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作者:大叔无良 文案: 原始社会好,原始社会男女老少光着屁股满地跑; 原始社会好,原始社会咪咪如云鸡鸡如林一眼看个饱; 原始社会好,原始社会大家看对头眼了就随地搞一搞…… 可穿过来才知道没东西吃,衣服没得穿, 还要被压倒~~嗷嗷嗷!奶奶的,爷是压人的不是被压的!…… 咱是文明人,暴力什么的不可取啊不可取!TT# 强强联合开荒史前时代,各位观众请自行携带避雷针! 内容标签:强强 穿越时空 种田文 洪荒 搜索关键字:主角:孙志新 ┃ 配角:纳鲁,泰格 其它:男男,强强,兽人,种田,冒险,解谜 晋江金牌编辑语: 孙志新穿越了, 来到了不知是什么星球的原始社会。 第二天,他就被押着举行了古老的仪式, 成为部落首领纳鲁的配偶。 这里缺衣少食,还要抵抗恶劣的环境, 于是小新和纳鲁一起开启了强强联合的史前开荒时代…… 此文非异世,非兽人,是个十足的史前开荒种田文。 主角孙志新穿越前作为户外运动爱好者, 对野外生存有一定的了解,使得他在史前石器时代能快速适应。 孙志新和纳鲁的感情同样令人期待, 两个强者从互不相让,别扭,到相互协作,体贴关心, 故事发展顺畅,令人不禁期待后续发展。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人物卡: NO.1 姓名:孙志新(小名:小新) 年龄:二十三岁 身高:178cm 血型:B 体重:68.5Kg 特征:异星蛮荒唯一的人类 性向:直男 口头禅:喜欢自称爷、小爷; 兽血系统:无 兽化因子:无 兽形变化:无 喜欢的颜色:一切蓝色、白色、灰、麻、黄、米色 喜欢吃的东西:很多……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NO.2 姓名:纳鲁 年龄:三十三岁 身高:192cm 血型:A,狼血 体重:93Kg 特征:精壮的武夫 性向:BI 口头禅:小新,别闯祸…… 兽血系统:狼形态,狼人形态 兽化因子:狼血 兽形变化:铁背苍狼 喜欢的颜色:没有特别的喜欢的颜色 喜欢吃的东西:肉,孙志新做的一切食物 NO.3 性名:泰格 年龄:二十九岁 身高:194cm 血型:O,豹血 体重:91Kg 特征:极具侵略性的海盗气质 性向:BI 口头禅:小新,你是我的吉玛! 兽血系统:猎豹形态,豹人形态 兽化因子:豹血 兽形变化:暗夜黑豹 喜欢的颜色:金色、银色、天空蓝 喜欢吃的东西:肉、甜食,孙志新做的一切食物 NO.4 姓名:奥格 年龄:十六岁 身高:177cm 血型:AB 体重:74Kg 特征:只有更别扭,没有最别扭的娃 性向:直男 口头禅:哼! 兽血系统:狼形态 兽化因子:狼血 喜欢的颜色:不详 喜欢吃的东西:肉,除了蔬菜类的食物 NO.5 姓名:布库 年龄:七岁 身高:133cm 血型:AB 体重:32Kg 特征:史上最敏捷,最聪慧,最可爱的小黑犬 性向:未开启 口头禅:吉玛、吉玛,你看我、真的吗?、好厉害! 兽血系统:未开启 兽化因子:不详 喜欢的颜色:粉蓝,红、绿、带金属质感的颜色 喜欢吃的东西:没有不喜欢吃的东西…… NO.6 姓名:齐格力 年龄:三十一岁 身高:190cm 血型:O 体重:86Kg 特征:独臂,机警,少言,办事迅速果断 性向:直男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兽血系统:无 兽化因子:无 喜欢的颜色:不详 喜欢吃的东西:肉,口味重,喜欢吃麻辣 呼,真累……以后接着续。 1、噢……穿越大神没长眼 ... 孙志新已经在小河边蹲坐了很久,差不多都已经近一小时,整体动作活像奥古斯特?罗丹手里的那具青铜雕饰思想者。当然……不是光着屁屁的,不过腰间仅围了块兽皮,原来的登山装早不知去向,其实也跟光着差不多。 身体没动,只用眼光斜着瞄瞄手上的腕表,得出的结论是他当真在这里已经蹲坐了四十八分钟。足足四十八分钟,蹲得他腿麻血压上升外加屁股抽筋。而那位思想者已经从原来时空的1888年开始发呆,呆到他穿过来的2011年,也不知道这一呆就是两百多年是个什么滋味。 手腕上的腕表是一款新款的Casio登山表,买的时候孙志新节衣缩食,打工存了一整年的钱才咬牙买了下来。一是它确实是好东西,野外功能非常的齐全;二是自己这样的喜欢到处跑的背包族受不了它的诱惑,存了一年钱后某日终于大出血将它拿下。 它是淘宝上的正品行货,型号是PRG500T7DR,除了当作计时器用外,还有许多体贴实用的功能,比如测气温、海拨、水压;全自动LED照明、抗低温、高温装置;数位罗盘等等,其它还有好些功能还待孙志新同志去开发。接近一万人民币买的东西确实牛B,它是太阳能动力,仅充一天的电在没有阳光的情况下就可以用五个月。整块表是钛金属表面,结实得不可思议。因此在穿越到的这里的过程中不仅没像其它东西一样被时空乱流撕扯得不知道流落到哪里,更没有被这帮子史前野蛮人摘下来,现在依然完好无存的戴在他左手手腕上。 看看时间,现在是下午17:36分。日期是0000年1月4号。呃……得了吧,日期功能其实已经算报废,天知道这旮旯用什么样的历法在算日子。幸好通过手表已经验证,脚下这颗星球的自转周期倒跟地球完全相同,所以孙志新到达这里的第三天索性把它调到归零重新计数。表上的日期就显示出他到达里已经足足有35天。 把日期归零的举动不是破釜沉舟的赌气,而孙志新心里已经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原来的时空,肯定是回不去了。 谁听说过穿越人士有几个是能回来原来的时空的?那么多穿越小说白看了?没见开篇不到三章作者就明明白白有写:即来之则安之? 我X! 去他姥姥的即来之则安之!回不去当然只能用即来之则安之这句话来安慰自己,不然还能怎么地?割脉、服毒、抹脖子、一头撞死重新穿一次?且不要死的时候真的很不舒服很痛很可怕,更头大的是穿越大神很显然是个不靠谱的家伙,都能让人穿到史前时代来,下次还要穿成什么?继续往前穿成单细胞生物?像水螅那样,吃喝拉撒都通过同一个腔径进出?拉倒吧……还不如现在呢。古人当真曰得好:好死不如赖活,真他……的有道理。 孙志新现在蹲坐位置的前方的小河平均宽度大约有四米左右,最窄的地方只有两米来宽。河边散乱的堆集着许多粗砺的有棱有角的石块,河底则铺着一层圆润而大小不一的各式鹅卵石。泥沙很少,从侧面表明河流形成的时间不会特别长,上流没有大量的泥沙可以顺河而下。整条小河河水清澈,窄处的河水也并不怎么湍急,流淌时卷溅出的水声清脆悦耳,隐约可见的鱼虾螃蟹悠然自得的在水里乱晃,那螃蟹还无耻的吐着泡泡用自己的自由去剌激孙志新。 无论从水的清澈程度,还是水中生物的数量多寡,以及鲜活程度来看,都是证明他是往前穿了,而且一穿N年。在原来的时空,能有如此清澈的河水,能有如此丰富的水中物,绝是天方夜谭,得太阳打西边出现才会这样这种异象。自己面前这条河流里无论河水与水中生物,完全没受到任何人工的污染,那螃蟹个头大得让人吃惊,孙志新还是头一次看到河蟹也能长成这么大,以前只见过这种个头的海蟹。 河水他也尝过,清新甘甜,几乎尝不出土腥味,不必经过化验也知道品质上佳。前世若是有这种品质的河水,早已经被人用桶起来,贴上XX山泉、OO冰川水的标签,广而告之后卖至大街小巷。 所以得出结论,这里离自己原来的时空必定年代久远。 另一件可以肯定的是此处必定不是自己原来所呆的地球。这很好确定,就算是没什么天文知识的小孩都知道夜空里只有一个月亮,这里的夜空却足足有十一个月亮!不仅如此,它的夜空组成还远比这个要复杂得多。 月上时升,那十个月亮就会爬上天空,它们倒不一定同时出现,有时候会只剩下两个,有时候会十一个同时出现。两个或者十一个同时出现的时候最少,五至九个不等的时候比较多。如此奇特的天文现像说明围绕着足下旋转的行星有十一颗卫星,各自公转的转迹和速度都不相同。 一到夜晚,那十一颗卫星升上天空,或呈青蓝、或呈洋红,呈透出一是银白的金属光泽,配着夜空正中的一条如云如雾一要的带子,便如天河中嬉戏的精灵,极美。那条如云如雾一样的带子,在夜空里看着像星辰织就的河流,孙志新却隐约猜到它应该是一条陨石带,就像木星的陨石环那样的东西,则大量的冰块、石头等等组成,白天看不到,晚上则因为反射这个星系的恒星光芒百显现了出来,同样美到极至,却不是地球应该有的东西。 这便足以证明自己绝不是身处地球,更不是太阳系的某地地方,而是到了完全未知的宇宙角落。 如此,孙志新幻想自己穿越回去的念头就更淡。 孙志新是趟水过去的,此刻蹲坐在河对岸。河的另一边则有许多忙碌的人们。他们全是老人、女人、小孩、病人和残废男人,健康成年男人见不着,因为他们全出去猎去了。以孙志新的观察,这是一个一百来人规模的部落,目前而言主要的生存手段就是依靠成年男性出去打猎获得。猎物由部落首领分配给所有人,成为主食。辅食是妇女、小孩、老人采摘的野果、根茎、果实等等,数量和品种都很稀少,完全达不到取代由猎物而来的肉类成为主食的地步。大约是因为水质土壤都不曾受过任何污染,这里的野果没经达人工培植也十分美味。孙志新吃过一种像野苹果一样的野果,个头只有原来时空的一半大小,水份少,还很坚实,口感非常一般,味道倒是出奇的酸甜清香,很有原生态的味道。 此时河对岸小孩嬉闹,年老的老人在收检在太阳底下晒了一天的兽皮,妇女们则在燃起炊烟,烹制晚饭,一片和谐的田园景像。带着浓腥和油腻的肉类烹制味道就从河对岸飘过来,对于孙志新这样的二十一世纪新人类来说,显得又是好闻,又是恶心。 好闻是因为他真的饿,这里的习惯是一天只吃两顿,早一顿,晚一顿,没有午饭那一说。天亮时吃的早饭早已经在胃里消化得精光,饿得孙志新饥肠辘辘,闻到食物的味道当然觉得好闻。而恶心,是因为这些人的烹制手法实在是粗陋不堪,大块的肉要么就是煮,要么就是烤,调味品只有一种看上去黑漆漆的像泥沙一样的海盐,又苦又涩就罢了,还带着被其它金属离子污染的酸涩怪味,别提有多可怕。连吃三十五天这样的东西后,孙志新只感谢穿越大神一件事:噢,额滴娘亲,他们已经发展到会用火煮烤吃熟食,不是茹毛饮血,真是太好了! 连续观察了三十五天,孙志新早已经得出一个结论,且不说别的地方怎么样,仅眼前这个部落而言,生产力是极度低下的,根据他们所用的工具判断,应该是处于石器时代的某个阶段。至于是前石器时代,还是后石器时代,还有待观察。 想到这里孙志新就觉得心里有无尽的悲催。别的穿越前辈要么就穿成君王,要么就穿成一代贤王,再差点也可以穿成才子;女的也可以是女帝、皇后、女才子,再不汲也好歹混个宫女先在宫里做秘书工作,然后再被帝王看上后麻雀变凤凰一朝成妃成后。而自己呢?不知道是命不好还是穿神大神推送的时候用劲太给力,一个不小心居然穿到史前的石器时代去了。 这事整得……囧…… 时器时代啊……以前只玩过这个名称的游戏,沉迷于去收集各种各样的宠物,就是没有幻想过自己某一天也会穿到这个鸟不拉屎的时代。别这样玩人好不好……自己又不是穿越爱好者,这样的中奖机会送别人好了。晋江、起点,有一大堆穿越发烧友,貌似完全轮不到自己头上。于是又得出一个结论:穿越大神那厮绝对是个睁眼瞎,而且是个非常不负责任,做事随心所欲还喜欢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的家伙! 对面岸上的人,无论男女,几乎都全光着。小孩就不说了,百分之百的是光着的,男娃女娃一律光滑滑满地乱跑,活像动物园的小兽。老人们大多也光着,□出年老满身皱纹和老年斑的皮肤。女人们得看条件的好坏,对□而言,条件好的会在腰胯间围块兽皮,装饰的意味大过遮羞;条件不好的,那肯定是光着了。至于上身,那是啥也没有的,偶尔能见到兽牙之类的穿成的粗陋项链戴在颈上,也是极少极少。 头一次看到这许多光溜溜的女人时,孙志新还兴奋了一下。好多的乳房呢!长的圆的扁的,大的小的中等的,球形条状竹笋形丝瓜柱,各式各样,全都光天化日之下坦露在外任人随便看。以前想随便那当然不是,现在随便看……岂不是天堂咋地?可人类就是有那么贱,遮起来不让看的时候一心想看,当它们随地都坦着让人随便看,神秘感就没了,更觉不值钱,想看的欲望大减,仅看了一天就视觉疲劳。孙志新从第一天的性兴奋到第二的性疲劳,然后一连三十五天看下来,活活腻得想吐。 不信?那么美丽的东西会让人想吐?看过后想摸才是真的吧……你还别不信,红烧肉好吃不好吃?你连吃一个月,天天顿顿吃它试试看。有种你给我坚待一星期,我算你狠!那两个脂肪球现在对孙志新没有了任何吸引力,甚至还觉得看着烦,看上一眼就觉得如同吃多了过饱和的硬脂肪肥油。更别提那些年老的,或是病弱的,完全无美感,乳房像皮口袋一样拖在腹部足有尺长,脏兮兮的全是皱纹,□乌漆嘛黑像发霉的美国乌梅。那些女人的整体形像活像索马里的黑女人。能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起性致……除了说你是禽兽,别的简直是没啥可说的。别人看见这样的东西会起什么念头孙志新不知道,反正孙志新自己不行,就像他看到索马里妇女的裸体照片,只有深深的同情,生不出半丝欲念。 可是没办法,不是女人们不想穿,不想打扮得漂亮,而是生产力着实低下,实在没这个条件,生产不出来可以穿的东西,或者说没有多余的东西来制做遮体物品。仅是兽皮一项,对于这些来说在极端条件下也可以转换为食物,孙志新有见到过有老人饿极了拿兽皮熬烂了来吃,一边吃一边往外吐毛发,看得孙志新恶心不已,又心酸不已。所以她们只能裸着,在天亮的时分只能可怜的双手环抱着胸部取暖,就算是青春年华的少女,美丽的乳房也被冻得上面的皮肤全是鸡皮疙瘩,一点也美不起来。 正在那里感叹,有个黑瘦的小孩站在河对岸叫他:“毕达阿察拉苏,%!#!$!%&%#*。” 除了毕达阿察孙志新听得懂,其余的一律听成鸟语。连续三十五天,一直被称呼为毕达阿察拉苏,白痴都知道在叫自己。 如果真心要学,以孙志新的发达智商自然可以很容易的学会一些简单的日常用语。可是他打心底排斥这一群原始人,没有丝毫说话的欲望。三十五天下来就只听懂个毕达阿察拉苏,别是全是鸭子听雷——雾沙沙,十窍都通了九窍,只余下一窍不通!同时心里隐隐猜测这是一个称号,而不是名姓,因为无论谁这样叫他的时候,脸上都带着一种尊敬和畏惧的混和复杂表情,隐隐又和自己保持距离,神情显得很是谨慎。你走在大街见到认识的张三李四王麻子,打招呼时不会像这样,对吧?这是很简单的常识。 孙志新没有应声,只是慢慢站起来,趟过河水向对岸走去。他知道,这是部落里的男人们回来了,做晚饭的女人遣人来叫他过去吃饭。三十几天一直都这样,天擦亮男人们就出去打猎擦黑时分再回来,如无意外不会更改。 作者有话要说:新书开章,欢迎捧场。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个强强联手的史前开荒爱情故事。 2 2、男人们回来了 ... 黑瘦小孩领着孙志新往帐蓬堆里最大的那一座走。 所谓最大,也不过是占地三米多点儿。整个帐蓬用兽皮拼接而成一大块,再用一根木头柱子顶起来,就成了孙志新所见过的最简陋的帐蓬。拼接它的工艺非常简陋,就是用磨尖的木头棍子在兽皮上桶出孔,再用兽皮撕成条穿起来绑在一起就成了。据孙志新观察,整个部落里会这个手艺的女人并不多,好像还是某种挺高级的加工手段。 和其它的帐蓬相比,它更大,更‘华丽’,更具‘气势’。被木头撑起来的顶部还插了一撮鲜艳的鸟类尾羽,它迎风招摇着表示这座是部落首领的居所,地位上来说相当于总统豪宅。这便是孙志新在这史前时代目前依附而居的家,非常之‘豪华’,非常之‘金碧辉煌’,孙志新一见了就想哭,总觉得自己居住在某座历史悠久的垃圾堆里。 黑瘦小孩把孙志新领回家里,开始灵巧而又勤劳的做晚饭。孙志新斜着眼看他忙碌的黑瘦身体,心里同情着可怜着,却又强硬起心肠只作没看见。发生在他身上的种种事都让他不想与这里的任何原始人有交集。 黑瘦小孩好像叫做布库,孙志新听别人这么叫他。他是部落首领的小儿子,大儿子更高更壮,接近成年,已经可以跟着父亲外出打猎,所以这会儿见不到他。部落首领家又没有女人,做饭的事就落到了布布库头上。 说起这个,孙志新其实对这位部落首长有些敬佩。他做为一名部落首领,除了有话语权之外,没有其它任何的特权,不贪污不乱纪,没有任何前世官员身上总是洗不干净的腐败气息。部落的其它成员会因为敬重赠送他东西,其余所有的东西由他发话全部严格接照平均的制度分配下去,他不能多拿一丝半毫。这种分配制度很原始,很粗陋,却没有丝毫官僚贪污的风气。能形成这样的分配方式的原因,一是生产力低力,没有多余的东西可以藏私,二则也是人们纯朴老实。如此便让前时代社会穿过来的孙志新一边鄙视着,一边又敬重这种制度。 当然,再想到其它的,孙志新心里那点佩服和敬重便因为对部落首领的恨意吹得烟消云散。简单的说,这个部落首领的家庭构成有四个人,首领,首领的大儿子,首领的小儿子,还有孙志新。没有女人,可孙志新被首领拿来当成女人用。一连几十天,天天屁股开花。当真是菊花残,满地伤……比起身体,自尊尤其被伤得厉害。 布库煮东西的道具是一个工艺很可怕的陶锅,它的形状像只大型的长形的鞋,内面凹进去可以容纳东西,那小孩就把它放在火上,加了水把前些天的肉丢进去煮。他的烹调水平就这样,所有东西全拿来煮,把肉煮熟就算做好了饭。 只是那肉放了几天,已经有些变质,没下锅那会一群苍蝇围着它兴奋的折腾,黑压压又嗡嗡作响的一片着实让人望而生畏。不过虽然确实有点变质,不过吃倒是能吃,就是一煮之下就冒出奇怪的味道,让人呕吐的欲望大过吃它的欲望。孙志新闻着实在想吐,但又知道这块微微变质但是还是吃的肉在目前情况下实在珍贵无比,只自强忍着。要知道这是史前的石器时代,哪怕再小的食物都来之不易,凡是能吃不会吃死人的,绝不会被丢弃。 不大会,水开了,在陶锅里咕噜噜的响,奇怪的味道迷茫在整个帐蓬里,让里坐立难安。当然,坐立难安只针对孙志新,布库倒是垂涎欲滴的盯着锅里,守着食物大家一起吃的本份。 再过得会儿,孙志新瞄表看见时间大约是六点半,帐蓬外传来一阵欢呼。打猎的男人们回来了! 孙志新心里一紧,立即就想起那个天天折腾他屁股的凶手。可是他们心获和生存紧紧相关,心里纵然万般不情愿,孙志新还是忍不住通过帐蓬的开口往外看去。 一群男人,约有四、五十个,在一个领头男子的带领下正满脸欢笑的满载而归,接受部落里其它成员的欢呼。走在最前面的就是部落的首领,肩上扛着一只鲜血淋漓的鹿,一边冲人挥手,一边展露着粗犷的笑容。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就是他,天天把自己当成女人使用的混帐王八蛋!看到那人,孙志的眼光缩了缩,菊花控制不住的隐隐作痛,当即转开眼只去看别人。 和落部其它的人一样,这群野男人差不多同样赤身裸体。只是为了打猎的方便和保护身体,每个男性猎手都在腰间系有一个皮套子,把阴茎连同阴囊一起装进去保护自己,再把装着它的皮绳系在腰间。这样的道具孙志新隐约在地理杂志上见过,非洲土著仍有人穿戴它,有个名称叫做阴茎鞘,用途就是像护剑鞘一样,为了在搏斗中避免伤到要害,把男人的长枪装到这个玩意儿里去。 仅这个东西,也是出外才戴上,回到营地就脱下来,仍然是满地的自然天体。孙志新知道,因为这东西以目前的工艺来说制做不易,他们只得这样。而做为首领,打头的男人装备要豪华许多,里面不仅有阴茎鞘保护,外面还多出一个小皮裙。那人□的器物本就生得巨大,多出一个鞘套后再围上皮裙,男性□便将皮裙顶得高高凸起。孙志新只看了一眼就觉得头皮发麻,他可是亲身体验那根巨物的威力,当下只觉得屁股又在隐隐作痛,只恨不得拨腿就逃跑。 当然,这个念头仅是冒了一下,孙志新就老实了。不是他不想跑啊,而是当真跑不了啊……这鬼地方逃出去根本就没有办法生存,完全不一样的时空让对啥都是一把瞎的孙志新纵然懂野外求生的技能也依然无用武之地。他见过一次野兽冲击营地时的搏斗,那种真正的生死相搏让孙志新这颗伪温室的花朵惊得两股战战,一心想冲上去帮忙,可到战斗最后也没能挪动脚。那一役,伤六人,残一人,亡两人。伤者六人中又由于治疗条件的原因又死去三人。平生头一次面临真正的死亡,还是那么近的距离,那种残酷血腥的残肢断骨场面彻底浇息了孙志新并不多的勇气。 要逃,也是以后,等自己强大起来有能力生存下去再说,并不是现在。 说来也诡异,仅孙志新有幸见到的野兽就比原来的时空要体型巨大得多,伤害力也巨大得多。这里的人类为了和强大的野兽对抗并生存,进化得也是体型高大。部落里身高达到一米九的猛男比比皆是,首领更是强中之强,整个身体精壮高大,充满了阳刚与力量的混和美感。 照说孙志新也不矮,又因为喜欢户外活动而生得健壮结实。可他那前世还算高的178身高放到这里来和这些野男人一比,就是活活的小巫见大巫。这里的女人都有这样的身高,又粗壮健硕得很,孙志新站到人群里反而显得娇小玲珑。 帐蓬外,还是一片欢声笑语。男性猎人都摘下了自己胯间的鞘套,仔细的收藏起来,此时赤裸着身体正大刀阔斧的分割猎物进行分配。一眼望过去,女人们肉球摇摆不停,男人们□甩荡不断,满眼都是巨球硕根,充满原始粗野的味道。孙志新闭眼又睁眼,再闭眼睁眼,丧气的想自己为什么不长满针眼?得,就当这是大型的天体浴场吧…… 今天的收获好像很丰富,所有人都很兴奋,整个分配工作花了老长时间。 许久之后首领带着大儿子回来,他肩上扛着一条鹿腿,大儿子肩上悬吊着一只野兔,一只山鸡模样的鸟类。 进来时男人瞅了孙志新一眼,孙志新抬起眼,毫不退缩的和他怒目相对。对这个天天骑自己的男人,孙志新又想杀了他,又想阉了他,总之就是不想让他好过。 被孙志新一瞪,那男人不怒,反倒笑了,眼眸里波光流转,一点也不掩饰对孙志新的喜爱。他阳刚爽朗的笑声哈哈的在帐蓬里盛开,声音在广阔的胸腔里激荡共鸣,竟是十分伟岸好听。孙志便更怒,斗鸡一样死瞪着他。 那男人伸手进兽皮裙,随手扯下腰间的鞘套,布库把它收捡好,然后坐到男人粗腿上,两父子嘻嘻哈哈的说话。大儿子接手布库的工作,一边伸根木棍去陶锅里搅拌,一边拿一种轻视的眼光去打量孙志新。在他看来,孙志新这样不能出外打猎的年青男人就是部落的耻辱,偏偏父亲把他当成珍宝供着。 正在锅里搅来搅去的青年和首领长相有五分像,眉毛很深,气质比父亲还更加粗野,还多出一分年青气盛的跋扈骄纵。布库有时唤他作吉里卡,有时唤他作奥格,叫吉里卡的时候比奥格多,再听其它家庭有兄弟姐妹的互相之间的称呼,孙志新猜到奥格应该是他的名字,而吉里卡应该是哥哥的意思。 两父子在那里说话,布库咭咭的一直笑,那男人的声音低沉浑厚,从胸腔里共鸣出来后像是优质的大提琴拉出来似的,对话内容孙志新倒是一个字都听不懂。虽然听不懂,看那对父子的神态,也能猜到述说的是今天打猎的过程。布库唤那男人时发音是很亲昵的帕帕,想来是爸爸的变声。在语言学上有个很奇怪的现像,就是各类语言唤母亲和父亲的口语都很接近,发音都类似于爸爸妈妈。比如说英语,口语里妈妈唤作Mama,爸爸唤作Papa,跟中文出奇的接近。想来这个时空也有类似的发音规则,孙志新一听就懂了。 闲话完毕就开饭,盛晚饭的家什可没陶锅那么高极,全是中间凹下去的石块,有天然的,也有打磨的,无论吃东西还是盛东西,都十分不方便,搞得汤汁横流,装与吃都是一片狼籍。起初只见得这种‘碗’孙志新就没吃东西的欲望,可后来饿得狠了,哪还能讲究这些?有吃有喝不饿死就福气,这句古话孙志新现在深有体会。 由于受不了变质食物煮制后的可怕气味,孙志新顶着奥格毫不掩饰的鄙视眼光闭着呼吸吃东西。心里恶毒的想,让你瞪,你慢慢瞪,老子就是要吃你猎回来的猎物。你老子天天奸我,这还是最起码的报复。等哪天时来运转,老子奸回你老子去,把你老子骑在身下,活活气死你! 晚饭便在这样不和谐的气氛下完成,男人挥手把两个儿子赶到隔壁的帐蓬里睡,自己对孙志新露出了带着欲望眼神。 孙志新眼皮一颤,跳起来就想开跑。 3 3、男子双打史前版... 孙志新练过体术,本身又是户外运动爱好者,动作、体力不可谓不强,肢体反应也极为快速。可这些放到那男人面前,就跟小鸡似的,被那人一把便抓住。 孙志新低吼了一声,一记手锤击在那男人肋下,趁他吃痛后退时抬腿飞踢,一记侧甩腿毫不客气的甩向他额侧,连续的出击动作干净利落之极!孙志新练的是自由搏击,拳脚工夫先练过十段锦,后练咏春,对太极拳感兴趣后又改练太极。又因为室友的爱好练过泰国拳和跆拳道,这两种都是出手狠厉的技击,因此他出手时相当的狠辣。 男人肋下受了一记重击,深褐色的眸色变得更深。孙志新错估了这种野男人天性里的野性,受到攻击,他们的欲望只会更甚! 孙志新哪晓得这些,屁股感觉到威胁,做为男人的本能的就是主动出击。他这人又是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货色,较量了几十天从来都赢不了,可心里就是没有气馁过。要想骑老子?先他妈打过了再说! 当下一记肘击得手,身体毫不停歇,重心往下移,右肩顶出,太极里的肩挂技巧如行云流水一般击发。待肩头撞实,双肘闪电般的后击,如若击中了,再强的人肋巴骨也得断。 见孙志新近手搏斗,各式各样的精妙技能如同流水一般的泄出,自己竟是从来都没有见过。男人眼里闪过惊异的不已的眼光,以不变应万变只用自己强大的力量和强悍的身体与他周旋。 所谓一力降十会,在绝对强大的力量面前,技巧的妙用就会被强力压制。男人的力量和孙志新的力量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对于孙志新来说,他的力量就达到了一力降十会的阶位。 眼见得孙志新一通连续技能发完后又是抬足一记狠厉的飞踢,足尖正对自己的太阳穴,正是毫不留情的打法。那男人眼光一暗,心里怒气滋生,敏捷的挥手直击,拳头重重击在孙志新的腿上,力度之大,让孙志新感觉就像是脚断了一般。 孙志新不是那种受挫便要退的人,不仅不退,反而用剧痛的那只脚支撑住自己,揉身而上,一记膝撞恶狠狠顶向男人的小腹。如若是被他顶中了,不残也要晕半天。 男人抬手压住孙志新的膝盖,一记勾拳自上而上捣在孙志新的肚子。腹部传来的巨痛让孙志新眼前一黑,晚饭都差点喷出来。 几下兔起鹘落的搏斗,加上以前的许多晚的较量,孙志新知道这男人的自己无法力敌,当即一错步划开身体,转身又迅速倒扑回来,趁那男人被自己前几式连续技击打得身体出现短暂的麻木不灵活时拼命寻找机会。这种负面技击状态叫做硬直,通过连续的防御击破手段大幅度下降对手的反击能力,从而寻找破绽施展更加厉害的后着。 此时孙志新正从下三路踢出一记狠毒的撩阴腿,那男人正双手下格档,上半部一片空虚毫无防备。就是现在!孙志新足下发力,灵活得如同狸猫一样从男人的臂下钻过,一举将手里的暗藏的石片压在他颈侧,压低声音喝道:“滚开!” 那男人颈侧受压,全身的动作嘎然而止,只拿一双变得更加幽深的眼光盯着孙志新看。眼里有受制的怒火,更多的是一种孙志新看不懂,可看了后会觉得胆颤心寒的东西。 “#$^#$%.”男人道,然后根本不理颈间的石处,霍然反击! 在找到孙志新以前,男人从来没有见到孙志新这样的男性。穿着奇怪的衣服不说,全身上下的皮肤晶莹细腻,摸着竟比族里最美丽动人的女性还要好。还有他身上其它的奇怪东西,他全都没有见过,一个个精致无比,半点也看不出有什么用处。就像他现在还套在左手腕上的东西,精致到神奇,谁也不能把它摘下来,除非砍断手腕。 男性在他印象里,只有两种身份,亲人、族人、同伴。前两种他必须去保护他们,是义务更是责任所在;后一种则是同生共死一起战斗的人。除此之外再没有其它的第三种。可孙志新出现了,这便在他眼前出现在第三种男人。 他并不喜欢男人,也不像族里其它的男性因为女性稀少找不到妻子而不得不寻找其它的男性结为弟亲。身处这样的环境,一个人很难生存,一个人也无法排除孤单寂寞。因此几乎所有的部落都以家庭为单位生活,形单影只的独行客必然活不长久。 妻子故去后他不是没想过重新找个女人重组一个家庭,可半途被突然出现的孙志新破坏了。依据族里的法则,破坏者就必须来承担被他破坏的东西,替代他准备去结亲的女人。 男人只对女人有兴趣,对男人半点兴趣也无。虽然他对那女人性趣也不大,只想找个人组建家庭,好在自己外狩猎时照顾家人,可因为对男人无爱,所以他对让孙志新来代替他破坏掉的事结弟亲这件事排斥得很。原本是想着这个人出现得诡异,来历不凡,兴许能成为部族的强力助力才带了回来。 随后也证明了他的猜测是对的,智者很肯定的表达了对他的另眼相看,不但指出孙志新可能会带来部族的巨变,更要求做为酋长的他必须不计一切代价将孙志新留在部族中。这个留还不是普通的留,必须把他紧紧的和族长拴在一起。也就是说,孙志新必须得成为族长的弟亲。至于结拜这回事,估计那时代没有,连智者都想不到还可以结拜,当然就只有结亲了。还必须和族长结,找个族内女子嫁给毕达拉察阿苏都不行。如是虽然还是联姻,但不是和族长联姻,个中差别,想想就能明白。 可他的本意只想让他融入自己的族群,让他成为自己的同伴,半点也没想过要结弟亲。只是因为族里智者的安排,他必须得和这名男了结成弟亲,从此一起生活。年老的智者说,必须和他结成弟亲,善待他,才能让部族过上好日子,因为他是毕达阿察拉苏,意义是天神赐与的人,又叫做天上落下来的人。毕达阿察拉苏是个古老的传说,这名天神赐与的人只要出现在哪个部族,哪个部族从此就会变得繁荣昌盛。为此,必须得把这名毕达阿察拉苏永远留在部族。 不过,传说没说过毕达拉察阿苏是男性还是女性,很不幸这天下掉来的是个把的,更不幸的是还让目前是酋长的自己摊上了这个祸害。 而对于自己的部族来说,要善待他,还要永远留住他,结为弟亲就是最好的办法。因为自己的妻子已经去世,酋长之妻的位置一直空着,毕达阿察拉苏正好可以填补这个位置。众所周知,族里最牢固的关系就是亲人关系,永远牢不可破,弟亲也是其中的一种。自己与他不是父子兄弟,只能结成弟亲。 对这件事,男子起初厌恶痛恨。他只喜欢女性,不喜欢男性,从来不想和谁结成弟亲。可他是族长,无论做哪件事都要从部族的存亡这个观点出发,智者的话则指导着整个部族的方向,所以他不得不接受,把这个毕达拉察阿苏摆上酋长之妻的位置,从此结成弟亲,永远不得改变。为此,他还不得不忍着厌恶,向族里的弟亲家庭学习男性之间的技巧,用以取悦这位毕达拉察阿苏。也就是说,为了让孙志新留下,并能够喜欢上自己以及自己的部族,从此在这里生活为部族的生存而努力,能够放低身段所做的一切,男人都做了。 男人以为自己这样努力取悦他,这位毕达阿察拉苏就会心甘情愿的留下来,为着部族的生存而努力。可事与愿违,毕达阿察拉苏不仅讨厌他,更讨厌男子之间的亲近。 换了别人,或许还可以借机而退,可自己不行。更想到智者的话,还有另一个部族的人也在对毕达拉察阿苏虎视眈眈,若不是自己先下手为强,说不定毕达阿察拉苏已经被掳去了别的部族。所以,再心里不愿意,男人还是在毕达拉察阿苏到达的头一晚就将他就地正法。这个举动就是宣布所有权,打上一个属于自己的印记,强行将这人归为自己族群的毕达阿察拉苏。 在没和他亲近之前,男人极端反感男性之间的亲近行为。他以为自己以后不得不和毕达拉察阿苏的生活将会成为地狱,每天都压抑自己的本性去委屈的取悦他。但实际的情况上他只品尝了毕达拉察阿苏一次后就迷上了他,随后越陷越深。 毕达拉察阿苏和他想像的完全不同,也不像智者也说的那样柔弱不堪。他确实不如族里的男人强壮,需要保护,但这不意味着他很柔弱。相反的,他很危险,有种隐藏着的强大,一不小心就会被他潜藏的锋利割伤。每天想和他亲近,都成了一次危险的生死较量。 雄性这种生物便是这样,对头越强大,越是能兴起他更加强大的征服欲服。每次一看到毕业拉察阿苏因不屈而愤怒着的晶亮眼睛,男人就想把他压在身体下,去亲吻他的眼睛。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一双眼睛,安静时漆黑如夜空,装满了无尽的神秘,又晶亮着,像是星辰全落了进去,满眼的星光。而愤怒时又像他曾经见过的最珍贵的宝石,又比宝石更美丽灿烂,有着宝石没有的无穷生命活力,让人想私藏,想独吞,遮起来不让别人看见。 毕达拉察阿苏,果然是天神赐与的男子,真真与众不同! 男人的心态慢慢的就变了,一颗心沦落在毕达拉察阿苏身上,到后头竟是庆幸听从了智者的话,结下弟亲,绑住这个天神赐与的男子不让他离开。 只是,这个毕达拉察阿苏可不是那么好取悦的。送给他美丽的花朵,他不屑一顾的掷回你脸上;给他最肥美的肉食,他吃得双眉紧皱,说跟吃毒药似的,男人已经不知道该怎么才能取悦他,觉得要想让他笑一笑比取悦自己见过的最美丽的女性还要难。可他知道不能让他从自己手里溜走,无论是做为毕达阿察拉苏,还是自己的弟亲,他彻底的迷上了他。他的毕达拉察阿苏就像一枚长满了锐剌的荆棘果,剌有剧毒,危险无比。可剥掉了外皮的保护后,中间果肉却是世间最美的美味,只需尝过一次,就会上瘾戒不掉。 便在较量与较量之间,在征服与征服之间,在危险的求欢搏斗里,一步步陷得越来越深。他每次都是身体赢了,心灵则输到了底。在这输与赢的拉锯里男人明白了一件事:就是自己死,都不能让他离开,这是他的珍宝! 不得已,他只能用强,强留毕达阿察拉苏,为部族的生存,更为了自己现在一看到他就高涨的欲望。一想到他被压在自己身下时的低吟,还有那和女性完全不同的火热□肉体,男人忍不住就要发狂。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而现在,毕达拉察阿苏便睁着一双漆黑的夜空眼瞳,愤怒的看着自己,手里拿着一片石刀压在自己颈侧,随时都会痛下杀手割下来。他的毕达阿察拉苏,就是有这么狂野!有一种因危险而变得奇异独特的美丽。 这样毕达拉察阿苏,让他欲望硬挺,整个□被血气冲击着饱涨疼痛,脑里疯狂叫嚣的念头就是压上去,征服他! 两眼相对,男人看到孙志新的眼睛晶亮,浓密的长睫毛因为紧张而颤个不停,直挠得他心底深处都在痒。那人的鼻孔张大,从没见过的能这样白晰精致的脸孔因愤怒和激烈的搏斗染上潮红,一张嘴也更加殷红,引得他直想咬上去。 结果他当真这么做了,忘记了颈上的威胁,重重一口咬在孙志新嘴上。 作者有话要说:PS: 天下掉下个男妹妹……请用越剧的发音跟俺一起唱,这样发音:庭行丢哈个农妹妹……更是雷人。 狂寒! 囧! 第一次写耽美穿越文哈,拍砖的爷们儿姐们儿手下留情。同时小心脚下有人,别踩坏了俺…… 4 4、男子双打史前版... 孙志新见这男人眼光越来越深,眼里的那种自己看不懂的感情越发疯狂浓烈,心里不知怎么的就升起不好的预感。明明现在自己已经制住了他处于优势,可脑里就是警铃大作,所以有预感都在告诉他赶紧快溜。 可是,往哪里溜啊? 孙志新是个简单的人,他的想法一向很简直直接,刚开始他只是为了反抗而反抗,拒绝被当成女人使用,拒绝屁股开花。然后他又想难得今天占了上风,干脆打服这个男人,好跟手下败将谈条件。至于条件内容嘛……还没多想,先从屁股不受虐开始。但是,很快的,孙志新就觉得非常不妥。貌似被石片制住的不是他,而是自己。不得不说……那鹰隼一样的狩猎眼光让他全身发毛不已。 下一刻,那男人突地动了,猛地伏下头,狠狠咬住孙志新的嘴,用力吸吮。 石器虽然不够锋利,可随着那人不要命的动作,还是在他颈侧开出一道血槽,鲜血泊泊而下。不怕横的,就怕不要命的。那人疯狂的举动让孙志新有些懵了,也被吓到了,好几秒的时间里都在被人啃咬吸吮。那人的动作粗暴而狂烈,也不知道究竟是在啃他还是咬他,只觉得嘴皮子麻麻的痛,又被男人才有的坚实嘴唇紧压着,感觉说不出的怪异。 只呆了几秒孙志新就奋力反抗,那人像是发了狂,嘶哑着嗓音说了句什么,孙志新的头就被移动按压到那伤口上堵了上去。随即便有带着男人身上雄性味道的血涌进嘴里,灌得孙志新一嘴的血腥气息。 现在,孙志新是真的吓到了,都说男人见血会后更疯狂,眼前这个显然就是。早知道就不拿石片割他,割……自己吧…… 孙志新拼命的用各种近身技往他身上招呼,那人痛得低喊着,就是不肯放开他。情势疯狂而混乱,就如同两只野兽撕打在一起,一只在拼命进攻,另一只则在拼命想要控制住对方。打来打去孙志新自己乱了章法,手脚胡乱往他身上击打,伤害力却是大减。 又喝下去几口血,心里便更慌乱,只觉得他这种动作组出了一片欲望的海洋,夹缠着自己不太懂的感情向自己倾盖而来,被覆没至顶,窒息得难以呼吸。 “毕达拉察阿苏!” 孙志新听到他用粗野的声音狂叫了一声,自己便被整个儿抱了起来,胸腹紧贴着他的胸腹。那人早已经兴发,一根巨大的性|器坚硬着热辣辣顶在自己的小腹上,所散发出来的威胁让人无法突视。 孙志新全身发毛,更加拼命的和他扭打。两人汗水合在一起滚滚而下,蒸腾得满帐蓬都是一股浓烈的雄性气息。 孙志新其实身手不错,可也仅在前世而已。和自小就出生入死与各类野兽生死搏杀的男人相比而言,他那点本理就是花脚绣脚。两人扭在一起撕打个不断,男人用光|裸的双腿夹住孙志新,不知从哪里摸了根皮绳出来,将孙志新的两手捆到一起。被捆住双手的孙志新终于没那么危险了,才被扔在地上。 地上铺了一张兽皮,看样子是熊皮,很大的一张,是首领帐蓬里的床。孙志新倒在上头,气喘吁吁的怒目而视,仍自不肯罢休的伸腿去踹他。 男人看着他,又笑了,笑容狂野而得意。随后紧紧盯着孙志新的眼,目光变得温和而浓情,又带着一种饱含欲望的胜利光彩,嘴里低声嘟咙了一句。 孙志新没听懂,只惊恐不已的瞪着男人的腰间。那里,那物像是涨到极致,竟将整个兽皮裙都顶了起来,硕大饱满的头冠露在皮裙边缘,顶端泛着水泽,颜色暗红泛紫,没人会忽略它的杀伤力。 看到孙志新的眼光,那人笑容更加志满得意,握住自己的性|器晃了晃,一把扯掉腰间的皮裙。 孙志新吓得狠了,只瞧见那肉|柱上青筋虬结,根根静脉血管贲起,模样挺直粗长,直叫人胆颤心寒。看那长度和直径,竟比往日还要硬得厉害,孙志新毫不怀疑这东西插进自己身体后能轻易把自己从中剖成两半。 “你他妈的别过来!老子是男人!啊……我他妈杀了你!” 男人还是头一次听到孙志新说话,不由得目露惊奇的眼光,毕达拉察阿苏的语言听上去抑扬顿错,竟是从没听到的好听。这……就是天上的语言么?果真是自己会讲的大大不同。 不过眼前再好听也没用,男人的注意力不在这个上头。孙志新就看到他挺着根可怕的凶器几步就跨了过来,随即屁股上一凉,自己的兽皮裙也被扯了丢到一边。 马上的,又有一双粗糙的大手落到自己的身后,粗暴的揉捏,跟和面粉做馒头似的狂搓猛揉,屁股都被他掐变了形。 孙志新被连压一个多月,还是受不了这种触感,只觉得全身发热,吓出来的冷汗从额头滴了下去。 紧接着身体被翻过来,双手被反捆着贴在背后,脸贴着地在,屁股侧高高撅起。孙志新摆着这个屈辱的姿态破口大骂:“你他妈的死变态,别碰老子!把你的咸猪手拿开!” 国骂男人是听不懂的,反觉得好听,爱不释手的抚摸孙志新二十一世纪的精粮细食才能培养出来的精致身体。他越是看,越觉得美。那皮肤是光滑□富有青春弹力的,和自己这样子整天风吹日晒的老皮完全不同。又不像自己的黝黑,它呈一种很美丽的色泽,让人联想到秋天收获的华美。再摸得一把,惊觉比族里女子最好的皮肤还更细滑,有一层细密的绒毛样的体毛覆盖在上,给人带来的手感简直舒服到了极致。再看他的身体,丝毫也不柔弱,是男子才有的健美。整个肌群结实而内敛,组建出流畅优美的线条,平生从没见过这么一个带着阳刚英武,却偏偏又混和着媚色的美男子! 男人一边看,一边摸,欲望越发高涨。 他是侧着站的,从孙志新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他已经做到冲杀准备而收紧贴在根部的囊袋,还有那根实在粗长壮硕的柱体,很……吓人。在那顶端,像是已经涨到极至,粗大的腹部有一根径管样的鼓起从底部一直连到顶端,膨胀的头部肌肉把晶亮粘液挤了出来,润得顶端湿滑,又因为量多而牵出银丝垂到地面。 瞧见他这样,孙志新倒吸着凉气,只觉得吾命休矣。被这样的雄壮玩意儿搞一搞,十条命都去了九条。事情已经是板上钉钉,孙志新索性不再乱喊乱骂,硬着头皮打算拼了命也要承受接下来的折磨。 可今天与往天不同,那人狂躁化狼以后竟然没直接就扑上来入侵,竟是借着光亮在仔细的观察自己,那感觉就像是在玩赏一件珍贵的古董,更加让孙志新觉得不堪。他要是当真扑上来还罢了,在与疼痛的对抗中,屈辱会被忘记。可自己摆着这样的造型任他这样观赏,那才是真的让人觉得难堪无比。 突然,股间一凉,那王八蛋竟用手指拨开自己的股缝,让那个脆弱的器官暴露在空气。孙志新下意缩紧自己,再次破口大骂:“死变态!下作的基佬!” 5 5、男子双打史前版... 骂声中,那人已经转到了他身后,将他双股撑得更开。仿佛接下来有可怕的事情发生,孙志新又闭上了嘴。 (为了网络合谐,以下省略正文。) (有自认为很道学的朋友去举报了。俺实在看不出来哪里不妥。又无法正确排列行文,所以只能删去。看过的朋友便知俺是不是为了H在写H.所以看不到的朋友只好对不起了。) (以后想到好的办法再重新补上。) ————我是快速转折的分割线—————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啊,天亮了!—————— 孙志新两眼前方一片模糊,汗水都流进了嘴里、眼里。又感觉到那人正在慢慢平息,□却是埋在自己身体里不肯出去,耳边听得他伏在自己耳边很一种温柔得很不可思议的声音说了一句话。 孙志新听懂了一小半,猜中了全部的意思。 那人正耳鬓厮磨一般贴着他的耳朵温柔的低语:“毕达拉察阿苏。住记了,我叫纳鲁。” 鬼使神差的,孙志新竟低声应了一声,随后晕晕睡去。 请看作者有话说,看过的同学请小声…… 作者有话要说:俺不写用H来吸引的文,适当的H是情人之间正常爱恋的表现。居透一下,主要是写如何改变猪角的生存条件。所以道友级的同学请手下留情,举报啥的就免了,不劳贵手醉臂……TT 非合谐版贴出来了哈 说出去的同学以后再也没得看了! 0005 男子双打史前版 骂声中,那人已经转到了他身后,将他双股撑得更开。仿佛接下来有可怕的事情发生,孙志新又闭上了嘴。 果然,一道炙热的视线落在孙志新股缝间,来来回回移动。孙志新只觉得悲催到了极点,被奸就不说了,还要被视奸。 他哪知道男人瞧自己的股缝自己瞧着着了迷,低声说着孙志新听不懂的话,心里想要好好取悦他。 下一刻孙志新就僵住,股间感到男人的脸贴了自己的股缝,一条柔软灵活,又温热着湿辘辘的东西贴上来,像泥鳅那般灵活的乱窜,还往自己股缝里钻。 孙志新又懵了,这……这是舌头? 刹那之间,那处的皮肤的变得极度敏感,所有的感觉都被无限放大。 孙志新也交往过不少女朋友,性经验是丰富的,口活别人都嫌脏不愿意干,更从来没有被谁这样对待过。股缝传来的感觉极度舒服,又有一种做为男性被打开身体的屈辱,舒服与屈辱混和着,织成一种独特的快感,孙志新无法控制的勃起了。被压一个多月来这还是首次。 身为男人被男人逗弄而兴奋的感觉比被奸还更可怕,连执着的保持心灵纯洁的感觉都在被剥夺。孙志新惊得放声嘶叫:“滚开,滚开!” 男人性兴奋时的身体变化极为显著,那人看着孙志新的性器膨胀起来,心里充满了说不出的高兴。他终于取悦到毕在阿察拉苏了! 因此越发努力,用自己青涩的技巧在孙志新股间展开活动。 孙志新又不是死人,也没那五感失灵的怪毛病,他是一个青春健康的男子,被这么对待,很快就全身燃火。可心里终究是厌恶不服的,只是拼命吼叫躲闪,直到要害被人一把捏住。 平时那人也会摸他,不过无论怎么抚摸孙志新也不会有快感。可这次是头一次勃发着被人抓住把柄,孙志新便叫得变了调,只觉那粗糙的大手掌搓揉过来时有种别样的剌激,竟是舒服得要命。 如此这般,挣扎的叫喊就更加跑调,听在人耳里时有一种媚样的挑逗。身后的男人终于忍不住了,孙志新就感觉到他的脸离开,屁屁被人扶紧摆正,紧跟着就有一枚坚实中透柔软的滚烫东西顶上来,热辣辣顶在股缝间。又因不太过硕大,感觉都像是被填满了找不出空隙。 被连压了一个多月,孙志新哪能不知道是什么,当下连叫骂都顾不得,只拼命咬牙,做好准备接受接下来非人的痛。 但今天不同,那人并不是粗暴的顶进来,而是慢慢蠕动着往里挤压。像是重新估算双方的尺径落差,带着疼惜和试探的意味入侵。一但感觉到孙志新因撕裂的痛而全身紧绷,它就迅速抽离,然后再小心翼翼的挨过来,继续往里挤压,一次扩张一点点,蚕食着自己的领地。 男人的举动就活活要了孙志新的老命,他要是像以往那样还罢了,大不了就是痛。可今天,疼痛里竟然带着异样的快感,让自己的勃起一直没有软下去。每当自己受不了那种顶入的扩张时,他就退,然后再来,反复挤压着自己,让快感一点点累积,自己的顶端都变得湿了。 感觉到身体在被扩张,身后传来难耐的肿涨,又有一股子充实的快意,孙志新脸色潮红,叫骂都没了力气,瘫软着像小猫那样哼哼,心里把这人恨到了极点。今天是换了新法子来折磨自己,自尊都叫他给剥了去。 那物还在自己股间试探,也不知道插进去多深,孙志新只觉肺都快被顶得从嘴里喷出来时,那人的小腹贴了自己的臀,小腹上浓密的毛发骚在自己的皮肤上,出奇的舒服,让孙志新又惊又怕又舒服,直想放声尖叫。 随即那人嘟咙了两句话,前一句话都听白了是毕达拉察阿苏的呼唤,后一句孙志新没听懂。身体被挑逗成这样,孙志新听到唤自己,本能的就应了一声,意思是我听到了,我服软,你饶了我吧。 应了他就后悔不迭,那人听见了他的回应,顿时就疯了,粗长的茎身猛地抽出去,只余头部陷在孙志新身体里,随后又猛地顶撞上来,反复抽插。 若换了平时,身体不肯接受,这样的折腾必定是痛苦的。可今天不同,被他挑起了兴致,感觉变得非常敏感,身体深处某处腺体被顶撞挤所滋生的快感一波波袭来,让孙志新控制不住的低声呻吟。 那人听在耳里便更加疯狂,宛如情人那样伸手过来环抱着孙志新,全身都压在孙志新背上,无法控制的前后耸动。头一次知道,这王八蛋的胸膛是那样的宽广厚实,一压下像床被子,把自己严严密密遮盖住,诡异的让人感觉又安全又舒服。 我X!敢情是被人X习惯了,就像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一样X出感情来了不成?自己没人质情结啊……又或者是男人当真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只要爽了,其它的都可以抛之脑后?总之,在这一刻孙志无限痛恨自己的本能反应。 孙志新羞愤欲死,可生理本能的反应又把他一步步推得更高,直到那人的动作无意中顶撞中唯一位置,孙志新惊喘了一声,诚实的用身体和声音表达出自己的享受。 如此就倒了大霉,那人的经验显然极端丰富,虽不熟悉男男之道,却在用以往的经历努力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见孙志新的反应,便瞄准了那处位置狠撞紧压,直顶着孙志新眼球翻白,身体深出传来的感觉把他越推越高。 敏感的前列腺被不断轰断,就算是直男也控制不住本能反应。那人的大手掌又伸在他胯间搓揉不断,十几分钟以后,孙志新屈辱的大叫一声,泊泊白液尽数喷在大手掌的手心里。 高潮之中,肌肉痉挛紧缩,紧紧的吸附钳制住股间的凶器上,带来的快感的是极致的。背后正在推送那人颤抖起来,发狠一般紧紧抱住孙志新,意图把全身都送进他身体。 孙志新已经无力再抵抗,只感觉那人手臂勒得自己肋骨都疼,性器死顶在自己身体深处不再来回移动,而是激烈的跳动不休,更有一股一股滚烫的液体涌进自己的身体。 他妈的……又被奸了。最可怕的是自己还被他奸出了高潮,这笔烂帐要怎么算? 孙志新两眼前方一片模糊,汗水都流进了嘴里、眼里。又感觉到那人正在慢慢平息,性器却是埋在自己身体里不肯出去,耳边听得他伏在自己耳边很一种温柔得很不可思议的声音说了一句话。 孙志新听懂了一小半,猜中了全部的意思。 那人正耳鬓厮磨一般贴着他的耳朵温柔的低语:“毕达拉察阿苏。住记了,我叫纳鲁。” 鬼使神差的,孙志新竟低声应了一声,随后晕晕睡去。 6 6、同性排斥 ... 半夜里孙志新醒过来一次,只动了动身体就僵住。后股间传来明显的扩张感,一根柱体埋在里面竟然没有抽离。身后的纳鲁在他昏睡的时候解开了他的束缚,两人侧躺着紧紧贴在一起。纳鲁两只手臂都伸过来,紧紧抱住孙志新,平坦紧实的小腹用一种很强势的姿态紧贴在孙志新臀上,那物好像只变软了一些,因为自己后部的紧缩钳紧而让它没有完全缩小,饱肿的感觉让人无法忽略。 孙志新本能的就想摆脱他,可一移动身体,敏感后部传来的感觉让他自己都倒吸了口气,本能的动作就是下意识夹吸身体里的异物,想要把它排出去。 可让人头大的是纳鲁睡觉极为惊醒,再加之□本来就极度敏感。孙志新夹吸的动作立即让他醒来。是男人的,被这样逗弄的后果可想而知。 感觉到身体里的器官正在迅速变得更大更长更粗,孙志新毛了,新一轮的扭打开始。 他哪里敌得过强壮的纳鲁?剩下来不多的力气也消耗没了,又让纳鲁得逞一把不说,全身还软得像面条,和这人撕打的力气都提不起。第二轮较量,孙志新更弱,纳鲁变强,无力的反抗着被吃干抹净,控制不住的再一次晕睡。 然后更是天亮,一睁眼就看到纳鲁一眨不眨眼的看着自己。自己被他换了个造形,双腿夹在他精壮的腰身上,还是紧贴在一起。 动动身体,那物果然还在身体里面。一动之下隐约又有抬头的趋势。 这禽兽!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吓得立即不敢再动弹,心里又不肯服气,只和他斗眼。 突地,纳鲁伸头过来,用一种孙志新绝对意想不到的动作在他眼皮上亲吻了一下,低声说了一句。 纳鲁说:“毕达拉察阿苏,我们休战吧。以后一起生活,我会努力去疼你。” 孙志新道:“死开,变态。” 纳鲁又道:“你是我的弟亲。族里的规矩是结亲后永不分离,毕达拉察阿苏,你以后就是我的人,我也是你的。” 孙志新半句没听懂只,只觉得自己昨天大败两场,身体是舒服的,心灵却是屈辱的,只道:“放开我,我要去洗澡。” 相当然尔,孙志新的正宗京片儿纳鲁也听不懂。但他喜欢和孙志新交流,又道:“一会儿我去打猎,你在家里为我做饭,好吗?从今天起,我的一切都和分享。我的命,也交给你。”这个誓言就有点重了,已经是这个时代最重的誓言。只可惜表达的对像找错了人,孙志新根本听不懂。当真找错对象表错情,白天打灯笼——白搭! 孙志新则一脸凶狠的道:“王八蛋,你等着!总有一天老子打赢了你后把你千刀万剐,那根可恶的东西切下来喂猪!老子要让你变成史上第一个太监!” 可惜,孙同学同样是找错对象表错情,白天打灯笼——白搭! 两人的对话简直就是鸡同鸭讲,各说各的,直到晨光照在两人侧脸上。 有那么一瞬间,孙志新怔了一怔。以前从没仔细看过,现在借着晨光在近距离看清楚了,纳鲁长得竟是极俊的。这人气质狂野,脸形也像他的气质那般狂放不羁。整张脸阳刚而有棱有角,眼晴像西方人一样有些凹陷,眼眶则微凸,高度落差之下形成一个非常有魅力的阴影投在上眼睑上。那眼睫毛,浓密修长得很,还可耻的微微的向两边卷曲,衬得纳鲁眼神幽深,又性感火热。真正让孙志新的怔住的是他的目光,温和、深情、专注,定定的看住自己,孙志新都能从他瞳孔里看到自己的影像。 一怔之后,满肚皮的火气居然没了,只怔怔的和他对视。 大约是孙志新傻样子好看,纳鲁也是头一次看到他不和自己搏斗时安静相处的模样,嘴角便荡开一个性感又狂野的笑容,又伸嘴过来在孙志新嘴角亲吻般的啃咬。 无论谁被温柔的对待,心里也发不出火来,孙志新便僵硬着,鬼使神差的没反抗任他啃咬,心里在猜他是不是想亲自己,只因为野人不会这些,所以才变成了啃咬。孙志新就是一缺心眼儿,或许也是昨晚被插舒服了,想的居然是身边男人的亲吻技严重不合格,却不是自己正在被一头雄性啃咬亲吻。 啃咬了几下,孙志新毛了,股间插着的东西明显的在变硬涨大,又撑得自己开始难受。 “拿出去!”孙志新咬着下唇,用力推他。他倒是自己想离开,就是腿软没力气。 看出来孙志新是真正的难受,也知道自己今天还要打猎,不能毫无节制。纳鲁抱住孙志新,拱起腰部让自己脱离出来。 两物分离,抽离的过程触发的感觉像是内脏都被带离了出去,剌激得孙志新又想狂暴杀人。偏生身体的本能反应又是剧烈收缩夹吸着不肯放开,引得纳鲁低声嘟咙,眼神又浓烈起来。刚分离的那一刻,立即传来啵的一声泛着水声轻响。孙志新猛地皱眉,只觉得有温热滑腻的粘液从股缝流出来,正沿着大腿蜿蜒。 该死的王八蛋! 孙志新大怒,伸手去擦拭它们。只擦得几下就果断的停住了手,因为看见纳鲁正紧盯着自己腿间,眼光开始变得更加幽深,那物更是直挺挺的竖起来朝向空中。 靠!果真是禽兽,半点都招惹不得。 孙志新立即老实了,规矩的倒下,用最安全的动作僵硬睡着,再不敢有半点或许会让纳鲁觉得撩人的举动。 纳鲁见孙志新这样,又开始低声笑,浑厚低哑的笑声在胸膛里回荡,孙志新忍不住心里隐隐生出异样的感觉。这王八蛋其实真的挺性感的,若是放到前世还不知道会有多招人。 两人又赖了一阵,外面传来嘈杂声,显是所有人都起了,一天的生活重新开始。 纳鲁爬起来套起鞘套,又把小皮裙围上。那物却是半天都不肯消上去,把小皮裙顶得高高的。孙志新瞅了一眼,不知怎么回想起它埋在自己身体里给自己带来的感觉,控制不住地就是脸红,逐转开眼不敢再看。 纳鲁穿戴好,等了半天那玩意儿才安静下去。又坐到熊皮上来,温和的对着孙志新说了一通话。 孙志新当然是听不懂,只听着那声音像是叮嘱,关怀的意味很浓。他又是不知道好歹,别人这样对他,他还真生不起气来,便胡乱点点,当是在承诺。 纳鲁见他回应,面上喜色更浓。依依不舍看了孙志新几眼,这才揿开帐蓬出去。紧跟着他大声呼喝的声音传来,声音里很有一种孙志新头一次发现的威严。很快的人声远去,一群野男人出发找猎寻找食物去了。 孙志新这才全身酸软的翻个身,忍不住低声呻吟:“他妈的,折腾得比往日还更加厉害。” 股间一片粘腻,那个小孔好像被扩张得闭合不拢一般一直往外流粘液。见鬼的王八蛋不仅在自己身体里射不说,量还大得惊人,现在流个不停搞得自己一身狼狈。孙志新想爬起来到河边洗澡,可又折腾的没力气,只得颓然放弃挣扎积蓄力气,心思转来转去回想着自己到来的那一天。 7 7、悲剧性穿越 ... 没穿过来以前孙志新是河北张家口人,后来因为在北京读书,又有一堆子北京好友,为了迎合北京人排外的观念,一口京片儿说得很是顺溜,张家口的本地口音反倒没有多少。 孙志新小时候条件很一般,放到哪里都是普通大众,嗯,还是普通大众中更低点的那种。父亲是个退伍军人,退伍后在一个零件加工厂上班。母亲是一个村姑,嫁了孙志新的父亲便不在乡里种地,而是跑到张家口来开了一个卖干货的摊位。头几年她还挣了些钱,后来慢慢生意由于竞争原因就变得很一般,她只是普通农妇,没文化不懂商业技巧,因此生意做到后头只能糊口,养家都困难。孙志新的父亲由于是退伍军人,颇有些匪气。那零件加工厂又不景气,见家里一日不如一日,就伙同几个原来就是兵痞子的战友一起倒卖钢材。这生意也不是那么好做,几个人很快就亏了本,又没钱偿还债务,就起了购卖白粉的心思。几个兵痞里有一哥们儿能搭上线。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贩卖违法毒品才大半年,家里的日子刚起有起色,几个人一起失风被抓。当时正好严打,孙志新老爹携带的白粉量又大,足有一公斤,便被定性成了贩毒头目。头目、严打、又无任何有利的社会关系,所有的事都撞到了一起,公安局一颗花生米就送他回炉重造。孙母是个重感情的,大受打击之之得了抑郁症,两年之后也追着老公回了炉,就只剩下了孙志新。 小时候条件不好,自然是养成了孙自然自强自立的性格。父母双亡,他伤心难过后倒是并不气馁,独自一人又打工又读书,独自生活。 所谓有失必有得,养成这样心性的孙志新非常独立,外加这家伙聪明好学肯吃苦头,当年以高分考上北大不说,还成了优秀的北大学子,同时也是许多个社团的红人。嗯,红人是指他参加活动很积极,不见得就是顶梁台柱。业余上这哥们儿喜欢运动和技击,还有就是旅游、户外野营,其它的学得杂,不是很精。 孙志新性情开朗,平时喜欢看书,闲睱时喜欢当个背包客,四处游玩。他初高中时就有好友一堆,等到了大学扩大了交友圈子以后又交了一大堆好友,早跳出了父母早亡的阴影,活得有滋有味。女友,他交过一些,总是碰不到让自己心动。和女友在一起时,像是为了排解身心的寂寞而为,淡不出感情来。 2011年孙志新大学第三年的下半年,正好遇上十一长假,一帮年青的背包客相约出来旅游,这次不徒步,而是走得远些,去看那巴蜀美丽的明珠,九寨沟。 一帮人轰轰烈烈的去了,在九寨沟尽情游玩。第五天上,孙志新因为贪看风光旖旎的九寨风光而掉了队。在追赶队友的途上诡异的下起了十月份的暴雨。那雨实在太大,还夹着冰雹颗粒,这样的天气在巴蜀极为罕见。当时由于无法行走,又因为天气实在诡异未明,大自然的力量倾盆而下,逼得孙志新忘记雷雨天气不得在树下躲避的原则,找了棵大树遮雨。 说起来他也是点背,随机生成的惊雷就是有一道准确的劈中了他躲避害的大树,树下的孙志新这尾小鱼就因为城门失火而遭了殃。世间事物总是祸福相依,不幸中也有幸运,那么一道巨大的撕破整个天空的闪电都没把这厮给劈死,倒是一家伙把他给劈到这儿来了。狗血,恶俗,穿越,全让孙志新这个倒霉鬼给撞上。 穿越那天的事孙志新还记得。前一刻他还猫着腰在树下装龟孙子,后一刻就发现自己悬了空,唉呀呀鬼叫着从天空坠落。真是……好飘逸,好……纠结,好……零乱。 当时他离地面的距离不可谓不小,少说也有二十来米,他就那么凭空出现,而后自由落体往下掉落。 只道自己会摔死,哪知摔到一个软绵绵的物体上。 等不头晕眼花了时低头一看,身下当垫子的是个肥胖的女人,已经被自己给扑挂了,只看那七窍喷血,不成模样的形状,也不知道全身有多少处粉碎性骨折。总之,除非喂她一颗大罗金仙的仙丹,这女人用再高的科技也唤不醒,简而言之,就是挂了。被孙志新给扑挂的,还是用相扑运动员的招式。死得很……凄惨,呃……伟大,像刘胡兰姐姐,是大大的女英雄,女豪杰! 孙志新还没来得内疚、恐慌,就被眼前的情形搞成了斗鸡眼。 自己正被一圈看上去像野人一样的男人围着,他们一个个不是赤|身|裸|体就是接近于赤|身|祼|体。这帮子野人全都高大得很,打扮就跟探索频道上出现的野人一个德性,气质粗野凶悍,手里全拿着简陋到让孙志新惊叹不已的石制武器。而场地中央,有两个更加高大的野男人在PK,两人身都带伤,被凭空出现又坠落压死人的自己惊得目瞪口呆而忘记打斗。 PK的两个男人是少见的阳刚英武,其中一个生得豪放些,就是插了自己一个多月的纳鲁。另一个有着海盗式的维京人长相,深眼挺鼻,比纳鲁长得更俊美精致一些,不知道叫啥。 纳鲁看似粗毫,实侧反应极快。只呆了片刻就抢上来,抓住孙志新就跑。另一个维京海盗反应慢了半拍,待要上来抢人时,纳鲁那方的野人早已经合围过来,阻了他的去路。孙志新就听得一片杂乱的喊打喊杀叫喊,伴随着人类男性的惨叫、嚎叫、怒吼,怎一个乱字了得。自己先是昏头昏脑的纳鲁拉着跑得飞快,而后那人嫌他速度太慢,把他像米袋子一样扛起来放到肩头,飞奔回了自己的部落。他雄状的肩头顶着孙志新的肚子,隔夜饭在整个路程中都差点喷了个精光。 孙志新就这样到了部落,然后第二天搞不清状况的被押着举行了一个古老简约的仪式,从此开始被纳鲁强X的生活。如今想来,那必定是一个跟结婚差不多的议式,而自己当时稀里糊涂的还以一种探索原始部落生活的心态跟着纳鲁做得兴奋不已……就是那话,自做孽不可活。于是便奠定了自己被纳鲁当老婆使用的地位。 想了想,觉是挺疑惑的。同性恋这件事原始时代就有了?老祖宗都这样,哪能怪后世满大街的基基和拉拉啊?到目前为止,孙志新接触的野人还太少,不知道有弟亲这一说。 想到这里又想起纳鲁出去打猎时回头看向自己的脸,它在朝阳下看起来有一股让人心脏停跳的魅力。孙志新不得不承认,当时自己的心当真停跳了一拍,一股难言的感觉在心底升起。突然间倒觉得不是那么恨他了。 不由得大是叹气,又觉得自己很没出息。难道男人当真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被他强X了一个金月,昨天被人X舒服了,再回脸丢个魅力万千的笑容,心里就有些古里古怪起来。 按道理说是自己应该感谢纳鲁的。被闪电劈到这个陌生的时空,别人给吃给喝给住,上宾一样供起来,也就是XX自己而已。若是自己早懂得配合的话,没准儿一直都很舒服的,说白了他也没干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对吧? 想到这里不由得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自己这是在维护他?靠!莫非被X舒服过一次就X出感觉来了? 都说现在同志越来越多,他妈的同性间的性吸引力就那般强大? 孙志新心里开始发毛,隐约觉得自己有正在滑向某个深不可测的深渊的趋势,当下不敢再想,猛甩着脑代开始大声唱:“洪湖水呀,浪呀嘛浪打浪啊~~”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浪? 谁浪? 自己当然不浪,和女朋友见面不超过十次都只摸摸小手,不干别的。想当然是纳鲁那个贱货才浪,男人他也爱骑,不浪怎么地? 靠! 怎么又转回他身上去了? 孙志新毛骨悚然,听到纳鲁的小儿子布库在那边用毕达拉察阿苏的称呼叫自己,忙不迭答应,好让他把自己拉出这个诡异的思想旋涡。 8 8、穿越大神,爷跟你卯上了! ... 随后,在布库懵懂无知的眼光中,孙志新羞愤欲死的夹紧了屁股,一出帐蓬就一溜烟奔至小河里,仔细清洗自己,清洗掉纳鲁那头禽兽留在自己身体里的东西。 洗完了又爬回原来的位置,继续扮思考者。 跟纳鲁,呃……也算是露水夫妻吧……反正经过昨天夜里的史前版男子双打事件,心里当真是恨他恨不起来。因为自己也很舒服的说,甚至还有点回味……囧。大家不过是单身寂寞互相慰,比自|慰高段多了……反正孙志新就是那大大咧咧的性格,又没被封建礼教思想毒害,也没有什么守身如玉的诡异思想。男人更不是女人,绝大部份都是在用下半身思考,更没那被插了后一哭二闹三上吊的烈女做态。 以前反感男男性|爱不假,现在享受到了个中的美妙滋味不那么反感也是真。他那没那矫情,更没那个假道学一脸清高实则满肚子男盗女娼的无耻行径。更何况放开了心胸去看,纳鲁着实是个不错的男子,配自己没吃亏,大不了以后找机会反插回去,咸鱼大翻身绝地大反攻,叫那王八蛋跪在地上唱征服。 心态的转变,让孙志新阴险的眯起了本来挺大的两只眼睛,心里头颇有些兴奋的计划自己的反攻大计。 当然,前提是自己还没有做这个难以生存的史前环境挂掉的前掉下。孙志新开心了会,又开始叹息,他不是看不出来,这个部落生存得非常艰难,简直是无论科技还是生产力都低到了零点位置,在这样的地方想要生存下去,真的是很不容易。想来其它的部族和这里也差不了多少,全处于史前时代。 以前他就注意到一件事,到了晚上月亮升起来的时候竟是足有十一个!也就是说,目前自己所处的星球有十一颗卫星!足以证明自己早离地球远了,也不知是流落到无边无际大宇宙的哪个旮旯里。 时空,原是两个词语的集合休,时是时间,空是空间。穿越时空,是指时空和空间都穿越了。说的就是孙志新目前的情况。 想明白这点,更觉得想要回到原来时空的可能性压根就没有。除非雷雨天气不要命钻大树底下等着挨雷劈,看穿神大神会不会大发善心。 前头都说了,穿神大神是一个睁眼瞎,是个非常不负责任,做事随心所欲还喜欢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的家伙。他肯让自己如愿?鬼都不信,自己更不信。 所以,还是认真想想怎么在这里生存下去吧。先拿即来之则安之来安慰自己,又拿天生我才必有用给自己打气,再拿老子雷都劈不死,就不信在这史前活不下去的泼皮作风鼓励自己。顶多只过三分钟,孙志新就坚定了要在这里好好活下去的想法。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我老孙还就不信邪了,你能把我劈过来,我就不能活得有滋有味?操!爷偏要快活给你看,气死你! 自怨自怜?孙同学的词典里没那个词! 当下摆正心态,正视眼前的一切。 做为一个现代人,孙志新的思维模式和知识基础不知道比这个时空的人强了多少倍。虽然以前没有认真过,但感官和思维会本能的去探索眼前的一切,他本就是学历史的,又喜欢远足和野营,探索研究的习性已经深深溶入他的本能思考当中。此时再坐在河对岸认真思考,研究,很快就把这支部落的情况理了个七七八八。 就跟文化发源地都是有水源的地方一样,大凡湖泊、流河这些有着丰富淡水资源的地方总是更容易发展出文明。种种迹象表明,这个小部族虽然不是发源自这里,也应该是眼前这条小河连接的河域的某个地方。然后依河而来,在这里安营扎寨生活。 因为不通这种部族的语言,孙志新无法知道整个部族叫什么名字。不过他在这里思考并认真研究了半天,大致搞清了整个部族构成。就目前而言,整个部族有成年男性四十八名,成年女性二十名。老弱病残合计有三十个,男女小孩不处上那几个饿得嗷嗷乱叫的小肉团似的婴儿,共有十四名,再加上自己这个穿越而来的超级外来户,整个部族共计人口一百一十三人。算上嗷嗷待哺的小肉丸子,则是一百一十九人,有六枚肉丸子呢。 才一百一十三人,按照孙志新学习的知识,这样的部族显然很小。食物的主要来源是狩猎,一百一十三人当中能参与狩猎活动只有四十八人,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四十二点四八,还不到一半,必然十分艰难。好在这个时空的女性并不弱,虽然不能参与狩猎,但她们非常勤劳,采野果,捕鱼等等,寻找一切可以吃的食物,她们能力能及的事都干。如此才让食物获得的来源扩大了些,估计能超过百分之六十的量。小孩们也要干活,如此抛算,大约能达到百分之七十,孙志新这样估计。 也就是说,每个人每天用自己的方式努力劳动,依然达不到百分之百的劳动产出。即是意味着劳动与产出无法实现一比一,一人一份口粮的条件。人们无法获得正常的食物来满足需求,身体就会衰弱下去,随之收获变得更少,这样恶性循环着往下翻番,整个部族走向灭亡就成了必然,时间上的差距只是迟早的问题。 另有一个更加大隐患,由于条件限制,捕获来的猎物宰杀之后无法长时间保存,变质不厉害的还可以吃,变质太厉害的就不得不抛弃。这样变相的更一步减少了食物的来源。像昨天纳鲁等人的丰收,本来应该大大缓解食物不足的压力不说,还会余下富足的一部份。但是随着变质的抛弃,富足的一部份就会从有到无,再一次形成食物短缺的形势。更进一步想,冬天呢?想必这里的动物寒冬也会冬眠,植物也陷入休眠不出产果实,整个严峻的冬季要怎么渡过? 想到这里,孙志新无法不坐立难安。 是,他现在还无法对这个部族产生归属感,但他现在依附着这个部族而生。部族的灭亡就代代表着他的灭亡日子并不遥远,不做点什么,还当真活不下去。 又在河边蹲坐了会长,遥想到即将到来的严峻形势,孙志新迅速变成了热锅上的蚂蚁。他本就心思简单,以前天天想着跟纳鲁斗法不让屁股遭殃,这些事竟是从来都没有想过。现在没心思跟纳鲁斗了,才恍然发现生存的危机就在不远的地方暗中窥视着所有人! 孙志新好歹也是学识丰富的现代人,对付眼前的、将来的困境自然有无数条路。可是……因为心底排斥这些野人,三十五天的时间里他连交流的欲望都没有,他们的语言半点不曾去学习,此时发现自己心底纵有千万条谋略,竟无一条可以说得出口。 干!没事和纳鲁斗什么?张开腿好好享受不就成了?以前自己还挺佩服那个格言,说生活就像强X,即然反抗不了,还不如张开腿好好享受。当时自己是极赞同并深以为然的,落到自己身上就全忘记了。这不是末本倒置怎么地? 得了,还是老实学说这里的话吧,不仅要学,还要快点尽快学会!时间无情,它总是不会等人,人只有老实的去追逐它的脚步,花费更少的时间,做更多的事情。 心里一动,就想到了族里的智者,他是整个部族最年长的老人,虽不见智慧一定会跟年龄一起增长,但年长的人一定拥有岁月带来的智慧。何况按照自己以前研究的部落文化构成,有着这样职位的人士必然是整个部族最见多识广,并最有智慧的人物,学习语言第一人选就应该是他。 可是,一想到智者第一眼看到自己时那种古怪的眼光……就像是穿越时空的阻隔落到了无穷宇宙的某一处……孙志新就觉得浑身不自在,还是不要去招惹他为妙。也依据自己所了解的,古老的部族往往有着很多神秘的事件和人物,这在科学上解释不清楚,却又确实存在,总之让人心生畏惧,本能的想要保持安全距离。 所以,学习语言这事,还是找一个和自己比较亲近的人。 首先想到纳鲁,屁股就马上隐隐作痛。拉倒吧!这禽兽,要找他学什么?学类似:噢~呀麦得,eonbaby,OHYeah!的淫|词浪语没准儿非常合适…… 那么的话……孙志新目光转动,非常准确的唤了声:“布库!” 9 9、伊呀学语的孙志新 ... “哎!”布库应了一声,火速过河,飞奔到孙志新身边。 父亲大人很早就跟他发过话,陪伴毕达拉察阿苏是他最重要的职责,无论他在做什么,必须第一时间响应毕达拉察阿尔的使唤。 纳鲁在布库眼里是一个三位一体的存在,即是偶像,又是族长,更是父亲,对英伟的父亲,布库崇拜得五体投地,他的每一句说给布库听的时候必然会奉成圣诣。纳鲁叫他往东,他绝不往西;叫他追狗,他绝不撵鸡!说白了,布库就是纳鲁腿下的第一忠犬,此位置谁也无法替代…… 自从纳鲁把这任务吩咐下来以后,布库就随时准备着英勇杀敌为纳鲁捐躯。呃……夸大了,夸大了,是做好准备随叫随到,伺候好父亲的毕达拉察阿苏。关于这点,纯朴的黑瘦少年最近一直很迷惑,不是说是族里的毕达拉察阿苏吗?怎么变成父亲的毕达拉察阿苏了?古怪!想不通。 想不通就不再想,小孩嘛,本来忘事就快,心里也没什么烦恼。只是这个不知道是谁的毕达拉察阿苏很不给力,他成天等待着他的召唤,那人却从来没有召唤过一次,让布库觉得愧对了父亲,心里感觉很是内疚。 而今天,毕达拉察阿苏终于肯开金口呼唤他了,布库心里别提有多激动。黑瘦的小孩像矫健的黑犬,呃……黑色的闪电一样冲至孙志新身边,两眼巴巴的看着他,只盼着他能吩咐自己什么事去做。布库可半点没想过自己和毕达拉察阿苏交流障碍的问题。 布库这么扑过来,小狗一样用湿辘辘的眼光看着自己,倒把孙志新吓到了。通常这种情况下他应该抓把糖给布库安抚他,可他现在没有,只好两眼瞪着他,宛如王八看绿豆。 “毕达拉察阿苏?” 估计是孙志新的眼神太有杀伤力,小孩开始脸红,退却。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唔……这个。”孙志新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开始第一步语言交流,偏头想了半天,指着布库道:“布库。”又指指自己,本想说孙志新,估计对方理解起来有困难,逐改成:“毕达拉察阿苏。” 布库茫然,指指自己:“布库。”又指指孙志新:“毕达拉察阿苏。” 孙志新点头,指向布库:“布库。”指着自己:“毕达拉察阿苏。” 瞧,这就是语言不通的交流方式,看图学说话的升级版,先指出实物,再念出它的文字符号标记的读音,就能把读音和实体联系起来。这个办法简单而实用,孙志新只祈祷这里的史前时代的只是科学文化低,而不是智力低。像纳鲁,孙志新就一点也不觉得他智力低下。 咦?他姥姥的……怎么又回到那禽兽身上去了? 退散! 孙志新挥挥手,把纳鲁的形像赶苍蝇一样从脑里赶开,正待张口再示范一次,就见布库突地欢快的笑起来,很明确的指着自己:“布库。”又指孙志新:“毕达拉察阿苏!” 小孩非常聪明,一下就明白毕达拉察阿苏不再冷漠的冷眼旁观一切,而是开始在向着自己的部族靠近。 孙志新也笑了,很是欣慰史前时代的人并不笨。他们什么也不会只是因为科技和文化没有发展出来罢了,并不是他们没有发展它们的智力基础。而科技和文化的发展不就是这些野人一点一滴通过实践由漫长的岁月积累起来的吗?自己以前小看他们,真的是犯了个大错误。自己有着丰富的知识,只不过也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而已,说不定还不如他们,他们是通过岁月在创造新东西,自己却是在拾人牙慧学习旧东西,有什么优越感和权力可以轻视他们?怕是狗眼看人低吧! 自我捡讨了一阵,正确的放低姿态,诚肯的用一种温和的眼光去看布库,指着水里的鱼,眼光看向布库。 布库真的极聪明,立即就道:“佛来西。” 佛来西大约就是鱼的意思,当然也有可能是指鱼的某种分类的名称,比如鲤鱼、鲫鱼、金枪鱼、鲨鱼,全是鱼。 “夫赖西。”孙志新学着说了一次。 布库立即纠正孙志新,用缓慢的发音一字一顿的道:“佛来西。” “佛来西。”孙志新是很有语言天份的,立即掌握了它的发音规则。 对孙志新迅捷接受程度,布库显然很吃惊,兴奋的看了孙志新半天,拿起一颗鹅卵石,道:“维博斯。” “伟不死。” 布库哧的一声笑了,道:“维博死。” “维博死。” 孙志新慢慢摸索这种语言的发音规则,试图用字母符号归纳它。 布库抬头看向天空,指着一只飞过的巨鸟:“佩尼堪。” 再指着另一种鸟类:“平克。” 孙志新便知道这两个名称不再是统称,而是具体细化到鸟类的某一种的名称。 如此一整天,孙志新都在跟布库学习,并慢慢摸索这个非常古怪的语言。按照他以前的发音规则,有十九字母他能用得上,然后自己根据布库的发音,又杜撰出九个发音字母,大至将布库的发音归纳了进去。 毕意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有着先进的学习手段。通过感性的识知后再理性的思考、总结、归纳,孙志新学习语言的速度只能以火速前行来形容。 随后又跟着布库去营地里转了一圈,宁神静听别的对话,竟连类似:这是什么;那是什么;奔跑;大笑;柔软;美丽;我要去干什么;他在做什么这类的复杂一些,包含了比较抽像的代词、动词、形容词、连接词的内容,甚至一些短句都学会了一些。 他这种海绵一样的语言吸收学习惊得布库目瞪口呆,到后头连说话都变小心谨慎起来,担心自己说错话会给毕达拉察拉查造成什么错误的示范。同时他还被孙志新弄出一个小爱好,就是去看孙志新听人说话,然后准确的复制一遍说出来,看被复制的人惊得也像自己先头那样目瞪口呆,只觉得好玩无比。 而孙志新确实有吓人的本钱,等到掌握了发音规则以后,无论别人说什么,只要句子不太长,他都可以准确无误的复读出来,就像一台人形的复读机。然后通过手比眼划,再加上自行领悟,到得下午时分,他已经可以说一些简单的句子。而且发音清晰,词句流畅,谁听了都被吓得不轻。 走在部族中的孙志新无论怎么看都显得与从不同。和整个族群的高大身相比,他站到女人群中也只是普通身高。虽然仅着一块兽皮围在腰间,但一身小麦色的肌肤细腻晶莹,就是打眼得很。他本来相貌就生得好,眉长眼大鼻子英挺,眼瞳漆黑如墨,又灿烂生华,像是极品的墨玉,乃是很典型精致东方人长相。混到一堆五官粗犷的史前人类群中时,就如同野鸡中站了一只仙鹤,让人一眼看过去时目光便会不由自主的凝在他身上。 放□段敞开心胸认真打算在这里生活后,孙志新真正露出了自己原本的气质,几分大大咧咧、几分温和狡黠、几分对万事万物都事带着好奇探索的求知欲,包括性格里的自立自强韧性、宽容热情爽朗对人态度、那分男性本能里带着的小粗鲁,他迅速自我准确定位回到了穿越以前的那个孙志新。 具有如此性格的人无疑是极讨人喜欢的,再加上整个部族的人性格纯朴善良,丝毫不带后世文化的虚伪狡诈,早已经在三十几里被人所接受的孙志新现在更加的融入了人群。 族里小孩对孙志新这个‘白人’一直都很感兴趣,原先只是因为他身上的那种排外气场不敢接近。此时孙志新全身上下开始散发原来的亲近,小孩们都开始试探着靠近他。 对小孩这种生物,能拒绝得了他们的成年人稀少得很,孙志新同样也是。就在他还十足厌恶纳鲁的时候都不曾给过布库观看,引时一群小鬼小心翼翼的试图亲近自己,孙志新只是面带微笑的鼓励。 终于有一个年纪四、五岁那么大的光屁股小丫头勇气的抱住了孙志新的大腿,孙志新也不拒绝,反而把她抱起来,冲她嘿嘿的笑。如此就有更多的小鬼头围过来研究这个一直让大家都很感兴趣的‘白人’。 小孩子,全都是多动而话多的。一但叽叽喳喳的开始说话就很难停得下来。从那边嘈杂的声音里,孙志新自然将整个部族的语言学得更多。跟大人说话时有组织有条理的语言相比,小孩子说话大多都是简单的简句,正适合孙志新现在这种咿呀学语的阶段,因此便学得更快。 族长最年长的长老一直在暗中观看,面带的微笑的点头,但从头到尾不曾干预半分。 等到纳鲁在天色擦黑时回到营地,眼光刚看到孙志新,便听到孙志新清楚的道:“纳鲁,你……打猎……回……回……来了吗?”组句是结巴着的,但已经可完美的表达自己想要表达的意思。 纳鲁大惊,瞠目结舌的呆了半晌,随即又狂喜,肩上扛着的羊轰然落地,一步冲过去紧紧抱住孙志新,喜极而道:“毕达拉察阿苏,你会说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第五章当真被人举报了…… 有件事情我想不明白。耽美这东西吧,其实说白了早已经就违背传统道德的人文常伦。既然都看耽美了,还会觉和一些情节描写违规? 我怎么不知道JJ是佛门清修之地?看耽美的还有道家佛门子弟? 真是天大的笑话…… 10 10、融入... 一股浓重的血腥气息夹着滚滚的男性雄厚味道扑面而来,透着强烈的原始阳刚狂野味道,再被滚烫厚实的胸膛紧紧拥抱,孙志新只觉得呼吸一窒,说不出是喜欢还是厌恶,但本能的把纳鲁推开,用才学会的话道:“放开!” 又见纳鲁的热情被淋头浇了一盆冷水而脸色黯了下去,心里微微升起一丝不忍,孙志新又转头对他说了一句:“还会……只有……只会,嗯,很少……一点点。” 孙志新并不结巴,但要一边想着发音,一边又要组织语言,着实不容易,只能变成结巴。 纵然这样,纳鲁还是高兴到了极点。毕达拉察阿苏不再不说话,而是开始学习说这里的话,是不是代表着他开始喜欢自己,喜欢自己的部族? 纳鲁兴奋得双手互搓个不停,马上就忘记了孙志新的排斥,道:“毕达拉察阿苏,真聪明!” 布库也道:“爸爸,毕达拉察阿苏真的很厉害,才教了一天就会说很多东西。” 孙志新偏头仔细的听,大致听懂了一半,通过布库的猜到了另一半,便厚颜无耻冲纳鲁一笑,神情很是得意。 这样的孙志新纳鲁从来没看到过,在以前孙志只会摆着一张臭张给他看,要不就是动不动就以命相搏,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带着亲近的气息冲自己展颜而笑。纳鲁看到他面带笑容,神情飞扬,精神从没像这般焕然一新。夕阳的橙红光芒照在孙志新的脸上,那精致俊美的脸蛋儿上便被染上一层红中带金的光辉,两只漆黑的眼瞳里泛着反射出来的橙红金光,就像点着两把火焰,配着俊美的容颜就像古老传说中的人物一样。这样的人,这样的长相,配合着散发出来的与众不同的气息,除他以外,自己从来没有看到像这般好看的人。 纳鲁微微有些呆楞,目不转睛的瞪着孙志新看。 孙志新被看得既不耐烦,又心里发毛,那样的浓情眼神他隐约有些懂,又更多是不懂,心里却是忌惮得很,当下屁股又隐隐作痛,张嘴便怒喷:“看个毛!”情急之下,说的却是中文。 跟在纳鲁身后的一群野男人哄的一声笑了,虽然听不懂,可心里明白是纳鲁被骂。大家便在纳鲁背后用拐来拐去的古怪的发音学孙志新说话:“看个毛!” 两种语言的发音规则明显不同,腔调发音那帮子人学了个四不像,喷人的口气倒是学了个十成十。几十号粗人用千奇百怪的语调骂人,那场景是极有趣的。孙志新呆了呆,忍不住放声大笑。头一次,他觉得这帮野男人其实挺可爱的。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纳鲁知道孙志新在骂自己,但不知道为什么,听到孙志爽快的笑声他就是觉得很开心,便也咧着大嘴笑得没心没肺。就只有他那大儿子奥格,先是惊异孙志新的能力,随后又撇嘴,显然不像布库那样喜欢孙志新。 接下来就是分配猎物,打猎归来的勇士趁这个时间休息会儿,由族里的老人、妇女熟练的将猎物去皮,男人们再将猎人分割来,堆到纳鲁面前安静的等他分配。 孙志新搞不懂纳鲁是通过什么方法来计算猎物的总量,但他总是可以做到很平均的将猎物分配下去,每一户所得到的量并不是绝对相等,但大体上都差不多,就像心中有一个很准备的计量器。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是好看,孙志新看着用庄严态度分配猎物的纳鲁,心里不得不赞同这个观点。那男人将猎物快速的分配出去,眼神专注而神情认真,虽然满手都沾着肉块的血迹,可那认真的模样配合着他刀削斧躁一样的侧脸,孙志新就是没来由的觉得心里一颤,竟微微有些脸红。 肉块被分配下去,内脏则被抛弃扔到河边等其它的食腐动物来取用。这个举动孙志新懂,就跟以前时空的原始部族一样,对获得食物的大自然感恩,自己无法取用的部份返还给大自然,心里留存一颗感恩的心,感谢它赐与了生存的食物。 头颅这帮人同样也不懂食用,也被抛弃到略远一点的河滩上,等它们自然腐烂,所剩下头骨有完整而雄壮威武的就会被收捡回来,当作战利品或是装饰品,代表着某个勇士的光辉战绩。这其中又有一个原始的法则,只有自己亲手猎到的才有权利将它捡回来,别人没那个权利,很浅显的表明着这个部族朴素的荣耀观:别人获得的荣耀不相干的人无权拥有,光辉的战绩只有自己去亲手挣取。 如此朴素的荣耀观让孙志新忍不住动容,在看多了前世出现无数人卑鄙的用一种理所当然的态度掠夺别人的成果这种卑鄙的事后,眼前这个部族表现出来的独特荣耀观无疑很打动孙志新。孙志新深深觉得这是一种非常宝贵的品质,禁不住再一次对这群野人刮目相看。 结果最后分配的剩余表明,纳鲁心里那个计量器也不见得当真很准。他分到最后,余下的就是自己一家的,只是那份量只有别人的一半。 分配不均啊……接下来怎么办?重新分配?孙志新微垂着头,斜着眼去看纳鲁,看他要怎么面对这个结果。结果的结果,就跟孙志新想像的一样,纳鲁只是笑笑,带走了那份部并不足够的余额。所有人的表情都很平静,连脾气不好的奥格,小家伙布库也很平静,甚至可以说是是一种习以为常的神色,如同这样的情况经常发生。孙志新心里动了动,突然觉得纳鲁那张平静的英武脸庞又好看了几分。这大约就是身为族长的义务吧,宁可自己吃亏,也不能叫族人吃亏。真是……挺可爱的人。 孙志新心中动了动,转身回到分割场地,拾起一副鹿肠,飞快的跑到河边将它清洗好,又奔回来将还没凝固的血液往里装,再理所当然的支使纳鲁拾起一起同样也丢弃不用的内脏,剁碎了装向肠里。 像这种处理法孙志新隐约知道大致如何做,并没有真正的干过,所以只是试着看能不能成功。 纳鲁一家则不在明白孙志新的意图,纳鲁当然肯依着孙志新的吩咐做事,虽然他不懂,但如果这样可以取悦到孙志新的话,他倒是不介意做这个,反正又不累人。布库看着父亲忙碌本能的上来帮忙,而奥格只是用一种轻视的眼光撇了孙志新几眼,就把一双大脚伸进河水里泡着消除奔波了一天的疲劳。孙志新不经意看到光裸的脚上被磨出了血泡,有心想帮他处理一下,又见得奥格从头到尾都没正眼搭理过自己一下,心里恼怒就懒得他。他可不是什么圣母型的性格,拿热脸去贴别人的冷屁,他没这个兴趣。 灌制完简单的血肠,孙志新正在水里搓洗手掌,却被纳鲁捉住了手,浇着水给他清洗。孙志新的手掌修长而骨肉均匀,纳鲁的手掌则宽大而粗糙,指节分明,两双手合到一处时有种古怪的合谐感。整双手被他合握着仔细擦拭,给人带来的感觉非常奇怪,像被人怜惜着。身为男人被另一个男人怜惜?孙志新又被惹毛了,一手肘顶开纳鲁,脸色微红的自己搓洗。纳鲁吃了一手肘倒也不怒,自己去搓洗手掌上血迹,侧脸看着孙志新又露出那种阳刚爽迈的笑容。 你姥姥的……孙志新暗自头疼,别他妈笑得像只大型犬一样好不好……他对这种生物没什么抵抗力。 作者有话要说:第五章全改,天黑到天亮一笔带过~各位大大只有对不起了。 11 11、融入... 回到自己的帐蓬,布库开始忙碌,制做今天的晚饭。今天的晚饭份量不够,也只能将就着手头的东西吃。孙志新心里升起一个冲动,又不知道会不会被人接受,便谨慎的按捺不动。 很快晚饭弄好,四个人便坐在地上分食。今天的量明显的不足,除了孙志新,其余三个人的食量都大得惊人,就算是布库都不例外。吃完了煮好的,纳鲁揉揉肚子,抱起布库打算进行每天的父子对话。他是成年人,会控制自己饥饿的欲望,布库却不行,被纳鲁抱着眼光时眼光一直盯着陶锅,仿佛那只是陶锅是个聚宝盒,可以再一次变出食物来。奥格也是怏怏的,明显还没吃到五分饱,不过他丝毫没有任何抱怨,继续磨自己的石枪,脸色露出坚定毅然的神色。 孙志新看着这仨父子,没来由的就是心软成一片,决定试一试。他原来趁明天纳鲁出去打猎时再试,现在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没有吃饱,只能把计划提前。像纳鲁和奥格,明天还要消耗大量的体力去打猎,不吃饱怎么行? 叹了口气,孙志新站起来,重新把陶锅拿到火上烧。 纳鲁怔了怔,停下逗弄布库的动作。奥格停下磨枪,不明所以的看过来。 “毕达拉察阿苏,你要做什么?” “做饭。”孙志新头也不回,往陶锅里倒上一点水,把黑泥一样的盐巴放进去。 布库呆呆的问:“你会做饭吗?” 我去!说得做饭好像是很高深的功夫,孙志新撇嘴。开玩笑,做为一个长年独立生活的新人类,又是一名户外运动的爱好者,不会做饭自己照顾自己那才是见鬼了。 片刻,水开了,孙志新将盐水倒出来,去掉陶锅底部的黑色泥沙,重新将盐水倒回陶锅里。 “可是,我们已经没有食物了啊。”布库又道。 “有的。”孙志新道,将灌好的血肠放进锅里煮。血肠其实是一道挺有名的菜,将宰杀的动物血液,脏器剁碎一起肠衣后煮制,也可晒干后煮制,风味各自不相同。两种处理办法相比,现做的鲜香肉厚,风干的带着风干处理食物的醇香耐嚼,都是美味。煮制血肠时加葱、姜、蒜去腥,加入少量的八角、陈皮之类的香料,配以烧酒,实在是风味独特的美味。现在嘛,葱、姜、蒜,烧酒啥的没有,孙志新仅能做到的是将沙盐精制一下,去掉怪味。 包括纳鲁,三人都在看孙志新在那里忙碌,奥格眼里露出奇怪的光芒,只觉得孙志新的动作熟练得很,一点都不像智者所说的天上下来的神,倒跟平常只一般。纳鲁则在孙志新开始动作时就一直盯着他的背影看,眼神一会专注,一会飘忽,像是透过孙志新的背影在看时么,脸上露出满足的浅浅笑容。 布库从纳鲁膝上跳下来,紧紧的挨着孙志新。锅里的东西他从没有见过,好奇的道:“当真可以吃?就是你刚才让父亲做的那个?” 孙志新听了个半懂,猜到了全部,伸手摸摸布库的小头颅,道:“能吃。”孙志新以前没有亲近过布库,可是小孩敏感,孙志新的手掌一摸上他的头,他就明白了孙志新的亲近意味,仰脸冲孙志新咧嘴笑笑,把小身体趴在孙志新腿上又拿馋嘴的眼光去看锅里。 奥格已经不磨石枪了,倚在撑起帐蓬的木桩子上看孙志新忙活。纳鲁也没看,眼光一直追随着孙志新,眼神越来越炙热。他虽然不懂孙志新具体在做些什么,却知道他是在为他们父子三人做吃食。他的毕达拉察阿苏啊,终于肯为他动手了。 煮了约十几分钟,血肠已熟,有带着腥骚的香味冒出来。 孙志新闻了闻,下意识皱眉,他不太喜欢这个味道。布库却开始流口水,喜声道:“好像真的能吃,真香!” 一帮子野人吃得粗糙,腥膻味是习惯了的,孙志新却不行。他站起来,从帐蓬上取上窜草茎,那上面挂着他下午采来的蘑菇。当时带着布库在河边的树林独逛了一圈,虽然布库因不安全阻止孙志新深入,可仅在边缘地带,孙志新就发生树林里的蘑菇资源很丰富。这可是好东西,户外运动爱好者都喜欢在野营是拿它做汤,同时也能正确的辨识哪些有毒,哪些无毒。像孙志新采摘的,全是肥美的白蘑菇,就是那种学名叫做双孢蘑菇的东西。 当时布库只当孙志新采着好玩,也笑嘻嘻的跟在他后头采。只不过这小孩专指着那种颜色鲜艳美丽的摘,绝大部份都被孙志新辨认以后扔掉,只余下可食用的扯了草茎来穿上带回来。 现在,孙志新就在撕开蘑菇,把它们放进锅里。 “有毒。”纳鲁道,阻止孙志新的动作。 这个词孙志新头一次听,隐约猜到了纳鲁的意思。看来部族里有人因误食毒蘑菇而中毒,因此认为这个东西不能吃。 想了想,孙志新拿起一个因为特别好看而留下的毒蘑菇,道:“这个,有毒。”又举举手中的双孢蘑菇:“这个,没……没有……毒。吃……可以吃。” 奥格看了一眼孙志新,伸鼻在空中嗅了嗅,重新把眼光放进锅里,当真很香啊,要不要相信他?纳鲁也是半信半疑,突然又想起眼前这人是天下掉来的人,是毕达拉察阿苏,随即释然。只有布库心思简单,孙志新说能吃,他就完全相信。 又过得一阵,蘑菇的香味被煮出来,帐蓬里顿时异香扑鼻。布库口水流得更加厉害,直是叫:“真香,真香,我想吃!” 孙志新笑笑:“再等等。” 一边往手指上吹着气,一边将煮熟变硬的血肠捞出来。再摸出一块石头,呃,就是昨晚用来割伤纳鲁的那片,将血肠切割开成块,重新放回陶锅里煮进盐味。这是最后的一步,要让蘑菇的香味充分的和血肠融合到一起。 纳鲁看着孙志新有条不紊,隐约又带一种熟练的美感的动作,心里又信了几分。如果不是因为了解和经常这样做,他不可能散发出这样的胸有成竹气息,做出这样的动作。看样子那闻起来十分美味的东西当真可以吃。 再煮得一阵,蘑菇已经炖得微烂,鲜香和肉味组合到一起,织成一股纳鲁父子三人从来都没闻到过的奇香。父子三人肚皮开始同时叽噜作响,奥格早已经放下了矜持,移步过来坐在陶锅边等待。 最后煮好,孙志新用可怕的石碗盛上血肠蘑菇杂烩,习惯性的中文说:“尝尝。”又马上切换成部落语言道:“吃。” 纳鲁打开布库急不可待的手,再一次问:“没毒?” 孙志新笑笑,知道让他们接受不了解的新事物不能着急,自己便首先吃了几口,不说话,只是点头。老实说,天天吃那粗制滥煮的东西,可把他折磨坏了,这会儿吃到自己煮出来的东西,味道虽然很不理想,但已经可以接受。他仨不吃,自己吃!虐待自己可不是孙志新的生活原则。 见孙志新已经开吃,布库抢了一碗,只吃了一口就欢声叫道:“啊!真香!” 纳鲁和奥格对视了一眼,也各自拿了一碗来吃。 只吃得一口,父子两人便禁不住眼睛一亮,立即连烫也顾不得般的大口吃喝。 孙志新的手艺确实不是盖的,虽然缺少佐料不能完全压制住腥膻味道,可蘑菇不仅是食物,同时也是一种非常优秀的调味品,再加上将盐精制过一次,有效的去除了一大部份因其它杂质的怪味,煮出来的蘑菇血肠杂烩味道自然是大大的和两人以前吃过的食物不同。试想,两人何时吃过用现代精煮工艺做出来的食物?只觉得东西吃在嘴里,血肠肉厚带着鲜香,蘑菇融烂而出奇的美味,半点也没有原来的盐水煮肉那种苦涩酸麻怪味道,竟是美品之极! 本就没吃饱,又吃上了这种从没尝运的鲜香味道,当然是吃得畅快无比。 父子三人吃东西的动作都极为粗鲁,孙志新见得三人埋头苦吃,一片稀哩哗啦的奇怪声响,心里却温暖起来。他们的举动就是对他手艺的肯定与赞扬。谁不喜欢自己的劳动得到别人的肯定与赞美?心里当然是很高兴的。而且孙志新一个人自立自独的生活了很长时间,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清冷的吃着饭。此时有那粗鲁的父子三人在旁边大嚼,带给他的感觉是久违的又热闹又新奇,突然又觉得有人陪自己吃饭的感觉真不错。唔,头一次感觉,貌似穿到这里也不坏,有点突然多出三个家人的味道。 心里一开心,也学那三人一般粗鲁的大吃。四人很快便将一整锅血肠蘑菇杂烩风卷残云般扫了个干净,就连锅底残余的汤汁也被奥格和布库分着喝光。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啊……好饱。而且真好吃!”布库吃得极饱,全身都懒洋洋的,斜倚在纳鲁身上,只觉得肚子已经装不了,可心态上仍有意犹未尽的感觉。奥格也吃得很饱,沉默的看了孙志新一眼,破开荒的首次没拿轻视的眼光去看他。纳鲁却拿一种如水样的眼光看着孙志新不放,让孙志新坐立难安,猜想这货是不是又在饱暖思□。昨天他确实有爽到,可心理上还是排斥被一个男人骑。 “我去……洗……洗锅。”孙志新想溜。连住三十几天,早已经发现这里的人没有饭后洗涮生活用具的习惯,他可作不到这样,正好借机闪人,免得被压。 布库爬起来,叫道:“我跟你去。啊!不知道还有肠子没?我去捡!” 12 12、融入... 肠子倒是有,不过没了新鲜的血液,血肠做不成。孙志新在洗陶锅的时候布库就在他旁边转来转去,寻找丢弃的肠子和内脏。吃过一次后他简直对今天的晚餐念念不忘,只希望自己多找回一些材料来明天可以继续吃到。 孙志新不忍心打击布库的心情,虽然做不了血砀,还是将他捡回来的东西查看了一遍,将觉得能有用的留下。至于肠子,清洗好了以后可以阴干,以后也许有别的用途。在这里生存不容易,所有事都必须未雨绸缪。想了想,又打发小家伙捡了个羊头回去,那玩意一样能炖着吃。大不了煮完以后再把头骨丢回去,谁爱捡来当战利品也不会受影响的不是?不算破坏部族的规则。 两人在河滩上磨蹭了老半天,最终还是不得不回到帐蓬里。 奥格已经离开了,布库这小子回来后只呆了片刻也被赶走,只余孙志新呆在帐蓬里和纳鲁大眼瞪小眼。 此时天色已黑,只有帐蓬里的火堆还发着微弱的亮光,闪亮了纳鲁的脸。 纳鲁看着孙志新,清清楚楚的看到孙志新脸上的排斥。心里头微微有些难过,毕达拉察阿苏还是不喜欢自己。不过,他会努力,总有一天会让比达拉察阿苏喜欢上自己,喜欢上自己的部族,心甘情愿的留下。 “睡吧。”纳鲁扯下兽皮裙,先钻进兽皮底下。 孙志新怔了怔,今天不上演全武行?以前可是天天都要斗一场。瞅了一眼搁在旁边的石刀,孙志新放弃这个想法。算了,昨夜割伤他颈侧就不太厚道,这人只是求欢时粗暴了些,也没真的伤害自己,刀刀枪枪的没必要。 他也没地可去,楞了半天只能硬着头皮钻进兽皮下,但那不具备任何意义的兽皮裙他却是不肯脱,总觉得这是心理上的保护。 才钻进去,纳鲁火热的身躯就挤了过来。孙志新一僵,下意识就要反击。 “别动。”纳鲁道,一把抱住孙志新将他搂在怀里。 孙志新正待发力打人,突然觉得这人只是抱住他,没有其它的不轨动作,手上的动作就停住。呆了一阵,还是见纳鲁没动,而自己僵得也累了,终于放软了身体任他抱着。 抱着就抱着吧,反正又不会少块肉,再说这夜里冷,兽皮的保暖效果不太好,两人抱一起也暖和。 才这么想,就感觉到纳鲁更加亲密的贴过来,大手摸索到自己的兽皮裙将它掀起,一根滚烫的事物伸进自己的两腿间。 孙志新头皮一麻,下意识就想喊叫,却把纳鲁一把捂住嘴。 “唔唔唔唔!”孙志新两腿乱踢,想把这人踢开。只是他忘了一件事,性致勃发的男人招惹不得,他越反抗纳鲁就越来劲。 本以为消停的全武行又一次开打,两人在兽皮下翻来滚打的撕打,活像两只野兽。 本来就近于弱势,又是近身互搏,孙志新很快就被压制住,纳鲁全身都在孙志新身上。孙志新满脸全是汗,怒瞪着身上的纳鲁。 却见纳鲁停下动作,只是压着他,双眼一眨不眨的盯着孙志新看。不太明亮的火光映着纳鲁的脸,显得野性而狂放,眼神专注着竟让孙志新心里一跳。 有那么一刹间,气氛是很好的,连孙志新都有这种古怪的感觉。若不是上腹上有根粗大的物体抵在那里散发着无尽的威胁,也许他会感觉更好。但是他就是忽略不了那根东西的存在,只停了片刻就又开始反抗。事实就是这样,孙志新无论从生理还是心理都完全的大男人,容忍不了另一个男人对他的侵袭。 两人继续扭打,只不过这次孙志新更难以得手,被纳鲁狠狠按在地上分开了双腿。 孙志新吓坏了,那处已经痛了一整天,再被虐待还了得?若不是大叫非礼没人理,更会大丢自己的颜面,他当真就要学女人放声尖叫。 可今天古怪,纳鲁分开他的双腿后没有动作,反倒是低头借着火花仔细观察它。 “我明天采些草药回来。”纳鲁突然道。 草药?孙志新怔了怔,突然明白纳鲁采草药要干啥,那肯定是拿来给自己敷屁股……心里明白了就又羞又怒,隐约又觉得有点甜蜜。总之那感觉复杂得很,绝不是孙志新想的那种,本能的想要逃开。 孙志新不吭声了,也不再挣扎,全身硬挺着像具僵尸那样任由纳鲁折腾。 纳鲁此时并没有多想什么乱七八糟,只看那处红肿不堪,心里心疼这人,单纯的给他按一阵。和自己的欲望相比,他更看重孙志新的感受。但就这么按下去,他自己倒没什么,孙志新却受不了了。纳鲁怔怔看着孙志有了大幅度变化的部位,眼里闪过难言的惊喜。 “毕达拉察阿苏……” “闭嘴!”孙自然怒道,只想去找块豆腐来把自己一头撞死在上面。 纳鲁果然就闭嘴了,身体可不像那嘴巴那么老实,合身扑上来像被子一样盖住孙志新. 许久两人才平息下来,纳鲁不肯从孙志新身上下去,仍然带着欲望眼睛专注的看着孙志新的眼睛。 孙志新不敢与他对视,姥姥的,这已经是第二次被他弄到极致,再来两回自己怕是真的会被他掰弯。眼神闪躲着四处乱飘,耳边听得纳鲁用那种大提琴一般的声音低声喊:“毕达拉察阿苏。” 声音很轻,还是带着大提琴的醇美,夹着激情过后的慵懒,还有一种亲密无比的亲昵,传到孙志新耳里就像一根羽毛,有一下没一下的骚动那根不知名的弦。 孙志新唔了一声。 “毕达拉察阿苏。” 声音又浓烈了些,两人腹间的东西又有抬头的趋势。 还来?这禽兽! 孙志新赶紧抓住纳鲁不让他乱动,这一动就觉得两人腹间一片滑腻浓稠,更觉羞窘。 “毕达拉察阿苏。”纳鲁再唤,声音里带着求欢的意味。 孙志新叹口气,心里说不清自己的感觉是反感还是不反感,只道:“明天,还要……打猎。睡吧。嗯,我……孙志新。” “孙子性?” 你他妈才是孙子,还起性。孙志新慢慢道:“我,孙自新。” “笋自新?” 我不是新笋……我是别人啃不动的老笋,就只有你会来啃得来劲,也不嫌全身排骨硬绑绑的硌牙。 再试了两遍,孙志新为纳鲁的嘴拙而放弃,告诉纳鲁自己非常不愿被人唤起的小名:小新。 以前被人叫也没有什么,可自打出了那部有名的日本动画片以后,一听到有人叫自己小新他就要发飙,因为孙志新会想起那个猥琐下流的小屁孩,蜡笔小新。因为这破名,以前在大学寝室里不知道被人笑过多少回。 “小新?”这回发音无比的准确。 “嗯,小新。”孙志新彻底的放弃纠正纳鲁的想法。这厮就是自己的克星,最不愿意的一切事物都让他逮着了。 孙志新在那里气闷,纳鲁心里侧欢喜得很。毕达拉察阿苏名叫小新,这事怕是族里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所以纳鲁决定了,有别人就叫毕达拉察阿苏,没别人就叫他小新。毕达拉察阿苏属于部族,而小新则只属于自己。 “小新。”纳鲁又开始厚颜无耻的拿腹部连动着那条事物在孙志新身上蹭,眼神在火光下亮晶晶的很是好看,像极了大型犬。 孙志新推着他,他现在只想去洗澡,两人腹上粘滑一片,不洗了明天变干了粘到一起,不是要变成连体婴?想像着和纳鲁粘到一起的画面孙志新就全身一阵恶寒。 最后倒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纳鲁已经得到一次舒解的原因,反正他变得越来越好说话,除了性事很强势以外,其余的很有点百依百顺的感觉。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两人偷偷摸摸出去用河水冲洗了回来重新钻回兽皮底下,纳鲁很自然的把孙志新搂进自己的臂弯。孙志新反抗了几下反抗不了也就任他搂着。 一时半会睡不着,纳鲁就指着帐蓬外的天空:“吉思迷,阿鲁达,勃克……” 孙志新知道他是想教自己说话,心里升起些许的暖意,便挨着纳鲁所指的月亮看过去。那些卫星在夜空里看来极美,天空又是无比的澄净,所能看过的星辰远比原来多出许多。一眼看过去,满天的繁星,如同黑丝绒布上挂着璀璨钻石。再拱着十一颗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月亮,不是幻境胜似幻境。 心里再没现在这样明白这是一个和原来完全不一样的时空,再明白再也回不去,心里本应该焦躁难安才对。可是被纳鲁粗壮的胳膊抱着,贴着他滚烫坚实的胸膛,再听他用醇厚的噪音平和的介绍那些星辰,心里就是很平静,又觉得安全,睡意就一阵阵的直往上涌。 “瑟尔思,爱情之星。”纳鲁还在道,忽然发现孙志新已经睡着了,正发出平缓的呼吸声。纳鲁轻轻笑了一下,贴在孙志新耳边轻声道:“真想摘下来送给你,我的爱人。” 不懂亲吻,又想做点什么,便在孙志新嘴角咬了几下,看孙自新在睡梦中赶苍蝇一样不舒服的挥着手胡乱拍打,这才把孙志新头扳过来和自己挨在一起,慢慢睡去。 作者有话要说:为了和谐社会,删除大量非佛经道德论内容,书友们忍着痛看吧…… PS: 庆祝入V,12章完整版放出,看的同学们请小声,鬼子滴要绕着走,打枪滴小声。请没事偷着乐。 正文: 0012 融入 肠子倒是有,不过没了新鲜的血液,血肠做不成。孙志新在洗陶锅的时候布库就在他旁边转来转去,寻找丢弃的肠子和内脏。吃过一次后他简直对今天的晚餐念念不忘,只希望自己多找回一些材料来明天可以继续吃到。 孙志新不忍心打击布库的心情,虽然做不了血砀,还是将他捡回来的东西查看了一遍,将觉得能有用的留下。至于肠子,清洗好了以后可以阴干,以后也许有别的用途。在这里生存不容易,所有事都必须未雨绸缪。想了想,又打发小家伙捡了个羊头回去,那玩意一样能炖着吃。大不了煮完以后再把头骨丢回去,谁爱捡来当战利品也不会受影响的不是?不算破坏部族的规则。 两人在河滩上磨蹭了老半天,最终还是不得不回到帐蓬里。 奥格已经离开了,布库这小子回来后只呆了片刻也被赶走,只余孙志新呆在帐蓬里和纳鲁大眼瞪小眼。 此时天色已黑,只有帐蓬里的火堆还发着微弱的亮光,闪亮了纳鲁的脸。 纳鲁看着孙志新,清清楚楚的看到孙志新脸上的排斥。心里头微微有些难过,毕达拉察阿苏还是不喜欢自己。不过,他会努力,总有一天会让比达拉察阿苏喜欢上自己,喜欢上自己的部族,心甘情愿的留下。 “睡吧。”纳鲁扯下兽皮裙,先钻进兽皮底下。 孙志新怔了怔,今天不上演全武行?以前可是天天都要斗一场。瞅了一眼搁在旁边的石刀,孙志新放弃这个想法。算了,昨夜割伤他颈侧就不太厚道,这人只是求欢时粗暴了些,也没真的伤害自己,刀刀枪枪的没必要。 他也没地可去,楞了半天只能硬着头皮钻进兽皮下,但那不具备任何意义的兽皮裙他却是不肯脱,总觉得这是心理上的保护。 才钻进去,纳鲁火热的身躯就挤了过来。孙志新一僵,下意识就要反击。 “别动。”纳鲁道,一把抱住孙志新将他搂在怀里。 孙志新正待发力打人,突然觉得这人只是抱住他,没有其它的不轨动作,手上的动作就停住。呆了一阵,还是见纳鲁没动,而自己僵得也累了,终于放软了身体任他抱着。 抱着就抱着吧,反正又不会少块肉,再说这夜里冷,兽皮的保暖效果不太好,两人抱一起也暖和。 才这么想,就感觉到纳鲁更加亲密的贴过来,大手摸索到自己的兽皮裙将它掀起,一根滚烫的事物伸进自己的两腿间。 孙志新头皮一麻,下意识就想喊叫,却把纳鲁一把捂住嘴。 “唔唔唔唔!”孙志新两腿乱踢,想把这人踢开。只是他忘了一件事,性致勃发的男人招惹不得,他越反抗纳鲁就越来劲。 本以为消停的全武行又一次开打,两人在兽皮下翻来滚打的撕打,活像两只野兽。 本来就近于弱势,又是近身互搏,孙志新很快就被压制住,纳鲁全身都在孙志新身上。孙志新满脸全是汗,怒瞪着身上的纳鲁。 却见纳鲁停下动作,只是压着他,双眼一眨不眨的盯着孙志新看。不太明亮的火光映着纳鲁的脸,显得野性而狂放,眼神专注着竟让孙志新心里一跳。 有那么一刹间,气氛是很好的,连孙志新都有这种古怪的感觉。若不是上腹上有根粗大的物体抵在那里散发着无尽的威胁,也许他会感觉更好。但是他就是忽略不了那根东西的存在,只停了片刻就又开始反抗。事实就是这样,孙志新无论从生理还是心理都完全的大男人,容忍不了另一个男人对他的侵袭。 两人继续扭打,只不过这次孙志新更难以得手,被纳鲁狠狠按在地上分开了双腿。 孙志新吓坏了,那处已经痛了一整天,再被虐待还了得?若不是大叫非礼没人理,更会大丢自己的颜面,他当真就要学女人放声尖叫。 可今天古怪,纳鲁分开他的双腿后没有动作,反倒是低头借着火花仔细观察它。 姥姥的,又被视奸了……话说那地方究竟有什么好看的? 纳鲁盯着孙志新腿间,看到那处红肿着,原本的内陷因为肿胀而微微凸起,正因为紧张而下意识收缩,简直诱人无比。那般蠕动的模样让纳鲁回忆起自己的身体深深埋入它时的火热紧窒,还有孙志新激烈反抗时带动它如吮吸般的夹缠,那里面如丝一般的滑腻当真是销魂到了极至!当下只觉得下身胀得疼痛,又见那处实在是不能再被伤害,只能忍耐着伸指去轻轻按摩。 见鬼的!他在干嘛?孙志新又想惨叫。却又觉得那手指带着温柔的怜惜正带来一种如潮水一般的奇异触感。那个地方的皮肤本来就是全身上下最敏感的位置之一,被纳鲁生满了茧的粗糙指腹掠过时敏感得厉害,说痛又不是,完全是一种没体会到过的新奇另类感受,带着诡异的快感,着实叫人不安。 孙志新骇得厉害,扭来扭去想跑。纳鲁曲过腿,强壮的大腿夹住孙志新不让他跑,仍然伸指按压想让他好过一些。 孙志新不敢再动,偷偷去看纳鲁,只瞧见他眼里带着深重的情欲,动作却温柔不带挑逗的味道。心里不知怎么的就不再那么害怕排斥,虽然难堪着,倒也僵硬着身体任他揉。反正也反抗不了,打不过他,他爱摸就让他摸吧,别被插就行…… “我明天采些草药回来。” 草药?孙志新怔了怔,突然明白纳鲁采草药要干啥,那肯定是拿来给自己敷屁股……心里明白了就又羞又怒,隐约又觉得有点甜蜜。总之那感觉复杂得很,绝不是孙志新想的那种,本能的想要逃开。 孙志新不吭声了,也不再挣扎,全身硬挺着像具僵尸那样任由纳鲁折腾。 纳鲁此时并没有多想什么乱七八糟,只看那处红肿不堪,心里心疼这人,单纯的给他按一阵。和自己的欲望相比,他更看重孙志新。但就这么按下去,他自己倒没什么,孙志新却受不了了。他头一次知道男人那处见鬼的居然也敏感得很,被纳鲁按来按去按得他慢慢勃起了,雄性之物怒意勃发的坚挺起来插向天空。逃跑不了,身体又被扯开成一个大字形摆放在纳鲁面前,一丝一毫的变化都躲不开他的眼光。孙志新只觉羞窘愤怒,又无力做些什么,只把一只右臂抬起来遮在眼帘上装死。 纳鲁怔怔看着孙志新挺立起来的器官,眼里闪过难言的惊喜。 “毕达拉察阿苏……” “……” “你的很大啊,不比我的小。” 好吧,以前孙志新在澡堂子也喜欢拿这个去和别人的攀比,绝大部分时候都很得意,但现在绝对没有。因为闭着眼不好意思看自己勃发的样子,却能感觉到纳鲁一只粗大的手掌握了上来,用每个男性都很熟悉的动作在它上面滑动。 孙志新倒抽了口气,平生被人头一次被另一个男人握住这个部位挑逗,只觉得舒服无比的感觉如潮水一般自那个位置为中心,向着整个身体散开。 “真大。”纳鲁的声音里透着浓厚的欲望,低声道:“皮全褪到后面去了,颜色比我的要浅。这样……你舒不舒服?”口气是一种无比珍惜的味道,动作熟练的用姆指摩擦着汁液满布的膨大头部和更加敏感的肉棱,又道:“出水了哦,真多。小新,你不老实。” 那意思是说自己很淫荡是吧?你让老子来一把捏住,像这般上下撸动着试试?你要不起兴,就他妈不是男人! “闭嘴!”孙自然怒道,只想去找块豆腐来把自己一头撞死在上面。 纳鲁果然就闭嘴了,身体可不像那嘴巴那么老实,合身扑上来像被子一样盖住孙志新,下腹紧贴着孙志新的下腹,让两个器物紧贴在一起猛烈磨动。 孙志新窘得一张脸通红,那种违合的快感冲击着他原来的道德观,带来的是更致命的触犯禁律的悖德剌激。而纳鲁显然没有这种顾虑,史前人类可没有现代人的固化了的两性道德观,他所做的仅仅是遵从身体的本能是寻求和相爱之人的更多快感。 孙志新就感觉到纳鲁的身体在移动着贴向自己,直到他以仰坐的姿势把大腿的内侧贴上了自己大腿的内侧,两人大小差不多的勃发如同两柄长枪一般紧贴到一起,又因都太过雄壮而逼迫纳鲁不得不双手齐上,合握住它们用力搓揉。 那一刻,简直是舒服到了极致。孙志新感觉到的是火烫,雄性,还有那种原始的生命力量的冲击。随着更多的快感液体流下来,它们之间的摩擦变得更顺滑更粘黏,像两个最亲热的情人,交缠在一起往着性爱的巅峰攀爬。 偏生那人还不肯闭嘴,一点都没有现代人办事的时候闷声不吭埋头苦干的精神,仍自问道:“小新,我很舒服。你呢?”和他交颈相缠的是他的弟亲,如何取悦他是自己眼下最应该做的事,纳鲁已经将自己的囊袋都送了上去紧贴着孙志新的,眼光紧紧盯着他的反应,就怕自己没有做好。 被那饱满的囊袋贴上来激烈的撞击着自己的,孙志新痛快得五指都插进了地面,死闭着嘴不吭声,越来越感觉到自己有喷发的预兆。如此动作就被纳鲁视为不合作,不甘心之下就合身直接全面压了上来。 要命!被纳鲁贴上来,那种快感是极致的,孙志新连脚趾头都兴奋得卷曲抽搐。纳鲁的身体火烫坚实,巨大的事物和自己那根事物的腹面接触,被挤在两人的小腹间搓揉。两枚同样健硕的头冠顶在一起撞击,搓揉,勃发的雄性的狂野的冲撞到一处撞击出激烈的火花。那人的小腹布满了体毛,和着自己的,雄物被它们挤压着,简直像被砂纸打磨。很快的孙志新就喷射了出来,纳鲁感觉到了,便更加兴奋,借着孙志新喷出来的滑腻动得更加剧烈,随后也达到顶点,在孙志新身上剧烈的抽搐,死顶着孙志新,那情势像是要把自己揉进他的身体里一般。 许久两人才平息下来,纳鲁不肯从孙志新身上下去,仍然带着欲望眼睛专注的看着孙志新的眼睛。 孙志新不敢与他对视,姥姥的,这已经是第二次被他弄到极致,再来两回自己怕是真的会被他掰弯。眼神闪躲着四处乱飘,耳边听得纳鲁用那种大提琴一般的声音低声喊:“毕达拉察阿苏。”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声音很轻,还是带着大提琴的醇美,夹着激情过后的慵懒,还有一种亲密无比的亲昵,传到孙志新耳里就像一根羽毛,有一下没一下的骚动那根不知名的弦。 孙志新唔了一声。 “毕达拉察阿苏。” 声音又浓烈了些,两人腹间的东西又有抬头的趋势。 还来?这禽兽! 孙志新赶紧抓住纳鲁不让他乱动,这一动就觉得两人腹间一片滑腻浓稠,更觉羞窘。 “毕达拉察阿苏。”纳鲁再唤,声音里带着求欢的意味。 孙志新叹口气,心里说不清自己的感觉是反感还是不反感,只道:“明天,还要……打猎。睡吧。嗯,我……孙志新。” “孙子性?” 你他妈才是孙子,还起性。孙志新慢慢道:“我,孙自新。” “笋自新?” 我不是新笋……我是别人啃不动的老笋,就只有你会来啃得来劲,也不嫌全身排骨硬绑绑的硌牙。 再试了两遍,孙志新为纳鲁的嘴拙而放弃,告诉纳鲁自己非常不愿被人唤起的小名:小新。 以前被人叫也没有什么,可自打出了那部有名的日本动画片以后,一听到有人叫自己小新他就要发飙,因为孙志新会想起那个猥琐下流的小屁孩,蜡笔小新。因为这破名,以前在大学寝室里不知道被人笑过多少回。 “小新?”这回发音无比的准确。 “嗯,小新。”孙志新彻底的放弃纠正纳鲁的想法。这厮就是自己的克星,最不愿意的一切事物都让他逮着了。 孙志新在那里气闷,纳鲁心里侧欢喜得很。毕达拉察阿苏名叫小新,这事怕是族里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所以纳鲁决定了,有别人就叫毕达拉察阿苏,没别人就叫他小新。毕达拉察阿苏属于部族,而小新则只属于自己。 “小新。”纳鲁又开始厚颜无耻的拿腹部连动着那条事物在孙志新身上蹭,眼神在火光下亮晶晶的很是好看,像极了大型犬。 孙志新推着他,他现在只想去洗澡,两人腹上粘滑一片,不洗了明天变干了粘到一起,不是要变成连体婴?想像着和纳鲁粘到一起的画面孙志新就全身一阵恶寒。 最后倒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纳鲁已经得到一次舒解的原因,反正他变得越来越好说话,除了性事很强势以外,其余的很有点百依百顺的感觉。 两人偷偷摸摸出去用河水冲洗了回来重新钻回兽皮底下,纳鲁很自然的把孙志新搂进自己的臂弯。孙志新反抗了几下反抗不了也就任他搂着。 一时半会睡不着,纳鲁就指着帐蓬外的天空:“吉思迷,阿鲁达,勃克……” 孙志新知道他是想教自己说话,心里升起些许的暖意,便挨着纳鲁所指的月亮看过去。那些卫星在夜空里看来极美,天空又是无比的澄净,所能看过的星辰远比原来多出许多。一眼看过去,满天的繁星,如同黑丝绒布上挂着璀璨钻石。再拱着十一颗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月亮,不是幻境胜似幻境。 心里再没现在这样明白这是一个和原来完全不一样的时空,再明白再也回不去,心里本应该焦躁难安才对。可是被纳鲁粗壮的胳膊抱着,贴着他滚烫坚实的胸膛,再听他用醇厚的噪音平和的介绍那些星辰,心里就是很平静,又觉得安全,睡意就一阵阵的直往上涌。 “瑟尔思,爱情之星。”纳鲁还在道,忽然发现孙志新已经睡着了,正发出平缓的呼吸声。纳鲁轻轻笑了一下,贴在孙志新耳边轻声道:“真想摘下来送给你,我的爱人。” 不懂亲吻,又想做点什么,便在孙志新嘴角咬了几下,看孙自新在睡梦中赶苍蝇一样不舒服的挥着手胡乱拍打,这才把孙志新头扳过来和自己挨在一起,慢慢睡去。 13 13、融入... 这样便一直平静的过了一段时间,经过这段时间的一起生活,孙志新已经融入了部族的生活,除了会在梦里回到原来的时空,平时倒不怎么去想。一个月下来孙志新部族语已经说得很好,虽然也偶有词不达意的时候,但跟人交流已经完全没有问题。 布库这个小家伙吃血肠磨菇杂烩已经吃上了瘾,再不肯去吃原来粗制滥煮的肉块,他现在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去捡分配后抛弃的肠子,让孙志新做血肠蘑菇杂烩来吃。奥格也在改变,最大的变化是不再拿轻视的眼光去看孙志新,有点接受了孙志新成为家庭一员的味道。只是他还是不肯和孙志新说话,小样的骄傲轻慢得很,对孙志新总是爱理不理的。 目前来说,孙志新适应得很好,只有几点不满。头一个就是自己老被纳鲁那家伙当女人来用,成为他最大的不满。那家伙现在越来越熟悉男男之道,完全不像以前那样搞得跟强X似的,每次都能挑起孙志新欲望,再一起攀登□的极致。为此孙志新大为纠结,爽是有爽到,可孙志新就是过不去心里那关,总觉得自己身为男子理应该和女性在一起,而不是男性。他不想当同志啊……为毛老是被人骑着压? 不过男人本就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作,两个男人在一起更是用下半身思考的时候居多。两个健康的成年男性,自然有强烈的生理需要被舒解,纳鲁又是个强势的,虽然孙志新也强势得很,可还是斗不过他。每次两人的交欢总是武斗开局,以孙志新惨败承欢结束,固定模式一直都没变过。孙志新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很虚伪,明明很舒服的,干嘛反抗?可不反抗就觉得自己好像已经接受纳鲁了,就过不了自己这关,所以天天晚上明知道最后结果会怎么样,仍然和纳鲁打斗得不矣乐乎。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闺房情趣?孙志新恶寒了一把,很鸵鸟的把它定性为没有女人的男人之间的互相‘安慰’。 二是身份定位问题。此时孙志新部族语言已会,自然知道自己的毕达拉察阿苏称呼是啥意思。那意思就是天神赐与的人,很牛B的玩意儿。另外又是纳鲁的弟亲,相当于他的同性妻子一样的存在。 对前一个身份,孙志新嗤之以鼻。什么狗屁毕达拉察阿苏?不过是个被闪电劈得穿越时空的倒霉鬼罢了。不过听人这样叫,孙志新可不敢解释。这个时空落后愚昧,所有人极重鬼神,最让他们惧怕就是拥有神秘不可测力量的族巫,嗯,好像也有女巫一说。这些都是邪恶而可怕的人,一但出现会像中世纪一样绑到火堆上去烧烤净化。 像哥白尼一样发表了不是邪说的邪说后被架到火上承受可怕的后果?谢了!孙志新跟所有新人类一样没党员的素质,平生怕死又怕痛,只想好好活着。所以诡异的来历打死也不能说。毕达拉察阿苏就毕达拉察阿苏吧,反正顶着神的使者的光环,可比阴间邪恶的族巫下场好。无论都是说都算得上部族的上层人士,待遇有提高的说…… 至于后一个身份,孙志新更加不爽。它奠定了每天被纳鲁压着一起摇摇的法规基础。也就是说纳鲁和他干那啥男男之道在族人看来是天经地义的,没强X这一说未予……不能伸冤,也不能报案,没人出来伸张正义或是主持公道。怪只怪自己当初啥也不懂,稀里糊涂的就被人拐了,难怪奥格总是不喜自己这个后爹,呃……或者后妈?换了自己,突然钻个来历不明的人加入家庭成为后爹,心里也是不喜的。 最后是关于打猎的问题,孙志新本就是自立自强的性格,无论身心都是一个刚硬的男子汉。出于男性好战的本能,他也喜欢冒险,喜欢狩猎,喜欢在山野林间奔驰,通过征服、猎杀、收获来显示自己的男性力量。而自己这个男子汉则因为身体不高大强壮的原因被纳鲁划到跟女人、小孩、老人、病残一类需要保护的人群中不被接纳出去跟其它男人一起打猎,孙志新一想起这个就火大得很。 在纳鲁看来孙志新178跟女人一样的身高实在不够份量,又出于爱恋他的私心,孙志新的安危就被放到了首要考虑的内容。狩猎是用生命去换取食物,他肯让孙志新去参加那才是见了鬼。为此孙志新没少跟他上演史前版男子格斗,一来确实打不过这个粗壮的武夫,二来族长的话语权是摆在那里的,孙志新怎么都无法参加打猎,为此气得七窃生烟,像赌气的女人一样好几天没搭理纳鲁,那几天晚上的求欢又成了强X。 纳鲁已经尝到两人□时双方情动互相迎合的美妙滋味,哪里还肯委屈孙志新?当然是百般的哄,孙志新又是个吃软不吃硬的,无法对一个忠犬样的人真正怒得起来。这种类型的人对孙志新有着必杀的威力,更何况纳鲁的武力值摆在那里,是自己到达这个时空遇到的第一个大BOSS,所以只哄了几天就软了,每天晚上依然半推半就的先打过,再被纳鲁拆吃入腹。不是孙志新想这样,而是实在打不过啊…… 除了这些,其它的都很好,生活平静而舒坦,没有了现代生活的人类之间互相踩挤压扎,没有了虚假的虚伪客套,没有了喧嚣的城市暄闹,更没有那种快得叫人喘不过气的高节奏,一切都是自然的,原生态的,宁静而写意,慢慢就会叫人喜欢上,真正的融入其间。当然,如果生活条件不是那么粗陋会更好。 孙志新现在成了纳鲁家的唯一的煮饭公,原因很简单,吃过好东西以后别的难吃东西就让人难以忍受。不仅那仨忍受不了布库的拙劣烹调技巧,孙志新自己更加受不了。不想委屈自己的嘴巴和肚子,那就得自己做,何况在纳鲁那种有毛病般的保护欲下孙志新除了煮饭也想不出来自己该干什么。 因此纳鲁一家做饭的时候就成了很独特一家子,族长帐蓬里飘出来的香味总是与众不同,非常的香,引得人口水直流。好在纳鲁是族长,有着别人无法拥有的地位和敬重,平时不会有人来窜门子,也不会因此就招来别人的窥看和觊觎,这个时代的人性就是有那么纯朴,难起贪观,因此孙志新独特的烹调手法还没有传出来。 不是孙志新不想传,他没那么自私。关键在于这个时空,至少这个部族的人根本不识蘑菇这种东西。蘑菇中有毒的品种又那么多,他怕人误食出意外。与其这样,还如自己先安全的独食,以后再找机会传授给别人。 在纳鲁家,蘑菇解决了大问题,这个又可做调料又可做食物的东西总是能烹调出美味,还能弥补食物的不足。反正纳鲁一家子都吃上了瘾,再也吃不了盐水煮肉块或是只抹盐的烤肉。在孙志新没来之前,他们就只会两种方式把肉做熟,盐水煮肉,烤肉块。 吃过晚饭,纳鲁照例是和布库笑闹一会儿,奥格坐在门边磨石枪,而孙志新则在清洗陶锅。一口陶锅可是纳鲁家最贵重的东西,据说还是和一个游牧部落用两只羊换来的。 洗完了锅,孙志新坐在一旁静静的看纳鲁爷仨的互动,不知为什么,他现在越来越喜欢这种一家子人坐一起其乐融融的气氛。 不过今天纳鲁的兴致不是很高,只和布库说了一小会儿话就把两人赶出帐蓬。 纳鲁摘掉兽皮裙,孙志新一不小心就看到了那根胡乱甩荡的事物,心里一跳,赶紧转开了眼。当下已经做好戒备和纳鲁开打,他可不是什么甘心屈人之下的人,想压自己?没那么容易! 但今天没有,纳鲁很快就钻进了兽皮,一手忱在脑下,面上露出心事重重的表情。 孙志新迟疑了一下,也钻进了兽皮躺下,全身上下就那么块兽皮,夜里可是越来越冷了。 纳鲁习惯性的一把抱住孙志新,孙志新一僵,迅速又感觉出来纳鲁抵在自己股间的□虽然硕大,却没勃发,只是单纯的抱住自己而已。 有点古怪,这个随时随地都在发情的性欲旺盛的人今天怎么地这般老实? 孙志新本不想问,明明屁股很安全,他可不想招来什么引狼入室的活动。可是过得放久,纳鲁还是保持着这个动作,也不见入睡,孙志新就有些忍不住了。他本是性格洒脱不太能藏住心思的人,便问:“纳鲁,怎么了?” 纳鲁将孙志新搂紧了些,道:“我在想冬天的事。” 孙志新心中一凛,猛然想到现在已经是深秋,怎么渡过即然的寒冬问题已经摆到眼前。而自己以前过冬没有任何危机,自己然想不到过冬的严重问题,此时纳鲁一提,才想起在这个时代,如何渡过漫长的寒冬而保存住生命实在是迫在眉睫的首要问题。难怪这些天纳鲁求欢的次数少了,出去更早回来得也更晚,神色也满是疲惫,原来遇到这个可怕的难题。 “冬天怎么了?”孙志新顺着纳鲁的口气往下问。 纳鲁不安的搂紧了孙志新,道:“你知道族里的情况,原来就只有四十八可以参加狩猎,上次打猎又伤了四人还在养伤,只剩下四十四个人可以寻找食物。全族一百多个人只靠四十四打猎,这个冬天……”纳鲁沉重的吸了口气:“明年春天到来时候,不知道族里还会剩下多少人。” 早前孙志新就曾分析过整个部族的情况,对整个部族的前景一点都不乐观,此时听纳鲁一说,心里也很沉重。在这里生活了已经两个多月,除了纳鲁几人,对其它人倒也没有多少深厚的感情。但感情再少,对于同类的怜悯这最基础的同情心孙志新依然有,想起冬天到来的惨状,脸色也很难看。同时这也是和自己息息相关,自己依附着部族而生存,部族能生存繁衍下去,自己才能生存,因此冬天对于自己来说同样是个可怕的考验。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在学习语言眼族里长者说话的时候孙志新了解到,这里有漫长的寒冬,时间大约会持续四个月。冬天到来时气温就迅速下降,到了冬季的第二个月来临,大雪就会落下,冰冻湖面、河面,气温听描述会降到零下十几度,甚至二十几度。在这寒冷的季节里有两大夺去人生命的危机,一是寒冷,二是食物。两个危机就形成了对人类生存的严峻考验! 14 14、大锅饭 ... 孙志新是背对着纳背被他抱着,纳鲁听他长时间没有说话,只道是被即将到来的冬天吓住,便搂了搂孙志新,道:“放心,秋季正是狩猎的好时机,我会带领族人趁这个时间多打些猎物,天气转冷的时候就能够保存,冬天应该能对付过去。”说着这话,他自己语气里也没有什么信心。停了下,又用着歉疚的口气道:“小新,你忍耐一下,由于要储备食物过冬,这段时间食物的分配会减少,全族都要挨饿,你也一样。” 孙志新没有说话,脑里却飞快的转动起来。做为一名知识丰富,并且有着过人野外求生技能户外运动爱好者,他当然知道如何寻找更多的食物,如何在面临因境的时候生存下来。 在纳鲁都快要睡去的时候孙志新轻声问:“如果说,我有办法寻找到更多的食物呢?” 纳鲁霍然清醒,把孙志新的脸扳向自己:“你是说?” 孙志新点点头,道:“你们吃了这么多天的蘑菇,当然知道它不仅美味,更能充饥可以当作食物。我可以教大家怎么辨认哪些有毒,哪些没毒,采摘了来储备过冬。不管怎么样,它都能解决一些问题。就是不知道其它人愿不愿意接受这个东西。” 纳鲁精神大振,道:“我原来你以为你不肯说,你教他们怎么吃它,那再好也不过。放心,我是族长,只要我说话,大家都会配合。再说了,只要尝过一次,就会很难不喜欢吃它。”皱皱眉,又道:“不过,它够吃吗?而且它们看上去很难保存,它烂掉了也跟肉一样没法吃吧?” 孙志新见纳鲁这么容易就接受了自己的建议,心里也有些兴奋,道:“不要小看蘑菇的产量,它可以解决大问题。保存也不是问题,我自有办法。另外,除了蘑菇,我还有一些其它的可以寻找食物的办法,要我马上想也想不出来,想到了再说。” 纳鲁心里大喜,小腹贴孙志新臀上又蠢蠢欲动。孙志新微恼,给了他一手肘,道:“别闹!让我多想想,怎么才能渡过这个寒冷的冬天。” 纳鲁确实是欲望高涨,但却不是轻重缓急不分的莽汉,只得放开孙志新让他去想,自己把一支胳膊从头颈下伸过去让他枕着舒服一点。只这么呆了一会儿,便因白天打猎消费太多体力而沉沉睡去。 孙志新则在那里一直想事情,直到支持不住才入睡。 昨夜纳鲁发过话,说是要帮助孙志新让族长接受蘑菇可以吃的事。可孙志新不是那种喜欢依附别人而生存的人,他个性刚毅自强,喜欢自己解决问题,所以纳鲁睁开眼的时候发现孙志新并没有躺身边。 “小新?” 纳鲁不喜欢醒来的时候身边空着冷冷清清。孙志新不习惯他的存在,他则早已经认定了孙志新,当下就清醒过来,本能的四处去寻找孙志新。 帐蓬外传来的声音很暄闹,虽然平时也会因为早起的人们而暄闹,但不会达到这种程度。 发生了什么事? 纳鲁起身往身上套装备,突然闻到空气中隐约传来的熟悉香气,手里的动作不由得一停,脸上露出微笑。他的小新,果然很聪明!不仅聪明,还有着无与伦比的智慧和胆量! 走出帐蓬,果然看到孙志新在煮很大的一锅早饭,饭锅用的是部族举行祭祀活动的那口巨大的石锅,带着蘑菇的奇香就是从那里飘过来。孙志新修长健美的背影便在那里忙碌,布库像个小跟班一样忠实的跟随着他,小身体奔来奔去,寻找枯枝柴火往石锅下的火堆里塞。 所有部族的人都围在周围指指点点,又小声讨论,看样子香味已经吸引了他们,开始对孙志新所做的事全面关注。 纳鲁走过去,从背后抱了孙志新一下,小声道:“小新,真聪明!智者肯让你用这口锅?它是祭祀的时候才用。” 孙志新被这个拥抱搞得一僵,身后熟悉的体味让他说不出是难受还是别扭。只僵了一下就放软身体,脸上带着狡黠的表情问道:“我没问他。你要去问他吗?” 纳鲁笑了,很想在他带着小小奸滑的脸上咬一口。 “我不会去问。你要做什么我都帮你。” 无条件的信任让孙志新心中微微悸动,嘴上偏偏不饶人:“走开,去刷牙洗脸。” 刷牙洗脸是孙志新进纳鲁家立的新规矩,睡前醒后都必须洗脸刷牙,反正小河离得近,可以洗脸,再含着河水漱口。纳鲁对孙志新百依百顺,押着极度不满和懒惰的布库学着孙志新示范的干。刚开始两个小的不愿意,被纳鲁逼着天天这样后也习惯了,倒是真的觉得洗脸漱口后无论脸和嘴都很舒服,口腔里不会有以前的怪味和腻味劲,清冷的河水扑在脸上更是让人精神振奋。现在不必强逼,奥格和布库起来以后就会主动去洗脸漱口,因此纳鲁一家总是比别人看上去更干净清爽,挺着一股子别人没有的气质。 片刻后纳鲁回来,怀里抱着一大把干柴,蹲到孙志新身边把柴火塞进火堆。 纳鲁起来之前孙志新已经煮了一阵,此时味道已经煮开,整个营地都散发着一股子独特的香气。孙志新这回可是下血本用了大手笔,考虑一整个部族一百多号人,自己制做的血肠和连着几天采摘的蘑菇半点没留,全都下到了锅里。除了血肠,孙志新今天还放进了猎物的头颅在里面一起煮熬。羊头汤或是猪头汤都是一道好菜,想来加入鹿头什么的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这会儿汤已经熬得越来越浓,白白的蘑菇飘在汤面上,是香气喜人,模样看上去也喜人,引得人馋虫大动。 火候已经差不多,孙志新用手肘顶了顶纳鲁。 纳鲁会意,站起身来朗声道:“部族的勇士们,为了不让大家饥饿着肚子去狩猎,毕达拉察阿苏为大家准备了丰盛的早饭。来!一起享用!我现在告诉大家,锅里除了以前的食物,还煮进了一种新食物,蘑菇。我纳鲁家已经连续吃了许多天,我可以告诉大家,它味道很美味,并不是所有的都有毒,其中的一部份可以正常吃。” 拍拍胸脯,又道:“如果有人出了事,我负责!我用我的命来偿还!” 看到周围怀疑的眼光,纳鲁再次大声笑道:“勇士们,敢不敢去尝尝它?你们的勇敢到哪里去了?面对凶猛的野兽都敢正面迎上,难道还不敢尝试不会咬人的蘑菇?别委屈了你们□的卵蛋,拿出勇士的样子来!相信我,毕达拉察阿苏煮的这些不仅无毒,还是你们想像不到的美味。” 说罢,自己拿起一只石碗,也不顾烫,舀起一碗就开始吃喝。 孙志新仰头看着纳鲁,不得不承认,这一刻他真的对这个男人有点心动。他远比自己想像的更有魄力和智慧,以族长身以身作则的行为更是有一种很有魅力的领袖风采。他无疑的相当优秀,特别是他那种处处维护自己的举动,忒地贴心。 布库咭咭的欢笑,拿着一只小碗奔过来,舀一碗自己喝了一口就被烫得尖叫。一边嘴巴往外喷气,一边将石碗递给一个玩得好的伙伴。接过碗的小鬼心思简单,毫不迟疑的喝一口,眼睛便猛的一亮,欢声叫道:“啊哟,真香!布库你们家天天吃这个?” “是啊!鲁高因,真的没毒可以吃”布库点头,把碗又夺回来继续吃。鲁高因就自己去找了碗弄了一碗来和布库嬉笑着一起吃。 此时奥格也过来了,把石枪收好背到背上,用石碗盛了汤和食物,站在一边默默的吃喝。 孙志新斜了他一眼。死孩子,平时不给面子,关键时候还是很给力。嗯嗯,不愧是一家子,知道维护自己人。好吧,决定了,以后要好好‘疼’他。 随后平时像耗子一样总是躲着不太容易见到的年长智者也慢吞吞的移动来,拿只石碗盛了食物吃着,又抬头对孙志新笑笑。孙志新莫明其妙的就打了个冷战,总觉得这老头儿阴得很,全身上下笼罩着一种自己不了解的诡异力量和气场。 这个时代的人是单纯肯轻易想信人的,他们毫无异心的相信族长,相信智者。起初的迟疑只是因为不了解和有试吃蘑菇而中毒的前车之鉴。此时看到族长一家以身做侧,毫不犹豫的各自来取用。再受纳鲁激将法一激,别人不敢说,那四十四名狞猎者肯定是拼着被毒死也要过来吃一碗。在这个时代,勇敢是最基本的道德品质,谁也不愿被说成是软蛋。 孙志浩就怕人不肯尝,肯尝就是好事,从纳鲁一家的表现,只要他们一尝就能接受它。 果然,只要是吃过一口的,立即脸上动容,失声道:“果然很香!” 接着就是连锁反应,一个带动另一个,所有人忽啦围上来开始哄抢。 孙志新站在锅边微笑,见纳鲁不反对,就担当起分配食物的角色,一人一碗,吃过了再来盛。又看到有腿脚不方便的残疾或是老人挤不过来,便让吃喝得差不多的布库和奥格端着盛好的食物的送过去。布库是孙志新一个指令一个动作,奥格却不耐烦的瞪着孙志新。孙志新毫不退缩的反瞪回去,奥格便觉得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也只得去了。 这本是无心之举,孙志新做为正宗国人,尊老爱幼的本性是深入骨髓的,如此举动实在是本能。因为对于这个史前部族的生存法则来说,总是先满足身高力壮有生产力的族员,保证他们的食物,然后才轮到其它人。因此孙志新的做法十足的另类。 深身上下带着点阴冷气息的智者看到孙志新的举动愕了一愕,眼光带着深究的意味看了孙志新半天,再看那些老弱病残带着感激的笑容大口吞吃的样子,心里头竟是难言的温暖。深深看了孙志新一眼,他并没有去阻止这个不合部族规矩的举动,只是默默的吃喝,心里头觉得它真的很香! 整个营地就充满了平时见不到的热闹气氛,一群野人围在那里吃喝嬉笑,嘴里毫不吝啬的赞美食物和纳鲁一家的慷慨,欢快而又暄哗。 看到这样,孙志新心里有一种难言的满足感,深深觉得想要喂饱这一百多号人很不容易,但就是挺有意思。 纳鲁吃饱了,伸手在孙志新手上重重握了一下,道:“你去吃,我来分。” 孙志新笑笑,盛了一碗剩下来的开始吃。 在他身边,布库正抱着一个巨大的鹿头,一脸的狰狞的对着它狂啃一气。他的好友鲁高因瞧得有趣,想去锅里捞个羊头来啃。可惜别人尝出了美味,早把羊头捞走了。鲁高因失望之下转回来啃布库的,两个少年就一起端着巨大的鹿头在那低声窃笑,一边又在狂啃鹿头,两个人一个对着鹿鼻子咬,另一个咬住后脑勺不肯松嘴,模样又可怕又搞笑。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作者有话要说:还喜欢看的朋友请收藏啊~ 15 15、采蘑菇的史前人类... 一顿早饭吃得所有人非常尽兴,它美味、暖和,又量大。狩猎者们领先吃完了以后开拨,其余没吃完的继续吃。 孙志新这次为了让人接受这个,煮的量当真大得离谱。一百多号人都吃饱了居然还余下一些。孙志新便叫布库去召集族里的小孩子过来,将剩下的盛出来留给那些还在养伤的部族狩猎者,让他们饿了就吃。 在这个时代,人们对食物和如何生存下去的办法总是特别的敏感。便有族里的妇女围过来询问孙志新如何辨别怎么才能正确采摘无毒的蘑菇。 孙志新用眼光询问智者,他现在知道他叫做奥瑞克。却见那个阴冷诡异的小老头两眼望天,一副事不关已的模样。 嚣张个鸟!孙志新干脆把有劳动能力的全叫过来,妇女也好,残废但能行动也好,大家全去树林里采蘑菇! 就见早饭过后休息一小片刻,一群人呼啦啦的杀过小河,全奔树林里去了。 孙志新也不是不谨慎的人,仔细问过布库和其它人,在得知附近的大型野兽都被部族猎杀变成食物后才敢放任这群人略微进到深处一些。何况这个时代的女性可跟以前的妇女不一样,不是温室里的花朵,她们也有着一定的战斗能力。再说还有残疾的退役猎手,他们丰富的经验,还有熟悉的丛林生存法则,都是指导包括孙志新在内的一行趋吉避害的法则。 与别人不同,孙志新本来就不会轻易看不起人。对待这些因为伤残而退役的勇士,孙志新非常尊重,不仅是因为他们为别人的生存而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也因为他们的勇敢拼搏所积累下来的宝贵经验。 而这些退役的勇士在别处受到的待遇和在孙志新这里受到的待遇是完全不相同的,对于整个部族来说,凡是年老了、残疾了、重病了,对部族来说就失去了价值。不管以往有着再多的荣誉,也成了部族的累赘,因此平时不怎么受人尊重。唯一只有孙志新,只要他的目光看过来,那眼神就含着敬佩和尊重,会让人联想起自己风的光时代或是年轻时候的风采。这无法让人不喜欢这个看起来很‘娇嫩’的‘白人’。于是就有残疾的勇士自动自发的围绕在孙志新周围,下意识的把他保护起来。 孙志新感觉到了这种保护,心里觉得挺无耐,又拒绝不了这种善意,只好悻悻的摸着鼻子接受。 他现在被四个人隐隐夹着,那四个人无论怎么活动,距离都不会超过他五米以外。离他最近的一个人是个独臂的中年汉子,右臂断齐上肘断掉,剩下的左手也不是很灵便。 那人正用剩下的独臂翻开草丛,学着孙志新的模样寻找蘑菇。找两下就抬头凝神静听一会儿,判断远方有没有大型野兽出没,然后再看地面,看有没有毒蛇。 很谨慎机警的一个人。孙志新大是欣赏,凑过去问他:“你叫什么?” “齐格力。” “齐格力,我叫孙志新。” 齐格力目光一暖,便不再叫孙志新毕达拉察阿苏,而准确发音的叫了一声孙志新。他的语言学习能力简直比纳鲁强出不知多少,纳鲁只能准确的叫他小新,大名总是叫不准确。 “齐格力,你让大家去折一根长树枝,拨开草丛之前先用它伸进草丛里拨打几下。” 齐格力偏头想想,立即就明白了孙志新这个防蛇的举措,不由得目光微露惊奇的很是打量了孙志新一阵才去告诉大家。 野外生存孙志新很有经验,但和这些自幼就在这里讨生活的人相比,又有着差距。孙志新不是那种喜欢蛮干乱来的人,虽然大家隐隐约约以他为中心,他却不越殂代疱的胡乱发号指令,而是任由齐格力指挥,让一群人扇形散发寻找。如此这般,齐格力眼里露出的对孙志新的亲近意味就更浓。 还是清晨,树林非常安静,只听到大家的谈笑声,还有清脆的鸟鸣。树林里也很潮湿,地面上铺着厚厚的一层腐叶,正是真菌类生长的良好环境。越往里走,阳光能透进来的量就越少,很快的就显得幽暗静谧。一但深入处在这样的环境里会让人觉得不安全,但人多就不一样了。一帮子女人,加上一堆小孩,都不是肯安静的,叽叽喳喳的说话。不时有人发现蘑菇而惊喜欢叫,平添了许多生动的气息。 学着孙志新的办法,大家都把采到的用草茎或是树枝穿起来,然后再挂到肩上。由于蘑菇真的很多,以前也没人懂得如何食用辨别,全长在那里等人采摘,一会儿工夫全体人都收获颇丰。 孙志新就叫人把大家召集过来,拿采到的磨菇当示范,讲解哪些有毒哪些没毒。 判断蘑菇有毒无毒很多种方法,由于条件限制,孙志新只说了常用的几种。 “先是常识,一般来说越美丽鲜艳好看的越毒。当然,它们的味道也越好。如果不怕死的话,就采回去吃吧!” 大家都哄笑起来。孙志新又道:“少采到毒蘑菇有几个办法,一是看生长地带,可以吃的好些无毒蘑菇大部份生长在清洁的草地或树上,有毒蘑菇往往生长在阴暗、潮湿的肮脏地带。看形状,毒蘑菇一般比较粘滑,顶盖有杂物或有斑块。菌柄上这里……”孙志新拿起一个别人误采的毒蘑菇示范:“常有菌环,呃……就是这一圈东西。无毒蘑菇很少有菌环。再来是看颜色,毒蘑菇大多数都是金黄、粉红、白、黑、绿。无毒蘑菇多为咖啡,汗……跟泥巴颜色差不多。或者是淡紫或灰红色。然后是看断面流出来的汁液。”孙志新掰断一根无毒的,道:“没有毒的流出来的汁清亮就跟河水差不多,没有怪气味。有毒的汁夜浓稠,像红色泥土的颜色,撕断后在空气中很容易变色。” 拉拉杂杂说了一通,又逐一细化到具体种类挨着讲解。这可马虎不得,吃错了是要出人命的。 见众人都听懂了,这才叫大家学着去分类,然后去检验结果,直到所有的人都能正确无误采摘可食用的蘑菇才作罢。 接下来三番五次的循环上面的过程,确定所有人都会正确分辨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才后才放任他们自行去采。老实说,蘑菇的品种实在太多,孙志新也认不完。遇到不认识的,或是不能准确判断有毒没毒的,孙志新所采取的办法是果断抛弃,以后有机会再寻素食动物来验证。这也是他对大家要求的最底底线,无法判断,就坚决不能采了来混到可以食用的那部份当中。 由于生活艰难,就算族里的小孩都非常懂事,不必担心他们贪玩采到有毒的。孙志新就羊吃草,任他们采去。 齐格力手不灵活,采的并不多,但也在手上拿了好几圈草茎穿成的蘑菇圈。他眼力和判断力非常出色,孙志新只讲了两遍就不会采到任何有毒的,或是无法判断的品种,让孙志新忍不住总是对他另眼相看,觉得这人残了真是可惜,不然不知道会是多么杰出的一个男人。 布库和他的好友鲁高因两人钻在一起,撅着屁股扒在草笼里到外寻找。族里的小鬼头都很机警,不用担心被毒蛇咬到,孙志新就听见两人在那里嘻嘻哈哈的,显然为这种既能寻找食物,又能开心玩耍的活动很是兴奋。 片刻过后,孙志新听到鲁高因放声尖叫:“哇!好大的一堆!毕达拉察阿苏,快过来看看。”布库尖声跟着鲁高因一起怪叫:“我记得这种能吃!这个好像叫什么茶树菇对吧?先头兰姆采到几个。” 孙志新快步奔过去一看,一眼就看到一片广茂的长柄深褐色小伞生长在倒塌腐烂的树干上。果然是能吃的品种,那竟是一大丛茶树菇,蓬蓬勃勃的伸展开足两、三米的距离,大大小的深褐色菌盖挤在一起,怕是有上千只!这种品种的蘑菇生长缓慢,一般出现在温带和亚热带,根据孙志新观察,它们确实是适合生长在这里的。茶树菇生长速度和其它蘑菇比要缓慢许多,但风味独特,嚼起来清脆柔韧,和其它的蘑菇软和细嫩的感觉完全不同,倒真是好东西。 心里大是高兴,便赞道:“你们两个厉害啊,确实是茶树菇,居然找到这么大一片!” “哇哈哈!”鲁高因欢喜坏了,放声大叫让众人来采摘。 茶树菇菌盖小,菌柄相对细长,妇女们采了它之前干脆也不拿草茎穿了,而用草把它捆成一堆,反而更好携带。 众人还在采茶草菇,又听到有人欢喜无限的大叫,孙志新奔过来,就见得眼前一亮,这次是一大片洁白的双孢白蘑菇,最常见也最填肚子的那种。它品种常见,可这么大一片实在罕见。 孙志新兴奋了,下意识问道:“谁找到的?” 有个女人就站出来,惊喜得结结巴巴:“我。我看到……草里冒出来一两个,伸手一拨……哈!好……好……好大的一片!是白蘑菇,对吧?”她心里已经确定了,但有孙志新这个权威在这里,还是想确认一下。这个成绩有点大,她被惊喜冲晕了头,完全不敢置信,有一种像是被天上落下来的馅饼砸伤脑袋的感觉。 那真是很大的一片,远比布库和鲁高因找到的多得多!布满了周围近十几平方米的范围都断断续续的长着这个像把肥美小伞一样的家伙。一眼看过去,绿色的草丛里星星点点的全是,很是喜人。 “是白蘑菇。我们早上吃的那种。”孙志新肯定,然后开始流口水,好多啊,好多啊…… 人群又蜂涌而上,巨大的收获让每个人都惊喜万分,自然是一个也不放过。 16 16、采蘑菇的史前人类... 整片树从的蘑菇出产相当的丰富,只扫荡了树林的一小片区域就收获了很多。一次是拿不完的,大家就兴冲冲的奔过河,把采摘到放下,重新奔过来继续采摘。 收获剌激了心情,没人觉得累,只觉得丰收的快活把心情推得越来越高。整个部族好像很久都没这么热闹过了,到了下午时分,凡是能走动的都趟过小河,能采摘的就去采摘,不能采摘的就扮演搬运工的角色。以前男人们出去打猎营地通常都比较安静,顶多只有小孩子在那里打闹。今天却是人声鼎沸,欢声笑语一片,连那个喜欢装13的智者奥瑞克也坐不住了,加入采蘑菇的阵容中来,成为采蘑菇的小姑娘,呃,不,小老头儿……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见大家采蘑菇寻找蘑菇越来越熟练,原先的草茎和细枝条已经不再能很好的穿集蘑菇。心思转动之下,寻了棵自己也不知识的树枝掰着试韧性,发现比较理想之后就开始掰断技条来编制柳条筐——就是那种利用柳条的韧性来编织的常见的贮物篮。虽然没发现柳条,不过现在这种树枝也很合适,索性就也叫做柳条筐。 柳条筐并不需要太多工艺,农村非常常见,式样多且各种各样。孙志新本就是喜欢旅野,在外面到处晃的家伙,到乡下游玩时见的样子多了,又见农人制做,自己也会编,有时候还当真会折柳条下来编筐应急用,或是野游回来编几个送学校里的女生,也是挺有意思的一件小礼物。。 他掰了树枝来编制,很快编出一个大约能装五斤的小柳条筐。布库见得有趣,欢声叫道:“布达拉察阿苏,这是什么?” “柳条筐,可以用来装蘑菇。” “啊?真有趣。”布库看着那个精致的柳条筐,很是喜欢。 孙志新笑笑,用细枝和草梗缠绕,在柳条筐的两边编出两个可以用来提的把手。完整后的柳条筐更显精致,就是那种很常见的双耳柳条筐,现代家庭里喜欢原始风味的人常把它拿来装杂物,更常见的用处是拿来装换洗衣物。 “给我吧。”布库满脸企求。孙志新逗了他几下,把这个柳条筐给了他。布库兴高采烈的提着它奔远,随即便看到他和鲁高因合力抬着这个双耳柳条筐超装满了一整筐蘑菇往河边的营地飞奔。 孙志新摇头失笑,也不知道这孩子以前没玩得这么高兴还是怎么地,今天显得出奇的淘气。 采蘑菇的事孙志新不必再事事把守,所有人兴致很高,更不会采到有毒的,他就安心的坐下来编制柳条筐。做了第二个他才发现部族里竟然没有类似的简易容器,这会儿做出来估计能有不少用处。 第二只柳条筐编成可以背在背上的那种,回头割些兽皮搓成绳就行。 不过,还没等他安上兽皮绳,就有个粗壮的妇人奔过来问孙志新要走了它。她倒也不介意没完工不能背,欢欢喜喜的用手提着它装满了蘑菇往对岸送。 做完这个还待再去掰些柳条再做两个,面前忽地哗啦掉下一大堆树枝。孙志新抬头一看,独臂的齐格力正站在他身前,迎着自己的目光微微一点头,继续去折树技去了。 这个人果真机敏!孙志新看着他的背影,再一次为他在打猎中和野兽搏斗留下伤残而惋惜。 接下来的时间孙志新一直在编柳条筐,等得时间接近打猎的勇士们快要回去,妇女们都回去做饭的时间,孙志新已经编好了七只。 他也得回去做吃的喂纳鲁那仨,当下便招呼着收工,一群人呼啦啦的又趟过河回来,手里或多或少的都提着蘑菇串。 回到营地时着实把孙志新吓了一跳,他知道今天蘑菇大丰收,可还没想到采集的那些堆到那里会形成一堆小山样的模样。蘑菇本就质量轻占地方,一家伙堆到那里,粗粗估计少说也有六、七百斤! 人们围着那个堆成小山样的蘑菇小山指指点点,脸上是难掩的兴奋。没人动手上去拿任何一朵蘑菇,原始的道德观让他们都在等待族长纳鲁回来进行分配。 “毕达拉察阿苏。” 孙志新一扭头,看到奥瑞克在唤自己。 “什么事?睿智的智者。” “分蘑菇吧。” 孙志新迟疑了一下,摇头道:“不急,等纳鲁回来分配。” 奥瑞克也不强求,倒是笑了笑,眼里的神色更显莫测。 孙志新不想和这个阴里阴气的古怪老头儿打交道,带着布库钻回纳鲁的帐蓬。他拿过来沙盐,先加水将它们化开,去掉泥沙后再熬制,提炼出发黄中透着褐灰色的粗盐粉沫。整个过程在布库看来实在有趣,一直靠着孙志新的大腿认真看,小脸上兴致十足。 不多会儿纳鲁带领着猎人们回来,今天的收获不自怎么理想,猎人们都显得不太高兴。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没有人受伤,哪怕一点伤都没有。 由于收获不太理想,包括纳鲁在内,一群猎人的脸色都不是很好。可刚一跨进营地就看到了一堆小山样的蘑菇,一群猎人面面相觑,又忍不住紧跟着就大声欢呼。 看着那小山一样的丰硕成绩,纳鲁四处转头去寻找孙志新的身影,兴奋的大声喊道:“毕达拉察阿苏!” 孙志新正在试图再一次透析粗盐,猛地听到这么一声,盐水溅到手里被烫了一下。当即大怒,霍的一声窜出帐蓬来,冲纳鲁怒吼:“哭爹呢?老子活得好好的!” 没人听得懂中文,但他那凶恶的喷人表情别人倒是看得懂的。族人就嬉哈大笑,嘲笑纳鲁被自己的弟亲骑在头上。 纳鲁只是笑,半点没有被孙志新压过一头的意识,也一点儿也不觉得没面子。别人笑他,他也跟着呵呵笑,一边笑着一边蹲下来开始行使职责分配猎物和蘑菇。 猎物还好分,蘑菇散不拉嗒的实在不太好分,总不能一只一只的数吧?倒是布库机灵,把孙志新给他做的小双耳柳条筐拿过去,让他用这个来分。 纳鲁拿着柳条筐惊异的左右翻看,下意识把眼光看向孙志新,无声的询问。孙志新点点,示意是自己做的。纳鲁就又笑了,深深的看了孙志新一眼,开始一丝不苟的分配。 分配结果表明,今天大家伙的收获比猎人们强大,每人只分到一斤左右的肉,蘑菇却按人头每人分到了两筐。因为蘑菇的形状无法将筐子填实,一筐的重量估计在三斤半左右,也就是说众人劳动的结果,一整天的时间收获了蘑菇八百余斤! 所有人都喜坏了,这可是个难得的大丰收! 而纳鲁家今天也沾到了好运,一人两筐分完,还余接近一筐的量在那里。纳鲁还待将剩下的重新分配时,所有的人都在阻止他,让他把这接近一筐的蘑菇拿去。纳鲁还在觉得不妥而犹豫,孙志新厚颜无耻的跑过来,笑嘻嘻的将这剩下的蘑菇装进柳条筐里提着走了。纳鲁于是失笑,周围的人则善意的哄笑起来。奥瑞克站在远处观看,也有些受不了的失笑摇头,这个毕达拉察阿苏果真脸皮比别人厚。 早上所有人都看到孙志新是怎么熬制的食物,这个不难。所以当天晚上整个营地都飘着蘑菇和肉类煮制到一起的浓烈芳香。 布库嘴馋血肠,宰杀野兽的时候他就在旁边收集肠子,半点都没喷得一身血后躲避的自觉。此时纳鲁已经知道兽血不能像以前那样白白喷洒掉,还能做成美味的血肠,宰杀时都换了方法,先剌出一个血口,等布库来接。布库只示范了一次,别的妇女立即学会,换掉这个力气小的小孩,其它人上来将血装进肠里。然后再将可以食用的内脏剁碎,和血液一起灌进肠里制做成血肠。 族里就又多了一种食物,将猎物利用得更加高效,变相的提高了猎人们的收获。坏处就是现在做的血肠要由纳鲁进行公道的分配,不能再像前一阵那样胡吃海塞。 当晚,所有人都吃上了用新方法做出来的血肠,整个营地一片叫香的高兴声音。而纳鲁家的血肠则没有吃,被孙志新挂在帐蓬后用风吹,等干了制做另一个风味。 现在纳鲁已经知道孙志新爱洁,自己带着奥格和布库都下河扑腾干净了才回来。 他一手拎着鞘套和小皮裙,父子三人全都光光溜溜的从河边回来。孙志新一抬头,就看到三根大大小小的棒子在三人的胯|间甩来荡去,只差点一口气接不上来。光是看到纳鲁的就已经很尴尬了,再看到奥格的,那已经是成年人的尺寸,其雄伟度直追父亲,无论形状还是大小型号很难让人忽略,剌激得孙志新立马就想变身为喷火龙狂喷这对厚颜无耻的父子两人。他奶奶的,所谓小人藏鸡鸡,君子坦蛋蛋也不是这个坦法……整个就是两位有暴露僻的溜鸟侠! 至于布库,他一向都光着,又是小屁孩,忽略。 “都给我把皮裙围上!”孙志新用才开发出来的汤勺指着两位溜鸟大侠,目不斜视的避开那个让人长针眼的部位不看。 纳鲁嘿嘿笑了两声,把湿淋淋的皮裙上。奥格不满的哼哼了两声,虽然无视孙志新瞪得像铜铃一样的眼,可却无法无视父亲的铁拳,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把那个让人很不舒服的湿皮裙围上。 布库奔过来,大着胆子抱住孙志新的脖子:“毕达拉察阿苏,我要吃血肠。” “叫吉玛。” 吉玛是弟亲里的称呼,娶的叫鲁玛,嫁的叫吉玛。换个角度来说,就是小攻叫鲁玛,小受叫吉玛。孙志新同学很不幸,被纳鲁随手一划就分到吉玛的群体里。后来孙志新知道自己居然被划作受方,自然是大怒,扭着纳鲁上演武斗。但那时候已经被人叫习惯了,早已经尘埃落定成了改变不了的事实,只能多做纳鲁几次泄愤,称呼则改不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小布库啊,你从小生活在这个君子坦蛋蛋的环境里,迟早也会被培养成溜鸟侠啊……TT 17 17、盐的来历 ... “吉玛,今天吃什么?”布库注意到了孙志新烹调食物的方法又跟前一阵不同。 “蘑菇烧肉。”孙志新答道。 今天分配到的肉块比较肥,他才被触动产生这个想法。 以前这家子里吃肉仅是先将兽毛随便刮刮就下肚,那些粗毛中的大部分倒是去掉了,就是留下无数的毛根、毛桩……他们能吃,孙志新可不行。他的步骤是先将肉块去毛,再放到火上去将有皮的那一面微微烧成黑焦色,既是除掉毛根、毛桩,也为了后一步的上色。然后再拿到河边洗净,切割成小块。这个过程不太容易,关键是生产工具太落后,用石刀来对付它们着实费时费力。 切着手底下软绵绵不着力的肉块,有那么一刹那孙志新无比怀念原来时空家里的劣制菜刀。就算是为了省钱买的劣质菜刀也比石刀强一万倍。这哪是在切割啊?根本就是在锯,又像是在磨,没准儿扑上去咬两口都比这个强。 纳鲁在帐蓬里等了孙志新半天不见回来,不免心里担心。出来寻他时看到他在那里咬牙切齿的和肉块搏斗,忍不住笑了一阵,接过石刀将它切割成孙志新要求的小块。纳鲁可是个孔武有力的武夫,石刀再钝也耐不住他力大。孙志新看得泄气无比,难怪自己会老是被他压,这武力值就不在一个级数上……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回帐蓬将肉块扔进锅里翻炒,待煎炒出肥油以后再放少许盐,放进撕成小片的蘑菇进去炒香。一直炒到肥油大部分流出,肉色变成金黄并整体卷缩。这时再加第二次盐,再将洗净的蘑菇放进去,加上水,一直加到刚到淹没到整锅食材,才找张大叶子来锅口盖住,让它们在里面慢慢焖。 在整个焖制的准备阶段,冒出的香气就引得父子三人口水直流。那香味跟往常闻到的又是不同,是一股子浓重的油香,和着肥油煎炒过后的蘑菇香气,简直又香又浓,让人开始无尽想像锅里的东西做好了后吃到嘴里的真正味道。 奥格开始情不自禁的对孙志新的做饭手段佩服无比,倒不敢再去招惹他,就怕吉玛生气不肯做饭,又要倒回去吃布库做的可怕东西。 布库见孙志新并不排斥自己亲近,一个劲儿搂着孙志新脖子叫吉玛。可怜娃孙志新没听懂,叫一声便应一声,只当是什么很随便的称呼,更加坐实的了吉玛的位置。 纳鲁则在看孙志新炼制的盐,用手指拈起它放到两个手指头间搓动,又放到嘴里尝了尝,确认它就是盐。和原先食用的相比,它已经略微显出晶体粉末状的外形,虽然还因为含着杂质而泛黄发灰,模样又比精制之前可爱许多,微微显露出它原来该有的样子。而且味道浓咸,把原来苦涩的咸腥的味道大改,味道变得纯正许多。 “这个还是盐?” 孙志新点头:“我用透析法……呃,我把原来的用水煮,盐水倒出来,把泥沙去掉,再把盐水倒回去煮干,多来几次就做成了这样。它可比原来的粗盐味道好得多。” 纳鲁把指尖的盐放回去,惊异的看着孙志新:“你懂得真多。” 孙志新嘿嘿一笑,不解释。解释也解释不清,做为一名现代人,他当然懂的很多。 纳鲁又想了想,问道:“可不可以把这个方法告诉大家?” “可以。”孙志新满不在乎的答道。 对孙志新无心之下表现出来的无私纳鲁极是欢喜,很想伸手过来搂抱孙志新,看着他像剌猬一样警戒的盯着自己的手,只得讪讪退开。 干嘛喜欢随便扑人?果真跟只大型犬一样。孙志新摇头叹气,又想起一件事,道:“盐不仅可以拿来做饭,还可以化成盐水清洗伤口。你记住了,以后要是有人受伤,尽量用盐水赶快清洗伤口,它能清毒……嗯,可以保护伤口,让人更容易活下来。记住了吗?” 纳鲁用心记在心里,忽听孙志新又道:“对了。就像保护伤口一样,它也可以保护肉块让它可以放很长时间而不会腐烂。”突然眼睛一亮:“对!要找大量的盐!这样你们以后猎来的食物就可以腌制了保存,也就是说,只要有大量的盐,从明天开始就可以着手准备过冬的食物,而不必等到天气转冷。” “当真?”纳鲁大喜,虽然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方法,但孙志新即然说了,他就相信有。 “相信我,到时候我教大家怎么腌制肉食。要作腌肉就必须有大量的盐。对了,族里的盐是怎么来的?” 纳鲁道:“山那边挨着大海,离我们最近的其它的部族就居住在那里。那个部落叫海风部族,他们会制盐,也会腌鱼,只是从来不教其它的部族制做。部族里无论男女老少都还很擅长钓鱼,鱼类是他们的主食。而他们打猎人技远远比不上我们,海边也不出产果子,我们部族需要盐时就拿兽皮和肉食,还有偶尔采摘到的果子去跟他们换。因为他们最缺乏果子,所以果子换的盐更多。” 会制盐的部落?孙志新听了很兴奋,道:“尽快准备人去换大量的盐,能换多少就换多少。不如这样,下次换盐的时候我跟着去!” 纳鲁立即摇头:“你不能去。” “为什么?” 纳鲁脸色微红,犹豫了半天才道:“你记得你来的时候么?” “记得。”孙志新点头。当时自己掉下来的时候被一圈人围着,中间有两个男人在决斗,其中一个是纳鲁,另一个是长得像维京海盗的男人。呃,对了,自己还扑死个肥女人。也不知道这位肥姐姐投胎了没,还是穿越了。只希望她无论以什么形态存在,一定要过得很好,这样会让自己安心些。 突地脑中又是一动。一群男人,两个决斗者,一个女人。孙志新脑中灵光闪过,愕然道:“不是吧?你们决斗的目的就是为了争夺那个女人?” 纳鲁扭捏了一阵,粗犷阳刚的脸上显出羞窘的表情。然后马上又想到什么,笨拙的向孙志新解释:“我不喜欢她。是智者安排的族群联姻,我有你就够了。族里已经嫁过去一个女人赔他们了,你不用担心。” 靠了!纳鲁说的话孙志新压根儿就没听进去,只道果然是报应,自己扑死她,就要替代她被纳鲁压……冥冥之中,当真是一报还一报,一啄一饮,莫非前定。孙志新面孔迅速的就黑了,很难不回忆起自己被纳鲁压在身下的可怜遭遇。 纳鲁还在道:“那个女人属于一个更远的部族,智者说要远娶才会让部族的人更加健康,而我原来的妻子已经死亡,就需要新的酋长的妻子来承担起照顾部族的任务,所以……可那个部族的族长是贪婪无耻的家伙,他同时收取了我和海风部族的贡品。我和海风部族都不知道,迎娶的时候碰到一起,只能用决斗来决定她的所有权。”忽然松了口的气,又道:“还好她死了,让我有了你。嘿嘿,海风部族的酋长没有抢过我。”又用带着庆幸的口气道:“还好我抢赢了,要不然后悔死。”纳鲁嘴里说着,脸上神采扬,显然非常得意。 孙志新已经被雷得外焦里嫩,这鬼地方真有抢人回去压寨一说?连男人也抢?真是荤素不忌,男女不分哪…… 耳边听得纳鲁又道:“你压死了我们的女人,按规矩你就应该替补来结成弟亲。哈哈,我抢先他一步,他就只有晚上一个睡了。嘿嘿,女人很难找,结弟亲也不是那么容易,没几个男人肯干。还是我厉害,抢到了你。” 孙志新脸色已经黑如锅底,不无委屈的想,我他妈要是打得过你,还能被你骑?你得瑟个什么劲儿?王八蛋,得了便宜还卖乖。 纳鲁却会错了意,道:“你放心,有我保护你,他不敢来抢!他们一到冬天也会需要肉食储备过冬,大不了我多用些肉食和他们换盐。”脸色又冷了下来,露出真正野人般的凶残:“就算他是海风部族的酋长,他敢来抢夺你,我照样杀了他!你是我的弟亲,我一个人的!” 话里浓重的占有欲让孙志新吓了一跳。不是吧……自己一身硬骨硬肉,有什么好?男人喜欢软绵绵的女人才是王道吧,偏生眼前的纳鲁那口气就是认定自己一般。不是心里没感到被人需要的窃喜,还有那种被认为很重要的虚荣,只是屁股会很倒霉啊……只看纳鲁这阳刚野性的德性就不会是一个肯让人反压骑在身上的。跟他绑在一起,岂不是成了万年小受?不行,那可万万不行!一定想反抗,对,反抗!实在不行反攻反压都算扳回一局。 孙志新不作声了,心里开始转动坏主意。只不过一时半会也想不出什么好的来,嘴上就不吭声,闷头盯着陶锅。 纳鲁猜不到孙志新在想什么,道:“明天我就跟奥瑞克智者商量这件事。反正你带领着大家在采蘑菇,肉食量可减少,用省出来的去换盐。就这样。” “路上安全吗?” “还行。齐格力知道一条安全的路。正好他无法参加找猎,就让他带领队伍去换盐。” 孙志新也觉得安排挺合适,点头赞同。 原生态的肉果然肉质肥嫩,不像现代的催化式喂养方法饲养出来的牲畜肉质,它只用了原来一半的时候就焖好。孙志新揭开叶子,顿时一阵焖菜独有的油香浓气息便喷发出来,引来布库欢声喜叫,兴冲冲奔去拿碗。 一顿焖肉又吃得纳鲁三人大呼痛快,吃完了后对沾在锅边的油汤这回连奥格都没忍住,用手指刮下来送嘴里,和布库一起两兄弟把整口锅给刮得都不用洗了那么干净。 18 18、让人惊喜的发现... 夜里纳鲁果然一如既往试图用武力来求欢,孙志新可不是什么吃素的,迎头给他一顿毫不留情的胖揍,从床上一直打到床下,再打回去,就跟防守战一样。两人天性里的好战性子一展无遣,又化作两只野兽撕打,雄性荷尔蒙的味道充满得整个帐蓬都是。 纳鲁倒不是打不过他,只是孙志新在他心里的地位越来越重,不敢像原来那么对他,渐渐的就染上怕老婆的味道,不敢使很大的力气,更不敢对着要害下手,相反孙志新倒是肆无忌惮的哪处趁手就往哪里下手,纳鲁不免就落了下风。 真正阳刚勇猛的男性绝对不会真正怕老婆,只会因爱而惜,怕伤害到他才会表现得害怕,其中真正代表着的意义是爱怜。只可惜孙志新对男男之事依旧排斥,压根儿就是一头不解风情的蠢驴。而且随着入冬的日子一天天接近,纳鲁肩负的打猎寻找食物的任务越来越重,因此折腾了一会也算了,挨着孙志新紧紧抱住他很快入睡。孙志新还是头一回打赢,心里兴奋了好一阵,随后又有些怅然若失,自己也搞不清为什么。 天边擦亮是分纳鲁率领猎人们就已经出发而去,孙志新醒来的时候发现身旁没人,又怔然呆了一阵才去洗脸漱口。 才回到帐蓬里,布库欢快的从帐蓬外冲进来,浑身带着一股林间清晨的清新好闻的气息:“吉玛!今天继续采蘑菇?”敢情这小子无论采蘑菇也好,吃蘑菇也好,都上瘾了。小鬼头深深觉得吃蘑菇很美味,采蘑菇则很好玩,又能采集食物,又能好好玩耍,简直是无比快活的事。 “去,当然去。”孙志新道。 “哇哈哈!”布库开心大笑,匆忙奔出去去寻找自己小伙伴鲁高因。 孙志新将昨天没吃完的蘑菇全串在草茎上打算挂在帐蓬外让阳光晒成干蘑菇好保存。待挂到最后一串时见到独臂的齐格力向自己走来。 “孙志新,族长让我来听你的吩咐,带领人前往海风部族换盐。” 孙志新怔了怔:“今天不叫毕达拉察阿苏了?” 齐格力面上现出极具熟男魅力的笑容:“智者说,以后都不让大家这样叫。” “咦?” “族长,包括我在内,都认为毕达拉察阿苏这个称呼太过响亮。怕传出去召来别人的觊觎,族里知道就行了,不用嘴上叫大家也知道你就是毕达拉察阿苏。现在知道你的名字叫孙志新,我觉得还是叫这个比较好。早上和族长商量了一下,又告诉智者,他也这么认为,所以以后就叫名字。” 孙志新也没多想,反正他也不喜欢叫自己时那冗长的一串音节,像似个花哨不实让人厌烦的噱头。便点点头,又问:“什么时候出发?要花多少时间才能来回?” 齐格力看看天,把食指伸到嘴里舔湿放到空气去感觉了一会儿,然后道:“最近不会下雨,道路很好走,来回可能需要花上六天的时间。”又想了想,道:“中午就出发吧。族长说过中午会送一批猎物回来,就用那个去交换。另外……”齐格力顿了顿:“不知道可不可以用新采来的蘑菇去和他们换?” 孙志新用赞赏的眼光看了齐格力几眼,这人真是个优秀的人才,早已经想到用新出产的食物蘑菇去交换,想必能换来更多的盐。是个脑子很灵活,颇有智慧的人啊,心里不由得再次替他伤残掉一臂而惋惜。 只是男人那颗强大的心从不需要同情,只需要支持。孙志新惋惜在心,脸上半点不露,问道:“六天就可以来回?路上安不安全?”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齐格力浅浅笑了,心里对这个毕达拉察阿苏升起由衷的敬重和佩服的感情。他不会像其它人那样总拿看残废一样的眼光看他,从头到尾都对自己尊敬而友好。那种无声的支持他就是能体会得到,并心存感激。甚至智者都在置疑他有没有能力带队完成换盐的任务时候,唯有纳鲁和他的弟亲孙志新,从一开始就信任他并支持他,形成一种无言的鼓励,让他更加有信心有能力为族里做些个什么,而不是个不得不被人养着的废人。 又感觉到了孙志新的关心,齐格力一抬胸,道:“你放心,我认识路,会避开凶猛的野兽。六天时间已经足够来回。”说着这话,脸上露出无比自信的神采,倒是显得意气风发,像是又变成原来那个无畏勇敢的猎兽勇士。 孙志新看着他深棕色的眼睛,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就算断了一臂身有残疾后也是。 “那好,一会儿我想办法编几个结实的筐子用来装盐,中午你来取。” 齐格力笑笑,一言不发的转身离去。 果断,办事不拖泥带水,孙志新对他的评价又高了几分。 走到营地中央时,部族的人已经在那里等待。出于原始的准则,没有人胡乱行动,而是有序中透着杂乱的站在一起,交谈说话,等待孙志新的到来。 干一件团队性的工作最怕什么?不怕团队人员的能力不杰出,就怕队友不听指挥胡乱行动,喜出风头不顾安危表现自己,从而破坏整个团队合作和团队安全。这帮野人,很好!他们虽然缺少知识文化,但集体荣誉感和互相关照配合的意识比前世不顾别人喜欢做个人英雄的垃圾好得太多。 孙志新大为高兴,振臂一挥:“出发!” 男声女声老声幼声和在一起应了声,热热闹闹的跨河而过,继续昨天采蘑菇的大业。 孙志新倒没参进去,因为今天这一群全是昨天那些人,一个个练了一整天都成了熟手,不会采到会毒死人的东西。孙志新又吩咐了布库一声,凡是有没见过的品种都拿到他这里来辨别,孙志新才安心的去寻找枝条编制装盐的筐。 去海风部部来回的距离不短,齐格力此次一去,当然是能换回来的盐越多越好,所以筐要尽可能做得大,还要结实。孙志新这次没有折那些嫩软的枝条,而是选着有韧性的比较成熟结实的枝条掰。齐格力跟昨天那几名退役猎人还是隐隐围在孙志新周围,见孙志新折下来的树技和昨天有所不同,看了一阵后就以孙志新折下来的为样本,帮着他折。 孙志新一路往树林里行进,沟过一道小沟时停下,眼光狐疑的打量中沟底几片宽阔的叶片。 这个颜色,这个形状,又长在这种地方,莫非…… 齐格力下意识警戒起来,挥手让那几个退役猎人靠近,把孙志新夹在中间,机警的问:“怎么了?发现什么危险?” “不是。”孙志新摇头:“我好像看到了认识的东西,我去看看。” “小心。”齐格力道,和另一个猎人手握着木棍当武器戒备。 孙志新滑下沟去,脚踩在潮湿的泥土上直接陷下去半只脚面。湿泥粘黏不好走,弄得一脚的泥才跨到那个植物边。 仔细查看,见面前的几株植物齐自己腰臀那么高,叶片宽大肥厚,呈盾形展开,微微泛着一种腊质的光泽。有清晨的露珠聚成椭圆的水滴,沿着叶片中心的凹向一直滚落到叶片中心处,像晶莹的宝石。再看叶柄,粗长肥大,又显得很水灵多汁,颜色是浅绿中透着一股子淡淡的紫色。所有叶柄同根出生,向下集合成簇,从同一地面生长出来。再掰断叶柄,果然有无味的白色乳汁样液体流出来。其形、其态、其味,都像极了自己认得的那种东西。 孙志新兴奋了,叫道:“齐格力,你把手里的棍子给我。” 齐格力将棍子丢下来,又抓起一块石头当武器。 孙志新就用棍子使劲的刨土,直到显露出一大团子连着母,母连着子的深浓棕色疙瘩群。 为了再次确认,孙志新掰下一个小的来,兴奋得连泥都顾不上就咬了一口。 “别乱吃,小心有毒!” 孙志新动作太快,齐格力都来不有阻止。 嘴巴尝到的是嘴里这种东西没煮熟时独有草酸钙味道,别的植物块茎没它味道大,当即狂喜的道:“没毒,这个是芋头!”一边说,一边用力擦嘴,芋头里所含有的草酸钙会让皮肤过敏,又麻又痒的活活难受。不过煮熟了草酸钙就会消失。 “芋头?”几个退役猎人面面相觑,没听说过。其中一个下意识舔了舔嘴唇,毕达拉察阿苏的表现让他们又紧张又期待。跟了这人一整天,早已经发现他非常与众不同,脑子里好像装着许多别人不会的东西,连年长的智者都不如他。比如教大家辨认采摘蘑菇,奇怪而好用的枝打筐,现在又是这个。 有个猎人没忍住,下意识问:“能吃的?” 孙志大声畅笑:“不仅能吃,还非常好吃。它很容易保存,不易坏,风味独特。如果找到的量多的话,甚至可以替代肉食成为主食。” 齐格力等几个人听得大为动容,这可是新发现的食物品种。几个人急切的从沟上滑下:“我们来帮你挖!” “好。”孙志析也不矫情,用原始的工具来刨芋头不真的不太容易,他又不是纳鲁那个力大无穷的莽夫。 被孙志新发现的芋头群只有四株,量并不是很多,挖出来以后大约有二十来斤。孙志新不想斩尽杀尽,还要留下芋种让它继续生长,因此实际得到的量只有十七、八斤左右。纵然这样还是叫孙志新非常高兴,天天吃肉,早吃得腻得慌,终于可以吃点别的了。请齐格力几个在沟边插上个醒目的标记,以方便以后再来挖,孙志新兴冲冲的回帐蓬洗芋头去了。 19 19、让人惊喜的发现... 中午过了一阵,纳鲁果然派了几个猎人送猎物回来。今天的收获不错,时间才中午过了没多少点,就猎获两只羚羊,一头老弱的野牛,还有一只小象,和一只看起来很像鹿的野兽。更出奇的纳鲁知道约束手下下手的分寸,今天的猎物全都活着,虽然受伤不轻,但支持好几天问题不大。孙志新看着那只腿折的小象,半点都没有它成为了猎物的心理负担。这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时空,偷搏者猎象是为了牟取暴利,部族的猎人猎象则是为了生存,两者的意义完全不同,一个是为私利,一个却是为活下去。同时猎人们打猎并不容易,在猎杀中猎手和猎物随时都可以发生角色转换,猎人很有可能变猎物,猎物也很有可能变成猎人反过来追杀。原始的大自然,总是这么残酷且公正,没有谁可以轻易的获得任何东西。因此无论获得什么都是大自然的恩赐,吃起来问心无愧。 孙志新大篮筐已经编好,这得感谢族里那些心灵手巧的女人。昨天发现这个东西有大用后几个女人就有心学习,孙志新又不是个藏私的人,大大方方的坐在帐蓬外的地上编制,毫不在意别人学习。如此整整八只大筐里倒是五只是别人编出来的。 另外不得不得,女性在这方面确实有过人的天赋,初学乍练就可以做得和孙志新一样好,细节的处理甚至还有超过的味道。随后孙志新找来兽皮绳,将它连到筐上,就形成了和前世农村用的背蒌很像的容具。 齐格力过来看的时候孙志新把它背起来示范了一下。齐格力忍不住大大赞赏,这可以为他们省很多力气,极大的方便这次的行动。 齐格力没要求纳鲁给他分配人手,而是自行在族里选择了七名人手,其中还包括两个粗壮的女性。加他就是八人,组成这次换盐的队伍。包括齐格力在内,其余六个男性也是伤残后的退役猎手,都是腿脚还灵便的那种。两名女性看上去半点都不柔弱,面带英气又微露凶悍,显然是具有自保能力的。 孙志新将八人找来,带进自己的帐蓬。此时芋头已经煮好,孙志新便让他们吃了再走。 齐格力领头拒绝,孙志新脸色一正,道:“我首先发现的东西,该不该我来处理?就算是纳鲁在,他也不能反对,对吧?特别是还有两个女性,你们六个男人更应该吃饱了好保护她们。” 八人都犹豫着,然后点头。 孙志新便微微一笑:“这不算违背族规。虽然我没有走出营地过,但我知道一但走出营地,外面就很危险,山路崎岖同时又要防备野兽的出没,又会让人很劳累,只有让人吃饱了肚子才可以尽快的来回。节约了时间,就是节约了食物。听我的,放开肚子吃!” 八人心里涌起微微的感动,哪能不明白孙志新的好意?当下高兴的挤到一处听孙志新讲解如何吃芋头。 芋头早已经煮熟,除了拿了两个偷偷给布库吃,其余的全在这里,连他自己的和纳鲁家其它人的都没留。这也是孙志新聪明的地方,虽然整个部族的人很纯朴,但私自赠人吃食的事能不让人知道还是最好不让人知道,所以他才没动任何味重的肉食,只煮芋头。 清水煮芋头,只微微放点盐,煮出来的芋头柔和烂软,闻起来有股子淡淡的芳香,吃到嘴里时滑腻中透着微微的粘牙,咀嚼起来更觉唇齿生香,就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口感。又见芋头皮撕开后,里面的芋肉嫩白晶莹,掰下一块的话,还能牵出银丝,卖想也十分可爱。八人同一时间接受并喜欢上了这个食物,吃得赞不绝口。 芋头本身就淀粉含量重,很是能饱肚子,八人吃得个尽兴后竟然都没有吃完,还余了一点点。八人中男人还好点,口味是偏向吃肉的,只因为从没吃过芋头觉得口味独特才多吃了一些。可两个女性因为女性口感的原因,倒是很是喜欢芋头清新香滑,如此就算吃得已经吃不下了了眼光还是盯着芋头看,像是没尽兴那般。 孙志新骨子里头就是个大男人,本性就喜欢照顾女性。见那两人眼光依依不舍的盯着芋头看,索性全送给两人,让两人带着路上吃。两人欢喜坏了,面带毫不掩饰的喜色看着孙志新,让孙志新觉得她们露出这个样子时终于有一点点像前世的女人…… 孙志新才发现的芋头就这么大方的给了出去,连自己都没有吃上。齐格力心里对孙志新好感倍增时又大感愧疚,而孙志新只是灿然一笑:“我能找到这些,就不能找到其它的?只要树林里还有,我就能找到。你们放心的走吧,一路小心!” 齐格力把孙志新的好记在心里,也不多话,干干脆脆的就带人离开。这次的交换,齐格力背后近二百斤左右的蘑菇,全是今天早上采的,然后是纳鲁送回来的肉食,还有一些能用来交换的兽皮及其它手工制品。 孙志新一路把八人送到营地口,看着八人的背影消失在林间,这才转回来加入寻找蘑菇的人群。他并不是要去寻找蘑菇,而是寻找其它有没有用处的东西。 蘑菇、芋头,都给了他启发,树林里的出产应该是很丰富的,它不是没产出,而是这里的人们不知道如何去运用。而自己要做的,就是多去寻找它们,为过冬而打下基础。这一刻,孙志新无比怀念自己的太阳能掌上PDA,它的呈GB字节的内容存储了大量资料,都是自己平时觉得有趣从网上找来的,旅游时总装在背包里。只要惜已经丢失了,不再能找到,如果它还留在手里,那可是能帮上大忙。 孙志新也不是什么厉害的动植物学家,分辩化石啥的他还很有几把刷子,对着活的东西反而没那么厉害,只能寻着记忆里还记得的东西寻找。 不过寻找搜索这件事没他想像的那么简单,其它的穿越前辈总是能很轻易的找到各种强大的材料,他找来找去一整下午的时间只找到了几样。不过仅这几样东西已经能让孙志喜出望外。 一是一种叫做羊奶子的野果,它生长在一种叫做胡颓子的大型灌木上。先头孙志新还不敢断定,然后大着胆子摘了颗来尝了尝才敢确认当真是它。胡颓子又叫羊奶子,一般在九到十一月开花,结成果实后来年五月左右才成熟。可到了这里,眼下已经是深秋,它还是长在枝头上一颗颗艳红着娇艳欲滴,虽然不如五月时分那么饱满,吃起来依然酸甜中微微带涩,十分美味。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就提了柳条筐在那里摘了许久,不打算拿出去分享,只想着自己吃。他可不是史前人类,没纳鲁那种大方到一条鸡腿也要拿来分而食之的伟大情操。说白了,孙志新就跟绝大多数八零后一样,骨子里往外透着人性的自私。圣母?原本孙志新就对这玩意儿嗤之以鼻,现在自己都活下去的情况下更是圣母不起来。 接着又发现了竹子,很诡异的生长在一片潮湿的地壤里。还是那种巨大的楠竹和一些细小一些的竹子品种混和生长,虽然生得并不广博,但也形成了一小片竹林。这就很诡了,按道理说竹子不应该长在这种气候里,虽然它生长的那个地方确实适合竹子喜阴喜湿的生长条件,但真正看到它们的时候还是很让孙志新吃惊。因为他看到了不少亚热带,少量热量植物,理论上来说竹子不应该生长在这里,可它又确实出现了。回头一想,热带地区也有大量竹子的,这才释然。 有竹子就代表着有竹筒,有竹叶茶,有竹笋,这玩意儿用处多了,简直无法一一细举。同时它的周围更会伴生大量的其它的伴生物,便如竹石花,竹节虫,地衣,全是可以食用的美味。如此就相同于发现了不少的资源,哪能不让孙志新喜得抓耳挠腮?不过他没打算现在就动用它,时机到了再说。 接下来发现的就真让孙志新觉得诡异了,他看到了一种色彩斑斓的树蛙,懒洋洋的趴在树叶上,看孙志接近了照样爱理不理的。孙志新瞪着它,只觉得心里发毛。这种树蛙他虽然记不得名字,但却认识。因为书上说得有,电视里动物世界也说得有,这家伙体型小,色彩大红大绿的艳得出奇,皮肤上分泌得有一种毒素着实的危险。它可以松驰肌肉,让中毒的动物呼吸困难,小型的可以秒杀,大型的一个钟头里也可以搞定,是列为世界上危险的千种生物之一上过图谱的。它在前世的时空是生活在南非那边的热带雨林里,在这里被孙志新见到,活活诡异得很。 孙志新放过了它,绕过继续前行。过不多阵又发现几只,还是那般懒洋洋的仗着皮肤带毒而有持无恐。孙志新便怒了,他才二十一岁,依然是个飞扬跳脱的性子,不然哪能跟纳鲁天天上演全武行打得那么来劲?当即就觉得一只青蛙也敢小瞧自己,爷就给你个下马威,有毒也捉回去折磨! 用技条编了个小笼子,当真孩童心性大起的去捉了五、六只来装进去。提着一看,嘿,红红绿绿的鲜艳得很,还真挺好看。回头送给布库玩,关笼子里观赏,别碰到它的皮肤就是了。 接下来就没有发现什么好东西,好多都似认识非认识,眼睛看着它的时候脑里会涌出无数的念头,但想要清晰的捕捉住一个的时候,又发现其实什么有用的都没有留下。 似得非得的感觉很是让人气闷,孙志新提着个装着树蛙的笼子到处乱走,听着周围不远的地方人声欢笑,大家都在寻找蘑菇的声音声音,更是不爽。原始人心思纯朴,每一个为了生存都会很主动的干各种力所能及的活。在他们纯洁的心里想来,别人也应该是这样,所以没有人觉得孙志新在偷懒,他们甚至觉得孙志新是在寻找新的蘑菇品种。 孙志新确实是在寻找,但想要找的东西很多,具体也说不上来。正是由于这种漫无目的的寻求机遇一般的探索方式,接下来的时间他一无所获。直到时间已经差不多,大家都该回去而传来鸣金收兵的信号时孙志新已经走得比较远了,来到一个小山坡脚下。 那里,长满了一片或是挂着籽,或是还开着蓝紫色小花的草。 孙志新一看到就这个笑了,终于劳有所获,而且还是很大的收获! 作者有话要说:猜猜是啥,猜到有奖。 奖品为中年不良胡子大叔热吻一枚! 20 20、纳鲁受伤... 那种植物史前人不认识,孙志新却是认得,正是有鼎鼎大名的,包括现代都还在普遍运用的东西:亚麻! 亚麻是一年生草本植物,茎干及根饱含亚麻纤维。它不仅是人类最早用来做衣服的材料,到了今天仍在继续使用,其良好的透气性、吸汗吸水性、不沾防尘性、防静电性,深得喜欢自然舒适的人的喜爱,仅在衣物运用方式就深入各个方方面面。找到这样的东西,让孙志新如何能不欣喜发狂? 亚麻的发现,意味着从此能穿上衣服,简直是一个让人激动得发抖的发现! 别的高段处理它的办法孙志新不会,可最原始最简单的那种他却会,正好运用在目前极端落后的时空里。 拜没事喜欢到处瞎晃的爱好所赐,两年前孙志新曾去过云南。而云南的布朗族妇女现在都还保留着这种用最原始的工艺纺纱织布的技艺。当时孙志新正是因为好奇,是正正冲着那种古老而历史悠久的技艺而去的。试想,他一个历史系学生,又生了个野性子喜欢瞎跑,听到有这种具有很长历史的东西,如何能不感兴趣?所以他不仅乐呵呵的去了,还在当地住了一星期考查,甚至亲手用最古老的纺坠纺过一团子亚麻线,还亲手用古老的腰机织过亚麻布。 当然,只织了一寸左右孙志新就差点为那可怕的速度及低下的效率而发疯,年青人真正有耐性的没几个,孙志新那会儿也才刚满二十岁,所以织了一寸左右不到的长度就颓然放弃。他本打算亲手织块方巾给自己才认识半路女友的说……一上午只织出一寸不到,他就果断的放弃,还不如去精品店买块牌子货。 毕业亲手去操作实践过,因此孙志新不仅会纺纱,还会织布,更是恰到好处的会最古老的工艺,一切纯手工,工具简单到极至,与任何需要高端设备的技术无关。简直就像打麻将说的那样:听牌听得早,不如听牌听得巧。我这儿刚听呢,你就把炮牌打出来了。一切都恰到好处! 是以孙志新疯狂的扑上去拨了一大堆亚麻当样品,神魂颠倒飘飘欲仙的足不沾地往回飘,差点儿连树蛙笼子都忘在原地。还好他走了几步才想起是给布库的礼物,这才又倒回去拿,如此又引出另一件事。 回到营地他就将亚麻泡在水里,因为也没有别的条件,所以只能用露沤法去除胶质,还原出亚麻纤维来。 同行回来的人都看着他抱着一捆杂草当宝贝,脸上的表□仙欲死,就只有眼瞳子黑漆漆的贼亮,像点燃了两只火把在眼睛里,唰唰的往外喷光芒,让看到的人一个个的全都看得心生寒气。还好他们不知道什么神经病,也不知道有猥琐帝这个词,同时也没有神经病医院这种高级东西,不然孙同学肯定马上就会被众人捆起来送到那里去疗养。 如此心不在蔫,做晚饭的时候自然大失水准,眼睛一直往河边水滩上泡着的亚麻上瞄呢,水烧干都忘了,差点把食物烧焦。最后焦是没焦,不过那味道肯定不咋地。 把心神收束回来正打算补救,打猎的猎人们回来了,还抬回来一个伤员,正是纳鲁。 有个女人一脸惊慌的冲进帐蓬,惊慌失措的乱叫一通:“吉玛!笋……笋子心,你的鲁玛受伤了!” 孙志新正神游千里还来及收回来,茫然问:“笋子心是什么东西?谁的鲁玛?”随即迅速反应过来,笋子心可不就是自己么,被叫走了调才变成这样。而自己的鲁玛,可不就是纳鲁! 那女人还在道:“族长受伤了,被人抬回来。” 孙志新大惊,猛地往帐蓬外窜去。且不要说纳鲁是他目前要紧巴着的长期饭票,更别说这几天的相处,心里起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隐隐已经有点把他当朋友,也是亲人对待。听那女人这样一说,只惊得心里七零八落,跑着步都发现腿是软着的。 快速奔向人群,就看着一群人围在营地中间围了个水泄不通。 “让开!”情急之下吼的是中文。没人能听懂,意思倒猜得到,人群之中就让出一条通路。 孙志新手脚发软的奔过去,只瞧见纳鲁躺在地上,整条右腿上全是血。不仅这样,光裸的上身、手臂,脸上也浅得有血滴。手掌更是因为捂伤口的原因全是血!虽不是血肉模糊倒也当真是是鲜血淋漓,整个形像看起来只会让人不安。 孙志新走过去,颤声叫道:“纳鲁?” 纳鲁有些虚弱的睁开眼,迎面对上孙志新关切的眼光,呼吸微微一停,跟着强自扯开一个安慰的笑:“不要紧,还活着没死。” 有那么一刹那,孙志新不知道自己心里涌起什么样的情绪,又想发怒,又想发狂,想抓起来他暴打一顿,又想拥有神仙般的力量,一道仙尘洒下去就可以让他健康强壮的重新站立起来。 纳鲁的右腿伤口上裹着一张叶子,还好死不死的就是今天发现的那种芋头叶片。外面用草茎包着,那血还在快速的往外冒,一道道血痕不停从叶片下涌现,瞧着触目惊心。 孙志新解开叶片,立即就瞧见那道狰狞的伤口。旁边的人跟着倒吸了口气,猎人们则愧疚不安的看着纳鲁,又看向孙志新。奥格束手站在一边,惊得脸色苍白,一切关切的看着父亲,恨不得受伤的就是自己。布库早已经放声大哭,尖声一直叫着着帕帕,又被人死死抓住不让靠近。 孙志新用力深吸了口气,强自让自己被震动得翻腾不休的心情沉静下来,沉声问:“医生呢?嗯,医师,医者,巫医,治疗师,都行,族里有吗?” 智者奥瑞克挤过来,脸上早没了那种装深沉的表情,而是脸带慌乱,又强自压制着不想让人看出来。族长受伤,对于整个部族来说一件非常严重的事件!整个部族无论是谁受伤,就意味着整个部族都受到打击,族长受伤带来的打击就更甚。奥瑞克看得多了,由小伤变成大伤,不治而亡的例子数不胜数,纳鲁腿上这个大口子血流不止,无论怎么看不乐观。而随着高温天气极易引发的热病……那是救不回来的。 奥瑞克惊得声音都变得沙哑:“族里没有巫医。我会一些药草,恐怕来不及。” “去采!马上就去采!”孙志新镇定的道,听了奥瑞克的话知道没有任何援助,他反而变得更加镇定。有些人平常做事不经大脑,可真正大事发生的时候反而会迅速镇定,孙志新显然就是那种彪悍类的。 奥瑞克呼喊了几声,强自撑起年老的身体带人去采药,除了他,别人都不认识。 危机之下,孙志新的脑子转得前所未有的快。 “布库,去拿我熬好的盐来。再把陶锅洗干净,越干净越好,烧一锅开水。明白吗?” 布库还在放声大哭,孙志新厉声喝道:“哭个屁!快去!” 布库吓得收了声,只控制不住的哽咽。又看着脸色从来没有像这般狠厉的孙志新,迈动着两条小短腿跑去帐蓬按孙志新的吩咐办事。 “奥格,你去采河滩边上那种会锯伤人的草藤,马上去!” 奥格颤了一下,低头看看地上的纳鲁,抿着嘴火速冲向河滩。与他交好的人也不迟疑,跟着奔向河滩。 孙志新抬头看看天色,冷静的问道:“今天被大黑玛蚁咬伤的是谁?” “我……”有个一头灰白头发的少年站出来怯声道。一边答话,一边下意识抚摸被咬得肿起来的手腕。 “还记得那些玛蚁在哪里吗?” “记得。” “很好。鲁高因机灵,你带着他找到那个地方,捉些蚂蚁回来。越大个越好,越多越好,一定不要弄死了。” 少年没听明白孙志新意图,但现场气氛压人,只点点头,叫上鲁高因就去找。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这才转回头:“谁给我根皮绳?其它人让开点,别挡着。” 当即七手八脚的就有人递皮绳过来。孙志新接过用它扎紧在纳鲁大腿伤口处的上方,顿见血流流出的速度变缓,这才探下头仔细查伤口。 伤口很大,足有一尺长,伤口倒不是很深,没有伤到大动脉和筋骨,就是皮肉全部翻卷着冒血,看上去狰狞无比。孙志新看清了伤口,才敢真正的松了口气。伤口确实大,可不幸中的在幸是一来没伤到要害,二来抬回来得也快,没有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只要控制住流血,给时间让伤口凝结,有效的消毒清洗伤口不让它发炎恶化,并不会有多大问题。 这才又抬头叫道:“别围在这里了,留几个力气大的,其余的该干什么干什么!散开!” 纳鲁躺在地上,看孙志新迅速压制住慌乱,命令有条不紊的发布下去,更是快速控制住自己受伤带来的恐慌,整个救场安抚的本事亮眼之极! 他腿上剧痛难忍,眼睛却死死看着孙志新,嘴角无法控制的翘起。这就是他的吉玛!一个耀眼无比的,让他无法不倾心的,男人! 孙志新见了只气得气不一处来,怒道:“你还笑得出来?” 纳鲁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没说出来。孙志新将耳朵靠近纳鲁,听得他小声道:“小新,你真美!晚上……” 禽兽!都这样了,还发情?! 孙志新大怒,一拳打在纳鲁脸上,脸都扭曲了,“给老子老实点!” 一会儿布库脸上挂着没干的泪痕,手里拿着盐,端着陶锅跑过来。孙志新找了块毛皮,将它仔细烫过,再用盐化成盐水,清洗纳鲁的伤口。 整个过程纳鲁痛得浑身抽搐,却就是咬牙一声不吭,只拿温柔的眼光去看孙志新。 果真是个硬气汉子!孙志新心里大赞,嘴上却不肯说,也不吭声,默默的清洗伤口。 过不多会,捉蚁的少年们回来了,好几个都被咬得吱哩哇啦乱叫。孙志新这才知道下午被蚂蚁咬的少年叫伯纳。 少年们也硬气,没有好的法子捉蚂蚁,硬是让它们爬在身带回来。 孙志新折了两根枯枝回来当筷子使,从少年们的人形标靶那样的身体上夹玛蚁。他夹起一只玛蚁就飞快的放到伤口上,那玛蚁见肉就咬,咬住了也不肯放开,孙志新再抓住它的身体一扯,两只大钳就扯得断离身体留在纳鲁的皮肤上,将两边裂开的血肉缝拢到一起。这是他看冒险文读到过的,用大玛蚁来缝合伤口,此时无针无线,只能这样。 蚂蚁缝伤口,当时孙志新看到的时候也觉得很神奇。此时情急之下,又无任何医疗条件,被逼得也只能学着这样做,效果居然还不错。一只只玛蚁咬下去,尺长的伤口被缝拢,血渗得更慢了,只是缓缓流出。 作者有话要说:是亚麻,没人猜到,嘎嘎~ 亚麻是人类衣物上很重要的里程碑。噢噢,以后将有衣服穿了,不再光溜溜的到处跑。发现亚麻,并能运用它,意义是巨大的。 21 21、纳鲁受伤... 围观的人瞧着更神奇,毕达拉察阿苏当真满脑子奇思怪想,偏生又有用得很。 到得此时,纳鲁的伤势已经很明显的被各种手段控制下来。众人心里安定不少,才有闲睱之心去看孙志新用蚂蚁缝合伤口。凡是看到的人无不啧啧称奇,议论哄哄。更有人在仔细看是哪种蚂蚁,想把这个本事学到心里。早知道有这个办法的话,说不定以前在同伴受伤的时候会挽救下很多同伴。其实孙志新哪有想到这么多,连蚂蚁都要仔细挑。他只是想到这玛蚁个头奇大,成年的足有三、四厘米长,嘴巴上的大钳当然够大够用。而它下午咬了那少年后少年手腕上的伤只是红肿,呈正常破皮后的受伤的样子,说明它就无毒,这才逼急了拿来用。 又过得会儿,各自去采草药的都回来了。奥瑞克二话不说就去煎熬草药,奥格奔到孙志新面前,一脸大汗喘着气道:“吉玛,是这个吗?”他还是头一次唤孙志新,可见真的被纳鲁的伤吓到了。 就是它,学名叫做锯锯藤,又名猪殃殃,茎干长着锯齿很容易割伤皮肤极度让野外人士厌恶,实则是内服利尿,外敷清热解毒并止血的好东西。 奥格很是聪明,采回来的锯锯藤已经洗好,去掉了混在里面的杂草,凡是可以提前准备好的工作他都已经做好。孙志新抓了一把放进嘴里嚼烂,然后吐到手心里糊在被玛蚁咬合的伤口上。此时纳鲁自己的凝血作用也开始起效,又配合着外敷药物,血被止住。 “好了。”孙志新真正的松了口气,道:“没有大事了,请帮我把他抬回帐蓬。” 哪用他说,猎人们小心翼翼的抬起纳鲁,把他放到帐蓬里的兽皮上,又留了一会儿才离开。 纳鲁一直都瞅着孙志新,看他忙来忙去对自己施救,眼神里又多了许多东西。 孙志新让奥格和布库去吃饭,自己住下来冥思苦想,还有哪些草药是消炎止痛又杀菌的。 “小新。”纳鲁唤道。 “嗯?” “坐我旁边来。” 孙志新其实不想过去,但看他因失血而脸色发白,终是心里不忍坐到了他边上。 纳鲁伸出一只手握住孙志新的手,孙志新手一颤就待缩回去。却被纳鲁一把死死抓住,手指张开和孙志新的五指交叉相握,两只手掌合握在一起,动作正是那种最亲昵的扭腕十指交叉式。孙志新感觉到纳鲁的手心很烫,贴着自己手心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隐隐的就想起以前的女友说过的一句话:手心滚烫的男人很热情,也很重情。然后说孙志新的手心滚烫,让当时的孙志新极为臭美了一番。现在孙志新倒觉得纳鲁的手掌心比自己的还要烫些,像是有一团火在烧。莫不是说,纳鲁是个比自己还要热情重情的男人? 心里正胡思乱想呢,忽听纳鲁道:“小新,辛苦你了。你做得很好。” 换了平时,以孙志新的性格,必定会眉飞色舞一通得瑟,如果屁股后有尾巴,那是要支楞起来一通狠摇的。现在却没这个心情,只是皱着眉,心里头很乱,各种念头纷杂而来,纠缠成一团乱麻。 纳鲁长年打猎受伤,早已经习惯伤痛带来的感觉。无非是忍耐,再忍耐,忽略身上的疼痛,等待伤好。就是看着孙志新紧皱着眉,很想用指头去按平他眉心间拱起来的那一处。 两人紧握着手不再说话,气氛一时间极为静谧。 奥格平时端着架子显得懒散倨傲,现在倒没有。早已经把岁数小的布库赶到一边,自己又拿陶锅装上水放到火上去烧。水开了以后他想学孙志新地样往里放些盐,又不知道该放多少,就拿眼睛一直看孙志新,迟疑着道:“吉玛……” “拿过来吧。” 奥格将陶锅拿过来,孙志新瞅瞅水的分量,大致按着百分之零点九的含盐量制做生理盐水。先头的要浓得多,是为了杀毒,现在则不一样。不过没有称量的东西,孙志新只有大致估计着来。 没布,还是只得用毛皮,就是先头那片,用它蘸了水慢慢擦拭纳鲁身上的血迹和污秽。奥格认真的学着,一会儿也来帮忙。 孙志新慢慢的擦,缓声问道:“怎么受的伤?” 纳鲁身体一僵,道:“我看到了卡亚克兽。” 奥格动作一顿,抬眼看了孙志新一眼,又继续不吭声的擦拭。 “卡亚克兽的肉很好吃吗?” “和其它的野兽的肉差不多。还难嚼点儿。” “它很危险?” “嗯。” 孙志新提高的声音:“那你还去挑战它?找死是不是?” 奥格的眼光也凝在纳鲁身上,脸上布满显眼的不满表情。纳鲁干笑两声,也不解释。 两人动手,很快就将纳鲁全身上下抹了个干净。趁奥格出去换水的时间,纳鲁将一枚还带着血迹的兽牙递给孙志新,道:“给你。” 孙志新只低头看了一眼就更想发飙。事实上他也发了,孙同学可不是什么忍得住脾气的人。顿时大声咆哮:“你还留下了凶手的牙,脑袋进水了?保存战利品也不是这么个存法!” 纳鲁只是笑,态度坚决的要孙志新收下这枚牙。孙志新看他失血后精神疲惫,倒是不忍心真正冲他大吼大嚷,悻悻的收下牙不再乱喷,让纳鲁可以安心睡会儿。 片刻后纳鲁沉沉睡去,孙志新瞅了半天手里兽牙,抬腿去找奥格。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奥格在和布库居住在一起的小帐蓬里磨石枪,见孙志新进来掀了掀眼帘,低低的叫了一声:“吉玛。” 以前他始终不肯开口叫人,那态度活似把孙志新当成隐形一样看待,现在终于肯了叫他、正眼看他,倒是让孙志新反而有点惊异。 孙志新展开手心让他看到那枚卡来克兽的兽牙,道:“这颗兽牙代表什么意义?”他可不是傻子,卡亚克兽听起来就很难对付,事实的结果纳鲁也确实为此受了不轻的伤。为了食物而打猎对于机智的猎人来说,什么易下手,什么难下手,心里肯定清楚明白。如何更安全有效的打猎是每个猎人必须具备的本能,就跟聪明的猎手没事的时候不会去挑战狼群一个道理。除非这颗兽牙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不然纳鲁不会干这种蠢事,还让自己受了伤。虽然纳鲁回答得言语不详,但孙志新就是知道这货就是冲着那个什么卡亚克兽去的,而且就是为了这枚兽牙。 奥格有些惊奇于孙志新的机敏入微,想了想后道:“卡亚克兽体型中等,但速度快,力量大,性情狡猾狠辣。所以每个部族的成年男人一生中都必须独自猎杀一头卡亚克兽做为成年的试炼。如果不能通过,全族的人都会瞧不起他,不被承认是个勇士。如果通过,并打败它生存下去,就代表了拥有足够的勇气和知慧,包括技术和技巧,是部族的勇士,可以参与以后的打猎活动。”又看了一眼孙志新手里的兽牙:“它就是打败卡亚克兽的证据。由于它很难获得,又代表着勇士的荣誉和身份,通常都会被用来做为送给伴侣的定情物。”摇了摇头,又道:“并不是每一对夫妻里的妻子和弟亲里的吉玛都能得到对方赠送的兽牙。上一枚父亲并没有给母亲,而是随着爷爷一起天葬。这一枚是猎来送给你。” 孙志新心里狂跳一气,下意识握紧了手心里的兽牙。虽然隐约已经猜到它肯定不简单,但仍是没想到它代表的意义竟是如此不凡! 奥格还在道:“我发现卡亚克兽出现,父亲一直紧盯着它就知道要出问题。果然他就独自一人冲上去了……卡亚克兽的猎杀必须独自完成,谁也不能帮忙。那种野兽也不是总能出现,碰见一只都要靠运气……” 孙志新瞪着掌心里的兽牙,心神有些恍愡,像是可以透过这枚兽牙看到纳鲁发现卡亚克兽后迎头冲上去的样子。那一刻,那见鬼的男人到底心头在想什么?仅是为了这颗兽牙,而后博自己一笑? 他因为整件事受了伤不说,递给自己兽牙无论态度和表情都平常得很。如果不是自己敏锐的察觉到事情非同寻常,只怕随手接下兽牙后转身就扔了。这哪里是讨好人的态度? 孙志新确信自己不是什么美人,更不相信才相处二个月就可以迷得纳鲁为了自己去拼命战斗猎取这颗兽牙。 那么,又是为了什么?孙志新迷惑了,怔怔看着手里的兽牙,心里五味陈杂,说不清道不明什么滋味。只觉得酸涩着,又心疼着,隐隐又有一丝微微的甜蜜。那个憨男人啊……真是……孙志新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 假如自己与他真的是情人,收到这枚兽牙必须惊喜无限。可是……自己大约永远也无法接受成为纳鲁情人的身份。这兽牙,便成了错爱。 孙志新一直怔怔在那里发呆,只听奥格道:“收下吧。我母亲都没有得到父亲送的这个东西,你倒是收到了。它来之不易,又有古老的兽魂封印在这里,可以保佑佩戴之人。你……”奥格住了嘴,神色很是复杂,有些不甘心,有些愤怒,又有些解脱,整个脸色像是感觉尘埃落定不可能再改变一般的矛盾。 如此珍贵用巨大代价换来的东西,孙志新敢不收么?就算不收也要好好珍惜,纳鲁那个性子,送出去找东西绝计不肯再收回去。只是这份心意太沉重,又太突兀不同寻常,一枚兽牙握在手里竟像是奇重无比,像是重达千斤那般。 孙志新一时间找不到什么话说,默默的退出帐蓬。身后又传来干涩的磨石枪尖的声音,声音透着奥格的心情,一声声刮在孙志新心底,像用锉刀慢慢在心底划拉着拖磨着那般难受。纳鲁那个白痴冒着极大的风险,一生之中就猎了两枚卡亚克兽牙,一枚敬献给了父亲做为陪葬的圣物,另一枚给了自己,他的妻子却从对到尾都没有享受到过这个殊荣,这让奥格怎么想,又情以何堪?是儿女的,都希望自己母亲是父亲心里最爱的那个人,可是…… 孙志新脑子一热,霍地冲回去,语无伦次的道:“我……我……不佩拥有这枚兽牙。我大概一生……都不能……嗯,做那个……呃,纳鲁的好吉玛。哎……那个,我就是想说,咳咳——这个兽牙我先留着,你父亲正在兴头上,他不仅肯定不会收回去,而且还会因为被拒绝而大怒。他受了伤,情绪波动太激烈对身体不好。唉呀!我他妈胡说八道什么?”孙志新为自己的词不达意怒了,怒道:“总之,我现在不想当纳鲁那个王八蛋的什么鬼吉玛,你也看我不顺眼,看不惯就拉倒,谁怕谁?但你不能不承认我们目前生活在一起,这意味着就是一家人。你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总之我会努力对你好!你妈妈来不及给你的,我给你!从现在起,我就是你妈!呃,不对!我来你当你妈!啊咧?我呸!谁当你妈?总之……哎呀,去他姥姥的,你当我什么也没说!刚才说的全是放屁!” 孙志新当真是急了眼,没头没脑的冲奥格一通乱嚷。嚷完之后不知道为什么反倒先脸红得跟猴屁股一样。了很了不得的话呢……孙志新被自己管不住的嘴吓到,灰溜溜的不敢看奥格的脸色,一溜烟滚回帐蓬缩回了纳鲁身边……还是受伤的男人比较好欺负……纳鲁的儿子不太好对付啊,跟他爹一样是个倔货。溜吧,去折腾纳鲁,正好报自己屁股之仇,趁他病,要他命! 见孙志新像被鬼追一样的背影,奥格呆住,嘴巴难以置信的张得老大,手里磨枪尖的动作愕然停在半空中。这是个什么样的人,才能说出这样的话来?突然回想起孙志新情急乱喷的模样,好像真的……可爱透顶,难怪父亲迷他迷得死心塌地。 “哥。咦?你笑什么?”布库醒过来,迷迷糊糊睁眼看哥哥。 奥格一怔,下意识摸摸脸:“我笑了?” “嗯。”布库很肯定的点头,又道:“我去看下帕帕。” “别去了。” “嗯?” “那边有……吉玛在。你放心睡吧。” “哦,好的。”布库终是敌不过睡意,又倒回去继续睡。 奥格继续磨枪法,磨磨停停,眼光偶尔瞄一下纳鲁帐蓬那个方向。许久之后长长的舒了口气,像是放下心中搁了许久的大石,低低说了声:“吉玛。” 说罢,长长的吁了口气,像是将长久以来的杂念都呼出去了似的。然后忍不住又笑了下,将石枪枕在脑后,闭眼平静的睡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日更的问题……呃,昨天跟一群朋友出去耍得太疯,累得不行,回家后倒头就睡了……囧。 22 22、两人的不和谐相处 ... 一整夜孙志新都没有睡好,先头对着奥格喷的那番话他回想起来直想钻进地缝里去死了算了。转念又想起纳鲁给的这枚兽牙,真是跟烫手山芋一样的烫手东西。叫人放也不是,藏又不知藏哪里好,更忆起奥格说的它所代表的意义……孙志新一想到这个就胃疼。超越性别的爱情太惊悚了,孙志新完全接受不了。这就跟他是人,不是猪一样,是明摆在那里的事,要想人变成猪,或者猪变成人,难度有点大…… 他又担心纳鲁的安危,生怕他在夜里发烧没有人照顾,便一直强撑着眼皮不敢睡。每过十五分钟孙志新就会看看手表,用自己的额头去测量纳鲁的体温,判断纳鲁有没有发烧。孙志新第一任女朋友就这么做,她说用额头测对方的体温比用手掌更准确。 每当两人的额头相碰触的那一刹,总能感觉到纳鲁饱满的额头给人以奇怪触感,孙志新就会毫无理由的脸红。脸红夸张了些,他又不是小姑娘,没那么矫情,程度大约就是微微有些发烫。可孙志新心里总感觉怪怪的是真,而且每隔十五分钟他就会这么怪一次,百试百灵,比来大姨妈还准,一点也不会因为多次的接触而变得适应。 三点钟的时候叫纳鲁起来喝过一次奥瑞克煎的草药汤,六点又强押着他喝过一次。五点来钟的时候孙志新就差不多已经撑不住,六点喂纳鲁喝过药又过得一阵,因为已经熬了一个通宵,实在是奈不住,孙志新就趴在纳鲁身边沉沉睡去。 纳鲁睡眼的时候就看到这样的孙志新,趴在自己身边守着自己,一颗头颅朝向远离自己的那个方向,原来先短的短黑头发长长了一些,已经快有两寸长。 瞧着那颗黑色的头颅,纳鲁心里涌起难言的温馨的滋味,竟是觉得这伤伤得挺好,不然依然这人的性子,绝对不肯安安静静的像这要趴在自己身边。 那人睡得很沉,纳鲁都能听到绵长平稳的呼吸声。他,可是守了自己一整夜? 纳鲁心里停跳一拍,然后又继续跳动,一颗心越跳越欢快,终于忍不住伸手出去将孙志新的头扳过来,把他的脸朝向自己。 孙志新不耐烦的挥挥手,又咋巴咋巴两下嘴,继续睡。照顾病人不是个轻松工作,他真是困得不行。 纳鲁一点都不想惊醒他,只借着一丝晨光仔细的看孙志新的脸。在这之前他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仔细看这样安安静静不反抗的孙志新。因此孙志新的动作让纳鲁怔了怔,好笑觉得这人睡着时也像只小兽一样不肯安宁,眼光就毫无忌惮地在孙志样脸上扫来扫去。 越是看,就是越得觉得那人长得当真与众不同。孙志新的脸是削瘦俊朗的,小脸才自己一个巴掌大,脸形线条俊美,五官特别的精致,额前的发际边缘在前前额收束成一个小尖峰——纳鲁并不是知道这样小尖峰有个很别致的名字叫美人尖,就是觉得特别的好看。