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 天下无敌》 第1章 [无cp向] 《(综武侠同人)天下无敌》作者:六块蛋挞【完结】 简介: 破碎虚空后遨游天下,不断扩展自身道途的路还很长。 空山外,古寺边,明月下,大河畔。 爱恨情仇,恩怨纠缠。 若你不再把任何人看做自己的敌人,自然天下无敌。 《天下有敌》的第二部,男主顾绛。 内容标签: 武侠 江湖 穿越时空 快穿 正剧 he 主角视角顾绛 一句话简介:又一篇武侠 立意:道理无尽,逍遥无穷 第1章 八月十三,金匮值神,宜嫁娶、祭祀、移柩。 常年清寂的李园今日热闹得很,似乎整个保定府的人都来到了这里,人人脸上都带着笑,他们似乎都在为这桩喜事极尽欢喜。 欢声笑语从前堂一直传入后院,传到了小楼上,传到了新娘所在的新房里。 这是一间布置得十分华丽的房间,大片的红覆盖了往日素雅的颜色,一对对象征着男女成双成对的装饰挂了满眼满床,似乎不这样不能彰显喜气,而端坐在这片锦绣堆里的新娘却没有半点笑意。 喜娘和丫鬟已经被她赶出去了,现在这间屋子里只有她一个人。 这是一个绝美的女子,便是这满屋的珠光宝气也压不住她的容光,何况她的气质还如此独特,就像一首诗,一幅画,这样的魅力足以叫每一个见过她的人都毕生难忘、刻骨铭心。 她看着桌上红烛的眼睛明亮过天上的星星,却又这样的忧伤哀怨,红烛似乎都在这样的目光下忍不住流下滚烫的泪水,她却没有落泪。 她的眼泪已经在这两年里流尽了。 在答应下这桩婚事时,她就决心不再哭泣了,和眼泪一起消失的,还有她的笑容,她的生命里似乎从此只剩下凄凉寂寞的长夜。 听着远处传来的笑声,她眼前似乎又出现了那个人的脸,想到过去每一个难捱的夜晚,不知他在哪处入眠,陪在他身边的女子有着怎样美丽的笑容、温暖的手臂,而陪伴她的只有整夜整夜的泪水。 她不知道自己答应下这桩婚事,是真的被求爱者打动了,还是只想在他面前维持住最后的尊严,证明哪怕被抛弃,被摧毁,她也能有一个去处。 但是,她真的要将余生都托付给自己从未爱过的人吗? 即将成为她丈夫的人知道她的伤心,也承诺,愿意等她,等她忘记过去,选择他。 新娘不知道,或许终有一天她会忘记那个人,爱上自己的丈夫,或许不会,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她的人生已经这样了。 可那些道喜的声音此刻是这样的刺耳,她不知道那些人里是不是也有那个人,只要想到那样的画面,她就恨不得举起桌上的烛台,把这屋子点燃,把这满室的锦绣和自己一起烧成灰! 她终究只是呆呆地坐着,没有起身。 新娘近乎绝望地自嘲心想:是啊,你就是这样一个软弱的人,所以你无法留住恋人,被命运推着走,茫茫然看不清前路,他们都知道自己要什么,也在去达成自己的目的,不在乎为了这一点,会伤害到谁,只有你,只有你。 她望着红烛,几乎痴了。 就在这时,原本紧闭的窗户忽然吱呀一声打开了,新娘看向空无一物的窗口,觉得大概是喜娘布置新房时为了贴红纸打开了窗,之后没有关好,才被风吹开了。 她并不想起身,可随着窗户打开,前面的鞭炮声和孩子的尖叫声越发清晰了,所以她还是站了起来。 窗外的天色已经快到黄昏了,也就是她去拜堂的时候,新娘垂首又看了一眼楼下的梅树林,然后冷着脸关上了窗。 一回身,新娘吓了一跳,一个穿着白衣的女子不知何时进到了屋内,正站在她身后,饶有兴味的打量着她。 可她没有大声叫人,新娘静静看着这个白衣女子,她一直知道自己长得美丽,可这个少女生得更美,长发如云,白衣如雪,她不像是尘世间的人,倒像是月亮上的仙人,出尘绝世。 这种美丽糅杂着魔性和锋利,令人看了一眼,就不敢看第二眼,新娘却没有被刺伤的感觉,她知道眼前的女子对自己并无恶意,所以她冲着对方微微点头后,又坐回了床上。 白衣女子似乎被她平淡的反应逗乐了,开口道:“我跑到你的新房里来,你怎么都不叫人赶我出去?” 新娘清清冷冷地回道:“你若是来看新娘的,你已看过了,若是饿了,桌上还有些吃的,若是手头紧,也可以自己拿些银两。” 白衣女子道:“你这小姑娘真有意思,装得冷冰冰,好似什么都不在乎,其实心肠软得很,你还担心我吃不饱,没钱使?” 新娘的眼睫轻颤,道:“若没什么事,你就走吧,今天外面来了很多人,你生得这么美,没必要和那些人打交道。” 白衣女子真的伸手拿了桌上的一块酥饼,走到新娘的对面问道:“你讨厌江湖人?” 新娘又开始怔怔出神地看着红烛:“一个原本温柔守礼的书生,卷进江湖后,就会抛下一切,无论是自幼长大的地方,还是一起长大的人,都不再留恋,这江湖能是什么好地方?” 白衣女子用帕子裹着酥饼,一口口小心吃了,又拿起桌上给新人备的酒,倒了一杯喝下去解腻,然后她站起身,开始翻看屋子里的东西,捡了一些中意的收拾起来,姿态大方得好像她才是屋子的主人。 而这屋子真正的主人,便任由她吃了自己的点心,喝了自己的合卺酒,走来走去翻箱倒柜,搜了两套她喜欢的衣物,拿了些银两,卷了三幅她最喜欢的字画。 换做两年前,新娘是不会让别人动她的心爱之物的,就是那个人动了她的字画,也要被她数落,可现在她都不在乎了,因为她终于明白,喜欢的东西不见得就属于她,旁人能够拿走,她再喜欢也没有用。 入室行窃的女盗贼笑着走到新娘面前,她把东西装进了一个小木箱里,新娘看着这个木箱,终于有了点反应:“这个箱子你不能拿走,那是我自家里带来的。” 白衣女子点头道:“我知道,你这屋子里的东西都十分讲究,只有这个木箱看起来老旧了,却没有修补重整,还放得最小心,一定是你最紧要的东西,所以我才拿了它。” 新娘愣了一下,看向白衣女子,这月宫仙女似的绝色美人笑道:“现在,我还差一样东西了,一样最重要的东西。” 她的笑容那么美,连新娘都恍惚失神,难以醒转。 然而,这白衣女子说完话后利落地点了新娘的穴道,随手摘下对方的凤冠和喜服,走到另一边的案上,用新娘的胭脂调了做墨,把贴在门上的喜联撕下来,转到反面素白的地方,写下一行字。 然后她一手抱起瞪大了眼睛的新娘,一手抄着木箱,拂开木窗,跳了出去,像一阵风消失在暮色中。 原本华贵精致的新房里,一片狼藉,风吹动木窗,也吹动了桌上用果盘压着的纸条。 上面赫然写着:今闻李园林氏小姐才貌双绝,故来相邀,月下从游,归期不定,勿寻。 —————— 雪霁阁是林诗音的住处。 自她父母双亡后,来到保定投靠外家,那时老李探花还在,身为林诗音的姨夫,他心疼妻妹留下的这个孤女,给她的待遇和自己儿子一般,让她住在李园梅林中的雪霁阁,与这处阁楼相对,不远处就是他的次子李寻欢所住的冷香小筑。 做下这样的安排,可见那时抱病的李夫人就有了给两个孩子订婚的想法。 后来婚事订下了,林诗音也在雪霁阁中住到如今,李园中的每个人都觉得,总有一天表小姐会从雪霁阁搬到冷香小筑去,表小姐也会变成夫人,一场期待已久的婚事能够扫去连续几桩丧事带来的阴霾。 没想到,婚事确实如期举行了,新郎却不是李寻欢。 守门的丫鬟忍不住叹道:“今天替小姐梳头,她始终没笑,这哪里像个新娘子。” 李家的老仆妇道:“不要说了,大喜的日子,不要再说这些。” 可她自个儿心底里也叹,世人都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都是读书人,一点不错,老爷和大公子在时,小公子还能用心读书,等两位都去了,小公子官也不做了,每天和那些江湖人往来,这两年更是被带着花天酒地不着家。 比起才华横溢、俊美温柔的探花郎,龙啸云是个粗豪汉子,没那么风雅,但好在人老实,一心一意不是? 虽说在他们看来,和表小姐多少不匹配,可那匹配的不是变了吗?能有个知冷知热的贴心人,也就得了。 世间夫妻哪有那么多情投意合?比起嫁个你喜欢却守不住的,整日为他流泪,不如嫁个喜欢你的,日子都是人过的。 她们这些人避出来,也是体谅着表小姐,让她最后哭一场,过去的事就当一场梦吧。 第2章 老人经历的多,也更看得开些,看着吉时快到了,拍拍站得发麻的腿,拉开心有不平的小丫鬟,叫上喜娘仆妇,高声道:“吉时快到了,咱们上去吧,新娘子该出阁啦!” 这是提醒表小姐抹抹眼泪,收拾好妆容,唉,这也是最后一遭叫她表小姐了,来日她就是龙夫人了。 一群人好似约好了一般,都挂起了笑容,热闹闹上楼去。 打头的李家管事婆婆穿得周正讲究,和外面富人家的老太太也差不多,这两年来生了许多皱纹的脸上堆着笑,轻轻敲了敲新娘的门:“表姑娘,吉时快到了,咱们来看看您这儿准备得怎么样了,再没一会儿,前面迎你去拜堂的人就要来了!” 配合着她的话,众人七嘴八舌说了一堆欢喜话,门里却没有半点动静。 管事婆婆心下叹气,觉得表小姐这是临门一脚了又心生抵触,可事到如今,也没什么说法了,她干脆动手推门,一边说着:“小姐,咱们进来了。” 独自守在门口的小丫鬟没有上楼去,她知道自己面上不好看,婆婆怕小姐见了她的表情,勾起伤心来,不让她上楼,就在这儿守着。 她望着院子里的梅树,心想今年冬天,梅花开得再好,只怕也不是往年的情形了。 忽的,就听楼上传来一声尖叫,叫得小丫鬟一哆嗦。 她转身往屋里看,就见那些个热热闹闹上楼去的大姑娘小媳妇都又跌跌撞撞跑了下来,其中一个头发都散了,扯着裙子,看都没看小丫鬟一眼,疯了似的往院外跑去,一边跑还一边扯着嗓子喊道:“快来人啊!来人啊!新娘子不见了!” “来人啊!表小姐被人抢走了!” ...... “哈哈哈哈哈哈——” 根本没有走远的白衣女子带着新娘,坐在雪霁阁对面的屋顶上,眼见得这番动静,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可不远处的那些人没有一个发觉这边的动静。 冷香小筑因为主人久久在外不归,所以只有下人早晚来打扫一遍,平素并无伺候的人守着,任由这两个人坐在屋顶上看戏。 “被抢走”的新娘子,也就是林诗音坐在白衣女子身边,她是个标准的贵族小姐,文雅女子,身姿削瘦,气质高雅,从来没有做过爬屋顶这样的事,这会儿战战兢兢地坐着,总担心瓦片松动,会被自己踢掉下去,惊动了下面的人。 要是被人看见她穿着喜服,坐在表哥屋子的顶上,真是再没有脸见人了。 而她旁边的白衣女子笑得前仰后合,明明是这样放纵的动作,放在她身上只有一种魏晋名士的风流气度,明明自己是被她劫出来的,林诗音也担心过这人是不是龙大哥的仇人,甚至是,甚至是表哥的仇人,但看她笑成这样,林诗音提着的心也渐渐放了下来。 看着楼对面一团乱糟糟的情形,不知怎么的,她竟也有些想笑。 白衣女子笑道:“今日可叫我解了一桩宿怨。” 见林诗音看她,白衣女子笑盈盈道:“我有一个朋友,他是个有本事的酒鬼,因为妻子不许,总上我门上偷酒喝,还说我满屋子只有这些酒有些意思。” “今日我听闻李园的喜事,想来看个热闹,结果远远见到一人,像极了那酒鬼,一时间不由想起旧怨,便打定主意,也要从他的园子里偷一样东西走。” “我思来想去,这园子里他最在意的,应该就是你了。” 白衣女子站起身来,一把抱起新娘道:“哎呀,这一喊,他可要来了,咱们还是快走吧。” 【作者有话说】 一刻都没有为离开倚天忧伤,现在来到现场的是特意扮做女子去偷新娘的顾留香_(:3」∠)_。 第2章 李寻欢已经喝了太多了。 他已经记不清自己喝了多少杯,任何人看了,都会觉得他不是在饮酒,而是要把自己泡死在酒中。 若能泡死在酒中也很好。 要是能泡死在酒里,他就不用站在这儿,面对所有来道贺的客人,听他们说着恭贺的话,自己还要笑着一起道贺,帮着新郎挡酒,喝了一杯又一杯。 他有时候觉得,大概是酒已经麻痹了自己,所以他才能看着大哥的笑容,从满心的悲苦中寻摸出一点自欺欺人的安慰来。 这样也很好,李寻欢不知多少次对自己说。 他是个浪子,两年前因为卷进江湖恩怨里,险些就送了性命,要不是大哥救他,他已经死了,他们因此结为兄弟。 李寻欢邀请龙啸云一同归家修养,龙啸云来了,可也是这样,他见到听闻自己受伤而来的诗音,并对这个清丽高华、眸含秋水的女子一见钟情,还向自己求娶诗音。 自那日后,李寻欢就想了很久,关于自己,关于诗音和大哥。 对一个渴望安宁的女子来说,比起不安定的自己,大哥岂不是个更可靠的归宿? 他了解林诗音,就像了解自己,他们相伴了太长的时间,在每一个雪后梅花初绽的清晨,他向窗外看去,总能见到一双顾盼生辉的眼睛。 渐渐的,那双眼睛就看进了他的生命和灵魂里。 李寻欢知道林诗音的世界很小,她只要一张能写字看书的桌案,一面能透光映影的纱窗,一个能够遮风挡雨的人,陪她朝夕不离。 而龙啸云是个豪气干云的汉子,他宽容、仁慈,能为救人血战长街,对表妹的痴心更胜过自己,龙啸云愿意为了林诗音放弃闯荡江湖的豪言愿景,改变自己,永远留在家中,守着那扇纱窗,为心上人遮蔽风雨,化作一座无言的山。 李寻欢无数次问自己,他能做到吗?他能为了诗音放弃自己想要的生活吗? 他知道,当他思考这个问题时,他就已经输了,输给了龙啸云对林诗音的感情。 既然如此,该退出的自然是他。 这些年李寻欢已经失去了太多,他的父母和兄长相继离世,龙啸云和林诗音就是他现在最亲的人,只要他带着那些江湖风雨离开,他们两个就能一直过着太平安静的生活。 这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李寻欢笑着又饮下一杯酒,他只希望今夜将自己灌醉过去,一闭眼,一睁眼,就是第二天,到时候他就留下李园的房契作为诗音的嫁妆,让她能够和大哥一起生活在这里,不必离开自幼生活的地方。 而他将启程去一个陌生的所在,去一个有风有雪,有梅花盛开的地方。 把自己的余生都埋葬在那里。 李寻欢已经喝了太多,他快要醉了,他会醉得不省人事,有人拿刀割他的脑袋都不知道,不仅仅是今夜,以后无数个想起林诗音的夜晚,他都决定这样度过,想来,人的一生也没有那么漫长。 可要让他从这份醉意中醒来也很容易,只需要一个喜娘慌慌张张地冲进来,跑到李园主人的身边喊一句:“少爷!表小姐不见了!她,她被人掳走了!” 李寻欢的笑顿时僵在了脸上,他只觉得一盆冷水猛地从他头顶灌下,耳边一阵嗡鸣声,盖过了突然喧哗起来的人声,那股在他骨头里泡了两年的醉意,突然消散得无影无踪。 他身旁的龙啸云大吼了一声,向后院奔去,李寻欢叫来管家,让他安抚好客人,注意往来行迹,打听清楚是否有见过可疑的人,尤其是身边带着的人形貌酷似表小姐的,一定要拦住。 李寻欢清醒地将事情都安排好,擦了擦手上溅出的酒水,向后院走去。 李家是保定府有名的书香世家,有着“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美誉,李园是李家的祖宅,经过一代代人的修葺扩建,建得气势磅礴,楼宇高耸,花木丛生,风雅旖旎处绝胜两河风光。 李寻欢就是在这里长大的,他在这儿读书习武,在这儿赏花观月,也是在这儿看着父兄被朝局的糜烂磨损心气,一点点衰颓,在这儿送走了自己几乎所有至亲之人。 其实自那以后,他就不爱回来,游走江湖还是沉醉章台,都是流浪在这尘世间。 以至于,今日走过亭台楼阁,穿过山石草木,李寻欢竟生出一种陌生感来。 终于,他走到了久违的雪霁阁前。 李寻欢的目光淡淡扫过门窗上精致的大红装饰,从敞开的大门向里看,一向井井有条的屋子里,几张木椅翻倒在地,一个小丫头六神无主地向楼上张望,却又不敢上去看一看。 他走过去拍了一下小姑娘的肩,因为刻意加重了脚步,她并没有被这一下惊到,但看见李寻欢的脸时,她还是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清澈如水的眼睛里浮起了雾气,似有无数的委屈涌上心头:“少爷!你终于来了!” 李寻欢避开了她的目光,只轻声道:“嗯。你把这儿收拾一下,不要害怕。” 小丫鬟抹了抹眼泪,点头去做事,李寻欢看着她把木椅都扶起来,才一步步走上了楼。 等他走到新房门口,看到房内的情形,龙啸云高大的身躯跪在新床前,手里死死攥着新娘的外袍,那是江南二十位有名的秀娘一起花费一年的时间,绣成的嫁衣,光是这绣品在识货的人眼中就价值不菲,此刻却和凤冠一起被扔在了这里。 第3章 李寻欢环顾着被翻得一片凌乱的屋子,想要抬脚进来,竟晃了一下,不得不伸手扶住门框,才稳住身体,走进屋中。 龙啸云不用回头,就知道是李寻欢来了,他捧着嫁衣的袖子,哽咽道:“诗音是什么样的性格,咱们都清楚,她不会把衣物就这样随意扔着,也绝不会让别人来动她身上的东西。” 什么样的人才会劫走一个美丽青春的女孩?甚至这样轻佻地剥了她的外袍和发饰? 林诗音面对这一切,又会作出什么样的反应? 这些话,他没有说,可经历过江湖的两人都心知肚明。 龙啸云侧身看向李寻欢,一身新郎的红衣,仿佛花正开时遭遇一场风雨,落得满地残红如血,这血渗进了他的眼睛里,让他的神情悲恸中透着疯狂:“咱们一定,一定要把她找回来。”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窗外的天色已经入暮,秋日的晚风穿堂而过,李寻欢忍不住咳嗽起来,他感觉到一股腥意上涌,却忍了下去。 站在这间不属于自己的新房里,明明还未到冬日,他已觉得前所未有的冷。 —————— 窗明几净的房舍内,一身白衣的女子正打量着自己面前的姑娘,已经洗去新娘妆容的少女,她的面色苍白,身形单薄,柳眉淡淡,双目泠泠,眉宇间缭绕这散不去的哀愁,低垂着修长的脖颈,似乎对自己所遭受的所有境遇,都一样逆来顺受,唯一保护自己的方法,不过是用冷漠来掩饰内心。 白衣女子道:“你叫做林诗音,诗者心音,可我看你现在更像一首词,像一曲《雨霖铃》,只在自己心里唱‘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 她一边唱,一边拿了东西往林诗音脸上涂抹,时不时还用笔勾勒两下。 林诗音仍由她摆弄,也不说话,她不知道这女子到底想做什么,但自己手无缚鸡之力,也反抗不了什么,不如随她去,等她目的达到了,自己也就能回去了。 白衣女子似乎看出了她的想法,笑道:“我叫做顾绛,嗯,现在这幅样貌,你也可以叫我‘邀月’,举杯邀明月的邀月,是个四海为家的江湖人。” 林诗音终于抬眼看向她,眼神里透着奇怪。 顾绛道:“怎么,觉得我不像你想象中的江湖人?你以为江湖人都是学了点功夫,又不在家中安稳做事,到处游手好闲,打架寻衅,惹是生非?” 林诗音终于开口道:“不是么?” 顾绛想了想,居然点了下头:“你说的这些人的确不少,但这都是最普通的、混江湖的人,更多时候,他们也依从着各个地方的势力,小一些的势力如同地头蛇,大一些的势力,和那些个名门世家也没区别。” 林诗音这些日子,偶尔也会听到龙啸云议论,知道江湖上有名门正派:“就像少林寺那样?” 顾绛道:“少林寺那样的是一种,还有一些,比如说数十年前江湖上最有名的是沈家,而沈家是百年世家,真要论家资底蕴,不在李家这样的门户之下,算是一方豪强,最重要的是他们的家主,武功无人能敌,号称‘九州王’沈天君。” 林诗音在闺阁中长大,她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外面的世界怎样也与她无关。 顾绛像是在做事时闲谈消遣一样,说起了沈家的经历,当年的武林世家有多大的势力,多少财富,沈天君一句话能让多少人为他出生入死,他又曾救过多少人,杀过多少人,最终他又是如何被人诓骗,自尽而死。 林诗音听这女子说沈家的权势时,神色一直淡淡的,甚至在听到杀人时微微蹙眉,可当她听说沈天君这样的人物,也会因为卷进江湖阴谋,最终悲愤自绝,只留下一个年幼的儿子,还是忍不住叹了口气。 顾绛笑道:“你觉得这孩子可怜?” 林诗音道:“失去父母庇护的孩子,纵然有万贯家财,也是可怜的。” 顾绛道:“可他并不觉得自己可怜,确切说,他一生中少有怜惜自己的时候,他将所有家财都捐了出去,自己一人行走江湖,探查那骗了自己父亲的人。” 林诗音沉默了片刻,才道:“他这样小的年纪能做什么?这家中世代传承的家业,就这样轻易抛下了?” 顾绛不以为意道:“如你所说,这些家业都是前人努力后留下的,真说起来,也不属于他,何况这些钱财本质来源于天下人,最终又归于天下人,有何可惜呢?” 见林诗音怔愣的模样,顾绛笑道:“难道,这一针一线,一饮一食,是你自己辛勤所得?他年纪渐长后,靠自身的武艺追捕恶人,换取酬金生活,就比钟鸣鼎食来得低微吗?” “你看这楼台起,莺歌燕舞,王谢门户,你看他大厦倾,草枯花黄,断壁残垣。”顾绛放下笔,看了看自己易容出的这张脸,满意地拍手道,“更易转眼之间。” 林诗音看向身边的铜镜,看着镜中人,不由得睁大了眼睛,镜子里还是自己的身形,脸却变作了一个中年妇人的脸,五官轮廓依稀可见年轻时的秀丽,却被岁月打磨得寂寞哀愁,如果说林诗音是令人看了就忍不住怜惜,那这张脸,简直是让人看了,就忍不住落泪。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顾绛颇有些得意地道:“等你梳洗一下,换上我给你置办来的衣物,任谁看了,不觉得这是个名门闺秀出身的夫人,可惜年少就失了丈夫,不得不和女儿相依为命呢?” 林诗音讷讷重复道:“女儿?” 顾绛指了指自己:“女儿。” 林诗音默然无语。 顾绛解释道:“你表哥虽然被那些个仁义道德泡得泛酸,人却很聪明,李家在保定府的势力不小,到时候一定挖地三尺地来找你,唉,我老人家免不了委屈一下,在你这儿装个小辈,才能瞒过他,继续呆在这。” 林诗音真正觉得这个人奇怪极了:“你为什么不走?若你带我离开,他们绝找不到你,也免了你的‘委屈’。” 顾绛转着笔道:“我来到这里本是为了见识一门武功,弥补昔年的遗憾,可来后才发现,时间太早,我还有许多时日要等待。我这个人耐心好,可以慢慢等,但这段日子不做点什么,也闲着无聊不是?” “嗯,直白点说就是——我想找点乐子。” 【作者有话说】 林诗音:你有病吧—— 顾绛这个恶劣的习性其实早年很明显,后来入道心性越来越孤冷,好像改了一些,现在只能说是老毛病犯了,毕竟他是有一半魔性的【】 第3章 乐子。 林诗音想过千百种可能,这样一个美如天仙的女子跑到一场喜宴上,提前劫走新娘,搅黄一桩婚事,到底是为什么。 唯独没有想过会是因为“找乐子”。 但这个理由用在她身上,并不令人意外。自见面到现在,林诗音觉得这个叫做邀月的姑娘是个喜怒由心、不拘小节的人,世上有什么是她想要而得不到的?这么大费周折,只图一笑,或许才是真相。 作为这场闹剧的主角之一,自己在她眼里,多半也是可笑的。 林诗音知道这样自怨自艾不好,可她依旧控制不住地陷入到这种情绪中去,人若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世上大概会多很多快乐的人,减少许多悲剧。 顾绛捉过她的手,开始做一些修饰,林诗音的手比一般女子要宽,虽然她自诩手无缚鸡之力,不过是和顾绛相比,其实这位林姑娘是会武功的,练过一些掌法,认得穴道,只是武功境界不高,用以防身。原著里,十年后的她为了救李寻欢,全力一掌,也能把铁笛先生打晕过去。 李寻欢曾说,林诗音的手掌偏宽,一如她的个性太强。 在一起长大的李寻欢眼中,林诗音是个很坚强、也要强的女人,这和她自身的柔弱并不冲突,或者说,正因为这种刚柔并存,才使得她的气质如此独特。 也因为骨子的刚强,才使得她始终如此镇定,她就像一株梅花,花朵也会被风雪摧折覆盖,哪怕余生已无意趣,依旧倔强地、安静地活着。 她在李寻欢的无言中走向龙啸云,她在陌生的房间里看着顾绛。 简直就像是在和那冥冥中的命运赌气,等着看自己的人生,还能怎样。 最终,林诗音看到了镜子里的中年女子,陌生也熟悉,她明明从未见过这张脸,却好像在这张脸上看到了自己的未来。 一个寂寞的、凄凉的、孤独的女人。 顾绛拆掉她繁琐的发髻,只挽了一个简单的妇人头,用丝带扣紧,只插了一根木簪在发间,素白的长裙外罩着紫色的短衫,甚至连她的香囊都摘走,换了一个泛着檀香味的。 完成这一杰作的白衣女子拍手道:“好了,过两日,我带你去寺庙里上香拜佛,一个精神空虚、无处依靠的女人,大多都会选择去寺庙里转转,向佛祖祈祷,希望能在这清净中平息杂念,固守安宁,度过余生。” 第4章 林诗音道:“你嘲笑我?你觉得我可笑极了,自己选择嫁给龙啸云,一点都不开心,还要去过那样的生活?最终只能渐渐凋零,做个深闺怨妇?” 顾绛看着她,眼底的笑意似烟雾缭绕,比起故作冷漠的林诗音,更显冰冷:“个人有个人的想法,个人有个人的选择,这是你的选择,结果由你自己去承受,我为什么要嘲笑你呢?换而言之,你为什么觉得,这是会被嘲笑的呢?” “面对未婚夫的退让,你熬了两年,最终选择听从他的意思,不再僵持下去,成全龙啸云,也成全他,他的退让是因为义,你的妥协是为了情。”顾绛笑道,“两个人都牺牲了自己的幸福,换得情义双全,多么难得?” 林诗音终于难以忍受地厉声道:“够了。” “够了,不要再说了。” 顾绛弯下腰,侧头看她,忽道:“你生气时倒是有几分活气了,像个年轻姑娘,可怜我乍一见到你,还以为你是个半死人。” 林诗音低声道:“我嫁给龙啸云,明日便启程,和他一起去到他的故乡,离开这个伤心地,不好吗?” 顾绛道:“好得很,你们俩都是一样想法,这偌大的李园倒似坟场,慢走一步的就留在这儿被埋葬,但纵然离开这儿,你们也不过是换个地方,把自己熬死罢了。” 林诗音抬眼看着她,那双柔情似水的眼睛里,是即将烧成灰的余火,她像是在问顾绛,又像是在问那个人,问自己:“那我该怎么办呢?我能怎么办?” 顾绛却没有回答她,只是点了一下她身侧的麻穴,让她软倒在榻上,找了床毯子披在她身上,便出门去了。 —————— 李园的婚事散了,散去的宾客们却对李园内发生的事闭口不言。 附近的百姓只知道婚事出了问题,却不知道这问题有多大,不知道这问题是什么,才惹得官府出动人手,和李园的人一起,到处搜寻起一个轻功高绝的人来,据说那人还随身带着一个旧木箱。 为了寻找此人的消息,李园出了重金悬赏。 “要我说,这是有人趁着李园人多,进到里面行窃了,可那李家世代为官,如今这位小李探花的父亲、祖父都是探花,五代之中有七位进士,这样的官宦世家哪里会为一点珠宝古董大张旗鼓,以至于中断了婚礼?多半呀——”说话的人压低了声音道,“多半是李家所藏的秘宝。” “秘宝?光是宝物失窃,不至于连婚礼都停了,要我说,那人许是行窃时撞上了新娘,出手伤了李家表小姐,才使得婚礼进行不下去,激怒了小李探花。” 也有人道:“嘿嘿,这小李探花行走江湖七年,经历三百余战,他这个人脾气直得很,从不避战,这样下来惹了多少是非,江湖上又有多少仇家?你怎么不知道,那人是故意来寻小李探花的晦气,趁乱杀了他表妹,要他喜事变丧事?” “你不要胡说!死人是大事!” “我怎么会是胡说?很多人都看见了,那小李探花的结拜义兄,龙大爷,喜服都没脱,魔怔了似的到处找人,神情都不对了,若不是新娘子出事了,他怎么会是那副模样?” “唉,虽说这小李探花看着结义之情把未婚妻都让给他了,但看起来,他对那林小姐还真有几分情意。” “嗐,要是人都没了,再多的情意有什么用呢?” 许多事情就是这样的,你若说得清清楚楚,他们未必多感兴趣,若你偏要遮挡隐瞒,他们反而像是嗅到了秘密一样,非要猜出个一二三四来,还未三日,李园内发生的事,在他们口里,就从有祖传重宝失窃,渐渐变成了林小姐血染喜堂、红事变白事了。 满城风雨中,李寻欢和龙啸云本该出来解释,可他们眼下都顾不上了。 他们只想快点找回林诗音,因为不确定那人会不会将林诗音易容藏起,李寻欢只要人去找失窃的木箱和字画,只要有了蛛丝马迹,他总能循着踪迹找到出手的人。 十年来,只要是他循迹去找的人,从未失手过。 李寻欢在看过新房后,觉得林诗音一定还活着:“掳走诗音的人,若是只图颜色,大不可必带上东西,若是图财,也该搜罗珠宝金银,可这人带走的都是诗音心爱之物。” 看着被压在桌上的字条,上面的字迹分明是这人仿了诗音的字写的:“今闻李园林氏小姐才貌双绝,故来相邀,月下从游,归期不定,勿寻”。 一般的盗匪不会有这样随手仿字的本事,温文有礼的做派,他甚至还盛赞了林诗音的才貌,言辞间仿佛并无冒犯之意,真的是诚心邀请林小姐游山玩水去的。 如果不是他挑在喜事当天,翻窗而入,劫走了新娘的话。 龙啸云甚至坦言道:“我都要觉得,这是个暗中恋慕诗音的人了,否则他怎么会知道诗音的喜好,能仿她的字迹,还阻挠她的婚事。” 短短三日里,好像一下子憔悴了许多的龙啸云叹道:“无论如何,我只希望诗音能安然无恙地回来。” 说完,龙啸云就起身,继续去寻找了。 他们两个找了三天三夜,几乎没怎么合眼,还是旁人实在看不下去,才拉住他们坐下来喝口茶,吃点东西。 李寻欢没有喝水,水总是越喝越冷的,他还在喝酒,却没打算醉过去,他非但没有醉,反而清醒极了。 他深知一个人闯进李园,在楼下许多人守着的情况下,打开窗却不惊动新娘,劫走人还没留下任何痕迹,这需要多么高的轻功。 在一群没有武功的仆妇眼下劫走人或许并不难,但以李寻欢的眼力,依旧没有发现他留下的痕迹,似乎此人真的是随风飘进来,带着一个活人、一个木箱,不需要任何借力的点,又风一样飘走了似的。 李寻欢自觉是做不到的,而他的轻功在江湖上已经十分高明了,他知道的,那几位轻功在他之上的前辈,似乎并不是会做出这种事的人。 久违的,李寻欢觉得自己坠入了一片迷雾中,偏偏这件事牵系着他最重要的人,就是圣人,也很难在这种情况下完全冷静下来,不受影响。 就在这个时候,李家的下人跑过来,悄声说道:“少爷,有人来说,有一间一直没人住的屋子,这两天进了人,两个,其中一个姑娘生得如花似玉,好像天仙投胎,另一个一直没出现过,您看,会不会是?” 李寻欢听说后心念一动,对来人道:“你去找我义兄来,再找两个捕快,一起过去看看。” —————— 三合巷,青浦楼对面,东首最顶头的一间小院,院子里种着三棵桂花树,八月是桂花开的时候,满院子都是清香。 李寻欢站在院子外,闻着透人心脾的香气,想着,若是让他到一个陌生地方租院子,那为了这三棵桂花树,他一定是再也看不上别处的。 和他有一样想法的人在捕快的敲门声中,缓缓走了过来,脚步声轻快,但很沉,且杂乱,显然这人没有半点武功。 两个年轻的捕快挺着腰身,来之前小李探花已经和他们说了,因为不知道这里住的都是谁,所以让官人上门问询线索,要求看一看近期外来的人,也是正常,毕竟城里出了这么大的事,外来的人总是要被盘问一二的。 这样,对方也不会起疑心。 两个捕快听到李寻欢的话,知道这一趟多半有些线索,也提起了精神,他们这些人和江湖人打的交道也不少,敢惹上小李探花的,多半不是武功高强,就是亡命之徒,他们不过是来当差的,该躲时,一定要躲的。 只是他们谁都没想到,听到敲门声,走过来的竟会是个绝色美人,虽然还未见到,但他们已认定了,这是个美人,因为那清柔婉约的声音,灵动、缥缈,几乎能摄人心魄。 她隔着门问道:“是谁?” 两个捕快不说话了,龙啸云也愣了一下,这不是诗音的声音,倒是李寻欢缓缓回道:“这位姑娘,近来城中失窃,官府正在捉拿贼人,想要问一问,你是否见过类似的人出没。” 门内的女子似有些紧张:“我,我没有见过贼人,这里只有我和我妈妈两个人。” 李寻欢微笑道:“小姐,你莫要紧张,只是问询罢了,咱们问完了你,还要去下一家的。” 终于,那姑娘抽出门栓,一点点推开了房门,觑着眼从门缝里往外看,见的确是两个穿着公服的人,才拉开了房门,轻声道:“你们要问什么?” 这还用问什么呢? 两个捕快已经认定这女子绝不可能是窃贼了,她这样的女人不需要去做窃贼,她应该坐在最华丽的屋子里,穿着最好的衣服,戴着最名贵的首饰,等着天底下的人把宝物送到她面前来,只求她看到自己,记住自己。 龙啸云也觉得她不会是劫走诗音的人,这是个姑娘,而且未满二十的模样,没有那么高的武功,她甚至看起来不会半点武功。 第5章 李寻欢却站住了脚,他认真打量了几眼这女子,才笑道:“姑娘,请将你母亲一起请出来吧,有什么话,咱们一次问过就是。” 女孩侧身让他们往里看,院内阳光最好的地方,一个中年妇人躺在竹椅上,似乎被这动静惊醒一般,正静静地看着这边。 这姑娘见母亲醒了,也没有马上走过去,而是站在门边笑道:“你们看,这就是我母亲,你们有什么话,问吧。” 【作者有话说】 有些人是这样的,有反派的时候他像个前辈高人,没反派的时候,他像本场反派_(:3」∠)_ 第4章 “按理说,你们问话,我们母女都该来候着才是,可我妈妈身体不好,还请见谅。” 两个公差已问不出话来,他们的目光好像定在了这姑娘的脸上,少看一眼都会让他们承受莫大的损失,连钟情于林诗音的龙啸云都忍不住多看了她几眼。 李寻欢知道,这不是大哥有了别的心思,只是人本能的会被美丽吸引,何况这连李寻欢都生平仅见的美人,尤其是这份美丽看起来还这样柔弱无害的时候,好似谁都能靠近她,去伸手触及她。 这位姑娘的言行举止中都透露着因为貌美独居而不得不具有的谨慎,害怕别人来伤害她,或许她已经遭遇过这样的事,才会带着母亲逃到陌生的地方来,藏身在小院中,深居简出。 天底下的男人,只怕没有几个能不为这种美倾倒,而不被美色所惑的人,也该怜悯她身世可怜。 李寻欢似乎两者兼备,他远远看了院中女子一眼后,便又转向佳人道:“既然令堂身体不适,那就不打扰她了,由姑娘你来代为回复吧。” 他凝视着这个陌生的女子,语气温柔,好像害怕惊扰到她:“我们就在这里问。” 一旁的捕快紧跟着连连点头道:“是,我们就在这儿问,就在这儿。” 这两年来李寻欢浪荡子的名声传遍了江湖,保定府内无人不知,他如今是个酒鬼、浪子,常常流连声色,为美酒美人一掷千金,眼下他有所意动,也是应该的,只是在自家表妹、曾经的未婚妻还下落不明时,言笑晏晏地对着别的女子,未免显得太过薄情了。 两个捕快心中不由得对这位小李探花生出几分鄙夷来,越发热络地上前向这天真不知世事的女子问话,浑然忘却了适才躲避的心思,还想着要为她遮风挡雨。 龙啸云则为他这不合时宜的言行感到惊讶,他看了看李寻欢和那两个捕快,神色略显复杂,倒没有多说什么。 那女子半藏身在木门后,举手掩唇,又将自己的半张脸都用长袖遮住,只一双清灵如梦的眼睛看着他们,似乎无时无刻不带着笑意:“你们想知道什么?” 问话的两个捕快被她的眼睛一看,就成了两个毛头小子,结结巴巴地问起她的姓名、年岁、籍贯、来到此处多久了,近日里可曾看见可疑的人。 这姑娘只道:“未曾见过可疑的人,我和母亲很少出门。” 捕快道:“好,好,你,你是该少出门,外面的人坏心多,还是家里安全。” 龙啸云已经不耐烦他们的絮叨了,时间紧迫,他还不知道诗音在哪里,这小院中不过是一对外来的母女,母亲容色老去,抱病在卧,女儿虽然说长得是国色天香,可气质也平平,不是什么人物,没得在这里和她纠缠。 眼见得李寻欢和两个捕快都没有要走的意思,他叹了口气:“寻欢,你和两位差爷在这儿问吧,这里也不需要我,我先到别处去了。” 李寻欢沉默了片刻,他看了看那木门后的女孩,余光掠过院中,也叹了口气:“大哥,我和你一起去吧。” 说着,两人就要转身离去。 偏偏这个时候,那木门后的姑娘提声道:“妈妈,客人要走啦。” 院中的女子支撑着半坐起来,她看着门口,干涸的眼底有水光闪过,她终于开口,用中年女子略显沙哑的声音道:“邀月,关门吧。” 李寻欢的脚步一顿,下一刻,他又忍不住咳嗽起来。 龙啸云关心道:“寻欢,你这几日咳嗽得越来越严重了,还是先找个大夫看一看吧,酒也不要再喝了。” 李寻欢咳嗽得说不出话,只是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无事。 名叫邀月的姑娘低笑了一声道:“哎呀,既然生了病,就快点回家去吧,妈妈也喊我关门啦。” 木门吱呀呀地又合上了,午后的秋风萧瑟,那三棵桂树和漫天的香气,都闭锁在了门后。 待脚步声走远,“邀月姑娘”卸下了那副怯生生的模样,好似换了一个人,若是那两个捕快见到现在的她,只怕看了一眼后,就再不敢盯着她看了,但只要这一眼,就足以魂牵梦萦。 她慢悠悠走到“母亲”身边坐下,拿起手边的小扇,扇了两下,驱散阳光下的一点余热,饶有兴味地道:“我猜,李寻欢回去以后一定会找大夫,让人知道他病了。” 刚才支撑起身体的动作大约已经耗尽了妇人的力气,这会儿她侧着头闭着眼,不肯看“女儿”,若不是眼睫微颤,只怕要让人以为她情绪真的毫无波动。 邀月也不在乎她的冷待,继续兴致勃勃地道:“我就知道他这人很难缠,在看到我的第一眼,他就提防起我了。” 躺着的妇人,也就是林诗音道:“毕竟你这样的美人,若是没有防身的本事,是很难保全自己的。” 邀月接受了她的赞誉,又道:“你那半途没着落的夫君实在是气大‘才’粗,他看着豪迈义气,其实对你们俩这桩不挑明的官司,心里都有数,当然在你们俩看来,他之所以不开口,都是因为情深,因为他对你的情意,以李寻欢的为人,大概还会觉得自己确实不如他,龙啸云可以为了你抛下一切,他做不到,你的心里,多半也是这么想的。” 林诗音的胸口忽的起伏急促了一阵,才又开口冷冷道:“是,至少在待我的情意上,谁也比不上他,他更不如他。” 邀月忽的一笑:“可龙啸云今日没有认出你,而李寻欢看了一眼,就知道是你了。” 她真是觉得这事儿有趣极了,手里的小扇都摇得更快了些:“我说龙啸云气大‘才’粗就在这里,他竟丝毫没觉得不对。唉,我这个人自幼就和笨人处不来,因此被说‘孤僻’,年纪渐长后经历的事情多了,心里也对人的天资和出生的环境,多了几分体谅,我不至于去鄙薄人家,但要我和这样的人相处,大概不出两个月我就会忍耐不了,拔腿就走。” “你竟然还想和他过一生?” 林诗音淡淡回道:“和什么样的人,不都是过一生?他们不都说,日久生情,时间久了,自然会有感情。” 邀月却不以为然,她像是想起了谁,意有所指道:“男人大约都想有四个女人,一个陪伴他度过少年岁月,寄托他对往日的惦念,补足他被岁月消磨的纯真;一个与他携手患难,在他最艰难时不离不弃,滋养他不致沦落的精神;一个见识到他的风光和品格,对他崇拜如神明,仰仗如靠山,满足他的自尊和保护心;还有一个远在天边,需要他去追逐,他或许能和她在一起,或许不能,但这能烧起他继续向上奋斗的野心和向下沉沦的欲望。” “说到底,人活着的不只有身体,还有精神,有的人活下去就能满足,而有的人只有精神得到满足,他们才算活着。” “人生所求,其实不过就是这种自我的补完。” “不可否认有一些人并不在意情爱,但你是个注重心的人,龙啸云能给你这种精神上的回馈吗?你对男人品德、智慧、为人风度、自身才华上的要求,他能满足几样?就算你决心忘掉李寻欢,你也永远不会喜欢上他。” “何况你为什么一定要忘掉李寻欢?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这是你自己的事。” 林诗音显然不是一个能够和人畅谈异性的女子,她抿着唇,将整个身子都侧了过去,背对着邀月,似乎这样,她说的那些话就不会钻进自己的耳朵里。 邀月又笑了一声道:“嗯,若是我师妹在这里,她一定会这么说。” 林诗音问道:“那她现在呢?” 邀月歪了下头,柔声道:“现在?哎呀,她早在多年前,就被我杀啦,现在她应该已经化成白骨了吧。” 院内的风声忽然停止了,桂树的叶子从枝头坠落,掉在地上,发出轻微的声响。 林诗音的掌心冒出了冷汗,她忽然意识到这个将自己劫出来的女人,确确实实是个江湖人,甚至远比一般的江湖人要可怕,她极力控制着自己的身体反应,压着嗓子道:“你说,这是你师妹的想法,那你呢?你会怎么选择?” 邀月道:“我不做选择,但我可以给你选择。李寻欢看似给了你选择,可在他退让的那一刻,你最想要的那个选择已被他抹去,龙啸云看似给了你选择,但他始终不放弃的追求,也是把他这个选项塞到了你的手里。” 第6章 林诗音道:“你把我带到这里来,便是给我的选择吗?” 邀月笑道:“当然,我第一次见你,你就作出了选择,你没有叫人,你虽然认了命,可心底里还是期待着有人能破坏这场婚礼,有一股外力来阻止一切的发生,所以你默认了离开。” “刚刚你又作出了一次选择,我和李寻欢、龙啸云都在门口,只要你开口叫住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你都有回去的希望,我也实话告诉你,若是你叫破了自己的身份,我是不会阻拦他们带你走的,可你叫的是我,这也是你的选择,你选择了留下。” “正是因为你的选择,我才愿意坐下来和你说起这些。毕竟人若不自助,他人莫能助。” 林诗音神色惨淡道:“只怕不愚笨的人,也不敢和你相处,被你看得清清楚楚、无所遁形的感觉,实在不好受。” 邀月道:“这点你倒是说错了,我和旁人相处时并不这样,我也不是那么喜欢管闲事的。会如此,全是因为那个酒鬼欠我的酒债,物有相形,人有相似,难免教人想要上前拨动一下,看看同样的人,在不同的境遇下,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林诗音转过身来,睁眼看着她,道:“你通晓人心,看透世情,本领高绝,便随意插手别人的人生,看局中人的反应,以此为乐吗?” 邀月垂首看着她,从这个角度看上去,她的神情中竟似透着些许悲悯:“多年前,我是一个攀山涉水的人,我看见了水中挣扎的渡者,和努力想要救人、却自己也爬不上岸的人,我不断地上溯,想要找到河的源头,可这条河本就没有源头,也没有终点。那时的我觉得,人运可以逆,人命不可改。” “后来我试图去影响这条河流的走向,可水中的人依旧,甚至曾有一个人,他在我面前放弃了上岸的路,跳进了这条长河中,我又觉得,每个人自有他的路,他的因成就他的果,何需回头?前者去,来者继,从来如此。” “当我跳出这条河流,不断向着高处去,我几乎要忘记当时的感受了,但在和一个老朋友相处多年后,我忽然对‘人’有了更多想法,我想知道,人的命,到底可不可以改。” “在命理测算中,常有一个说法,叫做‘命中有一贵人’,此人未必身份尊贵,他的贵在于他带来的变化可贵,让人困在自身无法解决的困境中时,能够借助这股外力改变,从而走向不同的命途。” “每看到这种变化,对‘人’的理解就更进一分,我的确以此为乐,我愿用这种所得不断补完自己的精神、道途,乐此不疲。” 林诗音震惊又困惑地看着她,她能从中听出一些深沉的东西,但有些内容已经超出了她的认知,眼前人似乎又不只是一个谈笑杀人的江湖人了:“你,到底想做什么?” 邀月却忽然转了话题道:“李寻欢现在一定难受得要吐血了,龙啸云在为你的安危忙碌发愁,他却突然发现,你不愿意和他们回去,甚至当日你在新房中失踪,说不得也是心甘情愿的。” “他若不说,龙啸云难道要一直找下去?他若说出来,就彻底揭破了此事,教龙啸云知道,你情愿和陌生人走,也不想嫁给他,只怕对他的打击更大。” “而对你,他不说就真能成全保护你吗?我的身份神秘,不知底细,万一你有闪失,他也承受不住;可他要是说出来,难道还能强迫你回去?只怕会逼得咱们一起跑路。” “李寻欢当初就做不出选择,他不能告诉龙啸云你们俩的感情,又不愿意来告诉你他和龙啸云的恩义,最后把自己泡进了酒里,让你们去做选择,无论结果如何,他都认。” 邀月的眼睛笑成了两弯月牙,她怂恿道:“要不要跟我去看看,如今这样的结果,他认不认?” 【作者有话说】 今天居然没啥事,摸一把鱼,更了今天的份。 看到评论区在猜,解释一下,顾绛说的酒鬼是他之前在《天涯明月刀》认识的李寻欢,不过两边不是同一个世界,他等的,也的确是巅峰期的上官金虹,当初他废了不少功夫让上官小仙补足根基练龙凤金环,结果还是没成。 说起来,李寻欢受情伤后出了关,而关外就是当初白天羽的地盘,李寻欢是在那个时候和白天羽成了朋友,并答应把小李飞刀教给白天羽的一个儿子,他返回中原后杀了上官金虹,金钱帮覆灭,神刀堂是在金钱帮后崛起的,魔教也是在这个时候入关的,两者发生了那场赌约,老教主输给白天羽一刀,从顾绛的角度回头去看,真的有种奇妙感。 第5章 林诗音看着眼前的女子,又似是在看她背后的桂花树,轻声道:“我以为,你会说,我既然做出了选择,就和你离开这里,忘掉过去,再也不要见他了。你竟然还要带我回去。” 顾绛笑道:“世上或许有很多人喜欢劝人放下,但绝不包括我。” 她被顾绛敞开肺腑的话勾动心绪,终于也开始吐露自己的心思:“的确,所有人都在劝我,说既然未来的丈夫靠不住,那龙大哥也很好,至少他痴情,我嫁给他有个依靠,连那个人都这么觉得。” “渐渐的,我也这么觉得了。” “我毕竟是一个人,一个有自尊的人,一直被这样无言地拒绝冷落,我也会绝望,会觉得累,会想要一个依靠,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疗伤。而龙大哥对我一片真心,人也很好,豪爽义气,你觉得他是个粗人,但他在我面前一直小心翼翼,唯恐惹我不高兴,有时候,我也会忍不住可怜他、感激他,因为在我被一个男人抛下的时候,他不顾旁人的说法和眼光,一直鼓励我、安慰我,满心满眼都是我,哪怕我心里根本没有他。” “我答应这场婚事,其实也是在回报他,这样,至少我们三个中,有一个人能得偿所愿。” 说到这里,林诗音的眼眶渐渐泛红,她的眼泪终究没有流尽,再提起这些事,她还是这样伤心。 “自从答应下这桩婚事,龙大哥很高兴,他也忽然变得很高兴了,所以,哪怕我不高兴,我也要装得很高兴、很愿意。我不想让他看到我的狼狈,哪怕我知道,我装得再好,也瞒不过他,而我若难过,他会比我还伤心得多。” “但这又怎么样呢?他还是不会回来的,或许自从他走进江湖,他就在渐渐离开我,不是龙啸云,也会有别人。他的本事越强,麻烦越多,敌人越多,受伤的时候也越来越多,朋友却很少,我知道他珍惜朋友,情愿别人对不起他,他也绝不能对不起别人。” “可我呢,我呢?” 林诗音有许多许多话,她从未对别人说,只压抑在心里,越是亲近的人,越是无法吐露,反倒是对着一个愿意和她交心的陌生人说了出来。 “我看他笑着烧了我们的婚书,笑着和龙大哥说,一定要在李园办婚事,说他很为我们高兴。” “我有时候恨他得很,所以故意说伤人的话去刺伤他,他要么装作听不懂,要么沉默不语,可每每真看到他难过,我又立刻就后悔了,我对自己说,你既然爱他,有什么是你不能为他做的?他既然想要这个结果,那就给他这个结果吧。” “只是从此以后,再也不要让我见到他了,否则一想到我成了别人的妻子,只能这样看着他,我就恨不得一头撞死,让他们看看,我的血也是热的、是红的,我也不是一定要顺着他们的!” “可我终究做不到。” “我做不到,忘不了,哪怕我余生再见不到他,我心里还是会想起他,日日夜夜,风风雨雨,永远没有停息的那一天。”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忍受,忍受,能够承受一切应该是一种美好的品质,忍受痛苦,忍受离别,忍受思念,忍受所有加诸于你的爱恨,让自己成为一棵能经受风雪的梅花,人人都称颂梅花的品德,说它能忍受外界的寒冷,依旧绽放美丽的花朵。” “或许就是这样,我其实从没有自己做过什么决定,直到刚才。” “我今天没有跟他们回去,我应该是决定了要从这种痛苦中解脱出来,你给了我离开的可能。” 顾绛淡淡道:“解脱或不解脱,从不在于你人是否在此,而是你的心是否在此,我若在你煎熬时,给你一个逃避的方向,那我和龙啸云有什么区别?难道仅仅因为我不图你的人吗?你还在乎这点吗?” 林诗音忽笑了起来,她笑得那么凄凉,嘲笑再一次想要逃出这种痛苦的自己:“是啊,那样,我不过是从龙大哥那里,又逃到了你这里而已,对我而言,你们并没有区别。” 她骨子里刚强的那一面挣扎了上来,这个单薄的姑娘作出了她的第二个决定:“好,我和你去。” —————— 李寻欢确实是病了。 任何人像他这样喝酒,都是要喝出毛病来的,何况他还有很深的心病,人若是心情不舒畅,身体各个地方都会开始闹腾。 第7章 两年前的那场大战,血战长街的李寻欢受了重伤,一度将死,虽然后来他看起来痊愈了,可底子还虚着,不久后,龙啸云向他坦诚心意、求娶林诗音,这桩心事从此在他身体里种下了病因,再加上两年时间自我折磨似的煎熬,三日前又受了一场大惊,几乎累积成了难以化解的痼疾。 来给李寻欢看病的大夫很年轻,医术却十分高明,这位做道士打扮的大夫衣着简朴,他有一张恰好的脸,他的唇太薄,轮廓却柔和,眉毛长得太锋利,眼睛就有点圆,因为这一点圆,哪怕他冷冷淡淡的低垂着眉眼,也有种少年气,出尘的好看。 李寻欢很喜欢这个小大夫:“你是第一个把了我的脉后,没有皱着眉劝我戒酒的大夫。” 这位在一个月前出手救了一个濒死孩子,被所有人看做神医的小大夫一边写着方子,一边回道:“大夫只能治病,治不了你的命。” 李寻欢闻言大笑:“是,酒就是我的命,要我戒酒,我情愿不治病。” 小大夫顶着李寻欢身后大汉的不满眼神,又道:“你的功力这么深,根本不受外寒内热的侵扰,你这病的根源是伤,肺上的旧伤,和郁结于心的内伤。” 李寻欢咳嗽了一声,转而叹气道:“我就知道,大夫嘴里话,我终究会遇到不爱听的,所以每次见大夫,我的心情都不太好。” 小大夫却不吃他这套,驳道:“遇到你这样的病人,大夫的心情也不会好。” 李寻欢忍俊不禁:“不想见大夫的病人,和不想见病人的大夫,我与小先生,岂不是太有缘,合该一起喝一杯。” 道士打扮的大夫放下笔,也不用旁人接手,自己背起药篓道:“酒乃五谷之精,也有它的好处,可你却把它当毒药来喝,恨不得毒死了自己,和你喝酒太过扫兴了。” 说完,他就向一边的侍女礼貌请教了药房的方向,背着他的药篓,拿着药方,去熬药了。 李寻欢对身侧的虬髯大汉道:“你非要去找的这位小道长脾气真是很大。” 虬髯大汉道:“但他的确有本事。” 李寻欢叹道:“是啊,有本事的人多半都会有些脾气,他们若性格不突出,也不会有这样好的本事。” 虬髯大汉忧心忡忡地看着李寻欢,他是李寻欢的仆从,也是他的朋友,会帮他处理家中的事,料理他的起居,因为七年前受了李家父子的恩情,那时刚刚失去长子的李探花难得对自己所救的人,有了请求,他自知身体不好,害怕自己去后仅剩的儿子步上父兄的旧路,拜托他照顾自己的儿子。 所以,这七年来,虬髯大汉尽心竭力地照顾着罢官入江湖的李寻欢,听闻保定府来了一位神医后,便跟着这位野道的脚步进山去,找了他许久,就是想要请他来看看李寻欢的旧伤,没料到,等他回来才知道,李园内忽然订下了婚事,而这桩婚事又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 他实在太担心了,他担心林诗音有所不测,更担心林诗音若有不测,李寻欢也会支撑不下去,这样他怎么对得起老爷的救命之恩?也辜负了多年相伴的主仆情谊。 李寻欢却恍若无事,他本就是个让人看不出心事的人,他什么都不在意,包括自己的生死。 虬髯大汉哀叹了一声:“少爷。” 李寻欢道:“你放心,我会喝药的,否则这位小大夫的心情,只怕要更不好了,他的嘴这么利,落在他手里的病人,只怕没几个不乖乖喝药的。” ...... 少年道士由婢女领着,一路走到了李园的药房。因为李家人这十年来多病,干脆就园子里盖了一个药房,备着一些药,原本还有一位供养的老大夫,但李老爷去世后,那位老先生说自己救不了病人,离开了李园。 李寻欢的父亲位至户部尚书,待人有雅致高量,在朝堂的衮衮诸公中,是个难得的好人,救不活这样的人,总是令人难过的,而人岂不都想远离让自己难过的人和事? 只有又痴又傻的人才会明知要伤心难过,还是去伤心难过。 可惜大夫走了,药庐却没有因此生尘,这间药房还被打扫得很干净,柜子里放着各种药材。 少年道人带来的帮手也是个少年,肤色黝黑,沉默寡言,人也内向,自从跟着进了李园就一直低着头,他也不去见主人,先一步来了药房,一路上都不怎么抬头看领路的婢女,眼下正默默蹲在药房里整理着东西。 “顾大夫,我就送您到这里了,劳烦您为咱们少爷的病多费心。”引路的妇人恳切地说完,才转身离去。 顾道人把药方递给身边的少年:“你对这里更熟悉,按方抓药吧。” 少年接过他的方子,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顾道人见他看得用心,问道:“看出什么了?” 少年开口了,他口中发出的声音却是少女清柔的嗓音:“我懂的不多,只能大致看出几味药是治肺止咳的。” 顾道人点点头:“去抓药吧,想知道就问。” 少年缓缓站起来道:“我听他们说,你的医术很好,你愿意教我?” 顾道人道:“你想学,我就教你。这些知识也是我从别处学来,再从我这里流向别处,本是寻常。” 少年叹气道:“你这个人真是奇怪,一会儿一个样。” 顾道人笑了笑:“人有千张脸,神魔本无相,你说我在变,其实我根本没有变。” 少年摇了摇头,不再和他云里雾里的掰扯,去药柜里抓药了,他显然没怎么做过这些事,自己心里也没底气,一味药抓出来要反复看了挂牌上的名字,上了药秤也得反复称量,防止自己弄错了药的品种和重量。 顾道人也不帮他,自顾自做着手里的事,让他在那儿犹犹豫豫、磨磨蹭蹭,听少年问这是什么药,为什么放它时,才慢悠悠地回答,并告诉他可以从什么书里看到。 有些书名,少年听说过,有些书,他闻所未闻,这小道长却信手拈来、如数家珍。 少年忍不住感叹道:“你读过多少书?医书药书、地理异志、正史野史,这世上有什么是你不知道的吗?” 顾道人淡淡道:“一个人活的时间长了,难免知道的多一些,而我又是个求知心旺盛的人。我之所以求知,是因为知道自己无知,在旁人看来,好像我已经知道了很多,可我其实什么都不知道。” “人的一生有百年,一个王朝有数百年,一种思想的流行或许需要上千年,一个地域文明的形成和繁荣,又需要数千年,而人又在天地间存在了多久?” 少年抓药的动作渐渐慢了下来,他看着坐在矮凳上的道人,明明是少年模样,却像是一个活了许久的长者。 顾道人语气悠悠:“什么时候高山是高山,什么时候大海是大海?天上的星星离我们有多远,星辰陨落时,又落在何方?一方世界便存在亿万年,十方天地,三千世界,又有多少兴衰?我对这世间,实在是所知寥寥。” 少年道:“可这些,又与你我有什么关系呢?人生短暂,人自身又这么渺小,能顾好自己已不容易。” 顾道人摸着下巴道:“正因为人的渺小,所以才想要知道,因为风会吹塌我头顶的屋檐,雨会淋湿我脚下的土地,不了解风、不了解雨,那就只能在风雨来时,默默忍受,期待风雨过去,亦或者冻死在风雨中。” 少年沉默着,将终于抓好的药材拿了过来。 【作者有话说】 顾学神看到一道难题,正在做题的人做不出来,一堆人围着说,做不出来就放下吧,丢分也没办法,比起一直想到脑子爆炸想不出解法,放下才是对的,去看后面的题目吧,后面的分拿到了,你整个卷子的分数还是可以的,可做题的人就是在死磕,决定磕它个十年二十年一辈子,顾学神拿出了纸笔和教材,问:你想学吗_(:3」∠)_其实人生的艰难,在于前者才是常理,可顾绛在做的,就是在这种常理中寻求变化,我自己写的时候也会想,人一生能遇到这样一个人,确实称得上贵人。 第6章 月明星稀,秋风飒飒,黄花初放。 天上的圆月如盘,皎洁清光,李寻欢坐在庭院中,看着这样圆的月亮,忽然想起昨天是中秋。 中秋,他已经有很多年没过中秋了。 十年前的中秋节,兄长抱病归家,母亲放心不下他也回来了,自己下决心明年入京科考,为的是替父兄分担,好让兄长安心修养。那一年,父亲也赶了回来,他们一家一起在李园过了一个中秋。 满园菊花开,父母相携而坐,兄长忧郁苍白的脸上也泛起了喜色,诗音倚在母亲身边,小声说着话,偶然回眸,含笑看着他。 那是他最快乐满足的时候。 自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这样团圆的日子。 九年前,他和父亲在京中,母亲、兄长和诗音在家,亲人骨肉两地分离;八年前,兄长病得昏昏沉沉,谁都说他过不了冬日,父亲也因为他有状元之才,却只能得探花,而对朝局、对任性的皇帝越发失望,生了病,所有人都没有心情过中秋;七年前,兄长去世,自那以后,中秋就再也不是中秋了。 第8章 昏庸的统治者,混乱的朝局,他也曾怀抱过澄清世道的理想,却看着父兄都被这世上最可怕的名利场吞没,所以他开始游走天下,将一腔意气都倾洒在远离庙堂的江湖中,连因此被人状告结交匪类,也不过是罢官而去。 可有人就有欲望,江湖里也是浑水汤汤,淤泥暗沉,好在,在江湖里他能做自己,不必担心牵扯到谁、连累了谁。 直到兵器谱掀起的风浪不息,为了名利而来的江湖人纷纷涌涌,两年前,在他落入绝境时,只有偶然相逢,因为胸中义气挺身而出的龙啸云帮他,因为他把自己看做朋友。 他们的血从伤口中流出,一起化在酒里,何尝不是性命相托的兄弟? 所以李寻欢和龙啸云结拜,两个人跌跌撞撞回到家,他以为自己又有了兄弟,这个家终于能找回一点往日的痕迹,却没料到,伤病还未痊愈的龙啸云对他说,他对诗音爱慕极深,愿意倾尽一切求娶诗音。 言之恳切,堪称哀求。 啸云对他说:“我看见她第一眼的时候,就知道是她了。兄弟,不瞒你说,我也曾想要无拘无束地浪迹天涯,好男儿志在四方,岂能沉溺温柔乡?可总有那么一个人能让你停下脚步,发现自己前半生都是虚度,若我不能和她在一起,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求你,将诗音下嫁于我。” 看着重伤未愈的龙啸云,听着他赤诚的话,李寻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此后便是迷梦一样的两年,然而,梦总会醒,无论是美梦还是噩梦。 当他醒来时,终究孑然一身。 李寻欢苦笑了一声,灌了一杯酒下肚。 “事情会变成如今这样,都是我的错。”他对着满地黄花喃喃自语道,“是我把事情推到了这样进退两难的境地。” 龙大哥自然没有错,他只是和结拜的兄弟归家,爱上了他的妹妹,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本就没有道理,也不受控制。 诗音也没错,她忍受了自己两年的堕落,忍无可忍地答应了婚事,只是有些事终究勉强不来。 甚至那个出手带走诗音的邀月姑娘也没错,她欣赏诗音的才貌,不忍心她难过,带着诗音离开后,没有远遁,也没有隐瞒身份,还给了他们见一面的机会。 李寻欢白天见到那姑娘的第一眼,就知道她不简单,只是他担心她不是正主,留字者的行事作风、说话口吻都透着风流气,若身边还有一个绝色美女,也不令人意外。 这样的情况下,纵然见到了诗音,可她躺在院中,不知是被点了穴道,还是中了药,自己冒然出手,反而可能将诗音置于险境,所以他想先离开,之后再来探一探情况。 然而,就在他转身离开时,所有的揣测,都消弭在诗音的那句话里。 “你看,男人若以为他真的完全了解一个女人,那他就是个蠢货。”李寻欢又灌了一杯,“而我岂不是一个蠢货中的蠢货?” “你若再这么喝下去,就不仅是个蠢货,还会变成一个死人。”有人在风中冷冷地说。 李寻欢叹道:“止则操卮执觚,动则挈榼提壶,唯酒是务,焉知其余?” 那人道:“我若是‘陈说礼法、是非锋起’的‘贵介公子、搢绅处士’,这会儿就该撸起袖子来,教训你这位‘大人’了。” 李寻欢大笑起来,他这个人,哪怕伤心绝望时,遇见值得一笑的事,还是要笑的:“很多人都说我讲话不留情面,任性起来总得罪人,我看小道长你也不遑多让。” 步入庭院的道人还是白日里的打扮,他手中拿着一只白瓷瓶和一根细长银签,没有理会李寻欢,而是趁着秋露凝成霜前,从菊花上采取露水,这是个细致到有些折磨人的活,他并没有把这种事丢给李园的婢女来做,而是自己踏着月色来了。 李寻欢笑着摇了摇头,并没有问他采取露水做什么,也没有不该当着大夫的面饮酒的自觉,只是比起之前的豪饮,现在他喝得慢了些。 虽然顾道人没说话,但李寻欢那驱不散的寂寞在这无言中悄悄散去了不少。 当这一杯饮尽时,他已经做下了决定。 反正他已经做错了一次,现在再做错一次,也不过是错上加错罢了。 所以这一次,他不打算去找龙啸云。他已经装聋作哑了两年,现在不过是继续装聋作哑罢了,让大哥以为诗音被人带走,好过面对逃婚的事实,时间久了,他终有想通的那一天,或许也没有那一天;而诗音,她会得到自己想要的解脱和自由,远远离开他们这些人。 只是对龙啸云隐瞒真相,他在对不起林诗音的情后,难免又要辜负他和龙啸云之间的义了,将龙啸云陷于今日痛苦迷茫境界的,不是诗音,而是他。 当初是自己放任了龙啸云去追逐他得不到的东西,如今又是自己切断了他追回诗音的路。 他曾以为自己的做法能让他们得到幸福,最终却把自己最亲的两个人,都置于痛苦中。 他已无颜再见大哥。 —————— 顾绛看着又把自己喝醉了的人,无奈摇头,干脆一指点在他穴道上,让他睡得更沉一些,开口道:“他醉过去了,你进来吧。” 院墙外,一直坐在暗处的人走了进来,她的脚步声难以遮掩,顾绛却能行动无声,所以顾绛才在院外现了身,替她在李寻欢面前隐去行踪。 依旧是少年模样的林诗音缓缓走到桌边坐了下来,她看着李寻欢,良久,才伸手小心地理了理他的头发。 他们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坐下来,好好地坐在一起,没有争吵、没有怨恨、没有痛苦,只是这样坐着。 林诗音也恍惚回到了十年前的中秋,李母温柔的手落在她头上,更久之前,久到她快要遗忘的岁月,她的父母也曾这样陪伴着她。 但更多的记忆里,陪在她身边的都是李寻欢,直到两年前,龙啸云闯进他们的生活。 李寻欢即便不是她的爱人、丈夫,也是她的表哥,是她唯一的、最亲的人。 是龙啸云的执着让他们分离,还是李寻欢的退却将她撕裂?是江湖让她开始对这个男人觉得陌生,还是因为他们终究要各自长大,成为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时光这样匆匆,她不能再像小时候那样,无忧无虑地牵着他的手,把雪球砸在他身上,也不能在梅花开时,拉着他一起去数梅花了。 这两年来,很多疑问在她心里,林诗音想不清楚,或许她其实可以想清楚,但她并不想知道那个答案。 她只是坐在这里,陪着醉梦中的人,度过这个迟来的中秋。 顾绛依旧在收集他的露水,顺带的,他也会听着外面的动静,若有人要走过来,就去把人支开。 一直到天色将白时,林诗音才起身,一夜未眠,她的神色难免憔悴,眼神却很平静,她开口道:“邀月,你知道龙大哥在哪里吗?” 顾绛点头道:“他们说龙啸云回来了,现在,在你住的雪霁小楼。” 林诗音黯然道:“他已经作出了决定,我也该作出自己的决定。你帮我把易容卸了吧,我终究得去见龙大哥一面,给他一个交代。” 顾绛说龙啸云在雪霁阁,林诗音就往雪霁阁去了,虽然相识的时间很短,但她知道顾绛说出口的话都是可信的。 雪霁小楼上的灯还亮着,龙啸云彻夜未眠,他身上的喜服已经被脱了下来,换上了一身体面讲究的衣服。 一开始龙啸云并不习惯穿这样的衣服,但他想着,林诗音是个官宦人家的小姐,在她面前还是需要光鲜点的,而当他换上这些衣服后,再走出门,许多人看他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他们待他热情友善起来,听闻他是李寻欢的义兄,更是热切相交。 好像他穿上这身衣服,曾经在江湖中寂寂无名的那个龙啸云,一下子就被所有人看见了,他们终于发现了他身上的优点。 龙啸云一开始也知道这是势利眼,但时间久了,人家也没有图他什么,反而一直待他礼貌周全,何况他在林诗音这里屡屡受挫,也的确需要一些人来给他信心。 所以他也渐渐习惯了这种生活,而诗音答应嫁给他,更是让他觉得人生再无遗憾。 在李园举办的婚事热闹喧腾,各处名流侠客,满城的男女老少,所有人都在为他的婚事道贺,毫无疑问,这种繁华极盛给了龙啸云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兴奋、迷醉、满足,还有更多的情绪,他自己都难以分辨。 高楼起,宴宾客,酒正酣,月将圆。 这是他觉得自己和林诗音最近的一刻,那个坐在红栏后看着梅花的少女,优雅清丽、高贵温柔,她就该在人间极盛中生长,而自己将走到她身边。 这是他一生中最得意的时候,他知道,多年后自己也不会忘记这一天。 可宾客还未散尽,那好似高居云端的美人就不见了,整整三天了,虽然寻欢一直安慰他说,那人劫走诗音不会要她性命,他拿走了诗音的旧物和心爱的字画,对她有着一定的了解和爱护。 第9章 李寻欢不会懂,越是这样,本该成为林诗音丈夫的他就越焦急,没有人比他更清楚,林诗音愿意嫁给他的理由有千百种,唯独不是因为爱他。 若对方是个文雅俊美、风度翩翩的男子,再花言巧语骗了她,那诗音会不会跟对方走,再也不回来? 反正她只是想要离开令她伤心的李寻欢,是嫁给他龙啸云,还是嫁给那个了解她喜好、能仿她字迹,还轻功高绝的人? 龙啸云知道自己不该这样想林诗音,但他还是忍不住会生出这样的心思,他想要带林诗音离开,除了满足她的愿望,何尝不是害怕她见到李寻欢,依旧不能忘情? 他害怕失去自己拥有的这一切,尤其是他深知,这一切是如何得到的。 灯火隐约间,有人来了,她推开门,身后是依稀的晨色,烛光照着她苍白绝丽的面容。 龙啸云狂喜过望:“诗音?诗音!诗音你回来了!” 林诗音在他上前时往后退了一步。 这一步,让龙啸云僵在了当场,他的心底一阵阵发慌,似乎有什么他极力避免的事发生了,就在这三天里! 龙啸云强笑道:“诗音,你怎么了?你回来了,他们怎么没反应,你,你为什么不进来坐下?” 林诗音的嘴唇颤了颤,她是个连虫蚁都不忍心踩踏的女子,有的话实在难以说出口,可她只是缓了缓,还是决心说完:“龙大哥,我,我不进去了,我是来和你道别的。” 龙啸云道:“道别?诗音,我们的婚宴已经办了,就差行礼,你要去哪里,我都陪你去——” 林诗音打断道:“龙大哥,我对不起你,我不能嫁给你。” 【作者有话说】 果然还是白天发,过审核比较快~ 第7章 外面的天快亮了,龙啸云却感觉自己坠进了深夜中,眼前一阵发黑。 他嘶哑着声音问道:“诗音,到底发生了什么?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你放心,只要你回来就好,无论发生了什么——” “没有发生什么。”林诗音再一次打断了他的话,郑重道,“她没有伤害我,她待我很好。” 龙啸云几乎是从喉咙里挤出了一声怪异的笑:“他待你好,三天而已,难道他待你三天的好,就胜过了我们相处的两年?你真的了解他吗?!万一他只是装得表面磊落,其实心怀剖测呢?诗音,你这么单纯,不要被骗了!” 林诗音一时没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只是为邀月解释道:“她没有骗我,也没有要我和她走,相反,是她劝我做个了结,我来和你说清楚,是因为这几天冷静下来,我想明白了。” “我想明白了,龙大哥,我不能嫁给你,我不能忘掉表哥,这样嫁给你,对我自己是一种折磨,对你也是一种不公平,你完全可以去娶一个真心爱你的姑娘。” 龙啸云道:“他要你做个了结,你就来和我做这个了结吗?!诗音,我说过,我不在意你现在心里还有别人,我可以等,我不会去娶别人,也不需要你说的‘公平’,我心里只有你!” 他近乎哀求地说着:“诗音,不要离开我,我们要成亲了的。” 林诗音浑身颤抖,紧咬着嘴唇,两年的时间,她纵然不爱龙啸云,但对他的痴情也有一份感激,甚至是感同身受、同病相怜在,如今龙啸云这样苦苦哀求,她明明承诺在先,却又临场反悔,她不该这样的,她应该履行承诺的。 林诗音几乎要动摇了。 龙啸云见她始终不说话,忍不住高声道:“难道你要和那个人走吗?你要嫁给他?他会待你好吗?万一他只是诓骗你,到时候你一个柔弱女子,该怎么办?” 林诗音怔住了,她不可置信地看着龙啸云:“你什么意思?你怀疑我不愿意嫁给你,是这三天里变了心,想要嫁给别人?!” “你把我当做什么人?!我在你眼里,是这样朝三暮四的人?!是,我是只和她相识了三天,可你当初和表哥认识了多久?你们就能结为兄弟,我和她为什么不能一见如故?难道我就不能有真心相待的朋友吗?!” “她在我最迷茫的时候,在我即将踏错的时候拉住了我,还愿意教我帮我,对我的恩情绝不比你们浅,我绝不容许你在我面前这样揣测她的为人!” “何况,何况——”林诗音的牙齿打着颤,眼泪忽然落了下来,似是难以承受这样的耻辱,也不堪辩解,“何况她是个女子!” 龙啸云愣住了,他大惊失色地想要上前去拉林诗音的手,可她又退了两步避开他伸出的手,他惊慌道:“诗音,对不起,我,我不知道那是个姑娘,我还以为——你失踪后回来,就说要离开,我以为你被人哄骗了,我没有疑心你的意思。” 林诗音缓缓擦去泪水,她终于清晰地体会到为什么,为什么邀月说,她在龙啸云这里得不到精神回馈,永远不会爱上他。 她抬起头来,看着龙啸云,认真地说道:“你说的没错,其实无论她是男是女,我都改变主意了,你可以恨我、骂我,但我一定会离开,你我还未拜堂,一切都还来得及。我和表哥不一样,我是为了我自己的人生这么做,当初父母送我来到李园,因为那时候我还小,无人照拂,守不住家业,现在我已经成人了,我可以离开这里,回到故乡去,或者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住下。” “如果我选择和你在一起,我只会抱着憾恨,余生郁郁。那绝不是我爹娘送我来时,想要的,也不会是姨夫、姨妈想看到的,若说恩义,他们生我养我,才是真正的恩情,我不该让他们失望。” “我会守着自己的心、自己的情、自己的骨气,只要是我认定的,再大的折磨,再多人要我改变,也不能压垮我的坚持。” “这与你无关,甚至和表哥也没有关系,这是我自己的事。” 林诗音穿着一身下人的男装,形容也有些狼狈,眼睛却那样明亮:“龙大哥,我还是叫你一声‘大哥’,我依旧感激你当日救了表哥回来,感激你这两年来的陪伴,感激你愿意接纳我。” “但我,不会嫁给你了。” 林诗音说得这样肯定,她已决心走一条孤寂余生的路,且无需旁人同行。 龙啸云知道她是个极为要强的女子,但没有想到她会刚强到这一步,顿觉失魂落魄,他大吼一声,冲出了房间。 林诗音站在原地,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久久不语。 回神后,她走进自己住了多年的房间,开始收拾东西。她本也是江南官宦之家出身,又是父母的独女,所以来时带了不少财物,李家当然不会贪图她的东西,林家的银钱,连同商铺、古董、字画都作为了她的嫁妆存着,李夫人在世时,还从自己的东西里挪了一份给她,这些东西算作价值,养她十辈子也有余。 可她只是从中取出自己在意的东西,喜欢的字画用具,留下一家老家人经营的成衣铺子,其余的全部封存入箱,留了书信,说明将其中一部分东西送给多年来照顾她的仆人,一部分散给林家旧人,还有一些散给城中没有依靠的孤寡老幼,剩下的,因为自己悔婚的缘故,都赠予龙啸云,聊做补偿。 最后,她翻出一个箱子,从中取出一本书册来,犹豫了片刻,还是包好放在自己身上。 就在这时,一身白衣的女子飘了进来,林诗音不解道:“你怎么换了这身?顾大夫不继续看病了吗?” 顾绛笑道:“他昨晚做了决定,瞒着龙啸云关于你的下落,肯定觉得自己对不起龙啸云得很,说不得今天就会收拾收拾东西跑路,一路跑出中原去,顾大夫留在这儿做什么?等诊金么?” 说着,他垂首扫了几眼林诗音面前的东西,虽没看个究竟,但也知道是什么了,顿时乐不可支道:“你们两个,还真是一处长大的,成天觉得自己亏欠别人。” 林诗音对李寻欢离开的事并不惊讶,李寻欢常有出门的时候,也曾去过关外,家业自有人打理,按照往日的习惯,他离开一阵子,就会回来。 她却不知道,李寻欢这次走,便不打算回来了。在筹办他们婚礼的时候,李寻欢就已经开始收拾东西了,毕竟李家的家底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处理好的,只是瞒着他们让身边的虬髯大汉去办了而已,他甚至将整座李园,连同园中的东西,都算做了林诗音的嫁妆,转到了她的名下。 毕竟婚事成了,他无法面对林诗音,如今婚事砸了,他无法面对龙啸云,也只有一走了之。 而对林诗音来说,现在她还有一件事要处理。 —————— 李寻欢的确早就准备好了,若事情未曾出现变化,他会在婚礼的第二天就走,现在已经拖延多日。 虬髯大汉备好了马车,他当然是不赞同自家少爷这样做的,但没谁能劝动他,在虬髯大汉看来,江湖中人男男女女,分分合合都是常事,李寻欢却为此一蹶不振,甚至将家产拱手让人,独自离开,完全是没道理的事。 第10章 这样去给予别人,而苛待自己,他为什么不能多为自己想想? 不过眼下的情况,虬髯大汉却有些看不明白了,以他家少爷的性子,林小姐下落不明,他怎么会在这个时候离开呢?难道说他已经知道林小姐在哪里了?可他要是知道,为什么不去找小姐回来,或者告诉龙啸云,反而要独自离开呢? 他这一走,世人要怎么议论他? 虬髯大汉当然问了李寻欢,他却闭口不言,只让他准备离开。 他们要一路向关外去,从此远离中原,北方苦寒,真不知是在进行一场逃亡还是流放。 虬髯大汉心中感叹着,驱动马车沿着小路离开李园,直奔城外。 李寻欢坐在马车上,因为车内宽敞,又只有他一个人,可以舒展开身体,他阖目靠着车壁,在车身的晃动中,忍不住想着心事。 他在想龙啸云此后,大概还会继续寻找林诗音,大哥将诗音视若性命,他一定会找很久,他为了诗音曾形销骨毁、相思成疾,若告诉他诗音逃婚离去,他要怎么活下去呢?如果找到诗音能成为他余生的支撑也好,如果在这条路上,他遇见别人,放下过去的执念,那他还会拥有幸福。 然后他想起了林诗音,李寻欢常常避免自己去想她,可依旧会在某个晃神的瞬间就想到她,就像他以前,得到任何东西,哪怕是一块点心,他都会想起诗音,藏起来带回去,两个人一起分着吃,只要她开心,自己就会比什么都高兴,他总想把好的都给她,包括自己的快乐。 但他却又给了她无数的痛苦。 恍惚间,李寻欢听到了有女子在唱曲子,那幽幽的曲声像旷野上寂寞的风,像山林中潇潇的雨,像人间诉不完的哀愁。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李寻欢几欲落泪,却终究只是一叹,开口道:“停车吧,有人来送咱们了。” 虬髯大汉莫名道:“少爷,咱们已经出城了,谁来送我们?” 说着,他已经停下了马车,李寻欢掀开车帘,果然见那日所见的白衣女子临风而来,她运起轻功,根本足不落地,如仙人凭空飞落,赶上了他们。 虬髯大汉从未见过这样的轻功,震惊得双眼圆睁,口不能言,只觉得自己陷入了幻觉,而那女子已经落在了他们面前,她神情平淡,眼中带笑,见到她,虬髯大汉第一次在一个年轻女子面前,有了低下头的冲动。 李寻欢道:“我也没想到,我离开时会有人来送我,更没想到,这个人会是只有一面之缘的姑娘。” 这个名叫邀月的女子道:“你要去哪儿,的确与我无关的,只不过有人托我给你送一样东西来。她说自己之前受人所托,把东西给你,可那时她觉得这东西不适合给你,所以没有告诉你,这些天她忽然想明白了,你们靠得太近,往往忘了分开彼此,就像你下意识忽略了她的想法,她也会下意识忽略了你的想法,这东西该怎么处置,本该由你自己决定,她不该自觉为你好,就藏下的。” “何况她还答应过那个人。” 李寻欢沉默地听着她的话,从对方手里接过一本包好的书册,他打开裹在外面的布,发现上面写着《怜花宝鉴》。 邀月开口道:“你应该听说过这个人,他叫王怜花,是沈浪的好友。” 李寻欢当然听说过他们,王怜花数年前和沈浪夫妻一起出海隐居了,但他们曾经历的故事依旧在江湖上流传,沈浪的侠名更是威震天下:“你是说,这本书和那位千面公子有关?” 邀月点了点头:“王怜花和沈浪夫妻离开前,将这本集自己毕生所学的书册留下,想要有一个可靠的人,替自己找个合适的传人,所以他找到了李园,可他当时急着去沿海和沈浪夫妻汇合,没能久留。” 李寻欢已经明白了她的意思:“这位前辈就将书交给了诗音,让她转交给我。” 邀月道:“现在,东西到你手里了。” 李寻欢感受到了这份托付的沉重,却又觉得为难,他这次出关已经决定退隐江湖,又往何处去找良才美质,为王前辈传承所学呢? 他思索间,目光难免落在了面前女子的身上,对方却回了他一个怪异的眼神。 邀月见他收起书,问道:“你不问吗?” 问什么?李寻欢望着前方漫漫长路道:“她连这样的东西都能托你转交,姑娘也真的将东西送到了我手里,想来当日你留下的字条是真,我不必担心她。而我——” “她既不想见我,那我就该什么都不问地离开。” 【作者有话说】 更一发算周末的份,周末就出去玩了~因为我写得很细,所以篇幅会拉长,大家补药急,慢慢来,这才刚开场呢。 第8章 顾绛看着眼前尚且年轻的李寻欢,六如公子还未曾成为他记忆中那个谈笑坦然的模样,如果说小李飞刀的后半生是震烁江湖的传奇,那小李探花的前半生就是囿于一场错误的折磨。他若干脆是个无情的蠢人,或许还能过得不错,偏偏聪明人在清醒中反复衡量,依旧犯下的错误,成为他亲手给自己铸成的枷锁。 似乎设计他命运的人就是要把所有的矛盾都放在他身上,清贵的家世、探花的出身、青梅竹马的恋人,他曾拥有的一切都被一一剥离,亲人尽去,罢官江湖,游走生死,断情远离,人生在无止境地下坠,且不怨任何人,都是他自己选择。 如今,连他唯一保留下的朋友之义,也难以保存。 他曾拥有的一切,都随着中原的红尘滚滚,被关隘阻绝。 然而,人生不到绝处,怎见痴狂? 顾绛道:“曾有人对我说,人之所以是人,就在于人难免犯错,没有人能一直对,就像赌徒不可能一直赢,但人生可悲在于,有的错误可以弥补,有的错误无法挽回,所以他作为我的朋友,希望我谨慎,尤其是我的每一个决定都会影响到许多人的人生时,不要让自己陷入后悔的境地。” 李寻欢叹了口气:“很多道理,只有经历过才懂得,会这样劝告你,这是一个好朋友。” 顾绛笑起来,那双始终云缠雾绕的眼睛里流露出真实的情绪,一点清浅的笑意让这个白衣女子从捉摸不定的‘仙’成为了温和可亲的“人”:“是,他是我第一个平等相交的朋友。” 比起第一世的孤僻,东方不败的孤独,公子羽的人生给他带来了很多朋友。因为年龄和阅历,傅红雪、叶开,甚至阿飞在他眼里都是忘年交的晚辈,李寻欢是他第一个真正的朋友,他们都饱经沧桑和寂寞,为了自己的坚持活着。 武道的切磋,闲来的交谈,加上李家和沈家的世交,那时的他们甚至可以说得上是知己。 公子羽屋子里那些酒也的确是为了他备的,而他也总会在每一个落雪的时节上门,从不失约。 顾绛从袖中掏出一个青瓷瓶和两只酒杯,递了一个酒杯给李寻欢,然后将青瓷瓶中的酒倒在酒杯中。 李寻欢闻了闻酒香,有些好奇:“这是什么酒?香气清冽悠长,还有点类似绿云的味道。” 顾绛淡淡道:“这酒里有些药,为了化开药力,我用了些药引,所以里面带着绿云的味道,也因为这药引,我将这酒叫做‘秋露白’。” 李寻欢愣了一下,绿云是菊花中的名品,整个保定府,最好的绿云就开在李园。 他蓦地大笑起来:“秋露白,好一个秋露白!” 虽然他笑得咳嗽起来,拿着酒杯的手依旧很稳,饮酒的速度依旧很快。 顾绛摇了摇头:“我就说,你这样喝酒扫兴得很。” 李寻欢的兴致却很高,他甚至把空杯伸到了顾绛面前,让他再倒一杯:“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这样的好酒,我生平仅见,怎能不多喝一杯?” 在这名利纠葛、爱恨难分的世间,他生平仅见的又岂止是这杯好酒。 顾绛道:“这世间好酒不少,见不到,只是你的运气实在糟糕。” 李寻欢举着空杯道:“我这样运气糟糕的人,不也在这个时候喝到了这杯好酒吗?这样一想,或许我的运气也不是那么糟。” 顾绛给他倒上了第三杯:“三杯已是极限,再多就不美了,好酒本就不该贪杯。” 说完,他将剩下的酒递给了一旁的虬髯大汉:“十日内最多三杯,由你收着吧,否则他肯定一天就喝完了。” 虬髯大汉面带感激,双手接过来收好,他不知道这酒有多珍贵,但显然不是俗物。 李寻欢轻轻叹气:“你这样说,倒教我有些舍不得喝完这杯了。” 话虽这样说,但没有一个好酒的酒鬼会干看着手里的美酒,至于酒喝完了,明天该怎么办,这本就不是酒鬼该思考的事,明天自会有个答案。 顾绛双手举杯,将自己杯中的最后一点饮尽后,慨然道:“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第11章 李寻欢也抱拳作揖,向他回了一礼:“多谢了。” 秋风卷,落叶萧萧无尽,长亭短亭边,又有多少辞别?多少人就此离开故乡,漂泊他乡? 马嘶声和车轮声渐渐远去,又带走了谁的梦中人? 林诗音站在冷香小筑边的梅林里,望着城外的方向,见慢悠悠走过来的白衣女子,她怅然道:“你说他这个人,是不是讨人厌得很?让你爱也不能好好爱他,恨也不能好好恨他。” 顾绛悠悠道:“我只是你们俩的朋友,你们俩之间的事情,我只能拦着不出人命,管不到谁摔断了腿。” 林诗音闻言失笑,她有点埋怨,又有些骄傲地说:“做他的朋友总是很轻松的,他的眼界高,朋友很少,但对自己的朋友总是肝胆相照的。” 顾绛轻笑道:“你不也是这样吗?” 林诗音叹道:“是,我也是一样,所以在认识你之后,我不再怨他这一点,因为如果有一天你对我开口,我也会记得你对我的恩情,竭尽全力为你做到。” 顾绛瞥了她一眼道:“我虽很高兴你待我的心,但着实没必要拿我和龙啸云相比,我生平最厌烦的便是他这类人。” 林诗音叹道:“你看不上他也正常,你看人一眼便入肺腑,而普通人相交,或许半生都看不穿那颗隔着肺腑的心,但朋友相处,若问一个值不值,倒似交易一般,计较得失,还算朋友吗?” 顾绛笑道:“我喜欢交易,真心换得诚意,生意人不容易吃亏,而能和我做成这笔交易的人实不多,因为我的价码很高,还非常挑剔交易的对象,所以也不容易在泥泞的前路上滑倒。” 林诗音道:“前方的道路未必都是泥泞,若无赤诚,也结交不到你这样的朋友了。” 顾绛道:“与其看着天色变化,望着风雨不来,道路干净,你们俩这样的人,还是让自己站稳得好,等你有一天无论在什么境况下都能站得平稳,也就可以敞开心怀待天下人,只是想要站稳,难免跌跌撞撞。” 世人眼中的武林传奇,就是这样摔了半辈子,终于可以做到“风雨不动安如山”。 林诗音笑起来:“那就摔吧,自己选的路,跌跌撞撞走下去,也是应该,谁人能一生平顺呢?” 顾绛也笑道:“看来你已经想好接下来要怎么做了。” 林诗音看着这座自己生活多年的园林,轻声回道:“过去,我怨恨他无视我的感受,为了旁人一次次伤我的心,现在我不再因为他看重朋友恩义而迁怒,但他实在违背了曾经对我的承诺,所以我还是在生他的气,不愿意去见他。” “昨晚我想了很多,包括得知表哥把李园留给我后,我一直在想,学着你看事情的角度来审视这段经历。如果说那本书也是‘为你好’,那当我发现自己在接受李园时并无抵触,才惊觉,不只是他,我也几乎把自己和表哥当做了一个人,我把在这里的生活看做理所当然,忘了姨父姨母养大我,其实是一份恩情。” “我姓林,来自江南,是李家夫人妹妹的女儿,若非姻亲,本与姨父没有关系,他将我视若己出,我还未回报,他们夫妻便已去世。我欠着姨父的养育之恩,竟还将李家世代相传的基业视为自己可以接受的馈赠,岂非早已忘了他是谁,我是谁?” “他想离开这里,处理家业,是他的权利,因为李园本就属于他,可我若真的接受这份‘嫁妆’,带着它去嫁给别人,岂不是成了一场笑话,更可笑的是我身在其中,竟从不觉得可笑。” 顾绛道:“当局者迷,旁观者也未必清,人要看清自己和别人,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林诗音转向顾绛道:“我不会接受这座园子,也不能、不该在婚约解除后,继续住下去。只不过主人不回来,我会来这儿帮忙打理,毕竟这是我生活长大的地方,我也不忍心看着它荒废,所幸李园的人都还在,园子的经营,供给的生意都不曾改变,需要我帮忙的地方也不多。” “龙大哥那里我已经让人都安排了,我知道他现在绝不想见到我,老管家会帮我把想给的东西都给他,作为我退婚的赔礼,我能给也只有这些了,我并不指望因此让他原谅我的悔婚,但我总要做点什么,老管家说,他会劝龙大哥收下的。” 顾绛想到李园那位和和气气、老秀才似的管家,对这些李家的旧人来说,他们几代都跟着李家,多年来早成了这儿的一份子。表小姐不外嫁了,少爷虽然跑了,但家产挂在表小姐这儿,也和过去没多少区别。他们当然希望龙啸云能做个了断离开,不要打搅他们再度安定下来的生活。 但林诗音也不打算长留在此。 她心中还是有些忐忑:“我从小到大,从未走过远路,可能在你看来十分荒唐,但我确实除了幼时从江南来到这里外,没有离开过,也没有想过要离开,我性格内向,表哥也曾想过带我出去走走,可我不愿意,他便也不勉强了。” “我有好大的屋子,只要我不出去,风雨又和我有什么相干?我既不必期盼风雨过去,也不担心自己冻死在风雨中,只是我现在得走出去了。” 她要自己走出去,做一件从未做过的事,难免不安。 顾绛只道:“需要帮忙时,便来找我,我会再停留一段时间。” 迎着林诗音的目光,顾绛道:“当然,如果到时候你把一切都收拾妥当了,我也可以带你出去走一趟,也算实现了我那日的邀约,前提是看你自己愿不愿意出这个远门。” 林诗音问:“去哪儿?” 顾绛回道:“我是个江湖人,当然是去走江湖,游山玩水之余,也去看看如今兵器谱排名上的那些高手,都是什么路数。” 提到兵器谱,林诗音微微皱眉:“我倒是听说过一些关于这兵器谱的事,表哥的许多麻烦都来源于它,说是一个叫做百晓生的人将天下习武之人的兵刃排出了高低,这些年来为了兵器谱上的排名,斗争频频,排位低的不服气,向高位者挑战,高位者为了守住自己的位置,往往也会招数频出。” “表哥,其实不喜欢被排入其中,更不喜欢第三这个位置,奈何旁人并不这么觉得。” 顾绛笑道:“殿试上,皇帝不以才论先后,而以貌点他为探花,离开官场后,竟还是被人在榜上点为探花,这名号看起来风流,其实倒像一种嘲讽。” 林诗音道:“听音知意,和你做朋友是件极舒心的事,只要你不刻意吓唬人。” 白衣女子眸光流转,似笑非笑道:“可人有时候吓一吓,才能醒过来不是?” 林诗音轻叹了口气:“我很想感谢你这点,但因为你颇有些好捉弄人的习惯,又让我犹豫该不该因此感谢你。” 顾绛道:“谢与不谢都无所谓,反正我素来如此,而且我说的都是实话。” 林诗音目光幽幽:“我开始思考和你出门同游,是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了。” 顾绛并并不在意她言语中的谴责,只道:“我是个随性的人,并不确定在什么时候出发,可能我会想在入冬前离开,也有可能我会等到冬天过去。” 林诗音沉默良久,忽然问道:“那从这里去到关外,要多久呢?” 顾绛道:“这也要看行路者的速度,若是一心赶路,那出关时一定是冰天雪地,若他想要最后看一看这中原的风物,或许那时已经冬去春来。” 林诗音再度看向北方,她温柔地笑了,笑得明媚,似雪霁日出,红梅在冰雪中绽放,阳光洒落在枝头。 她轻声说道:“我想,那一定是个春暖花开的日子。” 【作者有话说】 是什么让我又回来了,啊,是南方炎热的太阳。 接下来很多原创剧情,我不太喜欢把不同的作品混在一起写,虽然他们是同一个世界观,可常常人物的气质,作品的风格是不一样的,尤其是古龙这种气质极其突出的作者,所以接下来,是跟着主角去走一走江湖~ 第9章 林诗音看了城外的山水风景后,决定在郊外建一间小院,在这里隐居生活。 顾绛倒没有阻止她独居,林诗音虽然搬了出来,但李园的人还是会照应这位表小姐的,生活上无需担心,林诗音也不是个愚笨的人,会知道该怎么照顾好自己,即便眼下不会,也能去学。 只不过林诗音生得美丽非凡,却没有多少保护自己的能力,身处李园中还好,这样地广人疏的地方就危险多了,要真正独立生活在这个江湖世界里,她要学的还有很多。 顾绛帮她在小院外种了些梅花树,布下阵法,防止一些人误入后见色起意,又在游山时教给她一门轻功心法:“以你如今的脚力,确实走不了远路,但什么事都得慢慢来,你先把轻功练好吧,至少不能连山都爬不上去不是?” 林诗音记下他的口诀,在心中默背下来,她抬头看着险峻的山路,微微喘息着道:“我以前总是不在武功上用心,因为我觉得武功伤人,现在看来,有些事不依靠武力,是不能解决的。” 第12章 顾绛轻飘飘坐在树上,并没有拉她一把的打算,只笑道:“你想要能自在地生活在郊外小院里,更需要好好练轻功,万一真遇见麻烦,脱身才是要紧,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林诗音道:“你放心,日后若是碰见你与人动起手来,我一定转头就走。” 顾绛悠悠道:“那你可要走快一些,否则还没等你走远,那人就已经死了。” 林诗音叹气道:“我很好奇,你的武功到底有多高?他们都说百晓生的兵器谱十分公正,你怎么不在上面?” 顾绛道:“这当然是因为,百晓生并不是真的什么都知道,而兵器谱也并非那么公平。百晓生的兵器谱上没有女人,他也没把魔道高手算进来,兵器谱出现时沈浪一行人还未出海,他也没有把他们几个算进去。这么一算,没有我,又有什么奇怪呢,何况我没有固定的兵器,我也不需要什么兵器。” 林诗音道:“听起来,你比他们都要厉害。” 顾绛却道:“一个游学天下、读了各家藏书的老者,比起在自家学堂内只读四书五经的少年,前者知道的多一些,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林诗音虽说已经渐渐习惯了这位朋友说话的语气,还是叹道:“我有时候真不知你是谦虚,还是傲慢。” 顾绛笑道:“旁人若高看我,便觉得我谦虚,若低看我,便觉得我傲慢,所以其中的分别并不源于我,而是旁人看我的眼光不同。” 这句话林诗音近来感触颇深,以往她内向得很,事情又都有人安排好,她自己基本没有和外人打过交道,就是遇见外人,看在李家和李寻欢的威名上,也从没有人敢怠慢她,可随着李寻欢抛家而去的消息传开,她又走出了李园,很多事情就和往日不一样了。 她还是她自己,只是别人看看她的眼光不同了而已。 但这些改变都要她自己去面对、去适应,改变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何况“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跨出门来只需要一股勇气,可要在外面的世界生存,仅仅依靠勇气是远远不够的。 在这方面,比起顾绛,李园的老管家会是林诗音更好的老师,老管家虽然不会多少武功,但在如何应付人事、经营生活上却是个少有的高手,最重要的是,他和林诗音相处多年,对她十分了解。 顾绛只在城中继续做他的大夫,时不时的,会有一个面色黝黑的哑巴少年帮着他打下手。 天越来越冷,往年林诗音在这种天气下,是不太喜欢走出房间的,今年却背着个小药箱,跟在顾道士身后东奔西走,为人看病。 檐下的冰棱长挂,刺骨的风吹过,在冰棱间鼓荡出呜呜的声响,好似鬼魂哭泣。 林诗音的手脚冻得僵硬,脸颊和鼻子也发红,耳朵几乎没有知觉了,她裹了厚厚的棉衣,心中默念着顾绛教她的轻功口诀,内力在体内一遍遍流转,身体也轻盈不少,如此依旧在风中步步艰难。 顾绛穿着单衣走在前面,面色如常,不疾不徐,好像满地的冰雪是落花,扑面的寒风是春风一样,偶有路过的人见了,匆匆间,都忍不住转头看他几眼。 不要说他们,就是林诗音一开始见了,也觉得惊奇,现在她已经看惯了顾绛几套常服过四季的风格,只埋头走自己的路。 好不容易,院中种着三棵桂树的小屋到了,顾绛开门走进去,林诗音几步就到屋内放下药箱,搓着手摸自己耳朵,跺了两下脚,顾绛点起炉子,把屋里烧暖些,她才终于缓过来,伸手揭下脸上的人/皮/面/具,揉了揉脸。 顾绛见状笑道:“都说了外面很冷。” 林诗音感觉自己连呼出来的气都是冷的,但她并没有抱怨的意思,只道:“我只是想看看小狗子的情况。” 小狗子不是狗,而是一个五岁的小男孩,只因百姓相信贱名好养活,所以给儿子起了这么个小名。 林诗音叹道:“好在他已经痊愈了,否则我真不知该怎么见他母亲。” 那日林诗音来城中拜访邀月,顾绛见家中食物不够,便出门去买,留林诗音在家中,小狗子的母亲就是在这个时候上门的。 林诗音记得那发丝凌乱的妇人,穿着反复缝补的衣服,站在门外,一见门开就跪了下来,求大夫救救自己的孩子,林诗音不知所措地去扶她,问孩子怎么了。 妇人解开腰带,将自己用衣物紧紧裹在自己怀里的孩子抱出来,五岁的男孩瘦弱得可怜,只有正常孩子三四岁大小,穿着干净齐整的衣服,虽不是什么好料子,却能见用心,只是一张小脸上透着乌紫色,双眼紧闭,呼吸微弱。 妇人哭道:“家中太冷,小狗子身体又不好,我去城外捡些柴火回来,多烧灶让孩子取暖,结果我回来时,他就这样了,魏大夫说他是被毒物咬了,他没法子治,让我到这里来求顾大夫,求求您,救救他吧!” 林诗音只跟着顾绛学了些粗浅的病理、用药知识,还未接触过毒,但她知道魏大夫是个不错的大夫,他不能治,孩子的情况一定是十分棘手,这样的毒中得越久,越致命,偏偏被咬的还是个体弱的小孩,若不马上救治,性命难保。 可顾绛因为自己到访,出门去了,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林诗音让他母子二人进来,说明境况后,和妇人一起等着顾绛回来,寂静的屋子里,死亡在一步步逼近,自己却什么忙都帮不上,只能看着孩子的呼吸越来越弱,听着妇人的哭声越来越凄惨,一声声都割在人心上。 这种难捱的感觉,更胜屋外的寒风暴雪。 林诗音道:“若不是你及时回来,小狗子活不下来,周姐姐也难活下去了,你是他们母子的救命恩人。” 她跟着顾绛学点东西,原本是出于好奇和打发时间的缘故,那日之后,她才真正用心读起医书来,以她的聪慧,学什么都不慢,何况她还十分刻苦。 顾绛淡淡道:“我只是治了病,他们也付了诊费,算不上什么救命恩人。我曾说过,我只治病,救不了命,倒是李园的两位,广散钱财,救济贫苦,让许多人有了改命的机会,如今受了李探花和林小姐恩情的人,哪个不念着大善人功德无量?” “毕竟以这能冻死人的天气,最是老人小孩难过的鬼门关,往年那些个贫苦百姓家,得了病的,也只能硬熬着,熬过去是苍天保佑,熬不过去是命该如此,若非有了银钱,他们连上门求医的底气都没有。” 