大喝,“起!” 房子摇晃起来,天花板竟然缓缓向两侧滑开。 整个二楼的空间,就这样彻底暴露在天空之下,阳光之下。 而与此同时,地下室的阵法已经完全准备好,李洱手持桃木剑,身旁围绕着几十个猎人,站到了预定的位置。 猎人本身没有力量,但是阵法有力量,可以大幅压制吸血鬼的力量。 譬如此刻,二楼的沈慎便站在死门上,被乾位的李洱压制着。 两个阵眼,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彼此呼应。 沈慎便感觉到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拉拽着,下扯。 绳子没有解开。 他的力量,被剥夺了。 “看来,上次就是你了。”沈慎注意到了李洱,回想起上次救走弟弟的时候,跟自己短暂交手的那个戴面具的猎人,就是他砍断了弟弟的腿。 “我们找了你挺久,没想到,就在我的眼皮底下。”沈慎看着李洱,有点可惜。 血族好久出现没有这种耳聪目明,业务能力超强的后生了。 可惜,他是个猎人。 沈慎叹了口气,抬起头,眼睛里的金色开始涌动。 他找到阵法形成的结界,尝试直接蛮力破阵。 负一层,几个护阵的猎人脸色骤变。 一股恐怖的力量从阳阵阵眼压下来,穿透楼板,直接撞击在他们的胸口上。 几十个护阵的猎人,接近一半都口吐鲜血,像是被巨力锤击了,就要站不稳了。 站在他们身后的人见状,立刻顶上他们的位置,继续维持阵法。 为了抓他,猎人协会几乎倾巢而出,势在必得。 沈慎感受到了阻力,轻嗤了一声:“来了这么多人。” 李洱站在阵眼中央,抬头看着他:“对得起你这个蚊子祖宗的排面了,今天必要给您一个风光大葬。” “可惜,还是不太够。”他说。 “那就试试吧。” 李洱一挥桃木剑,别墅外围,几十道身影从树林中现身,围成一个圈,绕着别墅快速移动。 他们脚步一致,阵法之力随他们的移动不断加固。 沈慎试图挣脱。 符咒所化的锁链在他的力量下,根根崩裂。 护阵的猎人们,有人跪倒在地,七窍渗出鲜血,却咬着牙不肯松手。 也有的被震飞出去,后背撞在树干上,挣扎着还想爬起来。 沈慎也非常意外,这么复杂的阵法,竟然还能变阵。 他感觉到变阵后他的活动空间变小了,力量也被进一步压制了。 有点意思,许多年没有遇到过这么强劲的对手了。 李洱冷笑:“你的时间不多了,等太阳出来,世界就清净了。” 果不其然,晨曦第一缕微光刺破云霄,落在任思议散落的发丝上,也照在沈慎挺直的肩背上。 阳光碰到他皮肤的瞬间,发出滋滋的轻响,任思议看到他颈侧被阳光照到的皮肤开始变色。 “沈先生!快走啊你!”她颤声大喊,“快离开这儿!” 阳光加上刚升级过的阵法双重压制,沈慎立刻感受到了无力,竟心生一丝惧意。 但就是这一丝惧意,激发了他强烈的斗志。 他单手撑地,喷出一口血,眼睛变成了金色竖瞳,獠牙也漏出了一点点。 接着整个人好像都大了一圈,衣服被他的肌肉撑得有点破了。 沈慎嘴角绽开一抹疯狂的笑。 吸血鬼要破猎人的阵,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只需用蛮力。 一力破万法,力气够大,什么阵都能破。 沈慎开始猛烈的冲击阵法,每一次的撞击,都能引得大地震动。 随着沈慎的冲击,护阵的猎人持续有人受伤,退后调息,然后又换人顶替他的位置。 阵内的道具也在损坏,阵中人影闪动,物品被持续更新着。 他们齐心协力,眼神无比决绝。 只要有人倒下,立刻就有人上前补位。 人类虽然弱小,但人类的意志力极其强大…至恐怖! 一时间,沈慎竟无法冲开。 猎人们…已经一个个地倒下去了,李洱大喊:“坚持住!他撑不了太久了!成败在此一举了!今天赢了,人类就彻底赢了!” 所有的猎人都上过阵了,有一部分已经是带伤上阵了,再继续下去就要维持不住阵法了。 半个小时过去了,太阳已经完全跃出地平线。 灼伤越来越疼,沈慎的眼睛已经变成了金色竖瞳,眼白布满血色,宛如从深渊里爬出来的恶魔。 疼痛令他意识已经开始涣散。 他单膝半跪在了地上,一只手撑着地面,背上的衣服已经被阳光烧出破洞,露出的皮肤一片焦黑。 任思议头皮发麻。 这一刻她很清楚她不想让沈慎受伤,这比让她自己受伤更加难受。 看他痛苦却强撑的样子,任思议心疼得快死了,声嘶力竭地喊着他—— “沈先生,坚持住!沈先生!” 至于坚持什么,她也不知道。 强烈的无力感袭上心头,自己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走向死亡。 任思议的眼泪掉了下来。 其实,沈慎并不畏死。 只是世界上还有他想要去做的事,所以,不想死,不愿死。 可是,他好像撑不下去了,猎人们齐心协力摆了这样一个前所未见的大阵来要他的命。 沈慎抬头看了她一眼,眸子已经变得血红。 “这样,也好。” “什么?”任思议含着眼泪,愣愣看着他,不明白。 他没再说第二遍。 也好,他死了,她就能活... 念及至此,沈慎忽然觉得,好像没那么抗拒死亡了。 看着他渐渐衰弱,眼泪夺眶而出,她疯了一样地用被绑在背后的手腕摩擦着,椅背上有一根裸露的铁钉,她的手腕已经被磨得血肉模糊。 她不觉得疼,比起失去他,真的,任思议感受不到身体有多疼。 “沈先生,你别闭眼!”她哭着,声嘶力竭的大喊。 只有爸爸失踪的时候她才这样哭过,除家人之外,这世界上没人配得上她的眼泪。 “我不许你闭眼,你说了要保护我的!沈先生!你不要死!” 从来没有这种感觉,任思议从来没有如此刻骨铭心地在意过一个人… 她不想他死,真的不想... “沈先生!” 终于,绳子崩断了。 任思议双手已经磨得血肉模糊了,她跌跌撞撞地冲过去,扑倒在沈慎面前,将他扶了起来。 他的身体好重,她抱不住他,只能让他的头靠在自己肩膀上。 沈慎脸上皮肤也变得焦黑,气息虚弱,和当初迟逸被阳光暴晒时的症状一模一样。 李洱见状不对,大喝一声:“思议,别过去!危险!” 说着也顾不上维持阵法,提着一把秘银剑就冲上去。 本来是打算等沈慎完全虚弱后,再上去一剑结果了他,但现在突生变数,他等不了了,满心都是任思议的安危。 李洱冲上二楼,一剑刺过去,对准沈慎的心脏。 但他没想到,任思议毫不犹豫拉着沈慎身体一歪,用自己的后背替他挡了这一剑。 这一剑刺中任思议原本就鲜血淋漓的手臂,血液从她臂上流淌出来。 李洱好像受到了巨大的冲击,愣在原地,宕机了几秒。 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你要这样…” 任思议手臂上淌出的血液,一滴一滴,落到沈慎焦黑干裂的唇上。 “沈先生,我不要你死。”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声音在发抖,眼泪和鲜血一起滴在他的脸上,“你不要死,好好活着,我还有好多话要跟你讲。” “我…我给你织了围巾,一直想找个契机送给你又想很多怕你不喜欢,冬天都过了一半了还没送出去,本来想圣诞节的,圣诞节还没来…沈先生…求你别死…” 忽然间,沈慎睁开了眼。 眼瞳变成了炽烈的金色。 下一秒,他猛地将少女扑到在了地上,身体压上来,宛如野兽,犬齿已经抵在了她颈侧。 呼吸沉重而滚烫。 任思议吓了一跳,本能地双手挡在身前,试图推开他。 然而睁开眼,看到头顶那轮滚烫刺目的太阳。 本来要推开他的手臂,忽然紧紧抱住了他的背,任思议闭上了眼,偏过了头,将颈子露了出来—— “沈先生,来吧。” 作者有话说: 无 第44章 第44章 任思议能清晰感知到他尖锐的牙齿刺破皮肤的轻微疼感, 但…也还好。 血族在吸血的时候,会释放一种令人察觉不到疼痛的麻痹素,能令猎物沉醉于美梦之中, 无法感知痛苦。 沈慎紧紧地抱着她,渴望地咬着她。 她的味道何等甜美, 是他千年来尝过最美味的血液。 沈慎的手臂搂紧了几分, 将她整个人箍进怀里。 他几乎…几乎快要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她,要她的一切,想要彻彻底底与她融为一体, 让她的血液在自己体内流动, 让她的心跳成为自己的心跳,与她不分彼此… 任思议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 疯了才会把自己的鲜血喂给嗜血的怪物, 疯了才会不觉得害怕。 她控制不住自己,喜欢上了这个男人。 她舍不得他死… 多吸一点她的血, 他活下来的希望就更大。 她感受到血液在流失, 生命也在流失, 可她竟没有恐惧… 她紧紧抱着他, 失去意识的最后一秒,在他耳边喃了声:“…沈先生。” 沈慎意识回拢,猛地睁开了眼。 他用尽全力控制着自己, 收回了尖锐的利齿, 反抗着本能。 看清了怀中的少女, 少女脸色渐有些惨淡, 嘴唇泛白,无意识地咛着他的名字:“沈先生。” 他的犬齿落下最后一滴血珠,落在她锁骨上, 像一颗小小的红豆。 她的血液在他体内流动,那些焦黑的皮肤开始愈合,炙热的灼烧感消失了,不再畏惧阳光之后,力量重新在他体内蓄积。 他抬手擦掉了嘴边鲜血。 随后,飞身而起,巨大的力量撞破了阵法无形的囚笼。 而周围的聚拢的猎人,在他巨大的冲击之下,全部溃散,横七竖八地倒了一地。 阵法在这一瞬间,被彻底撞破了! 位于阵中的李洱,口吐了一大口鲜血,单膝跪地。 白胡子老人扑过来扶起他,满脸惊骇。 李洱抬起头。 一袭黑衣的沈慎,怀抱着晕过去的少女,居高临下地与李洱对视。 站在阳光里,竟完好无损。 李洱瞳孔剧烈的震动着,他不敢相信。 以前只以为任思议的血液比较香甜,而这样拥有香甜的血液的人类不算罕见。 世上总有一些人体质特殊,对血族有着更强的吸引力,但也不过是食物好一点罢了,不足为奇。 他绝对、绝对想不到,任思议竟然…是异血者! 她的血,可以让吸血鬼站在阳光之下。 一失足成千古恨。 本来就要成功了,只要再坚持一下,再拖几分钟,只要那个男人在阳光下化为灰烬,今日一战便可永垂不朽! 血族的历史也将彻底被改写,可是… 只差那么…一点点啊。 李洱好不甘心,好恨,好悔啊! 他眼眶红了,低吼一声之后,抓起手边的桃木剑,直直冲向沈慎。 他想取他性命,他必须取他性命! 此刻,沈慎看他的眼神,轻蔑如同看一只虫子:“阵法已破,要单打独斗,你不是我的对手。” 他只是抬起手,李洱手中的桃木剑便飞了出去,直接在空中折成两半,残片落在地上。 “啊!成王败寇,你杀了我!”李洱暴怒地大喊了一声。 沈慎没有杀他。 一介凡夫已经不配他动手了,他也不想引起额外麻烦,令警方追查。 他将怀中的少女抱得更紧了一些,转身离开了青台山。 李洱还想追上去,白胡子老人一把抓住了他,“小师叔,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还会有机会的,还会有的…” …… 病房里,沈慎照顾着昏睡的任思议。 没有贫血,只是一天一夜没有休息,体力已经撑到了极限,太累了晕了过去。 病房里,沈独烦躁地走来走去,气得鼻孔冒烟。 “原来那家伙竟然是只臭老鼠,我在学校还装见过他几次。靠!就是他害老子丢了一条腿!” “他还想取我哥的性命,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他算老几啊他!” “哥,你真该好好教训他一顿!给我狠狠报仇。” “你很吵。”病床边,沈慎仔细地给昏迷的少女包扎了受伤的手臂,看也没看沈独一眼,“滚出去。” 沈独才舍不得出去,他担忧地望望病床上熟睡的少女:“我小声点,小声点…说起来,今天全靠思思宝救了你了哎,她是你的大恩人了,要不是她,你的小命…你的老命,就栽在那只臭老鼠手里了。” 沈独谨慎地打量着沈慎的脸色,斟酌着言辞,“哥,那个计划要不还是算了,看在人家救了你的份上,咱也不是那种恩将仇报的人…” 话音未落,门口,助理易默池轻叩了叩门,打断了沈独的话,望向沈慎:“沈先生。” 沈慎走出了病房,关上门,易默池在他耳畔轻声耳语,“沈先生,培养仪调整到位,造血实验也很成功,随时都可以移植心脏。” “知道了,再等一段时间。” 他向来喜怒不形于色,因此,易默池也不知道他心里究竟在想什么。 他忍不住道:“沈先生,于公,异血者…是我们唯一的希望,有了这颗心脏,我们就能拥有源源不断的异血者血液,再也不怕阳光了;于私,走完这一步,您的地位,自可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她此刻并非最佳状态。”沈慎打断了他,“此事干系巨大,容不得半分闪失,手术再等一段时间再说。” “猎人已知知道异血者在您手里了。”易默池急切地说,“您断不能心软。” “我没有心软,但此刻她身体抱恙,心脏也不在最佳状态。” 沈慎隐有怒意,易默池便不敢再劝了,看了看病房里那个苍白柔弱的少女,默默地退下了。 …… 任思议感觉自己睡了漫长的一觉,这一觉连梦都没有做,醒过来,觉得脑子特别清醒,全身都很舒服。 转头,便看到沈身修瘦的身影,立于柜边,冷白的指尖燃了一支熏香。 他吹了吹香,放在了瓷碟上。 这个男人,好雅啊,真像个古代人。 任思议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颈子,动脉处好像贴了两个创可贴,一撇一捺,八字形。 “……” 谁被吸血鬼咬过之后,贴创可贴啊! 任思议支着身子坐起来,看向他:“沈先生,你…没事了吗?” “没事。”沈慎似乎有意避开了她的视线,不看她眼睛,燃了香薰转头又去查看点滴,然后拿起了果篮里一颗苹果。 “我不吃。”在他要削水果的时候,任思议连忙打断,“你坐过来呢。” 沈慎坐到了任思议身边。 任思议其实也注意到了他一直在躲避她的眼神,不再像从前那样从容,明明以前两人相处,更紧张的人是她,怎么现在感觉…沈先生也紧张起来了? 任思议心里藏不住一点事,忍不住问道:“沈先生是不是在怪我,害你身陷囹圄差点送命?” “不至于。”沈慎回答,“就算不是你,猎人也会用其他方法诱我入局,而你反而救了我。” “所以,我是你的救命恩人咯。” “可以这么说。” 任思议靠近了他,慢慢地,直至与他咫尺相隔,面面相贴了。 他再也无法躲避她的眼神,两人对视的刹那间,沈慎从耳朵开始泛红,直到脖子的热意,一点点漫上来。 体温有升高的感觉,虽然,脸色还是冷白如尸的。 沈慎心跳越来越快,好像无法承接这样的眼神,移开了视线:“我吸过你的血了。” “我知道,是我同意的。” 任思议觉得很奇怪,分明很令她恐惧的一件事,但因为对方是沈慎,好像没那么害怕了。 啊完蛋恋爱脑上头命都不要了…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他看她的眼神也确实怪吓人的,像野兽一样。 “你最好不要离我太近。”沈慎为自己极不正常的生理反应,给出了这样一个看似合理的解释,“不要…太引诱我。” “你的意思是,你会忍不住再吸我吗?”任思议好奇地问。 是的。 他已经开始疯狂地迷恋她的血液,更有可能因为这种迷恋,而对她产生某些逾越的“冲动”。 而事实上,他此时此刻极度异常的生理反应证明,已经开始了。 血族的欲望比之于人类绝对有过之无不及,尤其是在饮血之后,她的血液又是那般甜美… 这股冲动来势汹汹。 沈慎想得要命… “总之,离我远点。”沈慎站了起来,退后几步来到了窗边。 窗外夜色浓稠,冷风吹着他渐渐泛起热意的脸庞。 沈慎在极其特定的时刻,体温才会逐渐上升,大部分时候,他都是冷静,克制,从容的… 现在,这股高温竟退不下去了。 沈慎闭上眼,深呼吸,努力让自己平静。 任思议看他如此疏远自己,天都塌了。 她泄气地歪着身子,倒在床头,发出一身长长长长的叹息—— “被沈先生吸了血,救了沈先生,本来以为沈先生会对我更好,没想到却被沈先生讨厌了。” “我没有讨厌你。”沈慎不喜欢被她误会的感觉,立刻补充,“一点也没有。” “你离我那么远!” “…只能如此。” “这就是讨厌。”任思议想下床穿拖鞋,发现自己手背上还打着输液点滴,她都没办法走到他身边去。 她哭丧着一张脸,泄气地坐在床边,“沈先生,你要听实话吗?” “什么实话。” “我最讨厌吸血鬼了,才不会轻易给吸血鬼吸血。” 沈慎听到她说讨厌吸血鬼,莫名心里一刺… “我绝对不会再…” 保证的话都还没说出口,她话锋一转,说出了作为精神小妹最最最最无药可救的一句话—— “但我好像变成臭恋爱脑了,沈先生,我愿意用鲜血供养您!” “我爱您,沈先生!我们在一起吧!” 沈慎:…… 作者有话说: 无 第45章 第45章 没有任何一个吸血鬼, 抵挡得了人类如此炙热的“告白”。 “我愿意用我的鲜血供养您。” 天哪,这番话对于吸血鬼来说,简直太致命了! 沈慎古井一般沉寂千年的心湖, 涟漪震荡,巨浪滔天。 他感觉自己好像有点呼吸困难了。 任思议看他眼神沉沉的, 似乎不太对劲, 下意识后退了一步,开始反思…是不是刚刚太上头了。 那句话完全就是上头之言啊,完了,完了他眼神变得好奇怪, 刚刚才被吸血了, 他不会又想要了吧! 任思议完全没准备好,不不, 她任何时候都很难准备好这件事。 完蛋,话都已经说出去了, 没法收回来。 反悔可不可以啊。 “那…那个, 沈先生, 我刚刚的话带有一定的夸张修辞的成分…我我我…我失血过多还没恢复呢…我…” 沈慎忽然觉得她有点可爱, 眼神变得温柔起来。 “手还疼吗?” “啊?”她呆呆看着他,耽溺在了他无尽温柔的目光里了,小心心快要融化了… “不疼唉。” 沈慎拾起她缠绕了绷带的手:“我给你涂了止痛的药, 药效过了可能会疼, 我会一直在, 疼的话, 跟我讲。” “哦…好。” 救命,任思议真的抵挡不了他现在的神情。 “沈先生,你已经知道我的心意了。”小姑娘低着头, 开始脸红,有点不好意思盯着他看了,“虽然我知道你也喜欢我,可是…可是我从来没听你亲口说过,想听你说…” “喜欢你这件事,你恐怕误会了。” “什么?!” “上次在你老家,我不是因为情动要跟你上床…我是因为忘了带食物,肚子饿了想吃你。”沈慎老实交代。 事到如今也的确没什么好隐瞒的了。 “……” 任思议理解错了。 天塌了! 不是喜欢她,是想吃她!!! 任思议猛地站起来,柳眉倒竖,气得要命:“臭吸血鬼!你骗我,你骗我说了真心话,然后你又拒绝我…” 下一秒,沈慎俯身,轻轻搂住了她。 少女单薄的身子,便如同洋娃娃一般就这样被他搂入了怀中。 “思议,刚刚在青台山,你帮我挡了一剑,救了我一命,然后你用自己的血又救了我一命…”沈慎咬字很重,声音低沉。 她于他而言,恩重于山,“沈慎欠你很多很多,多到这一生都无法偿还,所以你说我拒绝你,好像…也有点做不到。” 任思议的小心脏扑通、扑通,有种从从云端跌落悬崖,又被他轻轻捞回来的恍惚感。 这家伙,总能让她像在坐过山车。 总之,这是第一次感受到他的怀抱,有一点凉意。 唉,冬天被他抱着,是有点冷的。 任思议还挂着点滴的手,抬起来,不知道该不该回抱住他。 好喜欢被他抱啊,虽然冷,但是好幸福。 “我才不要你还。”任思议撇了撇嘴,口是心非地说,“只是报恩的话,请免了吧,我要一个超爱我,爱到可以去死的男朋友,才不要一个报恩的好人。” “思议,我自认为不配当你的男朋友,你的生命年轻、鲜活,我却是个死了很久的人…” 只能给你带来死亡… 这话没说完,任思议却心头一酸。 爱的最高境界是心疼…她觉得自己真的完了,她一个弱小人类,竟然会开始心疼吸血鬼。 在沈慎即将松开她的刹那间,任思议猛地搂紧了他的腰—— “沈先生,我说错了!我不要那种超爱我的男朋友了,我就要你报恩,你必须报恩!啊对了,你之前还说,我可以向你提一个要求来着,现在我就跟你提,我要你当我男朋友!我要你学会去爱我,关心我,对我好…” 她闭上了眼,紧搂着他不肯撒手,甚至有点耍赖了。 沈慎觉得自己虽然年纪比她大很多很多,但在感情方面,他真的可能不如眼前这小姑娘招数多。 她深谙敌退我进,敌进我退的拉扯招数。 而沈慎,沈慎不知道该怎么办… 在战场上、在生意场、名利场上,甚至在庙堂之上的权谋斗争,他都可以游刃有余,审时度势做出最正确的抉择。 偏偏在感情的事情上,沈慎没办法做出判断,没有正确的选择,只有比乱麻还要一团乱的心… “沈先生,男子汉大丈夫,你不会失信于我一个小姑娘吧!”任思议见他迟迟不肯开口,连激将法都用上了。 他是从古代人过来的,她猜想,对于他而言,救命之恩恩重于山,那信誉肯定也是非常重要的。 “你要是失信于我,怎么当血族的boss呢你说是不是,沈先生,以后别人还怎么相信你的承诺。” 沈慎很想答应她…不是因为什么激将法,他就是自己愿意的。 但没有办法。 喜欢需得克制,爱意必须扼杀。 他不能爱上一个即将被他掠夺的生命,更加不能为之动摇。 种族的兴衰灭亡全沉甸甸地压在他的肩上。 恩将仇报者,永坠地狱,如果是这样的话,沈慎宁可待在地狱之中,余生的每一天都接受地狱之火的拷问与审判。 也必定要让血族立足于阳光之下,再无后顾之忧。 任思议察言观色,不需要他开口,已经能猜到他的答案了。 有一点失望,但是并不意外,本来就不觉得他能这么好追,轻轻松松就能变成自己的男朋友。 他可是沈慎哎。 这么帅,这么年轻有为,家财万贯又绅士温柔… 任思议不觉得这么好的人,能如此轻易地落到自己手里。 他身边肯定不缺各种各样的漂亮女人,人家都看不上眼,凭什么一来就选她呀。 “沈先生,你不用马上给我一个回答。” 任思议心态还算乐观,而且只要是她认定的事、认定的人,才不会遭遇一点点挫折就轻易放弃呢,“我们慢慢来,反正你最不缺的就是时间,我也不着急呀,我们再相处看看嘛,万一我恰好就是你喜欢的类型呢。” 沈慎自认自己是个坚定的男人,偏偏对她做不到。 就在他举棋不定的时候,易默池轻叩了叩门,把他叫走了。 他一走,沈独就鬼鬼祟祟地钻了进来。 他看看外面,确定没人偷听,谨慎地关上门,回头忙不迭对任思议说:“思思宝,你跟我私奔吧!” 任思议拧着眉头:“你凭什么觉得我会跟你私奔?” “你知不知道你的血有多宝贵!你留在他身边,你真的会把自己害死的!” 任思议有印象,她的血救了迟逸,也救了沈慎。 但她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可能是她的特异功能? 突然想起迟逸他们,任思议连忙低头给陈姝姝发了消息:“宝!你们没事吧!” 陈姝姝也是秒回:“我们没事,他们把我们送回学校了已经,你呢?还好吗?” “我也还好,没事。” “到底怎么回事啊?李洱那家伙在搞什么?” “这件事,我回头再跟你解释。” 沈独见她低头自顾自发消息,也是急得不行,走过拉住了任思议的手。 任思议连忙甩开他:“对你未来嫂子有点基本礼貌,行吗。” “你还真想当我嫂子啊。” “我觉得我希望很大啊。”任思议大部分时候是很有自信的,“你哥看我的时候,眼底有喜欢的,我能感觉到,只是他想得很多,心理负担很重。” 沈独坐在病床边,像在看一个天真的小孩,笑了:“我哥是条毒蛇,当心有一天死在他手上,别怪我没提醒你。” “毒蛇我也喜欢,他什么样我都喜欢。” “你竟然是这样一个恋爱脑。” “哼。” “那我问你,如果他想要你的命,怎么说。” “给给给,都给他。” “真的假的?” 任思议白了他一眼:“当然是假的了,恋爱脑也是要珍惜小命的,不过他怎么可能要我的命呢,他一直在保护我。” 沈独不敢明说,但他不想任思议有事。 终于,经过一番长久地思想斗争,沈独决定转换了策略:“如果你真的喜欢他,又想保住你的小命,那就再主动一点。” 任思议费解地看向他:“什么?” “以我对我哥的了解,他虽然是条毒蛇,但还不至于真那么冷血,他已经对你动摇了,尽快拿下他,这是你唯一的机会。” 虽然说的是有点莫名其妙的话,但任思议听着还挺宽慰的:“你觉得我有机会啊?” “有。”沈独重重点头。 他刚刚一直跟着易默池,跟到了研究室,知道已经万事俱备了。 沈慎若心如磐石,今晚就将是她的死期。 但他没有这样做。 沈独靠近了任思议,小声对她说了几句话。 任思议顿时脸颊红了,睁大眼看向沈独。 沈独一点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表情十分严肃:“每晚凌晨一点,是他进餐时间,进食之后的两个小时,是吸血鬼杏愈最澎湃的时候。” “你懂我的意思吧,拿下他,得到他的心。” 这是她唯一的存活机会。 作者有话说: 无 第46章 第46章 任思议才不会考虑沈独的坏点子。 女生要矜持! 她怎么能对沈先生做这样的事呢! 她只是个单纯朴素的乡下少女, 她什么都不懂,纯洁如同一张白纸! 嗯! 虽然这样想,但任思议的身体还是很诚实的, 掐算着时间,凌晨一点一过, 就来到了医院五楼, 叩响了他办公室的门。 双手缠着纱布,她只能用头叩门。 咚咚咚。 一声比一声沉闷。 她觉得自己像只啄木鸟,有点滑稽,又有点疼, 周围有经过的护士小姐姐, 看了她直笑。 任思议才不在乎呢。 敲了几声,门被拉开, 她一个没收住力,整个人往前栽去, 额头“敲”进了对方怀里。 沈慎垂眸, 看着那个头发有点乱的小脑袋, 表情一言难尽:“请问你在干什么?” “沈先生…”任思议从他怀里退出来, 举起自己缠绕了纱布的双手,苦着一张脸,“沈先生我手疼, 好疼啊, 呜呜呜, 好疼。” 沈慎让她进了办公室, 关上门:“止疼药效过去了,肯定会疼,下一片药要再等六个小时才能吃, 忍一忍。” “好疼哦。”小姑娘嘟嘟囔囔跟在他身后,“右手更疼。” 当时,李洱一剑刺过来,她下意识地帮他挡,右臂被锋锐的秘银剑刺过,血肉都翻起来了。 沈慎亲手给她缝合了伤口,并且上了能让伤口快速愈合的药,可是麻|药效果过去了就是会疼,止疼药也不能总吃,身体需要代谢。 沈慎听着她哼哼唧唧,心里也不太舒服。 “忍一下。”他没赶她走,甚至纵容她坐到了自己的办公桌上。 这样他们身高差距没那么大,任思议双腿悬空,刚好能平视他。 “可就是很疼。”任思议将自己被纱布紧紧包裹的一双手,支到沈慎面前,笨拙得像只企鹅扑腾翅膀,“沈先生有没有别的办法能帮我止疼啊?” “除了止疼药,暂时没有。”沈慎无奈地说,“但过了今天,应该就不会再疼了。” “那我还要忍六个小时嘛。”她低下了头,眉头微蹙着,可怜巴巴的样子,任谁看了都要心软。 沈慎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很少有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偏偏面对她,总是这样,只说道:“肚子饿吗?有没有想吃的,什么都可以。” “没有,吃不下,美食也不能分散我的注意力。” “那…玩玩游戏?” 任思议抬起她那两根“木棍”一样的手臂:“怎么玩呀,用脚丫子吗?” “也不是不行,毕竟你都能用头撞门。” “你取笑我啊。” 沈慎淡笑了一下,眼底有光漾开,温温柔柔的。 任思议一双眸子如小狐狸般狡黠,盯着他看了几秒钟,忽然说:“有一个办法可以分散我的注意力。” “什么?” “沈先生,凑近一点我跟你说。” 沈慎没多想,依言俯身靠近她。 下一秒,温软的唇瓣落在他的脸颊上。 任思议亲了他一下。 沈慎脑子“轰”的一声,顿时宕机了。 她的唇很软,味道也很香。 又…想吃她了。 她怎么能亲他,这么挑衅的行为不得给她点颜色瞧瞧很难收场。 可他又不能真的对她做什么。 “任思议。”他抬起头,眼底隐隐有些要生气的意思,又没办法真的生气,只能严肃又无奈地板着脸,“不要对我做这种事。” 任思议看着他,脸上露出了呆滞的表情:“哎,好像有效果。” 她晃了晃缠绕纱布的手臂,惊喜地说:“不疼了沈先生,真的!” 沈慎面无表情:“怎么可能。” “真的不疼了哎!一点都不疼了。” 沈慎一动不动看着她,一副“我看你演”的表情。 “啊,又疼了又疼了,沈先生我又疼了!”任思议戏精上身,眉头瞬间皱成一团,声音也带上了哭腔,“沈先生,救命,啊啊啊。” 沈慎无可奈何地看着她:“我要怎么救你的命?” “你过来。” “不。” 他从来没有怕过什么,但现在,沈慎不敢过去。 “好疼哦,真的好疼哦!”小姑娘可怜巴巴看他,都要哭了,也不知是真的疼出了眼泪,还是装的。 沈慎实在受不了小姑娘这副哀求的模样,犹豫片刻,还是靠了过去。 刚一靠近,她就伸出两只裹着纱布的手臂,环住了他的腰,把他紧紧地抱住了。 沈慎:“……” 明明应该推开,可是他却没办法真的做到。 “沈先生,你别总是拒绝我嘛。”她带了点撒娇的语气。 “我没办法拒绝你。”沈慎语气很认真,“可是,也不能答应你。” “我知道你考虑很多很多,没关系,我又不着急。” “我看你很着急。” “因为喜欢一个人是没办法隐藏的。”任思议抬起头,真诚地看着他,“沈先生能做到,可我做不到,我就是想随时随地跟你待在一起,想跟你亲近,想碰你,想让你用温柔的眼神看我,还想花你的钱。” 沈慎再一次忍不住笑了。 他转过身,从抽屉里摸出一张卡,递到任思议面前。 黑色的卡面,牛逼而低调的vip信用卡:“这张卡没有限额,拿去花吧。” “诶?” “算我对你感谢。” “那我不要了。”任思议撇撇嘴。 比起钱,她更想要面前这个人。 “我花多一分钱,你对我的感谢就少一分,想想很不划算。” “花钱还不划算?” “钱我要,沈先生你这个人,我也想要。”任思议看着他,笃定地说。 沈慎对她没有任何办法。 这时候,易默池端着托盘走过来,敲敲门,恭敬地说:“沈先生,您该用餐了。” “知道了,放那儿。” 易默池将托盘放在茶几上,托盘上面盖着黑色方巾,遮得严实。 任思议对易默池带过来的东西产生了兴趣,好奇地望过去,还没看清什么,沈慎已经侧身挡住了她的视线,说道:“回你的病房去,我等会儿来看你。” 说完,他朝易默池递了个眼色。易默池会意,点点头,走到任思议身边,做了个请的手势。 任思议撇撇嘴,还是乖乖跟着易默池走了出去。 然而,易默池刚走出电梯,回头一看,身后电梯里空空荡荡,小姑娘不见踪影。 …… 沈慎是个很讲究也很精致的男人,他不喜欢口腔里残留任何血腥味,所以每每进食结束,都会刷牙漱口。 做完一切走出来,看到任思议托着腮,坐在沙发边,好奇地打量桌上空酒杯。 里面,还残留血迹。 “任思议。”沈慎皱了眉,生平第一次感觉到了窘迫,“不要碰那些东西!” “啊,对不起。”任思议立刻缩回手,她只是出于好奇才看的。 “不是让你回病房。” “不想回去啊。”她理直气壮地说,“我想跟你待在一块儿。” 她不能待在这儿,现在不能。 “快回去。”沈慎语气急促。 “沈先生,你怎么了,你脸色不大好。” 任思议看到他眼底泛起一层淡淡的金色,更加担心了:“你不舒服吗?” 血族的欲望是永无止境,进食之后,或有一段极其澎湃的兴奋期,食欲、爱欲、贪欲… 独处时刻,便罢了。 现在,可口的她近在咫尺,他几乎能闻到她颈间脉搏下血液流动的甜香。 沈慎竭力压抑着那股汹涌的情潮,撇开视线不去看她:“任思议,任何时候你都可以找我,但不要在我进食以后…” 任思议想起了沈独的话,明白了男人脸上那股莫名潮红的意味了。 她也怪不好意思的,小声说:“哦,那…那我先走?” 说完,转身走向办公室大门, 走到门边,却没有推开门,静默地站了一会儿。 走什么走! 她不就是特意挑这个时间来找他的吗。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喜欢他,就应该大大方方勇敢出击! 任思议心一横,按下了反锁钮。 听到“咔哒”一声,沈慎不明所以,看向她… 小姑娘也有点紧张,准确来说,是紧张得要命了。 手都在抖,心跳快蹦出嗓子眼了。 沈慎看到锁死的门,皱了皱眉,快步上前想要把门打开,把她推出去。 任思议不知道哪儿来的一股力气,双手抵住他的胸膛,把他整个人往后推。他完全没有防备,被她推得连退几步,跌进了沙发里。 男人刚要起身,任思议已经跨坐了上来,膝盖分跪在他身体两侧,把他囿于在了沙发和自己之间。 沈慎还要推开,任思议却说:“沈先生,你别动,别碰到我的伤。” 沈慎的手放了下来,不敢再乱动。 下一秒,少女俯下身来,吻住了他微凉的唇瓣。 她的唇温热。 轻轻地辗转,带着了点不管不顾的生涩和勇敢。 沈慎仅剩的那点理智,也被她彻底吞没了,见少女只敢在唇瓣上稍作停留。 于是他张开了嘴。 邀她进来。 作者有话说: 无 第47章 第47章 l任思议微微睁大了眼。 恍然间, 她想起了上一次跟沈独去blood酒吧,看到血族年轻男女鲜血淋漓的接吻场景。 因为她感受到了沈慎的齿,他含住了她温软的舌尖, 一寸寸地研l磨过去,他的齿几番试图用力却又在咬破她的刹那间收住了力道。 与其说是接吻, 不如说, 他在吃她。 任思议晕晕乎乎,感觉天地仿佛都在旋转,世界已经颠倒。 仅仅只是接吻,她已经能感受到男人需求之旺盛、强烈。 是她先主动, 也是她先退缩。 她下意识地后仰, 却没想到,后脑勺竟被他按住了, 没有一点机会能够逃离。 沈慎一双大掌捧着她后脑勺,强迫她就这样承受着他沸腾渴望。 “唔…沈…” 任思议被他弄得快要不能呼吸了。 终于, 她用力推开了他的胸膛, 获得了一点大口喘息的机会。 而她面前的沈慎, 任思议看到他眸子里有淡淡的金色在萦绕蓄积, 就像漫天飞舞的日光尘埃。 他薄唇绯红,带一点晶亮的色泽。 而任思议从他眼瞳中看到了被肆虐过的自己丢盔弃甲的狼狈模样。 与他接吻,宛如一场战役。 而沈慎, 似乎终于恢复了一些理智, 尽管眼中有渴望, 直盯着她的唇, 终是没有再扑上来了。 任思议视线移向了旁侧,只对他说:“这算什么,沈先生, 不喜欢我还这么大力地亲我嘛。” “部分生理反应,我没办法用理智拒绝。” 沈慎现在,只想要吃了她。 她如此甜美,如此诱人,实在令他欲罢不能。 任思议根本就还没反应过来,再一次被他吻住了。 与他接吻根本就逃离不了他的齿,可他一直没有咬破她,他只是用牙齿轻轻地碾着她。 任思议渐渐地放松了一些,对他开始有了信任,也想重新拿回主动权。 她再度仰起头,逃离了他滚烫炽烈的亲吻。 沈慎想要追过来,任思议避开了。 “沈先生,你可以当我的男朋友吗?” “你希望这样吗?”沈慎目光沉沉地望着她,似乎真的在认真征询她的意思。 好像她回答希望,他就会答应似的。 “渴望。”任思议加重了用词,“沈先生,我渴望您当我的男朋友。” “可以。”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什么,就答应了? “如果这是你的心愿,我可以当你的男朋友。”沈慎认真地答应了她。 任思议费解地看着面前这个男人,她真的有点看不懂他了,他喜欢她吗? 还是仅仅只是为了报恩,报答她救命之恩? 但不管是哪一种,任思议都不想深究了。 报恩也好,喜欢她也好,一时意乱情迷也好… 任思议都不管了! 她本身就很慕强,见识过他的力量之后,她更加不能抗拒这个男人的魅力。 “我…我再确定一下,当我男朋友的意思就是…要跟我谈恋爱的哦!所有恋爱中要做的事,沈先生您都要陪我去做。” “好。” 任思议根本不敢想自己美梦成真这件事,她怕睡一觉起来,他恢复了理智之后再一次拒绝他。 那该怎么办啊? 小姑娘脑子飞速转动着,想着怎么样把两个人的关系确定下来呢。 “沈先生,我们签个合同吧。”她提议。 “什么合同?” “恋爱合同。”任思议异想天开地说,“你自愿当我的男朋友,绝对不可以反悔,也不可以主动提分手,要对我好,要爱我,要和我永不分离,死也要在一起…” 她脑子里只有一个初步的构想,“具体合同细节,我们可以再商量。” 沈慎看着少女笃定的表情,虽然觉得有点小离谱,还是纵容了她,起身来到办公桌前,打开文档,直接开始草拟合同了。 任思议也靠了过来,靠在他办公椅边,俯身看合同,沈慎让出自己的一条腿,让她坐上来。 小姑娘还怪不好意思,磨磨蹭蹭的。 沈慎见她不愿意,也没有勉强,收回大长腿。 他不是个热情主动的人,主动一次被拒绝了,其实也会有点不好意思。 坐腿有点太亲密了,任思议索性坐到了他的工学椅的扶手上,看着他的电脑屏幕。 草拟合同流程沈慎很熟悉,可是恋爱合同,他没有写过,问她:“你想写什么内容?” “我也不知道,任思议说,反正,不要你反悔就是了。” 她真怕这是美梦一场,醒来之后,沈慎又板着脸对她说:“我们不合适。” 那她真要欲哭无泪了。 沈慎想了想,在合同上打字—— 甲方:沈慎 乙方:任思议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确立并维系恋爱关系一事,达成如下约定: 沈慎先生自愿担任任思议小姐的男朋友,本关系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非因不可抗力或乙方主动解除,甲方不得单方面终止。 在写到甲乙双方义务的时候,沈慎略一沉吟,便噼里啪啦开始打字。 任思议好奇地望过去,看到他写的是: 【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人类发展超越友谊的亲密关系,想咬的人,永远有且只能有乙方一个。乙方同样如此,绝不可将自己的血液提供给任何除甲方以外的吸血鬼。】 任思议:? 正要反对,却见他又写道—— 【甲方承诺,在接吻及更亲密接触时,需时刻留意牙齿的锋利程度,不弄疼、不咬破,允许轻轻磨牙,但严禁用力。】 