他眉长眼大,眉形修长而斜挑,满是英气。眼睫毛很浓,和其它出现在自己眼里的毛发一样深黑油亮。鼻挺唇红,嘴唇的线条峰峦起伏,显得饱满而诱人。经过一夜煎熬,他眼下出现了两个黑眼圈,就那样大剌剌的挂在小麦色的皮肤上,平时英气勃发阳光俊朗的模样里透着几分病弱,让人怜心大起,只想抱到怀里来好好的疼。 孙志新所拥有的五官样式纳鲁从来都没有看到过,只觉得和女子的柔美完全不同,却又比那还美得更多。孙志新一点都不柔美,相反是雄姿英发的一身好男儿健爽阳光之气。以前纳鲁还没觉出来,现在看仔细了,就觉得孙志新就该是这样,才是与众不同的孙志新。纳鲁不会细腻的去描绘他,就是觉得这人是自己看过的最好看的人。不仅好看,还有趣,因为他下巴上冒有一圈熬夜熬出来的胡子渣,参差不齐的生在下巴上,像被野兽啃过一样的乱,偏生又给人一种毛绒绒的感觉,引得人直想去摸去几把。 这人啊,生就一脸像是英武和灵性揉和到一起的长相,初看不会觉得惊艳,但会越来越好看,直到后头移不开视线,就像自己一样,彻底的沉迷进去。 看得越久,就越觉得整颗心像是被揉烂了,倒进蜜,用力的搅和,拌成浓汤那般,甜软而柔烂;又像是陷进某种蜜糖样的烂泥里,被那香甜的滋味吸引得浑身没有力气,无法将自己拨出来,逃得开。 纳鲁心底化成一片,控制不住的去摸孙志新变得有点长的短发,叹息:“小新,你是我的吉玛。我纳鲁,是你的鲁玛。鲁玛和吉玛,合到一起就不会分开。” 史前人类的情话估计就这水平,淡得跟清水一般。只是那里面山盟海誓的味道自一片平和的话时透出来,很是叫人惊心动魂!只可惜孙志新睡得沉了,一个字也没有听到。他若是醒着也绝不肯这样老老实实的听这些。世间之事便是这样,永远矛盾着不可能让人轻易的就趁心如意。 只说了这句,纳鲁就不肯再说,只是愉悦的翘起嘴角,享受这份难的静谧相守时光。在晨光里像赏画一般一直看孙志新的脸,直到孙志新醒来。 孙志新是被猎人出发的动静惊醒的。纳鲁虽然受伤,族里的生活却要继续过下去,没了他照样要去打猎获取食物。只是缺少了纳鲁这个团队领袖,必然会效率大降。 孙志新被猎人们的吵闹声猛然弄醒,这都是帮子野男人,字典里没压低嗓门这个说法。他们全都闹哄哄的涌进来,关心纳鲁的伤势,又发现纳鲁被孙志新照顾得很好,伤没愈,气色倒好了许多,已经可以坐起身叮嘱今天打猎需要注意什么。 一群猎人看到纳鲁恢复得大家想像的都要好,大为兴奋。一边大赞孙志新的治疗方法,一边热情的向纳鲁祝福,这才轰轰烈烈的开拨队伍。 孙志新着实的困,如此吵闹让他实在耐不住了才睁开眼。他本想打算充耳不闻继续睡来着,偏偏又没有猪的睡功,只得困难的睡开眼。 一睁开眼,猛地想起什么,霍地往纳鲁面前跳。才一跳就觉得腰酸背痛,用趴着那个姿态睡久了,背上像扛着一块铁板,腰更像被人打成了粉碎性骨折,拼都拼不起来。 “哎呀呀呀呀……”孙志新失声痛叫,用贞子爬出井口似的动作在原地扭了半天,这才龟爬似的移过来,把额头凑过去贴在他额头上。 很好,体温依然正常。昨天晚上是危险期,熬过危险期再小心的养,以纳鲁这种野兽般的体质,没准伤势会以一种让自己会觉得匪夷所思的速度愈合。 纳鲁瞅着扭曲成牵线木偶一样的孙志新,早已经忍不住闷笑。他的吉玛就是这般可爱,生就了个率性而跳脱的性子,永远在让人无法预料的时间,让人无法预料的地点,作出让人无法预料的事。转念又想到自己的吉玛是为了哪般才会变成这样僵硬,心里就升起浓浓的满足和欢喜,刚出口的闷笑就压了回来,变成情难自禁的叹息。 孙志新就是一缺心眼,哪里想得到纳鲁这般英武粗犷的雄壮男子在情浓时也会有这样的细腻情思。他正因为纳鲁没发烧而放心的松气呢,忽听纳鲁用一种欢喜的口气道:“小新,你好热情。” 孙志新一怔,霍地把额头拿开,一脸黑线的不看纳鲁。热情?热情你奶奶个头!爷是来看你死没死。你要是万一挂了,爷的长期饭票也就打了水漂。 纳鲁于是又叹气,果然是睡着的时候比醒着的时候可爱啊……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纳鲁不是话多之人,乖觉的感觉到孙志新没多少和自己说话的欲望,便老实的躺在那里,眼光一直追着孙志新转。 他喜欢看孙志新,又不懂、也不会去掩饰自己爱慕的心思。孙思新就觉得倒了大霉,那眼光看得他坐立不安,菊花抽痛,总觉纳鲁那头禽兽拿眼光细细密密的在织一张网,而自己就困在网中央,就等着纳鲁这个精英猎人来收网,一举成擒。 孙志新这个愁,愁得好似一群太监上青楼,简直快愁死了。心里泪流满面,不要啊……都是男人,本是‘同根’生,‘相奸’何太急?爷,你放过我吧。还有那极度不负责的穿越大神,让我下回穿皇家后院,那里女人多,还全是美女。别像现在一样,成天被个男人守着,老拿猫咪望着金鱼缸那样的眼光看他。 他倒也不想想,穿那里的结果肯定是会被咔嚓掉的…… 于是一上午就在这种诡异的气氛里过去了,奥瑞克送过一次草药汤来。孙志新不知道他是用什么草药熬制的,估计含有镇痛的成分,因为纳鲁喝过以后眉头过一阵会放松些,不再因抵抗疼痛而皱到一起。 老实说,纳鲁这个伤员非常好伺候,不喊不闹,连呻吟都听不到半声,更不会提任何无礼要求,简直是天底下最乖的伤病员。照顾这样的伤病员会让人很有成就感。当然,假如他不拿那种会让孙志新觉得芒剌在背的眼光看他的话,事情就会很完美…… 他总不能去控制一个人的眼光的对不对?除非把纳鲁的眼睛挖出来当灯泡踩了。 这种血淋淋的虐杀事件新志新还真没勇气去干,只好拼命把心转开去想别的东西,总之就是要努力忽略纳鲁的存在。 可是,干啥好呢? 挺想跟猎人们去打猎,只可惜谁也不让他去,嫌他个头矮,又敬重他的身份。他是毕达拉察阿苏嘛,天杀的毕达拉察阿苏! 采蘑菇?去不了,身边有个病人呢,还是自己名义上的男人,自己堕落成了他的男妻,得守着自己的老公……囧。 选蘑菇?用不着,族里的人已经很熟悉目前见过的品种。万一采到新品种时会拿来让自己辨识,用不着自己跟着。不得不说这些史前人类远比自己想像的更加聪明,办事也很有团队精神,且听话。 做午饭?时间不到啊……不能浪费族里少年们辛苦捡回来的柴。整个部落没有一个闲人,凡是能动的都在做自己能所能及的事,像少年们,每天清早猎人出发后就要去林里拾柴。以前一直都这样,直到最近有了采蘑菇大业以后才略有变动。但那柴依然是要挤去时间去采的,整个部族使用的干柴他们提供了很大一部份。 亚麻?它们还泡着呢,沤麻这个步聚用原始的办法要六到二十天,现在它们还是草的模样,没法子变成亚麻纤维。 真烦人!干啥好呢?孙志新无比烦恼。 纳鲁便瞧见孙志新蹲坐在帐蓬门口,一脸的烦闷,唯有一双灵动的黑睛珠却在眼眶中滴溜溜的转来转去,片刻也不肯消停,着实好看得好。纳鲁嘴角就越发弯得高,孙志新烦闷,他可一点都不,光是瞧他的眼珠子就觉得充满了趣味。 瞧,这就是把自己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真实写照。 只是那眼珠子实在太灵动了些,纳鲁瞧久了竟然眼花,忍不住哈的笑了一声。 孙志新回头白了他一眼,继续想事情,心思则转到了纳鲁身上。 老实说,纳鲁这么抱着伤躺在熊皮上,孙志新都替他觉得难受。这可是个顶天立地的雄性男儿,本应该驰骋在天地之间挥洒与生俱来的热血豪情。可因为受了伤,只好窝在帐蓬里屈就。如果他要是没受伤就好了,可以和猎人们一起和野兽拼搏,舒发那种野性男人的优秀战斗意识,而不是无聊在躺那里和自己大眼瞪小眼。 可是,这里的科技是如此落后,他们的武器都还是石制,甚至简陋到用木棍、木枝和野兽战斗,让孙自新都替他们抱屈。更糟糕的是防护,一个个差不多全是裸体上阵,那爪子抓过来,利牙咬过来,没避开被抓到或是咬到,能讨得了好?如果他们的武器能提升一些,再有点防具,包括纳鲁在内,所有有猎人都会把AP和DP上升强大的一个档次,没准儿纳鲁这次也不会受伤,病怏怏的躺在那里看得人纠结。 正烦着呢,笼子里的树蛙被挂在那里呱呱的叫,听着更烦。 “闭嘴!”孙志新怒道。眼睛瞪着那几只七彩斑斓的小东西,突地一怔,脑里好像想到什么。 23 23、吹箭... 其实在这之前孙志新不是没有想过改善部族里现有武器的办法,制做新武器的念头更是时不时在脑里盘旋。但受于技术条件的限制,自己能想到的全部用不上。开玩笑,孙志新满脑子里装着的刀刀枪枪制做办法,全是需要金属来锻造才能制做得出来。在这个还没有出现任何金属制品,甚至连烧陶制品都极为珍稀的时代,那些个想法一点用处都没有。一帮子史前人类用的武器全是就地取材,不是石头就是木头,或是两者组合。没见奥格天天磨石枪么?所谓的石枪,就是在木头柄上绑了个尖锥形的石块而已。天天磨它,是为了让石块变得更加锋利,要知道战斗会磨损它,就需要不断的保养。 无聊时也曾问过狩猎经验丰富的齐格力和其它几名猎人部族使用的打猎方法。目前的打猎方法综合起来就是以下一句话:潜伏,搜索,发现目标,一哄而上,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打的时候要迅速,跑的时候要更加迅速…… 说白了就跟打群架没有区别,发现敌目标以后一哄而上一阵乒乒乓乓的乱打狠揍,形势喜人就趁你病要你命,形势不对就鞋底抹油飞速闪人。就拿武器来举例也跟打群架有异曲同工之妙。石头的作用不就跟板砖差不多么?都是拿来拍击投掷目标的,只不过效果没有板砖这个神器惊悚而已。真要严格对比,目前的狩猎方式还不如打群架。因另一个和板砖效果同样惊悚的神器——石灰粉,打群架的时候用得上,狩猎可一点用不上。石灰粉那种下九流招数对野兽没用,它们不会像人那样傻,等着你过来往眼里扔。 也就是说,真正能发挥出威力的是近程攻击,远程攻击效果仅有惊吓效果。像石块可以作为远程投掷武器使用,但对于野兽来说,顶多会感觉到痛。换句游戏用语来说,即是已方攻击力不足,对方的防御值太高,真正能发挥的杀伤性很小。比如奥格,他手里的石枪如果运用正确,也确实可以做为投枪来投掷。但石制武器再锋利,比起金属武器的锐利来也差得太多太多,所以石制投枪不仅难以剌穿野兽厚实的皮毛,就算剌穿野兽毛皮时同样会威力大减。 当时齐格力是这样说的:投枪技巧不是大家不会,而是它的杀伤力实在太少,无法有效的杀伤野兽。不仅这样,投掷石枪还会产生一个很让人头痛的搞笑效果。先假设投枪能正确命中猎物,又在有效的范围里剌穿了毛皮。结果,因为不能有效的杀伤,不仅野兽被惊动逃跑,或是转头杀回来,那投枪也被带着远离……没了。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制做一柄石枪非常不容易,猎人们都爱它爱如珍宝,谁也不肯舍得让野兽带跑它。就看奥格那小样儿,天天磨自己的石枪,爱惜得跟老婆似的……所以,投枪技巧不是不会,而是不能用。 孙志新也不是没想过制弓,他就是一个好动好奇心重的热血青年,哪能不去研究弓箭这种古代强悍的单兵远程武器。他做是会做的,就是在这种条件做不出来,制弓涉及到的材料和工艺、工具以目前的情况来说根本就没有。除非做把小孩玩的,真正武器极的良弓实在做不出来。要是弓与弓箭能做出来,那可是强有力的远程打击武器!只可惜再巧的媳妇也难为无米之炊,没材料,就是不行。 可这会儿眼睛瞪着那一笼子聒噪的树蛙,脑里的某一区域被触动,突然想起了一种简单易制,本身杀伤力有限,但可以通过其它手段提升威力,并且到目前为止都还在被非洲土箸广泛运用的远程打击武器——吹箭! 在电视中人与自然这个频道里常常能见到这样的画面:一个身上跟纳鲁这帮货一样只在□挂着只鞘套,画得七彩斑斓的黑炭人儿手里拿着一支筒状物。把它一头顶在嘴上,另一头的洞口对着猎物。随着猎手的用力一喷,微轻的喷气声后,一支短利的吹箭闪电般的激射出去,一只飞鸟或是其它小型猎物就从树上摔下来,身上插着那支夺命的短箭,挣扎几下就不再动弹。这一场景,展现的就是最古老的吹箭的威力。 吹箭筒制做简单,材料好取。箭只更是好做。将箭只装进吹箭筒用力吹出,有效距离可以远达四十米。练熟了以后准确度非常之高,远远超过需要运用惯性和抛物线来产生伤害力的投枪。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由于箭只就地取材制做简单,就不必担心杀伤力小插在野兽身上被带跑的造成损失的问题。它可以轻易的随时被制造出来。 而最最重要的一点是树蛙,这种皮肤上能分泌会造成肌肉松驰而导致目标死亡的毒素会很快消失,不消失的也会被消化系统给中和掉。因此用它毒杀的猎物可以放心吃,如此就解决了吹箭杀伤力不足的问题。 也就是说利用吹箭可以造成有效的远程打击,四十米范围内小型猎物必杀!中型猎物可以先射吹箭,它如果逃就追;它如果冲上来就用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的原则跟它耗,等它毒发。同时可以继续用吹箭攻击,时间一但拉长,它必然因窒息必死无疑!至于大型的,吹箭也肯定能起到一起作用,至少在一定幅度上减少它的战斗力是能做到的。还不行的话,那就用原来的办法……逃吧! 同时因为吹箭小巧易携带好操作的特性,它还延伸出其它的用途。族里少年不必去面对凶恶的野兽,只需在树林里使用它,同样可以猎取类似于鸟类、树鼠等等的此类小型猎物。一边拾柴一边用吹箭收取寻物,又有乐趣又有收入。小猎物再小也是肉,某些还美味得出奇,当然能一定程度能改善食物的压力。再进一步扩展,难道妇女们就不以用它来防身或是打猎? 吹箭,简直是再适合不过目前的状况! 想到这里,孙志新已经坐不住,扬声叫唤自己的专属小跟班布库。 “布库!”激动之下真是舌绽春雷,声音嘹亮着绕梁三日,纳鲁都被他吓到。 “来了!”小黑犬迅速从河对岸的树林出现,趟过河奔到孙志新面前,脸上的表情有些惊慌:“父亲怎么了?我就说不去采蘑菇,可鲁高因说族长恢复得很好,我去不会有事,我才去的。吉玛,帕帕没事吧?” 很懂事的小孩。孙志新拍拍他的头,道:“他没事。” 当然没事,一直用眼睛性骚扰自己呢……怎么可能有事? “哦。那就好。”布库松了口气,又问:“吉玛,找我什么事?” “上次我说的叫做竹子那个东西长在哪里还记得吧?” 布库点头:“记得,我刚才还和鲁高因,还有伯纳在那里找蘑菇。嘻嘻,我看了你说的那种节竹峰,很好玩。伯纳还找到了竹虫,我记得你说过能吃,鲁高因掏了一堆,用叶子包着呢。” “很好,把竹虫带回来,晚上我做零食给你们三个吃。蘑菇不要采了,你们三人一起去帮我折点竹子回来。大小都要,大的越大越好,小的要这么粗。”孙志新伸出姆指,示意姆指粗细。“快去快回,我等着用。” 布库应了声,伸头去瞧纳鲁,见他果然清醒着微笑看着自己,神色比昨天好得太多,这才当真放下心,又像只灵巧的小黑犬似的飞快奔过河去。 纳鲁看得奇怪,问孙志新:“小新,你要做什么?竹子又是什么东西?” 孙志新大为得意,嘿嘿笑了两声,想说来着,话到嘴边又改成了:“不告诉你!”语气里微带着的亲近味道自己都没感觉出来。 纳鲁倒是感觉了出来,只是笑,纵容的看着他。 被他这种眼光看着,孙志新又微觉有些尴尬。好在也没尴尬多久,三个少年就奔了回来,伯纳和鲁高因两人抱着一根大竹子,布库手里举着孙志新的打算用来做吹筒粗细的那种。 三个少年跑过来把竹子放下,鲁高因学着布库的叫法也唤孙志新为吉玛,道:“吉玛,这个拿来怎么用?它不能吃啊,也不能像木棍那样用来当武器,一敲就破了。” 孙志新微笑着摇摇头,不想去纠正鲁高因。要知道在中国古代、近代历史上用竹竿来当武器的例子非常不少,那玩意一头削尖了来捅人可是犀利得很,曾经还有过专门为它演练出来的阵法。还因为长度的原因,被人用刀削去一截的话,剩下的可以接着捅人,端的是让人生畏,曾经有大量的倭寇都倒在竹尖之下。不过,他今天做的不是这个。 拿过布库折回来的那种用石头又锯又磨的截取了自己觉得长度合适的一段,约有80厘米左右。又找根硬枯技,伸到竹筒里去捅,用以打通竹节。只不过这太容易,力量要求短、平、快、集中、暴发。孙志新试了几次,用力小了捅不穿竹,用力大了又会将竹子捅暴,是个挺需要力量和技巧共同作用的步骤。 纳鲁看了一会已经看明白了孙志新想干什么,他又不愿意在外人面前叫孙志新小名小新,便道:“吉玛。拿来我试试。”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偏头看了纳鲁一会儿,重新截了根竹筒和着枝条递过去。 纳鲁一手拿着竹筒,一手拿着技条,眼睛闭一小会积累力气,而后猛地一睁眼,低声狠历的喝了一声,右手迅速暴发往前一捅。速度快得整只右手都带出一片模糊的虚影。短、平、快,力量集火、点式冲突攻击,纳鲁并不仅仅只是力大而已,对力量的掌握已经达到了一种精妙的地步。只听啪啪几声,竹节一破到底,而竹筒则完好无损! 靠了!孙志新看得目眩神迷,刚才那一刻,围绕着纳鲁的可是高手气势?帅!真他奶奶的帅毙了!果然是能独自猎下卡亚克兽的勇士,经历过生死考验的眼力、力量、速度、技巧和自己这朵室小花差别太大,难怪总是打不过会被压,差距啊……差距啊…… 孙志新悻悻的,又灰溜溜的接过打通的竹筒,一颗幼小而纯洁的心灵饱受打击。 来自伴侣的崇拜眼光最是能让一个男人感觉到自豪,纳鲁看孙志新佩服而惊奇的眼光,心里大是开心,胸都挺了起来。又看孙志新受了打击,丧气得耳朵都搭拉了下来似的,不免又觉好笑,当即露齿大乐。小新,你家鲁玛还是灰常灰常厉害的,对吧? 他笑得像个大孩子一样咧着嘴,上唇向上收起,孙志新这才更加惊奇的发现纳鲁嘴里居然长有两枚虎牙,着实可爱得很。 心里一颤,忍不住在心底抱怨,男人家家的,还长虎牙,真是招人得很……明明是粗鲁野男人,长虎牙这种可爱东西做甚?不知道他一萌大型犬科动物,二萌虎牙来着?真是的…… 作者有话要说:吹箭,同学们猜到没? 吹箭制做简单,便于携带,操作和瞄装也非常容易,虽然本身致命的缺点是射程短、杀伤力小。但一但淬毒后杀伤力却可以大幅度提升。到目前为止,非洲确实有很多部族还在使用这个武器。 24 24、吹箭... 竹筒被纳鲁打通了竹节,孙志新接过去继续用树技捅,一直将竹筒内壁上附着的那一层絮状物桶干净,露出光滑密实的竹筒真正内壁。接着小心的去继续处理竹节,把隔断竹筒内腔的节去除干净,不至于产生不利于箭只滑行喷射出去的摩擦。 整个过程由于不熟练而怕前功尽弃,花费的时候比较长。整整用掉了接近两个小时的时间。 来不及进一步精处理,比如将竹筒阴干后再进行烘烤。去除水份将竹筒变成更加坚实不易损坏的干竹,烘烤的过程又可以将竹筒二次定形,使之更竖直平滑,提高射程和准确度。以上这些都可以以后再做,现在是先做一个简易的成品来试验。 处理竹筒的过程比较繁琐,像这样的预处理又看不出是做个什么东西,横来竖去的都在摆弄那根竹筒子。伯纳和鲁高因两个少年都不耐烦看,早已经跑回河对岸继续去采蘑菇、对付竹虫。只有布库还留在那里,倚着纳鲁坐着,眼神很有兴趣的看孙志新制做自己没见过的东西。 纳鲁摸着小儿子的头,低声道:“布库,看仔细些,吉玛手里的出来东西都不简单。”连着这些天,孙志新让他大大的开了眼界,新生的事物和技艺自他手里层出不穷,让纳鲁无比庆幸自己当时当机立断先下手抢走孙志新的果断做法。有时候他都忍不住想问孙志新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究竟从哪里学来的,转念又想这人乃是毕达拉察阿苏,又觉得理所当然。 布库应了一声,越发看得认真。过了一会儿问道:“吉玛,竹子是一节一节的,那种粗大的可不可以用来装水?” 孙志新手上一停,用赞赏的眼光看着布库。真是个很聪明的小孩!知道依据眼前看到的展开联想。 当下循循善诱的道:“竹子中间确实是空的,可以用来装水。而且这种粗大的——”举着楠竹示范:“一节与一节之间的空间很大,可以装不少水。并且竹子没有毒,用来装水的话还会带着一股竹子的清香味,会让水的味道变得更好。布库,你想到了什么吗?” 布库被孙志新用赞赏的眼光看了一眼,心里底气大生,又不知道自己想法对不对,还是有点迟疑,下意识咬着手指,道:“我在想,它长成那个样子装水好像很不容易洒出来,不知道可不可以装上水,让族里的勇力打猎的时候可以把水带出去在外面也可以喝到?” “当然可以。”孙志新道,又问:“可是一节截取下来,顶上没盖子,还是容易在奔跑和搏斗中洒出来。布库还能想到其它的好办法吗?” 布库开始认真想办法,纳鲁微笑着揉他的脑袋瓜子,很享受这种一家子其乐融融的感觉。 孙志新也不再继续提示布库,开始剖开楠竹,试着用手里简单的工具制做吹箭箭只。 布库冥思苦想了一阵,突地喜声到:“我想到了!可以一整节的取,两头都留着竹节。然后再那一整节上钻个洞,装水的时候从这个洞里装进去,喝的时候也从这个洞喝。装满水以后用叶子或是其它东西把洞塞起来,不就不会漏出来了?就算是奔跑或是搏斗也不怕!” 孙志新高兴的笑了,赞道:“让我想想……唔,好像真的可以这样做。布库真聪明!以后打猎的勇士们就可以用它把水带在路上喝了,解决了大问题呢!就让我们把这个东西叫做灌水竹筒好不好?”孙志新故意给它安了个很难听的名字。 “不好,好像不太好听。” “那……布库觉得有什么名字比较好?你想出来的,就应该你来为它取名字。” 布库又开始绞尽脑汁的想,然后试探着道:“叫竹壶好不好?以前我们有个陶壶,可惜被我打破了。那个会做陶器的部族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到过我们这里,想换都换不到。我想着,它是竹子做的,又跟陶壶的用处一样可以用来装水,所以就叫竹壶。” 孙志新努力想装出惊喜的表情,可惜不太成功,俊脸因此扭曲得厉害,引得纳鲁闷笑一气,大声咳嗽掩饰自己早已经瞧破孙志新的小伎俩。孙志新由此得知自己并不是个好演员,没好气的瞪了纳鲁一脸,还是用那种可怕的扭曲‘惊喜’看着布库:“哇!布库真聪明!竹壶这名字很好听,也很形象,就叫这个吧!” 小孩子、少年们都是喜欢被人称赞的,又觉得自己想出了好东西,布库抓耳挠腮的欢喜了半天,越发觉得竹子是个好东西,迟疑着道:“可是这样,一根竹子在做竹壶的时候就会浪费掉一半啊。真可惜……我看到了,那一片竹子也不是很多。” “不会浪费。”孙志新举举手里的东西,那是一只吹箭箭只的雏形,嘴里道:“正好可以剖开来做这个。另外截取竹筒的时候可以在竹节另一边留着长点儿,浪费就更少。” “有什么用?”布库大是好奇。 孙自新笑道:“你想啊,竹壶装水好是好,可要怎么拿?总不能让猎手们一直拿在手上吧?他们还得拿着武器呢。又要拿武器又要拿着竹壶就会影响打猎时的行动。”指指竹节的一端:“假如,在这里——”又指向对称的另一面:“还有这里钻两个孔,用皮绳伸进去系起来,不就可以挂到脖子上背到背后了?这样的话,它几乎一点都不影响行动。” “咦?当真!”布库大喜,自己的竹装盛水想法在两人的对话下变得实用起来。 “吉玛你好厉害!”布库崇拜的看着孙志新,两眼全是小星星。 孙志新又笑:“我哪里厉害?都是你想到的,我不过又想了些不重要的而已。它连名字都是你取的,我可想不出来这么好的名字。” 少年们,要给他信心,认真赞扬他给他动力,他们才会培养出兴趣开动脑筋思考。任何发明家都是从最基础开始,在劳动中获得智慧,布库不见得就不是棵好苗子,这跟是不是史前人完全无关。 布库果然被赞得非常高兴,一脸得意的看向纳鲁。纳鲁只是笑而不言,温柔的抚摸他的小头颅。 孙自新看着亲昵的父子俩,心底也是柔和的,对着布库笑骂:“还在那里站着干什么?自己动手试试把想法变成真正的竹壶,做个这样的竹壶送给你哥哥装水,他收到这样有用的礼物一定会非常高兴。别的不说,奥格打猎时口渴了每次一喝水就会想到你,心里肯定会为自己弟弟的聪明厉害而自豪。再说的,别的勇士可没有这个,只有你哥哥才会最先拥有你用自己想出来的办法做的装水竹筒。” 布库更加高兴,兴奋的冲过来扑到孙志新身边,按照着自己的相法当真开始试做竹筒。孙志新看他被自己调动起动手的积极性,也不再管他,任他自己发挥主观创造性。自己则继续打磨手里已经出现雏形的吹箭箭只。 打磨箭只倒是不难,没干的竹子不如枯竹硬,用石刀削磨出大体形状以后再找块粗砺的石头当锉刀就行。 很快的,孙志新手里就出现了十余只吹箭箭只。 箭只有了,还缺箭尾部份,它是用来生产推动力并保持空中飞行定向的重要组成部件,可马虎不得。 回想自己以前做着玩的吹箭,箭筒子用的是铝合金管,箭只用竹筷削成,箭尾则是用的硬纸壳卷成圆锥形套到箭只尾巴上形成动力产生部份。 要到哪里去找硬纸壳?没纸啊……头疼。为了这个而去让造纸术出现?简直跟天马行空一样不实用。 又瞅瞅竹子,有了,用竹笋壳!它起到的效果跟硬纸壳完全一样。 25 25、吹箭...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布库啊……再帮吉玛去找样东西好不好?”孙志新开始用一手拿着糖一手拿着礼物时的通用口气对布库说话。不同之处就在于这两样东西他都没有,另外布库这只小黑犬又听话又勤劳,搞得孙志新说着这话时挺内疚的。 纳鲁没好气的瞧了孙志新一眼,用眼神嘲笑他的无良举措。孙志新便更加无赖的冲纳鲁挑眉挑衅,看得纳鲁哭笑不得。他家的吉玛,果然不是什么好货色…… 布库才把竹筒截取下来,正拿着根尖利的木棍子用力的想在一头钻出孔来,便被孙志新派去找竹笋壳。小黑犬依依不舍的看着自己没完工的竹筒去了,简直是用飞来飞去速度捡了竹笋壳又跑回来,满头大汗的继续自己的钻孔大业。小鬼头已经被做竹筒这件事彻底迷上。大约是习惯使然,他回来的时候还随手捡了一大把枯柴回来,看得孙志新忍不住暴笑。 接下来就是做箭尾,所获得的结果跟孙志新想像的一样,非常让人满意! 最后得到吹筒一只,原始状态的箭只十七根。由于第一次试做,虽然只是试验品,但为了突显效果,孙志新仍然做得很仔细。整只吹筒竖直纤长,节疤位置处理得犹为细心,顺着整个筒壁往上摸时连节疤都不太容易感觉得到。箭只则箭尖锋利,整个箭尖部份约长1.5厘米,用精细的石块打磨成园锥形。这样制做的目的会让箭尖易变形或是折断,使用一到两次就可能会报废,但它的锐利是不容忽视的。 纳鲁从头看到尾,还是没看明白自己的吉玛到底要做什么东西,做出来又有什么用。 做出好东西,自然是要显摆的,是人都有这种虚荣心,孙志新更是个跳脱的性子,当即也忘记了纳鲁和自己的不对盘,奔到他面前,很是得意的道:“给你看个好东西!” 纳鲁:“?” 就见孙志新将箭只的一端填装进吹筒里,凑到嘴上去,发射口对准了地上的楠竹,定了定神后用力一吹。 扑的一声轻响,箭只从吹筒里闪电般的射出,一下直接钉进楠竹! 孙志新跟楠竹的距离有十余米,能让新制的竹箭钉进去,威力已经不可小看。 纳鲁的眼一下就直了,失声道:“这……这!” 布库也呆了,愕然抬头瞪着孙志新,又去瞪扎在楠竹上的吹箭,尖叫:“吉玛!那是什么?好厉害!” “先不告诉你。”孙自新恶劣的卖着关子,极度享受两人震惊震动得难以置信的眼神。俺是穿透众,就有这么牛B! 做为一个优秀的猎人,看到了孙志新的一番示范之后,纳鲁想不出这个东西所具有的意义和作用那才是太阳打西边出来。激动之下竟然想从兽皮上爬起来,叫道:“拿来我看看。” “别乱动,腿上还有伤!”用力将他按回兽皮上半躺着,孙自新笑吟吟的将吹筒递给他,又递上吹箭,道:“试试。” 纳鲁兴奋得手掌有些微颤,接过吹筒学着孙志新的动作往吹筒里装填进一只吹箭。然后鼓劲对着自己选中的目标用力一吹。 又是噗的一声轻响,随即劲箭激射!箭只在空中飞行时只能隐约看到一道幻影,速度快得完全无法瞧清实物。纳鲁这个野人,肺活量那是好得超标,由他操作的结果是除了准头以外,速度和力道都要比孙志新使用时来得好。 不得不说纳鲁真的具有优秀的素质,只是看就把孙志新的所有举动学得一般无二,加之他肺活量大,推动吹箭的力量就更足。那箭只激射出去,在空中飞行了二十余米远才扑的一声扎中对面帐蓬的兽皮,其力量竟然让它穿透兽皮直接射了进去。他本是对着支起帐蓬的木桩吹,结果头一次试用不熟练,误中副车射穿了兽皮。不过这样已经叫纳鲁喜出望外,更是联想到了手里这东西在打猎中的用途。 试过一次就停不下来,抓起吹箭挨只的吹,直到将剩下的十六支箭全部吹射出去。 吹毕,因激烈的肺活动而大口的喘着气,无法自控的露出又惊又喜的眼神看着手里的吹筒,问道:“这个武器叫什么?”他已经把它归到武器类了。又道:“真厉害!不过杀伤力好像还是不够。最远能射到多远?” 制做优良的吹箭,在无风的理想条件下,打击距离可以远到八十余米,有效打击距离可达到五十余米。自己用原始工艺做的当然没那么好,但是可以通过后期二次精制得以提升,孙志新估计了一下,三十米内应该威力减不了多少。 用米这个单位量词来形容距离纳鲁肯定听不懂,孙新组织了一下语言,道:“我把它叫做吹箭。” 纳鲁看看手里的东西,箭他还听不懂,吹倒能马上理解,觉得很形像,一下就记住。 孙志新又道:“至于能射多远,嗯……从你这里起,到那个帐蓬,一个来回完全没有问题!练熟悉了,它的准头很准。” “好啊,好啊!厉害!”布库已经在欢声大叫,竹筒上的孔都顾不得继续钻,小黑犬一样冲出去拾纳鲁吹射出去的箭只。在他看来这东西宝贵得很,一定要捡回来。 纳鲁爱不释手的仔细观察手里的吹箭,道:“真好。小巧,很好携带,用起来简单方便。是个好武器!小新,你怎么想到的?” 孙志新露齿笑得得意:“不告诉你!” 越来越得意了,自己是不是太宠他?纳鲁微微有些气结,心里倒是半点都不介意,宠溺的对孙志新笑,又道:“好像杀伤力有些不足,对付小猎物应该非常好用,再大些就不行了。” “是吗?”孙志新挑了挑眉,说道:“这只是初制,还只是半成品。经后二次精制以后的成品威力会进一步提升。至于杀伤力方面——”孙志新提向树蛙:“这种树蛙拿到火上去烘烤,它的皮上就会流出一种粘液。将这种粘液涂到箭只上,中等猎物照杀!大型猎物嘛,威力肯定不行,但也不是完全没用。” 纳鲁看看树蛙,又看看吹箭,已经想当的喜出望外。他精通野外的狩猎之道,已经在把手里的武器用想像的方法运用到实战当中。 众所周知,以原来的打猎方式而言,相来对说比较容易猎取到的是中型猎物,小型及大型猎物反而更不容易猎取。大型猎物是由于危险且很难杀伤,退避的时候居多而不是想办法猎取。小型猎物则因为个头的原因,速度快,生性机敏狡诈,通常还没等猎人接近到近距离时已经警觉的发现危险,仗着个头小,速度敏捷立即就会逃走,结果就是一无所获。所以比起大型猎物,小型猎物的收获反而更少。有了这个东西以后,以它的安静隐匿性,远程就可以猎杀小型猎物,以后的狩猎收获构成必定出现让人欢喜的改变。同时很显然的,按着孙志新的说法,中型猎物的猎取更会变得简单许多,同时遇到大型猎物时也会通过它减少危险,实在是一件了不得的东西。 “小新!”纳鲁口气热烈无比:“多做些,晚上让族里的勇士们看看!大家以后会多出一件非常好用的武器!” “嗯。”孙志新也不多说别的,继续制做第二根,打算努力一下在晚饭前猎人回来时做出三根样品。 而布库早已经心神不宁,一边做着竹筒,一边老拿眼光往孙志新那里看,嘴里哀求:“吉玛,我的好吉玛,做一根给我吧!不,两根,嗯,三根!帕帕一根,哥哥一根,我一根。” 孙志新斜眼逗他:“我呢?” 布库赶紧道:“那……四根?你先拿!” “一边呆着去吧,先做好送哥哥的礼物。其它的我自有安排。” 布库撅着嘴,还是手里不停的做着竹筒,可眼睛就是死死盯着孙志新这边,试图看明白吹箭怎么做。至于纳鲁,更是个闲不住的,拿着吹筒和布库捡回来的箭只,继续又一次把吹箭一只一只的往外吹。这一次他已经不再带着试验新奇事物的心态,而是严肃正经的把它当成了打猎的武器在练习。 26 26、纳鲁的谴责 ... 等孙志新勉强做好第二副吹箭,正在往第三副努力的时候,外出打猎的猎人们回来了。 孙志新只伸头往外面看了一眼,就看到猎人们垂头丧气的精神显得很不好。再看猎物收获,比起昨天来至少少了近三分之一。看着收获的猎物,孙志新下意识回头看了纳鲁一眼,有些惊奇于在这个时空团队领袖的作用竟然大到这个地步。随后再想想也释然,对于眼下这种生产力和技术极度落后的时空,个人的力量非常渺小,要想凭借目前的条件对抗严酷的大自然,就必然以团队合作的方式把所有人的力量扭结到一起。因此一个优秀的团队领袖就成了整个团队的灵魂所在,很大程度的决定了一个团队的士气和战斗力。也就是说对于猎人团体而言,有纳鲁和没有纳鲁,狩猎的成绩当然会出现很大的差别。 由于纳鲁受伤行动兴更,分配的任务就落到了营地二号人物奥瑞克头上。这个年代没有藏私一说,人心很纯朴纯厚,奥瑞克公道的分配着所有获得物,无任何人有半点不满的意见。只是今天分配的气氛非常沉闷,猎人们脸色一个个的都不好看,失去了平时大声暄哗的兴致,默然的等着奥瑞克分配肉食。 与之相比,营地留守的人的收获反而更加丰富。蘑菇因为昨天的采摘导致今天的收获有所下降,但显然仍是不少,堆在那里估计有五、六百斤左右。其余的还有孙志新发现的羊奶子,也有几十斤,可以分配了即当食物,又当零食吃。 看看如此丰富的非猎物收获,所有猎人面上都显出了羞愧的神色。奥格站在猎人群里,紧紧的抿着嘴,脸上的神色又羞愧又是为自我的能力低下感到极为不满意。 做为族长的儿子,虽然并不见得就是下一任族长的人选——部族的族长更替并不是世袭,而是很公道的类似于民主选举的办法推举能力出众、品格优秀的人来担当下一任族长。可正由于是族长的儿子,长年伴随在族长身边,所见的所想的都与普通部族成员不同。有那么一个优秀的父亲在那里,当然是以父亲为标榜,事事都以族长的准则在要求自己。可是今天,族长不在,自己并不能起到一个优秀领袖的作用带领狩猎队进行狩猎,这让奥格看到了自己与父亲,也就是与真正的族长相比,两人之间的能力差距,更为自己的能力不足而沮丧。 在猎人群中看到了奥格,孙志新本能的就把注意力停留在他身上,因为对孙志新来说,奥格已经是家人,做不到对他不留意。就见奥格脸色绷得很难看,却低垂着手紧紧的握紧了拳头,脸上努力的展现出坚毅的神色,孙志新便下意识点点头,很欣赏他不肯服输的斗志。 唔,自己这大儿子好像确实不错,有着几分父亲的神采! 咦?寒……我靠!我能生出这么大的儿子?猛然惊觉自己在想什么,孙志新恶寒得鸡皮疙瘩掉了满地。当即扭曲着表情缩回头去,再也不肯看奥格一眼。 整个分配工作就在一种沉闷的气氛中完成,连收获颇丰的营地留守人员的收获都无法有效的改善这种氛围。猎人们怏怏不乐的带领着家人领了食物回去做晚饭,奥格也领了自己一家的份量回到帐蓬。 一见到奥格进来,布库就兴奋的扑了上去,叫道:“哥哥,回来了!” 奥格低低的嗯了一声,抬起眼睛有些不安的看了纳鲁一眼。 与奥格眼神相对的,是纳鲁严肃而带着谴责的眼光。很显然,纳鲁同样是以下任族长的要求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大儿子。 奥格眼光一缩,脸上情难自禁的露出羞愧而无地自容的表情。父亲对他的要求他没有做到,自然是无法面对纳鲁的责怪。 孙志新还以为纳鲁看到奥格的自愧后会放过他,说些什么安慰鼓励的话,哪知纳鲁的眼神变得更严厉,眼光如箭,犀利的看着自己的大儿子,用无声的眼神在训斥他,强烈的表达自己的不满意。随即眼光微微转开,不再看着奥格,微微的摇着头,嘴里发出一声失望的轻叹。 孙志新心中一紧,知道这个举动带来的打击有多吓人。他知道的,每一个子女都无时无刻不在盼望着父母的肯定,他们的认同是他们做一切事的动力,他们的失望带来的是无边无尽的打击。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转头去看奥格,果然见到他脸色瞬间转成灰败,一股无力的颓废宠罩着他,让他整个人看起来都缩小了一圈,佝偻着身体沉默不语。刹那间,孙志新为奥格感到无尽的心疼,甚至忍不住拿含着怒气眼光瞪向纳鲁。至于吗?又不是犯了什么了不得的大错,就这样用狠厉的手段惩罚自己的儿子。要知道,无声的谴责比肉体的打击更加伤人,特别是奥格这种又骄傲又努力的孩子。 整个过程中父子两甚至没有对过一句话,整个训斥的结果就已经完成。父亲的无声责骂,儿子的自惭自愧,让人极不舒服的厚重气压沉沉的压在整个帐蓬里。布库早已经惊得小脸泛白,兴奋的想拿出自己做的竹壶送给奥格的举动更被生生掐死,不安的下意识退到孙志新边上,紧紧的抱住了孙志新一条腿。 孙志新安抚性的在布库头上抚摸了几下。布库抬起头,看看孙志新,又看看奥格与纳鲁,低地声道:“吉玛……” 孙志新摇摇头,他本打算劝解两句,想到自己又不是真正的奥格的后爹,好像没有说话的立场。又想到纳鲁教育儿子有他自己的方式,完全轮不到自己来多嘴,便就打住。 奥格的脸色已经难看到了极点,整个高大的身体都缩着,目光看向地面,就是不敢去看父亲的眼光。他怕再一次看到他对自己的失望。而纳鲁更是偏着头,仿佛没看到站着的奥格那般,也沉默的只看帐蓬的兽皮。 孙志新无声的叹了口气,越发头疼。这对父子啊,都是执傲的人,有着自己理念不同的自尊自立,那是很难劝解的。 片刻后,奥格握紧了手里的石枪,手背上青筋暴起,一言不发的离开了纳鲁的帐蓬走向自己与布库居住的帐蓬。 “喂,吃晚饭了!奥……” “别叫他。”纳鲁淡淡的道:“他没有资格吃这顿晚饭。” 孙志新心里一抽,当真发怒了:“你他妈放什么屁?什么叫作没资格吃这顿晚饭?他没努力打猎?他还没有努力去做自己该做的事?他辛苦努力了一整天,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凭什么不该安心的吃顿热腾腾的晚饭?一个人不可能一天就成长起来,你要给他时间!我眼里看得见,奥格是个优秀的孩子!我他妈还没瞎眼呢!他这样的孩子要是放我以前那里,别提有多优秀!”口气一转,尖刻的嘲讽道:“哦,你倒是有资格了。嗯?你在这睡一天,什么事也做,半点猎物也没获取,你不让自己儿子吃晚饭,你倒是能安心吃得下去。我真是佩服,佩服!” 纳鲁转头看向孙志新,脸上是孙志新从来没有看到过的正容和压抑的激怒:“时间不会等待人的脚步,冬天更不会因为人的成长缓慢而延缓到来。不成长起来面对严酷的生活,谁的下场都是死亡。看到他死去,还是看到他强大起来,你说我该选哪个?他是我的儿子,就应该学着我的样子领导起族人来。这不会因为他是不是族长的儿子而发生改变。像他那么大的孩子,谁不在为着成为族长而努力?族长,是荣誉,更是责任!我的荣誉他得不到,他的责任我无法为他帮忙。他不幸出生在族长之家,就更要有这个觉悟,他会比普通的部族成员之子生活得更加艰难!做事没做好,就应该有惩罚,这顿晚饭他就是没资格吃!” 孙志新被纳鲁一番话说得张口闭舌,他本以为纳鲁激怒之下会说什么那是我的儿子,轮不到你来管教插手之类的话,结果没想到听到的这一番内容。想反驳,又找不到可以反驳的话来说,便怔怔的住了嘴,看着纳鲁发呆。 纳鲁看着孙志新的呆样,肚里被他尖刻的语言激出来的怒气消了下去,道:“小新,我对他严厉些,是想让他变得更加强大。要活下去不容易,要不停的变强才行。” 孙志新一肚皮的气也消了下去,嘟咙着道:“关我什么事?又不是我儿子。不过,人不能说强大就能强大,你应该对他多些耐心,给他成长的时间。” 很显然纳鲁只听进去了前两句,顿时气结:“怎么不是你儿子?你是我的吉玛!他是我儿子就是你儿子!” 爷,俺今年才二十三岁,生不出那么大的儿子好不好……再说也没那功能……俺是生长新中国红旗下的清纯人士,没法跟你们小小年纪就发情相比。 “你在嘟咙什么?” 孙志新大声应道:“没有!我去做晚饭。” 不多会儿晚饭飘香,孙志新的好手艺再一次展现出来。晚饭依旧是蘑菇大杂烩,孙志新一边吃一边趁纳鲁不注意就往旁边的石碗里放点儿,打算等会儿拿去给奥格吃。纳鲁因为受伤,今天没有围坐过来,一个人倚坐熊皮上吃,不太容易发现孙志新私底下的小动作。过得一会布库发现了,机灵的小鬼头一下就想明白孙志新在干啥,不动声色的移动身体去将纳鲁的眼光档住,极有默契的给孙志新打掩护。 孙志新悄悄的冲布库竖起了姆指,小鬼,真上道!俺决定以后更加疼你! 作者有话要说:布库和奥格,到底更爱谁好呢……是个问题。TT 27 27、别扭儿子话痨后爹 ... 晚饭后孙志新借口涮锅,布库借口陪着吉玛去涮锅,两人偷偷摸摸的一起出了帐蓬。 布库很自觉的拎着锅走向河边,嘴里道:“吉玛,我去洗锅。你去给哥哥送吃的,我洗完了就过来。” 孙志新端着石碗奔向奥格那里,那小子今天连石枪都没磨,垂头丧气的躺在地上,眼睛怔怔的看着由帐蓬顶,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看到孙志新进来,奥格一怔。孙志新连忙竖起手指:“嘘!” 随即闻到了食物的香味,又看到了孙志新手里的食物,奥格霍然翻了个身,转身背对着孙志新。 兽皮底下露出奥格光溜溜的屁股蛋儿,孙志新瞧见了被剌得一阵眼疼。嘿,这小屁股长得紧绷结实,跟他爹一样的好看! 去!在想啥?孙志新自我鄙视了一阵,小声道:“奥格,来吃东西。”没法不小声,纳鲁的帐蓬离得可不远,大声了会被听到。 “不吃!”奥格闷闷的道。 嘿!这死小孩!脾气真别扭!还跟他爹赌气呢。 “乖,来吃。”孙志新小声的哄:“我和布库悄悄给你留的哦~” “不吃!” “来吃嘛!一会儿凉了油会结起来,到时候就难吃了。” “不吃!父亲说过,我没资格吃。”奥格闷闷的道。 孙志新伸手去将奥格的身体扳过来,那人的身子转过来,脸还是依然转向另一边。 咦?手感真好!皮肤满富青春的弹性,皮肤底下全是鼓鼓的肌肉块,可比他那爹一身粗皮摸着舒服。下意识用力摸了几把,孙志新同学一点也没有揩油的自觉。 摸舒服了孙志新才放下碗,背靠着奥格,道:“为什么没资格吃?” 奥格嗡声嗡气的道:“我打猎的时候没做好,当然没资格吃。父亲……”咬咬牙,又道:“对我很失望,我没达到他的要求。” 真别扭!不过这样的别扭乃是出自于对自我的不满意,让孙志新又佩服又喜欢。当然赌气的成份也肯有,孙志新还真不信奥格这种年龄段的年青人会没气性。哎呀,叛逆的年纪呢,真幸福……自己早叛逆过了,真是青春一去不复返, 想了想,孙志新道:“纳鲁是你学习的榜样?” “嗯。” 孙志新拉长了声音:“好像……这个榜样也不怎么样啊。” 奥格霍然转过头,本能的维护自己的父亲:“你胡说!” “不是吗?一个好的榜样,就应该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动去做为典范,让别人从他的一言一行上学习成为更伟大的人。而不是别人有什么做得不符合自己的准则就去责备别人。”孙志新在故意偷天换日的偷换理念,纳鲁是奥格的父亲,自然有教育儿子的职责,他的形像对于奥格来说不仅仅是什么所谓的榜样这么单一。 不过奥格哪能和他那那现代社会带来的奸滑相比,当即就被带离了方向,低声道:“不是这样。是我自己没做好,让他失望了。” 肯自我批评的人都是优秀的人,孙志新一向固执的这么认为。当下拍拍奥格光|裸的背脊,是安慰也是顺手揩油。没办法,这小子摸着真的很舒服……像斗牛犬,油光水滑的,还皮实! “纳鲁对你失望,让你很伤心?” 奥格握紧了拳头,不吭声。 这小子是是个心高气傲的主,这不,钻牛角尖了。孙志新笑了笑,道:“为什么不换个角度想?他为什么会对你失望?因为他对你有着很大的希望,而你没有达到他的标准,他才失望。如果他不爱你,对你不抱有希望,哪里会有失望?” 奥格低声道:“你不懂。” 孙志新摇头:“你错了。我懂,还懂得比你想像的要多。”笑了笑,又道:“我不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也有父亲。而我的父亲可远没有你的父亲纳鲁好。他总是只顾着自己不切实际的理想,想要富裕,想要强大,想要变得不同,想要出人头地获得别人的尊重,想要所有人都拿仰望的眼光去看他。而不是像纳鲁这样,脚踏实地的在为着家庭,为着族人忙碌。我父亲他不是个肯勤勤肯肯做事的人,凡事只想着省时省力走捷径。人活着的一生,无论大事小事,哪有真正的捷径可以走?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走上岔路,而且越走越远,再也无法回头。” 奥格听得有些入神,问道:“当真?那他最后怎么了?” 公安局一颗花生米就把他送回去回炉重造,也不知道现在重新投胎了没有,或是像自己一样穿越到不知哪里去了。孙志新撇撇嘴,避重就轻的道:“就那样呗。凡事都有联系,种下好因就结好果,种下坏因就要承受恶果。凡事都是公平的,有什么样的开头就会有什么样的结尾。” “那你呢?”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出神的回忆着过往,道:“我?我当然是一直追赶在他背后。努力,努力,再努力,就希望父亲的眼光回过来,落到我身上。我一直梦想着有一天他会回头过来看看我,忽然发现自己的儿子很努力的在做一个好儿子。” 奥格有些紧张:“结果?” “结果,他还是不肯多看我一眼,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占据了他全部的注意力,没有时间回头过来看我。” 奥格怔然看着孙志新,想安慰,又不知道如何做,只能瞪着他。 孙志新回过神来,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皮,道:“嗨,不必用这种眼光看我,事物都有坏的一面,也有好的一面。像我,因为父亲对待我的态度,我一样获得了很多好处。我不像别的孩子那么总依赖在父亲和母亲脚下,我变得独立,学会了自己打理自己的一切事情。我生活得很好,万事万物总是这样,关上一扇窗的时候就会打开另一扇窗。” 最后一句话奥格完全听不懂,尽管孙志新是用部落的语言在描述。那句话对一个史前人类来说,不仅酸腐,还太文艺,太哲学了些。 见奥格一脸雾沙沙的表情,没了平时的轻慢骄傲,倒显得有些可爱。孙志新就笑了,又道:“你的父亲与我的父亲不同,他的眼光一直都落在你的身上,这是我一直都没有得到过的关注,所以你比我幸福多了,别身在福中不惜福。严格的要求,代表的是很高的期望。我想说的是,你父亲比我父亲好,要好好珍惜。他对你失望吗?是,他是对你失望。而失望是由于希望才会有,所以你要明白一件事,那就是你父亲很爱你,对你抱着很大的希望。他希望着望子成龙……嗯,就是对你很关注,想要看到你成功超越他的意思。” “我超越他?”奥格嗤笑:“父亲很强大的,我比不过他。” “只是现在!”孙志新很肯定的道:“将来你必然会超越他。” 奥格情不自禁的眼睛一亮:“为什么?” “因你很年轻;因为你很努力;因为你有着不肯服输的性格;因为你是一个好儿子;还因为你有一个好父亲,他是最优秀的榜样!你必然会沿着他的道路继续前进,终将有一天会超越他!走出自己的道路,创造只属于自己的荣耀!” 那一刻,孙志新的眼睛很亮,亮如璀璨的宝石!奥格看得目眩神迷,又在他眼里看到了对自己充满着信心和期待的神采,让奥格一格心控住的不住往上飞扬。一时间只觉得全身血流加速,奥格控制不住的低声问:“我可以?” 孙志新用我看好你哦那种眼神认真看他,很肯定的道:“可以!但是要更努力,更勤奋,同时要更虚心,更要受得起挫折和打击。总之一句话,那就是:绝不服输!” “嗯,我会的!”奥格誓言旦旦的道。 “我会一直看着!”孙志新也道。随即用手肘顶顶背后的奥格:“我说,是不是在成功之前先小小的庆祝一下?” “嗯?” “有美食呢,先用它将就一下用来庆祝,为了以后的成功。” “不吃!” “你这个死孩子!怎么就那么别扭呢?” 这口气,听得奥格极是想笑,因失望于纳鲁带来的打击终于被孙志新驱散得差不多。 孙志新用力去掐奥格油光水滑的皮,道:“你这小王八蛋胆敢不听话?吃!老子和布库辛辛苦苦才藏了这么一碗,别提有多费劲!你爹那跟野兽一样的眼光实在犀利得很,想搞点儿小动作不容易。你不吃就是不给面子,老子今天就是灌也要你吞下去!” “父亲会知道的。”奥格过不了自己那关,总觉得自己今表现不好,应该有所惩罚。 “不管那头倔牛。你悄悄的吃,谁知道了?再说了,不吃东西明天怎么有力气?没力气就没法好好打猎。不好好打猎就不能好好成长。不好好成长就不能成为超越父亲的优秀勇士。不好好成为优秀的勇士就会让你父亲失望。你的,明白?” 不明白……奥格已经被孙志新那一连串绕口令一样的话弄得晕头转向,心里明白这个吉玛可跟自己的母亲不一样,他很难缠也很难对付,不吃那一碗东西,只怕一整夜都不肯消停。 叹口气,道:“我吃。” “乖~”孙志新笑眯了眼。 奥格则开始翻白眼,老实的端起东西开吃。 “我说,你吃东西时能不能小声一些?你父亲就在那边,小心听见。”简直受不了,粗鲁也该有个限度,真有必要吃东西时一定搞得跟猪拱槽似的?以前只觉得粗鲁,但是是属于男人的豪放,不是不可忍受。现在嘛,由于夜晚的宁静,动静放大十倍后效果忒地惊悚。 不理,奥格继续猪拱槽。还别说,吉玛做的东西肚饿时吃起来更香…… “小新?”纳鲁在帐蓬里久待孙志新不回来,下意识轻唤了一声。 没有回应,倒是有熟悉的食物香味随着夜风从奥格和布库居住的帐蓬那边传来。 纵观整个营地,能把食物做出这种味道来的只有孙志新。纳鲁吸了吸鼻,无可奈何的苦笑摇摇头,心知肚明这人溜到哪里去了。 他真当自己没看见他的小动作么?还有布库,以为自己的小身体真能档住自己的视线?自己只不过是睁一眼闭一只眼罢了。 他确实无法不纵容孙志新,想宠着他护着他,他想干什么都由得他。另外奥格饿着肚子他真能不心疼?自己是他父亲,那孩子和他有着无法割断的骨血联系,自然心疼。只是再心疼也不能露出来,更不能言出无行,他必须在奥格面前当一个严厉的父亲。这是为了他好,相信总有一天他能够明白自己的苦衷。但是……如果是孙志新偷偷给他拿吃的,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不关自己的事,对不对? 奥格,你应该庆幸自己有一个好吉玛和一个好弟弟,处处都肯维护你。纳鲁看着帐蓬外的夜空无声的咧嘴微笑。 作者有话要说:奥格,摊上这么个缺心眼儿的后爹,其实才是你最大的不幸…… 28 28、史上第一次夜生活... 正当孙志新彻底受不了奥格的猪拱槽似吃法——那形像真的很可怕,猪都没他拱得厉害,简直是伸嘴往整碗里乱翻一气。假如奥格是他生的,他现在就想一把将他按进马桶里淹死拉倒。还有那动静,几头猪加起来都拱不过他,说气冲霄云都不过份。再听一阵,孙志新已经彻底的抓狂,整个身心都濒临暴走的边缘,十指不断的伸直弯曲做九阴百骨爪状正打算用血腥的暴力手段纠正一下他的餐食礼仪时,布库已经洗完了锅钻进帐蓬。 孙志新松了口气,奥格也避过一次头颅顶上多次五个指孔的危机。孙志新从没像现在这样感激布库这位小爷的到来分散了自己的注意力,不至于因奥格的吃相而暴打出手。孙志新带着一脸感动问布库:“你帕帕睡着了没?” “睡了。我刚才去看了眼。” “他没事吧?” “没事,睡得很安稳。” 孙志新就放下了心。纳鲁腿上有伤,睡觉又非常警醒,自己一过去肯定会惊醒他。他好不容易才睡着,不如就让他多睡一会儿再过去。低头看看腕表,才八点多一点儿,不是自己睡觉的时间,就让纳鲁多睡会儿,晚点再过去。 孙志新想着这个,无意间看到了布库手里拎着的东西:“咦?你干嘛还拎着锅?” 布库低头看看手,大囧:“呃……是啊。我刚才一紧张,就忘了放下……” 孙志新看看奥格,两人同时被布库雷得不行。 布库面红耳赤的将陶锅放下,道:“吉玛,你过去的时候带回去吧。” 孙志新应了一声,突地想起白天布库的成果,便笑道:“布库,还不把为你哥哥做的礼物拿出来?” “啊,对!被帕帕一吓,我都忘了。”布库在帐蓬下翻了一阵,翻出那个竹筒递给奥格,小脸堆着笑容:“给,哥哥。送给你。” 孙志新道:“布库努力做了很久,是好东西!” 奥格接过左右翻看,他可不拥有布库在这方面的灵性,看了半天硬是没看明白是个什么东西。便问:“是什么?” 孙志新受不了的翻白眼。这货打猎是把好手,其它方面则实在没什么眼水。 布库倒不在意这个,很亲热的爬到奥格身边示范:“哥哥,这是个竹壶。你瞧,把这里的塞子拨开,浸到河里就可以装水。装好了再把塞子塞上,用这个皮绳就可以背到背上。等你以后出去打猎背上它,只要口渴了随时可以拨开塞子就能喝到水解渴。是不是很有用处?我已经前提装好河水了,你尝尝看,吉玛说用它装水会多出一股竹香味道,比原来的好喝。”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奥格脸上露出了笑容,左右翻看手里的竹壶,越看越是喜欢,不仅是因为礼物,更是因为弟弟布库的心意,当即拨开塞子凑到嘴上喝了一口。 “怎么样?”布库急切的问。 “嗯,当真多了一股味道,挺香,让水变得更好喝。而且携带也很方便,以后打猎时可以随时都能喝到水。谢谢你,布库,哥哥很喜欢!” “真的?”布库大喜。 奥格眉眼弯弯的看着布库,道:“真的。你有空的时候多做些,给族里的勇士一人配一个。” “好!”布库当即答应。 “来,你也喝一口试试。” 布库接过竹壶喝了一口,又惊又喜的道:“哎呀,真的有竹香味道。” “你自己没试?”奥格奇道。 布库憨笑:“没来得及,光想着做好了送给你。” 奥格忍不住又笑,抓过布库来用竹壶往他嘴里灌水。两兄弟顿时笑成一团。 孙志新瞅着这兄弟两个,心里有种温馨的感觉,刹那间竟觉得光是瞧着他们都挺幸福。 闹了一阵,布库突然想起什么,小声叫道:“哥哥,吉玛做了个更厉害的东西!” “哦?”奥格斜着眼看孙志新,一脸怀疑的表情。孙志新就又纠结了,死小孩,刚才还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现在吃饱喝足心里不难过了就来翘尾巴充大尾巴狼,德性…… 布库心思单纯,半点感觉不到孙志新和奥格之间的暗流汹涌,叫道:“吉玛,把吹箭给他看!” 孙志新也犯不着去和奥格这个青春期别扭人士计较,溜回营地查看了一下纳鲁,见他安稳妥当的在休息着很让人放心,更没有任何恶化不良的情况,这才把今天做好的两副吹箭拿出来重新溜回奥格那边。 “我来吹!”布库迷吹箭已经迷了很久,此时没纳鲁在,调皮捣蛋的性子就露了出来,从孙志新手里抢过一副吹箭。 布库已经见孙志新和父亲表演过多次,很是熟练的将箭只装进吹筒,随便选了目标用力一吹。 布库岁数太小,吹箭不是很给这个小孩面子,吹出去只飞了近十米就落下,什么也没射中。布库有些丧气,随即又开心起来,乐呵呵的奔过去捡回箭只。 仅是这样,已经叫奥格吃惊的睁大了眼,迅速想到了吹箭真正的用途。无法控制的激动起来,奥格用跟他爹当时一样急切的口气道:“拿来我试试!” 孙志新将手里剩下的一副递给他,详细说了用法。 奥格急切将箭只装进去,瞧准了隔得有二十余米的另一座帐蓬顶用力一吹。 又听见噗的一声喷气轻响,夜色里那箭只快得连半点影子都看不见,无声无息的就喷射出去,夺的一声钉中奥格的目标,直接插在了上头。 “谁?!”那边帐蓬传来一声低喝,一个影子窜了出来。 奥格被吹箭的威力惊到,定了定神才道:“吉特,是我。没事,我在试一个东西。” 被称作吉特的人查看着自己的帐蓬,从上面拨下吹箭,腾腾的跑过来。 “这是什么……咦?毕达阿察……笋子心,你也在?” 孙志新点点头,为自己又一次因发音失误变成竹笋而纠结不已。 抬头打量来人,是一个和奥格差不多的青少年,也是猎人队中的一员。这个吉特比奥格长得要瘦弱一些,两只眼睛很小,像刀片割出来的似的。此刻他正一脸惊奇的看着奥格手里的吹箭,好奇的问:“这是什么?” 奥格将吹箭再示范了一次,道:“吹箭,吉玛做出来的武器。”奥格与纳鲁同样敏感,只用过一次就正确的把它归结于武器类。 “怎么用?”吉特大感兴趣。男人总是会对武器类的东西感兴趣,尤其是青少年,吉特的表现非常正常。 奥格又示范了一次,这次射击出现了失误,射穿了吉特家的兽皮帐蓬。 吉特惊得目瞪口呆,倒吸了口气,失声道:“厉害!” 奥格转过来看着孙志新,两眼闪着灸热:“是不是做来我们打猎用?” 死孩子,连吉玛都不肯喊一声……虽然没搞吉玛是什么意思,但理论上来说应该很厉害吧?孙志新无奈的点头,将对纳鲁说过的威力及应用目标再说了一次。 吉特了兴奋了,不由分说抢过布库手里的那一副,按着孙志新的指导也试了一次。 吹箭再一次飞射出去,毫无意外的更加震惊了吉特。看别人演示的体会永远没有自己亲自试用来得深,吹箭的轻巧易携性,操作简单性,与体型完全不相配的杀伤性,让小眼睛吉特瞪得眼睛都变大了许多。 奥格兴奋的舔着嘴唇:“能不能想办法试验一下威力?” 孙志新皱眉:“没经过二期精制,还算是半成品,试不出真正的威力来。” 吉特还在为吹箭表现出来的优异性能而震得一脸麻木,本能的接嘴道:“半成品已经这样厉害了,为什么不去试试?” “大半夜的……”孙志新突然闭了嘴,眼珠子滴溜溜乱转了一阵后脸上露出个非常之不安份的表情,伸手指了指河对岸的林子:“要不,真去试试?就当实战练习。” “欧~”布库才兴奋的嚷了一声就被孙志新按住嘴。“闭嘴!让你帕帕听到要倒大霉!” 吉特此时也从震惊中恢复回来,握紧了吹箭不肯还给布库,低声道:“我记得对面林子里有夜狸,肉味特别好。我早想杀只来吃,可就是猎不到。现在嘛,嘿嘿!”敢情这位也是个不安份的主。 奥格二话不说的起身,吉特紧跟其后钻出了帐蓬。孙志新和布库被无视了。 撇撇嘴,孙志新拉着布库追出去,道:“你们两个先等着。人少去怕不安全,再叫几个人。”奥格正待反对,孙志新又道:“不惊动你那个族长爹就行。安全最重要,如果不行,谁也不许去!” 奥格与吉特都是猎人,知道野兽的厉害。两人更不是不知轻重的人,当即各自分头叫上与自己交好的年青猎人一起行动。布库也不甘心,去叫上自己的小伙伴鲁高因和伯纳。夜行小队就变成加新志新在内的九人,奥格、吉特,各自的好友及其中一位的父亲,再加上布库三个少年。 九人一起行动,自然动静不会太少,其它人有些又是与父母一起居住的,如此倒引起了营地一半人的注意。 其它人本打算阻止,又见得队伍里有孙志新,还有一个成年的猎人,更知道营地附近的大型野兽已经被清剿变成食物,便只当是一群年轻人有了玩耍的心情打闹,就不再阻制。 作者有话要说:史前人类没有夜生活,大家到了晚上全都好好休息为了白天而备战。可小新来了……果然是个祸害啊。 TT 另: 今天伪更了第5章,把被和谐的内容放进去了。大家有空可以去看看。 另外记得悄悄的,不见鬼子不挂弦。不然以后看不到了哈…… 如果不出问题,明天放出12章的非合谐版本。 29 29、史上第一次夜生活...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九人借着月色偷偷的摸过了河,其中唯一的那位成年猎人的名字很奇怪,只有一个间节,叫做康,反正孙志新听在耳里就是这个发音。康的儿子叫里肯,是吉特的好朋友。里肯又把自己的另一个好友叫上,一个比奥格和吉特都年长一些的青年猎人,偌贝斯。 一行人过了河,迅速掩入树林中。此时天上有六轮月亮,所散发出来的月光竟比地球的夜晚还要明亮一些些。在树林外道路看得非常清楚,进到林里却变得幽暗起来。 孙志新牵着布库,高一脚矮一脚的走路。却见以康为首的一行五位猎人根本没有自己夜视不清的烦恼。他们的眼睛在夜里微微散发着一种幽幽的浅光,看上去有些摄人。 孙志新心中一跳,难道这个时空的猎人都锻炼出夜视能力来了? “奥格,你能看得见?” “能。”奥格道,又回身道:“小声些。” 孙志新就憋曲了,他奶奶滴,果真是环境促使了人类的进化方向,这种能力自己可是没有……心里羡慕着,对这些史前人类又高看了几分。同时心中又有些好奇,这个与穿过来的地球完全不一样的时空,又会促使这里的人类进化出什么样的新能力? 林子里虽不是伸手不见五指,光线却着实微弱。孙志新努力睁大眼睛,仍是适应了许久后才能勉强看到康正以一种奇怪的动作前行。 他正弯腰曲膝,整个人矮下去近一半多,侧着向体尽量减少与树枝草丛的磨擦声响,像横着走的螃蟹似的用一种潜行状态前进。其余四个年青猎人也一样,两膝外分呈八字形,微微带着一种罗圈腿一样的动作安静无声的行走。和他们相比,孙志新发出的动静,还有三个小鬼的动静大得剌耳。在这寂静的树林,任何声音听上去好像都被放大了许多倍。 孙志新顿了顿,让三个小孩留在树林边缘,自己学习前面猎人的动作潜过去。当身体摆出和猎人们相同的动作时,孙志新才感觉到了猎人们的强大,他们这种通过无数次实践总结出来的潜行动作非常之有效,不仅可以大幅度降低被发现的机率,更是能大大提高用这种动作在复杂环境里无声前进的速度。 强!一点也不能小看他们的智慧。孙志新升起这种感觉。 康扭头没看到孙志新,正打算回头来迎接,却见到孙志新用猎人的动作在赶过来。他起初动作生疏,但很快的就渐渐变得熟练起来,除了显得有些看不清周遭环境而走得很谨慎以外,整体动作和隐匿气息的本领已经像一个真正的猎人。康吃了一惊,有些惊奇于孙志新的强大学习能力。他一直以为这个‘娇嫩’的‘白’人是凭着他与众不同的长相和气质获得了纳鲁的青睐,现在看来显然不是,毕达拉察阿苏绝不是那种他看不起的人,身上同样有着让人钦佩的力量。强者喜欢强者,更欣赏强者,再看向孙志新时,康的眼光已经变得大大不同。 孙志新安静的摸过来,夜视能力不足,他就用脚下的触感和身体的感觉去判断,借着从林梢间透下来的那点可怜月光前进。 奥格与其名几名猎人同样以惊奇的眼光看着孙志新,孙志新的表现无疑出乎他们意料之外的优秀。 康深深看了孙志新一眼,闪着微光的眼瞳闪烁着,也不说话,挥手做了一个跟上的动作,随即以更加迅速的速度往树林深处走。 要跟上他们有些困难,可孙志新就是个不服输的性格,只闷头作响一声不吭的追紧人不肯掉队,在现代生活里所有学到的所有野外经验被逼迫得全部超水平发挥,才能勉强跟上前面的猎人。 突然,前面的康倏然停下,举起一只拳头在脑侧比了比。跟在身后的人也立即停下,孙志新微微踉跄了一下才没撞上前面的里肯。 微小的一步失误让孙志新大是懊恼,一张俊脸在黑暗里窘得通红。他却不知道前面的几人,包括别扭孩子奥格在内都对他刮目相看。在场的都是熟悉的猎手,谁都能看出来孙志新初学乍练的新手表现,可他从头到尾都能跟上,且安安静静的不出现大失误惊动树林的生物,在场的人初学的时候可做不到。毕达拉察阿苏绝对有潜力成为一个优秀的猎人!康现在心里一片火热,很是不满纳鲁过度的保护欲。他可是看得很清楚,孙志新身上有着优秀的强者素质,他的吉玛如果加入猎人队伍,只需锻炼一段时间,肯定可以成为猎人里闪亮的新星!只可惜……如果真的让孙志新加入猎人队伍,头一个跳出来拼命反对的肯定是自家族长大人。 康轻轻叹了口气,大是为孙志新惋惜。明明是强者,偏偏摊上了纳鲁这头倔牛。 听到康在叹息,孙志新更加羞窘,还以为自己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当下更是闭嘴不发出半点声音,唯恐破坏了这个夜猎小队的潜行隐匿形势。 孙志新以为半点声音都不能发出来,结果耳边却听得里肯用极轻的声音叫道:“帕帕?” 里肯的帕帕是在喊康,康举起另一手指了指前面的树梢。孙志新眯着眼努力加强自己的视力用力看过去,只见二十几米远的地方的树梢,有一只鸟栖息在那里,模样看不清楚,只能看到月光照过来时留下的剪影。 “是白头鹭。”奥格轻声道。随即和吉特一起举起了手里的吹筒瞄准。康眼神一凝,连忙留心观看。 出发的时候儿子里肯对他说要跟吉特一起出去试验新的武器,康当时并没有留意。原因很简单,新武器是说出现就出现的么?只当是一群年青好动的青少年不肯安份搞出来的天马行空般的乱想罢了。心里想着儿子的安全,觉得有个成年猎人陪伴才跟了出来。康先头还有些郁闷,觉得自己不知道哪个毛病发作了,才会不好好休息跟着一群毛孩子出来胡闹。好在孙志新表现优秀得让人极度满意,像是发现了一个新的猎人好苗子,才让康高兴起来。 一路安静的行过来,发现一群青年少年不像是在胡闹,而是真正在预谋什么,康也变得有些认真起来。此时看到奥格和吉特煞有其事的举起手里那根自己没见过的东西对准树梢上的白头鹭,康下意识认真观看起来。 孙志新跨前一步拍了拍奥格,压低声音道:“我来。这东西你们没有我熟练,我来给你们示范怎么射杀猎物。” 康心中一奇,这根怪东西是毕达阿察拉苏作出来的? 就见孙志新拿过奥格手里的吹箭,并不马上就吹箭射击,而是伸出大姆指举到空中,让眼、姆指、白头鹭三物形成参照物,呈三点一线比划,确认距离、角度,还有射击路线。随后将姆指切换成吹箭,再一次进行这个步骤确认后,果断而迅速的短促迅疾喷气激发箭只。 这次孙志新准备得足够充分,肺里通过嘴喷出来的气流连噗的声音都没发出来,而是所有气流同一时间涌进窄小的吹筒,使吹箭激振共鸣,发出一声声音不大,却很是摄人的尖锐声响。 声响过后,白头鹭在树梢上一歪,跟着就直直摔落地面。秒杀!它连垂死的鸣叫都没能发出来就被直接击杀! 首战告捷,一举成功! 奥格和吉特两人早已经见过多次吹箭的威力,此时仍是被惊得一脸的狂喜。里肯和偌贝斯早早已经呆住,难以置信的瞪着已然毙命的白头鹭。而康,虽然一声不吭,眼里早已经神光大盛,一双夜视眼瞳在黑暗猛然发亮,竟像两只紫外线光的小手电筒一般! 孙志新挺得意,从力量到喷气整个过程厚积而薄发,一举射杀成功的干脆利落示范让他找回许多其它方面远远落后于几位猎人的憋曲感。示威性的看了奥格一眼,孙志新同学开始肤浅的翘尾巴,得意洋洋的将吹筒塞回奥格的手里。奥格当然是无视自己这个一脸臭屁的吉玛,拉长着脸漠然接过吹箭。 里肯和偌贝斯顿时急了,嘴里不发出半点声音,两双手却同时伸出来抢奥格和吉特手里的吹筒。 康动作更快,霍的一声就夺过吉特手里的吹筒,拿到眼前细细的观察。他真的是震惊了,完全意料不到自己一时兴起的随行之举会看到这么一个惊人的东西。 年长的猎人就是霸道,康完全不理吉特不满的眼神,三言两语向孙志新问清了吹箭的用法,立即就要试验。他举着吹筒四处寻找目标,潜行的身影在林丛之间的游动,迅速就游出去十几米远。 孙志新大吃一惊,康完全展开身形时的迅速自己拍马也不相及。才升起来的得意立即就被打击了,尾巴蔫了下去。 噗! 不远处传来一声轻响,肯定是康在试射。 一会儿过后又是第二声,还是在原地。 几人赶过来,就见康举着吹筒,一脸兴奋的正打算做第三次尝试。虽然连续两次不中,却让他发现吹箭另一个好处,那就是不会惊动目标让之逃窜。要知道小型猎物绝大多数都是机灵无比的机敏家伙,一击不中的结果就是迅速逃得无影无踪,吹箭则改变了这种状况。 正待吹,孙志新拉住他,向他比划三点一线的技巧。孙志新又举起姆指,一手指向目标,再指向自己,又晃动竖起来的姆指。 猎人中的精英确实厉害,比划到第五次上时康已经明白了孙志新的意图,也学他那样眯起眼用姆指去确定射击的方向。孙志新想了想,从地上捏起一块湿土安到吹筒射击端做临时的准星。 康立即就明白了多出来的物件的用途,随即用它瞄准,再射。 他技巧不足,吹筒发不出孙志新激出来的那种摄人锐响,仍是噗的一声,第二只白头鹭毙命落下! 康三击成功,兴奋得双眼更亮,那种爽快的射击感让他放下吹筒时血液仍然在高速流动。他咧开嘴无声大笑,冲孙志新竖起了姆指,意思是:好用! 作者有话要说:申明: 小新不是单纯受。就他那性格和脾气,万年被压才是奇了怪了。虽然咸鱼翻身了也是咸鱼,但翻身是必然滴~ 互攻,互攻滴好不好……好不好! 30 30、史上第一次夜生活... 精英猎人康师傅……呃,他不是绿茶,康大叔吧。康大叔已经过足了瘾……实际上完全没过足瘾,全身一直汹涌着想拿着吹箭四处乱喷的冲动,活活憋得他难受,就跟□被人活生生打断一样痛苦。但做为一名猎人精英,他想进一步观察吹箭的表现,比如操作性,易上手性等等。就忍痛把吹筒还给吉特,想知道年青的猎人们运用它可以做出什么样的表现。不是他吹毛求疵,而是作为一名资深的猎人,拿到好的东西就会本能的去考察它的全面性能,做到心中有数。 接下来就乱套了,孙志新只做出两副吹箭,在场有四个年青人,全都跃跃欲试的想要表现自己,更猴急的想要试用吹箭这个新生武器。到这时候谁还管你是族长的儿子,或是好友啊?全滚一边去,抢了吹箭到手再说。 四个年青人就在那里抢来抢去,如果不是顾着会惊动猎物,只怕便要大打出手。 自己做出来的东西被人如此哄抢,孙志新那颗肤浅的虚荣心极大的得到了满足。又见四个青年闹得不可开交,孙志新叹了口气出来主持公道,把剩下的箭只分成了四份,交给四人。他一共做了五十七只吹箭,去掉用掉的或是浪费的,还有四十一支。四人一人十支,奥格嘛,咱家自己人,所以多得了一只。 奥格多得了一支箭,拿皇帝看臣子般居高临下的眼光看了孙志新一眼——他的身高也确实比孙志新高,活似孙志新本应该就这样朝贡献上来一般。这就又把孙志新惹火了,差点没忍住就要当场暴走胖揍奥格这个别扭孩子。真是……一点都不可爱!还是小黑犬好,听话又乖巧,还知道去拾回箭只,哪像这几个破落货,光知道射、射、射!活活气死人!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没有了孙志新这个半吊子初练乍练的夜行猎人新手包袱,四个年轻的猎人迅速溶进黑暗的树林,只余康在那里陪着孙志新。就跟齐格力一样,康大叔感觉出了孙志新的与众不同,敏锐的发现了他的重要性,从而本能的就下意识就把他保护起来。孙志新同学便就再一次成了国宝级生物。 只不过康又跟齐格力不一样,齐格力只是安静的守着他。康的要求则更高,带着孙志新来到一处月光较充沛的空地,缓缓展开身形向孙志新示范夜行潜行技巧。孙志新虚心好学,又真心敬佩这些强大的猎人,当真全神贯注的认真看,发挥自己全部的学习能力,像海绵一样去吸取异时空生存的技巧。如此就让康师傅满意到了极点,一会儿之后比爱自己儿子还爱孙志新,打定主意有机会一定要让孙志新去参加打猎,向族长证明他看错了自己的吉玛,这是一位非常优秀的猎手新星。更重要的是,毕达阿察拉苏的狩猎技巧是自己教出来的!这成为康最得意的地方。 约莫过了一个小时,四个年青猎人才射完了吹箭,一脸兴奋的从林子时奔出来,手里或多或许的都拎着猎物。此时不必再压制动静,里肯抢先大声表功:“帕帕,我猎到了夜狸!” “我也猎到了!”吉特也兴奋的大叫:“哈哈,我还是头一次猎到这个狡猾的东西。” 其实四人里奥格收获最多,他获得了三只白头鹭,一只松鼠样的又比松鼠大的鼠类动物。十一只吹箭四中,接近百分之四十的命中率,很是惊人。可他没猎到夜狸,就臭着一张脸,又是一脸的便秘表情。其余人偌贝斯三只猎物,吉特两只,里肯两只,但这两人都猎到了很难猎到的夜狸。 康退出潜行状态站直身体,再次惊喜于吹箭的易用和犀利,道:“回去!” 五人退出树林,布库三个小孩早已经等得急了,又被蚊虫叮得一身的疙瘩。见五人出来,急切的叫:“怎么样,怎么样?猎到了什么?” 随即见到五人都有收获,顿时大声欢呼,高兴得就跟自己也猎到了猎物一样。 九人回到营地,迎来的是营地人惊异不信的眼光。 “哈!那帮小子真的猎回了猎物!” “几个小子也想夜猎?是康的功劳吧。” “胡说,康手里空着。不过毕达阿察拉苏手里有猎物,他也能打猎?” “他应该不会太差吧,我天天晚上有听到他和族长在帐蓬里打架……” 孙志新的脸一下就黑了,因为他无法不想到紧跟着此打架之后的彼打架,从而忆起自己连续被压的可悲命运。耳边听得人们还在议论纷纷: “那是白头鹭?飞鸟也猎到了?” “咦,还有夜狸!” “啊?真的?那东西可不好猎到。” 有更聪明的已经在问:“嘿!吉特,你们怎么猎到这些的?手里那是什么?武器?” 吉特就得意了,开始挥舞手里的吹筒。 “就用这个猎到的?”有人不肯信。 吉特拉下脸,想要证明自己。可惜箭又射光了,便拿求助的眼光看向孙志新。 康挥手叫人不要上来围观,一把紧紧抓住孙志新,道:“走,跟我去见族长!” 康师傅身高近两米,孙志新被他抓住就跟捉小鸡似的,身不由已被他拖着走。哇呀,他不想去见纳鲁啊……那人不准他去以身犯险,要是被他知道还敢使坏教唆人出去在更危险的晚上夜猎,他一生气的话,屁股岂不是要遭殃?是,他现在腿不方便,可以那人强势的作风,保不准他不会秋后算帐。 孙志新下意识捂住屁股,怪叫:“我不去!” 可整个部族里啥都缺,就是不缺武夫,孙志新被康用蛮力拖着,两脚在地上犁出两道浅沟,还是无法抗拒的被拖到纳鲁帐蓬里。 “哎呀,康师傅,纳鲁在睡觉……呃……纳鲁,你醒了!”孙志新大囧,迎上纳鲁似笑非笑又带着无可奈何与责备混合的眼光。 “玩得很高兴是吧?”纳鲁道,深棕色的眼珠转动着用眼光掠过孙志新脸上被锋利的树叶割伤的细小伤痕,控制不住的心疼皱眉。 “嘿嘿,嘿嘿!”孙志新干笑,试图躲到康背后玩潜行蒙混过关。 纳鲁又道:“我受伤了,就没人肯理。一个个都不顾我死活。” 孙志新顿时愧疚大起,忙跑到纳鲁身边,涎笑:“谁说的?口胡!我X他妹!这是去给你弄吃的补身体,让伤快快好起来!布库!” 小黑犬窜过来,不敢去看父亲,只看着孙志新:“吉玛?” “去,把陶锅搬回来,爷要做大餐,犒劳今晚打猎的勇士!” 纳鲁抿紧了嘴,有些想笑又强自忍住,以这段时间的相处,他已经很了解孙志新那种给点阳光就灿烂的德性,他已经蹬鼻子上脸的快要无法无天了,可不能再助长他这种歪风邪气。不过孙志新脸上那一闪而过的愧疚倒是让他心里很是高兴,或许那人自己还不知道,他是放不下自己的。嗯,如果他嫩脸上没有那些伤痕他会更满意。都说了不让他犯险,结果还是在树林里刮伤脸,真让人心疼。纳鲁更加坚定了绝不让孙志新出去打猎的决定。 康正准备和纳鲁商量吹箭和让孙志新参与打猎的事,一看纳鲁的脸色就知道孙志新必定不会被允许参加。自己的族长康还能不知道?那就是一头倔牛!至少现在说不通他。康便打算回帐蓬,以后找到机会再说这件事,他就不信纳鲁真能把一个优秀的人给藏起来永不露出水面。 孙志新连忙拉住他:“康师傅,别走,留下来尝尝我的手艺。” 康听孙志新怪里怪气的叫自己,也不介意。老实说,他已经听奥格提起很多次他的吉玛做的东西特别好吃,嘴里馋得很,当即大方的坐下。 奥格还在为晚饭的事心里有些别扭,向纳鲁行了一礼就要走开。纳鲁叹了口气,叫道:“奥格,你吉玛要做新吃食,你来尝尝。” 奥格心里一喜,立即咧嘴笑了。 孙志新撇撇嘴,在心底鄙视奥格。靠了,爷好说歹说劝解你半天你都不肯笑一下,你老子一跟你说话你就笑得牙花子都全露出来,真是,非常不可爱! 片刻后布库拎着石锅回来,偷眼看父亲好像并没有生气,便大着胆子叫鲁高因几个少年也坐下。 纳鲁的族长帐蓬确实要大些,但也没大出多少点儿,此时十个人挤着,当然坐不下,一半的人都坐在了帐蓬外。 布库已经在熟练的生起火,孙志新拿着自己炼制的盐,又拿上些干蘑菇来到河边,把猎来的白头鹭拿到河边去毛后剖开洗净,去除内脏,空肚子里塞上蘑菇,然后抹了盐后再将稀泥和盐混合,最后将这种盐泥抹上整鸡,只涂满薄薄的一层,待泥干掉后可以整壳剥下来为宜。 如此做法是一种很简单的盐焗鸡做法,与做法接近的同样也要用泥裹住烘烤的叫化鸡有很大区别。叫化鸡泥厚,泥盐焗鸡泥薄;叫化鸡用的是稀泥,泥盐焗鸡则用盐泥;叫化鸡是烘烤而熟,而不是在火边煨着盐焗;叫化鸡必须要有大量多种的佐料调味,用以去除鸡肉肉质腥味;而盐焗鸡则是吃鸡肉本身的鲜、香、嫩,并保留重口味的咸香。总体来说叫化鸡肥嫩,盐焗鸡盐香,做法有接近的地方,味道口感的差别则很大。 一共八只白头鹭,全用盐泥抹了,堆到火边受热盐焗。白头鹭的大小有两只鸽子那么大,孙志新在原来的时空没见这种品种的鸟类,见它头顶有一撮白羽毛,心里估计它是因为这样得的名。又见它去掉毛以后肌肉松紧有度,脂肪看上去比较多,盐焗法做出来应该很好吃。而两只夜狸孙志新没动它们,它们并不适合现在来做。 又洗净一些羊奶子,打算一部份拿来做水果甜汤,一部份拿来招待客人当零食吃。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身高问题,178很矮吗? 2010的数据,北京最高,174.17,四川为166.68,我自己就是179,大部份时候都比一般人略高。 而古代要以人力对抗大自然,身体一般来说会更高大一些。像挖掘出来的三国时期的古尸,复原的数据比现代人更高大。 再说小新的设定,俺没感觉出来178矮。特别是对于一个学习自由搏击,并喜欢野外旅游的青年来说,他是什么形像,大家可以想像。再参照小新的犀利攻击,别把主角想成美少年,俺对那玩意儿无爱…… 要是真的小新矮了,回头改设定,直接灌增高剂整容成185! 31 31、为毛竹虫会引发出强吻? ... 刚把洗好的新鲜羊奶子端出去,突然见到伯纳拿着一个竹筒奔过来,道:“吉玛,我们今天捉了很多竹虫,你说可以吃,怎么吃法?” 孙志新伸头往竹筒一看,乐了。 伯纳手里的一只大竹筒里装满了肥胖的竹虫,全像蚕蛹一样在那里扭动,猛一眼看上去万头攒动着挺恶心。但孙志新知道,这玩意儿瞧着像蛆虫一样让人不喜,实际上炸过以后是道美味,又香又脆不说,还特别营养,富含蛋白质、氨基酸、脂肪酸、矿物质、维生素,实在是好东西,最适合用来佐酒。 孙志新不是女人,他是那种非常阳刚英武的男子,不惧软吧吧绵哒哒的长条状肥胖昆虫,吃这玩意儿孙志新一点心理阴影都没有。以前去广宁旅游的时候他就吃过,价格还特别贵,当时就没吃过瘾。而且在广宁吃的是人工养的,看着像发育不良一样,哪像伯纳手里竹筒里装的,全天然绿色无污染,一只只全是乳白色,肥胖之极。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3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至于眼前这里史前野人,怕是更没有吃这种外形可怕的昆虫的心理阴影。上次布库和鲁高因啃鹿头的时候就把孙志新雷坏了,觉得就算是自己都无法做到这么强大的地步。所以理论上来说,他们能接受吃竹虫。没见伯纳那仨喜笑颜开的掏了一下竹虫,又乐颠颠的跑来让孙志新做了来吃?这就是证明。 好东西啊!孙志新心里高兴坏了,忙烧开水,将竹虫倒进烫死,再换水洗净。 然后往陶锅里倒上油,这是他最近熬炼的动物油脂,想着时不时可以煎炒或是焖炸什么的改善口味,此时正好拿来炸竹虫。 竹虫一下锅,顿时被滚油炸得噼啪作响。白胖的竹虫全被油推得满锅翻滚。 油炸的手法没人见过,所有人全都大感兴趣的围着孙志新站开。康的鼻端飘过浓烈的香气,禁不住脸上动容,纳鲁家的吉玛果然像奥格说的那样,有一手很特别的烹调食物方式。那东西看着就是虫子,被他这样一弄,竟是香得出奇,料想味道会很好吃。 大约炸了三分钟,全部竹虫都已经被炸成金黄带棕的颜色。考虑到接受度的问题,孙志新将它炸得略老一些,口味更接近香脆带焦,然后再将多余的油滤出来。竹虫脂肪含量高,炸过之后油不会消耗,反而会变多。再撤入盐粒,用力颠抛陶锅将盐拌匀,出锅,就这么简单。 “来,试试。”孙志新指指碗里的油炸竹虫,觉得这是自己到了这里以后做得最好的一道菜。因为人制做它的工艺仅需要油炸,佐料也只需要盐和花椒,没花叔的话有盐就凑和。它的制做简易和原味的鲜美才把事情变得这么好办。 就见油炸过的竹虫不再软绵绵的,而是呈黄金色的肉条状,不再狰狞着而是让人食欲大起。 所有人早已经被炸制过程中飘出来的香味引得口水横飞,一听说可以吃,立即冲上来哄抢。野人嘛,去他的餐饮礼仪,在这里就没这说法。孙志新见狼多肉少,赶紧拿石碗抢一些给纳鲁留着。 “啊哟!真香!”里肯吃得满嘴生香,只觉又香又脆,微微带着一股焦糊味道,还有一股咸津津的咸香,嚼在嘴里竟是回味无穷。 “唔,唔!”布库嘴巴明明不得空,还要得瑟:“我说过吧,我吉玛做的东西最好吃!” 奥格的朋友一边吃一边感叹:“奥格,你吉玛真是很强啊……” 奥格抬了抬胸,瞅了孙志新一眼,继续埋头苦吃,面上难上控制的露出自骄傲的死样子。 康则在拍着大腿大赞:“太好吃了!纳鲁,难怪你要把他藏起来,换了我也会!就这个本事,我还没见过谁行。” 孙志新尾巴都快被夸得翘上了天,都顾不得自己吃,捧着石碗跑到纳鲁身前,用自制的竹筷夹起几只竹虫送到纳鲁嘴边,道:“张嘴,我喂你。” 纳鲁眼瞳猛地收缩,眼睛死死盯着离自己的嘴巴越来越近的竹虫,脸上微微露出惊惧厌恶的表情,随即又强自控制住,笑得面目扭曲,用孙志新听过的最温和的口气很是殷勤的道:“我不吃。你辛苦做出来,还是你吃吧。” 奥格抬眼看了一纳鲁一眼,把脸埋向碗里埋得更低,已经忍不住要笑。 孙志新浑然没觉出来什么,又把油炸竹虫凑近了纳鲁几分,皱眉道:“给你吃就吃!磨磨蹭蹭的干什么?你没见那群狼抢得厉害,就这么点儿十个人分,一会儿你想吃都吃不到!” 看着就在嘴边的竹虫,纳鲁再也无法掩饰自己厌恶的表情,一个没控制住就扭头到一边干呕。恶!太恶心了,他一向受不到这种软吧吧绵哒哒的虫子,一瞧见就整个胃都在直冒酸水,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在造反。 孙志新一呆,心里顿时就明白了,乐得白牙尽露的放声喷笑:“啊?不是吧,纳鲁你怕这个?” “谁……谁怕?” “不怕就好。我还真担心你怕的吃不到这个美味。”孙志新又凑近了些,油炸竹虫凑上去挨近纳鲁的嘴巴。可怜纳鲁不良于行,躲都躲不开,恶心得紧闭着嘴猛扭头。 “来嘛,来嘛~来,啊~张嘴,爷喂你。”孙志新变身恶霸调戏良家妇男。 死穴已经被点中,纳鲁也豁出去了,挥手叫道:“拿开!我不吃这个。恶,我想吐!” 孙志新一肚水坏水的将竹虫拿得更近,挤眉弄眼的道:“怕什么?就是竹子而已。” “别……别提虫子!” 孙志新只觉近阵子被压的憋曲正在尽兴的抒发,越发伪善的哄纳鲁:“吃吧,吃吧,尝一个,真的又香又脆。瞧这虫子,多肥!” 纳鲁看着孙志新越发猖狂的笑脸,哪能不明白他一肚皮的恶毒主意?这是成心在恶心自己。纳鲁瞧不得他那副张狂模样,当真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一口咬下让自己恶心不已的竹虫,用力嚼了两下,还没尝出味道来就一把勾住孙志新的脖子,用自己的嘴堵住他那张喋喋不休的可恶嘴巴,把嘴里的竹虫吐过去! 被纳鲁的嘴压制,孙志新呆了,只觉纳鲁的嘴唇与女子完全不同,滚烫而火热,也不似那般柔软,而是坚实中带着一股强势的雄性气息,恶狠狠的压在自己嘴上辗压。随即自己的嘴唇被纳鲁的舌头顶开,那条湿润滑腻的舌头就伸过来,把嘴里的竹虫尽数顶进自己嘴里。便在无意间,纳鲁的舌头碰上了孙志新的,两人同时一僵,孙志新全身都麻麻的给不出反应,眼睛瞪得比牛眼还大。纳鲁却尝到了甜头,迅速反应过来,宽厚的男性舌头毫不停留的翻卷过去,寻找着孙志新的舌头纠缠。 直到纳鲁的舌头刷过孙志新嘴里的每个角落,剌激得孙志新尾椎如同电流流过一般酥麻,孙志新才意识到一个不了得的问题:自己被强吻了,对方是个男人,还当着很多人的面…… 孙志新大窘,又不能当然这么多人的面上演全武行,更怕采取暴力弄伤纳鲁这个伤员,只急得唔唔乱叫,用力去推纳鲁的胸膛。 纳鲁还是头一次尝到亲吻的滋味,哪里肯放?只觉得脑子里浑沌成一片,嘴巴就像章鱼一样吸在孙志新嘴巴上,滋滋作响。竹虫什么味道他没尝出来,倒是尝出来孙志新的嘴甜美无比,让他欲罢不能。 突然之间,帐蓬里静得针落可闻,只能听见章鱼怪叔叔大力吸吮之下发出的可怕滋滋声响。 孙志新只觉自己嘴里纳鲁的舌头粗鲁的扫来荡去,全身都涌起一股让人不安的快|感。情急之下乱推纳鲁时感觉到手底下纳鲁胸膛上的□突起,心一横,对准了那个颗粒样的事物用力掐下。 “哎哟!”纳鲁叫了一声,终于放开了孙志新的嘴。 孙志新嘴巴得到自由,赶紧大口呼吸了几口气。不知道世间有没有接吻天才这一说,他原来自己觉得还不错的吻技面对纳鲁时一点用处都没有,被纳鲁强吻得接近窒息。 扫了一眼纳鲁,见他眼光幽深,饱含着浓浓的□,腰间的兽皮裙已经嚣张的高高凸起。再看其它人,全一脸震惊着目瞪口呆。康师傅更是嘴巴张得老大,口水都从一张阔嘴里流到了嘴边。 虽然心里有一万个念头在叫嚣着要逃跑,孙志新最终还是没跑,也没有拨刀砍了纳鲁,而是镇定的展颜一笑:“盐焗白头鹭熟了,谁要吃?”孙志新穿越人士的强悍,由此一览无遣。 康师傅呆了呆,嗤溜的一声用力把口水吸回来,陡地放声大笑。奥格把脸埋在石碗里,早已经笑抽。 孙志新风中凌乱,仍自面目扭曲着强撑:“谁要吃?嗯?” 盐泥焗白头鹭散发着独有的芳香,连抹在它上面的盐泥都阻档不住这个气味。孙志新将八团盐焗好的白头鹭从火边掏出来,轻轻在地面滚动摔打,将表面的泥壳脱去,露出里面布满油汁的白头鹭。 史前人类性格远不如现代社会的人那么促黠,众人笑了一阵孙志新和纳鲁以后就把注意力转到了食物上,此时看着一个个的泥壳被剥掉,露出里面雪白的白头鹭鸟肉,全体又露出了那得饕餮似的眼光。 白头鹭本身就肉质细嫩鲜美,脂肪含量也比较高,一经盐泥包裹拿到火边盐焗好之后,油汁将盐壳顶着浮起,轻轻滚动拍打就能完整的脱壳,受热变干后的盐泥层轻易就能除下来。孙志新动作飞快的将它们撕开成小碎块,这才拿给众人吃。 所有动作孙志新做得很是熟练,充满着一种自然的动感。美食本就是人身一大享受,孙志新不仅喜欢吃,还喜欢亲手烹调食物,特别是心情很好的时候。无论吃美食还是制做美食,最后做完时看到色、香、形、味俱全的成果,再吃一口,就总觉得它能调剂心情。而且作出来的食物被食者喜欢,心里的成就感更是让人非常愉快。 孙志新长年一个人生活,自己照顾自己,本身就有烹调基础。后来因为好手艺被人赞过几回,同时也喜欢吃美食,就培养出了这种爱好,因此野外旅游什么的偶有抓到野味,都是由他动手。后来随着走动的地方越来越多,到了一个地方之后总是喜欢去看看当地的美食制做,慢慢的学会了做许多东西。会做的更多,向人表现的时候就更多,得到的赞扬自然也更多,到了最后孙志新已经会主动的去看食谱学习新的食物做法,让之成为调剂生活的挺有趣的一件事。 像现在手里做的,孙志新自己觉得自然之极,旁人却拿惊异的眼光一直看他。尤其纳鲁,目光简直是锁定了孙志新,一直用那种饱含欲望的眼光在看他,像是要把孙志新的背烧出一个洞来,让孙志新芒剌在背似的难受。 作者有话要说:纳鲁化身为章鱼怪叔叔狂亲小新同学……呃,我不得不承认,很雷人。但我写得很爽啊,哇哈哈哈! PS: 关于烹调这个问题,个人的感觉是世道变了,现在的男性公民好像很多都会做饭。 俺家一门三个堂兄弟,两个表兄弟,全体会下厨。身边的好友,个个会做菜,且厨艺精通,并兼任酒国高手。倒不是手艺就真的很牛很牛怎么地,但一遇到一伙子聚众高呼划拳喝酒的时候,几个拿手菜是肯定能弄出来的。相反俺们的女人们就只是看着俺们做,个个都是吃货,顶多去饭后去洗碗收拾,然后一群女人搓开麻将……俺们则继续喝酒。 回头想想,这种聚在一起喝酒的日子真是快活。嘎嘎~ 32 32、满营地噗噗屁响连天 ... 油盐焗白头鹭的滋味当真是鲜美无比,一来野味本身味道浓重,二来盐焗之法有着厚厚的盐香回味,吃得一行人极为尽兴,只叹吹箭箭只太少,不能多射几只回来。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3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几个小孩吃得满手满嘴全是油光,布库最喜欢吃翅膀,奥格就拣着翅膀递给他啃,小黑犬乐得笑眯了眼,一直倚在哥哥腿上。 康阔嘴大嚼一直就没停过,也是,史前人类美食在前,就没有客气这一说法。他一边吃一边嘴里还叹气,道:“纳鲁,我都在担心,在这里尝过这种味道以后,我女人做的食物我怕是吃不下去……” 其余人皆心有戚戚的点头。真是很好吃,完全意想不到食物也可以制做出这种美味。 孙志新努力忽略着纳鲁的眼光,道:“有什么?谁学想的来问我就是,我教他。” “行!”康用力一把大腿:“我明天就把我女人叫过来跟你学。” 孙志新点头,将半只盐焗白头鹭撕得更细碎一些,放到纳鲁身前。纳鲁眼里的欲望终于淡了些,温柔的在孙志新身上转了一圈,拿起东西开始吃。尝了一口便点头,赞道:“真的很香!” 康便道:“确实香吧。这让我又想到了一问题。” 纳鲁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让吹箭应用到打猎当中。” 康正色点头:“我看到了它的威力,肯定会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至少看到小型猎物不再是像以前那样眼睁睁看着它们逃走,而是有了猎取的可能。纳鲁,我在想……” 奥格迅速接嘴:“大量制作吹箭,人手一只!” “对!”康道。 纳鲁抬眼看了看孙志新,把决定权交给他。 孙志新当初制做吹箭的目地就是为了提高打猎的效率,当即毫不拖泥带水的道:“我教大家制做。” 爽快!康向孙志新竖起了姆指,又道:“寒冬的脚步越来越近,越早动手,冬天就越能少减少人员损失。我看,现在就做!” 纳鲁和孙志新都觉得事不宜迟,纳鲁道:“我受伤不方便,你替我行使族长的权力。” 康立即恶狼般抓起一块白头鹭胸脯肉叼着走出帐蓬,随即便听到他粗豪的嗓门在外面大声呼喝,竟是要求全营地的人趁夜采制竹技制做吹箭。 整个部族历史上全营行动的夜晚事件这还是首次。族长的话语权对于整个部族来说有着最高的指挥意义,就算是康暂时代理纳鲁的任务也一样。很快的,整个营地就运作起来,火把被点着,人们结队过河而去,采集竹技。 帐蓬里剩下的人几口吞完食物后出帐而去。孙志新也想去帮忙,却被纳鲁叫住:“小新,竹技采回来之后全由你一个教,你先休息一下,肯定会忙到大半夜。” 孙志新想了想,依言坐回地面。 经过一晚的小聚餐活动,孙志新进一步了解了纳鲁这个部族的分配原则。共同猎取的猎物,或是同共采摘的收获,由族长主持共同分配。而自己独立完成的获得主人则具有分配权,这是大家都默认的次级分配原则。像自己单独做的吹箭,伯纳弄回来的竹虫,就不在共同分配的范围内。如此分配原则比自己原先想的那种无论什么都拿来共同分配的办法要人性化很多。孙志新记得以前读到个一篇文章,说是二战时期美国登陆太平洋中的小岛,赠送了当地土族酋长一张床单,结果该族长拿回去以后撕成小片,一人一片……好在纳鲁的部族没有这么白痴,从一定的意义上来说,私有物会促进人的动力,也是社会进步的一方面。啥都共享哪里可能?老婆也拿出来同共分配,大家轮着睡?开玩笑的不是…… 正在那里胡思乱想,自己都觉得好笑,忽听纳鲁道:“小新,过来。” 孙志新瞅瞅纳鲁,放心的发现他眼里没有那种发情般的欲望,这才走过去挨着他。 纳鲁从身边拖出一个石碗来,里面全装着白头鹭的肉。大家见他不方便,都会自己吃的时候一边吃一边往纳鲁那里放,却料不到他贮了这一整碗。 孙志新不懂的看向纳鲁,纳鲁道:“你忙了一晚上了,什么也没吃。来,这是我给你留起来的。” 瞧着那碗白头鹭鸟肉,孙志新一颗心瞬间就温暖起来。被人关怀呵护的感觉谁不喜欢?当即只觉得心里就跟喝了蜜一般,看向纳鲁的眼光都柔和起来。 “来吃,呆着干什么?一会儿布库回来他又要抢。今晚他吃得最多。” 孙志新笑了两声,自己拿起一块吃,又塞了一块进纳鲁嘴里。纳鲁嚼着鸟肉,含笑看孙志新,见那人安安静静坐在自己面前吃东西,什么也不没做,但就这样陪着自己就让人感觉到了一种淡淡的幸福。 “小新。” “嗯?” “……没什么,吃。” 孙志新咬着肉,偏头看纳鲁。那人被火光映得发亮的眼里全是自己,孙志新莫明的呼吸乱了一拍。两人都不在说话,却有一股独特的气氛围笼过来,让两人更加不想说话,只想这样静静的坐着。在这一刻孙志新脑里什么都没想,就是觉得这样两人这样静静坐在一起的感觉相当的不坏。 也没静多久,采竹枝的人们就回来了。竹林离得并不远,生长的竹子也并不是很多,采集它们花不了多少时间。 “我去教他们制做吹箭。”孙志新跳起来,那股淡淡的魔咒就被打破。 纳鲁叹了口气,道:“去吧。小心别割到自己。” “嗯。”孙志新心里又是微微一暖,下意识在纳鲁手背上轻轻拍了一下,这才走出去。 纳鲁看看手背被孙志新拍过的地方,嘴角弯出一丝笑容,自己拿着剩下的白头鹭肉慢慢吃。唔,自家小新就是有本事,做得真好吃! 孙志新来到营地中央的时候,看到地上堆成成捆的竹技,大的小的都有。布库几个小鬼有着采竹技做吹箭的经验,这次是他们三个指导着人采回来的竹技,质量和粗细都符合要求。 孙志新想起什么,心中一跳,赶紧找到康师傅,急切的问:“你们不会是全采回来了吧?就没留下些?” 康笑道:“哪里可能,采光了以后怎么办?当然留下了,小根的,还有粗细不合适的都没动它们。” 孙志新松了口气,就怕他们只看到眼前利益采光了破坏那片小竹林,那可麻烦。转念又想,史前人类一切取之于自然,肯定懂得生存的法则,不会做竭泽而渔这种笨事。倒是自己小看了他们,把他们当成为了利益可以不顾一切采用杀鸡取卵的自杀手段的现代人类。 康又道:“其实我以前打猎时好像也见过这种东西,只是不知道它的用途,就没有留意,现在也想不起来在哪里看到过。以后见到了一定记下来。” 孙志新笑应,迈步上去指导人们如何制做吹箭。 吹箭的制做其实不难,难处仅在于当初创做它的那位伟人新奇的想法。正所谓思想前进的一小步是进化的一大步,思想的变革带动的是进化的大大迈进,前者的难度是后者的无数倍。孙志新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展示了新的东西,却并不代表它的制做难,难处在于设想出它来,而不是制做本身。就像布库这个聪明孩子,看过两遍以后都会做,只是力气太小做不好而已。 孙志新拿起竹箭示范,众人一步一步跟着学。布库和奥格都陪在孙志新身边打下手,因此第三副吹箭的出现竟比原来要快出许多。两个小时的时间就已经完成。 新作的这型自然是被康厚颜无耻的抢了去。孙志新在部族的地位非常特别,好像所有人都默认了他的出产就是他自己的私有品这件事,所以第三副吹箭不在公共分配的范围内。但康脸皮就有那么厚,他就是那种牛皮糖一般又不拘小节的性子,明显的是个自来熟,他只要喜欢你就会一个劲儿黏上来,觉得我对你好,你也该对我好。于是第三副吹箭就被他抢走,委屈得布库直想哭。他的吉玛都说了,是做给他的。 “布库乖,吉玛再做。” 孙自新继续动手,这次做得更熟,只花了一小时就制做好。奥格很心动,但看了看弟弟,还是忍着自己的欲望,让布库欢天喜地拿着吹筒去试验。至于前两副,也不在分配范围内,一只在吉特手里,一只在康的儿子里肯手里,两人拿到了就没撒手过,可见有什么样的老子就有什么样的儿子,全是一丘之貉! 孙自新看了一眼这个别扭孩子,知道他不肯开口求自己,而自己又受不了他那种小狗一样的眼光,只好认命的再次动手。 等再做完这一副,被奥格拿过去试验时——死孩子连谢谢都没说一声,活活气死人! 孙志新看了看腕表,已经是凌晨三点。吃惊的瞪大了眼,看着仍然一片人声鼎沸营地,惊得头发倒竖。以往这个时候可是整营地一片打呼噜的动静,哪像今天,大家全像出穴游行的小鼠一样,个个脸上挂着兴奋的神色,如同在进行某庆欢庆活动一样。 不是吧……自己的到来是不是打破了太多常规的东西?这究竟是好还是坏?自己这只小小的穿越胡蝶扇起来的一丝气流,会最终引发什么样的龙卷风? 孙志新有些不安了。 但他的不安很快就消失,就见许多人兴高采烈的都在拿着才制做出来的吹筒在那里试验,或是练习。就听见满营地一片噗噗之声,就如同百多号人一齐在放屁,组成一股诡异的气声式交响乐,听着让人欲仙欲死,毛骨悚然之极! 偶有听到喷气正确抓住要领的,吹筒发出摄人的一声管壁共振的锐响,就如同一片低靡的蔫屁里面突然放了一个响屁,效果忒地震惊。 孙志新被雷得脸都青了,忙不迭跑回自己的帐蓬。只是那蔫屁响屁声如影附近的追踪而来,让孙志新一晚上都没睡安宁。 作者有话要说:听过一百余人同时放屁的动静么?那简直就是史前版的鸣屁式黄河大合唱啊!风在吼,屁在啸,黄河在咆哮,黄河在咆哮…… 没听到过吧。请到纳鲁的营地来,绝对让你大开耳界,一个月的时间过去后都食肉无味。 PS: 新书开了,有兴趣可以去溜哒一圈。生化类,个人觉得还能看……嗯,胆小的还是不要去了。风格和大多JJ末文有些不同,看个人接受程度。 另外,俺不会美面封面,专栏啥的,有没有高手朋友指点一下,或是介绍一个硬朗明快又比较阳刚英武的图铺?将万分感激!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3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33 33、混在史前的悠闲日子... 隔日,果然如孙志新所料的一样,全体人民都起晚了。孙志新被一阵鸡飞狗跳的混乱惊醒,迷蒙着眼从帐蓬缝里往外看,只看到一群猎人慌慌张张的往营地外跑。本就起晚了,当然是要抓紧时间,平时有纳鲁带领的猎人此时又缺少了优秀的带领人,显得就更乱,像一锅煮沸的粥似的乱跳一气。康站在队伍外大声呼喝收束猎人成员,奥格也在帮忙,要求猎人们不要那么散乱。 四十四名猎人因为纳鲁受伤又少了一个,只有四十三个。四十三个猎人全体都背着吹筒,看来经过连夜的赶制,新武器吹箭是全装备上了,就不知道质量怎么样。再细细一看,除了奥格之外,和他亲近的朋友也有两三个背上背得有布库‘发明’出来的竹壶,想来就是昨天晚上做出来的。布库是个小孩,做出来的东西也不在公共分配之列,所以只有奥格亲近的朋友才有殊荣配备了这个豪华装备。 猎人们今天的阵容很乱,脸上也带着有没睡足的黑晕。不过一个个精神焕发,想来是都心里有着兴奋,想用新的武器创下好成绩。 孙志新还要看,纳鲁伸手过来按住孙志新的头,睡意浓重的道:“再睡会儿。” 孙志新已经睡醒了,但纳鲁经常劳累,好不容易趁着受伤可以放心的睡,因此比孙志新更困倦。 睡醒就不想再睡,孙志新小心翼翼的以不惊动纳鲁的动作起身,轻轻揭开用来当被子的兽皮,俯下头去查看他的伤势。纳鲁本来睡觉惊醒,一是有孙志新陪在他身边让他很放松,二来受伤之后体力税减,再睡去之后竟没被孙志新的动作惊醒。 孙志新看着纳鲁的伤口,瞧见它愈合得非常良好。仅有一两个被蚁钳缝合的小洞有些轻微的红肿,其它一切正常。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史前人类为了生存必须与恶劣的大自然拼搏的原因,纳鲁进化得身体远远比自己想像的要强悍得更多,才经过两天,就已经出现现代人类需要愈合七天才能伤口拆线的迹象。想想也是,他们连夜视能力都能进化出来,还有什么不可能?体质远超现代人类,是意料之外,又是意料之中的事。 眼睛看着腕表,手指按住纳鲁的腕静脉,测着心跳,感觉到手指下的脉动强劲有力,就跟身体里安装了一台强劲的柴油发动机似的。纳鲁每分钟的心跳大约三十五次,而现代健康的年青人一般每分钟七十五次左右,优秀的运动员由于窦性心动徐缓这个生理现像可以低至每分钟四十次左右。孙志新自己的心跳大约在每分钟五十次左右,而纳鲁每分钟才心跳三十五次,足可见这颗‘柴油发动机’的劲道之强大,甚至超过了现代优秀的运动员! 孙志新羡慕着纳鲁的身体素质之优良,又拿额头凑到纳鲁额上去试试体温。嗯,比自己体温微高,不过纳鲁的体质就是这样,不是发热的迹象。确定一切正常以后孙志新才到河边洗漱。 由于河水的蒸发,遇到早晨的低温而凝结成雾。河面上方便笼罩着一层淡淡的白雾,对面的树林里也流动一层轻纱样的白雾,扑击到面上时清新湿润,让人精神大振。没有风,如纱如絮一样的白雾自行缓缓的翻转流动,像是具有了某种灵性,衬得小河以及对面的树林宛如飘渺的凌驾于世间之上的境地一般,瞧着很美。 河边也有其它人,打水的,越河而去继续采摘蘑菇的,都在向孙志新打招呼。他们的发音越发准确,不再叫孙自新为笋子心或是别的什么奇腔怪调的名字,就是腔调有些怪,听着怪有趣的。 随着连着一阵子时间过去,采蘑菇已经成了很熟练的工作,不再需要孙志新来指导,更不需要人来主持,大家一有空都会去那边晃晃,见到有就采回来。生活重新变得正常化,采蘑菇不再集体出动,而是有机的融入日常生活里,更像闲暇时的随兴而为。于是营地又出现晒兽皮、搓兽皮绳,甚至揍不听话的小鬼的行为,瞧着很是热闹。 孙志新含笑回应每一个打招呼的人,心情非常好。因为他们很热情纯朴,一点都没有现代人的冷漠和防备,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就是那么自然放松。孙志新本身又是个随性而不羁的人,别人对他好一分,他就回报两分,这么礼来迎送,整个营地的人对他的来历不同寻常的感觉越来越淡,已经接受了他成为部族一份子的事实。史前人没什么弯弯道道的心思,接纳了就会对你像对待其它族员那样关照,孙志新表现得又是那么与众不同,因此便关照备至。 见不到布库,孙志新猜他拿着新制的吹箭去林子里野去了。因为出帐蓬的时候孙志新已经看到这小鬼拾好了今天的枯柴量,他该做的工作已经做完,自然是伙同小伙伴在林子里疯。孙志新浅浅笑了一下,越发喜欢这个很勤奋好动的小鬼。 冼漱完毕又去看了一下河滩上泡着的亚麻。它的胶质已经在分解,用沤麻法分解完粘连亚麻纤维的胶质还需要几天。一去查看又发现亚麻被人动过,有人将被缓流冲散的亚麻收集到一起,又拿大块的鹅卵石将它们压住,不至于疏忽而被水流冲走。孙志新便又笑了,越发喜欢这些原始人,他们不喜欢动口标榜自己,更喜欢默默的做事,努力去配合别人的工作。就像这些亚麻,他们根本不知道有什么用,但却会认真的配合孙志新,帮他做他没有想到的细节维护工作。 如此便心情更好,刹那间竟觉得以后若是一直生活在这个部族里好像也很好。尽管他们之中还有好些孙志新都不熟悉,心里倒觉得已经有点爱上他们似的。 仰天长长的吸了一品气,啊啊呀呀的在河边乱叫一通发泄,孙志新心里快活得很。便只见一个修长白晰的‘白人’,长着与众不同的黑发黑眼,两只眼睛又大又亮,灵动跳脱之极!虽然全身只着一皮兽皮,但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气息就是与众不同,更优雅洒脱,更奔放不羁,又有着初生的豪放野性,站在河边的白雾里仰天长啸,竟是赏心悦耳之极! 当然,很奇怪也是真的……除了孙志新,谁会有事没事的就在那里哇哇乱叫舒发情怀?毕达拉察阿苏就是这么古怪……呃,与众不同…… 也不顾大叫引来别人的诧异的眼光,孙志新嘿嘿一个人乐了一阵,跑回去将陶锅拿来洗尽,装上水以后烧开,放至温热再加上盐做成淡盐水,给纳鲁擦拭身体。 刚抹到纳鲁身上他就醒了,这个男人确实像野兽一样警觉。纳鲁睁开眼睛看了一眼孙志新,眼光迷蒙着:“小新?” 孙志新笑笑:“是我。” 确认身边的人是自己的枕边人,纳鲁放松的闭上眼,又睡过去。 孙志新便将毛皮沾上水,仔细的擦拭纳鲁的身体。受伤之后更加要注重身体的清洁,避免任何感染的机会。 先擦脸,毛皮掠过纳鲁英挺的五官,孙志新惊觉这男人着实英俊无比。他五官轮廓很深,长相像是北欧那种脸型,粗犷阳刚,越看越耐看。特别是他现在这样安静的躺着,没了平时的锐利逼人,透着一股些许的软弱,有些让人心怜。嘴巴紧紧抿着显得很刚强,又微带点孩子气,配着英武的脸,当真是很好看。 再擦过胸膛,孙志新发现纳鲁比自己想像的要强壮很多。他身上并不是那种很让人倒胃口的疙瘩肉,而布满了均匀有力的饱满肌肉群,不夸张,更不丑恶的凸起,而是线条优美的富满力量,又是敏捷与力量有机结合的构成体。纳鲁的胸肌方方正正的,□凸得很诱人。腹肌则是壁垒分明,腰身出奇细而结实,却是美男子形体中有名的蜂腰。 从上往下看,宽肩、细腰、窄臀,小腹平坦而性感,大腿健壮,小腿修长,脚掌宽大而健美,脚趾壮而有力。无论怎么看,都是一具优等的上好躯体。手底下的皮肤微微有些粗糙,却带着男人粗砺的质感,孙志新从头往下擦,越擦越觉得手下的身体美好的出奇,若是放到现代的话,无论怎么都是会引起女人疯狂尖叫的性感狂野男人。 像这样的优质品种,怎么瞧上自己了?还成天揪着不放,孙志新搞不懂。 擦完全身,孙志新瞪了兽皮裙半天,又自我心理建设了半天,想着都是男人,这才动手解开纳鲁的小皮裙。 还是头一次大大方方的看纳鲁那处,果然见到那物硕大粗长,底端囊袋也是份量沉甸甸的。此刻正安安静静的斜歪在左腿腿根。 小爷我上辈子欠了你的!孙志新没好气的嘟咙着,将手里的兽皮盖上去擦拭。 平生还是头一次去碰触另一个男人的那个部位,手感出奇的怪异,那物又软绵绵的非常不给力,擦一下就随着使力的方向乱跑。恼怒的抓住它,手下的怪异触感片刻就让孙志新面红耳赤,就想这么不干了。 最可怕的是那个位置实在是男人全身上下最敏感的位置之一,纳鲁又阳刚且欲望强烈,多擦几下之后就有了反应,很快就伸展开来,恢复到让孙志新毛骨悚然的模样。 孙志新呆了一呆就想跑,却被纳鲁一把抓住。孙志新一抬头,就看到纳鲁已经惊醒,正眼光幽然的凝视自己,用如同耳语那般的口气道:“小新,你偷摸我。”口气里没有指责,反而是充满了惊喜的甜蜜。 随即纳鲁移动身体,将腿微微打开,小声道:“我是你的。你想摸就给你摸。” 那口气太过亲昵,动作也太过不羁,如同要把最好的给你分享一般。心里明知道不妥,但孙志新还是被纳鲁亲近的口气蛊惑了,呆呆的瞪他。 “小新。”纳鲁抓过孙志新的手在身上磨擦,那要命的触感让孙志新头发倒竖。霍地将兽皮裙扔到纳鲁腿间,恼羞成怒的道:“谁……谁爱摸你?老子自己也有!自己围上兽皮遮羞!我……我去……给你做早饭。” 说罢,端起锅一溜烟逃了。 纳鲁看看孙志新的背影,又看看腿间的勃发,只觉得哭笑不得,喃喃道:“光点火,不灭火,真是……小新,你狠!” 作者有话要说:史前男子双打剧场: 纳鲁:“小新,你偷摸我。” 孙志新:“放……放屁!俺只是太久没吃到黄瓜?” 纳鲁:“黄瓜是啥?” 孙志新:“……古代君王们独有的蔬菜,也可以当水果。听说后宫佳丽们都吃喜欢吃,还争着吃,一个打得头破血流的。大约……可以美容吧?” 大叔:“……噗!” PS: 据说下周可能要入V了。晋江老规矩,一日三更。 34 34、混在史前的悠闲日子... 不敢回去面对纳鲁的欲望,孙志新在河边磨蹭了一个小时,又冲到对面林子里去寻找了一阵芋头后才回来。这回他运气不太好,除了上次找到的,没有发现其它的芋头。上次挖过以后,留下的全是做种的,只能空手而归。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3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再回帐蓬时,果然看到纳鲁已经又睡熟,这才松了口气,拿出吹筒放到火边烘烤进行二次精制。这次他弄了两根,一根给自己,一根给纳鲁,都要求做到最好。 将两只吹筒慢慢烘干脱水,一点点的将它们撸得更直,更利于形成箭只滑射的通道。如此射程更远,力量更强劲,准头也更准。 过了一阵布库欢天喜地的跑回来,手里拎着蘑菇,另一手提着几只小鸟,肩上还扛着一小捆干柴。这小鬼,拾柴、打猎、采蘑菇三不误,收获好像不少,远远从对面奔过来,身上挂得琳琅满目的像是一个游乡窜里的小货郞。看着他那形像,孙志新一个没忍住,噗的一声就笑了出来。 “吉玛!看我猎到了什么!”布库扑过来抱住孙志新。 “哦?让我看看勇敢的小猎人猎到什么。” 布库猎到了四只鸟,品种孙志新没见过,倒觉得它们有点像画眉鸟。 “是青眉。”布库道:“我们今天吃它吗?” 孙志新看了又看,觉得它们身上的肉少了些,就道:“先不吃,你把它们处理洗干净,用绳子系起来挂到帐蓬顶上吹干。这样可以保存很久,随时都可以吃。” 布库应了一声,兴冲冲的奔到河边处理青眉去了。孙志新摇头笑着看他跑远,蹲回去继续处理吹箭。 二期精制是慢工出细活,急不起来,孙志新将撸直的吹筒摆得离火远些,以能吸收到少许热量的距离为宜,自己拿了竹笋来处理。昨天连夜赶制吹箭,为了获得笋壳,部族里的人又不太懂,不分清红皂白之下连竹笋都拨回来些。孙志新知道这是好东西,就叫人去将竹林里被人拨出来又当作废物扔掉的全收集回来,又将已经带回营地的也收拢,由于没人会吃,就又堆到了他这里。看那份量,大约能有二、三十斤。 竹笋微带苦涩,又很鲜香脆嫩,食用之前先用清水漂过去掉苦涩味,再烹制以后会是一道美味。孙志新比起史前人类又缺少太多食物都拿来公平公配的自觉性,别人给他他就收着,再多也不嫌多。顶多以后做出来送人一些就行,这点良心他还是有的。当下就在那里漂竹笋。 时间就这样平滑过去,早饭煮了一些肉汤,三人分着吃了才继续做手里的事。 时间慢慢变成下午,布库勤劳的又去拾柴,捡了许多回来后才放邀着几名伙伴又用吹箭打小猎物去了。孙志新觉得他就像个半刻也不得安宁的小奥特曼,专打小怪兽。 纳鲁已经睡饱,下午一直醒着。孙志新有心想要给他拆线似的拆掉蚂蚁钳,又怕出什么意外,决定还是让它们再留在身上一两天。他曾经有一同学踢足球的时候受伤,缝针七天以后去拆线,结果一拆之后医生让他试试,一试那口子就张开了,把所有人包括医生在内都囧得不行……为了避免这种情况,还是再留阵再说。 时间就这么安静的流逝,除了总被纳鲁看得难受,别的没什么不好。 为了不被纳鲁的眼光在背上盯出一个洞,孙志新给他想了个有趣的活动——钓鱼。 在现代的时候孙志新就是钓鱼爱好者,阳光、微风、闪着粼粼波光的湖水或是河水、草帽、鱼竿,还有耐心等待以后的惊喜收获,组起一起就织成一件美妙的事。何况钓鱼除了出发前往鱼点的路途以外,并不需要太大的运动量,同时配以户外的阳光和新鲜空气,以至少量的运动剌激身体促使伤口更快愈合,正是纳鲁这个伤员所需要的。 营地紧挨着就是小河,里面鱼虾不少,螃蟹个头也大得离谱,孙志新老早就在打它们的主意。可很奇怪的是,就算部族里食物短缺,也不见任何人有过捕鱼捉虾的举动,很是让孙志新不解。当时还想因为这事问纳鲁来着,后来一忙起来也就忘了。 当下就连忙去找纳鲁问。 “鱼?”纳鲁皱起了眉:“我们不喜欢吃这个。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没人会去把它们当成食物。” “为什么?” “有股怪味道,吃下去就会吐。而且它们有很多——”纳鲁想了想,不会正确的说鱼剌,就说:“很多小骨头,很容易卡在喉咙里出事。以前部族里的小孩曾经因为吃这个死亡,后来大家都不去捉它。倒是山那边海风部落以这个为主食。我们曾去交换过,他们的鱼是从海里来的,比这个味道更怪,没人喜欢吃。” 孙志新恍然大悟,原来是讨厌鱼腥味道。那味道确实很可怕,一但做不好就会让人难以下咽,像是孕妇,还不必吃,光是远远闻见都忍不住要吐。还有就是鱼剌,粗心大意的人吃它,或是不晓得它的厉害的小孩吃它,确实容易出事。现代的报纸经常都有报导鱼剌卡死人的事,并不罕见。 孙志新笑笑,道:“是族里的人不会做,换了我来做,包你吃过以后还想吃。” 纳鲁不太信,孙志新指着自己的鼻子道:“我是谁?我说行就行!” 纳鲁笑了,道:“你是谁?你是我的吉玛。” 到现在孙志新还没搞太懂吉玛一词是什么意思,只当是跟毕达拉察阿苏差不多的简称。纳鲁知道他误会了,但就是不想解释,因为心里知道孙志新会反弹,干脆不说,要让他把听这个称呼当成习惯。可以见得,纳鲁有时候也很腹黑…… 想到什么就做,硬是把纳鲁从兽皮上扶起来,把他架在自己身上缓缓往河边走。前后不过百余米,这点路程对伤员纳鲁来说问题不大。倒是纳鲁被孙志新架着,低头看着他白晰的后颈,心里升起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原来,自己的吉玛真的一点都不弱。架着自己的身体柔韧而精壮,身体内部蕴含着让人无法忽视的力量,完全足以把自己支撑起来。再想着孙志新满脑子的古怪知识,它已经给族人带来一次又一次的惊喜,未来必将会有更多。这样优秀的男子,自己当真配得上他?就连两人结下的弟亲,都是强逼着他才定下,还有那些强迫的性事……有那么一刻,纳鲁有点没信心。 感觉到纳鲁步子的突然迟疑,孙志新不解的转头看他:“纳鲁?” 纳鲁对上孙志新宛如星空一样的黑眼,被迷惑了。下意识抓紧了孙志新的胳膊,这个人,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放开手!不管孙志新愿不愿意,他就是认定了,这是他的吉玛!与毕达拉察阿苏无关,仅是吉玛! 纳鲁咧嘴笑开,笑容阳刚而充满了成熟男子的魅力,瞧得孙志新微微一呆,耳边听见纳鲁道:“钓鱼啊,我不会,你教我吧。以后你会的都教我,我会努力学。你喜欢的,我也学着去喜欢,好么?” 孙志新听在耳里,刹那之间也跟片刻前的纳鲁一样升起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受。但本能的,他就像承诺那样点了点头,架起纳鲁继续往前走。就那么远远看去,两人互相架在一起的身影已经有了相扶相依的味道。 钓鱼必须有鱼竿,而组成一根可以用来钓鱼的鱼竿必须有三个基本要素:主要的支撑竿、鱼钓、鱼线。 竿子是现成的,有竹枝可以用,营地里昨晚因用来制做吹箭粗细不合适被人抛弃的。 鱼线也好办,结实、纤细不易断就行。比如,亚麻纤维在目前就是一个好选择。孙志新用很短的时间做出一个石制和纺轮和纺坠,在纳鲁惊奇的眼光里纺出一根结实的亚麻线。好吧,它的胶质并没有脱干净,而且因为技术生疏而纺得粗细不均,但它很结实,结实得让孙志新自己都很满意。况且它比兽皮绳要细多了,用来做鱼线勉强合适。 “拿来我看看。”纳鲁接过亚麻线仔细观看,最后很肯定的道:“这个比皮绳好。这么细还足够结实。除了捆东西,还有什么大用?”越了解孙志新,就越是知道他手里每出现一个新东西都有非常寻常的用处。 “用处多了。一时说不完,以后做给你看。先给你做出来当鱼线用。” 自己又是头一个用到小新手里的新东西。纳鲁挺高兴,对还没搞明白的钓鱼又多了点兴趣。 最后一样鱼钩麻烦点儿,因为一只好的鱼钓决定了钓鱼的成功率大小,是最重要的部件。史前时代,要想得到一只精细的金属鱼钩完全不可能,但并不意味着没有不错的替代品。 在孙志新原来的时空,资料表明最早的原始鱼钩在公元前三至四万年间就已经广泛的在被运用。随着后来的发展,史前人类已经可以运用很多种材料制做鱼钩,其至连复合材料制做的都有。在金属制品没有出现的时候它的取材广泛到木制、石制、骨制,像山楂树树丛的锐利枝钩,就是一个优秀的选择。时至孙志新穿过来的现代,在英伦列岛上,从威尔士到泰晤士的渔民们还在使用山楂枝鱼钩捕捉比目鱼。 山楂树孙志新没找到,但凭借着一个挺不错的业余钓手的眼光,他找到了比山楂树枝还好一些的替代品——某种他叫不出来名字的小灌木,它的杈枝比山楂树枝还锐利坚固。 又跑去挖了蚯蚓,掐成小节安在史前第一根鱼竿上,笑吟吟的递给纳鲁。 35、混在史前的悠闲日子... 纳鲁见他上窜下跳的搞得全身是汗,最终做出了手里的东西。心里算是明白了,这是他的吉玛不想看到他躺在兽皮上发霉,才给他找了这样一件有趣的事来干。纳鲁心里很欢喜,对钓鱼整件事更上心,一点不想因为自己而让孙志新不开心。光是瞧他那一脑门的汗纳鲁就心疼无比,早已经决定如果当真像小新说的那样钓到鱼让他吃,他也要不顾那个可怕的味道把它吞下去。 老实说,孙志新做出来的史上第一根钓鱼竿又要比真正的历史上第一根钓鱼竿好得太多太多。虽然材料原始,但运用的可全是现代工艺,除了鱼钓上没有防止鱼跑掉的倒钩,它连浮标都有,这可是进化了漫长的时间才出现的东西。折断白头鹭的粗尾羽,用粗实的细草茎扎个洞,把亚麻线穿过去就做成了。 随后将鱼线鱼钩一起抛进河水,教了纳鲁怎么判断鱼有没有上钩的迹象,这才坐到纳鲁身边陪着他钓鱼。 纳鲁听得大感兴趣,又有孙志新陪在他身边,整件钓鱼的事情就变得有滋有味让人兴趣十足。 和原来的时空不同,这里没有环境污染,更没有大量的人类或钓或捕搞得鱼类资源稀少,河水里的鱼类数量非常之多。更何况这里的鱼大约也是头一次遇上人类这个所有动植物的天敌,严重缺乏警戒心,因此傻傻的很容易上当。 鱼饵扔下去才一分钟不到,那鱼标就一浮一沉的开始动弹。 “上钩了!”孙志新道。 “咦?”纳鲁紧盯着鱼标。 倏地,鱼标猛地下沉入水。 “拉!”孙志新大喊。 纳鲁猛地一扯,便只见一条比巴掌还大的青色鱼被扯得脱离水面而腾飞到空中。 “钓到了!”两人都是惊喜大叫。 却见那鱼在空中翻了一翻,啪的一声就落回水里,逃得无影无踪。这就是无倒钩的鱼钩的缺点,鱼咬钩了以后在拉上来的过程中很容易脱钩。当然,无倒钩鱼钩也是后现代普遍被人认可的鱼钩,它更人道,也更考验钓者的技术。 “再来!”纳鲁当真有点兴趣了。 孙志新又去给鱼钩上鱼饵,却哭笑不得的发现纳鲁的力气实在太大,扯得鱼钩已经不知去向,幸好鱼线没断,看来亚麻线当真足够结实。 重新去找了鱼钩,再一次将鱼饵装好,叮嘱纳鲁这个家伙斯文些,才将它们抛下水去。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3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还是只等了不到半分钟就有鱼上钓。 纳鲁机敏且判断力过人,一次以后已经知道拉扯的时机,当即减小力量一拉!再一次鱼跃水溅,一条鱼被拉扯到空中翻腾得连雪白的鱼肚都能看见,可最终还是没有能把它钓到岸上来。 纳鲁怒了:“再来!” 孙志新斜眼看他,见这个英伟的男人脸上一脸的不甘,鼻孔张大,眼睛恶狠狠的盯着水面,像个发脾气的大孩子。 知道这人性子要强,倔得跟头牛似的不肯服输,只怕鱼越不容易钓上来,他就越想钓上来。更何况在这里钓鱼还有另一个好处,那就是河里鱼的数量极多,平均等待的时间很短。对于一个钓鱼初学者来说,最容易产生兴趣的条件是什么?就是目前这种状况。鱼咬钩的等待时间很短,不会让人因漫长的枯燥等待而让人失去兴趣。咬钩了,又钓不上来,离最终结果只棋差一步,那中间的煎熬最是能让人痛并快乐着,最终培养出钓鱼的兴趣。明白这个,孙志新就笑了。 “小新,再帮我去挖点这种软虫子。”纳鲁不会叫蚯蚓的名字,同时厌恶惧害这种软吧吧绵嗒嗒的东西。他正强压着恶心学着往鱼钩上安装蚯蚓鱼饵,可见是当真已经被培养出了些钓鱼的兴趣。 “哦。”孙志新笑了一声,转身就在河滩上挖蚯蚓。纳鲁则继续在钓鱼。 一次,两次……七、八次。总是能钓到,却拉不上岸来。孙志新一边挖了蚯蚓拿过去,一边好笑的听纳鲁坐在石头上拿着鱼竿愤怒的咆哮,为着那些拉不上来的该死的鱼。 暂时没了族长的身份扼制本性,纳鲁果真像个坏脾气的大孩子,粗鲁、直率,心里什么感受就直接发泄出来,逗着孙志新一直想笑,浑然想不到不在人前的纳鲁居然是这样一副表现。不过,倒是挺可爱,像头炸了毛的狮子,孙志新闷笑不已。 “小新,这鱼怎么这么难钓?” “嘿,耐心,耐心!钓鱼这个活动最需要的就是耐心。” “哦。”纳鲁不吱声了。 再一次鱼跑掉,这人又开始愤怒的在石上咆哮,还用力拍打屁股下的石头。还好是史前时空,鱼比较呆傻,若是换了在现代,附近的鱼早让他吓跑光光。 纳鲁定定神,用猎手的心态去对付河里鱼。等再一次浮标倏然一沉时,纳鲁停了半拍才暴然发力。那鱼在纳鲁的大力拉扯之下破开水面,呈直线般倒射向纳鲁的脸。纳鲁反应极快,猛然侧脸,鱼就擦过他的脸往后射,落到河滩上。此时鱼钩才从鱼嘴里脱出来,那鱼就在浅水里胡乱扑腾挣扎。 纳鲁呆了呆,才恍然发现自己当真钓到了第一条鱼,顿时兴奋的连伤都顾不得,就想站起来去抓鱼。 “你别乱动!”孙志新叫道,从河滩上奔过来,合身扑上去按住那条鱼。好家伙,初次旗开得胜就收获不小,这鱼足有一斤多! “哈哈哈!”纳鲁畅快大笑:“小新,我钓到了!” 他笑得极为兴奋,脸上的表情跟别扭时的奥格很像,很需要别人称赞。平时那个沉稳内敛的族长纳鲁半点都见不着,浓眉大眼的脸上一脸的兴奋狂热,阳光下看起来极具神采。 “厉害!”孙志新比起姆指,毫不吝啬的大赞。是人都需要赞扬和鼓励,纳鲁也一样。 纳鲁咧着嘴大乐,可爱的虎牙露在唇边清晰可见。马上又情急的催促孙志新挖更多的蚯蚓,继续钓鱼。此时他已经忘记了配合孙志新钓鱼让他高兴的初衷,自己当真喜欢上了钓鱼这个活动。钓鱼时守候以后的收获剌激着一颗喜悦的心,整个与鱼对抗的过程充满了智慧、力量、技巧的结合,很容易让人着迷,纳鲁毫不例外的被引发出兴趣。 只是无论纳鲁在运动方面的悟性再高,本身也善于守候并精于猎取,用没有倒钩的鱼钩钓鱼难度依然很大。往往重复十几次拉钩的结果才会钓起来一条鱼。以纳鲁不熟练并缺少很多钓鱼知识的初学者而言,钓鱼成功率就变得更低。但这丝毫不能减小他的兴趣,钓了一个多小时,又钓到了两条鱼后,他已经彻底的主动喜欢上了钓鱼。 孙志新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干,自己动手再做了一根鱼竿,也坐到纳鲁身边来钓鱼。他也是头一次用没有倒钓的鱼竿,又因为用惯了有倒勾的鱼钩,在习惯了原来固定钓鱼方式的陈旧积习影响之下,技术连纳鲁都不如。纳鲁在这方面可是一张白纸,具有无限大的发展空间,相比而言孙志新反而逊色许多,有些时候都鱼都无法扯出水面。 孙志新又是个好胜的,绝不承认自己这个钓鱼老师还如一个钓鱼学徒,与纳鲁之间的无声竞赛就默默展开。整个一下午,就听到两人坐在同一块大石上,一会儿欢笑,一会儿欢呼,一会儿痛骂,一会儿又咆哮,倒是开心得很。下午的阳光照在两个大小孩的脸上,让一张粗犷豪放的脸和一张精致俊逸的脸染上了一层毛绒绒的金辉,乍眼一看之下,就是有一股说不出的和谐意义。 到了收竿时分,纳鲁收获七条鱼。最大那条就是头一条,其余大小不等,最小的半斤。孙志新收获三条,最大的有两斤,最小的一斤,他毕竟是个熟练的业余钓鱼爱好者,在质方面小胜纳鲁。其实两人的收获比这个要多些,那些太小的鱼就放生让它们继续在水里生长。无倒钓鱼钩就是有这个好处,不会把鱼伤得很厉害,放回水里去以后可以不受影响的继续成长。 “我喜欢这个!”纳鲁意犹未尽的道:“明天继续。” “好啊。”孙志新应了一声,跑回去拿柳条筐来装鱼,打算晚饭就吃这个。 把纳鲁架在肩上走回帐蓬,过不多久猎人们就回来了。布库和他那些小伙伴也从对面林子里回来,继续收获得有小猎物,还有蘑菇。当然,干柴也有,这帮子小鬼好像有见到它就去收集带回来的本能…… 猎人们今天的收获颇丰,中型猎物好几只,成果中更是首次出现了小型猎物,有看起来像獾似的小动物。 康带领猎人将猎物堆在营地中间,让其它猎人去宰杀分配,自己大步跨着过来来到纳鲁的帐蓬。人还没走近,大嗓门就已经兴奋的嚷起:“孙志新,吹箭真的很好用!不过我也发现了它的许多缺点。” 吹箭做为冷兵器时代的简易便携武器,当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孙志新也知道这个,但心里还是想听听康怎么说。毕竟他才更加熟悉这个时空,本身又是一个优秀的猎人。 “说来听听。” 康便道:“它的射程还是太短,杀伤力也有限。对付小猎物非常好用,不过一但遇到体型略大点的就杀杀力大减。” 这点孙志新也明白,吹箭是个怪东西,遇弱越强,遇强且弱。小猎物可以达到秒杀的地步,大的型物甚至可以弱得难伤分毫的地步,除非让箭只变得更加锐利,充分运用物理学压强集中到一点的原理,不然很难射入猎物的身体。 康还在继续道:“另外,箭只太轻,如果风大的话,准头就会大大的出现问题。嗯,好处是顺风威力更大,射得也更远,准头就不那么好。” 康说得很中肯,箭只确实质量太轻,容易受气流的影响。孙志新听得点头不已。 杀伤力方面受吹箭本质的限制,不会有太大的改变。不过可以通过淬毒提升威力,先没淬毒是想到这帮子猎人没有运用熟练,怕首先会伤到自己。而箭只的重量问题确实是个硬伤,也没有行之有效的改进方式,因为它这个毛病放到现代也是让人头痛的问题。但还是可以适当改善,比如将箭只去除水分使之更硬,硬锐利,同时用硬质胶质煮过,让胶浸进到竹纤维结构中去,增加重量和韧性、硬度。至于这个胶质,大量废弃不用的兽皮和有蹄类动物的角质蹄,或者是角就是个好选择。 作者有话要说:V了,俺不知道该说什么,更没想到会这么快…… 入V三连更,还喜欢的朋友请继续追。 同时有可能的话,第12章的完全未删减片将捧上以表庆祝。 哦也~居然V了,神奇…… 36、混在史前的悠闲日子... 孙志新把这些想法跟康说了,康听得眉飞色舞,眼光一直往树蛙笼子上溜。那几点树蛙饿了好几天,正恹恹的趴在笼里,要死不活的。康极具攻击性的眼光看过去,它们也没什么反应,混然没感觉出自己一会儿就要在康的手里下地狱。 过了会儿奥格把分配到的食物拿回来,孙志新让他串起挂出去晒,没打算今晚动手吃它。奥格诧异的看了孙志新两眼,去把肉块晒上后回来问道:“不吃它们,晚上吃什么?” 孙志新指指鱼:“吃他,我和你父亲弄到的。” 奥格和康看看鱼,都大皱眉头:“它很难吃,现在有吃的,还是别吃它哟。”奥格还补了一句:“我讨厌那个味道,还是等别的东西都吃光了再说。” 瞧瞧,已经被孙志新喂养得嘴巴都变叼了,以前只要是能吃的食物,他们可是来者不拒,哪像现在?还要挑味道…… 布库倒对孙志新的手艺很有信心,好奇的问:“吉玛有办法做得很好吃?” 孙志新笑道:“当然。你吉玛我是谁?” 奥格这个别扭的青春期人士仍然拿不信的眼光看孙志新,康侧眉毛一跳:“哦?那我倒要尝尝。奥格,去叫里肯过来,我的女人也叫上来学学手艺。” 孙志新脸孔一下就黑了,见脸皮厚的,就没见过像康这样脸皮厚成这样的。自己来白吃白喝就算了,还要叫上儿子和老婆,一家大小全在这里吃白食……好在自己和纳鲁钓到的不算少,不然哪来那么多鱼喂这群狼? 脸上悻悻的,心里老大个不爽。但见奥格高高兴兴的去喊里肯一家,只能摇头叹息史前人当真要比自己这个现代人热情豪爽。小小羞愧了一下,转瞬间就忘得干干净净,提起鱼到河边去处理。 鱼这个东西,确实肉质细嫩鲜美。但鱼本身带着一种水产的浓重土腥味,一但做不好,就会由美味变成狗不理,难以吞得下去。以目前的条件而言,佐料又少得太多,去腥的姜、葱、蒜全都没有,仅有蘑菇和盐。孙志新左右考虑了一下,无意瞅到一块平整的石板,灵机一动之下打算做铁板,呃,石板煎鱼。因为就鱼的烹调手法来说,烤和煎、炸无疑是腥味最少的做法,很适合现在的条件。至于烤制食物,史前人类已经吃得很多,像纳鲁一家就对烤这个手法兴趣不大,相反很喜欢孙志新做的炸、煎、炖、焖一类的做法,所以烤鱼放弃,做石板煎鱼。 先将鱼去鳞,洗净,腥味重的腮、划水鳍和鱼筋都去掉,再洗,至无血水流出。再拿回来,用盐仔细抹过,放进陶锅里,加上蘑菇片搅拌,让鱼肉透入鲜味。紧跟着又把布库掏回来的鸟蛋打了几只放进陶锅里继续拌。蛋清可以去腥,更能上鱼肉在烹制过程不至少流失大量水份而失去鲜美,是烹调鱼类时很重要的添加物。 到得此时,众人都已经看出来孙志新处理鱼肉的手法很是别致,经过一番处理后的鱼肉鱼腥味大减,,不仔细都闻不大出来。摆在陶碗里鱼肉呈一种略微透明中又带着白里泛着粉红的色泽,看上去很是细嫩。于是大家都开始期待起来,只觉得经过孙志新的处理后,或许那鱼肉会真的很好吃。 康家里的老婆,是个五大三粗的女人,孙志新整个处理过程中她都在仔细观看,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环节。自己男人在族长家吃过一次饭后就念念不忘,总是说起毕达拉察阿苏的手艺有多了不得,她早想学了,现在终于有了机会,哪里肯轻易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学习的环节? 孙志新刚才的处理方法叫腌鱼,一般情况下做鱼都会经过这一步简单的步骤,为的是去腥,也为了让鱼肉入味。而鱼肉肉质细嫩,这个过程不必花很长时间,十五分钟到半小时足够。 将腌好的鱼拿出来,把陶锅洗净,放上油,烧到八成滚以后把鱼下锅煎至四成熟,表面金黄,鱼尾微翘就可以。这是为了进一步跑油去腥的过程,同时也为下一步的板煎做好上油准备,不然以鱼肉的细嫩,很容易粘连在板子上,让肉损失不说,卖相还会四分五裂又七零八落的非常难看。有人喜欢吃被五马分尸的鱼吗?反正孙志新是不喜欢,一看到这样的鱼就联想一车裂一类的不好东西。 鱼肉被炸过之后因为已经能闻到一股和其它肉类完全不同的香味,即不是鱼腥,也不是肉香,说不出来是什么味道,就是觉得香,别的肉类散发不出这个味道来。跟以前放到锅里煮过的味道天差地别,那个味道简直没法闻,鱼腥味道被放大N倍,而这个却好闻得很,让人食指大动。虽然还有些微带鱼腥味,但已经被其它更香的味道掩盖过去,光是想像就能感觉出来它会很好吃。 就在大家都以为可以吃了的时候——又见孙志新从帐蓬外拿进一个谁也没有想到可以在烹调上用到的东西——整块一尺见方的薄石板,架在火上,又涂上油,慢慢的把它烧热。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3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看到这里时康的老婆郁闷了,她上哪再找这么一块石板去?得,回头自己找块合适的慢慢磨吧…… 不过她由此对孙志新很是佩服,毕达阿察阿苏就是不一样,那些石块石板丢在那里,谁也没想到过竟然可以拿来做吃食,偏偏他就想到了,这就足以见得他当真是与众不同。 就见那石板被涂上油后慢慢烧热,上面的油开始滋滋作响,鼓起一个个的小泡。小泡又紧跟着暴开,散出一股奇怪的味道,竟也很香。 难道是石头也会飘香?孙志新别至的手法让人大开眼界,众人头一次觉得食物这个东西并不仅仅是好吃,就连烹制它的过程也可以是一件很有趣的事,让人看起来觉得赏心悦耳。 布库张大了嘴:“吉,吉玛,它……它也是锅?” “傻小子!”康大笑,伸手拍了下布库的脑袋,因为手劲太大拍得布库一个趔趄。奥格不满的瞪他一眼,把弟弟拉回来抱住怀里,解释道:“以前部族没有陶锅的时候都用石锅。不过……跟吉玛用的完全不一样。没这么……嗯……平坦。” “这么平也叫锅?”布库还是不懂,伸手抚着被康打痛的后脑勺。 孙志新用更精确的语言道:“一般来说,中间凹进去能用来装东西煮东西的叫锅。我手里这个更适合煎、烤,叫石板平锅更恰当一些。” 嘴里说着,手下也没停,把鱼放了几尾到所谓的‘石板平锅’上。手法类似于铁板煎烤。现代有平底锅,铁板烧烤等等,现在没有那些高端玩意儿,只能用石板平锅啰……都是环境逼出来的应急法子。 过得一块儿后,那块并不太薄的石板已经烧热。鱼放到石板上时,因为布满了油汁,顿时滋滋作响,油烟和着一股更加浓重的香味立即弥漫出来,整个帐蓬都充满这股子鱼香味。 “真的很香,一点怪味也没有!”康就是个饕餮,反应最大。 纳鲁也脸上动容,半点意料不到这个极为难吃的东西真能被孙志新弄得这么新奇美味。 布库又得意了,从头到尾他都对孙志新充满了信心,当下拉住奥格,道:“哥哥,我没说错吧,吉玛就是能有办法把它做得很好吃。吉玛,熟了没?我想吃了~” 奥格看了孙志新一眼,又把移开,脸上还是那种臭屁模样。倒是里肯已经被香味引得口水横飞,嘴里大赞:“奥格,你吉玛真厉害!” 奥格撇着嘴,倒着吸了一下口水,食欲燃得火热,却就是不肯正眼看孙志新一眼。 再过得一会儿,鱼在石板上已经被煎炸得至八成熟,更是浓香郁郁,皮面上已经微微形成一层焦脆的酥壳。孙志新翻动着鱼让它受热均匀,轻轻捅开鱼肉表层看了一下,见里面雪白的鱼肉已经完全凝固,微戳之下就有骨肉分离的感觉。这才起身走到帐蓬外扯下几朵已经晒干的干蘑菇,用手撕成小块,再放到掌心里将它搓揉成细末将,撒在鱼身上,鱼的两面都如此。然后再次浇油,待蘑菇也开始起油泡时,最后一步便完成。 毫不客气的先拿了一条放到纳鲁的碗里,道:“你功劳最大,这条就是你钓的,尝尝。” 纳鲁眯起眼笑,也顾不得烫,张嘴就咬了一口。看着孙志新一步一步的把鱼做好,早已经深信不疑孙志新做出来的鱼很好吃,更加上闻不到那种可怕的鱼腥,咬下去的时候半点顾忌都没有。 孙志新这才对其它人道:“动手啊!趁热吃味道更美,要是凉了就会有腥味。” 此时从人哪里受得了美味的诱惑,抓起鱼就张口大咬,没有哪个怕烫。 一口咬下去,只觉那鱼竟是半点腥味都没有,鱼肉表面焦脆干香十足,可里面却是细嫩柔软,美味得出奇。细嚼之下,更觉它不仅细嫩,还鲜香不油腻,又带着烧烤与油煎的混和味道,即有炭香又有油香,却就是不腻嘴,竟是平生从没有吃过的肉类美食!且说那剌,除了中间那根大骨,其余小剌都似被煎烤得融化了那般,几乎吃不出来。像康的老婆,布库之类的女子、小孩还觉得嘴里有鱼剌的异物感,会吐出来,其余的粗豪人士,像纳鲁、康一类的,根本就连着鱼剌一起嚼,再吞吃入腹。更别说那根脊椎骨大剌了,一口咬下去便骨肉分离,根本不会形成困挠。又见鱼肉雪白,纹理细致嫩滑,不用吃,光是看也极美。 如此就吃得人大呼过瘾,深悔以前不知道鱼竟是这样好吃。 里肯吃得满嘴油腻,对着康道:“帕帕,族长的吉玛太厉害了!比妈妈厉害百倍不止!不如这样,以后我们家分到的猎物都放他们家好了,我们过来吃!” 康的老婆幽怨的看了他一眼,死孩子,打击的自己的老娘,抬高别人的弟亲,也不必这样当然说吧……算了,不管了,没空跟他计较,这鱼肉实在太好吃,先吃够本了再回去和他‘商量’忘恩负义这件事。 康直接一巴掌糊在他头上,笑骂道:“今天有得混吃混喝就不错了。还想天天来?你老子我也想呢,可就是不行!偶有一次是孙志新的慷慨,你还想赖上了?脸皮比你老子我还厚!难道你想累死族长的吉玛?吃货!” 孙志新正在埋头苦吃,一边把剩下的鱼放到石板上煎烤。不苦吃不行,这群全是狼!动作慢了骨头渣子都捞不到。听到康说话,停下动作一拍看了康一眼。还行,有自知之明,知道是混吃混喝,尚可救药……唉,以后再有好吃的不赶跑他就是。都是狼啊狼啊狼狼狼狼狼……他招谁惹谁了?怎么就引出这么一家子狼来?瞧康那女人,食量跟男人没差别,嘴巴一边喷鱼剌一边吞鱼肉,就跟流水线作业似的进口出口两不误,也是女狼啊女狼啊狼狼狼狼狼…… 纳鲁大口的咬着鱼,一来鱼肉美味,二来是自己亲手钓的,经过了一番智慧与技巧的搏斗,吃起来就更加美味。新晋钓鱼爱好者对明天的钓鱼活动充满了期待,满嘴肉鱼的含糊着道:“就这么说定了,明天还去钓!” 孙志新咬着鱼肉,噗的笑了一声,道:“好。” 这算不算是被自己诱拐了?本是成熟厚重的男子现在也说孩子气话,可爱到暴啊! 37、上门讨债的男人 ... 纳鲁养伤的日子就这么在温馨平和的气氛中过去,孙志新和他总是下午固定不变的坐在那块大石上钓鱼,一起欢呼收获,一起痛骂鱼类的狡猾。整段时光让纳鲁觉得是一生中到目前为止最快活的日子,没了族长的重任,每天都有收获,可以吃得美味的鱼肉,更可以肆无忌惮的放声大笑,享受阳光、河滩、微风,还有孙志新的相陪,人生如此,好似再无所求。 养伤的这几天,纳鲁过得真的很快活,由于有了新的武器吹箭,特别是二次精制后又淬了毒,猎人打猎的收获直线上升,每天的食物分配以后吃掉必须的,总是有剩余,即意味着收获超过消耗,有盈余并可以贮存,是让人非常高兴的事。于是他才敢再赖上一两天不去领导猎人们打猎。 智者奥瑞克总是站在自己的帐蓬边微笑看着两人嬉闹,他其实很想去提醒纳鲁族长的职责。可看到笑得那样无拘无束的纳鲁,心里就总是不忍,自我欺瞒安慰着想他伤没好,他伤没好,再让他轻松几天,然后等他伤口完全长好了再重新套上族长的柙锁。这孩子是他看着长大的,深深知道背负着族长的重任有多劳累。幸好,天下派下来一个毕达拉察阿苏,给了他一段快乐的美好时光。如果可以,他会祝福这两人一直这么快活下去,永远都不要改变。可是……奥瑞克叹口气,凛冬就要来临,谁还笑得出来? 其实纳鲁的伤口在四天前就被孙志新拆掉了蚂蚁钳,纳鲁体质过人,再过得四天后伤口早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跑跑跳跳的完全不是问题。但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心理在作遂,孙志新硬是将这个消息瞒了下来,老实说,他真是很喜欢这八天的时间,那样的快活,那样的写意,半点也让人不想留恋现代的时空。八天里,他已经初步认识到纳鲁是一个多么优秀的男子,他表面粗鲁内心温柔,让孙志新头痛的发现自己好像真的对他有一点点动心。对一名男子动心……孙志新有些吓到了,又有些觉得理所当然,便矛盾着又迟疑着,总是情不自禁的允许纳鲁靠近,又总是心惊肉跳的把他拒绝在心门之外。 有首歌不是那么唱的么?爱你,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何况对方和自己生理构造一样,无论怎么样都觉得很惊悚。特别是性事,每次都是上演华山论‘剑’,剑来枪往的让孙志新更囧。 此时孙志新还没觉出来,其实他自己对纳鲁已经有了不同寻常的好感,只是还要进一步的话……对于彻彻底底是直男心态的孙志新有点难。 日子便这么过去,钓鱼这个活动倒是营地里流行开来。开玩笑,族长以身作则每天蹲坐在石头上和自己的吉玛玩得大呼小叫,别人哪能不跟风?一来有鱼可以收获——康家那个大嘴长舌的女人早说得整个营地众人皆知,鱼是好东西,非常好吃。而以前没法下咽,是制做手法问题。嗯嗯,比如她,现在就会做鱼,跟族长家吉玛学的,他手艺第一,她就是第二!二来钓鱼这个活动确实充满吸引人的魅力,试过几次后就很难不被迷人,瞧,纳鲁不就是最好的例子?他现在已经在向发烧级钓鱼爱好者的级别进发,每天劲头比孙志新还大。另外他的技艺也超过了孙志新,野人就是不同,在眼力、速度、反应、敏捷上他都超过孙志新一些。这是大自然在进化过程中赐于纳鲁这类史前野人的恩赐,孙志新想不都学不来,只能徒呼奈何。 由于钓鱼这个运动本身活动量并不大,河滩离着营地又近,族里的老人都学着像纳鲁那样钓鱼,一个个很开心,也很满足,对带来这项老人也可以用来活动的孙志新充满了爱惜和喜欢。孙志新由此人气更高,颇有老年人之友的味道。 第八天下午,纳鲁钓到一条鱼后放下了鱼竿,对着河水开始沉默。孙志新看着纳鲁的侧影,片刻就明白了他心里的挣扎,不知怎么地就是微微心疼。 “纳鲁……” 纳鲁深吸了口气,苦涩的笑道:“我始终是族长。” 孙志新露齿一笑,轻轻拍拍他的背:“伟大而勇敢的族长!” 纳鲁闷声道:“我不想当族长,我想像这样天天可以和你一起钓鱼。看太阳升起,看你陪着我守候日落。” 话里的情意让孙志新有些悸动,可有时候他就是比纳鲁还理智,便道:“可是不行。没吃的连明天的太阳升起都看不到!更还有一百多号人等着你去带领。冬天又将来临,为了生存下去,你这个族长就要做更多的事,为了族群,也为了自己。最重的任务,总是会落到那些有能力的人身上,是荣誉,也是责任。纳鲁,我也依靠着你呢。” 纳鲁霍然转身,一把抱紧了孙志新。孙志新浑身一僵,叹了口气没将他推开,将手肩环过来搂住纳鲁,轻轻的拍。 “让我抱会儿。”纳鲁把头埋在孙志新的肩头闷声道。 是人都会有脆弱的时候,像纳鲁,只会把他的脆弱表现在自己面前。明白了这点,孙志新有些惊喜,有些受宠若惊,又升起难言的心疼。这个男人啊,正因为太过优秀,所以才双肩承担了厚重的任务,永远不能舒心的只过自己的日子。 “嗯。”孙志新轻声道:“我在你身后呢,无论什么事,一起支撑。我不是弱者,可我希望你比我更要坚强。我心里的纳鲁,勇敢而无畏,是顶天立地的男人!” “我有这么好?”纳鲁嗡声嗡气的道。 “比我想的还好。”孙志新很肯定。 “那你为什么不肯接受我?” 孙志新顿时就囧了。爷,俺跟你一样是男人好不好……我又不是Gay,心理负担压死人。 “呃,这个……哎呀,我看到有鱼跳出水面!”孙志新开始左右言他。 “小新。” “嗯?” “晚上让我做,好几天了,你都用伤口没好当借口,我憋得难受。” 孙志新汗毛倒竖,有些怀疑纳鲁是不是在装脆弱诱骗自己。不然哪能那么快就思维跳跃性的想到了那事上头? 果然是禽兽啊禽兽! “不行!”孙志新还是接受不了男男性事。 “小新……”纳鲁拉长了声音,大型犬一样在孙志新身上拱来拱去,孙志新惊恐的发现他皮裙里那根事物果然勃发而起,正要命的顶住自己小腹磨蹭。皮裙下面是敞开着的,几下之后它便跨越楚汉河界,伸到自己这边皮裙里来捣乱。那感觉怪异得很,让人心慌意乱,又多了些以前没有甜密,骇得孙志新只想提刀砍人。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3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纳鲁!”孙志新怪叫。 “在!”纳鲁抬起头,孙志新就看到他笑眯眯的,试图伸嘴过来咬自己。 “把你那个……拿出去!还有很多人在河边钓鱼!” “谁爱看谁看去。”野男人毫不在乎。 孙志新可不行,怒吼:“天诛!你不知羞,可我怕!” 纳鲁见孙志新发怒,收敛了一些,随即脸又贴上来涎笑:“是不是没别人就可以了?我们回帐蓬!” 汗……这是不是传说中的白白宣淫? 孙志新被纳鲁抓住话里的漏洞,只窘得当下就想找到个地缝把自己活埋了。正恼羞成怒打算暴打出手间,忽听营地里有人惊喜的叫道:“齐格力!你们回来了?!” 随后就响起齐格力沉稳有力的回答声:“回来了。” 纳鲁和孙志新停下撕扯的动作,两人对视了一眼,纳鲁便靠在孙志新身上收敛欲望,很快就回复到了那个冷静沉稳的族长纳鲁。孙志新暗赞一声,果然是优秀的男人! 等纳鲁冷静下来,孙志新拉了他一把,道:“过去看看。” 两人相携而去,来到营地中央时看到齐格力一行果然已经完全回来。独臂的退役猎手表情还是那么坚毅果敢,整个身体因为八天的劳累而变得黑瘦了一圈,两只眼睛神却烔烔有神,带着任务完成的喜悦,又带着重新恢复信心的飞扬神采。 每一次看到他,孙志新都会为他的气场所折服,同时每次也会忍不住惋惜他的断臂。 “齐格力!”孙志新毫不掩饰自己看到齐格力时的欢喜。 “孙志新,我成功回来了。”齐格力眼神淡淡的,却还是掩不住看见孙志新时的喜悦。 “嗯!我看到了。欢迎回来,勇敢的勇士!”孙志新情不自禁的张开双臂。 齐格力怔了怔,忽地咧嘴露出个大大的笑容,走上前来和孙志新重重拥抱。没见过这个热情无比的欢迎动作,但齐格力一下就懂了。 两人大力的互拍对方的背,一起哈哈大笑。纳鲁看得有些吃味,脸拉得老长,却又强行忍着不去分开两人。 再看其它人,同样也是风尘仆仆的一脸劳累,两个女性因为体力不支已经瘫坐在地上顺气。孙志新心里又感激,又心疼,本能的连忙道:“快去纳鲁的帐蓬坐会儿,我熬了羊奶子甜汤,酸酸甜甜挺不错,都去喝点休息会儿。回头再来听你们有趣的经历。全族人都感激你们,大家辛苦了!” 又捅捅纳鲁,要他也说点什么。纳鲁笑道:“我想说的你全说了。比我说的还好。” 其余七人皆笑起来,为这种热烈的迎接而心生温暖。族长的吉玛果然是很不错的人,难怪大家都喜欢他。 孙志新放开齐格力,道:“带回多少盐。” 齐格力白牙一露:“所有的筐全装满了!” “这么多?”孙志新大喜,简直是喜望外,族里拿出去多少他可是知道,半点也料想不到会换回来这么多。 “你看。”齐格力伸手一指。孙志新才发现自己因见到八人回归而高兴得过了头,竟忘了去看交换回来的盐。他这种神态落在齐格力眼里,又是忍不住眼神一阵温暖,刹那间竟有士为知已者死的感觉。 “哇噻!”孙志新忍不住飙出一句现代语言,就见到八只容量不小的筐里全装着盐,虽然乌漆嘛黑不太好看,可确实是货真价实的粗制海盐,甚至它散发出来的海腥味都是那么的新鲜。 “齐格力,厉害!”一时冲动,又想去抱他。纳鲁更吃味,脸色不悦的拉住孙志新。啥意思?自己的吉玛不喜欢抱自己,见了其它的男人就扑,当他死了? 齐格力好笑的看了一眼满脸醋意的族长,脸色一凝,接着道:“我还带了其它人回来。” 纳鲁一怔:“什么?” “是海风部族的人,有重要的事和我们商量。族长,先让他们进营地吧。他们只来了十人,很安全。并且他们承诺过,不和我们为敌。” 孙志新扭头去看纳鲁,他知道史前人类重信诺,可他骨子里有着现代人的奸滑狡诈,防备之心很浓,却是不怎么肯信。 有心想要提醒纳鲁一句,害人这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却见纳鲁在垂头思考,不忍心在外人面前拂了他的面子,便闭嘴不说。 纳鲁沉吟了许久,最后道:“远来的都是客人,先将人请进来。” 齐格力应了一声,转身去请人。 片刻后,一行十人慢慢走进营地,为首的正是那位孙志新见到过的维京海盗样的人物。 “纳鲁族长,再次见面了。” “你好,泰格族长。” 两个男人互相走近,没拥抱,没握手,都是郑重的打量对方,走到两人间隔一米时才停下。孙志新眯了眯眼,赫然发现这位泰格族长与纳鲁同样高大,同样优秀杰出,浑身一下都散发着一股子别人没有的领袖气息。 38、维京海盗样的男人 ... 便见这群人里全是高大的壮年男子,除了头一位族长之外,其余的全部光溜溜□如同初生的婴儿。孙志新想像得到他们出发时肯定是携带有武器,现在必然是不被允许带进来而放在营地外,所以才光得这么彻底。裸|男啊,又见裸|男,跟不值钱的似的大剌剌光着站到你面前,丝毫都没有赤身露体的窘迫,一个个坦然得很,又雄壮健美,男性□毫无顾忌的甩来烫去。若有腐女在,只怕立即就要捂脸尖叫,又从叉得很开的指缝里往外明看。可孙志新不是腐女,看惯了现代大家都道貌岸然的装在衣服里的情况后很虚伪的适应不了这类天体,眼神不自然到处乱飘,就是不敢看对方身子中间那一段。 而十人当中,维京海盗样的男人实在太醒目,让孙志新想不注意到他都难。九个光溜溜的野男人中间站着一个唯一的穿着兽皮裙的,如同鹤立鸡群,十分的显眼。 他身高和纳鲁平齐,长相是鹰眼高鼻,宽阔的额头配着方正阳刚的下巴。两只眼睛隐在眼眶里很深,眼神锐利而带着一种雄性本能的掠夺性。他眸子呈浅灰色,看上去有些冷酷无情,又像是阳光照不进去那般,散发着寒冰的味道。整个身体如同纳鲁一样修长健美,充满了那种满富活力的肌肉群,不夸张的鼓胀,而是恰到好处,同样也是力量与敏捷完美结合的躯体。他比纳鲁又要白晰一些,皮肤没纳鲁那么粗糙,而是显得弹性而紧致,让人联想到猎豹光滑的皮毛。再看手与脚,手掌宽大十指修长,脚大而沉稳,是个内敛而气质强大的男人。 站到纳鲁对面时,这人丝毫不落下风,胸肌平坦四方,腹肌都呈块状,到达腹部时收成流畅的线条,小腹那里的肌肉平坦而结实,皮裙下方男性的特征高高凸起。无论怎么看,都是一位雄性力量四溢的英豪优秀男儿。 孙志新控制不住的拿他来和纳鲁比较,纳鲁性格沉稳,此人则带着锐利的侵略性;纳鲁豪放粗野,像一团烈火,此人则内敛傲然,像被冰裹着的火焰;纳鲁的眼瞳温和而多情,此人则冷酷而理智;纳鲁更坚韧勇敢,此人则更凶猛机敏;纳鲁像一只狼群的狼王,此人则更像奔驰在山林之间的优雅猎豹。对,优雅,孙志新找了半天以后终于把这个词放到他身上。虽然优雅用来形容一个史前人类有些滑稽,但他身上就是有那种味道,像是落魄的贵族公子,因为环境的原因不得不成为了海盗。 总之,这人绝对不是个好对付的角色,孙志新给他下了这样的这定义。 孙志新在看他,他也在看孙志新,见孙志新用夷然不惧的用强者般的眼光和自己对视,眼光坦荡而直接,澄清如碧空的眼瞳里又透着几分好奇,一对黑漆漆的眸子让人惊异般的漂亮。那人像是预料不到似的怔了怔,随即冲孙志新露出一个黑豹似的微笑:“我叫做泰格。你是不是我被纳鲁抢走的弟亲?” 一句话出口,所有人脸色大变,纳鲁的眼瞳如狼那般紧缩起来,他与泰格两人之间就有了剑拨驽张的味道。 果然犀利而胆大,手无武器面对着纳鲁照样敢散发自己的掠夺本性。 孙志新半点也没被他的锐利侵略气息副退,沉着自若的微微一笑:“谁的弟亲我都不是,我就是我,孙志新。” 自信、洒脱、不羁、从容不迫,包括现代教育而教导出来的精英气息,就是孙志新现在散发出来的风采。泰格眼神陡地一亮,像是猎豹锁紧了猎物一样紧盯着孙志新看。纳鲁则脸色下沉,气恼的看了孙志新一眼。 是人还怕人看?孙志新灿然一笑:“欢迎你的到来,海风部族的泰格族长,希望你到这里就像回到自己的家一样能感觉到舒适。”停了停,脸上带了点歉意,风度翩然的冲两个斗鸡也似对持着的男人一额首,微笑道:“两位族长有重要的事要商量,我们就不打扰了。” 泰格面色动了动,为孙志新那个微一额首就显得仪态万千的气度,更为他看似无意的那句欢迎的话,整个句里家和舒适孙志新咬音都有点重,听着像是一种警告。这个人当真不简单,果然不虚自己此行,泰格眼神越发闪亮起来。 转身拉住齐格力,孙志新又露出了那种和公事公办完全不一样的热诚笑容:“齐格力,没我们的事。走,去尝尝我的手艺。” 齐格力也是个胆大包天的,闻言也是一笑,一言不发的随孙志新离开。 被留下来的纳鲁与泰格互相防备的互瞪着,那种孙志新还在时的伪装和平友好气息荡然无存。 互瞪了会儿,泰格首先打破沉默,道:“纳鲁,对远方来的客人,你就用这样的态度招待?” 纳鲁展露出了在孙志新面前从来不曾露出来过的犀利:“那要看你是用什么样的态度了。如果你真当自己客人,我也把你当客人。如果你不把自己当客人,我也不怕让自己和族人的武器染上鲜血!” 泰格摊开手:“我可什么都没带进来。” 纳鲁哼了一声,道:“到智者那里去商谈。” 泰格不置可否的笑笑,跟随着纳鲁而去。他带来的九个族人跟在他后头,到了奥瑞克的帐蓬外后规矩的守在外面休息,一个也没进去。这是原始部族默认的规矩,智者的帐蓬无事时不是谁都可以随便进去。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3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纳鲁帐蓬里,孙志新和一行去交换盐的族人相谈甚欢。两个女性族员中有一个叫夏尔的口齿特别伶俐,正畅快的在述说一路的细节。 “……快到海风部族的时候出现在了一头利牙匹格,我吓坏了。要不是齐格力捂住我的嘴巴,我马就要叫出来。” 孙志新笑呵呵的道:“那你怎么没叫?” 和孙志新相处了一阵,都知道这个人半点架子也无,夏尔就笑道:“齐格力捂得快嘛。幸好他动作快,要不然要出大事。” 孙志新看向齐格力,齐格力就接口简洁的解释:“利牙匹格从来不会单独出没,都是由一头首领带领一群,少至七、八头,多可到三十几头,很难惹。一般来说,只要上了五头的利牙匹格,部族打猎时都会绕开不和它们发生冲突。它们虽然肉质美味,可实在皮厚,很难杀伤。同时它们性情暴烈,一头受到攻击后就是一群全上,强大的防御加上不低的攻击,和它们对上都会吃大亏。” 夏尔又道:“幸好有齐格力和其它的猎人,一路来回有惊无险。” “很厉害嘛!”孙志新笑眯眯的看向齐格力。 面对孙志新毫不掩饰的夸赞,齐格力只是若无其事的笑笑,拿出一个东西给孙志新看:“你认不认得这个?” 孙志新接过一看,顿时又惊又喜:“这是姜!你哪里找到的?” 翻看手里的东西,只瞧见是半个巴掌大的一块根茎,一眼看上去肉质肥厚,形状扁平,呈姜黄色泽,更带着绝对不会认错的姜独有的芳香辛辣气息,可不正是块老姜! 齐格力松了口气,微微抿着嘴,道:“以前见过别的部族用它当药吃,这次出去时见着了——它正好就在我们临时营地的旁边,就顺手挖了些。我看你认得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想着你也许知道它的大用,就挖回来了。” 孙志新拿着这块姜笑得合不拢嘴。姜啊,做药是治病防病的好东西,可治外感风寒、鼻子不通气、流清鼻涕、头痛发烧或被雨淋后发冷、肚子痛等,还可治疗慢性胃炎、恶心呕吐;可治少儿咳嗽;另外在风寒骨病、关节痛方面也有不错的效果,近些年来还用来治疗掉发、毛发稀少的毛病,简真是用处很多的好东西。而孙志新看到姜的惊喜无限,则是看到了它的拿来当佐料的妙用。这玩意儿去腥提香,大凡膻腥味重的食物有了它,味道就会大变后更加美味。就算是做汤,切两片丢进去,汤也会变得更香的。 心里大喜之下,狂拍齐格力的背:“哪里找到的?这可是好得不得了的东西!” “离我们的营地有点远,大约有两三天的路程,不过我在那里作了记号,也挖了一些回来。你什么时候要?” “现在!” 齐格力笑了笑,出去以后一会儿又回来,捧来一堆姜。 那一堆美大约有近十斤,大部份都连着茎叶。而姜这种植物很易存活,有茎有叶的更是。孙志新喜翻了天,都顾不得和人说话,将齐格力挖来的姜留了一些在帐蓬里,又急匆匆奔出去,将其余大部份全埋到了小河对面的树林里种上。此时要收获美味的嫩姜是不可能的了,但它们一但种下去就可以继续生长,同时保证它们不会坏掉,可以持续的采收老姜。孙志新心里已经在打主意,有空再去齐格力标记的那个地方一趟,把那里所有的姜全收回来种上。这东西无论做药还是做佐料,都是好东西! 齐格力看孙志新一头汗水的奔来奔去,忍不住嘴角露笑。他那个举动,就是对自己的肯定。当时只想着这东西或许有用,便不顾其它换盐成员的反对,硬是挖了些回来。因为毕达阿察拉苏来历不凡,或许这东西到了他手里就能发挥出奇特的功能来。现在来看,果然是这样,只看他那宝贝得不得了的态度就知道是极好的东西。如此这般,就让齐格力心里很是欢喜,脸上也带上了掩饰不住的笑容。 “真有这么好?”夏尔问道。 有人接口道:“看孙志新反应就知道了。幸好齐格力挖了回来。还是咱们的老猎人眼光厉害!哈哈,我当时也反对来着。还好他没听我的。” 齐格力便又微笑,说心里没有成就感,那是假的。 过一阵孙志新埋好姜回来,对齐格力灿然大笑:“假如哪一天有路过的部族和我们交换东西,我可以告诉你,你挖回来的这个东西一块就能顶上一头羊!” 这次,连齐格力也愕然,半点也想不到自己的带回来的东西有这么厉害。于是乎众人跟着兴奋起来,都在想像将来的一天用一块姜去换一头羊的情形。 兴奋了一阵后众人又继续说话,齐格力又说起芋头,说自己一行人发现不少,一路走一路挖,把它烤熟了来吃,解决了很大问题。夏尔还发现用芋头和肉块一起煮,煮出来的汤又浓又香,很容易让人吃饱,真是好东西。不过和海风部族的人一起回来的时候,一行人却一块芋头都没有去挖过,全靠猎取猎物来裹腹,就是不想让对方知道芋头的用处。 孙志新听到这里又忍不住笑,谁说这些原始人傻了,像保持优势、好东西要藏起来的奸滑他们同样知道。所谓的慷慨热情大方只是对自己的族人才大方,对待外族人则很奸诈防备的。 正待问起齐格力海风部族跟着回来的原因,突听有人在帐蓬叫道:“孙志新,智者请你去他那里。” 孙志新怔了怔,和齐格力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里的不解。 两个族长相商,叫孙志新去做什么? 齐格力安抚的看了孙志新一眼,道:“不要怕,我会保护你。” 孙志新点点头,他倒不担心这个,自己又不是什么手无缚鸡之力的人。论起斗智,史前人类哪能比得上他这个现代社会里打滚的人心眼多?而论起斗狠,真要硬起心肠来以命搏命,纳鲁都不见得能比得过他。因为纳鲁习惯与野兽搏斗换取食物,而孙志新这个现代人则更擅于与人拼斗,因为在他生活的那个时代,人类的最强大的敌人就是自己的种群。对付野兽,孙志新不行,但对付人,他的法子多了去了,全是人类自己发明的恶毒伎俩。 当下冲齐格力点点头,道:“放心,我去看看。” 作者有话要说:前些天看到一个评,说小新反攻纳鲁,都做了半天了,然后纳鲁问了一句:“你进来了吗……” 当时我笑抽了,这个朋友好有趣。 看来大家对小新的体型误解了。一个擅长自由搏击和喜爱户外野动的青年,必定也是肌肉紧致的阳刚形体。 另外,大家别担心小新同学的黄瓜尺寸。这点你们千万不要不信,在男性解剖学有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往往那个东东的尺寸会和体型呈反比,小个头的男人通常长根巨型黄瓜,而大个头的往往尺寸一般,特别东方男性,因为和欧美人士不同,这个现像更为明显。当然这并不绝对,但比较常见。一般来说,身体发育期间有着充足的体育运动,雄性激素被剌激得分泌旺盛,那XX的尺寸一般会比较会比较惊悚。纳鲁如是,小新也如是。 所以不要担心纳鲁感觉不到的问题,你们应该担心纳鲁第二天怎么正常打猎的问题。嘎嘎~ 39、四个男人一台戏 来到奥瑞克帐蓬的时候,果然看到三人都在。以帐蓬中间的陶锅为中心,三人呈品字形围坐。奥瑞克坐在陶锅正前方,纳鲁和泰格分别坐在他的两边,一左一右坐在穿过陶锅的中心连线上。 孙志新进了帐蓬时环视了一圈,径自坐到了奥瑞克的对面,和奥瑞克前后坐在穿过陶锅的中心连线上。他一坐定,形势就变得有些微妙,竟呈四方对持之局。 泰格眉毛挑了挑,不动声色的看了孙志新一眼,眼里的兴趣越发浓厚。 先前三人坐下来商量时,纳鲁一如既往的话不太多,而智者奥瑞克几乎是一直在东拉西扯,跟自己族里的那位罗门达智者一样的多话而讨厌。说了半天空话,一句没有落到实处,倒是让泰格不得不小心翼翼的选着词句回答,因为这位智者跟自己族里那位智者一样的不好对付,看似漫不经心在说话闲聊,其实都在旁敲侧击探察自己族里的情况。智者,果然都是些很讨厌的人。 直到奥瑞克智者派人去请孙志新,泰格才更加留意起来。什么时候族长与智者之间才能进行的商议也需要去请其它人了?特别是孙志新,无论做为弟亲还是族员,按理说这样的场合他都不应该加入。因为弟亲这种关系是因为女人太少而不得不为之的折衷行为,其地位一向不高,奥瑞克这个举动就有点特别。如此就更坐实了孙志新在泰格心里的想像,这个人果然不简单! 随后孙志新进来,竟不是挨着纳鲁而坐,而是自行坐到了奥瑞克的对面。这也即是说明,无论他是有心还是无心,这个人都是不依附他人而生存的,至少他没有依附他人生存的心态。他走来坐下的动作太随意,随意得就像理所当然一般。得有什么样的自信风采,得有什么样的本事才可以这样若无其事的就坐到了两个族长和一位智者的面前?泰格心里思付着,真正对孙志新这个人本身有了兴趣。 而纳鲁看到孙志新坐到奥瑞克对面,而不是挨着自己坐下,脸上不露怒意,可眼神里的恼怒和醋意却对着孙志新直直的散发了过去。受伤那会儿这个人一直都陪在自己身边,想方设法让自己过得开心,伤一好就丢到一旁了,真是不可爱! 孙志新坐下,便感觉到泰格和纳鲁都眼光都集中到了自己身上。 纳鲁的怒意嘛,忽略!不知道为什么,孙志新现在就是心里有待无恐,纳鲁对自己再生气也不会怎么样,他就是一纸纸老虎,不用怕。再说了,要想他像个小男人一样去坐到他身边倚着——那是天方夜谭!除非天塌了,不然他绝对做不出那么丢人的事。自己可是大男人,男人脸面和骨气他伤不起。 至于泰格,孙志新也不怎么甩他。族长怎么了?纳鲁不也是族长?照样不鸟他。且不说泰格还是别族的族长,八竿子都打不上的关系,理你个蛋!老实说,见到他第一眼时他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侵略味道就让孙志新不喜。男人往往就是这样,一但见面总要有一番较量,当察觉到对方比自己强大的时候,那就很难生出好感,特别是对着这么一种具有侵略性的人。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3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突然见泰格在自己身上巡回打量的眼光停在自己手腕上的Casio腕表上瞧了许久,像是在研究这是个什么东西似的,眼里精光灼灼带着深究的意味。紧跟着眼光继续游走,最后停到自己身上的一点上不再移动,孙志新一愕,下意识顺着他的眼光垂眼往自己腿间看去。 噢,TMD! 原来是自己走光了! 那皮裙太短,只能遮住腰间,里面又没个内裤啥的兜住。何况孙志新那物长得也属于猛男级的粗长,坐下时一个不小心,柱状事物的头部就直接垂到地面上……后果当然是露在皮裙外,全叫人看光了去。 孙志新又窘又怒,当下只想大喊一声:“看,有外星人!”好拉开人的注意力。 事实上他什么也没喊,以缓慢而不至于引起其它两人注意的动作收拢两腿跪坐而起,把那东东缩回去收起来,最后保持日本妇女般的端庄贤惠坐姿——即是双腿收拢夹紧,身体呈跪姿,后臀坐在自己的小腿及脚掌上,两手交合放搁在大腿上——当然是为了按住走光的皮裙。然后挺胸,收腹,脸上露出了如同观世音菩萨一样的神圣不可侵范的表情。 泰格愕然,紧跟着难忍的笑意在眼里散开,紧盯着孙志新的眼光里又多出一种调侃的味道。这人太有趣了,像这样的人,这样的反应,这样的动作,以及坐姿,他还是头一次见到。 孙志新丝毫没有忽略泰格眼里的笑意,顿是更羞更窘,下意识微垂头避开他的眼光,脸上无法控制升起一抹羞怒的嫣红。马上又觉得不甘心,自己一个大男人,还能叫另一个男人非礼了去不成?便又抬起头,恼怒的瞪了泰格一眼。 他却不知道自己本就生得与这个时空的人不同,更精致,更清俊,一双星空样的墨玉眼黑白分明如同泼墨而成。便在这斜眼一瞪之间,配着腮上染起的嫣红,竟是无比的风情!更挟带着一股子英气迫然的英姿飒爽味道。当真是眉带春风,眼带着湿意;脸带羞意,唇带火焰,明明英武阳光的脸,却又染上一股子刚劲中带着柔软的媚意,刹那间好看到了极致! 泰格刹那间呆住,眼瞳底下瞬间染上一层欲望的颜色,一颗心停跳了一拍,而后更加迅速的跳动起来。刹那之间他就明白了为什么一谈到孙志新纳鲁脸上就会流露出那种奇怪的神色。若是换了自己身边有个孙志新这样的人,他也会想方设法的藏起来不让任何看到。就比如现在,那人摆着那样的坐姿,泰格才惊觉他的脖颈出奇的秀美纤长,还很白晰,颈后的绒毛卷曲着透在夕阳余辉的暖光里微微颤动,搔得人心底都在发痒。此情此景让泰格最想做的事就是跳起来,一巴掌捂住孙志新的后颈,不让任何人看到那一层搔得人酥软发麻的绒毛。 泰格瞬间的神色变化孙志新看到了。以前他从来不会注意到这些,但是……自从和纳鲁纠缠不清以后,他就开始有了这方面的认知,绝对不会看走眼泰格眼里的欲望。心里不由得发出一声悲鸣,不是吧,自己什么时候起这么招男人的青睐了?轻易就成了香饽饽。还是这个时空的男人们因为女人太少,雄性力量无处发泄,对着自己这样硬绑绑的男人也可以轻易发情?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心里悲愤的叹息着,对左边坐着的泰格印象更加不好,越发觉得这人十足的欠抽。 当然,只能心里这么想,脾气却是发作不得,只努力去忽略泰格掠夺意味越来越重的气息,向着奥瑞克微笑:“智者叫我来有什么事?” 这时候纳鲁再迟钝也发现泰格对孙志新越来越感兴趣的眼光,心里恼怒着,沉声道:“当然是找你有重要的事情商量。嘿!泰格!他是我的吉玛!” “哦?”泰格扬扬眉,俊脸上多了点邪气:“凭什么就说他是你的吉玛,而不是我的吉玛?我记得我们上次的决斗并没有完成就被打断。而我和你之间的事被他的到来中止,他扑死我们还在用决斗来分配的女人,他就应该来补偿。所以,他应该也是我的吉玛。” 纳鲁无言反驳,脸上一片铁青。孙志新明智的闭嘴,一声不吭,心里却是纠结到了极点。真是,当初为啥就扑得那么准?比中彩票机率还低的事都叫自己给扑上了。那胖姐姐好死不死的就做了自己的肉垫被自己扑挂,当真是一命抵一命,死了的比活着的强,自己不仅要还债不说,现在还在以一个男人的身份被两个男人争抢…… 泰格又转头看向奥瑞克,道:“睿智的智者,我相信你是公正的。你来评评理,孙志新是他的吉玛,还是我的吉玛?要不,我们再决斗一次,分出个胜负来?” 奥瑞克大是尴尬,他可以帮着纳鲁说话,但不能不讲理,因为他是智者,在部族担当着相当于仲裁者的身份。在两个族长纠分的事件中他要做到绝对的公正,不然就会引起两个部族之间的流血事件。史前的男人最不缺的是什么?就是胆量和血性,一言不对拼个你死我活是家常便饭。若是其它部族成员有这样的纠分还好说,可眼下是两个族长,一言不对的话,引发的就是两个部族的冲突,奥瑞克不得不考虑这个。 偏偏这件事情泰格又是占着理的。当初他出主意让纳鲁强行迎接孙志新成为弟亲,怕的就是这件事。可他防得了别的部族,就是防不了泰格。还一心期盼着泰格会忘记这件事,可结果他最终还是找上了门来。起初他以为泰格只是为了男人的颜面,纯粹是想要回自己的所有物——这还好说,大不了用猎物赔给他就是了。但现在看着他对着孙志新越来越感兴趣的眼光,奥瑞克就头疼的发现这件事没这么容易。泰格要是真要以理据争的话,把孙志新留在部族还真的很困难。 果然,憨厚的纳鲁已经开口道:“要多少猎物,你说,我答应你!要决斗,你挑个时间,我奉陪到底!” 听了这话,孙志新和奥瑞克都忍不住在心里叹气。憨厚忠实的人啊,怎么就这么没心计呢?你这话一说,可不正是坐实了孙志新的地位和重要性?哪能不引来别人的觊觎? 转念孙志新又有些怒了,说决斗就决斗,当我是死人?NND你要赢了还好说,要输了我换个人被人压?怒意升起时,压过了孙志新听到决斗时对纳鲁的担忧和不安,还有那丝在他心里变得越来越重的不舍得。 现在孙志新脑子正在飞速运转,绞尽脑汁的在想怎么解决这个困境。 还没等他想出来,就听奥瑞克平静的声音道:“决斗是你们两人之间的事,本来我无权过问。但做为一名智者,我想提醒你们一件事:凛冬马上就要来临,无论在决斗中你们谁获胜,输的一方都将失去自己的族长。以你们两位不相上下的本领,就算是赢,也将会是惨胜。部族的生存才是首要的重中之重,损失一位族长,留下一位不能担当重任的族长,在这凛冬即将到来的时候会产生什么后果,我想不必我多说。所以,这事无论将来怎么样,现在则必须拖延到凛冬之后再说。两位有意见吗?” 孙志新心中一跳,随即升起一种纳鲁暂时安全了的惊喜。垂着眼帘不去看奥瑞克,心里却对这个老头子第一次升起了无尽的佩服。姜,果然还是老的辣啊!他那一番话,说白了就是一个拖字诀,还拖得光明正大,谁都反对不了!这个一脸阴冷老头子顶着智者的名头,果然是有本事的! 听了奥瑞克的话,孙志新现在已经知道,这个决斗可不是件美事。输的那一方,代价是生命。而就像奥瑞克所说的,两人的本事旗鼓相当,赢也是惨胜。如此的话,倒不如能拖就拖,最好拖到无穷无尽无绝期。 随即抬眼看了纳鲁一眼,眼里的神情已经说得很明白:你敢再提决斗的事情,洒家要你好看! 再转眼看了泰格一眼,眼里的神情同样也表达得很明白:你脑子进水了?你输了就会让自己的部族少个族长。你若是赢了,就以两人水平差不多的本领,不死也残,爷会跟你这个残废过日子?猪啊! 一左一右分别瞪了两人一眼,半点没感觉出来自己的表现就像一个无法无天的悍妻…… 作者有话要说:无意中发现,居然强推了……还是群里的妹子说了才看到……囧。 为了庆祝,二更! 以后天天日更,偶发性神经产病发作的话,可能二更,三更。前提是俺不写另一篇文的话……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3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40、联手过冬 因为心里疼孙志新,纳鲁不得不屈服于他的悍劲。泰格当然也不傻,知道眼下这事对自己没什么好处,便放软了姿态笑笑:“就听从智者的吩咐,以后再说。不过……” 纳鲁不耐烦的接口:“说话干脆些!” 泰格眯眯眼,很是正色道:“既然无法判断孙志新的归属权,那么再让孙志新住在纳鲁族长的帐蓬里不好吧?凛冬的时间不短,那么长的时间过去,别人天天看到他们两人在一起,恐怕就会认定孙志新是纳鲁族长的弟亲。到时候我怎么办?谁替我说话?再说了,纳鲁族长是个很有魅力的人,让他们这样天天生活在一起,说不定孙志新就当真认定了要当他的弟亲。到时候我又怎么办?” 一番‘老实’话出口,四个男人神色各自不相同。像这样横插一杠的做法,纳鲁气得脸色铁青,奥瑞克老脸绷得死紧,泰格一脸正经,孙志则喜上眉梢。四个男人,居然也可以演出一台大戏。 又听泰格继续道:“事情当然要公平。孙志新不应该继续住在纳鲁族长的帐蓬里,当然我也不是要求他得和我一起住,而是应该另外给他安排一个住所。在没有决斗以前,我肯请奥瑞克智者公平处理,我和纳鲁族长可以公平竞争他的心。如果他想跟谁,另一方自动认输,也不必决斗了,可好?” 话一说完,纳鲁脸青得就像凝固住一样。又转眼过来看孙志新,眼神就像被抛弃的犬只,又像受气的小媳妇,满眼都是哀怨乞求的味道。 奥瑞克则在心里叹气,原先的一番打算被泰格推了个干干净净。他的如意算盘就像泰格所说的那样,让孙志新天天跟纳鲁在一起,时间长了,就坐实他是纳鲁的弟亲这件事。另外他是看在眼里的,纳鲁对孙志新百依百顺,他若是肯百般讨好孙志新,又以纳鲁的魅力,未来必然能留住孙志新的心。可是现在,一番打算全让泰格翻盘,最可恨的是他还占着理,让自己有心想帮都没话说。 要怎么样才能保住自己部族和纳鲁的优势?奥瑞克一脸的平静,心里则飞速的转动开。在公平原则的制约下,他明里想帮纳鲁已经不太可能。但这不代表他不能玩些小手段,至少不能让泰格在孙志新那里讨到好处去,比如,制衡。老坏蛋脸上不动心声,心里倒有了点喜意。 孙志新则高兴坏了,终于有那么一丝丝喜欢泰格。这事他可是帮了大忙,假如他能用话挤兑逼得纳鲁不得不放自己一个人住的话,自己岂不是屁股就安全了?哇哈哈!不过转念就想到纳鲁的性子,他若是半夜跑来求欢……也不是不可能。又上演武斗或是大叫非礼?那未免也太丢面子。想到这里孙志新的脸又黑了。 当下眼珠子骨碌碌的一阵乱转,心里开始打鬼主意:比如把泰格拖下水,让他监视着纳鲁,以保自己屁股的安全。 正想着这个,突听奥瑞克道:“你说得也有理。不如这样吧,在纳鲁旁边再搭个帐蓬,让孙志新住在他旁边,也好保护。” 泰格马上道:“那好,我的帐蓬就搭在他旁边。” 纳鲁眼光顿时就开始喷火:“我什么时候允许你可以在我的营地居住?!” 泰格又一脸正经了,道:“这就是我接下来要说的事。今天入冬之猎,你的猎人部落和我的海风部部联手进行。” “不必了!”纳鲁想也不想的拒绝。 孙志新立即拍拍纳鲁的手背,道:“听他说说。” 纳鲁一肚皮的火气顿时被安抚,讨好的冲孙志新笑得露出他的虎牙,一脸的憨气。孙志新翻了翻白眼,转向泰格:“泰格族长,请说说你的想法。” 泰格盯着孙志新按在纳鲁手背上的手,不得不承认自己开始有点吃味。清清嗓子,泰格道:“我想不用我说,两边部族的情况大家都清楚。光是凭哪一方的力量,都很难渡过今年的寒冬。特别是这几年冬天越来越寒冷,时间也变得更漫长,整个冬季里很难获得食物。如果两边合作,以你们的打猎技巧指导我们,两边配合之下当然能获得更多的食物。我们可以出动六十七名壮成男子成为猎手。” 海风部族的人比这边多,确实是事实,因此他们可以出动的成年男子也比这边多。更多的人手加上纳鲁这边精湛的打猎技巧,确实可以缓解两边的困境,是为双赢。孙志新正垂头思考这个,就听纳鲁道:“我们教会了你们打猎,我们有什么好处?” 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这不能不考虑。虽然孙志新有办法让整个部族以后过得更好,这个不在他担心的范围。但纳鲁的想法从自己部族的角度出发,问得却是再正确不过。教会人技巧,就意味着出现更多的猎人,同时也意味着打猎上的竞争,当即抬头去看泰格怎么说。 泰格正色道:“我以部族名义起誓,凡是不为入冬做准备,海风部族不参与打猎,仍是捕鱼为生。” 誓言起得有点重,让孙志新忍不住上下打量泰格,很难想像这个男人没有这样的野心。 史前人类重誓言,纳鲁有些信了,奥瑞克则跟孙志新一样不太肯信,拿眼光看着泰格,希望他给出个合理的解释。 泰格仔细想了想,便道:“对于我的部族来说,靠着海水而生活,平时的收获用来满足自己本部族,虽然点紧张,不过差不多也足够。另外我们产盐,拿去和其它部族交换的结果使得海风部族比你们猎人部族的生活还要好些。但我们的生活有一个很致命的问题,一但到了冬天海岸线被冰封,我们的食物就完全被断绝。以前还好,可近几年的冬天天气越来越寒冷,冰封的海岸范围逐渐扩大,所以我们才必须要寻求帮助。而冬天一但过去,海风部族回到原来的生活方式上,我们继续捕鱼为生,用盐交换货品,就不再在打猎上和你们有竞争。所以冬季的合作完全可行。” 此时纳鲁已经信了,又道:“两个部族合作,打猎技巧也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提高,就算你人多,也并不见得就能提供更多的帮助,我们有什么好处?” 泰格道:“海风部族出产的的鱼、盐,无条件提供,所有物资两方共享。另外我们发现了一个山洞,足可以容纳下几百人。如果你同意两个部族联手渡过漫长的寒冬,我们将邀请你们一起住进那个山洞。” 最后这个条件,让包括孙志新在内的三人都露出惊喜的神色。 入冬的居住御寒问题一直是困扰所有人的大问题。孙志新不是没想过用自己知道的知识建房过冬,比如伐木,又比如采石,两者都可以用来搭房屋御寒。但现在为时已晚,伐木建屋的话时间上已经来不及,采石制更加费时费力。凭着现在这样落后的条件,伐木与建屋的时间必然会拖得很长,完全无法在入冬之前建好。更大问题是,部族人手不够,一边又要打猎,一边又要建房,完全不可能做到。因此在这个衣不遮身的年代,如何寻找一个安全温暖的地方渡过漫长的寒冬就成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泰格提供的地方则成为目前情况下解决上面的问题的大好办法! 无疑的,泰格放出的诱饵实在太诱人,谁都忍受不了会咬钩,就算那是个陷井只怕也忍不住。 纳鲁与奥瑞克都是大喜,孙志新仔细想了一下也觉得可行。这已经不是双赢不双赢的问题,而是必须两方联手才能渡过在史前时代来说最为严酷的寒冬。海风部族以捕鱼为生,这个时代无船无网,肯定食物稀少而生存艰难,而一但海岸线被冰封,整个冬季则完全没有食物来源。这边的猎手部族食物相对充足,可是又人手不够,危险的打猎让他们损失了太多的人手。最可怕是冬天没有御寒之所,所以一是联手捕猎获取食物,二是获得御寒之所,才能让两边部族生存下去。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4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海风部族缺食物,猎手部族缺御寒之所,这就成为两边合作的条件。同时不必担心安全问题,因为无论缺了哪一方,这个冬天都是过不下去的,所以不会发生部族之间的战斗。 孙志新思路清晰,立即便道:“这是个好办法。单独一方力量都太弱小,合到一处就会强大得多。无论从食物获取还是寒冬的御寒的问题,双方都合作比较好。以后的问题以后再说,我觉得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渡过冬天。这个冬天要是过不去,其它的事也不必再提。“ 纳鲁和奥瑞克也是想明白了这一点,纳鲁便道:“好,我同意!” 泰格闻言长长的松了口气,纳鲁脾气他不是不知道,这人要是倔起来,他半点办法都没有。 当下就以奥瑞克和孙志新为见证人,泰格和纳鲁用最古老的誓言结下盟约。就只见纳鲁和泰格各自咬破自己的手指,将鲜血涂满自己的手心,双方就拿血淋淋的手掌互拍一记,便为誓成。约定自入冬开始值到冬天结束,双方共享所有一切,共同抵御敌人,互相保护对方的族人。 史前人类不会文字书写,连基本的文字图形符号都不会,但整个过程中奥瑞克一直在低声哼唱一支古朴而沧桑的曲调。那调子极其简单,连起伏变化都不大,说是哼唱,其实更像吟哦。老智者身上那种阴冷的气息此时全面褪去,满是皱纹的老脸无比的庄严,声音里带着对大自然的赞美与感激,带着对生命延续的无比敬畏,带着的生生不息的自强气息听得孙志新情不自禁的庄严肃跪,半点生不起不尊重的感觉。 孙志新从没有瞧不起这些史前人类过,正因为跟他们生活了一段时间,才知道在这样的条件下生活有多么的艰难。此时更深刻的感觉到那种对于生命的感悟,这些所谓的原始人竟比自己要领悟得更多,拥有着现代人早已经缺失的那种人类身上美好的品质,让孙志新无法不动容,因此更加尊重这些史前人类。 等奥瑞克的哼唱结束时,整个誓言已经完成。纳鲁与泰格相对大笑,声间粗豪而奔放,孙志新便又被打动了,着迷的看着两人,下意识想:或许这才是真正的男人!有大地一样的豪情,有大山一样的坚实,有火焰一样的热情,又有钢铁一样不屈的意志。自己这个现代人,真的比不上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昨晚写稿写到四点,今天被朋友电话催醒叫喝酒,我眼睛前头全是圈圈…… 41、孙志新的私人帐蓬 既然都已经放话出来,孙志新当然不可能再与纳鲁同住,需要搭建新的帐蓬。不管纳鲁愿不愿意,有了泰格在就不得不堵住泰格和海风部族的嘴巴,孙志新独自成户已经是必然。 按照纳鲁部族搭帐蓬的法子,要新搭建一个帐蓬非常的容易:支起一根足够结实的桩,撑起一块兽皮就行,整件事难度比较大的就是木桩的获取问题。 泰格带来的九人全部出动,纳鲁这边出动了二十人。足足二十九个人合力工作,也花了大约六小时才截下一根树木,并把它分成两段,一段支起孙志新的帐蓬,一段支起泰格的帐蓬。 泰格的帐蓬是接照族长的配置搭建,很‘豪华’,很‘宽大’,同样也像纳鲁的帐蓬一样挂了一串鲜艳的羽毛做为酋长的标记。而孙志新的帐蓬则逊色太多,一根木桩加一张拼起来的兽皮,完了。 布库倚在纳鲁腿边,担忧的看着族人合力支起孙志新的帐蓬,问纳鲁:“帕帕,吉玛不跟我们一起住了吗?” 奥格磨石枪的动作停了停,眼睛眯起,用不善的眼光看向泰格的背影,赤|裸|裸的散发着毫不掩饰的敌意。紧跟着又看向孙志新,露出了不满和抱怨的神色。 纳鲁沉着脸,安抚性的拍着小儿子的背:“只是暂时,他永远都会是你的吉玛!” “是吗?”布库还是很担心:“那以后谁来给我们做饭吃?” “当然是你的吉玛。” 一边的泰格听见了只挑挑眉,一声不吭的和自己的族人一起搭帐蓬。他帐蓬就在孙志新边上,隔着有五米远。他,孙志新,纳鲁,三人的账蓬呈一字形排列,中间都相距五米。非常诡异的是孙志新的帐蓬居中,泰格的帐蓬在左边,纳鲁的帐蓬在右边,两座大的中间夹个小的,看上去无比的奇特。两座族长帐蓬中间夹着毫不起眼的族员帐蓬两呈两边护卫夹击之势,史上只怕也是第一次出现这种诡异的格局。 孙志新哪管得上泰格和纳鲁的明争暗斗,第一次拥有自己的帐蓬他早已经喜翻了天。有自己的帐蓬不仅代表着屁股更安全了,又代表着自己的独立,像孙志新这种喜欢独立自强的人,哪能不喜笑颜开?他这人就是这样,一但遇到自己喜欢的事与物,就会全神贯注投入进去,丝毫顾不上别的东西。所以过了好几天他才感觉出来自己的帐蓬位置竟是这样的诡异、奇怪,俨然以一座毫不起眼小帐蓬为中心,管辖着两座族长大帐蓬…… 头一次拥有自己的帐蓬,当然是需要好好的布置一番,他不想像这些史前人类一样,有个帐蓬遮风避雨就算完事,他骨子里可是一个好逸恶劳的现代人,小资情调是溶入了骨髓里的,当然是怎么舒适就怎么干。 当即钻进自己的帐蓬里,先点起火,把地面烤干收寒驱潮。又先在地面的中间挖出一个火坑,大约一尺半见方,一尺深,呈一个缓和的倒圆锥形。而后由以火坑为中心,掏出通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形的坑洞,让火坑里的热量可以透进去,形成最简易版的火炕,是为取热御寒,也为进一步的收寒驱潮。 然后又杀向河对岸的树林里,采了一把驱蚊草回来,把它扎成束,悬挂在帐蓬里。驱蚊草学名叫做Pelargonium X ella,能够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气息,不仅闻上去清新好闻,更能驱赶蚊虫。孙志新采集的这一把已经开出了紫色的小花,用它来挂到帐蓬里即当空气清新剂,又当驱蚊蚊香,还能美化帐蓬,当真是一举三得。 随后又去捡了些碎骨回来,用细皮绳穿成骨制的风铃悬挂在帐蓬外。微风过处,那一串骨铃摇风微微摇晃,有着一种古老而悠远的意境,就是孙志新自己看着都觉得挺满意。 想了想还觉得不满足,冲到纳鲁帐蓬里把剩下的楠竹拿过来,制做出一只竹壶,四只竹杯。竹壶当然与布库做的那个不一样,顶端的竹节被掀掉,拿了另一个更大一号的竹节来当盖子。出水口那里插了一支小竹管,作为茶壶嘴用,至于把手……呃,这个有难度,暂时安不上去。竹杯则直接用楠竹做成矮胖型,低重心不易倾倒。而且直接取自粗楠竹,四个竹杯外壁都是一种青脆的绿,模样自然清新,矮矮胖胖的憨态可拘,配和着竹壶俨然组成一套散发着原始自然风味的饮水用具。 未了觉得还差点什么,又火烧屁股一样冲进树林,采集细嫩的枝条编了一个椭圆形的小筐,用芋头叶片铺底,上面装进刚采摘下来的羊奶子。如此娇艳的艳红配着绿得怡人的翠绿,红绿交映之下说不出来的好看。这便是史前版的水果蓝了,至于水里嘛,目前只摘得有羊奶子。 一番改造之下,整个帐蓬迅速就变得不同,虽然还是简朴,也依然原始,可就是散发着一种其它帐蓬没有的家里的气闻。 纳鲁和泰格走进孙志新的帐蓬里瞧了瞧,不约而同的都有些吃惊。简简单单的一个帐蓬被孙志新这么一布置,突然就变美了,变舒适了,跨步就来就感觉到一股子温馨宜人的气息扑面而来。那个帐蓬已经不再是原来仅用来遮风避雨的帐蓬,而是有了一种美好无比的质的变化!两人不由得同时惊异的看向孙志新,却见那人累得耳朵都搭拉了下去,有气无力的趴在帐蓬里的地面上。 事实上孙志新对自己的帐蓬确实还有着很多的想法。但是其它有待进一步布置的工作现在无法做,因为他已经饿得不行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4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四下里找找,纠结的发现自己没有陶锅……陶锅对于史前部族来说可是个稀罕东西,猎人部族不会做,所拥有的都是拿猎物去和路过的游荡部族交换而来。 怎么办?厚着脸皮去纳鲁那里继续混吃混喝,还是自己烧一口陶锅?其实简单的烧陶孙志新也会,因为他有一个看第六感生死恋中毒的女友,有一段时间天天拉着他去陶艺坊搓泥烧陶,学着很狗血的电影情节:一男一女像照片一样叠在一起,女在前,男在后,男的拥抱着女的,双臂从背后伸过来,四支手一起捧着泥胚搓,最后再烧成成品。搓泥胚按时间算,一小时五十元,烧个成品按件算,一件一百元,真是昂贵的消费。但是为了情趣,特别是情人们,都肯毫不肉疼的掏钱的…… 当时孙志新被雷得外焦里嫩,家里也由此出现了无数的烧陶失败作品,比如畸形的茶杯,头重脚轻的水壶,颈大肚长的花瓶,甚至还有一个像脚盆多过于像花盆的花盆,总之形状要有多抽象就有多抽象。 有过这种经历的孙志新自己要烧制简易的陶器倒也难不倒他,可是还没找到粘土在哪里,而且那玩意儿一时半会儿的也烧不出来。于是孙志新就开始烦恼的咬手指,犹豫要不要用自己的厨艺去换纳鲁家的陶锅使用权。 正发愁呢,便见纳鲁钻进了自己帐蓬,手里拎着那口陶锅。他背后跟着布库和奥格,后面一个扳着一张晚娘样的面孔,一脸的不爽,手里拿着肉和鱼;前一个则笑嬉嬉的捧着用来煎鱼的石板。三人鱼贯而入,就像到了自己的家那样自在。 布库一进来就叫:“啊!吉玛,你家里好香!这是什么味道?” “驱蚊草的味道。”孙志新答了一句,转念就觉得不对。啥情况?这是自己的新家,还是他们的家?靠了!这是窜门子,还是雀占鸠巢? 孙志新正想虚伪而又矫情的发飙,纳鲁已经自在的坐下,左右瞅来瞅去后正确的把陶锅架到了孙志新刚挖出来的火坑上。奥格放下手里的鱼和肉,正习惯性的想磨自己的石枪或是削制吹箭,眼光一转之间突然就发现了孙志新那一套竹制的餐饮用具。当下眼光就凝在那上面了,兴致十足的打量着它们研究它们的用途。等研究了半天,琢磨得差不多以后,奥格端起竹壶拿起竹杯试着往里面倒了一杯水,然后喝了一口,两只眼睛就弯成了愉悦的月牙。 “你!”孙志新暴跳如雷,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种不请自来的,打出去! 还来不及说其它的,布库已经揉了揉肚子,可怜兮兮的道:“吉玛,我饿了……” 奥格也放下茶杯,脸无表情的道:“我要吃鱼!” 孙志新顿时就泄了气,道:“想吃石板煎鱼还是鱼汤?齐格力找到了姜,可以试着做鱼汤。” 纳鲁闻言赞赏的看了布库和奥格一眼,低头无声无息的笑开。他就知道孙志新死要脸子,但却是个软心肠,派布库来打头阵,奥格来辅攻,绝对能轻易拿下。 “我要吃煎鱼。”奥格道。 “鱼汤?没喝过。我要喝鱼汤~”布库则道。 两个少爷真难伺候!孙志新黑了脸,夺过鱼和肉出去打理。剩下那父子三人在帐蓬里互相看了一眼,等孙志新走远了才三人各自伸出一拳头,三只拳头凑到一起对撞一下,欢庆彼此之间的默契合作。 孙志新弄好了肉和鱼回来,一边架起陶锅放入几条小鱼熬鱼汤,又将几条处理好的大鱼和切制成块的肉腌上,等会儿拿来做石板烧烤。 陶锅里仍是装上水,放入盐,一些干蘑菇,又拿新佐料姜掰下些许也扔进锅里,和着鱼肉一起熬制。史前时代水质清澈微带甘甜,养出来的鱼肉质细嫩鲜美,有干蘑菇提鲜,姜去腥,料想熬出来的鱼汤理应该有着原始的鲜香风味。 果然,才熬了一会儿,那浓子鱼肉特有的浓香便飘了出来。又有干蘑菇提味,姜片去腥,那股子香味就已经变得很纯正,就是孙志新自己闻到了都觉得挺满意。 “什么这么香?” 话声响处,帐蓬边阴影一晃,又有一个人大剌剌的走了进来,跟前三人一样自在的就坐下,跟来到自己的帐蓬一样逍遥写意。 孙志新脸黑了,纳鲁脸青了,布库和奥格一致对外,四只眼睛恶狼一样瞪着最后到的人——海风部族的族长,泰格。 作者有话要说:分家了,屁股有没有变安全?这个不太好说……反正纳鲁一家立即马不停蹄的就赶过来了。简直如影随形,附骨之蛆!与纳鲁一家仨的斗法,孙志新完败……还有泰格,接踵而至,再加上七七八八混吃混喝的,没有最混乱,只有更混乱。 42、让人措手不及的夜晚... “你来干什么?”纳鲁沉声道。 泰格厚颜无耻的道:“你能来,我为什么不能来?奥瑞克智者已经答应了,我以后跟你一起吃饭。我、你、孙志新,算作一伙。” 布库钻进孙志新怀里,像是猛然小了几岁一样地撒娇:“吉玛!我不喜欢他,你赶他出去!” 孙志新跨着脸,心道:我赶得动吗?他那脸皮的厚度,怕是城墙也不如…… 泰格一把拉过布库,皮笑肉不笑的将他抱在怀里,道:“哎哟,纳鲁族长的小儿子啊?真可爱!”说罢用力掐他的脸,两下就把布库的黝黑皮肤掐得通红。 这人……孙志新将布库夺回来,没好气的看了泰格一眼:“你跟小孩子计较干什么?” “谁跟他计较了?我是疼他。” 你真是好‘疼’他。瞧,脸都疼红了,真是疼。 “不就是一起吃饭嘛?别搞怪!”孙志新道。 泰格挑衅的冲纳鲁摊摊手,脸上的表情在说:你看见了,这可是他说的。 纳鲁忍无可忍,怒道:“出去,单挑!” 泰格扬扬眉,就要起身。 都是些什么祸害?孙志新头大无比,一手扯住一个,叫道:“不就是多个人吃饭嘛!人多吃饭才香,都给我坐下!”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4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纳鲁恨恨的怒视了泰格一眼,不情不愿的坐下。泰格也知道适可而止,不再挑拨纳鲁的虎须。孙志新无可奈何的看着两人,重新把注意力放到做食物上,不然的话,他怕自己的心脏负荷不了这两个一见面就剑拨驽张的两只雄性。都吃枪药了?一点都不和谐。 很快的鱼汤就越熬越香,闻着这样的香气,泰格忍不住脸上微微动容。海风部族常年吃鱼,人人都会做鱼,却没有任何人可以像孙志新一样把鱼汤熬得这样香浓。光是闻那味道,就香得十足纯正,只有鲜香浓厚的香气,却闻不到鱼肉本身的腥味。又见孙志新揭开当锅盖的叶子搅拌鱼汤,只见一整锅鱼汤如雪一般的白而浓腻,上面飘着油花,当真是又香又好看,让人食指大动。 泰格不由得又是惊奇又是羡慕,惊奇是做为一个非海风部族的人烹调鱼类竟可以比海风部族的人弄得还好,这样的香味和汤色,连他都没有见识过。羡慕是羡慕纳鲁,霸占着这样一个人,也不知道享受了多少美食好处。当下不由得心里一阵火热,越发坚定了要抢夺孙志新的决心。 石制煎板被架在另一个火堆上,已经烧热发烫。孙志新将肉片和鱼放上去,鱼还是那天的做法,肉则又涂了一层肉酱。肉酱是才做的,用猎物的内脏剁碎,加入盐和手里的仅有的调料,微微发酵一下而成,整个方法都是采用现代东北朝鲜族的狗肉酱做法。这种做法做出来的肉酱浓稠而入味,动物的肉脏微微发酵一下会完全去除掉腥膻,只余一种独特的鲜美,用来当作蘸料在烤食时刷蘸再合适不过。 就听见油汁溅响,肉汁被煎烤出来流在石板上合着油汁一起鼓泡再炸开,散发出来的是肉味十足的浓香。泰格看得目瞪口呆,浑然想不到肉食与鱼类还可以这样做,能散发出来这样的味道。 再过得一阵,鱼汤已经熬好。石板上的鱼和肉也可以吃了。泰格半点没把自己当外人,抓起鱼就咬,他已经急不可待要品尝这种手法做出来的鱼是什么味道。 一口鱼肉进嘴嚼得几嚼,让泰格又是动容又是担忧。动容是因为太好吃,从来都没有感觉到过的好吃。它半点腥味都没有,只余下鱼肉本身的鲜香嫩滑,吃得人满嘴生香,如同无尽的享受。担忧是他还想过把鱼的烹调办法拿出来做为和猎人部族交换的本钱,以换取其它的利益。而现在显然的,孙志新的烹调手法已经完全让他失去了这个优势。 真是让人欢喜又让人烦恼的人。这样的人,究竟有着什么样的本事?泰格咬着鱼,又继续去咬肉,中间喝两口香浓的鱼汤,一门心思全落到了孙志新身上。 一顿晚饭除了纳鲁和泰格两个人一直在明争暗斗以外,五个人都吃得很是尽兴。有了新佐料姜,鱼汤美味之极,孙志新都喝了不少。别开生面的石板煎烤方法很是有意思,到最后纳鲁和泰格都忍不住自己动手,尝试着学着自己煎烤了来吃。试想,在现代时自已动手烤制的吃法就很吸引人,且不要说没尝试过的史前人类。两个男人便又开始在那里打仗,理由幼稚到为了争夺石板上的一处位置,或是一条鱼,又或是一块肉,瞧得孙志新喷饭不已。 五个人围在石板前,就着鱼汤烤鱼烤肉吃,又是热闹又是大吃美味。唯二的缺点一是没酒,二是纳鲁和泰格之间的气氛太不合谐。两人一但学会了自己煎烤,就开始像战斗一样往孙志新石碗里放自己烤好的食物,纳鲁放一次,泰格就要放一次;泰格放一次,纳鲁马上就要跟着再来一次。两人暗中较劲,就跟与食物搏斗上了一般。 孙志新要是个女人的话,有这么两个优秀的男人为他拼斗,只怕虚荣心会高涨到了极致。可他是个男人,适应不了两个雄性动物发情挑逗一般的举动,一顿饭刚开始还吃得挺高兴,到了后头几乎是一个劲的在安抚这两人的情绪,头痛的想若是长久以往,自己必然会消化不良……纳鲁他还能明白是在干嘛,可泰格你个二货掺进来搞毛?本来被纳鲁当成女人来哄,孙志新就已经不舒服,再加个泰格,孙志新的脸更是拉成了长白山。 更可恨的布库和奥格,后一个一直板着个死人脸就是不拿正眼看自己,活像自己欠了他许多钱似的。前一个猛然把自己幼龄化,又机智狡诈的一直在煽风点火挑起纳鲁和泰格的争斗,然后好一直帮着自己的父亲驱赶泰格。一顿饭吃得不像是吃饭,倒像是在上战场,硝烟弥漫,刀光剑影四起。又有无数颗流弹纷纷射过来,让孙志新频繁中弹重伤。 他们可以不可不要这样关注自己?孙志新捧着碗,瞪着里面堆得像小山一样的食物,只想马上就消失。 碗里食物太多,实在是吃不完。孙志新本能的就端着碗把里面的鱼呀肉呀往纳鲁的碗里扒。纳鲁才咧嘴高兴的一笑,孙志新转眼又看到泰格一双犀利的豹眼吃人一样盯在自己身上。他那双招子本来就够冷酷,被这样一对灯炮一照,孙志新顿时遍体生寒,只得把剩下的一半扒到他碗里,事情才算摆平。 妈呀,做人做到这份上,还要不要人活? 整顿饭好不容易吃完,孙志新只觉自己累得就跟跑完了一场五十公里的马拉松一样,全身都提不起劲来。 提着锅到河边用竹叶涮了回来,发现布库和奥格都已经走了,可那两位大神还在坐在那里,呈倚角之势大眼瞪小眼,谁也不肯先走。而且这两人完全无师自通的学会了使用新出炉的茶具,用竹壶往竹杯里倒水喝,眼下正一人捧着一只竹杯慢慢的啜。一见孙志新进帐蓬,四道眼光就齐刷刷的投了过来。 孙志新头痛的抚额,再也忍受不了自己的脾气,完全顾不得泰格是族长还是其它什么鸟东西,怒道:“明天你不是要跟去学打猎?还不睡怎么地?另外你还要派遣自己的族员回部族再带领人过来,就别在我的帐蓬里耗着!什么事重要,什么事要先做,你这个族长要好好安排!你是真幼稚,还是装幼稚?不管是哪种,爷我没空甩你,给我消失!” 泰格眼光凝了凝,不甘的和纳鲁对视几眼,这才离开。 纳鲁待泰格一走,立即就像热情的犬只一样贴了过来,高兴的道:“骂得好!小新你还是对我更好。” “好个屁!”孙志新转头继续喷:“还有你!伤好了也不多休息。明天就要出去打猎,不保持体能在巅峰状态怎么行?不休息好精神不能集中,再受伤怎么办?入冬的日子越来越近,必须尽快准备过冬的食物。现在齐格力已经带回了盐,你们猎人要全力加大打猎的力度,才有腌制保存来过冬的食物。所以你也赶快给我回去睡觉,养好精神备战!” 纳鲁还是不肯走,手臂环过来圈住孙志新的腰,小声而热情的道:“让我再呆会儿。智者不让你跟我一起住,我想抱你都不容易。来,让我抱抱。” 孙志新想拒绝,可纳鲁力气太大,他的挣扎就跟蜻蜓撼石柱似的。身体就这么被纳鲁抱住,用一颗大头搁在他肩膀上,贴着他的侧脸蹭来蹭去。 纳鲁胡须浓密,脸上的皮肤粗糙而性感,被他那么蹭着,孙志新悲哀的发现自己竟觉得很舒服,像是一下一下的在搔着自己敏感的神经。不由得顿时一阵毛骨悚然,这代表着什么?由本能的抗拒变成了会觉得舒服,难道自己真被纳鲁的魅力给掰变了? 哇啊啊啊!不要啊! 便在这么间,又敏感的发现纳鲁的大手掌沿着自己的腹部轻轻抚摸,手指灵活的移动着伸到自己小腹上的毛发里灵活的拨来拨去,带来的是致命的快|感。孙志新僵硬着忘了反抗,纳鲁尝到了甜头,手掌慢慢的以不至于引来孙志新反弹的速度慢慢下滑,最终摸进了孙志新的皮裙,轻轻握住了孙志新长枪。 孙志新浑身一颤,那物迅速在纳鲁掌心里挺起,感觉到了强烈的舒服,更感觉到了更加强烈的惊恐。要命,自己对纳鲁的触摸越来越无法抗挡,可不是有变弯的征兆咋地? 心里顿时一阵发毛,不要命的挣扎起来,对着纳鲁拳打脚踢。 若是换了平时,纳鲁对付孙志新必然会采用武力镇强,最终一偿所愿。可现在不行,两人的格斗惊动了泰格,那人便隔着帐蓬冷哼:“纳鲁族长,你不守信诺的么?” 纳鲁大怒,悻悻的从孙志新皮裙底下缩回手。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写稿写得抽风了,二更! 纳鲁和小新真正意义的一次肉肉,写得我喷血三十斤! 为毛男人X男人的情节这么难写? 啊啊啊啊!哇哇哇哇! 继续去吐血! 43、让人措手不及的夜晚... 被泰格哼了这么一嗓子,纳鲁总算消停了。孙志新长长的舒了口气,更加悲哀的发现若是再被纳鲁摸几下,自己恐怕真的会被他连皮带骨的给吞了。这个吞和以前的吞不同,这次竟是带着自愿喜欢的成份……他抵抗不了纳鲁身上的成熟阳刚魅力。 纳鲁的火热坚抵在孙地新腰间慢慢平息,又把脸上贴上来小声道:“不许他碰你!” 孙志新脸孔一黑:“难道我就喜欢被人压?快滚!” 纳鲁不依,指着嘴巴:“亲一下。亲一下我就走。” 上次无意间和孙志新亲吻了一次,他就尝到了亲吻的甜头,一看到孙志新的嘴巴就想亲上去。 “去死!”孙志新窘得黑了的脸孔又开始发红。 “亲一下嘛,小新。” 孙志新被他唤得心中一软,鬼使神差的竟然当真伸去嘴巴去在纳鲁唇上碰了一下。 轻碰一下的程度完全不是亲吻,但纳鲁很满足,以前他的小新绝不肯主动做这些,要是强求的话,只会换来一顿暴力。现在他肯了,就是进步,索求得太多的话只会引来这个傲气的人的反抗。所以,要慢慢来,一点一滴的驻进他心里。 纳鲁眯,终于肯放开孙志新往自己的帐蓬走。走到门口,他突地停下转身,把两只手指放到嘴里舔了一下,神情暖昧的道:“真香。”这才真的走了。 孙志新被他这个动作惊得好一阵目瞪口呆,就看到纳鲁宽大厚实的舌头飞快的在手指上卷了一下。他可没忘记纳鲁刚才就是用这几根手指伸进自己的皮裙里抚摸自己的男性事物。而现在……他竟舔了它们,还说香。噢……孙志新呻|吟了一声,谁说史前男人老实来着?简直是赤果果的挑逗,而且还样放肆且大胆,带着一股子野男人的奔放热情,引得自己尾椎都在一阵阵的酥麻。 孙志新怂了,无力的坐到地上,有些颓废的惊觉自己当真被纳鲁那股子散发着雄性与野性的气息所引诱,正在一点一滴的丧失自己一直在坚持的东西。 有些受不了的用手掌盖住自己的脸,一时间只想赶快睡过去,好把纳鲁充满热力的脸庞和身影赶出脑海。 过了一阵,孙志新就当真睡着了。原因很简单,无论谁经过今天的四个男人一台戏和五个男人哨烟弥漫的晚饭,都会累得不行。 孙志新睡得很沉,直到被人压醒。 起初他只是觉得不舒服,胸闷喘不过气来,感觉像胸口像是压着一块大石头。然后他开始做恶梦,道德先生跳出来大骂他悖德,打破了阴阳相合的原则,以男人之身和男人行那苟且之事。 孙志新努力辩解不是自己自愿的,而是形势所迫。可道德先生不听,指责他该死,命无数小鬼拿着浸湿了的草纸,一张一张盖在他脸上,就像当年慈禧太后处理变法失败的大臣一样。 窒息的感觉太难受,孙志新猛然就醒了,赫然发现自己不是在做梦,而是当真有人压在自己身上,那种体温、那种体重、那种坚实强壮的感觉,百分之百是个男人!可那人的体息飘到鼻端时十足陌生,却不是纳鲁。 大惊之下就想喊,嘴巴猛然被人捂住。孙志新惊恐的睁大眼,对上一双豹眼也似的犀利眼睛。 豹眼?豹眼! 除了泰格有着一双猎豹似的犀利眼瞳,还会有谁? 孙志新大怒,张嘴对着捂住自己的手指咬下。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4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泰格吃痛的倒吸一口气,手一缩后又立即按上来,小声道:“别吵!我不会对你做什么。” 去你姥姥的!不会做什么,那已经埋进自己腿间的巨大火热硬物是什么东西?火把吗?见鬼去吧! 孙志新正打算再咬,趁他松手时好叫纳鲁,却见泰格猛的拨出一把刀,让他立即就收声僵住。 那确实是一把刀,金属制就,寒光闪闪,做工精致无比,在今晚的八颗月亮的月光照射下显得冷意逼人。 但真正让孙志新闭嘴的不是因为被胁迫,他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没人能胁迫得了他。再说泰格也没有真正的胁迫他……嗯,腿间那玩意儿不算,那东西当真吓到了孙志新。 真正是孙志新闭嘴的是那把刀,史前时代完全不应该出现金属制品。 对这把刀孙志新实在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它是自己考上大学时一个极铁的哥们儿送的,已经使用了两年。它是瑞士的Viox原装水货,版本号为1.6795XLT型,价格高达二千二百三十元,是当时那哥们儿花了血本送的礼物!它长91mm,宽26mm,厚度42mm,集合了大到刀、锉,小到途钩、大头针、金属牙签在内的49件组合工具,一向是孙志新野外出行必备的道具之一。 看着它,孙志新眼睛瞪得滚圆,完全忘记了挣扎。这东西,不是自己穿来的时候已经遗失了吗?怎么在泰格手中? “当真是你的?”