林诗音苦笑道:“依你的说法,若没有我们这番经历,做了两个大傻子,还做不成大善人了。” 顾绛笑道:“这世上大善人,在许多人眼中,岂不都是大傻子?” 林诗音摸着自己恢复温暖的手,忽的笑起来:“都是一条条活生生的性命,傻就傻吧。” 屋外的寒风呼啸,一阵阵冷意从顾绛留的缝隙里钻进来。坐在炉边的矮凳上,抱着自己的腿,看着火炉,里面的木炭被烧出细微的炸裂声,噼啪噼啪,显得屋里越发安静,林诗音想着自己的心思。 她想起了离开的李园主人,想他现在在哪里,是否也能有一个避风的地方取暖,他的心情怎么样,有没有遇见可以闲聊解闷的朋友,毕竟他总是那么害怕寂寞。这是她第一次在思念对方的时候,没有感受到任何悲苦。 她忽然觉得,这条路并不像自己本以为的那样艰难,当她的心里一点点充满了对生命的热爱,让她拥有更多希望和动力,或许终有一日,她会从伤痛自苦中走出来,坦然地去爱、去恨,去做自己。 顾绛就在此刻开口道:“看完了这个病人,我也该走了。” —————— 北方的严冬滴水成冰,狂风卷着残雪肆虐在冻得干裂的大地上,天地一片苍茫,飞鸟都失去了踪迹,只有风声在四野回响,生灵禁绝。 这种时候,若不是有非出门不可的理由,谁愿意踏出房门一步呢? 连乡间小庙的和尚都走不出禅房念经,老和尚体谅着他,就自己独自在佛像前换水、上香、清扫。 刷——刷—— 晒干的枝条绑起来做成的扫帚,一下下划过地面,老和尚的动作迟缓,却十分认真细致,似乎每一下都是在扫去自己内心的杂念,澄净礼佛的虔心。 等他从后院回到前面来时,忽的被几个身影吓了一跳,不知何时,不宽敞的佛堂中竟坐了三个人,见他出来,其中一个坐在地上的人起身道:“这位僧人,外面风雪太大,咱们就进来避避,准备等会儿风小点再动身,打扰到你了。” 老和尚见那坐在门口的人身边放着一担柴,手边还有一柄斧头,不由心惊,连忙回道:“不打扰,不打扰,小庙虽然清贫,但也有片瓦遮头,佛门广大,不会将人拒之门外,各位就暂歇吧,只是老和尚还有经文要念,不能招待各位。” 说话的人背着药箱,应该是个野郎中,面色倒和善:“叨扰了。” 老和尚念了声佛,转回了一旁的隔帘后,准备早课。 第13章 野郎中又坐了下来,他和樵夫一起怔怔地看着外面出神,而另一个拿着算命招牌的人闭着眼睛,坐在暗处,似乎在闭目养神。 野郎中叹了口气道:“至今还没回来,恐怕真打听不到他们的下落了。” 樵夫望着外面,他穿着破棉袄,戴着一顶破毡帽,高鼻阔目,相貌堂堂,绝不像一个砍柴为生的樵夫,只是他眼中满是愤恨怆然,听到野郎中的话,沉声道:“好不容易才知道了他的下落,哪能就这样放弃?!” 野郎中却道:“就算咱们找到他又能怎么样?他身边那个人,咱们谁是对手?若咱们都死在那人手中,谁给大哥报仇?” 樵夫怒道:“难道这仇就不报了吗?!” 一旁的算命先生开口了:“老四说的对,咱们是为了报仇找他,不能死。可他们毕竟是两个人,不会时时刻刻都在一起,我们已经找了他七年,还怕继续找下去吗?” 樵夫狠狠地看着前方,似乎看见了自己要找的人,心中的怒火未有一刻平息:“那人空有名声,竟然护着他这样的畜生!真是公理不存,苍天无眼!” 野郎中垂首不语,算命先生冷然道:“江湖上本就如此,谁强,谁就有理,谁强,谁就活下去,成王败寇,是最大的公道。” 此话一出,三人都不再言语,只等外面的风雪小一些,或者前去打听消息的人来这儿汇合。 忽然就见风雪中,遥遥可见两道身影,并不是他们等的人,而是两个做道士打扮的向着这边来了。 【作者有话说】 我被加班放回来了,唉,就知道前面清闲后面补,摸鱼总要付出代价的_(:3」∠)_ 第10章 人一生中总会遇见很多奇事。 比如说,一个算命先生、一个野郎中、一个樵夫结伴在庙中躲雪,又比如说,两个道士走进了和尚庙里。 这是一男一女两个道人,男的身姿高挑,一张俊美的脸上略带几分柔和的女相,眼神却比外面的风雪还要冷冽几分,女子苍白单薄,有些不胜苦寒的柔弱,神情也是淡淡,气质清贵,风韵高雅,这两人样貌气度不似修道之士,更像是世家大族出游的子弟。 男子见庙中有人,拱手道:“各位,我兄妹二人远行路过此间,因风雪难行,想要暂歇一下脚,还请行个方便。” 算命先生一惊,转向说话的男子,雪光映见他眼底白翳,这时才教人发现他竟是个瞎子,不过他眼睛看不见了,耳朵却好使,方才远远的就听到有人来,人踩在雪上总有声响,可他只听见了一个人的脚步声,根本没察觉是两人同来。 如此大的风雪,行路都艰难,这说话的男子莫非还能踏雪无痕不成? 他不说话,野郎中便又起身道:“贤兄妹请进来吧,咱们也不是这里的主人,是来此避雪的路人,真正的主人还在后头念经。” 男子道谢后,带着妹子往堂后走去见老和尚。 算命先生叹道:“好厉害的轻功,听声音还十分年轻,江湖上真是人才辈出。” 野郎中笑道:“何止年轻,这怕是两位贵人,我从未曾见过这样风采的人物,两河之地邻近京师,他们从这边走,许是要回京。” 那幕布后的老和尚在交谈了两句后,怜惜少女体弱,引着他们要往后院的空房间去,三人就听后方传来少女轻柔的声音:“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非得挑这样的天气动身。” 男子回道:“因为这场雪会越下越大,我自无所谓,你要和我同行,就不能再耽搁。” 女子似乎又小声说了什么,只是听不清了。 佛堂中又恢复了平静,留下三人依旧向着门外的方向,心中想着方才那男子的话。 这场雪会越下越大,如今的风雪已经难以行走,再大,他们要怎么去追赶苦寻多年的仇敌? 偏偏要在这个时候,来这场风雪,难道真的是苍天无眼,要阻拦他们的脚步? 一时间,这七年来的辛酸都涌上心头,他们兄弟都曾是有家有业的人物,如今为了结义之情找仇人报仇,都流落江湖,他们自不会后悔,只是,这份以血结下的仇怨,何时才能用仇人的血来洗清?死去的人何时才能瞑目九泉呢? 没有人能回答他们的问题。 不知过了多久,连老和尚都念完了经,又去后院清扫新落了一层的雪,他们等的人才终于到了。 这乡间小庙素来冷清,庙里的和尚最多时也不过三个,靠自己种菜和为百姓做佛事为生——太穷的人家给不了多少,富人家又情愿去请正经寺庙的大和尚,他们所得的实不多,也没有多少香客往来,冷清得很。 这还是老和尚来到这里后,第一次见佛堂里有这么多人。 除了打先前来的三个人,佛堂内此刻又来了四个人,都是一样贩夫走卒模样,衣衫破旧,灰头土脸。几人中最惹眼的是个女子,她也是这群人中唯一的女子,高壮健硕,膀大腰圆,腰插一把屠刀,形象剽悍,脸上还有一道极深的刀疤,从眼睛直到嘴角,即便有一只黑眼罩罩住了右眼,露出的伤痕依旧拉扯着面部的肌肤,使得整张脸都狰狞扭曲起来,而她的眼神更像是地狱里恶鬼爬到了人间,充满了怨毒。 这屠夫样的女子率先走进庙中,樵夫和野郎中都迎上去和她招呼:“大嫂!” 樵夫问道:“大嫂,可打听到那两人要去哪里了吗?” 女子见问,怪笑了一声,神情说不出的阴狠古怪,笑声中还有几分凄凉,她的声音也像淬了火、浸了毒:“没有,他们走得可真是利落!那李寻欢为了救命的恩情,把未婚妻让给义兄,还把家产也做了嫁妆,没料到他表妹临门一脚反悔,逃了婚,他觉得对不起龙啸云,便和那姓铁的走了!走了好久了,咱们来迟了,来迟了!” “李园里除了些仆从下人,一个做主的都没有。他们两个是悄悄走的,没告诉任何人,这会儿姓龙的也走了,他们家表小姐又不在,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与她同来的人中,有一个满脸麻子的,闻言厉声道:“虽然不知他们的目的地,但咱们还能追上去!到他们上次出现的地方,一路打听踪迹,追他们到天涯海角!” 另一瘦小汉子也扯着破锣嗓子道:“七哥说的对!天涯海角,黄泉碧落,咱们也一定要找到他!” 还有个满身油腻的男子抱着酒坛,坐在庙门外屋檐下,痴痴地看着雪落:“若他们不在天涯海角,咱们就是追到天涯海角,又有什么用呢?” 野郎中叹道:“姓铁的在保定府李家的庇护下,过了七年,他的行踪流不出保定,咱们一直不知道他藏在李园里。直到他前些日子带着李探花出游,才被人发现踪迹,毕竟有他那身横练功夫的人并不多,三哥的朋友紧赶慢赶来告知咱们,可惜还是没赶上。” 瘦小汉子道:“咱们一接到老三的传信就往这边赶,先到的人去城中打听消息,人齐了就一起去寻姓铁的,老三这会儿还没到。” 女子冷笑道:“只怕他又遇上什么好朋友了,一见如故了。” 好朋友,多讽刺的三个字。 若非因为误交了一个“好朋友”,大哥怎么会死?他们又怎么会有这七年的血泪? 瞎眼的算命先生淡淡道:“已经等了七年,难道还在乎多等一会儿吗?而且咱们向来以‘义’字为先,老三好交朋友,让他去就是,只要不忘了翁老大的仇。” 他一开口,众人都不说话了。 佛堂中又是一片压抑的寂静,佛案上的泥塑佛像坐对中门,手掐莲花,微微垂首似乎在看着下方的人,面带微笑,双眼半阖,不知是否也不忍看这红尘中数不清的恩怨。 帘幕后老和尚轻微的叹气声,融入了风声中。 还有佛堂后小隔间里,女子含糊的话语:“李园?他们刚刚是不是在说李园?” 男子应道:“是李园。” 女子道:“唉,明明都已退隐江湖了,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来问?这些日子连安叔都记不清有多少人明里暗里打探表哥的去处。” 男子道:“退隐?他若是个无名小卒,来没来过江湖,他是谁,都没人知道;他做了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天下闻名,除非去到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否则就退不出江湖。” 女子叹道:“我知道他在外面和人结了很多仇怨,很多人想杀他,可他绝不会做对不起仁义道德的事。” 男子笑道:“是,他这辈子唯一对不起的人就是你。至于江湖,这七年间挑战他的人约有三百有余,但他只出刀了七十六次,杀了四十八人,这里面没有一个人是不该死的。所以他们怕他手中的刀,却不怕他这个人,敢得罪他,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只要不是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李寻欢不会真和他们计较,李园也因此不得清净。” 女子沉默了片刻才道:“君子可以欺之以方。” 男子悠悠道:“不过佛堂中的这些人,倒不是那些追名逐利之辈,他们不是冲着你表哥来的。” 第14章 话到这里,算命先生抬声咳嗽了一下,他的声音虽不响亮,可这一声带着内力,足以穿透隔墙,向隔间内的二人作出示意,提醒对方佛堂的隔墙并不完全隔音,以他们的耳力能够听见对话,明人不窥暗室,他们虽然想知道李寻欢的去向,却不屑于偷听。 听到咳嗽声,女子的叙话一顿,又缓缓道:“那他们是冲着什么来的?” 男子回道:“冲着李寻欢身边的人。” 女子纳闷道:“老甲?他们找老甲做什么?” 男子问:“你可知道那‘老甲’的来历?” 女子道:“我对他们外面的事很少过问,但我记得老甲第一次来到家里,那时姨父还在,表哥说他是个耿直忠诚的人,为了报恩留下,姨父和表哥都十分信任他,所以表哥走时,也只带上了他。” 佛堂内,一众人或是冷哼嗤笑、或是沉默不语,更有气急而起的,被身边人按下,算命先生豁然大笑起来,每笑一下,整个身躯都在颤动,好似要把胸中积压了七年的气都笑出来:“好一个‘耿直忠诚’、知恩图报的忠仆,哈哈哈哈哈哈,好得很!” 他冷冷说道:“小李飞刀的威名咱们兄弟都听过,但他看人的眼光未必准。” 隔间内的男子竟也笑了起来:“说得好!好极了!为你这句话,我答你三个问题,知无不言。” 算命先生恍若未闻,继续道:“我们兄弟要做的事没什么好隐瞒的,我们兄弟的身份也无不可说,这位小姐,咱们不强求于你,只说说你口中的‘老甲’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咱们为什么要杀他。” 幽幽的语音未绝,回荡在简陋的佛堂中,早已按耐不住的麻子道:“二哥,何必说这么多?他做的事本就该死,还需要问别人吗?!” “要说!我们寻仇杀人,光明磊落!就是要让人知道,他铁传甲是为什么死的!”来人嗓音洪亮,一个江湖豪客背着梨花大枪,一身积雪地走了进来。 跟在他身后的,还有坐在门外看雪的抱酒汉子,这人朗声道:“好教林小姐知道,我们结义兄弟原本有八人,承蒙江湖朋友看得起,称咱们为‘中原八义’,当然,这些都是虚名——” 算命先生截住了他的叙话,冷声道:“名声是虚,称号却不假!中原八义,自然是义气当先,虽然咱们都是些平庸俗人,不似李家高门显贵,可为了心中道义,可以将生死置之度外。” 豪客沉声应道:“是,二哥说的对。这位说话的就是我二哥易明湖,因他能明察秋毫,外号‘神目如电’。” 算命先生道:“这名声是假的,称号更是可笑至极!如今我已瞎了双眼,自号‘有眼无珠’。” 豪客惨笑道:“有眼无珠的是我,我排行第三,名叫边浩。” 野郎中叹道:“三哥当年人称‘宝马神枪’,而我行四,姓金,金风白,这是我五弟张承勋,本是万牲园张老善人的公子,江湖人称‘安乐公子’。” 抱着酒坛的高瘦汉子淡淡道:“南阳一帖堂金家的少东都做了游方郎中,我又算什么?” 野郎中又指向坐在门边的樵夫道:“这是我六弟,人称‘力劈华山’——” 麻脸汉子性子急躁,不耐这样一一絮叨,抢道:“我是老七公孙雨,这是我八弟赴汤蹈火西门烈,我们追铁传甲,是为了我大哥翁天杰的仇!他做下的事,有我大嫂作证!” 那独眼的高壮妇人道:“是,‘义薄云天’翁天杰,是他们七个的大哥,我的男人。我的名号不似他们这样好听,他们都叫我‘女屠户’翁大娘。” “翁天杰与他们七个情同手足,每年中秋他们都会到我们住的庄子上聚会、饮酒,直到那一年,老三来时,还带了一个人!” 翁大娘猛地看向边浩,边浩低头不语,不敢看向翁大娘,金风白见状接口道:“是,我三哥带了朋友来,翁大哥又最好朋友,他是个为了朋友能不要命的人,见那姓铁的与他脾气相投,就把他当自己的朋友看,中秋过后,咱们兄弟七个都散去了,他还硬留铁传甲多住两个月,没料到,这两个月酿成了大祸!” 公孙雨恨道:“可笑咱们都以为他为人不错,就这么走了,没想到这个畜生竟勾结了我大哥的死对头,半夜三更摸进了庄内,纵火行凶,杀了我大哥!他们还以为杀人放火,毫无痕迹,没想到我大嫂未死,她亲眼看见了那些人和赶来的铁传甲说话,未曾动手就双双离去了!” “知人知面不知心,我大哥就因为错信了铁传甲,满门被杀!” “这样卖友求荣的小人,他难道不该死吗?!” 【作者有话说】 之前把这段分为两个视角写了,我自己看了一遍,觉得整个气随着转视角断了,所以又删了重写_(:3」∠)_ 第11章 经年累月的焚香礼佛,使得佛堂内始终缭绕着一股香灰的味道,清贫小庙里当然烧不起名贵的香,但岁月和坚持,让这股香火气变得比任何名香都悠长,即便风雪从开着的半扇门里闯进来,也驱不散已经浸入一砖一瓦中的气息。 一如这七年来无时无刻不在燃烧的仇恨煎熬,已经渗入了人的骨血。 小隔间内,男子回道:“这算你们问我的第一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他不该死。” 问话的公孙雨几乎跳起来:“狗屁!你他娘的聋了吗?居然说这样猪狗不如的畜生不该死!” 中原八义的其他人也缓过劲来,怒不可遏道:“他与人勾结,杀了我大哥,死不足惜!” “他若是无辜的,怎么会为了逃避咱们,一躲就是七年!” “我大嫂亲眼得见,那些人说来找我大哥寻仇,他若和那些人没有关系,怎么会和领头的说话,态度熟悉,还放任他们杀人后离开!” “你与铁传甲相熟,竟能为了包庇他,说出这样的话来!” “你说他不该死,你算老几!” 隔间内的女子忽然道:“他说老甲不该死,那就一定不是老甲的错。” 只是她的内力浅,声音低,被众人一句高似一句的诘问声压了下去,直到易明湖开口,依旧是那冷冷淡淡,不知是恭维还是嘲讽的语气,将满堂的杂声压下:“哦?那敢问阁下,凭什么说他不该死?” 那男子笑道:“哈,你看,武功不够,你连话都说不出来,更不会有人听。” 未等中原八义追问,他又悠悠道:“这是第二个问题。” 这句话虽短,但每一字都带着雄浑的内力,落在听者的耳中,如有千斤的重量压在身上,气血随之一阵翻腾,说不出话来,心中更是惊骇万分,没想到这男子年纪轻轻,内力竟如此惊世骇俗! 那人却在压下这片喧闹后,若无其事地继续说道:“这是你们所经历的事情始末,说的很清楚,那我也说说铁传甲的经历。多年前中原一带曾发生了多起大案,有人劫掠财物后逃之夭夭,被劫的都是富商权贵,这些人有权有钱有势,安能咽下这口气,便让手下去查,可下手的人始终不知身份,终于这桩连环案惊动了公门里的人,专门派人来查此案。” 佛堂里的人不知道他为什么忽然扯起不相干的事来,只是被他那一句震得调息回气,不能开口,唯有易明湖短促地冷笑了一声。 男子当然不是闲来讲古,很快他就提到了这桩旧事里最重要的人:“经过他们的搜寻查找,心中有了怀疑的人选,只是他们没有证据,此人的名声又极好,为了不打草惊蛇,领头的人便找来了自己的朋友,也就是你们口中该死的铁传甲。” “他想要铁传甲去接近此人,搜查出他家中藏匿的被盗珠宝,作为证据,铁传甲只知朋友要查一个江洋大盗,便一口应下了此事,到了那人身边查证。” 易明湖转过气来,嘶声道:“你是说,那铁传甲本就是为了查案,才故意接近翁老大,但翁老大怎么会是江洋大盗?!” 男子“嗯”了一声,道:“你这个问题可以算在第二个问题里,但你若肯细想,这便不算个问题。翁天杰的确是个为了朋友仗义疏财的人物,他好朋友,也好面子,又不忌往来,你们兄弟几个有家有业,自然不会向他伸手,但别人就不一样了,如你所说,翁天杰又不是李家这样的高门显户、有累世积蓄,像他这样过于讲义气的人也做不了大生意,他哪里来的钱财招待八方来客呢?” “义薄云天这四个字,可不是那么好来的。” 众人中,对钱财经营最为敏锐的金风白和张承勋都脸色骤变,金风白更是面露痛苦之色,垂下了头颅,边浩凄然惨笑,他没想到当初铁传甲竟是为了这个和自己结交,其余人都默然无言。 公孙雨道:“你是说,你是说大哥他为了维持花销,去做了无本的买卖?!” 金风白断然道:“但我相信大哥的为人!他一定挑的都是那些个为富不仁的恶人,绝不会伤害好人的!” 易明湖陡然转头看向金风白,厉声道:“你也知道这件事!” 第15章 金风白原本有一张白净的脸,但这些年风吹日晒已变得黝黑,此刻在兄弟几人的目光中一点点苍白下去,他紧闭着眼睛,似乎这样就不用去面对被揭开的真相。 可人只要做过的事,就会留下痕迹,即便这些痕迹不被人察觉,举头三尺,还有神佛。 金风白睁开眼,抬头看着台上的佛像,声音艰涩道:“大哥他太讲义气,无论什么人来求他,他都有求必应,我曾担心他入不敷出,想要拉他合伙做生意,其实就是换个路子帮他,我们是结义兄弟,弟弟帮哥哥是应该的,可翁老大拒绝了,他说自己做不来这些营生,怜惜弱者,又看不惯为富不仁的,一定会把事情搞砸,但他若不出力,岂不是白占便宜,他是万万不能占兄弟便宜的。” “他要接济别人,又不愿受兄弟帮忙,自然会闹穷,他就是不为自己,为了那些个朋友,他也只有在暗中想法子来周转经济,这样做,并不是为了他自己,所以我察觉到他的钱财来历不明后,也未曾对任何人提起过。” 隔间内的男子道:“但是这样巨额的钱财找不到来源,查案的人当然会怀疑他,铁传甲也的确在他家中找到了证据。” 樵夫道:“他是官府的探子,便将这些证据交给了官差,这才是翁家庄血案的根源?” 男子叹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他答应朋友的事做到了。可铁传甲觉得翁天杰为人实在不错,待他也赤诚竭己,而那些被盗的人,也确实个个混蛋,所以他便去找了自己的朋友,想要周旋此事,没想到,事情查证后,那些被盗的人家竟绕过公门,派了手下去翁家杀人,铁传甲得知消息赶到阻拦,却是晚了。” 公孙雨喃喃道:“难怪,难怪他们说和大哥有死仇,原来是这样结下的仇恨,原来如此。” 西门烈茫然道:“他既然没有做过,为什么不解释?” 金风白道:“因为他和我一样,想要保全翁老大死后的名声,人死为大,何况他的确心中有愧,翁老大待他这样好,他也认了翁老大这个朋友。” 为了朋友死后的清名,维持住翁天杰生前最看重的脸面,铁传甲宁愿自己背负上出卖朋友的罪名,隐姓埋名了七年。 易明湖冷声大笑起来,他的笑声好似夜枭,凄厉森然:“好,他不说,你也不说!你为了保全翁老大的名节,眼看着一个无辜的人背负罪名,看着咱们不辨是非,做了八个乌龟王八蛋,将他追得无处容身,你真是翁老大的好兄弟,好!” 他笑着笑着,那双瞎了的眼中,竟落下泪来。 金风白道:“我也知道,他是个汉子,我对不起他,可我又该如何抉择?我没有法子,没有法子——” 一直沉默不语的翁大娘忽然站起身来,她冲到金风白面前,举起手就在他脸上打了十几个耳光,打得他翻倒在地,恨声道:“你说你为了翁天杰的名声,他若还活着,一定恨不得自己死了!” 而后,她又狠狠打了自己十几个耳光,直打得眼罩落地,两颊肿起,一口血和着唾沫吐出来,掉落了两颗牙,翁大娘摸着自己右眼的伤疤道:“这是我那夜留下的伤,他们几乎一刀把我劈死,我也的确昏死过去,但我没死,我一直以为,我没死是老天有眼,让我把铁传甲做下的事说出来,不让背信弃义的人逃出生天。” 说到这里,她像是受伤的母狼一样哀声嘶吼道:“贼老天!贼老天!早知如此,我那天就该死了!我就该和他一起死了!” 翁大娘跪在地上,死死握住金风白的手臂,放声大哭起来,她应该怪他,但又不能怪他,七年来家破人亡,一身寥落,却仇人不是仇人,血债无处解脱。 她只有咒骂这无常的命运,无情的苍天,只有泪水才能发泄她满腔的苦楚辛酸。 谁能忍心看这样的场面? 佛堂中的所有人都无言垂泪,连畏惧他们一身江湖气、躲入帘幕后的老和尚,都烧了一壶热水来,分了几个茶杯放下,想要用这人间的一点暖意,稍稍慰藉这份苍凉。 可清水怎么能洗去人心的伤痛? 张承勋拍开了手中酒坛,苦笑道:“按理说,佛堂中本不该见荤腥酒水,可我今天实在是不想理会神佛。” 他将坛中的劣酒倾倒出来,用几个破碗装了,递给身边的兄弟,几人在翁大娘嘶哑的哭声中,将这坛酒分了,冰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流入腹中,换做七年前,万牲园的安乐公子何曾饮过这样的酒? 可时间久了,他也渐渐分不清好酒和劣酒的区别,入口都是一样苦涩。 今天这碗酒更是他生平喝过的,最苦的酒。 易明湖将碗中的酒饮尽后,又转向隔间的方向,问道:“阁下许了我三个问题。” 隔间内的男子道:“是,你们已经问了两个,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易明湖缓缓道:“最后一个问题,我想知道,铁传甲去了哪里。” 边浩猛地转身看向易明湖道:“二哥?那铁传甲既然是冤枉的,那我们——” 易明湖截断他的话头,冷冷道:“怎么,难道我们冤枉了人,不要赔罪吗?七年的时间,他为翁老大这个两月的朋友,背负了七年的骂名,咱们是翁老大的兄弟,该为他报仇,也该为他报恩,翁老大不在了,这份恩情自然也记在我们头上。” 公孙雨灌下了手中酒,道:“二哥说得对,咱们恩怨分明,既然欠了他姓铁的,就该还他。” 众人齐声应了,欠了的债就该还,无论欠债的人是谁,若是受人恩惠却不思回报,那便不配做人。 公孙雨面向隔间,甩手给了自己一巴掌:“这位公子,刚刚是我出言不逊,给您赔罪了,还请您告知咱们,铁传甲的去向。” 那男子笑了笑,叹道:“我说过,这三个问题我一定知无不言,可这个问题我确实不知情。李寻欢走得悄无声息,没有和任何人道别,我只送了送他,没有问他准备去哪儿,也没必要问他。” “一个伤心失意、为自己做错的事自责离去的人,需要的大概只是一个安静的地方,让他跳出江湖的纷争,好好想想自己走过的路,他什么时候想开了,什么时候自己就会回来。” 易明湖缓缓道:“听说他为了兄弟,辜负了佳人,佳人离去,他又觉对不住朋友。” 隔间内的男子道:“想要两边的选项都得到保全的人,落得两方落空,也是常事。” 当情与义不能两全时,人要做出抉择,可人生的抉择又何止情与义?义气和义气之间,也是要做出选择的,可把这些根本难以衡量的选项上了秤,就注定是一场悲剧。 易明湖点了点头:“阁下的意思,我们明白了,他们既然想要清净,咱们不会去叨扰,剩下的日子还很长,总有我们还上这笔债的时候。” 隔间内的女子忽然开口道:“或许到了那时,对老甲而言,他得到的不是一笔偿还的债,而是一群解开了误会的朋友。” 佛堂内的八人没有回话,他们擦了擦眼泪,收好破碗和东西,纷纷站起了身,外面的雪会越下越大,他们已经没有了要去追索的目标,小庙容不下这么多人,他们也该走了。 走吧,走吧,外面的风雪太盛,离家七年的人,是时候回去看一看了。 边浩把放在地上的茶具拿起来,放到佛案边,就要去掺扶翁大娘,却听见隔间内的男子道:“不急,你们眼下还不能走。” “你们中了毒,若走出这间小庙,在风雪里走不出百步,就必死无疑。” 【作者有话说】 果然,这口气顺了,就好写了,否则我自己都觉得别扭。 第12章 中毒。 佛堂中众人闻言,立时的反应不是惊怒,而是迷惑。 他们从走进佛堂开始就没有接触过别人,入口的也只有张承勋带来的酒,怎么会中毒? 西门烈道:“毒?什么毒?” 八人面面相觑,他们自不会怀疑兄弟,也没觉得自身有哪里不对,只觉得对方弄错了。 在刷刷的扫雪声中,风吹得半掩木门嘎吱作响,原本舒缓的气氛又紧张起来。 隔间里的男子终于走到了门边,他掀起帘幕,目光扫了佛堂一周,最终落在了佛前的清水上,神情透出一点怪异:“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轮回香’。” 他手一抬,指尖金光骤亮,如流光乍现,众人还未来得及反应,便觉有金针扎入胸口要穴,不由得呼吸一窒,一股精纯真气顺着金针刺入体内,截断了内力周转,众人浑身一阵松软,瘫坐在地。 情绪最为激烈的翁大娘才要起身,还未支撑起身躯,就吐出一口鲜血来,这口血不像一般的毒血透着青紫色,反而腥红得诡异。 易明湖当即反应过来道:“不要运转内力,都坐下放缓呼吸,咱们着了那老和尚的道了!” 像是对他的判断做出回应,在后院继续扫雪的老和尚悠悠念了声佛:“易施主虽然双目失明,但反应之快,不愧‘神目如电’的名声。” 第16章 金风白转身给翁大娘号脉,南阳一帖堂是几代相传的老字号,之所以叫“一帖堂”,就是说无论大小病症,只需一帖药,就能药到病除,金风白身为金家的传人,自幼钻研医术,精通药理,在医道上颇有成就。 可此刻,这位金家的少当家却号不出翁大娘脉象中的任何异常来:“但凡剧毒,能够致人死地,必然发作猛烈,反馈在人身上就是突出的表象。如果真能做到无色无味,甚至无需入口,用热水激发就能顺着呼吸进入人体内,中毒后还没有任何异样,那该是缓毒才对。” “既有猛毒短时间致人死地的效用,又似缓毒一般悄无声息,这完全违背了常理,真有这样的毒吗?” “轮回香,什么是轮回香?这样的毒我怎么从未听说过?” “一般人的确不该知道轮回香。”老和尚被揭破行径,却并未翻脸露出恶相,长眉白须,依旧面带祥和,“老衲也很好奇,这位公子是如何知道‘轮回香’的。” 身穿道袍的男子细细打量起这位貌不惊人的老僧,笑道:“百年前西南之地曾有一教派,名唤‘食毒’,江湖中不少人因为他们的行踪诡秘、手段狠辣也称其为魔教,后来魔山教主独孤残侵入中原,吞并了同号魔教的食毒教,将其教中钻研百年的用毒之法化入自家传承中,从此天下只有一个魔教。” “而轮回香正是一位食毒教高手的杰作,他投入魔教后研习化血之法,以养毒神的手法结合魔教武功,将自身炼为毒种,再以自身的血混入三种剧毒之物,就成了轮回香。” 佛堂众人齐齐色变,连最为沉稳的易明湖都面色铁青道:“魔教?!” 魔教,这个江湖上若说最可怕最神秘的势力,那一定是魔教。 传言说,这个教派发源于北方极寒之地,势力深入中原后,不知招揽了多少教徒,他们要求入教之人从此与过去一切断绝,若非必要绝不显露魔教来历,隐藏在表面身份下。 许多人死在魔教手里,临死都不知道为了什么,哪怕是恩爱夫妻、多年老友,一朝翻覆,这些魔教之人也下手无情。 偏偏这个教派历史悠长,至今不绝,每过几十年就会入关掀起无数腥风血雨,中原武林虽然内斗不止,但在面对外敌时,从来一条心,即便如此集力相抗,每一个武林门派还是会在魔教手下死伤惨重。 可以说,魔教入关就是中原武林的大劫,血流成河的开端,江湖中人对魔教既痛恨,又畏惧,但凡经历过与魔教争斗的人,也常常对此讳莫如深。 在这些前辈流传出的只言片语中,透露出的魔教教众行踪之隐秘、武功之诡谲、作风之邪异,教中人无视生死的种种事迹,无不令听者胆寒。 难道今日,在这乡间冷清的小庙里,他们竟遇见了魔教中人,还把他当做一个普通和尚吗? 许多人都听说过魔教的恐怖,可真陷入其中时,才明白这种说不出口的心惊肉跳。 老和尚笑叹道:“没想到,老衲路过此地,竟遇见了同教之人。” 魔教自上一次入侵中原失败后,内部起了一场动乱,已经数十年没有和中原武林打交道了,在老和尚看来,若不是此人本就出身魔教,怎能对教中秘事如此清楚? 这男子却道:“我确实认识过魔教之人,但并非出身魔教。” 老和尚道:“敢问这位公子尊姓大名,师门承继,如何与我魔教有了渊源?” 男子走到佛案边,从袖中取出两个药瓶,各倒了一粒药出来,放入茶壶中,随着他晃动壶身的动作,壶内已经冰冷的清水再次变得滚烫,升起阵阵白气,散发出一股沁人心脾的药香。 他走到中原八义身边,将他们身上的金针一一取下,一面回答老和尚道:“我姓顾,师承源自海外,本不是此间人,说起来历阁下也未必知道。要说与魔教的渊源,还是在下年少时的经历,我曾在关外见过一位魔教高手,与他交手后,输给他一刀,那是在下生平少有的败绩,至今难忘。” 说起这件往事,顾道士语气中并没有落败的不甘懊恼,反而有些感佩,全不似寻常江湖人闻“魔教”而色变。 老和尚看着他手中的金针,恍然道:“金针截穴,能把金针用到这样神乎其神的人,当时只有一个,原来是他,观阁下风貌,果然有千面公子的风采。” 这又是一个响彻江湖的名字。 千面公子王怜花,可以说是昔年武林的第一才子,此人文武双全,因为天赋出众,早年的心思也杂,所以见什么都好奇想学,他自恃才高,涉猎极广,也确实轻松就能达成普通人终生难及的成就,只是人的精力有限,他所学太杂,在武功上不能专心,难免输给沈浪一筹。 在经历快活王之事后,王怜花为沈浪感化,放弃了那些邪门的手段,专心研究武功和医道,出海归隐前,这位奇人已经有了生死人、肉白骨的手段。 而老和尚多年前曾见过他一面。 老和尚道:“若不是知道洛阳公子已经出海归隐,老衲只怕要以为,今日是王公子与故人开了个玩笑。” 顾道人笑道:“你若真疑心我是他,眼下就该转身离去了,毕竟他的脾气一向不好,中年后也不喜欢交朋友,否则怎么会舍下繁华,归隐海外呢。” 老和尚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盯着眼前的青年道人,沉声道:“阁下与千面公子如此熟识,想必不是无名之辈,这回倒是老衲眼拙了,未能识得高人。” 顾道人哂道:“我倒是早想见一见阁下了。毕竟冬日里万物伏藏,连草木都多数枯死,一个普通小儿,竟中了三虫毒,不能不让人好奇,是哪位毒中高手要和一个垂髫幼子过不去。” 老和尚道:“阁下觉得老衲是要害那孩子?错了,错了。” 顾道人挑眉道:“哦?” 老和尚叹道:“那一日老僧从保定城中过,见一个体弱小儿瑟缩着倚在门口哭泣,故而上前询问,才知道这孩子委实可怜。他父母都是孤儿,上无照拂,下无依靠,偏偏他还未出生,父亲就死了,母亲一个人拉扯着幼子长大,他自有记忆以来,没有吃过一次饱饭,胎里带来的体弱,又注定他一生不能好过,此刻哀哀哭泣,是腹中饥饿,又思念母亲的缘故。” 顾道人没有说话,倒是樵夫忍不住开口道:“这孩子已经如此可怜了,你竟还要放毒虫咬他,真是狠毒至极!” 老和尚笑了笑:“是啊,这孩子已经这般可怜,他余生遭遇也肉眼可见的坎坷,既然如此,老僧为什么不帮他解脱呢?” 边浩简直不能相信自己听到的话:“解脱?你认为这是帮他解脱?” 老和尚点头道:“所谓三虫毒,也叫解三尸,三尸有虫,为世间剧毒。上尸虫彭候,在人颅中,中此毒令人痴愚;中尸虫彭质,在人胸中,中此毒令人躁动;下尸虫彭矫,在人腹中,中此毒令人贪欲。” “中我三虫毒,能消人烦恼,去除欲望,在清净中归于轮回,不再受尘世磋磨之苦,岂不是大解脱?” 张承勋连连摇头道:“果然是魔教之人,邪门歪说,害人性命还觉有理,你这么去‘解脱’那孩子,让他的母亲失去唯一的儿子,还怎么活下去?” 老和尚语意淳淳,甚至有些苦口婆心的意味:“我斩断了这孩子今生的路,让他早入轮回,另投他生,也是救他母亲,一个弱女子养活自己都艰难,何况再养孩子,他母子缘分不够,强求只是痛苦。” 西门烈扯着嗓子怒道:“一派胡言,一派胡言!” 公孙雨干脆破口大骂:“放你娘的屁!他母子相依为命,苦也过得,好也过得,关你这妖僧的事?你是什么东西,也敢说为他们解脱?!” 老和尚叹气道:“执着是苦,却没有几人能看透,才需要觉者点化。生死本是轮回,人的真灵不灭,落入人世结下的缘分,也有起有灭,今日你我拥有的本就是虚无,人却这样害怕失去,是心障。”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易明湖冷笑道:“如此说来,你给我们下毒,也是要帮咱们兄弟几个解脱了?” 老和尚笑着点头道:“我佛慈悲,见有人苦难挣扎,听众生悲泣哭嚎,安能袖手旁观?诸位的经历老衲也听了,你等困于仇恨多年,却失去仇人,心苦成劫,这位金施主和翁施主,不都想要一个解脱?只是人本能求活,顾虑重重,才压下了念头。” “若非各位执着于仇恨,怎会使得翁天杰的清名不保?翁施主自觉公道,其实不公道,金施主为了义气,反而辜负义气,天地虽大,难逃心牢,到了这一步,余生该如何度过呢?不如早入轮回,往生救赎。” “难道适才得知自己中毒将死时,各位心中没有觉得心境空明,身上轻松,庆幸终于解脱了吗?” 佛堂中八人一时无言以对。 “他们既没有选择死,便不该死。”一道轻柔的声音响起,众人循声看去,就见与顾道人同来的林小姐站在了帘幕边,她手扶着门框,脸色苍白,神情冷漠,目光却那样明亮。 第17章 林小姐道:“个人的因果,自然该由他们自己来决定,哪怕经历过再多可怕的事情,人也该活下去,死当然比活着容易,若人人受了打击就想到死,经不起半点风吹雨打,那人因何而存续?” 眼前的女子明明这样柔弱,武功也低微,说出口的话也会被人盖过,此刻依旧轻声低语,似乎她的教养使她不能愤怒、不能高声,可她说的话已被所有人听见。 她说:“所以我们要活下去,再多的痛苦,再多的两难,也要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有希望。” 看着她,原本心生绝望的人,已是热泪盈眶。 老和尚看着她,目光温和悲悯,似乎在看一个还不知世事艰难的孩子:“希即少,因为少,才教人追望,姑娘,你还太过年轻,不知这漫漫长路的尽头,能见到希望的太少太少,更多人不过是度过了煎熬的一生,诚然死亡杜绝了前路,反而言之,死也是一种终结。” “生死不过是轮回中的一环,古往今来,谁人不死,何必求生畏死呢?” “强求人活下去,要他们在苦痛中等一个虚无缥缈的希望,这不是慈悲,而是延续业障。” “如果将你们心中顾虑的声名、义气、恩情种种放不下,都归于老衲,你们自可以无所负累地重入轮回,由老衲来承担因果,为人报业,怎么就不是渡人之道,发慈悲之心?” 顾道人忽鼓掌大笑道:“见泪则至,杀生慈悲,不愧是魔教前任第一天王,广渡智慧禅师。” 【作者有话说】 魔教内容不会写太多,引入这段原创,只是为了“生死”这个话题,而魔教的观念非常有意思罢了。 第13章 顾道人仿佛没有看见众人愕然的神情,半点不为广德和尚的话着恼,反而点了点头,笑道:“你要杀他们的理由,我都知道了。魔教素来信奉轮回,认为生死只是循环,人的真灵不灭,人不能自我了结,而要借助他人兵解,才能重入轮回,若是自我了结,便是再无生趣,不如回归天地。” “依着这种想法,你见到悲苦之人,就想要杀了他们,帮他们再入轮回,在你看来,是救人、渡人。”顾道人认真好奇地问,“可如果他们来世过得更苦呢?那孩子虽然贫苦,好歹还有一个母亲,若是他被你斩断今生的路,来生无父无母,不仅身体虚弱,还有残疾,岂不是更苦?” “那大师是救了他,还是害了他呢?” 老和尚默然无语。 顾道人抬头看着面前的佛像,缓缓道:“我想大师是知道‘苦’的人,魔教中虽有练就毒神之法,却极少有人这么做,因为这个过程即便是魔教之人也难以忍受。要练就魔神,需取至亲两人,令他们与毒物同居,以毒物为食,无时无刻不在毒发的剧痛中,渐渐磨灭杂念,以魔教化血的法门把体内的毒融入骨血中,这个过程无异于一遍遍将自己凌迟刮骨,最后还要这两个互相陪伴着度过痛苦的人,互相折磨,直到其中一人死去。” “绝大多数经历这个过程的人都会死,即便有活下来的,也疯了,只能被炼制毒种的人控制,成为一个傀儡。” 林小姐听着他的话,忍不住浑身颤抖起来,她回眸看向后院中的僧人,哪怕知道这是个杀人如麻的魔头,她心中依旧忍不住对他升起怜悯和同情来。 这是作为一个有同理心的人,本能对另一个人经历的同情。 甚至有种微妙的敬佩,因为他还活着。 任何人经历过这样的事,还能清醒地活着,都是值得敬佩的。 原本隔断开佛堂和后院的帘幕被顾道人挂了起来,佛堂内的人能看见那老僧站在风雪中瘦削的身影,他停下了扫雪的动作,抬头看着天空,神情有些惆怅:“顾公子渊博,连我教中的隐秘都一清二楚。没错,当年我兄弟二人被从中原带到天山,遇见了当时的智慧天王,也就是我们的师父,他想要探究教中秘法,收下了我们兄弟。” 他从未忘却那些日子,那些痛不欲生的时时刻刻,几乎在当时他就想到了死,但智慧天王下了绝令,要他们兄弟两人同生共死,若是一人死去,另一人也不能活。 所以他们都活着。 哪怕他们都被折磨得想死,却都因为对方的牵绊活着。 活着承受痛苦,活着,让对方也不敢死。 只要看到对方,似乎自己承受的痛苦就都有了价值,一切都值得了。 人真是愚昧啊,明知道这样的日子生不如死,可为了臆想中光明的未来,都觉得能坚持熬过眼下的黑暗,总有苦尽甘来的一天。 还自顾自地觉得,自己是在作出牺牲,这是高尚的,坚韧的,是充满了兄弟情意的,似乎这点自得就能够让空荡荡的心得到满足。 后来他们熬过了千虫万毒的侵蚀,练就了化血的法门,以为武功练成,苦难真的到了尽头。 结果智慧天王给了他们一根鞭子,让他们互相抽打,直到一人先死去。 老和尚道:“那一刻我明白了,人生的痛苦是没有止境的。所以我拿起那根鞭子,亲手勒死了我的兄长,终结他的痛苦。” 那是他杀的第一个人。 他看着兄长倚在他怀里,没有任何挣扎,他看着自己,神情解脱,这一世生命的最后,兄长笑着说:“小弟,谢谢你,你,你要活下去。” 那一刹那间,他从混混沌沌的苦海中觉醒过来,明白了佛说的“执着是苦”、“放下成佛”的道理,他甚至后悔起来,自己早就该死的,这样他们兄弟俩都能解脱,携手去往下一个轮回,或许还能做兄弟。 可现在他不能死了,他终结了兄长的前路,承继了这份因果,这是他承担的第一份因果,所以他要如兄长所说的那样,活下去。 带着那份期盼、怨恨、诅咒、祝福,活下去。 距那时,已经将近六十年了。 六十年过去,他注定追不上兄长的轮回,他们再也无法成为兄弟,一起来到这个世上了。 这就是缘起,缘灭。 老和尚叹道:“人力有尽时,老和尚无法得知来生落在何处,只能做到眼前的事。” 顾道人捻着手里的金针:“你认为死是一种救赎,因为你自己无时无刻不想着死,你觉得他们是被各种牵绊阻拦,不能去死,是因为你自己有顾虑,不能去死。” “以我心看万物,将自己求而不得的解脱给予别人,这就是你口中的慈悲。” 老和尚向顾道人行礼道:“不错。除了我教教主,阁下是第二个明白我所思所想的人。” 顾道人笑道:“难怪你被他赶了出来,魔教的第一天王居然想修慈悲,无论你是怎么修的,他多半都会看你很不耐烦。” 老和尚道:“可我还是魔教之人。” 顾道人瞥了他一眼道:“这一点我赞成贵教主,你不是魔,也不当做魔教之人。魔是任情自我,执着重欲,魔的本质是人心的渴求,向生灵去夺得,向天地索要,违逆纲常伦理,无视因果报应。” “由生而死本是常理,任何人诞生到这个世上来,只要不能超脱,都是会死的,它不可畏,也不值得期待,只是注定在那里。魔怎么会期盼死带来终结?魔教信仰轮回,是不肯依从死亡会来带清净寂灭的天理,你若看过魔教的镇教宝典,应当知道上面的最后一门秘法,所求的就是死中得生。” “你不是背正道而行的魔,而是在佛道上走入了偏途,不正,就是邪,甚至不能说是邪魔,多半算是邪佛。” 老和尚蓦地发笑:“老衲修行数十载,世人都说我是魔头,你却说我是佛徒?” 顾道人道:“只可惜,我与大师不是同道中人。” 老和尚凝视着眼前的年轻道人,他第一次完全看不透一个人的根底:“不知顾公子所行的,是正道,还是魔道呢?” 顾道人回道:“正道、魔道都是人道,我毕生所求乃是寻大道而不失自我,所以走的是天人合一之道。可惜我天生心性有缺,虽然竭力补完,依旧在这条路上渐渐失去平衡,偏向天道,如今只有在人道中铸实自我的根基,才能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 老和尚似乎明白,但又并不明白他的意思:“天穹高邈无言,它也有道吗?顾公子又从这人间苦海中得到了什么呢?” 顾道人轻声道:“天道看似高邈,其实有迹可循,它是万事万物运行的规则,令山河起落,四季轮转,风来雨落,雪化成冰,它让日升月落,斗转星移,让生灵都有生老病死,又让万物纷呈,它只是存在着,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比起天地,人虽渺小,可人心的复杂,不在此之下。” 老和尚叹道:“苦海无涯,回头是岸。” 顾道人笑道:“无论多少人回头,苦海依旧无涯,因为苦海自人心里来。因为人心的欲望,才造就种种区别,因为追求美,丑就成了苦,因为追求富贵,贫贱就成了苦,因为追求健康,残病就成了苦,因为想要死,求生也变成了苦,因为想要回头,众生就落入了苦海。” 第18章 “你要渡人、救人,从这自诩的慈悲中获得一点自足,其实不过是让他们渡你、救你,让你从痛苦中稍稍纾解罢了。” “大师,苦海无涯,你又是否要回头呢?” 老和尚拄着扫帚,久久无语,他甚至忘了运转功力,让雪花落了一身。 佛堂内,西门烈茫然地看向易明湖,小声问道:“二哥,他们在说什么?” 易明湖没有回答他,也怔怔地向着顾道人的方向出神,似乎落入了自己的思绪中。 顾绛微微侧首看着老和尚,唇角带笑,神情似悲悯,又似漠然:“大师问我从这滚滚红尘中得到了什么,我所得不少,但没多少真能拿出来说,毕竟很多想法和情绪本就不能用言语来表达,而我能表达的东西里,最重要的莫非‘成全’二字,成全人心底的欲望,同样是终止一段求索之苦。” “但人和人的欲望又是交织错杂的,成全一个人的所求,难免就要令别人失望,所以在成全之前,我又得到了‘选择’二字。” “你要那孩子死,他的母亲要他活,你们二人所求中,我成全了他的母亲;你要在座的众人死,他们自己想要活着归家,两方所求中,我选择成全他们。” “事不过三,这一次,我似乎不该再让大师失望了,那我成全你又有何妨呢?” 顾道人言罢抬手,指尖金针如火花流雨、金光爆泻,射向后院中的老僧,每一针都直取他身周要穴! 老和尚下意识地闪躲金针,可在踏出闪避的那一步后,他蓦地站在了原地,任由那些金针刺在自己身上。 因为这一步的差距,金针原本该射入穴道中,让人闭气截穴、心脉衰竭,在无声无息中死去,此刻却全部打在了老和尚的身上,金针如花蕊刺出多多血花,绽放在被洗到褪色的僧袍上。 老和尚摇摇晃晃地跌坐在地,似乎没有感觉到痛苦,反而放声大笑起来:“可笑!可笑!” 他笑得血流如注,那颜色诡异的鲜血落在雪地上,佛堂内的佛像中突然响起一阵淅淅索索的动静,就见十数只毒虫从佛像下钻了出来,爬向老和尚,争前恐后地吸取着他的血,甚至从他流血的伤口中钻进去,疯狂啃噬着饲主的血肉。 老和尚依旧在笑,他根本不在乎身上的疼痛,或者说,这被毒虫吞噬的痛苦他早已习惯,甚至从这种痛苦中寻见了往昔,那个冰冷可怕的石窟中,紧紧牵着他手的兄长。 想起那双温柔、解脱的眼睛。 老和尚泪流满面:“原来,我还想活。” “我想死,可我还想活!我本想活,可我一直想要死!” 北风呼啸,笑声苍凉,干瘦的老者跌迦而坐,在众人惊骇复杂的目光中,一点点被自己饲养的毒虫吞噬,这些被人饲养的毒虫只知道吞噬毒物,但毒神之毒何等剧烈,它们根本无法承受。 老者的化血大法为金针所破,重伤之下开始反噬,在他的大笑声中,浑身血肉开始消融,像阳光下冰雪,最终化为一具白骨。 顾道人走上前,洒下了一把药粉,他没有说什么,任由大雪将这一地血肉淋漓都覆没。 林小姐缓缓走到他身后,她心中有太多感想,今日小庙中的发生的一切完全超出了她有生以来的见闻,她有太多疑问不解,却不知该从何说起。 直到体内药性完全发挥,不再觉得虚弱,直到佛堂中的众人在偏房中又发现了一具尸体,是一个死去不久的青年和尚,他们唏嘘万分地决定把他埋葬了,向二人告别而去。 她依旧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顾道人从雪地中捡起一只毒虫,它已经死了,被毒血毒死之后,又被冰雪冻得僵硬:“世人畏惧毒物,其实自然中的毒物本身都很弱小,强如狮虎猛象,就不需要毒,而这些虫蛇草木若非有毒,人要杀它们轻而易举,所以毒物大多鲜亮艳丽、形色奇异,为的就是告诉那些能伤害自己的敌人,它有毒。” “毒能致人死地,可这些毒诞生的初衷本是为了求生。” 林小姐怅然道:“他最后选择了死。” 顾道人笑了一声:“这世间,谁人不死呢?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 雪还在下,可等到明年春季来临,风送来植物的种子,它偶然落在这片土地里,汲取土壤里的养分发芽抽枝,开花,准备带去更多的生命。 那朵花并不是他。 “那朵花也可以是他。” 顾道人抛下了毒虫,任由它和白骨同葬:“生命本就是一个轮回,死中还会有生。” 【作者有话说】 是这样的,别的小说反派常常是为了争权夺利,为了爱恨情仇,而古龙的反派人物很多时候,在这些名利恩怨外,还要有病,没点毛病,你在古龙世界都算不上是个有排面的反派_(:3」∠)_ 第14章 顾绛的手里拿着一串银铃。 这是从广德和尚身上落下的东西,这三个串在一起的银铃形式各异,不过都没有铃舌,上面分别刻着不同的花纹,花纹看起来精细,但铸造的手艺一般。 林诗音看着他手里的银铃问道:“这东西有什么讲究吗?” 顾绛将银铃放到她眼前:“看得出上面的花纹刻的是什么吗?” 林诗音伸手去取银铃,被顾绛避开,她意识到这东西从毒和尚身上来,自己不该轻易去碰的,心中悄悄记下这一点,低头去看这银铃:“这是什么怪模怪样的东西,看起来像龙又像虫,这个像是□□,又像是蜥蜴,只有这个我认得出,是一只蚕虫。” 顾绛道:“这是蛊。” 林诗音惊吸了口气,她虽然没见过蛊虫,但听说过蛊,从那些离奇神秘的故事里,在那些传说中,蛊总是令人畏惧的。 顾绛晃了晃手里的银铃道:“这是苗银铸成的铃铛,上面刻的是苗疆三圣蛊,从左往右,分别是用蜈蚣炼成的龙蛊、用□□炼成的麒麟蛊,和用百种毒虫炼成的金蚕蛊,所以这种银铃也叫三圣铃,是南疆三寨四十九峒用来请客的信物。” 林诗音已经习惯了他的无所不知,从诡异的魔教,到隐藏在十万大山中的苗寨,就没有他不清楚的事:“他们是请这个毒和尚去做客。” 顾绛道:“苗疆群寨隐于深山,不爱和外界交流,即便是万仙大会,也不会发出多少请外人的帖子,除了每寨自己的客人,能得到三圣铃这样的信物,每次顶多只有三人,这三人无不是蛊毒之道上的大家。” 集食毒教秘法和魔教化血功而成的毒种,可以说是毒中之神,一个活的毒人、蛊王,他拿到这样的请柬,并不让人意外。 顾绛将银铃揣进袖中:“万仙大会开在五月五,还有半年的时间,如果那时候没有别的事,或许可以去看一看,他们会在万仙大会上斗虫比武。” 林诗音微微蹙眉,她是绝不喜欢虫子的,而且还是毒虫,更不觉得驱使这些自己饲养的毒物互相厮杀,两个人在众目睽睽下比武,拼个你死我活能有什么意思。 顾绛见她不说话,笑道:“我知道你更喜欢能够治病救人的医术,但医毒同源,多了解一些并没有坏处,当然,人各有所好,不可勉强。” 他只是一提,并没有放在心上,转而道:“走吧,这里不是久留之地,去前面的村庄借宿一晚。” 顾绛邀林诗音同行,本是为了履行前约,他没想把这位爱清净的小姐带出多远,也就是去京城看看这个国家最繁荣的所在,等元宵灯节过去,就把她送回保定,现在看来,从京城折返后,他大可以顺路南下,去一趟南疆了。 林诗音其实并不累,这一路她都在运转内力,也不知邀月给她的是什么功法,每顺着走一个周天,自己的内力就不减反增些许,之所以停下休息,只是在这样的风雪中赶路,哪怕身体不觉得累,精神也难免疲惫。 在这一番有惊无险的经历后,她的倦怠感彻底消失了,心中的感受五味杂陈,也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确实走出了家门,来到了外面,所见所闻都和往日截然不同。这种不同让她有点畏惧,当她走出隔间,对明知危险的人物说出自己的想法时,她的掌心都是冷汗,心都快从喉咙里跳出来了。 愤怒、紧张、激动的情绪膨胀着,让她感到一阵冷一阵热。 从李园幽静的小楼搬到城外僻静的小院,她依旧在维持自己想要的平静生活,而这一步踏出来,好似两样天地。 为什么呢?因为自己心中的不忍和义愤? 对原本与自己无关的事情插手,这样做是不是也给自己惹来的致命的危险?若非邀月的存在,她不会比那人手里的毒虫强上半分,甚至可能因此牵连到旁人,是大不理智的行为。 可她后悔吗? 她不后悔。 再来一次,哪怕没有邀月在场,她想要说的话,还是要说的,否则她自己都会看不起自己。 林诗音恍惚间明白了,这就是表哥在外行走时,常常招惹的“麻烦”,在这错综复杂的世界上做自己的代价。 第19章 对不起,本章节内容暂缺! 第20章 她是第一次这样大喇喇地在街上边走边吃,眼睛还忍不住看两边卖的什么,有她没见过的,都要多看几眼,像个孩子,带着前所未有的活力,渐渐不再觉得畏惧,也不觉得冷了。 顾绛见状道:“过了今天,明天就没有这么热闹了,毕竟许多人家守在家里过除夕,吃的用的都已经备齐,一整天不出门,商家也一样。” 林诗音叹道:“又是一年过去了,也不知家里是否安好。” 顾绛没有这样的感慨,他经历的时间太过漫长,又有太多混杂的记忆融合进来,早就失去了对岁月流逝的感触,浪迹江湖的人更无所谓什么过节,那些属于家庭的眷恋欢愉,离他一直很远,很远。 他抬脚走进了一家铺子,叫了份白粥和油条。这铺子看起来有些陈旧,角落里打扫不干净,积年累月的烟熏火烤,让这略显阴暗的屋子里有股散不去的油烟味,连桌子似乎都有些腻手。 客人大多选择买了早点带走,哪怕多走几步,东西不如刚出锅时香脆了,也不愿意走进去坐下吃。 林诗音没有洁癖,却也受不了这店里的环境,所以停在了店外,避着风吃包子。 顾绛不以为意地走进去挑了个靠近门口的位置坐下,昨夜他还饮着千金不换的美酒、吃着四海珍馐,坐在白玉雕栏、锦缎铺地的屋子里,观赏着佳人歌舞,今早就坐在这样一间小铺子里喝最简单的白粥。 老板穿着件洗得发白的黑衣,胸口沾着不少油斑,伸出来的右手却很干净,虽然肤色发黄,但手指修长有力,指腹上结了厚厚的茧,还有细微的划痕。 他似乎怕冷得很,将碗放下就把手缩回了袖子里,端过来的碗边缘还有缺口,人更是冷淡,放下东西就回去继续看锅了,根本没有招呼客人的意思。 只不过他送到桌上的油条的确很香,想来若不是有这好手艺,像这位老板一样懒得仔细打扫,还冷待客人,生意早该做不下去了。 毕竟这里是京城,没有点本事的人,难以立足的京城。 顾绛似乎对这位老板很感兴趣,撕了一段油条泡在白粥里,开口问道:“老板,这铺子看起来年岁不浅,是你一直在经营吗?” 老板莫约五六十的年纪,头发花白,一张蜡黄的脸上像涂了一层蜡油,僵硬又冷漠,直让人担心他凑在火炉边会把自己烧融了,听到顾绛的问话,只回了一声“嗯”。 顾绛又道:“那你知道这附近,有一个擅长做花灯的匠人吗?” 老板冷冷道:“花灯,什么花灯?” 顾绛笑答:“莲花灯。” 老板拨弄着炉碳,冷声道:“没有,这里没有莲花灯。” 顾绛道:“真没有?” 老板嗤笑:“你难道是个瞎子、聋子?” 顾绛笑道:“我不聋,但瞎不瞎,有时候我自己也不知道。” 老板回头看向这戴着纱笠的女子道:“看来你的确是瞎了,否则怎么会看不出这里是卖吃食的,根本没有什么做花灯的人。” 顾绛悠悠道:“我曾听家里的长辈说,他早年曾在京城游元宵灯会时,见过一场佛祭,那佛祭上别的都寻常,唯独佛台下的莲花灯让他印象深刻,说是‘金莲朵朵、清净极圣’。他特意去打听了匠人的来历,说那灯匠本是一个孤儿,在这条街上靠百家饭长大,后来拜了师父也没有离开,因为那一手佛前莲灯的手艺,别号‘莲花生’,老板没有听说过吗?” 老板那涂蜡似的脸上微微抽搐了两下:“莲花生早死了,这里没有做花灯的。” 顾绛惊道:“死了?!” 老板怪笑了两声,像是从嗓子里挤出来的声音:“你那前辈没有告诉你,第二年他又被请去扎莲花灯,却保管材料不慎,一场大火把他和那些花灯都烧没了,早就没了!” 说完之后,老板再也不搭理他。 顾绛也没有再问,吃完早饭后留下饭钱,就出了门。 离开早点铺子一段距离后,林诗音才犹疑着开口道:“你说的制灯大匠里,就有那位莲花生?” 顾绛道:“是,这京城中曾有一位‘老聋爷’,是天下一绝的灯匠,不世出的奇才,他出身富贵之家,却天生耳聋,不得家中重视,自幼就琢磨着制灯,什么纸扎灯笼、琉璃宫灯、机关走马,无一不通。” 这样的人是百年难得的,先要有这样的天赋,再有家里供着他不事生产,也不要求他去求功名,加上天生耳聋,让他只能用一双眼去看,看人说话时的嘴唇,看花灯点亮时的光明,投了一腔的痴心在灯上,才有这样巧夺天工的本事。 顾绛继续说道:“后来他家中败落,男男女女都充入贱籍,他因为这手艺被贵人看重,留下制灯,他也是靠一盏盏宫灯赎回了自己仅剩的家人,据说他曾在宫中做过一条龙灯,那时当今还年少,刚刚继位,那条龙灯是为他庆贺的,皇帝见了高兴不已,便以那条龙灯唤他,叫做‘老龙头’,但毕竟有忌讳,旁人便叫他一声‘老聋爷’。” 林诗音道:“今上刚继位时,那少说也是四十多年前了,这位老人还在吗?” 顾绛摇头道:“不在了,就是提起这段往事的人,也没见过他,只见过他的三个徒弟。” 林诗音明白了他的意思:“你是说,莲花生是这位老聋爷的徒弟?” 顾绛点头:“而且是他最小的徒弟,因为他入门太晚,只从老聋爷这里学到了莲花灯的做法,所以一心钻研此道,直到十六年前,他为佑光禅院的元宵法会,扎了整整一百零八朵莲花灯,那一年佑光禅院的风头,几乎盖过了城西的龙灯、城东的宫灯,他也因此一举成名。” 林诗音叹道:“可惜了,这样的人物,成于灯笼,亡于灯火。” 顾绛笑道:“谁说他死了?” 林诗音惊道:“他没死?” 顾绛又点了点头:“你刚刚不是还见到他了吗?” 林诗音一时语塞,缓了缓才道:“就是那卖油条麻团的老板?” 顾绛应道:“是他。” 林诗音不解道:“你认识他?” 顾绛微微摇头:“我没见过他,但我见过他脸上易容面/具的手艺,这是当初那个人交易给他的,绝无二人。” “那人好百艺奇技,当初见猎心喜,特意打听莲花灯制作者的来历,就是为了向他去学做莲灯的关窍,作为交易,他教了那人一项脱身逃命的法子,还给了他一副易容面/具。” 林诗音对他口中的那个人有所猜测,但顾绛既然从未叫破对方的身份,她便也不追问,只道:“也有可能是莲花生把东西给了旁人呢。” 轻纱后的女子看不清面容,熙熙攘攘的人声中,一字一句却好像就在耳边:“你不知道他这个人,年少时他性格十分乖张,最看不得别人幸福圆满,别人过得好了,他就觉得自己越发低落痛苦,所以他最爱探究那些繁华盛景下的隐私蠢动,而且从不做没来由的事,他既然给了莲花生易容面/具,就是觉得他日后一定用得上。” 百朵金莲齐绽放,何等盛景,可在有些人看来,人间不是西方圣境,佛寺也非清净地,否则为什么要争这一时的盛名呢?莲花的根扎在污泥里,灯火只亮得一时,到灯熄人散时,又有多少人在意枯萎的花朵落入泥塘中? 顾绛举起左手:“你站在外头没看见,他的左手缺了两根手指,食指和拇指都被人斩断了,所以才一直缩着怕被人看见,而莲花生正是一个左撇子。” 林诗音长叹了一口气,这口热气化作一阵白雾,转瞬即逝:“一个手艺人,若是断了惯用手的两根手指,便再也做不出那么好的花灯了,他既然因莲花灯得名号,做不成莲花灯后,莲花生就死了。” 至于莲花生“死了”的原因,两人心中都明白,既然特意针对他的手,便是不让他继续做灯,而他易容改面才活下来,躲在这小店里,对外说死在了火灾中,背后必然又有许多不得已。 顾绛轻声道:“人啊,到了哪里都甩不脱名利是非,何况这里是京城呢。” 林诗音抬头看着头顶灰沉沉的天空,隔着轻纱越发朦胧,原本轻松的心情也变得沉重起来,她深吸了口气,又缓缓吐出:“现在,我们是去见他另外两个师兄吗?” 顾绛道:“你看,和聪明人说话总是一点就透的。除了他的两个师兄,还有一个人,据说此人的手艺还在老龙头的三个弟子之上。” —————— 走出了这一片的街巷,顾绛领着林诗音拐进一家店铺,再出来时,一辆马车缓缓驶进了内城。 如今的京城是分内外城的,外城多是些普通百姓居住,而内城则是达官贵人的居所,为了能每日早朝去皇城中见皇帝,或赶往各个衙门做事,官员们自然要住得离皇帝近一些,能在这里做生意的,不但要有本事,还得有权势。 进门的价格自然也比寻常昂贵。 第21章 一道内外城的城门,隔开了两重天地,若是再跨过皇城的大门,对许多人来说,与一步登天也没什么区别了。 和外城的人声喧闹不同,穿过内城城门后,四周的环境一下子冷清下来,宽敞的官道上马车辚辚,两匹拉车的白马周身没有一点杂色,稳稳地拉着车身向前,青色布料罩着车厢,看着十分低调,只有车后挂着的一串风铃叮当作响。 摘了纱笠的顾绛熟练地拉开车座下的暗格,从里面掏出几本书来,因为车窗上蒙的布料透光,车内的采光不错,车身又不摇晃,看书可以打发时间。 林诗音有些古怪地看向车前座的方向,那里坐着一个沉默寡言的车夫,衣着得体,赶车的手也稳得很,在接了顾绛给的金叶子后,便温顺地低头叫他们“小姐”,好似经年培养出的忠仆。 顾绛道:“没办法,这老龙头的大弟子是个势利眼,生平最会踩低捧高,先看衣衫再敬人,咱们若是走过去,估计只能翻墙了,否则连他家的大门都扣不开。” “至于这门租赁的生意也寻常,天底下想做官的、想寻门路的,都得从这门过,许多人千里迢迢一身风尘,没得落魄上门,总要抬一抬身份,置办一下行装。有人想要,自然就有人来卖,古往今来的生意,无非如此。” “而只要钱给得够多,不能解决的事,着实不多。” 林诗音叹服道:“我看你说起这些,也头头是道,若做个商人,只怕会富甲天下。” 顾绛从几本书中翻了一本自己感兴趣的,听她这样说,只是一笑。 【作者有话说】 这周出差去了,回来后家里又有点事,鸽了一周,咕咕咕_(:3」∠)_ 第16章 马车驶过长安街的大道,最终停在了一扇刷着黑漆的门前。 车夫停稳了车后,就自觉上前敲门交涉,很快就有人来应门,那门里的人拉开一条缝,看了敲门者的打扮后,才放下手里的横木,打开大门。 出来的是一个莫约四十来岁的男子,穿着一身喜庆的红衣,配上那圆圆的肚子,就像个红灯笼,他脸上带着笑,两只眼睛都挤成了缝,颇有些憨态可掬,他见到来访的两个主人都是女子,还戴着纱笠,便多打量了两眼,但这一打量,就挪不开眼了。 这两位嘉客应是一对姐妹,穿着一样素雅的衣裳,遮住了面容。哪怕看不见脸,他也敢说,这是两位世间难得的美人,真正的绝世美人要有美人的骨相、气度、风仪,还有美人的独特,才显得与众不同。 而他眼前的两人正是这样的美人。 车夫见状咳嗽了一声:“小钱老板,小钱老板!老钱老板可在府上?小姐们是来订灯的。” 小钱老板笑呵呵赔礼道:“失礼了,失礼了,实在是两位小姐天人之姿,凡夫俗子难免见之失神。” 打前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子笑道:“听说老钱老板善制宫灯,小钱老板深得父亲真传,宫灯中美人灯做得尤其好。” 女子说话的声音极美,小钱老板听着却苦了脸道:“当不得一句真传,在老爷子看来,我这点手艺也就混口饭吃而已,谬赞了,请进,请进。” 几人走进钱府,发现院子里在悬挂了各色的花灯,都是用料讲究,制作精心的物件,边走边看,让人目不暇接。 其中最夺目的是挂在正东边檐下的一盏走马宫灯,紫檀木做的灯身,雕了两层镂空花纹,罩了轻纱,隐隐绰绰可见里面的松鹤延年图,灯上镶嵌着许多珠宝,什么白玉、玛瑙、砗磲、蜜蜡、绿松等等,光是上面的宝石就价值不菲。 这与其说这是一盏灯,不如说是一台珠宝架子,偏偏制灯的人就将这些珠宝都融入了灯中,看着琳琅满目,富丽堂皇,镶嵌精巧并不累赘艳俗。 可这珠光宝气的宫灯还不是最稀罕的一盏灯,南边屋檐下还有一盏兔子灯,一盏通体琉璃烧成的兔子灯,挂在高处被光照着,晶莹剔透,流光溢彩。 小钱老板见那身材纤瘦的女子停下脚步看兔子灯,忍不住夸耀道:“小姐好眼光,这盏灯是一位贵人为了独女向咱们订的,就是我家老爷子也废了许多功夫,才得了这么一盏。” 这位气质更为幽冷雅致、行止内敛的小姐声音也轻,柔声道:“这灯做得可爱,我年幼时也有一盏类似的,是父亲请南方的匠人师父做的,光这么看不显得稀奇,夜里点上灯才漂亮。” 前面的女子笑道:“当年为了烧琉璃塔,的确在南方培养了许多烧琉璃的大匠,但你那兔子灯不是用整块白玉雕出来的吗?我上次还见到,似乎是卫宁山的手笔,他最会用料,工随玉走,形态天然,最好在两抹天然的红做眼睛,让人印象深刻。” 看着兔子灯的女子微微摇头:“那是表哥送我的,原本琉璃脆弱,禁不住南北奔波劳苦,加上我保管不善,路上坏了,我又舍不得丢弃,有一回被他看见,所以表哥特意寻摸了新的送我。” 玉兔团团,逐岁圆缺,琉璃易碎,晶石不改,除了安慰外,还有一份情意在其中。 只是如今说来,令人怅惘。 小钱老板虽不知其中根底,但能听出这两位小姐言谈间透露出的来历不凡,是见过好东西的,这些放在外面揽客的玩意儿还压不住场子,便引她们往里走。 穿过洞门,就见一老者坐在院子里,手上拿着竹条沉思。 这老人穿着粗布短衣,身形瘦削,头发花白,听到动静后抬头看过来,一双吊梢眼透着几分刻薄,但见客人被引进来,他立马就换了笑脸,拍拍衣服站起身,半佝偻着腰背,神情亲切,看着淳朴又和善。 老者上前拱手行礼道:“贵客临门,失礼了,小老儿钱不二,两位是要订元宵的花灯吗?” 那身型较为娇小的女子道:“钱老板客气了,今日登门正想要向你订一盏宫灯。” 钱不二微微眯起眼来,觉得这位小姐不是全然闺阁女子的教养,言谈中有股江湖气,只怕是哪个江湖世家出身,难怪两个少女就敢出来行走,这样的江湖客钱不二也没少见,知道他们这些人都是生杀随意的主儿,待客时需得更小心些,便道:“不知道小姐想要一盏什么样的宫灯?我院中有不少宫灯的样子,您可以来挑一挑。” 那女子轻笑道:“我想要一盏美人灯。” 美人灯,也常见,只是钱不二面上的笑意淡了一点,依旧客气地问询道:“那,小姐是想要四美人,还是二乔?” 四美人便是西施、昭君、貂蝉、杨妃的四面美人图,取沉鱼落雁、羞花闭月的意向,二乔则多半与丈夫孙策、周瑜同列,只是这六位美人连同孙周二人,都是命薄的,文人骚客叹红颜名将,的确风雅旖旎,可放在元宵的宫灯上,虽然富贵风流,依旧显得好花不长久,好月不常圆,观者意兴阑珊。 钱不二只是垫一句话,想着对方应该会听了不高兴,改成别的。 没想到那女子道:“都不是,我要嫦娥奔月图。” 钱不二脸上的笑意消失了,他冷冷地看着对方,眼神阴郁:“小姐,嫦娥奔月的意头可不好。” 那女子似乎没看出钱不二的神情变幻,兀自笑道:“有什么不好?奔月登仙,长生不老,从此再无凡尘悲喜,再好不过了。” 钱不二恻恻地抬眼看着她:“后羿射日得长生药,本要与妻子共享,在人间相守。她却贪图青春容颜,窃药独食,登仙而去,从此只能一人困在月宫,离不开,死不了。月宫本就是她的牢笼,她的报应。” 那女子叹道:“听起来,这宫灯钱老板是不愿意做了?” 钱不二摇头道:“四美人或二乔都可以,唯独嫦娥奔月图不做。” 生意谈不成,客人就只有离开了。 数九寒天,小钱老板的额头一阵阵冒汗,几乎战战兢兢地把她们送到了门口,才小声解释道:“实在对不住,自从十六年前,家父的得意之作被贵人说意向不好,他就在这点上十分较真儿,也很少做美人灯了,老人家脾气倔强,怠慢您二位,我替他向您道个不是。” 女子好奇似的问道:“旁人都说钱老板八面玲珑,从不得罪权贵之人,怎么也会落下这样的心结?” 小钱老板见问只是笑了笑,没有多说。 客人便也没有追问,离开钱家上了马车,往城西去了,小钱老板看着马车的去向,望了望西边,叹了口气,转身回到府内,关上了大门。 —————— 马车上,林诗音有些好奇:“你单挑这嫦娥奔月图来说,是知道那位钱老板有忌讳?” 若是旁人有可能是偶然,但邀月的心思这样密,不会无的放矢。 顾绛笑道:“这说起来,其实是一桩秘事,掺着些隐私。当年钱不二也曾是官宦子弟,因获罪而被罚,他本有个未婚妻,两家世代交好,在官场中也互相扶持,问罪时也难免一起落没,他那时还有世家公子的傲气,即便沦为罪人,也想着‘君子固穷’,熬过这几年,一切都可从头再来,没想到他那未婚妻却为了告发有功、减缓罪行,拿了所谓的私下通信,告他六条罪名,自己得以免除了奴籍,钱不二却罪上加罪,没入宫廷,再无翻身之日。” 第22章 这世上有生死相随的痴心人,也有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寻常人,还有踩着对方向上爬的负心人,或男或女,都是一样。 曾经也有着书生傲骨的少年忽的就明白了,仁德情义都是狗屁,君子只会被欺,只有钱和权是真真切切的立身之本。 你若不向上爬,就会被别人踩下去。 所以他想尽办法一点点爬出底层,又以相似的身世经历打动老聋爷,成了老聋爷的第一个弟子,跟着师父脱出了奴籍。 林诗音沉默了片刻,叹道:“难怪他不愿意做‘嫦娥奔月’,他那未婚妻在他心里,多半和窃药奔月的嫦娥一般。” “不单单是如此。”顾绛又道,“钱不二原本在制作美人灯上并无忌讳,他家传的诗书,尤其擅画美人,也很懂得扬长避短,当年他的美人灯也是京中数一数二的,城东元宵时架起灯架,那些大户人家都往架子上挂灯张彩,他的灯都是挂在第一位。” “十六年前,太后病重,皇帝就召了亲弟弟进京,以防不测,没想到太后见到久别的幼子,心情舒畅欢喜,病竟然慢慢好起来了。皇帝一高兴,就要在元宵这一天带太后和康王赏灯,结果在看到城东第一盏嫦娥奔月时,康王世子却说这灯虽然精致,但意向不好,有月圆人散之意,他不喜欢,皇帝听着也不好,就让人撤了钱不二的灯。” 林诗音惊道:“小钱老板说的贵人,就是这位康王世子?” 顾绛悠悠道:“对钱不二来说,这位康王世子不仅仅是贵人。康王与王妃感情不错,康王妃出身高贵,美丽聪慧,唯独成亲多年,膝下无子,皇家是真有王爵位要传承,太后就给小儿子找了些姬妾。康王世子便是妾室所生,康王只有这一子,世子刚出生,就被他抱到王妃膝下抚养,还不让那妾室和世子亲近,没几年,这妾室就郁郁而终了。康王世子对他亲生母亲没什么印象,也没有感情,看到那灯,想到的也是康王妃,觉得不吉利,他也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亲生母亲曾是制灯工匠的未婚妻。” 林诗音闻言诧然,转而沉默,良久才叹了一口气。 顾绛却觉得有些意思,笑道:“当初钱不二的未婚妻虽然脱罪,可坏名声却传出去了,京中家家都知道她做的事,她父兄因她此举跳出火坑,她父兄却嫌弃她狠毒的名声。太后为幼子寻姬妾时,太后自然挑的都是家世清白的姑娘,本落不到她头上,可别人也有不愿意让女儿千里迢迢随王就藩,还为人妾室的,她父兄收了好处,将女儿充作旁人的养女,将她远远支了出去。” “钱不二被撤了花灯,总要知道缘由,多方打探下得知了其中内情。他多年前就被这女子踩了一脚,多年后,居然又被她的儿子无意间踩了一脚,从此落下了心结。” “这是旁人以为的,他不愿意再做嫦娥奔月的原因。” 林诗音不解道:“旁人以为?” 顾绛点头:“其实,多年过去,钱不二早不再把旧人放在心上,他自己也知道嫦娥奔月的意向不好,本不该在元宵时放这盏灯的,被撤下来,也没什么大不了。” 至于钱不二究竟是为了什么,他没有继续往下说,林诗音也没有追问,他想说时自然会说,不想说时,追问也问不出什么。 林诗音只是好奇:“这些事,你是怎么知道的?” 顾绛道:“钱是人用来称量价值的工具,只要有了价值,就可以用钱来交易,你可以理解为,我曾经非常有钱,而为了让这些钱流动起来,我需要知道很多消息。” 林诗音听出了他话中的意思,微笑道:“我还可以怎么理解呢?” 顾绛指向自己的眼睛:“你还可以理解为,这都是我看到的。” 林诗音问:“十六年前,你在京师?” 顾绛道:“不,我不需要在京师,也可以看到,只要我想。” 邀月纤细的手抚过眼角,那漆黑的眼珠好似放大了一些,眼瞳内还有一圈弧光,好似重瞳一般,这是他得自关七那一世的眼睛:“突破后天返先天,修天人之道,必然被天心所动,看见世间万事万物运行的痕迹。我不喜欢看还未到来的未来,但有时候会去看已经发生的事情。” “看多了,便渐渐明白,除了运势的起伏不定外,世间事,大多自有它的因由。” 【作者有话说】 回来了回来了,休息了几天蓝条和血条回满了,之前又被老板派去出了一趟远差,没时间,网也不好,断了更,现在续上了_(:3」∠)_ 第17章 林诗音掀起车窗一角,看着车外的景象,从繁华处渐渐向寻常人家去。 她自幼养成了隐忍孤傲的性格,这让她很少表达自己的想法,往日里和李寻欢相处,两人对彼此了解太深,很多事不必说破,就能意会,那时只觉得这无言中自有隽永的情意在。 如今她虽然有了些改变,但依旧习惯独自消化情绪、思考问题,现在她就在想,邀月为什么要带她来见这几位制灯的大匠。 在见莲花生时,她觉得是因为王前辈,邀月擅长易容、医术,谈及这位千面公子时口吻熟稔,显然和那位奇人交情不浅,邀月想要见见对方口中的制灯匠人,也不奇怪。 可在见过钱不二后,她心中有所触动,隐隐约约感觉到,邀月说要邀自己同游,也确实是想让她看一些东西——不只是自己从未见过的景物,还有外面复杂的恩怨情仇和人。 道理写在一本本书里,从别人口中说上千万遍,不如亲眼去看、亲身去体验从而感悟到的一分深刻。 她忽然有些好奇,邀月能成为现在这样,又经历了多少呢? 马车稳稳地停在了一处巷口,林诗音从车窗望过去,就见不远处支着棚子,那儿挂着许多普通的灯笼,来买灯的人也不少。 比起莲花生和钱不二,这里才真像是节日将至时,卖花灯的名匠门前该有的热闹。 顾绛一推车门,寒风扑面而来,吹散了车厢内让人昏昏欲睡的暖意。 两人下车后站定,顾绛笑道:“这儿的生意不错。” 车夫微微躬着身回道:“毕竟经营了四十多年,从老聋爷还在的时候,到现在的郑老板当家,京城的百姓都习惯了,而且郑老板为了传承手艺,收了不少弟子,这些徒弟做的花灯比外头精致,又不贵,宽裕些的人家会买一盏过节。” 顾绛向林诗音解释道:“这老龙头的二弟子郑风,是他妹妹的女婿。老龙头的那些亲人经了大难,活下来的不多,就是被他救回来的,也没熬住多久,只留下幼妹的女儿,被他抚养长大,也是他唯一的亲人。” 论制灯的手艺,钱不二与郑风在伯仲之间,两人一个擅长宫灯,往来于权贵,一个擅长龙灯,行走于市井。真要说天赋,老聋爷的三个弟子中莲花生的天赋最好,十六年前就自成一格了,可惜如今他已是个“死人”。 车夫引着两人上前,主动寻了个少年问道:“小哥,请问郑老板在吗?” 这少年穿着蓝缎袍子,衬得肤色越发白净,五官也生得俊秀,低头翻着手里的册子,听问只扫了车夫一眼,略显不耐地说道:“郑老板不在,你有什么事跟我说也一样。” 车夫没有自作主张,他回头看向雇主,顾绛点头道:“既然你能做主,那你们家还能不能订龙灯?” 少年循声抬头看过来,见是两个戴着帷帽的女子,愣了一下,眉头蹙得更深了:“谁和你们说我家能做龙灯的?我们家已经十多年不做龙灯了。” 顾绛道:“既然郑老板继承了老聋爷的门面,怎么连他招牌的龙灯都不做了?” 少年听到“老聋爷”,冷哼了一声:“那都是老黄历了,说得神乎其神,谁见过?再说了,也没有靠个龙灯过一辈子的,咱们家什么灯都会做,只不过一分货要一分价钱,只要出得起钱,星星也有人愿意去摘。” 顾绛笑道:“好,你说的话当真做主?” 少年挑眉道:“我父亲就是郑风,我叫郑远,这儿的事,我当然说了算!” 顾绛取出一个荷包抛给他:“这里面是二十颗南海珍珠,我向你订一盏心灯。” 少年接住荷包,有些疑惑:“星灯?你还真想要星星不成?” 顾绛摇了摇头:“心是心想事成的心。等郑老板回来,你实话实说就是,他是老聋爷的传人,应该知道。灯我订下了,年后来取。” 说完,他连姓名都没有留下,就离开了。 —————— “什么是心灯?” “其实就是很简单的一盏红灯笼。” 林诗音道:“这又有什么说法么?” 顾绛道:“这盏心灯是老龙头最后的作品,交给了他真正的衣钵传人,我订这盏灯,是想要见一见她。” 老聋爷最后托付的人,却要通过郑家才能见到。 林诗音沉思了片刻,恍然道:“是老聋爷的外甥女,那位郑老板的妻子?” 第23章 顾绛道:“真正学到老龙头手艺精髓的人,就是她,只不过他们之间没有师徒之名,这位洛夫人也素来深居简出,没多少人知道她的本事,这十六年来,没人见过她出门。” 林诗音心下了然:“这位洛夫人身世可怜,父母亲人都去世了,跟着舅舅长大。经历了那么多波折,她大抵只希望能平静度日,不愿意出名。” 顾绛缓缓道:“老龙头天生双耳失聪,他听不见,自然就很难学说话,世上绝大多数的天生聋子,都是后天的哑巴。老龙头虽然学过说话,但含含糊糊,并不清楚,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的毛病,都是让两个弟子带着她。” “钱不二的年纪最长,那时他已经二十来岁了,面对一个七岁的娃娃,和带女儿没有分别;郑风那时已经不叫郑风,老龙头循着钱不二的名字,给这个弟子起名叫做郑不易,十二岁,他是个寡言的性子,和洛夫人玩不到一处去,于是老龙头就想找个孩子回来陪她。” “所以老龙头才带了莲花生回来,那时候他还不叫莲花生,而叫陆五,一个九岁的孤儿没有名字,就叫陆五。” “老龙头本没打算收他为弟子,而是让他给洛夫人做玩伴,学些拳脚,保护她。老龙头这个人颇有些痴性,对灯之外的事情不敏感,毕竟他什么都听不见,也不爱说话,这样的人一辈子大半时间是和外界隔绝的。直到陆五十六岁时,老龙头偶然见到这两个孩子自己学着做灯,才将陆五收为弟子,教了三年。” “三年后,老龙头过世,他将一些东西分给三个徒弟,让他们出门去自力更生,只是多照应洛夫人,剩下的财产都留给了这个外甥女,严格来说,咱们刚刚看过的宅院门面,都是洛夫人的财产。” 林诗音听出了不对:“按你的说法,这位洛夫人和莲花生才是青梅竹马的情义,她怎么会嫁给了郑风?” 顾绛撑着下巴,笑意微妙:“当然是因为莲花生死了。” 老聋爷过世时,洛夫人才十七岁,陆五十九岁,郑不易二十二岁,都还年轻。但郑不易和钱不二已经颇有名声了,唯独陆五寂寂无名。 陆五钻研了五年的莲灯,在五年后一举成名,得到别号“莲花生”,可第二年,他就“死”在了火灾中,死时不过二十五岁。 十五年过去,今年,他刚好四十不惑。 林诗音张了张嘴,她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繁杂的念头翻涌上来,千头万绪,身上一阵阵发冷,最终她只是问道:“刚刚那个少年......” 顾绛接过她的话道:“刚刚那个少年,今年十五岁。” 林诗音觉得荒唐:“莲花生才‘死’,他们就成亲了?!” 顾绛笑道:“正是因为他‘死’了,他们才要成亲。” 林诗音问道:“洛夫人与郑风有情?” 顾绛摇了摇头:“没有你想的那种情。洛夫人视郑风为兄,郑风也把洛夫人看做妹妹,他们之间只有兄妹之情。” 林诗音越发茫然了,若是郑风对洛夫人有情,那她还能想明白些,可两人之间只有兄妹之情,那是为了什么? 顾绛叹了口气,似林诗音这样的大家小姐,不会想到一些对她而言出格的事,所以在她原本的命运中,她看不到龙啸云的变化、亲儿子的扭曲、林仙儿的祸心。 李寻欢十年后再来,与其说是打破了她平静的生活,不如说是揭开了她生活平静的表面,她其实已经陷在了泥潭里,身边的人没有一个好东西,只是都瞒着她,而她自己也看不透罢了。 顾绛悠悠道:“诚如你所想,陆五和洛夫人自幼相伴,两个人感情极好,长大后理所当然地有了男女之思,只是未曾说透。陆五生于市井,见多了百姓夫妻相处,知道男人要有出息,才配谈婚嫁,否则再深的感情不过拖累对方,所以直到立下名号,才寻洛夫人说出心意,洛夫人也允了婚事,此事他们的两个师兄都知道。” 林诗音道:“那为什么?是知道莲花生的死有蹊跷,害怕寻仇上门?” 顾绛没有解释,反而说起了郑风:“郑不易是自己上门向老龙头拜师的,因为他喜欢做花灯,愿意一生追随老龙头,向他学这门手艺。在拜师后,老龙头想着‘求学不易’,给他起了个名‘不易’。他和洛夫人成亲后,不少人暗地里叫他‘不义’;钱不二的‘二’也取‘仁’字的半边,去掉‘人’就是‘二’,所以好事者喜欢叫这对师兄弟‘不仁不义’。” 钱不二侍从权贵,势利眼看人,对普通百姓毫无仁爱之心,郑风为师父的传承和家业,在小师弟死后不久就娶了洛夫人,外人虽不知莲花生和洛夫人的旧事,但师弟尸骨未寒,那边就办起了婚事,同样毫无兄弟之义。 不仁不义,倒是正合了两人的名字。 “听过暗地里说法的人,不好再叫这个名字,否则倒像当面嘲讽,所以相熟的人干脆就捡起了郑不易的原名:郑风。叫的人多了,渐渐的,反而是郑不易这个名字,没什么人提起。” 但外人的揣测,又有几分真,几分假呢? 顾绛垂着眼睑,教人看不清他的瞳孔,也看不清他眼底的神情:“百闻不如一见,有时候亲眼见过,日日相处,都未必看得清这是个什么样的人,何况只是世人非议?” 郑不易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如果说钱不二的出身像老龙头,那郑不易的性格就像极了自己的师父。 “他是个痴心制灯的人,平素里沉默寡言,不太通人情,性子执拗,但他真心感激老龙头的教导,对同门的师兄弟感情很深。” “十六年前,莲花生的一百零八盏莲灯成了京中盛景,名噪一时。不仅因为他的手艺超凡脱俗,也因为那一年,他的两个师兄都选择了退让,没有一个站出来与他相争,他们都有心成全这个身世凄苦的小师弟,希望他能一帆风顺。” 郑风并没有和陆五争锋。 那一年城西的龙灯,是他带着几个弟子一起做的,过程很热闹,成品却有瑕疵,毕竟他那几个小徒弟远没有他的本事。 城东的钱不二也选了意向不好的嫦娥奔月,他的性子素来别扭,明明在让,却不愿意让别人觉得自己让了,还要把那嫦娥奔月做得极好,就等人来挑刺,也果然等到了康王世子。 老龙头教出的弟子虽秉性不同,但在他的言传身教下,彼此感情都是不错的。 可这一场两人退让造就的盛景,成就了莲花生的盛名,也埋下了祸根。 灯火可以照亮黑暗,元宵观灯本该是阖家欢聚的时刻,可十五年前,这元宵来临前的一场大火,烧毁了的何止是一座宅邸? 从那以后,钱不二的嫦娥奔月、郑风的龙灯和莲花生的莲灯都消失在了大火中。 是灯反而被火吞噬,湮灭成灰。 林诗音心生哀意,为了这四个素不相识的人,也因为联想到了自己:那个刚刚失去恋人的女子,她为什么会选择嫁给郑风呢?他们之间明明没有男女之情,郑风又为什么会答应娶她? 渐渐的,她有了一个猜想,但她说不清是希望自己猜对了,还是希望自己猜错了:“那个孩子,他,他是郑风的骨肉吗?” 顾绛的神情似有些欣慰:“不是。” 林诗音叹道:“他是陆五的儿子。” 顾绛却又摇了摇头:“也不是。” “他甚至不是洛夫人的孩子,只是郑风抱回来的养子。” 【作者有话说】 断更太久,有点找不到感觉,边写边找吧,幸好只是过渡剧情_(:3」∠)_ 第18章 郑风回来的时候,已经是除夕夜了。 他踩着地上的薄雪,沿路是一间间点着灯的屋子,在这样的日子里,再节俭的人家都会点起一盏灯,一家人相守度过除夕夜,迎接新的一年。 万家灯火如星雨,风雪深寒,夜路迢迢,一人归。 这种时候,只有蜷缩在避风处的乞丐,和他一样饿着肚子在外面行走,郑风掏出午时买来垫饥的烧饼,已经又冷又硬了,他撕了一小块放入口中嚼着,剩下的递给了乞儿,便继续往前走。 路边的灯透过窗户映出来,照着空中飘飞的细雪,仿若漫天尘埃,旧的一年和旧的人事都会被这沙雪一点点掩埋。 郑风搓了搓冻得干裂的手,走进巷口,不远处,提着灯的少年见到他,欢喜地跳起来:“我爹回来了!爹!爹!你可算回来了!” 他一嚷嚷,七八个年纪不一的人从院子里跑出来:“师父回来了?!” 郑风没什么表情的脸上难得泛起了笑意:“回来了。” 一群人簇拥着他进了屋子,年夜饭早就烧好了,放在灶上热着,就等郑风回来,他一回来,就有人招呼着开席,一道道菜摆上了圆桌。 郑风没什么话要说的,他几十年都是如此,无论是责备还是夸奖,很少付诸言辞表达,但他今天的心情应该还是不错的,因为他破例喝了两杯酒。 第24章 等到酒足饭饱,徒弟们帮着收拾了桌椅碗筷告辞回去,那位传说中的师娘都没有出现,也没有人问起她,好似没有这个人存在一样。 郑远目送几个师兄相伴离开,这才想起了件事,从袖中掏出一个荷包来:“爹,你不在的时候,有两个女子上门来买灯,她们给了二十颗南海珍珠,说是要买一盏‘心灯’,还说我不知道,让我来问你,你知道什么是‘心灯’吗?” 郑风一愣,他接过郑远手里的荷包,打开后一看,果然是成色绝佳的大颗珍珠,他看着这些珍珠,陷入了沉默。 郑远好奇地问道:“爹?爹?你怎么了?” 郑风把荷包又收紧,揣在袖中沉声道:“订灯的人来,你告诉我,我去还给她们。” 郑远讶异中透着不悦,他自幼被诸位师兄宠着长大,郑风一心钻研手艺,除了教他制灯外,并不怎么管他,养成了郑远娇惯任性的脾气,想到自己那一日信誓旦旦应下的情形,少年有些面上挂不住:“这心灯到底是什么?您也做不来吗?已经应下的事,就这么驳了,不是坏了招牌?!” 郑风淡淡看了他一眼,认真道:“你不知道是什么,也做不了,怎么就敢答应下来?若是坏了招牌,也是因为你胡乱应承。” 说完,不管郑远涨红的脸,郑风转身回到了屋内,郑远不甘心地追了上去。 父子俩一前一后,一直追到了后院的小楼前,郑风不许郑远再跟,独自走了进去,郑远居然也止住了脚步,他望着已经亮起灯的三层小楼,纱窗上映着一个女子的身影。 少年似是忽然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神情透出恐惧和愧疚,还是没有跟进去。 —————— 郑风走进小楼,这间楼里没有什么别的摆设,只有满屋子的花灯,底层多是郑风这些年做的精品,还有一些钱不二早年的灯。 放在屋子中央的桌上的,是一组琉璃兔子灯,一只大兔子领着四只小兔子,神态动人,栩栩如生。 这是洛夫人十岁时,钱不二为她庆生做的。 郑风叹了口气,上前将这组灯点亮,五只光华璀璨的兔子依靠在一起,照亮了一室沉寂。 他随手拿起扫帚,将屋内打扫了一下,虽然他时不时就过来一趟,依旧觉得这里灰沉沉的。 上了二楼后,这里的花灯显然比楼下保管得要好,许多灯用东西罩着,看不清模样,郑风却能清楚地描述出每一处、每一盏灯的细节,这些都是老聋爷留下的,有的用料名贵,有的只是木支纸糊,但在郑风眼里,都是独一无二的天工之作。 二楼中央的桌上放着的却是一盏简简单单的红灯笼,郑风没舍得点起这些灯,另备了油灯在一边,他轻抚着这盏红灯笼。 这就是“心灯”。 也不知那位客人是如何知道的,除了他们师兄弟,不该有旁人晓得才是,难道这客人和他有关? 郑风蹙起了眉,如果真的是他,也说得过去,时过境迁,十五年都过去了,还有什么过不去的?他要回来也好,只是,只是—— 站在师父留下的“心灯”前,郑风心乱如麻。 他有些颓丧地坐了下来,思绪回到十六年前,那一年佛莲灯的名声四起,一开始只是流传在亲眼见过的礼佛之人口中,结果康王为求太后安康,也取了一盏灯,皇帝见过后,觉得此灯极好,他无需多说什么,身为帝王,只要流露出些许意思,自然会有人替他取来。 这么一来,莲灯的名声日隆,甚至有不知根底的百姓说,太后的病况好转,就是供了一盏佛灯。 抓住这个机会的人将莲灯的名声越造越大,却是为了从中谋利,顺带也捧起了莲花生的盛名。 可既然有人得了利,就有人损失,有人眼红,有人不满。 兴于此,败于此。 小五本想着做完这次的莲灯,得了报酬,办一场热热闹闹的婚宴,将那些在他年幼时救济他的叔伯婶婶都请来喝一杯喜酒,他和师兄还特地为此去寻了好酒来,连夜送到他那儿。 却见到了一场大火。 还有闻讯赶来、得知小五没有出来后,在人人畏惧时,毅然决然冲进了火场中的小妹。 钱不二听说后心急如焚,也想要将自己浇湿了冲进去救人。 是郑风死死拉住了他,火太大了,钱不二不过是书生体格,进去不但救不了人,还会把自己陷进去,钱不二为此和师弟大吵了一架。 等到小妹跌跌撞撞出来,她身上多处烧伤,连脸都毁了。 后来无数个难以入眠的夜晚,郑风也会想,如果当时他们两个一起进去,能不能避免这样的结局。 可惜这世上并没有如果。 郑风看着眼前的红灯笼,想起那一日师父提着这盏灯笼走进来,说这就是他最后做的一盏灯,原本想着带进坟墓里,可想了想,还是决定留给他们。 “我幼时,家里无人在意我,我听不见声音,常觉得惊惶,白天我还能看手语,读唇语,天黑后就什么都看不清了,所以常躲在园子的假山里、草丛里,躲到没有人的地方去,想这样一个人过一夜。” “家中的下人知道我听不见,叫也没用,就只能摸黑慢慢找我,日子久了,他们也不耐烦。” “有一次,我觉得他们都走了,从藏身的假山出来,黑漆漆的园子里,我一眼就见到了一盏红灯笼亮着,是我母亲还在找我,见我出来,她也不生气,只牵着我慢慢走回去。” “因为这盏灯,我再也不怕黑了,它一直亮在我心里。” “世道艰难,你们都是苦命的孩子,人生路难行,如长夜漫漫,走夜路时,不光要手里有一盏灯,心里也得有一盏灯。” “不要走错了路。” 他走错了路吗? 郑风一次次问自己,当小妹醒来,说小五不在火场中,可外面都说莲花生死了,他们也隐隐知道了原因。 陆五逃出去了,是天大的好事,可小妹却说他不能回来,要他命的人还在,他决不能回来。 钱师兄说:“他怎么可能不回来?你还在这里!” 他看着小妹的脸,神情似悲似恨:“你是为了救他,他若怕了,嫌弃你了,那他就不配做人了!” 小妹却道:“我不后悔,哪怕毁了这张脸,我也只是为了救他,现在他逃出生天,我只想要他活下去,如果他顾念我,那就让他不要再顾念我!” 钱不二怒道:“你怎么这么犟?难道你还要学虞姬寻死不成?!” 小妹摇头道:“我若现在死了,他一定会觉得我是殉情,那他也活不成了。我会寻个靠得住的人嫁了,让他知道我有依靠,让他觉得是我在他‘死’后立刻另择旁人,他若懂我,就不该回来,若不懂我,就更不会回来。” 钱不二怔住了,不知该说什么。 郑风看着小妹的眼睛,知道她不会改变主意,便道:“那就我来吧。” 钱不二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们,最终甩袖而去。 —————— 灯花乍响,将郑风从回忆中惊醒。 他站起身,将这层楼也打扫了一遍,打扫到窗边的时候,突然发现郑远还在楼下。 这个孩子是他抱回来充作亲子养大的,他看着婚后小妹一点点衰败下去,整日将自己关在三楼制灯,就想有个孩子陪陪她,或许能给她带来一点乐趣。 起初的几年,的确有所好转,为了带郑远,她甚至走出了小楼,牵着孩子在园中走动,直到孩子懂事后,有一次见到了她的脸,吓得不敢再来。 从那以后,小妹把郑远赶到了前院,由郑风的弟子带,自己再也没踏出小楼一步。 郑风承认,自己待这个孩子疏离,也有这件事的缘故,小妹毕竟一手抚养他到六岁,这些年,他竟真的再也没来看过她。 若不是小妹叮嘱他不要迁怒,他都想断绝了父子关系。 他也早就想好了,郑远毕竟是自己抱回来的,就算没有父子情,看做一个徒弟也行,自己身后的这些家业,分给郑远和几个弟子;而小妹的那一份,等到合适的时候,都给师兄的儿子,郑远既然不想认这个母亲,小妹也没必要照拂他。 郑风打扫完了二楼,站在通往三楼的楼梯口,犹豫了许久,还是没有上去。 等到他熄灯下楼,去到院子门口见郑远,两人说了什么,双双离去后,忽然二楼的门窗一响,一个白衣女子抓着另一人的手臂,翻进了房内。 林诗音觉得这一幕眼熟得很,哭笑不得道:“你说带我来见那位夫人,就是这么见?” 顾绛笑道:“我已打过了招呼,订金也给了,怎能空走一趟?” 林诗音望向楼上,满心无奈:“也罢,希望咱们不会扰了洛夫人的清净。” 顾绛含笑不语,抬脚往三楼走去,林诗音跟在他身后,故意踩着楼梯发出声音来,提醒洛夫人有人来了,可三楼依旧没有动静。 第25章 林诗音上到三楼,就见这里和二楼摆满了花灯不一样,这就是闺阁女子的住处,花鸟屏风的后面,有人倚窗而坐,没有理会他们这些不速之客。 顾绛已经先一步绕过了屏风,而后发出一声叹息来,林诗音本该觉得窘迫,可直到此时都未曾听到洛夫人的声音,顾绛竟也没说话,她疑惑地绕过屏风,向人影处看去。 “啊!” 林诗音还是第一次这样失态出声,实在是没想到,那倚在窗边的人根本不是人! 穿着一身碧绿衣裙的女子撑着下巴,垂眸看着面前的花灯,可“她”的脸和手臂分明是琉璃烧制拼成的,细密的长发是丝线,明亮的眼睛是宝石。 “她”的双手捧着一朵金色的莲灯,那莲灯正散发着荧荧火光,照亮了琉璃美人的面容,熠熠生辉,不可逼视,那恍若真人的脸上分明还带着笑。 顾绛凝神看着这座琉璃美人,目露赞叹:“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身如琉璃。好一盏琉璃美人灯,不愧是得老龙头真传的匠师,洛莲夫人。” 大火燃尽了一切,将过往锦绣烧成灰,可琉璃也自烈火中诞生,内外明彻,净无瑕秽。 林诗音嘴唇微颤道:“你不是说,来见洛夫人?” 顾绛点头:“这就是我要见的‘洛夫人’。” 林诗音又道:“那你要看的心灯呢?” 顾绛叹道:“这也是我要看的心灯。是她最后留在世上的,为莲花生点亮的一盏心灯。” “我说过,老龙头不仅擅长制造一般的宫灯,还能做机关,让灯动起来,这里面就有一个复杂的机关,只要有人补充灯油,那她会在每个入夜时分,自动点亮手里的莲灯,然后在夜深时熄灭。” 他指了指窗户:“三楼的窗边,若有人来到这处宅院的附近,只要抬头,就能看见她。” 嫦娥已经奔月而去,地上的人若抬头望去,明月依旧会照亮他的前路。 【作者有话说】 好了,后面即将开启时间加速,进入正文剧情,enmmmmm,是的,到这儿了,才刚要进正文_(:3」∠)_。 第19章 这一年的元宵热闹依旧。 长街上支起了架子,一盏盏花灯挂在架子上,小贩的摊子、店家的铺子外都会挂起各式花灯,吸引行人驻足,还有卖灯的、猜灯谜的、上元佳节里舞龙灯、唱戏的,因为不禁夜,这样的喧嚣能持续整整三天,连路边的树都被灯火熏黑枝干,每年都有不慎失火的。 可这都不影响百姓们共度佳节的心情,络绎不绝的人相携着往河边去,数不尽的河灯如天上的星星,汇聚成银河点点,流向远方。 顾绛站在花灯下,林诗音去往河边放河灯了,他便独自来看灯。 灯光映透轻纱,隐隐可见帷帽下女子的五官,却又云遮雾罩,看不真切。 这是几家大商人凑起来办的灯会,每一盏花灯下都挂着灯谜,主家特意邀请了文人雅士来写谜面,只要有人能猜中谜底,就可以把灯取走,说不定还能和设谜题的人交个朋友,确实是件风雅逸事,每年都有官员穿着青衣来凑热闹,看看灯,看看灯谜,也看看人,这难免吸引了更多求名、求路的人来试一试。 如此一来,商家扬名的意图也达到了,他们自然乐得每年花费些银子,继续把灯会热热闹闹地办下去。 顾绛既不求官,也不求名,自然无心出什么风头,只看了灯谜在心里暗暗地猜,旁边有人议论谜题,他也听两耳朵,至于答案对不对,他也不问个究竟。 他把自己当做一盏灯,于是来来往往的人也把他当做了一盏灯,没有人会在意如此多花灯中的一盏,也没有人在意人群中的顾绛。 他似乎在人群中,又好像在尘世外。 与人交谈时那种悠悠然的鲜活气息似乎都随着夜色淡去,当他孑然独立时,便化入了一草一木之间,同天地毫无界限。 问道天人,破碎虚空,没有踏足这个境界的人无法想象顾绛此刻的感受。 顾绛的所有喜怒哀乐都发自于心,可这都是随着身边环境的变化所产生的,当他不再主动去触及外界时,他的内心一片空明。 无悲喜,无内外,无你我,身周的一切都化作波纹,却牵不动心湖微澜。 顾绛享受这种宁静,但他不会沉溺于这种宁静,他还要走得更远。 在灯会后面的园子里,有商家从江南请来的清班,正临水唱着曲,袅袅的唱词如水磨悠长,唱着国仇家恨、才子佳人。 “...... 我裙钗女志颇坚,背乡关殊可怜。 蒙君王重托,须黾勉。 誓捐生报主心不变,泪涟涟。 天南地北,相见是何年?” 戏台上,决心前往吴国的西施面对越王,倾诉着自己对家国的忠心,以及对自己前程的悲观,她知道自己此去,大概再也回不到浣纱的故园,便是勾践也为她的义和情动容。 