这还差不多。 任思议比较满意。 她看沈慎接下来写的都是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于是赶紧补充道:“不行,我也要加乙方的权利义务。” 沈慎爽快答应:“可以。” 任思议想了想,说道:“如甲方在接吻中过于投入导致乙方有窒息风险,乙方有权随时推开甲方并获得喘息时间,甲方不得追上来继续,除非乙方重新允许。” 沈慎:…… 沈慎:“好。” 她又继续说:“我还想加一条…” “嗯?” 有点犹豫,有点怪不好意思说出口的。 “沈先生,您闭上眼,我自己打字。” 沈慎顺从地闭上了眼,任思议弯腰在键盘上敲了几行字,等她说好了,他才睁开双眼。 看到她在最后面附加了一行很小很小的字体—— “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对自己做出任何大尺度亲密举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可以拒绝。” 后面的文字就是放在任何地方都无法过审的内容了,沈慎看完之后都感觉心跳有点加速,十分诧异地看了任思议一眼。 任思议赶紧关掉了页面,也怪不好意思的:“看什么…” “没什么。” 她脑子里的东西,有一点小小地震撼到他了。 最终,合同被打印了出来,沈慎和任思议都按下手印,签了字,一人一份保存。 拿到合同,就等于拿到了保证书,任思议终于松了一口气,笑吟吟看向了沈慎。 沈慎还在阅读合同,检查条款中是否有纰漏。 他严谨认真的态度让任思议觉得…未免太可爱了吧! 啊,好喜欢她的男朋友! …… 黎明时分,任思议回病房休息,一觉直接睡到了下午。 陈姝姝提着大包小包的礼物来看望她,迟逸跟在身后,一进门,陈姝姝就关切地扑上来,看着任思议缠绕着纱布的手,很心疼。 “怎么搞成这样啊!天哪!明明我们走的时候你还好好的。” “没事,只是皮外伤。”任思议安抚她,“还好啦,也没有很疼。” “迟逸跟我讲了吸血鬼和猎人的恩怨,真的没想到李洱竟然会是猎人。” “他不仅是猎人。”任思议此刻回想当时的场景,仍旧心有余悸,“他是猎人里最强的那一个。” 当时来了成百上千个猎人,全都听他号令,众志成城要置沈慎于死地。 而且,差一点就成功了。 “那件事之后,李洱再没来过学校了,没有他的消息。”陈姝姝说。 “他不可能再露面。”迟逸补充了一句,“过去,猎人狩猎从来都不会露面,这个组织一直沉于水下,他们在暗,我们在明。李洱为了猎杀沈先生,已经完全暴露了自己现实中的身份,长相,容貌…现在他自身都难保了,应该也不太敢再对沈先生做什么了。” 任思议想起了当时别墅里最无辜的旁观者——程清池。 “对了,社长怎么样了?他没事吧。” “他没事。”迟逸说,“他一直都在研究南市大学的异常事件,已经很接近真相了,现在,真实的世界展露在他面前,他比任何人都更容易接受这件事,他还挺…怎么说呢,挺兴奋的,一天到晚缠着他的吸血鬼室友,问东问西,把人家都整烦了。” 任思议忍不住笑了下,完全可以想象到程清池神神叨叨的样子。 “啊对了,我们的血液课结课了,下学期沈先生应该不会再教我们了,教务系统上给我们安排了新的老师。”陈姝姝遗憾地说,“说实话,我还挺想继续上沈先生的课呢,只有上他的课我才不会睡觉。” 任思议说:“你是不敢睡觉吧。” “谁说的,看帅哥赏心悦目,舍不得睡一分钟好吗。” 迟逸吃醋地说:“怎么看我还看不够?” “嘁,你又没有沈先生帅。” 两个人吵吵闹闹了一下午,离开之后,病房安静了下来。 任思议趴在窗边,看着夕阳西垂,霞光变成了深紫色。 等着沈慎的到来。 啊,几个小时不见,已经开始想他了。 沈慎辞去教授一职,应该也是因为她。 是哦,他们在一起了肯定不能以师生相称,那样太不对劲了。 转念一想,也可能是她自作多情,人家根本就是因为工作繁忙才辞去教授一职。 毕竟他管着血族事务,还有医院,哪有空每周来给本科生上血液课。 她敲了敲脑袋。 她的配得感还是不够高,总感觉摸不清楚他的心意,拿出了那封恋爱合同,看了又看,又忍不住傻笑起来。 不知不觉,天已经暗沉了下来。 …… 与此同时,在城市的另一端,沈慎随易默池来到城郊一处废弃的工业园。 穿过伪装成废弃厂房的入口,乘电梯一路下行。 数字不断下坠,仿佛没有尽头。 实验室位于一个地下堡垒之中,下深几十米的地方,一个巨大的地下空间中,沈慎看到了那台庞大的培养仪。 培养仪中,悬浮着一颗血红的心脏。 心脏每一次收缩与舒张,都强劲有力,节奏稳定。 几个穿着白大褂的工作人员在培养仪旁调试着,见到沈慎后,纷纷停下手中的工作,朝他微微躬身。 培养仪的研究进行了二十年,现代科技让沈慎百年前的构想终于有了落地的可能性。 一个异血者,就能让整个血族无惧阳光。 “仪器完全模拟人类身体环境。”易默池走到培养仪前,目光虔诚地注视着那颗跳动的心脏,“只要主机能够运转,这颗心脏便将永恒跳动,持续供血。” 血液并非是由心脏提供,因为心脏是不造血的,但是所有经过异血者心脏的血液,都能够变成他们需要的血液。 他转过身来,看向沈慎:“沈先生,您拥有了这颗心脏,血族内部斗争将就此终结。天下血族皆当俯首,您便是永夜之下唯一的主宰。” 沈慎冷眼看着那个仪器,曾经如此渴望的事业,而今,近在眼前。 这是他等待了多年的机会,这是他一直想做的事。 想到了李洱在他临死之前,那副兴奋狂喜、得意忘形的表情,杀了他,是他筹谋半生要去做的事业,是他做梦都想实现的心愿。 现在沈慎也将实现自己的心愿,可他并没有李洱的那种兴奋。 一点…也没有。 取而代之的...是心口泛起了淡淡的疼。 “沈先生,您看,要不要把日子定下来。”易默池踟蹰着问。 沈慎思虑片刻,说道:“下一个月圆之夜。” 届时,她的伤便已经彻底恢复了。 中国人讲究死留全尸,这是他对这个跟了他大半年的少女…唯一的仁慈。 易默池又问:“那到时候由我们操刀,还是沈先生您要…” 沈慎沉声说:“由我亲自去做。” …… 作者有话说: 男主会有一段漫长的追妻火葬场。 女主也会变强,很强很强很强。 第48章 第48章 任思议回学校已经是月底了, 学校进入期末周,每天图书馆爆满。 紧张气氛中唯一的消遣,就是学生会组织的圣诞夜的化妆舞会。 任思议和陈姝姝当然也约好了要一起去玩。 陈姝姝和迟逸扮成了《泰坦尼克号》里的露丝和杰克。 陈姝姝戴了一顶金色假发, 卷卷的发梢垂在肩头,她本来的脸就带着点婴儿肥, 圆润柔和, 配上那身复古的长裙,倒真有几点露丝的感觉。 任思议和他一起在校外做的妆造,挑来挑去,没什么特别心仪的角色, 最后选了套洛丽塔风格的裙子, 扮成了一个洋娃娃。 化妆师给她画了个甜美无比的芭比妆,显得一双眼睛又圆又大, 睫毛刷得浓密卷翘,嘴唇涂成蜜粉色。 脸蛋娇憨可爱, 真像个被摆在橱窗里的洋娃娃。 化装舞会在学校后山的一座废弃教堂里举行, 那座教堂平时很少有人去, 只在这种特定活动时才有人气。 所有人都盛装打扮, 精灵、女巫、中世纪骑士…各种角色都有。 虽然开着暖气,但毕竟是冬夜的教堂,还是有点冷的。 冷的原因, 任思议比其他同学更清楚, 教堂里吸血鬼含量超标了。 血族同学一向昼伏夜出, 白天活动基本不参与, 到了晚上,全都出来了。 一进入教堂,陈姝姝和迟逸就不见了踪影。 任思议也习惯了身边这对小情侣的忽然消失, 她一个人走到自助餐台前,品尝各种点心。 树莓慕斯、提拉米苏、抹茶千层…拿起小碟子,挨个尝过去,腮帮子一鼓一鼓地嚼着,像只满足的小仓鼠。 呜,好好吃,都好好吃! 南市大学似乎真的不差钱,就算是这类学生会举办的活动,经费都是够够的,各类点心甜品管饱。 旁边有个女孩也在大快朵颐,手里端着一整块巧克力蛋糕,吃得眉飞色舞。 两吃货对视一眼,相视一笑。 “你好漂亮啊,我能跟你合个影吗?”她打量着任思议超级可爱的洋娃娃装。 任思议点头:“可以啊。” 两个女孩在一起拍了照,那女孩随口问道:“你哪个学院的?” “医学院,你呢?” 那个女生没有回答任思议的话,只惊讶地说:“天哪,那位…教过你们是不是!” 任思议本来以为她是人类学生,但从她口中听到了“那位”,瞬间就判断出,大概率是吸血鬼。 只有吸血鬼才不敢直呼那位的名字... “你说的是…沈教授?” “嗯嗯嗯嗯。”女生激动得连连点头,“他当你们的教授,也太幸福了吧。” 瞬间,任思议周围聚集了不少的女孩,都是被她们的话题吸引来的。 “听说那位是为了自己女儿才来任教,只教这一个学期。” “开玩笑啦,他怎么可能有女儿,肯定是其他关系咯。” 大家叽叽喳喳地讨论了起来—— “医学院好像的确有个女孩跟他关系很不一般,他把那颗黑戒指都给她了。” “女朋友吧?!” “包的…” 任思议欲盖弥彰地遮掩住了自己大拇指上的戒指,像一个做贼心虚的小偷,悄无声息地脱离了八卦的人群。 手机震动,沈慎的短信进来了—— s:“在哪里。” 可爱神经质:“参加学校里的化装舞会,宝宝,晚一点来找你。-3-” s:“不要…叫我宝宝。” 可爱神经质:“好的宝宝-3333-” …… 放下手机,抬起头,就看见迟逸和陈姝姝在幽静的回廊边接吻。教堂昏黄的光影洒在他们身上,两个人的影子交叠在一起。 啊真是…打扰了。 任思议红着脸,走回了舞会上,舞池里已经开始放华尔兹了,一对对俊男靓女滑入舞池。 好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同伴。 咦,大家是因为都会跳舞才来参加化妆舞会的吗? 怎么都是大学生,别人都会,就她不会。 她一个人站在舞池边缘,羡慕地看着别人,有点小孤单。 她又开始想念他的男朋友了,这种场合就是应该和男友一起来才对啊,不过沈慎应该不会来,任思议直接就没有邀请他。 她可不想沈慎被其他同学说闲话,再一个,他应该不太愿意参加这种全是年轻学生的舞会吧,跟他的身份也不太搭。 谈年上恋爱就是这样呢… 不知道她和沈先生以后生活在一起有没有很多的共同语言呢。 任思议已经开始为以后生活焦虑了,如果没有共同语言,沈先生会不会跟她分手啊。 她才不要分手,她应该多去他的书房看看书,多发掘一点他的兴趣爱好。 正考虑着呢,一个长相十分清秀漂亮的男生,走到她面前绅士地邀请她:“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任思议顿时有点小自卑,小声说:“我不会跳哎。” 男生笑得很温柔:“没关系,我教你,华尔兹很简单的。” 她环顾四周,大家都会跳,自己一个人不会跳,呆呆站在旁边,确实有点格格不入。 沈先生肯定会跳舞,她要不也学一下? 学一下也好,于是她把手放进了他的掌心:“那麻烦你了噢。” “我的荣幸。” 男生带着她走进舞池,手轻轻搭在她腰侧,开始教她步伐。 任思议低头看自己的脚,认真跟着他的脚步,你退我进,可身体很僵硬,没两步就踩上了他的鞋子。 “对不起对不起!”她脸都红了。 “没事没事,再来。” 又踩一脚。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男生笑得温和,很有耐心:“跳舞嘛,被踩几次很正常,你别紧张,放松一点就好。” 呜,真是个好人。 这时候,任思议感觉到了一阵冷风吹进来。 伴随着冷风,周围的喧嚣声渐渐也小了些,她好奇地抬起头,看到沈慎走进了教堂。 如往常那般一丝不苟白衬衫,脉络分明的颈线与高挺的鼻梁。 身后是教堂的彩绘玻璃窗,他走进来那一刻,全场都被他吸引了目光,宛如圣洁的神明般… 女孩子们的目光黏在他身上,窃窃私语,虽然大家依旧在跳舞,只是说话声音明显小了很多。 所有人都在偷看他。 沈慎从容地坐到了吧台边,修长的手指在台面上轻叩,问服务生要了一杯冰水。 他没有要打扰她的意思,只是一双沉黑的眸子凝望舞池中的她。 任思议顿时感觉,如芒在背了。 他会不会吃醋呀? 学长还在热情地教她步伐,可她越是紧张越出错,只能小声跟学长道了歉,说自己实在不擅长跳舞,谢谢他了。 学长遗憾地看着她,温柔叮嘱道:“如果你还想学,随时来找我。” 任思议低着头从舞池里走出来,坐到沈慎身边。 沈慎放下了酒杯:“怎么不跳了?” 这句话说的没什么情绪,但明显就是在给她上压力呀! 肯定吃醋了! 嘻嘻。 任思议小声问:“沈先生你怎么来了?” “怎么不叫宝宝了?” “唔……” 当着他的面,任思议还是不敢放肆的,她对沈慎多少还是有点敬畏。 也…有点怕。 “我跟其他男生跳舞,沈先生你介意吗?”她故意问。 说实话,其实沈慎心里有一点介意。 这完全可以归结为对她甜美血液的独占欲。 食物,是绝对不可以分享的。 沈慎看向她,语气平淡:“我们的合同需要更新,加一条,禁止和任何非甲方异性发生身体接触。” 明明是过家家一样的合同,但被他如此正经地对待,任思议觉得有点好笑。 沈先生好可爱。 “所以,你到底为什么来这儿啊?”她故意问。 沈慎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来了,若是说担忧她的安全似乎完全没必要,这段时间校园内是全员戒备状态,安全等级很高。 盯着猎物,最后一段时间避免出现任何差错。 这是他给自己的解释。 可是…还是解释不了他想快点看到她的那种坐立难安的躁动。 “陪你。”他说出了一个男友分内应该说出的话。 自认为是假意,完全没有意识到里面掺杂了多少真心。 任思议心里甜滋滋的,看看沈慎这一身日常的装扮,歪了歪头:“这是化装舞会哎,沈先生要来也不装扮一下。” “我装扮了。”沈慎回答。 这不就是他日常的样子吗?她好奇地问:“你扮成什么角色了?” “吸血鬼。”沈慎说。 任思议:…… 一点毛病都没有! 周围有不少目光都逡巡在他们身上,好奇的、暧昧的、探究的… 任思议被盯得怪不好意思的,但看沈慎毫不在意的样子,她也渐渐觉得无所谓了。 “沈先生,您会跳舞吗?” “会。” “我就不会。”少女眼巴巴地看向了他。 “刚刚那个男孩,没把你教会?” “啧。”任思议听他这话,怎么感觉有点吃醋的呢,“没有,我总是踩他的脚,怪不好意思的。” 沈慎端起酒杯,抿了一口,淡淡道:“那是他教得不好。” 这话说出来,任思议觉得自己不邀请他跳舞都不礼貌了。 她站起来,向沈慎伸出了邀请的手势:“敬爱的沈先生,能请你教我跳舞吗?” “敬爱的?”他挑眉反问。 任思议跟着反问:“亲爱的?” “听着还不错。” 沈慎站了起来,牵起了她的手,拉着她去了舞池。 周围男男女女都在低声窃语,但也没有停下来,只是用暧昧的眼神打量他们。 任思议一开始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但想到他都已经不再是教授了,也就无所谓了。 看就看呗。 沈慎当然也毫不在意周围人的目光,对任思议说:“可以踩我的脚。” 她踩上去,隔着鞋面,他的足背稳稳地托着她。 沈慎带着她转圈,步伐流畅优雅。 任思议被他牵着,感觉自己像一个被线牵引的洋娃娃,在他的掌心里轻飘飘地旋转。 他跳舞跳得好好啊! 像欧洲皇室贵族。 抬起头,男人那双沉黑的眼眸近在咫尺,宛如黑洞一般吸引着她。 她看见自己在他瞳孔里的倒影,小小的一张脸,懵懂又痴迷。 她感觉有点难以呼吸,不好意思看他了都… 好致命,完蛋了任思议。 你要被这个吸血鬼老男人吃定了! 沈慎教会了她跳舞,实在是不敢不认真学,怕自己太笨他没耐心就不教了,所以打起了一百二十分的精神认认真真学,最后能够跟着音乐和他跳上一段,任思议也感觉超级幸福。 “沈先生,你喜欢跳舞吗?” “不喜欢。”沈慎回答。 “啊?” “但喜欢陪你跳。” “……” 任思议,“你这样讲我真的会爱上你的!” 沈慎笑了:“爱上我有什么不好?” “呜呜呜,给你吸血好不好。” “不吸,我是有原则的吸血鬼。” 任思议搂着他的腰笑个没完。 午夜时分,两个人走出了教堂。 冷风迎面吹来,任思议打了个寒噤,然后她看见天空… 下雪了! 纷纷扬扬的雪花从夜空中飘落,像无数细小的白色羽毛。 教堂的尖顶上已经积了薄薄一层白。 后山安安静静,只有雪落下来的簌簌声。 两个人并肩站在屋檐下,一起看圣诞夜的雪。 天地间的温柔,都萦绕在她和他周围,全世界好像只剩下他们两个。 这一刻,任思议幸福得想要掉眼泪了。 她好怕这所有的一切,都只是美梦一场,好怕转瞬即逝就像落在掌心的雪花,不等她握紧,就融化了… 任思议低头,揉了揉鼻子。 沈慎察觉她在吸气,低头看过去,看到她微红的鼻子:“怎么了?” “沈先生,你会一直对我好吗?” 听到少女有点微抖的嗓音,沈慎的心仿佛陷入了泥潭… “我会…” 这句话,他语气湿湿的。 他不知道自己是在欺骗还是…有那么一丁点的真心了,这一刻他没想骗她反正。 任思议忽然想起了什么,连忙从包里摸出来一条灰色的围巾:“沈先生还记得它吗?” 沈慎看了一眼:“记得,你要送给李洱的围巾。” 任思议:? 她什么时候说了要送给李洱?梦话吗? “这是准备要送给你的啊!” 沈慎:“给我?” “那不然呢?”任思议没好气看着他,“除了你,还能有谁。” “哦。” 那是他误会了。 沈慎拿起围巾,揉了揉,像在揉猫似的。 他为这条围巾耿耿于怀很久了,没想到最终兜兜转转它还是回到了自己手里,沈慎有点想笑。 当然是笑话自己。 他有点舍不得戴上,因为太珍贵了,一直拿在手里。 任思议以为他不想戴,也没有勉强,因为她的确织得有点丑丑的。 只要他收下就好了,算是她一片心意,她对沈慎不敢有太多要求。 沈慎看到小姑娘颈子上敞着,冷得轻微有点哆嗦,于是将围巾戴回了她的脖子上,一圈一圈绕好,把她的下巴都裹进了柔软的毛线里。 “我一般不会觉得冷,只有人类才会对温度有如此敏感的变化。” “哦,不收哦。”小姑娘略有失望。 “不是,先借你戴一会儿。” 这样说,任思议就开心了,挽起了他的手臂:“沈先生,我们去哪里呀?回你家吗,还是去医院?” “送你回宿舍。” “啊?”她露出失望的表情。 “这几天期末周,好好复习。”沈慎依旧是严师+家长的模样,对他说,“期末好好发挥,考好了,有求必应。” “真的吗?应什么啊?” “想要什么,都可以。” “哇!”任思议期待上了。 沈慎送她回了宿舍楼下,临走前,小姑娘把围巾从脖子上解下来,放在了他的手里。 “你要是不喜欢,可以不戴,反正是送给你的,你收下就好了。” 沈慎收下了围巾,说道:“谢谢。” “没事啊。”任思议笑着,踮脚摸了摸他冰冷的脸庞,她的小手也冷冰冰的。 沈慎接过他的手放在掌心,却发现自己无法温暖她。 “我先上去了,沈先生,明天见。” “明天见。” 目送小姑娘进去之后,沈慎站在清冷的夜色之中。 碎雪落在他肩上。 沈慎戴上了灰色围巾。 他不会冷,冰冷的尸体怎么会觉得冷。 可是... 围巾上沾染了她的余温,竟也有温暖的感觉。 …… 作者有话说: 无 第49章 第49章 为了沈慎的“有求必应”, 任思议无论如何,也一定要在期末考中拿到好成绩,每天很早就跑去图书馆占位, 晚上也复习到很晚才回来。 其实,也不仅仅只是为了那个。 任思议其实挺有压力的, 她男朋友是那么优秀、那么精英的人, 自己只是个平平无奇、毫无成就的女大学生而已。 大概率他答应和她在一起都只是为了报救命之恩。 无论如何,任思议得加倍加倍努力让自己变优秀,做一个特别厉害的人,理直气壮地站在他身边。 期末周的某天晚上, 医学院主楼有一场挺大的学术会议, 请了好几位国内医学界泰斗参会。 任思议本来在自习室里安安静静刷题,忽然听见外面有女生压着嗓子发出小声的尖叫, 叽叽喳喳的讨论声此起彼伏。 好吵啊! 烦死了!任思议本来就被一道病理题折磨了半天,被他们吵的…看了几遍题目都没读进去。 她索性推开椅子走出去, 想看看外面到底在闹什么。 远处医学院大楼前, 沈慎正和医学院的几位领导一起进去。 他走在人群中间, 只穿了件单薄的浅灰色的低领毛衣。 那件毛衣的颜色很温柔, 搭配着今夜的月光,把他衬得柔和,一点不像平时穿西装那样冷漠, 现在的他很松弛, 很有温度。 而他的脖子上, 系着一条灰色的围巾。 就是她织的那条! 任思议看到他戴那条围巾, 高兴得要死,心跳都加速了,想要对周围人大喊沈先生脖子上的围巾是她织的, 那是她男朋友! 开心开心开心! 其实,那条围巾织得不好,她虽然跟奶奶学过织东西,但那么长的围巾还是第一次尝试呢。 而且被拆散过几次,边角有不太均匀的纹路,完全是新手作品。 就算沈慎不戴,她也完全不会介意、不会怪他的。 可沈慎就这样把它围在脖子上,甚至任思议毫不怀疑,大部分时候都是西装革履的他,在今天如此正式的场合他穿的如此休闲,就是为了搭那条围巾! 任思议心里甜滋滋的,在他低头听人讲话时,拍了他一张照片。 月光照着他的眉眼,如此清隽矜贵,大概也是因为那条围巾,他那股拒人千里的冷淡气被冲散了许多,画面干净又温柔。 任思议忽然感觉他没那么遥远了。 她把手机屏保壁纸,全部换成了沈慎这一张照片。 晚上和陈姝姝有说有笑一起走出校门去隔着一条街的美食城吃晚饭,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了,陈姝姝抱怨着期末周真的太辛苦了,简直上辈子毁灭了银河系这辈子当医学生。 街边路灯亮起来,下过冬雨,街边湿漉漉倒映着灯光,两个人正商量着要吃什么,任思议忽然脚步一滞。 隔着一条街,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李洱站在对面的路口,戴着口罩,只露出一双幽深的眼睛。 街上人来人往,都是出来吃饭的学生,他穿着一件黑白的运动外套,站在年轻的人群里,并不显眼。 任思议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毕竟他们曾经也算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朋友。 他一直盯着任思议,好像是有话要讲,焦虑地看看红绿灯,此时正是红灯,车辆川流不息地试过马路。 少年却像是等不及了,跃跃欲试都想闯红灯了,很急迫,目光紧盯着她, 任思议想起上次李洱差点害死她和沈慎两个。 他不会又想绑架她吧,他还没放弃追杀沈慎吗! 任思议转身就想躲,这时,一只黑色的乌鸦掠过,停留在红绿灯上,“嘎”地大叫了一声。 声音又尖又哑。 李洱听到那声鸦叫,犹豫了,即便这时候红灯转成了绿灯,等待过马路的行人开始川流,他也犹豫着,没有过来。 他看向那只乌鸦,眼中明显有忌惮,终于,转过身,混入了身后的人流之中,不过几秒钟就消失无踪了。 “那个人是李洱吧。”陈姝姝也认出来了,皱着眉头朝那个方向看了一眼,嫌恶地说,“他还敢出现啊?那次害你在医院住了大半个月,还差点让沈教授也受伤,他最好躲起来,别出来见人了,不然有他好看的。” 因为迟逸,陈姝姝完全站在了血族的立场之上,对李洱这种人一点好脸色都没有。 任思议看了眼李洱消失的方向,觉得有点奇怪。 “他好像有话想说。” “你管他说什么。”陈姝姝哼了一声,挽住她的胳膊过了红绿灯,“他最好躲得远远的,别再出现了,不然我肯定把他暴打一顿,以报那天下药之仇。” 那次青台山之后,任思议问过沈慎血族和猎人之间的关系。 从血族诞生之日起,猎人就出现了,就像自然界相生相克的天然法则一样。 猎人的使命就是猎杀血族,他们是永恒不变的死对头,猎人没有力量,但他们布下的阵法有力量,可以削弱吸血鬼。 很多低阶吸血鬼若被囿于阵法是毫无反抗之力,不过现今来看,猎人的很多老阵法都过时了,很久没有更新过了,吸血鬼能识别出阵法很久,便不那么容易被“请君入瓮”。 李洱应该是个阵法天才,他在学校里布的“试验品”阵法,毫无破绽,大批大批的血族同学都看不出来,轻而易举就入阵了。 这次,他的猎魔大阵,也差点让沈慎遭殃。 可见此人的实力。 任思议心里揣了点不安,被陈姝姝拉着往夜市里走。 炸土豆的摊位前热气腾腾,陈姝姝等着土豆出锅,好奇地问她:“你最近没跟沈教授见面吗?” “会见面,但都只待一会儿。”任思议指腹无意识地转着黑色的戒指,“他最近忙得要命,我也要复习功课,所以每天也就只见一面,几分钟。” “哇,每天能见一面还不满足,”陈姝姝叹了口气,“我好几天可能都见不到迟逸呢,他被教授抓去做事情了,发消息都隔好久才回一条,沈教授对你,哦不,应该叫沈先生了,他对你是真好啊。” 任思议接过老板娘递来的炸土豆:“所以,会有点患得患失的感觉。” 她一直都是个挺敏感的人,别人对她好一点点,她都会牢牢记在心里。 可能是太喜欢沈慎了吧,才会有这种情绪。 喜欢肯定有的,这能感觉到,沈慎跟她在一起状态很松弛,会戴她送的围巾,也会看着她笑,这根本不像装出来的。 每天有那么多事情要忙,她的存在好像只是他庞大世界里一个很小的角落,任思议不知道他的心能分出多少来挂念她。 哎,恋爱是很甜蜜,可恋爱也会有一点点酸涩。 …… 期末考试为期一周,任思议复习得十分到位,每一个知识点都温习过了。 只是,期末题超级难。 南市大学医学院全国顶尖,所以考题是难上加难,即便她已经万事俱备,坐在考场上,看着卷子上的题目,也有点抓耳挠腮的。 尤其是最后一门沈慎的血液课的考试,这一门考完出来,任思议觉得自己脑细胞都快死光了,出考场的时候手心都是汗。 他干嘛出这么难的题啊! 同学们考完出来也全是一片哀嚎,完完全全能感觉到沈慎对他们的刁难。 这门成绩铁定挂科了。 考完之后,任思议回宿舍收拾行李准备回家了,然后提着沉甸甸的箱子下楼,却看到沈慎的车停在楼下。 车窗微微掀开一条缝,男人坐在后座,侧脸隐在车厢半明半暗的光线里,一双狭长的眸子透过那道缝隙扫过来,望向她。 很轻描淡写的一眼,任思议却立刻雀跃了起来,考试的阴霾一扫而空。 穿着正装的司机快步走过来,替她提起了行李箱。 任思议跑着过去拉开车门,上车后,她飞扑过去,用力搂住了沈慎的脖子,把脸埋进他衣服里。 她好想他。 这些天要复习,他也很忙,每天都只在晚上匆匆见他一面,刷新一下戒指的时间,说不了几句话就得分开。 她整个人都挂在他身上,像一团软绵绵的棉花糖,黏着他。 沈慎明显不大习惯被人这样突然靠近。 过往千年的漫长的时间里,别人对他从来都是恭敬畏惧的,没人敢这样毫无顾忌地往他身上扑。 他从来未曾感受过这种黏糊糊的亲密关系。 下意识抬了抬眼,司机透过后视镜也在看他,眼神对视后,司机赶忙做好表情管理,若无其事地启动引擎,将车子驶出去。 其实,沈慎不大喜欢被人触碰的感觉,但很奇怪,被她这样抱着,他竟然不反感。 他似乎越来越喜欢上被她贴近的感觉了,不完全是因为她的血液诱惑,单纯只是觉得,她窝在自己怀里的样子,真的像一只猫,小小的,软软的,依赖着,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多招人喜欢。 “沈先生,你出的题好难啊!”小姑娘抱怨着说,“幸好你下学期不教我们了。” “难吗?”沈慎完全不觉得,“都是医学生应当掌握的知识点。” “可是,有一些你都没讲过哎!” “不需要讲,知识点之间需要延展,稍稍思考一下就能做出来。” 任思议无话可说了。 优秀的人是不是觉得周围人都是天才? 反正她没信心拿到高分。 任思议下巴抵在他的胸口上,看向他:“沈先生,那个…我过年还是要回家的,可能还是得麻烦您跟我一起回去一趟,我想陪爷爷奶奶过年。” “嗯。”沈慎含糊地应了一声,手还搭在她的背上,“先在家里住一段时间,近期有点忙,忙完陪你回去。” “嗯!好的!” 车驶过海湾大桥,沈慎看着海平面那一轮勾月。 日期,将近了。 …… 夜间用餐时间,沈独也回来了。 长方形的餐桌上,管家陆森一道一道将精致的才要送上来,沈慎坐在长桌尽头,而任思议和沈独分别坐在两侧。 他拿着刀叉,一双眼睛在他哥和任思议之间来回逡巡,观察着他们。 沈慎自己盘中的全熟牛排一块一块切成均匀的小块,放进了任思议的碗里。 “谢谢。”任思议把自己盘子里的煎蛋叉起来,递到了沈慎的盘子里。 管家陆森看到这一幕,忍不住提醒了一句:“任小姐,吃各自餐盘的食物就好,为了卫生,不要交换食物。” “哦,这样。”任思议不知道家里还有这样的规矩,只说道,“他先把牛排给我的。” 陆森面不改色:“沈先生是主人,主人在家里可以为所欲为。” 任思议:…… 这么没原则嘛! “没事。”沈慎放下餐刀,用餐巾慢条斯理地擦了擦手指,“以后用餐,她想怎样就怎样,不用约束。” 陆森恭敬地低下头:“是,沈先生。” 沈独忍不住开口问:“思思,你跟我哥……” 沈慎淡淡的目光扫过来,纠正他:“叫嫂子。” 任思议抬起下颌,笑吟吟着看向他。 沈独:…… 行吧,接下来的话也不用问了。 夜深了,沈独打了会儿游戏,连输了几把,越打越心浮气躁,百无聊赖把游戏手柄扔到了一边。 目光看向了楼梯上方。 没想到这小姑娘竟然真的把他哥拿下了,他哥可是单身了一千年的老处吸血鬼啊!漫长的岁月里,他身边就没出现过什么女人,沈独一度以为他对这方面压根就不感兴趣。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哥跟她玩真的,还是玩假的啊? 沈独给任思议出这主意,纯粹是为了让小姑娘保命,他哥…在他看来无论如何也算是有情有义的。 如果对她真心,应该不至于真能狠得下手摘她心脏。 可是…可是让他哥当个恋爱脑完全放弃筹谋多年的计划,好像也不太可能啊! 沈独越想越烦,蹑手蹑脚走上楼,来到了沈慎房门边,屏住呼吸,偷偷附耳倾听。 想知道他哥跟她是玩真的还是… 房门里,隐隐约约传来任思议的声音,软软的—— “哥哥,你真的不想亲我吗?”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0章 第50章 任思议其实没想主动, 真的,她觉得主动这事儿,无论如何也应该交给男生来做吧。 可是…… 沈慎靠在床头, 单手撑着后颈,正在看书。 黑丝绸睡衣敞开, 露出冷白漂亮的胸膛, 肌肉线条漂亮又诱人,宛如维纳斯的具象化。 任思议趴在床边,手撑着下巴,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 很喜欢一个人…可能就是会忍不住想要靠近。 任思议爬了过去, 趴在沈慎身边, 目光落到了他颈子微凸的那一小块弧度,沈慎翻书的手停下来, 垂下眼看向她。 任思议眼底完全是直白坦荡、不加一点隐藏的喜欢。 “哥哥,你喉结好漂亮。”她伸出手, 隔空指了指他的喉结。 其实, 仅仅只是手指碰到, 沈慎的喉咙就已经开始有点紧了, 不自觉的吞咽,发出一声潮湿的“咕咚”。 任思议也没想等他回答,贴了上来, 软软的嘴唇贴上了他的喉结。 一开始只是浅浅试探, 察觉他没有拒绝, 没有反对, 她壮起胆子,轻轻吞咽了一下。 仿佛在品尝美味的甜点。 沈慎闭上了眼。 小姑娘越发大胆,环住了他的颈子, 亲吻一路蔓延向上。 而沈慎不喜欢这种被动,这种被动让他不习惯,于是他翻过身。 任思议仰面躺在床上,看着男人近在咫尺的脸庞。 沈慎瞳孔里泛起了淡淡的金辉,他在兴奋的时候就是这样,瞳孔变细,狩猎者的目光。 他的犬齿轻轻咬合,已经有了细微的痒感。 少女看着他一点即燃的失控表情,闭上眼,宛如最虔诚的献祭。 …… 天与海的界限,开始模糊了。 好能忍!为什么还不! 不是,应该差不多了吧。 怎么还没有啊。 呜呜呜呜呜。 终于,来到了最盛大的时刻。 …… 这一场涨潮远远超过了它应有的合理时长,简直不可思议… 他像只寄居蟹,趴在那枚珍贵可爱的小贝壳之上,长久地,不曾离开,不舍离开,渴望呆在她的壳子里,与她永远密不可分。 他的犬齿还抵着她的颈子,任思议根本不敢轻举妄动,因为稍微动一下,就有可能被划破细腻的皮肤。 沈慎虽然咬着她,却没有咬下去,没有见血。 任思议知道他肯定想疯了。 即便如此,他也不会咬她,这让她觉得安心极了。 眼皮子上下打架,任思议再也撑不住了,在他的怀里沉沉睡了过去。 当然也不可能知道,言情小说里面是怎么在结束之后还能被抱着去洗澡,反正她动不了一点,沈慎可以动但是不想动。 他甚至不想离开,一整个就这么呆在她那儿,像是寄居蟹真的要在小贝壳家里长长久久地寄住了似的。 即便任思议昏昏沉沉睡到半夜醒过来,都还能感觉到他仍旧存在,存在感十分强烈。 她不敢看,但她知道... 天哪,他怎么是这样的沈先生… 任思议推了推他,她想去上厕所了qaq。 但沈慎不放开她,仍旧将她桎梏在怀中,就像老树盘根一样缠绕着她,令她挣脱不开半点。 明明以前睡觉跟尸体似的,怎么现在这样了。 但奇怪的是,分明他皮肤如此冰凉,任思议却没感觉到冷。 大概适应了他的体温,整个被窝有种舒适的凉爽感,也有可能是她身体还在发烫,所以,刚刚好。 她的动作让沈慎也转醒了。 见她想离开,沈慎再度将她控在了身下:“去哪儿?” 嗓音带了几分慵懒的倦意。 “洗手间…” 沈慎极度不情愿,但也只能放开了她。 她忍不住看了一眼。 这一眼,吓了一大跳。 是吸血鬼都这样,还是只有他这样,跟她以前在小电影里的见过的最恐怖的池村都不一样。 任思议被震撼到了。 难怪,会有空虚感。 等等,任思议你有点不太对劲,你的审题是荣霞怎么那么恐怖的池村的啊? 任思议简单清理了一下,看着正面墙的led镜柜中的自己,她身上有被肆虐的痕迹,全是浅红的吻痕。 她忍不住脸颊发烫。 没想到,平时那么正经的沈先生,床上会是这个样子。 真是白天越正经,晚上越不正经吗。 不过…不过… 她真是好喜欢这样的沈慎! 而且,舒服呢。 任思议给自己换上了一条睡裙,磨磨蹭蹭地走出去,沈慎已经半坐起来,等待着她。 见她穿上了衣服,他眉宇轻微的皱了一下。 “怎么穿衣服了?” 穿衣服有什么不对吗!她是个人,是个女人,女人为什么不能穿衣服! 她又不是他的猎物呜呜呜。 任思议在内心呐喊,表面上还是装得很乖顺听话的… 沈慎说:“思议,过来。” 任思议乖乖地走了过去,钻进被窝里,也被他揽入了怀中。 他健壮结实的臂弯环住了她,似乎有话说,但是犹豫着,又有点欲言又止的感觉。 “沈先生你要说什么啊?” “还叫沈先生?” “不好意思。”任思议吐吐舌头,怪不好意思的,“叫习惯了,大家都这么叫你,我也喜欢这个称呼,你如果觉得不好,我换一个。” “嗯,换一个。” “宝宝。” “……” “那你还是叫回沈先生吧。” 任思议想笑,但是忍住了。 “沈先生,您想说什么?” 沈慎犹豫半晌,也有点窘迫的样子,“太久没有了,应该说从来没有过,所以…可能没有发挥好,抱歉。” 任思议:…… 这叫没发挥好,那什么才叫发挥好! 她不敢想象。 等等,他实在凡尔赛吗? 还是真心的。 如果是真心的,那她真的不敢想象他巅峰状态是什么样子。 “你…有感觉吗?”沈慎似乎在认真地征询她的意思。 任思议点头,疯狂点头,快把自己点成啄木鸟了。 何止有感觉,简直了。 从来没有感受过那样的… “还不错,是吧?”沈慎又问,他似乎还挺在意这件事。 任思议继续点头,她有点不好意思说出口,只能疯狂点头。 “既然你觉得还不错,那这件事就固定下来,每天一次你觉得怎么样。” “什么,每天一次!”任思议大惊。 沈慎想了想:“不够吗?” “不是,那个,我……” 她想说会huai掉吧,但又觉得这句话说出来太像小电影里的奇怪台词了。 她将脸蛋埋进枕头里面:“沈先生想怎样就怎样吧,我都…可以。” ……. 有过最亲密的接触之后,任思议感觉她跟沈慎的距离感好像拉近了很多很多很多。 以前沈慎身着正装一本正经不讲话的时候,她会感觉紧张,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像走不进他心里去。 现在好像不会了。 毕竟寄居蟹在小贝壳里面可以呆上一整晚,面前这个人都已经彻彻底底变成她的人了,她还紧张什么,害怕什么。 假期在家几乎每时每分每刻都黏在一起,沈慎在医院办公的时候,任思议就躺在他办公室沙发边看书,看累了便睡觉。 凌晨四五点的样子,沈慎叫醒了任思议。 任思议睡得迷迷糊糊的,眼睛都还没睁开,人已经被他从沙发上捞起来了,一件西装外套披在了她单薄的肩上。 沈慎对她说:“跟我来。” 任思议还有点诧异,过去她睡着了沈慎从来不会打扰她,就算要离开了也会直接抱起她,把她带走。 她跟着沈慎去了地下车库,他拉开副驾驶的车门,手挡在车顶边沿,等她坐进去,自己跟着坐上驾驶位置,都没有叫司机来。 车驶出地下车库,沈慎单手握着方向盘,平视前方无边的夜色。 这是任思议第一次看他自己开车呢。 她好奇地问他:“沈先生,我们去哪儿。” “带你去看风景。” 车沿着海岸线行驶,最后停在了海湾大桥的下方空地上。 不用下车,车窗外,海天相接的地方,稀薄的光正一点点渗透,天空浓郁的黑色也在慢慢变浅。 整座城市还在沉睡,只有她和沈慎,站在这天地之间最开阔的地方。 像是世界尽头仅存的两个人。 “只有早起的人才能看到最美的景色。”沈慎带着一点点古早的浪漫感,对她说。 任思议却说:“不是啊,熬夜的人也可以看到,昼夜颠倒的人也可以,不睡觉的人也可以。” “你嘴里怎么那么多道理。” “嘻。” 任思议靠在他肩上,和他一起等待日出。 “沈先生,你应该很讨厌这种时候吧。” “嗯?” “太阳要出来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受到伤害,这种惴惴不安的感觉。” 