泰格全身都叠在孙志新身上,小声说着话,温热的鼻息喷在孙志新脸上。 “还我!”孙志新伸手去抢。 无论这把瑞士军刀上凝聚的友情,还是它在这个史前时空所能发挥的巨大到无法想像的作用,都让孙志新急红了眼,想把它夺回来。 一动手,孙志新马上就意识到泰格当真是与纳鲁不相上下的强大勇士,无论力量与敏捷,还有判断力和肢体反应能力,这人都与纳鲁旗鼓相当,孙志新当然抢不过他。 两人无声无息的搏斗了几下,孙志新本身就处于被压制不利位置,重新被泰格死死的制住。 泰格的脸露在孙志新上方,不怀好意的笑露一整口洁白的牙:“想要?” 孙志新闭着嘴不吭声,眼里露出气恼的眼神。 瞧着身下的孙志新因气恼而涨红的脸,泰格眼神越发深沉,有些失措的发现自己的身体开始失控,叫嚣着想要压倒这人,侵略他,把他归进自己的归属领地。刚开始进来里的原本目的是想用这把自己也不知道叫什么的古怪奇异东西在孙志新这里换取最大的利益。可进来的时候看到他睡得那么好玩,就忍不住了逗他一番的心思。现在假调戏变成了了真调戏,事情的发展已经脱离了原轨。 “想要?”泰格又问,用以分散自己被孙志新引诱起来的欲望。 孙志新很是难堪,想了想后点点头。 泰格一双豹眼凝视着孙志新,耳语般道:“亲我一下,亲我一下就还给你。我看见了,你在亲纳鲁,我也要。” 孙志新脸猛地红了,媚色染上眼底,嘴巴紧紧的抿着,整颗脑袋下意识坚决的摇头。 月光照着孙志新嫣红的脸和唇,一片英武与媚色混和,有种致命的风情和诱惑。泰格脑子已经乱了,腰间紧顶住孙志新,被他不肯亲一下自己的想法折磨得理智全失。又想到他嘴巴轻轻在纳鲁嘴上碰的那一下,让他无比的嫉妒,对,就是嫉妒,还吃味无比。 “就亲一下,我马上就还你。”泰格轻轻道,随即看到孙志新脸上露出厌恶的表情,一时间脑中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威逼利诱的道:“我手里不只有这个,还有其它的。你的那个……”他不知道那叫登山包,只好道:“你全部的东西都在我那里。” 嘴里说着,同时腿间使劲,欲望驱使他顶开孙志新的腿,就想把自己的身体埋到孙志新的腿间。 但随着这个动作,更由于他的话,马上泰格就知道自己错了。身下的男人绝不是他想像中的那种可以被利益和好处打动的男人。 泰格就只看到孙志新的眼神在慢慢变冷,一双夜空样的眼瞳淡淡的看着自己,不说话,也不再挣扎,仅是这样淡淡的看着。在那样的澄清眼瞳里,泰格都能看到自己卑鄙丑鄙的倒影。 不知怎么的,泰格就放松了对孙志新的钳制。孙志新张开嘴,慢慢的道:“从我身上下来。出去!刀我不要了。” 泰格猛然一缩,全身的欲望如潮水一般褪去。怔怔的看着孙志新的脸,那张脸仍然那么清俊,有着一种自己从来都没有看到过的美丽。但是它不再生动鲜活,而冷漠着,带着一种距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和冷漠。它也不再露着羞窘的嫣红,只是苍白着,像是受到了侮辱和打击,粉红的唇失了颜色,紧紧的抿着透着一种无声的拒绝气息。 怎么会这样?不该是这样才对。难道这个东西对他来说不重要?它那么精致,那么复杂,绝对不是应该会在这里出现的东西,自己和智者研究了那么久,只发现了刀的用途,其它的一律不知道。如此重要的东西,他竟然不弃不要?到底是哪里出错了? 下一刻,孙志新轻轻伸手一拨,泰格就从他身上滚了下来。孙志新慢慢坐起身,伸手整理了一下满头的乱发,一双清明的眼睛看着泰格,声音清晰的道:“凑我还没有真正发火以前,从我的帐蓬滚出去!相信我,真要拼起来,你不见得能在我手里讨了好。大不了大家全挂彩!” 那声音太过理智冷漠,听起来很是伤人,泰格下意识缩了缩,又听孙志新道:“我这个人,不受任何威逼利诱。泰格,你太小看我了!这刀,对于我来说确实很重要。但若是你想用它,还有其它东西来逼迫我,我告诉你,你想错了!刀我也可以不要,但尊严我不能不要。没了它我还可以好好活着,没了尊严,我生不如死!堂堂海风族长,使的却是这种下作手段,真是让我高看了你!现在,给我滚出去,我以后都不想看到你!” 泰格默然,一时间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只觉各种念头接踵而来得纷乱无比。默默的拾起地上的刀,低头往外走去。 孙志新松了口气,只觉心里又气又怒,泰格的形像一时间在他心里低到了极点。 忽然,泰格又折了回来,孙志新一惊,霍然出手一记直拳直接轰向泰格的下巴。泰格一闪身避过,一把抓住孙志新的手,将那把瑞士军刀塞进孙志新的手里。 孙志新大怒,正要拒绝扔回去,忽听泰格低声道:“对不起,今晚是我不对。” 孙志新一怔,手里的动作一停,泰格已经放下刀转身往外走。 走至门口处时,泰格停下脚步,低声道:“你是那么的与众不同,我……”像是要解释什么,又发现无从说起,最后只是道:“你的东西我会全部还给你,我没脸要求和你交换什么。”停了停,又道:“你不是个平凡的人,从那些东西就能看出来。是那些才触动了我前来的心思……嗯,海风部族和猎人部一样的生活得很艰难,我是想,你对猎人部族施于的,也请你一样施于海风部族。这不是威逼利诱,也不是交换,仅仅只是请求。好吗?我总觉得我们生活得这样艰难,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来帮助我们更好的生活下去,而你……” 泰格轻轻叹了口气,无声无息的走远,留下孙志新握着刀一直在发呆。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胡子那啥的……俺忘记了……请大家千万要无视这个问题。俺顶锅逃走……请同学们自行想像文中每一个人早到早上的时候胡须会自动掉落。哈哈。 话说泰格抱着一片功利之心去接近小新,试图威逼小新屈服,结果遭报应了,小新同学就是爽利啊。嘎嘎~ 44、小新,加油! ... 接下来的时候孙志新当真睡不着了,翻来覆去试图搞明白泰格为什么最终肯把这个东西还自己。一把现代的多功能组合瑞士军刀出现在史前时代,具有什么样的用处,用屁股想都能想明白。虽然中经几经波折,自己和泰格也闹得非常之不愉快,可他最终还是还给了自己不是?更承诺要将剩下的东西还给自己。要知道,史前人类或许有这样那样的不好,包括泰格,很有点卑鄙下流不说,还精虫上脑的很无耻。但他们重信重诺,同样也包括泰格,虽然接触时间并不长,但孙志新就是确信他是一个重信重诺守诚的伟男子。 和纳鲁相比,他的功利心更重,野心也更大,不似纳鲁的纯良憨厚。就像泰格来到猎人部族的目的,两边联手抵御凛冬是真,寻找机会让海风部族获取更大的利益也是真。不然他干嘛巴巴的半夜钻自己帐蓬找不自在?又不是贱得难受,当然是为了部族的利益而来。孙志新还没被纳鲁祸害了,就会觉得男人见了自己就会来祸害的水仙想法。只有大便才会让苍蝇见了就一个劲的扑,孙志新的觉悟还不至于低到去和那一砣东西比美。 好在史前人类都是直来直去,什么都摆在台面上,宁可做真小人也不做伪君子。泰格的举动是烦人,倒也让人真恨不起来。 只是他真的搞不懂泰格为什么舍得把刀还回来。愧疚?心里过意不过?拾金不昧归还失主?见鬼去吧!孙志新连自己都没自信到能有那么高尚的品德,更不要说泰格那个脸皮厚到城墙都不如的家伙。 天下从来就没有可以白吃的午餐。他还刀给自己,以及自己其它的东西,究竟想要在自己这里获得什么好处?孙志新头痛无比,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最后只得去想自己当真拿回了登山包后可以得到的好处。 孙志新那个登山包可是超大尺寸的,里面装着许多野外能够用到的工具,因为个头太大,装的东西太多,曾被许多人笑话为小叮铛的百宝囊。 躺在那里透过帐蓬的空隙看着澄清如洗的夜空,孙志新开始回忆自己前往九寨沟的最后一行时往包里塞了哪里些东西。 好像有太阳能版的PDA,记录得有大量自己因兴趣搜罗的各类资料,是最有用东西;一台3000版的PSP,无聊解闷用的;军用野战刀,集刀、锯、指南针、针、线于一体,野外生存必具工具,无论防身还是丛林中开路,全靠它;四川蛇多,毒蛇更多,所以登山包里好像还有三支一盒装的解毒血清;呃,好像还有一本全是光屁屁女人的□杂志,居家旅行,打手枪必备——最没用的就是它;一块多功能电阳能充电板,接口可以扩展到多达二十六种;放大镜,考古人士都喜欢带的那种;睡袋;求救信号枪;几支磷火把,几支萤光照明棒;一支雷神强光手电筒,同样配备太阳能充电系统,还具备攻击端头,附带电击防身功能;两把剃须刀,一把手刮的,一把电动的;十来张创口贴,一瓶消毒止疼喷雾剂,一小瓶阿斯匹林;哦,好像还有一把峨嵋剑,没开锋的工艺品,峨嵋山上买的。其它的想不起来有什么了,反正那包大,当时收捡的时候想到什么就往里塞什么,直到塞满为止。 想到这个孙志新忍不住又开始兴奋,如果这些东西能回到自己手里,无疑能增加许多生存保障,同时更能利用这些工具开发出新的工具,让整个生产力都能得到提升。看来泰格这家伙的到来也不全是坏事。 一兴奋起来就再也睡不着,直到天明时分才沉沉睡去。 由于睡得太迟,早上的时候就睡得死,连猎人们是时候出发的都不知道。孙志新醒来以后不免大是恼火,因为他现在已经分出去住,理应该和猎人一起去打猎自行寻找食物来源。而且孙志新这人好动不安份,骨子里就是彻彻底底的一只雄性生物,当然是热爱打猎这种充满热血和拼搏冒险精神的活动。现在被人抛弃了,心里当然不高兴。又觉得被人小看了,不把他当个成年自立自强的男性,就更加不爽。 去河边洗漱完回来,怏怏的在自己帐蓬坐了会儿,就去河滩上看自己亚麻。现在它们已经沤麻完成,亚麻纤维已经分散开来,一缕缕的缠在一起,看上去像是干枯的头发。亚麻纤维呈现出这种样子,已经可以用来纺成亚麻线。 正在那里琢磨是用最古老的纺坠来纺线,还是多花一点力气制做一台简版的纺车,反正现在手里多了一把瑞士军刀,做起东西来容易得多,还没理出个头绪,就看到齐格力远远走来。 “新志新。” “齐格力?一路来回这么辛苦,怎么不好好的多休息一下?” 齐格力浅浅笑开:“冬天越来越近,没有时间休息。” 孙志新顿了顿,问道:“过冬,到底有多艰难?能不能具体跟我说说?”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4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听纳鲁说过,也听奥瑞克说过,但都是零星片语,只知道史前的冬天会很残酷,但究竟残酷到什么地步则没有个具体的概念。 齐格力脸上的浅笑慢慢敛起,像是在组织语言要向孙志新表达冬天的残酷。不知道是由于史前人类语言不够丰富,还是齐格力本身就少言木讷,仔细思索半天以后,齐格力说了一句:“记得整个部族有多少人吗?” “记得,一百一十五个。” 齐格力点点头,脸上涌起一层灰暗的萧瑟:“等冬天过去,能活下一半的人都不错。寒冷,冻死人。短少食物,饿死人。残酷的生存条件毁灭人的心志,也死人。往年的冬天,凡是残疾、老人、病人都不跟着部族迁徙。” “为什么?”孙志新下意识问,心底已经生出一股子寒意。 齐格力淡淡的道:“节约物资,节约食物,所以他们都不跟着走。” “那他们怎么办?”孙志新还是问了,尽管心里已经隐约猜到了结果。 齐格力有一阵没出声,最后才缓缓的道:“等死!” 孙志新心里咯噔一声,终于在齐格力简炼到只有几句话的表达里感觉到了凛冬的真正残酷。顿时一阵脸色发白,似乎能透过空气看到那些年老的,病弱的,以及残疾的部族成员在寒风中用双手环着自己的胸脯,一边颤抖着给自己制造一点温暖,一边绝望的看着天空等死的样子。 凛冬,竟是残酷如斯! 齐格力又道:“像我这样不能参与打猎的残废,就是入冬时必须要留下的人。” “不!”孙志新脱口而出:“我绝不会让你被留下!” 齐格力眯了眯眼,眼底一片温和的感激:“所以你才要更努力。孙志新,我知道你不凡,跟平常人不一样。你这里……”齐格力指指自己的脑袋:“会的东西有很多。冬天的脚步已经近了,我肯求你展现出你的不同,带领族人走向更好的生活。” 笑了笑,又道:“我已经向族长和智者请示过了,以后我就跟着你,全力配合你。哈哈,毕达拉察阿苏,请吩咐!” 孙志新瞧着眼前这个英伟却又残废了的男人,控制不制的就是无比的欣赏。 “我不用去打猎?” “不用。”齐格力道:“无论是纳鲁族长,还是泰格族长,包括智者奥瑞克长者,甚至是我,都认为你去打猎的意义远不如你在其它方面的意义大。比如蘑菇,比如芋头,比如吹箭,还有其它的方方面面。如果让你去打猎,都不说危险会伤害到人,就是浪费的那些时间,都远远比不上你发现或是制做出来的东西有用处。” 刹那间,孙志新无比的动容,自豪与惶恐在心里交织。被人如此看重,心里不激动不自豪那是假的。可正因为被如此看重,如果不能帮助族人平安的渡过整个冬天,又让他如何自容? 孙志新激动着眼圈微红:“你们就这样看好我?” 齐格力偏头想想,笑道:“别人怎么想我不知道,不过,在我眼里,谁上比不上你。”停了停,又道:“还有纳鲁族长,若是叫他用他的命来换你的命,我想他肯定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够了,这便够了!被人如此对待,便是死了也甘心! 孙志新被自己大口的呼吸呛到,猛地喀了几声,道:“那好,拼了!” 士为知已者死,正是孙志新现在的心态。他甚至没想到连他不喜的泰格对他评价都是那么高。如此,不舍了一身皮囊为所有人的平安做出些什么,哪能对得起别人对他的看重?大丈夫在世,无非是求一生不凡罢了。想他孙志新也可以凭着一身所学,努力创造更好的生活,便是自己穿过来的意义,更是一番丰功伟业! 孙志新脸色被全身奔涌的血流激得一片潮红,努力平息了许久才镇定下来。仔细思索着寒冷的冬季需要什么,又在腹中打着腹稿去划分所要办的事务的轻重缓急,最后严声唤道: “齐格力!” “在!” “我们能调动的人有多少?” “除了猎人,其余能动的,都可以。” “那好,我先吩咐你三件事,请一定要办好。这直接关系到我们冬季的生存问题。这个冬天,我不想看到一个老人,一个病人,一个残疾被留下,明白吗?” “明白!”齐格力的回答一向有力而干脆果断。 “第一件事,就是我手里这件东西,它叫做亚麻。我需要全族人动手,把能采到的亚麻全采回来泡在水里,直到得到我手里样的东西。” “第二件事,就是吹箭的制备。一期制做和后期精制的方法我都告诉了族人。七天以后,我需要看到人手一只吹箭。” “第三件事,你去找泰格族长要一个人,认得通往过冬的石洞的路的人。我需要他带领着先去认认路,探明那个洞窟究竟是不是真的可以用来过冬。这是天大的事,马虎不得!” 齐格力一口答应,转身就要走。孙志新忽然想起一件事,又把他叫住:“齐格力,麻烦再通知大家,以后在野外无论发现什么,见过的,没见过的,或是觉得有用的,只要不重复,都给点样品回来我看看。紧记住一条,一定要记住是在哪里获得的这个东西,要能确保下次再去找时一定能找到。” 齐格力再次点开,如飞而去。很快的,整个部族就打破了平时的宁静,被全部调动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了哈…… 为毛俺特萌齐格力呢?冷硬而自强,断去一臂又让人怜惜,全身都散发着孤傲不屈的风采。嗯嗯,俺喜欢这个配角,写得特来劲。大约写文的乐趣就在于这个地方了,看手里的人物一个个的活过来,不再平面,而是有自己的思想,会主导着情节的发展,而写手仅仅只是说故事,看他们在那里真实的生活,就像看一场旧电演 —— 被憾动,然后就想写东西。 45、入冬准备 ... 孙志新想的其实很简单,归纳起来一是御寒,二是食物,所有的一切都围着这两点运作。 亚麻是必然要采收的,不论是纺成亚麻线,还是织成亚麻布,最终制成衣物,都有着巨大的用处。虽然麻衣本身的御寒效果并不是很好,但有总比没有强。用它穿在里面,外面再披上兽皮,两者配合之下的御寒效果完全不是单独的兽皮和麻衣一加一的效果可以比的,它比那要强多了。 人手一支配备吹箭是让人人都具备猎杀小型猎物的能力,无论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只要能用上,一律射击下来当成食物没商量。 至于过冬的山洞问题,更是重中之重。它有太多的情况需要被了解,比如位置所有,安不安全,能不能拥有防御,有没有塌陷的危险,能容纳下多少人,附近有没有水源,如何运输贮备的食物过去,包括冬天到来时如何把严寒拒在洞外等等,有太多的细节需要搞清楚,并不是一伙子人涌进山洞在那里面缩一个冬天那么简单。 而最后那一番补充的吩咐,则是为了发现有用的新事物。孙志新毕竟只有一个人,不可能有那么强大的精力一直做探索工作。这么安排下去的好处就是把所有人都当成自己的眼睛,控索的幅面会扩大到每一个人的脚步涉及之处。孙志新几乎已经迫不及待的要看到族全拿着不认识的东西来询问自己。 齐格力的动作不可谓不迅速,全族人迅速被发动起来,凡是有劳动能力的,全都在劳动。 就目前而言,工作主要集中在采集上。采来的水果、根茎,凡是不易保存的,都用来替代肉类食用,肉类则用来腌制贮备过冬。 全族人在树林里搜索,又发现了几处生有芋头的位置。除了留下一些芋种,芋头全被挖回来,堆进孙志新临时叫人挖出来的储物坑里装着。 整个一上午,源源不断的蘑菇,竹筒,竹笋,芋头,一直在往营地运送。营地中不良于行的则在开挖贮物坑,就是没有一个人闲着。小孩们由布库带领,全去寻找亚麻,找着就将亚麻籽的一部份收集起来,另一部分按照孙志新的规划弄下抛洒在原地,期待来年再生,亚麻则整株带回来。 一上午就这么过去,中午孙志新打破惯例,让族人用不易保存的食物吃了一顿午饭,补充消费的体力。对于这个这个打破惯例的做法,孙志新找到奥瑞克认真的解释了一番午饭的用处。让人欣慰的是奥瑞克老是老,可并不是老顽固,他非常乐于迎接改变。他这种除旧迎接的的观念非常让孙志新庆幸,若是现代的官僚们个个都像奥瑞克这样肯放开心胸迎接良性的变化,世界岂不是更美好?所以孙志新对这个一脸阴沉的小老头子开始喜欢起来,当然,他吃午饭的时候也吃得很香……孙志新觉得他能接受自己的变革,这一点功不可没。 吃着饭时孙志新讲解了如何将盐粗炼的方法,然后又说了腌制肉类的技巧。腌肉很简单,一是用盐渗入肉中防腐,二是晒干脱水,所有人一学就会,至于如何领悟让腌肉的味道变得更好,那就需要自己去研究。 下午继续入林探索,除了上午找到的那些,还发现了几种可以食用的野菜。孙志新一时想不到更好的办法来贮存它们,只随便采摘了一些打算晚上用来换换胃口,其余的原封不动留在那里。 到了晚上猎人回来时分,一号贮坑已经填满了一半,二号贮坑还在开挖。 由于有了新武器吹箭的帮助,连续一阵猎人们的收获都很丰富,一个个携带着猎物走回营地时都是昴着挺胸的大为自豪。特别是今天有了族长纳鲁的回归,又有海风部族的泰格族长带领四人加入猎人团体,使得猎人团体实体大增,收获更是比往常还多。 只是今天一回来却发现不见族人们象往常那样来迎接欢呼,而是所有人都在忙碌,各自干着相同或是不同的事,连小孩都在河边翻涮亚麻。整个营地人群奔走,宛如一群勤奋而辛劳的蚂蚁。 “这是怎么了?”纳鲁问道。 孙志新迎上来,道:“贮备过冬。你们猎人为了食物的来源而奔忙,我们自然要做好其它的事。你别管了,既然把齐格力派来配合我做过冬准备,你就安心打猎,部族里其它的事有我在。去去去!去河边洗漱一下,带着奥格休息一阵,等我做好晚饭一起吃。” 孙志新是个直性子,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丝毫没觉出来自己的反应就像一个贤惠的居家好老公,殷勤、琐碎,还唠叨,闲事管得宽,就差给归家的纳鲁套上一双舒适的拖鞋——假如有的话,没准儿孙志新当真会这么干。 纳鲁听着孙志新的话,脸上情不自禁的微笑起来,满足的看着孙志新和一片忙碌的营地。劳累了一整天,回来以后有个人可以依靠,会做好晚饭等待你一起吃的感觉真好,让人心里暖洋洋的,柔软成一片。 “我不累。你真能干!”纳鲁赞了声,又道:“都贮备了些什么?带我去看看。”他其实已经很累了,但他就是想去看看,不光是要了解情况,更是用行动去支持孙志新的努力。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4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泰格看了孙志新一眼,为昨夜的事还有些讪然。随即又听到孙志新与纳鲁之间很随意又很亲密的对话,不由得好一阵酸劲上涌,看向孙志新的眼看又多了一些别的东西。 看见泰格这家伙心里依然有些不爽,孙志新没理他,领着纳鲁去看贮物坑一号,那里现在堆得有一些芋头,前一阵晒干的干蘑菇,制做好的血肠。泰格厚着脸皮也跟着去了,脸皮的厚度果然是钛合金级的。 “先用这个把制备好的食物贮藏起来,然后再统一往泰格所说的山洞里送。”孙志新道:“制做好的食物放在外面易坏,贮物坑用来临时贮藏是个好选择。” 两人仔细研究了一阵贮物坑,都认这是个好主意。很显然经过晒制或是其它方法处理好可以贮备的食物都需要这样一个地方集中收集。 本打算不和泰格打交道,让齐格力去向泰格要人,但泰格现在就站在眼前,没必要去折腾辛苦的齐格力。孙志新看向泰格:“我需要一个知道去山洞的路的人。你给我一个,再过一阵让我做好了准备,我就打算和齐格力出发,去探明那个山洞。” 纳鲁本能的就要张嘴反对,孙志新便道:“这事一定要办好,不然冬天来了怕弄得措手不及。你觉得大家什么都不了解,直直的杀过去住上就行了?事情没那么简单。而且有齐格力这个熟悉野外的猎人在,你不用担心我的安全。更重要的小树林已经被发掘得差不多,资源就是那么些,而我们为了过冬还缺大量的食物、工具,所以必须把眼光放到更远的地方。” “可是……”纳鲁还在犹豫,不是他小看孙志新,而是出于呵护的本能,喜欢上一个人之后就会情不自禁的想把笼罩在自己的羽翼之下,把任何风风雨雨都阻拦在外。 孙志新斜了他一眼:“你能永远把我藏在营地里不出去?外面的世界确实很危险,但它真的很辽阔,有太多的东西等待被发掘,还有太多的机遇等着被抓住。仅靠眼前的,过不了这个冬天。饿死,还是冒险寻找机会,纳鲁你不会不明白其中的差别。” 泰格轻声道:“永远守着一个地方不行,我赞成孙志新的想法。” 有些出乎的意料的支持让孙志新忍不住看了他一眼,泰格忙讨好的让孙志新一笑,扮老实。孙志新翻了翻白眼,不得不承认泰格在某些方面要比纳鲁强,像刚才那句话,已经很接近树挪死人挪则活的本质,泰格的眼光确实要比纳鲁远,永远不甘于只守着方寸之地。 泰格的支持很中肯,孙志亲的态度也很坚决不容拒绝,纳鲁终于勉强的应了,抓过齐格力来好好叮嘱一番,内容不外乎孙志新要是少了一根毛,他都要把齐格力最后一根胳膊打折的意思。 齐格力木着脸皮答应,心里却不置可否,所谓关心则乱,族长太小看毕达拉察阿苏的能力了。他可不是什么弱小的家伙,整个族群都会因为他而改变。 晚饭时孙志新煮了一些芋头,本来他不打算用这个,因为芋头存放的时间很长,是过冬的好食物。可又想到纳鲁一家除了布库上次吃过这个,其余人都没有尝过芋头的味道,所以就煮了。这次的煮法一不样,不是生煮了剥皮吃,而是先芋头切块,放入肉块,一些野菜,炖了一大锅杂烩浓汤。它鲜美,还填肚子,再好也不过。 又拿猎人今天猎回来的肉,切成片,配着野菜用石板炒了一石板的野菜炒肉。他现在手里头有瑞士军刀,可以将肉细细的切成薄片,于是就有了新的菜品出来。还别说,野菜是现摘的,鲜嫩无比。配着肉片这么一炒,当真是香气袭人,孙志新自己闻着都流口水。 再后还是野菜,用清水烧开过一遍烫熟,洒上干蘑菇粉末和挤出来的姜汁,调入盐,吃起来清脆爽口,野生风味十足,同样也是一道美味。 正要将杂烩浓汤端下,泰格带了一个人进来认孙志新认人。 这人是海风部族的成员,长得高大壮实,面相墩厚,名字叫做塔里木,便是将要带领孙志新去认山洞的人。 泰格叫孙志新认完了人,转身就走。经过昨晚那件事,他知道孙志新怕是对他半点好感都没有,而这人又是个心高气傲的脾气,就如同那丛林之王猎豹一般,是个绝不肯低头的王者,自然不会自削脸面杵在孙志新面前惹人讨厌。 孙志新叹了口气,终究是心软,唤道:“泰格,一会儿记得过来吃晚饭。” 泰格脚步顿了顿,脸上慢慢浮起一个连自己都没意识到的高兴笑容,两只眼睛刹那间就亮起来,一整天心里不舒服的感觉迅速消失。 “好!”泰格应了声,突然觉得走路都脚下有风起来。 吃晚饭时自然又是一通哄抢,纳鲁和泰格之间的不对盘,以及餐桌大比武继续展开,从头到吃完两人就没有消停过,简直是战意滚滚,气势通天。就算嘴里吃着东西,手上拿着食物,也要拿眼光去□对方,恨不得化作眼刀直接将对方砍死在地。孙志新学乖了,绝不去往硝烟里穿,免得又被流弹不长眼命中。 野菜端上来的时候大家有些大眼瞪小眼,没有意料到这些看起来像杂草一样的东西也可以吃。然后在孙志新的要求下都尝试着吃,很出人意料的发现它们的味道不错,下肚完全没问题——因为本来对这些‘杂草’的期待值就不高,所以才会觉得比自己想像的好。 只是比起孙志新,其余四个男人对野菜的兴趣都不如孙志新来得大,他们还是更乐于吃肉。不过这时代条件艰苦,没有纵容谁可以挑食一说。原生的野菜,由于缺少了太多的调料,做熟以后仍然微带处理不当的涩口或是其它让人感觉不美的味道,但孙志新说能吃,大家就都吃。 像奥格,好像是一个极不喜欢吃蔬菜的主,但孙志新分配给他的野菜他还是皱着眉全吞下了肚,喜得孙志新很想去摸他两把,夸他是好孩子……布库倒是啥都不挑,还挺喜欢吃那个凉拌的野菜,因为这是他从来都没尝过的新鲜口味,除了微微有些涩口以外,吃在嘴里觉得又脆又爽口,倒盼着下顿还能吃上。孙志新就觉得还是自家的小黑犬最可爱,很想使劲的亲他。除此之外就是芋头为主煮的浓汤,所有人都喜欢,那种滑腻香浓的口感,喝到嘴里又能尝出肉味,实在是很美味的东西。 晚饭过后四个大小爷们儿全都不肯走,很自觉的拿着孙志新的竹壶自己倒水喝。孙志新便又纠结了,丧气的发现自己做的时候接照原来时空的习惯竟只做了四个竹杯,眼下那四人一人拿着一个竹杯,自己竟没有竹杯可拿……这叫什么事儿?到底谁才是这帐蓬的主人? 然后就是那把瑞士军刀,除了泰格还能按奈住不动,连纳鲁都无法控制的对它表达出了极大的热情,如果那东西不是归孙志新所有,连他都想不要脸不要皮的出手抢夺。 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心思,泰格半点没有提及归还瑞士军力的事。孙志新当然也不会傻得去说,很强压很光彩么?只是纳鲁却不笨,以前没见过这个东西,泰格来了就有了,自然能猜到当然是自己抢走了人,泰格得了东西,因为看向泰格的眼光就更不爽,又隐隐约约的生出一种危机感,下意识的把孙志新圈在自己的范围内,逼绝泰格的气息。 整把瑞士军刀做工精致,复杂得让纳鲁难以想像,构成的它的材料又是他从来都没有见过的金属,一时间只觉得除了毕达拉察阿苏这个天下掉下来的人,谁都不配拥有这个东西。而奥格和布库早已经嫉妒得两眼发红,奥格还能控制自己,布库早已经像哈巴狗一样趴到孙志新身上来讨要。 “不准!”纳鲁把布库从孙志新身上像揭开膏药一样扯下来,道:“那是你吉玛的东西!” “他还不确定归谁呐!”泰格斜着眼凉凉的道。一边去环视孙志新的帐蓬,他还没见过谁能把帐蓬布置成这样,让人觉得无比舒适,一呆下来就不想动弹。这样的人,凭什么能让纳鲁得了去?他应该跟着自己才对! 布库努力想扒回到孙志新身上,乞求道:“吉玛,我不敢要了。让我玩会儿好不好?就一会儿,我保证不弄坏它。” 纳鲁先瞪了泰格一眼才喝止小儿子:“那是能玩的吗?那是你吉玛才配拥有的东西。整个部族所有的东西加起来都不见得有它珍贵。不许玩!” 孙志新头疼无比,这四位爷吃饿喝足了也不肯走,全在这里闹腾,敢情自己的帐蓬比他们自己的帐蓬呆着舒服不是?又见奥格那个别扭孩子一直两眼发红的盯着自己手里的瑞士军刀不肯说话,孙志新最终心软受不了他眼里的渴望,把刀递给他,道:“借给你削吹箭。用完了还我。先说好,是借,虽指望我会给你。” 奥格忙不迭点头,接过去又不会用。孙志新拿过来把刀展开再递过去,奥格接过来只削了一下就两眼放光! 太锋利了!都不必花什么力气,一下过去连阻碍的感觉都没有,竹片就被削落一片。兴奋得当下就唰唰的动手,三两下就能削出一个尖来。跟它比,石刀就是垃圾得不能再垃圾的垃圾! 一时兴奋,奥格稀里哗啦的削下去,竟足足制做了一小捆吹箭出来。直到手里再无材料可做,才依依不舍的把瑞士军刀还给孙志新。而布库就小心翼翼的拿刀,开始用它削被奥格削剩下来的材料,小心翼翼一是怕割伤自己,二是宛如捧着神器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入冬的备战开始,好法想法我都不成始,只隐约知道史前有小冰河时期一说,冬天的气温会非常冷。 人多拾柴火焰高,大家对于寒冬备战有什么看法吗? 请书评留言,俺会感激不尽! 46、鱼网... 时间就这么过去,七天以后吹箭不仅人手一支,还准备几十支备用,都是那种经过二次精制的良品,一是用来替换损坏的,二是等海风部族其它的预备猎人过来时能有用的。 吹箭这个武器操作简单,一段时间使用下来连部族里的妇女和小孩都能用得很好。最妙的地方在于吹箭的制做简单,猎人们使用的吹箭已经不在由自己制做,而是交给了部族的其它成员制做,因此非猎人成员俨然就了成后备成员,可以向猎人们提供武器补给。孙志新最乐意看到这样的分工出现,它意味着前方的打猎和后面的后备支援分划开来,各人都可以更行之有效的为整个族群服务。 除了小孩的吹箭怕出意外不让淬毒以外,妇女们的是淬了毒的,威力和猎人使用的一样。一群小孩和妇女在林中采摘蘑菇什么的,发现猎物照样拿吹箭射它,往往能打回猎物来,整个部族由此猎物的获取量又得到提高。像野兔、獾类的小兽,很难逃过吹箭的猎杀。部族里的兔皮、风干兔肉、獾皮、獾肉的也多了起来。但相对着,随着族人的大量采摘,林中的蘑菇等野生植物数量锐减,渐渐的就没了什么收获。 到得此时,孙志新就下令停止再采摘野生物,只允许小孩子们和妇女们进去拾柴火的时候可以用吹箭猎杀小动物。会下达这样的命令一是由于大量的采集后再采集耗时耗力多而收获少,二是也要给树林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这是孙志新来到史前时代才养成的重要认知。对待大自然的赐于,要永远保持一颗感恩的心,永远不要赶尽杀绝,也不要索取无度,不然的话,自己种下的恶果就要自己来收获。 现在孙志新在族里的地位除了纳鲁,谁也不如他。纳鲁带着猎人们出去打猎了,他就是老大。智者奥瑞克对待孙志新的态度是放羊吃草,他高兴怎么地就怎么地,因此孙志新的吩咐只要一传下去,人人都自觉遵守。好在孙志新也没那种别人给他三分颜色他就开染坊的毛病,不会自我膨胀得就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牛人,他整个人对谁都热情而尊重,所有吩咐的出发点更是为了部族的每一个人,因此大家对他都热爱而尊敬,办事无比的给力。 孙志新一边教部族成员生活上的一些技巧,一边在筹划出发探索山洞的事。问过了泰格,但泰格说起来时对山洞的印象也是模模糊糊的,所以孙志新出发的事情一拖再拖,就是为了有个万全的准备。眼下可是史前时代,条件极差不说,环境还是很是恶劣,一个大意之下都可能丢了命,所以一定要谨慎再谨慎。 采集的工作不进行,非猎人成员又闲了下来。经验丰富的老人们继续开始制皮,将所有的皮革保存下来。 孙志新仔细观察过他们的制皮法,它还停留在最初步的制皮手法上。就是将剥下来的皮进行简单处理,去掉上面附着的脂肪,再拿到清水里去浸泡一两天,最后晒干就行。得到的皮革没有经过重要的鞣制处理这一个步骤,坚硬而干脆,非常之不好用。经过孙志新指点,老人们将皮质削得更薄,厚度为不看到毛根为宜,然后再经大量时间的搓揉,这样得到的皮革会好很多,但没经过鞣制,还是没有得到质的改善。而硝皮,即是将皮革拿来鞣制,最终得到柔软、牢固,又耐磨、不容易腐败变质的皮革这个步骤的材料孙志新一时半会也没发现,只能让它就这样着将就用。 制皮的思路被断绝了,孙地新的眼光重新回到亚麻上。经过这一阵的沤麻,他已经得到了大量的亚麻纤维,堆在河滩上呈小山一样高。前一阵因为采集工作没有时间处理它,现在采集结束,就有了时间来处用它制做新东西。 考虑到条件,纺麻线孙志新还是用了最原始的办法,即是采用纺坠纺线。防坠的制做实在太容易,一根横木,一块磨光的圆形石片加一根拈杆就可以构成。利用纺轮本身的自重和加拈旋转,另一手从亚麻纤维团里抽出亚麻纤维不断续接上,就可以纺出亚麻线来。 现在新志新就成了新晋妇女之友,一手拿着个亚麻纤维团子,一手拿着最古老的纺坠,示范如何纺出亚麻线。一块石制的纺轮在他手指拈动拈杆的带动下飞快的旋转,另一手不断的从亚麻纤维团子里抽出亚麻纤维来继接着,由于转动的力量,亚麻纤维被绞紧、合捻,就被纺成了纤细的亚麻线。整体的动作和步骤,使得孙志新百分之百像极了纺织娘…… 不是他想这样啊,试想一个大男人去纺线,心里怎么能不憋曲。但是不教大家学会这个技能,下一步的发展就无法进行下去。所以孙志新再憋屈,还是厚着脸皮在那里示范如何用最简易的工具纺线。 手里干着这个,心里别提有多纠结。就算是河滩上二十多个女人一起用崇拜而惊奇的眼光看孙志新,孙志新心里还是很难升起那种自豪感来。那种感觉就像一个被迫表演的小丑,娱乐了大众,牺牲了自己的尊严…… 妇女之友啊……凡是是男人的就不想把这称号顶在头上。 最可怕的是她们还都是果体的……比男人们还果得彻底。上面的咪咪,下面的须须,一览无遗……一点神秘感都没有。都说看女人就跟雾里看花,水里望月一样,想看又看不清楚的状态乃是最美。不是公认的么?女人最美的姿态还是最原始的那个:一只手扯着被子掩在胸前,整个身子半倚半躺在床边,半个酥胸要露不露的只能看到隐约的白晰,那才最是经典,最为诱惑。像这样光溜溜的,一个个还坦然着若无其事的夸夸交谈,吵得像菜市场一般,最受打击的其实是观赏的那个——孙志新同学,一切美好的关于女体的幻想瞬间破灭殆尽,一点都不剩。 换位思考一下,做为一个身心健康的男人,于光天化日之□处于一群果体女人中间,会是什么样的情景?别想岔了,跟那啥不健康的思想无关,就这光景想不健康也没那份心思,气氛不对呀……TT……就如同把一个女人一脚踢进男洗澡堂,而全体男同志若无其事的各洗各的澡,就当大家依然是衣冠楚楚一样把你当成一缕渺小的灰尘。换了你,你会如何?反正孙志新是没那雄心豹子胆,刚开始还目不斜视只看自己手里的纺坠,过得久了也就身心疲劳,视全体女人一律为红粉骷髅…… 众妇女倒不知道孙志新在想什么,便只见他顶着一张便秘一样的脸,很神奇的只用手里简单的东西就把一团乱麻样的东西变成了长长的线。简直太神奇了,就跟变魔术一样……呃,此时没魔术,魔法吧……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4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同时众妇女也理解不了孙志新把亚麻纤维纺成线的重要意义,一个个只是兴致勃勃的看他的神奇表演,看戏的心情严重大过于去了解这个行为背后的巨大意义的想法。如此就是孙志新最囧的地方:你在那里干一件具有伟大意义的事,而别人并不能理解,只把你当成耍猴戏的在那里免费娱乐大众,你能开心得起来吗? 好在众妇女对纺出来的结果还是很有兴趣的,有人上去试了试,发现新纺出来的亚麻线不仅结实,还十分纤细,得很用力才能把它拉断。和兽皮绳相比,这样粗细的兽皮绳可做不到这地步。 上次跟着去换盐的夏尔和孙志新比较熟,就好奇的问:“这个是什么?” 孙志新提着手里的线,道:“我手里拿的这个是亚麻线,是用亚麻,就是大家在河滩上侵泡了许多天以后得到的东西纺成的。至于它有什么用,我现在还解释不了。不过请相信我,它的用处非常巨大,所以所有人都必须跟着我学,务必要学会怎么纺亚麻线,然后利用空闲时间将亚麻全部纺成线,绕成线团备用。” 孙志新的话大家都肯听,众妇女便行动起来。先学孙志新办法制做纺坠,然后再纺亚麻线。 古老的纺坠用古老的手法来纺线一点都不难,缺点是技术不好的话,纺出来的线粗细不均,而且效率低得出奇。 大凡天下女人都是多话的,史前时代的女人也不例外,二十个女人足足能演出许多台戏。一群妇女和孙志新这个新晋妇女之友就呆在河滩上纺线,大家嘻嘻哈哈一边纺一边互相攀比技术好坏,再东家长李家短的说些八卦,倒也快活。 只是苦了孙志新,一个男人夹在一群女人,一群光溜溜的女人中间,就像那一片殷红中唯一的一点绿,都快给淹灭没了,简直左右不是人,活活痛苦得紧。中途齐格力过来看了一下,也被一群女人的阵仗吓到,非常迅速的消失,极不负道义的把孙志新一个人留在那里受苦受难。 “孙志新,看我纺得怎么样?”夏尔奉上自己的成果,脸上很是得意。 孙志新看了一眼,就见那线有粗有细,细的地方像游丝,粗的地方像蚯蚓,比自己初学那会儿还不如。真佩服这大姐,能纺出一节一节的亚麻线的人,她还是孙志新见过的头一个。再看看夏尔的体形,五大三粗就跟个打了雄性激素的女健美运动员一样,心里也就释然了。你不能强求一个猛女去干淑女才能干的事对不对?其实孙志新觉得夏尔女士应该参加打猎的队伍才是真……那接近175的身高,还有一身的健子肉,坚韧有力的腰身,青蛙腿一样健美的修长大腿,胸前很有可能肌肉多过于脂肪的两个半球,整体形像活脱脱就是一超级女战神!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 一群白花花的女人,加一个只穿皮裙的现代男人…… 好吧,我承认自己被雷得很厉害。但我写得很开心,笑喷! 夏尔女战神,或是超级女塞亚人,雄起!俺萌你胸前那俩铁疙瘩! 47、鱼网 众妇女继续纺线,一边浪费着亚麻,一边慢慢的提高技术。孙志新背着手在一群女人中游走查察,忽然就想起了包身工这篇课文里的拿莫温和小荡管,他觉得自己就正在同时扮演这两个角色,区别在于他不动手打人罢了…… 一群妇女水平相当,除了几个特别不上道的,比如夏尔女士这号人,其余的都在练习一阵后能纺出均匀的亚麻线来。其中特别有一个看上去很文静的女人,纺出来的亚麻线又细又均称,简直能算得上范本,孙志新都不如她。 孙志新走过去,细细的观察她纺出来的亚麻线,心里大是佩服,问道:“你叫什么?” “阿瑟。”文静淑良的女人细声细声回答道,飞快的抬眼看了一眼孙志新的俊脸,脸上迅速染起一片通红。 奇迹啊!孙志新还是头一次看到会脸红的史前女人。下意识的他就低眼偷溜了一下阿瑟的胸部,唔,呈丰满的水蜜桃形,自己最喜欢的那种。这厮……要不怎么说天底下最贱的就是男人呢?孙志新同学最终还是没能免俗,不看白不看。 “阿瑟,你纺得很好!”孙志新毫不吝啬的大赞。下意识忍不住又偷看了别人胸部一眼,阿瑟的脸便更红。 举起阿瑟纺的线,孙志新道:“大家都来看看,以后就以这个为样品,纺成这样就行了。” 阿瑟得了表扬,又是开心又是害羞。以前族里的女人都嘲笑她,说她力气小没本事,现在她也有了特长,至少这个亚麻线她就纺得很好。当下心里开心无比,更是喜欢这个好看又有本事的男人。 孙志新表扬完阿瑟,又转到下一个人那里去指点去了。就听几个女人在那里说话,其中一个道:“毕达拉察阿苏刚刚有偷看你的胸哦~” “哪……哪有的事!” “阿瑟你干嘛一直盯着他看?” “我没有……”阿瑟道。 那女人吃吃的笑得开心,道:“看也没用,他是族长的男人,你抢不到的。” 阿瑟又羞又窘:“你胡说!我没想过怎样他。” “哎呀,看就看嘛。他要喜欢看我,我挺起胸来给他看!我还不是一样,毕达拉察阿苏是族里最好看的男人,我也喜欢看。你看他的小屁股,多结实!真想掀开他的皮裙来看看下面。” 孙志新听得一个趔趄。寒……原来史前的女人是这么猛的……呃,自己这算不算是被女人非礼了?囧。 猛女他招惹不起,当即只装作没听到,转身走到另一边,一张脸却是慢慢红了。那几个女人见他脸红,就越发开心,一直在那边低声笑谈,话题三句离不了孙志新身上。 整个上午一直到中午都比较闲,老人们在制皮,小孩们跑到林了里野去了,女人们加一个孙志新做监工,全在那里纺线。到了下午两点时分,连最笨的夏尔都能纺出不错线来。至于手最巧的阿瑟,已经能纺制最好的亚麻线。 不过纺线这个工作非常枯躁,老是重复同样一个步骤,女人们也烦了,一个个蔫蔫的,不像上午那样叽叽喳喳吵个不停。孙志新想了想,觉得应该做点什么来提高她们的积极性,眼光小河边上转了转,便道:“来,大家不是想知道亚麻线究竟有什么用吗?第一,我告诉你们,它其中的一个用处就是拿来缝制物品。用这个来缝制皮革,是不是要比兽皮绳来得好?” 众女人一怔,随即兴奋的讨论开来。对啊,这东西纤细而结实,用来缝兽皮当真要比兽皮绳那种东西好用多了,可以让拼接的地方细密而结实。 孙志新举起两根手指,又道:“第二,它还可以用来制做别的许多东西,比如,鱼网。” “什么是鱼网?”又是夏尔这个好奇宝宝在发问。 “见过蜘蛛织出来捕虫的东西么?”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4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见过。” “那个就是网。现在我教大家织一个东西,材料就是亚麻线,织好以后就可以放到水里去网鱼,比钓鱼或是叉鱼的方法强多了。” “那为什么还钓鱼?”夏尔锲而不舍的追问。 孙志新一窒,答道:“为了乐趣!” 众女女:“囧。” 很显然史前人类是无类理解生存与乐趣之间的联系,既然有更高效的鱼网,为毛还要用钓鱼这个更笨的办法?特别是前一阵石板煎鱼的办法自康的女人手里流传出来,那美味的石板煎鱼立即推翻了部族所有人认为鱼肉腥臭难吃的想法,大家对吃到更多的鱼可是期待得很。所以全体女同志们对鱼网的兴趣都很高,立即就抛弃了对前一阵纳鲁和孙志新总在河边石上钓鱼很是羡慕的念头,改投鱼网的怀抱。 为了让织出来的鱼网更结实牢固且耐用,孙志新又教了捻丝加固的纺线手法,另外还教了用三股线编辫子的手法。经过捻丝加牢的亚麻线最后在再编成辫子绳后简直结实得可怕,使劲扯都扯不断。 孙志新织的是一种叫做粘网的东西,织出来的网片不大,鱼自网上流过的时候就会卡在网眼里进退不得,像被粘住一样,所以叫做粘网。他把网眼留得有一寸半见方,小鱼留不住,大鱼刚好会留下,即能保证河流的休养生息,还能捕到健康成年的鱼。 鱼网这玩意儿漏眼多,用线少,织起来迅速快捷,何况粘网也不不大,适合的范围是相对较窄的河流。二十几个女人一起制线,给他一个人织网,很快就织起一张网来。 再带着一群女人去检验成果,把网铺到水里,下端用绳子系上石块坠入水底,网的两端让人用手拉住。其实在真正的使用当中也可以用其它方式固定是河岩或是溪流边上,不过目前为了快速看到成果,更为了让有参与感 ,就叫人用手拉住。 石块做为坠子很快带着网的上端往水里沉,整片亚麻粘网慢慢的消失在水面,余下上端被两个女人用手拉着。小河里的鱼产很丰富,此前又没有出现过人类来捕捞,数量多得很是可喜。鱼群大河里流来游去,不免就会撞中粘网。很快的,就有上流沿流而下的傻鱼撞进网里被困住,又使劲挣扎,带动着牵网的人掌心能感觉到明显的颤动。 抓住网的两个女人又惊又喜,叫道:“有鱼了!” 孙志新也挺高兴,他以为要很久才会看到效果,倒是没想小河的鱼有这么多。当下一挥手,很有气势的大叫:“起网!” 夏尔跑在最前头,一群女人乱糟糟的冲过去帮忙。鱼网迅速的被拉起来,果然看到有三只鱼扎在网鱼里不住挣扎。头一网下去,收获便是三条鱼,条条都有七、八两重。女人们喜得合不拢嘴,七手八脚的把鱼取下来抓住扔上岸。 孙志新看得心疼,忙叫道:“不要死抓着网,取鱼的时候鱼头朝前顺着取,免得破坏网眼。以后记住了,网带着鱼离开水面鱼的重量会增加,太过用力拉扯时就会破坏网,所以一定要在鱼没离水的时候就取下来,再扔上岸。” “懂了!懂了!”夏尔大叫,又要再一次把网浸入水里。孙志新也不好去阻止,因为一群妇女捕鱼的兴头都挺高,他去阻拦未免也太不尽人情。只得等这群女人的兴奋劲头过来后才笑眯眯继续让她们纺线。他的目的是要提高她们的积极性,现在已经做到了。 一群女人见状高兴十足,热情猛然暴发开来,一改先头一个个无精打采的模样,都在努力纺线,然后要织自己的鱼网。 孙志新见状心中一动,道:“我们一起在做个大的好不好?” 众女人本来就信他信得坚信不疑,此时又见到鱼网的用处,更没半点犹豫,孙志新说怎么样就怎么样。所以剩下来的时间大家纺线的纺线,织网的织网,竟真的织出一大张拉网来。 孙志新仔细检查这张网,经反复验证之后发现它确实结实而牢固,完全可以正式应用。心里大喜之下,将所有参与织网的女同志狠狠表扬了一番,喜得一群女人要翻了天,说话都中气十足。 要知道在史前时代,由于女性的生存能力低下,必须要依附男人们而生存,因此地位是比较低的。除了母系氏族,在整个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女性差不多都是男人的附属品,直到现代才摆脱这种状态,和男人一起撑起整片天空。但是在生产力和技术落后的时代,一切都靠力量和身体去获得的时候,女性的生理构造就决定了她们的地位。毕竟像夏尔这样的超级女塞亚人是极少的例子。 甚至在特殊或是艰难的时候,她们可以被拿去交换,换来牛、羊,或是其它生活物资、食物。现在孙志新教会她们技能,让她们也拥有了更多的技能可以为部族的生存而努力,无疑就是在提高她们的地位,肯定她们的能力,如何能让她们不欢喜?也就是说,孙志新这个新晋妇女之友的位置是牢固得不能再牢固了…… 作者有话要说:众妇女加一新晋妇女之友的成功。 拖网的出现,结果会使海风部族的鱼产量大大的提高,直接影响了整个冬季的食物贮量。 俺一直在想小鱼捕不捕的问题。海里有一种小鱼群,数量众多,长成成年的鱼体型也不大。作为食物来说不是很有意思,但沿海一带喜欢拿它来做鱼酱伴粥喝,或是煲汤,更重要的是腌制风干以后,它可以成为一道味道独特的零食。 48、泰格的心思 ... 再晚一点,差不多又是晚饭时间,一群女人便作鸟兽散。孙志新独自一人慢慢的将那张大网卷起来,收进自己的帐蓬。 下午女人们兴高采烈的试验那张粘网时前前后后十几网,大约网到了十二、三斤左右的鱼。孙新一条没拿,十二、三斤鱼也不够二十几个女人分,干脆叫夏尔全拿去,腌成鱼肉干晒上,算进过冬的食物里。 孙志新把鱼网放了帐蓬后钻到树林里去采些野菜,又在枯树上发现了些木耳,就把这些都摘回来,晚上做个木耳炒肉,再做一个昨天的清爽拌菜。炒制这种烹调手法以前没出现过,所有人都感兴趣,而布库喜欢吃拌菜,同时为了身体健康也必须补充维生素,所以孙志新正在试图改善纳鲁一家的生活习惯。前几天无意中看到奥格有牙齿出血的现象,这是明显缺乏维生素的表现,所以素拌菜那死拐扭孩子不得也得吃! 又随手掐了几朵野菊花,回到帐蓬里泡了一整竹壶的菊花茶,这才开始动手做菜。 清爽的拌菜很快做好,而现在肉食都是现吃现分,多余的一律由族人腌制起来准备过冬,就没有多余的剩下,要等纳鲁他们打猎回来才有。 不过片刻后布库就从林子里跑出去,和其它的小伙伴一哄而散,径直向孙志新奔过来。 “吉玛!看我猎到了什么?” 孙志新瞧了一眼,乐了,那是一只黄鼠狼,个头还不小,五个人分食虽说不够,但加餐是不错的。这玩意儿肉质细嫩,腌一下再吃风味独特,着实是一道美味。孙志新把它腌制过,然后挂在帐蓬外头等风吹干。像这种孩子猎到的猎物,不在分配范围内,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最近这小家伙打猎的本事见涨,去林子里野一阵后或多或许少都能带回来一些猎物。 想了想,又把前一阵布库猎的那种青眉取了十几只下来,用水清洗后放在陶锅里蒸上。青眉鸟布库断断续续的一直猎得有,孙志新一直嫌它们肉少没有吃,全腌过挂在外面风干,现在已经累积了不少,可以吃一顿都还有剩余。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4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小时候孙志新没少干这种事,拿着弹弓去打麻雀,拿回来家以后让母亲去毛后先用盐和香料一起腌,再挂到房子外面吹干,就成了风味独特的零食。吃的时候可以蒸可炸,炸的干香,蒸的肉头较厚,各有个的风味。那时候他父亲还在,两爷子一起撕着腌麻雀吃,那种盐香耐嚼的肉吃在嘴里,无论佐酒还是空口撕着吃,都十分的美味。现在想来,儿时和父亲一起撕着腌麻雀吃的回忆温馨无比,竟是孙志新记忆里和父亲一起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 纳鲁进来的时候就看到孙志新怔怔的对着陶锅出神,整个帐蓬都是一股盐盐的肉香,只是那人不知道在想什么,表情有些呆,又有些甜蜜,目光穿过陶锅不知道落到了什么地方。 “小新,在想什么?”没外人,纳鲁就用这种亲昵的称呼叫他。 孙志新猛然回过神来,讪讪的道:“没什么。你回来了。” 纳鲁应了声,道:“没想到泰格还不错,是把打猎的好手。练习了两天以后,已经有模有样是个不错的猎手了。今天猎到的野牛里他有不少功劳!” 第一次听见纳鲁夸泰格,孙志新倒有些惊奇。那两人不是一直都不对盘的么?随即又释然,纳鲁这个人性格豪放,不是那种记仇的人,想来泰格的优秀他会看在眼中,不会因为两人之间的摩擦就抹杀他的优点。想到这里孙地新不由得多看了纳鲁几眼,心胸像草原一样宽广的男人让人没法不大生好感。 随后泰格就跟奥格一起钻进孙志新的帐蓬,泰格肩上扛了老大的一只牛后腿,看来就是今天打猎的功劳。 奥格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了一口就皱皱眉头,然后咋巴了几下嘴,仰头一饮而尽。而后随后又倒了两杯,一杯递给纳鲁,一杯却是递给了泰格。孙志新瞧在眼里,只觉得暗笑在心,奥格这个别扭孩子再别扭也跟其它的普通人一样,心里重英雄识英雄,看来泰格今天的表现必定十分优异,才用自己的英雄行为征服了奥格这个别扭娃。想到这里不免又有些吃味,啥时候才能轮到自己去打猎,也表现一下? 泰格举杯喝了一口,也像奥格那样皱眉,看来一时半会儿的接受不了野菊花的味道。 “什么味道?”泰格问。 “野菊花。”孙志新答道,又跟着解释:“野菊花用来泡水喝,可以清热解毒,像你们这样一整天顶着烈日奔波的猎人,最应该喝它来败败火。听我的,多喝一些,多喝几口就会适应那个味道,然后就会发现它苦中带甜,清新而宜人,味道其实挺不错。” 纳鲁与泰格听得似懂非懂,倒是知道孙志新专门为他们准备了这个什么菊花泡的水是为了他们好。两人心中都涌起被人关怀的温馨感觉,喝完了杯中的之后自己又去倒了菊花茶来慢慢喝。还别说,水里有了野菊花的味道,初初觉得不习惯,但多喝几口以后当真从那股子草药味里尝出一股清凉甘甜来,倒觉得比白水要好喝些。 特别是孙志新把菊花茶的温度放得恰到火候,即不是烫得难以下咽,也没有用河水把它镇得冰凉,因为打猎是剧烈活动,扛着沉重的猎物赶回营地同样也不是轻松的事,所以喝太过冰凉的东西对身体不太好。反而是这种要温不温的,喝着不烫嘴,喝下肚以后慢慢的那股凉意就自腹中散发开来,身体就凉快了下来。 啜着竹杯里的菊花茶,一时之间两人都觉得孙志新贴心到了极点,身边要是有个这样的人相伴,是一生中最幸福的事。两个男人便不约而同的看了一眼孙志新,又看向对方,眼里电火花噼啪四射。 一轮眼神的较量孙志新没有看到,注意力全在陶锅里蒸着的青眉鸟上去了。而奥格又着实眼馋他的瑞士军刀,孙志新无耐只得递给他,奥格就兴奋的打开刀片,用一种近似于膜拜或是实验室做手术样的表情去切牛腿。布库自然是紧巴着自己的哥哥,专注的看他切牛腿,模样让孙志新联想到现代游戏机室那些没有钱买投币,就站在游戏机旁边全神贯注的看别人玩游戏的孩子。其中的相似何其接近……都是这么痴迷而神魂颠倒,像是那个正在切肉的就是自己一样。 孙志新一个没忍住,顿时笑得肚疼。哈哈大笑声中,纳鲁与泰格都回眼过来瞧他,眼里的宠溺和纵容居然也一般无二。 晚饭是木耳炒肉,和昨天晚上一样的清爽拌菜,主食是那只牛腿。孙志新这次用了巴西烤肉的办法,将牛腿架在临时的架子上转着烤。一边烤一边往上层层的刷肉酱,烤熟面上的一层就用瑞士军刀割下来,如此循环。 像这样烤肉法,最妙的地方就在于刚烤熟就被取下来食用,不必等到整条腿完全烤熟后变老,完美的保留了鲜美的肉汁,吃在嘴里一点都不会感觉到绵软嚼不烂,当真是又嫩又好嚼,配得孙志新配制的蘸料,吃得所有人大呼过瘾。 便见那条牛腿在火上不停的转动,肥美的油滴时不时会滴进火里被点燃,暴起一小团橙红的炎焰,又散发出带着焦炭味道的烧烤香气,像美酒一样可以醉人。整条牛腿被烤得皮面上微焦,油汁满布,色泽是明艳艳的金黄里透着红,吃到嘴里更是鲜嫩油滑,让人连舌头都想一起吞下去。 到得此时泰格已经对孙志新的手艺佩服得五体投地,心中大是焦虑以后若是吃不得这人做的食物,别的食物他要怎么才吃得下去? 晚饭过后众人都太饱,懒洋洋的呆在原地不肯动弹。孙志新去洗完餐具回来,又把蒸好的青眉鸟拿出来让人溜缝儿。 众人本来吃得很饱,但闻着青眉鸟的香味儿还是没忍住,一人抓了一只撕着吃。腌制风干后的青眉肉质韧而干,嚼在嘴里一片咸香,越嚼越是回味。偏生它还肉少,永远满足不了大口吃肉的感觉,所以就留下无穷的回味,吃起头就很难停下来。 奥格和布库两兄弟亲亲热热的在分食一只青眉鸟,两兄弟突然发现瑞士军刀里有一个小工具,可以很容易的把青眉鸟骨缝里的肉人剔出来。两兄弟就在那里玩得眉开眼笑,倒是觉得剔肉比吃鸟肉还有趣。 孙志新突然想起什么,把那张卷成一团的鱼肉拿出来递给泰格:“给你的。” “是什么?” 孙志新就喜欢恶劣的卖关子,道:“你先打开看看。” 泰格打开鱼网,见是一张布满了窟窿眼儿的东西,还是没瞧明白是什么。不过心里倒是觉得制造它的材料挺新奇,自己人来都没有见到过,忙扒住织成鱼网的亚麻绳仔细看。 孙志新黑了脸,一把扯过被泰格末本倒置正在研究亚麻绳的鱼网,没好气的示范道:“像这样,先把它展开铺到海里。下沿系上重物可以让它的下沿下沉到海中。由两人力气大的拖着它在海水里走动,其余……我想想,大约还需要七、八个人,推着这个东西往岸边走。你想想,凡是被它圈中的鱼,到了最后的合拢的时候,是不是都被网住而聚集到了一起?那时候就可以很方便的捕足了。这个专门用来捕鱼的工具,就叫做鱼网,是我和部族里的妇女今天下午织出来的。” 泰格听得又惊又喜,做为一个靠海吃海的海风部族族长,到现在听孙志新的说明后哪能还理解不了鱼网的用途?刹那之间连一向显得有些清冷的眼瞳都蒙了一层浓重的喜色,有了这个道具,部族成员捕鱼的收获肯定会大大增加,实是是一件了不得的东西。 “当真给我?”泰格喜出望外觉得有些不真实。 孙志新笑道:“当然是给你。猎人部族又不靠海,哪用得上这么大一张网?这种网叫做拖网,适合缓合平坦的海滩拖动捕鱼,而猎人部族旁边只有小河,适合于用小型的粘网。” 泰格喜滋滋的收下鱼网,情不自禁的用闪闪发亮的眼睛看着孙志新:“为什么突然想到送这个给我?” 孙志新乐了,笑道:“到底是我傻还是你傻?你的海风部族依着大海捕鱼为生,最需要合手好用的工具。难道你就想不明白?工欲善……”马上又改了口,道:“用更好的工具,当然能换来更好的收获。花最少的时间捕更多的鱼,从而获得更多的食物,这样不仅能改善整个部族的生活,更能利用节约下来的时间制盐,或是发展其它方面。别告诉我我不懂这个道理!” 懂!当然懂!只是泰格从来都没有想到过孙志新会弄出这么一个东西来给他。自从那一晚之后他以为这人对他厌恶到了极点,绝对不肯帮助自己与自己的部族。可是他想错了,这个人远比他想像的更要心胸宽广,更加善良慷慨,更加不拘小节。 “……现在两个部族合作对抗残酷的冬天,海风部族有更多的收获同时也意味着猎人部族有更大的机会的腾出手来做其它的事,比如……” 孙志新还在说,泰格已经听不清了,只觉得这人脸上像是笼着一层浅浅的光辉,那眉、那眼、那鼻、那唇,组合一起时美到极致! 这个人他立誓要必须得到!现在已经与部族的生存发展无关,仅仅只是他想要这个人。仅仅只是这样而已。 从初见面起,心动,心动,再心动,那人就像一个发光发热体,引得人控制不住的要向着他飞扑而去。以前他还不坚定这个念头,因为其中混杂了不单纯的借助他的力量让部族壮大的功利心思,那时候他只是想要这个人的能力,而不是想要这个人。只是因为要获得他的能力就不得不和纳鲁抢夺这个人的拥有权罢了。而今天他喝着那杯装满了心意的菊花茶,心思突然就清明起来。他喜欢这个人,不舍得离开这个人,想要和他一起生活,想要天天看到他阳 刚爽朗的笑容,想要听到他大大咧咧的说话声,想要随时都可以喝到装满了心意的菊花茶! 其它的泰格还没有想白,包括自己更深一层的心意。但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明白想要就足够了。等他先拥有了这个人,其它的想不明白的心意可以慢慢去想,整个过程一定会无比的动人而畅美。 刹那之间,泰格的眼神就充满一种原始男性的掠夺,又怕被人瞧见,迅速的低下头去,借着喝茶掩饰自己的情动。比起纳鲁,他的心思实在是深沉得太多,深知以目前的情况而言孙志新怕是对他没什么好感。但他一点都不气馁,未来有的上时间,他要一点一点的慢慢入驻他的心! 纳鲁的面色早已经黑了,满是醋意的盯着泰格手里的鱼网,又去看孙志新,眼神大是不满。他都没送过他任何东西,却送了那个王八蛋一张鱼网。不爽,大大的不爽!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 下两章同学们请仔细看作者有话,可以解谗了,纳鲁同志要反扑。 49、史上最囧的表白... 今天晚饭后的气氛有些不合谐,除了奥格和布库两兄弟在那里玩瑞士军刀玩得兴高采烈以外,两个大人都板着个死人脸,看得孙志新差点形成心理性便秘。 见鬼了?莫非今天晚自己做的晚饭不好吃?不对啊,那两人吃晚饭那阵就跟饿死鬼投胎一样,生怕少吃了点儿似的。那到底是肿么了?更年期提前?大姨妈来迟?还是欲求不满?呃……无论是哪样,自己都是帮不忙的。 由此可以见得孙志新同学情商之低,自己俨然处于低气压的暴风眼都没感觉出来。 奥格耍刀耍得有瘾,跟个重症吸毒爱好者似的,孙志新受不了的夺回刀,那别扭孩子终于肯悻悻的带着布库回自己的帐蓬。纳鲁和泰格继续大眼瞪小眼的对战,大约是这种精神层面的PK实在太费精神,二位爷一直一声不吭的斗到快九点钟才走。都是什么事人啊?个个极品……好不容易送走了四位大神,孙志新总算松了口气,躺在自己的帐蓬的熊皮上想事情。 熊皮是纳鲁送来的,野生熊全都是凶猛不好惹的家伙,想要猎到它必须花费不小的代价和精力,所以整个营地里能用上熊皮的不多。倒不是说它很舒适,像这种没经过鞣制的皮革,无论怎么都不舒服。从某种角度来讲,它代表着某种不凡的身份和地位,类似于颁奖是发的勋章一类的东西。 就以孙志新知道的,整个营地有资格使用熊皮的有纳鲁、泰格、奥瑞克、康,齐格力好像也有一张,然后就是自己。孙志新知道了熊皮代表的意义后就很囧,谁喜欢这玩意儿了?又没经过鞣制,硬绑绑臭哄哄,连毛也是东边倒一片,西边倒一片,跟被蹂躏似的。不过纳鲁拿过来的时候很开心,像是送了孙志新什么贵重的礼物一样,孙志新只得收下铺在帐蓬里,然后又去采了许多驱坟草来驱赶熊皮散发的怪味儿。没法,他这人天生心肠软,纳鲁那么开心,他拒绝不了。 离深夜还早,教一群娘子军纺线织网也不累,孙志新躺在熊皮上一时半会儿的睡不着,便在那里闭眼假寐。 想心事?孙志新大大咧咧的一个男人,可没有这种伤春悲秋的高人情怀。要他伤春悲秋般戏说天凉好个秋,除非天塌了! 老实说他对现在的生活还挺满意的,不必去成天处于现代社人和人互相轧压的状态,没有让人筋疲力尽的勾心斗角,生活一天天都很充实,惬意得很。如果没有一天天逼近的凛冬危机,再加纳鲁对自己屁股发出的威胁,简直完美! 唔,有点怀念前世的夜生活倒是真的,因为可以和友人一起去喝啤酒,K歌,对着电脑显示屏狂轰乱炸一整晚的CS(反恐精英,一个竞技性的第一视角对战游戏),还有满硬盘的成人武斗电影,就是那种动作难度系数挺高的男人都喜欢年的A字打头的大片儿。武藤兰,饭岛爱,苍井空,林志玲,还有其它的N多AV妹妹,哥挥泪跟你们永别了……你们千万要保重身体,不要见男人就睡,还是挑一挑的好。子不是曰过吗?博爱和下贱其实很多地方都是相通的,哥都走了,你们就别继续博爱下去。 正在那里幻想苍井空妹妹雪白的身子,迷迷糊糊的就要睡过去。便就在那将睡未睡的一刹那,也不知怎么地,苍井空妹妹雪白晶莹的身子突然就被换成纳鲁古铜色的精壮阳刚果体,还有腰腹底下那根棒槌,大得就跟齐天大圣的定海神针一样触目惊心。孙志新冷不丁浑身一个冷颤—— 醒了。 当然不是像大话西游里猪八戒在春十三娘身上打的那个冷颤那样,就是个单纯的冷颤…… “孙志新。” 谁叫我?刚把纳鲁的火热躯体自脑里赶出去,神智还有点发蒙。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4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 这回孙志新听清楚了,叫他声音是泰格的。 听不到孙志新回答,泰格便又叫了声:“孙志新。” 说实话,泰格的发音真的很标准,一点都不像纳鲁,现在叫起孙志新三个字来发音还怪怪的,像欧美人士说中文,总也咬不清音调,分不清平翘舌音的区别。他的声音没纳鲁那么低沉浑厚,像是像胸腔里百折千回再转出来,而是醇和中透着清冷,又有着一种特别的醇和,尾音带着独特的滑音和颤音,极富感染力。 如果说纳鲁的声音像低沉的大提琴,那么泰格的声音就是表现力丰富的萨克斯,都是富有成熟魅力的典范嗓音。他在帐蓬外低声呼唤,激得孙志新尾椎都在一阵阵的酥麻。不过孙志新暂时没打算答应,泰格可不是纳鲁,他全身散发出来的掠夺本性可不是纳鲁那个忠厚憨厚的大型犬能比拟的,非常之不安全。 以前嘛,孙志新还不懂男男情事,现在让纳鲁开了窍,知道男人也可以和男人那啥,所以隐隐的就有了危机意识。时代已经变了,以前是女子半夜私会男子不安全,有可能失贞什么的。现在男子半夜私会男子也不安全,有可能屁股遭殃……干脆装他不搭理他,这家伙跟纳鲁一样,也是个生冷不禁,荤素通吃的家伙。况且纳鲁好歹算是二婚人士,下手还有点分寸。像泰格这样的未婚人士,现代的话怎么说来着?哦,对于性事来说他就是属于战斗机一类的类型,且据说还没有开过锋,自己可不想成为他的磨刀石,所以装死当乌龟最为安全。 只是那厮一直在帐蓬外面叫,其坚韧固执的程度甚比一直不被接听吵得要死的电话铃声。 “孙志新,我知道你没睡着,出来说会儿话。” 停了停,泰格又道:“难道你要永远避着我不见?同在一个营地生活,天天都要见的,我还在这里吃饭,你这么一直烦我总是不好。出来聊聊吧,今晚的月色很好。两个部族现在在一起,你就不想对海风部族多了解一点?” 孙志新怔了怔,倒是突然对泰格有了些好感。那晚他潜入自己帐蓬后自己发飙的事他大约还记得,现在倒是守规矩,只是呆在帐蓬还叫唤,人没进来。 到底要不要答应他一声?反正没睡着也无聊,天色也早,出去聊会儿天好像也没什么。不过,为毛感觉这么怪?那人在外面叫他的那口气,活像小男朋友在窗外投石子砸窗户玻璃呼唤自己的小女朋友,两人要相携出去偷情一般。 完了,孙志新心里突地一凉。泰格邀他半夜出去说话,他也能往偷情上想,难不成真的被纳鲁给掰弯了?不要啊…… 泰格久唤不应,又换了个口气:“孙志新,孙志新,新新,新新。” 猩猩?!我他妈还狒狒呢!你才是猩猩,你妈是猩猩,你爸是猩猩,你们全家都是猩猩! 孙志新一阵火大,怒道:“叫什么叫?奔丧呢?” 一骨碌从熊皮上拿起来,走出帐蓬,一眼就见到了月亮下的泰格。 就是那么一眼,孙志新猛地就怔住。 头一眼见到泰格,孙志新就晓得这个维京海盗样的男人长得很俊。可是再一次在月光下认真看他,才发现这人俊得出奇! 他好像天生就是为夜晚而生的,不像纳鲁,那人是为白天而存在。夜空下的泰格,体形修长健美,宛如一匹人形的猎豹。月光洒在他壮实的胸脯上,像是染上一层银辉,成块的腹肌远远瞧去显得山峦起伏,皮裙下的男性特征即使隔着皮裙都显得粗壮雄伟,使得这个维京海盗比白日里看起来更张狂,更野性,更俊美,更高贵,更雅致,还多了几分夜空独有的神秘和凄美,整个接近□的身体就像剪影一般,有一种震憾人心的感染力。 泰格散发出来的气息是张扬而侵略的,可两只眼睛在月色的映照下却是让孙志新头一次发现般显得很温和,还蕴含着一种让他有些头皮发麻的深情。 他整个人就那么慵懒的站着,全身都很放松,身体散发着很自然写意的美感,像极了一头吃饱喝足的猎豹,终于有了戏耍猎物的心情。特别是他的眼,没了平时的灰白冷漠,仔细看去竟是蓝幽幽,跟野生猎豹的瞳孔在灯光下的反射光一模一样! 有那么一瞬间,不知道是不是孙志新的错觉,好像当真看到泰格的眼瞳缩成一线猫瞳,随即又恢复原状,还是那般蓝幽幽的,浓情且温柔,完全没有第一次见到时的冰凉感觉。 猫瞳?自己看错了还是怎么地?人类的眼睛怎么可能缩成那种坚线样的模样?再次仔细再去看他的眼睛,这一回连那种蓝幽幽的色泽也没有了,仍是以往看到的灰白,像维京人,又像日尔曼民族那种瞳色,只是冷色调里渗进了暖意,又要比以往好看许多。 看见孙志新呆呆的看着自己,像是头一次发现自己的魅力一般,泰格有些自得,又有些开心,心里充满了被孙志新赏识的满足感,露齿邪气的一笑:“新新。” 作者有话要说:嗯,俺不干那拆CP的事,小新和纳鲁是定下的。其余的,不好说。 晚点儿二更。 50、史上最囧的表白... 孙志新头皮一麻:“闭嘴!谁让你这么叫的?” 泰格又笑,道:“我听见了,纳鲁叫你小新。别人都叫你孙志新,唯有他叫你小新,想当然是个很特别的称呼,就像爱称一样。我当然也要有特别的称呼,就叫新新。” 新新你妹! 肉麻得鸡皮疙瘩全在皮肤上跳芭蕾,宛如全身上下的皮肤上站了许多放荡的舞女,孙志新恶狠狠的搓着手臂上翩然起舞的大粒疙瘩,没好气的道:“别那么恶心的叫我!” “那叫什么?” “像纳鲁一样叫小新吧。”话一出口,孙志新就觉得不妥。貌似自己好像又说了什么蠢话。 果然,就见泰格脸色一暗,然后突然又像想到了什么似的猛然一亮,笑咪咪的叫了声:“小新。” 声音之温柔,饱含的情感之浓烈,就跟……蜡笔小新他妈在喊自己的娃一样!让孙志新又开始后悔不迭。真衰啊……蜡笔小新这个名号当真是恶梦,一出口准没好事!他却不知道小新这个小名儿片刻之间就让泰格从地狱到天堂来回走了一圈。先是心中黯然,自己绕来绕去还是只能和纳鲁喊一样的称呼。随即又恍然顿悟,小新这个小名儿可不是人人都可以喊的,被孙志新答应能喊这个名字的仅有他和纳鲁两人,意思岂不是把自己和纳鲁在他心中放到了同等的地位? 泰格顿时笑得很灿烂,一口白牙尽露的果然像极了月光下的维京海盗,那目光就像发现落难在海面上漂流的的公主,正要把她抢回去带到自己的海岛中。 泰格笑起来也很好看哪,少了纳鲁的豪迈,多了一股子飞扬咨意的味道。下意识的孙志新就在他的嘴巴里去找纳鲁嘴里那种虎牙,他萌这个,可惜的是没找着,倒是发现这人的牙出奇的洁白而整齐,有点像打牙膏牙刷广告的模特。唔,门牙间的缝有点大,不过倒是挺可爱。孙志新便纠结了,他姥姥的,史前人类都不刷牙,为毛牙这么白? 然后孙志新就很无良的走神,幻想着泰格手拿一把牙刷,龇牙翘唇露出有门缝的大白牙,先是说:我们的理想是——没有蛀牙!然后又用更古怪的拉长腔调道:请大家跟我一起说,田七~~~七七七~~~ 孙志新一个没忍住,哈的一声就笑了。笑开之后又觉得不妥,赶紧绷起脸。绷又绷不好,便又乐,乐一下又绷起脸,如此反复几次,最后才道:“大半夜叫我,想聊什么?” 他在那里又笑又绷的变脸,泰格正看得出神。听到他猛然问起,泰格一时半会心神还收不回来,便不好意思的挠挠后脑勺,竟像是很腼腆般的笑了笑,脸上的神情显得有些窘迫。孙志新被他这个动作萌到了,呆呆的看他。会害羞的海盗啊,挺有趣。 泰格又挠了挠后脑,很诚实的道:“刚刚还想有很多话说,你一出来我就忘了。” 孙志新又是一呆,然后噗的一声再次笑出声来。 好吧,不管是他是真的,还是装的这幅表情,总之他成功了。 孙志新走上前去,领着泰格走到河边的一边大石上坐下,笑道:“聊吧。说说海风部族,我一直很好奇这个离猎人部族最近的部族。” 泰格坐孙志新身边,着迷着看着他的侧脸,半天都没说话。孙志新终于明白了,敢情这个人在人前人后的表现是不同的,他真的是不知道该说什么,而不是在装样。 精明的泰格,一脸掠夺表情散发着侵略气息的泰格,还有眼前这个有些傻的泰格,组合到一起才让这个人变得有些真实起来,而不是那个精心计算着得失又野心勃勃的海风部族族长。面对着这样的泰格,孙志新所有的防备全部卸下,又有了搞怪的心思,见他像二楞子一样看着自己,就对着泰格正色道:“我叫孙志新,你好!” 泰格一怔,不知道怎么回答。 孙志新便板着脸:“你应该说,你好。” “哦,你好!我叫泰格。”泰格机戒的回答。末了又觉得不对,诧道:“我知道你叫孙志新!” 噗! 孙志新顿时笑趴在石上。哎哟喂呀,这还是那个一脸精英相的海风部族族长?弱智都比他强! 孙志新笑得肚疼,又不敢太大声影响到别人,只憋得一张通红。泰格便看他忍着笑,一双黑睛都透着一种润泽的水意,白牙在红唇间若隐若现,有着一种引人之致的风情,引得他下腹一阵火热,忍不住脱口便道:“小新,做我的吉玛吧!” 孙志新的大笑嘎然收声,猛然被自己的口水呛道:“你说什么?!” “做我的吉玛!”泰格这次说得无比清楚。 孙志新懵然,本能的就拿纳鲁来搪塞:“我是纳鲁的吉玛,我们有过仪式。” “那不算。”泰格认真的道:“你的归属权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按规矩你也是我的弟亲!直到我和纳鲁分出个胜负以前,你谁的弟亲都不是!这一点连奥瑞克智者都不能反驳。” 孙志新有些微怒:“归属权,归属权!当我是什么?货物?我爱喜欢谁就喜欢谁,谁也管不着!” 泰格迅速接口:“那你喜欢我吧!” 孙志新被口水呛住。刚才是谁说这男人没掠夺性来来着?真是白痴!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5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见孙志新的眼神透着拒绝的气息,泰格有些受伤,低声道:“我哪里不如纳鲁?他是族长,我也是!我的部族还比他大!我打猎不如他,但我可以学,将来有一天一定比他强!他能给你的,我也能。我又不比他长得丑,为什么就不能喜欢我?” 爷,关键的不是这个,关键在于我和你都是大老爷们好不好……你部族大不大,你本人强不强,长得好看不好看关我鸟事啊?呃,话说,是关鸟事来着……寒。还是不想这个问题,一想到这个问题就气闷。 泰格说着话,激动之下一把抓住孙志新的胳膊往怀里带。孙志新挣扎了一下没挣开,心里不禁发毛,姥姥的,跟纳鲁一样也要玩硬的? 却见泰格只是把自己硬拽过去,完了就没了反应。孙志新保持着双手拖在石上僵在他怀里的动作,知道这野人力气不比纳鲁差,干脆乖乖的不挣扎,免得引出什么不和谐的反应。耳边只听见泰格如同耳语那般道:“我没和别人好过,无论女人还是男人。这是我头一次想对一个人好,该做什么我一点都不会,我只知道有人告诉过我,要想对一个人好就要说出来,你不说出来别人不会知道,所以我就想对你说。小新,做我的吉玛吧!以后我的就是你的,我会努力对你好。” 一番话大约已经是泰格所能表达的极致,可说完了半天不见孙志新有任何反应。逐低头一看,那人的脸被自己狠狠按在胸膛上,两个鼻孔被自己的胸肌堵住,下巴又被抱得死死,现在正窒息得一脸青紫,跟快挂了似的。 泰格大惊,猛然放开孙志新。孙志新终于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忙大口的呼吸了几下,差点被史上最惊悚的表白活活给憋死。 还好泰格不是韩剧男主角,没有那冗长酸腐得令人胆寒心颤的表明。若不然一通长篇论述下来,还没等他说完,自己就已经挂之。史上听表白听死的,自己怕是头一个…… 也正因为如此,孙志新只听清了头几句,后头全在努力的寻找新鲜空气,是以泰格说了啥,他完全没注意。更何况他全副精神都去找活路去了,泰格一生中第一次的深情表白有一大半都打了水漂,泡都没冒一个。 泰格便瞧见孙志新好不容易缓过劲来,两眼迷蒙的看着自己,注意力明显的在待机状态中。当下不由得又是气怒,又是不甘,这番话要他再讲一次,他肯定是讲不出来。要让一个男人掏心挖肺的表达感情并不是那么容易,他豁出老脸勇敢的只说了这么一次,遇上的却是这个结果,换了哪个男人都会发飙。 泰格忍无可忍,对准孙志新还在一张一合努力呼吸的嘴,带着惩罚的心思用力的就啃了下去。 对,用啃的!他跟纳鲁头一次一样,也不会亲吻。他只瞧见那张嘴又是诱惑,又是可恨,就是想——咬它! “唔,唔,唔!”孙志新用力挣扎,不敢相信自己又被强咬了。奶奶的,都当自己是丢给狗玩的狗骨头不成?一时间就感觉到泰格的嘴在自己嘴上用力吸咬,牙齿啃着自己的嘴皮子,让人担心会不会被他咬下来吃了。那有泰格那大门牙,直接磕到自己的门牙上,硬生生的疼。 泰格的这种‘啃’又要比纳鲁狂野得多,上下嘴唇连到一起被他吸得全部突出朝向泰格那方,简直是一点美感都没有,活像嘴皮子被吸进了强力的吸尘器,都快被吸得要离开脸飞出去一般。 孙志新慌了,这可是吃饭的家伙,被吸走了怎么办?当即用力踹泰格的小腿,努力表达自己的拒绝。 泰格根本就不理他,任他踢,任他踹,直到‘啃’得心满意足了才放开孙志新。 孙志新被咬得气喘吁吁又头晕眼花,这肺活量完全没法跟人比,不在同一个级数上,一时半会组织不起攻势来。 便见泰格恶狠狠的盯着自己,神气活现的丢下一句:“你等着!我不会服输的!总有一天我会胜过纳鲁,让你成为我的吉玛!” 话落之处,雄纠纠气昂昂的走了,俨然便是那高贵而傲慢的维京海盗王子做派。留下孙志新目瞪口呆的坐在石上呆若木鸡。 操!我管你去死!你爱怎么折腾就折腾去吧,不好意思,爷没那个闲心奉陪!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 谁说小新被暴啦? TT,你们都不疼他。 关于纳鲁,别急,下章就是关于他的诡异戏份。吼吼~一想会有多少人雷到,我就兴奋! 51、纳鲁的逆袭 看着泰格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孙志新坐在石头上呆了一阵,开始无比的烦恼。 纳鲁的事都还没有解决,又钻出来一个泰格,真是让人头大无比。自己穿到这史前时代是改了运还是怎么回事?以前在现代的时候也没见过哪个男人对他青睐有加,怎么到这里就跟进行基因重组一样,引得一前一后两个杰出的男子直往自己身上扑?没有哪个男人会嫌弃自己魅力值高,但他不要要这种魅力啊…… 自己的家庭因父亲走上崎路的原因而导致破裂,一直都是孙志新心中的遗憾。一路成长起来的过程中,孙志新心底总有一个小小的愿望,那便是可以找个母亲那样的温良贤淑女性结婚组成一个家庭,再生一男一女两个小娃娃,成为一个稳重宽厚的有责任心的好父亲。似乎这样父亲留下的遗憾就可以从自己这里得到补足。 而现在这个愿望好像离自己越来越远,人生的方向正拐向一个茫然不可知的新方向。自己不仅被两个优秀的男子给纠缠上,成家立业的愿望更是遥遥无期。至少在猎人部族,自己被打上了纳鲁专用的标记,除了纳鲁谁都不敢觊觎他。而其它部族,也就只见过海风部族,光是这么着就引来了泰格这头侵略意味十足的猎豹。 未来该怎么办?坚持自己的愿望找个女人成家生子,然后继续在这史前世代飘荡下去?或是向现实妥协?男男虽然不是自己的菜,但好像也没那么糟糕,猎人部族有不少弟新家庭,每家都生活得很好,再说纳鲁也确实是个非常优秀的男人,要真跟自己那啥,指不定委屈的还是他。至少可以绝了泰格的念想,免得他也参进来夹缠不不清。这一刻,孙志新自己也不确定了。 心里头理不出个头绪来,便解开腰间的小皮裙搁到岸边,走进河心蹲到身体把自己埋进清凉的河水里,才觉得心里的烦躁好了许多。 此时季节已经是秋季,河水变得已经有些凉,流动的河水冲刷在身边很是惬意。孙志新不时不敢像这样脱光下河泡着,史前人类可以肆无忌惮果奔,他则不行。脑子里头仍然顽固的秉持着二十一世纪的观念,无法大剌剌的裸|露在人前。以前又和纳鲁一起住,无论干什么,那人都是要跟来的。等到现在自己一个人独自睡了才会晚上偷偷来到河边洗澡,因为做为一名拥有现代卫生习惯的人,白天流了汗水,总是要清洗一下才能更好的入睡。 蹲在河心用水冲洗着身体,只觉心里的烦恼好像都被潺潺流水带走了似的,一时间不再想纳鲁,也不现想泰格,只是单纯的去感受那种欢快的河水抚过皮肤的感觉。 洗了一阵,孙志新就觉得不妥,好像有两道视线一直盯着自己的后背似的。 猛地转身,惊觉河边的大石上当真有一道黑影正冲着自己的方向,两只眼瞳一眨不眨眼的盯着自己。孙志新大吃一惊,下意识蹲得更低,双手做出一个防备的动作,努力想要在月色下看清那是个什么东西。 便只见朦胧的月下,有个事物正蹲坐在那里,由于背映着月光,不太能看清形体,只能看到那一对怪异的瞳孔,一只在月光泛着碧绿,一只在月光泛着橙红,像极了被灯光照射下的草原狼。 瞳孔在灯光的照射下会双眼瞳孔的反光各不相同的动物有好几种,草原狼就是其中之一。 孙志新倒吸了口冷气,大是后悔自己的瑞士军刀系在皮裙上被丢到了岸边。心里后悔着,却不肯坐以待毙,手在河底不动声色的摸索,直到摸到一块尖锐的鹅卵石才静止不动。 下一刻,坐在石上的身影暴窜而起,合身向着孙志新扑来。孙志新闷声不吭,潜藏在水底下的手破开水面直伸而出,手中尖锐的石头对准了对方。 下一刻,月光照亮对方的身影,孙志新吃惊的猛地缩回持石的手,失声道:“纳鲁?!” 可不正是纳鲁,饿狼一样扑过去,一把就将孙志新按进了水里。 本已经准备好的攻势由于发现是纳鲁而放弃,此时毫无防备的被纳鲁一扑,身体被按到水里猛地呛了几口水。孙志新大声的咳嗽着,感觉到纳鲁抓住了自己的肩膀,正把自己往河滩上拖。 孙志新一边咳嗽,一边又惊又怒的道:“纳鲁,你疯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5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纳鲁把孙志新拖到河边,重重的扔下,身体随即压了上来,低声暗哑的道:“对,我就是疯了!” 孙志新用力推他:“你发什么毛病?” “我发毛病?”纳鲁压低声音叫喊:“你是我的吉玛,我从头到尾都没有收到过你的礼物,你却尽心尽力的做了鱼网给泰格!我送给你的兽牙你也从来不肯戴上,你当我是什么?我刚才看到了,他在亲你!” 孙志新停下挣扎,眯起起背对着月光瞧他。纳鲁一张脸涨得通红,带着怒意又带着委屈,全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子浓厚的醋意。 “刚才他是强亲,没见我差点闭过气去?” “你没有反抗。”纳鲁瞪着孙志新。“以前对上我,你从来没这么老实过。” 那是因为总是在你这里吃亏,我哪里不是越反抗,你就越来劲的?触动了你们二位爷的那条雄性征服欲的神经,越反抗越糟糕。 孙志新怔了怔,突地失声笑了,道:“别瞎想,我是拿给他了,但真正的意义是送给整个海风部族。现在两个部族合力抵御寒冬,他们捕获更多的鱼也会给我们带来更丰富的食物。” “我不管!”纳鲁蛮横的道:“总之你什么都没送给我过!” 老子天天给你煮饭喂养你,还被你骑来骑去,你还要怎么地?孙志新没好气的看着纳鲁,道:“那你想怎么办?” 纳鲁不说话,眼神晶亮的看着孙志新,专注而浓情。他的眼神确实像极了大型犬只,看人的时候专注而浓烈,温情而泛着湿润的水泽。孙志新被这样的眼光看得心里一片柔软,都忘记刚才他想问的,比如为什么刚才背对着月光时纳鲁眼瞳里反射出来的亮光会显出一红一绿的瞳色,像极了野狼。 慢慢的,情况就有些不对了,一股厚厚的□味道在两人之间散开。纳鲁的身体慢慢的开始发烫,那个熟悉的器物勃发开来,全面抵在孙志新的小腹上。 孙志新用力吞了一口水气,颤声道:“纳鲁,你要干嘛?你别乱对着我发情,我现在没和你一块住。” 纳鲁还是不说话,只拿忠犬样的眼光看孙志新。孙志新被他看得颤抖不已,又有一股无法控制的心悸在心底散开。 过了一阵还是不见他有什么动作,连以往情动时会拿下腹挤压摩擦自己的动作都没有。他就是那么专注的盯着孙志新的脸看,给孙志新带来的压力竟比他肢体上的侵略动作还甚。 孙志新想逃了,虫子一样在纳鲁身下扭动着身体,试图摆脱纳鲁的压制。 蠕动的身体更加挑起了纳鲁的欲望,孙志新的小腹如同在按摩纳鲁的身体,让他浑身紧绷起来,更加用力的压制住孙志新。 “别乱动!”纳鲁沉声道。 孙志新又惊又慌,小声叫道:“我不动!你从我身下去。” 纳鲁眯了眯眼,那动作竟和泰格要发动掠夺时的表情极度相像。孙志新心里一跳,就见纳鲁掏出根兽皮绳,将自己两手拉到脑后压住,把两只手捆在一起。 孙志新惊得脸都白了,这动作分明是要强来。更正!谁他妈刚刚说他是犬来着?分明就是一头恶狼! “你……你……你别乱来!”孙志新气急败坏,力气又挣不过纳鲁,迅速被他捆住双手按压在河滩上。 绑好孙志新,纳鲁的动作反倒温柔了下来,身体在孙志新身上蠕动着爬上来,嘴唇贴在孙志新唇上亲了两下,移动孙志新耳边轻声道:“小新,我嘴巴笨,说好听的说不过泰格。不过,我有办法会留住你的心,让你愿意跟着我。” 嘴里说着,伸手解下腰间的皮裙,面上显出坚毅的神色,整个身体轻轻的下移,坐到孙志新已经勃发起来的位置上。 孙志新敏感的位置被纳鲁骑上去,顿时一愕,吃惊的睁大了眼。 纳鲁的脸在月下又是羞窘,又是难堪,低声道:“你……你别……看着我。我问过了族里的弟亲家庭,他们告诉我,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要毫无保留的把自己给出去。两个人之间的事,要一心一意想着对方,让对方更快活,不能总是想着自己。所以……我……我……我不在乎是你……我,还是我那个你,总之真心喜欢一个就会一心想着他,满足他的需要。两个人的事要先想着对方才是对的。” 孙志新便感觉自己被纳鲁粗糙的大手握住,又被引导着移向男人身上脆弱的那个位置。 孙志新懵了,全身的感觉全都涌到了一处,感觉到纳鲁正在努力打开身体,极度不适应而痛苦着想要容纳下自己。 喜欢一个人可以作到哪一步?生命与尊严哪个更重要?有人曾说过,假如一个男人肯放弃所有的尊严来爱你的时候,那么他就已经爱你爱到了极致! 孙志新是事过才想起这句话的,身处目前的情形时,他脑中一片空白,感觉到自己的前端被容纳进纳鲁高热而□的身体,本能的把自己依据男性的本能抬着腰腹入侵。他看到纳鲁因为那种抵抗不了的疼痛而脸色发白,平时憨厚的唇抿成一条直线,脸是全是被入侵的屈辱与难堪,还有那种最柔软的位置受到伤害的无助。偏偏这样的纳鲁就是有着一种惊人的魅力,当进攻与防御的解色互换的时候,再刚强的男人也可以变得柔软,散发出一种因付出而显得夺人的美态! 孙志新便疯了,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要掠夺,要攻占下纳鲁的身体,打上属于自己的标记。 纳鲁痛得抽气,这样的情形他完全不适合,无论身体和灵魂都在排斥。可像那些弟亲家庭所说的那样,如果这样能获得孙志新心,他愿意再来更多次。 但男性的身体毕意是不适合承受的,在这个过程中他了解到以往孙志新承受的苦处,不由得对身下的人更加疼惜,一心想着要献出自己,让他也能够享受到自己感受过的快乐。但是,无论抱着什么样的心态,被这样入侵,还是有着无法描述的难为情。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5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纳鲁骑坐在孙志新身上,努力想要把他装进自己的身体,两腿控制不住的不停打颤,跪都跪不稳,一边又拿手去捂住孙志新的眼睛,低声哀求道:“别看……别看着我……小新,别看我。” 孙志新没法不去看他,从没有那么一刻像现在这样明白,纳鲁的脸像是被刻进了心底——再也抛开不去。 直到孙志新完全被纳鲁装进身体的那一刹那,纳鲁发出一声像是沦陷样的悲鸣,浑身的力气被抽尽,轻轻伏在孙志新耳边低声道:“小新,我是你的了。你以后抛不开我。” 被这句简单的话一激,孙志新就疯了。 以后的事他都不太记得,只觉得眼前像是回到了宇宙初生大暴炸那一刻,满眼都是绚丽的奇景,无数的彩光与线条,还有光点和亮斑,组成极不真实的景景。唯一真实的是只有怀里纳鲁的身体,滚烫、坚硬、充满着力量与生命力,拥着他就像留住了时间,真实得像是虚假。 不知道什么时候手从束缚里挣脱出来,等一切再平静下来的时候,孙志新才惊觉自己紧紧握着纳鲁的蜂腰,那上面全是汗。 纳鲁还在喘息,难堪,却又固执无比的问:“小新,你……你……舒服么?我有没有让你……”下面的话太让人难堪,纳鲁说不出口。 孙志新心中软成一片,低声道:“舒服,前所未有的舒服。” 情动,欲动,才是两人之间亲密的极致。孙志新惊觉男人的身体居然也可以让人疯狂,特别是对方是纳鲁,带来的感觉无与伦比! 听到情人的肯定,心中涌起难言的喜悦,纳鲁把脸凑近孙志新,像犬那样去舔孙志新的嘴。孙志新被舔得很痒,小声一直笑,伸手去推他的脸。 纳鲁想从孙志新身上下来,孙志新握住他的腰让他不要动。他总算明白了为什么每次纳鲁都要赖在他身体里,原来竟是这么舒服的。 “小新……”纳鲁难堪到了极点。 “别动,让我呆会儿。”孙志新抚着他的背,纳鲁的反应确实像只犬,舒服的微眯着眼睛,享受着这一片温存,放软身体坐实在孙志新身上。 孙志新拉下他的头,有一下没一下的吻的他的唇角,一边平息自己急促的喘息,一边轻声问:“你呢?还好吗?” “痛……”纳鲁小声道。 “光是痛?”孙志新不信自己的技术有这么烂,他有过女友的,知道怎么取悦对方。虽然现在对像换成了纳鲁,想来差别不会完全不一样。下意识就伸手去摸向纳鲁腿间,纳鲁惊得惊慌失措的去挡孙志新的手,可动作还是慢了半拍,被孙志新摸到一手的滑腻。 “嘿!”孙志新笑了,小声问:“你也出来了?” 纳鲁羞愤欲死,努力从孙志新身上颤着爬下来,想去河边洗漱,两条腿又像面条一样没力气。 孙志新揽住他,两人相扶相依的到河里清洗,随后回到纳鲁的帐蓬。 “过来。”纳鲁道。 孙地新这次没有迟疑,爬进纳鲁怀里任他抱住。假如纳鲁接下来还要做什么,他想自己不会拒绝。 可是纳鲁什么都没有做,完全不适应的第一次角色变换做承受方,已经耗尽了他所有的力气,仅是那么抱着孙志新,闻着他头发的味道,感觉他这么安安静静的呆在自己怀里,就是难言的满足。 “累了?”孙志新轻声问。 “嗯。” “还疼么?”孙志新想去摸那个位置。 纳鲁一把抓住他的手不让他乱摸,亲昵的把孙志新作怪的手夹在两腿间,脸上又涌起一片羞窘的红:“还有一点儿,不过不要紧。” “真蠢,哪能这么蛮干。受伤的话,明天打猎怎么办?那里太脆弱,乱来很容易受伤。” “不捆着你,你肯老老实实的?” “笨……笨蛋!下回我教你。” “下回你在下面。” “噗!我这回可不是下面?” 纳鲁微恼:“我说的是那个下面。” “哪个下面?”孙志新装傻。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5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两人在那里小声嘻笑起来。其实,对于相爱的人来说,谁在上面谁在下面真的很重要?孙志新不觉得自己现在爱上了纳鲁,但可以肯定的是纳鲁在他心里有着非常重要的位置,至少他拒绝不了纳鲁身体散发出来的诱惑。如果……纳鲁真想要自己不仅仅是身体,而是心灵爱上他的话,那么……自己努力点吧! “睡吧。”孙志新起身要走。 纳鲁用腿缠住他:“陪我睡。” “……好吧。不过现在这情形,被泰格看到可不妙。先睡,我早上溜回去。” 孙志新重新倒下来,面对着纳鲁,一手伸到他背后轻轻抚摸。果然,纳鲁立即舒服得眯上了眼睛,就跟只大型犬反应一模一样,他喜欢孙志新这么对自己。 孙志新一下一下轻抚着纳鲁的背,感觉他的背舒服得轻轻拱起,嘴角忍不住就带上了笑。像这样一头大型犬一样的男人,宁可自己忍受屈辱也要打开身体来取悦他,孙志新觉得在未来的时间里要爱上他应该不会很难。 过了会儿,猜想纳鲁大概是睡着了,孙志新贴近他的耳边耳语道:“纳鲁,给我时间,我会学着去爱你。以后……就一起生活吧!” 作者有话要说:遇到有这种非和谐情节的时候一般我都写两个版本,因为JJ现在实在是…… 诚实的说,或者说以个人的感觉来说,性与爱难以分割,喜欢上一个人就会想和他(她)有亲密的接触。删减去这一部分的细节,或者一些亲密的对话,会非常影响行文。但现在的严打……只有删呗。 VIP章文不敢发非和谐内容,具体看情况吧,有机会就将完整版发在作者有话里,同志们先将就着看。 52、诡异的早饭时间 一整晚心里都记挂着事,更怕早上起来被人捉奸在床,孙志新睡得不是很安稳。相反纳鲁有了孙志新的陪伴,倒是睡着十足踏实,一整晚都在孙志新圈在自己的怀里活像孙志新就是个大抱枕似。天亮时分孙志新就睡了,偷偷溜回自己的营地,然后当真睡不着了,爬起来找出纳鲁给的那枚兽牙,用瑞士军刀上的锉子在兽牙的末端锉出一圈环形的缺口,再用亚麻线编织成结实的辫子把它牢牢的系住戴在身上。 先戴在脖子上,又觉得很招摇,便把它取下来,收短了绳子戴在右手腕上。现在他左手腕是腕表,右手腕上戴的是纳鲁给的兽牙。虽说左手腕离心脏更近,但右手对于右撇子来说是更要的一只手,孙志新觉得戴在右边比戴在左边的意义更好。 然后他就举着右手,透过晨光去看右手腕上不停摇晃的兽牙,觉得它又是简朴又透着古老的气息,竟是挺好看,半点也想不通自己以前为什么很厌恶在身上挂饰品的毛病。纳鲁送的呢,传说还是定情的礼物,孙志新想了半天,忍不住翻来滚去的在那里傻笑一气。 以前心里把这东西当烫手山芋看待,总是试图刻意的去遗忘它,从来没有仔细的去看过。现在把它翻出来戴在手腕上仔细看去,才发现这枚卡亚克兽的兽牙竟是非同一般。 它大约有寸许长,呈一个很缓和的不规则圆锥形,整体看上去挺像一只云南野山椒的形状。又比它更纤长细致,整体颜色看上去是一种象牙质的白中泛着米黄的颜色。整体表面非常细致,光滑得很不可思议,隐隐还泛着一种牙釉质特殊的反光,非常之坚硬。孙志新拿犀利的瑞士军刀上的硬质不锈钢锉条狠狠的锉,才勉强锉出一圈缺口。而后又发现这枚兽牙是中空的,有一道很细的小管道从牙尖一直通到牙根,用嘴去吹的话还能吹通气。 孙志新便不由得心中一动,生这种构造牙齿的动物一般都带毒,如同蛇的毒牙那般通过中间的孔向猎物灌注毒液。只是孙志新想不出来会是什么样的野兽会生着这样的毒牙,又只有一枚,更想不通听奥格描述起来卡亚克兽的体型好像不小,这样的毒牙会生在哪里。不过等研究完这枚兽牙以后孙志新越发明白猎取这颗兽牙来得不容易,因此更显得珍贵,看着这枚兽牙时心里不免乐滋滋的。 因为这枚兽牙,又因为昨夜和纳鲁的一场性事极为淋漓尽致,心情就特别的好。还没等众猎人起身,孙志新就早早的熬好了一大锅肉汤,还煎了鱼做早饭。 纳鲁三人过来的时候脸上还带着在河边清洗以后的水珠。纳鲁看到孙志新时,的往孙志新的皮裙那里的溜了一眼,又偷眼看了孙志新一眼,粗犷的脸有些涨红,马上飞快的转开眼光去看陶锅里的食物。 孙志新被那眼光一看,昨晚的点点滴滴又回到脑里,禁不住也是脸上飞红。两人的眼光微微接触,便自各调开,都是强装一脸若无其事的神色。整个帐蓬里的气氛就变得有些微妙,有些散发着粉红泡泡的无形东西正在不住的往空气里升腾。 奥格习惯性的去拿竹杯倒水喝,突然眼尖的发现孙志新手腕上的兽牙,便不动声色的扯了纳鲁一把,要他去看孙志新的手腕。 纳鲁转眼一看,孙志新手上戴的可不正是自己送的那枚兽牙?顿时又惊又喜,失声喜道:“小新!你肯戴它了?” 孙志新垂眼往手腕上一看,顿时一阵羞窘,下意识把手腕往腿侧垂下,潜意识觉得以这个动作就不会引起人的注意。 布库也发现了,忙捧起孙志新的手腕来看,喜声叫道:“吉玛!这是帕帕猎的卡亚克兽牙!” 孙志新便更窘,心里头不由得一阵恼火,早知道会引来这么大的反应,还不如不戴…… 纳鲁又惊又喜,席地往陶锅边坐下,一不心压迫到昨天被孙志新折腾过火的部位,脸上顿时一阵青白交加。 孙志新心里一疼,关切的问:“还疼?怎么这么不小心?” 纳鲁的猛然就涨得通红,然后又迅速发黑,粗声粗声的怒道:“我哪儿疼了?我又没有打猎受伤,别诅咒我!” 噗! 好拙劣的谎话。 孙志新一个没忍住,转头笑开。就说为毛奥格那么别扭,敢情是遗传自他爹,今天早上的纳鲁就抹不开脸,别扭得很。不过一个粗犷的伟男子这般羞窘外扭,又显得出不出的可爱,嗯,很像一只在闹别扭的金毛犬。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5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吉玛你笑什么?”布库天真的问。奥格也一脸茫然的看着孙志新。 孙志新忍住笑,道:“没事。你帕帕他……嗯,肌肉拉伤,我一会去林里看能不能找些消炎止痛的草药。” 纳鲁被窘得不行,又不好意思申辩,拿起一块肉恨恨的咬着泄愤。 “都过来吃早饭。”孙志新招呼布库和奥格坐过来,自己坐到了纳鲁身边。 纳鲁依然黑着脸,吭哧吭哧的啃肉。孙志新给他倒了一碗肉汤递给他,纳鲁伸手过来接的时候孙志新对着他小声道:“别气啦,大不了以后有机会我让你……”说了一半孙志新就说不下去,这话也太羞人。 “小新,你……”纳鲁手一颤,一碗肉汤倒有一半撒在地上。马上又猛地抬头,一双晶亮湿润的眼睛带着狂喜看向孙志新。 噢……就是这种眼神,让孙志新真想咬他一口。 布库大是心疼,嚷道:“帕帕,肉汤撒了,真可惜!” 孙志新已经缩回去身体,一本正经的在那里喝汤,俊脸也是忍不住烧得滚烫。心里直是呻吟,真要命,自己怎么就说了这话呢?哎呀,不管了!就当是两个欲望过剩的男人之间的互助…… 正在两个人一个心里甜蜜着喜悦无限,一个人懊恼交加恨不得咬下自己的舌头头,泰格钻进了帐蓬。 “快来吃早饭。”孙志新招呼他。 却见泰格沉着一张脸,自已去用竹杯倒了一杯水喝,这才走过来坐下。 孙志新小心的看了泰格一眼,只见他那张脸上乌云密由,显然是还是不能释怀昨晚的乌龙告白事件。 噗! 孙志新没忍住,又乐了。 “你笑什么?” “你笑什么?” 纳鲁和泰格异口同声的问,一个的口气是不解,另一个则恼怒的抓狂。 “关你什么事?” “关你什么事?” 又一次的异口同声。 ……这回倒好,无论语气和问话内容都同步了,就是态度同步不了,永远针锋相对。 孙志新又开始头痛,感觉就像脑门儿那里安个紧箍咒的似的,一紧一紧的勒得慌。 敢不敢让人清静的吃顿饭?天杀的! 陡地,泰格突然看到孙志新手腕上的兽牙,当禁眼光一凝:“这是什么?” 孙志新缩了缩手腕,丝毫不想去拈泰格的豹须。 别人都没说话,偏偏平时话最少的奥格说话了:“这个是卡亚克兽牙,在我们族里一般都拿来当定情礼物。吉玛戴的这枚就是父亲送的。” 孙志新抖了一下,不满的瞪的向奥格,恼怒他不合时机的挑衅。奥格根本不甩他,一脸臭屁的继续吃自己的早饭,浑似刚才什么都没说一般。 泰格的瞳色陡然就深逐了下去,隐隐透着一种凶光,看得孙志新头皮发麻,更是后悔自己今天发神经,非要把这枚兽牙翻出来戴上。 孙志新抬眼看到泰格的眼,立即禁不住的打了一个寒颤,寒意自心底直往外冒。那双灰白的眼睛更白了,隐隐竟接近于银灰,还带着一种冷酷的寒气。昨夜那个温柔笨拙表白的泰格消失不见,出现的是散发着冷厉战斗气场的强大斗士! 孙志新不惧是假的,他一个现代人面对着这种在这种严酷环境逼迫出来的生死杀戮气息,脸色无法控制的变得有些白。至此时他才知道,泰格如果不压制身上的杀戮掠夺气息,所散发出来的气场压迫是多么的骇人,根本不是他这样的现代小草可以抗拒的威压。 布库惊得小脸泛白,奥格虽然强作镇定,手背的青筋却高高的鼓起来表达出了他的戒备。在场的唯有一纳鲁一个人若无其事,甚至还有空暇伸手安抚性的拍拍孙志新的背,又把布库拉过来搂进自己怀里。被他一抚孙志新就安静了,不由得大是佩服纳鲁的厉害,果然是与泰格不相伯仲的强大勇士。 就在他以为泰格会恼羞成怒的摔锅砸碗时,泰格却迅速冷静下来,微垂头掩去自己凌厉的眼光。再抬头时神色已经一片平静,还冲孙志新微微笑了一下,露出恰到好处的八颗牙。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5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怔了一怔,有些惊异于泰格的反应,又有点佩服他过人的自控能力。自控能力强的男人总是超人一等,他们拥有着强大的心理素持,可以做到别人不能做到的事。 泰格侧着头,像是极有兴趣的打量着孙志新腕上的兽牙,微微笑了笑,无意识的舔着下嘴唇:“卡亚克兽牙么?卡亚克兽,别让我碰见它!” 话语里是强大到臭屁的自信! 说罢看了纳鲁一眼,没有挑衅,只是一种暗流汹涌的平静。纳鲁没有理他,挑起一块肉放进布库的嘴里。奥格看一眼这个,又瞟一眼那个,撇了撇嘴,对于自己挑起的风波这么快就平静下来有些不甘。 孙志新不敢再引起争端——真他妈烦人!什么时候自己也跟那倾国倾城的美人一样成了祸水级的了?心里无比纠结,只挑着相对安全的话说:“我打算明天就出发,去探明泰格说的那个洞穴。” 纳鲁皱了皱,脸色有些不豫,最后还是道:“那么……一定要注意安全。” 泰格接着道:“后天吧。后天我部族的人会赶来,他们会带回来你当初遗失的东西。你带着那些东西去会更安全。” 纳鲁抬了抬眼皮,难得一次没和泰格针锋相对。他大约知道泰格说的是什么,多半就是孙志新当时从天下掉下来的时候背的那个大包。当时他也想抢来着,判断了一下形势过后,他抢了人,泰格得了包,比起来他的收获大多了,半点都不后悔。 孙志新又惊又喜:“真全还给我?” 泰格面色一沉:“我泰格说过的话,就没不作数过!” 孙志新顿时大愧,史前人类都是极重信诺的人,说一就是一,说二就是二,绝无反悔更不会恶劣的玩心计。相比而言,反倒是自己多疑而心胸狭窄,以小人之心渡君子之腹。当下赶忙道歉:“对不起!是我小鼻子小眼的,你别我计较好不好?” 泰格见他讨好的冲自己笑,清俊的眉眼全挤到一处,看着颇为可怜,又显得很喜气。心里便软了,宠溺的冲孙志新笑笑,道:“没事,别总小看我就是。” 孙志新露出笑容,认真的看着泰格:“我从来没有小看过你。你是跟纳鲁一样的强者!” 泰格微微一愕,灰白的的神色,终于温暖了起来。纳鲁哼了一声,有些不高兴了。可是孙志新已经顾不上再安慰他,整个身心都沉侵到拿回自己的装备的喜悦当中。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 一枚兽牙引发的血案……囧。 对了,中秋月快到了,祝大家中秋节快乐! 如果有时间,中秋节那天争取三更! 53、宛如回到现代 到了第三天,海风部族果然来了一大群人,整整五十个壮年男子。这五十个加上随泰格一起来的九人,再加上泰格自己,足足六十名。 六十名壮年男子重新站在猎人部族的营地中心,用一种古老而庄严的调子郑重宣誓:我起誓,与猎人部族结下同盟。不得攻击自己的盟友,不得掠夺盟友的财物,一切收获平均分配。除了以猎人部族智者的智慧为指导行动的方向,听从海风族长的指挥,听从猎人族长的指挥。保卫海风部族,保卫猎人部族!保护族人,保护财产,守卫领地。共同进退,共同杀敌! 最后的大声齐喊听得孙志新远远的都觉得热血沸腾!史前的男人就是这样,血性、粗豪、勇敢、无畏!他们有着这样那样太多的毛病,可是又有着现代人早已经丢失了的优秀品质。真诚、重信诺,守誓言,这些应该永远闪耀的亮点就在他们的人性里闪着光,剌激得孙志新血脉汹涌,控制不住的也想随着他们一起大声叫喊。 有那么一刹那,他当真感觉那一群全是赤身裸|体的男人如同大山一般伟岸,又像钢铁浇铸一般坚不可摧!一个个笔直的身影散发着无穷无尽的雄性英豪气息,如同标枪般锐利,简直是帅气到了极点! 以前孙志新从不信誓言,觉得那是一种为了让别人相信自己的托辞与手段。可现在他信了,以新的看法认为誓言是无比庄重的承诺,做不到就不要说,但说了,就一定要做到!否则人生在世,还不如猪狗! 新晋猎人宣誓完毕就已经解散,孙志新仍旧握着拳头激动着难以平静。心里更是大恨纳鲁那头掘将的牛不肯带自己出去打猎。哪怕一次也好啊,畅意的撕杀拼搏,人生才会染上一笔艳丽的色彩。看着这帮子英伟的猎人,真是让人……赤果果的嫉妒啊,啊啊啊啊! 怒了!不让去打猎,老子早点出发去探险去!省得看着别的猎人意气风发,自己什么都不能做而憋屈。 过了会儿,自己的登山包果然被送来。孙志新看着熟悉的登山包,激动得手足发抖。里面装的东西,甚至包括这个包本身放到眼下的史前史代,全NND是金手指道具!有了这些东西做为制造其它工具的基础,何愁未来的日子不能变得更好? 激动得难以控制自己,做贼一样挥退了送包来的海风部族壮男,自己像小鼠出游那样拖着包滚回自己的帐蓬。心里实在太过紧张激动,孙志新走路都贼兮兮的,恨不得现在就是夜晚,可以用上康教导的猎人技能潜行,不让人看到自己与这个包。嗯,在这之前还去智者奥瑞克那里讨了个最高级的命令:未经他允许,谁也不许进他的帐蓬!仅有纳鲁一家,泰格和奥瑞克本人可以除外。 回到帐蓬,第一件事就是把帐蓬封得严严实实的,这才打开登山包。 孙志新这个登山包是Gregory Baltoro 70型,尺寸为L,本身容量大且轻巧,连续几年都上过权威《背包客》杂志。它的极限承重高达80公斤,建议舒适承重是29.5公斤。孙志新这货就是一个死抱着宁愿多背一些,也不要工具用时方恨少的贱人,所以他一但要出发野游,包里的东西简直是五花八门,品种和内容多到匪夷所思的境地。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5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刚打开包,表面就是一包心相印茶香系列的纸巾,200抽那种加大加宽豪华版。别人会装这个在包里吗?不知道,反正孙志新会!看到这个时孙志新感动都快哭了,狗一样把它放到鼻深吸那股了宁静悠然的茶香味道。天知道他到了史前时代是如何适应没纸擦屁股的日子的,纸巾,神器啊…… 一包纸巾,两包消毒湿巾,在这会儿成了珍贵无比的东西,孙志新半点没启用它们的心思,从背包里翻出个塑料口袋密封它们,好好收藏起来。至于擦屁股,还是该咋地就咋地吧,拉完耙耙去河边水洗屁屁也不错……至少纯原生态天然绿色无污……呃,有污染,关键是节约! 然后迫不及待的翻出PDA,按启动键,开机。 屏幕亮了,传来熟悉的叮叮咚咚开机音乐,熟悉的缺嘴苹果出现,一系列字符跳变自检,然后出现正常的WM 7.0界面。 啊!感谢各路大神,特别要感谢穿越大婶,它还活着!尽管电量只剩下4%,正在那里苟延残喘。 在提示音的提示下,孙志新看到了一条让人出离愤怒的短信:西南航空公司提醒您,暑期机票六折起。无论您想去哪里,我们热诚的服务都将把您安全、快捷、舒服的送往目的地。来电咨询请拨打:XXXXXX;订购热线请拨打:XXXXXX和XXXXXX。谢谢您的配合。让我们下次再相约美丽的大西南。 去死!爷都穿史前时代了,还要你送?再快也没闪电劈下来快!还不花钱,并友情附送猛男N个!至至还赠送像纳鲁和泰格这样的极品,看见就头大如斗! 暴躁之下就想删了它,最后又没舍得,毕竟这是来自于现代的东西。狂怒之后再看着它倒也有点温馨的感觉。 将PDA自带的太阳能充电板挂到帐蓬顶上,再把连下来的充电器插上。它工作良好,开始往PDA里充电。此时一块高科技的太阳能充电板支在史前时代的简陋帐蓬顶上要多诡异就有多诡异,不过孙志新已经顾不得这些了,只希望广大部族成员们无视它的存在。 孙志新到此时长长的松了口气,PDA能使用简直太好了。里面存着很资料,多得孙志新都记不清有哪些,但想它们一定可以为以后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帮助。 其它的孙志新已经没有心情再去,觉得幸福来得有些太突然,让人措手不及,一时之间很难相信一切都是真的。 万幸背包里有一整卷塑料袋,当时是旅游小团体里的一个女孩去批发的,说是要带大量的四川土特产回去,批发了二百只袋来预备着。又见孙志新的背包实在是够大,就放到了他这里。感谢那个有购买狂的女孩,不然在这史前时代他还真不知道怎么把东西密封保存下去。 当下去找族里的其它人帮忙,再弄了一截木桩来,将帐蓬的兽皮后部撑起。再找来兽皮和原先的兽皮拼接,下端垂下来埋进地里。孙志新的帐蓬立即大变样,成了前一间与后一间相通的两室相连结构样的帐蓬。其实到了这个时候他的帐蓬已经比纳鲁或是泰格的族长帐蓬里的空间还大,只是看门面看不出来罢了。 做人,还是要低调一些的好,孙志新一点都不想去抢纳鲁或是泰格的风头,尽管这里的人诚实而坦率,但现代那些对人防备的本能仍然深入孙志新的骨髓里去不掉。树大招风是笨蛋才会干的事,孙志新不是笨蛋。 现在帐蓬已经分作了两间,外面的一间可以拿来做会客室的用处,里面则可以做为起居室,虽然它们还是那么简陋,但出现了分工也就意味着是进步。 孙志新在起居室那边挖了个坑,把觉得自己暂时用不上的现代工具全都用塑料袋包好密封起来。先在坑底铺了一层竹片,竹片上铺木板。竹片下塑料袋防潮,竹片与木板之间再用塑料料夹隔开,最后才将裹好的东西放到木板上,四壁和最后的盖子也这样处理。眼下这已经是孙志新能做好的最好的处理办法。 做完了这些将这个土制的地下‘保险箱’用土盖起来,再铺上纳鲁拿来的熊皮。孙志新打算天天晚上睡在这上面,守财奴一样守好自己的个人财产。它们的存在,简直就是游戏外挂,又是作弊器,将发挥到意想不到的用途。 最后外面只剩下PDA及充电器,一把一尺半长的军用丛林野战刀,那把华而不实的峨嵋工艺剑,一只望远镜,一只运动水壶,一支笔和一个记事本,一只Zippo防风打火机,一只雷神手电筒和一块多功能太阳能电池板,和那个硕大的登山包。除了包以外,所有东西放到一起时不足三公斤。 此次出去探明那个洞穴,不再是游山玩水而是和生存紧密相关,孙志新收起了不该有的念头,把一切工具精简到最精简,一切从实用角度出发。 将这些东西一样一样的摆在眼前察看,再进行护理保养。当它们全摊在那里的时候孙志新竟然生了一种时空错乱的错觉,像是宛如回到了现代时空,自己只不过暂时居住在丛林野人的部族里暂时停脚罢了。 但事实又不是这样,自己是真正的到来了一个混乱而野蛮落后的时代,生活朝不保昔,更有残酷无比的凛冬考验就将要到来。 真正的凛冬是什么样子孙志新不知道,但从经历过的人的只言片语,还有纳鲁与泰格这两个强大的人士都谨慎十足的严阵以待的态度上,孙志新知道它不那么好打发,整个冬天会是自己难以想像的可怕! 所以,为了生存,为了活命,更为了他越来越喜欢的部族,那个洞穴他无论如何都要去探一探。不是旅游,仅仅只是为了探明那个凛冬到来之时的安家居身之所!它是整个凛冬里最最重要的基础,一但它出问题,对于两个部族,对于自己,都将是无法抵御的灭顶之灾!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关于西南航空公司那条短人,纯是个人恶搞!不过,我写得很快活,啊哈哈哈哈! 俺越来越无良了,顶锅……滚走。 祝大家中秋快乐,花好人团圆! 54、出行前准备 最后的结果还是又拖了一天才走成,一是在随行人员的分配是出了问题,二是孙志新觉得还需要准备一些东西,这个需要花时间,就拖了下来。 纳鲁和泰格这次的阵线出奇的统一,两人都不容拒绝的要派猎人成员跟着孙志新去。孙志新依然正色拒绝。他的理由很简单,此时正是入冬前最后的狩猎储备阶段,多一个人打猎出力,就意味着入冬以后多一份食物。所有的猎人一个都不能少!要不是不认识路,他连泰格派来的塔里木都不打算带去。 整个晚饭时间,孙志新首次表露自己的倔强和固执,在浪费部族人力资源的问题上绝对不肯退让半步。纳鲁和泰格对他无可耐何,可心里又因此对这个人无法不更加喜爱。两人都懂,孙志新是在真心的为两边的部族考虑,同时又在向两人展现自己的刚强的一面:他不是弱者,他要自己的方式为部族的生存而努力。 这样的男人,如何能叫人不爱?无论是纳鲁还是泰格,看得一脸倔强的孙志新,心里最想做的就是把他搂进怀里,用力的揉,直到按进胸膛,揉进心里。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5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最后两边讨价还价,随孙志新而去的敲定为四人。齐格力,孙志新用得最熟的人,经验丰富又老练沉稳。塔里木,即是向导,又是护卫,泰格称此人的战斗能力仅低于他和纳鲁。另外两人交由齐格力选择,范围是除了猎人以外的人。 隔日一大早,孙志新就起来了。在纳鲁和泰格依依不舍的眼光中送两人出去打猎,自己在帐蓬里等待齐格力的到来。布库今天特别的乖巧,呆在孙志新帐蓬里哪里都不去,也没有去玩孙志新那些在他眼里看来新奇无比的东西,跑前跑后的为孙志新打水,准备干肉当食物,小黑犬一般伶俐可爱,让孙志新恨不得把他当亲儿子一样疼。 实在干得没活可干了,布库才依过来,小脸仰望着孙志新:“吉玛,你一定要安全回来。我会天天想你,为你祈祷。你……你……可别出事。” 以往的生活里,有太多认识的人一去不复返,或是鲜血淋漓的被族人抬回来,不是残疾就是死去,自己的吉玛看上去又是这样的没战斗力,让布库的心里无论如何都不放不下心。 孙志新心里大暖,伸手在那张布满了担忧和焦虑的小脸蛋上轻轻拧了一下。如此可爱的孩子,脸上写着这种表情,真是让人心肝肺都在疼痛。 “布库放心,吉玛看起来像笨蛋吗?” “不像。吉玛是族里最聪明的人!比奥瑞克智者还更聪明。” “嘘!别让他听到。”孙志新嘻嘻笑道:“那不就对了。别小看我,你吉玛很厉害的。你放心,吉玛一定会安全的回来,还会给你带很多好东西。” “我什么都不想要,只要你安全回来。”布库仍然不安心,眼底透着阴影:“吉玛,千万不要丢下我和哥哥,还有帕帕。” 孙志新抱住他,让他的小胸脯贴在自己胸膛上,温声安慰:“放心,放心。有齐格力大叔和其它叔叔陪着我呢。” 布库不再说什么了,只是搂着孙志新的腰不肯放开。 “孙志新。”齐格力在帐蓬外喊。智者有吩咐,没有孙志新的允许,谁也不许进他的帐蓬,齐格力便在外面站着。 孙志新应了一声,推了一把布库:“自己去玩吧。用吹箭多打些小猎物,等我回来做给你吃。别担心,我真的很快就会回来。” 布库应了一声,眼圈红了,强忍着死活不让眼泪掉下来,懂事走出帐蓬。孙志新听到他在帐蓬外面道:“齐格力大叔,请一定照顾好我的吉玛,好吗?我们一家都会感激你。” “好的,小布库。你放心,我一定会保护好你吉玛。” 布库这才蔫蔫的走远,他不敢留在这里,怕自己会抱住孙志新不放开。 孙志新掀起帐蓬:“你们几位请进来吧。” 齐格力犹豫了一下,带着身后的三人而入。 四人一进帐蓬,顿时吃了一惊。难怪智者不让人随便进孙志新的帐蓬,它果然与众不同!整个帐蓬粗略一眼看过去就得整齐而干净,更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弥漫在帐蓬中,将兽皮散发出来的味道驱赶了出去。整个帐蓬无论格局还是布置都显得独具匠心,没有看到哪个帐蓬能够与这个帐蓬一样。 现在五人一起呆在前厅,孙志新蹲坐在地上,面前摆了一张兽皮,底下鼓鼓囊囊的像是盖着什么东西。在他旁边放了一堆兽皮和几团族里妇女纺出来的麻线,不知道有什么用。 孙志新抬眼看了四人一眼,发现四个人的装备配出奇的统一,由猎人部族的小发明家布库‘发明’的灌装竹壶人手一个,全斜背在背上。同样也是由猎人部族出品的吹箭一人手里握着一支,另外每人携带一个柳条筐,这三样东西成了标准配置。塔里木手里还握着一根粗得出奇的木棍,说木棍是太小看了它,它直径有近15厘米粗,简直就是木桩!这厮太牛了,拿着这玩意儿就跟玩似的。然后齐格力多了一柄短石斧,肩上斜搭着新出品的渔网,就是那种小巧的粘网。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了别的东西。 还好,大约是因为要出门,四人腰间都套着鞘套,又围上了兽皮,没有裸着。要不然孙志新还真不知道该把眼光往哪里放。转念又想,还好现在有了竹壶和吹箭,换了以前这些人怕是直接光着身子就去闯荡江湖去了,真是让人想佩服都不行。 心里怀着对史前人类的彪悍的无比敬仰,孙志新拿起竹壶竹杯给四人一人倒了一杯水,现代人的待客之道被他很习惯的应用在这里。很有趣,正好又是四个人,便没有了孙志新的杯子。他一直想多做四只,但一直抽不出时间。 四人都举着杯子喝水,脸上露出惊奇又大感兴趣的神色,一个劲打量手里的竹杯和旁边的竹壶。除了齐格力早已经习惯孙志新的与众不同,另外三人都不由自主的在孙志新面前露出了紧张和不自在的神色。此时三人才觉出来为什么两个部族的族长和智者都那么看重孙志新,这人当真是与众不同的,一跨进这帐蓬来就感觉出来了。而孙志新接下来的动作、神情,更是把这种感觉再一次放大,再看向孙志新时就有了高山仰止的感觉。 此次的探险由自己领头,孙志新想建立威信,不想过多的显露出那个温和无害的孙志新,便冲四人点点,道:“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大家要互相支持着生存,野外的处处充满了危险,大家最好先互相了解一下。” 塔里木便嗡声嗡声的道:“泰格族长已经介绍过我了,我叫塔里木,负责保护安全。谁出了事,我拿命赔!” 一番话说得刚刚的掷地有声!很容易看出这是个直率而又负责任的汉子。几乎立即的,孙志新就有点喜欢上了这个木讷粗豪的人。 齐格力带来的两个人有些不自在,齐格力便替他们介绍道:“他们一个叫哥本,一个叫阿尔法。齐本擅长隐匿和侦察,阿尔法有一种特殊的本事,擅长发现危险。” 孙志新便去看这两人,哥本个头不大,是部族里少见的矮个子,大约就172cm左右的身高。大概正因为个头的原因,他想藏匿起自己总会比别人来得更容易。他残疾情况跟齐格力有些像,齐格力没右臂,他是左臂残了,只余一小段连在肩上;右大腿被野兽撕去一大块皮肉,看上去也落下了一些残疾,走路有些瘸。阿尔法很瘦,竹竿似的,气色上有明显的营养不良的迹象。他脸上有很长的三道爪痕,从上右脸划至或左下脸,右眼只剩下一个窟窿,嘴唇也歪曲着,模样被破坏得很彻底,看上去有些吓人。另外他右腹上也有一个可怕的伤疤,皮肉当初没缝合好而翻卷得厉害。 孙志新从不会轻视残疾人,特别是在这个部族,一身的伤就是一身战绩,忒的让人钦佩。他无法做到初见时无视阿尔法那张可怕的脸而不惊不动,但一惊之后就迅速回复过来,脸上情不自禁的露出了惋惜的神,然后就能完全无视哥本的矮小和阿尔法丑陋到可怕的脸,从容的对着两人微笑:“你好,哥本。你好,阿尔法。能得到两位勇士的帮助,是我的荣幸。” 齐格力微微笑了,他就知道孙志新会这样说话。这个人很尊重人,更擅长在别人身上寻找长处,和他交谈是一件让人舒畅的事情。 果然,哥本和阿尔法齐齐动容,哥本下意识抬了抬胸口,阿尔法则拿剩下的独眼精光灼灼的看着孙志新。特别是阿尔法,他知道自己的脸曾经是族里很多人的梦魇,可这位毕达阿察拉苏仅是才见时吓了一跳,很快就从容自如。做为残疾人,或是丑陋的长相,或是身体的残缺,总是自己最在意的地方,能被其它人所尊重,被当作普通人对待,一直就是他们的渴望。孙志新表现便作到了这点,立即赢来两的爱戴和敬重。 “能跟随你也是我的荣幸!毕达拉察阿苏。”两人齐声道,都微微有些激动。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5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 俺还是很萌奇叔…… 最后再祝大家中秋团团圆圆!全把自己吃成月饼! 55、出行前准备 听到毕达拉察阿苏这个称呼,塔里木露出震惊的神色,马上又平静下来,继续铁塔一般站着,又拿两眼带着惊异和好奇的眼光一直看孙志新。 孙志新早被毕达拉察阿苏这个称呼叫得麻木了,没啥反应,只对四人道:“我再给你们添一些装备就出发。” 四人包括齐格力在内都是茫然不解,自从部族里多了竹壶和吹箭以后,他们已经觉得身上的装备前所未有的豪华,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可以装备到身上。原来一向都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多了这两样以后已经感觉到生命多了很多保障,若不是齐格力的要求,他们连柳条筐也想不起带上。 看着四人的表情,孙自新有些好笑,又有些心疼这些愚昧落后而只能凭着肉体和大自然夺食的史前人类。他们真的生活得太苦,需要有人来为他们做点儿什么。 孙志新低头看看,见阿尔法的脚最大,便笑道:“阿尔法,把脚伸过来。” 阿尔法不太能明白孙志新的意图,还是听话的把脚伸了过去。齐格力便就又微微一笑,阿尔法这个人因为脸被毁容以后显得脾气怪异,现在能这么听孙地新的话,很显然孙志新的人性魅力已经收伏了这个人。最不好指挥的一个人已经归伏,其它的就更好办法,齐格力心中大定,对此次出行又有了更多的信心。 孙志新摆开一张兽皮,让阿尔法踩上去,掏出瑞士军刀大致依着他的脚的大小割出一个船形。 四人见到瑞士军刀的犀利与复杂,顿时眼都直了。所有人眼里一片火热,恨不得马上把那锋利的东西夺过来据为已有,可原始的道德观又阻止了他们,只能瞪得脱窗。 “那……那是什么?”齐格力忍不住问道。 “嗯……”孙志新不知道怎么解释,只能说:“我用的刀。” 齐格力叹了口气:“果然是毕达拉察阿苏才能有的东西。” 孙志新被囧到了,干脆不解释,彪悍有理。 再拨开锥子将兽皮‘船’的四周扎出一圈洞,最后用比亚麻线更耐磨的兽皮绳穿进来,再收拢系到一起。哈!一只简易版的兽皮靴就已经做成。 看到锥子出现的时候四人简直快疯狂了,忍不住想一起去研究那把看起来着实复杂的瑞士军刀,在心里猜测它到底还能变出多少怪异而好用的工具来。再看到阿尔法脚下的‘脚套’出现,四人则更加激动!没谁是白痴,一下就看明白是用来保护脚的东西,只是这么简单的东西,为什么以前没有人想到,而孙志新就想到了? “来,走两步!”孙志新很无良的窃笑。 阿尔法兴奋的一只脚上套着兽皮靴,一只脚仍然赤脚踩在地下。试着走了两步,便又惊又喜的道:“舒服!很软还很暖和!有了这个就可以走更远的路而不怕磨脚,孙志新,你果然很厉害!” 哥本瞧得有趣,问道:“它叫什么?” 孙志新偏头想了想,本想起个很牛X的名字,最后还是放弃,笑道:“我管它叫兽皮靴。你们也这样叫吧。” 随即将兴奋得走来走去的阿尔法拖回来,把另一脚也依法施为给套了兽皮靴。 其实如此简版的兽皮靴有了切割和钻孔的工具后做起来完全没任何难度,关键在于把它想出来的创意。要不然怎么说思想的一小步,是进步的一大步?有些东西明明很简单,可难就难在把它想出来,并运用到生活中去。 四人中除了塔里木,三人皆有残疾,自己做兽皮靴不方便。孙志新便不厌其烦的给三人都做了兽皮靴,最后才给自己做了一双。 皮靴一上脚,三人都在那里试着套着它走路,怀着尝新和试验的心情满帐蓬溜哒,齐格力甚至还走出帐蓬晃了一圈。越试越觉得这东西很好,简直是妙处多多。又想到孙志新亲自替他们做,看向孙志新的眼光便又是高兴又是感激,很是有受宠若惊的感觉。 看孙志新似乎还要亲自动手再做的意思,塔里木连忙道:“我自己来!你把那个借我用用就行。” 好吧,他其实是眼馋瑞士军刀……其心情就跟奥格拿它切肉片和布库看奥格切肉片的心情一样。 又割又钻的给自己弄了双兽皮靴,塔里木依依不舍的把瑞士军刀还给孙志新,心里大恨整个过程太快,一会儿就结束了,让他都来不及多用两下。那看向军刀那眷恋深情的眼光,活像是情人跟野男人跑了一样痛苦。所以他连试鞋的心情都没有,反正其它的三人已经试过,足以证明了它的好处,塔里木就怔怔的看着瑞士军刀,那眼里的爱慕让孙志新觉得比纳鲁看自己时的眼光还更让人发毛。 孙志新有些受不了他这种火热的渴望眼光,一把掀开一直盖着的兽皮,露出底下的丛林野战刀和峨嵋剑,道:“扔掉你们原来的武器,用这个!先说好哈,是借!”强调那个借,又道:“借!你们的,明白?”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5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便只见一刀一剑躺在那里,刀作灰黑,剑闪银光;刀厚重而锐利,透着一种内敛的霸气;剑则是纤长而美丽,偏生又透着一种危险气息,两者放到一起时就静静散发着这个时代完全无法拥用的独特现代美感。浑身上下的流畅机械加工线条完美而精细,是致命的诱惑,又是危险的美丽,同时更是强大犀利的象征。 男人对武器这种东西本身就有着一种天生的鉴赏能力,四人一眼看到那刀与剑,眼睛就再也转不开,就如同孙志新当初一眼看到它们的时候一样。那线条,那光泽,那质感,还有它们散发出来的危险气息,足可以让人痴迷。 对于把一刀一剑借出借的行为孙志新其实很肉痛,但想到野外的危险,把这两样利器交由经验丰富的猎人和战斗力强大的战士使用明显要比自己私藏起来好。所以他捡起刀与剑,递了出去。 人都是有亲疏远离的,刀与剑一样只有一把,优秀无比的丛林野战刀当然是给齐格力用,花哨的峨嵋剑则给了塔里木。 其实说那把峨嵋剑花哨实在是委屈了它,做为优质的工艺品,它确实是好看得过了头,像是中看不中用的银样腊枪头。但真实的情况是它的钢材用料十足上乘,是上好的不锈钢,孙志新给它开锋的时候费老了劲也没磨得多锋利,可见它的钢火之好,完全对得起它昂贵的价格。 它剑长三尺,剑厚四分之一寸,无论砍、剌都犀利得很,已经失了剑的轻灵翔动,反倒透着刀的沉重厚实。至于切和削就差多了,孙志新在河边磨得死去活来也没磨得多锋利,着实是因为材质太好,硬度惊人,韧性也超强,实在是耐磨耐用,不用现代工具给它开锋而只凭手磨——难! 而那把丛林野战刀嘛,彪悍不解释,想当初在夜里黑市上买到它的时候,孙志新自己都觉得像中了六合彩兴奋得神魂颠倒,一门心思只想着如何要在乘坐交通工具的时候躲过安全检察,脑子完全没空想别的。他当初走火入魔都想把它插屁.眼儿里带过安检——幸亏后来用不着。 齐格力得了刀,塔里木得了剑,两人都疯了。刚才就被瑞士军刀剌激得不轻,此时再看到大火力的刀与剑,瑞士军刀那种重在多功能组合应用于多种场合的精巧小工具就被无视,只盯着手中男人才配用的重装武器。哥本和阿尔法也疯了,妒忌的,两人啥也没得到。 塔里木提着剑,呃,其实更像端着刀,瞪得眼似铜铃,鼻孔喘着粗气,像是见什么都想砍,好试验它的威力。接着他就当真忍耐不住的冲出去了。齐格力则很二,还想像用原来的方式去摸石刀的刀锋那样去试它的锋利程度。就见他把刀把插到右边腋下,左手手指毫不犹豫的摸了上去,快得孙志新连叫都没来得及,他手指上就被割了个大口子。 “好……好……锋利!”齐格力惊呆了,又狂喜无比,竟像是不觉得疼一般,任手指上的血涌出来往下滴掉。哥本和阿尔法见识到了它的厉害,更加妒忌得四眼泛红,满脸哀怨的看着孙志新,阿尔法那张被毁容的脸尤其显得可怕,恶魔似的。 “猪啊!”孙志新跳起来去找创口贴,骂道:“这玩意儿也摸得?” 创口贴的神奇作用已经被丛林野战刀完全掩盖了过去,是男人的,见得这等利器,不心喜若狂的没几个,特别是前一刻还在用石刀,下一刻就鸟枪换炮用上了现代冷兵器的史前人类。 齐格力握住刀死活不肯撒手,仍然不肯相信的道:“给我用?当真给我用?” 孙志新往他手指上贴着创口贴,道:“借!明白吗?是借!” “借也行!”齐格力单臂握着刀,又环过来抱住孙志新,把孙志新用力的往胸口上挤压,嘴里叫道:“让我用这个,死也值了!” 独臂大侠就这点不好,只能用握着刀的那只手来抱你,没别的选择。孙志新心惊肉跳的看着齐格力手里那把凌空乱舞的刀……爷,这可是锋利无比的丛林野战刀,不是石刀石枪,被割到是会出人命的好不好……好不好! 这时塔里木奔回来了,倒提是剑,气喘吁吁:“厉……害,真……厉害!一下就可以砍倒一棵腿那么粗的树!” 孙志新顿时被囧到。以自己的力气就算是提着这把硬剑,腿那么粗的树怕是能砍进一小半就不错,这人竟然一剑直接放倒一颗……得是什么样的蛮力才能办到?一力降十会,说的就是这号粗人。那柄钢剑交给他使用果然正确无比。 作者有话要说:一刀一剑啊……写的时候还不觉得,复查的时候就总是联想到倚天剑和屠龙刀,雷死我了。 得,就这么着吧,独臂的齐力格大侠使刀,特级武夫塔里木使剑,请想像一个那个场面—— 妈!真是天雷滚滚! 56、出发! 装备停当以后五人在族人的祈祷平安声中上了路。 一行五人渐走渐远,走出了好一段路后仍然能听到身边的祈祷话语声。孙志新心里涌起难言的温馨感觉,就像是离开家出门远行,身边永远有家人在那里守候等待着父,为你祈福,为你寻求平安,无论你累了,或是伤了,又或者倦了,总有一个让人安心的归所为你敞开着大门。 刹那间,孙志新心里涌起一个明悟:他竟然依恋这个原始落后的地方,竟然对这个原始的部族有了归属感!同时心里还有了牵挂,牵挂纳鲁、布库、奥格,甚至连泰格的脸都出来晃了一下。 明白这一点,心里一点都不觉得这个感觉突兀,好像理所当然那般就接受了。人是念情的动物,有人对你好,就难以忘却这份情谊,一段时间相处下来,当真离不开这些朴实而单纯的史前人类,现代生活在他心里留下的印记更淡,如同南柯一梦般,反倒是这里艰苦的生活变得越来越真实,越来越让人难以割啥。 像是看出来了什么,齐格力扭头过来道:“我们很快就会回来。” 孙志新仰起脸笑笑:“嗯,才出门,我就想回家了。” 一行人都笑起来。孙志新俯身掬起一捧水浇到脸上,顿时精神大振,举臂一挥:“出发!” 塔里木放声豪迈的大笑,提着剑走到了队伍最前面。 队伍鱼贯而行,塔里木块头大,像一艘破冰船,又像一辆重型坦克,扮演了开路先锋的角色。阿尔法紧跟其后,机警的用独眼四处探寻可能存在的危机。哥本的位置变化很大,他那矮小的身体里像是蕴含着无限的精力,神出鬼没的一会儿出现在队伍前面遥遥领先,一会儿吊到了队伍后面,简直是行踪飘忽不定,就跟练了缥缈迷踪步的高手似的。孙志新有注意到他的出现规律像蜜蜂探路,总是以队伍为中心形成一个往复交汇的数字8形状的路线,心里不由得又是吃惊又是敬佩。为了整支队伍的安全,尽可能探明更多的路,他的移动量比别人至少要多出三倍!最后是齐格力,一直贴在孙志新身边,寸步不离。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6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塔里木勇猛,哥本机警,阿尔法拥着奇妙的感知能力,齐格力经验丰富成稳老道,再加上自己这棵拥有现代装备的史前新苗,只走了一、两个小时的路,孙志新就对整个小队充满了信心,有这样的队友,凡事都可以逢凶化吉。 出发离开营地的时候孙志新就开启了腕表的计步功能,这样等到达目的地时进行记录,再回来时进行二次验证,就可以通过步伐的数量大致算出距离。得出的这个距离绝数不会是一个精确的数字,误差会很大,但心里最起码有了点谱,可以做为其它计算的依据。比如,现在手里正在画的这幅简易地图。 和孙志新猜想的一样,五人是沿河而上行走。孙志新目测了一下,目前好像还身处一个巨大的盆地里,沿着河走就能走出这个盆地。 除了孙志新,那四人的脚程都很快。孙志新尽管是轻松上阵,仍然跟得十分辛苦。他用腕表给出的数据粗略计算了一下,目前的速度达到了惊人的每小时八公里!而依照现代军队拉练的数据,每小时六、七公里的速度就已经是急行军,而这一行人每小时八公里的速度相当的吓人!难怪他总有一种好像是在小跑跟随的感觉,得出这个数据他就想得通了。好在孙志新出门的时候明智的把携带物精简了又精简,只余三公斤左右,就算这样仍然跟得气喘如牛,心里大是妒忌这帮子史前人类的优秀体质。 开玩笑,八公里是个什么概念?二十四小时乘以八,一天不停的走下来,共计就是足足一百九十二公里!当初飞夺泸定桥的伟大战役时,那二十二勇士也不过是昼夜赶了一百二十公里而已!要知道以人的步行速度,每小时五小公里已经是非常的快。 孙志新一向自傲体力过人,此时也坚持不住,像个哈巴狗一样伸着舌头吊在队伍未端。而那位哥本,整个过程中还要呈8字形的路径到处乱晃,这得是什么样的非人体质?!难怪会那么矮小,吃东西吸收的热量全被这种运动消耗了去。 好在孙志新还要一边走一边画地图,停下来画地图的时间可以得到休息,不然他早已经支撑不下去。此时才走了四个小时而已…… 到了第三个小时上时,阿尔法也显出体力不支的情况,一张丑脸苍白得没有血色,看上去比孙志新还要糟一些。 再一次停下来画地图的时候,整个队伍收拢过来,孙志新和阿尔法借机休息。哥本还是那样精神十足的样子,微瘸着腿走过来好奇的看着孙地新用自己没见过的纸和笔绘制地图。那上面的线条啥的他是看不懂的,只觉得无比的神奇,像是神才会拥用的技能。 齐格力看出了孙志新的难处,沉吟了下后对塔里木道:“把速度放慢一些吧。队伍成员如果出现体力不支的情况,遇到突发问题时会无法迎对,反而更危险。” 塔里木微微有些不耐烦,还是依言听从指挥。 孙志新手指打着颤,笔都拿不太稳,平静了一会儿呼吸后才能虚弱的画线条,写字。 太累了,这个超级急行军的强度不是他这个现代人可以接受的强度,他再逞强也办不到。 齐格力走上来拍拍孙志新的背,道:“还行吗?” 孙志新画下最后一笔,标了个距离数字,咬牙道:“我还行!” 那一脸的刚毅不服输让齐格力哑然失笑,果然是个倔强的人。齐格力微笑道:“再坚持一下,这里不安全,走到安全的地方再休息。今天的路程就到这里。” 塔里木瞟了孙志新一眼,无声的歪了一下嘴巴。他觉得这个毕达拉察阿苏什么都好,就是体力实在太弱了。 被轻视了……孙志新很丧气。要知道以前无论去哪里旅游,路再难走,他都是遥遥领先的那位。到了这里后完全颠倒了过来,成了最差的一位。阿尔法虽然脸色难看到极致,可看那情形,依然可以继续走,最差的就是自己。 短暂的休息、喝水,补充水分以后,继续上路,迅速却慢了下来,孙志新就可以勉强跟上而不至于掉队。到了这时候他才有精力去观察周围的景物,吃惊的发现才走出三十公里,景色就已经大变,由亚热带样的植被变成了热带一样的植被。同时还感觉得到气温也在上升,变得更热,更潮湿,不远处密林里传来的枯叶腐败气息清晰可闻。 越是沿着小河往上走,河面就变得越来越宽阔,这个变化很缓和,得走出很远的距离才能感觉出来。像现在走出三十几公里以后,河面已经变得有一两丈宽,看那深度也不再是可以趟水过河的深度。 河边的对岸开始出现在像是棕榈树模样的树种,看上去和原来时空的棕榈树很相像,孙志新把它们记在本子上。这种树的树叶呈羽状,非常的宽大、密集,如果将来要建木屋,这种树叶用来盖房顶就是很好的选择。而且这种树的叶柄也很粗大,同样也是不错的建筑材料。老实说,他觉得一到冬天一伙人就跑去岩洞里躲避并不是个好选择,游动的部落永远无法得到好的发展,得在一个地方扎下根才是道理。要想做到这一步,建房屋迟早都是必然。到时候这里的树一定用得上。 再继续往前走了几公里,孙志新忍不住小声欢呼。翻过眼前的小坡后,底下竟然出现了一个小湖。湖有百来十米大,看上去不是很深,湖水天蓝澄清,碧波荡漾着把凉意扑面送来,只是看着它就让人觉得一阵沁人心脾的凉。 孙志新哈哈大笑着冲湖水奔过去,扑通一声跳下去,又怪叫着忙不迭逃上岸来。因为仅是他跳下去的那一瞬间,就看到有几十条蚂蟥游过来,不逃的是白痴。 “知道厉害了吧。”齐格力笑道,看孙志新在那里拍着腿让吸附上去的玛蟥掉下来。 “果然厉害……”孙志新苦着脸。他有过这样的经历,在云南去旅野的时候,无论旱蚂蟥还是水蚂蟥都多得很,只是没想到这个时空的蚂蟥也仍然如此凶悍。 四人重新装好水,有些留恋的离开湖继续前进。在场的五人,包括初到贵地但有着丰富野外生存知识的孙志新也知道这里虽好,但不是可以久留并扎营的好地方,因为野外的水源就代表着大量的野生动物会到这里来喝水,其中不乏有凶猛的野兽,绝不是个适合久呆的地方。野生动物喜欢来湖边喝水,相对来说流动的河水它们倒不怎么去,远离湖泊就成了正确的选择。 继续往前前进,河边的密林变得更浓更茂密,密林是像是透着无数的杀机,隐约可以听到野兽的凶悍叫声时不时响起。五人因此变得更加警戒,阿尔尔那种奇特的预警机制已经在全力运作,哥本探路的举动也变得更勤,整个队伍的行动速度由此更慢,花费的精力却相反的变得多了。 孙志新就一直奇怪以史前人类的超强体力及高速行动力为什么往返海风部族和猎人部族之间还需要那么多天的时间,到了此时才明白,野外当真是需要处处留神,有着各种预料不到的客观存在会阻挠前进的步伐,这就大大拖慢了前行的速度。八公里每小时的急行军速度也就是开始那会儿可以达到,后面则完全不行,一小时三到四公里就已经是极限。而据齐格力说,后面的路程更难走,速度还会降低,而这还是塔里木说的最好走的一条路…… 再走,河边开始出现一种边缘如锯齿一样锋利的草,草茎可以高达一人多高,有些像芦苇又有些像东北的飞机草,一个不留神容易被它割伤。塔里木走到前面开路,挥着手里的剑砍草硬生生砍出一条通路来。 以往这样作必定十分累人,现在手里持着现代的金属工具,砍倒草丛就成了一种享受。那铁塔一般的汉子根本是把这件事当消遣,哈哈大笑着在前面挥剑猛确,一剑下去就能放倒一大片草,乐得大嘴里发出的笑声就没停过。 “过瘾!”塔里木叫道:“太锋利了!” 孙志新看着他快要成疯魔一样的背影,很无语。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6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57、阿尔法的古怪能力 继续往里走,草丛变得越来越密集,密密麻麻的也不知道有多深。站在茂密得比人还高的草丛里,一眼看出去除了草还是草,完全不能分辨分向。脚下的路变得更难走,厚厚的枯草腐叶下全是稀泥。遇到干一点的地方还好,仅是稀泥没至脚脚,遇到不那么干的地方,一脚下去稀泥直是翻涌,还有水和着泥浆往外喷溅,越来越难走,队伍进行的速度也越发的慢。到得此时,整个身处的环境已经转变为沼泽地带样的地方,不仅是人迹罕至,连野兽都难以生存,因此耳边能听到的野兽鸣叫声越来越稀少,只能隐约听到偶尔才响起的鸟鸣声。 “注意蛇。”齐格力提醒道。众人皆是暗暗留神,这种地方一般的野兽难以生存,可蛇鼠这种东西多半会有。 哥本这个时候也老实了,不敢再离开队伍太远,而是就近探路,并时不时的发出一阵咕噜噜的鸟鸣声来进行联系。孙志新对此再一次佩服这个星球光前人类的智慧,他们发展出自己的一套方式,并把它运用得非常之好。 领路的塔里木知道带领的方向,孙志新一边留神听着哥本与齐格力之间用鸟鸣声联系的节奏和规律,一边把丛林野战刀从齐格力那里拿过来翻过尾端看了一下,又看看太阳对了一下表,然后就跟塔里木一样总是在这片草丛里选择出正确的方向前进。 “你认识路?”齐格力觉得难以置信。 孙志新笑笑:“不认识,但我跟塔里木走了一段后就知道路该怎么走。” “怎么可能?”齐格完全不相信。 孙志新解释不清根据丛林野战刀的刀把上的指南针通过星球磁极判断方向,并以这个为基础,用手表指针就进定位的方法,只得道:“我就是知道。嗯,有个工具告诉我的,以后有空的时候教你怎么用。” 如此解释跟毕达拉察阿苏这人称呼一样强悍不需解释,齐格力便不问了,虽然知道孙志新身上稀奇古怪的东西层出不穷,但看向孙志新的眼光就像看稀奇事物一样。 “塔里木,停下!”阿尔法突然喝止。 “停!”齐格力叫道,又问:“怎么了?” 阿尔法垂着头,孙志新只看到他额侧的静脉血管倏然鼓起,半分钟以后才平息下去。他整个脸色由此变得更加苍白。 像是陡然之间就消耗了太多的力气一般,阿尔法难受的喘着气,有些弱受的道:“绕开这一块,前面有泥潭。” 话一出口,五人都变了脸色。沼泽里的泥潭意味着什么?简直就是吃人的陷井,一个不小心陷进去的话,想活着并逃出来,难! 齐格力经验十分丰富,从携带的柳条筐里拿出一条兽皮搓成的绳子,道:“所有人全部都把手捆在这根绳子上,绝对不许放开!孙志新,你走最后。” 孙志新平静的接受了齐格力的好意,安静的点头,干脆把绳子的未端捆在了自己的腰上。一但有人不小心陷入泥潭,他会在第一时间退离险境,并想办法将人拉出来。泥潭这个东西确实很可怕,好在人陷进去只会因为自重而下沉,没有其它的下拉力量,反应及时的话,救助队友并不是真的很难。 五个人被同一根兽皮绳连到一起,就像一根绳上的蚱蚂一般,磕磕碰碰的往前走。不像长期接触阿尔法而对他深信不疑的齐格力,塔里木有些不信阿尔法的判断,不过心里倒是不会轻易的怀疑队友,便用剑砍了一根粗草茎一边试探着一边往前走。 果然走出不到十步,草茎一捅之下就捅了个空,看似坚实的腐草底下一片虚浮,竟全是充满了泥浆的泥潭! 塔里木脸上才真正的变了色,转头去问阿尔法:“这片泥潭有多大?” 阿尔法微微摇头,独眼虚弱的微眯着,道:“不太清楚,不过我感觉往右走一段距离后就会安全。” 塔里木此时也相信了阿尔法那种古怪的预警机制,当即小心翼翼的试探着平行右移了一段距离后再次用草茎去试探。这一次,草茎捅入柔软的腐叶下一个脚背深的距离就碰上了坚实的土层。 塔里木不由得怪异的看了阿尔法一眼,阿尔法则回了他一个可怕的恶魔式微笑。 五人绕过泥潭继续往前走,前进的步伐更加小心翼翼,因为整个沼泽随处都有可能布下泥潭式的陷井。阿尔法正确的预测到一下,下一个呢?就算他不会出错,可人都有疲劳的时候,这时候就会出错。 孙志新轻轻挨近阿尔法,问道:“你感觉到危险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阿尔法想了想,用手摸着右额和失去眼睛的右眼眶,道:“这里痛,一阵一阵的,像用绳子捆得发紧,又像是在用什么东西在扎,我就知道不远的地方有危险。我面向危险的方向越正确,离它越近,头就会更痛。” 孙志新觉得他想描述的其实是针扎一样的感觉。结合他预测到危险时的静脉可怕的鼓起的症状,还有预测过后的大幅度虚弱状态,孙志新已经敢肯定这是史前人类在进化过程中为了应对极度恶劣的生存环境而进化出来的某种第六感,或者说超感应能力,同时也可以简称异能。 微微吸了口气,有些震惊,又有些羡慕。这已经是他第二次在这颗星球上的史前人类身上发现特殊的能力。第一次是猎人们的夜视能力,他们不仅仅是在夜晚具有更加出色的视物能力那么简单,他们已经进化到双眼微微发光,那是视力极度凝集的表现。而且这种能力是群体出现的,孙志新毫不怀像类似于齐格力这样的前优秀猎人身上也具有这种能力。 此次的阿尔法的危机预测能力则是第二起,只不过这个能力并不普及,按齐格力的说法,好像主只有他才会,而且是死里逃生中被激发同来的。 孙志新便情不自禁的猜测,在未来,他还会在这些史前人类身上看到什么样的能力?果真是上帝在你面前关上了一扇窗,就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口,人类的进化道路总有着无穷无尽的机遇。 心里大是羡慕这种能力,孙志新凑近了阿尔法问道:“是你主动去寻找危险,还是危险接近的时候你才能感觉到?准不准确?” “不太清楚。”阿尔法仍是很虚弱,道:“大部分时候很准,有时候也会出错。不过有真正巨大的危险来临的时候我差不多都能感觉得到。然后头就会一直头痛,危险越大,就越是痛得厉害。最多五次,我就什么都感觉不到了。糟糕的话,我可能会晕过去。”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6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照这样说的话,那就是被动感应了,而且被触发之后的代价和后遗症都不小,对身体的伤害很厉害,更不能频繁使用。看来这种特殊能力也不是自己想像的那么完美,不过已经非常之了不得!世上的事哪有完美的?至少有五次的避过危险的机会呢! 正想感叹一番,突见阿尔法脸色又白了,低声道:“塔里木,再右上的方向走。又有泥潭!” 再一次准确的预测到了危险,五人安全的绕过。 随后又遇到了一次泥潭,阿尔法抱着头犹豫了许久才敢肯定。 三次以后,阿尔法那张毁容后本已经很可怕的脸变得更可怕,脸上已经没有了人色,大颗的虚汗从额头直往下滴落。孙志新跨进一步,直接将肩头从阿尔法腋下穿过将他顶起来,半拖半扶的带着他往前走。阿法尔感激的冲孙志新笑笑,虚弱得连话都没有力气说。 整个队伍此时的情况已经不适合再继续前进,但又不能在沼泽地里野营,只得咬着牙继续前进。孙志新担忧的时不时看一眼自己扶着阿尔法,真心希望他那种预测异能不再起作用,不然这人拖不到走出沼泽就会出大问题。 也许是孙志新的祈祷起了作用,剩下来的路一直走到下午四点时只再遇到两个小型的泥潭,被塔里木和齐格力用草茎探路的方法检测了出来后避过。五点左右,身边的草丛开始变稀,草丛的高底开始变低,脚下的土地也开始开干,水洼、泥浆越来越少,出现了走出沼泽的迹象。 草丛变稀疏,行进的速度又加快起来。又走了一个小时,六点多一点,五人终于走了这一片草的海洋。 眼前出现了一个低矮的坡,样子显得有些古怪,有些像沙漠里的沙丘,又有些像一条巨大蚯蚓的背脊,连绵着蜿蜒起伏,高度不怎么地高,大约有几十来米高,可长度却非常的长,绵延着两端都看不到头,真真像某些虫兽似的,大部份身体埋在地里,一小部份身体却露了出来。 一行人攀了上去,孙志新发现整个坡上植物非常的少,显得有些光秃,脚下没留神间蹭掉了一层土,底下露出的岩石光滑坚硬,泛着一种微带蜡质的光泽,倒是十足的像某种因为碳酸钙成沉成的地质结构。 “看。”齐格力指了指前面。 眼光顺着齐格力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孙志新只看了一眼就呆住。 作者有话要说:庆中秋,一更。 祝大家中秋快乐!家人齐欢聚! 58、奇景与大发现! 便只见前方出现一片开阔地带,范围之大,怕是有好几平方公里。在这好几平方公里的开阔地带里,星罗棋罗的分散着同样一种东西:大大小小许多的像是从地面往上长的钟乳石结构样的石笋群。 石笋群的根部位置则是一片广大的浅水潭,由于大量矿物质的沉淀,水底显得光滑而坚硬。水深只有大约一个巴掌插进去那么深,颜色透着富含金属离子的绚丽颜色,竟是由深绿至浅蓝一眼看过去变幻不定那般,像是用排笔染了不同的,而又逐渐变换缓和过渡的色彩一挥而就一样,美得让人屏息!特别是颜色过渡的那些区域,其复杂而有机结合的程度,人工手法无论如何也绘不出来。 构成石笋群的石笋小的只有手臂粗细,尺把高;大的足有近十米,几个合围都抱不完,看上去甚至有点像蚁巢。石笋壁上光滑湿润,绝大部份的顶端都有开口,正往外冒着一股股的白雾。几分钟以后,所有石笋集体喷发,一齐喷出大大小小的水柱,小的像小孩撤尿,大的竟有大腿那粗,像消防员的水枪里喷出的高压水流,往上射进天空几十米高! 所有的石笋,竟然全是地下间歇喷泉喷发后溢出来的矿物质凝结而成。而那喷出来的泉水,全是被地热加热过后的热泉,远远的都能感觉到那股子像是开水沸腾以后迎面扑来的热水雾。 就只见一瞬间万泉齐发,或粗或细的大小水柱一起喷上天空,直如笔直的水龙冲天而起,意图翱翔九天。升到最高处时又化作纷溅的水花洒落下来,满是玉树琼浆,又见漫天珠玉喷洒,大珠小珠落满玉盘,或是漫无轨迹的胡乱斜射四溅,一颗颗的水球映射着夕光的暖光,亮丽晶莹的织成一副难得一见的奇景! 又见夕阳下,蒸腾的水汽被阳光照耀,弯出一道弯弯的彩虹,如桥一般的挂在很低的位置,仿佛触手可及,又虚幻着很浅很脆弱,一碰就会消失那失那般,让人只敢闭着呼吸观看,怕吸呼太大就会吹跑了它。多了这一道弯弯的七彩虹桥,整个珠玉满天的景色就活了。 待水珠洒落浅潭,又溅一片暴风骤雨,密集的水声听起来惊心动魄,宛如密集不休的鼓点一样,摧人心志,又使人振奋。好一片雨打芭蕉!又是好一阵锣鼓暄天!此情此景只应天上有,出现人间更是奇迹! 孙志新瞧得呆了,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又惊叹居然能在这异世界看到这样的奇景。 现在孙志新已经能明白为何一路行来越往前走就越热越潮湿,植被越发出现类似于热带雨林的原因。出现在眼前的是一片由地热挤压出来地下水,它们被地热加压而形成高温高压,喷出来以后把热量散播到空气中,使得附近的湿度、温度都大增,影响方园几十公里的地面植物,最后形成了一片温带气候中热气雨林。大自然,真真是奇妙无比!再巨大的人力都无法形成这样的纯天然奇丽景色。 孙志新本身就个彻底彻尾的野外旅游爱好者,看到这番景像只恨不得能抱住塔里木和齐格力来亲上一口。正是有了他们,才让他有了这次的收获,只觉得这跨越时空的一穿,无论如何都值了! 很显然,塔里木和齐格力是理解不了他这种热情的。他们只觉得到奇妙,感觉不到孙志新这个现代人的看到这一景时的震憾与膜拜心理。而且两人都似乎看过不止一次,就像住在黄山脚下的农民,早看得麻木了。或是像拥有环球小姐做老婆的男人,天天看美人,结果就是严重的审美疲劳……可见,老婆还是丑的好,居住的地方也最好不要太山俊水美,和美丽的距离太近,不见得是好事。 齐格力用一种很平常的口气道:“这里不能靠太近,水太热,要烫伤人。好处是野兽不会过来,晚上我们就在那边扎营。” 它们当然不会过来喝水,只看那水的颜色就能看出含着很多的金属离子,动物喝这样的水容易出现中毒现像。只有强悍的植物可以吸收这种水份,并通过强大无比的光合作用将它分解成无害的水质。 孙志新恋恋不舍的从这片神奇而绚丽的景色上移开眼光,看了一眼齐格力指的那边,又把眼光转回来继续看眼前的美景。好吧,他就是贪恋美景,天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看到这样的东西。然后他一呆,机械的转动着脖子,重新把眼光转回齐格力指的方向。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什么,揉揉眼,再看,竟真的是他认识的那个东西,而且还是好大的一片! 孙志新顿时就疯了,七手八脚的解下腰间的绳子,怪叫了一声,发疯一般向着齐格力指的那边冲过去。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6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其余四人见孙志新神情有异,生怕他出事,不约而同的跟着他后面奔跑。阿尔法最是虚弱,要死不活的跟在最后。塔里木跑了几步停下来,等阿尔法在身边错过时直接将他一手抄起来抱住狂奔,动作居然是很雷人的公主抱。 哥本的动作最为迅速,后发而先至的追上了孙志新,瘸腿似乎完全没有影响到他行动的敏捷。 “孙志新,你发现了什么?”哥本机警的问。 “桄……桄榔!”孙志新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一心想着飞奔到那一片树林之下,以验证自己的猜测是不是海市蜃楼。身边全是满是水气,又是夕阳夕照,完全是合适的海市蜃楼出现的条件。虽然有海市蜃楼就意味着有真实的实物存在,可天知道它的真身在哪里?见到了而得不到,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如果它们是真实的存在于眼前,如果它们当真是真实的存于眼前,那么,虽然不能保证整个冬天所有族人会不会挨饿,孙志新却可以保证冬天不会坏到因食物极度短缺而饿死人! “啊?”哥本完全没听懂,那两个音节不仅是用中文发出来的,更是因为奔跑而发音模糊。 孙志新急了,叫道:“你跑得快,快过去看看是不是真货!” 哥本知道孙志新指的是那些树,当下撒脚就跑得飞快,遥遥领先冲到最近的那棵树下,摸了一把,很是不理解的道:“是真的。” 孙志新顿时就松了口气。那口一直憋着的气因为心中尘埃落定而泄出,脚下没留神,一个踉跄就一头栽在地上。 “孙志新!”齐格力吓了一跳。 “我没事。”孙志新努力爬起来,继续往前冲,一直冲到树下才仰头看它。 眼前这棵顶桄榔树约有六米高,两层楼房样子的高度,比起现代在海南看到的那些还要粗壮许多。与在海南见到的相比,它更像一个营养吸收实在太过头的胖子。整棵树底下的叶柄早已经随着生长而脱落,露出乔木那样的粗壮笔直树干,四米来高的地方才出现粗大的叶柄,又有羽状的叶子垂下来,整体形象婆娑而优美,带着热带植物独有的风情。 这棵桄榔已经开花,花柄上几十串花串垂落下来,密密麻麻的雄花和雌花挤到一处,整体堆到一起时就像许多的章鱼触须被捆到一起,很怪异,又有着一种很独特的美感。 “齐格力,刀!” 上一次齐格力看到孙志新露出这种狂喜的表情时是他找到了芋头,这一次又是什么?当下心里跟着一阵兴奋,脱手就将刀脱手扔过去。扔的时候齐格力没有多想,实在是太兴奋了,干出和自己性格不相符合的跳脱事情。刀一扔出去,齐格力自己也被吓到,惊恐的看着整把长刀在空中打着旋向着孙志新飞射过去。 那把丛林野战刀的厉害所有人全都清楚,当下骇得大叫:“孙志新,躲开!” 却见孙志新身体一侧让过刀的正面射击势头,又一个箭步抢上前去,人与刀侧身而过之际把右手控出,灵巧而准确的在旋转中一把抓住刀柄,再拖刀回缩,随手挽了一个刀花,就将刀的势头化解开。随即持刀长身而立,一双黑瞳灿然若星!掷刀、接刀、耍刀,兔起鹘落的瞬间就完成,整个动作潇洒帅气之极,看得人心有余悸之时又忍不住大声叫好。 齐格力单臂抹了一把冷汗,忍不住抱怨道:“下次别再这样干!” “哦。”孙志新嘻嘻一笑,将刀夹在腋下,往掌心里吐了两口口水,用力的互相搓着把口水涂均匀。再从腋下抽出刀,反手将刀背倒过来塞过口中,咬住有锯齿的那一面,抬头看看桄榔树,挥手踢足的做了几个热身动作,然即蹭蹭的就爬了上去,动作灵活得就跟猴子似的。 哥本嗤的一声就笑了:“比我爬得还快。” 那是,从小到大孙志新就没少干这事,翻墙、爬树、掏鸟蛋、上房、揭瓦、用草堆堵别人家的烟囱,或者用猴皮筋做了弹弓射别人家的窗户玻璃,打小就是一无法无天的皮猴子,自然是熟能生巧。 作者有话要说: 庆中秋,二更! 晚点可能三更,就看俺出去吃饭的时间早晚了。 59、奇景与大发现! 飞快的爬到桄榔树的花序下,双腿夹住树干,只用单手抱着抱着树,另一手拖刀往花序上一划,立即就见到有汁液慢慢的渗流而出。孙志新急不可待的伸嘴去吸了一下,只觉满嘴的甜蜜,味道正是桄榔树花序的味道!而且比起他原来尝过的还更甜!仅是看那模样,浓稠就跟糖汁似的,丝毫没弱了它砂糖椰子的名头。 “别乱吃!”齐格力知道孙志新的本事,可还是忍不住提醒他。 孙志新在树上哈哈大笑:“没事,我认识它!” 伸刀将那个割开的口子割得更狠一些,从登山包里摸出运动水壶仰头将里面的水全部喝完,再将它的壶口直接塞到那个口子,盛取花序分泌出来的汁液。 发现并证实了这玩意儿,孙志新情难自禁的哈哈大笑,大笑声中又七手八脚的爬下树,用刀柄在树干敲了两下,道:“齐格力是不是说就在这里扎营?” 齐格力点点头,孙志新便道:“那好,今天晚上就吃它!” 塔里木一愕:“吃树?”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6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对,就是吃树!” 众人皆愕然不信,塔里木是对孙志新身上的怪本事了解得太少,哥本和阿尔法倒是吃了很多的蘑菇,可还是无法想像人去啃树干、嚼树叶的样子,唯有齐格力深信不疑的看着孙志新微笑。 “我看到其它的这种树上有果实,它们能吃?”哥本问。 “不怕死你就去吃吧。”孙志新笑道:“我们当真是吃树,不是吃果子,它的果实不能吃,果实不仅有毒,还会腐蚀伤害人。嗯,也不是完全不行,就是麻烦。” 哥本听得懵了,又斜眼去看那棵粗糙而坚硬的树干,在想像用牙咬上去的光景……呃,肯定会牙疼。 齐格力走上去拍拍树干:“吃这棵?” “不吃这棵,开花的不适合拿来吃,只适合用来采取糖汁。最合适的是那种将开花又没有开木的,最为合适。” 孙志新左右看看,想着五个人还真没办法一口气干掉一棵桄榔树——没法子,时代和环境不一样了,那种节约食物的不浪费的生活原则也渐渐的溶进孙志新的骨髓里开始扎根。孙志新就选了一棵比较小,又显露出将开花不开花状态的桄榔树,道:“塔里木,放倒它。今天晚上吃这一棵。我去找点煮东西的可以当锅的东西回来。” 先前为了新装上阵,孙志新并没有拿自己的野外餐具。而齐格力一行人又习惯了在野外猎杀猎物充饥,那玩意儿可以烤着吃,实在不行对于史前人类来说生吃也不是不可以,所以锅这玩意儿肯定不会带出门。再说了,整个营地都用的是陶锅,非常珍贵且不结实易打碎,带出来完全不现实。 五人分工,齐格力去寻找干净的水,塔里木去砍桄榔树,孙志新去找‘锅’,哥本彻底探查四周有没有危险,阿尔法因为运用了能力而虚弱的原因,在原地生火。 塔里木提着剑过去,二话不说的就开始乒乒乓乓的砍树。他人这人心眼老实,性子里又有着史前人类那种会本能节约任卫生间一点一滴粮食的习惯,孙志新交代他就砍树,塔里木就提着剑对准了树根狠砍,以求能砍下更多的部份。 阿尔法虚弱的就地坐下动手取火,其它人各自分开。 孙志新满桄榔林里乱转,除了发现几种可以食用的苔类植物外,就是没找到可以用来当锅的道具。他原本以为能发现椰子树,砍个椰壳来当锅,这个想法现在落了空。 转了老半天,两手空空的回来时,塔里木已经放倒了那棵树,果然是个牛人……手里有现代钢剑后更是杀伤力提升到A级……他现在正在那里闲闲的擦拭着剑,还是用那种抚摸情人一样的表情。阿尔法依然还在那里取火,用的是最原始的原始钻木取火法。火还没有升起来,连冒烟的迹像都没有看到,显得生火的效率低到了离谱的地步。 生火这件事对于史前人类来说并不容易,他们会钻木取火,只不过这样取火无论如何都相当的费时费力并成功率不高。孙志新本想取出打火机来用,可转念一想,火机油一用完就不可能再补充,是不可再生的消耗品,还是留待特殊情况救命用。而且史前人类要更好的生活,就必须学会更多的生火办法,先进的打火机也仅只有一只而已,不可以普及,更不可能永远无限制的使用下去。 当下请塔里木这个一流武夫去砸块大石头回来,自己则蹲下来教阿尔法野外取火办法。此时哥本已经回来,正站在那很有趣味的观看。 他越看越吃惊,因为了除了原始钻木取火法,孙志新会的钻木取火法竟高达六种之多!其实是七种,第七种是燧石取火法,手里头没燧石展露出不出来而已。 除了阿尔法用的那种最笨的办法,孙志新示范了双人经典钻木法、简易刨子取火法、易洛魁族式取火法、弓弦钻木法和极经典的穴居时代的经典火种保留法。无论哪一种,都比阿尔法原先那人办法好出太多。 过了一会儿齐格力也回来了,重新将竹壶装上了水,手里还提着一条很粗的蛇,吹箭正插在它脑门上。齐格力连吹箭都没有拨,正饶有兴致的站在一旁看孙志新教授钻木取火的方法,接着又没忍住的自己拉着哥本组成一组学习。 由于条件限制,孙志新着重讲解了单人高效的钻火取火方式,弓弦钻木法。与原来的古典式钻木取火法相比,它保留了原来的钻头不变,而是重新添加一把用来高速带动钻头转动的弓弦,就将取火的效率和成功率大大的升。 所用的道具很简单,一块用来钻板的板子,边缘弄出一个可以夹住钻头的缺口,缺口下面垫上易燃物承接转动过程中落下来的高热木屑或是火星。再取两根枯枝,其中一根磨光或是削尖做钻头,另一根做钻火弓。 用做钻火弓的枯枝两端系上绳子,拉紧,让枯枝呈弓状,再将钻头在弦上绕一圈。前后拉动钻火弓的时候,弓弦就带动钻头飞速旋转,高速的摩擦产生大量的热量,不一会就有火星落下点燃下面的易燃物。接下来的工作史前人比孙志新还熟练,小心翼翼的护着燃起来的火星,用枯叶放上去,再轻轻吹,让火苗壮大就算完成。整个过程由于改进了方法,前后不到十分钟就搞定。 塔里木这个壮汉抱着几块大石回来,其中一块呈凹状,加工一下就可以用来当锅。这人脑子确实不够聪明,不确定找来的石头符不符合孙志新的要求,干脆一口气抱了几块回来,心里想着总有一块能派上用场。 看四个人在那里用极快的速度生好了火,不是一堆而是好几堆——齐格力与哥本大感兴趣后学习试验的结果,他也显得很吃惊。按照以往的情况,钻个火花上一、两个小时的时间很正常,他早已经做好入夜才能吃上食物的准备,没想到这么快就已经火光熊熊。 齐格力将孙志新教授的取火方法记在心底,坐到孙志新身边剥那条蛇的蛇皮。孙志新正在指挥塔里木加工出两块圆形的石头,用来做成石磨。整个做石磨的工作不需要太多的细致工夫,对于塔里木这种力大无穷的野蛮人再合适不过。 齐格力靠过来,正色问道:“孙志新,那种树真的可以吃?”他不是不是相信,相反他是深信不疑。可是这片林子实在不小,如果真如孙志新说的那样可以食用,那么它所代表的意义就太大了,这意味着难住两个部族的整个冬天的食物问题就可以解决,无论猎人部族或是海风部族有了这片可以吃的树林,必然能熬得过去残酷的冬天。 孙志新也明白这点,当下不再恶劣的卖关子,而是也像齐格力那样正容道:“请想信我,这种树确实可以吃。它不仅可以吃,还有多种用处。看到这一片林子了吗?就以这种产量,整个猎人部族和海风部族的人加到一起也够吃!我虽然不敢保证不能让大家挨饿,但有了这一片林子,绝对饿不死人!今年的冬天,绝不会有一个小孩或是老人病人残疾因为饥饿而丢命。没有谁会被留下等死!我说过,就会做到!无论猎人部族,还是海风部族,都一样!” 所有人脸上都露出了振奋的神色,在场的大多数都是残疾,无法参与打猎提供食物,以往都是无可奈何的主动选择留下以保存整个部族得以继续存在的淘汰对象。如果当真这片树林可以用来吃,就按这个数量而言,那就真的是不必在牺牲自己来换来部族的生存。 是人都珍惜自己的生命,没谁愿意在寒冷和饥饿中痛苦而绝望的死去。孙志新的话无疑是照亮黑暗前方的一盏明灯! 孙志新又道:“不过两个部族加起来有三百多号人,食物的消费量很大。我争取能发现更多的东西,让两个部族都能更好的渡过这个冬天。”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更!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6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俺说话算话,庆中秋,三更! 再祝大家节日快乐! 嗯,桄榔是好东西,此行最大的发现。 60、桄榔 塔里木凝神静听,虽然他在心态上还没有能完全把猎人部族视作海风部族的盟友,这与当初在猎人营地所发的誓言无关,仅是心态的定位问题,比如说当危机来临的时候他会坚守誓言去保护猎人部族,可这种保护是他必须这么做,并不是他本能的想这么做,这其中就有了出发点的差别。可纵然这样,他还是无法不听得动容。 是,海风部族确实产鱼和盐,大部分时候守着大海依海而生是要比猎人部族生存得更容易。可鱼总是不够,盐也不够交换。如果多了这片可以吃的林子,那么……海风部族真的是沾了猎人部族很大的光——因为他们有个稀奇古怪的毕达拉察阿苏。 先是鱼网,接着在猎人部族看到吹箭,还有其它七七八八的东西,包括自己手里正在借用这把武器,猎人部族的毕达拉察阿苏当真是了不得!嗯,唯一的缺点就是体力差了些,肌肉倒是不少,可还是太白嫩不经蹂躏,不是自己欣赏的那种类型。 粗豪的汉子开始动小心眼了,自己家的族长好像也有这位毕达拉察阿苏的求娶权力,而且貌似他正在拼命追求孙志新。假如他能认真努力让孙志新爱上他的话,那他不就成了海风部族的毕达拉察阿苏?唔,这样的话……为了将来,为了整个部族,自己也要在中间帮忙。嘿嘿,嘿嘿!塔里木情不自楚的露出自以为很阴险,实际上很傻很天真的傻笑。 齐格力还记得孙志新说过的绝不会让自己被遗弃的话,此时再次听到,嘴里什么都没说,眼光却情不自禁的变得温和如水,将孙志新那张刚毅而阳光的脸笼罩在自己的目光下。 阿尔法只是微笑,丑脸染上了一些激动的血色。哥本早已经按捺不住的急问:“怎么吃?怎么吃?你不说我就开始直接啃了!他姥姥的!先尝了味道再说。” 孙志新喷笑一声,哥本的性子就是急,而且接受新生事物的速度非常快。自己喜欢用中文说的他姥姥的这句话,他已经照搬了过去说得有模有样的。估计就像自己学习英文里的Shit一词,表达的意思是微妙,应用的范围之方广博,一听就会! 在哥本急切的一个劲催促下,孙志新便开始亲手示范,一边催塔里木加快做石磨的速度,一边让往齐格力用野战刀的刀背把桄榔树干锯成一段一段的,每段大约半米左右。齐格力这才知道刀背上那些尖锐的突起的妙用,越发将丛林野战刀当宝贝。 塔里木心里有了帮自家族长抢孙志新回去当弟亲的心思,干活更加卖力,倒是很快就先把石锅磨了出来,接着又继续卖力的做石磨。 孙志新劈开桄榔树的树干,露出里面赤黄色的髓心。再将髓心用刀刮下来,一阵乱砍成更小的小块,先放到石锅里用石块砸烂,为下一步的用石磨磨做好准备。其实这一步用石臼来干又简单又容易,但不在营地,临时选的工具也就只能这样。总不能为了这个又叫塔里木再整下石臼出来吧?那傻大个儿是老实人,孙志新最不乐意欺负的那种。 过一阵后简易版的石磨做成,就是上下两个圆形的石盘扣合到一起,钻出个投料用的孔,磨面刻出具有磨切和推送两种作用的的刻槽就成了,连旋柄都没有。好在有塔里木这个猛汉兄在,用手搓着它转好像也不是很费劲。嗯,实话说,他搓得它们转动起来的时候跟玩似的,那一身可怕的蛮力让孙志新又是羡慕又是嫉妒,真想把身体和他换换。 大家都没见过石磨,很是新奇的看着塔里木转动它,孙志新则把剁成小块的桄榔髓心投进去,一边加水一边投料,让塔里木转动着石磨磨碎桄榔髓心,直到磨成粉浆样的东西沿着石磨流出来。 把这种粉浆放入石锅,加水,搅拌以后静置,亚麻布还没纺出来不能滤渣,只能大致去除一些比较粗的颗粒。不过塔里木这个莽人做的石磨威力巨大,倒普遍都磨得比较细,口感应该不会太粗。 反复搓洗让桄榔树心髓里的淀粉渗出,再三洗三滤,最后得到了还算是比较细腻的桄榔粉。整个过程由于工具的参差不齐的原因,耗时不短,料想以后真正食用时工具跟上了,速度和质量都会大大提升。 接下来就是煮桄榔粉,加水煮开,这个过程只消耗十多分钟就煮成糊状,然后冷却,最后得到了浓果冻一样的东西。 四人陪着孙志新一直看到最后,惊喜的看着它一步步的变化,最后形成一种浅肉褐样的物质,很像用猪皮熬的肉冻,看上去又软又滑,半透明中带着油腻晶莹,让人感觉味道非常不错的样子。 “能吃了?”哥本问。 孙志新笑道:“还差最后一步。” 说罢飞快的爬上最先他用刀割桄榔花序的那棵桄榔树,把自己的运动水壶取下来。那里面已经盛满了一整壶桄榔花序的糖汁,满的已经盛不下而流出来。 下了树,用刀将石锅里已经凝结好的桄榔冻用划烂成成小块,再将糖汁倒进去,搅拦均匀,笑道:“可以吃了。” 四人迫不及待的尝了下,只觉入口绵软而细滑,甜甜美美的很好下肚。特别是它还有一种让人感觉到很清凉的感觉,吃起来甜美无比,好吃又爽口,入口即化的同时还有着一种特别的弹性,简直是清爽无比,明明看上去有些像肥肉,但又完全不油腻。进到嘴里时简直稀里哗啦的就滑进了肚,痛快! 史前部族没有糖,偶尔采到蜂巢而得到蜂蜜也是珍贵无比,因此糖这种调味品极难吃到。此时眼前竟然是一大锅用糖做调味品的桄榔冻,让四人吃得淋漓尽致,畅快无比。转念又想到眼前有一大片可能吃的这种树林,情不自禁的就兽血沸腾,更觉食欲大好! 孙志新推了推阿尔法,道:“你多吃一些。” 阿尔法正在埋头苦吃,闻言不禁抬起头:“嗯?” 阿尔法右腹的内凹伤痕,还有他的种种表现,孙志新已经可以肯定他当初受伤的时候必定是伤到了一些消化器官,比如胆、肝,或者胰腺什么的,因此他消化起肉类来不容易,身体就是长不好。而这个桄榔粉富含淀粉,纤维素,非常容易消化,最是适合小孩、病人、老人和像他这种消化脏器受损的人士。桃榔粉的热量确实有些低,不适合运动量大的史前男人,不过加糖以后就补足了这个问题,两者配合到一处又是饱肚皮又能提供身体消耗的热量,是非常好的东西。 不过这些跟阿尔法这个史前人类解释不清,孙志新只得道:“你的身体适合多吃这个,不适合吃太多的肉。嗯,这么说吧,别人吃一块肉会全部变成行动的力量,你吃一块肉顶多能用上一半,而且你肚子还会出问题。平时是不是吃多了肉就总拉肚子,不舒服?” 阿尔法有些懂了,看看石锅里的桄榔冻,越发喜欢。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6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其实以男性的口感和味觉来说,大多数人都不是很喜欢吃甜食,像孙志新本人就是其中一例。齐格力和塔里木,还有哥本,是因为极少吃到糖这种调味品,才吃得很是畅快。待吃饱了以后就觉得甜得腻。不过桄榔和着糖汁的好味已经让他们喜出望外,倒是盼着下顿还能吃上。那一锅实在不少,大家都吃饱了停下,慢慢的以品尝的方式填胃袋的缝隙。只有阿尔法还在那里埋头苦吃,孙志新说他多吃一些好,他就多吃一些,同时恰好又是男性里少数喜欢吃糖的人,这下子当真是吃得过瘾。 哥本又跑去看砍下来的桄榔树,那棵树让五个大男人饱餐了一顿后居然还剩下一大半,也就是说余下比三分之二略少一些的份量。 史前人类没有浪费这一说,哥本心疼的借过刀,把剩下的锯成一段一段的,全塞进了自己的柳条筐。如果不是还要继续探查这一行目的地的洞穴,他真想马上赶回营地,告诉族人他们发现了桄榔这种可以吃,而且味道还很好的树。 它能流出糖汁来哎!味道真甜真好!一点不比很难搞的蜂蜜差。 齐格力猎来的那条蛇反倒是吃不下了,干脆放到火上烤熟,烤干成肉干,带着路上吃。 哥本这家伙嘴馋桄榔流出来的糖汁,自己爬到树上去接着用孙志新割出来的那个口子盛糖汁,同时心里又想知道它到底能流出多少这种汁液来。 对他的举动阿尔法自然是大力支持,他喜欢吃糖,更发现一顿桄榔餐吃下去,他半点没有像以前那样肚子不舒服,胀气又想呕吐的感觉,仅仅是因为吃多了肚皮发胀。而且糖补充热量的速度很快,阿尔法已经能感觉到自己的体力在迅速回复,虚弱的感觉好了很多。当即就把竹壶的水倒掉,让哥本拿到树上去装糖汁。 孙志新没去阻止这两个家伙,反正那些糖汁白白流掉了也可惜。只是明天这两个家伙想喝水的时候没清水喝,只有糖水——那玩意儿味道虽好,就是越喝越感觉到渴,看他们到时候怎么办。孙志新心里不无恶毒的想。 作者有话要说: PS:写到塔里木欣赏的情人类型,俺不禁无良的在想:他最看不起孙志新的地方就是体力、耐力和力量方面的问题。照这么推断的话,他的最佳伴侣莫不是猎人部族的超级女赛亚人夏尔?唔,两只男女金刚配到一处的话,再生个小金刚……嘿嘿嘿。 又PS:昨天跟朋友去吃饭,看到了道路两边两排看桄榔树。不过由由气候的原,它们长得不是很好,栽在道路旁当观赏植物用。我当时那个激动啊,真想冲上去剖开树干看看里面有没有桃榔粉……这个想法太剌激我了,以至我一直盯着它们看。我朋友就小声跟我说:“我劝你还是不要到它们后面去撒尿,这会人多……” 雷得老子…… 61、桄榔 晚饭后本应该早点休息,可发现了桄榔这种东西,谁都兴奋得睡不着。 一片林子啊,一整片林子啊!得够多少人吃?除了孙志新,所有人都在这么想。 孙志新只得反复解释,只有未开花的桄榔会出产这种桄榔粉。开花的桄榔虽然产糖汁,可桄榔粉的含量会变少,而结果的桄榔树心的淀粉差不多会完全消失掉,所以结果以后桄榔树心就不能再食用。可除了齐格力之外,其余三人完全无视孙志新这话,继续臆想桄榔带来的巨大好处。 孙志新很无语,很想提醒他们实际的考虑一下,比如为了照顾桄榔林的生存,可采伐的桄榔就会相对变少。又比如开花的淀粉含量少不如取糖汁用好,更进一步说结果的完全不能食用的。推断的结果是能有一半可食就不错了。 齐格力拍了孙志新一下,笑道:“让他们去欢喜吧。其实我也高兴得很。” 孙志新笑了一下,心里明白了大家这么欢喜的原因,也就闭上嘴不去打击别的人激情。 餐后闲得无事,听孙志新说桄榔可以久放,阿尔法和哥本就兴高采烈的动手做明天早上的桄榔餐。阿尔法已经在糖汁提提供的热量下恢复了体力,很有心情的和哥本在那边捣鼓。孙志新这才知道哥本这人跟人混熟了后很有点小孩似的爱玩闹不安份性子。阿尔法也不是初见的谨慎防备又拘谨模样。 让人受不了的是塔里木像抚摸情人一样一直在抚摸那把剑,背倚在一棵桃榔树干下闲闲的休息听人说话。那摸剑的动作只让孙志新联想到男人自娱自乐时的手|淫,活活倒胃口之极。若不是这把剑实在太稀缺重要,他都想干脆送他算了——被他这样子撸过,谁还想用啊? 齐格力依然紧守在孙志新身边和他说话,一是保护,二也是休息。 众人的话题还是紧紧围绕着热门的桄榔树说,尽管孙志新很想去看那一片月下喷泉的奇景。不知道在多个月亮的照射下,那一幕景色会有多少的美?只怕是如同梦幻奇景一样吧,无论标上几个D的立体大片都拍马也不能相及。可是被这帮人死缠着不放,孙志新只好继续说桄榔的好处。 桄榔是有很大作用的植物,本身具有非常的经济价值。桄榔树产可以用来当粮食吃的桄榔粉,它淀粉含量高,热量低、纤维素含量高,又富含一系列B族维生素,更有铜、铁、锌等微量元素,还有蛋白质,安基酸那啥啥啥的,是极好的健康食品。桄榔粉本身还有不错的药用价值,能治疗一些疾病的同时,也是不错的保健品。同时它的花序流出的汁液含糖高,可以直接食用,也可以用来制糖、酿酒。桄榔叶子坚实,可以用来编帽子,做扇子。叶鞘为黑色,坚硬耐磨,制绳子,拖把,扫帚都是好东西。不能说它全身是宝,不过和那种说法也差不了多远。 不过说的时候不能这样说,全努力换成史前人类能够听懂的方式,说得孙志新痛苦无比。到了最后见众人还是一脸雾沙沙的表情,估计能听懂的也没多少,只是听出了桄榔当真是好东西,并不仅仅只是拿来吃这么简单。在这帮子人来说,知道这一点就够了。当然,这并不影响大家听孙志新说它的好处时的高兴,它好处越多,说明越有用处,就能让大家越开心的不是? 桄榔的叶柄和叶鞘都很耐烧,用它们来点燃的火堆到了夜色浓重时临时的小营地依然火光明亮。附近有地热,使得这里的气温不低,再点着火睡其实并不好受。但为了防止野营袭击营地,就是不能让火灭。绝大多数野兽惧火,有火光的地方,他们不肯太靠近。 孙志新实在喜欢那一片喷泉美景,又趁着月色去看了个过瘾才回来睡下。 哥本没睡,还在守夜。其它人也很警醒,孙志新一靠近就醒了过来。抱歉的笑笑,孙志新躺到了齐格力身边。他喜欢这个人,总觉得他沉稳踏实,又很会照顾人,让人感觉非常有安全感。哥本嚷嚷着,也要挤过来挨着孙志新,二十六、七岁的青年卸下防备后真的很爱玩爱闹,就像现代的那些青年一样。 孙志新毕竟不如这些史前人类的体力好,警惕性高,走累了一天,又看足了美景,倒下就睡着,连半夜哥本和阿尔法换人防守的动静都没感觉出来。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6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第二天继续出发,孙志新用桄榔叶给一人编了个草帽戴在头上。 出发之前五人一起做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把这片林子里的桄榔进行计数。那四人是不会数数的,好像部族的人都不会,孙志新就只见到过智者奥瑞克帐蓬里有用来计数的绳结,其它人则除了纳鲁和泰格这两个族长以外,全体不会这个技能。 所以孙志新采用的办法就是一人发一百片叶子,找到一颗新的桄榔树就留一片叶子。用完了再到自己这里来重新取一百片叶子。最后再数四人手里剩下的,用一百这个整数减去它得到一个数字,再加上领取的次数,最到得到了三千一百一十七株的数字。 让孙志新惊喜的是他居然还找到了西谷椰树,这玩意可跟桄榔不一样,是正经八百树中产米的好货!西谷椰树的树心磨成粉做出来的东西就是现代人无比熟悉的西米!桄榔树的产淀粉量完全和它没法比,西谷椰树的产淀粉量相当的高,素有哪里有西谷椰子,哪里就不会有饥饿发生的美誉。和桄榔粉相比,西米才是真正的粮食,营养高、热量高、非常饱肚皮。 发现这个比发现桄榔树还让孙志新高兴,只是好像整片林子里西谷椰树不是很多,只有零星的那么几株。也许别人也发现得有,但照这情形看也是稀少不会多。时间又紧迫得很,来不及细查,只能以后想办法培植成西谷椰树林。这方法的知识孙志新不大会,只能有空去找找PDA上面,看是不是无意收集得有,不然的话只好自己用实践领悟。 整个林子不小,五人一起工作,就算还有移动速度超快的哥本,都还是花了一整个上午才清数完成。 一直拖到下午两点钟,一行人才正式开拨继续出发。经过一上午的折腾,喝了不少糖水以后阿尔法和哥本学乖了,老老实实的在竹壶里装上水,而不是桄榔树的糖汁。 整整一下午又是急行军,孙志新昨天高强度急行军的后遗症就表现了出来。别人都若无其事的,唯有他全身酸痛,各个关节里像是用针灌进去了醋,连肌肉也在醋里泡过一般,又酸又痛又涨又硬。走了一段短离孙志新就有些吃不消,看着别人若无其事的样子,只好咬牙苦撑。 一路行过去就只瞧见孙志新僵硬着像是生了锈一样,上坡下坡时最是不灵。而昨天要死不活的阿尔法因为有了适合他吃的食物,体力被补充得很好,反倒比孙志新强得多了。不过孙志新就是有那么硬气,别人不停他就也不停,硬着撑着酸痛不已的身体随着四人而行。 四人都将他的表现看在眼里,虽然鄙视他的体力,却不得不佩服他那种咬牙吃苦的刚毅作风。谁都能看出这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白人’一看就是没吃过苦的,却肯凭着一股坚韧的意志一路坚持着走下去,那便很让人钦佩。 当晚选了一个地方扎营休息,晚饭是吃的齐格力和塔里木猎回来的一只羚羊,那条蛇白天的时候就已经被消灭掉。哥本和阿尔法昨天晚上弄出来大量的桄榔粉带着,阿尔法的主食就是那个,其它人则拿来当零食吃。 晚上休息的时候孙志新身上实在酸疼得厉害,哥本就和齐格力看他实在是僵硬着腿脚都弯不过来,便两人齐上,一左一右的帮他按摩。 那个舒服劲儿,简直别提了。哥本和齐格力又都是退役的猎人,手指粗糙,手劲又大,按摩的时候大巴掌捏起来威力十足,完全不是现代按摩房的小姑娘按摩等于乱摸那种手法可以比美的劲道,‘爽’得孙志新咬住一块兽皮嗷嗷乱叫一通,活像发春的野猫,又像在坐老虎凳的地下党员。真是痛并快乐着,在天堂和地狱之间挣扎,按上来时酸痛不已,可手一但拿开,又情不自禁的想要得到更多。 纵观整个部族,怕是也只有孙志新享受过这种待遇,被两个猛男一起伺候着一通狂按。孙志新当然不知道这些,只心里大是感激哥本和齐格力,如若不然的话,他怕自己明天的路程会撑不下去。 实在是被按得在舒服,孙志新就像只邀宠的小猫,连肚皮都翻过来让两人按。齐格力失笑的摇头,实在没法不宠溺露出这种德性的孙志新。哥本也是一脸受不了的表情,可又觉得孙志新一身细皮嫩肉的摸起来很舒服。所以那两人还是把手掌放上去,哈哈乐着一通狠掐,给孙志新来了个全身性的马杀鸡。 孙志新实在是被爽得狠了,酸痛到后头已经麻木,只觉得全身的肌肉和骨骼被两人按着发热发烫,舒服得,眼皮子上下搭拉着就想睡。 半睡半醒间听到齐格力和塔里木在商量明天的路线,隐约提到要绕过一个什么魔鬼湖,孙志新一下就清醒了,问道:“魔鬼湖?什么东西?” 齐格力道:“明天攀上悬崖,再走一段路程中间就会遇到魔鬼湖。” 塔里木脸色微变,像是不想再提,道:“不用担心,魔鬼湖虽然很大,不过我们的路线在它的边缘上,可以轻易的绕过去。浪费不了多少时间,而且那段路很好走。” 孙志新来了兴趣,道:“说说这个魔鬼湖。” 塔里木显然对所谓的魔鬼湖有些惧怕,齐格力也是如此,想了想后不想扫孙志新的兴头,便说开了那个魔鬼湖。 作者有话要说: 最新更新可能要慢些了,尽量日更吧。一是俺手贱喜欢乱开坑,二是马上就要迎来一个计算机考试,得花很多时间看书复习。 总之不当学生成为社会人以后很多时间的支配都由不得自己,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真是麻烦……更不想长大。 62、魔鬼湖的传说 齐格力描述道:“魔鬼湖的面积非常大,样子像一个碗口……” 塔里木插了一句:“更像魔鬼张开的嘴!” 齐格力看了他一眼,没有反驳,接着道:“以前整个湖里还装满了水,后来水就没有了。听老人们说,那水像是一夜之间被蒸干一样,地面只剩下些大口子。凑得近的话,还能听到轻微的水声。另外又有老人说,那个湖有时候又会一夜之间突然出现湖水,而后又重新消失。湖水哪有一天就变干的道理?变干的水以哪里会突然出现?如果不是魔鬼的诅咒又是什么?” 孙志新心中动了动,又听齐格力继续讲。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6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族里的智者都告诫族人不允许接近那片湖。因为那里有魔鬼的诅咒,是一片死地,靠近了会被传染上诅咒。” 塔里木面带惧色的接口道:“那里什么都不长!不长草,不长树,一片荒凉!只能看到尘土和沙石。边缘还好一些,稍微往里走一点就可以看到一地的尸骨。那一整片魔鬼湖占领的区域就算上空有飞鸟飞过,如果运气不好也会被魔鬼诅咒,从空中掉下来死在地上。以前海风部族有一支十人的换盐队为了抄近路省时间,进了魔鬼湖就没有再走出来,一个人都没有。那里绝对不能靠近!” 阿尔法和哥本听得有些胆寒,两人也都是头一次听说魔鬼湖的事。阿尔法胆大一些,独眼里露出股子倔强的跃跃欲试的眼神,哥本则怯怯的道:“那还是算了,绕着走吧。” 塔里木点点头:“绝对不能进去,进去就会死在里面出不来。” 孙志新怔了怔:“当真有人中了,呃,诅咒而死在那里?” “有!”齐格力很肯定的道:“在那片湖里有一种奇怪的力量,会迷乱人的心志,让人无法控制的会自动往里深入,在里面一直转着圈无法出来。受到这种诱惑的人就是中了诅咒,下场只有两种,不是一直在里面乱转着无法出来饿死或是渴死,就是掉进深不见底的地缝中。那里面住着的就是魔鬼!” 说到这里,齐格力纵是再胆大也微微变了脸色。他有些后悔给孙志新说这些,因为随着和这个人接触的时间越长,越是能感觉出来他身上那种好奇心重,又胆天包天的性格。假如因为这样反而引起他的好奇心大起去探一探,中了诅咒的话,这个结果谁也承担不起。他是整个部族的毕达拉察阿苏,纳鲁的弟亲,同样也是自己越来越看重爱护的人,可不敢让他出事。 齐格力便道:“孙志新,你做别的事我不会阻拦你,但这个魔鬼湖,我绝对不允许你靠近!” 孙志新见他脸上的神色是从来都没有过的凌厉,当即认真的点了点头。孙志新不是不知道好歹的人,更是学不会怎么去拒绝别人的好意思。有时候他就不明白,像电视电演里演的那些白痴少年少女,张嘴闭嘴要自由,要独立,把别人的好意和关照弃于不顾,就是要去以身犯险,给别人带来一堆的麻烦和危险,究竟整个脑子在想什么?公主病和王子病引发的傲娇绝症看样子真的会让人脑残得厉害。 随后随意问了一些关于魔鬼湖的事,齐格力和塔里木见孙志新并没有固势的要去犯险的傻劲头,就挑着自己的回答他。 越是问得多,孙志新就是越是对两人口所所谓的魔鬼湖魔鬼作祟的说法不以为然。人类越蒙昧,所知道的知识越少,就越容易产生用神鬼一说来解释无法解释的自然现像的情况。倒不是孙志新看不起他们,他是真心佩服喜欢这些勇敢而诚实的人。但不可否认的是史前时代人们知道的东西确实太少,很容易对一些自然现像产生惧破和胡乱的猜想,最终以人力不敌的鬼神之论来解释。这也是孙志新对自己穿越而来的事闭口绝对不提的原因,宁愿被当成什么狗屁毕达拉察阿苏。 对于魔鬼法的形成原因,孙地新有两个猜想,一是火山坑,二是陨石坑。又结合附近的那种喷热泉的地面石笋形喷泉口瑰丽地貌来进一步推断,火山坑的可能性又要更大一些。第二个佐证是水声,如果那里原地质特征为卡斯特地形的话,出现地下河或是地下湖完全解释得通。对于地缝一说,则有可能是小型的天坑、漏斗,卡斯特地形由于水的侵蚀作用,极易形成这种地貌。现代四川和云南边际曾一夜之间形成几十个漏斗,这事上过的报纸的,当时的动静闹得很大。当地的居民去漏斗边静听时也能隐约听到水声,那便地下河在流动激发出的声响。 另外关于会吸引得人在里面乱绕圈子,或是迷了心智渴死、饿死,再或是掉入地缝消失,也同样有科学依据。地下水流的流动往往会绕乱地磁场,成规模的大范围水流流动本身也会激发出拥有不小力量的磁场,威力大的就会影响人类的脑部运作,补迷惑心志不是不可能。像鸟类,特别是鸽子这种,本身就靠脑中一颗像磁石一样的东西进行飞行定位,当飞临这种磁场紊乱的地方,十有八九都都会一头栽下去。 到于为何棵木不生寸草不长,同样可以归结到以上两点。如若是陨石,能砸出这么大的坑来,所挟带的力量必然是毁灭级的。砸出这样的坑来,多年以后都是不毛之地便是必然。更何况宇宙奥妙,陨石的成份千奇百怪,要是身具放射性的话,要长毛那才是奇了怪了。动物进入射线的辐射范围会受影响,迷失在里面又再一次成为佐证。然后就是火山喷发,同样是毁灭级的,而且很有可能把一些地面矿物喷发出来或是暴露出来,其化学成份就注定了会造成一片不毛之地。 想到这里时孙志新很肯定魔鬼湖并没有什么魔鬼,但那里危险肯定是必然的。无论陨石也好,火山也好,即然能成为广大的一片不毛之地,就有其凶险之处。再者如果地下水流动扰乱地磁场一说成真,或是放射性陨石一说不假,也证明了那里就是一片凶地,最好离得远远的。 孙志新不会去拂齐格力和塔里木的好意,一支优秀的小队,个人的力量很渺小,什么都要靠团队的力量。孙志新也不是脑残,不会因为好奇就会去靠近那一片明显是凶地的险境。不过他倒是觉得有机会的话可以在边缘地带看看,因为无论哪种假设成真,也许可以发现一些有用的矿石为部族提供帮助。 夜里便这么睡了,早上起来的时候果然酸痛好了许多,沉淀在肌肉骨络里的乳酸物质经过按摩化解了许多。孙志新不禁感激涕零,齐格力,哥本,俺对你们二位SAMA真是无比感激,无比敬仰,便如同那黄河之水淊淊不绝! 孙志新的星星眼引起了齐格力的警觉:“什么事?” 孙志新干笑:“嘿嘿,嘿嘿。我说,齐格力,你真是太伟大了!” 齐格力哑然失笑,推了孙志新一把:“快走!接下的路程不那么好走。” 就如同映证齐格力的话一般,一行人绕过一片山壁后就看到一匹飞流下下的瀑布。瀑布宛如一匹白练,高挂在面前的崖顶上。崖底侧是一老大的一泉深潭,成为了一路沿河行来的的河流的其中某一条支流的发源地。深潭色泽幽黑,一看便知道很深,应该是受瀑布长年冲击而成。瀑布顶端与潭水的落差足有二百余米,中段怪石嶙峋,飞溅而下的银白匹练冲击在这些突出来的怪石之上,激得水花四起,白雾弥漫,一股不小的水声和湿气直接迎面扑来。 孙志新又呆了,一路再继续走下支,像这样的奇景看到多少?莫不是真的人类的活动介入越少,大自然就越能维持原生态的样子,美得足以使人屏息? 齐格力看孙志新又看得呆住,忙拉住他往前走。孙志新一边扭着头往回看,一边问道:“这里是绝地,没有路。要往哪里走?” 齐格力但笑不语,伸手伸了伸隔瀑布不远处的山崖。 现代人的视力远不如这些跟野兽一样的史前人类来得好,孙志新眯着眼努力看,才看到齐格力所指的那个山崖上有许多粗大结实的藤蔓垂落下来。看其意图所指,竟是要攀着那些个藤蔓直接沿壁而上! 是谁说史前人类笨的?此行一路行来,四人的表现缕缕让孙志新刮目相看,身为现代人更优越的念头越发没剩下了多少。 齐格力和哥本都是独臂,便把丛林野战刀交回给孙志新,自己招呼哥本:“哥本,你打头!塔里木跟上。孙志新你在中间,我和阿尔法在最后。把那条绳子拿出来,所有人全都捆到一块!” 孙志新犹豫了一下,道:“齐格力,我跟你一起吧。”眼光下意识看了一眼齐格力的独臂,又怕伤到对方自尊,飞快的马上又把眼光移开。 齐格力一愕,心里微微生出被同情的怒意。随即心里又一暖,明白了孙志新的关切之意,当下朗声笑道:“孙志新,别小看我!” 孙志新哈哈笑了一声,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是我不对。大家伙上吧!哈哈。”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 再过几天估计二更不动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6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对于天坑和漏斗,俺见过不少。第一次见到宜宾那个大天坑的时候,俺惊呆了……对大自然的力量震得全身发麻。知道么,宜宾那个天坑是世界级的,能排进前十位,不信可以去翻大自然探索这个杂志。呃……俺很迷大自然的一切东西。 63、目的地 整个攀登的过程比孙志新想像的容易,那些不知名的藤蔓结实而粗糙,易抓易握不易滑脱。纵横穿梭的藤蔓不仅便于人攀爬,还因为有横着交错的可以垫脚,其情形竟类似于梯子。唯一的危险就是藤蔓丛中蛇太多,还全是毒蛇,一个不留神就会从旮旯里窜出来试图咬人。好在一行五人要不就是经验丰富的退役猎人,要不就是有着丰富野外经验的旅游爱好者,再加上一个五大三粗的武夫,全是捉蛇的祖宗。扑上来咬人的毒蛇全成了菜,一律捉住杀了加餐。 等攀上涯顶,再回头去涯底的景色,赫然是一个涯顶一景,涯底一景,两景完全不相同。就像是一片峭壁隔开了两个世界一样。古怪,但是又神奇,更让孙志新大开眼界,越发感觉脚下踩着的是一颗与原来的时空完全不同的星球。一想到还有更多的未知等待着自己的去发掘,孙志新就更加兴致勃勃。 也许正是它的科技不发达,才保留它的原汁原味,比起被开发过度的原来时空,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且看碧空高远,白云悠悠,整个人站在这样的一片天底下似乎连思维都更开阔。也只有这样的天地与环境才能养育像纳鲁、泰格,或是齐格力这样的伟男子。 中午时分扎营烤蛇肉吃,阿尔法继续吃他的桄榔粉,他现在是深刻的体会到了桄榔对他这种残破的身体的好处,把它当城了主食,其它的嘴馋的时候才吃些。 烧蛇肉这玩意儿谁都会,用不着孙志新来操作,尽管他弄出来的更好吃。生火这件事由孙志新示范了高达六种的钻木取火法以后已经变得很容易,大家便就地生火烤蛇肉吃。那蛇也不知道是咋长的,剥皮去头以后留下来的蛇肉肉质粉嫩晶莹,完全不带腥味,孙志新尝过以后就打算把它加入部族的食物谱中。 简单的午饭后休息一阵,继续上路。在得知已经靠近魔法湖的边缘以后,孙志新谨慎的邀请齐格力陪自己去边缘看看。 齐格力很不愿意去,但想到就新志新那性格,最好陪他去边缘走走,灭了他的好奇心才是正理,当即就答应了。结果五人小队谁也没落下,大家竟一起绕了个弯往魔鬼湖走。 往右拐走了半不时,眼前就出现一片荒凉。植被显得越来越少,满眼都是荒土和碎石。孙志新拿过丛林野战刀刀柄上的指南针来看了看,果然已经在微微乱颤,不能正确的指向。这就意味着继续往上走会越来越危险。 “还要继续往里走吗?”齐格力问道,眼神机警的看着每一个人,一但发现什么不对,他就会不顾任何人的阻止,带领所有人回到安全的地方。 孙志新摇摇头:“不能继续往里了。会很危险,我感觉得到。” 齐格力欣慰的笑笑:“那好,你要看什么赶紧快看。一会之后大家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里。” 对于四人对自己的纵容和配合,孙志新大是感激,立即蹲下来寻找自己猜想中的矿物质。 整件事情并不是太容易,一来天气炎热,身处这种不毛的地方就更热,太阳毒辣的直照下来,远远都可以看到地平线的方向一片热浪蒸腾,像烤炉一般的难受,很容易让人因脱水或是体内电解质紊乱而大脑混乱。二来由于是边缘地带,就算有原生矿物质出现,也必定很散乱,找起来不是那么容易。 四人便见孙志新像没头苍蝇一样在地面乱翻乱捡,整个额头全是大颗的汗滴。 “你在找什么?”哥本神情紧张,又有些不耐,张口问道:“这种死地不会有有用的东西。” 阿尔法脸色出现了像发现泥潭时的苍白,用力紧掐着自己的头,低声道:“孙志新,你快一些。我很不舒服……一般来说,这就是有巨大危险靠近的感觉。” “找到一个!”孙志新抬起头,甩着脸上的汗水道:“像类型的东西,大家帮捡一些。” 他找到的那颗矿物是矾石,又叫涅石、羽涅,具有多种药用价值,是非常好的东西,主要成份硫酸铝钾。 四人都过来以他手里的石头为范本帮着他找,人多力量大,不一会儿就收集了一整柳条筐。接着又发现了芒硝,还有石膏,以及与之共生的岩盐,这足以证明这是一片干涸的盐湖旧址。 除了石盐以外,孙志新一时半会儿想不起它们的具体用途,只隐约记得这些东西的用处很大,光是药用价值就不能小看,当即也打包带走。 五人在魔鬼湖,现在能确定是盐湖的边缘地带呆了近五十分钟,包括孙志新在内的所有人都出现了心悸、胸闷,眼前发黑的症状。孙志新不敢再停留,大喝了一声:“大家赶紧离开!” 齐格力也随之呼喝了一声,一行五人迅速离开魔鬼湖笼罩的区域。 直到走出老远,远得视线都看不到那一边荒凉,而是眼前重新出现一片茂盛的绿色,五人各种不适的反应才慢慢消失。 五个人互相看看,孙志新又努力回忆着自己能记得的简单检测身体机能的方法对大家进行检查,确认大家都妥当了才放下心。此时五人回头再想魔鬼湖一行的感受,都是心有余悸般生出惧意。包括孙志新也是,就算心里知道魔鬼湖没有真正的魔鬼,可一想到那片地带的厉害,心里也是发毛不已。魔鬼湖这名字当真取得贴切,就像会活吞人的魔鬼一般,还是生人勿近的好! 五个人就跟捡破烂儿一样冒着大险去背了几筐的石头回来,再回想一下不免又觉得有趣,几个人互相对看几眼,忍不住哈哈大笑半天。阿尔法的气色开始在回复,笑得丑脸狰狞着,却就是忍住不去嘲笑孙志新,只是互相打趣嘻笑,尽力抒发劫后完全归来的舒畅。 当真是没有人敢嘲笑他,或是指责他给大家带来了危险。史前人类人性本来就比较厚道,不爱去计较鸡乱蒜皮的事。一路行来相处了几天,孙志新这人有多讨喜,大家都知道。更何况他若不说,谁知道蘑菇可以吃?他若是不说,谁知道竹子可以用来做吹箭?他若是不说,谁知道不起眼的草也可以用纺线,织网?他若是不说,谁知道树也可以当食物吃,味道还那么好?他若是不说……他说的够多了,没哪一样出过错。这人不会笨到非要危险的固执着要去魔鬼湖晃一圈,整趟行动背后的意义只能说明将来这些石头都会有大用处。 是以没有人抱怨,勤劳的安静背起石头继续走,心里已经在猜想回到营地后这些石头能给大家带来什么样的惊喜。 下午四点钟的时候终于接近了此行的目的地,那个将要庇护两个部族一整个冬天的洞穴。 五人远远的站着驻足观察那个黑漆漆的洞口,齐格力转头去问阿法尔:“有没有感觉到什么不舒服的感觉?”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7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潜台词就是问阿尔法有没有感觉到危险。孙志新也转头去看他,越来越觉得阿尔法就像一台人形的雷达,非常准确无误,缺点仅是电池好像不够强大,后续力不足,而且用来数据处理的中央CPU发热量太大,容易出现类似于过热这种非常糟糕的后遗症…… 阿尔法静静闭上眼感觉了一阵,摇摇头:“我感觉不到。”又迟疑了一下,道:“可能……没有危险吧。” 哥本一俯身,低声道:“我摸过去看看!” 孙志新一把拉住他,道:“等等,用这个。” 用背包里掏出来自于现代的神器——望远镜,递给哥本:“先用这个看看。” 哥本一脸茫然的接过去,小心翼翼的摆弄着手里看上去精密无比的玩意儿,只能看出它珍贵无比,完全不知道怎么用。 “这样看。”孙地新将目镜贴到他眼上,哥本只瞧了一眼就怪叫:“哇!” 叫声中整个上身本能的往后仰翻,去远离骤然就靠近到眼前一片大山。孙志新一把拉住他,他才没有仰天摔倒下去。 “我的神!”哥本哇哇乱叫:“这东西能把山拉过来。” 孙志新有些好笑:“它不能,只是看上去近了。它的用处就是用来观察远处的景物。放心,山并没有真的过来。” 哥本揉着眼睛,去看那山,果然还是在原处,并没有可怕的压过来,只是透过孙志新给的那个东西看过去显得非常近而已。 “这个……东西,叫什么?” “望远镜。” “望远……望远真贴切,什么又叫镜?” “……闭嘴吧你。快看!” 如此就热情猛然暴发,哥本学着刚才孙地新示范的样子把眼睛凑上去看,嘴里哇哇怪叫不停。一手握着望远镜,另一手却是空着,便本能的在空中一阵乱抓乱摸,似乎这样才能证明山不是真的靠近了,而仅仅只是看上去显得靠近了而已。 “近了,近了,近了!真的近了!好……好清楚!”哥本惊叹:“就跟站到它前面去看一样。”说罢又将望远镜四面八方乱看,凡是能进入它视野的一律先用肉眼看它有多远,再透过望远镜去看,玩得不亦乐呼。 孙志新脸上渐渐黑线密布,他算是感觉出来了,哥本这人的性子当真不安份。 “喂,我说,你倒是看洞穴那边啊!” “哦。”哥本应了一声,把视线从一只羚羊身上收回来——真NND!看着就像在眼前,实际离得很远,看得到抓不到……眼馋! 重新将视野转回那个洞口,哥本开始运用自己的方式去观察那个洞穴入口。 “看到了什么?”齐格力也有些不耐烦了。好吧,他其实是眼红哥本手里的望远镜。可是手里已经有孙志新的野战刀,他实在不好意思去抢。阿尔法则哀怨了,三人都有了犀利的东西,就自己没有。 哥本一边看,一边学着孙志新描述的内容去调节望远镜的倍数——真他妈好用!嘴里道:“看不出有什么危险,嗯,洞口有蝙蝠粪,看不到其它的大型野兽的出没痕迹。” 孙志新点点头,一般喜欢找洞穴来居住的动物都不会选这样的大型洞穴,这会让它们没有安全,顶多只是暂居。因为它们一般只会选择洞口仅能供自己进入的小型洞穴,像接近产仔的母狼,又比如将要过冬的熊,都是如此。像蝙蝠这类夜行生物才会大量聚居在岩洞里群居而生。它们要真在这里住下的话,得想个办法赶走它们,这些家伙的晚出早归很烦人,气味也讨厌。不过它们虽然身上没多少肉,食物短缺的情况下倒是可以吃,话剧里的白毛女一吃它们就吃了很多年。 作者有话要说: 魔鬼湖的收获对部族初期来说具有很大的意义,不枉大家转过去特意冒一圈险。 64、洞穴... 五人在洞穴外离了一段距离趴下,远远的长时间观望那个洞穴。目前看不到野兽出没的痕迹并不代表真的没有,还是多观察一段时间寻找珠丝马迹比像妥当。在场的除了塔里木和孙志新,都是经验丰富的猎人,而猎人在某些方面就是熟练的杀手,擅于等待,擅于潜伏,同样也擅于自我保护。如果冒冒失失的冲进去,里面当真生活着某种大型野兽的话,就算塔里木再牛B,其余三位经验再丰富,在绝对强大力量面前也就是盘菜。至于孙志新,四人不约而同的把他忽略,更不允许他去以身犯险。 望远镜在四人人手里轮流传递,孙志新这个望远镜的主人又被刻意的忽略了……谁第一次拿到望远镜的时候都觉得新奇无比,抓住了就不肯放手,反复对照实际的景色和它在望远镜里看到的区别,神情认真得宛如一个个全是搞科研的。哥本更贱,把望远镜的挂绳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以后就不肯取下来。别人要用,可以,他把脖子伸得老长去配合别人使用,但那根挂绳就是不愿意取下来,无声的在宣布自己的暂时拥有权。 孙志新已经快抓狂,但又拉不下脸去跟一群野蛮人抢望远镜,只得用肉眼去观察那个洞穴——他现在无比庆幸,自己不是近视眼。 就这么看过去,那个洞穴像山体中间张着的一张没牙的嘴。实际有几颗牙,洞山有几堆尖利的乱石,又有一根还来不及被风化的石柱将洞口一分为二。石柱直径不小,看上去很牢固,孙志新已经在转动想法看能不能合理的运用它,比如以它为支撑,建立洞口的防御工事。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7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整个洞口的高度不高,宽度大约有两辆小车并列开进的大小。被石柱拦中一隔,就成各自开进一辆小车的宽度。 它就那么突兀的出现在半山腰上,距离地面的距离有几百米,位于一个坡度接近五十度的坡上。整个坡坡底一直延伸到五人趴着的草丛里,顶端的位置就是那个洞穴,洞穴之上则是一片岩壁,上面爬满了许多的藤蔓。它们中的在秋季已经有些干枯,但还是透着许多绿色的藤蔓、树技,草茎什么的支过来,将整个洞口半遮半掩,说不上隐蔽,但也不是很好发现。总体来说,它的隐蔽性强差人意,必须得以其它更有效的来进行防护。 五人一起观察了许久,仍是没有见到有野兽出没的痕迹。此时时间已经接近傍晚,是夜行生物出洞的时间,同样也是外出狩猎的野兽归的时间。如果再看不到野兽出入的迹象,差不多已经可以肯定没有野兽居住在那里。 孙志新趴得久了,不如猎人们那样沉得住气,有些浮躁的小声道:“要不,我们进去?” 齐格力拉住他,道:“再等等。” 就又等了一会儿,便见夕阳夕下,正是日月交辉的时分。 洞穴那里突然传一片巨大的翅膀拍打声响,一大股蝙蝠组成一股黑色的洪流,泄水一般从洞穴里扑出来。出洞后各自分散开,自去寻找食物。整个蝙蝠群引发的动静极为惊人,简直铺天盖地遮得天地都失了颜色。