顾绛的心念一动,更多外界的杂音涌进来,如春风度过玉门,吹开红尘万丈。 一念之间,便从天心落回了人间。 “爷爷!那个兔子灯真可爱,我们把它带回去好吗?”小女孩清脆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老人乐呵呵地笑道:“那你可是为难爷爷了,爷爷不会猜灯谜啊。” 小女孩并不失落,反而兴致勃勃地问道:“那爷爷会做什么?” 老人道:“爷爷会讲故事。” 顾绛转过身来,就见一蓝衫老者拿着旱烟斗,手里牵着个穿红衣的小姑娘,那小女孩莫约七八岁,一双大大的眼睛盯着面前的兔子灯。 老者慈爱地摸了摸孙女的辫子,转头看向顾绛。 小女孩也跟着看过来,她的眼睛一下子睁得更大了,圆溜溜得十分精神可爱:“哇,姐姐你真好看,是我见过最美的人。” 老者好笑道:“这位小姐遮着面容,你都没见到她长什么样子。” 小姑娘背着手,笑盈盈道:“可我就是知道啊,又不是只有五官美才是美,林婆婆已经六十多岁了,可她依旧很美,所以好看又不是只看一张脸。” 老者摸了摸胡子道:“嗯,你说的有些道理。” 顾绛饶有兴致地看着这对祖孙,他已猜到他们的身份:“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老者敲了敲那两尺长的旱烟杆道:“有事找你的另有其人,不是我这个糟老头子,我来只是想看一看你。所谓百闻不如一见,老头已经很多年没有这样好奇过一个人了。” 顾绛道:“哦?那您看出什么了?” 老者叹道:“远远的看见你时,我好像看出了点什么,沈浪、王怜花,甚至是关外那个老魔头,你身上都能看出他们的影子,可靠近之后再看,老朽就什么都看不出来喽。” 顾绛笑道:“眼力高超、见多识广,还有这份武学境界的修为,百晓生将阁下列为天下第一,还是能让人信服的。” 老者,也就是如今兵器谱上排行第一的天机老人苦笑道:“若是旁人说这话,我还是有些得意的,毕竟习武之人能被推崇为第一,值得骄傲。但你既然认识沈浪、王怜花和老魔头,这话就不实在了。” 在孙白发年轻时,江湖上最具盛名的是“九州王”沈天君,沈天君自尽后,集百家所学的柴玉关又成了名震天下的快活王,这两人和孙白发算是同辈。 后来柴玉关覆灭,沈浪崛起,虽然江湖人更多说起他的侠名,可论武功,他也着实深不可测,只是他无心名利,一直半隐,最终干脆远行海外。 孙白发虽然成了兵器谱第一,但他这漫长的一生见过太多豪杰,知道自己如今的名号多少有点侥幸,所以也格外珍惜羽毛,加上年纪渐长,心力衰退。 所以十二年后,他在孙女的恳求下替李寻欢去对付上官金虹,却最终死在了名列第二的上官金虹手中。 顾绛道:“有人少年成名,有人大器晚成,能有你这样境界的天下寥寥,如今你所求已不在武道。” 孙白发叹道:“毕竟我的年纪大了,离死亡越来越近,放不下的东西也就越来越少。” 他出身于武林中一个庞大的家族,家中的子弟许多都很有本事,网络着武林情报,暗中解决过很多祸事,孙白发一生都在做这件事,他也乐于为世人排忧解难,直到去年他的大儿子夫妇俩都因江湖事身故,只留下小孙女,他才忽然觉得自己老了。 这一年来,他带着孙女游走四方,如今已看淡了江湖路,心似流云,身若长风,唯一的牵挂就是这个小孙女。 顾绛也道:“经历的岁月越长久,越觉得人世间许多挂碍,不过是过眼云烟。” 小姑娘听他这样说,眨了眨眼睛:“可人活着,心里总要有什么,才算真正活着吧,否则这样的人生多无聊空虚呀?” 顾绛笑出了声:“你说得对,为了不让自己过得空虚,人总得去做点什么。既然我与阁下有缘相见,那不见一见兵器谱上排名第一的天机棒,未免也太无趣了。” 第26章 孙白发失笑道:“前些年,老头子遇见过很多人,他们想要挑战我,见一见我的天机棒是不是真的天下第一,这些比斗无疑都不让人愉快,因为他们无不带着恶意,想要将我这素不相识的老头子送去见阎王,甚至五年前我还和上官金虹比了一场,那一场过后,我整整一个月不想回忆当时的情形,他本身就是个让人很难忘记的人,那种霸道的杀气和对权力的欲望刺人心魂。” 他抽了一口烟,缓缓吐出来,北方寒冷的晚风吹得灯火摇曳,却没有吹动他吐出的轻烟。 顾绛则抬手掀起了帷帽上垂下的轻纱,静静看着他。 孙白发见到他的样貌有些惊讶,又不是那么惊讶,仿佛对此早有预料。 只有小姑娘惊呼了一声,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就像某个传奇故事里才会存在的人物,此刻活生生站在她面前。 孙白发叹道:“你不一样,高手动念时,无论有没有杀意,都会透出杀气,可你半点气息变化都无。” 顾绛道:“或许不是我的气息没有变化,而是我已经融入了身周的环境里,天地间风吹草动,都是变化,而人不会去在意这些。” 孙白发的神情肃然:“无物无我,物我两忘。” 顾绛笑了笑,他的笑容有些怪,不像是一个人的笑,像是他们头顶上的花灯,照着花灯的月亮,忽然缺了一角,露出一抹弯弯的笑来。 小姑娘忽然觉得自己不该用“美”来形容这个人,美丑只是人在世俗中培养出的观念,它充满了个人的偏见,当你觉得什么“美”时,那必然有与之相对的存在,那就是“丑”。 可在面前女子的身上,美丑的概念消失了,她只觉得明亮皎洁。 她想起二叔提过的,林家那位小姐唤她的名字:邀月。 孙白发显然也想到了,他悠然长吟道:“挟飞仙以遨游,‘邀’明月而长终。” “这些年我隐约见到了武学再上一层楼后的境界,有时我觉得这一步踏出去并不难,有时又觉得有天渊之隔。” “我也曾想,或许武道的巅峰境界是人力不能及的,要消去兵器在手中的形体,存于心,已经很难,若要再进一步,将心中的形体也消去,将物我融为一体,那这样的人和仙佛已无区别。” “你已是登仙之人。” 顾绛淡淡道:“这还不是巅峰境界。道本无尽,当你跳出‘物我一体’的境界后,就会发现自己的认知是有限的,物在我生之前便存在,它常在,我却是忽然来到这世上,心念变幻无穷。” “当你以为我对‘物’的了解已经透彻,将其种入心中,消去名形,便已经将‘物’的概念落定在‘我’的范围中。” “天地之大,万物之博,岁月之久,何人曾识‘物’?” “心情易变,胸怀宇宙,生死倏忽,何人真识‘我’?” 白衣女子看着孙白发,这个淡定悠然的老者此刻双手都在颤抖,他的额上渗出了冷汗,神情复杂,他听懂了她的意思,这世间少有人能真听懂她的意思,可正因他听懂了,才在向往那种境界的同时,为那无穷无垠的前途感到迷茫,乃至绝望。 仿佛砍柴人回望石室山,寻海客乍见蜃楼台。 顾绛笑叹道:“所以,物我合一终是梦,两相忘却便成空,这世间,物就是物,我就是我。” 武学没有巅峰,大道没有尽头,有尽头和巅峰的,是人,因为人有限的认知和力量。 所以,他们才要突破眼下的樊笼。 只有看透这一点,才能从精神散入天地的“破碎金刚”境,走入真正的“破碎虚空”。 小姑娘咬着嘴唇,担忧地看着自己的祖父,她是个极聪明的女孩,从小就听着祖父的故事,在她心里,祖父是最亲近也最敬佩、依赖的人,她从没有见过他这样失态。 她听不懂邀月和祖父在说什么,似乎是一些玄之又玄的道理,可为什么讲道理,会让爷爷这样欢喜,又这样悲伤呢? 顾绛没有再说话,他在等孙白发恢复过来,等他出招。 兵器谱上说,天机老人有一件光彩夺目的珍贵武器,它可以千变万化,只有天机老人能够驾驭,叫做“如意棒”,也叫“天机棒”。 事实上孙白发已经久不用那件兵器了,他不需要如意棒的变化来增添招式的威力,就像李寻欢的小李飞刀,其实只是普通铁匠打造的小刀。 对现在的孙白发来说,他手里那根两尺长的烟杆就可以是“天机棒”。 顾绛有些期待他出手时的风采,他希望孙白发能被这番话再激起些意气,每个习武之人都会想要知道,更高远的境界是什么样的,若孙白发能在明知不敌的情况下,全力向他出手,那他就突破心中的桎梏,或许几年后真能再上一层楼。 可孙白发看向身边的女孩,见她有些惶恐地看着自己,明亮的大眼睛里泛起了泪意,却还是懂事地紧闭着嘴巴,他心神一颤,万千杂念顿消,放下了已经抬起的手,牵住孙女冰冷的小手。 他再看向顾绛时,又是一派云淡风轻了。 顾绛没有失望,他忽的又笑了,这一次邀月艳绝天下的脸上泛起了浅浅的温柔:“你或许已经不能算一个好的武者,但是一个好的祖父。” 孙白发抽了口烟道:“所以我想向你讨教另一件事。” 顾绛挑了下眉:“什么?” 孙白发用旱烟杆指了指面前的纸兔子灯道:“你会猜灯谜吗?” 【作者有话说】 顾绛:我能把这儿的花灯全赢走【】 第20章 渌水河边。 林诗音将手里的河灯放到水里,让它顺流而去,混入其余河灯中,再也分辨不清。 往年她也会在元宵节去河边放灯,灯上的心愿大多是祈盼家人平安康健,后来则盼着表哥能事事如意,可惜都没有实现。 如今她已不再相信这些,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太重,不是一盏小小的河灯能承载得起的。 所以今年,她没有写上心愿。 一旁相携的少女靠在一起说着心事,不远处跟着她们的父兄,女孩天真无忧的脸上笑意明媚,充满了对未来的期许,偶尔含羞带怯地笑嗔两句,然后又望向自己放的河灯。 林诗音看着,有点羡慕,她并不比她们年长多少,也曾有过无忧无虑的时光,可这几年她觉得自己飞也似的长大了,再也不复少女时的心境。 可惜,人生就像这河水,只有向前,从不回头,人也无法回到过去。 眼见得河灯漂远了,林诗音打算回去了,她并没有什么兴致去看灯,但邀月出门时很有些凑热闹的想法,大概不会早早折返,自己先回客栈去好了,过了这两日,他们就要返回保定。 她也有些想念自己的小院和李园了。 林诗音走出几步后,忽发现河边有一个眼熟的身影,那人穿着泛白的旧衣,身形削瘦,右手拢在袖子里,用左手往河里放着河灯。 那些河灯和他们在附近买的都不一样,虽然也是莲花状,却造型优美,花瓣在火光中灿灿生辉,好似金色。 林诗音没有上前,她与对方本就素昧平生,只是偶然听得一段故事,看故事的人总是自诩清醒,感慨颇多,可那些喜怒哀乐只属于故事里的人。 不是局中人,谁晓其中意? 他在想什么?他的河灯中是否会写着心愿? 当年是谁害他,那人是否还活着?他又知不知道洛莲夫人的心意? 这些疑问,或许都在那一朵朵金色的河灯中。 林诗音站了站,还是离开了河畔。 她身后,那拢着右手的人依旧在放着河灯,旁人纵然觉得他的灯好看,但已经没有几个人记得当年的莲花生、莲花灯,更不会将两者联系起来,最多追问他灯是哪里买的,他也只推说是相熟的朋友做的。 “你一个人要三盏河灯?我向你买一盏怎么样?” “我不卖灯,这三盏都有数,是我为人放的,不能匀给你。” 故老传说,人放的河灯会通过河水,流到天上去,化作天河中的星星,让天上的神仙知道他们的心愿。 也曾有人笑着说:“那人的愿望也太多了,一年一年,满河都是,人的心思也总在变,也许今年觉得这样好,明年又想要别的了,若是遇见前后矛盾的,神仙该实现哪个愿望呢?” 说话的人愣了愣,道:“那我只许一个愿望,每年都是这个愿望。” 对方闻言笑道:“好呀好呀,那一定要做一盏与众不同的灯,这样在所有星星里,仙人一眼就能看到你的!” 说话的人认真回道:“不只是我的,是我们的。” 对方的眼睛笑得弯弯,好似月牙:“对,是我们的,还有舅舅,师兄他们要成家立业,会离开,可我们永远不分开。” 他望向头顶的夜空,明月皎洁,星辰点点。 天河边的仙人,今年会看见这金色的莲花吗? 第27章 —————— 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 终究是月圆时少,月缺时多,人事亦如此。 元宵节的客栈生意本该冷淡,人们不是在家中团圆,就是相携看灯,就算想吃点东西歇歇脚,街边的茶水铺子、点心摊也足够了,谁会在这个时候上客栈来? 偏偏京城的客栈永远是忙碌的,这里有太多的游子,为了前程离家来到此处,不得团圆。 不过近日客栈里的人多也去看灯了,只有寥寥数人坐在大堂中用饭。 一个人却放着大堂中宽敞明亮的地方不坐,独自坐在角落里,叫了一叠牛肉、一碗花生,一壶酒,慢慢地喝着,他只叫了一个人的份,显然并不打算与人共饮。 他本就没什么朋友,也习惯了寂寞。 因为他是个残疾的侏儒,他驼着背,弯着腰,无论在什么人面前,都直不起来,所以他脾气古怪,也不喜欢旁人看自己的眼神。 无论是嘲笑,还是同情,都不喜欢。 他只想自己一个人呆在角落里,寂寞也安静。 直到林诗音走进来。 早得了吩咐的小二对这位小姐说了几句话,向她指了指角落里的人,林诗音便走了过来。 在见到找自己的人时,她的神情有点惊讶,不是惊讶于对方是个驼子,而是因为她曾经见过他,在李园,当时他跟在另一个人的身边。 林诗音似乎知道他为什么要见自己了:“孙二先生,您怎么在这里?” 对方神态平静,请她入座后,淡淡开口道:“当不得一句先生,小姐唤我孙驼子就是,这几年我在李园后的弄堂里开了个小店,小姐并不往后墙外走,所以未曾见到我。” 林诗音知道那边,李园的院墙很高,座位朝阳,高墙难免遮挡住阳光,这使得后墙外的巷子阴暗泥泞,早年姨父想把那边的路修一修,可那里的人依靠着园子生活,要修路就得把他们挪到别处去,过些日子,道路通畅了,就会有更多人来落脚营生,后面的地方又不属于李家,到时候,这些个穷苦人家就只能另寻出路了。 多番考量后,姨父终究没有动那边的路。 高墙的阴影下,也有人在日复一日努力地生活着。 因为道路难行,林诗音的确从未往那边去过,想到这儿,面上露出几分愧色,孙驼子却道:“林小姐不必如此,我在那儿开店倒也清净,日子也还过得,小姐虽然锦衣玉食,可这几年心中的苦楚,只怕连过下去,都觉艰难。” 林诗音自嘲地笑了一声,那两年的忧郁哀怨像苦药,她就像那熬药的罐子,如今虽然已经停了火,也不再熬着,苦味难免残留,这让她的气质越发清冷幽柔,任何人见到她,都会忍不住放轻脚步、放低声音,害怕惊扰到她。 可孙驼子知道,在这清丽高贵的外表下,她还有一颗炽烈的心,否则她不会做出逃婚这样惊世骇俗的举动来,彻底绝了自己和龙啸云的姻缘。 也是因为她这样的举动,孙驼子才决定来见一见她。 他本以为林诗音是一个承受不起风雨、也做不了决断的闺阁女子,因为未婚夫的改变而心生怨恨,嫁不了爱的人,就嫁给爱自己的人,终究把自己的命运托付于人,寄希望从别人身上获得幸福,这样的柔弱女子,自己又能和她说什么呢? 直到李园内举办婚礼,他远远见到一个白衣女子拉了新娘坐在高处的屋顶上,然后两人一起离开了。 新娘子在成亲当天跑了,过了几日,李寻欢也跑了。 他越发担心起这件事,虽然后来打听到,有个白衣女子在那一日追出了城外,还给李寻欢递了什么书册,但他依旧不能确定,那就是自己要守着的东西,偏偏林小姐自那以后又搬出了李园。 他踌躇起来,自己是该守着李园,还是去守着林小姐? 就在这个时候,父亲带着小红来见他。 孙驼子饮了一口酒道:“我来见小姐,是想问,你是否已经把东西交给了李探花。” —————— “我的二儿子是个倔强的孩子。” 孙白发看着孙女开心地提着兔子灯去看别的花灯,乐呵呵地笑着,但提起自己的另一个孩子,他还是忍不住叹气:“他生来与常人不同,非要说,这是我和他母亲对不住他,没能给他一副好的身体。虽然家人能温暖他的心,可外面的人不是家人,他难免要受伤,别人不能尊重他,他便要自尊,所以他重信诺,重义气,脾气火爆,用这些撑着自己的身板,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以孙白发的智慧和地位,只有他引导着别人,劝解着别人,他自己的心事很少对人说,因为他已足够通透,知道很多事本就无解,说出来也就是让愿意倾听的人一起烦恼罢了。 顾绛却是个没有烦恼的人:“这不算是一件坏事,一个人活得坦荡,哪怕脾气火爆一点,吃得苦头多一些,也好过扭曲了性情,没有一日真正的安宁。” 孙白发点头道:“是,所以我对他其实很放心,我知道他心里有主意,我也希望他心里的那团火能一直烧着,他的腰虽然直不起来了,但心胸能始终热烈光明,远胜过那些蝇营狗苟的小人。” “三年前,他忽然给我来信,说自己过年不能回来了,因为他答应了别人,要替那人做一件事,守十五年。他受了对方的恩情,无论如何都要回报。” 孙白发的嘴巴很紧,哪怕到了这个时候,他也没有提孙二到底在做什么,哪怕他们两个人都心中有数。 孙二游走江湖时受过王怜花的救命之恩,王怜花虽然信得过李寻欢的为人,却担心《怜花宝鉴》引来一群人抢夺,李寻欢朋友不多,到时候难免独木难支,才将这件事托付给孙二,让他在十五年内关注此事,必要时相助一二。 从那一天起,孙二就再也没有离开过李园附近。 顾绛笑叹道:“他就是知道孙二的为人,才决定把这件事托付给他,而且孙二身后还有你,万一事情闹大了,孙二也顾不过来时,你总会出手帮忙的。” 孙白发有些无奈:“怜花公子对人心的把握实在精妙,幸亏他已经弃恶从善,否则也是枭雄之相。” 顾绛道:“就是现在,你若说他弃恶从善了,他也一定会嗤之以鼻,说自己只是被看着,不得自由。” 孙白发道:“沈大侠夫妇在海边准备出海的事宜,他独自出来想要将毕生所学托付于人,若他真觉得在他们身边不自由,何必急匆匆赶去海口,连等李探花回来都等不及呢?” 顾绛道:“因为比起失去任意施展手段的自由,他更不愿意回到孤独寂寞中去。” 孤独寂寞,最销人骨。 孙白发怎么会不懂这个道理?所以他才会在林诗音搬出李园后,劝儿子去问一问,东西到底在哪里,而不是在小店中空守着没有主人的李园。 但他没有劝儿子回家,他知道孙二的为人,既然答应了用十五年来回报这份恩情,那即便是最后一天,他也不会放弃。 小姑娘已经看过了花灯,跑回了爷爷身边,那些花灯虽然都很好看,可她依旧只握着手里的白兔子灯,她冲顾绛和孙白发甜甜地笑着:“爷爷,我看过灯啦,咱们回去吧,不要留二叔一个人,他一定又一个人去喝酒了。” 孙白发慢悠悠地站起来道:“管不了喽,你二叔是个大人了,他的事,爷爷能劝一劝,要怎么做都是他自己拿主意。” —————— 客栈的角落里,灯光昏暗。 一个妙龄女子和一个驼背侏儒对坐着。 林诗音道:“是。我实在是对不住王老前辈,直到表哥离开前,才把东西交给他。” 孙驼子脾气虽爆,却也没多说什么,私心里他其实并不觉得这有错,作为一个局外人,他或许无法体会其中每个人的感受,却能看得清利益得失,这两年来李寻欢心神恍惚,若把东西交给他,未必是件好事。 现在他脱离江湖,反而清净,只是自己难免要长途跋涉,追去关外开一家小店了。 孙驼子没有追问李寻欢的去处,对他的家族来说,探知李寻欢的去向并不难,而他想要问林诗音的,也只有这句话而已。 既然已经得到了这句话,他就要出发了。 孙驼子又向店家要了几个馒头、两壶酒,包起来带上,他没有等到明天天亮,甚至没有等父亲回来道别。 夜深了,总有店家要关门休息,游玩的百姓也熬不住北方的寒夜,归家去了。 盛景将散,客栈外的灯火阑珊。 驼背的男子带着简单的行礼,走出了门。 【作者有话说】 我当初是先看的《武林外史》,再看《多情》,看到王老前辈时,险些爆笑_(:3」∠)_ 第21章 当天机老人来到客栈,得知孙二已经离开时,他一点都不意外。 “他的性情就是这样直烈,而且不喜欢告别。” 第28章 小姑娘有些失落道:“那今年,二叔还是不回来吗?今年过年也看不到二叔的烟火?” 孙白发叹了口气,抽着烟没有说话。 小姑娘没有再问,她看向一旁的顾绛,目光不由定在了另一个女子身上。 这是个面色苍白的女子,论容貌她的确没有邀月那么夺目,但也美得惊人,最重要的是,小姑娘猜到了这是谁。 林诗音感觉到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回望过去,见是个小女孩,圆圆的小脸上圆圆的眼睛,正对自己笑,她也不由得回了一个微笑。 小姑娘松开牵着爷爷的手,跑到了林诗音面前道:“姐姐,你是姓林吗?” 林诗音蹲下身来,轻声回道:“我是姓林,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小姑娘道:“我叫小红,孙小红。” 这是在是个朴实无华的名字,她却说得很是骄傲,她喜欢这个名字。 红色是热烈、汹涌、向上的,它充满了勇气和热情,是鲜花绽放的红、火焰燃烧的红,更是热血流淌的红,还是兔子眼睛的红。 她是孙小红。 林诗音认真地点了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我叫林诗音。” 孙小红欢快道:“我知道,我听爷爷说过你的故事,还有小李飞刀的故事!” 兵器谱排行第三的小李飞刀,多年来流传在江湖中的故事有太多太多了,三天三夜也讲不完。 从他刚入江湖时一刀诛杀有名的江洋大盗,到他在关外与七凶缠斗,每一次都是在困境、乃至于绝境中寻到破局的办法。 每一次他选择出刀时,都会诛杀一个恶人,要么了结一桩祸事,要么救下一个好人。 这才成就了“小李飞刀,例无虚发”的威名。 说到这些,孙小红的眼睛里满是好奇和向往,当然,她也说到了李寻欢犯的错。 “他为了龙啸云而退出,实在是对不起林姐姐,称得上负心薄幸。”小姑娘的态度十分公平,她歪着头思考了一会儿,“可要是他为了林姐姐,看着对自己有救命之恩的义兄死于相思病,那也是忘恩负义,何况那是一条活生生的性命。” “我问爷爷,要是他面对这样的选择,该怎么做,爷爷没有回答我。” “想来这是很难很难的抉择。” 孙小红没有说,其实她也很不明白林诗音为什么要答应嫁给龙啸云,爷爷说是因为“爱”,那为什么后来又悔婚了呢?爷爷还是说因为“爱”。 爱,真是个复杂的字眼。 才七岁的小姑娘还参不透这个字。 孙小红跟着孙白发离开时,和林诗音约好了,下一次相见,再和她说小李飞刀在牢宁山独斗“江西九鬼”的故事。 顾绛看着这对祖孙离开的背影,笑道:“这小姑娘倒是热心肠,见你想听,就一直说。” 林诗音有些惆怅,孙小红说的那些事,她都不知道,表哥从来不对她说自己行走江湖时遇到的危险,只会挑一些有趣的经历告诉她,免得她在家担心。 如今,她从别人的口中听到了一个有些陌生的李寻欢,不再是六如公子、皇榜探花,而是一个快意恩仇的江湖人、扶危济困的侠客。 这世上居然还有一个让她觉得这样陌生的李寻欢,流传在江湖传奇中。 她转向顾绛道:“这对祖孙真是神秘,许多事一听就是隐秘,小红却能如数家珍,简直不像一个七岁的孩子。” 顾绛道:“她出身江湖中的大家族,世家大族自幼培养出的眼界,又被天下第一的天机老人带在身边教导,自然和旁人不同。”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忽然笑起来:“若论一样的出身,同样的年纪,比她更出色的也不是没有。” 林诗音看了他一眼,缓缓道:“这样得意,莫不是你亲手教养的后辈?” 顾绛也不谦虚:“我手下出来的人,只要有心,在投入的行当里,没有不成才的,何况是儿女。” 林诗音诧异非常,她知道顾绛的实际岁数远长于外貌,旁人这个年岁有儿女没什么好惊讶的,可他? “你有妻子?” 这才是林诗音难以想象的,她想不出顾绛这样的人会倾心于什么样的女子,还和对方成亲生下孩子。 顾绛老神在在地点了点自己的脸颊:“我怎么就不能有年少轻狂的时候?对佳人一见倾心,从此沉浸于情思中,几乎为此舍弃一切,直到被人抛弃,才看破红尘,独自带着孩子生活?” 这话说得可怜,要不是他脸上又露出了那种、林诗音曾见过的、玩味的笑,林诗音还对他这番说辞信上几分。 见她不信,顾绛煞有其事道:“说起来,她的名字和孙家的小姑娘很像,那小孩叫做孙小红,她叫温小白。” 白是天上月、檐下霜、江心雪,是刀剑锋刃,是兔子的绒毛。 林诗音睨了他一眼:“好得很,只不知你还有没有几个备选的红颜知己,叫做小青、小紫的。” 端着一张倾国倾城的脸,白衣女子放声而笑。 —————— 灯节过去,满街的花灯都被摘了下来,长街的架子也被拆了。 顾绛准备起身南下,他现将林诗音送回了保定。 过了春节天气开始慢慢回暖,回程的路倒比来时轻松了些。出门这么久,林诗音家中都落了灰,食物要补充,年前一场大雪还压坏了院子里的架子,都要重新修整。 如果不是外面的梅花阵,李园倒是可以遣人来帮忙照顾打理,但林诗音不想教李园的人在这样的天气两头奔波,连她自己的贴身丫鬟都暂时送到了李园住着,眼下还得去接回来。 林诗音忙得很,顾绛也就不逗留了,径直往南疆去。 出了保定城后,顾绛偶然听人议论,说另一边的郊外正在建庄子,主人家出手阔绰,还经营起不少生意,也不知是哪里来的豪客。 “你不知道主人是谁?” “我又没往那头去,哪里知道这些,不过能建起庄园,应该是哪里来的豪商大户吧。” “那庄子叫什么?” “听说,好像叫,叫什么行云庄?” “错了错了,是兴云庄!” “你知道?” “我知道啊,节前就开始动土了,月前我从那儿过,虽然还未建好,但已经有个轮廓了,好气派的庄园。” “比李园还大?” “那比不了,两河之地那么多的园子,没有哪个能和李园相比的,那是李家传了几代的祖业。” 顾绛夹了一筷子菜,听着那些行商议论,吃得津津有味,他猜得到这“兴云庄”的来历,龙啸云或许在钱权为人上不值一提,但他的确对林诗音痴心一片,就是邀月和后来的林仙儿放在他面前,他也毫不动心,纵然一时间被林诗音的悔婚打击到了,但等他缓过神来,还是不会放弃的。 可如今的林诗音多半不会再见他了,既然要断了他的念头,她就不会再牵扯下去。 只是不知道,被一次次拒绝后,龙啸云会不会在失落绝望中因爱生嫉,怪不到林诗音的身上,就又把一切都怨到李寻欢头上去了。 让李寻欢自己处理吧,他就是逃避上五年十年,只要林诗音在这里,他总会回来的。 顾绛只想去南疆看看。 他知道如今的南方绝不平静,十万大山中的苗寨近十年来一直在和南海的势力抗衡,而南海的主人,正是从魔教叛逃的南海娘子。 多年前,老教主得到前任教主传功上位,南海娘子和白蝶夫人素来势同水火,眼见对手成了教主夫人,她便逃出魔教,来到远离北方的南海,收拢这里安插的魔教势力,自成一家。 老教主得位后专心研究《大悲赋》,整顿教内势力,无心穿过中原来寻南海娘子的麻烦,她便依此自据一方,想与魔教分庭抗礼。 南海娘子已是名震江湖的女魔头,可她知道魔教的势力有多大,所以她不能安于南海,继续扩大自己的势力不仅仅是满足野心,更是为了来日自保。 南海的势力推进内陆,先招惹到的便是南疆,十万大山横亘在她面前,使她至死也只能是南海娘子。 南疆的势力雄厚,高手众多,女性高手尤其多,像大欢喜女菩萨和蓝蝎子这样能列入兵器谱前十的高手,都来自南疆,只是各家各寨间矛盾也深,不能心齐。 不过南海娘子的确厉害,南疆有毒药蛊虫,她有《大悲赋》中的摄魂法门,能迷人心魄,种入思想,让人成为她的傀儡。 若是她暗地里将敌人亲近之人扭曲了思想,关键时刻给敌人一刀,足以让人身心具丧,是真正阴毒诡异的魔道手段,防不胜防。 苗寨一定已经吃过她的苦头,为此头疼不已。 这次万仙大会,三寨给广德和尚发下三圣铃,想来不只是想要邀这位毒神共赏奇术而已。 广德和尚虽然被驱逐出魔教,但他对魔教的忠心不减,若是南海娘子在南疆的万仙大会上动手脚,就要遇上这位曾经的第一智慧天王。 第29章 就算广德不计较,可他曾教过白蝶夫人毒术。 南海娘子与白蝶夫人的仇恨极深,尤其是恨她的用毒手段,她如此针对南疆也不无他们用毒的缘故,当然更不会放过广德这个源头了。 毕竟当年白蝶夫人对老教主存了念头,偏偏老教主是一个无心无情的人,他对妻子人选的考量更像是对盟友的选择,白蝶夫人要证明自己是最好的那一个,首先要打压的就是南海娘子。 她在老教主的面前给南海娘子下了毒,使南海娘子的脸上永远留下了一块白色的蝴蝶印记。 在北方众多部族间,有一种古老的习俗,两个部族为了利益开战,战胜方拥有战败方的一切,因为苦寒之地人力宝贵,胜者不会杀死俘虏,而是将他们充作奴隶。 战胜的部落会在这些奴隶的脸上打上本部族的印记。 打上这个印记,无论这个人走到哪里、未来如何,所有人只要看到这个印记,都会知道,他曾败在这个部族手下,成为了对方的奴隶。 这是胜者对败者的羞辱。 对彼时美丽骄傲的南海娘子来说,这个蝴蝶印记是她最大的耻辱。 这也是南海娘子行走江湖从不露出真容的缘故。 卫天鹏看见了她脸上的印记,却没有被她杀死,也算侥幸。 若非畏惧老教主,南海娘子早就寻白蝶夫人报复。想来见到广德和尚时,她连南疆都要顾不上了。 而南海娘子在《九月鹰飞》中已经避世不出江湖三十年,多半就是在这场即将到来的万仙大会上,吃了南疆布局的苦头,在这些老毒苗算计下,撞到广德的手里,栽了大跟头。 广德和南海娘子的矛盾根源十分隐秘,南疆避世而居本不该知道,还布下这样的局来。唯一能够掌握这些秘事、又算准了南海娘子性情的人,只有那位精明狠毒的教主夫人了。 南海娘子想要和魔教分庭抗礼,老教主不把她放在眼里,白蝶夫人却容不下她在江湖上走跳招摇,摆出和老教主平起平坐的派头来。 在古龙世界里得罪女人,尤其是位高权重、手段高超,还心眼不大的女人,是要倒大霉的。 顾绛虽然从没见过白蝶夫人,但从她留下的那些手札记录中,也能窥见这位教主夫人的心计城府,非同寻常。 在南海娘子受到重创后,她还派出了心姑铁姑,去到南海娘子身边,成为她的弟子,将她所有本事学来,再让她们趁着南海娘子旧疾发作时骤然出手,杀了她,从此魔教再度占据南海。 南海娘子一生最喜欢用摄魂法蛊惑人心,乘人不备,背后捅刀,还要那人死在自己最亲近的人手里,杀人诛心,没料到,最后自己也被一手培养的弟子杀了。 白蝶夫人这番手笔里的嘲讽意味十足,一如当年她种在南海娘子面上的白蝶印记。 如今一场她亲手策划的好戏就要上演了,顾绛当然要去凑一凑这热闹。 【作者有话说】 不会写王怜花沈浪和老教主这些人,王怜花和沈浪都退隐了,他们不是反复的人,走了就不会回来,老教主这个时候武功还没大成,而主角没必要出海出关,到上官金虹功成,看了他的武功就走了,包括白蝶夫人也不会出场,和主线无关的支线和人物多了,会显得文章很乱,当背景板就好。 第22章 在凑这场热闹之前,顾绛自己也未想到,他会在南疆滞留近十年。 十年间,他也外出走动访友,但无论出去多久,都会回到南疆来,因为他答应了和两位蛊师一起养一种蛊。 此事还要从十年前的万仙大会说起。 从广德和尚的身上得到三圣铃,顾绛便代替这位毒神去了南疆,为了有个说得过去的身份,他再一次改头换面,这回,他扮做了个和尚。 一个丑和尚。 粗黑的眉毛下一双憨厚的大眼睛,偏偏生了个塌鼻子,还有厚嘴唇,两耳招风,穿着打了补丁的僧袍,十足寒酸样。 顾绛看着镜子里虚竹的脸,十分满意,唯一的可惜是这张脸和他的骨相相差太大,若是易容中的高手,还是会看出破绽来的。 而别号“千手观音”的南海娘子,正是一个易容伪装的高手,她常易容成老妇或少女,江湖上没有人见过她的真容,也不清楚她的年龄。 不过顾绛要的就是让南海娘子看出破绽,这样她才会怀疑他的身份。 每换一张新的脸,都是一段极有意思的经历,尤其是改变很大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身边的很多东西都随着这张脸的变化改变了。 从男到女,从美到丑,从老到少,从富到穷,这世界好像一个万花镜,同样的彩片倒在同样的筒子里,只要摇一摇,改变了彩片的位置,哪怕本质没有改变,你透过孔洞看到的景象便完全不一样。 前几日顾绛以原貌来过这家小店,今日再路过时,那性情宽厚的老板都没敢多看他,像是惊讶于他的相貌,又怕多看几眼惹得他不悦,瞧着他是个僧人,还多送了他一个槐花馒头。 顾绛轮回多世,还真没和苗疆之人打过多少交道,就是寻找战神殿时,也是独自在南方的山林中行走了些时日,接触到一些南苗,即与汉人混居的苗人。 《多情》的世界背景接近明朝,而明朝对苗人施行“以夷制夷”的策略,并将熟苗与生苗隔绝,后世苗族聚居的湖南湘西一代为红苗、黔贵一代月亮山附近的是黑苗。 在这个武侠世界里虽有不同,但整体的形势没有太多区别。 两苗居于大山,在湘黔两地根深蒂固,将活动于两广的南海娘子拦住,她想要继续扩张,要么突破苗疆的阻拦,要么和东海玉箫道人为敌,而玉箫道人的背后是魔教。 比起招惹玉箫道人,引来老教主,南海娘子还是选择了和苗疆作对。 可以说这是一个死局,因为魔教的地处偏僻,出于生存的需求,他们迟早要入关,入关后南海娘子就是他们要清除的叛徒,连老教主的亲女儿花白凤叛教都要被清算,何况是她? 而且东海玉箫道人就在她的势力附近,如此一来,南疆和东海把她包围在了两广之地,万一魔教南下,配合东海玉箫收拾她,她要往哪里跑? 一开始她是想过和苗疆合作的,可这些苗人太封闭固执,只想守住自己的祖地,不愿意和外界往来。 南海娘子想要以魔功降服他们,引起了苗人的愤怒反攻,一来二去,结成了深仇。 随着五月五万仙大会的到来,十万大山内的氛围有些紧张。 得知顾绛要进山,一位客商用口音浓重的方言提醒他:“小师父,山里去不得了。” 顾绛捧着茶碗,满脸懵懂:“敢问这位施主,山中为什么不能去?是官府封路吗?” 客商摇着扇子,叹气道:“官府封路倒好咧,我们几家商户联合起来打点一二,总能找到路子进去的嘛,是那些寨子里的人出来说,不让进了。” 这位客商皮肤黝黑,一身山客打扮,看起来和他身边那些帮手没什么区别,显然常年走这条路,眼下有些犯愁:“说是他们要办什么比毒蛊的大会。” 顾绛行了个佛礼,问道:“他们办事,没空招待外人,那小僧不叨扰他们就是了。” “不是这么回事啊,小师父。”客商连连摆手,“你不知道那些寨子里的人养了多少毒虫蛊虫咧,他们那些东西只要你沾上一点就没命了!” 反正生意也做不成了,客商起了谈兴,和这貌丑朴实的小和尚交谈起来:“你不要不信,我亲眼见过的。” “大概十五年前吧,我亲眼见过一回。那时候我爹还在跑山,我跟着他一起进山,认识那些寨子的族老,好从他们手里收货,再把他们需要的东西卖进山里,他们那些人对山外不熟悉,又依赖大山里生活,的确不常出来,依靠着咱们行商通货,待咱们也客气,我爹和青林寨的老族长很有交情。” 客商说话时,他身边近三十个佩刀的湘人汉子都沉默着,小和尚似乎并没有看出这位客商的地位不低,也没明白“和青林寨的老族长有交情”,在这大山中意味着什么,只认真听着他说话。 “小师父,你晓得这苗人的寨子势力分布吗?” 顾绛摇头:“我一直跟在师父身边修佛,这还是第一次出来,对外面的事实在了解不多。” “你什么都不晓得,就敢进苗疆哦!”客商一拍大腿,惊呼道,“这大山里每年要埋了多少人的骨头,你师父怎地能放心?” 顾绛回道:“师父说了,世间一切因果,都有安排,若我命不该绝,总能回去,若我死在这里,也不过是早旁人一步罢了。” 客商一双黑亮的眼睛眯了起来,顺势一笑:“要的,你们中原有学问、有修为的人,就是看得开嘛。不像咱们一生劳劳碌碌,为了祖宗家产,为了吃喝,为了子孙,看不透这些道理。” 顾绛道:“这也是施主的缘深,小僧不过是与人缘浅,与佛缘深。” 第30章 客商笑眯眯地打量着他:“那今天我遇见小师父,也是一遭缘分嘛,我给你讲讲?” 顾绛稽首道谢,客商摇着扇子说起了苗寨:“外头说苗疆有三寨四十九峒,其实远远不止,应该说,是有以三寨为首的数百家寨子势力,和四十九位自立一方的峒主。” “这青林寨就是三寨之一,而且是三寨中最小的一个,因为势力小,被其他两寨欺负,四十多年前木伊卡老寨主一上位,就与咱们朝廷交好,借着朝廷的力收拢了势力。咱们这些人也是因为朝廷的缘故,要和他们做生意,一开始莫得多少商人愿意跑进苗疆嘛,人人都晓得苗人放蛊厉害,性命要紧。” 客商不愧是多年进山的人,哪怕大致说说,也可见他对其中情况的了解:“四十多年过去,现在的青林寨因为与汉人往来,生活富裕起来,还学了许多咱们的医术、毒术,势力反倒压过了黑龙寨,仅次于头寨喽。” “木伊卡老寨主是个有大智慧的人,他晓得要维持这种状况,不能伤到汉人,所以才提前通知我们不要进山,说万仙大会上,为了刺激毒虫的斗性,他们有的蛊师会把虫王放出走一走。虫王一走,那些个山里的毒虫毒蛇就会被它驱赶往外面来,我们要是这个时候进去,肯定会被咬到的。” 顾绛明白了:“原来如此,这么说来,青林寨不让各位施主进山,其实是一片好心了。” 客商叹道:“小师父纯善,把人也往好处想,这万仙大会本来就是他们搞的,现在不让咱们进去,倒是他们善心咯,断了这几个月的生意,咱们就要吃西北风了。” 茶棚老板安安静静地过来给这桌添了茶水,客商提起茶壶,给自己和顾绛都倒了杯水,顾绛连忙道谢。 喝了口茶,客商正要继续说,就听一人笑道:“我竟不知道,古丈园的白老板,还有喝风的一天?” 顾绛回头,就见大道上走来一个青衫文士,莫约二十出头的年纪,生得白净秀气,嘴角微微上翘,不笑时也带几分笑意,偏偏他还长了一张娃娃脸,十分讨喜。 这娃娃脸文士挎着一个木箱,腰间挂着一串医铃,风尘仆仆,也是赶了远路来。 客商见了他,又是一拍腿,哈哈大笑道:“孙七!怎的是你?金玉蛮请的不是你师父吗?” 被叫做“孙七”的文士晃了晃自己腰间的医铃,坠在最下面的一串苗银铃却没有发出声音:“我师父说了,他老人家功夫不行,这次就不来凑热闹了。” 客商,也就是白老板“啧”了一声:“你师父的性格我难道不晓得?你这话也就哄哄旁人,他不来,一定是不想见金玉蛮,你被他赶出来顶缸喽!” 孙七不接话,掸了掸凳子坐下来,向茶棚老板道:“麻烦店家给我来来一壶茶。” 白老板不满道:“哪里用再来一壶,我点好的茶在这儿,你喝我这一壶不好嘛?” 孙七笑道:“我可不敢喝你的茶,你这人石头都要擦下二两油来,和青林寨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你一定不希望青林寨受到打击,影响到你的生意,我是黑龙寨的客人,你要是给我茶里下毒怎么办?” 白老板嗤笑道:“我的脑壳坏了么?给你下毒?你师父不把我的肚肠毒烂了?” 孙七叹道:“哎呀,出门在外,防人之心不可无啊。小师父,你说是不是?” 顾绛心下兴味,还是恭恭敬敬道:“孙施主说的是。” 白老板被孙七暗暗顶了一句,也不生气,反而热情地笑起来:“孙七!既然你要进山去,带我们一趟怎么样?那些个毒虫一定拿你莫得办法的!” 孙七接过茶棚老板递的茶壶,道了声谢,掏出袖中的帕子擦了擦汗,又把帕子收起来,抱怨道:“这南方的天气热得真早,这才五月呢。” 白老板见他不应,反而说起天气来,追问道:“你说嘛,要什么条件?” 孙七缓缓道:“你不是已经打算好,让这位小师父带你进山了吗?” 白老板叹道:“那不是熟人路子更硬嘛!” 孙七却道:“我还以为你对食毒教所传更感兴趣呢。” 白老板脸上的笑带了几分无奈:“我就晓得,你这个人啊,烂好心。明明修得毒术,却从不用毒伤人,反而研究用毒救人,连老毒神的徒弟都不例外。” 说完,白老板站起了身,那些佩刀的汉子齐齐放下茶杯站了起来,白老板回头看了一眼,一脸肉痛道:“你们先把茶喝完,都是钱买来的,不能浪费啊。” 那些汉子端起茶杯一饮而尽,连茶壶里的水都倒出来喝了,白老板这才满意地点点头,他自己杯子里的茶早就没了,在他听到孙七声音时,就一口喝光了杯子里的茶:“剩下这壶算我请小师父的,来日若有空闲,可到古丈园一会。” 说完,他就摇着扇子,带着手下离开了。 顾绛愣愣地看着他们走远,又看向孙七,孙七解释道:“湘西是食毒教起家之地,早年食毒教在湘西势大,被称为魔教,后来食毒教没了,白家的先人得到一些食毒教流传出来的毒术,听说木伊卡族长请来的是食毒教传人,还是一位毒神,他就想探探你的根底。” “他倒不见得全是坏心,可现在三寨中的气氛紧张,他抱着不纯的心思跟你进山,你一不小心就会出事。” 顾绛讷讷道:“白施主若是想学这些毒术,可以去寻广德师父的,他除了炼毒神的法子不教,别的,只要有人问,就会答。” 孙七没见过广德和尚,只听自己师父说过,说这人十分邪性,可在这小和尚嘴里,倒像是个宽和长者。 他低头看着这涉世未深的小和尚手腕上的银铃,和自己腰间坠着的一模一样,正是三寨发出的三圣铃,忽然有些好奇,这三圣铃每次都是三枚一起发出的,现在两枚在这儿了。黑龙寨请的是自己师父“百草老人”,青林寨请的是毒神广德和尚,那第三枚出自头寨的三圣铃,请的又是哪位人物呢? 要知道,这三圣铃请客的对象也是寨子势力的体现,作为头寨,他们请的客人不说压另外两寨一头,至少要相差不多。 如今江湖上,能和百草老人、毒神相较的大家,还有谁? 【作者有话说】 可能有新来的朋友不清楚,这本小说其实是作者写的《天下有敌》的第二部,这部分联系可能还不深,下一个世界回《说英雄》牵涉到不少第一部的剧情,到时候我会简单说一下剧情联系,但是不会提得太详细,要是到时候有不太明白的亲,可以去看第一部《迷天》的部分了解一下_(:3」∠)_ 第23章 顾绛知道孙七,他是孙白发的小儿子,百草老人的弟子。 “百草”这个名号源于神农尝百草的传说,神农最终食断肠草而死,百草老人昔年也以一味“断肠”闻名,不过他三十岁后就从以毒杀人,转向了以毒救人,在用毒上自成一家,颇有《飞狐》中毒手药王的风范。 孙七作为他的弟子,为人风范与其师一脉相承。 顾绛缓缓饮完茶碗中的水,别说,这苗疆的毒混在茶里,味道浑然一体,自有一番风味,孙七刚刚借着掏手帕擦汗,撒了一点解药出来,这药粉无味,悄无声息地销了茶中的毒,茶味也跟着淡了。 这毒药的毒性并不强,只是会让人手脚酸软,上吐下泻,多半是三寨的人设下,拦阻那些想要进山的外人,如果能自己解毒,就是有手段准备,自诩不怕山中毒蛊,对这些人,这碗茶就是一个下马威。 孙七自然不会觉得毒神广德的弟子不懂毒,他要真的连这点毒都解不了,也不必进山了,老毒神也不会放心让他来,只是这位毒医的确是医者仁心,用白老板的话说就是“烂好人”。 顾绛并不讨厌“烂好人”,虽说有时候好心会办坏事,但好人总是比坏人好的,在江湖上行走,做个坏人很容易,做个好人却不容易。 所以当孙七邀他同行时,顾绛答应了下来。 南疆的山和别处的山没什么两样,山上的丛林也是郁郁葱葱,阳光穿透枝叶的缝隙落下来,将地上的花草染上光晕,拂去林间浓重的湿气,蒸出淡淡的草木气息来,还混着土腥味儿。 孙七则和顾绛说起了他们来此的目的——万仙大会:“他们说的仙,就是蛊。蛊师们觉得真正的蛊王有神,能庇护家中平安,养得牛羊康健,识得人心善恶,他们养蛊,就是中原人眼里的修行,修行到了,就成了仙。” 顾绛似是不解:“蛊虫说到底都是虫,怎么会是神呢?” 孙七认真地想了想,说到:“你看,咱们汉人崇拜龙,甚至觉得蛇可以通过修行变成蛟,再变成龙,还有鲤鱼跳过龙门就能成龙的说法,那蛇和鲤鱼,怎么会是龙呢?” 顾绛点头道:“孙施主说得对,是我着相了。蛇和鲤鱼可以变成龙,蛊也可能变成神,抛去这些外表名相,都是人寄托向上的心,和对天地自然的敬畏,本是一样的,而只要念动性至,人心中自然就有了神和龙。” 第31章 孙七想了想他的话,笑起来:“这个说法有意思,小师父,按你们佛家的说法,你便是个极有慧根的人吧。” 顾绛道:“人人都有慧根,众生本就平等,小僧也是一只虫、一尾鱼,在努力修行罢了。倒是孙施主宅心仁厚,是有善缘的人。” 孙七道:“嗯,人人都有缘,我也只是这因缘中的一环罢了。” 听他这样说,顾绛略显腼腆地一笑,孙七继续道:“这万仙大会在十万大山中历史悠长,最早是他们举行祭祀时的‘醒虫’,祈祷神明先祖庇佑,将养成的蛊虫带出来,别看现在他们好像许多人都有‘虫王’,但那只是自己夸耀,真正的万蛊之王依旧是金蚕蛊,而金蚕在五月爬出虫坑。” 说起金蚕蛊,孙七的双眼发亮,神情兴奋:“据说三寨之中只有头寨才有真正能养出金蚕的虫坑,就在他们的祭祀洞下,要放十二只至毒的蛊虫进去,让它们互相厮杀吞噬,最终活着爬出来的那一只就是金蚕蛊。” “金蚕以毒虫为食,哪怕是龙蛊和麒麟蛊都畏惧它,但不知道为什么,三寨已经有很多年没养出金蚕蛊了。” 孙七感叹了一声,又回到正题上来:“头寨因为金蚕蛊而成为十万大山的首领,主掌祭祀,召开万仙大会,原本并不是固定在一个寨子里。而这斗虫的过程,在过去,就是选出十二只毒虫造就金蚕蛊的过程,谁家的蛊虫最终胜出,成为虫王,他所在的寨子就成为新的头寨。” “所以万仙大会对十万大山来说十分重要。” 武侠世界果然无奇不有,顾绛会意道:“所以三寨之人对万仙大会才这样紧张,不允许外人进山吗?” 孙七摸着下巴道:“其实这万仙大会十年一次,前几个十年,据我师父说并没有这次的慎重其事,所以我师父推测——” 他压低了声音道:“我师父推测,有一家寨子养出了能成就金蚕蛊的蛊虫。” 这些年来因为没有金蚕蛊镇服万蛊,头寨虽然没有改变,但地位并不稳固,这也直接导致了地下的人心不齐,当初最强大的青林和黑龙两寨为了避免内部矛盾加剧,才没有提出一定要更换头寨,维持着三足鼎立的局势,但现在情势好像有了变动。 顾绛迷茫道:“这是一件好事啊,金蚕蛊出现,苗疆又能恢复稳定,大家齐心协力,总比你争我夺来得好。” 孙七叹道:“小师父,外面的事情不像你想的那么单纯,没有首领的时候,大家都能为了自己的利益争取,但有了首领,大家就要在保证寨子的利益后,再某图自身了,而两者要是起了冲突,就必须损自身以足众人,有人愿意,自然有人不愿意,尤其是已经在这个现状里得到足够好处的人。” 孙七没有说的是,不仅仅三寨内部各有想法,苗疆外的势力也心思不一,不提南海那边已经进入广西,和三寨摩擦频频的南海娘子,也不提云南玉氏和川中唐门,就说当今朝廷能容许被分割成两部分的势力再度融合吗? 若真的融合起来,到时候是福是祸,还未知。 所以孙七才觉得这次作为三圣铃请来的客人,也是万仙大会的见证者,并不是一件安全的事。 并不是百草老人自知武功不行,推了孙七出来,而是孙七结合家族给出的消息,认为这次的万仙大会十分危险,才用自己想见见世面的说法,从师父那里磨来的。 他现在和顾绛同行,有照顾他的意思,也有拉一个援手的想法,到时候他们就只做客人,安安静静看完这出大会,再安安稳稳出来才好。 说实话,孙七自己心里也有些怕,他也就是二十一岁,虽然家族熏陶着有些眼界和消息,从父亲和师父那里也学到了些本事,可搅和进这种事里,还是心虚的。 但情况再危险,他也不能让师父来,何况他和金玉蛮也算是朋友。 孙七心中忧虑,面上依旧笑吟吟:“所以小师父,你此行一定要谨言慎行,不要轻易答允别人什么,以防不知不觉就陷进去了。” 顾绛道:“多谢施主提醒,小僧谨记。” 忽然林间一人娇笑道:“陷进去?陷进什么里去了?” 这声音娇媚、清灵,直要笑到人的骨头里去,把魂勾出来,孙七闭上嘴,忽的后退了两步,躲到了顾绛身后,顾绛后头看向他,面露不解,再回过头时,一个穿着蓝色短褂长裙的女人已经出现在他们面前。 这女子看起来大约二十来岁,可她眉眼间流动的成熟妩媚像是三十多的女人才会有的,偏偏神情天真得像十几岁的少女。 她生得不算特别美丽,却鲜活张扬,脑后的头发高高盘起,用印花布扎着,两边留下两根细长的小辫子垂在身前,辫子下面还坠着两个银铃,顾绛一眼扫过,就看到了上面的蛇纹。 不过这都不算什么,最引人注目的,是她手臂上缠着一条通体碧绿的小蛇,正朝他们昂着头。 顾绛连忙道:“这位女施主,请问——” 那姑娘打断道:“什么女施主、男施主的,我叫白黎。孙小七,你躲在人家背后做什么?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孙七叫苦道:“蚩老怎么让你来接我们?” 白黎两步绕到顾绛身后,手中小蛇如同离弦之箭,只见一道绿影闪过,蛇已经扑向了孙七,直往他身上的箱子里钻去。 孙七在它钻进自己的药箱前,一下掐住了这碧蛇的头,他的动作比碧蛇还快三分,两指拧紧了蛇吻,任由它挣扎缠上自己的手,依旧纹丝不动:“我这次可带了些东西来,小心你这馋嘴的小蛇被毒死。” 白黎嗔道:“你上次可是取了她不少毒液,给她点吃的又怎么了?” 话虽这么说,她还是上前把蛇捞了回来,似乎知道自己蹭不到食物了,这小蛇怏怏地爬回主人手上,看都没看顾绛一眼。 白黎却转向了顾绛道:“孙七你怎么独自来了?这丑模样的小和尚又是谁?” 孙七道:“他是木伊卡寨主的客人,白黎,你应该尊重些。” 白黎惊讶地打量起顾绛来,怎么也想不到这是个能接三圣铃的人:“接了三圣铃的人,可是要和寨主他们一起过千虫谷的,你有药防身还好说,你师父一定也给了你好宝贝,可这个丑,额,这个小和尚两手空空,就敢来了吗?” 孙七比她还惊讶:“你不知道木伊卡寨主请的客人是谁?” 白黎摇摇头:“为了参加这次万仙大会,我在山里呆了大半年没回去,的确还不清楚青林寨的事。” 孙七看向顾绛,顾绛挠了挠脸:“惭愧,这三圣铃原本是给广德师父的,因为他来不了,所以才换成了我,我想,过千虫谷,我还是做得到的。” “广德又是哪一个?”白黎的确对外面的事并不了解。 孙七解释道:“广德和尚是以食毒教之法所炼的毒神。” 白黎抽了一口凉气,她双眼死死盯着顾绛道:“听说,毒神是人身蛊王,一滴血就能杀死毒性不够的毒虫,还能以自身养蛊?” 看她的样子,就要动手给顾绛放点血,孙七就是头疼她这点,她这人有些痴性,以至于不分善恶正邪,一味从心所为,经常得罪人,说不得蚩老就是让她来吃个苦头的。 这位小师父为人谦和,秉性纯良,但这不代表他是个软柿子,很多时候脾气好潜藏的意思是:你不足以惹动他的怒气。 毒神是什么? 孙七虽不清楚其中详细的炼制之法,但听说过一些,此道是集合了毒、蛊和湘西行尸之法而成的,成就毒神者的确就是一个人形的蛊王,甚至磨灭了人性,只会被炼制者操控着杀敌、食毒。 他不知道广德和尚是如何保持住自己的心智的,可这无疑是个狠绝的人物,也不知木伊卡寨主是怎么请到他的。 为了转移白黎的注意力,孙七开口道:“别看了,这位小师父不是毒神,否则你的小蛇哪里敢动?对了,白黎,这三圣铃请的应该是三个人,除了我师父和广德和尚,还有一位是你们头寨的客人,那是谁?你不会连自己寨子请的客人是谁也不知道吧?” 白黎看了看自己怏怏的小蛇,的确对顾绛毫无反应,失望地叹了口气:“听河石说,那是个怪老头,跟着蚩老回来的,说是到时候还得蚩老送回去,每日里不是盯着字画看,就是到处看山看水,不过他的确厉害,有人去试探他的本事,都被他挡了回来,甚至还被他嘲笑了一通,说他们只会玩虫子,不懂毒。” 孙七快速思考着这样性情的人都有谁。 白黎冲顾绛道:“你也是个怪脾气,我说你是个丑和尚,你为什么一点不生气?” 顾绛道:“我这张脸的确不好看,白黎施主说的是实话,既然是实话,我为什么要生气呢?你只是陈述自己的所见所想,没有污蔑,也没有扭曲,我如果为此生气,不过是无明火。何况相貌如何不由我主,对自己不能干涉的事情动念,是妄念。” 第32章 “一具皮囊装一个人,终有一天,我们都要脱下这身皮囊,只有自我真性才是长久的。” 孙七闻言叹道:“小师父,你这样的人应该在寺庙中修行,参悟佛法,何必卷进江湖里来呢?” 顾绛平和地笑道:“孙施主又怎知,江湖里行走,就不是修行呢?” 白黎本觉得自己的汉话学得不错了,此刻却觉得云里雾里,只得嘟囔道:“这次请的客人真是一个比一个奇怪。” 【作者有话说】 突然想起来还没更新,我为什么会有一种自己已经更过了的幻觉呢?_(:3」∠)_ 第24章 和居住于平原的汉人一样,居于深山的苗寨也寻水源而居,除了风格特异的建筑,其实苗寨内的布局和顾绛曾见过的山村没有太大区别。 山石铺就得道路崎岖,葱茏的草木生长茂盛,依山坐落的木楼灰瓦间人声不绝,伴随着虫鸣绕耳,还有远处的瀑布水声。 水流下,一道道梯田拾阶而上,直下山谷,有淡淡的云雾从山谷中升腾而上。 从山外一直到头寨,这段路程可不短,除了幽深的丛林外,还有好几处险峻的山路,三人运使轻功也走了大半天才终于抵达头寨。 路上他们还见到一只被毒虫咬死的山豹,歪倒在树下,别的动物似乎也知道它是中毒而死的,没有动它的尸体,任由它慢慢腐烂。 这些毒虫倒是没有骚扰顾绛一行,可能是孙七身上的药味,也有可能是白黎的小蛇,使得那些毒虫不敢靠近,连虫声都稀少,只有鸟雀啼声此起彼伏。 白黎的轻功不错,因为习惯了每日在山中行走,她的身姿灵巧,速度极快,加上她有心炫耀,登山踏水,就像一只轻盈的蝴蝶,一触即走,始终在最前头带路。 孙七的轻功并不如她,但以他的年纪来说,在江湖里也算好手,他并不想追白黎,只是慢悠悠跟在后面,和顾绛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 即便如此,当他们抵达头寨时,孙七也有些续不上气来,拍着胸口咳嗽了几声,白黎自己的面色泛红,额头冒汗,反倒是顾绛停下后,才深呼吸了一会儿,似是调整过来气息,面色不改。 孙七拍了拍顾绛的肩:“小师父,你内力修为不浅啊。” 顾绛只道:“内力积蓄如积水,贵在持之以恒,小僧习武的资质一般,只能多多勤勉。” 孙七听得连连摇头,白黎叉着腰道:“我也曾出过山,见过你们中原武林的人,他们和你这怪和尚一点都不一样,那些人有点本事就恨不得吹得天花乱坠,剑法只能砍蛇的,说自己能砍龙,一掌都拍不碎石头的,说自己能震山。” “阿婆说这叫虚伪,你虽然没说自己能砍龙震山,但这么好的本事,说自己一般,也挺虚伪。” 孙七笑道:“这倒不算虚伪,只是中原人和你们不一样,尤其是修行的人,要谦虚恭敬,不能自大自傲,仗着本事欺负别人。” 白黎哼了一声:“有本事为什么不能骄傲?这本事不偷不抢,都是天生来的,落地后又一点点练起,我的小蛇能吃鸟,鸟儿能吃虫,都是天生,咱们姑娘喜欢长得好、有本事的男人,男人喜欢聪明漂亮的女人,都是天性,好的就是好,不好的就是不好。” 顾绛笑道:“阿弥陀佛,白黎施主说的有道理。所以,小僧该说,小僧天生经脉比旁人宽,习武以来从无瓶颈,每日运转功法,内力自然增长,才比两位深厚的。” 白黎上下打量了他两眼道:“看不出来,你还是个习武奇才。不过也是,你要是没有长处,就这直愣愣的性子,样貌也不好看,毒神为什么要收你做弟子呢?” 孙七听着他们俩对话,无奈地催促道:“好了好了,咱们快去见蚩老吧。” 顾绛一边跟着他们向寨子里走,一边观察着寨内的情形。 武侠世界里,人力和物力都胜过普通世界,武力值越高,这种差距就越大,这点顾绛是最了解的,在金庸世界中,他见到的人物风俗都和他出身的世界历史中相差不大,再厉害的高手也阻挡不了历史潮流;而到了《覆雨翻云》的世界中,惊雁宫的规格完全超出了古代人力物力的极限,武功练到巅峰的人物更是能主宰王朝兴灭、历史走向。 这种影响渗透入文明中,体现在衣食住行的细节里。 在顾绛记忆里的苗族许多崇拜鸟类和树木,虫蛇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是困扰,蛊术传承更像是一种土方医术,可在有真实蛊虫的苗寨里,他们不再崇拜能食虫的鸟类,更多以虫纹蛇形为装饰。 男男女女的衣物上绣着蝴蝶、蛇、蝎子的纹样,因为不惧毒物,气候湿热,许多人穿着短褂短裙,一些女子大咧咧地赤着小腿和小臂,露出手腕和脚踝上的银环银铃,男子更有直接赤着上身的。 孙七到底不太适应这种风尚,微微低垂着眼,男子还好,女子他是不敢多看的。 白黎也习惯了他的“迂腐气”,见到同样是中原人的顾绛第一次来到这里,四处观望,神态如常,反而觉得新奇:“前些日子那个老头子来,说是嘟囔了好久‘有伤风化’、‘声色迷迷’什么的,你也是中原人,怎么没反应?” 顾绛道:“所谓风化,是一方水土养成的风俗教化,小僧曾走过乡间田野,见过不少人家,家中人口不足,需要忙活生计的,农忙时姑娘们一样卷起袖子、裤腿下田做事。这山间气候湿热,若没有功法在,小僧也是要流汗燥热的,再耕种做事,岂不辛苦?做这样的打扮也寻常。再说,这儿人人都如此装扮,也是风化,小僧剃了头发,穿着僧袍长衫,于苗寨之人而言,也算‘有伤风化’了吧。” 白黎听了止不住发笑,看看这小和尚的光头,干脆笑得前仰后合,花枝乱颤,良久才直起身,抹掉笑出来的眼泪:“我错了,你虽生得不好看,却比许多人都有趣,也是个讲道理的好和尚。” “待会儿我把你这番话拿去给那个老头说,看他怎么回我!” 说着,三人走到了一座高大的四层木楼前,一个穿着黑衣的老人已经在等他们了。 白黎快走几步上前喊道:“蚩老!我把客人带来了。” 蚩老佝偻着背,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身形干瘦,肤色蜡黄,形容枯老,连看人都十分费劲,盯着他们看了一会儿才缓缓点头道:“好呀,小黎把咱们的客人带来了,刚好梅先生也在,三位今日都在,就让寨主给你们叙叙话吧。” 孙七连忙拱手道是,连带着顾绛也行了个佛礼。 白黎一路上说笑活泼自如,可在蚩老面前就乖顺下来,神情都透着稚气,小心翼翼地扶着他入内。 孙七小声对顾绛道:“蚩老是头寨的族老,如今寨主的师父,十分厉害。” 顾绛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神情恭敬,心中却道了声“有趣”。 楼内一层并没有人,只有些日常用的东西陈放着,其中一排大缸十分夺目,不知封存的是什么,隔开另一边是厨房,廊下还挂着干货腊肉。 蚩老带着他们直接上了二层,还没进门,就听见一人道:“你这花栽的不对!” 没等对方回话,他就继续道:“乱七八糟,乱七八糟!我上次就说,你这屋子的摆设不好,花该是鹅黄色点缀在这儿,窗子该从这边开,刚好看到远处的山景,才堪入画。” 另一人淡淡道:“这是我的屋子,我就喜欢它这样摆,你若不高兴,就把我毒死,这屋子归你,随你怎么布置。” 几人走进屋内,就见一个峨冠博带的老者气呼呼地站着,对窗前侍弄着花草的蓝衫女子道:“蛮女子,蛮女子!” 那蓝衫女子莫约四十多的年纪,眉目间有种不同于苗寨气质的冷淡威严,她生得十分寻常,肤色黯淡,眉毛细长,眼睛细长,连嘴唇都薄而宽,像是一些古画上画师偷懒、寥寥几笔勾勒出的人物,若非她的气度深沉,简直有些滑稽。 她看都不看那老者一眼,只道:“你若还想看到那幅《溪山清远图》,就安静些。” 听到《溪山清远图》,那老者顿时不说话了,坐在座椅上,低眉顺眼,怒气全消。 顾绛心道果然,虽然在江湖上没什么名声,但论制毒解毒的本事,当世能和毒神、百草老人并提的,只有这位梅大先生了。 五毒童子身为极乐峒的峒主,下毒时处处被李寻欢发现破绽,可梅大先生所制的寒鸡散混入酒内,李寻欢半点都没发现不对,险些丢了性命,这毒药无色无味,还能在几个时辰内就夺人性命,可梅大先生自己提到这毒时,并不以为然。 梅二先生号称“妙郎中”,以医术之妙享誉江湖,他说自己的兄长是世间制毒解毒最厉害的人物,只可惜除了书画和毒药外,梅大先生不通半点俗务,能做出让童子用水洗树上积雪的事来。 作为客人,还和主人争辩起来,见到众人进来,梅大先生眼睛都没抬,也不说话招呼。 第33章 蚩老对那蓝衫女子行礼道:“寨主,三圣铃的另外两位客人到了。” 这中年女子就是苗疆三寨中头寨的寨主,苗疆如今的首领,她见到自己的师父也没什么神情变动,点了点头道:“有劳蚩老了,您去把消息通到青林寨和黑龙寨去吧,请两位寨主一起过来,关于两日后万仙大会的安排,一起商量安排。” 吩咐完蚩老,她才转向孙七和顾绛,那细长的眼睛里,眼珠也小,不知怎么的,看人时透出一股阴冷气息来,每个被她看着的人都会觉得有股莫大的压力传来,尤其是她神色冷淡又不开口的时候,好像一只蛰伏的毒虫,不知何时就会咬你一口。 孙七额头的汗流得更厉害了,他其实有些佩服这位梅先生,居然能顶着这样的威势和头寨寨主吵闹争辩:“晚辈孙七,代师父百草老人,前来赴约,见过妮耶寨主。” 顾绛也行礼道:“小僧虚竹,是代广德师父前来,见过妮耶寨主。” 妮耶认识孙七:“你代你师父来?” 孙七郑重地应道:“是。” 妮耶淡淡道:“你知道咱们的规矩,三圣铃虽然发下了,但能不能留住要看你的本事,如果是你师父,过千虫谷,和咱们一起进祭祀高台不成问题,你却没有这个火候,留不住三圣铃,你白走一趟。” 孙七道:“晚辈不敢奢求三寨的圣蛊,只能勉力一试。” 妮耶又看向顾绛,她沉默了片刻,才缓缓道:“毒神怎么会让你来?” 这话问得模糊,顾绛却明白她话里的意思:“因为他自己不能来。” 妮耶冷声道:“既然答应好的事,他就该来。” 顾绛道:“恐怕他做不到。” 妮耶沉声道:“为什么?” 顾绛悠悠道:“因为他死了。” 此话一出,连妮耶都猛然瞪大了眼睛,失声道:“毒神死了?!谁能杀得了他?是魔教教主动的手?!” 顾绛道:“不是那位教主。你们叫他毒神,可他毕竟不是神,人有生老病死,本是常事,何况他早就想死了,只是还有些想活,才活到现在。” 孙七和白黎在一旁听得目瞪口呆,连好像两耳不闻窗事的梅大先生都竖起了耳朵。 妮耶却有些烦躁地踱了几步:“他想死,也不该这个时候死!” 顾绛淡淡回道:“有时候,生死并不由人自主。” 妮耶呼了口气,又恢复到原本冷淡的模样:“所以,他是让你是来报丧,告诉我们他来不了的,还是想让你来代替他?” 顾绛笑了笑:“小僧的确想见识见识苗寨的万仙大会。” 妮耶道:“好。那我就再信他一次,就由你来。” 说完,妮耶坐回主座上,合起双眼,一言不发。 孙七拉着顾绛坐在梅大先生身边,他没有追问顾绛关于广德和尚的事,而是凑到梅大先生跟前道:“您是梅花草堂的梅大先生?” 梅大先生紧闭着嘴,用手指沾了水在木桌上写了“百草”两个字,他的字迹嶙峋有力,可见书画的功底非凡。 孙七眨眨眼道:“是,家师是百草老人。” 梅大先生看了眼孙七的手,又在桌上写道:“十年。” 孙七有些羞愧道:“您果然是前辈,师父也说我要过千虫谷还行,要上悬鼓高台,还得再练十年。” 梅大先生好奇地瞅了眼顾绛,正要继续在桌上写字,就听外面传来脚步声。 是青林寨和黑龙寨的人到了。 第25章 蚩老去了没多久,两寨的寨主就到了。 当先是一位身材魁梧的老者,他身着红色青边的短褂,须发皆白,面目慈善,肤色润白如玉,他一进屋就坐了下来,皱着眉抽旱烟,看起来十分烦恼。 跟在他后面走进来的女子穿着一身黑衣,戴着一身银饰,可她本人更胜这些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银饰。 这是一个美人,毫无疑问。她的长发黑亮、肌肤细腻,贝齿红唇,眼含秋波,还有细长柔软的腰肢,随着行走优美地扭动着,银饰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当她走进来,好像屋子里的花都瞬间盛放。 她笑着说:“木伊卡,你发什么愁?” 任何人都该在这种款款的柔语中散去忧愁,老者的眉却蹙得更深了,他没有理会对方,而是转向妮耶寨主道:“我那儿出了点事,古丈园的白小子独自逃到了青林寨,他被一伙来历不明的杀手追杀,身边人都没了,自己也受了重伤,现在昏迷不醒。” 妮耶还没说话,黑衣女子便道:“好巧的事,这不早不晚的,偏偏在万仙大会要召开前,哈。” 木伊卡寨主不耐烦地挥手道:“金玉蛮,你不要在这里说一些我们都知道的事。” 金玉蛮在他对面坐下,回道:“那你说说,咱们不知道的事。” 木伊卡寨主指了指自己的脑门:“我要是清楚,也不会这么发愁了。那些追杀白小子的杀手是谁,我不知道,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我怎么敢把他送回去,万一路上被截杀,我不仅要得罪古丈园和那些汉人,还要得罪他背后的总督,给他们一个问罪的把柄。” “可把他留下,我怎么知道这不是对方的意图?那些好手都死了,只有他留一口气逃过来,是他运气好,还是对方有意为之?” “策划这件事的人又是那一边的?是白家的仇人,青林寨的仇人,还是苗疆的仇人,亦或者都不是,是打了别的注意的人。” 木伊卡敲了敲烟斗,落下几缕烟灰:“这一桩桩的,我什么都不知道!” 金玉蛮笑嗔了一声:“噫——要我说,你没有那么多顾虑,你只是在担心白简那小子出事,得罪了汉人的高官,阻碍你们之间的生意往来。” 木伊卡冷嗤道:“是,我当然要担心。那些汉人给咱们带来外面的衣食用品、药理武功,咱们的姑娘小伙子也愿意跟着他们走出去,看看外面的天地。我不像你,我做了四十多年的寨主,早将青林寨的每一个老人都当做自己的手足,每一个孩子都看做自己的儿孙,我希望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只把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 金玉蛮却道:“只怕你想向人家求太平,人家不愿意教你太平,否则哪里来的两苗分界?他们给你的东西难道是白给的?不也是用山里的东西换,用祖先留下的技艺换?你心里是有数,等你这个老头儿埋进土里,以后的人是姓苗还是姓汉,可难说了。” 木伊卡也不生气,沉声道:“那你想如何呢?你守在山里,看不到外面的世事变迁,以为固守一方就能万事无忧吗?你不走出这一步,就是别人来走这一步,你以为自己保住了,可你保住的东西迟早会变成无用的枯草,就像虫儿守在巢穴中,自觉毒能防卫所有外敌,可当别人找出解药来,虫儿就成了别人的食物。” 金玉蛮道:“可它要是不守住巢穴,现在就会变成食物,毕竟会把它当做食物的,永远不会真成为它的朋友。” 眼见得两人又要争辩下去,妮耶开口了:“好了,你们又扯远了。” 她一说话,两位寨主都不出声了,只看着妮耶寨主,等她做个决定。 妮耶道:“留下白简,让人给他看病治伤,也看好他。眼下万仙大会在即,我知道各家的心思不一,你们有时候也做不得主,何必再在没有结论的事情上争吵,没得教客人笑话。” 孙七连忙拱手道:“不敢,不敢,两位寨主都是为族人着想,只是有些看法不同罢了,没什么可以笑话的,也轮不到咱们这些外人评说。” 梅大先生依旧紧闭着嘴,显然是打定主意保持“安静”了,顾绛也只是行了一礼,念了声佛。 两位寨主不是蠢人,没有将矛盾摆到外人面前的必要,既然摆出来,要么这矛盾已经人人皆知,无可调和;要么是虽然存在,但并不致命,此刻拿出来说,只是一唱一和,做个表态。 若是前者,已成定局的事无需再加码,只要分立场;若是后者,外人要是当了真,往里头掺和,就只有被坑进去。 顾绛对这些事情的门道十分清楚,有时候大势容不得衡量得失,分割立场也不代表真的分裂,只是眼下的情形需要他们各站一边而已。 倒是那位白老板,居然被刺客追杀、身受重伤了,这一招,在眼下这盘棋局里,颇有意思。 他的目光扫过屋子里各怀心思的众人,甚至是他身边的孙七,都未必真的像表现出来的这样——只想安安稳稳度过这一遭。 恐怕只有顾绛这个半路插手进来的人,和真正不通俗务的梅大先生,才是局外人。 这么一想,本该作为苗疆首领、控制事态发展的妮耶寨主,居然请了梅大先生这么一个客人,表现出的态度,也十分有有趣。 木伊卡和金玉蛮像是现在才看到他们三人一样,都转过来叙话。 金玉蛮叹气道:“怎么是你来了?你师父呢?他当年欠我婆婆一只龙蛊,我还以为这次他能从悬鼓高台上寻到一只好的蛊种,想向他讨呢。” 第34章 孙七不好意思道:“是我没见过万仙大会,向师父讨来的机会。” 金玉蛮笑道:“是嘛?我还以为,他是想着万仙大会,我婆婆一定会回来,他不敢见我婆婆,才把你差使来了呢。” 孙七苦笑着又掏出他的手帕来擦了擦汗:“没有的事,雅乌婆婆是师父的挚交好友,他怎么会不想见到婆婆呢?” 金玉蛮哼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 另一边,木伊卡看着顾绛,满眼惊奇:“十几年前我在北关见到他时,他还是那么孤僻的性格,怎么这些年还收了徒弟?” 顾绛愣了愣,才小声道:“广德师傅倒是没提起过,我只知道,他是在二十年前,在北方冰原认识了您,这次您送三圣铃来,他也很意外。” 木伊卡敲了敲自己的脑袋,豪爽地笑道:“这时光过得真快,我还以为只有十几年呢,没想到都二十年了,广德和尚还好吗?。” 顾绛心下失笑,嘴上回道:“广德师父已经圆寂了。” 木伊卡大惊失色,同样问道:“是魔教教主动手的?!” 顾绛露出些不解来:“您怎么也觉得是魔教?广德师父这些年从来没有和魔教往来过,那位教主为什么要杀他?” 苗疆的人听说了广德的死讯,第一反应都以为南海娘子提前得知了消息,知道他们想要借刀杀人,也借了老教主的刀来杀广德,毕竟当世高手中有这个能力和理由去杀他的,似乎只有魔教教主。 这些人对那位老教主完全不了解,以他的为人,要做就做到底,放过了就放过了,绝不会出尔反尔。他知道广德对魔教的忠心,只是他的很多想法不适合留在魔教内,才把他赶走,所以广德并不是叛教,而是被驱逐,魔教不会追杀他。 恰恰相反,作为叛徒的南海娘子才真的一旦招惹到老教主头上,就会被他下狠手,她没有那个本事去影响老教主,也不敢去。 世上唯一能借到这把魔刀去杀人的,只有他的夫人。 顾绛摇头道:“广德师父的死和魔教无关,而且死亡对他来说,是解脱。” 木伊卡狠抽了一口烟:“那他答应我们的事呢?由你来做?小和尚,不是我小瞧你,你只怕还不清楚其中的风险。” 顾绛道:“我想,千虫谷和悬鼓高台,我还是去得的。” 木伊卡眼神复杂地看向他,他依旧神色淡淡,温和含笑的模样,这叫做虚竹的小和尚长得绝不好看,可因为这份神韵,倒教人不太在意他的相貌了。 金玉蛮忽转过来道:“木伊卡,你何必遮遮掩掩,和那些汉人似的不爽快呢?小师父,我和你直说吧,这次上悬鼓高台的人因为孙七本事不济,少了一个,那就只有咱们五个人,到时候要靠咱们五个捉住爬出虫坑的蛊王。” “这才是咱们发三圣铃的真正用意,这些年万仙大会虽然还在办,但三圣铃许久不发了,小师父,你可知道其中的用意吗?” 木伊卡阻拦道:“金玉蛮,事情还没个准信呢。” 金玉蛮却不管:“你要是不把事情说清楚,到时候上了高台,两位觉得咱们隐瞒,不愿意相帮怎么办?” 妮耶淡淡道:“那就我来说吧。” 木伊卡和金玉蛮又不说话了,他们看着妮耶,由她解释道:“我近些年专心养蛊,许多事都交给两位寨主处理,终于养出了一条能成就金蚕蛊的蛊种。” “所以,到时候爬出万蛊坑的,很有可能是一条金蚕蛊。” “啊!”梅大先生惊呼一声,又飞快捂住了自己的嘴,只眼珠转来转去,一个劲儿瞅着妮耶寨主。 妮耶似乎没听到他的声音,继续道:“蛊师自己养的本命蛊,自己有把握控制,但是金蚕蛊和其他蛊虫不一样,如今在世的蛊师中,已经没有人见过金蚕,我们不能确定它的威力到底有多强。” 金蚕号称万蛊之王,甚至有自己的灵智,它还会听从主人的驱使吗? 顾绛打量着妮耶寨主:“恕小僧冒昧,您的骨肉易相,是因为自己养金蚕的缘故吗?” 妮耶有些惊异地看向顾绛:“你能看出来?”随之她了然点头,“是了,食毒教曾是湘西魔教,和我苗疆比邻而居,彼此了解颇深,你们这一脉知道一些苗疆的隐秘,也正常,应该说,你若一无所知,才不正常。” 一时间,众人都打量起这个带着天真气的小和尚来。 顾绛这个外来者的话无疑坐实了妮耶“养出金蚕”的事实,孙七顿时有些坐立不安起来,梅大先生则起身盯着妮耶寨主上下左右地看,尤其是看她的脸。 金玉蛮叹气道:“我还记得,我年幼时,妮耶寨主是咱们苗疆有名的美人,她如今变成这样,都是为了金蚕蛊。” 妮耶并不在意这些,只道:“曾经的金水寨,数十年都养不出金蚕,岂不是苗疆最大的笑话。就算你们不说,三寨外的四十九峒峒主,又会怎么看咱们?再说,我作为一个蛊师,能够炼出金蚕蛊,区区骨肉易相,不值一提,就是要我赔上性命,我也不会犹豫。” “难道换做你,你就会为了留住容貌,放弃金蚕吗?” 金玉蛮断然道:“比起金蚕蛊,样貌算什么?” 金蚕蛊在苗疆是信仰,是权力,是生杀予夺的能力,拥有这样的权力,谁又会因为她长了一张滑稽的脸就轻视她? 在这汉人的势力分割苗疆,一步步蚕食的时候,苗疆也需要金蚕蛊,这样无论未来如何变化,他们都有一张应对风云变幻的底牌,凝聚整个苗疆的人心。 所以,不仅仅是头寨需要金蚕蛊来确立威信,苗疆也需要它。 孙七一脸愧疚道:“我实在不知是这样的大事,若是师父在,他老人家一定能帮上忙的,我,唉,我就不行了。” 顾绛安慰道:“孙施主,你也不清楚此中内情,本是无心,而且妮耶寨主还是有把握控制住金蚕蛊的,我们只是作为以防万一的后手。” 梅大先生已经回来了,他凑到顾绛身边,用水在桌上写道:“怎么看出”。 识人骨相和皮相,是一门十分深奥的学问,一般只有精通易容的人才能发觉不对,梅大先生自己是完全没看出来的,所以他才越发好奇,这个二十来岁的小和尚,要学武,还要学毒术,竟然还精通易容吗? 顾绛诚实回道:“就是看出来的呀。” 【作者有话说】 在场唯一不是演员的人,不能说话【】 第26章 说完了最要紧的事,木伊卡就回青林寨去继续处理白简的事情了,金玉蛮冲孙七招了招手,把他也叫出去,两个人有些话要说。 妮耶寨主让蚩老带着梅大先生去看他心心念念的《溪山清远图》,屋子里就剩下了她和顾绛两个人。 妮耶并不是喜欢拐弯抹角的性格,见没有旁人在,就直接道:“你有把握对付南海娘子吗?” 顾绛笑了笑道:“小僧尽力而为。” 妮耶道:“我不知道广德大师是怎么和你说的,但我可以告诉你,我们早就把三圣铃所请客人的身份透露出去,南海娘子一定已经设计好了圈套等广德,广德大师的能耐她最清楚,要对付他,南海娘子一定会下狠手,现在这些都要你来承受了。” “她的摄魂法十分厉害,只要你的心智有半点动摇,她就能洗掉你的认知和记忆,把你变成她的傀儡。” 妮耶说到这里沉默了片刻,才又道:“光是我身边亲近的人,就已经因此死了三个。这两年因为她,许多人都不再敢相信身边的人,明明是最亲近的,因为害怕成为南海娘子算计的对象,都要疏离,避免他们来日成为刺向自己的暗箭。” 在相对封闭的苗寨中,人和人的关系就是靠血脉和信任维系,如果这种信任被摧毁,才真正动摇了苗寨的根基,使得那些有本事的人情愿出去自立,成为第五十、五十一个峒主。 妮耶和顾绛都明白这一点。 妮耶道:“苗疆正是多事之秋,人心动荡,再人人相疑,只会变成一摊散沙,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所以她必须要死,还要在所有人的眼前死!” 只有让所有人看到她死了,才能消除她带来的影响,让苗寨的人不再担心身边的人被摄魂,放心地回到原本的生活中去。 南海娘子等着在万仙大会上动手,想趁着他们忙于杂务、分身乏术的时候浑水摸鱼,更是为了打击三寨首领的威信,为自己进一步征服苗疆打下根基。 而妮耶也在等万仙大会,她筹谋数十年,忍耐这么久,就是为了一鸣惊人。 这位苗疆三寨首领的神色冷肃,目光锐利深沉。 她要用南海娘子的性命作为自己再次确立威信的第一步,给即将出世的金蚕蛊做铺垫,更要杀鸡儆猴,震慑所有心思异动的势力。 顾绛叹了口气,一副出家人见到红尘是非的无奈样,心中却琢磨起妮耶的布置来。 既然南海娘子的性命这么重要,那妮耶不该把所有筹码都压在一个陌生的外乡人身上,她一定也有对付南海娘子的手段在。 第35章 可据顾绛所知,南海娘子最终没有死在这里,而是逃回了南海三十年不出,最后还是被白蝶夫人派人杀了,看来妮耶和广德联手,都没能留下她。 这就有意思了。 原本他以为妮耶找上广德,只是想给南海娘子一个毕生难忘的教训,让她不敢再进犯南疆,那她的目的达到了,能杀了她最好,杀不了她也无所谓。 可现在看,妮耶的目标是在万仙大会当天杀了南海娘子,那她的打算可是落空了。 猎人布下陷阱抓猎物祭旗,最终重伤了猎物,两手空空回来。总不能是猎人临场手软,放过了叛徒和心腹之患,多半出了什么意外,是猎物自己备下了逃生的手段,还是有别人搅局?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妮耶在隐瞒自己一些重要的事,她并不是真的要南海娘子的命,这只是一个幌子。 顾绛不由得期待起接下来几天的经历了。 妮耶见这个叫做虚竹的小和尚面露不忍,又道:“小师父,我和你说这些,是为了让你认清现状。我苗疆用悬鼓高台上的蛊种,和广德和尚做交换,就为了此事,那些蛊种都是圣蛊寿命将尽时,被奉回高台上,与别的蛊虫繁衍所留下的,是养成三种圣蛊的种子,咱们轻易不会让外人得到。既然接了三圣铃,来到苗疆,你就算反悔,也来不及了,南海娘子一定已经盯上了你。” 顾绛叹道:“小僧并不贪图苗疆的三圣蛊,唉,终究是一桩孽缘。” 妮耶道:“你们魔教不是从不忌讳杀人吗?听说你们觉得人的真灵不会死,只是进入轮回中,一世一世重新来到世间,你们的教主也要别人替他兵解,以求有一天再回到魔教修行。” “南海娘子也曾是魔教之人,你又何必为她叹息。” 顾绛道:“妮耶寨主对魔教也有了解?” 妮耶沉声道:“当年魔教独孤残席卷天下,扫平了食毒教,将教中的所有传承都夺走,要不是中原有大旗门再度入关,引得他北归,苗疆就是下一个食毒教,咱们怎么会不记得魔教的威势?” 顾绛好奇道:“魔教真的灭了食毒教,卷走了他们所有的传承?” 妮耶点了点头。 顾绛不解:“那,白家是怎么得到食毒教残留的传承的呢?” 妮耶静静看着顾绛,顾绛那清澈的眼睛回望着她,好似真的什么都不明白。 这位不苟言笑的首领终于发出了一声轻笑:“看来我不必担心太多,大可以把这件事完全交给你了,小师父。” 顾绛也笑了:“原来是这样啊,小僧明白了。” 独孤残行事残暴,他既然要铲除食毒教这个“魔教”,就绝不会留下任何漏网之鱼,更不要说让食毒教的传承外流了。 食毒教被灭后,能藏有传承的首先是魔教,也许白家本就是魔教埋在中原的一条线,教主夫人就是利用他们把消息传到苗疆的。 但也有可能,是和食毒教比邻多年的苗疆存下了一些食毒教传承,白家是他们埋下的一条线,用来经营苗疆和汉人朝廷的关系。 白家的白,是白蝶夫人的白,还是白黎的白,还是说,既是白蝶夫人的白,又是白黎的白? 他这个时候被追杀进了青林寨,是南海娘子发现了白蝶夫人的手笔,还是汉人朝廷给苗疆的一个警告? 妮耶的笑已经作出了回答。 顾绛道:“小僧与白施主也有一面之缘,小僧才踏入苗疆地界,就在茶摊上遇见了白施主,他是个热心人,小僧第一次来苗疆,对这里十分陌生,听他讲了不少事,他还想和小僧一起进山来着。如今想来,他要是和小僧一起走,或许就能避开那些人了。” 妮耶淡淡道:“他这个时候还想进山,太过贪心了,而贪心的人,无论走哪条路,都避不开麻烦。” 顾绛会意,看来白家的确是当初魔教埋在湘西的一条线,只是白家和苗寨往来日久,利益纠葛深了,心思也杂了。 苗寨早就怀疑白家的身份,只是食毒教传承给苗寨提着一根筋,提醒他们当初食毒教是如何覆灭的,这样一来,苗寨忌惮魔教,就没有必要揭破此事,和魔教起冲突。 南海娘子的事情,是妮耶和白蝶夫人通过白家达成的共识,白家努力促成了此事,帮着解决南海娘子,稳定苗疆的人心。 可白家在这两条船外,还踩着朝廷的船,他这样帮着苗疆解决内忧外患,惹到了这局中最大的势力。 船不稳,就要溅他一身水。 白家虽然来自苗疆,却是靠中原吃饭的,吃的还是朝廷的饭,却要为了自家的利益,和朝廷的施政走向逆着来,把朝廷想要拉拢分割的湘西苗部推回到紧密联合的状态去。 白简这番操作不见得是因为忠心魔教,和苗寨有了感情,更多是想维持现状,继续把持通往苗疆的稳定商道谋利。 太贪心了。 妮耶想要拿南海娘子立威,还没动手,朝廷就拿白简给她提了个醒,也让白简自己醒醒神。 难怪木伊卡那么忧心忡忡,他和金玉蛮一通你来我往的拉扯,隐瞒下这件事的根由,也的确在担心朝廷那边的意思。 由此再回想起之前孙七对白老板说的话,说白老板太贪婪,还是孙七主动告知了顾绛白老板的传承来历。 哈,这位小毒医的态度也值得玩味啊。 —————— 孙七从药箱里掏出一把扇子来,不停地给自己扇着风。 金玉蛮嘲道:“都说了,让你换上咱们的衣服,你非要裹得严严实实,怎么会不热?” 孙七嬉笑道:“我这个身份已经注定要吸引他们的注意了,还是要让人知道,我本事不济,借着师父的名字才来,本人怕冷怕热,脾气软绵,性子懦弱呢。” 金玉蛮翻了个白眼:“你小子人虽不坏,却一肚子坏水,都说大的憨,小的尖,你是你兄弟里最奸猾的一个,还性子软绵?真真笑死我了,也就是他们和你不熟,才被你哄了去。” 孙七摇头道:“哄了去?只怕除了你,今天这些人,我哄不到任何一个呢。” 金玉蛮挑着自己染红的指甲道:“那个毒神弟子不是被你哄得团团转吗?我看他今天说话都是跟着你,人也不聪明。” 孙七无奈地看了她一眼:“真正的聪明人,是不会把‘我很聪明’这四个字挂在脸上的,你不要小看那位小师父,他对佛理的参悟极深,你以为中原那些学问是笨人能够学通的?他只是性格温和,其实明白得很,甚至远比你聪明得多。” 金玉蛮翻了个白眼道:“是,你们都是聪明人。那聪明人能不能告诉我,他做了什么聪明的打算?” 孙七皱眉道:“这话应该我问你,我只是外人,家族势力和苗寨毫无关系,若不是因为师父,我都不会插手这件事,我怎么想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怎么想。” 金玉蛮盯着自己的指甲,她喜欢留长指甲,这样可以藏一些小手段在上面,比如说她用来涂指甲的染料,是一种鲜红的花汁,这花汁只要遇水,再搭配一种药粉,就能变成剧毒。 她很美,也爱美,这是人的天性,他们寨子里的姑娘都爱美,男人围着美丽的姑娘转,姑娘会给中意的人回应,邀请他到自己的小楼里来过夜,若是感情淡了,就散。 姑娘有了孩子,孩子就是她的家族的,他们一家人会一起抚养这个孩子,母亲的兄弟比父亲更亲。 所以在苗寨,美丽是一种权力,一种底气。 可外面不一样,她也见过许多汉人,他们总觉得一个男子俊美就一定有修养、有本事,一个女子美丽就一定柔弱、不聪明。 她喜欢外面的世界,也讨厌外面的世界。 金玉蛮用鲜红的指甲点了点自己的脸,笑得娇媚如花,她说:“我想要金蚕蛊。” 孙七长叹了口气:“你这又是何苦?” 金玉蛮慢条斯理地道:“三寨本就有争夺头寨的资格,我又没有做什么违背祖训的事,只是想要争一争头寨的位置而已,金蚕是用三寨所有最好的蛊虫喂出来的,又不独属于谁,我怎么不能要?” 孙七面上泛苦:“你自小最爱美了,因为要漂亮,你总让师父给你带各种首饰脂粉,还要漂亮衣服。” “你若养了金蚕,这辈子就只是金蚕蛊的宿主,被它改变、驱使,再也不能这样好看了。” 金玉蛮回忆起百草老人,或者说是她的外祖父,眼底也泛起泪意:“我不怕。我说过,只要有金蚕蛊,骨肉移相又如何?如果我能掌握金蚕,黑龙寨就是新的头寨,我就有资格彻底把青林寨切割出去。” 孙七道:“你想要自断一臂,来保全苗寨?那你大可以把这个想法告诉妮耶寨主,何必自己来?” 金玉蛮道:“因为妮耶寨主的想法和我们都不一样!她养出金蚕蛊,甚至要杀南海娘子,为的是什么?是重振金水寨的威名,她要的是三寨一心。他们都说我是最封闭的黑龙寨出身,不知道外面的风雨,其实我的外祖父是汉人,我的父亲也是汉人,我对外面很了解,而她才是一心养蛊,从没有出过苗疆。” 第36章 “玉氏一族,蜀中唐门,湘西排帮,只要透出风声,就会有人为了利益驱动。” “苗疆看起来很大,可和外面的天地比太小了,三寨势力又只是苗疆的一部分,连食毒教都能被魔教覆灭,三寨又强过曾经的湘西魔教多少?” “她自觉有金蚕就能立足,那几十年前的金蚕蛊是怎么死的?” 【作者有话说】 事情好像很复杂,其实从到这儿,到事情结束,也就三天,这三天里唯一快乐轻松看看画就过来的,是梅大先生_(:3」∠)_ 第27章 只有极少数人知道,头寨的最后一只金蚕蛊并不是寿终而死,是被人所杀。 时间已经过去了快八十年,金蚕蛊几乎成了三寨的传说故事,甚至有人怀疑,世间是否真的存在金蚕蛊?老人口中的故事,是不是只是故事。 反而是百草老人一脉相传的医书里,记载着关于金蚕蛊的见闻。 孙七也叹道:“是,万蛊之王就是有再厉害的蛊毒,它本身也只是一只蛊虫而已。” 他有很多话想说,但这些都没有用,和金玉蛮了解汉人朝廷一样,他也了解苗寨。 如果追溯血缘,苗民和汉人本是同源,之所以会有了如今的区别,就是苗民为了躲避战乱,去到深山中躲避,他们焚烧了带不走的书籍,匆匆将文字写在布匹上,爬山涉水,远离中原,和蛊虫相伴,以丛林为家。 所以避世的思想在苗寨根深蒂固,木伊卡寨主这样的人才是少数,当年,绝大多数的苗寨之人都是反对木伊卡行事的,认为他卷进外面的风波里,迟早会给寨子惹来祸患。 可是,这世上哪有桃花源? 金玉蛮在三位寨主中最年轻,武功修为和用毒之术也最浅,威望也不足,就算她夺下了头寨的位置,又真能坐得长久吗? 德不配位,必有大祸。 孙七重复道:“金蚕蛊,只是一只蛊虫。” 天色已经将晚,黄昏的树林里,风吹动树叶簌簌,太阳留下的余热在大地上蒸腾,风也只能卷动这股热意,送不来半点清凉。 金玉蛮挺直着腰,这不能让她显得高大,高大到可以顶住一切风雨,她像是一朵在林间盛开的花,纤细艳丽,却有着剧毒。 她的眼神复杂,孙七说不清那是决绝,还是凄楚,那眼神让人心动,更让人心碎,因为你知道她什么都明白,但她依旧这样决定了。 金玉蛮幽幽道:“梅大先生天真自我,除非他自己愿意,天塌下来也不关他的事;而那个小和尚是被请来对付南海娘子的,南海娘子绝非俗手,他也分不出多少精力来管别的。” 孙七道:“所以,只有我是你请来的帮手,帮你在悬鼓高台上对付两位寨主,夺取金蚕蛊。” 金玉蛮黯然道:“是,我知道你不会让他来的,来赴约的人一定是你,如果是他,他一定不会答应。” 孙七道:“明知道这是个坑,但为了师父,我还是会往下跳的。” 金玉蛮凝视着他,轻声道:“你生我的气了?觉得我用他来逼迫你?” 孙七没有看她,而是望着远处的云霞:“我没有生气。我们自幼相识,是最好的朋友,我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你想要我帮忙都不再直说,而是用这种方式。” “你明明知道,如果我跳下来,那没有别的原因,只是为了师父和你,我若还惦记着情分,就会入局,我若不惦记这份旧情,反而可以袖手旁观。” 孙七闭上了眼睛,是的,这就是金玉蛮拿捏他的弱点,他生在一个温暖的大家庭,而这个家族又有足够的资源让他不会为世俗的烦恼自耗,这培养出了他无畏的性格,所以他敢于挥洒自己的感情,也看重这种感情,终究让感情成了他的弱点。 他近乎悲伤地问道:“为什么?” 金玉蛮自嘲地笑道:“自然是因为我变了,我变得顾虑重重,面对这样重要的赌局,我担心自己的筹码不够重,想尽了一切办法往上面加码。” “面对你,我能有什么筹码?你是天机老人的儿子,家族势力遍布江湖,你自幼修习最高明的武功,跟着医毒大师学毒术,你什么都不缺,我要用什么打动你?” “情义?我们之间的情义,值得你抛开家族的立场,加入到这场没有善恶之分,只有利益争夺的棋局中来吗?” 金玉蛮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平复自己的心绪:“我难道想要伤害我们之间的感情吗?可我们之间,也只有这份感情了,我还怕不足,再加上他,你愿意来到这里,不也是为了他吗?” “这样也好,你是为了他,不是为了我,我们可以算得清清楚楚,这件事过后,除了圣蛊的蛊种,我答应你,再也不会将他牵涉到这些事里来。” 孙七叹道:“你何必这样。” 金玉蛮笑道:“孙七,我已经不是当初无忧无虑的小女孩了,你可以不用长大,我却已经变了。” 变了,那是什么改变了她呢? 孙七想,是年岁的增长,还是寨主的责任?是这些年青林寨的发展,使得黑龙寨的地位滑落,她在三寨中的权力受损,这种挫折改变了她?亦或者是南海娘子这些年的行为,让她明白了,有些东西不能毫无条件地分享,尤其自己的信任? 木伊卡老了,下一任青林寨的寨主未必有他的本事,金玉蛮还年轻,她可以等。 可妮耶寨主并不老,一旦她真的确立下头寨的威信,从而收拢权力,辖制三寨,威慑四十九峒,避退环视的外敌,那她就会成为三寨真正的首领,即便她身死,凭金蚕蛊,她的余泽足以绵延百年! 这些年木伊卡能继续经营青林寨的局面,背后是得到妮耶的默许的,只是顾忌势力庞大的守旧派,才保持中立的姿态,可在施行一件绝大多数人反对的事时,你保持中立也是一种态度。 等到妮耶寨主真正掌权,黑龙寨的权力必然会进一步被挤压,自恃有金蚕蛊在手的妮耶对外的态度都会进一步改变。 所以金玉蛮才急了。 是这种局势改变了她?还是说她其实从没有变过。 金玉蛮很小的时候就意识到美丽也可以是一种操控人的权力,所以她在悦己的本能上有意维护着这种美,当金蚕蛊代表的权力更高时,她又可以为此牺牲掉维护了多年的美貌。 所以她当然也可以为此设计威胁自己,他不来那也没什么,因为那时候来的必然就是百草老人,百草老人没有孙家的势力,但他会愿意为金玉蛮牺牲一切。 孙七其实很清楚这一点,他不愿意让师父来的原因也在这里,否则再怎么危险,百草老人要自保都不难,可面对自己的外孙女,他要怎么置身事外? 难道百草老人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外孙女落败? 在权力的战场上,美丽、亲情、友情,都是可以牺牲的筹码,甚至包括她自己的性命。 可孙七更清楚,金玉蛮不可能真正如愿。 他忽然想起了来的路上,那位虚竹小师父的话,对自己无能为力的事情动念,都是妄念。 人心的执着痴妄,最终都是空。 —————— 孙七返回寨中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苗寨中却正热闹着。 万仙大会将至,许多偏远苗寨的人都赶到了离祭台最近的头寨附近,这不仅仅是蛊师交流的机会,还是年轻男女游方聚会的机会。 金水寨得名的原因,就在它依山面水,山间瀑布流淌而下,汇入山下的金水河,这条水源便成为了金水寨生存的命脉,生活在寨子里的人依靠着它生活,每夜都能听到流水声。 这些天,又有夜箫和月琴的声音加入进来。 孙七对乐理懂的不多,只是见寨子前热闹,就凑了过来,结果一眼就看到了在一群苗民中格外显眼的虚竹和尚。 这位小师父正在和一众苗民说话,孙七凑近了一听,发现他竟然说了一口流利的苗语! 虚竹说自己从未出过远门,这还是第一次行走江湖,对苗疆几乎一无所知,当然不可能是提前学的,也就是说,这不到半天的功夫,他已经学到了苗语的大概,能够和苗民顺利交流了?! 孙七不由咋舌,还没等他上前去说什么,虚竹和尚便转过身来看向他,那张丑陋的面容在夜色中,隐隐绰绰,看不真切,反而让人窥到几分皮相下的东西,似一种平和恒常的气质,但比那更清透宁静。 孙七的心情突然好了起来,他笑着走过去道:“小师父,你一个出家人,在这儿做什么呢?” 虚竹和尚反问道:“小僧为什么不能在这里呢?” 孙七指着一对相依在树下、共吹夜箫的情侣道:“男欢女爱,可是情欲?” 虚竹和尚点头:“是情欲。” 孙七道:“佛门戒律森严,要修行者不食荤、不杀生、不偷盗、不妄语,远离声色,断绝六欲,小师父正是青春年少,莫非也为这样的情形意动吗?” 第37章 虚竹和尚道:“佛门的戒律是用来约束自我的,因为人的欲望无穷,只靠自己难以控制,戒律是以外力帮助人修行,克制欲望是追寻清净境界、了悟智慧的手段,不是目的。孙施主说,眼前之景皆男女情欲,是心入欲念了。” 孙七怔了怔,而后笑道:“小师父说是我只见‘欲’,那小师父又见到了什么呢?” 虚竹和尚双手合十道:“无声无色,只有满心欢喜。” 孙七轻叹着回了一个佛礼道:“的确是我心思不定,受教了。” 说完,他咂摸着“欢喜”两个字,忽又古怪地笑了一声:“不过在苗疆地界,小师父还是不要说这话得好,免得惹来麻烦。” 旁边传来女子忍俊不禁的笑声,白黎不知何时走了过来,刚好听到孙七的话,她嘴里含糊地用苗语说了句什么,然后转成官话道:“以大欢喜女菩萨的眼光,也看不上他这模样啊。” 虚竹和尚有些不解:“女菩萨?” 白黎笑得更厉害了,连孙七都忍着笑,咳嗽了两声:“嗯,她自号大欢喜女菩萨,是苗疆屈指一数的高手,不过她并不怎么喜欢出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大约有三百天都在自己的地方吃了睡,睡了吃。” 虚竹和尚听了,越发不解:“她修行的是佛门武功?” 孙七沉吟道:“据说她练的是一门邪功,像是佛门炼体一脉的,将肉身练得金刚不坏,不过佛门讲究苦修,以磨炼筋骨磨练性情,她却纵情贪欲,最重食色,认为人的欲望里才有大欢喜,她把每个徒弟都喂成大胖子,还掳了俊美少年去,却说是一种菩萨似的善行,让他们能吃饱、欢愉,所以自号大欢喜女菩萨。” 虚竹和尚了然:“这听起来并不是佛法,倒像是一门魔功。” 孙七道:“这个我就不清楚了,苗疆在三寨外,还有四十九峒,种种奇人异士,魔功妖法,数不胜数,没人知道他们到底练的是什么武功。不过这位大欢喜女菩萨确实厉害,以她近乎非人的体格,只怕天底下也没几个真能和她正面相抗的高手,否则以她的行事作风,也不至于能安然活到今天。” 白黎笑眯眯地看着孙七道:“据说她喜欢长得好看、年轻,又有本事、有魅力的男人,孙小七,你才要当心,你要是被她抢了去,你爹也不见得能把你救回来。” 孙七哭笑不得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道:“在中原我只听说过采花大盗劫掠女子,十恶不赦,到了苗疆地界,就换成了女魔头劫掠男子,让人生不如死。” 两人虽说得慎重,但神情并不那么畏惧,毕竟对他们而言,练得金刚不坏也是血肉之躯,只要是血肉之躯,就畏惧蛊毒,这也是大欢喜女菩萨在苗疆并未掀起多大风浪、建起多大势力的缘故。 杀人术并不全在武功,江湖上许多高手都死在不如自己的人手里,其中多半用的手段就是毒。 孙七看着白黎手里的月琴道:“不说这个了,你带着月琴来,也是来寻合意的情郎,怎么跑到这边来了?” 白黎抱着琴摇头道:“眼看万仙大会要开始了,我还想得个好名次,免得蚩老骂我呢。而且这些天我看了,那些人我都不感兴趣,还不如来寻你们聊天。” 孙七摇着扇子,一本正经道:“你想赢,跑来找咱们是没有用的,我为人处事一向公正,虚竹小师父出家人,更不能妄语。” 听到这番话,白黎看起来很想用手里的月琴敲孙七的脑袋,但想到琴是自己的爱物,还是没舍得,最终气冲冲地走了。 孙七看着白黎的背影,眼神一暗,陷入了沉思。 【作者有话说】 古龙挺有意思的一点就是,无论你武功多高,物抗点满,法抗一点都没有,很多高手都中过毒,我至今记得当初看紫禁之巅,叶孤城居然中毒时的震惊,虽然后面告诉我是装的,还有那个能代替他来决战的高手,也被唐门一把毒沙干掉了,法术穿透了属于是_(:3」∠)_ 第28章 顾绛见孙七神色晦暗,问道:“白黎施主率直烂漫,有什么不妥吗?” 