沈慎安静地看向她:“你似乎很了解我心里的想法。” “对啊,不能见阳光真的很难受。”任思议设身处地地想,不希望他受到伤害,提议道,“我们回去吧。” 沈慎不喜欢阳光,但他不想就这么走了,特意带她来看日出,阳光从地平线冒出来的那一刻,大海才会拥有最美丽的颜色。 他不想走。 “其实还好。”沈慎说,“我可以陪你等日出。” 他想...陪她等日出。 …… 没几天,期末考成绩出来了。 任思议其他几门课程都很好,唯独沈慎的血液课,满分一百只考了七十八,是所有科目里面最低的。 她有点泄气,自己躲在卫生间查成绩都不敢出来。 不过,看到班群里同学们相互透露各自的成绩,大家的血液课考得都很糟糕,基本上没有上了八十分的,任思议翻着同学们的聊天记录,才发现自己的成绩竟然算是比较不错的了。 而且,最终总排名在班级前五。 拿着这个成绩,任思议来到了沈慎的书房,推开一条缝,探进半个脑袋:“沈先生,嘿嘿嘿。” 沈慎坐在那张巨大的水晶桌前,穿一件浅色系的棉麻居家衫,清隽干净。 他正在办公,看到小姑娘不怀好意的笑容,淡淡问了句:“有何贵干?” “干嘛显得这么生分。”任思议推门走进来。 沈慎从善如流地改了口:“有何贵干,亲爱的。” 任思议看他这一本正经喊“亲爱的”样子,被他逗笑了,满意地说:“这还差不多。” 她绕到书桌这边来,将手机递到沈慎面前,有点小得意地说:“沈先生,说好了有求必应呢。” 沈慎看了眼屏幕上的成绩单,又抬眼看她:“七十五分,很骄傲?” “目前还没看到比我分高的哦。” “你很容易满足嘛。” 任思议弯下腰凑近了一点,歪着头看他,嘴角勾出一个坏兮兮的弧度:“我容不容易满足,沈先生还不知道吗?” 突如其来的暧昧,让沈慎唇角也忍不住提了提。 他笑起来的样子,有点含蓄,甚至可以说有点害羞。 莫名竟然有点可爱。 他收敛了笑容,语气仍旧温和:“好,有求必应,要什么。” 作者有话说: 删改了qwq 第51章 第51章 他收敛了笑容, 语气仍旧温和:“好,有求必应,要什么。” 任思议双手撑在桌边, 迫不及待说:“要沈先生陪我出去玩。” 沈慎却觉得这个要求有点浪费:“就这个?” “嗯啊。” 沈慎像是觉得她有点傻,慢慢地说:“我以为你会提出过分一点的要求。” “譬如把全部财产赠送给我?” “倒也没那么过分。”沈慎将她揽过来。 任思议顺势往前挪了一步, 站到了他膝前。 他的指尖捻起她一缕发尾, 慢慢地绕着,“以为你会想要我和你……一天一夜。” 任思议:…… 不会提这种要求谢谢! 任思议认真地说,她还是想去游乐场。长这么大从来没去过,小时候爸爸答应过她, 等打工赚到了钱就带她去, 可是后来爸爸后来就没消息了。 任思议提到父亲,沈慎便沉默了。 “沈先生, 我爸爸…还是没有消息吗?”任思议看向他,目光希冀。 有消息, 可惜不是好消息。 沈慎不能说。 “没有消息也许才是最好的消息。”他只能这样回答她。 任思议叹了口气, 没再追问了 沈慎看她难过的样子, 立刻就站起了身。 任思议还没反应过来, 他已经拿起了放在一旁的外套:“走吧。” “现在?” “嗯。” 就是见不得她难过,想让她开心起来,立刻, 马上, 现在… 游乐场的夜场没有白天那么喧闹, 很多刺激的项目都停了。 但入夜之后, 整个园区亮起了一片灯海,增加了许多浪漫的氛围。 任思议第一次来游乐场,兴奋得要命, 东看西看,就连游乐场门口的小摊贩她都有兴趣,拉着沈慎逛了大半晌。 沈慎看着她东挑西拣在小摊边上选各种发光的头饰,也有点被她的情绪感染到。 她真的是个很有感染力的人,沈慎无法在她面前保持心如止水,实在忍不住嘴角提了提:“这么开心?” “当然开心啦,我毕业了就想来的,但是一直没时间,拖拖拉拉到今天。”任思议感觉就像是在圆小时候爸爸陪她去游乐场的梦。 可惜,那个梦落空了。 但沈慎又给她圆了另一个梦。 沈慎手机响起来,他走旁边接听,低语了几句。 再回来时,任思议再小摊上挑了一个会发光的兔耳朵发箍,戴在头上,发着粉紫色的光。 “好看吗?沈先生。” “好看极了。” 任思议开心死了,问小贩:“这个多少钱?” “三十五。” “这么贵!”任思议立刻摘下兔耳朵,“顶多十五,贵了不买。” “我进货价都不够喂。” “那我不要了。”任思议撇撇嘴,正要将兔耳朵挂回去,却被沈慎一双大手接过来, 他没多说什么,摸出手机扫码付款。 “沈先生,这个太贵了!”任思议连忙说,“根本就不值这么多!” “你喜欢,就值。”沈慎将兔耳朵端正地戴到了任思议的头上。 任思议摸摸耳朵,看看远处游乐场的霓虹闪烁,又看看近处温柔的他,忽然有点乐极生悲了不知道怎么回事。 她觉得自己变矫情了,低头平复心情,挽住了沈慎的手臂:“沈先生,我忽然感觉有点不真实,想在做梦一样,我为什么会这么幸福,我怎么可能这么幸福啊?” 她这句话,又把沈慎的心架在了火上炙烤。 沈慎能说什么,又配说什么。 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冷酷的恶魔,他的罪恶灵魂值得下十八层地狱。 “不是做梦。”他牵起她的手,“不是。” 俩人一起进了游乐场,沈慎跟在她身后,慢慢地走着。 园区里到处是暖黄色的串灯,远处城堡亮着温柔的蓝光,倒映在湖面上。 任思议看着高高的过山车骨架,有一丢丢的小失望,其实她真的很想玩一玩这些刺激项目,可是晚上不开,白天沈先生又来不了。 不过不过,没关系,晚上的游乐场也很美。 她尽量不让沈慎看出自己的想法,但沈慎识人的目光何等锐利,还是看出她想玩过山车。 “等下一次,我白天陪你来。” “啊,不要了。”任思议连忙摆手,“其实也没那么想玩。” “没关系,我撑伞就好。” 任思议很感动,哪怕沈慎只是说说,她也高兴。 她是不会让沈慎白天陪她出去的,这过山车也不是非做不可,但她绝对不想让他有任何受伤的风险! 任思议站在城堡边自拍了一会儿,看沈慎遥遥站着,看着她,不知道在想什么。 她微微皱眉,忽然感觉沈先生好像不太开心的样子。 从进来到现在,他一直在沉默。 是觉得不好玩吗? 可能游乐场对于他来说,真的太幼稚了吧。 任思议放下手机跑过去,对沈慎说:“沈先生,我们回去吧。” “回去?”沈慎有点不明所以,“不是才刚来。” “我感觉…”她打量着他的脸色,“你好像一直都不是很开心,你有心事吗?如果你工作上有事要忙的话,没关系,不是一定要出来玩的,你不要因为不好拒绝我就勉强答应,我不想变成你的负担。” “我不忙,不是负担。”沈慎想解释,却又无从说起。 他的确心里有事,不是从今天开始的,其实从很久以前就有了。 只是这段时间,令他格外煎熬。 小姑娘观察着他的表情,生怕他有一丁点的不舒服。 沈慎能感觉她对自己的爱意,很多很多。 也是这样,他的心便越是架在烈火之上炙烤…… 尤其是看她如此小心翼翼的时候,他能感受到她纯粹的爱意,一腔热情。 辜负爱意,是最该死的一件事。 这时,听到一阵嗡嗡声,人群沸腾起来,大家都拿出手机对着天空。 任思议抬起头,看到夜空中密密麻麻出现许多光点,像萤火虫聚集似的。 今晚有无人机的表演。 “哇!”她仰着头,发出惊叹声。 无人机在夜空中铺开一片流动的光河,变幻出各种图案,一只巨大的鲸鱼缓缓游过夜空,尾鳍一摆,散成漫天碎光。 任思议从没看过无人机表演,简直大开眼界,忍不住抓着沈慎的袖子:“沈先生你看那个!” “嗯,看到了。”沈慎顺势手臂揽在她肩上。 本来任思议全部注意力都在天上,但这一个动作,又把她视线拉回来,看向了他的手。 啊,她好喜欢被沈先生这样揽着啊。 真好。 心里甜滋滋的。 无人机的阵型又开始变化,光点重新聚拢,变成了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的形象。 “咦,”她自言自语,“这个好像我哦。” 沈慎没应声。 任思议只当是巧合,紧接着,无人机再次变换阵型,变成了一行字—— “你是我生命中的不可思议。” 那几个字出现在夜空中,全场沸腾了,游客门举着手机,兴奋地议论着,这不知道是哪位有钱大佬在烧钱表白。 而当事人任思议同学,浑然不觉,还兴高采烈地望着天空,对沈慎说:“沈先生你看!有我的名字哎!好巧哦!” 沈慎语气温温淡淡:“是啊,好巧。” 任思议还沉浸在兴奋中,拉着沈慎说那个小女孩画得真的好像她,还说可惜没来得及拍照。 从始至终就没意识到这是一场告白。 直到烟花秀开始,漫天的烟花在城堡上方升起,流光溢彩,任思议看着烟花,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 “诶!沈先生,不会是你投放上去的吧!我的名字。” 沈慎看着烟花,光焰在他眼睛里明明灭灭:“你反射弧会不会太长了?” “啊?你什么时候做的!我都不知道!” “知道了怎么叫惊喜。” 任思议感觉自己快要眩晕了,快晕倒了,难怪他刚刚偷偷跑过去打电话,原来是要安排这件事。 啊,她幸福得快要原地起飞了,跳起来搂住沈慎的颈子,就在他脸颊印下一记吻。 除了如此热烈地表达爱意,任思议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去喜欢他了,怎么喜欢都不够。 她想着自己为这个男人死了都可以! “沈先生,我喜欢你喜欢你喜欢你喜欢你!喜欢死你了!” 她抱着他,一脸说了好多好多个喜欢。 沈慎听着,眸子里某些暗涌汇聚,更加沉重了。 他该怎么对待这么多的喜欢。 他该死。 “沈先生,我发现一件事。”任思议抱着他,郑重其事地说,“你恋商好高!” “是吗?” 沈慎恋商不高所以才会搞这种他自己都觉得有点过分张扬的东西。 如果是过去,很久很久很久以前,在那些快被以往的岁月,他大概会…在此夜良辰,买下整座城的河灯,三千盏灯顺流而下,每一盏上都写着她的名字。 可现在不是从前了,那些古老的浪漫放在如今这个时代,怕她觉得陈旧,怕她不喜欢。 所以沈慎在很短的时间内想出了无人机告白,用现代人的方式讨女孩喜欢,也许有点俗气。 他希望她开心,看到她笑,他的心也会变得柔软而满足。 烟花秀散场了,游客们三三两两地往游乐场大门走。 任思议头上的兔耳朵已经不亮了,她也没摘,就这么戴着,沈慎走在她身边,两个人说着话,任思议苹果肌都笑僵了,今晚真的觉得好开心。 走到出口附近的地铁站,迎面走来几个年轻男女,有说有笑的,其中一个女生看见任思议,也停下了脚步。 任思议的表姐,许露露。 许露露穿着一条紧身的短裙,踩着高跟鞋,挽着一个女同学的胳膊。 她也在好奇打量着任思议,及她身边这个英俊帅气的男人。 沈慎平日里挺低调的,尽管名气很响,但但他很少接受采访,更不喜欢出镜,除了学校里的师生,外面能一眼认出他的人不多。 许露露自然也不认识,但这个男人长了张让人移不开眼的帅气脸庞,以及周身那股清隽矜贵的气度,刚刚走出来时候跟任思议有说有笑的样子。 许露露很不爽,尖酸地问任思议:“刚刚无人机告白的是你男朋友?” “是,怎样。”任思议对她也不客气。 许露露抱着手臂,哼了声,鄙夷地说:“原来傍了个富二代,难怪都不找家里要钱了。” 这话说得停阴阳怪气的,她身边的几个同学互相看了一眼,眼神都很刻薄。 任思议直接顶了回去:“我找不找家里要钱,也找不到你家去,你管这么多干什么。” 她说完,拉起沈慎的手就要走。 许露露被她这么一呛,脸色更难看,看任思议那副完全不把她放在眼里的样子,一股恶意直冲头顶。 她冲沈慎喊了一声:“喂,帅哥,这么有钱,找女朋友也不睁大眼睛看看清楚,找个二手货,你知不知道她以前被村里的…” 任思议猛地转过身:“许露露,你敢说!” “我有什么不敢的。”许露露抱着手臂,嘴角挂着冷冷的笑意,“她被村里的老光棍…” 话音未落,忽然,许露露感觉自己喉咙像被一双无形的手掐住了。 她瞪大了眼睛,茫然又惊恐,手捂着自己的喉咙,什么都说不出来,声音也顿时变得嘶哑。 她的目光和沈慎那双冰冷沉寂的眼对视上,仿佛看到了极其恐怖的东西,脸色变得惨白,身体发抖,双手掐着自己的脖子,拼命地想要说话,却说不出来。 她身边的同学慌了,连忙扶住她,问她怎么了。 她只是惊恐地盯着沈慎,眼泪流了出来,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彻底失声了。 沈慎抽回目光,握住了任思议柔软的手指,拉着她离开了。 将许露露的同学慌乱的喊叫声和打电话叫救护车的声音甩在脑后。 走出游乐场,周围静了下来,任思议低着头走在沈慎身旁,沈慎偏头去看她,她快速把脸转向另一边,不肯让他看到。 她在哭,轻轻地抽气。 沈慎没有多问,从外套口袋里摸出一方黑色的手帕,一点一点给她擦掉了脸上的泪水,动作温柔。 任思议觉得很丢脸,也很生气,许露露把她最大的秘密,最不能为外人道的秘密,像抖垃圾一样抖出来。 她又羞又恼,又无措,只能一个劲儿掉眼泪。 沈慎耐心陪着她,她哭,他就给她擦眼泪,也没有追问,什么都没说。 过了会儿,任思议眨巴着湿漉漉的眼,看向他,鼻音很重:“你,你不追问吗?刚刚许露露说的话。” “你想告诉我自然会说,不想,我也会尊重你。” “你想知道吗?” 沈慎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他想,关于她的一切,都想了解。 “如果…如果…我不想说呢。” “没关系,我尊重你的秘密。” 这对她来说的确是秘密,最大的秘密,可是,秘密这个词本来就应该是美好的、快乐的,就像暗恋一个人,那才应该叫秘密。 那件事,根本不配。 所以,经历了一路的思想斗争,煎熬折磨,任思议最终还是决定,向沈慎坦白。 这种事,最好不要瞒着自己的男朋友。 事实上,任思议其实不愿意瞒他任何事的,她想要让他帮自己分担沉重的过去。 更期待…她能和他一起讨厌坏蛋,诅咒坏人不得好死。 这种同仇敌忾的感觉,能带给她极强的安全感。 回到家之后,她拉着沈慎去了书房,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把自己小时候被村里的光棍欺负骚扰的事情告诉了沈慎。 那时候她还很小很小,几乎是什么都不懂的年纪,妈妈改嫁到别的村子,爸爸外出打工,爷爷奶奶白天要去地里干活,村里有个叫周麻子的老光棍看她一个小丫头没人管,就用糖果和零食把她哄骗回家,猥亵了她。 她说爷爷后来知道了,气得提着锄头去找周麻子算账,可周麻子家在村里是大姓,族人很多,势力很大,爷爷根本讨不回什么公道。 从那以后,爷爷再也不让她一个人待着了,不管下地还是赶集,走到哪里都把她带在身边。 其实,任思议没觉得多委屈,这件事都过去多少年了,她早就忘了。 她对快乐的事记得很深,对难过的事,会选择性遗忘,再也不去想起,不去触碰。 可是偏偏是他在自己身边,是他如此认真倾听着,露出有点心疼的眼神,反而让她情绪有点绷不住。 仿佛压抑了很多年的委屈,终于找到了宣泄口。 沈慎这一整夜,情绪全都被她牵扯着,不管是快乐的,还是伤心的。 他那颗死寂般的心脏,从来没有如此鲜活地感受过疼痛。 他将她揽入了怀中,紧紧地抱着,看向窗外漆黑静寂的夜色。 “有我在,不会再有人胆敢欺负你。” 任思议用力点头,又忐忑地看向他:“你会因为这件事,讨厌我吗?” “我为什么要因为别人做错事,而讨厌你?”沈慎反问。 “我不知道…”任思议内心很混乱,“我总觉得这种事…哎呀,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如果不是许露露,我一辈子都不会想起,不会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的!” 她一边低头抱怨,一边偷偷看他,观察他的表情。 他是古代从一路走过来的,任思议真怕他有时候太过于古板不能接受… 沈慎明白了任思议复杂幽深的心理,握着她的肩膀,郑重地告诉她:“对你,除了心疼,我不会有任何其他想法,思议,你完全不必要担心这个。” 任思议看出了他的真心,松了一口气。 那晚,沈慎没有对她做什么,他只是搂着小姑娘入睡,让她在他怀中安安稳稳地睡过去。 低头,在她额上落下一记凉凉的吻。 抬起眸子,漫着蓝色路西法玫瑰的窗台边,站着一只黑色乌鸦。 乌鸦歪着头,冲他“渣”地叫了一声,展开翅膀,飞入了无边的夜色里。 第二天,任思议就接到了奶奶打来的电话,说到了村里那周麻子,被乌鸦啄瞎了眼睛。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2章 第52章 任思议听到“乌鸦”两个字, 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但她不想去问沈慎,其实也没必要去问。 周麻子在村子里多行不义,不只是她, 还有好几个小姑娘都遭过他的毒手,他就算是死了都活该! 只是任思议感觉沈慎对自己太好了。 真的, 她以前不是个内耗的人, 她觉得自己配得上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可是当她真正拥有了世界上最好的男人之后,任思议才发现根本不是… 自我建构的膨胀不是真正的自信,她还不够优秀, 她离他还又很远很远的距离。 任思议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对他好, 才能配得上他对她的好。 给他织围巾吧,可自己织得又不好看, 他好像也不是真正需要这个,总戴她围巾是为了让她开心。 哎, 所以他究竟需要的是什么呢? 任思议抓耳挠腮思考了一整晚。 黎明时分, 沈慎从医院回来, 一进屋, 就嗅到了一股强烈的腥甜味! 是任思议的味道! 不好了! 她又受伤了! 沈慎三两步跨上楼,循着鲜血的味道来到了书房,猛地推开门。 却看到小姑娘坐在沙发边, 茶几上摆着那柄秘银小刀, 刀刃上有血, 她正将纱布胡乱地握在掌心里, 握成了一个球。 她表情有点痛苦,显然手很疼很疼,疼得她额间都渗汗了。 而秘银小刀另一边, 是他常用的水晶杯。 杯子里,有小半殷红的血液。 “任思议!你在干什么!” “啊,沈先生…” 他比她预想的更早回来,任思议有点不知所措,都还没收拾茶几呢。 她是不想给他看到这狼藉的一幕的。 沈慎大步流星走过来,一把抓起了她的手,左手掌心处有一道伤口,是割破的刀伤,翻着血肉。 幸亏不深,不需要缝针,但也需要上药和包扎。 “怎么弄的?” “呃…就是,不小心割到手了。”任思议眼神闪躲,不敢正视他。 “做什么割到手,能割伤掌心?”沈慎不信她的话,“掌心是最不容易受伤的地方。” “哦,记住了。”小姑娘乖乖说,“下次考虑别的地方。” “任思议!” “哎呀。”她知道瞒不过他,只好说,“我就是…你对我这么好,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报你,你不是讨厌阳光吗?之前听你说起过我的血,好像能帮你抵御阳光,我就想给你弄一点,你不是正好也挺喜欢我的血。” 她看看那剔透的水晶杯,杯身上滴滴答答沾着血,有点狼藉。 “其实,只打算弄一点点,不小心割深了。”她皱着眉头,还能感觉到疼,“就干脆别浪费,就接了这么多。” “……” 沈慎真的不知道该说她什么好。 很奇怪,他本能是渴望她的鲜血,尤其是在如此腥甜弥漫的环境中,更加食欲翻涌。 可是此时此刻,占据他内心的并不是来自于本能的欲望。 而是…又气又急又心疼。 “谁让你做这种傻事。”沈慎说不出责骂的话,尽管脸色已经十分低沉难看了,“我不需要你做这种事来讨好我,任思议。” “这不是讨好!”任思议倔强地说,“这是…是感谢!” 说完,她一把搂住了沈慎劲瘦的腰,“沈先生,你是这个世界上除爷爷奶奶以外对我最好的人,除了爷爷奶奶,我最爱的就是你,你喜欢我的血,我就给你,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真的!” 被她这样抱着,听着她热忱的话语。 沈慎…心如刀割。 他闭上了眼,他眼尾有一点红。 艰难地咽下一口唾沫,喉咙都快哽住了。 压住了胸腔里翻涌的愧疚和悲伤,他强迫自己去想过去经历的战争,去想血族的历史,去想那些在阳光下化为灰烬的同族… “我不要你的血。” 冷静下来之后,沈慎给小姑娘仔细地包扎了伤口,搁在桌上那杯殷红色的液体,他看都没多看一眼。 爱意,能够抑制欲望。 尽管他不承认自己拥有这东西,也不想拥有,可是爱意的产生从来不由人。 “我要你完完整整,健健康康。”他看向她,“不要再做这种傻事,如果再做,我会远离你。” “对不起!”任思议连忙抱住他,“我没想惹你生气,你不要生气!” “我没有生气。”他只是心疼... “你不喜欢,我就再不这样做了。” “嗯。” 沈慎牵起她包扎好的手,放在唇边,轻吻了吻。 …… 那晚,沈慎很温柔地对待她。 这样的温柔持续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结束之后,小贝壳依旧容纳着寄居蟹,似乎也不想它离开。 以至于整个后半夜,任思议半梦半醒间,全是他。 沈慎也特别时控,所以,他们好像一整夜都在做那个爱做的梦。 ….. 整个假期,沈独都在暗中观察。 沈慎对任思议很好很好,他从来没见他对谁这么好过,他们之间的亲密举动是如此自然。 沈慎完全就是一个沉浸在恋爱中的男人,每天带任思议出去玩,以前他可是个工作狂,现在工作完全丢在一旁,他带任思议去泡温泉,去自己的私人海岛度假,几乎每时每刻都和她待在一块儿。 沈独远远看着他们,虽然他也喜欢任思议,也有点吃醋,可是有这么一个人能陪着他哥,能真正走进他心里去,沈独其实是很高兴的。 他真的以为沈慎坠入爱河了。 他天真地以为,如果他爱上了任思议,肯定下不去手摘除她的心脏了吧! 然而,那天晚上,易默池步履匆匆来别墅找沈慎,沈独就趴在门边偷听。 易默池在他哥手底下干了几百年了,办事特别果断,心狠手辣,嘴也很严,深得他哥的信赖。 会客厅的门没彻底关上,窄缝里透出两个人影,沈独从缝隙中望进去,看到易默池站在沈慎的书桌前,微微弓着身子,神情似乎紧张又有点兴奋。 “沈先生,一切已经准备就绪了,明晚几位国内鼎鼎有名的心脏科专家都会赶过来,当然,都是我们的人,由您来主刀,他们在旁边给您当助手。” 沈慎没有说话,背对着易默池,看着窗外夜色,一只手搭在扶手上,指尖轻叩着扶手。 易默池见他长久地沉默,打量着男人的脸色,恳切地说:“沈先生,千秋大计只在这一遭了。” 良久,沈慎轻吐出一口气:“明晚,我会带她过来。” 易默池退了出去。 沈独赶紧藏好,直到他离开别墅。 …… 他其实不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尤其是他哥的事情,他一贯不参与,只当个富贵闲人,在他哥的保护之下,他能衣食无忧地快乐一辈子。 不,几辈子,永远… 天塌下来都有他哥顶着。 他哥要动的人,他哥的计划,他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有任何阻碍和反对。 可是…沈独就是本能地觉得,那样做是不对的! 沈独扪心自问,要说他对任思议有多深的爱情,其实也谈不上,但相处了这么久,就算是朋友也是有感情的吧! 他真的不想她受到任何伤害,当然,他更不想他哥将来后悔。 以他对沈慎的了解,他必定会背负着这份洗不清的罪孽度过漫长孤独的永生,他从来都是这样…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可沈独才不想他入地狱! 次日清早,沈独趁着任思议出门梦游的时候,把小姑娘扛起来直接丢进了他的路虎车里。 是的,任思议会梦游,这件事也是沈独这么长时间以来暗中观察得到的一个重大发现。 小姑娘现在完全跟着他哥的作息时间走,黎明时分入睡,下午才起来,而上午的时间,她会推门出来梦游,在别墅里闲逛。 上午家里人都在睡觉,甚至包括管家陆森,所以根本没人知道这件事,连任思议自己都不知道。 沈独却发现了。 所以,当任思议醒过来的时候,是在正以时速120公里的速度在高速上狂飙的沈独的车里。 “什么情况?”她都还没睡醒,揉揉眼,看到身边这个正在紧张开车,时不时看看后视镜的男人,“沈独,你在干什么?” “不要问为什么你会出现在我车里,因为我不想回答,不要试图反抗,我是二代吸血鬼,你在我手里就跟个小仓鼠似的,当然不需要害怕,我不会伤害你,只要你乖乖配合,别影响我开车,我需要专注。” 不等任思议惊讶完,沈独噼里啪啦说完这一堆注意事项。 她张了张嘴,果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那…我要问点什么?” “你最好保持安静。”沈独紧盯着前方,似乎有点紧张,“如果一定要问点什么,那我可以回答你,我在救你的命。” “……” 任思议坐起来,看着窗外飞速流过山野树林,沈独正在疯狂踩油门加速超车,不知道要往哪里开。 她摸了摸身上,手机不在身边,她甚至还穿着睡衣呢! 任思议有点紧张了。 “你哥呢?!” 这是可以问的吧? “在睡觉,估计还没醒,等他醒过来你已经离他很远了。” 任思议握紧了方向盘,沈独立马又说,“别乱动,别影响我开车,我刚拿驾照不久。” 任思议:“……” 尼玛。 刚拿驾照不就就敢在高速上飙车。 果不其然,前面一辆大货车,沈独想要超车加速上去,被旁边另一辆不打算谦让的越野车给别了一下。 路虎车偏移路径,都踩到外线了,差点撞上外围栏杆。 任思议被吓得灵魂出窍,连忙说:“下一个服务区停一下,我要上厕所!” “你最好忍一下。”沈独说,“现在还不安全。” “忍不了一点了!”任思议按捺着怦怦乱跳的心脏,“你应该也不想我把你的车弄脏吧。” “哎…你真是…怎么这么多事儿。” 下一个服务区,沈独将车开了进去,任思议这才松了口气,下车前在车里找了一圈,什么都没找到。 “不用找了,你手机还在家里。”沈独知道她想趁机给沈慎打电话,说道,“我哥这会儿估计还没醒呢。” “再问一下,这是传说中的绑架吗?”任思议费解地看着他,“你绑架我,准备问你哥勒索多少钱?” “你可别不识好人心了,我是在救你。”沈独低头摸了根烟,抬眸睨向她,“你要是继续待在我哥身边,你死定了。” “我怎么死定了?你哥要吸我的血吗?” “他何止想吸你的血。” 他想让全世界的吸血鬼,都来分你一杯羹。 沈独不想说的这么明白,也不想吓到她,反正现在人在他手里了,只管带她跑路就对了。 他已经计划好了,机场肯定是不敢去的,分分钟被他哥找到,卡也不能用,他带了足够多的现金,先一路南下去云南,想想办法看能不能找蛇|头走线到东南亚去,出了国,会轻松很多。 虽然他哥在东南亚也有势力,不过肯定不像在国内这样如鱼得水,从东南亚去澳洲,到了那边,沈独偷偷给自己在太平洋买了个小岛,沈慎不知道这件事。 先把她安置过去,再想别的办法。 等任思议去洗手间的间隙,沈独走到了服务厅,想给自己买根热狗肠吃。 他饿了,车上储备了足够量的血包,等会儿上车再吃,现在先吃点别的东西垫垫。 任思议去了厕所迟迟没出来,沈独也不怕她跑,服务区,她跑不了,就算跑了沈独也有办法追回来。 对付区区一个人类女孩,他绰绰有余了。 唯独担心的就是他哥追过来。 应该不会,等他哥醒来发现人没了,估计他都已经离省了吧,而且他哥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应该会先去机场。 沈独在窗口边买了根热狗。 付了款转过身,噩梦的一幕出现在眼前。 白衬衫黑西裤的沈慎,便站在他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沈独以为自己开车太久出现幻觉了,揉了揉眼睛。 他哥还没消失。 “不是…啊…?” 他手上的热狗肠都掉在了地上,清洁工阿姨见状,骂骂咧咧走过来,将热狗肠扫进撮箕里,又骂骂咧咧地离开。 “哥…啊…哥…”沈独腿软了,准确来说,是腿抖了。 沈慎淡定地看着他:“人呢?” “女、女厕所。” 沈独说完这句话,就直接想跑,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他准备冲进女厕所带走任思议,开车跑… 这个天真的想法只在脑中存在了几秒钟,因为沈慎已经以更快的速度、瞬影般来到了他身边,手,按在了他的肩膀上。 沈独半边肩膀直接酥麻了,疼得快晕厥过去。 求饶已经没有用了,说什么都没用了。 可是他还是忍不住,还是想说:“哥,求你了,你放过她好不好。” 他嗓音颤抖着,“让我带走她,你可以跟血族交代,我们永远不会再出现,只要有我在,没人能动得了她!求求你了,哥!你不是冷血的人,我这是在救你,我不想看你将来痛苦!” 沈慎没有说话,按着他肩的力道稍微松了些。 沈独眼睛已经红了,不知是因为害怕,还是难过,“哥,求求你了,你放过她吧!血族的人只会恨我,不会恨你,我会保护她直到她老死,等她死了我就回来找你!” 其实…… 沈慎不是没有心动,他对她已经心软了,这么多天,他心软了很多很多次。 下不了手啊!怎么可能下得了手啊。 按住他肩膀的手,松了,沈独身体一歪,半边身子恢复。 他诧异地看向沈慎。 沈慎薄唇抿得很紧,良久,似下定了极大的决心,只从齿缝里挤出来一句—— “滚吧,在我改变主意之前,带她彻底消失。” “别让我找到。” 沈独如临大赦,松了一口气。 任思议刚从洗手间出来,就看到沈独脸上那种劫后余生的狂喜表情,还没来得及问发生了什么,服务大厅墙上的电视屏幕突然切换了画面。 那是一则插播的紧急新闻。 南市电视台的演播厅,两位年轻人端坐在沙发上。 字幕条上打着他们的名字:李洱、程清池,南市大学学生。 “我知道很多人会觉得我疯了。”李洱的声音从电视里传出来,“但请你们耐心听完,因为接下来我要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 服务厅里原本嘈杂的人声渐渐安静下来,有人驻足抬头,有人端着泡面愣在原地。 李洱看着镜头,直视每一个观众的眼睛:“吸血鬼不是一个传说,不只是小说里的角色,电影里的虚构,他们就活在我们身边,跟我们生活在一起。” “接下来,我会展示证据,证明我所说的这一切都是真的,如果你身边有昼伏夜出,且极度惧怕阳光的人,不用怀疑,就是吸血鬼。” “这个世界最恐怖的秘密,我将亲手为你们揭开。” ……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3章 第53章 这个秘密, 迟早会有面世的那一天。 但绝对,不能是现在。 不能是沈慎仍旧活着、仍旧庇护血族的今天。 现在,只有她能扭转局势。 他轻叹了一口气, 转过身,略过了已然脸色惨白的沈独, 大步流星地走向了任思议—— “思议, 回家了。” …… 在直播间里,作为猎人的一员,李洱向人类揭开了这个世界最恐怖的秘密:吸血鬼的存在。 当然,这些犹如天方夜谭一样的都市传说, 都有一个非常简单直接的验证方式—— 吸血鬼怕阳光。 尽管, 他的话听起来非常离谱,但仍一石激起千层浪, 在网络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讨论。 人类中不乏如程清池一般,对这个世界的怪异早有洞悉之人。 所以当李洱公开吸血鬼秘密的时候, 网络上, 许许多多“程清池”站出来现身说法, 说他们发现的秘密, 世界的bug,证明吸血鬼是真的存在。 …… 车上,沈慎的电话一直在响, 快被打爆了。 任思议盯着他嗡嗡嗡嗡疯狂震动的手机, 感受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时不时抬眼看看他。 他脸色低沉, 一言未发,只双眸平视正前方,专注开车。 “沈先生, 我没想跟沈独走,他把我抓走的。”她解释。 “知道。”沈慎简短地回答。 她察觉他好像不想说话,肯定在心烦电视上看到的事情,任思议便不打扰他,随手点开了车载电台。 电台里每一个频道,都是关于吸血鬼的讨论,有正经严肃的专家座谈,也有娱乐节目在调侃。 任思议生怕他听了不高兴,赶紧关掉了电台。 车从高速驶出,任思议发现这并不是回家的路,车在往南边的郊区开,窗外都是她不熟悉的风景。 “沈先生,我们去哪里呀?” “我还有点事情要做。” “哦。”任思议点点头,没再多问了。 她绝对信任沈慎,无所他带她去哪里,任思议都不会多想。 很快,车在废弃工厂大门边停下来,工厂门口,易默池早就等候良久了。 他神情很焦虑,一看到沈慎,像是松了口气一般,赶紧迎上来:“沈先生,猎人公开了我们的秘密,矛头直指沈氏私立医院,现在…现在各大分院门口都聚集了不少闹事的人。” “先做该做的事。” 易默池看向了他身后跟着的任思议,宛如看到救星一般。 李洱公布的证据中,血族怕见阳光是最直接最有力的一条,但这个问题,很快就可以迎刃而解。 沈慎牵起了任思议的手,带着她走进电梯里,电梯缓缓下行几十层,来到地下百米的深处。 任思议好奇地打量着四周,这里好像是一个地下医疗实验场所,进入建筑需要全身消毒,建筑内部跟医院没什么两样,有不同的房间,房间里也都是一些常见的医疗器械,诸如病床之类的。 沈慎带任思议进了一个房间,让她换上了易于手术的蓝色薄衫,躺到床上去:“需要对你进行一个身体检查,乖乖的不要动,好吗?” “哦。”任思议对面前的男人有绝对信任,她顺从地坐在了床上。 沈慎将麻/醉呼吸器戴在她鼻上,任思议忽然握住了他的手。 沈慎的手微微一顿,立刻拿开呼吸器。 以为她不愿意。 其实,其实即便是此刻,沈慎也不觉得自己真的下定了决心,他感觉自己的行动已经不由自己的心控制了。 他只能让自己麻痹,什么都不去想。 但如果她求他,如果她痛哭流涕说不想死... 沈慎真的不保证自己不会心软。 然而,任思议只笑着对他说:“沈先生,晚上我想吃火锅,嘿嘿。” 沈慎身如刀裂,万箭穿心。 “好。”他干哑的嗓子说出这一个字。 任思议主动给自己戴上了呼吸器,心爱之人那张漂亮冷峻的脸庞,是她临死前最后的画面。 …… 午夜时分,沈独着急忙慌地赶来了地下实验基地。 所有医疗专家都聚集在心脏培养仪所在的巨大房间之中,紧张地等待着那个鲜活跳动的心脏转化出源源不断的血液。 沈独不敢进去,不敢去看,但是他能听到里面传来热烈的欢呼声,每个人都额手相庆,脸上露出兴奋狂喜的笑容。 成功了,应该是成功了。 的确很难不成功,这是沈慎潜心几十年一直在做的研究。 血族的历史将从今日起翻开全新的篇章,血族会拥有正常的人类体温,能够生活在阳光之下,永远告别无边无际的暗夜。 人群中,他并未找到兄长。 沈独脑子空空的,心也空空的… 其实,真要说他有多喜欢任思议,说不上,人家对他没感觉,他是个很豁达的男人,绝对不会死缠烂打,大不了再找其他女朋友嘛,他从来不缺女人。 他担心的…是他的兄长,是那个曾经救过他、给了他新生、包容他、教养他、爱护他的那个人。 “看到我哥了吗?” “我哥呢?” 他逢人便问,“沈慎在哪里?” 易默池看到他,走了过来,对他道:“沈先生还在手术室。” 沈独疯了一般地朝着手术室的方向跑去,猛地推开门:“哥!” 手术室血腥弥漫,少女身上覆着蓝色的手术布,只露出了一张惨白的面孔,静静沉睡着。 沈慎颓唐地坐在地上,靠着床,手指攥着手术布的一角,手背上青筋毕露,在发抖。 他没有哭,只是黑眸空茫茫地睁着。 沈独从未见过他流泪,从来没有过,在他看来这个男人仿佛没有心,也没有正常的感情… 他也会伤心吗? “哥!” “沈慎!” 沈独一声一声呼唤他,终于,男人抬起了头,嗓音沙哑如朽木,望向他:“成功了吗。” “成没成功,你自己不去看吗?” 沈独其实很想嘲讽两句,他早就劝过他了,此事若成,的确,血族可以永远生活在阳光之下,他的千秋功业一劳永逸。 可他分明就不是那种人,可以辜负真心、滥杀无辜。 “如果你是那种冷血无情的家伙,我根本不会劝你。”沈独站在他面前,怜悯地低头看着他,“可你又不是。” 这一刻,他仿佛才是他的兄长。 “你知道吗?我根本就不在乎什么血族不血族的未来,那关我什么事,我tm才不在乎。” 沈独盘腿坐了下来,坐在男人面前,“这个世界上,我只关心你一个。” “你要杀她,就不该爱她,”他满眼心疼地看着他,压低了声音,“……事既已成,我知道会很痛,但你必须站起来,去做你应该做的事,去接受你应得的荣光,站在你该站的位置上,这是你一开始就想要的。” 他握住了他沾满鲜血、颤抖不止的手,那双亲手夺走所爱之人的心脏的手。 “振作起来,忘掉她,行吗?” 沈独站起身,想要推走面前的那张病床,推出去,火化掉。 让这个女孩不留一丝痕迹,永远从他哥的世界里消失…没关系,时光漫长,伤口总会有痊愈的那一天。 然而推动的时候遇到了阻力,低下头,看到沈慎一只手紧紧地握着病床一脚,冷白的手背泛起青色筋脉。 不,他接受不了。 她看向他时那双信任的眼神,此刻变成了活剐凌迟的刀刃。 沈慎不能接受那个爱他爱到发疯的少女就这样死在他的手下。 他要救她,不管付出什么代价,他一定要救她! “去把门锁上。”他嗓音沙哑低沉。 “你想干什么?” “去锁门。” 