那一片也不知道有多少翅膀一起拍打的声音近距离听,直比机场喷气式客机起降时发出的噪音都还大!如果它们进出的时候有人不小心堵在了洞口,其结果可想而知。孙志新不免有些微微色变,更加坚定了要赶走这帮家伙的决心。反正想来其它地方也有洞穴,难不倒这帮自然界生活惯了家伙。 几个猎人果然沉得住气,这个时候齐格力才站起来,扯过哥本抓起望远镜来仔细反复确认,最后道:“大家可以进去了。塔里木?” 孙志新低头看去,立即满脸的黑线。那个武大三粗的武夫早已经睡着,嘴巴大张着往外流口水,模样可怕之极。特别是他的皮裙还翻上去了,露出一片浓密到极致的体毛,还有那根巨大无比的‘黄瓜’,在一片黑草地里就跟百年参天巨树一般雄伟……孙志新曾经觉得纳鲁的很吓人,等再看到这位仁兄的宝器,心里只庆幸还好那天掳走自己的是纳鲁。若是换了这位仁兄……噢!别犹豫了,赶紧再穿越一次吧!果然是没有最惊悚,只有更惊悚! 哥本走上前去,一脚直接踏上那棵巨树用力碾动,塔里木嗷的叫一声,翻身爬起来,一脸茫然的捂着小塔里木,又望着哥本。 “起来,去点火把!”哥本道。 塔里木睡着迷迷蒙蒙的神智不清,不然哥本一定会付出血的代价。就见那个粗豪的憨直汉子果真一边揉着自己被蹂躏的部位,一边去点火把去了。 五个人,五支火把,都举在手上向着洞穴鱼贯而入。史前的火把质量可不怎么样,这会儿连缠绕在它头上的布条都没有,就是用一些藤条或是其它的易燃物绕在上面呈一个球状,然后浇上近几天来收集的动物油脂点燃就成了史前的简易火把。它火光倒还算明亮,但黑烟大,味道难闻,还往下滴油。 孙志新为了节约手电筒的电,还是捧住了火把往洞里钻。 说钻实在是不太恰当,那洞口和连着洞口的一段通路都比较宽敞,像齐格力这样的大高个子都可挺直立着在里面行走。 一入洞只走了十来米平直的路后就是一个向下斜坡,仅这一点就让孙志新心里产生出一种对未来的危机感。 “怎么了?”齐格力问,不解的看向皱着眉头的孙志新。 孙志新来回看着洞口和向下的斜坡,道:“我记得你曾说过,入冬以后会下很大的雪对吧?” 阿尔法接口道:“对,下会很大的雪,一脚踩下去齐大腿深。” 孙志新继续道:“那也就是说,整个冬天的雪堆积起来,到开春化雪之前一定会在洞外、山顶堆积大量的雪。春天来到的时候积雪融化,就会形成一种叫春潮的洪流,大家见过吧?” 齐格力点点头,道:“这个时候大家都会选择去高地居住。” 孙志新指指洞口:“你们看,那个洞口斜在那里,春潮形成的时候洪水就会倒灌进来。如果不想出办法解决这个,到时候大家都会被淹。” 齐格力悚然一惊,仔细去看地形,又想想孙志新担忧的,发现果然是这样。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春潮来临的时候就是水淹之祸。 “你有办法?”塔里木问道。 孙志新摇摇头:“心里有点想法,不过还没有成形,等考虑成熟了再跟大家说。” 四人皆是点头,把这个难题留给孙志新去想,又继续往里走。 平直通路后面的斜坡不短,而且还是逆时针螺旋着向下延伸。随着离洞口越来越远,地势也不断下移,洞口透进来的光线越来越少,最终不再能透进来。照亮前方道路的光芒只剩下了火把发出的光。 洞穴里的气流倒是稳定,没有吹得火把的火焰摇晃不断,同时这也说明附近除了洞口以外没有其它通路,不存在会漏检掉其它入口而出现防御漏洞的问题。 五人高举着火反想照得更远一些,可孙志新发现像这样的火把发出的光亮能照射的距离实在太短,顶多能照出十米左右的距离。其实五米以外光就散得很厉害了,能见度真的很有限。 对于在这一类的洞穴里探险,孙志新的经验又要比其它人丰富。想了想之后,重新让塔里木和哥本出去收集大量的火把,再一路点进来,隔一段距离就插一支,不仅可以提供光亮,还可以做为回程的路标。 当更多的火把被点燃插到可以固定的位置之上后,洞穴变得光亮了一些。孙志新隐约看到前方分成了三条贫路,左边继续左折向下,正前方是一条宽敞的通道,右方侧出现了一个通向不知名深处的洞穴。 五人微微商量了一下,决定沿着左边的岔路走,如果再遇到分岔的地方就折回不再深入。 整条路非常难走,地面布满了许多尖利且奇形怪状的大小石头,有些地方很宽,很些地方则比较窄,只能容下两个人并排刚好。好处是整条通路没有岔路,一条肠一样可以直接走下去。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7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五人曲曲折折的向前前行,大约前进了一千米,地势豁然开朗,竟出现了一个不小的大厅样的洞窟。 哥本移动速度快,就要举着火把去探个究竟。孙志新猛地一把拉住他,道:“听!” 哥本一脚踩空,身体一个趔趄就要往下摔,孙志新反应极快,正好一把将他拉住,不至于往外摔倒。 所有人安静下来,连呼吸都放轻了许多。齐格力放低火把往地面照了照,只能看到脚下像是一处悬崖,几米以下就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哥本虚惊一场,感激的看向孙志新,如若不是他见机得快,只怕自己就要掉下去。 片刻后五人都听到了轻微的滴嗒声响。孙志新没有再迟疑,掏出水电筒来打亮。 刹那之间,伴随着四人惊奇的呼声,一道雪白的光亮直射出去! 孙志新这个手电筒是正品的HID灯泡的远光手电,品牌是手电筒业界鼎鼎大名的WolfEye,狼眼。它的标称亮度是500明流,实际比许多号称能达到900明流的手电筒都要亮,光照的有效射程更是达到了500余米的惊人距离。 就只见一道白光射出,直接投到对面的洞壁上,只投下一团耀眼的不大白斑。 四人对孙志新层出不穷的古怪东西虽然早已经麻木,但还是为手电筒所发出的白光而感动震惊。对于只见过火把的史前人类,突然见到亮度高达500明流的强光手手筒,其震动可想而知。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 今天**抽了一下午,真受不了…… 65、洞穴 哥本小声嘟咙:“怎么不早点拿出来?这个又叫什么?” 孙志新道:“手电筒。它跟火把一样,发亮的时候也要消耗东西,不能一直无限的照,所以要节约使用。能用火把的时候用火把,关键时候再用它。” 众人便去瞧电筒光投向对面壁上的距离,判断出这条通路已经走到尽头。 再照向头顶,很明显的有洞窟塌方的痕迹,想来是出现地底坍塌才形成了这间大厅模样的洞窟。就是不知道它的结构稳不稳定,会不会再发生坍塌的危险。孙志新用手电筒晃来晃去的照了半天,自己又并不是什么专业的地质类人士,实在是看不出来。 再往下照,众人不禁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悬崖下方的深度足有近百米,最底下是一个深潭,积蓄着不少的水。假如刚才要不是孙志新反应迅速,哥本掉下去的话……结果不敢相像。 孙志新拿着电筒到处晃,在右侧二十余米的地方找到一个可以攀爬下去的通路,那是一个怪石怪石嶙峋的斜坡,陡度倒不是很大,就是很难走,就算是脚是套着兽皮靴子仍是被众多的小石子扎得只能小心翼翼的前进,特别是孙志新没经过史前人类整天光着脚丫子奔跑的嫩脚掌,走得更是吃力。 五人便沿着那条还算得缓和的通路一路往下,最后来到了水边。往水里照了照,似乎水中没有看到鱼的样子,但水质清澈,像是从地底渗出来的地下水,或是由洞顶渗出滴落的水汇集而成了这一个看起来神秘而幽暗的深潭。孙志新想去试喝,被齐格力拦住自己去试喝了一下水,道:“能喝。” 五人就顺便在这里补充竹壶里喝掉的水,孙志新又拿手电往水里照,亮光在水里的透入度明显不如空气好,看不出究竟有多深,但想来不会浅。孙志新为了节约用电关掉手电,四周立即就暗了下来。 “好吧,这里有好处也有坏处。”孙志新道:“坏处是这里不太安全,无论是因为这条危险的小路容易让人掉进潭里或是不确定是它是不是还有塌方的危险都不是好事。好处则是无论如何,就算是冬天到来时外面的水源被冰封什么的,洞里还有着这个水源。” 孙志新不知道这颗星球会不会有小冰河时期的气候,如果有的话,整个寒冬的气温必然极低,零下三、四十度完全有可能。那样的气温,对于衣不遮体的史前人类来说,出去无疑是找死。而洞里有着水源的活,冬天不必出去冒险扒积雪来融水,或是寻找其它水源,更何况有着洞穴里岩层的保温作用,它肯定不会结冰。发现这个是个好消息,就是不能确定有没有其它的潜在危险。 瞅了瞅四周,又重新站在底部用手电筒的光芒去照亮刚才下来的顶部,发现有一处位置的垂直岩壁显得比较平整光滑,虽然从那里上下完全不可能,但假如在它顶面上架个辘轳……也许女人和小孩可以安全的从那上面汲水而不必走下来。 辘轳的制做不难,在史前时代做这么个东西可能需要废不少的工夫,但肯定能做出来。另外木桶也不难做,绳子有亚麻可以编搓,最后就只剩下建起一个围拦保护免得人不小心掉下去。孙志新仰望着那个至高点出神的想了一阵,心里已经有了个腹案。 接下来就着火把的光,在笔记本上绘出这一条通路的简易地图,再关于辘轳汲水装备的初步设想也画出个草图,五人才原路返回,向着岔路那里回返。 回来所花的时间比去要少,这一次五人选择了正中的看上去比较宽的通路前进。这条路上也是碎石满布,不过比起刚才走的那条,它显得要好走得多。整条通路高低起伏不大,也算得上宽敞。有一条深沟一着伴着这条路往前通行,孙志新拧开电筒照了照,发现大约有四、五十米深,底下的乱石犬牙交错,隐约也见得有清澈的浅水流过,就瞧那深度和底下的乱石尖利程度,掉下去可不是闹着玩的。 塔里木和阿尔法走在最后,一边走一边找到地方插火把。整条路也没有岔路,显得相对比较安全。 走了一阵,出现了一个挺奇异的地下结构,像是一室狭长的石室,与深沟相对的那边出现在石台样的结构,零星的分布在整间石窒里。它们的高度不高,矮的才齐小腿,高的仅有一人来高,个个都显得矮胖,就是孙志新也无法看出来它们究竟是怎么形成的。说它们像钟乳石,又没有钟乳石那样的光滑坚硬表面,倒像是有种无形的力量拿斧头把石头劈开,再一斧削去顶部,最终得到了这样的不规侧石台。它们之中最大的竟像会议桌,或是长长的西餐桌,齐腰那么高,边缘凌乱锐利,顶面却像桌面一样平整,十足的怪异。 越往后走,这样的石台就越多,直到又走进一个广大到可以接近容纳四百人左右的大厅时,这种石台已经多到了极致,星罗棋布的分散在整个大厅里。 到了这个时候五人已经前行了两千余米,更不知道一路往下走了有多深,但可以肯定判断的是已经深入山腹之中。由于是地下洞窟的缘故,气温显得比外面低很多,五人身上现在都有微凉的感觉。同时整个大厅里的空气感觉很清鲜,虽然火把的火焰没有晃动,可清新的空气无疑告诉孙志新在更远的地方一定有其它的空气进入口,换言而之,也许就是其它的出入口。 毕竟这座山很大,有其它的出入口不是不可能,这就让人觉得可以由其它地方进出的同时,又有了安全上的隐患。有其它的出口意味着孙志新一行人进来的洞口一但出现意外,也可以由其它出入口进去,不必担心被封死在洞中出不去的危险。可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有其它的出入口就意味着防御上的漏洞,真是有一利就必有一弊,万事万物都是相辅相生这个道理一点都没错。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7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那些个出口现在去探明它显得很不理智,五人无论人手与工具都显得明显不足,只能等待真正住进来的时候再去探。或是堵或是守,到时候一定要看管好这些备用的出入口,杜绝安全上的漏洞。 像这样的大厅对于容纳下两个部族聚居已经足够,没必要再深入,也没必然再继续冒险,毕竟这是史前时代,孙志新所带的东西也不是真正的专业探险设备。对于未知的地底洞穴来说,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成步步危机,它就像一只安静趴伏的巨兽,谁能知道一但惊醒它后会发生什么?与其头脑发热的寻求更多,还不如知足常乐,把它当然大自然的恩赐,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接受这个礼物,而不去贪婪的乞求更多。 再次打亮手电筒照照前方,仍然黑弯弯曲曲黑黝黝的不知道通向哪里。五人商量了一下,都认为不能再冒险深处,只是探明这个大厅样的洞穴就可以。 当下五人各持一堆火把分头行动,以入口和远端通向更幽深的出口为界线,尽量探明这个大厅。孙志新拿了十一支火把,任选了一个方向探查。就见五人渐行渐远,火把一个个的被点亮,然后分散到大厅的各处,将整个大厅的原貌一点一点的现出来。 孙志新比起其它四人明显的做起探索工作来更细致,他任选的方向并不完全是任意而选,还是带着一定的目的性。他的目标就是先头一路伴随而来的深沟,这玩意儿带来的安全隐患实在很大,谁能保证在光照程度严重不足的地洞里会不会有人失足掉进去?就那深度和底下的尖锐石头,无疑堪比坑底插满了尖刀的陷井,掉下去的话几乎毫无悬念的肯定死定了。不探明它在这个大厅里的存在情况,孙志新实在是不能安心。 走到目标地点的时候孙志新不禁愕然,先头没用电筒照射,只用火把发出来的光芒他还没看看清,此时竟发现一进入口十来米的位置居然有一个天然的石桥。石桥约有两米宽,长度大约有六、七米,底下豁然出现一条深不见底的深沟! 它那深度,真的深得骇人,孙志新拿手电筒去照射,完全看不到底。狼眼手电筒的照射距离非常之远,一千米以外都能隐约看到它的光斑。而这条深沟,怕是远远深过了这个距离,照下去的结果是黑黝黝的一片,就像大地开裂开了一道大口子,所有的神秘全潜藏在那不可知的黑暗里。 而那条一路伴着五人蜿蜒而来的深沟和这个相比,直接就变了小沟。小沟在这里断截,缺口地里形成一个细小的瀑布,只有小腿粗细的水流潺潺流下,无声无息的就被深沟吞了进去,除了细微的流水声,其它的响动完全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出去跟哥们儿喝酒。嘿嘿嘿! 晚点儿,嗯,大约二更! 66、洞穴 深沟露出在地面的部份大约有近百米长,其余过后的部份又隐在一段与石桥高度平齐的石壁里,又不知道往里继续延伸得有多深。大自然真是奥妙无比!不过好处就是整条深沟划暴露在大厅中的长度不多,几十米左右,建起一段防护的话,还不至于有不心靠近而掉下去的危险。 眼光从隐没深沟的石壁上收回来,孙志新捡起一块石头往深沟里扔,然后屏息静听。 无反应。 再扔。 还是无反应。 最后再抱了一块大石投下去后,孙志新果断的停止了这个想探明深度的试验。好吧,这就是一颗奇奇怪怪的星球,也或许是自己见识太少,不曾见过这样古怪的地理结构。现在他只祈祷那下面不会生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若不然这个玩笑就开得大了,没谁会喜欢突然冒出来的‘惊喜’。 不过连砸三颗石头下去,孙志新为了听到更大的响声,后两颗石头一颗比一颗大,第三颗差不多已经有半个磨盘大小,孙志新费了老大的劲才举起来往下投。这样的都没反应的话,要么底下就是没有活着的东西,要么就是它压根就懒得答理自己。 很好,无论有没有,他就当是安全的。 小心翼翼的踩上石桥,又在端部可以随时跳回去的位置乱蹦乱跳了一阵,以确定脚下的石桥到底结不结实。孙志新很谨慎,更怕死,要确定了才敢继续往前走。 结果表明这个不知道怎么形成的石桥结实得让人瞠目结舌,无论孙志新怎么样在上面祸祸,它就是纹丝不动。除了它只有两米宽,两边无遮无拦的,底下又是深不见底的万丈深渊,它什么危险也没有…… 石桥对面是一个还算宽阔的平台,呈一个突出的卵圆叶子形状,整体看起来更像一个悬崖峭壁上突出来的石台。它的存在有些不合常理,但它确实突兀的出现在那里。而且整个平台地面很平整,就像经过加工的平整,地面上只有些不大的石块散乱的摆着,像是从顶上落掉下来的。 孙志新沿着它走了一圈,发现了一个通向更深的地方的只容一人弯着身体可进的洞穴。用手电照了照,发现它弯弯曲曲的很深,孙志新就直接放弃冒除进去的想法,在平台上插起了一支火所,然后按原路返回。 整座天然形成的石桥,石桥下的深沟,石桥对面的平台,还有平台最后的通路,都显得神秘莫测,孙志新抱着敬畏的心态果断放弃,不去沾染这些远远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的存在。 另外四人的探索好像很给力,也没遇到像孙志新遇到的这样解释不清的存在。四人一路走一路安装火把,一个半小时以后整个大厅的真面目不是很清晰的现出来。只见是一个纺缍形结构样空间,两头的通路都弯曲着,位置像一个正立的胃。它前后的距离大约有四百米,宽度大小不等,最宽处有二百狡米,窄的地方则有一百余米,铺满了从洞顶掉落的碎石。 孙志新便去照了照头顶的洞顶,很欣慰的发现头顶的碎石几乎已经掉光,现出很平整的岩石结构,同时也显露出微潮而生有青苔。有青苔生长,说明洞顶形成的时间已经不短,平整的结构也表明它很稳定,如果不出现地震这种倒霉事件,应该不必担心塌方的危险,在这里居住上一个冬天的话,应该是不错的地方。特别是这里还有着造形奇妙的石台,又像桌又像床,睡在上面连潮气都低,实在不错。只需发动人力将整间大厅的乱石去除,这里就是一个很好的所在。 看到这里时此行的目的差不多已经结速,孙志新这才真的有了探险的念头。 年青人都爱冒险,特别是对地穴或是原始森林,都是充满着无尽未知的地带,谁不想去这种地方看看大自然的神奇。就以眼前这个洞穴而言,一路行进来的时候满眼的奇石异景,如果不是主要是目的是为了探明冬季的居所,整个路程就是一趟充满探索与发现的奇迹之路。 身处这样的环境,四周幽暗,安静无声,亮光过处到处都是奇幻的虚影憧憧,能让人生出无穷无尽的奥妙遐想。洞穴一向是神秘的,很危险,又很诱人,有没有传说的宝藏,有没有神秘的生物,总是引得人不停的去猜,更情难自控的想去证实。特别是自己先前发现的深沟与石桥石台,简直是神秘到了极点,若是在场的有位地质学者,只怕欢喜得连出洞都不肯。 扭头回去看看,见那四人还在拿着火把四处仔细查看,孙志新便当真悠闲的拿着手电筒找奇石去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7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整间石窟是由岩石坍塌而成,钟乳石很少,奇形怪状的奇石却多。孙志新在石堆里翻来翻去的找,想找到几块小块的奇石拿回自己的帐蓬做记念,或是用来装饰自己的帐蓬。年青人嘛,都有这爱好。就跟很无良的题下:XXX到此一游的恶劣做法一样。眼前可是史前时代,没哪个管理员来罚你的款,或是有网友跳出来批评你破坏自然景观。孙志新心里的小小恶魔就跳了出来,一边翻找石头,一边想找着还算平整的石壁,好用刀子在上面刻个:孙志新到此一游,史前X年X月X日,同行者都有那谁谁谁。 假如一百万年以后这石窟还在,今日的提字指不定就成了千古未解之迹,就像自己原来所呆的地方,不也挖出史前时代的铁钉啥的?这样的话岂不是很有趣?孙志新很无良,很卑鄙,很傻很天真,又很黄很暴力的想。 可他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找到一处可以提字的地方时,孙志新震惊的发现自己来晚了,竟然已经有人在他之前在这里留下了题字! 说是提字不正确,那石壁上没有任何具有意义的字符,只是一些看上去颜色深暗发裸的线条,更像某种古老得很久远的壁画。只须一眼看上去就能看出那些线条不是自然形成,而是有人认真的画上去,试图在表达什么东西。 孙志新又惊又喜,莫明的还有一点恐惧,就像是发现了某种意料之外的没有意料到的东西。 下意识去仔细查看周遭,孙志新果真找到了一些像是木炭燃烧以后留下的灰烬,这又证明这里曾有人来过,比自己一行都来得更早。 会是谁? 以自己的所知而言,无论纳鲁的猎人部族也好,泰格的海风部族也好,两边无任何人会书写与绘画,就像是文明的发展还没有促使这些史前人类去注意这方面的东西。诡异的是壁画这种东西居然出现在这个洞穴里,着实很非同一般。 孙志新去查看壁上的绘画,试图找出更多的东西。 石壁上的绘画线条真的很简单,又有些抽象,孙志新看得似懂非懂,只是发现绘画的材料不是真正的颜料,倒更像是用鲜血绘上去的,因为年代久了而变得裸黄发黑。如此就让人感觉到有点惊惧,沾血的符文或是图案总让人感觉到不祥。 努力去辨认那些图像,孙志新起初觉得绘者是想要绘出人类的模样,可绘出来的东西又似是而非。 图形不是很多,一共有九个。第一幅画得最仔细,像是一个人在行走。第二幅变成了几个人,像是围着火堆那样的东西在烘烤食物。第三幅孙志新看得最明白,表达的是一群人打猎的场景,大约有十来个简单的人像在追逐一只猎物。剩下的六幅实在太抽象,图像也显得潦草而破碎,完全无法看懂。 大则能看明白的,或者是误以为自己的能看明白的,好像是表达人类的发展过程。 史前人类能用这样长远的回溯历史的长远眼光去看人类的发展史?孙志新自己就不能相信自己这个念头。 那么,当初绘下这些个图案的人想要表达什么?只是单纯的记录?或是想留下自己存在过的证据? 孙志新把图案倒过来倒过去的反复看,就是看不懂是什么。隐约觉得那些个图案在表达一个人的变化,他先是直立行走,然后头上多了什么东西,四肢上好像也多了什么东西。然后屁 股上出现了线条,呃……这个可是代表着长出了尾巴?再加谬误的是接下来又出现人类四肢着地爬行奔跑的模样,绘画线条很简单,表达得却很生动,有点像简笔画,用不多的线条表达形像。倒数第二幅,整个人形完全变成兽形,在狩猪搏杀。到了最后一幅竟又画回了人形,一个人呆坐在一堆火前,身影看上去有一种很寂寞的味道。 推测这些孙志新自己都笑了,这是什么?人类的整个发展史,就是从四足爬行到站立行走,并把两只手解放出来的演变过程。而这个居然倒回去了,讲的是人类如何把上面两只手往地面上放,回复兽形四肢奔跑的过程。莫非是自己看倒了?还是绘者是倒是画的?可又不对啊,最后那幅图明明画的是个人形。如果倒回来看,第一个就是他,次序更乱。 孙志新看不懂,又觉头皮麻麻的,心里头有一种很荒谬的感觉。 “喂,你们都过来!” 四人以为孙志新遇到了什么危险,迅速的靠拢过来。 孙志新用手电照着壁上的壁画:“洞穴有人来过。这个就是证明。谁还曾经看到过这样的东西?” 一句话问出来,各人反应大是不同。塔里木看了一眼就松了口气,显然是因为孙志新的安全而放了心,然后就闲得无聊的挖鼻孔。阿尔法有些气喘,看了上眼后原地休息;哥本倒是大感兴趣,抢了手电照着仔细看,就看他那动作和神情,很难说他是对壁画的兴趣大,还是对手电筒的兴趣大。齐格力也看了一眼,微微一顿之后凑近来认真看,脸上的表情十足的平静:“没看到过。倒有些像你画的那种线条。” 有长进,知道画这个动作,也知道线条,就像本山爷爷说的那样:恭喜你,你已经会一加一等于二了! 孙志新很无语,只得拿纸张拓下上面的画,然后问道:“大家都看得差不多了吧?火把不经久燃,还是凑早出去的好。” 齐格力点头,深深看了一眼那些壁画,转手就取走火把,让那些神秘而未知的壁画重新藏入黑暗里。 当晚一行人就在洞口不深处扎营,一夜无话。早上的时候被早归的蝙蝠惊醒,众人便起身,整备了一下后出发回部族营地。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 洞窟探险就写到这里了,一是整个过程已经耗时太多,继续探明这个洞穴明显是不理智的。二是作为神秘的地底洞窟,就是利用现在的手法,比如声纳、地底绘测等等,依然有着这样那样的无法探明的情况。四个史前人加一个手中无任何专业工具的现代人,真实的情况只能是适可而止,找到能住的地方就是结束。 更何况坏心眼的俺,无良的俺,还指望着能埋下些伏笔呢……嘎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7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67、回家 回去的路因为走过一次而变得好走许多,来的时候花了三天,回去的路只花了两天的时间。 看到营地的时候已经是九点半,沿着曲折蜿蜒的河道转过一个山壁的拐角,那一个营地的点点亮光陡然就跃入眼里。它又多出了许多顶帐蓬,显然是泰格带来的海风部族成员支起来的,如此就让它显得又大了一圈,比自己离开的时候更大一些。 孙志新的心停跳了一拍,而后就迅速而激烈的跳动起来。在这一刻,他竟有了回家的感觉!甜蜜、温馨,还有再见到家人的激动,如同潮水一样冲刷着陌生而又熟悉的心情,脚下居然发软,恨不得立即奔过去,又隐隐有些情怯,织到一起时就成了一种甜蜜的煎熬。才离开五天而已,自己居然就这么眷恋这个地方了? 纳鲁——他还好吗?有没有因为打猎又受了伤?布库呢,皮实的小黑犬有没有长得更结实一些?奥格呢,会怎么样板着脸迎接自己?其实很想冲上来拥抱自己吧?泰格那家伙会不会继续插进来捣乱? 各种念头纷乱而来,让人惶恐着,却又高兴无比。 孙志新停了下脚步,远远看着那个营地。除了帐蓬里发出来的点点微光,它只在营地中心点着一堆篝火,在整个黑漆漆的夜色里显得十足微弱,却也实足的温暖。史前人类睡得早,又习惯性的节约用来点灯的油脂,使得整个营地都像是沉睡一大半去,在黑夜里静静的趴伏着微眯着眼,露出一股子让人亲近的宁静气息。 “怎么了?”问话的还是齐格力。 孙志新吸了口气,不好意思的笑:“回家了。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突然有点心虚。” 齐格力愕然,随即了悟,脸上微微笑起来。一挥独臂,简洁的说了声:“回家了。走!” 哥本咭的笑了一声,一腐一拐的跑得飞快,一条直线般冲向营地,一路踏得河边浅滩上水花四溅,在静夜里发出无比欢快的细碎声响。 四人紧跟其后,还没有靠近营地就听哥本气冲霄云的叉腰站在营地正中间的火堆旁狂喊乱叫:“我们回来了!” 刹那之间整个营地的安静被陡然打破,营地马上就炸了锅,有人惊醒,有人迷迷糊糊的醒来,女人在抱怨,男人在兴奋的大喊大叫,又有小小娃娃被惊醒,哭得惊天动地,也有脾气不好的在那里破口大骂,随即又转成兴奋的欢呼。 真是……好热闹! 久违的热闹!仅仅才过去五天,再感受到这种气氛时,孙志新心里就像抹了一蜜一般,没喝酒就已经醉得厉害。 一律心心律不齐的扑腾乱动,猛然感觉自己被一股大力扯得一个趔趄,冷不丁扎进一个人的怀里。 脸贴住的皮肤微凉而紧致,甚至不必抬头,孙志新就愉快的叹了口气:“泰格……” 还没呆上三秒,又被一股更大的力气扯向另一个怀抱,火热而狂野,孙志新便抬头,对上纳鲁晶亮湿润的眼睛:“纳鲁……” 泰格顿了顿,再次伸出去的手僵在半空中,猛然觉得那相拥在一起的两人身上宠罩着一种特别的氛围,自己插不进去。眼瞳立即本能的危险眯起,前迈一步就要强行将两人分开。 却见纳鲁只是用力的把孙志新抱了抱就放开,搓汤圆一样搓得孙志新原地打转,仔细的从头到尾打量他,半晌以后才道:“没事,没受伤。” 听到这一句,泰格心里突然也生出一种大石落定的感觉,一股刚刚才滋生出来的不满立时烟散云散,借着纳鲁把孙志新搓得原地打转的动作也去看孙志新全身的上上下下。 很好,真的没受伤。如此他就放心了。 孙志新被转得头晕脑涨,明明很不舒服,但心里就是高兴得很,忍不住嘻嘻直是笑,忍耐住让纳鲁由搓汤圆变成搓人肉麻花,细致得像医生体检一样检查自己。 可这并不包括能容忍接下来的事。孙志新拍的一声打开纳鲁伸向自己皮裙的手掌,斥道:“别乱摸!” 纳鲁委屈的收回手:“我想检查一下那里受伤没有。” 检查你妹!明明是借题乱摸!能伤到那里?他是去探明那个洞穴,不是去偷人! 泰格一脸不悦的瞪着纳鲁不老实的手,正待发作。猎人部族的族人已经围了上来,大声的欢呼,大声的问好,大声的说话,关心和问候如同汪洋汇过来,片刻间就把回营的五人淹灭在一片热情的汪洋里。 海风部族的人与五人不太熟,只是站在外围围观,指指点点的说着话,脸上却也热情的笑着,分享着外出人员回归的喜悦。对于史前人类来说,外出就意味着危险与不一定能安全回来的不确定,纵是再不熟,看到人安全的回来,那股子喜悦同样是发自内心。这帮子野人就是有这么可爱! 孙志新晕淘淘的一直笑,心里想着:对了,就是这种感觉,被需要,被欢迎,被热烈迎接,短短之间就完成自我肯定和自我定位的需求。孙志新本能的乐得牙花子都露了出来,嘴巴还不得闲的一一回应: “啊!我回来了!” “康大叔,离我远点!受不了你的熊抱!哇!疼!” “咦?智者,你也会这样热情的笑?”于是奥瑞克的笑容僵住,便秘似的想上前抽人。 “哎哟!别扯我的胳膊!”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7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咝……你踩到我的脚了……” “五天!来回花了五天!感觉就像离开了五年一样!危险?不怎么危险,有齐格力的嘛!我有发现很多好东西哦~” 刹那之间,像是变小了,孙志新眉开眼笑,浑然不觉纳鲁和泰格早已经被热情的人群挤了开去。直到有个小身影钻过来,像小章鱼一样紧紧扒住自己的大腿。 孙志新低头,就见布库红着眼圈,嗡声嗡气的叫:“吉玛,你可回来了!” 啊哟,这孩子,这声音,这表情,甜死个人!孙志新一个没忍住,蹲下来和布库平齐,用力抓住他的脸,把脸上两边的脸皮向左右两边狠拉,然后又伸嘴过去,劈头盖脸的一通狠亲,涂得布库满脸都是口水。亲过瘾了才问道:“有没有想吉玛?” “想!”布库被扯得嘴咧成一条巨沟,说话直漏风:“天天都在想,就怕你在外面受伤。我天天都在为你祈祷。” 呸!这臭嘴,咒诅人不是?算了,小黑犬天天都在为自己祈祷,就放过他。 布库极是机灵,嘴巴还在漏风,马就在给自己家人拉票:“帕帕也天天都在想你,晚上都睡不着。哥哥也是,一直抱怨没了你之后食物根本吃不下去。” 咋听起来动机都这么不纯洁?孙志新黑了脸,抬头去看纳鲁,却见那人不动声色的微微掀起皮裙,把自己最私密的部位展示给自己看,脸上的表情暖昧而亲密,如同邀宠的那啥……他连脸红都没有!而奥格只是定定看着自己,依然板着脸,只是那眼瞳晶亮而潮红,呼吸完全紊乱着,握着吹箭筒的手背青筋高高鼓起,分明是强自压抑着自己扑过来的冲动。 真别扭!过来抱一下会死? 得了,山不来就我,我就去就山。孙志新放开布库,走过去大大方方的一把抱住奥格,像对待布库那样叭的一声在他脸上亲了口,大笑:“我回来了!想念我不?” 奥格身体僵住,又觉得大窘,脸红得快滴出血来,恼羞成怒的道:“谁……谁想你了?滚开!” “真是不可爱!”孙志新放开他,转头去招呼纳鲁,泰格和奥瑞克,道:“去奥瑞克的帐蓬,有事情要说。齐格力也一起来。” 奥格在那里僵了一阵,终是浅浅的笑开,伸手去拉住布库:“吉玛回来了,这下你可以放心了。” 是的,自己也放心了。自己那吉玛真是个让人牵肠挂肚般不放心的人。真讨厌…… 布库嘻嘻笑起来,道:“哥,陪我去河水打水,我要把吉玛的竹壶装满水,让他回去可以喝到。” 奥格应了一声,在人群中挤出一条通路,牵着布库向河边行去。 孙志新这边,熊样的康在前面开路,一边挥手一边用粗大的嗓门乱喊:“回去!都回去睡觉!明天再来围观。” 什么叫明天再来围观?动物园的大熊猫还是孟加拉白虎?孙志新脸面大黑,却又觉得开心无比,貌似天天被自己喜爱的人这样天天围着热闹好像也不错。 一行人来到奥瑞克帐蓬里坐下,阿尔法和哥本用不着来回话,就被族里热情的女人们请去吃东西犒劳,塔里木木讷不善于描述,也得了这个殊荣。孙志新与齐格力做为主事之人,只能忍着劳累在奥瑞克帐蓬里坐下,说开一路的探险过程,路上的发现,还要那个最要紧的洞穴。 一路的收获,除了探明洞穴以外,最重要的未过于那一片桄榔林。 “桄榔?”奥瑞克怔住,脸上又惊又喜。 “可以吃的树?还很多?”泰格转向齐格力,喜出望外的求证。 纳鲁只是目光柔和的看着孙志新,想去拥抱住他,又觉得此情此景不合适,只得强将按捺住。 “是的。”齐格力沉稳的道:“桄榔,孙志新把它们认了出来。我们都已经吃过,后来的几天阿尔法几乎全以它为主食,只是少量的吃肉,身体比原来还健康。按孙志新的话来说,他不容易消化肉类,消化桄榔冻就很容易。它的味道非常好,更能饱肚子,对于我来说就是吃多了以后馋肉,别的没什么不好。同时它非常适合老人和小孩的体质,甜甜的味道女人们也一定会非常喜欢。” 孙志新插了一句:“甚至可以替代人奶喂小孩吃,老人们吃它也好。肉这个东西不易消化,老人们吃它对身体比肉好。” 奥瑞克神色大动,道:“我也可以吃?” “当然。相信我,你多吃它比吃肉会让身体更健康。”停了停,孙志新又道:“以那片林子产量来说,虽不见得能管饱,但整个冬天至少不会因为食物的问题而饿死人。” 泰格大喜,道:“有带得有回来吗?” “有。”齐格力出帐而去,不一会儿拿了阿尔法和哥本制做的桄榔粉回来。一行人路过桄榔林的时候,阿尔法因为喜欢吃的原因,和哥本一起去又放倒了棵桄榔树取树心制成桄榔粉,还采集了很多的桄榔花序的糖汁。 齐格力一边拿奥瑞克帐蓬里简易工具示范桄榔冻的做法,一边道:“这些桄榔粉是阿尔法和哥本做的,可见它的做法很容易,一学就会。另外这个糖汁更是好东西。嗯,具体的好处去孙志新,我都是听他在讲。” 孙志新随意的说着,见几人都听得很仔细,只好放弃简略的说法,详细说开。 就在说话的时间里,桄榔冻做好。几人迫不及待的尝了下,都对它的美味赞不绝口。那东西果然挺好吃,还饱肚子,尤其是成天吃肉以后,它更显得清爽顺口,用来解油腻简直是妙不可言。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7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奥瑞克吃得非常尽兴,桄榔冻对极了他的胃口。吃多了胃里也不冒酸水,只是正常的腹涨。相反纳鲁和泰格就不是那么喜欢甜食,吃了几口觉得很美味,就是太甜,便在那里慢慢的品尝着说话。 桄榔的好处被完全肯定,两个敏锐而又有见地的族长立即郑重的商量开两族人员的重新分工形势。猎人的队伍很显然有必要进行重组,真正的精英猎人会留下继续参与打猎,而其它的人员凡是身强力壮的则全部进行桄榔的采集。 孙地新想了想,道:“桄榔粉不易坏,也不生虫,很容易保存,不如采了制成桄榔粉以后直接送到山洞里存起来。桄榔林那里临时搭个营地就好。那里挨着地泉,没有大型野兽出没,比较安全。临时营地的食物就以桄榔为主,大家自己用吹箭猎取小猎物解肉馋。肉食吃掉,尽量省下桄榔粉。” “用什么装?”纳鲁问出这个问题。 孙志新沉吟了一下,道:“我有个不太成熟的计划,想好了再给大家说。另外材料也要去找,现在没个谱,确定了再说。” 纳鲁和泰格对视了一眼,纳鲁道:“这事就交给齐格力办。”泰格补了一句:“再加上塔里木,他路熟,又参与了桄榔的事,辅助齐格力。就让他帮助齐格力把那边安排好了再回来。” 被委与重任,齐格力面色一振,一言不发的冲两个族长点点头,又走出帐蓬找塔里木去了。 孙志新留下来和三人说了会话,仔细报告洞穴的可居住情况,一说就说到深夜才得了空回到自己的帐蓬。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去看新书的留言,差点没把我给气死。 有一位不敢留马甲的同学给了一个负二分,一个负一分。理由有三: 一说主角太圣母,对于一向对他恶劣的养母太好。俺不知道这人咋看的,主角的养母虽然对他冷漠,但养了一个人八年,随便去问哪一位父亲或是母亲,养一个人八年是什么概念。最后的其养母本性暴露,那是重病之下,一切都揭开伪装成了赤祼祼的恶意,但主角也立即即反击回去了,而且很犀利。我就没明白,哪里圣母了?俺就在想,要是哪位养了这位同学八年……真是养了八年的白眼狼。 二不要跟我讨论末世合不合理,找喷呢?尼玛,人兽全理?人与吸血鬼合理?人与鱼合理?男人生子合理?末世这东西就合理?再扯远点,男男合理,女女合理?全是大家在一片幻想的天地里写文娱乐自己,如果有可能就给大家带些快乐来。想合理,去,就那史书都有不合理的地方呢!你还偏找**文看,你脑袋被门夹了?自己找虐? 三说染病问题,我就没说过现在会感染,真不知道这同学咋看的……一切的伏笔都在为未来的末世病毒暴发做准备。爷你看书的时候是想怎么理解就怎么理解的?照这么说的话,李白的日照香炉生紫烟,就足以证明李白的女儿叫紫烟,困为是日过香炉以后才生出来的嘛。瞧,按这种强盗逻辑,一句话老婆和女儿都交代清楚了。 真是让人忍不住想吐槽…… 俺看书十余年,从来没有写过一句负面评论,无论对于哪个写手来说,无论人写得好与不好,都经过了一番努力,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特别是看书的朋友,很多自己也是写手,个中心情大约最是了解。 一群写手辛辛苦苦把想法转化为文子,得罪谁了?还是掘你家祖坟了?凭什么就该被你喷? 不爱看别看,烦死人了。俺有强请你看吗? 以后对于这种人请慢走不送,俺不是专业写手,你爱咋地咋地。爷不伺候! 另:最后试了试,没找到这位名为“吐槽”的选手的文,只能判断是不敢留真名的马甲。都是啥事……说个话都不敢留真名。这位吐槽兄或妹,下次去别的地方的吐去,比如你家,随地大小便都行。俺这里不收垃圾! 今天真是没心情,怕是二更不了了,请各位大人见谅…… 68、燃情与陷落 ... 为了避免纳鲁和泰格这两个二货来纠缠不清,孙志新从奥瑞克帐蓬里出来后一溜烟就冲着自己的帐蓬直奔,无视那两只一脸想要说一整晚话的表情。 本来走了一天已经很困,可一回到自己的帐蓬又睡不着了。呆在那里感受着熟悉的一切,只觉得一方小小的帐蓬当真是撑起了一片天地,简陋,但就是有家的感觉。 去河边洗了个澡,顿觉更加精神,便把PDA摸出来看,寻找关于制陶方面的资料。 刚才在奥瑞克帐蓬里纳鲁问起用什么装的时候,孙志新第一的反应就是陶器! 简单的制陶孙志新确实会,但真正堪以大用的真正陶器却不是那么简单,除非你只想烧制几个用来当工艺品的摆设,那么随便找两团泥来捏捏,再烧硬成形就行。真正用来当作生活用品的陶器,好不好看都不太重要,关键是要结实,要耐用,要没裂缝不会泄露,更要经得起一定程度的摔打。美丽的幻想通常都不实用,在这史前时代的用具还是要更符合生活所需才是王道。 如此就衍生出许多问题,比如烧制陶器的取材,捏制成形工艺,烧陶窑的构建,烧陶的燃料,烧制工艺,烧制完成的处理等等,全都是问题。 烧陶的最好材料未过于粘土,这种颗粒细小,极具可朔性,又不易让水通过的材料在用水湿润后具有非常强大的可塑性,在较小压力下可以变形并能长久保持原状。而且因它表面积大,颗粒上带有负电性,因此有很好的物理吸附性和表面化学活性,极易塑形。并且烧制过程中会发生一系列复杂和物理化学变化,让其分子之间形成一种交叉嵌合的结构,最终形成坚固的陶器。所以粘土有湿时一团糟,干时一把刀的怪异特性。 用它来烧陶最好不过,但原先孙志新没留意这个问题,又没亲眼见过粘土矿,此行一路出去的时候半点没留意粘土这个东西的存在。眼下就只能在PDA上找,研究粘土的分布,然后是寻找它,或者看没有什么好的替代品。 翻翻找找的找了半天,还当真找到了关于粘土和烧陶方面的东西。就是那文字实在太专业且深涩难懂,看得孙志新这个学历史的人士头晕脑涨,看了半天大约懂了粘土通常由风化堆积形成,或是由河流冲积形成,其余的一律雾沙沙,十窍已经通了九窍,还是一窍不通!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7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得了,眼前不是有小河么?都说粘土可能由河流冲积而成,有空沿河找找就是。粘土这玩意儿又不稀缺,应该不会很难找,哪天带上布库这个小家伙一起去,就当是野游。 再接着看,看了一会倦意涌上来,只记得关机节约电和翔减少机器消耗,头这么一歪就沉沉睡去。 睡得迷迷糊湖的感觉自己好像离了地,飘一般离开了自己的营地,听见了河边的轻微的水声涛涛。然后好像又飘过了河,来到河边的树前空地处,沐浴着多个月亮映照下来的月光。 感觉真诡异!可是觉得自己很安全,并没有什么担忧的,同时这种身轻如燕在月光下夜风中飘荡的感觉甚美,孙志新就一直没醒过来,沉睡如山。 直到老感觉身边有人在动来动去的,孙志新就勉力张开眼。 “纳鲁?” 那高大精壮的身形,听到自己叫唤回头转过时露在月下湿润如犬样的专注眼光,可不正是纳鲁。 “嗯。”那人应了一声,正在使劲的用手去压平身下的草丛,又把熊皮展开放上去,接着还上去滚两圈,把它底下参差不齐的草压得更平实。 他在干嘛,为野餐做准备?孙志新仍然是迷迷糊糊的,神志不清的这么想。 直到纳鲁总算铺好了熊皮,把自己抱起来架坐到他腿上,一只滚烫的大手掌粗鲁而急躁的摸向自己皮裙底下孙志新才总算完全清醒了。 去他姥姥的野餐!就算是野餐,他吃的也是自己! 孙志新大惊,一把抓住他摸过来的手,压低声音道:“你干什么?!” 纳鲁停下动作,眼神定定的看着孙志新。孙志新吓了一跳,只见那里熊熊的燃着欲火,充满了原始的雄性掠夺本能。 “小新,我想你。你一去五天,我想你的声音,想你的笑容,想念你的味道,想念你陪在我身边的感觉。你一回来时我看到你,心里就疯了!”纳鲁也是压着声音,那股子思念与浓情直直扑面而来,正正轰中孙志新。 心里一悸,下意识就放开了纳鲁的手,纳鲁得寸进尺的就摸了进去,用粗糙的大手掌轻密的抚摸孙志新的腿间,更是一把直接将孙志新握住。 孙志新喘了一下,纳鲁带来的感觉很亲密,很舒服,可又叫人不安。再一次握住纳鲁的手,孙志新全身肌肉绷紧,排斥的道:“你别这样,我不喜欢!” “小新!”纳鲁急切的贴上来,把两人的小腹紧贴在一起,火热的巨大硬硬的抵在孙志新小腹上,又道:“你摸摸我这里,硬得痛。小新,让我抱你。” 孙志新被那东东顶得毛骨悚然,失神之下又感到纳鲁另一只手绕过来摸到了后面,正在自己的后面作乱。随即微微有些疼痛,那家伙用手指探索着找到了入口,正在拿手指往里侵入,整个一系列动作见鬼的熟练。 大惊之下本能的收缩自己,只听纳鲁满足的叹息:“真紧。” 紧?当然NND紧!那地方本来就不具有交合的功能,会本能的排斥一切入侵。 感觉到那根手指还在不断的往里入侵探索,越来越让人头皮麻的感觉让孙志新低声喝道:“纳鲁,手拿出去!爷他妈不陪你玩这个!” 纳鲁停下手,一脸不情不愿的将手指抽出来,却顺手用力揽住孙志新的细腰,把他按向自己,让两人的小腹之间贴得严丝无缝。 两根火热就那么隔着皮裙挤到一处,更让人觉得舒服,也更叫人不安。 孙志新低声斥道:“纳鲁,别用强的!”伸手去格开他的手,又毫不客气的伸手掐上了他颈侧的动脉,低声威胁道:“你要是敢乱来,我也不会客气!” 颈则动脉血管要害被压迫,纳鲁眼前一阵眩晕,身体不但不退缩,反而更加用力压上来:“好,你杀了我。” 孙志新恨得有心想一把掐死他,可手下始终下不去,只虚按着,两只眼睛倔强的和纳鲁对视。 “纳鲁,我不是女人!别把我当女人用!我是男人,跟你一样的男人!” 纳鲁伸手掀开自己的皮裙,把自己的身体探过去与孙志新一起挤到一处摩擦,低喘着道:“我知道,经过那天晚上我更知道你是一个男人,可我就要抱你!” 两根火热在一起摩擦搌动,带来的是致命的冲击。孙志新手下发着颤,道:“我接受不了这个,纳鲁,你要是当真喜欢我,对我好,就应该要尊重我。你这样,是侮辱!” “是吗?”纳鲁停下动作,仰起脸看向因为骑在自己腿上而显得比自己还高的孙志新,两只眼睛闪着欲望的浓情,道:“我不知道你从哪里来,你那里的人是怎么样。可在我这里,喜欢一个人就会忍不住要和他亲近,一起做最亲密的事,这样很快乐,让人停下来想一直做下去。小新,你说我错了么?我一心一意想要对你好,恨不得把什么都给你,这也是侮辱?” 孙志新默然,这当真是侮辱?说出这话来的自己才是侮辱了纳鲁的情意。只是,观念的不两路,性向的差异,让他真的很难接受这种事,尽管他现在对纳鲁心里已经有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可还是无法忍受打开身体去接受另一个男人。男人,都只会本能的主动攻击、入侵,不习惯于承受。 见孙志新不说话,眼里透着拒绝的眼神。纳鲁的火热慢慢冷了,眼神黯淡下去。将火热从孙志新皮裙下抽离,纳鲁将头靠在孙志新胸上,低声慢慢的道:“你等我一会儿。等我能控制下来就送你回去。” 那样的眼神,那样的语气,强势的纳鲁正在因为自己的感受而努力妥协,刹那之间孙志新只觉得心疼难忍。可是,他本性是自私的,当自己无法接受这些时,只会去拒绝,将一切陌生的情感和冲击坚拒在心门之外。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7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纳鲁还在那里努力平息自己的冲动,像是要分散自己的注意力那样低声道:“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了,一看你我就想摸你,亲你,压在你身上,干你。我想我是疯了。” 停了停,又道:“五天,整整五天,我担心你受伤,害怕你丢掉性命。又怕你途中也许会遇到更加繁荣强大的部族而离开不再回来。你不是一般人,我不觉得自己能迷住你。我去问过那些弟亲家庭,一有机会就问,向他们学习怎么取悦自己的弟亲,小新,我很努力,我……你……你让我要疯了!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你喜欢上我?男人和男人不行吗?族里有亲弟家庭,泰格的海风部族有,别的部族也一样,只要是能互相真心喜欢上,他们都生活得很好,相伴相依非常快活。小新…… 你……还是我不够好?族里的女人没我好,她们比不过我。我比任何人都更喜欢你!” 孙志新心里一颤,更是觉得心底最软的那一处因为纳鲁现在散发出来的颓丧气息而疼得发拧。叹息,再叹息,心底这份因看不得对方难受的疼痛,可不就是已经喜欢上的证明? 纳鲁,你也太小瞧自己了,你的忠诚,你的固执,你的坚持,还有英武雄壮,勇敢豪迈,已经强势的挤进来,在心里生了根。我现在已经没有办法再把你赶出心底去。或者说……没法不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小新同学终于被吃了。 这里是和谐版,关于这种情节俺都一式两份的写:和谐阉割版,不和谐完整版。 非和谐的完整版怎么放出我一直都比较头痛,VIP章节被锁比较麻烦。 以后找到方法再说吧。 69、燃情与陷落 说完了这长长的一串,纳鲁见孙志新仍是木然着没有反应,心里就更显失落,又道:“我以前有女人,还生了布库和奥格。可我一直不明白除了生育繁衍,为什么男人一定要和女人在一起。有时候他们也跟我说,说起那种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情意,可我还是不懂。那会儿我和我女人睡在一起,晚上干她时也觉得很快活。可是总觉得不该这样,像是缺少了点什么。然后你出现了,虽然我还不明白当时缺少了什么,但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缺少的被补齐,不再缺失什么。” “我想,那些缺少的就是他们说的喜欢。喜欢一个人,守着一个人,到死都不分开。因为喜欢,所以才想抱你,想干你,一想到埋进你身体里的感觉,就会逼得人颠狂。可你觉得那是侮辱,那么……我不和你做什么,但请你也别推开我。你总是这样,一直推,一直推,总不让我靠近。” “小新,慢慢喜欢上我吧,也许有一天你就不会觉得这是一种侮辱,会很喜欢和我睡在一起。不过,在这之前……”纳鲁紧抿着嘴唇,眼神坚定的看着孙志新的眼,慢慢道:“别想我会放开你!我就是喜欢你,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我只认定了你,孙志新!” 孙志新一颗心颤了又悸,悸了又颤,终于是化为一池春水。 回想起憨气的纳鲁压实草丛,又铺上熊皮的举动,还有河边和月光,哪能不知道他的用心良苦和呵护?族里的人因为史前时代的观念所至,野合行为不知道听过多少次了,而这人却在细致的做着一切,谁能说他不是在照顾自己的感受而没有情趣?以往连续被压早已经说明如果他真要实施武力硬来,自己也是反抗不了的。可现在他在妥协,顾虑自己的感受,无意识的呵护自己和两人之间冒出来的幼嫩爱芽,直叫人心动,想抛开理智和道德沉陷进去。 男人当真不能爱上男人? 我呸!别人不知道,但对于孙志新自己来说,无非是大男子主义和雄性本能的强势不肯曲居于人罢了。大型犬只样的男人一直想要表达自己的情意,只是自己端着自己那固执的性向和脸面不肯埋单而已。 眼下这一刻,看着纳鲁犬只一样的温和湿润专注的眼光,听他笨拙的表达那一番情意。孙志新终于明白自己的坚持有多可笑,爱情这玩意儿当真是最不讲道理最不分时间地点场合最没有任何预兆就会横刀杀过来的蛮横东西。可不控制也不可理性的去开关它,它来了就来了,一心想要的时候不见得会有,无心去要它又有可能一头撞过来,赶不走剪不断理还乱,只余让人感觉到有没顶的危险,还有让人沉溺到其中的甜密。不管自己如何抵抗,它就是无孔不入,以最让人无法抗拒的方式侵袭而来,驻进心底。 孙志新怔然,甜甜的情意在心底滋生出来,像是被爱情晃到了眼,又像是被爱情闲闪到了腰。 完了! 当真爱上这个家伙了! 被他的坚持和热情打败,终于困在这家伙织出来的爱情网中央。 孙志新终于在长久的沉默后道:“你还想说什么?” 纳鲁摇摇头:“都说完了。”低头看看自己的下面,那里已经偃旗息鼓,纳鲁便试着收腿回来,道:“我送你回去。” 一收腿,便感觉孙志新紧紧的夹住了自己的腿,纳鲁愕然抬头看向他,却见那人一张清俊的俊脸在月光下露出个狡黠的笑容。 “小新?” “你说完了?那现在换我说。” “你要说什么?” 孙志新偏头想了半天,竟是想不出此情此景以这样的模式相对该说什么。是难以启齿,也是羞窘难当,谁他妈会预料到当真喜欢上纳鲁这个憨厚英豪的大型犬一样的男人?而且超过百分之八十的男人都有一个怪德性,那就是越是爱,就是越是说不出口。 所以千言万语最后只浓缩成一句:“纳鲁,你就是一个可爱的大傻傻!” 说不出口那就干脆不说,男人,永远更喜欢直接行动,而不是动手。 一但明白自己的心意的孙志新,做为一个现代人,行动起来的时候纳鲁就不再是盘菜。 孙志新伸手圈过纳鲁的脖子,对准他的嘴恶狠狠直接吻下去! 没了顾忌,放弃无关紧要的道德,就是专心致志的吻他。将嘴唇贴在纳鲁滚烫的嘴唇上,看他吃惊的瞪大了眼。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8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闭上眼!”孙志新道,而后继续吻上去,嘴唇贴在一起碾压、研磨,感受男子和女子不一样的嘴唇,更坚实,软中透着强硬。不柔软润泽,但是没关系,可以舔湿它。 孙志新压在纳鲁颈上血管的手早已经收回来,搂紧在他脑后,拼命的把纳鲁的脑袋压向自己的唇,张嘴咬他的唇片,用舌头伸进他嘴里寻找那颗让自己心动不已的虎牙。然后找着了,就在那里一直亲昵的留连不去。 又顶开纳鲁因震惊而僵硬的牙关,越过他的牙齿,去舔扫他嘴里柔嫩高热的部份。一但探索到他的舌头就不肯放开,用力含住吸吮,与它交缠翻卷,舌头以男性的本能侵略着,激烈的模拟着□的动作,袭卷纳鲁的整张嘴。 接吻,孙志新一向就是高手中的高手,一但被他动了情,纳鲁只能被动的接招。 可纳鲁比竟是纳鲁,粗犷奔放的史前野男人。只是起初被孙志新吻了个晕头转向,片刻后就翻卷着舌头反攻回来。他倒不见得有多高的技巧,就是那种粗野和奔放的热情全面马力全开,热辣辣的反卷回来,强势的插进孙志新的口腔,生涩的学着刚才体会的一切技巧,翻江倒海的狂轰乱炸! 两人的嘴紧咬在一起,吸吮,啃咬,粗野而狂烈!一个是初学乍练,一个是英豪威猛,纳鲁勒紧了孙志新的蜂腰,两嘴贴在一起,口水牵成银线从嘴角滑落下来,一直滑到胸膛上。 谁也没计较谁压过了谁,谁也没心去计较是在上还是在下。相爱的两人,谁怎么着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享受这一刻,亲密无间如同一体,那才重要。纳鲁的舌头卷过来的时候,孙志新就全面放松,任由他掠夺。而孙志新强势的伸过去的时候,纳鲁的舌的温柔的缩回嘴里和孙志新纠缠,任由他来爱自己,完全不在乎用哪种方式。 良久两人的唇才分开,孙志新开始急促的喘气,震惊自己就像头一次亲吻那般忘了呼吸。抬眼看着纳鲁,他也一样,急促的顺着气,眼神湿润如犬。偏生他这样还要说话:“新……新……小新,你……” 孙志新大口吸了一口新鲜空气:“这种时候不要说话!” 一低头,一口咬住纳鲁胸前的一个凸起上用啃咬,引得纳鲁一颤,惊喜莫明的道:“小新,你……咝,舒服!” 那是!做为一个现代手,调情的手段岂是你一人野人可以比的? 胸前被孙志新像小兽一样乱咬乱吸,纳鲁欢喜的一颗心几乎就要爆炸!原来他的吉玛竟是这样的热情奔放!现在他放开了心胸,技术好得好吓人……他肯亲自己,又肯舔吸自己的胸……是不是,这是他喜欢的表示?惊喜着,又惶恐着,纳鲁一心只要要得更多。 敏感的身体感觉到孙志新的一只手放到了自己大腿,慢慢的往上攀摸,越来越靠近那处所在。纳鲁给出的反应是张开腿,把一切孙志新想要的都展露出来。只是那手实在太可恶,极慢,极慢,慢得像是一种煎熬,蜗牛一样爬了半天,还只是指尖刚刚探进皮裙边绷一点点。如若不是□的身体撑短了皮裙,只怕他的手还在外头。 作者有话要说: 继续接着吃!不吃干抹尽不算完! 好多同学都留了邮箱,TT,我怎么发?一个个的发会死人的…… 还是要想些其它的法子才对头。 70、燃情与陷落 纳鲁对**的反应永远比孙志新更直接爽快,不耐的挺起腰,将自己送向孙志新,耳语一般的道:“小新,我硬得疼,快点。” 不喜欢自己,还肯给自己做这些?纳鲁懵里懵懂的明白了孙志新的情意和回应,再没有了任何顾忌。现在不是再是污辱,只是两个互相喜欢的人在用身体取悦对方,共同依着原始的本能互相寻找更多的快感而已。 孙志新不是不想快,对于**,他也是个奔放而热情的。只是他还在适应和陌生的男性身体接触,他毕竟当了太久的直男,这对他来说不可谓不是一个超越极限的挑战。 耳边听到纳鲁急切的催促,越发感觉到他的情动,心里满意的体味着他在自己手下的真诚反应,自豪于自己能取悦到喜欢的人,那手就没了迟疑,仅是踌躇了一阵后就缓缓坚定的前移,先是摸到了毛绒绒的皮肤,手下传来如同粗砂纸一样的质感。然后就咬呀握上纳鲁,以每个男人都熟悉的动作游移。 纳鲁被握住,猛然像颗被点燃的炮仗,低声嘶喊了一声,一口咬过来紧紧吻住孙志新。 这便是相爱,不必伪装,不必掩饰,只做那个最真实的自己就好。孙志新很满意,很愉悦,身体和心灵都在享受和纳鲁的亲密无间。对方身体最脆弱而敏感的部位就握在自己掌心,就像是握有了整个的他。 很显然孙志新的龟毛逼急了纳鲁,史前男人可忍受不了那种漫长的前戏手段。纳鲁一翻身就将孙志新压在了身下,大手一扯,两人的皮裙就不知道被抛到了哪里去。 孙志新怔怔看着压上来的纳鲁,纳鲁也怔怔看着他,想要进一步,又怕引来身下人的反抗与拒绝。 看懂了纳鲁的眼神,孙志新微微一笑,拉下纳鲁身体盖在自己身上,又激烈的吻了上去。 爷们儿,爱上了,就他妈绝对不会后悔!谁上谁下的问题,无视!相爱就够了。 纳鲁也懂了孙志新的回应,眼里暴开狂喜的亮光,那双眼竟然被迫得逼出了夜视能力,在幽暗中闪闪发亮,美得惊人! “小新……”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8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别废话,要做就做!” 下一刻,纳鲁猛在扯开孙志新的腿,粗鲁的进入。 没准备,没前戏,没润滑,就是这样粗暴的掠夺,攻占! 孙志新疼得像虾米一样蜷起,这人竟用这样的粗暴动作直接侵入,身体顿时感觉被劈成了两半,都在叫嚣着排斥。孙志新一口咬住的纳鲁的下巴,两腿紧紧夹住他的腰,禁锢住他不让他动,咬牙切齿的喘气:“纳鲁,你想杀了我是不是?快拿出来,让我适合一下。” 可是纳鲁已经停不下来,鼻端闻到一股轻微的血腥气,他想小新可能已经受伤了,但这股血腥的味道剌激了他的雄性暴虐因子,让他像一个正在和对手搏斗的摔跤手一样将孙志新钳制地上,腰身依着原始的本能而律动。 孙志新也知道自己肯定是被伤了,那粗大的火热一挤进来,难受得要命。本能叫嚣着要反抗,发动反击,可一看到纳鲁紧盯着自己的专注的眼,一颗心就软了,春泥一样不成形状,只觉得他要,就给他!无论他想要在自己这里获得什么,都给!只求能取悦到他,让他身心满足就好。 直到那原始的动作带出本能的愉悦,孙志新脑子里已经乱了,只隐约想:哦,那是纳鲁,见鬼的男人,他在我身体里。 然后孙志新也疯了,他可不是什么老实的人,不可能只是单纯的被压,而是拼尽全力和纳鲁的肢体纠缠在一起,就算是吞,也要吞得他尸骨无存,连皮带骨溶进自己的血液当中。从此结为一体,不再能分出彼此。 月光下,小河边,两具同样充满力量的身体矫健而精壮,拼命的抵死缠绵,又布满着雄性独有的张力。扭打,撕扯,翻滚,汗水布满了身体,发出一声声低暗沙哑的嘶叫,宛如两头雄兽在那里以性命相搏。 孙志新先达到顶点,疯狂的抱住纳鲁的头,舌头不要命的剌进他嘴里。纳鲁被孙志新的身体绷直那一瞬间死命绞紧,两手按在地上全深深插进泥里,僵直的把自己埋到孙志新身体的最深处,绽放! 大脑绷紧成了一根像是随时都会绷断的弦,眼前一片绚丽的七彩,什么都看不清。唯一真实的感觉就是彼此叠在一起身体,本能的死死抓住对方,不放。 过了许久,两人还是交缠在一起,纳鲁借着自己腹部上孙志新喷出来的滑腻去蹭他,沙哑着嗓音低声问:“小新,还好吗?” 孙志新对于男男**还是有着点羞窘,这会儿□过去,理智就有些回笼,正下意识用一只右臂横过来遮住自己的眼如同遮羞一般,也是沙哑着嗓子低声答道:“好像出血了,你别动,有点疼。” “出血了?是不是很糟糕?”纳鲁大惊,就想抽身来查看伤势。 孙地新抓住他,两手摸到了纳鲁肩头上满布着的激情之中滚滚而出的汗水,道:“别动,你一动我更疼,就这样呆会儿。” 纳鲁便埋在孙志新的身体里不再动弹,眼光一直专注的看他,越看越喜欢。特别是孙志新**余韵中迷醉的脸,白晰里透着潮红,散发着一种放诱人的甜密**气息。因为眼被他遮住,纳鲁看不到他的眼,只能看着他脸没被遮住的部份去幻想那双墨玉眼瞳里会在个时候散发着怎样的光芒。 孙志新被他瞧得不由在,微恼的道:“看什么?一脸的汗。不许看!” 纳鲁拉下他的手,双眼含着浓情,认真的问:“不是羞辱,对吗?”然后很肯定的道:“小新,你喜欢我。不然以你的性子,这种事你宁可拼命也不会屈服。你以前身体屈服了,可心没有。今晚不一样,我感觉得到,你是快乐的。” “快乐个屁,疼……” 纳鲁微微抬起腹部,那小小的抽离引得孙志新倒吸气,下意识绞紧他:“纳鲁,别动,真的疼……” 纳鲁伸手摸着两人腹部间的粘腻,低低笑开:“哄我?你出来了。” 孙志新有些窘,道:“别乱抹乱涂,脏死了!” “不脏,从小新身体里出来的。”纳鲁轻笑,手指头放到嘴间,伸舌舔了一下上面的白液,又道:“有小新的味道。” 孙志新呆呆的看着他,忍不住低声呻吟了一声。见鬼的男人,叫人怎么能不爱? 纳鲁又压回来:“小新,你喜欢我。” 这已经是二次重复,语气肯定得不能再肯定。 孙志新很想回应,可话到嘴边就是说不出口,只好双手环过去抱住纳鲁精壮的腰,用自己的小腹带动男性部位轻轻蹭着他的小腹。像这样的情人间的亲密动作,纳鲁应该懂吧? 纳鲁果然懂的,两只眼睛满足的眯起来成了缝眼——门缝的缝,不是凤眼。他眼睛生得大,这个动作做起来难度系数颇高,孙志新一个没忍住,噗的一声笑了。 看笑容在孙志新脸上绽开,纳鲁忍不住,伸嘴过去仔细的吻他。有了孙志新这个接吻高手的调教,纳鲁的技术进展惊人,细细密密的落下无数吻,那动作温柔而浓情,激情已经因为抒发了而暂时消褪,柔情却节节升高,越发情重。 嘴唇上很痒,又从纳鲁嘴里尝到了自己汁液的味道,孙志新就更觉得整件事都失去了控制,便只是轻笑着躲他,道:“别亲了,快成了一对接吻鱼。” “原来我们这样算接吻。”纳鲁呵呵笑:“接吻鱼是什么?鱼也像我们这样接吻的?” 孙志新便想起了有一次在橱窗里看到的一对水晶接吻鱼,两条鱼一模一样,当时女友就笑,说这一对鱼全是公的。孙志新那会儿被雷得不轻,此刻回想起来,那对鱼当真指不定就是一对公的,一模一样的嘛,就像自己和纳鲁。 “想不想听接吻鱼的故事?”孙志新问。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8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听。” 孙志新伸手过去摸到纳鲁的手,叉开五指和他的手交叉缠握到一起。纳鲁看着孙志新这个无意识的动作,一颗心飞扬起来,用力握了一下孙志新的手,用大姆指轻轻摩挲着他的虎口位置。 嗯,真好,他喜欢这样! “接吻鱼又叫亲嘴鱼、桃花鱼、吻嘴鱼,它有很多个名字。接吻鱼的颜色很好看,体色是一种淡浅红色,鱼鳞反光时有一种很特别的色泽,有些像金属……呃,我那种刀的色泽。接吻鱼以喜欢相互“接吻”而闻名,不仅是异性雌雄之间会接吻,雄鱼和雄鱼,雌鱼和雌鱼同性鱼也有“接吻”动作。” 纳鲁听得入神:“雄鱼和雄鱼也接吻,不就跟我们一样?” 孙志新嗤的一声笑了:“其实只是看上像接吻,实际上是一种保护地盘领域的打斗行为。但因为看上去像真的接吻,就有了接吻鱼这个好听的名字。” 纳鲁蛮横的道:“不管,我就当它们是在接吻。至于地盘嘛,我以前想对你干点什么,你不也打我?还下死手打,半点都不留情。” 孙志新闷笑了两声,继续说着无关紧要的话题,两人就这么依偎在一起,慢慢睡去。两具交叠而合的身体,月下看起来契合到了极致! 嗯,再然后,两个偷情的家伙显然忘了一件事:纳鲁还把自己埋在孙志新身体里……不知道到了早上会不会粘到一块儿? 作者有话要说: PS: 二更! 看了留言俺才注意到做到一半时强行中止确实让人很蛋疼。看人做大约也是如此……嘎嘎,俺又无良了。 所以,二更! 做完它! 另附上小剧场: 天亮了,孙志新猛然惊醒:“纳鲁,打猎!” 纳鲁:“唉呀,忘了!” 两人光着屁屁四处一阵摸索。 孙志新:“纳鲁,皮裙呢?” 纳鲁:“天知道扔哪去了。” 孙志新:“……” 五分钟以后,两个光屁股蛋儿偷偷摸摸的往营地潜回,深色的是纳鲁,浅色的是孙志新。前者走得光明磊落仪态万千,后者捂着腿间一脸的猥琐,果然是君子坦蛋蛋,小人藏**。 就要完全抵达时,泰格猛然跳出来:“贱人,站住!你们这对奸夫淫夫,背着我#%^#$%!%!$^$^,还一起!?#¥!?#%!%!!!” 纳鲁和孙地新对视:“……囧。” 71、XXOO后的各种囧人囧事 孙志新本以为一番激烈的**以后两人都会睡得很死,迷迷糊糊睡着之前他还在担心一个问题:要真睡死了,早上被人发现两个光溜溜的明显干了野合这种事的纳鲁族长与自己……好吧,要真这样的话就提前准备好丛林野战刀和峨嵋剑,一把用来砍了纳鲁,一把自己用来切腹! 特别是泰格,要是让他知道了,孙志新不敢保证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所以临睡那一刹那孙志新一直在对自己说:不能睡死过去,不能睡去过去。可两人相偎相依的感觉实在太过温暖舒服,自己被纳鲁用强壮的大腿夹在腿中间,两人的小腹和腰胯部位毫无保留的紧贴到一处,又被纳鲁紧紧的用手臂勒着固定在他胸前,让孙志新只想到一个很文艺的词:交颈缠绵。 对于两个新晋的爱人来说,这无疑是最美的气氛。是以孙志新舒服的睡死,纳鲁照样在**抒发以后睡得更死。 然后孙志新就知道他所担心的全部不是问题——河边的蚊子实在是多!多得像超巨型的轰炸机编队,嗡嗡作响不说,还叮得人全身的包。现在已经是深秋,这帮万恶的混蛋正趁着最后的机会饱吸鲜血,贪婪得让人愤怒。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8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被叮醒了,见纳鲁皱着眉还在睡,只是无意识的去搔身上被叮出来的包。于是乎孙同学就哀怨了,凭啥自己被叮醒,这货就可以继续一边挠着一边继续睡?史前人类的体质真恐怖……神经也够粗大! 摇醒纳鲁,两人趁着月光四处寻找自己的皮裙。太好了!那玩意儿一片被扔向树林,另一边扔在河边差点被水冲走,两片皮裙相距得有相距二、三十米远,要不是纳鲁有进化出来的夜视能力,这样黑灯瞎火的还真没法子找到它们。 孙志新一脸的黑线,当时这货就猴急成这样?幸好没衣服,要是有衣服的话估计得被撕成碎片。呃……貌似自己更疯狂,回想起来都被自己的热情吓到,换自己来扔只怕扔得更远吧?孙志新就忍不住闷笑,拖着纳鲁下河洗澡。 到了此时孙志新才知道纳鲁是个温柔又霸道的情人,他根本不允许孙志新自己走半步。他把孙志新抱到河里像搓布库那样从头搓到脚,除了抱法让孙志新想喷血—— 貌似就是狗血的公主的抱,用劲太大,手掌太粗糙让人很痛,动作粗鲁,一边洗一边还要不规矩的乱摸,发表对自己身体的看法……其实没哪里不好。 自己是不是太挑剔了?好吧,确实太挑剔了。主要是孙志新极度厌恶这种公主抱,这个动作触到了他的雷点,他宁愿被当成米袋子抗在纳鲁肩头,就像他当初抢走自己时那样。 他奶奶的有必要这样抱自己吗?是,屁股是确实被纳鲁的粗暴弄伤了,但那伤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厉害,书里说的那啥全他奶奶的是神吹鬼吹,男人没这么不经的折腾,又不是什么易碎物品。像眼下,那处尴尬的位置仅是隐隐作疼而已,并不是很厉害。少量的出血早已经止住了,等天亮找到消炎的药处理一下就行。 洗澡的时候,传中说小攻让小受撅起屁屁,用伸手指进去掏那啥那啥的,类似这种雷死人不偿命的事一律没有发生。没准儿是纳鲁不懂,倒是叫孙志新松了口气,自己把纳鲁留下的清理了,真心希望他永远也不要懂这个。 他要是懂了的话……真他妈愁死人。 然后是关于公主抱的问题,孙志新恶毒的埋在水里阴笑,下回换他来的时候他也这么抱纳鲁一回,估计就再也不会出现第三次。是真男人的,如果有谁受得了这种公主抱,他孙志新就把名字倒过来写,叫新志孙! 洗澡完毕,两人穿回皮裙偷偷摸摸的潜回营地,正依依不舍的要掩人耳目各自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为毛搞得跟偷情一样?呃,就眼下的情况来说,确实是偷情。孙志新眼尖的发现两人的皮裙穿反了,他穿了纳鲁的,纳鲁穿的是他的,纳鲁这憨货认不出来,孙志新就是认得。又是各种囧,赶紧闷笑着换回来,这才各自睡下。 早上醒来给大家做早饭的时候孙志新就知道自己想像得太简单了。昨晚确实太疯狂,身体的反应就跟与齐格力等人出发去探明洞穴第二天一样,全身酸痛,大腿更是因为身为男性完全不熟练的骑乘式体位而软得像面条,导致走路的时候不得不一步三摇,扭得就跟刚化形的蛇精似的。 还有那处要命的所在,躺着还不觉得有什么,一走路就牵引得隐隐作疼。更别提坐下,简直就跟坐在交警叔叔们用来防护的公路锥上面一样痛苦。那玩意呈尖圆锥形,表面涂着红白相间的漆,就那个锥度,筒子们坐上去的话……那‘快活’的感受就跟孙志新现在的感觉一个模样。 谁他妈发明的如坐针毡这个词?好像是出自《晋书?杜锡传》,这爷们儿真犀利,这也想得出来……刨坟,鞭尸! 嗷,真怀念齐格力和哥本的淫手,巴掌够大,力道够劲够狠,按摩在身上舒畅到了极致!嗷,真怀念现代的有痔人士专用的痔疮坐垫,神器啊!不知道可不可以跨越时空无线淘宝网购?噢,真怀念现代的六神花露水,驱蚊止痒立竿见效!没见自己一身被蚊子叮出来的红包?这就是偷情的代价!嗷,真怀念云南白药、活血化瘀散、运动员止痛喷雾、保险套、男男情事专用KY人体润滑剂——操!以前没用过那个,是贪念,不怀念! 泰格进来的时候就看到这样的孙志新,撅起半边屁股坐在火坑边烧火煮早饭,一张俊脸扭曲着又阴沉着,还龇牙咧嘴的倒抽气,一身的怨念无穷无尽的散发着。 “你怎么了?” 孙志新撇撇嘴:“夜上去河边洗澡,摔到了屁股……” “让我看看。” 孙志新大惊,让泰格看了还了得?当即慌道:“没事,没事,就是有点疼,过会儿就好。” 孙志新一向就不是什么好演员,泰格更不傻,眼睛眯了眯,升起了丝疑虑的阴霾。 “蚊子真厉害。”泰格道。 孙志新垂头看看自己,一身的蚊虫叮出来的包,还有纳鲁乱亲乱啃留下来的印记。顿时头皮发麻,不知道那些红包能不能把纳鲁留下来的青紫印记掩盖过去?史前时代,自己只围了个皮裙,一身的吻痕啥都藏不住。 嘴里便干笑:“是啊,蚊子好厉害!” 然后头皮就更麻,纳鲁也是被叮得一身的包,也有自己乱啃乱咬留下的印记。两人要是站到一处……难怪大家关灯办事的时候都是回屋里的床上做,不知死活的到野外去野战果然是一件万恶的事! 好在泰格虽心思细且多疑,倒也不至于以男儿雄壮豪迈的粗犷心理想到别处,只是心疼孙志新身上的那些红包,道:“坐过来点,我给你抓抓。” 换作平时的孙志新,立即就要翻脸。此时心里有鬼,倒老实的当真坐过去了。 泰格心里没有什么龌鹾心思,轻轻的给孙志新挠着他挠不到的背后,嘴里轻声道:“怎么这么笨?以后洗澡之前先找些干叶子点上,它们发出来的烟可以驱赶蚊虫。另外火光也可以防止野兽攻击,你这样让我怎么放心你出去?” 和泰格冷冽的眼神不一样,他的手掌心很烫,一下一下的抓在背上很舒服。这种单纯的动作让孙志新起不了排斥的心思,又听到他轻声的说话,心里便微暖,道:“我没那么呆。” 泰格轻笑了一声,又道:“还不呆?你一去五天,我天天都在担心,很后悔自己当时得知了洞穴的消息后没有亲自去看一趟,要不然你也不用去了。听到你和塔里木一行居然敢靠近魔鬼海,我把塔里木剁了的心情都有。魔鬼海是能靠近的吗?以前族里换盐的队伍就已经被吞噬了一支,你还敢去!以后不准去!真要去找什么也是我去!” 有些不能适应泰格的温柔,但又拒绝不了这种单纯的善意,孙志新窘笑了两声,道:“别抓了,我皮没你们厚,再抓要破皮。” 泰格伸头去看看,果然被自己抓得满背的红痕,当即忍不住又笑:“就你皮嫩。换了纳鲁被这么叮,一会儿就没事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8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哎呀……就这句最安抚人心……很显然纳鲁身上的印记肯定是已经被强健的身体所湮灭。 微微松了口气,心里没了被捉奸的担忧,笑容就爽快起来,觉得泰格这家伙也不坏,如果野心没那么大,也没那么功利的话,其实是个不错的人。 “这个送给你。” 孙志新怔了怔,就见泰格手里捏着几颗圆形的珠子递过来。 “珍珠?” “你认识?”泰格楞了一下,随即释然的笑笑:“果然是毕达拉察阿苏,难不倒你。你管它叫珍珠,我们都把它叫海之魂石。它长在一种贝壳里,很纯洁,很美丽,总让人联想到月光洒在平静的大海面上时的点点光芒。它又坚固无睱,有种很特别的神秘,像你的眼睛。” 孙志新瞧见泰格掌心里的珍珠,一共六颗,全作黑色,是极珍贵的黑珍珠。它们个个都食指头大小,非常圆润光洁,若是放到现代,像这样饱满圆美而大颗,又没有任何瑕疵的黑珍珠会非常的昂贵。 又不是女人,珍珠这东西孙志新并不喜欢,仅是喜欢它代表的意义:健康,纯洁,和幸福。 见孙志新用有趣的眼光打量它,泰格一边将手里的珍珠倒进孙志新手里,一边道:“拿着。这种海之魂石,嗯,珍珠,很不容易采到。在我的部族,一但采到这个就会被珍藏着收起来,我们觉得它来之不易,认为它代表着幸运和祝福。像这种黑色的更是罕见,只有最幸运的人才会找到它,所以拥有它的人会一生幸运,平安。有个这样的海之魂石随身带着,会为人带来健康、快乐、幸福。你收着吧,相信我,它当真有着神秘的魔力。” 珍珠没有魔力,只有美好的象征意义。孙志新知道,但泰格不知道。在他那种史前人类的想法里,珍珠的形成原理完全无法理解,觉得它像是大海的魂灵所聚而成,就认为它具有魔力。他甚至不知道它可以做为货币使用,不知道它可以摇向一变为昂贵得吓人的饰品,仅认为它会带来幸运和幸福。所以他把六颗幸福放到了孙志新的手心。 孙志新无法不动容,那六颗黑珍珠还带着泰格的体温,不像他的眼神一般冷冽,温度刚好足够温暖了孙志新的掌心,更进一步温暖了人心。 带着真诚的祝福,那珍珠就不再是珍珠,而是某种珍贵得想让人小心翼翼捧着的幸福。就算是放到现代,它们的物质价值也无法和它们的精神价值相比美,甚至可以说提到它们的物质价值简直就是一种对它们的无情践踏!它们本身有价,可含着的情谊却是无价,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拿来衡量! 大约这是自己收到的最好的礼物了。 孙地新小心的看着它们在自己掌心滚动,宛如收到了六份祝福,又是激动,又是欢喜,生怕它们会掉到地上碎了。 很显然泰格并不理解这个,仍自笑道:“又摔不碎,你怕什么?海之魂石很坚固,我们才认为它一定会带来美好的东西。其实族里还有一些,就是这种黑色的只有这六颗,也没有这么圆,没有这么好看。” “是幸福啊,我当真怕它们碎……”孙志新小声道,吸了吸鼻子:“六份祝福,会不会太多了?” 泰格失笑:“会有人嫌祝福多的?都是族人送给我,我才留了起来。没别的意思,到这里来的时间不长,你已经给了我的族人很多帮助,让我知道我原来那些心思真的是侮辱了你。呵呵,就当是赔礼,感谢你为我和我的族人所做的一切。然后……在未来的时间里,也请像善待猎人部族一样善待海风部族的成员。” “我会的。谢谢你,泰格,我当真很喜欢。这真是让人忍不住想一生呵护的礼物。”孙志新真诚的道。想了想,又从六颗珍珠里分出一颗递回给泰格:“给你。” 泰格没搞明白:“干嘛还我一颗?” 孙志新正色道:“这不是还,六份祝福有些太多了,我怕天妒。这是我送给你的祝福,祝你健康平安,祝你带领着你的部族壮大繁荣,生活越来越好,人人都可以获得海之魂石的祝福,幸运,健康,平安!” 泰格心里一悸,下意识握紧了那颗珍珠,顿觉那颗珍珠被孙志新握了一阵后又带上了他的体温,烫得人心里暖流涌动,又听着那人脸色无比郑重的说着祝福的话,刹那间心里只想着把这个抱到怀里来狠狠的搓。 我最大的幸运就是看到你从天下落下来砸到我和纳鲁的中间。很好,孙志新,不是因为什么毕达拉察阿苏的身份,仅仅只是你孙志新,我泰格要定你了! 泰格强力控制着因心情激荡而颤动不休的手指,紧握着那颗珍珠,努力使自己的表情显得淡然无波,不想让自己和孙志新之间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一线联系被自己破坏掉,只以随意的口气道:“嗯,我收下了。我看你拿着它们宝贝得很,那五颗你还不去藏起来?” 孙志新嘻嘻一笑,果真爬到那个自己用来收藏珍贵物品的小坑边,把五颗珍珠放进去。他一点不介意让泰格或是纳鲁知道自己这个藏宝坑。与纳鲁的关系决定了他也是护宝者之一;而泰格,他的气度大到可以把东西还回来,还会再拿走?这可是个伟岸的男子,不屑于做那等低贱的事情。一如他看向自己和自己那些现代工具的眼光,有贪欲,有渴望,但又有强大的克制,又有冷静的理智,就是没有让人厌恶的阴谋。史前的男人坦荡荡,喜阳谋而厌恶阴谋,正是孙志新喜欢他们的地方之一。 泰格就看到孙志新像小鼠一样爬来爬去的藏东西,眼光都没落到他露在皮裙外的光屁屁上,只是瞅着他脸上满足得像守财奴一样的表情,笑意浮上了脸,柔情则荡进了眼底。 作者有话要说: 早上上班,实在没啥事,无聊得可以。于是俺就闲得蛋疼,伸手指去挖鼻孔。挖了一阵之后觉得鼻孔实在痒得难受,对镜一看才发现是鼻毛太长——男人就这点不好,啥毛都长得快。于是乎俺就找到一把小剪子伸进鼻孔里去剪鼻毛,不剪的话总觉得脏不拉叽的很让人不爽。 待得剪完了,俺一回神,猛在发现对面长相不错的女同事一直一脸惊恐的看着我。那表情,让人看了只有一种感觉:幻灭! 我的妈,她竟然从头看到尾,老子辛苦建立起来成熟稳重形像全没了…… 但当时爷很淡定,摸了个过期云腿月饼递过去,微笑:“云腿月饼,你要吃不?” 女同事惊悚的瞪着我才剪过鼻毛的手,道:“我……不吃!” 在那一刻,俺就盼望天下掉下把刀来,我自己切腹了断得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8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72、史前野餐 早饭孙志新做了一个炖肉浓汤,一道蒸鱼,一素拌的笋丝,还有炒桄榔冻。 炖肉浓汤现在已经常吃,蒸鱼还是首次出现。考虑到鱼腥及调味品严重不足的问题,孙志新先将鱼跑油锅炸过,炸的时候炸得略重一些,尽量将鱼肉内的水份炸干,待鱼皮微焦肉质变干才出锅。 然后腌上盐、姜片、干蘑菇提味,最后在鱼肚里塞上鲜蘑菇一起蒸。这样蒸制的做法很像现代的清蒸豆豉鱼,先炸后蒸,鱼肚塞豆豉,鱼身覆盖豆豉,让咸豆豉的味道渗入鱼肉中,吃其清香盐重又绵长回味的感觉。至于豆豉嘛,连黄豆都没有发现,用它不太可能,不过也有其它的替代办法,像现在拿来做为主调料的蘑菇,更能提鲜提香,只是没有豆豉腌制发醇过的咸香,口味会差上一截。 素拌笋丝更好做,先将笋水过水煮制刚熟就出锅,一定不能煮得烂软,要保持清脆的口感。原来的水倒掉,换清水来漂,去除竹笋的微苦微涩味道。随后再将笋用手撕成细丝,伴入佐料就成。其中的诀窍在于一定不能动刀,与金属接触后笋丝的味道会发生变化,没那么好吃。 近段时间孙志新试着用亚麻籽炼了些亚麻籽油,这个可以食用,就是味道远不如菜籽油什么的味道好,也将就着了。总不能用动物油脂吧?那可是硬脂肪,一砣一砣的,没法用来拌菜。 最后放入其它的手上现有的调料,再尝了尝,味道虽是强差人意,但竹笋本身清脆鲜嫩,还凑合着不错。 桄榔冻的做法就比较讲究,孙志新也是触类旁通,试着用在四川吃到的抄凉粉的手法来做。先做桄榔冻,浓度大一些,让做出来的桄榔冻比平时吃的要浓。将得到的桄榔冻先划成比姆指略大的方块,锅里下油,下佐料,炒香以后再将切好成方块的桄榔冻放进去翻炒。炒均以后加水,盖锅煮入味就出锅。 看似简单,实则里面要求的火候观察要比较到位。不然要不是桄榔不能入味,就是煮成一锅的糊糊。孙志新首次试做,一边看火一边试验,由于有炒过凉粉的经验,最后还算成功。便瞧见一大碗炒桄榔摆在那里,热气腾腾,散发着浓重,与用糖汁拌着吃天差地别。微融的桄榔形成了勾芡的作用,将成形的桄榔块融结在一起,一见瞧上去浓汁均匀,又有晶莹的桄榔块镶嵌其间,浅浅的一层浮油布在表面,油光滚滚,买相很不错。若是再撒上鲜艳的小辣椒,青翠欲滴的葱花,乳白的蒜沫,简直绝了! 只可惜,都没有。 不过这样,它还是极能引起人的食欲。泰格目光如水的一直看着孙志新做菜,表情温和悠然,仿似一种享受一般。现在闻着食物散发出来的香味,直是吸鼻,道:“小新,天天能吃上你做的饭,这才叫过日子。” 孙志新想了想,也笑。可不是,以前独自一个人生活,天天自己做饭,虽然累,但就是有过日子的感觉。现在吃饭的人变多了,热闹欢快,感觉就像日子过得更好了一般。如此想着,更觉得做饭给人吃,并能让人尝到美味而快乐,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乐趣。 试出了新菜品,奥格进来的时候直接盯了它,一手探进碗里就想抓。然后被炒桄榔独特的做法烫得鬼哭神嚎,乐得后头进来的布库直是笑:“哥,你真笨哪!我都在向吉玛学习怎么用筷子,就你不好好学。” 说罢,从背后的小背包里掏出一以竹筷,得意洋洋的冲奥格晃晃。这小家伙居然把竹筷随身携带,也不知道哪里学的毛病。 孙志新拿回自己的背包以后发现里面有一个小包,大约两个巴掌大,是登山包的附属囊包。这样的包用处不是很大,他不必像以前那样用来装东西,把类似于证件钱包之类的东西分开,就把送给了布库。布库得了这个东西喜翻了天,用绳子系上成天背着在自己的小伙伴面前炫耀,把自己的小玩意儿都入里放,这不,还塞了一双竹筷进去…… 奥格撇了弟弟一眼,把他手里的竹筷抢过来,笨拙的掏炒桄榔吃。炒桄榔绵软顺滑好下肚,又炒得油香四溢,口感有些像肥肉,又不像肥肉那么腻,奥格很喜欢这个味道,一吃就停不下来,就是使竹筷的手法太笨拙,像举着两杆枪,而不是竹筷。 片刻后纳鲁也来了。孙志新飞快的瞅了他一眼,果然在他皮粗肉厚的身上看不到青青紫紫的印记,不免大松一口气。纳鲁和孙志新眼光一对,大眼闪过一丝暖昧和促黠交织的眼神,嘴角荡开微微的浅笑,脸上全是欲望得到满足的意气风发。孙志新微微一窘,又忆起昨夜的那场疯狂性事,脸上就不自在了,眼神闪闪避避的道:“大家都过来吃饭。” 纳鲁走到孙志新身边坐下,孙志新无意间碰到他火热的皮肤,就像会烧伤人一样的感觉,心里就更加不自在,往泰格那边靠了靠。纳鲁居然没发飙,对准蒸鱼开始发动进攻。 孙志新就不爽了,这厮一点事都没有,为毛自己非得表现得像个偷了人的奸夫一样?退一万步想,自己好歹也和纳鲁举行过仪式,算得上是史前的夫夫相婚相嫁,夫与夫一起滚床单脱光了衣服摇摇摇,乃是天经地义,自己理亏什么?见鬼了!当即脸色一振,也粗鲁的放开动作大吃。这群全是狼!动作慢了岂不是委屈自己? 一顿在史前来说丰盛无比的早餐吃完,家里的大男人,野男人,半大男人全滚去打猎。孙志新懒懒的趴在熊皮上用瑞士军力上的牙签剔牙,心里觉得这史前的生活真美。再配上一身华衣,来把纸扇摇着,自己没准儿也能冒充个纨绔子弟什么的。 小小小小男人布库老实又勤快的先碗涮碗去了,哦,还得一提,由于泰格的搭伙吃饭,奥瑞克同志不得照顾到海风族长的面子,把私藏多年的一口陶锅赠给了泰格。泰格拿陶锅来搞毛?他又不会做饭,难道用来洗脚?当然搬到孙志新这里来,因此这口锅其实也就变相的相当于老孙家的财产。是以布库好同志现在洗锅一洗就得洗两口,这可整个营地谁家也没有殊荣!两口锅啊……这家真有钱! 布库干完活回来,见孙志新像散了架一样趴在那里,吃饱了满足得直哼哼,样子十足有趣。布库就问:“吉玛,今天我们干什么?” 孙志新眼珠转了两圈,一骨碌从地下爬起来,道:“走,野餐,找粘土!” “野餐?野餐是什么?”布库好奇的问。 孙志新在脑里找着合适史前人类的描述字眼,道:“就是带上吃的喝的玩的去野外吃东西。” “好玩吗?”布库很是心动。 “当然好玩!”孙志新道:“一边玩一边还有一个任务,就是沿河找找看有没有粘土这个东西。” “粘土又是什么?” “粘土是……唉呀,你到底去不去?” “去!当然去!吉玛你别丢下我。”布库着急了,道:“我先去拾柴,今天的活还没有干完。等干完这个我就跟你去。今天我不打猎了,专心拾柴,你可千万要等着我。” 小家伙真可爱,永远不会忘记自己‘伟大’的拾柴工作。孙志新把他抓过来叭了一口,道:“那赶紧去,喜欢的小伙伴也可以叫上,记得背上吹箭筒,咱们野餐的时候见什么就射什么下来。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一律放不过!” 听着孙地新这种战争狂一样的口气,布库直是笑,又怕孙志新丢下自己,赶紧道:“我现在就去,叫上伯纳他们,吉玛要说话算数,等我。” “放心,吉玛一定等你,等你拾柴这个时间吉玛就在家里做吃的。” 小家伙这才疾如黑犬一样的窜出帐蓬,一溜烟就没了影。 野餐自然是要装备许多道具的,比如餐布,午餐篮等等,以及最重要的东西——午餐。 餐布没有,有熊皮可以替代,就是不知道纳鲁郑重送来的熊皮被自己拿来干这个会不会发飙?昨晚都那啥了……孙志新现在更不惧他,所谓夫夫打架,床头打架床尾和,大不上忍痛让他再上一次就是,完了再上回来就扯平了。而且两个都是孔武有力的男了,时不时打一场,也算是男子同性恋人间的情趣不是?孙志新立即被自己这个想法雷到,全身鸡皮暴动。 午餐篮?有柳条筐的嘛。人的智慧是无限的,没有实物就努力寻找替代品,有的是惊喜,关键在于要用什么样的心情去看待整件事。 午餐,孙志新想了想,把伯纳掏的竹虫炸了。这玩意儿已经堆得不少,再不炸的话,不是死就是破茧成了成虫,没法再吃。油炸的竹虫实在咸香酥脆,正餐或是拿来零食都不错。然后监守自盗的去偷了一些芋头回来,一半煮熟,一半炸成芋头条,就是用类似于肯德基那种炸法。法子不难,控制好油温就成,只是没有恒温粙炉为了控制油温必须得不断的把锅端来端去的很麻烦。最后扯了一些布库小同学猎的青眉鸟,蒸熟带上,野餐的主食与零食就算具备完成。 作者有话要说: 老孙家真有钱,是整个部族最富裕,足足有两口锅!写到这里时我自己都笑喷了。 然后俺就想俺小时候许下的宏愿:等老子长大了,工作了以后挣了钱后就一口气买两台任天堂游戏机,一台用来玩游戏,一台用来当板凳垫屁股底下坐着! …… ……… ………… 73、史前野餐... 想了想,又动用石磨将水果盘上的剌梨磨了几只,自己又跑去阿尔法那里讨些桄榔的糖汁回来——阿尔法那家伙喜吃甜食,回来的路上路过桄榔林时他可是搞了不少回来。现在海风部族的人手已经出发开往桄榔林,大量的糖汁和桄榔就要到手,吃点儿阿尔法的存货,他应该不会心疼。 用陶锅煮开的河水,加磨好的剌梨汁,再加桄榔糖水,混合,去渣,澄清,放到河水里镇一下,就得到了酸甜可口的剌梨饮料。 磨盘那东西是塔里木做的,现在摆放在孙志新帐蓬里的外堂右角。比当初夜营那会那个更大,效率也更高,进一步加工插上了木制转动把手,已经俨然有了完整石磨的雏形。回来的第二天,也就是今天早饭后塔里木那个粗壮的汉子非常有诚信的就将它和峨嵋剑一起送了过来,随便捎上的就是这个石磨,它被做为身礼送进来摆在孙志新的帐蓬里。 老实说孙志新觉得塔里木武大三粗的对付石头好像很有灵性,就像眼下这个石磨,他只做过一次,又听孙志新说起一些它的改进,就做出了这个改进版的。这家伙培养一下的话没准儿可以发展为史前第一位石匠……就他那体格,对付石头简直是犀利无比。 至于剌梨,是布库和族里其它小鬼去摘的,孙志新原先不知道附近还长有这种东西。出去的那几天布库想念自己的吉玛,摘到了剌梨后总是舍不得自己吃,全都放在孙志新帐蓬里的用来当果盘的筐里。一放几天,都蔫了,正好拿来磨果汁。 在孙志新原来的现代其实也有剌梨出售,却是当成了新型的山珍,卖价并不便宜。 剌梨这个东西花期很长,大约可长至两个月,花形平凡并不出众,属于蔷薇科的灌木植物。剌梨结果的时候会在低矮的剌梨灌木树上长出呈扁球形的果实,成熟的色泽金黄,通体表面都长满了软刺,像颗短针的小海胆。它含有特殊香味,一般一颗果子单重10到20克左右,最大的可达25克。摘下来以后用手小心的搓去皮面上的刺后可以生吃,生吃时初嚼味道略酸而涩,继续咀嚼下去就能品尝出甘甜来,别有一番风味。它生吃可以让人生津解渴,并且富含营养。又可以槽渍、酿酒或晒干入药,真不知道布库这帮小家伙在哪里找到的它,以后一定要问问。 等得一切准备妥当,又继续等待布库寻柴,当他带着交好的小伙伴回来的时候时间差不多已至中午。 孙志新定睛一看,布库带来的还是那两个,伯纳、鲁高因,身背吹箭筒,背跨竹筒水壶,脚上还裹着新出品的简易兽皮的兽皮靴,一身打扮跟个小猎人似的。布库则又要多出两样,孙志新送的小背包,一张小渔网。没法,他是老孙家的亲娃,当然是要特别照顾,装备就非常‘豪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8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让孙志新没想到的是哥本和阿尔法也来了。三个小娃眼巴巴的看他,两个大人则笑眯眯的看他。 “你们来干嘛?”孙志新道。 哥本露出个厚脸皮的贱笑:“你要出去,怎么能少得了我们两个?我探路,阿尔法责任感觉危险。哪能放着你四处乱跑?” “我又走不远,只是寻河走一段,天黑之前就会回来。” 阿尔法摇头:“我们还是不放心。” 哥本使劲点头:“就是,就是!” 孙志新黑了脸:“其实你是闲得无聊,想跟去混吃混喝的对吧?” “嘿嘿!”哥本咧嘴笑:“早就听说你的做饭手艺好得不得了,我和阿尔法嘴馋。而且有我们两人在,会安全许多。不放心你一个人带着孩子出去也是真的。” 孙志新心中温暖,和这两个出去了一趟后知道了两人的性格,确实是让人真心喜欢想交成好朋友的那一类型人。而且别看哥本和阿尔法都是残疾,本事可不小,就哥本那腐腿,说是残疾,真要跑起来自己还跑不过他。对比他这种草上飞似的能力,阿尔法那种异能一样的危险感知本事更是惊人。 最后孙志新只得带上这两个,无奈的道:“那好,走吧。” 三个大人,三人孩子,出了营地沿河而下。丛林野战刀和峨嵋剑自然是到了哥本和阿尔法的手里,那两个疯子拿着这种现代锋利武器喜疯了,一路乱砍乱劈的四处作怪,明明不会经过的地方他们两个也要去开出一条路来。 三个娃看着他们的勇武,那是羡慕崇拜得五体投地,如果不是孙志新紧紧的拽着,早奔上去捣乱了。 不过史前的孩子当真叫孙志新刮目相看,布库七岁,鲁高因八岁,伯纳十二岁,三个小孩的脚腿极端的麻利,走路比自己还脚下生风,一点不像现代的温室小花骨朵,不是拖着走就是抱着走,三步一摇五步一歇的十足的累赘,看了就叫人头大。 三个小东西一路还不带消停的,吹箭筒举在嘴边就没拿下来过,见什么都想射下来。伯纳岁数更大,吹箭技艺掌握得更好,已经猎到了两只鸟加一只比松鼠大的鼠类。其余两个依旧两手空空。 大约平时就没有大人带着这些孩子以这种单纯游玩的心情出来过,三个小东西都很兴奋,偏生又不想惊动了附近的小野兽逃窜。本应该吱吱喳喳的年纪透着一股子史前艰难生活培养出来的成熟老练,淘气是淘气,可就是看上去要比现代的孩子老练成熟许多,看得孙志新心里微微疼痛。像这样的孩子生存能力和自保能力都非常强,孙志新就干脆放任他们不管,任他们野去。料想他们会习惯性自保的谨慎性与警觉性,或许比自己这个缺少艰苦生存意识的现代人都要强。 没有了心理负担,更没有现代大人带不听话小孩的劳累,孙志新一边悠闲的走,一边沿河查看有没有粘土的存在。 沿着河往下游,找到粘土的可能性比较大,一是河流本身的沉积作用,二是水流也许会带得上游的粘土被风化后到达下流冲积凝结,总之粘土并不是很稀缺的东西,理应该不难找。 六个人中无论大人小孩的脚程都很快,快到下午三点半的时候已经走出了近十公里,还在以接近每小时三公里左吉的速度继续前进。 沿河而下,景色是极美的。小河很平静,并不湍急,潺潺的流动着,像是条轻柔婀娜的透明纱带。河水又清澈见底,可以清晰的看到河底的鹅卵石,一颗颗的大部分色泽青黑,也偶尔有颜色艳出彩的,躺在那里就成了惊艳,如同一长段平淡悠然过后突然给出的惊奇,很是叫人眼睛一亮。还有在水里清晰可见的鱼与蟹,态度悠然,动作恬静,一个个游的游,爬的爬,或是偶尔跃出水面闪现一抹亮丽的鱼肚皮,或是趴在只有脚背深的水底吐泡泡,如此就平添风分生动的趣味。 由于是沿河而走,天气也显得并不燥热,河的两边在走了一段之后也出现了上次探险见过的那种锋割人的草,不过并不密集,而是稀稀疏疏的,越下往走越少。微风过处,带着小河的湿意,又有着现代绝对没有的清新空气,只让人精神大振,整副心情都在放飞,远远的飚到蓝天白云之上,顿见碧空如洗,白云如絮,很是快活。 孙志新折了根草茎在手里挥舞,干脆解掉兽皮靴子,赤足踩到河滩的浅水上噼哩啪啦的趟水往前走。那水刚没至小腿肚那里,流水绕着腿肚流过,抚动小腿上的皮肤,嬉戏腿上的腿毛,痒痒的很来劲。 心情大好,嘴里就不由自主的哼着歌:“太阳出来我爬山坡,爬到了山顶我想歌;歌声飘给我妹妹听啊,听到我歌声她笑呵呵……我嘴里头笑的是呦嗬呦嗬呦,我心里头美的是啷个里个啷!” 好吧,这首大花轿确实很俗,但大俗即是大雅,它俗得热情,俗得奔放,透着朴实喜气的民俗气息,反正孙志新挺喜欢这首歌。 孙志新的声音不如纳鲁低沉浑厚,也没有泰格那样的醇和富于感染力,但他的声音很有一种清越嘹亮的磁性,穿透力和铿锵的质感是那两人不能比拟的。特别是唱到那句:我嘴里头笑的是呦嗬呦嗬呦,我心里头美的是啷个里个啷,心里头没了顾忌,粗着喉咙叉腰站在河水里嘶吼,咆哮,具足了史前野人气质,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德性,又要比原唱火风更加粗野豪放多了。 音乐这东西是没有时空的阻隔的,几人听得有趣,全都跑过来问孙志新,刚才从他嘴里唱出来的是什么。部族的歌曲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大多都庄严肃穆,连调子的起伏变化都不大。像这样散发着欢快奔放气息又带着东北民俗气息的曲调从来没有听过。 “吉玛,你在唱什么?很好听,就是语言听不懂,是不是你原来就说这种话?” 孙志新大乐,避重就轻的笑道:“想学不?教你。” “好哇!” 想了想,将中文翻译成史前部族发音,那些杜鹃花啥的都改改名,随便安个布库等人见过的花名,大花轿也得改改,改成部族抢亲,妹妹不用改,是男人的都懂那个调调,那个什么呦嗬呦嗬呦和啷个里个啷的语气助词也是没改,原封不动的唱出来。 一行人听得懂了,就在那里笑翻了天,七嘴八舌又南腔北调的乱唱大花轿。 我嘴里头笑的是呦嗬呦嗬呦! 我心里头美的是啷个里个啷! 妹妹她不说话只看着我来笑啊! 我知道她等着我来抢回家! 我嘴里头笑的是呦嗬呦嗬呦! 我心里头美的是啷个里个啷! 妹妹她不说话只看着我来笑啊! 我知道她等我来抱一抱! 抱一抱啊抱一抱…… 走音的,跑调的,唱错词的,被自己的口水呛到的,天生五音残缺唱歌如朗诵像伯纳那样的,或是直着脖子狂吼如哥本和孙志新那样的,再不就是阿尔法这种不得不尖叫才可以把细如蚊蚋的声音放大的,一时间小河边什么声音都有! 那可怕的合唱惊走了兽,吓死了飞鸟,骇得鱼被淹死,六人自己倒是快活之极! 我嘴里头笑的是呦嗬呦嗬呦! 我心里头美的是啷个里个啷! 仅这两句,足以代表了六人的心情。 哈哈,快活! 作者有话要说: 大花轿这着歌俺也喜欢,每次与众友人喝酒喝高了以后必定是我的保留曲目,不吼得第二天失声无法说话就绝不松麦,一直霸着它狂吼一夜。所以凡是与我交好的朋友在点歌时绝对不会点这首歌,因为点了它之后俺就会摆身一变为麦霸,且还是霸着就不撒手那种。除非他们都唱腻了才会给我点这个,让我自己一个人吼去。 有好友用手机抓拍留念: 俺摆着一个老子天下第一的无敌气势,嗯,整个动作有些像半蹲马步。一只脚穿着个人字拖鞋踏地,另一只脚光着脚丫踏在茶几上……大脚趾背上的一撮黑毛被拍得好他妈清晰……胳膊上的袖子撸得山高,脸上涨红得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嘴巴裂开始形状如同血盆,尺度宽似东非大裂谷……看那无比具有张力的张嘴无声咆哮的表情,足能让人想起鲁迅大大的一篇课文的名字:呐喊! 然后,俺每次看到别人秀这张照片,立即就会抓狂! 尼玛!身边这伙子朋友都是些啥人…… 74、史前野餐... 六个人说说唱唱,声嘶力竭的狂吼乱叫,效果简直是人神走避,歪歌所到之处摧枯拉朽的破坏力就如果核暴扩散出去的冲击波!拉倒吧,就这德性,猎物也不必打了——差不多全跑光光,纯粹只是玩吧。 那五人学了有趣的新曲子,倒是一路唱得来劲。孙志新吼了一阵就不行了,谁让他直着脖子吼得最大声? 又不是专业人士,经不过这样的大吼大喊,海豚声可不是人人都是玩的。孙志新嗓子已经充血变得沙哑,再吼下去怕失身……呃,失声。赶紧闭嘴不敢再吼,老老实实的装孙子。然后他就郁闷的发现自己跟史前野人果然是不能比,他吼了多久别人就吼了多久。结果他已经阵亡了,其它五个还在吼。果然是交通靠走,通讯靠吼,娱乐靠手的年代,忒地太强大了! 就这么慢悠悠的向前走着,突地,孙志新感觉到了不对。仔细去看地清澈的河水,他明悟哪里不对了。原来他一直猜想河水的冲积会把上流的粘土物质冲到下流来沉积。可一路走下去,全是一河底的鹅卵石,连泥沙都沉积得少,又哪来的粘土?包括河边,也全是大小不等的鹅卵石,看来还是自己经验不足,只是纯在瞎想而然略了一些其它的表象。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8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得,这次出来是白走了,粘土没找着。 嗯……其实也不算白走,至少大家都很快活。这点最重要! 又隐隐走了一阵,孙地新猛在发现前方出现了一个两河交汇的交汇口。就见河岸的林子后面又出现了一条小河,比现在这条还要略宽一些,河水昏黄而平静,缓缓的流过来和眼前这条河汇集到一处,形成一条更宽的河流,继续往下游流动。两河呈Y字形流到一处,刚汇合时是一清一黄泾渭分明,左边是黄色,右边是清流,瞧上去当真有趣。待流得一长段距离后浑水终究是污染了清水,浑成一条黄不黄白不白的河。 孙志新将哥本揪过来,问道:“哥本,那条河是什么?” 哥本使劲的挠头,道:“我不知道,是河就该有名字吗?” 孙志新很无语,放开了哥本。哥本又道:“不知道我知道那条河的源头,它从一个地洞里的涌出来的,绕着我们营地河对面林子尽头的一处山山脚下流过,然后在这里汇合。它出口那里水质好,但流了一段就不行了。源头又远,所以大家才选的更清的这条河边安营,没有想过选它。” 被哥本这条河那条河的绕得有点晕,不过孙地新还是听明白了,昏黄的那条河原本是条地下河,而然翻流到地面成了地上河,又由于上流有着太多的泥沙,使得河水流下来的时候夹杂了太多的杂质,不宜饮用,猎人部族才选了更加清澈的一条河河边安营扎寨。都说水源是养育生命的源泉,这句话半点也没有说错。 为了好区别,孙志新干脆给眼下这条河取了个名字叫清河。又觉得哥本的脚程快,对那条昏不拉叽的浑水河了解得最多,就叫他给那条河起个名字。 哥本得了这个殊荣很是兴奋,张嘴就来:“黄河!” 孙志新一听,差点没被雷得晕过去。中国的两条母亲河流之一的黄河之名就被他这么剽窃了。 “不行!”孙志新坚决反对,叫啥都行,就是不允许叫黄河或是长江,简直是侮辱这两条母亲河流在他心目中的神圣地位。 “那叫什么?”哥本呆呆的问。 孙志新眼珠一通乱转,即然有清水河,那么这条像孪生兄弟一样河流就叫浑水河。正好到后头又殊途同归合并到了一处,就如兄弟俩亲密的拥抱在一起那样。 “就叫浑水河。”孙志新道,又把如何想出名字来的理由一说。 哥本楞楞的道:“那为什么不叫弟亲河?都流到一起了,抱得很紧啊。弟亲比兄弟还亲,就像你和纳鲁一样。” 靠!哪壶不开他偏拎哪壶。想像着自己和纳鲁在春光灿烂的鲜花与微风中飘逸,以电影经典的慢动呈Y字形从两边奔跑到一起,然后汇成一条河,拥抱、翻滚、激出许多浪花,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互相溶为一体这么流下去……我他妈先吐一个先!雷死人,酸死人,恶人死人!唯有一代湿人骚客及下流才子才能想像出来的东西,哥本居然也想得出来雷人?!孙志新面容扭曲,脸色青白的看着哥本,直接就扑上去想打人。 大约是孙志新面目太过狰狞,哥本妥协了,低声不满的嘟咙:“浑水河就浑水河,干嘛那么凶?” 阿尔法在一边笑得抽气,一边幸灾乐祸的看向哥本。从出去一趟到回来后,他就喜欢看哥本吃瘪。 找粘土是无望了,剩下来的事就是野餐。嗯,貌似折回去做晚餐的时候也不够,那……纳鲁和泰格,还有别扭娃奥格三人就自求多福吧。 将熊皮展开,找个特大号的石头铺上,无视熊皮的可怕模样,将油炸竹虫、煮芋头、油炸芋头条,还有布库猎回来的蒸青眉鸟肉摆上去,最后一人一筒河水镇过的酸甜剌梨汁。嘿,还挺丰富的! 一行人过来坐下,开始大吃大喝。 油炸竹虫十分美味,三个小鬼倒是吃过,不过阿尔法和哥本没有吃过,一吃之下不由得大赞,学着孙志新的样子削了尖木棍戳着吃。 三个小鬼见两人喜欢吃竹虫,倒也知道谦让……嗯,真实的情形是孙志新当真把油炸芋头条做出了肯德基的味道,把它炸好过后拿盐沫拌一拌就成了一道独特的吃食——它表面酥软微脆,中间绵软可口,虽然没有土豆条的粉质感,却有芋头独特的沾滑柔韧,配着表着的细盐沫和油炸香味,确实很可口。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小鬼头们好像都特别喜欢这种口味,一尝过之后就放弃了美味的竹虫,改为攻击芋头条。 阿尔法多带得有糖汁,孙志新向他要过来用那玩意儿蘸着煮芋头吃。煮芋头加糖汁,甜甜软软的很糯,又芋香十足,满嘴顺滑的同时还有一种微微黏牙的舒服劲儿,不仅小鬼们喜欢吃,阿尔法也喜欢吃。像这么吃它,风味很像甜点,非常不错。 “好吃!”哥本道:“难怪族里现在都传说你的手艺好得不得了,果然是真的!” 阿尔法点头,微微眯起独眼,吃芋头蘸糖吃得很开心。竹虫他也喜欢吃,正拿哥本给他削好的尖木棍对着竹虫挨个的扎过去,直到捅了一串才慢慢的挨个嚼。在此处野餐的气氛实在太好,无论大人小孩都露出了平时不容易被人看到的另一面。 孙志新啃了一个芋头,那家伙的个头特别的大,布库特意挑出来给他的。又吃了些竹虫,喝了几口剌梨汁后就已经饱了。芋头淀粉含量重,很容易吃饱,吃得太多就不易消化容易有胀气感。当即把芋头留给喜欢吃的小鬼慢慢啃,自己撕着青眉鸟当零食吃。 鲁高因和布库一边在哄抢芋头条吃,一边在小声说话:“布库,你吉玛做的东西真好吃。好像什么都难不倒他,要不我让我帕帕也来跟他学做饭好不好?” “不好!”布库一口回绝:“吉玛要做五个人的饭,你想累死他?要不你帮我把泰格族长从我家赶走,我就答应你。” 孙志新喷笑,泰格又干什么了?惹得布库这么烦他。 伯纳来劲了,对着芋头狠狠咬了一口,道:“我帮你!然后送我妈来跟你吉玛学做饭!” 这还了得?三个小鬼头挤在一起尽出馊主意,孙志新连忙喝止:“你们三个,不许背后使坏。泰格族长跟纳鲁族长天天出去打猎为大家寻找食物,已经很累了,你们三个有事没事的别去折腾他。” 那三个小鬼挤眉弄眼的,显然没把孙志新的话放进心里去,然后一哄而散追追打打的跑远了。都说越淘气的男孩越聪明……孙志新也拿这仨无可奈何,总不能全按在地上打屁屁吧? 哥本和阿尔法倒不在意这些,哥本笑道:“小孩子嘛,让他人折腾去。我注意到过,泰格的战技很高强,折腾不坏,三个小鬼落到他手里讨不了好,就当是指点他们战技。族里的孩子都经得折腾,不会出事。” 听他这么说,孙志新就懒得理了。无意间看见哥本正在剥一个芋头的皮,剥好了以后蘸上糖汁,递给阿尔法,叮嘱道:“你少吃些竹虫,孙志新说过,你吃太多肉对身体不好。这个东西应该和桄榔冻差不多,你吃这个吧。”那动作随手之极,像是很平能就这么做了一般。 阿尔法接过来,小口的啃,又抬起脸对哥本一笑。那被毁容的脸其实很可怕,但哥本的脸却温和下来,也是温柔的回以一笑。一张丑脸和一张黑瘦的脸对视一笑,竟是说不出的和谐,有股子水乳交融的味道,真的很好看。 孙志新心中一动,莫非这两人…… 哇啊啊啊!果然被纳鲁带着腐了,看到两人的互动就会往那个上面想…… 赶紧把眼光和注意力转开,不敢再看。 过一会儿忍不住又看回来,当真发现那两人散发着一场排外的气场,就像是一对正在笨拙的互相接近的雄兽……完了,这种粉红色调自己都能看出来,或是会生出这种不正常的感觉,可不是弯了咋地? 纳鲁!老子和你没完! 正在那里恨不得立即就冲回营地去把纳鲁按在地上奸上一百遍的时候,三个小鬼跑回来了,一人手里抱着一团泥,嚷道:“吉玛!快来看,这个是不是粘土?” 孙志新一惊,霍然跳起来细看——嗯,像!再从鲁高因手里抠了一小团来细搓,那种细腻无颗粒颗,还有极富粘着的性质,以及保水性,正跟PDA的资料上说的一样,可不正是粘土是什么?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三个小家伙听他说过一遍,跑至对面浑水河的河滩上去玩了一圈,当真把它挖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当初是谁说把阿尔法和塔里木凑一块的。其实就连哥本与阿尔法的JQ俺都没有想过。 但又朋友提出来了,说哥本和阿尔法之间的JQ味道很深。这也能看出来?你们太强大了…… 俺就想,既然已经掰弯三个了,再掰两个没问题吧。啊? 至于塔里木,坚决不掰弯!他的CP是猎人部族强大的女战士,超级女赛亚人夏尔女士! 噗! 75、饿坏的男人脾气大 回到营地的时候猎人果然早已经回来了,但在自己在帐蓬里却没有看到那三人。这仨会上哪去?想了想,反正营地也不大大,干脆沿着帐蓬挨个挨个的找。在康的帐蓬里时终于看到了纳鲁、泰格和奥格,三人的脸色都非常难看,恶狠狠的瞪着孙志新。康和他的老婆也在,脸色更难看,简直是凶恶的在瞪着孙志新。 孙志新涎着脸笑,上去问了问才知道这三人饿着肚子回来吃不到孙志新的做的晚饭,正在那里撒气。试想,吃惯了孙志新手里精烹细调出来的美味,再去吃别的烹调手法不过关的食物,就有了一种折磨,哪能不让人吃得一肚子的火气?所谓由简入奢易,由奢归简难,说的就是这仨。 至于康与他老婆,人家做的饭原本只有三人的量,再杀过来三个吃货一通狂吃狂喝不说,还要一边吃一边挑剌,说这里做得不好,那里做得不对,是大活人的都会发飙。 纳鲁和泰格还算厚道,只是拉长着脸埋头吃不吭声,仅是一脸的嫌弃而已。奥格和康的儿子里肯是铁哥儿,说话就肆无忌惮的大肆批判。更可恶的是这厮就是一个别扭娃,那张嘴巴不说话就不说话,一说话就刻薄阴损得很。比如这句:里肯,你确定你妈妈是在用手煮东西吗?我怎么感觉比我吉玛用脚煮的还不如?还有这句:这是什么味道?你妈妈往锅里放的究竟是盐还是毒药? 听了这话,不仅是康和他老婆,就是里肯都想抽死他! 别以为里肯的妈妈听了就会一脸凄惨的蹲帐蓬边画圈圈,史前的女人战斗力是很可怕的,若不是康拉住她,里肯的妈妈绝对会像一只凶狠的母豹一样冲过来,将这厮就地人道毁灭! 撕又撕不到人,比嘴巴又毒不过他,所以孙志新一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一脸怨妇表情的老康家媳妇儿,那脸,啧啧,就跟午夜凶铃里井里爬出来的午夜凶灵似的。还有那三位爷,不,加上康,一共四位爷,所散发出来的怨气,简直是生人走避,宛如四个活着的低气压暴风眼。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8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纳鲁道:“孙志新,你狠!” 咬牙切齿,犬瞳如狼。 泰格道:“孙志新,你今天过得很好嘛!” 皮笑肉不笑,豹瞳如刀。 奥格道:“哼!布库,你手里拿的什么?拿过来给哥哥吃!” 从头到尾,都没正眼瞅孙志新一眼。 康则怒吼:“孙志新,把你家的鲁玛,还有其它的混蛋领走!” 呃……这位已经彻底暴走了。 他姥姥的,喊自己名字时一个个的可不可以发音不要那么标准?一个个都像领导在训话。 孙志新就怂了,赔笑看着康和他怒发冲冠的媳妇儿,有那么一刹那他觉得自己正在从狂怒的幼儿园阿姨手里接回家里的三个闯了祝的娃。 赶紧将三位大神从康那里接手,还好今天野餐时准备的食物实在够多,全都没有吃完让布库带着。这会儿赶紧双手奉上,三位爷的脸上才算有了人气。 “干嘛去了?”纳鲁问道。 听到纳鲁说话,泰格转头用控述的眼神看了孙志新一眼,然后用芋头蘸了糖汁尝了一口,不喜,改换吃竹虫。咦?这个味道好!逐递给纳鲁一只,纳鲁看了一眼,被恶心到了。怎么又是这个? 家长发话,奥格也转头看了孙志新一眼,眼神如刀,好一阵刀光剑影。 尼玛!怎么感觉这么像三堂会审? 孙志新老老实实的道:“野餐去了。” 布库非常不合时机的插了一句:“吉玛今天有教我们唱歌,很好听!要不要我唱给你们听?我和伯纳还找到了粘土,吉玛说有大用哦~” 孙志新脸孔一黑,我的小爷,你要讨赏也换个时候好不好…… 果然,泰格还是那种皮笑肉不笑的表情:“你们玩得很高兴嘛,中午一过我就开始饿。可手里没吃的,饿还能怎么样?当然只能忍着,再饿也得打猎获取食物。纳鲁,我下午猎野牛的时候是不是手滑过一次?这次的失误差点让牛角划破我的肚皮。” “嗯。”纳鲁点头。“确实很危险。要不是我反应快用吹箭射瞎牛眼,你就得躺着回营地。” 泰格的眼光又闪了过来:“那是饿的,手里没力气。” 妈的!这厮真腹黑,听着这话想不内疚都不行。 孙志新认命的道:“我去做晚饭……” 奥格迅速从芋头上抬头:“我要吃鱼!”然后继续啃芋头。 “知道了……”—— 做了一顿迟来的香喷喷晚饭伺候好了这三位,终于雨过天晴。大大小小四位爷依旧呆在孙志新那里用竹杯喝剩下来的剌梨汁,纳鲁问:“找粘土?找粘土来干嘛?粘土又是什么东西?” “粘土可以用来干很多事。”很难向史前人类真正解释清粘土的用途,孙志新就指了指陶锅:“比如,可以用来烧这个东西。” 纳鲁楞了楞神,愕然看着孙志新,最后句话对他的冲击有点大。 泰格一怔,失声道:“你会烧陶器?!” 孙志新抓抓头皮:“会一点儿。”他确实会得不多,以前只在陶艺作坊以很不认真的休闲方式烧过,很多细节都不知道。不过他已经在PDA上查到了相关的资料,理论上来说经过一番实践后可以烧得出来。反正他要烧的又不是景德镇那种细瓷,需要太多的高端工艺,仅是要求烧出来的东西能用就行,这个应该不太难。 纳鲁和泰格面面相觑,震惊之后皆是大喜。 会烧陶器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部族的生活将会得到一个极大的提升!从此之后不必再拿珍贵的食物去和其它的部族换陶器,而是他们拿陶器去和别的种族换东西!烧陶这个技艺带来的改变会非常的惊人!这简直是一门不得了的技术,只听说过远方的大族才会这种技术性非常高的技艺,没想到孙志新居然也会。 以往无论是猎人部族还是海风部族,与路过的大部族的商队换取陶锅时都是抱着忍痛割舍的心情。食物的来源量本来就不大,还得拿出去换东西,其后的几天都会有人挨饿。海风部族产盐还好一点,猎人部族每次的交换过后都是紧跟着一场食物危机。而现在如果自己有了陶锅的话,每一次的交换将会一改以往的拮据模样,把交换转变成一场丰收!就算遇不到交换,陶器同样也能大大的改善部族的生活。孙志新说的时候说得简单,两人却当真震惊了! 两人都是实干派,泰格疾声问:“需要准备什么?”纳鲁则立即站起身:“我去叫人!” “别,别,别!”孙志新连忙叫住两人:“急什么?就算再急,一晚上也烧不出来。更得留点时间让我准备一下。你们两个不要管,去休息你们的,我明天自己找人试试。” 两人想了想,好像自己两人确实太急了。烧陶这个技艺实在太让人激动,一听之下激动得没忍住。 纳鲁想的东西很实在,道:“那好,明天再说。小新,你缺不缺人手?” 泰格低头沉思着。人手,怎么会不缺?特别是有了孙志新,带来很多新发现和新技术,人手就显得更缺。有那么一下他倒是盼着冬天快点到来,这样海岸线冰封以后整个海风部族都会闲下来,他就可以把全族人都带过来,加入猎人部族的生产。同时他还在想一个更重要的问题:看来与猎人部族的合作必将长久进行下去,而不是仅仅在这个冬天过去之后就将结束。 越是摸清孙志新这个人的性子,他就是越是明白,这个人心软,对他一分好,他就会十分还回来。他现在已经不会去担心孙志新厚之薄彼的事,这种狭隘的心理会小瞧了这个心胸宽广奇男子,把他推得离自己更远。同时随着和纳鲁的越多接触,他也忍不住对纳鲁越来越看重,这个人不仅仅是只是纯良,他还很重情重义,守信守诺,更没有自己的多疑喜猜的毛病。在这一点上,自己不如他,或者说大局观不如他宽阔,纳鲁确实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领袖,连自己都不敢小瞧他。 所以,自己应该做的最正确的事就是放下所有不应该有的猜疑,全力配合孙志新,配合纳鲁,这才是让两个族群一起走向更好的生活的正确道路。 孙志新正在道:“烧陶这个东西和打猎不一样,不需要承担危险靠身体去拼搏,所在在人手的挑选上没有什么特别需求。你们两个一天到晚的累,就别再操心了。这事我来办吧,我自己挑人来帮忙。唉,就是齐格力不在,和他一起干活真省心。” 泰格微微笑了笑:“齐格力不在,没人帮你的忙,我把塔里木分给你。过两天他就回来了,你爱怎么用就怎么用,就算是你的私人人手。” 孙志新怔了怔,赶紧拒绝:“不要!塔里木的战力很强大,留给我是大大的浪费!” 纳鲁皱着眉,想了一阵才道:“其实严格的说,塔里木并不是一把猎人的好手。他的力气确实大,不过人不太聪明,有时候反应很慢,特别是打猎过程中充满了突发事件,他显得的有些反应不过来。这种问题可不是力气就可以补足的,更需要智慧和应变能力。我赞成泰格的安排,你身边需要一个力气大的家伙好帮你办一些你办不了的事。” 泰格看了纳鲁一眼,越发的赞赏这人。无论哪件事,这个人都会用不带着私心的想法去考虑,像对待塔里木这件事,他就是在把海风部族当成了自己的部族在考虑,这点无法不让人对这个憨厚的男子大生敬重之心。 孙志新仔细想了想对塔里木的映象,这个人确实是一个武夫类型,做事很专注很负责的同时缺少了应变和机智的才能,适合于一个指令一个指令的力事,确实不太适合需要随机应变的场合。 另外自己不管烧陶,还是以后干什么事,确实需要这么一个大力士协助自己。谁叫自己是个现代人,力气比不得这帮家伙,在现在没有弄出其它的省力工具的情况下,说不定只好求这个史前版的赫拉克勒斯。 “那好吧。”孙志新答应了下来,心里还是觉得那位猛男兄跟着自己有些委屈。 76、吃二位爷的老豆腐 关于烧陶的事泰格和纳鲁完全不懂,所能想到的仅是人力的分配问题。虽然心里对烧陶有着太多的惊喜与好奇,但真正聊起来的时候连说什么都不知道,只得岔开话题去聊别的。 聊了一阵,奥格和布库都回去睡觉了,纳鲁和泰格还赖在孙志新帐蓬里。孙志新看着这两只,个个都倦得眼皮子直是打架,却就是不肯走,东倒西歪的坐不成坐形。 “回去睡了。”孙志新道。 纳鲁直接闭着眼皮子没反应,只把手伸过来和孙志新五指相扣。泰格倒是斜了斜眼,道:“再呆会儿。” 看着这两个疲倦到极点的人,孙志新心里升里难言的疼惜。虽然一次都没有参加过打猎的活动,但孙志新能想像得到打猎会有多么的劳累。打猎就意味着大量长时间的奔走,精神高度集中的潜伏,以及与猎物搏斗的凶险,还有高强度体力的消费。 史前的男人与现代的男性不同,现代社会有着这样那样的分工,同时也有着这样那样的福利,更有着劳动保护法所保护的必要休息时间。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天八小时的劳动都让人吃不消,何况这些从天亮就要出发,天黑才回来的战士?他们甚至中午连午饭都没得吃。且不要说习惯不习惯的问题,把打猎的活动中断下来生火做饭本身就不再实,这同时也是他们直接跳过午饭的真正原因之一。 因为科技与知识都不够发达,他们就必须以体力劳动为生。像打猎这样的体力劳动不仅是高强度的劳累,更是充满了各个不确定的变数和危险。它就不光是会让人疲乏无比的体会活动,且还是一场生与死搏斗,说食物是拿生命为代价去换取,这个说法并不夸张。劳力且劳心之下,真的会把人折腾得很厉害。 眼前的两只又正好分别是两个部族的族长,在这个史前时代首领不是安逸腐败的代名词,它是真真正正以身作则,为别人做出榜样的标竿!被推举出来成为族长,在这个时代来说负责要远大于族长这个词带来的荣耀。族长并不是那么好当,要想被人尊重与爱戴,不但要有强大的负责心,你还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纳鲁和泰格,无疑是两族中最优秀的人物,这也就意味着无论进行什么样的活动,他们都必须比别人更努力,付出更多的汗水和辛劳,因此也会更加的劳累。 孙志新其实非常想把这两只撵回自己的帐蓬,但看到他们的模样,想起他们的努力与付出,心里就是硬不起心肠。 “纳鲁,回去睡。”孙志新伸手去推纳鲁。 纳鲁仍是闭着眼,嘴里因倦意含糊不清的道:“不想动,呆会儿。”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8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又去推泰格:“泰格。” 泰格全身放松的瘫在地上:“别赶我,我喜欢呆在这里。” “为什么?” 泰格看上去也快睡着了,嘴里嘟咙着:“感觉很舒服,你这里……有家的味道。” 纳鲁唔唔了两声像是赞同泰格的话,随即很快的开始小声打鼾。 便是这一句有家的味道让孙志新心底软成一片,嘴里低声叹了口气,再也动不起撵人的念头。 得,这二位爷是打定主意赖着不走了,还能当真撵了不成?就这副劳累的模样,看着就心疼,不爱走就留下呗。 回头看看里间的熊皮,先将双手从纳鲁掖下穿过去,半拖半抱的将他弄到熊皮上躺着。再回头过来将泰格依法炮制也拖到熊皮上放好。两个家伙已经完全睡死过去,死猪一样任由孙志新摆弄,孙志新帐蓬里的气息让这两只完全没有警戒心,全都四肢软搭搭的在拖动的过程中垂在地上,拖动起来就像拖尸一样。 睡死过去的男人很沉啊,每一只差不多都有一百七八十斤,真是上等的猪肉……幸好孙志新并不是什么娇弱的货色,不然还真摆弄不动这两只。 不过他们也确实太沉了些,就算这样把两个家伙弄到熊皮上睡着以后仍是累得孙志新一身的汗。 把两个家伙哥俩好一般的并排摆在一起,孙志新低头一瞧,乐了。 有句很有趣的话形容男人睡觉的姿态,是这样说的:侧龙卧虎仰躺尸。用来比照这二位的话,纳鲁是仰躺尸,泰格则是侧龙。 纳鲁睡觉很老实,平躺着,手规规矩矩的摆放在胸前双掌合叠,动作就像金字塔中棺材里刨出来的木乃伊,区别仅在于全身上下没缠绷带而已。泰格则一点都不老实,先是四仰八叉的占去了很多空间,然后又侧躺着,很不安份的拿屁股去拱纳鲁。他就算是睡着也有着强烈的地盘意识,想要把纳鲁拱出熊皮外去。不过纳鲁明显要高人一等,任他拱,就是夷然不动如山,很有他强任他强,我自明月照山岗的味道。眼下这两个家伙就以这样奇怪的动作摆放在熊皮上,两人之间的气氛居然看上去挺和谐。 嗯,也是,这两个一睁开眼就会斗个不停,唯有睡着了才显得安份。 孙志新乐了半天,看着两个家伙安静而恬然的睡在自己的帐蓬里,不知道的怎么的心里便多了一股子温柔的味道。 垂头瞧着这两人,因为孙志新的晚归打破了以往的生活节奏,纳鲁没有像以前那样先到河边去洗澡,和泰格一样的蓬头垢面,满身的尘土和汗沾在一起,全身上下黑一道灰一道的。两人皮肤上皆是在丛林里迅速奔跑后被刮擦出来的细小伤痕,有些已经因为过强的体质而愈合结疤,有些却被汗水浸染而微微红肿着。特别是两人的双腿,细小的伤痕非常之多,膝盖以下就跟送进洗衣机里搅过似的。 两个家伙,为了入冬前的准备,真提拼了老命的在打猎,难怪会这样的累。 看着这两货小腿上的伤痕,孙志新无法不心疼。转眼看看陶锅,提前它出了帐蓬。 拿着陶锅在河边打水时遇到了布库,孙志新问道:“你怎么还不睡?明天我还要请你帮我去挖粘土,早点睡吧。” “不急,我还要……”布库看了一眼孙志新手里的陶锅,喜道:“吉玛,还是你聪明。我怎么没想到用热水呢?烧好的水给我用一点,我拿来给哥哥擦身体。帕帕就交给你了。对了,别擦泰格,让他赶快滚蛋!” 这娃怎么这么招人疼?很会爱惜自己的哥哥。孙志新弯起眼乐,道:“好,回头把泰格赶走。你等我会儿,烧好了水叫你。” 打水回去烧好,又叫布库来取水他需要的,回头打算给两人擦一遍的时候发现那两只完全睡死,鼾声如牛般吹泡泡吹得此起彼伏。 得多累才会发出这么大的鼾声?记得以前纳鲁以前抱着自己睡的时候可没听见过他打呼噜。 孙志新失笑的摇头,将兽皮沾湿水,开始清理这两个家伙。一身是汗粘粘黏黏的肯定睡不好,他想让这两货能睡个好觉。 先擦纳鲁,从头擦到脚,弄干净了再仔细清理他的小腿,拿出自己的消毒喷雾来喷一遍。唔,这东西迟早会用完,还是要提早准备一些其它的药物才好。 孙志新和纳鲁早就已经坦裎相见,都XXOO了许多遍,该看的,不该看的早已经看光光,擦他的时候实在没什么心理压力。呃……其实有的,一但擦到他私密处时,手底下传来的感觉还是会让孙志新脸红耳赤的感觉很诡异。 擦到泰格时,手下刻意绕开了他小腹间的皮裙。虽然很心疼他的劳累,可还是无法像擦纳鲁那样将他从头撸到脚,像这种位置孙志新本能的就想略过。 未了又忍不住好奇,一手悄悄拎起泰格的皮裙,一手偷偷掀起纳鲁的皮裙,斜着眼往里瞅,比一下大小。 唔……差不多,都是野兽级的……再掀开自己的皮裙也拿出来比较,最后很满意的发现自己的并不比这两人差。咱老孙家也出极品,俺老孙的尺寸照样也是野兽级!比枪,不输人! 然后像一个干了某种恶作剧的孩子一样在那里窍笑半天,似乎少年时代和一群无法无天的淘气孩子干的那些比大小的勾当的感觉又找回来了。 这感觉挺好啊,像吃豆腐一样。嘎嘎~ 乐够了就将泰格的小腿也拿喷雾来喷过一遍,将那些细小的伤口保护起来。最后脱下两头猪的兽皮靴子,将四只大脚也一一擦拭一遍。 两双大脚丫子的尺寸居然一模一样,因为长途的奔跑而生着厚茧。孙志新用沾了热水的兽皮擦上去的时候两人舒服得在睡梦中都发出满足的叹息声。孙志新心底便不由得更软,抠了一块油脂来在掌心搓开,将两双大脚丫子都按摩过一遍,直到按得它们发热发烫,感觉到僵硬的脚掌与皮肤松软下来才停下动作。经过这样一番消除疲劳的足部护理之后,明天两人奔跑起来会更好受一些。 纳鲁显然是更累,孙志新按着他的脚的时候会会无意识的低声叹息。泰格则微微睁开眼:“小新?” 孙志新嗯了一声,目光如水的抬眼看他,微笑道:“我在呢。睡吧。” 手下重重的在泰格足脚按了一记,泰格浑身一颤,满足的道:“真舒服!” “快睡。”孙志新轻笑了一声:“明天还要继续打猎。” “好。”泰格应了一声,眼睛却没闭上,一直怔怔的看孙志新,灰白的眼瞳里宛若有春水流过。他其实很想这么看他一整夜,可脚被孙志新拿在手里按着,浑身都被一种安宁祥和的气氛包围着,终是让泰格又沉沉睡去。 孙志新一直按到两人因过度奔跑而僵硬的脚掌完全软下来后才重新给两人套好靴子,又拿兽皮制做了两副绑腿,裹在两人的小腿上保护住小腿才作罢。相比兽皮靴而言,绑腿其实更好弄,把兽皮割成合适的大小裹在腿上,外面用线绳缠绕上固定就行。孙志新老早就想给这两人弄一副这样的东西来保护小腿不被锋利的草叶或是低矮的灌木枝划伤,因时间不合适没有弄,现在看到两人小腿上伤痕累累,实在没法让人看得下去,这才弄上。 等所有事情办妥,孙志新也累得上下眼皮直打架,两个牛高马大的男人真够折腾人的。再瞧瞧整个帐蓬,里间已经被这两货给占据,孙志新只得跑到纳鲁的帐蓬里拖了他的熊皮过来,铺在外间的火坑边睡去。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在我姨家吃饭,我姨说起当年和我姨父谈恋爱的故事,我听了差点没疯…… 她说,在当年,那会儿男女交往都很老实,出去一起耍的时候钱都是各花各的。有一天她和我姨父去逛街,当时已经逛到了下午两点。而我姨父据说当年是一个特抠门的货,都下午两点了还不肯买吃的给我姨吃。我姨又实在是饿得不行了,于是我姨就借口尿遁,自己偷偷跑去一个很隐蔽的地方吃了一碗8分钱一碗的小面,然后抹干净嘴上的油消灭证据,一脸平静的回来若无其事的继续陪我的姨父逛……她说,她当时想的就是:反正我已经吃饱不饿了,我今天就要看看你打算怎么地! 女地下共产党员都没她机警,事情办得干净俐落。特别是她一个人偷偷去偷嘴的那个行为…… 狂囧……她真是太牛了!可把我雷得不轻。 77、生活的滋味 睡到早上四、五点多钟的样子,孙志新醒了一次,被冷醒的。整个营地处于一个植物茂密的盆地里,一到夜晚更加密重的低温空气全往这里流,使得它越往秋季走,早晚的温差就越大。同时因为还挨着河流的原因,夜间的降温幅度比其它地方还要略大些,夜里已经有些开始冷了。 孙志新醒过来以后往火堆里投了几块柴,把炭火烧得旺些。再睡眼朦胧的看看里间,索性迷迷登登的爬过去,挨着纳鲁躺下。纳鲁这个史前野人身上真是够暖和,好像一年四季皮肤都在散发着一种比正常人略高的体温。一但挨近他,那股子暖意就直袭过来,让孙志新满意得直哼哼。 孙志新的躺下惊醒了纳鲁,纳鲁睁眼看了他一眼,浅笑:“过来。” 孙志新毫无骨气的靠了过来,纳鲁的半边身子压过来伏在孙志新身上,一只手臂横过他胸前抱着,两条大长腿也交缠了过来。就如一床散发着暖气的被子一样盖在孙志新身上,除了太沉,倒是足够暖和。孙志新打了个呵欠,安心的睡着。 有了纳鲁这个天然的暖炉,剩下的时间孙志新睡极好,到了早上才被一阵交谈声惊醒。 一睁间,就看到昨天晚上睡成死猪样的两人经过自己的按摩和一夜好睡后显得神采奕奕,两个人全都撅着屁股正蹲在火坑边商量着如何做早饭。这时候孙志新的神智还不是清醒,注意力散漫的着听两人小声说话。 很显然这两只对于烧火做饭来说都是十足的门外汉,泰格正在烧火,这活他倒是熟,而纳鲁正在拿着个孙志新削出来的木汤勺一边伸在锅里搅拌,一边小声道:“小新一般先放的什么?我没注意……”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9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泰格看了一眼孙志新收集的调料,不确定的道:“一般来说,好像是盐吧?” 纳鲁就去拿盐,往锅里洒了一些,又问:“具体放多少?” 泰格瞪了那盐半天,也无法确定放多少,但又不想在纳鲁面前弱了气势,就道:“你到底行不行啊?别煮出来的东西没法吃。” 纳鲁没好气的道:“要不你来!你要是会做饭的话,会老实的去烧火?” 泰格不吱声了,低头看看火,确定它烧得很好后拿过孙志新刀开始切肉。才动手呢,拿着刀对着肉块比划了半天,问道:“你说,切块好还是切片好?老实说我只见过它们煮好了后的模样。” 纳鲁被气笑了,道:“你也就只会烧火!” 泰格迅速反唇相讥,道:“你比我好吗?除了也会烧火,你就只会拿着这个东西在锅里搅来搅去,这个谁不会?” 纳鲁一窒,木然瞪了半天手时里的汤勺,有些挫败的道:“还是叫醒小新吧,我怕我俩做出来的东西吃了会毒死人。” 泰格不愿意,下意识抚摸自己小腿上的绑腿和经过长时间按摩变得舒服的脚,道:“也不知道他昨天晚上忙到什么时候。要照顾好我们两个不太容易,让他睡吧,做顿饭难道还能难住我们两个堂堂的族长不成?” 纳鲁低头看看自己小腿上绑得妥妥当当的兽皮,眼里掠过一片温柔,轻笑道:“也对,平时都是他做给我们吃,今天我们做给他吃。姜切点给我。” “要多少?片还是块?以前小新弄的时候削皮没有?我感觉那皮好像不能吃。” 纳鲁:“……” 泰格:“……” 事实证明,做饭确实能难住两位族长大人,简单的一顿早饭就足以让两人头大如斗。 把姜研究了半天后泰格也没有当真蠢到极点,用刀刮了刮姜皮,直接剁成块扔进锅里。嘴里还道:“别搅啦,我见小新做的时候并没有一直搅个不停。” 纳鲁没好气的道:“自己不会做的人少说话!看着!” 泰格安静了,过了会又道:“哎!搅啊!糊啦!” 纳鲁:“咦?是不是水少了?快去弄点水来加上。” 手忙脚乱的加上水后,纳鲁自己左瞧右瞧都不对,试探着问泰格:“怎么这么稀,水又多了?我看到肉全沉在锅底。” 泰格黑着脸:“真的……会毒死人吧?” 听到这里时孙志新再也忍不住,噗的一声就开始笑。 两人听到他的笑声,猛然惊喜回头,都道:“你醒了?” 泰格脸色柔和的浅笑:“怎么不多睡会了?” 纳鲁得意的举起汤勺:“瞧,我正在给你做早饭!” 泰格很是不满:“是我们。” 纳鲁便鄙视他:“只会烧火的人不要说话!” 泰格一窒,怒道:“你也就只会搅汤!” “行了,行了!”孙志新从熊皮上爬起来,笑道:“知道你们两个想对我好,在认真做早饭。我心里高兴着呢!” 泰格微微有些扭捏显得不自在,纳鲁则对着孙志新露出个灿烂的笑脸——很像邀宠的大型犬。 一大清早起来就看到这两个笨手笨脚的厨事笨蛋给自己做早饭的场景真是会让人觉得生活无限美好。谁说史前男人不会关心人来着?昨夜只是顺手给他们做了绑腿,今早他们就在努力的回报回来。饭会不会做倒不要紧,重要的是这份心意,孙志新收到了,全留在心底最深处把这份被人关心的感觉永远收藏起来。 来到锅边接过勺子,低头看看清如稀水的‘肉汤’,那里面肉是肉,水是水,泾渭分明,能把汤煮成这样的纳鲁,厨艺真是高段得没法形容。难怪布库宁可自己煮,也绝对不让自己的帕帕碰到陶锅。还有那姜,切得简直不成形状,泰格竟然能把它切出不规矩的多边形,这刀法……孙志新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他。这俩货,大约也就真适合烧火。嗯,好像烤东西也行,部族所有人都会,至于煮嘛……孙志新低头看着那一锅形容不明的汤水,严重怀疑喝下去的话,真的会毒死人。 “泰格。” “在。”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9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火弄小些。你想烧掉我的帐蓬吗?” “哦,好的……” “纳鲁,去掏两颗芋头过来。嗯,算了,节约着吃。你去看布库起来没有,起来的话叫他去折几根芋头茎干回来,它也能吃,味道还不错。反正到了冬天它也会被冻坏,还不如弄回来吃掉,记得留点柄别往根底刨就行。” 纳鲁应了声,背着吹箭出去了。他没去叫布库,而是直接自己越河而去。回来的时候不仅手里拿着几根芋头茎,还提着一只鸟,一只孙志新不认得的小兽。虽然做饭的本事糟糕透顶,打猎这方面的本事一向是纳鲁的强项,看来这家伙已经把吹箭的本事练得出神入化,凡是用吹箭能猎到的,一律逃不脱他箭下。 孙志新接过已经洗净的芋头茎干,切成块放进锅里。待水开以后用勺除去汤面的灰黑泡沫,这种物质是由油沫和其它杂质形成,不去除的话会很影响汤的形状和味道,会让一锅汤显得不洁,且带着肉腥味。 像这种汤,忌放目前用来当调料使的蘑菇。蘑菇味道太大,会掩盖去芋头茎干本身的清香,有它的加入反而显得不美。 经过这翻调味,待汤再煮开的时候,锅底的肉块肉片随着水翻上来,又有清绿浓翠的芋头茎块浮在汤面浮沉着翻滚,再不复刚才的可怕模样。等再煮得一阵,芋头茎干开始变色,芋头这个植物的浓滑汁水开始溶入汤里和变软变烂的肉类融合到一起,汤就不再显得清汤寡水,而是散发着一股子新鲜宜人的气息,又带着肉味,开始引动人的食欲。 纳鲁于是叹气,一脸郁闷的道:“饭还是要你煮才行。我们俩个今天本打算让你多睡会儿。” 孙志新脸上抽了抽,微微有点发黑。纳鲁的好意他倒是听懂了,可为毛这话听起来就像直指自己是位煮饭公?他姥姥的,煮饭公这职业很没前途啊…… 还是泰格的话说得好听:“小新,有空教教我煮饭吧。我喜欢做给你吃,养着你。” 纳鲁就开始瞪眼:“不用你养,我养得起他!” 又来了,又开始不得消停。孙志新抚额:“早饭快好了,你们两个,该洗脸的洗脸去,再把布库和奥格叫过来。”又把竹茶壶递给泰格:“你,去打壶水回来!” 泰格笑眯眯的接过:“要不要再摘些野菊花回来?”喝着孙志新泡的菊花凉茶的温馨感觉,他一直念念不忘。 “摘吧,摘吧!”孙志新只想把他打发走。 “晚上泡给我喝?” “嗯哪!” 泰格高高兴兴的提着竹茶壶‘采花’去了。 他的背影一消失,纳鲁霍地跳过来,抓住孙志新用嘴巴对准他的嘴,用力的亲了一下,眉开眼笑的道:“你做的这个我很喜欢!” 什么这个?随着纳鲁的眼光看过去——哦,是绑腿。喜欢就喜欢吧,亲来亲去的搞毛?两个大男人的,大清早就用嘴巴对来对去,孙志新很不习惯。 一巴掌拍开他,孙志新笑骂:“别像只犬一样拱来拱去!快去洗脸!” 纳鲁笑嘻嘻的奔出去,回来的时候成了四人,布库和奥格跟着一些过来了,后面还跟着笑眯眯的满手野花的泰格。 五人开始吃早饭,又是一通哄抢,没礼仪也没谦让,整个帐蓬的前厅一片乱哄哄。孙志新却极是喜欢这种气氛,捧着碗看看这个,又瞧瞧那个,嘿!这种感觉真不错!感觉是在真实的活着,被爱自己的和自己爱的人所环抱。 “哥,我要吃那块就肥的!”布库叫道。 奥格还来不及动手,泰格的把那块众矢之的的大肥肉抢到了嘴里。 布库于是瘪嘴:“吉玛,泰格抢我东西吃!” “小鬼,叫叔叔!” “绝不!吉玛,你帮我赶走他啦!” “泰格,你是不是大人?还他!”这是纳鲁在护儿。 奥格尖酸的道:“他除了长得像大人,其它哪点像大人了?” “吉玛,吉玛!”布库连声叫唤,眼见得那块肥肉就没了。 孙志新捧碗窍笑,这日子过得真NND惬意!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9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78、正式准备开烧 目送着一群猎人轰轰烈烈的开出营地,孙志新这才回帐蓬研究烧陶器的事情。 好吧,其实刚才他目送猎人们离开的时候心情不是太好,打猎整件活动实在危险,他担心纳鲁,担心泰格,担心奥格,连比较熟悉的康师傅他也担心,整个心情活像送男人上战场的老婆。 这让孙志新很郁闷,更有些瞧不起自己,搞得牵肠挂肚的失了平时的爽利。可正因为心里喜欢这些人,就见不得他们受伤任何伤害。同时又明白在这生产力低下的史前时代,以这样种植和养植都没有发展起来的目前情况下,食物获得主要途径只能是依靠用身体危险的去打猎去获得。因此一边是不得不为之,一边又是不得不担心,活活让人矛盾得很。 抛开这些自己无能为力的负面心情,与其去平添烦恼的操心这个,还不如更加努力发现和寻找,以及创新新的东西来改善部族的生活,用自己并不强大的力量保护自己亲近的人。 孙志新趴回了帐蓬,将那块招摇的太阳能充电板支起来,接上PDA研究如何烧制陶器。 整个烧陶的流程孙志新大至知道,笼统的讲大至分为配泥、成型、配釉及煅烧四步。配泥这一步因为发现了高质量的粘土可以跳过,当然还要真的实地烧了以后才知道这种粘土好不好用。 根据资料表明,陶器在发展初期,人类往往随意取土,用配泥这一步去除土里杂质,然后还要根据所得泥土的软塑性进行为了得到合理软硬速度的添加其它泥土或是混合物的过程。他们跟孙志新不一样,他们一切都是在从头开始摸索,而孙志新则是站在无数经验累积的书面资料上开始自行摸索实践,其中的难易程度相比,孙志新所干的无疑的已经简单到了极点。 像对于用烧陶的材料,他就跳过了数以千百年计的发现材质、研究材质、总结优质材质的过程,直接选用了最具可塑性、可烧性的粘土。这玩意儿有软是一把糟,干时一把刀之称,是烧陶最上等的材料。 然后就是成型,这个比较考究,真正优秀的成型绝非一日之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练得出来的。好在孙志新只打算烧应用于生活的陶具,并不是烧什么极富艺术气息的珍品。想来捏下陶碗,或是搓个直筒瓶子应该不会太难吧?就算大件的困难,咱先烧小件的简单的行不行?等技术练上去了再烧别的。 配釉啥的直接跳过,一般来说这一步在烧陶的早期是为了让烧制出来的陶器变得坚硬,有着较好的不附水性,同时也可以让陶胚在烧制过程中不易开裂,出现破损什么的才进行这一步。理论上来说,经过上釉工序的陶胚,更易烧制,且烧制而成的成品表面会有一层泛着玻璃光泽的釉结构,无论不透水性和美现程度都会更好。但釉料的烧熔温度很高,在一开始从头探索陶器烧制时很难让燃料达到这样的高温,所以才选择放弃。 当然,这是在选用高质粘土为材质来烧制的基础之上,不然还是要考虑涂釉来加强表面强度,防止烧开裂的问题。 最后是煅烧,这是最重要的一步,成功与失败,几乎都取决于它。 决定这一步成功与否的关键有两点,一是烧陶的燃料,二是陶窑的合理建造。一般来说,烧陶的温度在800至1200度左右,达不到这样的温度的话,只会让粘土更一步的干结坚硬,并不能让它生产一系列复杂的物理化学变化,最后形成真正的陶器。 在史期时代烧陶的早期,人们烧陶都是直接在平地上堆放柴火,类似于柴草、木料什么的,将捏制成形的陶胚放置在这些燃料上直接堆着烧,最后得到的陶具由于在烧制过程中温度低,火力分散,显得质量差,经不起使用,且成品率更是极低。 后来到了新时器石代,人类已经发展出横穴式陶窑和竖穴式陶窑两种常的用来烧陶的陶窑,这就使得烧陶的成功率和质量大大的提升,出现了量产及可以方泛真正应用于生活之中的陶器。 孙志新打算就制做的窑就是这两种中的一种,或者说两者都建一个来试试。因为他对它们的概念很模糊,很多东西只能真正的试过了才知道。好在这两种陶窑的结构与建造都很简单,指点着塔里木这个大力士来干的话,花不了多少时间。 两种窑相对来说,横穴式窑较典型,无论是横穴式还是坚穴式,都有通用的部份,它们都由火口、火膛、火道、窑室和窑箅组成。最外是火口,用来做为放入燃料的开口;顺着往里是火膛,它是主要的燃烧室;燃料的燃烧产生的火焰和热量经火道、窑箅通过,最后到达窑室,陶胚全放在那里等待烧制成陶具。 烧陶时的火焰路线就是火膛火道窑箅窑室。窑室呈圆形,底上有窑箅,箅上有许多火孔,由火膛进入的火焰,经火道和火孔到达窑室。竖穴窑的窑室在火膛之上,横穴式则是窑室与火膛横向联结,理论上而言,横穴式的结构要更简单。 不过它们所谓的简单也让孙志新花了好一番工夫来研究,等一切的东西大致在心里有了一谱之后才决定开挖陶土,搓泥制胚,并在等待它们干燥的过程中挖建一个横穴式陶窑。比较复杂点的竖穴窑等塔里木回来再说。 孙志新做事是个爽利的,决定要动手就迅速动手召集人手。族里的妇女们他不打算动,现在她们还在纺制亚麻线,那个工作在工具落后情况下要把采集来的亚麻线纺完得花不少的时间。同时这又是一个单调乏味的枯燥工作,干久了很累人累心又伤眼。 族里的妇女们很勤劳,很努力,很多妇女在知道这个东西是好东西以后,晚上自己的男人和孩子都睡着了时她还在那里借着火堆发出来的微光继续纺制。史前的妇女为了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竟可以努力到这种程度!孙志新由此心里打心底对她们敬重而爱护,不忍心再给她们增加工作量。他心里知道的,只要他说什么,这些伟大的女人们必定不会犹豫的就会响应,可他实在不忍心。 那么,就剩下那些小鬼和少年们了,他们每天除了必要的拾柴工作以外,还是有大量的时间可以玩耍,像奥特曼一样拿着吹箭筒子去树林里打小怪兽回来加餐,不使唤他们使唤谁?再说了,小鬼和少年们全都脚步麻利,虽然不像大人一样可以负重很多,但一人背个五斤十斤的粘土回来不在话下。 那条去采集粘土的路孙志新带着布库野餐时走过,算得好走,也安全,让小鬼少年们结队而去,凭借他们的少年好动性格,来回就将会很快,肯定能很快的取回材料来。另外一帮子少年结伙出去也可以一路玩耍,带着吹箭想猎什么就猎什么,算是工作和玩耍都照顾到了。 想好了就叫布库去召集族里少年们,又想着全是未成年,多半嘴馋好吃,就花大力气弄了许多剌梨汁出来招待这些小家伙。 布库像小黑犬一样的冲出去叫人去了,不到一会儿就呼啦的围上来一群少年人守在孙志新的帐蓬外。一如孙志新最先统计的那样,少年少女小男孩小女孩一共十四个,为首的就是布库、鲁高因和伯纳,九个男的,五个女的。 大家全光溜溜的,特别是少女,身体已经开始发育,胸前都露出了小包包,让孙志新避开眼都不好意思看。他可不想在这帮真正纯洁的小鬼头面前当一个猥琐大叔。 尼玛!以后一定要想办法早点让她们穿上些啥,人家站他面前不会不好意思,但他就是受不了大家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模样。 一共十四名少年和小孩,全都拿亮晶晶的眼瞧他,让孙志新很臭屁的同时也有些汗颜。族里的小孩对他这个毕达阿察阿苏很是崇拜,除了纳鲁以外,他俨然就是最牛叉的第二人,在众小鬼心里的地位是比智者奥瑞克都还要高的。孙同学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毛病,但良心可是大大的滴好,被这种纯良眼光看着,他都有些心虚。 “咳咳!”假里假气的咳了两声,孙志新道:“叫大家来帮忙做件事,有个东西叫做粘土,一会布库、鲁高因和伯纳会带着大家去认它,再采些回来,有问题吗?” 众人皆摇头,脸上半点没有不甘愿的表情,反倒是一个个的跃跃欲试。毕达拉察阿苏的吩咐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种荣耀,这帮子小家伙就是有这么朴实。 命令毫无阻碍的就传达了下去,并被很好的执行,一伙人在布库三人的带领下转身就要行动。看大家这么给力,孙志新反而不好意思了,叫道:“喂喂喂,等会儿,我这里有好喝的,大家路上带上。” 还是竹筒,最近这玩意儿的应用很广泛。不过一人一支倒没有,只有六支,还得算上布库这仨的。三人和孙志新很亲近,有什么好处总是先得。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9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其中有个看上去像是十岁左右的小女娃很有趣,抱着布库的竹筒喝了一口,立即豁开缺了牙了的嘴,眼睛弯成两轮弯月,喜道:“甜!真好喝!” 那模样真可爱,就是跟布库一样,也是黑黑瘦瘦的看着像营养不良,小脸才巴掌大小,因此显得一双眼睛越发的大,呈一种翠绿的颜色。孙志新想了想,将自己的竹筒子送给了她,笑问:“你叫什么?” “我叫芽。”小丫头爱不释手的接过竹筒,半点也不会客气。她早就想要个这个了,可是又要先照顾族里的猎人和其它哥哥们,她一直忍住不敢要,现在才得了一个。 孙志新乐了,她的名字跟康一样,也是单音节。孙志新笑着用双音节去叫她:“芽芽,路上注意安全,等回来叔叔再给你做这个喝。” “好啊!”芽更开心了,跟着着其它孩子奔远,枯黄的头发胡乱的扎在脑后,随风舞动,让人又怜惜,又让人控制不住的想去疼爱。 79、到底在烧陶还是吃蟹? 小鬼们的脚程确实是快,中午过后就返了回来。而这个时候孙志新的横穴式陶窑才做好一小半,他在小河对岸选了个小土坡开挖,先从窑室开始,现在才做好窑室和窑箅,火道啥的全都还来不及弄。 现在柳条筐这个东西已经成了整个部族装备的标配,大人编了小孩也学着编,反正它又不难,顶多成品的质量好坏不一而已,所有的小孩就背着自己编制的柳条筐背粘土回来。 事实的结果也跟孙志新想像的一样,所有孩子携带回来的粘土多少不等,少的大约有五、六斤左右,多的高达二十余斤。 布库很给力,力撑自己的吉玛,一个人就背了十斤回来。十四个孩子背的粘土加到一起有百余斤,够孙志新折腾一阵的了。 现在营地里孙志新的带动下已经在中午的时候会多吃一顿,孙志新本想做顿好饭给这些孩子吃,但一口做十四个人饭,他实在没那本事,只好抱歉的看着都想留在自己帐蓬吃饭的孩子,最后只留下布库、伯纳、鲁高因三人,其它的回自己家去吃。 孩子们其实很失望,因为整个营地都在盛传孙志新的好手艺,比如康家里的那位,在孙志新这里学了过后手艺大涨,别的女人都是羡慕的,回头在自己孩子面前唠叨的时候都给孩子留下一个印象:族长家的饭菜是最好吃的!特别是今天在路上又喝过了孙志新制做的果汁,那甜甜酸酸又很清凉的味道喝得人欲罢不能,还没走到地头就早喝光了,回程时就只好喝清水……因此对孙志新做的饭菜就更加渴望。 可惜孙志新不是千臂观世音,实在是做不出来十四个人食物,只能在整整十一人孩子渴望的眼光中顶锅泪奔。好在史前的小孩懂事,也不缠人,或是换了现代的孩子……他有个同学的侄女就是小魔女,偶尔到孙志新家去如果吃不到她想吃的,那简直是天崩地裂,如同末世来临,谁劝都不管用,必须得吃得了才会作罢。 吃过饭,一群小鬼又聚了过来,在多出十四双小手的帮忙下,陶窑剩下的那一大半工作一小时就完成。接下来的时候就是先用火预烧让它变干固形,再阴上一两天之后就可以正式开烧。 烧火这工作小孩们都喜欢,另外的拾柴嘛又是他们干惯了的份内事,一个个都兴高采烈的跟过节一样,拾了柴火来往火膛里塞,把火烧得大大的,让孙志新直是担心会不会烧过头。 见一帮孩子开心的玩火,孙志新心中一动,发动小鬼们全去河里捉螃蟹。小河水质清澈,螃蟹的个头都不小,且一只只肉乎乎的,孙志新很早就在打他们的主意了。 此时已经临近深秋,正是吃螃蟹的好时节,它们一个个长得膀大腰圆的肉头十足,不捉来饕餮大吃简直对不起它们的肥美。 而这小河的所产的螃蟹品种孙志新熟得不能再熟,它就是鼎鼎有名的河蟹,又叫做毛蟹或是大闸蟹,在孙志新穿越而来的现代时候有个准确学名叫做中华绒螯蟹。天知道这河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它的名头里虽然挂着中华两个字,但到了后期并不是天朝的特产。看这河里的品种并不是天朝七大名蟹中的一种,好像是某种不太有名的品种,不过那个头和肉乎乎模样,不知道是不是由于是史前时代的原因,好像也不比那些名蟹差。 以孙志新熟悉的现代品种来说,这家伙如果不遇上环境污染或是产卵路线受阻的活,产量极大。除了幼年期,他们成年后因为天敌很少,整个长江流域简直是随处可见,后来还随着船只远渡重洋,染着莱茵河传播,在欧洲各大水域快活的生活了下去,就跟中国人的强大生存能力一样,走到哪里都能很好的适应新生活…… 河蟹口感鲜美,营养价值高,在现代时被捕捉得很厉害,是很名贵的传统水产品,价格昂贵不说,还难以吃到。而在这里,这玩意儿同样有,还很淫.荡的泛滥着遍布整条小河,引得孙志新很早就在打它们的主意。要不是时间不够,早捉来下了肚。 但史前人类,至少这个部族好像从来都不知道螃蟹可以吃,更嫌弃它十条腿的丑怪模样,就像一只丑陋的大虫子似的,又有些像更加丑陋的多足蜘蛛,根本就没有人打算吃它。像纳鲁这号人,竹虫都怕,螃蟹只怕是更是不肯吃。所以孙志新一提出来去捉螃蟹的时候,大小孩子全都瞪着他,没哪个肯信螃蟹可以吃。呃……以布库为中心的那仨除外,竹虫都吃过了,心里都觉得凡是孙志新嘴里说出来能吃的就一定能吃,而且很美味。 “这种十足怪真的能吃?”布库开始回忆竹虫的味道,嘴巴开始流口水。 孙志新笑道:“真的能吃。我管它不叫十足怪,叫做螃蟹。而且吃法有很多样,味道都很美。吉玛有骗过你吗?” “蟠薛?” 蟠薛?!我还薛蟠呢!不过转念一想,薛蟠是红楼里经典的傻货形像,这位薛宝钗之兄好色无知,又没有心机,被贾府之人称为呆霸王,可不就跟呆头呆脑的螃蟹差不多? 孙志新一下就乐了,笑道:“蟠薛就蟠薛吧,快点去捉。” 布库当即毫不犹豫的往水里跑,就想去捉螃蟹。以前他不知道这个能吃,现在嘛……它们会倒足大霉。 让孙志新没想到的是史前的女孩子也胆大,见其它的男孩下河捉螃蟹,她们也跟着去了。不过女孩与男孩的运动神经就是有差异,十四个孩子中被螃蟹的大螯夹得嗷嗷乱叫的人里五个女孩子占了个齐。 就见一帮孩子玩得高兴,又有被夹得嗷嗷放声尖叫一脸挂着泪的,孙志新好笑的也跟着下水,客窜了一把孩子王当当。 “要像这样捉。”孙志新瞅准一只肥大的河蟹,一把抓下去,将它的两只大螯紧紧捏在掌心中间不让它们作乱夹人,口中道:“要快,狠,准。你越是怕被夹到,就越容易被夹到。一但被夹到后不要乱扯,这货倔得很,是死夹着不肯松开的。这个时候你只需要把它浸到水里,它就有那么笨,以为安全了可以逃路,就会松开。” “另外也可以瞅准了它的背壳,直接拎住背壳提出水来。不过这样其实被夹的可能性比较高,还不如大着胆子一把狠抓。”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9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几个女孩子挂着眼泪把手指上挂着的螃蟹君浸到水里试了试,它果然就放开了手指打算逃窜。再下狠手去捉它,按照孙志新示范的手法,当真是一抓一个准,才发现它真的很笨,五个女孩子就挂着泪又破涕为笑,找螃蟹捉螃蟹去了。 眼下正是河蟹的繁殖季节,这东西平时喜欢掘穴居住,闲来寻找食物或是配偶的时候才会在水底闲逛。有时候几个男孩子合力搬开一块大石头,就会发现底下聚居着大量的河蟹,于是就喜得欢声高叫,邀朋唤友的一起来捕捉四面奔逃的无肠公子。 在这小河里聚生的河蟹着实很多,它们大约也是首次迎来人类这个最可怕的天敌,一时不查被尽数击溃。时间不长的工夫里,大伙儿收获都颇丰,当然每人也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东西夹人的时候可不会跟你客气,都是往死里夹。要不是史前人类运动神经普遍比现代人类发达,就算女孩都要比现代的女孩强很多,只怕肯定是满河的鬼哭狼嚎之声。 捉了一阵孙志新就不让他们捉了,够吃就好,多了是浪费,剩下的可以以后捉了来吃。史前人类都把它丑陋的水生虫子打整,孙志新却知道它是昂贵的水产,同时也是食物的一种。 至于螃蟹的吃法,多种多样,可蒸可炸可清水煮吃或是腌制醉蟹,中华民族一向讲究吃法,吃蟹的办法向来也是博大精深。现在嘛,烤着吃也不错。而且螃蟹是水产,寄生虫和病菌多,烤熟吃着也安全。 指挥着一群孩子将螃蟹用枝条穿了,回到营地去拿油和盐来,先将螃蟹身上的污垢刷净,嗯,要当心,这个活很危险,它们可不是什么安份的家伙,总是试图逃跑或是夹人。再将它们刷上油,直接伸到被孩子们烧得炉火熊熊的陶窑的火里去烤。 整个过程也很趣,看着蟹壳在火里受热而变色,油焗得蟹壳滋滋作响的声响都很诱人。很快的时间里就把它们的壳烤成一种油亮的鲜艳带橙的红色。同时闻起来喷香十足,这个时候就可以吃了。 烤熟后的蟹颜色鲜亮,早已经不复它们在水里的凶悍模样。孙志新提起一只来剥去壳,只见里面的肌肉雪白粉嫩,通体呈一种晶莹的洁白,看上去就像凝脂似的。虽然因烤制的烹调手法而使蟹微微有些脱水干缩,但又有了一股子干香的脱水浓缩的味道。咬一口来吃,只觉得鲜美可口,嚼起来回味无穷,当真是道美味。更别提这个季节吃,雌蟹的卵块,雄蟹的脂膏,淋点姜汁,撒点盐沫,并不需要太多的佐料掩去螃蟹本身的鲜美,就这样吃本味简直就是极品中的极品。 其它小孩看孙志新吃得鲜香,个个都开始口水横流,又瞅着螃蟹的硬壳,想吃而找不到地方下手,颇有牛啃南瓜的感觉。 一般来说,吃螃蟹要讲究情调,像什么:金风送爽,持蟹赏菊或是草草卧夕阳牛犊健,菊留秋色蟹螯肥之类的。不过孙志新这人一向就是个没啥情调的货色,只贪那美味,情调啥的全都靠边站,当下咬开了蟹壳就开始大嚼,另外把自己这只的两只大螯掰下来咬开,掏出里面雪白的蟹肉涂下调料递给急得抓耳挠腮的布库,道: “尝尝。” 布库接过来就塞进嘴里,一尝之下就眼睛一亮:“恩,好吃!” 鲁高因吸溜了一下口水,抓起一只个头很大的螃蟹开始研究如何下嘴。他可没布库这样的好运有个牛气哄哄的吉玛,只得自己动手。 见两人已经吃开,其它人哪里按捺得住,掰壳的掰壳,折脚的折脚,好好一只河蟹被肢解一样被大卸八块,众人的手指干净的,不干净的,全都当作了最好使的工具,抠进蟹壳里往外掏蟹肉吃。 蟹肉这东西易过敏,过敏体质最好少碰它。孙志新谨慎的查看了一阵,似乎史前人类的体制质就是牛叉,一顿狠吃叫好声中就是没见谁有过敏症状,大伙儿全吃得喜笑颜开。 螃蟹是美味的,孩子们是嘴馋贪吃的,孙志新同志又是一个心志不坚定容易被人拐上岔路的,当下跟一群孩子挤一块啃螃蟹去了,新出炉的史上第一个横穴式陶窑第一次开火啥也没干,就是拿来烤螃蟹了……嗯,味道还非常之好。 很好,烧陶的大计就因为烤螃蟹的横空出世而暂时搁浅,一伙子人半道上拐了方向,全啃螃蟹去了,任那个陶窑继续熊熊的燃着,一堆粘土也在那里堆成一小堆。可见孙志新这货就是个没正形的,整个部族因他而前景暗淡…… 80、呆霸王薛蟠之妙 快活的螃蟹宴把整个下午的时间都吃进去了,原计划搓泥胚的事就这样搁浅。等孙志新看天色已经不早,鸣金收兵让众小孩散去的时候心里不免有些愧疚,纳鲁和泰格还等着他的烧陶大计呢,可他倒好,伙同一群小孩吃螃蟹吃得个忘乎所以……寒。 心里有了愧疚,当然要想办法补偿,这就领着布库又下河捉螃蟹去了,打算晚上来个螃蟹大餐。 自己家里当然不能像下午烤着吃那么简陋,孙志新和布库一起捉了三十几只大河蟹——三十几只河蟹放到现代是个什么价格?纳鲁和泰格两那个猪该知足了!然后和布库一起挑着个儿进行挑选,选最肥美的用来蒸,其余的用来油炸。 三个猎人回家的时候就看到家里的一大一小正在那里努力的和长满了脚的丑陋水怪搏斗。 纳鲁一看螃蟹的形像就不喜,皱着眉道:“别告诉我今天晚上就吃这个。” “嘿!你还真说对了,晚上就吃它!”孙志新挑了挑眉:“纳鲁你怕它?” 纳鲁黑了脸:“我怕它?我就是觉得它长得真丑!不觉得它能吃。” 布库立即道:“帕帕你这回可看错了。我下午的时候已经吃过,味道好得不得了!吉玛说了,它不叫十足怪,而叫薛蟠!” 孙志新一个没忍住,嗤的一声就笑了。下午因布库发音不准,总是把螃蟹叫成蟠薛。孙志新搞怪之下依着他的发音方式把蟠薛倒过来,让一众小同学们全体叫薛蟠。被他这么一改,众人叫得朗朗上口,原名十足怪的螃蟹正式被改名,被安上个薛宝钗之呆兄的响亮名头——呆霸王薛蟠! 孙志新在旁边笑得肚痛,又听布库像个称职的土导游一样在描述呆霸王的美味,更是笑抽。 泰格早知道这人不是什么安份的货色,心里已经猜到这个薛蟠的名字里肯定有古怪,他才会笑得那般直是倒抽气。而纳鲁心里更是忐忑不安,上次竹虫已经让恶心了好久,这回要吃这个更丑怪的东西……他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忍下去。 瞅瞅帐门口,心里已经在打算要不要到康师傅家里混顿晚饭吃好逃难避走,孙志新道:“好了,可以吃了!” 纳鲁头皮一麻,就见孙志新揭开了两口锅,第一口锅是蒸螃蟹,所有的呆霸王全部肚皮朝天倒放着蒸,模样多爪多足的看起来更丑!第二口锅则是油炸螃蟹,这个就好看多了,一只只红通通的,不复原来的丑陋模样。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9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清蒸螃蟹做法极其简单,笼统的说就是大火煮水蒸之。为了提味,水里先放一块拍碎的老姜,待大火烧得水巨滚的时候将洗净的螃蟹肚皮朝天放进去蒸。螃蟹这种水产易熟,久蒸会流失味道,导致肉质绵软不好吃,以孙志新和布库捉回来的个头,蒸十五分钟就好。 油炸也很简单,只相对清蒸来说要麻烦一些。先将洗净的螃蟹揭开后盖,将捣搓成掏成姜绒,伴着切得细碎的紫苏叶一起塞进背壳里,再抹上一层细盐沫,就可以下锅油炸。在这里孙志新只取了秘籍炸蟹的前部份做法,因为完整做法是要将呆霸王大卸成六块,后面还要用到高汤兑汁淋上。眼下的条件明显是做不到的,所以干脆上了调料后整个儿的炸。 至于紫苏叶这种调料,是前一阵孙志新交代齐格力吩咐部族之人凡是采到不认识的枝叶都拿来自己看看时找到的。当时只想到了紫苏叶的的药理价值——它理气,很对证风热感冒引起的咳嗽、呕吐、胸闷、气喘,尤其对孕妇的妊娠呕吐有奇效,还可止胎动不动,是很好的安胎药之一。听纳鲁讲起史前时代生活环境恶劣,女人们因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新生儿出产率不高,孙志新才留意上了这个。 直到今天和布库一起处理螃蟹,孙志新才被触动想到紫苏叶还吃蟹专用的一味重要调料,它有独殊的香味不说,还能解鱼蟹毒,这才去营地架子上扒掉紫苏叶来用。那架子是智者奥瑞克搭的,以前用来晒他的草药,现在那上面又多了一些孙志新发现的草药,比如黄连,又比如田七,还有车前草,虎耳草什么的。孙志新找到的草药比如奥瑞克原先那些要多得多了。 不过紫苏叶已经被晒得差不多全干,孙志新只好倒行逆施的把它拿来泡水,等它舒展开了再拿来用。想必味道会不如新鲜的,但肯定比没有好。 现在油炸螃蟹已经炸熟,通红的蟹盖上油光可鉴,光看那模样就能猜想到味道肯定不差。 泰格没有纳鲁惧吃多足虫子这方面的的负担,抓起一只瞧了半天也没搞懂具体该怎么吃,很暴力的将脚爪拧了下来,塞到嘴里去大嚼。 嚼得几嚼,面上便动容:“味道真是鲜美,就是骨头太硬,满嘴的碎渣。”这货实在是不会吃,连壳带肉一通狠嚼。 布库很得意,举起一只示范,道:“泰格你真笨!要像这样,先破开它的壳,将肉剥出来后才能吃到薛蟠的肉。” 吃薛蟠的肉……这句话太有喜感,孙志新又没心没肺的大笑一通。 泰格倒不介意布库的没大没小,看着布库演示着如何吃螃蟹,自己生涩的学着他的样子剥蟹壳,然后终于吃到了没有蟹壳的螃蟹。 没了粗砺的蟹壳满嘴乱窜的不良口感以后,蟹肉真正的鲜美才在嘴里散发开来。泰格不禁大赞:“确实很美味!” 想了想,又道:“小新,海风部族那边的海里也有这个,样子看上去和这个差不多,有些个头比这个还大,能吃不?” 孙志新一怔,道:“那个?那个不能乱吃!海里的螃蟹有些有巨毒,乱吃要死人的的。下次有空去你族里那边时我教你的族人辩认。” 泰格眼神亮了亮,他可听清了,孙志新答应要去他族里,还要教人认螃蟹。而且泰格这货语言能力上很有天份,就像他一开始就能清晰的发音孙志新的名字一样,他更听清了薛蟠不是薛蟠,正确的叫法应该是螃蟹。 布库可不理这些,他正忙得焦头烂额,正拼命的剥螃蟹壳,掏出肉来一半分给纳鲁,一半分给奥格。他人小手又小,简直是忙得不可开交。奥格从来都是疼自己的弟弟的,仔细看着他剥螃蟹壳的动作,自己也学着剥。孙志新瞧见了大是不满,为毛同是剥螃蟹壳,奥格才初学就有本事剥螃蟹壳剥出绅士的气质来?自己这个吃螃蟹的史前鼻祖都拿捏不出他那种风度翩翩的气质,真打击人…… 纳鲁本来瞧螃蟹的外形挺恶心,打算逃跑不吃来着。见布库剥出来的蟹肉雪白晶莹,跟它的外形一点不一样,才大着胆子试了一下。 一尝之下觉得果然味美无比,这下就敢吃了,还硬是忍着肚饿不去剥它,笑眯眯的看小儿子照顾自己,这种感觉让他很快活。 下午孙志新和布库吃螃蟹是吃够了的,这会儿也不饿,见布库实在是忙得不可开交,自己就动手给纳鲁剥蟹壳,布库这才得了闲空,专心给奥格剥壳。泰格于是不爽,孙志新一剥出来他就飞快的抢去吃掉,纳鲁反而得不了多少。 纳鲁瞪了他一眼,泰格挑衅的还了一眼,战斗的信号给出来了,螃蟹大战于是开战,呆霸王薛蟠被两人争抢着人剥壳吞肉,粉身碎骨成了炮灰。 那两货手指粗大,剥壳吃肉的结果通常来说螃蟹肉是吃到了,但沾着螃蟹碎壳肯定是吃起来不那么爽。孙志新叹了口气,懒得答理这两只,只把两人的碗拖过来,细细的剥出雪白的螃蟹肉往两人的碗里放。 剥下来的蟹壳还可以熬汤,也是一道美味。孙志新就蟹壳丢到锅里,加上水,丢进蘑菇煮汤,是谓鲜上加鲜。 长时间以后纳鲁和泰格终于吃饱休战,开始喝着鲜美的蘑菇蟹汤化食。 奥格今天很乖,大约是螃蟹吃爽了,很勤快的体恤孙志新的劳动,和布库一人拎了一口锅出去清洗。 泰格和纳鲁仍在慢慢的喝汤,两人不约而同的做了同一个动作:把大长腿伸到孙志新面前来,道:“捏捏。” 孙志新于是大怒。尼玛!昨天晚上给你们捏,是心情好,看到那劳累的模样体恤你们。敢情还被捏上瘾了,把自己当奴隶使唤? 滚你姥姥的蛋!不爽的直接踢开两双长腿,自己奔到河对岸去取了一大团粘土回来。 抱着这团粘土在帐蓬前堂火坑边坐下,开始试着捏泥胚。为了做这个,他下午时还削好了一个车盘,现在就在那里用生疏的技巧试图让粘土成形,做出自己想要的泥胚模样。 对于自己的技术,烧制技巧,以及新建出来的陶窑孙地新都没有什么信心。一般来说,在缺少经验的情况下,越是大形的制品越容易失败,不如一些小制品成功率高,因为大制品就意味着更多的细节需要处理,远不如小制品来得容易。孙志新想来想去,决定先烧类似于陶碗、陶盘一类的简单东西试试。 如何制陶胚PDA里没有相关的资料,这种技术大约归于艺术家一流,很显然孙志新这货不归属于那一类人,所以收集的时候没在留意,现在才会头疼。不过隐约记得远古时期烧陶制胚时好像是先搓泥条,然后一条一条的堆彻上去,再用泥糊上间隙,最后成形。 孙志新在那里搓了半天的泥巴后发现自己进入了一个误区,那就是史前人类在石器时代的烧陶技术是由零开始,连材料的选取都是在摸索中前进,初期是随便挖团泥就开始做泥胚,远不是自己这样直接选了上等的粘土。也就是说,搓泥条构建泥胚这个部聚完全可以省略,直接塑形。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9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81、两个巧手匠 想明白了这点干脆全部推倒重来,直接抠了一团粘土进行塑形。 这时候车盘的好处就显现出来了,一边搓着它转动,一边用手指捍着泥胚塑形,慢慢的就出现一个碗状结构。由于它的转动,使得推挤出来的圆口形状会很完整平滑,确实是手工制陶时期的利器。 纳鲁瞧得有趣,凑过来问道:“这里什么?看上去像个碗。” 聪明!孙志新赞赏的看了他一眼,连碗都认出来了……嗯,也从侧面说明自己的手艺还是过得去的,至少让人欣慰的没出现指鹿为马这种囧事。 泰格也凑过来上下瞧着,道:“这个东西……就是你说的陶器?陶器就是用泥巴搓出来的?” “对,先用材料做出形状,然后放到火里烧,最后就能得到陶器——如果不出现其它的意外的话。” 泰格于是摸下巴:“好像很简单啊……为什么陶器的交换代价那么大?” 简单?你来试试!孙志新用一脸喷血的表情看他。泰格怂了,乖乖的在孙志新身边坐下,一言不发的认真的看。 纳鲁瞅了半晌,见那碗样的胚形被孙志新越搓越圆滑平整,现在越来越显出纤细剔薄的好看样子。然后……也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错,它突然坍塌得不成形状。 孙志新大囧,看着一堆废泥,认命的把它捏成团,重新开弄。 “挺有趣。”纳鲁道,也去抠了一团泥来捏。 玩泥巴嘛,作为曾经的小男孩,谁不会?纳鲁小时候也玩过,技术还挺不错,掏了泥巴以后总是试图想把自己看到的任何事物都用泥土捏出它的形状来。孙志新说这团东西是粘土,在纳鲁看来不过也是泥巴而已……嗯,也许要高级很多,是高级泥巴吧,反正是泥土就是拿来搓的。 孙志新慢慢的转着车盘,第二只同样在做致大半的时候失败。将泥碗重新朔形,第三次试做才做到一半呢,突听纳鲁道:“你看这个行不行?” 孙志新转眼一看,震惊了。 就见纳鲁手里托着一只碗,形状惟妙惟肖,正是刚才自己做失败的碗的完整形状! 它完全是比照着刚才自己用车盘车出来的样子而做,大小大约有巴掌来大,整个碗身圆润平滑,碗口处微呈喇叭状的外展沿都捏着精致无比,完全看不出是手工捏制而不是用车盘弄出来的模样。 我怒!这见鬼的是什么水平?!太牛了,也太雷人了! 对比自己用车盘车出来的模形,这已经是第三次了,仍只是搓出半只碗形就已经出现在坍塌的迹像。可纳鲁不用手就能捏出这种完美的形状,真是……孙志新抓狂! 正一脸血的哀怨的瞪着纳鲁,又听泰格道:“小新,你看我这个可以不?” 孙志新扭头,顿时惊得魂外天外。他又看见一只完美成形的泥胚碗托在泰格掌上!这个比纳鲁捏的还完美,因为自己第三次用车盘搓泥碗的时候试图给碗加上一圈底座,泰格就学去了,他手里的那只碗的碗底就有着用来隔热及便于扣握防止滑脱的底座圈子。 尼玛的都是些什么人啊?个个信手拈来,就只有自己拼死拼活的只能搓出失败的泥团…… 啊啊啊啊啊!你们究竟是不是史前人类? 孙志新惊悚了,木然瞪着这两只泥碗胚,突然很想去撞墙。还要不要人活啊?只是看几眼就能捏出这种形状,自己还在那里纠结半天,把它当成多高深的一门手艺在那里拼命,人家随手捏捏就甚比工艺品。 像蔫的皮球一样坐去旁边,孙志新丧气的把车盘让出来,道:“你们用这个试试。会用不?” “好像不难。”纳鲁道。 这句话太打击人,孙志新有气无力的看他。 “那我试试吧,好像一边搓着它转,一边用手捏就可以了,对吧?”纳鲁又道,好笑的看着孙志新又要喷血的表情。 纳鲁先试,车盘的用法看孙志新用过,他当真觉得真的很简单。 所以孙志新就看着一个以更加完美形像出现的石碗迅速由纳鲁搓着出现在车盘上,其形状的优美程度直接把孙志新最后的信心都给打击毁灭完毕。有了车盘的纳鲁简直如虎添翼,搓着它转得飞快,一手沾了水搓泥胚,那玩意儿就迅速成形,整个工序由他操作起来非常好看,就像某种街头艺术家现场制陶一样,有一种行云流水的顺畅感觉。 见泰格捏出来的泥碗有底座圈子,这回纳鲁也弄了它。他的做法是先搓碗,然后再做泥圈,最后把碗拼合上去。搞定! 接着换泰格上,这人的做法与纳鲁相反,他先是做泥圈成为底座,然后以此为基础搓泥为胚做泥碗,速度又快又好,像是比纳鲁还要略胜一分。而且做碗沿的时候他的手指灵巧之极,捏住边缘微微往外翻动着转动车盘,喇叭口一样的形状就出现在他手底。 最后用竹片将成形的碗从车盘上割取下来,泰格用不确定的口气问孙志新:“这个比起纳鲁的怎么样?能用吗?”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9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这句话问得孙志新快要抓狂,它不是能用,是太能用了!比起自己弄的四不像,它堪比珍品! 可纳鲁不服气,道:“让开!我来做给你看。” 这话是对着泰格说的,可孙志新却老实的让开了,因为他不得不丧气的承认,自己忽视了两个潜藏的泥瓦匠,和他们做的相比,自己做出来的东西狗屁不是。 接下来的时间那两人就在那里争夺车盘,整个情形一如以往的拼斗模式,你做一个我就要做一个,再来比比谁做得更好。在孙志新的帐蓬里,这两人就可以放下平时稳重成熟的模样,化身为好斗的公鸡,非要比出个高矮来。 唯有这次的拼斗孙志新瞧了一点都不头疼,还巴不得两人继续不停的斗下去,最好把那一堆粘土全变成碗的形状。瞧着那两人哄抢着车盘,孙志新老实的作了自己的本份工作——和这两人手里的技艺相比,他还是老实的当搬运工吧,把做好的泥胚碗拿出去,再拿没做的粘土回来。 一两次以后两人的战斗已经升级,孙志新第三搬粘土回来时就看到泰格在那里搓一个瓮样的东西,纳鲁眼神不善的狠盯着他,眼神闪烁的看情形是在猛打腹稿,想着要用什么样的形状战胜强大的对手。 瓮可不是那么好弄的,泰格的创举最终结果以失败告终,悻悻的坐到一边,脸色臭得十足难看。纳鲁则上去,很腹黑的照着泰格的样子搓泥瓮……呃,也不是完全的剽窃,他给它加上了一对可以用来拎的耳朵。 最终这玩意儿作成了了,纳鲁胜,泰格败。 泰格不服,于是又搓瓦罐或是坛子一样的东西。孙志新只瞧了一眼知道泰格想做什么,看来在纳鲁的拼斗中完全激发了这人的想像力和创造力,正在试图创造新的东西。史前人类的智力,真的不能小看! 对泰格正在试做的这东西孙志新大力支持,自己是搓不出来这样的高端玩意儿,只能盼着这两人能弄出来。瓦罐和坛子的用处可就多了,一是用来盛装或是密封东西,二是由于有了它,孙志新就可以做很多的其它东西,比如泡菜,又比如酿酒。更进一步想,瓦罐或是坛子一向是渔民用来钓乌贼的好东西,有了这个后把它系上绳浸到海里,什么都不用管,自然有想把它当家的乌贼跑进去居住,只需隔天去把它们拉出海面看里面有没有上当的笨家伙就行。 用瓦罐钓乌贼可是完全的无本生意,唯一的缺点就是效率不太高而已。可好处是它几乎不必付出什么人工,简单到只需选个临近海面的悬崖,将瓦罐口系上绳子方便收回,然后抛下瓦罐,隔上了段时间再来收瓦罐,就这么简单! 只是它实在不好做,对于泰格来说更是无中生有的新东西,孙志新又在陶艺上是个十足的笨蛋,只好坐在泰格边上给他出点子,把自己的所见所想告诉他,再由他灵巧的手指转化为成品。纳鲁就吃味了,不想泰格专美于孙志新面前,就自己也上,配合着泰格搓泥胚。 由于它的难度很大,孙志新对它又表现出了很大的重视态度。到最后纳鲁和泰格也没了那种争强好胜的心,两人全心全意的配合着想让这个孙志新表示有极大用处的东西出世。眼下泰格和纳鲁正面对面坐着,一个搓上面塑形,一个扶着下面保持它不会坍塌,配合得如鱼得水。 都说认真的男人是最有魅力的,是男人气质里最吸引人的一面——这话大概是女人说的,反正孙志新没感觉出来认真的男人到底哪点可爱,哪里有吸引力。老实说,两个成熟而极具魅力的伟男子一起把两双厚实的大手放到车盘上搓泥胚的样子真的很搞。特别是纳鲁和泰格这种,一个成熟阳刚,一个英伟卓绝,面对面的搓泥巴玩,看上去就更搞。 整个画面不免让孙志新想了某部电影的情节,男女主角相拥相抱一起搓泥巴的场景。再把男女主角换成纳鲁与泰格代入,这两只谁抱谁好呢?先想像纳鲁抱泰格,再想像泰格抱纳鲁,直被雷得天雷滚滚而下,就宛如十道天劫一般劈得人外焦里嫩。孙志新想来想去,很没良心的坐在旁边闷声窍笑。“ 又看了一阵,嘴里忍不住就哼开第六感生死恋的主题曲:“Oh,oh,myl,Ihuoue……(哦!亲爱的,在漫长孤寂的时光中,我一直渴望着你的接近)” 奇怪腔调和旋律引起两人的注意,都停下来看孙志新:“你在唱什么?” 孙志新噗的一声狂笑开,又用手捶着地面笑个不止。 泰格是更了解孙志新的恶劣性子的,本能的就觉得这人心里准是没想着什么好事,豹眼犀利的闪烁了两下,拿警告的眼神去瞧他。 孙志新可以无视泰格的眼神,却无法无视他们两人手中正在坍塌的泥胚,惊叫道:“哎哟,废了,废了!” 可不正是,一个好好的几乎就要成形的瓦罐泥胚就被孙志新一曲歪唱给废了,瞧得孙志新肉疼不已。事实证明,屁可以乱放,歌却是不能乱唱的……它真的会唱出无法预料的反应和血的代价来。 82、最后的准备 最后那个大型的瓦罐最终还是没有做出来,纳鲁和泰格为此很不满意,两人约好明天继续合作,很有点不把它弄出来就誓不罢休的味道。 孙志新则很满意,望着月光下一溜摆放的各种陶器仔细数,发现这那两个猛人的本事真的很惊人!泥胚碗有二十七个,陶壶四个,陶盘九个,小型的广口罐有三个。纳鲁还捏了一对鱼,悄悄的对孙志新说是接吻鱼来着。他听过了一次接吻鱼的故事就一直没忘,比照着在河里见过的鱼的样子捏了一对接吻鱼出来。 纳鲁已经捏了半天粘土,确实感觉比来粘土比一般的泥土确实有着太大的不同,无论可塑性还是那种细腻的质感都要胜出太多太多。觉出了粘土是好东西,他就不肯浪费材费,捏出来的那一对鱼只有食指的两个指节长,大约也差不多跟食指一样,模样就是小河里的鲫鱼,很是袖珍可爱。 孙志新瞅着这一对惟妙惟肖的小鱼闷笑了半天,很无良的用细枝在一条鱼身上写下了孙志新三个汉字,又按照纳鲁名字的发声在另一条鱼上写上纳鲁两个字。然后把两条鱼嘴对嘴的放到一起——嘿!还真挺有趣。 然后泰格见了不爽,硬是捏了一条一模一样的来摆上去,还强押着孙志新往上写他其实压根儿就看不懂的汉字。孙志新只好在第三条鱼上按照泰格的名字写上泰格两个字,泰格这才爽了。其实孙志新很想写蠢货两个字的,又觉得实在对不起泰格,最终没有胡乱搞怪。 三条小鱼搁一块儿,越瞧越觉得模样很逗人,就是不知道烧成成品以后是啥模样?孙志新期待得很。 此时天色已晚,正要赶这两货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可摆好了泥胚晾着等它们变干变坚实后回来,却发现两个家伙早已经在自己的帐蓬里睡下,还在那里小声说话,像是在讨论明天打猎回来怎么合作继续做那个大型的瓦罐的事情。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孙志新总觉得这两个家伙经过合伙搓瓦罐的事后像是阶级兄弟情谊大涨的样子,没以前那么剑拨驽张的。唔,这大约算是好事吧,至少以后吃饭的时候不容易被两人喷射出来的流弹打到。 得,这二们是大爷,赶不走的。孙志新只好把帐蓬前厅的火坑烧得旺些,自己就在那里躺下。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9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天亮后醒来的时候猎人们已经出发了,早饭是布库做的,还给孙志新留得有,正放在火坑边煨着保持着温度。这孩子永远这么勤劳,永远这么贴心,孙志新真是爱他爱得很,觉得就像自己的亲儿子一样。 出帐蓬洗漱完毕到处找布库没找着,估计这孩子又拾柴去了,拾柴是他每天雷打不动的工作,小家伙负责得很,无论怎么玩都没误过事。现代的孩子懂事的程度哪能跟他比?孙志新越想就越是疼布库,心里总想着要做点什么好玩的好吃的奖赏他。嗯,也不能说是奖赏,孙志新就是忍不住会喜欢这个孩子,本能的想要对他好。 一时半会没想出来送他什么,孙志新先去昨天挖出来的陶窑溜了一圈。 仔细观察着这个自己和一帮孩子弄出来的陶窑,因为当时火烧得够旺,众孩子齐心协合往里塞的柴火也够多,今天这个时候它的温度都还没有冷却,用手摸上去还微烫。孙志新仔细的看它,发现窑室的四壁已经被烧得干结凝固,比自己想像的还要好些。也就是说,这个陶窑已经算是搭建成功,随时可以进行烧陶工作。 现在的事一是准备燃料,二是等待纳鲁和泰格做出来的陶胚变干固形,就可以开工。 回头去看陶胚晾晒的场地,孙志新不由得又是心中大暖。那本是昨夜散乱摆放的陶胚不知道被谁小心翼翼的收捡整齐,还用带剌的荆棘把它们醒目的围出来,用来告诉别人不要靠近,免得弄坏这些东西。 会这么做的不是族里的女人就是族里的老人,只有他们才有这些细腻入微的心思。孙志新看着那一圈深褐色的荆棘丛,心里怀着满满的欢喜。无论是谁,自己的劳动成果被人呵护着仔细保护,其开怀的程度就跟孙志新现在差不多吧。 如此就让孙志新觉得自己做再多的事都值回了票价,或者说收获得更多,因为物品有价,唯有情义才是无价,一圈用来保护的荆棘丛代表了很多美好的东西。这些史前人类很懂得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更懂得在粗鲁愚昧的外表下生就一颗尊重生活与他人的心。孙志新目光温暖的看着它们,又一次觉得这一次的穿越实在是上天莫大的恩赐! 眼光又看到荆棘圈外头有些凌乱放置的各式陶艺制品,观其手工多半是出自族里的小孩。估计是早上看到了这些陶胚后觉得好玩,一个个就捏着玩,然后随便的弃在了这里。他们不敢去动孙志新的粘土,只随便掏了泥巴来捏这些小玩意儿,它们之中绝大多数都捏成了四不像,只有少数还挺不错,。 怀里别人对待自己的劳动成果那样珍视的心态 ,孙志新微笑着将那些小东西收进荆棘圈内,反正就是附带着烧一烧,想必这些孩子见了最终的成品以后会很高兴。 到了中午时分,怕陶胚被阳光晒得开裂,孙志新就用毛皮蘸了水涂到它们的表面防止出现裂纹。晾晒的时间大约要花个几天,最后等干硬得差不多的时候就可以烧制。 接下来的事就准备燃料,孙志新仔细思考过后觉得以目前情况来说燃料最好是准备两种,一是干柴,二是用干柴做出来的木炭。 其中的原理是很有讲究的,首先,单纯燃烧木柴,温度达不到粘土结晶化的温度,它需要800至1200的温度,而普通的木柴燃只有420度左右。将木柴变成木炭,它燃烧时发出热量的潜力非常可观,合适的炉膛很轻易的就能让火炭燃烧时达到1000度以上。关于这方面的佐证资料有很多,中国古代用它来炼钢溶化生铁就足以证明了它在这方面的潜力。 但烧陶又需要大火锻造,因此木柴也是必需的,更可以防止升温太快而炸裂陶胚。因此投烯料的过程应该是木柴木炭木柴。如此考虑燃料的投放结构相对来说比较全面,同时它们会在闷燃期以及大火煅烧期生成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在不同的时期呈现不同的化学作用,最后得到品质优良的陶器。 孙志新自己也知道,由于整个烧陶一事的长期筹划准备,以及自己的做事容易半路出岔子的跳脱毛病,中间已经浪费了很多时间。冬天的脚步越来越近,时间经不起消耗,所以他的计划得改改,到了真正烧窑的时候不说一窑能出多少精品陶器,但接近中上品的目的最好要达到。这样无论使用还是以后用来交换,才不致于出岔子。 接下来的几天孙志新无视泰格的抱怨和纳鲁欲求不满的眼光,每天除了两人搓陶胚的时间允许呆在自己帐蓬里,其它时候除了吃饭必须要赶走这两个家伙,不然以自己心软的毛病,有这两个祸害在的话,他什么事都干不好。为此他甚至还去请动了奥瑞克智者,让他老人家出面来帮自己赶走这两个总是赖在自己帐蓬里不肯走的顽固份子。 接着就是烧火炭,要取得它最简单的办法是用工具来用闷熄法制得。就是取一个容具,把燃燃着的干柴放进去,盖上盖子隔绝空气,木柴就会在里面闷燃到空气耗尽,得到极具燃烧潜力的木炭。整个过程其实不难,古中国明清时代连大户人家的丫头都知道用广口罐子采用这种办法制取用来在冬季取暖用的木炭。 只是可这儿会根本没有合适的工具,罐子这玩意儿还没有烧出来呢,整个制炭的过程就流入一种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怪圈。整个情况也从侧面表面出了实用容器出现的必要性,缺少了这些必要的生活生产工具,已经严重的限制了两边部族的长展。 所谓东边不亮西边亮,此路不通孙志新索性采用埋坑式的方法制取木炭。挖一个大坑,将木柴全堆进去点然,然后盖土盖沙闷熄它,从而到到不完全燃烧的木岩。这样的坏处是工作量大,成功率低,浪费木柴的量也比较多,同还得多走一步进行挑选木炭的工序,因为整个法子太粗糙,良品率肯定低。不过这样也有一好处,就是一次性可以制很多。 第一天孙志新领着一帮小鬼干这话,差点没把大伙儿累死。第二天继续拼命,孙志新快要疯了,完全没预料到劳动量会这么的大,要不是部族的孩子无论男女都不是什么娇弱的货色,他还真干不下去。第三天,解放,猛男兄塔里木从采集桄榔的营地那边回来支援了,孙志新才看到了曙光。 果然,猛将兄出马,一个顶俩……错了,他一个能顶十个!木炭的产量这才慢慢累积起来,到达第六天的时候,泥胚差不多已经晾晒干,木岩的堆积量也达到了可以烧一窑陶器的量。 第七天,送走了纳鲁和泰格去打猎,孙志新终于痛下决心:今天就要烧陶,成功与失败,绝对不能再拖! 83、胜利的欢呼!01 隔天一大清早孙志新就带领着一帮孩子,还有自己最主要的助手,猛男兄塔里木同志来到河对岸的陶窑边上准备今天正式动手开烧陶器。很给力的孩子们与猛男兄早就已经把木柴和木炭堆到了陶窑边上,比起孙志新,他们还更兴奋,很早就起来做这件准备工作。他们甚至已经抢先一步将陶胚送进了陶窑,做了所有他们能做的事,就等着开火烧陶! 就连纳鲁和泰格都放心不下这件事,两人用鼓励期盼的眼光看了孙志新许久后才依依不舍的出发去打猎,这让孙志新感觉压力倍重,心里很是担心要是万一不心烧失败了,他还真没法面对这两个家伙饱含希望的眼光。这两位好同志可是很支持孙志新的烧陶大业,晒出来的陶胚有一大半都是他们俩人捏出来的…… 烧陶一事已经通知过了智者奥瑞克,他带着族里其它的人聚在陶窑边上,用很感觉到新奇的目光打量着那个看起来并不怎么起眼的陶窑。和孙志新相熟的阿尔法和哥本也在,阿尔法站在奥瑞的身边,哥本则像一只跳蚤一样围着陶窑转来转去的观看。 奥瑞克对待孙志新的态度一向是放羊吃草的做法,让他高兴怎么捣鼓就怎么怎么捣鼓。可制陶一事实在是太过大条,他无法坐着静静的守着等待结果,终于按捺不住的跳了出来想参与进去。 做这一名年长的长者,更做为一名见识和智慧都比其它人更为广博的智者,没人能比奥瑞克更加清楚陶具烧制成功的意义!它会代表着整个部族的生活都会大大的向进迈步一步,一如考古史上记载的那样:陶器的出现,是新石器时代的重要特征之一。 所以奥瑞克和孙志新就在那里很和谐的扯着皮: 孙志新道:“准备点火!” 奥瑞克则道:“慢着!” 孙志新一脸不懂的瞧他,奥瑞克又道:“先让我企求先祖和神明的帮助。有了他们的看护,一定可以烧成!” 好诡异的理由。孙志新听得一脸囧然,这是什么事啊…… 但固执的老顽固显然无视孙志新的想法,神情肃穆的回到自己帐蓬里去取来一根杖。在这以前孙志新还没见到老头儿动用过这根看起来很特别的东西,此时瞧他脸带着庄严郑重的表情捧着它走回来,整个衰老的身体散发着一种无形的气势,他还真的不敢造次。 “是大巫杖!”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9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啥米?听这口气……好像是很了不得的东西。 孙志新听到有人在小声的倒吸气,用不敢置信的口气说话,忍不住就仔细去看那根什么所谓的大巫杖。 那杖足有一人高,咋一眼看上去的那模样非常叫人之不愉快。它顶部插着一个人头骷髅——别怀疑,真的是颗没有皮肉的不知道风干了多少年的人头骷髅。骷髅两个黑漆漆的眼洞里各塞着一块宝石,一红一蓝,看上去像是天然的大块红宝石和蓝宝石,显得比泰格送给孙志新的珍珠还要珍贵。骷髅的头顶上固定着一圈羽毛,像印地安人的头饰那样呈披散下来。那些羽毛多是鸟类的尾羽,色彩极为鲜艳,被戴在骷髅头上看上去就更加的怪异。骷髅头下方三寸的位置又悬挂着许多兽牙,林林总总怕是好有几十枚,越发使得整根杖看起来怪异而古朴,就像是某件古老的巫术道具。 对于这东西,孙志新打心底是不喜的,觉得它残酷而愚昧。可接下来奥瑞克的举动和话语完全推翻了他的想法。 奥瑞克动作轻柔的抚摸着那颗可怕的骷髅头,低声道:“我所有的先祖,请站到我的背后,与我一起见证这个伟大的时刻。” 孙志新猛地一震,突然想起似乎纳鲁和泰格都有提到过,部族是信奉神灵和先祖的。前一任的智者去世,他的人头就会被保留下来,制成某种器具用来保佑整个部族。直到后一任的智者去世,他的人头才会取代前一颗,此时被取代的人头才会真正得到安息,庄严下葬。 神灵什么的,孙志新不信,可部族的人信。因为他们认为先一代的智者就算是已经逝去,他的魂灵仍然会忠诚的守护着自己的部族。换一个角度说,就是前一任的智者就算人已经不在了,可他的某种精神力量依然在给予整个部族以庇护。 孙志新无法不敬重这一点,那颗骷髅头已经超越了它本般所代表的意义,而是具有某种更加伟大的象征意义——就算我已经不在,可我依然会忠诚的守护着你们! 对于这个孙志新是无比相信的——人可以不存在,但很多珍贵的东西会留下一直流传,比如激发人心的精神力量,又比如坚定而伟大的信念! 我,会一直守护着你们! 那根杖头上顶着的并不美丽的东西传递的就是这个信息。 眼眶忍不住一潮,孙志新往前迈了两步,无畏而诚实的平视着那颗怪异的头颅,诚挚的正色道:“感谢先祖的庇佑,请赐于我勇气和力量。保佑我和我的族人能生活得更好。” 奥瑞克微微一愕,随即笑了。 他一直以为这个‘白人’会轻视部族的传统,不肯相信那些古老的力量,因为他表现出来的强大与博学早已经超出了整个部族,包括自己的认知。他担心他会骄傲,会用自己无法掌控的理念击毁部族一直以来赖以生存的某些伟大的理念。但很显然的他错了,这个‘白人’比他想像的更谦虚,更懂得接受一些真正的珍贵东西。 就像此刻,他清清楚楚的看到那一对黑如墨玉样的眼里闪动的是强自压抑的激动,还有对部族先祖的无私付出的全心全意的敬重。 “来。”奥瑞克冲孙志新招手,微笑着,脸容不再阴谲诡秘,而是笑成一个真正慈祥的老人。“不要怕,摸摸它,它会给你祝福。” 孙志新上前摸了摸那颗头,感觉没他想像中的可怕。又或许是心理变化的原因,他真的觉得手摸上去的时候,那颗头在向自己传递某种一直以来伴随着部族生存的理念:要勇敢,要执着,一直幸福的生存下去! “感觉到了吗?它的力量。” “嗯。”孙志新应道,他感觉到了,不是奥瑞克所说的力量,而的它代表的信念。这个东西不会受时空的阻隔,可以存在于任何地方,无论隔了多久它都会一直流传下去,化为强大的精神力量。 奥瑞克一手持杖,一手伸过去抚摸孙志新的额头,再用枯干的嘴唇在他额头上被抚摸过的位置留下一个虔诚的轻吻:“祝福你,我的孩子。” 孙志新弯起嘴角浅浅一笑:“我收下了。谢谢您的祝福。” 下一刻,奥瑞克猛然摸出一片石刀,用力在自己腕脉上割了一记,把血甩进陶窑的炉膛里。 孙志新没有去阻止他,他知道在古老的信念里人们都相信血液中会带着力量,这个干枯的老头儿正在用自己坚信不移的方式在支持自己。这会让人觉得很幸福,充满了信心了一定能成功的信心。 直到他看见奥瑞克打算没完没了的继续让血流下去,孙志新才强行打断了他这个仪式,温声道:“智者,够了,已经够了。” 奥瑞克默黙的退下去,脚步有些虚浮。孙志新扶住他,冲塔里木挥挥手,叫道:“塔里木,点火!” 那柴火是堆好了的,哥本为了秀自己向新志新学习的新式高效钻木取火法,火种也是准备好了的。 听到孙志新的叫唤,还不待塔里木来取火种,他就已经将火种投了进去,还趴在窑口上小心翼翼的吹火,让火焰燃起来。 火焰很快就燃了起来,发出快活的红色火苗。从现在开始,就是漫长的正式烧陶时间。 一般来说由于土制陶窑的效率不高,烧陶的时间会显得更长。整个烧制的时间线会大致分为三段,升温过程、高温煅烧过程、降温过程。 升温过程以种窑来说,大致需要2025个小时。高温的煅烧过程时间不长,大约需要35小时。最后的降温过程需要1,完成整窑的陶器烧结,整整需要两天的时间!陶器的烧成并不是想像的那么容易! 孙志新紧紧的盯着门口的火焰颜色,看它们由红色转成大红色,再转成深红色,整个过程就已经耗过了两小时。 吩咐人按照自己预计中的速度添加干柴,孙志新一直掐表看着间,心里做好了守在这里两天两夜长期抗战的准备。 又过去一小时,孙志新请塔里木在陶窑顶上开出临时散发水蒸汽的通道,让所谓的附着水全部蒸发出去。 陶窑的温度渐渐升高,孙志新也没有温度计啥的,只能凭着在PDA上看到过的资料大致估计火焰的温度。此时它就四百来度的样子,但滚滚散发的热量已经由火口和陶窑顶部开出来的散发水蒸汽的通道扩散出来,使得附近开始升温,让人感觉到一片燥热。 到了中午过后,孙志新估计水汽已经散得差不多,让塔里木将散汽通路堵上,全窑开始闷烧。这个过程的变化不大,只能等待窑室里进一步的升温。 漫长的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孙志新寸步不离的守着陶窑,看温度慢慢上升。周围围着的人并没有闲着,人们自动自发的组织起来送水给参与烧窑工作的人喝,又去林子里拾柴以备不时之需。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俺和俺女人上街买饼吃,买饼的师傅突然心情大好的给俺加了两倍份量馅。俺喜翻了,俺女人郁闷了,一直问:“这厮是不是也是看耽美文的?” 狂囧…… 于是俺就说下回咱写百合文,然后再带你去买别的……比如Bra,对方一定会给你加料,卖给你带三只扣碗的Bra.加量,不加价! 84、胜利的欢呼!02 到了下午猎人们回来的时候火焰已经转成了微微接近玫瑰红色的颜色,这即是意味着火焰的温度已经差不多达到了600度左右,差不多是不经人工催化下干柴在炉膛里燃烧的顶点。 孙志新密切关注着火焰,冲守在一旁的孩子们叫道:“大伙儿上,吹火!” 史前人类并不知道向火焰里输出氧气可以提高燃势,增加火焰的温度,但孙志新知道,所以提早准备好了最原始的催火工具——吹火筒。 一群孩子就奔过来,一人手里合着一支竹筒,全鼓足了劲向着火口猛吹。便见有了更多氧气的提供,那火焰顿时烧得更猛,现出艳丽的玫瑰红来。这样持续两小时左右就可以投木炭,一步步将燃料换成木炭,继续升温。 此时纳鲁和泰格已经回来了,正和奥格一起赶过来。三人看着陶窑边上的孙志新,他正浑身是汗的守着,整张脸乌漆麻黑的全是炭灰,又被汗水冲出一道道的痕迹,全然不复平时清俊英气的形像。 头一次的三人回来以后没有像往常那样如饿死鬼抬胎一样吵着要东西吃,就连向神情专注的孙志新招呼都没打就默默排到了吹火的队伍中。 用人力吹火,费时费劲费力,但目前除了这个办法以外完全找不到更好的办法替代,只能是一波人吹累了以后再换下一波人,以此循环。手摇式叶片吹风机是来不及做的,只能期待以后烧陶时再改进。 孙志新也无心分神去顾及到其它的,此时窑室内的温度已经到了比较关键的时候,一但中间出现失误,就可能有极大的失败风险。已经投入了这么多的人力、物力、精力,以及太多人的期盼,失败的打击别说是别人,就是他自己都承受不起。 没人做饭,家里那仨只好又到康师傅家里去混伙食,布库不肯去,他想守在孙志新身边。这一次没有人抱怨康师傅的老婆手艺不如孙志新来得好,就连毒嘴毒舌的别扭孩子奥格都沉默着,匆匆吃完了饭就去砍剩下不多的竹子,把它们打通了来做成临时的吹火筒。吹火筒这个工具也在消耗,越离火焰近越容易被烧着,一节节的总是越用越短。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0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晚饭是纳鲁送给孙志新的,孙志新根本没意识到谁递给了他晚饭,只是接过来就开始猛吃,嘴巴里嚼着食物时那眼光也一直紧盯着炉火,不肯错过一丝毫的变化。纳鲁和泰格对视了一眼,不声不响的蹲到孙志新身边,宛如两个忠实的守护神。 晚上十点来钟的样子开始投木炭,温度持续升高。透过偶尔出现的缝隙看到了泥胚已经被烧得红亮,并且很让人欣慰的没有看到有裂缝的痕迹,至少孙志新看到的那些没有。 午夜时分,无论奥瑞克怎么赶,猎人们都围在陶窑边上不肯离开,希望一但缺人吹火时就可以上去帮忙。那群最早轮番上阵的孩子早已经累得狠了,腮帮子都吹得酸痛难忍。 齐心协力众志成诚的效果之下就是到了凌晨两点时间分,木炭燃烧的火焰已经转成了明亮的桔火色,这就代表着炉温已经达到了1100度的样子,开始了最激烈的高温煅烧过程。 “塔里木!使劲投炭!保持这个温度,直到我叫停!”孙志新叫了一声,自己随手从身边一个人的手里抢了一根吹火筒过来,鼓起腮帮着往里猛吹。已经到了最艰难的时候,孙志新开始在拼老命。 塔里木其实也已经累得够呛,从一开始坚持到现在的人中就有他。听到孙志新的叫唤,憨厚的汉子知道已经到了紧要关头,硬是咬牙强撑着鼓起一身的健子肉,像个大力士一样举起装有木炭的柳条筐,按照孙志新所说的方法快速而均匀的通过火口洒进炉膛里。 炉膛里的高温让木炭一洒进来后见火就燃,又得了充分的氧气供应,一直很好的保持着这种高温。 孙志新抢的吹火筒正好是泰格的。泰格转头看了两眼,将布库手里的吹火筒夺过来,也凑近开始吹—— 这一烧就烧到了天亮,结果是整个营地谁也没睡,全在那里投炭,吹火。 于是乎,整个营地首次的全体猎人没有出营地去打猎的情况出现了。全体部族成员都熬了整整一个晚上,还要怎么出去打猎?难不成给野兽送菜去?纳鲁和泰格干脆下令全体守在陶窑边上帮忙不出去。 到得此时整整二十四小时已经过去,孙志新熬夜熬得脚步虚受,两只眼睛布满了血丝,眼底下也出现漆黑的眼圈。 纳鲁坐到了孙志新的背后,揽住孙志新的胸脯让他用背靠着自己,轻声道:“小新,休息一会儿,我给你看着。” 孙志新本已经头脑发涨,听到这话猛地一甩头,才惊觉纳鲁和泰格守在自己身边也不知道守了多久。 瞪了瞪眼,叫道:“纳鲁,去吹火!泰格,给我打点水来,让我清醒一下。” 纳鲁心里涌起一阵怜惜的疼痛,情不自禁的在孙志新额角吻了一记,提起吹火筒吹去了。泰格则二话不说的起身,一把拎起孙志新来到河边,将他的头按进河水里,然后再拎着他回陶窑边上。 泰格粗暴的行为带来的孙志新的精神大振,当真是痛并快乐着。孙志新无声的冲泰格笑笑,道:“帮个忙,和塔里木一起在陶窑边上开个孔,让我看看陶胚的颜色。当心,火焰温度很高,千万别被烧到。” 泰格目光如水的看着他,忍不住也像纳鲁那样的孙志新额头吻了一记,这才离开和塔里木掘开观察孔去了。 塔里木脑子不大灵光,可泰格机智过人,知道现在那炉温靠近不得,就选了一个安全的位置掏开一个缺口形成观察孔。这也是孙志新叫他去而不叫纳鲁去的原因,纳鲁在这方面的灵活应变就远不如他。 纵然这样那缺口一掏开,喷发出来的热量还是逼得两人步步后退,感觉身边的温度像是一下就升了起来。 孙志新小心翼翼的从侧面微微靠近观察孔看了一阵,就见所有的陶胚已经被烧成晶莹的剔透的明黄色,即是它们和窑温一起上升到超到了1200度的温度,正在迅速的结晶固化,发生整个烧陶过程中最重要的质变过程,只需再坚持一段时间就可以转入降温的过程。 由于温度太高,孙志新不敢靠得太近,只隐约看见窑室里一片鲜艳的明黄,像是形势一片大好的样子。 奥瑞克见孙志新脸上慢慢染上一层喜色,忍不住小心问道:“怎么样?有没有出题?” 孙志新摇摇头,叫道:“堵上这个口子,继续加大火,再烧一小时。” 奥瑞克没问出个所以然来,急得枯干的脸上一片急色,自己也抢过一根吹火筒,完全不顾自己年迈体弱,照样冲上去吹火。 阿尔法和哥本两人才从上一波吹火的队伍里退下来,哥本性格急,还没有休息一会儿就在那里跳脚,叫道:“你倒是说呀!烧得怎么样了?” 孙志新顿了一顿,心里也没啥信心,只道:“好像不太坏。” 哥本于是更急,那表情就像想冲上去给孙志新来一拳似的。阿尔法拉住他,道:“别去吵孙志新,给我安静点!” 哥本只安静了片刻,就又冲上去往火口里塞木炭,绝对不肯真正安静下来。 十点左右,停止投放木炭,开始往火口里添加木柴,进入到第三步降温的过程。 其实到了这一步,整个烧陶的过程差不多已经大势已去,只是保持窑温不要降得太快以免得烧制的陶器炸裂就行。 孙志新摇摇晃晃看着火焰的颜色由明黄转成桔黄,再继续向着红色的颜色转化,无论身体与心灵都疲倦到了极点,强撑着眼皮几乎就要撑不住。其它人都已经轮换着回去睡过,就连纳鲁和泰格都换班去睡过,所有人中就只有他和塔里木从头守到尾。而比起塔里木的只动身体不动脑子,孙志新是体力和精神在双重消耗,接近三十个小时这样撑下来,他还没倒完全是一口信念撑在那里:别人可以退,自己绝对不能退! 纳鲁和泰格再次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这样的孙志新——倔强的咬着牙苦撑,整张脸似乎都在一天一夜的时间中小了一圈,显得一双黑眼出奇的大,竟像是更亮了。他脸上的脸色已经疲倦到了极点,可嘴唇依然像十几个小时之前一样的紧抿着露出刚毅的线条,眼瞳里熊熊燃烧着决不放弃的明亮眼神。尽管他是那么的狼狈,一身的污渍,脸花得连肤色都看不见,可这样的孙志新却从头到脚都散发着无穷的魅力,那股强大的意志从他脸上、身上、眼神里透出来,吸引得所有人的视线如同遇到磁石一般紧紧吸附在他身上。 纳鲁看着他,心里又是疼惜又是自豪。这就是自己看上的男人,那股卓绝的风采,无人能及!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0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泰格用力的握紧了拳头,转头看向纳鲁,一字一顿的道:“纳鲁,孙志新我绝对不会放弃!无论什么挑战,你只管提出来,我泰格绝对不会皱下眉头!” 纳鲁挑了挑眉,道:“你晚了,他把心给了我。” 泰格豹眼一凝,嘴唇抿成一条直线,随即长声笑道:“这不是由你说了算。放心,我不会输给你,我会赢得他的心!” 纳鲁不再说话,眼光如刀般凌厉的看过去。泰格正面迎上他的眼光,照样的锋芒毕露! 作者有话要说: 整个十一吃吃喝喝的就完结了,完全没有啥感觉……总之现在感觉过节好像感觉不到以前过节的气氛似的。难道是自己老了? 俺想去远足、俺想去旅游、俺想招集一帮子朋友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结果,整个十一前三天下雨就下了三天,俺远足最大的距离就是到亲戚家吃吃喝喝,远大的折腾就是喝酒的时候很无良的去灌醉俺家的亲戚。 真没劲…… 85、胜利的欢呼!... 孙志新正低头看着火口,低血糖再加上长时间的苦守,忽然一阵头晕眼花,身体一歪就向火口一头扎过去。 对峙的两人忽然就动了,纳鲁如同一头苍狼一样冲出去,一把就勾住了孙志新的腰,把他往怀里带。泰格后发先至,却是如同猎豹一样抢先奔到火口,直冲最要命的位置,伸臂就将孙志新的头脸护住! 他护住了孙志新的头脸,却无法护住自己的手臂,炽热的火焰舔到他的手臂上,立即就传出一阵皮肉烧灼的味道。 孙志新大惊,失声大叫:“泰格!” 纳鲁一手揽着孙志新,另一手伸出去抓住泰格的另一只手臂,随后猛地发劲,带着三个人一起往地面倒。 孙志新一倒地就惊慌的冲泰格爬过去,情急之中竟是暴发了极大的力量,一把就将一米九几的大高个儿扯了起来,厉声喝道:“你不要命了!走,跟我去河边,把手臂泡到水里!这种烧伤需要迅速降温!” 泰格咧着嘴,痛得满头冷汗,却是推了孙志新一把,呲牙咧嘴的道:“我自己去,你守在这里。” 换作平时,以泰格的心计,此时的伤势必然会当作攻占孙志新的心防的筹码,但现在他并没有,只是忍痛抱着手臂独自走向河边,口气淡淡的冲纳鲁道:“人交给你了,守好,别再出事。” 纳鲁眼光默了默,推了一把孙志新,道:“听他的。这人……让我不得不服。” 孙志新看了一眼泰格的背影,形势也确实由不得他分神,强行将心神转回来,继续守着陶窑将一步步火焰温度变化的安排指挥下去。已经走到这一步了,更是容不得半点差错! 泰格独自一人处理伤势,先是像孙志新说的那样把烧伤的整只手臂都伸进水里用河水侵泡隆温,过了一会儿布库跑回来兑了温盐水给他冲洗干净伤处,又厚厚的涂上一层磨好的田七粉。那伤先头看起来就很严重,此时处理好之后无可避免的整个小臂上全起了大水泡,看起来更加吓人。 烧伤或是烫伤皆是极疼,泰格却没吱声,涂好药就转回孙志新和纳鲁两人身边。孙志新全神看着窑火没有注意到他回来,纳鲁冲泰格点点头,泰格也向他回以放松的一笑。