孙七道:“没有不妥,但就是因为没有不妥,我才觉得,她令我有些陌生。” 顾绛道:“看来,在你的心里,白黎施主是个行事并不妥当的人。” 孙七道:“除了蚩老,她没有任何亲近的人。” 顾绛点点头:“否则她也不必一个人在山中修行半年,在三寨这样人和人关系密切的环境下,一个年轻姑娘进深山,总该有亲人朋友陪伴才是。” 但是顾绛又道:“可人总是会变的。” 孙七一时默然,半晌才怅然道:“是啊,这些年三寨的变化太大了,很多人我都快不认识了。” 顾绛道:“世间一切事的变化,都有其因缘。孙施主说三寨之人变化太大,细思来,多半还是三寨这些年的情形变化了,那些老人告诉小僧,苗疆的四十九峒逐年势大,外面如今说起用毒,更多想到极乐峒的五毒童子,已经渐渐不再提三寨的蛊虫。” 孙七说起这些,也颇为感慨:“因为青林寨的缘故,汉人的生意做进来,三寨中的老人固执,年轻人却很多都对外面的世界感兴趣,他们越来越多人像白黎那样学会了汉话,但和白黎不一样的是,他们不再专心饲养蛊虫,而是跟着商队走出深山,甚至在外面成家立业。” “说到底,毒是很危险的东西,每年都有蛊师被毒虫反噬而死,或许那些寨主、高手觉得蛊虫是三寨的立足之本,但对更多的普通苗人来说,并不是这样,他们的态度一变,很多事都开始跟着改变。” “四十九峒说到底是峒主一个人建立起的势力,他们不在乎手下人的想法,三寨却是苗民的三寨,寨主虽然是首领,很多时候,事情要怎么做,也由不得他们。” 入夜后,山里的温度终于落了下来,山下浓郁的水汽涨上来,氤氲成淡淡的雾气,在山林中弥漫延伸,寨子的火光驱散薄雾,有夜行的虫在雾气里飞舞,却没有跟着雾气一起散去,反而扑向了光源,烈火将这些逐光的虫吞没,发出一点点细响,被游方的男女说笑、奏乐的声音掩埋。 一只被高处火把烧到的飞虫落下来,顾绛伸手让已经焦黑的虫尸掉在自己掌心,孙七看着他拢着已经被烧死的飞虫,若有所思。 年轻和尚的嗓音本来是有点沙哑的,就像沉重的石块在互相磋磨,但当他放低声音、放缓语气时,那些石块的棱角似乎也被磨平了:“刚刚一位老人给小僧说了一件有趣的事,他说故老相传,第一位养蛊的苗民只是将他捉到的毒虫都装在罐子里,想利用这些毒虫,结果多日后再来看,发现罐子里只剩下一只虫,这些虫被关在一起,为了活下去,彼此争斗,这只最终活下来的毒虫把其他虫都咬死了。” “所以那个人就留下了这只虫,来对付其他不好处理的毒虫,在这个过程中,人和饲养的毒虫相处,也摸清楚了驱使它的办法。” “这才渐渐有了蛊虫,和十万大山里驱使蛊虫的蛊师。” 孙七是个聪明人,他听懂了这位虚竹小师父的言下之意,毒虫被蛊师捉来,放进一个封闭的罐子里,必然要互相争斗,那如今的苗疆也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大罐子,三寨四十九峒的高手就是罐子里的毒虫。 金蚕蛊是万蛊之王,持有金蚕蛊的蛊师,何尝不也是这大罐子里养出的万蛊之王? 他睨着顾绛道:“小师父,这可不像是一个从未出过门的僧人,会说出来的话。” 顾绛缓慢地眨了两下眼睛,似乎不太明白他为什么这么说,只是道:“佛说众生平等,众生中除了人,还有飞禽走兽,包括虫蚁,所以才有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的说法,小僧只是聆听我佛的引导,怜惜这飞虫性命。” 他将手里的虫尸放到了地上,而后说:“何况,这只是苗民们说的一个故事罢了,与小僧有没有出门有什么关系呢。” 孙七好笑道:“小师父,我与你一路同行,又要在这苗寨中相互照应度过三日,也算同舟共济了,你既然把话说出来,这时候再装傻,不太好吧。” 顾绛反问道:“那孙施主觉得,小僧该说什么呢?” 孙七叹道:“我就是不知道小师父会说什么,才这样问。我自幼跟着家人行走江湖,自诩也看过一些人,有几分眼力,却看不透小师父,更不明白——” 他重复了一遍那句话:“你这样的人,为什么要搅和进这些事里呢?” 顾绛也重复了白天的回答:“当然是为了修行。” 孙七问道:“在这十万大山里修我佛慈悲?” 顾绛道:“就像孙施主告诉我的那样,苗人奉蛊虫修行,认为圣蛊有神,而古往今来,人所塑造的神、佛,都是自己心中的塑像。心念动时,鱼、蛇化龙,毒蛊成神,人也成仙,而仙者,正是山中人,这十万大山可以令人成仙,为什么不能修佛呢?” 第38章 孙七泄气似的道:“小师父总是话里有话,句句机锋,和你说话,可真费力气。” 顾绛低声笑起来:“是孙施主想得太多,像梅先生就很自在,小僧与他说话,他也不觉得烦恼,这世间的烦恼多半是自寻来的,孙施主何不学学梅大先生呢?” 孙七想到梅大先生,不由失笑:“梅先生为了看几幅名画的真迹,跟着蚩老来到三寨,他不想要三圣蛊,也不在乎谁输谁赢,更不管有多少人想在万仙大会上搅扰,只认那几幅画,的确没什么烦恼。” “只可惜,我没有那个福气学他,这世上也没几个人能学他。” 说到这里,孙七也有些好奇:“小师父你真的不烦恼?那南海娘子可不是易与的人物,她是与如今魔教教主一代的人物,在南海创立起偌大的势力,连南疆都拿她没有办法,据说她最擅长的就是易容,能伪装成任何人出现在任何地方,江湖上没谁见过她的真容,神出鬼没的,还会一手摄魂邪术。” 顾绛道:“其实魔教的摄魂法也没有你们想的那么诡怪,它说到底是一门武功。” 他说着,目光落在远处,孙七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就见白黎跑到了蚩老的身边,两个人说着什么,蚩老笑着摸了摸她的头,白黎的神情乖顺天真,倒是和以前没有什么区别。 顾绛转着手里的念珠,解释道:“我听说过南海娘子的摄魂法,这门武功源自魔教的根本武学,她钻研得很深,这是一门音功,靠内力催动魔音,不断重复讲述,将自己说的话刻进对方的意识里,为了达到更好的效果,往往需要许多条件来配合,但魔教历代教主都不修这门武功,认为这只是一种奇术。” 孙七虽然听父亲说过一些魔教的事,但对魔教的内情还真不清楚,广德和尚在被驱逐出魔教前,曾经位列第一智慧天王,在教中的地位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对魔教再了解不过,这些话从他的传人口中说出来,是十分可信的。 他却不知,广德一脉修行的是化血法,所以白蝶夫人,以及她的两个下属心姑、铁姑都血中带毒,连花白凤都是百毒不侵的体质,后来这种体质被遗传给了叶开。 化血一脉和南海娘子所属的一脉本就不合,两边也对对方防得厉害,前任魔教教主又有意分化手下,放任了这种情况,所以广德对摄魂法所知并不多。 了解这门功法的人,是顾绛。 “因为这门武功奏效的前提是动摇对方的心智,让他接受自己的说法,动摇他的思想,从而将自己的说法植入他的意识里。” 和用食毒教的毒术来催化的化血法、远离了化血刀的真意一样,摄魂一脉的法门也结合了西域迷魂术,和《大悲赋》中的摄魂功有不小的差距,但顾绛曾见过铁姑的摄魂法,她学到了南海娘子的武功精髓,所以顾绛十分了解南海娘子的底细。 南海娘子的摄魂法有点像后世所说的“催眠洗脑”,她在施行这门武功时常需提前做下准备,配合自己的易容术,给对方惊吓、惊喜,引起对方的悲伤、愤怒等等情绪,在对方心神不定时施展,给此人种下一个念头,改变他的想法。 一如后来心姑、铁姑想把“丁麟”变成“丁灵琳”去抢夺上官小仙,又让丁灵琳出手刺伤了叶开那样。 “但南海娘子的法门对三种人是完全无用的。” 顾绛竖起了三根手指,一一数道:“第一种,是内力足够强的人。” 孙七点头:“如果这门邪法的本质是音功,那的确只要有足够的内力,就能抗衡这种改变。” 顾绛收起了一根手指:“第二种,心智极其坚韧的人。” 孙七也不意外:“只要这个人认准了自己的想法,心智不动摇,的确也能避免侵扰。” 顾绛收起了最后一根手指,翻手又握住了念珠:“第三种,心思极为单纯的人。” 孙七愣了一下,随之也点头道:“没错,如果这个人根本没有复杂的念头,浅得像一汪水滩,想要往里面放什么,也是放不下去的。” 顾绛道:“后两者还好,第一条限制,在行走江湖时十分致命,以此为根本,更是会受制于教主,所以魔教内修行的人并不多。” 历代魔教教主的内力由移玉法相传,可以说内力之浑厚冠绝当世,和他们用摄魂法,简直是个笑话,这也是南海娘子当初一听闻老教主继位,连试都不试就逃出魔教的缘故。 也是老教主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的根由。 南海娘子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她离开魔教后又练了一门武功,却无法将它和魔教的武功融合,反而给自己搞出了一个致命的缺陷,每天的特定时间都会内力暴走,必须泡在冷水里,整个人都动弹不了。 孙七松了口气:“看来你对接下来要应对的局面很有把握,那我就不多说什么了。” 这话听着不太吉利,顾绛心下好笑,若按照惯例,这话说完再转场,自己这个信心满满的人,就会出乎意料的死在南海娘子手里,进一步营造南海娘子的可怕形象,也让孙七这些人提高警惕。 嗯,顾绛想了想,忽然觉得这是个不错的主意,就是有些对不住妮耶寨主和孙七,也给现在蠢蠢欲动的局势添了一把火。 但是,为什么不呢? 既然来了这里,与其跟着别人的脚步走,做别人棋局里的一枚棋子,不如自己来推一把吧。 孙七若有所觉地看向顾绛:“小师父,你在想什么?” 顾绛略带歉意地说道:“抱歉,孙施主,小僧突然想起有些事要做,少陪了。” 孙七笑道:“无妨,小师父既然要准备,那就快去吧。” 顾绛点点头,离开了游方场,往寨子内走去。 孙七心底还在思考着一些事,所以没有留心虚竹的去向,到了时候就自己去休息了。 在苗寨中度过的第一个夜晚,孙七有些难以入眠,他心里有很多事,关于金玉蛮、师父、妮耶寨主、木伊卡寨主,还有受伤未醒的白简,两日后的悬鼓高台,金蚕蛊,以及如今苗疆的局势,乃至于山外的一些事。 窗外虫鸣声声,水声不绝,还有悠扬的乐声暗送,在仲夏的季节里躁动着,让人心绪难平,加上气候湿热,孙七始终半梦半醒,直到天快亮时,才彻底入睡。 可还没等他睡多久,外面的人声忽然嘈杂起来,有人一把推开房门,嚷嚷着叫醒孙七,显然对方知道孙七的本事,没敢直接靠过来摇他,怕被他睡前布下的防身手段毒到,只是站在门外喊道:“孙小七!你快起来!你看到虚竹和尚去哪儿了吗?他怎么不见了?!” 孙七惊得一下坐了起来:“什么?!” 门外连头发都没梳好的白黎道:“我说,虚竹不见了!” 【作者有话说】 在旁观和顺势之间,乐子人选择了惊喜_(:3」∠)_ 第29章 虚竹和尚不见了。 也许不能说他不见了,毕竟他们在离头寨不远的山崖边找到了他掉落的佛珠和一片衣袖。 出去找人的苗民带回了东西,屋内的众人看着,面色阴沉。 妮耶寨主拿着那串佛珠,冷笑道:“故意留下线索,是向三寨挑衅吗?” 木伊卡满面愁绪地叹了口气:“没想到,这才第一天。” 倒是金玉蛮有些疑心:“只看到东西,没找到人,现在就说是南海娘子的手笔,恐怕不能下定论。” 木伊卡道:“无论事情到底是怎样的,他是被谁袭击,眼下是死是活,对我们而言,虚竹和尚都不能参加明日的万仙大会了。” 这才是对三寨而言最重要的事。 孙七依旧觉得难以置信:“以虚竹小师父的本事,怎么会?” 木伊卡道:“因为他太年轻了,江湖经验太少。这是我昨天一直在担心的事,世上的事绝不是说你的本领高就能胜出一筹的,否则还有什么比斗拼杀?人人把自己的本事拿出来说一说,做个比较,弱的就认输离去好了。” 这位老寨主敲了敲烟斗,敲落了烟灰,想从烟袋里再取出些烟叶来装进去,可想了想还是放下了,只抓着烟杆道:“南海娘子能够在南疆掀起这么大的风浪,让咱们都束手无策,就是因为她的手段诡秘。她从不直接与咱们过招,而是暗地里下手,她可能易容成任何人,出现在你身边,在你放下防备时出手,而且一击就致命。” “你若不能发现不对,或是中了圈套,再有本事也无济于事。” 说到这个,金玉蛮也恨声道:“就算你在她的偷袭下躲闪开,只是受伤,可你怎么能确定,突然对你动手的人,是被她摄魂法一时迷了心智,还是她易容成的敌人?有几个人真敢下死手回击?” 能够让你放下防备之心的,必然是最亲近的人,万一对方真死在自己手里,有多少人能承受这样的结果? 金玉蛮的婆婆雅乌就是因为错手杀了自己的徒弟,才一人进山去的。 第39章 她始终记得,那一日落满黄叶的林子里,残阳和阿婆身上的血都红得刺目,在她年幼时常常抱着她的憨壮汉子被蛊虫反噬,只留下一具白骨静静躺在落叶间。 金玉蛮看着游走在白骨间的蛊虫,第一次对这种和自己朝夕相伴的“宝贝儿”感到恶心。 妮耶寨主道:“何况,南海娘子的武功极高,她本就是江湖上成名已久的人物,她还有很多属下,动手时未必只有一个人。” 孙七的眉头紧紧皱着:“您的意思是,南海娘子的人混进来了?” 妮耶寨主冷冷地回道:“你应该问,她混进来多少人。” 金玉蛮有些烦躁地扣着自己的指甲:“咱们对南海娘子防范得紧,别处却不见得。这些日子太多其他寨子的人过来,虽然他们都觉得带来的是可信的人,可谁也说不清那些人还是不是他们。” 或许是连日的忙碌,让木伊卡寨主的嗓子有些干涩,他咳嗽了两声道:“人数不会多,毕竟人多了容易露马脚。” 蚩老坐在妮耶寨主的左手边,他苍老、寂静,像凝固的雕像,默默听着他们议论,又像是已经睡着了,什么都没听见,也就给不出任何回应。 同样好像神游天外的,还有梅大先生。 虽然昨日他还和虚竹说过话,好似十分投契,今天得知他下落不明、生死未卜,梅大先生没有半点伤怀的意思,反而对面带悲色的孙七道:“生死,世间常事尔,何必为此悲伤?” 梅大先生道:“他自己选择来到这里,□□,他自己都不在意生死,你替他伤心也是多余。” 孙七有些诧异地看着他,发现梅大先生神情坦然到冷漠,显然是真的这样想,忽觉荒唐。 虚竹本与南疆之事无关,是三寨下了三圣铃,才因为自己的师父,被卷进来,千里迢迢来到这陌生的三寨,这里任何一个人他都从未见过,可他依旧来了。 如今他下落不明,所有人都在意他的生死,却也都不在意他的生死。 这个小和尚好像真的是个无因无果、无缘无由的人,修行在寺庙里,埋骨在深山中。 孙七长叹了口气,知道很多事不能苛求陌生人去感同身受,就是他自己,又有多少是在为虚竹的境遇感到悲凉,还是为处境相似的自己感到无奈? 孙七决定再出去找一找,也许还能寻到些虚竹的踪迹,总是一线希望。 —————— 等到屋中的人都离去,一直沉默不语的蚩老才“活”了过来。 他昏暗的眼眸看向窗外,明明该是阳光明媚的上午,天却阴沉着,楼下传来调试芦笙的声音,也不知是谁的簧片出了问题,发出一阵刺耳的尖声。 蚩老道:“这天色可不太好,像是要落雨。” 妮耶寨主走到他身边,和他一起看着窗外,夏季正是草木葱茏时,从木楼上看去,林涛如海,一点点推向山中,将山色也染得青碧,可再向远处看,阴沉的天色下,远山成了灰色,好像那些鲜嫩的翠绿渐渐失去了生机。 她淡淡道:“我在这里看了快五十年的景色,阴晴雨雪,倏忽变幻,早已看惯了。” 蚩老道:“缺了智慧天王这个帮手,要对付南海娘子,你还有把握吗?” 妮耶寨主道:“那小和尚不是简单的人物,能够悄无声息地害了他,必然是南海娘子亲自来了,她果然和广德和尚一脉仇深似海,一天都不能等待,夜里就动了手。” “但这里是苗寨,参加万仙大会的都是蛊师,她既然亲自来了,那该担心的是她,只要她的身份暴露,她就走不出这里。” 蚩老叹道:“你还是要用金蚕蛊驱使万蛊,将她困死在万仙大会上,也给青林寨、黑龙寨一个警醒?我只怕,你要得到金蚕蛊,没有那么容易。” 妮耶道:“你是说,金玉蛮和木伊卡会和我争夺?” 蚩老道:“他们为什么不争?三寨本就都有成为头寨的资格,木伊卡这个老东西年轻时就野心勃勃,金玉蛮也是个不甘居于人下的,比起你这个‘木头寨主’,他们更愿意把事情控制在自己的手里。” 妮耶回道:“那他们就小看金蚕了,它有自己的神智,知道跟随什么样的主人最好,不是谁把金蚕捉到了手里,它就会听谁的。” 蚩老道:“你怎么知道,金蚕一定会选择你呢?蛊虫不像人,它们没有感情,不会依赖主人,蛊师只有驱使蛊虫,只要蛊师受伤将死,蛊虫会第一时间反噬其主,你为了养蛊付出这么多,它却不会对你有分毫留恋。” 妮耶却道:“我自有我的办法。” 蚩老无奈叹道:“也罢,你有把握就好。” 蚩老没有追问妮耶到底有什么办法,妮耶不会告诉他的,若他追问,妮耶还会怀疑他出了问题。 这些年因为南海娘子,妮耶开始怀疑身边的一切,无论对谁,她都会带几分考量和保留。 她甚至不相信自己,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和身边人理一理自己要做的事,防止自己在不知不觉间被种下念头。 因为妮耶知道,要掌控苗疆,最好的办法就是针对她这个三寨首领,就像她时时刻刻都想着杀了南海娘子一样。 对三寨来说,十万大山已经足够大了,从这个寨子走到那个寨子,如果不用轻功,要走上五六天才能到达,而要走遍整个三寨,只怕要一两年。 如果不是南海娘子的突然到来,三寨之间即便有分歧,也不会在几年里就到了这个地步。 偏偏因为她,同一个寨子里的尚且不能互相信任,失去金蚕蛊、又被朝廷分割的三寨之间,还能留下几分同气连枝的意气呢? 但有时候,他也会想,南海娘子的到来是不是只是加速了这个进程,即便她不来,三寨也迟早会因为失去金蚕蛊和外界的渗透而分崩离析? 每每想到这里,他就觉得惶惑。 许多年前,一路流浪的苗民来到这里,在山间建起苗寨,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如今他们会不会又要重复祖先的经历,在动荡中再一次踏上迁徙的道路? —————— 孙七出了妮耶寨主的小楼,正要去寻之前回话的苗民,问他是在哪里找到念珠的,忽然听到一声惨叫从远处的寨门那儿传来。 听到动静的苗民们纷纷向寨门处赶去,孙七自然也不例外,那些苗民并不是特别紧张,虽然说明日就是万仙大会了,但就是因为万仙大会聚拢了太多蛊师,这些蛊师近日里驱使蛊虫四下食虫,激发凶性,说不好就会发生意外,被自己的蛊反噬。 而且这些寨子之间也不是都和和睦睦的,万一产生口角,就会动起手来,这几日已经因为各种不同的理由闹过几回了,真有谁下了重手,也不能说十分意外。 但孙七心中却隐隐不安,今早虚竹才失去了踪迹,这里又出事了? 孙七穿过三三两两的人群,看到每个苗人脸上惊慌愤怒的神色,心里的不安越来越重,他已经闻到了浓重的血腥味,脚步不由自主地加快了,几乎用上了轻功。 他拨开最里面围成一圈的人,心里已经做好了准备,他以为自己会看见那个小和尚的尸体,可真当他看见躺在地上的人时,他还是惊得浑身冰凉,双腿一软,几乎瘫坐在地上。 还没等他上前,一个黑衣的女子已经扑了上去,她凄声厉呼道:“阿婆!” 孙七看着那具尸体的脸,她虽然已经老了,依旧可见生前的美丽,孙七曾见过她很多次,在师父闲来的感叹中,在金玉蛮小声的抱怨里,她年轻时妩媚多情,有过很多情人,也喜欢别人簇拥着她,上了年纪后脾气暴躁起来,不再喜欢人多热闹,心里一烦就独自钻进深山里去,好久都不回来。 这一次,他本也以为和过去一样,等她排遣了心中的抑郁,就会笑着回来。 可她真回来的时候,他却不敢认了,她穿着那身黑底绣蛇的花衣,已经死去的蛇蛊被缠在她的脖子上,那张曾经爽利带笑的脸扭曲着,直到断气的前一刻,她似乎也在大声怒骂着,仇恨着,恨不得化作厉鬼也要将对方拖入地狱。 孙七看着那双不肯闭上的眼睛,感觉自己变成了一把晒干的金刚藤,浑身僵硬,还处处是刺,只是这刺不是对着外面,而是对着自己,刺进了血肉中,却不觉得疼。 只有苦。 从舌根里,喉咙里,胃里翻涌上来的苦味。 他艰难地走上前,不知道该说什么,如果说自己还能感觉到苦味,那现在的金玉蛮已经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她像是刚来到这个世上时那样,近乎无知无觉地放声痛哭着,那样茫然无助,声嘶力竭。 任何语言在这样的痛苦前,都是单薄无力的。 围着的苗民们也没有说话,连小声的议论都没有了,金玉蛮伏在尸身上,余光看到那些林立的腿,恍惚回到了树林中,那些腿都变成了静默的树,树下的黄叶被鲜血染红,慢慢的,那些树都变成了墓碑,无言俯视着她。 第40章 它们要看着她一起埋葬。 忽然,一双苍老的手把她拉了起来,木伊卡老寨主冷着脸,大声呵道:“哭什么!” “你是黑龙寨的寨主!明日就是万仙大会了,这里有多少人在看着你?!看看雅乌,她害怕了吗,她放弃了吗?她有像你这样在死亡面前失态吗?!” 木伊卡的目光冷冽得像是刺,要刺进金玉蛮的心里,刺出她心底的苦,更要刺出她心中的仇恨、愤怒,让那毒血流出来:“你不想着替她报仇,去杀死敌人,让敌人后悔,自己趴在这里哭得昏天黑地,难道能够把雅乌哭活过来?指望她会像过去那样安慰你,告诉你这只是一个玩笑?!” “金玉蛮。”木伊卡冷声道,“雅乌一生都活得很骄傲,不要让她失望。” 金玉蛮猛然抬起头来,那曾经染在雅乌衣袂上的残阳,似乎照进了她的眼底,映得一片血红。 第30章 雅乌婆婆的尸身被陈放在了一间收拾出来的小楼里。 黑龙寨的人本想把守着木楼,却被金玉蛮都驱赶去休息了,明日就是十年一次的万仙大会,这里的每个人都会想在这场大会上得到一些什么,所以他们需要养精蓄锐。 包括金玉蛮自己。 她坐在雅乌的棺木边,握着那只已经冰冷的手,这是眼下唯一能够让她心绪平静下来的办法,木伊卡说的对,她现在不该发泄,不能失去冷静。 当她砍下仇人的头颅,用对方的鲜血和土为雅乌合棺时,才有余裕悲伤。 阿婆还在看着她,如果不看着她带来那个女人的死讯,阿婆怎么能闭上愤怒的双眼? 金玉蛮喜欢握着阿婆的手,这双手并不炽热,白皙的肌肤微微透着凉意,每一根手指上的指甲都染得恰到好处,阿婆就用这双手牵着她,一年年走过山间小路,她慢慢长大,阿婆慢慢老去。 她们祖孙三代的命运都不算好,可和她性情纯粹激烈的母亲不一样,阿婆总能够想得开,那个人为了寻毒物走进深山结识了阿婆,两人也有情热时,可他们的想法差距太大了,偶然相聚还好,要长久在一起,必然会有决裂的那一天,所以他们选择了分开。 分开以后,阿婆生下了他们唯一的女儿,后来阿婆也有过很多情人,却没有再生孩子,她总是在享受自己的生活,而不是为了某个人要死要活。 可惜,她阿妈做不到这一点,同样爱上了山外的汉人,同样是两人的观念不合,争吵后她的父亲离开了,她阿妈在生下她之后,就独自追到了山外,选择了让对方实现曾经同生共死的诺言。 金玉蛮不知道自己对外界的抵触,是不是也有父母的缘故,也忘了自己年幼时是不是曾有过怨恨,不明白既然已经选择了那样的结局,为什么还要生下她,她是不是只是母亲留给阿婆的一个念想。 她很少想这些,因为黑龙寨的人都很爱护她,就算觉得有什么不足时,她也可以向外祖父倾诉,百草老人对她向来百依百顺。 想到外祖父,金玉蛮的精神振作了一些,毕竟她还有一个亲人在世上,虽然她已经答应了孙七,绝不会再把他卷进来,但只要知道他还在这个世上好好活着,对此刻的金玉蛮而言,就已经是莫大的安慰了。 因为雅乌的死,整个寨子里都寂静下来,游方场上没有男女相会歌舞了,山中的小楼在天色暗淡下去之后,亮起了一盏盏灯,灯后是一个个难以入眠的人。 同样难以入眠的,还有孙七。 白天时虽然没有太阳,但也没有风,整个山林中都闷热得厉害,孙七知道这是南方暴雨来临前的预兆,等到起风,一场倾盆大雨就会泼洒下来,把道路泡得泥泞,将山石泥土从高处冲泻下去,树木倒塌、山路难行,就连养在梯田中的鱼都可能被雨水冲走。 若是雨下得太久,甚至会有人因此丧命,这就是深山中的生活,它从来不是安逸无忧的桃花源,除了道路难行、虫蚁毒蛇、猛兽出没外,还有各种天灾,否则山外的人为什么不愿意住到山中来呢? 而让当初的苗民情愿在这样恶劣的环境里住下来的,便是外面的战火人祸。 天灾,人祸,世间的不幸大多可以归结于这两个选项,可偏偏它们常常结伴而行。 孙七本来想在木楼中陪伴金玉蛮,却被她一样赶了出来,白黎也拉着他回到了住处。 他印象中从来没心没肺的白黎叹道:“你不要打扰她了,她现在需要的不是陪伴和安慰,而是安静。” 所以孙七没有留在木楼中,他躺在铺着竹席的木床上,枕着手臂发呆,外面的虫鸣声都停息了,好像那些虫儿也和他一样放空了精神,在这沉闷的夏夜中沉默着,不知是在等大雨落下,还是在等明天到来。 亦或者,他只是在等一个讯号。 一个像吹散郁热的狂风一样,能消解他心底所有糟糕情绪的信号,但也有可能像一场大雨,在撕裂寂静后,冲垮他立足的土壤,让他重重地摔下去,落入更无力的境地。 但他现在无比渴望着这个讯号,至少改变眼下的状况,不要让他在压抑中无休止地等待。 哪怕他自己也不知道,等到的会是什么。 —————— 白黎端着饭菜走进了小楼。 她进来的时候,金玉蛮还握着雅乌的手,另一只手捧着死去的蛇蛊,怔怔出神。 作为蚩老养大的孩子,在蚩老年纪大了之后,白黎难免被师父差遣着去做各种事情,尤其是妮耶寨主和蚩老都有很多事忙,一些琐碎的事,就由白黎来做。 比如说做为贵客的金玉蛮已经一天没怎么吃东西了,哪怕她不需要言语上的安抚,但总得吃饭喝水,所以白黎亲自过来送饭。 白黎放下饭菜后劝道:“再怎么没有胃口,你也得吃两口,明日就是万仙大会了。” 金玉蛮却道:“阿黎,孙七说,阿婆就是在今早去世的,她快要到这儿了,却被人突然袭击。” 她们都能想象出当时的情形。 密林中天色微亮,连夜赶路的雅乌已经有些疲惫了,可荒山野岭不是能安稳休息的地方,最好还是赶到寨子里,再好好睡一觉,参加五月五的万仙大会。 为了节省体力,她并没有用轻功,而是一步步在林中走着,突然,她一脚踩中了早就埋好的陷阱,一大片淬毒的暗器射向了被包围的雅乌。 金玉蛮摸着雅乌被利器划破的衣袖,袖子虽然破了,手臂上却没有伤口:“阿婆的武功很好,所以那人的偷袭没有凑效。” 雅乌的身形急闪,她的腰肢纤细得像蛇,动作也快得像蛇,瞬间就从包围中消失。 金玉蛮道:“作为反击,阿婆一定是放出了乌姑。” 白黎看着那只死去的蛇蛊,这是雅乌的本命蛊,雅乌给它起名叫做“小乌”,当做亲女儿一样,金玉蛮便唤它“乌姑”。 雅乌上了年纪后不再多养蛊虫,只和这条通体漆黑的蛇蛊相伴,这黑蛇长得十分奇怪,额头上有两处凸起,仿佛传说中即将生角的蛟,狰狞怪诞。 可惜,这只即将成为三圣蛊中“龙蛊”的蛇蛊被生生拧断了浑身的骨头。 白黎沉重道:“这人的武功很高,小乌的毒不知道有没有起作用。” 金玉蛮道:“此人既然敢来伏击阿婆,那一定带了防毒的手段,即便有人中了毒,也不是杀死乌姑的高手,否则这人当场就会被毒死。” “何况还有阿婆在,世人总是因为蛊虫而忽视了蛊师,可我们都知道,真正厉害的蛊师,甚至比蛊虫更可怕。” 蛇蛊化作一道暗色的光袭向藏在林中的偷袭者,它实在很厉害,瞬间咬中了一个猝不及防的暗算者,那人惨叫一声,浑身像着了火一样变得通红,那红色越来越深,很快变成了青紫色,可这人浑身的血肉也像是被火灼烧了一样干枯下去,最后,化作了一具漆黑的骷髅。 可就在蛇蛊咬死了那个暗算之人的同时,另一人到了雅乌身后。 金玉蛮道:“阿婆背后被人打了一掌,这一掌几乎震碎了她的心脉。” 这无声无息的一掌将雅乌震飞出去,她重重地撞在了一棵古树上,鲜血从口中涌出,染红了衣衫。 感知到主人的性命垂危,蛇蛊折返回来,它没有像那些蛊虫一样反噬宿主,而是冲向了打伤雅乌的敌人。 可那人早有准备,根本不怕蛇蛊,敢直接伸手抓住蛇蛊,将这浑身如同精铁一样的黑蛇抓在手里,内力催动,震断了它浑身的骨头。 然后这人随手一甩,将死去的蛇蛊缠在了雅乌的脖子上,这举动像是在说—— “就像是在说:你养的蛇蛊也不过如此,你依仗它,那可算是死在它手里了。” 金玉蛮的声音微微颤抖,那被她压抑的情绪是痛苦、愤怒、屈辱、仇恨,还是恐惧? 将死的雅乌面对着羞辱自己的敌人,看着对方一步步走近,她是否也一样? 第41章 她奋力挣扎着起身,口中怒骂着,她像是一条毒蛇,用淬了毒的眼神看着敌人,直到那人走过来,隔空一掌彻底震碎了她的五脏六腑,她都没有闭上眼睛。 金玉蛮急促地喘了口气,平复再度翻涌的心绪,她不去看白黎,只继续自言自语似地道:“阿婆虽然有时候会发脾气,但她并不是急躁的人,也没有那么烈性,如果只是被仇人所杀,她不会这么愤怒。” 白黎也道:“是,而且雅乌婆婆的轻功极高,我不相信什么人能轻易到她背后打伤她。” 金玉蛮冷笑道:“这种情况我们这些年见了许多了,阿婆在遇袭后第一时间放出乌姑,她自己本该也出手对付敌人,正面交敌,即便中掌也是正面,而不是背心,说明当时她根本没有防备,除非此人真的有神仙一样的轻功,否则就是阿婆认识此人。” “阿婆没有出手攻敌,而是护着这人脱出陷阱,偏偏就在此时,这个她以为自己要护住的小辈,一掌打在了她背上,这份功力远超常人,阿婆自然知道此人不是本人了,而是南海娘子易容。” “天底下,也只有南海娘子才有这样的本事,这样的手段,会这样做。” 白黎道:“你是说,南海娘子易容成黑龙寨里的一个小辈,跟着雅乌婆婆一起赶路,却在半路上暗算了婆婆?” 金玉蛮将蛇蛊放入棺木中,陪伴着雅乌,她慢慢转过身来看着白黎道:“这些年,我们对南海娘子十分提防,婆婆本不该这样失了谨慎,和人同行。” 白黎叹道:“南海娘子做局十分厉害,她或许是用什么办法取得了雅乌婆婆的信任。” 金玉蛮话锋一转道:“你知道吗?阿婆当初会独自进山,是因为她的徒弟死了。” 白黎道:“我知道,那时候我还没出门,我会出门也是受了雅乌婆婆的影响。” 金玉蛮的眼眶忽然红了,她哑声道:“你一定觉得,阿婆她和以往一样,是为了排遣心中的抑郁愤怒,才独自出门的。” 白黎回道:“不是吗?” 金玉蛮摇了摇头:“不是。她是去报仇的。” 哗——哗——,屋外传来树叶摩擦的声音,起风了。 孙七缓缓坐起了身,他来到窗前看着远处木楼的方向,想到自己帮着检查、收敛雅乌婆婆尸身时,几人的对话。 他根据婆婆身上的伤,推测出了当时的情形,可他不明白婆婆为什么会被人偷袭,这种风声鹤唳的时候,她怎么能背对着旁人? 妮耶寨主忽然道:“因为她没有防备,她这次出门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南海娘子报仇,她的身份重要,又是独自进山,这个身份若南海娘子想要混入三寨中,岂不是最好的下手对象?她本就是用自己做饵,去诱对方出来。” 金玉蛮诧然看向妮耶,妮耶明白她在惊讶什么:“这件事,她只告诉了我,如果告诉你,你一定不会答应,所以我才会在她入山不久后,让白黎去找她,比起雅乌,其实白黎是个更好下手的对象,比起黑龙寨,头寨对南海娘子来说,岂不是更重要?” 妮耶的神情比死去的人更冷漠:“是,她是我放出去的饵,只有一个选择时,南海娘子会更警惕,如果选项多了,她会觉得自己挑一个下手,有所遮掩。白黎犯了太多错了,她为了试蛊伤人,引起了寨子里许多人的不满,我必须给他们一个交代,这是她的机会,能够以功补过,而能不能活着回来,全看她的本事。” 金玉蛮说不出话来,孙七看着妮耶寨主道:“所以,跟在雅乌婆婆身边的是‘白黎’,她今早还在雅乌婆婆身边,那我们见到的白黎是真是假?她又为什么没有和雅乌婆婆一起回来?” 金玉蛮看着白黎,窗外摇曳的树影晃得她脸上也明暗不定:“妮耶寨主派你去找婆婆,你为什么独自回来了,却把另一个‘白黎’留在她身边?” 第31章 面对金玉蛮的质问,白黎的神情茫然,她不解地问道:“阿蛮你在说什么?” 金玉蛮没有因为她的否认而生气,继续说道:“你回来后性格有了很大的变化,很多人都说是你经历了许多,长大了,可妮耶寨主他们都会疑心你,认为南海娘子选择了你作为突破口混进苗寨,作为和她博弈的棋子,而舍弃了更难下手的阿婆,让她独自徘徊在深山中,不去回应她的仇恨。” “哪怕明明是你先对阿霍下手,对黑龙寨挑衅的。” 白黎皱起了眉:“金玉蛮,我知道雅乌婆婆的事你无法接受,急切地需要一个报复的对象,但你这样胡乱猜测只会让自己陷入混乱中,错失真正的仇人。” 金玉蛮打断了她还要继续说下去的话,只问道:“那你告诉我,妮耶寨主说她派你去找婆婆,你为什么没有和她一起回来!” 白黎叹气道:“这件事我本不该和你说,这是寨主私下让我去做的,对外我也都说是为了万仙大会才进山修行,既然寨主已经告诉你了,那她没有和你说吗?我是被雅乌婆婆赶回来的,她说南海娘子始终不下手,总不会是畏惧我们两人结伴吧,那就让我独自回来,她自己再等一段时间,若是南海娘子再不来,那就说明,这个威名赫赫的女魔头也不过如此。” 金玉蛮嗤笑道:“你还真是巧舌如簧,到了这种时候还挑拨我和妮耶的关系,我虽和她有许多观点不合,可她绝不是会对苗寨内施用这些手段的人。” 白黎道:“阿蛮,你仔细想想,我的性格变化这么明显,这是一个卧底应该的表现吗?我真的只是在闯祸后自省了,跟在雅乌婆婆身边的那些日子,她耐心教了我很多,人总是会长大的,这难道也是错吗?因为这个,你就认定我有问题?” “那你说,我从始至终,做过什么不利于苗寨的事?” 金玉蛮道:“你当然不需要做什么,你只需要一个棋子来牵制妮耶寨主,也探听苗寨内的消息,尤其是首领和长老的消息,你要知道万仙大会上我们打算怎么对付你,等你赶到苗寨,杀了婆婆之后,就完全可以代替这个棋子,混进苗寨中,这个时候妮耶寨主应该已经检查过‘白黎’,知道她就是本人,从而只是把她作为一招被摄魂的废棋。” 背对着门站立的白黎正对着棺木,桌上的烛火照亮了她的脸,使得金玉蛮能清晰看到她的神情变幻,可直到此时,白黎都是无奈、烦恼,甚至是有点气愤的模样,像是个被误会的无辜少女。 半点不作假,简直让金玉蛮都要怀疑,是不是真的是他们猜错了。 听到妮耶寨主的话,孙七就有过这样的怀疑。 妮耶寨主向孙七解释,其实是在给金玉蛮一个说法:“白黎回来后,我们当然查过她是否有不妥,结果是没有,这就是白黎本人,所以我给你的回答是,我们之前见到的就是白黎,她的记忆和武功都没问题,尤其是她的蛇蛊还认她,只是她的想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孙七了然道:“是摄魂法。” 妮耶寨主难得有些迟疑:“其实,我也不能确定这是摄魂法,因为以往我们见到的,中了摄魂法的人,都有些精神不正常的,他们的脑子里只有南海娘子种入的想法,但白黎的确更像是自己作出了改变。” “而且白黎的性格转变太明显了,如果南海娘子就让她这样作为卧底混进来,未免也太瞧不起我。所以我那时并不能确定白黎有问题,当然,我可以把她关起来,派人看住她,甚至直接让她陷入昏迷,在沉睡中度过万仙大会,只要我杀了南海娘子,到时候白黎的问题也不是问题。” “但这么做,也会让我失去一个探知南海娘子动向的机会。” 妮耶寨主叹了口气:“她想知道我的安排,我也想知道她的计划,白黎是我送出去的饵,也是她抛回给我的饵,她可以选择不咬这个钩,我也可以选择废掉这枚棋子。” 孙七揉了揉太阳穴:“您送出白黎作为饵,要是最后反而是您自己把她关起来,那就反而废了这一手,您在试探她侵入苗疆的决心和胆量,她也在试探您的想法和手段。” 妮耶寨主道:“是,我虽从未见过她,但这五年中,我们已经这样隔空博弈过很多次。我若斩断一条线,不过是白白浪费一个人手,也是认为自己无法控制这个变量,面对她的回击一步步退缩,把一开始的试探变成笑话。” “所以我默认了白黎的存在,只是把几位长老安排去提前布置祭台和广场,只留下白黎的师父蚩老。” 蚩老缓缓开口道:“毕竟我已经老了,到了我这个年纪,多活一天、少活一天已经不那么重要,留下来作为牵制白黎的人正好。” 孙七了然道:“所以您才会让白黎去接人,你们不知道广德大师出事了,如果来的是广德大师,白黎在见到他以后,他应该能发现摄魂法的痕迹,也把南海娘子的注意力完全拉到广德大师的身上,如果连广德师父都没发现不对,那就说明白黎的确没问题了。” 第42章 妮耶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如今却又叹了口气:“是。我万万没想到,广德居然死了,来的是他的小徒弟。” “千算万算,不如天算。” —————— 白黎闷闷道:“可虚竹和尚见到我,没有什么反应啊,这不就说明我没问题吗?你为什么又疑心上我呢?” 金玉蛮惨笑道:“虚竹是个念经的和尚,不是江湖人。何况,昨日他就是在和孙七谈起摄魂法时,忽然离去的,然后失去了踪迹。” “他去找你了是不是?他忽然发觉了你的不对,但并不确定,以为反正在苗寨中不会出事,却正撞上南海娘子杀了我婆婆,赶到苗寨中,被南海娘子所杀。” 白黎忽的拍了一下桌子,愤愤道:“虚竹和尚不见了,这又关我什么事?!” 金玉蛮没理会她忽然的愤怒,只道:“看到婆婆的尸体,我已经想不到任何事了,但孙七的脑子很好用,他问了妮耶寨主一个问题。” 孙七问道:“我不明白,南海娘子既然习惯于潜入苗寨中,她为什么要把雅乌婆婆的尸身,以这种挑衅的方式悬挂在寨门外。她完全可以给婆婆用摄魂法,或者易容成婆婆的样子进入苗寨,金玉蛮是完全不会防备她的,到时候动手的空间岂不是更大?为什么一定要用这种方式刺激苗寨,尤其是金玉蛮呢?” 金玉蛮自嘲道:“好问题。南海娘子为什么针对我?为什么要杀婆婆,为什么要给阿霍用摄魂法,让他刺杀婆婆?这其实就是一个问题,因为黑龙寨在三寨中是最弱的那一个。” 南海娘子旁观了三寨间的局势多年,在这三方支撑,互相援助也互相牵制的关系里,窥破了要下手,最好的办法就是攻其弱点。 金玉蛮喃喃道:“木伊卡的青林寨和外界联系太深了,三寨中你最忌惮的不是头寨,而是青林寨,因为你绝不愿意得罪官府的高官,江湖就是江湖,一旦涉入朝廷,事情就不好收拾了;头寨的首领妮耶寨主是个绝顶聪明的人物,而且头寨多年来积蓄的力量深厚,你一时半会儿也动摇不了她。” “那这些年来人才凋零,前任寨主老去,新寨主又太年轻的黑龙寨,当然成了你最好的突破点,这也是为什么你会先挑阿霍下手,因为他正值壮年,是连接老一辈和年轻一辈间的桥梁。” 说到这里,金玉蛮吃吃笑起来:“你已经害死了阿霍,又杀了婆婆,下一个下手的对象当然就是我了,能在万仙大会前杀死一个寨主,万仙大会就没有办下去的意义了。”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你也知道我在等你,既然如此,何必再矫作伪装呢?!” 金玉蛮霍然起身,口中发出一声蛇嘶似的怪声,白黎面色骤变,也清呵了一声,碧绿的小蛇从她袖间激射而出,截住了一条朱红色的蛇蛊! 门外传来一声幽幽的叹息,四下里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这虫鸟无声的夜色中,终于响起了第一声虫鸣。 蛊虫。 密密麻麻的毒虫从木楼的各处爬出来,它们疯狂地围向白黎,虫群出现的同时,一股带着腥气的怪味也在木楼中弥漫开。 白黎凄然问道:“师父,师父!你也觉得是我?!” 蚩老佝偻的身影出现在门外,他拄着一根长棍,一下一下地敲击着木楼的地板,更多的毒虫翻涌上来,就像雨后上升翻腾的河水,掀起波浪。 白黎木然怔立道:“师父,我是你捡回来养大的,你若要我死,根本不需要这么多的说辞,我也不会反抗,但真的不是我。” “师父,不是我!” 蚩老握着木杖的手一颤,敲击的节奏顿了一下,虫群也静了一瞬。 就在这一瞬间,白黎的身影恍若鬼魅一般从蚩老和金玉蛮的眼前消失了。 蚩老猛然回身,那枯老的手掌猛然拍出,他在三寨中一直沉默低调,不愿意因为师父的身份影响到妮耶的地位,头寨中的人也只知道他养蛊厉害,没有几个知道他的武功也极高! 他的手上泛起了精铁般的冷色,指尖却透着阴森的青紫色,多年来,他就是靠这双铁一样的手饲弄着毒虫,从这些虫中汲取毒,化入指掌之中。 这势若雷霆的一掌带着呼啸的劲风,更带着毒风! “白黎”不躲不让,同样一掌迎上来,双掌相击,发出刀剑碰撞似的铮声。 蚩老往后退了一步,将脚下的木板都踏破了,身形不稳,“白黎”却半空拧身一转,轻飘飘化解了这一掌的劲力,她的动作优雅柔美,若是穿着白纱长裙,这一扭身的风姿简直能摄人心魄。 她笑着又出了一掌,这时候蚩老才看清,她手上套着一双奇异的手套。 苗疆有能够铸造奇形兵刃的匠师,那位匠人能够将毒融入兵器中,如今兵器谱上排名第九的“青魔手”就是他铸造的,蚩老和那老匠人交情不错,自然对金铁之物有所了解。 他怒道:“这是南海精铁所造,你果然是南海娘子!你就是靠这东西杀死了蛇蛊!” “白黎”笑声娇媚,像能舒缓人心烦恼苦闷的清流,又像是能挑动人心底欲望的火焰,她用白黎的声音回道:“师父,你说什么呀,我怎么会是南海娘子呢?我是你的好徒儿呀。” 她的掌风挥洒,将蚩老逼得步步后退,也不能用木杖驱使毒虫来对付她。 忽然一道风声响起,“白黎”反手接住了被抛过来的东西,是已经死去的青色蛇蛊,她捏着蛇头,做泫然欲泣状:“师父你看,明明是她欺负我,我的小蛇都被咬死啦。” 蚩老心血翻腾,厉声喝道:“你不是我徒儿!” “白黎”的声音忽然变得飘忽起来,一个个字直往蚩老的脑子里钻:“我明明就是你的徒儿啊,我是白黎,她才是要杀我的人,师父,她才是要杀我的人。” 蚩老的眼前一阵恍惚,看着白黎的脸,不知怎么手上的动作就停了下来,从屋中闯出来的金玉蛮见状急道:“蚩老!小心摄魂法!” 明日就是万仙大会,三寨要应对底下的数百苗寨,需要保存实力。 而且蛊师若同时出手,属于不同主人的蛊虫可能会自相残杀,所以他们并没有调动太多人来,那些人手也被虫群隔开了,若是蚩老被摄魂法控制,金玉蛮陷在虫群中,就危险了。 金玉蛮知道紧要,试图上前去叫蚩老,可她才欲上前,就见“白黎”反手将那死去的小蛇抛向她,这一抛的力道太强,以至于小蛇的身躯在半途就爆裂开来,蛇血四溅,每一滴血都像是一枚暗器,打向金玉蛮。 金玉蛮纵身而起,就要躲开这一击,“白黎”已经出现在她身前,一掌就要落下,忽然一柄折扇打向“白黎”身后。 她足不落地,再一次凭空折身翻转,掌风还是把金玉蛮扫落在地,而后转过身来。 那折扇在空中回旋,又回到了主人手里,衣着简朴的男子连连摇头叹道:“哎呀,就说那小师父应该和我一起走嘛,最后还得是我来做这亏本的生意。” “白黎”腾身落在了木楼的楼顶上,柔声问道:“好啊,这里还有一个。” 就见那笑眯眯的男子向她行礼道:“观音娘娘果然是绝顶高手,名不虚传。小子白简,代白蝶夫人,向娘娘问好。” “白黎”的神色蓦地冷了下来。 【作者有话说】 所谓影帝就是,很多人嘴里的话都是不可信的【】 第32章 “白黎”面色惆怅,她惋惜道:“白少爷,你做人可真不老实。前遭你还说自个儿家大业大,不想做人家的奴才了呢,怎么现在又替白蝶夫人说起话来了?咱们的约定不算数了吗?” 白简故作苦色道:“您说笑了,我这样的身份,怎么敢在您、白蝶夫人、苗疆三寨和蔡大人面前,说一句‘家大业大’呢?我也就是个生意人,而生意人最重要的是知道该和什么人做买卖,您这样的买家,小子可没胆量交易。” “白黎”的笑声回荡在夜色中,眼神却比这夜色还深沉:“你这满嘴谎话的坏东西,故意哄骗我呢,说自己投靠的是湖广巡抚蔡大人。昔年苗疆杨氏携各苗之兵,密谋造反,三寨暗合其事,结果杨氏兵败灭门,为了安抚苗疆,朝廷没有进一步问罪,而是勒令头寨示诚,当时的头寨首领自尽,也杀死了他所养的金蚕蛊,作为给朝廷的交代。” “如今三寨又养出了金蚕蛊,蔡大人怀疑三寨的用心,所以你愿意支持我将苗疆的势力搅散,这话是不是你说的?” 白简无视了四下里投向自己的不善目光,依旧笑吟吟,只是他平日里浓重的口音消失了,用流利的官话说道:“娘娘的武功卓绝,您找上门来,我总得说些好话才能保住性命,而且,我对娘娘说的话并不作假,我起初的确是这么想的。” “我也的确给娘娘行了一些方便是不是?” “白黎”,应该说是南海娘子叹道:“是,一开始的确是你这个小冤家帮了我不少忙,我还是记着你的。” 第43章 金玉蛮想到白日里木伊卡拉住自己的情形,此刻忍不住怒道:“青林寨和你们往来多年,木伊卡把你当做自己的后辈,你从十万大山中获得了多少利益?!却帮着她对付咱们!” 白简用折扇抵着自己的下巴道:“金玉蛮寨主说的哪里话,一来木伊卡从未真把我们当自己人,二来,我从十万大山中获得的利益,也从不是因为你们,而是因为我背后的湖广巡抚,因为当年那一场血流成河的杨氏之祸。” 南海娘子也笑道:“便是我这样偏远之地来的人都知道,近百年前苗疆虽然归顺中原朝廷,却有七姓豪强、五司遗留,据九寨生苗之兵,朝廷封杨氏为苗疆之主,那时的两湖巡抚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做两族联姻,他却杀妻造反,那位杨夫人身边的高手,就是中了金蚕之毒,无声无息地死了,才使得她孤身陷入绝境,被拖到叛军前,被丈夫亲手所杀。” “杨氏叛军出山入城,在湖广之地烧杀掳掠、淫人妻女、挖坟掘墓,将不愿顺从的官员满门诛杀,无论汉苗,所过之处一片狼藉。” “那位巡抚大人闻讯,对叛军恨之入骨,设下连环计,将叛军困在绝地,在水源中投下中原的毒物,并断绝粮草,逼叛军明知有毒,也要饮水,十日间折损了七成兵力,血流进河中,将河水都染红,杨氏见此境况,知道必败无疑,若自己落入汪大人的手里,只怕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便带着他的爱妾一起引火而死。” 女子幽幽的嗓音几乎要把人带回到八十多年前的山中,水声澹澹,可流的是血水,地上被南海娘子掌风震死的虫尸堆叠,好似叛军的尸首遍布。 夜风呼啸,仿佛徘徊不去的鬼魂还在山中夜夜哭嚎。 “他死后,叛军兵败如山倒,那一战整个苗疆为之胆寒,决口不敢提起,没想到,百年还未到,你们现在许多苗人都已不记得此事了,连自己的金蚕蛊是为什么死的,都不知道了。” 说到这里,南海娘子笑得身体轻颤:“尤其是金玉蛮寨主,你也不知道吗?那位助汪大人投毒的中原高手后来觉得自己一时间的愤慨,下此绝户计,有伤天和,余生都一心治病救人,因为他那日用的毒太狠,移了地气,后来每隔一段时日,就要亲自过来施药缓解。” “他收了一个徒弟,教他同样从毒向医,那个徒弟在他死后,延续了他施药解毒的事,才在深山中遇见一个去那儿取毒物的苗人女子,两人因毒相逢,那徒弟抱着几分师父生前的愧意接近对方,和那女子好过一段日子,只是最终分开了,留下那苗人女子生下两人的孩子。” “说起来,他的名号你应该很清楚,如今江湖上的人,都唤他‘百草老人’。” 南海娘子神情悲悯,好似高处神案上的观音:“你猜,连我都能打听到这些,妮耶和木伊卡又知不知道?你的好婆婆知不知道?孙七知不知道?” “哈哈哈哈,我为什么挑你下手,你现在明白了吗?” 金玉蛮的脸色惨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白简鼓掌道:“不愧是擅长‘摄魂法’的千面观音,当年教主曾说,白蝶夫人得草木虫蛇之可见之毒,观音娘娘得痴嗔怨恨之不可见之毒,在人心之毒上,您真是入骨三分。” 南海娘子止了笑,娇嗔道:“我只是好心告诉金玉蛮一点旧事,和她说笑几句而已,你犯得着把你们教主拿出来说,扫了兴致吗?” 白简笑道:“这些旧事,前面多是我当日为了取信娘娘所说,后面想来是您扮做白黎和雅乌婆婆相处时,对她施展摄魂法,套得的了。” 南海娘子道:“还有我自己探来的,毕竟你们中原有一句话说得好,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我千里迢迢来到南海扎根,作为一个毫无根基的漂泊女子,当然要知道苗疆的境况,才知道,嗯,按你说的话就是,才知道要该和谁做生意呢。” 她说着又叹了口气:“说句实话,我虽然知道你是故意用这桩旧事,借朝廷的威风来吓我,你知道我不怕白蝶,你那个教主离我也远,三寨更是我的对头,只有蔡大人能拿来充靠山,可我听了之后,也确实吓得不轻呢,所以,我不相信你敢违背朝廷的意思,帮着苗寨对付我。” “小冤家,你想要舍下富贵,早早投入轮回中去了吗?” 白简道:“我当然是不敢的,可谁说蔡大人要对三寨下手了呢?” 南海娘子冷冷地看着他,他好似恍然大悟一般用折扇拍了一下手掌:“是我呀。” “哎呀,娘娘体谅则个,一个人面对性命之危的时候,难免会口不择言嘛。” 南海娘子若是还不明白过来,就是傻了:“你故意骗我,让我觉得苗疆为中原所不容,让我放弃东海,一心走十万大山的方向,和三寨互斗。” “是白蝶那个疯女人要你这么做的?” 白简施施然道:“您偏居一隅,对中原人做事的风格所知不深,以为这儿的人也奉行蛮族的那一套,赶尽杀绝。可对中原朝廷来说,兵乃国之大事,一兵一卒的调动都是消耗国力,能不动手,最好不要动手,这里面还有些朝堂中文武官员的牵扯,我也不好和您说得太深。总之,如今朝中对苗疆只想施以教化,步步收拢,毕竟十万大山的元气已伤,三寨四十九峒一盘散沙,当年杨氏举兵能有数万之众相从,说到底是山民困苦,不知生之乐者,安能惧死?” “昔日的杨氏,亦或者是今日的寨主、峒主,不过是畏惧朝廷摄取他们的权柄,想要自据一方,可这和普通百姓所求的太平日子,本是相悖的,只是以前他们连什么是太平的生活都不知道罢了。” “而从咱们走进苗疆,引更多苗人走出十万大山的时候,事情的结局就已经落下定局了,即便再有藏身山中不出者,也成不了气候。” “这就是汉人常用的王道,以此道行,何必紧逼不舍呢?” 南海娘子沉默了片刻道:“你和我说得这么详细,是想要劝我退去,不要继续在苗疆搅扰了?” “不,我这样说是为了安三位寨主的心,让他们不要事后寻我算账。” 白简叹了口气,用扇子挠了挠自己的头:“您是个聪明人,但聪明人常常犯一个毛病,那就是把别人看成傻子。事情到了这一步,我若还指望能消解这场争斗,那我不就是个傻子吗?” 南海娘子道:“是,你这么说不过是让我知道,蔡大人不打算插手苗疆的事罢了,至于占据三寨的是妮耶,还是我,他都无所谓。”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是我呢?” 白简笑道:“这次您就错了,对蔡大人来说,三寨的主人可以是妮耶,可以是金玉蛮,可以是木伊卡,唯独不能是你!” 此话一出,早在他们拉扯说话时穿过虫群包围过来的苗寨蛊师们齐齐出手!他们知道南海娘子有奇异的手套能隔绝毒蛊,也不放出本命蛊,就催动着饲养的毒虫围攻上来! 数道疾风乍然来袭,南海娘子脚下一踏,竟是没有选择向上突围,而是落入了屋内。 十余人的身影闪动,四人在屋外伫立,剩下的人全都闯入了屋中,一时木屋内交手的动静不绝。 掌风鼓荡,虫鸣尖锐,林涛震震,屋外的人只能看到影子在不断相交又错开,伴随着受伤者的闷哼声,却没有任何人退却。 南海娘子当真是绝顶高手,那些蛊师都被她的掌力击中,但她知道自己不能久留,这里是苗寨,自己武功再高也会陷死在这里,只能夺路而走! 她连番和人动手,这些蛊师故意消耗她的体力,显然是要耗死她。 南海娘子的内力渐渐不济,不能再恋战,纵身而走,就在她窜出窗户的瞬间,一道金光划破了混乱的人群。 屋内刚刚还急促鸣叫的蛊虫都沉寂下去。 夜空中忽然有电光闪过,照亮了人间一瞬。 在这一瞬的明光□□娘子想要伸手去抓那袭来的金光,却隐隐听到了一声细细的虫鸣,她顿时感到头疼欲裂,而那道金光已经穿透了她的手掌,生生在她精铁所造的手套上留下一个边角泛着金色的小洞。 当南海娘子看到那个洞的时候,她浑身的血都冷了,她猛然抬头看去,就见一个四五十岁的苗人女子站在不远处,那苗人女子的样貌奇异到有些好笑,神色冷肃,也在看着她。 雷声轰鸣,天地震颤。 南海娘子哑声道:“妮耶,金蚕蛊。” 妮耶寨主淡淡道:“它现在还不算金蚕蛊,只是一只蛊种,毕竟只有爬出万蛊虫坑,它才算真正蜕化成蛊王,现在它只能算是三圣蛊之一。” 南海娘子笑了两声,她理了理自己有些凌乱的头发道:“我本打算来杀广德和尚,毕竟在我看来,你重新养金蚕蛊已经犯了中原朝廷的忌讳,我动不动手无所谓,反正你没有好下场的。” 妮耶只是看着她,并不说话,南海娘子叹道:“但广德没有来,我花了几个月的时间给白黎用摄魂法,几乎把她变成了另一个人,就是想用这个人来招待他的,结果居然只来了一个小和尚,还根本没看出白黎身上的问题,让她活了下来。” 第44章 “无论你信不信,直到昨晚,我才打算替换白黎混进来,因为金玉蛮的身份。朝廷看在她外祖父的份上,你若死了,将来苗寨的首领一定是她,我只是想要金玉蛮而已。” 妮耶点了点头:“我相信。你把雅乌的尸体挂在寨门外,故意在她等你的时候来,又一直在刺激她的精神,就是为了动摇她的心智,好给她下摄魂法,一直控制她。” 南海娘子道:“还有,那个小和尚根本不是我杀的,他八成没死,我甚至怀疑广德那个老东西也根本没死,他们这群魔教的疯子,只是想把我引过来而已,连同白简那个小王八蛋,也不是好东西,你和白蝶来往,小心被她连骨头都吞了。” 妮耶微微皱眉道:“虚竹的确不见了,广德也没必要这么做。” 南海娘子哼了一声,盘坐在地上,渐渐没了声息。 良久,妮耶才叹了口气,她走上前去,伸手去揭南海娘子的面具,将她的面容示之于众,可就在她摸索着南海娘子的人皮面具时,南海娘子的躯体忽然冒起了一阵青烟。 妮耶疾步后退,就见南海娘子的脸上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来,身躯被青烟消融成了一滩绿水。 耗了一晚上的大雨终于倾盆而下,将她在世上最后的痕迹都消弭。 【作者有话说】 来自半夜失眠的更新,更晚还是不困,唉,准备去翻一册专业书来听了_(:3」∠)_ 第33章 雨,越下越大的雨,仿佛永远没有尽头。 雨中的人都被淋湿了,可他们依旧很高兴,因为这是万仙大会举办的日子。 因为,南海娘子昨夜死在了头寨中。 破损的木楼被大雨冲刷着,没人来得及修补屋子,金玉蛮将雅乌的尸身挪到了别的空屋里,哪怕南海娘子已经被雨水带走,她也不想让雅乌留在南海娘子死去的地方。 经过昨夜的打击,她的精神颓靡,也没有了原本的野心,加上百草老人一脉的身份,她没有让孙七和自己一起去悬鼓高台,三位寨主和梅大先生已经出发了,寨子里的蛊师们也去了祭台,寨子里突然显得很空旷。 只有雨占据了一切。 孙七独自来到木楼中看望雅乌,他虽然向苗民借了一把伞,可在这样的大雨面前,伞并不能起到多少作用,走进屋子时,他的衣衫依旧被淋湿了,鞋底沾了泥泞。 他在门外收拾了好久,才走进来。 屋子里还有一个人,孙七毫不意外地发现白简正坐在窗边悠然惬意地喝着茶。 虽然白简已经说清了事情的始末,苗寨也的确忌惮他身后的魔教和蔡大人,没有把他怎么样,可他们也不会放任他在苗寨中走动,所以干脆把这位恶客和雅乌放在了一处,让他对着牺牲者的尸身,想想这些年来苗寨因此而死的人。 这些,都因为他在南海娘子面前的一句挑拨,和这些年来他暗中帮助南海娘子进入苗疆的举措。 但显然这没什么用。 白简深得魔教为人处世的精髓,和自己同处一室的棺木并不影响他喝茶听雨的心情。 孙七见状,有些好笑,又有些无奈地开口道:“你倒是好心情。” 白简道:“你若是我,此刻的心情一定也不差的。” 孙七摇头道:“我实在不明白,你昨夜跑去挤兑了南海娘子一通,又把老底揭了,到底图什么?她昨夜本就逃不出去,难道还缺你一个援手吗?” 白简微微挑眉道:“我可是在南海娘子手下救了金玉蛮,你竟这样说,看来你们青梅竹马的情义也不真嘛。” 孙七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若不是你救了金玉蛮,还帮他们拖住了南海娘子,现在还想好好坐在这儿吗?他们就算不能杀你,给你些苦头吃也是免不了的。何况,就算没有你卖这个人情,妮耶寨主也会出手,我有什么好担心?” 白简慢悠悠道:“确实,我自己都想不明白,我为什么要跑过去,唉。我在山外等智慧天王来,是想确认教主夫人的谋划没得出差错,结果来的居然是个小和尚,我担心出问题才想跟着他一起进山,结果你却撂了我的场子。” 孙七在棺木前行了礼后,走到白简对面坐下:“我知道你这个人精明又狠毒,你若进山,事情就更混乱了。” 白简啧了一声:“所以我才说,你是个烂好人,这局中的人都是为了争权夺利而来,死哪个都不可惜,你倒还怜悯他们。” 孙七没有和他争辩,只道:“所以你还是用苦肉计混进来了。” 白简狡黠地冲他眨了下眼:“也不算得苦肉计,毕竟我这样的人难免有些个仇家,他们找我的麻烦也不是一回两回了,烦人得紧。他们既然敢招惹我,也不是简单的人物,为了点小摩擦和他们大动干戈并不值得,可要是他们瞎搅了乱局,差点惹出祸来,事情就不一样了嘛,到时候我对上头、对下头都有个说法。” 孙七简直是服了他:“你的生意算这么精,半点亏也不肯吃,一定要赚到才行?” 白简觉得他简直不可理喻:“做生意当然是为了赚!吃亏是福这话不过是自个儿安慰自个儿,什么福气能教人吃亏?” 这话说完,他又长叹了口气:“但这回我确实亏了,我甚至不晓得自己是怎么亏的。” 孙七十分疑惑地看着他:“这话怎么说?” 白简幽幽道:“我原本的打算是躺着看完这场戏。我说了,这些人对我而言,死谁都无所谓,虽然蔡大人说过,南海娘子和东边儿扶桑往来,犯了他的大忌,但这都是大人物的事情,我不过是个跑腿做事的小喽喽,没必要为了这个做什么。我的武功又不算多出色,搅和进这些事里,说不定连老本都要折进去。” 孙七奇道:“可你还是掺和进来了,难道是有人威胁你?” 白简又幽幽地看了他一眼道:“若是有人威胁我,我这会儿怎么还能坐得住?唉,说起来我自己个儿都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昨儿个躺在床上昏着呢,就迷迷糊糊听见人说话的声音,忽然醒了过来,感觉好像是守着我的苗民给我喂了药,那人又和我说了这两天的事,说很多人都在等我,我居然莫名其妙就觉得,我的确该去看看,就这么起身来了。” 孙七听到这里,神色变了:“迷魂术?” 白简叹了口气:“前面我还有些子记忆,可是到了后头,我连记忆都模糊了,只觉得自己该说什么,就说什么嘛,把心里的话都秃噜出来了,可不是连本都亏进去了?” 孙七坐不住了,他起身来回走了两趟,又坐下道:“难怪我觉得你昨晚的语气和口音都不对了,这绝不是南海娘子做的。” 白简摸着下巴道:“当然不是她,她的摄魂法能够给人种下念头,却远达不到这种效果,简直像是把人当做了自己的活傀儡在操纵,我好像还是我自己,但又不像是我自己了。我体会过一遭,竟觉得,自己能够好好地活过来,坐在这儿,实在是这位前辈大仁大德,我没有被他用完就扔,还替我治好了身上的伤,甚至没得让我忘掉这段记忆,更没有封我的口。” 孙七叹道:“所以你的心情很好,死里逃生保住了性命,就是没彻底折了本。” 白简笑道:“是呦,而且我把事情和你说了,他也没有阻止我,看来确实是把我放了。” 孙七纳闷道:“这人到底想做什么呢?” 白简细细回忆着昨晚说话时残余的心情,颇感微妙地开口道:“我觉得,他好像也不想做什么,有些人他做事随心所欲,不一定非要有个目的,就是这么做,让他觉得开心而已。” 孙七听他这样说,觉得手脚发冷,这样一个人隐藏在暗处,在关键时刻推了南海娘子一把,却只是为了有趣,就像站在十万大山这个罐子外面,用虫草逗着罐子里毒虫的人,嬉笑着引别的虫吞噬了他不喜欢的那一只。 白简似乎觉得这并没有什么,甚至对此人有几分好奇和向往,孙七却没有他这样坦然。 孙七叹了口气,望向窗外的大雨,喃喃道:“希望今日的万仙大会能够平稳结束。” 白简却忽的一笑道:“事情只怕还没有结束。” —————— 哗啦啦的雨声中,万仙大会开场的乐声传来,各寨的族老吹响了芒筒,在芦笙和竹笛合奏的祭礼曲终,足足有一人高的长鼓被抬上了祭台。 三位寨主会在这个时候出发,渡过十里长溪,经过百毒林,穿越千虫谷,进到万蛊坑上的悬鼓高台,每人敲响一下长鼓,唤醒万蛊坑中的蛊种,再将祭品和十二条蛊虫送入坑中,等待金蚕蛊爬出万蛊坑。 金玉蛮经过这两日的连番打击,神色苍白,表情冷漠中透着疲惫,虽然盛装打扮,但一直没怎么说话,她没有带上孙七,便是表态自己不会争夺头寨之位了。 对此,妮耶和木伊卡没有说什么,很多事需要她自己去想透、看开,旁人帮不到她,何况她本就是一寨寨主,这是她应该独自承受的。 第45章 梅大先生依旧是那副什么都不上心的样子,他对万仙大会的兴趣,还没有对这山林景色的兴趣大,虽然是妮耶请来的客人,却可以说是最中立、公正的旁观者,不会偏帮谁。 妮耶和木伊卡互看了一眼,知道对方就是自己最后的对手了。 “你猜,他们最后谁赢?” “当然是妮耶了。” “喔?你这么确定?” “妮耶这女人精明得很,怎么会愿意为别人做嫁衣?她在金蚕蛊上一定留了后手,让那小东西只认她一个人。” “你觉得,这些木伊卡知不知道?” “木伊卡毕竟老了,他这些年在三寨的事务上并没有和妮耶相争的心,青林寨在他的主持下,一点点和汉人融合,他也不该坐上首领的位置,因为首领要的是让所有人觉得公平。他若聪明,也不该和妮耶相争。” “你果然是个少有的聪明人,对局势的把握也很精准,难怪能闯下一片基业来。” “但聪明总被聪明误,妾身还不是落在您的手里了吗?” 千虫谷的山谷上,两个人望着下方不远处的悬鼓高台,聊着眼前的境况,两人都是苗人装扮,看起来就像最普通的苗民一样,皮肤粗黑,手脚宽大,样貌气质都泛泛。 二人中的男子笑道:“因为我知道你一定留了逃生的后手,聪慧如你,怎么能不知道进入三寨的危险?一旦被围攻,你就是有再高的本事也逃不出去。” 女子掩面而笑,她的目光温柔娇媚,深情款款地看着身边人,好似自己不是被人堵住了抓来,而是被爱慕的人邀请来的:“是呀,他们都小瞧了我,只有您知道我。” 男子失笑道:“你确实挺有趣,花了数月的功夫往来于雅乌和白黎之间,在雅乌面前扮做白黎,在白黎面前扮做雅乌,教白黎武功,给她摄魂洗脑,让她成为第二个你。” 女子得意道:“这是不是最有意思的地方?我最遗憾的就是没让妮耶知道这点,那小姑娘真以为自己是我,我让她以为自己扮做了雅乌的尸体混进来,其实是在他们检查过雅乌的尸身后,将她换进去的,就为了在见过金玉蛮后脱身。” 男子赞道:“是的,这是你早就布置下的脱身方法,也因为这个,你才在抵达苗寨前杀了雅乌,你需要一具不被所有人怀疑的尸体。所以你明知白简在拖延时间,依旧侃侃而谈了半晌,就为了唤醒棺木中的替身,让她改换面容,她的记忆已经完全被你搅乱了,还以为你才是白黎,要丢下你,自己逃走,你却在落入屋中时,灭了屋内的灯,在一片混乱里易容成雅乌的模样,躺进了棺材。” 女子道:“听闻昔日的怜花公子能换脸于转瞬之间,您看我的本事比他如何?” 男子想了想道:“就易容而言,你的确和他相差不大了。而且你离开魔教后所修的这门武功让你能够完全屏息成死物,听说你喜欢用这门功夫伪装成寺庙里的观音像?” “芸芸众生在你脚下跪拜,以为自己在求佛,其实是在求魔,你虽离开了魔教,果然还是魔教中人的做派。” 女子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些自得,眸光流转道:“比不得您呢,能够修成《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中的天昏地暗大摄魂法,一句话就把妾身叫回来了,只怕如今的魔教教主都不是您的对手了。” 男子好笑地看了她一眼:“你就这么记恨白蝶夫人?还想着撺掇我去找他们的麻烦?” 女子嗔道:“您不知道白蝶当初是怎么欺负我的,我就是被她逼得离开了魔教,我又不是什么正人君子,难道还能不记仇吗?” 男子点头道:“你确实十分记仇,都已经准备离开了,还要留一手坑妮耶一把。” 女子婉然叹道:“她把我追得这样狼狈,害我在白蝶那儿丢了好大的脸,我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就走了呀。” 说到这里,她笑道:“而且您什么都知道,不也没有阻止吗?咱们魔教中人什么时候会在意这些呢?” 男子道:“确实,这里的所有事都与我无关,我不是苗疆之人,不是白蝶夫人的下属,与朝廷没有关系,更与你没有恩怨。” 女子道:“您也不是所谓的大侠,才留了我的性命。” 男子瞥了她一眼,也柔声回道:“我只是带你来看完这场戏,这出戏正到最精彩时,你怎么能走呢?” 女子哀怨地看着他,转而笑出了声,她似乎毫不在意对方并未承诺不取她性命的事,带着雀跃鼓掌道:“您看,开始啦。” 【作者有话说】 这部分其实如果展开来写或许会更好一些,但我有点想控制篇幅,毕竟这是十年间的过度,所以压缩了平缓推进的部分,让节奏加快了,但事情摊开说,也不是很复杂的_(:3」∠)_ 第34章 从二人所站的地方看过去,只能看到悬鼓高台附近,三位寨主要从高台下出发,绕路从后面的千虫谷通到万蛊坑上的悬鼓高台。 所以当三个寨主离开祭台下的广场后,二人就看不见他们的身影了,只有各寨的族老们组织着后续的祭祀程序。 用青石铺就的空旷场地上,芒筒的声音翁然回荡、苍茫辽阔,吹着芦笙的苗民且奏且舞,盛装的苗人女子围成了圈,随着乐声走动舞动,阵阵银铃响动和着雨声,几乎融为一体。 是天地用雨声与人同奏着一首祭曲。 南海娘子状似看得津津有味,心中其实颇觉无趣,这山民的祭曲十分古朴,古朴意味着曲调简单,连祝词都直白得很,几句话反复唱着,无非是祈祷风调雨顺、百畜兴旺、子孙绵延,听久了让人昏昏欲睡,加上这连绵的阴雨,到处都湿漉漉的,让她觉得十分难受。 只是见一旁的男子听得入神,她才耐下性子陪着。 不能怪她胆子小,实在是这人武功高得吓人,性子也让人摸不着边际。普通人做事都要有个目的,比如说她自己来到苗疆是为了发展自己的势力和苗疆作对,妮耶是为了维护自己权位,对外抗衡自己,对内平衡族人,白蝶那个女人多半又是和自己过不去,才发的疯来找她麻烦,白简那个死小鬼是白蝶的手下,又在中原朝廷手下混久了,做事也为这两方出发。 只要有目的,做事就有脉络,也就有了商讨的余地。 可这人是图什么? 三寨的势力?那他为什么不去杀了三寨的寨主? 南海的势力?他为什么要留着自己? 还是找魔教的麻烦?那他更不该在这里徘徊了,直接去北边不好吗? 总不会是和湖广巡抚蔡闾过不去吧?这里的事能干扰到蔡闾吗?真要找蔡闾的茬子,他应该去巡抚府和总督府,甚至去京城。 听他刚才的问话,总不会是只想知道,在没有任何外界顾忌的情况下,这三人谁能赢吧? 南海娘子偷偷瞥了这人一眼,心道这是什么怪人? 大雨天跑到这四面透风的山上来看山民的祭礼,又是哪门子爱好? 想到自己也是一方大势力的主人,却落到如今的处境,南海娘子心情郁卒。 在此之前,南海娘子午夜里换了雅乌的尸体回棺材里,准备易容成苗民模样出寨子。 三寨中的人都以为她死了,加上天色太晚,第二天还要参加万仙大会,蛊师们该休息的都休息了,就是守夜的苗民也放松了警惕,她轻轻松松就点了守夜苗民的睡穴,顺利地安排好后续手笔,没有惊动任何人。 可就在她志得意满地走出头寨后,准备顺着山溪下到河边、坐上早已准备好的船离开时,忽然听见有人在寂静的夜色中说话,仿佛是夜色本身对她说:“回来。” 然后她就丢了魂似的,迷迷糊糊地走回来了。 南海娘子不愿意回想她清醒过来时的心情,可那时的画面却总在她脑海中驱散不去。 挨着山寨的林边,有幽幽的火光穿透雨幕,照亮了细密的落雨,也照得叶影斑驳,高大的古木上,一个苗民打扮的男子坐在横枝上,那些被风吹向他的雨都绕开他,所以他虽然坐在雨中,却半点都没有沾湿。 见她抬头,树上的人微微垂首看向她。 南海娘子忽生出一种错觉,她好像看到的不是一个人,而是这山里的鬼神,从苗民那些诡谲传说里诞生的幽灵,在山体中孕育了千百年,一直默默看着草木生发、万灵兴衰的山鬼。 他无悲无喜,只是从经历的漫长时光中向她投来一道目光。 一种莫大的恐惧让南海娘子僵立在原地,连逃走都忘了。 就像她第一次走入北方落雪的旷野,第一次见到南方无垠的大海,像一个孩子懵懂中第一次见到暴雨前的闪电劈开长夜,听见隆隆的雷声响彻寰宇。 人对过于庞大、无法理解、无法企及的存在,由衷而生的恐惧。 南海娘子知道,从此每一个落雨的日子,自己都会回想起这一幕,心怀忐忑,惴惴不安。 第46章 所以哪怕她明知道这人易容遮掩了原貌,也不敢问他到底是谁。 她不想要知道这是谁。 是魔教中哪一脉隐藏身份、游荡在外的老魔头,还是偶然得到《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的老不死,都不重要。 她只希望度过这一遭后,对方能放自己离开,江湖不再见。 —————— 比起心思复杂的南海娘子,顾绛的心思就纯粹多了,他在认真地听着这一场天地人的合奏。 在他的耳中,天在落雨,风吹动林海,远处的瀑布和溪流因为这场雨而水量上涨,流水声变得雄浑,仿佛上天有一只无形的手通过降雨来拨动地上河川化作的琴弦,而人站在地上,吟诵着祭曲,借此和上天沟通。 在雨声、风声、水声、乐声和人声中,还有细碎的虫鸣。 窸窸窣窣,窸窸窣窣。 旁人很难体会到顾绛的感受、看见他所感知到的世界,当然也就不明白他在为什么入神。 二人都沉默着看完了这场祭仪。 等到祭礼结束,族老们宣布万仙大会开始,各寨推选出的蛊师上台比斗,南海娘子才有些振奋地说道:“这苗疆各寨的蛊虫千奇百怪,哪怕是一处捉来的两只虫,经过一次次养蛊后,都会变得大不一样,十分有趣。” 说着,她叹了口气,顾绛十分捧场地问道:“怎么了?” 南海娘子叹道:“说来,这三寨的传统也是残忍,蛊师和蛊虫联系紧密,很多蛊师一生也就养得出一只本命蛊,其余都是用蛊虫驱使的毒虫罢了。可这万仙大会本质上就是让这些蛊虫互相争斗吞噬,留下十二只再送入万蛊坑,以三寨上下所有蛊师十年的心血,来成就一只金蚕蛊。” “万仙齐鼓祝金蚕,三圣鸣铃开天路。” 南海娘子眼含秋水,好似悲怜:“说到底也是以万人奉一人,普通蛊师除了失去这十年里培育的蛊虫外,什么都没有得到,这数十年来更是白费功夫,送进万蛊坑的蛊虫都没能爬出来,若是一直这样持续上百年,或许万仙大会就会失去一开始的意义,变成纯粹的比斗争锋,如今金蚕蛊再出,您说,这对苗民而言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顾绛笑道:“看来你不赞成妮耶的这步棋。” 南海娘子回道:“妮耶作为三寨寨主,面对外界的压力时,这么做无疑是对的,她要保住苗疆总要有所依仗,可如今南海娘子‘死了’,白简也说朝廷无意插手苗疆内部的事,那她的那只小宝贝在很多人眼里,只怕就没有那么可爱咧。” 顾绛只回了一声:“喔?” 南海娘子有些小心地道:“现在回想起来,昨天晚上那一出实在太巧了,白简那小子精得和鬼一样,他怎么在三寨人面前揭破了自己的立场?以后他还要不要和三寨的人做生意?这不是他一贯不吃亏、只讨好的作风,倒像是有人故意要他点破蔡闾大人的态度,也逼着妾身出局呢。” 顾绛好似没听出她的试探,反而道:“哎,妮耶寨主昨夜当众杀了南海娘子,为三寨解除了心腹大患,正是风头无两、威信隆盛的时候,她再养出金蚕蛊,三寨当然人人都信服她。” 南海娘子道:“当初三寨失了金蚕蛊,头寨的位置不变是为了稳住局势,那时节许多苗人随杨氏造反,被朝廷杀得尸骨成山、血流成河,杨氏的残躯都被拖去戮尸示众,中原朝廷的手段可谓酷烈,就是为了震慑山民,三寨也的确因此多年未曾再培育金蚕蛊,这是向朝廷表示忠诚,妮耶居然敢重养金蚕蛊,哪怕蔡大人一开始并不在意苗疆内的事,可金蚕蛊再现,他还会坐视吗?” 顾绛见她真的不明白,才缓缓道:“你为什么不反过来想想,既然三寨是为了向朝廷示诚赎罪,才不再养金蚕,那他们今日重养金蚕,怎么就不能是得到蔡闾同意了的呢?” 南海娘子有些茫然地看向顾绛,顾绛道:“你擅长阴谋诡计,喜欢在暗处行事,这是魔教素来的风范,你在魔教中长大,骨子里也都是这套,反而对阳谋和封疆大吏的手段了解太少,直到现在都没想明白,为什么白简说,蔡闾可以让三寨的任何人成为首领,唯独你不可以。” “你若想明白了,就不会问这句话了。” 南海娘子不可置信地道:“您的意思是,蔡大人默认了三寨重养金蚕蛊,是为了让他们对付我?!” 顾绛挑眉道:“今日就是万仙大会,按理来说,妮耶应该保存金蚕蛊种的实力,让它爬出万蛊坑后再来杀你,可昨夜她在‘你’被围攻的情况下,明明有很多手段拦下‘你’,却还是选了用金蚕蛊种,要知道这样其实分散了她个人的威信,苗民提起此事时会说,金蚕蛊果然厉害,如果是妮耶亲手杀你,他们就只会佩服妮耶,说首领厉害了。” “你觉得这是为什么?” 顾绛此刻的心情不错,三位寨主也没有抵达万蛊坑,所以他慢条斯理地引导南海娘子细想起这件事的脉络来,南海娘子是个聪明人,他也不用担心和她说不通。 南海娘子咬了一下嘴唇:“她一定要用金蚕蛊杀我,不是做给苗民看的,而是做给蔡大人看。” 顾绛道:“在三寨高层的眼中,包括妮耶一直以来表现的态度,这件事都完完全全是妮耶自己主导的,她想要确立威望,收拢人心,对抗外敌,所以竭尽心力,不惜骨肉易相也要养出金蚕,因为这的确是个难得的机会,她不惜一切也要做到,这是她退让、示弱多年,终于在蔡闾面前挣到的一个机会。” 南海娘子恨恨道:“您的意思是,苗寨其实早就可以用别的办法来对抗我,她故意一次次在我手里受挫,营造出一副苗疆被我搅动得人心不定的样子,就是为了对蔡大人说,头寨需要金蚕蛊来整顿局面,对抗外敌?!” 顾绛失笑道:“你不会真的以为,凭你这些年累积的势力,就能撼动了苗疆吧?你可不是当年的魔教。摄魂法虽然厉害,但你只能对人种下一个念头,像白黎那种情况,需要很长时间,耗费精力才能做到,时间太长,连白黎的小蛇都认识你了;而易容改换,只能骗人,骗不到那些蛊虫。妮耶若是在你刚动手的时候就雷厉风行,派人进入两广之地,到南海寻你的麻烦,甚至付出一定的代价,去寻魔教的人,探知你的根底,都不会让你的影响做大。” 他指了指远处的群山道:“十万大山很大,妮耶占据地利、人和,你却还要顾忌东海的许多势力,为了稳固权利和东瀛往来,牵制东海玉箫,你的武功又不像独孤残那样独步天下,还落下了致命的隐疾。” “妮耶在三寨事务中充当‘木头寨主’,放权下去,打着养蛊的名头诸事不管,放任了你扩张影响,以此来对外营造出三寨虚弱的表象,四十九峒对此冷眼旁观,让人觉得苗疆根本就是一盘散沙,若非如此,光是四十九峒中就有至少三个在你之上的高手,更不要说他们至今没有动用的、养在万蛊坑下的三圣蛊。” 雨还是那么大,在这本该炎热的夏日里,冷得人心里发颤。 南海娘子垂首看向万蛊坑,沉默了片刻,才道:“妾身不清楚这十万大山里的境况,才被妮耶算计了,难道蔡大人也不清楚吗?” 顾绛道:“他当然知道,他甚至知道妮耶是在故意示弱,但他作为湖广巡抚,要的就是稳定。在如今的朝廷里,皇帝昏庸,主弱臣便强,权力不会真空,它只会被争夺,这几年党争也酷烈起来。蔡闾不需要什么功绩,作为封疆大吏,他需要的是‘无过’,不能让任何人抓到他的把柄。” “这些年妮耶配合蔡闾两族往来的策略,也算有功,只要这个政策持续下去,就算再有一个杨氏,也不会重复当年的情形了。现在妮耶给了充足的理由,还损了些人手,八十余载过去,如今蔡闾并不介意妮耶重养金蚕,整顿三寨,他也要做出表态安抚三寨,算是他信任妮耶的表现,尤其是在你触犯了他的底线时。” 南海娘子闻言,语音带了几分哽咽,十分委屈:“妾身可从来没有和中原朝廷过不去。” 顾绛莫名地看了看她,似乎不明白她怎么还没开窍:“那你做什么和东瀛往来?东瀛入侵东南沿海一直是中原朝廷的眼中钉,当年杨氏造反之所以会做大,不就是因为当时朝廷的精力都在治理海患上吗?你在两广之地扩张势力,还要进入苗疆,都在蔡闾的地盘上,却与东瀛往来,若是被人告上去,说蔡闾通贼,他就是跳进南海也洗不清。” 【作者有话说】 我记得南海娘子出场时,古龙描写她住的屋子是奇怪的平房,屋子里都是扶桑的风格,屏风上绣的是樱花,古龙有一句话我记得很清楚,说樱花和梅花一样鲜艳,却少了梅花的气节和傲骨【】 第35章 雨水泡得山路泥泞,三位寨主撑着伞走在雨中,行路艰难。 比起道路的难行,妮耶的神色却是难得的轻松。 第47章 终于到了一切收尾的时候。 三年,三年正好,若是再长一些就要损伤三寨的元气,再短一些,又显得事情很容易就解决了。 三年前她和四十九峒的几位大峒主订下约定,三年一定解决此事,不会让南海娘子的影响扩散到四十九峒峒主的地盘上,只要他们不介入此事。 大欢喜女菩萨的恶名传遍天下,但在苗疆她还算是个守信的人,这位真正的苗疆第一高手不开口,四十九峒便没有试图在这件事里谋取利益,把事情搅得更乱。 现在她用金蚕蛊杀了南海娘子,也算实现了她和蔡大人的共识,达到了白蝶夫人的目的。 她和白蝶夫人自然都在局中,只有蔡大人因为官员的身份,不能介入江湖事,他的态度始终是模糊的,只通过白简透露出一些,真要拿出去说,这件事里也没有他蔡闾的手笔。 不过是他们这些人臆测罢了。 真论玩弄心计手腕,他们这些江湖人确实比不上这些官场里打滚的文人。 妮耶对此倒也坦然,在她还年幼时,族中的老人就给她讲过当年的事,讲决不能去的禁地,说那里有血色的河、无解的毒,和散不去的幽魂厉鬼。 父亲对她说:“他们的死,都是因为头领的错。若不是他们的头领做出了错误的选择,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他说:“妮耶,你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妮耶想,她是知道的,她一直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身为一个首领,她要让三寨过上更好的生活,所以她选择支持木伊卡和汉人通商,要维持三寨的延续,巩固这逐渐溃散的架构,她必须重振三寨的人心,所以她试着培养金蚕蛊。 在她渐渐明白该怎么培养金蚕蛊后,她还要创造一个能让金蚕蛊立起来,活下来的环境。 南海娘子是白蝶和蔡闾一起送到她面前的机会。 妮耶不知道白简把南海娘子引向南疆,是蔡闾的意思,还是白蝶的想法,亦或者是他们两个共同影响了白简,才把她也拉进了这一局中。 白蝶夫人的想法通过白简传达过来,她的目的很简单,这些年南海娘子在南方立足,打出了和魔教分庭抗礼的名头,对魔教来说她就是个叛徒,却还这样张扬,白蝶夫人自是忍耐不下。 蔡闾则没有任何话,可白简既然这么做了,就说明他默许了,否则白简根本不可能把这个主意透露给她。 从那一刻妮耶就明白了,蔡闾也要收拾南海娘子,最好把她的性命留下。 既然蔡闾要她做事,那总该给她一些什么,重整三寨是她向蔡闾要的报酬,所以她悄悄透露出金蚕蛊的消息,蔡闾没有派人来斥责她,便是默认了。 换了旁人她可能要怀疑对方根本不知情,可她在多年前曾见过这位相貌儒雅的大人,身为湖广巡抚,他看着清瘦文雅,一点都不富态,一顿饭也只有两碟小菜一碗汤,还亲切地招呼她一起用饭。 就像一位温和的汉人长者,还贴心地询问她几位族老身体状况、今年三寨的粮食收成、三寨内还缺什么东西,离开寨子的苗民大多在何处安置。 他甚至知道鱼老的风湿病已经有六七年了,因为不想子女担心,一直瞒着孩子;泽老的儿子已经议定了婚事,准备在山外的小镇上落脚,因为女方家里坚持要汉礼,他们去筹办东西,喜烛居然买了两对回来。 蔡闾笑吟吟道:“好事成双,要两方一起,才是双,出了点小事,那汉人家的女孩儿不生气,苗人家的男孩儿也不犯愁,大家欢欢喜喜把事情办下去,就是一桩好亲事。” 妮耶都一一应了,出门时才觉得后背满是冷汗。 想到这里,妮耶心中苦笑,苗疆虽大,但只要蔡闾有心想知道,这儿没什么是他不知道的,而他想要不知道,就是山塌地陷,他也可以不知道。 汉人有一句话:不聋不哑,不做家翁。 这位湖广两地的大“家翁”对何时该耳聪目明,何时该装聋作哑,早已炉火纯青了。 妮耶不敢奢望自己的这番盘算蔡闾全不知情,他只是在静静听着、看着,不说话而已。 可妮耶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她微微侧首看了看自己身边的两位寨主。 木伊卡还在抽烟,他上了年纪,身上也有许多毛病,阴雨天不舒服,所以烟叶里加了点东西,舒缓病痛。 妮耶和木伊卡的关系一直很好,虽然这份关系并不摆在明面上。 而金玉蛮则掩不住疲惫和抑郁,她还很年轻,接任黑龙寨寨主没几年,过去都是雅乌在支撑着寨中的事务,现在雅乌不在了,许多人也知道了她的身份,接下来,在本就因为地势偏远而态度保守的黑龙寨,她会过一段束手束脚的日子。 黑龙寨的势力已经被削了太多,接下来,也该安稳一段日子了。 妮耶不得不承认,自己畏惧蔡闾的手段,可行事上有很多地方就是在学他,尤其是在两族关系的经营上,自己要和山外往来,又要安抚在这种变革中不安的势力,某些时候也要“沉默”。 所以她在黑龙寨寨主人选更替时,沉默地支持了金玉蛮这个百草老人的外孙女,在南海娘子从黑龙寨下手突破三寨势力时,她沉默地借着对方的手削弱了保守派的势力。 现在的黑龙寨,一个有着汉人血脉的寨主,曾经助中原朝廷镇压杨氏之乱的毒王留下的唯一弟子,和苗人结合留下的血脉,成为黑龙寨的寨主—— 这就是妮耶整顿三寨的前提,给蔡闾的保证,她绝不会偏移的立场。 好事要成双,这场婚礼要行汉礼,按汉人朝廷的规则来,期间可以出一些小摩擦,但蔡闾不生气,她也要好好去做,这才能把喜事办下去。 好在,她没有把这场喜事办砸了。 —————— 山谷上方,南海娘子哑然伫立着。 顾绛饶有兴味地打量着她,当年公子羽的势力广布天下,他和朝中官员的往来极深,不得不说,这个类似明朝的时代背景下,又有江湖势力掺杂,那些高官大员无论性情如何,个个都是人精,连公子羽都曾在他们手下吃过亏。 即便是后人所歌颂的清官、好官,如果在官场上没有足够的手段,都不可能留下流传千古的名声,只会在某个偏远的县衙中默默度过一生。 顾绛从他们身上学到许多,期间累积的阅历才给了他后来经略天下的底气。 南海娘子也算心计极深的聪明人了,可在这盘棋局中,也不过是一枚棋子而已。 这些高层的谋划,落在局中每个人的身上,都有千斤重,是非善恶,牺牲者的无辜与否,都不是他们所关心的。 李寻欢出身官宦世家,这些东西他都懂,只是他的性格让他不可能在这种环境中久留,他为人太清傲,心又不够狠。 林诗音以为是与江湖人往来的罪名让他弃官,却不知,以武功立足的江湖才是他该去的地方。 顾绛悠悠开口道:“庙堂之高,江湖之远,中原和魔教不同。在天山没有所谓的朝廷,它就是各部的圣地,魔教教主以武力和教义震慑一方。可在中原,朝堂和江湖有着交集,却始终划开一条泾渭分明的线,彼此不干涉,你若没明白这个游戏的规则,还是不要随意跨过这条线得好。” 大雨带来的水汽在山中氤氲成雾气,袅袅自山中升起。 寒风如刀,凄雨如泪,化不开迷雾重重。 南海娘子依旧低着头,她原本从三寨中成功脱身的得意,已经烟消云散了,顾绛的话就像一座山压在她背上,让她抬不起头来。 她感到前所未有的羞耻,好像她就是个冒冒失失的孩子闯进来,什么都不懂,险些把命都赔进去,还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变成了这局棋里的弃子。 这三年她为了把势力渗透进苗寨,也损失了许多人手,这一遭自己在妮耶面前假死,不仅仅是为了全身而退,也是为在暗处行事,在妮耶中招后,苗疆老的老,小的小,自己就可以彻底吞下三寨高层。 但蔡闾已经决定了要她吃苦头,那她逃得过今天,也逃不过明天,不是妮耶,也会有旁人和她过不去。 南海娘子闷闷道:“妾身不过是为了自保,和东瀛的几个武道门派往来,牵制东海玉箫而已,唉,哪里想到会在这件事上跌跟头。” 她这一叹满是伤心,还勉强笑道:“多谢您提醒,妾身如今明白了,回去以后一定和东瀛断绝往来,不碍着人家的眼。” 顾绛道:“识时务者为俊杰,如今势不如人,你当然会退让。但你心里一定记了仇,想着等蔡闾告老还乡,一定要他知道,女子报仇也十年不晚。” “天子一怒,血流漂杵,匹夫一怒,血溅五步。” “这的确是朝廷中人不太愿意牵扯江湖的原因之一,江湖中人很多隐秘的手段,让人死得无声无息,在朝中时还有高手来查,让这些‘匹夫’有所顾忌,但告老后,在御前人走茶凉,又有多少人会在意一个老头是不是真的夜里急病猝死的呢?” 第48章 南海娘子嗫嚅道:“您这就高看我啦,我一个连自保都不能的弱女子,怎么敢再招惹他们呢?” 顾绛似笑非笑地点点头,也没说信还是不信她的话。 他们都知道,这是个万万不能认的话题。 南海娘子素来睚眦必报,骨子里不甘受制于人,连魔教教主都敢叫板,誓要和他平起平坐,洗刷自己昔年遁逃的耻辱。 连白蝶夫人当日留在她脸上的白蝶印记,她都要用黑色的莲花刺青覆盖掉。 她凭什么不能记恨素位高权重的蔡闾,隐忍报复? 那今日拿捏她的男子,她又为什么不能心怀怨恨,等着来日他被困时,落井下石? 恐惧有时候会让人驯服,有时候会让人在昼夜不安的忐忑中,渐渐滋生恶念,一心铲除掉让自己不安的源头。 龙啸云本是个正道中人,尚且被名利蒸得面目全非,在失去一切的恐惧中扭曲嫉妒,何况南海娘子本就是魔道出身。 她若不认,他们还能好好说话,若是认了,此人就不会让她活着离开了。 性命一线,悬于人手,对南海娘子来说,蔡闾和此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若说有区别,便在于她眼下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吧。 南海娘子也了解自己的性格,她就是小心眼,也不准备改了这点,所以她不希望知道这人是谁,若不知道,今日的委曲求全就无有归处,计较不来。 也省得自己越想越气,忍不住动点小手段,反而惹出祸来。 顾绛远远望向千虫谷的入口,忽道:“你种在白黎体内的毒确实厉害,中原人多以为山林中的虫蛇草木就已经是剧毒,却不知道,天下至毒,出于海中。虽然妮耶察觉后用蛊毒压制着,但等她用内力催动金蚕蛊,这毒就会再次发作吧。” 提到自己的设计,南海娘子掩面含笑道:“您说哪里的话,那不过是妾身保护‘自己’尸身的一点手段,毕竟那些个割头挂旗、五马分尸、挫骨扬灰的手段可骇人呢!这毒是妾身从海外苦心寻来,若是她不来动‘我’的尸身,自然无事,她靠那么近,被误伤也是难免的嘛。” 她幽怨地叹道:“这也能算是妾身不好吗?” 南海娘子是个美人,一个能颠倒众生的美人,哪怕她顶着一张普普通通的脸,那种美人柔媚妖娆的风情依旧流露在她的优美体态中,从她甜美清脆的声音,到一举一动中,这种诱人的魅力绝不等同于艳俗,她的神情甚至带着几分少女的天真和温顺,似乎心神都系在眼前人的身上。 可惜,顾绛仿佛突然成了一个瞎子,什么样情意流转的媚眼都看不见,他也是个聋子,什么样哀怨深切的叹声也听不见。 他只能看见走进千虫谷的三个人,他们都打着大大的油纸伞,在踏入千虫谷后放出了自己的本命蛊,驱散那些毒虫。 他还看清了伞下三人的脸,忽的笑出了声:“人心真是复杂,是不是?” 【作者有话说】 水母、海蛇、章鱼哥这些毒王,放在武侠世界里,我简直难以想象会有多毒_(:3」∠)_南海娘子睚眦必报、小心眼的坏话是我自己说的,不关古龙的事_(:3」∠)_最近好忙啊,连摸鱼的空闲都没有,我恨加班和出差_(:3」∠)_ 第36章 南海娘子却不这么觉得:“我倒是觉得,人简单得很,人的本质就是欲望,爱钱、爱权、爱美色,贪情欲,追求刺激,又想要太平,只要有点本事,就恨不得什么都有。” 她眨眨眼道:“这江湖上说是许多人都行正道,但包括普通人,只要给他们机会,有几个人真的愿意行正道?他们做起事来和咱们魔教出身的没什么区别,我们还能说一句咱们的确是魔教之人,走的不是一条路,他们却会说:仁义、正直、宽恕、德行,都是假的,我这样做才是对的,我这样才是正常人。若有人做到了,简直比魔教滥杀无辜还可恶上几分,因为他们狠狠心,也能滥杀无辜,却做不到当个圣人君子,我做不到,你做到,岂不是显得我很卑劣?” “贪婪、自私、自利,看到强者害怕,看到比自己好的人嫉妒,行事让自己不能理解的就唾骂,对自己好的人不再对自己好了,就是仇人,这世间多的是庸庸碌碌,却自诩清醒聪慧、明事明理的人,其实他们的心思比那溪水里的鱼都清楚,谁不知道谁呢?” 顾绛忍俊不禁道:“看不出来,你还有些愤世嫉俗的心?” 南海娘子轻哼了一声道:“妾身虽然讨厌那些个正人君子,多管闲事,但也觉得这样的人有可敬处,妾身也讨厌那些假仁假义的伪君子,但剥了那层皮,咱们都是一样的人,真正叫我讨厌的是那些叽叽喳喳的人。” “就是那些经典传说里,神佛度得了三千魔头,三千恶鬼,何时度得众生?” 顾绛道:“所以你坐在莲台上,看他们佛也求,魔也拜,认不出魔,也不真的识得佛?” 南海娘子嬉笑道:“他们只知道,佛是好人,好人就该在我跪下去的时候保佑我,换而言之,只要保佑我,你就是个好人,可以是神,可以是佛。” 顾绛道:“那观音娘娘以魔代佛,也一样庇护百姓,护佑一方了?” 南海娘子道:“噫!他们的身体不好了,儿女不好了,运气不好了,收成不好了,被人欺压哄骗的,自己贫苦没出路的,芸芸种种,都不如意,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真观音、大好人,凭什么帮他们?难道就图他们磕的两个头?那我给他们磕两个头,他们就能保佑我吗?” 顾绛低声笑道:“但你现在一定很希望,我是个好人。” 南海娘子幽幽道:“是啊,这世上人人都不愿意做容易吃亏的好人,却希望自己倒霉时,遇见的都是好人,得罪的人都不记仇,遇难时有人仗义出手,犯错时能给机会回头,妾身也不例外。” 顾绛则道:“既然这世上人人都不愿意做容易吃亏的好人,那你倒霉时,也就只能自认倒霉,得罪的人都会记仇,遇难时全都袖手,犯的错无人原谅,一步踏错就不能回头。” “如此看来,你和那些叽叽喳喳、庸庸碌碌的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南海娘子道:“你觉得我说错了?” 顾绛微微摇头:“对我而言,这说不上对错,我不是你,没有经历过你所经历的一切,也无心把我的想法推之天下,让你一定要认同。只能说,以佛家的观念论,这是你的因果。因为你生来就在魔教,魔道之风激烈偏执,教人任情自我,不行正道。在这种环境中,一生都不见得有人会真心待你,所以你也不愿意真心待人。 “我今日的因,种就你的果,你得果成因,又化为别人的果,千丝万缕,越是执着在意,越是因缘深种。” 他顿了顿,又道:“你我如此,他们也是一样。” 南海娘子歪过脑袋,看着他,这一次她没有再若有似无地挑逗对方,只道:“你让我想起了一个人,但你们又不太一样。” 顾绛知道她在说谁。 年少时意气张扬的王孙公子,关外大雪中走来的提刀老者,两人生平仅一面的相会,仿佛还历历在目。 对此刻身在天山的魔教教主来说,距离他一生的终点还有近三十载的光阴,可对顾绛来说,那已经是数百年前的事了。 流光错落,因缘纠葛,行走在这人世间,谁能例外? —————— 千虫谷是三寨饲养毒虫之地。 两侧高山簇拥下的深谷中,遍植喜阴畏阳的有毒草木,栖息在这些树林里的,自然也是有毒的虫蛇。 三寨中的蛊师决定养蛊后,会在亲人、师父的陪伴下,来到这里寻几只适合的毒虫,培养出蛊种,再慢慢精心培育,等蛊种即将成虫前,再捉来毒虫和蛊种一起封入蛊罐里,不往罐子里投食,任由习惯了主人喂养的蛊虫在饥饿驱使下,去猎食别的毒虫。 最终,罐中只留下一只,由种成蛊。 这个过程无疑是十分凶险的,不光蛊师容易被蛊反噬,蛊虫也容易在培养的过程中死去,导致心血白费,一切从头再来。 成年累月下,千虫谷外围的毒物往里走,越往深处,毒物越强,而弱一些的则被强者驱赶出来,分布在虫谷的外围。 所以,眼下这些被蛊惊散的毒虫并不足为惧。 木伊卡掂了掂腰间布袋的重量道:“雨天不太好,这些个毒虫都躲雨去了,不爱动弹,咱们带到万蛊坑的虫食不好凑啊。” 金玉蛮叹道:“鸣鼓的时辰是定的,咱们也只能加快脚步,多找找了。” 千虫谷外围的毒虫旁人可以帮忙筹措,可千虫谷深处的毒物,也就几位本领高超的蛊师才敢进去捕捉,因为南海娘子的事,三寨这些年折损了些高手,剩下的人又都有事在身,三位寨主不能轻易离开,故而没有人提前准备,只想着在路上能完成。 谁想到竟遇上了雨天。 第49章 木伊卡近来感慨颇多,沉沉叹道:“实在是,欠几分运气。” 妮耶没有说话,反倒是两手空空,走早后面的梅大先生踢踢踏踏跟了上来,他手中提着个酒壶,着迷地看着四周景色,连自己被淋得湿透了也不在意。 金玉蛮见他穿着广袖,戴着高冠,却在雨中淋得一身狼狈,到底有些不忍,开口道:“梅先生,你过来我这儿避避雨吧。” 梅大先生回道:“这雨下得正好,我为什么要避它?” 三位寨主闻言都觉无奈,若不是已经了解了他的为人,在他们谈话后,梅先生还说这雨下得好,肯定要被视为挑衅。 木伊卡道:“雨下得好,你也不必站在雨中啊,站到伞下来看,不也一样?” 梅大先生恍然道:“对啊,我打着伞看,也是一样的。” 金玉蛮道:“所以您还是过来吧。” 梅大又拒绝道:“去伞下是为了避免淋湿,可我已经淋湿了,再去伞下也是湿的,不用了,不用了。” 说到这里,他忽然摇头晃脑起来:“头顶一片天,赤条条四下走,再有一重天,便不得自由!” 金玉蛮之前觉得这老头疯疯癫癫的,现在看来,虽然依旧不理解他的许多言行,心中却有些羡慕他的我行我素,不畏人言。 梅大先生饮了一口酒,晃晃悠悠地继续走,他所酿的酒本就不是单纯的酒水,里面的药性不仅使得他不畏湿冷,更能驱逐毒物。 三位寨主不知道他是用什么酿成的酒,但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雄黄味。 在这令寻常人胆寒的千虫谷里,梅大先生倒还记得要过重阳,饮雄黄,却不记得下雨了要带伞,就这么跟着走过来了。 木伊卡无奈地摇了摇头,继续放出蛊虫去寻毒物,他的本命蛊是一只翠绿的毒蟾,蟾蜍喜水,这样的天气倒是十分精神,不一会儿就叼着一只毒蜘蛛回来,放进了木伊卡的口袋里。 