沈独不明所以,但兄长的话不敢违逆,他走到手术室门边,锁上了大门。 沈慎已经站起来了,站在少女尸体旁,指尖轻抚着她苍白柔美的脸庞,仿佛她只是睡去了,仿佛她还能听到他的声音。 “别怕,等你回来,就带你去吃火锅。” 沈独走回来,困惑地看向了兄长,皱起眉。 此时此刻的沈慎,完全像个疯子。 他大概也猜到了他哥想做什么,初拥转化,能让人濒死之际重获新生。 可是人已经死掉了,尸体是不可以被初拥的,吸血鬼也是绝对绝对不可以吸死人的血液。 “哥,你不会是想转化她吧!这是不可能的!没有心脏的人已经死了。” 沈慎重新将另一张病床推了过来,一起放在白光灯之下:“摘她一颗心脏,我便还她一颗心脏,只要如此,她就能活。” 他眼神完全已经病态了,开始准备各种手术需要用到的刀具,从容不迫地消毒,放在了手术盘中。 “不需要初拥也能让她复生,让她永生,把我的心脏换给她。” 沈独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看着男人给自己准备挖心的手术工具:“…你疯了!吸血鬼没有心脏也会死啊!” “你们没有心脏会死,但我和你们不一样,我的心脏早已不是原来的心脏了。”他的手抚上了沉寂的左胸,“我的心脏为邪魔所赐,即便没有,我也不会死。而这场手术,我需要你来做。” 沈独疯狂摇头,从来没有人做过这种事,从来没有吸血鬼献祭过自己的心脏,没人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没人知道他还能不能活! 沈独不敢冒险,拼命摇头。 然而,沈慎似乎没有给他考虑的余地,沉声说:“你不做,我就不能给自己上麻醉,你希望我生掏自己的心脏吗?” 啊啊啊啊啊啊! 沈独抱着头,简直要疯了。 他刚刚想装成大人模样跟沈慎对话,现在他真把他当成大人,要把这么…这么残忍的事情交给他。 他真的做不到,他做不出这种事,他怎么能把最爱的哥哥心脏取出来,给别人装上。 “哥,你放过我好不好,我就不该进来,不该跑过来安慰你…” “一个女人而已!哥,你别傻了!不值得!真的,算了吧!忘了这件事,忘了这个人!” 沈慎看着面前这个脸色苍白如纸的少女。 她那样信任他,那样喜爱他。 辜负真心,要下十八层地狱。 沈慎已然置身地狱之中。 他没有再勉强沈独,脱下了身上的白大褂,露出了结实紧致的上半身。 他在左胸口位置上,给自己涂上了消毒碘伏,然后拿起了锋利的手术小刀。 沈独根本看不下去,他知道他哥一定是来真的,他做出的决定不会轻易改变。 他头皮发麻,他真的要疯了! 就在沈慎要用刀刃划破自己胸口皮肤的刹那间,一把夺过了他手中的手术刀,紧绷着嗓音说—— “靠!不打麻|药,你以为你是关羽啊!” “你躺上去,这场手术交给我。”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4章 第54章 任思议梦到爷爷奶奶了, 在梦里,爷爷奶奶站在村口,似乎在向她招手, 又像是在道别。 她离他们越来越远,几乎背道而驰, 朝着幽深的永夜走去。 夜色中, 有恶魔的轮廓,若隐若现。 她投入了恶魔的怀抱… 她好像知道自己要死了,她知道,所以她一直回头看向爷爷奶奶。 悲伤满溢, 眼泪却流淌不出来。 她能接受自己的死亡, 却没办法放下尘世的牵挂,放不下抚养她长大的两位老人。 悲伤快要从胸口溢出来了, 低下头,却看到自己胸口是一个血窟窿! …… 任思议被吓得猛然惊醒, 大口大口地呼吸。 心肺牵扯着, 呼吸声也带了嘶哑感, 像溺水的人重新接触到了甜美的新鲜空气, 她捂着胸口环顾四周,有一点茫然。 沈独坐在单脚圆凳上,远远望着她。 他穿着白大褂, 白大褂上有血, 不知道是谁的。 这还是任思议第一次看他穿白大褂的样子, 想起第一次见面时沈独讲过, 他的专业是临床医学。 他的表情似乎很疲惫,她第一次看到这个玩世不恭的富家二少露出这样的神色。 她看看周围,是在类似于医院病房的地方, 只是周围都很暗,唯独一道刺眼的白光打在头顶。 沈独坐在暗处,神情幽晦不明。 “你…你对我做了什么?”任思议看着自己身上的这件病号服,上面有淋漓的鲜血,她吓了一大跳,四下里摸了摸,却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疼痛,不明就里。 沈独嘴角挂了惨淡疲倦的笑,张开了双臂,说:“欢迎来到永夜的世界,任思议同学。” “……” 好中二。 任思议试图下床,身体还轻微有点不受控制的踉跄。 而沈独将早已准备好的托盘,递到了她手边柜子上,里面有一袋医用血液,标着日期和血型。 “饿吗?” 任思议看到那一袋血液,忽然间,饥饿翻涌。 她竟然…竟然对那袋血液产生了强烈的食欲! 意识到这一点,她忍不住躬起身子,干呕了一下。 什么都没吐出来,嘴里确实强烈的血腥味。 “刚醒过来是这样。”沈独安慰道,“适应一段时间就好了,我是过来人。” 他的话…已经让任思议意识到了什么,她睁大眼,不敢相信… “你现在已经是一名正式的吸血鬼了。”沈独有气无力地说着,表情略有点悲伤,“你的力量仅次于…不,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人是你的对手,你彻底安全了。” “谁做的,”任思议眼底有血丝,瞪向他,“你哥吗?” 沈独叹了口气,异血者心脏的事情他没办法隐瞒任思议,当然,他哥摘取自己的心脏换她重生这件事,也没有办法隐瞒,一五一十地全部告诉了她。 她拥有了沈慎的心脏,也就拥有了他的力量,沈慎能不能醒过来,什么时候醒过来,醒过来之后会变成什么样子,沈独根本不知道,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事情! 说实话,他脑子一直都是懵的,从他哥闭眼前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开始,他都还不能接受这一切的发生。 “帮我做好所有善后的事情,任思议,她拥有了我的力量,尽量争取到我们这边。” 但其实沈慎了解这姑娘爱恨决绝的性格,“大概率她会恨我,没关系,不要试图和她对抗,你不是她的对手,她应该也不会伤害你,毕竟你尝试过救她。在她醒来之前,心脏培养仪转移到绝对安全的地堡之中。我也许没那么容易醒来,任何意外…都有可能发生,做好心理准备,后续血族的所有事交给你了。” 他忽然把如此重托交给沈独,沈独根本承受不了! 可是他已经没有时间犹豫,没有时间思考,没有时间大哭…一切发生在瞬息间。 再犹豫,她就真的救不回来了。 沈独只能硬着头皮,强迫自己按照兄长所说的每一步去做,调度人手转移仪器,藏好昏迷如同一具死尸的沈慎,同时在惶惶不安的黑暗中等待任思议醒过来,告诉她这一切的真相。 任思议平静地听完了沈独的全部讲述。 意外地…她竟然不觉得意外。 那个人对她的偏爱和关照,全部都有了最合理的解释。 她忽然想笑,抬起头,看着头顶那盏直射而来的白光灯。 是啊,怎么可能,上天从来没有给过她特别的好运。 妈妈改嫁不要她,小时候被坏人欺负,疼爱她的爸爸出去打工也杳无音讯了,在惶惶不安中长大,只有爷爷奶奶爱她,去姑妈家寄住各种被嫌弃,世界上再也没有更多一个人喜欢她了。 上天怎么会给她那样一个完美无缺的沈先生来爱她。 真是好笑,她竟然信了! 她居然信了! 任思议咯咯地笑了起来,手背挡着嘴,笑得竟有些前合后仰,笑自己傻,笑自己天真,笑自己不自量力。 看见她笑,沈独却笑不出来。 他已经看到了任思议眼底刻骨铭心的仇恨,宛若游丝般蓄积。 “我哥不是没有心软过,刚刚就在服务区,他是有想放我们走的!”沈独努力向她解释,“如果不是那群臭老鼠公布了我们的存在,我哥不会真的心狠对你痛下杀手。” “那又怎样!”任思议忽然止住了笑,取而代之是另一种狰狞的面孔,“你还要我谢谢他?” 强烈的压迫感伴随她的愤怒涌动,沈独霎时间腿有点软。 她全然拥有了兄长的力量,而这股恐怖的力量,就会给她带来令人畏惧的气场。 “你的确应该谢谢他。”沈独被她震慑,已经不太敢在她面前嚣张,很小声地说,“他把自己的心脏给你了,你不再需要他的庇护,也获得了永生,而他活不活得成,都…都说不准。” 说这话的时候,沈独忽然有点哽咽。 沈慎是他最爱的人,他甚至来不及为他哭泣,来不及悲恸…就被迫要开始承担本不属于他的重担。 “那就是还活着了。”任思议光着脚,一步一步,朝他走了过来,“告诉我,他在哪里?” “喂、为你不要过来。”沈独步步后退,最后靠在了门边,怕死她了,“任思议,一命换一命,他取了你的心脏也给了你一个心脏,你还有什么不满足!你不该有仇恨吧!” 下一秒,任思议猛地伸出手,沈独从门边直飞了出去,摔在了基地外的空地之上。 之前这里很多人,但心脏培养仪早已经被转移位置,这里也就彻底废弃了,空无一人,只有她和沈独两人。 沈独强撑着,从地上爬起来。 可恶…之前被兄长揍,现在又被她揍。 但他不能怯场,不能变成软蛋,他强迫自己站起来,强迫自己学着兄长的样子,神态,用兄长的语气和她谈判—— “发泄够了,可以冷静下来了吧。” 少女站在的地窟之中,宛如幽灵般,看着他:“这么说,我还要谢谢他?” “咳…照理说你应该谢他,你知道多少人求着我哥初拥转化他们,就是为了成为高阶二代血族,拥有力量…” 打量着任思议冰冷的脸色,沈独的声音也渐渐弱了下去。 他知道任思议从来不想变成吸血鬼,哪怕是和沈慎感情最好的时候,她也从来没提出过要变成吸血鬼,从没有! 学兄长,他根本学不像! 在她醒来之前,沈独已经想好了要用什么语气,什么话术去和她谈判,去安抚她,去安慰她。 可是面对她此刻翻涌无尽的仇恨,沈独发现准备好的台词说出来根本没有任何信服力。 “我以为我稀罕变成吸血鬼?你以为我稀罕永生?”任思议反问。 “我知道你恨他骗你。”沈独放弃了所谓的“谈判”,他鼓起勇气,看向那个怒火滔天的少女,诚恳地说,“我哥不是完全假意,不管你信不信,他对你有真心。” “这才让我恶心。” 有真心,终究还是取了她的心! “你要祈祷他最好活不成。”任思议离开时,摘下戒指随手扔了,“否则,他一定会死在我手上。” 之前对他有多爱,现在任思议就有多恨他。 这是无法消解,无法自洽,无法劝说自己一比一对等交换的恨意。 她离开了,沈独松了一口气。 却没想到几分钟之后,石窟开始动摇,宛如地震一般,碎石不断往下掉落。 他连忙爬起来,双腿猛地发力,像一只在崩塌的绝壁间仓皇奔逃的猿猱,借着强大的惯性将整个身体甩了上去,狼狈地翻滚到相对安全的地面。 身后,整个地下基地完全塌陷,稍迟一步,他都有可能葬身于此。 他仰面朝上,双臂撑着身后腿软地坐在了地上,大口地喘着气。 靠,这女人发起疯来,简直比他哥还恐怖!!! …… 任思议跌跌撞撞地走在人潮汹涌的街头。 她的世界忽然变得好混乱,周围好多声音,她全都能听得到,街角有男人窃窃私语对路过的女孩评头论足,青春朝气的女孩们讨论着今晚吃什么,女儿拉着妈妈的手问她晚上能不能陪她和玩偶玩家家酒…… 所有的信息一瞬间全涌入了任思议脑海中。 不仅声音,还有气味,各种复杂的气味她都能够识别,她的五感被瞬间放大。 她总算理解沈慎所说的…血族的欲望比人类强了千万倍。 此时此刻,饥饿撕扯着她的胃,她感觉自己要饿疯了,周围的气息被她瞬间锁定,谁的味道鲜美,谁的味道恶臭让她想吐… 她通过气味判断着周围路过的食物… 啊啊啊啊! 任思议被自己脑海里的想法吓得想要干呕,跌跌撞撞往前走,想要把自己藏起来,藏到没人的地方去。 步履踉跄,撞到了迎面走来的一个大叔,对方开口就要骂,可是看到她苍白凄美的面孔,什么骂人的话都说不出口,反而关切地问:“美女你没事吧,你脸色不大好啊。” 任思议推开了他,走进了附近的一个巷子里,跌跌撞撞往里走。 现在正是八九点晚饭时间,她听到巷子深处有摆摊烤串时人群干杯聊天的声音,也嗅到了烤串的香气。 她冲到烤串店,花钱点了一大堆肉食,这些原本可以填饱她肚子的高蛋白肉类,无论她狼吞虎咽吃多少下去,腹中的饥饿仍在叫嚣! 店老板已经是第三轮给任思议上菜了,忍不住提醒了一句:“小姑娘,你吃的也太多了吧!我的天,你再吃下去可别把自己撑坏了啊!” 然而,好心的提醒却只换来她凶狠的眼神。 那眼神,仿佛下一秒就要把他生吞活剥了一样! 店老板吓得哆嗦了一下,也是很无解了,有生之年竟然被如此年轻的小姑娘给震慑到了,赶紧离开,不敢再打扰她。 任思议没有办法用食物填饱肚子,她跑着离开了烤串摊,来到无人的巷子里疯狂呕吐。 眼泪鼻涕混合着一起淌下来… 她告诉自己,那眼泪只是呕吐催生的反应,并不是伤心,她不伤心,为什么要为那个冷血的男人伤心。 尽管如此,眼泪还是控制不住地淌了下来。 她是那样信他,那样爱他……那样渴望着被他疼爱,被他关心,被他照顾。 那个男人是她的爱人,更是她父亲一般的存在。 “沈慎。”少女的手紧紧攥着拳,尖锐的指甲划破了手掌心的肉,“你好狠的心啊!” 她以为从此后就不会再孤苦无依,她可以有家了,于是她把自己的心交给了毒蛇。 心脏强烈的收缩疼痛,催生出一阵恶心感,她弓着身继续呕吐。 眼泪肆意流淌。 吐完之后,腹中空空,饥饿依旧在撕扯着她的胃。 此时此刻,对沈慎的恨意…抵达了顶峰。 她脸上挂着泪痕,潦倒地走在空巷里,窗外一轮圆月,一声鸦啼。 她饿得站不住,倒在了地上,身体痉挛着,肌肉抽搐着… 现在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 沉稳的脚步声响起,一步一步,由远及近。 最终,站定在了她身边,清隽瘦削的男人居高临下看着她,发出一声很轻的叹息。 任思议看不清他是谁。 可是他的味道,好香,好甜美。 李洱缓缓蹲下身,眼神悲悯地望着这个狼狈不堪的少女。 “对不起。”他的手轻轻捋了捋她乱糟糟脏兮兮的头发,“我没能救得了你。” 他是真的在愧疚,他难受得五脏六腑都在疼。 可他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他轻轻抱住了任思议,将她的下颌放在了自己的肩膀上,让她已然长出的犬齿抵住自己的颈动脉。 闭上了眼。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5章 第55章 任思议睡了很长很长的一觉, 却没有做梦。 吸血鬼睡觉似乎不做梦,就跟人死去的状态一样,醒来时, 便宛如死人突然睁眼。 任思议敏锐地听到了滋啦滋啦的煎蛋声,也有油香味钻入鼻息。 但她已经不饿了, 而且这样的油香也不再能唤起她的食欲, 她渴望的是另外一些东西。 这是一间小小的卧房,单人床,深灰色的纯棉床品,窗帘被紧紧关着, 但并不是特别遮光, 还有阳光能够透过浅色系布料映进来,整个房间呈现柔和的光影色调。 房间没有衣柜, 只有一个衣杆上挂着许多件简单的t恤裤子,黑白灰色调。 正对面整面墙全是书柜, 密密麻麻摆放着各红各样的书籍, 古代类书籍居多。 任思议觉得这间房很熟悉, 但一时间又想不起在哪儿。 她推开房门, 迎面看到了正在厨房忙碌的李洱。 “醒了。” 任思议顿时感觉有点不舒服,当然不是因为李洱,是客厅里有让她觉得不舒服的东西。 她抱起了双臂。 “啊不好意思。”李洱似想起什么, 连忙把茶几上凌乱的一堆干枯艾草一摞摞抱起来, 丢出门外去, “家里这些东西多, 你记得别乱碰,需要什么跟我说。” 任思议其实有点怕他,在自己变成吸血鬼之后, 天然与他便成了敌对阵营。 那次沈慎都差点翻车在他手里… 她站在离他几米远的距离,不动声色,视线随着他的动作而移动,随时警惕。 李洱却和她没什么距离感,好像俩人仍是大学同学,仍是好朋友一样,简单潦草地收拾完房子,去厨房将煎蛋和三明治端出来,一人一盘,放在了茶几上。 “吃点东西吧。”他热情地招待她,笑容也很清澈,“虽然你现在可能不饿,不过,就当成是享受吧。” 任思议看着那盘有点焦糊的煎蛋:“享受?” “咳…吃三明治!三明治是我在楼下便利店买的。” 任思议没有动。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李洱曾经欺骗过她,还给她下过药。 在这个世界上,她已经不知道该相信谁,信任谁了。 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要是想对你怎么样,刚刚就有机会。”李洱端着盘子,嚼着乌漆嘛黑的煎蛋,囫囵地说,“在饿晕过去的时候。” 对啊,她刚刚很饿很饿,可是她不想吸血,她受不了那个… 现在,腹中的饥饿感已经彻底消失了。 任思议看向了李洱:“你…” 李洱冷笑了一声:“刚刚饿成那样子,我都把颈子递到你嘴边了,你宁愿饿死也不肯下嘴,这倒是让我对你有点刮目相看。”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任思议有点诧异,“你不是最讨厌吸血鬼吗?” “在你眼里我就是这么不讲道理的人吗?”李洱有点不满,放下了盘子,“你是被迫初拥转化成了吸血鬼,你就算死都不肯吸我的血,我觉得你也不一定会主动去吸别人的血,我要是把你杀了,多少显得我有点不近人情。” 这些话都实在太过于冠冕堂皇,其实李洱自己都不能说服自己,在她晕过去的时候,他是在动过无数次杀心,每一次,秘银刀都贴在少女颈子上了,还是下不去手。 就是…对她下不了手! 连他自己都觉得奇怪,猎人的使命就是猎杀吸血鬼,现在她被沈慎转化,成了跟沈独一样的二代吸血鬼。 李洱无论如何都应该杀之而后快,避免将来为祸。 他做不到。 “我现在不饿了。”任思议看向他,“到底怎么回事。” 李洱掀开袖管,指着手腕上一个小小的针孔说:“抽了一点给你灌进去,不用谢。” “……” “也是他妈离大谱了,老子一个高阶猎人宗师,居然请吸血鬼吃饭。”李洱自嘲地说着,忿忿咬下一大口三明治。 “我不会谢你。”任思议说,“我觉得很恶心。” “一开始都是这样的,适应适应就好了。”李洱拿起遥控器,打开了电视,漫不经心说,“要供养你这只大吸血鬼,我一个人可不够,我也得去给你找点血包。” “不用。”任思议果断拒绝,“我不会吃的。” “现在嘴硬,真等你饿晕过去就知道难熬了。”李洱冷笑。 任思议看向了他:“你为什么要救我?” “好朋友相互帮助不是应该的吗?” “我们不是朋友。”任思议永远不会忘记李洱为了猎杀沈慎,如何潜心接近,成为朋友,一步步获取她的信任。 这个世界没人能真的相信,朋友不可信赖,爱人只会背叛。 除了自己。 李洱打量着少女冷酷的脸色,感觉到她和之前很不一样了。 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大概能猜出来,那个老东西肯定是想吸她的血了,甚至有可能把她的吸干了,这才初拥转化让她变成了吸血鬼。 电视里正在播放午间新闻的实时直播画面。 新闻里,许多人全部聚集在了沈氏私立集团的医院门口,有些人手上拿着“吸血鬼去死”、“反对吸血鬼”的牌子,脸上是或恐惧或愤怒的表情,要求医院里的血族出来面对公众。 这件事因为李洱和程清池的采访报道,被愈演愈烈,舆论反响很强烈。 越来越多的人站出来现身说法,讲述自己曾遇见过吸血鬼,甚至被人咬过脖子、吸过血。 当然,被指认的人没有一个承认,死咬着牙说自己就是普通人。 一时间,人类和血族之间陷入僵持,充满火药味。 “一个最简单直接的检验方法。”李洱走到饮水机边,接了杯水,坐到了沙发边,“晒晒太阳,一目了然。” 可至今,没有一个吸血鬼敢真的敢站在阳光下。 任思议走到了沙发边坐下,李洱将另一杯水推到她手边,她不接,只盯着电视屏幕。 这时候,一身西装的沈独从医院走了出来,全体新闻记者的镜头都对准了他。 任思议从没见过他穿西装,乍然看见,甚是英俊,充满了领袖的精英气质。 他没有嬉皮笑脸,走到了镜头下,表情严肃,竟有了几分他哥的影子。 他向媒体记者说明,这一切都是无稽之谈,都是造谣,什么沈氏私立医院全是吸血鬼,这是世界上最好笑无厘头,也让人无语的造谣。 记者追问他:“爆料者称,你们让病患家属自愿献血,免费挽救病患,是为了收集血液,或者说…食材。” 沈独听完,笑了:“我哥做了很多年慈善,自愿献血是为了储备血库,救更多人;免费治疗也是出于同样的初衷,沈氏集团的业务涉及房地产、娱乐圈、科技,各行各业,医疗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算是我哥回馈社会的一点心意。如果这份好心被人拿来炒作,还编出这么离谱的谣言,那真是让我们这些做慈善的人寒心。” 记者紧咬不放:“既然你言之凿凿,那就请你自证一下。” 沈独冷笑:“证明这些事,真的很无语,但既然有这么大的舆论反响,那我证明一下又何妨,我不只一个人证明,我们全医院员工,都可以证明。 说完,他迈出了一步,站在了阳光之下,张开了收,闭上眼,任由阳光沐浴在他身上。 不只是他,所有医护人员都走了出来,站在了阳光下。 “如果大众还不安心,非要说我们医院是吸血鬼老巢,那好办,我们所有医护人员都可以去三甲医院做体检,让你们看看,我们到底是不是人类。” 瞬间,周围人一片哗然,有人手里举着“打倒吸血鬼”的牌子,也悄无声息地歪倒了下去 谣言瞬间不攻自破。 李洱猛地站起来,喃喃道:“怎么会这样……” 他回头看看任思议,又看看电视,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怎么会这样!” 不敢相信! 异血者的血液可以让血族暂时不惧阳光,可是…这么多人,这么多人怎么可能都… “沈慎对你做了什么?” 任思议只淡淡说了一句:“他摘走了我的心脏。” 李洱明白了。 彻底明白了,踉跄地跌坐在了沙发上,后背重重撞上靠垫。 吸血鬼从此不惧阳光,和正常人类没什么两样,猎人再要猎杀,难度指数级翻倍。 可是,可是不管前路再难,他都必须要走。 就算全世界只剩他一个猎人,他也要把这条道,他自己践行的道,走下去! 片刻后,李洱才沙声对任思议说:“所以,你是被他取走心脏之后,才被初拥转化,这怎么可能?取走心脏你就死了。” 她没有说沈慎把自己的心脏给他了,她不信任李洱,不可能和盘托出。 “可能因为我是异血者。” 李洱若有所思点点头,没有多想。 “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李洱问她。 “没有。”任思议躺坐在沙发边,有一点摆烂的意思了,“等死。” “你死不了,变成吸血鬼,死是最难的一件事,你将会拥有永生,直到地球毁灭。” 任思议:“那就鲨人。” 李洱:…… “把我害成这样的人。”她补充,“我要去找他报仇。” “合作怎么样?我们有共同的敌人。”李洱趁机拉拢这位世间少有的二代吸血鬼,“这样看来,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任思议轻蔑地看他一眼:“别以为你请我吃你的狐狸血,我就会感谢你,我不跟背叛朋友的人合作。” “哎…你到底要我怎么做,才肯原谅那一次啊?” 任思议是个很记仇的人。 背叛过一次,永不原谅。 “要干,我也自己干。”她站起身,朝着李洱的房间走去,“我要睡一会儿,别吵我。” 养精蓄锐,醒来才好报仇, 李洱:“不信任我,却要睡我的床?” “我想睡哪就睡哪。” “凭什么呢我请问。” 任思议回头,居高临下冷冷睨他:“凭我现在,比你强。” 作者有话说: 这篇文已经全文存稿写完了 这段时间给大多更点 第56章 第56章 傍晚时分, 楼下,鬓发苍白的老人将装了几袋密封好的新鲜血液袋子,递到了李洱手上。 两人宛如地下分子接头似的, 李洱看看四周,警惕地快速接过了袋子:“谢了, 我后续可能还会需要更多。” 老人压低声音问:“小师叔, 你要这些血包做什么啊?” “喂猫。” “喂猫?!” 李洱斜睨他一眼:“对啊,我最近养了只猫,正在想办法刷好感度,让她变成我的战斗灵宠。” 白发老人眯起眼, 眼神变得意味深长起来, 嘴角翘起了弧度:“小师叔你是不是谈恋爱了,你是不是爱上女吸血鬼了, 是不是就是那天那个大蚊子身边的女孩。” “……” 李洱看向他,表情微妙:“这么明显?” “猎人协会里都在讨论这件事好吧!主要是您青台山那天的表现实在有点过于明显了, 看到她有危险第一时间冲过去救人, 咳咳, 很难不让人八卦。” “其实也没有啦。”李洱故作轻松地耸耸肩, “朋友而已,我对朋友一向不错。” “小师叔你年轻英俊帅气,比那只老蚊子一点不差!”老人似颇有体会, “人老了做什么都悲哀, 我百分之百支持你!” 李洱嘴角抽了抽:“我谢谢你。” 不需要! 白发老人又说:“谈恋爱没关系啊, 猎人协会都在说你和大蚊子变成情敌, 那更是你死我活了,大家都很支持你。” “……” “合着我是你们的灭蚊工具人吗!” 李洱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把血袋揣进了书包里, 又道:“曝光计划应该是失败了,血族已经拥有了异血者心脏,以后要动他们更难了,会长那边怎么说。” 老人的神色也收敛了几分,叹了口气:“你知道,会长他们一心投入血液研究,一个个都想长生不老,他们对打蚊子这块儿的兴趣实在有限,就算有所行动也是为了抓试验品,所以表现平淡。” 李洱冷嗤一声,眼底有嘲讽:“这么想长生不老,变成吸血鬼得了,痴人说梦。” “嗐。”老人看看周围,压低声音对李洱说,“小师叔距离会长之位,只差一只大蚊子了,只要您能手刃沈慎,猎人协会所有年轻猎人都会誓死效忠追随您。” “兴趣不大。”李洱不假思索地说,“我猎杀他,不是为了当会长。” 他只是知道自己该这么做。 …… 李洱拎着血袋回了家,屋子里很安静,夕阳最后一束光也收束了,夜幕降临。 他本以为任思议还在睡觉,换了鞋进去,却看到任思议站在狭窄的卫生间里,正对着镜子给自己化妆。 洗手台上摊着一堆刚拆封的化妆品,一看就是临时出去买的,包装盒还乱七八糟堆在旁边。 少女微倾着身子,手里一根很细的眼线笔,正在专注地给自己勾眼线,眼尾上挑。 李洱斜倚在门框边,没出声,就这么看着她。 她原本的长相是偏可爱的,可是这妆画完,像换了副面孔,带着一股子邪恶和凌厉,不好惹的小恶魔。 她给自己搭了一身吊带黑裙子,细细吊带挂单薄的肩上,锁骨陷落,皮肤比之前更惨白。 李洱看了半晌,评价道:“你这样,看起来很不好惹。” 任思议继续给自己涂口红:“今晚我要去打架。” “打架之前要先化妆?” 任思议:“黑化妆。” 李洱:…… 他只是觉得这姑娘有点可爱,也没再纠结这件事,晃了晃手里的袋子:“吸血鬼小姐,饿不饿啊?” 任思议:“不…” 话没说完,她忽然恍惚了一下。 拿着口红的手顿在半空中,像死机了一般,整个人静止了那么十几秒, 十几秒之后,像是信号重新接上了一样,她又继续若无其事地涂口红,嘴里吐出一个字:“吃。” 李洱:? “怎么还卡了?” 他家无线网信号这么不好嘛? 任思议面不改色说:“肚子饿,正常现象。” 说完就晕倒了。 李洱:…… 眼疾手快,一个箭步上去接住了她。 她很瘦,倒在他怀里轻飘飘的,像一片没什么重量。 那副杀气十足的黑化妆,配上此刻毫无防备的晕倒模样,让他不知道该心疼还是该笑。 见过吸血鬼找不到食物发疯开始无差别攻击的,没见过吸血鬼把自己饿晕的。 李洱把她扶起来,撕开包装,把细软的管子顺着她的喉咙插进胃里。 安好管子,他挤压血袋,暗红色的液体缓缓流下去,淌入她胃中。 任思议吃了东西,醒了过来,有点懵了,看自己还躺在他怀里,她说:“你抱我干嘛?” 李洱无奈地看着她,又是咬牙切齿,又是恳切地说:“我求求你了,这么大的人了,自己照顾自己好吧。” 任思议看到已经挤干的血袋,知道发生了什么,爬起来跑到水台边,恶心地干呕了一下:yue~~~ 没呕出来,洗洗手,甩了两下水珠,然后若无其事继续给自己贴假睫毛。 李洱:…… 还真是淡定啊! 李洱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便靠在这里等她化妆。 等了半个多小时,等她终于从卫生间出来,拉开冰箱,将冰箱里面的存货展示给任思议—— “我给你弄了这种带管子的,你要是实在吃不下去,就把管子伸进胃里,把血挤进去就行。这样口腔也不会残留血腥味。” 这么贴心? 任思议歪着头,那双画着锐利眼线的眸子,看着他:“你安的什么心?” “你之前怪我骗你,那我现在我不骗你了。”李洱把冰箱门关上,转过身来正对着她,神色认真,“我想跟你合作,一起猎杀那只大蚊子。” 任思议却冷淡地说:“我报我的仇,与你无关。” “也许你会需要我的帮助,仅凭你二代吸血鬼的能力,想动他,还差点。” “我要是没能力杀得了他,那我自己也认了,不过一死。” 任思议已经死过一次了,无所谓,但她绝对不想沈慎好过。 他凭什么踩着她的血肉上位,她要将他从权力巅峰拉下来。 “你怎么这么轴呢。”李洱真不知道该怎么劝她了,怎么劝都不听。 “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任思议丢下这句话,便回房间了。 李洱:“这么讨厌我,所以你要霸占我房间到什么时候啊!” …… 夜色深沉,沈氏私立医院已经安静下来了,没有人再去医院门口示|威或者闹事了。 吸血鬼传言,因为沈独和众多医护人员晒太阳无碍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变成了一场离谱的闹剧。 居然还有那么多人相信,事后人们回想起来,感觉自己跟中了邪似的。 这么离谱的事情都会信。 任思议走进医院,穿廊过道,黑裙的下摆轻轻晃动,像只翩跹黑蝴蝶。 沿途的医护人员看见她,本能地往旁边让开,没有一个人敢上前问一句。 她气场全开,医院里根本没人敢阻拦她。 曾经把她当成猎物的狩猎者,此刻仿佛全都变成了温顺小宠物似的。 任思议对这些人当然没兴趣,她只想找一个人。 四下扫了一圈,伸手揪住一个推着器械车路过的男护士,把人拽到面前。 那男护士整个人都被提得脚尖几乎离地,脸唰地一下白了。 “沈慎在哪里?”她问。 “不、不知道……很久没见了……”男护士抖得话都说不清楚。 任思议手一松,他踉跄着后退了好几步,撞在推车上,器械哗啦啦落了一地。 走廊尽头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易默池收到消息赶了过来。 他远远看见任思议,脸色微变,还没来得及开口说一个字,任思议连头都没回,只是随意地扬了一下手。 一道无形的力量横扫过去,易默池直飞出去,砰的一声重重砸在走廊墙壁上。 他滑落在地,捂着胸口,满眼都是震惊,失声道:“您被…沈先生初拥了! “沈慎在哪里?”她只问这一句。 易默池艰难地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任思议不再看他,转身径直走向电梯。 电梯一路上行,门开后,她踏进沈慎的办公区。 沈独正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面,模仿着兄长的模样,手里捏着一支钢笔,面前摊着几份文件。 他看见任思议走进来,并不意外,把钢笔搁下,双手手抱着后脑勺。 过了会儿,好像意识到兄长并不会做这样的动作,又连忙把手放下来,只靠在椅背上,把自己装成了年轻一代的教父,沉声说:“看来,你已经找到自己的食物了。” 任思议没多的话,整个人变成了一道影子,五指如爪直取沈独的面门。 沈独脸上的笑意瞬间收敛,猛地侧身,蹬地后退,拉开距离。 “别他妈以为我只是个废物。”他冷笑,“再怎么说,我也是二代吸血鬼。” 两人直接在沈慎办公室打起来了,因为不想被外界围观,所以打斗场所只局限在了医院里。 走廊外传来尖叫声和慌乱的脚步声,病房区那边,有小护士在喊疏散病人。 任思议咬紧牙关,她发现了一件事。 即便拥有了沈慎的心脏,她的力量也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充沛。 沈独不是她预想中可以轻易按在地上摩擦的废物,他扛住了她一轮又一轮的攻势,甚至在几次交锋中逼得她不得不后退。 她连揍沈独,都觉得吃力。 就在这时,沈独的动作忽然迟缓了。 整个身体像是被绳索捆缚,虽然还能动,但变得吃力。 阵法。 这里被人下了阵法! 任思议也感觉到了,她没办法使出全部的力量,她也被阵法控住了。 猛然转头,看向窗外。 盛开着浓艳路西法玫瑰丛中,李洱手持桃木剑,剑尖插入泥土,脚下隐隐有金色的纹路蔓延开来—— “撑不了多久。”他咬牙说,“快逃啊臭丫头。” 不仅沈独,病房里有其他血族也感受到了阵法带来的影响,蜷缩了起来。 手术室的灯还亮着,一个人类小女孩躺在手术台上,腹腔已经被打开了,生命体征监测仪发出急促的滴滴声。 而主刀医生被阵法波及,手开始发抖,根本无法执刀。 小女孩命在旦夕。 沈独要气死了,居然趁他们全员松懈的时候,把阵法都摆到家门口了! 简直是对他这个新任“教父”的最大羞辱! 他望向任思议,愤恨地说:“你居然和猎人合作,你对得起我哥给你的…重生吗!” “我对得起任何人。”任思议声音在发抖,愤怒和不甘全蓄积在胸腔里,“尤其是你们,每一个。” 她望向在场所有人,所有饮过她心头血的人! “医院里所有人都是无辜的,这里全都是病人!”沈独怒声说,“如果你真要报仇,明晚来别墅,我奉陪到底!” “我对你没兴趣,我只找你哥。” 沈独不想透露他哥的下落,但这疯女人不依不饶,他现在要扛起整个血族的重担,绝不能让她伤害到族群的每一个人。 甚至,包括在医院的无辜人类… “我哥,也在…”沈独沉声说,“有仇报仇,别滥杀无辜!” “可以。” 任思议也不想伤及无辜,冲了出去,拦腰就把花园里布阵的李洱给扛了起来,飞速跑走了。 医院的阵法瞬间消失。 只留下李洱一句惊愕的—— “我超?!” 变成吸血鬼之后,力气这么大吗。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7章 第57章 任思议在便利店狂吃方便面。 面前已经摆了三大碗, 还嫌不够。 李洱坐在她正对面,托着腮,看着小姑娘认认真真嗦面的样子, 忽然觉得她很可爱。 等等,他居然会觉得一直吸血鬼可爱! 疯了! 他是誓要与吸血鬼不共戴天的猎人, 应该专业点! 他抬手给了自己一巴掌, 想打醒自己。 一根小蚯蚓般的面条,被任思议嗦进嘴里,她看向他:“其实你刚刚表现还不错。” “我没觉得自己表现糟糕,谢谢你多余的安慰。”李洱没好气地说。 任思议耸耸肩:“下次布阵的时候, 嘴闭上就好了, 我跟沈独分明打的不相上下,让我快逃几个意思?” “我一个人布不了猎魔阵, 只能短时间干扰他们,给你争取逃命的时间。”李洱无奈地说, “拜托, 那一整个医院都是血族, 说不定沈慎也在, 你就这么闯进去不是找死,是什么。” “他不在。”任思议脸色冷了冷,“他要是在, 现在已经死了。” 李洱真不知道是谁给她的勇气, 让她觉得自己杀得了沈慎。 不过, 他能理解她对他的摘心之恨。 之前他是眼睁睁看着任思议为了救沈慎, 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冲上去给他挡剑,要不是那一下, 说不定那只老蚊子已经无了。 现在却被他利用,怎能不恨! “你撑死了也就是个二代。”李洱看着她,“你连沈独都搞不定,怎么去搞沈慎。” 任思议并没告诉李洱,自己拥有沈慎心脏这件事。 她并未对猎人放下戒心,以前对人太真诚,别人对她有一丁点的好,她恨不得掏心掏肺。 现在看到了世界残酷的底色,任思议也品尝到了成长蜕变带来的阵痛。 真是…痛彻心扉啊。 “的确。”她如实说,“刚刚对付沈独一个都稍微有点吃力。” 她虽然拥有了沈慎的心脏,也拥有了他的实力,可她还不能够随心所欲地使用,而沈独的实力也完全被她低估了。 作为二代血族,又活了百年,这家伙多少是有点水平的。 “所以,必须要我的帮助。”李洱顺势说,“既然我们目的是一致的,都有共同敌人,为什么不能合作。” “我看你刚刚那阵法的水平,很难给到我想要的帮助嘛。”任思议拿乔地说。 “刚刚只有我一人,且阵法是临时布置,只能轻微影响分散他们注意力,目的是为了帮你逃走嘛。”李洱轻咳一声,“上次青台山一战你也看到了,如果不是你从中捣乱,我已经拿下沈慎的项上人头。” “我考虑考…” 任思议刚说完这话,忽然好像又死机了一般,卡顿了,叉子上还挑着方便面。 李洱:…… 等了约莫十几秒,任思议才终于接上线,吐出最后一个字,“虑。” 李洱双手环抱着,无语地说:“你又饿到断片了。” “不,我已经吃饱了。” “老子跟蚊子打了这么多年教交道,没见过吃方便面就能把自己吃饱的蚊子!” 任思议还在大口喝汤,李洱实在看不下去了,从书包里摸出一袋装好的殷红血液,从桌子底下递过去:“去洗手间解决掉,你跟那个二代鏖战一下午,是该饿了。” 任思议看着那袋血,又忍不住干呕一般痉挛了下:“我不吃。” “你不吃你就等着饿死吧!” 话音未落,任思议便又晕在了椅子上。 李洱:…… 他真的服了,没见过有吸血鬼能把自己饿到接二连三晕过去的。 