两个本还是剑拨驽张的男人在对待大事处理的问题是竟是极有默契。 下午五点的时候停止添加干柴,让剩下的燃料继续燃烧。虽然此时已经用不着再管了,但孙志新仍然不肯放弃,仍是守在陶窑边上。奥瑞克强行将部族的成员押回去睡觉,唯有纳鲁和泰格仍然守在孙志新边上。 孙志新看了一眼泰格的伤,他整只右臂上大大小小的水泡怕是有十几只。心里顿时一片大痛,让纳鲁去取了亚麻油和田七粉来,重新调和了用羽毛轻轻涂在伤处上。 纳鲁默默的看着,心里不是不吃味,却着实感激危急的那一刻泰格的应变反应之迅速及时。要是让孙志新头伸过去被那么烧一下……他简直不敢想那后果。 “你怎么这么蠢?”孙志新心疼的抱怨。 泰格呵呵笑了两声:“当时没多想,要让我多想想的话,肯定没那么傻会把手臂伸过去。放心,没事,我跟纳鲁一样结实,过几天就会好。” 孙志新心里一悸,顿时不作声了,手里的动作放得更加轻柔,唯恐用羽毛涂药的时候弄痛了他。 三人一起坐了一阵,孙志新强地将两人赶回去睡觉。打猎中止的事可以偶发一次,但绝对不能再出现。两人拗不过他,又都是做事分得出轻重缓急的伟男子,纵是再心疼孙志新也只得回去睡觉,留下孙志新独自一人一守就守到早上。 早上时分孙志新的脑子早已经乱得一塌胡涂,哥本带来的早饭的时候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吃光它的。 然后整个营地的人都来了,估计着温度应该已经降得差不多,塔里木大着胆子伸手小心的去摸了一个火口里的温度,道:“孙志新,只是有些烫手,可以开窑了不?” 在这之前孙志新有过无数的担心,总是控制不住的想假如万一烧失败怎么办?投入了这么多的人力和物资进去,连猎人们都放弃了一天的食物获取来帮忙,要是烧失败……想到这个时孙志新就觉得自己连开窑的勇气都没有。可这会听到塔里木的叫喊,心里生出的竟是一种尘埃落定已经无法改变的感觉。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还如痛痛快快的豁出去求个结果! 新志新猛然振作精神,道:“开窑!” 塔里木也有些紧松起来,跟在孙志新后头叫道:“开窑!“ 现代真正的陶窑容积都非常大,人可以直接走进去堆放陶胚,封窑后开烧,烧成以后再进去拿出来。而像这样的史前土窑只能从侧面挖开取陶。 本着下次还要使用的原则,塔里木和其它人挖的时候很小心,尽力保证陶窑结构完整,也尽力避免在这个过程中碰坏里面的东西。所有人全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观看,如同孙志新一样屏息静气的等待最终的结果。 挖了一阵,碰上了已经被烧结得有些陶化的窑室内壁,塔里木回头过来看着孙志新。 “敲破它!小心些,不要被里面的温度伤到。”孙志新道。烧结的内壁给了他点信心,连内壁都能烧结,想必里面的应该不会差得没底。 塔里木为主力,几个人一起蹲在那里敲敲打打,直接砸破内壁。 “当心!”孙志新叫道。 塔里木脑子笨,可肢体反应迅速,带着几人往旁边闪开,避过喷发出来的热浪。那股子热空气其实已经不是很烫火,但小心一点总是好的。 待得全气散尽,塔里木扒着洞口往里看,吃惊的发出一声:“咦?!” “怎么了?”孙志新的心一下就提到了胸口,不是当真烧坏了了吧? 塔里木怔怔看着里面的东西,张口结舌的道:“这是陶器?” 奥瑞克大急:“海风部族的蠢货!你倒是掏一个出来让大家看看!” 塔里木一点没为奥瑞克情急之下的人身攻击而发飙,而是带着一脸惊疑不定的神色伸手到窑室里去掏了一个东西出来。 那东西是一个陶碗,或者说它本应该是一个陶碗。而事实上它显然不是陶碗,陶碗应该泛黄发黑,表面很粗糙,有着这样那样的杂点斑痕或是细小的裂纹。而这东西看上去光滑无比,整个身体却是作雪白的颜色,除了样子看上去像陶碗,它的材质无论怎么看都不像一只陶碗。 可诚实的说,它显得比陶碗精致珍贵多了,那精巧的模样,细腻的表面,带着一层像是会反光样的质感,其优质的程度和陶碗相比,它在天上,陶碗则在地面,两者了质量相差得就是这个距离。 塔里木爱不释手的小心翼翼捧着手里的东西,他只看了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觉得它无一不好,就是看上去似乎没陶器结实,容易打破的样子。这算不算烧失败了?他不敢肯定,尽管他实在喜欢这个东西。眼下他差不多已经决定,假如孙志新说烧失败的话,他就会把这个东西珍藏起来,他实在很喜欢它的模样。 小心翼翼的捧着走过来,再小心翼翼交给孙志新,塔里木试探着问道:“这算是烧成什么了?失败没?” 奥瑞克眼睛瞪得滚圆的看着塔里木手里的陶碗,低声呻吟着:“噢,你这个蠢货……” 孙志新难以置信的瞪着手里还在散发着余温的陶碗。只见它洁白晶莹,因为工艺不足的原因并没有完全真正的洁白,而是微微泛着一层褐黄。它表面光滑而密实,完全找不到裂纹,仅是有些因为烧制经验欠缺和材料处理不当的原因而有些细微的杂砂点。同时因为纳鲁和泰格捏得精良,晾晒脱水也做到比较倒位,它在烧制过程中没有发生不良的形变,几乎保持了送进窑室的模样。 所以这东西,它不是陶器,而是瓷器!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0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这一窑的陶器,大家伙儿烧失败了,又烧成功了。因为最终的结果没有烧出陶器,却是烧出了更好的东西,瓷器!显然奥瑞克是个识货的,一眼就看出了陶器和瓷器的优劣之分,才会叫塔里木是个蠢货。 捧着这碗,孙志新突然有些想哭。把碗交给奥瑞克,孙志新忍了忍,可是没忍住,突地放声大笑:“哇哈哈哈!我们烧成了!我们烧出了比陶器还好的东西!这个不是陶器,而是瓷器!” 众人可没塔里木那样傻,早见他捧着这个白色的东西出来,只看那模样和品质就隐约在猜它应该比瓷器要好,可心里又不敢完全肯定。此时听到孙志新的确认,众人狂喜之下竟是欢声雷动! 自己的部族也可以烧制陶器了,而且比那还好,烧出来的东西是瓷器。 问毛是瓷器?不懂! 不过这个不重要,以后会懂的,总之以孙志新的说法,它强过陶器许多倍,知道这点就足够! 捧着这宝贝疙瘩,奥瑞克真的流泪了,一直低声道:“感谢先祖,感谢先祖!我们以后的生活会变得更好!” “哦野!哦野!”孙志新也在狂喜欢呼,叫了两声一口气没接上来,竟是仰天软倒在地。 “孙志新!”塔里木大惊,霍地窜上来。 奥瑞克仔细检查着倒在地上孙志新,半晌后松了口气,笑道:“没事,他太累,睡死过去了。” 近两天一直坚守阵地,孙志新真的是已经疲倦到了极限。像是印证他的话一般,孙志新立即就发出了震天价响的呼噜,形像全无的睡得四仰八叉。 哥本和阿尔法两人奔过来,笑道:“我们将他抬回他的帐蓬里去。智者,给个指示,不然他的帐蓬没人敢进。” 奥瑞克笑得应允,然后一直低头看手里的瓷碗,低声道:“宝贝啊,宝贝啊。” 那表情,那语气,那动作,如果孙志新醒着,会狂笑不止的说他像《魔戒》里守着魔戒的古鲁姆,一直瞪着碗说他是他的宝贝。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下午俺和俺女人,还有俺朋友,一对夫妻,四人一起搓麻将。俺那朋友是做生意的,打到中途时突然来生意,就由一个小女孩替俺朋友的老婆打。 小女孩大约八岁,长相一般,但神情说话真是鬼个机灵,显得聪慧狡黠之极。问她会不会打麻将,曰:“会打。只会打对对胡。” 又问:“什么时候学会的?” 答曰:“我妈尿急,我就替上她。很简单啊,几下就就会了,反正能碰就碰。凑拢就可以胡牌。” 俺们四人全体抽搐外带风中凌乱。 又问:“你是谁家的孩子?” 答曰:“我是我爸的二胎!超生的,罚了7500块钱。”她回答得之利索,都不带思考的。 超生的二胎……口气像说汽车的备胎一样。 我一个没忍住,顿时就笑喷! 哎哟喂,这小女娃太逗人了。 86、温存 据科学家说,人类的一生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睡眠,这话放在孙志新身上又被验证了一次。孙志新差不多一口气熬了四十八小时,一倒下去的结查果真足足睡了十几个小时,从下午睡到第二天早上五点多才醒过来。 醒过来时觉得身体很是温暖,有人正紧紧挨着自己睡着,一支手臂从自己颈下伸过来给自己当枕头。另一支手臂则横亘在自己腰上,环过整个腰间把自己拉向他那一边。身上的小皮裙早已经被人脱去,自己光裸的身体正睡在另一个火热的身体怀里,腰侧皮肤感觉到的是火烫而结实的皮肤。那些细密而有着毛绒绒的质感的毛发遍及身边人的小腹,正亲密的贴着自己的臀侧。微微呼吸了一口空气,鼻端就飘来熟悉的体味,夹杂着一股浓烈的男子气息直钻入鼻腔。 有这种气息,这种体温,还有这种熟悉的拥抱方式,当然只能是纳鲁,孙志新不必睁开眼睛去看都知道。 在这以前,孙志新从来料不到自己也会像现在一样在另一个男人的怀抱里醒来。但现在,他觉得很舒服,很惬意,被这种强势而带着保护性的姿态亲密的拥抱着,心里头出奇的一点不会感,反倒有一种被人全心全意呵护着的满足感。 叹了口气,孙志新觉得自己是真爱上纳鲁这个史前男人了。若不然的话,自己不会觉得被他当宠物一样抱着是件理所当然的事。 睁开眼,借着明明暗暗的火光看了纳鲁一眼。那人的动作看似强势,实则小心翼翼的护着他,任由自己舒服的平躺着,整体身体配合着自己的动作,一只手臂伸过来当了自己的枕头,另一只手又要护着自己,因此睡得很不舒服。 孙志新心里一柔,微微翻个身把自己转成背对纳鲁的动作,想要他睡得舒服一点。 其结果不知道纳鲁有没有睡得更舒服,孙志新自己倒是舒服了。纳鲁那家伙体温比常人更高,身体给人的感觉总是火烫着,这么一背过去,整个后背都贴上纳鲁火热的胸膛,感觉竟是舒服之极。 嗯……如果没有那玩意儿就好了。虽然它是疲软着的,可贴在自己的屁股上,无论温度和触感都感觉很怪异。孙志新有些受不了的翻白眼,看来就算自己已经喜欢上了纳鲁,可一但不是兴致勃发的时候,关于男男之间同性零距离的亲密无间接触,他还得需要花上一段时间更好的去适应。 微微这一翻身之间惊醒了纳鲁,纳鲁睁眼看了孙志新一眼后又闭上了眼睛,轻声道:“多睡一会儿,你连着敖了两天,身体受不了。” 孙志新一通狠睡,已经睡得久够饱,只是贪恋被纳鲁拥着的这种感觉,下意识的在他怀里转来转去的想找个更舒服的位置。 纳鲁被他蹭来蹭去的慢慢有了感觉,大手伸向孙志新腿间探去:“想要?” 孙志新顿时就囧了,一把抓住纳鲁作怪的手,恼羞成怒的道:“谁想要了?一边呆着去!” 真是的……就算想要也不要问得这么直白好不好?大家都是男人,大清早的最是兴奋的时候,这么心知肚明的事问得这么明白……真煞风景。要知道自己要过去自己心里这道坎还真太容易,这厮还非得赤果果的问出来,这下倒有,有那心思也没有那胆子了。 纳鲁倒是隐约能猜到孙志新的羞窘,轻声笑了两声:“你脸皮还是这么薄。” 我去,能跟你比么?厚得跟城墙转角似的,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 孙志新更觉不好意思,闭着眼不太好意思去看纳鲁,嘴里道:“放开我,让我起来。”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0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说着这话,心里贪恋着纳鲁怀里的温暖,话从嘴里出来就有了半推半就的味道。 纳鲁心思虽然不细腻,但对孙志新的感受却是极其敏感,嘴里呵呵笑着将孙志新抱得更紧了些,道:“不是不想和你亲热,一看到你,我天天都想要你。只是你连着两天烧那个……瓷器,一直都没有睡,身体实在累得厉害,所以我一直忍着呢,怕弄伤你。” “谁……谁弄伤谁?”孙志新更觉羞怒。尼玛滴!啥意思?为毛受伤的就一定是他?上次纳鲁得逞是自己心软。再说了,这事应该算是熟练工种吧?老是弄伤人,技术就不能有提升?老祖宗虽然确实说过先苦后甜是做人的好办法,但没必要事事都先苦后甜,比如这件事,一直都甜难道不行?另外自己和纳鲁也做不出人来,没那功能的不是…… 脑里子下意识的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感觉到纳鲁揽着自己的头,把它转过去朝向他。 随即纳鲁滚烫的嘴唇就盖了上来,温柔而不带欲望的在自己唇上轻轻了吻了一下。 只吻了一下纳鲁就移开了嘴唇,紧跟着眼皮上一热,纳鲁又吻了一下自己的眼。 两下轻吻,一记在唇上,一记在眼上,都轻得如同蝴蝶的翅膀扇过。没有炽热得仿佛要把人烧成灰烬的狂野欲望,只是最简单的呵护温存,有点像爱情一样的东西便像溪水一样潺潺的流进心底,醉了人。 被这样轻吻着呵护在怀的感觉实在太好,孙志新只觉自己像化成一团软一般,竟想一直这样赖在他怀里不想起来。 闭上眼就是不想睁开,直到感觉到纳鲁将自己搂在怀里紧了紧,孙志新才睁开眼。 一眼开眼,就对上纳鲁深棕色的眼睛,它们在突明突暗的火光幽深得像深潭。那人正专注的看着自己,眼底一片柔情密意,全掩在浓密的眼睫毛下。 孙志新曾经以为男人的眼睫毛如果又浓又卷曲的话会显得很娘娘腔。但这样近距离看纳鲁的时候他知道自己错了,有着突出眉骨的纳鲁,浓密而卷曲的长睫毛一半隐在眼眶的阴影里,一半露在火力中轻轻颤动的时候,一时之间只让孙志新联想到雄鸟那美丽的尾羽。原来——男人长了这样的长睫长也竟是这样的好看! 它丝毫不会损伤纳鲁的男性魅力,只会让他的眼睛看起来内容更丰富。每当他眨一次眼睛,那些睫毛就会扇动起来,像是挠在心底,痒痒的,让人直想去吻他的眼睛。 等到移开嘴唇的时候,孙志新才惊觉自己竟真的这么做了。他伸嘴去吻了纳鲁的眼帘,而且发现感觉出奇的好。 孙志新这个不假思索的发自本能的举动显然让纳鲁很是受用,他开始飞快的眨眼,嘴唇弯出一个愉快的弧度,连眼底都带上了愉快的笑意。 将孙志新的头又拉过来一点,在他鼻尖上亲了一下。未了觉得不够,又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孙志新低声笑了,道:“别像接吻鱼一样,啃来啃去没个消停。” “你亲我了。我当然要亲回来。”纳鲁呵呵的笑,浑厚的声音在胸腔里共鸣着,果真像极了马伊纳尔迪手里的大提琴,琴声优美而厚实,热烈而婉转回味。 说罢,又在孙志新额头上亲了一下,用手揉着孙志新的脑袋瓜子,道:“再睡会儿。连着两天没睡,脸都小了一圈,我看着心里就难过。” “嗯。”孙志新安静下来,任由纳鲁曲起膝盖伸进自己的两腿之间,霸道的夹缠上来。 两具构造一样的身体紧密的贴在一起,感觉还是有些怪异和不适应,可气氛却是极好的。孙志新便想:好吧,总有一天自己会习惯。 孙志新实在睡饱了睡不着,又不想去打挠纳鲁睡觉,族里的猎人们有多辛苦他可是清楚得很。所以他便一直睁着眼看纳鲁睡觉,有些有趣的发现纳鲁平静睡着的样子有些像个大孩子,他整个脸上粗犷的线条全都放软了下来,微微透着平时没有模样,像是打了壳的蚌,露出里面真正柔嫩美好的部份。 大约只有对着亲近的人,这个英勇擅猎的男人才会露出自己没有防备的姿态来。明白了这点孙志新心里就更加柔软,下意识觉得假如真有一天危险迫近纳鲁的时候,大约自己会主动化成他的壳,去保护也许并不需要自己保护的他。 爱一个人就是会本能的去为他做一切事吧? 孙志新模模糊糊想着,很确定自己就是喜欢上了一个男人——那家伙有个奇怪的名字,纳鲁。 过了会儿,纳鲁似乎突有所觉,又睁开了眼睛:“你一直在看我?” “嗯。”孙志新诚实的道:“你真好看!让我想到驾着太阳战车的神坻。” 纳鲁又开始乐呵:“没你好看。你的眼睛最美,像星星。昨天你一直认真的盯着火的时候,那双眼睛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东西。如果换个时间,我一定冲上去疯狂的亲你。然后把你按到地上,干你!” 这大约是孙志新听到过的最粗鲁而又最直接的情话,那露骨的情意让孙志新都忍不住脸红。 于是现代男遇到史前男的时候居然词穷了,面色涨红着瞪着纳鲁,竟然找不到话说。 孙志新脸红的模样终于让纳鲁忍耐不住,拉着孙志新的手探到自己腿间,热情而亲密的道:“摸摸,它想你了。” 尼玛! 孙志新完败,被烫了一样似的缩回手,羞窘成怒的道:“老实的睡你的!我去看看泰格的伤。” 作者有话要说: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0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小剧场: 纳鲁:“来,摸一下。” 孙志新:“摸哪里?” 纳鲁:“随便哪里,如果摸那里——嘿嘿,当然最好。” 孙志新:“多少钱摸一下?” 纳鲁:“要花钱?!” 孙志新:“当然。” 纳鲁:“陶锅都给你了,那可是家里最值钱的家当。” 孙志新:“谁要那破玩意儿?没钱不摸。” 纳鲁:“那你我摸你吧!我不要你给钱。” 孙志新:“……” 87、生病的泰格... 孙志新本以为纳鲁会像往常一样吃味的反对,结果他没有。听到孙志新这话时纳鲁怔了怔,缩回手去枕到自己头下,认真的看着孙志新。 “看什么?”孙志新问。 纳鲁叹了口气,道:“去看看也好。我今天白天打猎的时候看他就不对劲,他受伤的那只手臂没有办法使力。而且我看他整个精神也不太好,我担心他生病了。你懂得比我们多,正好去看看他有没有事。” 停了停,脸上的神色很不甘,却诚实的道:“他是为你才受的伤,他救你的时候没有半点的犹豫,连我的反应都没有他快。泰格这人……我不得不服。在猎人的部族,我们会把仇人的头颅砍下来,同时也会把恩人的面貌永远记在心底。以牙还牙,以眼以眼;有恩报恩,有一偿十。泰格很好,就算是我都得感激他伸出手的援手,你更应该是。” 又停了停,脸上的表情更不甘,嘴里说的却是:“小新,你是我的吉玛,你应该是个不一样的伟男子。我不能不让你去。” 孙志新大奇:“咦?今天你不吃醋?” “什么是醋?吃醋又是什么?” 孙志新向纳鲁解释着什么是醋,什么是醋,连吃醋的典故都换了时空和人名给纳鲁说了一遍。 纳鲁便恍然:“哦,吃醋就是情人之间的嫉妒。我有吗?我没有你说得那么小心眼。” 你没有,你只有处处看泰格不顺眼,针锋相对的阵仗发展到连发筷子先发谁都要争一下…… 孙志新撇着嘴角,似笑非看的看着的纳鲁。 至于纳鲁,会觉得不好意思吗?会……才怪! 见纳鲁那双犬科动物一样的眼瞳一直盯着自己,非得要孙志新说出个所以然来。孙志新不禁莞尔,伸手在纳鲁光裸的屁股上拍了一记,笑道:“是,我的猎人部族族长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怎么会吃醋呢?” 纳鲁没听出这句话不是好话,还真以为孙志新在夸自己,便咧嘴笑了。笑容有点憨,嘴巴更是咧得老大,看上去挺傻气的。那长长的浓密的睫毛颤动起来,半遮半掩的露出下面褐瞳里快乐的眼光,勾得孙志新又想去吻他。 最终孙志新还是没忍住,伸嘴在他眼帘上轻轻吻了一下,道:“再睡会儿吧。我的族长是个心胸宽广的伟男子呢!我当然也要学习他才能配得上他。呵呵,我去看看泰格的伤,回头给你们做早饭。” 纳鲁眼光柔柔的嗯了一声,扯下孙志新的头在他嘴上印了一下,放开了孙志新。眼睛却是不肯闭上,一直看着孙志新起身,穿起小皮裙,眼光贪恋的在孙志新身上流连。 史前流氓…… 孙志新低声嘟咙着,有着窘,又有些窃喜——无论是谁,被自己的情人用这样看再多也看不够的眼神看着,心里也是美的。唔……尽管心里认为自己这样的男人身体没什么看头,不过纳鲁的眼光还是满足了孙志新的虚荣心。 出帐蓬那一刹那,孙志新听到纳鲁在背后轻声问:“小新,我和泰格……” 孙志新茫然不解的回头,却见纳鲁冲自己笑得灿烂,只是眼光隐在浓密的睫毛下看不大清楚,刚才那没清的半句像是错听一般。耳边又听得纳鲁笑道:“我醒了要吃好的。康老婆的手艺还是不能和你比。” 只道是自己听岔了,孙志新便冲纳鲁露出个更加阳光灿烂的大大的笑容:“好!” 出了帐蓬,看到整个营地里笼罩着一片睡意,除了几个帐蓬里还有微弱的火光,绝大多数帐蓬的火都因为燃烧了一整夜后而逐渐熄灭,像人一样在这个时分睡得死沉。 深秋的天空里除了一片繁星,其它的位置依然一片漆黑,没有黎明来临的迹象。这就意味着时间离冬天越来越近,白天开始变短,夜晚变得更加的漫长。气温也更低了,虽然说不上冷,可身上已经感觉得到空气里的凉意,预示着冬天已经在不远的地方徘徊,将在不久的时间降临大地。 孙志新深深呼吸了一口天亮前的清冷空气,只觉得精神大振,久违了老长时间的神清气爽的感觉又重新找了回来。 深呼吸了几下,转身向着泰格的帐蓬走去。 他的帐蓬离得并不远,几步到了。 孙志新停在帐蓬边上时听到了泰格微微发出几声细小的声音,像是呻吟,又像是梦呓,总之给人的感觉睡得不太好。 不是吧?那个强壮的家伙真的生病了?孙志新心里一紧,下意识凝神细听,那声音又没了,只能听到泰格粗重的呼吸声,给人的感觉不太好。 心里更觉不妥,一抬手就掀开了帘子迈步进去。 泰格的帐蓬孙志新还是头一次进来,一跨脚走进去就感觉到了那股孤寂的味道。 的是,孤独,寂寞,组合到一起就是孤寂。 那帐蓬空荡荡的,除了一张用来铺垫的熊皮和一张用来盖的看不出来是什么野兽的皮外,整个帐蓬一无所有,空荡得让人吃惊。 无论以前孙志新睡纳鲁的帐蓬,还是后来有了自己的帐蓬,甚至包括他去别人的帐蓬里看到的,都与泰格的不同。这与是不是外来户无关,人会本能的把自己居住休息的地方打理得温馨宜居,而泰格显然不会。其实纳鲁也不会,但纳鲁有布库,有奥格,就算没有自己的时候也有这两个家伙在身边环绕,他们留下的痕迹驱除了帐蓬里的孤寂味道,就算是布库调皮扯坏帐蓬留下的口子都能起到这个作用——留下人类生活的痕迹,让帐蓬不只是帐蓬,它另有一个更好听的名字,就叫做,家。 而泰格这里什么都没有,没有用具,没有餐具 ,甚至找不到人在这里生活的痕迹。如果不是他自己正睡在帐蓬的一侧,别一侧摆着他的石刀、石斧和吹箭筒,孙志新会认为自己看到了一个人去屋空的帐蓬。又或者说,他的帐蓬只是帐蓬,仅仅只是帐蓬,不是家。家是留存了感情的地方,帐蓬仅仅只是拿来居住,这让它们有着天与地之间的区别。 突然就有些明白为什么这货总爱赖在自己的帐蓬里,把喝自己泡的菊花茶当成了一种爱好。孙志新下意识想起泰格有一天说过,那茶虽然味道怪怪的,不过有家的味道。他不喜欢菊花的味道,可他喜欢喝它的感觉,所以他爱喝。 心里便不由得一悸,下意识往地上躺着的人看去。 印象里这人的警觉性不是一般的高,地盘争夺意识也像只野兽一样的鲜明得很。可自己掀帘进来已经呆了半天,他还是一无所觉。孙志新微一俯头,便看到泰格蜷着身体半侧着睡在熊皮上,眼睛闭得死紧,额头上有汗,脸上也有汗迹。他眼上的睫毛竟然也跟纳鲁一样的浓密而翘曲,现在正紧密的贴合在一起,不安的颤动着。眼珠在的转动,从眼帘上都可以看出它们运动的痕迹。 看这情况,不是在发梦就是在发烧,而孙志新估计——很可能两者都有。 心里更觉不安,又有些因他一个人睡在这个散发着孤寂味道的帐蓬里面而难受。孙志新蹲下来身来,轻轻推了泰格一下,唤道:“泰格。” 泰格睡得死沉,不正常的沉,像他这样具有高度警觉性的史前人类睡成这样只能证明一件事:他的身体不妥。 孙志新心里一跳,猛地趴□去,用自己的额头贴上泰格的额头。 不妙! 这货真的发烧了!虽然烧得不厉害,但确实在发烧! 在史前时代,发烧意识着什么?没药品,没医护手段,发烧就足以致命! 孙志新顿时就有些慌了手脚,不敢确信一般拿自己的额头反复去试泰格的额头,像是这样就可以印证自己刚才的判断是错的,这人强悍得像金刚,他永远也不会发烧生病。 结果,他错了,这人真是在发烧,尽管不是很厉害。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0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额头贴到泰格额头上时,大约是第四次,或是七次,八次,孙志新记不得了。耳边突然听到泰格小声唤道:“帕帕。” 孙志新一怔。帕帕?那不是布库常常用来唤纳鲁的称呼?就跟爸爸一样,是称呼父亲的亲昵口语。 泰格唤着这声帕帕的声音,口气极是亲热,又微微显出点和他平时的冷硬气质不同的腼腆和撒娇意味,像是在他睡梦里时光倒流回到了还是小泰格的时候。 要让平时冷静自信到显得有点冷酷的泰格的露出这些东西……尼玛!百分之百的是在发烧说胡话! 孙志新不禁更加慌了手脚,心里更是控制不住的呻吟:真操蛋!史前时代的发烧,简直就像现代的癌症,难治,还要人命! 大惊之下,控制不住的就想唤醒泰格,像这样发烧梦呓,真不是件好事。 又唤了几声,还是没有唤醒泰格,耳边听得他用小孩的口气在说话,低声嘟咙着不知道在说什么,口齿很糊模,发音规律也不像自己听过的语言。 泰格飞快的在说着什么,语速越来越快,语气越来越凌厉,像是在和人激烈的争吵。 孙志新看到他额侧的血管高高奔起,颈侧的青筋更是鼓得老高,眼球在眼皮底下飞速的转动着,脸上的神情又是愤怒又是伤心,混和着委屈与不甘,还有其它孙志新看不懂的表情全都混在脸上,看得人心里侧然。 整个过程大约持续了几分钟,泰格突然喊了一声:“我就是个怪物又怎么样?我走就是!” 然后霍然睁开眼! 睁眼那刹那,平常显得有些淡漠无意的灰白眼瞳里一片湛蓝,却是蓝瞳!而且那眼瞳竟然竖成一道缝,又陡然展开成滚圆。 孙志新吃了一惊,还没看得仔细,泰格却猛地一弹而起,膝盖急速自下而上顶撞向孙志新的小腹,受伤的那只手用手肘撑着地面,另一手飞快的伸过来,目标对准了孙志新的喉咙,凶悍而毫不留情的直抓过来!他速度之快,简直如同发狂的豹,一出手就是对准咽喉要害的杀着!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今天出去吃饭,回得晚,更新得也晚。 PS: 今天去赶一个同学的饭局,在公交车看到一对情侣,男生和女生都很年轻,像是九零后的样子。 两人一直在公交车上小声的笑闹,虽然男的不帅,女的也不靓,但两人之间那种情侣之情独有的甜密和亲昵,就是能让人看着觉得这一幕很温馨,很浪漫,也很有趣,像……一幅美丽的画作。 当时我手里拿着杯曼特宁,一边慢慢喝,一边瞧他俩,控制不住的微笑。觉得自己二十出头时的爱情就像这两人,又像手里的曼特宁,浓稠、润滑、微酸,用自己独特的苦表现自己独特的甜美。 现在嘛,它像白开水,还是隔夜的那种。味道很糟糕,可少了又不行。 正在那里自嘲呢,突见小女生嘻笑着用雨伞去戳小男生。小男生于是抚胸哀叫:“哦~~你戳中了我的G点!” 噗! 我一口咖啡全喷到了玻璃窗上! 尼玛! 男人也有G点?还长在胸前?我还是头一次听到…… 还有那内容,真够劲暴!我顿觉自己老了,无论是内容,还是G点啥的,都停留在了我身后很久的地方飘荡…… 88、生病的泰格 泰格的动作快如野兽扑击,孙志新的反应也不慢。对于近身互搏来说,近身格档的动作总是因为肢体距离的原因会快上一线。当即一手横过来直接用空手道的标准手刀砍切进泰格的掌手拦住他对准自己喉结手,另一手握成拳,只把食指指结突起呈一半的寸截拳拳势,对准泰格的的胸膛剑突的位置直击。 泰格的抓捏掐住了孙志新的手掌边缘,孙志新的扣指直击的位置则不轻不重的击中泰格胸前的剑突位置。这个位置是人体脆弱的位置之一,做CPR用力不当容易按碎的就是这个位置。 泰格被这一记直左要塞上的直击敲得浑身一震,身体出现了短暂的硬直,即是短时间的微微麻痹无法反击的状态。 一待两手击实,孙志新身上那种东方人独有的灵活迅捷就体现了出来。立即一个轻跃离地,双腿如同剪那样绞过去,伸腿夹住泰格的腰,一个十字扣锁将他禁锢在地面上,嘴里叫道:“泰格,是我!” 泰格嘴里嚯嚯的低吼着,强劲有力的腰身一拧,就待全面反击,耳里却传来孙志新的声音。不禁动作一顿,低声沙哑着噪子道:“小新?” “不是我还能是谁?刚刚差点被你捏死……你怎么跟曹操一样,睡觉时是近不得身的?” “操、操……操操?曹操?” “……” 果然有语言天赋,听得一次就能正确发音那个拗口的枭雄的名字。 泰格卸去身上的力量,有些虚弱的倒回熊皮上,一只手无意识的用手背贴在额头上挡住孙地志新探询的眼光,道:“我想我大概是生病了。” “不是大概,是当真生病了。你还说发烧,说胡话,做恶梦。”嘴里说着,放开自己以极端不雅的动作交缠在泰格腰间的双腿。 尼玛!这动作真暖昧,像刚刚做完那啥啥啥似的……十字扣锁果然是个万恶的技能。还有泰格皮裙下属于男性的的突起,搁在屁股底下实在难以忽略。自己果然还是不太适应同性之间的亲密接触……囧。 移步开两步,又走过来蹲下拿开泰格的手把自己的手掌放上去,正色道:“有些低烧,还不算太坏。” 仔细抚摸着泰格的额头,孙志新大悔自己当初怎么没在背包里塞只体温计,以至于现在只能模糊的判断是在发烧,具体烧成什么温度则无法得知。 大约轻柔的抚摸让泰格觉得很是舒服,灰瞳微微的眯了起来,嘴角也带上了笑,就这样看着孙志新。 “做什么恶梦了?”孙志新问道,灵巧的手指抹着泰格额头上的汗滴。 泰格脸色一僵,马上又放柔和,道:“忘了。你累了那么长时间,怎么不多睡会儿?” 典型的岔开话题的伎俩,而且心思和手段比纳鲁要高明多了,真实的目的藏在温和的关心话语之下,一个不防备就会中招。 不过那句关心的问候倒是真情实意的,孙志新能感觉得出来。又不想真正的去触碰别人不愿意说的隐私,孙志新就把心底那里小小的疑惑从脑里驱逐开,不满的撇了撇嘴才道:“睡饱了。我和纳鲁都担心你的伤,所以我过来看看。” 其实他挺想问那双猫样的蓝瞳是怎么回事,他已经看到两次了,头一次也许是错觉,可这一次看得这么清楚明白,那就不再是错觉。泰格的眼睛会在危险状态,或者说本能防备之下出现某种变化——显得挺厉害的。不过尊重别人的隐私是现代人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孙志新只能按捺住好奇心不问,把这种变化归结于异时空史前人类进化出来的特殊能力之一。 见孙志新探索样的眼光下意识的打量自己的眼瞳,泰格不确定孙志新看到了多少,心里便没底,更是确定了要把话题带离的主意,嘴里道:“现在离出发打猎的时间还有多久?” 孙志新道:“快了。来,让我看看你的伤。” 只要不问泰格忌讳的事,泰格一向都是由着孙志新,便把胳膊递给他,甚至还有了心情开玩笑:“哦哦,我的小新成了巫医了。” “谁是你的小新?”孙志新哭笑不得,想给他来上一拳发泄自己被他占口头便宜的不爽,可又看他身体不舒服,只好算了。通过刚才几下短暂的搏斗他已经能感觉出来泰格的身体现在有些虚弱,不然以他身体里那种能和纳鲁比美的强大力量,自己绝不可能这么轻易的就能制服他。 泰格呵呵笑了两声,任由孙志新将自己手胳膊拉过去一圈圈的解开亚麻布做成的绷带。 亚麻布可以做成绷带来裹伤的方法是孙志新告诉奥瑞克的。奥瑞克这个半调子智者与半调子巫医结合的老头儿对这个很感觉兴趣,学得兴致勃勃的。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由于技术生疏的原因,他裹绷带的技术实在不怎么地。绷带不仅裹得乱七八糟,还缠得死紧,很不利手伤口的恢复。 孙志新沉着脸解绷带,觉得自己一定要赶快告诉奥瑞克正确的绷带裹法。对于现代人来说,会用裹紧绷带来处理伤口一般只有一个用处,那就是用来止血,其它时间只是起个固定药物或是保护伤口不直接接触外界感染源的用处。很显然,这些个目地奥瑞克那个史前老家伙并不知道。 待得解开了伤口的绷带,孙志新微微倒吸了口气,脸上顿时显出了怒气。 奥瑞克那个烂巫医不仅把绷带裹得死紧不说,还在里层涂上了一层见鬼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膏药!且不说这层膏药能不能治烧烫伤,但孙志新知道它肯定没有经过消毒处理,而现在……很好!它已经导致泰格的伤口发炎感染,这正是他发烧的原因。 在泰格的手臂上,所有因烧伤的水泡都被挤破,皮也被撕了去,露出粉红泛白温辘辘渗着组织液的□皮下组织。它们已经在轻度发炎,带着创口面周围的皮肤都在红肿。更糟糕的是创口还和绷带粘连在一起,要想撕下它们就不得不发生二度损伤。撕下绷带的结果,就是让它们看起来更糟糕。而要重新处理创口就不得不撕下它们,因此孙志新每当感觉到自己的动作引来泰格疼痛难忍的身体抽搐,心里的怒气就累积上一分。 “我要杀了那个老混蛋!”孙地新怒道。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0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怎么啦?”泰格看着一脸怒意的孙志新,没觉出自己正在走向感染发炎致死的可怕深渊,反倒觉得孙志新散发着怒意的小脸看上去挺有趣。那双眼睛因为生气显得更亮,比他送给他的黑珍珠还要美。还有那白晰的脸孔,现在染了一薄怒的层潮红,竟似有几分艳若桃李的媚色,好看之极! “谁把你手臂上的水泡弄破的?” “奥瑞克智者。” “谁把你破掉的水泡的皮撕掉的?” “我自己。” “……谁涂的药,谁裹的绷带?” “奥瑞克智者。” “很好,我想杀了你们两个,一起!” 泰格哈的一声乐了:“很严重吗?” 很严重吗? 他还好意思问?! 继续发展下去的结果就是死人! 孙志新真的想把奥瑞克抓来和泰格一起暴打一顿。更可恶的是泰格这货跟纳鲁差不多,因为总是在捕获食物的活动中受伤,两人都受伤受惯了,对受伤和被死亡的阴影宠罩的感觉已经麻木,完全意识不到伤口感染发炎有多严重。那是真的会死人的!引起败血症什么的,就算放到现代以现代的医疗手段,时间如果来不及,同样会死翘翘! 一个庸医,再加一个没有忧患意识的伤者,一加一的结果就是无解。还好纳鲁心思宅厚会本能的关心人发现了泰格的不妥,自己放心不下又跑过来才发现得快,不然……孙志新打了寒战,惊惧担心之下当真没忍住,一个巴掌糊到泰格脑门上,怒道:“想死就找个没人的地方悄悄的死!死在我面前想让我一生都难过是不是?” 泰格一怔,眼底像是染上了暖意,整双灰白冷漠的瞳都染上了一层暖色调:“我要是死了……你会伤心难过的是不是?” “废话!” 泰格弯起嘴角,像是想笑,最终忍住了没笑出来。不过他身体倒是动了,孩子气的偎近孙志新,很不正经的道:“那快救我啊,我不想死。我死了你就会伤心,我又见不得你伤心,不死行不行?” 又开始不正经了……孙志新心里刚刚生起来的紧张不安被他一闹腾后被驱用得没除下多少。 “你给我乖乖我躺着,不许碰到伤口,明白吗?”孙志新绷着脸,开始将绷带虚虚的盖在伤口上,又道:“你老实的在这里呆着,我去找药来重新处理。” “哦。” 为毛这一声哦听上去显得这么漫不经心? 孙志新犀利的眼光扫回来,慢慢的道:“泰格,今天你要敢动一下,信不信我对你不客气?” 咦?发飙的小新气势有些觉得……惹不得啊…… 被孙志新一双散发着怒意的黑瞳瞪着,泰格倒真有惧了,小声道:“那我今天的打猎怎么办?” “还打猎?”孙志新的声音又提高了几分,清俊的眉眼凶狠的眯起,挤得一对黑瞳发出锋芒样的凶光:“你他妈今天要是敢出去打猎,我打断你的腿!都受伤发烧了还打猎?!打你妈的猎!给我老实的躺着,无论,哪里,也不许去!我要是回来看到你的动作跟我出去的时候不一样,你就等着吧!你的,明白?” “哦。” 这次的哦就显得老实得了。孙志新满意的点点头,掀帘出去。 泰格在帐蓬里下意识抹了一把头上的冷汗,发飙的小新真的有点可怕啊……像头抓狂的野兽。 不过,为毛自己心里这么甜?竟觉得被他这样呼来喝去也甘之如饴。 可是,要像小新说的那样长时间保持不动……也太费劲了。 便见个头高大的泰格的僵着脸和身体躺在地上,果真如孙志新说的那样僵硬着不敢动,两眼带着期盼的眼光看着孙志新离开的方向,一脸泪奔的郁闷纠结。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十一长假最后一天,继续大吃大喝。席上有个男同学讲了一个不太美妙的笑话,挺邋遢的,女同志们都捂嘴跑了,男同志毫无感觉的继续吃喝。 于是乎俺就想起俺读大学的一件趣事:和一个同学打赌,两人蹲在茅厕里一人捧了一碗卤猪耳朵对着滑下大便的那个斜坑吃,看谁能吃得下去。结果那同学吃了两三口就狂吐不止,俺笑眯眯的继续吃,最后赢了一个月免费的卤猪耳朵肉。 一时兴奋之下,就把这件囧事在饭桌上了讲了。 再最后,全体人民抚胸捂嘴如鸟兽散。整个饭桌只余我一个,继续吃,还是没感觉…… 嗯,就这样。我打算以后一聚众吃饭,我就说这个故事,再把它传给子子孙孙发扬下去。吃独食的感觉真好! 89、生病的泰格03 0084 泰格生病了03 孙志新离开泰格的帐蓬后直奔奥瑞克的帐蓬而去。有了海风部族加入后的营地只有二百多号人,大家为了安全和互相守护,营地就那么大点儿,片刻就到了。 “奥瑞克,你给我出来!”孙志新站在奥瑞克的帐蓬外大吼。 没人理,又吼了几声后还是没人理。倒是有其它早起的部族成员把头从帐蓬里伸出来,一脸茫然不解的看着浑身上下散发着如同冲锋陷阵的将军气势似的孙志新。 再吼了一声,还不见奥瑞克答理自己。也许那老货沉着住气,年轻气盛的孙志新却是不行,直接杀奔进帐蓬里。 冲进他帐蓬的时候那老货正睡得死沉,还可耻的打鼾,流口水,皮裙下的老枪凸得山高,正做春梦呢! 孙志新见了就更觉得怒不可止,为毛这厮就能安然在这里做淫梦,泰格就要被他的庸医手段弄得做恶梦?因为他不行还要硬要冒充可行的法子,泰格的伤口感染发炎了,发现不及时的话没准就会挂掉。 真是叔叔可以忍,婶婶不能忍! 孙志新简直是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一个箭步跳过去,一脚直接踩上了奥瑞克干瘪的胸膛。 虽然不敢恶狠狠使力怕踩死了他,但可以用力碾的是不是?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0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在这一刻,孙志新只恨自己没穿个满清的花盆底什么的,有那利器的话像碾只臭虫一样碾死这个草菅人命的庸医。 “哎哟!”奥瑞克痛叫一声,茫然的睁开眼,瞪着头顶怒发冲冠的孙志新——还有他走光的小皮裙。没个内裤啥的,从下面这个角度仰望上去,想不走光都不行。 还敢往自己皮裙里看?! 孙志新霍地扑上去,骑在干巴老头儿的腰上,一记直拳的直接轰在奥瑞克的脸上。 老智者被轰懵了,大约当智者这么多年后被人打,还是被自己的族员打,这还是史上头一次。 老头儿捂脸尖叫:“你打我?!你敢打我?!” 孙志新缩回拳头,用嘴吹了吹它,吡牙冷笑:“对,打的就是你!” “连我你也敢打?!哎哟!” 叫得这么惨,显然是又挨了一记。 孙志新一手按着他,一手毫不停歇的乱轰。第一拳下去他就感觉出来了,史前的老头儿的确跟现代到了这岁数已经将行就木的老头儿不一样,这位智者同志,很经打。别看他这么干瘪,拳头打上去的时候弹性还不错! 心里没了打出问题的顾忌,孙志新一拳一拳毫不客气的干下去,边打还边喷: “叫你草菅人命!” “叫你半罐子水就敢到处显摆!” “叫你拿着乱七八糟的药乱涂乱抹!” “叫你弄破泰格的手臂上的水泡!” “叫你乱缠绷带!” “叫你……” 好一阵锁呐齐吹,又是好一阵钟鼓齐鸣!就像那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一样,十几拳下去老头儿脸上就像开了个染坊,青青紫紫花花绿绿的挺好看。 老头儿被揍得惨叫连连,偏偏又打不过孙志新,只能被动的挨揍。 老头儿当真是老当益壮,连惨叫声都比别人来得大,很快就惊醒了整个营地的人。 只是大家也懵了,活了这么久,怕是也只见过孙志新这么一位连智者都敢打的英勇人士。试想连智者都敢打的人——就算是族长也不行啊!自己算哪棵葱?因此劝架是不敢的,围观倒是挺有兴致——暴打智者呢,此生都怕是看不到第二回。 于是乎惊醒之后围观的人倒不少,就是没有一个敢上去拉架的。孙志新乐得如此,一拳拳瞅准了老头儿身上肉多抗揍的位置一痛暴打。不把这老头儿打老实了,天知道到他以后还会拿着什么样连他自己都搞不清用处的东西去害人?无知就罢了,偏生还要用自己的无知去祸害别人,他就是活该挨揍。 不过孙志新手下也有分寸,这老货再皮实抗击打也是老头儿,他可不敢把他打出什么问题来,就照准挨拳头很痛,又打不出大伤的位置下手。当然,为了解恨,他特意多关照了几下他的脸,揍这个地方最让人有满足感。 围观之人面面相觑,这得多牛X,揍起族里位置最高的智者来就跟打沙袋一样。谁敢上去拉,不想活了? 康师傅的老婆暗暗着急,死掐着自己的男人:“你倒是上去劝劝啊!脸都打成猪头了!” 康师傅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不去,打死不去。连智者都敢打的人,我惹不起。孙志新太凶悍了,以后我可不敢小瞧他的小身板。你没见纳鲁都怕他的?我要是上去拉,惹急了指不定他连我一块打。纳鲁肯定帮他不帮我,说不定我打了孙志新,他还会记恨在心里以后打猎的时候暗中修理我。不去,我不想挨揍。” 阿尔法和哥本站得远远的,阿尔法问:“要不要去劝?那是智者,我们的智者在挨打。” 哥本窃笑:“又不是外族的人在打他,这是内部战争,用不着我去保护家园。再说,我早想揍那个老混球了,就是不敢。正好,孙志新帮我干了我一直不敢干的事。好样的!加油,孙志新!” 阿尔法骇得一把捂住哥本的嘴,把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拖得离远些。 布库和奥格也站在远处,康的老婆拼命给布库使眼色,布库懂了,飞快的奔去找自己的帕帕。奥格则心里寒气直冒的瞪着孙志新,他从不知道自己的吉玛会这样的暴力,居然连智者都敢打的……回想起自己不给他面子的举动,他开始严重怀疑自己的行为是不是找抽。智者都被他揍成这样,自己算什么?咝……倒抽气,深觉以后没事还是不要惹自己的吉玛为好。 布库窜进纳鲁的帐蓬,上气不接下气的道:“帕……帕帕!吉玛在暴打奥瑞克智者。” “哦。”纳鲁应了声,开始慢丝条理的穿皮裙。 布库大急:“帕帕,你快点啊。揍智者可是大罪,你怎么不着急?要是吉玛被问罪就麻烦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0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敢情他着急的不是挨揍的智者,而是自己的吉玛…… “急,怎么不急?我早见听了,就是睡得太迷糊,一时半会醒不过来。”纳鲁道,一边用眼光四处寻找自己的绑腿,那可是他家吉玛亲手给他做的,试用的结果发现非常好。可恶的地方就是他一口气做了两幅,连讨厌的泰格都有。 “帕帕!” “哦,哦,好的。你别催我,你一催我就更着急,一着急就办不好事。哈!找到了!” 一边继续慢丝条理的系绑腿,一边对布库道:“去叫泰格族长,这事因他而起,我都听见了。” 布库又急忙奔去找泰格。 “泰格叔叔,快去救我吉玛!” “咦?终于肯叫我叔叔了?” 布库急得头顶冒烟,尖叫道:“我吉玛在为你暴揍智者奥瑞克,快去救他。” 泰格一愕:“外面那么吵,是小新在揍智者?” “对!” “他连智者都敢打?!”泰格开始流冷汗。搞半天他直着喉咙冲自己吼只是小菜一碟…… “对。吉玛说,智者胡乱给你上药,乱搞你的伤,会害死人,所以他很生气。” “真的?”泰格弯起了眼,笑意没上眼,却上了眼底。 “真的!智者脸都被打肿了!快去,快去!” 泰格更想笑了,为难的耸耸肩:“你看,不是我不想去,问题是……你吉玛吩咐过我,叫我不许动,一直保持着这个动作。他连智者都敢打,我算什么?他叫我怎么样,我就只按照他的吩咐做。他现在正在气头上,劝不了,等他揍够了消了气,自然就不打了。照我看,你吉玛最疼你,你去劝才管用。” “真的?” 泰格像狐狸一样笑着,道:“当然是真的。没谁能比你吉玛更疼你了。” 布库果然老实,又着急自己的吉玛,一道黑影一样又跑了。 泰格则躺在地上快活的大笑,从懂事到现在,可曾有一个人为自己的不公而愤怒过,为自己出头过?今天居然出现了!尽管现在这个不公根本就不值得一提,可他还是为此而欢喜无限。 从小就被教导:打落了牙齿要和着鲜血一起往肚子里吞,就算是受了委屈也只有忍着。自己沦落到今天,可不正是曾经某位智者的一句话就判定了自己的一生? 可今天,有人为了自己而冲动的奔去揍智者。他才知道这种被人呵护着为你出头的感觉是如此的让人狂喜。 是谁说的他这样的怪物不会拥有真的幸福? 放屁! 他现在就觉得很幸福,就像那个笑得一脸幸福的家伙递回过来的珠子,自己收藏起来,就收到了幸福。 传说是真的呢,自己给了孙志新六份祝福,他又转送了一份回来,收到了,也留住了。 泰格越笑越大声,控制不住一样,直到开始肚疼,岔了气而忍不住大声咳嗽。也许是因为咳得太厉害,连眼角都咳湿了,有可疑的液体的流出来。 这可不是哭,男人不会哭,只流血不流泪。特别是现在,自己高兴得整个胸腔都充斥着一股叫做幸福的心情,又哪里哭得出来? 有些笨蛋却不知道,人欢喜到极点的时候,也是会哭的。比过难过的哭,它更难控制,因为欢喜和伤心,伤心可以掩饰或是控制,欢喜却不行,它是无敌的,谁也无法控得住欢喜。 笑得久了,就觉得身体虚弱得不行,不仅是因为受作发烧,也因为心情的大起大落。 泰格满足的叹了口气,突然觉得自己空荡荡的人生因为某个人的出现圆满了。从此不必证明自己给谁看,不必去辩驳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他甚至都不在乎别人还排不排斥自己,有那人在乎,会为他愤怒,会为他出头,会因为自己而伤心难过就足够。 泰格安静的躺回地面,好吧,孙志新说不让动就不动,以后无论什么都听他的,有人肯冲自己呼呼喝喝的感觉挺不错的,只要他不嫌弃自己就好。 他会吗?有些东西连自己的族群,包括自己都无法接受。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0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泰格的心思又岔开了,平躺在地上,脸色明明暗暗的闪烁不定。 作者有话要说: 事实证明,纳鲁也腹黑。 其实他敢引诱孙志新骑自己诱得孙志新就交心的时候就能看出来了,他不是没手段,只是不喜欢用,除非那是他真正想要的。试想,一个完全忠厚憨实的汉子,何以能坐稳族长的位置? 憨憨的,又有一些小坏的纳鲁,俺大萌! 不过,泰格更腹黑…… 从头到尾,蠢货都是小新同学。表面机灵,实则是个马大哈。不过,天公疼憨人,本着真心去对别人好的人,想不喜欢他,难! 哈哈! 90、以笑当哭 0085 泰格生病了04 纳鲁赶到的时候奥瑞克已经进气多出气少了……假的! 那老头儿生鲜活泼得很,像浇下水就会发芽的苗一样生机蓬勃。他正拱着腰板儿在孙志新屁股底下跟孙志新较劲,那架势看上去像是孙志新正在强.奸施暴似的。老家伙两只枯干的爪子也没个消停,孙地新骑在他身上胖揍他的脸,他就在下面狠掐孙志新的大腿,一点儿都不留情。孙志新的大腿被他掐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像被一个□中的饥渴悍妇蹂躏过一样。 而且可千万不能小看史前的人类,特别是男人,糟老头子老得都萎缩了,孙志新178的小身板也跟他差不多高大。可见老头儿虽然干瘪得像风干的人肉干儿,可那战斗力也是一顶一的强大。不让敌人留下点伤痕……没门儿! 纳鲁远远的看见了就开始皱眉,脸上的表情很不好形容,不知道是皱眉于孙志新骑在老头儿身上很没形像的跟人干架,还是皱眉老头儿在他身体底下很萎缩的拱他,又或是皱眉那被掐得青紫的大腿。 “嘿嘿!你们,干什么呢?!”纳鲁大叫,冲过来作势扯开孙志新。一边拉人一边嘴里数落着孙志新:“连智者你都敢打,你胆子就这么大,不要命了!他是智者,你要尊重他。” 噗! 这口气好假,连康师傅都忍不住喷笑。 孙志新也听出来了,那话百分之百的是在转移重点,有赤果果的包庇嫌疑。先头是在气头上,现在撒够了气,理智就有些回笼,觉得这件事可大可小——小嘛,是被纳鲁庇护着屁事儿没有,老头儿打了也就白打了;大嘛,可是欺上之罪,就跟一草民暴打帝君或是普通民众狂抽国家总理一级的大事。 眼珠狡黠的转了两转,犹豫着是不是要真的摇身一变为泼妇,大大上演那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心里是想这么干的,可面子上又有些拉不下来。眼角的余光倒是看到由于纳鲁的拉扯,自己正在远离老头儿的身体,本能之下赶紧趁手臂还够得着,又给老头儿来了一记狠的,这才满意的让纳鲁把自己扯远。 围观之人于是倒吸气,这位毕达拉察阿苏也确实忒狠,都这模样了还要趁着最后机会去干人两下。连纳鲁都忍不住蛋疼的缩了缩了脖子,觉得自家吉玛好像的确够彪悍……他揍自己的时候也是往死里整,族长他都不顾忌的,智者算个蛋哪?老头也真倒霉,怎么就惹到他了? 这一次的战斗孙志新可以说是大获全胜,嗯,也不全是,大腿被死老头儿掐得很惨,现在缓过劲来才觉出来疼,像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样子。不过他确实是出够气了,现在觉得天空好蓝,白云好白,空气真新鲜,世界真美好!大腿那处的重伤,无视! 见纳鲁来了,老头儿一改刚才彪悍掐人的模样,躺在地下哼哼唧唧的喘气一搏同情。 还好他没有像电视上演的那样,扑过去抱住纳鲁的大腿大哭:“族长大人,你可要为我做主啊!”尾音还绕梁三日带着颤声的。 若不然的话,孙志新肯定会被雷得又要当众冲上去扁他个云里雾里放光彩。 纳鲁板着脸,面向孙志新:“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别以为我是你鲁玛就会包庇你!谁犯了错,都会接族规责罚,不论你是我吉玛,还是智者!” 尼玛! 这是明示还是暗示?不要说得这么官面堂皇的行不行? 大堂公审的时候一般先问谁就是给谁先倒打一钉耙的机会……看多了电视连续剧,谁还不懂这个? 孙志新便开哭,不对,是开说,他一大老爷们的,哭不出来。再说了,哭起来像样吗?人家智者奥瑞克大人被打成那样都没哭,孙志新实在不好意思先哭。 “呃……是我不对,冲动了,不该对族里的智者动手。你罚我吧。” 先认错总是好的,这叫示弱以敌,换同情,拉友情票,聪明的律师最擅长用这种手段搏来陪审团的支持。 奥瑞克本想张嘴告状来着,被这句话堵得那个难受,脸更青了。 孙地新用眼角的余光看了他一眼,老头儿一脸吞了只活苍蝇的表情让他大爽。智者又咋地,还是史前人类,心眼儿哪能跟现代人经过现代社会大染缸熏陶的人相比?更别提那些乱七八糟的电影电视剧,耳濡目染之下,就算是孙志新这个大大咧咧的马大哈,在这种勾心斗角的事情上他照样斗不过。 “罚不罚过事情弄清楚了再说,先说是怎么回事?” 老头儿不傻的,纳鲁的这口气不是包庇自己的吉玛那才是见了鬼,于是就拿哀怨的眼神去瞪他,大有自己养了个白眼狼只疼老婆不疼老娘的委屈。 孙志新当然更精,便拉拉杂杂的开始讲,从泰格为了保护自己而受伤说起,一直说到老头儿凭借着半罐水的医术胡乱治疗弄出事结束。其间他大肆夸大泰格的勇敢,自己是如何义愤填膺才做了错事冲动打人;又高度表明了泰格做为海风族长的重要性,以及他在这段时间对两族安定团结……呃,让大家伙儿更好的生存下去做出的伟大功劳,成功的让一帮海风部族成员把不满的眼光瞪向老头儿。 “你给我合适点!”纳鲁哭笑不得的瞪向孙志新。怎么地?还想挑起两族的内斗? 孙志新顿时汗颜,啊哦,一不小心就使劲使过头了。他不是这个目的,他只是想移花接木的想转移视线逃避责罚罢了,怎么现在表现得像个教唆犯一样…… 赶紧转移话锋,先赞扬了老头儿的古道热肠,又说他小不心才犯了错。最后郑重申明大家都没错,呃,都有错,老头儿错在乱搞一气,自己错在冲动打人。然后又把问题继续深化到让老头总这么乱搞,以后当真整死人怎么办?总之结果是要么各打五十大板,要么全放过,大家都不打。被刻意淡化的是自己胖揍了老头儿一顿这个事实。 纳鲁双手环抱胸前斜眼看着孙志新:“你胆子够大啊。今天打智者,明天打谁,打我吗?” 孙志新其实很想说:打了你又怎么地?又不是没打过……有种你别跑,站在那里任老子打。或是单挑,老子很惧你吗? 不过心里可以这么想,话却不敢这么说,老老实的垂下头:“不敢。我错了。” 肯认错的孩子总是容易吃到甜头。纳鲁见孙志新倒是老实的低下了头,可那两枚实在太过机智灵活的眼珠子滴溜溜转个不停,便知他心里想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头大! 对于自己的这样一个让人头疼的情侣,纳鲁还真不知道该怎么整治他。或许……纳鲁面无表情的道:“我上,你下。” 孙志新霍然瞪大了眼。 尼玛!仗势期欺人怎么地?都说好了下一次是他上纳鲁下,这会儿倒好,让人抓住了小辫子。 “嗯?你不服?”纳鲁继续斜眼。 孙志新妥协了,尼玛,下就下,反正在下面也挺舒服,如果不是男性自尊作祟,在下面也没有什么不好,还省力的不是?又不是永远在下面,反攻纳鲁完全没难度可言。 “服。”孙志新道,还答得挺高兴。看这架势,老头儿肯定是白挨了一顿胖揍。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1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转向智者奥瑞克,纳鲁恭声问道:“智者,您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这事您也有错的。” 什么上啊下的,奥瑞克压根没听明白,就是听明白了纳鲁这家伙摆明着要包庇自己的吉玛来着。 见老头儿脸色变幻不定,孙志新只道他要反击,下意识正想先发制来着,却听见老头儿自嘲道:“算了,这事我也有错,确实不应该乱来。生命很珍贵,是我自己自大了,还好没有造成什么无法挽回的错误。我挨这一顿,就算个教训吧,没白挨。” 孙志新霍然瞪大眼,这下子他当真有些愧疚了,这死老头儿比他想像的要更……不太好形容,不过这会工夫他确实有些敬重他嘴里出来的话。 奥瑞克笑笑,鼻青脸肿的,笑容显得很丑。笑罢俐落的从地上爬起来,哪里有年老体弱的感觉?蹦哒得欢着实着呢!又挥手道:“都散了!一个个瞧了半天也没人来帮我,好意思么?” 众人于是羞愧,作鸟兽散去。 哥本在远处很惋惜的小声道:“这就完了?” 阿尔法大惊,把这个家伙拖得更远些,斥道:“你还想怎么地?接着看热闹?是不是要孙志新也被揍了你才舒服?” 哥本咂吧着嘴:“也不是不行啊……不管是谁,有人挨揍我就高兴。” 阿尔法受不了了,道:“滚!” 哥本涎笑:“往哪里滚,你帐蓬里?” 阿尔法脸色一红,丑脸狰狞成鬼脸:“你敢踏进来一步。杀了你!” “不要啊,阿尔,我都想好几天了,你总是……” “闭嘴!”阿尔法额头青筋乱跳,扭头就走。哥本急忙追上,一对怨侣才换了地方去折腾。 这些孙志新三人都不知道,奥瑞克得意的看着孙志新被自己掐得一塌胡涂的大腿,很满意自己的杰作。 孙志新黑了脸,别人听不懂他最后一听,他可是听懂了。奥瑞克玩的也是拉同情票,利用部族成员的愧疚之心在作文章,以后想再揍他只怕没这么容易,肯定是有人要帮他的。现在奥瑞克用挑衅的眼光看自己大腿上的伤,惹得孙志新又想扑上去揍他,刚才才生出来的那点儿愧疚和敬佩又被他弄得烟消云散。 奥瑞克不怀好意的道:“他目无长辈打人,不受责罚肯定不行。这次敢打我,下次又要打谁?” 这话没错,到哪里都占理。纳鲁头大的道:“你是正确的,他确实该罚。怎么罚?请智者明示。” 孙志新开始紧张,是啊,要怎么罚?打回来?还是罚自己不许吃饭?尼玛!他掐了自己哎,再被打回去,自己不是夸大发了?于是赶紧道:“我也被他掐了啊,你看,我的腿,都掐成这样了。哎哟,哎哟,好痛,肯定没法走路。”嘴里乱叫着,还一瘸一拐的走两步给别人看。 好假……孙志新果然是个最拙劣的演员。纳鲁和奥瑞克都不约而同被雷得不轻。 奥瑞克用鄙视的眼光看向孙志新,眼光就在说谁跟你计较这点鸡皮蒜皮的?他在算计更重要的东西。 奥瑞克道:“是该罚,就罚他把所知道的医药知识全部告诉我,并以先祖的名义起誓言,不得虚假,不得保留,并允许我传授给其它人。”老头儿阴险的笑:“殴打智者,可是大罪哦~” 这个处罚……纳鲁脸色大变,对于史前部族来说,谁都明白知识和技能的重要意义。比如海风部族的捕鱼技巧,当初泰格就曾想过以它为条件来和猎人部族交换其它的东西,可见在这人时代一技之长的重要性。 纳鲁当即为难的看着奥瑞克,又看向孙志新:“智者……小新……” 听到奥瑞克的要求时孙志新早已经笑抽,面上却是一脸的为难和不甘心:“你们……” 老头儿又阴笑:“打我之前你就该动动脑子。你以为我真傻?我只要随口呼救,当真没有人帮?哈哈,我只不过是为自己创造更有利的条件罢了。”小眼睛笑得得意的眯起:“挨上几拳换得这个,很划算啊。” “你好……狠!”孙志新一脸的不甘恼怒——不这样不行,他怕自己笑场,得用重口味的表情来掩饰自己的狂笑。他们认为重要的东西对自己来说根本不值一提,何况他老早就想教奥瑞克这个有着医术底子的人学习现代治病救人的方法,让他真正的去救人,而不是用半罐子的草药技术害人。如此正中下怀,还白打了他一顿,哇哈哈哈!大爽! 换个角度想,下次再揍他,大不了又拿个什么技术去换了免责就行了。 噗! “我答应你……哼!”孙志新颤声道——忍笑忍的。 老头儿畅声大笑:“跟我斗?你还嫩着呢!” 笑得真丑,一脸的青青紫紫,还要做枭雄模样,真是逗人发笑。 孙志新一脸的委屈,猛地矫情的扑进纳鲁怀里,用他宽广的胸膛遮住自己笑抽的表情。不这样不行,他可不是什么好演员,狂笑着还要装出受了委屈的表情对他来说难度跟登天一样。所以他只好表演琼瑶奶奶的经典扑胸哭述戏码,躲在纳鲁怀里笑得跟哭似的。 于是乎,奥瑞克更加自以为得意的狂笑,纳鲁的心疼的抚着孙志新背安抚他,孙志新受不住的‘哭’得更厉害了,全身抖得跟抽风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前几天用iPad2上苹果网站买游戏,结果输错安全码,信用卡被冻结了。今天打电话去请银行重新开通,接电话的妹子态度之好,声音之温柔,简直又甜又糯,让俺骨头都快酥了。 那甜美的声音激得俺尾椎骨都酥麻成一片,于是就犯贱了,口水滴哒的对人家妹子说:“妹子,你小嘴儿真甜~” 说完俺就觉得不妥。 果然,电话至少有十秒钟的静默,然后就断了。 俺就一直重拨,一直重拨,对方也一直占线,一直占线…… 泪奔!妹子,俺错了好不好,下次发脾气之前麻烦你先开通俺的卡先…… 91、揍人后的余韵 即然认‘罚’,孙志新肯定是要教奥瑞克草药知识。扑在纳鲁怀里像着娇羞的女人一样‘哭’了个过瘾,这才抬起一张梨花带雨的脸来——话说,笑得太狠的话,也是会流泪的……孙志新就是笑得太狠了些,不仅笑出了眼睛,还笑得满身的汗,全身的细胞都充斥着一股子欢腾的劲头。老头儿真是太有娱乐效果,孙志新笑得简直没法停下来。 先前纳鲁还真以为他伤心,不停的拍他的背,结果发现这厮像是喝多了笑断肠,一直在笑呢!纳鲁就头大,自己家的吉玛果然不是什么安份货色。暴打智者也就罢了,他还笑得…… 这事又不好揭破,一边是自家的吉玛,一边是族里的长者,就像一边是妈一边是老婆,两边都不好伺候。干脆眼不见不净,用力按住孙志新的脑袋瓢进怀里,就怕他笑得牙花子都露出来的德性让奥瑞克看到了。 等孙志新终于笑够了在那里顺气,纳鲁放开他,道:“答应的,你就要做到,以后把知道的教给智者。一个强有力的巫医可以为部族提供强大的庇护,减少族员的病痛,谁都会感激你们两个。” 对着正色说着这话的纳鲁,孙志新再顽劣也起不了玩闹的心思,正色应道:“是!” 老头儿瞟了孙志新一眼,见他神色认真的对待这件事,眼底便浮现出一抹赞赏。随即又不爽的冷哼,眼光落到了孙志新青青紫紫的大腿上,不爽又转成了得意,老头挺臭美自己的战绩。 脸抬高,上巴上仰三十度用俯斜视的角度看着孙志新,奥瑞克道:“敢打我?罚!收回你分配瓷器的权力,一会儿我来分。” 说罢,乐呵呵的青肿着一张老脸走了,神情愉悦得就差嘴里哼上小曲儿。 爱分就分去,谁在乎这个了?孙志新压根儿不介意,他不爽的是老头儿明明被揍了还表现出一副占了便宜的欠抽模样。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1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死老头儿! 孙志新恨得牙痒痒,挑衅的不怀好意一直在他背后瞄。如果能瞪出一个洞来,他会更用劲瞪。 纳鲁头大,没胆去招惹智者,只好把自己家的人拖远点远离祸端,免得一会儿两人又干上重演囧人囧事。 “干嘛?干嘛?”孙志新不满的叫:“死老头儿跟我对上了,专挑我的剌。总有一天打服他!” “你给我安静会儿!”纳鲁抓过孙志新,用力在他不老实的嘴上叭了一下堵住孙志新嚣张的的叫嚣,又道:“他年纪大了,老人都固执得很,像老小孩,你让让他行不行?智者你也敢打,真是……” 嘴巴被亲了一下,孙志新心里一甜,这才老实了,道:“今天泰格不能去打猎,就让他帐蓬里休息。一会儿我去找药治他的伤,带上奥瑞克一块儿。” “这才乖。”纳鲁又亲了孙志新一下,放开他走开。他左看右看都觉得今天早上孙志新的早饭估计是吃不到了,干脆直接去康家里混吃的。 孙志新看着纳鲁挺直的背影走远,在原地回味着自己胖揍奥瑞克的爽劲,臭美大半天才喜孜孜的回帐蓬,捞上在那里坐立不安一副天塌了似的表情的布库一起给泰格做吃的。 呃……不得不提布库。见自己家的吉玛这样胖揍了顿至高无尚的智者还能一脸轻松的囫囵着回来——小黑犬对自家吉玛简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啥叫牛人?这就是牛人!连智者也敢动拳头打,打完还没事,这得什么境界? 于是乎,睿智的智者在布库的心里一落千丈,自家吉玛的位置倒不断高升,已经越过了智者同志原来的高度—— 回帐蓬给泰格和布库做了一顿易消化的营养早餐,孙志新左想右想都觉得无法放任泰格孤零零一个人睡在那个简直没有什么人气的帐蓬里。他生病了,受了伤,需要照顾,况且现在还有感染恶化的痕迹,更加需要仔细的照顾和严加看护。 请来塔里木和夏尔,把泰格移进自己的帐蓬,放到里面用来休息的那间躺好。泰格已经睡熟,脸孔不正常的潮红着,体温比先头摸着好像还要烫些,让孙志新暗暗心惊。 憨厚的塔里木担忧的看着泰格沉睡的脸,用肯求的语气对孙志新道:“族长交给你了,请你一定要照顾好他。我代表整个海风部族感激你。” 孙志新点头,感激不感激什么的他不乎,但泰格的身体情况他很在乎,看到他幅模样就觉得心里难受,恨不得当时穿越的时候能带上一间设备良好药品充足的医院过来。 夏尔用动作有些粗鲁,但用意很温暖的动作拍打着塔里木的背:“放心,孙志新是我们的毕达拉察阿苏,有他在,泰格族长用不了多久就会好起来。” 塔里木冲夏尔感激的笑笑,向孙志新道:“拜托你了。”这才夏尔一起出帐而去。他其实想守着泰格,只是有孙志新在的话,他不认为自己能起到多大作用,把照顾他的事交给擅长的人才是正理。 孙志新在帐蓬里转了两圈,用清水给泰格擦了擦,用一块兽皮蘸了水盖在泰格的额头上用以降温,让他舒服一些。想了想,干脆连他的皮裙也脱了,用自己的兽皮将他仔细的裹起来,差点把泰格裹成了一只巨大的人形茧。 接照自己在现代时的民间说法,伤寒伤寒,有伤就有寒,这样的病人虽然体温高,但容易感觉到冷,保持体温让他发汗促进白血球的灭菌作用是好的。同时更是万万不能让他在这个时候得感冒,两两相加的结果,就是现代医疗手段就会感觉到棘手。所以,裹得越严实越好。 刚才的想法触动了记忆,孙志新才想起自己有着从现代带来的阿斯匹林,这个东西是退烧、镇痛的广谱良药,对于泰格目前的症状不能说对症,但还是能起到不少的作用。最好的地方在于它过敏反应极低,药效稳定有效,用来退烧非常不错。 微微挪开泰格一些露出那个藏宝坑,将阿斯匹林取出来,再拿着药片端着水回来轻推泰格:“泰格。” 一连叫了几声泰格才有反应,迷迷蒙蒙的睁开眼,认清面前的人就露出了一个虚弱的笑容:“小新。” “嗯,是我。来,把这个吞下去。” 泰格看看孙志新手里的药片,没认出是什么。不过孙志新让他吞,他就毫不犹豫的吞。 谁都知道躺着的姿势不利于吞东西,孙志新挤上去,叉腿坐在地上,把泰格从地上扶起来一点,后背压在自己的腿上,脑袋依靠在自己的怀里,两臂从他背后绕过去一手轻托着他的下巴,一手先将药片放进他嘴里后又拿水让他喝,吞服药片。 泰格将药咽下去才问:“我刚刚吃的是什么?” “药片。名字叫阿斯匹林。” “当初随着你一起带来的?” “对。” “那一定很珍贵吧。应该留起来,不该拿来给我吃。” 阿斯匹林很珍贵吗?在现代来说不说,但这里倒当真很珍贵。有个感冒发烧什么的,同时又由于这些史前时代的人几乎没有什么抗药性,吃下去治感冒退烧什么的,肯定是百试百灵。孙志新原来计划用来在关键的时候治疗族里的孩子,降低疾病导致的幼小孩子折损率。现在提前用上了,说心里不觉得肉痛,那是假的。 “没你珍贵。药的用途就是拿来治病,没有谁该吃谁不该吃的说法。”孙志新轻笑了两声。他知道自己保持良好的情绪对于泰格来说很重要,看他醒着,就轻声逗他说话,道:“还要不要喝点水?” “要。口渴得很。”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1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喂着泰格将竹杯里的水喝完,重新又去倒了一杯来,泰格又喝光了它。如此连着一口气喝了几杯,泰格才停下来。 “听说你为了我揍了奥瑞克智者一顿?” 孙志新开始斜眼:“你不会跟纳鲁一样死脑筋也要让我为这件事付出代价吧?话说,是不是身为族长,办事都必须这么有板有眼?” “噢,我不会。” “那就好。告诉你,就算是纳鲁也拿我没法,换了你照样!惹急了我,管你是不是族长,照打!警告你别惹我,就你现在这个模样,我一根指头都能辗死你。” 警告完了,又道:“那老头胡乱折腾你,差点弄出大事。要不是看在他也是好心的份上,我会揍得更狠。让他老实的躺上几天也体会一下你现在这种受伤生病的感觉才该!”孙志新嚣张的挥舞着拳头,很满意它们呼呼有劲。 张牙舞爪的小新真可爱。 泰格控制不住的笑,眼光追着孙志新移动:“你为我打他,我很高兴!” 开心不足以形容泰格当时的狂喜和激动,可他无法说出口来,只能选择了高兴这个贫瘠得远远不明表达他当然的感情的字眼。男人,便是这样,心里想的和嘴里说的,永远都很难统一到一起。 孙志新有些不好意思了,微窘的挠头,道:“嗨,不是什么大事。你还为我被烧伤了呢。老实说,仔细回想一下,我当时也确实过份了,对方怎么说都是个老年人,我这么揍他的确不厚道。不过那会儿我一怒之下就什么都不记得,我是不是很蠢?” “不,很可爱。只是我担心以后对上我族里的智者,你要怎么办?” “咦?你族里的智者比奥瑞克还难伺候?” “她比奥瑞克更固执,更不听人劝,更喜欢乱来,心眼更多。而且,她是女的,一个热情到惹人烦的老太婆。” “老太婆?呃……那没法打了,我没法下手打女人。” “相信我,很多时候你会忘记她是个女人。我有时候爱她爱得想吻她满是皱纹的脸,有时候又恨不得想一把掐死她。” 孙志新嗤一声开始笑,在心里想像着这个即惹人爱,又惹人恨的老太婆。 作者有话要说: Ps: 谁能感觉到智者老太婆这个伏笔?等两边的智者斗到一处时,同样的固执,同样的心眼巨多,同样的阴险狡诈,同样的爱折腾……天作之合啊!TT…… 又PS: 至于内容提要那写的,嗯,事实是我总结不出这章的内容提要。还有,我萌男护士,比如美剧《Hero》里面的彼得,那极具爱心的性格,大爱! 假如小新穿上护士装站到纳鲁或是泰格面前,估计会被立即剥掉衣服强X一百遍啊一百遍。 TT……我又无良了。 92、关于三急的问题 “来,再喝点水,多喝水对你有好处。” “好的,我也想喝。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感觉口渴。” “那是因为你正在发热。” 发烧的人需要多喝水,泰格能感觉到渴需要大量的喝水这是好事。这证明他的身体底子非常好,自身免疫系统对抗病菌的作用很强烈,所以才需要大量的水来补充在这个过程中损失的□。他这样大量喝水是让人觉得非常安心的举动,要不是怕会灌出问题,孙志新简直想以壶为单位给他灌水。 喝完水,孙志新想将泰格放平,让他好好的休息。因为奥瑞克先头说过要分配瓷器,所以孙志新打算再等等,等分完了再去采药。 新出产的瓷器对整个部族都是一个巨大的鼓舞,孙志新能想像得到族员们拿到它们时心里的开心。它的出现是整个族群的功劳,在让它出现的过程,孙志新自己都感受到了整个部族那种独特的,让人感觉到欣欣向荣的凝聚力,对这件事他也期待无比的。 身体才动,便听泰格轻声道:“别走。”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1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声音显得脆弱而依恋,孙志新看到泰格的头倒仰过来,一脸希翼的看着自己。那双灰白的瞳流露着生病的病态,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小心翼翼的专注而满怀希望的看着自己。 孙志新顿时一阵心疼,只觉得瞧着泰格现在的模样,一颗心像是浸泡到了强酸里,酸涩发疼。再强壮的男人受伤生病的时候也是脆弱的,猎豹一样的男人退化成了小猫,就是能激得孙志新控制不住的去照顾他,让保护欲在心底横流。 “好,不走,我陪着你。” 孙志新移动着自己,双手从泰格的腋下伸过去托着他的肩膀一起拖着他移动,直到背倚住支起帐蓬的粗梁。现在他就背倚着木梁,将泰格半托半抱的抱在怀里,双腿叉开让泰格躺在自己腿中间,整个后背都依在自己怀里。 双手怀抱着泰格的胸膛时,孙志新惊觉他的胸膛很宽,倒真有些像大海一样宽阔的感觉。那强壮的胸肌凸在自己的手臂下面,随着每一次的呼吸而起伏,也像大海的波涛,一波又一波,宁静而宽广,力量强大又足以温柔,让人感觉好到了极点。 泰格满足的叹了口气,两手软软的垂下,像是放在沙发扶手上一样放在孙志新的腿上。背后那人明明不如自己高大健壮,那身板顶多能比得上族里那里高大的女人。可被他这样环抱着,就是觉得温暖,还安全,像是躺到了山峦的怀抱里,舒服到了极点。 孙志新的身体以史前男人的标准来看确实不够高大,但他的身体很好,结实、健康,肌肉细腻光滑而富于弹性,有一种史前男性不可能会有独特的如同丝质一样的质感。他身上的肌肉群不多不少的恰到好处,明明白白的展示着雄性男子的刚健的同时又不会过于粗壮,总之就是多一分太多,少一分太少,无论怎么都让人觉得靠上去刚好合适。而且还很温暖,不似女子的柔软,是男子汉那种真正的刚健柔韧。 真舒服啊!泰格忍不住一而再,再而三的满足叹息。 孙志新的味道也一直萦绕在自己的鼻端,不像自己和纳鲁这样的野男人一般,身上总是充斥着汗味和血腥味,从头到脚都是强势的侵略意味。这个人的体味闻起来像阳光下的青草,或是在风中起舞的枝叶,又或是和风的本身的味道,飘飘悠悠,清淡好闻,在鼻端绕来绕去的时候使得人整个儿都放松着,身体很舒服,心灵很自由。 “小新。” “嗯?” “你还吗?” “在,陪着你呢。” “你真好。” “噗!别说话像个女人一样多愁善感,我会很想笑。” “我说的是真的。” “嗯哪,嗯哪。泰格姐姐,你快点睡,现在你就像我外婆一样的唠叨。别拉拉杂杂的一直说话,你的身体需要更多的休息。”孙志新伸出一只手轻轻盖住泰格的眼皮。 可那眼就是不肯闭上,浓密的长睫笔扇个不停,搔得孙志新掌心一直痒。 “快睡,快睡。一会儿奥瑞克要来分瓷器,你不想错过这件盛事吧?” “哦,好。你会守着我吧?” “当然。我会一直守着你。” 泰格便安心的闭上眼,放松的睡去。 然后他就做了梦,是美梦,不再是恶梦。 梦里,他牵着孙志新的手来到海边,指给他看一望无际的蔚蓝大海,自豪的告诉他自己勇敢的离开了原来的族群,来到这里扎下了根。他还指给他看最美的夕阳晚霞映照海面的奇景,孙志新果然很喜欢,他甚至开心的得吻自己。 梦里,泰格笑了,像是原来的那些伤痛往事都已经遗忘记,只记得住孙志新,还有随着他而来的一切让人感觉到欢欣鼓舞的新记忆—— 身边的有病人需要照顾,孙志新一直强撑着眼皮不敢睡。他本以为抱着泰格会很累,因为他必须要把自己当成支架,好支撑起泰格沉重的身体。结果他忽略了自己倦意,更忽略了泰格高热的体温在这微凉的季节带来的舒适感受,像拥着一个温度很合适的暖炉,于是乎……很没职业操守的男护士上下眼皮打架打着打着就睡了过去。 再醒过来的时候是因为感觉泰格在怀里动弹,不安的扭来扭去。 孙志新一惊,以为他又做恶梦了,下意识的搂紧了他,嘴里道:“嘘,我在这里。” “我知道。”泰格应道。 孙志新愕然低头,见泰格是醒着的,而且让人很高兴的是他看上去精神要好了一些,两只灰白的眼瞳里比先前显得也更有神采。再看他的额头,一片汗湿,显然是高效的阿斯匹林药片发挥了作用,正在配合和他的免疫系统对抗身体的炎症。 孙志新吁了口气,抹了一把泰格的额头,它给人的感觉更烫了。不过这是新阵代谢加速的烫,只要泰格意识清醒着处于这种状态就是好事。 “再睡会儿。”孙志新道:“你吃下去的药正在起作用,睡一会再醒过来,感觉又会好上一点儿。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中午过了。”泰格道,一边身体不安分的扭来扭去。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1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还要不要喝水?” 泰格一僵,有些烦躁的道:“别提水!” 孙志新一怔,随即恍然——这人正不安的两腿夹紧,无意识的微微扭头,再看那一脸憋得……是尿急。 喝下去那么多水,又因为身体加速了的新陈代谢作用,从早上到现在不尿急才是怪事。 “想尿尿?”孙志新喷笑了两声,道:“我扶你去。” 泰格咬了咬牙,一脸力不从心的羞怒,低声恨恨的道:“我本想自己去,可腿软,走不动。我好像更糟糕了,手都举不起来。” 那就对了,高烧都是这模样,全身发软乏力,管你是天王老子还是海风部族的族长,照样是病来如山倒。 那人一脸的羞窘恼怒,像他这样强势而有着比别人更强的控制欲的男人现在受伤发炎之下连自己的身体都不能正常控制,而且还被自己逮了个正着……这得多伤他那颗死要面子的心?是男人的都厌恶这种感觉,他们喜欢一切事情都在自己掌控之中,不喜欢事物脱离自己的控制,包括自己都有这样的毛病。孙志新能懂得泰格的尴尬,所以看着泰格男性自尊大受伤害的模样,又是想笑。 那好吧,身为临时护士,这时候就该干护士该做的事。即然有个神器叫做夜壶……孙志新四下里瞅瞅,貌似奥瑞克还没有来自己的帐蓬说分配瓷器一事,这样的话……孙志新罪恶的手就伸了出去,瞅准一个才烧出来的看上去像是陶罐的事物,把它拖了过来,单手将它塞进泰格的腿间,道:“尿吧。尿那里头。” 泰格惊悚的睁大了眼,不……不是吧?辛苦烧出来的瓷器,这人随随便便的就拿来干这个?! 史前人类和现代人类的观念差别就在这一刻体现无遗。瓷器对于泰格来说,是极珍贵的;而它对于孙志新来说,只不过是件容器,就这样。它可以装别的东西,当然也可以临时拿来做夜壶装尿! 没什么奇怪的,像孙志新这号粗鲁的雄性动物,他连特殊情况下往矿泉水瓶子里尿都干过,比如:在高速公路中飞速行驶的大巴士上。老实说,感觉还不坏,三急的问题解决了就是能让人感觉到比□还要爽。 但泰格不行,瞪着这个珍贵的东西,泰格实在尿不出来。 原因有二,一是在他的观念里,这个东西实在珍贵,它直接能代表着一个家庭的财产。而它们聚合到一起的时候,还能体现整个部族的富裕程度。要让他往这么珍贵的东西里撒尿,他震惊,更觉得这种行为是暴殄天物。但貌似孙志新很不在意,让他不得不惊悚的想,这位毕达拉察阿苏同学原来的家里得富裕到什么程度,得拥有多少这种珍贵的财产,才能满不在乎的拿它来装尿?就像眼下这个,他最想干的事情是把它分配给族里最英勇的勇士做为奖励,而不是往里萎缩的撒尿,为此他甚至可以不惜撒尿撒到自己嘴里。 二就是生理构造的问题,泰格一直很自豪自己那东西生得很粗长——好吧,扯远了。但它再粗长,以目前这个状况它也够不着那个瓷罐,无法把它像水管子一样放进去。如果他还有力气,呃……也能忍住得住暴殄天物的负罪感,他就已经握着它往里放了,可现在不行,他手里没有力气。 作者有话要说: 俺有一朋友在街边支了个面摊,俺得闲的时候总时候去他那里喝酒。 昨天才刚开喝,就听他唤旁边烧烤摊上一个很年轻英俊的小伙:“圈圈,来几窜烤牛肉!” 噗! 我一下就喷了,本能反应就是问:“圈圈?谁是叉叉?” 结果问起圈圈这诨号是怎么来的,听完了我喷得更厉害。 话说这英俊小伙的大名萧墙,当真是祸起萧墙那个萧墙。因为他姓萧,人又生得很俊,很阳刚,大家就管他叫潇洒,美曰潇洒哥。而后这厮极喜看动画片蜡笔小新,总学蜡笔小新的口气说:“画个圈圈诅咒你!” 于是乎,又得一个美名:圈圈。 他的老婆因此也得了个美名:圈圈的婆娘,或是圈婆娘。 其实我更想叫她叉叉……或是叉婆娘。 狂喷!笑抽我了。 93、误撸泰格 将刚出品的神器塞进泰格腿间,孙志新静等了一会儿,他刚刚是把眼光别开的,怕泰格不好意思,事实是他自己不好意思瞧。主要还是泰格的表情闹的,自己用瓷器来装尿一点愧疚感都没有,但泰格那表情好像自己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一样,搞得孙志新也有点忐忑不安起来。 结果半天都没有听到雨打芭蕉叶的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声响,孙志新扭头回头一看,乐了,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搞半天是对接工程出了问题,泰格够不着它。 孙志新很多时候都是个马大哈,现在也是。他的心思是要好好照顾泰格这个伤患病人,泰格无法做的事就应该他这个临时护士去做,所以他完全没有多想,伸手过去抓住了泰格的小泰格,把它往容器上凑。 一把被孙志新握住,泰格浑身一颤,眼光瞬间就变得幽深起来。孙志新没有多想,他可不行,男人这地方可不是任由谁都可以轻易确碰的,特别是用手握住自己的又是系住了自己一缕情意的人。腿间那处被喜欢的人握住的感觉就在无限放大,出奇的甜密,出奇的舒服。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1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控制不住的,全身的血液就开始往小腹间涌,那玩意儿正在快速的变硬变大,泰格自己都感觉到了由于自己的体积变化而在孙志亲手里生出更加被紧握的感觉。 停! 泰格了解孙志新,知道他的某些方面的反感。就算是纳鲁,也是千辛万苦才赢得了他的心,他不想因为一时的欲望冲脑就破坏孙志新心里好不容易对自己生出来的好感。因此,泰格拼命分心去想别的,比如:纳鲁一身健子肉的身体,或是智者奥瑞克同志的裸体。 噢! 这两个强力灭火剂太他妈给力了!前者能掐灭你的任何绚思,后者则强力到可以导致阳萎。 泰格感觉到自己正在放松,恶心欲吐的感觉驱赶着兴奋的欲望在远去,事态又重回自己的控制当中。只是被当作灭火剂的两位当事人不知是何感受,反正泰格没空去顾及,只一个劲的努力去想纳鲁的虎背熊腰,想像干巴老头儿光裸着站到自己面前搔头弄姿的模样——恶!他想吐。 但身体还是有感觉的,而且很强烈。泰格感觉得到孙志新正在努力,一手抓着自己的水管往瓷器那里凑,另一手粗鲁的在把珍贵的瓷器想往自己里腿间塞得更里面一些。他的掌心正因为这些个动作在自己的最敏感的头部膨起位置上摩擦,感觉好得泰格浑身都在轻颤。 “小新,放……放手!” “我放手你就够得着了?警告你,敢尿一滴到我帐蓬的地上,我跟你没完!我都没干出用尿液标记自己的地盘的蠢事,所以绝对不容许别人捷足先登。” 孙志新仍在继续努力,动作实在不怎么温柔,把它扯扯得像橡胶管一样不断的伸长,像牵牛鼻子那样牵一发而动全身,扯得泰格只能拼命的向陶罐靠拢。整个情形非常像现代的那种形容方式:不得不被人牵着走,是因为被别人抓住了‘把柄’。 这个感觉明明有点痛,偏偏被人握着,一切感觉都在叫嚣握住自己私密的部位的人是孙志新,自己爱上的人。 结果就非常的糟糕,欲望对于一个意志强大的类似会泰格这样的强者来说还能控制,但情动控制起来却是难以登天…… 不行,想纳鲁,想奥瑞克,哦,我爱你们…… 终于胜利的让两个物件像宇宙空间站和太空梭一样对接完毕,孙志新扭头奇怪的看着泰格,见他闭着眼,脸色更见潮红,整个身体都在轻颤。孙志新那颗毫不敏感的粗大直男心眼儿立即就会错了意。 尼玛! 至于么?是男人的还怕被另一个男人看见撒尿?没听过那句横行乡野的俚语?拉尿不看人,看人拉不成!乡野林间野尿时连夜壶都没有呢!这会有夜壶,已经是总统级待遇,你赶紧给我撒! 当然,心里虽然这么想,对待敏感的病人,特别是泰格这种大男子自尊心重的人千万不能这么说。孙志新只好道:“我扶着你,放心,对准了的,尿不歪。” 说完了自己都想笑,这是什么废话?什么叫放心对准了?自己是端着一挺冲锋枪吗? 心里想笑,孙志新本身又是个没正形的人,就起了玩笑的心意,用力握了两把手里的家伙,还伸头去瞧了一眼,笑道:“泰格你的本钱真不钱,真是有猪大肠(粗、大、长)之称的宝器啊,嘎嘎!” 本是不经意的纯男性之间的玩笑话,几下不经意的揉捏,正式宣告泰格的破防! 连最恶心的干巴老头儿的裸体都起不了作用,一时间泰格的注意力全集中到一处。而那处是男人最敏感的位置,正被握在自己喜欢的人手里把玩。 心底猛然一荡,下意识的就在想,哦,那是小新,他正在抚摸我! 事情顿时一发不可收拾,那玩意儿迅速全面的爆发开来,十几秒钟不到就在孙志新手里伸展成全面硬直的模样。 孙志新目瞪口呆的瞪着手里的东西,对它的变化完全措手不及。 假的吧……这……这个…… 耳边又传来泰格低哑而热情的喘息声:“小新,小……新。” “泰格你发春是不是?” “这怨不了我,我是男人,不是死人!有本事你让我来这么揉两下,你没反应我就服你!”泰格没好气的低声嘟咙着抱怨。 孙志新没辄了,难道要他像个娇羞的女人一样尖叫着捂脸逃跑?他还真干不出来……可呆在这里保持这种龙抓手一样的造形同样让人尴尬得要死。更要命的是泰格身体诚实反应让人头皮发麻,他抓握的指缝间都感觉到了哪个男人都懂的那种湿滑粘腻,代表着□被进一步激发的证握正在渗流出来。 孙志新顿觉面红耳赤,男人又经不得撩拨,那股因泰格□勃发而散发出来的强烈荷尔蒙气息同样的作用他身上,引得他也很快剑拨弩张的顶着泰格的后背。 泰格感觉到了,两眼顿时大睁,惊喜的看着孙志新:“小新!” “你给我闭嘴!” 孙志新开始慌乱,移开身体让那个要命的位置远离泰格的后背,低声喝道:“给我赶紧尿!”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1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泰格苦笑:“我这样子怎么尿?你也是男人,让你这样尿,你也不行。” 孙志新抓着它,感觉像握着一颗拉掉了拉环的手榴弹,□的滋味灼得他手心一阵滚烫。羞窘之下恼了,怒道:“难道还要我给撸出来?” 话一出口就大恨自己嘴快脑残。果然,那话剌激得泰格一个激棱,滚烫的事物更加勃发了几分,连灰白的双瞳都染上了一层浓重的□,正晶亮着看着自己。 “你别想!”孙志新道,就欲放开泰格。 泰格眼瞳一黯,心里升出委屈难过的感觉,正待说话,突听外面有人叫道:“孙志新,你在不在帐蓬里?” 那声音是奥瑞克的,怕是过来分瓷器。 帐蓬里的两人面面相觑,泰格是恨他来得不是时候,孙志新则突然有一种被捉奸成双的感觉。 要被他看到还了得?手中的冲锋枪还支楞着呢!就这德性,谁看了都会误会啊…… 孙志新大急,一脚踢开临时夜壶,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一把握紧了泰格那根实在无视忽视的东西胡乱变化着角度想找个合适的地方摆放,好把它遮盖起来。那动作就像在操纵一辆多级变速的跑车的排档杆。 慌乱之中,泰格被他捏得又是激爽又是疼痛,那个位置本来就敏感得不行,特别是处于现在这种状况,感觉更是被无限放大。孙志新那些无意识的动作一直在把他往顶点上推,粗粝而带着微疼的触摸有着一种独特的粗野剌激,感觉好得要命! 禁欲太久的身体经不得这样的逗弄,那暴发的顶点几乎转眼就至。泰格也慌了,低声叫道:“小新,哎,小……新,我疼,轻点,轻点儿,咝……我,我……住手!快住手!快放开它!” “我管你去死!”孙志新道,慌手慌脚去扯兽皮。 便在这刹那,泰格低声咆哮了一声,引得孙志新下意识去看他。 那对猫样的竖瞳陡然乍现! 泰格拼命的拱起腰,把自己全部送进孙志新的手心当中,孙志新便惊觉有滚烫的浓稠液体喷进自己的手心里,又因为量大且多而延着指缝泄流出来。 坏了!这人的身体怎么这么敏况经不得碰触?这样就缴枪投降。死老头还在外头,天知道他会不会下一步迈进来抓个正着。 “小新!”泰格失声低喊,像被拧开了水龙头一样,停不下来般一直激射。 “闭嘴,不许叫!你想让死老头儿听到吗?”孙志新觉得自己要疯了,为泰格的激情,也为自己快要被点着的□。下意识伸手死死扣住泰格的嘴不让他乱喊乱叫,一手握紧了他,想要遏制证据的流淌。 激烈抒发的泰格猛然一僵,孙志新的话让他勃然大怒!什么意思,难道自己和他亲近一下就那么见不得人,需要这般的遮掩?纳鲁可以和他亲近,换了自己就不行? “孙志新!”泰格咆哮,叫声被孙志新捂在了嘴里。孙志新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正用双腿压紧了泰格的挣扎,把他死按在兽皮底下。这儿他非常庆幸泰格生着病,不然还真没法制服他。 作者有话要说: 把这章给一个密友试阅,最后那姐说了一句:“我怎么觉得泰格有受疟的潜质?” 俺怒了! 然后她又问:“你们男人被别人撸到底是什么感觉?” 问的时候她眼神晶亮,充满着好奇,就差支个矿泉水瓶子过来当话筒权当采访。 尼玛! 这问题太彪悍了,爷答不出来,只得退散。 现在的女人,好恐怖…… 94、斗鸡 整件囧人囧事发生的时间其实很短,但又漫长得像是一生一样让人感觉到煎熬。待奥瑞克迈步进来的时候,孙志新终于扯起兽皮盖住了泰格和自己。 他在不正常的喘息,泰格也是。那人虽然闭着眼强作平静,但脸上那种□后的颠狂神色细心瞧就能看出来。而且他刚刚才恢复一点力气的手正握着自己腿间的要害,愤怒而不甘心的使劲掐它,那疼痛中还带点激爽的感觉让孙志新现在最想干的事情就是一把捏死泰格。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1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尼玛! 到底哪里惹到他了?撸都撸过了,感觉就像生米煮成了熟饭,难道还能把晚光倒流改写时间线不撸他?如果真能这样的,他就是尿自己帐蓬的地上,自己忍了!可问题是不行。孙志新觉得泰格的反应实在很荒谬,到底是不是男人啊?被误撸一下又不会短斤少两,气怒个什么劲儿?这厮也忒狠了,非得用这种断子绝孙似的力道掐自己的小孙志新。 奥瑞克迈步进来,看到的就是这样相拥而坐,表面上显得很平静,实际两人之间极富一种奇怪的张力的古怪情形。泰格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底下又有着激烈的波涛汹涌。孙志新的面目表情则很扭曲,像天底下所有的人都对不起他似的。 “孙志新——”老头儿才叫了一声,忽然闭上了嘴,敏感的伸鼻在空气中嗅了一下。 这个味道,是□的味道。再看看孙志新脸上的纠结,泰格脸上还来及的褪去的潮间,老成人精的老头突地就懂了。 刹那之间,那头儿的神情就很怪异。老头儿眼瞳缩了缩,脸上的表情刹那间像万花筒一样复杂。先是升起怒意,随后转成不甘心的退却,随即又带上了点谨慎的思考,又转成正中下怀的得意,最后竟是有点老谋深算的味道。种种细微的表情在他脸上转得飞快,最后暧昧而猥琐的笑开:“我等会再来。” 孙志新这个马大哈哪里有心情看他脸上演翻书的剧码,该死的泰格捏得他疼得要死,巴不得老头儿赶紧滚蛋。 老头前脚一走,孙志新就使劲拍打泰格紧握住自己的手:“放开,放开!” “不放!”泰格怒道。 “痛!放开。” 泰格一脸的恼怒与失望不甘,尖利的道:“挣死你这个混蛋,你把我当垃圾一样的嫌弃!” “胡说!快放手,要断了!” 泰格终于放开手,眼底有着□后的余韵,也有着不甘心的失望引起的伤心愤怒:“孙志新,你把我当什么?” “我……”本来是很简单的答案,孙志新却答不出来。或者说他根本就不想去想及这个问题。 看着一脸激怒的泰格,孙志新驼鸟的避过这个尖锐的问题,心里连怒都怒不起来,只叹了口气,道:“躺好,我给你清理一下。” 见泰格不肯配合,孙志新半哄半劝的又道:“躺好,你妈的你又不是女人,撸了你一下咋啦?难不成爷还要赔你肉体损失费?别跟我玩这些虚的,我知道你不是那种性格。” 泰格侧过脸,不想让去孙志新那张会让自己伤心失望的脸。他知道孙志新对自己很好,从来没有人能像他一样对自己的好。可他不想要这个,他想要别的,想要的更多。为了得到他,他甚至可以向纳鲁妥协。可孙志新不想要他,这就是他最大的伤心失望。 “脸转过来,全是汗,我给你擦擦。” “不要!”泰格像个发脾气的孩子,别扭着倔劲。 “你要怎么地?”孙志新提高了声音:“我是纳鲁的吉玛!就凭刚刚我对你干的,就算是他知道了后打算砍了我,我也没理由于反抗!这种行为放到我哪里,叫偷人!谁都会看不起我!” “我不懂什么叫偷人,我只懂抢人,喜欢的就去抢!你是纳鲁的吉玛,也是我的!”泰格霍然转过头来,怒瞪着孙志新:“你也是我的!随便去哪族问问,我也有权利拥有你!从你从天下掉下来打断我和纳鲁的决斗就注定了,只是我比纳鲁笨,来晚了一步。偷人?纳鲁才先偷了你的心,他无耻!” “只有一个孙志新!”孙志新也怒了。 泰格冷笑道:“要是有两个我还懒得和他争,一人一个天下太平。可事实是确实只有一个你,而我们两个都想要你。你想怎么地,最后一定要我和纳鲁分出个输赢来,先死一个,剩下的那个才能得到你?要是一定的这样的话,我明天就找他分个输赢!” “不准!谁也不许斗!”孙志新不假思索的道。 “这也不准,那也不让。你就是护着纳鲁!纳鲁,纳鲁,纳鲁,全是纳鲁,只有泰格是多余的!” “不是这样……”孙志新无力的道:“我只有一个,而你们是两个……天!我该怎么跟你解释?” 泰格怒吼道:“两个又怎么了!我族里的那位智者曾经有四个丈夫!我自己的父亲就有两个老婆和一个弟亲!那个弟亲还是他族里的智者!你们猎人部族的智者也有过两个妻子!只要大家认可,他们可以有更多!不然你以为他刚才为什么会退出去?他远远比你想像的要精明!” 狂怒的拍着地面,泰格大吼道:“我和纳鲁旗鼓相当,一但决斗,谁生谁死无法预料。我要是在决斗里死了,纳鲁就大占便宜。而纳鲁要是死了,他会悔不当初。那老混蛋先是拖,后来打的就是两个全送给你的主意!纳鲁看不出来,我还能看不出来?我来了不到十天,他就开始打合族的主意,而这个契合点,就是你!只要有你,我和纳鲁如果能同时喜欢上你,为了不让你伤心,就无法与对方决斗。也就是说只要你在,就有可能合族,不然永远不可能!而我不得不承认,这该死的老头儿就像我族里的智者一样可恶,他们都该死的睿智而正确!早在我出发的时候我的智者就让我不抢到你就不必回去。这说明什么,死老太婆跟死老头儿一样,全早就想到了事情的结局!” “合族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盟合的部族会变得更加强大!谁都乐于看到这个情况出现。可反过来,盟合的部族谁说了算?我么?还是纳鲁?我和纳鲁谁也不服谁,事情就变成如果我们两个都同时会对一个人的话点头,事情才可能进行。不然,只能是解不开的死局,合族?合族的结果就是灭族!光是内斗就会让两个部族一起直向衰败。” “而要让我们两个人肯听同一个人的话,那个人只能是你!这点两边的老混蛋都清楚得很。你信不信,就算刚才我要强上你,那老混蛋都只会装没看到,甚至他还巴不得。因为这样我就必须去求纳鲁,求他把你分一点给我。你爱上了纳鲁,还没有爱上我,我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该死的!该死的!”泰格的狂怒的咆哮:“两边的混蛋智者从一开始就猜到了结局,纳鲁会迷上你,我也会。而且有你在,我们就会顾着你的感受永远也斗不了!很好,纳鲁很厉害,他会运用自己的魅力吸引你。我呢?我还在你心门之外乱转,你就是不想要我!我就那么不好?还是你跟其它人一样,嫌弃我是个怪……” 泰格突然闭上嘴,咬了咬牙,又道:“虽然你不能分成两半,但是我和纳鲁可以归你!我可妥协,只要你肯爱我!” 孙志新愕然,颓废的软坐到一旁:“不行,我自己那关我过不了。我本来不喜欢男人,接受纳鲁我已经不容易,再加一个你……泰格,我对你有好感,可爱上……我怕是不行。两个,我的情感观念不允许,我的心也没有那么大,怕是装不下两个人。”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1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我不在乎!” “我在乎!”孙志新也开始吼:“我他妈本来只喜欢软绵绵的女人,不喜欢硬梆梆的男人,可纳鲁那家伙不管不顾我的感受把我掰弯了。老子千辛万苦的正在努力去适应爱上一个男人都还有没有适合好,你又来插一脚。两个?一个我都嫌多!我他妈就那么好?还成了香饽饽了,谁见了都想咬一口。下次再他妈钻个什么狗屁族长出来我怎么办?我也陪他睡?谢了,老子不干!” 泰格怒睁着眼睛,眼瞳转成更灰白的白,几近白瞳一般,嘶声道:“我不管,你落下来那天就注定了的。对于你来说,我泰格你想要也得要,不想要也得要。再钻出个NND什么族长,他没那个权力敢动你,这是我、你,还有纳鲁三个人之间的事。谁敢动你,我灭了他全族,我说到做到!孙志新,你永远也别想摆脱我。不信你就试试看!” “你混蛋!” “你更是个自私的混蛋!为什么我爱你,你就不能爱我!” “爱情NND不是商品,不能用来讨价还价,也不能用来交换。从来没有谁爱上谁,谁就得一定爱回去说法!” “我当商品是个鸟!不懂!别跟我说这些,也别指望我放手。” “我他妈不爱你这个蛮不讲理的海盗头子!” 一句话重重的伤了泰格。泰格猛然一个瑟缩,脸上的表情像是重重挨了一拳,失控的怒吼:“好!你再说一次。你看着我的眼睛,说你一点都没有爱上我!说我泰格从头到尾就是个自做多情的混蛋。如果是这样,我明天就带人回海风,就算冬天饿死冻死也是我们活该!” 作者有话要说: 哎,为什么就不能好好的看故事? 方案那里申明说得明明白白的,非要来添堵…… 俺有强按牛头喝水吗?都说强扭的瓜不甜,不甜也要去咬一口尝尝的这种事俺从来不做。 自由的时代,喜欢与不喜欢,都是自己来决定。看到不喜欢看了,不看便是。非得做出过激反应来给写手添堵,这心理…… 史前时代,能用现在的现念去套?男性为主的时代,一个夫,几个女人;女性氏族的时代,一个女人,几个男人,男人地位也是贱得没底。一妻多夫呢,大家怎么评评这个?这很奇怪吗?特别是小说,明明就是虚构的东西,用得着较真?奇怪的是先入为主的主观框架套牢了自己吧。 还是那句话,喜欢就喜欢吧,不喜欢的就不喜欢,俺没办法虽扭着这瓜一定要甜。反正俺只是个业余写手,只想写自己想写的东西,俺写得尽兴,还有喜欢看的朋友看得尽兴,俺就是很欢畅的,其余的——无视! 要挣钱,俺也就不从某点过来了,JJ很挣钱吗?看书的朋友有自己也写文的怕是心里最为清楚这个。诚实的说,俺有正经工作,收入也能养活自己,这点小钱还真没放在眼里,写文仅是爱好而已,就这样。 95、你早泄? 孙志新不假思索的怒吼:“我他妈不爱……” 断音。 “我不……” 再断音。 “我……” 断得都只能说一个字了。 干涩的吞着口水,孙志新悲哀的发现自己的确不爱泰格,但离爱也不远了,他真的是有点喜欢他。更可怕的是与离爱上的距离就只差一线,所缺的仅是压死骆驼的最后的那根稻草而已。 对泰格的感觉本来与爱无关,就是对一个英豪杰出的男性的纯粹欣赏。但先有纳鲁把自己掰弯让他知道男人和男人也可以有炽爱,又有泰格拼命的在接近自己入侵自己心底。他和纳鲁的爱情又才萌芽,稚嫩得简直就是一个多缝的蛋,遇到泰格这种强力的苍蝇,一叮一个准。 又或者说他潜意识里也预见到了如果不死亡任何一个人就不得不三人揉到一块儿的古怪局面。也正是由于他爱上了纳鲁,心总是偏向纳鲁那一方,他就会潜意识的保护纳鲁,力阻两人互斗的局面出现。这两人太过强大,太过势均力敌,互斗的结果,谁也预料不到。唯有不斗的合局,才是互赢。 只要不是猪头就能分析出来,互斗的结果有三:一、纳鲁胜泰格亡,自己会永远无法对泰格的死亡做到平静,会内疚一生。仅是这个就会梗在自己和纳鲁中间,成为他们感情的致命伤。更别提如果泰格倒下后海风部族的倾巢报复,那更是毁灭性的打击,无论对于生存和两人之间的感情,都是。孙志新清楚得很,史前人类的彪悍,没有最彪悍,只有更彪悍。对朋友他们很热情,对敌人他们则残酷无情;二、泰格胜纳鲁亡,很好,孙志新直接就可以再穿越一次,恋人的死亡他无法接受。已经爱上纳鲁的事实让他都无法面对这种情况时还能想到别的。同时猎人部族对海风部族的报复也同样具有毁灭性。孙志新只祈祷这一回的穿越不要遇上纳鲁或是泰格的任何一个,不爱,就不会爱伤;三、还有一种,就是两败俱伤,这是最惨的结果,谁也得不到谁,两边部族同时失去自己的族长,或是迎回全都残废了的族长,结果就这么残忍。 因此孙志新就不得不一边抗拒着,一边又允许泰格接近,默认了合局的出现。然后就看到了他的好,看到了他的用心良苦,他就跟纳鲁一样,好得过了头,魅力难以抗拒。 总之事实很复杂,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各种纠结如一团乱麻纠缠到一起的时候,其必然的结果就像现在这样——纳鲁的魅力太强大,他抵抗不了;再挤个注定会和自己夹缠不清的泰格出来,他的魅力和纳鲁平起平座,自己那颗本是直男的心就又被蹂躏了一回。 对于泰格的接近,他一直在拿纳鲁当档箭牌,不是档泰格,它档不住,那人太强势了,全身上下都充满了掠夺性。假如当初先遇到的是泰格而不纳鲁,自己坚持的时间会变得更短,会提早变弯,没准儿连对抗纳鲁的三十五天都撑不过去。比起哄人骗心的本事,纳鲁跟他比段数着实低了些。所以一见这人他就敏锐的察觉了出来,祭出纳鲁这面盾牌来,目的是用来档住自己不吃着碗里看着锅里。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1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男人都很贱,古人真没说错。自己是男人,所以也是贱人大军中的一员。孙志新下意识抖了抖,果然犯贱就会有惩罚,就像现在。 感情这个东西完全没有道理,永远没有可以用的档箭牌。泰格这个该死的男人简直像纳鲁一样恶毒,强势的挤进自己在史前的生活,扎了根。所以伤害人的话他无法对着他的眼睛说出口,伤害他,同样就在伤害自己,自己承受不了好种痛楚。 去NND! 自己真成了钻进吹火筒里倒霉蛋儿,两头受气。请注意,是两头,万恶的两头。 泰格双眼一眨不眨的紧盯着孙志新,看他纠结,看他挣扎,看他自我嫌弃,看他嘴巴张了又闭,闭了又张,最终以张口接舌收场。 泰格何其精明,孙志新的内心矛盾,他几乎立即就看懂了。 猛然间,一股子狂喜在心底炸开。 他喜欢自己! 只是因为有些他不懂的坚持,让那人无法放开心胸。 他喜欢到甚至没有办法用言语来伤害自己,因为他不忍心。 这便是他和纳鲁都喜欢上的孙志新,看似精明,实则胡涂,更是个情感懒惰的家伙,被动得像硬壳又慢吞吞的王八,不去逼他,永远也看不到他的真心。 也许他还没有爱上自己,就像他本能的不喜欢男人一样。但喜欢了就好办,只要自己够努力,就可以把喜欢变成爱。为了这个,泰格甚至喜欢孙志新心里那种阻档他向自己打开心胸的坚持。纳鲁去攻克的他的时候遇到他不喜欢男人的坚持,最终他攻下来了,得到了孙志新的心,正因为来得不容易,孙志新对他的感情才坚实牢固。 假如自己攻克下这个阻档自己的坚持呢?是不是会和纳鲁收获得爱情一样美好?泰格忍不住会这样想。心里想着这个,灰白的双瞳如豹那样的危险的眯起,被激怒的理智在迅速回笼。 与孙志新知道的不同,他知道纳鲁没有孙志新认为的那么纯良,一个真正纯良的人当不了一个部族的族长,一个真正纯良的人更攻不下孙志新皮厚的壳,还有他那种迟钝的情感机制。所以他有着不为孙志新知道的腹黑。就像自己,也并不是孙志新想像的那么好,他狡诈,擅掠夺,看上眼的东西绝不会放手。 和纳鲁的争斗,如果没有孙志新出现,早就出了结果,注定是一生一死,生的那个娶到为了用来壮大部族力量的胖姑娘。 但孙志新出现了,这个与众不同的人同时招惹到了他们两个,又像该死的铁嘴铜牙一样预见得无比正确的智者所说的那样,会爱上他,也会控制不住的去抢夺他,就改写了他和纳鲁的关系——要想拥有孙志新,就只能互相妥协。 两人之中无论倒下哪个,剩下的那个就会伤透孙志新的心,最终的结局是谁也得不到他。尴尬的处境决定了要么两人同时拥有,要么谁也得不到。以前泰格始终惶惶不安的怕看到结果,因为他和纳鲁的战场已经转移到了孙志新那里,他的心偏哪一方,就宣布了哪一方是赢家。 自己来晚了,比纳鲁晚了一个月。那个看似纯良,实则腹黑的强大族长已经施展了一整月的魅力魔法让孙志新偏向他一方,泰格就极度害怕自己会输。他本以为自己不怕输,任何输都不怕,大不了丢掉命而已。可这回他怕,他怕输掉孙志新的心,输掉自己一生头一回的爱情,这个输他输不起。 现在,他知道自己已经处于不败的地位,一颗悬在半空的心落回了原处,孙志新的张口结舌就已经告诉了他太多的东西,这场争心的战斗不会再有输赢。他只需再努力,让孙志新爱上自己就行。爱别人,他不会,但爱孙志新,都快变成本会本能的主动进行的行动,所以他一点都不担心。 想到这里泰格舒服了,安心的躺回去,不再和直着喉咙和孙志新大吵。 他的反应让孙志新无所适从,被他逼出自己一心两用的情思已经很让人难堪了,这人偏偏还开心起来,让孙志新苦恼得想撞墙。 “你给我起来!”孙志新咆哮。 “干嘛?” “起来跟我吵架!” “不吵了,累。” “你!起来!” “不,我生病了,是病人。你不能强迫我。” 尼玛! 早知道就不喂他吃阿斯匹林,而是毒蘑菇! 孙志新大恨,这厮无故搅乱一池平静的春水,自己一直守护的那层遮羞布被他恶劣的撕开,当事人却若无其事的样子,谁遇上了都会抓狂。男人是很贱,总是吃着碗里望着锅里,可心里那种道德性和情感观又在阻制自己犯贱,两两冲击之下,让孙志新眼下最想干的事情就是提刀把这两个该死的男人全杀掉!眼不见为净!也好还他本性,抱住软绵绵的姑娘逍遥快活! 所以,泰格是天杀的,纳鲁也是!如果不是天杀的纳鲁,他根本就不知道男人和男人会有爱情它,也跟男女的爱情一样的烦人!甜密的时候醉人,苦恼的时候让人抓狂! 但很显然,一个人生气是没用的,孙志新又是一个记不住恨,气不久的人。泰格恶劣的不接招,他也无可奈何。他甚至都鸵鸟的不愿意去想被泰格揭破的复杂三角关系,一心只想以后见了这两人有多远闪多远。魅力值太高的两大族长他惹不起,闪远点总行吧? 气怒的将泰格身上的皮革裹紧,孙志新再纠强气闷,也忘记不了这人是病人。他就是没法不去关心他——哇啊啊!如果不是喜欢上了,怎么会这么犯贱?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2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泰格看着孙志新便秘的脸,孙志新难受得想死,他现在倒是想明白了,就开始高兴,还很善意的对孙志新道:“其实你不用跟纳鲁说,就这样吧。我不会跟纳鲁说你撸了我,要你负起责任。其实就算你跟纳鲁说,他也……” 泰格住了嘴,纳鲁在想什么,他能猜个八九不离十,肯定也是不得不对自己妥协的心思,那人既憨直又腹黑,不可能考虑不到这个。如若不然,这是他的部族,他的营地,一切都是他说了算,如果不是他有妥协之心,自己想见孙志新一面都难。而事实是自己天天在孙志新面前晃来晃去……他大肚成这样?打死泰格都不信!换位思考也是一样,假如在最早的孙志新还不知道有纳鲁存在的时候他可以毫无忌憧的把纳鲁杀了,孙志新那把锋利的长刀他绝对不会还,就用它来杀纳鲁。 这人干得最笨的一件事就是没有趁孙志新从天下落下来的时候就先一刀杀了自己后再扛着人跑,这是他的失策,才引出今天的结局。不过,当时谁杀了谁也不定,自己也错在没一刀砍了他,独享孙志新。所以,只能这样,握手合局。 他不打算把纳鲁这些心思说过孙志新听,腹黑的纳鲁想把自己的腹黑在孙志新面前藏起来,他也不会小人到去揭破。在这点上,他和纳鲁不谋而合,两人从头到尾都是明争,不搞暗斗,如此光明磊落的心肠才让他和纳鲁有了妥协的可能。 也就是说,两人的性格就导致了行为的方式,同时如果没有这份光明磊落,孙志新连看他们两人一眼都难,这个身上具有阳光气息的人讨厌阴谋诡计,他不会爱上耍阴谋的纳鲁,或是自己。因此他才不喜欢奥瑞克,估计也不会喜欢自己族里那里同样爱玩阴险的智者。 泰格闭了嘴,孙志新却听得气怒:“喜欢上了就喜欢上了,我怕个毛。回头给纳鲁说就是,他要打要罚,我认!” 他说喜欢上了!泰格听得明明白白,胸中狂喜着,脸上却是不动声色,只眯起眼:“你以为纳鲁不知道?他可是强大的族长,不是你这样的马大哈。” 纳鲁知道?孙志新心里一寒,胸中顿时越发气结,简直想暴打泰格一顿出气。可他不能,这人是病人,受伤还是因为保护自己才留下的伤,一切因自己而起。所以孙志新只能憋着,找其它的方式撒气。 比如: 孙志新忿忿的擦着泰格腿间流淌的浊液,心里咒骂着就算是现代的男护士也不带替人做事后洗理的膈应事,可自己却在做。忿愤之下,孙志新突地笑了:“泰格,才摸几下你就射出来了,你是处男? 泰格霍地散出了危险的气息:“我是不是处男你大可以来试试!” 孙志新不为所动,又道:“不是啊……那么,你早泄?我记得我还没摸上十下你就出来了,啧啧,真嫩!” 泰格没听懂早泄这个词,但孙志新所指的意思他懂了。是男人的都受不了这种轻视,泰格猛然放声咆哮:“你才早泄,你全家都早泄!” 孙志新不动如山,一脸的讥诮道:“我能干得纳鲁都走不了路,照样能干得你走不了路,你说我早泄不早泄?” “孙志新!” “哎,别叫那么大声,你想搞得整个营地都知道你有早泄这个毛病?” “孙志新!!” “干嘛?” “我还憋着尿呢!想要用这种办法杀我你就直说!” “噗!” 于是乎,孙志新高兴了,泰格气闷了。 日子还会继续下去,未来怎么样?还不如不去想,珍惜每一天就好。 就像佛曰:相逢就是缘。 呃……孽缘也是缘…… 不过,缘来缘去的也还是生活吧。 是吧? 是吧? …… ………… 作者有话要说: 写完这两章,突然觉得泰格有唐僧的潜质。 很像我姐夫,平时词不达意,一但被激怒,简直可以口若悬河般淊淊不绝。 很可怕……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2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所以一般我和我姐都是在小范围内去故意的触怒他,然后在他快要达到爆炸点的时候闪人。事后再心有灵犀的用眼神交流,窃笑。 果然不是一家人就不进一家门啊……对于这个,我和我姐玩得熟练得很,而且乐不彼此。 总结:姐夫很好玩,用来舒解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气闷纠结简直太合适了。有啥气,往他身上撒就是,然后在他爆发以前赶紧跑远些。 姐夫这东西,真是萌物啊……庆幸有姐,姐还去捕捉了一个非常有趣的姐夫…… 96、分瓷器了喂~ 最后泰格只能将就着在孙志新拖过来的那只瓷器里草草了事,孙志新坚决不肯再碰他那根惹祸的东东,让他自个儿尿去。尿完后倒是老实的去倒掉里头的东西,再放它洗净放回原处。再接着孙志新和泰格两人吵嘴吵够了,孙志新开始了自己单方面的冷战不搭理他。奥瑞克也机灵的拖到下午很晚才来分瓷器。 坐在孙志新的帐蓬里,奥瑞克安静的喝着茶,没有孙志新臆想的会一脸暧昧的用眼光在自己与泰格之间扫来扫去的举动。干巴老头儿安静得不正常,又回复到一脸高深莫测的神棍模样。 而孙志新和泰格之间的气氛极度的不合谐,那层遮羞布被扯破以后两人之间的关系极端的微妙,泰格开始拿对待弟亲的态度对待孙志新,眼光温柔得能拧出水来。而孙志新却觉得这种变了味的新关系让他尴尬得很彻底,每当泰格瞧他一眼,他就下意识的涌起一股子冲动:想把他的眼珠子挖出来踩暴! 三个人,新志新、泰格和奥瑞克便在这种怪异的气氛里等待纳鲁回来。 过得一阵纳鲁终于回来了,带着满脸的惊喜:“孙志新,我今天猎到了一头角牛。” 角牛孙志新见过,有点像恐龙里的三角龙,又有像点像现代的牛,差不多是两者的结合体外加放大版的模样,皮粗肉厚且力大无穷,平时很难猎到。它皮粗肉厚的外表下,全身的肉质都出奇的细嫩美味,加之平时实在不易猎到,所以一但猎到这种猎物,收获它的猎人总是很自豪。 换了平时,孙志新肯定是要欢声叫嚷一通,再因为不被充许参与猎人打猎而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去打击纳鲁。但今天听到纳鲁说猎到了角牛,孙志新只是心不在蔫的嗯了一声,整个人显得有些无精打采。 纳鲁觉得有些奇怪,问道:“你怎么了?” 先是苦笑了一下,在心里做好迎拉纳鲁狂暴的准备,孙志新深吸了口气,道:“纳鲁,我有话跟你说。” 孙志新做事,从来就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人,就像和纳鲁的恋情,不喜欢的时候就激烈反抗,喜欢上了的时候抛弃一切原来的观念,认真去对待纳鲁。现在和泰格的复杂关系他也是这样对待,既然和泰格的关系已经理不清了,还发生了一些囧人囧事,就必须告诉纳鲁。孙志新就觉得对于自己的恋人,起码要做到最基本的诚实,理应该把一切源源本本的告诉他。包括自己矛盾的心态,与泰格的各种纠结,甚至自己无耻的已经有了很不道德的脚踏两只船的心理这些,全都给纳鲁说开。 情人之间,诚实很重要,唯有这样才能守护着脆弱的爱情。而隐瞒,只会埋下猜忌的种子,最后把一切美好的东西坏殆尽。所以就算纳鲁会狂怒,会有各种过激反应, 孙志新还是打算诚实的把一切都对纳鲁说,绝不更改一个字。因为那是他的鲁玛,是必须要以诚相待,互相守护一生的情侣!美好的,要与他分享;丑恶的,更是绝不能隐瞒!唯有这样做,才是真正以心交心的情侣。 “什么?”孙志新奇怪的表情让纳鲁怔了怔。 孙志新道:“我今天和……” 才说了几个字,泰格便插嘴道:“纳鲁,你猎到角牛了?多大的一只?成年的还是幼年的?真可惜我不在,不然轮不到你。” 纳鲁还来不及回话,奥瑞克则更快的接下话头:“纳鲁,就等着你带领猎人回来,趁这个时间,分瓷器吧!族人们已经等不及了。” “好!康,去把所有人都召集过来,海风部族的成员也一样。”纳鲁大是兴奋,心神被岔了开去。他老早就想到把瓷器做为奖励分配给自己的族人,而瓷器的分配将会是一场盛事,这肯定会让整个族群都欢欣鼓舞不已。 眼见得泰格和奥瑞克在故意的打岔,孙志新张了张嘴,又慢慢闭上。还是换个时间吧,明天再说,他不应该在这个时候用自己的烦恼事来影响纳鲁的心情。分配瓷器确实是一件盛事,所有的部族成员都会很开心,和这个相比,自己的私事无足轻重。 新出品的瓷器被小心翼翼的搬出来,一溜烟摆在孙志新的帐蓬面前。大大小小,零零散散的东西加起来有几十个,在阳光下由光滑洁净的表面反射着夕阳的光芒,使得所有的瓷品都被染上了一层橙红的暖色调,几十只堆到一起的时候乍眼一看竟有点金碧辉煌的味道,十足的吸引人。其余的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小散件,都是孩子们胡乱捏的,本是随带着烧一烧,它们居然也神奇的大部份都烧成了。 还别说,这些个小玩意儿烧成以后外形大变,模样挺可爱的,就算连那些四不像都是。看来老天果然是钟爱小孩子,不忍他们伤心失望,独独给他们专门预留了纯真的孩子才会享受得到的魔法力量。 纳鲁看着这些显得精致而珍贵的东西,脸带兴奋的道:“看!这就我们自己烧出来的瓷器!感谢我们的毕达拉察阿苏,我们从此不必再用紧张的食物去换取陶器,我们自己也会烧!它会让我们的部族更加繁荣!因为等我们自己用的够了,就该轮到我们去和别人交换!” 史前人类是很粗鲁直接的,又很纯良朴实,纳鲁的话引发了一片兴奋的欢呼,夹杂着七嘴八舌的嬉哈大笑声,气氛和孙志新想像的一样欢快而热闹。哥本和阿尔法站在远处,哥本开始痞气无良的嘬嘴吹尖利响亮的口哨表达自己的兴奋,阿尔法则在一脸受不了的阻止他。可惜那人是极不安份的,口哨被阻止不吹了,扯开嘴巴开始放声唱:“我心里头美的啷咯哩咯啷!” 噗! 孙志新教他的这句大花轿的唱词放到这里倒是很应景。 众人都在向孙志新道谢,孙志新有些心不在蔫,但又不想影响族人欢喜的心情,只得站起来还礼。心里模糊的记得这是在史前时代,走神之下竟是学个了个古代中国的古礼,谦谦君子一般面带微笑的弯腰抱手一揖:“不谢。都是大家一起努力的结果。没有大家,我什么也做不出来。你们应该最感谢的是海风部族的塔里木,他最辛苦,最好的那一个出品应该分给他。还有纳鲁族长和……泰格族长,瓷器都是他俩利用晚上休息的时间捏出来的,我干这个可不行。还有族里的孩子们,他们从头到尾的为这件事在奔波努力。小丫头芽芽就应该分到一个,她很努力的!” “对啊!对啊!我很努力的!”小丫头片子站在人群里,被高大壮硕的史前野人淹没得连身体都看不见,这会儿却跳出来露出满脑袋枯黄绒毛的头颅,兴奋得尖叫。布库则开始撇嘴,不太高兴的拉紧了奥格的手。他其实更努力,可他是族长的儿子,好东西必须是先是分配族员后才轮得到族长家,眼下只有几十个瓷器,所以整个分配轮不到他。这让他不免有些羡慕加妒忌芽的好运,她真是运气太好了,没有出生在族长家里。 孙志新还在抱拳向四面八方作揖,他的气质本就与众不同,如此抱手弯腰一揖,当真是风采翩然。那种把自己说得无足轻重,诚肯的去赞美他人的语言着实让人如沐春风。又因为心情在开岔,便没有了平时跳脱的德性,眉眼带着一股子内敛的含蓄,染上了几分儒雅的气度,潇洒君子的风度便扑面而来,让人忽略了他眼里的迷茫。 没谁见过能散发出这种气质的人,众人微一呆楞,便有人叫道:“纳鲁,你家吉玛生得真是好看!” 纳鲁也正在看孙志新,看得目光闪动,眼里的神采又是吃惊又是欢喜。泰格也是神色大动,怔然盯着表现得大大不同的孙志新。 “那当然,他可是我的吉玛!”纳鲁畅快的大笑。泰格眼神闪了闪,依然斜躺在地上不作声。 孙志新却是肚里苦笑,那人的一句纳鲁家的吉玛听起来真像是一种讽剌。光是纳鲁的吉玛?泰格已经挤了进来,自己都快成了两家的吉玛,跟三姓家奴吕布吕奉先已经差得不远了。那哥哥虽然当得雄姿英发之英姿,可名声却是不大好听的,差不多背了一背的骂名,人人都骂他一声三姓家奴。可人家吕奉先好歹还得了一个绝世大美人貂婵,自己却背时的惹上了两个惹不起的厉害男人,赶都赶不走那种。谁更背?果然只有更悲催,没有最悲催。 心里苦笑着,却又只能强打起精神看纳鲁分配瓷器。二百多人,几十个瓷器肯定不够人人都能拥有。纳鲁的分配原则按照对部族的贡献、个人在部族中的声望类似的这种原则来分,并且首先就把自己和泰格两个族长排在分配名单以外,更把泰格的海风部族成员也算进名单中,非常的公正且无私。 97、迷惑 “海风部族的塔里木!” “在!” “哈哈,我家吉玛发话了,这是属于你的。感谢你为两边部族所做的一切。” 憨厚木讷又缺心眼的塔里木大踏步过来,脸上带着被众人用羡慕的眼光看出来的不好意思的涨红,又带着难以控制的自豪骄傲,伸手从纳鲁手里接过最大最好的那个瓷器——它是个工艺优美的陶罐,手工是出自纳鲁还是泰格,孙志新记不得了。 他只眼尖的认出这只陶罐好死不死的正好是泰格预先破处用来撒尿的那只……他和纳鲁都是第一眼就看上了这只,其心有灵犀的程度真是诡异得可怕。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2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塔里木木讷而笨拙的在说着谢谢,显得有些惊喜得语无伦次,他根本就没想到这个殊荣会是他的。他是第一个呢!而且得了最大最好的那个出品。 那是……他的族长已经预先和它有过亲最密的接触,再传承给他,果然是殊荣…… 夏尔站在塔里木身边欢呼雀跃,似乎想去抢塔里木手里的东西,不过最终忍住了,只是兴奋的乱叫乱嚷作小女儿态。老实说,以她那种女战神似的体格,这些个扮萌的动作她做出来实在雷人得紧…… “康。” “在!” “赠给你,猎人部族的优秀猎人。请继续努力。” “好的。为了部族的繁荣!哈哈哈!” 第二只给了康,康乐得合不拢嘴,咧着大嘴一直笑,臭屁的接受族人的欢呼赞美。连他的女人都昂首挺胸,很是为自己的男人而自豪。康的儿子里肯笑得很傻,兴奋得把瓷器从父亲手里抢过来,像戴帽子一样戴到自己头上。结果是招来了男女混合双打,康和他家老婆不约而同的给了他一巴掌,再由他老娘把瓷器抢过来,宝贝也似的抱在怀里。 第三只给了海风部族一位孙志新不熟悉的猎人,那猎人喜得有些呆傻,像是没想到自己居然是第三个人得到它。海风部族的其它野男人把这个喜呆了的猎人欢呼着抛起来,那猎人一脸紧张的捂紧了怀里的瓷器,怕被摔坏了,又忍不住一直傻笑。 陶器还在陆陆续续的分,两边部族优秀的人才或是有着不小的贡献而让人钦佩的人都公正的得到了奖赏。小丫头片子芽芽得了一只小瓷碗,乐得豁着缺了门牙的嘴一直笑。独臂大侠齐格力也分到了一个,是口陶锅,由哥本奔上前来先替他收着。只不过看哥本那一脸笑得不怀好意的表情,且还奔出来领的时候奔得这么急切……这只东西最终花落谁家很不好说。谁让他本人带人去采桄榔去了不在这里?估计以齐格力的性格,多半是会让着他的。而且这回连阿尔法都猥琐了,看那目光似也有霸占的意思。 然后是孩子们捏的小玩意儿,他们是大获丰收,人人都得了一件,公认乖巧听话且勤劳的甚至分到了两件。比如布库,他就得了一个似牛非牛,似熊非熊的东西和一个挺不错的小陶瓷方块。孙志新瞅了半天也没有认出来这是仿制砚台呢还是仿制镇纸?或者还是它就是个方块。砚台估计是不可能,镇纸也太高端了,他没展示过这两个东西,所以它就是个方块,原形估计是块方泥巴……伯纳也得了两件,一只小陶瓷吹箭,捏得挺像那么回事的,就是中看不中用;一只又像盘子又像碗,扭曲得很抽像的东西,乐得他合不拢嘴。 分瓷器给孩子们时纳鲁一直忍不住笑,说他们是最大的赢家,人人都有呢,有些小家伙还得了两件! 等到瓷器分配完毕,整个营地一片欢呼叫喊,庆祝声叫喊得哪里都是。得到瓷器的人的很开心,没得到的也在祝福别人,争取下次也轮到自己。朴实而正直的性格注定了这些史前人类会互相攀比,但不会去恶意觊觎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没有得到只说明他们不够好,因此他们只会慷慨的给出祝福,同时激起他们不服输的好胜心,形成现代不太容易形成的良性循环。 整个热烈的欢快气氛证明这确实是一场盛事,它让两边部族的族员都很快活,孙地新深深觉得自己的努力换回了物超所值的美好东西——快乐! 整个分配的过程中,孙志新忍不住一直看着纳鲁的侧脸发呆。纳鲁这个人确实是个优秀得不可多得的族长,现代那些丑陋的官僚下作勾当在他身上完全瞧不见,这样的纳鲁的看在孙志新眼里只觉得他着实伟岸英俊无,一颗心都在怦怦乱跳。同时纳鲁又是个优秀而英武的男人,接照奥瑞克的历法计算方法,他今年应该是三十四岁,正处于男人的黄金时段,举手损足都散发着一种成熟阳刚的性感魅力。 以前孙志新不懂欣赏男人的这种性感,但现在他懂了,越发觉得纳鲁如果放到前世,必定是会让人眼睛大亮的成熟性感中又带着憨厚质朴气息的迷人男子。成熟性感,加上英武刚健,配着朴质的木讷憨厚,相处久了又能感受得到他粗犷外表下的温柔浓情,这些组合而成的便是秒杀的威力。 他用魅力掰弯了自己,所为在自己心里铬下铬印的第一人,为什么自己心里还能装得下泰格? 下意识又转眼去看泰格,那人正在面带微笑的看着自己族人从纳鲁手里领了瓷器后欢喜的离开,去接受别人的道喜。 虽然他因受伤不适而显得气场弱了几分,但还是能从泰格身上看出来和纳鲁同样的英武刚健。那如同落魄海盗头子一样的彪悍侧脸平时总是充满了一种□裸的掠夺性,此刻倒是因为正在微笑而柔软了一些,但依然有种刀削斧凿的粗硬线条。 他比纳鲁看上去要年轻一些,具体有多少岁孙志新不知道,只能大致猜测接近三十,属于奔放的青春和就要展现成熟魅力的过渡期。他没有纳鲁身上那种醇和如美酒的一般的成熟韵味。却显得更为年轻而张扬,眼睛总是在冷漠中又显得锐利如刀锋,比纳鲁更狂野,比纳鲁更有一种很危险的,但很致命的诱惑力。同时孙志新又知道他也可以像纳鲁一样的温柔,就像他送给他六颗代表幸运与幸福的珠子时,他的话很能打动自己。 两个男人,同样优秀!他们放到一起时,无论比什么,简直都是一样的旗鼓相当! 如果硬要孙志新放弃谁,孙志新的选择一定是放弃泰格,选择跟纳鲁在一起。不是谁好谁坏的问题,而是先爱上与后喜欢上的先来后到问题。 而如果他真的可以好运到能够两人同时拥有呢? 这个念头仅在心里飞快的掠过时,孙志新就悲哀的发现自己在窃喜。事实证明他确实是个男人,有着一切普通的男人的劣根性:凡是看上眼的就贪婪的就想拥用。更糟糕的是他还有着可以同时拥有两人的可能。 孙志新呆呆的看着纳鲁,又转头去看泰格,再去看纳鲁,又去泰格,心里——茫然了。 孙志新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有没有爱上纳鲁,因为人人都说,爱上一个人后心里就装不下别的人。可他不是,他贪心的把泰格也装进去了,虽然还没爱上,可顶多也只差临门一脚而已。但如果不爱纳鲁的话,为什么会想念他,一看到他就满心欢喜,连心跳都会加快?特别是那种同性间的亲密行为发生时,他甚至都肯让纳鲁吻了,也吻了回去,这可比一起XXOO还糟糕百倍。肯互相亲吻,那像是当真爱上了的,不像单纯的XXOO,也许仅仅只是身体需要。互吻,则是情感的交流的肢体表现。 那么,又是怎么喜欢上泰格的?第一眼看到他就知道这人不好惹,防备的时候?时时防备他其实就等于时时都在注意他,矛盾的心理造就了这种吸引力?还是那夜听他差点把自己闷死的可怕表白的时候?笨拙而错漏百出的表白把人囧得很彻底,可那样的泰格无疑很可爱。又或者是他给自己珠子的时候,让自己发现了那个其实很温柔,又很霸气的泰格?还是他为了保护自己把手臂伸到火里的时候?尼玛!以前怎么没发现自己有英雄情结? 天知道是怎么搞的,爱情这破玩意儿真NND没道理……一但要静下心来仔细想自己心里到底放着谁,两张脸总是会同时跳出来,先是纳鲁,接着必定是泰格,如影随形,又像附骨之蛆,哪个都摆脱不了。 “孙志新!” 孙志新抬头,见纳鲁微笑着看着自己,道:“这是属于你的。请原谅我,我先把好的分给了别人,只剩下这个了。虽然你是最大的功臣,但你是我的吉玛,只能跟我一起受委屈分点没有用处的小玩意儿。这个你留着,我都没想到它们烧成以后会这么有趣。” 委屈?没感觉出来,和纳鲁呆在一起,总是能感觉到幸福倒是真的。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2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纳鲁冲孙志新摊开手,孙志新便猛然怔住。 在纳鲁摊开的大巴掌里,他看到了那三只烧得洁白晶莹的小鱼。 那一夜,纳鲁捏了两只,泰格捏了一只,又由孙志新在上面以游戏的心态刻下了三人的名字,像是预见着三人之间早已经纠缠不清的局面。 三只小鱼,并排放在一起时相印成趣,有种奇特的合谐感。位置的摆放也是无意的就摆成了奇特的自己在中间,纳鲁和泰格各在一边并列着的排列。 这个…… 孙志新下意识的想要拒绝,奥瑞手伸手一划拉,三只小鱼就一起落进了孙志新的手心里。 “收着吧。别学我,明明是个最得意的智者,最后却什么都没分到。其实我只是看似风光罢了。”那话的意思像是意有所指,然后又道:“如果我当年不那么蠢,我也可以有三条小鱼。现在么,只剩下了我自己。所以别犯我这种错,要懂得珍惜。”奥瑞克叹了口气,背负着手慢慢走开,背影显得比任何时候都要干巴且佝偻。明明现在天气才微凉,他却像是很冷一般的瑟缩着脖颈,连在轻风里舞动的白发都显得孤单而寂寞。 神棍的话孙志新听得似懂非懂,大约整个宇宙的神棍说话都这模样,无论哪个时空的神棍,说话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让人听不懂。孙志新只是怔然瞪着手心里的三只小鱼,木然。 那三只晶莹洁白的小鱼怕是整个第一次烧瓷里品质最好的出品,出奇的洁白细腻,浓牛奶似的,全身没有一丝裂纹。拜两人不分上下的好手艺所赐,它们精致得连鱼鳞都细微可辨,更有着一种给人以它们是半透明的感觉,瞧上去极为漂亮。还有那上面的名字,是标准的行楷,纳鲁、孙志新、泰格,字迹像孙志新的性格一样洒脱,也很美观。 可它们美则美亦,就是让孙志新感觉到无比的烫手,连握住都不敢,只想撒手扔掉。 大约是他面上的表情太过呆楞,引得纳鲁唤他:“小新?” 孙志新扭头去看纳鲁,心里茫然。 “小新?” 这回唤他的人是泰格。 扭头又去看他,孙志新心里则更茫然了。 作者有话要说: 姐家里养了一种血统不纯的蝴蝶犬,极受宠爱。它在家里的地位大于我姐夫,小于我外甥,嗯……很有可能我姐爱它胜过爱自己。 我一直很喜欢它,它在我心里的地位对于我姐家的人来说仅小于我姐,大于其它一切人。 但今天,我想煮了它! 一去我姐家,才坐了一小会儿,它就抱住我的小腿使劲蹭。刚开始我还没搞明白呢,后来才发现它在干那苟且之事。 尼玛! 我的腿长得像母狗吗?要发情就不能换个地方? 众人狂笑,我狂囧。 于是它在我心目的地位一落千丈,连姐夫都不如了。 98、老学徒 孙志新不是个好演员,演不来复杂多变的角色,何况他又是一根肠子直通P眼儿直爽人物,与纳鲁和泰格的纠结明明白白的就写在脸上。所以第二天按照纳鲁的吩咐教导奥瑞克这个老学徒的时候,他一脸的便秘表情上了脸就下不来。 同时他也不是一个好老师,他倒是真想教奥瑞克学习各种相关的草药知识,可又不知道从哪里讲起好。另外他自己对治病救人也是个半罐水,比起奥瑞克来说也就是多了些现代人耳熟能详的常识而已,并不见得就能高明多少。 像病理以及普外这些东西孙志新自己都不懂,只能是照本宣科的PDA上怎么写他就怎么跟奥瑞克说。一个自己都不太懂,另一个更不懂,讲来讲去也是白讲,孙志新想来想去干脆就以泰格的烧伤为例,教奥瑞克一些自己知晓的对症病患处理办法。不过仅是这样,对于什么都不懂的史前人类来说,孙志新展露出来的也着实高明得离谱,那道理就是在矮子中充高人…… 孙志新现在找的东西叫小蓟,又叫小蓟草,剌儿菜。这玩意儿凉血止血,祛瘀消肿,治外伤出血,痈肿疮毒有奇效。还能治吐血,尿血,便血,崩漏下血什么的,是良好的收敛剂。最大的妙处是它实在生长得太普遍了,荒地、草地、山坡林中、路旁、灌丛中、田间、林缘及溪旁,哪里都有,贱得跟野草似的。 所以踏出营地过了河刚走进小树林才十几步远就看到了不少的小蓟草。眼下它们中的一些还来不及花落,仍然开着有着像野菊似的有着繁杂头状的淡紫色花序,还是和现代乡野田间看到的一样,无论是植株的大小还是形像都很不起眼。不起眼的原因是由于它们实在大多了,跟物以稀为贵,多则贱一个道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2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对奥瑞克说小蓟草有大用,他压根儿一点都不信。好在老头儿这点好,再不信也安静的跟在孙志新后头,孙志新采什么,他就采什么,倒是不抱怨。 当然,不得不说奥瑞克老同志很找抽,对医药的观点有些像现代某些观念狭隘的人,总认为有药用价值的东西应该是像虎骨、鹿鞭、麝香、虫草、人参、天麻一样的高档货,就轻视路边的那些野草。浑然忘了药个这东西永远没有最贵的,只有最对的这个道理。 看到老头儿虽然没有多话,但一直用将信将疑的眼光瞅自己,孙志新有些火大。 假如再揍老头儿一顿就能纠正他的错误观点,孙志新一定不会客气的再暴打他一通,他就是手痒得很。特别是对于他在自己、纳鲁、泰格三人中间翻云覆雨的不安份乱搅一通的行为,孙志新就更想揍人。 但他不能,正确的观点不是打出来的,而是要他真正的懂了,才会牢记在心底,成为良医。 孙志新沉吟了一下,对心不在蔫的蹲在地上拨小蓟的奥瑞克道:“说个东西给你听。” “什么?”老头儿戒备的道。这坏小伙子有多暴力,心眼有多恶劣,他见识到了,时刻都防备着,免得老脸老身子还有老胳膊老腿再遭殃。 孙志新缓缓道:“你知道我不是这里的人吧?” 奥瑞克脸色一凝:“知道。” 又小心翼翼的试探道:“你到底从哪里来?当真是从天上来?” 孙志新笑笑:“给你说不明白的。不过我在我那里,要想成为一名医生,嗯,就是治命救人的巫医,并不容易。他们有一个准则,就像部族的生存法则一样,指导着每一位立志成为治病救人的巫医的行为。我说给你听听。” 奥瑞克见孙志新脸色庄重,下意识凝神静听。 孙志新缓缓道:“我愿尽我之能力与判断力所及,遵守为病者谋利益之信条,并检柬一切堕落和害人行为。我不得将危害药品给与他人,并不作该项之指导,虽有人请求亦必不与之。我要竭尽全力,采取我认为有利于病人的医疗措施,不能给病人带来痛苦与危害。我不把毒药给任何人,也决不授意别人使用它。我要清清白白地行医和生活。无论进入谁家,只是为了治病,不为所欲为,不接受贿赂,不……” 庄重的希波克拉底誓言从孙志新嘴里说出来,他节选了重要的部份,以奥瑞克能听得懂的方式告诉他。 此时的孙志新早已经没有了玩笑之心,更忘了三角关系的纠结,正色庄容述说着每一位医者都一生坚守不弃的誓言,脸上像是带上了一层淡淡的辉光。每一次他读到这段庄严伟大的誓言时都能感动自己,他想它也能感动奥瑞克,假如他真有一颗高尚的医者之心的话。 事实证明,老头儿或许心眼巨大,还无良得烦人,还对于病人,对于族人,他看得比自己还重要。奥瑞克听得大是动容,连脸上阴险狡诈的神色也收起了,越听越是认真。 听完了,奥瑞克开始默不作声的沉思。 孙志新则道:“知道我那天为什么生气么?是,我不该打人,但你绝对有被打的理由!” “天底下最可怕的是哪种人?就是没有职业操守的医生!嗯,意思就是自己不懂,又要胡乱给人治疗的巫医。良药可以是良药,也可以是杀人的毒药!区别仅在于怎么使用的问题。就 像泰格,如果不是我发现得早,你那样乱搞他的伤,一但恶化下去,谁也救不了他!换了其它的人呢?生病的孩子、妇女,受伤的勇士,重病的老人,哪是可以胡乱治疗的?我以为,智者就应该比别人想得更多,做事要更加谨慎。奥瑞者智者,你成为智者太久了,已经习惯了这种特权,你在堕落!” 奥瑞克眼瞳乍然像受惊一样的缩起,有些惊惶的看向孙志新。 孙志新叹了口气,又道:“这么想吧,你是族里的智者,人人都敬爱尊重你,你肯定更是热爱自己的部族和族人。假如哪一天,你因为不当的治疗害死了你亲近的族人,你晚上睡得着?我肯定是睡不着的。” 奥瑞克颤了颤,老脸开始发白,下意识的想像那种可怕的后果。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错误导致珍爱的族人消逝生命,那感觉……可怕到了极点!是连自己都无饶恕自己的重大过错! “胡……胡说!” 孙志新不想去打击他,但为了给他留下个深刻的印象,仍是无情的道:“你回想一下,以往你处理伤者的时候,是不是有很多人事后开始发烧,伤口不见愈合而继续恶化下去?强壮的人可能会运气好好转,而身体不够强壮的人是不是最终没有好起来?” 奥瑞克脸色苍白的看着孙志新,如同看到了鬼。 孙志新继续道:“在我呆的地方,这种发烧是称为一种伤口感染的现象引起的,处理不当的话,它会要人的命。如果你不信,你可以回营地去看看泰格。你看他的伤口,没有愈合,已经开始红肿流水,身体随之发热,这就是处理不当感染的后果。事实是摆在那里的,智者,你确实危害到了别人,尽管你是好心。” 奥瑞克不再申辩,脸色虽然还是固执着,对孙志新的话却信了十分。想像到那后果,他忍不住打了个寒战,疾声道:“这个叫做小蓟的东西当真有用?能治烧烫伤?” “有,它连其它的伤口都能治疗,效果没用来治烧烫伤好而已。不过要配合其它的东西,也需要一些手法。” “那还不快采了回去救人!” 老头儿蹲下来,快速迅速的采集小蓟。 孙志新微微一笑,他的目的达到了。他知道这老头儿固执得不肯认错,老年人差不多都这样,但他知道乱搞的危害性就行,其它的都是虚的,孙志新不在乎表面的态度。奥瑞克这种态度就表明了他的想法,老实说,这个阴险狡诈又死不认错的老头儿确实有一副热心肠,很珍爱生命,珍爱自己的族人,极适合当个良医。 孙志新便不再废话,两人一起蹲那里采小蓟。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2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回到营地,将采回来的小蓟草洗净后分成两半,一半直接拿来药用,一半晒干后进行炮制,制成真正的创伤用药。 洗药的时候孙志新洗得很仔细,这是个学问,得用科学的办法才能把上面沾着不洁杂物洗下来。以前孙志新也不知道这些,认真读了PDA上的文章以后现学的。奥瑞克收了自大的心态,认真的看着孙志新的一切细微动作,然后再试着去按孙志新那里看到的进行实践。那个庄严的希波克拉底宣言对他起的作用无疑是当头棒喝,老头儿在学习草药知识上重新回归了谦虚的学徒态度。 将洗净的新鲜小蓟草晾干脱去附着的水份,再将它捣碎,其汁做为涂抹用液。碎叶碎茎形成的糊状物调入亚麻油,作为用来敷创面的药物。 亚麻油同样具有药用,是良好添加剂。对于目前的状况,孙志新看中的是它油态稳定性,可以防止伤口粘连,形成二度损伤。绝大多数烧伤药都呈油质状,为的就是这个目的,现在没有科学手段做出来的烧烫油,亚麻油就是个不错的替代方案。 做这个药的时候新出产的陶瓷好处就显现出来了,老头儿无耻的也不知道去哪里用神棍的花言巧语骗来了别人的瓷器,共计有三个碗,两个盘子。用它来做器皿用,它的不易粘附性非常适合眼下用来调配药物的用途。 接着孙志新又采了田七磨成粉,同样也调入亚麻油,制成药剂备用。 奥瑞克一直在静静的看孙志新动作制药,边看边学。长时间的静默后突然冒出一句:“和泰格的事,还是先不要和纳鲁说的好。” 孙志新手上一顿,烦躁的道:“你能不能不介入这些事?越搅越乱!” 奥瑞克也顿了顿,语重心长的道:“年轻人,时间可以淡化一切矛盾,爱情它却淡化不了。等矛盾淡化了,剩下的只是爱情,所以该怎么样就会是怎么样,只用跟着自己的感觉走就行。心灵,才是一切的指引。你不必去烦恼,更不必去激化矛盾,你找纳鲁说明一切,在现在来说不见得就好。” “他是我鲁玛!我必须做到对他诚实!” “善良的谎言有时候是必须的。而适当的沉默更是明智的做法。” “但那不是我,不是我孙志新做人的方法!我选择对自己的爱人诚实,对纳鲁是,以后假如泰格……我对他也是!如果纳鲁有任何责难,那么,只能说是我自己找的!因为我太贪婪,有了一个还不够,两个都想要。事实就是我活该!” “年轻人啊……”奥瑞克叹息摇头,看孙志新一脸坚持的又怒气冲冲的端着药去给泰格敷药。 孙志新的做人风格他很赞赏很佩服,但一点都不赞同。他太年轻,太冲动,太不理智缺乏思考,又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的对的。看着那风风火火的背影离开,奥瑞克这个年老睿智的长者几乎可以肯定自己预见到了一场风暴的到来。 作者有话要说:希波克拉底宣言是很庄严,且能打动人心的宣言。能把这个东西做为自己行医准测的医生,无疑是极端高尚的,可惜现在已经不多了。太多的无良医生已经把人们对他们的尊敬消磨得不剩多少。 限于篇幅限制,这个东西不敢多写,而且关于它写得太多的话,就成了题外话,有骗字数的嫌疑。所以读到希波克拉底宣言时那种激动而敬佩的心情我无法能在这文里描述得出来,感觉是个很大的遗憾。对这个感兴趣的朋友不妨去度娘一下,那个东西真的很值得读一读。 99、混战 第二天一整天的时间孙志新都在盘算怎么跟纳鲁说起这件事才不会伤害到他,结果孙志新悲催的发现,只要是实话就会伤害人,整件事的真实事实无法缓冲,无法圆转,只要出口就会伤害到人。以与遮遮掩掩,还不如不添加任何多余的修辞,就是实话实说。 但就算明白这一点,孙志新依然发现要做到很难。他一个人呆在河边对着河水演练了无数次将和纳鲁进行的这场对话,可真正面对着纳鲁要说起来的时候,孙志新仍然感觉千难万难。因为他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伤害。 现在,孙志新就看着纳鲁披着夕阳向着自己走来,那高大挺拨的身体还显得那么阳刚性感,粗犷的脸上嘴角往上提起,脸上带着的是类似于佳人有约的惊喜。 惊喜?很快就会变成惊吓吧? 孙志新看着双肩托着夕阳的男人,心里控制不住的悸动着,很肯定是自己是爱他的。所以,他更是必须诚实的毫不保留的对纳鲁说出一切,然后承担他所有的怒火与责难。 是男人的,就应该对自己做的事负责,无论它是好事,或是坏事。 孙志新深吸了一口气,强行对着迎面走来的纳鲁露出一个僵硬的微笑。 “小新!”纳鲁的声音显得很惊喜,走近来时长胳膊一伸就将孙志新揽在怀里,去亲吻他的嘴。 孙志新木然的被他亲着,那种本应该是甜密的感觉现在变成了一种鞭笞,重重的抽在他的心上。 孙志新微微推开纳鲁,踌躇着,犹豫着,最后咬咬牙,用清晰的声音低声道:“纳鲁,我爱上了你,也喜欢上了泰格。” 纳鲁一僵,反应像是显得很迟缓,呆了半晌后才用一种像是听到什么最荒谬的事一样问:“你说什么?我没听清。” 孙志新缩了缩头,鼓起勇气梗直了脖子,大声道:“我连泰格也喜欢上了!” 纳鲁霍然睁大眼,怒意迅速在往眼里凝聚。 就像泰格所说的,纳鲁确实也想到了三人共处的结局。无论环境还是事实,所有现实情况都推动了这个结局的出现。但这里面不包括他想到过孙志新也会喜欢上泰格的结果。又或者说他想过这个结果,因为毕竟泰格太优秀,会引诱到孙志新很容易。而孙志新更加的优秀,纳鲁一向觉得自己在他面前没有什么底气,直到孙志新肯认同他时纳鲁很长一段时间都认为这种对自己的青睐有加很不真实。 他也试过妥协,为了部族的生存,为了孙志新。泰格的能想得到的,他都想到了,他甚至抢先一步比泰格还早妥协,泰格能自由的在孙志新面前晃来晃去就是明证。 只是无论心里再给自己打多少预防针,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纳鲁还是忍不住出离的愤怒。 他小看了自己的占有欲,他以为自己可以做到成为一个冷静的万事都从大局考虑的老练族长。可事实证明,他还是一个普通男人,会吃醋,会愤怒,会因为爱人被瓜分走一半而气怒得颠狂。 “孙志新!”纳鲁放声咆哮。 孙志新便惊见纳鲁的眼瞳猛然转成一绿一红的怪异颜色,鼻孔急促的贲张着。刹那之间,这人宛如摇身一变成了一头狂暴的狼,满眼都是凶残的神色。 下一刻,纳鲁抬起拳,迎面向孙志新一拳砸过来。 孙志新下意识举臂格档,那拳头就正中轰中孙志新手臂,巨大的力量冲击到孙志新身上,让他无法控制的一直退倒,又因为控制不住身体而翻滚着踉跄跌进河里。 湖水冲刷在孙志新身上,立即就跟他浇了个透心凉。心里又惊又怕,知道这人真的怒了,而他的愤怒,自己承担不起。 孙志新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件事情,再怎么解释都苍白无力得很。心里又做好了承受一切责难的准备,孙志新只能浑身**的从河里爬出来,走到纳鲁面前低声道:“对不起,是我自己犯贱。” 这一句话,激得纳鲁更是愤怒。他竟然什么都不解释,连假意的欺骗都不愿意,他该称赞他诚实,还是痛骂他的分心?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2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比起泰格,纳鲁的嘴实在笨拙木讷得太多,特别是这种激怒的情况下,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倒涌,却连骂人的话都骂不出来。纳鲁只能放声嘶叫:“孙志新!孙志新!孙志新!” 一声比一声高昂,一声比一声愤怒! 孙志新面色发白的看着他,是怕,是惧,更是心疼。他真的伤到纳鲁了,得多重的伤才会这样狂怒的嘶叫,连骂人的话都说不出来? 心里疼得难受,更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孙志新只能低声哀求:“纳鲁,纳鲁,别喊了,我……心疼。” “你心疼?有我心痛?”纳鲁叫道,飞起一拳向着孙志新砸去。 孙志新本能的举起手格档,举至中途又颓然的半垂而下。 是啊,他有什么理由去格档?纳鲁受伤了,如同受伤的野兽,本能的反应是反击。无论他怎么反击,就算他杀了自己,自己也是活该! 那拳来得极快,夹着风声疾响,愤怒的出击是没有任何顾忌的。 但显然面对着孙志新,纳鲁还是无法下杀手,特别是对着做错了事,一脸惊惶不安表情的孙志新。那是他的爱人,纳鲁忘不了这个,尽管孙志新行为跟在他身上重重的割了一刀没有多大的差别。 半途时力量收回了大半,只击中孙志新拳沿。 尽管已经收了手,激怒中的力量还是太大,它击得孙志新的手掌重重的倒砍回去,切中了自己了喉结突出处。 那处立即暴发出一阵如同碎裂了一般的巨痛,让孙志新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光,尖锐的疼痛让他下意识捂住自己的喉头。 这样的孙志新纳鲁无法再下手打他,满腔的愤怒找不到个发泄点,于是他霍然转身,狂风一样向着营地冲去。 孙志新大惊,除了去揍泰格,他还能怎么发泄? 偏偏现在的泰格打不得,那人正发着烧,伤势正在僵持阶段,他甚至不如自己能承受得住纳鲁的怒火。 顾不得喉间的疼痛,孙志新狼狈的跟在纳鲁的后头疾追,沙哑着嗓子叫道:“纳鲁,你冷静些,不关泰格的事。” 他说得最糟糕的就是这句,如同火上浇油般更是激起了纳鲁的怒火,脚下奔得更疾,一路挟带着暴烈的气息,向着孙志新的帐蓬狂奔而去。 等孙志新冲到的时候,两人已经在开打,纳鲁的铁拳一记一记狂轰向泰格。泰格也不如孙志新想像的那么没用,他一边闪躲着,一边瞅准了时机反击。他出拳的眼光很独到,可拳头却没有什么力气,说是单方面的挨打是正确的。 狂怒之下,纳鲁铁拳的力量何其惊人,短短的时间泰格身上已经青一片紫一片的,嘴角挂上血丝,眼眶也被砸裂了。 孙志新骇得魂不附身,再这样打下去,以泰格现在体弱的身体,铁定会被砸没命。 情急之下也顾不得多想,下意识伸手去拦纳鲁的拳头,沙哑着嗓子着急的大叫:“纳鲁,别打了,会打死人!” “我就是要打死他!”纳鲁叫道:“我的人也是他碰得的?” 泰格在地上喘着气,用手背擦了一下眼眶上的血,毫不示弱的反唇相讥:“你的人?就不是我的人?他也是我的人!我这句话摆到哪里都占理!” 纳鲁大怒,一拳捣向泰格的肚子。泰格避无可避,被轰得如同虾米一样蜷起来,嘴上却是不肯服输:“纳鲁,有种你今天别让我活着出去,不然我永远要和分一半的人走!他也是我的!” 纳鲁双眼大睁,那一红一绿的眼瞳又跳了出来,眼光像是带着血红的光,一拳对准了泰格的胸当胸砸到。 要是砸中了,还了得?孙志新吃过这样全力的一拳,强果是档档之下都被直接击飞摔进河里,泰格现在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砸中必死! 大惊之下猛地扑上去,试图用自己的身体给地上的病人给点缓冲的余地。目标变成孙志新的背,纳鲁拳头一顿,中途收敛了些力量,最后还是正正轰中孙志新的背。 背心正中这拳,纵是身体强健的孙志新也承受不住,嗤的一口血沫喷溅在泰格脸上。 泰格脸色陡然就变了,本能的伸臂保护孙志新,嘴里尖刻的道:“好样的!打自己的吉玛也这么用劲!纳鲁你爱得真够狠!有本事你冲我来。” “你闭嘴!”孙志新怒吼:“都给我住手!” 纳鲁仿佛没有听见,伸手掀开孙志新,继续打。泰格也被正式激怒,力量喷涌出来,翻身和纳鲁扭打到一处。他可不是什么弱者,是跟纳鲁同样强大的战士,被激怒之下就算受伤生病着力量也能发挥个七八分,两人便斗得更是恶劣。 情形越发的混乱,两人在地上滚来滚去,激斗得尘烟四起。 作者有话要说: 嗯嗯!一般来说,俺们男人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初中那会儿,俺就跟只好斗的小公鸡一样,成天跟人打架。为此长期被班主任开小灶单独授课,是学校出了名的暴力份子…… 是不是男人的大脑廻路真的不一啊? 最后是重申: 看完这两章以后千万不要太激动,俺绝对是亲爹,绝不虐主,绝不写不HE的情节~小新是乖儿子,俺疼他得很。 100、打出一个哑巴来 巨大的打斗声引来了两边的族人,越来越多的人站在外面一脸惊恐的看着两个族长在地上毫无形像的撕打成一团。而孙志新摔倒后重新扑出来,拼命试图拉开两只都被激怒了的野兽。 如果只是纳鲁一个人发疯还好办一些,连泰格也跟着发狂,他就真的是有心而无力。孙志新现在就像一只顽固的乒乓球,总是被两人混战的拳脚击飞,又再一次扑上来试图拉开两人。 随后,来了更多的人,海风部族的成员和猎人部族的成员面面相觑,竟不知道该帮哪一个好。 奥瑞克也赶到了,只看了一眼就知道在发生什么。他早预见到了这场风暴的来临,只不过没预料到它会来得这么狂烈。 “两边的人都退下,这是他们三个人的人,谁也不许插手!”奥瑞克喊着,控制着局面,不让它波及得更广,成为两个族群的互斗。这便是纳鲁和泰格斗起来的结果,只会让事情越来越来处理。 孙志新也极度担心这样的事发生,惊慌失措的大叫:“纳鲁,住手,住手!” 生病的身体不经久斗,泰格现在又落了下风,在被单方面的狂揍。孙志新扑上去拉住了纳鲁的手,泰格则趁机趁他一手被抓牢而对准纳鲁的脸上来了一下。 纳鲁咆哮了一声,一手暴烈的伸出来叉住孙志新脖子,厉声叫道:“你帮他?” 孙志新的脖子被叉住完全喘不过气来,他甚至都能听到喉头的软骨发出类似于碎裂一样的声响。眼前面对的是纳鲁妖异的红绿双瞳,那里面理智已经剩得不多,散发出来的是血样的盛怒。 我不是想帮他,我只是不想你们两个互斗,因为你们都是能牵动我痛楚的人。 话在嘴边翻涌,就是说不出来,一口闷气被纳鲁叉住憋在喉间,感觉到的是难受致极的窒息,眼前开始迅速的泛黑,又涌起一层不祥的血色——那是窒息毙命的前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2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精通自由搏击,他有很多种手段可以反击摆脱目前的局面。膝撞、插眼、切喉、像对待泰格那样攻击纳鲁毫无防备的胸骨剑突,都能达到目的。可要这样做,必然就会伤到纳鲁,那些位置都是脆弱的要害,符合现代技击一发而中,一中必杀的出击要点。而纳鲁又伤不得,要伤他,还不如伤自己。 孙志新只能无奈的叹息,随身体本能反应已经击出去的拳头伸直变成掌,顺势轻轻抚过纳鲁的胸膛。 泰格查觉到了孙志新不妙,双腿伸过来用力踢向纳鲁的腿弯。纳鲁手里一晃,孙志新掉落下来。 便在这一刻,泰格挥拳击向纳鲁,纳鲁则两手齐动,一手出击,一手挥打泰格的拳头。泰格的拳头便被击飞,掌沿擦过孙志新的喉头。 一而再,再而三,连续被击中喉头要害,孙志新只觉喉结那里又传来一声疑似破碎的声响。巨痛过头喉头一甜,又喷了一口血花出来,整个人倒翻着往后倒下。 这一次,他没能再爬得起来去阻止两人的恶斗,倒地就不动了。 泰格与纳鲁凶狠的互搏着,无意间往孙志新地里看了一眼,顿时惊得脸色都变了,失声嘶叫道:“纳鲁,停手,我们伤到小新了!” 纳鲁猛然一顿,霍的一声转头向孙志新看过来。 那边,孙志新睡在地上,双手抱着自己的喉头蜷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没有反应。 纳鲁脸色大变的停下就要击出去的拳头,连滚带爬的扑过去,失声惊叫:“小新!” 孙志新随着他的动作晃了晃,眼睛还是没有睁开。 两人终于骇得慌了手脚,泰格爬过去查看孙志新,纳鲁则惊慌的大叫:“奥瑞克!” 奥瑞克听着帐蓬里突然没了动静,显然是发生了大事,心里顿时升起不祥的感觉,惊慌失摸的奔了进来。 一进来,就看到两大族长一跪一趴的守在孙志新身边,被守着的已经晕了过去,两只眼睛紧闭着,嘴边全是血。 奥瑞克惊得白发倒竖,失声惊问:“谁打的?” “我。” “我。” 奥瑞克大怒:“真有本事!知道他不能打,还打?没见过像你们这样的幼稚的族长!” 纳鲁惊恐的抱着孙志新,疾声道:“他怎么样?” 奥瑞克压抑着怒气低头仔细查看,半晌后舒了一口气:“还好,没打坏,晕过去了。” 泰格不由分说把孙志新抢过来,轻轻摇他:“嘿,醒醒,小新。” 孙志新颤了几下睫毛,缓缓的张开眼,看了看头顶的泰格,又看看一脸紧张的纳鲁,再看了看多出来的奥瑞克,下意识松了口气。这两人终于打够了不打了,而且还全都活着,没少掉哪一个,真是万幸! “别打了。”孙志新开口道。 他说话的时候只有口形没有声音,而且喉结传来的是要命的疼痛。 孙志新怔了怔,试着去唤纳鲁:“纳鲁。” 没有声音。 再去唤泰格:“泰格!” 还是没有声音,只有无法忍受的剧痛,像是有一柄烧红的铁条插进了喉咙管。 见他三翻五次的张嘴,嘴里却发不出声音,纳鲁和泰格的脸色渐渐变了,转成死灰一样的惊恐神色。 奥瑞克的脸色变得更难看,这场风暴带来的伤害远比他想像的更大,孙志新好像重伤不能说话了。 手指有些不受控制的微颤,奥瑞克问孙志新:“试试发个声音,啊——” 孙志新努力的张大嘴配合奥瑞克发声,可除了更强烈的巨痛,仍是无声。 奥瑞克心里一缩:“你不能说话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2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又试着啊了几次,发不出任何声音,只能苦笑着冲奥瑞克点点头。 纳鲁骇得一脸的惊惧,小心的将孙志新从泰格怀里移过来,道:“别吓我,叫我的名字。快叫,叫纳鲁。” 孙志新张嘴闭嘴冲着纳鲁试了半天,最后只得苦笑摇头。 他叫不了,好像真的哑巴了。 纳鲁惊慌失措的去看泰格,发现对方跟自己一样一脸的惊慌失措,还有同样的恐惧爬满了脸。两人不理智的恶斗终于引发了最可怕的后果,他们伤到了孙志新,把他打哑了,从此后不再能听到他清越嘹亮的声音! “孙志新!”纳鲁又惊又怕又慌,小心翼翼的摇他,嘴里竟不知道该说什么,那双犬科动物一样的大眼除了惊恐和后悔,装不下别的。 泰格跪着爬过来,拉起孙志新一只手捧到手里,轻声道:“别怕,别怕,过几天就会好!” 他嘴里的话实在起不到什么安慰作用,连孙志新都能听出他的惊慌害怕和后悔交织的情绪。 孙志新忍不住叹气,现在才知道害怕后悔,早先干什么去了?一打起来,拉都拉不住,结果祸及自己这尾小鱼。 叹气的结果就是引发更剧烈的疼痛,他简直怀疑自己喉间的一共十一块软骨是不是全都被这两人给敲碎了。 成哑巴了啊…… 孙志新挣扎了片刻就接受了这个事实,他关注的焦点不在这里,只要那两个疯狂的家伙能停下来不打,留住对方的命,他就无比的庆幸。毕竟他才是整件事的始作俑者,得到这样的报应就是活该!谁叫他试图脚踏两只船来着?三心二意的结果总是没有好下场,没被纳鲁用铁拳砸死,已经是幸运无比了。 只是,这两只能不能不要摇他?一摇他,他喉咙就疼得不行,简直像在承受酷刑一样。剩下的半条命他想舒服点,行不行? 看出孙志新疼痛和不舒,还有那种拼命劝阻后的疲惫,奥瑞克厉声道:“都给我出去,叫布库和奥格来守着他。全出去,泰格也是!” 两人互看了一眼,都不肯离开。孙志新无声的张嘴想说话,怔了片刻发现自己无法说话才颓然挥挥手请两人出去。老实说,他现在真的疼得哪一个都不想看到,这两人折腾起来那杀伤力真是惊人。 被孙志新驱赶,两人再不愿意,再放心不下,再是满腔的害怕后悔也只得出来。特别是奥瑞克还在冷冷的道:“想让他更难受,你们就在这里呆着吧!” 两人只得满心不安的离开。 半晌后布库跑进来,身后跟着奥格。两兄弟早知道两大族长在孙志新帐蓬里恶斗,可谁也无法去劝解,只能远远的守着,此时才得到机会跑过来。 布库一进来,看到嘴角带血的孙志新,骇得小脸顿时全色变色,惊声叫道:“吉玛!你怎么样?哪里受伤了?” 孙志新苦笑,冲布库摆摆手,指指自己的嘴,又摆摆手。 布库先是不懂,见孙志新张嘴发不出声音,终于懂了,颤声问:“吉玛,你不能说话了?” 孙志新又苦笑,好像苦笑成了自己现在最多的表情。 布库吓得放声大哭:“吉玛,你不要吓我啊!叫我,快叫我!叫我布库啊,你说过要唱新歌给我听的,你说话不算数!” 奥格本来还一脸的不满和不耐烦,此时终于脸色大变,蹲到孙志新跟前,也是控制不住的声音直打颤:“吉玛?是……是真的?” 孙志新无奈的点头,奥格脸上的血色便渐渐褪去,直到转成一片死白。下意识拉住孙志新一只手,奥格发现自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沉默着把孙志新手拽得死紧。 帐蓬外,纳鲁和泰格听着布库撕心裂肺的哭声,也如奥格那般面无人色。 奥瑞克一脸的狂怒,如果可以,他也想把这两人打成哑巴! 干巴老头儿背着手,一脸的冷意,淡淡的道:“后悔了?” 纳鲁木然,泰格也木然。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他们希望哑巴的是自己,而不是孙志新。可那只是如果,事实是孙志新哑了,两人一起弄出来的。 “我很想说,我早就说过会这样。我就是想说,我早就说过会这样!你们现在满意了?我他妈早说过,如果你们两人斗起来,结局就会是这样!可你们当我在放屁!纳鲁,我是这样教导你的?你真让我失望!” 又转向泰格:“还有你!我以为你比纳鲁精明圆滑,会顾全大局,但显然不是。来之前你族里的智者怎么说的?你也当她在放屁!” “很好,很好,太好了!不怕告诉你们,别指望我,这种伤我治不了!你们的互斗就是这个下场,你们的吉玛哑巴了,用一生去后悔吧!”冷笑两声,气怒难平的道:“真有本事!你们应该再用力点,直接打死他。这样最好,没了就谁也不用争,大家都落个清净!” 说罢,一脸狂怒的扭头就走,懒得再看这两人一眼。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2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纳鲁仍是一脸的木然,听着布库的哭声,只觉得一颗心沉到了最黑暗的深渊,痛得无法呼吸。泰格也是一脸木然,纳鲁感觉到的,也是现在在折磨他的。 一场还算小型的互斗代价竟然也是如此惨烈,一切的恶果都报应到了他们为之拼命争斗的吉玛头上。 孙志新,成了哑巴! 作者有话要说:有一好友,巨肥,咪咪大得跟女人似的。 为了减肥,此君特意去买了跑步机。但只跑了三天就不跑了,曰:“咪咪太大,跑的时候甩来甩去的,疼。” 俺于是斜眼,“你不会去买个胸罩来戴上?” 结果他还真去了,但据说没有男用型,男用型有可能正在发明当中,只得不了了之。 然后买了健腹机,也是练了三天便作罢,曰:“肥油太厚,弯不下去腰。” 对于这个,俺厚道的不发表评论。 过得一阵,又在网上看到个减肥食谱,说一日三餐只吃苹果、牛奶、鸡蛋,就能减肥。 于是俺看了看他一顿的食谱,上书:苹果六只,牛奶四杯,鸡蛋十只。 俺巨惊! 尼玛! 这都是人吃的?大象吧…… 然后此君为了坚定自己的意志,连QQ签名都改了。俺一看,只见写着:为了减肥,我改掉了很多坏习惯,就剩下三个没改:好吃肥肉、喜吃零食、酷爱睡懒觉。 于是俺泪奔,都是啥人啊?完全惹不起。 PS:突然惊觉,居然都100章了……可是离大纲的架构的一半都不到,俺抽了。早知道坑不挖那么大的…… 101、哑巴的囧人囧事 做哑巴其实挺好的,如果要孙志新矫情的写个哑巴日记啥的,没准儿他头一句话写的就是这个。 至于做哑巴的缺点嘛,喉咙痛得死去活来,不能肆无忌惮的骂那两只不知道算不算? 别以为孙志新被打成了哑巴就会消沉,就他那性格,什么自怨自怜,什么消沉颓废啥的,什么从此天空一片灰色的阴暗情绪通通跟他绝缘!他就是一学不会伤春悲秋多愁善感的缺心眼货色。孙志新神经大条得很,他只在乎那两个猛人会不会接着再干上,直到干死一个拉倒。假如把自己打哑的事实能让这两个冲动型的家伙从此安份了,哑巴这件事也没什么不好。 虽然说城门失门,殃及了他这尾小鱼,可城头那把火确实是他点燃的,跟他脱不了关系。至于结果嘛,只瞧那两人当时骇怕后悔的模样,只怕是以后不会再打了。 所以有点损失,也是可以接受的损失。 他其实对纳鲁或是泰格连怨气都没有多少点儿。头一天或许有,无论谁被揍得一身的伤,还落下个不能开口说话的毛病,心里都会不爽吧?但过得第二天心里就没剩下多少了。孙志新就这德性,说得好听叫大肚有量,说得个不好听就是没心没肺,想让他像什么痴男怨女一样的扭住这件事情不放,表现得活像受了多大委屈似的,他可办不到。他最擅长干的事情就是把不愉快的抛到脑后,继续愉快的生活下去。 对于这件事,穿到这鸟毛都不长的史前时代他也能混得快活逍遥就是明证。换了别人,早在当初被纳鲁X得死去活来的时候就投河去了,孙志新却依然跟个小强似的活得滋润得很,然后还爱上他,又招惹到了泰格……停!一想到这个就心烦! 对于自己小强一样的生命力,有时候孙志新自己都得意得想仰天长笑三声。不过这会儿他也笑不出来,一是没声音,二是要笑的话嗓子很疼的好不好…… 更让他自己头大的事他不知道怎么处理与纳鲁,还有泰格的关系,所以被打成了哑巴给了他一个很好的避开两人的借口。 一般人都会怨气的吧,但孙志新显然是个另类的妖怪,他没有。他就是装,装得气愤难平,努力回忆着电视剧的戏码去扮演一个受气小老公,像剌猬一样竖起了自己的剌,把这两只逼得远离自己。他那种直爽的心思搞不定这种复杂的关系,那还不如让三个人一起冷却下来,还自己一个清静。 纳鲁和泰格对打出这样的结果心里又惧又悔,孙志新那拙劣的演技对于他们两人来说就像灯下黑一样,完全看不出来。奥瑞克却是看出来了,但是对大条还缺心眼成这样的毕达阿察拉苏同志他也没辄。 同时不得不说他心里真正的松了口气,如果孙志新会因为这件事对两人心生怨恨,这才是他真正不愿意看到的。现在倒好,当事人哑巴了都屁事没有,他也只好放任不管,让这三人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去。 奥瑞当时真的以为孙志新会从此一蹶不振,再也看不到那个极具光明气息的毕达拉察阿苏。更有甚者,他对纳鲁和泰格的恶劣观感会暴发成为两个部族之间发生战斗的导火索。因为孙志新的位置实在太微妙,他的情绪在牵动着两边领袖的反应,如果他要制造什么事端进行报复,根本就是轻而易举的事。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3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结果当他忐忑不安的赶走纳鲁和泰格迈进孙志新的帐蓬想尽力劝解他一下时,却看到这位毕达拉察阿苏同志正在用田七粉给自己揉伤。一蹶不振?奥瑞克没看出来,反倒有一种这货赶跑了纳鲁和泰格后一个人呆着挺逍遥自在的感觉。看见自己进来,他甚至还冲自己展颜乐了一下,那满嘴的大白牙简直晃得人眼花。如果不是鼻青脸肿的,那笑容跟以往没什么不同,依然那样阳光灿烂。 呃……当然有不同的,只有笑容,没有声音。笑过了又猛地捂住自己的喉咙,脸都疼得抽了。 奥瑞克便忍不住叹气,仔细去瞧那张疼得皱得一张脸都紧缩到一处的表情,下意识想,如果让自己再年轻三、五十岁,遇到这样一人的话,他也会无可救药的爱上他。所以纳鲁和泰格的沦陷是必然,只希望这两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打伤了孙志新后会得个教训,有些错一生只能犯一次。再犯会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干巴老头儿从孙志新手里拿过药粉,涂上水在他背上慢慢揉开。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该责备孙志新,还是赞扬他。这个人对待自己的情人是坦承而直接的,做事似乎不经大脑,就像引发的眼前这场巨大的风暴。处于暴风眼的他自己最终吃了恶果。 可换一个角度想,他又做得很正确。仅是这样就已经暴发成这样,要是隐瞒下去积累得更深时再暴发呢?那个威力才是毁天灭地吧?孙志新直爽的性格注定了他办事的果断方法,他痛快的挑开伤口,在它还来不及腐烂以前就摘除毒瘤,把一切都摊到阳光底下。奥瑞克不得不承认这个方法既无脑又很鲁莽,但它又很直接有效,更证明心思直爽而坦爽的人确实是受先祖照顾的。 结果便是以后若是纳鲁和泰格两人不把这人捧在掌心里呵护着,打死他都不相信。如果当年自己也能像这般痛快的坦承相待,也许他也可以有孙志新这种好运。可是他不是,他是智者,习惯了凡事多虑,心机太多就决定他不配拥有孙志新这种福气。 奥瑞克继续叹气,继续给孙志新上药。未了心里又忍不住对这人的羡慕妒忌,手下的力道就有点过头,揉得孙志新痛得脸目扭曲,偏生连叫疼都不行。哑巴是叫不出来的…… 纳鲁和泰格真的吓坏了,第二天两人谁都没有去打猎,让康领着猎人们出发,两个人一起来到孙志新帐蓬前守着。两人都不知道自己在这个时候该做什么,能做些什么,只想看到这人,守着这人,心里好像才能安定些。 孙志新正头大着呢,当然是谁也不见,巴不得以后这两只谁也不要踏进他的帐蓬半步。 两人被拒在孙志新门外,从上午守到下午,守得真的急了。孙志新不准他们踏进去,奥瑞克也不准他们踏进去,自从昨天以后孙志新伤成什么模样两人完全无法得知。 待终于忍不住担心而冲进去时,孙志新正在那里艰难的往下咽恍榔冻。他和阿尔法一样,现在成了伤残人士,只能吃这种软滑好咽的东西。就算这样,孙志新还是吃得像填鸭一样,疼得一头的冷汗,一手捂着脖子,一手使劲的拍打自己的胸膛,好让它被吞得更容易一些。 两人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幅场景。 纳鲁的眼睛腾的便红了,下意识用力握紧拳头,整个人沉默了半晌,默默的退出去。泰格怔怔的看着孙志新,低声叫了孙志新一声他的名字,见孙志新像是张嘴应了一张,却不能听到声音,眼圈顿时也红起来,转身一声不吭的走了。 孙志新一个人在帐蓬里发了会呆,觉得自己好像又做错了。那两人的沉默,还有他们扭身离开的身影,都宠罩着一层绝望的气息,引得他都跟着在心疼。 尼玛! 能不能不要这么烦人啊?这些感情问题真的是能折腾得死人!套句现代的网络用语,能不能只做不爱?要能那样,才是真的妙不可言吧…… 不想了,不想了,烦死人了! 以后的问题以后再说,发现问题再解决问题!现在,无视这两只! 不过,赶得走大的,赶不走小的。过得一会儿布库来了,看见孙志新在那里艰难的吞东西,难过得直是掉眼泪,直是唤:“吉玛,吉玛,吉玛……” 布库只是唤人,语无论次的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好,搞得孙志新本来不难过的,可听着他带着哭腔的声调这样唤自己,现在也跟着难过了,觉得自己真像那什么悲催的悲情文艺片主角似的,长得就一副活该受虐的模样…… 第三天,两大族长不能再耽误正事,随着猎人队伍去打猎去了,孙志新才像出穴游行的小鼠一样从帐蓬里溜出来,神清气爽的到处闲逛。 呃……也不是完全神清气爽,谁受了伤都神清气爽不起来。他没有受虐趋向,自己的伤要自己治,不然还要留着伤痛受虐啊?便给自己做了一个颈圈,就像是颈椎骨出问题的患者常常戴着的那种,用来保护自己的喉头。现在那里可碰不得,就算是吸气呼气太用力,或是轻微的弯一下、转动一个微小的角度都疼得要命。孙志新只能戴着这么个新奇的饰品用保护并固定自己的喉头,被它顶得支楞着脖子像只好斗的公鸡一样到处溜哒。 不得不说他这个新装备真的很新颖,见过□电演里的犬奴么?差不多每人都戴着这样的一个皮项圈,上面再连根链子,被主人牵着到处溜哒。孙志新现在的情形就跟这差不多,嗯,比那还不如,他可是挨了不少的拳脚,主要是纳鲁留下的,一部份是泰格误伤的,全身不少的地方都青青紫紫,在他白晰而细腻的皮肤上显眼得很。特别是背心,还印着纳鲁老大的一个拳头印儿,一副才经受过家暴的模样。 糟糕的是他本人没觉出来,一点不觉得自己的形像很悲催,还无耻的见人就笑,虽然声音发不出来,可那笑容仍然如以前一样阳光俊朗。 但这看在别人眼里,理解的意思就不同了。 整个营地的人看他的眼光都很怪异,除了同情还是同情,都知道这人被打哑巴了,是自己家的鲁玛纳鲁,指不定会成为他第二个鲁玛的泰格一起打的。他这会还冲人笑,心里得多苦才会这样不得不强颜冲人欢笑。纳鲁和泰格真是下得狠手,孙志新这样的仙人一样的人都被打成了这样,真是可怜。若是换了自己有这样一个吉玛或是丈夫,只怕连碰他一根小手指都是啥不得的,更不要说把他打成残废。 孙志新的形像在所有人心里都化成了小可怜,恨不得能抱住他来好好安慰一下。 奥瑞克则老脸抽搐,一看到孙志新他就觉得头大如斗。他见识的人够多的了,就没见过孙志新这号极品人物,那没心没肺的德性……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 夏尔老远一见到孙志新就开始流泪,她一直极为喜爱这个族里的毕达拉察阿苏,如今见到他被打成哑巴,一肚子的愤怒和心疼找不到地方发泄,一见到孙志新她就忍不住想流泪。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3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夏尔。”塔里木唤她。 “滚!”夏尔怒声大吼:“滚到你那个爱打人的族长身边去,别让我看到你!烦!” 塔里木被吼得一呆,低声委屈的道:“你的族长好像打得更厉害。” “闭嘴!你当时怎么不去保护他?”夏尔捡起一块石头,怒道:“你滚不滚?”手一扬,就打算朝塔里木掷过去。 一般女人扔石头,石大的大小大约也就跟拳头差不多。可她是夏尔,她随手捞起一块都有磨盘大小……被砸到是会死人的。 见她这架势,塔里木只好避走。夏尔这才奔过来,一把拉住孙志新的手,未语之前就开始先流泪。 这姐姐咋啦?吃枪药了?孙志新被她搞得一头的雾水,想问来着,张了半天的嘴才想起自己不能说话,只好瞪她。 夏尔见状,心里顿时更疼,一把将孙志新拥进怀里,道:“你受委屈了,你不用说话,你想说的我都懂。以后谁敢再动你。我……我跟他拼命!” 她的咪咪好结实,胸膛给人的感觉比纳鲁的还硬,咪咪的质感跟铁弹丸一样,就是大颗些……孙志新现在只有这个感觉。而且被个光着上半身的女人这人抱着,孙志新被囧得不行,尤其是那两枚铁疙瘩还搁着他的脸,感觉更糟糕。 “来,牵着我走。”夏尔终于在孙志新被囧死以前放开了他,小心翼翼的把孙志新的一支手搭到自己胳膊上,又道:“想去哪里?我带你去,你走路轻些,别震动到喉咙的伤。”未了,忍不住又拍拍孙志新的肩,动作前所未有的温柔:“你的伤一定会好了,别伤心难爱,你伤心难过,我就会跟着……它一定会好的,相信我。先祖在保佑着你!” 这姐姐又哭开了,让孙志新惊叹女人真的是水做的,就算是像女战神似的夏尔也是,身体里最多居然不是肌肉,还是水。 问题是,她哪只眼睛瞧见自己伤心难过了?少了那两只的纠缠,自己现在觉得清静自在之极,没见他现在浑身舒爽通泰得很,笑得见牙不见眼,就跟一朵花似的?现在孙志新感觉出来做哑巴的不方便之处,真是有嘴都说不了。 夏尔姐姐见孙志新皱眉,只道他伤处被震得疼了,顿时一脸的紧张,连哭都忘记了哭,低声道:“很疼么?要不要我抱着你走?我力气很大的。” 一句话听得孙志新想一脚活活踹死她! 谁他妈要你抱了?你敢抱我,老子跟你拼了! 孙志新警戒的瞪着夏尔的手,发誓她要敢动一下它,他就打断它! 结果不知道是不是他眼里的杀气太过浓重,夏尔最终没敢给他来个公主抱什么的,只得牵着他的手,慢慢往前踱步。 好在孙志新也没有神经大条得完全无下限,营地都逛得差不多的时候他终于感觉出来了,敢情大家都在把他当个可怜的受气包一样看待呢! 于是孙同学泪奔,从这一刻开始心里倒真的把纳鲁和泰格一起给恨上了。全是他们招的!让自己男子汉的形像被毁得一塌糊涂! 那两个八王蛋以后他谁也不理,爱怎么着就怎么着,以后他一个人清清静静的过日子! 102、腌菜与哑语 一但心静下来不想再搭理那两只,孙志新就发现日子确实舒爽多了。所以说男人最好还是不要和男人有那啥啥不得不说的故事才好,比和女人还麻烦百倍…… 当然,早上醒来的时候皮裙底下支楞楞的硬着时他还是会想纳鲁,身体倍儿棒这五字纳鲁当得……男人嘛,都是饱暖思□的,想自己家的鲁玛有什么错了?不过去招惹纳鲁——孙志新没这个熊心豹子胆,至于泰格,更是不敢想,牙疼。热爱生活,珍爱生命,远离这两个二货是明策。 孙志新的注意力重新转回到了部族的过冬一事上。现在天气已经开始明显的转凉,听熟悉季节变化的族里老人说过,气温照这么变化下去,很快就会迎来第一次的大降温。按现代的说法,这个叫寒潮,来临的时间早晚不定,或许早些,又或许会迟到些,影响它的早晚的因素非常之多。而那以后气温会渐逐的飞速下降,不到半个月的时候就会迎来第一场雪,而后便是漫长的而残酷的冬季。 为此孙志新也去找过奥瑞克证实,奥瑞克的说法与老人们一般无二,只是说得要详细些。比如第一次寒潮来临之前,树叶会先开始掉落,这就是个先兆。 尼玛! 哪里的冬天到来的时候树叶都会掉落的好不好……根本就是废话!孙志新越发鄙视这个神棍也似的干巴老头儿了。其实这回孙志新当真冤枉是老头儿,他也不想想,这可是科普知识落后得没下限的史前时代,他认为是常识的东西对于别人来说则是还有待发现的大自然规律,老头儿会用植物的变化来推断季节的变化已经很了不得了,别人还不会呢。 与纳鲁,还有泰格三人之间纠缠不清的事相比,个人的感情问题和整个部族冬季存亡的问题相比根本不值得一提。现在食物的问题由于自己的发现和提供的储藏办法,使得它已经解决了大半,剩下的问题最迫在眉睫的便是冬季御寒的问题。 也许只龟缩在岩洞时不出去的话,御寒的问题还显得没有那么严重。可听奥瑞克说起,以往的冬天都要外出进行冬猎,那个时候一定会冻死人。并不一定所有的野兽都会冬眠,食物短缺的情况下就必须猎取这些来补足食物的不足。 而今年的冬天虽然食物显得比往年充足许多倍,理论是来说是足够的。可同时的人数也增加了,目前还来不及与海风部族停留在他们自己营地的人沟通,无法得知他们那边储存了多少食物。万一不够两人拼到一起的人员吃怎么办?与其到时候再来想办法,还不如现在就未雨绸缪的提前做好准备。 而且有脑子的人都会多留一手准备,谁知道整个漫长的冬季里会不会发生意外?在这个环境恶劣,生存能力低下的史前时代,一个对待生活的疏忽就足以要人的命! 所以最好是做全各种准备,包括冬季冬猎的问题,还更是要把它深化到就算不必冬猎也要进行的族人御寒问题。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3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对于这个很好理解,常常登山或是喜好探险,以及类似于滑雪爱好者都知道。在寒冷的季节,就算是放到现代,一但御寒方面出现问题而引起发烧感冒,处理不当都会迅速的要出人命。低温加伤寒,组合到一起无异在毫无防备的承受大自然放的大招,几乎是中者必死。而在这史前时代,完全没发展出有效的治疗手段,一但受寒感冒就更是必死无疑。特别是小孩和老人,他们比成年人经不起折腾。所以为了应付这个局面的出现,重点更是要放在御寒问题上。 那个瓷器孙志新觉得再烧一窑或是两窖就不必烧了,把人员的运作节约下来,用在其它关键的方面。部族里的瓷器够用就好,太多的话反而在迁徙的时候不好处理。可以这么说,正在由于瓷器的搬运不便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类定居一处不再迁徙的习性。由此可见得它的般运有多么的不方便。 而且时至冬季,无论远近的各族肯定都在为入冬做准备,也就是说没有出来交换的商队出现,多烧瓷器来交换就更是显得没有必要。 一切的都因素都指明,这个时候应该去考虑其它的,而能为部族带来繁荣的瓷器在这个时候并不是首要重要的任务,它只需够用就好,再多就会适得其反,造成部族劳动力的使偏了劲,没有用到刀尖上。 那么,做什么好呢? 虽然御寒的准备在这个时候很重要,可把亚麻线纺成亚麻布来制衣是个花费不少时间的事,短时间根本看不出成效,动这个念头是不现实的。更适合制做亚麻布的时间是在漫长的冬季里完成,那时候整个族群都会很闲,女人、老人,甚至猎人都可以加入到织亚麻布的行列中来。因为奥瑞克也说过,他们不可能天天都出去冬猎,得选天气比较好,没有暴风雪的日子。而他又说暴风雪的时间会很多,这便是说大家有很多时间都是闲着的。 想了半天孙志新也没想出个好主意来,因为这是蛋疼的史前时代,一切都从零开始,什么物资基础都没有。 他倒是想到了用桄榔或是去寻找岩洞时路途中发现的那些棕榈树来做蓑衣的想法,不过那玩意儿虽然能档风避雨雪,保暖却是不行的,所以也不是当务之急。 想不出来就干脆先让自己放松一下不去想,等脑筋灵活的时候再去想。 此时族里已经有了比较大型的瓷器,孙志新就一架削木头试着构架织布机的模型,一边借着瓷器之便想腌点腌菜吃吃。 孙志新嘴馋好吃是事实,不然也不会成为一个挺标准的美食家兼大厨。尽管他现在嗓子疼吃不了,可冬天不见得嗓子就好不了。当哑巴并不能妨碍人吃美食,是吧?一想到整个冬天都只能吃肉啥的,没有菜吃,孙志新就觉得痛苦。反正现在有条件,腌菜的制做也简单,不如趁养伤无聊中做一些以备冬季食用。 腌菜嘛,有菜和盐就能作。盐是现成的,且不说族里现在有不少,就算再问泰格要,他敢不给?关于菜的用料孙志新早就瞧好了,不仅是以前采回来吃的那些,还有许多别的东西可以拿来制成腌菜,到了冬天大家呆在岩洞里时用它来炖肉,吃着鲜美,吃完以后暖和,给人的感觉一定很不错。 想到这个,赶紧去找布库。现在哑巴了,不能像以前那样扯着嗓子叫,只好自己跑腿去找他。 布库以前就对孙志新百依百顺,现在他不能开口说话,布库心疼自己的吉玛,对他更是百依百顺。正在那里候着怕自己的吉玛会有什么吩咐,为了这个他连拾柴的时间都挤了又挤,就怕孙志新要找他的时候找不到人。 孙志新一出来就见小黑犬蹲在不远处玩蚂蚁,一边玩还要一边留神往自己这边看,小脸是全是放心不下的紧张。孙志新就疼他疼得不行,忍不住想纳鲁或者泰格的的性格怎么就不能像这小子一样招人爱?如果是的话,他孙志新倒贴老婆本儿都要跟着他们走。 尼玛! 布库你为什么不长大点儿?爷想老牛吃嫩草,当你的吉玛……不对,是鲁玛! “吉玛!”布库飞快的奔过来,问道:“要吩咐我做什么事?” 孙志新比划了半天,布库不懂,他自己也不懂。 以前看过一篇很毕加索似的文章,说某个钢琴师弹钢琴的时候可以用指尖飞舞的旋律这些个字眼来形容。现在孙志新指尖倒是在飞舞了,可旋律就是出不来。 孙志新心里这个丧气,终于感觉到了残废的为难之处。史前部族没有文字一说,更没有手语一说,这下哑巴了,要怎么和人交流,让别人能理解自己的意思?难道靠心灵感应么?好高端……就算可以也得先给他时间修炼成魔法师才行。 跑题了,对于目前这种状况来说,手语是唯一的选择。而文字,孙志新还没做好准备去挑战这个极限。 赶紧回去翻PDA,结果是……非常不妙,他没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会变哑巴,没有收集得有手语这方面的资料。 还能怎么办?活人还能给尿憋死?反正他能听能看,理解别人的没难度,关于自己用手语向别人表达的问题就现编呗。 努力去回忆自己偶尔见过的手语,回想着它们的比划模样,再自己生编杜撰缺漏的那些,试图凑个完整的史前版手语出来。 其实在孙志新原来生活的时空,在遥远的古代就有手语的存在,并非专为聋哑人所有。古人靠手势来传达沟通意见,而后才慢慢产生了真正的语言。手语这种语言说白了就是手比眼看,是一种根据手势的变化模拟形象或者音节以构成视觉解读的语言。因此一但把握到规律,特别是环境逼迫你不得不这样进行,还因为本身并不是耸哑人而有着语言基础时,学习起来速度会非常快。 比如指指自己的就代表我,指指你就代表你,左手食指、姆指与右手食指、姆指对接比出一颗心代表爱这个抽像字眼。又比如五指叉开向上代表火焰,用手指模仿水流流动代表水,再继续依此类推下去,看得多了,比划得多了,后面的会越来越容易。 孙志新就用这种自撰手语和布库交流,布库起初看得似懂非懂,后来明白自己的吉玛是在用这个方式跟他说话,就学得非常认真。 小家伙是极聪明的,早先能无中生有的设想出竹壶的相关设计就能看出来他的智力非常之高,很有发明创造性。有时候孙志新比划出个什么来概念会显得很模糊,等布库明白了再比划出个新的动作,往往比孙志新自创的还更形像具体一些。 小孩子总是比大人更有想像力一些,他们的脑子天马行空,思维的色彩永远比思想被固化的大人更丰富。就算是有着丰富学识的孙志新在这方面都不如布库,那些杜撰出来的手语被两人改来改去,竟可以浅浅的交流了。 孙志新大是开心,忍不住把布库抱到怀里来好一阵疼。这孩子太招人了,比他爹那个二货可爱十倍。他绝定了,以后更爱布库多一点,其它人滚蛋。 想当然,一个以前从来没有用过手语和人交流的人要想掌握好这门语言并不是那么简单,尽管两人一起学习的速度非常之快,到第一天结速的时候还是只能简单的进行交流。能说些我想喝水,我要出去之类的表达主观意愿的话就非常之了不得。 到得第二天,继续学习,学生居然多了四个。三个族里真正的聋哑人和奥瑞克这个对学什么都有兴趣的老神棍也坐到孙志新的帐蓬前面来跟着一起学习。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3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三个聋哑人里居然还有一位是猎人群体中的猎人,他不是聋子,但是是天生的哑巴,声带有问题,能发出简单的音节来表达喜怒哀乐等简单心情,不过不能成语。另两个一个是先天的又聋又哑,一个则是高烧烧哑的哑巴,跟孙志新一样是后天中的招。 其中两人头一天上午还见孙志新在跟布库比比划划的,下午就能用这种方法进行简单的交流了,不由得大是羡慕,第二天见孙志新还在那里跟布库比划,也奔过来学习这种交流的办法。而那位猎人,则是听族里人说起这件事后,今天特意不去打猎,也兴奋的跑来学习这种‘说话’的办法。 整个部族的人由此对孙志新彻底的很服气,都哑巴了他还能这么能折腾,且还能折腾得这么有模有样的花样变换无穷,大约也只有毕达拉察阿苏才办得到。 当然孙志新自己也很得意,笑得白牙尽露,心里想的大约是老子就算变成了哑巴也如此有人气,如此招人,如此牛B的想法…… 103、囧人哑语,惊喜发现 到得第五天上头,孙志新已经能和布库顺利交流,其它几个人则要差上许多。一来孙志新和布库很亲近,布库总喜欢腻在自己的吉玛身边,两人之间形成的这个氛围就很适合促进手语的学习。这就像学习一门新语言的时候,有一个新语言交流的群体大家一起学,总是可以大大提高学习速度和应用能力。二来孙志新是后天的哑巴,他是有着语言基础的,在听和理解上一点问题都没有,就更是大大促进了这个学习速度。 现在他又多了几个跟班,天生的哑巴猎人叫罗杰,跟兔子罗杰的名字一模一样。他一般晚上来学习手语,让孙志新极喜欢他,因他的到来总是可以让自己很忙,可以把心神岔开无视纳鲁和泰格这二位爷总是每天晚上像门神一样守在帐蓬外头。 又聋又哑的叫阿多根,四十好几岁了,无论是年龄造成的理解力下降,还是长年的聋哑跟人无法交流形成的沟通理解障碍,都造成了他学习手语的速度极慢的情况出现。而被后天的高烧的烧哑的叫哈里斯,是个二十来岁的年青人。孙志新对这个人完全没指望,因为高烧的后遗症使得他智力有问题,虽然不像一般的傻子一样总是流口水,但他要理解手势表达的意思比四十好几的阿多根还更困难许多。 不过孙志新挺喜欢这个人,哈里斯的眼神很澄清无睱,举动显得有些笨拙而幼稚,还会呆呆的笑,显得很可爱。他的模样也长得很俊,整体形像高大而俊美,五官的轮廓刀削斧凿一般深遂,像是古希腊神话里描述的那些阳光美青年,很符合孙志新的审美观。总体形容哈里斯就是个英俊的呆子,如果放到现代的话,绝对是那种呆气的萌物。 哈里斯喜欢坐到孙志新身边,也许是孙志新身上的气息让他觉得很舒心,在这之前还没他亲近过哪个人,他只肯靠近自己的父亲——他也是猎人部族的一名优秀猎人。不然的话,以史前时代的恶劣生存条件,没有强大的家人庇护并提供他生活的来源,像他这样的残障青年不可能能活到现在。 他还喜欢把头靠到孙志新的肩上,尽管他比孙志新还略高一些,有一米八三的样子。这个动作让他看起来很萌,更让孙志新有一种被人依赖的感觉足,挺自豪的。所以教起哈里斯来比其它几个人更上心一些,尽管他能理解的不多。 而奥瑞克,他是族里的智者,能成为智者不是没有理由的,他学起手语来仅比孙志新和布库慢上一线,让孙志新不怎么待见他的同时也不得不佩服他的强大。 现在孙志新做什么都必须小心翼翼的,因为几人都在看着他,会把他的任何一个微小动作都误认是某种手语的表现形势。手语嘛,就是手比眼看,对于会使用手语来流的人来说,任何一个动作都有可能是他在‘说话’。 结果事情就脱线得很。有一天,孙志新那地方痒——由于男人的生物构造问题,那玩意儿是凸出来下垂着的,穿着皮裙又没个内裤啥的约束,它就总是随着走动甩来荡去的蹭着僵硬的皮裙不太舒服。是男人的都懂,有时候因为种种原因堆积到一起,它会有点痒。孙志新就无意识的伸手去挠——千万别怀疑这个动作的存在真假,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绝大部份的男人在无人时或者无意识时都偶尔不经意的做这个动作。 孙志新也是,所以他无意识的挠了。可等挠完以后,他就囧得不行。 一转眼,身后几人的手全伸在那里挠,从老到小全是,还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估计是继续等他下个动作会做什么。 整整五个人在他旁边做着这个挠下胯的无良动作! 奥瑞克的猥琐;布库的天真;罗杰的认真;阿多根的模仿;哈里斯的纯洁;五个人,五种气息,做着同一个极度不雅的动作,组合到一起的时候就形成了极度具有冲击的画面。 孙志新看到了后唯一反应就是想去挠墙! 特别是布库,那是多么好的一个小孩啊,这就学坏了……还有哈里斯,多么纯洁的一个美青年,居然也做着这种下流的动作。理论上来说,这孩子纯结得连打手枪都不会吧?也被自己教唆得这般猥琐了,自己可真是个好老师,深得毁人不倦的真谛! 如果可以开口说话,孙志新肯定会放声咆哮:“这个动作不许学,给我忘记它!” 可现实不允许,他现在是哑巴。 所以孙志新就只能学奥特曼,一边拼命摇头,一边双臂举起在胸交叉比划出一个十字大叉,这代表的意思是: NO,NO,NO!这个动作绝对不允许学! 然后,他身边就多出了五个拼命摇头的奥特曼…… 泪奔! 由于队伍的扩编——孙志新的亲随队伍好像一直都在扩编。最先是布库,然后有了齐格力,接着是塔里木、哥本、阿尔法。现在又多了奥瑞克、阿多根和哈里斯。 好吧,他就是一残障人士之友,专收残疾人士。现在连他自己都哑巴了,正好补齐。从将军到小兵,一律都是不是这里有毛病就是那里有问题的高档货。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3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啥?塔里木没有残疾?你觉得他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问题不是残疾? 奥瑞克毛病更多,心理扭曲,多疑多事,搅屎棍一样喜欢没事瞎折腾,这是严重的心理残疾!更难医! 至于布库,就他是完美的!这是他孙志新的亲娃,不在这个大军包含范围内。 眼下孙志新就带着自己的亲随大军队伍开过河去,捡着能摘的野菜全摘回来,打算做成腌菜。 这时候可摘的野菜比春天少了太多了,但并不是摘不到。比如说大量的马齿苋、荠菜、野生水芹、甚至紫苏叶和少量还没来得及变老的厥菜。甚至运气大好的连侧耳根,就是叫做鱼腥草的东西孙志新都找到了。另外还发现了不多的香花菜,它长在向阳的潮湿山脚下,靠近小河边。 孙志新大喜,发动大家使劲的摘。马齿苋和野荠菜都是好东西,现吃可以,腌制也行,冬季的时候拿来改善口味再好不过了。厥菜倒不是不多,只是由于季节的原因它已经变老,味道也不如春夏季节的时候来得好,可以拿来食用的部份不多。不过本着看到就不放过的的原则,还是将它能吃的部份摘下来,一块拿来腌。 像野生水芹、鱼腥草、香花菜什么的,都有着过重的剌激性香味,用来腌制是不合适的。至少不能和其它不带有特殊香味的野菜一起腌。孙志新就收集它们的种子,以备来年机会合适的话就有目的栽种。同时它们都是不错的药物,叫奥瑞克这个老神棍多收集一些也不错。 最大的发现是接着的第二天,由于河对岸的那片林子已经被发掘得差不多,大家便试着向更远的方向寻找。队伍里有着哥本这个机警的家伙,又有阿尔法这个人形雷达,还有塔里木这个肉盾,显得很安全,可以适当的放宽探索的范围。 所以在到达新的一片林子后,孙志新惊喜的找到了一片接近有两亩地宽的芋头地,可比小树林发现的那片要大得多了。这玩意儿熟了后又烂又软,现在挺适合他这个喉咙疼得食物难以下咽的哑巴。对阿尔法也挺适合,他的残破身体吃这个远比吃肉好得多,可以用它来和桄榔换着吃,改善口味。 而且就算吃不完的话,也可以挖出来做成芋头干。冬季进行冬猎的时候,气温会导至体温流散而需要频繁的进食来补充能量,像猎人们原先的一日两餐必须要改成一日三餐,中间一定要补充一顿干粮——这个就是很好的干粮。再退一万步想,它还可以制成零食,实在没事大家也可嚼它打发山洞里的无聊时间。 总之,能找到这片两亩地大小的芋头地,真是太好了!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再继续往上走后,他听到腿脚迅速快捷的哥本在远方咒骂连天。不放心的过去查看的时候,看到哥本的脚陷进一片污垢里,黄黄红红像烂泥一样的浓汁淹没了他的脚背。他不幸的踩中一个圆乎乎的又有些扁平的事物,把它踩破了,里面腐烂的物质全在他脚上流淌。 “噢,噢!真他妈的!倒霉!”哥本在那里懊恼的大叫。 倒霉?是好运吧。孙志新侧盯着他脚下的东西,有些不敢相信哥本的能踩出这个东西来。 他觉得自己看到了南瓜。就那个模样,形状圆圆扁扁的,表面又有条筋状突起,虽然已经腐烂得差不多了,可那就形状就是南瓜!不是现代市面上常见的那种长长圆圆的长南瓜,也就是北方的倭瓜,而是早期在市场出售,后来因为味道不如长南瓜好而变少了的圆扁南瓜。它学名叫做墨西哥南瓜,外国西方电视电演里万圣节时挖上骷髅样的窟窿来装饰或是吓人的,正是这种! 那瓜实在不小,估计得接近十斤重,因为熟过了头已经在腐烂。哥本那一脚捅下去直接踩破了它变薄的皮,把它变成稀泥里一样的肉质里的籽都挤了出来。 这个南瓜已经不能吃了,但它的籽长得饱满成熟,来年必然可以用它来栽种南瓜!看到它们的时候孙志新都没想过它们炒熟了来吃也是美味,只想到自己种南瓜的问题。 南瓜这东西极好种,挖个坑的话直接把籽扔进去埋上土就行了。如果你够懒,连管它都不用管,大不了它心情不好结的南瓜不够大罢了。如果你够勤快,肯施施肥,照料一下什么的,它们必然会给你丰富的回报! 大喜之下,孙志新抓住哥本一阵拉扯,拼命用手比划南瓜的模样,让哥本再去找。 结果一行人找到了二十几颗能吃的南瓜,十来颗已经熟过头**掉只能取籽的南瓜。除了这些,还掐得满手满怀的南瓜嫩茎尖,这玩意儿可以炒着吃,做汤吃,腌着吃,味道好得令人惊喜。 简直是大丰收! 南瓜既可当饭吃,也可以当菜吃,连拿来观赏都行,南瓜长得很漂亮的。孙志新已经在幻想等冬天过去以后春天到来时自己开发出来的的南瓜园,它不仅美丽,还会提供蔬菜和粮食,使得部族的生活会越来越好。 纳鲁和泰格不是都不允许自己去打猎吗?那好,爷就在家里种地!看谁更牛B!看谁对部族的帮助更大!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关于挠胯行为的心理分析: 孙志新:痒…… 奥瑞克:挠胯啊,好久没干过了。这个味道……唔,我最近洗澡没? 布库:感觉好奇怪哦,真难为情。 罗杰:这个动作太不厚道了,它代表着什么意思呢? 阿多根:不好!想嘘嘘…… 哈里斯:嗯嗯,好舒服……好难为情……停不下来啊……可不可再挠两下? 大叔无良:望天ing。看!有飞碟!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3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104、 南瓜宴 当晚回到营地里时,一行人肩上全扛得有南瓜。每人肩上扛着南瓜一到到三个不等,那片地里的南瓜全被摘了回来,整帮子人像大扫荡一样,一个都没有留下。布库手里抱着一个十几斤重的大家伙,两只手臂得努力伸直,十分勉强才能合围上揽住它,颇像年画上抱鲤鱼的那个招财童子,整体形像看上去很有喜感。回到营地后的晚餐更是以南瓜为主,孙志新下厨做南瓜,让留下来吃饭的哥本和队尔法吃了一顿南瓜大餐。 南瓜其实是好东西,味道甜美,肉质细腻糯软,风味十分独特。而其享调方法也多,可蒸、可煮、可炸、可腌、可拌,用来做主食,做蔬菜,做添加料,制成零食或是糖吃,甚至用来当成天然的染色配料,都有它独特的魅力。 众人摘到的那种和现代墨西哥南瓜一样的南瓜品种不是很经放,不像中国北方的倭瓜,保存得当的话,一口气放上几个月都问题不大。这种品种的成熟后放上个把月没问题,久了以后就容易烂,所以赶紧吃掉才是真。反正孙志新觉得最大的收获不是这些南瓜,而是它们成熟透了种子。种子留下来明年拿来种南瓜,瓜肉则赶紧趁没坏前吃掉。 近三十颗硕大的南瓜分得整个营地都喜笑颜开,尽管大家伙儿并不知道怎么吃南瓜,但孙志新打着手势说它能吃就能吃。本来孙志新还想细说南瓜的做法,让大家伙别好不容易发现点好东西就当猪食一样的煮了。可他现在是个哑巴,手语的发展还没有详细到可以让布库来当翻译解释清楚南瓜要怎么做才好吃,干脆懒得说,让大家爱煮就煮,爱炸就炸,反正南瓜这东西无论怎么弄味道都不坏。只要不像那句俗话说的那样,牛啃南瓜不知道如何下嘴就行了。 当晚,整个营地都飘荡着一股子南瓜的清新甜香味儿,孙志新帐蓬里的味道当然更浓厚。孙大厨炖了一锅南瓜汤,炸了一些南瓜饼,做了一个南瓜盅粉蒸肉,最后专门给布库做了一个甜点,拨丝南瓜。 南瓜汤做法最简单,南瓜切块加水炖烂乎就行了。有些人喜欢煮的时候放一点点盐,加点姜片调味。有些人喜欢直接清水煮,吃得甜的还喜欢加点糖。孙志新煮的就是不放盐那种,不过也没加糖,就是吃它那种本味。南瓜很容易煮烂,属于低热量高营养的保健食品,现代是极受人推崇的。煮熟了后吃着时又香又软又甜又糯,极易下肚。吃几口软乎乎的南瓜,喝一口香甜清爽的南瓜汤,在微凉的深秋无异是一大享受。 南瓜饼的做法因为没发现小麦,孙志新就将它改进了一下,弄出一个衍生版本的。就是用芋头磨成粉,加桄榔粉,加南瓜磨成的南瓜浓浆,三者以芋头二分之一,桄榔和南瓜合占二分之一的比例混合,再加入桄榔里提取的糖汁揉成饼状。最后用油炸透,就得到金灿灿的史前版南瓜饼。 它的卖相极佳,没油炸之前是明艳的橙黄色,待得用油炸透以后就成了带着褐色的深金黄色,散发着一股子香甜的气息。虽然没有加入发酵过的熟粉或是糯米粉,但由于由芋头粉在,一炸之下还是能把它炸得圆嘟嘟的发泡膨胀,像个圆滚滚的小气球似的。 其实这个时候吃最好,又甜又软又香,微微有些黏牙,咬下一口嚼着的时候一边烫着舌头,一边又能吃出那种密实且味道层次丰富的混和口感。每当在嘴里嚼烂成一团的南瓜饼肉掠过口腔在里面翻卷搅动时,独特的甜香味道一层一层的释放出来,美得难以描绘。再过得一会儿放凉些,它就会蔫下去,不再是个炸胀起来的小胖子模样,而是变成一个凹坑样的凹饼,吃起来更结实,却又要更香浓一些。 和现代加入了面粉或是糯米粉的真正南瓜饼比,这种史前版的南瓜饼没那么有嚼劲,也没有那么酥。但它更软和,桄榔粉的作用还使得它呈现出一种半透明的质感,更柔韧一些,口感更偏向绵软,吃起来照样不错。反正布库和阿尔法极喜欢,孙志新在炸的时候这两个人炸一个就偷吃一个,一边被烫得使劲吹烫红的指尖,一边又要大口的咬了嚼着往肚里吞,惹得孙志新很想拿筷子抽他们。 南瓜盅粉蒸肉也同样是改进版,用桄榔粉和前一段时间煮制的干芋头粉用陶锅干炒,直到炒干,炒成熟粉。再加入其它磨成粉的调料,继续炒至微焦,做成蒸肉粉。然后取半肥半瘦的肉切片,将蒸肉粉倒进去拌匀,并调入一些油使蒸肉粉能很好的吸附在肉片上。 然后选择一个中等个头的南瓜,先削去皮,将头部上段整个儿圈切下来备用。挖掉内部的瓤后将先头拌匀的肉片放进去,再把头一个步骤切下来的那一段当成盖子盖上去,就可以入锅蒸了。为了好看,孙志新还将盖子与下部接合的部份切成锯齿状,这样一揭盖的时候有着锯齿状的南瓜盅会非常可爱。 将完成以上部骤的南瓜盅放进锅里蒸大约一小时,就得到了香喷喷,色香形俱全的南瓜盅粉蒸肉。中途不要去碰它,因为南瓜很容易蒸熟,一碰即烂。在现代时菜馆做这道菜一般都是先用常规方法蒸粉蒸肉,待肉被蒸熟以后再装进南瓜盅里接着蒸,蒸至用竹筷去捅南瓜一捅即穿就可出锅。而自家做的话不用那么麻烦,连肉带瓜一块蒸就行,其实这样味道还好一些,南瓜的味道和肉的味道溶合得更紧密,缺点是火候很不好掌握。 由于蒸的时候南瓜的香味全蒸进了肉里,肉的肥油侧倒过来被南瓜吸收了。因此那肉吃起来就烂软易嚼,不仅有独特的粉蒸肉的味道,还有南瓜的香甜,在嘴里化开时的感觉肥而不腻,味道很是醇正。肉香、蒸肉粉的香味、南瓜的香味和那种微甜的味道和肉溶为一体,怎么吃都不厌。就算吃腻,直接捅被蒸软的南瓜吃,那甜甜软软的味道很解油腻,吃完了后会继续想吃粉蒸肉。南瓜盅一但用这种办法蒸熟后,既是容器,又是食物,还很美形,橙红艳丽的色泽十足讨喜,整道菜就成一道荤素搭配得宜,形、味、色都独具匠心的独特菜式。 粉蒸肉本是湘菜,但因为味道甚美而广泛的流传开,到了现代时几大菜系都有自己独特的粉蒸肉做法。像这种以南瓜为盅来蒸粉蒸肉的,却是湖南的特色,孙志新只吃过一次就没忘记,这会儿把它改版了还原出来。 拨丝南瓜做法也没有太大的讲究,跟其它用炒糖上汁用浓糖浆形成的拉丝的拨丝系甜点菜式大同小异。整道菜的制做全在糖汁的制做上,火候不到拨不起丝,火候过头糖又很容易焦糊,特别是用陶锅还不是铁锅来做,难度就更大些。事实上孙志新没有做成功,火候不到位,吃的时候仅能拉出一点点丝,距离一长就会断。 不过史前时代谁吃过这种拨丝系的甜点?牵出一点点丝他们就觉得很趣了。反正布库是吃得很高兴,上嘴唇、下嘴唇,还有下巴上全沾得有糖,跟个偷糖吃的小偷似的。那一盘子拨丝南瓜他一个人干掉一大半,速度快得别人都不好意思跟他抢。未了他竟还没吃过瘾,又抱着盘子舔了一阵才作罢。 自那次探险以后,由于互相照顾共进退结下的情谊,阿尔法与哥本这两人跟孙志新的感情越发的好。两人是知道孙志新做菜有好艺的,可是一般他都被纳鲁和泰格占着,别人根本很难吃到他的手艺。这阵子那两个家伙被孙志新拒之帐蓬外,阿尔法和哥本才有了来打秋风的机会,头一顿就吃到了南瓜大餐,简直让两人爽到了极点。孙志新的手艺确实不会让任何人失望,整顿南瓜餐好吃得十足过瘾,两个家伙便一个对准南瓜吃,一个对准粉蒸肉吃,筷子使不惯就五爪齐上,被烫得唉呀连连的那速度竟也不慢。 过得一阵之后奥格也来了,从布库包里拿了自己的筷子出来猛吃——他的筷子很诡异的放在布库那里,这是孙志新一直都没想通的怪事。 