比起金玉蛮红到发黑的细长小蛇和妮耶神出鬼没的金蚕蛊种,这只翠绿蟾蜍看起来和普通蟾蜍、青蛙没有太多区别,蹦跳着往来,形态还有几分憨厚。 可金玉蛮的小蛇行动时会刻意避开妮耶的方向,不愿意游到那边去,明显对还未成蛊的金蚕蛊种感到忌惮,本能的对金蚕蛊感到畏惧。 而这只翠绿蟾蜍并没有受到金蚕蛊种的影响,该怎么走还是怎么走。 金玉蛮知道木伊卡的本命蛊厉害,但到底有多厉害,其实并没有个确切的概念,据说他这些年学了很多汉人的知识,通过白简换来一些十万大山外的东西喂养蛊虫,如今这毒蟾和传说中青林寨的“麒麟蛊”并不一样,可真论威力,只怕与麒麟蛊相差无几了。 不过,连南海娘子这个局外人都看得出,木伊卡如今的身份并不适合成为三寨的首领,木伊卡自己应当也很清楚,他的蛊虫虽厉害,恐怕也只有成为金蚕化蛊的台阶。 乌赤的小蛇咬着一只毒虫爬上金玉蛮的手臂,炫耀似的冲她甩了甩头,才将毒虫扔进口袋里,金玉蛮不舍地摸了摸小蛇身上带着潮气的鳞片。 万仙大会十年举办一次,其实很多蛊虫根本活不到十年这么长,而且蛊虫活得长,吞吃了太多毒物,厉害得超出普通蛊师控制的能力,就会反噬其主,所以万仙大会对大多数普通蛊师而言,算是一次扬名的机会,也是一次进献,但说不上伤筋动骨。 可三寨中的高手自身本事高强,不惧蛊虫反噬,养蛊的时间长了,本命蛊的灵智会渐渐成长,蛊师也多少会对这些蛊产生感情,再要割舍,就难得多。 金玉蛮只能期盼它在万蛊坑下的争斗中获胜,再不济也留下性命,哪怕爬不出蛊坑,只能在蛊坑内生存。 对现在的金玉蛮而言,能不能拥有已经变得不再那么重要,她更期盼这些陪伴自己的生命活下去。 活下去,这三个字像春风一样轻盈,又像大山一样沉重,它充满了希望,带来了生机,伴随着挣扎,饱含着血泪。 雨水滋养山林,山林庇护生灵,这里的确存在着弱肉强食的残酷,但每一次跳跃、奔跑,每一声虫鸣,每一次振翅,都是生命在绽放,他们都是为了活着。 —————— 终于,四人穿过千虫谷,到了万蛊坑前。 万蛊坑是一个峡谷中天然形成的深坑,坑口大约只能容纳一人通过,上面用铁铸的机关封锁。 梅大先生好奇地凑上前,发现那圆形的封口机关门上刻着三只蛊虫,和三圣铃上的图案一样。 一只四足着地的怪异蟾蜍,一只盘着身躯、头顶生角的蛇,还有一只蚕虫,蟾蜍和蛇的头都朝向它,正是三寨的象征:麒麟蛊、龙蛊和金蚕蛊。 三只圣蛊的嘴都张着,里面嵌着可以打开的圆洞,来到这里的人就是从三圣蛊的“嘴”里将蛊虫倒入万蛊坑中。 但和三圣铃上的图案不一样的是,那只蚕虫旁边似乎还有淡淡的纹路。 梅大先生问道:“这个金蚕怎么还有翅膀?” 木伊卡和金玉蛮都看向了妮耶,妮耶回答道:“你觉得蚕是什么?” 梅大先生回道:“当然是虫。” 妮耶道:“应该说,蚕是蝴蝶的幼虫。” 梅大先生道:“难道,你的金蚕还能结茧化蝶?!” 妮耶摇了摇头:“这只是一个象征,我们的先祖相信,金蚕是蛊神在人间的化身,当金蚕死去,它体内的蛊神就会脱下躯壳,张开凡人不可见的翅膀,飞回山林中去。” 木伊卡咳嗽了两声,接着道:“蛊师养蛊,就是在养神,终有一天,我们也会死去,那时候我们的魂灵会和先祖一样,脱下躯壳,追随蛊神栖息在神灵的家园中。” 梅大先生看着他们打开洞口,将口袋扔下去,这坑洞也不知到底有多深,都没有传来东西落地的响动:“你们这万蛊坑里是不是有很多蛊虫?这些毒虫扔下去,是为了唤醒它们?” 三人将洞口重新封好,妮耶直起身道:“是,等一会儿我们从高台上取了这次获胜的十二只蛊虫,会再回到这里,到时候洞口打开,会有一些三圣蛊的蛊种爬上来,你到时候可以抓一只带走,算是咱们请你来的酬谢。” 梅大先生连连摇头:“我对你们的蛊虫没什么兴趣,你只要记得把画给我就好。” 妮耶应了一声,她抬头看向高处的祭台,对身边的两位寨主道:“走吧,上去敲响祭鼓,唤醒看守万蛊坑的那只三圣蛊。” 第37章 鼓同蛊音。 悬鼓高台作为三寨的祭祀高台,就建在万蛊坑前高处,这座祭台向前面对着举办万仙大会的广场,用坚硬如铁的坚固古木搭建,足足有五层楼高。 这座高台两侧还有两座同高的支架,用大块的山石垒筑而成,石台上各挂着两道刀梯,需要四个高手将长绳捆在腰间,拉着长鼓,徒手爬过刀梯,登上石台,将长鼓由四道长绳牵系着,悬挂在高台正上方。 这就是祭祀仪式的第一步——悬鼓。 那四道刀梯上的长刀都是开了刃的,上台的人要在刀刃上攀爬不说,还要四人一同拉起沉重的长鼓,其中的危险可想而知,就算有内力护体,也有上刀的技巧,还是一个不慎就会被刀刃割伤手脚。 即便如此,登台的人依旧要爬完这道刀梯,否则祭祀仪式不能完成,别说是他个人,就是他所在的寨子都会在接下来的十年里受到各寨的指摘,寻虫、用水上都会被为难。 有惩罚,就有奖励,他们登上高台后的收获,也足以让众多高手争夺这个十年一次的机会了。 长鼓高悬后,就由三位寨主依次上前敲响长鼓,唤醒万蛊坑中的蛊王。 最后,由这一年万仙大会的前三名胜者,将十二只蛊虫送到三位寨主手中,有三位寨主带着,连同自己的三圣蛊蛊种一起送入万蛊坑中。 万蛊坑内的蛊王会带着坑内的所有蛊虫一起看守出入口,保证只有最后胜出的金蚕蛊才能爬出坑口,也的确只有剧毒、灵巧的金蚕才能穿过虫群,从百米深的坑洞底下爬上来。 之前整整八次万仙大会,都没有蛊虫爬出万蛊坑。 但这一次不一样了,底下的苗民们现在都知道了,昨夜首领用金蚕蛊种杀死了苗寨的大敌——南海娘子,那女魔头被金蚕穿透手掌,金蚕的毒将她整个人都化作了毒水。 这一次,会有真正的金蚕蛊出世了! 头寨之人自然以激动、期待居多,但头寨之外,尤其是三寨所属的上百苗寨之人,心思就复杂了。 在没有金蚕蛊的八十多年里,因为头寨没有金蚕,多少有些名不正言不顺,底下的苗寨许多事已经不再归属于头寨管理,他们更偏向于青林寨或者黑龙寨,住得近,亲缘近,处理起事情来自有一套章程,可要是头寨的地位恢复,很多事又要归于头寨管理,那不管头寨的名头归于谁,只要不是自己所属的那一家,都会变得麻烦起来。 第50章 而且,因为没有金蚕,这些年不少蛊师将万仙大会视为一种形式上的奠仪,反正自己无法在大会上夺得名次,何必为了走流程把自己精心培育的本命蛊扔进万蛊坑里? 这些蛊师大多习惯了提前一年或半年为万仙大会作准备,临时培养一只蛊虫专门应付这场盛会。 这么做的人多了,倒也公平起来,因为大家都是在这一年内捉虫,养蛊,拿来比斗,就比这一年内蛊师养蛊的本事,分出个高低来。 可要是重养金蚕蛊,就由不得他们应付了事了。 妮耶能够感受到人群的异动,她只道:“这些年,三寨的人心已经在涣散的边缘。” 黑龙寨作为三寨中态度最保守的一脉,金玉蛮对此的感触极深:“您说的是。因为金蚕蛊的缺失,三寨的制度不全,威望日衰,这些年已经有了名存实亡的迹象,更像是三家各自为政。” 说到这里,金玉蛮叹了口气,她认真道:“无论如何,黑龙寨都是拥护金蚕蛊的,我们会遵循古老的约定,守住蛊神的信仰,无论您到时候要做出什么样的改变,我们都会遵从。” 妮耶没有回应,眼下金蚕蛊还未诞生,自己也没有夺到蛊虫,这时候就说起日后,未免太过轻狂了,妮耶不是这样的人。 她知道金玉蛮没有说谎,黑龙寨作为旧有制度和规矩的拥护者,虽然这些年一直阻拦着汉人的影响深入苗寨,几次在大事的决议上和木伊卡、以及木伊卡背后的妮耶唱反调。 但同时,他们也是最支持金蚕蛊在三寨中选择头寨的。以金蚕蛊为衡量的标准,这相对公平,又有了震慑苗疆的底牌,最重要的是可以将蛊神的信仰再度推行下去。 嘴上说的先祖、蛊神是很难让人相信的,只有让苗民亲眼见到神奇的金蚕蛊,他们才会相信世间有自己无法理解的力量存在,对金蚕蛊,更对传说中的蛊神心存敬畏。 人有了敬畏,才会克制自己;所有人都归于一个信仰,力量才会集中,人心才会凝聚。 在思想和教育无法推广的年代,宗教就是这样起到了统治者需要达到的目的,才会盛行。 山外如此,山中也是如此。 金玉蛮虽然没有清晰认识到这些,但她知道金蚕蛊代表的意义,正是因为知道,才想要掌握它,并借着它重振黑龙寨的声势,把三寨偏离的方向拉回正规,哪怕为此割舍掉青林寨的管理权,将它彻底拱手送给中原朝廷,自断一臂,以示自己从今往后绝无重蹈覆辙的可能。 她觉得妮耶想要重振三寨是在树敌,是看轻了中原朝廷的决心,过于天真。 在妮耶看来,金玉蛮才是天真的那一个,作为三寨的首领,她更清楚地知道眼下的情形。 早在多年前苗疆向中原王朝称臣,他们就已经失去了隔绝对方影响的可能,换句话说,当初苗疆会向中原王朝俯首,正是因为无法抵抗武力强悍、文明繁荣的中原。 杨氏的祖先放弃据山称王,中原王朝也给了杨氏足够的尊荣、权力,甚至没有彻底铲除各族土司的力量,才给后来的杨氏之乱留下了隐患。 如今中原王朝对苗疆的渗透已经一点点深入,这不是隔绝青林寨就能自保的,中原朝廷不会答应,甚至三寨中曾见过山外景象的苗民也不会答应。 在接受中原朝廷治理的前提下,凝聚人心,保住三寨原有的结构,已经是她能争取到的,最大的权利了。 就这样,她还需要借助金蚕蛊、杀一个大敌来立住威信。 木伊卡远比金玉蛮了解妮耶,也更能体会她的不易,作为三寨中第一个选择主动接纳中原影响的寨主,他和妮耶有一种无言的默契,此刻他没有像金玉蛮那样表态,只是一个劲儿地抽着旱烟。 雨幕中,似乎一切都染上了潮气,升腾的水雾中,原本明晰的面容都变得模糊起来。 妮耶转向了木伊卡,于公而言,他们多年来一直隐隐互相援助,支撑着将变革一点点落实,于私而言,木伊卡也算得上是她的朋友、长辈。 这位老人的性情直烈,行事风格光明磊落,从不掺和隐私之事,之前金玉蛮心神不守时,其他人或顾虑金玉蛮的身份,或觉得不是一个寨子的人,都只是看着,只有他上前把金玉蛮拉起来,可见他的为人。 那些汉人愿意和木伊卡相交,不是没有道理的。在汉人的文化中,他们尊敬经历丰富、充满智慧的老人,更敬重刚直公正的人物,那些精明的汉商觉得,木伊卡这样的人才是值得信任,并结为朋友的对象,很多事都愿意看在木伊卡的份上商量着来。 可木伊卡已经老了,他已经快要七十岁了,这几年的身体也越来越差,处理起事情来,也心力有所不济,他离开后,谁能接替他的位置呢? 妮耶难得放软了口气道:“木老,您要保重身体,事情结束后,不要急着返回青林寨了,先在金水寨过一夜,让蚩老帮您烧艾去去寒。” 木伊卡拍了拍自己宽厚的肩,笑道:“首领不用担心,我虽然已经老了,可还没到不中用的时候呢,真算起来,蚩老头还比我大两岁呢!” 金玉蛮对着他,倒是没有早先那么夹枪夹棒的了:“蚩老已经是族老,不怎么问事了,你可是青林寨的主心骨,要我说,也是木三不好,他是你几个儿女中最有本事的,却成天往外跑,不帮帮你。” 木伊卡摆摆手道:“人各有志,他能过得开心,对我这个父亲来说比什么都重要,石家的小子也不错,过几年我把事情都交给他,也能卸下这个担子了。” 老人咳嗽了几下,喉咙里发出粗重的喘息声,又平复过来:“我当年难道就想接手这个位置吗?我更喜欢草木蛊虫咧,还不是没有办法,才被时事推到了这里,我没得选择,但我能给更多人选择,就没白在这个位置上坐这四十多年。” 妮耶长叹了一声,她没有再回避这个他们都未细谈的话题:“您不赞成我这么做。” 木伊卡看着在刀梯上攀爬的苗人高手,雨天使得上刀梯的行动越发危险起来,四人的动作都十分小心,那精瘦汉子赤裸着上身,露出身上的蝎子刺青,后背全是水,那是汗水混在了雨水里。 妮耶也看着他们,上刀梯无疑是危险的,可为了达成目的,总有人愿意站出来,去冒险,去搏。 木伊卡听她问,就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是,我不赞成。这些年三寨发展得很好,年轻人也在适应新的环境,老的规矩就像老的人,即便他还能管用,但他总是要走的,将来要交给新的人。就像咱们当初的先祖,不畏艰险在深山中开辟道路,不畏虫蛇之毒钻研出蛊师一脉。” “现在咱们不过是走出深山,再向山外去开辟一条合适的路,它或许需要几代人去慢慢探索,但畏惧外面的风险,就故步自封,不想着向前走,反而要从已经烧成灰的东西里,去掏出金蚕蛊,让习惯了眼下生活的子民再捡起过去那一套,才是真正的将十万大山变作一个蛊罐,所有人在这个罐子里日复一日地互相吞食,永远没有更进一步的出路!” 木伊卡这些话在心里很久了,只是事情太多,他不能干扰妮耶的布局,没有和她争执,此刻抛出来,越说越激动,又咳嗽起来:“首领,首领!你不能只想着权利和三寨的存亡,当初三寨之所以会建立,就是为了让苗民过上安定的生活,你不能只在高楼上想着大人物才想的事情,你是三寨所有人的首领,你要看看那些跟着你的普通人!” 金玉蛮听着木伊卡的话,心绪也随之翻腾起来,她见这个老对手咳得厉害,便咬着嘴唇,走过去拍了拍木伊卡的背,抬头看向妮耶。 妮耶没有看他们,只是望着渐渐被拉上高台的长鼓,良久才道:“木老,你说的这些,我会好好想一想,可身在我这个位置上,很多事,也由不得我。” “时辰到了,鸣鼓吧。” 三人身后,上了高台后就没说话的梅大先生打量着木伊卡,难得没有说些堵人的话,而是将手里的酒壶递给他道:“老哥,你也是个有意思的人,看你这病也是寒气冲的,来,喝一口?” 木伊卡接过梅大先生的酒壶,灌了一口,长舒了口气,赞道:“好酒,好药!” 他将酒壶递还给梅大先生,没有道谢,梅大也不在意,就看着他跟着妮耶和金玉蛮一起走向了长鼓。 隆隆的鼓声震响,如雷声在山谷中回荡,穿透风雨,深远磅礴。 台下所有的苗民都抬头望向高台,重山中所有听见鼓声的人都为之一振。 万蛊坑中沉睡的三圣蛊醒来了,它从坑底的暗河中爬上岸,沿着深坑的石壁向上攀爬,刚刚还在为了新的虫食而聚在一处争斗的蛊虫们纷纷退散开,只有三圣蛊的蛊种跟在它身后,一起试着向高处爬去。 它作为一只蛊,已经有四十多岁了,即便在三圣蛊中,也是垂垂老矣,早在四十多年前,它的主人去世后,它就居住在万蛊坑里,也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近些年,它大多数时候都在沉睡,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在睡梦中死去。 第51章 可当它听见熟悉的鼓声,还是会做出回应,去见那召唤自己的蛊师。 万蛊坑的封门再度被打开了,有光亮从高处透下,混着淅淅沥沥的雨水,一只四肢几乎一样长的青色怪异蟾蜍探出了头。 它几乎已经白蒙蒙的眼睛,看向了头顶的长空,口中发出一声蟾鸣。 万蛊坑上下,所有的虫鸣都停了。 天地间,只有蟾鸣和风雨声。 第38章 麒麟长寿,麒麟蛊是三圣蛊中寿命最长的一种,所以万蛊坑多半由麒麟蛊镇守。 眼前这只麒麟蛊乃是前任青林寨寨主留下的,那位老寨主几乎倾尽心血,不顾自身安危喂养出了这只麒麟蛊,就是为了让它在龙蛊死后守住万蛊坑。 也因为这,木伊卡才不得不放下自己出山游学的想法,成为新的青林寨寨主。 对此,木伊卡没什么怨言,他年轻时做出的一些举措,要不是有麒麟蛊在,族老们不敢动他,他都等不到妮耶上位,因为父亲留下的麒麟蛊,他虽然没能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却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 人生多不如意,能像他这样过完一生,已经很好了。 他笑呵呵地看着这只苗寨仅存的三圣蛊,像在面对自己的妹妹:“青女,你年纪虽然大了,动作还是很利索嘛。” 麒麟蛊没有离开万蛊坑,它只是探出头看了看天,又看向木伊卡,长期生活在阴暗无光的深坑中,它原本就不算好的视力快要完全退化了,但它的感知能力依旧很强,它甚至向木伊卡的方向咕噜噜地发出了声音,像是真听懂了他的话,在嘟嘟囔囔地回应他。 木伊卡心中感慨万千,十年一面,许多人在十年中都会淡忘往日的情义,青女却依旧记得他。 麒麟蛊只占据了一个洞口,另外两个洞口中,几只跟着它爬上来的蛊种气力不足,慢悠悠地爬出了洞口。 三位寨主眼疾手快,各自抓了需要的蛊种放入特制的小罐中,这些蛊种是一代代三圣蛊繁衍出来的,可以作为培育三圣蛊的苗子,即便他们自己用不上,给自己看好的族人也行。 梅大先生果然如他所说,对这些蛊种全无兴趣,只是蹲下身看着洞口内的麒麟蛊。 三圣蛊并称三圣,虽然以金蚕蛊为首,但麒麟蛊也有它的长处。 金蚕蛊以迅疾、灵巧、剧毒著称,金蚕之毒无药可解,无形无色,瞬间致命,江湖中人人闻之色变;龙蛊性情好斗,且身披鳞甲,混如铁铸,本身极难被杀死,它的毒性剧烈,中毒者五脏如火焚,吐血而亡。 麒麟蛊寿命长,感知力极为灵敏,脾气温和,可它的毒效果最为骇人,中了麒麟蛊毒的人会全身溃烂,一碰触就血肉掉落,情状极其可怖,而中毒者往往不等到毒完全发作,就自刎而死,最终尸体化作焦骨。 不过眼前这只麒麟蛊除了模样有些奇怪外,并没有那些天然毒物艳丽张扬的外表,它安静地趴在洞口,昂着头,似乎在感受落在自己身上的雨点。 梅大先生跟着它一起抬头,只看到两侧的山壁和阴沉的天。 —————— 南海娘子惊讶地压低了声音:“这,这怪□□是不是发现我们了?” 他们为了看清下面的情形,站的地方其实不是特别高,只是枝叶茂密的古木遮掩了他们的身形,而且这样的大雨天,没谁会刻意抬头向上看。 顾绛回道:“它确实发现你了,正在盯着你。” 南海娘子觉得自己背后发凉,整个人都毛毛的,还是勉强笑道:“您这是说的什么话?咱们站在一处,我暴露了,您不也被我牵连吗?” 顾绛悠悠道:“你不必为我担心,你暴露了,我也能脱身,何况你是南疆的敌人,我捉了你回来,又没有和三寨作对,他们没有必要和我为难不是吗?” 南海娘子的脸色险些撑不住,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变化都洋溢着想要骂人的心。 顾绛似乎十分诧异于她的情绪起伏,反问道:“你不会真的觉得,我是个好人吧?” 南海娘子心下唾了一口,修行《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的魔教之人,哪里会有好人,就此人的做派,他若是好人,她就是真正救苦救难的菩萨! 但她不能这么说,只能笑道:“您这是说的什么话?难道咱们这样的人,还要拘束于世人口中的好坏吗?” 顾绛含笑道:“你能这么想就再好不过了。” 南海娘子不想再和他说这个,便道:“您觉得,这次夺得金蚕蛊的会是谁?” 顾绛道:“你不是说,肯定是妮耶吗?” 南海娘子叹道:“妾身也没有哄您,若她不运起内力,以三寨之人的蛊毒造诣,她沾染上的这点毒一定能解的,所以我才说她一定能赢。” 说到底,是她在顾绛面前耍了个心眼,想隐瞒下妮耶中毒的事,再不济也别赶着暴露这毒师自己下的,毕竟她还不清楚顾绛真正的立场,和来到苗疆的目的。 顾绛道:“你好像觉得,金蚕蛊一定能够出世,甚至在这个基础上假设了妮耶能赢。” 南海娘子一怔,回道:“金蚕蛊种虽然只是蛊种,但以金蚕蛊的厉害,哪怕是蛊种,也不会输在万蛊坑下吧?这可是真正的万蛊之王。” 顾绛道:“你觉得,是蛊虫厉害,还是人厉害。” 南海娘子道:“江湖中的高手不知凡几,蛊虫虽然诡异有剧毒,可也胜不过人。” 顾绛点头:“人间的帝王何尝坐拥江山万载?金蚕蛊又凭什么永远都是万蛊之王呢?” 南海娘子明白了他的意思,她的目光扫过将蛊虫投入万蛊坑的三人,略过了自己交过手的金玉蛮,金玉蛮的小蛇本事有限,显然不是金蚕蛊种的对手,那就是木伊卡了。 “我也知道一些关于木伊卡那只□□的事,他通过白简那小子得了不少毒物用来喂那只蛊虫,很少放它去争斗吞食别人的蛊虫,我还特意看过白简寻来的毒物,说实话,在苗疆地界不算多么出色。” 顾绛道:“很多东西在不同人的手里,会起到不同的效果。” 南海娘子不解道:“可食毒教的用毒本事也是基于十万大山一带,白简那小子用毒上并没什么天赋,木伊卡又因为青林寨的牵绊,从未出过苗疆,他的青蟾甚至不能算麒麟蛊种,如果他研究出了东西,妮耶怎么会不知道?” 顾绛道:“妮耶知道。她一直都知道汉人用毒的厉害,百草老人的师父当年所用的毒,苗疆至今无人能解,她怎么会不知道?可她要金蚕蛊并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厉害,更是为了它的名声、威望,它背后代表的意义。” “这世上难道没有比和氏璧更珍贵的玉石了吗?可和氏璧雕成了传国玉玺,它就不再只是一块宝玉。妮耶要的是金蚕蛊,也不是金蚕蛊。” 南海娘子了然,事情回到她熟悉的范围里,她自然通透得很:“木伊卡这个老家伙不显山不露水的,我还想着以他素来的秉性,一大把年纪不会贪图几年的风光,把青林寨推上头寨的位置,惹来麻烦。现在看来,他还是没经得住诱惑,您都说他的蛊厉害,是想在最后争一争这蛊中的皇位?” 她笑吟吟道:“三年不鸣,一鸣惊人,三年不飞,一飞冲天。他养出来的蛊虫若是胜了金蚕蛊种,成为新的蛊王,可是要改朝换代了,他的名字会随着新蛊王流传百年、千年的,比起这样的名利,青林寨的一些麻烦都不算什么了,或许到时候借着新王的威势,还能压下更多不满呢。” 说到这里,她话头一转:“但我不信妮耶没有准备,她是个多疑到可怕的女人,面对我的摄魂法,她连自己都能怀疑,在金蚕蛊的事上,她一定做了万全的准备!” 顾绛赞同道:“是,她做了万全的准备,从金蚕蛊种出现起,她就做了准备。” 南海娘子有种不出所料的得意,她和妮耶作对这么久,又精于心计,的确是世上最了解妮耶的人,可在这份得意外,还有些颓然,妮耶做了再多的准备,不也被局外人看在眼里?自己又比妮耶如何呢? 她掩唇笑道:“这么看来,妾身还是说对了。” 顾绛也笑起来:“但她后手没法用了,因为你下的毒会让她一动用内力就毒性发作,难以为继。” 南海娘子听到这里,惊愕了一瞬,而后大笑起来,她压着声音,笑得弯下腰去,半晌都直不起身来,等她终于撑着站直了,才擦着眼角笑出来的眼泪道:“难怪您说我不能走,我确实不能走!哈哈哈哈哈哈,我要是走了,怎么能看到这样的好戏呢?!” “她设计我做垫脚石,却被我针对广德的一手无意间波及了,哈哈哈哈哈哈,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可笑的事。” “金蚕,金蚕!作茧自缚!” —————— 作茧自缚。 妮耶咳出一口毒血来,心中闪过的念头,也是这四个字。 木伊卡蹙着眉给她把脉,金玉蛮扶着她,不明白为什么妮耶只是用内力吹响虫哨,就变成了这样,她身怀金蚕蛊种,竟然中了毒?! 第52章 蛊师用虫哨驭蛊本是常事,通过特殊的音节可以给蛊虫下达命令,激发蛊虫的凶性,妮耶在金蚕蛊种进入万蛊坑一段时间后拿出虫哨,他们都没觉得有什么,不过是担心蛊虫半途力竭,激一激它。 之前上山下台,敲响长鼓,妮耶都用了内力,只是那时候金蚕蛊种在她的身上,压制住了毒性,妮耶对这些山外的毒了解不多,以为靠金蚕蛊种留在她体内的蛊毒,足以以毒攻毒,自己已经没什么大碍了。 没想到金蚕蛊种离开后,她不用内力还好,一用起内力,体内的残毒就顺着经脉游走,她若不停下,这毒很快就会流遍她的全身! 木伊卡沉声道:“奇毒,老夫也不曾见过。” 妮耶毒性发作、后手用不上,依旧没什么惊慌的意思,淡淡道:“是南海娘子身上的毒,应该是海外的东西。” 木伊卡叹道:“天地之大,真是无奇不有。” 站在一边的梅大先生见他们三个没人动弹,惊道:“你们怎么不赶紧解毒?!她可不能死,她死了,我的画怎么办?” 木伊卡面色惨淡道:“解毒?怎么解毒?咱们的蛊虫都在万蛊坑下呢,青女的毒又太过霸道,根本不能沾人。” 梅大先生急得跳脚道:“三寨这么大,总有厉害的蛊师吧!” 金玉蛮的嘴唇颤了颤,指向万蛊坑道:“都,都在下面了。” 梅大先生也傻眼了,他倒是有办法解毒,可他手里也没带东西啊! 对了,东西!他忙道:“还有一个人,百草家那个傻小子,孙七!他不是带了一个药箱来吗?他有啊!” 孙七! 木伊卡和金玉蛮顿时都面露喜色,对啊,要压制这种奇毒,一定需要高手和相当的毒物,眼下蛊虫们都在万蛊坑里,但孙七还在寨子里,现在去将他找来,一定能解燃眉之急! 金玉蛮此刻也顾不上别扭了,纤细的身影一闪就抢了出去,只留下一句“我去找他”,便不见了踪影。 只留下木伊卡照应妮耶,梅大先生不住地踱步。 他们身边的万蛊坑口,除了麒麟蛊所在的那个洞口,另外两个洞口已经重新关上,百余米的深坑下,蛊虫正在互相厮杀着,它们注定只能有一只蛊王爬出蛊坑。 妮耶叹气道:“时也,命也。” 木伊卡没好气地道:“依我看,不是时运,是你聪明反被聪明误。” 这话听起来,像是在说妮耶设局对付南海娘子,却被她尸体上的毒所伤,可他们都知道,其中还有一层含义。 妮耶没有顾忌梅大先生在场,她知道梅大是个不通俗务的人,就算他听了,只要他不感兴趣,都会立刻抛到脑后去:“可惜了那只金蚕蛊种,它没有被唤醒,之后等麒麟蛊回到坑底,一定会被成年的圣蛊吞食。” 木伊卡道:“我听出来你是在唤醒蛊虫,但没想到,你,你哪里来的第二只金蚕?金蚕蛊霸道得很,绝不会允许宿主养第二只本命蛊,哪怕同是金蚕也不行。” 妮耶道:“当初我并不是一个人独自钻研金蚕蛊的,我需要人帮我一起。” 木伊卡愣了一下,猜到了是谁:“蚩老。他也养了一条金蚕?可他的样貌——” 妮耶道:“因为他没有养太久,就把这只金蚕给了我,他只有轻微的骨肉移相,加上年纪大了,旁人自然看不出来。” “而且这只金蚕蛊种有缺陷,他把这只蛊种给我,是为了让我的金蚕蛊种吞食了它,可我没舍得,就用秘法将它封在蛊罐里,藏了起来,直到这次将它的蛊罐放在口袋里,跟着虫食一起扔了下去。” 他们放虫食时自然是有讲究的,若是悬空抛下,百米深坑的高度摔下去,什么毒虫都撑不住,所以他们会沿着石壁放手,让打开的口袋滑落下去。 那只金蚕蛊种就这样被装在结识的木筒里,跟着虫食一起滚了下去,等到妮耶吹响虫哨,将它唤醒,这只金蚕蛊种就会自己咬穿木筒爬出来,加入这场已经进行了半场的争斗。 成为最后的赢家。 【作者有话说】 没想到吧,孙七,你最后还是做大夫来了_(:3」∠)_ 第39章 木伊卡面对着此刻中毒的妮耶,着实有些无奈:“首领偏要在此刻将所有谋划和盘托出?” 妮耶倒也坦然:“做过的事情总会留下痕迹,如果这一次是你胜了,与其等日后被你顺着疑点查出什么,不如趁现在说清楚。” 她身上的毒到底能不能解还未定,而在争夺金蚕蛊的事上动手脚,其实并不算什么,历代三寨寨主在争夺头寨之位时,都会用尽手段,何况金蚕蛊种本就是妮耶培育出来的。 木伊卡不喜欢用这些手段,不代表他不了解其中的关窍:“你为了对付南海娘子而中毒,是为三寨尽力,此时也已坦诚相告,若你因此毒而折损,金玉蛮又实在年轻,三寨中的事许多都要让老夫来决定。” 妮耶这是一种示诚,也是一种示弱。 木伊卡无奈地摇了摇头:“其实,就算你的手段达成,也未必会如意。” 妮耶平静的脸上终于流露出些讶异来:“两只金蚕蛊种?” 木伊卡道:“蛊种毕竟只是蛊种,哪怕是金蚕蛊的蛊种。这万蛊坑中有多少蛊种,它们都越不过圣蛊去。” 妮耶道:“你的青蟾已经与麒麟蛊不相上下?” 似乎是听到他们在说自己,麒麟蛊发出一声短促的回应。 木伊卡也应了它一声,才转回向妮耶道:“我若说,它已经胜过麒麟蛊呢?” 妮耶沉默不语。 木伊卡胜券在握,却没有多少兴奋的意思,他怅然道:“它不该胜过麒麟蛊吗?它本就是青女的子嗣,生来具有烈毒,这是先人为后辈打下根基,就咱们再上一层的台阶。我从它年幼时就喂养药物,这都是我一遍遍试出来的办法,和咱们蛊毒的极端不同,中原人在用药上讲究‘固本培元’,认为增强自身的根基才是最重要的,没有足够牢固的根底,前途终究有限。” 他在说蛊虫,也不仅仅是在说蛊虫。 “麒麟蛊本就是三圣蛊中生命最长的一种,它不该这么多年都没有长进的。” 妮耶明白这个道理,只要是个正常人其实都能理解这点,就像小树要长成大树,第二年的年轮会越过上一年的年轮,就像蛇要蜕皮,蝉要蜕壳,长个子的孩子穿不上幼年时的衣服。 瀑布的流水,永远追不上东去的长河。 但如果道理正确就会被选择,这世上也就没有那么多的无奈和争斗了。 妮耶缓缓道:“那你不能成为首领,如果你坚持要走这条路,而我不能活下来,就让金玉蛮成为新的首领,她年纪轻,但也经历了很多。” “你说我心里只有三寨和权利,可这个位置它本身就是在三寨制度上立起来的,当我成为首领,握着这份权力时,也必然要肩负起它背后的责任。” 她坐在一块山石上,因为刚才的一番变故,身上的衣衫半身都淋了雨,她却并不在乎。 妮耶这一生,除了在首领位置上的筹谋,好似什么都不在乎。她没有情人,没有儿女,也没有朋友。 她很少生气,也不爱笑,就在那二层的小楼上,站在长着花草的窗户前,日复一日。 妮耶就着雨水擦了擦嘴边的血迹,继续道:“你想要做一条汇入大河的溪流,为了总有一天抵达大海的夙愿,可当你汇流入大河中时,那些跟不上的水流还滞留在山间,迟早会被烈日晒干。” “那时候,这条山溪就不复存在了。” 妮耶叹了口气:“在中原的历史中,也曾有异族统治,甚至割据半壁江山,可如今哪里还有匈奴、鲜卑、氐族?我不能抗拒朝廷的改变,但又不能放任涣散的族人像溪流一样流向山外的大河,若是有一天,三寨乃至于整个苗疆都不复存在,我又该怎么面对筚路蓝缕的先祖?” 木伊卡一时默然,他没有动摇自己的想法,只是他知道,自己的想法不能作为回答妮耶的答案。 他只能叹息。 木伊卡道:“我从未想过要做首领,我已经没多久好活了,青女也快到头了。我养出青蟾,它会在青女离开后守在万蛊坑,它的后代会成为新的三圣蛊蛊种,我会把自己的想法和新得留给后人,让他们在我的基础上,再向前走,总有一天,新的蛊王会代替青蟾,后人总会超越前人。” “也许,也只有后来人才能评价你我今日的作为。” “他们可能根本不知道咱们的生平和姓名,不明白为什么道理在这里,我们依旧会做出错误的选择,他们会尊敬、理解我们,还是嘲笑我们只是两个看不穿的愚人?” 木伊卡敲了敲自己的烟斗,他的烟已经灭了,被雨水淋湿的烟叶点不着,被他倒了出来,换上新的:“但那都是咱们身后的事情了。” “人生不过数十载,谁能知道百年千年后,是怎样的光景?” 第53章 —————— 孙七被金玉蛮拉着到了万蛊坑前时,就见妮耶与木伊卡两人对坐着,神情平静得不像是有人中了剧毒,而梅大先生蹲在一旁,仰头看着天。 他来不及问梅大究竟在看什么,就急匆匆上前给妮耶把脉,从药箱里翻出两个瓷瓶来给妮耶服下,不一会儿,妮耶就吐出了一口污血,孙七又给她把了一次脉,表情依旧十分严肃。 三位寨主看着他忙碌,并未插嘴,毕竟他们只是精于蛊毒,对医道的了解远不如孙七。 就在孙七第二次配药时,一直望天的梅大先生终于站了起来,他走到孙七身边,毫不客气地去看他箱子里药物,然后又闻了闻孙七配的药。 孙七解释道:“妮耶寨主中的是混毒,这毒以海外剧毒之物为主,混合了几种奇花异草,在海外叫做‘珊瑚香’,成品无色、但有异香,被装在珊瑚色的瓶子里,是一个海外的岛主所创,因为她喜欢珊瑚,才得名。” 孙七正要说自己解毒的思路,就听梅大先生断然道:“你这些药药性不足,这瓶‘百草折’倒是药性够了,可是不对症。” 梅大先生拿过孙七的药箱道:“虽说人总是要死的,但你要是把她治死了,我的画就没着落了,唉,死马当作活马医吧。” 孙七乖顺地挪到了一边,看着梅大动作,拿出面对百草老人时的态度,小心翼翼道:“您也没有把握吗?” 梅大先生回道:“如果是在我的梅花草堂,我当然有办法,如果她没有动用内力,靠你这些东西虽然不太对症,但也能用。可眼下她的毒已经进入经脉,以毒攻毒的话,这种新毒也要进入她的经脉中,她又不是什么一流的高手,又没有内力深厚的人替她看护,毒素难免有残留损伤,他们这些玩蛊的,多少都体内积攒了虫蛇之毒,一剂药下去,听天由命吧。” 话是这么说,可梅大先生配药的手极稳,用量上也十分小心,作为当世第一的制毒解毒高手,梅大先生拿起这些自己刚刚分辨出的药物,动作如行云流水,好像这些并不是毒药,而是作画的颜料一般,被他涂抹勾勒成图景。 很快,一份浅褐色的药粉被他用酒化开,递给妮耶。 妮耶从他手里接过成品,一口饮下后,才忽然笑了笑道:“好像我这次唯一做对了的事,就是把梅先生请来。” 天底下,也只有梅大先生能在这种情况下救她了。 就在此时,麒麟蛊忽然发出一阵急促的鸣叫,木伊卡听到这警示的声音,猛然转身,就见万蛊坑边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对男女,都是苗民打扮,男子低头看着青女,女子则躲在那男子身后,警惕地盯着麒麟蛊。 男子似乎对麒麟蛊非常感兴趣,他也不畏惧这凶名在外的圣蛊,弯下腰来看它,不知怎么的,青女竟然在他靠近时,往洞内缩了缩,口中发出越发响亮的鼓鸣声,像是个受惊的孩子在大声叫喊,那男子笑了笑,没有再靠近。 那女子见状笑道:“没想成,这麒麟蛊还是个欺软怕硬的小东西。” 男子道:“它的灵智不低,并非没有面对强敌的勇气,只是在它看来,我就像是一块石头突然变成了人吧。” 说着,他便转向梅大先生的方向道:“我本无意打扰,只是见了先生的手段,心中好奇,一时技痒,想与先生切磋一二。” 梅大先生才不管什么祭礼、禁地、打扰、武功,他兄弟二人一样的性子,只是一个古朴天真,一个狂傲狷介;梅大擅毒、好画,梅二擅医、好酒,虽然自己不懂武功,但就是十个会武功的人拿刀架着他脖子,他该怎样还是怎样。 这会儿哪怕见到麒麟蛊都惧此人三分,梅大也大咧咧道:“你也懂毒?那就过来试试吧。” 男子走到梅大身边,同样看过药箱中的药物,又闻了闻梅大所配解药的余味,赞道:“先生用毒的想法不拘一格,最妙在分寸的掌握上,多一分就会损伤中毒者的经脉,弱一分就会适得其反,治毒不成,反而让妮耶寨主再中一种新毒,恐怕也只有先生敢于拿捏这一线之差。” 梅大听他这样说,十分高兴地拍了拍手:“好,你果然是懂行的,换了那些半吊子来,绝看不出我这味解药的精髓所在。” 男子又道:“可惜了,要是再有一味凉毒,克制住毒性相争时沸腾的心血,就能彻底清除余毒,而要是这味药下去,下次再用药,就起不到这么好的作用了,可要再加剧毒性,人体又承受不住,所以这是一味解药,也是味将残毒变成宿疾的毒药。” 梅大揪着自己的胡子,他本是觉得无所谓的,妮耶的毒他已经尽力了,能救回条命已经不容易,可被这男子一说,他又觉得没能尽善尽美,显不出自己的本事。 就像画师自己随意作画时,偶有一处败笔,也可不太计较,但要是来了一位高明的观者指出这处,他就觉得这儿确实碍眼了。 男子道:“用药上,我自认逊先生一筹,但我可以用别的办法祛除残毒。” 他从袖中取出了一个小布包,展开后,里面是几根插在布包上的金针,梅大眨眨眼道:“你的内力很深?否则光靠金针可祛不动她体内的毒,这毒生于水中,散入经脉,要一口气替她祛毒,损耗可是很大的。” 男子笑道:“就像先生擅长用毒,我最擅长的就是武功,献丑了。” 他捻起一根金针看向妮耶,妮耶作为被讨论的中毒之人,只静坐着,没有抗议这陌生人随便上手的意思。 男子指尖一动,妮耶闷哼一声,金针已经刺入了她身上要穴。 孙七见他下针的穴道险要,吃了一惊,梅大恍然道:“金针截穴,的确是救治经脉的好办法,以你的功力手法,别说是残毒,她就是被废了全身经脉,也能重续。” 说完,梅大兴致勃勃地给妮耶把起了脉,打算通过她的脉象进一步感受每一针落下后,她身上的变化。 男子的功力非凡,当然可以用内力祛毒,但既然是和梅大探讨所学,他没有强求效率,而是按着自己的想法,一针一针下去。 梅大有时大为赞赏,认为这一针下得正好,有时翻脸大骂,觉得他若不是内力深厚,这一针下去就要伤人。 在男子落下最后一针,割开妮耶手臂上的皮肤,放出毒血后,他才道:“你这套针法也不是普通医者能用的,这份内力和眼力,整个江湖不出一手之数,还要精通医术。” 说到这里,他狐疑地打量起这人来:“你不会是姓王吧?” 男子闻言失笑:“不,在下姓顾,单名一个绛字,也久闻洛阳公子的声名,可惜缘悭一面。” 梅大听他这么说,便信了:“那也不打紧,你的本事就是你的本事,管他从哪里来的。哎,这南疆虽然草木多,山色好,可气候极端,缺了许多东西,施展不开。你和我回梅花草堂,咱们到了那儿继续!” 说着他就拉着顾绛的衣袖起身,准备现在就走,顾绛还真顺着他的动作站起了身,连带着围观的孙七也急匆匆收拾东西,大有要跟他们一起走的架势。 一旁的女子终于忍不住了,幽幽开口道:“您这会儿解了毒,交了个新朋友,倒把妾身忘到脑后了,这是丢下我,自己走了?” 把她一个人留在这儿,面对始终紧盯着她不放的麒麟蛊? 【作者有话说】 40章结掉苗疆篇,回到十年后的时间线。 第40章 南海娘子这话说得暧昧幽怨。 顾绛回得直接了当:“我说过,我与你并没有恩怨,与三寨也没什么牵扯,把你带到这里来,也已经全了做客的礼节,我当然可以把事情留给你们自己解决。” 听到“做客”两个字,南海娘子的笑容变得勉强起来。 因为麒麟蛊盯着她一个人,三位寨主自然也将目光定在了她身上,尤其是妮耶看她的眼神,明晃晃带着探究,让她觉得自己随时都会暴露身份,落入围攻中。 南海娘子杀过多少三寨的人,三寨又杀了多少她的手下,这些年她自己都算不清楚了,两方势同水火,早容不得他们互相退一步。 尤其是在她杀了雅乌之后。 作为三寨的首领,妮耶虽然有些虚弱,还是出面道:“听阁下的意思是,这位姑娘与咱们三寨有些恩怨?” 南海娘子没有理会妮耶,而是问了顾绛一个问题:“事到如今,我没什么可说的,只有一件事我不明白,您好歹别让我做个糊涂鬼。” 顾绛含笑道:“你想问什么?” 南海娘子道:“那个失踪的小和尚,广德的弟子虚竹不见了,我原本以为他是自己跑了,现在见到你,以你魔教的出身和《大悲赋》的修为,唯一可能有理由出手,且杀得了他的人,应该是您吧。” 孙七倏然看向顾绛,其余人也都一惊,没想到此人竟然是魔教之人,只有梅大先生觉得有些不耐。 顾绛眨了眨眼,露出一个奇怪的笑,他轻声道:“你找虚竹?” 第54章 南海娘子道:“我本就是为了杀广德才费了许多功夫,广德没来,杀他也是一样,可他居然不见了。” 她这样说,妮耶立时明白了她的身份,目光冷沉地看着她。 顾绛的口中发出另一种声音来,沙哑、生涩:“有劳女施主挂念,小僧一切都好。” 南海娘子的神情骤变,那变化太过剧烈和夸张,以至于让顾绛想起了麒麟蛊,如果麒麟蛊青女是一个人,那它刚刚看到自己走过来的表现,应该和此刻的南海娘子差不多吧。 连觉得这些琐事无趣的梅大先生都惊问道:“那小和尚,是你扮的?” 顾绛转了转手腕,把扣在袖口内的三圣铃撸了下来,递给梅大先生看,梅大先生捉起孙七腰间的铃铛比对了一下,乐道:“嘿,还真是你!” “不可能!”南海娘子断然大声道,“广德一脉修行的是化血法和毒功,你怎么会是广德的徒弟?!” 顾绛忍俊不禁地摇头:“谁告诉你,我是广德的徒弟了?从始至终,我都没有说过自己是广德的徒弟。” 南海娘子怔愣了片刻,伸出微颤的手,指向三圣铃,顾绛解释道:“这的确是广德的。” 梅大先生好奇道:“难道是广德寻死前托付给你的?” 顾绛道:“惭愧,这其实是我捡来的,因为对三寨的盛事感兴趣,我在捡到这串铃铛后就来了苗疆。” 南海娘子掐着自己的手,她努力想克制自己的身体不要颤抖,可那股冷意似乎钻进了她的骨头里,让她的肺和胃里都进了冰块一样,冷意上涌,她甚至想要吐,把垫在胃中沉甸甸的冷都吐出来。 她想要哭,想要笑,想要发疯,更想要跳起来骂人,骂天,骂地!骂白蝶那个疯女人,骂花落那个刀中魔头,骂蔡闾这个狗官,尤其是眼前这个该死的老魔头,让自己陷入这样荒唐的局里! 南海娘子的牙在打颤,面容扭曲,她咯咯笑道:“哪有这么巧的事?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吗?广德那个虚伪的老秃子,故作仁慈,其实专杀弱小可怜的人,他能寻死?哈哈哈哈哈,他惜命得很!你是他找来专门对付我的吧,能克制摄魂法的,最好当然是更厉害的摄魂法,哈哈哈哈哈,你进了苗寨后见这里的情势复杂,故意躲起来,一来避开寨子里的麻烦,二来以逸待劳,等我自己跳出来,而我果然傻傻地撞进了你手里!” 顾绛知她是受了惊,觉得谁都是故意害她,可还是指出了其中最大的一个错处:“广德和尚并不惜命,他求生,也求死,并非是他不来赴苗疆的约,还找人代替,而是他确实死了,是我杀了他。” 南海娘子的笑声戛然而止。 顾绛好整以暇地看着她:“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如果没有的话,我就先走了。” 一时间,众人都陷入了沉默中。 南海娘子缓了过来,她的目光扫过全场,三位寨主的武功其实远不如她,他们不过是依仗着蛊虫,现在他们没有蛊虫,孙七倒是身手不错,也有意帮三寨,但他太年轻了,功力不足,而且他要护着还未恢复的妮耶。 如果顾绛不插手,自己也不去招惹他和他身边的梅大,这里其实没人是她的对手。 若不是麒麟蛊还在盯着她,这会儿对她来说反倒是个机会,一个千载难逢的,一举杀掉三寨寨主的机会! 她要赌一赌吗?赌自己能抓住这个机会,在麒麟蛊紧盯下,闯过孙七,一击杀人,而后远遁。 何况,她还有一个猜测,那就是麒麟蛊不能离开万蛊坑,它要守住万蛊坑的坑洞,若是它不在,底下还未结束的战局中,很有可能会有蛊虫逃出来,三寨的寨主也不会调动它离开洞口,自己只要避开那个方向,麒麟蛊就不敢走出太远来攻击自己。 南海娘子取出了那副手套戴上。 妮耶叹道:“你明明可以走的,我们要守在万蛊坑,你的武功超绝,如果一心逃走,咱们都拿你没有办法。” 南海娘子笑道:“我总要试一试嘛,如果不试,我回去以后一定会昼夜难眠。” 她要赌,若她不是个赌徒,就不会明知危险还来到三寨,更久远时,也不会在明明可以低头顺从、留得一命的情况下,离开魔教。 人活着若不能翻云覆雨,争权夺利,杀人称名,还有什么意思?! 乌云低低地压向山林,雨势渐收,风中雨点的凉意被杀气取代。 南海娘子的声音却是温柔的、悲悯的、优雅的,她美丽的眼睛里充满同情:“风雨交加,荒山野岭,行路人都是寂寞人。” 这一刻,她好像成了那些鬼话杂记里,游荡在山间的幽灵,人人都知道她的危险,可她又是这样柔美幽然,知心知意,神秘也寂寞。 她那纤纤玉手牵住行人的手臂,也留下行人的心魂。 而死在她的手里,岂不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 孙七耳目一阵昏沉,急声道:“小心!摄魂法!” 而南海娘子已经到了孙七身前,她的指掌如刀,直要切入孙七的胸口,掏出他的心。 孙七闪躲不及,只能猛一侧身,将手中的药箱撞向她,这一撞的力道和角度都十分刁钻,南海娘子虽然不知道孙七的来历师承,但也看得出他功底不错。 适才南海娘子已经知道,这药箱里有许多毒药,她不敢打破药箱,让那些毒药撒自己一身,可也不能让药箱继续留在孙七手里,便手掌向下一沉,压在了药箱上,东西没有破损,孙七却觉得手里的箱子一下子变得极重,险些失手落下东西。 孙七没有和南海娘子硬拼,他足下一点,身子向后退去,好像融在了风里,飘忽不见。 南海娘子道:“你跑什么?回来呀,我还有话要和你说。” 话是这么说,可她根本没有管撤开的孙七,反身一掌打向了面色苍白的妮耶。 金玉蛮娇声怒喝,双手成爪抓向南海娘子,那赤红的指甲染血一般,南海娘子叹了口气,像是在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她的手也像一个长辈一样拢向对方。 咔嚓一声,金玉蛮的左手折断了。 她秀丽娇美的脸上不知道是因为疼痛,还是恐惧,惨白一片,在南海娘子抓住她手的时候,她就该撤开的,可为了护住身后的妮耶,也为了雅乌的仇,她没有退,反而用力抓向南海娘子的手腕。 可她付出断了一只手的代价,也不过是抓破了南海娘子的衣袖而已。 南海娘子拧着金玉蛮的左手,左掌掐向她的咽喉,忽的一根烟斗卡在了她的掌间,她右手一甩,掌风将金玉蛮狠狠摔出去,左手的手套在烟斗上摩擦出尖锐的声响,就在她将烟杆折断时。 木伊卡喊道:“青女!” 南海娘子悚然翻身,腾空而起,可风声中只远远送来一声蟾声回应,麒麟蛊根本没有过来,而南海娘子落下时,已经赶到的孙七一挥衣袖,耀眼的金芒从他袖间暴射而出,是他用来防身的暗器。 南海娘子身在半空,眼看就要落入暗器中,却诡异地凭空横移了一段,生生闪开了金芒,一落地后再次扑向妮耶。 妮耶受损的经脉还未恢复,体内药性和毒性相争,根本连站都站不起来,面对南海娘子势若雷霆的一掌,她忽然抬起了手。 南海娘子身形一顿,待发觉她手中只有一个虫哨后,南海娘子的面色更冷了,她已经受够了被人哄得团团转的感觉! 她所练的掌法乃是魔教的大天魔掌,这本就是一门霸道至极的掌法,数十年来,多少人在她掌下丧命。 妮耶就是下一个。 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南海娘子的脚下一个踉跄,右手臂酥麻得几乎失去了知觉,她当机立断封了右手臂的穴道,口中念道:“你输了,你的金蚕蛊输了,谋划也落空了,失去一切不如自我了断吧。” “自我了断吧。” 忽然,一声蟾鸣打断了她的话,那蟾声就在她身后。 南海娘子长叹一声,知道事不可为,不再勉强,就要抽身离开。 却见一道青影扑来,它像是一道闪电,竟追上了南海娘子的动作,南海娘子伸手去挡,只觉掌心一痛,她连忙撤掌,再往后退。 跟着青影赶到的木伊卡唤了一声:“青蟾,回来!” 那青影才没有继续追上来,南海娘子也没能继续撤走。 她甩掉了左手的手套,这能够隔绝蛇蛊蛊毒,甚至将乌姑拧断的手套,比她放在白黎身上的那副还要坚固柔韧,却没有阻挡住青蟾。 她死死抓着自己的左手,只见掌心有一个青绿的点,那是青蟾吐出的舌头,只是这一击,就穿透了南海精铁所造的手套,点中了她的手掌。 再看向右手,她的右手手腕有一道鲜红的细线,那是金玉蛮拼着左手被她折断,也要用指甲划在她手腕上留下的,甚至没有划破她的皮肤,可她指甲上的毒药在雨水的催发下,沿着这一线渗入了她体内,毒虽然不多,却让她在关键时刻停了下来。 第55章 南海娘子看着自己的两只手,忽然放声大笑,她看着妮耶道:“我不是输给你,我只是没有两个这样的帮手,若是我收两个徒弟,将自己的本事教给她们,让她们和我一起来——” 妮耶淡淡道:“那就等你下辈子,带着两个徒弟来找我吧。” 南海娘子急促地喘着气,她浑身开始剧痛,左手甚至开始出现青绿色的毒斑,飞速蔓延上来,她惊惧地扑向顾绛的方向:“前辈,前辈!您是我们一脉的长辈,您救救我,救救我!” 可她没能扑到顾绛身前,就踉跄着摔倒了,顾绛柔声道:“你怕什么?你忘了魔教的宗旨?死亡不过是重入轮回而已,舍弃今生的躯壳,开始下一世的修行。” 南海娘子大声道:“可那还是我吗?!舍去这身躯壳,我还有什么?那根本不知道是什么的灵魂吗?” 顾绛道:“你刚刚是可以离开的,那时候青蟾还没有出来,他们几个要看护妮耶,留不住你,是你自己选择杀妮耶,而被他们所杀,我和你说过,这是你的因果。” 苗人男子打扮的男子垂首看着她,就像昨夜里,她在树下见到他时一样。 南海娘子咳嗽起来,她咳出了一块块细碎的血肉,望着自己已经溃烂的手,她眼中蓦的落下了泪来,她咬牙切齿地看着顾绛,恨声道:“我会记住你的,我先你一步去往生,等到来世,一定会寻你讨回这口气。” 顾绛失笑道:“那你可要耐下性子,因为这要等很长一段时间。” 南海娘子冷哼一声,抬起完好的右手,一掌落在了自己的额头上。 第41章 回想十年前的万仙大会,个个都抱着自己的想法,心里的算盘打得此起彼伏,眼下这场即将到来的万仙大会反而显得十分平静了。 金蚕蛊依旧没有出世,三寨维持着往日的秩序运转。 妮耶的威名因南海娘子的死而远播群山,金玉蛮的手伤在百草老人亲自看护下,也恢复的很好,起初她的确因为雅乌的离世而压力倍增,可四年后,这种压力减弱了不少。 因为木伊卡过世了。 这位为青林寨操劳一生的老人,生命不可避免地走到了尽头,他将寨主的位置交给了徒弟,把青蟾送到万蛊坑接替青女,坐在青林寨的古树前。 生老病死,本就是人生常态,他已经平静地接受了这个结局,连依依不舍的儿孙都被他赶走了。 依旧挺拔高大的老者道:“我为你们操了一辈子心,别让老夫最后还要看你们悲伤、哭泣的样子,放不下心,我也该作为我自己,清清静静地走。” 坐在古树前的顾绛沏了一壶茶,换过水后,茶正浓时,百草老人也到了。 这位身材瘦小的老人穿着麻衣草鞋,他肩上挂着一个长长的褡裢,上面缝了几个口袋,看起来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游方郎中,五官还可见年轻时的清正,面色严肃,做派端方,乍一看和孙七口中那个慈祥、谦和,应付不来复杂人事的师父大不一样。 他在顾绛身边坐下,接过顾绛递来的竹杯,道了声谢,又细细看了木伊卡的面色,才垂首饮茶,但木伊卡和顾绛都能看出他的颓然沮丧。 木伊卡笑道:“我都这把年纪了,在苗疆和虫蛇为伍,能活到七十多可是很少见的,我都不觉得遗憾,你难过什么?” 百草老人道:“你走了,我在这世上的朋友就又少一个了,我的朋友实在不多,这些年越来越少了。” 木伊卡道:“世人说‘新朋旧友’,老朋友离开了,也会遇见新的朋友,只要你别那么孤僻,放开自己,这偌大的人世,哪里就交不到朋友?” 百草老人缓缓摇头道:“我也是一脚踏进阎王殿的人,过去比未来长,老朋友也比新朋友珍贵,珍贵的不仅仅是情义,还是记忆。” “你大概是除我之外,唯一还记得师父的人了。” 木伊卡抬头看着古树苍苍的枝叶,眼神恍惚起来,这一刻,他的眼睛才终于不再那么明亮,好像永远看着前方,看着未来。 他真正像一个老人,站在人生的终点回望,望见了自己年少时遇见的那个人。 少年因为对禁地的好奇,每每有时间就往那附近去,因为父亲、族老的叮嘱不敢真走进去,可还是好奇地在附近徘徊,而当他发现有人走进了禁地又走出来时,忍不住上前去向他打听里面的情形。 那汉人自称是一个大夫,他陪着少年走了一路,一直将他送到青林寨附近,才告别离去。 少年热情地邀请他到家中做客,汉人大夫拒绝了,他说:“我就不去了,你回去也别说遇到过我,我在这南疆并不是一个受欢迎的客人,和我沾上关系,对你来说更是一件糟糕的事情。” “为什么?” 见少年不信,大概是想要让他知道事情的严重,汉人大夫告诉他:“因为那片禁地是我造成的。” 木伊卡感慨万千:“那时我根本不信,因为他是个十分温和亲切的人,而寨中人人都说放毒的是世上最恶毒冷血的毒王,他害死了很多很多族人。那时候整个苗疆,几乎家家都失去了亲人,他们说不清杨氏和朝廷的是非,满腹悲伤和怨恨总要有一个去处,所以哪怕从没见过他,也笃定地认为那是个十恶不赦的恶人。” 杨氏带走的兵员都是青壮男子,他们不仅仅是父亲、恋人、儿子,还是劳力,这些人死伤惨重,伤害的也不仅仅是苗人的情感,还伤了苗疆的元气,使得那些年寨中的人手不足,其中只剩下老弱的家庭更是难以为继,靠着寨子里的人互相援助求生。 木伊卡就是在这样极为窘困的环境下长大的,那段苍白迷茫的岁月,让他坚定了要寻一个出路的心。 木伊卡笑道:“后来我知道这是真的了,却没有多怨恨他,在我看来,中原朝廷和杨氏就像两个蛊师,贺先生和咱们的人就像蛊虫,被驱赶着互相厮杀,如果他们真要恨,也该恨中原朝廷和带他们去征伐的杨氏。” 因为他这迥异于常人的看法,那位毒王和他交谈了许多,他正是从这个苗疆的仇人口中,窥见了山外的世界,和中原人的思想。 “我在知道他每隔一段时间就来,是为了解禁地的毒后,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自己造出了一片生灵禁绝的死地,使得毒随流水深入这片山谷,草木动物都会因此而死,这有伤天和,他做下的孽,该努力挽回。我便问他,是不是后悔了,若是再来一次,他是不是就不会冲动地帮朝廷的官员毒死这么多人。” “可他说,他后悔的是下的毒太重了,遗毒百年,却不后悔助中原平定杨氏之乱。” 时隔数十年,木伊卡还清晰地记得,那汉人大夫神态沉静地说:“中原朝廷并未苛待南疆,甚至十分信任杨氏。当年杨氏因为五司之争,向中原求助,甘愿献土称臣,后又为了自己的野心造反,是不义之军,这些反兵烧杀掳掠,害死了多少无辜的百姓?若说我伤了天和,他们就伤了人和,我的孽债自有天来惩罚我,教我不得好死,可他们的债,也当有人向他们讨。” “我这么做,不是为了权利,也不是为了彰显自己的本事求名,我只是为那些被杀的百姓而来。” “我要让那些举起屠刀的人知道,当他们把人视为草芥,那草木的毒就会要他们的命。” 苗疆少年怔怔地看着这个坐在树下的汉人,他感觉自己被对方言语中的力量所慑,却说不出那到底是什么,只觉得那是一种和自己以往所知截然不同的东西,深深触动了他。 让他隐隐赞同,忍不住好奇和向往,想知道那到底是什么。 木伊卡长叹了一声,他像是在询问身边的人,又像是在自言自语:“山溪奔入大河,再向大海,会有那一天吗?这对滞留在山间的流水而言,是对的吗?” 百草老人不明就里,以为这只是木伊卡临终的呓语,回道:“山高水长,水总是要往低处流的,瀑布流水汇入河中,河又通向大江,终于入海,这有什么对错?这不是必然之事吗?” 木伊卡喃喃重复道:“必然之事,必然之事——那当他抵达目的地的那天,他还记得自己是山溪吗?那条山溪,还存在吗?” 百草老人叹气摇头,没有再说话,而是放下茶杯离开。 顾绛也放下了茶杯起身,垂首看向木伊卡,这位青林寨主明明说要清静地走,心中还是有牵挂放不下。 他想了想,回道:“如果真有那一天,当然是不存在了。山溪不存在,大江、长河都不存在,他们汇聚在海中,不分彼此,你若问他是谁,他只会回答你,他是海水。” “阳光明媚的白天升腾,成天上的云,云层密聚时落下,成飘洒不羁的雨,随风逐浪,去千万里,又似沧海一粟、天地一息。” 说完,顾绛也转身离去。 木伊卡想要跟上他话中勾勒的未来,却发现,自己其实从未见过海,他想象不出那是什么样的景象。 第56章 他也注定要作为山溪中的一缕流水,葬在这里。 老者不由笑了起来,他靠着古树,阳光将他的视野照得模糊,化作一片白光。 昏沉中,耳边似乎又响起了父亲和青女的声音,他听见母亲和兰珠在笑,在唤他。他努力向远处看,就见还是孩子的阿弟阿妹手牵着手,跑过阳光下长长的山路。 他们的身影轻盈,向着山林深处去。 他开心地呼唤着他们的名字,脱下自己苍老的躯壳,追上他们。 像一只张开翅膀的蝴蝶。 —————— 这是一只金色的蝴蝶。 它的翅膀轻薄得透明,微微颤着抖落下无色的粉末。 惊叹于它美丽的人不知不觉就会吸入这些粉末,然后在沉梦中死去。 现在它正停在一只手上,一只像是水晶一样莹透的手,也只有这只手敢直接触碰它。 妮耶站在远处,蚩老捂着自己的口鼻,他们都在看这只金色的蝴蝶。 那只水晶一样的手抬了下手指,金色的蝴蝶围绕着那根手指翩然飞舞,终于,那些鳞粉不再往下落。 手的主人将落在自己掌心的粉末倒入瓷瓶中,递给蚩老。 自从这只蝴蝶诞生以来,每个日出的清晨,他们都会这样做。 蚩老感叹道:“没想到,这只金蚕蛊种竟然真能蜕变成这样,它明明有缺陷,又沉睡了很久。” 顾绛逗着蝴蝶的动作十分熟练,就像他当初喜欢逗蒙赤行院子里的鸟雀一样。 蛊师们需要长期的相处和驯化才能和蛊虫培养出配合的默契,用特殊的声音来操控蛊。可蒙赤行一脉的精神修法让他直接跳过了这些步骤,直接去影响蛊虫的精神波动,比起人,它们的思绪简单得像白纸,要让它们跟着自己的心意行动再简单不过。 哪怕已经看了十年,蚩老还是忍不住感叹此人的魔功简直是天生的蛊师。 当初在万蛊坑,妮耶认为顾绛既然成为了三寨的客人,拿着三圣铃来到祭台下,那他们就该让他挑一只金蚕蛊种,是规矩,也是示好,感谢他将南海娘子带来。 可青蟾已经结束争斗爬了上来,那些有斗性的蛊虫都已经被青蟾吞噬,只有等到下一次万仙大会了。 出乎意料的,顾绛表示不需要等那么久,他想要万蛊坑中那只作为后手的金蚕蛊种。 妮耶提醒他,十年后万仙大会再开,那时的蛊种多半是青蟾的后代,而且那只金蚕蛊种是有缺陷的,它缺乏斗性,且毒性不够强。 顾绛并不在乎这些:“我并不依仗蛊虫,只是想要试试,用我的办法来养这只金蚕蛊种,它会变成什么样子。” 于是,妮耶爽快地把虫哨和金蚕蛊种都交给了他,并提出他若想要尝试养蛊,可以留在苗寨。 顾绛和梅大先生走了一趟后,果然回到了三寨,和对金蚕蛊最了解的妮耶、蚩老一起研究这金蚕蛊种。 他所学渊博,和他人交流时毫不保留,连那门据说来自藏地的魔功秘法也能倾囊相授,只可惜这功夫太过玄乎,他们连入门都找不到门槛,更不要说学会了。 作为回报,妮耶和蚩老也尽展所学,甚至找来了木伊卡和百草老人,加上顾绛有时去探望的梅大先生,可以说这只蝴蝶是集中原和南疆六位毒、蛊之道的大家所学诞生的。 三寨关于蛊神的传说中,那会自金蚕蛊死后、振翅归林的蛊神,在人的智慧中化为了现实。 当金蝶从蚕茧中爬出来,蚩老几乎热泪盈眶,而妮耶凝视了它许久,才轻声道:“可惜了,木老没能见到这一幕。” 还没等他们激动的情绪消散,靠得太近的蚩老就昏倒在地,险些一睡不起。 想起那一日的经历,蚩老无奈又感慨:“蛊神只能飞往深林,蛊师是无法控制它的,连靠近都会丧命,只有你这样到了非人之境的老魔,才能驾驭它。” 顾绛从袖中掏出一个瓷瓶来,打开瓶口倒出一点花蜜在指尖,金蝶便抱着他的指尖开始进食,这种花蜜产自千虫谷,是一种毒蜂采毒花的花蜜酿成,又被妮耶取了几种毒花的花瓣、茎叶、根须磨成粉加入,极得金蝶的喜欢。 妮耶拿这种花蜜和顾绛换金蝶的鳞粉,被顾绛调侃说是“让它自个儿用鳞粉换零嘴”。 吃饱的金蝶扑扇着翅膀,飞到了顾绛头上,落在他束发的银环上,把自己伪装成一片金饰。 顾绛收起瓷瓶道:“万仙大会要开始了,我也该走了。” 妮耶瞥了一眼这十年容貌丝毫未改的男子,有些不耐地摆了摆手:“你早该走了。” 随着年纪渐增,妮耶那死水一样的性子,也长了脾气,换做十年前,她大概也就是说一声“好”,现在都快要把“你快走吧”写在脸上了。 苗女不像汉女内敛,蛊师更是热烈大胆,顾绛长时间住在三寨中,自然不会一直易容,因为他这张脸,着实惹了不少事,妮耶为了保护族人,每每在事情闹起来之前就要去解决。 这些年寨子里都流传起妮耶寨主求而不得,还不许旁人靠近的流言来了。 罪魁祸首非但没有歉意,还笑了起来,他没有再说什么,如妮耶所愿,果断转身向寨外走去。 一晃眼,笑声犹在耳,人已不见了身影。 【作者有话说】 我今天整整睡了一天,睡懵了都,迷迷糊糊爬起来码字更新了_(:3」∠)_ 第42章 冷风卷着雪花,在窗外狂舞,将四野染得素白、肃杀、萧索。 这注定是一个寂寞的日子,因为若非不得已,绝不会有人在这种天气出门。 而顶着这种天气也要出门的人,不能在温暖的屋中,和亲人好友一起闲聊度日,他又怎一个寂寞了得。 但顾绛不用承受这种寂寞,他正在暖和的屋子里喝着酒,面前是三碟下酒的小菜。 菜碟的旁边还有一个平日里用来蘸醋的小碟子,放了一点蜜酒。 金蝶正落在碟子的边缘,一点点啜着蜜酒,入冬后总是拢在一起的翅膀都平铺开了,俨然一副酒鬼模样。 一个书童打扮的男孩趴在桌边盯着这冬日里的蝴蝶看,满眼都是惊奇和喜爱,不过他被师父耳提面命过,知道不能靠这蝴蝶太近,这只南疆蛊神通体都有剧毒,好在它能控制自己——除了翅膀震动时自然脱落的鳞粉。 对蝴蝶来说,这些鳞粉就像鸟的羽毛,脱落也是常事。 金蝶看起来和蝴蝶一样,其实是一种蛊,所以不冬眠,翅膀质感清透,其实坚韧如铁片,翅膀上的鳞粉本不会易脱落。 只是它每每汲取毒物都会继续成长,就像鸟儿褪去旧羽,长出更鲜亮的羽毛。 而金蝶每休息过一晚,消化掉白日汲取的毒素,身上旧的鳞粉就会脱落一部分;若是这一天只是吃了些花蜜,没有毒,则干脆不会“褪毛”。 蛊虫嗜毒,并通过吞噬毒物来成长的特性,在金蝶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这就是顾绛当初对这些蛊虫感兴趣的地方。 坐在他对面的梅大先生显得有些不安,没动几筷子,就要往窗外看一看,神态踌躇,明显有话想说。 顾绛没有理会他,还是梅大的童儿问道:“师父,您在看什么呀?” 梅大道:“哎呀,这样的大雪天,林小姐一人上路,实在是让人揪心,不知,她何时才能到呀?” 童子觉得很奇怪:“师父,您不是常说人各有命,不必挂怀?这林小姐是顾先生的朋友,她去寻人,你们素未谋面,怎么这么担心?” 顾绛悠悠道:“他不是担心林小姐,他是担心自己,为了李园珍藏的《清明上河图》。” 说到这里,梅大的两眼放光道:“据说,皇宫中所藏的那幅《清明上河图》乃是仿品,真品就藏在李园,确有此事吗?” 顾绛点头道:“是,而且李园的藏品还不止这幅张择端的真迹。这些古字画的保存十分讲究,经不得冷热变化,不能潮湿,又不能太干,有些已经破损的还要修补,所以专门建了一个阁楼来陈放这些,里面每一幅都是大家真迹。” 李家世代官宦,书香传家,金银或许没有外人想象的那么多,但字画古书、瓷器玉器着实不少,其中还有林家的收藏,林诗音害怕自己把这些字画带到郊外小院里去不好保藏,也把东西寄存在了那座无名阁楼里,有专门的老师傅照看。 梅大激动地问道:“据说李寻欢出关前,把家业都给了他表妹做嫁妆,是也不是?” 顾绛摸了摸眉梢道:“是有这么回事,不过他表妹没有嫁人,也没有收下李园。” 梅大拍腿道:“可惜了!” 顾绛忍不住发笑道:“是可惜得很,这世上只要知道李园价值的人,大多都会觉得可惜,比起这样的一份百年家业,区区男女之情又算得什么?” 梅大道:“比起《清明上河图》,什么都不算!” 第57章 两人举杯相碰,而后大笑起来。 梅大先生扶了扶自己的帽子道:“这世上连《清明上河图》都能不要的人,实在不多。李寻欢我知道,他已经出关很多年了,林小姐一个闺阁女子,来这偏远之地做什么?” 顾绛懒洋洋地撑了一下四肢道:“她来找她想要的。” 梅大先生奇道:“她想要什么?” 顾绛道:“自然是,见一见当年把李园留给她的人。” —————— 李寻欢入关了。 哪怕已经十年过去,他的样貌对有些人来说,还是那么清晰,所以在他入关不久后,小李飞刀回来的消息就传到了有心人的耳中。 林诗音独居在外,本不该这么快知道消息,但有人一得到消息后就告知了她。 昔年中原八义的“宝马神枪”依旧是朋友遍布天下的豪客,这些年来他们兄弟一直留心着铁传甲的消息,也记得那一日保定城外的小庙里,出手相助的两人。 “二哥说,林小姐一定也很想知道这个消息,让我走这趟。”边浩的两鬓已经染上了霜色,神情却比当初轻松自在许多,“李探花自关外归来,想必不日就会回到李园,与林小姐再聚了。” 一袭紫衣的女子立在门前,手扶着梅树,神情愣怔,半晌才轻声道:“他回来了?他怎么,突然回来了?” “关外荒凉,虽然清净,但也寂寞,他想开了,总要回来的。” 边浩闻声一惊,这才发现梅林中还有一人,正在树下整理着什么,听声音,正是那日与林诗音兄妹相称的同行高手。 林诗音叹道:“他回来了,是回到江湖中去,还是回到李园来呢?” 梅林中的男子笑道:“他回到江湖中去如何,回到李园来又如何呢?” 林诗音道:“是啊,这都是他决定,也不如何。而我能做的,是为自己做决定。” 她向边浩行礼道:“多谢您特意赶来告知。” 边浩也听说过李寻欢和林诗音当年的事,感慨道:“林小姐心中有成算就好,二哥还在等我去回话,我也不耽搁小姐,就告辞了。” 看着来客匆匆骑上骏马离开,林诗音怅然道:“他们是要去寻老甲,和他说开误会吗?十年了,老甲不回江湖,他们也就不想去打搅他,可老甲回来了,他们就立马去见他。” “如此随心所欲,倒也畅快潇洒。” 可惜,她不是中原八义,中原八义和铁传甲之间有的,只是误会,还有共同对翁老大的义气,她和那个人之间并没有误会,有的只是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往事。 顾绛从梅树根下取出了自己埋的酒,这些年他多和毒师、蛊师往来,从他们的身上也学到了许多,尤其是梅大先生一手酿酒的本事,结合他自身所学,颇有进益。 这些年他为了练手,或是兴趣所致,酿了不少酒,还易容成卖酒翁挑着担子去卖过酒,有好酒的浪荡子不惜金银寻他买酒,也有答应了家人戒酒的老者和他坐在一起絮絮叨叨聊上一整天,就为了闻闻酒味。 人活着真有意思啊,能够学很多东西,去尝试不同的生活,遇见不同的人。 他心情正好,便问林诗音道:“你羡慕旁人随心所欲,难道这儿还有谁让你身不由己吗?若你依旧不得自由,那这十年来,你住在这儿,亦或者住在李园,又有什么区别呢?” 林诗音抓着自己的袖口,捂着自己的心口,她的心跳在变快,人却觉得有些冷,这冷不让她难受,只让她头脑越发清明起来,她抿了抿嘴唇道:“你不会觉得,明明十年前他拒绝了我,我还是在听到他回来的消息时,想要见到他,哪怕只是暗地里看一看他,这太过自轻了吗?” 顾绛道:“且不说十年前你们分开是为了什么,我知道,你们都爱往自己、往对方身上找缘由,却并不提其中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龙啸云的伤病,若把龙啸云病得要死的事算进去,好像就把责任都推到了他头上一样,你们俩都太过君子,不会这么做,也不会这么想。” “也不说,你想要做的事,又不是杀人放火,也没有要死要活,那我的看法、他的看法、世上所有人的看法本就不那么重要,你的心愿才重要。” 他拍了拍手里的酒坛,听到里面传出的响声后,不动声色道:“就说十年过去,一坛新酒会变成陈酿,人又怎么会不变?今时今日,你已不是当初的你,他也不是年轻时的他,就连龙啸云也不是当初的龙啸云了。” 顾绛把酒坛递到林诗音面前:“你要打开看看,它有没有变成一坛好酒吗?” 林诗音颤着声音道:“若是结果并不像想要的那样呢?” 顾绛挑眉道:“那就扔掉好了,这样一来,我也就不用总记着,还在你的梅林里埋了一坛酒了。” —————— 李寻欢也饮了一壶好酒。 他裹着裘袍,踉跄着走出了小店,恍惚想起了自己当日和白天羽夫人的对话。 这些年他一直隐居在关外一间小院里,在一次出门沽酒时认识了白天羽,他已经淡出江湖,所以没有说出名姓,这位年轻的刀客也没有追问。 几次相逢酒家,他们成为了不错的朋友,一次两人醉酒后,白天羽问他明明文武皆列天下前三,是不世出的奇才,却不思建立功业,选择在这关外之地寂寂而终,什么都留不下,真的甘心吗? 李寻欢没有回答他,只赠他一柄飞刀,说自己这身武功也没什么稀奇,若来日他生下孩子,他可以将自己的飞刀教给这个孩子。 白天羽很兴奋,他知道这个酒友是谁,更知道这个承诺的份量,他将这件事告知了自己的夫人,说自己今日给他们未来的孩子寻了一个最好的师父。 过了几日,一位素雅端庄的夫人找到了李寻欢。 李寻欢从这位夫人的口中听到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白天羽,不仅仅是他印象中豪爽疏阔的仗义刀客,还是一个风流不羁、惹下无数桃花债的丈夫。 白夫人的笑很淡,像窗外的白梅一样透着冷,提起丈夫时她眼底依旧有着情意和柔光,但更多的时候,她都是沉静的、甚至有一些幽幽的哀伤:“或许在他看来,没有把那些女人领回来,让她们成为自己的妾室,就是给我很大的尊重了,每一个风流自诩的男人,是不是都会这么想?” 李寻欢咳嗽着说不出话来,看着白夫人的神态,他想到了那个始终在他梦里倚着窗边梅花的女子,咳得更厉害了。 白夫人看他的眼神有些悲悯的了然,这让他几乎承受不住,她柔声道:“我知道,你和他不一样,你并不是一个风流的人,你住在这儿从没有见过什么女子,你只是在用风流伤人,你也知道风流多情,对一个女子来说,是最伤人的;而他不知道,所以今日来找你,只是为了我的一点私心,为了我的孩子。” “我知道这样不好,但是作为一个母亲,我有什么不能为他做的呢?” 李寻欢是不能拒绝她的,所以他把这个承诺交给了白夫人,避免来日白天羽抱着他和别人的孩子来找李寻欢。 临走时,白夫人忽然道:“李先生,感谢你的体谅,所以我也想多一句嘴,白天羽那样我已不望着他回头了,可你明明还有回头的机会,你心里还有她,她也一直在等你,你有多少对不住她的,就更该陪在她身边补偿她,我相信对她来说,什么都不如你诚心诚意地向她道歉,余生都对她好来得真切。” “你觉得不让她看到你,就是对她好了?可你这十年来有多思念她,你自己是最清楚的,将心比心,她的情意难道就比你浅吗?” “最少,你也该去看看她,看看她是不是真的过得好,不是吗?” 白夫人走后,李寻欢第一次放下了酒杯,他在窗前呆坐了一夜,直到出去料理商铺生意的铁传甲回来,他才猛然惊醒过来,回到床上睡了一觉,起来后洗漱了,吃了一顿热腾腾的饭菜。 放下筷子后,他对铁传甲说:“老甲,你去收拾一下东西,咱们走吧。” 铁传甲一时间没明白他的意思,以为他是要出门买酒:“少爷,是酒没了吗?” 李寻欢道:“酒还有一壶,我准备留在路上喝。” 铁传甲道:“那咱们上哪儿去?” 李寻欢平淡地回道:“入关去,回保定府。” 第43章 李寻欢这一生做过很多选择,有对的,也有错的,还有一些,说不清楚对错。 但他很少有后悔的时候,因为他知道追悔是没有意义的,它不会改变当时发生的一切,也无济于眼下的事,所以当他饮下了毒酒后,心中依旧没有后悔。 甚至还有些感叹,这实在是一壶好酒,毒也是好毒,竟然真的一点味道都没有。 给他下毒的人已经骑着马离去了,留下一地的狼藉。 他总是这样的,一旦走入江湖,无论到哪里都是腥风血雨,十年的时间,很多人都变了,诸葛雷的性格变了,江湖上最出名的人、事变了,连他对酒馆老板的印象都变了。 第58章 当初他在这座酒馆饮酒后萧然出关,那时他就认出了店主是紫面二郎,只是在李寻欢看来,一个男人愿意为了心爱的女人冒险,哪怕是带着她私奔,也是一件情有可原的事,最重要的是蔷薇夫人愿意跟着他走,这就强过两个男人自以为是的想法。 结果到了今日他才知道,紫面二郎根本不是蔷薇夫人当初的情人,她是和妙郎君花蜂私奔,花蜂也不是因为爱蔷薇夫人,只是想要她卷出来的珠宝,半路上,他被蔷薇夫人的丈夫追得害怕,就让蔷薇夫人找了个替死鬼,等风头过去了,自己再来找蔷薇夫人。 最后,花蜂被蔷薇夫人联合紫面二郎砍断双腿、关进地窖,紫面二郎再也忍受不了脾气乖戾、胖成了一个肉球的蔷薇夫人,背后捅刀杀她,这对阴差阳错、纠葛一生的夫妻俩死在了一处,花蜂却趁机爬出了地窖,还在酒里下了毒,毒倒了进来饮酒的李寻欢。 嗯,只有这些人都是为了争夺金丝甲而丧命这点,还符合李寻欢对这个江湖的印象。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何况里面还夹着一个天下第一的美人。 只要得到金丝甲,杀了梅花盗,就能获得巨额的财富报酬和天下第一美人的青睐,无论为人、为财、为名,都会让人舍生忘死。 现在的李寻欢无心去想这些了,他快要死了,在这荒郊野外没人能救他,妙郎君被囚禁多年,身上多半也没有这“寒鸡散”的解药。 他想要找个干净的地方死,至少不要死在这种地方。 酒馆外下着大雪,他踉跄着找到了一个干净的雪地坐下来,从袖中掏出一个木雕,想要用小刀雕完它,却连手上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要死了。 李寻欢看着手里面目模糊的木雕,心中只念着一个名字,好像十多年前,在关外,他力竭将死时也是这样,他只想着还能见她一面。 或许那时他就该死在关外,这样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事。 诗音,诗音。 多少个夜晚他想要梦见她,想要叫她的名字,却连梦也梦不见她,梦到了,也不敢唤她。 都是他的错,像他这样的人,大概还是消失更好。 而他现在的确快死了。 所以他终于能开口,轻声唤道:“诗音。” 茫茫的雪原上,像是他濒死的幻觉,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远处奔过来。 是幻觉吧,他从没见过她这样失态过,哪怕是最狼狈的时候,她也是要在自己面前支撑着自己的骄傲的,不会让自己失态,不会说一句软话,只是悲伤地、冷冷地看着他,让他知道自己是一个多么无可救药的浪荡子。 李寻欢咳嗽得几乎要伏在雪地里,忽然一双手拉住了他。 让他魂牵梦萦的人在风声中问:“你怎么了?你怎么了?!” 她冰冷的手摸索着来摸他的脉,李寻欢下意识地一缩手,却被她又拽住了。 像冷玉一样的手指按在他的脉上,李寻欢低着头,不敢抬头看她,心中还疑惑这是一场幻梦,他情愿这是一场梦。 也不要让她独自出现在这里,看着自己死去。 他总是在给她带来伤害,无论是十年前,还是现在。 “是毒。”她的声音颤抖,“是毒,是毒......” 李寻欢叹了口气,还是抬起了头,他想要说一些话来赶她离开,却在看到她眼睛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十年过去,李寻欢已经不再年轻了,他的眼角生出了细纹,神态也带着中年人的沧桑。 林诗音呢?她也不再是当初的少女了,但她依旧是那么美,她的神韵独一无二。 无论是邀月,还是适才离去的林仙儿,论外貌都胜过林诗音,可只有在面对林诗音的时候,他还是笨拙到什么都做错。 李寻欢伸出手,想要替她理一理被风吹乱的头发,想要擦去她眼角的泪水。 他还想说,她不该来这里的,也不该再为他伤心,可他没有资格说这些话。 他只能说:“诗音,没事的。” 林诗音再也维持不住冷静,她瘫坐在雪地里,紧紧握着他的手说:“我为什么没有和邀月去苗疆,他当初劝我了解一些毒药的知识时,我不该,不该——我如果向他学了,我就能救你了,我就能救你——我不该坚持自己来的,要是邀月陪我一起来,他也一定能救你的——” “我还是没有办法,你要离开我的时候,我留不住你,别人要把你夺走的时候,我也留不住你——” “诗音,诗音你听我说。”李寻欢打断了她的话,认真地看着她,“这不是你的错,你从来没有做错什么,错的都是我,是我对不住你,你应该怪我、恨我,决不能怪你自己。” 林诗音双手死死握着他的手臂,哽咽道:“是你不好,你为什么就不能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你为什么不能看着自己的救命恩人去死,为什么要伤我的心,为什么不能在我逃婚后来见我,为什么一走就是十年,为什么走了还要再回来!” “你以为我不怪你,不怨你吗?!” “你总是那么有主意,有想去的地方,想做的事,把我留在这里,现在你是不是又要把我留下了?你是我最后一个亲人了,还要把我孤零零一个人留在这世上?!” 李寻欢那双握刀时从来不抖的手,此刻止不住颤抖着试图擦干林诗音的泪水,就像他总想擦干她的哀愁和离怨,自以为给了她幸福,却让她的悲哀和泪水一样,越来越多。 他只能勉强笑道:“那你更不该为我流泪了,你应该活得很好,不为任何人,就为你自己,旁人都不值得。” “诗音,你已经长大了,亲人、朋友,甚至是爱人,都有分离的那一天。” “生死有命。” 说着,李寻欢觉得有些昏沉,想来是毒发作了。 他迷迷糊糊间想起当年,也是在这样的一个下雪天,他独自在花园中堆雪人,年幼时他很喜欢堆雪人,因为他喜欢创造的感觉,把一样美好的、有意思的东西创造出来,是一种乐趣,他享受这种乐趣,并不需要别人帮忙、分享。 可他把手里的雪人鼻子递给了对面第一次见的小姑娘,看到她因为失去父母、独自离乡而彷徨的眼睛变得明亮起来,他忽然觉得自己得到了双倍的快乐,因为她明白他的感受,且真切享受到了这种、自己分享给她的快乐。 那时候,他们都很开心,牵着手去堆完这个雪人。 人生若只如初见。 李寻欢喃喃着昏了过去,林诗音慌忙伸出双手扶住他,依稀听见他在说:“可惜了,这么大的雪,我们可以去堆一个更大的雪人。” 这样,你能不能开心一些。 风声呜咽,将天空落下的泪水都冻成了雪。 大雪中,又有人快步踩着雪走来,他仓皇地跑近了,看到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惊呼道:“表小姐!” 对方没有反应,铁传甲抢上前去焦急地询问:“表小姐!你怎么在这里?少爷这是怎么了?!你让我看看,他受了伤吗?” 林诗音回道:“不是伤,是毒,有人给他下了毒。” 铁传甲顿时心如火焚,愤怒又焦急地大声道:“是谁?!谁害的少爷?我去找他拿解药!” “解药,解药。”林诗音蓦地回过神来,“对,下毒的人一定有解药,我们去找解药。” 她猛地站起身来,帮着铁传甲把人挪到他背上,二人顶着风雪疾行而去。 —————— 顾绛喝完了杯中的酒,同样吃饱喝足的金蝶落在他手背上,十分缓慢地动着翅膀,就像一个喝到微醺后,慢悠悠说话的人。 梅大先生扒拉在窗前,不知是在担心他的《清明上河图》,还是在担心他院子里的梅花。 童子捧着手炉笑道:“顾先生,你既然是那位林小姐的朋友,为什么没有和她同行,而是到咱们这儿来寻师父喝酒呀?” 顾绛道:“她现在又不是处处要人照顾的弱女子了,雪天独行也没什么,而且这是她自己决定要去做的事,自然要靠她自己,也许她能找到人,也许终究半途错过。” “他们的命已经到了这一步,剩下的,就看运气了。” 童子道:“您这样的人,也信运气吗?我还以为在您的眼里,只要有心什么都能做到呢。” 顾绛抬起手来,金蝶扑扇了两下翅膀,挪都没有挪一下:“比如说这金蝶吧,它的诞生就充满了运气。诚然我们几个一起培育出了它,但一开始蚩老把它交给妮耶时,妮耶要是没有留它做后手,它就成了另一只金蚕蛊的食粮;后来它一直被封在罐子里,接受妮耶的驯养,在进入万蛊坑的前日被秘法催眠,要是装它的竹筒在滚落坑中是破损,那它就会被坑中的蛊虫啃噬,同样,要是我没有向妮耶寨主要它,它也会被放弃在坑洞中饿死。” 屋外天光映雪,在有些刺眼的雪光下,南疆蛊神的金色翅膀散出淡淡的彩光,玄妙绚丽,可旁人怎会知道它经历过几番生死? 第59章 “尤其是最后结茧化蝶的一关,没有任何人能帮它,它只能自己争出一条生路来。” 生死,这实在是一个有意思的话题,在武道上它是两种相生相克的力量,在天道下,生死又是一种生命繁衍的常态轮回,而在人道中呢? 人似乎本能中就根植着求生和自毁的两种极端欲求,它让人显得这样复杂、矛盾。 广德和尚畏生向死,他觉得活着的痛苦,不如用死亡来终结,死是慈悲,而生是残酷,哪怕人性本能渴求着活下去;苗疆众人向死求生,他们在艰难的环境中生存下来,世代繁衍,不惜踩着刀的锋刃去向上攀爬,与蛊虫为伍,与阴谋纠缠,为的是让族人活下去,更好地活下去,哪怕因此失去自己的生命。 李寻欢是一个充满生机的人,可他被这个世道和自己的经历推搡着,内心充满了死念,很多次他都不想再反抗,任由无常的命运将自己带走,是那些爱着他、他也爱着的人握着他的手,背着他,拉着他,走出生命的雪原,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他也因而珍惜生命,珍惜生命中美好的东西。 林诗音呢?她明明一直安静地活着,却又多少次自己选择走向毁灭自己的路?在李寻欢离开她后,选择嫁给龙啸云,在知道丈夫儿子的为人后,沉默等待,在得知李寻欢陷入绝境时,试图拿着《怜花宝鉴》去见上官金虹,用自己的性命,换李寻欢杀上官金虹的机会;她明知道自己只要再见到李寻欢,一切都会不同,可她任由那些牵念和纠葛拖着自己,坠向人生无法回头的陌路。 还是生命终究会化作一盏长盛的琉璃灯,照亮逝者的面容,生者的前途,将生死的界限照得模糊,只留下烈火灼烧后凝固不变的东西,成为人道最坚固的基石和导向。 顾绛看着手中的蝴蝶,那小小的金影映入他眼瞳中,像两簇不灭的火焰。 屋外的风雪停了。 梅大先生心疼地叫童子快去提水,他要用水把落在梅树上的雪都洗干净,防止它们压坏了自己的梅树。 童子得溜溜地去提水,他虽然不明白师父为什么要洗雪,但师父这么说,他就这么做好了。 顾绛提着椅子坐到了窗外檐下,笑吟吟地看他们师徒忙碌。 金蝶振翅飞起,向着雪后绽放的红梅。 【作者有话说】 我看故事时,更喜欢去感受一个人物的气质,他的故事背后作者的想法和设计,《多情》是古龙真正的成名作,在这之前他一直寂寂,这个故事里充满了他个人的性格和感悟,他明明给了李寻欢最好的条件,却又给了他最为难悲凉的人生,他一边极力赞美着李寻欢的轻生死、重情义,又嘲讽他的自诩高尚,寥落下场,终究这个几乎是他自己性格写照的人物,给他打开了一代武侠大师的前路,从书中人到作者本人,多少是非对错,都在他的酒中,和后人的嬉笑怒骂中了吧。 第44章 就在梅大先生忙着往雪后的梅树上浇水的时候,梅花草堂外响起了马车声,一人大声嚷嚷着走进来:“老大!老大!” 听到这声音,梅大先生浑身一颤,连忙跳起来道:“快快快!快去把我的宝贝都收好!再不能被他摸了去换酒喝!” 一副穷酸秀才打扮的男子听了,也气愤跳脚道:“难道我来找你,就是为了偷画换酒吗?” 梅大先生看着自己的亲弟弟——医道圣手梅二先生,冷哼道:“难道不是吗?” 梅二先生挺着腰道:“我寻你明明有正事!”说着他鼻子动了动,拍手道,“哎呀!你趁我不在开了什么好酒?!” 他也顾不上“正事”了,提着衣角就要往屋里跑,被梅大先生一把拖住,让童子赶紧去藏东西,自己绝不让他进去。 两个长须清瘦的文士,你拉着我,我掰扯你,这场景分外滑稽,只有小童子丢下手里的水瓢,慌慌张张跑进了屋。 跟着梅二前来的人见状哑然。 倒是屋前一人笑道:“梅二你确实来迟了,酒已经喝完了。” 听到他的声音,跟着梅二来到梅花草堂的女子惊呼道:“邀月,你怎么在这里?” 檐下的男子起身来,笑道:“我不是说过,咱们同行一段路,分开后你去寻人,我去寻朋友叙旧吗?看来咱们都如愿以偿了。” 来人正是李寻欢、林诗音与铁传甲三人。 在梅二先生后悔的叹声和梅大的数落声中,林诗音说了她此前的经历。 她和铁传甲去寻下毒的人找解药,半路上李寻欢到底功力深厚,清醒过来,在林诗音的坚持下,一起去找花蜂,没料到他们找了一路,只看到一地的尸体,都是为了争夺金丝甲而死的人,最后,他们在一辆马车边断了线索。 李寻欢不愿意教林诗音和铁传甲伤神,就说自己想要饮酒了,他们到镇子上寻酒馆,正遇上梅二先生被人追赶。 梅大听到这里连连摇头道:“你又收了人家的钱,却不给人看伤病了?” 梅二理直气壮道:“那是伙打家劫舍的强人,我是决计不会给这种人看病的!” 梅大道:“那你干什么收他们的钱?” 梅二哼了一声:“那是他们自己给我的,他们明知道我的规矩,还是送钱上门来,我为什么不收?” 梅大点了点头:“原来如此,他们自己送来的话,你收下也正常。” 收下送上门的钱正常,收了钱却不干活,被病人家属追着打也是正常。 梅二不会武功,脾气却硬,看不上眼的就是不顺服,眼看要被人打死,是李寻欢出手救了他。 梅大连连叹息:“哎呀哎呀,实不该救他,该让他挨一顿好打的!” 梅二气得直跺脚:“老大你好没良心!” 梅大道:“你这个浪荡子,和人一起来骗我的画去换酒,就该挨一顿打醒醒神,你还有脸和我说良心!” 梅二道:“那画也不是你自己寻来的,是人家拿来和你换毒药,谁知道什么来历,毒又要拿去害谁,拿了换酒还清净呢。” 顾绛习惯了这兄弟俩活宝的样子,给李寻欢把脉后,自己走到梅大先生的药柜前,拿了几种药碾成粉,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摸出来一壶酒,倒了一杯,将药粉混入其中化开。 李寻欢接过酒杯,也不问里面到底放了什么,一口就将酒饮尽了。 一旁的梅大先生闻到酒味,点了点头道:“你这样解也可以,这本就不是什么顶高明的毒,解法不少。” 梅二咕哝道:“天底下能说出这句话的只有三个人,两个都在这儿了。老顾!老顾!你别全用了,留一些给我!” 顾绛把酒壶丢给梅二,梅二乐滋滋地抱着,也不用杯子,直接从壶口往嘴里倒下去,高声赞道:“好酒!这是你自己带来的,比起老大那些追求药性,多少有点损了滋味的酒,还是你手里出来的最佳,可以说是天下一绝!” 李寻欢也附和道:“入口绵柔,味道清冽,这酒中有梅魂雪魄,明明极冷,饮入腹中却似一团火,只暖人,不伤人,便是喝上三天三夜也无妨。” 梅二抹了抹胡子,啧啧嘴道:“可惜了,他这人随性得很,肯定没有酿那么多,把人酒瘾勾上来,却只给一壶,实在不地道,还是开老大的酒吧。” 说着他就往梅大的屋后去,梅大原本没什么,那些酒的确多半是他为梅二备下的,可一想到自己后院的屋子里还有藏品,又急忙追了上去:“你拿酒可以,别动我的东西!” 梅二混不吝道:“有酒喝,谁要动你的东西!” 随着二人远去,顾绛笑道:“好得很,你们两个碰见在一处,当真是酒鬼遇上了酒鬼。” 李寻欢靠在椅背上,林诗音坐在他身边,还在探他的脉象,铁传甲则在帮着小童子把水桶拎回来,他的性子耿直,正在和那童子说,这样雪后的天气滴水成冰,把水浇到梅树上,会冻死它的,万万不能这样做。 梅家兄弟俩的拌嘴声远远传来,屋子里取暖的柴火烧得正旺,十年前在他出城时来相送的人换了一副模样,笑吟吟地打趣着。 不知是这屋子里太暖和,还是这氛围太舒心,只是一杯用来催化药性的酒,就让李寻欢有了些醉意,他低声笑道:“梅二先生性情直率,我与他也算酒逢知己。” 顾绛看了一眼林诗音,又看了他一眼,悠悠道:“想来你也不需要我多费口舌,说你那肺病得多厉害,不能再像过去一样,夜以继日地喝了。” 李寻欢叹道:“我和它相伴太久,它就像我的一个老朋友,陪我度过很多百无聊赖的日子。” 他想起自己之前遇见的少年阿飞,那少年问他,明知道不能喝酒还要喝,是不是有很多伤心事。 其实,这世上谁人没有伤心事?只要有情,就会伤心,他也不过是其中一个而已。 顾绛道:“不过即便你狠下心来和这位老朋友绝交,有一杯酒你还是非喝不可的。” 第60章 李寻欢和林诗音都有些不解地看向他。 顾绛道:“你回来的消息已经传开了,金丝甲也从你的手里过了一遭,想必你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李寻欢神色有些恹恹,他对这些争名逐利的事从来是厌烦的,可惜这些事却总找上他:“你是说梅花盗的事?这梅花盗已经淡出江湖三十年,以他当年表现出的武功,如今少说也有六十多岁了,到了这个年纪还四处作案,害人妻女,掳掠金银,引得几家豪商出重金悬赏,还有如今的江湖第一美人愿意以身相许,哈。” “也难怪这只是可以防身的金丝甲忽然烫手起来。” 林诗音想到路上所见的那些尸体,也皱起了眉:“这么多人都没办法抓住那个梅花盗,非要争一件金丝甲?” 李寻欢给她解释道:“这梅花盗武功不俗,最重要的是,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行踪诡秘,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只有胸口留下五点血痕,形似梅花,所以他们叫他‘梅花盗’,要在一个习武之人正面留下这样的致命伤,而且每一个被害者都是这般,才教人摸不清他的武功到底有多高,为了防备这致命的一手,他们才要刀枪不入的金丝甲。” 顾绛补充道:“而且这梅花盗好像长了千里眼、顺风耳一样,只要有人放言要和他作对,三天内此人必死无疑,所以他们才害怕得很,又实在眼馋报酬,这时候有人说金丝甲能助他们达成所愿,所以才争先恐后地想抓住这个机会。” 林诗音听他们这样说,有些不安,但更多的是不解:“三天时间,消息也许根本没有传开,那人怎么就能立刻得到消息赶来杀人?而且外面那么大,天南地北行程艰难,他要一边作案,一边四处杀要对付他的人?” 李寻欢和顾绛都笑了起来,李寻欢道:“是啊,为什么呢?” 若换做十年前,李寻欢多半会说其中有捕风捉影的缘故,不把江湖上一些人的做派掰开和她说,因为林诗音太过心善,她听了这些事,往往要难过很久,他总是不想她不高兴,便对这些险恶处避而不谈。 可现在他将问题抛回给了她,让她顺着心意去思考,如果她想要知道答案,他就告诉她答案,如果她不想知道,他也不会多提,如果她难过了,自己也陪着就好了。 十年时间,已经让他想明白了很多事。 林诗音到底聪明,她想了想道:“人当然是不可能今天在这里,明天就到了千里之外的,除非,除非那梅花盗不是独自一人,而是几个人一起,用同一种手法杀人。” 李寻欢看着她,她的眉头微蹙,显然对梅花盗的行径十分厌恶,神情中依旧透着几分幽幽的伤感,可双眼却明亮沉静,那是一种不为风霜雨雪摧折的安定。 他忽的由衷感到欢喜,为林诗音而高兴。 这种喜悦从他的心底蔓延到咽喉,让他忍不住又咳嗽了几声,才回道:“这还是说不通,要遍布江湖,这需要多少人?何况像梅花盗这样的行径,若是人多了,难免会出现心不齐的情况,露出马脚。当年也曾有受害者出重金悬赏,如果梅花盗是有几人同出,那到他们退隐时,何不出卖其中一人换取重金报酬,也断了江湖上对他们的追查呢?” 林诗音闻言一怔,又思索起来。 顾绛没管他们,招呼铁传甲过来烤火,还把火堆移了一下,要把底下埋的栗子取出来,小童子见状,连忙拿着碗,蹲在一旁眼巴巴看着。顾绛用桌上自己的筷子直接伸入灰中,一个一个将栗子夹出来,已经烤好的放到童子的碗里,还差点火候的放到一边的炭盆上。 柴火烧得噼啪作响,他的动作轻快,真正来了一出“火中取栗”。 童子瞪圆了眼睛看着他,见他收拾完栗子后又把火堆移回去,捉了自己碗里的栗子就剥开,铁传甲也跟着拿了几个板栗来剥,一时间火炉边都是栗子香。 童子忍不住跟着去拿,结果“嗷”了一声,烫得直甩手。 铁传甲哈哈大笑起来,他练得一身横练功夫,自幼就要打磨筋骨,当然不怕烫,将自己剥好的栗子放到童子面前,笑呵呵道:“你这孩子,才从火堆里拿出来的,当然烫了,小心点吃。” 顾绛端起手边的茶喝了一口,笑道:“挺聪明的小子,跟着梅大学,越来越傻了。” 童子也不生气,冲铁传甲笑起来:“谢谢你,铁大叔。” 他不在意,有人却要辩驳的。 梅大赶着梅二到前面来,正听见顾绛的话:“你这是什么话?童儿自从跟了我,读书明智,习画明心,辨识草药,开阔见识,明明越来越聪明了,哪里傻了?” 梅二不耐烦他絮叨,抱着酒坛挤过来:“呦!栗子。”他伸手就去抓,童子阻止不及,却见他一本正经地松了手,道:“先不吃,让我把酒开了。” 梅大还在和顾绛认真地说着:“你背后说人坏话,实不是君子之风,对徒言师,大大缺德。” 听到这里,顾绛眉梢一挑,手上用力拧开栗子壳,发出一声脆响,道:“便是当着你的面,我也这么说。” 梅大点头:“当着我的面,你这么说无妨。” 他注意到顾绛手里发出动响的栗子,刚好梅二抱着酒坛离开,给他让开了位置,便走过去坐下,也顺带伸手去拿了一个。 “哎呀!” 林诗音听到梅大先生的痛呼声,侧身看过来,就见梅大先生痛心疾首道:“童儿,你怎么也不提醒师父一声?” 童子道:“我适才见师叔拿了,没什么事,以为已经不烫了。” 梅大先生越发痛心了:“傻了,果然是傻了,跟梅二呆久了,傻了。” 梅二先生冲着梅大的背影一通挤眉弄眼。 她身边的李寻欢抵着唇,似是在咳嗽,又似在忍笑。 只有顾绛还是那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慢悠悠地剥着他的栗子。 咔嚓。 【作者有话说】 栗子好香,刚出锅好烫_(:3」∠)_ 第45章 顾绛听梅大念叨,便意有所指道:“他这算不得傻,毕竟对于亲近信任的人,人往往是没什么防备的。” 听音知意,李寻欢还未出口的笑化作了一声叹息。 林诗音恍然道:“胸口中招,不一定是对方的武功多么高、出手多么快,还有可能是中招的人没有防备,因为动手的是他们最亲近的人。” 说完,她便陷入了沉默,那些以“梅花盗”的名义出现在天南地北的杀人案中,有多少真是梅花盗所为,又有多少是阴谋背叛者把罪名推到了梅花盗的身上呢? 没有人见过梅花盗的真面目,这话此刻想来,着实讽刺。 江湖上就没有人发现其中的蹊跷吗?可比起一一去揭破其中的真相,还是让一切罪名归于“梅花盗”更好呢? 林诗音也叹了口气,握着李寻欢的手,没有继续说下去,转而问道:“可梅花盗的事,又和表哥有什么关系呢?三十年前他还在跟着姨父读书呢。” 顾绛还未答话,梅二便道:“这个我知道啊,因为那个林仙儿嘛。” “林仙儿?”林诗音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姑娘要为了梅花盗的事,许出自己的终身大事,但是,“这位林姑娘和表哥相识?” 李寻欢苦笑了一声:“我只怕没有这样的荣幸,也希望自己这辈子莫要认识这位姑娘才好。” 毕竟一个随手拿出青魔手和鱼肠剑,为达目的、随意在陌生男人面前脱下自己衣服做交易的姑娘,他也是要退避三舍的。 林诗音眨了眨眼睛,有些好奇地看着他,李寻欢低头咳嗽了两声。 梅二道:“当然不是他,他都十年没有入关了,十年前林仙儿也就是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能和他有什么关系。那个林仙儿现在住在兴云庄,是龙啸云的义妹啊,龙啸云不是李探花的结拜大哥吗?” 龙啸云。 当这个名字再次被提起时,李寻欢和林诗音的神情都变得复杂起来。 林诗音蓦地攥紧了李寻欢的手,他轻拍了拍林诗音的手背道:“别担心。” 李寻欢认识的龙啸云依旧是当日豪气干云的爽朗汉子,在他看来,诗音既然已经拒绝了大哥的婚事,以大哥的性情和对诗音的情意,并不会怪她,纵然其中有难以言说的恩怨情绪,也该他来承担。 林诗音却缓缓摇了摇头,认真道:“我已经和他说清楚了。我和你的事,是我和你;我和他的事,是我和他。这件事说到底,是我不能答应他,你在,我不能答应他;你不在,我依旧不能答应他。” 他们相识十二年,无论龙啸云的心有没有变,她的心都不会变。 铁传甲本来对他们的事情不好置喙,此刻还是忍不住开口道:“表小姐本就是少爷的未婚妻,等老爷的丧期过了就要成婚的,要不是龙啸云——” “老甲!”李寻欢喝止了他的话,“这样的话不要让我听到你再说。” 第61章 铁传甲闷闷地应了声是,垂下了头。 顾绛却不怕他的冷脸,悠悠道:“他还没说完,你就不让他说了,显然他要说什么,你是知道的。你心里是明白的,小林心里也是明白的,只是你们都体谅别人的难处,反而苛待了自己。” “为了救人,搞得自己情人离散,十年混沌,你这个结拜大哥若真是个有情有义的,该是他自觉对不起你们,而不是你们对不起他。” 