身边路过一个女顾客,看到任思议晕在椅子上,关切问了句:“没事吧?要不要叫救护车啊?” “没事,中暑。” “呃,是吗?”女顾客有点怀疑。 谁家好人大冬天中暑啊? 李洱不敢久留,只能撸起袖子上前,将任思议背出了便利店。 此刻夜幕降临,晚上还约好了一场大战,这小姑娘别还没手刃仇人,自己先小命不保了。 他背着她来到僻静无人的小巷,将她放在了横椅边,拆开血袋,捏开她的嘴将管子一点点插进她喉咙里,将这袋血给她一滴不剩地喂进去。 真的,当了这么多年猎人,被他捕获的“蚊子”多不胜数,年纪轻轻就已经是猎人协会的top级猎手。 实在没想到有一天他会去找了血包亲手喂蚊子。 偏这只小蚊子还不吃,得他强行把管子插|进胃里强迫她吃,真是倒反天罡。 一袋血喂完,任思议醒过来,看到他清空的那袋血,又忍不住捂着心口“呕”了下。 李洱:…… 看看,人家还犯恶心呢! 他丢了血袋,蹲在她面前,双手撑着膝盖,苦口婆心说:“亲爱的蚊子小姐,您要是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本人的悉心抚育和照顾呢,您多少给点月嫂费,我现在天天免费给你当保姆,喂你吃请你住,还要被你一天到晚翻白眼,我心里的苦谁知道!” 任思议眨巴着眼,面无表情说:“又不是我求你的。” 说完,起身踉踉跄跄,歪歪斜斜走出空寂小巷。 看着她的背影,李洱有种感觉,她被那只大蚊子转化成了吸血鬼,怎么连性格脾气都跟那只大蚊子如出一辙了? …… 任思议吃饱喝足后,感觉自己又行了。 现在月至中天,月色静寂,她朝着中央公园的方向走去。 李洱跟在她身后不远的地方,忍不住劝道:“诶,改个时间行不行,你今天和沈独已然打得你死我活了,我不认为你现在的状态,跟那只大蚊子打,还能有任何胜算。” 任思议:“无所谓。” “一心求死是吧?” 忽然,少女脚步顿住了。 李洱也跟着停下来,看着她单薄瘦削的身影,在月光下显得格外冷寂孤零。 “见过谈恋爱失败的,见过被男友出轨的,也见过单方面断崖式分手的。”李洱双手抱着后脑勺,漫不经心地说,“没见过分了手就活不下去一心要求死的,有点出息好不好,任思议,你爸妈培养你长这么大不容易。” 任思议其实一点也不在意他说什么,她这人很简单不内耗,从不承担别人无端的指责和纠正。 “不是一心求死,是同归于尽。”她回答。 “有什么区别,还不都是找死。” “我已经死了。”任思议沉沉地说,“失去我的心脏,我已经死了。” “所以你没了心脏还能变成吸血鬼这事儿,我也很费解。”李洱摸着自己的下巴,疑惑地看着她,“一般来说,血族的心脏和脑袋是命门,一剑穿胸或者一枪爆头,都能让吸血鬼死翘翘,所以你连心脏都没有,你到底是怎么变成吸血鬼的?” 任思议继续往前走,步履不停,只偏头看他一眼:“想知道吗?” “想。”李洱用力点头。 任思议:“那你继续想吧。” 李洱:…… 她已经在中央花园苍木参天的主干道上走了将近一个多小时了,分明顺着这条树木拱道走,最多走十分钟就可以抵达别墅。 可她兜兜转转了很久,真像遇到了鬼打墙似的,完全迷路了。 无论走那一条路,最终路都通向中央公园的出口。 那栋别墅像凭空消失了一半。 任思议想起沈慎此前说过,别墅外有结界。 那时候她只当一句玩笑话,但现在想来,应该就是这个原因,才会怎么找都找不到。 李洱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停了下来,对她说:“不用白费功夫了。” 任思议很不甘心。 她这人很不喜欢冷处理任何问题,活着,就是为了求一个明白。 沈慎欺骗她,伤害她,然后又剖出自己的心脏救活她,这一切的一切,到底算什么啊! 任思议一定要看着他的眼睛,亲自向他问一个真相。 以及…为自己讨回应有的公道。 “沈慎!你给我滚出来!” “当缩头乌龟算什么男人!” “出来说清楚!” …… 森林中,回想着少女愤怒的喊声。 月光清清冷冷漫入百叶窗,在男人苍白英俊的脸畔投下剪影,沈独也正坐在他身边,忧心忡忡地看着他沉寂的睡颜。 他已经昏迷好多天了。 能不能醒过来,什么时候醒过来。 一切,都是未知。 从来没有吸血鬼挖出过自己的心脏,史无前例了可以说,虽然沈慎自己说自己能活,但沈独不知道这是不是为了让他答应做心脏移植手术所以骗他的话。 他现在慌极了。 “哥,你不能把这一切交给我自己一睡了之啊,我什么都不懂,看着那些家伙来办公室一本正经跟我汇报情况,我要装出成熟老练的样子,哥,我慌极了啊!” “求你了,你醒过来吧,我真的做不到。” 沈独轻叹了一口气,抓着男人冰冷的手,给自己擦了擦眼泪,“只要你能醒过来,我不会再抱怨了,我肯定好好跟你学,只要你能醒…” 话音刚落,那只颀长修瘦的手便嫌弃地抽了回去,沈慎睁开眼,皱了皱眉,将手背上的眼泪蹭在了沈独衣服上—— “去把《孙子兵法》拿过来,我考考你。” 沈独:?????? 他眼睁睁看着沈慎从死尸状态瞬间苏醒,缓缓地坐起身,靠在了床头。 领口大敞着,漂亮的胸肌被月光镀上一层冷调,看起来有一点憔悴的病弱美人破碎感。 “就…醒了?” 许愿这么有用嘛? 沈慎冷冷道:“被你吵醒了。” “不是,靠!你什么时候活过来的啊!” “刚刚…”沈慎眸光带了几分悲伤,看向了窗外,“我听到思议的声音了。” “……” 所以自己只是个npc,女朋友的呼唤才把他一声声唤醒是吧。 “她在找你。”沈独靠在椅子上瘫着,“找了你好几天了,喊打喊杀,要跟你不共戴天,她得到了你的心脏,我都快不是她对手了。” “理应如此。”沈慎扫了沈独一眼,“她比你聪明多了,知道该如何利用自己的力量。” “……” “夸她没必要踩我吧。”沈独撇了撇嘴,“哥,不然你还是担心担心下自己,我看你有点虚弱,好像都有白头发了。” 沈独想伸手碰一碰沈慎的鬓边微霜,却被沈慎的手挡开了:“把你的书拿过来。” “不是吧哥,醒过来第一件事就是考我功课啊?”沈独瞬间泄了气,“你要不要先吃点东西。” “快去。” 沈慎没有太多耐心,沈独也不敢耽搁,只能匆忙去拿了一沓书过来,全都是沈慎让他啃得滚瓜烂熟的书目,譬如《孙子兵法》《六韬》《大学》《中庸》… 沈独很不安地坐在了他对面。 沈慎翻开《孙子兵法》:“都看完了吗?” 沈独哪里看得进那些东西啊,他是现代人,时代都发展到现在了,看这些古代的书能有什么用。 行军打仗用不上,泡妞社交也用不上,他哥偏要让他背,烦都烦死了。 “看了,看了。”他含糊地应着。 “始计篇,背来听听。” 沈独脑子里一片空白,憋出两句:“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后面就卡住了,支支吾吾了半天,又挤出一句:“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 “五事是哪五事?”沈慎问。 “呃…道、天、地……”沈独开始冒汗了。 沈慎没有发火,把书推到沈独面前,语气平平:“接着看,看完五事,背给我听。” 沈独赶紧抓过书,埋头翻了起来。 他偷偷抬眼看了一下他哥,沈慎靠在床上,闭目养神。 沈独花了半个多小时,总算把始计篇囫囵吞枣地背了下来。 然后如释重负地放下书,背了一遍,等着挨训。 沈慎却没有训他,睁开眼,看向沈独:“你其实不笨,只是不肯用心,如果你肯用心去学的话,未必不会比我做的更好。” 沈独一愣,他哥很少夸他,这话虽然带着责备,但前半句居然是夸,而且还说自己可能比他做的还好! 这句话,给了沈独极大的鼓励。 接下来一个多小时,沈独仿佛受了鼓舞一般,认认真真地开始看书,孙子兵法、大学中庸,他哥让他看的,他全都记在了心里。 脑子都要冒烟了。 “哥,为什么你总要我看这些啊。”沈独很不能理解,说出了他一直以来的困惑,“我让看这些,有什么用啊,又用不上,我还能去带兵打仗啊?现在条件也不允许啊。” 以为沈慎会骂几句,但没有,沈慎只平和地说:“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作为世间仅存的二代血族,有你必须承担的责任和需要你去庇护的人。” 沈独手里的书都掉了。 他捡起书,觉得荒唐,觉得他哥在开玩笑。 “你怎么可能不在?永远不可能,你就是世间最强的吸血鬼啊!” 沈独对他哥哥实在是太有信心了。 在他羽翼的庇护之下,他可以永远当个没心没肺的快乐富二代。 沈慎的手抚到了胸口,那里,空空如也。 “我的心脏系邪魔所赐,这颗心脏令我永生,现在我失去了它,寿命便与普通人类无异。” 沈独的《孙子兵法》直接掉在了床铺上,张大了嘴:“哥!你失去永生了!你变成人类了。” “不算人类。”沈慎淡淡道,“我也不知道自己算什么,也许,行尸走肉。” “那…那力量呢?不会也全部都给任思议了吧!” “力量还在。”沈慎扬起手,正对面衣架上挂着的灰色围巾,“嗖”地一下,宛如被磁铁吸附一般,直直飞进了他手里,“虽然有一部分流失,但够用了。” 沈独松了一口大气。 力量还在那就好,那就好…… 难怪任思议跟他打,还能打成平手,即便换了他哥的心脏,任思议也只得到了他哥一小部分力量。 但失去永生...也真的很操/蛋了! 沈独要是知道摘除心脏的代价是这个,说什么,他都不会做那场手术的!绝对不会! “哥,你…不会是想传位给我吧?”沈独看向了沈慎,“让我来管全世界的吸血鬼?” 沈慎白了他一眼:“你没睡醒?” 做什么春秋大梦。 在血族地位从来都不是自封或传位的,能力多大,自然有与之匹配的责任。 他的地位也从不是谁给的,是自己挣来的。 沈独:“诶诶诶!我才不想给自己揽事好吧,成为血族领袖是你想要的,不是我。” “百年的寿命,做不了领袖。” 这是沈慎极大的遗憾,兜兜转转这么几百年,好不容易完成了前面的九十九步。 最后一步,却无论如何也无法抵达。 他眼底的悲伤转瞬即逝,随即,便被另一种更加强烈的情绪取而代之,“但这一步,不走也罢。” 过去,时间对于他而言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他想做的事,在无限的时间里总能够做得到,几百年,几千年都可以慢慢等,不用急。 但现在,他的生命有限了,那么短暂,那么局限。 在这极度短暂匮乏的生命里,他有更加强烈想要去做的事、想要去得到的人,他不想耽搁一秒钟。 “我已经完成了我的使命,让血族能够站在阳光之下,我对得起所有人。” 只对不起一个人。 沈慎看向窗外沉寂的夜色,沉声说,“我要去找任思议,我要得到她。” 这才是他现在更想要的。 “我觉得你会死在她手上。”沈独哼哼唧唧地说,“我看那小姑娘气性大的很,心也狠,一来就会要你的命。” “她要不走我的命,除非,我自愿给她。”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8章 第58章 进不去中央公园的结界, 任思议便回去睡大觉了。 李洱不能理解! 如此深仇大恨,恨不得手刃仇敌,应该要想尽一切办法闯入结界, 直捣黄巢才对啊! 她就这么水灵灵、慢悠悠地打着呵欠回家了? 任思议说:“找不到能怎么办,而且, 太阳出来了。” “我看你好像也没那么恨他。”李洱无语地陪在她身边, “恨一个人,就一定要不达目的不择手段,他多活在世界上一分钟都是浪费空气。” “事缓则圆,欲速则不达。”她看他一眼, “我现在有的是时间可以浪费。” 听着有几分道理。 李洱不禁有点羡慕她。 当然不是羡慕长生, 而是她拥有无尽的时间可以去达成理想,而他却不行, 他只有短暂的几十年,而这几十年在吸血鬼的长生维度里, 什么都不算。 也许在那只老蚊子眼里, 他的努力和坚持, 根本就是个笑话, 这么几百年,也许出现了无数个像他一样的“笑话”。 可纵然如此,他还是消灭他! 这是他身为猎人的使命—— 肃清邪恶, 涤荡人间。 在公交站等车的时候, 任思议接到了爷爷打来的电话, 问她放寒假没有, 都快年三十了,怎么不回家过年呢。 “你奶奶都灌好香肠了,是你最喜欢的广味香肠, 等你回来吃呢。” 听到爷爷的声音,任思议忽然有点想哭。 她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她要怎么回去见爷爷奶奶啊。 “爷爷…我…可能回不…”任思议嗓音有一点哽咽。 “怎么了?思议。”爷爷顿时察觉到了她不对劲,“你放假没有了,隔壁刘叔叔的女儿放假老早就回家了,你怎么还没有回来啊?” 任思议强忍住想念之情,只对他说道:“噢,我在这边看看有没有假期工,想赚点钱给爷爷奶奶买点新衣服回来。” “哎哟,都不缺,不缺,你回来就好了。” “那…那我今天就回家。” “好好,那我让你奶奶做好晚饭等你。”爷爷顿时语气兴奋起来,“做你最喜欢的红烧鸭。” “嗯!” 任思议挂断了电话,捂着心口。 那颗心脏在她身体里跳动着,尽管频率轻微,但她也能感受到… 她还算是个人吗? 就这样回去见爷爷奶奶真的可以吗? 李洱看看手表的时间,走到她身边:“想回去就回去呗,老人的时间有限,多回去陪陪他们。” 任思议点了点头。 正好驶过来的一般公交车,途径站点就有南市火车站,任思议毫不犹豫地上了车。 只是没想到李洱也跟了上来,任思议不解地看他:“这辆车好像不经过你家的站点。” 李洱盯着她,实在实在不能放心她就这样一个人回去了。 “我得看着你。” “看着我干什么啊?” “你是我救回来的吸血鬼。”李洱义正言辞地说,“说白了,就跟俘虏一样,当然你去哪儿,我就会跟到哪儿。” 任思议:…… “拜托搞搞清楚,打不过你被你抓了才叫俘虏,你觉得现在的我,你能困得住吗?” 李洱嘴角提了提:“那是我没认真跟你打,我不觉得你逃得出我的阵法,就像孙悟空逃不出如来的五指山。” “不是,你没自己的家吗?”任思议拧着眉头看向他,“过年你不回自己的家啊?” 李洱轻松的表情忽然散了些,看向了飞速流过的窗景:“以前有,现在没了。” 任思议感觉自己这句话…好像不该问出来啊。 “我父母…都栽在了蚊子手里,”李洱嗓音低沉,“那时我躲在衣柜里,眼睁睁看着他们被蚊子杀了…” 哎... 任思议不是故意要触碰他的伤心事。 但同时,她也理解了为什么李洱对吸血鬼如此深恶痛绝,理解了他的坚持。 她发现经过这么多天的相处,自己好像没那么抵触他了,虽然他骗过她,利用过她。 但如果是为了给父母报仇的话,任思议换位思考,换了她自己,她可能做得比李洱更过分。 哎,她可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姑娘啊。 耳根子也软。 任思议拉了拉他的衣角:“勉为其难,邀请你去我家过年吧,不过车费你出!还有还有,上门拜访礼物还是要买的,我爷爷奶奶最近在补钙,你就简简单单买点驼奶粉礼包去看望他们吧。” 李洱:“没见过邀请别人回家还要指定礼物的。” 任思议:“那怎么了,沈慎当时跟我回家的时候还买了…” 话刚出口,就卡壳了。 像忽然闯入禁区一般,整个心脏都被撕扯着疼了起来。 任思议好不容易鲜活起来的脸蛋又瞬间冷了下去。 李洱打量着她低沉的脸色,也真是恨铁不成钢,说道:“不就是失恋吗,至于吗。” “你懂什么。”任思议冷冷看他,“你想失,还没这个机会,恋爱都没谈过的家伙。” “杀人诛心说的就是你,我本来还想安慰你来着。” “不需要你安慰,我谢谢你。” 李洱嗤笑了一声。 在公交车刹车急停、重心失衡的时候,伸出手稳住了小姑娘的肩膀,就这么稳稳地将她揽入了怀中。 任思议倔强地挣脱开。 “本人自从走上这条不归路,便已经立誓不娶妻、不生子,也不会跟任何女孩发生感情,祸害人家一辈子。”他说。 她睨他一眼。 少年眉目清隽,眼神是如此坚毅,藏着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力量与决心。 “如果只是为了给爸爸妈妈报仇的话。”任思议想了想,说道,“也许你爸爸妈妈,根本不想你走这条路。” “一开始是为了报仇。”李洱回顾自己这一路走来的经历,“后来,发现自己确实有这方面的天赋,我做的阵法就是比别人的更强,别人艰难钻研好几年的阵法图,我看一眼就能懂,还能自己改…发现了这件事,我觉得这是上天要借我的手肃清这个世间的邪恶,于是有了使命感。” 任思议想起了《蜘蛛侠》里那句经典台词:能力多大,责任就有多大。 沈慎好像...也是如此。 以前闲聊的时候,她听沈慎说过类似的话:因为他置身于此,所有人都相信他,敬畏他,需要他…他才会去做那么多庇护族群的事,也只有他能做到。 任思议没有他们这么强烈的坚持,她不想承担任何责任,她只想当个普普通通的人类小女孩,努力学习医术,将来开个中医馆把爷爷奶奶接到城里来享福。 她不想吸血,不想伤害任何人… 现在为了成全别人的理想,变成了牺牲品。 她绝不原谅。 说话间,公交车抵达了火车站,任思议下车走出去。 身后李洱离她几米远,一直没有跟上来,任思议忍不住回头催促:“快点,火车要开了。” 李洱瞳孔震动,看着阳光之下的任思议:“不是…你不难受?” “难受什么?”任思议好像完全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只觉得有点晒。 他要是再不跟上来,就不带他回老家啦。 “你不怕阳光?”李洱三两步追上来,“不疼吗?” 小姑娘这才反应过来,看看头顶那轮冉冉升起的金黄太阳。 一点不适感都没有。 大概因为自己是异血者吧,她的血液都能让吸血鬼不怕日光了,她本人当然更加不怕。 “血族畏惧太阳这件事,正在逐渐成为历史。”任思议对李洱说,“你这条道,会走得比之前艰难千万倍。” 李洱忽然心意转动,望向任思议:“诶,要不要一起走。” “啊?” 他感觉到心脏扑通扑通地狂跳了起来,竟然有点紧张:“反正,你除了猎杀吸血鬼boss,好像也没别的目标。跟我在一起,我教你阵法和猎杀之术,你就帮我拍蚊子,我们一起合作进步怎么样?” 任思议睨他一眼,他表情真挚,诚意满满。 她其实根本没想过未来之路在何方,该怎么走,要做点什么。 一下子拥有了如此漫长的时光,该怎么去浪费,任思议真是有点没头绪。 多学点东西,好像也不错? 于是她又说道:“只教我东西,好像不太够。” “那你还要怎么样?” “当厨子当保姆当月嫂当佣人…我考虑考虑。” 李洱:…… ** 回到老家村子里,奶奶接过李洱递来的驼奶粉,跟爷爷对了对眼神。 俩老人眼神里都有点一言难尽。 咋没几个月,又带了个男生回来了,之前爷爷过生日带回来那位,爷爷奶奶还挺满意,甚至都当成自己孙女婿对待了呢。 说换就换啦? 奶奶把任思议拉到一旁:“之前的小沈呢,你跟人家分开啦?” “奶奶,说了那个只是我…朋友。”任思议就知道,带李洱回来,老人肯定要追问,“这也是我朋友。” “是是是,都是你朋友,思议,你上大学可以交男朋友。”她打量了李洱一眼,“但是不可以见一个爱一个!” “……” 爷爷叼着烟带:“嗐哟,你管年轻人的事呢,我们思议爱换几个男友换几个男友,不要操心这些啦,思想开明点。” “这…”奶奶看看正温和微笑的李洱,“我还是觉得前一个好点,稳重点。” 还跟之前一样,爷爷奶奶给李洱安排了之前沈慎住的房间。 过年期间,李洱都待在任思议家里。 农村过年十分热闹,不少亲戚来往交流,都来看任思议带回来的新男友,晚上村子里还可以放烟花,年味儿十足。 李洱当独行侠习惯了,以往过年基本都是一个人。 一个人没什么好过的,找个馆子吃点好的,也就算是过完这一年了。 孤独一路,今年是很少有的热闹年。 爷爷奶奶也拿他当亲孙子一样,尤其是知道他没有家人之后,爷爷直接拍板说,让他以后每年过年都跟思议一起回家,这里就是他的家。 李洱笑了,陪爷爷喝酒,和他碰了碰杯:“您要是这么说,我就当真了。” 爷爷难得高兴,喝的有点多了:“当然是真的,我任有德从来不说假话!你去村里打听打听。” 奶奶也很开心,但乐极生悲,用围裙擦了擦眼睛,叹了口气:“不知道你爸…在哪里过年。” 提到她爸,任思议心里也有点不是滋味。 之前沈慎说帮她找父亲,照理说早该有消息了,可是从来没有。 也许他根本就是缓兵之计,根本没有认真帮她找。 任思议忽然似想起什么,在吃过年夜饭之后,她把李洱拉到后院,严肃地问他:“之前你说算塔罗算出我爸变成了吸血鬼,这个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到如今,她才不信他是真的算出来的。 李洱说:“这个世界每天都会有很多人失踪,而这些失踪,很大一部分都跟血族有关,所以我自然怀疑你爸的事也跟血族有关。协会里有手底下的人有听过你爸名字的,有点印象,说你爸变成吸血鬼了,但具体情况,是生是死,他也不得而知。” “所以,所以可以确定他变成吸血鬼了?” “概率百分之八十。”李洱确实不知道,后来也让人去打听过,但都没有消息。 其实,任思议现在已经渐渐能接受这件事了。 就算变成吸血鬼,也比死了好。 只是他为什么不回家呢? 难道是不想被爷爷奶奶和他知道自己变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吗。 真是蠢,一家人,他们才不会嫌弃他呢。 更何况,她如今这幅样子,也好不到哪儿去。 “其实,你别抱太大希望。”李洱对她说,“即便变成吸血鬼了,总要生存,总要赚钱,你爸在外面这么多年,就算自己没脸见你们,他知道自家女儿还在念书,却一笔钱也没汇过来,我也觉得很奇怪,要是我有女儿,就算变成吸血鬼了我也要拼命赚钱才对。” “所以…你的意思是,他有可能已经死了,对吗?” 李洱默不作声,没回答。 任思议轻叹了一口气,就在这时,李洱敏锐地听到了林间的鸦啼,眼神一冷。 袖下,一柄秘银小刀“嗖”地飞出去,正好稳稳命中对面树梢间一只黑色乌鸦。 乌鸦想飞,张开翅膀歪歪斜斜地飞了几米远,淌着血,终究还是飞不起来,落在了田地里。 “哎?” 任思议和李洱连忙跑过去,来到田地间。 借着月光,看到了那只被秘银小刃中伤的乌鸦,奄奄一息扑棱着翅膀,倒在草丛中。 李洱冷冷说:“看来,有人还念念不忘,放不下你。” 任思议垂眸看着那只黑乌鸦。 她认得出来,这只乌鸦一只跟在沈慎的身边,是他豢养的宠物,也是探子。 李洱走上前,想要了结了它的性命,乌鸦预感到了什么,拼命扑棱着想往草笼里钻,但鲜血淌了一地,它没什么力气了。 “强弩之末。”李洱对血族从来心狠手辣,就要拧断它的颈子。 任思议忽然出声道:“没必要欺负小朋友吧。” 李洱的手停住了,仿佛一股力量缠绕在他手上,分明乌鸦的脖颈近在咫尺,但他却动不了。 身后,任思议捧起了地上那只手上的黑乌鸦:“一只鸟而已,杀了它,你也动不了沈慎分毫。” 牵制着李洱双手的力量,蓦地一松,他看向了任思议的背影—— “喂,不是吧!你把它捡回去也养不了啊!” “这乌鸦是妖物,不是宠物,思议,当心它啄你的手啊!” 作者有话说: 无 第59章 第59章 “哥!” 沈独着急忙慌地跑到了后花园, “那什么,你不是千岁生辰宴让宴请全世界高阶血族过来吗,我需要用你那只小鸟鸟, 在哪儿呢?” 沈慎近期都在家休养,无论医院还是血族事务, 几乎都交给沈独一力打理。 他需要渐渐放手让权, 且适时点拨培养他。 只是沈独冒失莽撞的样子,仍旧让他很看不顺眼。 后花园,大片的路西法玫瑰开得安静而秾丽,沈慎正俯身侍弄着月光下的玫瑰园, 语气十分平和安宁:“再跑给你腿打断。” 沈独立刻站定了, 一动不敢动。 沈慎将一段枯枝剪下来,放进旁边的竹篮里, 这才直起身看了他一眼:“冒失莽撞的脾气,什么时候能改。” “哎, 我就是突然想到了, 那个林西卡, 那家伙不是隐居冰岛吗, 电话打不过去,他也不用邮箱,可能连网都没有。”沈独挠了挠后脑勺, 语速还是很快, “我想着借你那只小鸟鸟给他送给信。你说的, 全世界高阶血族都要通知到。” “这些事, 交给手底下的人去做,让手底下的人去烦恼。”沈慎睨了他一眼,很轻地叹了口气, “改变你的思维,以你而今的地位,不必事必躬亲。” “呃…” 沈独完全没觉得自己有什么地位,觉得自己还是沈慎的小跑腿呢。 “那…那我让易默池去想办法。”沈独挠挠头,“不过可能还是要借你的小鸟鸟用一下。” “黑鸦有几天没回来了。”沈慎一边精心修剪玫瑰丛,一边说,“我也找不到它。” “啊?”沈独费解地说,“怪了,这乌鸦跟了你几百年,从来不会找不到家啊。” 沈慎没管乌鸦的事,剪刀搁在一旁,用指腹轻轻拂去花瓣上的露珠:“通知不到的人,就不需要通知了,但即便你不通知,近期,他们也会蜂拥而至来中国。” “啊,是吗?” “都会想来看看,国内的血族是不是真的不怕阳光了。” 沈独其实还挺兴奋的:“那可得让他们大开眼界了。” 沈慎冷嗤一声:“理应如此。” “哎,哥。”沈独似想到什么,又有点担忧,“之前说的谁找到异血者,全体血族就拥戴谁为领袖,所以…这次生辰宴上,你不会是要宣布让我当领袖吧?我觉得我做不到哎,就英国那个查尔斯,能跟你打成平手那个,我肯定不是他的对手,他不会服我。” 沈慎默了一瞬,说道:“我不会让你当领袖,你也做不到。” 本来这个位置,应由沈慎自己来做,可惜,他差了最终那一步。 失之千里。 若是让沈独坐上这个位置,国外那些个老东西,凯瑟琳,查尔斯…他们必不会服他,哪怕此刻惧于沈慎还在,不敢轻举妄动,但百年之后呢… 且沈独拥有异血者心脏,怀璧其罪,今后的路必定难走。 所以,沈慎要在生辰宴上替他把今后的路铺好,血族领袖自然是做不成了,只管住自己的小地盘还是可以的。 做完这些未尽之事,沈慎余下不多的时间,便要去做想做的事,找想找的人了。 …… 任思议在山上采了些止血的草药回来,捣碎了涂在乌鸦受伤的翅膀上。 乌鸦倒是很乖,没有挣扎,哪怕有点刺痛,也只是轻微地抖动一下羽毛。 任思议看着它,用谈判的语气一本正经地说:“你的主人,现在是我的仇敌,你呢,现在就是我的人质,哦不,是鸟质。” 乌鸦眨巴着黑乎乎的小眼珠,看着她,似乎能听懂她说话。 “那我为什么还选择救你呢?因为我留着你还有用,我把你治好之后,你就不要回去了,认我当主人,怎么样?” 乌鸦似乎还挺有骨气,用尖锐的“嘎嘎”声表示反对,同时使劲儿啄任思议的手。 “哎,你这家伙!”任思议连忙抽回手,差点让它啄伤了,“没想到你还挺忠诚的嘛!” 乌鸦骄傲地仰着头,试图站起来,扑棱翅膀想飞,但飞了两步就摔在了地上。 任思议无奈,把它抓了起来,小家伙双腿还在拼命蹦跶呢。 李洱靠在树下,抱着手臂对她说:“沈慎以血饲它,养成了妖物,只认一人为主,你想要策反它没那么容易。如果你养小宠物,我把我家那只猫送你啊。” 任思议把挣扎的乌鸦按住,回头看他:“你的猫比它还厉害吗?能到处给我打探情报?” “不能,但它会卖萌,特别黏人。”李洱温温柔柔地笑了。 “比你还黏人?”任思议讽刺地说。 “嗯,不相上下吧。” 即便小乌鸦不认她当主人,任思议还是精心地照料它,每天换药、喂水、抓小虫子喂它。 它恢复速度还算快,没过正月十五,也就痊愈了。 救都救了,自然也没有再杀的道理,任思议走到村口,准备将黑乌鸦放飞了。 天边烧着一大片橘红色的晚霞,风从田野上吹过来,很凉爽。 “回去告诉你的主人,不需要再来监视我,我过完年就去找他,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任思议把那只黑乌鸦抛向夕阳,黑羽掠过枯枝,乌鸦“嘎”地一声,飞向了暮色。 她拍了拍手,转身往回走。 这时候,四五个男人晃晃悠悠走了过来。 他们走路歪歪斜斜的,一看就是刚从牌桌上下来,输了钱又喝了酒。 领头那个叫王癞子,三十好几没讨着媳妇,过年看村里有年轻姑娘念大学回来,眼珠子恨不能贴到人身上去。 以前任思议年纪小,他就没少在任家门口转悠,被爷爷拿扁担撵过两回,消停了一阵。 “哟,这不是任家的小闺女吗?” 王癞子身上的酒气,三步开外都能闻到,任思议捂了捂嘴。 他上下打量着任思议,目光油腻恶心。 “几年不见,出落得这么漂亮了。”他笑嘻嘻地回头对几个同伴说,“你们看看,是不是比城里那些姑娘还俊?” 后面几个男人跟着笑。 “说亲家了没有啊?”另一个瘦高个凑过来,手就往任思议肩膀上搭,“没说的话,村里我们几个还单着呢。” 手还没碰到,任思议敏捷地侧身避开了。 这些人,跟之前那个欺负她的老光棍是一路货色。 欺软怕硬,见着村里的年轻姑娘就走不动道,村里的姑娘媳妇没少被他们占便宜,连十来岁的小姑娘路过都要被吹口哨起哄。 旁人碍于他们拉帮结派,大多敢怒不敢言。 任思议正愁没机会收拾他们,没想到自己撞到她枪口上来了。 她垂在身侧的手,慢慢抬起来。 然而还不等她有动作,头顶忽然传来一声尖锐的嘶鸣—— “嘎!” 一团黑影俯冲而下,王癞子还没反应过来,脸上就是一阵剧痛。 尖锐的刺痛从额角一直划到下巴。 “啊!”他惨叫一声,捂着脸往后跌去。 是那只黑乌鸦,它不知何时折返了回来,双翅展开足有半臂宽,利爪死死扣进王癞子的脸,连皮带肉地撕下一道血口子,鲜血立刻涌了出来。 王癞子疼得在地上打滚,乌鸦振翅又起,在半空中盘旋了一圈,随即俯冲向另外几个人。 瘦高个吓得扭头就跑,被乌鸦从背后追上来,利爪对准他的后颈就是一下,衣裳连同皮肉一起被撕开。 他踉跄着扑倒在地,磕掉了一颗门牙。 剩下两三个人哪里还敢留,连滚带爬地往村子里跑,一边跑一边回头看,生怕那团黑影追上来。 乌鸦没有追远,在低空绕了两圈,确认那几个人已经跑远了,这才一敛翅膀,落到了旁边的槐树枝上。 它歪了歪脑袋,胸脯挺得高高的,骄傲极了。 这股子狠劲儿,很有点它主人的感觉。 任思议抱着手臂,仰头看着树枝上那个黑漆漆的小家伙。 小家伙也低头看她,黑豆似的眼珠转了转,像是在等她的夸奖。 “你不是走了吗?”任思议问。 乌鸦没动,也没叫唤。 任思议终于夸奖道:“还不错嘛,之前你帮我报仇的事,我还没来得及谢你呢。” 乌鸦满足了,随即展开翅膀,朝远处飞去。 …… 中央公园,沈家别墅。 沈慎站在岛台前,面前摊着一本翻开的菜谱。 他微微蹙着眉,修长的手指拈起一撮盐,身上系着一条灰色的围裙,衬衫袖子卷起,小臂苍白劲瘦。 好端端的血族领袖不当了,开始洗手作羹汤。 沈独撑着下巴看他哥的背影,心情挺复杂,也不知道这一桌子菜,将来是要做给谁吃的。 窗外传来扑棱棱的声响。 乌鸦从半开的落地窗掠了进来,稳稳地落在沈慎的肩头。 沈慎偏头看了它一眼,目光淡淡的:“回来了。” 乌鸦落到他肩上,渣渣渣地叫了几声。 沈慎手里依旧颠勺炒菜,挑眉轻笑一声,对它说:“既然她喜欢你,也罢,去找她吧。” 乌鸦却拿喙啄了啄他的耳朵,歪着脑袋,竟流露出一丝不舍的意味。 沈慎被它啄得偏了偏头,笑意未减:“去吧,她会来找我,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沈独看着他哥这系围裙做饭的居家好男人模样,实在没忍住,拧着眉头说:“你要跟人家在一起,也要看看人家愿不愿意呀。哥,讲真的,我看她不是随便说说而已,她真的想要你的命。” 沈慎将炒好的菜盛进盘子里:“我的心是她的,命也是。” …… 村子里,任思议跟爷爷奶奶道了别,正要回屋收拾行李,看到乌鸦居然又飞回来了。 落到了篱笆边,歪着脑袋看她。 “怎么又回来了?”任思议好奇地走过去,“不是放你走了吗?” 乌鸦从篱笆桩上飞起来,稳稳地落在她肩头,亲昵地啄了啄她的耳朵。 力道很轻,痒酥酥的。 任思议被它弄得缩了缩脖子,忍不住笑了一声,从肩上把它捞下来,托在手心里:“想通了?还是觉得跟了我更好?” 乌鸦拿脑袋蹭了蹭她的拇指,似乎认同了。 任思议从窗台上掰了一小截玉米,一粒一粒地喂它。 李洱提着行李箱走出来:“该走了,思议。” 任思议将乌鸦放到肩上,回头看他,他神情肃穆又郑重,似乎遇到事了。 “怎么了。” “接到消息,沈慎的千年生辰,全世界血族都会来,这是我的机会。”李洱眼底泛起兴奋的光,“将他们一网打尽。”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0章 第60章 猎人协会总部, 设立在商务中心cbd一栋高耸的写字楼之内。 任思议在写字楼对面的咖啡馆,点了一杯拿铁,等待李洱的消息。 周围有人盯着她。 不用看, 任思议也能感觉到那种不怀好意的目光,因为这里是猎人大本营, 血族很少来此地, 任思议敢过来,本身就是一种挑衅了。 任思议不在乎被猎人盯上,这些小喽啰,根本对她造不成一点威胁。 她手里的勺子搅了搅咖啡, 一个眼神都懒得多给。 变强之后, 心态也发生了变化,任思议明显感觉自己自信了很多, 也成熟了很多。 李洱从楼里下来,任思议从他失落又有点忿忿不平的表情里看出来, 他找救援的行动失败了。 她给他点了杯冷萃咖啡, 推了过去。 李洱像是渴到了, 灌水一般咕噜咕噜地灌进嘴里, 坐下来,脸色难看的要死。 “好歹你也是你们协会的重量级猎人,怎么一杯水都不给你喝啊?”任思议带了点小嘲讽, “待遇也太差了吧。” “会长不同意这次生日宴围猎行动。”李洱还年轻, 不太藏得住事儿, 好与不好都挂在脸上, “说上次青台山一役,损伤惨重还没成功,这次全世界的大蚊子都来了, 肯定搞不定。” “说的没错啊。”任思议耸耸肩,“我是boss,我也不让去。” “上次青台山是意外情况!” “那你怎么保证这次,没有意外?” 李洱没有说话,良久,沉声说:“我研究出了一个群体围困阵法,只要人够多,力量够强,我有办法将他们一网打尽。” 他看向任思议,“只要你把那只大蚊子引开,对付其他人,我有信心。” “我承认你的阵法确实很厉害。”任思议看向李洱,“但是过分激进,往往欲速则不达。” 他太想赢一次了,不管是猎杀沈慎,还是猎杀其他的吸血鬼,他太想赢一次,反而有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把自己小命搭出去。 “反正你们会长也拒绝你了,不会派遣人手帮忙。”任思议淡淡道,“什么群体围困你先别想了,我们合作专心对付一个,倒是有赢的可能性。” 李洱呼出了一口气,虽然觉得机会千载难逢,错过实在可惜,但仅凭他和任思议两人,对付沈慎可能都很勉强,更遑论那么多人。 “那就…先干掉那只大蚊子,再计未来。” …… 沈慎的千年生日宴,在一艘举行游轮之上举办。 前夕,乌鸦为任思议叼来了一张邀请函,邀请函加火漆印章封口,黑底烫金字体,字迹遒劲有力四个字—— “诚邀吾爱。” 任思议翻了翻卡片,多一个字都没有了。 她看向那只来送信的黑乌鸦,冷哼一声:“应该多加上一句,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我说不定还会给他备上一份厚礼,虽然他可能也用不上了。” 黑乌鸦立刻“渣”地大叫一声,扑腾着翅膀,强烈地表达反对。 任思议将它从肩膀上推开了。 “现在我才是你的主人,好不好,一骂他你就反对,身在曹营心在汉呐。” 黑乌鸦飞到她手腕上,黑色尖嘴啄了啄卡片上的“吾爱”二字,看向任思议。 “世界上没有谁会掏所爱之人的心脏。”任思议冷声说,“他的爱让我觉得恶心。” 乌鸦又用嘴尖指了指任思议的胸口。 任思议知道它想说什么:“挖了我的心脏,又赔我一个更好的,是吧?” 乌鸦连连点头。 “我稀罕?”她最气的就是这个,“我从来就想过当吸血鬼,他凭什么替我决定?” 黑乌鸦脑袋一歪,着实没办法了。 这时,一只黑猫溜达着走了进来,瞄准了乌鸦,扑了过去。 乌鸦惊得“嘎”地大叫一声,飞出窗外,落在了树梢间。 一只鸦羽飘飘然落下来,成了黑猫的玩具,它翻着肚子,爪子捧着那根羽毛,玩耍着。 这只猫是李洱的小宠物,这间房本来就是它的,李洱和这只猫都睡床,现在任思议占了李洱的床,小猫咪也就只能跟着任思议睡了。 任思议倒也不嫌弃它。 “你还挺厉害嘛。”任思议摸了摸猫头,“连妖怪都不怕。” 小猫骄傲地用脑袋一个劲儿蹭她的手,喵喵叫着。 即将出发了,任思议听到门外一片寂静,推门出去。 清冷的月光下,李洱站在阳台,擦拭着他那柄笨重的桃木剑。 他日常给任思议的感觉,完全就是清澈纯白的男大学生的感觉,可此时此刻,在看到他独自擦拭着那柄剑,竟有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孤冷决绝之感。 他一直都在践行自己的道。 任思议走过去,伸手去碰那柄桃木剑,李洱注意到她过来,立刻将那柄剑藏到身后,不让她触碰到。 “这么笨重的剑,能伤人吗?”任思议不解,“为什么不用更锋利的秘银剑啊?” “秘银剑造成的损伤,或许会令吸血鬼的伤口久久难愈,但若要一击致死…” 李洱手持桃木剑,手腕一翻,厚重的钝刃直指任思议胸口,“必得桃木。” 夜风将他额前碎发吹起,露出那双沉静冷酷的眼睛。 剑尖没有触及皮肤,杀意却四下蔓延。 仅仅只是逼近,任思议便感觉到了一阵极强的压迫感,令她难受至极。 下一秒,任思议直接晕了过去。 李洱:…… 扔了剑,少年接住了她,无语地大喊了一声:“能不能每天记住吃饭的时间不要忘啊!” 他气冲冲地去冰箱拿出一包血袋,动作已经极其熟练了,插管,喂血。 任思议醒了过来,坐起身,呆呆地说:“不好意思,刚刚说到哪里了。” 李洱扔了血袋,简直不知道该怎么说她了。 “能不能不要每天都让我给你喂饭啊!你是只成熟的吸血鬼了,自己吃啊!真拿我当月嫂啊?” “你自己说要给我当保姆的。” “……” 无语归无语,但大部分时候无语只是因为心疼,不想让她时不时的饿得晕过去。 