和别人吃得很爽相比,孙志新自己就比较倒霉,他喉咙疼,就算肉已经蒸得很烂软他咽着都费劲,只能学阿尔法去捅南瓜肉吃。南瓜肉蒸进了粉蒸肉的味道,吃着也不错,油孜孜的吃在嘴里是南瓜的烂软口,味道却是粉蒸肉的味道。然后他发现这玩意儿有些烫嘴,吃这个也不容易下咽,最后只能光喝南瓜汤。至于油炸的南瓜饼,他根本就咽不下去,只得冲它们干瞪眼。 布库一边吃一边偷偷藏东西,孙志新瞧见了也只作没看见,任他去藏,知道它肯定是被藏起来带给纳鲁吃的。待得吃完了布库临走的时候孙志新才叫住他,重新给他炸了一盘子南瓜饼,还让他将没吃完的南瓜盅粉蒸肉端走,打手势让他一半分给纳鲁,一半分给泰格。 那两个家伙最近不能在这里吃饭,也不知道去哪家混吃混喝去了,有没有像在自己这里吃一样快活。一起吃饭吃了一阵都吃成了习惯,吃饭的时候突然少了这两人针锋相对的小型局部战斗让人很不习惯。可孙志新一时半会又理不清那复杂的关系,只得把这两人统统拒之帐蓬外。 好吧,他这种行为就叫做自欺欺人,一边不想搭理那两只,一边又忍不住想对那两只好,其矛盾的心理真不好形容。 作者有话要说: 星期五那天和朋友聚餐,突然发现俺们这群人很诡异:做饭时全体男人下厨,女人们聊天;吃完了,男人们洗碗打扫卫生,女人们继续八卦;没事可干了,男人们看孩子,女人们打麻将;再接着女人们逛街,俺们男人跟屁股后头付钱买单;她们在店里翻翻找找,我们一群野男人蹲店外头群体性吸烟,引得路人侧目…… 于是俺就深思,为毛感觉我们这群男人都特没地位呢?…… 105、鞣皮 孙志新第二天一大早爬起来接照原计划做腌菜。这玩意儿虽然不是必须,但它可以改善口味,调剂生活,有这个理由就足够了。何谓生活?不就是努力现状,让自己可以过得更好一些么?更何况目前孙志新确实也找不到别的事可以干。 腌菜一般通用的有两种做法,干腌或是湿腌。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3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干腌是将原料洗净后晒干,伴上盐以后放进容器里腌制而成,整个工序并没有太大的讲究,就是最后装罐的时候别致些。 在孙志新原先生活的地方,腌菜会用一种叫做匍罐的东西。其实也就是选一个颈口长的陶罐,先将伴好料的腌菜原料放进罐里,一定要记得把菜按紧实。罐口处用笋壳做格档避免腌菜掉出来,再用两根竹片嵌进去呈十字交叉形成锁闭结构,和笋壳一起形成阻档结构。最后将匍罐口冲下,底朝天倒立摆放,底下放个装上水的深口盘子,将匍罐口插进水中用水密封阻绝空气进去,然后记得定期添加损失的水就可以了。 它的好处是这样腌出来的腌菜保存质非常之长,只要保存得当,吃上几年都问题不大。缺点是腌出来的腌菜实在太咸太干,几乎没有办法直接吃,而是得用来做菜做汤吃。而且晒制的时间很长,得非常闲才适合干这个。 湿腌则是先调配浓盐水,调配的盐水里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往里添加佐料进行调味。然后将原料放进去浸泡,浸泡成半熟菜以后再起出装进容器里继续腌,直接腌好食用,后面的办法就跟干腌是一样的。这样的好处是味道更好,味道调配合适的话,空口吃或是佐餐都是佳品。缺点是保质期不长,不易久放,而且浸泡的时候比较麻烦,属于泡菜和腌菜的结合体,工序比较多。 在老孙家,孙志新的母亲以前就一直运用这个办法来腌菜,她用的配料很特别,差不多可以算是老孙家的独传秘技。小时候孙志新总爱在这个时候去帮忙,两母子说说笑笑着把菜腌好,等得冬天里拿来炖菜吃。腌菜的时分就成了孙志新记忆里美好的回忆之一,所以他一直记得这种繁杂的腌菜做法,更是怀念这种腌菜做法里那种浓浓的母亲的味道。 孙志新估计自己是没有什么时间能长时间等待它们晒干的,就选用了湿腌法。而且手里的菜看似多,到时候一但吃起头估计也不怎么经吃,保质期没到头就铁定吃光光,湿腌法味道还更好,自然是首选湿腌法。 至于浸泡菜的容器,孙志新临时做了一个大木盆解决了这个问题。这个也不难,就是在做盆底的时候遇到了点小问题,因为孙志新自己并不是个什么技术优良的工匠,他做木盆的方法都是想当然,结果做出来的木盆就不可避免的就有点小漏。 解决来解决去都弄不好这个微微渗漏的问题,孙志新干脆懒得理它,它爱漏就漏去,反正漏的那点量对整只木盆来说不是很严重,属于可以忍受的范围。 最后,光是浸泡菜的时候就泡了三天,三天以后装了三大罐的腌菜。看着这三罐子腌菜,孙志新心里挺有成就感的。他现在终于明白了现代那些老太太啥的,甚至包括自己的母亲,为什么搬家的时候会那么心疼自己泡菜坛子,生怕在搬运的时候被打破——大凡花了一翻心血新手弄出来的东西,主人都是心疼的。这无关于它本的价值问题,而是投入的感情多少问题。现在孙志新心满意足的去看三坛腌菜的时候,心里就很有一种像是在看亲闺女的感觉…… 做完了这人孙志新又找不到事干了,隐隐约约总觉得自己做出来的那只大木盆还应该有其它的更重要的用途,但一时半会就是想不到。 此时季节大约已经是深秋之未,天气转变得更是凉,不仅早晚的温差大,晨间和夜间还都会起雾。浓重的雾气笼罩着营地左右,湿温加大,气温更是显得有些低。 布库还是和族里其它的小孩一样,早起第一件事就是去拾柴。孙志新便看着他的小身体被浓雾吞没,拾完了柴又从浓雾里走出来,心里不知道怎么地就是心疼得很。他都可以想像得到,那小小少年是如何整个人被晨间的冷空气冻得微微打哆嗦,使劲一边用手搓着自己的小身体,一边弯腰去拾柴——心里便更是忍不住的疼痛。 史前的孩子真是懂事,也真是可怜。孙志新甚至都想替下布库去帮他拾柴,可他又知道布库肯定不愿意,因为那孩子把这件事看成了是一种责任,必须完成的的任务。明白这点,对那小家伙就更疼更怜。 孙志新自己也分配得有兽皮,看布库被冻成那样,就想给他做一件皮衣,再做一条皮裤穿上御寒,别让这孩子每天清晨去拾柴的时候被冻得嘴青唇紫的。 选了兽皮,又大致比划了一下布库的体型,根据这个尺寸裁裁剪剪分割开兽皮弄成皮拼接料,再用针穿上亚麻线将它们缝到一起,试图制做史前第一件皮衣。 整个工程说起来容易,实则极为浩大。幸好孙志新从泰格那里得回了自己的背包,里面拉拉杂杂的工具不少,特别是那把多用途的瑞士军力,在这里时候非常的给力,不然制皮衣这件事根本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事情。 但就算有了先进工具的帮助,孙志新还是干得十分费力。那皮又韧又厚,还非常的僵硬,剪起来的是费劲无比的,还不如用刀划来得方便。 孙志新便画了图样,硬是把兽皮按到地上用刀和它们搏斗,最后才切成可以用来缝制的正式形状。 然后便是缝,整个过程就更让人头痛。以前孙志新总不明白为什么电视电演里那些女人缝被子或是厚重东西,类似纳鞋底什么的会在指头上套个铁环。现在他明白了,对于史前粗制的兽皮这种东西,想用针扎穿它实在是一个难度非常大的活,必须得有一个那样的金属环套在指上用来将针鼻子顶着整颗针前进扎穿兽皮才能缝合,所以这个金属环美其名曰:顶针。 顶针是没有的,孙志新以前不干这些缝缝补补的活儿,用不上那玩意儿。在他原来生活的现代,连许多吃低保的人家都不会再穿缝补过的衣服。所以孙志新只得在自己的东西里翻找,最后找到一个还算得宽大的金属环戴到指头上权作顶针用。 顶针加不锈钢针,再加无比强大的毅力和痛苦的抓得满头的头发都快掉光的痛苦劲儿,孙志表足足花了八天时间才给布库缝好了一件背心样的东西。没法,他就这技术,他一个大男人以前又没有缝过衣服,让他又裁又剪又缝的第一次就弄出这么个东西,已经很了不得了。至于袖子,他还没有那技术能弄得出来,所以只能是背心。 不过光是背心也是史前第一件,布库穿上它时喜翻了天。它可真暖和,一穿上去身体已经就能感觉到那股子热乎劲儿,晨间去拾柴时也没有那冷了。 待孙志新给他穿上皮背心又把系带系好,小家伙迫不及待的就奔出去现宝,向其它人展示自己家吉玛给自己弄的新事物。 这一出去炫耀,就足足炫耀了一整个上午才回来。孙志新打手势问及他的感受,布库答道:“前心和后背都很暖和,真好。吉玛,我很喜欢!就是胳膊凉。” 那当然,就是件背心,胳膊全露在外头呢,当然凉…… 布库又道:“还有点硬,挺搁人的。不过还好啦,真的暖和,其它人都没有这个穿呢,我听说族里的女人还想来跟你学习做这个。” 孙志新冲布库打手势,用手语道:“可以不那么硬的,将皮革鞣制过……” 脑中突地灵光一闪,对啊,鞣制皮革后可以让皮革坚久耐用不说,还会变得柔软暖和,是必须进行的一步,他怎么就忘了呢! 他终于明白为何他总觉得大木盆有什么其它的重要用处了,那就是它还可以用来鞣皮! 鞣皮是制革中最重要的工艺,可以这么说,整个制革一系列步骤中决定最后得到的皮革好与坏的关键步骤就由这一步决定。 对于整个一系列复杂的制革工艺,现在猎人部族的制革工艺仅做到了最粗糙的两步,就是先将皮革从动物身上剥下来,进行简单的刮除剥离面的油脂,然后将得到的这种皮革晒干,就得得到了原始的皮革。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3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只经过这样简单两步的皮革干而硬,厚实且沉重,同时还散发着难闻的气味。这样的皮革不仅质量极低,还容易发霉腐烂,夏天的时候一个保质不当就极易腐坏不能再使用。而到了冬天,它的干硬使得它保暖的效果很低,硬绷绷撑开着,既不由合皮肤,也不能很好的包裹住身体。 众所周知,衣物或是皮革制品之类的东西能保暖,其物理作用原理在于它的结构能形成一层阻隔空气流动的隔热层,从而将温度保持住。而对于要穿着的衣物来说,能使人体感觉到舒适的总结起来无外乎几点:轻、软、柔、顺、暖。史前部族的制革工艺得到的产品完全不能满足这些要求,可以这么说,它唯一能做到的便是它的厚度,能起到一些物理保护作用,真正的衣物所具有的功能它并没有做到。 为了要让它像现代衣服一样能保暖,并能穿着舒适,就必须进行鞣皮。 鞣皮又叫硝皮,或是鞣革,总体思路就是用碱性药剂去除皮革中含有的多余的油脂,利用类似于肥化反应的原理转变皮革中的分子,最后得到柔软、轻巧,不易腐变质,又不易发霉的皮革。经过这一步的皮革,如果工艺非常优秀的话,得到的皮革与现代穿在身上的已经很相像了。只需再过再加工,类似于侵酸柔化、精制、上色什么的,最后就会得到用来制做各种皮衣、皮具的皮革。 鞣皮工艺里最重的东西是鞣革剂,现代有很多种鞣革剂,从工业化的强碱鞣革剂到植物鞣革剂,它的品种五花八门,多得指不胜举。制剂取材从矿物到植物,同样多如繁星。在孙志新穿来的现代,鞣革工艺已经非常成熟,皮革制品的应用遍及生活的每个角落。 因此孙志新PDA上收录的相关鞣革信息非常的丰富,他只需找出一种需合史前时代这种一穷二白什么物理条件都很低下的鞣革法来学习运用就行。 植物鞣革剂取材普及,得到的皮革质量最后密实柔软,用来穿戴用非常适合,用这个办法制取鞣革剂看似不错。但在这史前时代,植物鞣革剂制取困难,提纯更费劲,理论上来说这个办法并不怎么适合。 而矿物鞣革制取简单,取材容易,是个极好的选择。缺点就在于用这种办法鞣出来的皮革有异味,质量也不如植物鞣剂弄出来的好。只是限于目前条件下,用这个办法来鞣革好像是唯一的选择。 106、鞣皮 兴冲冲的跑去查PDA,得到了好几种简单的家庭用鞣皮方法。它们每一种都简单实用,利用现有的工具就可以完成。所有的办法各有各自的优缺点,非常值得让人欢喜的是这几种鞣皮方法的采材在这个史前时代完全行得通。得到这样的结果让孙志新感觉鞣革一事大为可行的同又对种数不少的鞣革办法感到无所适从。似乎每种都不错,又似乎每一种都因为是家庭生产的原因而显得用料简单、工艺不足而有着各自的缺陷,孙志新看来看去最后竟不知道用哪一种办法才好。 管它的,反正自己以前也没鞣过,就照本宣科的照着干就是。就像那话说的:凡事都有第一次,而第一次的感觉通常都不太舒服。最好的效果未过于痛并快乐着,那就一边痛一边快乐着吧。而最糟的结果大不了鞣成废皮,对于这种情况孙志新有先见之明的选用了部族老人们制出来的劣质皮,所以就算废了都不会太心疼。 本着最简单、步骤最少的原侧,孙志孙选了两种鞣革办法,打算都试一下。 这两种办法里一种会用到明矾,一种会用到芒硝,孙志新隐隐约约觉得在哪里见到过它们。仔细想想才猛然回想起那次去岩洞探险的时候,在最后的路程路过魔鬼湖时五人捡了很多天然矿物回来,那里面就有明矾和芒硝这两种含水硫酸盐矿物。当时捡的时候根本没想过拿来制成鞣革剂的问题,只是觉得这些东西有大用,就算用来制成药物都能治不少的毛病,才与齐格力等人一起背了老多的回来。 现在看来当时的想法真的很有先见之明,无心插柳的情况下便将制革要用到的矿物带了回来。 只是……当初捡回来的那些东西放哪里了? 孙志新就是一马大哈,做事只顾前不顾尾,回营地又发生许多拉拉杂杂的事情,早把这事忘到了脑后,现在才想起来去寻找它们。现在他心里只祈祷这些史些野人可别将这些东西当作无用的石头扔了,不然的话只怕还得再跑一次魔鬼湖冒险去捡石头才行。魔鬼湖那地方可不是好玩的,就算放到现代只怕也是鼎鼎有名的神秘险地之所有,无事最好别去那里乱晃,珍爱生命,远离具有神秘威力的大自然奇境。 想来想去估计这事得问齐格力才行得通,独臂大侠办事稳妥老练,颇有老将般的滴水不漏的周全作风,他肯定会保存好当初辛苦背回来的石头。可惜现在齐力格不在营地里,在桄榔林那边指挥着采伐收集桄榔。 匆匆奔去问奥瑞克,干巴老头儿说不知道,他不负责看管‘石头’。又跑去问塔里木,用手语根他无法交谈,只得拖着布库当翻译再去,才知道他也不知道这事。心里只道糟了,怕是真被一帮子史前野人当石头给丢了,最后抱着一丝希望跑到哥本那里,才听哥本说起好像齐格力走的时候委托阿尔法在保管那些东西。大喜之下奔去找阿尔法,果然在他那里找到了上次背回来的那些石头。 “你拿这些石头有什么?”阿尔法问。捡石头的时候阿尔法也在,当时就很好奇这些怪石头的用处。 孙志新打着手势道:“你给我就是。” 阿尔法带着孙志新绕到自己帐蓬后面,孙志新才看到他像自己一样,也挖了一个类似于储贮坑一类的东西,那些石头就妥当的放在那里。 还道是已经被扔掉了,没想到它一直好好被保存着。孙志新对史前人类的办事的认真态度又一次感到敬佩,当初齐格力只是简单的交待了阿尔法几句,那人便在自己的帐蓬后挖了个坑,将石头倒在那里守护起来,以便孙志新将来有一天能用上它们。 结果这一天很快就来了。 孙志新带着布库兴奋的取了石头奔回自己的帐蓬,开始磨石粉,制鞣剂。阿尔法这个退役猎人算得营的闲人,拖了哥本过来看孙志新到底要拿这些石头干什么。 “吉玛,你要做什么?”布库看不懂。 孙志新乐呵呵的打手势:“给你做穿的。” 布库很茫然,他对衣服这个东西没有概念,就算他现在身上多了一件在营地里显得十足拉风的皮背心也一样。在他的观念里,那东西也是‘裹’在身体上的,跟皮裙类似,差别在于裹的位置不一样罢了。孙志新的手语也并没有精湛到可以用来表达一些没出现过的新生事物,所以布库对孙志新表达的制做穿在身上的东西并不是很感冒,在他看来无外乎是一个新样式的皮裙而已。 孙志新又打手势说是用来包裹住全身的东西。布库便在脑中幻想这个东西形容,把它脑补成一张巨大的皮裙,用来把自己整个儿都包住……估计样子就跟一只巨大的茧一样。幸好他没见过春卷这种食物,不然他会把这个想像成一个巨大的春卷,春卷皮是孙志新正打算要做的新东西,而春卷的馅则是自己。 试问,谁想变成一根人形的春卷? 寒……布库开始头疼,一点儿也不想这个东西将来裹在自己身上。被那么个东东裹住,他要怎么去拾柴或是打猎? 小小孩童天马行空般的想像力把它想像成了某种非常可怕的东西,巴不得孙志新把它制成以后裹到别人身上——比如说,他很讨厌的泰格族长。那人活该被裹成茧子扔回他的海风营地,就是别裹到自己身上……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3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可是,做这个东西的人是他的吉玛。而他的吉玛现在不能说话,看上去又脆弱又可怜,所以他就必须要对他好,就算是他非要给自己裹上这么个东西,他也只能被裹上,只要他的吉玛能开心就好。所以小黑犬郁闷得脸都快青了,却又不得不强笑着,扮出极为期待这个新东西出现的表情。 孙志新看懂了布库的纠结,但却跟他解释不清楚。就像跟没见过飞机的人解释什么是飞机一样,他多半会理解成会飞的鸡,布库也这样。另外这样一脸纠结的布库又实在可爱得紧,孙志新就恶劣的放弃试图去解释的想法,先让小家伙一脸便秘的纠结下去,最后再给他一个喜出望外的惊喜。 布库这家伙身体结实,皮肤黝黑,如果能给他做一套毛绒绒的皮衣,把他裹得跟一只真正带皮毛的犬似的……就那毛绒绒的样子,得多萌?到时候衣服做成兔子装,还是浣熊装?要么直接弄成多毛犬的样子?唔,难度挺大的,不过努力一下似乎也不并不是不行,大不了整个毛绒绒的四不像出来。而且鞣制毛皮的柔软轻巧舒适,小家伙一定会喜得两只跟他爹一样的犬科动物样的眼直放光,会控制不住的抱住自己一个劲猛叫自己吉玛表达兴奋的心情,光是想像那个情景都觉得……可爱毙了! 孙志新忍不住无良的窍笑,简直是期待那天的到来。 布库不解的看着孙志新,总觉得自己的感觉好像有错误。自己这吉玛并没有因为哑巴这件事受到什么打击,他以前啥德性现在还是啥德性,也有可能还变本加厉的更没正形了。光是他那看向自己邪笑的眼光就让布库感觉背心凉嗖嗖的,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就要发生。 “吉玛……”布库心里没什么底气,几乎想开口求饶,让他放过自己。父亲大人说了,这种事情不必不好意思,吉玛是自己家的人,又不是敌人,向他开口求饶没什么好丢脸的。 正打算开口呢,又见自己家吉玛的神色变正常了,做着手里的事时露出上次烧瓷那样的专注表情,布库只好什么都不说,帮助孙志新做事。哦,这是父亲大人交代下来的另一个任务,一定要哄好自己的吉玛,满足他的一切需求。如果可以,还要帮父亲大人美言几句,让自家吉玛快点原谅父亲大人。因为父亲大人说吉玛在生他的气,不理他,让他从心灵到身体都无比想念孙志新。 心里想他布库倒是懂,就像孙志新离开营地出去探明过冬的洞穴一样,那段时间他天天都想他,一有空就向各方神明和逝去的先祖为他祈祷。可身体为啥也无比想念他?父亲大人难道是用身体来思考事情的?这个布库搞不懂,只觉得大人之间的事情真是复杂,复杂到想事情不但要用脑子,还要用到身体……身体的哪个部位具有想念的功能?布库摸遍了自己的全身也没找出来这个诡异的地方。 ……所以他一点都不想长大啊,用身体来想念一个人,太奇怪了。 当天下午鞣皮二人组就开始动工制鞣剂,又去请塔里木做了一个小型的石磨和一个石臼。先将大块的矿物敲碎成小块,用石臼将它捣碎,最后放到石磨里磨成细粉沫状。 阿尔法和哥本本来还看得兴致勃勃,见看来看去就是捣石头,那耐心就没了。特别是哥本,他给人的感觉像极了主要目的是调戏阿尔法,次要目的才是来看戏。 与研磨处理原材料同时进行鞣皮的第一步,把那个先头用来腌菜的大木盆拖过来装上水,将晒干的皮革丢在里面泡上,重新将它发胀,好进行下一步处理。 107、鞣皮 其实在这之前还有几步要做,正常情况来说,从动物身上剥下来的皮革要先进行削制,去除多余的脂肪、结缔组织,将皮削薄等等。整个这一步部族的人已经做得很到位,长年从事打猎或是剥皮工作,就算利用简单的石制工具他们都可以凭着无比的耐心和毅力将原始皮革处理得非常像样。和他们相比,孙志新就算手里掌握着现代穿越过来的锋利工具都无法能有他们做得好。所以说,长期的练习和经验才是最重要的,它们由时间积累起来时可以达到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 特别是有了孙志新的出现,部族利用的工具和原来比已经有着划时代的进步。像用来刮削皮革,部族的老人们就不再用再怎么磨制都不会很锋利的石刀,而是采用孙志新指点出来的竹刀。那玩意儿锋利多了,不小心甚至会刮伤自己,缺点就是不宜用劲过大,它的材质使得它并不得承受大力的力气。 工具的改善进一步提高了部族制革的能力,就算是采用古老的办法,制做出来的东西还是比孙志新没有出现时好很多。 像孙志新手里拿着的这些试验品——它们来自慷慨的部族老人,他们听说孙志新在试制新东西,毫不犹豫的就将手里的皮革拿了出来。他们中的很多人甚至还因为孙志新没有选用他们的皮革而失望,能参与毕达拉察阿苏试制新东西这件事情无疑是种荣耀。 就像部族的小孩,烧瓷一事就因为自己捏了泥巴拿去烧,最后得了不少的小玩意儿。小鬼们一般都舍不得拿出来玩,只会在谈论的时候兴奋而自豪的提起自己当初捏制过什么,并信心勃勃的等待下次其它部族商队到来时的交换机会。在孩子简单的心目中看来自己也有瓷器,可以用来交换获得粮食,为自己的部族,自己的家人做出贡献。 老人们心中也是这么想的,他们或许已经老了,但他们仍然可以燃烧,为部族和家人提供光与热,便如同夕阳,虽然已经近黄昏,可还是无限美好。 所以说,部族的人朴实而纯良得可爱。他们或许落后而愚昧,但真的慷慨而热情,且有着很多现代人已经缺失了的优良品质。 本着节约不浪费的原侧,孙志新只选了一些不那么好的来做试验。仅是这样,拿在手里的这些皮革在孙志新的眼里看来就非常不错。它们统一是由肚膛开线进行剥皮,除了在捕捉搏斗中弄烂的,其它的地方都非常好,总体来说算得比较完整。削制的时候也全都达到了尽可能的薄,以不露出毛根为宜的要求。 削制完成后的皮革要拿去晾晒,制成干皮。而鞣制的时候不能使用新鲜的毛皮,必须要选用这种干皮浸泡,让它重新吸饱水份,回复到没晒干之前的模样才能进行鞣制。这里面会发生一系列复杂的物理化学变化,为下一步鞣制做准备。 把干皮泡上,手里进行着最重的制剂步骤。硝化法得到的毛皮更柔软,但也抗张力能力不强,容易破损。孙志新选用的两种办法里,他先采用了明矾液的办法,这种办法制剂的时候更简单。如果它的效果不错,第二种办法孙志新不打算再试。要试也得等得冬天过去,明年开春再说。 对于这种办法,它的鞣齐调配简单得有些不可思议。当然,这是指把现代精炼出来的知识运用这种工艺进行史前操作而言,如果在现代,为了得到更加好的皮革,整个鞣剂的配制并没有这么简单。 它的制配办法是按十分算,取三分明矾,一分食盐,六份水,调和到一起构成溶液。 孙志新让布库将得到的明矾矿磨成粉,这个没法提纯,好在当时捡回来的是天然明矾矿结晶,杂质与其它化合物化并不是很多,不会产生什么不良影响。食盐倒是可是提纯,加水,加明砚后得到的鞣剂给人的感觉还不错。 干皮泡了一整天水后已经差不多了,已经回复接近当时刚剥下来的形状。此时预侵水和主侵水的工作已经完成,皮革们显得干净而整齐。 接下来就是正式的鞣制,取制好的鞣制一份,以这个为原液,加七份水调和,将皮革浸泡进这种鞣革剂里一直泡着,并时不时翻搅一下。一般来说,这个过程需要三到五天,才能完成那一系列复杂的物理化学变化。 同时每一天都添加一份原液,慢慢的提高鞣剂的浓度。鞣剂浓密越高,柔化的过程就越快,鞣制完成的皮革也会更柔软一些。这里头有个度和量的问题,如果鞣剂浓密过高,会让皮变糟,经不起物理力量的拉扯,得到无用的糟皮。 孙志新对这个的了解不多,只能是摸索着进行。好在他毕竟是现代人,用着科学的思维和观察办法,一边试验一边笔记就显得非常重要。 在这些天里,每天隔一段时间就要将皮革捞出,用木板或是竹片之类的刮片将毛皮表面的油脂去除,然后将它们重新放回去并翻搅,保证它们的每一处都能均匀的被侵泡到。干这个的时候要小心一些,尽量不要沾到鞣剂,那玩意儿是有腐蚀性的,对皮肤有伤害。不过也不必太过谨慎,万一弄到身上了,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就行。反正营地挨着河,扑通一声跳进去什么都搞定。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3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现在干着的这件事情这个对整个部族来说无疑显得很新奇,每天他去去除油脂的时候都会引来部族成员的围观。阿尔法和哥本更是每日必到,哥本那个不安份的家伙干脆接替了孙志新的工作,带着一帮子好奇的小鬼头干去油这件事。 诚实的的说,鞣剂作用到皮革上时会发出古怪的异味,微微呈一种带着**感的剌激性味道,闻上去非常不讨人喜欢。但哥本好像不太在乎这个,只在阿尔法在他身连,他就会搅那一木盆的东西搅得很来劲,给人的感觉像是雄兽在努力表现自己的本事试图吸引自己心仪对像的注意……那两只都是公的好不好。好吧,孙志新承认自己弯了,连搅个木盆他都能看出奸情来,不是弯了还能咋地? 也就是说,整个鞣皮的事在营地传播得还是挺广泛的。不过和烧瓷那件事相比,这件事就安静得多了,远不如当时盛大而热闹的场面。 很多人都想问孙志新到底在干什么,他们能猜到他在干一件挺重要的事,等事情结束后肯定又有好东西出现,而且肯定与皮革有关。但他们想不到会是什么,因为鞣革不像烧瓷器,最终会得到什么差不多都想象得到。像这样再加工一类的事情,史前人类并不能很好的理解。 换了平时孙志新还会好好的解释,一来他这人本身就藏不住话,二来有更多的人了解并学习了这个技能,便可以通过家家户户都自行鞣革来改善大家的生活状况。只是他现在是个哑巴,族里会手语的人就那么几个,让他想解释都办不到。 孙志新干脆不说,用事实去告诉大家想知道的答案。反正这些史些人类并不是真正的笨,一但看到了鞣皮的成果,自己下次再弄的时候肯定会有人认真的学,不必自己强逮着他们来学习。 等待鞣皮的过程里,时间在缓慢而又飞快的流逝,生活变回孙志新刚刚来到这个时代的时候一样,平静而悠然。 由于过不了自己心里那道关卡,和纳鲁与泰格的之间的事完全无任何进展,那两个二货在孙志新心里的地位仍然处于拒绝往来客户的地位上。也不知道两人是因为上回误伤孙志疚心怀愧疚还是怎么地,两个家伙一改往日纠缠不休的模样,近段时间竟是一直都没有出现在孙志新面前过。孙志新只能从很多痕迹上知道这两个家伙绝对是不会放弃的那种固执货,依然不显山不露水的出现在自己周围。 几乎每一天孙志新早起钻出帐蓬时都会在自己的帐蓬外的地上看到稀奇古怪东西,它们之中出现过扎成小束的花朵——它们已经开败了,显得死气沉沉的一副英雄迟暮的模样;有美丽的鸟尾羽,色彩斑斓,很是艳丽好看;有模样奇特颜色各异的好看鹅卵石,看上去跟雨花石似的;还有其它七七八八古里古怪的东西,从草根到叶片,从果实到茎干,奇怪的兽骨、恐怖的昆虫、一些看上去像矿物样的石头,啥意儿都有。有一天孙志新还看到一团包裹着一只小金龟子的松脂,就是后世常常用来当作精美工艺品的琥珀……连这玩意儿都出现了。 自从它们某一天出现在帐蓬外开始,这些类似于礼物样的东西就从来都没有断过。它们总是左边放一堆,右边放一堆,泾渭分明,像有两个勤劳的收藏家或是拾荒匠,天天捡了这些东西来摆到自己的帐蓬门前。 每天出现的乱七八糟东西来自谁?用屁股想都能知道肯定出自于纳鲁和泰格这两个二货。 他们俩个每天来放这些东西堆到自己的帐蓬门口是啥意思? 道歉? 追求? 还是试图用这个来支付渡夜资?孙志新诡异的感觉后者的可能性无比巨大,史前人类是很务实的,他们想什么时会直接行动,而不有那些迂回曲折的花花肠子。 不管它们代表什么意义,孙志新还是喜欢得紧。每次看到这些东西,孙志新总免不了好笑的同时又心里感觉到浓浓的温馨。种种迹象都表明或许大家还在闹别扭,但心里总是牵挂着对方。有时候孙志新忍不住就会想,自己在现代的时候谈恋爱也有很多次,却总是找不到恋爱应该有的感觉。相反到了这史前时代看到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时却有一种正在谈恋爱的感觉,真是诡异!莫非自己一直是个隐同志,得遇上强势的男人被发掘出自己隐藏的一面后才会找到真爱? 去你姥姥的,这也太雷人了! 巨寒…… 作者有话要说: 马上就要进入冬季卷了,会增添一个重量级人物。 大家猜猜,猜得到算你牛。 另: 今天陪一个好友去相亲,过程着实无趣而乏味。俺喝茶都快喝饱了,百般无聊之下摸出自己的手机开始玩游戏。 最后事罢,俺朋友偷偷去问介绍人女方映象如何。介绍人很含蓄的指出,其实人家姑娘比较中意俺这个来当陪衬的。俺于是情不自禁的暗喜,自我感觉好到了极点,心想爷虽然已经是大叔级的了,但做为男人的魅力指望还是不低的。于是努力拍朋友的背,很低调的道:看吧,早叫你学我。 朋友怒目,颤着手指欲插我双眼。 此时介绍人又发话了:人家姑娘说,就喜欢这号安静的,好管,平时跟养宠物一样,喂饱就行,不用多理会。 于是我泪奔着在风中凌乱,朋友狂笑抽搐,曰:还好我他妈没学你,就是一悲剧! 108、鞣皮 不过不得不承认,知道有两个英武而厉害的人喜欢自己,孙志新那颗小小的虚荣心还是挺满足的。他就是一凡人,无法做到有人喜欢自己还能无动于衷。更何况这两人中一个他已经爱上了,另一个离爱上也不远,只是个时间早晚的问题。 让人头大的是爱情本身就是个复杂的无解的习题,一对一男女相恋已经免复杂的了,自己倒好,被男人喜欢又喜欢上男人还说,还是个一对二的局面更复杂局面。孙志新不是什么爱情老手,更对同□陌生得很,这样的复杂情况他实在应付不来,他性格里惰性的得过且过又马大哈的性子注定了他只得保持这种僵待的局面不变,以后的发展一切都随遇而安。 不过那些礼物他却不能不喜,每天总是喜滋滋的去看帐蓬外又多了什么,然后很开心的将它们收起来——就算是渡夜资都收!反正陪不陪人渡夜得自己说了才算!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4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分析,那些花花草草华而不实的东西多半来自纳鲁,他就是一笨蛋,根本不知道让情人什么样的礼物才是最好;而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则很有可能来自泰格,那人毕竟要比纳鲁奸诈得多,很懂得自己喜欢新奇的小心思。但纳鲁有着布库和奥格这两个萌物总在自己身边围绕着给他拉感情票,倒是又要强过泰格不少,所以此番对阵,两人又是和局。 现在每天去帐蓬门口发现新东西就成了孙志新生活中的一件趣事。三人之间杂夹不清的关系就这样一直保持着,孙志新猜不到纳鲁和泰格在想什么,也懒得去猜,很乐于保持现状不变。这种暗暗喜欢,像初尝恋爱一样互相小心翼翼试探的感觉他才头一次尝到,竟是希望它能久一些,再久一些,久到自己变成老大爷的那天时能把这些当成生命里最美丽的回忆。 现在孙志新的重点还是放在鞣革一事上,早上起来怀着期待的心情收礼物,然后白天的时候将用鞣剂泡着皮革的木盆搬出帐蓬外,晚上再搬回来。旁边烧上火保持温暖,尽量让鞣剂的温度保持在四十度左右,因为这个温度比较适合脂肪的分解。 大木盆被拖出去的时候总会引来人看,甚至已经有人将木盆的做法学了去,制做出小一些的木盆或是木桶出来,成为族里新的容器,用来装东西或是打水什么的。它虽然因为制造工艺不足的原因会微微漏泄,可木制的结构结实经摔,对待它就不必像对待瓷器或是陶器那样小心谨慎,在使用上显得很方便,深得部族成员的喜爱。对于木制容器的流传开孙志新倒是没想到,不过对于这种状态他乐见其成,早知道这样的话就早些弄木容器出来方便大家的生活。 除了两边部族每天必要的打猎活动让猎人勇士们无暇顾及这件事,现在孙志新的一切言行都是留守营地的人们的重点,因为它总是那么新奇有趣,热闹一阵过后就会出现新的有用的事物。鞣制皮革也是一样,虽然大家搞不懂孙志新最后的目地是什么,但这并不妨碍这件事能娱乐到部族的人。别怀疑,这就是个没电没无线电波的时代,不能上网看电影喝咖啡,最大的乐趣大约就是晚上熄灯时分搂着自己的老婆或是弟亲干点那啥啥啥的儿童不宜运动。平凡的生活里一但有一点新鲜事,足以引来很多人感觉兴趣,所以孙志新每天去看木盆的摆放地点时都发现有人守在那里,其中就有他的新跟班哈里斯同志。 英俊的美青年哈里斯智力不太对头,身份及地位显得很是尴尬,成年人跟他处不到一起,小孩又跟他玩不到一块,平时是个挺苦逼的孩子。跟孙志新搭上关系后,孙志新对这个天真纯洁的哑巴智障极好,哈里斯就天天往孙志新这边跑,孙志新给皮革刮油,他也学着干。每次孙志新因为他做得正确而冲他打手势时,哈里斯就会露出阳光俊美得如同希腊神坻似的笑容,晃得孙志新眼花缭乱,震惊人也可以生得这般的俊美。那家伙美得纯洁无暇,笑容简直像阳光普照,能逼照出人心里的阴影来。如果不是心思坦荡之辈,想要直面哈里斯的笑容会很困难。 这样的人,这样的笑容,这样的心性,也只有史前部族才能培育得出来。在复杂的现代社会,这样的人已经绝种了。 随着一天天的时间过去,到得第四天上被鞣制的皮革已经显得软化,而且颜色也变了,变得洁净而泛白,比原先深色脏兮兮的模样好了许多。此时众人已经猜出来了,孙志新是在用一种特殊的办法将皮革进行改良,得到更好的东西。 有心眼灵活的,已经在仔细观察孙志新的做法,学着自己弄。他们没有孙志新那样的大木盆,用自己做的小木盆或是木桶也可以弄,只不过一次弄的量少一些而已。孙志新就以布库为桥梁,告诉大家鞣剂的配制方法,让所有人自行去试。而鞣制过程中的那些处理方法大家全都一路看下来,又没有什么技术难度可言,属于那种一看就会的方法,因此就不必管它。 大约是由于矿物质不纯,也因为温度、环境条件等众多因素集合到一起的关系。鞣制的过程比PDA上述说的要慢上许多,到了第八天上面,皮毛上才真正的显出发白和不透明的模样。这就说明鞣制的过程大概已经完成。 接下来就是冲洗,再加碱性矿物质进行进一步的脱脂处理。 做完这一步之后就是酵解和浸酸。酵解是为了除去皮质组织里的胶原和非胶原蛋白质,进行过这一步的皮革会增进柔软度和表面弹性,是挺重要的一步。孙志新没找到矿物类的制酸物质,只得让它们湿淋淋的挂在那里进行自然的酵解过程,自己则跑去树林里找含有草酸的植物,用这个笨办法来得到浸酸的药剂。 用植物汁液里含有的草酸来干这个,笨是笨点,不过取材容易,算得笨办法里的聪明点子。可以采取草酸的植物种类有很多,比如伏牛花、羊蹄草、酢浆草,都是数量众多,采材方便容易的植物。 弄了这些东西回来直接捣成汁,提不提纯的也没有必要,简单的滤掉杂质后就直接浸泡。 实际上做到这一步的时候孙志新已经使用了矿物鞣剂和植物鞣剂的混合办法。矿物鞣剂的高效带来的对皮革在鞣制过程中的高伤害由植物草酸得到了中和,最后的得到的效果远比孙志新想像的要好得多。 如果硬要说缺点,就是以这个简陋的办法得到的草酸含有大量叶绿素导致的绿色。就致使最后浸酸这一步完成的皮革被染上的那种浅浅的绿色怎么也冲洗不掉。虽然它们很浅,也并不难看,但是却没有了刚用碱液鞣制出来的那种天色的白中泛黄的颜色,让人觉得有些遗憾。因为孙志新曾经坚定不移的想用这种颜色的毛皮把布库装扮成一只长白毛的小黑犬——大萌! 做完这一步,其实整个鞣制过程已经完成。将鞣制完成所得到的皮革已经挂起来阴干,或是烘烤干,整个所有工序就算完活。如果是要晒的话,不要让阳光直接,免得晒干的皮革过干过硬。 至于晒皮嘛,直接摊在帐蓬上晾晒就行,这会还没有啥晾衣竿之类的高档事物。 那皮铺在帐蓬上,由于下面有着用来搭建帐蓬的原始兽皮,两两相比之下已经可以很轻易的看出鞣制的效果。 鞣制完成的皮革,不再像原先一样又脏又破,毛发显得乱糟糟的,且还又厚又硬,散发着一种发霉的或是腐败的气息。就这样一眼看过去,尽管还它们还湿淋淋的没有晾干,它的毛发就已经显得很整齐而不凌乱,自然的以原来生长的趋势自然倒伏。又因为恢复了它本身的弹性而微微翘曲,看上去毛绒绒的,就像生长在动物身上时一样的蓬松。整块鞣制过后的皮微带皱纹,摊在帐蓬上时看上去柔软轻薄,还整洁干净,一点也不像原先干硬脆腐的感觉。 如果硬是要夸张的形容它的话,那么没经过鞣制的毛皮是钻石原矿,而鞣制便是将它打磨,最后得到真正的晶莹璀璨的钻石! 又晾了三天,三天以后皮革已经被晾干。跟浸泡在水中相比,它变硬了一些,但很是柔软,柔韧又富有弹性,无论谁去摸过都能摸出来这种鞣制过后又晒干的皮革非常的舒服。这个时候它还很干涩,但经过最后一步的处理,即是重新上油——用亚麻油这种植物油来涂上少量,并经过长时间的搓揉,最后得到的皮革光亮柔软,毛发蓬松反射着光泽,无论看或者是伸手去摸,它和没鞣制的皮革都有着天差地别的区别。前者摸着极不舒服,后者摸着却是舒服之极! 众人看在眼里,谁都忍不住去抚摸鞣制后的皮革,它现在有了一种诱惑力,让人想把它贴到身上!就像现代人看到华丽柔美而又蓬松亮泽的皮草,那种想要去抚摸的欲望是发自本能的。 新出品的鞣制皮革引来了整个部族成员们的围观,所有人都在赞美它,抚摸它,对它带给人的出奇舒服感觉得觉得不可思议。那还是僵绑绑的皮子?摸起来就像摸天上的云彩一般柔软绷松,把它抱在怀里时甚至有了一种拥抱云彩的感觉。最受不了这种诱惑的是族里的妇女,出于女性的本能,她们已经在试着把毛皮往身上围,然后为它带来的舒服感觉而嘴角飞扬。 真是舒服,贴在身上的感觉轻巧、柔软、暖和,还有一种微痒的触感,搔得人心底都微痒,却又感觉得到极度的愉悦。 于是她们就很羡慕,又很好奇。族长家里的吉玛确实能干得很吓人,他下一步会用这种东西做出什么来?男人们侧是妒忌了,找个比女人还能干的男人来当吉玛,为什么大家当初就没有想到过这个问题?族长就是族长,眼光果然够毒辣,一下就相中了毕达拉察阿苏。猎人部族的男人很庆幸,自己这边领先抢到了人。海风部族的人则鼓足了劲去给泰格当后盾,誓必要让他也抢到人。 一边摸着鞣制过的毛皮,哥本一边忍不住惊叹:“真舒服,还特别暖和。如果是这种皮,把它围满我的全身我都愿意!嘿嘿,孙志新,赶紧教阿尔法学这个,我那里有不少的毛皮,让他把它们都变成这种!” 阿尔法黑了脸:“为什么是我学?不过……它真是舒服。咦?冬天用这个裹在身上,岂不是很暖和?哥本那家伙太瘦,冬天最不经冻。我学!” 孙志新呵呵笑着打手势调侃他:“你们两个早晚会成一家人,一起学吧。” 听了布库的翻译,阿尔法脸色一红,却没反驳,只是拿着一张毛由仔细抚摸着掩饰自己的羞窘,嘴里道:“用这个裹在身上,挺好!” 布库使劲的点头,一直控制不住自己去摸它。他现在觉得假如孙志新要用这种皮革把自己变成人形的春卷的话——他一点都不介意! 孙志新则更满意,第二种办法都不必试了。此次鞣革,成功完成!部族从此有了真正可以御寒的东西! 不过,裹在身上?那也太糟蹋这些毛皮,他有更好的办法——那就是用它们来做衣服!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4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109、制衣 孙志新的鞣皮成功在营地里掀起了一阵鞣皮风。皮革经过鞣制以后的效果大家都看了,有没有经过鞣制的皮革简直有着天与地之间的差别,鞣制皮革的舒适是显而易见。而且不必孙志新有任何多言,凡是看到它的人都能想像得到它在冬天的保暖意义。因此鞣皮迅速成为营地的主要活动,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全都参与鞣皮的活动,连猎人们都不例外,只要一得闲就会去帮鞣皮那边的忙。想要在寒冷的冬季穿上这种柔软暖和的皮革,他们一起来动手鞣皮就显得非常有必要。 孙志新这种家庭式的简化鞣皮法非常适合目前部族的实际情况,结果便导致了全民大鞣皮的风波。虽然不及烧瓷一样来得盛大,但影响的波及面却要广得多,会成为部族生活发展中的又一个里程碑。 反观孙志新,他现在倒是闲了,因为鞣皮的工作被纳鲁和泰格,还有布库和奥格接手过去,他反倒无事可干,顶多是向族人演示一下鞣革剂、浸酸剂的制做方法而已。就像现代的某些专家叫兽,只动口不动手…… 几样东西的原理很复杂,实际操作也繁琐,但难度其实则不难,包括整个鞣皮过程,几乎看一遍就会。连智力有问题的哈里斯同学都能在干多了后学会鞣皮,其它人还能学不会?所以孙志新当了几天的鞣皮老师以后实在是闲得不行,就算他想鞣皮都发现自己手里无皮可鞣,全叫其它人把这活儿抢了去。 不是说孙志新没皮,若要论起整个部族的皮革拥有量,目前谁也不能和他比,就算包括纳鲁、泰格和奥瑞克在内都是。史前人野是慷慨大方且感恩知谢的,孙志新无私的把鞣皮的方法告诉大家,他便收到了更加丰厚的回报。前来答谢的人大多都是以皮革相报,赠送这些皮革中大多数是没经过处理的原始皮革,也有他们自己学着鞣制后拿到孙志新这里来让他检验成果,最后又转手送给了他。被这样送来送去的结果就是孙志新的帐蓬成了一个搞笑的皮革仓库,推了一大堆的皮革。在这些皮革里,光是鞣制完成的就有近三十张,其中有一些竟比孙志新自己的鞣的还要好些。 所以说史前人类其实是很聪明的,他们只是缺一个领路人。而孙志新出现了,就大大的缩短了大家用时间和经验去换取知识的过程,所带来的就是猎人部族和海风部族这两个部族的飞速发展。虽然这种发展在目前看来还有些不显山露水的,但随着时间的累积,它必然会引起质变。 孙志新其实是闲不住的人,总想着找些事情来干。在这史前时代又无任何娱乐,特别是他现在还是个哑巴,想找个人聊天都办不到。在这样的情况下,让他闲着还不如让他跟大家一起鞣皮过得舒服。 可身边有着纳鲁和泰格这两个强势的男人,很多事孙志新便身不由已。 打猎,他们不准。孙志新自己想硬行插进去参与猎人队伍都办不到,因为那是一个严格配合的团队,其能力只与整个团队相关,和个人作用的效果很小。如果他硬要插进去,结果便会影响猎人们的效率,让大家分心来照顾他,反而会导致效率低下,说不定还会引起什么危险,危害到其它人的安危。孙志新不是那种不识大体的人,只得服软不参与打猎。 鞣皮,他们也不准。理由是孙志新现在喉咙受伤,必须得花大量的时间来养喉咙。那两个二货无论怎么都不肯信孙志新永远也不能讲话,只固执的认为这只是一时的不能恢复,只需好好养伤,孙志新总有一天能回复自己的声音。 好吧,孙志新接受他们的好意。其实……他心里挺温暖的。虽然那两个家伙很霸道,但背后的温柔他懂,那种关怀和呵护,还有误伤他给他造成残疾的内疚他也懂。这便就孙志新一边臭美的同时一边又很郁闷的主要原因。 不就是哑巴了嘛,手没缺脚没残的,凭啥不让做事情?会让人闲得发霉的好不好…… 在这时,孙志新无比怀念齐格力。那是一个温柔稳重的大哥型人物,他做事缜重而周全,会根据你的能力及实际情况给你安排任务,而不是像纳鲁和泰格一样,只因为误伤自己就把自己当成什么温室的小花一样给供起来养着。 小花?去你姥姥的!真是恶心人。 有那么一刹那,孙志新心里涌起一股强烈的冲动:他想冲到齐格力那里去,跟他一起砍桄榔。省得在这里闲得蛋疼! 可是孙志新又争不过那两个二货,他们的方法很简单,在目前大家谁与不理谁的情况下,他们的办法就是把能鞣的皮革全拿去鞣了,就是让你手头无事可做! 这真是一种甜密的处罚。孙志新一边觉得好笑,一边又无可耐何;一边心里觉得甜蜜,一边心里又觉得苦恼;一边想靠近这两人,一边又觉得这两人全是天大的麻烦,离得越远越好。种种思绪,条条烦愁;千百个念头回转,万千个思量翻涌,真就像那诗词所说的: 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又像那句万恶的网络语言形容的: 痛,并快乐着! 总之,现在的孙志新无比的郁闷。 这便是恋爱?果真是天底下最复杂的感情。 得,既然你们不让爷干这个,爷就想办法干别的。活人还能被尿憋死?想自娱自乐找事干,那法子海了去了,有本事你们二位爷别去打猎,天天守着老子! 想来想去,手里都有鞣制好的皮革了,那么就学着做衣服吧。 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像女人那样拈针缝衣服好像是挺憋曲,不过是为自己喜欢的人缝,那就另当别论。为喜欢的人做任何事,无论何种委屈也受得。以前孙志新不懂这个,但现在如果有谁向他说这个,他一定会举起姆指大赞:哥,你他妈就是真爷们儿! 不过别会错了意,孙志新现在所指的喜欢的人是指可爱得天下无敌的布库小同志,可不是指那两个二货。为了布库小盆友,他什么委屈都受得,包括自损男性自尊给他缝衣服。谁叫身边没个娘们儿啥的?既然已经当了人家的吉玛,就得有干吉玛该干的事的觉悟……比如,缝衣服。 老实说,缝衣服孙志新不会。当然也不是完全不会,小时候孙志新家里条件就不太好,自己拿起针线往衣服裤子上打个补丁,或是缝个扣子什么的也难不倒他。可难度高点儿的,像类似于裁剪,真正把一堆原材料剪切出需要的形状,再把它们缝合拼接到一起,难度就实在太高了。 更可恶的是他就是一爷们儿,爷们儿平时谁也去注意这些事啊?所以PDA上面会收集到这方面的资料完全不可能。不过孙志新还是不肯死心,当真把PDA从头搜到尾,硬是没找着裁剪和缝制相关的资料。他倒是很诡异的找到了织毛衣和使用勾针的资料,天知道这些玩意儿当初是咋被收录进去的?诡异…… 既然找不到裁缝的相关资料,借助外力的心就死心了,看来凡事还得靠自己。营地里的女人们靠不住,她们自己都祼着呢!她们要是会缝衣服的话,再以女人们天性里喜欢穿着打扮的本能,让自己光溜溜的四处果奔绝对不可能。所以指望向她们学习缝衣技巧就跟向瞎子问路差不多。随着部族的发展,再过个百八十年的没准会出个黄道婆之类的人物,现在嘛……缝衣服这件事还是靠自己琢磨。 于是乎孙志新就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去想缝衣服需要些什么东西。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4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记得小时候得到新衣的方式跟长大后不同,那时候虽然绝大多数家庭虽然已经不自己缝制衣服了,可制新衣远不如成年以后方便,随便找家百货公司或是衣饰店就能买到自己喜欢的衣服。那时候的衣服多半出自裁缝铺或是成衣店,市面上还有现在几乎已经绝迹于平常市面上的布店。当时的布店面向所有人提供布料,而现在布匹的买卖绝大多数都存在于纺织厂和衣服生产厂之间,普通市民不再参与这个,一般都直接买衣服穿。 在当时,布店卖布,提供给裁缝铺或是家庭。裁缝铺是集裁剪、制衣、销售集合功能的店铺。也有大型一点的裁缝铺和其它制衣者制成成衣,交由成衣店出售。布店、裁缝铺、成衣店,这三者几乎就构成了当时衣服生产及销售的闭合环节。 很庆幸,孙志新小时候有个玩得挺好的小伙伴,她是个小姑娘,家里就开了一家裁缝铺,她妈妈是孙志新居住的那条街上小有名气的厉害裁缝。小时候孙志新和那小姑娘关系挺好的,常去她家或是铺子上玩,对那些裁缝方面的事隐约记得一些。 像工具,孙志新记得有尺子、大剪刀、用来裁剪的案头、锥子、大大小小的缝衣针、线、脚踩式缝纫机——后来改电动的了、沉重的电熨斗、成百上千的衣架子,还有各式各样的用来辅助裁剪的各型模具。孙志新隐约记得在当时就光是对比着剪衣领的模板就有好几十种,琳琅满目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头疼……不回忆还感觉不出来,一回忆之下才发现好像缝件衣服真没有那么简单,用到的东西居然有那么多。还好自己有先见之明先头给衣库缝皮甲的时候一开始打算的就是缝最简单的皮背心,要是当时想缝件皮衣服,导致回忆起这些……只怕还没开缝就已经在打退堂鼓。 不过再难也得缝啊,且不说布库,那孩子挨冻自己就会心疼,给他缝衣服是必须进行的事。还有自己家里其它的那几只,比如奥格,比如那两只二货,不给他们缝穿的,冬天怎么办?所以这事再头痛也得干,还必须得尽快干,另外还得在部族里迅速推广开来。 现在孙志新成了哑巴,更喜欢凡事先做出成果,让大家看到这种成果以后主动的去学习。像整件鞣皮的事,就足以证明他这种以行动做出成果推动大家伙儿主动去学习的方法很成功。 既然这样,那就豁出去了,再难也得缝! 110、让人抓狂的布库 仔细对比缝衣需要用到什么东西,而自己又拥有什么东西。孙志新悲催的发现自己没有最重要的那件东西——缝纫机。即是说除了一针一线的缝以外,他没有别的选择。 如果有先见之明会穿到史前时代来,孙志新铁定会往登山包里塞一台电动的手提式便携缝纫机。那玩意儿小巧好用,绝对能满意现代家庭妇女在家里闲得无聊时想自己缝点东西的爱好。 可孙志新不是家庭妇女,他连家庭妇男都不是——呃,没准儿他正在向这个方向转变……另外他更没有先见之明,所以物质条件决定生活基础——他唯一的选择只能是手缝。 材料,布他还没纺出来,鞣制过的皮革倒是有一大堆。针,有的,瑞士军刀上集合得有,丛树野战刀上也封存得有。裁剪工具,有的,剪刀、大刀他啥都不缺。线,应该有不少,前一阵纺线纺得最好的阿瑟来回报过孙志新,说收集的亚麻线已经全部纺成了线团,由她保存着。唔……这个一眼看上去就有贤良淑德品性的女子真不赖,纺线有良好的天赋不说,办事还认真牢靠,有机会提她当女工部长! 很好,有这几种东西,理论上来说已经具有了拼出一件衣服的条件。 当然……只是理论上而已。实际行不行还要做了才知道。 然后好像还得量尺寸,需要尺子。这个好办,尺子他也有,是硬性的钢尺,集合在瑞士军刀上。不过那个不太适合拿来量身体的尺寸,为了方便实用,还得弄出一条软尺。 孙志新想了想,找亚麻线出来搓出一条结实的细绳来做软尺。至于刻度,用绳结来标注在目前是个不错的选择。 本来他打量运用更加先进标准的办法一厘米就结一个绳结做为标准。可回头一想,一厘米一个疙瘩,一米就得系一百个疙瘩,那不得整死人啊?还是中国古代的尺寸省事,每一寸为无限循环的3.33……一直3下去到无穷厘米。也就是说一米他只需三十个疙瘩就可以搞定,大大的省了事。 在往绳子上系着疙瘩的时候孙志新一直忍不住想一件事,搞不好中国那个尺寸的标注法就是像自己这样的懒人发明的。瞧!一下就省了三分之一的工作! 扯远了,扯远了…… 孙志新最终做好了一条用绳结来标注尺寸的软尺,又考虑到像纳鲁这帮子高大的史前男人的身高体型,还有像塔里木这种二米好几的‘巨人’,一般二米长的软尺就放长到了三米长。大约不会有三米几的‘超巨人’了吧……孙志新这样想。 所有准备工作就绪,孙志新跑去抓了布库来量尺寸。 布库此时哪里还反对孙志新用这种新型的毛皮来给自己做穿的?他简直巴不得,一想到那种柔软暖和的东西包裹着自己,他心里就美得紧。 但是布库小家伙心底是极善良的,更多的时候他想的不是自己,而是自己身边的亲人。 布库被孙志新转来转去的量着,虽然不明白孙志新具体在干什么,但大致猜得到与做跟皮裙类似的东西有关,便问道:“吉玛,你在干嘛?” 孙志新打着手势道:“给你量尺寸。” 布库又问:“是做皮裙么?” 孙志新挥舞着手指:“比那个要复杂许多。所以才要先量一量。” “量?” 孙志新比划着手里的软尺:“总不能叫你一直站在这里让我比划着缝吧?我先用这个量出来你的尺寸,比如胳膊有多长,腰有多粗等等,然后记下来,就可以根据这个来做东西。”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4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布库有些惊奇:“这个办法很厉害啊,吉玛你真聪明!不过做皮裙,为什么连胳膊有多长也得量?不是光量腰就好了么?还是像上次一样,给我做一件套在身上的皮裙?” 孙志新便笑:“比上次那个好,连胳膊,腿什么的都一起包住。” 布库不是很懂,但心里很欢喜。孙志新的动作又弄得他很痒,小身体止不住的扭来扭去,一边呵呵笑着,一边道:“吉玛,还是先别给我做了。” 孙志新停下手上的动作,打着手势问他:“为什么?” 布库天真的看向孙志新,道:“我已经有了呀!虽然上次那个因为皮的原因硬绑绑的不舒服,可穿在身上还是很暖和。”布库拉扯了两□上的皮背心,咧着嘴笑:“族里其它的孩子都没有呢,就只有我才有。呵呵,我家的好吉玛给我做了一件。你给帕帕他们做吧,现在天气越来越冷了,特别是早晨的时候。帕帕和哥哥都要早起打猎,我担心冻坏他们。吉玛你不是说过么?天气冷又保不住身体暖和的话会很容易生病,打猎的时候出了汗没东西保暖,身体一热一冷的也容易生病。生病就难治,很容易死人。我不想帕帕和哥哥死掉,吉玛,你先给他们做,我不急。” 停了停,转头看着孙志新的身体,又道:“还有你,你跟我们不一样。没我们结实强壮,天气寒冷的话只怕更容易生病,你先给自己缝才是真的。” 孙志新听得心里大暖,这孩子,又懂事又体贴人,实在是招人疼。 心里大爱这小家伙,忍不住伸嘴在他小脸上叭了一下,打着手势调笑他:“难道你就不怕冷?你是小孩子,应该先照顾。” 布库摇头笑道:“当然怕冷。不过我冷的话可以躲到你这里来嘛,你这里有火坑,一直燃着都很安全,不像别的帐蓬没人的时候就必须熄火。说真的,跟奥格一起睡,半夜的时候冷死人了。那火总是熄,没人的时候也不敢烧,睡觉的时候又不敢使劲烧,感觉一晚上都睡不暖和。” 孙志新开始摸下巴,照布库这么说,除了缝衣服,他得学着缝被子……干!越来越像个老妈了了! 见孙志新脸色有些变幻不定的变,布库眼珠子一转,讨好的笑道:“嘿嘿,我冷的话就来和你一起睡。再说我已经有一件了,还是先给其它人做才好。等大家都有了你再给我做吧。” 停了停,有些担心的看着孙志新,问道:“吉玛,是不是你还在生帕帕的气?帕帕跟我说了,他不是故意打伤你的。依我看,全是泰格那家伙打的!帕帕一直很担心你的伤,想来看你。可是你又不理他,不让他进你的帐蓬。吉玛,好吉玛,别生气了,帕帕最疼你的,比疼我还疼你,你先给他做吧。他有了你做的皮裙,套在身上暖和时就会想到你。” 这死孩子,嘴巴怎么这么甜?纳鲁背地里许了这小鬼多少好处,他才这般不遗余力的给他说好话?而且一边说纳鲁的好话,一边还不忘记打击泰格,这小子,真是……孙志新眯起眼睛,下意识觉得纳鲁没有自己想像的那般纯良。古人曰得好:有其父必有其子。能教出布库这样的儿子来,纳鲁只怕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不过布库说得倒是有道理,天气越来越冷,尤其是早晚,温差十分大,一个不注意的话当真容易着凉感冒。在这个史前时代,着凉感冒直接能要人命,就算纳鲁这类猎人再强壮,一不小心之下也会中招,可马虎不得。 自己和布库长期呆在营地,就像他说的,觉得冷的时候大不了回帐蓬里躲着,而那几个货却不行。得,就先给他们缝衣服吧。 不过,要给他们缝衣服,就必须要去量他们的身高体型。这可是零距离的亲密接触啊……在现在这种尴尬时期,孙志新实在提不起勇气跟他们有任何身体或是其它方面的接触。不如…… 孙志新眼珠奸诈的转了两转,让布库打手势:“布库,用这种软尺量东西的方法你想不想学?学会了的话,有很多东西可以让你量着玩哦~比如,你一定很想知道你哥哥有多高吧?学会了后用这个尺子量一量就知道了。” 布库果然中计,小脸立即笑开,道:“好啊!吉玛你教我,我想学。” 本来这招借刀杀人的妙计都使得不着痕迹的,可孙志新有时候确实很马大哈,顺手就继续打手势:“再去量量你帕帕和泰格的,回来一起告诉我。” 听到连泰格也要量的时候布库就已经在皱眉头,又听到自己老爹的尺寸也需要自己去量,那小心眼便开始转动开了。 自家吉玛不是不肯理自己帕帕么?如果他必须得去给他们量尺寸,那么就算他想不理帕帕都不行!如此一来,帕帕不是有机会跟他呆在一起了?至于泰格……那个讨厌的人就别去量。最好让他冬天没那种暖和的皮裙穿,冻死他! 布库眼珠子滴溜溜的转来转去,狡黠的神情一掠而过,天真的笑问:“难不难啊?我怕我学不会。” “不难,不难!”孙志新猛打手势,恨不得立即就教会他,然后把这个头疼的问题交给他去办。 两人便在那里教开了,整个过程便是布库一直在发问: “这个是多少?” “啊?一格一格的数啊?” “呃……这是多少格?” “一格又是多少?” “这个……我看不懂……” 孙志新抓狂,只觉得今天的布库前所未有的笨。特别是想到自己定出了标准的度衡量的问题,孙志新心里还有小有成就感的。在远古时期,统一度衡量的标准是一件极其伟大的事,而布库小同志在听到孙志新的解释时只简单的哦了一声就把对这件伟大的事的崇拜便一笔带过。换了你,遇到这种事,你抓狂不抓狂? 尼玛! 不知道一格是三点三三厘米,你可不可以只数格子?就算不会数数,格子多少数不来,但它廷伸到哪里总记得住吧? 现在的孙志新无比痛恨自己是个哑巴,无法解释什么是厘米,无法说得清一寸到底是多少,他甚至连现教布库数数都办不到。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4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勾通良久,孙志新挫败的叹气,打手势道:“算了,我自己去量吧。” 布库小脸有些受伤:“吉玛,我是不是很笨?” 孙志新立即振作脸色:“胡说!谁敢说你笨,我抽他!” 布库显得开心了些,道:“要不等你嗓子好了再教我这个吧,我去玩去了。” 孙志新无力的挥手:“去吧,去吧……” 布库走出帐蓬后窃笑着一溜烟跑了,他得在父亲回营之前逮住他,让他做好准备,吉玛要去给他量尺寸! 可以见得,布库跟他爹一样,看似纯良,实际挺腹黑。 不过小孩子,再腹黑也腹黑不到哪里去。像刚才,他正确的办法不是装笨,而是学会量尺寸的办法后再装没学会。这样纳鲁就得让孙志新去量,而泰格的尺寸他可以代替孙志新去量,从而才能真正的达到他的目的:在泰格和孙志新中间形成一道防火墙,隔开他和自家吉玛的亲近机会。 结果,他装笨装得太彻底了,虽然成功的哄骗了孙志新,制造了他和父亲亲近的机会,但也同时把他一起推向了那两个人。 布库啊……你跟你吉玛像得很呢,办事只办好一半儿…… 111、来,让爷爷量量你的尺寸 孙志新思前想后,觉得量尺寸这件事情最好是趁夜袭的时候去。要是在那两个二货醒的时候去量,大眼瞪小眼的,得多尴尬?所以偷偷摸摸的去量最好了。 本来要想接近纳鲁或是泰格这样的优秀猎人,以他们的如同野兽那样的警觉心,整件事情会很难,但那两个家伙对谁都有警戒心,就是对自己没有,这一点孙志新觉得还是挺有把握,觉得事情可行。 待得吃过晚饭,好不容易挨到天黑入睡时分,耐着性子又等了一阵,听着整个营地都安静下来,估摸着整个营地的人都已经入睡。孙志新这才看看表,指针显示已经是晚上十一点,这才捞起自己的软尺,偷偷摸摸的向纳鲁的帐蓬潜过去。 进得纳鲁的帐蓬,果然看到他已经熟睡,轮廓分明的脸宠在明明暗暗的火力映射之下有一种独特的成熟魅力。 孙志新怔怔的瞧了他一会儿,惊觉自己在这段闹别扭的时间里一直都思念着这人的。此时看着他熟睡的脸,竟是控制不住的想和他亲近。 纳鲁的帐蓬里学着孙志新帐蓬的模样也弄了一个火坑,只不过没有孙志新做得好,缺少用来加热地面的烟道。孙志新悄悄走过去往火坑里添了几块柴,轻手轻脚的来到纳鲁身边蹲下。 那人睡得极熟,脸侧向自己这边,让自己可以藉着火光看清他的眉眼。 无疑的,这个男人是极英伟成熟的,扇子一样的睫毛在他的下眼睑上投下一片阴影,配着他深陷的眼眶,散发著无尽的魅力。孙志新忍不住轻轻伸手在纳鲁脸上抚摸了几下,这才拿出软尺给他量尺寸。 量过肩宽,量过胸围,来到腰腹间。量到这里就有些难度了,那家伙躺在地上,要怎么才能让软尺围上他的腰? 孙志新正在头疼,突见纳鲁翻了一□,不禁暗喜得了个好机会,赶紧把软尺围上去。哪知刚围上一半呢,纳鲁却右转过来,压住了孙志新的手。 孙志新大惊,慌忙把手从他腰下抽出来,却被纳鲁的大手飞快握住。 孙志新抬头,愕然对上纳鲁含笑的眼。 TT……他就说这货怎么会睡得这么睡,就算再对自己没有防备,触碰到他的身体都没有醒,搞半天果然是在装睡…… “布库说你要来,我就一直不敢睡在等你。你果然来了。”纳鲁道。 “还在生我的气?” 孙志新大是尴尬,摆手打手势道:“没有。我从头到尾都没生过气,那是我自找的。” 打完手势才想起纳鲁不懂手语,不由得有些泄气。 纳鲁将孙志新的手掌合在自己在掌心里,眼光直直的看着孙志新的脸,道:“想说什么就跟我说,我看得懂。” 孙志新又是一愕,却听纳鲁道:“你在教布库的时候,我天天都在跟着布库学。”说罢,手里飞快的打出几个手势,孙志新一看,却是纳鲁在用手语问:“你噪子还疼吗?还是不能说话?” 那手语使得熟练圆转,表达得准确而细致,竟是时常练习的结果! 刹那之间,孙志新只觉整个颗心都柔软了。眼里微微生出一股潮意,酸涩之中又有着更多的甜蜜。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4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如果有人会为了你去认真的学哑语,至如至终都在暗中关注你,为了你的改变则去迎合你让自己也改变,那么,他便是真正爱你的。 纳鲁,比孙志新想像的还更宽厚,更有耐心,会为着自己的爱人而努力提高自己,调节自己步伐和爱人一起达到协同的节奏。 能拥有的这样的爱人,无疑是幸福的! 孙志新便浅浅笑开,只觉得自己前一阵的刻意疏离根本就是多余,纳鲁从来都不曾远离过自己。自己需要思考的空间,他就宽容的后退一步,只在远处默默的关注自己,认真学习哑语,努力做个最好的情人。 作为一个好情人的标准是什么?孙志新不知道,却觉得没人能比纳鲁做得更好。他好得让自己情不自禁的想恋上他,就算他是个粗鲁且武大三粗的男人,他也认了! “我很好。”孙志新笑着用手语道。 看着孙志新一如即往的笑容,却听不到他原本的爽朗笑声。纳鲁眼眶腾地红了,轻轻拉过孙志新,让他伏在自己胸膛上,用力揽紧了他,低声一直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想打伤你,你别恨我。” 恨? 从来都没有过,今天来这一趟,更是确定了这个男人让自己爱得狠了。 孙志新安静的伏在纳鲁胸膛上,听着他有力的心跳,什么话都不想说,只觉得这样贴在一起的感觉真好。 纳鲁感觉到了孙志新的亲近,将他整个身体都拖过来,像盖被子一样把孙志新盖在自己身上,低声耳语:“别再避着我了好不好?我很难过。” 扳正孙志新的脸,又伸嘴到他脸上轻轻吻他,道:“你的嗓子会好的。我相信它总有一天会好的。” 细细密密的吻像蜻蜓点水一般吻在孙志新脸上,没有**,只有浓情,让孙志新忍不住无声的笑,眉活的弯起来弯成两轮弯月。 忍不住的,孙志新开始回吻纳鲁,用行动跟他说其实哑不哑的他一点都不在乎,他在乎的是自己的行为对纳鲁带来的伤害。因为他伤了纳鲁,他才不敢不敢靠近他,一但离他太近,他就会觉得情怯。 纳鲁懂了,嘴唇贴在孙志新耳边低语:“泰格……你想怎么样便怎么样吧。我会学着去接纳泰格……只要你心里有我便行。我好不容易才让你爱上我,我……我……再也放不开。” 孙志新猛然抬头,认真的看着纳鲁。 那张成熟英俊的脸上有隐忍,有努力试图做到的包容,更多的是对自己的纵容宠溺。 记得以前看到过一篇文章,说深爱上的人都是卑微的。谁爱得更深,在感情的天秤里所占的比重就会更低。它甚至可以低到别无所求,匍匐到你的脚下,只求在深爱着的对方心里有一席之地就可以。 当独占成了奢求的时候,只能退求这个。 纳鲁在退让,强行控制自己的独占欲,妥协着求共存。 恍然明白这点,孙志新心里疼得都拧了,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拚命的去吻纳鲁的唇。 如果纳鲁能懂,他会知道自己是在用这种方式告诉他:我爱你,真的很爱你。 纳鲁果然是懂的,嘴角咧出一个苦笑,双臂将孙志新揽得更紧了些。 孙志新从纳鲁怀里支起头,打手势:“我们三个人……” 纳鲁将他的头按回自己怀里,低声道:“如果是问我真正的想法,无论怎么我都不愿意!可事实上是我们的争斗已经伤害到了你,我的预见,智者的预见,甚至是泰格的预见,都是正确的。我们两个的争斗,绝对不会有好下场,弄哑你这件事就是明证。” “我曾经都想过,只要泰格肯放手,他要什么代价我都肯付。甚至我的部族,都可以依附到他手里,成为他的附拥。排除其它的不看,泰格确实是个好领袖,部族交给他我也放心。可是他不肯放手,有一天他来找我谈话,告诉我,只要我肯把你让出来,他也可以带领整个海风部族做为我的附拥。好笑的是他也诚肯的对我说,我是个好领袖,把部族交给我,他放心。在这一点上,我们两个的想法出奇的一致。”纳鲁低声叹了口气:“小新……我们该拿你怎么办?” 孙志新整颗心揪成一团,这便也是他不想见到纳鲁或是泰格其中任何一个人的原因:三角习题,他做不来。 “那家伙爱上你了,死活不肯撒手。从那天他赶到这里来提出联手过冬的提议,我就已经猜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因为只要和你处得够久,没人能抗拒得了你。而你对他……”纳鲁顿了顿,道:“或许先祖让你落到我们两个中间就表明了事情的结局。既然无法独占,那么……就在一起吧。” 孙志新默然,这是最好的结局还是必然的结局? 他不知道,只是知道听到纳鲁最后的妥协时,心中一块大石终于落了地。这两人将不会再有恶劣得无法收场的争斗,他不必再担心谁会死于非命。不会再有那种一想到两人中的某一个将不再能看时心里头便如同被硬生生割去一块,留下一个血淋淋的大洞的巨痛。 大概,我真是自私而贪婪的,有了一个嫌不够,还想要更多。 孙志新怔怔的出着神,控制不住的想,假如这两人没有那么优秀就好了。再假如他永远也不懂得男人之间的恋情就好了。又假如他不会背时的穿越到史前时代就好了,一直在现代浑浑庸庸的活着,也许会一直谈恋爱,但永远不懂得什么叫爱情。 忍不住又自问,假如他知道在某个远古时代有这么两个优秀得不真实的男人在那里等待自己去爱上,自己会是什么选择?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4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结果不必思疑,就算是会粉身碎骨,他都会撞破头的试图穿过去。 爱情,是天底下最让人无法抗拒的大餐,他会像飞蛾扑火的一样的扑上去,只为了一尝它的美好。 “小新,在想什么?” 孙志新茫然回神,向纳鲁打手势:“我,你,泰格。” 纳鲁的手臂滑下去,搂住孙志新的细腰,轻声问道:“假如泰格先抢到你,换成我追过来,你会爱上我吗?” 孙志新转过头,认真的看着纳鲁,答案不必想就能回答得出来。 孙志新正色点头,用手语无法表达的话是:要爱上你实在太容易,我抗拒不了你,你的魅力值……很可怕。 纳鲁终于露出个明亮的笑容,开始用小腹带动自己去磨蹭孙志新,低声又问:“我和泰格,你爱谁多一点?” 好吧……这个问题就有些烦人了。而事实上热恋中的恋人们都喜欢问这类问题,就算英伟不群的纳鲁也不能免俗。 不过孙志新不打算回答这个问题——只要脑子还没有短路,谁都知道这个问题不能回答,不敢回答,也无法回答。 特别是那人现在还发了情,熟悉的滚烫的火热让孙志新寒毛倒竖。 呃……看来自己被打哑的这件事也不是没有影响的,刻意拉远距离的做法使得他好像又回到了会本能的对男性之间亲密接触排斥的时期。 感觉到孙志新的身体在自己身上变得僵硬,纳鲁遗憾的叹了口气,道:“我就猜到会这样。好吧,我能忍。布库说你要来量尺寸,量吧。肩和胸都量过了,你……还想量哪里?” 尼玛! 这话句怎么听起来这么暧昧?而且纳鲁哥你说这句话的时候不要挺着那东西探来探去还磨来蹭去的好不好……很□的…… 孙志新苦逼的黑了脸,又冲动得想打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在我堂弟家过的夜。我们三个堂兄弟先是挤到一处看恐怖片,把自己吓了个半死。而后大约是吓得狠了,三人集体选了一个灯光明亮的地方去按摩腰椎。我们三个,全是骨灰级游戏玩家,工作性质差得不太多,坐办公室的时候多些,所以腰锥、颈锥什么的都不太好。 正在那里按得爽呢,突听按摩师傅道:“你们三个怎么没去那种地方?这个时候来这里有点奇怪。” 哪种地方? 突然猛然回神,不由得羞怒。奶奶滴,我们三兄弟看起来一脸欲不熟不满的表情?去个正经地方按摩都会被误会。再说了,要去那地方有满门兄弟携手而去同欢的事吗? 于是俺怒了,对那按摩师傅淫笑:“俺就喜欢到你这里来。” 那师傅是男的,大概四十多岁,闻言手一抖,差点把用来灸我腰的香柱掉在我腰上。 而另两位不愧是我堂弟,立即也笑得一脸的纨袴模样,曰:“就喜欢师傅这号岁数大点的,成熟,床上功夫好,手上有力气!” 他们也没胡说,趴小床上被按,可不就是床上功夫? 最后,收钱的时候师傅的手都只肯拿住钱的一角,表情显得生怕沾上什么病菌似的。 俺们三兄弟则高兴坏了,估计把那师傅吓得不轻。 嗯嗯,我打算过两天还去,也还是我们三兄弟,找那师傅淡淡人生理想,同时还要让他清楚的认识到:话不可以乱说,俺家三兄弟更是不好惹的! PS: 为什么大家一看到纳鲁这个名字都知道是魔兽里沙塔斯城最中间的那货?这里到底隐藏了多少魔兽玩家啊? 俺在三区,杜隆坦服务器。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4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112、来,让爷爷量量你的尺寸 量尺寸真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啊……尤其是被量的那个家伙还一直用一种显得饥饿的眼光像是要活吞了你一般盯着你,难度就变得更大。 不难? 口胡!自己又不是一只烤得皮酥肉嫩的乳猪! 你去试试一边要试图努力忽略某个挺立起来的嚣张东东,一边还要量出腰围和臀围来试试?那诡异的情形让孙志新无比想去挠墙,或是一刀剁了它制做成标本! 最可怕的是那还是一个史前野男人,一点不觉得对着自己的情人发情有什么不妥,叉腰挺胯的任你量,还一边不停的试图骚扰你,引诱你,搞得孙志新不仅想挠墙,还更希望墙主动的来挠自己! 给纳鲁量尺寸的过程是极其暧昧重口的,也是极其让人郁闷的。量完以后孙志新简直是屁滚尿流一般的逃离纳鲁的帐蓬,只希望下一只会安分一些。 会吗? 才怪! 那可是泰格,比纳鲁还更加嚣张的大爷。 所以进到泰格的帐蓬时看到泰格是醒着的,孙志新一点都不奇怪。以这家伙的通天的本事,他会不知道自己要来的事那才是太阳打西边出来。 不过纵然心里有万分准备,一眼看到泰格时,孙志新还是被雷得不轻。 看过那幅有名的叫做男人与皮草的意大利名模拍摄的巨型海报吗? 为了更好的烘托主体,画面的背景是一片纯正的黑色,主题内容就两样东西:男人,皮草。 一个有着古铜色皮肤的健美男人赤身果体的被一张华丽的皮草包裹着。两只手一只抚摸着自己强壮的胸肌,一只忱在脑后,露出线条优美无比的二头肌;两条大腿一支曲起,一支伸直,露出诱人无比的腿部线条。而皮草,一半皮草被压在臀线优美的臀下,一半皮草虚虚的掩过来只包裹住一条大腿和重点三角部位。大部份健美得像是涂过橄榄油样的皮肤都□在外,散发着无尽的性感与诱惑,裹而不露又能露的全露了,表达的是淋漓尽致的男性情.色。 泰格所办到的,比那厉害十倍不止! 便见火光的半隐半现下,那人裹着一块鞣制过后的皮子半倚半坐的呆在帐蓬里,见到孙志新进来时抬头微微一笑,灰白的双瞳映在火光下半点没有平时的冷漠无情,竟像是微微发亮般,还水光亮泽,眼里、眸底,全是一片浓重的情.色,那模样要多妖孽就有多妖孽! 孙志新目瞪口呆的看着他,发现那家伙的胸膛比自己想像的更健壮,他的四肢比自己想像的更修长,连包裹在他腰间的那处隆起都有着无比诱人的曲线隆起。 事实上他露出来的肉比那幅海报里要少,可他完美的肌肉线条所达到的冲击效果远比那要厉害得多。史前野男人在生死搏斗中锻炼出来的完美形体哪里是现代健身房堆砌出来的形体可以比美的? 因为除了铺天盖地喷涌而来的情.色,孙志新还体会到了一种让人能感到震憾的男体形体美。它正由这个笑得一脸妖孽的家伙像海潮一般往外不计本钱的喷放。 孙志新便觉得牙疼,任谁摊上这么一个不按牌理出牌的桀骜家伙,估计都会牙疼得厉害。 “小新。”泰格笑眯眯的唤孙志新:“不再躲着我了?终于肯来看我了?” 尼玛! 谁想来看你来着? 孙志新几乎扭头就想走。好吧,事实上是被纳鲁掰弯以后他已经学会了如何去审美一个男人,得到了什么叫做野性男人的性感魅力。像泰格这样的猎豹似的妖物,只会让他想喷鼻血。惹不起,他躲得起行不行?他敢打赌,那家伙裹着的皮革下什么都没有穿! 下一刻,他的猜想就得到了证实。那家伙豪放的一掀身上的皮革,把身体摊开成一个任君采颉的模样,嘴里道:“你不是要来量尺寸?来啊。” 简直就像是在说你不是想那啥啥啥的,来啊,俺不反抗。而且一提到尺寸这个字眼,孙志新就控制不住的把眼光往他重点部位溜。TT……溜鸟侠啊!还是大型飞禽那种的。 孙志新顿时整张脸黑如锅底,这丫活生生就是一贱人!为毛自己会喜欢上他? 一个控制不住,手势如流水一般的翻飞,近段时间研习出来的那点可怜的用来骂人的手语对着泰格招呼过去。 泰格一边看一边点头:“唔,说我下流。好吧,我只对你下流。咦?我不是人?你怎么知道?我看起来不像吗?”突然像是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不该说的,马上暴出一通掩饰性的猛咳:“咳咳,这话有点过份了,我不是种猪。再说了,猪有什么不好?猎人们猎到野猪,那收获会让任何一个猎人都感到欢喜。猪的性能力很强的,就是那玩意儿有点小……” 孙志新比划了半天,突地愕然停下手。 他竟然看得懂!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4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他竟然跟纳鲁一样也看得懂自己的手语! 该不会是…… 孙志新霍然瞪大眼,看着泰格含笑冲手自己打势,用手语说:“纳鲁跟布库学手语,我知道他不肯教我,我就找奥瑞克学。我学得还像吗?” 泰格的手语比起纳鲁来就显得生疏许多,显然是学了以后找不到人对练的原因。而这家伙在语言上有着出色的天赋,竟然被他这样也学会了! 泰格,你…… 孙志新呆呆的停了手,开始挫败的想,自己会被他吸引不是没有理由的。整颗心再一次被触动,呆呆楞楞的站在那里老半天,竟然作不出任何反应。 直到泰格重新招摇的向他打手势——一个**男人对你打手势,那德性能看吗? 一切美好的东西被破坏殆尽,感触像被大风吹过,点滴不留。这便是泰格和纳鲁的区别,后者沉稳含蓄——嗯,相对的。前者则嚣张招摇,又桀骜不驯,凡是有一点过人之处就要拿出来招摇,让人联想到支楞着尾巴一直摇的哈巴狗。 孙志新受不了的冲过去,捡起皮革把泰格包裹成一只茧。把那片春光全掩了去,让美男变衰男,泰格现在的模样被大破,活像一个落海后被人救起来用毛毯裹着的悲催货。 泰格有些受伤,委屈的道:“特意脱光了给你看,你不喜欢?” 果然是史前野男人,真……直接。 耳边听得他还在抱怨:“我脱成这样容易吗?让心爱的人看我这副模样,我也很不好意思的好不好……” 说得他好像还挺委屈。尼玛平时你就大剌剌的晃来晃去的好不好?别他妈一幅上海小男人似的做派,好像牺牲了老多的**似的。 孙志新再一次体会到了挠墙的冲动。 泰格小心翼翼的用额头触了一下孙志新额头,小声问:“真的不喜欢?没纳鲁好看?还是我的生得没他大?” 一连三问,问得孙志新大寒不已。 能不喜欢?那**的魅力远超A字打头的美国大片的巨星……问题是爷你顾及一下别人的感受好不好?老子好不容易做好心理建议在试图接受三人行,你一出场就来下猛料,我一凡人招架不住这个。 孙志新黑着脸,摸索着把软尺从皮革里伸进去测量。 先是肩宽,然后是胸围,腰围,臀围——我靠!这手感……果然是目标太大,一不小心就会摸到啊。 悲催,为毛他和泰格之间老是上演这种乌龙事件? 被触碰到要命的位置,泰格脸上一僵,本能的下意识就想避开身体。随即脸上一红,又故作镇定的把腰胯贴向孙志新的手心,低声道:“你……你……摸吧。你也是我的吉玛,我……你……” 孙志新本来还尴尬得很彻底,泰格的表现让他心中一动,再联想到上一次他不经逗弄的‘早泄’,这家伙……不是吧? 自己猜的是真的? 试探着当真伸出万恶的擒龙抓鸡手去抓那个目标显眼的家伙,果然见到泰格会本能的紧张,然后躲避,满脸都是青涩的尴尬和不自在。又要强充好汉的装身经百战,并且混和着想亲近自己的想法,努力去强制身体执行把自己的私隐部位交由自己的情人的举动,这才拼命镇定自己,强忍着躲闪的冲动任由自己抚摸。 哈! 果然是童子鸡! 孙志新缩回手,咧开嘴无声的狂笑,打着手势:“童、子、鸡!” 泰格懂了,脸红得快要滴出血来,怒吼道:“我不是!” 孙志新做势又要去抓他,这一回他连装也顾不得,死命的用皮革包裹住自己的要害,再也扮不出那副男人与皮草的□模样。 孙志新大乐,猛地扑上去拔泰格的皮,那模样就跟调戏良家妇女差不多。 泰格吓得慌了,手忙脚乱的保护自己,惊慌的乱叫:“小新,小新,孙志新!你别乱来!信不信我掰断你的手!” 你别乱来~~这话孙志新爱听,终于找到纨绔子弟把纯情少女逼进墙角的那种舒爽感觉。 孙志新终于按住了他,用戏耍的眼光直视着他的眼。泰格脸色越来越红,两手死命捂着自己的腿间,眼睫毛紧张不安的一直扇动个不停,连灰白的瞳都染上了一股浓重的羞窘,最后低声道:“警告你,你最好别……嗯……我是。”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4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为什么?”孙志新打手势。 泰格道:“没遇到我喜欢的人,也没遇到喜欢我的人,我没机会。” “可是你长得……”孙志新不知道用手语该怎么表达泰格是个很具有吸引力的男人这个复杂的意思。 但泰格能懂,有些难堪的侧过脸:“我是指真正喜欢我泰格所有的一切的人,包括我好的和坏的那面。小新,不管我是什么,你都不会害怕,会喜欢上我,对不对?” 孙志新听不太懂这句,只是觉得这样与平时不同显得有些脆弱而羞怒的泰格让他忍不住想吻他。 不过他最终还是没有吻上去,他还做不到与泰格亲近而感觉不到压力。 孙志新放开泰格,拉开他的皮革开始给他认真量尺寸。泰格躲闪了一下,才褪下去的潮红又升了回来,身体僵硬了一下,随即慢慢的放松,任由孙志新在自己身体上摸索。 老实说,泰格的身体极美。青春而富有活力,皮肤摸上去细致而光滑,有着年轻独有的弹性,手感出奇的好。给他量尺寸的时候难免会碰触到他的皮肤,竟让孙志新有一种爱不释手的感觉。他的毛发没有纳鲁浓密,显得洁净而健康。纳鲁像一匹野狼,又像一枚熟透的果实,这家伙却是怒放的野花,又像头年轻的雄豹,每一寸肌肤都嚣张的表现着猎豹似的活力。 泰格紧眼着孙志新的眼,问道:“你喜欢我的,是不是?” 孙志新想否认,最终诚实的点点头。他已经装够了,懒得再装模作样,喜欢就喜欢上了。NND我就是贪心的想要两个,怎么地?不服?有本事放天雷来劈老子! 泰格陡然松了一口大气,放软自己摊开在孙志新手底下,又拉过他的一只手盖到自己小腹上,微微羞窘着低声道:“我没有和谁……你要是喜欢,我的一切都属于你。” 孙志新微微摇头,量完了尺寸后仔细的裹好他,冲他微笑。那意思是,给我时间。 泰格微微一怔,随即也笑了,道:“是我太急了些,纳鲁赶在我前头太多,我只是想追上他,不想被你撇下。” 听出了他那种患得患失的心情,这一次孙志新终于伸嘴过去在他脸上轻轻碰了一下。 只是轻轻一碰,没有**,只有温情。 泰格却大是欢喜,眼里一片喜出望外的震奋。几乎立即的,他便伸臂过来将孙志新搂进怀里,道:“嗓子还疼吗?是我的错,本就是我横插一脚,纳鲁有生气的理由,我应该更忍耐些,让着他。结果我的不理智把事情带向更坏的局面,最后把你弄伤了,我一想到这个就晚上都睡不着。小新,别生我的气,我知道我很蠢,没自己想像那么精明——” 孙志新拍拍他的手背,阻住了接下来的话。哑巴了这件事从头到尾他都不是很在乎,相反泰格和纳鲁则一直放心不下,让他心里一边体会到被人牵挂的快活,一边又为这两人感到心疼。其实,他们同时喜欢上自己才是他们的不幸,而自己得到的只不过是一点报应罢了。他希望两人从此能不再为自己哑巴这件事感到内疚,未来的生活还很长,大家一起努力的生活吧。 这夜,孙志新没回自己的帐蓬,在泰格的帐蓬里睡了。他感觉得到泰格的冲动,勃发的**一直顶着自己的后腰,那毕竟是个年青气盛的野男人,就像自己一样年青健康,有着强烈的冲动。可他只是温柔的搂着自己,没有用任何不轨的举动来破坏两人之间的温馨气氛。 快睡着之前孙志新模模糊糊的听到泰格道:“真好,你睡在我旁边,让这帐蓬都有了家的味道。” 鬼使神差的,孙志新听到这句便记住了,睁开眼看了泰格一眼,把他眼里的浓情记在心底。脑里虽然有些浑乱,但孙志新下意识忍不住想:原来要不爱上这家伙真的很难。 而未来…… 懒得去想,睡觉!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留言里有看书的朋友说起什么日本的扇子舞,俺特意去搜来看了下。结果…… 我的亲娘喂……雷死我了! 一群要肥不肥,要瘦不瘦的白皮光猪壮士只拿两把扇子(也只扇子,别的东西没有……),换来换去的遮掩自己的重点部位狂舞。那一身白花花的上好五花肉,还有在风中颤抖个不停的雪白大白腿——男人的。还有像两个白皮球一样的屁股蛋儿……雷得我一身的鸡皮疙瘩全在皮肤上跳芭蕾! 尼玛,果然是我没有什么想像力,想像不出男人脱光了后只拿两把扇子也能有这种……呃,风情。 果然是只有更雷人,木有最雷人。彻底把我雷成焦碳。 推荐大家一定要去看看。 请记住——一定不要在吃了任何东西后去看。因为我看的时候……尼玛,老子嘴里一口上好的五香豆腐干全喷显示屏上了! 113、皮球狼 量了两人的尺寸,又去量过奥格的尺寸——给他量尺寸就没那么香艳了,死孩子一脸的扭曲表情,孙志新量他的时候严重怀疑自己是不是在性骚扰他。奥格那该死的表情就是让他有这种感觉。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5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去! 屁大点儿的青涩小屁孩,谁爱骚扰你了?就算老牛吃嫩草,吃的也是布库,爷还嫌你老不老嫩不嫩的位置尴尬,一点没嚼口。试问,你能跟你爹你比吗?你能跟泰格比吗?小屁娃!一脸隐忍的表情做给谁看?真是不可爱!那会儿嗓子刚受伤,奥格还表现得一副天塌下来了的表情紧拉住自己的手,让孙志新心疼他得不行。结果没几天死孩子又回归到那幅爱理人不理人的傲娇模样,惹得孙志新直是想抽他。真搞不懂,上有纳鲁这样的父亲,下有布库这样的弟弟,一片好好竹子中居然生出他这根歹笋出来…… 不过就算是再想揍他,奥格的衣服也是要缝的,横竖都是自己的娃,让他被冻着就是不行。孙志新在量完亲近之人的尺寸后正式进入制衣流程。 天气越来越冷了,有时候早晚的低温让孙志新都抗不住,呆在帐蓬里哪里都不想去,干事情的时候更是提不起精神来,想来身体已经提前感觉到了冬季的惰性。 前几天和纳鲁与泰格把事情说开了,三人之间的关系又回到以前的状况。当然也有一些不同,1VS1变成了2VS1,与纳鲁和泰格虽然并不是心甘情愿,但由于史前的观念所影响并没有什么心理负担不同,孙志新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尴尬。一瞧见两人,特别是两人同时出现时还是挺不自在。那种感觉就像是在青涩的初恋,对自己喜欢的人既想见到又怕见到,心情矛盾得很不好形容。 听纳鲁说起,这段时间是入冬以前最后的疯狂,所以整个营地的猎人们打猎活动也进入了入冬前的□。包括泰格在内,所有人猎人们出发得更早,归来得更晚,正常时间段在营地里很难看到他们。他们甚至还出现民晚上没有回来的情况,这让孙志新不得不担心吊胆的在巴营地里等待猎人们回来。现在他终于明白了送自家男人上战场的妻子的心情,就怕他们一去不复返,战死沙场。 孙志新不是一个喜欢去妄自猜测事情后果的人,与其坐在营地里像其它人一样担心,还不如眼不见为净,离营地远些安静的缝自己的皮装。他虽然不能不担心,但也坚信无论是纳鲁,还是泰格,又或者是奥格,都是打不倒死不了的金刚命。先祖会保佑这些勤劳而勇气的男人! 瞧,孙志新现在开始也信这个了了,与信仰无关,仅是信念的问题。 男人们都在外面为了更好的生活而拼搏,自己更不能弱了孙志新这三个字的名头。他孙志新也是顶天立地的好男儿,既然现在在主内——暂时的,那么他就要为自己的男人努力打拼,为他们创造好更好的生活条件。 于是孙志新便果断的离开营地去缝衣,一是想清静些,不想让营地其它人对猎人们的担忧影响到自己;二是出于他自己的脸面,他实在无法拉得下脸来当众像女人一样缝衣服,所以这事还是要自己偷偷的去干才好。 在走出营地的正北方,孙志新找到了一个挺好的地方。 那里的正前方能看到两里以外的营地,因为视野良好,位置又比营地高,连营地的炊烟都看得到。它前正方是一片开阔的长满了各种植物的斜坡,斜坡下去是一片树林,树林之后便是营地。总体而言,它是一个类似于小山坳的所在,左方,右方,背后都是一片山崖,是一个幽静而安全的所在。 比起背后的山崖,左方和右方的山崖可以是说是峭壁,虽然没有千山鸟飞绝那么夸张,但仍然挺陡峭。后方的山崖侧有些像当初探险时遇到的那个山崖,长满了各种大大小小的藤蔓,此时正因为时值快入冬的深秋,它们显得绝大部份都已经干枯了,不过一眼看上去仍然显得很结实。 孙志新估摸背后的山崖上方的小山顶背后也许还有山坡什么的,但他没打算爬上去看。以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在这史前时代探险无疑是极愚蠢的做法。光是齐格力就为这件耳提面命过孙志新很多次,为的就是告诫他那种过度强烈的好奇心。 孙志新确实生就一个不安份喜欢猎奇的性格,但他不是蠢货,这种会玩掉小命的事情他会认真听从齐格力的告诫,不会傻到去干。他只探明了四周很安全后就在这里窝了下来,每天抱着需要缝制的皮革这来在这里悄悄的缝东西。 这里无疑是很安全的,前面一片开阔,有危险的野兽出没会一览无遗的提早发现。左边和右边那峭壁的陡峭模样,无论什么也下不来,更不要说上去。而背后的那个,估计除了了猴子或是人类,无论什么玩意儿从下面下来,只要不会飞,估计都得摔死。处于这样的处所,孙志新安全得很,可以像学者一样去研究怎么缝衣服。 头一次缝衣服,总是很不给力。不仅需要手艺、针法什么的,还需要研究衣服这玩意儿到底是怎么拼成的。由于奥格那死孩子太不厚道,孙志新就坏心眼的先做他的,拿他的衣服来当试验品。 针法就别指孙志新能翻出什么新花样来,他最大的本事仅能在练习多天以后做到尽可能让针脚密实些,缝合处结实抗扯就不错了。他主要的目前是在研究怎么才能把皮料拼接到一起,弄出衣服的样子来。 等研究了一阵,好不容易研究出一些门道,给奥格缝了一件皮衣服和皮裤子以后,孙志新才开始正式缝制纳鲁和泰格的衣服。其实这两个家伙的体型有些接近,泰格有194高,比192的纳鲁略高两公分,但纳鲁更壮一些,也即是说给他缝衣服会更费料一些。按这个算的话两人的衣服按纳鲁的大小、泰格的高矮来缝就能通穿。孙志新为了图省事,索性把两人的上衣按一个规格来缝制。 先给纳鲁缝上衣,已经缝完了躯干部份,正在缝左手的袖子。对这个孙志新挺得意,瞧,缝衣服也难不倒老子,照样能缝出人能穿的出来。 孙志新干了一会儿,隐约听到背后山崖的上方好像有什么动静。 停下手里的活儿,仰头看了半天,那动静又没有了。 孙志新皱了皱眉头,继续缝自己的东西。 过得一阵,那种悉悉索索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自己头顶的上方山崖上折腾一样。 这一次孙志新干脆停下了手里的活计,拨出丛林野战刀凝神以对。假如真有什么东西敢从上面下来而没摔死它,他一点都不介意给它来上一刀,然后再带回去晚上加餐。 便这么凝神静待了一会儿,当真有东西从上面掉下来。 它看上去很小,起初只看到像一个小黑点的模样,在山壁上弹来弹去的往下坠落。等再近一些,隐约能看出是一个毛绒绒的小球,像是什么小兽蜷起来的模样。它的处境不太妙,怕是失足从山崖上方跌落下来的,正像一只弹性十足的皮球一样在藤蔓间东撞西撞翻着滚着往孙志新的方向一路跌下来。 玩过一个撞球游戏么?在一个四方形底下有开口的空间里发射一枚小球出去,用它去撞击上方的砖块,把砖块打完了就过关了。现在那个小毛球就跟那差不多,很悲催的在各种障碍物之间弹来弹去的往下掉落。 它很倒霉,但也很好运。众多的藤蔓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候拦住它,像弹弓一样把它弹起来抛向另一个方向,无数的藤蔓形成了无数的缓冲装置,没有让它直接摔落下来变成肝脑涂地的局面。 在偶尔被弹飞的瞬间,那毛绒绒的小东西会伸展开身体,拼命的试图用爪子抱住救命的的藤蔓。不过它这样做的意义不大,它那爪子明显不如人类的手掌在这个时候有着灵巧的用途来得管用。努力挣扎之下,它顶多只能阻挡一下快速摔落的速度,还是一路滚跌得落下来。 在它伸展四肢的工夫,孙志新等它落得再近一些才看清是一只生有四肢的小兽,模样看上去很熟悉,应该是孙志新见到过的品种。它还有一条尾巴,有时候伸直,有时候又被惊吓得夹在后腿下,呈标准的兽形。不过一来它弹来弹去的弹得太快,二来体型也着实小,孙志新隐约看见它像猫,又像犬,或是狐狸什么的,反正就是那种四足着地行走的兽类。 整个下落过程大约花了三分钟,那可怜的家伙终于落到了地上。它像毛球一样蜷起来,本能的用这个动作保护自己。结果一团毛球就直直滚到孙志新脚下,晕了。 孙志新愕然,低头瞪着地上的小兽。它在滚到孙志新脚边的时候大约是力气耗尽,不再能保持蜷成小球的模样。现在它四肢摊开着,小胸脯在激烈的起伏,就这副模样就能看出来它大约真的晕菜得很彻底,不过还没有挂掉。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5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犹豫了半天是不是要直接一刀砍过去给它来个痛快的一刀斩,然后拿来加餐。可瞪了它半天,实在感觉不出它有什么威胁性,那刀举了半天都没有砍得下去。小家伙看上去实在有些可怜,孙志新没办法对这样毫无杀伤力,又毫无防备能力的小东西能下得去手。 它的生与死只在一刹那之间就被孙志新放过了。孙志新蹲到它面前,用刀柄拨拉它的四肢来看。 待看得仔细了,才判断出这是一只小狼,因为年幼的关系,看上去尺寸跟小狗差不多,顶多只有两三斤重,像是才断奶不久。又扒开它的嘴巴来看,果然还生得有奶牙,确实是一只不大点儿的小东西。它全身的毛发在跌来撞去的时候被弄得一团乱,乱毛全作灰褐色,样子有些像以前在动物频道里看到的草原狼,又有些不像,它的脚爪比那个大,头颈也要显得更粗壮一些。再看它的右后腿,似乎已经折断了,断骨正不正常的凸在皮肤底下。 仔细看这小家伙,第一眼看上去孙志新就挺喜欢这个毛绒绒的小东西。它那模样让孙志新联想到精品店里的毛绒绒动物玩偶。只不过它没有那种像是有着婴儿肥一样的体型,相反它还瘦巴巴的,肋巴骨都看得到,像是营养不良的样子。如此就让它看起来更可怜,但还是能打动孙志新想帮它一把的心。 孙志新用刀柄捅捅它的头,小家伙睁开了眼睛看了孙志新一眼,又紧紧的闭上了。这一幕让孙志新联想到动画片,如果它的眼珠子可以转动,自己一定能看到里面有无数个圈在乱划。 孙志新无声的笑开,越发觉得这家伙挺可爱的,落到自己手里算它运气好,他没打算杀它。 抬头又去看那边山崖,再一次觉得它摔下来居然没被摔死真是好运。这个好运的小家伙指不定也有狼的先祖在保佑它,既然这样那就救它一命罢。 找来树技,先将它的断腿扶正,用树枝做成夹板固定好,才临时用皮革做成一个兜,把小家伙放进去,带回营地。 114、捡了个祸害回来? 回营地走到中途的时候小家伙醒了,开始在临时皮囊里折腾。孙志新不得不佩服史前野生动物的生命力,它从悬崖上跌下来,跌得个七荤八素的仅是只摔断的后腿没摔死它不说,才二十来分钟就从晕头转向的情况里苏醒过来,那体质真是好得法说。 小家伙在皮囊里闷着,大约是闷得慌,也有可能是陌生的不明环境让它感觉到不安全,在皮囊里使劲折腾,又抓又咬的不安份的得。 孙志新现在没法开口说话,不能喝止它,只能伸手在皮囊上一顿拍,警告它安份一些。 不过似乎这个办法并不怎么管用,小东西照旧在里面连抓带挠的,显得精力旺盛之极。 回到营地里的帐蓬,孙志新解开皮囊将它放出来。小东西可不是那么客气的,显得野性难驯,刚从皮囊门露出半只脑袋,冷不丁就在孙志新手背上咬了一口。 事实上,它是咬住了就不肯松口,还以野生动物那种原如的撕咬动作拼命甩脑袋,试图重创敌人,或是从敌人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孙志新先是吓了一跳,然后乐了。那小家伙的乳牙根本不具有什么威力,它咬是咬住了,给人的感觉却像按摩一样,让孙志新的手背痒痒的。 咧开嘴无声的笑,本想去拉扯它的后腿,可见它后腿有伤,只好伸手过去搂住它的肚子将它从自己手背上拉开。 才拉开刚松手,那小东西不屈不挠的又扑了上来,这次目标是孙志新小腿肚上肉多的地方,仍然是咬住了就不肯松口。 得,你爱咬就咬去吧,反正不疼。孙志新懒得去答理它,任由它在自己的小腿肚上磨牙,自己侧开始动手配一些消炎止痛的伤药。上次泰格烧伤的时候用的那些略加改变就可以使用,可以用来敷到小家伙的腿伤处。还有奥瑞克这个干巴老头儿晒的四七,用来化淤止痛,促进断骨的愈合,它也能起到不小的作用。 小狼是很顽固的,认定了孙志新是要伤害自己的敌人,一直试图将孙志新的小腿肉咬下一块来。但它的乳牙实在很不给力,咬来咬去的结果除了涂了孙志新一小腿肚的口水以外,腿毛都没有咬下半根。 见过一颗吊在树干上的皮球么?它和孙志新的小腿组合到一起完美的上演了这一出。主角是毛绒绒的小狼,孙志新的小腿则是树干这个道具。 大约是终于认识到这个强大的敌人自己拿他无可奈何,又或许是身体太小,并没有储存得有太多力气,十几分钟以后它终于悻悻的泄了气,开始机灵的转动眼珠,瞅准帐蓬门的方向就欲夺路而逃。 好家伙! 别看它体型小,奔跑起来速度居然不慢,孙志新一个不留神,小家伙直接一腐一拐的窜至帐蓬边,眼见得就要奔逃出去。 孙志新的拉住它的尾巴往后扯,小东西灵活的调过头来,对准孙志新的手背又狠狠来了一口。 可惜,它的乳牙依然太不给力,还是痒痒的,连红印都没有留下。 孙志新拽住它的尾巴将它拖回来,整个过程里它一直在和孙志新较劲,两只前爪耙在地上犁出几道浅沟。可它那一小点儿的身体和力气,哪里敌得过孙志新?轻轻松松的就将它扯了回来。 不过它尾巴被孙志新拉住,这个部位大约是它的雷点或是要害什么的,把它惹毛了,连挣扎逃跑的动作都停下,对准孙志新的手啊呜啊呜的一通啃咬。 真是个固势又不肯服输的小东西,那臭脾气像极了纳鲁。孙志新摇头失笑,将那小东西拽回来,先给它脖子上系上一根皮绳防止它逃跑,这才抱起它,让它肚皮朝天的躺在自己的腿上,伸手去解它腿上的临时夹板,打算给它重新上夹板,敷上伤药。 小东西当然极不肯合作,四条小短腿支楞在空中一通乱舞,扭来扭去的一边试图咬人,一边试图逃跑。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5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不肯合作的病患总是让人头疼,孙志新火大之下干脆把它来了个五花大绑,这下它才老实了。 去掉原先的用树枝做的临时夹板,孙志新仔细的抚摸它的断腿,确定它的断骨被自己完全接合对正以后先敷上消炎止痛的药,然后重新拿了短竹片给它夹上。这样就可以防止它碰到伤处,或是因为使力而造成断骨处二度受伤。 处理好它,小东西立即开跑,又被绳子阻拦住,便撅着屁股使劲摇脑袋的想挣脱绳子,还不屈不挠使劲的咬绳子,想咬断它跑掉。 当然这些都是徒劳的,它最终也明白了这点。便怏怏的把绳子拉得笔直,在绳子的最远端坐下,机警的瞪着孙志新。 孙志新一直兴趣十足的看它表演,直到它累了,一人一狼才大眼对小眼似的互瞪。 瞪了良久,始终不见这个两脚怪对自己有什么伤害的举动,小狼微微放松了一些警惕心,开始去嗅自己腿上的伤药,看那德性,竟是想去舔掉它。 让它舔到了还了得?外孵伤药十之**都有毒,孙志新赶紧打开自己的地洞将从现代穿过来的塑料袋裹在它的伤处,外面还加了一层毛皮碎料包裹,它嗅着那种陌生的气息又舔不到,撕扯了半天后腿上的皮革后才终于消停了,继续和孙志新不屈不挠的玩瞪眼游戏。 看它那模样,机警里带着狡黠,灵活里透着憨气,两只烛耳朵已经能竖得起来了,像雷达似的灵活的向四面八方转动捕捉各种动静,小身板运动起来像个小毛球的似的用短短四肢跌跌撞撞的奔来奔去,那样子别提有多可爱。就冲它这副可爱模样,孙志新已经决定打算养它。 事实上,很多野生动物都可以驯养,狼是犬科动物,驯养起来会更加容易。纵观所有的犬科动物,包括性格最残忍的土狼,它们都能被驯化。只要喂养它的人肯附出真心去呵护它们,它们就会回报你无比的忠诚。这是犬科动物的古怪特性,所以它们从来都被认为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家犬。 历史上,原本是没有真正的家犬的,它们的祖先是野生的狼。在考古学中发现,狼最先被驯化对至演变为家犬,是猎人的关系。据历史考证,在最初的时候猎人们出于种种原因,有可能是防止被狼围攻,有可能是猎取的食物太多无法全部带走的关系,也有可能是偶然,狼从猎人这里得到了食物。当此类情况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时,有一部份狼便因为更容易获得食物的原因跟随着猎人的移动而迁移。随着时间的继续发展,慢慢的两个不同的种类就有了互动,又最终建立起信任的关系,野生狼便不再肯伤害喂养它们的猎人。 再随着时间的进一步发展,更多的偶然和必然堆积到一起,一部份狼开始和猎人一起生活。而猎人们也发现运用这些狼不仅可以更加容易的猎取猎物,它们还能起警戒其它危险的野生动物靠近的作用。除些之外,它们还有着更多的用途,甚至是作为寂寞旅程的伴伴,它们都是个优秀的好伴侣。当人类的智慧和狼的捕猎能力凑到一处的时候,两者就形成了合作关系,同生共进,一直发展至今。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的生产能力越来越强大,食物的获取有了多种途径,不再仅仅依靠打猎。人类在这个时候只是因为喜欢犬类祖先的陪伴,或者因为它们的其它能力,比如看家,防护野兽野兽等等的能力继续饲养它们。与人类一起生活下来的犬的祖先继续顺应环境的改变而继续进化改弯自己,最终演变成了人类的忠实伙伴——犬,成了人类的朋友,和人类一起生活至今。 野生狼便进化出一个新的种类分支,那便是今天的家犬。 这些东西是孙志新是探索频道上看到的。狼与狗的关系可以从很多方面证明,一是考古学,大量的化石,史前遗迹都能表明狗从狼进化过来的历史痕迹。二是生物学,基因的结构表明狼和狗是亲得不能再亲的亲近,其相似程度接近得没人怀疑它们的亲属关系。所以家犬和野生狼才可以很容易的杂交,生育下同时备具两边能力的狼犬。三是驯养学,现代很多饲养结果表明,大量的犬科动物,如狼、狐狸等,捕捉野生的来进行家养,顶多到了第三代,它们就表明出明显的家犬特征,比如它们会演变自己的身体毛色,以迎合人类的审美观;又比如它们会表现得特别喜欢亲近人类。这个现象非常有趣,是犬类进化历史的有力佐证。 也就是说,如果孙志新想养这个野蛮的小家伙,它是可以被驯养的,没准以后还可能成为纳鲁打猎时的好帮手。 当然,孙志新确实想养它,它那个毛绒绒的机灵样子把孙志新萌到了,看它的眼光看像看待现代的家犬,认定了它会是个好伙伴。 不过嘛,现在它还是个野生的野蛮小家伙,把孙志新当敌人来着,瞅准机会就会扑上去用自己的乳牙给孙志新按摩。 相处,并让它能信任自己,接受自己是需要时间的。孙志新也不急,这个时候去逼迫它强行接受自己只会事得其反,虽然棍棒加萝卜在驯养学上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对着这样幼小的一个小东西,孙志新还是更希望用真心换真心,让它真正的能把自己当朋友。 其实人与动物相处和人与人相处的差别并不大,最基本的一点便是要去关心对方,建立起真正的信任。信任,这点很重要。 所以孙志新强自按捺着自己想要去抱起它来抚摸的冲动,故作不去注意它,自己干自己的事情。 不知道今天纳鲁和泰格会不会回来,不过孙志新还是打算提前做好丰盛的晚餐来犒劳辛苦的猎人们,随便也给小狼做些吃的。看它那可怜的小乳牙,肯定咬嚼不动太过干硬的食物,孙志新打算炖一锅肉汤,这样人和狼的食物全都解决了。 呃……这算不算人兽同食? 所以说,在猎人还在运用犬只打猎的时代,他们的待遇是相同的,猎人吃啥,狼也吃啥……早先的犬类的祖先,可不只满足于啃骨头。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开了一桌混鸿门宴请俺表妹和表妹的男朋友吃饭。哦,席间还有我姐。打一开头摆的就是双判审犯的架势。 对于表妹的男朋友,自然是要郑重以待的。席间我和我姐如同车轮一般轮番上阵,让那小子把祖宗八代都快交代清楚了。连他是啥时候**的,这种问题我姐都没有放过。 结果我们发现,他除了会上网、打游戏、喜欢踢足球,有份还算过得去的工作以外,好像什么都不会,小白得吓得死……长得嘛,还能看。可身高还没我高,像个二等残废似的,仅是那八块腹肌还能勉强入眼。 我的嘴巴一向比较犀利,又因为是审妹夫,我可不会跟那小子客气,他哪疼我就专指着哪儿问。我姐更毒,我问一句,那小子答一句,我姐便接一句:“跟你姐夫差不多。” 太小看咱姐夫了,至少比他高的不是…… 我就像那小子的老丈人一样刨根问底的一通狠问,那小子吓坏了,说得好听点形容他是想拨足而逃,说得不好听点,都尼玛面无人色了…… 爷就生得这么凶恶? 怕他晚上做恶梦,俺厚道的不问了,总结性的说了一句:“你说你,除了具有男人的基本功能以外,你还具有什么功能?” 俺姐于是点头:“唔唔,就跟你姐夫差不多。”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5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那小子被打击得很彻底,借口尿尿去收拾自己的玻璃心去了。 俺表妹借这工夫对俺说:“哥,嘴下留德啦,我其实目前就看中他那个功能。我是找男朋友,又不是找丈夫,不指望他具有别的功能。” 于是乎,俺和俺姐一下就放松了。哦,搞半天他对于表妹的用处就是一根人形的、自动的、不用安电池的快活器兼暖床器。 表妹,你真有俺和俺姐的风采!不愧是一家人! 接着那小子一脸惊惧的回来了,俺和俺姐对他笑脸相迎,笑得无比诚肯、无比热情,就像雷锋叔叔说的:对待朋友,要像春风一样的温暖。 俺给他挟了一筷子韭菜,笑出最和煦的大叔模样,道:“这个好,多吃点,听说它壮阳!可惜没有蛋,民间都说呼吃哪补哪,不然吃蛋补蛋也是好的。” 俺姐在鸡汤里翻翻找找翻了半天找出一颗鸡肾挟给他:“这个效果更好!这种鸡肾是我特意选的,它就是飞鸡中的战斗鸡!” “噗!”表妹立即就喷了。旁边站的女服务员喷得更厉害…… 115、捡了个祸害回来? 考虑到野生狼的口味怕是与人类的有差异——没准这只小狼是为这个时空史上的第一只家养生物,口味肯定与现代家犬差异很大。 咦?史上第一只家养生物! 一想到这个孙志新就觉得自己挺牛B,他再一次开创了历史的先例。同时又想到这史前第一只家养动物肯定不如现代的家养动物能适合杂食,所以给它做的东西里没有添加太多的调料和配菜,主打便是肉。 既然打算长期养,适当的改变它的口味还是有必要的。习惯熟食的生物会对人类更加依赖。而且依照史前的情况,一是因为种种意外不可能顿顿有肉,而且迟早会发展出耕作收获食用农作物,让它适应除了吃肉以外也吃别的杂食会很有好处。 抱着这个想法,孙志新一边用两口锅做吃食,一边又寻了一只罐子放上肉块和一丁点儿芋头用火煨着,把它们煨烂成肉汤模样,以适应小家伙的乳牙。 孙志新做饭的手艺那可不是盖的,在这史前时代,他敢称自己是第二,就没人敢说是第一。 老孙家的帐蓬现在也是部族营地的大户,有两口陶锅……呃,本来是首富的。可由于上次新型瓷器的烧成,做为族长家的‘亲戚’又不拥有分配到东西的权力,使得两边部族除了老孙家以外也有拥有两口锅的家庭了,人家两口锅里还有一口是瓷锅,老孙家便被比了下去,仍然是大富,却不是首富。 扯远了……意思是孙志新可以用两口锅同时煮东西。 两口陶锅同时往外冒香气,人还好点儿,毕竟嗅觉没动物那么灵敏。小家伙就受不了,开始抬起头来,敏感的伸着鼻子四处嗅,寻找香味的来源。 孙志新得意的冲它挥舞勺子,也不理它能不能看懂手语,就冲它比划手势:小样,知道爷的厉害了吧!赶紧过来亲近我,不然晚餐没吃的! 小狼当然不理会他,反倒因为他挥舞勺子的举动后退了一步,警惕的瞪着孙志新。然后又慢慢的放松,准确的用灵敏的鼻子找到了香气来源,开始很不争气的冲着那边流口水。 它那模样逗到了孙志新,孙志新开始一边无意识的在汤锅里搅着,一手撑着下巴在寻思给这小家伙起个什么名字。 小狼? 太直接了,不好,放弃。 沃尔夫?就是英文里狼这个单词Wolf的音译。好像也不好,太西洋化,显得很假。 闪电?等它长大了,奔跑起来肯定疾如闪电。 不过这名字实在忒俗气了些,像烂俗的电影里的犬只的名字。 要不,把自己的姓冠给它?让它姓孙?成为老孙家的一员?唔,这个想法不错。以前大学有一哥们儿,家里的那只秋田犬便是跟他姓季,得了个大名叫季常。那哥们儿没事的时候就季常、季常的唤,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唤弟弟或是唤儿子呢……不过在孙志新看来把自己的姓冠在一只狗身上没什么不妥,真心对待犬只的,会把它当成家人,是家庭里必不可少的一份子,它能给主人留下许多美好的回忆。如此唤它,更显亲近。 得,就让它姓孙! 那么,孙啥好呢? 孙志新撑着下巴想了半天,总觉得那小家伙安静的时候眼眸很像纳鲁。不被逼出一红一绿的怪异双瞳的时候,纳鲁就生得有那样的犬科动物一样的棕瞳,温润、专注,可以看得人心里悸动不已。而狼的双瞳在夜光被灯光直射时会映照出一红一绿的瞳色,也跟纳鲁狂躁的时候差不多。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5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怪了,为什么纳鲁的眼睛这样像狼?难道他身体里有狼基因不成?这个念头在孙志新心里一闪而过,觉得自己想得太天方夜谭,便略过这个念头去想别的: 不如…… 孙志新无良的笑了,最终给小狼定名为:孙小鲁。 以自己的姓,加上纳鲁的名字,最后得了这么一个绝对中国式的名字。 孙志新大乐,又开始对着得名为孙小鲁的小狼挥舞勺子,张嘴比着口形无声的唤:孙小鲁,爷决定像疼儿子一样疼你! 结果,当天晚上纳鲁和泰格、奥格三人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差不多都快十一点了。 孙志新先头强撑着眼皮还缩在帐蓬里偷偷的缝皮革衣裳,过了一阵实在坚待不住,火堆发出的火花实在太弱了些,他可不想自己被累出什么眼疾,以后变成瞎眼老头子什么的。便放下手里的东西不再缝制,摸出PDA研究上面的资料,看还有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借助它来改变部族的现状。 小狼,呃,孙小鲁显得很安静。一来是吃饱了;二来是药物发挥了作用,让它的腿伤不再那么疼痛;三来野生动物的感觉都是极度敏锐的,一段时间呆下来,它感觉不到孙志新的恶意,且这个两脚怪还让它不再那么疼痛,又弄了食物给它吃,它的戒意就不再那么重。 换作再大一些的狼,沾染了更多的野性,只怕不会这么好相处。但小狼毕竟还小,正处于有奶便是娘的年纪,警戒心再重都重不了多少,孙志新一切的举动都换来了它的好感,所以孙志新再一次给它换药时弄疼了它,它都只是本能的啃了孙志新两口就作罢。其余的时候要么就嗅自己腿上的伤药的味道,不满的一直喷鼻,要么就是和脖子上的绳子搏斗,它讨厌被拴住。 孙志新用皮革碎料给它做了一个小窝,小家伙在里面溜哒了两圈,在边上尿了一小泡标注自己的领地后安静的呆在里头。它很精明,知道那里更暖和。眼下它正安静的呆着,因为畏火尽量让自己远离火堆的方向,一颗毛绒绒的头颅转向孙志新的方向,拿一对圆滚滚的眼睛瞅孙志新,眼里的警惕正在慢慢的转变成好奇。它整个儿的表现就像人类的小孩一样,好奇心严重大过警惕心,对一切新鲜事物都好奇。 孙志新看一会儿PDA,抬眼瞅一眼它,继续看PDA,又抬眼看一眼它,止不住会心的微笑,对现在这种身边有陪伴的感觉非常满意。 过得一会,布库风风火火的冲进来,叫道:“吉玛,帕帕他们回……咦?” 布库一下就瞧见了被拴起来的小狼,眼神迅速转成戒备:“这东西哪里来的?” 孙志新打着手势:“捡的,可爱吧?我打算养他。” 见布库冲进来,小狼机警的从窝里站起,身体下蹲,屁股翘起,做出一副扑击攻敌的准备。 孙志新连忙拉着布库让他离小狼远些,布库正要说话,又见帘子掀动,纳鲁三人鱼贯而入。 纳鲁往里迈着步子,注意力被喷香的肉汤全部吸引,深吸了一口鼻息,笑问:“小新,晚饭吃什么?嘿,我闻到了肉的味道!我们饿坏了。” 泰格也道:“我能吞下一整头牛!” 纳鲁在行为上被迫赞同泰格与自己共享一个吉玛,心理上却是大约永远都不会舒服,两人重新回归到大方向和平共处,局部战争却是硝烟不断的局面上。听见这话便忍不住皱眉,看向泰格正打算出言针锋相对的顶他几句。却见到泰格的楞楞的看向孙志新的帐逢角落里,脸色有些微变。 “小新!你从哪里弄来这么个东西?危险!”泰格疾声道。 纳鲁顺着泰格的眼光看运去,顿时脸色大变,失声道:“雪狼?!” 小狼霍然抬头,眼光不善的盯着同样以不善的眼光看向自己的泰格与纳鲁,龇牙咧嘴的发出了幼稚的咆哮,同时威胁性的龅出自己的乳牙。它从这两个散发着凶性与血腥味道的两脚怪身上察觉到了危机,迅速从自己的小窝里爬出来,拖着断腿本能的向着孙志新移动。 很好,这两个二货的到来逼使得它选择了孙志新寻求庇护,不能说不是好事。 孙志新摸了一下它的头,它正紧张的盯着纳鲁和泰格,难得没有反嘴过来用乳牙去咬孙志新。 孙志新安抚性的摸它,心里怔然。雪狼?咱老孙家的孙小鲁同志的真实品种竟是这么牛气哄哄的?对着这样一只幼狼,孙志新可没多少忧患意识,打手势问:“什么是雪狼?” 纳鲁脸带紧张的道:“雪狼的全名叫丛林雪原狼,部族的人喜欢叫它雪狼。这种狼凶残狡诈,又喜欢群体出没,是极其危险的野兽。” 泰格点点头,眼光已经在找孙志新长刀,他也认识这种狼,知道它是不好相与的。少量的几只还好说,一群的话,它们绝对拥有毁灭性的力量! 孙志新下意识护住小狼,打手势:“我听齐格力说起过,需要高度戒备的野兽中雪狼就是其之一。不过它不是白色的吗?这只是灰的。” 纳鲁道:“雪狼到了冬天才会换毛,全身呈白色,其它季节则是一身灰毛皮。” 孙志新明白了,这是环境造就的适应能力,会依靠环境改变自己皮毛的颜色,更好的溶入环境。那么这只便真的是雪狼了,一种很厉害的捕猎者。 不过纳鲁和泰格说这种雪狼很危险的说法孙志新却是不赞同,狼是可以被驯化的野兽,驯化后它可以成为人类忠实的朋友,也是好帮手。像现在这只小狼,它已经隐约有点肯接近自己的模样,未来必然会与它建立良好的关系。而且它这么小,又哪里来的危险 ?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5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纳鲁看着孙志新打手势,道:“你想错了。丛林雪原狼的群体意识非常强,而且非常的护犊,有小狼的地方不仅有母狼,还有公狼,甚至狼王都有可能在。一但它们失去幼仔,整个狼群就会寻着气味出发寻找,如果发现它落进你手里,招来的就是整个狼群的进攻。小一点的狼群部族还能对付,要是是一群大型的狼群呢?现在又是入冬时分,狼群也在四处寻找食物,性情燥动残暴,一但被它们寻到营地来,肯定会出事!” 孙志新大惊,他倒是没想到这点。看来,孙小鲁是养不得了。 “怎么办?”孙志新打手势问。 泰格灰白的瞳微微一凝,冷声道:“杀了!” 孙志新心里打了个突,他实在喜欢这个小家伙,要让他下杀手,他可舍不得,就算不是自己动手都不行。眼光看着孙小鲁同志查觉到了泰格散发出来的那种凌厉杀意,正惊恐的缩向自己腿边,孙志新看向纳鲁:“别杀它,我舍不得。送回去行不行?我在哪里找到它,就送回哪里去。” 纳鲁与泰格对视一眼,犹豫一阵都点点头。没办法,纵然知道事情这样办不妥,不如杀掉省事,可两人都宠孙志新,纳鲁便道:“它肯定是留不得,你送回去吧。我去抹除气味,别让狼群追踪到营地来。小新,你找时间将它送回去。” 泰格点头,道:“我东,你西。” 奥格道:“我也去吧。” 三人猎人果断的分头行动,孙志新看着威胁解除后又机灵的溜回自己的小窝的孙小鲁,直是摇头无声的苦笑,看来这家伙怕是留不住了,明天便送回去吧。 小狼瞅瞅孙志新,把自己蜷成了一团,虽是不再惧他,却也不肯无缘无故亲近他。孙志新又叹了口气,知道自己终究是和这小家伙无缘。 作者有话要说: 孙小鲁这只幼狼是个引出后故事的伏笔。另外,呃,俺本人很喜欢狗,从小到大一直养狗。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它那毛绒绒的模样也着实招人得很。家里最先养的是一只土狗,母的,名它叫做海狼。它生过很多小狗崽,它的后代几乎遍及俺家小时候方园好几里范围……太能生了,以至于以前俺家每年都得为小给小狗崽找个好人家而大伤脑筋。 后来养过一只拉布拉多,一只哈士奇。拉布拉多是我见过的长相最萌的狗,活脱脱就是一只萌物,它看人的那眼神简直谁也抵挡不住;而哈士奇则是我见过的最英俊的狗,一看到它我就想到穿燕尾服的英俊中带着点英气逼人的绅士,还坏坏的有点邪气那种,哈哈。 最后发一张在网上无意看到的漫图,觉得很像想像中纳鲁与智者奥瑞克呆在一起的模样。呃……看图以前,请先行脑补他们穿上衣服的模样…… 116、孙小鲁的何去何从 第二天一大早,孙志新喂饱了孙小鲁后就出发打算将小狼送回到原来发现它的地方。 布库本打算跟着去,孙志新却不让他跟着。尽管布库很机警,史前的环境让他很小就学会自己保护自己,可无论怎么说他还只是个孩子,再机警也不见得就能像大人一样保护自己。 昨晚纳鲁和泰格就分析过,孙志新把孙小鲁送回去时会遇见狼群的可能性微忽其微,所以他们两人对孙志新的举动虽不是完全放心,倒是并不是很担心,只仔细叮嘱孙志新出行的时候要小心谨慎一些,实在不行就把小狼杀了,自己保命要紧。 孙志新紧记在心,出发的时候也准备了更多的东西,用以应付可能发生的险情。他这次背了一个柳条筐,把孙小鲁装在里面拴上。另外配备了野战刀、电击枪、火把、望远镜等等,加其它杂七杂八的东西,装了一整筐。那个本是用来保护喉咙的极具□视觉效果的项圈他更是将它重新加固,听说狼都喜欢用前腿搭住人的肩膀,待人回头时就咬他的咽喉。有个这样的厚项圈,安全系数会增加一些。 准备妥了这些,孙志新又在全身上下抹上纳鲁连夜找来的狼毒草——这是一种很奇怪的药草,不仅有很奇怪的名字,更是拥有奇特的效果。孙志新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它,它看上去模样很平凡,除了顶端快要开败的茎状花序,整体模样就跟普通的茅草似的,闻上去也并没有什么很特别的剌激味道。但用它来对付狼好像却有着神奇的效果,反正孙小鲁同志闻到了狼毒草的味道后就使劲的打喷嚏,还显得晕头转向的找不着北。还是一只幼狼就对它反应这么大,换了成年的只能反应更厉害。看来这确实是一种效果优良的防狼剂,不能对付色狼以外,对付别的狼都挺好用。按照纳鲁的说话,它更可以在涂抹后在身上形成一层类似于无形的气体防护罩似的东西,以消除人类自身的味道,把自己保护起来以躲避狼的敏锐嗅觉。 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便出发前往目的地,一路往发现孙小鲁的那个小山坳走,孙小鲁呆在柳条筐里,被孙志新身上发出来的狼毒草味道剌激得有些瘫软,正努力趴着柳条筐把头伸向远离孙志新的方向拼命想要呼吸到没有狼毒草味道的新鲜空气,这个动作使得它粉红的小舌头伸得老长,嘴巴里像得了哮喘的老头儿一样直喘气。 来到小山坳里,把孙小鲁放出来,小家伙立即逃得远远的。孙志新正在心里大是舍不得,只道从此再也见不着孙小鲁了,却见那小家伙并没有跑远,只是连滚带爬的离开了狼毒草影响的范围后就停下来,两只圆眼睛瞪着自己这边,竟是不跑了! 孙志新大喜,看来认真的对它好以后,它还是记得自己的。 同时心中又一动,狼毒草对小狼的影响这样大,对成年狼的影响就会更大。有着狼毒草的气息,它们只怕是不会向着这边寻找。 可狼毒草这种效果又是保护自己的气息,孙志新想了一阵,找了一个隐蔽的又易守难攻的地方涂上狼毒草的气息,还布下一些障碍和陷井,这才用携带的水把自己冲淋一遍。这样的话,他可以在这里为孙小鲁布置一个等待的环境,而如果他感觉到什么危险,就可以提前奔到那个他先头布置好的地方躲避。 等冲刷掉身上的狼毒草气息,孙小鲁伸鼻四处嗅了嗅,在孙志新身上不再能嗅到它讨厌的气味后才重新慢慢的移动着向孙志新靠过来。 它的动作还是显得很谨慎,不过和昨天相比,警戒心已经少了太多。等孙志新将给它准备的那只小碗拿出来装上喂它的食物,孙小鲁就完全放下了警惕心,毛球也似的迈着着四条小短腿瘸拐着奔回来,满意的哼哼着趴那里享用。 孙志新又拿了一些肉布置在孙小鲁的周围——这些算是礼物吧,只期望找来的狼得到了这些食物后会不那么垂涎自己的身体。 然后才缩回自己布置的那个地方,等待孙小鲁的父母来把它找回去。 孙小鲁肚子就那么大点儿,不可能永无止境的吃。吃饱了后竟是抬起头,眼巴巴的四处地找孙志新。一时没瞧见孙志新,孙小鲁显得有些着急,哼哼唧唧的叫了两声,开始漫无目的的瞎转。 空气里还留有一点孙志新的味道,它捕捉到那一小点孙志新的味道,依着这个方向寻来。走了一小段之后又被狼毒草的味道迷惑了方向感,便停了下来,继续漫无目的乱晃。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5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躲在岩石后瞧得清楚,不禁有些头痛,他显然忘了给孙小鲁拴根绳子让它呆在原地。它是撒腿跑了怎么办?不仅会让它的父母难以找到它,自己要再找它也难。 正头疼呢,却见孙小鲁晃了几圈就不晃了,一瘸一拐的又回到碗边,守着那只装有肉汤的小碗。 如此甚好,孙志新大松一口气,伏在岩石后静静等待。 结果一等就是一整天,别说狼群,除了孙小鲁,狼毛都没有见到一根……中途倒是见过有溜哒过去的其它的小兽,还有一两只见小狼体型小好欺负,打算用小狼加餐来着,被孙志新用吹箭给放倒在地。 中午的时候小狼就将肉汤舔光了,它正在飞速的长身体,饿得极快。便一边眼巴巴的守着小碗,一边支着脑袋四处看,也不知道是在找自己的父母,还是在找孙志新。孙志新心里倒是希望它是在找自己。 下午,小狼被饿得直哼哼,还是不见任何狼出现。孙志新倒是听到头顶的山崖中途响起过什么声响,凝神以对等了半天,最终还是没有出现任何东西。不肯死心的拿着望远镜对着山崖顶上看了半天,一切都静悄悄的,看不到任何野兽出没的痕迹。 孙志新倒也不敢动,狼这种动物是善于等待的,也许它们正暗中潜伏着等待机会,如同敌不动,我不动的六字方针一样,这些厉害的家伙不仅是毛爷爷的忠实拥护者,更是可怕的忍者,一个不留神就会被狼群打埋伏战。 又等到傍晚,孙小鲁早已经饿坏了,有所无力的趴在原地拿一对圆眼睛到处瞧。还是不见有狼群来接应它,孙志新无法,只得从隐蔽的地方出来,打算把孙小鲁带回去,明天再来。 总不能让它呆在这里吧?现在早晚的温差已经很大,天寒地冻的指不定会冻坏它不说,万一别的野兽瞅上这只没有自保能力的小家伙怎么办?绝不能让它呆在这里过夜,带回营地去明天再来才行。 孙小鲁看到孙志新重新出现,表现得竟是挺欢喜。一瘸一拐的直奔过来,绕着孙志新的小腿转了两转就去趴柳条筐往里看,在它的观念里食物是从这里出来的。 对这样的孙小鲁,孙志新心里又喜又忧。喜的是孙小鲁好像已经有点接受自己这个人类了,忧的是他终究留不住它。纳鲁和泰格的担忧都是对的,一只狼对部族的入住,在目前来说也许确实是个不小的威胁,他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而把所有人的放入险境。 将孙小鲁装上,重新涂上狼毒草往营地走,快到营地时遇到了来接应的纳鲁和泰格。 泰格问道:“小新,小狼送回去了没?” 纳鲁直接走回来探头往构柳条筐里看,在看到孙小鲁时不由自主的皱眉。 孙志新冲两人摊手苦笑,打着手势道:“明天再来。” 泰格很显然是想将孙小鲁干脆而俐落的解决掉,纳鲁怕也是这么想的。但孙志新不同意,只得让他将孙小鲁带回去又过一夜。 回到营地,在饱餐了一顿这后孙小鲁果然对孙志新真正的开始亲近了。当然这个表现并不是很明显的,只能从它不再排斥孙志新给自己换药,抚摸自己才能看得出来。如果它要是不肚饿,要让它去巴结孙志新仍是不可能。另外它似乎喜欢上了自己的温暖小窝,也知道那里是给它居住的,吃饱了就懒洋洋的趴上拿,拿一对显得昏昏欲睡的圆眼珠瞅一会儿孙志新又眯一会儿,模样实在可爱得紧。 第三天,继续送孙小鲁回家。这次孙志新把要缝的皮革也带上了,头一天他已经感觉出来,等待的过程里时间有一大把,无聊的时候正好继续缝东西。他还多带了给孙小鲁准备的食物,那小家伙的胃袋虽然不大,但饿得很快,歇一阵就可以继续吃,像个小型的无底洞似的。 结果,这天又是无果。 第四天,还是那样。倒是头顶听到那些动静变得大了些,让孙志新更加确定有什么东西在暗中观察自己。 第五天,仍然无果。但当孙志新从自己隐蔽藏身地方出来到达孙小鲁与自己呆了四天的位置上时,出奇的发现那里躺着一只羚羊。可怜的家伙喉咙已经被咬破,死得不能再死。但摸其体温,倒还有微微的一点余温,像是才被捕猎到不久。 只从羚羊身上的伤势就能看出来——伤口处是准确而干净俐落的一口毙命,所以它不是被猎人搏获,而是被其它的野兽捕杀以后丢在这里的。同时它出现的时间、地点、场合,都让孙志新坚信,这事绝不是偶然,而是有目的为之。其目的就是要它留下摆在这里。让孙志新搞不懂的是——这是毛意思? 谁猎的?是送给自己的?还是送给孙小鲁的? 难不成这里的狼智力有这么发达,因为自己养了孙小鲁几天就捕了食物来答谢?或者说,这个意思是……让自己继续养着它?用食物来换取自己对它的照顾? 完全不信! 不仅不信它们的智商,更是不信有哪家的父母会肯把自己的孩子交由别的人来养着。更何况还是跨越了物种,孙志新一点也不信自己的魅力可以跨越种族吸引到狼群的信任。 那是为毛啊?孙志新抓破了头皮也想不通。 为了试探,也为了证实自己某方面的猜想。孙志新这次只更加仔细弄了更多的陷井和保护布置,然后大着胆子身上连狼毒草都不涂,守在孙小鲁身边陪它玩耍。如果狼群要现身,或者更糟糕的可能是要来攻击自己,眼前就是个最好的时机。 可是,一直等到中午,仍是狼毛都见不到一根。 进一步试探,做出要拿走羚羊的举动,无反应。拿出丛林刀来将羚羊分尸装进柳条筐里,还是无反应。整个过程里孙小鲁倒是挺快活,孙志新在那里肢解羚羊,它就扑上来啊呜啊呜的使劲啃咬。它虽然年幼,可狼那种野性还是在它身上体现无遗。只可惜它的乳牙不给力,除了舔得一嘴的血迹,根本就咬不动。 最终结果的让孙志新完全迷惑了,敢情那羊当真是送给自己的?不然以野生动物护食的本能,自己在那里挥刀霍霍向猪羊,它们不该早就跳出来冲自己龇牙咧嘴的么? 即然这样,爷就不客气了!羚羊地,带走!回营地给孙小鲁做羊杂汤喝! 作者有话要说: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5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明天俺就出发回老家去看望外婆,陪她老人家过生日。这几天的时间里是没有时间写稿的,幸好俺先有先见之明,一向手里都屯得有屯稿,不会耽误日更。囧……当每天写文都成了一种习惯以后,哪天不写,总感觉身体和心理都不得劲儿。 外婆今年七十九了,身体不太好,过了今年的生日,还不知道能不能赶上她明年的八十大寿。我希望,明年还能跪到她老人家面前给她磕头,祝她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然后后年,大后年,大大后年,以后的每年都能如此。假如她能活上一千岁,寿龄比得上老乌龟我都不介意。我只是诚肯的希望她老人家能一直都健在,一直在陪在我左右。 小时候父母工作忙,一直到念小学以前,外婆抚养我的时间比任何人都多,我对她的记忆很深。 别会错了意,我的外婆并不是电视电影里常常演的那种一脸温柔慈祥,会一边缝着衣服一边用如水的眼光看你,连说话都是慢声细语的那种女人。老实说,她是个农村妇女,连字都不识字,不过很诡异的是买菜的时候她心算比我还快。她脾气大,力气也大,说话像放鞭炮,骂人像黄河水决堤,根本招架不住。年青的时候她还喜欢揍我,一来是她很暴力,二来也是我太皮。总体来说,她更像不会使坏的容嬷嬷……我妈则是不会使毒计害人的皇后。反正她们两个经常伙同起来上演女子双打,我就是那颗挨着揍都停不下来折腾的球。更糟糕的是我没个护短的皇阿玛,假如我跑去我爸那里寻求庇护,女子双打就会演变成混乱的男女三人混和车轮战…… 无数的悲催组合到一起构成了我丰富有趣的童年。我估摸着我没准就是那种三天不打就会上房揭瓦的贱人,打着打着就长大了…… 所以,记忆里的外婆,一直是个健康的,很有生命活力的,意气风发的,性格直爽的,还有点暴力趋向的女人。 可随着我的成长,一年年回老家去看望她时,或是她到我家来住上一阵,我总能看到她在一年一年的老去。乌发成了沾染了风霜的斑杂灰发,再变成白发;她不再那么精神,总是一边看电视一边打瞌睡;挺身的身体在一年年的佝偻下去,各种老年病开始找上她,像高血压、冠心病、风湿关节痛,等等,能数出十种我都不奇怪。 我从外婆身上感觉到了暮气,像落入地平线的太阳,与那不同的时落下去以后不会再升起来。 我恨时间走得到这么快,那种留不住至亲的人的感觉让人很无力。 我只是奢望,时间的脚步能慢一些,再慢上一些,多给我留一点时间,让我和外婆能有多相处的时间。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我其实并不能很好的理解这句话。但外婆确实是我的珍宝,我爱她,一想到和她相处的点点滴滴小事,我就忍不住会微笑。 家里有长辈依然健在的,请去看看他们吧,至少去个电话问候一声。 时间不等人,也许哪天你会后悔没这样干。 117、遭遇高智商异狼 第六天,仍是早早的就来到这里等待。过去的六天时间里,搞得孙志新一点耐心都没有了。他都懒得再涂狼毒草,也懒得躲起来。孙小鲁他也不打算拴它,那小家伙经过孙志新的认真对待后已经开始表现出有点亲近孙志新的样子。它虽然喜欢折腾,又特别的好动,但跑来窜去都以孙志新为中心,就算消失一会儿后也会很快重新出现,不会跑远的。孙志新便安安静静的坐回自己原先的地方,该缝皮衣继续缝皮衣。 有孙小鲁在旁边陪着折腾,这地方呆着还不错。而且一连着缝了许多天,手下的活慢慢开始变得有些熟练,纳鲁的皮衣都要快缝完了,正在缝最后的披风。如果不出意外,很快就要开始缝泰格的衣服。 经过六天的相伴左右,孙小鲁对孙志新已经完全没有了戒心,心情好的话它还会过来亲近孙志新,比如舔他的脚背或是小腿肚什么的。那已经跟头一两天的咬不一样,那个举动和神态,让孙志新完全能感觉得出来孙小鲁亲近。 好肉好汤的喂了它好几天,小家伙的身体得到营养的补充,已经在开始往着好的那方面生长。个头虽然不见动静,可肋巴骨上已经能看得到肉,不再是一副小排骨的模样。那毛色也显出它真正的应该拥有的油亮,毛绒绒的看上去更加可爱。而且孙志新还发现这小家伙好像在开始掉毛,灰褐色的毛开始掉落,掉毛的位置则长出更加纤长的雪白白毛。这就意味着等冬天真正到来的时候,小东西会换上一身更加厚实的漂亮白毛,回复到纳鲁嘴里的雪狼真正的模样。 一只毛绒绒的白色小狼!真是又可爱,又很萌啊。 孙志新停下手里的活,疲倦的捏捏自己垂久了有些酸涨的后脖,发现自己喂养了这小东西几天后越发舍不得它。 不知道它被狼群找回去以后会不会记得住自己?会不会记得曾经有个人类怀着喜悦的心情悉心伴在它的左右?会不会有一天小家伙长成了大家伙,会在山顶上往下凝神的时候寻找一个熟悉的人类身影? 低头去看孙小鲁,小狼正咬住了一根野藤在磨自己发痒的乳牙。磨了半天不耐烦了,便使劲的咬扯它,一边使劲的往后拖动它,一边拼命的甩动自己的小屁股,借着这个动作加大撕咬的力量想扯断它。小东西骨子里头还是野性得很,是个暴力的小家伙。 孙志新看到它可爱的模样,忍不住冲它无声的笑。孙小鲁抬头瞅了孙志新一眼,舍掉野藤奔过来,先是亲昵的啃咬了孙志新两下,才人立起来趴上孙志新的小腿,微微偏着头用一副憨态可鞠的表情看人。只看它表情,孙志新就知道它又饿了,在讨吃的。 后头的几天孙志新给小狼准备的食物都很多,可让满足它吃一整天的,便去取了肉汤来喂它。 肉汤小狼已经吃惯了,它味道好,还好消化,这几天它除了吃这个,就没有吃过别的,当下一口气又舔又吸的吃得极是畅快。看它满足的在那里吃喝,孙志新暗暗做了一个决定,包括今天,他只再等两天。等等满了七天仍然不见它的族群来接它,那么他就不客气的收纳小狼,把它归为已有,他会把它当成家人一样,好好的照顾它,因为他实在是喜极了这个小东西。 我可是给过你们机会了啊!整整七天!是你们自己不来接收的。孙志新像个大婶一样放下针线,对着小狼无声的用口形道。 小狼整颗头都埋在小碗里,吃得心满意足。 突地,它停下动作,抬头凝视着一个方向。 孙志新心里打了一突,抬头顺着孙小鲁的眼光方向看过去。这一看,便看得他整双眼瞳剧烈收缩,下意识屏息,又接着往外喷了口寒气。 只见便在不远的地方,站着一匹硕大的雪白巨狼! 那狼离孙志新大约不到百米,是转瞬间就可以奔至的距离。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5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木然看着它,全身僵硬。全身的细胞都在叫嚣着让他快点躲起来,或是快逃。结果是当面临巨大的陡然出现的危机时,孙志新悲催的发现自己被吓得僵直了,根本动弹不了! 尼玛! 这个可真要命! 狼毒草呢?可以当电击枪用的强光手电筒呢?还有他的丛林野战刀或是被塔里木开过锋的峨嵋剑呢? 我玩……扭头一看才发现它们全放在旁边…… 所以说,性格太马大哈真的要不得啊……会出人命的。 书上说的遭遇野生狼应该怎么正确反应来着?孙志新稀里糊涂的使劲回忆,但被吓得一团浆糊的脑子里只记得好像千万不要背对野生狼,其它的一律不记得。 与被骇成的木桩的孙志新不同,孙小鲁显得很欢喜,撒着脚丫向着那匹巨狼直奔而去。孙志新慢了半拍才反应过来,这忘恩负义的小混球,有了亲娘就忘了奶娘,这便是舍了自己奔家里人去了。更可恶的是这家伙还叼着自己的小碗,用它里面装着的肉汤去孝敬自己的长辈去了。 嗯嗯,这点还算它有眼光,知道自己的手艺一顶一的好,做的食物是好东西。拿自己做的食物去献宝,算不算它有品味? 呃……扯远了,主要是吓的,脑子不肯闲下来体会恐慌,正天马行空的一片乱想。 话说,就凭自己养了小东西这好几天这点恩情,还有几天的时间里建立出来的过人革命友谊有,它肯不肯冲家人说些好话,让它不要把自己当食物来着?就它那体型,仅是目测,孙志新就觉得自己与它战斗的结果不会很乐观。 奶奶的!那还是狼吗?怎么看上去跟一头牛似的? 孙小鲁转眼就奔至那头巨狼的脚,还在亲热的围着它打转,扑腾着扑击它,围着它又舔又咬,显然极是亲昵。 孙志新已经可以肯定,这头巨狼必定是孙小鲁的亲人之一,孙小鲁对待它与对待自己不同,两头一大一小的狼之间无任何介蒂。 孙小鲁正在老实不客气的扑咬它垂吊下来的尾巴尖,那狼把尾巴往上提了提,不让孙小鲁咬到,整个动作就像在玩什么亲子游戏一般。紧接着那头巨狼垂下头来,微微侧着头打量孙小鲁。然后它伸鼻在孙小鲁身上仔细的嗅,似乎是从它身上嗅到了孙志新的味道,不满意的打了个喷嚏。 孙志新心里又打了个突,悲催的想这头狼真敏感,那一点点味道它都闻得到。 然后它抬起头,隔着百来米的距离一直望着孙志新。孙志新一颗心七上八下的,毫不怀疑它下刻就要冲过来把自己撕成碎片。奶奶的,就看它那个充满力量的体型,干起这件事来会容易得很。 可事实上它并没有扑过来,它只是静静的站着,然后好像站累了,又蹲坐下来。这样让它显得更加高大了,隐隐的全身上下还笼罩着一层王者的气息。 不是吧……自己会这么霉,遇到力量最强大的狼王?也就是说,如果它懒得动嘴的话,只需仰脖一呼,整个山坳会马上就堆满了狼群…… 真是没有最非催,只有更悲催! 孙志新当然是不肯束手被撕的,在身体的僵硬期过去之后他开始小步的移动,一点一滴的挪向自己的武器和那个预先布置好的隐蔽之所。现在他只期望两件事,一件是狼的智商没自己想像的高,另一件是出于以物克物的原则,狼毒草遇强则强,对狼王的限制作用比任何一只普通的狼都来得巨大。 察觉到孙志新的移动,那狼的头一偏,机警的向孙志新瞪过来。 孙志新僵住,迅速在心里推翻了自己的第一个猜测——也许狼的智商并没有那么高,但它们的警觉性可是实在太高了一点…… 在原地站住,孙志新无可奈何的冲巨狼露出一个得很努力才能笑得和善的笑容。不知道人类的笑容能不能起到一如既往的效果:传递和平的理念。反正孙志新是笑了,还笑得极其难看无比。 那是,在这个境地里还能笑得像世界先生选美一样满脸阳光灿烂的,那人绝对不是人,是妖!人妖! 才笑得一笑,孙志新就陡然发现隔着近百米的距离,他都看到了那狼眼里的讥诮。 对,没错,就是讥诮。他百分之百没看错,那狼正在嘲笑他的不自量力。 我靠! 那眼神太人性化了,孙志新毫不怀疑自己没有看错! 这是狼的眼神?还是这狼已经修炼成狼妖了? 孙志新下意识揉了揉眼,却看到目光所及之处,那巨狼低下头来舔了舔孙小鲁的皮毛,然后用鼻子拱了拱孙小鲁,把它拱向自己这个方向。接着调转整个健美的大屁股,竟然施施然走了! 它真的调头就走,没有扑过来啥的。中途有些不舍的看了孙小鲁两眼,一大一小的两头狼像是在无声的交流。 交流完毕,如同无声的给孙小鲁下达了什么指令,它加快速度离开,动作由走步变成小跑,最后成疾奔,那迅速的程度简直是快若流星!孙志新看得头皮发麻,他的判断真是没有出错,如果它要扑向自己,百来米的距离根本是转瞬就至!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5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可它为何没扑向自己?还连孙小鲁都留下了? 孙小鲁呆在巨狼离去的地方原地转圈,表情也没有显得有多伤感或显出别的什么负面情绪,半点也不像被遗弃的弃儿。它趴低头颅在草丛里寻找了半天,像是找着什么,开始欢快的吼叫。接着从草丛里拖出一只和昨天一样羚羊出来,吃力的想把它拖向孙志新这边。 孙志新木然看着这一切,直到孙小鲁使出吃奶的力气把比它自己大出好几倍的羚羊丢到孙志新脚下,开始舔孙志新的脚趾并露出希望得到奖赏似的兴奋眼光时,孙志新才麻木的摸了它几下头,轻轻拍打它以示安慰,心里还是被眼前发生的一切不合常理的事震得回不了神。 它为什么没有攻击自己? 它又为什么把孙小鲁留下了没有带走? 这片时空真诡异,连遇到的狼都与众不同!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观众,报告两件好事: 第一件,回到老家,发现今年的外婆身板硬朗得很!她甚至一边在炸酥肉,一边对我的私生活挑剌……我心里真幸庆,容嬷嬷已经老了,没有力气再打人。 第二件,错估了这个信息暴炸的年代,俺老家的亲戚,家家都是有电脑的……只不过没有我那么嚣张,有两台台式家,一台笔记本,一个iPad2平板电脑,一个XOOM平板电脑。哦,俺手机也能当电脑使的…… TT,我就是想秀一下,大家别拍我。我是男人,而男人嘛,通常都这么肤浅且没脑。 话说,回到老家以后是极开心的。看到亲戚一大堆,弟弟妹妹一大堆。俺姐是长女,俺是长子,自然是嚣张的,哇哈哈! 什么都好,就是去住旅店的时候服务生太没眼水,他居然说我和我姐看上去非常有夫妻相…… 我姐的第一个反应是斜眼看我,道:“这种幼稚的小男人?他就只比我老公好点儿。” 小男人?!我都是大叔了! 于是一脸呕吐状瞪向那服务生,老实不客气的话:“后生,你眼珠子是玻璃做的?还是眼屎糊多了看不清楚?我可没恋姐趋向,我的女人绝对不能跟我姐一样!” 于是我姐怒:“我这样的女人不好吗?” 女王+腹黑+暴力+毒舌+加老公控+加儿子控+加鸡婆好管闲事? 拉倒吧!她就是一不穿普拉达的女恶魔。 俺们两姐弟旁若无人的在旅店大厅里吵开,表妹的男友和另一个表妹的男友一脸惊恐的躲得远远的,表妹和另一个表妹倒是敢一脚插进来参加这场混战。她们的观点是其实我和我姐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呃,不是东西,是人。 吵了一会儿,突然发觉不对头,为毛自己人发生内部战争了? 于是一致斜眼,看向那个没眼水的服务生。 姐阴笑,我冷笑,表妹嘲笑,另一个表妹一脸的嗜血狠笑,表妹们的男友们则在苦笑。 三女一男,全阴狠的瞪他。 后生娃,你惨了,你惹到了不该惹的人,俺们住店的这几天,你会生活在地狱里!不把你XXOO到崩溃,俺们就不是一家人!回头到叫上表弟们,围而摧之! 118、遭遇高智商异狼02 当时回营地,孙志新都没敢把这事给纳鲁和泰格说。 要怎么说?说自己遇到一头巨大无朋的巨狼,它一时心情大好,没把自己给啃了,或是撕了? 要敢这么说的话,以纳鲁或是泰格的保护欲,以后他还能踏出营地半步? 才怪! 所以孙志新啥也没说,闷声不响的伺候好家里的几位大小爷们,同时心里还下了一个决定:明天是最后一天,他会坚持自己的原则守满七天。如果孙小鲁的家人在这七天里已经现身了而并不把它带走,那么他就会真正的留下孙小鲁。 换了其它人见到了那头可怕的巨狼,还被吓得魂不附体的话,是绝对不会再去冒险。可孙志新这人就是有着自己的古怪坚持,就像他发现自己也喜欢上的泰格后,做出的选择是诚实的对纳鲁说起,而不是隐瞒,就算心里知道会激怒纳鲁,招致自己的倒霉事件发生,他还是这么做了。这次的事也是,孙志新有时候就是有那种让人又爱又恨的坚持。他觉得,他一定要肯定对方愿意把孙小鲁交给自己养的意图后,他才能放心的带走的孙小鲁,避免给族人带来狼群危险的报复。所以孙志新的选择是宁愿自己去犯险,而不能让别去被卷得危险去里。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6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这样的人很二吗?也许是,但孙志新因此活得理直气壮,腰杆挺直!做为一个人,有些东西是必须要坚守的。 何况孙志新神经大条是大条,但也并不是真的二得没下限。其实从今天那头巨狼的表现,孙志新已经模模糊糊的猜到一些东西,只不过他不敢相信而已。等得后情过去以后,孙志新仔细推敲一些细节,越来越觉得那头巨狼显得非常的人性化,它表现出来的智力高得不可思议,就跟人类一模一样!这从那个讥诮的表情就能体现无遗。 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以后,孙志新决定鼓起勇气明天再去会一会那头巨狼。他仔细的想过,那头狼应该对他没有恶意,同时也表达出想把孙小鲁交给自己养的意味。孙志新不确定是什么原因导致它会做出这种举动,也许是看到了孙小鲁长好了的身体,还有它正在愈合的伤腿,证明自己照顾孙小鲁这件事比它做得更好。也许是这几天它其实一直在暗中观察自己是如何对待孙小鲁,最终确定自己可以照顾好孙小鲁,才肯放心的把它交给自己。 为什么? 它自己不能很好的照顾好孙小鲁?还是其它的什么原因?一切都需要自己去发现,是以明天的最后一行必须要去。为孙小鲁,为了自己,为了不给部族留下安全隐患,都应该再去一次。 夜里,纳鲁来求欢。老实说,尝到了男男亲密的滋味,孙志新自己其实挺饥渴的……他才二十三岁,正是属于轰炸机一样的年龄。但一跟纳鲁那啥,不免就会想到泰格,就觉得尴尬得很。难不成得像窑子里的姑娘似的,刚刚送别张家官人,马上又去迎李家官人?感觉跟一双一臂枕千人似的……一想到这个,孙志新手臂上的汗毛全起来致敬。 又有孙小鲁的事搁在心里,孙志新实在没啥心情,纳鲁只得怏怏的走了,那欲求不满的表情看得孙志新挺内疚的。可一想到这次允了纳鲁,下次泰格提出这样的要求……顿觉头大如斗。得,还是继续装驼鸟吧,反正孙志新在感情问题就是有着一种让人气怒无比的惰性,没有人在后面追着他、撵着他,在感情问题上他就是一幅温水煮青蛙的烂德性——不被煮到烫死,绝对不肯主动的动一下。 第七天,继续将孙小鲁装筐带去山坳。这次为了搞好友邦关系,孙志新特意准备了大量自己烹制的肉食,觉得也许能讨好到那头巨狼。 到了地头,放孙小鲁出来,任何它自行玩耍,自己取出皮革料子缝衣服,连狼毒草都没有涂。孙志新可以肯定,昨天那只狼必然在某个隐蔽的地方暗中观察自己,如果它觉得可行,会来见自己一面,狼毒草这东东就成了不利的东西,还是不涂的好。 从上午到中午,不见任何不正常的情况出现。到了下午,那狼当真出现了! 它一出现,孙志新就证实了自己的猜想。那狼虽然是缓缓在往自己这个方向踱步,但孙志新一眼就看出来了它的举动所代表的意义。 它的脚步走得很沉重,让孙志新可以轻易的发现它的存在和靠近。而狼这种生物,只要它愿意,凭着它足下的厚肉垫可以走得轻巧无声不让自己发现它。同时它还走得很慢,眼睛看向自己的方向,走走停停,似乎一但察觉得危险或是孙志新表现出害怕,它就会停下来不再前进。 所有的举动都在表明它试图和平的接近自己,神情和举止都在传递它不会突然发动攻击的意图。 孙志新不害怕是假的,但他坚信自己的认知。便强自镇定自己,不让自己脸上显出害怕的表情,也不让自己的身体散发出恐惧的气息,只是平静的放下手里的皮料,从容的看着孙小鲁快活的向着巨狼奔去,而后围绕着它快活的转来转去,两只一大一小的狼用这种方式缓缓靠近自己。 在做出一系列平静等待的动作后孙志新就知道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他在那巨狼的眼里看到了一丝不可思议的惊奇和赞赏混合的眼神。它先是不肯相信自己的反应,而后是欣赏自己的表现,所有的眼神非常的人性化,细致得孙志新能看懂它的意图。 整个时间过了很久,那头巨狼才来到孙志新的面前。孙志新静静的看着它,它也静静的看着孙志新,狼眼和人眼相对,都在试图进行跨物种的交流。 当然,这种交流是无果的,狼不会说话,孙志新也不会,他现在是是哑巴。致于手语,整个营地能看懂的都数不满十个人,所以别指望这头狼能看懂。 狼的眼神显得有些迷惑,它大概觉得孙志新应该想说什么的,结果这个人类只是怔怔看着它,把它从头看到脚,还特意伸头去瞄了一眼它的□。 公的。 孙志新很确定,那个东东显眼得很,代表着这是头公狼。而从头到尾都没听说过有雌性的狼王,所以孙志新更相信这只确实是狼王。它身上那种王者气息浓厚得很,显得高高在上又很不可一世,孙志新觉得自己没有看错。 现在这家伙离自己这么近,孙志新的眼光由强自镇定的惊惧转变成欣赏! 这家伙简直生得太美了,整个兽形完美得挑不出一丝瑕疵。它的眼瞳跟纳鲁平静的时候一样,是极好看的棕眸,里面充斥着有野性,有着奔放,还有着隐忍,有着强大的自信,美得让人屏息。而它的体型,实在太过巨大,不算上尾巴伸直的长度,只怕都有二米多。身体有近一五米,蹲坐下来只怕会达到一米七左右,实在是一头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巨狼! 它跟孙小鲁不同,孙小鲁才刚刚开始换上白毛,这家伙早已经是全身雪白的了。那身白毛白得无一根杂色,像一团巨大的雪堆似的,明晃晃的耀眼得很。待凑近一些再看,那白毛从毛根到毛尖都呈银白色,很直,一点都不弯曲,足以让人联想到狼豪这种毛笔的由来。 再看它的脚爪,爪尖的角质十足锋利,它锋利得让孙志新怀疑它携带着这样的利器到底是怎么样才能方便的走路的。还有它的大巴掌,足有接近自己的手掌一半大小,粗壮得让人匪夷所思。还有它的獠牙,它就算紧紧的闭着嘴,可有两枚尖利的犬牙让它的嘴唇包裹不了,赤果果的露在外头,闪着一种微带象牙质的寒光,跟两把弯曲的小匕首似的。 在这之前,他可没有见过这种品种的巨狼,只怕这玩意儿只有在这个异时空的史前时代才会有。 孙志新的缺心眼有时候确实很无敌,在确定那狼也在似图和自己建立某种关系后,他的恐惧就飞到了九霄云外,只剩下好奇心。在看了半天后,孙志新才惊觉自己的脸都快凑到那狼的身上了。而那狼的表情显得很囧,正不善的瞪着自己,眼神忒NND人性化,像极了某个正在被狗仔围观的大牌明星。它像汤姆?克鲁斯还是布尔斯?布洛斯南?没准是乔治?克鲁尼这个肉感大叔。谁在乎?反正它现在眼里就是这样一幅被囧到的表情。 孙志新也很囧,干笑着耙了两下自己的头发,把孙小鲁提起来放到自己的膝盖上,又从柳条筐里掏出一块自己制做的熏肉,递到那狼的嘴边。 它被孙志新这个大胆的举动弄得怔了一下,半天后才侧过头,嗅着孙志新手里的肉块。 也不知道是为了安抚孙志新,还是熏肉的味道确实对它的胃口,总之它嗅了半天以后张开嘴一口将肉块叼了过去,开始大嚼。 动作……非常的粗暴粗鲁……那咀嚼声,简直山响! 好吧,忽略过这些可怕的声响,事实证明事情发展得非常好。眼下的情形就像两国建交之初在互赠礼物一样。而且还是狼这方面主动出击的,它先是留下了两只羚羊,而是才轮到孙志新大着胆子递上熏肉。 吞下一大半,它又吐了一点出来喂孙小鲁。孙小鲁的乳牙很显然对付这种就算嚼烂了的肉块都不行,努力啃嚼了半天,最后还是吐了出来,悻悻的从孙志新腿上跳下来奔到小碗那里,继续舔食自己的好嚼好咽的肉汤。 孙志新霍然便明白了,这是头公狼,它不能产奶来喂养孙小鲁。而且它也无法运用这种跟喂养雏鸟似的方式喂养孙小鲁,所以当他才发现孙小鲁时它会被饿成那般瘦骨嶙峋的模样。而当它发现自己可以很好的喂养孙小鲁以后,它就有了把孙小鲁交给自己喂养的打算,其后的暗中观察和接近便顺理成章。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6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呃……它的老婆,狼妈妈去哪里了?孙志新只是顺带想想这个问题,并不是很关心狼妈妈的问题。甚至,他还小有恶毒的巴不得狼妈妈已经惨遭不幸,他才可以收留下只有一个不会养孩子的狼爸爸的孙小鲁。 话说,这头狼这么大,怎么生出来的孙小鲁这么小?敢不成这种品种的狼跟袋鼠一样,刚生下的幼崽其实还是半成品来着?它的育儿袋又在哪里?孙志新很无良的继续去瞄巨狼的□……呃,其实是小腹部位。那狼就有些怒了,非常不善的瞪着孙志新,似乎又觉得咬他一口好像不厚道,逐一巴掌拍在孙小鲁身上,拍得孙小鲁打了个滚,溜滴滴的像毛球一般滚至孙志新脚边。 纳尼? 这个动作孙志新懂,这便是托孤……汗,送子了。 孙志新放松的松了口气,孙小鲁自己养定了!而它的家人也相信自己,不会以为自己是强行掳走它,那么就不会有狼群对部族的报复攻击事件发生。也许进一步想,有着自己和它的和平相处,又有着孙小鲁做为纽带,也许部族遇到危险时它们会来援助都说不定。以这头狼的表现,它的智商真的很吓人,让孙志新怀疑它其实只是有狼的外表,狼皮套里装着的是人! 孙志新抱起孙小鲁,指指自己,指指孙小鲁,做出要带走它的动作。那狼一直侧着头看,最终点点头,承认了孙小鲁的归宿。 如此又把孙志新雷到,尼玛!它在点头,太像人了。 实在没办法把这样聪明的狼当野兽看待,孙志新挪动着屁股坐到它边上,继续拿熏肉喂它。在它吃到第三块的时候孙志新看出来了,它是真的喜欢这个味道。 哦也~有着好厨艺果然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 知道孙小鲁安全的归自己了,不会带来什么危险,没准还认识了一头巨狼当朋友,孙志新实在高兴得很,一块一块的熏肉不计本钱的一样往外掏,只巴不得它多吃一些。它不是很人性化吗?吃人的嘴软,这道理它应该懂吧?嘴软了后,以后咬人,特别是咬像自己这种它认识的人,那肯定是不太好意思下口的……所以,先用糖衣炮弹干翻它! 史上最诡异的一幅场影就出现了,一人一狼肩并肩的坐着,那人还像流水线作业一样往狼嘴里喂东西。那狼则是来者不拒,送一块来吃一块,就像是宠物被主人喂零食一样。同时还有一只小狼在一人一狼脚底撒欢似的奔跑,转圈,一只后腿上还夹得有夹板。显然的,它的腿伤愈合得非常之好,它看上去都不太瘸了…… 还好这一幕纳鲁和泰格没有看到,不然两人铁定会晕过去。是以孙志新打算这件事死活都不说,呃……当然,有空得教这头狼认识一下纳鲁和泰格,要让它知道那两位都是自家的鲁玛,是自己人,别乱下嘴咬错了人,自己可不想当寡夫…… 作者有话要说: 大表弟今天携大表弟妹一起参加俺们的游邱少云烈士馆活动。大表弟妹的名子很搞,我对她印象深得很。她小名叫小倩,我一下就喷了,问大表弟:“你是不是还有一个名字叫宁采臣?” 大表弟有点憨,居然没听懂。大表弟妹倒是笑喷,使劲拧大表弟的胳膊,道:“你妈特像黑山姥姥!” 给邱少云同志献了花,我们在记念馆里逛累了,找了个地方喝茶闲聊。 席间说起大表弟妹生儿子的惊险经历,那小子的胎位居然是臀位,后来只得破腹。 听完了,我很严肃的道:“这小子长大以后绝对是万受无疆。” 除了大表弟,大家全听懂了,很好奇的问为啥。大表弟妹则面色黑如锅底…… 我姐是最懂我的,立即接道:“他打算屁股先出来见人,不是受是什么?小受嘛,总是先奉上屁股,地球人都懂的。” 众人笑喷。 表妹笑问:“假如他小**先出来,那就是攻啦?” 有可能,我认真点头,然后脑补那小娃娃得把身体折叠成什么模样才能小**先露头。 见我在沉思,大家问起缘由,我说了,一众人全体笑翻。 119、很恶搞的报恩狼传说 至此,孙小鲁正式在孙志新的家里安家落户。本来纳鲁和泰格都极其反对,纳鲁是从安全的角度出发在想问题,泰格除了这个以外,好像还可疑的有狼毛过敏症的反应,反正孙小鲁一靠近他,他就浑身上下都不舒服。只是这两人对上孙志新铁了心养孙小鲁的事,两人便都拿他没辄。这两个二货在其它的地方分岐很大,对上孙志新时好像都表现出同一属性,是夫管严那种耳根子软的,孙志新甚至连打算好的不要脸不要皮的去巴结这两人都不必,仅是唠叨了几天想养小狼,又拍着胸脯说没有危险,那两人头大如斗的劝说了几天无果后只得让孙志新养着了。 孙志新所不知道的是纳鲁和泰格为了自家吉玛想养一头狼,已经连着几天都没有睡好。为了自家吉玛心血来潮要养小狼的举动,两人天天都会入夜时分围着营地巡逻上好几转,就怕当真招来狼群什么的。直到迷惑的发现整个营地多了一头幼狼之后并没有真正引来什么危险,事实确实像自家吉玛所说的那样捡到了一个无主的狼,才慢慢不再注意这件事。 事实上,最先接受小狼的存在的人是布库。小孩和动物之间似乎天生就有一种古怪的缘份,在明白孙小鲁跟丛林里那种可怕的狼不一样,是自家吉玛养的以后,布库就放下了原先那种戒备,开始兴致勃勃的接近小狼。 不过孙小鲁不是很给他面子,起先布库靠近它的时候是要用自己的乳牙咬他的。幸亏孙小鲁是只幼狼,长的是乳牙,不着布库会倒大霉。后来混熟了后它倒是不咬布库,不过也不怎么搭理他,摆起谱来时那德性倒挺像那只很臭屁的巨狼。一般布库过来找它玩耍,它要不是不鸟布库,就是拿个毛绒绒的屁股对着他,再不就是用满眼藐视的神情看布库。 布库被孙小鲁萌翻了,除了自家吉玛和拾柴,来找孙小鲁玩就是他现在最喜欢干的事情。一只小黑犬似的皮实小黑娃和一只真正的狼在孙志新帐蓬里上演你追我跑的事天天都会出现。 很诡异的是哈里斯那个智力有问题的呆傻天真美青年很得孙小鲁的眼缘,也不知道是不是那青年浑身上下的气质太过纯洁且温和无害,除了孙志新以外,孙小鲁肯主动亲近的人就是他。最近哈里斯总喜欢往孙志新这里跑,每次来的时候孙小鲁都显出亲近的模样,会向他示好。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6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那青年倒是也极喜欢孙小鲁,有点什么好东西都会记得给孙小鲁留一份。他没事更是喜欢把它抱在怀里当毛球揉着玩,孙小鲁竟不咬他,顶多被揉烦了会逃向孙志新这里。 想当然的,孙志新养狼这件事在整个营地里显得很新奇。在这史前时代,连家畜都不曾养过,孙志新就直接鸟枪换炮的养了一头狼。结果便是引人人人好奇,人人围观,人人都在探讨这件事。一见面就问:“嘿!你见过族长吉玛的那只小狼吗?”整句话简直成了见面必问的一句话。 而后便会感叹:“毕达阿察拉苏真的与众不同,他连狼都敢养的。哎,你没见他对它那个亲热劲儿,跟养儿子似的。” 话语里多是钦佩,少有抵损,顶多是对狼这种生物出现在人群里而表现得有些不安,又因为接下来什么不好的事都没有发生又淡忘了。因为生活总是太忙碌,忙着做入冬准备,忙着要生计,史前人类的宽容与大度终于使得孙小鲁没有引起太大的风波就好好的在营地里生活了下来。 孙志新自己也知道这件事太过标新立异,正所谓树大招风不见得就是好事一样,孙志新养孙小鲁的养得低调得很,没事决不带它出去招摇,只在自己的帐蓬里呆着。一般只会在清晨或是傍晚人特别少的时候带着孙小鲁出去散伙,就像现代人早饭前或是晚饭后遛狗一样。只不过别人遛的都是狗,他遛的是狼……还是野生的丛林雪原狼。 其它时间如果孙志新得空的话就带着孙小鲁一起到山坳那里缝皮衣,继续和那头巨狼攀交情。 说来也有趣,那巨狼也总是来看望孙志新和孙小鲁,只要孙志新和孙小鲁去了山坳,它就肯定在那里。要么先至,要么后到,就像是和孙志新心有灵犀一般。更独特的是它每次都独来独往的,没有见过它身后跟着有其它的狼。相处几天后孙志新更加觉得这头狼很独特,完全不像头野兽,倒像是会理智思考的人一样。和它比,孙小鲁才像真正的狼,一但野起来简直无法无天。 心里有很多问题想问那头狼,比如孙小鲁到底是不是它的孩子,又或者这头巨狼来自哪里,平时怎么生存,等等。可惜一个是哑巴,一个是头野兽,完全无法交流。 当然,也不是真正的完全无法交流,一人两狼相处了一段日子,倒是培养出一种默契来。每天那巨狼静静的来,又静静的离开。和孙志新呆在一起的时候,孙志新缝衣裳,它就坐在孙志新身边默默的看。 孙志新缝得累了,就拿自己做的肉食喂它,而后又发现它跟孙小鲁的口味不同,它不只是吃肉食,自己偶尔带的芋头或是南瓜饼什么的它也很喜欢。是真正的喜欢,它吃着这些东西的时候孙志新总能感觉得到它的喜悦,喜悦中又夹杂着一丝悲伤和回忆。说不出来为什么,但孙志新就是敏感的感觉到了这种感觉。 而孙志新又是个软心肠,见不得别人不痛快,就算对方是头狼也一样。在发现那狼挺喜欢吃自己做的东西后,孙志新除了给孙小鲁准备吃的,倒是不再带其它的肉食,只是尽可能多的拿自己做的东西喂它吃,搞得纳鲁和泰格一直惊奇于孙志新的食物消耗量。 那巨狼倒也不是白吃,来的时候总会给孙志新带些猎物来,都是新鲜的才猎到的。和孙志新带来的比,它回赠的更多。 一来一往之下,一人一巨狼之间居然有了亲近的朋友之间的感觉,那头巨狼显得很喜欢有孙志新的陪伴,孙志新也喜欢自己带着孙小鲁来这里的时候有它相伴左右。 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会和这样一头狩猎者成为朋友,但事实就是一人一狼已经结下了友谊。孙志新喜欢给它送吃的来,它也经常捕获猎物给孙志新带回去。 因此孙志新身上发生的事非常的诡异,他只是出去闲逛,回来的时候收获却比猎人最厉害的猎人收获还多。每天看着孙志新空着手背着个柳条筐出去,再看到他收获满满的扛着不小的猎物回来,纳鲁和泰格两人都对这件事惊疑不定。 问孙志新猎物从何而来,孙志新只是笑笑不肯说,逼着急了才说是孙小鲁猎的。 可能吗?最近孙小鲁确实长了一点个头,可仍是不及人的小腿高。就它那德性,能猎到一整只牛回来?开玩笑的不是…… 知道孙志新有秘密,可又知道他身上总是会发生一些神奇的事,纳鲁和泰格只得视若不见,倒是提醒孙志新别让别的人知道,不然不好解释。 于是孙志新依然逍遥着,如果要外出的话,必然是早上空手出去,晚上收获满满的回来,收获比族里的猎人还更丰富。 就像那话说的,世上没有不漏风的墙,孙志新的古怪收获还是引起了族人的注意。部族里就又流传开了传说,说小狼是前任狼王的儿子。而孙志新凑巧在新旧狼王争夺王位的时候巧救了狼王的儿子,前任狼王最终打败了自己的竞争者,转头对拯救自己儿子的孙志新报恩,把被孙志新拯救的那只交由他抚养,享受狼族恩人权力。因此孙志新才可以养小狼,因此小狼才肯跟着孙志新,因此孙志新才可以获得狼族的食物赠与。 在部族其它人看来,狼这种生物是神秘而强大的,所以有些部族才会崇拜狼,族里设得有狼图腾,有些部族甚至直接认为自己就是狼族的后代。 一般来说狼群不会轻易出现在人类面前,是比人类更优越的存在,除非那人是部族的毕达拉察阿苏,不一般的人,才可以做到他们做不到的事,才可以让狼族肯接近他,体现出种种自己这些凡人办不到的神奇。 以上解释听上去很离谱,其实与事实已经有点接近。孙小鲁确实是巨狼给的,食物也是它送的,而且孙志新估计那家伙是狼王的可能性无限的高。所以史前人类的想像能力并不是不丰富,他们想的**不离十。只不过把问题归结到自己是什么狗屁毕达拉察阿苏这类的神使身份上,那龙门阵摆得就有点玄了……反正孙志新听得很雷。孙志新更趋向于臭屁的自认为自己拥有独特的人格魅力,连与巨狼做朋友都是可以的…… 部族的人这样猜来猜去的结果挺好的,小狼的存在和猎物的获得都有了个不合理但是能让人听上去不那么别扭的解释。孙志新乐得让他们这么想,这样自己和小狼才不会被他们排斥。穿到这里来生活了这么久,他喜欢这些史前的野人,不喜欢他们排斥自己,也不愿意孙小鲁在营地里呆不下去。 孙志新还是像往常那样,继续摸去营地去缝衣裳,带着小狼去会见自己的狼族贵客。 处得久了,一人两狼之间就很亲昵,孙志新可以随意的靠在那狼身上,在天气继续转冷的时候把那狼当暖和的狼靠背使。巨狼根本懒得搭理他,让他爱靠便靠,只会在离开的时候王者霸气十足的哼两声,提醒孙志新它要走了。 而孙小鲁在整个过程里都是浑浑碌碌又开心十足的。它一会围着孙志新折腾,一会儿又去折腾那只巨狼,总之就没个消停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今天睡过头了,忘记了更。汗……人老了都这样,精神不好,囧。 和姐回外婆家一趟,老外婆把我俩像喂猪一样的喂,结果一回家来,肚子不舒服,胃也不舒服,跑肚拉稀什么事都占全了……直接的结果便是导致第二天精神萎靡。回头问我姐,她也这样,还发短信悄悄告诉我,说她咪咪都大了一圈,被外婆的大鱼大肉给营养得,外婆家简直就跟开奶牛场的一样。于是我就说,你不是想当波霸吗?那就在外婆那里一直呆着吧!只需一个月,你走路时就必须得在自己前面推一辆推车,专门用它来盛放多出来的那两砣肉。 俺姐于是暴怒,回头折腾俺姐夫撒气去了…… 120、皮革诱惑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6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又过得几天,天气更加寒冷,孙志新缝完泰格的皮衣最后一针后站起来抖动着衣服看效果时。那巨狼站了起来,长久的看着孙志新。 它从喉咙里发出一阵低沉的意义不明的声音,像咆哮,又像是试图表达什么。最后它站起来,瞅了一眼孙小鲁,再次看了孙志新一眼,慢慢的迈着步子离开。 还在四处胡闹的孙小鲁安静下来,怔怔的在原地站着,这一次,孙志新在它身上看到了伤感和不舍。 孙志新呆立在原地,想了半天才明白过来。巨狼是在告别,它这便是要离开了。 它是一头狼,也许还是狼王,它有着自己的事务需要去处理,不可能在冬天来临的时候还像这样能天天来这里溜一圈。而且自己也不可能再来,自己会随着部族的迁徙而搬迁到洞穴里居住,来年开春才会回来。中间的时间里,他无法和巨狼见面。 这就分别了? 虽说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可突如其来的离别还是让孙志新无法接受。 心里一阵大急,孙志新猛的追上去抓住巨狼的皮毛,手势疾舞着询问:“我明年还能看到你么?别忘了我。” 巨狼起先并没有看懂,直到孙志新颓丧的放下手,脸上露出那种依依不舍的留恋表情它才懂了。狼眼里露出一个温暖的眼神,破天荒的舔了舔舔孙志新的手背,又冲孙志新点点头,用力吸闻着孙志新身上的味道,再用大头推他一下,这才转过身离开。 孙志新大喜,这些动作无疑在表明它想要记住自己,来年肯定是能见到这个老朋友的! 心里乐开了花,一边使劲挥手告别,一边用口形拼命说:“明年,我在这里等你!”整个表现,活像一个二货似的。 知道以后还能见到它,心里虽然有不舍,可已经没有什么遗憾。目送巨狼的背影消失以后,孙志新火速收起东西,带着孙小鲁往营地奔。随着天气转冷,这里就像个风口似的,呆着可没以前那么舒服,还是自己温暖的帐蓬呆着得劲。再说纳鲁和泰格的皮衣已经缝好,晚上等他们回来可要好好的秀一秀,这可是史前第一套皮衣! 晚上时分,纳鲁和泰格回来了。一家人五个老少爷们儿一起吃过了晚饭,孙志新提出要让纳鲁和泰格试穿新衣。 衣服? 啥玩意儿?没穿过。敢情自家吉玛最近老是往外跑,结果是在为他们做这个东西。泰格的眼神微微闪动,唇边露出个飞扬的轻笑。纳鲁的脸色则完全柔和了下来,笑呵呵又喜悦十足的看向孙志新。 泰格笑道:“我家吉玛就是不一样,缝东西都能缝回一只小狼和许多猎物回来。” 听到我家吉玛的说法,布库不满的开始皱起小脸,奥格还是那副傲骄模样。纳鲁倒是不为所动,只是一脸温柔的瞧向孙志新。那眼神,竟似会说话一般,浓浓的温存全凝在眉眼之间,让孙志新怔怔的瞧他半晌,下意识的想:有时候确实是无声胜有声。 “小新,你缝了什么?”纳鲁轻声笑问。 “衣服啦!”布库开心的解释:“是可以把整个身体都暖和的套起来那种,对吧,吉玛?快拿出来看看。” 纳鲁抽搐了一下,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反过来也差不多。听到是把整个身体都裹起来的东西,纳鲁的第一反应也如布库那般,脑补成大型的皮裙或是春卷皮。诚实的说,他对孙志新的努力很感动,却不太感兴趣。 泰格对新生事物的接受度就要高得多了,满脸期待的道:“肯定有我的!拿来让我套套看。” 汗……他用的也是套这个动词,可以想见虽然他乐于接受新生事物,可因为没见过衣服,还是把它想像成了春卷皮…… 孙志新兴奋的拌开皮衣开始献宝,尼玛,这两身衣服他缝了一个多月,不招摇一下简直对不起自己的辛苦。 泰格大感兴趣的看孙志新展开手里的衣服,纳鲁由开头的不感兴趣变成慢慢了感兴趣。像这样的东西,两人从来都没有见过去,它分成两截,统统都用皮革制成,却不是皮革原先的模样,像是用什么很独特的手法先是把一块块的皮革拼接到一块,最后又用其它的两人不懂的手法把它们做成了这个模样。 孙志新这人他们两人最懂,从他手里出来的东西没有那样不是别致又有具有大用的。见这玩意儿不是自己想像的中的大型皮裙,纳鲁开始伸手仔细的去翻检它,越看越觉得整件东西看上去精致又神奇,完全超出自己的想像。 奥格则眼红了,故意扭开脸装出一副对孙志新手里东西不感兴趣的模样,还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低哼了一声。真是……一点都不可爱。 泰格翻看的是一条皮裤子,他先是研究了半天裤腰和裤裆,然后把两只手臂从裤腿里穿进去,迷惑的发现它确实很暖和,就是套进两只手臂以后别的部位无法再放进去。而他还在继续努力,试图把自己的上半身套进这件奇怪的东西。孙志新瞪着他,大囧。爷,你再努力些,把头钻进裤裆里,你就可以变身成超人了…… 看着正在钻裤裆的泰格,布库不满的道:“哼哼,泰格族长,我家吉玛本来是要给我缝的。后来见你可怜我才让给了你,你要感谢我。” 泰格把脑袋从裤裆里拿出来,好笑的看着他,道:“是,是,是,都是你可怜我,让着我,我才有的。是吧,小新。” 误钻了裤裆的泰格让孙志新笑得抽气,直是向布库点头,布库这才满意了。 再看向纳鲁,孙志新更加想笑。那二货一看孙志新的表情就知道泰格钻裤裆的做法是错误的。看看孙志新,见他没反应,只是眉眼弯弯的一直笑,纳鲁便自作主张的也想试试裤子的穿法。他自作聪明的将裤子贴在身上,把两条裤腿往后腰绕……然后他发现孙志新脸上的笑意更厉害了,只得讪讪的把裤子从腰间解下来,笑道: “我还以为我穿对了……我发现它比系皮裙更方便一些……这两边长长的,绕过来系上就行。还是你来教怎么穿。”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6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强忍住笑,经过两人漏洞百出的试穿后发现史前野人类当真根本就不会穿衣服,孙志新只得自己先示范一遍。 可以想见,以纳鲁和泰格的体型缝出来的东西孙志新穿上会是什么模样,就跟小孩偷穿大人的衣服一样,袖长裤长的的看上去很搞笑。 可纳鲁和泰格的眼睛不约而同的亮了起来,孙志新在他们眼里看到了自己熟悉的情动的光芒。 纳鲁低哑着嗓音低声道:“真好看!看着就想脱掉它。” 泰格清了清嗓子,道:“看上去真像小狼,也是毛绒绒的。” 啊例? 孙志新垂头看了一眼自己,可不正是,这身过大的皮装穿在自己身上,裹着自己当真跟孙小鲁似的…… 被自己雷得不像,孙志新喜欢看别人毛绒绒的会觉得很有趣,可自己毛绒绒的被别人看可就不怎么有趣。特别是那两只的眼睛盯着自己时还越来越亮,大有立即就要变身发情把自己剥光的威胁感。当即赶紧脱掉,把皮衣扔向两人,打着手势让两人学着自己的模样穿上。 纳鲁和泰格接过皮衣,做了同一个动作:脱掉自己的小皮裙。 孙志新头发都快倒竖了起来,啥意思?表演猛男秀?会教坏小孩的好不好…… 猛的挥手打手势:“都给我滚蛋!自己去自己帐蓬里换,布库和奥格都在这里呢!” 却见布库和奥格茫然的看向自己,布库还问:“吉玛,我和哥哥在这里,他们就不能穿衣服?” 汗……孙志新大悟这是史前时代,人们都习惯光溜溜四处遛鸟的,连小孩也是,不习惯的只有自己而已。 不过心里再明白这点,孙志新还是受不了两个猛男在自己面前遛鸟,特别是其中一位曾经和自己OOXX过,而另一位很有可能迟早也会在一起XXOO…… 霸道的赶走这两个无羞无耻的二货去自己的帐蓬换衣服,孙志新蹲在自己的帐蓬地上开始意淫这两个二货穿上这身皮衣会有多帅气。 结果……当这两人回来的时候,孙志新被雷坏了。 衣服做得很好——以第一次缝衣服的人的手艺来说,它真的好得不能再好了。没有哪只袖子过长,或是哪只裤腿过短这样的乌龙事件发生。 可是,孙志新还是错误的估计了史前野男人的强壮,那身衣服好则好,就是太小,穿在那两人身上跟潜水员穿上了潜水服似的。 泰格那身还好些,他本身就生得体型健美修长,皮衣上身以后紧是了紧了点,不过倒有一种彪悍狂野的气息扑面而来。紧身的衣服衬得的他形体更加修长,宽臂窄臀的倒三角体形显得阳刚而性感,连孙志新自己看了都流口水。如果给他一幅墨镜,再给他配上一台哈雷摩托车,嘴巴上再痞气的斜叼着一根烟的话——那货便是一个浑身上下散发着危险气息,又具有致命吸引力的危险男人。 可纳鲁那身就有些夸张了,上半身勾勒出整个强壮健美的胸部,连腹肌的线条都清晰可辩。那极其流畅的腰线紧实而坚韧,足以让人联想到它运动起来的活力。甚至因为太小,孙志新设计出来替代钮扣的系带都无法系到一起,露出壁垒分明的腹部肌肉块。还有那延着腹线一线下探消失在裤腰处的细密绒毛,彰显得男性的独特性感诱惑,把人的目光全引到那处让人想入非非的位置。而下半身,那层皮裤像第二层皮肤一样包裹在他腿上,把纳鲁因长年奔跑而锻炼得线条可以入画的大腿肌肉线条全凸显了出来。 过小的皮衣一上他的身,好看是好看,可就是把他衬得像出来卖肉的夜店牛郎!指不定还是价格最昂贵,作为镇店之宝的那种! 更让人头发倒竖的是那裤裆的位置把纳鲁那一包事物活生生的挤得高高凸起,性感是性感,就是实在肉.欲得过头了些……听说过激凸这个词么?放在纳鲁身上现在合适得很,他就是正在激凸! 更可恶的是泰格瞄了两眼纳鲁,很眼红的对孙志新道:“我要穿纳鲁那种的。” 孙志新脸孔黑如锅底,奶奶的,怎么就缝小了呢?像夜店牛郎一样的纳鲁,很让人有喷鼻血的冲动。可是,他不想让别人瞧见这个样子的他啊…… 纳鲁自己没意识到这些,正喜滋滋的道:“果然很暖和!小新,我很喜欢!” 说罢,左右移动着身体,又踢腿挥臂的感受着皮衣的不同感觉。除了有些不适应的微痒以外,别的都很好……唔,确实紧了些,运动有些不方便。不过紧才暖和呀,而且自家吉玛看向自己时那亮晶晶的眼让纳鲁心里大爽。似乎这身皮衣让自家吉玛发情很容易啊~ 泰格暗中与纳鲁较劲,挺胸收腹的看向孙志新:“小新,我瞧起来怎么样?” 孙志新猛地按住鼻头,爷,你别做这个动作,你这一做,也激凸了……让人,想咬你一口! 孙志新脸上让人不会错过的□涌动表情让泰格大是满意,下意识一旋身,道:“暖和,还好看,我喜欢!小新,辛苦你了。” 为了达到更好的御寒效果,孙志新做的这两套衣服都附加得有披风设计,它可以用来包裹自己,起到的确实是如同被子或是春卷皮那样的作用。只是孙志新没有想到,皮制披风这种东西穿到这两个高大健壮的男人身上后会展现出自己完全没有意料到出色效果。那披风,或者说大氅,把这两人衬得英武逼人之极! 便在泰格那一旋之间,宽大的披风飞舞起来,又垂落而下,带出的是枭雄一般的桀傲洒脱。纳鲁瞧得有趣,对披风这种新鲜事物也挺感兴趣,随手将披风一拨。如此又是一片狂野和豪放夹杂着浓烈的男人气息扑面而来! 两人不约而同的哈哈大笑两声,试着在帐蓬里踱步。就只见得人生得伟岸不群,步子迈得昂扬大方,皮装衬得人英姿勃发,那披风更是随着步伐翻飞,带出满帐蓬古代勇士冷厉如劲风一般的独特风姿! “哇!”布库放声尖叫:“帕帕,你真好看!”又看向泰格,虽然不怎么情愿,最后还是诚实的道:“泰格族长,你也很好看。”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6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奥格彻底眼红,这身皮装穿上去真他妈帅气!让他看着都有点不敢相信这是他的帕帕和泰格族长,穿上这身所谓的——衣服,他们整个都变了样! 随即两眼立即不善的转向自家吉玛,眼里□裸的发出了威胁:居然没有我的?!你给我记住了! 而孙志新,既抓狂,又泪奔! 尼玛! 变弯了真糟糕!以前感受不到这种男色诱人的感觉的,眼下这两只正在那里无意识的散发自己的魅力,这他妈就是活生生的在诱惑人! 作者有话要说: 皮革装的纳鲁和泰格,制服诱惑啊~哇哈哈! 中午在食堂跟一群同事吃午饭,有男有女的围了一大桌子人。吃波菜的时候俺吃出硕大的一条肥虫子出来,软绵绵的在嘴里嚼了半天才发现不对劲。俺于是皱眉,把虫子从嘴里掏出来,看了看,默不作声的把它悄悄放在一边。待得大家都把午饭吃完了,俺这时候才把虫子拿出来放在桌子上,道:“看,好大一条肥虫!我吃到了,你们有没有吃到?” 众人疯狂,嗯……女同事们全部抓狂!男同事估计有把我杀之而后快的想法。 看他们有的一脸菜色,有的面容抽搐,有的掩嘴作呕吐状,俺那个乐,简直是馨竹难书。 嘎嘎! 他们太差劲了,读大学那会儿,就算在菜里发现小强,俺也能脸不改色的继续吃。 121、可怕的帽子风波 纳鲁的皮衣纳鲁自己最终没有穿得成,倒不是皮革诱惑的问题。主要是问题在于这是史前时代,不像现代那样很多时候穿衣的目的是为了装扮自己。在这史前时代,它的目的是为了御寒,一件光是好看而不能御寒的衣服放到史前时代是没用的,纳鲁穿上那一身皮装连系都系不拢,难道要整个冬天都敞开着衣襟露出雄壮的胸膛在十冬腊月的寒冷天气里表演美丽冻人?在寒风中瑟缩着发着抖打罢子的猎人族长绝对英武不起来,因此那件皮装最终花落奥格头上。最结的结果大约算是件好事,孙志新恶毒的打算拿奥格来做试验的事便这么不了了之。 奥格的身体长得很快,孙志新初到贵地的时间他才差不多只比孙志新高一点点。可几个月的时间过去后那小子的身高窜出了老高的一截,孙志新目测他差不多已经有一八五左右,又慢慢的长得跟父亲差不多壮实,那身皮衣穿在他身上只是显得微大,总体还是很合适的,至少比穿在纳鲁身上跟紧身衣似的好。 奥格得了这身皮装后美坏了,一上身就不肯脱,虽然在孙志新面前表现得一幅不知感恩的模样,却在人后得了别人夸的时候就会忍不住大赞自己的吉玛。臭小子那烂脾气虽然讨人嫌,倒还是知道自己的吉玛确实很了不得。 那小子穿上这身皮装以后也很帅气,整身皮装衬得依稀已经有了纳鲁那样的轮廓的他年轻飞扬,那种朝气是纳鲁和泰格都无法具有的。而且这小子不知道是现宝还是真的慷慨,如有好友眼巴巴的看着他想试穿一下时,他都肯脱下来让别人试。皮装一上身,那种温暖立即更加征服了眼红它的人,只巴不得自己也能立即、马上,拥有这样一身衣服。 如此就大是羡慕坏了他的伙伴,个个央求自己的家人到孙志新这里来学习这种皮装的作法,指望过得一阵自己也能穿上。 泰格和奥格起到的模特儿效应是显著的,泰格穿上皮装后的英武,奥格穿上皮装后的年青帅气,如同两个标竿插入营地中。每当两人穿着这身皮衣在营地里出来,一步一行间带得披风角飞舞翻扬,总是能引得一大片人眼红,追着问这身衣服倒底是怎么做出来的。 最眼红的就是哥本那小子,他自己不会缝,阿尔法也不会,便总是死皮赖脸的来磨孙志新,以他自己和孙志新在探险过程中结下来的过人革命友谊为要挟,一定要孙志新为他和阿尔法也要缝一身这样的皮装。为了这个,他简直无师自通的通晓了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要命本事,孙志新根本拿他无可奈何。 得,缝就缝吧,反正他现在不能说话,只得在大家想要学习的时候通过现场亲自缝制示范它的做法,也有是说在示范的过程中孙志新有一大把衣服要缝,因为谁能肯定只示范一次大家就能学会?当然……一个大男人坐那里当众缝衣服示范确实很没面子就是了,不过为了部族的人,这点憋曲是可以忍受的。 把这个想法跟纳鲁说起,立即换来纳鲁惊喜而感激的热烈拥吻。肯无私传授技能孙志新让纳鲁恨不得把他揉碎了搓进骨头里,来个你泥中我,我泥中有你。 OK,就冲这个情不自禁的热吻的面子上,为了爱人,为了部族,孙志新豁出去了,反正当众缝衣又死不了人。比起这个,他更囧的事也干过,不差这一件。 答应了给哥本和阿尔法缝衣,那家伙才消停了。不过孙志新可没打算先缝他的,他的位置排在很后面,在他之前先得是纳鲁,然后是布库,接着还有齐格力,然后才能轮得到他。也许齐格力还得排在布库前头,布库那小黑娃有自己护着,独臂大侠却是一个人在外头受冻,孙志新一想到这个就心疼得不行,天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把独臂而刚毅的齐格力当成了真正的大哥看待。 除了自己有瑞士军刀上集成的钢针,部族其它人是没有针这个工具的。无法,只得制做针这个道具。而要是制缝衣针,鱼骨是个不划的选择。用弯曲的鱼骨磨成针,然后在针尾更粗大的部份开个弯槽用来替代针鼻子孔孔,用上去没那方便好用,倒也能达到钢针穿线缝制的效果。其实部族以前也有类型的工具,只是不如孙志新用鱼骨弄出来的先进好用,又精致锋利罢了。孙志新的无心之举,又把部族使用的工具往前推进了一大步。 为了示范最基本的针法,孙志新又给奥格和泰格缝了两顶帽子——针法这东西,孙志新仅会两种,一种是平直的缝那种,还有一种是他自己研究出来的包角针法。他希望向部族里的女人示范后她们可以触类旁通,创造出新的针法来。女人在这方面一向有天赋,千万不能小瞧她们的智慧,这些史前的女人常年在恶劣的环境下生存,她们的创造能力甚至比现代的女人更强,自己只不过是把她们领进门而已,没准儿以后还得向她们学习新的针法。 事实果然如孙志新所料,那个叫阿瑟的女人才学了一天,第二天就兴致勃勃的找孙志新看她创造出来的新针法。新针法是在旧针法的基础上回半针再下针,整个思路是见针就回针,这样的结果会在缝制的时候更费线,更费时,但缝制出来的结果使得针角更密实,也紧凑,也更平整好看。孙志新大赞了她一通……结果是,手语她看不懂。不过阿瑟还是很高兴,也很自豪,给这种针法起了个顾名思义的名字,回针。 孙志新估摸着现代应该有这种针法的,只是自己不会,也不知道而已。阿瑟显得很高兴,她是真正的自己创造出来的,她高兴叫回针就回针吧。还别说,这名儿挺好记的,自己学了几针,又联想到它的名字,很快就学会。 众人齐缝衣的效果很理想,妇女们不仅在那之后又创造出一些新针法,部族的男人们差不多每人也有了一顶皮帽子戴在头上。 皮帽子的样式是孙志新搞出来的,为了达到尽可能保暖的效果,它的样式是参照二战时期前苏联的坦克帽缝穿。也就是说,它除了像只碗一样可以扣在头上以外,帽沿那里还有两只长护耳伸下来。平时可以用绳带固定在头顶,当需要用到它的时候可以放下来绕过下巴系住,如此既保护了耳朵,也保护住了脸和腮、下巴等部份。 它的保暖效果无疑极好,就是样子不那么好看。见过二战时期苏联步兵或是坦克兵的护耳冬帽么?或是经典共军打土匪的那个戏剧林海雪原里那种土气的帽子?对了,就是那种样式!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6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现在营地里的男人们,也有一部份女人们,人人头戴一顶这样的护耳冬帽,它甚至成了整个营地的流行时尚,可把孙志新雷得不轻。 就比如奥格和泰格,穿着那身皮装明明很帅气英俊的,可一戴上这顶皮帽,所有一切与好看有关的东西全部被破坏殆尽。无论是谁,只要一戴上那样的帽子,其形像就跟进村儿偷地雷的小日本鬼子似的,雷得死人。 所以事实证明,长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也有可能是鸟人;戴帽子的不一定是潮男,也大有可能是衰鬼。就拿这个营地来说——汗!现在是满眼的衰男囧女。偏偏他们自认为很可看,都以能戴上这样一顶帽子为荣。满眼的护耳冬帽啊,瞧上去一个个的头颅跟发育不良的南瓜似的,TT……可见史前与现代,审美观的出入还是非常之大。 孙志新死活不肯戴那东西,觉得就算是明清的瓜皮帽都比这个好看……可事实是,当你的观点都与大家不同的时候,你就会成为另类。所有人脑袋上都扣着那样一顶帽子,就孙志新光着脑袋……好吧,毕达拉察阿苏就是这么与众不同,他喜欢设计出帽子来给别人戴,他自己则喜欢标新立异的不戴它。 布库也有一顶这样的帽子,不是孙志新缝的,而是康的女人缝给他当作礼物送的。布库戴上它倒是显得挺可爱,黑黝黝的小脸才巴掌大,护耳一放下来像是整张脸都快遮完了一般,咋看咋萌。还是小孩最好,再丑的东西,再俗的东西,就算是大红配大绿,穿戴到他们身上一样的非常卡哇伊,这是由他们本身的天真无邪气质决定的。当然,也有自家儿子无论怎么都可爱的心理在作遂,孙志新便觉得所有戴帽子的人里头,唯一布库还看得。 现在孙志新正在自己的帐蓬里给纳鲁重新缝皮服,,同时借着这个机会向部族的妇女们展示简单的量制、裁剪、如何根据一个人的体型制做出躯干及衣袖部位的技巧。 一来知道那头巨狼不会在山坳里出现——嘿,孙志新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大奔。大奔是啥?大奔便是名贵的有钱也买不起的富豪级奔弛轿车。孙志新觉得它那范儿就是有大奔的味道,昂贵、出众、性能出色,它的每一寸都是奢侈与地位的象征,有钱也不见得能拥有得起,就跟那头巨狼一样。二来那里确实是个风口,现在天气越发的冷,没事去那里吹风,是傻子才会干的事。三来部族里的女人们确实需要一个领她们进缝衣服这道门的领路人,所以孙志新很老实的呆在自己帐蓬里当缝衣男。 孙小鲁就没有那么乐意了,狼的性格是野性的,它们更喜欢在野地里撒野。不能出去遛哒,孙小鲁便怏怏的呆在孙志新帐蓬里,见什么都要上咬两口撒气。孙志新现在都不拴它,它也认定了孙志新,通常不会离开孙志新五步以外。女人们对它越来越熟悉,对它的存在越来越习惯,胆子大的还敢伸去去逗它,反正现在它的乳牙也咬不疼人。 孙小鲁咬来咬去也咬不疼人,最后自己都放弃了,懒得向这些总喜欢来抚摸自己的女人动嘴。孙志新瞧在心里,乐在心里,就当孙小鲁在练牙,借着这个机会习惯和人类的相处,迟早它也会喜欢上这些朴实而善良的史前野人。 总之,多种原因组合到一起,孙小鲁的存在已经不能再引起任何不良的反弹与排斥。 这天,孙志新正在缝纳鲁的裤子。衣服已经缝好了,随着缝制手法越来越熟练,程度和质量都上去了,不会再出现上一次那种夜店猛男的囧人囧事。而妇女们学会了后也不光在孙志新这里呆着,一般遇到难题才会来问,平时不来,帐蓬里就孙志新和布库,还有孙小鲁在那里四处啃咬东西磨牙。 正在和最麻烦的裤腰搏斗,奥瑞克走了进来,脸色显得十足的凝重。 孙志新愕然抬头,打手势问:“怎么了?” 奥瑞克道:“你出来一下,跟我一起来看看。” 看到他那脸色,孙志新心里陡然就有了不好的预感,忙放下手里的东西跟奥瑞克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有个多年没见面的高中的女同学回来了,熟识之人便聚众邀约,突拉拉的集结了一大帮子出去吃饭。 众人在那里研究菜谱的时候,发现一道菜的名字很新奇,叫做羞羞菜。好奇之下没管它价格昂贵,众人都同意点一份来试试。 结果等菜送上来,众人皆雷。所谓的羞羞菜居然是暴炒猪**……难怪它叫那个名字。 于是乎无论男女,大家一起用筷子扒拉着菜看,都好奇嘛。只不过,倒是没有人有勇气去吃。 有个女同学的老公小声道:“好小……猪的个头那么大,**却这么小……这一盘,大概得二十几根猪**吧?一头猪才一根,难怪这么贵。” 根这个量词把老子雷坏了,难不成一头猪还长几根那啥的?于是俺很嘴快无脑的接了句:“确实小,跟人的没法比。老子念小学的时候都比这个生得大!换了是人的,怕是两三根就可以炒上一盘。” 众人全体喷,俺这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只恨不得挖个地缝钻进去…… 更可恨的是还有一个更无良的已婚男士喷出一句:“剁下来之前先用手撸一撸——大约一根就够炒一盘。” 这回我也喷了…… 122、变天了 两人钻出帐蓬,奥瑞克带着孙志新走到了河边便停下,孙志新迷惑不解的看着他,打着手势问道:“你带我来看什么?” 奥瑞克睁大了眼睛紧张的极目远望,又侧耳做出一副倾听的模样,脸色无比凝重的道:“看,听,感觉身边的一切,然后告诉我你感觉到了什么?” 这是干毛?带自己出来领悟天地的奥秘,把自己培养成下一代的神棍? 孙志新微微皱眉,这老头很多时候都神叨叨的,可他并不是精神不正常的神经病,他有这种表现只能表达有些不同事寻常的事情正在发生。 孙志新定了定神,开始认真的去看,凝神去聍听。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6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前方的天空一片万里无云,整个碧空如洗一般显出满眼的澄蓝,竟是近段时间里难得的好天气。那片天空看起来深逐而悠远,看着它时让人感觉心灵都放空了,显得宁静而祥和。空气很干燥,又显很清新,似乎并没有什么可以引发奥瑞克脸色出奇凝重的原因。 再看向正前方的树林,它们前所未有的安静,树梢笔直的伸向天空,棵棵树木都显得挺拨而俊逸。小河也静静的流着,近段时间的大量捕鱼似乎并没有造成鱼群数量减少的感觉,它们仍是在清澈的河水里清晰可见,正欢腾的跳跃着,时不时还有鱼跃出水面,在阳光下展露自己雪白的肚皮。 孙志新忍不住微微浅笑,他喜欢这样的景色,美丽、宁静,一切都自然而美好。 才笑得几下,笑容便在脸上凝住。 不太对! 那鱼显得太活跃了,不像是快活的在翻腾,反倒像在惊恐的试图逃离什么。 在觉察到这个以后,孙志新便感觉到了更多的异象。 天空里没有一丝云,这不正常。记得纳鲁和泰格都曾经说过,一年之中到了这个季节会时常有细雨,也就是说现在应该是处于某种梅雨季节。实际的情况是不仅好长时间没有下雨了,更不该出现这种万里无云的好天气。 再侧耳细听,耳里听不到秋虫临冬垂死的声嘶力歇鸣唱,这也不正常。眼下已经是它们最后的机会,正常情况下它们应该不遗余力的大声暄哗才对,而现在,太安静了! 树梢笔直的伸着,只因为没有风,一点都没有,怕哪一丝丝儿的气流涌动都感觉不到。太安静了,这也不正常! 那片天空,虽然看上去很平静,但仔细看时却有一种危险来临的先兆。便如暴风雨来临之前一样,总是太过平静,以这种平静来预兆接下来的风暴! “不太对,是不是?”奥瑞克轻声道:“我已经观察了几天了,就怕是我自己疑心多猜的结果。可无论我怎么观察周遭的变化,越是看越觉得不对头。孙志新,你的来历非凡,懂的东西远比我多,你怎么看?” 孙志新没有回应,仍是在仔细的观察周围的一切。这种不正常的感觉他没有遇到过,但他隐隐觉得自己在哪里见识到过,记忆里这种现象发生以后气候会变得非常糟糕! 到底是什么的? 孙志新一时半会又想不起来,隐约只记得这是一种极其罕见的气候现象,并不容易发生,因此相关的东西他虽然看到过,可又距离自己的现实生活太遥远,因此并没有多去注意它。现在他正努力的观察,拼命的去回忆,试图把自己所看到的,听到的,感觉到的一切像杂乱的碎片像拼图那样去重组,拼接成完整的图像,用以唤醒自己的记忆。 奥瑞克见孙志新在沉思,明白这些不正常的迹像已经引起了他的注意。如此甚好,这人的脸色开始变得凝重,说明一切都不是自己在胡思乱思,而是事态的发展真的和平常不一样,它同样引起了这位毕达拉察阿苏的警觉。 以不打搅孙志新思考的声音轻声道:“你注意看,小河的水也比以往多了。” 那不叫水也比以往多了,精确的说话应该是叫做水位上涨。孙志新听在耳里,禁不住心中微微一动。无风、无云,一切都静得不正常,结合目前已经入冬的季节时气,这只说明一件事:目前正有一个巨大的锋面气流正在附近形成,强大寒流遭遇了同样强大的暖流,两种气流争锋之下就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出现。锋面初汇之时,两边气温的互相作用抵消之下,天空就会表现出如此的平静。而目前是冬季,寒流必然会占上锋,也就是说短暂的平静之下,强大的寒流就会袭来,同时带来势不可挡的强隆温天气。寒冬,也就真正的来临了! 不对,它没有那么简单。结合部族里所有更具有学识的人对冬天的描述,类似于奥瑞克,齐格力,纳鲁这样的人都是淡到冬天就色变,他们都以凛冬的字眼来形容这里的冬天,所以真实的情况不会只是寒流袭来加强降温这么简单,有什么更厉害的东西藏在它的背后一起来临。 会是什么? 又抬头仔细去看天空,隐隐约约的觉得这种平静就像处于暴风眼的正中心。就像所有龙卷风的风眼一样,跟它外围的湍急气流不同,它的正中心反倒是平静的。 冷暖气流形成的暴风眼?小河的水位上涨?强劲寒流的强降温?不对,不对,还缺了什么更重要的东西。 耳边听得奥瑞克轻声道:“上一次遇到这样的平静时遇到了有史以来最冷的冬天,整个冬天损失了整个部族一半还多的人口。祈祷先祖保佑,今年会比那一年来好。”强笑了一下,又道:“也许会更好,先祖已经显灵过了,他们把你送到了这里。瞧!”干巴老头儿推推头顶的护耳冬帽,强笑道:“人人都有一顶这个了呢!” 奥瑞克的话触动了孙志新的警觉,脸色大变的冲他一通手势乱飞,连迭着问:“你说的那个最冷的冬天是怎么回事?今年夏天我没到来的时候是不是遇到过洪水?连着这几年的冬天是不是一年更比一年寒冷?夏天不发洪水的时候是不是一定是旱季?” 奥瑞克怔然,忙道:“你慢一些,慢一些,太快了我看不清。对,是一年比一年更寒冷,冷的时候真的可以冻死人。洪水?有的。不发洪水的时候也一定是旱季!发洪水的时候发得倒不是很厉害,不过一但旱起来,那个就比较恼火,连森林里的野兽渴死的都不少。” 干巴老头儿诧异的看着孙志新,道:“你怎么知道这些?就跟你亲眼看到的一样。那个时候你不是还没来吗?” 孙志新脸色大变,变得灰暗如土一般面无人色。 他终于知道自己一直觉得不安,并害怕的东西是什么了。 按照奥瑞克的描述,连续几年非旱即涝,且冬天时一年更比一年寒冷,又加上眼下是枯水期却出现河水水位上涨的反常情况,以及天空的反常平静,气温的沉默无动静,还有动物的反常表现——当所有的拼图碎片组合到一起的时候终于拼凑完整完了整幅拼图,一切迹象都在告诉孙志新,这只说明一件事: 小冰河时期已经到来! 冰河时期简称冰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大冰河时期,两个大冰期之间的时间间隔可以是几个纪,科学家们根据统计资料认为,大冰期的出现有1.5亿年的周期。大冰河时期的时间会非常长,长到会让星球上的动、植物种类重新洗牌。狭义的冰期指小冰期,俗称小冰河时期。它们的时间间隔为几百年,持续时间可以短至几年,也可以长至几十年,像历史上的明朝,就经历了小冰河时期。在15801644间,气温达到千年里最低的时候,直接或是间接的导致了明朝的衰败。 说到明朝扯得有些远了,但小冰河时期的低气温,非常直接的导致动、植物数量的大量下降,对于一切生物的生存都大大的不利,对人类也是一样。而它的寒冬,特别是气温最低的时候,其威力足以致命! 针对目前的情况下,小冰河时期的强劲寒流带来的大降温,降温程度之居烈,降温的过程之迅速,都会叫这些身不遮体的史前人类毫无防备!就算是目前已经有了皮衣,可其推广程度连普及的百分之一都还没有达到,就整个部族而目,仅是泰格和奥格有了这个东西,连纳鲁的都还没做完,别的人更没有。一但迅速而强烈的小冰河时期强降温到来,被冻死的可能会无限的大!依孙志新在科普频道看到过的关于小冰河时期的描述,最强劲的气旋中心温度可以低到零下一百一十四度,这样的低温就算是有着皮革衣服护身的泰格与奥格都不见得能躲得过去!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6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还有随即紧跟着到来的强降雪,大范围结冰,天气突变甚至可以引发冰雹,这对于整个部族来说,完全就是灭顶之灾! 这不是以人类之力可以抗拒的变化,现代凭借发达的科技力量也许可以,但在这里,办不到! 唯一的出路便是逃!利这段短时间的平静,用最快的速度逃到那个准备用来过冬的山洞里! 见孙志新面色如土,冷汗自额头涔涔而下,奥瑞克便知道自己这几天一直在担心的事情终于变成了事实。他预见到事实的坏开头,孙志新则预见到了如果大家不能及时脱避这次灾害的可怕结局。 “怎么办?”老头看向孙志新,额头上开始往外冒大滴的冷汗。他其实知道该怎么办,说白了也是一个逃字,但他更想听听毕达阿察拉苏的意见,以他的见识,自己的智慧,希望结合到一起时能归纳出一个更好求生方案。 孙志新挥手果断的比出一个决然的动作:“逃!越快越好!慢了一步都会死人!” 老头儿倒吸气,孙志新的判断与他一模一样,在这之前他只不过是在犹豫不决罢了。 两人四眼相见,正等急切的细商。哥本跌跌撞撞的从远处奔来,口里惊恐慌交急的大叫:“智者,孙志新!快去看看阿尔法,他头疼得满地打滚!” 阿尔法头痛? 孙志新苦笑了一下,与哥本的急病乱投医不同,他一听见这个就明白阿尔法头痛的原因:那台大功率的人形雷达显然也察觉到了这场巨大的危险的到来,所以他才疼得那么厉害。甚至不必主动的去感应,强大的危机就主动的纠缠上了他。 经三人确定,危机已经形成,现在所在做的,就是抓紧一切时间赶来在要人命的寒流来临之——逃! 作者有话要说: 有个再婚的朋友半夜打电话来跟我吐苦水,说她的第一任丈夫已经三婚了。曾经她爱他爱得很深,听到这样的消息她都不知道自己该做何反应。 我想了一阵,冷静的告诉她:“你不用自怨自怜找自己的毛病,说得简单点吧,一个和一个朋友处不好,可以说是那个朋友的毛病;和另一个朋友也处不好,还可以说是那个朋友的毛病;可和所有人都处不好,那只能分析自己的原因,是哪里出了问题才会导致众新判离。做人,最难的是看清自己,而很多人都看不清。你前夫一而再,再而三的离异,也许并不是你的错。也许是他本身就生了一颗不安宁的心,手里有着芝麻的时候看到了苹果,有了苹果的时候又看到了西瓜,所以他总是在丢弃,总是在选择,你不过只是他的一个里程碑罢了。而里程碑都是拿来干什么用的?就是用来被抛离在身后的!” 我那同学便感伤的叹气,问我该做何反应,那人却是请了她去吃三婚酒的,问我要不要去一趟。 我一听便大怒,深为我那同学不值,便道:“去,一定要去!我要是你,就穿上最漂亮的衣服,把自己打扮得像颗圣诞树,灿烂的笑着去!去了也不吃酒,只是认真的看他,看他衰成了什么模样。然后对他说:知道你过得不好,我就放心了!三婚?第三颗好白菜被你给拱了!”然后拍拍屁股NND萧洒走人! 我那朋友噗的一声就笑了,说,还是你更恶毒,我本想着找你去撑场面冒充我男人的。 充毛,太假了,傻女人才会这么干,还没出场,气势就弱了几分。就是一个人潇洒的去!告诉他,去掉你,其实日子更滋润。老娘一个人也可以活得洒脱自信,自立还坚强! 接着又聊了会儿,各自睡觉。 这夜,我睡得极好,大爽! 过几天听到捷报,我想我心情会更好! 123、逃 孙志新霍地转头向奥瑞克,两人眼神一对之间,孙志新无比肯定的冲奥瑞克点点,手势如飞的飞快比划:“那个来了,我们绝对抗不住。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里去岩洞!” 小冰河时期大降温这一系列意思用手势比划不出来,孙志新只笼统的比出一个模糊的代表意义。奥瑞克虽然看不懂,却知道孙志新比划出的那个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当即挺直了背,整个人像是瞬间便高大了起来,厉声高叫道:“在营地的,都给我听着。以纳鲁的名义,所有人立即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出发过冬!” 孙志新拉了一下奥瑞克,冲他比划。奥瑞克会意的又叫道:“布库,布库,在哪里?赶紧回来,你吉玛需要你!” 小黑犬带着孙小鲁飞快的从河边树林里奔出来,跑到孙志新身边,气喘吁吁的问道:“吉玛,什么事这么急?” 孙志新冲他打手势:“你先把孙小鲁带回帐蓬后再到我这里来。我没有办法说话,需要你当我的嘴巴。” 布库见孙志新面色凝重,奥瑞克的脸色也焦急难看,敏锐的感觉到了有不发的事情正在发生,二话不说的拉住还兴奋得上窜下跳的孙小鲁往孙志新的帐蓬跑,把它拴好了才跑回来,对孙志新道:“吉玛,你,我当你的嘴巴。” 哥本站在一旁见没有人搭理他,不禁大急,道:“孙志新,你就不管阿尔法了?亏他那么看重你这个朋友。” 孙志新又急又怒,被哥本一句话堵得险些闭过气去。烦哥本情急之下在这个时候来尽添乱,孙志新手势飞舞的冲哥本比划。 布库机灵的道:“阿尔法,他,没事。吉玛说,他的头痛,嗯,是他看到了危险才会这样。”布库不太确定孙志新表达的感觉到这个意思,所以用了看这个词,又道:“他很快就会好,不用管他,就让他在营里休息。嗯,吉玛还说,他需要你。你跑得快,立即去通知纳鲁和泰格,让他们把猎人队伍全体带回来。有……有…… 危险到来了,必须立即回来,打猎事情马上停下!马上!”