林诗音无奈地道:“邀月,这里面的许多选择,都是我们自己做下的,怨不得别人。” 铁传甲不敢和李寻欢顶嘴,心里却觉得顾绛说得是,给他茶杯里添了热茶。 倒是在一旁听得津津有味的梅二忽然问道:“老顾,林小姐为什么叫你‘邀月’?这是个什么字号?” 顾绛笑了一声,口中的声音已经变成了清柔娇美的女声:“因为她认识我时,我叫邀月。” 梅二被他突然来的这一声唬了一跳,然后反应过来:“你扮成过姑娘?” 顾绛摸着下巴,饶有兴味地说道:“说起来,你们有谁见过那个林仙儿吗?” 他虽见过上官小仙,但上官小仙的样貌并不如林仙儿,更没有林仙儿那种放浪形骸的魔力,他倒有些好奇,同样是古龙笔下不世出的美人,林仙儿和邀月哪个生得更美? 结果在场的几人都摇了摇头,连李寻欢都没有见过她,那时他中了毒,浑身内力无法调动,只是强撑着把林仙儿吓走,没能揭下她的面具。 顾绛说起自己近来听到的传言:“据说这林仙儿出身贫微,因为父亲生病,不得不出来买药,可她生得太美,遇上了不怀好意的登徒子,是龙啸云出手救了她,得知她的窘困后,还要帮她给父亲看病,林仙儿感激他的恩情,认他做了义兄,而且她许诺婚约的事,也多是为了这个义兄。” 李寻欢和林诗音都紧看着他,等他说清状况,梅大和梅二噼里啪啦地剥着栗子,倒像是戏台下的看客在听说书。 顾绛也不介意他们把自己当说书先生,继续说道:“这些年龙啸云建立起一座兴云庄,就在保定府的郊外,他喜好结交那些个江湖上所谓的名人侠客,生意经营得也不错,加上是李寻欢的结拜大哥,在江湖上颇有些名声,被人称一声‘龙四爷’,梅花盗这件事发生后,龙啸云和那些大侠们商议,一手揽下了包袱,让那些世家豪商将赏金放在他的庄子上,到时候谁杀了梅花盗,就到他这里领赏金。” 李寻欢失声道:“大哥怎么掺和进这些事里?这样一来,他岂不是成了众矢之的?” 顾绛喝了口茶:“你不是龙啸云,你觉得这是件麻烦事,他却觉得是件主持江湖正义,无限风光的事,一个男人若是在求爱的路上受了挫折,他总要用一些别的东西来填补自己受损的自尊。” “你这个结拜兄弟可没有他的义妹了解他,林仙儿就不会劝阻他扬名立万,她还要帮自己的恩人再上一层楼,所以她在那一日宣布,只要这人杀了梅花盗,来兴云庄领赏,所得的不仅仅是那些金银,还有她这个第一美人,无论此人是美是丑,是老是幼,是聋是哑,她都无二话。” “所以,江湖上近来对她可是敬佩得很,认为她知恩图报,大义凛然。” 李寻欢沉默了,他想到之前所见的那个青衣女子,言辞间的心机深沉,举止间的轻佻放浪,还有那些宝物,都是爱慕她的男子奉上的,她收了东西,却对那些人弃若敝履,又亲自来追金丝甲,哪里是想要人对付梅花盗的意思? 大哥知道她是这样的人吗?还是他也被哄骗了? 顾绛摩挲着手里的杯口,淡淡道:“若是来日捉住了梅花盗的英雄好汉上门,龙啸云就要亲自主持此时,还把义妹嫁给对方,所以我之前才说,这杯喜酒,只怕别人来赶你,你也是要去喝的。” 李寻欢顿了顿,笑道:“你说的是,这样的武林盛事,我怎么能不讨一杯水酒喝呢?” 顾绛看了眼他和林诗音握着的手,道:“你不放心龙啸云的安危,要凑一手,可小林十年前多次拒绝他,这些年来又一直闭门不见,她和龙啸云的关系尴尬,不好跟着你上门吧。” 林诗音虽然舍不得才和李寻欢重逢就分开,但她知道轻重,何况她当年悔婚在前,这些年又一直冷待对方,心里也存着一份愧疚,便道:“那我就不去了,我先回李园去,让他们收拾你的屋子。” 顾绛眼珠一转,笑吟吟道:“哎,你就这么放心地让他一个人去?那林仙儿可是实打实的天下第一美人,她又感激龙啸云得很,万一因此不嫌你表哥年纪大了,愿意让他做这个英雄好汉呢?” 林诗音一见顾绛的神色,就知道他好热闹的老毛病又犯了,只能应道:“那,你说怎么办?” 顾绛十年来一直安安静静地养蛊,许久没有找乐子了,此刻心血来潮,兴致勃勃道:“小李探花的风流名声满江湖,他在关外十年,身边怎么能没个红颜知己?嗯,我看他身边缺一对诗歌唱和的姐妹。” 这“姐妹”是谁自不用说,某人刚刚才承认了自己男扮女装的事。 李寻欢顿时咳嗽起来,他难得不知该摆出什么表情来,只能道:“李某没想到,自己还有这样的福气。” 顾绛笑道:“有的有的,以你的人品、才华、武功,什么样的福气不能有?” 李寻欢被他堵得一时无言。 倒是林诗音恍惚想起十年前和顾绛同行的那段日子,加上确实不放心李寻欢离开江湖十年后,一回来就卷进这样的大事里,竟一咬牙,点头道:“好。” 李寻欢咳嗽得越发厉害了。 眼看着顾绛就要带着林诗音去镇子上买合适的衣裳首饰,李寻欢还是问了一句:“诗音,你能做得来吗?” 林诗音道:“到时候我少说话就是。” 顾绛却道:“她不需要遮掩,就是因为她性子清冷、气质高贵,有些像你表妹,你才对她多有照顾,合情合理的事。” 李寻欢还没摘掉凭空掉下来的“姐妹花”帽子,又一顶“爱屋及乌”的帽子就盖了上来,索性他也不是什么珍惜羽毛的人,见林诗音确实意动,并没有勉强的样子,还是点头应了。 待到天色入暮,终于大功告成的两人走了出来,果然是一对绝色美人,都是一样白衣盛雪、长发如云,一人裹着红色的斗篷,样貌稍显小,生得更甜美一些,气质却幽冷文雅,另一人裹着白色的斗篷,容貌之美难以言喻,眉眼更为锋利,偏偏笑得温柔天真。 白色斗篷的女子道:“我叫邀月,这是我妹妹怜星。” 梅二哈哈大笑着鼓掌道:“好,好,你一人便已足够貌美了,再有一个妹妹,容貌气质都截然相反,好得很!这才是尽善尽美。” 李寻欢长叹了口气:“那林仙儿莫非得罪过你?” 穿着白斗篷的女子眼波流转,嫣然笑道:“我可是好心帮你的忙,龙啸云眼下的麻烦在于钱和色都在他身上,梅花盗必然要对付他,但若是再有别的美人出现,容貌不下于林仙儿,那梅花盗也好,因为林仙儿聚集来的人也好,都会分心,再有你保护我们,李探花的家底可不比那些豪商浅,这么一来,钱和色都有了,梅花盗想来也会斟酌一二吧。” 李寻欢不得不承认,他的话是有道理的,只是这道理底下拱火看乐子的心昭然若揭。 穿着红斗篷的女子走到李寻欢身边,挽着他的手臂道:“表哥,是不是让你为难了?” 她说话的声音也变了,变得像是少女一样清脆,甚至有些稚气,李寻欢也有些新奇地打量起眼前人的装扮,居然真的没有找到半点破绽,轻笑道:“顾兄性子诙谐,他想和江湖朋友们开个玩笑,难道我李寻欢就是个不解风情的迂腐君子吗?那‘寻欢’这两个字,就要拱手让给顾兄了。” 他低声道:“只是这个时候,兴云庄里必然鱼龙混杂,你莫要离我和顾兄太远。” 林诗音听他这样调侃,也轻松了起来,终年沉静的人,难得有了些少女时的活泼:“好,我不会离开你们身边的。” 李寻欢眼底的笑意更深了,不过他忽然想起一件事:“顾兄,你这幅样貌,十年前大哥是见过的,那时候你身边还有一位‘母亲’,以邀月姑娘的姿容,大哥想必不会忘记。” 顾绛做泫然欲泣状道:“是了,我就是因为母亲过世,才独自出关去寻亲,没想到我那苦命的舅舅竟也早逝了,只留下妹妹伤心成疾,我为了照顾妹妹,不得不出门买药,不料遇见了几个登徒子,若不是之前见过恩公,得恩公出手相救,还替我照顾妹妹,我一个弱女子,还真不知该怎么办呢。” 李寻欢闻言又咳嗽起来,林诗音忍着笑拍了拍他的背道:“你和他处多了便知道,他就是这样的人。” 一旁的梅大先生回神道:“这话怎么这么耳熟,是不是之前才听过?” 第62章 【作者有话说】 找乐子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发挥主观能动性,没有机会创造机会_(:3」∠)_ 第46章 李寻欢的毒虽然解了,毕竟药力伤人,他和林诗音久别重逢,两个人便到后院叙话休息去了,梅大也不爱看梅二糟蹋他的好酒,带着童儿回了房。 前院里只留下酒鬼梅二,一天下来大悲大喜、难以入眠的铁传甲和扮做邀月的顾绛。 顾绛兴致正好,自己下厨做了几个小菜,三人就着下酒菜边喝边聊,不知不觉便到了深夜。 铁传甲的酒量到底不如梅二和顾绛,加上情绪过去,奔波了一天的疲惫上来,抱着酒坛睡着了。 屋子里的炭盆已经熄了,炉子又加了柴,烧得正盛,火光照得一隅微亮。 梅二先生透过火光注视着顾绛的脸,见他说笑饮酒都十分自然,叹道:“你这张脸居然真的贴合骨相,好似生来就长在你脸上一样,我都要怀疑,你本就是个姑娘,之前那张脸才是假的了,嗯,你原本的样貌也的确不太像真人。” 顾绛半阖着眼睛,支在桌边,听他这样说,笑道:“你这话也不算错。” 他没说梅二哪句话是对的,哪句是错的,云遮雾罩,让人猜不透他的心思。 梅二先生嗤笑道:“我见过很多奇奇怪怪的人,你也算是其中头一号了。性子冷的时候冷得很,闹起来又唯恐天下不乱,要说你复杂,可你待人处事的态度从来直率,要说你坦诚,说起话来又总是话里有话、似是而非。” 顾绛道:“人本来就是复杂多变的,你经历过的事都会在你身上留下痕迹,有的人心性坚定,外在再怎么变化,本性不移;而有的人心性不定,熬不住世事流转,会变得面目全非。” 梅二先生目光微闪,乐呵呵道:“你便是那江山改变,也本性不移的了,那面目全非的又是谁?” 顾绛没有回答,反而道:“你从来是万事不经心的,今夜怎么这么多问话来?” 梅二先生端着酒杯,忽叹了口气道:“江湖上说小李探花的话有很多,大多是讲他风流浪荡,是个赌鬼、酒鬼,世上少有的败家子,做官做不下去,江湖也呆不下去,大好的年纪退隐关外,自甘堕落。” 顾绛悠悠道:“江湖上说你梅二先生的也不少,他们把你算进‘七妙人’里,求你救命时躬身赔笑,背后却都骂你卑鄙无耻,拿了诊金不看病,看着病人去死,冷血无情,毫无医家的仁心道德。” 梅二先生哈哈大笑道:“他们说的不错!我就是收了诊金不看病,十分不要脸!” 顾绛也笑了起来:“那他们说李寻欢也没错,他难道不是个十足的酒鬼、赌鬼、败家子?” 梅二先生道:“所以我和他臭气相投,也算得一见如故了。” 他抱着酒坛灌了一口,擦了擦自己被酒水沾湿的胡子,也不管那袖子上的污渍:“但这滚滚江湖中,还是他这样的人多一些的好。” 顾绛道:“所以你担心他?” 梅二先生道:“若不是这一场来得凶险,哪儿有你感兴趣的热闹?” 顾绛道:“你觉得他知不知道?” 梅二先生揉了揉自己的额头:“他当然知道,所以他心里也念你的情,觉得你一半为了找乐子,一半为了他,才走这趟,愿意陪你闹腾。他真把你当做朋友,不会觉得道一声谢就能作为回报了,他无法左右你的决定,不如同行,还能互相照应。” 顾绛道:“那你是觉得,梅花盗有这么大的本事,让我们吃亏?” 梅二先生道:“有时候,敌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朋友。” 顾绛失笑摇头,梅二沉声道:“怎么,你不觉得?敌人站在你对面,你当然提防他们,可朋友站在你身边,甚至站在你背后,来自背后的刀才是最可怕的。” 顾绛道:“不,你说得很对。我摇头只是觉得有意思,这位龙四爷如今名满江湖,人人称赞他豪爽大度,你这个声名狼藉的大夫倒觉得他会苛待自己的结拜兄弟。” 梅二哼了一声:“毕竟只有好人才会把人往好处想,而我这样卑鄙无耻的人,最喜欢把人往坏处想。” 顾绛点了点头:“巧得很,我也不是一个好人。不过和你不同的是,我觉得朋友是可信的,若是不可信,那他从一开始就算不得朋友。” 邀月如玉的手捧着白瓷酒杯,这容颜和气势都极盛的美人抿着杯口,就像含着一口雪,带着笑意的脸上也染上几分冷淡。 梅二正要说什么,忽然前面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有人高声叫门:“敢问这里可是梅花草堂?梅大先生可在?” 这动静顿时将草堂内的人都惊醒了,铁传甲猛地站起身来,眼神还迷糊着就望向了屋外。 梅二听了一惊:“这深更半夜催魂似的敲门,只怕不是什么好客人。” 屋外一阵踩在雪上的脚步声响起,过了许久,梅大先生带着睡意的声音不满道:“我这儿不是客栈,你要投宿,也已经满客了,去别处吧!” 对方赔笑道:“请勿见怪,实在是事出有因,咱们知道梅大先生的规矩,也备好了上门的礼物。” 梅大先生被人半夜叫醒,脾气正坏,当下拒绝道:“我这儿只有一条规矩,就是不见半夜里上门的,你回去吧,我这儿可是有女客,不要惊扰了人家。” 对方听梅大先生真恼了,忙道:“咱们可是带着王摩诘的画上门来的,梅大先生不见咱们,也要把这幅画拒之门外吗?” 顾绛听了笑道:“王摩诘的画,要是真迹,连我都有些心动。” 梅二先生听到前面嘎吱作响的开门声,拍腿道:“这个老大!” 顾绛悠悠道:“能拿王摩诘的画出来,想必非富即贵,很有些手段,梅大就是现在不开门,他们也不会退去的。” 梅二蔫蔫地抱紧了酒坛道:“听这动静,不是避着人的,既然不是半夜悄悄寻老大买毒,那就肯定是冲着我来的。” 果不其然,那人的声音又传来了:“梅大先生海涵。” 梅大有些纠结地道:“你们找我有什么事?” 那人行礼道:“我们携礼登门,是为了向梅大先生讨教,敢问妙郎中梅二先生如今在何处?” 梅大顿时松了口气,喜气洋洋地从对方手里接过画盒,转身冲前屋里招呼道:“老二!人家来找你看病!” 梅二放下酒坛,骂骂咧咧地推开门出去,顾绛想了想,起身往后走了两步,果然李寻欢和林诗音也到了前面来,铁传甲见惊动了李林二人,也走了过来。 李寻欢凝神听着前院的对话,林诗音开口道:“邀月,是谁在叫门?” 顾绛笑道:“找梅二看病的。” 林诗音同情道:“这样急促,多半是指着梅二先生救命,难怪。” 梅花草堂的门口。 梅二依旧穿着他那身破旧的长袍,脚步略有踉跄地走过去,恨铁不成钢地指着梅大道:“画,画,画,你就知道画!” 梅大整个人都陷进了古画里,根本听不见梅二的抱怨。 那说话的人是个三十来岁的矮小汉子,他身边是一个高大的长须老者,气度威严,颇有些高高在上的意味,此刻眉宇间都是焦急,显然那求医者和他有关。 见梅二先生果然在此,矮小汉子忙道:“我家主人花了重金,四处寻得这幅真迹前来,实是诚心。” 那红脸长须的老者没心思解释太多,只道:“久闻妙郎中梅二乃是岐黄圣手,尤其擅长治疗外伤,今夜前来就是请阁下去看一个病人,只要能治好他,诊金要多少,我们都可以给你。” 梅二先生抓了抓脸,笑道:“好得很,你知道我先付诊金的规矩,应该也知道我常常拿了诊金就跑,你真敢给我,不怕我不去看病?” 那老者沉着脸,冷冷盯着梅二,显然是做好了打算,他要是敢跑,就动手。 梅二脾气桀骜,若这人好好和他说话,他还顺气,偏偏对方摆出一副“你不从也得从”的架势,惹得梅二冷笑道:“你知道我的第一条规矩,那知道我的另外两条规矩吗?作奸犯科的人,我不治,强梁贼子,自有死期。” 矮小汉子见他面色不善,连忙缓和气氛道:“哪里哪里,咱们既然敢来向您求医,当然不是那些贼子恶人。小人巴英,这位是秦孝仪老爷子,您可能不知道我是谁,但一定听过秦老爷子的威名。” 梅二先生倒真听过,铁胆震八方秦孝仪在江湖上颇有名声。 就在此时,隔着前院的窗,一女子慌张道:“梅二先生,您要是走了,我们公子的病怎么办?” 那女子的声音如月光,似流水,婉转动人,哀戚处教人闻之心生悱恻。 巴英听着这声音,便整个人出了神,下意识想到之前梅大先生说他府上有女客,想必就是此女了,也是随病人一起来寻梅二看病的。 梅二抬手捂住嘴,似模似样地摸了摸胡子道:“也是,凡事都有个前来后到,这样吧,你们等几天,等我治好他家的‘公子’,就跟你们去。” 第63章 巴英听了,想到托付他前来寻医的人,也顾不上一个未曾谋面的女子了,上前几步挡住了梅二的去向道:“梅二先生!这伤病不是做生意,除了先来后到,还有个轻重缓急,咱们的病人实在是等着您救命呢!” 梅二道:“你没听见吗?这里也有个离不得我的病人。” 巴英顿了一下,又道:“可,可我们的病人是秦老爷子的公子,他也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 梅二先生忽然翻脸道:“怎么?你们秦老爷子的公子,少林和尚的弟子,命就比旁人金贵?别人就是贱命一条?为了救你们的病人,别人去死也无妨?难道咱们还要上秤量量谁的斤两重吗?!” 秦孝仪一张红脸怒得几乎泛紫,却也不好真接这话,只瞪着梅二。 此时,又一个女子说话了,她语含稚气,似有不忍道:“既然是等着救命,咱们缓一缓也无妨。” 巴英如蒙大赦,连忙冲着窗口躬身道:“多谢小姐体谅,待秦公子好了,一定亲自上门向小姐致谢。” 起先那个女子却道:“要是,要是病人棘手,梅先生要逗留很长时间,咱们公子病犯了怎么办?” 巴英心中一动,道:“这样吧,秦大公子眼下就在兴云庄上,龙四爷是江湖有名的大侠,小姐担心梅二先生不在,救治不及,不妨和咱们一起去到兴云庄上,龙四爷豪爽好客,尊驾也能和我家主人交个朋友。” 窗后一时无声,半晌才听到一男子的声音叹道:“你是兴云庄的人。” 巴英回道:“是,在下正是来自兴云庄。” 前院的门被推开了,一个裹着裘衣的男子走出来,在看到他的瞬间,秦孝仪和巴英都变了脸色。 秦孝仪咬着牙,冷笑道:“我还以为是谁有这样的架子,原来是李探花,想你行走江湖,素来下手无情,没想到也有向大夫讨命的一天!” 李寻欢微微笑了笑:“人活在世上,总离不了和大夫打交道的。不过既然是向大夫求一条命,就要有求人的态度,像秦大侠这样的,不似讨病人的命,倒像是要讨大夫的命了。” 秦孝仪冷冷道:“李探花曾讨得的性命,只怕远胜在下,也不在眼下一人。” 李寻欢缓缓回道:“秦大侠过谦了,只不过,我若为抢夺大夫杀人,那就是狠辣无情,不知侠义,秦大侠为了爱子动手杀人,那一定是对方不知好歹,蛮横纠缠,您不得已伤了对方,实是爱子心切了。” 秦孝仪被他说得,一张紫红的脸都要发黑了。 巴英这才站出来道:“李大侠,李大侠!原来是您回来了,龙四爷这些年一直牵挂着您,既然那边秦大公子等着救命,您也要看大夫,那就一起前往庄子上吧,四爷日夜盼着与您再聚呢,要是早知是您,他一定亲自来。” 这时,一双柔荑从李寻欢身后探出来,将将挽住他的胳膊,李寻欢许是被寒气冲了,止不住的咳嗽起来,对方松开他,转而去拍他的后背,一边轻声道:“公子,你的肺呛不得冷气,这会儿又是半夜,哪有这个时候上门的道理?即便是结义兄弟,也太过失礼了,不如等明天收拾好,咱们正经上门吧。” 李寻欢捂着嘴,摆手道:“无妨,大哥不会介意的,既然要救人,现在就走吧。” 说着他就向前迈步,连带着他身后的两个女子也往外走,双双立在了雪地里。 院子里的灯火幽幽,没有星月的夜晚忽然变得明亮起来,寒风也变得温柔。 梅二先生原本蹙着的眉不知何时已经舒展开了,他摆摆手,惊醒了身边两人:“好了好了,这会儿怎么倒不急了,赶紧走吧!” 第47章 从梅花草堂到兴云庄还有一段路程,即便主人再怎么焦急,他们也没办法从梅花草堂飞到兴云庄去。 夜色渐渐破晓,又从白日渐渐入暮。 终于,兴云庄到了。 几乎是马车一停下,秦孝仪就拉着梅二先生冲进了庄子里,巴英也先一步进了庄子里,去通知龙啸云,他的结义兄弟来了。 铁传甲停下马车后,李寻欢率先走了下来,见身后的人伸出手来示意他扶一下,他也笑着去扶了,看门的仆人就见一个气质出尘的女子下了车,她一下车就戴起了斗篷的帽子,似是怕风得很,侧过身来看向车厢内,又一个清贵文雅的姑娘跟在她后面下了马车。 这齿序稍幼的姑娘莫约也有二十多岁的模样,抬头看向眼前高高的院墙,神色复杂,那年长的女子悄声道:“小妹,你看什么?” 那姑娘低垂下眼睛,轻叹了一声:“未来时,我还有些欢喜忐忑,真到了这儿,我却不知自己该不该来了。” 年长的女子挽着她的手臂,语带笑意道:“你若不舒坦,也可以先回李园去,是留是走,本就是你自己的主意。” 李寻欢听了也道:“这里的事有你,哈,有你姐姐在,你不必勉强自己。” 那姑娘摇了摇头道:“有些事情,有些人,总是要我自己去面对的,我今天能躲到李园去,明天能躲到家里去,难道还能躲上一辈子?何况不来看看,我心里也确实放不下。” 她盈盈的双目看向李寻欢,坚定地说道:“你能选择回来,我为什么不能?” 李寻欢听她这样说,心中有些欢喜,又有些酸楚,感慨道:“你变了许多。” 曾经那个连李园的大门都不想迈出去,只想在自己的小天地里静度一生的小姑娘,开心就发笑,难过就落泪,无谓外面春秋变换的楼中闺秀,在这十年里,不仅仅学会了一些武功和药理。 那姑娘笑道:“有时候,我自己也会有这样的感叹。” 李寻欢也笑道:“但我相信,这是你自己想要的改变,一种好的改变。” 年长的女子低笑了一声,忽抬声道:“公子,这就是你结拜大哥的家?好气派的庄子,就是太气派了,让人看着有些害怕。” 听她开口,她妹妹微微垂下了头,一样戴上帽子,不再开口。 李寻欢道:“砌高院墙,只是为了挡住一些风雨。” 年长的女子颇为天真地嬉笑道:“那他还缺一个大大的屋顶,否则这风雨还是会落到家里去的。” 正说着,远远就听到门内有人在急切地呼唤:“寻欢!寻欢!真是你回来了?!” 李寻欢闻声动容,几人一同向着门口走去。 一个高大的中年人几乎是跑着冲了出来,他身着锦衣,气度端正,相貌堂堂,一把握住了李寻欢的手臂,激动不已道:“真是你,十年了,兄弟,十年了!真是你回来了!” 李寻欢看着面前保养得很好、依旧生了些皱纹、蓄了胡须的男子,万千思绪涌上心头,都哽在咽喉,只唤道:“大哥。” 来人正是龙啸云。 龙啸云拍着李寻欢的肩,上上下下打量着他,眼中几乎含泪:“你呀,你呀!” 他也有许多话想说,终究化作两声感叹。 待心绪平复,龙啸云抬手擦了擦眼角,高声道:“你看我,明明是大喜的日子,你我兄弟久别重逢,正该高兴,却在这里拉着你絮叨个不停。” 说着,他面色一整,担忧问道:“巴英说你是在梅二那里看病才遇见的,你的身体怎么了?” 李寻欢笑道:“不过是在关外受了些寒,家人不放心才要我去看大夫,其实我这个病最好治,大哥你是知道的。” 龙啸云大笑起来:“我知道,你这个病要靠酒来治!” 不过听李寻欢说起家人,龙啸云这才转了注意看向他身边,铁传甲他是认得的,但那一对戴着兜帽,半掩容颜的姐妹就眼生了,龙啸云有些惊讶,又带着了然道:“哈哈哈,好得很,好得很,唉,我一直担心你在外面照顾不好自己,这样很好。” 裹着白色披风的女子抬手掀起镶了兔毛的帽檐,露出整张脸来,含笑道:“龙庄主,十年不见,风采依旧。” 龙啸云自然不会忘记眼前这张脸,惊道:“是你?!” 白衣女子像十年前一般,抬手掩唇,用一双灵动的笑眼看着他:“正是我,邀月,这是我妹妹,她叫做怜星。” 邀月挽着的姑娘见状也看向龙啸云,那双幽柔明亮的眼睛看过来时,龙啸云竟是一愣,那种清雅高贵的气质,太过像一个人了,只是比起那个人的萧然愁绪和淡淡的冷,眼前这个同样绝色的丽人要幽静平和许多。 她的声音也甜美稚嫩,不似那人薄薄濛濛,清淡如烟:“龙四爷。” 龙啸云眼神复杂地看了一眼李寻欢,随之亲切地笑道:“真是缘分,两位妹子登门,教我喜出望外,果然以你们天仙一样的人品,才配得我兄弟!你们和寻欢一样,叫我‘大哥’就是,来来,外面风大,咱们回屋说!” 邀月当即温温柔柔地叫了一声:“大哥。” 怜星也应道:“龙大哥。” 龙啸云拉着李寻欢,招呼他们一起入内,见有两位娇客,还道:“你们去找林姑娘来,我兄弟的这两位红颜知己,不是她,旁人也招待不了。” 第64章 李寻欢跟着龙啸云走进庄中,状似好奇地问道:“大哥,你说的林姑娘是?” 龙啸云道:“你呀,出关了十年,要换做十年前,你一定不会问出这句话来,以你——” 正说着,他看了看旁边同样满脸好奇的邀月,改口道:“毕竟这林姑娘是如今的江湖第一美人,名声极盛,你要是还在江湖上,哪能不知道她的美名?” 邀月眨了眨眼睛,问道:“第一美人?那是有多美?比我们姐妹还要更胜一筹么?” 龙啸云一时语塞,而后打哈哈道:“第一美人这个名号嘛,毕竟是江湖朋友公认的。在我看来,论容貌,你们当然是各有千秋,论身份,你们姐妹是寻欢的家人,也就是我的妹妹,仙儿也是我的义妹,一样是妹子,同样分不出高下。” 邀月笑道:“我看大哥你也亲切得很,像我亲哥哥一样呢。” 一旁的怜星头压得更低了,连李寻欢都咳嗽了两声,龙啸云见他咳嗽,加快了脚步,带着他们走进了大厅。 兴云庄的大堂内热闹得很,十几人围在屋里,巴英来禀告时,只对龙啸云耳语了几句,然后龙啸云就冲了出去,巴英也急着去看秦孝仪那边的情况,说是虽然期间有些波折,但大夫请来了。 他们又问了同去的下人,这下人不知底细,只知道梅二那里原本就有人在看病,因为病人离不得大夫,他们就把梅二连同病人一起带回来了。 一汉子听到这里,有些狐疑,但还是恭维道:“龙四爷想必是为秦大少高兴吧。” 另一人也道:“正是这样,也只有龙四爷这样的热心人,才会把伤了人的事看做自己的责任。” 也有人道:“咱们行走江湖,谁没遇见过危险?秦大少有心保护林姑娘,就是丢了性命,他自己也是甘心的。” 此话一出,有几人笑出了声,还有人意味不明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嘛。” “可就怕,他有心做护花的春泥,林姑娘却不愿意栽在这春泥上。” 就在他们细碎议论时,龙啸云迈步进来,招呼道:“快去摆席,别的都不打紧,要酒,好酒!刚好各位朋友都在,今日我遇上了大喜事,大伙儿一起入席痛饮!” 他指着李寻欢道:“我这个兄弟可是千杯不醉,想当年,我们一起喝了一天一夜,把他家里的藏酒都喝光了,他还能起身用正楷写杜工部的《秋兴八首》呢!” 李寻欢忆起往事,也道:“这是我与大哥打的赌,最后是我赢了。” 龙啸云摆手道:“那日是你赢了,今日这么多人在,我不信你还能赢,咱们再赌一次。” 他转向众人道:“你们谁能把他喝倒,就赢五百两银子!” “那我要是把他喝倒了,大哥也给我五百两银子吗?” 龙啸云好笑道:“不算,不算,你和他是一处的,你赢了和他赢了,有什么区别?” 他这一转身,才露出被他们遮挡在身后的两个女子,顿时,大厅内十几人的呼吸都停滞了,有个年纪轻的锦衣少年甚至错手将茶杯落到了地上。 哐的一声,茶杯碎了,却没有人去捡。 邀月道:“那他与大哥也是一处的,大哥出这五百两,也就是他出五百两,给谁都是他输,不如给我,这样我得了银子,就是他得了,大哥也不吃亏。” 她语气天真又亲昵,听得龙啸云大笑起来。 此时,才有人期期艾艾地站起来,拱手道:“敢问龙四爷,您这贵客是?” 他嘴里问着李寻欢,眼睛却止不住地往李寻欢身边看,龙啸云见状干咳了两声,郑重道:“你道我这兄弟是谁?说出他的名号,你们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 “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真正的天下第一刀,这两位姑娘是他的家眷。” 小李飞刀这个名号一出,厅中众人仿佛被雷声惊醒一样,纷纷起身来赔笑寒暄。 在他们的客套声中,宴席已经摆开了,自从龙啸云揽下梅花盗之事,他这兴云庄里就常聚着各路的江湖人,龙啸云都好酒好菜招待他们,所以厨房里都是惯常备着酒菜,这里喊一声开席,那边就忙碌上了。 邀月和怜星被引着去安置洗漱,沿路见了一盘盘向前端的好菜,她笑道:“看不出来,这位龙大哥豪爽性子,营生做得也这样好,否则哪来这么多银钱置办东西,供着三江四海的朋友日日宴饮?” 怜星眼睫一颤,柔声道:“他好交朋友,那些朋友也都愿意给他行个方便吧。” 邀月但笑不语。 两人行过前院,穿过庭院,转过廊桥,就见前方是一片梅林,和李园中,林诗音所住的小楼前,那片梅林一般。 怜星站在梅林前,看着那寒风中盛放的梅花,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踏着林间的残雪,让人不由得回想起当年,那曾在梅林前的亭中相聚痛饮的人依旧,当日的人却再也回不到青春年少时。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酒宴上的酒早就喝了不止一杯,入夜后,也点起了一盏盏灯来。 李寻欢依旧没有醉意,他习惯了这样饮酒,毕竟夜晚是很难熬的,白天所有可以暂时放下的心事,到了夜晚都会控制不住地翻腾起来——那些事,你只要去回忆,就觉得痛苦,而人要不再觉得痛苦,只有让自己醉过去、睡过去,让自己再也感受不到任何东西,想不起任何事。 偏偏他的酒量越来越好,怎么也喝不醉,就只有一直喝,喝到断片后,再睁眼,一个夜晚就过去了。 可今天喝不醉的好像不只是他了,在座的众人都端着酒杯,却心思游移,随着夜色越来越深,他们也越来越躁动不安,频频向门外看去,像是在等什么人,又像是在等什么事发生。 在龙啸云也开始走神时,李寻欢终于开口问道:“大哥,你有心事?” 龙啸云放下了酒杯,叹了口气,不用他解释,一旁的人就说道:“李探花既然是和秦老爷子同来,应当已经知道秦重受伤的事了。” 李寻欢道:“我确实已经知道。” 那人又道:“那你知道,秦重是怎么受的伤吗?” 李寻欢摇了摇头:“倒要请教了。” “请教不敢。”那人叹气道,“他是被梅花盗所伤!要不是他出身少林,身上有少林寺的救命宝药,当时就没命了。” 李寻欢皱眉道:“梅花盗的事,我已经知道了。” 那人道:“自从龙四爷摆开阵势,收了各大豪商世族的金银悬赏梅花盗,林姑娘又放言谁杀了梅花盗,她就以身相许,所有人都知道,那梅花盗就会盯上兴云庄,盯上林姑娘。” 龙啸云接着道:“仙儿是个很好的姑娘,她不仅生得美,有本事,还很有气概,这江湖上许多男人都不如她,她是见梅花盗到处祸害女子,才挺身而出,甘愿做饵,用自己引梅花盗上钩的。” 说着,他笑着指了指身边的众人道:“否则,你以为他们这么多人都是冲着我龙啸云一个江湖汉来得不成?” “他们都是冲着仙儿,想要保护她,也在她面前表现,最好能杀了梅花盗,抱得美人归才来的。” 第48章 林仙儿,如今的江湖第一美人。 提到她,在座的众人中,年少的都面色泛红,年长的也神思难属。 李寻欢并不意外,若是不为林仙儿的容色所动,也不会选择留在这里保护这位第一美人了,林仙儿之美对江湖中人的吸引力,他已经感受过了。 李寻欢只是在回保定的路上寻了一家客栈过夜,结果才腾了一间房来,那边就遇上关内有名的“黑白双蛇”前来劫镖,他们要的镖正是金丝甲,这件事本与李寻欢无关,但他见不得镖头诸葛雷恩将仇报,明明阿飞击退了黑白双蛇,帮他保住了性命和货物,他却为了保住自己的江湖名声,而出手偷袭那初出江湖的少年人,李寻欢便出手杀了诸葛雷。 那一把飞刀给他结下了一个真正的朋友,也惹来了一些“朋友”。 镖师中唯一幸存的人带着金丝甲逃去见了总镖头,却自己昧下货物,把东西丢失的事栽在了李寻欢头上,毕竟诸葛雷身上的伤不作假,李寻欢便去寻那镖师,证明清白,结果在那家店里遇上了紫面二郎夫妻,被毒酒毒倒。 只不过他强撑着假装没有中毒,才震慑住紫面二郎,和同样冲着金丝甲而来的青衣人。 那青衣人拿出了藏剑山庄至宝鱼肠剑,和兵器谱上排名第九的青魔手,想用这些交换金丝甲,见李寻欢不松口,甚至脱下了自己的衣服,想用自己来换金丝甲。 最终,她还是被李寻欢手中的飞刀吓走了。 毕竟一个美貌、聪明,拥有无数裙下之臣,可以随她驱来唤去的人,一个自诩只要他见到自己的脸,就终生难忘的人,一定会十分珍惜自己宝贵的生命,不似他,因十年前的错事不断自责、迷茫,情义皆失,生死两难。 第65章 赌局中双方要付出的筹码不对等,付出更多的人,也就更不敢跟。 而这个能随手拿出鱼肠剑和青魔手的女子是谁,李寻欢已经有了猜测,只是还未证实。 想到这里,李寻欢问道:“那大哥是在担心梅花盗再来?” 龙啸云肃然道:“不是担心,而是他一定会再来。” —————— 梅林侧的一处小楼中,邀月倚着栏杆眺望,入夜后天又下起了小雪,纷纷扬扬将整个院子都覆上了洁白。 怜星随手拿了一册书架上的书正就着灯翻看,只是看着看着,就会走神片刻。 邀月托着腮笑吟吟道:“你说,龙大哥自打咱们进门,就去叫那位林姑娘了,咱们却至今没见到她,她做什么去了。” 怜星叹道:“‘龙大哥’这个称呼从你口中叫出来,实在教人听着浑身不自在。” 邀月挑眉道:“你觉得这个称呼奇怪,是因为‘大哥’这两个字在你心里的分量不一样。以名称份,你自幼接受儒家的教育,尊老爱幼,年少者要尊重年长者,年长者要爱护年幼者,以这样的礼规束自己的言行,叫一声‘大哥’就自认年幼,要敬上三分,而在你看来,我心里对他毫无敬意,所以十分古怪。” 她说话时的神情慵懒,比起白日里故作天真的模样,恍若两人:“可对我来说,那只是一个称呼而已。” 很多事就是这样,只有你在意,它才有份量,你若不在意,那就什么都不是。 怜星沉默了半晌,才缓缓道:“那林姑娘来不来,你若不去在意,不也只是一件无关的事情吗?” 邀月闻言大笑,笑得几乎半个身子要挂到栏杆外去:“说得好,你这一句话就抵得过今天那些人说的所有废话了!” 怜星微微摇头道:“你表面的嬉笑怒骂皆不同,但骨子里确实一直都如此目下无尘、桀骜嚣狂。” 怜星合上书,她想到之前从侍女那里听到的话,轻抚着这本被翻阅过的书籍,叹道:“那位林仙儿姑娘出身贫寒,像她生得这样美的女孩,想要过得平凡本就不容易,再没有依仗,她要保全自己就要动用头脑,借助旁人的力量,作为一个女子,在这个世道里能走到今天,总有许多不得已。” 邀月摇摇晃晃道:“你觉得我作为一个清高、傲慢、强大的人,作为一个生来就什么都有的人,一个男人,鄙视她从泥土里一步步爬上来的手段肮脏?才行事多有针对?” “虽然说,这世上我能看得上的人不多,但我也很少瞧不起谁。我为什么要瞧不起她?恰恰相反,这整个兴云庄里,她算是少数几个我感兴趣的人。” 邀月伸出手去捞着外面的雪花,金蝶也跟着一起飞绕:“她利用那些追逐她的男人,本是你情我愿的事,他们求美人青睐,用重宝交易,不惜性命,那葬在花下化作滋养花木生长的花泥,也是他们自求自得,难道我会为他们心怀不平?” 她面上笑意未消,一种慑人的魔性却从她的言行中流泻而出,如果说之前的她还似红梅覆雪,冷淡的外貌下有一颗温热的心,那此刻的她便似冰火交淬。 人心越重,魔性越重。 何况抬眼看去,这好景致的满园繁华里,都是权欲、恶念、色孽、杀心,是虚伪矫作、阴险狡诈、草菅人命,堂上宾客推杯换盏,他们喝的酒,流着无辜女子的血,吃的菜,是无知江湖客的肉,张扬的所谓侠义,是刻在无名白骨上的盛名。 戒律、道德、情义?不过是冢中空吟。 侠客、美人、兄弟,谁不是假做堂皇? 这白雪掩盖的污浊地里,几人真正心如冰清? 邀月看着自己的手臂,忽然升起一个念头,听说那林仙儿浑身上下生得毫无瑕疵,那她的骨相一定也十分完美,不知道她的臂骨抽出来会不会得到一把极美的白骨剑。 想到这里,她轻轻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把那被四周氛围激得沸腾的魔性按捺下去。 怜星问道:“那为什么这几日你行事态度中隐隐透着锋锐?” 邀月又恢复了之前慵懒疏冷的模样:“凡事若有变化,无非两种原因,一是外因,一是内因。我可以告诉你内因,这十年来我在人道这条路上有所得,这助长了我根本功法里蕴含的魔种。而且我来这儿之后,不能动用许多手段,重练了一门早年的武功《大悲赋》,这是一门魔功,以我如今的境界重练,自不是当年能比,两相结合以致于魔种这些日子和道心闹起来,我想要从中磨砺进步,放任了这种情况。” 怜星虽然向她学过一些高深的武功,但还是远远不能理解邀月此刻的境界,只能模糊摸到一点概念:“你是又要进步了?” 邀月道:“我本就是为了在大道上行得更远才来,若十余年不得寸进,那不是虚度了岁月?” 怜星松了口气:“还有你不能告诉我的外因?” 邀月道:“外因,要你自己去想。” 怜星沉默,邀月侧耳听了听,笑道:“来了。” —————— 梅花盗已经来到兴云庄附近一段日子了,他每夜都要袭击一次保定城中的富户,秦孝仪的大公子秦重则是在前天夜里、林仙儿门外的梅花林中被梅花盗所伤。 “不过那贼子每次都只伤一人,时间都在三更后。”龙啸云叹气道,“虽然昨夜难得太平了一晚,但只要仙儿在这里,她说的话不收回,那梅花盗还是会来的,秦重只是替她挡了一劫。” “唉,原本他的人品样貌、出身武功都不错,仙儿对他也有几分青眼,现在——” 李寻欢端着酒杯,笑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位林姑娘果然是难得的美人,才使得这些江湖少侠,半夜三更犹自辗转徘徊于门外,不愿离去。” 他这话说得众人都面露尴尬之色,龙啸云连忙接道:“今夜是赵老大守在仙儿的住处,大伙儿没听见他回来,才有所忧虑。” 李寻欢道:“不知这位‘赵老大’是?” 一人解释道:“正是‘铁面无私’赵正义,赵大爷,他是龙四爷的结拜大哥。” 李寻欢饮酒的手一顿,随之大笑道:“十年不见,大哥倒是多了个名满江湖的金兰兄弟。” 龙啸云却笑得有些勉强:“江湖上行走,多个朋友多条路,总是好的,而且我的兄弟就是你的兄弟。” 李寻欢道:“没想到,我也有一天能与这样的大英雄、大豪杰论资排辈,不过这位铁面无私的赵大爷素来看不惯我这样的人,只怕不屑与我为伍的,倒是辜负大哥的一片好心了。” 龙啸云长叹了口气:“你这又是何必呢?” 李寻欢起身道:“想起这位赵大爷的冷脸,倒是教人连酒都喝不下去了,他既然久久未来,大哥不如带我去看看庄中的梅花,或许有幸还能见到那位林姑娘呢。” 龙啸云也哈哈笑着起身道:“我就知道,你听到美人,总是坐不住的。” 主人和客人都起了身,那陪客也坐不住了,这摆了一天的酒席就此散去。 李寻欢披上裘衣,跟着龙啸云向后院走去。 冰寒夜色中,冷风拂面,吹散了酒气,吹得人清醒许多。 李寻欢踩着积雪,呼出一口白雾,远处的梅林已经在望,梅林深处,一座小楼还亮着灯。 龙啸云与他并肩而行,忽然开口道:“兄弟,我知道你不喜欢很多世俗的做派,可人活在世上,总有一些人情是你要去应和的,他们其实也没有坏心,只是习惯了。” 李寻欢轻笑道:“我明白,所以我并不觉得大哥这样做不好,只是我的脾气坏,不似你这样谦和,总也不能习惯。” 他转过话头道:“这小园十分雅致,大哥想必花了许多心思,让林姑娘住在这里,大哥你与她倒是投契?” 龙啸云苦笑摇头道:“你这是挤兑哥哥我,我这个年纪,哪里还有什么儿女心思,我接纳她,是看她小小年纪,十分辛苦。” 在雪地被踩实的嘎吱声中,龙啸云带着几分醉意道:“寻欢,很多事只有对着你我才能说。自从诗音离开我,我的心里就始终缺着一块,我无数次在想,我是哪里没有做好,她才连见都不愿意见我一面。” “我建起这座庄子,努力在江湖上经营起名声,我也见过许多美人,可我心上的那个缺口始终堵不上。我承认,一开始救助仙儿,是因为她也姓林,也生得美,这样的一个姑娘,我不忍心弃她于道旁。” “可和她相处后,我是真觉得她很好,她的头脑聪慧、懂得经济,帮着我经营手里的营生,也能理解我的心思,这么多年来,真正懂我心思的人只有两个,她算是第三个了,多亏了有她,我也没有那么寂寞了。” “如今,我是真心把她当做自己的妹子,寻欢,我本不该让你也卷进这些事里,你身边还有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姑娘,梅花盗的事,你一旦卷进来,她们也会有危险。” 第66章 “但也算是我的私心,想要你护着她一些,不要让她真因为梅花盗的事出了差错,否则我真不知该怎么面对了。” 半路上,龙啸云被家仆叫去处理事情,只李寻欢一个人缓缓走入梅林中。 他的脚步有些沉重,龙啸云的话在他心中回荡纠结。 就在他心神不定时,梅林中忽然传来女子的轻笑声,这声音他虽然只听过一次,却再熟悉不过,正是那日酒馆中的青衣人! 李寻欢的眼神一沉,身形快如闪电,已经纵身跃向笑声传来处! —————— 小楼上,邀月拍掌道:“我们‘公子’虽然喝了十年酒,快要把肺喝没了,但武功半点没落下嘛。” 怜星闻言也坐不住了,放下书快步走到邀月身边,向梅林处眺望,可惜她的眼力远不及邀月,又有梅林遮挡,什么都没看见,只能问道:“他和谁动手了?梅花盗?” 邀月唔了一声:“看这人掌力阴寒,内功不俗,但为了护着那个逃走的白衣女子,一味抢攻,面对公子,绝对走不出两招。” 怜星听到“护着逃走的白衣女子”便知道不是梅花盗了:“表,公子好端端的,怎么和人动手起来?” 邀月摸着下巴笑道:“这只能怪咱们公子散了宴席不赶紧回来,在院子里乱走,撞见了人家私会。哎呀,这男子一出手就要公子的性命,被他一刀了结了也寻常,就不知道,一个江湖人和女子在梅林中相会,怎么就到了谁见谁死的地步,而那个逃走的女子,要是知道对方为了维护她杀人,却丢了自己的性命,会不会为了这一片痴心伤心呢?” 第49章 邀月瞥了怜星一眼,比起久经江湖的李寻欢,怜星毕竟还是天真,她了解一些人间的艰苦,能体谅别人的不易,却未曾见过多少真正的恶人。 李寻欢能够从林仙儿行事的风格中,看出她有所图谋,怜星还只当她是个周旋在诸多名家子弟之间的美人,被世事打磨得世故而已。 邀月也没有多说什么,她们是经年老友,又不是一个门派里的上级和下属,需要服从、顺从,更不是师长和晚辈,年长者有责任时时提点,引导晚辈前行。 每个人活在世上都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和想法,朋友之间可以说出自己的想法,可以在对方误入歧途时去拉一把,却不必强求对方和自己一样,否则就成了一个教条无聊的人。 所以李寻欢自己不喜欢应付那些伪君子,却不会把自己的为人准则强加到龙啸云头上,觉得他往来迎合,八面玲珑就是为人下乘了。 李寻欢抖了抖身上的貂裘,看着面前的少年剑客,就此人刚才背后偷袭,不问青红皂白就要一剑刺死自己的行径,他的飞刀已经在手,若不是龙啸云突然出现叫住他,这少年剑客已经是个死人。 龙啸云简直要被惊得一身冷汗:“你们怎么会交起手来?” 那锦衣少年道:“那边有一个死人,此处又有一个陌生人,他不是梅花盗是谁?” 李寻欢笑了一声:“且不说,我在这里和那边的一个死人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就算那人确实是我杀的,你又怎么确定他不是梅花盗?” 锦衣少年冷冷道:“梅花盗哪有这么容易被杀。” 李寻欢又笑了一声:“是了,这梅花盗一定是要死在阁下手里的。死在旁人手里的,纵然十恶不赦,也绝不是梅花盗;同样,死在阁下手中的,无论他是谁,今夜也一定要做梅花盗。” 探花郎的文采加上李寻欢素来的脾气,使得他有时候说话讥诮到让人难以承受,真要说起来,许多次他与人动手,都是因为他这张不饶人的嘴,尤其是面对他看不惯的人时。 对面的锦衣少年显然也被气得不轻,眼见得又要起争执,甚至动手,龙啸云连忙站到两人中间调和道:“误会,都是误会!大家都是为了诛杀梅花盗,实不该自己先争斗起来。” 他先向被刺的李寻欢解释道:“这位是藏剑山庄如今的庄主,藏龙老人的公子,也是第一剑客‘天山雪鹰子’的弟子,游龙生,少年意气,嫉恶如仇,绝非那等小人。” 然后,他又向游龙生道:“少庄主也误会了,这是我兄弟,他才从关外归来,上门看我,所以你未曾见过他,他是这保定府李园的主人,小李探花李寻欢,怎么会是梅花盗?” 听到李寻欢的名字,游龙生脸色骤变,死死看着李寻欢手中那把飞刀,刚刚对方就是用这把飞刀拨开了自己全力一剑,若是龙啸云迟到一步,他就要见识到那天下第三的小李飞刀了。 李寻欢听到游龙生的名字,心下了然,这就是那把鱼肠剑的前主人了。 藏龙老人收藏鱼肠剑,若非他与少林武当的掌门都极有交情,这把剑都留不在藏剑山庄,他愿意把鱼肠剑都拿出来送人,可见倾心。 李寻欢喃喃道:“秦重、丘独、游龙生,这梅花林里倒是热闹得很。” 正说着,一人疾步而来,沉声厉喝道:“梅林边那人是谁所杀?!” 李寻欢懒懒抬眼看去,就见来人面如铁铸,眼透杀气,看着威严板正到令人生畏,正是铁面无私赵正义,便回道:“赵大爷这么问,是不觉得林中死了人,一定是梅花盗下手吗?这倒是和龙少庄主大不相同。” 赵正义见到李寻欢,面色越发阴沉了,他瞪着李寻欢道:“是你,我就知道,一定是你!” 李寻欢含笑颔首道:“那人胸口没有五点梅花印,只有一道刀痕,只要看过尸体,都知道杀人的是我。” 游龙生听了,面色一阵泛红,一阵气白。 赵正义怒道:“你可知他是谁?!” 李寻欢淡淡道:“虽然我只见过他一面,但我的记性一直很好,知道他是伊哭的弟子丘独。” 赵正义道:“你既然知道他是谁,为什么要杀他?!” 李寻欢回道:“我也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杀我,使我不得不杀他。” 赵正义愣了一下:“他要杀你?” 李寻欢点了下头,赵正义却道:“你和他素昧平生,好端端的,他为什么要杀你?!” 李寻欢笑道:“是啊,平白无故的,他为什么要杀我呢?” 赵正义面对水泼不进的李寻欢,气到跺脚,指着他怒道:“我就知道,你这个人走到哪里,腥风血雨就跟到哪里,下手如此狠毒无情,不留余地!你既然已经退隐江湖,为什么还要回来?!” 李寻欢奇道:“我生在此地,家在此地,大哥住在此地,怎么就不能来?而且我在关外多年,也想念诸位得很,赵大爷为了诛杀梅花盗殚精竭虑,您不是怜香惜玉的人,也不在乎世家悬赏的金银,更无所谓诛杀梅花盗的名利,一心为武林除害,这样的正人君子,怎能不让人千里迢迢,赶来拜会呢?” 赵正义的脸几乎要被气得发黄,他不再和李寻欢争辩,转向一边的龙啸云道:“这就是你的好兄弟!” 龙啸云赔笑道:“大哥,你也不是不知道寻欢素来如此,何必为此大动肝火呢?” 赵正义大怒道:“如今梅花盗在暗处伺机杀人,现在青魔手的弟子又死在这里,伊哭岂会善罢甘休?还嫌不够乱吗?!” 李寻欢笑道:“伊哭若要为弟子报仇,也是找在下,倒是难为赵大爷如此为李某担忧了,惭愧,惭愧。” 龙啸云却道:“这丘独动手在前,兄弟你不过是为了自保,习武之人动手生死一念之间,容不得你留手,换做是我也一样,那伊哭若是要找麻烦,人死在我龙啸云的庄子上,他问我就是!” 赵正义听他们这样说,气得拂袖而去。 龙啸云正要去追,忽然那之前寻他的家人又来了:“四爷!四爷,不好了!秦重公子的状况不对,您快去看看!” 龙啸云脚步一顿,看向李寻欢:“寻欢,你要与我同去吗?” 李寻欢叹道:“大哥快去吧,我也得去看看家里的人,和她们解释一下如今的状况。” 龙啸云点头道:“也是,她们见你夜深不归,会忧心的,你快些过去吧。” 说完,龙啸云便跟着家人走了,游龙生冷冷看了李寻欢一眼,转身离去。 只留下李寻欢一人站在梅林中,身边是被他和游龙生动手时撞落的梅枝,一瓣瓣红梅落在雪地里,如同染血。 他不由得叹了口气:“这江湖风波真是催得花落人老。” 忽然,一人笑道:“花落还会再开,明年依旧相待,探花郎又怎么会老呢?不过是沉淀了一些故事而已,而一个成熟、有故事的男人,远胜过那些毛头小子不是吗?” 她的笑语嫣然,如春风拂过冬夜,让飞雪化作春雨,唤醒满园春光。 可她不是其中的任何一种花,任何一种花都没有她这样的美丽动人,她从林中缓缓走出,窈窕的身姿诱人销魂,眼中带着几乎能把人溺死的柔光,偏偏她还是这样的温柔体贴,笑意亲切纯洁,像是误入人间的仙子。 第67章 那些追逐她的江湖客多的是名家子弟,他们绝非没有见过美女,更不是会被轻易打动的人。 但他们还是甘愿成为她的裙下之臣,为她操劳奔走,为她日夜徘徊。 这样的人当然不会是一个寻常女子。 她就是林仙儿。 李寻欢虽然已经猜到,可还是有些惊讶,眼前这个纯洁动人的少女,和那一日酒馆中轻佻放浪的女子截然不同,谁能想到这张美人画皮下,藏着怎样的心肠呢? 李寻欢道:“我还以为,你不会出来了。” 林仙儿幽幽道:“我可不敢指望着,你在见到丘独和游龙生后,还不知道我是谁,既然你已经知道我是谁了,那我们迟早还是要见这一面的,不是吗?” 李寻欢道:“你不怕我杀了你?” 林仙儿嫣然笑道:“我知道,你不是那样的人。” 李寻欢道:“哦?我是什么样的人?” 林仙儿款款走到他面前,用甜蜜的眼光看着他,柔声道:“你和他们都不一样,你是一个君子。” 李寻欢也轻笑了一声:“我这一生只做过一次君子,只那一次就教我后悔至今,可见,人是做不得君子的。” 林仙儿柔情脉脉道:“那你不做君子,想做什么呢?” 李寻欢捉住她攀上自己的手,望着这只纤细修长的素手道:“我想见一见,你面具下的模样。” 这话顿时将人拉回到那一日的酒馆中,面对脱下全身衣物的神秘女子,李寻欢依旧想要看看她的脸。 林仙儿的呼吸顿时急促起来,她面颊飞红,如桃花盎然,咬着嘴唇娇嗔道:“你这个人真是,要不是因为是你,你以为我会,我会那么做吗?” 李寻欢凝视着她的眼睛,悠悠道:“这么说来,还都是因为我了?” 林仙儿也不挣扎,任他抓着自己的手,似有些羞涩道:“我从小就听说过你的故事,我愿意跟着龙四哥回来,也是因为他是你的结拜大哥,我靠近了他,好像就也靠近了你,和他说话时,我都在想,你和他说话是什么样的神情,什么样的心情。” 李寻欢恍然点头道:“你在这许多的追求者中,比较中意我了?” 林仙儿眸光流转,甜甜地笑道:“当然了,他们算什么东西?就像一群围着肉骨头打转的野狗,我随手挥一挥,他们就晕头转向了,贱骨头,也配和你比?” 李寻欢似有不解:“你既然中意我,那金丝甲到了我手里,让我杀掉梅花盗,你名正言顺地跟着我,不好吗?你为什么要用尽办法把金丝甲换回去呢?” 林仙儿一愣,而后反手握上李寻欢的手:“我本来是去拿金丝甲,不让别人轻易赢下这一局的,人家怎么知道你忽然出现在那里,一时间失了进退,忘了还能这样。” 她说完,又道:“但现在还有机会,你可以用我做饵,明夜到我的房中,等梅花盗来,以你的武功,杀他不是轻而易举吗?” 李寻欢松开了林仙儿的手,裹紧自己的貂裘道:“可我不太想来呢。” 林仙儿一把攥住他的手臂,殷殷切切道:“为什么?你怕了不成?” 李寻欢忽的笑起来:“可能是因为,你不像你自己以为的那样美吧。” 此话一出,梅林中又传出一声轻笑,那笑意像月色盈透,如烟霞轻柔,灵动曼妙,又隐隐透着冷意,这一点冷意不但没有让其失色,反而更为慑人:“公子久久不归,我们姐妹俩还以为您是遇见了梅花盗,没想到,是遇见了美娇娥呀。” 梅林中,一个白衣女子并一披红袍的姑娘走出来,那披着红色外袍的女子沉默地打量着林仙儿,那目光不是惊艳,也没有嫉妒,似乎只是震惊不解。 而林仙儿的眼神却冷了下来,她死死盯着那白衣女子的脸,面上的笑容却越发甜美:“原来,你心中另有美人了,不知道这位姐姐叫做什么?” 那白衣女子笑吟吟地看着她,轻声细语道:“我叫邀月,这是我妹妹怜星,我们姐妹一直跟着公子,你若有心跟着他,确实可以叫我们一声‘姐姐’。” 她好像没有看见林仙儿的眼神,走上前来,十分大度道:“你爱慕公子多年,可怜一片情深,你放心,我们都知道女子的艰难,绝不会为难你的,咱们可以做姐妹,也做朋友,等这里的事情结束了,就一起回关外去,那里虽然清寒无人,但能伴在公子身边,咱们姐妹日日相对,读书弹琴,唱歌跳舞,自在快活,多好呀。” 邀月微冷的手指轻轻滑过林仙儿的手臂,最终握住了她的手。 【作者有话说】 顾绛:这手臂生得真手臂啊() 一个新的绝世美女模板get_(:3」∠)_ 第50章 邀月细细打量着面前的美人,不得不说,林仙儿的美貌完全配得上“江湖第一美人”的名号,她身上无一处不美得恰到好处,宜嗔宜笑,尤其是她还这么聪明,双眼明亮,情思灵动,绝不呆板木讷,显得风韵十足。 如此百年难得的天工妙笔,上官小仙的样貌的确不如她,可惜,除了美貌,在别的地方她就逊色女儿太多了。 上官小仙同样以美貌引诱利用男人,但她并不依靠男人,她自己练成了极高的武功,自己建立操控着偌大的武林势力,因为骨子里的鄙夷,她从不教那些被自己驱使的人触碰自己,博弈的桌面上,她不会把自己当做筹码,因为这本就是无价的。 而林仙儿却把希望都寄托在男人身上,认为自己可以用身体来换取对方为她做事,还真信了“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那套,去攀附上官金虹,结果被上官金虹得了人,得了钱,又一脚踹开,连尊严都被上官金虹剥下来,换荆无命回到他身边,被踩落到泥泞中,也无力反抗,用哄骗和假象得来的真情,更是随着迷雾的蒸发而消散。 虽然都姓林,都有着绝美的容貌,可她和林诗音几乎形成了两个极端。 林诗音生来富贵,心性慈善,哪怕是最落魄的时候,情愿典卖家产,自己缝补衣物,也要凑齐那些仆人的遣散银子,她最重一个情字,却也为情义误了一生。 林仙儿出身贫寒,最爱浮华荣耀,喜欢被人哄着、捧着的感觉,觉得身为女人不用讲道义,驱使着同伙奸杀无辜女子,劫掠财富,容不得半点拒绝,她最看不起情,最终也没能留住那片真心,堕入自弃。 而那个在靡靡声色中,唯一曾用心爱过她的人,正是公子羽同父异母的哥哥阿飞。 怜星不明白一贯冷淡的邀月为什么会对一个素未谋面的女子感兴趣,因为在她的印象里,邀月不是一个会被容貌打动的人,她为人超然,一心求道,对名利俗事总有些不耐,往来交际多是心性纯粹之人,她当然知道林仙儿许出终身之举有邀名之意,但这似乎也不足以引动邀月的心思,因为不解,她才生出许多猜测来。 她确实不知道,这里面有些因果联系,只在自己的过去,旁人是猜不出来的。 想到这里,邀月不由莞尔,眸中柔情款款,似有无限爱怜:“我一见妹妹就觉得亲切,多半是前世有缘。” 林仙儿也握住了邀月的手,她已经按下了乍见两人时的情绪波动,活泼地说道:“那可太好了,我家中只有我一个女儿,龙四哥又是男子,我自幼就想有一个可以说说心事的姐姐。” 两人初相逢,姐姐妹妹的好生亲热,又都是稀世的美人,容光相映,雪夜生辉,是可以入画的绝景。 李寻欢带着笑意看着这幅场景,对身边的怜星道:“你姐姐又要给你找个妹妹了。” 林仙儿听到他开口,幽幽道:“连这位姐姐都能体谅我,你却是个狠心人。” 邀月的眼神一动,向梅林外瞥了一眼,关心地问道:“妹妹,你和公子起了什么争执?” 林仙儿叹气道:“这些天梅花盗都徘徊在附近,秦家大公子已经因此受了重伤,明晚那梅花盗多半还会来寻我,我有心以自己为饵,引那梅花盗来,到时候他出手杀了梅花盗,我,我——” 说到这里,她好似十分羞怯,咬了下嘴唇才继续道:“到时候,小李飞刀重出江湖,第一件事就是诛杀梅花盗,赢得那些豪商大族的感谢,我也能从此跟在他身边。” 李寻欢道:“听起来十分诱人,我细想想,确实是件大大有利的好事。” 林仙儿嗔道:“那你为什么不愿意?” 李寻欢指了指邀月道:“你看不起那些追逐你的男人,我却是个怜香惜玉的人,不能为了你,得罪她呀。” 邀月抬手掩唇,明眸光转,笑睇着他道:“这话说得,好像我是那容不得人的小心眼一般。” 林仙儿道:“姐姐都这样说了,你还不答应吗?” 李寻欢低声笑道:“只怕我有心答应,有的人却不能答应。” 林仙儿追问道:“谁?” 就在这时,梅林那边一人冷冷道:“阁下风流之名流传天下,果然手段高明,不过要拿下那梅花盗,还要看阁下的武功是不是和哄女人的本事一样高明了。” 第68章 林仙儿倏然转身看去,就见一锦衣少年正死死盯着李寻欢,一张脸在月色中和雪一样刷白,正是去而复返的游龙生。 到了这个时候,他依旧不敢看向林仙儿,也不看另外两个绝色女子,只瞪着李寻欢,不等林仙儿开口说话,纵身而去。 林仙儿神色一沉,李寻欢道:“想来他是离开后,又想起这里死了人,不知你是否因此受惊,特意折返过来看你的。” 邀月轻笑道:“少年慕艾本是常事,不过看他的样子,是自尊受损,下不来台了。” 林仙儿却冷笑了一声,眼神像淬了毒一样阴狠:“他的自尊?他不要脸地围着我团团转的时候,可没记得有什么自尊。可笑他平日里那样自命不凡,不也像贼一样站在暗处偷听?蠢东西一个,我若不给他这个梯子,他连台都上不了,谈什么下不来。” 李寻欢对她突然的变脸并不意外,只提醒道:“我记得,藏剑山庄的鱼肠剑还在你这里呢。” 林仙儿嫣然笑道:“那是他自己献殷勤给我的,当然,我也不稀罕这种送到我手里的东西,我从不在意这种唾手可得的,我就喜欢自己得到手的。鱼肠剑虽然珍贵,但他若来讨要,我就丢在地上,让他自己弯腰捡回去好了。” 李寻欢叹道:“以游少庄主的心高气傲,让他弯腰,肯定是万万不能的。” 林仙儿欢笑起来:“那你可太高看他了,我说过,他们这些人在我面前,就和一群野狗一样,我就是赶他们,打他们,骂他们,他们也是不会走的,为了见我一面,听我说一句话,他们能趴在地上摇尾巴。” 邀月道:“所以,他不是因为自尊受损不敢弯腰,而是见到你生气,就绝不敢去拿你扔下的东西?” 林仙儿挽着邀月的手臂道:“姐姐,你也是见过的对不对,你说这些人是不是贱骨头?” 邀月笑得花枝微颤:“是呀,只见你一面就丢了魂似的,你要不给他好脸色,不愿意和他在一处,就要死要活的男人,无论你怎么拒绝他,他都不肯放弃的。” 两人笑声如银铃清脆,似流水款款,却笑得人心寒。 就在这时候,游龙生的声音又远远传来:“阁下还在这里流连不去,那边却已经大戏开场了,若不去看一看,只怕更要后悔。” 邀月道:“果然,还没走哩。” 李寻欢长叹一声道:“我们却该走了。” 林仙儿嫣然道:“别忘了,明晚我还在这里等你。” —————— 佳人有约,本是一件风流缱绻的事,但这旖旎的氛围在走出梅林后就消失了。 邀月微微眯起眼睛,开口道:“事情是有些不对,我去看看梅二。”话音还未绝,人已经消失不见。 这边李寻欢也听见了远处的喧嚣,还有铁传甲的怒声,也微微皱眉,向怜星道:“我们过去看看。” 怜星点点头,运起轻功,如登萍踏水一般,飘忽轻盈,之前在雪地中,李寻欢就见过怜星现在的轻功,知道她能跟得上自己,也不放慢脚步,两人一同向声音传来的院子去。 邀月比他们二人还要快,已经截住了踉跄行走的梅二,突然一指点在他身后的穴道上,一股掌力输入他体内,化解了他体内的伤势。 缓过来的梅二嚷嚷道:“我就知道这姓秦的不是东西,他儿子是梅花盗打的,我们来时已经只剩一口气,我是大夫,又不是神仙,伤重不治死了,我还能去向阎王爷讨命不成?治不了就要杀大夫,什么玩意儿!” 邀月取出袖中的一个小瓷瓶,倒了一颗药丸给他,梅二接过来一口咽下,继续骂道:“这些个所谓的大侠君子,只有自己儿子的命是命,旁人的命都一文不值,儿子死了就要大夫一起死?那他死的时候,我看还有哪个大夫敢来给他看病!” 见他的脸色慢慢恢复了红润,邀月道:“天色还晚,你又忙了一夜,身上的伤需要养一养,还是先到我们住的那边歇一晚上,明天送你回去。” 梅二嘀嘀咕咕道:“要不是老甲不放心我,跟着我一起去,关键时候替我挡下来,这一掌险些要了我的命,我才不要继续留在这里,看他们那一群伪君子,看着那姓秦的杀大夫,拦都不拦一下,在这里睡一晚,我的伤只会更重。” 邀月笑道:“那你更不能走了,你是和我们一起来的,哪能让你受了委屈就走?” 梅二的眼睛转了转,笑道:“好,不过你先去看看老甲,他一个人和那姓秦的王八打起来了,这毕竟是他们的地方,别让他被人围攻吃了亏。” 邀月道:“无妨,我们‘公子’已经过去了。” 李寻欢的确已经到了,也听到了铁传甲和秦孝仪的争执,还未开口,龙啸云就截住了他道:“寻欢,你看这,唉——” 李寻欢问道:“大哥,这是怎么回事?” 龙啸云无奈道:“秦重没能救回来,秦三哥他一时悲愤。” 李寻欢冷声接道:“他一时悲愤,就打伤了梅二先生?” 龙啸云道:“毕竟是亲生骨肉,失了爱子哪有不伤心的,也是人之常情。” 李寻欢还未说话,一直沉默的怜星突然开口道:“梅二先生是他请来的大夫,因为自己的悲痛就伤及无辜,这算什么人之常情?” 龙啸云一时语塞,没有回答她,只对李寻欢道:“那是你的人,也只听你的话,你劝劝他吧。” 李寻欢却冷然道:“是非曲直,自在人心。我不会劝他停手的,遇见这样的事,他不动手,我也会动手。” 龙啸云怔住,他有心再说什么,却说不出口,感觉到那和记忆中女子有几分相似的姑娘正静静看着自己,他愈发无言。 一旁的游龙生冷觑着他们,也不插话。 场中的情形分明,龙啸云既然要李寻欢劝阻铁传甲,说明谁都看得出铁传甲正占上风。 一身横练功夫的铁传甲曾经游走江湖,又为了那桩旧事四处奔逃,养成了出手凶悍的路数,一招一式大开大合,并不精妙,也全无回招转圜自保,只为搏杀对手,看着简直是不要命的打法,气势惊人。 秦孝仪说是怒火上头,但在这种攻势下,也自保居多,被步步紧逼,渐渐难以支架。 就在这时,又一人奔入场中,不问前因后果就怒喝道:“你这奴才,竟然敢在这里逞凶伤人,以为这世上没有公道了吗?!” 李寻欢看着就要对铁传甲出手的人,正是“铁面无私”的赵正义,不由冷笑道:“这世上的确没有两人夹击一人的道理,赵大爷若要动手,那在下也不免要向你讨教一二了。” 赵正义顿时僵立在了原地,他虽不敢动手,却还是要动嘴的,当即勃然大怒道:“原来是你给他撑腰,他才这般狗仗人势!管教一个凶蛮伤人的奴才,又不是比武过招!” 李寻欢道:“这里的确有人凶蛮伤人,却不是他,他从来都是一个讲理的人,不会伤及无辜,他生气动手时,也不需要谁给他撑腰。赵大侠要真想‘管教’谁,不妨等秦大爷下场,再当面向他挑战。” 赵正义道:“他是什么东西,也配让我向他挑战?!” 李寻欢笑道:“他是个堂堂正正的人,当然不能用东西论。”说着,他语音一转,“难道,赵大侠不是人,是什么东西?” 赵正义气得面色血红,就在这时,又有人嚷嚷着闯进来:“什么东西挡在这儿,让一让,让一让!” 却见赵正义不知是气过了头,还是存心不肯让路,竟动也没动一下,被冲进来的人一下撞飞出去,那边秦孝仪也被铁传甲一拳击中,倒飞过来。 两人好巧不巧撞在了一处,顿时伤上加伤,滚了一地。 就见门洞边,梅二先生抚掌大笑起来,刚刚喊着让开的正是他。 躲在他身后的邀月像是被吓到了一样,只悄悄冲着李寻欢和怜星眨了眨眼。 【作者有话说】 上个星期出差去了,社畜是这样的,回来继续更新_(:3」∠)_ 第51章 赵正义只是被撞出来,倒没受多重的伤,稳住身形就爬了起来,倒是秦孝仪踉跄了许久,才被赵正义和跑过去的龙啸云扶着站稳了。 铁传甲震退他的那一拳虽重,但也不至于伤成这样,还是因为赵正义那一撞,恰在他旧力将尽,新力正生,运气护住自己,想要不退得那么狼狈时,将他运转的内力重重打断,顿时由轻伤变成了重伤。 龙啸云见他口吐鲜血,面色发金,便向梅二道:“梅二先生,你是医者仁心,还请来看一看秦三哥的伤势。” 梅二先生双眼一翻,摆手道:“我是个十足的庸医,救不了命的江湖骗子,而且他才刚刚打伤了我,现在又要我给他看病,你们不怕我给他药里下毒?” 龙啸云讪笑了两声,便让下人去别处请大夫来。 秦孝仪那边断断续续在赵正义耳边说了通话,听得赵正义又精神起来,扬声对铁传甲道:“想不到,你练了一身难得的横练功夫,难怪秦大侠没能提防,被你所伤!” 第69章 铁传甲瓮声道:“这江湖上谁家没有独门的功夫法门作为依仗,但你们的意思我明白得很,我这样的奴才能赢一定是靠旁门手段,只有你们赢时,才是光明磊落的,你们的为人我也算见到了,不必特意提醒。你现在晓得我练得什么功夫,不怕暗算了,那就换你来吧。” 赵正义被他抢了一通话,咬牙道:“姓铁的,你真以为老夫不知道你的底细吗?!有些事咱们不说透,是顾着今日的场合,你非要这么闹,可是给脸不要脸了!” 铁传甲神色一变,脚下依旧稳如泰山,他挺直着腰,沉声道:“脸面从来都是自己挣来的,不用旁人给,我也不怕你知道什么底细,我虽不是什么大人物,活到今天,但凭己心。” 赵正义冷笑着道:“好,好。” 一旁的李寻欢闻言黯然,他了解铁传甲的为人,如今铁传甲的身份暴露,那些追索他的人很快就会来,他一定会选择离开,既是躲避那些人,也是不愿意将他们也卷进那桩说不清的旧事里。 但铁传甲不后悔为了救梅二先生出手,暴露了自己的底细,因为他生平行事,只求问心无愧。 他岂能为了自保,眼看着无辜之人受难? 怜星似有所感,眼角泛红,眼中已有泪光,她抬声道:“他上对得起天,下对得起地,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相信就算有人闻名而来,也只会是朋友,不会是仇人。” 铁传甲沉默的脸上终于有所动容,却没看向这边,只是垂下了头。 赵正义没有理会怜星,转向了梅二先生,神色有些惊疑不定:“你是梅二?” 梅二先生冷笑道:“不,我从今儿改名叫梅四了,没有死在秦大爷手里的梅四。” 赵正义冷声道:“江湖上都说梅二先生不会武功,原来你藏得这么深,若非——” 梅二打断他的话头道:“若非你对我不设防,怎么会被我撞出去?你要说的话我也知道了。” 秦孝仪喘息着道:“赵大哥,七妙人是什么人,江湖朋友都清楚,你不必和这狷狂邪人理论。” 梅二先生道:“是极,江湖上都说七妙人是最卑鄙无耻的七个小人,区区不才也在其中,所以你被我暗算也寻常,绝不是你学艺不精,更不是你得了病。” 赵正义皱眉道:“我能有什么病?” 梅二道:“耳聋的病,我那么大声音喊你让开,你都没听见,岂不是耳朵聋了?” 赵正义怒不可遏,终于大喝一声,攻了上来,可他还没到梅二近前,就浑身一颤,扑倒在雪地里。 梅二“咦”了一声:“你不会真有什么毛病了吧?” 龙啸云还扶着秦孝仪,腾不出手来,他身边的仆人见主人示意,连忙上前去扶赵正义,只见他惊惶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腿脚,刚刚那一瞬间,他的腿脚完全没有了知觉,才栽落在地,要知道他出身北方,大半功夫都在两条腿上,下盘极稳,怎么会突然没了知觉? 联想到之前自己也是忽然身体不受控,连侧让、反击都做不出来,难道,难道他真的得了怪病? 这么一想,不由得浑身冒出了冷汗,甚至有些后悔得罪了梅二这个岐黄圣手。 但想到梅二桀骜怪异的性情,也不见得会愿意为他治病,又放下了这点悔意。 见没有人再动手,游龙生冷笑道:“看来今夜是没有谁能当这个主子教训奴才了,不被奴才教训就不错了。” 说完,他也不管场中众人如何反应,负手独自离去。 龙啸云有心再说些什么,可秦孝仪的仆人已经赶来,接过自家主人,赵正义也缓过来帮忙,眼看着他们就要离去,龙啸云急道:“大家都是江湖同道,本没什么矛盾,何必如此,有话不妨放下成见,好好商量。” 赵正义道:“事已至此,还有什么好说的!” 寒天腊月,龙啸云急得满头是汗,只能看着他们离去。 李寻欢见他如此,长叹了一声:“大哥,我今日又让你为难了,明明是登门做客,却闹成这样,我——” 邀月从梅二先生背后闪出来,像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一样抱怨道:“这关公子什么事?是他们上门强请梅二先生来看病,病人伤重而亡,又要打梅二先生,老甲为了护着无辜的人出手,他们这样不讲理,难道还是咱们的错?” 龙啸云也大笑道:“妹子说的不错,闹成这样又如何?咱们难道还怕麻烦吗?” 邀月眨眼道:“原来是这样嘛,我看大哥一直在场,既不阻止他们伤人,也不为梅二说话,反而一直在他们理亏时调和,说他们自有道理,还以为你觉得是咱们咄咄逼人了呢,毕竟,连我妹妹这个弱女子,都能说一句公道话,还是说,混江湖的人就是这样,场面平和、大侠脸面比公道更重要?” 龙啸云的笑顿时变得勉强起来,李寻欢和怜星怔了一下,都沉默下去。 梅二嘿嘿怪笑了两声,道:“折腾了半天,咱们还是赶紧去休息吧,一早我就走,免得回头秦大侠气不过,还来找我麻烦。” 龙啸云叹道:“这个时候,梅花盗想必不会再来了,兄弟,你也一路劳累了,身上还未好,我让他们打扫好了一直替你留着的房间,歇一歇吧。” 他顿了顿,拍着李寻欢的肩膀道:“大哥是个俗人,但无论如何,我都是站在你这边的。” 李寻欢嘴唇动了动,叹道:“大哥,我明白的。” —————— 夜色阑珊。 院子里的雪压着松竹,被风吹得簌簌。 楼上梅二先生的鼾声一阵一阵,睡得正香,在这寒风萧瑟的夜里,显得四下越发寂静起来。 怜星的声音不再那么清甜,她喉咙上被邀月点了的穴道已经自动解开,这是一种易容大家都知晓一二的手段,只要动一动咽喉,就能改变人说话的声音。 女子清冷的嗓音在这样的夜里透着温柔,她细细说着一桩旧事。 那是十年前,李寻欢带着铁传甲萧然出关后,在大雪纷飞的一间野庙里。 庙中有扫地的僧人,有八个追寻而来的人,和两个暂避风雪的行人。 窗前微微摇曳的烛火映得李寻欢的眸光闪动,听到易明湖说会还上这笔债时,铁传甲的脸上已经不觉间落下泪水。 这面对敌人威逼都只横眉冷对的汉子,此刻双手捂着脸,任由泪水浸湿了胡须,如山的身躯微微颤抖着,没有误会解开的欢喜,只有往事涌上心头的无尽苦涩、辛酸、悲伤。 这本是他决意背负一生的秘密,但世上知道真相的人并不只有他,那些公门中人,被盗的豪富之家,其中究竟被人知晓也是正常。 为了隐瞒这件事,他曾登山涉水,从北国雪原到西域大漠,奔波不定,就是这十年里,他也常常夜不能寐,与其说是李父将儿子托付给他,不如说李父用“报恩”给了他一个安定的归处,至少他不必在能将人晒干的烈日黄沙中蹒跚前行,不必在荒无人烟的旷野中像个野人一样求生。 他也曾想过死,用自己的死来彻底掩盖这件事,他坠崖时已经没有生意,是老爷告诉他,死是懦夫的选择,活下去,和生命中的苦难抗争,咬着牙也要坚持下去,留着有用之身,这世上一定还有他可以做的、有意义的事。 人来到这个世上,不是为了死,死只是一个必然的结局,是为了度过他的一生。 为了报答老爷的恩情,也是出于自己的本心,照顾李寻欢就是他这十多年来唯一的寄托,因为记挂着少爷,他才不再那么孤独,那么仓惶。 在他的来历被揭开时,他是真的下定决心要走的,十年了,少爷好不容易和表小姐团聚,要开始安定幸福的生活,这一切本不该被任何人、任何事破坏。 他知道少爷的武功高强不畏惧敌人,可他不能说出真相,这会连累少爷被世人谩骂,真要对付那些人,可他们也是无辜的,如此岂不是再度把少爷推入两难中? 所以,他该走了。 这是他自己做下的决定,也该由他自己来承担。 他以为,自己又要独自踏上那条不知去向,也不知何时才能停止的流亡之路,最终像失群的野兽一样死在无人知晓的地方。 一个人能为了他心中的道义,坚守多长时间? 对铁传甲这样一个练着“笨拙”的功夫、做着“笨拙”的事的人来说,只有到他闭上眼睛的那一天。 李寻欢擦了擦眼角,笑道:“我正不耐烦和那些人喝酒,等他们来,我才算有了可以真正畅饮的人,这倒要谢谢那位赵大侠了。” 铁传甲用袖子潦草地擦了下脸,起身走到邀月身前,给她行了一个大礼,邀月没有阻止他,只悠悠道:“弃千金之璧,负赤子而趋,非以利合,本就天属。” 李寻欢笑道:“以利合者,迫穷祸患害相弃也;以天属者,迫穷祸患害收也?庄子认为这不是什么道理约束,而是人的天性相连,所以你以不同的性情去回应不同的人,这无关俗世中的规矩,只是你的天性。” 第70章 怜星抿唇浅笑道:“因为老甲是这样的人,你才这样待他,换做秦孝仪、赵正义那些人,你只会让他们吃了亏还不知道怎么回事。” 说到这里,她不由想起了邀月一直以来待龙啸云的态度,以及今日所见,他的种种言行,笑意中不由带了几分苦涩。 她不是一个笨人,如果事情只牵涉到她自己,当然可以理解、退让,可这种理解改变不了眼前的事实。 抬眼望去,果然李寻欢也是一般神情。 如果说,邀月待人是以天性,那今日的兴云庄中便是以利相合了,为了诛杀梅花盗的利益,为了名声、钱财、美色,而昔日豪气干云、也曾路见不平挺身而出的人,是不是就在这日复一日的名利中,变作了如今的性情? 那不在乎旁人目光,和李寻欢互相掺扶着走过长街的人,那豪饮千觞,不要好酒,只要烈酒的汉子,他那柄曾经从不离身的丈八银枪是否已经在壁上生尘? 而作为引着他从那个江湖侠客,一步步走入这个名利场的缘由,旁人都可以不齿他如今的做派,唯独他们不可以。 再怎么说,龙啸云对李寻欢都有莫大的恩情,滴水之恩尚且应该涌泉相报,何况是救命之恩?他活着的每一天都要感谢龙啸云当日仗义出手,他欠龙啸云的永远还不了;她也确确实实做了毁诺背约之事,先给他希望,又翻手撕毁,背弃信义,伤透了他的心。 这世上,唯独他们二人,没有资格对这种改变做出任何指摘。 若是当年他没有救李寻欢,没有跟着他回到李园,没有见到她,没有牵扯那一场情思,她没有因为伤心和私心答应婚事,又终究反悔,他是不是,就依旧是那个游走江湖的龙四,而不是今日座上和赵、秦之流称兄道弟的龙四爷? 一个人能为了他心中的道义,能坚守多长时间? 看他楼台笙歌,华宴满座,勿忘在莒时,生死一知己,哪时节变了旧模样。 物是人非。 第52章 下了半宿的雪终于停了。 中原八义因为多年前已经解开宿怨,没有再各自漂泊江湖,紧盯着铁传甲的消息,各自归家,纵然此刻得了消息,也不可能立马赶到。 铁传甲不知道他们这些年的经历,毕竟除了翁天杰和边浩,他和中原八义的另外六人不过是聚过一次而已,真说起来,他们并不熟悉,否则他们也不会误解他的为人。 他不知道那七个人连同翁大娘为了给翁天杰报仇付出了什么代价,就像那八个人也不知道他为了这份愧疚守得多深,却同时为了翁天杰,为自己心中的道义奔向这无终无解的长路。 在铁传甲心里,到底是他借着边浩的关系到翁家庄探查,查证后回报,才惹出了最终的祸事,这十多年的躲躲藏藏,除了为翁天杰守住秘密外,他心中的确也有对翁家庄所有人丧命的自责。 一想到那些人即将到来,他心中终究不能平静,直到第二天天光大亮,他才强撑不住,被李寻欢劝去休息了。 李寻欢不耐烦再去见那些满嘴阿谀奉承的江湖“侠客”,加上昨天夜里和赵正义、秦孝仪闹得十分不愉快,干脆就用自己起初来看病、身体不适的借口推了宴席,亲自送梅二先生回去。 梅花草堂距离兴云庄路程不近,等他半用轻功、半闲庭漫步回来,天色已经入夜。 到了林仙儿约他见面的时候。 不过在见林仙儿之前,他还是回来一趟,告知了邀月怜星他的安排。 怜星听他说完赴约的打算,叹气道:“那林姑娘年纪轻轻,城府却极深,我是看不明白她在算计什么,但她显然不是真爱慕你,只怕是想利用你做什么事。” 邀月笑吟吟道:“咦!你既然看不穿林仙儿的心思,怎么知道她就不是真爱慕咱们‘公子’呢?” 怜星坦然中带了几分自嘲道:“真心爱一个人,怎么能看着、引着他踏足险境?” 当年她也是这么想,才不愿意让李寻欢去江湖中,不愿意把《怜花宝鉴》给他,担心因此惹来更多祸事,现在她虽然不会再那么做,可这份心不会改。 李寻欢刚想要出言安慰,她又转过来道:“所以,你要小心,不要因为年纪和武功,轻视了对方。” 邀月闻言轻笑了一声。 李寻欢则愣了一下,看着怜星柔和平静的双眼,那久未履足江湖、今夜波澜又起的心绪也跟着平复下来,他抬手帮怜星整了整有些松落的发钗,笑道:“好。” 他想了想,忽然道:“我去送梅二先生,还未用饭,现在有些饿了,到了那位林姑娘那儿,只怕我是没什么胃口的,还有吃的吗?” 邀月半阖着眼睛,似乎已经快睡着了,倒是铁传甲笑呵呵道:“有的,少爷,看你过了饭点还未回来,怜星小姐就特意备好了,还在那边小厨房热着,我这就去拿。” 李寻欢在屋里的一方木桌边坐下,兴致盎然地等着,不一会儿,铁传甲就端着盘子进来了。 先上的一道凉菜,用雨过天青色的盘子托着摆成花瓣状的云腿片,蜜汁润着赤红的色泽仿若绽放在盘中的鲜花。 李寻欢拿筷子的手捏紧了,他看着面前的菜色,依稀还是多年前他们在李园生活时,他最喜欢的那些,不见得多奢华,但处处用心精巧。 青翠的莴苣放在玛瑙色的小碟里,白玉一样的冻鸡用琥珀色的长盘,厚重的牛肉要用朴拙的乌色木盘。 菜在盘中只放七分,不满不少,若是园内的花开,还会摘两朵颜色正好的配色。 雪霁阁内珠帘半掩,瓜果花木的清香取代了浓郁的熏香,珠帘后的少女总会倚在窗边,看书、写字、弹琴,有时也会拿点绣品自得其乐地做着。 见他走进来,她也不起身,就那样抬头看过来。 诚然,桌上的器具不似当年精致,桌子也不是那张白桌,更没有深闺珠帘,满室清芬,连屋内的光都有些沉黯。 可他还是像年少时那样忍不住心跳变快,手足略显无措,只盼着自己快点想出一句话来,逗她笑一笑,却怎么也想不出来。 哪怕身处于陌生的兴云庄中,隔了十余年的岁月,见到了不复往昔的故人,体会到了太多人事变迁的沧桑。 总有一些东西是从未变过的。 怜星特意准备这顿饭的心意,他当然懂得。 这份心意在寒冷的冬夜里像一团不会熄灭的火焰,暖得他一时间几乎要落下泪来,满腹诗书的探花郎却只是笑道:“看来我要多吃一些了。” 怜星已经吃过,坐在一边看着李寻欢用起了晚膳,眼中泛着笑,一如当年。 —————— 这顿饭快要用完时,忽有人从院外走进来,徘徊于门外,几次停下脚步想要敲门,又踌躇。 李寻欢以为是龙啸云来劝他,铁传甲上前开门,却见游龙生独自站在门外,铁青着脸,周身肃杀,气势比屋外的积雪还要冷。 邀月终于睁开眼睛,扫了一眼他腰间的长剑。 李寻欢有些惊讶,又不是那么惊讶,细思缘由,难免心生叹息。 昨夜游龙生已经听见了林仙儿的那些话,若是就此看破,就不该再管这些事,可他犹豫了一天,还是放不下,才趁着夜色携剑而来,阻拦李寻欢去见林仙儿。 这位游少庄主少年傲气,竟也没能去当面向林仙儿要个说法,反来见他。 李寻欢放下筷子,微微叹气后,笑着站起了身:“游少庄主,倒是稀客。” 游龙生看了看屋内两个好奇看着他的女子,咬牙道:“你出来,我有话和你说!” 李寻欢跟着出去了,两个人站在院子里的一丛青竹边,说起话来。 邀月依旧趴在窗口的位置,悠悠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这位游少爷真是一身煞气,看起来恨不得一剑宰了咱们公子。” 游龙生既然避了出去,怜星自然不会去探听他想说什么,只说道:“至少比起那些满口虚伪谎言的人,他的想法和做法都很直白,不会背地里算计谁。” 邀月道:“心眼也挺执拗,林仙儿昨晚那些话说得很是难听,要不是个死心眼,也该拂袖而去,直接出了兴云庄了。” 正说着,她把头又往外探了探道:“哎呀呀,拔剑了。” 铁传甲推开门一看,果然就见气得满脸通红的游龙生愤然一剑刺向李寻欢,这一剑虽是含怒而出,却十分精妙,直刺李寻欢要害,可李寻欢动也不动,只静静站着,游龙生的剑将将擦着他刺空,瞬间转过来,再次出剑。 剑气森森,削落青竹叶和残雪纷纷,随风飘洒。 游龙生手里的剑招连出,每一式都快得留下残影,却都刺空了,而李寻欢依旧站在那里,好似从未动过。 邀月道:“这傻小子,只知道‘小李飞刀’可怕,上来就进招急攻,不让公子出招,殊不知,武器靠人驾驭,能够成就‘小李飞刀’的威名,是这把刀握在公子的手里。藏剑山庄以剑器闻名,那些江湖客对名剑的追捧,倒是把他的观念都养拧了,以为剑比人厉害。就他的水准,还没到逼得公子非出刀不可呢。” 第71章 那边李寻欢站在如急雨暴袭的剑雨中,好整以暇道:“若仅以你的年纪和身手论,能有这样的剑法已经十分出众了,可你师父是天山第一剑客,父亲更是藏剑山庄的藏龙老人,他们二人是真正的剑中名家,有他们悉心培养,你却只有这样的剑法和眼界,一定是在学艺时三心二意,不听教诲。” 他越说,游龙生越气愤,手里的招数就越快,偏偏怎么也刺不中李寻欢,看着他在自己的攻势中恍若无事地闲谈。 怜星虽然学过一些武功和轻功,但从不和人动手,此刻并看不出这里面的缘由,只觉得这场景十分荒诞,见她不解,铁传甲道:“小姐,这习武之人比斗时,讲究料敌于先,这一剑刺下去,要刺中人,也要提防对方从哪里闪躲,封住对方的退路,一招连着一招。这位游少庄主是名家子弟,当然懂得这个道理,他一直在推测少爷的动向,可少爷一直在误导他,让他以为自己往左去,他这一剑就往左刺,可他往左去时,少爷又退了回来,根本没有动,所以看起来,少爷一直站在原地,游少庄主却招招落空。” 怜星恍然点头,游龙生也知道自己被牵着鼻子走,当下不再变招,就一剑冲着李寻欢咽喉刺去,不管他再向那边动身,只看眼前! 可他不再变,李寻欢变了。 李寻欢在剑锋刺来时,侧过身偏了半步,在游龙生全力的一招刺空后,力道用尽,身形不稳时,抬手一拂,长指扫在明亮如雪的剑身上,内力灌透,使得剑身不住震颤,发出一声铮鸣。 这把藏剑山庄的夺情剑确实名不虚传,换做一般的铁剑,被李寻欢这么一击,当场就会折断! 眼下它只是震荡不息,让游龙生都握不住剑柄,横飞出去插进了雪地里。 李寻欢已经正过了身,依旧立在青竹下,分毫不变。 游龙生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全身都在止不住地颤抖,面上闪过惊惧、愤恨、痛悔、羞辱、迷茫种种情绪。 一个剑客在面对敌人时,连手中的剑都握不住,是最大的耻辱。 李寻欢却没有把他今夜的挑衅当一回事,反而指了指插在雪地里的夺情剑道:“那是藏剑山庄的至宝,你父亲生前的珍藏,去拿回来吧。” 邀月忽抬声笑道:“我若是你,回去后就把这剑奉在架上,十年不用。” 游龙生咬着牙没有看向邀月,和一个不会武功的女子争吵,他到底做不出来,只冲李寻欢道:“好,如今是你厉害,但等一年!一年后我再来找你!” 邀月忍不住笑了起来,李寻欢也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一年远远不够。” 他有心指点这还未彻底掉入泥潭的少年人,耐心解释说起了对方剑法:“你自幼习剑,基础不错,后来又从名家学剑,招数精妙,剑法本身并不弱,这是你师父和父亲的本事。可惜这套剑法到了你的手里,只学到了招式,没有学到精髓,你的心性又太浮躁,一味求快,越快越杂乱,不够纯粹,而且出招不能马上达到目的,就心慌不定,自乱阵脚了。” “江湖上高手过招,往往胜负只在毫厘之间,你这样沉不住气,若我今夜有心伤你,在你刺出第一剑时就能反攻,使你剑器脱手。” “如她所说,你需得放下利器,回去用一般的铁剑与人交手,宁心静气,自我约束,这样过上十年,再捡起这把夺情剑,那时候你才真正能驾驭它,而不是依仗它。” 游龙生道:“那时,我就能来杀你了。” 邀月又道:“不,你用上十年的夺情剑,等你放下夺情剑,再捡起曾经用的铁剑时,才能试着来让他出刀,否则你依旧伤不到他分毫。” 游龙生终于转头看向了窗边的女子,她有些散漫地倚在窗边,十指葱葱,没有半点习武的痕迹,评论起武学来头头是道,见他看自己,邀月道:“这话,你师父一定告诫过你,让你不要急功近利,只有真正掌握了他教你的剑法,才能用藏剑山庄的那些藏剑,你却急着在父亲去世后撑起藏剑山庄的门面,带着庄中宝剑行走示人,旁人的确会因此心生忌惮,可对真正的高手而言,不过是虚张声势而已。” 她的目光淡淡,语气也淡:“狄武子被爱人和朋友背叛,以此剑杀友断情,寄托在那把夺情剑上的是一股冷漠肃然的剑意,断绝红尘情义,从此心魂都与剑合。你今夜却是因为吃醋嫉妒,放不下林仙儿,又不敢去她面前,只能选择来杀她心仪的人来挽回,你与公子本无义,对背弃自己的林仙儿又不能断情,实不该拿起这把剑的,把它放回去吧。” 游龙生走了,他走得这样急,连雪地里的夺情剑也没有拿。 怜星叹道:“希望他听进你们的话,回去苦心修习,不要再和那些人混在一起了。” 邀月走到院中拔起了那把夺情剑,细细打量着,笑道:“那小孩脸皮也太薄,这会儿给他送过去,一定不肯接,正好今晚留给我们姐妹防身吧。” 怜星道:“我还从未见过你用剑呢,我以为你是用金针。” 邀月的手指轻抚着夺情剑的剑身,忽然这把剑在她手里又轻轻震鸣起来,只是比起之前李寻欢击中剑身时的铿锵,这一声剑鸣似有似无。 鸣声消弭时,院中人只觉得浑身冰冷,仿佛这院子里下了一场大雪。 第53章 李寻欢走后,屋子里很快就安静下来。 怜星洗漱后就上床休息了,邀月似乎还想等人回来,只点着根蜡烛歪坐在外间的榻上,不一会儿便伏在了枕头上。 只有铁传甲因为梅花盗的事,不敢轻忽,守着两位姑娘的安全,坐在楼下的厅堂里守着火,他白日里已经休息过,这会儿精神也足,目光炯炯地盯着屋外,听着四下的动静,防止有人趁着李寻欢不在溜进来。 哪怕不是梅花盗,以邀月怜星姐妹的姿容,在这鱼龙混杂的兴云庄里,也得小心。 就在楼上两姐妹已经陷入沉眠时,突然有人脚步仓促地走进来,轻轻敲响了大门,铁传甲上前开门,就见一个做兴云庄仆从打扮的男子面带慌张道:“不好了,梅林那边出事了,我们家主人让我来通知你们!” 铁传甲道:“出事了?!出什么事了?!” 那仆从拍了下腿,回道:“李大侠不知怎么的,和人打起来了!而且很多人围着,咱们四爷爷劝解不开,你们快去看看吧。” 铁传甲抬头看了看二楼,好像还是有些犹豫,随之果断道:“两位姑娘都睡了,不要惊动她们,我跟你去,你也叮嘱守夜的人注意着这边。” 兴云庄的仆人连连点头,招呼他快走,铁传甲也有些焦急,关上门就跟着他往梅林的方向去。 就在他们离开后不久,一道黑影闪入了楼中。 —————— 李寻欢走进梅林深处的小楼时,就见楼中一片漆黑寂静,只有二楼闺房中还亮着一盏灯。 他抬头望着那还亮着的屋子,灯光将眼瞳映得清亮,也照亮了他神色兴味的面容。 李寻欢当然知道林仙儿约他来,不会是想送他一桩人人渴求的富贵,只是他确实好奇得很,好奇这位第一美人设下了一场怎样的鸿门宴。 小李飞刀行走江湖多年,总是惹来许多麻烦,除了他看不惯就要出手、爱管闲事外,还有这按耐不住的好奇心,让他明知道前方有陷阱,还是想探一探,看一看,看看这儿到底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 他上前敲门,却发现门只是虚掩着,一推就敞开了。 而屋内的陈设,一桌一椅,一草一木,竟都和他在李园中的故居一模一样。 一时间,李寻欢都不由得心生喟叹,这位林姑娘做起事来实在周到,将一个暗中恋慕他的少女演得细致入微,连屋中的陈设都讲究到了这种地步。 可惜,李寻欢没有被她的“情思”感动,反而提起了心,为了取信他做到这一步,这位林姑娘到底想做什么呢? 他扫了屋内一眼,一楼并没有人,于是缓缓走了上去,走着走着,他不由得皱起了眉,以他的耳力竟完全听不到屋内有人呼吸,林仙儿约他来,灯也还亮着,人却不在吗? 想到还在暗中的梅花盗,他走到亮着灯的房间外,又敲了敲门道:“林姑娘?” 屋内没有回应。 李寻欢一推门,这门也一推就开,屋中的小桌上摆放着几碟小菜,和他刚刚用过的并无二样,桌边的灯还亮着,偏偏屋子的主人不在。 待李寻欢走近一看,那桌子上分明有五个完整的酒杯齐齐整整地没入了桌面,拼成了梅花样式。 梅花盗! 难道梅花盗已经来过,林仙儿落入了他的手中?! 就在李寻欢惊讶失神时,窗外忽有异声响起,他纵身急退,就见一把暗器穿过窗户打进了屋中,虽没有打中李寻欢,却打倒了桌上的烛台。 屋内瞬间陷入了黑暗。 下一刻,就是漫天的暗器袭来。 第72章 —————— 这闯进小楼的黑影悄无声息地走进还亮着点烛光的房间,一眼就看到了伏在榻上似乎睡着的女子。 他的呼吸顿时变重了。 他死死看着那烛光中女子恬静的面容,良久才走过去,期间视线一瞬都未曾离开过。 他垂首看着这稀世的美人,就像看着属于自己的珍宝,忽然内室发出了些许的动静,他惊回过神,他没有急促,仿佛自己才是这屋子的主人一样,也肯定这两个女子逃不出自己的掌心,慢慢走进了内室。 内室的榻上,还睡着一个女子,容色虽然稍逊外间的女子,可依旧是倾国绝色,还有一派与外间女子不同的动人风情。 这黑影咧开了嘴角,伸手就要去触摸床上女子的脸,忽然耳边风声一动,寒气逼人! 他侧身闪开,就见一道白影闪进来,她手里拿着一把秋水一样的长剑,冷着脸守在床前,将剑锋对准了他。 适才还酣睡的美人睁开了眼睛,为那本就精雕细琢的躯壳注入了灵魂,黑影发现她手执长剑冷冷看着自己的时候,竟比刚才还要美,就像壁上的春睡美人图、案上的白玉仙子像突然活了过来,生出难以言喻的风神气韵,美得惊心动魄。 他阴沉地笑起来,声音古怪得像是夜枭:“听说你叫邀月,果然是明月一样的美人儿。你这样的美人不该拿着利剑,小心划伤了自己。” 邀月冷声道:“你是什么人?敢闯进我们姐妹的屋子里来!” 这人全身都笼罩在黑布里,只露出一双阴鸷淫邪的眼睛,流淌着恶毒的笑意:“我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改主意了,你们姐妹俩和那些女子都不一样,就这么杀了实在可惜,还是跟我走吧。” 邀月似乎终于明白了这人是谁,向后退了两步,想要和他拉开距离,又像是想要保护身后的妹妹,强行压住喉咙里颤音,威胁道:“你知道我们是谁吗?!我们公子马上就回来了——” 那黑影怪笑起来:“你指望着李寻欢来救你们?他眼下只怕自身难保了!” —————— 无数暗器从窗外暴射进来,将整个窗子都打得脱落下来,而被这密密麻麻的暗器笼罩着的李寻欢眼看就要赴那窗户的后尘,可他当即踢了面前的桌子一脚,让这坚固的木桌迎着窗口而去,自己旋身后退,那些没有被桌面挡住的暗器噗噗地射入了他身前的地面,没有一枚打在他身上。 屋外忽然喧闹起来,在梅林中徘徊防守的人不约而同似的,呼啦啦都围了上来,在楼下、屋外喊着。 “梅花盗!你到底来了!今夜你插翅也难逃!” “你这恶贼不必挣扎了,咱们已经将这儿团团围住,你绝无可能绕过各位高手!” “赵大爷已经看到了你的行踪,你还以为自己神不知鬼不觉呢,根本没有逃出他老人家的法眼!” 李寻欢看着面前的一片狼藉,听着外面的议论,终于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好,好一出请君入瓮!赵大侠,你的伤好得真快,都有心思守着梅林外,唱一出《十面埋伏》了!” 窗外沸腾的人声一滞,就听见龙啸云惊呼道:“错了,错了!” 李寻欢干脆也不走门,纵身从窗口穿出去,轻飘飘落到了院中,落到了一重重的包围里。 比昨日更多的人攒动着,一张张脸上或是惊疑,或是兴奋,还有厌恶不屑的,被寒风吹着,被激动的情绪蒸腾着,都红得和眼底的血色一样。 这情形让人难免产生错觉来,不像是正道侠客在围捕贼人,倒像一群饥饿到红了眼睛的狼,在围攻猎物。 只有龙啸云高呼道:“各位!这不是梅花盗,是我兄弟李寻欢!” 李寻欢这三个字像一盆冷水,将他们浇得清醒过来,围攻上前的脚步都停下了,甚至有人迟疑着向后退去。 这么一来,就显出了依旧迈步向前的几个人。 李寻欢扫了他们一眼,竟也都认识,洛阳府的田七,“摩云手”公孙摩云,还有依旧面色如铁的赵正义,还有一脸焦急的龙啸云。 他冲赵正义道:“真是多亏了您老人家的法眼,好险没有教李某变成一只冤死的刺猬。” 赵正义冷冷道:“明人不行暗事,这半夜时分,你一个人偷偷摸摸进了梅林,摸进林姑娘的住处,难道还不许人说吗?这样的行径,除了梅花盗,老夫也想不到旁人了。” 李寻欢道:“我正大光明地走进来,堂堂正正地从正门而入,在赵大爷眼里却是偷偷摸摸了,我含冤而死不算什么,只可惜主人请客备下的好酒好菜,也被糟蹋了。” 赵正义道:“你的意思是,你是林姑娘请来的?” 李寻欢笑道:“怎么,难道林姑娘从不请客吗?” 赵正义冷笑道:“林姑娘就算请你深夜前来,也不会是今天!因为知道咱们要布下抓捕梅花盗的陷阱,林仙儿一早就悄悄搬到另一处去了,她怎么可能在这里约见你!” 龙啸云连忙道:“或许是仙儿昨日和寻欢说好,她搬得匆忙,没有通知寻欢,也是可能的。” 赵正义道:“小李飞刀名扬天下,林姑娘不过是个弱女子,还有龙四你的交情在里面,谁能说得清有没有这回事呢?” 李寻欢失笑道:“好得很,所以赵大爷根本不需要去问,干脆先下手为强,无论走进来的是谁,为什么,都活该死在这里,毕竟各位的名声宣扬天下,还有江湖情义在里面,谁能说得清到底死者冤不冤枉呢?” 赵正义冷笑着眯起了眼睛:“说的是,谁说李寻欢就不能是梅花盗呢?” —————— 幽幽的烛光中,手持夺情剑的邀月神色剧变,像是比自己面临险境还要难以接受,疾声道:“公子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绝顶高手!除非上官金虹和天机老人出手,谁能伤到我们公子?!” 黑影像是在欣赏她随着情绪变化的面容,又像是在刻意消磨她的抵抗之心,嘶哑着道:“是,李寻欢确实是高手,但今日兴云庄里的也不是俗人。除了‘铁面无私’赵正义外,还有‘一条棍棒压天下,三颗铁胆镇乾坤’的洛阳田七,‘摩云手’公孙摩云。这田七用一条金丝缠的软棍,专打人腿脚,不知多少人废在他手里,公孙摩云的摩云手也千变万化,点穴功夫极深,加上那些江湖客,李寻欢就是有天大本事,双拳难敌四手。” 邀月断然道:“这些人是厉害,可他们为什么要对付我们公子呢?” 黑影说到了得意处,忍不住笑起来:“当然是因为,他是梅花盗啊!” 邀月像是听到了什么胡话:“我们公子做梅花盗?他为什么要去做梅花盗?三十年前他才几岁大,而且他李园中有家财万贯,身边也有我们姐妹在,他虽然已经辞官,依旧是两榜进士出身,李家世代官宦,门生故旧遍布官场,他要什么没有,犯得着偷鸡摸狗去做梅花盗?!” 那黑影不笑了,他尖声冷道:“谁知道他在想什么呢?也许他就是觉得偷来的更好呢?” 邀月几乎要咬碎了贝齿,恨恨道:“你,明明你才是梅花盗!你故意栽赃给公子!” 黑影道:“很好,你很聪明,聪明的女人也该知道,什么都不如自己的性命重要。” 正说着,邀月身后的床上,躺着的怜星慢慢坐了起来,她半跪在床上,越过邀月的肩头看着那黑袍人,目光清冷如冰,她没有畏惧,也没有愤怒,而是近乎漠然地问道:“你布下这个局,首先要知道今夜他的动向,昨晚梅林中也没有旁人,你是怎么知道他会去哪里的?” 黑袍人见她没有惧色,眼神有些怪异地看着她,道:“你觉得呢,美人儿?” 怜星道:“不是游龙生,他要面子得很,又亲自来寻了他,对少年人来说这是耻辱,绝不会将此事告诉旁人,我们三个更是从未对人提起过。” 她缓缓道:“剩下的只有林仙儿,是她故意约下的时间,设下的陷阱。” 黑袍人哈哈笑了起来:“果然女人更容易敌视女人,李探花明明已经有了一对美人在侧,还要深夜去赴约,让你们空守孤枕,实在是不解风情,你心生怨怼也是应该的。” 怜星愣了一下:“不是她?” 黑袍人的眼中忽然泛起令人胆寒的恶意:“我都有些不忍心打碎你的天真了。” 【作者有话说】 今夜才是真正的决战影帝之巅_(:3」∠)_ 第54章 听到赵正义的话,李寻欢并未恼怒,笑道:“若说我是梅花盗也有些道理,那梅花盗能在每个高手胸前种下梅花印,在下也有飞刀从不失手的传闻,而且我回来的时候和梅花盗出没的时间十分巧合,最重要的是,我曾卷进金丝甲的案子里,若我是梅花盗,那存心去夺金丝甲也有道理了。” 说着,他点了点头,像是认可一般:“这么一数,天底下没有人比李某更像梅花盗了。” 第73章 说完,李寻欢又道:“既然已经认定了在下就是梅花盗,各位大侠为何不出手为江湖除害呢?” 龙啸云面色顿时煞白,还强撑着道:“寻欢,现在不是说笑的时候,你怎么会是梅花盗呢?