每次晕过去都会让他心头一紧。 任思议叹了口气,她还是没办法适应主动吸血这件事,闻到血腥味就会让她作呕。 难受死了。 李洱重新捡起桃木剑,用绒布包裹好了挂在架子上,良久,他很小声地闷闷说了一句:“你要是觉得吃不下去,以后我每天都负责可以喂你。” 如果,如果他们还有以后的话。 等了很久,没等到任思议的回答,李洱脸有点红了。 他是个特别含蓄的boy,能说出这番话,已经算是鼓起勇气的告白了吧。 她应该能听得懂? “你…你觉得ok吗?”他红着耳朵转过身。 客厅空空如也,女孩已经回房间睡大觉了。 李洱轻轻吐出一口气,低头温柔地笑了一下,像在笑自己傻。 …… 沈慎千岁的生日宴时间竟然定在中午,而非午夜。 这对许多国外专程赶来的贵宾而言,极不友好,一开始以为自己听错了,直到真正来到码头,看到那艘豪华游轮,才不得不接受这个荒谬的事实。 港口停着一艘白色游轮,顺着海浪微微起伏,舷窗倒映出整片天空。 登船的舷梯铺了深红地毯,两侧站着穿制服的侍者,姿态恭谨。 那些远道而来的外族贵宾,几乎人手一柄黑伞,撑着伞鱼贯而上,脸色一个比一个难看。 像是多晒一秒太阳都会折寿三百年。 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不少东方面孔的宾客,三三两两倚在栏杆边,迎着正午灼灼日光,神色从容。 有人端着酒杯轻声说笑,有人甚至微微仰起脸,闭着眼,享受一场久违的日光浴。 待到宾客全部到齐,游轮低沉鸣响,缓缓驶离近海。 不多时,四周便只剩下一望无际的汹涌深蓝。 宴会已经开始了。 可沈慎迟迟没有现身。 训练有素的侍者穿梭在宾客之间,托着酒瓶一一斟酒。 任思议坐在角落里,默不作声观察着所有人。 有人经过任思议身边,感受到了她身上涌动的力量,有点好奇,却又有点忌惮,不敢多看。 凯瑟琳端着酒杯走到她面前,红唇微微一挑:“hello,小美女,又见面了。” 她对她被沈慎初拥这件事,一点也不意外,“能被他初拥,三生有幸啊,你现在是除了我们几个老东西之外,最强的二代了。” 任思议嘴角冷淡提了提,没应声。 凯瑟琳感觉到了这个女孩身上发生了某种变化,从之前乖乖贴在沈慎身边的小猫,变成了…凯瑟琳不好形容,可能变成了一只深藏不露的小毒蝎。 想必这短暂的数月,她经历了不少事。 “你知道今天沈慎为什么要把我们大中午叫来吗?”凯瑟琳问她。 “还能是为什么。”一个傲慢的男声横插进来,查尔斯大步走近,“他想跟我们炫耀他的成果呗。” “也许,是想给一个下马威。”另一个中年男人如此说,这人当初血族boss聚会时,任思议也是见过的。 凯瑟琳端着酒杯晃了晃,感慨道:“不过,真让他找到了异血者这件事,我还是觉得很震惊的,我一直觉得他的构想是天方夜谭,根本不可能成功。” “哼,就算找到了又怎样。”查尔斯满脸不快,“想当领袖,他还得先过我这关。” “你们都斗了几百年了,不分上下。”凯瑟琳打了个呵欠,懒洋洋说,“我觉得也没必要打了,遵守约定挺好的,一起对付那帮讨厌的过街老鼠。” “不可能,我绝对不会听命于人。”查尔斯脸色低沉。 凯瑟琳无奈地叹口气,小声对任思议说:“他在英国当老大当惯了,突然多出个老大来,确实习惯不了。” “那你呢?”任思议看向凯瑟琳。 “我无所谓啊。”凯瑟琳耸耸肩,轻松地说,“我就是来看热闹的。” “所以…”查尔斯的不耐烦已经挂在了脸上,他转头朝四周望了望,“沈慎到底什么时候出来!人呢!” 话音刚落,激动昂扬的bgm响了起来,《星球大战》里面的曲子,给人一种大佬即将闪亮登场的感觉。 所有人都以为沈慎要出来了,却没想到,出来的人是一身西装人模狗样的…沈独。 众人忍不住翻白眼。 沈独笑着对大家说:“咳咳,大家看到我好像有点失望。” “少废话了你,叫你哥出来啊。” 沈独看向叫嚣的查尔斯,也是很不客气:“我哥要出来了你敢这么跟他说话?” 查尔斯:…… 一口气闷回去。 “我哥收拾好就会现身了。”沈独让大家稍安勿躁。 可众人等了又等,依然不见人影。 凯瑟琳看向了任思议:“那老东西在哪里,你这知道吗?” 任思议摇头,嗓音淡淡:“我也在找他。” 话刚说完,船身的方向有了变化,众人往窗外望去,游轮正朝着不远处一座海岛缓缓靠近,最终停在了海岛的深水泊船区。 所有人陆陆续续来到甲板上。 他们看见了沈慎。 他一个人站在海岛岸边的沙滩上,穿得极其随意,像特地来度假的。 浅色长裤,白色短袖,鼻梁上架着一副墨镜,完全遮住了眼。 海风把他的衣摆吹得微微掀起来,他浑不在意,就那么赤脚踩在沙滩上,手里捏着一只杯子。 他扬了扬手中的杯子。 阳光铺天盖地洒满他全身。 那一瞬,几乎所有站在甲板上的宾客都不约而同地举起酒杯,向他隔空致意。 墨镜遮了他半张脸,却遮不住凌厉的骨相。 他唇角勾着一点并不怎么真诚的笑意,漫不经心的做派。 却没人敢掉以轻心。 凯瑟琳看着沙滩上那个身影,啧了一声:“真让他装到了。” 回头,任思议竟然已经不见了。 …… 沙滩上已经布置好了,几张铺着白色桌布的长桌排开,西装侍者候在两侧。 管家陆森也在,精致的午餐早已备好,海鲜与鲜果摆满了餐盘,陆森正指挥着侍者一一上菜。 “欢迎各位来参加我的生日宴。”沈慎礼貌周到地张开手,“请随意入座,无需客气。” 在场这些躲了阳光几百年的血族大佬们,自然恨不得多晒一会儿太阳,对沈慎的安排满意极了。 方才在游轮甲板上他们就已经晒了个够,这会儿更是怡然自得,纷纷落座。 也有难受的,譬如查尔斯这些外国来宾。 伞下,查尔斯冷着一张脸,看向沈慎:“沈,你是在向我们示威吗?” 沈慎闻言笑了笑,语调很客气,也很嚣张:“如果你一定要这样理解,我不反驳。” “哼。”查尔斯冷笑一声,“你找到了异血者的心脏,按照约定,我们的确应该奉你为主。只是这记下马威,大可不必吧。” “你不是也没打算奉我为主吗?” “我…” 沈慎偏头看了沈独一眼。 沈独会意,上前一步站到他身边,面向众人开了口:“各位,实不相瞒,我哥准备要退隐了,以后中国区域内血族事务由我来代管,沈氏私立医院也由我接手。” 此言一出,炸了锅。 众人议论纷纷,不解地望过来。 沈独看向众人,继续道,“我呢,肯定也是当不了什么血族领袖的,也不想当,所以大家还是各管各家的事儿,至于防晒血液嘛,沈氏私立医院会有供应,但有一点要说明,我们肯定优先供给国内血族,你们想要就花钱来买。” 众人讨论了起来,查尔斯和凯瑟琳对视了一眼。 说实话,他们本来就不太服被人管束。 自由自在惯了的,谁愿意头顶上凭空多出一个主子来,当初不过是因为说好了,谁找到异血者就听谁的,如今沈慎找到了,他们要不要认账都还准备观望观望呢。 可现在沈慎决定隐退,主动放权,对他们而言,反倒是件好事。 至于血液,有当然更好,但这么几千年没有,大家也都这么过来了。 沈慎这招缓兵之计,几个老东西都看得出来,就是在为沈独铺一条坦途之路。 查尔斯沉默片刻,抬眼看向沈慎:“领袖不是你一直都想做的吗?为什么隐退?” “没有为什么,想退就退。”沈慎不觉得自己需要向他们解释。 就算隐退了,只要有自己在一天,沈独应该就能稳一天。 至于百年之后的事,也就无所谓了,沈独要是一百年的时间还不能成气候。 沈慎想,那他就去死吧。 本来应该是剑拔弩张的一场生日宴,因为沈慎的主动让权,竟然也闹不起来了。 宴会上,沈独大方地分享了防晒血液,让这些外国来的高阶血族第一次感受到沐浴阳光的美妙感觉,都有些意犹未尽,一直在沙滩边呆到了夕阳日暮。 这时候,黑乌鸦扑棱棱飞到了沈慎肩膀上,在他耳边渣渣叫了几声。 沈慎对众人颔首:“诸位,失陪。” 说完,大步流星朝着海岛另一边的断崖走去。 断崖边,少女临风而立。 落日照着她瘦长的身影,海风吹拂她柔软的发丝,在暮色里起舞。 听到脚步声,任思议回头,眼底有寒霜,嘴角却绽开一抹甜美至极的微笑—— “亲爱的沈先生,您准备好去死了吗?”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1章 第61章 任思议站在崖边, 挑起下颚,看向男人:“有什么遗言,你现在可以说。” 沈慎站在离她几步之遥的地方, 摘了墨镜,黑眸带了几分散漫:“这么自信?” 任思议沉沉说:“要么你死, 要么我死, 都一样。” 沈慎看着她眼底的决绝,朝她走过去。 那颗属于他的心脏,猛地跳了跳,任思议握着桃木剑的手, 攥紧了。 “捅这里。”沈慎指了指自己的腹部, “我最薄弱的地方,好得慢。” 他在教她怎么报复, 怎么泄愤。 这却也激起了任思议滔天的恨意,他以为这就能抵消吗?拿走她一颗心脏再送她一颗, 送她永生, 就能抵消这一切。 他以为她今天过来, 是来闹闹小脾气, 然后就跟他和好然后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他未免太轻视她了! 任思议没有犹豫,手里的桃木剑提了起来。 桃木剑笨重、钝拙,一般人用它来镇邪, 驱鬼, 吸血鬼却能感受到强烈的压迫和厚重的杀意。 她双手握住剑柄, 剑锋横扫过去, 直取他的脖颈! 那一瞬间,沈慎感觉到了,任思议是真的想让他死。 一个女孩被他亲手毁掉的天真和信任, 恨意累积成的山洪此刻决堤,朝他倾泻而来。 沈慎本能地抬手挡下了剑锋,小臂没有见血,但是骨头传来了碎裂的声音。 如果没挡这一下,他脑袋可能已经分家了。 他看向任思议,眼底的欣赏和爱意更加浓烈。 如果过去只是觉得她很可爱,值得去喜欢,那么现在,在她对他杀心涌现且毫不留情的那一刻,沈慎发现自己好像发自内心爱上了这个女人。 于强者而言,让他爱的人,首先要赢得他的尊重。 沈慎活动了一下自己还完好的颈子,只说了一句:“这里,不行。” 他握住剑身,将剑刃对准自己的腹部,“这里可以。” 任思议能看出他眼底近乎病态的固执,他就是想让她泄愤,想获得她的原谅。 任思议想要抽回剑,换了角度再砍,剑剑都奔着他的脖颈和头颅去。 可沈慎的身法太快了,每一次都在最后关头挡下来,他像是逗她玩一样,既不反击也不退让,身体任何地方都让她砍,砍得鲜血淋漓,骨头断裂。 但就是不让她碰到他的头!碰他的死穴。 凭什么。 凭什么连杀他,都要按照他允许的方式? 任思议的眼眶红了,被气的,她咬着牙,双手握住剑柄,用尽全身力气将剑尖朝他的身体刺了过去。 剑很钝,因此入肉很浅。 桃木剑的钝刃刺入他腹部,就再也进不去了,她的手腕被沈慎握住了。 下一秒,任思议被他拉进了怀里。 这一拉,剑锋又往里送了一层,沈慎闷哼了一声,吐出一口血。 他把她整个人搂进自己的怀里,用力得像是要与她骨血相融。 任思议竟然感觉到了他的体温,以为是出现了错觉。 “我欠你一句道歉。”沈慎的声音低沉沙哑,却又很真挚,“对不起,思议。” 任思议笑了。 她是来要道歉的吗? 不是。 “沈慎。”她抬起头,看向这个已然遍体鳞伤的男人,“想要被原谅吗?” 沈慎看到她眸子里倒映着漫天的暮色和熊熊燃烧的恨意,那一个“想”字都还没说出口,却听她道—— “你死了,我就原谅你。” 一阵海风从断崖下吹上来,任思议说出这句话的同时,李洱无声无息地走近了。 少年手持另一柄桃木剑,目光沉静,脚步很轻,像家里那只毫无存在感的黑猫。 任思议已然看到了他,她忽然伸出双手,用力抱紧了沈慎。 这个拥抱来得突然而猛烈,沈慎微怔了一下。 少女的手穿过他的手臂,十指交叉扣在他的后背,脸埋在他的胸口,紧紧地贴着他。 像一个真正的不舍的拥抱。 像她还爱他,还想要他… 任思议目光紧扣他身后的少年,对他做了一个无声的唇形—— “快!” 李洱提剑刺来,眼神变得狠绝,等了那么久,忍了那么久,终于,等到了这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桃木剑裹挟着威压逼近的那一刻,沈慎也感觉到了,他几乎本能地想要闪避。 以他的速度,他的力量,完全可以避开的,但任思议的手臂紧紧地箍着他的身体,她的力量比从前大了太多,用尽了全身力气在禁锢他。 爱人温暖的怀抱,成为了他的必死地。 其实沈慎可以挣脱,打伤她就可以了,他的手已经抬起来,掌心蓄积了力量,轻轻一推就可以把她震开。 可就在那一瞬间,他低头看到了她的脸。 少女埋在他怀里,侧脸贴着他的胸口,睫毛在微微颤抖,表情如此倔强。 他隔着她的身体,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 轻叹一声,手放了下来,沈慎没有打伤她,他再也做不到伤害她了。 “思议,请你说到做到…请原谅我。” 桃木剑刺了过来,从背后…一剑穿胸。 任思议松开的刹那,沈慎倒了下去。 断崖的边缘就在他脚下,他仰面倒下,整个人坠入漫天暮色之中。 他跌落悬崖的那一刻,任思议下意识地扑了过去,她情不自禁地伸手去抓他,指尖碰到了他的手指尖,只差一点,她没抓住他。 沈慎的身体里跌落断崖,没入了白色的海浪之中。 任思议趴在崖边,微张着嘴,看着大海吞没了爱人。 心脏忽然像是骤停了,失去了跳动的意义一般,可还能感觉到疼,疼得她几乎要哭出来… 沈慎的血还残留在她脸上,味道是那样地浓烈。 李洱也踉跄着跌坐在了悬崖上,他成功了! 吸血鬼祖宗沈慎,被他亲手斩于剑下。 这是猎人协会几百年来无人能够完成的壮举,他李洱做到了! “走了,思议。”李洱的兴奋只沉浸了几秒,便意识到了危险,拉住了任思议的手,声音急促,“该走了!” 任思议像是一具提线木偶,被李洱扶着走向背岸的小路,背风口停着一艘小船,白发老人等在船上,看到他们,急忙迎上来:“小师叔!成功了吗?!” “嗯。”李洱沉声应了一句,放下任思议,“桃木剑穿心,心脏会石化,他活不了。” 白发老人的眼睛红了,攥紧拳头,激动得连声音都哽咽了:“太好了小师叔,太好了…你终于做到了。” 他是看着李洱长大的,知道这个少年为了这一天付出了多少。 无数个日夜的苦修,无数次在死亡边缘的游走,所有的隐忍和执念,终于在今天得偿所愿。 白发老人立刻调转航向,将快艇驶离小岛。 李洱也坐在了甲板上,吹着晚风,看着夕阳渐渐跌落海平线。 黑夜来临。 他回过头,看到少女坐在船尾的甲板上,抱着膝盖蜷缩着。 她身上全是血,全是沈慎的血,她浸润在这股浓烈的味道里,睁大着眼,眼泪大颗大颗地滚了出来。 哭得无声无息,痛彻心扉。 李洱感觉自己好像着了魔一般,所有的志得意满,兴奋狂喜…全都消失了。 他的心被她的眼泪牵扯着,变得酸楚又疼痛,他走过去,坐在了任思议身边,伸出手去,牵了牵她的手。 她手上…还有血。 “思议…对不起…”他本能地就向她道歉了,虽然知道这三个字一点用的没有,也知道她根本不需要。 但他就是难受,她越哭,他的心越慌乱。 任思议低着头,尽可能克制着情绪,忍着眼泪。 可是泪水还是很不争气地一滴一滴淌在木头甲板上,她就是很痛,很痛很痛很痛很痛… 沈慎是她第一个喜欢的人,也许这一生都不会像喜欢他一样去喜欢任何人了。 现在喜欢的人死在了她的怀里。 如果是两败俱伤她还好过一点,舒服一点。 他明明不想死的,可他最后根本就没有反抗,没有伤到她半分。 这一点,让任思议的心备受煎熬的。 李洱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说什么都是徒劳,事已至此,她必须接受。 他能做的就是陪她靠墙坐着,用湿纸巾一点点擦掉了她手上的血,让她哭累了靠着自己慢慢睡过去。 最后一丝微光消失在地平线。 “明天,一切都会好。” …… 那几天,任思议就像个行尸走肉似的,不分昼夜地呆在李洱的小出租屋里。 李洱感觉自己养了只小丧尸。 倒是不哭了,但也不吃东西了,人类食物不吃,不需要,但鲜血也不吃,李洱每天都得等她饿晕了给她灌下去。 而沈慎死不见尸的失踪,也让整个血族陷入了极大的恐慌之中。 因为就在这段时期,猎人协会开始了反攻。 渐渐的,新闻上报到的人口失踪案例变得越来越多,而且都见不到尸体,生死未卜,全是“失踪”… 因为手刃沈慎这只大蚊子,李洱在猎人协会的声望越来越高,甚至超过了猎人协会现任的会长。 新任会长投票选举,他的支持率是最高的,当之无愧成为了猎人协会新任最年轻的会长。 即便协会事务繁忙,不管工作到再晚,李洱每天都会回家。 他有点放心不下家里那只小“丧尸”,天天都要回家照料她。 那天,窗外淅淅沥沥下着小雨。 任思议一觉醒来,天未黑,但四处都是昏沉沉的。 她又梦到沈慎了,梦到这样的下雨天,她和沈慎一起撑着黑伞穿过大学梧桐拱树的林荫道,走向雨雾朦胧的远方。 她宛如一个旁观者,眼睁睁看着少女言笑晏晏,看向身边男人是那双眸子盛满热切与爱慕。 沈慎将她少女的天真无邪全部扼杀在了那场无疾而终的爱恋里,还给她力量,还给她永生,现在还换她一条命… 可是这有什么意义,她根本不想要这些啊! 眼尾带着湿润,醒过来。 窗外,消失了很多天的黑乌鸦,停留在窗棂边上,渣渣地叫了两声。 自从沈慎死后,这只黑乌鸦也失踪了。 任思议连忙跑到窗边,因为饥饿,步履还有些踉跄:“你怎么来了?你想跟我说什么?” 是带来她渴望却不愿承认的消息吗? 找到尸体了吗? 然后,她看到了楼下西装革履的男人,撑着一柄黑伞,似在等候。 任思议连鞋都来不及穿,踉跄着跑下了楼梯,跑进了细雨之中。 雨水润湿了她的身体,令她显得格外单薄。 撑伞的男人简装,连忙跑了过来,替她遮住大雨—— “思议,你瘦了好多啊。” 任思议看清了他的脸,不是她以为的那个人。 怎么可能是…李洱信誓旦旦将其诛杀,她眼睁睁看着他的尸体掉进大海,被海浪淹没,怎么可能还有生还的余地。 来的人是沈独。 “你是来…给你哥报仇的吗?”她强撑着身体站在他面前,似乎已经等着这一天了。 她早就…早就厌倦了这漫长而邪恶的生命。 “没有仇,当然也无从报起。”沈独说。 “我送你哥下地狱了。” “他不干人事,的确挺该死的。”沈独耸耸肩,“我之前还想救你来着,记得吗。” “记得,所以我没动你。”任思议嗓音沙哑,嘴角依旧带着疯笑,“不然,你该跟他一起。” 沈独叹了口气,只对她说:“我是来好心劝你一句,离猎人远点,最近很多血族失踪,都跟他们有关,他们没你想象的那么善良,一个个心狠手辣,你要当心了,一旦他们发现你的心脏是我哥…” 男人谨慎地看看周围,确定了没人,才说道,“你没说吧这个事!” “没有。” 沈独松了口气,连忙叮嘱:“要命的事儿,千万别说啊你,总之趁他们还没怀疑你,你快跑吧,别落到他们手里,求死不能我告诉你…” 其实任思议刚感觉沈独有了点他哥的教父气质了,一说话,还是他自己的调调。 可能这就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多谢你的劝告。”任思议不想再和他有什么牵扯,转身走回了大雨中。 沈独看她完全不以为意,也是有点急了,情急之下,脱口而出—— “我哥已经查到你爸的下落了,他…他已经转化成吸血鬼了,就在猎人手里,你知道猎人对他做了什么吗!猎人一直在用吸血鬼的血液,做长生不老的研究,你爸就被关在东南亚的研究所里面!像小白鼠一样天天被抽血,求死不能,就这样你还敢跟猎人老大鬼混在一起吗!还不快跑!” 任思议猛然转过头,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你说的,都是真的?” “假的我吃自己好吧!” “……” “东南亚他们有很多研究所,你父亲具体被囚在哪里,也是最近才查出来的,猎人那边保密工作做的太好了,我们也费了很大的功夫。” “在哪里?”任思议猛冲过来,雨水飞溅,带着一股强烈的威煞之气,“我爸在哪里?” 沈独被她吓得后退了两步,稳住了身子。 “地方我是不会跟你说的,那里被猎人重重围守,太危险了你最好别去,已经有人去救你爸了,不用担心,他出手肯定没问题的。”沈独对她说,“我来只是想告诉你,让你小心猎人,最好离开他家。” “你说的人是谁?” 是谁。 是一个想求你原谅的人。 沈独没敢说出那个答案。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2章 第62章 李洱忙完猎人协会的事务已经夜深了。 外面大雨倾盆, 但他还是在路过卤鸭店时,下车去给任思议买了几袋卤鸭掌带回去。 这段时间她几乎不怎么吃东西,血袋是李洱在她晕之后强行灌进去的, 一如过去所做的那般,卤鸭每天都会买, 因为以前她爱吃这个。 这几天, 她没胃口吃,李洱便一个人默不作声地啃完全部。 但他要买,如果她愿意吃,他会非常非常开心。 如她曾经所说, 接下来, 她会拥有一段十分漫长的时光,伤口总会有痊愈的那一天。 自己的陪伴于她而言可能真的太短暂了, 短暂到也许几百年几千年之后,她可能都不会记得有他这样一个人存在。 李洱想要在他剩余不多的时间里, 尽量去治愈她的伤痛。 不知道能不能做到, 他尽力一试。 然而, 刚推开门, 李洱便被一股巨力推倒在了地上。 没开灯,但是透过月光,他能清晰看到少女尖锐的犬齿。 她将他压在身下, 干瘦如骨的手, 紧攥着他的颈子。 李洱胸口桃木制成的护身符, 感知到强烈的杀气, 已经开始隐隐地发烫了。 李洱虽有惊愕,却很冷静,只对她说:“思议, 是饿了吗?我是不是忘了告诉你冰箱里有血袋,我希望你优先考虑冰箱里的储备血,如果你想要我的话,一点点是ok的…” 任思议手臂青筋都冒出来了,额角也是,她拽着李洱的衣领,将他狠狠往地上一砸,砸得他天旋地转。 “我父亲在哪里?”她嗓音几乎发狂。 “什么,你父亲?”李洱有点摸不着头脑,“我不知道你父亲在哪里。” “你还骗我!你现在是猎人协会的老大了,你怎么可能不知道!我爸被你们的人抓去做研究,折磨虐待了整整五年!你还骗我!骗我的人我都不会手软,李洱,你也想步他的后尘吗!” 李洱看到女孩尖锐的犬齿生长了出来,泛着寒凉的月光。 不怕,是不可能的,尽管如此,他还是稳着心绪解释道:“猎人协会原会长程肖维,他们的确有抓走部分血族俘虏,在做一些血液研究,我只知道他们在做这件事,但具体情况怎样,我的确不清楚,也从未参与过。我们猎人协会有十分分明的阵营派系,我这边的都是以肃清血族为己任,而程肖维那边,他们想寻求长生,所以在做血族的血液研究。我们虽然道不同,但都与血族为敌,所以我也没有太了解过他们做的事,他们摆在明面上的说辞,是诛杀血族之后,会采部分血液做研究,至于你说的虐待和折磨,我真的不清楚。” 他说得恳求,以任思议近段时间与他相处,对他的了解,他对血族虽然恨之入骨,但不是个卑鄙小人。 相反,他光明磊落,心无旁骛,践行自己的使命与目标。 这样的人,任思议其实是信任的。 她慢慢收束了怒意,放开了李洱的衣领,重新站了起来。 李洱感受到压迫感的消失,松了一口气。 任思议坐到了沙发上,没开灯,月光透入窗户,照着她单薄瘦削的身影。 李洱走到了她面前,对她申明:“诛杀血族,是猎人协会的使命,如果你父亲丧命于猎人之手,此事我无话可说,我们可以分道扬镳,你也可以报你的仇。但如果事情真如你所说,你父亲被捕获被折磨,甚至沦为什么研究品,让猎人协会做这种惨无人道的实验,便是你不说,我也一定会追查到底,绝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你可以相信我,思议。” “我信你。”任思议冷静了下来,“有没有这样的事,你尽快去查,现在我只想弄清楚一件事,我爸究竟被关在哪里?” “你先不要急。”李洱走到她身边,“给我一点时间,我会弄清楚。” “明天之内。”任思议已经没有耐心等待了,“明天之内我要知道结果。” …… 次日,李洱去了猎人协会总部,开启了调查。 大部分他手底下的心腹,都跟他一样,仅是专注于阵法研究和如何猎杀血族,并不清楚那些成为俘虏的血族最终去向。 但很多人都知道,原会长程肖维禁止他们原地诛杀,美其名曰不想闹出案子引起人类的警觉。因此那些被俘获的血族,都被运走了,去往何方不得而知。 也有人听说过,说是运往东南亚和南美的一些血液实验研究所了。 随着他更深入的了解,知道任思议说的话,八|九不离十,就是真的。 他来到了程肖维的公司,直接跟他摊了牌。 程肖维是个老谋深算的中年男人,经营着一家医疗生物公司,公司深耕医美与药物研发行业,这些年捞金不少,听说和许多富豪都有合作。 办公室里,程肖维从容地倚在沙发边,让助理给怒气冲冲赶过来的李洱倒了杯茶。 李洱没有多寒暄,沉声道:“立刻停止你暴虐的行为,关闭所有血液研究所,猎人协会绝对不会容忍如此残暴的行径!” 程肖维不怕被他知道,甚至根本不以为意,笑着看向他:“李洱,你以什么身份来要求我关闭研究所。” “我是猎人协会的会长,你受我约束。” 他轻哼了一声:“说真的,我不在乎从会长之位退下来,也不在乎你这么个黄毛小孩当会长,即便你坐上会长,你以为协会里我的人会真的听你的话?你能命令的,只有拥护你的人。我的人拿我的工资,为我们共同的事业出力,你用你所谓的会长身份命令我,命令我的人,不觉得很可笑?” 李洱明白了。 明白了为什么这个狡猾的老狐狸为什么如此轻易就退位了,他当上会长一点阻力都没有。 真是人心所向,众望所归吗? 可能协会里年轻一代的确拥护李洱,但那些顽固的、保守的老派势力,那些奢望着长生不老家伙,他们一定是站在程肖维这一边。 程肖维见他脸色惨白,走到他身边,轻拍了拍他的肩膀:“李洱,你有你的事业,你的追求,我很钦佩你。但你还年轻,还不能体会想我们这些逐渐步入生命暮年的人,多么渴求延续寿命啊,哪怕十年,二十年…都值得我们不计一切代价去做这项事业。” 李洱厌恶地拍开了他的手:“因此不惜毁掉了猎人协会千年的宗旨和传承,你这样做,和那些嗜血伤人的魔鬼有什么区别?既然想长生,为什么不把自己变成吸血鬼?” 程肖维轻哼了一声:“变成低阶吸血鬼,受人摆布任人欺负?不,能在人类中做人上人,为什么要去吸血鬼里适应他们的规则。而且,我们的研究已经有了突破性进展,血族的血缘蛋白提取物,确实能延长人类的寿命,已经有不少人类享受到了我们的研究成功,这不是一件造福人类的大好事吗?” “你也不是慈善家。”李洱冷哼一声,“都是为了敛财,说得这么伟光正。” 让人恶心。 “敛财又如何,那个老蚊子的私人医院不也是为了敛财吗。” “看来你已经完全将自己与他划上等号了。”李洱冰冷的眼里,露出了杀意。 程肖维丝毫不惧面前这个愣头青少年,只笑了下:“李洱,你太局限了,你所谓的道,不也就是诛尽天下所有的吸血鬼吗,它们连人都算不上,我只是利用这些将死之物来为人类谋福,你要是加入我,我们一起做,你用你那些牛逼的阵法帮我抓鬼,我甚至可以分你三分利!怎样?” “我的道…”李洱气得几乎手抖。 他眸光下敛,看着胸口那块父亲赠他的桃木护身符…想到父母惨死的那个血色之夜。 “我的道…是诛杀邪魔,除恶扬善,不分人还是鬼。” …… 走出程肖维的公司,任思议在马路对面的花园边等着他,没来得及追问,李洱牵起了她的手,没有半分耽搁,只说道:“去机场。” “直接去机场?” “手底下的人查到了你爸的下落,在缅北慕塔克的一间研究中心,还活着,我们去救他。” 任思议挡开了他的手,退后了两步,远离了李洱:“知道地方就行,我自己去。” “你进不去他们研究中心的,我听说那地方内外都有雇佣军把守着,军|火齐备。”“李洱追了上来,“让我陪你一起。” 任思议冷冷看他一眼:“跟你一起,我不确定会不会落入另一个圈套。” 此前她是无所谓的,无所谓生还是死,但现在,她有了想要保护的人,想救的人。 她不信任李洱。 任思议叫了辆网约车前往机场,冷声对身边的少年说:“你要是再跟着我,我对你不客气了。” “你要怎么才能信我?我对你没有恶意!” 两个人相处了这么久,仍旧不被信任,李洱有一点伤心和失落。 但更重要的是,他根本不可能放心让她一个人去那么凶险的地方。 既然他如此追问,任思议索性就把话说开了:“我们之间本来就是敌对立场,你是有理想有追求的天才猎人,我是吸血鬼,我们是天敌。当初刺向沈慎那一剑,你只要稍微用点力,也能一剑取我的命。那个时候,我看出了你眼底的杀机,你的确动心了…想置我于死地。” 李洱懵了两秒,看任思议要过马路了,他连忙拉住了她的手,用力将她拉回来。 “虽然那的确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但我没有那么做,你知道为什么吗!” 他呼吸急促,因为情绪激动,脸颊微微胀红,“因为我下不去手,我以前对吸血鬼从不留情,可是我就是对你下不去手!我不是你前男友,做不到那么冷血,对自己喜欢的女孩痛下杀手!”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3章 第63章 李洱说完这句话, 感觉自己要死了。 血压升高,头皮发麻,大口呼吸却依旧缺氧, 他甚至都不敢看任思议的反应,耳朵红得快要爆掉。 任思议什么都没说, 直接白眼一翻, 晕了过去。 李洱:…… 能不能不要随地大小晕啊! 尤其…是在他人生中如此重要的告白时刻! 他上前搂住她,背包里摸出一袋血,熟练地插管,喂食。 这几天当保姆当抚育员, 李洱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吸血鬼已经得心应手了。 任思议腹中有了轻微的饱腹感, 在他怀里醒过来,路边网约车鸣了鸣喇叭, 李洱扶着她上了车,一起去机场。 上车之后, 任思议很安静看向窗外, 一言未发。 李洱有点不确定任思议究竟听没听到他刚刚那句话, 小心翼翼地问:“同意一起去慕塔克了?” “腿长在你身上, 你想去哪里去哪里,我又管不着。”任思议的表情有一点小别扭,但语气不再像之前那么冷冰冰了。 李洱见她不再推开自己, 松了一口气, 便安静了下来。 任思议不提刚刚的话, 他就更加不敢提了, 其实他也没有想求到什么结果,如果今天她不撕破脸要走,这句话他可能会一直藏在心里不说出来。 他其实有点悲观主义者的气质… 自从爸爸妈妈离开之后, 就一直都是一个人,独自长大,独自求学,早就已经习惯了孤独。 他甚至觉得自己这辈子可能就是这样了,行走在黑夜与白昼的边缘,形单影只,孤独地走向生命的终结。 只是这颗早已冷寂的心,在与她点点滴滴的相处过程中,又重新热络起来。 有了冲动,有了渴望,甚至…根本控制不住的爱意燎原。 李洱不敢看她,任思议也没有多提,沉默就代表着她的答案,无论是长生的困境,还是她早已心有所属,亦或者现在有更加令她焦心的事情… 李洱知道,他等不到回应。 到了机场,任思议现场摸出手机买最近航班的机票,李洱说:“我已经买了,两个人的,还有一个半小时起飞。” “噢,那我把钱还你。”任思议戳开微信要给他转账,李洱一把握住了她的手机。 “忽然对我这么客气?” “还好吧,我觉得应该的。”她眼神飘飘的,有点不敢跟他对视似的。 “这段时间在我家,吃我用我住我的,还要使唤我当保姆当佣人,怎么没见你要给我结算薪资和房租?” “你可以算一算啊,我都结算给你。” “很有钱是吧,沈慎给了你很多钱?” “……” 任思议坐到冷冰冰的等候椅边,一言不发地看手机,李洱捶了捶自己的脑袋,感觉像个sb。 哪壶没开提哪壶,人都死了,他还在这里吃什么飞醋。 只是她忽然这样你是你、我是我,分得这么开,让他有点不爽。 坐到任思议身边,忐忑地、带点讨好语气地说:“对不起啊,思议,我不该提那个人。” “你到底要不要?”任思议似乎刻意在避开那些让她心如刀削的话题…不耐地看了他一眼,“坚持不收,那我就真不给你转了。” 卡里有一些资金,是沈慎每个月固定转账汇给她的零花钱,从来没断过,现在人没了,可能更加不会断了。 任思议本来就缺钱用,也不管对方是仇人还是爱人,给她转钱她当然照单全收了。 对沈慎,任思议是不会手软的,要他命都不会手软,更何况拿他的钱。 “不用转。”李洱见她好像没那么讨厌自己了,也是松了一口气,“这次去东南亚所有费用我包了,本来就是猎人协会做的孽,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帮你找到父亲,把叔叔救出来,协会里的问题也会在最快时间内肃清,关掉这些所谓的血液研究所。” 任思议睨他一眼:“你搞得定吗?新官上任,听你的人多吗?” “有一些信得过的,但不太多。”李洱如实说,“程肖维是商人,能给出实打实的利益,高价收买人心,而我什么都给不了,只能赌人性。” 谁都知道,人性经不起任何考验。 “忽然觉得,你这个会长,好像不当也罢。”任思议评价道,“反正听你话的人,会一直跟随你,不听的,你当了会长人家也不会听从。” “程肖维也是这样说。” “所以你根本斗不过那些老谋深算的老狐狸。” “也许吧。”李洱苦笑了一声,“等这件事彻底了结之后,也许我会退隐江湖也说不定。” “被伤害到要退圈了?” “感觉我之前所坚持的正邪之道,好像一夜之间全部塌完了。”李洱其实挺迷茫的,“我发誓要诛杀全世界每一只吸血鬼,直到我生命的尽头。而现在看来,我所要保护的人类好像比吸血鬼更恶,我做了那么多,研究新阵法,抓到的每一只吸血鬼,都成了我在助纣为虐。” 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感觉自己像个傻逼。” 任思议放下了手机,和他并肩坐着,犹豫了一下,还是安慰道:“本来这个世界上就有好人有坏人啊,我也遇到过很坏的吸血鬼,比如木涟,但也有很好的,像迟逸他们,我觉得你之前是有点偏执吧,可能跟你父母的仇恨有关,现在想明白之后,也许未来的路会更加清晰一些。” 李洱有些诧异地看向任思议:“我好像又看到了以前的你。” “以前的我?” “你出事以来,总感觉变了很多,变了一个人。刚刚这一番话,是以前的任思议会说出来的话。” 任思议沉默。 李洱双手抱着后脑勺,懒懒地靠在椅子上:“不管怎样,我都希望你能像从前一样快乐,至于以后的路怎么走,以后再说,我还有一生去思考去破题。而你,拥有永生。” 任思议垂眸,轻轻点了点头。 …… 飞机在慕塔克的机场降落,在机场的接机大厅,任思议见到了之前经常出现在李洱身边的那个鬓发苍白的老者。 只是李洱从来未给她正式介绍过。 “思议,他是我师侄,你以前见过的,虽然是师侄,但你还是叫他一声陈伯伯吧,我从小是被他带大的,他是我最信任的人,一直跟着我,帮了我很多。” 任思议对白发老人说:“陈伯伯你好,我是任思议。” “不敢不敢。”陈剑苍笑着对任思议说,“以后如果有机会,我还要叫你一声小师娘…” 话还没说完,李洱捶了他一下,把他的话堵了回去,“咳咳,你叫我名字就可以了,我叫陈剑苍。” “因为我爹以前是道士嘛,”李洱跟任思议解释道,“他们道门辈分复杂,所以即便他年纪大了,也要叫我小师叔。” 陈剑苍拉了拉李洱的袖子,小声说:“人家没问,你就别那么多话,这么上赶着可还行啊,小师叔,恋爱要博弈,要拉扯,别太送了…” 李洱拧了拧眉头:“说什么呢,没有的事儿。” 任思议问道:“我爸在哪里?” “手底下的人已经查到了,你父亲任屹就在慕塔东部的研究所里。”陈剑苍对李洱说,小师叔,先去下榻酒店吧。” 说完便叫来了计程车。 任思议根本不想去什么酒店,她只想立刻前往目的地,多逗留一天,她父亲就多受一天的苦! “你们回酒店吧,我去救人了。” 说完,她便要走,李洱一把拉住了她:“事缓则圆,这还是你跟我说的,你现在这么急,我怎么放心心让你一个人去?” 陈剑苍一脸磕到了的表情,笑得意味深长。 李洱望过来,他立马端出了严肃脸:“咳,此事绝对不可冒进。今晚我们好好计划一下,此番救援一定要谨慎行事,程肖维已然派了雇佣军队镇守,轻易是进不去的,就算你是二代吸血鬼,也逃不过研究所早已布好的猎魔大阵。” 李洱冷哼了一声:“他还敢用我做的阵法抓我的人!” “何止啊。”陈剑苍叹了一口气,“小师叔这几年完全是为人做嫁衣了,他们用小师叔的阵法活捉了血族,抽血提纯做延年益寿药,不知道赚了多少黑心钱,着实可恨。” …… 在缅北的酒店位于雨林之中,特别有东南亚的园林风格,石板路两侧种了鸡蛋花和旅人蕉。 任思议走在最前面,满脑子都是父亲的事,根本没心思欣赏酒店的东南亚风情。 李洱从车上将行李拿下来,落后了几步,进酒店大门的时候,看到门口那尊半人高的镀金貔貅,脚步停了下。 貔貅张着大口,獠牙外露,爪下踏着一枚铜钱。 酒店门口不会放貔貅,一般都只会放石狮或者大象。 石狮镇宅,大象纳福,都是迎宾纳客的寓意。而貔貅只进不出,是用来吞财的,哪个做生意的会这么干? 除非,这东西根本不是为了招财。 他的目光迅速扫过周遭,顿时察觉到了异常,酒店大堂的飞檐下挂着一串铜铃,没有风,但铃舌在微微颤动。 这像是他研发出来的猎魔大阵!而阵眼,就在这座金貔貅身上! 李洱的后脊梁瞬间冒出冷汗,大喊一声:“思议,别进去,快跑!” 走在前面的任思议,眼神一凛,身体本能地做出了反应,脚下一蹬就要往外冲,宛如机敏的丛林动物,便要逃出这园林酒店大门。 像是有什么东西从地底钻了出来,死死缠住了她的脚腕。 任思议低头,什么都没有看到,但那股力量却存在。 她整个人被猛地向下一拽,膝盖重重磕在石板地上,紧接着,整个人被那股力量拖倒在地。 与此同时,四五道人影鱼贯而出,都是中年男人,他们手里都拿着桃木剑。 剑尖直指地上的任思议,对着她的心口就刺了过去。 任思议身体被阵法困住,张开嘴,发出一声暴怒的嘶吼。 