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6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哥本心里一松,猛然也想起阿尔法的古怪本领确实会导致这种不良反应。脸上犹豫了一下,看看阿尔法的帐蓬,又看看一脸凝重表情的孙志新和奥瑞克,果断的道:“好,我去!有空的时候还是帮我去看下阿尔法,我不太放心他。” “等等!”布库又叫道:“吉玛还说,在这之前先把塔里木找来。” 哥本瘸拐着飞奔而去,片刻后塔里木像铁塔一样赶至,身后还跟着一脸茫然的夏尔。奥瑞克则冲孙志新道:“这边就交给你了,我去协调族里的事宜。”老头说完就走,速度快得简直能赶上年青人。 布库用眼睛盯着孙志新飞舞的手势,一边对塔里木道:“塔里木,吉玛说,让你赶紧出发去通知齐格力,停下手里的工作,迅速赶回来搬迁营和食物。另外找人去通知海风部族守在海风的族人,让他们立即停下手里的一切工作,赶紧带上所有的东西离开那里,赶往过冬的洞窟。” 塔里木心中一紧,问道:“发生什么事了?下雪的日子不是还有一段时间才到?” 这个用手势解释不清,孙志新只得让布库转述道:“你别管那么多!只要知道现在的情况很危险,需要立即全体迁移到过冬的洞穴那里,要是慢了半点都有可能会冻死人。” 塔里木脸色大变,对孙志新的本事他一向深信不疑,现在看他一脸的肃容就知道事情很棘手。心里想着自己在遥远海边的族人,脸色便更显惊白,惊慌的搓着宽厚的大手,疾声道:“我去通知齐格力没问题。可猎人们都出发了,找不到人去通知我的部族那边。” 夏尔向前探出半个身子:“我去通知齐格力那边,你回自己的部族通知族人。” 塔里木看向她,脸色大是温柔,道:“你是女人,你去我不放心。” 夏尔道:“去,别拖拖拉拉的,我行。我知道你的族人对你来说很重要,一定要尽快通知到。齐格力在哪个方向我知道,上次去你部族的换盐队里也有我,一来一回路我走过两遍,认识路。你放心,这事我办得好。”说罢,竟不理塔里木,只冲孙志新点头:“孙志新,这事交给我办。” 孙志新微微犹豫了一下就点头,夏尔性格虽然毛躁,但胆量过人,很值得信任不说又强壮具有自保能力,而且去齐格力那边只有一天的路程,与齐格力等人汇和以后就安全了,可以派她去。 布库看着孙志新的手势,对夏尔道:“吉玛说可以,带上你的吹箭,食物和水,再去他帐蓬里拿上里间里放着的长刀,立即就出发!哦,还有,尽可能穿得暖些。 夏尔做事是个风风火火的性格,转身就要跑,却被塔格力一把拉住,用力在她脸上吻了一下,低声道:“当心些,注意安全,记得躲开野兽。我……等你回来再说。” 夏尔大大咧咧的任塔里木亲了一下,毫不知羞的回吻了一下,道:“你也小心!” 孙志新目光温柔的瞧着这两人的亲昵互动,受两人互维护支持的行动所影响,心里反倒没有刚才那么急迫紧张。越是在危急的时候,人越是能表现出那个最真实的自己。塔里木很好,憨直而勇改,看似粗鲁实则对自己喜欢的人很温柔;夏尔也很好,热情而果敢,为自己喜欢的人什么都肯做,是一个不输于任何男性的巾帼女子。这样的塔里木和夏尔之间流动的毫不造作的情意让人真切的感觉到了史前人类的真挚,真是值得祝福的一对。 孙志新冲塔里木比划着道:“路途遥远,你自己路上小心。海风部族离猎人部族距离太远,必然来不及支援,你通知了你的族人后不必回来了,更不要试图带他们来支援这边。让你的族人带好所有东西,迅速赶到洞窟,接应全部的人。记得做好防守工作,还要记得尽可能多的收集木柴。” 所有的指示干净俐落,布库很好的翻译给了塔里木听。塔里木脑筋不灵光,却能很好的执行指挥者分派的任务,当即紧记在心,一个字都怕听错。 片刻后,两人准备妥当,一人拿了孙志新的丛林野战刀,一人拿了那把峨嵋剑,连矫情的告别都没有,爽利的各自出发。 布库这才得了空,问孙志新:“吉玛,我们呢?” 孙志新打手势道:“你也去收拾自己的东西,能带走的全部带走。你先收拾着,把东西全部打包集中收拢到一起,你那边东西少,弄完了就过来帮我。” “打包?” “就是捆起来,再集中,能捆到一起都捆到一起。” 布库明白的跑开,孙志新疾步过去寻找奥瑞克,与他一起协调整个部族的收拾迁移的事。 突然面临这种情况,史前人类的优劣顿时立显无遗。劣处是他们行动杂乱,无织组无纪律,做事跟没头苍蝇一样,乱哄哄一边乱不说,更是分不清轻重缓急与主次细节,总是想到什么就干什么,毫无效率可言。 面临突发的这种危险,同时又缺少对小冰河时期极端恶劣气候的认识,他们这种缺少认知的劣势显得非常致命。所以孙志新只得努力配合奥瑞克进行协调,统一分配先干什么,后干什么,谁与谁配合工作,场面才显得好点儿。 好处是史前人类这点好,他们穷得没有多少东西可以收拾。帐蓬只需放倒卷起来收好就可以带走,支撑它的东西都可以不带走,支起来的时候重新找材料就行了。其它的东西需要带的也不多,远不像现代那样需要拉拉杂杂的带很多东西,贫穷唯一的好处在这个时候体现了出来。 奥瑞克的命令一下达,整个营地就炸了窝,留守营地的人全体动作起来,飞速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收拾完了自己的,又被孙志新领着去帮别人收拾。离开营地打猎的猎人的窝棚也被拆开收拾着。 孙志新和奥瑞克疾步四处奔走,见到老人连一根干柴都不愿放过打算带走的就劝他该放弃的放弃,这是逃难,不是搬家;见到有打包打得乱七八糟的就教导他们如何正确打包,这对史前人类来说是个技术活,而正确的收拾自己的包裹又是保证行动的唯一方法,半点马虎不得。 有了孙志新与奥瑞克的通力合作,整个营地在两人的指挥之下由乱成一团的局面慢慢变得杂而不乱,又有着东西不多的好处,看样子只需半天就可以收拾完毕。 这些的东西是需要第一批弄走的,然后便是储备来过冬的食物,这才是大头事情。经过长时间的准备,部族屯积的食物相当之多,要把这些东西全部弄走会非常的耗时耗力。 看着整个营地鸡飞狗跳的忙碌着,孙志新奔回自己的帐蓬那边,先收拾泰格的,再收拾纳鲁,最后才轮到自己的。 泰格的帐蓬最好收捡,根本就没啥东西,整个儿就是一个只用来睡觉我窝棚。纳鲁的要多一些,收拾起来倒也不是很费事。孙志新自己的帐蓬东西就多了,几乎什么都重要,什么都需要带走。孙志新只把坑里自己埋藏着东西起出来打好包,其它的等泰格和纳鲁回来再说。 大致将帐蓬里收拾了一遍,提着望远镜出去远远眺望。远方的天空还是一片宁静,宁静得如风雪即将来临一般,越发叫人不安。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7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一直忙碌到中午,纳鲁和泰格两人才带着猎人部队赶回来。哥本准确的找到了他们,中止了当天的打猎任务。像这样派人从营地里出来寻找猎人通知情况的事以前还没有发生过,纳鲁和泰格第一时间就感觉到了事情不同寻常,果断的放弃了追踪了长时间的野牛野,迅速带着猎人往回赶。 纳鲁和泰格一回营地就脚不停歇的直奔孙志新而来,纳鲁问道:“小新,你和奥瑞克察觉到了什么?” 小冰河时期的气候变化孙志新解释不清楚,只打手势问纳鲁:“信我不?信你的智者不?” “我信。”泰格在旁边毫不犹豫的点头,纳鲁也是。 “那好!如果我出错,大不了就是提前几天离开,导致部族少猎一些食物而已。如果我没有出错,往岩洞搬迁得越及时,危险就会越小。我现在无法清楚的能向你们两个解释为什么,但我知道我没有错。就听我和奥瑞克的,赶紧搬离,我估计不到几天,一场巨大的暴风雪就会来临!” 纳鲁拥住孙志新,在他脸上吻了一下,道:“听你的,我出去指挥大家。” 待纳鲁出去,泰格才挨上前来,也像纳鲁那样在孙志新脸上吻了一下。 孙志新微微一僵,随即放软自己任他抱着,打手势道:“别担心你在海边的族人,我已经派塔里木去通知他们了。” 泰格紧张的脸色松缓下来,又吻了孙志新的脸颊一下,道:“我还真担心这个,幸好万事有你,我放心。需要我做什么?” 孙志新想了想,打手势:“没想到气候会变化得这么快,让人有些措手不及,准备的工作就很不充分。你去带领你的族人,尽最大的可能制做那种大容量的柳条筐,配合纳鲁做食物的转运工作。” “好的。”泰格应了一声,又道:“把你的东西准备好,我和纳鲁来背,你的东西最重要,千万不要在混乱的时候搞丢了,你要是怪罪下来的话,我和纳鲁可担不起。” 孙志新心里一暖,忍不住回吻了泰格一下,泰格开心笑笑,这才转身出去了。 124、逃 当晚第一批运输人员就出发,包括猎人在内,除了很少的一部人留在营地继续做协调工作以外,几乎全部的人都参与了运输的任务,孙志新就是留守的一员。和其它人相比,他的负重量远远不够,与其让他也参与运输队,还不如留守下来做指挥工作。 和往年迁徙的规矩不同,以往需要被放弃的老人、残疾人被安排到和孩子一起,随着第一批人员先行离开。孙志新看着部族的人在拥抱、告别,互嘱珍重,心里却在想着齐格力。 大哥,我做到了!我答应过你,今天的冬天绝对不遗留下任何一个人在寒冷里绝望的等死,我做到了。只是我做得还不够好,你能理解么?千万别怪我,我的能力就这么大点,我很努力了。 心里纷杂的想着这个,孙志新却不知道自己的留下带来了一连窜反应,吸引了更多的人留下,比如布库,比如哈里斯,又比如哥本。 别的孩子跟随着第一批人员已经离开,布库却固执的带着孙小鲁留了下来,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吉玛需要一个用嘴巴来传达命令的人,很显然这个工作很适合他。 有布库的相伴,意义是重大的,他就像一件贴心小棉袄,温暖了孙志新的心窝的同时更加坚定了他不在现代有留恋和遗憾的心。在这里他已经爱上了许多的人,收获了亲情、友情、爱情,现在只想绞心脑汁迫切的希望自己能想出更好的办法来帮到自己,和这些族人。 哈里斯留下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孙志新,傻子青年特别喜欢孙志新,总是围绕着他打转,仿佛孙志新是他人生里头一个朋友似的。二是孙小鲁,哈里斯对这只幼狼爱护到了极点,俨然以看护者自居,因此孙志新与孙小鲁的留下就决定了哈里斯死活不肯走,非要等到孙志新和孙小鲁离开才肯走。 至于哥本,他的情况跟孙志新一样,负重低,不适合参与运输队。而哥本这个人又是个热心肠,他的观点是虽然自己腿瘸,可还是比其它人行动迅速,危险追不上他,他便留下来帮助孙志新。 大部队随着运输队离开的时候孙志新看到他在重重的亲吻阿尔法疼得大汗淋漓的额头,低声道:“你先走,我陪着孙志新。别担心,我很快就会赶上你。他是我朋友,不看着他我不放心。你懂的,换了你也会这么做。” 阿尔法便虚弱的笑,用力回握哥本的手,低声道:“我懂。你守着他,两个人一起安全的回来。”又咬了咬下唇,病弱的丑脸上掠过一丝潮红:“只要你们安全回来,到时候你想……无论你想什么……我都肯!你可……别出事,我的心,你也懂的。还有孙志新,没有我帮你们察觉危险,你一定要帮我守牢他。” “嗯,我知道了。”哥本又吻他,看着阿尔法被康背起来离开。 那一刻,孙志新整颗心都在颤。 朋友。 患难见真情。 所有美好的传说里描述的美好东西,大约便是这个了。 原因就这么简单,殊不知他们两人的行为只想让孙志新想狠狠的拥抱哥本这个脾气急躁又心性不定的跛脚瘸子,还有阿尔法那个只剩独眼被毁了容的丑八怪。因为只有孙志新自己才知道有人肯留下来陪伴自己坚守营地的巨大意义:在面临危险的时候,无论谁心里都是惊惧惶恐的。有朋友亲人在身边围绕,就给了你坚持下去的力量与勇气,人心因此才会变得坚强。 这些人就是如此可爱,如何能让孙志新不爱上这里,爱上这里的人? 奥瑞克也跟随着头一批人员离开,留在营地的人最后只剩下以孙志新为首的这些。奥瑞克预先到达洞穴那边进行调度工作,这边的则全部交给孙志新。干巴老头儿离开的时候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多说,只是转头过去的那一瞬间用手语重重的向孙志新打了个手势。 那手势若是要翻译成中文,简单得只有六个字:“保重!平安回来!”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7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然后便走了,给孙志新留下一个努力把佝偻的身子尽力挺直的背影,还有随着步伐跳动的杂乱白发。 孙志新便又潮了眼,觉得这死老头儿其实也挺可爱。 大部队迅速开离营地,逃向用来过冬的洞穴,留下的人不足三十人。 不是营地不想留更多的人手来留守,目前而言人手严重的不够,只能任由营地出现防守上的真空,把力量全部投入到运输这件事上。整件事是两个族长加孙志新和奥瑞克共同商量的结果——事情紧急,只能兵行险着,用最尖锐的力量办最重要的头等大事,其它的只能退求其次。 头一批运输人员携带着收拾好的东西以及一部份食物出发,按整个秋天累积的食物这个总量来算,所有食物运输还需三次才可以完成。孙志新根据自己上回得出的数据,精推细算来回的时间,结论是以全速的急行军,不像上次自己一行探查那一样一路走走停停,一来一回至少都得三天。也就是说转运完所有的食物,必须九天或是更多的时间。 现在孙志新最担心的事在九天以内大降温就会到来,如此食物不仅有可能无法完全运输到目的地就被中途打断而不得不被迫中止,还有可能使运输队中途就遇到危险,发生被冻死在路途中可怕情况。更糟糕的情况是他无法能判断具体会在哪一天上到来,他不是气象学家,更缺少了专业的设备,无法进行预判断。 一切,都只能是眼睁睁的等待,在焦急中煎熬。 现在,所能做的事仅仅只是祈祷,祈祷这史前的某位大神会发发善心,拖缓暴风雪的到来,给大家以时间来和这场危险赛跑。 第一天,平静过去。 整整一天的时间,孙志新带领着这不足三十人的人手采集枝条编制柳条筐,并将食物装筐、打包、固定,以备运输队回来的时候可以直接背上就再次出发。白天的时间除了吃饭,所有人全是马不停蹄的一直在干活,就连布库都没闲着,小身板如风般的跑来跑去搬运树条。孙小鲁跟在他屁股后头迈开四足飞奔,一次也能叼上一两根。 到了夜间,孙志新几乎每隔一个小时就会起身一次,用食指沾了口水伸到空中去探测风向。 如果能感觉得到它,就证明大变来临。风至,则天变!风变,则暴风雪来临! 幸好,整个一天过去空气都很平静。或者说,太平静了,越发让人不安。 所谓不知者无惧,孙志新与别人不同,拥有更多的现代知识,就越是知道小冰河时期暴风雪的可怖。像哥本虽然知道会有危险来临,也能知道它绝对不能小瞧,却不能像孙志新一样清楚这场危险到底有多大,能预判它真正肆虐起来的种种细节。布库和哈时期都是天真单纯的孩子心性,他们个个都能在安眠,唯独孙志新不行,心中装满了太多的恐慌与不安。 有时候一闭上眼,他就能看到被暴风雪掩埋的族人的尸体,在一片寒风呼号的冰天雪地里露出一只冷硬得如同岩石那样的胳膊或是腿,孙志新就会猛地睁开眼,了无睡意。 凌晨五点的时候,孙志新再一次爬起来测风向,而后做了一个风车插在营地的一侧,又看了那个静止的风车许久后才爬回去勉强闭眼迷糊了一阵。 第二天,又平静的过去。 白天继续干前一天的事,晚上孙志新仍然是睡不着的。帐蓬已经被拆卸带走,一行人只能席地而卧,因为夜冷,大家必须全体挤到一处才能保持得住体温。 孙志新、布库、哈里斯、哥本四人挤在一处,孙小鲁与布库一起被孙志新和哈里斯挤在两人中间,哥本睡在脚那头。大约是感觉到了什么,孙小鲁出奇的老实,孙志新没空管它的时候它就老实的跟着哈里斯或是布库帮着叼树枝,也不主动的在搬运食物的时候偷东西吃,咬不动也要补上去咬两口,仅是在别人喂他的时候才安静的吃自己的食物,表现得像一只乖巧的犬。 它现在安静的蜷在孙志新的胳肢窝下,把一颗头颅枕在孙志新的肩上。两颗乌溜溜的眼珠定定的看孙志新一会儿,又转过头去看天空,敏感而机警的嗅两下,显得安静又戒备,小小的身体像一张绷起来的弓,随时准备着暴发迎接危险。 忙活了连续两天,又睡不好觉,孙志新累得全身无力,想着,可是又睡不着,便捏了捏了它变得干燥的鼻头,很想对它说:“狗鼻子变干,预示着不是下雨也会下雪。狼鼻子跟狗鼻子差不多,你也感觉到了危险是不是?不知道大奔要怎么对付这场危险,我真担心它。” 可惜他是个哑巴,孙小鲁也看懂不手语。一人一幼狼只能花长时间四目相对默看,直到孙志新拿出纳鲁的皮衣来缝,它只差最后一点点,得赶紧完成让纳鲁穿上。 第三天中午,第一批运输队回来了,纳鲁和泰格两个高大的身影走在队伍最前面的位置,奥格只比两人落后几步,也是大步流星的疾奔着。整个运输队的人累得一脸疲惫,紧赶慢赶的才节约出半天的时间。 125、逃 便在纳鲁与泰格踏向营地的那一瞬间,孙志新就看出这两人仅在两天半的时间里就黑了,瘦了,一身的风尘赴赴,满脸的风霜交加。唯有两人脸上一对狼瞳与一对豹瞳似的眼睛依然清亮有神,或者说越发亮了,那是全神贯注在做一件事情的表现。 那两人也看到孙志新满身的脏乱,一双手为了制做更多的柳条筐来运输,以及其它的装筐、打包事情而被磨得满手的血泡。就连那双一向清亮灵动的黑眸也因为缺少休息而显得有些呆滞不灵活,嘴唇上一嘴的干皮,竟得忧急之下全脱了皮。 孙志新看到两人,两人也看到了孙志新,那两人停下了脚步,两双眼睛一起怔怔的长时间看着孙志新,很久,就像是时间都凝固了一般。孙志新干涩的眼睛则很忙,转向纳鲁,又转向泰格,下意识觉得分别才三天,倒像是三年,或者更久,久到他一看到这两人心里就有一种狂喜的感觉。 三人相望,竟是无话。却又有一股不必说任何话,大家也能懂的情意流转。 纳鲁大踏步走上前来,一把用力抱住孙志新,低声道:“让你吃苦了!” 抱了一抱,便放开。泰格走上前来也用力抱住孙志新,道:“小新,好样的!” 孙志新咧嘴一笑,眼里升起浓浓的潮意,这两抱,竟让他觉得自己吃再多的苦头都值得,心里翻翻转转的下意识想:谁叫我是你们的吉玛呢?在这史前时代当族长的吉玛,原来是吃苦比享福少的。你妈的,我亏了!更因为同时喜欢上两个,便是双倍的吃亏。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7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心里这样想着,却又升起一股浓烈的自豪,自家的男人,还有他们不得不为之奋斗的事,他孙志新全都罩得住!他们在奋斗的时候自己并没有落下半步,如此才能与这两个英武不群的男子并驾齐驱!爱情里更重要的事不是成天你侬我侬的腻在一起,而是互相做为对方的后背,坚定的守护着为对方支起一片天空,孙志新现在才懂得了这个。 半晌孙志新才强行把眼里的潮意逼回去,上前去拉住泰格和纳鲁,打手势:“立即吃饭,抓紧时间睡上一会儿,然后再次出发!” 没有谈情说爱,也没有互述衷肠,彼此的心思大家却都懂。爱情就是那么怪东西,不经历风雨,它总是很贱,只有经历过风雨和挫折,它才会散发出成熟的味道。 三人之间,没有谁去刻意的经营,只是共同经历着一切事件,果实却在自己慢慢的成长着。 睡觉的时间并不多,加上吃饭,一共才用去一小时。趁着睡觉的时间,孙志新轻手轻脚的给纳鲁套上他的皮衣,那人累得竟没有醒来,像个木偶一样任由孙志新翻来倒去的穿衣服。 一小时以后泰格和纳鲁重新上路,孙志新脸色毅然的望着两人的背影,又一次选择了留守。 第四天,变天了。 笋壳做的轻巧风车比新志新的手指还敏感,当孙志新习惯性去瞧它的时候,它正在轻快的转动。速度还不是很快,但代表着风暴的先锋已经到达。 起风了! 孙志新脸色微变,把自己的望远镜拿出来举着它去看远方的天空。在那里,他看到远远的天空中厚重的云层开始在堆积,虽然还没有向这边压过来,但瞧那模样,越堆越厚,层层叠叠的积在那里,如同压在人的心底,越发的叫人不安。 这便说明锋面的作用已经完成,强大的强劲冷气流很快就挥军直下,势无可挡的袭来! 把望远镜递给会使用它的哥本,指指那边的天空让哥本去看。 哥本只瞧了一阵便脸色大变,这样的云层他从来都没有看到过,它散发出来的竟是大军压境一样的味道! 面带惊惶的放下望远镜回望孙志新,他终于知道阿尔法为什么头痛得那么厉害,孙志新又为何夜不能眠。如果他早知道会面临这样的东西,换了他也睡不着! 孙志新冲他苦笑,有心解释云层形成的原理,又苦于身为哑巴说不清。只是心里知道,所谓厚积而薄发,它越是这样只堆叠不发作,只怕发作起来的力量就越发的宠大。用望远镜看着那一边厚实得如同山岩石壁一样的云层——它们甚至已经有合围成铁桶的趋势,孙志新便面色更加难看的判断出这是一种强劲的气旋。一但它完全形成并开始移动,其路径上便是强烈的大降温,风眼所及之处,气温更是极低! 这样的东西,真的会要人命! 第五天,天色继续转坏,云层堆得更厚,并开始一如孙志新所料的那样开始移动。方向直直的冲着这边而来。 当天深夜,纳鲁和泰格再一次回来,两人更黑,更瘦了。纳鲁身上一身的油汗泥,满身脏乱得像个流浪汉一样,泰格平时锐利而具有掠夺意味的灰白双瞳都没有神采,整个人显得筋疲力尽。 三人见面,无论谁都累得没有力气说话。孙志新准备好了食物让两人吃过,强行拖着两人去睡,自己抱住两人的大脚丫子,强撑着眼皮给两人揉脚。 五天,马不停蹄的急行军,这两人有多累,孙志新清楚得很。别的做不到,但他可以努力为这两人消除疲惫,让他们可以回复一些精力明天好继续赶路。孙志新努力的干着这个,按摩着那两双磨出了血泡的大脚,整个心都得疼的。 而那两人,一倒下去就鼾声大作,直到醒来时感觉到脚上的舒服劲儿才用满意浓情的睛神望着孙志新。为了节约时间,孙志新应该早些叫醒他们。可心里着实心疼这两人,孙志新竟是忍住心里的其它感觉让他俩一直睡,放纵自己去想:族长的身体也是肉做的,他们需要休息,其它的人也需要充分的休息,欲速侧不达,他们需要时间来回复精神和体力。 而事实是现在大家最缺的,就是时间! 醒来后,纳鲁向孙志新那个挪了挪,把头放到孙志新腿上,闭着眼轻轻吻他腿上的皮肤。老实说孙志新已经足足有六天没洗澡了,那味道绝对不会让人很感觉到愉快。但纳鲁一点都不介意,心满意足的把自己的头枕在自已吉玛的腿上。其实他也知道自己该起身出发离开了,可是他贪恋这种感觉,反反复复的只是想,再靠一会儿就好。 泰格的反应侧更直接,一手捉住孙志新的手,一手拉开裤腰把它伸进去盖住自己的腿间,拱到自己并没有勃发的位置去顶触孙志新手掌心,眼神柔和的望着孙志新,道:“我的,就是你的。我们什么时候举行仪式?纳鲁已经有过了,我还没有。” 这一次,泰格没有捏扭羞窘,孙志新也没有退缩,一切都水到渠成。孙志新轻轻曲起手掌包裹住泰格,一边用手指去逗弄他,一边浅笑着回望他,体味着情人之间的亲昵。 “一切都随你。”孙志新用自由的那只手冲他打手势。泰格像个孩子般的笑开,把孙志新的手掌从腿间抽出来,放到嘴边细细密密的吻着。 然后,又是出发,孙志新再一次坚决的选择了留下。做为两个族长的吉玛,心里就算再惧怕那股寒流的致命危险,他也必须做出一个榜样,不能丢纳鲁和泰格的人。 那两人,懂的。极有默契的竟是谁也没劝,默默的扭头背上东西就走了。 走至远方的山头时回望,还能看到孙志新的身影,像岩石那样立在营地边上看着这边。孙志新的个子并不高大,夹在二十几个留守的人员中间显得并不显眼,纳鲁和泰格仍是一眼就辨认了出来。 和别人比,他的背挺得更直,他的腰肢显得更柔韧坚强!像是激流中一颗顽固的磐石那样,那一小点的黑影一眼看上去竟似有着安定人心的力量! 纳鲁哑了嗓子,粗嘎着声音对泰格道:“发什么呆?快,接着跑!跑不动了也要给我走!别拖拖拉拉像个婆娘一样!小新还等着我们两个回去接他!” 泰格出奇的没有与纳鲁斗嘴,只是沉默的掂了一掂背上沉重的柳条筐,留恋的看了那个小黑点一眼,毫不停留在迈开大步疾奔。 与时间赛跑。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7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对,与时间赛跑,跑得足够快,才能在第三次回来的时候平安接回自己的爱人。 如同孙志新心里想的一样,为了他们,他选择留守。而那两人为了他,几乎是在拼尽一切潜能在奔跑! 三个人,无论孙志新,还是纳鲁,或者是泰格。能拥有这样的爱人,这一生便不算白活。 孙志新其实没有他们想像的那么伟大,不过他就是那种有着臭脾气的怪人,一但他选择了心里的坚持,他就可以散发出无敌的力量。他没想过要当什么定海神针,这当口他甚至自私得都无暇去顾及其它的族人,心里只有纳鲁和泰格。他知道这两人不会放弃自己,即然放不开,那么就抓得更紧一点,用这种行为去逼迫他们快一些,再快一些,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们两个。 第七天,云层堆积完毕,开始向着营地这边推进。起初速度还很快,随后越来越快,到了晚间时分,已经能感觉得到气流的涌动以及伴随而来的降温。 开始了! 一但气旋开始移动就不再能停得下来,它将会横扫路途上阻挡它的一切! 126、生死时速 孙志新站在帐蓬外用望远镜观察径直向着营地方向推移过来的云层时,哥本也忧心忡忡的站在孙志新身边,和他一起望着远方那一片黑压压的天空。 那样的云态早已经肉眼可辩,虽然不似夏天的乌云滚滚般的,而是一片洁白,可堆积之厚,气感之强,远比夏天的乌云还盛!感觉就像一片云山绝壁直接翻倒挤压过来一般!哥本被这般天地之威惊得脸色如土,一边担心的看着云,一边不停的去看孙志新的脸色,低声直是嘟咙:“怎么还不回来?” 他说的是纳鲁等人,他们早赶回营地一分钟,营地留守的人逃生的希望就更大。如若纳鲁等人回得晚了,而营地的人又来不及逃离,哥本不认为这片天地之威袭卷过来的时候还有人能活下来。哥本都准备好了,只要从孙志新嘴里出来一个逃字,他立即就会拦腰抱起布库抢先就跑。 可是,孙志新没有。情势越危急,他竟像是显得越镇定,因为前几天没有好好睡觉的眼睛这个时候反倒亮了起来,一股子刚毅不曲的意识在他眼里熊熊的燃烧着,逼得一双布满着血丝的眼瞳像似血玉一般,亮得震憾人心。 浓烈的恐慌气氛笼罩着整个营地,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围坐在一起,静静的守在篝火边,全都拿眼光去瞧举着奇怪道具几乎在不间断的观察天空的孙志新。 孙志新一直显得很镇定——他不得不强迫自己显得很镇定。史前人类跟他不一样,他们缺少像他这样的见识,早已经被那片可怕的天地之威惊得六神无主,在这种情况下他就必须镇定下来,冷静的思考,对当前的局势做出正确的判定。 孙志新觉得,等到纳鲁等人的再次回归之前应该还有一些时间,至少可以等到运输队回来将最后一批食物运走。当然他们也可以放弃这部份食物提前离开在半路上与前来迎接的纳鲁等人汇合,这会让大家很安全的逃离,可代价却是失去三分之一的过冬食物。 谁知道这个冬期会有多长?小冰河时期的冰期无法按照以往的自然规律来计算,冬期短还好说,冬期长的话,这种丢弃食物的行为无异于在自已的喉头割了一刀,那无法愈合的伤势会因为冰期的延长变成要命的致命伤,最终逼死一整个族群的人,因此一切都必须从长计较。 爱拼才会赢,面对着这样一个不得不豪赌一场的窘境,孙志新在大着胆子赌,赌寒流推进得没有这么快;赌纳鲁和泰格会赶在它的前头赶回营地;赌自己能把握住那狭小的一线生机。他依仗的只有一样东西——情人间的信任,信任对方会在危急之时成为支撑自己的那根脊梁骨! 到了傍晚十分,整片厚厚的云层已经形成铜墙铁壁之态,整个云层外缘吞吐不定的变化着,其大形势却是变化不太,像阿米巴变形虫一样变幼着各种姿态,坚定不移的向着营地这边推进。从望远镜看过去那云层似乎显得很近,孙志新知道它实际上离这里还很远,只是因为厚云堆积得太多,形体太过巨大,厚厚重重的压满整片天空,才显得似乎近得触手可及似的。 纵然在赌,孙志新还是做好了两手准备,他已经提前将剩下的食物完全打包完毕,所有人都穿上了自己最能保暖的衣物,在原地待命做好随时开拨的准备。纳鲁和泰格带领的运输队能及时赶到最好,如若赶不到,孙志新就会在事态变得无可挽回之前带领留守的所有人夺路狂奔。 当晚,没有几个人能安然成眠,气氛越发的紧张不安,连饶舌多话的哥本都不肯在再多说话,自动的一遍又遍的检查各种准备,用这种强迫性的行为来稳定自己的心情。气温则更是越来越低,已经能让人感觉得到手脚僵硬,下意识的搓揉着自己的四肢导致完全无法入睡。孙志新用肉块熬了一大锅姜汤让众人喝得暖和些,众人才能勉强的入睡。 入睡时分风势变得更疾,而且一整晚的时间风势都在加强,风声由呜咽变成鸣响,又由鸣响转变成鼓动,到了天明时分已经是疾风劲扬! 风势卷云,隐约已经能听见风声大作,又见得云势舒展翻卷,移动的速度越发的快。 孙志新做出来测风速的风车已经不能用了,它在疯狂的旋转了一晚上以后已经彻底宣告阵亡,四分五裂的被吹得不知去向。现在刮在脸上的劲风已经彻底转变成了寒风,吹在脸上如同寒冰抽打一般,气温已经迅速的降到了十度以下。 众人匆匆吃过早饭,仍是像夜晚那样聚在一起保暖。哈里斯将布库抱在怀里,布库又将孙小鲁抱在怀里,两人一狼六只眼睛一齐望着孙志新。 孙志新像风标一样站在寒风里,整个身体挺得笔直,仍是只做一件事:用望远镜观察那一片云层,默默的根据它们的移动速度和离这里的距离估算它们什么时间会真正到达。 哥本挨挨擦擦的挤到孙志新身边,像连体婴一样贴到孙志新身上取暖,上下牙打着颤道:“现在走?” 孙志新挥手打了个手势,哥本看懂了,意思是:等! 过得一阵,又去问孙志新,仍是得到这个手势,等。 整个一上午,哥本和孙志新两人都在进行这样的互动,一个问题不变的询问,另一个则总是以简单的手势回答,等。 等! 等!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7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等! 不到最后关头,绝不放弃! 等到中午过后,云层推过来显得更近!滚滚云海已经如同有形有质的实体一样推过来,漫过山谷和树林,填满眼帘! 被吞没的山颠或是山谷卷起一片飞沙走石,树林被吞没时更是发出如同呻吟一般的杂乱破碎声响,听在耳里直叫人心动神摇,惊得人脸色惶恐。 哥本颤声问道:“孙志新,还不走?再迟就走不了了!”他整个人骇得两股战战,似乎随时都会忍不住要夺命而逃,却总在迈出脚步的时候硬生生停下,仍是咬着牙站在孙志新的背后。 孙志新举起手,正待打出那个万年不变的等的手势。整个手掌停在半空停了一会儿,突然重重向前一挥! 走! 哥本放眼望去,远远急速奔来的一群小黑点可不正是纳鲁与泰格带领的运输队! “族长!”哥本欢声大叫:“你们终于来了!” “孙志新!”纳鲁人未至,声音已经抢先传到:“我赶回来了!” 泰格像匹猎豹一样越过纳鲁冲到了队伍最前头,冲新志新厉声叫道:“小新,赶紧准备,大家一起离开!” 孙志新满眼的潮意,他终于等到了,他就知道这两人绝对不会让他失望!他们在自己都快要坚守不住的最后关头抵达! 霍然转身,冲布库挥出密集的手势。布库打着冷颤把孙小鲁放到地上,曲着腿从哈里斯怀里爬出来,结结巴巴的大喊:“吉玛有话,大家做准备,各自按照自己能携带食物的量带上一些,别超量,为猎人们减轻负担。大家伙儿,跑!” 随纳鲁和泰格赶回来的一群人如炸窝的马蜂冲进营地,见东西拎上、背上就跑,谁也顾不得说话。孙志新更是顾不得与泰格和纳鲁表达什么,只来及趁两人奔过自己时冲他们两人点点头,自己往肩上扛了一大条牛腿和一卷绳子,领先撒腿就跑。他自己的情况他自己知道,比速度比耐力都比不过这些史前彪悍人类,明智的做法是笨鸟先飞才要紧。 纳鲁像一匹奔马一样掠过孙志新身边,一手抄起布库抱在怀里,另一手扯了个大柳条筐背上背上,迅速转头赶上了孙志新。 “快走!”泰格大声喝道,一边飞奔着寻找自己要背负的食物,一把又扯住分不清东南西北乱撞一气的哈里斯,叫道:“这边!” 憨青年倒也没有傻得彻底,被泰格伸手一扯,总算找到了正确的方向,嘴里大声呼唤着孙小鲁的名字,自己则用双手抱起一只柳条筐开跑。 孙小鲁比他机灵多了,早追着孙志新的屁股后头一阵飞奔。它四足撑地,又无任何负得,纵然还是幼狼,奔行起来也是极快,竟在追在孙志新后头半分也没有落下。 一群人冲进来,又带得另一群人迅速离开,中途没有半分停留。两支队伍一合就拢,全体向着山洞的方向亡命狂奔。 众人身后,劲风追得更疾,那风速好像更加的快了。 没人有余暇回头去看,只听到那浩大的如同摧枯拉朽一般的声势,也能听出它的可怖。 也不知道有多少枝叶在跟着风势随风颤抖,也不知道它一路卷起多少沙尘灰石,只听得背后一片狂风呼啸与枝折干断的破碎声此起彼落,离众人的距离竟像是十公里都不到,宛如一头庞大的巨兽追在人身边似在择人而啮一样! 孙志新一边狂奔,一边心里暗暗着急。纳鲁和泰格的紧赶慢赶奔回这里,不能说来得不及时,但以天气变化的速度来说,仍是显得不够及时。更何况人速不如风速,也不知道奔出多远后会被风速给追上,那时候会发生什么他完全无法得知。 脑里焦急的想着这个,突觉身边人影恍动,泰格已经赶了上来奔行在孙志新身边。那人脸上透着一片连续几天重度操劳累出来的不正常潮红,正在奔行用一双灰白的瞳关切的看着孙志新道:“小新,跑得动不?跑不动的话我先背你一段,你省省力气。” 孙志新打着手势要他闭嘴节约力气不要说话,自己举着手指在嘴里舔了舔,伸到空气中去测试风速。 按照自己的判断,现在风速已经超过了五级,正在往六级的程度攀升,而未来它必然会更加的急劲,必须抓紧这个它还在继续增长的时间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一手搭上旁边的纳鲁的手臂借一把力跑得更快,另一手急切的冲泰格打手势。泰格看着孙志新的手势,边跑连大声厉喝:“都给我不要命的跑!一定要在天黑以前跑过桄榔林,到达山崖前的树林!” 对,孙志新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因为他有一种感觉,随着这种风速的增长,晚间必然有大变故,不躲进那片林里并借着山崖的保护,一定会非常危险,因此一定要赶在天黑以前到达那里。 就算是拼了命和风赛跑,也一定要跑到那里! 这是一场和大自然威力进行的生死时速,跑得慢了就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出去喝朋友的生日酒,我本来不想喝的,一直在那里装B装低调装矜持装含蓄装大家闺秀扮斯文。结果呢,什么叫做贱男人?像俺这号的便是,被三朋四友一劝酒,实在抵抗不住就喝了两杯高度的白酒,然后酒劲就上来了,拎着酒瓶子四处找人拼酒、灌酒,活他妈像个二流子一样。 最可怕的是不只是我,那帮子嘴巴上叼着烟装大尾巴狼的爷们儿的烂德性跟我一模一样,果然是人以群居,物以类聚……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7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再接着,就乱套了,管它谁是谁,无论公的母的小的老的,只要打自己面前路过,一律逮住了就先灌一杯再说。 朋友有几个领导也来吃饭,当时朋友给我们这一伙子贱人交待了任务,说是要把他的领导给伺候好了,一定要让他们喝尽兴。哪知道俺们一上桌就兴高采烈的自己喝开了,那几个领导直接被我们撇旁边凉快着。 那几位领导本来也是人精级的人物,酒桌上的什么大风大浪他们没见过?他们见识过任何酒桌上的大风波与大场面,就是没见过俺们这号的——不灌别人,倒是一个个灌自己灌得很来劲。 等我酒醒了后听见朋友的老婆向我实况转播当时这两位领导的对话,他们俩悄悄在对话说:“你说,他们这样的喝法,是想灌醉我们,还是想先灌醉他们自己?” 另一位说:“别说话,我正看得爽着呢!你就当自己是来陪酒的。” 俺听见后就是想哭,误会啊,这全他妈是误会啊!我就说怎么越喝越来劲来着,搞半天是自己人先干上了…… 晚饭后,是传统戏码——奶油蛋糕大混战! 战罢,鸣金收兵,众乌合之众皆提议改日再战,今日且先挂免战牌。 结果等老子回到家洗澡,发现咪咪上都被涂得有奶油,右边咪咪旁边还贴着一个呈半融化状态的巧克力字母:D。 估计是Happy BirthDay的Day里那个大D被谁抠下来贴我咪咪上了。 问题是: D啥? D罩杯?俺的咪咪这么有料?我咋自己没感觉出来? ……我叉!哪个哥们儿这般歹毒,居然往这疙瘩抹奶油的?而且两边的咪咪全都没有能逃脱毒手的攻击。那哥们儿要是再给我左边咪咪来个B……抓狂,挠墙! 据说,那个三层的奶油蛋糕买成380块钱来着。 380块……全当肥皂抹了,还给我留下了一个极有品味的字母D。 扭头,默。 127、生死时速 出发前往桄榔林,必须沿河一直走。众人亡命的沿着河狂奔,互相提携着不让任何一个人落下。 像这样长程高速奔跑,孙志新还只在大学里军训的时候干过。他的体能与现代人相比确实不错,但跟这些史前野人相比,那耐力着实显得不行。孙志新全速疾奔了一阵后就显得后力不续,呼吸的时候如同老牛在拉破风箱,肺里更是有一种火烧火撩的感觉。纳鲁和泰格奔跑在他的左右,一但见到孙志新支撑不住两人就会轮流互换着拖着孙志新奔跑,孙志新才能跟得上。 实际上孙志新的体力虽然与他们相比显得很糟糕,可也没有这么不汲,关键是让他分心的事太多,脚下磕磕绊绊的不留神之下连续几次都差点摔跌。 “小新,看着路!”纳鲁叫道。 孙志新奔跑着连点头都来不及,只顾着去看河水。 河水很诡异的消褪了下去,清浅得都能见到河底,满眼都是平常看不见的大大小小像疮痍那般的奇形怪状鹅卵石。整个状况给人的感觉像是海啸来临之前的模样,大海先是剧烈退潮,然后再挟着无敌的力量倒卷回来! 孙志新暗自惊心,一把抓住纳鲁的手臂冲他打手势。 纳鲁读着孙志新的手语,冲族人叫道:“毕达拉察阿苏命令,所有人远离河边奔跑,绝对不能离河太近。” 事态紧急,又瞧出孙志新一脸的忧色,纳鲁连孙志新的名头都搬了出来。 众人听见喊声,听从指挥的远离了河边,只在离岸较远的地方奔跑。 又疾跑了大约近一小时,孙志新就知道自己的猜测是对的。奔在最前方的哥本突然怪叫了一声,折回头倒着跑了回来,嘴里嘶声厉叫道:“退!退!退!潮水来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7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一来众人是迎着潮水奔跑,二来涨潮的河水来势既劲且急,原本还见不到模样只能依稀可闻的听到水声涌动的奔流河水竟在哥本的叫喊声里转眼便至! 就见地平线处河道的尽头,一道白线无中生有的出现,飞快的着这边奔流过来。短短的几秒钟时间里它就流过了前方的河湾,激烈的乱流拍起咆哮的浪花,紧跟着又摔碎在岸边的乱石上,溅出拥有更加巨大声势的漫天水珠。 它来得极快,前后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它就已经涌至众人脚下。 待它流到近处时才看到河水形成的浪头有近一人来高,大浪里白浪滚滚,激起漫天的白雾水珠直接袭面而来,说是万马奔腾夸张得过了头,但确实有着千马奔踏之势!扑击翻腾的不小浪头一盖过来就直接就将整个河滩漫过,带着巨大的声响一声往下流奔去。 众人得了提醒早已经躲至河岸上位置较高的地方奔跑,纵然这样,那片大浪袭卷而过的时候仍是扑得众人一身水汽。待得大浪过后,水位暴涨,奔跑在河岸边位置较高的众人也没能避开它,被暴涨上来的河水淹过了脚背。 瞧着这样的声威,所有人都惊得屏息。如果不是孙志新早有先见之明让众人离得远一些避开正锋,就算潮水不带来伤害,仍是会让众人措手不及拖慢奔行的速度。 泰格一拉孙志新继续疾奔,嘴里叫道:“看什么看?别发呆,继续跑!” 孙志新脚下发力奔得更急,他知道这样的潮水绝对不会只有一波,它就跟龙门叠浪一样,一浪大过一浪,十几分钟以后就会迎来更大的一波,然后一波一波的会接踵而来,迟早会堵满整个河道。如若不想被前面的大浪与后面追击的狂风夹击,迅速必须得更快,在两者形成合围的局面赶到夜间停歇的至高点上。 “跑啊!”哥本乱糟糟的叫嚷着,一瘸一拐的又奔到了前头。 的确是如同生死时速一样的亡命狂奔!众人的脚程让那浪头阻得一阻,背后的狂风又往前追上了一段距离。听着背后疾急的风响,竟是只离五、六公里远的模样! 孙志新心里暗暗叫苦,以那风的速度,人力哪里比得上?天知道被狂风赶上以后它会带来什么样的恶劣天气变化?因此没有选择的唯一选择只能是夺路狂奔! 孙志新又惊又急,肺里气息紊乱的翻涌着,冲到喉头激出一阵锐痛。孙志新大咳了两声顺着气,无意识的喊了一声:“都他妈给我快跑!” 声音很小,又沙哑着粗嘎难听,孙志新自己都没有注意到自己居然发出了声音,只顾着闷着头狂奔。这会工夫他只想谢天谢地,谢各方神佛的保佑让自己弄出了兽皮靴出来,不然照这种奔跑速度和路况,史前野人可能问题不会很大,自己肯定跑不出几千米脚底板就会儿率先阵亡。 又跑了接近一个小时,来到了上次长满像飞机草似的高壮草丛的沼泽地带,再继续往前跑,越过那片奇丽的潭水,便是今晚的宿舍至高点。 这一段路程是今天最棘手的一段路程,沼泽环境复杂,处处充满了陷井式的泥潭,一个不留神陷进去后必要是要命的灭顶之灾。虽然因为此次人多可以及时施救,但那必定会大大的降低速度。如果不想冒然犯险,那就必然不能急进,其结果同样会降低整个队伍的速度。可背后又被来热汹湧的狂风追赶着,迫使人慢不下来,整个儿的情形就形成了快不得也不慢不得的两难情况。 孙志新正在担心这个,却听纳鲁冲留守营的人手大声喊道:“大家看着路标走!” 霍然抬头看向前方,只见那一片茂盛的草苗已经被人大力的清除出一条曲折的通路。远远看去,就如果摩西的权杖对着大海挥舞了一下,开辟出一路无中生有的通路。不仅这样,还有显眼的标记标注出泥潭的位置,一眼看过去时一目了然,哪里能走,哪里有泥潭,清清楚楚! 瞧见这样的形势变化,孙志新不禁大喜,猛然想到这必定是齐格力的杰作。那人与自己去洞窟探险过一次后便学会了这种用路标来标注的办法,更是有先见之明的扫清了路上的草苗障碍,这将会大大提高整个队伍的沼泽通过速度。 齐格力,真给力! 有那么一刹那,孙志新真恨不得齐格力马上就能出现在自己面前,好让自己可以抱住他狠狠的亲上一口。独臂大侠简直太有能耐了,不仅擅学擅记,还会举一反三的灵活运用,更有着经验丰富办事牢靠的优质! 如果没有他提前在这里做好这些,一行人通过沼泽将会变得十分缓慢,他的举动让天垄变成了通途。难怪纳鲁与泰格能这样来去如风的往复来回奔波,原来在这里他们就节约了大量的时间。 只是,当所有人全部钻进草丛中在那条被开辟出来的通道里钻行时,一会儿工夫后仍是被狂风追上。 它实在是太快了!拥有着人气无法抗拒的速度。 孙志新只听到背后传来密集如暴豆一般的草茎折断声响,百忙中回头一看,那风势简直像一台巨大无比推土机,咆啸着、嘶吼着一路往前推曀,沿路所到之处所有草茎都被连根拨起,纷飞的被抛向四面八方。 只瞧这风势,只怕是七级都已经越过了,正在往八级攀升! 孙志新大骇,完全记不得自己刚才开口说过话的事,两只手同时的在向外挥舞着手势。 纳鲁一边解读,一边大声下令:“所有人,有绳子的都拿出来,牵在一块走。没有绳子或是附近没有有绳子的人的,紧抓住旁边的人!” 话音才落,孙志新就觉得自己的后背像是被人大力的推了一把,那风势撞击到他的背上,竟是推得他控制不住的踉跄着往前奔,歪倒着身体一路打着旋,身体不受控制的跌向被路标标记出来的泥潭。 “小新!”泰格大喝一声,斜地里猛地冲出来,一把将孙志新抓了回来。 孙志新惊魂不定的定了定神,趁这个工夫解下先头一直缠在腰间的绳子,和纳鲁、泰格三人一起抓住这根绳子固定自己。 微微这么一耽搁,劲风不仅追赶上众人,更是超越过众人奔到了前方。 风大,劲疾!前方的天空几乎立即就昏暗下来,能见度飞快下跌,只能看清前方十几米远的距离。 狂风卷得草茎折断,一片片的飞水泥浆乱溅。等人体陷入了这阵狂风里,孙志新才知道它的力量竟是如可怖。被它这么吹着刮着,人很难能站立得住脚步,走起路来东倒西歪不说,还觉得身体很轻,可怕的轻,像是一个不留神就会被风吹走一般。幸好孙志新提前意识到了会面临这种困境,通过纳鲁传达出去提令让众人或是抓着绳子,或是互相拉扯住奔行,才能勉强不走上歪路。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7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当然,狂风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好处,它唯一的好处就是背后追上来的,又因为速度远远大于人奔行的速度,强大的风势形成了一股巨大的推力,虽然让人很难控制得住行进的方向,但大方向上却是推得人加快速度向前奔。整个情形就像是屁股后头开行着一列飞驰的列车,竟是推得人想停都停不下来。如此速度便大大增加,虽然危险,却成了人借风势奔跑的情况。 在整个布满草丛的沼泽里大约奔行了十几分钟,其间随着风势的加大,气温显得越来越冷,大降温的现象非常之明显。如果不是所有人早已经跑得全身大汗淋漓,那强劲的寒风足以吹得人手脚僵硬。 又奔了一阵,众人被风推得东倒西歪的越过了那片奇丽的水潭,来到了快接近上次山崖转角的位置。一转过那个角,再奔顶多半小时,就会抵达用来攀爬的那面山壁,那是一个高陡的山坡,将做为今晚的临时宿营地用。 从出发到现在亡命奔了这许久,眼前已经是希望在握,一路亡命狂奔结果虽然还是被狂风追上了,可到目前为止无人伤亡,所有突发事件全都是有惊无险,算得不幸中的大幸。 孙志新正在庆幸着,双手握着拳跑得飞快,两眼发亮的紧盯着前方的转角。 那里,就是那里,一奔到那,今晚便会暂时是安全的。 正这么想着,突听奔行在脚边的孙小鲁机警的发出一声幼稚的狼嚎。那声音仓促而紧张,代表着孙小鲁以兽类的机敏发现了什么危机,正在本能的示警。 听着它的嚎叫,孙志新心中突有所感,有什么东西正当头向着自己砸下!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单位发了一桶油,俺自己一时半会用不着,就想着给俺家老娘拎回去孝敬她老人家。 回到家里,我妈对我说:“你去跟楼下那个下流的王八蛋说一声,别天天晚上看黄色录相,烦死人了!” 她老人家的思想还留停在以前,那词用的是黄色录相,而不是A片,毛片,或者其它啥的古怪称呼。 俺则大囧,问道:“妈,你怎么知道人家在看黄色录相?” 我妈说:“还能不是?一到晚上十点的样子,底下就有女人嗯,啊,哦,嘢,噢的叫个不停!老实人家的女人能这么叫?还有男人粗着嗓门嗬嗬嗬的吼,那动静跟在拼命犁地似,不是黄色录相是什么?我又不是没看过,我还能不知道?” 俺被雷坏了,全因她老人家前面一句:跟拼命犁地似的。还有后面那句:我又不是没看过…… 搞半天她老人家也是见识过这种高端玩意儿的。 天雷啊…… 128、生死时速 那物来得又快又疾,隐隐的还夹带着风声急啸,让人心里顿时生出一股亡魂大冒的感觉。 孙志新本是在疾奔,又被那风吹得东倒西歪的,但先是听到了孙小鲁的示警嚎叫,又查觉到了这种危机。本能的一拧腰,左手搭在泰格肩上一使力,整个人凌空侧翻过去,又发劲将泰格也扯开远离那个危险。 整个动作兔起鹘落的发生得极快,孙志新东方人那种体质灵巧的特性在这时得到了超水平发挥,硬是将自己硬生生挪开一尺,并将泰格也扯开了。 就在两人一退一转间,有个东西嗖的一声自空中砸落,落到孙志新脚边溅得粉碎。它溅的碎星颗烂喷到孙小鲁身上,骇得孙小鲁四足并用的跳开,半空中拧身冲着它发出一阵愤怒的幼稚小狼咆哮。 孙志新脚下微微一停,侧头去打量那个凌空而落的事物。原以为它已经被砸碎了,结果它只碎了一半而已,只瞧了一眼,孙志新便忍不住满脸全是惊骇的神色。 是冰雹! 一颗有半个拳头那么大的冰雹! 孙志新心里最不妙的猜测的变成了事实:强劲的冷空气遇上了暖空气,强大的寒流强势压过暖流,骤冷之下暖湿空气里的水气凝结成冰核,冰核又在一路坠落的时候一层裹一层不断加大,最终成了这种要命的利器——冰雹! 还不等孙志新打手势让纳鲁通知大家做出在冰雹里自我保护的措施,纳鲁和泰格已经惊慌的叫道:“是冰石!所有人把手里的东西举起来挡在自己头顶,全速奔跑,跑到头顶有东西档着的地方再躲避!快!快!快!” 孙志新撒腿疾奔着,一边将手里的绳子一端缠到自己腰上,一边将背后那只硕大的牛后腿举在头顶当盾牌一样顶着狂奔。 他这副模样若是放在平时一定是极搞笑。现在却没人能笑得出来,大家都在狂风里顶着冰雹逃命,没有谁抽得出空来看上他一眼。 耳边听到脚步声轰轰作响,孙志新用眼角的余光看见憨傻青年哈里斯一脸焦急的赶上了自己,在越过自己的那一瞬间,他弯腰捉起孙小鲁,而后继续把它埋在怀里保护着,自己只在背上顶着一大包打包好的干蘑菇,像个忍者神龟那样不要命的跑。 怀里护着孙小鲁,那青年根本跑不快,捉住孙小鲁抱在怀里后跑着路时又慢慢的落到了孙志新身侧。 孙志新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心里极是感激哈里斯救下小狼的举动。那小家伙没有人手不会举着东西保护自己,它那光裸的背就是冰雹的最好目标。就算是半颗拳头那么大的冰雹落到孙小鲁身上,也会要了它的小命。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7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刚勉强的咧嘴一笑,就见憨傻青年看向自己眼睛陡然睁得老大! 孙志新微微一呆,就见哈里斯在奔跑中突然一顿,陡然伸过肩头重重的向自己撞来。 身体挨了这大力量的一撞,孙志新脚下一个踉跄,收势不住的向着旁边的纳鲁跌过去。 心里一片茫然惊慌,只听到纳鲁惊恐的嘶声叫道:“小新!” 往地上摔倒的时候孙志新努力睁大眼去瞧发生了什么,眼光一转之间见到山崖上有一团黑乎乎的影子直直的冲着自己的方向滚落,却是有一块松动的岩石被风吹得滚落下来,一直向着自己的方向砸到。 哈里斯的大力冲撞将自己推离了岩石滚落的方向,他自己却全部暴露在岩石滚动前进路线上。 孙志新惊得呆了,倒地之后才拼命的伸去脚猛踢哈里斯的膝盖,努力的想去阻他一阻,减慢他收势不住的身体,不让它挡在石头的前进道路上。 一记仓促而发的踢击正中哈里斯的膝盖,让这个憨傻的青年斜着往后倒。可孙志新动作仍是慢了,受踢之下哈里斯虽然避开了正面冲撞,身侧仍是被岩石挂住撞了一下。他先是被撞得仰天喷了一口血,而后才被那巨大的力道推搡得像陀螺一样打着旋,一路跌跌撞撞的向着旁边的悬崖翻滚过去。 “哈里斯!”孙志新急得放声厉叫,气流涌过喉头时伴随着一阵税利的疼,嗓子却发出声音叫出了哈里斯的名字。再一次没有意识到自己开口说了话,孙志新翻身贴在地上,逆风顶着风头拼命的努力往前爬,试图抓住他的手或是脚。 变故实在来得太快,谁来来不及援救,那青年先是被岩石一带,又被狂风吹得站不住脚,片刻之间就滚到了悬崖边上。 “哈里斯!”孙志新又吼,惊惶的看向离他最近的泰格,疯狂的叫道:“泰格,快救他!” 泰格咆哮了一声,放开手里用来固定自己的绳子向着哈里斯猛地扑出去。纳鲁反应也是极快,立即抢上一手勾住了泰格的一条胳膊,迅速将他往回拉。 泰格的手伸出去拉扯哈里斯,整体动作却是最终慢了一线。 那青年已经翻滚到悬崖边上,还在余势不停的继续往外翻摔。 “哈里斯!”孙志新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四肢发力从地上窜起来,不要命的窜向哈里斯的方向。 半空中,孙志新看到那青年的眼睛惊恐的睁得巨大无比,绝望的看向自己的方向。随即又像是猛然了悟了自己的处境,竟是一手扯住怀里孙小鲁的尾巴,将它用力抛向孙志新的方向,而他自己随着这个动作则更加加速的翻滚向山崖外,下落下去。 “哈里斯!”孙志新两眼通红,落地后疯狂的向着山崖口狂奔。风大势大,逆着风顶风奔跑十足的艰难,身边又有零落的冰雹不断落下,砸在地面上发出惊心动魄的声响。可孙志新已经顾不得了,那憨傻青年为了救了而失足,他就必须去救他回来! “孙志新!”纳鲁从背后一把抓住他:“你找死吗?不准去!” “放开!”孙志新沙哑着嗓子大叫:“他掉下去了!” “掉下去了就是死!他救了你就不想你跟着他一起掉下去!”泰格回过神来,一把把哈里斯抛过来的孙小鲁接住夹在腑下,另一手暴烈的拧住孙志新的胳膊,拖着他往前飞奔。 “泰格,你NND放开我!”孙志新狂怒的挥拳击打着泰格,泰格被他击打得闷声直哼,却就是不肯放手,一直拖着孙志新像一匹烈马一般向着目的地直奔。 “这边!这边!”哥本在远处焦急的乱叫:“这里有凹进去的地方,可以躲冰石。” 泰格用目光锁定哥本的方向,根本不理孙志新情急的怒叫乱打,一路将孙志新拖到哥本发现的那处山岩凹进去的凹坑,才将又是伤心又是急怒的孙志新一拳打晕在地。 孙志新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夜间,睁开眼就看到了眼前跳跃不定的像是随时都会被吹熄的篝火。霍地坐起身上,扶着头痛欲烈的额头,本能的哑声询问:“哈里斯呢?” 纳鲁的眼神黯然,泰格却冷然问道:“怎么?你还想去救他?” 孙志新霍然一窒,抬眼望着山壁凹坑外呼啸的狂风,还有不断噼啪作响砸到地上碎裂的冰雹,眼光慢慢的黯了下来。 事发之时,孙志新确实不顾一切的想去救回他,可现在已经晚了。没有人可以在这样的天气里独自一人生存下去,更何况哈里斯先是被岩石撞了一下,又失足跌进那片深涯里,他的存活机率无限趋近于零。 他在这样的天气里存活不下去,困在这个凹涯里的人也无法出去救他。因此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无论是现实还是臆想,那青年已经没有了去挽救的可能。 哈里斯,亡! 也就是说,以后将再也无法看到那个青年挺拨如松的身影,再也看不到他阳光灿烂的笑容。那个青年,已经不在了!这个明悟向闪电一样击中孙志新,让他脸上的表情全部凝住,一颗心先是像那跳变不停的篝火一般颤抖,随后慢慢凝结成冰! 怔怔的瞪着凹坑外乌暗的天空一角,孙志新下意识回想着关于哈里斯的一切。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7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那青年憨憨傻傻的,见了自己就总是憨笑。他长得极俊,像极了希腊传说里的阿波罗神,可阳光、俊美这些形容词都不足形容他的气质,他气质最独特的地方是他总是可以笑得像雨后的天空一样干净,永远都不染纤尘。那弯弯的眉眼,更是像极了雨后的彩虹,能发出绚丽的七彩的光芒。 而这样一个晶莹剔透的青年,先是救起了孙小鲁,然后救下了自己——以自己为代价。他老孙家全欠他的! 孙志新怔怔发着呆,泰格咬牙切齿的死盯着他,道:“你敢动一下往外跑试试,我打断你的腿!” 孙志新低低的叹了口气,下意识打着手势,又一边哑着嗓子凄然道:“不去了。谁也救不了他,也许他早已经……” 纳鲁低声叹了口气,道:“愿先祖保佑他。” 泰格瞪着孙志新,眼神慢慢变得柔和,道:“哈里斯一直都很喜欢你,因为你对他最好,把他当朋友,永远有耐心教他学哑语。我想,他能救下你,救下孙小鲁,一定会很高兴……就算死了也是。” “是吗?”孙志新伸手按着胸口,声音像是被水压机碾过,支离破碎的道:“他高不高兴我不知道,不过我这里……疼得厉害,像是空了一个洞似的。” 泰格看着一脸黯然伤怀的孙志新,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半晌后强行往声音里注入了一点喜悦,努力迫使自己用微微兴奋的口气道:“小新,你的嗓子好了,你可以说话了!” “哦。”孙志新应了一声,这才留意到自己一直在说话,又被自己粗嘎沙哑的声音弄得一楞。 好像,真的能说话了呢。是哈里斯的祝福么?他现在也许已经变成了部族的先祖了吧,生前在保护自己,死了更是给了自己一份意外的祝福。 不知道部族的先祖有没有人见过,长什么模样?如果是像天使那样生有羽翼的话,哈里斯背后的那一对羽翼一定是最洁白最亮丽的。背生双翅的哈里斯将会最英俊帅气的天使! 是么? 真希望会是那样! 明白自己可以说话了,心里应该是狂喜雀跃的。可孙志新感觉不到半分喜悦,甚至连自己嗓子好了可以说话了都不太在意,仍是怔怔瞪着凹坑外哈里斯失足落下去的方向。 眼光又落到孙小鲁身上,小家伙望着洞外一直在悲鸣,紧张的伸着小鼻子在空气里嗅来嗅去,像是在寻找着哈里斯的味道。 孙志新眼里一酸,眼泪终究落了下来,低声用难听的声音对着孙小鲁:“你要记住他,要知道,你的小命也是他救的。哈里斯不是傻子,他是个很伟大的人,你懂吗?” 孙小鲁不会回话,却也不肯安静下来,一直小声哼哼唧唧发出莫明的声音,一会儿站起一会儿蹲下总是停歇不下来。 “你跟我一样,也想去找他是不是?可惜……只怕是去了也没用……而且,现在更是去不了。你记住他吧,永远别忘掉。”孙志新用力抱紧了孙小鲁,小狼在他怀里挣扎了一阵,终于安静了下来,眼光还是直直的望着哈里斯掉落下去的方向。 作者有话要说: 嗯嗯,哈里斯的何去何从——目前是个秘密。 那啥,谁,谁,谁! 你怎么能冲俺乱扔东西呢?鲜花和钞票是可以的,其它的就免了。再说了,就算没砸到我,砸到小朋友或是那些花花草草也是不好的…… 纳尼?! 哇! 我闪! 住手,住手!手下留人! 哈里斯那么萌的一只小白美青年,俺怎么可能把他写死呢……俺是亲爹的好不好,对笔下的孩子很好的。呃……这个……咳咳,透露太多了,俺去喝口水先。 谁敢问我?! 诛! 另外: 全世界最悲催的我,三天之内掉了两个手机,其中一个是HTsation XE,才买不到一个月,当时买成3570块。 我要疯了…… 或者说我已经疯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8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求抚摸,求抚慰我那颗巨痛的心。 尼玛! 我需要找个旷野去大声嘶叫才能发泄我心里的抓狂! 我的**呀! 没了! 129、汇合 据泰格说起,整场冰雹大约持续了四十分钟后停下,在山壁外溅落一地的形关不规则的冰球。短短的四十几分钟的工夫,它已经在地上铺了浅浅的一层,足以见得当时冰雹之威。如果不是哥本及时发现这个用来避祸的凹处,整群人的处境会非常之不妙。 到这会儿孙志新醒来的时候冰雹虽然停了,但岩壁的凹坑外依然是狂风肆虐,急劲的风势夹带着大量的飞沙走石,遮得天空像是一锅黑乎乎的浓糊一般,又如同一场正在进行的巨大沙尘暴,遮云蔽日的阻挡了一切星光和月光,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现实逼迫得孙志新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悼念哈里斯,振作之下强行打起精神来指挥着众人准备食物。当晚众人就以简单的烧烤食物裹腹,烧熊了篝火睡下。 到了凌晨四点左右,凹坑外面的风势慢慢的变得小了些,像是狂风的先锋部队已过,气势所有减弱,也像是在重整大军,准备发动第二次的强大打击。 一想到哈里斯,孙志新心里便稳稳作痛,夹在纳鲁和泰格之间总是睡不着。天气一发生变化就引起了他的注意,翻身爬起来走到外缘去查看。 “小新?”纳鲁模糊的叫了一声,睡眼朦胧看着孙志新。 孙志新冲他轻轻一笑,哑声道:“你多睡会儿,我出去看看。” 风大,发出的声音也大,孙志新嗓音刚刚恢复,说起话来不仅嗓子疼痛,声音也是沙哑低沉着不能发出太大的声音,便如呜咽一般夹在风声里,听着让人心里微微发疼。 纳鲁振了振精神,看着孙志新眼底的那一抹失去哈里斯后的痛楚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才好,只低声道:“当心些。你还是别说话了,养养嗓子吧,等再好一些你想说什么我都听你说。” 孙志新又笑笑,冲纳鲁打了一个让他安心睡觉的手势,自己慢慢小心翼翼的抬脚在睡满一地的人群中间寻找落脚的位置移动到凹坑边上。 整个凹坑看上去是由山坡滑坡之类的原因形成,呈一个像是用碗沿立起来的碗形。随着一年年的风化侵蚀,它的容积不断加大,到了现在已经大到可以容纳百余人,因此整个运输队挤在里头虽然挤得像沙丁鱼罐头似的拥挤,却勉强能将全部人塞下去,不至于整个儿暴露在狂风之中。 纵然这样,它的形状还是不能很好的遮风,狂风的余威从一边吹进来,减弱一大半之后再从另一边吹出去,直吹得篝火剧烈的摇摆不停,像是随时都有可能被吹熄一般。 寒流带来的大降温这个时候已经显得非常的明显,不用去看腕表上的温度计孙志新都能判断现在的温度已经降了零度左右,而且还在往下慢慢的下降。 孙志新来到凹坑边,往外哈了一口气,只见到嘴里喷出来的热气形成白雾在空气在刚刚形成白雾便被吹散。这个气温……还有这种干冷的感觉,都让人感觉很不妙。 抬头去看天空,天空比头一次看的时候已经澄清了许多,可仍是看不到星光和这颗星球的卫星,这说说明它们被厚重的云层遮住了,同时也说明云层的移动已经赶上了队伍的速度到达了这里,一但发生什么气候突变,它的威力会正罩着众人,谁也躲不开! 又透过能见度扩大了一些的夜空凝神看了风吹树动的形势一会儿,孙志新觉得风速比起先前降低了一些,大至降到了六级左右,也就是说风势确实减弱了。与它相比,气温的下降反而更加剧烈一些。 这不是一个好现像,气温的下降说明寒流是在一路推进的。因此风势的减小只是暂时,头一波过去代表着第二波会迅速到来,带来的是进一步的大降温! 深吸了口气,孙志新举起望远镜遥望风向吹来的方向。 此时是凌晨四点十几分,那边的天空居然是亮着的。透过望远镜看过去,有绚丽的如纱如雾一样的丝带样彩光,或是絮状彩光漫空飘舞,照亮了远方的天空。它们如同变幻不定的北极光一样,姿态与颜色漂亮到无法形容,美丽奇幻到了极点。 众所同知,北极光的形成是由于宇宙中带电粒子撞击电离层的结果;或者是地磁场狂暴紊乱的时候也会发散带电粒子出去形成这种奇丽的光彩。无论哪一种,尽管它们怎么看都是美奂美仑的,实际的情况却是危险无比。 它只意味着一件事:更大、更厉害的天气变化就会到来。不出几天的时间,气温就会急剧降低,真正进入小冰河时期。 孙志新深深吸了一口气,把对哈里斯的想念从脑袋里排空,思付着要怎么样才能应付眼前这场危机。 正在那里想着,忽觉身上一暖,孙志新把眼光离开望远镜往肩上一低头一看,却是纳鲁在背后张开了自己的衣襟用一种情人间的亲昵动作把自己裹在他的皮衣里。 背心贴上纳鲁高热的胸膛,带来的是温暖又安全的感觉,那一片坚实的胸膛像是大山,又像是一个避风港,可以把一切负面的东西拦在身边。被纳鲁这样温柔的用自己的皮衣裹住,孙志新一颗劳累又因为哈里斯而伤痛的心便由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得到了安慰,让他全身都暖和了起来,禁不住回头微微一笑。 纳鲁一看孙志新的脸就知道他在不安,还在想念哈里斯。而这个时候最不能提到的就是哈里斯名字,纳鲁便避开会剌痛孙志新的地方,轻声问:“看到什么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8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默不作声,把背往后靠了靠,放松一些更加偎进纳鲁怀里,一边把望远镜默默的递给他。 纳鲁没有用过这种东西,孙志新把它凑到他眼前示范了一下纳鲁才懂了,惊喜而又震憾的透着望远镜看着孙志新所指方向的奇美景色。 “我还是头一次看到这样的景色。真神奇,也……真好看!”纳鲁轻声赞道。 “好看,但是很危险!”孙志新道。 “为什么?这么美丽的东西。”纳鲁不信的道。 用刚恢复一些的嗓子说话实在太疼,孙志新比划着手势:“美丽的东西通常都是致命的,就像毒蘑菇,越美的就越毒。” “那怎么办?”纳鲁其实已经胸有定案,他就是想借着这个机会和孙志新多说一会儿话。他已经很久没有和孙志新呆在一起了,更是太久没有听到过孙志新的声音,久得他都以为自己的吉玛会因为自己的误伤从此真正的哑了,再也无法说话。现在能听到他说话,虽然声音粗嘎难听又沙哑低沉,远不如以前温和清亮的嗓音动听,但听到纳鲁耳里仍是如天籁一般动人。 孙志新一边打手势一边道:“那种光叫做极光,是由能量……嗯,一些特殊原因引起的。它的出现一般代表着天气的剧变,是一种能表达警报性的现象。” 纳鲁认真的听着,不是很懂,但差不多能理解孙地新想要表达的意思,问道:“是什么样的天气变化?” 孙志新比划着手:“还能怎么变?更大的风势,更加急速的降温,更大的冰雹,也许路面还会因此而结冰,让行程更加难走。” “冰雹?” “就是你们说的冰石,从天上掉下来的那种冰疙瘩。” 纳鲁脸上微微变色,问道:“你觉得应该怎么办?” 孙志新停下打手势,正色道:“我们现在已经走了一半多一点的路程,如果天亮出发,将会在傍晚才能赶到洞穴与众人汇合。目前大家无论从精神上还是身体上都累得厉害,最明智的做法应该是让大家利用这一晚上好好休息养足精神和体力,明早一早就出发,用全速往洞穴赶。但现在看来随着时间过去,天气会怎么变化完全无法预料,最大的危险会由那些不确定的东西引发。也就是说天气很有可能会变得更加恶劣,那片极光代表着这种可能无限的大,所以以我的看法,最好是不做片刻的停留,现在就出发,把不确定的东西抛在身后。” 听着孙志新的话,纳鲁的神色由与孙志新的温存慢慢转成认真,果断的道:“我立即去把人叫起来,现在就出发!” 纳鲁说动就动,不大的空间里很快就响起他的咆哮叫喊声。紧接着泰格也惊醒过来,只用很短的时间就搞清楚了现状,他的声音也加入到纳鲁的声音里,催着众人起身上路。 哥本迷迷糊糊被弄醒,先是迷蒙的睁眼看着四周,然后猛地睁大眼跳起来,一瘸一拐的冲向孙志新:“孙志新,出发了吗?” 孙志新冲他点点头,弯腰去弄醒布库。小黑犬揉着眼睛,道:“哈里斯哥哥?” 孙志新的手陡然用力握成了拳,又慢慢放松,道:“不是他,是我。” 看清眼前的人是孙志新而不是哈里斯,布库脸上掠过一阵控制不住的失望。又马上收拾好这副表情,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干净俐落的抱起孙小鲁,道:“现在由我看着小狼。吉玛,我准备好了,出发吧!” 布库保护孙小鲁的身影和哈里斯高大的身影叠到一起,孙志新眼前猛地一热,不得不强行压制自己的情绪波动,道:“好!孙小鲁交给你看着,准备上路!” “上路,上路!都给我快一些,别磨蹭!”哥本在那里乱叫着,以一个老练的猎手习惯瘸拐着去踩熄地上的篝火,永远那么精力十足。 哥本将篝火踩熄了大半,只留下几个用来点火把的火堆。纳鲁和泰格让一人手里拿着一支火把伸到火里点燃,归拢了一下队伍,大家便在这个凌晨四点半的时间里迅速出发。 出得洞来,寒风的威力直抵人身,果不愧为黎明前后是最冷的时分,被这个温度的寒风一灌,整个人都僵硬了。 孙志新掏出那只大功率的手电筒照了照前方的道路,转头去看着纳鲁。 纳鲁先是看看孙志新,又看泰格,两人都冲他点头。纳鲁便猛的振臂一挥,喝道:“出发!” “出发,出发!”哥本大声乱叫着,抢先冲进寒风更深的地方。 便见一连窜急速奔行的火把光亮自凹坑里鱼贯奔出来,形成一长串散发着微弱的明亮的队伍,向着那一片攀爬上去就是一片平原的魔鬼湖附近地带前进。 作者有话要说: 为啥大家都能猜到哈里斯的下落……我就把线索留得这么明显。 寒……早知道就把哈里斯写得死得彻底一点,来个什么七窃流血,五马分尸什么的。可惜我是亲爹,哈里斯那么好的孩子一脸惨样的去死实在让我心疼,没法写得很过份,结果就被你们全猜着了。 真失败…… 不过厉害的同学还是有的,好些同学猜哈里斯穿到现代去了,还智力正常不聋不哑的找到了一个好小攻。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8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反穿,难度那么大的东西你们都能想到,真牛! 可是,猜反穿也就罢了,就边正确的猜到我的想法的都把哈里斯定位到了小受的位置上。 为什么哈里斯就不能是小攻,非得是受? 泪奔…… PS: 最近可能要出行一趟,好不容易请到了工休假,打算出去玩一圈。因此更新嘛——大约就没有以前给力。 不过在出发以前我会努力多屯一些稿,能更成什么模样就更成什么模样吧,大家请别拿怪东西扔我…… 130、汇合 狂风霍霍,吹得所有人手里火把的火苗在劲风中摇摆不停,火焰飘荡摇摆得随时都会被吹熄一般,使人在奔跑的时候不得不一边用手护着它的火苗,一边全力奔跑,唯恐那一点光亮在风里被吹熄。只有奔在前方的孙志新的电筒光雪亮如利剑一般的划破了夜幕还能照出路线来,其它人的顶多能照出五步的距离就不错了。 风疾,天寒,夜黑,所有的条件因素都不利于奔行。 此时时间是凌晨五点,冬季的白天来得迟,仍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模样。如若不是史前时代的猎人们都因为时空及环境的原因进化出夜视能力,不然在这样的条件下行进会非常的困难。 五点四十分,一行人到达了那一片长满藤蔓的绝壁。孙志新举着手电筒往上照射,惊喜的发现它虽然被狂风和冰雹破坏了一部份,但绝大多数地仍然可以安全的攀爬。而且以现在的温度,原来出没其间的蛇类不会出来,相比之下攀爬应该比上一次还要顺利。 孙志新将自己背负的那条大牛腿绑到背上,对纳鲁打手势:“上?” 纳鲁点点头,蹲□将布库绑到自己的背上,布库则七手八脚的将孙小鲁像货物一样绑到了自己的背上。孙小鲁出奇的老实,被布库拙劣的捆绑手段五花大绑的捆到他背上也没有出声。 泰格则和哥本沿着队伍挨个的巡查,来回攀爬过几次的运输队一点问题都没有,随孙志新驻守营之人的毛病却很多。待得一一纠正完毕,泰格才与纳鲁互相确认,随即一挥臂,高叫道:“上!” 一群人听命奔了上去,各自寻了合适的路径往上攀爬。 孙志新此番已经是第三次攀爬这面藤墙,熟练度不比猎人差多少。藤蔓被握在手里时感觉仍是像上次一样安全结实,就是拉拉杂杂的寄生的杂枝条太多,不是那么方便。孙志新手足并用的往上爬着,心里下意识想,也许应该在这里搭建一道绳梯,用来方便大家攀爬用。比如眼下这个要命的时候绳梯就要比原始的藤梯要安全方便得多。 风大天冷的,让人手脚僵硬,攀爬所耗费的时候就比平常更多。第一波人爬上去的时候用了近一小时,孙志新登上山顶的时候下意识看了看表,时间指向六点三十五分。 抬头看看天空,远方的天空已经隐隐约约的显出一线鱼肚白,就要天亮了。 又拿出望远镜来观察远方的天空,只看了一眼孙志新便知道自己的猜测得到了证实:在那里,有三个铁桶模样的云旋正在形成,一但形成之后它就会顺着风势向着这边推进。虽然由于路线的改变,风势不再是由背后追奔,但依它推向的方向,肯定会从则面遭遇整个队伍。再以它们的巨大无比的体积来估算,渺小的这支队伍根本不可能躲得开,会被它从则面直接撞上。 这样的气旋可不比昨天的狂风,它所带来的是真正的大降温,特别是风眼,它中心的风眼可能是安全静止无风,但其温度可能低到零下几十度或是上百度,百分之百的是一个超级大冻库,无论谁处于这样的风眼之中都只有一个结果:死! 而且死亡的过程会发生得很快,身体会在一分钟不到的时间里就结成冰雕! 一分钟的时间冻结时间,再扣除掉人体一遇低温就会变得僵硬浪费掉的时间,其结果是会让完全措人不及,根本找不到躲避的机会。要想在这样的气候条件下生存,还是只有逃,迅速在遭遇它之前逃到洞穴里躲着。 孙志新忧心忡忡看着那三个巨大的气旋,它们还在成长、成形,只在原地旋转着并没有移动。可一但它们成长起来就会移动,并且速度会越来越快。 顾不得嗓子疼痛,孙志新厉声大喊:“下面的!都爬快点,时间不多了!” 已经攀上岩来的人并没有逃离,而是守在边上支援,将自己爬到顶端伙伴拉上来。泰格和哥本沿着边沿奔跑着,见谁需要帮忙就伸手拉上一把,口里不断催促:“快!快!快!再快一些,当心,抓牢了,可别掉下去!” 等到全体人爬上来,时间已经是七点过五分,孙志新用望远镜看过去的时候那三团气旋已经成长完毕,立即就开始就动了! 这点很好理解,白天时由于太阳的照射,空气升温的结果便导致冷暖气温的温差加大,会促使气旋加速形成,所以在越接近天亮时分,它们的成形就越快,到得此时已经成形! 纳鲁在那里大声疾喝:“走,走,走!小新,你在干什么?” 转头去看孙志新,只见到孙志新放下一直平端在眼前的望远镜,正蹲在地上捡了一块石片在地里写写画画。 孙志新正在计算,参考地形、风速、队伍的进行速度、气旋的路线、移动速度以及方向等等多种原因。最后他得到一条结论,如果不改变路线按照正常路线行进,整支队伍百分之百躲不开那些要命的低温风眼,绝对会被它们从侧面撞上。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8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只有改变路线,更可能的减少奔行的路程从而节约时间,才有一线的生机可以躲开它。 它可不像昨天的狂风,带来的只是持续下降的气温。它们所带来的是骤然的急速降温,一但与它们遭遇上绝对没有生机。 而目前脚下是一片大平原,连遮挡物都没有,要改变路线的话,只有一个危险的选择,就是不去绕行魔鬼湖,而是从它的边缘地带穿过去! 其实从它的正中心穿越会更节约时间,但孙志新不认为那个危险的地方的危险系数会比三个要命的气旋更低,从那里穿行的话,它神秘莫测的力量带来的威胁让众人的结局也跟找死差不多。但从边上绕的话并不是不可行,上次他们五人就曾经冒险进去采集过矿石,最后也有惊无险的安全走了出来。从它边缘穿行的话,至少能节约出近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出来。 迅速在心中思量着,孙志新飞快的打着手势:“走,从魔鬼湖边上绕过去!” 纳鲁只是微微一怔就迅速认同了孙志新的观点,他和泰格一样,始终对孙志新有着一种情人间的信任,信任他的判断,信任他会带领着族人过上更好的生活。 纳鲁还没来得及发出指令,泰格已经像一匹猎豹一般携着哥本自两人身边奔过。对魔鬼湖的危险泰格比纳鲁还要清楚,他却直接用行动表达了对孙志新的支持。 哥本瘸腿飞快的奔跑着,速度竟比泰格还快,片刻后就超到了他前头,嘴里低声嘟咙:“绕着穿行魔鬼湖……真要命!大伙儿快跑啊!” 泰格的行为起到的是领头羊一样的作用,见他已经开跑,众人被带动起来,跟在他身后向着魔鬼湖的方向奔跑。 众人再一次开动,在脚下的大平原飞奔。远远看去,一片荒芜的平地里一串小黑点正在迅速的移动着,和风赛跑,和时间赛跑。 由于是平原,又因为魔鬼湖神秘的力量覆盖的作用,越是往魔鬼湖那个方向奔跑,一路的植物和障碍物都在减少,整支队伍的速度在除去疲劳因素后一直在缓慢攀升。 孙志新仍是跑不快,一是体力原因,二也是他必须得一直分心拿望远镜去观察气旋的移动情况,因此就掉了队,落到队伍后段。一见这样的情形,奔在前方的纳鲁和泰格立即折了回来,昨天那种由两人提携着孙志新急速奔跑的情况再一次出现。 被两人轮流带着奔跑,孙志新心里是感动的。被人深爱着,呵护着的感觉就是不一样,像是身边多了两个坚实的护盾,它们总会在你支持不下去的时候给你一把助力,让你有继续拼搏下去的力量和勇气。那两人就像是某种守护者,给孙志新心灵注入的力量是他们自己都没有想像到的巨大。 到得十点钟左右,由于路线是直插魔鬼湖,众人已经到达了魔鬼湖的边缘。 泰格举起手,喝道:“减速!” 孙志新心里不由得对他大赞,这人果然是优秀的领袖,再急也不会冒着危险急进,他这个举措就是要判断魔鬼湖具有哪些危险。 对于魔鬼湖的危险,孙志新和哥本都有亲身的经历,两人同时机警的缓下脚步,探查着四周的危险。 与哥本的像一个机敏猎人一样通过五感去探查危险不一样,孙志新知道自己不如他在原始环境里进化出来的感官灵敏,所以他把观察的目标直接放到了孙小鲁身上。孙小鲁是只原生态的野兽,虽然只是只幼狼,可野兽的感觉永远比人类要敏锐许多,一有什么危险的地方,它肯定要比人类领先一步查觉到。 但孙小鲁现在很安静,小身子被布库绑得像木乃伊一般可笑的和他连在一起,两只圆滚滋的眼珠子四下里乱看,动作很老实,神情却一点都不老实,不过那小家伙整体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挣扎迹象。 这么说,现在的魔鬼湖边缘地带是安全的? 孙志新心里升起一丝疑惑,魔鬼湖这个凶地怎么会安全? 耳边听得哥本喊道:“孙志新,看那边,用望远镜看,我看不太清楚。” 孙志新举起望远镜向着哥本所指的方向看去,立即就明白了今天的魔鬼湖为何不如往常一样会散发那种迷人心智的力量的原因。 魔鬼湖重新出现了水,像魔鬼的力量让水往里灌注它一样,它中心的凹陷地带现在满满的装着水,看其情形竟像是已经装满了二分之一的模样。 大自然的力量确实神奇,天气的变化让魔鬼湖地底的地上河或是地下湖什么的水位暴涨,多余的水从地表下涌出来,重新装镇了魔鬼湖,让它现在的模样真正的成了一个湖,而不是一个像张着巨大嘴巴的天坑。 就像传说中会移动的地面之湖——楼兰古城附近的罗布泊一样,魔鬼湖也是这般,可以一夜消失,又可以一夜之间重现! 重新出现的湖水形成了某种天然的屏障,将魔鬼湖地底古怪的力量全部遮掩住,这才是它现在平静下来不再往后辐射可怕力量的原因。 孙志新喜得呆了,他的冒险之举此时变成了巨大的福音!冥冥之中或许是真的有着什么神明的,它在关上一扇窗的时候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 “感谢先祖的保佑。感谢你,哈里斯!”孙志新低声道,用手托了托背上的大牛腿,叫道:“大家伙儿,冲!”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陪朋友去电脑城购买上网本,左等朋友不来,右等朋友还不来,俺肚子就有些饿了,瞅见旁边有一家麦当劳,就钻里头去买汉堡吃。 走进麦当劳,立即就看到了个外国人,鹰鼻凹眼的一个外国爷们儿。本着要友好对待国际友人的原则,俺便笑得一脸欢畅的走上前去,道:“Hello!” 那外国人怔了怔,估计是没见过我这号自来熟的贱人,脸上的表情呆滞了半天才回应我:“Hello.”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8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然后观其脸色,大约心里是挺开心的,毕意在异国它乡遇到一个热情的人会让心情十分好,就算换了我自己也是。 接下来就比较囧了,那外国友人大约是难得碰到一个热情的又脸皮无敌的厚的,看样子很想跟我聊点啥。而我说完了Hello就挺想去拿自己的汉堡,于是转身爽快的就走了。 当时脑子也没多想,差不多就跟在街上遇到熟人以后习惯性的问声:“吃过了吗?”然后各走各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也许外国人不一样……反正我拿了汉堡往外走的时候无意转头,看到那外国友人一脸狂囧的表情瞪着我。于是俺也囧了,挥了挥手里的汉堡,鞋底抹油,开溜。 与国际友人的友好会面就这么结束。从头到尾就两声Hello,连byebye都没有一个。 尼玛! 中国人的面子都叫我给丢干净了…… 131、团聚 可以直插魔鬼湖而不必去绕道浪费大量时间,整个路程就大大的缩短。一众人沿着水边疾奔,几乎是直插洞穴的方向。 孙志新仍是一边奔跑一边观察,他能看得出来,整个魔鬼湖的水位都在缓慢的上涨。如果不出意外,它很有可能会在这个冬天蓄满水,成为一片广大的湖泊。现在它的涨势很缓慢,不会给队伍带来什么危险。接照这个速度估计的话,下午一点整个队伍就会到达洞穴,比孙志新原先估计的时间足足提前了三小时。 坏消息是那三个气旋移动的速度比孙志新想像的更快,它们简直是直直的横撞过来,节约了这许多的时间后仍是避不开它们的模样。 知道它要命的威力,孙志新急得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口,顾不得自己现在嗓子的情况最好是少说话的情况,一个劲急叫:“快点,再快点!哥本,你把望远镜拿去,跑到前头一直盯着它们!” 哥本飞快的窜回来拿走了望远镜,凑到眼前只看了一眼就大叫:“我的先祖!已经很近了!如果被它们追上,我们会怎么样?” “变冰雕!” 哥本打了个寒战,他可一点都不喜欢变成冰雕,立即就用比孙志新还更急切的声音叫道:“都他妈跑快些!你们连我这个瘸子都跑不过吗?!还他妈都是族里的精英猎人,连我这个退役的残废猎人都比不上!” 众人被他一激,越发不要命的加速奔跑。整个队伍的速度再一次得到了提升。 临近中午十二点,生有洞穴那座山已经遥遥可望。但它看起来虽然近,可处于这种无遮挡的平原环境上却是看着虽近,实则还很远。 孙志新急得七窍冒烟,按这种速度估计,时间是怎么也不够的。 “纳鲁!”孙志新大声吼道:“传令下去,让所有人全部抛弃掉所有负重,嗯,食物!给我空着手跑!” 纳鲁一惊,仓促转头:“你疯了!千辛万苦累了这么多力气,冒着这么多危险才抢救食物,就这么扔掉?你自己也说过不知道冰期会有多长,扔掉这近三分之一的食物,等到食物吃光了的时候我们吃什么?” 孙志新冷静的道:“不扔掉负重,速度提不起来,人都给冻死了,还吃什么?我敢说,就算是天上的哈里斯都不肯现在就让我们去陪伴他!” “不行!”纳鲁道:“我们还有时间,拼一拼!” “拼不过!”孙志新大吼:“你这个顽固的家伙!听我的,扔掉食物,全力奔跑!” 泰格脑筋比纳鲁更加灵活,立即就明白了孙志新没说清楚的话,奔过来对纳鲁道:“听小新的,人都死了,还吃什么?小新说的才有道理,先保住人命,其它的可以再想办法。另外这种情况,就算食物扔在这里,一是低温可以保存很长时间,二是也不见得有其它的野兽敢来觅食,也许等风暴过了我们可以再回来捡取。就算捡不回来也要扔,现在最重要的事是逃命要紧。” 纳鲁也想通了,脸上却是心不甘情不愿的,踌躇了一阵才下令:“扔掉食物,全速奔跑!” 众人面面相觑,只有几个人开始在解身上的食物,其它的仍是犹豫不定不肯扔掉在他们看来最重要的食物。 孙志新大急,猛的冲过去扒下一个猎人的背上背负的食物就地扔在地下,又在他屁股上踢了一脚,咆哮:“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给老人赶紧跑!” 这句中文是没人听得懂的,但他的意图大家倒是懂了,众人开始七手八脚的解□上背负的东西,就地往地上扔。 一但解脱沉重的包袱,速度的提升可不是一点半点那么简单。史前野人的体魄是很恐怖的,卸下食物后那速度简直是在飙升! 这时候纳鲁反而跑得慢了,大叔级人物爱家护家、什么都要勤俭节约的习性在他身上展露无遗,他竟一边跑一边在原地做标记,拖拖拉拉的撵在队伍尾巴后头,那模样是哪个都舍不得,哪个都不愿意放下,指望着危险过去以后还能全部捡回来。 “纳鲁!”孙志新急得乱喷一气:“你他妈给我赶紧赶上来!你要是跑慢了被冻死了我怎么办?!老子不想当寡夫!别忘了你背上还背着布库和孙小鲁!那都是我的儿子!要死你自己滚去死,把布库和孙小鲁先交给我!”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8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纳鲁猛然一惊,不敢再拖拖拉拉的做标记,加紧速度奔了上来。 孙志新跑到他身边重重握了一下他的手,喘着气道:“快跑,只要人在就总会寻找到食物。能活下来才是一切的基础!” 纳鲁重重的点头,回握了一下孙志新的手,还想表达点什么时却被泰格在背后重重的一推,喝道:“别拖拉,快跑!” 最后一小时的急速狂奔,待众人奔至洞穴口上的时候气旋也马上就要抵达。此时它的威力已经显现了出来,只见风眼所到之处,大地几乎立即就无声无息的现出一片白棱,整个地面竟是在片刻之下就已经全部冻结成冰!观其低温的程度,绝对是在零下百度以下才能达到这个威力! 要命! 简直是三台超低温大功率的超常武器,一路横扫一切! 瞧见了这个,孙志新急得心都快从嗓子口喷出来,就怕最后那一小段路程会变成天堑。 远远的孙志新就看到了干巴老头儿和齐格力在那里焦急的守望,两人的眼光都带着控制不住的惊骇,惊恐的瞪着那一片越扩越开的冰冻地带。 干巴老头儿的白发又脏又乱,满脸的忧心。断臂的齐格力像大山一样站在那里,一脸的脏乱,满嘴皮都是内火交加逼出来的水泡。 一看到众人冒头,奥瑞克和齐格力的忧色就变成了喜色,齐格力单臂一挥,气势如山般的大吼:“孙志新,这边。快跑,快跑!” 孙志新只来得及向他挥了挥就转头去望那一边风眼所抵达的位置。那边,满地一片可怕的白色霜冻同,其距离怕是离自己一行人不到千米! 孙志新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呼吸的气流在刚刚恢复的嗓子里穿行,激出一波连着一波的巨烈疼痛,让他完全说不出话来,只能大口的喘着气,冲着奥瑞克狂打手势。 奥瑞克认真的看着,急速向齐格力转述:“孙志新说不许让人去接应,危险。这个是……嗯,齐格力,去点上火堆堆在洞口,越多越好!立即,马上!” “是!”齐格力应了一声,担心的最后看了孙志新一眼,转身飞速的向着洞穴里面跑去。 一千米,五百米,三百米…… 哥本这个瘸腿人士奔得最快,最先到达洞口处却是不肯进洞口,转头仓惶的盯着越发迫近的冰冻地带,急得声音都变了调:“快跑啊,快跑啊!马上就到了!” 接着又有十几人抵达,匆匆跑进洞穴。 孙志新咬了咬牙,拼命抬着像灌了铅那样的双腿奔跑。又觉背上传来一股大力,竟是泰格在背后用力推了他一把,推得孙志析跌跌撞撞的加速向着洞穴的方向一路奔过去。 等得推力一过,孙志新就停下脚步转回头来。 纳鲁和泰格皆是大惊,却听孙志新嘶声叫道:“你们两个,都给我不要命的跑。无论少了谁,我都不会进去!” 纳鲁是背着布库的,泰格却是零负重,当即狂吼一声,把一只胳膊穿到纳鲁肩下,揽住纳鲁就亡命狂奔。 哥本则站在洞口,拼命的把已经赶到的人往里推,口里叫道:“滚,滚,都滚!往里面跑,别挤在这里,给别人留点地方。孙志新,你NND磨什么?!快把手伸过来!” 此时,那要命的风眼跟人群已经不到百米。 而纳鲁和泰格已经奔至,孙志新疯狂的冲上去,一手拉住纳鲁,一手抓住泰格,嘶声狂叫着一路疯狂的窜向洞口,嘴里叫道:“点火,点火,快点火!人太挤,逃不快,点火防止洞口冻结!” “来了,来了!”齐格力在里面大声回应,各类烧着的东西迅速从里面送出来。洞口地里人又多,大家七手八脚的接应着,在洞口堆起火堆。 为了照顾其它人,孙志新三人最后才进入洞口。哥本待得孙志新一踏进洞口就一把抓住他,瘦小的身体发挥出极大的力量,把孙志新硬生生扯离那条可怕的冰冻线,将孙志新整个身体都抛飞起来甩向洞穴里面。齐格力则在大声怒吼,用独臂抓住了自己的族长,照着哥本的法子依法施为把纳鲁也抛了进去。泰格则被抢先奔进洞的族人接应,合力之下整个身体被抛得比两人还远。 进洞那一瞬间,可怕的冰冻线一掠而过,无论谁耳里都听到那让人乱骨悚然的细微咔嚓声响,一道显眼的冰冻白线正在迅速的形成,并沿着洞口往里延伸。它的冻冻速度极快,但比起风眼的移动速度却是慢了百倍,可以从容躲避。 大家,终于安全了! 一进洞口,三人便瘫软在地上,布库被自己老爹重重的压着,连着孙小鲁一起被压得吱哇乱叫。 死里逃生之下,孙志新喜得什么都忘了,连滚带爬的扑过去抱住汗水淋漓的纳鲁使劲的啃,又劈头盖脸的对着泰格已经挂上了冰碴的脸一通狂吻。 那两人被他不成章法的乱吻着,躺在地上也是上气不接下气的喘着气,未了又放声大笑,拼命回吻孙志新,剧烈的咳嗽着道:“终于逃掉了!” “还没有!”齐格力叫道:“所有人别挤在这里,往里面走!” 孙志新便又拼命爬起来去拖纳鲁和泰格,道:“那火只能缓一缓降温的速度,降温的总体威力是抵挡不住的,起来,赶紧离开,所有人都是。它不可能沿着弯曲的洞穴通路一路向里侵入,逃到里面就真正安全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8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兄弟姐妹出去聚会吃饭的时间,俺和俺老姐,加上全部的堂弟,七人少一人,聚到一起共六人,找了家小饭馆吃喝,肆无忌惮的高声谈笑。好在俺们一行还是挺自觉,知道自家兄弟姐妹聚到一起时就跟一群乌合之众一样,找的小包间都是偏向角落,而且是隔音效果比较好的那种。 结果我们谈话聊天太高兴了,忘了随行还带得有其它人,待得吃完饭以后,那几人不约而同的一脸惊白,都觉得我们几兄妹实在太了不得了,聚在一起就像自家人开了一个家族经营菜市场一样…… 对了,不知道我有没有说过?俺们家男多女少,三代都只有一个女娃,我父亲那一代是我姑,我这一代是我姐,我下一代就有我三弟生了一个女娃,其余的全是带把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俺家三代女子全是大姐大,那性格简直就是女王级的…… 我朋友跟我一起吃饭,被雷坏了,因为我姐当众用手机播放网络最红的那一对基友语音聊天的实况录音,就是毕加索和回音哥那个…… 尼玛! 我朋友听到那一句:“宝贝,让我干你屁眼儿!”当众就喷了……当时那脸色当真五彩缤纷,精彩得紧。而我们自家兄弟姐妹,该吃菜的吃菜,该喝酒的喝酒,该聊天的聊天,一个个面色安然,若无其事……我总算觉出来了,TT,搞半天俺们一家都是非人类! 132、哈瓦那 那三个风眼笼罩的范围之巨大,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像到的。更可怕的是它的威力,那种强降温的威力实在是恐怖,齐格力等人仓促燃起来的火堆被超低温袭击中后急速熄灭,给人的感觉感觉就像是火堆发出来的热量根本不敌低温,被冰冻线迅速的吸走热量,火焰由大至小快速的收缩,然后无声无息的熄灭掉。便在熄灭的那一瞬间,整个火堆的灰烬上立时结出一片白霜!就像拿一把巨大得铺天盖地的排刷猛地一下子刷过一层白漆一般,整个情景只看得人毛骨悚然! 自从它的威力扫过洞穴入口处起,由于它的威力实在无法抵挡,众人不得不一直往深处躲避,一直奔逃出山腹内部才能完全离开它的威力扩展范围。 是以没有谁敢在这里多作停留,所有人全都用眼睛盯着那条要命的生死之线,互相帮助着迅速退离。 一直往山洞的深处退行,直到来到上次勘察时商议用来定居的大厅,才有一股暖气扑脸而来,驱走了身上的寒意。 大厅里井然有序的成行成排搭建着帐蓬,看样子奥瑞克和齐格力一起把这里安排得井井有条。众人的帐蓬摆放得有些像古代的营帐那样,不好看,却充满了和冰冻线截然相反的生机。纵观整个洞穴大厅,沿壁一周都插着不少的火把,正熊熊的燃烧着,又在微微跳动。如此情况足以说明这里通风还算过得去,不至于发生通风不良造成窒息危险的情况。 整个一周的火把插得错落有至,很显然是出自奥瑞克的安排。它们并没有将大厅照得很亮,但进行日常行动倒是足够了。 众人气喘未定的还未停下,早有两族的族人迎上来欢呼迎接,自是好一片热闹的团聚。一大帮子人中有好些孙志新从来没有见过的新面目,想来是泰格在海风居住的族人。 一路的逃亡既惊险又又耗神,此时终于安全了,又吃了族人送过来的热腾腾的食物,不少一路惊魂的人完全顾不得和人互述一路的险情,已经倒头就睡。孙志新已经疲倦到了极点,却是睡不着,更咽不下东西,正在用眼光寻找着一个人。 他找的是哈里斯的父亲,猎人哈瓦那。 老实说,归结于猎人们总是早起归的原因,在营地的时候白天要看到他们并不容易,因此他对哈瓦那并不熟悉,只记得名字,隐约记得他的长相。如若不是哈里斯与他站到一处,指不定孙志新还认不出他来。 可现在一看到对面有一个中年的猎人沉默的看着自己的时候,孙志新一眼就认出他来。 那双眼睛含着期待,又带着一种因不祥猜测的恐惧,正失措的沉默看着自己——只有遗失了孩子的父亲才会用这样的眼光看人。明明是个刚毅伟硕的中年汉子,现在却像无助的孩子一样;又像是失主,遗失了最重要的东西的失主,正在待望某个好心人告诉他:你的东西没丢,我捡到了。 只是事实不是那样,无论是他,或是孙志新,或是哈里斯,都没有那么幸运。 被那种眼光看了一下,孙志新便下意识瑟缩着,眼光惊慌的四处躲闪。 不敢对上那样的眼光,孙志新垂下眼皮,用力的吸了口气才敢做自己不得不做的事。 “小新,吃点东西,累一整天了。”纳鲁递过碗来。 孙志新摇了摇头,抬足向着哈瓦那走过去。 看着孙志新走过来,哈瓦那第一个反应竟是想逃,随即又硬生生站住,用惊慌中夹着恐惧的眼看着孙志新走过来。 待得孙志新走近了,哈瓦那才涩声问:“我的哈里斯呢?” 孙志新开开合合的启闭着嘴,一个简单的答案就是半天都出不了口。直到最后避无可避才哑着声音低声道:“他为了救我,掉到悬崖下面去了。” 哈瓦那的眼眸陡然睁得老大!整张脸孔的表情突然全部扭曲。 看到他那样的表情,孙志新只恨不得掉下去的是自己,而不是哈里斯。 “他掉下去了?”哈瓦哈轻声问,那声音、那表情,都透着不敢想念,不想相信的念头。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8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应了一声,道:“掉下去了,为了救我。是我无能,没能救到他。” “真的?” “真的。” 哈瓦那的表情突然又从扭曲变成一片无所适从的茫然,机械的问道: “哦,掉下去了啊……为了救你?” “嗯。” “你活着,他死了?” “……嗯。” “这么说,我的儿子是好样的?” “嗯!”孙志新又嗯了一声,眼眶一片赤红。 哈瓦那不再说话,只是怔怔的看着孙志新,眼眶也如孙志新一样赤红,里面水光晶莹,却就是没有一颗眼睛掉下来。 孙志新耳边只听得哈瓦那低声自语道:“哈里斯刚生下来的时候就是个健康的小子,才七个月就长牙了。智者说这样的孩子有先祖保佑,会一生健康平安。可先是他的母亲病死了,紧跟着就是他,热病让他变成了一个傻子。” “哈里斯不是傻子!没人比他更优秀!”孙志新下意识的反驳道。 哈瓦那被孙志新急切的反驳激得怔了怔,眼光停留在孙志新身上,又道:“难怪他那么喜欢你,拼死了肯维护你,你倒是头一个真心对他好的。别人都说他是傻子,就你说不是。别人都嫌他不会说话,就你不嫌。你知道么,他其实不聋也不哑的,就是不会说话而已。” 哈瓦那眼光定定的看着孙志新,很认真的道:“真的,他不聋也不哑,仅仅是不会说,因为没有人教他罢了。我总是忙,没有时间多陪他,没教好他而已。” 孙志新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沙哑着道:“我知道。” “我的哈里斯不是傻子。”哈里瓦颠来倒去的又道。 “我知道。” “我的哈里斯是族里最俊的小伙子。” “我知道。” “我的哈里斯是族里最勇敢的小伙子。” “我知道。” “我的哈里斯不是傻子,真的!他会救人的,是勇士!” “我知道,我知道,我都知道!”孙志新紧紧的拽着着拳,听哈瓦那颠三倒四的重复同样的话,心里却是再清楚不过儿子的消逝伤透了这个父亲的心。 白发人送黑发人,天下最大的悲哀未过于此。做成这个悲刷的便是自己,如果,如果,如果,自己谨慎一些,那哈里斯…… “嗯,知道就好。”哈瓦那点点头,仍是眼光定定的看着孙志新,焦点却透过孙志新看着孙志新背后的无迟远处,像着透过孙志新的身体在看自己的哈里斯,半晌后才慢慢的道:“我就说我怎么感觉这么奇怪,原来你挺像哈里斯。” 说罢,竟然慢慢转过身走了,一根背脊挺得如同山脊一样笔直。 从头到尾,没有指责,没有失控的咆哮,哈瓦那的冷静刚毅却十足叫人惊慌。 孙志新却又是惊慌又是害怕,努力提高声音在哈瓦那背后大叫:“对不起!” 哈瓦那身体一顿,缓缓转过头来,眼里水光漫漫,脸上却是一片木然:“对不起?对不起谁?我的儿子是勇士!是勇士!我以他为傲!我只要知道这个就足够了!其它的我不想听,对,不想听。嗯,睡一觉,等我睡一觉你再跟我说。” “哈瓦那叔叔!我……”孙志新握紧着拳头嘶声大叫,只盼得他扑过给自己几拳或是拼命的抽到自己发泄也好过这样的看似平静的冷静。 “嗯,这个叔叔我当得。”哈瓦那点点头,眼泪终于落了下来,嘴里却道:“我瞧着你,真的觉得像我的哈里斯。” 孙志新心里大痛,奔上去跪在哈瓦那脚下抱住哈瓦哈的腿,嘶声道:“那让我当你儿子吧!哈里斯救了我,以后他不在,我来伺候你!”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8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当我儿子啊?”哈瓦那眼神飘飘忽忽的总是落不到实物上,神情恍惚的道:“儿子啊?我本来有的,现在没有了。” 孙志新听得又惊又怕,却又不知道怎么安慰这个丧子的父亲,只是下意识死力的抱着他的腿,仿佛这样就可以替代哈里斯。中国古人都说承欢膝下,孙志新便努力将脸贴上哈瓦那的膝盖,一迭声道:“有的,有的!还有我在!” 哈瓦那任由孙志新抱着,就那么呆呆的站着,许久才道:“你放开我吧,我累了……想去睡会儿。” 孙志新失措的放开他,只见哈瓦那继续转身走开,那身影却摇晃起来,如同风中的残烛,随时那会倒下去那般。 咬了咬牙,不顾哈瓦那本能的排斥,孙志新奔下去将手穿过他腋下,低声道:“帕……帕帕,我扶你回去。” 哈瓦那像被剌一针般的一抖,声音尖厉的道:“别叫我帕帕!” 孙志新缩了缩身子,低声道:“好的,哈瓦那叔叔,我扶你回去,你……休息一下。” 哈瓦那不再吭声,孙志新便仔细的扶着他,由他带着路向着自己的帐蓬而去。 一众人全都沉默的看着孙志新将哈瓦那扶进才搭起来的帐蓬,哥本强笑着道:“换成孙志新来当儿子其实挺……” 阿尔法惊慌失拖的去捂哥本那张无遮无拦的嘴,纳鲁立即厉声喝道:“哥本,闭嘴!” 哥本害怕的瑟缩了一下,慌慌张张的道:“我只是看他和孙志新都地么伤心……我就想……哈里斯是个好人,他父亲也是……其实孙志新……” “闭嘴!噢,闭嘴吧你!”阿尔法死命去按他的嘴巴,拉着这个缺心眼的家伙走得远些。 泰格叹了口气,对纳鲁道:“吩咐大家都去休息吧,就让小新……好好陪陪哈瓦那。” 纳鲁应了一声,忍不住也叹了口气,低声道:“我以前应该对哈里斯更好一些,我这个族长当得不太好。” 泰格看看纳鲁,道:“你其实做得比我好,我野心太大,你却更关爱自己的族人。唉……希望时间可以治愈一切。小新这人情厚,他不做点什么补偿哈瓦那,肯定过不去自己心里那一关。以后他愿意守着哈瓦那,就他守着罢,不然只怕他心里永远都不好受。” “我就怕他太……” “不会。”泰格微笑:“那家伙打不倒的,他和哈里斯最像的一点就是两个人都像阳光,走到哪里就会照得哪里一片暖和。” 纳鲁偏头出了阵神,也浅浅的笑了。 孙志新将哈瓦那扶回他的小帐蓬,哈瓦那倒头就睡下。孙志新却是不敢走,一直怔怔的看着哈瓦那突然就显得老而憔悴的脸。 在哈瓦那的睡梦里,孙志新听到他轻轻在唤哈里斯的名字,那腔调逼得孙志新眼泪又掉了下来。伸手去将哈瓦那覆盖的兽皮盖得更严实些,孙志新蹲坐在他身边守着他,低声道:“哈里斯已经不在了,就让我来伺候你、照顾你,好不好?你不出声,我就当你答应了。” 说罢,眼圈又红了,道:“睡吧,睡吧,我小时候伤心难过,睡一觉就会好很多。嘿,说不定梦里哈里斯会来见你呢!” 挪动着身体挨哈瓦那更近一些,伸手去握住哈瓦那骨节粗大的手,又道:“都要当你儿子了,我还没仔细介绍过自己。我偷偷跟你说,你别跟别人说哟,我叫孙志新,不是笋子行,也不是这里的人。我来自另一个时空,嗯,估计离这里很远,没准上亿个光年。知道光年是什么吗?嗯,扯远了,咱们不解释那个东西。我那里的跟这里不一样,人们都住在水泥房子里,那里其实没这里好。不过呢,在我那里地上有许多带轮子铁皮盒子在地上开,还有铁盒子在天上飞,相信我,它真的像鸟一样飞……” 絮絮叨叨的也不知道说了多久,说得孙志新自己都伏在哈瓦那身边熟睡过去。 哈瓦那从梦里醒来看到的便是孙志新趴伏在自己身边睡熟的模样。那眼圈,还是湿的,睫毛上依然挂着水珠。 哈瓦那木然看着孙志新半天,儿子因他而死,对这个年青人他应该是又恨又怨的,他做不到面对这个人心里不生波澜。可理智又告诉他哈里斯做出的是一个勇士的正确举动,他以生命勇敢救下来人自己应该替他去好好照料。 只是,他能做到吗?大约是做不到。 心里一片茫然,一时间竟找不准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孙志新。 良久以后—— 一切都是为了哈里斯!哈瓦那心中对自己道,终于将自己的兽皮分出一角,轻轻搭在孙志新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 小刷场: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8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哈瓦那(掐脖、袭胸、撩阴)嘶吼:“还我儿子,还我儿子,还我儿子!”(请用琼瑶奶奶经典式升调发音法发音。嗯,还要长江三叠浪,一浪高过一浪,浪打浪……) 孙志新(一脸蛋疼)呃呃求救:“放手,快放手!哈里斯会回来的!他找小攻去了。” 哈瓦那(咬牙切齿):“放屁!灭了你!” 哈里斯(茫然):“帕帕,我回来了!咦?你们在干嘛?” 白毛大奔(也是茫然):“あれ?”(兽语翻译:“啊咧?”) 孙志新:“大哥,救命,咱爹要杀我!” 白毛大奔(又茫然):“ なに?!”(兽语翻译:“什么?!”) 哈里斯(继续茫然):“谁是你大哥?你大哥不是齐格力吗?” 哈瓦那(咬牙):“谁是你爹?!滚蛋!” 泰格(一脸戚戚):“老丈人生气了……” 纳鲁(一脸苟同):“这个老丈人不好对付啊……” 大叔无良:“尼玛!这个乱……” 133、安居... “哈瓦那怎么样?”纳鲁轻声问从哈瓦那帐蓬回来的孙志新。 孙志新摇摇头,有心无力的摆摆手,打着手语道:“还是那样,表面上看着没事,其实心里凄苦得很。”看看手里的食物,又比划着:“他还是吃不下什么东西,是不是我烹调的技术退步了?” 纳鲁叹了口气:“不是。他心里苦,又想念哈里斯,肯定没胃口。” 孙志新心里着急,手里手势急速翻飞:“这怎么行?不行,我还要过去一趟,就算是灌也要灌他多吃一些东西!” 纳鲁连忙拉住他:“别去了。我自己就是名父亲,我懂他。失去自己的孩子留下的伤口愈合不了,多给他点时间吧,你努力照顾好他就行。” 孙志新颓然的放下碗,低声道:“真希望那天哈里斯别来救我。” “胡说什么呢?!”纳鲁陡然提高声音,板着脸道:“然后换我和泰格,还有布库与奥格伤心就可以了?还有哥本和齐格力那些人,他们就不伤心?别乱说话!哈里斯是个勇士,就算那天遇险不是你,他也一样会去救!是我以前不懂得赏识他,那孩子和他父亲一样,生就一副宽广的胸怀。他会这么做是因为他想这么做!拼命才救下你,你不必把这件事一直放在心里头,哈里斯看到了都不会高兴。” “我能不放心里头?”孙志新挥舞着手语道:“那么好的一个青年因为我而消逝了,我心里永远都会难过内疚。” 纳鲁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得拉过孙志新来在他脸上亲吻了一下,缓声道:“相信哈瓦那,他是族里强大的勇士,这个打不垮他的。他只是需要时间来恢复,你要对他有信心。再说了,没有了哈里斯,不是还有你嘛。” 孙志新精神振了振,比划着道:“嗯!我会把他当父亲一样照料着。” 纳鲁眼神温暖的看他,道:“我知道。你嗓子养了几天都好多了,为什么还是不喜欢开口说话?” 确实是这样,孙志新自从能开口说话后已经过了五天,五天过后开口说话的时候嗓子已经不那么疼痛,不再像头一天说话的时候气管里就像插着一柄烧红的利刃一样煎熬。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不想说话,还是习惯的大多数时候都打手势用手语说话。 大约是哈里斯也不能说话的缘故吧,孙志新总是下意识的想向哈里斯看齐,觉得那个青年实在是比自己要优秀得太多太多,本能的去模仿哈里斯的动作习惯,似乎这样那青年就依然还活在自己身边一样。 见孙志新眼神黯然,纳鲁隐约有些懂了,便不再询问,只是轻轻吻孙志新的脸。他知道自己的吉玛也是个坚强的人,只不过现在钻了牛角尖逼得自己进退无路,只要哈瓦那能恢复过来,孙志新也开打开心胸,一切都需要时间而已。 孙志新发了一阵呆,比划着问道:“泰格呢?” “守在冰冻线边缘看守着,布库和孙小鲁也在他那里。奥格带领着他的伙伴去疏通通往下层水源那里的路去了。这孩子经过这次险情倒是懂事了些,知道怎么样才能更尽力的为部族生存而努力。” 孙志新点点头,道:“你也累了,休息会儿,我去看看泰格那边。” “当心,别挨冰冻线太近。族里已经有人因为冒险挨过去而被冻伤。” “好。”孙志新应了一声,向着洞口行去。 知道洞口那边温度寒冷,自己又没有来得有给自己也缝上一件皮衣,孙志新直接找了张硝制好后的暖和皮革将自己包裹起来才往外走。 从洞里往外走,一直往外寻,曲曲折折的走了好一阵才看到泰格一行人。一路走出去的时候,虽然越是向外空气就越来越清冷新鲜,但温度越来越低,从鼻腔呼出来的白雾越来越明显。等走到泰格等人附近的时候已近冰点,洞里洞外的温度完全是截然相反的两重天。 还在洞穴里有着山腹的隔绝就已经是这样,洞外呢?只怕是零下几十度。幸好泰格提供了这个用来过冬的洞穴,不然以这样的环境温度,山洞外那个天然的大冻库当真足以把所有人变成冻肉。 只祈祷风眼过去以后温度能回升一些,就算是普降暴风雪都行,总比那个无声无息的制造可怕的极端低温的风眼带来的致命威胁要好得多。 转个角就看到了泰格的背影,包括泰格在内,还有塔里木和其它十名部族人员守在冰冻线的边缘上。泰格穿着孙志新给他缝制的皮衣,又在身上裹了一层兽皮,把布库整个儿裹进自己怀里让他只露出个小头颅来,正守在冰冻线的边缘上严阵以待。 一路亡命奔逃的时候泰格总不忘照顾布库这个小东西,又因为他和孙志新的缘故对孙小鲁也很好。小家伙现在肯开始亲近泰格了,不再总是对他针锋相对的,还老是挑拨孙志新与泰格的关系,正老老实实的被裹成棉球一样缩在泰格怀里取暖,只拿一对灵活的眼珠骨碌碌的四面转动着瞧,神情俨然是一个机警的小猎人。 孙小鲁则呆在泰格和布库的身旁,很不安份的上窜下跳着四面奔跑,实在是活泼得过了头。在没发现孙志新到来以前,它在那里转着圈咬自己的尾巴尖,没头苍蝇一样晕头转向的四处乱撞。泰格的狼毛过敏症好像还是老样子,本能的不太喜欢孙小鲁,它一靠近泰格,他就会打喷嚏,表情厌恶的将孙小鲁推得远些。不过孙不鲁不是很买他的帐,总是被推开,又总是会绕着圈子兴致勃勃的奔回来,重复这个你推我上的戏码。 整个情景看上去快活而温馨,一片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欢欣从容,孙志新在哈瓦那里压抑的心情在这里得到了抚慰,情不自禁的嘴角带上了笑容,向着泰格走过去。 孙小鲁最先发现孙志新的到来,嗓子里发出一声吹呼,停下咬自己尾巴尖的愚蠢举动,四条小短腿像车轮一样划动着向着孙志新奔来。 听到它的欢呼声,孙志新愕然,他都已经做好习惯去听犬只那样的汪汪声,结果听到的却是稚嫩的狼嚎——嗷嗷的乱嚷一通,又被自己的口水给呛到。如此反差太大,搞得孙志新呆了老半天后失笑不已。 孙小鲁直奔孙志新脚下,人立起来扑上孙志新的小腿,痛快的在孙志新小腿上一阵轻咬,然后才拿湿辘辘的舌头一阵乱舔。 孙志新被舔得一阵巨痒,忍不住低声呵呵的笑。布库听见笑声时把头从泰格怀里探出来,欢声喜叫道:“吉玛!” 泰格霍然转头,看见孙志新时眼神一亮,也唤道:“小新。” 其余的部族人员有识得孙志新的,也有不识得孙志新的,不管识与不识,都在向孙志新点头致意,满脸的笑意。 且不论部族成员的招呼,仅是孙小鲁、布库,还有泰格的表情加到一起的时候足够让人感觉到快活,孙志新嘴角便更弯弯的向上,快步走过去,比划着道:“情况怎么样?”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9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见孙志新还是习惯用手语说话,泰格下意识皱了皱眉,立即又舒展开,灰白的双瞳带着笑意回道:“风眼的余威已经在离开,顶多再过一天就会完全从山洞外扫过。我猜测那时候冰冻线会退离到洞口处,或者会可能因为升温而消失。到了那个时候洞穴的前段就安全了,大家可以自由出入。” 孙志新来到泰格边上坐下,泰格伸手拉住孙志新的手亲昵的塞进自己的胸膛处。布库立即从皮衣下伸手握住孙志新的手,把自己的小手塞进孙志新的掌心用力的搓揉着,惊呼:“啊哟,吉玛,你的手真凉!” “坐过来一点。”泰格干脆将孙志新扯过来倚靠在自己怀里,和布库挤到一起形成一个巨大的茧子。 布库嘻嘻直是笑,把手握成拳头在孙志新掌心捣来捣去的作怪。 “冰冻线在往后退了?” 泰格答道:“在退,连着五天的时候奥瑞克都在派人去观察洞口的情况,我和纳鲁也派得有人去。回报之人举着火把一直行到冰冻线几米外的地方就止步,观察它的进退情况,然后回头来报告情况。” “风眼抵达的时候冰冻线进到洞穴里后就一直在往里入侵,好在山腹里洞穴曲折迂回,冰冻线并不到抵达太深入的位置,前进了大约百米左右就不再能侵入分毫。不过那低温仍然很低,只要略微靠近冰冻线近些就能感觉得到那种透骨的冰寒。到第四天上的时候冻冻线停止了前进,今天是第五天,它已经开始在缓慢向后退。听到族里回复后我守到这里,发现它确实在退却,只不过速度很慢而已。” “这说明风眼在肆虐了四天以后开始减弱,或是已经移动向别处,威力不再笼罩着这座山。” 泰格点点头:“它其实还在增强,倒是确实在移动向别的方向去了。” “你怎么知道?”孙志新打着手势问。 泰格忍不住笑了一下,道:“有人大着胆子不要命的跑到外头去看过,回头来告诉了大家这个消息。” “谁?” “当然是哥本地个胆大包天的家伙。回来的时候他连脚趾都差点被冻掉,正在阿尔法那里躺着呢。” 孙志新低声笑了两声,刚才就听纳鲁说有人被冻伤,搞半天是哥本这个不安份的家伙。以他那性子,确实能干出这种乌龙事来。 “他没事吧?” “没大事,冻伤不严重,就是被吓得不轻,赌咒发誓说再也不出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山洞卷开始了,俺也要出去渡假了。 明天就要出去渡假,大约十几天吧。假期中更新不定……断更是会的,时不时更新也是有可能的,等回来恢复日更是绝对的~ 俺要出去休假充电,努力睁大我善于发掘一切囧人囧事的猥琐双眼深层挖掘,回来好向大家做报告。 几年了,好不容易才轮到我休假,俺那颗小心肝一直兴奋得乱窜一气。同学们祝福我吧,让我有一个好的假期——没准儿还有桃花艳遇什么的。 帅哥就不必了,俺不好那口。美女倒是希望多多益善~ 噻哟拉拉~ 134、安居 孙志新扭头去看那条冰冻线,它呈一条很明显的界线,清晰的勾画出线内和线外的两重天。线里,是洞穴里青灰的岩石和土壤;线外,呈现出一片惊心的白霜,细细密密的细小冰晶盖满了一切事物。 一道弯弯曲曲的界线划分出了两个区域,内区是有生地带,外区则是一片冰寒。覆盖着外区的冰硬的白霜将整片土壤及岩石冻得死硬,不必去挖掘证实都能知道表面以下一、两米深的地方肯定是难以憾动的冻土。那还是考证前世的冻土地带的深度而言,以这个史前时代小冰河时期低温来说,冻土的深度只怕更低,指不定深度会达到四到五米! 真希望史前时代的强悍动植物能挺过这个残酷的寒冬,不然气温变暖的时候将会出现长时间的青黄不接的情况,对整个部族的生存带来可怕的考验。 不过现在担心的不是这个,孙志新在担心其它的问题,那便是安全问题。 很显然寒冬来临以前齐格力把精力全放在桄榔林的开采上,无法□顾及洞穴的安全一事,因此不仅洞口没有填堵,连其它通路的探索一事同样也没做。即是说当初五人一行对它的探索是什么模样,现在对整个洞穴的了解依然还是那个模样。 要知道庞大的洞穴大洞小洞的洞洞连通,内部结构纵横交错,未知的情况实在是太多,这对于生存很不利,进一步的探索与发现就显得非常必要。另外就是洞口的防御一事,泰格守着这处洞口是原来进出的通道,孙志新猜想泰格之所以能发现它,大约是因为它的口径实在是大,相对来说很容易发现,更可能是整个洞穴体系的最大出入口。 它的大,造就了出入的方便。但它的大,同样也造成了防御上的困难。人可以轻松出入,其它的野兽就不可以?以史前生物的强悍生存能力来说,孙志新不认为风眼能将它们怎么样,处于这个恶劣的时空,它们必然有着自己的保命法门。现在风眼还在肆虐,指不定这些强悍的家伙就躲在哪处保命,风眼扫过去了后就会出来觅食什么的,一但找到洞穴这里,发现里头还有这么多‘食物源’,那就会非常之不妙。 所以无论从隐藏还是阻拦两方面来说,都必须要在洞口处建立起防御工事,这件事情势在必行,而且还一定要快!要赶在冰冻线一退去就要立即着手进行! 只是逃得仓促,除了携带了一些必要的东西以外,可以选用的材料几乎没有,这防御工事要怎么弄?孙志新支着下巴陷入了沉思。 见孙志新长久在那里想事情,泰格也不说话,用手环着孙志新的纤细有劲的细腰,情不自禁的慢慢抚摸。 那腰,跟女人的不同。虽是纤细,却并不柔软,反而坚实有劲。用手握着腰侧的肌肉握紧挤压,手底的肌肉便传达着一股子男性身体独有的苍劲反弹力道,又由于那腰侧一掌便能握住,泰格实在喜欢死了这种感觉,下意识两手都放了上去慢慢的捏着模着,如同在探索一片自己从来没有发现过的领域。 在经历了共同的生死考验以后,孙志新与泰格的相处模样已经非常的亲昵。被泰格这样细细的抚摸捏握,他自己竟是没有什么不好的感觉,整个心思全陷在防御工事的构建一事上。直到泰格的手下动作越来越不老实,绕到前方抚上孙志新的肌理分明的平坦腹部,又一路下滑抚上平坦的小腹,在那里流连抚弄,随后又更不老实的手掌包裹着孙志新最敏感的位置,孙志新才惊喘了一声,沙哑着嗓子用警告的意味叫道:“泰格!” 又惊觉背后腰臀那里有一个巨大火热的事物紧紧抵着自己,那家伙竟然已经情动了,连手掌心都变得一片火执。 “泰格!”孙志新又低喝了一声,伸手去扣住泰格作怪的手掌。 泰格低声笑了两声,声音里含着浓浓的□,道:“怎么?肯说话了?我想听你说话,别光冲我打手势,像赶苍蝇似的。” “你给我老实一些!”惊觉自己在泰格手里膨胀,孙志新不安的扭动起来,又道:“别乱来,也不看下时间地点场合!” 泰格心里一喜:“这么说,你愿意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9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一窘,他早就对泰格的亲昵行为不排斥了,只是守在这里,旁边还有着因为长时间没人说话而昏昏欲睡的布库,以及其它族人虎视眈眈,就算他想干点啥也有那个贼心没那个色胆的不是……他可不敢像泰格这般没脸没皮的色胆包天,借着皮衣的遮掩在底下搞下流勾当。 “再摸两下我就真的不愿意了!” 听出孙志新语话里的亲近,又感觉到他的身体诚实的做出情人之间的反应,泰格便觉得心满意足,涎着脸厚颜无耻的喷笑两声,把手缩回来老实的重新放回孙志新的腰间,继续细细抚摸孙志新纤细有劲的健腰。 先头被他那么摸还没有什么感觉,现在□被挑动起来时再被抚摸,感觉就变得非常敏感。孙志新不适的扭着腰试图摆脱泰格的手掌,嘴里低声道:“你能不能别摸了?摸得我都不能想事情。” “有什么好想的?想着我就行了。小新,你的腰摸着真舒服!” “无……无耻!快停下来,我在想正经事。你这样摸来摸去的我什么都想不了。” 泰格终于悻悻的停下手,问道:“那你在想什么?” 孙志新舒了口气:“我在想很多事情,洞穴的进一步探索;洞口的防御守护;食物的分配等等。这个冬天不知道会有多长,一切事情都必须提前想好应对办法,人不想远一点,麻烦事就会很快出现。无论怎么看,我们现在的处境都不太好,许多问题都必须立即着手解决,像用来照明和取暖的木材就是其中之一。” 泰格神色一凛,停下手不敢再乱摸了,口中道:“这倒是真的。想出什么应对的办法来没有?” 孙志新摇摇头:“想到一些,不过都得等风眼完全过去,以及冰冻线退到安全距离后才能实施。就目前而言,冰冻线形成一条阻绝生命的分隔线把我们拦住,什么都做不了。” 泰格皱起眉头:“那在这之前怎么办?” “现在问题应该不大,风眼不仅对我们有影响,对其它的所有事物都有影响。在这样的天气里没有寻到躲避地方的生物肯定活不下来,能寻到躲避地方的生物像我们一样不敢出去,大家都不产生冲突。一但风眼过去后天气好转,危险就有可能出现,那时傝才应该抓紧时间手里的工作。” 泰格想了想,觉得孙志新说得一点没错,眼下是不用着急的,要命的时候是天气好转的时候。既然这样的话,这里也不用守得这么严密,理应该把人手分流出去,加大对洞穴的探索力度才对。想到这里,便把头往孙志新肩上一靠,道:“我不摸你了,你慢慢想吧。” 孙志新顿时气结,比划着手势:“那你干嘛?” “我休息一会儿,累。” “就我一个人想?” 泰格呵呵一笑:“有你的脑袋想事情就够了,想法子这种事我可没有你主意多。等你想好了就告诉我,我去执行。现在嘛,让我抱着你睡一会儿。” 孙志新又好气又好笑,哪有当人族长当得这么懒的?但转头间看见泰格眼底的两个黑眼圈,心里也是疼惜,只得认命的叹了口气,伸手扣住泰格的五指让他依靠在自己身上眯一会眼。 感觉到自家未来的吉玛这么信赖般的让自己靠住,泰格心里大甜,伸手把睡着的布库挪了挪了,自己找了个更贴近孙志新的姿式贴上他的背心小憩。 没了泰格的骚挠,孙志新思绪又静了下来,想了一会儿之后隐隐约约的想出几个解决之法,不过仍是没有想到漫长的冬天里不去砍柴的其它替代办法。 把几个腹案在心里慢慢的推敲得更成熟一些,耳边听着泰格平稳的呼吸声,感觉他的温热鼻息喷在自己在脸侧,孙志新心里无端的就生出一种淡淡的幸福感觉。 “泰格。” “嗯?” “没睡着?” “没有。你想说什么?” “没事,我就是想说,有你和纳鲁在身边真好。” 泰格轻轻笑了,道:“那,我们什么时候举行仪式?” 在这史前时代,共同组建家庭也需要举行一个仪式。它跟现代结婚的仪式完全不像,大体便是请全族人员来团聚,并祭拜先祖什么的。上次和纳鲁举行仪式时被纳鲁像押犯人一样押着举行,稀里糊涂的就弄完了,只记得拜过了一大堆先祖后就被纳鲁拖进帐蓬里不要命的上演男子双打到天亮,除了屁股很疼,其它的事情印象都很模糊。此时听到泰格这么问起,孙志新便不禁回想起与纳鲁的点点滴滴,当初感觉到的屈辱现在感觉不到了,反倒是觉得整件事情就是乌龙得很,回忆起来时有很抽笑温馨的感觉。 笑了两声,孙志新回道:“我不知道,你决定吧。我不急。” “我急!不信你摸摸,硬得疼!” 孙志新大寒……急?这么急不会自己用手解决?别告诉我你连这个也不会。 心里这么想着,还哪敢伸手去摸?只道:“对了,这事不是要问过你族里的智者吗?好几天了,我怎么都没有见过她?” “那个老太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9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对。” 泰格不太爽的道:“老太婆在逃命的时候生了病,现在叽叽歪歪的在自己的帐蓬里躺着养病。而且这几天你又一直守在哈瓦那身边,没什么跟她见面的机会。要不,抽个时间我带你去看看她?” 养病都养得叽叽歪歪的?那不是比奥瑞克智者还暴躁难伺候?孙志新喷笑,打手势道:“好啊。她会反对吗?” “反对?才怪!当初就是她推着我赶着我来勾引你。我当时其实恶心得很,后头嘛……载你手里了。” 孙志新忍不住又笑,在心里构建这个听上去像狼外婆一样的老太婆智者形像,道:“我估计等风眼完全离开,再加上冰冻线往后退去的时间,应该还有几天。趁这几天,我和你去看看她吧。” 泰格点点头,不情不愿的道:“好吧。 作者有话要说: PS: 终于回来了!有人想我了没? 这一趟假期,真的过得很幸福。一路上趣事多多,有空的时候慢慢讲给大家听。 先说在飞机上吧,刚在成都上飞机,大家都在忙着把小件的随身行李往头上的货柜里外。我和老姐刚放好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就有一中年矮胖男人便满头大汗的站在坐椅上塞行李。 我正在看表单研究经济舱都有哪些服务可以享受呢,忽听我姐大声道:“先生,你的老鹰飞出来了!” 我抬头一看,可不正是,那位先生的裤裆拉链忘了拉,小JJ把内裤从拉链门顶出来,其形像……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可偏生我姐就是把它言传了,声音还大得像广播找人一样清晰。 我观那先生的脸色,他一脸涨红,手忙脚乱的只怕连去死的心都有。 未了我姐还不老实,对我讲:“大红色的内裤,这位是闷骚型。” 尼玛! 这她都有研究……无语望天。 135、河东狮——玛斯 结果第二天,孙志新就不得不与纳鲁、泰格一起去看望海风部族的智者——玛斯。原因无它,只因为长远打算的问题,各项物资需要纳入计划分配的原因,必须得与两边部族的智者协商。哦,对了,还个泰格的私人原因:他想早点和孙志新举行那啥啥仪式,这样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和孙志新晚上做那啥啥的事……他已经明确的表达过很多次——爷憋不住了,爷要和你上床! 孙志新听见了窘了一阵后暗暗觉得泰格挺可爱,这家伙看上去行事作风有些另类,其余有些思想是很传统古老的。而传统古老的思维模式里,有些东西很珍贵、很可爱,比如在孙志新看来泰格这种像是先结婚后上床的想法就挺有意思,让孙志新隐隐的体会到了一种被人珍惜的感觉,心里头挺美的。所以被泰格抓去见玛斯,孙志新只象征性的软弱反抗了几下就屁颤颤的跟着泰格跑。 呃……这种心情有点像女人……孙志新有点不爽的想。但转念又想,管NND,像女人又咋地?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快快活活的在一起生活这点才最重要。 纳鲁的目的则是以猎人部族族长的身分去正式拜见玛斯智者,因为他和孙志新及泰格的三人关系,合族迟早都是必然,和玛斯智者勾通交流,互相理解搞好关系是一定要做的事。 麻烦的就是无论哪边的智者都不是省油的灯,交涉的事会显得很麻烦。奥瑞克那边还好说话,他肯定会同意。孙志新与他明地里、暗地里过招无数次,觉得干巴老头儿虽然鬼心眼多,又蔫坏蔫坏的爱耍小聪明喜欢给人下绊子,但总体来说是个明白事理的人,对自己部族的爱护无可挑剔。只要他能理解这是为了部族在不利环境中长期生存的必要办法,他一定会无条件的支持。 至于那位玛斯智者,只怕就不那么好搞。接照泰格的形容,这位老太太就是一位生人走避的老虔婆,恶毒、暴躁、势利、牙尖舌利、脾气倔得跟牛一样、心眼儿还无比的小,简直就是一位活该被天诛的家伙。听见她的名字时孙志新就寒得厉害,玛斯,用英文来念的话就是MARS,它有两个意思,一是指太阳的卫星之一的火星,一是指战神,古罗马战神的名字就叫这个…… 战神……是说这老太婆好战成性还是那性格就像把烈火,让人无法消受? 总之,孙志新战战兢兢的就跟着纳鲁和泰格一起去见她了,那心情就跟去看自己的丈母娘一样……总感觉自己从头到脚会有无数的地方让对方不满意,一不小心就会被用大扫把扫地出门。至于为毛是看丈母娘而不是看婆婆,这个大家都懂的。 三人一种往玛斯的帐蓬处走,还没走近呢,就听见一个中气十足的老年女声高声叫道:“滚!你还敢在这里站着?我杀了你!” 话声落处,一物摔在地上发出清脆的破碎声响。 奥瑞克的惊叫随之响起:“老……老东西!这你也摔?!这是珍贵的瓷器,不是你海风那边的破烂货!” “呸!只要是你送的,再珍贵的东西我也看上眼。去死!” 砰!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9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哗啦! 好像又有一个‘珍贵’的瓷器被暴躁的老太太给报销了。 奥瑞克披头散发的从帐蓬里逃出来,气急败坏的破口大骂:“老不死的!就这你臭脾气,活该病死!” 嘶的一声疾响!又有一物自帐蓬内喷射而去,来势快若闪电。 孙志新连忙一低头,那物便擦着他的头顶飞过。这次孙志新看清楚了,暗器是一只破鞋,草编的那种。 好家伙!女人丢出来的破鞋——孙志新吓得一身的汗,被这玩意儿砸中了得倒霉多少年?破鞋呢……一般都是拿来丢不守夫道的陈世美的,属于殴打奸夫的专用道具,那上面的凝聚的怨气足足的排山倒海般的威力。 干巴老头儿都干啥了?惹得对方拿这种暗器榜上排名第一的凶器丢他? 待暗器落到地上,孙志新仔细看去时才发现它显得那么破是因为编制的原因,而不是被穿破了。似乎有人正在试图创造发明用草编的方法制做鞋子,用心虽然良苦,但还有很长的研究道路需要走,所以它才显得那般破破烂烂的不成形,像被蹂躏得很惨一般。 看见了它,孙志新心中一动,对那叫做玛斯的老太婆惧怕的同时又有了一些敬佩,这无疑是一个聪明而又擅于创造的女人,她无中生有的弄出这样的东西,已经非常之了不得,自己与她比是差着老大一截的。 正想着这个,听那老太婆在帐蓬里尖叫:“奥瑞克你这个蠢货,给我有多远滚多远!想联合两族?!你不就是想让我们依附到你的猎人部族上去当附属吗?除非我死了!” 奥瑞克青紫着一张老脸怒吼:“放屁!我是为了两族长远的未来着想。” “嗤!这话从你嘴里出来我就是不信!滚去死!” “老东西,你病糊涂了吧?连这点前景你都看不到?” “呸!我死都不信!” 奥瑞克大怒咆哮:“你怎么不现在就去死?” 玛斯立即反唇相讥:“因为我要留着命看你是怎么死的!祈祷先祖赶在我之前用雷劈死你个老不要脸的。” “死老太婆!” “不要脸的臭老头儿!卑鄙、无耻、傲慢、自大!还有脸往我帐蓬里跑,我要是你的话,早自己找头野兽把自己喂了它算了。你知道你最大的本事是什么吗?就是替猎人部族浪费粮食!” 孙志新更寒,好犀利的嘴巴……比起毒嘴毒舌的程度,奥瑞克跟她比完全不在一个重量级上,他骂一句,玛斯直接回喷他一箩筐,整个感觉就像一个八十斤重的文弱书生去挑战二百斤重的相扑国手,跟找死没啥差别。 奥瑞克气得直打啰嗦,作势要冲进去找回场子。却见第二只暗器飞了出来,准确无比的正中砸中奥瑞克的脸,直接糊了上去。老头儿一下就被打蔫了,从脸上揪下暗器,怒气冲冲的走过来,对泰格道:“那就是你族里的好智者!跟她没法讲道理!我不管了!” 说罢,怒火冲天的离开,留下孙志新三人面面相觑。 我靠!就这阵仗,哪里是生着病在养病?简直是生龙活虎一般生人勿近,连神佛见了都要退避三舍!要是她没生病的话,那还了得,不得把人给活吞了? 奥瑞克的老脸老皮还有那水磨工夫众人都是知道厉害的,他在这里都是吃了大亏,谁还能降服得了那个生猛的河东狮? 孙志新本能的就觉得两股战战,眼睛干巴巴的看向泰格,讪讪的道:“我说,你确定来找你的智者是个好主意?在我看来糟透了。汗,我还没做好准备,要不改天吧,我怕……我深深觉得我和你还是私奔比较好。要不咱们三人私奔算了,仪不仪式啥的我无所谓。” 三人的私奔……怕是也只有孙志新的奇异脑袋才想得出来这样的主意。 没听懂私奔这个词,但纳鲁脸皮子直是抽,想笑又不好意思,一双眼睛望着孙志新,眼里全是湿辘辘的笑意。泰格已经黑了脸,闷声道:“我和你在一起不关的她的事,可你说的食物和燃料按计划分配的那件事却一定要和她商量,不见不行。你以为我就想见她吗?平时我见了她一样的绕道走。” 这么彪悍?!孙志新越发觉得心里发毛,眼睛珠子四处遛跶着就想拨腿开跑。 泰格一把逮住他:“想跑哪里去?” “呃……我尿急!” “憋着!跟着我走。” “我不想去……”孙志新被泰格一把拦腰抱起大步向着玛斯的帐蓬走,纳鲁跟在身后终于没忍住,哈哈的大笑出声。 来到玛斯帐蓬门口的时候孙志新已经僵硬成了一块木头,泰格打横抱着他,站到帐蓬门时停下,温声道:“玛斯智者,我是泰格,能进来吗?” 老虔婆在里面咳嗽了两声,又顺了半天气才没好气的道:“不都说了没事别来烦我吗?要进就赶快进来,不进就快点滚蛋让我休息!啰啰嗦嗦的像那个老废物一样!”那极度不耐烦的口气就像是要人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一样。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9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好凶的丈母娘……孙志新打了个寒战,越发觉得泰格带自己来见她的主意遭糕到了极点。 纳鲁嘿了一声,又想笑。泰格抽了抽嘴角,无奈的看向帐蓬掀帘,道:“玛斯,我带孙志新过来了。孙志新就是毕达拉察阿苏,你不是一直想见见毕达拉察阿苏吗?我带来了,他就在我身边。我需要你的祝福,让我和他能成为弟亲。” “毕达拉察阿苏?”老太婆惊呼了一声,整个身体像是蹦了起来,帐蓬里立即传来一阵细密杂乱的响动。声音像一大群蟑螂在捣乱,又像一大群仓鼠在游行,怎一个乱字了得。间中老太婆不知道又踢到了什么东西,一片锅碗瓢盆被踹烂的可怕声音,竟像是踢翻夜壶的动静——假如她有的话。 孙志新彻底的石化,转过头茫然的去看泰格和纳鲁,老太婆在干啥?砸房子还是掀墙? 纳鲁一脸雾沙沙回望孙志新,脸上的样子憨傻得可笑。泰格整张脸黑得像墨水染过一样,一把捉住孙志新,掀帘入帐。 作者有话要说: 到了西双版纳时在植物园里住下,中途在住所四处乱晃的时候遇到了一个长得像熊一样的东北爷们。 那爷们儿把车钥匙搞丢了,正在那里满头大汗的四处寻找。我和我姐闲来无事,也帮他寻找。大约是运气好罢,一会儿在小花台那里当真被我们姐弟俩给找到了。 那爷们很高兴,就说请我们姐弟喝酒。有人开开心心的请喝酒当然好,俺们就爽快的去了。 席间,那爷们儿多喝了几口来了兴致,开始大肆抨击南方人的酒量。 你姥姥的,指的和尚骂秃驴呢?我们两个就是南方人。于是乎,我和姐大怒,不动声色的对看几眼后阴笑了一下,拍桌让服务员换大碗!血拼! 开玩笑,我家里我姐酒量最小,那也是近七、八两的酒量! 结果可想而知,快散席的时候那爷们儿醉得连自己老婆都不认得。 我和姐在他没醉之前就明智的提前叫他预付了酒钱,然后两姐弟无视他老婆漆黑如墨的晚娘面孔面对面的畅饮、狂笑! 我得意的笑! 我姐也得意的笑! 敢找我们姐弟拼酒,找死! 136、顺理成章的合族之议 孙志新被泰格拎进帐蓬来看到里面的情形,第一个感觉就是乱。在这之前他还没有看到哪个女性的‘房间’像这么乱,现在他看到了。玛斯智者的帐蓬就像台风过境一样,所有东西的摆放好像都不在原来的位置。像那根看上去跟奥瑞克所持的法杖一样的木杖,她就用来塞在睡觉的兽皮上;而用来做饭的陶锅则随意丢在在帐蓬门口,它还倒伏着,摆放得就像陷井一样,泰格进来时差点踩到它。 坐居帐蓬中间的则是海风部族的智者玛斯,她就像一个信标一样半倚半站的呆在那里,在一大堆杂乱的东西中间极为的显眼。 这样……‘随性’的女性孙志新从来没有见过,尴尬了一阵之后就睁着一对亮晶晶的眼睛瞧她。 面前的女性相貌显然不如孙志新想像的苍老,不知道她实际上的岁数有多大,看上去的时候大约五十来岁的样子,比干巴老头儿显得年轻许多。而且她还是头一位孙志新在史前时候见过的没有光着身体的女性,她身上的重要部位都被用兽皮裹了起来,观其连接处似乎还有缝制过的痕迹。这不禁又让孙志新有些吃惊,玛斯智者顶着智者那个名头真不是混假的,确实要比那糟老头子强得多了。 见孙志新在观察自己,玛斯显得有些窘迫,伸手拉拢着身上的衣襟,轻轻笑了一声,道:“没你缝得好。我是自己想出来的办法,在来到这里看到了你的手艺后—— ”玛斯呶嘴朝向泰格的方向,示意他身上穿着的皮衣,道:“我就觉得你真不像这里的人。这种技艺,我从来都没有看到过。” 还真让她说中了,自己不是这里的人。孙志新下意识一愕,又仔细去打量她。 大约不是面对奥瑞克的关系,玛斯显得温柔许多,瞧向自己的眼光是带着赞赏和认同的,眼底隐隐还闪着一种母性的光彩,让孙志新心里对她的惧意去了一大半。 尽管玛斯现在看起来脸上有着年龄而出现的皱纹,但看其五官模样,年轻的时候必定是一个艳光四射的美人。她年轻时的美好脸部轮廓依然还留在那里,配着细心打理的头发,看上去强过干巴老头百倍。 她是那种深五官痕迹的粗线条美人,岁月并没有带走她年轻时的奔放热情,又随着时长的积累而培养出知性的味道。总之,玛斯是一个第一眼看上去其实让人感觉很舒服的女性,一点都不没有孙志新在帐蓬外听到的河东狮吼的感觉。 听到声音后再看到了本人……好大的反差,孙志新有些不能适应。 孙志新在看玛斯,玛斯也在仔细的观察孙志新。 这样的人她从来没有见过,与从不同的眉眼组合到一起时,玛斯除了觉得孙志新看上去英俊以外,更浓烈的感觉是精致。东方型的五官在玛斯看来实在是精致无比,脸上的每一样器官都像是精心打造出来的那般细致好看。 而且他又是那么的与众不同,那发,是黑色的。黑得光亮纯正,像夜空的颜色。又一根根直楞楞的扎在头顶,显得青春飞扬,张扬着主人刚毅的个性。那眼,也是黑色的,黑得晶莹剔透,竟像是半透明的一般,如同某种珍贵的宝石。那双眼睛眼神灵动机智,顾盼之间宛如两泉深潭,神秘,但是又温和,此刻看着自己时流露出好奇的神采,让人联想到好奇心十足的松鼠那一对圆滚滚的大眼珠子,让玛斯忍不住想笑。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9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你就是孙志新?”玛斯笑问,声音轻松而快活。 “嗯。我就是。”孙志新悻悻的摸着后脑,对玛斯看自己如同看一件珍品的眼光很难消受。 “终于见到你了。”玛斯舒了一口气,又笑。 “呃……”孙志新应了一声,眼光所及之处,玛斯智者正在不着痕迹的用细微的动作掩盖她暴力摧残了奥瑞克以后留下的证据。 孙志新伸着头,忍不住问道:“你就是用这个砸的他?” 玛斯脸色微微有些尴尬,老脸飞红了一下,又若无其事的答道:“是。”然后大大方方的开始拾捡碎片,道:“很趁手,就是太轻,也太不结实,发挥不出我的威力来。听说是你弄出来的,很珍贵,用来砸他实在是浪费了。如果有颗沉重的石头什么的,我会很高兴!” 好有趣的大婶,孙志新噗的一声开始笑。他想他已经有点喜欢上了这个爽朗还很暴力的大妈级智者。 一笑过后气氛就融洽了许多。玛斯看向孙志新的眼光越发显得温柔,粗手粗脚的将一地碎片挥过一边,伸出一只手向孙志新:“孩子,过来让我好好看看。” 这便是丈母娘审女婿了? 孙志新有点窘,还是小心翼翼的绕过一地的碎片走过去坐到她面前。 玛斯伸出一只手抚上孙志新的脸,一边细细的抚摸,一边赞道:“这脸生得真俊!这皮肤,好滑!难怪泰格去了猎人部族那边就不肯回来,迷上了呢。” 泰格羞窘难当,喝道:“胡说什么?当初还不是你赶着我去的?” 玛斯翻了翻白眼,道:“我要不赶着你去,现在后悔的会是谁?” 孙志新咭的一声喷笑。 泰格一窒,眼光溜了一孙志新一眼,老实的不肯吭声了。纳鲁哀怨的看着玛斯,下意识的想要是她不赶着泰格过来多好,孙志新就可以被自己独占着。 被玛斯的手抚在脸上,那手不似养尊处优的女性手掌一样柔软细腻,它显得粗糙还指节粗大,又因为生病的原因而微凉。只是那种细心呵护的感觉孙志新感觉得到,心里很是温馨。待得她摸了几下因为无力而无法后续时,孙志新便伸手按住她的手,拿到脸边轻轻的摩挲。不发脾气的时候玛斯倒是个慈爱温柔的长者,孙志新冲她笑笑,仔细的把她滑下来的用来当被子盖的兽皮往上牵了一牵。 果然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难怪桀骜不驯的泰格会栽死在他手里。玛斯眼神一亮,禁不住道:“我喜欢你这孩子!” 泰格得意了,咧嘴乐道:“我喜欢上的人,还能差?” “呸!”玛斯毫不给面子的啐了他一口,不想搭理他,转向孙志新笑得一脸祥和:“这个笨蛋你打算什么时候和他举行仪式结成弟亲?我会祝福你们哟!” 咦?这便是审核通过了?难道果然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中意? 看来自己这跨越时空过来的女婿还是很厉害的嘛,人见人爱!孙志新自信心开始极度膨胀,脸上情不自禁的露出得意的神色,挑衅的向泰格看了一眼。 泰格脸上一片喜色,眉毛都飞扬了起来,开始像纳鲁发憨的时候一样,只会双手互搓,满心里的高兴表达不出来。 纳鲁有些吃味,当初强适孙志新强适成那样,到这里却一切都水到渠成,让人……不爽! 孙志新敏感的感觉到了,一把将纳鲁拉下来坐在自己身边,正色对玛斯道:“玛斯智者,这是我最先喜欢上的人。我们三个,都是要在一起的!少了谁都不行!所以,请也祝福我们两个。”说罢,大大方方的在纳鲁的嘴角亲了一下,手力握紧了纳鲁的手,眼光一直看向纳鲁的眼底:“纳鲁……” 被亲昵的亲了一下,心里那点酸涩醋意被驱赶开,纳鲁反手握紧孙志新的手,笑道:“我知道,我懂。” 如此便换成泰格吃味了,他就是比不上孙志新和纳鲁相处的时间长,那男人用温情征服孙志新的时间就是比自己更早。而且那人年长,更懂如何与人相处,对人的照顾与关怀也是自己不能比美的,严格的说,在孙志新心里还是纳鲁的份理要略重一些。 转头看向玛斯,纳鲁道:“老实说,把孙志新分一半给泰格我并不愿意。可小新也喜欢他,我们三个人就会在一起。智者,请你一起祝福我们三个人吧。” 玛斯对着纳鲁时不如与孙志新和泰格那么新近,浅浅的笑了笑,道:“我承认,把泰格推到你部族来抢孙志新的时候有我的私心,想借助毕达拉察阿苏的能力生存。老太婆对不起你,我用了诡计,硬是把你的爱人从你手抢走了一半。” 玛斯正色对纳鲁道歉着,又道:“关于孙志新的事我已经听得太多,所以我知道让让泰格把他抢走一半让你失的东西很多,我大概永远都补偿不了你。但请相信我,只要老太婆还活着,我就会努力补偿你的损失,尽管那些远远比不上你失去的。我可以做出承诺,我不死,泰格不死,整个海风部族一切事物以猎人部族的要求为先!” 一句话,说得掷地有声,几乎已经判定了猎人部族和海风部族的主从关系——猎人部族是人,海风则是从属。 孙志新大惊,转头去看泰格,却见泰格只是冲自己微微一笑摆摆手,跟着又转头看了眼纳鲁。前一个眼光温柔多情,后一个眼光信任坦诚,竟是半头都不反对。 以泰格的野心和桀骜,会如此妥协只可能是因为自己。孙志新心里一悸,下意识伸出手去拉下泰格坐到自己旁边,把两人的手都抓紧了,谁的也舍不得放开。 纳鲁也是一惊,摇手道:“不好!我没那个能力,也没那个信心能管好海风部族。”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9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玛斯认真的看了纳鲁一眼,欣慰的笑开,道:“好!传言一点都没有错,纳鲁族长果然是个了不起的人。换了不是你,早和泰格斗得你死我活了,绝不肯有这样一颗包容的心能让大家都幸福。和你比,老太婆心眼狭小,远不如你!” 纳鲁憨厚的笑笑:“我心胸可不宽广。嘿!我就是看泰格不顺眼。那本该只是我一个人的吉玛。” “也是我的吉玛!”泰格咧嘴一乐:“差不多,我也看不惯你,你先抢了小新。” “都给我闭嘴!”孙志新黑了眼,这种家庭内斗,不要在这样的场合上演好不好…… 纳鲁和泰格都讪讪的闭嘴,玛斯见了这样的情形忍不住又笑。这三人,很有爱啊,如此就好,她心里的内疚和不自在会好上许多。 笑罢,玛斯道:“你们三人在一起了,合族就是必然。奥瑞克那个死不要脸的太心急了,比我还私欲熏心,所以我才赶走他。老太婆虽然蠢笨,不过大事不会糊涂得不知道好歹。分开的力量弱小,合到一起力量就会变大,合族那件事,你们自己商量着办吧,我同意。不过别跟他说,我烦他!” “现在不合适。”泰格道。 “现在不合适。”纳鲁也道。 孙志新点点头:“两个部族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冒冒失失的合到一起会引发许多矛盾。依我看,大家先一起生活,等久了习惯互相依赖以后自然而然的就行了。” 玛斯高兴的笑道:“很高兴你们三人的想法都一致。那些谁该拥有的谁的过去往事大家都不要说了。幸好现在你们三人都接受了能生活在一起的方式,纳鲁,老太婆要在这里感激你做出的让步。你是一位伟大的族长,我代表全族人祝福你和孙志新。三个人,以后就在一起吧,大家一起好好生活。合族嘛,听孙志新的,只要一起生活着,互相照顾着,不用合族也合到一起了,呵呵。我还是那句话,让泰格听你的吩咐,他要是不老实,你告诉我,我替你揍他!” 泰格面孔一紧,看样子他是真的惧怕玛斯。纳鲁满不在乎的呵呵笑了两声,心里头一点都不意。孙志新心里却很欢喜,玛斯智者比他想像的好处很多啊,是个好相处的丈母娘娘,嘿嘿!看在这个丈母娘还不错的份了,他打算对泰格再好一点。 本来是天大的一件就这样当成小事一笔就带过,泰格问道:“玛斯,我和小新……” 玛斯有些不耐烦的挥手:“自己决定。现在赶紧滚去做事,我和孙志新想单独聊会儿。” 纳鲁道:“玛斯智者,关于配给人分配问题……” “你也自己看着办!不都说了吗,海风和泰格都听你的。” 孙志新很想笑,莫非这就是大房的权利?泰格这个二房很可怜啊。 才笑得两声,玛斯就将泰格和纳鲁一起赶走。孙志新赶紧正襟危坐的打算静听玛斯和自己想要说什么要紧的话,却见玛斯亲热的凑近来,小声道:“孙志新。” “叫我小新吧。泰格和纳鲁都这么叫。” “嗯,听上去很亲近。小新。” “啥?有什么要紧的事请尽管吩咐。” “那个……也不是太要紧的事。缝皮衣的办法教我吧!我听说还有什么把皮革变白变柔软的办法,一起教给我。” 孙志新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你?你学来干嘛?!” “我为什么不能学?我学会了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点不行?我年轻的时候很漂亮的,现在也不差!”玛斯亲热的凑得更近,一副我和你很熟的模样:“还有那个纺麻线织麻衣什么的,我听塔里木说过。听说夏天穿或是穿皮衣里最好了,轻软舒服。我穿上一定很漂亮!好不好嘛?我就跟泰格的母亲一样,所以也是你母亲,对吧?一家人,好的当然要我先试试!” 你不是俺妈……你是俺丈母娘……孙志新无语。 看来,这世间的女人都是一样的爱美……就算强悍如玛斯也不例外……这不,就先磨上自己了。 孙志新叹了口气,细细的跟玛斯说开,玛斯越听眼睛越亮,那模样似乎连病都立即好了一大半……囧。 作者有话要说: 俺牙疼。 也不知道吃了啥,就是疼得厉害,脸肿得跟个包子一样。这两天写稿的时候总是不能集中注意力,所以才拖稿了。 今天去拨牙——以前没拨过,所以怕得很。无论牙医把什么道具伸进我嘴里,啥都没碰到时我立即竭斯底里的放声惨叫,那老医生的耳膜真是被我摧残得不轻…… 旁边有一年轻姑娘被我吓得脸青脸黑,一直跟她男友说:“我们不拨了,走吧。这声音听上去好恐怖!” 而最后,牙还在……医生被吓得不轻,不敢给我拨了。我听他对我女友说:“你去找头大象来给他拨吧!这活儿我干不了。” 被鄙视了……我捂着包子脸,灰溜溜的逃出医院。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9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尼玛! 疼就疼吧,爷不拨了! 怕! 137、织布机与纺织娘 事情既然已经议定,泰格反而不那么着急了。呃……也不是说真的不急,是男人的都懂,有某种急实在不好意思跟外人开口。都是自己的人了,却看得着吃不着,那简直是急得五腑六脏都快跟焚烧起来一样难受。只是以目前的境况而言,要做点啥实在是不合适,泰格也只能憋着。 不过他倒是大大方方的把自己的帐蓬挪到了孙志新的帐蓬旁边,像原先在猎人营地时那样,还是和纳鲁的帐蓬呈倚角之势,合拱着孙志新的帐蓬。 如果排除洞外快要过境的风眼不谈,一切的生活又回归到了原来的模式,生活重新回归宁静悠然的模样,大伙儿算是安然的在洞穴里住下了。 又过得两天,风眼终于过境,恐怖的冰冻线开始缓缓的往洞口处退离。那速度虽然肉眼可辩,但要等它完全退到洞口外让整个洞穴从内部到洞口都形成安全区仍需要一定的时间,一切都还需再等待。 整个漫长的冬天屯积的食物只带进洞了三分之二,有三分之一因为情况紧急而不得不抛弃,散落在洞口周围。那部份现在没有办法去拾捡,同时也不保证能捡回来,或是捡回来还能吃。大家伙就不得不做最坏的打算,从开始就进行粮食分配计划,同时开源,寻找新的食物。 神秘而庞大的洞穴里会不会出产食物?孙志新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并把它安排进了下一步再次探索洞穴的内容当中。 目前来说,食物还显得充足。不必去打猎,猎人们的食物消耗量就大大的减少,因此食物还能消耗很长的一段时间。计划得当的话,两三个月不是问题,时间再长就难说。 在等待冰冻线往后退去的时间里,孙志新重新化身妇女之友,教一帮女人们织布。 用齐格力携带回来的为数不多的木头,孙志新依葫芦画瓢的制做了三台脚踏提综式织布机。考虑到效率的问题,他直接放弃了古老的腰机,而采用这种有机架的织布机。它的效率虽然无法和后来的无梭织布机相比,但已经是目前条件下能做出来的最先前的织布机了。 整个制造织布机的过程比孙志新想像的轻松,一群男人除了轮班守在洞口处的那些,全都闲着呢。只需告诉自己需要什么样的部件,自然有闲得蛋疼的同志风风火火的去试做。人多了,力量就大,他们居然利用石刀石斧这样的东西都给孙志新磨出了不是很规范,但也能用的部件出来。本以为会很麻烦的孙志新最终只干了两件事:设计、拼装。 就连拼装他都只是个呼喊发号施令的,原因是别人嫌他力气小,被嫌弃了赶到一边指挥。 那天下午拼接织布机的场景非常热闹,两族的人绝大部分都来观看,看它们在挨着离主洞不远的厅里拼装搭建起来,大家都嘻嘻哈哈的在猜它们会为大家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改变。 最让孙志新感到高兴的是哈瓦那也来了,他站在那里静静的观看。有时候因为人多吵闹而显得热闹欢欣的时候会浅浅的一笑。那一笑之间,脸上的悲色就会被冲淡一些。看到孙志新的眼光关切的看向自己,哈瓦那也会向孙志新微微点头致意,孙志新就会回他一个咧得大大的笑容。 真好! 史前坚强又刚毅的男人打不倒!哈里斯的父亲哈瓦那正在慢慢恢复,心灵借着这个时间在养伤。虽然他永远也忘不了哈里斯,却可以把伤心转成记忆,重新站起来好好的生活。 加油!哈瓦那叔叔! 孙志新在心中默默的念着,冲哈瓦那重重的挥拳。 哈瓦那看到了,微微一愕之后忍不住再一次浅浅笑开。那个动作他就是看懂了,心里因为温暖又把失去儿子的伤心冲淡一些,剩下更多的是对哈里斯的美好回忆。也或者说,他在孙志新身上看到了一些哈里斯的影子,一样的阳光招人喜欢。哈瓦那便嘴角微弯的抿着嘴,去看人群,去体会那种活着的鼓舞力量,去看人群里像一颗跳豆一样上窜下跳指挥人群搭建织布机的青年。 也许……把这家伙当儿子看待没那么难。他真的有点像自己的哈里斯,想到这里时哈瓦那嘴解再一次微微弯了弯。 由于人多又齐心,以这个史前时代来说显得很复杂的脚蹬提综式织布机的搭建一下午就搞定了。三台织布机呈品字形排列放在一个小洞里,这个小洞被命名为织布室。虽然说是小洞,那是指它和大家居住的那间大洞穴相比,实际上它的空间并不是太小,用来堆放妇女们纺出来的亚麻线,以及以后织出来的布匹都绰绰有余。更妙的是它旁边还紧挨着一个更小一点的洞穴,用来当储藏室实在是再好不过。 织布机准备妥当,接下来自然是进入教授织布的流程。使用这种织布机的原理和腰机相差得不多,总体归纳而言都是用经轴轴张紧织物,用分经棍将经纱按奇偶数分成两层,用提综杆提起经纱形成梭口,以骨针引纬,打纬刀打纬,通过以上动作的组合,织成布匹。不过和腰机相比,操作起它来手足并用,最终的效率是腰机的十倍以上。利用这样的工具,经过十天半个月的劳动,手脚麻利的妇女们还是能织出一匹布来…… 先有纺线,后有鱼网出世,再有亚麻缝合皮衣的经历,族里的女人们越发能体会到这些工艺带来的好处。再加上呆在洞里实在是闲得很,除了骂男子打孩子,实在是无事可干,还不如找点事情给自己干,比如学习织布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正因为如此,那三台织布机就成了抢手货,众妇人们谁都争着要上去操练一下。特别是现在,两边部族的女人合到一起,全吱吱喳喳在那里吵,孙志新这才回过神来,原来纺织娘太多了堆到一块的时候也很吓人…… 史前时代嘛,实在缺少精神生活,那三台织布机摆在那里,显得占地不小,模样很新奇有趣,又因为是用来织布的原因,相当于打上了妇女专用的标记,哪个女人见了不好奇,不觉得有趣?一群女人没了在自己男人身上发泄自己的无聊的心情,更没那个闲心打孩子消磨时光,注意力全转到了织布机上头来。对她们来说,三台织布机就相当于多了三台大型的玩具,一个个的守着它转悠,心里高兴着呢。 用这样的织布机织布本身并不是个太难的活,和技术相比,它需要得更多的其实是耐心和毅力,才能长时间从事这个枯燥而乏味的工作。 在学了一天之后,几乎所有的女人们都掌握了利用织布机织布的基本技巧,个中差别只在优劣而已。 学得最快的还是阿瑟,她几乎一看就会,实际操作了几次后就很熟练。孙志新对她展露出来的天赋实在是佩服之极,她走上织布机实际操练的时候表现出来的样子甚至比孙志新都要好出很多。只织了一会儿,她织出来的东西就显得线排经纬分明又整齐细密。按照古书的说法,像这样品质的布匹在古代绝对是上品,拿到市集上去卖都能卖到一个非常不错的价钱。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9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有这么一个横空出世的女高手,孙志新乐得退居二线,让她去指导着一群女人提高自己的织布手艺。不过在组织安排这方面阿瑟就显得比较差劲了,她的性格实在是太内向害羞,还未说话就先脸红,简直不像是史前的女人,像倒是古代仕女似的。因此最终的结果是在所有的女人没完全掌握这个技能之前,还是孙志新为主,阿瑟为副,两个教官在那里教织布。 学得第二快的女人孙志新完全没有想到,她居然是海风部族的智者玛斯同志。那个一点都不像老婆婆的老婆婆对如何把自己打扮得更漂亮有一种疯狂的执着。在听说织出来的布可以裁缝缝制成漂亮的衣裳的后,她老人家就兴冲冲的奔过来了。她也不顾自己的病没有好完。更是可耻的仗着自己智者的身份霸占了一台织布机,兴致勃勃的在那里织布玩。 试想,一共就三台织布机,她老人家一个人就占去一台,独自占着一整台后练习的时间能比别人少吗?技艺自然是提高得快。很快的她的技艺就直追阿瑟,和阿瑟的水平不相上下。如此老太太又找到新的生活乐趣,就是化身为史前版的容嫫嫫,把自己的智者法杖当棍子使,‘教导’那些脑子不太灵光的女织布工。 这老太婆的暴躁现在两个部族的人都知道得清清楚楚。若她老人家不高兴了,她那根老粗的用来与先祖沟通的法杖是当真会挥舞起来的揍人的。她连奥瑞克智者都敢拿珍贵的瓷器丢他,还有什么事是她不敢做的?何况她还是智者呢,比起身份来,族长都要惧她三分,说白了就是一个横行霸道的老婆婆…… 像女战神夏尔这样的货色,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本来该长在胸脯上的肉全长到了拳头上;本来该长在屁股上的肉全长到大腿上。全身都硬绑绑的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膀大腰圆跟个女野人似的织起布来笨手笨脚,连孙志新都想抽她的货色自然是没少挨玛斯的大棍教育。想当然尔,织布织得最差的人的名单里,夏尔肯定荣登榜首。 偏生夏尔这人性格也倔,心里又想织出好布来给自己心爱的塔里木做衣裳。玛斯再怎么揍她,她红着眼圈眼里包着泪都要继续练习。打到后头连玛斯都舍不得再打她,见她实在太笨都只咆哮两声就算了事。私下里玛斯还拎住塔里木的耳朵告诫:像这样的好姑娘你赶紧给我抢来做老婆,手脚慢就会像泰格一样只能分到一半!或者更糟糕的是连一半都分不到!而且你要是敢对她不好,我就——哼哼!嘴里说着,威胁性的扬起了手里用来当凶器的法杖。 塔里木便又是脸红又是憨笑,六尺高的汉子快缩成了不到三尺,但那表情无疑是幸福的,望向夏尔的眼光无疑是温柔的。 玛斯、夏尔、塔里木,这三个人像一台永远不会重复上演的精采戏剧,越看越有趣。孙志新看了不免感慨万千,觉得傻人自然有傻福,只要是好人,不愁没人疼你。 现在,阿瑟和玛斯正式成为织布教官,孙志新光荣的下岗了。那两个,自然是玛斯为主,阿瑟为辅。就阿瑟那性格,大声说话也蚊子叫唤也差不了多少,永远也别想树立起玛斯那样的威信,只能是副的。不过玛斯疼她,谁也不听阿瑟的话,迎接她的必然是法杖的法头棒喝…… 至此,山洞系织布手工作坊已成,野男人、野女人们就快要有真正的衣服穿了。孙志新也自这件事情里脱身出来,有了空暇构建洞口处的防御体系和重新计划探查洞穴一事。 作者有话要说: 在西双版纳玩了来到昆明小住两天的时候,有一天早上为了去花鸟市场而挤公交车。 话说,无论在哪里,大城市似乎都那样,永远的主题都是人,密密麻麻,人山人海,挤得公交车跟沙丁鱼罐头一样。 那天早上正挤车呢,中途上来一个姑娘,十五、岁的模样。她个子很矮,显得娇玲珑的,手里拿着一杯豆奶,因为车里人太多避免挤洒豆奶而不得不高举着。 她个子实在是太矮了,手臂高举着也只比我的身高高一点点,杯口差不多与我的鼻子平齐,吸管就支在我嘴边。 那豆奶杯就支在我脸前,真是香……爷还没吃早饭呢,闻见这味得就饿得更厉害。 下意识的,我就咬住吸管吸了一口。 香! 然后以又吸了一口。 估计是没自己花钱的关系,越吸越觉得香。 就这么三下五除二的,竟然吸光了。 尼玛……那杯子真是小,才一点点就光了。 我没觉出来,用力一吸,空杯和空吸管顿时发出呼噜噜一声巨大的空鸣。 周围好几个人都听见了,那姑娘仰起脸看我,我还咬着吸管呢,人脏并获。她一脸的惊悚——大概她还是平生头一次遇到这么不要脸偷喝别人的豆奶的人,一时间无法消化这个惊人的事实。 俺大囧,吱吱唔唔的道:“好喝!呃……我饿……”又赶紧掏出五块钱:“那,再买一杯,请你喝!” 那姑娘没接钱,倒是嗤的一声乐了,然后举着空杯一直笑。 直到下车以前,我都巴不得阎王爷赶紧把我收了去,太他妈丢人了,从四川一路丢到云南…… 138、冰墙防御工事 一个月的时间过去,日子不显山不露水的就渡过了。在纺织娘们刚刚纺出两匹布来的时候,冰冻线正式宣告退到了洞口以外,从居住的地方到洞口真正形成了可以自由出入的安全区。 由于冰冻线的存在,凡是冰冻线存在的区域就跟死域相差无几,防守与不防守的差别不大。泰格组织起来的防护阵容早已经大大弱化,只是每天固定时间来巡查一下,其余时间都不守在这里发霉。而小孩子们是不肯老实的,总是喜欢到处撒野,他们最先发现了这个情况,同样也是头一批回来报告洞口可以出去了的消息的人。 孙志新一听不由得大为振奋,匆匆放下手里正在仔细研究审核的史上头两匹亚麻布卷,兴冲冲的跟在大声叫嚷的布库后头往洞口的方向奔。 奔至洞口的时候果然看到那里堆着一群大人和小孩,纳鲁和泰格都还没有赶到,其它的人倒是把洞口堵住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19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是我发现的!” “是我先发现的!” 几个小孩在那里七嘴八舌的叫嚷着争功,又被大人们阻拦着不许跑到洞口外去野。 孙志新来到洞穴口边往外看去,发现冰冻线离洞口外有一米来远,后退的速度因为低温而停滞了下来,仍然形成一个白色冰霜圈的模样围绕着洞口。听小孩们说,早上发现它的时候是这样,中午来看它还是这样,就像一点都没动一般。孙志新却知道它肯定是仍然在往后退,不过那速度肉眼倒是看不出来,只能隔一天再来看大约才能看出它的笼罩范围在减小。 从洞里往洞口处走,越是往外走温度越低,快步奔出来的时候让人有一种在短暂的时间里一起奔过了春夏秋冬的演变的感觉。走至洞口处时的温度更低,从感觉上来说应该在零下二、三十度的模样,哈口气都能看到迅速凝结出来的白雾。不过洞口处的温度虽然是冷,却不至于有被风眼笼罩时如同杀人一般的低温。 站在洞口仰望天空,天空显得碧蓝如洗般澄净,整片蓝天又高又远,半朵白云都找不着,满眼都是一片让人心旷神怡的蓝,呈现出大灾过后的祥和景像。吸一口那冰凉的空气,寒意和清新共同透彻心肺,寒意入侵的同时又有一股神清气爽的感觉涌来,感觉竟是挺惬意。 由于温度低,有皮衣保暖的人又没有几个,大家伙儿全缩着脖子在那里伸脖缩脖的向往观望,一边搓手一边跺脚的给自己取暖。一群人被堵在山洞里憋了老些天,此时看到一片晴空的模样时都不由得精神大振,个个站在那里喜笑颜开,呼吸着洞口片清新冰爽的人气,顶着低温露出近一个月来首次振奋的神情。 孙志新站在人群中极目远眺,视线里除了白还是白。风眼带来的大降温作用给大地远山都裹上了一层银妆素裹,苍茫茫的一片雪白,连祼露的山石都被遮盖了起来,居然看不到一些杂色。 远处、近处的雪地一片平整,看不到足迹和野兽的影踪。又观察了一阵,仍是看不到任何野生动物出没过的痕迹,孙志新这才放下了心。看来他猜得没错,野兽们都用各自的法门避难去了,一时半会的不会出来觅食对这里造成威胁。但随着天气的进一步好转,它们必定会出来觅食,谁都有闯到这里的可能。 在这之前,必须要在洞穴出口这里修建防御工事,杜绝一切危险发生的可能。 孙志新正在沉思着如何利用现在的条件修建防御工事,听得奥瑞克站在自己身边道:“晴不了几天,像这样的天气不会长,暴风雪很快就会来临。然后整个漫长的冬天一直这样,晴几天,下几天暴风雪,一直交替反复持续到冬天结束。” “整个冬天会有多长?” 玛斯的声音答道:“短至三、四个月,长至半年。依我看,今天的冬天降温快得不正常,只怕比以往最长的时间还要长。” 她大概说对了,这是小冰河时期,冬天的长度会远远超过正常的时间,长达半年的冬季时间并不奇怪。孙志新也觉得以前一阵灾难性的天气而言,今天的冬天绝对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漫长。 玛斯停了停,又道:“这个洞口真是大,得想办法将它堵上。我们的生存能力不能跟野兽相比,我们能活下来,它们更能活下来,一但被它们找到这里大家会很危险。” 奥瑞克接下话头:“我同意。在旷野和丛林里我们能凭着力量和智慧狩猎它们,被它们堵住洞口窜进来只能是它们狩猎我们。等冰冻线再往后退一些,就请两边的族长带上族长去采伐树木来将它堵上。” 孙志新和玛斯听了都摇头,玛斯道:“说你笨,你还真是笨,白担了个智者的名头。等冰冻线退去,我们能出去活动时野兽只怕早晃荡出来了,时间赶不上。而且采石伐树都太慢,采来堆在这里不够坚固起不了多少作用。建造更需要时间,没个十天半个月的什么也建不出来,这个办法行不通。” 奥瑞克不爽的嘲讽道:“我笨,你就聪明?我这个办法不行,你倒是想个可行的办法出来说给我听听。” 玛斯不屑的撇了撇嘴:“再笨也比你聪明,我想不出来不会去找想得出来的人求助?蠢!” 一看两个不安份的智者大人又要开始掐架,孙志新连忙一手拉住一个,叫道:“别吵,别吵,我有办法。” 奥瑞克便得意了,笑道:“看,还是我族里毕达拉察阿苏有办法。” 玛斯冷笑一声:“你族里的?口气真大!泰格和小新马上就要结成弟亲了,他也是我海风部族的人!依我说,还是泰格有本事,硬是把人抢了回来。哈!” 奥瑞克顿时气结,怒道:“真不要脸!” 玛斯白眼一翻:“不要脸说谁?” “不要脸说你!” “哈哈,就是不要脸的在说我。” 奥瑞脸气得脸色涨红:“说不过你,懒得搭理你!” 玛斯得意的大乐:“吵架?你再练十年来跟我斗都不行!” 奥瑞克索性不理她了,把脸别过一边。玛斯大获全胜,亲热的拉过孙志新,眼光看着奥瑞克,拉长了声音一字一顿的道:“我的小新乖娃啊,知道你疼纳鲁,所以别理我的胡说八道,我是说来气他的,不是气你。来,告诉玛斯,怎么堵上这洞口?” 这腔调……孙志新听得牙疼,口气就像是说:“乖孙,来,告诉奶奶,奶奶疼你~” 敢不敢再肉麻无耻一点?不过彪悍的玛斯大人是惹不起的,孙志新只得老老实实的道:“去请齐格力,再叫一些人来,我来带着大家把洞口堵上。” “我到了。”齐格力应道。 孙志新转头看向他,见到纳鲁和泰格也来了,两人和齐格力并肩而行着快速从洞里赶来。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0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一看两边智者的脸色就知道两个老家伙肯定已经先吵过了一盘,纳鲁和泰格对视一眼,各自把自家族里多事又鸡毛的智者拉开一些不形成交叉火力覆盖区域后才回来问孙志新:“你真有办法?我和泰格想了许久都没有想出快速方便的好主意来。” 孙志新点点头:“应该能行,我其实一直都在想堵上它的办法,不过想法到现在才算成熟。” 纳鲁大喜,情不自禁的在孙志新脸上亲了一口,笑道:“我就知道你行。” 泰格也笑:“我也知道,就是跟纳鲁一起想和你较较劲,看谁更厉害,结果还是不如你。呵呵。怎么弄?弄什么样的防御?” 布库在一旁睁大了眼睛:“吉玛?你要建什么?我帮你!只是,有材料吗?需不需要用柴?我可以帮你拾柴!” 孙志新露齿一笑:“咱们不捡柴,也不伐木挖石。” 奥瑞克下意识的侧耳静听,玛斯的眼光也转了过来,露出认真细听的模样。 孙志新拧了一把布库的小脸蛋,凉冰冰的真好玩。嘴里笑道:“咱们去打水来筑墙!” “咦?”布库不解。 其它之人却是心中大动,齐格力已经领先振奋的单臂下挥,喜道:“哈!是冰墙么?那玩意儿,够硬 !” “对了!”孙志新笑道。 纳鲁楞了半天才问道:“用水凝冰,最后形成冰墙?” 孙志新点头。 纳鲁皱眉:“我知道天气很冷的时候水凝结成的冰很坚固,可水那个东西到处乱流,怎么才能形成墙?” 孙志新笑露出八颗光洁的牙:“我弄给你看。齐格力,帮忙打些水来。” “我去!”布库一蹦一跳的迅速跑远找容器打水去了。 “我也去!”一群不安份小家伙一窝蜂的跟着布库后头跑远。 趁人去打水的时间,孙志新搬来几颗石头摆在地上形成一排用来做凝结冰墙的内核。然后又找来木板将石头夹住形成类似于用灌注水泥制造水泥板材那样的模具。整个部聚很简单,几乎几下就完成了,关键是注意缝隙的堵漏,别让水泄露出去就成。 “来了,来了!”一会过后,布库拎着一个陶锅奔过来。那里面装着水从洞穴里地下小湖里打来的水,已经因为奔得急差不多洒了一小半。 孙志新接过水倒入模具里,又连倒了几次才将它灌满。 零下二、三十度的低温真不是盖的,大约半小时过后,模具里的水已经凝结成冰。孙志新拿起石头在模具的周围触击了几下,整个模具轻松的就被取了下来,露出里面凝结成冰的部份。 “成了!”泰格喜叫道。 便只见地上赫然多了一个一尺见方的冰砣子,众人轮番上去试验,发现它真的推之不动,敲之不碎,又坚固又厚实,模样晶莹的瞧着还挺不错。再把它放大来了想,让它更高更厚,可不正是大家需要的防御工事? 纳鲁也看明白了,道:“弄很多个这样的东西,一块一块的堆上想建多厚就建多厚,想弄多大就弄多大。这法子好,又快又简单,还坚固牢靠。只要冬天不过去,它就一直在那里立着。嘿嘿,我就不信还有什么能打破它冲得进来。” “可以这样,也可以这样。”孙志新将模具重新围在冰上,再一次往里注水,待得水重新凝结成冰,那一块小冰墙就长高了接近一倍。 “好法子。”纳鲁又乐。 孙志新道:“只需用这个办法一层层的彻,就能形成一堵冰墙!你说的那个法子也不错,两个办法可以同时进行,一边灌注凝冰墙,一边制造用来砌冰墙的冰块。等到用灌注的方法不方便,或是其它地方需要时就拿冰块去堵,然后重新浇一次水,等它凝结了就会粘到一起,也跟一体差不多,非常方便。”孙志新呵呵笑道:“留个门,让大家可以出入就行,其它的地方全堵上!至于这个大家出入的门,那还真得用木头来做。不过那个就比较小了,做起来会很快很方便。” 塔里木嗡声嗡声了接道:“那个我会。你喜欢木头的还是石头的?” 你喜欢木头的还是石头的?一句话听起来真有喜感,孙志新哈哈直是乐,把最后的那个木门的建造交给了有隐藏木匠或是石匠属性的塔里木同志来办。 作者有话要说: PS: 不知道为什么,一写到布库拾柴的模样,我就想笑。那小模样太招人了,呵呵。 又PS: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0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外出旅游第三幕: 老实说,西双版纳的景色给我印象不是很深,因为时间匆忙,走马观花一样的在看。而且最大的感觉就是累,还饿,每天都在盼着回旅店吃饭,然后洗澡睡觉……明明是渡假,感觉竟比上班还累。 然后到了元谋就不一样了,我们先是去了元谋土林,然后去的黑井古镇。土林的景色美得无法形容,我只能想像得到用奇丽雄壮来形容。而黑井古镇景色古朴秀丽,悠然得让人浑然忘我,真想一辈子在那里住下去。 炒米线又便宜又好吃,才四块钱一盘…… 住黑井古镇的时间,因为我贪恋景色,死活要求住屋顶,想试试当那文人骚客培养一下自己的骚人气质——用我姐的简短形容法,就叫做骚气。结果到了晚上气温低得吓人,屋外风呜呜的吹,跟无数鬼魂在外面飘一样。 我啤酒喝多了,半夜起来拉尿。一推开门,就只觉得外面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又因为不小心踢倒一只铁皮桶,叮哩咣啷的声响在静夜里听起来真是惊心动魄得骇人。对面半山腰上的飞来寺——别怀疑,它就叫那个名儿。飞来寺里挂着的一对大红灯笼在风中摇曳着隐约可见,红得像抹过血,照出的是血光,鬼影幢幢的就跟倩女幽魂里的蓝若寺的邪灯笼一样飘乎。还有那风,从四面八方来,吹过了人体又奔向四面八方而去,吹得老子满腿的腿毛都竖起来了,穿了裤衩子都跟没穿似的,当真是蛋疼——冻的。 我倒不怕什么鬼呀怪的,但就当时那情形,实在不怎么美妙。一时间只想到武侠小说上的形容: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去掉最后两字,前面的拼到一起,便是月黑风高,杀人放火! 然后又想到: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痕。 尼玛! 老子心里大寒,嗤溜一声就缩被窝里去了……还好,没忘记先尿完再回去…… 当晚做了一夜恶梦,第二天爷黑着两个眼睛起床,我姐见了喷笑:“叫你去学做骚人,现在够骚了吧?其实骚气那东西,你连着一个月不换衣服就有了,简单得很,不仅够骚,还够臭!” 于是我大怒,诅咒她下个月一直便秘内分泌失调长一脸黄褐斑,不吃东西都增肥五十公斤,余! 139、洞洞洞洞房 整面冰墙的建造速度比孙志新想像的要快,孙志新分析了一下个中原因,十有**的可能是这些史前人类第一些建造这样的东西,没准大家都觉得挺好玩的当玩呢……又因为无法去打猎而攒积太多的精力无处发泄,劲都使到这里来了,整得那面冰墙跟见风长似的嗖嗖直是往上窜。 每天去看冰墙的完成情况时总能看见大人和小孩都堆在那里一起动手兴高采烈的往上筑冰墙,合着他们堆雪人堆不成,都来堆这个了…… 在堆砌冰墙的临时建筑工里,女人也有,不过没男人那么多,大多数是来看稀奇看热闹的,看完了就回到洞穴的深处继续去织自己的亚麻布。总之洞口处冰墙建筑工地那里天天都热闹得很,川流不息的有人送水、有人做模具、有人砌冰墙,杂而不乱的看上去像个井井有条的菜市场。 史前人类比孙志新想像的要聪明,冰墙建到第二天的时候齐格力就与布库一起想出了一个办法:便是用毛皮毛裹着粗木棍放到冰墙上后一起注水浇铸,待冰墙形成后再浇灌热水将毛皮和木柱的周围化冰取下来,最后形成的空隙即是观察孔又是通气孔,一举两得。 整个法子是齐格力想到了前一半如何留下孔洞的念头,布库想到了后一半怎么样取下用来做孔的东西不让它被冻到冰上取不下来。一大一小两个臭皮匠想出来的法子简单好用,乐得孙志新直夸布库,觉得小家伙有当发明家的潜质。 冰墙这么一天一天的往上砌,等到第四天上时正式封洞。一片晶莹又坚固结实的弧形半透明墙体叠立在洞口处,将整个大洞口严实保护了起来。除了一整排一人来高的观察孔皆通气孔,外加开出来的让族人通行的方形通洞以外,其它无任何空隙,它的保护作用妥当得很! 末了齐格力仍是意犹未足,指挥着人提了水到冰墙外围去泼它。水凝固在冰墙上变成冰,如同一直在往上覆盖一层层的冰壳,那冰墙就越来越厚,从半透明成了不透明,骇得孙志新赶紧叫停。就这厚度,只怕坦克来轰着都费劲,来年开春的时候得花多少时间才能让它化掉? 被孙志新喷了一通后齐格力倒不再往上附加冰壳了,但他又开始往上增加其它的东西。归结到底还是孙志新嘴贱,某天无意间说起现代的一些防护理念,比如墙剌,又比如土堆障碍。结果他隔了几天后又去看冰墙,发现它的外壳上全是麻麻利利的冰剌,假如从老远的地方看过来,整片冰墙俨然就是一只冰剌猬……得,现在这算是武装到牙齿了,谁来试图攻击这面冰墙都会倒足大霉。 又由于齐格力同志一直指挥着人往冰墙上浇水,在孙志新叫停之前它已经非常之厚,厚达直达五米!使得本应该是出口的地方变成了出入通道,一条长达五米的人工冰隧道…… 孙志新见了大囧,又跟塔里木商量了一下,干脆请他一口气做出三重门,全都以古代城门的开关法弄成吊门垂放的模式。至此,过冬的坚固地下城堡已成——要想硬攻进来,只怕还真得找到上千斤TNT来炸来行。 冰墙已成,将洞口封起来,洞口处的寒意立即大大降低。虽然还是冷,但已经是人可以呆的地方了。齐格力自荐组建了一个守护小队,全由部族的残疾人士组成,一天两班,每班五人,轮流守护在那里观察了望。孙志新心疼他,硬是拖着纳鲁一起在冰墙后搭建起帐蓬让这些守护小队的成员住下,形成一个临时的小型营地。在铺了厚厚的兽皮以后小型营地里的帐蓬里都很暖和,无论是孙志新还是齐格力,或者那些驻守在这里的成员都很满意。 那营地虽小,食物、锅碗、灶坑什么的一律齐全,离水源又近,想干点什么都很方便。孙志新甚至还给他们配备了一个小小的通讯员,就是孙小鲁同志。教会孙小鲁几个简单的指令后,孙志新给孙小鲁脖下弄了一个皮圈,另制令牌两张备着,洞里洞外的人手各持一张。万一有事,只需把令牌往孙小鲁脖下的皮圈上一插,四足小狼就会飞速奔回洞穴内部的大营地求援,大家伙儿就会飞速赶来支援。同理,洞穴内有需要帮助的时候也一样。 别看小狼年纪小,它可是生着四条腿,奔跑起来的速度可不是盖的。外加它体型小,动作灵活,简直是完美的通讯员人选——呃,狼选。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孙小鲁同志不太喜欢这个项圈,大约是自由惯了后戴上这么个东西不舒服,它一闲下来就老是曲起后后腿去挠它。看那情形好像非得把它给挠下来它才会罢休。 孙志新怕它不屈不挠的真把它给挠下来,得空就拎着孙小鲁的毛耳朵耳提面命:“乖儿,不准挠!这可是你爹我当哑巴那阵天天都戴着的!怎么着也算是咱老孙家的传家之宝了。现在传给了你,你就美去吧!” 孙小鲁根本就懒得搭理他,坐在地上继续挠得欢实。那小模样就一个字形容:萌! 做完这般布置以后洞穴的防御工作便告一段落,大家伙又闲了下来。 孙志新是闲不住的,手里正在计划着再探洞穴深处一事时,泰格找上门来,很简单的丢了一句话:“小新,做我的弟亲吧!”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0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没下跪,没鲜花,没钻戒,更没跑车美言啥打动人,**的一句话就砸过来了。其情景就像是相处已久已经没啥激情的情侣出去玩完了正打算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时其中一位突然飙出一句:“你嫁给我吧!” 一点都不浪漫,一点都无情趣,干巴巴的一句话,如同炒菜时忘记了放油和盐。那味道跟嚼蜡差不了多少。 那情那景要是对着一个姑娘说的话,这爷们儿此生就只能打光棍了。可对像是孙志新,那厮也不是什么有浪漫情怀的心思细腻人物。他正给自己缝皮衣呢,听见这话楞了楞,突然之间就回想起自己从见到泰格之时起到现在的点点滴滴。 从初见面锋芒毕露野心勃勃的海风族长到现在依然桀骜不驯却会疼人爱人守护在身体的呆子。在经历过许多的事,又经历过共生同生的亡命奔逃后,似乎一切都水到渠成,谁也离不开谁了。 孙志新举着毛皮和针线傻乎乎的楞在那里,未了忍不住喷笑。 泰格起先还面色镇定,后头倒是被孙志新笑慌了,急道:“笑什么?你不愿意?!你可是早定答应过要做我的弟亲!” 孙志新一听,越发笑得厉害。他猴急什么?就自己与他和纳鲁的关系,根本就是煮熟的鸭子,想飞都飞不了。 大约天下求婚的男子都一样——泰格虽然不懂啥叫求婚,但那一句其实就是求婚了。对方不答应,心里就急得火烧火撩的。当下大长腿一迈,直接冲过来,一把抓起孙志新:“愿不原意?不愿意我揍你!告诉你,想不做我泰格的弟亲,不行!” 真粗暴……孙志新翻着白眼:“我有说不愿意吗?为这事还被你们两个打成哑巴,我要是不愿意的话,我不是亏大了?” 泰格大喜,抱紧了孙志新,道:“那就今天!冰墙什么的都已经弄好,洞里安全着不用担心,我闲。另外,我憋不住了!” 尼玛! 真□,真粗鲁……还不如直接说:走,去开房! 孙志新扔下手里的东西,正色对泰格道:“今天就今天,但有一件事你必须先做。” “什么?” “征得纳鲁的同意。” “他以前就同意。在猎人部族时早就说好了。” 孙志新摇头:“我要再听一次。那人是我爱上的头一个男人,他教会了我男人也可以和男人相恋,互相守护,成为对方的后背,成为对方的靠山。在我刚到这里连怎么生存下去都不知道时,他向我伸出了手……虽然过程刚开始的时候不那么美妙,但我后头想来,如果没有纳鲁这个人就绝不会有今天的孙志新,没你现在的弟亲。泰格,你可以不鸟他,但他的想法对我来说却很重要。知道么,我一心两分,最委屈的就是他。我爱你,也爱纳鲁,他已经很委屈了,决不能让他再受半点。这件事,我需要他的祝福,如果没有的话——我们三个,各过各的吧!” 泰格愕然,却听帐蓬外有人叹了口气,道:“听你这么说,我心里就不难过了。我只要知道,你心里有我就行。” 孙志新心里一颤,又见纳鲁掀帘进来,脸上带着宠溺的浅笑:“现在你两个都得了,我和泰格都委屈,就你最高兴。” 孙志新颤声问道:“纳鲁……” 纳鲁仍是浅笑着,道:“你心里有我没?” “有!藏在最深的地方。”孙志新诚实的回答。 “那我祝福你和泰格,幸福、健康、平安。”纳鲁叹了口气。 一向知道纳鲁嘴笨不太会说话,但今天这几句没有任何修辞的话却是直达孙志新心底。 孙志新一把拉住纳鲁,又把泰格拖过来,道:“泰格,祝福我和纳鲁!” “为啥?你刚刚说他藏在你心里最深的地方,那我不就在更外头?” “一块都放最深的地方行不行?我说,你是不是男人啊?别小肚鸡肠的,谁让你后到?快点,要不老子不嫁了。啊呸!是你嫁给我!” 纳鲁看着孙志新失笑,这就是他家的吉玛,总有本事把伤感的东西变成一出闹剧。 “快点,你给我赶紧的,当初我和纳鲁在一起的时候没你的祝福,现在给我补上!” 泰格不情不愿的磨了半大天,终于吱吱唔唔不爽快的说了祝福的话。纳鲁一直斜眼看他,忍不住的啼笑皆非。 真是个小心眼,孙志新对泰格很不满,心里忍不住一直想,要是当初先抢到自己的是泰格,而不是更加宽厚包容的纳鲁——谁能从泰格手里抢到东西去?只怕两族现在正火暴的互斗着呢…… 所以,还是纳鲁更可爱。 现在,孙志新的一手捥着一个自己的男人,左看右看都觉得无论哪个是天底下一顶一的好。能拥有这样的男人,那心里,真是美得冒泡!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0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NND,这两个极品好男人,一定要牢牢的霸占住! 又所以…… 嫁! 今天就赶紧嫁! 等动作慢了时间晚了,好男人就跑了…… 天上妈,还有天上的爸,也请祝福我。你儿子我有本事,别人的儿子都只能娶老婆,你儿子强大得没了边,找的是男人,还一找就是俩! 作者有话要说: PS: 为啥标题那么多个洞呢? 洞穴里洞房,大洞套小洞的还洞房,洞不是多着嘛……又手抖,多敲俩洞字。然后看着喜庆,就这么着了。 小剧场: 泰格:“小新,我和你也成亲了,一起睡吧。” 纳鲁:“那我睡哪里?谁陪我?” 孙志新:“要不一、三、五纳鲁,二、四、六泰格?” 泰格(纳鲁):“星期天呢?” 孙志新:“空一天,让菊花休息保养一下。” 纳鲁:“……” 泰格:“……” 纳鲁:“不妥,一星斯里四天碰不到人,利用率太低。” 泰格:“我也这么觉得。” 纳鲁头顶灯泡一亮:“要不,双龙吧!” 泰格大喜:“双龙,这个好!” 孙志新:“尼玛!你们两个都滚去死!” 大叔无良:举起一条裤子观察着作沉思状,然后试图把两条腿往同一只裤管里塞。 寒……进不去啊…… 140、洞洞洞洞房02 因为要和泰格举行那啥捞什子仪式,孙志新抱着万分庄重的心情慷慨就义般的去了。 哦嘢,结婚了啊,还是二婚……不对,重婚! 重婚这玩意儿大约只有放到这史前时代才是光明正大且合理的。穿越一次不容易啊,可算赶上这种福利了,孙志新美得心里直冒泡,合计着要是非得穿戴什么凤冠霞披啥的他也不打算嫌弃它们,直接披挂着全副武装上阵。当然,如果有新郎大红袍啥的当真更好。总之,孙同学的心情是激动的,是幸福,是雀跃的。还有一点小小的害羞和婚前恐惧心理,因为他也是男人,和另一个男人结婚,那心情总是有点别扭。 以他当时激动的心情而言,就差抓个话筒来大吼:“我结婚了!感谢我爹妈生了我,感谢各路领导和各位同志,感谢cctv,感谢mtv,感谢……”如果可以,他能滔滔不绝的感谢上一整晚上。 结果让人没想到的是海风部族的仪式比猎人部族的还要简单,它甚至简陋到玛斯老太婆举起她的智者法杖大吼了一声:“泰格和孙志新从今天起结为弟亲!”就完事了。没有华丽花哨的结婚仪式、没有主婚人的胡搞瞎搞、没有热闹非凡的聚餐、没有无法无天的闹洞房,啥都没有……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0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整件事从开头到结束,从头到尾持续的时间短得还没有十秒钟,可把孙志新郁闷得不轻。他满以为自己好不容易的搞了个重婚——这可是现代人在现代受现代法律约束绝对享受不上的大好福利,自己好不容易穿到史前时代来享受上了,本来心里还挺美的,打算拼命得瑟一下,显摆一番,结果这样不痛不痒的就完事了。 啥情况?怎么能这样呢? 孙志新大怒,人家好不容易来个又是重婚又是二婚的找了个二奶,这种花开并蒂的好事容易么?还没开始爽呢,主婚人就说完事了,换了谁也受不了啊……感觉颇像猪八戒吃人参果,还他妈没味出是啥味来就已经囫囵着下了肚。又感觉像做好迎接各种痛的准备去医院生孩子,刚跨进医院大门呢,就被医生告之你的孩子已经不小心生出来了,你可以回家呆着了。 尼玛! 真叫人不爽! 特别是纳鲁还远远的站着看,一脸似笑非笑的忍笑表情更叫孙志新便秘得抓狂。NND,这岂不是大房站在那里看自己这个男主人和二房上演闹剧么?孙志新站在那里气得脸青面黑的,极度想逃婚不结了。 还有泰格,一脸的无所谓,压根没有正在结婚的觉悟。他正忙着一边向纳鲁挑衅,一边拽拉兴奋的□被硬生生打断的孙志新,非常之……蛋疼! 更叫人愤怒的是其它人,一点都没有参加别人婚礼的自觉性,或蹲或站或坐的杵在那里不成形像,个个都是懒懒散散无精打采的模样。 还有布库和奥格,可恶到了极点。奥格那厮用双臂环抱着自己,脸上的表情像是看戏,一点不像是观礼。而布库从头到尾都在打哈欠,还对纳鲁道:“帕帕,这个仪式什么时候完啊?怎么这么慢?我想睡觉……” 加上喊话一共才十秒钟,很慢吗?!在现代结婚,从新娘早上爬起来化妆到晚上送上洞房,怎么也得从早晨六点闹到第二天凌晨。 如此种种纠结,再配合着孙志新脸上精神万分的欲求不满表情,纳鲁因为看到泰格得意洋洋而吃味的心情瞬间被治愈,开开心心的抱起自家小儿子,呼唤着大儿子,回家睡觉去了。 孙志新同学的‘盛大’二婚仪式,以干打雷不下雨的情况就此落幕。如果硬要舀一个字来形容孙志新的二婚仪式,那就是:囧。 待回到泰格的帐蓬——为毛非得去泰格的帐蓬,而不是自己的帐蓬?这也是孙志新不爽的地方。因为泰格那破帐蓬空荡荡冷清清的一点都不如自己的好…… 泰格却是很高兴的,一脸幸福的看着孙志新:“我们终于是弟亲了!” “嗯哪!”孙志新皮笑肉不笑的咧了下嘴,依然不爽中。头一次认认真真的想结个婚,这样草率的就完了,实在是爽不起来。 “干嘛,鼓着个脸,不高兴?” 得,心里再不爽,再觉得没过足瘾也不能打击泰格的喜悦,孙志新得感觉得到,泰格是真正的喜悦着的。心里这么想着,脸上终于露出高兴的神色,笑道:“没有,就是觉得……” 突地眼珠一转,乐了。 对啊,刚才没过足瘾,可那并不妨碍他和泰格关上门来过瘾的不是? 一见孙志新眼珠子实在灵活过头的转个不停,泰格就觉得头疼,一脸警惕的道:“你又打什么鬼主意?你别想跑,现在你是我的人。” 你是我的人……听上去真的喜感。 “没有。”孙志新笑眯眯的道:“泰格啊,你知不知道在我的家乡,两个人在一起的仪式不是这么举行的。嘿,我说,我们俩都要在一起了,可不可以按照我家乡的办法热闹一下?很有趣的哟~” 像泰格这样的人,不动心则罢,动心便是一辈子的事。无论孙志新想干什么,要恶搞什么花样他都是允的。借着火光看孙志新,只觉得自家吉玛眉清目俊的越看越好看,逗得泰格心里一片火热,只想什么都依他,想百般千般的对他好。听得孙志新这般诱惑,泰格果然心动,笑道:“你家乡都怎么做?” 孙志新兴奋的道:“让我想想。” 这一想就想了老半天,竟是没想出什么高招来。照理说都结过两次婚了,经验应该很丰富才对。可头一次和纳鲁结婚稀里糊涂的啥也没感觉到,第二次和泰格结婚正经八百的做好了各种准备后结果却是这么马虎,搞得孙志新仍是跟没结过婚一样的像个小白。 想了半天,只记得好像按照古老的习俗,大家脱衣服上床洞房滚床单之前要先喝过交杯酒,还要滚过枣子、桂园、花生啥的讨吉利。滚那些捞什子的过程就可以免了,受不起那份洋罪。交怀酒、合卺酒啥的倒是可以喝一喝,那个象征两人一体嘛,夫夫相爱,永结到老,不错,不错! 酒,没有。倒是有水可以代蘀,意思意思一下就行。酒杯滴……也没有,不过用碗也一样。 泰格就看着孙志新脚不停手不空的忙活,找来了大碗,又找来了清水,然后两人一手各舀一碗的‘酒’。 “要喝这个?”泰格问。 孙志新点点头,泰格举碗仰头就打算一饮而尽。 “等等,不是这么喝的。”孙志新叫停,示范着伸过手臂去与泰格交缠,双臂互勾着,道:“这样喝。” 看着孙志新缠在自己手臂上的手臂,泰格呵呵乐了,笑道:“有趣。”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0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没觉出来有趣,倒是觉得好玩。特别是两根手臂都还健壮结实充满男性气息,连腱子肉的线条都清晰可见,浑不似那正常情况下健美的手臂与柔美细腻的玉臂相缠的模样,看上去就特搞。以水代酒就不说了,英雄惜英雄的时候那也是美事。只是那酒杯……别人洞房花烛夜喝合卺酒都是用指甲盖大小的精致小杯,换到这里却是海碗模样的爷们儿型大家伙,足足叫人喷饭不停。 孙志新笑得前仰后合的,总算是找到了点重婚的美好感觉。 泰格一直用眼睛看着孙志新,见孙志新狂笑了半天后浅浅的低头喝了一口,自己就也浅浅的喝了一口,问道:“这种喝法有什么名堂?” 孙志新笑了笑,道:“本来这两个碗应该用彩绳连结起来,叫做连理。我们互相交臂喝一碗,称作交杯。喝完了后把碗扔到地上,两只碗一仰一合的可以合到一起,代表的意思是百年好合,就是说百年的时间里我们一直都在一起,不会分开。” 说到这里,心情也微微荡漾起来,悠然慢声道:“一人一生还活不到百年,我这百年全给你,只求这一生在一起幸福终老,不求来生还有缘。喝完这一碗,从此以后你就是我的夫,我也是你的夫,夫夫相伴不弃不离。” 泰格听得眼神悸动不休,心里大是欢喜,忙把碗里的水一口喝了后把碗扔到地上,那碗正好仰天张着。 心里本是情动着,见了那碗的模样,孙志新立即喷笑。它仰面向上,可是说今夜泰格仰面冲上的打算承欢? 忙把自己碗里的水也喝了将碗随手扔到地上,那碗果然倒俯向下。哈!无论从体位还是从预兆来说都吉利! “嘿!”泰格道:“一个向下,一个向下,按你家乡的说话,是不是很好?” “很好,很好,我正好趴着压你呢!”孙志新笑得乐不可吱,不怀好意的去瞅泰格健美结实的小屁股。灯下看屁股——且把火光做灯光……果然诱人! 感觉到了孙志新眼里的暖昧打趣,泰格坦然笑笑:“随你,我们都已经结成弟亲了,我怎么样都要哄你高兴。我什么都不懂,到时候你教我。” 孙志新愕然,心里鼓鼓的跳动着,终是忍不住伸嘴在泰格唇边亲了一记,低声道:“泰格,你真好!” 泰格侧过脸亲吻着孙志新的唇,用耳语似的音量道:“我会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让你一直都喜欢我。小新,我们终于在一起了呢!” 那话里的甜密情意与幸福满足孙志新没有遗漏的听了出来,心里的热情便被点了起来,一点一点蚕食般的沿着泰格的耳侧亲过去。泰格按捺许久的情火更是被点得更旺,又是个初哥不知道该做何反应,只是握着孙志新的腰把他拉向自己,用自己的迅速勃发起来的火热硬顶着他。 正在**的控制不住要上演史前版男子双打,孙志新突地想起什么,叫道:“停!” 泰格不满的从孙志新腰间缩回手:“你又要干嘛?” 孙志新火烧火撩的奔过去捡起地上的碗,叫道:“糟了,忘了跟纳鲁喝交杯酒,你等我一下哈,我马上就回来,咱们接着做!” 说罢,火烧屁股一般的跑了,留下泰格一脸受不了的瞪着自己发涨发痛的部位,一脸的哭笑不得。 能干出洞房花烛之夜把新郎撇下跑去跟别的男人喝第二轮合卺酒这种乌龙事的,大约也只有孙志新这样的缺心眼才做得出来…… 跑到纳鲁那里,纳鲁果然没睡。孙志新举着两只碗笑盈盈的掀帘而入,纳鲁又惊又喜的望着他,问道:“小新,你今天不陪着泰格,跑我这里来做什么?” “我们三人,一定要分清楚谁陪着谁?我想念你,高兴来见你,谁管得着?” 纳鲁想了想,也笑,见孙志新开始忙活,用碗装了水递到自己面前。 “这是做什么?” “这个叫交杯酒,我和泰格已经喝过了,现在轮到和你喝,把上次没喝的补上。喝完了,我们三个人一生团团圆圆,百年好合。” 纳鲁不由得失笑,心里又因为孙志新总是挂念着自己而温暖的甜密着,仅有的那点失落被孙志新冒冒失失的跑来说的话给填满。 “你呀……让我怎么说你才好?”纳鲁无可奈何的苦笑,接过碗来按着孙志新的法子慢慢喝尽。 两人喝尽又扔杯,居然也是纳鲁的仰面冲上,孙志新的倒伏着,果真是百年好合,一攻两受! 孙志新继续开乐,喷笑得肚疼。 纳鲁推了他一把,笑道:“交杯酒也喝过啦,还不回泰格那里?” “你赶我走啊……” “巴不得你不走。”纳鲁眼光微微一跳,拉过孙志新的手按向自己腿间:“你摸摸,再决定留不留。我也憋很久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0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只摸得一把,孙志新立即就缩手干笑。 纳鲁伸嘴在孙志新脸上吻了一记,轻声笑道:“快回去吧,好歹今天也是泰格有了你的好日子,他的心情我懂,已经盼了你老长的时间,别让他等太久。泰格对你的好,就是我见了都要服他。未来的日子还长着,你是我的吉玛,谁也抢不走,也不乎这一天半晚的。你若是觉得委屈了我,以后对我更好些,陪我好好亲热就行。走吧,我没那么小心眼。” “嗯。”孙志新应了声,轻轻的亲了亲纳鲁:“纳鲁,我……” “快走,快走,今天这个日子,你就非得在这里撩拨我么?” 孙志新咧嘴开始笑,认真仔细的看纳鲁,在他脸上找不到明显的失落委屈才掀帘出去。 纳鲁留在帐蓬里,将那两只一倒一仰的碗捡起来,怔然看了一会儿,脸上微微有些苦涩。又看了一会儿,想来想去都知道这是必然的结果,心里慢慢的就释然,一遍遍想着三人以后的共同生活,安静的睡去。 作者有话要说: ps: 与泰格的洞房第一架,谁在上,谁在下?泰格被压,好像不合谐;小新被压,俺觉得不爽,像是亲儿子被欺负了似的。 很难办啊…… 还有章节和谐的问题,情浓处的细致情节都不敢写,总是有卫道人士去举报,导致第五章一直锁到现在。 得,清水洞房吧。 或者带肉章节放作者有话说,只挂三天就撤掉,大家看怎么样? 三天以后后到的朋友看不到完整版的,大叔无良只能在这里说抱歉了……请去恨**,不要恨俺……tt。 141、洞洞洞洞房 回到泰格的帐蓬时泰格已经睡下,孙志新踏足进来的时候皱了皱眉,睡了?这咋整?可别告诉他洞房花烛夜就这么样相安无事的睡到天明。 站在帐蓬门眼光看向泰格,见他将整身皮衣脱下来的按照孙志新教授的办法叠得整整齐齐的塞脑袋下当枕头用,自己仰卧在那里紧闭着眼。不大的帐蓬里火光熊熊,映得泰格的粗线条五官轮廓分明,眉骨在眼帘下投下浓浓的阴影,再配着西方式的高挺鼻梁,十足的英俊诱人。 火光里看俊男,就跟灯下看俊男一个道理,越看那家伙越觉得俊,阳刚十足且英武不凡,粗野的雄性气息里还带着点纳鲁没有的邪气味道,像一个守护着自己的宝藏熟睡的海盗头子。 咦?为毛他睡着了眼睫毛还会发抖? 莫非……孙志新心中一动,故意低咳了一声。 咳声中,果然看到泰格的耳朵敏感的动了一下,本来还很平缓的呼吸顿时急促起来,紊乱得变了调。 嘿!就是说嘛,这样的日子他哪里可能睡得着,多半是不好意思,先钻进兽皮里躲着装睡了。那家伙还是处儿,以他以往的表情来看,情事方面的脸皮比自己还薄。 看看泰格头底下的皮衣皮裤,又看到他骨架高大的身体从熊皮下露出来的两只光脚丫,它们有些情不自禁的轻颤着,十个脚指头正紧张的蜷缩在一起。 此情此景让孙志新想起了某部言情小说里的经典情节:女主角终于要和心仪的男人上床那啥了,为了迎接这件既让人又喜欢又让人羞窘的事,她提前洗了澡,梳理了头发,还化了点淡妆,用香水把自己弄得香喷喷。犹豫了近几小时的时间思考是脱光了好,还是穿着内衣好,然后换上最性感的内裤内裤,像小绵羊一样缩在被窝里,把自己当礼物一样等待着心爱的人来拆开。 搞不好泰格现在干的就是那女主角在干的事,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妙。 比如,泰格的头发现在微微显得有些湿辘,必定是趁自己去找纳鲁的时候偷偷跑去洗过澡。史前男人女人都不穿内衣,因此性感小裤裤啥的孙志新不指望能看到,兽皮底下的身躯肯定是光裸着的,□如同实生的婴儿。 小样儿的,很有情趣嘛!知道脱得光光的摆在那里等自己来临幸。 孙志新不怀好意的轻声闷笑,轻手轻脚的先是走到火堆边,将火光弄得昏暗一些,这才悄悄向着泰格摸过去。 泰格的耳力何其灵敏,孙志新的动作再轻他也听出了孙志新在向着自己靠近,那对耳朵便如同野兽在捕捉最细微的动静一样轻颤,呼吸声更是破碎紊乱得不成节奏。 孙志新来到他身边蹲下,伸手捏住了他露在外头的脚趾,泰格猛然屏息,脚趾像是抽搐着本能的就要往后缩,又强行硬生生的停下来,任由孙志新捏着。 他这种反应搞得孙志新直是想笑,捉住他的脚趾头恶意的逗弄。我叫你装睡!痒死你!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0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哪知泰格却是不大怕痒,孙志新骚来骚去也不见泰格嘻笑躲避,仅是把眉头皱起,长而浓密的睫毛颤个不停。 捉弄了一会儿达不到自己想要的效果,孙志新也觉得没趣,放开了他的脚趾头抚上他的小腿,把手伸进兽皮底下一路往上探索。 手底下泰格的肌肤光滑紧实,小腿健壮有劲,线条不可思议的美好。这么一路摸将上去,如如同在把玩什么精致的器物一样让人爱不释手。轻捏着他的小腿肚子,感觉松驰的肌肉在外力的剌激下紧张的鼓起,由柔软变成坚硬如磐石,处处都充满了力量。 再继续往上抚上大腿,长年奔波与大自抗争锻炼出来的大腿肌理分明,修长、健硕,不必用眼看,光是用手抚摸都能读出它优美的线条来。 被孙志新像抚摸瓷器一样的触碰,泰格的呼吸已经完全停下,直到孙志新摸到了他两腿间将他牢牢实实的握住,泰格才控制不住急喘着气,迅速地在孙志新掌心里膨胀。 “还装睡?”孙志新恶意的掐了他一把,问道。 泰格不情不愿的睁开眼:“你摸够了没有?别掐,疼。” “你干嘛装睡?” 泰格眼光惊慌的躲避着孙志新的眼光,整张俊脸慢慢的在变红,一直红透耳根。短短的时间里,连他一向灰白的瞳都染上了一层羞窘不好意思的粉红。 这家伙当真在害羞哩!孙志新心里一荡,开始手下使劲半带着戏弄半带着挑逗的动作撸他。 泰格低声哼了一声,眼瞳紧张的收缩着,脸上露出微带痛楚又愉悦的表情。 初哥就是不一样,轻微的举动都能带来他敏感的反应,一点都不像纳鲁,经验老道得自己只能被他牵着鼻子走。泰格的身体给出的诚实的反庆让孙志新很有成就感,把泰格当成了某件试验品一般细细的品味。 只是泰格这个初哥实在太不给力,三下五除二的就身体绷成了一张弓,惊慌失措的扣牢孙志新的手,叫道:“停!再来我就要……” “啊咧?这么快?” 泰格大窘,恼道:“我又不像纳鲁一样身经百战,我喜欢的人这样弄我,谁受得住?” 我喜欢的人,这句听得孙志新心里很是欢喜,二话不说的脱掉自己的小皮裙,揭起兽皮的一角像条滑溜的泥鳅一样钻进去挤到泰格身边。 感觉到孙志新的身体挟着外界略冷的温度钻进来,泰格下意识的就将他抱了个满怀,勃发的位置就如张紧的弓一样抵在孙志新的小腹上。 孙志新环过手去圈住泰格的腰,翻身压在他身上平趴着,两只眼睛晶亮的看着泰格的眼。 泰格羞窘了一下后就信任的任他压着,两只灰白的瞳直直的看过来,眼底带着激情和惬意,用粗鲁与温存并进的动作抚摸孙志新的背脊。 “我终于抱住你了。” “嗯。”这样抱压着泰格实在太过舒服,那高烫火热的躯体拥着时有一种强烈的满足感,让人都不想动,只想这么抱着他,直到永远。 两人相拥而卧,腿贴着腿,肩靠着肩,腹贴着腹,亲密得如同连体婴一样亲密无间。 感觉到孙志新不太想说话,泰格也不再说话,只是拿手细细密密的摸过孙志新身上每一寸自己能够得着的地方,宛如用学习盲文那样用手指在读一本内容丰富精彩的书。 那样的触摸,实在是动人,亲昵得可以让人像巧克力被含在嘴里一样融化。泰格的指尖就像是燃烧着火焰,一路点燃火星,又熊熊的燃烧起来。 泰格明显的感觉到两人交叠的腹间孙志新的变化,微微吸气收腹让两人的腹部露出一个空隙,伸手过去像刚才孙志新握住自己那样握住他。 这个感觉很新奇,在这以前泰格没有碰过任何人的。在握紧孙志新身上那个只有他的鲁玛才有资格触碰的位置,感觉到他的身体在自己身上陡然变得绷紧的时候,泰格突然有了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这人,终于属于自己了。 被陌生的手掌握紧,孙志新起初有些不能适应,他不像纳鲁或是泰格那样完全没有心爱的对象是男是女的心理负担。同性的亲密接触他会本能的排斥,然后又因为明白是谁在碰自己而放松。在待看到泰格因握住自己而露出满足的模样时,孙志新一颗心更加柔软,在泰格身上拱起身体露出更大的空隙,方便他占领自己最私隐的部位。 就是这种全方便的信任,毫不保留的给予的做法取悦到了泰格,那人欢喜之下把手掌活动起来,用生涩的技巧试图像孙志新刚才取悦自己那样取悦他。 不得不说,他的技术很糟糕,与其说是在取悦孙志新,不如说是像粗暴的水管工人在安装水管,痛的感觉大过愉悦。 