各位!我龙啸云愿意用项上人头担保,我兄弟是个光明磊落的仁义之人,绝不是梅花盗!” 一旁清瘦如竹竿、满脸病容的男子冷笑道:“我们不是李探花,能用梅花盗的事来说笑,龙四爷,你和他是有八拜之交,可他都离开江湖十年了,十年,谁知道他变成了什么样子?” 而另一边看起来颇为富贵和气的男子笑呵呵道:“公孙老哥说的是,真要说起来,我认识李探花还在你龙四之前,数十年的交情,在大是大非前,也得放下。” 李寻欢却冷下了脸,带几分厌倦道:“我虽认识田七爷许多年了,却不敢和您这样的人论交情,称朋友。” 说话间,赵正义、公孙摩云、田七已经围着李寻欢站在了三角上,封死了他的去路。 他们说话的时候没有看龙啸云,也没有看李寻欢的脸,只看着他手里按着的飞刀;李寻欢也懒得去看他们:“看来,今夜各位是决心要杀梅花盗,搏一搏这富贵、名利、美人了。” 赵正义毅然道:“红颜白骨,富贵如云,名利更是身上轻尘,咱们都知道你的本事,今夜豁出性命也要留下你,是为了那些被你所害的无辜女子,为了彰显这江湖中的正义!” 李寻欢闻言大笑,他笑得这样厉害,险些喘不过气来,笑得连连咳嗽,可他按着刀的手纹丝不动,那三人也不敢轻动,只能看着他笑道:“好一个彰显正义,赵大爷这个名字起得实在是好,满天下只有你当得这两个字,别人若是做了和你一样的事,绝不能如此坦然地说出这样一番话来。” “既然三位已经决心和我拼个你死我活,血洗天青了,怎么还不动手呢?” 围住他的三人都沉着脸,没有回话,也没有动手,谁不知道李寻欢的厉害?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这个时候谁先动手,就第一个死在他刀下,他们当然都不愿意用自己的性命替旁人争取机会。 月下梅林前,重重围困里,明明被他们围在中间的痨病鬼才是落入绝境的那个,此刻却好像比他们所有人都要淡定洒脱。 终于,龙啸云像是无法忍受这样的对峙了,他举步上前,笑道:“兄弟,何必这么认真呢?无凭无证的事情,都是揣度罢了,他们也不会真和你为难的,走吧,不要再站在这儿了。” 他走过来时正对着李寻欢,遮去了他的视线,等到了他身前,忽然抬手揽住李寻欢的肩膀,将他按刀的右手挡了下去。 李寻欢对他的举动始料未及,震惊地看向他,下意识叫了一声“大哥”。 那边伺机待发的三人已经抓住了这千钧一发的机会,齐齐出手攻了过来! —————— 黑袍人用猫儿看老鼠一样的戏谑眼神,残忍地打量着面前两个女子,尤其是那始终不肯流露畏惧神色的妹妹,低声道:“你怎么不问,李寻欢留下的那个奴才哪里去了?” 不等怜星回答,他就自顾自道:“他被人引走了。” 说着,黑袍人又笑了起来:“你竟真觉得,这兴云庄里发生的事情,此地的主人全然不知吗?你大概还想着,这庄子里人多得很,只要大声叫嚷起来,一定会有人来追,我劝你趁早熄了这个心思,你们住的地方本就僻静,今夜所有人也都被调到了梅林那边去,你是绝叫不来任何人的。” 怜星像是突然受到了莫大的打击,当场愣住,反倒是邀月努力维持着镇静道:“你的意思是,是龙大哥配合你,可他没有理由害我们!” 黑袍人啧啧道:“是呀,这样鲜花一样的女子,他竟也狠得下心,我都有些佩服他,但是不杀了你们,怎么彻底击垮李寻欢,让他知道连陪伴自己多年的女子都因为他被牵连,死得凄惨无比呢?好教他知道,自己这辈子就不该亲近任何女人。” 他的目光定定地落在怜星身上:“尤其是你。虽然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他要引着我杀了你,带走你姐姐。” 说到这里,他冷笑了一声:“不过反正这些事他从不经手,说出去,依旧干干净净就是了。” 怜星艰难地从嗓子里挤出一句话来:“他就那么恨他?” “他明明待他那么好,把他当做自己的亲哥哥,为了救他的性命,他什么都不敢和他争了,他甚至想要把一切都留下,他已经退无可退了,他还想怎么样?!” “就算他怨恨,也该恨林诗音!他没有一丝半点对不起他,毁约的人是林诗音,他怎么不来找她,杀她?” 怜星含泪的眼睛里像是着了火,哀愁、痛苦、愤怒,几乎要撕开她平静的面容,撕裂这十余年荒唐的岁月:“坐视那些无辜的女子被害,污蔑一个无辜的人,我以为他只是变得势利,原来他连做人的底线和良心都抛下了吗?!” 回想起往昔,想到这两日那张故作姿态的笑脸,怜星的胃一阵翻涌,觉得无比的恶心。 邀月眨了眨眼睛道:“大概和游龙生一样,断不了情思欲念,只能全怪到公子的头上了吧,只要公子不去找他们惦记的人,想着一切就能如他所愿了。” 只不过一个是带着剑来找李寻欢拼个你死我活,一个是让别人去把李寻欢害得半死不活。 就在黑袍人见邀月神情变化,心觉不对时,一个少年冰冷的声音从窗外传进来:“恶人有千万种作恶的理由,被害的人却只有一条性命。” 话音落下,一个穿着单衣的少年已经从窗口翻了进来,他的年纪太轻,还带着几分未长开的稚气,却那样坚定、倔强,甚至是冷漠,而他的五官生得极为英俊,让人一见难忘。 这个奇异的少年用锐利无情的眼睛看着那黑袍人,就像一头狼看着自己的猎物:“你就是梅花盗?” 黑袍人心中大骇,他竟完全没听见这少年的脚步声,都不知他是何时来的,只能迎着那少年犹如实质的目光道:“这儿竟还藏着一个人,好得很,你既然自己出来了——” 话未说完,他口中突然射出一道精光,打向那少年人的胸口! 怜星惊呼道:“小心!” 她提醒得太迟了,那黑袍人和少年的距离太近,说话间从口中吐出暗器又来得太奇诡,那少年毕竟江湖经验不足,没能闪躲开去。 他也无心闪躲。 几乎就在精光射出之后,他抽出了腰间的长铁片,怜星没能看清他是怎么出招的,这儿戏一样的铁片又落在了哪里,就听见一声利刃割开皮肉的轻响,黑袍人僵直着倒在了地上。 少年随后拂了下胸口,把那刺破了自己衣服的暗器扫落在地,也让人看见了他单衣内有一点金光,似有东西护体,挡住了暗器。 怜星见他无事,松了口气,回神后看到自己身前的邀月,才意识到自己心神失守间竟忘了还有邀月在这里,她既然没有动作,就说明黑袍人并不是这少年的对手。 而邀月此刻正用一种奇异的眼神打量着这个突然出现的少年。 寡言的少年蹲下身撕开黑袍人遮脸的黑布,露出一张刀痕遍布、完全毁去了面容的脸,还有咬着一个黑管的嘴。 少年剑客没有说什么,一把抓住黑袍人的手臂,把尸体背在了背上,而后询问道:“你们知道那些人现在在哪里吗?” 邀月似有迟疑地点了一下头。 少年道:“麻烦给我指一个方向。” 他带着黑袍人的尸体去找李寻欢现在的方向,要做什么不言而喻。 怜星感激地看着他,道:“我带你去。” —————— 李寻欢瘫坐在地,四下寒风萧瑟,他的后背被公孙摩云点中了穴道,双腿被田七的长棍击中,腰腹还中了赵正义一脚,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这样狼狈了。 而在他不远处,龙啸云已经被赵正义点中了穴道半跪在地,这是他看见李寻欢被制住后,试图出手阻拦,被那赵正义拦下的。 铁面无私的赵大爷在这个时候自然依旧不讲私情:“龙四,我知道你注重兄弟情义,可梅花盗犯下的事情,不是你用兄弟之情就能盖过去的,那些被害的女子在九泉下看着,你为了私情违背公道,能够安心吗?” 龙啸云哀切道:“赵大哥,我和寻欢是金兰兄弟,结拜时曾说过,要同生共死,就算他有罪责,我也愿意替他承担!” 公孙摩云冷冷道:“替他承担?!你愿意,那些被害之人的家人愿意吗?你要他们看着罪魁祸首逃之夭夭,用你的性命来承担?” 田七也笑呵呵道:“龙四爷,你可要想清楚了,当日那些人信得过你,才把这件事托付给你,这也是信义,你要为了和这个贼人的义气,辜负他们的信任吗?” 龙啸云似乎想到了那些拜托他主持此事的人,那些苍老的父亲,伤心的母亲,绝望的丈夫,哭泣的孩子,挺直的背佝偻起来,他陷入了两难的挣扎中,哽咽道:“寻欢怎么会是梅花盗?他绝不会是梅花盗!” 第74章 瘫在雪地里的李寻欢看着这一幕,神情竟有些悲凉,他没有辩解什么,只道:“大哥,你不必如此。当年在关外,你救了我一命,我始终是记得的。” 龙啸云听了,几乎难以自持,落下泪来道:“兄弟,对不住,对不住,都是因为我,因为我,要不是我挡住了你,对不住。” 李寻欢抬头看着浓郁到化不开的夜色,就像这世间化不开的恩仇,就是那照亮天下的太阳,也终有落山时。 龙啸云被赵正义搀扶着往后退时,犹自喊着:“兄弟,你绝不是梅花盗,你为什么不解释?!你绝不是梅花盗!” 李寻欢淡淡道:“李某今日落入诸位手中,已无反抗之力,是生是死,是善是恶,都由诸位论断,何必再费力气呢。” 公孙摩云听了,一时间竟也无言。 赵正义将龙啸云送离后,又折身回来,听到李寻欢的话,沉声道:“我们不是你这样平白污蔑旁人的混账,杀梅花盗本就是为了止恶扬善,你的罪状,咱们也会一条条列出来,让你自己承认,以示公道。” 李寻欢第一次正眼看着赵正义,神情带着惊异不解:“我实在是不明白,世间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明明做的是偷袭、污蔑、颠倒黑白的小人行径,嘴里却说得这样堂皇,随时随地脱口而出,一点都不磕绊。” 赵正义见他还是不肯低头,暴怒之下一掌扣在了他肩骨上,几乎要废了他的右臂。 李寻欢剧痛之下冷汗直流,却又大笑起来:“你这本事,用来敲骨吸髓不错,可惜我喝了太多酒,你就是把我的骨头一寸寸敲开,大概也只能闻到一股酒气了。” 听他这样说,那些围观议论的人都不由哑然。 就在这时,一人忽然冲进了人群里,那些人正无言间也没阻挡,就这样么被她穿过人群跑了进去,冲向了李寻欢。 公孙摩云负手不言,田七倒是抽出软棍来打来人的腿脚,被她一个踉跄,像是跨过台阶似的跨了过去,她被这一棍吓得身形不稳,向前扑倒,双手捞向了赵正义。 赵正义冷哼一声,就要把她震开,忽然那半身麻痹的症状又来了,连手上都失了力道,被那扑来的女子慌张间一推,整个人横倒下去,骨碌碌在雪地里滚了两圈,一头撞在了堂前的台阶上,撞了个头破血流。 推人的女子不等目瞪口呆的众人做出反应,已经扑在了李寻欢身上,悲泣道:“公子!公子!这些人都是恶人!咱们快逃吧!他们这里困住你,那边就让人来掳我和妹妹!这根本不是什么兴云庄,是谋财害命的地方,是个贼窝!我和妹妹差点就被他们害了——” 原本还很平静的李寻欢被她这么一扑,听到她哭诉的话,似乎有话想说,却咳嗽不止,说不出话来。 跟在她后面来的少年剑客看着那原本脚步轻快的女子突然变了姿态,趴在李寻欢肩上哀哀哭泣,一贯冷肃的脸上竟也流露出些许迷茫来。 【作者有话说】 明天起来我再把错字都更正一下_(:3」∠)_ 第55章 李寻欢受伤不轻,还被赵正义捏裂了肩骨,他又不是石头人,当然会疼会冷,只是不愿意在这些卑劣小人的面前示弱,撑着一口气。 但这口气被来人一扑,就有些岔了气。 邀月看似在哭诉,其实指尖的金针已经刺中他几处要穴,缓和李寻欢身上的伤势,尤其是在被公孙摩云点中穴道后,胸腹处又中了赵正义的那一脚——他的肝和肺本就不太好,又在这雪地里坐着,没有内力护身,伤势远比外表看上去严重,在被金针打通几处穴道后,立时吐出了体内的淤血。 他捂着嘴的手指惨白,指缝间一下见了红。 邀月的动作太快,又有所遮掩,旁人都未看清,还真当李寻欢听闻噩耗,气急之间引动伤势,吐了血。 那少年剑客见状连忙上前,要看他的伤势,却被公孙摩云抬手拦住,公孙摩云老于江湖,一见这少年望着李寻欢的神情关切,就知道他是哪边的了,当然不可能放他过去,当即厉声道:“稍等!咱们这儿正忙着正事,你是什么人,就这样闯进来?” 少年剑客道:“你是龙啸云?” 公孙摩云冷笑道:“不是。” 少年剑客道:“你既然不是这里的主人,管我做什么?” 公孙摩云也算是江湖上的一号人物,被这不知何处来的小子当面顶撞,怒道:“就算我不是这里的主人,也能管教你!” 那少年剑客却没有理会他,径直向前,公孙摩云含怒出手,一掌重重打向少年的胸口,以这一掌的力道,哪怕少年身负不俗的内力也该受重伤,可那少年却半点没有事,绕过他走向李寻欢,反倒是公孙摩云感觉到一股强烈的反震感,震得他手臂一阵剧痛,连退几步才站稳。 少年走到李寻欢身边蹲下,来看他的伤势,李寻欢冲他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无恙,看着这个面上冷漠的单衣少年,李寻欢忽的笑了起来,叫出了他的名字:“阿飞。” 这正是他在雪原上行路时曾遇见的少年,因为金丝甲的事相识,郑重地对他说自己要扬名天下、否则只有死的神秘剑客,曾陪他走过一段寂寞的道路,又在雪地里分别的阿飞。 哀哀哭泣的邀月似乎也缓了过来,半掩着惨容看向阿飞,细声道:“公子,是这位少侠救了我和妹妹,哎呀!小心!” 阿飞在她惊呼的瞬间转身,正接住从背后袭来的一掌,原来是公孙摩云受挫后,再度出手,只是这一次,他退得比之前还远,几乎是飞了出去。 适才还与人联手擒下李寻欢,风光无限的“摩云手”公孙摩云——虽然他是偷袭,但能一招点中天下第三的小李飞刀,也足见他的本事了,现在却在一个无名少年面前连连败退,分毫都伤不到他。 顿时在场的江湖人都为之色变,各种目光投向了场中的少年人。 田七笑呵呵道:“好,自古英雄出少年,少侠好身手,不知阁下姓甚名谁,出身何处,大伙儿行走江湖,多是亲朋故友,何妨交个朋友呢?” 阿飞看着倒飞出去的公孙摩云,又看向挂着笑脸的田七,还有一边被人搀扶着起身,冷冷看着他们的赵正义,开口道:“我不会和你这种人交朋友。” 田七这回倒没有立马变脸,而是继续道:“你不愿意和我们交朋友,那是要和他交朋友了?” 他指的,正是依旧坐在雪地里的李寻欢,只是此刻李寻欢身边的女子又多了一人,正忧心忡忡地给他把脉。 阿飞仿佛看不到李寻欢眼下众矢之的的处境一般,冷声道:“是,他是我的朋友。” 怜星冰冷的手握着李寻欢的手,只觉得他的手也是冰冷,她有许多话想说,可看见李寻欢的神色时,便知道自己不用说了,一时间,她几乎落下泪来,但还是强忍着替他把脉看伤,直到听见身后少年斩钉截铁的话。 田七又笑了笑:“那你可知道,他就是梅花盗?你要和梅花盗做朋友?” 阿飞冷锐的目光看着田七,像是要看清这个人在局中的位置,看明白他说这句话时在想什么,又抱着什么样的心情。 那目光是这样清醒、深刻,好像早已洞悉了此间所有的真相,正在拷问眼前人的私心和贪欲。 哪怕是田七,在面对这样的目光时,也不由语塞,遍体生寒,辩解似的道:“这是今夜大伙儿亲眼目睹的,不信,你可以问在场的任何人。” 阿飞却道:“我从来不需要别人来告诉我真相,更不需要你来告诉我,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我有眼睛,我会思考,我自己知道,他绝不是梅花盗,也不屑于去做这样的勾当。” 田七道:“哈哈哈哈,只怕这江湖上的是非,不是靠你一个人说清黑白的。” 阿飞道:“同样,你也不能代表江湖,代表天下,你说的话,难道就是是非黑白?” 田七终于维持不住笑容,冷声道:“你是铁了心要帮梅花盗了?” 阿飞道:“我说了,他不是梅花盗,这才是。” 他说着,指向他带来的那具死尸。 田七呵呵冷笑道:“你这少年人,我看你一身武艺难得,才好声和你说话,劝你回头,你却把所有人当傻子吗?带一个面目不明的死尸来,就想说他是梅花盗?” 阿飞道:“我不必回头,也没有骗人!” 田七冷冷看着阿飞道:“你说他是梅花盗,证据呢?今晚咱们抓住李寻欢可是人证物证都在,就在林姑娘的闺房中。” 阿飞还未开口,邀月就起身道:“这个贼子,也是在我们姐妹的房中被这位小哥抓住的。这位大爷,您说话可真好笑,现在谁不知道林姑娘的屋外有重重防守,梅花盗若是那样的笨贼,明知道你们守在外面还去害林姑娘,只怕他早就被抓了,也等不到今天,何况他上次还在屋外遇见了人阻挡,差点暴露身份。” 田七冷笑一声就要开口,邀月却没有等他说话,继续道:“我们公子前面被邀走,守着门的家人也被人寻去了,而后梅花盗就来了,你们在这里问我们公子,我还要问你们!” 第75章 “我们公子去梅二先生处看病,是你们请大夫,顺带把咱们带来的,到了地头又要杀大夫,我们公子的病还指望着梅二先生呢!昨儿个为了这件事,得罪了这位赵大爷,今天就被赵大爷带人围了,倒是报仇不翻天。” 她柔弱的声音突然提高,满是愤恨道:“只怕是你们先挪走林姑娘,又假借她的名义邀走了我们公子,又用龙庄主的名义叫走了老甲,放那梅花盗来掳我们姐妹,再把罪名栽在我们公子身上,将他拿去顶罪,既得了诛灭梅花盗的名声,得到林姑娘和悬赏的财富,还抢了我们姐妹,再谋算李家的资产!” “这么一算,我们姐妹加上林姑娘是三人,你们这里围攻我们公子的也是三人,你们倒也谁都不亏。” “只是有这样的脸,还在这里贼喊捉贼!” 邀月全不和他们争辩这死人是不是梅花盗,只一口气把今夜的局反过来全扣在了面前三人的头上。 田七的脸顿时气得通红,骂道:“你是李寻欢的姬妾,当然向着他。谁知道你说的那些是真是假?眼看着我们擒下李寻欢,你们就一股脑跑了过来,说这些毫无根据的话,血口喷人!” 邀月抢道:“那你们说我们公子是梅花盗,你们看见他用梅花暗器了吗?抓到他欺负林姑娘了吗?还是看到他搜掠林姑娘屋中的财物了?你们这样就是有根据,我们就是血口喷人?!你真当天下人都是傻子?今夜的事总会流传出去,我就不信,你一个人,你们一群人就能封得住天下人悠悠众口!有本事你连我们姐妹一起杀了!我倒要看看,那些被害姑娘的家中人,到时候认不认这个结局?” 田七闻言不断喘着粗气,似乎是气急了,也像是被她最后一句说中了心事,回不上话来。 一旁捂着头的赵正义却道:“你不必在这里东拉西扯,我只问这自称杀了梅花盗的人。” 他转向那默然无语看着邀月的少年,问道:“她说我们没有见到梅花暗器,你见到了?” 阿飞道:“是,这人的暗器在口中。” 众人顿时都看向那死尸的嘴,果然像是死死咬着什么,割开一看,果然是个暗器机关,顿时恍然,为何那些高手会毫无防备地被击中胸口而死,毕竟江湖人遇到敌手,下意识都会看对方的手脚路数,谁会想到致命的暗器在口中? 赵正义冷然道:“你见到他的暗器,还活着?” 阿飞只回了三个字:“金丝甲。” 公孙摩云喃喃道:“原来如此,难怪我打你时好似撞上精铁,不是你内力深到这样的地步,而是你身上有金丝甲。” 没想到,那引起无数人争斗抢夺的金丝甲竟落在了这寂寂无名的少年手里,知道他刚刚是仗着金丝甲防身才能毫发无伤,田七的神色缓了缓,他也整理顺了思路,跟着问道:“那你能趁他不备杀他是可能的。但我要问,你是一直跟在李寻欢身边,暗中保护他的家眷吗?” 阿飞诚恳地摇了摇头:“我是为杀梅花盗来。” 听到这句话,田七精神起来:“我们所有人都守在梅林外,你怎么去了李寻欢的住处?以李寻欢的本事,寻常人也不会担心他的姬妾吧?还是说,你知道李寻欢今夜不在?” 阿飞道:“是有人告诉我今夜梅花盗会出现,我才守在附近,看见有一道黑影进入庄中,追踪来的。” 田七笑道:“有人?什么神通广大的人,能提前告知你呢?他又为什么要告知你呢?” 他用疑问的口吻,确切道:“或许是梅花盗告知你,去那里杀一个人替自己做证,掩盖自己今夜的行径呢?” 说着,他冲角落里兴云庄的仆人招了招手,那仆人不明就里,走上前来,被田七一把抓住道:“看!我抓住梅花盗了!” 那仆从大惊失色,煞白着脸就要跪下来:“不,不是,田七爷,我怎么会是梅花盗呢,小的一点武功都不会啊!” 田七霍然将手中的一颗铁珠塞进了那仆人口中,又点中他的穴道,自言自语道:“接下来就该给你划上满脸的刀痕,让谁也认不出来,这样我就抓住一个梅花盗了,你会不会武功又有什么要紧呢?毕竟你现在已经不能说话了。” 赵正义冷声道:“这只怕是天底下最好抓的贼。” 众人顿时议论纷纷,还有扬声替田七捧场的道:“这样的梅花盗,我也能抓他十个八个来!” 议论声转而变成了笑声。 听着这些动静,阿飞咬着牙,面色冷得和雪一样,手落在了剑上。 李寻欢见状叹道:“阿飞,你不必再说了。今夜正是他们志得意满,名利在望的时候,怎么能让你一个没有来历根底的少年人抢了风头,让他们变成一场笑话呢?” 阿飞道:“我知道,和他们做口舌之争是徒劳,有些事终究要靠剑来解决。” 李寻欢看着这个初出江湖的少年,似笑似叹道:“就算你杀光这里所有人,也只会给自己留下一个滥杀无辜的罪名而已,依旧不会有人承认你杀了梅花盗,他们甚至不会觉得你有杀死这许多人的本事,会说你用了龌龊的手段,害了他们。” 阿飞的嘴唇动了动,他的手中还有剑,他做了正确的事,他在保护一个无辜的人,可似乎没有人能给他一个公正的评价,那人人都说存在于天下人心中的公道,又到底落在哪里? 他忽然觉得有些迷茫,缓缓道:“我明白了。” 李寻欢道:“扬名天下是一条艰难的路,你要是想在江湖中行走,仅仅靠手中的剑是不够的。” 阿飞道:“他们这些人,算是天下闻名吗?想要扬名天下,就得和他们一样?” 李寻欢道:“那是一条人人走得的大道,这个道理其实在场的人都明白,他们需得给大侠们捧场叫好、奉承迎合,换得武林前辈的照拂提携,这样再过几十年,认识更多的人,获得更多的赞誉,渐渐就能成为接替前辈的大侠了。” 阿飞道:“我要是不愿意呢?” 李寻欢指了指自己。 阿飞忽然笑了,他笑得就像这满园的落雪,飘飘洒洒,又无言寂寞,而后他伸出手,将李寻欢扶了起来。 第56章 李寻欢却没有顺着阿飞的力道起身,反而对他摇了摇头道:“你走吧,今夜的事到了这里,剩下的已经与你无关了。” 阿飞却道:“我答应过你,下一次相逢,还会请你喝酒。” 李寻欢的眸光闪动。 那一年也是在这样的雪地里,受了重伤的自己,想要取自己性命的敌人,也有人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毅然决然地伸出手来拉他。 那时的情形是真真切切的,不必去追望苦思,一如今日的两心疏离,无从追溯。 这人世间本就如此,善恶有之,离合有之,日升日落,朝夕变化。 无论是为情,还是为名利,记忆中的人都已走上另一条道路——那的确是一条康庄大道。 只是,他们从此不同路了。 在这歧路相别时,又有人对他伸出手来,愿意与他走这一程,也足以慰藉生平。 李寻欢笑道:“喝酒我是不会拒绝的,只是要等下一次,下一次换我请你。” 田七道:“毕竟他今夜哪里也去不了。” 阿飞冷然道:“如果我一定要带他走呢?” 田七笑着看向身侧两人,他的两个手下当即会意上前,抽出了腰间长刀,田七眼下还不清楚这少年的底细,这是让身边的人先去探一探底,赵正义和公孙摩云也不阻拦,盯着场中的少年。 那两名刀客本是江湖人,投靠在田七门下做事,此刻站出来也得替田七这位恩主扬一扬威风,厉声道:“有田七爷在此,他老人家说你带不走,就是带不走!” “你想忤逆田七爷,先问问咱们哥俩手里的刀!” 阿飞回道:“好。” 这两大汉能够跟在田七身边也不是弱手,当下全力出手,只见刀光朔朔,寒意森森,凌冽的刀锋直逼阿飞,这同出的两刀力道惊人,劈砍出破空的风声震耳,就要把敌人当场劈成两半。 面对这声势惊人的攻势,阿飞没有动,他挡在李寻欢和邀月怜星身前,迎着密布的刀网,忽有清光乍现,他们没有看见阿飞出剑,甚至没有看见他如何收回那把长铁片,只听见噼里乓啷两声,两个大汉手里的刀就落了地。 这两名刀客只觉持刀的手一阵剧痛,刀就脱了手,顺势飞出去掉在了雪地里,而他们的右手腕上都多了一道深入血肉的伤痕,这一剑只要偏上那么一点就会割断他们右手的经脉,废掉他们苦练的右手刀。 一时间围观众人纷纷变色,没想到这少年并非仰仗金丝甲,他自有一手快剑,快得根本看不清路数,还精准得可怕。 只要他愿意,下一剑完全可以刺穿敌人的咽喉,天底下能逃过这一剑的人也有,但绝不是他们。 两名刀客大惊失色,害怕阿飞再出剑,连落在地上的刀都没有捡,连连退步,试图和阿飞拉开距离,最后干脆转身冲进人群中,看也没看田七爷一眼,慌慌张张地向着院门外逃去。 第76章 阿飞并没有追他们的意思,转而对田七说:“我已经问过他们的刀了,他们拦不住我。” 田七脸上的笑容僵住了,只立在那里。 阿飞见他没有继续开口阻拦,便又去扶李寻欢。 正在这时,人群后的一张座椅上,龙啸云的声音突然响起,他像是在提醒阿飞一般高声道:“寻欢被点中了穴道,你先解开他的穴!否则你一个人照应不来两个柔弱姑娘!” 阿飞扶李寻欢的手也僵住了。 见他不动手解穴,在场的所有人都明白了,这个能一剑杀人的少年不知是什么师承,竟然不会解穴!被点中穴道的李寻欢帮不了他,只会成为突围的累赘,更不要说他们还拖着两个不会武功的包袱! 怜星倏然回头,看向那人群后的龙啸云,只看了一眼,就收了回来。 李寻欢好似根本没有听见龙啸云的话,依旧冲阿飞摇头:“我今夜哪里都不去,就在这里,他们也不能把我怎么样。而你还有很多事要做,你还记得曾对我说过的话吗?” 阿飞曾对李寻欢说,他来到江湖中就是为了出名,如果不能名扬天下,那还不如死了。 李寻欢记得他说这句话时痛苦的神色,他知道这个连姓都没有的少年一定背负着很多,独行雪地,穿着单衣,向往着温暖的屋子,却只是站在门外,像一只孤零零的狼,不愿意受人半点恩情。 他还有很重要的事该去做,比他性命还重要的事,不该被自己的麻烦拖进泥潭里。 阿飞沉默着咬紧了牙,冷漠的脸上再度浮现出那种痛苦,他明白李寻欢的意思,更清楚自己要在这许多人中带李寻欢和两个女子出去,是几乎不可能的,很有可能会把他自己的性命葬送在这里,而他还背负着一桩必须要去做的事,那是他母亲的遗愿。 可如果他不出手,李寻欢和这两个无辜的姑娘怎么办?这些人绝不会放过他们的。 田七的目光扫过阿飞,从这个稚嫩的少年身上看出了他的困境,又恢复了泰然姿态,笑道:“李寻欢这个梅花盗做人不行,但做朋友还有几分义气,他既然不愿意连累你,你还是走吧。” 李寻欢淡淡道:“田七爷自觉占了上风,倒想着激人留下了。这本就是我和你们的事,无论阿飞怎么做,我都不会走,我若现在走了,岂不是畏罪而逃,认了梅花盗的罪名,也成全了各位?” 阿飞终于开口道:“他们这些人,之前还敬你的飞刀冠绝天下,现在就说你是梅花盗。” 李寻欢笑道:“这些名头在他们嘴里,总是变得很快的。” 阿飞道:“既然如此,你又何必管他们,我又何必管他们!” 他做出了选择,弯下身去就要把李寻欢背起来,瞄准他身形移动的空隙,田七早就蓄势待发的藤条软棍连点,他知道阿飞穿着金丝甲,没有打他身体正中,而是冲着他的手臂去,只要封住阿飞双臂的穴道,就不怕他那手快剑了! 阿飞顾着李寻欢,没有办法一剑命中要害,只能先往后退,他的轻功也极好,脚下动作玄妙,只是躲避也不难。 没料到,就在他推着李寻欢后退时,一直低头给李寻欢把脉的怜星飘然起身,她的身影一闪,到了阿飞身前。 怜星柔软的长袖被真气鼓荡开,那双纤细的素手如攀折梅花一样摘向袭来的软棍,似抓似擒扣住了藤棍,这轻描淡写的一抓灌注了极强的内力,就是田七也挣脱不开。 就在田七因怜星出手而神色剧变时,一股怪异的力道从藤棍的那头传来,带着田七持棍的手一阵发麻,险些松手,使武器落入怜星手中。 田七当即大喝一声道:“好!你这女子倒是藏得够深!” 怜星平日里并不和人比斗,学了些武艺也是用来自保和方便行事的,此刻激愤之下动手,也留着余地,只横掌一推,将田七震退了几步,轻声道:“我从未说过自己不会武功。” 她出门时没有再点中咽喉处的穴道改变声音,这时开口,发出的是她自己的声音,轻柔冷淡。 龙啸云听到了她的声音,嘶声道:“是你!” 几乎同时,赵正义铁青着脸喊道:“好啊,梅花盗还有帮手,既然如此,咱们也不必讲什么江湖道义,不能以多欺少了,各位一起动手吧!” 但看着阿飞和身手不俗的怜星,围观之人有些迟疑起来,不少人想要再观望观望。 赵正义又道:“咱们先杀梅花盗,不必和那两个帮手纠缠!” 李寻欢眼下受了重伤,又被点中穴道,田七缠住了怜星,阿飞也被抢入场中的公孙摩云挡住,他已经知道阿飞穿着金丝甲,摩云手招招袭向阿飞手臂和头部。 只有邀月还在李寻欢身边,的确是杀他最好的机会,哪怕不是梅花盗,那也是名列兵器谱第三的小李飞刀啊! 立时就有十余人围了上去,七八样暗器齐齐打向李寻欢背后,连邀月都笼罩在其中。 而赵正义转身去到堂内,抄起了堂上那柄龙啸云的丈八长枪,他出身北方武林,乃是枪法的名家,当初龙啸云和他结拜,就是以武功相通为理由。 他看出了怜星身法缥缈,内力浑厚,可只以双掌对敌,阿飞用的也是剑,这个时候用长枪对敌,和他们拉开距离才是正经。 阿飞听到暗器声,长剑一转,已经击退公孙摩云,落回李寻欢身边,公孙摩云的确是个难缠的敌手,可这些一拥而上的人却费不了他多少功夫,顿时长铁片上就见了血。 而那些暗器则被李寻欢一一接下了。 李寻欢能动了! 那些原本想要跟在后面一起动手的人都顿住了脚步,心中恍然,阿飞虽然不会解穴,可李寻欢那个红衣姬妾是会武功的!一定是她到来后解开了李寻欢的穴道! 李寻欢的伤势不轻,一动手难免又咳嗽起来,然后他的手按在了飞刀上。 赵正义看到了李寻欢,李寻欢也看到了他,一种被禁锢住的压力几乎让他窒息,小李飞刀! 夜色浓,寒风起,雪快要停了。 他要出刀了! 赵正义大喝一声,手中长枪直逼向一旁的邀月,他没有可能躲过小李飞刀,那就只有让李寻欢放弃杀他,改去保护那个女子。 可阿飞的剑已经挡在了他的银枪前,纵然短兵在长兵器面前十分吃亏,他也不是阿飞的对手。 阿飞已经对此人的无耻行径厌恶到了极点,眼看着李寻欢恢复行动,也再没有了顾忌,这一剑,他已经决心要杀了这个人。 杀人不好,但这世上有些人,他还是要杀,一定要杀,不杀不足以畅怀! 李寻欢没有再看赵正义,转而看向了公孙摩云。 阿飞全力一剑,带着凌冽的杀气,穿透了这带着血色的夜空,也要刺中手持银枪的赵正义。 眼看阿飞就要把赵正义毙于剑下,忽然院外传来一声佛号,“阿弥陀佛”四个字,字字铿锵,随之而来的还有一道黑影,打向阿飞背后。 这一击的力道远不是赵正义之流能比的,又在阿飞全力都在剑上时,若他不能及时回转躲开,非但杀不了赵正义,还要被打成重伤。 可这一击没有打中阿飞,那股劲声只到了半空就停下了,阿飞不需要折身自保,铁片长剑还是刺中了赵正义的咽喉。 那把银枪落在了雪地上。 阿飞抽出剑,看着赵正义满脸惊惧地捂着自己的喉咙,发出一阵“咯咯”声,鲜血从他的颈部喷出来,染红了雪地和阿飞的衣服。 赵正义倒在了血泊中。 阿飞转身看向身后,就见邀月手里拿着一串佛珠,挑着眉看向院门口,那里站着五个僧人,当先一人白须白眉,目光有神,正看着邀月。 邀月摩挲着手里的佛珠,笑道:“怎么,出家人也要管一管今夜的闲事吗?” 那老僧双掌合十行礼道:“这位檀越快剑杀人,老僧只是在阻止他造下杀孽。” 阿飞擦干净了长铁片,将之收回腰侧,冷冷道:“你用佛珠杀人,就没有罪孽了?” 老僧笑了笑道:“老僧心眉,乃是少林寺的僧人,掌门师兄接到消息,得知本派的俗家弟子秦重受了重伤,急待救治,才派了老僧前来。” 邀月拨弄着那串佛珠,悠悠道:“那你来得正好,秦重还在兴云庄里停着,你现在来,正好给他超度。” 田七那边在心眉出现时就已经停下手来,怜星无意紧逼,也回到了李寻欢身边,听到邀月的话,田七怒道:“心眉大师是少林寺的护法高僧,武林中德高望重的前辈,你怎么和他说话?” 邀月道:“我想怎么说话,就怎么说话,难道你也想管教管教我?” 心眉沉声道:“出家人五蕴皆空,几句言语不算什么。” 邀月顿时笑出了声:“好一个‘五蕴皆空’,你要真是五蕴皆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少林寺诸多大师,收了多少俗家弟子,这秦重又不是你的徒弟,难道每一个俗家弟子受了重伤,你们方丈都会派一位护法大师前来吗?” 第77章 “这般忙碌奔走,你倒是辛苦了。” 她说完随手一拂,那串佛珠被轻轻抛出,落在了心眉面前的青石板上。 心眉身后的一个僧人弯腰来捡,却骇然发现,那佛珠已经整串完好的镶进了石板中! 第57章 心眉和尚垂首看着那串佛珠,红润的脸上渗出了冷汗。 这一幕若不是就发生在他眼前,他绝不会相信世间能有人随手一抛,就把木制的佛珠打进石板中,还未伤到佛珠分毫。 这串佛珠落在他面前,就是一道门槛,若是他连对方随手一击都无法化解,接下来的话也该自觉收回,掉头折返少林寺,当做自己从未来过了。 可到了这个份上,哪怕是为了少林寺的威名,他也得一试。 心眉躬下身来,一掌拍在石板上,少林寺的金刚掌力震开了石板,那串佛珠也跳了出来,重新落回心眉的手中,只是这轻飘飘的佛珠此刻显得格外沉重起来。 他若有足够高明的内力法门,就该在石板和佛珠都完好的情况下取出自己的东西,可石板裂开了,不是他的掌力强悍,是他做不到邀月那般收放自如。 何况拿起容易,放下难。 心眉彻底落入了下风。 偏偏四下有未曾看出究竟的人喝彩道:“大师不愧是少林高僧,好厉害的掌力!” “少林金刚掌名不虚传,可以摧钢裂石,天底下只怕没有几个人能接住心眉大师一掌。” 这些赞喝钻进心眉的耳中,让他的脸色更红了,他几乎要张不开口说接下来的话,但想到自己次来的目的,他心中的杂乱思绪都消散去,缓缓道:“檀越修为精深,功参造化,只怕天下难寻敌手。” 同样的话从不同的人口中说出来,份量自然也不同。 田七和公孙摩云悚然而惊,看向了邀月。 邀月那双似乎一直被笑意笼罩着的眼睛打量着心眉,没有人知道这个被少林寺护法大师称为“功参造化”的女子在想什么,只有一件事是确定的,那就是她不开口,场中也鸦雀无声。 田七和公孙摩云等人站到了一起,他们有心走到心眉身边去,却又碍于邀月立在其间,不敢越过她,只能留在原地,和院门口的五位僧人一起,把李寻欢和邀月等人围住。 李寻欢环视四周道:“少林寺的大师也要为俗家弟子的死,寻梅花盗要一个说法?” 心眉道:“秦重乃是掌门师兄的弟子,他还在嵩山等老僧答复。” 邀月忽然道:“你只怕不是为了给心湖一个交代。” 心眉面色平静地回道:“檀越这句话倒教老僧想不明白了。” 邀月道:“少林寺有许多俗家弟子,比如说南阳大侠萧静、庄山斋主庄淮玉等等都是心湖的弟子,论武功、人品、名望,秦重远远比不上他们,之前也从未听说,有少林的大师这般不辞辛苦,为了一个俗家弟子奔波,顶多派出几个门下弟子而已。而且我说秦重已死,等你超度,你并没有意外、悲伤之意,更没有因我言语间对亡者不敬而生气,可见你也不在意这个弟子的生死,所以你本就不是为秦重而来。” 心眉的目光闪动,没有说话。 邀月道:“不是为了秦重,那就是为了梅花盗了,少林寺和梅花盗能有什么牵连呢?以至于要出动你这位仅在心湖方丈之下的少林寺二把手。” 这白日里做天真样、说笑任性的女子明明还是一样容貌,一样言谈,周身气度却好似换了一个人,清灵娇美的声音里透着漠然,却让人控制不住地去听她说的话,信服她口中吐露出的每一个字。 她笑道:“梅花盗的恶行在于偷盗,找他的人多是被他害了家中女子,被掳走了钱财珍宝。少林寺中没有美貌的女子,钱财也不那么重要,那就是丢了什么紧要的佛宝,一座寺庙里能有什么东西是梅花盗看得上,还让你急匆匆四下寻找的呢?” 心眉平静的神色终于维持不住了,震声道:“檀越巧舌如簧,言辞如针,若只是针对老僧也无妨,万万不该牵扯到少林!” 邀月眉梢一挑,笑意愈深:“梅花盗的品行多半是看不下佛经的,哎呀,你们不会是丢了寺内所藏的武功秘籍吧?” 此言一出,连李寻欢都有些诧异地看向了心眉,少林寺有八百武僧,寺内的藏经典籍看守得极为严密,江湖上的神偷大盗不少,却从没人敢打少林寺的主意。 但要说秦重一个普通的俗家弟子就惊动了少林寺护法大师,也的确十分蹊跷。 难道,真的是少林寺内失窃了? 心眉面泛铜色,目光如炬,沉声道:“阿弥陀佛,少林寺千百年的清誉,容不得旁人随口污蔑。” 田七也严肃道:“你这女子最是会搬弄是非,之前诬陷我等设计,现在又说少林失窃,我等可以不和你计较,可少林寺乃是江湖泰斗,正道魁首,哪能容你这般攀扯!需知佛祖也有降魔之怒!” 邀月鼓掌大笑起来:“说得好,好一个降魔之怒。这少林寺藏经阁失窃的事,我也不是第一回见了,作为过来人,我奉劝你一句,与其在江湖上东寻西走的找贼人,怒而降魔,不如先把少林寺内翻一遍,有道是千防万防,家贼难防。” 在她不绝的笑声中,心眉厉喝道:“老僧再三好言相劝,是阁下逼人太甚!” 他这一声响若洪钟,震得众人心头震颤,气血上涌,耳边一阵嗡鸣,功力稍弱的都险些站不住,不少人腿一软就坐在了雪地里。 阿飞年纪太轻,虽然剑法卓绝,到底内力不足,也被震得头脑一昏,他还是顶着浑身的不适,手握在剑柄上,死死站住了脚跟。 可他就站在邀月身后不远处,脚下慢了一步后,就和邀月一起被五名僧人团团围住。 李寻欢也被这一声佛门狮子吼牵动了伤势,咳嗽两声后,缓缓道:“心眉大师一言不合就要动手,先是背后伤人,又要以多胜少,也是武林中百年名刹的作风吗?” 怜星扶着他,冷然道:“今晚也算开了眼界,好教我们这些人知道,在这些正道的大侠眼里,别人围攻他,是以多胜少不讲道义,他们围攻别人,却是为江湖伸张正义,不拘一格。” 心眉道:“老僧并无伤人之心,只是听闻梅花盗为祸武林,这位檀越又出言不逊,需知口上也有口业,损人更损自己的功德。” 邀月却道:“我平生杀人无数,倒也不在乎这点口上的孽债。” 田七看看李寻欢和怜星,又看向阿飞和那陷入少林围攻中依旧面不改色的女子,知道眼下的情况自己等人是控制不住了,赵正义也死在了那少年剑下,自己的本事虽然胜过赵正义,却躲不过李寻欢的飞刀,既然这已经是一个烫手山芋,还不如扔给别人。 他想清楚后看了公孙摩云一眼,见他和自己一样的想法,提声郑重道:“大师,我们今夜在林姑娘的房中抓住了李寻欢,众所周知,梅花盗一直在打林姑娘的主意,之前还伤了秦重,秦重是少林俗家弟子,李寻欢有梅花盗之嫌,也就是杀害秦重的凶手,我等愿意将此贼交于少林,由心湖方丈来裁定此事!” 邀月侧首看向身后的李寻欢,嬉笑道:“公子,这和尚庙里开的公堂,心湖和尚做的判官,三世如来聚个三堂会审,只不知,你愿不愿意伏法了。” 李寻欢也笑道:“这要看,论的是王法、刑法还是佛法。” 邀月故作沉吟道:“佛门戒杀生,多半是论佛法,十八罗汉说你翻墙夜会,八部天龙骂你不惜福报,文殊菩萨亲手给你剃个光头,普贤菩萨给你落上戒疤,也好修修你的口业才是。” 田七怒骂道:“狂徒!狂徒!” 五名少林僧人再也无法忍耐,齐齐动手攻向邀月,这五人以心眉为主导,互相配合,身影交错间如行云流水,八只手掌扣向邀月的四肢,心眉则直击她腰腹。 不仅心眉的功力深厚,出掌时有风声呼啸,那四个僧人也不是俗手,而且行动一心,如天罗地网,真有伏虎降龙的威力。 阿飞在这样的威势下,也不由得深吸了口气,冷眼全心寻找着突破的契机。 冷不防一只手伸过来抓住了他的后领,将他整个人都提了起来,腾空而起,这一跃也不知是有多高,阿飞一低头就见整个院落都能收入眼底,而后他就半分也抵抗不得的被抛在了屋顶上。 一起被抛过来的还有一件白色披风。 穿着素白衣裙的女子面对紧追而来的攻势,没有就此遁逸,用轻功拉开包围,她身在半空忽的折腰下沉,抽出了被披风遮掩住、佩在腰间的长剑。 剑光如秋水惊鸿,剑气如天河倾覆。 冷。 好似天上的星光都冻结,群星汇聚而成的银河变成了万丈冰川。 连满地积雪都感到了寒冷,被剑气席卷而起,如同沸腾灼烧。 白衣女子的身影在风雪中变得模糊,仿佛已经融入了这片天霜寒气中,只有她手中的剑划开一道清光。 第78章 夺情剑。 此剑当夺七情六欲,断人间万事! 人若失去所有情绪和欲望,留下的自然只有一副空荡荡的皮囊,在风雪中晃荡着,本能地觉得冷,却没有人抬起脚步去寻避风处取暖。 不知情、不知义,无谓名、无谓利,可以生,可以死。 众人恍惚失去了对时间的感知,一刹也变得漫长,它们之间的跨度只有那一剑。 寒风中忽然传来一声蝉鸣。 不是蝉鸣,哪有蝉能在这样冷的冬日里存活? 是剑器在鞘中轻吟。 就像秋蝉见到了冬雪的慨叹,哪怕自己马上就会被冻死,依旧爬上高树,凝望着那轮清光,是悬空玉虹,还是冷凝的长川。 是剑气。 没有人能躲开这一剑,越是心思复杂,欲求炽烈的人,越是为此剑所夺。 顿时数点血色在雪地中绽开,好似红梅。 心眉本是运起轻功来追邀月,四名僧人紧随身后,此刻正迎着剑锋,都摔落在地,心眉的僧袍上也见了血。 奇怪的是,比起倒在了雪地里的田七、公孙摩云,心眉虽然受伤不轻,却没有致命,只是眉毛胡子都被剃了个干净。 邀月轻飘飘落在了地上,弹了下夺情剑,叹道:“的确是一把好剑。” 李寻欢裹紧了身上的貂裘,怜星被他挡在了身后,此刻也冻得不轻,长叹道:“狄武子是剑中人,你这一剑却可通神了。天下的剑客,若是心志不坚者,见到这一剑,只怕余生都再提不起剑器。” 他抬眼看向跳下屋檐的阿飞,看到这少年剑客的神色,又笑了起来:“但同样,只要能从这一招中有所得,也可受益终身。” 在场的江湖人被李寻欢的言语唤醒了一般,一个个迷茫地看向身边,看自己的手,看委顿在地的少林僧人,甚至是看向李寻欢,唯独不敢看邀月,当发现地上的几具尸体,发觉自己身上也受了剑伤后,才终于感到恐惧。 一个锦衣少年像是被身边的死者吓到了一样,煞白着脸发出一声含糊的话语,然后扔下腰间的剑,转身疯跑出去。 转眼,那些想要捉拿梅花盗的江湖人就散了个干净,只留下一地残红。 邀月扫了一眼地上的尸体,似笑非笑道:“我那位大哥倒是跑得很快嘛。” 在发现怜星的身份,李寻欢又恢复了行动后,应该被点中穴道不得动弹的龙啸云就不见了。 李寻欢只有苦笑,怜星则淡淡道:“他竟也还知道,自己今日的行径是见不得人的。” 不过也只有这一句了。 心眉在身后的少年僧人掺扶下,踉跄着站了起来,他没有转身就走,也没有再扑上来要和邀月拼个死活,反而冲邀月行了一个佛礼:“多谢檀越手下留情。” 邀月道:“你不必谢我,要谢也是谢你自己,虽然心思不纯,但好歹是个人。” 心眉一时默然,良久才长叹道:“是,老僧为了少林寺内的事,的确动了妄念,回去后当闭关修行,自省己身。” 邀月接过阿飞递过来的剑鞘和披风,将夺情剑收回鞘中、披上了白袍道:“不过你倒也没找错方向,你寺中丢失的经书确实在梅花盗手中。” 阿飞皱起了眉:“梅花盗?” 梅花盗不是已经被他杀了吗?那人真的不是梅花盗? 邀月笑道:“谁说梅花盗只能是一个人呢?” 【作者有话说】 放假在家摸键盘,有没有空取决于妈妈有没有叫我干活,更新随机掉落_(:3」∠)_ 第58章 梅花盗不是一个人,甚至可以不是一个男人。 布置得精致清雅的二层小楼内,此刻已是一片狼藉,怜星在看到屋内的布置时怔愣了片刻,等到了二楼林仙儿的房间,看到那散了一地的菜肴才道:“能够知道家中布置的详细,也知道你平素的饮食爱好,果然是他。” 邀月倒是难得替龙啸云辩解了两句:“林仙儿是江湖第一美人,而且我们这位林姑娘很会拿捏男人,她若是有心打听,说自己心怀爱慕,龙四爷想要成人之美也是正常。” 至于龙啸云为什么要如此热切细致地帮着林仙儿,应该是他对义弟和义妹都十分关怀吧。 邀月径直走到了林仙儿的床铺边,撩开绣了海棠的床帷,一阵清新的甜香扑鼻而来,还带着点缠绵的余味,床头一双玉色的明珠悬挂,散发着辉光。 用价值千金的夜明珠来照明,的确是林仙儿的风格。 只是除了这双夜明珠外,床上连一床被子都没有,只有一双玉枕放在粉缎的床单上。 邀月笑道:“若是没有这些琐事,今夜咱们公子暖玉温香的温柔窝都安排好了。” 李寻欢道:“只怕这温柔乡里埋的都是白骨,让人一躺下就再也起不来了。” 邀月说找梅花盗,却直接走进了林仙儿的住处,其中的含义,在场的人都是聪明人,当然明白。 李寻欢一下子就把其中的究竟想明白了,也只有这个答案能解释他所见的种种怪事。 从那一日酒馆中追索金丝甲,到她所驱使的那些裙下之臣,丘独为何只是被人撞见约会就痛下杀手,林仙儿又为什么要约他来此,设下今夜的陷阱。 如果林仙儿这个江湖传说中愿意为了对付梅花盗而出头的第一美人,正是梅花盗案件真正的策划者,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贼喊捉贼并非什么奇事,但普通人的确不会怀疑那喊着要捉贼的人,就是他们要找的贼。 怜星和阿飞虽然有许多不清楚的细节,但他们相信李寻欢和邀月。 只有几位少林僧人大为震惊。在他们看来,林仙儿一直在组织江湖侠客对付梅花盗,是梅花盗针对的被害者,她怎么会和梅花盗扯上关系? 心眉倒是若有所悟,目光紧追着邀月的动作。 邀月伸手拍了拍床板,一边随口解释道:“林仙儿的性情颇有些意思,她生于贫困,对奢靡昂贵的珍惜之物总有几分青眼,却不是因为她真有多喜欢,而是因为她享受这种拥有的感觉,尤其是她曾经缺少的,越是难以获得,她越是想要得到,一旦到了手中,又往往弃如敝履,但她的武学功底很薄,少林寺得来的武功秘籍,她需要慢慢学,一定就收在身边。” 等邀月拍到了枕头的部位,果然床板下发出一阵空响,她笑道:“林仙儿最依仗的就是自己的容貌躯壳,最放纵的就是在这床上,她喜欢床榻,把自己最重要的东西藏在床中,放在许多人眼皮子底下,甚至枕着它们和人调情说笑,却没有一人能发现其中的蹊跷,对林仙儿来说是一件刺激又满足的事情。” 这话说得在场众人脸色纷呈,只有阿飞不太明白男女之事,听着有些懵懂,连心眉身边的和尚都低头念了几句佛。 邀月一掌拍在机关上方,震断里面的机关锁,只听一声木板滑动的声响,绸缎的床面凹陷了一块,掀开一看,果然里面放着一个精致的木盒,木盒旁边还有几样随意塞进去的宝物。 阿飞既然决意杀梅花盗扬名,入关后便特意探听过梅花盗做下的案子,那失窃的七八十户人家也列出过丢失的珍宝,希望有人在见到那些独一件的宝物后,顺藤摸瓜,找到梅花盗的踪迹,现在这些珍宝中最名贵的三件都在这里。 赃物已经找到,阿飞抿了一下嘴,漠然的脸上又冷了几分。 李寻欢叹道:“那些被害的姑娘不假,动手的是男人,阿飞所杀的那人应该确实是犯下罪案的凶手之一,只是他们所盗的财物多半都到了林仙儿的手里。这位林姑娘确实厉害,这些为她美色所迷的男人自然都是好色之徒,做起梅花盗的行当毫无负担,这些人都做了恶事,便人人都落了把柄在她手里,再加上钱财和美色,难怪连丘独也为她卖命。” 怜星道:“所以昨夜你偶然撞见丘独和林,那位林姑娘相会,他才会对你痛下杀手,是怕你听见了他们的对话。那位林姑娘会设下今夜的陷阱,特意邀请你来,又提早离去,也是为了把梅花盗的罪名安在你身上,这样你就算真知道了什么,说出来也没人相信了。” 李寻欢笑道:“她实在是多虑了,就今日在场的各位,我说什么,本就没有人相信的。” 心眉多年修行的涵养,此刻也不由得面露惭色,当邀月打开木盒,显露出里面的经书秘籍后,他面上的红就更盛了,只不过是愤怒的红。 邀月把木盒递给了心眉:“你心里盼着自己想错了,希望有个本事通天的梅花盗将这桩丑事都顶了下去,可惜了,天不遂人愿。” 心眉牙关紧咬,眼神中带着愤恨、耻辱和痛惜,他确实已经有了怀疑的对象,甚至在离寺前将此事和师弟心树浅谈过,万万没想到此事竟然还牵扯到了林仙儿。 可他心中依旧不解:“那人在寺中修行多年,老僧怀疑他,却不敢下定论,就在于他从未离开过少林,若非寺中的秘籍失窃和梅花盗出没都在半年前开始,老僧也不会将两者联系起来,可这些经书如何到了这里?” 第79章 邀月悠悠道:“那就是有第三个人在其中。行窃者和林仙儿素不相识,可他认识另一个人,这个人一定在你少林寺中常来常往,能及时拿走经书,自己研究后,又转给林仙儿。你们从不会怀疑此人,他甚至是你们丢失武功秘籍后第一个想要寻找帮忙的人,是你们十分信服的人,你们觉得他绝不会对这些武功秘籍感兴趣,以你们的关系亲厚,说不定早年还开口借阅过这些典籍,只是被你们拒绝了,他也没有再提起,你们还觉得他为人光明磊落,没成想他正面走不通,就动起了别的念头。” “灯下黑这个道理讲穿了一文不值,身在其中的人却怎么也看不透。” 心眉听着听着,额头渗出了冷汗,他艰难地从口中吐出一个名字:“百晓生。” 百晓生,又是一个响彻江湖的名字,他以通晓江湖中事、品评天下武学、兵器闻名,被誉为天下第一智者。兵器谱至今能成为江湖人衡量高手强弱的标尺,也是信服他的眼光,只要知道兵器谱的人,就知道百晓生。 这样一个武林奇人竟然也卷进了梅花盗的案子里。 阿飞却微微蹙眉道:“谁是百晓生?” 怜星道:“据说这是一个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人,他的才智出众,列出了兵器谱,从此名声大震,江湖上不少人原本不服他的排名,向榜上的人挑战,可排名靠后的人确实赢不了靠前的人,是以这么多年来,人人信服他的言论看法。” 李寻欢笑道:“我倒是觉得,这是一个知道不少事情、还喜欢叫嚷出来、让满天下都知道的人,幸亏他走的是江湖路,若做个文坛里的先生,现在的学子们读的书一定都是他编纂的,我若有这么一个师傅,也能少读些圣人之言了。” 阿飞冷声道:“这世上最可恨的就是自命聪明的人,他们自觉能掌握言论,一句话决定别人的生死命运,他若真的什么都知道,何必还要窃取别人的典籍?” 说话间,他看向了邀月:“他把你排在第几?” 邀月敲了敲腰间的剑鞘,她已多年未曾佩刀剑,却依旧保留着昔年的习惯,夺情剑在鞘中,也发出清鸣,像是回应:“你觉得,我应该排在第几?” 阿飞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他不知道这天下的高手有多少,他们的本事又有多高,他也看不尽邀月适才一剑的内涵,更不清楚这是不是邀月的全力。 一旁的少林僧人开口道:“百晓生排兵器谱,其中并没有女子和魔道中人,所以即便这位檀越的武学修为独步天下,那兵器谱上也没有她的名字。” 阿飞的眉头皱得更深了:“女人为什么就要和魔道并列?这天下一半都是女人,人人都是亲妈所生,难道女子手里的刀剑就不能杀人?” 他就是母亲独自抚养,虽然她在阿飞七岁时早逝,但在阿飞的心里,他的母亲始终是一个美丽、温柔、聪慧、武功卓绝的人,他对女人所有的印象都源于自己的母亲。 何况眼前还有邀月,谁能说邀月的剑不杀人? 邀月道:“倒也不止是女子和魔道,兵器谱问世时,沈浪、王怜花、熊猫儿这些人还未出海,兵器谱上同样没有他们的名讳。” 听到邀月提及沈浪、王怜花,阿飞的神情一怔,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紧紧握着剑柄,手背绷得肤色惨白。 李寻欢在他忽然的沉默中,暗暗叹了口气,转移话题道:“既然失物已经寻到,大师可要与李某一同去见一见这位林姑娘?” 心眉道:“老僧当然要去寻她,将她带回少林与她的帮手对峙,少林寺数百年的清誉,门规森严,决不能容忍小人作祟。只是那些江湖人四散而去,只怕林仙儿已经听到风声,逃遁远去了。” 邀月笑道:“今夜闹成这样,外面的确会惊起波澜,但林姑娘眼下只怕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李寻欢想了想:“你觉得她去哄骗游龙生了?” 邀月道:“游龙生是此局中的一个破绽,他昨夜亲耳听见了林仙儿请你去做客,可以证明你并非不请自来、劫财劫色的梅花盗,但林仙儿这局妙就妙在后手上,她去追诸葛雷拿金丝甲,虽然被你吓退,但也不会退得太远,多半发现了金丝甲最后落在你的这位朋友手里。” 李寻欢了然道:“所以那个让阿飞两日后等梅花盗出没的消息,是林仙儿给他的,阿飞初出江湖本无人知晓,特意给他去消息,是因为林仙儿知道阿飞得了金丝甲,又剑法超群,能杀掉这个真正的梅花盗,为她收拾首尾。” 阿飞虽然未曾见过林仙儿,但听他们言语中描绘出的形象,得知自己早就被对方纳入算计中,背心隐隐生寒。 邀月低笑了两声:“我猜,她今夜本想让梅花盗将自己带走,再让阿飞杀了梅花盗,将自己清白被害的形象立稳固了。但在见到我们姐妹后,她改了主意,加上龙啸云的意见,梅花盗将目标定为了我们,这也削去了公子的援手,毕竟这里是保定府,我们姐妹跟在‘公子’身边十年,万一认识他别的朋友故旧,让这桩‘铁案’生了变数就不好了,干脆杀了。” “她却不知道,我是个话很多的人,哪怕遇见了凶名在外的梅花盗也没有急着逃跑尖叫,让梅花盗下手制住咱们,反而拉着他聊了许多,没能让他第一时间下手,拖到了阿飞追踪而来。” 阿飞道:“就算我不来,你们也不怕他。” 邀月煞有其事地点头道:“可见在这世道上求生存,尤其是美貌的女子想要自保,还是把武功练得高一些的好。” 说着她顿了顿,像是想起了什么,颇有些意味深长地说:“长得好的男人也一样。” 李寻欢没有深究她后一句话里的意思,继续道:“梅花盗死在阿飞手里,她就能说自己也认为是阿飞杀了梅花盗,只是人微言轻,改变不了诸位江湖侠客的想法,他们因为她的身份,不信她的说辞,游龙生纵然能作证邀约之事是真,旁人也只会觉得他是少年慕艾,替林仙儿找补罢了;若阿飞死在梅花盗手里,那梅花盗带回他身上的金丝甲,她更无忧虑了,游龙生怎么说,于大局并无影响。” 邀月轻抚鬓角,那停留在她发间的金蝶翩翩落在她指尖,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白衣丽人笑吟吟道:“但我赌林仙儿不必做今晚的戏后,去找了游龙生,她或许真的不在意这位少庄主,但她容不得有人不顺她的意,脱出她的控制,尤其是男人,她一定会去把游龙生哄回来。” “所以,在那游少庄主负气而走时,我让金蝶儿跟上了他。现在金蝶儿回来了,夜色已深,他们俩想必已经睡着了,等着咱们去叫醒这场好梦呢。” 【作者有话说】 是的,游龙生后面又被哄回来了,甚至帮着假装李寻欢,伏击来救人的阿飞_(:3」∠)_林仙儿,真正的魅魔_(:3」∠)_终于拜完年了,接下来休息的几天我会努力更新哒!这里给大家拜一个晚年,祝大家节日快乐呀_(:3」∠)_ 第59章 游龙生做了一场梦。 梦里的情形他已经记不清了,只觉得人来人往乱糟糟的,最后只有他一个人被留下来,在狂风暴雪中,浑身冰冷。 是天山吧,师父对他失望透顶,把他丢出来了。 他该去哪里呢?回藏剑山庄?可藏剑山庄里也没有他依赖的人了,他的父亲过世了。 他该去哪里呢? 他似乎应该去找一个女子,那个女子能懂他的心,懂他的处境。 那个女子是谁呢? 朦朦胧胧间,游龙生似乎的确听见了一个女人的声音,轻柔缥缈,像是梦里才会有的声音,她在说—— “他们中毒不深,点了解药后就会慢慢醒过来的。” 而后又是一阵轻声的议论,他们在说什么?谁中了毒? 那女声又开口了,她说:“林姑娘既然已经醒了,何必还装睡拖延呢?在场的除了女子就是出家人,还有怎么都不为你所动的‘木头’,你难道是在等游少庄主醒来吗?” 短暂的寂静后,一个让他永远都难以忘怀的声音响起了,她嗤笑道:“他能有什么用?连什么时候被你们下了手段,中了毒都不知道,废物。” 林仙儿坐起了身,她没有站起来,就这么坐在地毯上,整理着自己的衣容,她的动作依旧那么优雅柔美,一举一动都散发着魅力风情,你明明知道她在刻意展现自己的美,在勾引你,假装柔弱,可人很难完全摆脱感官带来的影响,依旧会对这种美丽产生情绪,成为她撬动人心的支点。 邀月看着她,笑意濛濛的眼里带着欣赏,她是真的在观赏这种美,就像在看一朵奇异的花在摇摆着花枝。 林仙儿的动作慢慢停了下来。 她虽然还未满二十岁,却已经见过太多眼神,那些赞叹的、迷恋的、闪躲的、嫉妒的,也有一些警惕、考量甚至同情、悲悯的,这些情绪都从她的皮相出发,随着她的言语动作起起落落。 第80章 林仙儿自幼就知道世人多是愚蠢的,他们逃不出酒色财气,忘不了功名利禄,才知事的孩子就知道亲近美的,厌恶丑的,所以他们都在看她,就算是眼睛坏了的老人,也会在她走过时努力睁开眼睛,想要把她看清楚。 她身为女人,生得这样美丽,就是要来人间享受的,她不需要在人与人之间保存什么情义交情,更不需要承诺联系,即便她再怎么唾骂、厌弃、利用那些人,但只要她愿意改变态度,回头对他们笑一笑,他们就会忘记以前,只记住当下。 所以她喜欢男人,英俊的喜欢,丑陋的也可以。她喜欢那些因她而起的欲念,就像傀儡生出的丝线,死死缠在她手上,被她牵扯着,若能扯痛她的手指,也算是一种刺激的回馈,让她觉得痛,觉得快乐,比起小心翼翼地呵护,更为痛快。 她要在世人翻腾的欲海中放肆任性地活着! 所以她讨厌邀月。 不是因为邀月是个女人,而是因为她站在那里就自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而当她看向自己时,又清浅得根本留不下半点波澜,好像只是一只水鸟偶然飞过水面。 哪怕是李寻欢,在面对她的时候也会有情绪波动,提防、厌恶、叹惜、无奈,这都是他发自内心的,因她而起的。 心眉、阿飞和怜星也在看她,眼中的情绪复杂。 更不要说那些年轻和尚,他们困于戒律不敢看她,齐齐低下了头,可还是下意识抬眼,用余光扫过她的裙角。 只有眼前这个女人,她没有嫉妒,没有向往,甚至没有鄙夷和唾弃,只是那样含笑看着她,仿佛她只是这芸芸众生中的一个,只是生得漂亮一些而已。 而已。 林仙儿微微嘟着嘴,娇嗔道:“你们看我做什么?我中了你们的毒,腿软了站不起来,竟也没谁来扶我一下。” 李寻欢叹道:“这听起来实在是个好差事,可惜我折腾了一整晚,冻僵了腰,这会儿实在弯不下去,不能为姑娘效劳了。” 心眉念了声佛道:“林檀越身上的毒很快就会解,老僧却有一事要询问。” 他的神色冷厉,即便身上的僧袍被剑气划破,显得有些狼狈,也无损他的威严:“你与何人联手盗取我少林寺的真经?!” 林仙儿心下一惊,面上冷冷道:“大师,你这话我可听不懂了,我怎么会去盗你少林寺的经文?” 心眉示意一个僧人拿出木盒:“这些经文是我少林寺半年内失窃的,都在你的床榻下找到!” 林仙儿一眨眼,泪水便从眼中滑落,她哀声道:“在我的床榻下?什么人要去翻我的床榻?而且那床榻是我的吗?我不过是一个寄住在旁人屋檐下的孤女,这世上有什么真的是我的?” 心眉怒道:“你的意思是,这些东西是龙庄主与人合谋所得,藏在你的床下?他若得了宝物,为什么要放在你那里!” 林仙儿身躯微颤,抬手抹去眼底的泪水,缓缓道:“为什么不可能?因为他是李寻欢的义兄,是江湖上有名的龙四爷,他不可能是盗贼,而我这个无依无靠的女子更有可能行窃?” 邀月忽然道:“心眉大师只说是在你床下寻到的,你的住处不少,林家的小屋,兴云庄的小楼,他们为你安置的小院,亦或者就是眼下这间屋子,都有你的床榻,你怎么知道他说的是兴云庄,牵扯到龙啸云呢?” 林仙儿一顿,心眉的怒火更盛了,李寻欢和怜星沉默着。 阿飞冷声道:“因为她知道这个盒子就藏在兴云庄的那张床榻里。” 林仙儿沉默了片刻,才十分艰难地开口道:“是,我知道,因为这些东西是我亲手藏的。” 心眉道:“你承认了!” 林仙儿笑了一声,凄然道:“是我藏的,但并不是我谋划得来的,所以你问我和谁合谋,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替自己的义兄藏起了这些东西。” 心眉皱眉道:“你的意思是,这背后的主谋是龙啸云?” 林仙儿美丽的眼眸中又有泪水滑落,她怔怔地看着那个木盒道:“我是在一个夜晚,去给他送夜宵时撞见,撞见他在看经书,他见到我就慌慌张张地收起了这些经书,但他知道瞒不过我,所以第二天,他就带着东西来向我坦诚。” 阿飞想到那梅花盗曾说是龙啸云推动他来杀人,又见林仙儿的确没有多少武功,情态也真切,觉得她所说未必是假。 他这么想,心眉等人也意动起来,比起十几岁的林仙儿——一个被男人追逐捧着的美人,坐拥整个兴云庄、和江湖上许多高手往来的龙啸云似乎的确更有分量,而且梅花盗奸杀女子之事不假,林仙儿毕竟是个女子...... 林仙儿幽幽道:“我知道这是一件极其糟糕的事,他居然接受了少林寺内盗出来的经书,想要练成更强的武功,那些人不仅仅盗了少林的书,还有在江湖上作恶的行迹,虽然他从未参与过,但和那些人纠缠在一起,帮着他们销赃,能有什么好下场?他听了我的劝,断绝和他们的合作,将经书和自己分得的珍宝托给我保管,既是提防那些人,也是向我表示决心,希望我能安心,也不要将此事暴露出去。” 她笑了一声,笑得那样楚楚可怜,忧愁中带着自嘲:“我怎么能出卖他?他就是有千百种不好,可他毕竟救了我爹,还待我如同亲妹,什么妹妹能出卖自己的哥哥?!我当然只能帮他,包括这场诛杀梅花盗的局,也是我和他商讨后,想要借助江湖侠客的力量,将那些人都铲除,将他从泥潭里拉出来的办法。” 她盈盈的目光看向了阿飞:“我知道金丝甲在你手里,我还通知了你今天一定要来兴云庄杀死梅花盗,是不是?你杀了他吗?” 阿飞就像一座不会被柔情打动的冰山,冷声道:“他已经死了,但梅花盗未必。” 林仙儿黯然道:“你不相信我,我知道自己说什么都没有用。” 她猛然转向李寻欢:“我可以承认,今夜是我故意陷害你,可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厌恶你吗?!因为他会走上这条路,全是因为你!” 李寻欢哪怕知道她是在狡辩推脱,可听到这句话,还是流露出痛苦的神色,忍不住咳嗽起来。 林仙儿看到他的表现,越发激动地高声道:“他想要胜过你!练成比你更强的武功,拥有比你更多的钱财、名望,他觉得只有这样,那个人才会看到他!他爱林诗音成了魔,入了痴,他可以用一切手段来达成目的,就是为了她!而她的心里只有你!除了胜过你,把你从这个世界上抹去,还有什么别的办法?!” “他当初为什么要救你?如果十几年前,你就死在关外该多好!” 林仙儿略显尖利的声音在屋子里回荡。 阿飞冰冷的脸上终于流露出了不一样的神色,他第一次这样愤怒,远比有人当面侮辱他自己更愤怒:“这世上难道只有他一个人求而不得吗?!哪里有他爱那个人,那个人就一定要爱他的道理!他若真的爱那个女子,为什么不能正视她的心愿,让她得到幸福,自己选择离开,一定要她为难,逼她做出违心的决定?!” 他的面颊微微抽动着,心中似乎有岩浆在喷发燃烧,可那些岩浆灼烧的是他自己的心:“他就算比她的心上人强一百倍、一千倍,比他更聪明,武功更高强,拥有倾覆江湖的势力和智谋,得不到的终究得不到,她爱的从来不是聪明、武功和势力。” “何况他们已经待他仁至义尽了。” 邀月微微侧首看向阿飞,她知道这个少年不仅仅是在说龙啸云,还在说他的身世。 阿飞会来到这个世上,本身就是白飞飞强求来的结果,私生子的身份,血缘上的父亲另有所爱和家庭的事实,一直沉沉地压在阿飞的心上,让这个无辜的孩子必须努力地活下去,去证明自己,也证明他来到这个世上的意义。 沈浪对白飞飞有怜惜,有同情,甚至有同病相怜的移情,唯独没有爱过她,没有爱过阿飞的母亲。 他不是一个被父亲期待着降生的孩子。 就是多年后他真的走到了沈浪的面前,面对他,沈浪也微笑沉默时多。 对白飞飞的深情痴狂,沈浪回以的是悲悯怅然,像在看一个即将溺死的人,想要救她,却自己也在水中下沉,还是忍不住向另一个自己伸出手。 沈浪背负了太多,十多年的隐忍让他的城府极深,只有朱七七和王怜花结下婚约,冷漠待他时,他才泄露心绪地退了半步,下一刻就能恍若无事的笑出来,越是痛苦心碎,越是云淡风轻。 可这些都和白飞飞无关。 沈浪自幼遭遇剧变,久经江湖风雨,那些来来去去的身影,阴谋算计的得失,都不放在心上,只有一个人认定了他,可以穿过风霜雨雪,踏过刀山血海,无怨无悔、伤痕累累,还要哭着笑着奔向他。 白飞飞和他太像了,所以最后也会被朱七七的热烈情义打动,选择了成全。 第81章 在一个情字上,沈浪、白飞飞乃至于王怜花三个聪明人绑起来,也不及朱七七。也不知白飞飞是怎么想的,她教了阿飞用沈浪的兵器,给了他自己的聪慧和美貌,偏偏让他在用情上不像父母,倒像朱七七。 邀月转回了目光,又看向林仙儿,忍不住抬手鼓掌道:“好,能在遭逢袭击、无力还手的情况下,生出这样的急智,将所有的事都甩到别人的头上,把自己变成一个有情有义的人,还能刺激李探花的愧疚心,你实在不笨。” 她轻笑道:“比起你,龙啸云实在太过平庸了,以百晓生的傲慢自矜,岂能和他这样的人合作?” 听邀月说出“百晓生”这个名字时,林仙儿的神色骤变,她对始终不为自己所动的邀月,带着几分自己都意识不到的畏惧,当下强笑道:“百晓生?这又和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百晓生有什么关系?” 邀月幽幽叹道:“你和百晓生都是聪明人,可你应该很清楚,龙啸云和少林那个盗书的和尚不是什么硬骨头,只要我们知道少林寺中下手的是谁,真相如何总会揭开的。你在这里说得天花乱坠,只是想拖延时间,说动心眉对你态度松动,毕竟心眉选择和你对质,而不是当场打死你,就说明他眼下不会要你的命,多半是要带你去少林,这一路上你都能寻找机会逃走。” 她状似思考了片刻,恍然大悟般道:“丘独死了,他能得到伊哭的青魔手,成为他唯一的弟子,一定和伊哭极为亲厚,青魔手伊哭一定会来找你,到时候他就是你逃脱最好的帮手。哎呀,可你身上还有一部分残毒未清,我的金蝶儿是南疆蛊神,青魔手虽然会用毒,却解不了金蝶的毒,你要是真跟着他走,那可是一条死路。” “如此的美人,若是就这样死了,也太过可惜了。” 林仙儿脸上的笑意消失了。 第60章 邀月的话斩断了林仙儿所有的退路。 林仙儿发觉自己昏迷后醒来,一切都失去了控制,李寻欢没有如她所料的那样成为“梅花盗”,按照他们原本的计划,百晓生引导心眉将少林寺经书失窃的事和梅花盗联系起来,秦重死后心眉就该来到兴云庄,和那些江湖人一起制住李寻欢,最终百晓生会在少林寺等待他们的到来,将李寻欢就是梅花盗这件事做成铁案,而真正负责动手的梅花盗已经被她引着夺得金丝甲的人杀死,死无对证。 可现在李寻欢还站在这里,心眉也在这里,他们还翻出了失窃的经书和宝物,她自己更是被下了独门剧毒,生死受制于人。 林仙儿幽幽叹道:“这些人平日里威风得很,真到用事时,都不顶用,真是一群废物。” 连送到手上的李寻欢都定不了罪,龙啸云自诩十分了解他这个义弟,能拿捏他的软肋,终究还是让李寻欢跑了出来,反倒泄露了他们的底细,使得她落入如此被动的境况。 邀月居然也点头应和道:“这些人为了名利而来,却不会为了名利拼上性命,若形势大好,自然一拥而上,可一旦风头不对,就做鸟兽散了,遇事不能顶上什么用场。” 林仙儿道:“十年时间,看来李探花的变化不小,昔日的结拜兄弟也拿捏不住了。” 邀月摇头道:“他倒没什么太大的变化,龙啸云确实了解他,李探花吃的亏说到底都是由龙啸云而来的,若不是龙啸云动手,他们怎么也伤不到咱们‘公子’,你这步棋没有走错,只是漏算了我和怜星。” “你的心思算计都集中在男人身上,却忘了女人也可以练成不错的武功,左右局势的变化。” 林仙儿赌气似的嗔道:“不错的武功?你到底练成了多不错的武功?那些人加起来也打不过你吗?” 邀月道:“他们的武功确实不怎么样。” 心眉听了不由苦笑,其实田七等人已经是江湖上一流的好手了,心眉比田七更胜一筹,可他们所有人加起来,也的确敌不过眼前这神秘女子的一剑。 所以心眉没有怀疑过邀月的话,她已经练成了这样近乎神佛的武学,要征服整个江湖也不是难事,有什么必要欺骗他们呢? 反而言之,就算邀月真的在一些事情上骗了他们,他们又能如何呢? 他甚至无法理解邀月所出的那一剑,为什么靠得最近的自己只是受了一定程度的伤,远处的田七等人却立时毙命,就在自己身后不远处的李寻欢两人甚至没有一点损伤。 那冰冷的剑气里,似乎滋生出了意识,有了持剑者赋予的灵智,让它循着自己的规则和判断,呼应他们内心深处的杂念和欲求,化作割伤他们自己的锋刃。 心眉控制着自己没有去深思其中的意味,在佛家,有一种学说,认为人的精神唯意识而存在,人通过这些意识感官去认知世界,而一个没有洞开天眼的人、一个没有觉悟的人,是无法突破自己固有的界限,去触及自己认知范围外的东西的。 所以,人的精神意识寄托于身体,也被这皮囊所困,因为这身躯,他们有了血脉相连的亲人,难以割舍的因缘和私心,有了快感和痛感,有了喜好和厌恶、恐惧,意识精神追逐着□□感知到的一切,沉沦五浊之中,累积成劫。 那超乎自己理解之外的一剑,是割开血肉,带走了生命;是破开皮囊,剥离了感知;还是叩问意识,化解了劫数? 武功能够达到这样的境界吗?这到底是武学,还是仙术、佛法? 凡人与这种力量的之间的距离,是否就像散发着微光的萤火,仰望着天空中的皓月? 林仙儿却没有这么多的感慨,她幽幽问道:“所以那些人都死了?龙啸云也死了?” 她看了一眼李寻欢,摇头道:“不,龙啸云还活着,他跑了?” 邀月笑道:“他的确跑得很快。” 林仙儿理着自己的发髻道:“他总会再来的,他这位义弟是他心上的一根刺。” 她仰着一张难以摹画的脸,无需脂粉施以颜色,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真实坦然:“他不算笨,也不算聪明,和李探花比,和你我相比都是愚钝的,他最笨的是看不清。别人奉予的就是我的,我用手段得来的也是我的,他却总觉得自己所得都是别人施舍,拿在手里的都会被轻易夺走。他明明也享受名利荣华,偏偏总念着林诗音,觉得不足,为了得到她的青睐,让自己心里安定下来,只有把根源放在李探花的身上,因为他知道李寻欢欠他一条命。说到底,是他自己没本事,觉得处处不如人,觉得自己没有那样高门贵户的出身好命。” 林仙儿嗤笑了一声,她也是贫户出身,可因为这天生的容貌,她从未觉得自己有不如别人的地方,只有那些男人围着她转,为了她一个笑容,忘了生死道义。 李寻欢也笑了一声:“我的出身好命?我的父母都已病故,手足兄长早逝,亲族故旧凋零。李某为官不能替百姓主持公道,为人轻佻薄德、是个浪荡败家子,于义不能尽义,于情不能尽情,倒是的确有一道父辈相传的高门槛,可这富贵的门楣岂有千秋万古?” “今朝高楼起,钟鸣鼎食,明朝风雨来,瞬息崩毁,人生若寄在外物,何时由己?” 他的这番感叹,林仙儿当然是听不进去的,他也不是为了和林仙儿争辩什么。 怜星明白他话中的悲凉意味,她也是自幼失去双亲,又经历了李家三位至亲的亡故,他们曾相伴在那段无忧无虑的时光,也一起承受着骨肉离别的痛苦,同样在十年前散去了家财,只留下记忆中难以割舍的部分,在清冷的小院中望向李园。 这才是她和李寻欢之间感情的根基,它不是因为偶然一面的容色吸引,不是从旁人言语中塑造的声名,这只关乎他们两个人。 她幽幽道:“就算他是王侯贵胄,武功天下无敌,貌若潘安,富有四海,又与我何干?若说这一切都是为了我,我却不知自己要这些做什么。” 听到她这样说,邀月挑眉瞥了她一眼。 林仙儿了然道:“难怪,难怪,原来是你。” 她嘴里说着话,眼睛的余光一直看着邀月,见她神色变动,又道:“你也是这么想吗?所以你才会帮着李寻欢来和我为难?” 邀月道:“你要和我谈出身?那你可找错了方向,我是个孤儿,在类似济安堂的地方长大。” 听她这样说,连阿飞和心眉等人都看向了她,以邀月的举止仪态,说出身皇室也有人信,这绝不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能够养成的气度。 林仙儿笑道:“那你能拥有如今的一切,一定很不容易,你应该明白,一个人要往上爬,总得踩着什么,她的位置越低,这个过程里要踩到的就越多,一将功成万骨枯,从来如此。” 邀月道:“是,我为了在自己的道路上走下去,杀过很多人,算计过很多人。” 林仙儿道:“杀人、算计人,有时候不必要你亲自动手。” 邀月奇道:“你知道自己身上的毒只有我才能解,所以不再想着逃跑,你知道李寻欢不会杀龙啸云,刻意提起他,是想要让我将你也看做一个‘龙啸云’,一个更聪明,更有本事,只是一心想往上爬的‘龙啸云’,从而展现出自己的价值,再表示甘愿为我所用,来保全自己的性命?” 第82章 她颇为新奇地看着林仙儿,笑道:“是个好办法。” 林仙儿咬着下唇,似嗔笑、似幽怨道:“我的性命都捏在你手里了,当然只能讨好你,听你的话。” 她见邀月并不抵触这个提议,那种自信骄傲的神气又回来了,神情却十分乖巧:“我生得很美,知道江湖上很多隐秘,也赚了不少的钱,我若死了,不过是一具尸体罢了,可我活着能够给你带来很多好处。” 她见邀月走过来,有些怯生生道:“当然,你要是不喜欢我的一些手段,我也可以改。” 邀月道:“昔日柴玉关为了武功和富贵,也有很多相好,那些女子或是有钱、或是武功高强,他从那些女子身上得到武功钱财,最后联合王云梦设下无敌宝鉴的大局,让他们自相残杀,卷走当时江湖上几乎大半的武功绝学遁走关外,依旧能自号‘快活王’,称霸一方,将过往行径都变成风流事,你的行事和柴玉关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 林仙儿目露异彩,笑道:“快活王手下有许多能人异士,名侠沈浪也曾是他的座上宾,成大事者,最重要的就是知人善用,有容人之量。” 邀月煞有其事地点了点头,然后细细地打量起她来。 林仙儿感觉那如有实质的目光从自己身上扫过,原本欢喜的心情渐渐沉了下去,因为那目光太过怪异,虽然带着笑意,却比不笑还刺人,还要可怕,它不是想要将她吞吃入腹的贪婪,倒像是要把她的骨肉都剖开一般。 林仙儿勉强地笑着,想要再开口,邀月已经先一步道:“你要说知人善用,我的确有一些心得,以你的容貌,可以作为一枚很好用的棋子,但你的用法太过粗糙了,爬得也不够高。” 林仙儿道:“哦?” 邀月敲着腰间的剑柄道:“你的样貌确实极美,对付男人的手段过人,放在江湖上应对的无非是一些江湖客,手下的人再多,也不过是些门派帮众。我若有利用你来弄权的想法,还不如在皇室子弟中找一个好色如命的,把你作为我寡居的妹妹,低调地嫁过去,既是结亲,也是安插眼线。” 她慢条斯理地说道:“为了防止你脱出控制,最好的办法也不是下毒,而是用摄魂法洗一洗你的脑子,让你忘掉林仙儿,忘掉你的出身,安安静静做我的‘妹妹’。” 林仙儿的嘴唇动了动,邀月轻柔地解释道:“当然,若论执掌实权,权力都在那些封疆大吏手中,可官场混出来的人,多半并不好拿捏,你的聪明在他们眼里,只是小聪明而已,还是皇室富养出来的废物比较多。” “这是保守的做法,你想要再往上爬一些,也可以。当今圣上不是那等贤明的人物,是个不错的选择,可他年纪大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死了,我们还是在诸位皇子中选一位吧。只是这样一来你就太显眼了,为了避免你在满朝的人精眼线中露出马脚,摄魂法也要用得彻底一些,把你变成一个普通文人家的女儿怎么样?正好本朝皇室为了杜绝外戚,不选高门贵女。” 邀月蹲在林仙儿的面前,十分体贴地道:“你若还不满足,可以再往上爬,都是利用男人来获利,这是不是一条通天的捷径?真正做到控制住男人,就控制了天下。” 林仙儿娇容煞白,几乎有些仓皇地看向了李寻欢,却见他只是倚在门边和怜星、阿飞低语着什么,并不把邀月形同谋逆的言论放在心上。 邀月柔声问道:“你觉得如何?” 林仙儿惨笑道:“摄魂法,这是魔教的功法!” 邀月道:“这明明是帮你的好办法啊,你平日里哄骗人还要伪装,摄魂法能够让你彻底认同这个身份,不需要勉强压抑本性,绝不会被人看穿。” 林仙儿道:“中了你摄魂法的人,和傀儡有什么区别?” 邀月奇道:“你平素操控那些男人杀人夺财,不也觉得他们是你手里的傀儡吗?难道还不能接受这个?” 林仙儿难以忍受地大声道:“他们怎么能和我相比!” 邀月道:“嗯,可在我眼里,你和他们是一样啊。” 她轻笑起来:“你拐弯抹角地试探我,想尽办法来了解我的想法,试图从中找到我的弱点。我也很好奇,你能找到什么办法,所以对你的疑问,我都是坦诚相告。” “那现在,你想好怎么从我手里得到解药,再脱身了吗?” 【作者有话说】 出差回来以后写这一段,可能是因为断得太久,再写时断断续续,改了又改,总感觉不太到位,犹豫了好久,还是就这样发吧_(:3」∠)_结果就是,男主在林仙儿眼里变成了一个封建社会四有青年,有武功,有才学,有容貌,有病_(:3」∠)_ 第61章 林仙儿不再说话了,直到被心眉押上马车,一路向少林去,她都没有说话,大有将这份沉默带到少林去的意思。 作为卷入此事的人证,李寻欢一行人也被邀同去。 早就返回到住处的铁传甲收拾好了行礼,再一次赶出马车,离开了兴云庄。 几日前他们来到这里,还感叹院墙高立、宾朋满座,受到主人慷慨热烈的接待,不过一场雪的功夫,兴云庄的主人不知去向,来客也都散去,只留下几个仆人茫然看着他们驱车出门去。 铁传甲虽不齿于龙啸云的行径,见此光景也不由得心生寥落之感。 卸去了易容的林诗音坐在李寻欢身边,有些困倦地靠着他休息,李寻欢和阿飞相对而坐,正和他说起少林寺的历史,阿飞抱剑倚着车厢,侧身靠着车门,比起坐车更像是守着林仙儿逃遁的出路,而他身边的林仙儿闭着眼睛假寐,根本不看人,也不说话。 坐在上首的邀月看着他们四人,眉梢微挑,觉得这一幕真是有意思得很。 李寻欢的声音轻缓,也有几分疲惫,向缺乏武林常识的少年剑客说着少林,以及少林所代表的江湖势力。 少林武当这两个武侠世界的常驻势力,几乎就是江湖正道的代表,武学上的泰山北斗,也是武侠文化中佛、道两种思想的象征,慈悲宽恕、逍遥游仙,平息红尘是非、爱恨情仇,让主人公在故事的结尾,跨过生死抉择后,走向内心的平静释然。 但少林寺如今也算不上平静。 邀月听李寻欢说完后,开口道:“你离开江湖多年,对如今的少林也有些陌生了。现在少林中主事的心字辈僧人共有七人,老大便是掌门心湖,前面那辆马车上的心眉次之,看守藏经阁的心慧排行第三,嗯,他看丢了经书现在多半已经辞了差事,自己领罚闭关去了。” 她说起少林寺七位首座并没有对出家人的尊重,反而像是看寻常江湖门派一般,给他们排起了次位来:“老四心烛和老六心灯自幼生活在少林,如今也负责弟子的教导和佛学的研究,老七心鉴,哈,这个人原本是个江湖客,半路出家到少林,出家前他本是江湖上有名的七巧书生单鹗,以用毒出名。” 阿飞问道:“那老五呢?” 邀月瞥向李寻欢道:“这老五心树,和咱们小李探花倒是故人。” 李寻欢道:“喔?我倒是许多年不曾见过少林寺的大师了,不知这位心树大师是什么来历?” 邀月摸着下巴道:“当年你进士及第,公认才学为一甲之首,偏偏殿试时皇帝看你样貌出众,又最年少,便点了你探花,后来文臣士子议论纷纷,都在你和那位状元之间,可你们二人都不得圣心,真正成为皇帝宠臣的是榜眼。” 忽然提起这久远的往事,李寻欢怔了怔,也回忆起来:“是,铁胆御史胡云冀文酒风流,一入翰林就简在帝心。” 邀月笑道:“那是自然,比起那位状元的老练内敛,和你骨子里对皇权缺乏敬畏的懒散,胡云冀有才敢言,最重要的是他足够忠诚,他为了维护皇帝这个主君,是不惜任何手段的,这点你们都不做到,皇帝自然偏爱他。” 李寻欢叹了口气,他和胡云冀是同榜进士,关系却并不亲近,也的确有这个原因,他看不惯胡云冀很多时候为了维护朝廷和皇权用的手段,但他并没有因此贬损这位故识:“身在其位,当谋其事,他做的是皇帝的臣子,为皇帝尽忠是他的本分。” 邀月道:“哪怕他为了尽御史的职责,状告你身为官员,却和江湖匪类往来?” 李寻欢笑道:“那时我也的确厌倦了官场,只是下不了决心辞官,毕竟李家世代为官,家父生前也一直希望我能有所作为,他这道奏折算是帮了我吧。” 邀月道:“但你父亲在世时就常和江湖人往来,你的为人如何,那些老大人识得你父亲,也了解你。这官场中说是和江湖泾渭分明,可江湖大派、名门世家雄踞一方者不少,哪能真的切割得如此干净,要是以结交江湖人为罪名,那满朝文武没有几个是干净的,封疆大吏个个都结交匪类,他这道奏言使得你弃官而去,更惹了大麻烦。” “你是户部尚书之子,你父亲为官多年,身为户部尚书位高权重,身后留下的门生故旧不少,如果你真有大罪,人走茶凉,他们不见得会为了你父亲替你说话,但你只是踩在了默认的浅水里,断不至于为此丢掉官职,加上那些“结交匪类”的大人,他得罪了这么多人,还想在官场上混下去?皇帝这个君主虽然接受他的忠诚,却不会为了他做什么。” 第83章 “他今日入了少林,成为少林寺的心树大师,就是因为那道奏折,教他明白,在官场上有时候不是靠忠诚就能事事顺遂的,他本想让你抛开江湖事,将才学都用在经济上,才弹劾你,结果却导致你直接弃官而去,给自己惹来许多非议攻讦,可见哪怕是御史,也言多必失。” 李寻欢当年弃官是顺从心意,这件事上他并不怪胡云冀,没想到结果会是这样:“这么说来,我也是他离开官场、出家为僧的缘由了。” 邀月笑道:“虽然根底上,你是因为厌倦官场,他是因为对皇帝和朝野党争的失望,但明面上来说,你是因为他的弹劾辞官归隐,他是因为你的辞官出家为僧,不知你们两人可曾想过,还有重逢的一日?” 李寻欢大笑起来:“多年前,我与胡兄同列登殿、同朝为官,世事变迁,如今我是江湖不归客,他是深山念佛僧,同出了这浮沉宦海,还有这湖海相逢日,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邀月道:“你这江湖客还是当年的萧疏性情,他这念佛僧只怕也还是当年的执拗脾气。” 因为心慧失职后自领责罚,心眉和心树就成了看守藏经阁的人,心眉老成,从许多细节里推导出了行窃的人是谁,只是不愿意承认,才借着探知梅花盗身份的事,希望能挖出幕后操纵者,将罪责都问到那人身上去。 心眉和心树探讨过这件事,加上他离开少林后,由他收藏的《达摩易筋经》又失窃,他写下的怀疑者名姓被撕去,少林寺内有内贼已经是定论了。 其中第一个被怀疑的正是除了心眉和心树外,另一个知情人心湖方丈。 但这位旧日的御史依旧改不了那为了维护朝廷正统用尽手段的性子,决不能让这件事落在心湖的身上,就算结果真是心湖方丈和梅花盗勾结,心树也绝不会承认,他情愿拼了性命和心湖同归于尽,从而彻底了结和掩埋此事,也决不能让一个“失节”的“君主”影响到少林的声名。 真相和冤屈在这种时候,总是被抛弃的那一个。 也算是做官做到和尚庙里了。 邀月嗤笑道:“这佛家劝人放下,少林寺中却都是放不下的,也不知他们念的什么经,渡的是哪个人。” 李寻欢也道:“若这少林寺是一个乡间野寺,寺中的僧人只有清苦的修行,手里的东西不多,放下也就容易,可少林成了武林泰斗,背负着历代大师的盛名,拿的是天下共望的威望,要放下自然千难万难。” 阿飞蹙眉道:“他们既然放不下这些名利杂念,还为什么要做僧人?” 林诗音听了许久,也忍不住叹息道:“因为他们想要放下,想要靠进入佛门,两世为人,从头修行来求得内心的平静吧,他们要靠戒律来约束自己,越是遵循这种戒律,就把代表它的少林看得越重。” 阿飞道:“如果为了求放下而去拿起,那他们是拿起了,还是放下了?” 邀月听着这耳熟的问话,忍俊不禁,引得阿飞看向她:“我问的有什么不对吗?” 邀月摆摆手道:“不不不,没有不对,只是多年前我也曾说过类似的话,对一个佛家的修行者说,为了求放下而去拿起,轨实为空。” 林诗音轻声道:“或许这是因为,他们虽然出家,依旧是人,不是觉悟的佛。而人活在世上,总要在心里放些什么的,这样才让他们觉得自己活着,为了什么而活着。” 为了情,为了义,为了忠,为了名利,为了维护自己认同的东西,它可能是虚无缥缈的,也有可能是确实存在的。 有了这些放在心里的东西,他们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迷茫的空壳。 原本假寐的林仙儿抬眼看向林诗音,似乎有些意外,但看了一眼邀月,还是什么都没说。 还没等她继续合上眼,马车忽然停了。 李寻欢掀开车窗向外看,铁传甲瓮声道:“少爷,前面有人拦路。” 邀月道:“嗯,看来是咱们第一美人等的人到了。” —————— 心眉走出车厢,看着这个突然出现的青衣人,他的个子极高,穿着也十分奇怪,双袖又宽又大,垂在身侧,头上戴着一个高高的帽子,使得整个人更加高长,快要和路边的枯树一样,而他的样貌丑得骇人,一双眼睛泛着绿光,连眼白都是绿的,盯着人看时还闪着荧光。 就是这样一个可怕的怪人,一只手拉住了奔走在大道上的骏马,截停了马车,立足于地,纹丝不动,面色不改。 这就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九的青魔手伊哭。 他森然看着心眉,冷冷问道:“心湖,心眉?” 伊哭虽然不认得少林寺的僧人,但看年纪和功力,也就是这两人之间了。 心眉回道:“老僧心眉。” 伊哭道:“李寻欢呢?” 丘独死在小李飞刀下,他受到消息赶来,就是为了给丘独报仇,因为丘独不仅仅是他唯一的弟子,还是他唯一的儿子。 心眉已经听他们说过丘独之死,想到丘独跟着林仙儿犯下的梅花盗之事,他板着脸道:“李檀越是受老僧所邀,前往少林面见掌门师兄的。” 伊哭却不管他言语中暗含的拒绝之意,阴沉道:“你交出他,我放你走。” 心眉怒道:“若是老僧不肯呢?” 伊哭道:“那你就死!” “死”字出口,伊哭空着的另一只手探出了广袖,一道青光如鬼影一般袭向心眉。 心眉大喝一声,纵身而起,车厢中的另外四个僧人齐齐闪出,就要联手攻向伊哭,却听到后方有人高声道:“闪开!” 伊哭几乎是在被围住的瞬间,催动了青魔手,掌间挥洒出一片青烟。 听到提醒,心眉带着四个弟子立时撤开,险险避开弥漫的青烟,有一个来不及闭气的,还是吸进了一点烟气,顿时面色泛青,心眉连忙来到那僧人身后,运起内力替他祛毒。 伊哭没有趁机追杀他们,而是直冲着发出声音的后面一辆马车去。 车里的人已经听到动静走了下来,站在最前面的正是刚刚出声提醒的李寻欢。 伊哭看着他,僵冷的脸上终于有了表情:“丘独,你杀的?” 李寻欢淡淡地点头:“是。” 伊哭凄声怪笑道:“那你只有死!” 李寻欢叹道:“你和丘独真的很像,那一日我就想对丘独说一句话,今日也是对你说。” 伊哭问道:“你想说什么?” 李寻欢道:“你为什么一定要找死呢?” 伊哭动手时心眉尚且看到广袖拂动的青影,李寻欢此刻一抬手,只见冷光一闪,一柄飞刀已经插进了伊哭的咽喉! 瘦长的身影像是突然被砍断的枯木,在风中微微晃动,他想要说什么,但咽喉已经被切断,他想要抬起青魔手,却运不起半点力气。 他倒了下去。 从车窗里探出头的邀月动了动脖子,对咬着嘴唇的林仙儿道:“百晓生为人虽然不怎么样,但兵器谱能被武林公认,还是有些道理的,伊哭的排名只有第九。” 排名第九的伊哭就这样走过来,说要杀排名第三的李寻欢,确实是找死。 第62章 被伊哭劫了一回道,心眉警惕起来,半路也不停留,催着快马往少林去,就怕半路上再遇到风波。 直到天色暗下来,马车才停在一处小镇的客栈前。 这小客栈生意很不景气,明明是饭点,大堂里一个客人都没有,只有习以为常的伙计趴在桌上打着瞌睡,见到他们一行人,喜出望外地跑来招呼。 看着这店里冷清的样子,邀月双手插在袖子里道:“这家的饭菜多半不怎么样。” 少林寺的五个僧人习惯了粗茶淡饭,阿飞和铁传甲对食物也只有饱腹的需求,林诗音性情温和,对他人少有挑剔,林仙儿依旧垂首不语。 只有李寻欢点头称是:“连一个坐下喝酒闲谈的人都没有,想必酒水也十分一般。” 话虽这么说,点菜的时候,李寻欢依旧要了两壶酒,他拿了一个烫好的酒杯放到阿飞面前道:“之前就说,一定要请你喝一杯的。” 阿飞的眼睛里带了点笑意,这让他看起来不再那么冷漠锋利,有了些少年人的模样。 大概是因为菜色确实简陋,这家店上菜的速度很快,一行人订了过夜的客房,安置好行李,这边才坐下,那边几碟小菜和温好的酒就端了上来。 李寻欢取了酒壶来倒酒,一杯未满,他就放下了酒壶,叹气道:“看来今天的酒也喝不成了。” 邀月“唔”了一声,金蝶儿从她发间飞下来,扑扇着翅膀落在酒杯边,啜饮起了里面的酒水。 林诗音见状道:“酒里有毒?” 这番动静吸引了旁边心眉一桌的僧人,他们因为少林寺的戒律,只要了点稀粥面饼,就着素菜,并没有点酒,但他们都知道邀月是用毒的高手,林仙儿就是被她的毒控制住了,当下也不疑心他们出了错。 第84章 心眉两道白眉一动,一把抓住上菜的伙计,质问道:“你们在酒里下毒,莫不是黑店谋财害命!” 邀月拿起酒壶给自己也倒了一杯,抿了一口后道:“若是谋财害命,哪有把毒下在酒里的道理,和尚又不喝酒,他该下在饭菜里才是。” 李寻欢道:“而且我若是下毒的人,也不会傻傻的站在这里,等对方毒发,被抓个正着。” 吓得不轻的伙计连连点头,他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被这老僧抓在手里,紧张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几乎要瘫倒在地。 铁传甲听到是毒,倒是想起了什么:“少爷,这莫不是冲着咱们来的?” 李寻欢叹道:“原以为和江湖第一美人同行,这一路上会遇见不少想要救人的高手阻截,没想到,还是李某的面子大一些,寻仇的人先来了。” 邀月道:“这已经是第二回遇见有人把毒下在你的酒里了,你嗜酒如命的名声实在是响亮,下毒的人都算定了你一定会要酒。” 李寻欢道:“梅大先生的‘寒鸡散’确实厉害,下在酒中毫无痕迹,甚至能助酒性,而这次的毒虽然也无色无味,但对我这种酒鬼来说,还是闻得出不对的。” 金蝶儿似乎也觉得这酒水不那么合口,啜了两口后又飞了起来,轻飘飘往客栈后去。 阿飞盯着金蝶儿落着的酒杯看了会儿,霍然起身跟上。 金蝶飞得并不快,它穿过大堂飞进后厨,炊烟缭绕的后厨里。 刚刚烧完了菜的厨子正在收拾灶上的东西,他身边的小案上摆了几碟菜并一壶酒,菜色和李寻欢等人一般,显然是给客人做饭时也带了自己的份,并没有区分。 见一群人来到后厨,厨子不解地问:“你们这是?” 李寻欢扫了一眼他桌上的酒菜,笑道:“大师傅好兴致。” 厨子擦了擦手,招呼道:“各位是来店里食宿的客人?一起喝一杯?” 说着他就要拿酒壶倒酒,被阿飞一把按下:“这酒不能喝。” 厨子疑惑地看向他,讪笑道:“客人是觉得我们小店的酒水寡淡?” 李寻欢道:“你这酒里的确掺了不少水。可水为天地之息,世间最为纯净之物,没什么不能入口的。我这位朋友之所以说你的酒不能喝,是因为里面有毒。” 说话间,金蝶已经飞到了一旁的酒坛边上,口中发出细细的鸣声,像蚕丝在互相摩擦,又像是空气在微微震动,那声音极轻,很容易就会被忽视。 可在听到这声音的瞬间,那足有一人环抱大小的酒坛忽的凭空晃动了一下! 原本还想争辩的厨子被这动静吓了一大跳,原本被厨房烟气熏得通红的脸,霎时变得惨白,慌忙向阿飞身后躲去:“有东西!那坛子里有东西!是毒蛇钻进去了吗?!” 金蝶又叫了一声,那坛子晃得越发厉害了,几乎要把酒坛撞倒在地。 李寻欢拿起桌案上的筷子,抬手掷向那酒坛,只听哐的一声,筷子便将酒坛击碎,一地的碎片崩裂开,里面小半坛的酒水也洒了一地。 那酒坛碎片中,一只足足有成人两掌长的红头黑蜈蚣昂起了脑袋,向着金蝶的方向,周身步足不停爬动着,它虽然比小巧的金蝶大上许多,但扭曲的身躯、颤动的触角都表现出了惊慌之感,它没有任何和金蝶争斗的意思,当即向着角落逃窜而去,这红头蜈蚣动作极快,便是一般的武林高手,也拿不住它。 可金蝶的动作更快。 这成日里停在邀月发间休息,和她嬉戏时也轻飘飘、慢悠悠的万蛊之王终于提起了精神,金光闪动间就落到了蜈蚣的背上! 金蝶那细细的虫足抓住了红头蜈蚣,像之前啜饮酒水时一样,咬在了蜈蚣背上,将这剧毒的毒虫转眼化成了一滩红黑色的毒液,混着酒坛碎片中残留的酒水,一点一点吞食。 它挑食得很,只吃了毒性最强的部分,就晃悠悠又飞回了主人身边。 大厨魂不守舍地看着这一幕,直到金蝶儿落在邀月的手上,他才注意到被阿飞和李寻欢挡住的门外,竟有三个美若天仙的女子,其中那月中嫦娥一样的人物托着金蝶,笑道:“我平日里少了你吃的?这不成蛊的毒虫也贪一嘴。” 李寻欢道:“使用虫蛇之毒,果然是他。” 林诗音皱眉道:“是因为你说过的那几个南疆童子?” 阿飞道:“他们是我杀的。” 那是在阿飞与李寻欢刚刚结识时,因为李寻欢卷进金丝甲一案,却不愿意让阿飞与自己一起惹上麻烦,选择独自去寻找线索,阿飞便寻到了污蔑李寻欢夺金丝甲的镖师,顺手杀了阻拦自己的人,其中就有南疆极乐峒峒主五毒童子的手下。 他抿着嘴角,神色愈冷,在他看来这是自己行事牵连到了李寻欢,而李寻欢救过他,是他唯一的朋友,是除了早逝的母亲外,第一个真心诚意待他好的人。 对阿飞来说,他可以为朋友出生入死无数次,却不能让朋友被他牵连到分毫。 阿飞不愿意亏欠别人,尤其是他的朋友。 李寻欢笑道:“但你是为了帮我才杀了他们,所以他们的主人来找我报仇,并没有找错人,应该说,他找对了。” 说完,李寻欢仔细地观察起四周,那总有些提不起精神的慵懒气消失了,像是换了一个人,明静而锋锐。 他站在炊烟缭绕的厨房里,被人围绕着,身边是林诗音安抚大厨的温和言语,可他的五感已经被全部调动起来,观察着这屋中的一切,从地上的砖块、碎片、酒水,到桌上的碗筷、菜肴、厨刀,甚至是头顶的房梁、横木、瓦片。 每一缕气息,每一处油渍,每一丝痕迹,都归入他的感知中。 这是武道修行至一定境界的人,才会对自己所处的环境具有的掌控力,只要他认真起来,江湖上至今还没有谁能逃脱他的追踪。 就像他手里的飞刀,总能命中自己的敌人。 —————— 李寻欢追索来敌而去,他的动作极快,众人中能跟得上的不多,其中自然不包括林仙儿。 她看着走在自己身侧的邀月,心中暗恨,原以为同为毒蛊之道的高手,五毒童子威名赫赫,总有能克制她的办法,没想到她的蝴蝶竟如此厉害,难道她身上的毒真的只能靠此人来解? 这多半出身魔教的女子,心思莫测,手段狠辣,绝非李寻欢这样拘于为人道德的君子,也不是阿飞这样不知世事、容易被情义打动的孩子,连心眉都还有少林寺名声这条软肋可以拿捏,可谁能用魔教的利益来拿捏魔教中人? 偏偏这还是个女人,林仙儿最好用的筹码在她这里根本不管用。 只能盼着五毒童子不要像伊哭一样没用,轻易就被李寻欢解决了。 顺着他们的意思,去少林寺指证自己的同伙,以换得解药,最后多半会被少林寺看押,交给那些被害女子的家人处置,虽然说这里面也有很多可以做手脚的地方,比如说把事情都推到百晓生的头上,或是诱惑少林寺的僧人帮自己逃走,毕竟和尚也就是剃了头发的男人,这世上的男人能抵抗林仙儿魅力的不多。 可这样必然会毁了自己苦心经营的名声,自己的所有谋划都只能转入暗处,还惹来一堆的仇家。 她现在人手折损了太多,要寻一个不畏惧李寻欢和少林寺的靠山,岂是那么简单的? 还有这个名叫邀月的女子,她到底是谁,想做什么? 