冲在最前面的那个猎人首当其冲,桃木剑脱手,身体倒飞出去,撞在酒店门口的廊柱上。 后面几个人也被震得连连后退,耳鼻同时渗出血来。 李洱正要进去救人,这时,陈剑苍手中的枪,抵在了李洱头上。 他脚步骤停,转过头,看到陈剑苍微笑的脸庞。 他目光依旧恭敬和煦,像看着自家不懂事的孩子。 “小师叔,你还是不要管她了,管管你自己吧。” 李洱瞬间明白了。 陈剑苍背叛了他。 这次行动他没有透露给猎人协会任何一人,除了陈剑苍。 这个从小看着他长大,照顾他,关心他,拿他当亲儿子抚养的男人,他最信任的人,背叛了他! 滚烫的怒火从心口猛地烧了起来。 伤心太软弱了,此刻,除了能将他的心焚烧殆尽的愤怒,他感觉不到其他东西。 真的想揪着他的领子,质问他,想问他记不记得,年少时重病,他抱着自己四处求医问药,记不记得他是他在世界上最后一个亲人! 他盯着陈剑苍的眼睛,压着极致的怒火,切齿地问:“程肖维给了你多少,让你出卖我。” “小师叔,你太骄傲,太狂妄了。”陈剑苍看着李洱眼中的愤怒,叹了一口气,似也很无奈,“他的话,你真该听进去。到了我这把年纪,钱对我来说,已经没什么用了,我唯一所求,只是想多活一段时间啊。” 李洱快把自己牙都咬碎了。 原来是为了延年益寿药。 这个老东西,为了多活几年,出卖了他。 阵法中那几个猎人已经从最初的冲击中缓了过来,重新组成了围攻的阵型。 其中一人从侧面上去,桃木剑打向任思议的手臂,疼得她想尖叫。 任思议怒火四起,反手就扼住了那个猎人的咽喉,将他整个人提了起来。 但阵法的吸力在持续增强,她的手臂在颤抖,力量已经跟不上了,男人被她甩了出去。 陈剑苍的枪口抵着李洱的太阳穴,对阵法中的猎人说了一句:“拖延一段时间,等阵法耗尽她的力量,再将她一网打尽。” 李洱的眼眶红得要滴血,心痛的要命。 是他把她带过来,是他把心爱的女孩引向了地狱,都是他的错!可此刻他什么都不能做,眼睁睁看着她如困兽一般…被折磨。 那种无力感,让他生不如死。 这时,一阵引擎的轰鸣声,由远及近,几辆军用吉普从酒店入口疾驰而来。 七八个全副武装的雇佣兵从车上跳下来,带着枪。 陈剑苍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第一辆吉普的副驾驶车门被一只军靴粗暴地踹开。 沈独从车上跳了下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工装背心,露出两条肌肉胳膊,单手拎着一把ak47。 他嘴角叼着一根烟,大步走过来,ak枪口戳在陈剑苍的脑门上。 “我tm就不喜欢用这笨重玩意儿,不过,”他懒洋洋地说,“放开这个傻逼,不然我让你脑袋开花。” 他往前顶了顶枪口,陈剑苍的脑袋被他顶得往后一仰。 陈剑苍咬了咬牙,眼神狠厉:“你让我脑袋开花,我就让他脑袋开花。” 沈独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露出两颗可爱的犬齿:“你用猎人的命来威胁吸血鬼啊?你是不是活太久了脑子坍缩了?你觉得我会在意这家伙?” 他用看智障的眼神看他,食指搭上了扳机,陈剑苍明白了,他没在开玩笑,他是真的不在乎。 是啊,吸血鬼怎么会在乎猎人的头子。 陈剑苍是个贪生怕死的人,只能放了枪,举起了双手,慢慢地退开了一步。 李洱甚至没有多看陈剑苍一眼,冲到酒店门口,一脚踹向了金貔貅。 阵眼立破。 困住任思议的力量骤然消失,但被抽走太多力量的她,无力支撑,整个人软软地倒下去。 李洱朝她跑去,要接住她。 一道黑影从天而降,像一只张着黑色羽翼落地的鹰。 是…沈慎! 他单膝跪地,俯身将地上那个奄奄一息的少女抱了起来,抱入怀中,像是抱着这世间于他而言唯一的珍贵。 李洱不可置信地看着他。 差点以为自己是死了才会看到这样的错觉。 “你…竟然还活着!” 沈慎没理周围任何人,他眼底只有她。 任思议似乎看到他的脸了。 在做梦吗? 是她也要死了吗? 她的手扬了扬,指尖碰到了他温热的脸庞:“你怎么…” 沈慎将脸贴在她脸畔,用沙哑的声音应她—— “我来晚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4章 第64章 李洱不敢相信沈慎还活着。 他非常确定一件事, 吸血鬼被桃木剑一剑穿胸,心脏被钉死的那一刻,会石化, 会灰飞烟灭。 绝对活不了! 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为什么他还活着? 他脑子快思索着, 直到看见他抱着奄奄一息的任思议走出酒店, 看着少女苍白的脸庞,恍然间,似乎明白了什么。 为什么她被摘取了心脏却没有死,这个问题李洱之前没有深度思索过, 他以为是异血者体质特殊的原因。 不, 不应该…她不可能是在初拥之后才被摘取心脏,那样的话心脏也会死亡, 根本不能放入培养仪。 被摘取心脏之后,她就不应该有任何生命迹象了, 无人能在心脏被摘取之后还活着。 而死亡的人是不可能被初拥转化的, 吸血鬼绝对不能吸食死人的鲜血, 那会让他们虚弱, 无异于毒药。 所以,任思议根本没有被初拥转化,她变成吸血鬼是因为… 沈慎把自己的心脏给她了! 如果这样解释, 一切就都合理了, 沈慎没有心脏, 所以即便被桃木剑一剑穿胸, 他也死不了! 他的心脏,在任思议胸腔里跳动着! 如果他提前知道这件事,如果任思议告诉了他这件事, 他必不会用桃木剑去刺他的胸,而是一剑削首! 这是唯二斩杀吸血鬼的方式。 李洱再一次错过了。 错过了,就再也没有了。 他看向了男人怀中苍白沉睡的少女…他的心脏在她的胸膛里跳动,只要取了她的命,那颗被邪魔赐予的心脏,也会彻底死亡。 沈慎一样会死。 念及至此,李洱痛彻心扉。 因为他知道,不会再有机会了,从他爱上任思议的那一刻,就注定了今日的结局。 沈慎将昏迷的女孩抱上了车,等他反应过来找那个阴魂不散的臭猎人算账的时候,李洱早已不见了踪影。 坐在副驾驶的沈独让司机直接开车去了他们在缅北的沈氏私立医院,那里有他带过来的最好的医生,可以为任思议疗伤。 猎魔大阵非同小可,任思议在阵中重伤,需要悉心医治调养。 沈慎将人送回去,并在医院外布好了结界,便带了人上车,马不停蹄地赶去了慕塔克东部森林的研究所。 程肖维那边接到捕获失败的消息,必定会立刻转移研究所,事不宜迟,他必须马上行动。 沈独去拦住了他:“哥,不行,那边必定是重兵把守的!你这样去,我不放心,我跟你一起去。” “留在家里,看好你嫂子。” “不是,要是你巅峰时期那我也就不说什么了,你上次被他俩搞出一身的伤,伤都还没养好,又去打架,你以为你还年轻啊!”沈独急吼吼的,很是担忧他。 沈慎却丝毫不在意这个,那天差点死在爱人的手里,倒也还算死得其所。 但既然死不了,那今天就必须拼死一试,这是他唯一的机会,求她原谅。 皮卡车组成车队,浩浩荡荡朝着慕塔克森林驶去。 比他更先抵达的…是李洱。 研究所的大门内,所有人都在忙碌着,清理现场,消除证据,转移试验样品。 而大门外,无数雇佣兵端着ak,甚至还有一片地|雷区。 少年孑然一身,带一身孤勇,满目决绝,一步一步朝着研究所大门走去。 他的道…是肃清邪魔,涤荡人间。 明知前路就是死,死的时候,也要握紧他的剑! 注意到有人靠近,研究所的士兵已经举起了枪,无数柄枪口对准了他一个人。 “嘭”地一声,有子弹朝他飞射而来! 就在子弹将要穿胸而过的刹那间,却忽然莫名地调转了方向,那颗子弹直射进了研究所大门,破开一个子弹孔。 所有人震惊地瞪大了眼,不敢相信这样的事。 森林里,轰隆隆的皮卡车开了过来,沈慎就坐在最前面的那一辆车里,眼神冷冷扫过了空地上的李洱。 这个狗皮膏药一样追着要猎杀他的人类,这么几百年,倒是不曾有过。 他有两次,差点栽在他的手里。 猎人祖坟冒烟出了这么个天才,只可惜,有勇无谋,跑到这里来找死。 李洱和车上的男人对视了一眼,轰隆隆的皮卡车队越过了他,径直朝着研究所大门驶去。 越野车的副驾驶的沈慎,嘴角微勾,推开车门,如同一道黑色的闪电般飞掠了出去。 “开枪!开枪!”有人用缅语嘶吼着下令。 子弹飞射而来,但无法伤到沈慎,枪林弹雨中,他的力量开始汹涌爆发,无论是速度、敏捷度,此时此刻都抵达了巅峰,持枪的士兵刚瞄准他,子弹发射,却不及他的速度快,弹弹落空,根本打不到他。 沈慎的力量恐怖如斯,研究所的雇佣兵似乎对他无可奈何,只能是砧上鱼肉由他宰割。 他冷笑起来,那张苍白俊美的面孔近乎妖异。 李洱却看出来了,这股力量的涌动,几乎约等于青台山那次…他挣脱猎魔大阵时最后的爆发。 如果他没有了心脏,那么这次力量的爆发,将对他造成绝对不可逆的损伤。 而他好像根本不在乎是否耗尽自己,为了这次救援行动,他完全不要命的癫狂状态。 前方研究所里,已经有多名猎人摆好了阵势,手中各自握着刻满符文的桃木剑,脚下八个方位,隐隐形成了一个猎魔大阵。 沈慎力量被削弱,速度和敏捷度下降,身上几处中弹,满身鲜血。 而且,刚刚突破前围时,消耗了太多力量,他有些力竭了。 他力量被削弱之后,所有火里朝着沈慎一齐射来! 两边发生了激烈的交锋。 身后,旷野之上的李洱,忽然抽出了桃木剑,猛地朝着地面一插! 桃木剑周围蔓延了金色的裂痕,他大喊一声:“破!” 那股压制着沈慎力量的阵法,轰然崩塌。 沈慎在同一时刻感觉到了那股束缚的消失,力量重新开始涌动,他一往无前朝着研究所冲了过去。 多名猎人口吐鲜血齐齐后退,李洱抽出桃木剑,冷声说:“回去告诉程肖维,用我的阵之前,记得给我付版权使用费。” 沈慎速度又快了起来,宛如瞬影般进入了研究所大厅。 大厅里的雇佣兵还有二十多个,他们接受过专门训练,装备精良,配合默契。 但在沈慎绝对碾压的力量面前,都没有意义,他根本不把这些宵小放在眼里。 一个雇佣兵从背后摸出了手|榴|弹,对准了沈慎的后背。 李洱眼疾手快,桃木剑挑飞了手|榴|弹,榴|弹偏转方向打在墙壁上,炸开一团火光。 那个雇佣兵被冲击波掀翻在地,李洱一脚踩在他的胸口,剑尖抵住了他的喉咙。 他没有杀他,只是冷冷看了他一眼,便收剑转身,继续朝更深处走去。 沈慎回头,正好看见了这一幕。 两个人隔着狼藉的大厅对视了一瞬,然后各自移开了视线。 他不屑于说“谢”字,猎人也绝不会对吸血鬼说“不客气”。 李洱的想法很简单,无论如何,先找到任思议的父亲,再捣毁这个罪恶的研究所,至于沈慎… 等结束了这里的事,再杀不迟! 前方是研究所的中心大楼,沈慎嗅到了浓烈的血腥味,是同类的鲜血,很多很多同类。 他破开了大门,里面是一条长长的走廊,两侧是一间挨着一间的囚牢。 铁栅栏上刻满了压制吸血鬼力量的符文,昏暗的灯光下,囚牢里的人影影影绰绰。 穿着灰白色囚服的吸血鬼女人蜷缩在角落里,她的头发几乎掉光了,裸露的皮肤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针眼和刀口,手腕瘦得像枯柴。 听到脚步声,她本能地把头埋进膝盖里,浑身剧烈地颤抖着,怕又是来抽血的。 沈慎见过很多大场面,千年漫长生命里,几乎没有什么场面能让他动容。 但此刻,看着那一间间囚牢里关押着的同类,胸口有一团怒火燎原燃烧! 那些脸孔里,有他认识的,见过的。 那个蜷缩着的女人,十年前在伦敦消失的,她曾经是极负盛名的钢琴家,在泰晤士河边演奏过,沈慎去看过她的演出。 他们都被关在这里,不知道被关了多少年。 沈慎想要释放这里所有的吸血鬼,可是手刚一靠近牢门,就被上面金色的符文烫得退后了几步。 这时候,李洱气喘吁吁赶了过来,没有多的话,他直接用桃木剑将牢门上的符文纸一刀两断! 牢门破开,两人一起释放了这里所有被虐待的吸血鬼。 沈慎在囚牢之间快速寻找,辨认任屹的那张脸。 他见过他的照片,那是张很老实、很与人为善的面庞,直到走到最后一间囚笼,看到角落里蜷缩着一个男人,穿着灰白色的囚服,头发乱糟糟地遮住了半张脸,瘦骨嶙峋。 沈慎蹲在了他的面前,剥开了那人脸上的乱发,露出的那张脸瘦削苍白、布满伤痕的脸。 眼睛空洞地望着前方,瞳孔涣散。 是他要找的人,任思议的父亲,任屹。 沈慎牵住了他的手,想要扶着他离开,但任屹忽然挣扎起来,不肯跟他走。 他已经被折磨的丧失了神智,沈慎对他说:“任思议,你还记得她吗?她让我来找你,她在等你回家。” 那个名字,那个名字像是穿越了漫长的黑暗和痛苦,宛如云后一缕天光,照在他满是伤痕的脸上。 终于不再反抗。 沈慎扶着男人,走了出去。 研究所的外面的人,基本被沈慎带过来的人给清理干净了,警笛响起来,缅北警方姗姗来迟,将相关涉事人员全部抓获了。 李洱就跟在沈慎身后,看着他,一步步走出研究所。 刚刚突围时的爆发,已然耗尽了他全部的力量,现在他走路都有些踉跄了。 忽然,李洱紧握桃木剑的手抬了起来。 剑刃搁在了沈慎的肩上,手腕稍一用力,就可以将其枭首。 他躲不过去,李洱知道,他绝对躲不过去! 对于已然没有心脏却还活着的血族,枭首是唯一的斩杀之法。 沈慎感应到了桃木剑凶煞的威压,回过头来,扫了他一眼。 侧脸带着血,胸口起伏,呼吸急促。 这位气定神闲了一千年的吸血鬼祖宗,从来没有如此狼狈的战损时刻,他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那么…只需要最后一剑。 必死无疑! 李洱的呼吸静止了,几番想要扬手一挥,可是几番又…动不了手。 那是他的使命,是他这么多年最大的心愿。 只要此刻下定决心,千年的邪魔将灰飞烟灭,他的使命也即将完成。 但是... 那个人,他该死吗? 邪魔不会把自己的心脏给一个人类女孩。 李洱的手抖了起来,胸膛剧烈起伏,好像有一头困兽在横冲直撞。 这世上,该死的人很多。 那些在研究所里拿活人做实验的疯子该死,那些披着人皮却做着魔鬼勾当的畜生,通通该死。 但沈慎…他是吗? 沈慎没有给他更多一秒的机会,只停顿了片刻,他扶着任屹一步步走出研究所大门。 李洱稍稍的犹豫,便让他错过了,这是第三次错过了。 但和前面两次不一样。 这次,是李洱主动放弃。 一念成佛。 男人已经远去了,李洱放下了桃木剑,用袖子擦掉了剑上的灰尘。 他完成了对她的承诺,再无遗憾,转身离开了。 眼神坚毅地走向了夕阳的来路,与沈慎在兵荒马乱中,背道而行。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5章 第65章 任思议躺在医院病房里, 伤得很重,身上的纱布上还渗着血迹,肋骨也断了两根。 可是…即便在昏迷中她也没办法安宁。 她不能躺在这里, 她要去救她爸爸! 这个念头让她醒过来,撑着床沿坐起来, 手上在输着液, 任思议一把扯掉了针头,掀开被子就要下床。 腿刚落地,整个人就往地上栽。 护士吓得尖叫着扑过来扶她:“你不能动!你伤得太重了,快躺下!” 任思议推开了护士的手, 踉踉跄跄跑出去。 沈独大步流星赶过来, 按住了她的肩膀:“你别动了,你爸没事, 我哥已经把他救出来了。” “…你哥?” “是啊。” 任思议有一丝恍惚,梦里看到的画面竟然是真的。 她梦到他了, 梦里的他还和以前一样, 用温柔的眼神看她。 “我哥没死。”沈独观察着她的表情, “你是失望呢, 还是开心多一点呢?” “你在开什么玩笑,我亲眼看他掉进海里。” “的确,如果我哥没把心脏给你, 桃木剑穿胸他不可能幸存, 可他没有心脏啊, 所以没死。”沈独耐心地解释, “我们把他从大海里捞起来,他受了很严重的伤,全身都是洞, 血都快流干了,他没有心脏,伤没那么容易好,更何况是桃木剑所伤。但接到你爸确切位置的消息,他连伤都不养了,就直接赶来了缅北。” 就在两人说话间,几辆战损的皮卡开进院中,车身弹痕累累。 立刻有医护人员冲了出去,有人在大喊:“担架准备”。 任思议推开沈独,跌跌撞撞地走出了医院。 车上一个瘦骨嶙峋的男人,被抬下来。 “爸!” 任思议扑了过去,看着担架上被折磨得没有一丝人样的男人,眼泪一下子涌出来。 男人听到了她的声音,慢慢转过头,看向了她。 颤颤巍巍地伸出手,想要伸手抓住她的手。 任思议一把握住了他,哭声哽咽,像回到了小时候:“爸,爸爸!” 医生在催促:“家属让一下,需要立刻送icu。” 任思议只好放开,擦掉眼泪正要跟着一起过去,这时候,才看到身后的那个人。 他从皮卡车上下来,浑身上下全是血,全是弹孔和刀伤。 他站在那里,满身硝烟气息,他在看她。 任思议怔在了原地。 男人朝她踉踉跄跄走过来,却在离她最近的地方,轰然倒塌。 任思议下意识地张开手臂,接住了他。 他的身体很重,带着浓重的血腥味。 昏死在爱人的怀里。 …… 父亲的身体恢复得很快,血族的体质格外强悍,伤口是很容易痊愈和恢复的。 如果是普通人被那帮禽兽折磨五年,恐怕早已经没命了。 可是血族不会,他们的伤会在极端内痊愈,然后反反复复,在那个恐怖的研究所,就像终极的轮回地狱,求死不能。 被救出来的任屹,精神状况已经恍惚了,他忘记了自己是谁,忘记了身处何地。 可是,他还没有忘记任思议。 她走进病房的时候,他会安静下来,她叫爸爸的时候,他的眼睛会转过来,对她笑。 任思议把这几年的照片翻出来给他看,和爷爷奶奶的自拍照,大一入学时的军训照,给他讲上大学的趣事。 让爷爷奶奶和他通话,两位老人看着视频里消瘦的儿子,爷爷的手一直在抖,奶奶捂着脸哭得说不出话。 任屹看着屏幕里的老人,愣了很长时间,忽然眼泪落下来,他对着视频里的老人,颤颤喊了声:“爸爸,妈妈!” 那天之后,爸爸的状况慢慢在好转了,神智也几乎恢复了,认得家人,也能够正常和医生沟通。 …… 更严重的…恐怕是沈慎了。 他倒在任思议的怀中,一睡就是三个月,一直没有醒过来。 回来那天,任思议看到他衣服被医生剪开,身体上遍布的弹孔和刀伤。 有些是海岛悬崖之上被她弄伤的,还有些是在研究所被子弹弄伤的,胸口那一条很大的口子,那是李洱留下的,缝合之后,留下一大条蜈蚣疤痕,血迹斑斑。 任思议站在走廊外面,透过玻璃窗,看着icu病房里一睡不起的男人。 沈独和沈慎的主治医师易默池在谈话,易默池眉头紧皱,对他何时醒来这件事,态度消极。 “损耗过大了,沈先生本来原本的伤就没有好,这次救援行动,他几乎爆发了全部力量,而且心脏也…没有了。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醒过来,或者,能不能醒过来。” 沈独眼睛红了:“你是医院最好的医生,你给我把他救活啊,你们的药呢?各种特效药都上啊!” 易默池摇了摇头,语气疲惫:“救得了我能不救吗?沈先生对我有知遇之恩,我就算不要自己的命也要救他。可是现在…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总之,先转回国内吧,我再组织医疗专家会诊,看看能不能有好的办法。” 易默池叹息了一声,走了,沈独狼狈地跌坐在icu门口的长椅上,手撑着额头,肩膀微微发抖。 余光瞥见了任思议,她站在玻璃前,一只手抚着玻璃,看向里面沉睡的男人。 “我哥说如果他醒不过来,让我跟你说。”沈独嗓音有点哑,“不只是为了你父亲,就算是为了救其他人,他也一定会去,所以不需要自责。” “我不会自责。”任思议眼底的担忧立刻退了下去,脸色一冷,“夺心之恨我不会那么容易就放下,你找最好的医生给他救活,我等他醒过来的那天,再找他算账。” 沈独想开口骂人,但最终,也还是化为了一声叹息。 回到南市之后,任屹的身体愈合得非常快。 于是任思议带着父亲回了农村老家,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她办理了一年的休学,在家里面陪着家人。 每天早上,她都和老爸去田埂上散步,乡间的土路两旁长满了野草。 父亲一点点记起了所有的过去,而沈独也会不断派人过来,给他们送来需要的“补给”。 一家人生活在一起,爷爷奶奶看起来比之前还年轻许多,父亲在家里帮着爷爷奶奶干农活,日子其乐融融。 可任思议的心却很空,她并不开心。 她经常会关注电视新闻,看到猎人协会的原会长程肖维因为贩卖人口和虐待罪等多项罪名被公诉,判处死刑,其余从犯基本上也都是无期徒刑。 坏人得到了惩罚。 可是那个人,一直没有消息。 他一直一直没有醒过来。 那天,村里来了一位客人。 李洱拎着给爷爷奶奶的补品,风尘仆仆进了村,爷爷在院子里劈柴,抬头看向他。 李洱连忙说自己是任思议的朋友:“您还见过我呢,爷爷。” “我当然记得。”爷爷笑着说,“你来找思议啊?” “对啊。” “她跟她爸在山坡上放羊呢,我带你去找她。” 爷爷带着他上坡去找人。 坡地上开满了不知名的小野花,星星点点铺了满地。 任思议躺在草地上,一顶草帽盖在脸上,翘着二郎腿,看起来怡然自得。 任屹坐在她身边,像一只守护幼崽的牧羊犬。 李洱走近的时候,任屹第一个察觉到了,警惕地看着他。 李洱笑着说:“叔叔,我是任思议的朋友啊,上次我还参与了救援行动呢,只是您没机会认识我。” 任思议听到他声音,摘下帽子,露出惊喜的笑容:“李洱!你怎么来了!” “来看你啊。”李洱走过去,把礼物往她怀里一抛,“送你的。” “什么啊?” 任思议手忙脚乱地接住,三两下拆开包装盒,发现里面是一把钥匙,还有一个红色本本,上面着房屋产权证几个字。 她讶异地抬头看他,“这是什么?” “青台山的别墅钥匙和房本,之前别墅损坏了嘛,现在我修复了它,送给你啊。” “我去!!!”任思议惊得一下子坐直了:“你没开玩笑吧!” “我用不到它了,没开玩笑,送给你。” “你要说真的,我就笑纳了,我可是来财不拒的!” “不用谢,收着吧你。”李洱又补了一句,“那个别墅,我布下了结界,只有你和被你邀请的人能进去,其他人都找不到,很安全,如果沈家那边对你不利,或者未来再有什么怪东西找你麻烦,你可以躲在那里。” 虽然,以她现在的力量,少有人能对她不利了。 但李洱还是不放心她。 “天哪,你太好了吧!” 李洱看她好像又变回了之前无忧无虑的样子。 真好,他坐到他身边,任屹老爸一直在他身边,监视他,很不放心自家女儿。 李洱无奈地笑了笑,偏头对任思议说:“咱爸,能不能让他给咱们留点空间啊,我想跟你说说话。” 任思议笑着对老爹说:“爸爸,你跟爷爷回家吧,我跟朋友讲讲话。” 任屹应了声,很听她的话。 老人走上来牵走了任屹:“慢慢聊啊,我回家让你奶做饭去。” 等他们走远了,李洱才放松下来,坐在她身边,随手摘了一根蒲公英叼在嘴角。 “我看到新闻了。”任思议迫不及待说,“那个大坏蛋被判了死刑,真是活该。” “即便不被判死刑,他也不能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李洱冷嗤一声,“血族不会放过他。” “说起来,我还没跟你道谢,谢谢你救了我爸爸。” 李洱默了一下。 “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吧,你会像这样感谢那个人吗?”李洱看向她。 任思议怔了怔,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句话。 她跟那个人之间…有那么多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纠葛。 李洱笑了:“既然不会谢他,那…也不必谢我。” 任思议不知道该怎么回应李洱的心意,更加不知道该怎么接这句话,大脑直接宕机了,手指抠裙子。 一阵微风吹过,李洱叼着的蒲公英被吹飞了,刚好拂过少女的脸颊。 一阵痒,拉回了少女的心神,提醒她打破了沉默:“对了,你最近在做什么。” 她…还是转移话题了。 少年的心有些黯然。 “忙猎人协会的事情咯。”李洱彻底躺平了,看着黄昏的天空,“全世界的研究所全都关停了,我这边得整顿协会、研究新阵法,还要严密监视那些不听话伤人的吸血鬼。” 任思议笑了:“还要杀吸血鬼啊?” “当然,猎人和吸血鬼,不共戴天。” “那你来找我,也是为了诛杀我这只大吸血鬼咯?” 伸手弹了一下她的脑袋,任思议立刻捂住额头,瞪他。 李洱说:“猎人协会从我这一代开始,不再滥杀无辜,我们只诛杀伤害人类的吸血鬼,至于像你这样的,连喝个血袋都要人强灌的家伙,算了吧,不要浪费战力了。” “啧…算你有眼有珠。”任思议哼了声,又问,“那你来找我干什么呀?” 李洱的睫毛垂下来,安静了片刻:“我来跟你道别。” “你要走吗?” “嗯,协会这边的事情,我交给了程清池打理。” “程清池社长?” “是啊,他加入了猎人协会,别说,他确实挺有这方面天赋,在学校我就挺欣赏他。” “他帮你打理协会,你呢?” “国内血族在沈独他们的约束之下,一般不太有伤人的行为,我准备去国外看看,总还有其他地方的人类被血族伤害,他们需要我的帮助。” 任思议看着他,从他平静的眸子里看出了他一往无前的坚定。 她知道他的理想,不再说挽留的话,只是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李洱,我真的很敬佩你,你是我想成为的那种人,以后你就是我的偶像。” 李洱苦笑了一声。 谁要当她的偶像啊,他其实真正想的,是她能不顾一切、抛下所有,跟他走。 如果她愿意,他们可以做神雕侠侣。 李洱发誓他会倾其所有对她好。 可是他知道,她不会跟他走的,她早已心有所属,那个人不是他。 “什么时候启程?”任思议问。 “现在。” 李洱站了起来。 风吹过山坡,野花伏倒了一片。 李洱站在风里,正式与她道别—— “再见,我的朋友。” “不留下来吃晚饭吗?”任思议也跟着站起来。 “不了,我的寿命有限,就不耽搁了。” 他笑了笑,知道自己终究只是她漫长生命里的一个过客。 就…不耽搁,也不打扰了。 “好,那拜拜咯,我们有缘再见。”任思议对他伸出手。 李洱却张开双臂,将她拥入怀中。 闭上眼,呼吸着她的味道,似要永远记住。 随后,他果断放了手,转身,头也不回地大步走远。 夕阳坠在山脊线上,少女孤零零站在开满小花的山坡上,目送少年走远。 “你还会回来吗?”任思议忍不住喊了一句。 但他没有回应,背影消失在了温暖的暮色之中。 …… 一年之后,任思议回到了南市大学继续念书。 陈姝姝和迟逸去校门口接她,两个人已经是大三的学姐学长了,手挽着手站在门口等她,看到她的一瞬间,陈姝姝扑上来抱住了她,眼睛有点红。 好在,宿舍一直为任思议空着,她还是和陈姝姝住在一起。 这一年,仿佛经历了一个世纪那般漫长。 偶尔从迟逸口中,会飘来一些沈家兄弟的消息:沈独如今管理着沈氏私立医院的各项大小事务,也管着血族的日常事务。 而沈慎…已经被冷冻冰封了。 任思议大为不解,急切地问迟逸:“为什么要冰封?血族的身体不是不死不灭吗?” “你不知道吗?” 迟逸也有点费解她竟然对此一无所知,“我听说,沈先生已经失去了永生,只有百年的寿命了,而且那次捣毁研究所,损伤过重,力量溃散,伤口迟迟不能痊愈,已经…已经没有呼吸了,所以只能冰封,保住他的身体不腐烂。” 此言一出,任思议蓦地感觉到胸口一阵钝痛。 那颗心脏开始剧烈跳动,铺天盖地的悲伤令她难以喘息,五脏六腑都在疼。 她以为…她以为他们还有很多时间,很多很多时间,有再多的账,都可以慢慢清算。 她可以等他醒过来,无论需要多长时间可是… 她获得了永生,他却只有百年的时光,多么短暂啊! 现在,现在他还要离她而去,那她这笔账,找谁算! 这漫长的孤独时光,她要怎么熬过去! 她一瞬间做出了决定,当天下午,她闯进了沈独的办公室,推门的力气太大,门板直接被创飞了,撞在墙上。 沈独从文件堆里抬起头,惊呼了一声:“我/日!” 任思议带着千钧之势,冲到了他办公桌上:“他在哪儿,沈慎在哪儿!” 桌上零件纷飞,沈独吓得差点从椅子上摔了。 “沈慎,在哪儿!” “在…在地下负一楼冷冻室。” 任思议转身就跑。 冷冻室门口的医生想拦住她,沈独在后面摇了摇头,那人便让开了。 冷冻室里安静极了,只听得见制冷设备运转的嗡鸣声。 房间中央是一座冷冻舱。 任思议一步一步,走过去,她不敢走得太快,好像不敢亲眼确证最后的答案。 距离冷冻舱一步之遥的时候,她停了下来。 犹豫了很久,久到似乎快要忘记呼吸了…最后一口气喘上来,扑了上去,趴在了他冰冷的舱门前。 沈慎躺在里面,脸色惨白,闭着眼,似乎有的痛楚与悲伤,还有他的温柔,都被关在了那双眸子里。 任思议再也看不见了。 但他的尸体依旧优雅。 她不接受,不能接受他就这么离开,他还没有补偿,还没有做让她原谅他的事,怎么可以就这样… 离开这个世界,离开她! “沈慎,你走了我找谁算账!” “我把你的心脏还给你,我要你一直欠我!我不准你死!” 任思议用力擦着怎么也擦不干的眼泪,看着沉睡的男人,使劲儿拍打着冷冻舱玻璃,愤怒地哽咽着—— “你给我醒过来!” “我不允许你就这么离开!” “沈慎!不可以言而无信!醒过来。” “你要是死了,我永远不原谅你!” …… 她的额头抵在了玻璃上,哭得累了,嗓子也快哑了。 这一刻,她忽然明白了当初沈慎把自己心脏挖出来还给她的选择。 所爱隔山海,沈慎用那一颗心脏,将山海填平了…那么现在,她能不能重新也把他救回来? 身后,沈独走了进来,少女眼睛通红,蓦地回头—— “我把心脏还给他!” 沈独无奈地看着面前的少女,良久,叹了口气:“你以为这是什么物品,换来换去无所谓?” “我死的时候,他能换给我,为什么我不能还给他?” 她其实根本不在乎能不能永生,她也不想当吸血鬼。 “他救回了我爸爸,我也不恨他挖我心脏的事了。” 少女眼泪淌下来,一滴一滴掉在玻璃上,“我把这颗本就属于他的心脏还给他,我们就扯平了。” 沈独看着她,声音沙哑:“换不了,思思。” “为什么?” “我哥的身体已经开始腐坏了,即便有冷冻技术也不行,力量溃散殆尽,他已经彻底变成一具尸体了,我留不住他…”沈独倔强地忍着眼泪,“我阻止不了他的离开…” 也就是此时,任思议看到了男人颈子上已经有了青紫色的尸斑… “我哥之前说过,如果吸血鬼遗体出现尸斑,应该就是…死透了。” “不。” 任思议拼命摇头,不愿意相信,“不可能,他是吸血鬼祖宗,他不可能死,我不信。” “吸血鬼的尸体绝对不能留在这个世界上,今晚,我们会火化他。” “人都还没死,为什么要火化!你们疯了吗!”任思议猛地转过头,眼睛通红地瞪着沈独,“你们要活活烧死他吗!” “他死了!任思议,他死了!” “没有!” 沈独呼出一口气,他眼底也有痛苦。 如果有可能他也想像她一样任性,一样坚决反对烧掉他哥的遗体。 可是,可是他不能。 他站在他哥的位置上,他必须对这个世界,对血族,甚至对人类负责。 “吸血鬼的尸体一旦出现尸斑,极有可能会尸变!变成很恐怖的东西,三十年前我见过一个,人不人鬼不鬼,就跟僵尸一样!没有理智,会伤人的!” 他沉沉叹息了一声,“今晚必须火化,你跟他好好道个别吧。” 说完,离开了冷冻室。 房间里只剩下她和沉睡的他,任思议的眼泪淌了一脸,她看着冷冻舱里的男人,忽然,满是泪痕的脸上挂起一抹苍凉的笑意—— “沈慎,你不能把我一个人丢在这无边漫长的黑暗里。” “你转化了我,我要你…陪我…” …… 下午沈独有一场会议,开了一半,就有人急匆匆跑过来,在他耳边低语了两句。 沈独蓦地站起来,椅子都倒了,骂了声:“我靠!那个疯女人!” 任思议把沈慎从冷冻舱里取出来,背在背上,逃出了医院。 医院里的血族们不是她的对手,也跟不上她的速度,只能眼睁睁看着那道身影消失在街角。 她把沈慎藏到了青台山的别墅里。 李洱布下的结界果然有用,沈独满世界找他俩,但他找不到。 这栋别墅像从世界上消失了一样,谁也找不到 别墅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她把他的身体放在床上,月光清冷,照在他苍白的面容上。 他身上有死亡的气息,可她不在乎。 任思议躺到他身边,把自己的身体蜷缩进他已经微凉的怀抱里,就像从前被他拥抱着一样。 她把脸贴在他的胸口,那里没有心跳,安安静静的。 “沈先生,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别人,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 “现在也是。” 少女痴迷地望着他英俊苍白的脸庞:“我不允许你离开我,我也不在乎你变成什么样子。” “沈先生,你醒过来,醒过来我就不怪你了。” 不知过了多久,夜阑人静,沈慎睁开了眼,一双灰色的眸子。 他缓慢地、僵硬地低下头,看向怀中带着泪痕沉睡的少女。 张了张嘴,嘴里发出了沙哑含糊的声音。 宛如枯枝败叶。 他灰白的手,轻轻地,掠过了少女的脸庞。 任思议察觉到动静,惊醒了过来,看到了他。 准确来说,应该是尸变之后的他。 说实话,有点害怕,不怕是不可能的。 他的皮肤是灰白色的,不像吸血鬼那时的冷白,这是一种没有生气的颜色。 嘴唇微张,露出一点尖锐的犬齿,整个人散发着阴冷诡异的气息。 可任思议心底的喜悦超过了恐惧。 没关系,就算变成僵尸也没关系,吸血鬼跟僵尸能有什么区别。 任思议欢欣地一把抱住男人,将脸深深埋进他心口。 “沈先生,听到我说原谅你就醒过来了吗?” “这样,我也没办法食言了呀。” 任思议捧着他的脸,吻了吻。 她以为或许他会有点味道,毕竟是尸体,但是没有,他依旧还是她记忆中冷淡气息。 “沈先生,你看着我,你还认识我吗?”任思议牵起了他的手,咬了咬,“我是思议。” 沈慎低头看着她,灰白的瞳孔倒映着她的身影。 他一把抱住了她。 任思议开心极了,也用力抱紧他:“我也爱你,沈先生…” 沈慎的唇便在她脖颈间,张开嘴,犬齿本能地想要咬下去,犬齿已经长出来,猎杀的本能在叫嚣着。 然而,仿佛有一股力量从内而外涌出来,像一道无形的绳索,死死地拽住了他。 让他本能的抗拒伤害她,伤害这个…似乎有一点面熟的少女。 嘴里,发出一些声音。 任思议抱紧了他:“没关系,想说什么,以后我们慢慢说。” “以后我们就住在这里,沈先生,你要好好照顾我哦。”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6章 第66章 沈独的微信消息和语音通话, 快把任思议的手机都打爆了! 任思议开了睡眠模式,直接一觉睡到了日上三竿,醒过来, 睁开眼,迎面就是一张大帅比脸。 四目相对。 他灰白色的瞳孔, 好像比黑眸更多了点苍凉的感觉, 除此之外,人还是那个人,一点都没变。 他睁着眼,似有不解地看着她, 也不知道看了多久。 任思议不怀疑, 他这一晚上可能都睁着眼在看她。 她抱着他睡的,所以醒过来时还是抱着的姿势, 她力量很大的,尽管她不觉得自己用了什么力, 反正锢着他也动不了。 看任思议醒来, 沈慎又故作凶狠地咧了咧嘴, 像狗狗一样, 似乎想吓唬她。 “凶什么呀沈先生,一醒来就凶女友吗?都没有以前温柔了。”任思议不满地撇撇嘴,“你想吃我吗?” 沈慎张开了嘴, 露出了微微尖锐的犬齿。 “你要是想吃我, 昨晚有很多机会啊。”任思议说, “我可是一点没有拦着你, 不让你吃哦。” 沈慎眨巴着眼,他似乎能理解她的话,但他表情又有点困惑。 任思议不知道他现在智商有没有归零, 反正看起来是有点不太聪明的样子,没关系,不管他变成什么样,任思议仍旧喜欢他。 “沈先生,麻烦你坐起来一点。”任思议支起了上半身。 沈慎没有动,呆呆看着她。 “坐起来一点!”任思议命令。 奇怪的是,他居然真的跟着照做了,身体本能地好像就是要听她的话,满足她的要求。 沈慎也支起了身子,任思议将他按在了床头,然后自己舒舒服服地半靠在了他的臂弯里,随手拿出枕头下的手机看了起来。 沈独的电话短信接连不断,轰|炸了她几百条。 任思议真是很无语,他的各种语音条,她懒得看了,索性给他拨回了语音通话。 对方秒接:“我的祖宗哎!你把我哥的尸体藏到哪里去了,我翻遍了全城了,不要闹了真的,尸体必须马上焚烧火化,否则会出大事的。” “能出什么大事。”任思议靠在男人冰冷的胸膛边,手指搅着自己的头发,不以为意。 “你不懂,吸血鬼的尸体不能留在人间,否则会尸变,会变成…变成很恐怖的东西…” “你说僵尸吗?” “不是僵尸,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没有名字可以称呼那玩意儿,你可以把它理解为狂暴版吸血鬼。”沈独找了个更加生动的词汇来形容,“他们没有生前的记忆,极端嗜血,没有灵魂,仅仅只是凭借嗜杀的本能行事,无差别攻击,我哥要是变成那个样子,别说是你,就算是我也扛不住啊。” 任思议:? “你等等,什么叫别说是我,就算你也扛不住,怎么你觉得你比我厉害是吗?谁给你的自信说这种话。” 沈独天都要塌了:“祖宗啊,嫂子啊,这都什么时候了,我哥随时可能尸变,你会有危险的!” “已经变了。”任思议淡定地说,“昨天晚上,他就已经醒过来了。” 沈独默了几秒:“请问我现在…是在跟你的鬼魂通话吗?” “我不同意你说的,什么极端嗜血,没有灵魂。”任思议一手拿手机,一手伸过去摸了摸沈慎的脸,沈慎做出了要咬的动作,牙齿掉着叼着她的手指,可是没有真的咬她。 “我觉得他还挺绅士的啊,虽然跟你哥以前的样子是有所差别,但现在这样也很可爱啊。” “不是…我能跟你视个频吗?”沈独根本不相信她的话。 怎么可能,三十年前他可是亲眼见过狂暴版吸血鬼长什么样子,所有人都对付不了,那玩意儿刀啊枪啊对它根本就不管用,它也不怕疼,见人就啃,特别特别恐怖,就连最亲的人都能下得去嘴。 任思议:“现在不行,我跟你哥都还没起床呢,我衣服都没穿。” 沈独:?????? 最后这句话把他世界观震碎了。 “你...昨天晚上,跟我狂暴版哥睡一起了?” “昂。” “他没咬死你。” “没有,所以我觉得你说的不太准确啊。”任思议翻了个身,舒舒服服地枕着男人的肩膀,“我感觉你哥可能舍不得丢下好不容易原谅他的女友一个人走,所以借此机会复活了,仅此而已。” 沈独:“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疯话。” “反正我现在很安全,你哥也很安全,没有人能找得到我们,他也不可能跑出去伤人,放心吧。” 沈独虽然难以放心,但任思议的脾气他太清楚了,这女孩犟起来十头牛都拉不回来,当初一心要他哥死,他以为她下不去手,他哥也以为她下不去手。 好了,人家联合猎人,在他千岁生日宴上一剑穿胸,直置他于死地。 要不是他命大,提前把心脏送她了,可能他哥真就无了。 沈独叹了口气,无奈说道:“如果你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并且保证他不会伤及无辜,包括但不限于无辜人类,无辜小动物,无辜花花草草…那我可以暂时接受你先…先看着他,再计后事。” “我跟你保证,行了吧。” 挂断语音通话,任思议从床上起来,洗漱之后,准备要好好置办一下他们的家。 走到洗手间拿起牙刷,回头看到男人也下了床,晃晃悠悠地跟着她走过来。 任思议一边刷牙,一边走出门去,在卧室晃悠一圈。 沈慎也跟着她,她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 竟然有点可爱! 任思议拿起旁边崭新的一次性牙刷,递给了沈慎,然后给他演示了一边刷牙的动作:“喏,这样,学我的样子把牙齿清里干净。” 男人果真听她的话,接过了牙刷,开始刷牙。 不过,刷着刷着,他就凑过来,嗷呜地对她呲牙,作势想咬她,但又不是真的咬。 任思议感觉现在的沈慎似有点像在卡bug,嗜血本能让他会跟着她,咬她,但是他好像又不是完全忘记了她,保留了沈慎的那一部分的又在阻止他,甚至爱着她… 所以表现出来的状态,就是现在这样呆呆的。 任思议教他用电动牙刷,教他洗脸护肤,这些沈慎都是一学就会。 做对了她就会夸夸他,像哄小孩似的。 沈慎好像也很喜欢这一套,故意把自己的脸凑过去,像在求奖励似的,任思议正要亲他,他又是一口差点咬过来。 任思议使劲儿揉了揉他的脸,像训狗似的:“不许咬我!不许咬我!不许咬我!做做样子也不行!” 沈慎被她揉得头晕,一脸无辜盯着她。 任思议大概地参观了一下别墅,别墅完全是拎包入住的状态,生活用品是一应俱全的,尽管如此,她还是决定自己网购一些用得顺手的物资。 逛了一圈,发现跟屁虫好像没有跟着她过来。 一楼似乎有动静,任思议一步步走下楼梯,看到男人居然进了厨房,他一只手拿着平板锅,愣愣地看着,冰箱也被他打开了,只是里面空空如也而已。 任思议不明所以,走到他身边,他盯着平板锅似在思考什么。 “沈先生,你想干什么?”她好奇地问。 沈慎看着她,又看看手里的锅,然后他又把铲子拿了起来。 “你想吃东西吗?”任思议问。 男人不回答,只用铲子在锅里划动。 “你想…做饭?你想给我做饭?” 男人扭转僵硬的脑袋,看向她。 是的,是的,他想做饭,他学了好久好久的厨艺,他想做饭给她吃… 任思议忽然有点眼热,走到他身边,接过了他手里的平板锅和铲子,然后牵起了他苍白的手:“我不知道你在哪里,但我知道你肯定没忘记我,沈先生,你还在…” 男人微张了张嘴,呼吸很重,灰白的眸子似乎没有聚焦,没有眼神,可是又像在看她。 任思议踮起脚,捧着他的脸,下一秒,轻轻吻了上去。 两个人冷冷的唇瓣触碰的时候,男人全身僵住了,肌肉绷紧,一动也不敢动。 灰白的瞳孔倒映着面前这个美丽的、柔软的、可爱的她。 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 他的世界是一片混沌可是,唯一清楚的感觉,唯一渴望的味道,唯一升腾的欲念… 全都是她。 任思议闭着眼,耐心又温柔地含着他的唇瓣。 清新柠檬草的牙膏味道。 她踮起脚尖,双手揽着他的后颈,舌尖轻轻撬开了他的齿关。 那一刻,嗜血的本能在叫嚣,可是,灵魂深处,连死亡都无法抹去的某一处,更强烈的冲动正在破土而出。 他颤巍巍的手臂举了起来,猛地将她捞入了怀中,很近很近,仿佛骨血相融一般,仿佛要从此与她再不分开。 他低下头,反客为主地亲吻她,凶狠地亲吻她,舌尖缠绕。 任思议还没反应过来,男人便将她抱了起来,放在了远处客厅的沙发上,而他压在她身上,双手撑在她耳侧,低头看着她。 灰白的眸子里,任思议看到了属于沈慎的爱意。 他吻了下来,仿佛上瘾一般品尝着她,怎么都吻不够。 他的状态会持续很久很久,久到任思议都感觉自己要被他吃掉了,他咬着她的嘴皮,很重,却又克制着没有真的咬下去。 直到任思议实在喘不上气了,推了推他的胸口,他停了下来。 他垂着眼看她,竟然有那么一点委屈的意味。 但她真的有点受不了了,她的小睡裙已经有点湿润了。 …… 一整个上午,任思议都腻在他怀中,两人躺在沙发上,他伸手环着她,灰白的手抚摸着她的小颗粒。 乐此不疲。 弄得她心里痒痒的,全身都痒,某些地方格外痒。 但她不确定哎。 不确定他可以与否。 总之,两人就这样腻在沙发上,就这样度过漫长永生,仿佛也不错。 任思议给家里买了一堆日用物资,收货地址写的是山下最近的菜鸟驿站,思索着怎么运上来呢。 她感觉家里需要一辆车。 这一年时间,给她报过驾校,也顺利拿到了驾照,开车完全没问题。 等生活稳定下来,她还是要去学校上课的,肯定需要一台车。 任思议看看自己的账户,已经有六位数存款了,沈慎之前设定了每个月自动往她银行账户里打一笔钱,所以她暂时不缺钱用。 但任思议是个小守财奴,她舍不得用自己的钱。 于是在他兜里摸来摸去,居然真在他裤子兜里摸到了好久好久没有用的手机。 她从柜子里翻出了万能电源线,给手机充上了电,手机还没坏,顺利开机了。 任思议回到沈慎的怀中,查看着他的手机ap应用,找到了他常用的银行,戳进去提示输入密码或扫脸,任思议直接把手机举到男人面前,扫脸打开了。 沈慎的银行账户里多数是理财,每个产品几乎都是九位数,收益高得吓人。 现金存款,任思议都懒得去数那一串漫长的位数了,反正是他们无论如何挥霍都用不完的钱。 这些应该也不是他全部的财产,任思议还在他手机里查到了许多风投项目,他的私立连锁医院每个月也有大额入账。 除此之外,任思议甚至在他手机里看到了一个藏宝地图! 他还有几十个分布于全球各地私人岛屿的藏宝洞,不知道囤了多少金银珠宝。 任思议坐起身,郑重地向沈慎询问:“你的钱,就是我的钱,对吗?” 男人望着他的脸,没有吭声。 “我可以用你的钱给我自己买辆车吗?”任思议刚刚挑来选去,已经在官网看中了一台非常可爱的小甲壳虫。 他喉咙里冒出来一些咕噜的音节。 任思议烦恼地倒在了他身上,哀叹了一声:“我需要得到你的同意啊沈先生,买车不是小数目,你不点头我就下不去手,我太善良了我…哎!” 这时候,男人接过了她手中的手机,直接把手机银行里所有的现金全部点击了一键转账,而收款人正是月常给任思议转账的那个账号。 “哎哎哎,不用不用。”任思议连忙阻止他,“我懂了,不用全部转给我,我需要的时候来刷你脸就好了。” 怪不好意思的呢。 两天之后,任思议心仪的那台杏色小甲壳虫停在了青台山下。 任思议带着沈慎一起去取车,但她其实还有点不放心,在结界内他肯定跑不掉,但结界之外,她还是得把沈独的告诫放在心上。 沈慎不会伤害她,不一定不会伤害别人。 所以,两个人的手被手铐铐在了一起。 崭新漂亮的甲壳虫停在面前,一位身着西装,面容严肃的男人下了车,来到了他们面前,对他们深深地鞠躬致礼。 同时,另一个男人也下了车,走到了他身后,一起鞠躬致意。 任思议惊讶极了。 是陆森管家。 另一个,是那个总是说“沈先生,您和任小姐在一起之后笑容变多了”的那位吸血鬼司机。 “你们怎么来了!” “我是沈先生的契约仆人。”陆森看向她身旁那位面色苍白的男人,“契约还未终结,我应继续侍奉沈先生。” “可是…可是我不知道他还能不能变回来,也许一辈子都是现在这样,没办法完成与你的初拥约定,让你成为二代血族。”任思议遗憾地说。 “没关系。”陆森无所谓地耸耸肩,“其实我不是因为那个,才一直留在沈先生身边的。我从小就是孤儿,沈先生教养我,如严师如慈父,沈先生是我唯一的家人。请让我侍奉他,直至老去。”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7章 第67章 任思议虽然也很舍不得让陆森和司机走, 可是,现在沈慎的情况太不稳定了。 她已经能感觉到他跃跃欲试、蠢蠢欲动想扑上去啃面前那两个人了,如果不是和她铐在一起, 如果不是她的力量压制。 “陆森管家,还有你…”她还不知道这位司机小哥的名字呢。 “我叫龙笑天。”司机小哥连忙说。 “呃。” 好霸气的名字, 果然是那种时不时冒出一句小说台词的人物。 “陆森管家, 小龙司机,虽然我也很想恢复你们之前的工作,毕竟现在工作难找。但是沈慎已经不再是过去的样子了,我现在能暂时控制住他, 但在我看不见的时候, 我没办法保证你们的安全。” 任思议叹了口气,“如果我能等到他回来的那一天, 一定亲自迎接你们回家,好吗?” 陆森看着她身边那个瞳孔灰白无神, 时不时会凶狠呲牙前扑、又被她一把用力拽住的男人。 “主人好像已经全然尸变了。”陆森很惊讶, “为什么他不会伤害你, 任小姐, 尸变之后吸血鬼是全然丧失理智与记忆的。” 任思议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可能,他记我比较深,没那么容易忘记。” 陆森和龙笑天对视了一眼。 虽然他们真的很想留下来, 可是沈先生这个样子, 的确, 大概率是会伤害他们的。 陆森想了想, 说道:“这样,我和小龙会住在山下的房子里,您有出行需要, 或者采购任何需要的物资,都可以吩咐我们。” 任思议便不再拒绝了,现在她和沈慎两人在山里生活,多有不便,是很需要帮手的。 任思议开着车回去,她是新手上路,甲壳虫开得很慢,几乎龟速前行。 这倒也没关系,现在他们有的是时间可以去浪费。 慢悠悠地回了家,带着一车物资,下车后,任思议打开后备箱,将两个大袋子提出来。 沈慎僵硬地走到了她身边,伸出手,动作虽然略显机械,但他主动提起了那两个大袋子。 任思议看向他:“你要帮忙吗?” 他没有回答,只是呆呆看着她。 她笑了,让他提那两个大口袋,自己则将里面的箱子搬出来。 沈慎回头,见状又伸出了拎袋子的双手,去接她手里的箱子。 “不用啦,我自己也能提。” 沈慎固执地挡着她的路,不放她走。 任思议拿他没办法,只好把箱子也放在了他怀里,转身又想拿东西出来。 沈慎还是不肯走,她拿什么,他就想要什么,一点重物都不想让她提。 任思议两手空空跟在他身边,他在她面前是比较“慢的”,实际上他也可以很快,快如瞬影,分分钟就把车里的物资全部归置到位。 冰箱里有了可乐果汁和蛋糕鲜食,任思议的梳妆台上也有了名贵护肤品,衣橱里增加了许多漂亮裙子,还有她给沈慎买的居家衫和衬衫。 物资里面,当然也有新鲜的血液,是沈独送过来的。 用餐时间,任思议本来不太想费什么功夫给自己做饭,吸血鬼的生活其实很方便,一袋血管饱即可。 可沈慎一定要做饭,他忘了很多人间的事,唯一还记得她,还记得要对她好,记得给她做饭。 任思议便和他一起在厨房里忙碌。 他动作略显笨拙,打鸡蛋,蛋黄会掉出来,切小葱也会切到手,好像这个世界于他而言是全然混沌的状态,无法像人类或者正常吸血鬼一样做到如此精细。 沈独说狂暴版吸血鬼唯一会做的事,就是嗜血和杀戮。 任思议不信。 她陪着沈慎,先从最最简单的煎蛋开始做,沈慎很认真,很沉浸,动作很慢,小心翼翼地翻面,煎炒… 最后,做出了一盘有点焦的煎蛋。 任思议点上了烛光,烛光映照着她苍白的脸,也点燃了他灰白的眼瞳。 “那我就开动啦。”她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煎蛋放进嘴里。 沈慎表情似乎有点紧张,迫不及待地想要得到她的反馈。 任思议嚼了半晌,很艰难地咽了下去:“沈先生,我还是对你太包容了,你以后别进厨房了,咱们想吃人类的食物就叫外卖吧。” 沈慎露出了有点挫败的表情,任思议立马伸手摸了摸他的脸:“我不是那种明明不好吃还要考虑你的心情硬说好吃的女友啦,我只会实话实话,你要是真的想在美食方面取悦我的话,你就快点好起来呀。” 男人没有说话,烛光下,他垂着眸,不知道在想什么。 喉咙里发出咕噜的声音。 时不时对她露出犬齿,一会儿凶,一会儿温柔。 任思议很想念曾经的沈先生,但比起天人永隔,现在这样,她也很满足了… 沈先生不愿意离开她,所以换了一种形态陪伴她。 她能感觉到他在…完全能… 他什么都没忘,他还记得她,记得要做饭给她吃,记得补偿,记得一定要用余生好好对她。 只是他现在说不出来而已。 晚上,沈慎坐在客厅拆任思议买的一堆快递盒,半人高的快递箱,被他尖锐的利爪几下就撕成了碎片,任思议捧着本《中医药大全》的书看,睨他一眼:“搞这么乱,自己收拾干净。” 过了会儿,沈慎抱着笨重的石雕走到任思议面前,往她面前一放,然后指着石雕对她呲牙。 石雕是条凶神恶煞的大狗子,狗脖子上挂了个牌子,上面写着:“内有恶犬,请勿靠近”。 “质感还行。”任思议打量了那石雕一眼,使唤道,“搬到院子门边吧。” 沈慎没动,依旧指着那个牌子,露出犬齿,仿佛在反抗什么。 任思议看他这狗里狗气的样子,怎么着还有点不服气? “不是说你啦。”她摸摸他的头,柔声软语地哄道,“只是单纯觉得很好看啊,别想太多。” 当然,狂暴版吸血鬼沈先生也经不住她这样的哄,哼哧哼哧地就把石雕抱到了门外。 …… 夜晚的青台山很安静。 卧室里有一盏暖黄的小灯。 任思议洗过澡,侧身面对着他,看他的脸。 沈慎安静地躺在身边,灰白的眼瞳一动不动注视她,很乖,完全不像白日里那个随时要呲牙前扑的模样。 她心里一软,忍不住吻了吻他的唇角。 沈慎对于亲吻已然有了经验,笨拙地贴上来,碾转间,呼吸凌乱,黏稠又缠绵。 尖尖的犬齿几次磕碰到她,却又立马变得小心翼翼,像怕弄疼她。 她变得越来越软。 偏偏他又不会别的,只是凭着本能贴近,胡乱蹭着她颈侧和耳根,呼吸粗重。 任思议不知道可不可以,她试探地摸过去,然后感受到了存在。 …十分强烈。 他安安静静的样子,和以前的他几乎毫无差别,任思议心很软,一些渴望和对他疼惜一并涌上来。 “沈先生,我可以…你吗?” 当然,得不到语言的回应,他的喉间只发出含糊的咕噜声。 取而代之的是他更实际性的行动,动作鲁莽。 他很急,像冲刺一般,任思议哪里受得住他这样的力量,断断续续让他不要那么的…迫切。 果然就慢了下来,撑在她上方,额上沁出一层薄汗。 她说不可以的时候,他就忍着,喉咙里溢出压抑而低沉的呜咽,额抵着她的额头,笨拙地蹭她。 一直忍着,直到她先。 融化时刻,他埋首在她耳边,喉间溢出沙哑模糊的两个字—— “思议。” …… 那晚之后,任思议“身体力行”解锁了沈慎的对她的称呼。 接下来,不管沈慎做什么,嘴里的咕噜声全部变成了:“思议。” 刷牙的时候,叼着牙刷从洗手间探出头,满嘴白沫,含含糊糊地朝客厅方向喊一声:“思议。” 任思议正窝在沙发里翻书,头也不抬地“嗯”一声,他便心满意足地缩回去,继续刷牙。 丢垃圾也要喊,拎着垃圾袋走到院门口的垃圾桶前,回头望一眼二楼窗户,隔着老远也要唤一句:“思议。” 任思议思议推开窗,趴在窗台上冲他挥挥手,他便安心地扔完垃圾,乖乖往回走。 甚至拍死一只蚊子,他也要跑到她面前,摊开掌心给她看,“思议。” 这是他记得她的证明,是他混沌中唯一能抓住的救命绳索。 任思议特别高兴,还请了沈独来别墅,试图想证明给他看。 沈慎不是全然没有记忆的野兽,他记得她,他认得出她。 沈独的车停在山道上。 从车里下来的少年,俨然不复过去轻狂模样。 哥哥不在了,他身担大任,学着哥哥过去的样子,每天西装革履,喜怒不形于色。 刚走到院门口,看到那个“内有恶犬”的石雕,一道黑影便从院子里暴射而出。 沈慎低伏着身子,灰白的瞳孔盯着他,低沉地嘶吼着,犬齿尽露,直直朝沈独扑咬过去。 沈独猝不及防,踉跄后退,险些一屁股坐倒在地。 “我靠!” 还真是内有恶犬! 他好歹是二代吸血鬼,可不能这么没面儿,和沈慎捉迷藏一样闪躲了几回合,发现他哥还得是他哥,还是狂暴版的哥,自己完全不是他对手。 连滚带爬地往车上躲,吓得要死。 沈慎却不依不饶,尖利的指爪在车门上乱划,像要把他撕碎。 完全狂暴的状态,那架势就是要把他撕碎。 “沈慎!沈慎!”任思议从花园冲上去,拽住他的手臂,整个人挂在他身上往后拖。 可他的力量巨大,她也拉不住。 最后,还是沈独趁着她勉强拦住的那几秒,一脚油门轰下山去。 电话里,沈独气喘呼呼,声音都在发抖:“这就是你说的他有以前的记忆,有的话,能不记得他亲弟弟吗?” “你又不是他亲弟弟。” 任思议坐在花园里,沈慎趴在她膝盖上,像一条做错事的大狗狗。 全然不见方才的凶戾。 她轻轻安抚着他。 “这是重点吗,是吗!” “他对除我以外的其他人,的确不太友好。”任思议叹了口气,“没办法啊,他暂时只能记得这么多,已经很厉害了。” “任思议,这样危险的存在,绝对不能让他留在世间。”沈独声音变得冷静了下来,“你知道一旦他跑出去,会怎么样吗?后果你能承担吗?” 任思议沉默不说话,沈慎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用脸蹭她的膝盖。 良久,任思议咬牙道:“我不会让他离开青台山。” “你能保证永远不下山?永远陪着一个死人?” 沈独反问,“你不过自己的生活,不想去环游世界?你知道你的生命是没有尽头的,永生是很长很长、没有尽头的时间,你怎么可能永远待在那座山上,不去感受这个世界的精彩?” “我可以。”任思议语气很笃定,“没有他,我的永生就不会有精彩。” 山峦四合,暮色渐浓。 她想,她愿意为他画地为牢。 在这座山上,在这个人身边,一起朝朝与暮暮。 作者有话说: 下一章沈先生就回来啦。 故事进入尾声。-3- 下一本《契约情人》 第68章 第68章 那一晚, 任思议的梦境极不安宁。 山间的夜,从未如此安静过,就连夏天时常听到的虫鸣都静止了。 风声、叶落声、甚至她自己的呼吸声, 都像被某物吞噬殆尽。 时间静静流淌,淌入了深不见得的渊。 无声无息的压迫感, 像是有东西正从四面八方向这栋房子聚拢。 任思议在睡梦中眉头紧锁, 心跳很重。 她猛地睁开了眼。 看到房间里有一道黑色影子,太黑了,仿佛这世间所有的黑暗都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 而他,静静地站在那里, 正在看沈慎。 沈慎已经坐了起来, 灰白的眼瞳迎向那片寂静的永夜。 他的姿势很警觉,半蹲着, 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咽。 尽管任思议甚至都找不到这个黑影的眼睛在哪里,但他能感觉到, 他们在对视。 不管是什么东西, 突然闯进来肯定不是善茬。 任思议本能地一跃而起, 朝他扑过去。 黑影没有半分移动的意思, 他只是轻轻叹息了一声,任思议整个人就被重重掀翻在地。 她痛苦地趴在了地上,根本动弹不得。 “你…是什么人?”她沙哑地问。 “吾来取走吾的东西。”他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回响在她脑海里。 “什么?” “他的魂魄。” 他慢慢朝着沈慎走去, 他每移动一步, 房间里的黑暗就浓稠一分。 “千年前, 他以世间最怨憎不甘的灵魂与吾交易,吾赐予他重生及永生,条件是若有一日他意外死亡, 他的灵魂将永生侍奉于吾。” 任思议记得,记得沈慎曾经说提及过,他的命,他的心脏…乃是邪魔赐予。 “他的确死了。”邪魔看向床上的沈慎,声音平淡,“只是,留有一律魂魄仍在人间,留在爱人的身边。” 他缓缓伸出了手,沈慎的身体升了起来,悬浮在半空中,与那道黑影对视。 他试图挣扎,可是动不了,喉咙里发出困兽般的低吼声。 “吾要的是完整的灵魂,死神不接受拖欠。” 话音刚落,所有的光都寂灭了,窗外透进来的月光、星光,床头那盏小夜灯散发出的暖黄色光晕,都在同一时刻被黑暗吞没。 绝对的黑暗笼罩了一切。 最后一道光,是他从沈慎身上剥离出来的。 透明的光,从他的胸口被缓缓抽出。 拉扯的每一寸,都带着沈慎剧烈的颤抖,他仰起头,嘴巴张开,却没有发出声音,像是正承受着某种超越了痛觉本身的痛苦。 那是在撕扯灵魂。 任思议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变成了僵尸的沈慎还记得自己,为什么他还会给她做饭,还会笨拙地喊她的名字。 他留下了一缕魂魄,留在他已然死去的身体里。 而现在,死神来讨债了。 “不要!” 任思议拼尽全力从地上爬起来,锋锐的指甲长出来,再次冲了上去,企图阻止他。 “不自量力。”邪魔没有看她,只是轻轻一抬手,任思议便被击飞出去,重重撞在墙上。 胸腔里翻涌着腥甜,眼前阵阵发黑。 而邪魔继续抽取那缕魂魄,沈慎的身体开始剧烈痉挛。 然而,似乎遇到了阻力,似乎那个人的灵魂…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脱离。 沈慎的喉咙里溢出沉闷的低吼,灰白的眸子死盯着他,疯狂,执拗。 邪魔的动作停了一瞬,轻轻叹息—— “沈慎,言而无信,难道尔想要灰飞烟灭吗?” 此言一出,强势的压迫感袭来。 邪魔愤怒了。 然而,沈慎仍在抵抗,固执地不肯交出那一缕魂魄。 唯一记得她、爱着她的那缕魂魄。 任思议拖着身体爬了过来,指甲抠进地板缝里,抠出了血。 “不要…求你…” 邪魔看向了这个匍匐在地的少女,蝼蚁般渺小。 “吾不施舍,只做交易,尔以何求吾。” 交易,她还有什么? 还有什么,她有什么!! “心脏!” 她宛如溺水之人,毫不犹豫喊道,“我的心脏,是…是他给我的!我这颗心脏还给你,你放过他好不好!求你!” 邪魔默了片刻,伸出了手。 枯枝般的手指,轻轻触上了她的胸膛。 他在感受那颗心脏。 他搜集人间的爱憎怨怒,以此为养分,滋养自身。 当初他愿意与人类沈慎做交换,也是因为他身上那股强烈的国仇家恨,怨气久久不散,将他引了来。 他咀嚼了他全部的恨意,而后给了他千年的生命。 现在,那颗心里有痴缠的爱意,也有过刻骨的恨意,还有失而复得的欣喜,得而复失的绝望,生离死别的悲恸… 还有不顾一切的、飞蛾扑火般的爱。 真是非常非常好的养料。 邪魔想要。 “将它予吾,尔便会死去。” 任思议看了一眼那个仍在拼死抵抗的男人,他灰白的眸子也睁大了,痛苦地紧盯着任思议,挣扎着摇头。 “思议…” 他低沉的喉咙里,只能喊出这两个字,他混沌的世界里唯一的清醒。 “思议…”他在摇头,很僵硬,“不…” 任思议眼眶红了。 “我…本来就不曾希求永生,也不愿意以吸食人类血液维系生命。沈先生,你知道我从来都不想当什么吸血鬼!我只想要你啊!” 她唯一的不舍,就是他。 如果没有他,这漫长的生命毫无意义,她不愿意一人独活于世间。 “你把这颗心脏拿去,我愿意一命换一命。”她看向邪魔,几乎没有一丁点的犹豫,爬到他脚边,“你杀了我,不要杀他!求你!” 邪魔这一生见过太多贪生惧死之辈,还从未见过争相恐后求死之人。 他没再问第二遍,那只手…伸进了她的胸膛,生生地挖出了那颗心脏。 没有血,但是会疼,比任何刀割、任何撕裂都要剧烈百倍,少女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对面,沈慎的眼眶都要瞪裂,眼泪淌了下来。 忽然,他忽然挣脱了邪神的掌控,变成了一道黑影,暴起朝邪魔扑来。 他要去夺回那颗心脏,那是她的心脏…他给她的。 邪魔只是朝他看了一眼,沈慎被一道无形的力量甩了出去,他挣扎着想爬起来,一次又一次,朝着那股绝对不可能进犯的力量,飞蛾扑火。 邪魔无视了他无用的努力,享用了那颗心脏。 随即,他转向沈慎。 “吾不再需要你的侍奉,赐你百年寿命,回到人间吧。” 枯手一挥,他将沈慎的灵魂还了回去。 沈慎的身体像被暂停,有东西正在重新灌注进他的躯壳,那缕被扯出大半的灵魂,连同另外两魂七魄,被尽数归还。 沈慎的眸子从灰白转为漆黑,混沌的意识也渐渐复苏,变得澄澈清明。 但这一切,都不重要了。 他连滚带爬地冲过去,抓住了少女的手, 任思议躺在地上,胸口没有血迹,但她已犹如尸体般冷冰,脸色白如纸,那双总在笑的眸子紧闭着。 再也看不到她的笑了。 这个世界黯然失色,了无生趣。 眼泪掉落,落在洁白的少女的手背上。 上一次哭,还是在人间时,父母身死、国破家亡的时候。 已经好久好久了,久到他不记得做人的感觉,不记得人间酸甜苦辣、爱憎离别的滋味。 邪魔垂眸睨着这日日都会上演人间情爱与苦涩。 他见怪不怪,转身离开。 身后别墅被死亡笼罩,寂静无声,独留了一个心碎的男人。 良久,邪魔停下了步伐,深深叹息一声。 这是他少有的一次心软。 因为他也忆起了曾在人间的滋味。 “罢了,吾便再送尔一份小礼。” 他抬起手,那是一颗人类心脏。 …… 任思议梦见自己坐在一片虚空之中,没有天,没有地,四面八方都是混沌的黑暗。 唯有一棵枯老的树孤零零地立着,枝杈嶙峋,而她正坐在其中一根树杈上,光着脚,晃着腿。 身边只有一只黑色乌鸦,乌鸦歪着脑袋看她,眼珠黑亮。 她摸了摸黑乌鸦的羽毛,它低头啄了啄她的手指,像在催促她。 于是任思议跳下了树杈,黑暗的虚空深处,照进来一束光。 她走进了那束光里,那时黎明穿过窗户照进来的朝阳。 睁开眼,窗框外的确有太阳透过树梢,一抹斑驳在她的脸上。 她感觉很温暖,好像被人的体温包裹着。 不对,是真的有人在抱着她呢。 沈慎把她整个人箍在怀里,脸埋在她的胸口,手臂死紧的,像是要把她揉进自己身体里。 他的嘴唇贴着她颈上的肌肤,他在吻她,咬着牙,不让自己哭出声,哽咽着,全身肌肉都在颤抖。 “你不愿意独活,我…就愿意吗?” “咳…” 怀里的人动了一下,艰难地喊道,“沈先生,你抱我好紧啊,我快不能呼吸了。” 沈慎缓慢地松开手,看向怀中的少女。 少女脸色不再苍白,泛着淡淡的蜜粉,在阳光下格外灵动美丽。 看到满脸泪痕的他,任思议愣了愣,用手指蹭过他的脸庞,将眼泪一点点擦干净—— “一把年纪还哭…” 声音很虚弱,有气无力的,却在笑话他。 下一秒,沈慎不可置信地紧紧抱住了她:“我已经好久没哭过了,任思议,好久了。” 千年的岁月、无数的生死、无数的离别,他以为自己看惯了,看透了,早已不会哭了。 可他还是那样那样地舍不得她。 任思议心都软了,身上也没什么力气了,手臂软软的,却还是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回抱住了他。 安静地抱了很久。 她的手指搭在他的后颈上,摸索着,摸到了一根细细的链子。 顺着链子摸下去,拿到了一枚金色的戒指,她曾经送给沈慎的那枚,他一直都戴着。 “沈先生…”她摘下了链子,把戒指举到他眼前。 “沈先生,我给你的这颗戒指,其实、其实是女生戴的,你一直都没有发现,这是我的秘密…” 沈慎反应了几秒,明白了。 他立刻接过了她手中的戒指,将她抱起来,小心翼翼地放回到床边。 随即,他单膝跪了下去:“任思议,不要再丢下我…” “请给我…与你同生共死的荣幸。” 一抹阳光正好照耀在那枚金色戒指上,倒映了人间无数璀璨繁华。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还有番外,我一起更了吧。 第69章 第69章 这一千年漫长的时光, 沈慎其实从来没有感觉自己真正活过。 准确来说,是为自己活过。 他做了很多事,经历过无数次战争, 有的战役青史留名,有的战役如尘埃般消弭于人类历史, 不复存在。 沈慎参与其中, 但他依旧不太有真实的感觉。 因为时光太漫长。 而当生命重新变得有时限,而他又真正有了渴望拥有、想要共度余生的那个人之后,沈慎才忽然觉得,生命有了实感。 一分一秒, 他都不想浪费, 都想黏在她身边。 他们一起在青台山别墅度过了漫长的盛夏,山间实在凉爽, 沈慎重新在花园里种满了路西法玫瑰。 郁郁葱葱,妖冶柔美。 晨间, 沈慎蹲在园子里给花圃松土, 身后传来吧嗒啪嗒的拖鞋声, 慵慵懒懒。 一双白皙的胳膊从背后环过来, 无名指戴着那颗金戒指。 少女软趴趴靠在他肩上,像貂皮大衣似的盖在了他身上。 “沈先生,你又起来这么早, 不陪我睡懒觉。” “给你种花。”沈慎摘了一朵玫瑰, 递到她柔美的脸畔。 “种花有什么好, 种我不好吗?” 沈慎侧过头看她, 小姑娘笑得有点坏,她格外喜欢说这些逗面前这个封建时代的老男人。 “沈先生,太阳都还没出来呢, 你就脸红了呀。” “任思议,你是不是觉得早上我不敢那你怎么样。”沈慎警告她。 她挑衅地笑了笑:“你能拿我怎么样?咬我?” 话音刚落,他低头就在她唇上轻咬了一口。 小姑娘下意识去捂嘴,手腕却被他攥住了,将她拉近了自己。 任思议往后躲,后颈却被他的掌心挡住退路,根本躲不开。 沈慎既安抚,又诱哄,方才咬她是惩罚,此刻,吻便成了补偿。 任思议被他亲得发软,腿都快站不住了。 以前的沈先生,多少有点克己复礼的感觉。 但这一次重生,他变得很好色,好像时时刻刻都想和她亲近,都想要她。 他的寿命变回了人类的百年之限,可是其他方面,譬如力量,譬如欲望…好像完全没有改变,仍然是吸血鬼的状态。 有时候任思议都在想,邪魔把他的灵魂放回来的时候,是不是…忘了收走力量。 可任思议变回了人类,纯粹的人类。 所以,其实有时候还是挺感觉次数过多了,承受不住。 但怎么讲呢,她这人…多少有点人菜瘾大的感觉。 好不容易有消停一会儿,看着他才花园里忙着,她又忍不住扑过去挂在他身上,明明昨天晚上弄湿的毯子现在洗了都还没干。 她又有点想了。 花园里有玫瑰的香气,天光还是灰蒙蒙的,山间雾气未散。 她被他抱着转过身来,面对面坐在了他腿上。 沈慎手臂上有新鲜的泥土,他也顾不上,只箍着她的腰,将她按向自己。 少女伸手去解他衬衫的扣子。 男人低低笑了一声,害她忽然有点不好意思,抬起眼瞪他。 沈慎抱着她站起来,她的腿环在他腰侧,像只考拉似的,挂在他身上。 从花园一路走回卧房,他倒是一点也不急,在这些事情上,他从来都不急,优雅自持,快的时候她受不了,可慢的时候,更加…受不住。 房间里,有只小猫在哼哼唧唧。 沈慎低头看她,瞳仁里映着她凌乱失控的模样。 她偏过头去,却被他捏着下巴转回来。 “看着。”他说,“看我,我也要看你。” 这大概…是沈先生的某种xp,他一定要看着她,看她颤抖,失控…而他掌控所有,操控她全部的知觉。 他爱死这种感觉了。 …… 沈独一开始不大相信沈慎醒过来,直到沈慎亲自给他打电话,问了他最近血族事务和猎人动向,以及私立医院的营收情况。 这小子,在电话里哭得像条狗,但是一上山,就有点想要报复上次被他狂暴哥欺负,被他追得满山跑,像狗一样落荒而逃这件事。 听说沈慎变回人类了,沈独心里美滋滋:“哥啊哥,你也有今天。” “以前你关老子禁闭的时候,怎么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变成真正的人类啊。” “嘻嘻嘻嘻。” 上山的时候,他特意还戴了副装逼的墨镜,觉得自己帅得不行。 车停在青台山别墅门口,沈独没走正门,鬼鬼祟祟绕到花园侧边的矮墙,探出脑袋往里观察。 晨光微熹,沈慎正蹲在玫瑰花园,专心致志修剪枝丫。 沈独脚下一蹬,朝沈慎的后背扑过去—— “哥,惊喜!” 他连帅气的台词都想好了,扑倒他哥之后要说“你也有变成弱鸡的一天,觉悟吧!” 沈慎头都没回,沈独只觉得一股巨大的力量迎面撞上来,整个人被弹飞出去,“砰”地一声,撞在了树上。 枝上那只黑乌鸦“嘎”地大叫一声,骂骂咧咧飞走了。 沈独挂在树杈上,墨镜都歪了。 “电话里你不是变回人类了吗?!”沈独在树上嚎叫。 沈慎这才缓缓站起身,看向树上的沈独,淡定地说:“是,但没说我打不过你。” “……” 沈独从树杈上跳下来:“说谎骗我,害我偷袭失败,算什么真君子。” 沈慎:“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不要脸的屁话。” “……你他妈!” 任思议披着白色睡袍走出来,头发乱糟糟的,明显是被吵醒的。 沈慎站在花园里,衬衫整洁,姿态从容,沈独坐在草地上,脸颊通红。 少女走到沈独面前,很不客气地说:“我跟你讲,你哥现在是我的人,你欺负他,就等于欺负我,后果很严重。” 沈独哭丧着脸:“要不要看看到底谁欺负谁。” 他感觉到了这个世界深深的恶意。 今天就不该上这个山! …… 山间的生活过了两个多月,每天都在没羞没臊,每天都能翻天覆几次。 直到任思议真的快要受不他了,想着要搬下山了。 沈慎其实想永远和她隐居在这里,每天都这样和她朝夕相处,二十四小时贴着。 但任思议不行,她还有父母还有爷爷奶奶,还有学业没有完成,还有大城市的许许多多的精彩生活没有体验呢。 本来以为沈慎永远不会醒过来,那她是可以和他永远呆在这里的,现在他醒过来,变回了正常的沈先生,任思议便想要恢复回去的生活了。 沈慎知道一旦下山,他们必然会面临一些短时间的分离。 譬如她去学校念书,譬如她和朋友聚在一起,譬如他也要去工作… 想到就很心烦意乱。 他们的生命如此有限,为什么还要这样分离。 所以任思议收拾行李时候,这家伙表现得不太配合,不是藏她箱子,就是弄乱她装进去的衣服。 任思议简直哭笑不得啊。 “沈先生,我亲爱的沈先生,您要不要掰着手指头数一下您今年多少岁,能不能别像个臭小孩一样,行吗。” “想分手呗。”他看向她,“这才相处几天,你就腻味了?” 任思议:“只是下山生活,哪有分手那么严重!” “在我看来,没区别。” “你是觉得,二十四小时都待在一起,每天除了zuoai还是zuoai,这样的生活才算是理想状态吗?” “不然呢?” “……” 任思议没话可说,沈慎这次醒过来,就是很黏她,连洗澡都要一起洗,忍受不了分开一秒钟。 她当然也不想分开,可是现代社会中的正常情侣,正常夫妻也没有一天二十四小时黏在一起的呀。 尤其…她还是个苦逼学医的。 实在没办法了,自己选的男友,再黏人也只能受着。 任思议只能“身体力行”地安慰了她的沈先生三个小时,总算让他勉强答应下山,条件是即便白天上课,晚上也要回中央公园的别墅吃和住,他每晚都会来学校接她,还有,每天至少要有一次亲密链接,一次都不能少,如果实在太累做不到,那等休息好了就要三倍奉还。 任思议为了能够回到正常生活,只能答应了他的“不平等条约”。 下山之后,搬回中央公园,陆森和司机龙笑天也都回归了自己正常的岗位。 沈独管理着血族事务,沈慎不再插手太细节的事情,他像个幕后军事,指导和教导沈独去做,尽可能在这百年之内,教会他如何成为一名真正的领袖。 在任思议大学毕业之后,沈慎给了她一个完美的海岛浪漫婚礼,在家人的祝福和簇拥中,她嫁给了此生最爱的沈先生。 同时,她还如愿地开了一家中医药馆,并且从沈慎的私立医院里挖了不少的知名老中医来馆内坐镇,尽情地享用沈先生的资源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一点也不会拿人手软。 沈慎依旧带着赎罪的心态对她,这一生,都是他对她的赎罪之旅。 所以,在沈先生无所不用其极的极致宠爱之下,任思议的配得感是越来越高了。 连吃带拿,开开心心。 平凡的一天。 任思议换下白大褂走出中医馆,天边正烧着一团橘色的晚霞。 沈慎靠在车门旁等她,西装外套搭在臂弯,站立的姿态挺拔,如一株白桦树。 像是等了她很久,像是可以一直等下去。 听见脚步声,他抬起眼。 尽管结婚多年,可他看她这一眼,任思议还是会有心跳加速的感觉。 她对沈先生,永远都会红了脸,会心跳加速,会一直一直喜欢下去。 任思议小跑着上前,抱住了沈慎的腰,两人相拥了片刻,小姑娘抬起脸:“今晚吃什么啊宝?” “吃…” “我不想听已经老男人说腻了的荤段子啦!” 沈慎笑了下:“你这么问,不就是想听?” “我哪有,我想听点新鲜的。” “那吃新鲜的你。” “……” 她克己复礼的沈先生哪去了? 两人并肩走进夕阳里,远处城市的灯火次第亮起。 “沈先生,”任思议忽然开口,“你说我们下辈子还会遇到吗?” “我不知道。”他说。 这大概是沈慎博学多闻的漫长生命中,少有的,坦诚地说“不知道”。 但随即,他收紧了握着她的手,十指相扣。 “但这一生,我会用尽全部力气记住你。” “那你要记牢一点。” “一定。” 作者有话说: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