像是知道她的想法似的,邀月道:“你引伊哭和五毒童子这些人来对付李寻欢,不太够。” 林仙儿只默默不语。 邀月也不需要她回答,自顾自道:“这世上能和李寻欢争个胜负的高手不多,排除那些已经不问世事的,和远在天边的,只有兵器谱上的天机老人和上官金虹。” 林仙儿不太相信这话,她虽不是武林高手,却知道武功要在不断对敌中提升,李寻欢已经退隐江湖十年了,这十年他不仅堕了精神,还折腾坏了身体,要找梅二看病,而别人却在不断精进,十年过去,今非昔比,他这病虎还有几分当年的余威? 这也是伊哭敢直接寻李寻欢动手的原因。 林诗音却对邀月的话十分信服:“孙老爷子的确是一位智慧长者。” 铁传甲有些惊讶地看向林诗音:“表小姐认得那位天机老人?他老人家仙踪缥缈,虽然是天下第一,可见过他、认得他的人却极少。” 林诗音点了点头,孙白发的事牵扯到《怜花宝鉴》,她不好当众细说,只道:“有幸见过一面。” 铁传甲叹道:“只是不知道,那位上官金虹又是怎样的人物。” 邀月道:“他是一个和你们少爷截然相反的人。” 龙凤金环上官金虹,在和孙白发一战落败后就一直沉寂,这不是他放弃了自己的野心,而是用这十余年的时间积蓄自己的势力。 花白凤曾说老教主是一个权欲极重的人,这话对也不对,对在于当年他的确看重权势,所以才和白蝶夫人联手登上教主之位,镇压教中所有不服者;不对在于老教主夺权,不是为了权,他是为了全本的《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为了追求这本奇书中的魔道。 第85章 真正权欲极盛的人,是上官金虹。 邀月饶有兴味地说道:“咱们公子看似潇洒,但他一生所求无非‘情义’二字。” 从林诗音、龙啸云,到孙小红、阿飞,世情变迁,人来人去,他所求的、看重的,也就是这份情义,所以当两者难全时,他才会那么痛苦,这是比他性命更重要的东西,是他人格的两条主要框架,拆掉它,几乎就是在毁灭他,让他生不如死。 “而上官金虹最看重的,是权和钱。对他来说,权就是钱,钱就是权。” 若是换做上官金虹当年面对李寻欢的抉择——这应当称不上抉择。龙啸云既然生了病,那就和断了手的荆无命一样,快死的、无用的人对上官金虹毫无意义。不要说为了救人,把自己这个最大的阻碍搬开,上官帮主能够给无用之人一块棺材板,都是他老人家不忘救命之恩了。 想到这里,邀月的目光移向了若有所思的林仙儿。 【作者有话说】 这里是沉迷游戏的作者上线了_(:3」∠)_游戏真好玩_(:3」∠)_ 第63章 李寻欢走进了一处枯木林中,少林僧人本与这桩恩怨无关,而且他们还要照看着店铺行李,所以跟在他身边的是阿飞,以及金蝶。 金蝶儿入冬后就有些精神不济,现在难得的积极,李寻欢等人已经停下脚步,它还是兴冲冲地向着一个方向扑去。 李寻欢想到它适才在店中捕食的行为,暗道这南疆蛊虫果然名不虚传,喜食毒物。据说越是剧毒的蛊越是喜欢食毒,因为蛊虫本就是靠互相吞噬争斗培养出来的,所以习惯了用剧毒来滋养自身,哪怕遇见比自己还厉害的蛊虫,也不会像那只蜈蚣一样逃走,而是撕咬争斗到最后,才被对方吞食。 比起天地间各种生灵为了生存而搏杀猎物,蛊虫这种人为培育出的存在,在习性上和自然生成的大大不同。 刚刚捕杀了一只蜈蚣的金蝶显然并不觉得饿,何况邀月还每日都用花蜜喂养着它,可它依旧会主动去搜寻毒物来尝尝,现在多半是去找五毒童子带来的那些虫蛇了。 金蝶翩翩,当是天公钟爱,才生就这样的灵秀生灵,可这样独一无二的美丽下是不断累积的剧毒,教人骨销神毁。 李寻欢神游了一瞬,就收拢思绪,回到眼前来。 冬日的黄昏已经渗了夜色,自入秋后就渐渐凋损的树木早落光了叶子,即便有一些眷恋枝头的,也会被无情的冷风带走,留下光秃秃的树干,戳在干硬的土地上,连树皮都干裂开来,让人怀疑这里的树都已经枯死了,整个林子便是树的墓园,在灰沉沉的暮色中,散发着一股从地底弥漫上来的死气。 枯木林中寒风萧瑟,仿佛呜咽,听得人骨头缝里都阵阵发冷。 阿飞早已习惯了这种寒冷,他行走在树林荒野里,甚至比置身人群中更自在。他的动作轻巧而迅捷,每一步都迈得小心,像是一只在不断靠近猎物的狼。 李寻欢轻功极高,他施展开时像是灵动的鸟、跳脱的兔,姿态闲雅,游刃有余,循着对方留下的蛛丝马迹,向着枯木林深处而去。 忽然,李寻欢停下了脚步,阿飞慢他一步也停了下来,警惕地看向前方几株高树,手搭在了剑柄上。 李寻欢扬声道:“极乐峒主远道而来,请李某喝了一壶好酒,怎么李某前来,却避而不见呢?” 五毒童子的武功毕竟不如李寻欢,他已经被追索到踪迹,难道还能一直逃下去?到时候先耗尽力气的反而会是他,而且对面来追自己的不过是两个人。 所以五毒童子出声了,他幽幽的笑声在林中回荡:“人人都说李探花嗜酒如命,可面对我这壶好酒,看来,你还是更爱惜性命一些。” 李寻欢笑道:“美酒天之禄,岂能轻弃置?但我这个人还有个坏脾气,若是我自己愿意,性命不过鸿毛,谁人不能相托?可若是他人强要,我反倒不愿意分润半分了。” 阿飞循着声音,探知五毒童子藏身的地方,可惜他的功力到底还浅,没能找到语声的来源,只冷声道:“你那两个童子是我杀的。” 五毒童子大笑起来:“你是说,我不该害他?我入得江湖以来,杀人三百九十有三,难道他们每个人都杀过我的童子吗?那两个童儿被你杀了,那是他们自己没本事。” 李寻欢道:“那极乐峒主是自诩极有本事,能杀得了我们。” 五毒童子道:“你的飞刀的确厉害,可死在我手下的人,直到断气都没有见到过我的身影,你的飞刀难道能杀一个看不见的人?但我的宝贝们却能杀你!” 李寻欢若有所思道:“传闻说,五毒童子之所以总是藏身人后,不敢出面,是因为阁下天生残疾,是个长不大的侏儒,所以才被叫做‘童子’,也勒令自己门下之人扮做小儿,还给大欢喜女菩萨做了个干儿子?” 五毒童子那飘忽的笑声突然中止,枯木林中一片寂然,只有冷风萧萧。 阿飞恍然道:“原来如此,难怪他门下那两人明明成年,还要扮做孩子,是因为他容不得自己身边有大人。” 五毒童子厉声道:“他们两个已经死了,而你们也很快就要去见他们!不,不,我要把你们留给我的极乐虫儿,让你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说完,林中忽然响起了诡异的竹哨声,像是在模拟某种虫鸣的声音,急促到刺耳。 李寻欢道:“极乐峒主擅养毒虫,据说手中有成千上万的五毒之物,便是武林中的高手也逃不过虫海围剿。” 阿飞道:“那他的虫呢?” 虫哨声越来越响、越来越急促,却没有一只毒物出现。 极乐峒主耗费心里豢养的五毒之物,本该就藏在他附近,在枯树中,在土层下,在积雪底,可现在它们凭空消失了,任由主人呼唤,无一回应。 哪怕是在面对三寨蛊王时,它们也没有这样安静过。 五毒童子失声惊道:“怎么可能?!我的极乐虫......难道,难道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不是在南——” 就在他惊呼时,李寻欢的飞刀出手了。 雪亮的明光一闪而逝,没入树丛中,随即一声惨叫响起! 一个做苗人打扮的身影从高处坠了下来,他明明长了一张成年人的脸,却如幼童一般大小,捂着自己被飞刀刺中的脖子,一双眼死死看着李寻欢的方向,却又不是在看他,而是看着他的身后,那里似乎有一个他极为畏惧的人,所以他明明是伤在李寻欢手里,依旧望着那人,眼中满是恐惧。 可那里没有人,只有一只翩翩飞舞的蝴蝶。 如同涌泉一般的鲜血染红了五毒童子的短衫,他踉跄着想要起身,想要往后退,他的喉咙里发出风箱一样的抽动声,身体不知是因为恐惧还是疼痛,止不住地颤抖。 他想起了四年前,在南疆发生的那一幕,那时他身边的确还有成千上万的毒物,但他依旧只能在大欢喜女菩萨面前做个扮丑的小儿。 那是他最畏惧的女人,她像是一座移动的肉山,还要把所有女人都喂成肉山,她刀枪不入,能生嚼精铁,力量之强如泰山压顶,若你要觉得她身形笨重便不灵活,那就大错特错了,她还有着世间顶级的轻功,让你逃也逃不走。 五毒童子因为自己的残疾和丑陋,不止一次恨过为什么蛊神会给他这样一副身躯,可在看到大欢喜女菩萨身边那些曾经俊美飞扬、如今干瘦谄媚的男奴时,他第一次觉得生得丑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大欢喜女菩萨只会把他当做个顽童,而不是玩物。 在见到那个躺在山石上休息的男子时,他看着那张脸,知道大欢喜女菩萨绝不会放过此人的,作为她的干儿子,自己该为这位义母做些什么。 所以他唤出了自己的毒物,无数的毒蛇、毒虫翻涌着将四下包围,不让那人逃走。 可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一定远远地逃开,逃出南疆,逃到天涯海角去。 那俊美的男子甚至没有起身,他在大欢喜女菩萨炽热的眼光中仰身大笑,长发落进了山溪中,也没有去管,只是拍着腿,轻哼起了陌生的曲子。 然后,五毒童子就看到了虫。 数不清的毒虫毒蛇从南疆的丛林中钻出,齐齐向着大欢喜女菩萨爬去,大欢喜女菩萨却像是看那人看得痴了,动也不动,任由那些毒物一点点把她分食殆尽,鲜血混入清溪,那人才捞起自己散落的长发,盘坐在石头上,笑吟吟地看着。 五毒童子挪不开脚步,那些男奴也痴痴地看着,动也不敢动一下,更不要说那些大欢喜女菩萨的胖徒弟了。 他们所有人就这样看着,那座曾经不可一世的大山被虫蚁噬空,化作一具带血的白骨。 那人终于鼓掌笑道:“舍去这一身积蓄,滋养这漫山生灵,化作白骨相,惊回世间人,这才有些菩萨的意思。” 然后他站起身,失去了踪迹。 第86章 五毒童子如梦初醒——如果真有这样的噩梦,他浑身是血地逃离了那里,逃出了南疆,四年来再也没有踏入十万大山一步。 后来,他才在提心吊胆地打探中,从三寨蛊师的口里,得知了那人的身份。 他望着那终于从远处走来的身影,艰难地拔出了飞刀,鲜血从他咽喉中迸射出来,伴随着他最后一声撕心裂肺地呼喊:“蛊神——” 五毒童子倒在了地上,金色的蝴蝶飞过来,在他眼前转了一圈,又飞向了它的主人。 —————— 林仙儿也抬头看向了邀月。 刚刚那一幕她也见到了,虽然李寻欢和阿飞去处理五毒童子的尸体和他那些残留的毒虫,但地上的鲜血还在,浓烈的腥气未散。 这个最善于把握人心、玩弄欲望的女子似乎终于从那恐惧的呼声里摸索到了脉络,她开口道:“你说李探花重情义、上官金虹中钱权,那对你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呢?” 李寻欢早就可以杀她,可以杀龙啸云,就像他轻而易举地杀了伊哭和五毒童子,他依旧愿意继续牵扯在这些事里,慢慢去打开这些结,因为他看重情义公理,这些远胜于杀死一两个对他而言不重要的人。 可邀月是这样的人吗? 她若真的毫无目的,又为何要走进这局中,和他们同行这一路? 只有知道邀月到底想要什么,她才能针对她的目的做出周旋。 邀月回道:“我所求的和他们都一样,是道和我。” 林仙儿道:“以你的说法,李寻欢的道是义,我是情;上官金虹的道和我是权,也是钱;你的道和我又是什么?” 邀月道:“我所求之道,在天;我所求之我,在人。” 林仙儿吃吃笑起来:“人?你觉得你这样,也算是人吗?” 想到邀月身上若有若无的违和感,还有五毒童子死前恐惧的眼神。 林仙儿美丽的眼中升起了兴奋和恶意,还有些许畏怖,她当然害怕邀月。谁能不害怕这样一个能够突然翻脸杀了自己的存在? 但她更喜欢这种撕开对方伪装的感觉,这已经超出她求生的本能,她就是这样渴求着痛苦和刺激,对别人,也对自己。 这种激动让她浑身都在颤抖,这让她有一种自己终于胜了一筹的感觉,像一个孩子终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糖果,那甜意从唇齿沁入了她心里,再从她的眼睛中流淌出来。 对方越强,她的征服欲就越能得到满足,她就喜欢摧毁这些人身上虚假骄傲的部分,让他们落到泥地里,如原本的阿飞和吕凤先,以及更多连姓名都没有的男人。 她能让他们变成飘飘然的极乐神仙,也能让他们变成街边颓废的丧家野狗。 林仙儿的嗓音已经有些干哑,可哪怕吐出的一字一句都淬了毒,声音依旧是柔美动人的:“人有七情六欲,有喜怒哀乐,无论什么人都有他在乎的人事物,你有吗?” “你的所有情绪都是虚浮的,只是因为身在人群中,好像也在跟着他们一起起起落落,你其实根本不在意身边的人,所以你不会因为他们的遭遇讨厌、针对我,你甚至从来没有自己对我的喜恶,只是从我过往的行为中推出一条对待我的办法。” “这样高高在上,也这样虚无!” 林仙儿喘着气,她终于明白了邀月对她的关注来源于哪里:“李寻欢他们都是君子,你从他们身上体会人性中光明纯善的一面,还想从我身上探究人的欲望和恶念,哈哈哈哈,你甚至是希望我能够找出你的弱点的,因为这样就找到了你的人性,那人性中不可避免的恶。” “哈哈,人性?你像一只蛊虫一样,从别人身上一点点汲取拼凑来的人性?” 她断断续续地笑着,像是随时要断气:“可你自己都不确定,你用自己体会到的东西来反馈,哈哈哈,你说你的话很多,是因为你需要这种交流来塑造自己的性格,你根本就不是一个‘人’!” “你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在乎!” 林仙儿抬着那张美丽无瑕的脸,灿烂地对着邀月笑道:“你是一个走在戏台子上的戏子,是藏在人群里的怪物,你早就被你口中‘天’的道侵蚀成了一个只有皮囊的外壳,除了一点做为‘我’的执念,你还有什么?” “林诗音的脸是易容,你的脸也是假的吧?” 【作者有话说】 作者出现了_(:3」∠)_其实作者有点手残,电脑游戏还停留在回合制的水平,所以沉迷的是跑团游戏,被朋友拉去开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团,作为kp要花时间提前写好梗概,准备音乐,设计怪物和地图,花了很长的时间,所以没能及时更新啦,上周末终于结团了,现在我胡汉三又回来了_(:3」∠)_。 第64章 “胡说八道!” 铁传甲勃然大怒,在林仙儿出言不逊时,他就要动手,却被邀月按下了。 “那你说,我哪里说错了?” 林仙儿挑衅地看着愤怒的铁传甲,又转向一旁的林诗音,她本以为林诗音会一样愤怒,却只见到一张平静的脸,不由嗤笑道:“你看,你家表小姐心里很清楚,我说的是不是真的。” 邀月摸着下巴道:“原来你是这样看我的,倒也有些意思。” 每个人的观念都源于其经历,家庭、外貌、自身头脑、受到的教育、人生中遇见的人事物,一点点塑造起形形色色的人物性格,并让他们也不断地去影响别人,于是人就在社会群体中建立起一套属于自己的观念,无论外人是否能理解,也不管它是否符合普世价值,但一定在他本人的想法经历中是自洽的。 她看向一旁的林诗音道:“小林,你又是怎么看的呢?” 这是一个和林仙儿几乎截然相反的人,她又会给出什么样的答案? 站在枯木下的女子叹道:“在我眼中,你是个很复杂也很简单的人。” 林诗音认识邀月已经十多年了,她们曾一同出游,见过邀月各种模样,也曾问过她为什么要插手自己的事,得到了一个当时的自己想不明白的回答。 十余年过去,林诗音也不敢说自己完全明白了,但是她毕竟已经认识邀月十余年。 林诗音对着林仙儿摇了摇头:“你不必刻意激怒她,如果她不想生气,无论你说什么,做什么,她都不会在意的。” 诚然邀月是一张“假”的脸,这绝世佳人的面具下,其实是另一副面孔:他爱看书,随身总带着一两卷近日里爱看的,不拘诗文杂记、经世文章,有所得便觉欣喜;他擅长侍弄草木,不仅了解这些植物的习性,还会松根、浇水、施药驱虫、烧灰压地,每每做来认真细致;他擅长岐黄之道,常扮做游方道士给贫苦人家看病,袖子里还常揣着糕点果子,分给那些来看病的孩子。 林诗音无法理解他的很多想法,但她又何必去理解?她只要看他做过什么,在做什么,通过亲眼所见来认识这个人。 一个知道自己要什么、并坚定追求的人。 一个无牵无挂、能够享受生活甚至是寂寞的人。 一个极为聪明、所知广博、保持着旺盛好奇心的人。 一个被漫长的岁月打磨出了深沉的城府、却越加锋锐的人。 她轻叹了口气:“你若真的完全融入周遭一切,谁能看出你的隔阂?你若不是因为极端的自我、自控,谁能发现你的情绪喜怒都不受外物影响,只发自于心?” “你说少林寺的各位大师为了放下而拿起,拿起便放不下,终究是空。因为你想拿起时便拿起,想放下时就放下。” “拿起时是真,放下时,也是真。” “寻常人做不到,便会觉得这只是虚假的外壳,只有外壳才能轻易拿起和舍弃,不会伤筋动骨。我们畏惧失去、离别、孤独,所以投入得越少,便越能保全自我。” “而你从无畏惧。” 林诗音说着笑了起来:“有时候我也会好奇,你到底在想什么,抱着怎样的心情,有着怎样的过去,未来要走向何方。” 她恍惚间仿佛又见到了那一日突然出现在房中的女子,她早已知道了对方的真名,可对林诗音来说,那就是她认识的“邀月”。 她明明已经看透了自己的天真和软弱,却说要“改变河流的走向”,如何“改变”? 变得像面前这位林姑娘一样,利用自己手里的筹码,去操控、去报复、去仇恨、去伤害、去嘲笑,去鄙视那份将自己陷入困境的情义,切割开过去、现在和未来,抛掉自己身上没有被险恶世道打磨的“风花雪月”,做个世俗眼中钱权在手的强人? 然后用这些给自己营造一个幻梦,骗自己得不到的,只是因为自己不想要了? 没有。 邀月没有这样做。 她给了她遵循自己心意的机会;让她看到了小楼外的世界,并教会她如何自保自立;让她知道世上还有洛莲夫人这样坚定决绝的女子——哪怕结局寥落,也无怨无悔地活过;在她犹豫不定时提醒和鼓励她去追寻自己想要的一切。 第87章 我心之所向,才是我一生所求。 邀月是这样做,也是这样告诉自己。 “对我来说,你一直是最好的老师和朋友。” “无论你所求的是什么,我都希望你能达成所愿。” —————— 林仙儿听罢笑了起来,笑容里满是不以为然。 邀月没有回复林诗音,反而转向了林仙儿:“其实,你我有不少相似之处。” 林仙儿轻抚着面容道:“是。你应该是个不屑于说谎的人,那之前你说自己其实出身于善堂之类的地方,想必是真的。你生来没有父母照顾,幼年时的生活必然好不到哪里去,我的母亲也早就去世了,只有一个赌鬼、酒鬼爹。最重要的是,我们都一样生来比旁人聪明。” 所以她觉得自己远比林诗音更能理解面前这个人。 林诗音说到底是一个在锦衣玉食里长大的大小姐,她一生中最大的烦恼不过是所爱的人突然学了坏,要和自己分开。说是寄人篱下的孤女,可她自幼学了武功、诗文,还有林家留下的财产,以李家的家风,难道还会吞了不成?就连那点烦恼事,李寻欢也什么都没告诉她,连龙啸云的性命都不敢压在她身上,让她去做这个感情和生命之间的选择,还把万贯家财都给了她。 她哪里知道挨饿的滋味?几曾受过挨冻的感觉?她哪里体会过一个真正德行有亏的男人,烂赌醉酒后是怎么对待他眼里的拖油瓶的? 她生命中的那两个男人都将她看做需要精心呵护的名花,哪里见过男人眼里赤/裸的欲望和算计? 她当然有那个余裕说世上人都是好的,只是各有各的无奈和性格,只要你做些好事,就是一个好人,纵然做了坏事,放下屠刀也可成佛。 林仙儿忽然觉得有些可惜,要是自己当初遇见的是林诗音,轻轻松松就能骗到她,有了这位小姐做保障,李寻欢怎么也不敢这样待自己。 也罢,她现在的最重要的已经不是那些事了。 林仙儿只看着邀月,现在她的性命在这个人的手中,而她可没有林诗音那么好糊弄。 邀月顶着林仙儿的目光悠悠道:“聪明人在遇到事情,解决事情,达成目的的过程中,会摸索出一套自己的办法,并用它成为自己解决所有问题、最底层的逻辑。所以我懂事后格外求知,我知道只要自己读的书越多、了解的越多,我就能从中找到应对的办法,去解决我心中的疑惑,去获得更多的资源,得到更多的照顾,走出所处的困境。” 林仙儿道:“你这张脸果然是假的,因为如果你果真天生就这样美,就不会试图靠别人的青眼来得到自己想要的,而是他们争先恐后地来讨好你才是。” 她骄傲地挺直了腰,毫无顾忌地展示着自己,她的脸,她的身材,她的手,甚至是她的头发丝,都带着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吸引力,这似乎早已写进了人类对美、欲望、繁衍的记忆里,华服于她不过是一种累赘,遮掩了那完美的胴体。 她是天公最完美的造物,且从不吝惜于展现、利用这具身体。 邀月笑道:“在这点上,你和上官金虹也很像。他认为钱可以买到一切,所以金钱就是权力,而你认为自己的美丽可以买到一切,他用金钱付账,你用自己付账。” 只不过,这世上终究有一些人不为钱财所动,也不为色相所动。 林仙儿媚笑起来,眉梢眼角流露风情:“至少我很公平,他们给了我想要的,我也给了他们想要的,而有的人只会从你身上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却什么都不会给你,或者只是给你一些虚假的玩意儿,几句好话,一顶高帽,就这也要看你值不值得他们花心思。” 她想着邀月走近了一步,凝视着她始终微微带笑的脸,柔声道:“而我从不挑剔,达官显贵、世家公子、名侠怪客,亦或者贩夫走卒、乞儿老者,哪怕是一个最普通的店小二,只要他哄得我开心,我都可以一样待他。” 邀月道:“那你的确比我慷慨得多,世间众生芸芸,人的真性本无差别,但我有些个人的喜好,也就显得十分挑剔。” 林仙儿道:“我知道,我看出来了,所以想要在你手里活命,我就该给你点与众不同的东西,是不是?” “你说和我上官金虹很像,但没有了上官金虹,金钱一样流通四海,他不过是钱的追逐者,没有了他,还会有别人;而没有了我,天下还有第二个林仙儿吗?” 她是这样独特、美丽,还能读懂那些幽暗的心思,包容那些不为世人所容的怪诞,共同沉沦于人心中不能宣之于口的欲念。 如果面前这个人也有的话。 她仰着头看着邀月,寒冬腊月里一张脸依旧透着兴奋的红,眼神明亮而湿润,她抬起手搭向邀月的肩头:“现在,你有没有觉得,我要是死了,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 邀月握住了林仙儿的手,垂眼看着她修剪圆润的指甲,轻声道:“你猜我这幅面具下,是个男人?” 林仙儿道:“若是两个女子相交莫逆,适才林小姐说起你时,口吻该更亲昵,甚至姐妹相称才是,而不是始终带着几分克制。这种克制不是因为君子之交淡如水,而是她骨子里的教养。所以我猜你不仅是个男人,还是一个年纪不大,长得不错的男人,是为了吸引梅花盗才扮做这副模样。” 邀月忽然放声大笑起来,那笑声不再是带着冷意的女声,而是清朗的男声,如碎玉,似长风,他说:“好。我不杀你。” 林仙儿咬着嘴唇,依旧抑不住笑意,她是这样欢喜,似乎难得流露出小女孩的天真气来:“要在你手下喘口气,可真不容易!” 邀月道:“你看出了我的伪装,我承诺不杀你。但要从我手里拿到解药,你还得拿出能交换的东西来。” 林仙儿甜甜地回道:“只要我有的,只要你想要。” 邀月点头:“你答应就好。” 邀月从袖中取出一个小瓷瓶来,又取了几根金针探入瓶中,沾了里面的粉末,然后一一刺入林仙儿的几处要穴。 林仙儿只觉得浑身又疼又痒,好像有一股阴冷之气在她经脉中流动,被金针驱使着往她左臂去,不一会儿,就见她那如玉雕一般的手臂上出现了点点毒斑,浅黄色如腊梅花瓣落在雪地上。林仙儿急促地喘息着,满头都是汗,她几乎要站不住往邀月这边倾倒,又强行咬住了自己的右手,既是为了靠这种疼痛转移注意力,也是控制自己不要去抓那片皮肤。 像是要分散她的精力,邀月道:“我与你相似的,还有一点。我本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后来偶然的机会死里逃生,接触到了武功,但我学的不是少林寺所藏这样的正派功法,而是一门魔功。” 林仙儿果然被他的话吸引了注意,惨白的脸上强撑起一点笑意,娇弱可怜:“你是魔教中人。” 邀月饶有兴致地说道:“魔教的有一门武功,你应该听说过,叫做《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 林仙儿紧盯着邀月,微微颤声道:“《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相传其中记载了世上七门最可怕的邪门武功,书成之时,天血雨,鬼夜哭,写书之人在写完这本秘籍后,当场吐血而亡。” 邀月道:“倒也没有那么夸张,不过这门武功的确很有意思,配合魔种的确有种种妙用。比如说其中有一门剑法,它将人体视为剑鞘,人骨视为剑,每一个会武功的人都是在用自身的功力打磨这把剑,只要掌握这门武功,就能将对方的功力连同白骨一起抽出,功力越高,这把白骨剑就越锋利坚韧。” 他说话的声音是这样温柔,像是在哄着嫌药太苦的孩子,目光落在林仙儿的手臂上,看得她下意识想要抽回手,却发现自己被他握住的手纹丝不动,她只能强笑道:“可惜了,我的武功低微。” 邀月继续道:“但这多少有些粗糙了,尤其是对我而言,已经不需要靠锋利来评价一把武器的好坏,不如用魔种引动对方体内的魔性来打磨,为这把白骨剑赋予灵性。” 他低笑道:“你生得这样美,世间无二,还有天生的慧根,后天滋长的魔心,我早就想知道,若是从以你的魔性来打磨,会得到一柄怎样的白骨剑?” 【作者有话说】 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思维逻辑,和作者本人三观无关_(:3」∠)_此人身怀魔种,是个“四有”青年,各位好孩子不要学_(:3」∠)_ 第65章 枯木林中一片寂静,连风声都无。 一旁的林诗音微微皱眉,但她依旧没有说话,也没有动作。铁传甲的心肠比她硬得多,他见多了江湖上的尔虞我诈,断手断脚不过是江湖人交手中的常事,何况林仙儿是谋害了许多女子的主谋,他还不至于来怜悯这个女魔头。 林仙儿的面色惨白,支撑不住的身体还是瘫坐在了地上。 邀月也跟着蹲下了身,手指划过林仙儿的手臂,在上面开了一道口子,鲜血带着一丝金线一样的异物从伤口里流了出来。 第88章 林仙儿拼命挣扎想从此人手中逃走,却怎么也做不到,只觉得浑身精气都在随着这道伤口的破开而外泄,他的手紧扣着自己的指骨,她的手臂明明还长在自己身上,却完全不由自己了,下一刻就要被这人折断抽骨、废了一身功夫! 她绝望地发出了一声凄厉惨叫。 邀月拔出她身上的金针,用其中一根挑起那根色泽妖异的金丝,笑道:“哎呀,我只是看你疼得厉害,和你开个玩笑,又没有真要抽你的骨头,不用这么害怕。毕竟我已经答应了不杀你,而以你的根基,用魔性磨剑,再抽出来,和要你的命也没什么区别,我好歹是个说话算数的人。” “好了,你身上的毒已经解了。” 邀月松开了她的手站起了身,将那根蚕丝一样的金线缠在了金针上,看着被他吓得魂不守舍、哀哀哭泣的林仙儿,挑眉道:“你不是说,只要我想要,只有你拥有,都可以拿来和我交换吗?若我真要你这条手臂,用来换取解药也不算一门亏本的生意才是。” 林中传来一声轻叹:“交易是以物易物,双方以相等的价值交换,人命本无价,人的尊严也一样,但是林姑娘自己将这些作为筹码,放到了桌上,自觉一切都可以换来,但终有你付不起价钱的一天。” 李寻欢慢慢走了过来,阿飞跟在他身边,垂首看着止住了哭声的林仙儿。 邀月道:“世间只有一个林仙儿,也只有一个上官金虹,一个李寻欢,一个铁传甲,就是你口中的店小二,对他的父母、妻子、儿女而言,也只有一个,所以用独一无二的林仙儿来换,和用世间任何一个独一无二的人来交易,都一样。我以为你是早就看出了这点,才对我心存畏惧,还是说,这幅面孔下是个男人,你就觉得事情又进入你熟悉的境况了?” 听到这里,阿飞茫然转过头看向他,仔仔细细地观察起来。 邀月背着手,任由他看,李寻欢笑着咳嗽了两声:“他的易容术登峰造极,几乎内外皆变,毫无瑕疵,江湖上能做到这等地步的人几乎只有他一个。” 阿飞慎重地点了点头。 林诗音叹了口气,还是上前去将林仙儿扶了起来,她身体还在本能地发抖:“你方才说的那番话,真的只是玩笑?” 邀月笑道:“以天道的观念来看,红颜白骨,不过须臾,就算摘取下一段绮丽的时光,它也只是长河中捧起的一点、注定要风干的水,而且你生得的确很美,破坏这种天成的造物,令其缺损,是一件煞风景的事,至于你杀人结下的因,自有被害者的亲眷来解这个果。” “以魔种的修为来说,只有我对这个问题始终抱有兴趣,它才是有意义的,而当我抽出这把心中所求的剑,了结这个念头,就是平息了动念,这个答案纵然再怎么完美,也不过是一个死物,死物于我毫无意义。” 林仙儿才要松一口气,他又悠悠道:“但魔种永远都在变化中,人的想法也总在变。也许我在把这个想法说出口的那一瞬,是真想这么做的,只是下一瞬我又觉得没有必要了;同理,现在的我觉得不必求这个死物的答案,可也许下一瞬,我又觉得将这个念头终结也不错。” 阴晴不定,喜怒无常。 林仙儿心中闪过这八个字,开口道:“那你想要我付出什么,来交换解药?” 邀月忍俊不禁道:“你说上官金虹是金钱的附庸,看似有道理,其实大错特错,因为金钱本是交易的工具,它用来衡量价值。这才是交易的精髓所在,就是给一切‘货物’来定一个价格,上官金虹要的,就是用金钱衡量一切、掠夺一切的权力,通神役鬼,连鬼神都是可以论价,并操控的。而没有了这股给一切论价的力量,铜板也不过是一个圆形穿孔的铜片。” “是货物赋予它的价值,是权力保障它的地位。” 是上官金虹聚敛的财富和势力让他能够撬动整个江湖,是他天下第二的霸道武功让他能够高居其上,无惧来敌。 邀月将手中的金针一一抖了抖,震落上面沾染的药粉和血迹,插回到布条上,卷起来收回袖中,施施然道:“你的美貌和身体我都不感兴趣,你的性命也悬于我一念之间,你又有什么来支撑自己,和我谈‘交易’两个字呢?” —————— 在伊哭和五毒童子都死在李寻欢手里后,那些暗地里蠢蠢欲动的人都归于沉寂了。 这条赶往少林寺的路终于清净起来,连林仙儿自己都不再抱着脱身的期望,转而琢磨起怎么把事情都推到百晓生的身上。 百晓生也是多思善辩之人,他要是说自己被林仙儿所惑,因为爱慕她而行差踏错,那些个经年与其相交的老和尚一定会接受这个说法,把自己当做主谋。 但这件事他们俩谁也说不上操控了谁。 林仙儿是想要钱财累积财力,她若想要武功,那些个裙下之臣都会心甘情愿地把自家珍藏的秘籍拿出来,并不是非要少林寺的武功不可。 打少林的主意,到底是百晓生起的头,他太过在意这个“无所不知”的名头,一心想要知道少林所藏的秘籍秘事,才动了盗书的念头,在这件事上林仙儿不过是帮他拿捏住了那个和尚。 身为少林高僧,那人自然可以翻看寺中藏书,落发进入少林寺,也早已放下了名利追求,这样一个人好像没什么软肋,可他到底只是剃了头发的男人,不是做了太监。 哪怕真是个太监,林仙儿也有自己的办法。 所以要控制住此人,对林仙儿来说轻而易举,现在他想要隐瞒已经不可能,心眉早早怀疑上了他,那最重要的就是让这个和尚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这样才能把自己摘干净了,如此一来,她只是和百晓生相好,拿了他给的经书,在事发之前一直以为他是和少林派的大师交好,抄录来的。 那些大和尚总不能管她有多少裙下之臣吧? 她没有动手杀过人,她只是一个女人,总不会是她奸杀了那些女子,她也没有盗少林的经书,至于贪财和玩弄男人,这天下有那么多贪财和玩女人的男人,他们怎么不去一个个抓来问罪? 只要不被指证是主谋,她就还有一条生路。 所以她得找个机会和那和尚通气,一起把这件事全推到百晓生的头上。 那和尚当然不会逆着她的意思,为了林仙儿,他连少林寺的书都敢盗,何况是把百晓生推出去顶这个主谋的名头? 事情看起来不那么难,可眼下林仙儿被押往少林的事已经传出去了,百晓生又一直关注着少林,他怎么会不知道到了嵩山上,自己的谋划即将暴露? 他会不会先一步杀人灭口,来一个死无对证? 若真是如此,那她更便宜些,甚至能连自己做的那点事都抹掉,说自己也不认得动手的人,只知道百晓生让她收好这些经书,至于怎么取信于人,就各凭本事好了。 比起飘忽难以捉摸,武功又实在太高的邀月,百晓生虽然有些本事,但还在林仙儿的预计之内,绝非毫无胜算。 将事情前前后后翻算过,林仙儿也放松了一些。 当马车行驶到了嵩山脚下,众人下车步行上山的时候,面对前来迎接的少林僧人,哪怕对方明显带着敌意,她也能恍若未觉地回以一笑了。 邀月站在嵩山脚下,远眺深山,这个地方他实在是太熟悉了,他经历过的每一个世界都有一座少林寺。从面对日月教的威压、调和名门正派的方证;公子羽曾从之学佛、却不会半点武功的老僧,到一生寂寂、在藏经阁中打扫参悟的扫地僧,在宋末时面对崇道的世风紧守山门,在元末时称做白道正门,舍命向自己问道。 他的记忆里实在有太多的少林僧人,大大小小,深得佛法之理的,几乎忘了佛理只追求武功的,不可避免地掉入名利陷阱的,哪怕功盖当世也选择清寂一生的。 “魔”这个字从诞生起,就和“佛”联系在一起。在佛学修行者追求开悟的道路上,放不下的欲望,破不开的心障,失去真性的妄念,劫数累积的坏法,都可以被视为“魔”。 它磨得人心性麻木,磨得人放纵欲望,磨得人自以为是,磨得人壁垒高筑。 可若不体会过人心之难,如何能开解这尘世之苦?不剥离种种名相铸就的外魔,又如何得悟性空? 大乘佛法东来,愿佛法如大乘车架,载有情生灵,发下求渡尽一切众生往彼岸的宏愿,他们相信终有一日,众生会历经魔难,觉悟得心中佛性,遵循着这条清净解脱的道路,抵达极乐世界。 为此道愿,于红尘中苦修,尚且渡不尽苦海无边,在这高高的山门后,对着泥塑偶像,又能见几回春秋? 见他驻足不前,铁传甲也跟着看了一眼,只见山高林密,道路蜿蜒,并没有什么出奇的,便低声问道:“少爷,顾先生这是在看什么?” 李寻欢笑道:“在看山罢了。” 第89章 邀月闻言失笑:“一念起,山便不是山了。” 阿飞道:“不是山是什么?” 邀月回道:“是好大一座名相。” 李寻欢悠然接道:“那一念平时,山便还是山。” 邀月眨了眨眼睛:“是,好一座巍峨大山。” 阿飞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林诗音摇头道:“天色不早了,各位大师还等着返回少林,你们倒在这里打起了机锋。” 心眉让僧众接了受伤的弟子,不必跟着一起赶路,现在山下休息一阵,等伤势好转一些再回去,等安排好了一切,回转过来,引着众人一同前往少林寺:“心湖师兄已经在等待诸位。” 山中冰雪未销,道路难行,往日里上山拜佛的香客都不见了,只有几个僧人在沿着山路缓慢行走,被山风吹得摇摇晃晃。 一开始众人一起运使轻功赶路,可渐渐的,那些年轻僧侣便气力不足了,林仙儿更是一觉劳累便放缓了脚步,慢悠悠走在冰雪覆盖的山道上,一点都不急着去见心湖。 心眉在少林住了数十年,这条路他也走了数十年,此刻在最前方领路,步步踏实,干净利落,可轻功最高的邀月这次却没有和他并行在前,反而坠在了队伍最后,一脚一脚踩在雪中,连林仙儿都都比他快几步。 邀月没有运功抵挡,《智能书》修得人内外盈透坚韧,可并没有因此削弱人的感知,相反,它将人的精神智能放大,超出了血肉之躯的限制。 所以他清晰地感受到了冷,精神感知的冷,皮肉感知的冷。 冰雪清白,却是寒冷,越是寒冷时,人便少,人心中翻涌的欲望魔念也少,一切似乎都变冷清,也安静起来。 那颗随着《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而炽热勃发的魔种未曾随着外欲渲染的减少而偃旗息鼓,反而惹动恒定的道心,彼此磋磨交汇,将这些感知都灼烧提炼,叩问着、推动着道心向前。 自从进入这个世界,一直被他约束着,防止引动破碎的道念无声无息蔓延开,它穿过风雪,越过丛林,掠过重重庙宇、大雄宝殿、舍利塔林,流向无尽空处。 他从所有人的感知里消失了,却没有人在意这一点,好像他从来没有存在过。 亦或者,他一直都在,就如同他们脚下的道路,如同这无言覆雪的青山。 【作者有话说】 上一章本来打算四月一号发的,还是没有赶上,扼腕_(:3」∠)_ 第66章 顾绛长长吐了一口气,抻开双臂,舒展了一下筋骨,那种明明人在天地间,却始终处于不定状态,只能压制自己来融入环境的感觉终于消失了。 武道修行者踏入破碎虚空的境界诚然是跳出了一方天地,但天地不仅仅是空间,也是生存的环境,是一个人出生以来所有记忆的依托、社会联系的总和,破碎虚空者放下一切,也使得自己与世界的联系被彻底斩断。 这是他们距离“人”最远的时候,几乎等同于亲手杀死了所有过去塑造成的自己,从这种死亡中得到一个新的“我”。 连鹰缘活佛那样的修为,想要退回到原本的世界,也要舍弃一身武道修为,也放下世人记忆中那个白莲圣女和传鹰的儿子,作为一个无来处的活佛凭空出现,这尚且是因为鹰缘的境界足够高,对度化因缘的心足够坚定才能做到。 似顾绛身为关七时,因为境界不足,踏入天心后,又不愿意从那个世界抽身,所以几次受到天罚,每次硬抗天命都要受重伤,跌落境界,等他养好伤,恢复到巅峰时,又会招来种种画风不明的天外打击,以至于那些年他的伤几乎就没有彻底好过。 这般天人相抗,是以人道洪流逆反天道命数,若他最后没有舍弃称帝,就会彻底投入人道,成为那个世界人道流向上一块不可撼动的基石。 可那并不是他想要的,他不会因为身上沉重的干系、无数人的期望就安心止步于此。 所以他彻底割舍了前世所有的记忆,洗去身上“人”的联系,陷入胎中之迷,重修道心魔种,跨出了破碎虚空的最后一步,终于越过了天人界限。 破碎虚空后自然就是被接引着往力量等级更高的世界去,可他没有顺着那种力量的涌动去往陌生的世界,反而折身返回了曾经去过的世界。 因为顾绛从来不是一个随波逐流的人。 他想要自己掌握自己的去处,自己决定去过什么样的生活。聚也罢,散也罢,喜也罢,悲也罢,寻找一个同行道侣,还是独身来去洒脱,用什么样的面容、什么样的性情和态度去面对人事,认同什么样的道理,走哪一条路,都要由他自己说了算。 他终究会去往更高的世界,那也要是他自觉无可逗留时。 现在还不是时候。 他的路还没走完,不会为了追求力量就让自己落入只能向上,不能向下的境况——这也是一种“身不由己”,是他不能自控。 世间有无数条大道,武道不过是其中的一条道路,它并不特殊,也不是那么宽阔,比起其他道途,这条路的本质是自强,追求的是力与智和、内与外和、性与命和、天与人和。 力量是这条道路上不可或缺的支柱,但他追求的不仅仅是获得力量,更不是利用这种力量去杀人、救人、掌握生死,从而获得权利,去利他、利己。 他在武道这条路上所求的,从来只有自救、自主、自胜。 在他重新追溯“人”这条道路的过程中,就像林仙儿说的那样,他的确在一点点重塑自己,从人扎根的社会联系里,从不同的人身上。 但他不是模仿他们,而是从他们不同选择下展现的命运里,提炼魔种人情,自己去选择在这片天地里,做一个什么样的人。 顾绛不像林诗音,也不像林仙儿;不是李寻欢,不是上官金虹。 他不需要一个道侣来寄托心念、情思。欲望,补全自己、锚定自己在人道中的位置;也不需要再寻一个敌人——无论是和对手过招,寻求武学上的突破,还是立足红尘,探寻天心运行的至理,都不再需要。 他在人道这条路上,已无有胜负、无有成败,只有“我”和我。 不向天地求安处,天地与我两自安。 —————— 众人沿着积雪的山路向上,因为道路难行,小半日的功夫才终于从山脚到了寺前。 这座建于北魏太和年间的禅宗祖庭,经由历朝历代的扩建修缮,已是宫宇相连,宝殿巍然,远远就见漫天飞雪中有红墙肃穆,重檐耸立,没有平日里香客云来的热闹,越发显得威严寂静。 林诗音见了,不由感叹道:“佛门清净地,真是宝刹庄严。” 顾绛道:“这少林寺本就是孝文帝拓跋宏敕建,唐时又有救驾之功,至当朝,又和沿海诸位大吏交情深厚,寺中僧人南北两支,有三千弟子,常下山助军抗倭,因此得朝廷厚待,这白道第一宗门的地位,如此庄严的宫殿,可不是一朝一夕得来,更不是只靠武功就能立稳的。” 李寻欢低笑道:“顾兄言辞如针。我远远望见这深山庙宇时,还觉得飞雪断人烟,佛门绝尘念,眼下再想,这滚滚红尘中,哪里又真的能摒绝尘俗呢?” 阿飞道:“就算它往日里清净,今天也清净不得了。” 心眉那边已经与等在门前的僧人交谈起来,问起掌门师兄的去处,那僧人叹气道:“心树师叔又病了,他这些年缠绵病榻,总不见大好,方丈师伯应当在师叔那儿,不过之前已经有人来报,听到您回来的消息,诸位应当都在殿前等候了。” 听说心树又病了,心眉也叹了口气,他与心树交好,知道他的一些心结所在,只能盼着他终有一日得悟佛法,放下那些执着:“只盼所有风波平息后,他也能好好养病。” 说完,他转身向等待的几人道:“心湖方丈已经在等候各位,请随老僧入内。” 李寻欢等人就要跟着去大殿,忽的就听见一清甜柔美的声音问道:“小师父,大雪封山好生辛苦,你们在这里守着,又冷又饿,只怕也没见到几个人,这样的天气,除了咱们,还有别人来吗?” 那被搭话的青年僧人抬眼望去,又垂下眼来,有些局促地回道:“天寒地冻,山下的信众们的确少有上来,这几日只有各位前来。” 说话的人正是林仙儿,她似乎是觉得这和尚的模样有趣,掩唇轻笑道:“是吗?我还以为有人会坐不住,先一步就到寺中,和各位大师商谈如何处置我呢。” 碎玉飞琼,风声呜咽,身形窈窕的女子似嘲似笑,语音幽幽,掩不住的凄凉哀婉,令人闻之恻然。 那僧人不由得又抬起头来看向她。 心眉见状冷哼道:“你与人合谋害人劫财,还布下这贼喊捉贼的大戏,想想那些生前受辱、惨死九泉的女子,和那些被你诓骗的豪杰侠士,你难道不该被处置?不该给所有被你蒙骗之人一个交代吗?!” 第90章 林仙儿道:“交代?好,今日我们就给所有人一个交代,只怕到时候,少林寺的各位大师们为了佛门清誉,将所有事都推到我一个弱女子的身上,我身在少林,百口莫辩。” 心眉冷声道:“我少林寺从来戒律森严,纵有不肖弟子,也自会清理门户,何况老僧还请了李探花等人来此作证。” 林仙儿道:“前些日子,兴云庄中,不也有许多人作证?心眉大师你也在场,那时你口中李探花,不也是被你们认定成了罪魁祸首?那时候,可没有见各位少林的大师给一个公道,若不是他自己的本事,还有几个朋友,现在站在这儿的,是我林仙儿,还是他李寻欢,尚未可知呢。” 心眉被她这话一堵,顿时面色一阵红,一阵白,怒道:“这正是你的算计!陷害李檀越等人,老僧愚昧,被你诓骗,此事了结后自会向掌门师兄请罪。” 林仙儿笑道:“我也不知,自己算计了什么,我不过是邀请龙四哥的义弟来小叙一二,却临时被各位大侠转移到旁处,我也让兴云庄的下人去告诉李探花不必前来了,也不知那人为什么没有告知他,使得他依旧前来赴约,然后就被各位江湖豪杰给围了。” 她咬着“豪杰”两个字,语带嘲讽,目光却扫过心眉以及他身边的四个僧人:“难道是我林仙儿站在兴云庄中,喊着李寻欢欺负了我,他是梅花盗?这些话不都是你们自己说的?心眉大师,你是少林寺的护法大师,德高望重,但也不能自领一个被骗的无辜名头,就把所有的错都推给根本不在场的人吧。” 当日的情形,众人心中都明白,真正让那些人一拥而上,将李寻欢认定为梅花盗的,是他们心中对第一美人的痴迷、对名扬天下的渴望和对重金悬赏的贪婪。色、名、财,江湖中人能逃脱其中一样的有,两样的不多,三样都不动心的,屈指可数。 林仙儿的确不需要自己出面做什么,她只要促成这个场面,局中人自然会去做。 看着哑口无言的心眉,林仙儿害怕似的垂首道:“大师为了少林的清誉,能认定李寻欢是梅花盗,他还是江湖上有名的小李飞刀,尚且无从辩白,何况是我?” 李寻欢长叹了一声道:“若不是我知道林姑娘是何许人,又做了什么事,听到这番话,只怕也会因为之前的遭遇,对少林寺心存芥蒂,在各位少林大师面前,维护你两分,心眉大师也要在你面前,气短两分了。” 林仙儿目光转向李寻欢,又怯怯地收了回去,道:“李探花熟读经史子集,书上说,夏桀亡国是因为妺喜,商纣亡国是因为妲己,周幽亡国是因为褒姒,难道你也认为,朝廷纲纪的败坏,君主的昏庸,臣子的无能,百姓追随新王造反,都不值一提,最后该死的,只有身不由己的美人吗?” 李寻欢摇头道:“王朝的覆灭,本是必然,自古以来从没有千秋万载的朝代,无论一个王朝建立之初有多么好的初心,随着太平日久,权力和利益向着少部分人聚集,制度陷入僵化,掌权者腐朽,这个王朝也就到了必然灭亡的时候。” “这是纲纪的败坏,君主的昏庸,臣子的无能,是百姓想要活下去,但身在其中,宠妃依傍王权,锦衣玉食,不仅没有怜悯百姓,规劝君主,反而恃宠行凶,挥霍无度,比起为此饥寒劳苦而死的百姓,上位者又谈何无辜?既然依附在王权上生长,那随着王朝的覆灭同落,不也是理所当然?” 李寻欢抬头看去,就见寺内的台阶上,几位僧人行来,其中一名中年僧人文秀清隽,苍白瘦削,面带病色,正默然望向他。 霎时间,这红墙乌瓦,皑皑白雪,高楼殿宇都变得陌生又熟悉起来,台阶上和台阶下的人也似乎变回了当年同登天阶的模样,身穿青襕袍,头戴进贤冠,文坛唱和,诗酒风流。 长沟流月去无声。 琼楼殿宇寸寸坍塌,化作佛院森森。 当年深得圣心、意气风发的铁胆御史,三代探花、清贵潇洒的六如公子,如今一个身着僧袍、寂寂内敛,一个落拓江湖、漂泊天涯,似乎只有同样的久病未治,还残留着过往相似的印记。 出得公门,入得佛门,两世为人。 一十四年,恍如一梦。 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 李寻欢忽的笑道:“何况,妺喜、妲己、褒姒或许的确身不由己,但能够名留青史,岂是泛泛?如今的天下第一美人,一言搅动江湖,裙下之臣数不胜数,挥之即来,驱之即去,要说你也是身不由己,未免太过谦虚了。” “阿弥陀佛,李檀越所言极是。阁下藏有梅花盗所盗的珍宝无数,还窃走我少林的藏书,掀起江湖风波,仅仅是为了金丝甲,便不知死了多少人,造下这累累血债,竟也能说自己无辜?” 说话的僧人相貌清癯,沉稳泰然,他的语速并不快,却字字清晰,全然不为风声所扰,可见内力修行之深,正是如今的少林寺方丈,心湖大师。 林仙儿和心眉几乎同时目光一扫,心眉表情微沉,林仙儿却笑了起来,柔声问道:“我是不是无辜,就要问贵寺的心鉴大师了,哎呀,心鉴大师去了哪里,怎么没有和各位一同前来呢?” 听她说到心鉴,心湖厉声道:“你要问他?他得知你被擒,自己难逃干系,又痛悔被你诱惑做下的错事,已经留书自尽了!” 林仙儿听说心鉴已死,眉梢轻挑,笑出声来。 【作者有话说】 最近忙得不可开交,还出了一趟差,直到这周末才有时间,阿美莉卡的关税政策,真是癫啊。_(:3」∠)_ 第67章 见林仙儿发笑,少林众僧怒不可遏,心湖沉声道:“心鉴为女色所迷,犯了清规戒律,自领死罪,阁下作为梅花盗此案的主犯,至今还不知悔改,真是无可救药。” 林仙儿却道:“难道心鉴留书,只说我是梅花盗?他就没有提起什么别的人?” 心湖道:“他本就是受你诱惑驱使,为你盗书,根本不知你在山下的作为,直到得知你作为梅花盗一案的主犯被抓,才知道自己助你做下了多大的罪业,还能再提起什么人?” 林仙儿走到门檐下,掸了掸身上的积雪,笑道:“我不明白,你们都说他是因为我,才犯了戒律,如果他对我的感情当真这样深,已经胜过和你们师兄弟一同修行的情义,情愿触犯少林的铁律也要帮我,那他怎么舍得把所有罪责都推到我的头上?他既然决心一死,为何不干脆把罪名顶下来,为我谋一条生路呢?” 心烛和尚冷冷答道:“他既然已经决心一死,那便是将所有名利恩怨都放下,也看破了女色迷相,留下证词,好教你这个罪魁祸首伏诛,也算他最后做的一点、对得起少林的事了。” 心灯和尚自从得知心鉴的死因,心中痛悔未曾阻止对方堕落,也越发愤恨于林仙儿的行径,当下怒道:“你真是狠毒至极,他是为你盗取经书,你竟然还想让他将所有罪责一并顶下,带入九泉之下?!” 林仙儿笑吟吟道:“我倒是觉得狠毒的另有别人。你们竟然就这样相信了这封遗书,没有亲耳听见心鉴承认,便认定是自己的师弟沉迷女色,犯了大戒,还为此自杀?我若说——自己从未见过心鉴大师呢?” 心眉从怀中掏出用蓝布包裹好的经书,动作轻柔地展开包裹,递给心湖,心湖方丈见了连忙双手接过,另外三位僧人也都上前来看,连一直沉默的心树和尚也上前亲眼看过,确认了是寺中失窃的经书。 几人齐齐念了声佛,心眉转向林仙儿,厉声道:“这是我少林失窃的经书,就在你的床榻下搜到,同时搜出的还有各家失窃的珍宝,你在兴云庄中布下陷阱,要害李探花身边的这两位姑娘,还要将他诬陷为梅花盗,替你们一伙人顶罪,如今人证物证皆在,你难道要狡辩自己一无所知吗?!” 林仙儿看都没有看心眉等人手中的证物一眼,承认道:“是,这些东西是藏在我这里,我收了赃物,自然不干净,但那些丧命的女子难道是我杀的?我是一个女人,就算真有这份心,也做不到。” 心湖方丈道:“你的意思是,梅花盗是个男人,你只是替他做事?” 林仙儿嗤笑道:“不,我从不为任何人做事。只是这江湖上爱慕我的男人数不胜数,他们为了讨好我,什么都能拿出来,财帛动人心,我也喜欢这种被人奉承爱护的感觉,所以并不拒绝和他们往来,世人大可说我风流浪荡,但这本就是你情我愿的事。” 心烛黯然道:“你想说,心鉴是其中之一,真正的梅花盗也是?” 林仙儿缓缓摇头道:“我说了,我从未见过心鉴大师。” 心眉道:“那这些经书你是从何而来!” 林仙儿眸光流转,看着神色各异的少林僧人,最终目光落在了心湖身上,面上的笑意忽然变得诡异起来:“我若说,这些经书是你们心湖方丈给我的呢?” 第91章 众僧顿时齐声呵斥起来:“胡说八道!”、“妖言惑众!”、“你这妖女竟敢攀扯心湖师兄!”、“你害死心鉴犹嫌不足,竟还敢污蔑我少林掌门!” 林仙儿被他们这样怒气冲冲地指责,没有半点畏惧,反而笑得前仰后合起来:“为什么不可能?心湖方丈就拿不到经书吗?他的武功在你们之中是最高的,若他用少林武功突然出手杀了心鉴,伪装成自杀,你们难道能认得出来?你们师兄弟相处多年,认得彼此的字迹,伪造一封遗书想来也不是难事,心鉴一死,少林内部失窃的事有了交代,再把罪责都推在我的头上。” 她的眼中忽然含泪,似有哀怨无限,脉脉望着心湖道:“你好狠的心,若不是你决心要牺牲我,我怎么会把你说出来?” 一时间,心烛和心灯都惊疑不定地看了心湖一眼,连心树都皱起了眉,他们查了经书失窃前后进入藏经阁的人,每一次都吻合的人,除了心鉴外,的确还有心湖方丈,只是他和心眉都觉得心湖为人绝不至于行此等事。 可若真的是心湖...... 心树望着同修的各位师兄,看着他们从激愤到沉默,一时间心血涌动,旧日的阴影轰然翻开了重重尘封,和面前久违的故人一同扑面而来。 他念了这么多年的经书,想要放下执着,开解自己,可往事依旧历历在目,未曾消弭分毫,那种跗骨的悲痛寒凉,依旧让他时时缠绵病榻,不得解脱。 那高坐金殿的天子,满朝垂首不言的臣子,冤死无声的百姓,萧然弃官的同僚,还在他的旧梦里挥之不去。 重重宫门,重重殿宇,入目都是繁华,掩埋多少白骨?而在远离繁华的地方,还有多少生灵涂炭? 他已经躲到了少林寺这样的清净地来修行,只望着余生青灯古佛,能常在佛前诵经,度亡魂超生,祈愿这红尘无尽劫后,无穷痛苦的尽头,有极乐彼岸,佑善人永不再落入这滚滚红尘。 没想到,庙堂之高,江湖之远,乃至于这青山古寺,到头来还是逃不出相似的故事,一遍遍在人心利益里倾轧上演。 还有在此间浮沉、斩不断心魔的自己。 在疑心心湖也卷入此中时,他第一个念头就是拼得他们二人同归于尽,也要把这件事瞒下来,决不能让心湖认罪,毁了少林寺千百年的清誉。 哈。 他该这样想吗? 我佛如来是这样教诲世人向善的吗?少林寺的名声胜过冤死之人渴求的公道吗?君父的圣名高过天下百姓的性命血泪吗? 他明明知道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 可还是生出了这样的念想,并在意识到这样的可悲后,下定了决心去做。 为了少林寺,为了寺中与自己同修的师兄弟子,为了少林寺在武林中的正道地位,出了一个心鉴已经惹人非议,怎能连方丈都和梅花盗扯上关系? 若少林的声名受损,如何对得起当年收留自己的师父和列位祖师? 他总要做个取舍。 哪怕为此自责痛苦、心生死志,可为了比自己性命更重要的东西,他也得做出这个取舍。 心树的目光低垂,他知道有一个人在看向他,也知道对方一定猜到了,以自己的为人会做什么。 他改变不了这个世道,动摇不了君父的想法,甚至改变不了自己的本心,连自己都渡不出这人心苦海,又能渡谁超生? 一十四年,空对三藏经文。 心树的面色煞白,捏着佛珠的手隐隐颤抖起来,他身边的弟子以为他是惊怒所致,害怕他病体孱弱,受不得打击,上前扶住了他。 看着身边弟子暗藏惶恐的面容,心树冷汗涔涔的手不再颤抖,反而安抚地拍了拍这小弟子的手臂。 心湖方丈却没有动怒,他看着林仙儿,淡淡道:“若是老僧,根本不必这样做。” 林仙儿应道:“哦?” 心湖道:“老僧自幼出家,在少林寺中修行了一甲子,藏经阁中的藏书,看过泰半,能记大概,纵有记忆模糊了的,只要再看一遍,就能写下全本,真要送予阁下,何需再冒险盗取经书?” 为了自证清白,他将手中一本经书翻开,交给心眉,当即背诵起来。 这清癯老僧语调悠长,随着他不急不缓的诵念,身周气象隐隐与环境相合,沉静寂然。 林仙儿有些惊讶地看着他,等他一字不错地背过一大段,才开口道:“方丈大师好记性,难怪能成为少林寺掌门,确实有常人不能及之处。” 心眉已经忍无可忍,挥手招令弟子道:“去把这满口胡言乱语的妖女带下去!等各位苦主家人到来,就交于他们做个交代!” 林仙儿高声道:“且慢!各位大师,方才我说是心湖方丈杀人嫁祸,你们是不是拿不出反驳的证据?” 心烛嗤笑道:“怎么,你现在要说,其实盗书的人是我?我没有师兄这样的本事,修行也浅,就无法自证清白?” 林仙儿道:“大师,你说自己无法自证清白,可我与心湖方丈有什么区别?适才我一人之言,你们便疑心相处多年的方丈大师,现在就凭一封遗书,你们也认定了我是这许多案子的主谋,我又从哪里自证清白呢?” “难道只有心湖方丈的清白是清白,我的清白就不是清白了?” 心湖缓了一口气,按下心中纷杂的情绪,开口问道:“你到底想说什么,可以直说,不要再玩弄话术,捉弄我等。” 林仙儿叹道:“方丈大师,我知道各位对我的成见极深,因为心鉴的死,他虽然犯下大错,依旧和你们有十多年的交情,他又是自戕谢罪,人死债销,我自然就成了各位眼里的妖女,连带着心鉴的死都记在我头上,这时候,无论我说什么,你们都会觉得是推脱狡辩,若我不先以心湖方丈的身份地位,动摇各位坚定不移的想法,接下来说的话,你们又如何能信我?” 心眉之前就和顾绛谈过,林仙儿远在江湖,心鉴极少下山,他们之间要联系还必须有一个渠道,而且心鉴身为少林弟子,对寺中戒律自有敬畏之心,林仙儿裙下之臣众多,哪个名门世家没有独一份的传承?何必非得和少林过不去,惹火烧身?他们之间应该还有一个人,一个真正想要少林秘籍的人,这个人是谁,他们也心中有数,只是没有证据。 这也是心眉千里迢迢将林仙儿带到少林的缘故。 见林仙儿终于不再东拉西扯,心眉的怒气稍退,冷哼道:“你若说的是真话,在场的所有人自可作证。” 林仙儿点头道:“好,那我就从头说起。” 千般恩怨,万般纠缠,几多沧桑寥落,经得住从头道来。 阿飞听林仙儿说到自己生来贫苦,早早没有了母亲,父亲病重无处求助,当了家中最后一点东西去给父亲买药,才遇见了龙啸云,不自觉间抿紧了嘴角,被冻得发白的手紧紧握着剑柄,呼吸越发沉重。 顾绛瞥了他一眼,含笑轻声道:“她果然对付这些江湖人士、名门大派自有一套手段,路上一直说冷、说累,现在倒是风也不怕、雪也不怕了。” 李寻欢道:“站在这儿,四下通透,虽然没有片瓦遮头,却比在高墙之内更让人安心,绝没有人藏身暗处。能够混到江湖第一美人的名号,游走在那么多人之间,不是光有一副相貌就能做到的,这位林仙儿姑娘心计颇深。” 林诗音叹道:“以她的出身和人才,想要出人头地本无可厚非,可惜走错了路。” 顾绛笑道:“以她的样貌、头脑,若只是为了钱财势力,大可以找个游龙生那样的人嫁了,游龙生上无父母亲长,下无兄弟姐妹,还有藏剑山庄的偌大家业,本人单纯好哄,要拿捏他再容易不过,林姑娘若嫁给他,不出三个月,就能接过藏龙老人留下的所有人脉、物力、武功,成为藏剑山庄真正的主人,游龙生不过是她手里的一把刀,她就是让游龙生为她去死,他也心甘情愿。” 这话说得身边几人齐齐看向了他,顾绛悠悠道:“她有无数次机会走这样的路,可她依旧选择了去做梅花盗,因为她要的不仅仅是钱和权,她就喜欢这种玩弄人心、鼓动欲望的生活,不仅仅要利己,还要损人才痛快,哪怕无法利己,能损到旁人,也算不亏。” 她从来都知道什么是虚华,什么是真情。她恶劣的性情,骨子里自虐的疯狂,让她可以在天下所有男人面前把衣服脱下来,唯独在阿飞面前裹得严严实实,似乎只要阿飞触碰不到真实的她,她就可以把阿飞和这份真情装在她童年的破败小屋里,想着哪怕自己一无所有,只要愿意回来,依旧会有一份虚华散尽后的真实托着她,不至于让她跌得粉身碎骨。 那也是阿飞割舍不去的小屋,屋子里曾经住着他的母亲,后来是和他母亲相似的林仙儿,他以为林仙儿会像白飞飞一样,放下过去的一切,他甚至放弃了剑,也想要追回人生中的爱和温情,却只是在谎言和迷梦中沉沦。 第92章 阿飞终究有梦醒的一天,在第一次匆匆被迫离开了母亲后,他要第二次主动从精神上告别这份眷恋,成长为一个大人。 而当这个幻梦破碎,最后一点真情也流失,林仙儿留在这世上的,不过是一具躯壳罢了。 第68章 “龙四哥广交江湖朋友,那些沽名钓誉的大侠,要讨好他们说好话还是其次,最重要的是拿出好处来,哄得他们高兴,请客送礼,往来应酬,都是钱,他在生意经营上没什么本事,不过他是小李飞刀的义兄,那些人看在李寻欢和李园的份上,也不至于对他下狠手,就这么不咸不淡的。” “可龙四哥并不满足,他想要出人头地,男儿重功名,想做一番事业是常事,何况他心里还有一个结,总觉得林小姐悔婚,说到底是他不如李寻欢,他想要证明给他心上人看,看他龙啸云也不是个庸碌之人。” “我随他回到兴云庄后,帮着他打理内宅外院的琐事,经营他手里的生意,这些生计才有了起色,可这太慢了,龙四哥已经是知天命的年纪,他还能等吗?青春易逝,红颜易老,他等不了了。” “他这一生总要做点什么。” “而我不过是个孤女,所认识的江湖中人,都是从龙四哥那儿来,他救了我父亲一命,还一手提携我走出困境,这份恩情比什么都重。那一日我就对心眉大师说过,哪怕他对不起天下所有人,但他已足够对得起我,我身无分文,眼看着父亲昏迷不醒时,你口中的那些姑娘锦衣玉食,无忧无虑地在父母身边享受天伦,那时节天底下没有哪个好人接济我一二,是他帮我。” “今天你们和我说,那些被害的人无辜,是,她们是无辜,可在我心里,那些远在天边的陌生人,远远抵不过龙四哥对我的恩情。” 林仙儿神情漠然地说着,眼看少林寺众僧面露不忿,冷笑道:“难道各位不是吗?比起那些陌生女子和被盗的商户大族,少林寺的清誉对你们更重要,所以心眉大师不问是非,就要给李探花定下罪名,带他回少林了结失窃案,适才以为心湖方丈是主谋,你们也一言不发,难道各位就比我清高?!” 一时间,少林寺的僧人们都无言以对,只有一个小弟子争辩道:“那怎么能比?” 林仙儿道:“你要说龙四哥和少林寺不能比,换我看来,这泥塑的菩萨,我给它磕了多少头也救不了命,远不如一个活人来得真切。” 李寻欢叹道:“若非你字字直指他是罪魁祸首,为自己开脱,我都要以为你当真如此重情重义了。” 林仙儿并不理会李寻欢,继续道:“唉,可龙四哥本也不是这样的性子,是一个人看准了他的弱点,拉他一起下水,拉动了他,我便也只能跟着一起落水,早知如此,我当初万万不该和那人往来。” 心湖追问道:“此人是谁?” 林仙儿看着心湖道:“心湖方丈虽不是罪魁,可此人和心湖方丈关系颇深,他能说动心鉴为他盗书,要我和江湖上的各门各派往来,为他搜集武功,他帮龙四哥设下梅花盗的大局,先搅得江湖不得安宁,再由龙四哥出面平定,一举将他的声名推上去,甚至干脆顺手除去他的心腹之患,让李寻欢做这个替死鬼,这样林诗音就彻底失了庇护,她一个柔弱女子怎么能守得住李园?最后还是得依靠龙四哥。梅花盗分得了钱财、他得了武功和少林秘籍、我有了自保的底气、龙四哥去了心病,这样一来,我们所有人都能得偿所愿。” 心湖方丈皱眉,心中隐隐不安,但也不愿往自己的几位老友身上猜,神色凝重。 林仙儿看他皱眉,笑道:“这江湖上,能有这份人脉和智计布下这样一个圈套的人并不多,他知道梅花盗的秘密,收藏着江湖上的至宝金丝甲,能够在适当的时候放出去,引江湖众人抢夺,能够拿捏心鉴大师的把柄,让他心存畏惧,不得不为他行窃,甚至能悄无声息地杀人灭口,做得毫无破绽,必然是对各位大师和少林寺都十分了解的。” 心树失声道:“是他?!” 心湖的嘴唇动了动,没能说出话来,倒是心灯气得粗声道:“心鉴亡故时,寺内只有一个外人,他,他是来报信的,说心眉师兄已经抓住了此案的凶手,所以心鉴之死我们才没有怀疑,毕竟梅花盗已经抓到,他逃无可逃,他,他——” 林仙儿道:“你们为什么不敢说他的名字?他二十年前不是已经做过一次这样的事了吗?他排出兵器谱,给江湖高手排出个一二三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榜上的人自然人人不服,连天机老人都难逃纷争,江湖上所有习武之人为了争榜上的排名,死伤无数,这样用别人的性命垒起自己的智慧威名,成为江湖第一智者,细思来,与今日的梅花盗之案有什么区别?” 心湖长叹道:“百晓生,竟然是他,原来是他。” 林仙儿咬着手指,忍不住笑起来,她看着这些高高在上的大德僧人一个个震惊失色、痛悔愤恨,想着他们以后要和百晓生纠缠厮杀,不知道要死多少人,就克制不住地感到兴奋:“你们不是第一天知道百晓生是什么样的人,只是他是你们的老朋友,一直帮着你们,没有害过你们,所以他在你们眼里就是一个好人,到如今他偷了少林的经书,杀了你们的师兄弟,你们才惊觉,啊,我与他相交多年,他竟然是这样的坏人嘛?” 林仙儿道:“由此可见,各位高僧,也不比我这个妖女多出几两的道德良心。” 山门内,台阶上,只有女子的笑声,和未止的风声。 忽然一人鼓掌赞道:“阁下能翻起这样的风浪,果然巧言善辩,心思狠毒,若非亲眼所见,谁能相信这样年轻貌美的女子,竟然能说出这样颠倒黑白的话来。” 听到这声音,少林僧人神色骤变,众人转过身望去,就见说话的是一枯瘦老者,他的身材矮小,穿着粗布短衫,貌不惊人,却有一种自信明锐的气质,双眼炯炯有神,鼻如鹰钩,负手而立,如同标杆,他说话的神情淡然笃定,好似他说出的话就是这世上的真理,无人能够反驳。 而他身边的汉子虽身材高大,身着华服,相貌堂堂,却狼狈不已地被他抓在手里,连腰都挺不直,面上陪着笑,半点不敢违抗对方。 李寻欢早已听到有人驻足门外,只当是少林弟子,乍见那人,诧然唤了一声:“大哥?!” 与此同时,心湖方丈也叫出了老者的名字:“百晓生。” 顾绛笑道:“林姑娘虽然唱作俱佳,可独角戏总是单薄了些,有人同台唱和,才有些意思。” 百晓生道:“老夫离开少林后,想着只有林仙儿一人,证词未必可信,便循着踪迹去捉了此人来,听着这位姑娘滔滔不绝,都不敢打断她,老夫行走江湖数十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物,可惜,可惜!” 他松开龙啸云,冷笑道:“龙庄主,你这义妹说梅花盗的根由都在你我身上,她不过是为了你才卷入其中,你有什么话说吗?” 龙啸云惨笑道:“这一声‘义妹’,在下实不敢当,若知道当日出于江湖道义,援助孤女,竟会落得今日下场,在下岂敢和林仙儿姑娘攀这段关系。” 百晓生道:“哦?你的意思是,她说的不对?” 龙啸云道:“六分真,四分假。真的是当初我救她父女,庄中的生意的确也不算景气,我这个人有些好朋友的毛病,钱财不过身外物,为了救济那些危困窘迫的朋友,我并不计金银,否则我当日怎么会帮这位素不相识的林姑娘?” 百晓生抚着胡子点头道:“世上没有戳不破的谎言,真正高明的谎话都是混着真话来说,你尽管也说一说你的想法,在座的各位都是江湖上绝顶的人物,自有辨识真假的本事,不会听你一面之词,也不会任由她诿过饰非,心湖方丈,你说是不是?” 心湖看了看林仙儿,又看了看百晓生和龙啸云,只行了个佛礼道:“是非曲直,自在人心。” 林仙儿嗤笑了一声,龙啸云神色悲痛地看着她,开口道:“是你当日说,看兴云庄里没有个女主人照看,很多事都乱糟糟的,要帮我理事,我想着你是我妹子,又这样聪明,交给你再好不过,就将这些俗务都交给你,你因此多结识外面的江湖朋友,唉,我也知道你和那些人往来,几次劝你,你都不听。” 他的目光恍惚落在李寻欢身上,又转回到林仙儿:“江湖儿女,不拘小节,这样行事虽然对女儿家的名声不好,但的确是你情我愿的事,你没有婚嫁,天生得这样美貌,本就会讨人喜欢,你出身贫苦,我也不是什么富贵人家出来,能够理解你被繁华富贵迷了眼,被人捧着哄着,贪图这份虚荣,这是劝不住、拦不了的,只有等你习惯了、厌倦了,自然会收心,我是这样劝着自己,不要依着自己的想法管束你的。可没有想到,你竟然收拢了许多裙下之臣,做起了杀人劫财的行当!” 说到这里,他当真是痛心不已,双眼含泪长叹,神态颓然,像每一个眼看着妹妹走错路的无奈兄长。 第93章 龙啸云厉声道:“我一直被你蒙在鼓里,可笑我龙啸云竟是个聋子、瞎子,在自己的庄子里,被你哄得团团转,现在想来,心湖方丈的俗家弟子秦重少侠,就是在你的梅林外徘徊时,撞破了你和梅花盗的行径,被你们所杀,那一日丘独和你在梅林中谈话,被我兄弟撞见,他痛下杀手,反被寻欢所杀,就是因为他也是梅花盗里的一人,怀疑寻欢听见你们的密谈!” 他看向李寻欢时,愧色越深,垂下头道:“我承认,因为诗音,我对寻欢是有嫉妒心,我毕生所爱的女人对我不屑一顾,情愿一生不嫁也要守着他,我怎么能不嫉妒?我也想过要是他一直在关外,不要回来就好了,这样也许诗音终有回头的一天。可我,可我真的从未想过要他死,我也是没有办法,兄弟,我没有办法——” 李寻欢张口欲言,却千头万绪都堵在了心口,说不出一个字来。 林诗音蓦然上前一步,她越过李寻欢,站在龙啸云面前,她不染脂粉的面容依旧是那么美丽,微微发红的眼睛里有无尽的悲哀和愤怒,碎雪落在她鲜红的披风上,好似一枝凌寒独放的红梅。 比起当年李园初见,林诗音仿佛从未变过,又实在变了太多,她努力压抑着情绪,颤声道:“你还是这样,把什么都最终怪在他的头上,我当年就对你说过,这终究是你和我的事,他就算不回来,他就算死在关外,我认定的事情都不会变。” “你从没有想清楚过!这件事你该问的人是我,你有再多的怨恨不满,都该冲着我来!我这些年不愿意见你,是想要你断了这份念头,我不会嫁给你的,再相见不过是徒惹心忧,可我心里从未有过一刻看不起你,我曾经是那样尊重你、感激你,把你看做恩人、大哥,自觉亏欠你太多。” 她自从走进兴云庄就压抑的情绪,如同决堤的洪水汹涌,眼中止不住落下泪来:“可你怎么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是你变了,还是我从未真正认得你?那天夜里,你调走小院附近的人,甚至唤走了老甲,梅花盗闯进来,说得清清楚楚,是你要我的性命,一个白日里初见的无辜女子,你竟然就这样和林姑娘一起商量着,要害死她,你怎么能做得出这样的事?!” 龙啸云失魂似的回道:“怜星太像你了,太像你了,我只是不能忍受,我知道他心里还有你,你心里也只有他,他怎么能,怎么能——” 说着,他的神情狰狞起来:“我想要给你更好的生活,我不能容忍他这样玷污你,我都是为了你,为了你!” 林诗音似哭似笑,浑身颤抖着嘶声道:“你说是为了我?为了我?我在你心里,原来一直是个看重功名利禄的人?是一个可以容忍丈夫不择手段、忘恩负义的人?哈哈哈,为了我?” 龙啸云站在门外,痴痴看着她,一如当年走进李园时,隔着小园的门洞,隔着高高的山门。 第69章 心湖方丈长叹了一声,没有对这桩恩怨多做评价,只是道:“林檀越的意思是,梅花盗之事林仙儿和龙啸云二人都脱不了干系?” 林诗音抹去面上泪迹,缓了缓情绪,回道:“是,当夜我与邀月,还有这位阿飞少侠,都见到了梅花盗,邀月和他周旋时,那梅花盗亲口吐露,我三人都可作证。” 心湖方丈点头道:“你等牵涉其中,互相推诿,都不可全信,但林檀越本与此事无关,她的话老僧认为可信,各位师弟以为如何?” 心眉、心烛、心灯、心树四人都赞成心湖的说法。 林仙儿眼眸一动,开口道:“我并未推脱自己无罪,这件事我的确知道,龙四哥也知道,林小姐说的不假。” 她看向木头人似的龙啸云,有些哀伤,却故作一张冷脸道:“四哥要把我推出去,我却不全怪你,你受制于人,身不由己。” 百晓生推了龙啸云一把,推着他走进门内,示意一旁的少林弟子将人带走:“你真是不死心,到了这一步,还想把老夫拖下水,那梅花盗可未曾提过老夫。” 林仙儿歪头看着他道:“他不过是底下做事的人,能知道什么?而且你的确不怎么过问梅花盗的事,你只想要各门各派的武功秘籍而已,说到底,我和龙四哥都是为你奔忙。” 百晓生睨了她一眼,冷声道:“凭你一人,胡乱攀扯,之前还说心湖大师才是主谋,现在又说老夫是主谋,世间事哪能由你说了算,你总得拿出证据来。” 林仙儿似乎一直就在等他这句话,听他这样问,并不立时回答,反而气定神闲地打量起了百晓生,像是终于把猎物按住了的猫儿,不急着杀了对方,非要看他百般挣扎自救,自以为逃出生天,才一口咬死猎物。 见林仙儿神色如此,百晓生心中暗道不好。 林仙儿眼含戏谑地看着他:“没关系,我知道男人都是这样的,无论脱了衣服是什么样的性情,穿上衣服后就又是一派冠冕堂皇,可我还记得你脱下衣服时的样子,包括你身上的印记,你背后的伤疤,你胸口的胎记。” 她看着百晓生铁青的脸,忍俊不禁:“你想把我甩下,当初就不该在我面前把衣服脱下来。” 心湖等人听得都垂首念起了佛,林仙儿却不管他们的反应,柔声哄逗道:“心湖方丈可以自证清白,你也可以,只要你脱下衣服,我若说错你身上的任何地方,都算我污蔑你,好不好?” 百晓生的脸彻底黑了下来。 一众少林弟子从台阶上走了下来,走到百晓生面前,将罪名已定的龙啸云点住穴道,带往一边,也隐隐拦住了百晓生的后路。 百晓生冷笑着径直走上了台阶,向着心湖方丈走去,俨然一派清者自清的模样。 龙啸云没有反抗,只是在路过李寻欢面前时道:“寻欢,对不住。” 李寻欢剧烈咳嗽起来,他望着不远处的寺庙殿宇,怅然道:“大哥,你我终究是结义兄弟,我能活到今天,都是你的恩情,所以无论你如何对我,我都不会怪你。” 龙啸云的面部微动,像是愧疚,又像是更深的痛苦和愤怒,李寻欢恍若未觉,只道:“当年的事说到底,是我的错,包括诗音悔婚之事,你难以释怀,其实也该怪我——我是知情的。” 此话一出,龙啸云顿时瞪大了眼睛,他身边的僧人流露惊色,连走在最前面的百晓生都忍不住看了他们一眼。 李寻欢自嘲一笑:“所以是我对不住你。李寻欢薄情负心在前,忘恩负义在后,这样的人物实在不值得你如此挂心。” 未及龙啸云回话,一直悠哉旁观的顾绛忽然开口道:“若要这么论,龙四爷第一个怪的人该是我才对。” 见龙啸云茫然看向自己,他笑道:“我以为龙四爷在听到我的名字时,就明白过来了呢,还是说您已经忘了?” 说着,他念出了一句龙啸云毕生难忘的话:“今闻李园林氏小姐才貌双绝,故来相邀,月下从游,归期不定,勿寻。” “故来相邀,月下从游。” “邀,月。” 这个名字像是一把钥匙,将十年前的一幕幕与今日的一切联系在一起,打开了那把让他始终无法想明白的锁。 突然被劫走的新娘,留下的字条,桂香小院里独居的美人,躺在院中难以起身的妇人,独自萧然归来却毅然悔婚的诗音,她口中那个带走自己的姑娘,兴云庄外言行气质那样熟悉的怜星,再次出现、容貌分毫未改的邀月。 她掀开帽子,含笑看向自己,说:龙庄主,十年不见,风采依旧。 十年不见,风采依旧。 龙啸云忽的笑起来,笑声凄厉如夜枭,原来所有疑问的答案就在谜面上。 原来他曾离那个答案那么近,近到他只要向前一步,就能得到真相,可他依旧一次次错过了。 错过了,错过了,还是说这一切本就是一场错误? 从他踏入李园的那一刻起,就陷入了一场大梦,梦中的神女上古既无,世所未见,瑰姿玮态,不可胜赞,她清静愔嫕、似近实远,她眷恋的是怀王,而他不过是向往着美梦的痴人、愚夫。 就在所有人都被吸引了注意时,百晓生豁然暴起! 他从来以智者的身份行走江湖,没什么人知道他博览群书,得以窥见各家武学精髓,自身的武功修为也极为惊人,身形快如闪电,在众人分心他顾时,扑到了林仙儿面前,五指成爪,抓向林仙儿的咽喉! 林仙儿纵然巧舌如簧,到底武功不行,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击,连抽身后退都做不到,眼看着就要被百晓生一招扭断咽喉,带着她满肚子的秘密一起死去。 “住手!” 心湖方丈一声怒叱,声若洪钟,震得全场众人心血沸腾,头脑嗡嗡,连百晓生的动作都慢了一瞬,心湖方丈已经到了百晓生身后,一掌拍向他。 少林方丈的修为何等深厚,这一掌含怒出手,更是毫无保留,势若雷霆,百晓生知道厉害,也不与他硬拼,只忽的探身一窜,躲闪到了林仙儿身后,将她往前一推,显然要以林仙儿为盾,挡住心湖这一掌。 第94章 林仙儿纵然该死,也决不能死在此刻,死在心湖方丈手里,在少林寺所有人的面前。 心湖方丈只有撤掌,躲开林仙儿去抓她身后的百晓生,可就在他回气闪身的时候,身边一脸惊魂未定的林仙儿忽然笑了,她侧身一掌打在了心湖方丈的背心! 百晓生的手如铁箍一般,扣在了心湖方丈的咽喉上。 林仙儿笑道:“各位!请住手吧,如果你们还想要心湖方丈的性命。” 一起一落间,原本争锋相对的两人,竟联手抓住了心湖,情势立刻倒转! 心烛和尚骇然道:“你!你们!” 百晓生看着被打伤的心湖方丈,叹道:“我本也不愿如此,可林仙儿落在你们手里,现在她又字字句句逼着我,我若不救她离开此地,她焉能让我安生?” 心湖方丈用力喘息着平复伤势,怆然长叹道:“你我数十年的交情,没想到,竟然有今日。” 百晓生道:“其实我只想看一看少林寺中的藏书,奈何我们数十年的交情,你也不愿网开一面,可见交情两个字,到了这种触及你我利益的底线时,也是不作数的。” 心湖方丈苦笑摇头,而后厉声对众人道:“比起少林寺的清誉、铁律,我们的交情不算数,我的性命也不算数!今日决不能让梅花盗走脱!” 心树等人眼看着方丈为人所制,纵然都想把百晓生和林仙儿立毙当场,还是顾忌着心湖,不敢妄动。 林仙儿娇笑道:“您有就义的决心,可少林寺的方丈不只是心湖和尚,我早就说了,你的性命在他们眼里比山下几个不知名的女子贵重得多,今天就算让咱们走,顶多是奸贼狡诈,日后还能算账,可要是逼得少林方丈丢了性命,少林寺才是真颜面扫地了。” 她当即扬声道:“大哥,你先走吧,虽然你说了我许多坏话,但我确实不怪你,你快走吧!” 百晓生也不阻拦,只看着四周僧人的脸色,看他们松开了龙啸云,在心湖连连的骂声中,在李寻欢和林诗音的沉默中,龙啸云踉踉跄跄地向门外走去。 但龙啸云终究不明白,在他走到山门外时,忍不住回头看向了“邀月”道:“你到底为什么?” 顾绛摸着自己顶着的这张脸,不答反问道:“若你不是现在这副模样,你有天下第一的武功、天下第一的容貌才学,还有少林寺一样的势力,这样的你再去索求一个不爱你的人,逼得对方抛家舍业,无处安身,如果李寻欢不再是高门探花,文武风流,而是一个样样不如你,甚至在你手下为奴为婢、生死都由你掌控的仆从,你觉得今日的局面会有所改变吗?” 这是龙啸云十年来所求的改变,这份地位颠倒的谜题,谜底,也一直就在谜面上。 同样是救命之恩,同样是两情相悦和一方强求,若回报这份恩情,世人便觉负心薄幸,若坚持自己的感情,世人又觉不知好歹。人人都说求一颗真心、一片真情,可一旦包裹上容貌、地位、武功、道义,也有了高低之分。 “勉强相从,分崩离析;孤注一掷,生死相许。” 说到这里,顾绛笑叹道:“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人啊,人啊——” 叹声未止,刀光已起。 没有人看清李寻欢是何时出手,如何出手的! 小李飞刀已经插进了百晓生的咽喉。 明明他就躲在心湖身后,身形几乎完全被心湖遮挡住,依旧没能逃过这分毫之间的一刀! 一刀命中,便见生死。 百晓生不可置信地看向李寻欢,喉咙里发出一阵阵漏气似的喘息声,血沫从他的咽喉和口中溢出,瞬间将他和心湖方丈都染红。 心眉等人急忙冲入场中,要护卫心湖方丈,抓住意图逃走的林仙儿。 百晓生松开了扣着心湖的手,转而捂住自己的咽喉,他挣扎着踉跄了两步,目光最终落在了林仙儿的身上,嘶笑着,用最后的力气一掌落在林仙儿的头上! 心眉等人只顾着查看心湖方丈的伤势,倒是一个青年和尚突然推了百晓生一掌,让他最后一击打偏,没能取她的性命,只是五指如刀,刮过林仙儿的脸,让这张如仙似魔的绝艳面容上,立时划下了五道血痕。 林仙儿剧痛之下惨叫出声,她伸手去摸自己的脸,只见满手鲜血,顿时发了狂,扑到百晓生身上,一把抽出他咽喉上的飞刀,双手紧握着,一刀一刀,用尽全力反复捅在百晓生身上,起初还听见百晓生细微的喘声和笑声,混合着利刃切入血肉的声响,和林仙儿疯了似的叫骂声。 渐渐的,百晓生再无声息,林仙儿依旧恨恨不已,简直要把他的尸身剁成肉泥。 那推了百晓生一把,救了林仙儿一命的僧人被她的情态骇得不轻,良久才颤声道:“他,他已经死了。” 林仙儿被这一声唤回了神,放下手里的小刀,用百晓生还干净的衣物擦了擦手,来整理自己的发狂时散乱开的头发,抬头看向这僧人,正是之前来迎接心眉的守门僧人,她嫣然一笑道:“小师父,刚才谢谢你了。” 可那僧人没有像以往所见的那些人一样流露惊艳亲近之意,反而一脸惊恐地看着她,连连后退了几步。 林仙儿蓦然醒悟过来,摸向自己还在流血的脸。 一旁的心树看着这一幕,怔怔叹道:“功名利禄,俱是幻梦,红颜绝色,终究白骨,阿弥陀佛。” 众僧齐齐随之念诵道:“阿弥陀佛。” 林仙儿看着这些垂首的僧人,看到他们眼中的痛快、悲悯、无奈、惊惧,而在他们身后,龙啸云早已抛下她逃走了,林诗音侧过身去,不忍看着这幅惨状,李寻欢在低声安慰她,铁传甲虽恨她的行径,到了如今,也面露些许恻然,阿飞更是低下了头,让人看不清他的神色。 只有那做绝色女子装扮的男人,依旧平静淡然地看着她,像是看一朵稀世的花开,一阵狂风来,花又无声落。 花开花落,岂非常事? 一点叹惜也无。 林仙儿瘫坐在和着鲜血的雪泥地里,放声大笑起来。 【作者有话说】 这是一个从开头就想好的结局,就为了这点醋,包的饺子,可算包好了_(:3」∠)_ 第70章 十月二十五,玄武值神,宜打扫、祭祀,诸事不宜。 少林寺山门后,台阶前,名震江湖的百晓生丧命于此,鲜血染红了积雪,洒扫的僧人收敛了他的尸身后,费了不少力气才将这里清理干净。 林仙儿已经被点了穴道,带下去看管,等着受害者的亲属前来,她走时犹自笑个不停,配合着那张血迹斑斑的脸,唬得僧人都不敢看她。 还有一个人。 少林寺派出弟子去搜寻逃窜的龙啸云,他走时未曾解开身上穴道,只以脚力,绝逃不远,安排人前去追锁的心眉本以为很快就能找到他,结果直到天色彻底暗下来,几个弟子才带着龙啸云的尸身回来了。 龙啸云也死了。 他死时的神情讶异、痛苦,似乎完全没想到对方会对自己下手。 心湖方丈的伤势未愈,心树的病也熬不住,两人都已经去休息,心眉带着心灯、心烛两个师弟等着消息,此刻三人都颇为意外,心眉沉吟片刻,还是让弟子去通知了在客舍休息的李寻欢等人。 李寻欢和林诗音相互掺扶着前来,看着地上龙啸云的尸身,久久不语。 带回尸体的僧人道:“杀人的是一伙闲散江湖人,打头的那位双目失明,他们说,他们从各地赶来,聚在一起,听说李探花一行人到了少林,想要前来拜会,是为了见一位叫做‘铁传甲’的侠士,结果在半山腰上见到了逃窜的龙啸云。” “那位易檀越说,他们认得龙啸云,又听说了兴云庄内的事,当即就拦下他,本想活捉带来少林,可那龙啸云——” 僧人说着,顿了顿,瞅向李寻欢,李寻欢见了,叹道:“小师父但说无妨。” 那僧人也轻叹了口气,继续道:“那龙啸云也认得他们,对他们说,李寻欢和铁传甲在山上,让他们去寻仇,放过自己一马,那几人中的一位女檀越脾气暴烈,听说此言,大骂龙啸云是个无情无义的......嗯,要与他动手,没料到龙啸云竟被封了穴道,没有内力在身,一击就失了性命。” 僧人毕竟有清规戒律在,不愿犯口业,把那些个骂人的脏话都含糊带了过去:“那位易檀越说,龙啸云虽然是个忘恩负义之徒,但毕竟是李探花的结拜大哥,他们杀了人,今日就不好再来拜会了,但杀此人,他们绝不后悔,无论李探花要不要找他们寻个说法,他们都在山下等候。” 李寻欢猜到了那些人的身份,中原八义以义气闻名江湖,他们为了结拜大哥的死能苦追铁传甲多年,自然最厌恶背叛兄弟的人,但这般果断行事的理由,李寻欢也能猜到几分。 中原八义觉得自己兄弟欠了铁传甲的恩情,李家又是铁传甲的恩主,李寻欢被龙啸云设计陷害,却因为结拜兄弟的缘故和救命之恩,无法对龙啸云出手,如今龙啸云逃出生天,还想着祸水东引,总是后患,不如由他们来动手。 第95章 他们没有说出这份心思,是不想要李寻欢和铁传甲觉得这是一种回报,没有杀死对方的结拜大哥作为回报的道理。 李寻欢当然不会为了龙啸云的死怪他们,中原八义秉持了自己的义气,是龙啸云的行事犯到了他们眼前,若真要问一个根由,根由还是在他自己。 少林寺腾出了一件屋子陈放尸体,龙啸云和百晓生都放在长凳架起来的木板上,用白布盖着,寺内的僧人在交代完前因后果后,就离开了,只留下两人和一盏幽幽的孤灯。 林诗音靠着李寻欢,她觉得自己应该是非常悲伤的,她性格内向,一生中相交的人很少,龙啸云曾给她很多安慰和帮助,自己一度想要将终生托付给他,他们之间哪怕没有爱情,也有恩情和友情,可或许是之前激烈的争执将自己的情绪都燃尽了,她现在感觉不到任何情绪,只觉得山寺的夜晚很冷。 良久,林诗音轻声道:“我想这世上并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只要是人,就会犯错,你犯过错,我也犯过错,每个人都是一无所有地来到世上,一点点学着做人,就像咱们年幼时学着写字,弹琴,做文章,总是要跌跌撞撞走过来的,但错误和错误之间,也有分别。” 李寻欢道:“我明白,有的错误犯了,是可以改正,可以回头的,而有的错误一旦犯下,就再也没有挽回的机会,只能一错再错,尤其是有人因此死去的时候,人的生命是如此宝贵,逝去的永远不会再回来,大哥他,实不该参与梅花盗之事。” 说到此处,两人都没有再开口。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窗外传来一阵笛声,李寻欢凝神听了片刻,迈步走出屋子,两人踏着薄雪,循着笛声而去,有暗香盈盈清逸,就见一棵刚开了花的梅树下,穿着青衫的男子吹着一支竹笛,阿飞站在他身边,怀中抱剑,抬头看着梅树,似乎正在数树上开了多少梅花。 李寻欢上前道:“顾兄好雅兴。” 林诗音道:“除了他,这世上大约也没有第二个人能吹得出这样的曲子了,灵动飘逸,淡泊高邈,清冷得好像一丝感情都没有,可真正听进去后,又觉得苍茫沉静。” 李寻欢叹道:“圣人忘情,这个‘忘’字的精髓在于得‘意’,人生于世,要能挣脱自身的喜怒哀乐已是艰难,何况是从中得意而忘,逍遥超脱。” 说到“圣人忘情”四个字,便不免想到它的出处,正是伤逝篇,一时间,李寻欢和林诗音都沉默下去。 换回了男装的顾绛放下竹笛,悠悠道:“圣人忘情,最下不及于情,忘情不易,但最末流的却是无情之人,忘情与无情之间,倒是情之所钟者,常在诸位。” 李林二人知道他这是打趣他们用情过深,哑然失笑。 阿飞却沉思道:“无情不好吗?曾有人对我说,只有无情之人才能不被情感牵绊,而且这世上功成名就的人,大多冰冷无情。” 李寻欢没有反驳这句话,只是问道:“你自己觉得呢?” 阿飞道:“我出剑时越是清醒冷静,不带半点感情,越是迅疾,我也曾想过,若是能一直这样专注就好了,可我做不到。” 顾绛忽然道:“我知道一个近乎无情的人。” 阿飞好奇地问道:“是谁?” 顾绛回道:“上官金虹的影子。” —————— 上官金虹是谁?这个问题江湖上几乎人人能回答,他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二的高手,用一双子母龙凤金环,犹在小李飞刀之上,仅次于天机老人。 可要再进一步,问他是个什么样的人,那就很少有人能回答得上来了。 阿飞抿着嘴问道:“龙凤金环比小李飞刀还要厉害?” 顾绛道:“百晓生这个兵器谱排得缺漏颇多,但前三甲,在如今的江湖中,是说得过去的。只是孙白发、上官金虹和李寻欢之间的差距很小,几乎可以说没有,高手过招,生死一念,不见得能说准谁比谁强,但只论招式,上官金虹的确比李寻欢略胜半筹。” 阿飞认真地听着,他知道自己独自在雪原上长大,对江湖和武学都存在很多常识上的缺损,能有李寻欢和顾绛这样的眼光极高、经验丰富的人指点,是旁人求都求不来的机会。 李寻欢和林诗音还有许多事要处理,其中包括龙啸云的丧事,阿飞本打算继续游走江湖,磨砺剑法,却被顾绛的话触动,跟他一起来见上官金虹。 “你这选择很是正确,万一他死在我手上,你就错过见识这位绝顶高手的机会了。” 阿飞道:“你这次是要去杀上官金虹?” 顾绛笑道:“不,我没打算杀任何人,只是他这个人唯我独尊,十分难相处,若是见到我,多半要动起手来的,而那时候的我也很少忍让别人,到时候免不了要出现死伤。” 阿飞道:“他难道看不清和你的差距?” 顾绛道:“看得清又如何?” 阿飞道:“他若看清了,就该避免和你动手,如果你要杀他,他就该尽全力逃走,毕竟无论如何,人都要活下去,才能谈及其他。” 这个少年人拔剑时一往无前,说起避战和逃命,也坦然得很,这些是他在雪原上生存的智慧,它与怯懦无关,只是客观的衡量进退。 顾绛笑道:“但那一日,李寻欢陷入围攻,你明知道带着三个没有武功的人,自己很可能也会丧命,却依旧没有独自逃走。” 阿飞道:“如果我逃走了,那我和死了也没什么区别,只有带着你们一起离开,我才能活下去。” 顾绛道:“因为你把情义看得很重,比自己的性命更重。” 阿飞道:“你的意思是,上官金虹也把一些东西看得比自己的性命更重要?” 顾绛道:“对他而言,权力比什么都重要,因此他可以舍弃多余的感情和欲望,只为这种掌控一切的权欲。所以哪怕明知道不敌,他也会试着向我出手,尽力寻找我的弱点,以求在他重出江湖时,不让任何人超出他的掌控。现在的他还能输,就像他曾输给孙白发,但当他再出江湖时,就决不能输了。” 阿飞问道:“他既然这样难以相处,你又为什么要见他呢?” 顾绛道:“因为我想见一见龙凤金环,很多年前,我曾听一个人对我说起过龙凤金环的厉害之处,我便一直想见识见识,却始终没有见到。” 阿飞道:“就因为这个?” 顾绛笑道:“就因为这个。” 就像一本曾听闻内容、未曾得见的书,一道据说美味,却没能尝到的菜,一种年幼时惦念过的零食,等到有能力和条件去实现这个想法时,哪怕书的内容并不精彩、菜的味道并不和胃口,零食也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好吃,可人还是会去试一试的。 对如今的顾绛而言,在他漫长的生命里抽出一段时间来见一见上官金虹,并不比买一本书、一道菜、一包零食来得困难。 阿飞已经从顾绛的口中大致了解了上官金虹:“那他的影子呢?” 顾绛笑道:“当你见到他时,就明白了。” 阿飞的确在见到那人的瞬间,就明白了顾绛的意思,那是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他穿着杏黄色的长袍,身上没有任何装饰,只有腰间的一把剑。 任何人在见到这个男人的时候,都会被他的眼睛吸引,那张被三道伤疤划开的脸上,有着一双灰色的眼睛,冰冷、邪异、漠然,带着浓重的死气,好像这双眼睛的主人并不是一个活人,他只是一道影子——上官金虹的影子。 而阿飞的目光则落在了他的剑和握剑的手上。 那人几乎同时也看向了阿飞手边的铁片剑。 两人都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明明从未见过对方,可他们都知道自己一定会遇见对面这个人,因为他们的剑是如此相似,他们同样在修习高深的武功,却不沾染武道。 他们都只会杀人。 可他们又是这样的不同,和那人的死灰邪异不一样,阿飞身上有着一种纯粹锐利的野性。 他们的相似处,让他们注定会相遇,而他们的不同处,注定了他们会向对方拔剑! 只是一照面,两人之间的气势就变了。 顾绛没有管阿飞,打量了一通眼前的简陋的小院后,他才看向了此行的目的——这间小院的主人。 上官金虹微眯着眼睛,开口道:“我这里已经很久没有外人来了。” 顾绛道:“你的确有很多年未在江湖行走了。” 上官金虹没有询问对方是如何找到这里的,有心人总会抓住所有蛛丝马迹,而有能力抓住这些痕迹的人,都不是泛泛之辈:“我离开江湖太久,竟不知道江湖上什么时候出了你这样的人物。” 顾绛道:“阁下虽身在乡野,耳目却通天下,时时刻刻都关注着那些可能对你造成威胁的人物,不会不知道兴云庄中事,眼下又何必装聋作哑呢?” 阿飞难得分神看向顾绛,他发现顾绛的神情气质都有了变化,不似平日里淡泊平和,倒有种年轻人的锐利张狂、上位者的说一不二,两句话就带了锋芒。 第96章 上官金虹笑了笑,他的笑没有任何情绪和含义,却残酷得让人畏惧胆寒:“看来我猜错了。李寻欢的父亲和沈浪是好友,我原以为他们出海前有人来到李园,是将沈浪的武功托付给李寻欢,现在看来,你更像另一个人。” 顾绛,或者说公子羽低声笑了起来,他忽然心生遗憾,遗憾公子羽生得太晚,若当年他回到中原时遇见的是上官金虹,际遇或许会有趣得多,上官小仙虽然狡诈,却没有上官金虹这样的武功和气势。 公子羽道:“上官帮主应该知道我的来意。” 上官金虹不笑了,他冷冷的看着这个容貌惊人的年轻人,江湖上没有几个人能在上官金虹这样的目光下保持镇定,那种冷意几乎能将人吞没,消解所有勇气和傲气。 可公子羽还在笑,笑得温柔亲切。 上官金虹看着他的眼睛,他这一生看过许多人的眼睛,一个人的想法和性格多半可以从眼睛里看出来,想要在他面前伪装自己的人,都骗不过他,或许有那么几个能骗过他的人,可那样的人也不屑于再掩饰自己的性情。 眼前这个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上官金虹的目光如刀,要一寸寸将人凌迟,窥见筋骨,却只从对方眼睛里看到了笑意。 他缓缓向前走了一步,他身后的影子几乎同时抬脚,和他一起向前一步,两人同心同意,浑然如一,不用等他们出手,来人就该知道他们的配合天衣无缝,世间绝没有武功招式能破开这种联合。 公子羽道:“见到这一步,就见到了想看的东西,本该离开了,但眼下有些不同。” 他袖中滑出一柄刀来,这把刀不算长,刀身狭窄,脱去刀鞘后,露出的刀锋也算不得锋利,只是一把最普通的刀。 公子羽轻声对身边的阿飞道:“你的剑只会杀人,可对杀人,你也还停留在荒野上捕食猎物的境地,没有摸到真正的门槛。之前在兴云庄,你已见过一剑,现在,你可以看看我这一刀。” 阿飞不知为何咬紧了牙,他觉得面前这个持刀的人是如此陌生。 上官金虹却能感觉到,一种几乎慑人心魂的魔性从这个年轻人身上显露出来。 它是活的,甚至在沿着脉搏的跳动、真气的运转、空气的流向,无声地扩张着。 它裹挟着人的七情六欲,灼烧着执着索求的痛苦,突破人世间所有规则常理,肆意狂放、变幻无形,时时刻刻都在叩问着道理存在的根由,嗤笑着万物生灭的轮回。 否定一切,吞噬一切,同化一切。 它在天地的每一个潮汐起伏间,也在每一个人的心里。 它存在于那把刀上,扣在持刀之人的指尖。 他确实会杀人,他随时都能杀人!用刀杀人,用那种魔意杀人,抹除对方的存在甚至是精神,彻彻底底杀死对方。 上官金虹想走,他是一个枭雄,不是一个英雄,他所有行动的目的都是权力,而只有活着他才能继续掌控权力。 可他知道,自己已经走不了了,当对方亮出那把刀,他就走不了了。 他只能出招! 可怕的杀气从两人身上同时迸发,上官金虹的龙凤金环呼啸而出,它无形无质,无处不在,而紧追在后的是奇诡无比的剑,将那一点无形的缺陷都凝固在剑上,要斩断所有有形之物。 这是毫无破绽的一招。 公子羽举起了手中刀,他依旧毫无杀气,面带笑意,他没有被对方的杀气所动,也没有寻找对方招数里的破绽。 因为他的刀落处,就是破绽。 阿飞的眼前似乎暗了片刻,昏暗中有一点金色的光芒,那是金蝶从栖身的发冠上飞了起来。 而后,刀光劈开了那一瞬的黑暗。 阿飞终于感觉到了他的杀意,那一点惊起蝴蝶的波澜,似微风吹拂,乍暖还寒。 如热血飞溅,又转瞬冷却。 是天杀万物,默然无声。 顾绛收刀入鞘,没有看倒下的上官金虹,也没有理会长剑折断后半身染血的荆无命,甚至没有看怔然无言的阿飞。 他抬起手,任由困顿了整个冬季的金蝶欢快地飞舞着,落在他的掌心,笑道:“冬去春来,你这样高兴,想必今春又是一个好时节。” “是时候启程了。” 【作者有话说】 倔强的我愣是挤在一章里写完了_(:3」∠)_其实我一开始并没有打算写《多情剑客无情剑》,是我突发奇想,想要练一下文笔,下一篇我准备试试看写一个长剧情,从头开始埋线,一点点推进到结尾,练一下我的长叙事能力,用同人来练笔是最好的,因为同人的设定是一种限制,也是一种来自大师的帮助,不至于让你彻底跑偏崩掉_(:3」∠)_。 这一篇虽然写得很吃力,但也很开心,我就喜欢编织背景、塑造人物、讲述故事,能顺利收掉结尾就更好了_(:3」∠)_。 让我缓一缓,准备一下,番外中《倚天》其实是《天龙》的后续,这里《多情》是公子羽的逆向后续,而下一篇准备进《神州奇侠》,也就是《说英雄》世界的后续_(:3」∠)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