孙志新低声轻笑,也不说破泰格的技术笨拙,身轻虽然不太舒服,泰格的情意却让人舒服之极,感觉正在被爱,正在被情人用最亲密的动作抚慰,这个是最重要的。 直到最后都快要被泰格搓掉一层皮,孙志新才不得不叫停。洞房之夜,因为情人的技巧拙劣而把那东东给弄废掉变成史前第一个太监,这玩笑可开大发了…… 泰格也感觉出来了自己的笨拙,面色通红的放开自己的手,低声道:“我……我……不太懂,你……你来!就是别让我太快,我想一夜都抱着你。不,我想一直都抱着你!” 一句话,更是让孙志新激烈情动,抬起脸来找准了泰格的嘴唇用下亲下去!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0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一向觉得做与吻相比,吻反而更能表达两个人之间的炽情热恋。性可以由欲发动,而吻永远都只能被情所牵引。喜欢一个人,那就不要有所保留,用力的吻他就是! 泰格僵了一僵,迅速反应过来张开嘴,生涩而激烈的回应着。 情事、**、亲吻,他如同一张白纸,所拥有的只是爱恋和热情。但情人之间有这两样就足够了,泰格生涩而浓烈的回应完全满足了孙志新的要求,身体里的雄性野性完全被激发出来,霸道而强势的骑压在泰格身上,本能的疯狂掠夺。 孙志新一手绕到泰格脑袋后,扣紧了他的后脑后着自己的方向按压,嘴唇严实的贴上泰格的嘴,舌尖用力顶开他的唇、牙齿,像柄利剑一样剌进去,感觉着对方嘴里的高温,用舌头缠绕住泰格的舌尖吸过来啃咬。 情事上孙志新历来激情狂放,纵是纳鲁都招架不住被他引得疯狂,换了泰格这个初哥更是抵挡不了,只是被动的躺在那里迎接孙志接的热吻。 如此雄性狂野的掠夺动作激起了泰格潜意识里的反抗,身体才刚刚一动就意识骑压在自己身体掠夺的人是自己亲爱的吉玛,所有反抗的动作就嘎然而止。心里虽不适应,却更加打开了身体放任孙志新攻城掠地,只因为那是他的吉玛,无论他想要什么,都给! 作者有话要说: 由于和谐的问题,这里只能上缩水版的了。完整版在洞房情节完成后大约会挂三天,然后去之,因为怕被锁。 说话,**的风格怎么就变了呢?以前各种不和谐的时候多好…… 情与欲,本来就并存的。爱一个人,就会想与她做亲密的事,乃是人之常情。可**硬是把定部份给阉割了,造就了**文一大批男猪全成了东方不败。 俺在想,鉴于目前的状况,是不是每次一写到这样的情节都直接拉灯? 望天……远目。 不过话说回来,写手倒是省事了,不用费劲脑汗写H……特别是我这样的,写男男H,很有压力啊…… PS: 今天上班,路过单身宿舍,见三楼一房门外挂着五彩斑斓的性感子弹内裤三条。 没法不注意它们,那颜色实在是艳丽了些,很引吸眼球。 当时就想,哪位爷这么闷骚?小内内华丽成这样。 回头下班,发现艳丽的小内内由三条变成了六条! 震惊,狂汗! 心里又想,哪位爷精力这么旺盛?!小内内的使用更换程度这么频繁?不停的往上画迷你版地图的么?一个不经意就翻了一番。 尼玛! 那房间住着谁?有空我一定要膜拜一下。 142、洞洞洞洞房 而孙志新也是野性的,一但熊熊的欲望烧起来,他的雄性本性就表露无遗。起初他还在暴烈的亲吻泰格,慢慢的情势就发展得疯狂。他用四肢把泰格牢牢禁锢在自己身体底,由吻转变成了啃咬,一寸一寸的蚕食过泰格,恨不得把泰格整个人揉成渣、搓成糜粉,全部吞吃入肚和自己融为一体分不清谁是谁。 一路向下,咬肿了泰格的唇,啃咬他性感的下巴;舔过健壮的胸膛,撕咬他胸前的凸起;又吻过他的腹部,用舌尖顶剌他的肚脐;再把脸贴上他的小腹,一口咬住泰格的雄壮。 “孙志新!”泰格忘情的低声咆哮,一把抓住了孙志新黑色头颅。这个动作对于他来说太激烈了,激烈得他几乎控制不住。 孙志新像名摔跤手一样死死按住泰格,一手伸过去扣死了他的嘴巴不让他发出声音,另一手本能的探向他身体的深处,寻找那个位置往里侵入。 在这种时个,孙志新满脑子都是进攻的念头,哪还记得温柔? 泰格浑身一僵,就觉得那里被强行顶开,有让人极度不适的事物正在暴虐的突破入侵。感觉先是一阵锐利的痛,身体紧跟着就涨了起来。 虽然没吃过猪肉,但也见过猪跑路。而且为了与孙志新相好,他也厚着脸皮去问过其它的弟亲亲密的事情的是怎么做的。孙志新的行为他不会不懂,而泰格脑里也没有谁在上谁在下的偏执念头,不在意自己在上还是在下。在他看来,一切事情都是自然而然发生的,只是他没想到真正被人打开身体的时候会感觉么般不适。 刚才他摸过孙志新勃发的情况,那尺寸一点都不逊于自己。现在光是指头都已经这么难受,换了那个还了得?偏生那里柔软脆弱,一但打开身体就毫无防备能力,只能被人肆意攻占。天知道当初纳鲁是怎么忍耐下来的。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0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当初纳鲁访问过的人,泰格也偷偷去问过,得到的答案跟纳鲁得到的一样:有付出,才会有收获。当你完完全全把自己交出去的时候,你就会收获情人的心。纳鲁就是这样收伏了孙志新,现在泰格也打算这么干。只不过现在他可完全不信任后面那半段话:其实这样你也很舒服,只会开头的时候难过一会儿。 见鬼!光是指头就这么疼,换了那个舒服得起来?会被撕扯成两半才是真的吧…… 可是……看着忘情吸吮自己的孙志新,看出他一脸的激情浓欲,泰格忍不住在心里低叹了口气,他喜欢,就给他。因为他满足了,自己也会觉得满足,情人之间,不就是这样么? 心里升起对孙志新浓浓的爱恋,泰格努力去忽略这种不适的感觉,曲起双腿把自己打得更开,以一种毫不保留的姿态去迎接孙志新快要失去理智的疯狂掠夺。 孙志新没觉察到这些,还在一路攻城掠地,脑里隐约还记得纳鲁是这么做的,先要打开情人的身体,后继的步聚才会让自己的爱人不那么痛楚。在他心底深处还是记得要疼惜泰格,不想让他痛苦。 只是从直男变成弯男,对于男男情事而言,孙志新就只比泰格好一些,也是不入流的家伙。炽欲燃烧之下,不免动作粗暴更加弄疼了泰格。 泰格忍不住低声痛嘶了一声,本能的蜷缩身体倒深气。 这个本能的因不适应的排斥动作引起了孙志新的注意,愕然抬起头来:“泰格,怎么了?” 泰格一脸的痛楚,勉强打开自己的腿把自己重新暴露到孙志新面前,道:“没事,有点儿疼,你轻点。” 孙志新怔了怔,在泰格脸上看到了隐忍,看到了信任,最重要的是那种因为爱你,所以才任群随意掠夺的放纵。 不知道怎么的就回想起了自己还不懂男男情事时所遭的罪,还没爱上纳鲁的时候自己叫得跟杀鸡杀鸭一样凄惨,可不像泰格这般百般忍耐,只求让自己能痛快。如此,心尖处猛地颤了颤,下意识想那人得多爱自己才能作到这一地步? 以泰格的性格,擅强攻而弱防守,他这么对待自己,只怕是为了取悦自己而收敛起了一切的本性。 “泰格……” “没事。小新你舒服吗?” “嗯。” 泰格满意的浅笑:“那继续,我听人说过一会儿就好了,那痛也不是不能忍。你不用顾着我……你只要记得,我是泰格,我是你的鲁玛就成。” 睁着眼睛说瞎话呢,不痛?自己可是体会过的。看着身体下笑得脸容抽搐的家伙,孙志新只觉得自己爱惨了他,竟是分不出他与纳鲁自己究竟爱谁多一点。 看着泰格额头上疼出来的汗,孙志新从他身体里抽回手指。 那种内脏都跟着一起被抽离的感觉让泰格再一次脸容抽搐,却咬牙强挺着诧问:“怎么,不继续了?”末了又有些忐忑,怯怯的问:“是不是……我不够好?你……你教我,我学东西很快,不比纳鲁慢。” 孙志新摇头,缓缓放松泰格骑坐到了他的腰上,伸手到背后抓住泰格因疼痛而软缩的部位轻轻揉捏,轻声道:“不是,就是因为你太好了,我才不忍心。相爱的两人一起做亲密的事,只有一个人能感觉到快乐太没趣,要一起感觉到快乐才好。”用自己的身体摩挲着泰格的腹部,孙志新舒服着眯起眼睛又道:“今天这个日子对你来说很重要吧?” “嗯,从今天起,我有你了。” 孙志新露齿一笑:“所以,就要让一切都完美,要给你一个美好的夜晚,让你一直都记得我是你的头一个男人!你别动弹,我来,我要让你忘不了我。” 泰格呆了呆,感觉到孙志新正在自己身体上动作着,以一种古怪的姿态在往后移。他的手探在自己腿间,在激情的逗弄自己,然后自己被拉着牵引着向前,直到抵住一处柔软滚烫的部位。 整个感觉真是要命,简直舒服到了极致,泰格瞪得两眼滚圆,看孙志新抿紧了嘴唇把身体往下压。 心里知道自己抵住了什么东西,又感觉着因为孙志新的下压,自己正在顶开它,往里入侵。 那里面,高热而滚烫,又是湿滑,一点点被吞进去的时候,所有感觉带来的敏锐体会足以叫人疯狂。 “小新!” “小新!”泰格开始低声喃喃的喊。 孙志新疼得厉害,低声道:“别得了便宜就卖乖,你给我闭嘴。趁我还没有后悔以前……噢!该死!” 却是泰格的本性被孙志新的引诱给点燃,控制不住的抓住了孙志新纤细有劲的腰,把自己顶上去贴向他的身体全部侵入。 然后,就乱了。 孙志新本想着自己来主导这场欢愉,让自己不那么难受。可事实上忘情的泰格跟野兽一样粗野,孙志新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被翻过来的,只感觉到那一处像是火烧般的疼,泰格把自己按死在地上仰面朝天的攻击,自己活像是解剖台上被针钉住的青蛙。 大凡初哥都这样,疯狂起来什么都顾不得,初尝极乐的的滋味让初哥同志们全身的感觉都集中到一处,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顾不得,泰格也是这样,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在孙志新身上奔驰。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1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身体疼痛着,心理却是愉快的,因为他从头到尾都在看泰格的脸。那张脸激情满布,灰白的瞳里全是浓情炽欲,还有自己清晰的影子眏里里面成了唯一的景像。大滴的汗从泰格身上滚落下来流到自己身上,两人身体都是一片滑腻。无论从泰格的动作还是神情,都能表明这人被从自己身上享受的愉悦震得手足无措,只会依照古老的韵律运动。 自己点燃了这个男人,就是有那个本事可以让他疯狂! 仅是这一点就让孙志新抛开了不适,他让自己的情人很满足,从而自己也很满足。两人情人之间付出与收获总是齐头同进的,一生双体。 好在泰格确确实实是个初哥,初哥嘛……都那样,三下五除五的就缴枪投降了。所以孙志新也没遭多久的罪。 到达顶点的那一刹那,泰格的双瞳猛然转成了猫样的竖瞳,全身肌肉紧张的贲起,用最大的力量死顶着孙志新,头颅高高的昂起,脖侧青筋惊人的鼓起来,大张着嘴巴露出洁白的牙无声的嘶喊。那是兴奋狂喜到了极致的表情! 孙志新抱紧了他,和泰格抵死缠眠,他想,他一生都会记得泰格这个样子——自己的鲁玛欢畅淋漓之下激情动容的模样。 随即泰格俯下头来,像匹猎豹一样咬住孙志新的喉头,狂野的亲吻啃咬。孙志新用双腿缠上泰格精壮的腰,等待他慢慢平息。 良久泰格才平息下来,趴在孙志新耳边喘气,口里喃喃的只会说:“小新,哦,小新。”反反复复仅这一句,别的已经不会说了。 孙志新沙哑着嗓子,事着激情低声问:“还好吧?” 泰格一记一记不停的亲吻孙志新的耳朵,嗓音也带着激情的余韵:“好到了极点!我想我刚才已经疯了。你身体里,真舒服!” 这样的情话纵是孙志新听起来也觉得面红耳赤,伸手推着泰格的胸膛,道:“快从来身上下来,你弄在我里面了……难受。” “不,让我呆会儿。”泰格不依,深埋在孙志新体内不肯出去,以带着余韵的缓慢节奏又动了起来。 他一动,孙志新就惊觉那玩意儿放进去的时候是那样,现在已经出过一次了还是那样,竟半点都没有软缩下去。 顿时就禁不住全身一阵恶寒,他怎么就忘了呢?泰格是初哥,而全世界的初哥都一样:第一次坚持不到几分钟,然后很快是第二次,坚持时间会变长。接着是第三次,又是第四次……仿佛要把积攒一生的火力一次性全轰炸出来。 果然,第二次迅速的就开始了,以长进了一点的技巧,以及长进了一点的持久力再战。 十几分钟以后: 孙志新:“泰格,从我身上下去,难受……” 泰格:“等等,让我呆儿会。” 半小时以后: 孙志新:“好了没?” 泰格:“等等,让我歇歇,你别动,让我动。” 又一小时以后: 孙志新:“过足瘾了吧?放开我!” 泰格:“再来一次。” 再过得一小时: 孙志新大怒:“你妈的,还来?!爷屁股疼,不玩了!” 泰格:“小新,好吉玛,我还想……” 然后,就天明了…… 泰格出来的时候神清气爽,意气风发,简直是一脸容光!孙志新两股战战,花容惨淡,如同一团被人揉捏过千百遍的面包,一脸都是怨气…… 尼玛! 就说为啥有梅开七度的传说,搞半天果然是真的! 禽兽啊,禽兽!早知道就不该心软的! 洞房花烛夜史前版男子双打实况播报: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1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泰格VS孙志新,7:0! 完胜! 作者有话要说: 哦哩,终于做完了……(抹汗) 写这章时突然想起一个有色笑话: 说把一个姑娘介绍给一个老光棍当老婆,介绍人神秘的对那姑娘道:“他有一生的积蓄哦~” 那岂不是很有钱? 该姑娘就兴高采烈的嫁过去了。 结果洞房一过,第二天姑娘瘸着腿,扶着腰,两腿外开呈外八字形出门见人就哭:“NND,我还以为是积蓄了一生的钱,搞半天是积攒了一生的精力一夜里全使我一个人身上了!” 狂笑! 精子和金子,发音一样,可误会了不是…… 哈哈哈! 孙志新这悲催娃遇上了初哥泰格,跟那姑娘也一样,倒足血霉!谁叫他心疼泰格要去当受呢? 嘎嘎! 143、再探洞穴 和泰格的结亲一事就那么无风无浪的就过去了,除了一整夜被泰格像个探险队员一样探索了身体几次——他就像个极富求知欲的探路者,把孙志新从头探索到脚,从外探索到里的折腾个不停。如果不是孙志新被骚挠得无法入睡而发飙,只怕这件事他还会兴致勃勃的干下去。 真了奇了怪了,大家都长着男人的身体,为毛泰格对自己这副平板就这么感觉兴趣? 印象里就对这件事印象深刻,论及其它的而言,孙志新对这‘婚事’的印象仍然不深,还是半点都没有自己已经是名草有主的男人的觉悟。 不过心里头其它的感悟倒是有的,那两个男人虽然都不像黏皮糖一样喜欢沾在身边,可吃饭有人陪、睡觉有人陪,有人会轻描淡写又真诚关怀的询问你一天的经历,不经意间那两个人中总有一个出现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孙志新心里就莫明的觉得满足,觉得有所牵绊,回味的时候就感觉到了平淡而温馨的幸福。 只不过想像中的左拥右抱,享齐人之福的事并没有出现。孙志新左思右想之想觉得自己一口气找了两个男人这件事其实很悲催。关于这点,做个简单的算术题就明白了: 与纳鲁在一起,互攻一次,1VS1,扯平;和泰格在一起,互攻一次,1VS1,也扯平。可两次算下来,还是自己挨了两回……这还是正常情况。如果那两人兴致高,非得开上两局,来个两胜一负的话……要知道孙志新只有一个,纳鲁和泰格加起来可是两个,这道算术题无论谁来做都知道孙志新被压的次数更多。 孙志新倒不是心理不平衡,他与纳鲁、泰格之间没有谁去计较那些无聊的上与下的问题。关键的问题在于,孙志新觉得这种情况应该像个单缸的发动机,活塞和气缸都只应该一对一的对应配合。而现在气缸只得一个,活塞却有两个,大家还都争着把自己的活塞往自己这只气缸里塞……那玩意儿就算不会磨坏,如此高强度的使用下也会被损坏啊……特别是那两只还是史前野男人,自己这个现代穿越男再体力过人也没办法跟他们比。 因此一直美美的幻想着自己临睡前趾高气扬的挑牌子让谁陪睡的情景并没有出。相反的倒出现了非常诡异的情形:常常孙志新困得几乎就想倒头就睡,却听见纳鲁和泰格像特务一样在那帐蓬外小声的接头:“今晚你用不用?不用就把小新给我,明天还给你。” 用不用? 这是什么见鬼的鬼话?真把自己当气缸使不成? 一听这个孙志新立即就清醒了,屁股那处隐隐的开始作疼。 NND!就说这两只咋现在感情越来越好来,表情得越来越和谐,敢情都在私下交流自己的使用权呢!简直像两个奴隶犯子,不声不响的在那里做人□易。更可怕的是有时候自己已经逃过了一难,在纳鲁或是泰格的帐蓬里已经睡着了,却被人不声不响的抱至另一个帐蓬,直到感觉自己正在被那谁谁谁压着才醒过来。 太可恶了!就算是充气娃娃,照这个频度的使用法都会用坏。自己还是一个大活人呢? 没法跟这两个精力充沛的野人相比,孙志新干脆直接逃到哈瓦那大叔那里避难。哈瓦哈大叔是个慷慨厚道的好人,总是肯把自己的兽皮分出来给自己盖,而且一点都不会觊觎自己的屁股!在他那里睡觉的最大好处就是安全,平静! 对于孙志新这种不守夫责的行为纳鲁和泰格两人都拿他无可奈何,又不好意思去哈瓦那大叔那里抢人,只得憋着,等孙志新心里一高兴了,他自己就会回来,那时候高兴咋地就咋地,一次七次也不是不可以…… 只是两边族长和自己的吉玛在一起的时候实在是‘闹腾’了些,两边族员一怒之下将三个人一块赶走,把三个翻云覆雨起来就忘乎所以的家伙赶到了石桥边那个凸出来的半月形石台上,让他们离人群远远的,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别过来吵到大家。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1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为此孙志新羞得无地自容,他奶奶的,他在现代也是一大好青年,结果穿到史前来就成了纵欲的淫人,还嫌吵被自己的族人赶得远远的,这脸往哪里搁啊? 纳鲁和泰格倒是挺欢喜,那石台离人群聚居地有一段距离,安静、**有保持,做得激烈点也不怕有人听见……族人们才开始抗议太吵,那两个就高高兴兴的搬过去了。 自打三人搬到石头上住后,孙志新往哈瓦那大叔帐蓬里避难的时间明显增多,纳鲁和泰格厚着脸皮去哈瓦那大叔处要人的时候也明显增多,整件事形成了一个怪异而搞笑的怪圈。 有了孙志新没完没了的折腾,厚着脸皮来争抢他的兽皮被子,哈瓦那正在从失去哈里斯的打击中恢复。和哈里斯比,孙志新更具活力,总是没个安静正形时候,每每都会让哈瓦那回忆起自己的哈里斯身上美好的地方。如此,伤疼在被慢慢抚平,记忆却越来越深刻,哈里斯的形像越发清晰的同时,孙志新也挤进了哈瓦那的生活,俨然如同又多了一个儿子。 有时候他心情好的时候会开孙志新的玩笑:“你在我这里要躲到什么?” 孙志新便涎笑:“谁说我在躲了?我这是在伺候你,尽做你儿子的义务。怎么,哈瓦那叔叔不喜欢我留在你这里?” “喜欢。就是族长来要人的时候让我很难办。纳鲁前脚刚走,泰格后脚就来。要不泰格前脚刚走,纳鲁就紧接而来。赶人都赶得我烦了,总觉得自己在当恶人。你啊,哪里都好,就是没有哈里斯安静乖巧!” “嘿嘿,我哈里斯大哥当然比我更好。大叔,别搭理他们!那两个全是**熏心的家伙!我喜欢跟你睡,嘿,你闻起来味道跟哈里斯很像,温柔又强大,还安全。” 哈瓦那便失笑,摇头大叹这家伙身在福中不知福。 日子便这么安静的过去,两个部族的人聚在一起呆在洞里渡过严冬。 不知不觉的时间就过去了一个月,洞外的气温一直持续在零下二十几度。天气果真跟奥瑞克说的一样,晴几天下几天暴风雪,下几天暴风雪又晴几天,反反复复一直这样。 晴天的时候男人们就试图突破低温出去寻找材料和食物,现在一半多的人都已经穿上了皮衣,史前人类的强悍体质在有了皮衣的保护之下已经可以小范围的活动。可是情况很诡形的是上次因为情况危急下抛弃的食物只找回来一小部份,其它的竟然找不着,像是莫明其妙的失踪了一般。为此纳鲁和泰格都在提醒众人提高戒惕,以防突然出现觅食的大型野兽,因为它们把这部份食物寻觅而去的可能性非常之大,其余没有更加符合事实的猜想。 而下暴风雪的时候能见度只有几米,完全无法出行,大家便留在洞里,女人们织布做衣服,男人们则清理洞穴。这样一是可以让生活的环境更好,二是为以后做准备。孙志新早已经和众人商量过,不管以后的情况怎么变,这个洞穴拿来做以后的后备基地用,变生不测的时候可以往这里退守。 由于采用的是古老的工艺,织布的速度很慢,到现在也只织成了十几匹布。织出的这些布这次没有用到孙志新的指导,妇女们聪明的根据制做衣皮的经历给男人制做的轻软柔和的亚麻布衣。 多出了横空出世的孙志新,布衣的制做直接跨过那些披带着用或是制袍的阶段,直接成形为现代样式的上衣和下装穿到了男人们的身上。亚麻布制做的东西,透气良好,穿着舒适,和皮衣相比它的接受速度快出了很多。 现在再去看洞穴里的野男人们,只要自家的女人是手脚麻利的,一般都穿上了衣服,光着身体露着鸟四处蹓跶当溜鸟侠的已经不太多。特别是小娃娃,家里的有孩子的一般都先做了衣服给孩子穿上,那些个小家伙有了衣服穿,脸上喜气洋洋的,显得很是可爱。 极个别女人,像玛斯智者这类型的人,一天会向孙志新这里跑上百遍,仔细询问衣服都有哪些样式,然后自己学着做。还有阿瑟,总是和玛斯结伴而来,未语先脸红,对服装制做的领悟能力又比玛斯要高一些。 史前第一个胸围就出现在玛斯胸前,样式仿造抹胸或者是裹胸布的模样。第一条裙子则出现在阿瑟身上,是个样式简单的短裙。 当阿瑟和玛斯胸着抹胸,身穿短裙相伴相随的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山洞里轰动了! 玛斯那人岁数大,可看上去不老,是中年知性女性和悍妇并存的气质,很是丰韵犹存。阿瑟则是正宗的小家碧玉型熟女,和其它史前野女人不一样爱害羞脸红的气质非常独特。当这两位前一个趾高气昂,后一个含羞带俏的穿着新型的抹胸布裙出现时,就是孙志新,还有纳鲁和泰格这样的家伙也看直了眼,更不要说其它人。要知道,这可是史前第一次具有装饰意味的服装出现,其视觉冲击力真是想像不到的大。 阿瑟的男人成了整个洞穴里最被其它人羡慕的男人,玛斯和奥瑞克的吵架力度频频升级。她们两个更是在洞穴里掀想了一阵制衣设计的热潮,女人们眼睛通红的在绞尽脑汗做出其它样式的衣服来打扮自己。至于男人们,直接就被忽略了,正是如此才导致了还有光屁股蹓鸟侠的存在…… 好在洞穴里恒温不冷,蹓着就蹓着吧,反正大家早就看惯了不会长针眼。等女人们这阵子疯狂的热潮一过,大约就想起自家的男人还光着,会继续给他们做衣服。 老孙家的男人无疑是幸福的,孙志新没打扮自己的爱好,又见不得自家的人没衣服穿,虽然极度痛恨自己必须得像一个女人一样做着缝衣服,还是老老实实的给自己家大大小小的男人,包括自己都一身衣服。 顺序当然是从布库开始。小黑犬是族里第一个穿上布衣的小娃,总是神气活现的到处拿新衣去显摆,模样可爱之极。奥格是第二个,孙志新给他缝的是有帽子的卫衣模样的衣服,又羡慕坏了他的伙伴们。纳鲁和泰格,还有孙志新自己,都是上身衬衣,□裤子的布装。孙志新没看过自己穿衣的模样,倒是看见纳鲁和泰格穿上布衣后英姿勃发的模样,那心里也是极美的。 在缝好了全家大小的衣服后,孙志新开始着手准备式具再一次探查洞穴的事。他的重点首先放到了那条深不见底的沟壑上,总觉得它神秘未测,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好在这次的探险不着急,又因为难度比较大,孙志新一直都在以一种不急不火的速度着手准备工作。 结实的绳子是必须的,还得足够长,孙志新便用兽皮和亚麻混和着搓结实的攀登绳索。手电筒能量有限,火把也是必须的,孙志新便静待晴朗的日子族人们出洞采回树枝,再用那个浸透油脂制做火把,一直集赞起来备用。还有其它拉拉杂杂的许多东西,都需要慢慢的集备。一个月的时间过去孙志新集备的东西才算是有了点模样。 正计划着和哪些人,又要怎么样出发时,有天早上布库突然哭哭啼啼的来找孙志新,说是孙小鲁不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 前两天跟朋友一起去了趟峨嵋山。 住的是地方是个大酒店,早餐、午饭和晚饭都是自助餐——很豪华的自助餐。 本着自助餐不多吃一点对不起自己的原则,我一个人几乎能吃掉三个人的份量!估计太厉害了,惹来众人侧目。 又因为我这人贪吃多嘴,觉在当时吃着不过瘾,一边吃还一边鬼鬼祟祟的偷人家的东西拿回去吃……结果第二天早上被人逮个正着,煎鸡蛋那小伙子口瞪口呆的看着我一边吃煎鸡蛋一边往猛罪工具——塑料袋里装。 “先生……”小伙子试探着问我:“您打算拿回去当午饭?我们这里的自助餐还不够您吃的吗?” 俺干笑:“不是,俺给俺室友带回去的。他夸你呢,说你鸡蛋煎得好。” 再然后,小伙子一口气煎了十个鸡蛋给我,又说:“吃吧,吃吧,就在这里吃,拿别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您想藏私呢!” 瞧瞧,这话说得多有艺术…… 俺老老实实把所有鸡蛋交出来,再也不敢偷嘴了。 晚去泡温泉,泡完了发现只带了一条内裤,于是空裆回房间。 接着去小吃街吃美食,吃完了发现没带钱,打电话求救。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1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回到房间看电视,把人电视机给报销了,一股子青烟袅袅…… 人果然不能干坏事,特别是峨嵋山这种佛教盛地,佛祖在看着呢。看,这不就报应了不是…… 144、再探洞穴 孙小鲁不见了? 孙志新楞了楞,压根儿没把这件事情当回事,安慰了布库几句仍是该干嘛干嘛。 可不是嘛,孙小鲁是只四足动物,性子野不说,还不安份得很。要让它安安静静的呆着不四处撒野,可能吗?要说人还有走丢的可能,像它这种犬科动物,有着野兽本性里的本领,会走丢简直是天大的笑话。现代家庭里被养傻了的宠物犬或者还有走失的可能,但孙小鲁这样的原生态野生狼会走丢……就像鱼在水里被淹死一样荒谬,不可能! 它百分之百不会走丢,指不定不是在哪里窝着睡懒觉就是撒开四足探险去了,布库那小家伙在白担心。 对自家吉玛以信心十足说的话,布库肯信,抹了一会儿鼻子后放下心来找其它的小伙伴继续玩耍。 可是接下来中午不见孙小鲁回来吃午饭,一直等到晚上仍不见它的影子,不仅是布库急得扁着嘴露出一张哭脸给孙志新看,孙志新自己心里也开始隐隐着急。 两顿饭都没有回来吃,确实有些不对劲。孙小鲁的性子是很野,可那小东西机警聪明得很,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很低。而且大家陪着它生活了一阵,它已经能很好的融入部族的生活,表现得像只真正的犬科动物那样黏人,这样两顿饭不回来吃,又夜不归宿的表现非常之异常。 还是不肯相信孙小鲁会走失,因为它是一头小狼,狼这种生物不仅擅于识路,更会一路走一路撒尿做标记,万万不会走丢。除非……那小东西实在太野,发生意外被岩石塌方卡住或是遇到其它什么意外被绊住了没有办法回来。一这么想,孙志新真正的开始着急了,心里实在放心不下孙小鲁的下落,忙抓住布库来仔细询问当时是怎么回事。 布库哭丧着脸道:“我跟哥本叔叔去冒险……” “什么?!”孙志新大惊:“哥本带你们去洞里探险?” “嗯。”布库点头道:“他说这里洞里好玩,就带我们去钻洞玩。” “该死!”孙志新气不打一处来,喝道:“去叫哥本来!无法无天的家伙!危险的洞里是可以到处耍的?这家伙的胆子也忒大了些,我要收拾他!” 布库忙道:“不能怪哥本叔叔。是我领着其它的朋友在洞里耍,哥本叔叔见了怕我们发生危险才领着我们去的。” 孙志新听了心里头放心一些,他就怕哥本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好事性格整出什么祸事来。想了想,还是让布库去把哥本叫来。 哥本片刻后就和阿尔法一起来到孙志新的帐蓬里,怯怯的道:“孙志新,这可不关我的事,是那帮小鬼在到处捣乱,我怕他们出意外,才和阿尔法一起去看着他们。这次当真不是我闯的祸,不信你问阿尔法。” 阿尔法在一旁点头:“是真的。” 与哥本不同,阿尔法做事谨慎小心,所以才能和他成为良好的互补关系。听阿尔法这么说,孙志新信了,问道:“是怎么回事?” 阿尔法道:“前一阵你一直在说要再一次探查洞窟,还是叫上原先的那些熟悉一点的人一起去,其中就包括我和哥本。我和哥本比较闲,就想着先小范围探查一下居住地周边的情况,所以每天都会以居住地为中心,慢慢扩大搜索的范围。我和哥本都觉得,先把周围的情况搞清楚,不仅可以减少到时候探查的劳动量,还可以更了解周围的情况,把危险的地方找出来,警告族人不要靠近。” 两人的想法非常好,很热心,对自己的部族也很尽力。孙志新脸色缓和下来,道:“孙小鲁不见了让我有些急躁,你别介意。” “不会。”阿尔法道:“那个乖巧机灵的小家伙不见了,我心里也急。” 见孙志新没有怪罪的意思,哥本胆子大了些,插嘴道:“那群小鬼几天以前就在自己到处探险了,还好在没发生危险以前被我给遇上。我想着这帮小鬼劝是劝不住的,与其严厉管教他们,还不如带领着他们去安全的地方去玩一圈。”眼睛小心的看看孙志新,又看看阿尔法,接着道:“我是个退役猎手,还算得机警,又有阿尔法那种预警能力,我们带着他们的去的话,危险就会小很多。嘿嘿……你自己也当过小孩子,肯定知道大人越是不让去就越是心里好奇得更想去,对吧?别说是布库这帮小孩,就是奥格那群青年也在兴致勃勃的讨论去探险的事。要不是最近洞里需要他们帮忙的事情太多,只怕早就出发去了。” 孙志新听得又好气又好笑,偏偏还让哥本说对了,他自己对这洞穴的好奇心都大得很,还能指责别人对这类神秘而又奇丽的洞穴奇观感兴趣?特别是小孩和奥格这样的青少年,好奇心重,性喜冒险,对各类未知事物都充满了极度的求知欲。如此一个宠大的洞穴体系摆在这里,大家还在里面居住生活,要让他们安安份份的不对它产生兴趣——不可能! 而且还不能阻止他们去探索,这道理就跟堵不如疏一样,在成长过程中的逆反心理影响下,你趣是阻拦他们就越是想去,最后一发不可能收拾。所以说哥本的做法其实很正确,既然堵不住,还不如疏通他们的猎奇心理,有组织有计划的带领他们去。 揭过这个话题不提,孙志新问道:“今天你们去的哪里?” 阿尔法道:“这个洞实在太大了,我和哥本在周围晃了几圈,越是往里深入所发现的新的支路岔路就越多。后来我觉得用我和哥本这种办法乱找没有什么结果,还不如选定一个方向一路探下去,就开始试着寻找看上去安全的洞穴深处。” 哥本接道:“我们两个走了几条死路,就倒回来重新选路走。我们前进的方向大致是往东,一路探查一路做标记。下次你注意看,只要能看到跟上次我们来的时候差不多的草标或是树叶标记的岔路,就说明我们俩去过,那边很安全。”停了停,又道:“然后就遇到了布库这帮家伙,他们个头小,有些地方我们钻不过去,他们可以钻过去……” 孙志新一听,你奶奶的,让小孩去钻大人钻不过去的洞,万一卡住了或是岩石塌方怎么办?哥本这家伙,果然胆大包天得欠抽! 正想发飙,见哥本一脸又惊又惧的看着自己,眼神里全是后怕的慌乱,孙志新发不出脾气来,只得没好气的道:“接着说!” 这次接话的人是布库,道:“今天早上跟哥本叔叔一起去钻洞玩,有我、孙小鲁、伯纳、鲁高因、芽芽……” 噼哩啪啦的报了一堆名字,孙志新听得大是皱眉,这可真好,族里的小鬼差不多全到齐……跟组团一样去探险…… “我们跟着哥本叔叔和阿尔法叔叔一直走,走了很久走到尽头。” “有多久?”孙志新问道。 哥本长期跟孙志新一起混,知道他的手表,也养成了一些时间观念,仔细想了一阵后道:“差不多能有一个半小时。不过那里不是尽头,还有一个小洞穴通向里面更深的地方,我们的体型进不去。” 布库又道:“我们可以过去。” “你们就钻过去了?” “嗯哪……”布库哭着脸应道:“阿尔法叔叔站在那里……嗯,想了半天,然后说小洞那边没有危险,我和芽芽两个就最先钻过去。紧跟着是孙小鲁,它跟着窜过来,接着是伯纳……” 阿尔法叔叔‘想’了半天,这个‘想’肯定是在运用他的特殊探查能力。而阿尔法的能力从来不会出错,他说没有危险就肯定没有危险。明白了这一点让孙志新心里舒了口气,那说明孙小鲁多半是没有遇上什么危险了。可是,那家伙干嘛现在还不回来?隐隐的心中一动,有些模糊的念头一掠而过,还来不及想到什么,又听布库继续道:“小洞那边是个大洞,能装下几十个人。起先里头黑漆漆的看不见,我就让芽芽和孙小鲁他们等着,又钻回洞口那里去拿火把,再回来才能看清里头。” “里面什么模样?” 布库道:“很漂亮,许许多多的稀奇古怪的石头,还有更好看的你说的那种钟乳石从洞顶上吊下来,非常好看!” “能看得这么清楚?” 布库点头:“能的。那洞比较大,不过洞顶不太高。”看看孙志新,道:“有两个半你那么高就能摸到洞顶。所以就算有风吹得火把摇来摇去的,我还是能看清洞顶。它真的不太高,伯纳就爬上一块石头摸到了顶,说是要敲一块发红的石头回去玩。” 孙志新心中又是一动,风吹得火把摇曳?皆不是离那洞窟不是很远的地方又有一个出口?如此才能感觉到明显的通风,风被送进来吹动火把的火焰晃动。 布库接着道:“我在下面扶住伯纳的腿让他敲石头,芽芽在举着火把到处走,嗯……吉玛,我大意了。”布库又开哭,泣道:“孙小鲁刚进洞里的时候还乖乖的,像往常那样伸着鼻子到处嗅,可我去扶伯纳的腿那会儿,我就听见孙小鲁吱吱呜咆的叫了两声,像是冲着一个方向跑去玩了。” 布库一脸的担心,扑到孙志新怀里放声大哭:“我当时也没多留意,后头听到哥本和阿尔法叔叔叫大家回去准备吃饭时就出了洞。一路走了老半天才发现孙小鲁不见了,它没跟着我们一起出来。我把它弄丢了!都是我的错,吉玛,我担心孙小鲁,怕它冷着饿着,回不来了。” “别哭,别哭。吉玛问你,你仔细回想一下,那洞里的岔洞是不是很多?” “多。”布库哭道:“有些还不小,大人都能钻过去,里面黑漆漆的有冷风吹过来。它看上去很深,我们再胆大也不也去探,哥本叔叔和阿尔法叔叔又叫吃饭,我……我……” “没事。”孙志新安慰道:“孙小鲁很机灵,又认得路,肯定会回来的。你先去吃饭睡一觉,这事吉玛来想办法。” 布库哭了一阵,见自己实在帮不上什么忙,只得哭着走了。孙志新又重新对整件事仔细询问过阿尔法和哥本一遍,这才让两人回去,自己蹲坐下来细思。 145、再探洞穴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1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以孙小鲁的机警聪明,走失跑丢的可能性无限趋近于零。贪玩忘了回家的事同样也不可能,那小家伙就是个吃货,其它的无论哪件事情也比不上它对食物的热衷。那么剩下的可能就只能是遇到了危险或是受了伤,才让它无法回来。 那小王八蛋到底在哪里遇到危险了?是摔到还是被撞伤?或是被岩石的狭小缝隙卡住,又或者是被岩石塌方给埋了?一想到孙小鲁被困在某个地方受冷挨饿,或是无助的躺在某个地方等自己救援,孙志新心里就七上八下的抽得疼,终于明白了为人父母那般对子女牵肠挂肚的感觉。 心急火撩之下,忙把哥本和阿尔法叫来,三人一起重新回到那个洞穴处寻找孙小鲁。 从哥本放置有标记的通道一路曲曲折折的向东疾行,马不停蹄的一路找下去。布库这群小家伙发现的那通路倒是好走,通路虽然崎岖,但路面碎石较少,宽的地方足可以容纳下三人通行,狭窄的地方供一人通过也绰绰有余。 整段通路微微的些潮湿,有时候火光照得更里一些还能看到岩石上的青苔。火光之下,照着曲折的通路怪影交错,没来由的增添了孙志新的几分担心。因为越是往这个洞穴里深处探索,就越发是发觉它纵横交错的是一个非常宠大的洞穴体系。就算是现代,以那个时候的科技而言,对这样的环境了解都不足够,还有太多的神秘未知等待着人们去探索。放到这样的史前时代,对它的了解就更少了。即是说,它里面拥有无限种可能,就算是生活着某种神秘强大的穴生兽,孙志新也不觉这不是不可能。 孙小鲁那个蠢货该不会是被吃掉了吧? 孙志新心里一抽,像个普通的家长那样担心的同时又忍不住生气,真想立即就抓住它好好的教训一顿。 三个人的脚程都快,可那条通路实在是长了些,纵是这样通过整条通路的时间仍是花了一个小时。一路通过的时候三人发现的岔路不下十条,像树干上伸出去的枝条一样不知通向何方。再联想岔路之后还有岔路的情况,那便是一张立体的蜘蛛网式分布体系,情况复杂得只怕真得用声纳这种高端设备才能探明它的构成。 面对如此复杂的洞穴体系,孙志新方才坚信的孙小鲁绝对不会迷路的想法不再那么肯定。孙小鲁是只小狼,可不是拥有声纳系统器官的蝙蝠。蝙蝠永远都迷不了路不会撞上墙,可在这如果没有光源就黑漆漆伸手不见五指的复杂洞穴里,孙小鲁会不会迷路就难说了。 心里越发着急,模模糊糊的又涌起一个念头:对了,蝙蝠都到哪里去了?记得头一次来探险的时候遇上的蝙蝠群只怕有上万只。纵是后来齐格力驱赶得力,那些会飞的小生物也不可能完全驱赶干净,它们会见缝插针的生存在各种,为何一路行来一只都没被惊动,一只都看不到?难道是有后来到的更加强大的存大把它们都赶走了? 去问阿尔法和哥本,那两人同样想不通个中原因,哥本倒是道:“孙志新,你有没有感觉出来?” “什么?”孙志新正在担心孙小鲁,口气有些漫不经心。 哥本想了想后道:“我总觉这条通路好像在一直往上似的。你注意看,我们遇到的坡道绝大多数都是上坡,少有下坡。而且前一段潮湿,后一段越走越干燥,我记得你说进靠近地面的洞穴才会这样对吧?” “你想表达什么意思?” 阿尔法接口道:“我想哥本的意思是说,沿着这条通路一直走下去,会不会是另一个出口?孙小鲁搞不好是从那里跑出去了。” 孙志新心里因为挂念孙小鲁而有些乱,只道:“走快一些,等到了再说。” 那两人便不再说话,陪着孙志新一路闷声不响的疾奔。 一会儿过后,三人来到布库等人钻过去的洞口。孙志新摸出手电筒来仔细照射着观察那个洞口,见它的口径只有三十来厘米大,洞口呈现出一个狭长的椭圆形,深度还不浅,足有六、七米左右,里面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 这样的缺口当真除了小孩或是孙小鲁这样的体型能钻过去以外大人完全无法通过。又通过通道的长度判断洞壁的厚度,只怕也有六、七米,以史前时代的工具而言,想要凿钻它倒不是办不到,百十号人一起动手,花上个一年半载的就可以了…… 见孙志新看着那个洞口沉思,阿尔法道:“我用自己的能力探索过那边,感觉不到什么危险,不过……感觉倒是有点奇怪。” 孙志新问道:“怎么个奇怪法?” 阿尔法一脸的迷惑:“说不清楚,就像是那边除了洞穴,应该还有别的什么东西存在。” 对阿尔法这种神叨叨的能力孙志新搞不明白,只知道他那种能力不会出错,站在那里想了半天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就举着手电洞往里照射。 孙志新的手电筒很给力,这么照过去的时候果然能从洞口看进去看到对面的洞壁。布库没说错,缺口后的洞窟真的不小,径深大约有四、五十米的模样。由于直线通路的限制,孙志新能看到的也不多,只能隐隐约约的看到有布库说的那种悬吊的钟乳石,别的并不能看到太多里面的情况。 也就是说进一步的探察不太可能,无奈之下孙志新只能站在洞口那里大声呼喊孙小鲁的名字。 结果的结果是没有结果,三人一起在那里守候了许久,最后仍是等不到孙小鲁的回应。无奈之下孙志新只得返回再作打算,在洞口那里放了一些水和食物以备孙小鲁之需后,三人原路返路。 纳鲁和泰格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脸坐立不安的孙志新,他站在帐蓬门口前,面前摆了一只小碗,里面盛着孙小鲁最喜欢吃的食物,东张西望的一直伸头到处看。 “怎么了?”纳鲁问道。 孙志新将孙小鲁的事情说了一遍,泰格道:“你担什么心?狼还有迷路的?特别是它还是只雪狼,你迷路了它都迷不了。” 孙志新焦躁的道:“我就怕它发生什么危险。它还那么小……” “放心,那小家伙贪玩,说不定晚上再晚点就回来了。乖,别那么担心,先吃饭。吃过了再慢慢等它。”纳鲁抚上孙志新的肩头,安慰性的搂了搂他。泰格侧对孙小鲁的事情不那么上心,推着两人去吃饭。 晚饭后泰格和纳鲁累了一整天,谁都不想回到自己的帐蓬睡,就在孙志新这里睡下。本来纳鲁还想和孙志新亲热一番,看孙志新因放心不下孙小鲁实在没什么心情,只得闷闷的睡了。孙志新坐在帐蓬里守着熟睡的泰格和纳鲁,无论怎么样都睡不着。心里烦躁之下干脆爬起身收捡自己已经准备了一段时间的洞穴探索工具,打算明天再去探查一番。 洞穴通路复杂曲折,也许通往那个洞窟的通路并不只有布库等人发现的那条。又也许孙小鲁真的躺在某个地方需要自己去救援呢?不找到那小东西,自己永远都不安心。 正这么想着,突觉有一团灰色的毛绒绒东西直奔自己脚下,一口咬住了自己的亚麻布裤子脚边往外拖。 孙志新瞪眼一瞧,不禁又惊又喜:“孙小鲁?!” 地上那团东西仍是咬住孙志新的裤脚不放,听见呼喊倒是抬头瞧了孙志新一眼,然后继续拉拽。 那晶亮的眼光,毛绒绒的四足小身体,不是孙小鲁是啥?这家伙让大家操坏了心,到处找都找不着,现在它居然自己回来了! 见到了孙小鲁,那颗一直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千种担心瞬间转了万般喜悦,只觉心里大石落地,不再让人急惶惶的不得安宁。 喜过之后不由得大怒:“你个小王蛋!跑哪里去了?老子为你担心死了!就怕你冷着饿着,躺在大家不知道的地方等死。操!都说养儿子最让人操心,老子养你比养一个儿子还费事!站住,别拉我,心里还生着气呢,当心老子揍你!” 仔细打量孙小鲁,它冬季里才刚刚换上的白毛皮早已经不白,全身灰巴巴全是灰尘和泥土,小白狼成了小灰狼,跟灰太狼似的。全身脏成这样,也不知道钻到了哪里才会搞成这个模样。 “去!别咬我裤脚,放开我,让我去你把碗拿过来。两顿没吃,饿坏了吧?” 孙小鲁却是不肯放开口,一声不响的咬住孙志新的裤脚往外拉。 孙志新起初没觉得哪里不对,只当孙小鲁太久没见到自己也是像自己那样喜翻了天在那里玩闹。可用脚拖着它把它的小碗拿过来还是不见孙小鲁扑过去吃它最喜欢吃的东西,仍是一个劲的咬自己的裤脚向着外面拖,孙志新就觉得不对了。 孙小鲁很聪明,孙志新知道,它一直拖自己裤脚的这个举动不会是无的放矢。历史上犬科动物拖拽熟识之人去救援它亲近的朋友这事孙志新耳闻得不少,现在孙小鲁做出的就是和那些一样的举动。 孙志新心中一跳,谁遇到危险了?才让孙小鲁发现,拖自己去救助? 想到这里,不顾孙小鲁的反抗,把它从自己的裤脚下扯下来,两手叉到它腑下把它举到自己面前仔细查看。 孙小鲁却是不依,挥舞四肢急切的挣扎,又不会像犬只那样的叫唤,只拿一对圆溜溜的眼睛瞪孙志新,眼里全是急切的神情。 古怪! 孙志新提着它左右旋着看,在它灰巴巴的脏身体上寻找痕迹。 过一会儿,孙志新细心的找到了十几根不属于孙小鲁身上的狼毛。这十几根狼毛沾在孙小鲁身上,长度以孙小鲁的成长程度来说实在是过长得太多,而且用手一抹就从孙小鲁身上取了下来,从其形状和附着的样子都不属于孙小鲁身上长着的那些。再抹后之后它们就露出原本银白光泽的模样,不再灰巴巴的沾着灰尘。 “这是……?!” 像这样的狼毛,孙志新只在一个家伙身上看到过,那便是被孙志新恶搞的取了大奔的名字的雪原狼王同志。 “大奔?!” 听见这个熟悉的发声从孙志新嘴里冒出来,孙小鲁停止了挣扎,看向孙志新的眼光却更焦急了些。 把疑似大奔身上掉落下来的毛放到孙小鲁鼻子前闻,孙志新再一次问:“大奔?” 孙小鲁的智力还不足以能做出点头这种形为,但它又开始挣扎着人孙志新手里落下来,再一次去咬孙志新的裤管拉拽他,意图让他跟着自己走。 到得此时孙志新已经可以肯定,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孙小鲁遇见了大奔,这就要带自己去见它。从它的表现来看,只怕大奔现在的处境不大妙! 孙志新急了,道:“别拉我,让我准备一下。我们去找它。” 146、人狼,狼人 若要说起来大奔目前最需要的东西是什么,孙志新觉得应该是食物。如果他猜得不差,大奔应该是也在自己身处的这个洞穴体系的某处避难,利用这个洞穴来躲过外界的低温。换言之大奔在风眼肆虐的情况下根本没有办法出去找食,所以他现在应该急需食物。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1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匆忙中粗略的又想了想,想起孙小鲁那种坐立不安的模样,心里又怕大奔受了什么伤。是以除了装上一堆食物背在背上以外,孙志新还拿了一些简单消毒过后的针线跟着孙小鲁屁股后头跑。 “要去哪里?”纳鲁听到孙志新的脚步声时问了一句。 大奔这头大型雪原狼的存在要怎么跟他说?它可不是孙小鲁,部族能接受一头幼狼的存在不等于能接受一头成年狼的存在,孙志新当下不假思索的扯谎道:“我找到了孙小鲁,可是它又把我给它戴着的项圈弄丢了,我让它领着我去找找。” “你找到孙小鲁了?” “嗯,它自己跑回来的。” “我就是说嘛,它是一头狼,哪里可能走丢?就是你在那里白担心。”停了停,泰格又道:“一个项圈丢了不要紧,它回来了就好。反正有你在,再给它做一个就是。” “不行!”孙志新一边奔一边道:“这个是它戴熟了的,气味不一样,还是去找找。你们先睡,不用等我回来。” 说罢怕两个不放心自己跟着赶过来,脚下抹油的奔得飞快,紧追在孙小鲁后头快速的跑远了。 不出孙志新意料之外,纳鲁和泰格果然出来找自己,见不到孙志新才各自回到帐蓬里。两人倒是没有起疑,只是对自家吉玛时不时抽风的行事作风很头大,见他这般火急火撩的去找一个‘项圈’的行径不由得都是摇头轻笑,任由孙志新和孙小鲁飞快的跑远。 一跟着孙小鲁跑出去,孙志新更觉得自己所料无误。孙小鲁奔行的路线很有目的性,确实不是在漫无目的的乱跑,而是想把自己领向某个地方。 本以为孙小鲁会领着自己奔向上一次去寻找它的通路,结果它没有。孙小鲁带领孙志新一路走过去的是一条谁也没有探索过的道路。整条道路是从南面的一个岔洞钻进去,钻进去只走了一段孙志新就发现它的岔洞之多,路况之复杂,远远超出了自己的想像。如果没有孙小鲁带路只凭他自己的话,绝对不可能找得到孙小鲁想要带领他去的目的地所在。只有孙小鲁这样的犬科动物才能凭借着过人的嗅觉寻找到它走过的路径,带领着孙志新往正确的目标前进。 跟在孙小鲁后头曲曲折折的一直钻行,绕了多少弯路,穿过多少洞口孙志新都记不住。只顾着赶路,看着前面的孙小鲁机警的伸鼻在空中嗅着气味,寻找着的正确的通路。它现在所起的作用跟导盲犬一般无二,孙志新只需像个盲人那样跟在它后头走就行了。 不得不说孙小鲁这家伙的灵智比孙志新想像的要高,一路上它不仅知道等待速度不如自己快的孙志新,还知道选择可供孙志新通行的道路走。孙志新有时便见它钻进一个能容它过去的洞口消失不见,过一阵就在另一边钻出来,再次带领自己前行的时候就又换了一条路,走的是自己可畅通的走下去的路。 穿穿行行的大约走了近两个半小时,孙志新从跳动的火把火焰上感觉到了气流的流动。再穿过几个岔洞,绕过几个拐角后更是感觉到了清新冰凉的新鲜空气。 果然,这附近还有着另一个洞口! 突地,孙小鲁发出了几声稚气的咆哮,加速向着一个方向跑没了影。 “孙小鲁!”孙志新喊了一声,加紧脚步往前追。 连续钻过三个相连的洞口,眼前豁然一亮,出现在眼前的竟是一个能容纳二十来人的不规侧洞窟。 洞窟虽然很不规侧,不过大致的走向是前圆后方的模样。它所形成的空间比较低矮,孙志新站直了刚好顶到头顶的洞壁,所以不得不微微弯腰行走,以免自己的头撞上洞顶。在孙志新钻出来的左侧,有一个可供两人通行的缺口,再往外有一个更小一些的洞穴,洞穴外连着一条四、五米长的弧形通道,通道外头就是旷野。孙志新站在自己钻出来的洞口那里隐约都能听见洞穴外寒风呼号的声响。 在孙小鲁的带领下陡然发现另一个出口,足足叫孙志新心里有所准备着还是大吃一惊。 不过让他更加吃惊的不是这个,而是他看到的情象。 只见眼前这个洞穴里,横七竖八的躺着近二十只雪原狼! 雪原狼到了冬季通体雪白,一身微微闪着银光的身体和土石颜色的反差极大,一眼看上去时又漂亮又威武。近二十只雪原狼躺卧在一起时这种视觉冲击力又被放大许多倍,隐隐竟投射着一股威摄感,让孙志新这个胆大包天的看了这种情形都有些裹足不敢上前。 一群丛林雪原狼早在孙志新的到来这前就感觉到了他的到来,不知道是出于孙小鲁提前打过招呼的原因还是其它什么原因,所有的狼都没有动弹,仅是全都眼睛看着孙志新钻出来的方向,耳朵支在头顶转动着本能的捕足着一切动静,宛如一群警惕的士兵在提防着孙志新这个入侵者。 该提防的是我好不好……感觉像是一不小心就踩进了狼窝。 孙志新头皮有些发麻,不过因为和大奔相处过,心里惧这群狼惧得不是很厉害,还能干笑着用最温和的声音道:“别咬我哦~我是你们头领的朋友。咦,大奔在哪里?” 僵硬着身体不动,左顾右盼的四处看,在一个石柱后头看到了大奔的狼屁股。属于大奔那个狼躯体比其它狼将近大出两倍有余,那狼尾又粗又长的石柱根本遮不住,一眼就能看出和其它雪原狼的区别来。 孙志新心里大喜过望,喜声叫道:“嘿,大奔!你当真在这里!我还一直担心你能不能逃过这一难——在这里看到你真好!” 整个洞穴里本来十足的安静,狼群的呼吸全都细微无声,孙志新欢喜的叫声就显得巨大且突兀。他这么一嗓子嚷开,众狼更是盯紧了他,却又没有露出敌意来。相反有几头狼伸鼻在空中嗅了嗅,也知道是嗅到了什么味道确定孙志新是友非敌,神态便更显放松,直接把下巴伸到了自己的前腿上闭上了眼假寐。 孙志新一看这情形就猜到大奔多半跟自己小弟以某种自己无法理解的方式支会过自己的存在,这便是不会扑上来把自己当午餐了。 孙小鲁从石柱后头探出头来,声音着急的冲着孙志新叫了两声,招呼孙志新过去。孙志新托了托背后的柳条筐,再次确认群狼对自己不会做什么以后才小心翼翼的绕过群狼往大奔那里走。 近二十头狼挤在这个空间里,剩余的空间并不太多,孙志新简直像在梅花桩上演武一样才能绕过那些威胁性十足的家伙。偶尔不小心也会踩到狼腿狼爪狼尾什么的,被孙志新祸害到的狼倒也没什么反咬一口的动作,虽然被踩得疼得龇牙咧嘴的,但顶多只是不爽的瞪着孙志新,眼里的神情悻悻的,又迅速被孙志新背上的肉食散发的香味吸引过去,开始口水滴哒的流口水。 直到快绕到大奔身边孙志表才完全的舒了口气。这群家伙可不是大奔,要说心里对它们全然不惧,那是假的。那是一群雪原狼啊……一头头全是比人类还优秀的捕猎者,自己在它们面前走动,简直就像是一块会走路的猪肉!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1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不过孙志新倒也佩服狼群的纪律性,见了自己这个人类不咬,还能控制着自己的食欲不乱扑击抢食,非常之了不得。孙志新从它们眼里都能看出来它们早已经饿得惨了,还能自律到这一步……以前在网上看到的那些关于狼群有着统一的组织纪律性的传闻,竟然全是真的。 一路绕道一边仔细的观察这群雪原狼,孙志新细心的发现一群家伙身上或多或少的都有伤。看其情形,几乎全是冻伤,偶有一两匹才能在它们身上看到其它类型的伤口。冻伤这东西在冬季不仔细处理的话很难治愈,孙志新猜测它们跟大奔一起前一些日子就到了这里避难,又因为在奔逃的过程中受了冻伤,因此才会退守在这里。 冻伤啊……棘手。孙志新有心想给它们包裹一下治冶,可心里着实有些惧怕它们的威摄力,只得等到跟大奔对上头让它对群狼更有约束力的时候再说。 不太对头,话说自己都绕了这么半大天了,其它的狼都发现了自己的存现,为啥大奔还没有反应?以它敏锐得可怕的察觉能力而言,这有些不正常。莫非……孙志新心里一紧,也顾不得群狼的虎视眈眈,快速的奔向大奔躺着的石住后头。 在那石柱后头,躺着的果然是孙志新熟得不能再熟的大奔。 “大奔!” 孙志新又惊又喜的瞧着它,喜的是又见到这老朋友了,惊的却是大奔毫无动静,听了自己的呼唤也没有反应,像是真的受了什么重伤一般。 孙志新心里更加担心,扑上去用力拧住了它的耳朵,冲它耳边大喊:“大奔,醒来!” 大奔仍是不醒,但它肚下的毛皮却动了。整整一圈雪白银亮的毛皮自己动了起来,很诡异的运动着,然后从那底下伸出一只光裸的胳膊来。 孙志新瞧着目瞪口呆,下意识伸手握住了那只手。 它是温暖的,一摸到孙志新的手就用力反握住,很结实,也很有力,让孙志新心里模模糊糊的生出一种曾经握住过这样一只手的感觉。 熟悉的感觉一掠而过,温暖的人手让孙志新舒了口气——活的。那就说明不是这人不是大奔的食物……虽然不反感大奔啃咬别的人来吃,可要面自己面前上演吃活人,孙志新认为自己大约接受不了。 活的就好,活的就好……孙志新拉住那只手往外一拉,大奔肚子底下盖着的人就露了出来。 那人有一头灿烂的金发,一双湛蓝得像天空一样的蓝眼,一张英俊得天妒人怨的俊脸,修长健美得无可挑剔的四肢,还有脸上那种孙志新同样熟得不能再熟的憨气又天真的表情。他正在迷惑的揉眼,看清了孙志新的脸上瞳孔顿时睁大,满眼全是真诚的惊喜交加的眼神。如果硬要翻译这个眼神,孙志新会脱口就道:“啊咧?” 这些所有的种种,组合到了一起时就组成了孙志新以为已经失去了,可现在却好好的活在眼前的全世界最俊的傻子——哈里斯。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这一阵子单位有些部门搬迁,造成了大量的工作要做。做完一天的工作后几乎没有什么精力来写稿,所以就有些拖欠了。估计还得忙一星期,一星期以后大约就忙完了。 不过呢,一星期以后好像是圣诞节,冬至也在附近,还有一个朋友要过生日。狂欢、聚餐、又狂欢、又聚餐,还有生日Patty……TT 所以嘛……所以嘛……后事难料。 又PS: 前几天去吃烧烤自助,店就开在一所学校的旁边。我吃了一顿之后震惊,可算见到什么叫做蝗虫大军过境…… 天哪,那还是一群女学生,个个都长得娇小玲珑的可爱得紧,可那吃东西的速度、食量、气势,比鲁智深还鲁智深,全像梁山上下来的好汉似的,简直是一气贯日月,气吞山河。吞下一头牛,不抬头! 我吓坏了,我一接近一米八的大老爷们,食量不敌一个一米五左右的姑娘三分之一…… 抓狂! 挠墙! 尼玛,这是啥世道? 这样的姑娘谁要是娶回家里当老婆,咋养活啊?房顶都能吃跨! 147、人狼,狼人 天赐好运哈里斯 “哈里斯!”孙志新喜极大喊:“你还活着!你还活着!操!赞美全能的穿越大神,太他妈对我青睐有加了!” 一颗心喜得傻了,竟像是复读机一样只会喊那几句简单的话。 英俊的傻青年被孙志新摇晃得一颗头颅支在肩膀上好一阵乱晃,两眼直楞楞的傻笑着看着孙志新,那眼里也全然都是毫无掩饰的惊喜欢欣。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1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冲哈里斯嚷了一阵,孙志新才恍然感觉出哈里斯对语言的反应不大,想来是族里以前因为他是智障的原因和他交谈的次数太少的缘故。遂改成用手语和哈里斯对话,打着手势问道:“你掉下悬崖以后都发生了什么?” 哈里斯瞪着一双麋鹿那样的纯良湛蓝大眼看着孙志新,好奇的伸手去摸他的嘴巴,他记得以前这个部位不能发出声音,现在能了,很是有趣。 孙志新拿开他的手,又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连问三遍,猛然觉得这种问题对于哈里斯的智力来说过于复杂了些,改变手势问道:“谁救了你?” 哈里斯听懂了,转头看着大奔,伸手指指它。然后想了想,又摇头,伸手指向群狼中的一头雪原狼。那狼被哈里斯伸手一指,抬起头来望了这边一阵,又恹恹的埋下头把头搁到自己的前腿上。 啥意思?又是点头又是摇头的……能不能不这么绕人?孙志新又问:“你是怎么被它救下的?嗯……我是说,它是怎么找到你的?” 孙志新不停的改换着手势询问,把所有的复杂问题全部拆解成一个个的小问题让哈里斯回答,最后再拼凑成自己想知道的答案。 原来当日哈里斯摔下悬崖的时候正应了天公疼憨人的道理,那悬崖虽然又高又陡,可整个山壁上长满了无数的枝杈和藤蔓,它们形成了无以数计的缓冲装置,让哈里斯一路有惊无险的一下滚落崖底。嗯,若是硬要比较当时的情况,就跟那天孙小鲁像个毛团一样一路滚到孙志新脚边的情况差不多。 话说,这世上是不是真有一报还一报的道理?当日孙小鲁滚下来被孙志新救了,现在哈里斯滚下去被大奔给找到。真是恩怨循环,一切在冥冥当中自有其道理——行了善,总是会被报答。如同做了恶,终究会得到报应。所以人一定要行善,因为不知道哪一天就会有丰厚的回报迎接你。 还有那风,原本是吹落哈里斯掉落下去的罪魁祸首,可在他一路滚摔下去的时候则成了救命的助力。山岩阻碍着改变风向,让它变成一种围绕着山崖旋转的气流,整体呈上升趋势,不仅托缓了哈里斯下落的速度,还在他在滚落的途中改变方向的时候重新把他吹回去贴向山壁。 最后摔落山谷里的时候那下面早已经堆积了厚厚的一层积雪,种种原因最后堆积到一起时让孙志新只有一个感觉: 尼玛! 果然不愧是哈里斯,好人有好报,只有他这种憨傻纯良的傻人才配拥有这种幸运。换了无论是谁,只要不是哈里斯,从那里摔下去的后果只能是一滩肉泥骨沫,不会有机会还能在这里冲自己傻笑…… 转头去看哈里斯,这家伙身上找不到严重的伤口,诡异的是他连冻伤都没有,只能在大腿、后背,还有胸前能看到一些并不严重的括擦伤,估计都是在翻翻滚滚往下摔的过程中弄出来的。它们都已经结了疤,大部分还脱落了下来露出底下粉红的皮肤,料想不久之后就会重新成长为哈里斯原先那种健康的小麦肤色。 对这样好运当头的家伙孙志新还能说什么?只能无力的表示无语。 可心里又是狂喜着的,哈里斯安然无恙,心里那个空洞的大洞被无法揭止的狂喜填平了去。又想起哈瓦哈,看到死而复生的儿子,不知道他该有多惊喜? 兴奋之下,将个傻青年从脑门心检查到脚板儿,连小鸡鸡都没有放过,直到确定这家伙属于98%完整的良好状态才满意了。 又仔细询问哈里斯是怎么遇到大奔的。问了半天把哈里斯支离破碎的回答拼凑到一起才得出八九不离十的答案。 搞半天,首先发现哈里斯并不是大奔,是大奔手底下小弟。 某只雪原狼在逃命的过程中发现了哈里斯这个食物,而狼群,特别是危难的情况下,食物是共享的。感激这只大义得不会吃独食的雪原狼,本着与兄弟们共享‘食物’的原则,这家伙拖着哈里斯回到了自己的群体里——嗯嗯,哈里斯身上最严重的伤,几个正在愈合的牙齿孔能证明这个。 要不怎么说哈里斯是天底下最好运的傻子呢?没摔死,没被吃掉,没被冻死,全仰仗了这群雪原狼。发现哈里斯的那头狼这么做,一是避免了哈里斯没被摔死也会被冻死的命运,二是让大奔发现了哈里斯。 早在营地时候哈里斯就喜欢与孙志新、孙小鲁一起厮混,全身都是一人一狼的味道。最后关头情急之下勇救孙志新与孙小鲁,身上这种味道更甚。大奔一靠近他就嗅到了这两股熟悉的味道,哪还能把哈里斯当食物吃掉?当然是妥贴的保护下来,接下来的事就顺理成章,大奔让哈里斯跟着整个狼群迁徙避难,又由于布库带着孙小鲁到处捣蛋让它在洞穴里嗅到了大奔的味道,最后才会有这样的重聚。 种种原由,织到一起的时候只能用一个词形容:幸运! 哈里斯是幸运的,获救,相逢,喜出望外;自己也是幸运的,重要的人失而复得,让人心怀感激拿什么去交换都肯。 一时间孙志新只激动得手脚乱颤,就想一把拖着哈里斯回到营地,让哈瓦那重新见到失而复得的儿子。 可提到要把哈里斯带回去营地去,哈里斯就坚决的摇头拒绝。 “为啥不跟我回去?” 哈里斯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只用手紧拽着大奔颈下的皮毛,死活不肯撒手。 啊咧,这一人一狼啥时候关系就这么铁了?狐疑的看向哈里斯,那家伙正用手轻柔的理顺着大奔颌下的银毛,动作又亲昵又自然,完全没有惧怕会被大奔反咬一口的顾虑。理到后头,哈里斯干脆把大奔的头挪过来放到自己的大腿上,有一下没一下的抚弄大奔的耳朵尖。 不是吧,就算是自己和大奔都亲昵不到这种程度,哈里斯和大奔才认识不到一阵就这么相熟了?古怪! 更古怪的是以大奔这种聪明得像人一般的狼感觉是出奇的敏况,哈里斯这样子摸它,它不能没有感觉。而且自己在这里已经呆了快半小时,拉拉杂杂的都和哈里斯说了半天,从头到尾就不见大奔有什么动作,除了被动的被人挪动以外,一直就没有动过。不会是真出了什么问题吧? 孙志新心里隐隐觉得有些不妥,一边打手势询问狼群和哈里斯找到这里的细节,一边仔细检查大奔的身体情况。 大奔的身体孙志新看不出什么不正常来,全身完整无伤,呼吸平稳有力,就是鼻端看上去有些干躁。用手去摸它的脉动,非常微弱,非常缓慢,像是整个身体和灵智都沉睡了,冬眠一般。狼这种动作作为食物链上端的捕食者,并不冬眠,因此大奔的情况有些确实不太妥当。 继续检查下去,在大奔身上又找不到别的伤处,它甚至连其它狼那样的冻伤都没有,整个情况就显得诡异得很。用手去摸它的心脏位置,一颗心跳动得很缓慢,像在摸乌龟,而不是在摸狼。 病了? 到处查验了一番,感觉不是。 伤了? 伤处又找不着。所有检查的结果和观察到的现象都给孙志新一种古怪的感觉,像是这头狼正因为什么独特的原因强行将自己的一切生理活动大幅度降低,从而以减少热量的消耗,以保证自己能更长时间的活下去似的。与其说大奔这个表现不正常,还不如说是它在特定条件下启动了某种自保机制,处于待机那样的休眠状态。 是这样么? 继续去拆解大问题成小问题问哈里斯,从哈里斯的问答里得知大奔是有目的带领着狼群前往这处避难的洞穴。原先它的目的并不是这里,只是由于风眼的杀伤力才不得不来这里避难,一阻就被一直阻碍到现在。其间狼群并不能获得食物,由于饿饥与冻伤,一个月的时间下来狼群的数量已经由最先的二十三只减少到现在十九只。哈里斯的保暖问题一直都由大奔提供,它把自己当成了一块天然的毛痰,平时让哈里斯骑坐在它身上,休息的时候则用自己覆盖着哈里斯。也就是说它提供了一人一狼的热量,导致大量的热量消耗肯定是必然。 所有的推论都是孙志新自己的想的,心里一边羡慕着哈里斯的拉风——奶奶的,居然有头狼坐骑……一边又在猜测大奔睡而不醒的原因,只怕当真是食物造成的原因。以前没听说过别的狼会像大奔一样使啥龟息大法似的能力,但它是大奔,一头诡异得像人一样的狼,它会拥有什么类似于阿尔法那种特殊能力也不是不可能。 想到这个,忙把自己背来的食物掏出来放到大奔的鼻子前面。 果然,食物一凑过去大奔的鼻头就敏感的动起来,随即缓缓的睁开眼看了一眼食物,又看了一眼孙志新。 孙志新在它眼里看到宽心和放松的眼神,却仍是不见它更进一步的动起来的咬嚼食物。心思转动之下,脱口问道:“大奔,是不是没有体力吃食物?” 大奔瞅了他一眼,连做出更多动作的体会都没有,就又缓缓闭上了眼睛陷入沉睡。 哈里斯大急,搂过狼头来抱到怀里,一双眼睛眼巴巴的望着孙志新,只盼得孙志新能让大奔好起来。 孙志新沉吟了一下,觉得放任大奔这么继续昏睡下去肯定不是办法,得想办法补弃它的体力才行。 要怎么补来着? 心里快速的转动着,用手揪开胜利完成带孙志新找到大奔的任务后后饿坏了正扑在食物上啊呜乱咬一气的孙小鲁,心里觉得对付大奔目前这种情况只能用灌的方式才行。 灌的话——得回营地找口锅来,还得找根管子,哦,吹箭筒可以拿来当这个用。然后炖一锅肉汤拿吹箭筒子灌下去,这样就可以通过食物恢复大奔的体力。就算是大奔真受了什么比较麻烦的内伤,恢复也需要体力的不是? 想到这里,索性揪起孙小鲁再回营地一趟拿东西救狼。至于哈里斯现在守在大奔身边不愿意跟自己回去就由得他,哈里斯这人情深义重,要让他现在离开大奔连孙志新都觉得太无情了些,就让他照料着大奔,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反正哈瓦那家里的儿子已经安然回来了,父子团聚有的是时间。 作者有话要说: PS: 哈里斯与大奔的故事细节限于这个往篇幅说不清楚,以后有时间写个番外。或者觉得有趣的读者可以写着玩,俺一定给你们贴出来。 又PS: 最近JJ确实抽得厉害,问过编辑,说是在升级什么的,以后就好了。所以大家要是再看到V章没内容,说什么作者有可能已删文什么的,请多刷新几次就好了。我今天就是……感觉就像是JJ的大姨妈来了,正全身不适当中…… 再PS: 12.12淘宝全民大抢购的时候俺去买了一个泡脚盆。寄到了以后泡着试了试,巨爽,而且当晚睡觉的时候发现泡脚具有壮阳酒一样的效果……男同胞可以去买个试试,那效果当真诡异得很……女同胞嘛,给自家男人买一个吧,就像那广告说的:汇源肾宝,他好我也好~ 老实说,我一直觉得这个广告即色情又暧昧,很无良还很猥琐……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1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148、人狼,狼人 火烧火撩的往营地的方向奔了一阵,突然想起些事,又奔回来,把堆在大奔面前的食物拿走。反正他现在也吃不了,不如拿去把其它的狼喂一下再说。 十九头狼,那点食物肯定不够分。不过好歹比没有要好,孙志新给哈里斯留了一些,其余的都拿到狼群那里,一头狼面前放了一些。 没有孙志新意料当中的因食物引起的骚动,一群狼瞅着自己面前的食物,安静的的嚼食着。孙志新甚至看到一幅极度温馨的画面:用手撕扯的食物不可能分配得均匀,便有几匹狼咬嚼了一阵后吞下一些留了一些,把留下来的一瘸一拐叼着来到其它的分配得较少的同伴身边,把食物分给它们吃。 孙志新看在眼里暖在心里,对史前异时空雪原狼这种生物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情不自禁的抚摸着离自己最近的一头雪原狼,道:“再忍忍,我去给你们找些食物。等过几天天气变得再好一些,你们的冻伤也好了,就可以出去捕猎不会饿着肚子。” 也不知道那狼听懂没有,或许是孙志新慷慨的分给了它们食物的原因,群狼看向孙志新的眼光里多了一些信任和认同,眼神不再冷漠。被孙志新抚摸那只还配合着伸着舌头舔了孙志新几下,让他对群狼的好感大甚。难怪以前的时空老是有那么多的书喜欢描写狼群,原来这种生物真的极讨人喜爱的。 回头又看了看哈里斯,傻子青年都顾不得自己吃,正努力的把干肉块放到嘴里嚼烂,然后吐出来喂大奔。只可惜大奔依然昏睡不醒,干肉块被嚼成肉糜放到它嘴里也吞咽不下去。 实在看不过去,孙志新过去阻止哈里斯让他自己先吃一些,回头自己想办法喂大奔吃东西,傻子青年才肯自己吃东西,那眼光仍是瞅着大奔不放。 照着原路跟着孙小鲁回营地,这一次孙志新心里已经不再像找来的时候那么着急,一边走一边做标记,如此下次没有孙小鲁的陪同自己也可以找回去。 回去的路花费的时间给人以更短的感觉,等孙志新正在拍手淹没手上做标记的证据时,扭头被人一把抓住:“跑哪里去了?让人担心死了!” 孙志新定眼一看,红眉毛绿眼睛发怒的是纳鲁,他身后一脸担忧不爽的是泰格。 “嘿嘿!”孙志新干笑:“找项圈嘛,然后看旁边的洞里奇妙,就玩了一圈。” “是吗?”泰格一脸不信的瞧他。 “哎哎,我饿了。吃东西,吃东西!”孙志新一溜烟挣脱纳鲁的手跑向帐蓬。 纳鲁在他背后无可奈何的摇头:“这人,真是……” 泰格出了一会神,对纳鲁道:“这家伙肯定背地里在干什么,有古怪。” 纳鲁似笑非笑的看了泰格一眼,笑道:“你担心小新会危害到大家?他做事没那么没分寸。” “不是。”泰格摇头:“我担心他会危害到他自己。我们两人的吉玛是个安份的人吗?他做事是有分寸,可他也胆大包天喜欢胡来,天知道他会搞出什么事来。玩一圈就玩了那么久?项圈呢?我可不信。” 纳鲁喷笑:“现在知道我的感受了吧?家里有个这样的人……头疼。” 泰格出神的想了一阵,也笑:“不行,我得看着他,这家伙总是喜欢惹事生非。” “别管他,他爱闹就让闹去吧。反正每次都是有惊无险,事后也有好处大过坏处的事情发生。那家伙性子野,管不住的。” 泰格斜眼瞅回来,道:“就只有你才有那么宽容!” 纳鲁叹了口气,一脸宠溺的笑:“我最喜欢的人,我不纵着他宠着他,谁来爱护他?” 泰格受不了的笑:“那好,你不管,我来管着他。” “管不了的。”纳鲁呵呵的笑,与泰格一起相携回帐蓬。 第二天一大早,孙志新心里放不下大奔,就连和纳鲁亲热的时候都敷衍得很。孙志新一边没头没脑的像蚊子叮人一样亲纳鲁,一边眼珠子乱转着在帐蓬里寻找合适的工具。 “干嘛,你给我专心一点。”纳鲁不满的道。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1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我很专心。”孙志新在他嘴上叭了一口,心里却想着:用自己的吹箭筒子灌大奔?自己那根可是精品制造的为数不多的几根之一,舍不得。不如就用奥格那死孩子的,嘿嘿。致于煮肉汤用的锅,家里没有多的,可喜欢多吃多占的两位智者那里有,特别是玛斯,去她那里抓一个来就行,大不了用新的服装样式跟她换,以她的狂热程度一定肯换。 “小新……你给我专心点。”纳鲁伸手探进孙志新腿间,用越来越熟练的技巧撩拨着,终于将孙志新的心思导了回来。 一番忘情的亲热过后,纳鲁亲吻着孙志新的耳朵,亲昵的问道:“心里在打什么鬼主意,就不能跟我和泰格说?我们两个可以帮你,别忘了,我们是你的鲁玛。” 孙志新平复着喘息,道:“知道了,你们都是我的男人……哎,这事你先别管。放心,我不会整出祸事来。” 就怕听到这一句……纳鲁受不了的叹口气,知道自己拿这人没辄,只能任他野去。 轻轻放开孙志新,纳鲁起身穿起自己的布衣,又在外面套上皮制的外衣。孙志新光着身子爬起来给笨手笨脚的纳鲁系上系带,他那指节粗大的手指一直不能好好的对付这些细碎的事件。纳鲁极是喜欢这种温馨甜密的感觉,一手伸过去搂住孙志新的细腰慢慢的摩挲着,任由他在自己身上身下的忙活。自家吉玛照顾自己呢,这感觉真好!他却不知道孙志新今天打的主意是要把自己早点赶出去工作…… 大奔和群狼的事情能跟纳鲁说吗?当然不能!虽然大约能知道就算说了纳鲁只怕仍然是会依着自己,可那是一群雪原狼,同为捕食者的它们和部族抢食争斗已久,冒冒失失的提出来自己都觉得不可行,更不要说死脑筋一心顾着部族安危的纳鲁。自己的亲亲阿纳达纳鲁大叔,会被惊得一脸黑线的茫然瞪着自己吧?就他那死脑壳,绝对一时半会接受不了这种跨越种族的友谊。 进一步想,狼群的存在万一引来猎人们的反弹及慌乱怎么办?这已经不是几个人之间接受与否的问题,而是要避免两个生物种群之间发生磨擦的问题,马大哈如孙志新都不敢乱来,只想暂时保守秘密,让两个种群互不干涉的各自生活。所以,目前不能跟纳鲁说,也不能跟泰格说,一切还有待等待合适的契机。 等收拾停当以后纳鲁终于离开去参加修整加固洞穴的工作,孙志新才像出穴的小鼠一样游出来,鬼鬼祟祟的去找玛斯。 他前脚才走,后脚哥本就找上门来,却是闯了个空门,没找着孙志新。 四下里瞧了一眼,哥本抓住路过的布库:“你吉玛呢?” 布库搔着头皮,迷惑的看着哥本:“哥本叔叔你有事找他?早上看到他一眼,现在我没看到他。好像是帕帕刚走他就走了。刚才哥哥还气怒着要找他来着,也没找着。” “你哥?” “嗯,吉玛好像把他的吹箭偷走了,哥哥在发脾气。我不小心告诉他看见吉玛从我们的帐蓬里出来的事,正在后悔……吉玛真是的,拿哥哥的吹箭干嘛,他自己有啊?再不行也可以拿我的去用嘛,尽管它小了点儿,用起来也很不错的,比大人的更省劲。” “噗!”哥本喷笑了一声,会干出偷自家儿子东西事的的人,果然也只有孙志新。又问:“他又去找孙小鲁了?干嘛不等我和阿尔法?” “不是,孙小鲁昨天晚上自己回来了。” “咦?小狼找到了?那只小家伙呢?” “应该是跟在吉玛后头。从昨天起它就一直黏着吉玛。” 哥本曲起自己那条残废的腿不让它受力不舒服,偏着头想了一阵,道:“我说布库,你有没有感觉你吉玛不太对劲?” “哈?”布库睁大了眼。 哥本点头肯定:“你吉玛一定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 “是什么?”布库也来了兴趣,又道:“不对,吉玛要是发现什么有趣的,肯定会告诉我。” “那可不一定。” “不信。”布库对自已的吉玛死忠得很。 “那你跟我来,咱们吊在他身后,看他在搞啥名堂好不好?” “好啊!”布库果然受不了这个诱惑,兴致勃勃的跟上哥本。不过那心里还是维拥孙志新的,就又道:“万一当真是吉玛有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秘密怎么办?这一次就不叫伯纳和鲁高因去了。” 听听,都是谁家的孩子的口气?即然是秘密,自己想知道却不让别人知道,已经深得孙志新的恶劣之风…… 孙志新从玛斯那里用披肩的做法换到了一口大口径的陶锅,又在它里面装满了食物,背上也背着食物,手里拽着偷来的奥格的吹箭筒子和孙小鲁一起往大奔那里赶,一点也没发现哥本和布库正尾随在后。 除了这些,孙志新还临时在奥瑞克的帐蓬里配制了一些冻伤药,又去找妇女们拿了一些织好的亚麻布当绷带裹伤用,这会儿正紧赶慢赶的往狼窝那边跑。 “瞧瞧,背这么多吃的到处乱钻洞,可不是有古怪怎么地?”哥本道,把布库抓起来放在自己的肩头。 布库揪着哥本的头发,越来越感兴趣,嘴里一个劲催道:“哥本叔叔,快点!一会儿说不定就看丢了人,吉玛滑溜得很。”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2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好!”哥本脚下加劲,偷偷摸摸的跟在孙志新后头一路摸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PS: 俺家老姐加了一个群,里面全是有了孩子的妇女们,没事就聊织毛线,说自家孩子老公的话题,很是好玩。在她们眼里,孩子全是宝贝,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老公侧全是废物,属于可有可无那种附属品。我挺喜欢去偷看我姐的聊天记录,经常笑得抽风。比如某女讨厌其老公,一个月只和老公做两次,美其名曰‘半月谈’。 我才知道那个党内刊物杂志还可以这样解读的……噗! 于是我又好奇的问姐:假如那半月里她连‘半月谈’都不乐意,那她老公怎么办? 姐答:请他自己‘手谈’一局! 噗! 喷血! 原来围棋术语也可以这样用,狂笑! 149、人狼,狼人 大奔……嗝儿! 第三次走通往大奔的狼群那里的通路就更熟悉,孙志新很快来到了狼群当中。狼群再次见到孙志新的反应更淡,负责警戒那头雪原狼瞅了孙志新两眼,没露出任何排斥的神色就把眼光转到了孙志新的背蒌里,被那里面散发出来的食物香味儿所吸引。 孙志新直奔哈里斯身边,见他又钻回了大奔狼腹下的软毛里,双手搂着大奔的脖子睡得很熟。一张英俊逼人的俊脸带着孩子似的纯真睡颜,无论怎么看是一种享受。老实说,他与大奔配到一起让人想起一幅名画,和谐得有一种水乳交融的感觉。 “哈里斯。”孙志新摇醒他。哈里斯迷迷蒙蒙的睁开眼,习惯的露齿一笑。 那笑容实在是太招人了些,孙志新有些受不了的拖他起来,打着手势道:“把背蒌里的食物拿去喂狼,我来煮肉汤喂大奔吃一些。” 哈里斯乖巧的起身,拿食物喂狼去了。孙志新则生起火,把锅架上去煮肉汤。 洞里骤然生出火来,群狼都有些惧怕,目光警惕的看向火堆。冻伤比较轻的还能移动着自己下意识起身远离火堆,走到更靠近洞壁的地方。哈里斯逐一抚摸着安抚这些畏火的动物,把食物送到它们嘴边。 孙志新一边煮肉汤一边用眼光打量着哈里斯的动作,他对付每一只狼的动作都差不多,先是轻轻拍拍它们的头颅,微曲着手掌从头顶往颈后抚摸,放回来时轻轻整理一下狼耳朵上的绒毛。再把另一只手伸到狼颈下,五指活动着搔狼的颈部皮毛,再往前移移到下巴那里,轻轻搔弄那里的短毛和胡须。 大凡犬科动物都受不了这种轻柔的抚弄,无论哪只狼被哈里抚到,都舒服得闭上眼。看那情形,简直是舒服得想直哼哼似的。 雪原狼舒服了,哈里斯则更开心,乐呵呵的把狼头搁自己身上,还恶作剧的去扯狼的嘴皮子,扯成狼外婆般的怪形怪像。 孙志新看得失笑,说哈里斯智力低下吧,偏偏他对狼这种生物就是有一种独特的亲和力。无师自通的就是知道怎么与它们相处,当初孙小鲁是,现在的狼群也是。古怪的是狼群对他的接受度也很高,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他天生应该是狼的伙伴一样。现在么,傻子青年天性里的那种纯朴善良狼群感觉得到,一只只的都很享受它亲昵的抚摸,慢慢的平静下来。 趁着在给大奔炖肉汤的时间,孙志新走到狼群身边,逐一查看狼脚上的冻伤。 比起接受孙志新,狼群给出的反应就要慢半拍。被孙志新抓起前爪或是后足,那只被握住的狼总会本能的反抗一下,然后才会在孙志新带着安抚意味的抚摸动作下平静下来,静静的看着自己被孙志新握在手里的部位。 对狼群这个反应孙志新有些吃味,他一向都很有动物缘,对动物有着非常优秀的亲和力,现在哈里斯出现了,他就被比了下去。 “乖一点,我在给你看伤。” 孙志新轻声道,知道犬科动物其实并不能听明白人语——大奔这头妖怪除外。但它们能听出人语里音调的亲近意味,这能起到安抚它们的作用,那只狼便乖乖的任由孙志新捣古。 仔细查看它的冻伤,问题不是很严重,就是伤口的肌肉微微有些发黑,已经肿胀膨大,不及时处理的话才会真正引发致残的大问题。 “接下来有点疼,警告你不许咬我!” 孙志新掏出瑞士军刀放到火里烤烤消毒,再用淡盐水洗净降温,用它轻轻去除伤口表面的腐肉露出新鲜的创伤,再涂上冻伤药后用同样经过简单处理的亚麻线布绷带裹上。 割除腐肉的时候难免疼痛,被治疗的雪原狼却出乎意料的懂事,肌肉本能的抽摔着想要退缩前爪,被孙志新紧紧握住也不反抗。它能感觉得出来,眼前这人像跟狼群相处了一阵子的哈里斯,有一种温和且让人信任的气息,所干的是一件在帮助自己的事。 事实也证明了,处理伤口时虽然疼痛,可一但完毕以后涂上那种味道让自己不太喜欢的糊状物,伤处很快就变得温暖舒服,比之前实在好得太多。被处理完毕的雪原狼便乖巧的侧过头来,温和的舔着孙志新的手掌,试图用这种方式记住他的味道。 被感谢了呢,孙志新心情大好,呵呵笑了两声,拍拍它的头以示鼓励,转战下一只受到冻伤的狼。 哈里斯在一旁认真的看,待得孙志新处理了几只以后也跟过来,割除腐肉啥的他不会,涂药裹伤之类的倒是现学现卖的学着做。整件事情他做得无比认真,就是像个蹩脚的护士一样技术实在不咋地。 十九只狼处理完毕孙志新才感觉出来狼也有个性,有的暴躁,有的温顺,有高傲的,有孤僻的,也有性子活泌不安份的。对于疼痛的接受程度,有的疼痛忍耐力高,有的疼痛忍耐力差。很搞笑的是疼痛忍耐力好的几乎全是母狼,公狼就要差很多,有只看上去年龄不大的公狼在整个过程里痛得直哼哼,龇牙咧嘴的抽抽得一脸怪表情,跟小姑娘泫然欲泣的表情很接近。裹完了伤还会撒娇,一直把头往两人手心里拱,以图得到更多的抚慰。 “你这家伙……”孙志新好笑的摇头,仍是慷慨的一直抚摸它的狼头,任由它一直钻进自己的臂弯下面,睁着两只滚圆的眼睛露出像淘气的青少年一样的眼神。 这家伙长得漂亮之极,全身的白毛跟纤尘不染似的,两只耳朵毛绒绒的质感更甚其它的狼。它一双狼眼比起别的狼少了些嗜血的冷厉,更多了几分天真懵懂的味道。它的性子也更活泌,高兴的时候狼尾就没个消停,一直像真正的犬只那样摇晃,就是幅度小一些。而且它也黏人,眼光总是喜欢追随着哈里斯或是孙志新跑,两人移动到哪里,它的眼光就看到哪里,实在招人得很。 十九匹狼里孙志新对这头年青的公狼印象犹为深刻,见它那双狼眼实在璀璨似星辰,干脆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银星。 “嗨,银星。瞧这里!” 唤了几遍那头年青的狼才明白是在唤它,扭头过来咧开嘴,表情倒像是在傻笑,又把孙志新给逗乐了。 就跟活泌的孩子更招人一样,银星的表现使它得到的食物就是比别的狼更多。这家伙倒也慷慨,会把食物分出去,然后才吊着一条后腿蹦跳着挨到孙志新身边来,抱住自己的肉块一边嚼一边伸头望肉锅,大有吃着碗里望着锅里的味道。 肉锅里的肉汤孙志新用芋头和干肉块一起炖,加了少许的盐和其它调料。以前孙志新就知道大奔的口味跟人类的口味相差无几,更喜欢自己享调的熟食,就按自己喜的方式烹调。考虑到它现在状况才适度减轻了调味品的量,避免剌激到它也许变弱了的肠胃。 玛斯这口陶锅实在不小,很符合她喜欢多吃多占的霸道性格。一大锅肉汤在那里煮得喷香,就是孙志新和哈里斯闻到都觉得肚饿。 再过得一阵,肉块炖得烂柔,芋头也尽数被炖化,整锅肉汤肉块和芋头形成的浓稠汁液充分的炖合到一起,形成了即好下咽又好消化的美味浓汤。 孙志新把它放凉到适合吞咽的温度才对哈里斯打手势:“来,你抱着大奔,扒开它的嘴巴。” 哈里斯盘起腿,将大奔的头拉过来仰靠在自己上,双手伸过去一点顾忌都没有的就扒得它嘴巴大张。 好大的嘴……所谓的血盆就是这种。 孙志新伸头往大奔的‘血盆’里望了望,很不厚道的把奥格的吹箭筒子插了进去。 整个过程并不美妙,大奔就算昏着都觉得不好受,整个身体开始抽摔,只喉间呈本能反应的往外推送异物。 “嘿!忍忍,谁叫你咽不下去食物?”孙志新一鼓作气的将竹筒子往里食道里插得更深一些,掏起大锅喝了一口,嘴对着吹箭筒子往里灌肉汤。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2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的嘴可比不了大奔的大嘴,一口气重复了十余次才能将肉汤灌进去。那个场景看上去就跟洗胃似的,着实惨不忍睹。 灌了一些之后孙志新累得不行,和哈里斯互换,他来抱着大奔的头,哈里斯继续喝肉汤往下灌。 如此灌了近一小半锅,大奔终于有了反应,睁开眼来大咳着,拼命摇头想把嘴里的竹筒吐出去。 “醒了!果然是被饿昏了头!”孙志新大喜,望着大奔的眼,问道:“能不能自己吃?” 大奔虚弱的点头,嫌恶的瞪着那根已经被自己吐出来,先头还插在自己嘴里的竹管子。此等凶器,真是会要了狼命。 能主动吃食了就好办,仍是哈里斯换回去抱着大奔的头,孙志新用勺子舀了肉汤往大奔嘴里送——不好意思,那勺也是从奥格那里偷的…… 喂了一阵,实在是勺小嘴大,孙志新索性拎起大陶锅往大奔嘴里倒。大奔得了食物补充欠缺的体力,慢慢可以活动起来,先还是小口的咽,到了后头变成大口的吞,那气度简直跟牛饮似的,一锅肉汤非快的就见了底。 孙志新探头看看见底的陶锅,无可奈可的冲大奔摇头:“没了。下次我再多带点来。” 大奔舔着嘴,意犹未尽的看向陶锅,把那锅叼过来,仔仔细细的舔得如同用最上等的餐具洗涤剂洗过一般光亮。孙志新无语得很,看来再威风的狼王饿得狠了也没啥风度可言……跟乞丐也差不离。 哈里斯喜出望外的搂住狼头一阵狠搓,没头没脑的伸嘴去叭狼脑袋。孙志新无语过后也是喜不自禁的去扒拉大奔的大脑袋,笑道:“这可算活过来了!害得我操心,真是的!来,前腿放这里,让我再瞧瞧有没有其它的伤。” 大奔头颅静静的放在哈里斯腿上等待体力重新回归身体,舌头有一下没一下的轻舔孙志新的掌心,满眼里流露着欣喜与感激交加的眼神。 他就知道,有些人与其它人不同,他们更宽容,更易接纳与众不同的事物,孙志新是,那个长着黄金头发和天空蓝眼的人也是。何其幸运才能与他们相遇互救,看见孙小鲁被孙志新发现的那天他就有了一种感觉:生命的路程转了一个大弯,先祖早已经用孙小鲁为他们搭上了线,以后有这两人相伴,大约就不会再寂寞了。 作者有话要说: PS: 昨天在朋友家里和朋友一起偷看A字打头的美国大片时被他老婆现场连人带脏一起抓获。 也真是他奶奶的运气太不好,我都说看这种片子不要开声音,免得被别人听到多不好意思。可我那朋友比我还贱,非得听声音,说那些AV女优嗯嗯啊啊的叫起来很带感。当时我一脸的鄙夷,这是美国片,不是日本片,里面的女人叫起来声音都像野兽,一点也不带感。结果他老婆在房门就听见了屋里的淫声浪语,开门的动作快得我们俩关电视都不及。 一进门,女主人很严肃的曰:“你们两个在干什么坏事?!”其表情,其声音,跟女警似的让我心里发毛。 而且那话问得,好像我跟他老公在干那啥一样……我那朋友,长得就跟一根发育不良的扁豆似的,真的是横看成扁豆,侧看像面条,半点没有波浪起伏,下辈子就算俺会喜欢男人也看他不入眼。 我正怕怕着,男主人,就是我那朋友极端无耻的道:“在看美国动作言情片~” 噗! 我一个没忍住就笑了。 正以为女主会发飙,就见她眼睛翻了个白眼,以极度鄙视的口气道:“动作言情片?我看是动物世界吧,全是禽兽在打架!” 尼玛! 果然是牛人,这一句话一下就亮了! 然后我就很想问:夫人,你一星期和你老公打几场架? 当然,最后是不敢问的。不过一转台,还他妈当真上演的人与自然,画面是两头鳄鱼在水潭里打架,联想到这两口子……噗,我又喷了。 150、人狼,狼人 哥本和布库看到孙志新与哈里斯两人与狼群相处的情景是从孙志新给倒数第四只狼裹伤时开始的。 嫌布库走得不够快,哥本一直让他骑坐在自己肩头上跟踪着孙志新前进。既然是跟踪,自然要小心翼翼的不能被前面被跟踪的人发现,哥本只得走走停停的远远坠着孙志新。若不然以他的奔行速度,追踪孙志新不具有任何问题。 不敢跟得太近,哥本只能以孙志新的火把光芒为目标追踪。那光芒看着倒是不远,可洞穴里曲曲折折的转角又多,总是突隐突现的出现在前方,随时都会因为地形的原因隐入黑暗当中。正因为这样,跟得一阵哥本便被众多又纷杂的岔洞给迷惑了方向,追丢了孙志新。 “怎么办?黑漆漆的都看不到路。吉玛也追丢了,要怎么回去啊?”看着孙志新火把的光芒一点都见不着了,布库急声问。 哥本倒是不急不惊,把自己携带着的火把拿出来点燃,借着亮光随手做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标记后才举火把四处查看。 片刻之后找到了孙志新做的标记,哥本得意的一笑:“找到了!我就知道你吉玛会这么干,头一次钻这个洞他就教过我这种防止迷路的办法。看,箭头冲这边,这边就是前。我们顺着这个往前走就能追上他,往后走就能回到营地。布库,你想往后还是往前?” 布库敛了心神,犹豫着道:“要不,我们继续追下去?” 哥本咧嘴一笑:“我也这么想。” 这次哥本不再让布库骑坐在自己肩头上,牵着他的手一路顺着标记往前走。 一边要查看标记一边又要看路走路,速度自然快不起来。走了许久之后在一个拐角的洞窟那里看到亮光,布库大喜的拉着哥本向着光亮奔跑运去。 转过拐角,一眼就看到赫然出现的厅堂样洞穴,也看到蹲在地上忙活的孙志新的背影,布库欢喜之下就待叫唤孙志新的名字。 哥本的一把扣住布库的嘴,抱着他飞速倒退。 一直退离了老远哥本才放开他的嘴,布库急问:“哥本叔叔,你干嘛?” “有狼!还不少!”哥本紧张的道。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2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什么?”布库大吃一惊:“不行,我要去救我的吉玛!” “不许去!”哥本抱住他,道:“我只晃到一眼,看到旁边全是狼。不过情况好像没那么简单,你跟我来。” 哥本抱着布库在复杂的洞穴里穿行,一直连绕几层,绕到了整个洞穴的上方找到一个通往下面的洞孔才与布库趴在那里向下观望。 入眼的是十几头身强力壮的雪原狼,或趴或卧的分布在洞穴里。孙志新正在给它们裹伤,哈里斯在一边帮忙,笨手笨脚的做着接应的工作。 布库又惊喜的睁大眼:“哈里……!” 还没发出声音,又被哥本捂住了嘴。哥本用手扣紧了布库的嘴,目瞪口呆的看着下面的一切。 那下面不仅有孙志新,还有死而复活的哈里斯,更诡异的是有十几头顶级的捕食者雪原狼趴伏在那里! 孙志新和哈里斯在群狼之中自由自在的穿行活动,有条不紊的给狼裹伤、喂食,那些狼竟也不扑咬他们,两边相处得非常之和平。又或者说实在是太和平了些,那些狼哪还像森林里的凶兽?就这么看下去显得乖巧得很,被包裹完了伤居然还知道舔人感谢来着。 眼前见到的景象完全超出了哥本的认知,只能呆呆的看着底下的两人裹完了狼群的伤处,又拿起吹箭筒子给另一头巨大无比的雪原狼喂食。最后便是一狼两人静静的依偎坐着的画面。 难以置信! 以前从来没见过人居然可以像这样与雪原狼一起平和同处,那些家伙不都是残暴凶狠的么,为什么对上那两个人就可以那么平静温顺?哈里斯又是怎么一回事?不是掉下悬崖摔死了,怎么现在好好的呆在那里?还有那头巨狼,光是那体型,足足大出其它的狼两三倍,难不成是雪原狼群的狼王?话说,就算是狼王,它能成长这么巨大? 种种认知轰得哥本脑里一片混乱,心里却知道这事很了不得,处理不当就会引来大纷乱。当即越发不敢发出声音怕惊扰到下面的狼与人,只与布库一起头碰头的一起暗中观看。 数了数,那一群狼除了最大的那只,数量一共有十九头,加上貌似首领的存在就是二十头。 二十头雪原狼是个什么概念?如果要向部族发动攻击,派出六、七十个年轻体壮的猎人都不见得能抵挡得住!它们就是有着以一敌多的强大力量。再算上狼群配合作战的本领,这样一群雪原狼的杀伤力直线上升! 特别是还多了那么一头身体宠大的巨狼,它的战斗力、指挥力哥本不敢去轻易判断,只明白多了它以后狼群的战斗力会更加可怕! 只是,虽然怕是怕,可他心里又没有太强烈的把眼前的狼群当作敌人防范的戒心,因为孙志新和哈里斯就混在狼群中间,如鱼得水般混得逍遥自在得很。那群狼对待这两人的态度友善温顺得古怪,其中有一匹看上去极漂亮的狼吊着后腿一蹦一跳的来到孙志新身边把脑袋挤到孙志新身前,非要他摸它。未了还觉得不爽,干脆钻进孙志新盘着的腿间,舒服的睡了上去。 这是什么见鬼的情况? 耳里就听见孙志新恢复声音后变得更沙哑的声音在那里呵呵直是笑,笑声透着欢快从容,半点没有危机到来的紧张。仿佛那些狼根本就不是以凶悍冷厉出名的雪原狼,而是什么宠物一样。对,宠物,几天前孙志新逗孙小鲁的时候说过这个词。现在在哥本看来,那些雪原狼就跟孙小鲁差不多,也是孙志新养熟了宠物。 下一幕更是叫哥本睁大了眼,哈里斯扒开巨狼的嘴,伸手在它牙缝里掏出一点肉沫来扔掉。他就那么随随便便的伸手就做了,轻松得像是从巨狼身上捉了只虱子下来,而不是大胆的把手臂手进他嘴里去乱掏。哈里斯这个毛手毛脚的动作让哥本和布库在上面看得汗毛倒竖!就他把手臂伸进去的长度,那头巨狼只需闭一下嘴,咔嚓一声他的胳膊就会少掉一半!可事实上他的手臂缩回来的时候确实完整无缺,巨狼的表情也挺惬意,所发生的一切都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孙志新身上的雪原狼则一直不安份的伸嘴在孙志新颈间乱拱,去啃咬他的喉结。大约是太痒,就听见孙志新一直在哈哈大笑,伸脚去推开它的捣蛋行为。那狼又是不依,前爪都搭到了孙志新胸前,将孙志新按在地上啊呜啊呜的乱舔一气。 这……这……可是在撤娇? 哥本瞧得直是倒吸气,以前这幕都是狼在咬人喉咙,到了这里可好,竟成狼在对人撒娇了。 干! 它还真是在撤娇! 听到它喉头传来的低沉欢快声响,百分之百的在证明它玩得很高兴。 哥本彻底的无语,以前就知道孙志新是个妖人,现在才知道他若是当真妖起来,竟可以妖得这般厉害……连雪原狼都要亲近他。还有哈里斯,都以为他是个白痴,搞半天也是个妖人。整只手臂都伸进去给一头巨狼掏牙缝呢,打死他哥本都不敢。 “哥本叔叔……这个……这个……是真的吧?是真的吧?除了孙小鲁,吉玛还养得有其它的狼?它们当真不咬他……” “小声!它们不咬它,可不见得会我们两个客气。” “哦。”布库看看底下,又看看哥本,满眼的惊奇茫然,把声音压得更加低声,道:“这让我回去要怎么跟帕帕说?吉玛养了一群狼?还是哈里斯养了一群狼?也许是他们两个一起养的。” “那就别说。”哥本左思右想之下得出这个结论。眼前的一切对于他来说实在太新奇,仿佛为他打开了崭新的一道门,看到了更加宽阔的视野,让他感到措手不及的同时又对这一切充满了好奇和兴趣。 “可是……” “可是什么?你还不相信你吉玛的本事?孙小鲁他都能养,再养上十九头成年的雪原狼,好像也不是不可能。嘿!照我说,你吉玛他就是牛叉,连雪原狼都不咬他,还这么喜欢和他亲近。” “可是,哈里斯怎么办?他没死的事也不告诉哈瓦那叔叔么?”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2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嗨,我说你这小孩,怎么操心的事情那么多?哈里斯还活着呢,没准儿是被狼给救了。” “哈?” “不然是谁救的?这事听我的,别管了。就当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不知道。”哥本终于睿智了一把,又道:“你自己看,狼还能把你吉玛吃了不成?就这模样,谁敢对你吉玛不利,只怕十九头狼都会冲上去咬他……别的我一点都不担心,我就担心孙志新怎么养活这二十头狼,那个大家伙,啧啧啧,看上去很能吃啊……那一大锅换我和阿尔法一起来吃也要吃一整天,它几下就呼噜个光。你吉玛养的全是了不得的东西!” 布库放松下来,趴在洞口那里继续看,看见那头年轻的公狼终于累了,四肢伸展在趴在孙志新腿上晕晕欲睡。孙志新将它的腿脚挪开,开始向哈里斯打手势。 布库小声向哥本翻译:“吉玛在问哈里斯哥哥要不要跟他回营地,还说他会想办法,嗯,在狼群不能自由活动以前想办法给它们提供食物。哈里斯哥哥说,他现在不回来,他担心大奔。大奔?谁是大奔,哦,好像是最大的那头狼。咦?它舔哈里斯哥哥的脸……啊咧,哈里斯哥哥也舔回去了……真恶心!” 哥本大囧,俯头下去看,果然看到孙志新也是一脸受不了的把哈里斯的脸从大奔脸上拿开。 布库还在翻译孙志新的手语:“吉玛说,你是笨蛋啊?它舔你,你就舔它?它是狼,你不是好不好。吉玛又说,你先在这里呆着——糟糕,吉玛要回去营地去了,我们快跑!哥本叔叔,闪人!” 哥本顾不得那么多,一把将布库抓起来拨足就跑,顾头顾不得尾的寻着孙志新留下的标记一路飞奔回营地。 以哥本的速度,他要开溜,自然比孙志新的脚程要快得多。带着布库腾云驾雾似的一通狂奔,终于赶在孙志新到达以前提前回到了营地。 孙志新回到营地的时候就看到那一大一小像狗一样蹲坐在自己帐蓬门口等自己。小的一脸的表情抽抽得厉害,跟便秘似的。大的累得上气不接下气,跑完马拉松都没有这么喘,表现一点也不像平时身轻如燕的哥本大人。然后还有一个共同点,两人的情都鬼祟得很,像是刚刚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一样。 “你们两个在干嘛?”孙志新诧问。 布库一慌:“没事,没事!我们没有跟着你出去……” 一把让哥本捂住了嘴,哥本干笑着冲孙志新道:“我跟布库在玩呢,走,布库,我们去找阿尔法叔叔。” 说罢不理布库反抗,拖着他走远。 孙志新在原地呆了半晌,嘟咙着道:“神叨叨的,古怪!” 一时间脑里没有想得那么多,只想起自己现在好像养了一群吃货,而越冬的食物就那么些,所谓坐吃山空,那山还特别不经吃,以后要咋办哪?目前的情况而言节流已经不可能,只有想办法开源。问题马上就又来了,整个山洞里鸟不生蛋的,去哪里开源?啃石头还是吃泥巴?总不能张大嘴巴面向西北喝西北风就能饱吧? 越想越头大,似乎问题又回到了开发洞穴的寻找可能的食物来源问题上。 现在满脑子混乱着想不出个好主意,孙志新索性懒得去想,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不如先搞定怎么喂饱那群狼再说。 作者有话要说:极品人妖遭遇记: 今天去朋友的单位办事,我那朋友是联通的。中途他要去拉屎,俺就把他的胸牌挂在胸前帮他做业务——常常去他那里混,流程步聚啥的熟得很,好些资深的员工还不如我呢。 正忙着,来了一女的,我开头以为是女的,结果看了身份证才知道是男的…… 尼玛,就他那语气、语调、打扮、动作,太容易让人混淆了。绒毛帽子、鲜黄的羽绒服,下身铅笔裤加女版雪地靴,脖子上围了根红配黑的圣诞风格围脖,底下还吊着俩硕大的绒毛球。老实说,之前俺还没见过哪个男人像这样穿。还有那德性,笑得像随时准备着红杏出墙,一脸水仙般的春意;走路像白娘子投胎,三步一摇五步一扭的晃得人眼花缭乱。满身的香水味儿,跟在香水桶里泡过似的,五步以外我就闻见了…… 我这人脑袋也容易短路,直接张口就道:“你好,小姐。请问要办理什么业务?这里有新的套餐资费……” 天雷滚滚! 更雷的是‘小姐’浑身一颤,气怒的用兰花指虚空戳我,嗲声嗲声的道:“谁是小姐?你才是小姐,你全家都是小姐!” 得,看样子是貌似是我武功太高,一下就戳中了他的G点,让他兴奋了。 我一句惹来了他N句,还把另一个男的拉过来:“告诉他,我像女人吗?” 读过鲁迅先生的《闰土》吗?他就像那个细脚伶丁的圆规!气质比豆腐西施杨二嫂还豆腐西施。 我侧着头一脸诺诺状,用眼角的余光打量他,仔细寻找他的胡须长在哪里,心里只觉得:像,真像!全身上下都像女人!就这气质,李玉刚算哪棵葱? 接着我朋友拉屎完毕回来了,一套高明的太极拳加水磨工夫终于送神完毕,然后语重心长的对我说:“这年头,女人得罪不起,像女人而又不是女人的更得罪不起,他们天天都在大姨妈。你的,明白?” 老实说,不明白……我觉得他应该回炉重造,总觉得女娲大神在制造他的时候忘记了些啥,少放了点啥进他的身体里去。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2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于是我就去问那朋友具体少放了啥。我那朋友一脸高深莫测的打开自己的饭盒,我探头一看,是切得细细碎碎的腌黄瓜。 “黄瓜?” “不。是把黄瓜撑起来的力量。” 我想了想,狂笑! “明白了,缺伟哥!” “然也!” “那岂不是似黄瓜而非黄瓜?” “嗯那,此瓜非彼瓜。” “那他到底有没有黄瓜?” “即有也无。” “干你妹!忽悠你大爷我好玩来着?你香灰吃多了还是木鱼啃多了?” “施主,你着相了!” “大师,你印堂发黑,五行欠抽!” 我俩就一直关于黄瓜的哲学命题贫下去。结果中午,我朋友硬是吃不下去的他的腌黄瓜…… 151、化人 接下来的几天的生活孙志新俨然陷入了一个怪圈当中:每天要装作若无其事的起身陪纳鲁或是泰格做那大家爱做的事,然后继续若无其事的跑去临时的库房那里偷食物,等偷到了还要表现出一副若无其事的表情把食物运去大奔那里给群狼喂食,在那里呆一阵之后再若无其事一脸面无表情的回来,接着扮若无其事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的模样。 很痛苦啊……明明有事偏生要扮成若无其事真是个技术活,孙志新由此越发佩服演员同志们,那想哭就哭想笑就笑的功夫可不是盖的。 还有更怪的事,每当孙志新偷偷的溜出去或是偷偷的溜回来,总会发现哥本和布库两人出现在自己不远的地方,脸上的表情鬼鬼祟祟得很,既高深莫测还猥琐下流,唬得孙志新以为自己偷食物喂狼的事被抓了包,心里总是惴惴然。可是当纳鲁和泰格真正怀疑起来的时候,那两人又会冷不丁的跳出来为自己近段时间飘渺不定的行踪而圆谎,搞得孙志新都糊涂了,弄不清这两人的表现是刻意还是无意。 在孙志新看来布库很单纯,哥本则很二,这样的两个人不太可能干出什么作奸犯科的事情出来。在孙志新不太肯信这两人发现了什么的时候,实际上这两人每天都追在他屁股后头跟着他去看他与狼共舞的事。布库嘛,一是为了好玩,二是觉得自己在保护自家吉玛的秘密,非常有成就感。哥本则是被孙志新与狼群相处的情景吸引,总觉得孙志新这人非同一般,也在帮他守护秘密。 其实以孙志新的智慧,仔细想想就能发现其它的漏洞。因为就跟孙志新自己一样,哥本和布库也不是什么好演员,露出来的马脚实在太多。只不过最近孙志新的心思一直都在烦恼偷运食物和怎么重开食物源的问题上纠结,灯下黑的没去研究哥本和布库这两个家伙。 这天,孙志新又偷偷运了食物想开溜,耳边听得一个人轻声唤道:“孙志新,等等。” 孙志新浑身一僵,缓缓转过身来一看,唤他的人却是齐格力。 独臂大侠单臂垂在身后,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问道:“你偷运了这么多食物要拿到哪里去?” 孙志新一阵口吃,呐呐的道:“齐格力……” 齐格力叹了口气,道:“小看我了不是?你偷拿东西的第二天我就发现了,不然你以后看守食物的那些族人都到哪里去了?我算准了你这个时间会来,早把他们调开了去。知道你聪明得很,可也别把我们当傻瓜。比起警惕性,你比我们这些退役猎手差得远!我只是想知道,你到底把它们拿到哪里去了?”摇着头又道:“这么些东西,要说你贪吃把它们吃了我还真不信。跟我说说罢,我要听实话。” 孙志新踌躇了半天,才轻声问道:“齐格力,你信我不?” “这还用说?”齐格力漫声道:“智者说你是毕达拉察阿苏,会带领着族人走向繁荣,我从那时起就深信不疑;从被派来保护你那天开始,我在你身上已经看到太多的神奇,从芋头到桄榔,哪个不是?当时你说芋头能吃,我信;你说换盐对部族有好处,我信;你说桄榔能吃,我信;你说今天冬天绝不会让任何一个人掉队,不会因为凛冬而抛弃任何一个人绝望的等死,我一直都信!” 笑了笑,目光温暖的看着孙志新:“而你也从来都没有让我失望过。今年的凛冬远胜往年,你还是做到了你的承诺,全族之人一个不少!我一直都相信你。说吧,这次又是什么事?放心,齐格力大哥会为你撑腰!你还别不信,我当真把你当弟弟看待来着。” 孙志新心里大暖,嚅嚅着喊了一声:“齐格力大哥……” 齐格力走过来用单臂揽住孙志新的肩头,用力紧了紧,道:“告诉齐格力大哥,食物拿去哪里了?天天都在拿,份量还越来越多,照这样下去我可替你瞒不住。”又开玩笑道:“搞不好大家还以为我在偷吃,因为两边的族长都同意派我来看守它们,结果倒是他们家自已的吉玛在偷吃。” 孙志新大汗,慌道:“纳鲁和泰格知道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2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还没有,不过照这样拿下去,快了。到底怎么回事?” 孙志新犹豫了半天,还是拿大奔及狼群的事情照直对齐格力说了。因为无论怎么样他都想不出来哄骗齐格力的理由,这人从头到尾都像一个宽厚的兄长,对自己百般照顾,那谎话硬是说不出来。 齐格力听了后不可避免的大惊:“雪原狼?十九头,再加一头狼王?!我的先祖,它们怎么没吃了你?” 孙志新有些窘,又有些得意的笑:“不会,放它们嘴边都不会咬。大奔是我朋友,早在营地的时候就是了。孙小鲁就是他托付给我照料的,它自己不会带孩子。现在那群狼也跟我混得很熟,嘿嘿!” “难怪。”齐格力恍然:“我就说哪有那么容易就搞到一头雪原狼崽回来,而且孙小鲁那小家伙还那么黏你。哈里斯也在那里?他还活得好好的?” “嗯。是大奔的兄弟找到他,然后是大奔一直保护着他躲过了寒流。” “万幸!哈瓦那以后不必那么伤心,哈里斯还活着。”庆幸过后齐格力沉吟着点头:“这么说确实有帮助它们的理由。猎人部族的生存法则就有那么一条,对待自己的恩人以百般回报,对待自己的仇人,更要以百般报复!你这么做就是放到智者那里去评理都说得通。” “是么?”孙志新苦笑:“那要是一群人还好说,可它们是一群雪原狼,你叫我怎么跟纳鲁还有泰格说?如何共处是问题,它们的存在加剧了食物的消耗也是问题。纳鲁和泰格不是傻子,他们的心是向着自己的族人的,肯定不会接受这一群狼。” “倒也是。很有可能族里的猎人们反应会很大,若不是你跟我说,我看了那一群狼肯定第一个反应也是拿着武器冲上去砍杀,以往的时间里已经跟它们战斗惯了,要像你那样和它们相处,我看难。”齐格力也茫然了。 孙志新头疼的揪头皮,道:“更让人受不了的是那群狼还能吃,一个能抵三、四个壮汉的食量。我也知道这么一直喂着它们不是办法,可在它们的冻伤愈合之前它们没有办法出去捕猎,我只能偷偷养着它们。唉,真是难办!” “它们的冻伤愈合还需要多长时间?” “半个月的时间少不了。” “麻烦。”齐格力忍不住又叹气,哭笑不得的看着孙志新:“我该怎么说你?说你神奇吧,你又特别能搞事,每次弄出来的事情还都让人瞠目结舌。” 孙志新尴尬苦笑:“我也不想这样啊……” “得了,得了。”齐格力推了他一把,笑道:“我这一关你算过了。依我看,目前除了养着它们以外还真没有别的办法。就这样吧,以后你还是偷偷取食物,我替你把风。不过我觉得这事你还是得找机会跟纳鲁和泰格说一说,他们两人是你的鲁玛,自然会帮着你。” “我就怕这两个家伙带人去把狼窝给端了。特别是泰格那家伙,完全有可能!” 齐格力摇头失笑,哪有对自家鲁玛这么没信心的?想了想又道:“我听纳鲁说,过几天放睛就要出去打猎。今天不比往年,虽然气温更低,但无论武器和御寒装备都比往年好出太多,收获也一定会更好,到时候也许能缓解这个食物危机。” 孙志新想了想,也道:“就是目前比较吃架紧,等大奔它们稳定下来后我也打算重新探索这个洞穴,我就不信这么大的洞穴体系里就找不到吃的!” 齐格力点头:“暂时就这样。快去找你的狼兄弟吧,免得饿坏了族里的恩人们。” 有齐格力这个做事稳重的大哥支持真好!孙志新开心的露齿笑笑,背着背蒌鬼鬼祟祟的一溜烟跑了。 齐格力在孙志新背后看着他轻快的背影,直是无力的摇头,这人真是让人……头疼。 偷拿食物这件事暂时不会曝光,孙志新又是那种不会无事自找烦恼的人,只觉得心里一阵轻松,脚下生云带雾的往大奔那里奔。 来到地头时发现哈里斯和大奔都不在,倒是它的那群狼小弟安安静静的趴在那里休息,看到了自己来顿时引来一阵热烈的欢迎,一群雪原狼全都瘸拐着围上来,口水滴哒的直是伸头往孙志新的背蒌里瞧,看他这回带来了什么样的食物。 孙志新一边往外掏食物,一边笑道:“今天有牛肉,还有血肠,族里人自己做的喔。这种食物你们应该吃得惯。” 可不是,自从炖过一回肉汤喂大奔,群狼好像也喜欢上了那个香味,每次孙志新给大奔做吃食的时候一群狼都会围过来眼巴巴的瞧着,而且孙志新每次也都受不了这种讨食的眼光,会软心肠的把大奔的口粮分一些出来给群狼品尝。 今天嘛,暂时不会给大奔做吃的,先分这些再说。群狼在这段时间里也跟孙志新混得熟了,就没有那么规矩,敢大着胆子在他手里抢食物凑热闹。特别是银星,仗着孙志新特别宠它,叼起几节血肠就飞快的瘸拐着路到一边,和自己的好兄弟分享去了。 孙志新又好气又好笑拿石头掷它,骂道:“脸皮厚!还给我!” 银星得意的冲他扬起脸,又埋下头继续和自己的好兄弟分享血肠。 孙志新把剩下的继续拆解喂狼,随口问道:“大奔和哈里斯呢?” 问完才觉得自己傻,群狼又不是大奔,哪里听得懂自己的话? 可银星倒像是懂了,抬头冲着一个方向嚎了一声。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2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这边?”孙志新拍拍手弄干净身上的碎屑,起身往那边找去。 这一找先找着了哈里斯,他裹着自己上次拿来的皮毯子睡得正香,睡颜像童颜一样天真无邪,百看不厌。可是大奔还是没看到,孙志新就继续往里找。 一直往洞外走,快走到洞口的时候才看到一个满头银发的高大男子蹲在那里,静静的望着外边的天空。 “啊,对不起,看到大奔没有?”孙志新脱口问道,心里头还觉得挺奇怪,这人谁啊?好像没见过。 “大……奔?”那人机械的问答着,口音出奇的古怪,像是许久没有开口说过话一样的干涩生硬还有严重的口吃,但那声音却是极其醇和好听,像葡萄酒的味道似的。 听那口气便是没看到大奔了,孙志新扭头就走。走了几步陡然回过神来:这人哪里钻出来的?!大奔呢!整个狼窝里不是就只有哈里斯一个活人么?怎么又钻出来一个?! 霍地转身冲到他面前,抬腿毫不犹豫的凌厉一记鞭腿踢了过去,嘴里厉声喝道:“你是谁?大奔呢?给我交出来!你要是敢动它一根毫毛,我他妈带着狼群和我的族人灭了你!” 那人以快得诡异的动作闪过孙志新的攻击,眼睛第一眼看到孙志新时还有些惊慌失措,待听到他惊怒交加的质问大奔的去向时反而放心而宽慰的笑了。 “笑你妈个屁!”孙志新大怒,一记手刀照准他的喉头劈过去。不认识的人,天知道是什么人,又不是纳鲁或是泰格,孙志新出手便犀利毒辣得很。 那人身手倒是利落,不过面对孙志新体术里的记记杀着也有些左右难支,只得看准一个空档格住孙志新的手,口吃的道:“别打!大……奔,我,我是……大,大奔!” “啥米?”孙志新两眼瞪得滚圆,一记阴毒的仙人摘桃硬生生停在空中:“你是大奔?!” 那人咧嘴笑了笑,像是太久没有笑过一般僵硬得很,明明长了张俊脸,可那笑容就是抽搐得完全走了形,跟哭似的。 “放你妈的乌拉屁!你是大奔,我他姥姥的还是玉皇大帝的老子!” “真……的。”那人点头道:“我……知知知道……道……你的……名名名……字。笋……笋子……心,我……我……是大……大奔。大奔就是……是……我。还有哈……哈……哈里……”他哈不出来了。 尼玛! 这是啥情况? 大奔是头四足货,这家伙只有两根脚,能划上等号?可他居然能蹩脚的叫自己为笋子心,也知道哈里斯,那就是真的认得自己。 大奔; 活人; 大奔=活人?还是活人=大奔? 孙志新的眼睛瞪得更圆,有那么一刹那他觉得自己快要晕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三人幕: 孙志新:有妖怪! 哈里斯,手语:“哪里?哪里?” 大奔,狼头四处一通乱扭查看作茫然状:“谁啊?” 孙志新:“别看了,就是你!狼妖!看俺老孙如意金箍棒!” 哈里斯大惊:“纳尼?” 大奔,惨呼:“嗷!” ………… 混战过后,孙志新:“我觉得我们三个就像去西天取经的三位师兄。” 大奔:“?” 哈里斯:“哪三位?”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2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我是大师兄,你是二师兄,大奔是三师弟。嗯,也有可能是白狼马。咦?白龙马还是白狼马?忘了……” 哈里斯:“当二师兄很好吗?” 孙志新:“不太好……他是头猪……” 哈里斯,黑线:“……那,大叔无良呢?” 孙志新:“他就是多话贫嘴舌欠抽的唐僧!” 大叔无良:“闭嘴!惹火了老子,全部让你们被暴菊!” 孙志新:“……” 哈里斯:“……” 大奔:“……” 又大奔:“……啥叫暴菊?” 一号菊暴选手孙志新凑近二号菊暴选手哈里斯:“做小攻真好啊……= =!” 152、化人02 颤着手指那人:“大……大……大奔?!”惊骇之下,孙志新也开始口吃。 那人咧嘴又露出那种抽风似的笑容:“我……不叫……大奔。我……有……有名……字,迪……塞……尔。” “迪塞尔?” “嗯。迪……塞尔,大奔。大奔,迪……迪塞……塞尔。” 听着他结结巴巴的说话,孙志新觉得自己听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应该是说自己就是大奔,名字叫做迪塞尔,大奔也是他。 问题是,这可能吗? 大奔百分之百是头狼,迪塞尔百分之百是个人,这两个物种是怎么变化转换的? 猛然间脑中电转,一个认识像闪电一般的劈中孙志新:那些个图画!第一次探索这个洞穴里发现的图画! 以前孙志新完全看不懂它们,总觉得它们表达的内容混乱无序不说,还荒诞走板怪异得没有条理逻辑可言。现在听迪塞尔——大奔这么一说,那一系列图画可不正是表达的人切换向兽形,又从兽形切换到人形的内容? 仔细回想起来,在那一系列共九幅的图画里,由简单的线条其实表达出了丰富的内容:从人形到兽形,再从兽形到人形,绘制完了整个的变化过程! 也即是说,大奔同志所说不假的话,在这个奇怪的星球上从动物演变到人的路径并不是唯一的,有些种类在向高级形态形化的时候开劈出了新道路,他们可以在人形态与兽形态之间切换,从而进化出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人类形态,兽形与人形共存。 兽……兽人? 孙志新瞪得蹦出来,干巴巴的道:“我不信!这说不通!人类确实不见得就一定非得从灵长类动物演变进化而来,科学家们已经论证过,历史上曾经有无数可能会导致其它种类的生物进化成人类。比如鼠,DNA和人类的相似程度高达97%,又比如……” 迪塞尔茫然看着孙志新,半个字都听不懂。但孙志新这种态度他很喜欢,没有以前那种知道自己是狼又是人以后的恐惧排斥,露出欲抹杀自己这样的存在的敌视眼光。那人的反应很奇特,奇特得有些好笑,一如他头一眼看到狼形的自己时的反应。 孙志新已经彻底的魔障,双眼无神的看着面前的人,也许是狼的家伙,喃喃自语道:“你妈!说不通啊……形成人类的最大飞跃是解放出前肢形成手臂,狼这东西是怎么解放出前肢的?孙小鲁吃东西的时候最灵活的动作也不外乎用前脚扒着饭碗……矛盾啊矛盾。还有DNA的组成问题,人类是双螺旋,如果能切换到兽形的话,那岂不是得多加入一条或是一对基因链才能提供这样的能力?它是怎么加掺进去的,不会崩溃掉?妈的,我快要崩溃了倒是真的!” 霍地又抬起眼,嚷道:“不信!你趴到地上给我看看。” 迪塞尔很无语,大约极是重视孙志新这个朋友,果然趴到地上摆出大奔常常蹲坐的样子给他看。 孙志新一看就信了大半,这家伙虽然没有现出狼形,可那蹲坐的模样果然跟大奔一般无二,连那种傲气八方的气质都差不离。仅仅只是这么一蹲,狼头子的味道飙得哪里都是。 然后迪塞尔又举起前腿,不,现在是前手,晕……乱了乱了,是左手,把它放到空中摇了摇。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2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只瞧见这个动作,孙志新差不多已经信了百分之九十五……尼玛!这个动作跟大奔一模一样!没变过狼,谁也没办法把这个狼才能做出来的萌动作比划得这么原滋原味。 “你……你……”孙志新一阵张口舌,又见哈里斯裹着毯子从里面晃出来,一边揉眼睛一边打手势问:“你们在干嘛?” 孙志新注意到他表达的意思里更进一步的影射意味,他比划出来的代词是你们,哈里斯很显然和这个人,或许是这头狼熟悉得很。 孙志新一把将他揪过来:“你认识迪塞尔?” 看哈里斯表情就知道他对这个名字的反应不大。遂换个问题又问:“大奔在哪里?不对,换个问题,那头大白狼在哪里?” 哈里斯伸指指向迪塞尔,又冲迪塞尔露出个憨气十足的傻笑。迪塞尔则对哈里斯露出一个宠溺十足的扭曲笑容,孙志新有注意到他的牙特别白,很漂亮,犬牙尖利得不像正常人类能长得出来。 哦嘢……现在孙志新已经信了百分之九十九,只差最后百分之一。 “他能变成狼?” 哈里斯点头。 “他也能从狼变成人?” 哈里斯又点头。 “你全看见了?” 这个问题对于哈里斯来说难度有点大,哈里斯用一种很萌人的动作表情偏头想了半天,然后举起一根手指冲孙志新笑得阳光灿烂。 那意思即是说只见过一次。 一次也就够了…… 孙志新觉得有些腿软,面条一样无力的往下滑。哈里斯连忙扶住他,迪塞尔也伸头过来钻进孙志新腋上用力往上拱。汗……这个动作跟银星一模一样,百分之百是当狼当狼了习惯性动作。孙志新下意识就想去用安抚狼的动作拍拍他的头,待看到他脸上流露出恼怒的表情才恍然想起:哦,这厮现在是人不是狼,脑袋摸不得……男怕摸头女怕掐腰,这条真理放到史前时代一样的成立。 整个认知像洪流一样流刷过孙志新的思维,搞得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去看待面前的问题。倒是心里知道大奔还是那个大奔,只不过样子变了,变成了人,还有一个名字叫迪塞尔。 天雷滚滚!轰得孙志新外焦里嫩不知所措。 道理很简单,就像你家里养了一条哈士奇。而某天你突然发现你家的哈士奇幻化成了人类的模样,还坐在桌前大剌剌的喝牛奶,换了你,作何反应? 何况那还不是哈士奇,是一个真真正的兽人——狼人。 兽人呢……事情大条了! 哈里斯架着被新的认知冲击得有些脱力的孙志新往火堆边走,迪塞尔瞅瞅哈里斯的动作,把脑袋缩回去,改换成用手来扶。他一摸上来孙志新就觉得汗毛倒竖,总觉得像被狼爪子扒住了一般。 嫌哈里斯力气不够大,迪塞尔将孙志新提起来掷到火堆边,拖着哈里斯过来挨着孙志新坐下。 孙志新木楞楞的看着他,下意识想,搞半天狼人是不怕火的。而且好像群狼对切换成人形的塞迪尔反应平常得很,绝大多数的狼抬头瞅了他就一眼就各自该干啥干啥,只有银星转过来嗅了嗅他,用力的打了个响鼻以后小心翼翼的绕过火堆把前爪搭到孙志新腿上扒下,侧着头看着孙志新又开始卖萌。 狼群的整个反应说明它们对这个会变形的家伙很熟,熟到已经习以为常,完全默认了他的首领地位。明白这个之后孙志新又是好一阵囧,重新换了个审视的角度仔细去观察迪塞尔,发现他的体形差不多跟纳鲁一样高大。 不过跟纳鲁一般高大也不对,按那狼的体型,变成人至少也应该有二米七、八高,咋才这点儿?很不符合物理学质量守恒的原量啊……难道跟变形金刚那部动画片一样,变成汽车和变成机械人的时候体型总是不相等,多余的那些质量很诡异的消失掉了。变形术……果然是一门高深至极的学问。 还有他的长相,褐瞳,高眉骨,眼眶深陷;鼻梁骨高耸□;人中饱满内凹,底下的唇薄而性格;紧抿着的时候显得有些寡情,笑起来的时候倒是忠诚而刚毅,弥补了略显薄情的不足。他的耳廓比常人略薄,耳垂少肉,招风耳的味道比正常人更深一些,不过倒是不怎心影响美现,反倒是削减了几分他身上那种生人勿近的酷劲儿,显得更易轻近一些。最特别的是他的眼神,专注的时候凌厉,看人的时候显得忠厚,其间又夹杂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淡淡忧伤,极具神采。如此种种组合到一起,就织成了一个俊朗冷硬的狼样的男子,丝毫不输纳鲁或是泰格。以霸气和威严而言,他还要胜过三分。 暗中把他拿来和纳鲁与泰格比较,孙志新得不得不承认他是第三位自己到了这个时空后看到的最优秀的男子。不过,孙志新还是更喜欢纳鲁的憨厚包容,泰格的温柔与霸道交织的习性。这位迪塞尔——老实说,孙志新更喜欢他是大奔时的模样。 感觉到孙志新一直在用一双斗大的眼睛瞪自己,迪塞尔犹豫了一下,极力掩饰着自己的不安,小心翼翼的问道:“怕……怕我?” 孙志新摇摇头。怕?没感觉出来,被震得失了神倒是真的。兽人呢,这个物种还是头一种看到,这颗星球真神奇。 “那……你……一直看……我?” 美好的事物人人都爱看,稀奇的事情人们更是爱看,你生得这般俊,还是自己头一个见到的狼人,当然会忍不住一直看。孙志新心里嘀咕着,答非所问的道:“洞里头墙上的图是你画的?” 迪塞尔摇头:“不……是。是我爷……爷爷。他……被当……当成……怪物……从……从部族里……赶……出来,发……发现了……这个洞……穴……穴后一…… 直……直在……里面生活,那图就是……他……他画上……上……去的。”未了突然突兀的加上一句:“我……我不是怪物!”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2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迪塞尔说话时有严重的断句口吃的毛病,可这一句出奇的流利,如果不是常常说,或是心里有这个执念,绝不可能说得如此流利。 哈里斯笑容一敛,敏感的觉出了什么阴暗的东西,下意识伸手过去紧紧拥住迪塞尔,把他的手扯到胸前抱住,试图把一些自己也不懂的东西分一些过去。 而孙志新刹那之间就从心里就升起一个奇怪的感觉,像是在听到这句话时他感觉到了迪塞尔的愤怒和脆弱,还有那种曾经被排斥的不甘,下意识的就接口道:“你不是怪物,你是大奔!会变成狼嘛,有什么了不起?这本事我想学还学不了。” 迪塞尔愕然一怔,两人本能的反应都温暖了他的心,当即手掌快速反曲握紧了哈里斯的手,又冲孙志新笑露出尖利的犬牙:“你……果然……是朋友,好朋友。哈哈,心里……我的……心里,高兴!” 哈里斯偎着他一阵傻乐,又冲孙志新笑露出那种阳光一般的憨笑。 作者有话要说: 平安夜,夜平安,祝大家平平安安,健康幸福。 至于我,就没有那么幸福了。 我家里人要我请吃圣诞大餐,可我跑去西餐馆一看——操!双人套餐就要花268大洋! 我外甥在一旁一个劲道:“舅舅,不贵,真的不贵,才268块钱。” 才268块钱……挠墙。 俺当时就暴走了,狂吼:“那当然,钱又不是你出,你当然不觉得贵!268够你老舅吃上小半个月的时间!去叫你妈来,抽死你这个小没良心的!瞪?你还敢瞪我?当心我送你去回炉重造!” 结果,一行人一人一碗牛肉面解决问题,四七二十八,‘才’28块钱。 可是后头我看外甥一直怏怏不乐不吱声,心里就软了。 尼玛!一年也才一个圣诞而已,何必扫兴呢?外甥我也只得一个,我不疼他谁疼他? 咬咬牙,紧紧裤带—— Hell NO!Jesus Christ!Bloody hell! 268……我来了。TT…… 咦?不对,算错了……我们是四个人,是268乘以2……抓狂! 153、化人 “我不是怪物,我是大……奔!” “知道了,能不能不要一直像复读机一样?听你说话真累!”孙志新开始放松的笑,那一刻不经意流露出来的脆弱让他觉迪塞尔无比的像人。不对,他其实就是人,只不过有着自己没有的另类能力。骇人的怪物?没感觉出来,看上去是名又酷又帅的狼帅哥倒是真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迪塞尔还是大奔的时候自己就认识他了,与狼的友谊在发现孙小鲁的那一天就已经结下。是狼的时候自己都没有惧过,何况人形? 心里这么想着,又模糊的掠过一个念头,这句话他好像也曾听过谁说过来着,口气和大奔很像,也是脆弱中带着防备,夹杂着极欲渴求认同的口气。 是谁来着?不会也是兽人吧?都已经有一只杵在面前了,整个庞大的星球说只有这一只,那可能么?不过当时听过的时候还不知道有兽人这回事,就没太注意,现在想回想的时候倒是想不起来。 还在往记忆更深一点的地方挖掘的时候,又听大奔,现在的塞迪尔道:“狼的……样子,更……快,更……强壮,更容……易捕食,但需要很……多……多的食物……来维持。人……的样子,不需要,就是不……安全。容易……受伤,经不……不起……冻。” 被这么一打岔,孙志新的思绪就岔开了去,道:“你的意思是说,维持狼形态需要很多的热量,嗯,我是指食物,但人形态的消耗就要少得多,对吧?而捕猎需要狼形态,因为它更快,更敏捷,更强壮,是不是这个意思?” 迪塞尔点头,觉得跟孙志新说话真轻松,自己要表达什么他很轻易的就能理解,再重新表达出来的时候自己都不能像他那样描述得清楚详细。 哈里斯不会说话,只听不说,从不打手势插嘴——具体听懂了多少,大约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一直无意识的捉着迪塞尔的一只手,像是很认真的在数他的手指头有多少根,又像是在好奇的研究狼爪与人手的区别。其余的大部份时候那张总是笑得阳光四溢的脸跟向日葵似的,谁说话就转向谁,无论发现谁在观注他,他就冲人灿烂的笑,阳光四射的笑容毫不吝啬的四处放射。 迪塞尔比较喜欢说话,性格里的这个特点与冷硬酷帅的外表大相径庭。越是与迪塞尔交谈下去孙志新就越是能感觉出来,迪塞尔并不是不擅于言谈,他的话比纳鲁还多一些,应该是属于那种熟悉了之后就很健谈的类型。他的交流障碍应该是由于被人排斥而长期无法与人交流才显得说话时口吃断句,待得交谈得久了,那种毛病便在飞快的恢复。如此就使得他的脸色里积郁的气色在减少,笑容渐渐的开始显出开朗的模样,不再像先头那般扭曲。 孙志新是何许人物?擅长交友,真心对待朋友本身就是他性格里闪光的地方,便下意识的诱导迪塞尔说话,使得本身没有交流障碍只是交谈过于生疏的迪塞尔语言表达能力飞快的在增长。 是个社会人的都知道,太长的时间没有与人说话只会导致两种后果,一种是冷漠自闭,另一种则像迪塞尔一样有着强烈的述说**。特别是拥有了孙志新和哈里斯这两个完全没有排斥就接受了自己这样的独特存在的听众后,后头的时间几乎一直都是迪塞尔在说,孙志新和哈里斯在倾听。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3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关于为什么会转化成狼这件事迪塞尔解释不清楚,只隐约记得在成长期某天突然就可以了,那个时候他已经跟随着爷爷在山洞里生活了十余年。父亲是谁迪塞尔不知道,母亲是谁他也不知道,只知道自己是被爷爷养大,一直到老人家去世后他才开始独立生活。 一个人的生活,又是处于这个生存艰难的史前世代,极其的艰难还危险,因此以狼形态生存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大概是迪塞尔二十一岁那年,不经意遭遇了一小支丛林雪原狼。出于孤独的心情指使,迪塞尔开始追逐这一支雪原狼,试图混入它们的族群中去,人类不接受他,难道狼群也不接受他? 幸运的是狼群比人类更加宽容,在开始的排斥期结束后,狼群不再驱赶这个外来者,迪守尔便以狼形态融入到狼群当中和这一支雪原狼一起生活。 随后迪塞尔拥有的人类智慧让他在狼群中表面得出类拔萃,慢慢自狼群中崛起,狼群越来越听从这头智商高得出奇的‘狼’指挥,由此逃过多次灾难不说,还大大提高了狼群的生存能力。在上一代狼王去世后,迪塞尔理所当然的成了这群雪原狼分支的首领,以狼的模样一直和群狼生活着,彼此之间建立起了牢不可破的关系。 照迪塞尔的说法,在遇到孙志新以前除了每年回到洞穴里祭祖的时间,他几乎都没有变回人形过,长久的狼形态生活让他几乎都快要忘记了自己还是一个人,直到遇到孙志新。孙志新对孙小鲁的善意、那种不屈不挠的旺盛好奇心,还有性格里宽容善良的一面引起了塞迪尔的关注,在判断出孙志新古怪想法真的与众不同后,塞迪尔终于鼓起勇气决定露面和孙志新见一面。 一面之后,结下的便是传奇一般的友谊。它就像杯香浓的酒,一直回味到今天。当初的善缘,结出的是美好的善果,孙小鲁,孙志新,迪塞尔,哈里斯,四者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圆圈,淋漓尽致的演绎了因果的缘份。 最后遇到的哈里斯,迪塞尔在机缘巧合下无巧不成书的救了他。傻子青年和孙志新两人极其相像,同样的大大咧咧,傻乎乎,乐呵呵,前者纯真无暇如璞玉一般没有任何瑕疵,后者古怪精灵心胸宽广生就一颗包容的心灵;做事情大条顾真不顾后的奇特青年孙志新唤醒了他作为人的意识,后一个笑起来像阳光普照似的青年哈里斯则激活了他属于人类的活力。 能遇上这两个人,迪塞尔才开始相信先祖是在保佑着自己的。 出神的听着迪塞尔述说自己的往事,虽然他像大多数性格刚毅的男子那般对自己受到的不公全是一笔带过,可那里面明明白白夹杂着迪塞尔对命运的不甘心,对自己与众不同而受到排斥的怨懑,想必迪塞尔的幼年时代过得极为艰辛。甚至可以这么说,在遇到自己与哈里斯以前迪塞尔的生活都是孤单而寂寞着,一个人以狼形走过了太多形影相吊的道路,应该会引发孙志新的强烈同情和关爱才对,可事实上孙志新的关注点完全不在这个上面,他更感兴趣的是迪塞尔到底是怎么变成狼,又从狼变回人的细节…… 没法,生平头一次遇见会变形的奇特人类,孙志新就是控制不住他那股子强烈的求知欲和好奇心。 是以孙志新控制不住的道:“大奔,变个狼来我看看。你到底是怎么变的啊?神奇!” 这句话太雷人了,雷得甚至引来哈里斯的白眼,一对湛蓝的眼睛极其不爽的瞪着孙志新。天知道怎么搞的,或许是出自于某种诡异到暴的英雄情结,自打迪塞尔救下哈里斯以后,哈里斯就表现得对他维护得很,对迪塞尔比孙志新还好。 听迪塞尔说了那么久‘狼人’的故事,又明白的认识到面前这个只不过是一个会变狼的人,且还是自己熟识的大奔,孙志新早已经就从先头的震惊里恢复过来。此时看见哈里斯翻得夸张的‘蓝眼’也是视若不见,极其厚颜无耻冲迪塞尔涎笑:“快,大奔,变狼。变一下嘛,变一下嘛……” 那口气,简直就跟某种特殊情况下的口气一模一样。比如对宠特犬说:来,翻个筋斗!或是对马戏团的棕熊说:“举起你的熊前掌!” ………… 别怀疑,这就是孙志新,被海风部族和猎人部族同时认同的伟大的毕达拉察阿苏同志,他就是确实有这么二! 迪塞尔却是不怒,甚至犬牙尖尖的笑得还又酷又开心。他一直想像过像这样,身边有好友把自己的与众不同只当成一件趣事,不会恐惧不会厌恶,轻松愉快的拿它来打趣,拿来调笑调侃,以平常不过的心态对待自己的特殊。 很显然,二得吓人的孙志新同志不经意就做到了。 “我不……能。” “是不能还是不愿意啊?大奔,你不爽快。咱们的关系都这么铁了,变得身来让我瞧瞧都不干,小气!” 迪塞尔呵呵的笑:“不是,我现在……变……不了。下回……变的时候,提前,告诉你。” “哈?为啥?”孙志新大是失望。那么精彩的变身戏码居然看不到,真可惜。又拿羡慕的眼光去看哈里斯,他可是看过一次,运气真好……为毛哈里斯就这么好运?老天真的是更疼爱傻子么?不爽! 哈里斯被孙志新看得一头雾水,茫然的看向孙志新,还冲孙志新露出呆气十足的笑容。那表情,那模样,让孙志新想咬他又舍不得。 迪塞尔解释道:“从人到……狼还好一些,从狼变回人非常……困……难。” “咦?不懂。” 迪塞尔比划着人形和狼形的外形,道:“我第一次……变,还没回……过……过神,就成了狼。从狼变回人,花……花了六天。” 作者有话要说: 平安夜去吃昂贵的圣诞大餐,除了我外甥吃得很高兴以外,其余几个都吃得大摇其头。也不知道是随着岁数的增长,人变得越来越务实还是怎么回事,个个都觉得这顿所谓的‘大餐’华而不实,完全背离几个人的消费观。到了俺们这个岁数,吃的已经不是气氛和档次,寻求的已经是一些更实际的东西。 总体来说,味道还是过得去,只是那牛排,小得还没有一只香烟盒的面积大。牛排那个盘子里,一块袖珍牛排,两至三根寸许长的胡萝卜,六至八根意大利面条,一朵姆指大小的西兰花,一个圣女果,半截腊肠,一只鸡蛋,没了。其余的配菜有切片的火鸡腿肉、培根卷、面包、红酒、披萨、果汁、咖啡、冰淇淋火锅、玉米浓汤、蘑菇奶油汤,水里沙拉。 感觉种类很多是吧?就是份量奇少。放到一起时感觉挺多,其实一样差不多就一口,感觉像是猫都吃不饱似的。 最神奇的是那只鸡蛋。我研究了半天都无法确实那是不是鸡生的…… 老实说,我还是头一次见到鸡能生出来这么精致的蛋来。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3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服务员也倒霉,遇到我,还有我的家人,以及朋友群,都是些不安生的主,我刚把服务员来召来,问道:“美女,你确定这是鸡蛋?” 服务员还来不及说话,我旁边那些人就自己说开了: “胡说,这哪是鸡蛋?鸽子蛋就么大,我见过!” “口胡!鸽子蛋有这么精致?明明是鹌鹑蛋!” “你们都OUT了,哪是鹌鹑蛋哪?依我说,这是鱼籽!” “都不是,是外星品种的鸵鸟蛋!是冥王星来的品种,对吧,亲爱的?” “蠢!不知道鸡里面也有像狗里面的吉娃娃那种袖珍品种?好像是叫鸡娃娃来着。” 我噗的一声狂笑出声。 还没理顺气,便见我朋友放下刀叉,一本正经的道:“百分之百是鸡蛋!经我的独家判断,生这个蛋的鸡肛门有问题,患上了罕见的肛门紧缩症,导至严重的紧缩变形,只能生出这么小的蛋来。服务员,你把鸡捉过来,我给你治治。” 我给你治治……这句话影射的目标真是玄妙。 外甥茫然抬起头:“咦?我刚刚听黄叔叔说,这是睾丸来着。还说圣诞老人名字就是这么来的,剩蛋老人。怎么又变了?” 姐还在旁边用台湾女演员式的娇滴滴声音造作无比的惊呼:“哇~~哦~~好可爱的蛋蛋嘢!啧啧,让我想起我结婚时的钻戒,也是这么……呃……娇小玲珑!是吧,老公~~” 姐夫于是瞪眼:“你眼瞎了?明明比这个大!” 我接了一句:“你确定那是戒指,不是手镯?” 外甥又道:“舅舅,我见过那个。钻石小得跟针尖一样,得用放大镜才找得到!” 姐夫:“老子那会儿穷!有钻石不是玻璃就不错了,还想咋地?” 到得此时,关于鸡蛋的问题已经完全跑题,那服务员还得杵那里听着…… 我几乎笑得快晕了过去,只看服务员脸上的精彩表情,我就觉得这顿大餐的花费完全值回了票价! 误交损友,外加荤素不忌的家人,我想我喜欢剩蛋节! 154、化人 孙志新怔了怔,下意识想,莫非从狼形到更加高级的人类形状变化涉及太多的组织和器官变化,所以会非常困难?也就是说,迪塞尔这个物种的变形潜法则体现出来的结果照样是默认人类形态更复杂,更精密,是一种复杂到极点的质变? 又听迪塞尔道:“从狼到人,有一个……个……地方很难越过去,容易卡……卡在那里。样子就会狼不像狼,人不像人,就是因为……这……这样才会吓坏人。我这次是因为食物不……足,不得不变成人的样子。”酷酷的笑笑,又道:“我怕你和哈里厌恶……我,一直不敢变,后来实在……坚……坚持不下去,只得变回来。还好你……你们没有厌恶我。” 孙志新忍不住问:“听上去很难,如果变不成人呢?” “死,很快,以狼的……样子死去。” 孙志新骇了一跳:“还好变过来了。嗯,形态转换的时候身体有什么感觉?” “痛,很痛。像……”迪塞尔努力想着合适的形容词,最后道:“像在火里……慢……慢……的燃烧……烧……烤。” 这个形容,怎么听起来像是变形的时候如同在地狱里煎熬? 孙志新听得略有所悟,道:“意思是不是说变形没那么容易,需要付出的代价并不低?从人形到狼形要简单许多,从狼形到人形会非常麻烦?而且从人形到狼形可以平缓过渡,从狼形到人形则更加复杂,中途的过渡期还会出现一个卡死点,容易卡在那里进退两难?” 孙志新的话很精僻,迪塞尔听得有些迷糊,理解了半天才点点头,道:“变不回人,死;卡在那里,死。爷爷就是……最后一次变……形的时候卡在那里……死的。” 孙志新听得悚然一惊,看来这种特殊的变形能力并不是想像中的那么豪华牛叉,它虽然牛气是牛气,其中还是有诛多限制,并不是什么简单如意的技能。无论向哪种形态切换,体内能量不够不能变形;狼形态下无法获得足够的能量会迅速濒死亡;狼形向人形转化非常的复杂不易控制;卡死在卡死点,死;能量在变形过程耗光,死。其中的过程听起来当真是危险重重。看来世界的法则果然是公平的,想要更快更强更敏锐,就必须付出更大的代价,没有一本万利的事情出现。 明白这些,迪塞尔兽形态的神秘光环便在孙志新心消失得差不多,同时更不敢让迪塞尔随便演示给自己看,只得怏怏的嘟咙道:“那么危险,还是别变了。想看下大变活人还真不容易。得,我回去了,你就用人类的样子呆着吧。部族里已经生产出了亚麻布和硝制毛皮,回头我请阿瑟给你做件衣物。食物的事你也不要操心,我想办法给你找,群狼的冻伤还没有恢复,冒然出洞反而更加危险。食物是我从大家的存粮里偷拿的,不会很多,不过饿肚皮倒也不至于,大家坚持一下等待狼群恢复好就渡过难关了。噢,先祖保佑,希望纳鲁和泰格知道我这个内贼在扒部族的墙角时不会大发雷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3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迪塞尔点点头,干脆的道:“好。” 孙志新也不拖拉,起身转身就走。才走了几步又被迪塞尔叫住:“笋子心。” 孙志新一脸黑线的转回头:“你跟我那两个鲁玛叫一样的吧,小新。我讨厌变成竹笋……” “小新。” 他姥姥的,果然是蜡笔小新吃香,小新这两个音节的发音谁叫起来都字正腔圆。 孙志新没好气的道:“还有什么事?” 迪塞尔道:“我想学那个。”说罢,伸手在空中快速的比划了几下,模拟着哈里斯跟孙志新打招呼的方式。 “手语?” “这个叫手……手语?我就学这个。” “为什么要学这个?” “我想用……用这个跟……哈里说话。” 看样子迪塞尔不仅叫自己的名字发音有问题,叫哈里斯时也发不出最后那个摩擦音来,只得叫哈里——听上去很像在叫:Honey…… 哈里斯,Honey,Honey小宝贝儿~ 孙志新嗤的一声就乐了,倒也没多想迪塞尔为什么就这么渴望跟哈里斯交流,只笑道:“好的,没问题。” 迪塞尔笑露出尖尖的牙,道:“谢谢,我教你说狼……狼语,狼的勾……通……通联系方式。” “狼语?好啊!”孙志新大喜,那岂不是以后就可以非常方便的支使孙小鲁免费为自己打工了?孙小鲁,去把你爹我的鞋叼过来!想想都觉得赞! 心里美坏了,看来交个狼人朋友确实是好处多多,当待乐呵呵的飞奔离去。 一路往回奔跑了大半天才想起忘了问大奔一事,孙小鲁到底是不是他的儿子啊?以前觉得应该是,现在再想想好像又不是。不过孙志新倒希望是,因为是的话指不定哪天孙小鲁也可以变身成一个可爱的小狼娃,那岂不是很有趣?嗯,下回一定得记住问问迪塞尔。 心里想着事,走回营地时下意识又转到上一次发现图画的那个地方,一直站在那里驻足观看。 知道到了更多的东西后再来看这些图画,又有了更深的理解。想必当初大奔的爷爷画这些图案时心里是即悲愤又无奈的。图案的开头和结尾,表达的是他们这个物种变形的大致经过,中间表达的那些则是开始与人类生活,后来又被人类排斥,当成异物驱赶捕杀的过程。 孙志新叹了口气,他并不是真正马大哈到感觉不到大奔心里的痛楚。可是对于男人来说,更多的时间他们需要的是支持与接纳,并不是像软弱者那样需要同情。所以孙志新一直在插科打诨的淡化这个问题,宽厚的不去触感大奔心里的伤疤。 再一次看这些个图案的时候孙志新下意识的想,大奔,那些不愉快的孤独生活已经过去了。至少你现在有我,有哈里斯,我们都是你忠实的朋友,会保护你,会想办法逗你高兴,为你驱赶孤独,让你以后的生活不再寂寞。 OK! 就这样,有了我孙志新,你以后想孤独寂寞都难!假如时机合适的话,只要你愿意,就与海风部族和猎人部族一起生活,大家可以是朋友,也可以是家人。你那个秘密爷替你看守着,不让任何人知道排斥你。到时候你高兴做狼头子还是到我家里来吃饭,都由得你。两大族长都是我家的男人,你的去与留还不是爷说了算? 想到这里,差点就要叉腰爷天长笑,满脸都是臭屁且得意飞扬的神情。 “小新,你在干嘛?吓!你那是什么表情?” 孙志新被吓了一跳,转过头来怒道:“泰格,你怎么走路悄然无声的跟猫一样?不声不响的钻出来吓人……” 泰格上前来拥住孙志新轻轻在他下巴上咬了一下,笑道:“我走路一直都很安静,你又不是不知道。在干嘛?远远的就看见你笑得一脸抽抽得很。” 孙志新眼珠一转,觉得有必要为大奔溶入群体的事先给泰格打预防针,遂笑道:“泰格,你信不信有人会化作兽形啊?” 泰格眼瞳细不可察的一缩,旋即若无其事的笑道:“不信。人可以变成兽形的话那还是人?是怪物吧。你从哪里听来的这些奇怪东西?” 死脑筋!孙志新心里老大个不爽,指着图画道:“你仔细看,它说的不就是我说的那个。”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3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泰格俯下头来查看图案,只粗略看了几眼便脸色微变,不动声色的问道:“哪里来的?” 孙志新笑道:“肯定不是我画的,上次来探索洞穴的时候就发现了,肯定是以前居住在这里的人绘下的。泰格,我们并不是第一批居住在这里的人哟,它以前还有更古老的住客。说不定住的就是图画上面的兽人。” 泰格的脸色隐在火把的黑影里变化着,半晌才抬起身:“你都是怎么看的?我什么都看不出来。这个……嗯,看上去像人。这个是野兽——这个是火堆,是吧?应该是说人们打猎以后烤吃的情景。” 孙志新瞪起眼:“你这是什么理解能力?还以为你比纳鲁强,搞半天一样的笨!” “我就是跟纳鲁一样的笨。哈哈,你找了两个笨蛋鲁玛。”泰格不自然的强笑着,一手圈住孙志新,一手抚上他平坦的小腹,带着抚弄的意味一路向下滑。 “泰格!” “在。” “手给我拿开!” “不,我是你的鲁玛,想跟我的吉玛亲热,谁都管不着。” “你吉玛我现在没那个心情,滚蛋!” 泰格悻悻的缩回手,不悦的道:“那我走了。” “快走,快走!” 勾通不利,孙志新恨得牙痒痒。蠢驴!死脑筋!进化的道路包含着无数的可能性,这颗星球又是如此的与众不同,为何就不能进化出会兽化的人类来?结合了人类的智慧与兽类的强大力量,两者强强联手,很明显是更高一组的进化方向。虽然变形的时候有诛多限制,仍然不失为一个完美的进化路程。这样的物种确实是更优越的,却不被人所接受,像大奔那样似的,真让人不高兴。别人不接受孙志新还好受点,可自己最亲的鲁玛也不接受,也拿这种人种当怪物看,他就是老大个不爽! 看着泰格的背影,孙志新总觉得他像在逃似的回避这个问题,于是又冲他竖起中指:“泰格,你这头蠢驴!晚上不许来我的帐蓬,老子今天跟纳鲁一起睡!” 泰格的背影顿了顿,脚步走得更疾,背向孙志新的脸终于露出个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的表情。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晚上闲来无事终于把《梅林》的第四季看完了。第五季据说要等到明年秋天……到时候只怕梅林和亚瑟都老了…… 话说这剧集,真是越看越腐,其中第四季的十一集,还是十二集来着,亚瑟光着大腿(按剧情应该是露出屁屁的)在梅林面前乱晃,而梅林正在给他的皮带钻孔。两人的那个互动,真是……啧啧! 于是我身边的一个女性朋友就道:“亚瑟的屁股真白!” 俺大囧:“你的注意集中点都在哪里?” 友人不悦:“他都露出来了,还不让人看?赶紧的,录下来,我要回放着看!” 我想了想,倒也是,一般大街上看见美女的大白腿,或是胸前春光四溢啥的,我也看得很来劲。正所谓不看白不看嘛…… 正想着这个,女友又问:“那你的注意焦点在哪里?” 我心思正在开岔,随口就答:“梅林的无敌齐眉刘海,看上去很可爱。就是瘦了点,没几两肉的模样。亚瑟嘛,白倒是白,就是肌肉太多,像拨光毛的鸡胸脯,倒胃口……” 女友于是喷笑:“爷,你腐啦!” “纳尼?!” 暴惊!赶紧揽镜自照,木发现脸带春色才后怕的放下镜子。NND!这剧集太影响人了,一看到梅林和亚瑟在一起我就联想到**情节。恐怖……明天秋天出了新集爷也不看了,去看野战排去! 155、在不毛之地开源 晚上孙志新当真跑去跟纳鲁睡,把这问题也问过纳鲁一遍。纳鲁当时的状态当好处于激情过后,孙志新在泰格那里碰壁的气全撒他身上了,折腾得纳鲁一把老骨头跟快散架了似的瘫在原地不想动。 孙志新还是不依,一只手在纳鲁全身上下折腾,问道:“纳鲁,你说到底有没有兽人啊?”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3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就是你先头说的那种会变形成野兽的人类?” “对。” “没有。我没见过。只是听说过远方有部族的图腾是狼。” “怎么会没有呢?”孙志新大急:“不信你去看那个图画,明明画得有。如果没有的话,不会有人画这样的图出来。” “小新,别折腾我了。你弄得全身都疼,乖乖的,快睡,明天你高兴怎么样我都陪你。” “纳鲁……” “嘶!别碰哪里。你又不是不知道你一点不比我小,疼。” “我给你揉揉。” “……你还是别揉了。一会儿你一起兴,我又要倒霉。”微带着气怒和甜密夹杂的神情伸手在孙志新腿间弹了一下,纳鲁又道:“折腾人得很,乖,睡了,明天还要干活。说好,下回我上,你下。” “纳鲁……” “行了,行了,这世人有狼人,我信,好不好?” 听听这敷衍的口气,孙志新彻底无语,任由纳鲁把自己翻过来用小腹贴上自己的小腹,亲热的搂抱在一起。 感觉到纳鲁用腹部摩挲自己的动作由缓慢而停下,呼吸变得悠长平静,孙志新在火光里睁着眼一时半会的就是睡不着——想要让大奔的存在合理化出现,还真不容易…… 转念又想,就大奔这情形就算是放到开明的现代只怕也难,何况见识不够广博的史前人类?人类对于未知的东西有一种本能的惧怕心里,阻挠了他们对新事物的接受过程。罢了,慢慢来吧,罗马城也不是一天就能修出来的。 转头看看纳鲁熟睡的成熟英武俊脸,睡梦中也带着一丝疲倦的神色,可见近段时间真的累得不轻。可他还是肯百般将就自己任自己折腾,孙志新整个心里就甜密得很。 “还是你比泰格那个王八蛋更好。让他睡下面他就别别扭扭搞得我跟在奸.尸一样,德性!”伸嘴在纳鲁唇边印了一记,这才老老实实的搂着纳鲁睡着。 接下来的日子孙志新继续当辛勤的搬运工搬食物,整个偷盗行为除了齐格力,所有人依然被蒙在鼓里。日子也还是那样,平淡而宁静,几乎都不太容易感觉出变化与流逝来。要不是部族妇女们织出来的亚麻布越来越多,都有了剩余的部份让她们热烈的在讨论着如何用来和其它的部族交换,孙志新简直感觉时间是静止的。 狼群的冻伤受到了治疗在良好的愈合,大奔的语言能力因为有了人可以与他交流也在飞快的恢复,和孙志新聊天时差不多已经不断句结巴了。迪塞尔其实很聪明,理解能力能与泰格比美,一段时间后连手语都学会了一部份,可以和哈里斯简单交流。 整体来说,日子是悠闲的,生活是快活的——可部族里存放的食物却在被飞快的吃掉,连孙志新自己去搬食物的时候都觉得头皮发麻——那食物山已经明显的被他挖出一个坑,傻子都能看出不对劲来。幸好还有齐格力大哥给他抱揽着,不然早就东窗事发。 纵然这样,齐格力每次见了他皆是苦笑不已。这厮要真是嘴馋自己偷吃倒还罢了,可他养的是一群狼!只出不进不说,还是满打满实的二十头狼,哦,不对,大奔现在是人形,食量大大减少。加上哈里斯,算十九头半吧。它们在那里一通猛吃,就算是再大的一座食物山也伤不起啊…… 就在孙志新瞪着自己挖出来的坑目瞪口呆的时候,齐格力悄悄从他背后俺过来,压低声音道:“孙志新,这样挖不是办法啊……” 那是,照这样挖下去,别说狼群,自己这边的部族食物消耗首先就会出大问题。目前看来虽然还是不少,可谁知道这个冬天到底有多长?这可是小冰河时期,情况足够坏的话它的持续时间可以用年为单位来计算,再这样坐吃山空下去就只有一个结果,惨! 孙志新一脸戚戚然,应道:“是啊……不想办法寻找食物来源真的是不行了。纳鲁和泰格那边怎么样?” “他们还没有发现你在偷拿食物养狼这件事。” “能不能不提这件事?一提我就头疼……我不是问这个……我是问他们的打猎一事怎么样?” 齐格力道:“有收获,不过不是很好。你应该知道,天气总是一会儿晴一会落暴风雪,严重影响猎人们的捕猎活动。近段时间天气的反复变化更加频繁,常常早上还天晴着中午就开始落暴风雪,出去打猎的猎人们只好提前回来。再加上冬天外出的野兽减少,收获非常不理想。幸好今年不比往年,有着良好的御寒装备保护族人,若是往年遇上这样的情况,肯定会冻死回不来,那才叫糟糕。” “我明白了,打猎活动总是会被中途打断,所以收获并不好。加之外面野兽的数量问题,收获就更少。” 齐格力应了声是,又道:“这几天倒是好一些,当初危急的时候沿路扔下的食物找回了一些,不过还是差很多,和原来的数量对不上号。而且如果这样的坏天气持续下去,通过打猎的方法获得食物肯定不行,你还要想想其它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烦恼的皱着眉,独臂大侠一脸为难状:“这个洞穴好是好,为我们提供了寒冬避难的地方。可麻烦的就是这里什么都不生,野兽也不长,麻烦。难不成到最后要我们去吃蝙蝠?” “蝙蝠倒也能吃。味道还不坏……”孙志新头大的道:“干脆叫族里的小孩闲得没事的时候就去捉蝙蝠,它再小也是肉。弄干净了腌一腌,炸一炸,能吃。” 齐格力一脸的黑线,不是吧?还当真要吃蝙蝠?他对那个扑腾腾飞来飞去的瞎眼小东西就是无爱,若不然当初也不会花那么大的力气驱赶它们,整个行为里其实包含着严重的个人敌对情绪。一想到要吃丑陋的这些家伙,他心里就嗝应得很。 当下强自按捺着恶心问:“除了它们,当真就一点都没有别的东西可以吃?”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3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应该有的——”突地心中一动,要说起对这个洞穴的熟悉,最熟未过于在这里生活了不短时间的大奔。就算他不知道洞穴里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吃,至少路熟,先去问问他,研究其中的可能后寻一条路径探索,总不可能一点收获都没有吧?反正现在大家是阴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对,就这么办! 当下对齐格力道:“我去找人问问,看看能不能想到办法。” 说罢,一溜烟跑了。 齐格力楞在原地呆了半天,问人?找谁问?大家都是初到贵地,谁还能对这洞穴更熟悉?他却不知道孙志新问的不是人,而是一头在这里生活了好一阵的狼。 兴冲冲的奔到迪塞尔那里,发现孙小鲁也在,正在跟银星闹到一处,翻翻滚滚的追遂着满场乱咬乱啃。银星的冻伤好了大半,小步奔跑已经不是问题,正追着撒欢的孙小鲁瞅准了它的尾巴一通咬。 见到孙志新过来,银星撇下孙小鲁直奔过来讨好乞食,待得发现今天孙志新空手过来时才悻悻的打了个响鼻以后怏怏不乐的在孙志新腿边趴下。孙小鲁奔回来咬住银星的后腿拉扯它,它也不理会。 “小新,来了。”迪塞尔和哈里斯肩并肩的相携出来,两个人走在一起时一个又酷又帅,一个俊美无双,倒是相映成趣。 哈里斯冲孙志新打手势,询问自己的父亲。孙志新简单的说了一下哈瓦那的近况,心里有些想抽哈里斯的感觉,总觉得这死孩子自己知道自己没死就有了一种大家都知道他没死的缺心眼想法。还有点那种有了媳妇儿就忘了爹的不厚道味道…… 咦咦?为毛有这种想法? 狐疑的去看这两人,觉得就算是当人媳妇儿,好像也是哈里斯更像一点。迪塞尔太冷硬野性,当不像媳妇儿。 这都是在想什么?孙志新甩开脑里的奇思怪想,问迪塞尔:“大奔,你和你爷爷在这里生活了很长时间,理应该对这个洞很熟悉,对吧?” 迪塞尔点点头,道:“是比较熟。大的通道我和爷爷都探查过,小的通路和支路岔……岔……路我小的时候去玩过,记得一些,大多数不记得。” 孙志新心里一喜,别的不说,一个比较靠谱的向导已经有了。又问:“洞里能不能找到吃的?” 迪塞尔不假思索的道:“不能。水源我倒是知道好几个地方都有。” “真的一点都没有?”孙志新大失所望。 迪塞尔仔细想了想,道:“最困难的时候我们吃过蝙蝠,它的味道……不……不太好。可以用它们当食物倒是真的,吃得多的话,能吃……吃饱。” 孙志新嘟咙道:“那是你们不会弄,它丑是丑了点儿,也是肉啊……人家白毛女一吃它就吃了好多年。” 这话说得,好像白毛女喜儿很喜欢吃蝙蝠似的……可以选择的话,她想吃那个吗? 迪塞尔被孙志新的话雷得酷脸抽搐,都没兴趣去问白毛女是谁,又道:“我记得爷爷曾经下到最底下的地下河边上去捕过鱼,虽然我也不喜欢那个味道,不过可比蝙蝠的味道要好得多。哦,狼里面有几只特别喜欢吃鱼,像银星就是。” 听到有人提到自己的名字,银星抬头看了人一眼,发现是自家变成了两脚怪的头领而不是那个食物多多的孙志新,就又蔫头搭耳的趴下了。 孙志新却是大喜:“有鱼?!” “有。听爷爷说起来,还不少。” 理应该不少,不然以大奔爷爷那个时代的拙劣捕鱼手段,数量太少的话将会很难捕足到它们。 “那地方能下去吗?”孙志新追问道。 “能,不过不太好走。我知道一条路,爷爷带我走过,人形态能攀爬下去,狼的样子就下去不了。” “太好了!”孙志新喜出望外:“来,给我说说怎么去到那里。他姥姥的,爷去找吃的!不仅要把部族吃空的份量补上,还要养活你们这群四只脚的家伙。”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跟我妈在电话里聊天,我妈问我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没回家,对她哪里不满意。 于是我老实的回答她:“我对你最不满意的地方就是你太感性了,看《蓝色生死恋》你哭;看《忠犬八公的故事》你哭;看《士兵突击》你居然也哭?!我就只看到枪炮和士兵。妈,别忘了你哈佛性向测试高达150分!网页都赞美你是真男人!” “我看《惊声尖笑》没哭……”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3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那是喜剧好不好!最可恨的是你看《忠犬八公的故事》哭就哭吧,稀里哗啦偏偏看了一遍又一遍,反反复复看个不停,你打算哭给谁看哪?林黛玉是体弱还心胸狭窄,你心宽体胖的哭的是哪般?” “不许提到胖这个字!” ……又聊了一通,挂掉电话后无语问苍天,我妈倒底是真男人还是真女人?不懂…… 156、在不毛之地开源 进一步仔细的询问大奔如何走到洞穴更深层的细节,孙志新丧气的发现大奔根本就说不清楚。 综合的概况,一是迪塞尔缺乏详细生动的词汇来描述当初他是怎么走到那里的,二是在这黑暗无光的地底世界里东西南北都分辩,如何指示方向?左左右右上上下下的晕说一气,孙志新听得都晕了,没有个参照物,哪是左哪里右哪又是上哪又是下?这不是跟绕着人玩一样嘛…… 跟据迪塞尔的描述,当初他爷爷也是在食和短缺的情况下漫无目的乱找,最后无意间找到了那个地方。而当时年纪还并不大的迪塞尔差不多就是跟在爷爷后头跌跌撞撞的乱走一气,所以要让他说请楚是怎么去的,完全不可能。 接照迪塞尔表达的内容加上孙志新自己的分析,离目的地最近的路径就是孙志新目前等人居住的那个大厅,从石桥那里直线下去会非常之近。也就是说,类似于悬崖断沟模样的所在,以及目前孙志新、纳鲁、泰格三人所居住的那个石台下方直通当年爷孙俩人到底的目的地。孙志新根据迪塞尔的描述判断出从下到下的直接距离大约是两千余米。即意味直接从石桥那里往下跳的话——以地球地表的重力加速度常数来计算,大约20余秒后你就可以粉身碎骨的火速到达底沟地下河的位置! 才20余秒,那可真够快的……直通地狱的单程高速列车啊…… 如果不怕粉身碎骨的有去无回的话,当真可以试试。 而事实上是,能试吗?所以孙志新翻出了老大的白眼,无视大奔难得开一次的玩笑,认真问用腿——两条腿,不是四条,走到那里要花多少时间。 答案是:迪塞尔说不知道,因为当时两爷孙是磕磕碰碰的走到那里的。一天,还是两天,三天?他记不太清楚。 “得……还不如不问。我自己找着去。”孙志表懒得再问大奔,一把拽住孙小鲁起身就走,心里觉得大奔这狼群头子看上去威武霸气,实际上真不靠谱,当真是求人还不如求已。 才走得几步,迪塞尔忙追上来问道:“我都不敢保证找得到,你自己去又怎么找得到?” 孙志新斜了斜眼,一脸鄙视的看着满脸不信的迪塞尔:“你不是找不到,是不方便陪我去找。要是能够方便的使唤你,我还用得着想别的办法?所以我就自己去。” “你怎么去?那么多的岔路和支路,一不小心就会迷路,有可能永远都找不到当初我和爷爷去过的地方。”迪塞尔大是惊奇。 “蠢!就靠它了。”孙志新举起手里的孙小鲁——小狼茫然的瞪着他,表情无辜得很。 “哈?不明白。”大奔的脸看上去和孙小鲁一样的纯洁无辜。 孙志新噗的一声笑了,道:“狗的嗅觉是人的四十倍以上,狼的则更灵敏。孙小鲁也有这个本事,它能嗅出来并记忆住的气味多得能让你吃惊。汗……你不用听懂这个。我只需要让孙小鲁追着你当年的味道往下找就行了,因为你曾经和你爷爷去过哪里,而洞穴里空气不易流通,你们两人接触的东西又不少,肯定留有许多气味信息。呃……你不用听明白这个,其实有你当然更方便一些,你肯定比孙小鲁强,别告诉我说你一个兽人的嗅觉还不如一头真正的狼,或者你连自己的味道或是你爷爷的味道都忘记了……” 迪塞尔听得一楞一楞的,狗啊狼啊嗅觉又是多少倍啥的他听不懂,孙志新打算利用孙小鲁依着自己当年留下的气味一路追踪过去的方法他倒是听明白了。心里不禁大为佩服,孙志新这人果然很厉害,这种古怪的法子他也想得到。 当即大赞:“是啊,我当年和爷爷一起也是寻着味道找回来的。我怎么就想没想起这回事呢?” 孙志新免不了得意的笑道:“所以我能当毕达拉察阿苏,你当不了,只能当狼头子。哈哈!” 哈里斯一脸憨笑,学着纳鲁以前做的模样冲孙志新竖起两只大姆指,模样萌人到暴。 “走了。”孙志新呵呵笑了两声,抱着孙小鲁往回奔。 “等等。” “还有啥?可别说你要跟着去,我没法跟人解释你的存在,还别说得牵扯出一群狼来。更可怕的是还得交待自己偷拿食物喂狼的事实……” “不是。”迪塞尔道:“狼语,你学得还不够多,我再教你一些。” “哦哦。这倒是。”孙志新又转了回来。 很快的,三人所呆的洞穴里就响起了狼嚎——各式各样的。声正腔圆实在是傲视群雄的自然是大奔发出的声音,时而古怪时而尖厉,更多的时候不是像发情的公狼求偶就是是母狼发春的,那肯定是孙志新了……狼语,这门新兴的‘外语’就算是孙志新,学起来都费劲。 哈里斯听得面目扭曲,受不了的使劲拉扯自己那头灿烂的金发。狼群则听得直是浑身抽搐,公狼奔走母狼逃避,全体皆口吐白沫……无奈,孙志新‘狼语’杀伤力实在太强,跟声波武器似的,人听了还好点,狼耳朵听了可真是要了狼命。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3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回去通知齐格力做出行探索准备时齐格力问孙志新:“你嗓子不是已经好了吗?怎么声音更听上去更沙哑了?还有孙小鲁是怎么回事?看上去这么蔫?” 可不正是,孙小鲁眼神涣散的瘫在孙志新胸前,比霜打了的茄子还更蔫。 孙志新笑得一脸古怪:“我是吼成这样的。至于我儿子嘛,是听成这样的。哇哈哈哈!” 齐格力大囧,吼?吼谁吼成了这样?他却不知道在另一个群狼聚居的洞穴里,包括哈里斯和大奔,十九匹雪原狼没哪个能逃脱孙志新的魔音穿脑般的荼毒,到现在也还蔫着呢。 孙志新哈哈大乐,请齐格力去通知哥本,阿尔法,塔里木,原班人马继续探索洞穴。 结果,塔里木没能来,纳鲁和泰格倒是不请自来的来了,还撵都撵不走,非要跟着孙志新一起去,美其名曰保护自家吉玛。孙志新觉得实际的情况是这两个家伙在洞里憋得太久了,也想跟着散散心,放松一下什么的。奥格和布库也想来,要求当然是被驳回。气得奥格甩华丽的背影给孙志新看,布库又伤伤心心的哭了一场,心里大恨自己长得太慢,不能迅速的成长为能担当一面的大人。 第二日,探索小队在两边族群的瞩目之下郑重开路。 比起第一次的出发探索,这一次阵容显得豪华多了,不仅队员提升为六名,更有两大族长强势加盟,且还有猎人部族和海风部族的智者共同举行出发前的赐福仪式 ——孙志新觉得他们不跳出来赐福还好,越赐越糟糕。因为在赐福的过程中两人都坚持认为自己的灵魂更接受先祖,更得先祖的眷顾,自己所会的方式更管用,为此不惜大打出手……干巴老头儿奥瑞克冲玛斯老太太吐口水,老太太则用自己新缝出来的兽皮靴扔他,用最恶毒的语言攻击他,整个场景怎一个乱字了得。还好孙志新机灵,在赐福仪式转变两位德高望重的智者不顾脸面互殴之前就果断的带着孙小鲁开溜。其余的也没一个是傻的,见孙志新跑了,一律追在后头跑得飞快。 欢送大会由此情势急转直下,变成两边族人观赏智者互殴的洞穴演武场…… 远离了族群使劲喊着类似于加油口号的欢笑闹腾后,一行六人举着火把在复杂得比蜘蛛网还蜘蛛网似的洞穴体系里穿行。上次的设备一样没缺的带上了,还多增加了类似于更结实的粗大亚麻绳索,手工编织的抛网和拖网这样的工具。同时出发的队员也远不似头一次那样身不遮体,只在腰间围着一个兽皮裙,而是穿上了真真正正的衣服。 考虑到洞穴温度虽然略低,但与当地的年平均接近,拿这个洞实穴来说,孙志新的手表给出的温度在二十三、四度左右,孙志新便让所有人都脱掉毛皮衣服,穿上轻便结实的亚麻衣服展开探索工作。以纳鲁等人的身体强悍程度,以前光着的时候就不觉得冷,现在有了麻衣更是不会,自己都没觉得凉来,更不要说他们,史前人类的体质可是非常的强悍。而亚麻衣服的好处就是吸汗,透气好,不易脏,且能一定程度的保护身体防止擦伤,目前条件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 前后看看,身边所有的人都不复当初的赤身裸.体的野人模样,而是穿着亚麻布衣在向更文明优越的生活方式靠拢,足以证明整个族群的生活质量有了不错的提升。孙志新的心里便是满足的,由此对此行的探索结果也充满了信心。 老实说,孙志新也想不到当年大奔和其爷爷是通过哪个路径下到的洞穴底层。他只能猜想大奔的爷爷也是沿着断崖边乱转,寻找着能突破下去的通路。于是就带着孙小鲁沿着断崖周转也是一通乱绕,总体的趋式是尽力向着更低的洞穴层前进,试图能找孙小鲁嗅到大奔以前留下的气息。 整个一通乱转就耗费了近两小时的时间。事实的结果证明孙志新对孙小鲁的能力值实在是高看了些,这狼儿子着实不太争气,孙小鲁简直是带着六人漫无目的瞎窜一气的奔得欢实得很,丝毫没有找着迪塞尔留下的气息。 眼尖的看到自己留下的标记已经第四次被路过,孙志新气怒的去揪孙小鲁的耳朵:“儿子,你到底行不行啊?你这鼻子是咋长的?叫你带路,倒成了你在带我们散步来着。你这鼻子连猪鼻子都不如……呃……事实上猪鼻子确实比你的鼻子更灵。” 纳鲁和泰格一听,顿时风中凌乱。两人还以为自家吉玛胸有成竹的能带领大家一路发现神奇,可事实的结果却是他自己也是在瞎走一气,用一条毫不靠谱的小狼带路。 “小新……”泰格正欲调侃他一番,却见孙志新屏息挥手,道:“等等。 便瞧见孙小鲁突在停下脚步,竖起两只还很稚嫩的毛耳朵四面八方的转动着凝神静听。 作者有话要说: 家人QQ签名豪语录: 以前就发现俺家亲人亲戚的QQ签名特雷人,今天无意间翻了一下,发现雷人的指数越发升级。 老妈 :连看五小时美剧,我都不带动一下! 老姐 :为了减肥美容皮肤,我改掉了许多恶习,就剩下三样改不了:熬夜、吃零食、睡懒觉…… 外甥 :学校的女同学都喜欢我! 大表弟:家庭卡拉OK已设定完毕,欢迎各方豪杰闪亮登场! 小表弟:听说酒后可以乱性,姐妹们,我已经喝高了……嗝儿! 大堂弟:婆娘,老子睡觉的时候请把娃儿抱远点…… 小堂弟:魔兽已满级,装备OK,欢迎来单挑群P。 大表妹:我希望睡觉的时候,左边是皮尔斯?布洛斯南,右边是裘德?劳。 小表妹:昨天聚餐我又没出钱,真好!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3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 …… …… 所以我的签名跟空白差不多,他们都说完了,我还说啥?雷死个人…… 157、在不毛之地开源 纳鲁脸色一凝:“它听到什么了?” 孙志新摆摆手,看到孙小鲁还在模样专注的全神凝听,侧头静听了好一会儿后正正的选了一个方向,毫不迟疑的向那边奔去。 “它到底听到什么了?”泰格也问。 还能是什么?十之**是塞迪尔在用自己的方式传讯给孙小鲁。看来他对孙小鲁的能力也不信任得很,正按照他原本说的那样也在展开搜索,现在正传讯给孙小鲁。狼耳跟狗耳一样能听到许多人类听不到的声音,像特殊的高频波段什么的,所以迪塞尔用隐蔽的方式发出的这个些特殊声音只能孙小鲁才能听得到。嗯,狼头子还不算笨,知道用这种方式才不会引起其它人的注意。 孙志新便笑笑:“多半是孙小鲁听到了流水的声音。水往低处流,到了最后会在更低的地方汇成地下湖或是地下河什么的,类似于我们用来取水的那个潭。有水声代表着有通路,孙小鲁听到的方向我们很有必要去探查一下。” “我怎么听不到?”泰格疑惑的道。 孙志新打了个哈哈,掩饰道:“你耳朵不够灵嘛,哪能跟孙小鲁比?它是头狼,你是个人。不过你变成兽人的话说不定就听见了。哈哈。” 泰格霍然噤声,不再揪着这个问题往下问,只身加快速度追着孙小鲁奔跑的方向奔去。 纳鲁叫道:“泰格,你慢一些,注意其它人。齐格力,火把跟上。哥本,你腿脚快,追上去。阿尔法,注意周围有没有什么危险。小新,你跟在我身后,不要乱跑。” 几句简短的吩咐倒显得纳鲁颇有大将之风,迅速将整个团队拢为一个整体不说,还根据个人的能力方方面面差不多都照顾到了。孙志新心里不禁对自家大鲁玛小有佩服,看来纳鲁虽然看似木讷憨厚,实际上能成为猎人们的团队指挥者确实有着他自己的过人之处,便是这份对团队的凝聚力和掌控力,自己就不如他。 同时心里也担心自家小鲁玛泰格的安全,不肯缩在纳鲁身后,自己掏出手电筒打亮追上去往前奔。 孙小鲁果然聪明,像上次那样奔奔停停,等待着身后的人追上不至于走失。直到奔至一个很隐蔽的岔路洞口时才停下,四处嗅了嗅之后在原地蹲坐下来,邀功似的望着孙志新。 孙志新举着手电筒四处查看了一下,先是看到了一团水渍。无论它出现的位置、形状,还有古怪的味道……汗,大奔不会用支起后腿撒尿这种原始的兽类做法给孙小鲁留标记吧?不过转念想想他当了N年的狼,一身的野兽习性,又一次扭头去看水渍的大小形状,其真实的成因……很雷人。 心里觉得应该还会有其它的东西,又拿手电筒到处照,片刻后果然看到一块岩石上画有画像:一只狼不像狼,人不像人的生物。瞧见它孙志新就知道图案肯定是迪塞尔所留,见孙小鲁这个笨蛋找不到这里才发音把孙小鲁引来,又用这个标记告诉孙志新自己寻找的结果。 真丑……大奔的画功比起大奔的爷爷差了个十万八千里,若不是以前见过类似的,压根认不出是啥来。还有那团水渍,多半是为了强化孙小鲁对自己气味的记忆而留,这个行为聪明是聪明,可是……真的是赤果果的禽兽行为啊……下次谁在说大奔是十足的人模人形,孙志新打算用鞋底子抽他! 孙志新熄掉手电筒,他知道纳鲁和泰格都有夜视能力,更容易发现一些不显眼的迹像,看到这个就糟糕了,它的来历实不不好解释。便在黑暗里不声不响的避着众人的视线把图案擦掉,重新绘上自己的标记。 “是这里了!”孙志新叫道。 泰格寻到那个隐蔽的岔洞口探头往里看着,问道:“你确定?” 孙志新自信满满的道:“我信我儿子的本事!” 以孙小鲁带着众人绕了两个小时的表现,还能信?众人皆是无语,但已经走到这里了还能怎么样?接着走下去罢,大不了一无所获。 于是六人一起鱼贯入洞,孙小鲁领头,纳鲁压尾,继续一路探索下去。 这一次带路孙小鲁就显得方向感明确多了,不再带着六人绕圈子,而是一路嗅探着步步引领向更深的地方。小家伙一路走一路嗅,撅起屁股俯着头,脑袋像排雷工兵手里的探测器一样在身前做小幅度的扇形移动,小模样看上去很周正也很恶搞,像是幼年版的警犬一样逗趣。 有时候它确实也会小幅的绕圈子,然后再回到正确的道路上。孙志新分析其中的原因是当年迪塞尔爷俩也在这里绕过冤枉路,孙小鲁寻着气味找过来,又寻着气味找到两人继续下去的通路。 史前人类不习惯抱怨,孙小鲁走错路时也没有人多话,倒是它一路四处乱嗅带领着众人一直深入的行为被越来越认同。因为洞穴里的通路崎岖交错,走起来并不顺当,钻、攀、爬、滑行、跨越、跳跃多种行为都用到了,如果没有小狼的带路,六人里没有谁会认为假如没有它的话,自己可以前进到这里。有时候前面看来明明没有通路,可孙小鲁总是可以在一通嗅闻之后找到一个可供人钻进去的洞穴口子;或是前面明明是一堵石壁,孙小鲁就是站在下面一通狂叫,待得孙志新抱着它爬上去以后,后面赫然又是另一番天地;又或是眼前出现一条深不见底的深沟,天堑似的拦在前方,孙小鲁照样可以通过嗅探的方式绕过它,硬是开辟出另一条路来。 随着越是继续往里走,孙小鲁表现出来的带路本事越发让人惊诧,无中生有的找出路来的行为谁也佩服。哥本不由得大是眼红,道:“还说让我带路来着,风光全让孙小鲁抢去了。为啥我就不能发现这么一头雪原幼狼?真他妈让人妒忌……”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3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阿尔法在他前面失笑,倒回手肘去捅他,笑道:“赶快作好标记,你不希望回来的时候还依靠孙小鲁闻回来吧?那也太没面子。不过孙小鲁真是厉害,我半点察觉不到任何危险,只隐约感觉到前面更深的地方有什么东西。我有这样的感觉,说明小家伙确实是找着了一路通向更深的地方的通路。” “是什么东西?”齐格力问。 “不清楚,只感觉得出来好像不小。” 孙志新大约能知道那就是迪塞尔所说的目的地,嘴里笑道:“肯定是惊喜,哥本,走快些!敢心眼乱动打我儿子的主意——阉了你!” 哥本嘟咙着,心不甘情不愿,但却是认真的做着标记的活,又非常眼红的瞧着孙小鲁,大有占来据为已有的意思。如此行为惹得阿尔法一直笑,毕达拉察阿苏的东西你也敢动心思?他两个鲁玛还都杵在那里呢,不想活了你? 泰格的性格向来多疑,不由得捅了捅纳鲁,道:“你觉不觉得咱家吉玛和孙小鲁都像有目地在往更深的地方走一样?要说没来过,不太像。” 纳鲁偏着头,想了想,道:“管他的。他还能害我们?自家吉玛那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一向古里古怪的。他身上的怪事还少么?就他所会的那些东西,哪一样不是神神秘秘又十足有用的?他说是惊喜,我就信。” “……这倒是。”泰格也想了想,别的人他不肯信,孙志新他还能不信?以前他从不信任任何一个人,现在却有两个人他深信不疑。一个是孙志新,另一个便是纳鲁。前者是他深爱的吉玛,是可以毫无保留的交心之人。后者又是情敌又是对手,更是一位可靠的家人兼朋友,相处的模式看似敌对,实则心心相惜,同样值得向他托付自己的信赖。当下懒得去深究,反正跟着走就是了。不就是不用戒备不用动心眼么?还省事些。 事实上这次的行程确实比上次省事,上次很多时候都有惊无险,这次排除地下洞穴的‘路’实在难走以外,无惊无险的一路走得都很顺当。火把的光芒虽然照得不远,但依然可以看清周边不远处的奇岩怪石,无论是色泽还是形状,有太多太多的石头超越了人类的想像,一路看过来真是收获颇丰,就算最后什么都没有找到也没有空走一趟的失望。 孙志新是看得最来劲的,他一向喜欢冒险探秘,这种未被人开发过的洞穴奇景正合他的口胃,一路行来时眼睛都空不下来,只恨自己为了行事低调而不敢带上来历解释不清楚的数码相机,好把这里一切景色全都拍下来。 一路上除了怪石奇景,偶然也会发现大奔和他爷爷留下的能证明来过的痕迹,类似于雕琢过的石器,零星半点遗弃物,或是点火堆留下的灰烬,如此就更证明孙小鲁带领的方向正确无误。 由于孙志新带着孙小鲁奔在前头寻路,肯定会首先发些这些痕迹。为了避免麻烦的解释,孙志新发现了它们后就一律不动声色的掩盖掉,然后再继续前进。 只是整个通往目的地的通路远比孙志新想像更远更长,复杂的洞穴地形更是让前行的时候体力消耗加剧。一路走过来也没有谁认真去记忆过走过了多长的道路,待得众人都走累了,孙志新看了看表才知道时间差不多过去十几个小时,无论从体力的消耗还是疲劳程度来说都应该停下来休息。 六人寻了个地方,原地进食休息。在盘算过食物、水的消耗量后,纳鲁提议不如在这里睡一觉,醒来后接着出发。反正在这黑漆漆的洞里也没有个白天黑夜的区别,六人小心的由齐格力用孙志新上一次探索时教授过的办法保留火种,其余人倒下就睡。 身边有旁人在,纳鲁和泰格倒不至少抱着自家吉玛要干点什么。阿尔法和齐格力都凑过来挨着孙志新睡下,在火光逼退得并不远的黑暗里交谈聊天。 往是越下走,洞穴里的景色显得更奇异了。不知道它们以前淹没在黑暗里是什么模样,现在先是有了火把的照耀,后又有六人生起的火堆映射,奇形怪状的洞顶看上去竟然是星星点点的反射着各色的荧光,一眼看上去的就像仰望星空似的。或者说比那还要美一些,因为星星看起来都是一个颜色,这里的‘星空’却是五颜六色的,有一种奇幻的美景。垂得更低矮一些的悬石在火光里明明暗暗,忽隐忽见,像神话传说里的怪兽,无论哪一块都可以让人展开丰富的想像,神秘莫测又充满趣味。 纳鲁和泰格并肩睡在黑暗里,起先睁着眼十足兴趣的仰望四顾。后面听着哥本打呼噜,听阿尔法、齐格力、孙志新三人聊天,配着周围偶尔听到的水滴滴落声,孙小鲁安静的鼻息,出奇的觉得安静平和,渐渐的便安静睡去。 另三人还在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在火光的映射下,阿尔法打着呵欠道:“近了,我觉得前面有什么东西的地方离这里已经不远。” “直线走过去不远,可这么绕来绕去的就难说到底有多远。”孙志新道。心里再一次羡慕阿尔法这古怪的能力,它好像是以发散的方式透出去的,岩石并不能起到什么阻碍作用。 齐格力问:“有危险吗?” “没有。”阿尔法出神的放出的自己的感应,又道:“感觉有点怪,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像是地下底不是实心的,倒像是空的一般。而且它很大……非常之大,因为我感觉不了它具体有多大。” “哈?”齐格力听得茫然,就算是孙志新也从阿尔法的描述里听不出具体形像的东西。 反正迟早会走到地头,现在去猜目的地会有什么还不如等待那个惊喜的到来。孙志新将孙小鲁挟在腋下,团才毛绒绒的一小团抱住,伸手抓了一把碎石尘土握在手心里捏着,感觉它们比十几个小时前那些更湿润的手感,也道:“嗯,快到了。” 三人又聊了一阵后,沉沉睡去。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翻看外甥圣诞节得到的礼物,其中就有一盒巧克力。打完,发现里面的巧克力全是手工自制,形状奇怪之极。左看右看之下,发现其中一根无论怎么看都特像小**。 心里觉得不会有人把巧克力做成这个形状送人吧?这里也太恶搞了。 遂举起它问道:“嘿,我说,好外甥,这东西是啥?” 外甥在玩穿越火线,回头看了一眼,冒了句英文:“Penis。” 哈?啥米东东? 对这个单词不熟,赶紧去度娘。 一查之下,不由得惊悚。 Penis的意思是阴.茎。果然有人送小**造形的巧克力哇……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4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谁送的?这么牛B……” “想不大起来了,好像是个女同学。” 还女同学……挠墙!现在的小孩啊……哪像我们当小孩那会儿,又单纯又天真,巧克力最恶搞的造形顶多是一砣屎上面趴俩苍蝇,现在连Penis都出来了,可怕…… 下次是啥更可怕的? 一整盒像竹笋或是树林一样郁郁葱葱立着的Penis? 最恶心的是我外甥还道:“我不喜欢吃巧克力,太甜。舅舅你吃吧。” 貌似我就喜欢吃甜食似的…… 而且这东西…… 又看了一眼那形状,让我吃它?得!老子先去卫生间吐个先! 158、惊 睡醒过后继续开路,在走了近四小时以后不仅是孙志新有感觉,其它人也有这种感觉:好像脚下的路越走越是松软,空气里的感觉越来越潮湿,一路走下去的时候竟有一种漫步在云端的感觉。 六人皆是举着火把,孙志新为了节约手电筒的电量,也是左手手持火把,右手拿着丛林野战刀,见哪里合适显眼就在哪里刻下标记。老长的时间呆在洞穴里见不到阳光,太阳能电池板成了无用之物,手电筒的电用一点就少一点,当然得省着用。以孙志新那板电阳能电池板的效果而言,用火把照它也不是不行,就是极慢。但为了保护电池——话说就这么一块,没有可换的,干脆免了。 绕过了太多的崎岖遂道和小径,钻过了太多的洞穴通道后,洞穴里的景色就算再奇丽再神秘不可思议,六人也感觉到了麻木。一路看来看去全是这样,全体人民统统的审美疲劳,就是孙志新都没有了东张西望到处看的兴趣,只巴不得孙小鲁的动作再快一点,早点找到目的地。 四十分钟以前,孙小鲁将一行人带进了一条漫长的通路。整条通路像羊肠一般,曲折、窄小、还漫长无边,宽的地方能容一人通过,窄的地方像纳鲁或是泰格这样的大个子必须像灌香肠一样才能勉强挤过去。唯一的好处便是走至目前它也没有个岔路什么的,像是一根肠子通到底,只需沿着它一路走下去就行。 “它到底通向哪里?”哥本问道,用手使劲探长火把想照得更远一些,结果却是徒劳。不过倒是意外的发现整个洞壁非常之光滑,除了布满许多径向的擦痕以外,它和其它众人钻过的洞穴相比,简直太光滑了些。 孙志新也很想知道这个鬼里鬼气的通路形成的原因。按五人的步行速度来算,以每小时六公里判断,四十分钟走下来也有四公里多了。这是什么见鬼的通道?曲线距离四千多米,直线距离怕是也有二千多米了,还不把整匹山给钻穿了?且看那前方的一片漆黑,远远的高个头,还不知道要走多远,像这样的通路到底是怎么变出来的? 是不知名的地下穴居兽钻出来的通路,还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使然?一时间孙志新想不到别的,只对人类未知的力量充满了敬畏。和那些相比,人类真的什么都不是!就像是大奔,已经是超越了自己认知的存在,可他就是活生生的生活着的,所以天知道这地下还有什么更奇特的东西? 又走了近四十分钟,具体走了多长的距离孙志新都懒得去计较了,只觉得感觉到的空气好像越来越潮湿,气温不仅没有变得寒冷,反而略有回升。脚下的感觉也越来越软实,竟像是踩在沙地的那种感觉一样。 诡异! 正待说给其它人听自己的感觉,忽听具有夜视能力的泰格低声道:“没有洞壁的反光,好像是钻出来了。小心!” “钻出来了?啊呀!” 话声落处,就见走在最前面的哥本一个失足,唉呀惊叫一声,一路翻翻滚滚的直摔下去。 孙志新大惊,疾声叫道:“纳鲁,抓住他!” 还不待纳鲁出手,阿尔法已经疾扑上去抓向哥本的背心。结果他也一脚踩空,骨碌碌的像哥本一样一路滚了下去。 孙志新骇得魂飞天外,匆匆扑至洞口和纳鲁一起用身体堵住身后的泰格和齐格力,不让他们犯险,紧张的冲下面大喊:“你们怎么样?” 眼光里只见得两人脱手飞出的火把跟在两人身后也是一路往下滚,沿着一个非常长长的斜坡一样的事物一直滚到底才静止不动。 黑暗里看不清更多的东西,那两人像滚地葫芦一样不知道滚向了哪里。耳里只能听到哥本和阿尔法都在大声咳嗽,两人互相呼唤着寻找着对方,找着了后又寻着火光去找火把,捡起来冲上面摇晃。观察火把摇晃处的距离,离孙志新四人住足不前的地方竟然相距甚远,保守估计都有几百米,火把看起来像火柴棍一样的小。 “咳咳,呸呸呸!”哥本大声咳着,拼命向嘴外吐东西。 孙志新心急如焚,又不敢冒然下去让全体都陷入危险。一边纳鲁也抓紧了他,显然想法与他一样,只是嘴里大喊道:“哥本,阿尔法,你们两个受伤没有?” “没……有。我也没感觉到危险。”阿尔法应道,像哥本那样也在使劲往外吐东西,又道:“那坡软得很,一路滚下来都不没事,就是啃得满嘴都是泥沙。呃……不对,我好像扭到脚了……哥……哥本,扶我一把,嘶……疼!” 哥本扶住阿尔法,把火把交由他拿着,自己冲上面喊:“小心,出洞就会踩空,不过底下是个软和的斜坡,摔下来也没有事。当心别扭到脚就是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4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四人在上面都松了一口气,没人受伤就是好事,扭到脚啥的可以忽略。 泰格抢上一步,俯身用火把仔细的照着下面观察。 火把的威力实在是有限,黑漆漆的啥也瞧不清楚。孙志新扭亮自己的手电筒,这才看清洞口下面有一个宽敞的斜坡,像是由沙砾构成,与出洞口的落差足有四米,难怪冒失的哥本会一脚踩空摔下去。好在是个软和的沙坡,不然四米的落差就够哥本这个冒失鬼喝一壶的。 不过,地底的深处,哪来的沙砾? 虽然电筒光宠罩的距离不宽,可一眼看上去那沙坡及旁边的地方全像沙滩似的全是细密柔软的沙层。像这样的地貌出现在地底未免太古怪了些吧? 还来不及多想,泰格已经将手电筒从孙志新手里拿过,把自己身上那卷绳索解下来,一头让纳鲁和齐格力握着,自己利索的沿着它向下滑。 “泰格,当心!” “没事。”说话间泰格已经落了地,冲上面的三人招手:“很安全。” 齐格力探头看了看泰格的位置,把绳头交给纳鲁,自己干脆一跃而下。 “喂!别乱来!” 孙志新叫了一声,又见齐格力稳稳当当的落在泰格身边,像体操选手一样四平八稳的站着。 史前人类这体质,真是……让人无语得很。 为了保险起见,孙志新和纳鲁留在上面找了根石笋系上绳索,纳鲁稳协的沿着绳子攀下,孙志新却是性起学齐格力那样直接跃了下去。 一落地,脚下果然传来的是软实沙滩那样触感,脚落下去时能陷进去半个脚背,整个地形具有很好的缓冲作用,摔伤不了人。 孙志新俯身抓起一把沙尘,感觉握紧之时它们在指缝间流逝的感觉,只觉得比起空气的温度来它们显得要干燥得多,同时还有一种奇怪的温度,竟让人有一种置身迈阿密海边沙滩的错觉。 大约是孙小鲁也没有见过样的地方,正起劲的在沙坡上撒野,撤着欢儿变着法子在上面折腾,直搞得沙尘四起还乐不罢休的转圈圈玩。 “孙小鲁!走啦!”孙志新喊了一声。 声音落处,突然感觉有什么不对,下意识又放大声音再次喊了一声。 一嗓子喊完,孙志新便真正的感觉出不对了,顿时脸色大变。 “怎么啦?”纳鲁下意识紧张起来,招呼着身边的人围拢到一处,再次问道:“有什么问题?” “孙小鲁!”孙志新大喝一声后才对纳鲁道:“你听听,没有回音!” 泰格怔了怔,也开喉大喝:“杀!” 一声暴烈的杀戮之间喷出,却音止即声止,果然听不到半点回音。 然后齐格力和纳鲁也发音试验,众人皆证实这里确实没有回音。 没有回音?洞穴里发音大喝居然没有回音?! 孙志新面色古怪的低头看表,他手腕上的那只表一直工作得正常。从指针指示的时间来判断,现在的时间是正午十二点。假如身处洞穴外的话,由于日照的原因,周遭应该是一片明亮。而在这里黑漆漆的一团黑,火把的光芒都照不出五米以外,就只有两种可能,一、依然身在洞里的某种怪地方;二、通过洞穴走出了山洞,来到了类似于海边或是湖外的地方,只不过时间是晚上。 但腕表说明时间不是晚上,身体感觉不到凛冬的寒冷不说相反还很暖和,同时也看不到半点星光,远处近处高处一片漆黑,又说能说明大家还是在洞穴里。 还是在洞里—— 可是却没有回音……在洞穴里没有回音味着什么? 或者换个角度说,整个洞穴得多大,才能不让声波四面反射回荡形成回音? 回声的现象是常识,连纳鲁等史前人类都知道这个现象,在感觉不到半点回音后四人的面色都极为古怪吃惊,下意识在估计自己等人身处这个地底洞穴的庞大程度。 估计的结果令人毛骨悚然,吃惊到不太肯信自己身处某个庞大到可怕的洞穴,而是宁可认为自己站在夜空之下。 哥本和阿尔法还站在下面的远方冲这边摇火把,喊道:“你们在上面哈哈呀呀的吼什么?下来啊!”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4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这一嗓子又彻底的证实的没有回音这个事实。 齐格力迷惹的转头去看反复看表的孙志新,问道:“你真的可以肯定现在洞外是白天?我们是不是钻穿了山洞走到外面了?” 孙志新摇头苦笑:“不可能,外面是凛冬天气,你和塔里木守在洞口的时间最多,外头冷成什么模样你比我要清楚得多。这里暖和得像春天,所以我可肯定我们还在洞穴里……呃……我本来很肯定,但现在遇到这样的情形……老实说,我不敢肯定了。” 泰格豪气的一挥臂:“怕什么?跟我来!” 高举着火把,大步流星的往下走,动作气势——果真像海盗头子,流氓得很。 孙志新三人面面相觑,纳鲁叹了口气,道:“走吧,无论是什么,探一探才知道。” 齐格力谨慎的和纳鲁一起护着孙志新往下走,孙志新则回头招呼着孙小鲁:“儿子,别玩啦!跟上!走丢了爹抽你的屁股!” 孙小鲁应了一声,吐掉嘴里自己刚从沙里扒出来的东西,屁颠颠的跟上。那东西它已经卡吧卡吧的嚼咬了半天,最后才发现它硬得很不能吃,嚼着嘴里也感觉不到什么味道,心里老大个不爽。 它的小动作孙志新没有注意到,若是孙志新注意到了,会发现孙小鲁吐出来的东西赫然是一个圆润的半片贝壳! 作者有话要说: 单位新分配来一小男生,大约二十来岁,长得白白净净的,人很瘦小,眼睛也特小,门缝似的。但一笑起来就弯成两个豌豆角,看上去十分讨喜。由于他实在是太瘦了些,又像时下的年轻人那样喜欢穿紧身一些的衣裤,看上去就更瘦。于是单位女同事们就给他起了一个挺日系的名字:瘦君。 我听着挺有趣的,成天也瘦君瘦君的叫。 结果今天单位搞年终活动,听到那一群彪悍的娘子军在那里窃窃私语时我才知道,此瘦君非瘦君,乃是受君…… 娘子军们则自称为攻娘。这次我可没会错意,是攻娘,不是宫娘…… 更雷人的是进行到击鼓传花的时候,我正把一大砣卫生纸扎成的花往受君手里丢的,便听到攻娘大们呼:“受君,攻君的绣球抛过来了!” 天雷! 领导在一旁听得茫然:“共军不是和**是敌对关系的吗?” 攻娘们暴笑:“哪里,哪里,他们关系好得很~~” 爷大怒,暴喝回去:“你们这群百合给我闭嘴!” 攻娘们却是不甩我,更有甚者还有一大妈级攻娘拉过另一个大婶级攻娘在她脸上嘴了一下。未了还朝这边挑衅的扬起脸狂乐。 全体男同志集体石化! 我斜眼去看小受君,他大约是还没看到过这般鸡血的镜头,兴奋得脸都青紫了。 159、惊 2 下得坡来,孙志新举着电筒往回射。身后竟然是一片宛如断崖那样的石壁,左右不知道沿伸出去多远,下方连接一片古怪的沙滩,上方也看不出来有高远。也就是说,除了上方没有天空和听不到波涛滚滚以外,现在身处的环境像极了海边断崖下。一行人便是从断崖上唯一的那个缺口处钻出来,别的暂时还没有看到任何缺口或是通路。 站到崖前去细看,发现构成怪崖的结构并不是那么坚实。用手抠抠,使点劲的话能抠下一点来,像是某种沉积岩石的模样。 这见鬼的是什么地方?潘多拉星球地底的秘密? 以前看文章,确实有提到过地底可能有着庞大无比的空洞空间存在,但当时提出来的是时候也是理论层面的观点提出来的,没有发现过实际存在。孙志新现在却在想,大约是让自己一行人好运的碰上了。 不过,它里面难道不应该是充满了类似于硫磺气体那样的人类无法呼吸的气体么?为毛感觉这里的空气质量还无比的清新,就像大雨过后空气中充满了负离子一样? 着实诡异到暴! 身处如些离奇的场所,谨慎的选择理应该是打到回府,就算是胆大喜冒险的孙志新都有些踌躇不定该是去是留。只是人形雷达阿尔法一直都面色如常,而他那个古怪的感应能力又非常的精准,这才促使众人都同意继续探索下去。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4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然后试着背离断崖往外探索时孙志新发现自己又遇到了一个问题:缺少参照物,在这片广阔到可怕的空间里,要如何判断东南西北?更进一步说要如何方向难辩的情况下回归到钻出来的这个通路这里?若是在洞外嘛还有个太阳之类的恒星可以做参照,这里头乌漆嘛黑要怎么搞? 心里一动之下把丛林野战刀底部的指南针抠了出来,左右前后试着旋转方向看了看,丧气的发现果然不出自己所料,这里的地磁场是紊乱的,指南针不能正常的作用。还好这种紊乱的强度不是很大,没有影响到更像电子仪器的腕表,不然会更缺少判断的条件。 倒是齐格力精明,见上次指示方式的利器指南针不能用,便道:“不如还是用火把怎么样?虽然它的光芒照不远,可它在黑暗里是发亮的,从远处要到它很容易发现。到时候寻着火把亮光往回找就是了。” 孙志新心里一动,在没有障碍物的情况下,这个办法无异为一个好办法,以视线的距离为标准插火把建立发光路标。便问道:“咱们带的火把能燃多久?” 哥本想了想,用这一行人都学会了的时间表达法道:“我往上淋的是亚麻油,学你那样在棍子上开了油槽,缠的也是咱们生产的亚麻布废料,比以前的火把经燃多了。大概能燃上六个小时多一点儿。” “有多少支?” 纳鲁数了数自己和泰格背着的备用火把,道:“还有三十支。” 孙志新计算了一下:“扣除来回双程的时间,我们有三个小时可以用来探索。如果这里全是这样的平整沙地,加速的话步行速度能到七、八公里,三个小时能走出二十多里,估计能探出些什么来。” 心里知道阿尔法和齐格力做事都仔细谨慎,齐格力想的办法比较妥当,阿尔法又表示无危险,即意味着还可以继续在这个诡异的地下空间里探索。就道:“纳鲁,泰格,你们俩人跟我走一起,我来插火把做路标。” 纳鲁和泰格两人站过来,孙志新算了一下,按一步0.5米算,每3000米,也就是6000步插一支火把差不多。那玩意儿数量有限,得节约着用。3000米的距离话,只要是无障碍,理应该能看得见,再不行自己还有望远镜,理论上来说可以把火把的距离拉得更远,从而节约它们的使用数量。 做好了这些能保证正确安全回归的措施,一行人重新开路。 在这样不知名的地下空间里探索,本应该是极其有趣吸引人的。可无论是谁,包括穿越人士孙志新都没有遇到过这样古怪的情况,六人便全都打起了精神,放开眼和耳仔细注意周围的一切。只除了孙小鲁,从头到尾都兴奋得很。 孙志新留心在观察它,发现小家伙自打从斜坡上下来以后走了不多远就被丢失了对大奔气味的感觉。这小东西年纪太小,性子不定性,没准心里也不觉得找不到大奔的味道了有什么坏处,自在的边走边玩耍。虽然它还是习惯性的到处嗅,可表现出来的模样让孙志新有一种错觉,好像这小东西被太多的气味迷惑了,而不是单纯的丢失了大奔的气味这么简单。 古老的庞大洞穴,神秘的庞大洞穴,这里面到底有多少种气味才会让孙小鲁迷惑? 孙志新一边走着一边想着这个问题,又拿手电筒到处照。往上,黑漆漆的看不到顶,其高度之高让人毛骨悚然。往左右前后照射,电筒光极限光照距离内看到的东西除了沙滩还是沙滩,竟像大沙漠似的一眼望不到头!好在它确实如孙志新猜想的那样平整,无风吹得堆起来的沙丘啥的阻碍视线,回头也能看到沙里插着的燃烧的火把,那一星点红光给了众人不少的安全感觉。 整过路程上一直很安静,整个大环境就非常安静,除了自己一行人发出的声音,类似于吸头吸声、脚踩沙地的声音,孙小鲁时不时发出的不安份动静,其余的皆是寂静无声,大自然里常常听见的背景音什么都听不到。而人处于这样的环境里更是下意识的不想说话,把五感尽可能的展开,试图去捕捉与众不同的东西。 老实说,这种感觉非常之不好。有太多的现像说明这里的环境有悖常理,是一个极其特殊的存在。 又走了6000步,插下第二支火把。回头用望远镜望望,第一支路标火把依然遥遥可见的在出口那里稳定的燃烧着,给了人一点安的心感觉。第一支火把和第二支火把的连线构成了类似于指路箭头的作用,如此以两点一线判断直线方向继续走,才算是有了一个明确的方向。 在插下第三支火把后不久,仍是走在前方的哥本奇怪的咦了一声。 后面五人霍然止步,孙小鲁奔到前面去兴奋的一阵嗷嗷乱嚷。孙志新吃了一惊,担心孙小鲁有伤,下意识的就要冲去捉住它。人刚刚才动,胳膊又被纳鲁紧紧的捏住。 “出什么事了?”纳鲁谨慎的问。 泰格下意识戒备起来,从孙志新手里取过野战刀,凝神以备。 “这个感觉……像是水。”说着这话的时候哥本继续横移着走了几步,脚下传来的果然是哗啦作响的水声。 哥本迷惑的抬起脚,用火把照亮自己的兽皮靴,吃惊的道:“湿了!真是水!”又试着往前走了几步,大声叫道:“当真的,全是水!” 全是水?众人一阵呆楞。孙志新想的却是,不是地下河就是地底湖泊! 不对,地下河的可能排除了。那玩意儿有通口和地面相连,是流动着的,再慢也会发出细微水声。而面前这个大家不知不觉的就踩进去,半点预兆都没有,只有大型的地下湖泊才会这样静静的横亘前方。 好安静的一个湖,静静的躺在这里,就跟死水一般。就是不知道当年大奔和其爷爷发现的是不是这个,它会不会像他们所说的那样出产水产。 “不许乱动!”纳鲁道,点燃三支火把插在地上,一人又多分了一支举在手里才道:“齐格力,去看看。” “是。”齐格力应了一声,拿着火把奔上前去抓住不那么安份的哥本一起试着踩到水里往更深远一些的地方探索。阿尔法则站在原地,努力用手指顶着自己的太阳穴放开自己的能力去探查危险——如果情况不是这么诡异莫明的话,孙志新会觉得他的动作很像一休哥。 孙志新其实更想自己去,因为他在校的时候游泳就游得非常之错,第一名虽然没拿到过,第三名倒是常常拿。万一那水底的高底落差很大,也不至于被淹到。因为在这之前他好像没见到哪个部族勇士会游泳来着,万一齐格力或是哥本不会这个技能,那不是糟了?可身边纳鲁和泰格两人一手拽住了他一支胳膊,让孙志新想冲出去都不行。 “没事,应该……没有危险。”阿尔法的动作只持续了片刻便放下,道:“我感觉不到不对头的地方。不过……” “不过什么?”孙志新问道。 阿尔法犹豫了一下,接着道:“我感觉这个地方非常之大,大到无法想像。”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4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大到无法想像是什么意思?一百足球场还是一千个足球场那么大?是真的大到恐怖,还是史前人类的见识不够广博,被地下湖惊到了?转念又想,整如这里面全装的是水的话,这个地下湖的面积又得多大?难道夸张到跟鄱阳湖一样得按百平方公里来计算?这样见鬼的地方又是怎么形成的?未喷发就萎缩了的死火山,还是其它什么更古老发达的文明留下的遗迹?这样的地方简直能触动人展开无数的想像。 不过,吃惊是吃惊,但孙志新更关心另外其它的问题:它里面有没有鱼,是什么样的鱼,能不能吃。得吃饱不饿肚子才有条件去想像那些更加神秘莫测的东西,眼下最要紧的事是寻找食物来源养活两个部族和那一大群狼,其它的想法反而不那么重要。 当即让纳鲁和泰格把携带的网取下来以准备捕捞,自己试着打亮电筒沿着水面一路照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又感冒了…… 我有一件羽绒服,倒也不是加厚型,但就是穿不惯。不穿的时候,感觉有点冷;穿上吧,又热得不行。所以我总是穿穿脱脱反复干这件囧事,每年一穿这件羽绒服就必中招。 可我懒,对衣服也不怎么讲究,连着三年都穿这件衣服过冬。也连着三年冬天都会被流弹射中。 今天去诊所看医生,就是上次给人看包皮水肿的那一个,离我住的地方不远,给人的感觉还好像治百病似的…… 一进诊所,医生瞅下我一下就乐了:“唉呀?你又来了?欢迎,欢迎!” 老子一脸黑线,尼玛你一个开诊所的,又不是开宾馆的,你欢迎个毛啊?欢迎人人都生病来治?真是……幸好不是开殡仪馆的…… 医生又问:“你怎么感冒的?” 啥子医生哦……别人都问:你哪疼?哪儿不舒服?咳不咳,有没有流清鼻涕,发烧不? 心里老大个不爽,还是诚实回答:“脱衣服着了凉。” 医生顿时暧昧的笑了:“我说小伙子,办事的时候也要注意节制,小心被凉了背。实在不行开着空调嘛!” 我X! 被囧得直接反问:“你专治性病的?” 医生回得更快:“你有?” “没……” “哦,没关系,那个我也能治。话说,你哪里不舒服来着?” 惊悚……几欲拨脚就跑。 结果,最后屁股挨了一针,又开了几次口服药,红红白白花花绿绿的一小包有十几颗,看得人头皮发麻。 回家鼓起勇气吃了一句,这会写稿的时候感冒症状大好,那可怕的医生好像还真的挺厉害似的…… 突然觉得我们两个有得比,我是无良大叔,他是无良医生……就冲这无良两字,下次拎瓶酒找他干酒去!尼玛的干翻他! 呃……忘了一件事,祝大家新年快乐! 160、 喜 光线所及之处是一片浅碧绿的清澈湖水,湖面平静无波如同镜面那般安静悠然。乍眼看上去如同一块巨大无边的浅绿色琉璃一般沿着缓和的沙滩一直铺下去。湖水的能见度很高,手电筒的光芒直射透近水的水下浅滩,整体的视觉效果而言,倒真是像极了海边沙滩被水覆盖的样样。 浅滩的近处水下好像什么都没有长,等再远一些手电筒光似乎能照见水下好像生长着什么东西,类似于水草或是澡类的在水里摇晃。孙志新不禁有些迷惑,需要光合作用的水草或是澡类为什么生长在这里,这里不是一点光线都没有的?正思付间,又见水里的那里像水生植物一样的东西好似在手电筒的照射像是乏着荧光的样子。如此形态又超出了孙志新的认知,不知是否是这个星球上独一无二的产物。 此时踏入水里走了老半天的两个人也淋湿湿的摸索着上了岸,齐格力道:“全是水,水温很暖和,一点都不像上次探索时那现的那个水源那么凉。更深一点的地方不知道,我和哥本一路走下去的那一带非常平缓,走出去很长的一段水都才只淹到腰部。” 听这么一说,给人的感觉越发像浅底的海湾或是大型湖泊,沿岸一带都非常浅,深度变化缓和。 哥本则冲孙志新一举手,扬着手里的东西,道:“我踩到了这玩意儿,就把它从泥沙里掏了起来,你看是啥?能不能吃?” 孙志新定睛一看,顿时大惊,那赫然是一个巴掌大小的贝壳。看其形状,还是淡水里最常见的品种,俗称河蚌,又叫背角无齿蚌的家伙。穿越前的时空它曾广深的分布于亚洲、欧洲、北美和北非各大河、湖、溪、水塘、水库里,只要是静止水流或是水流缓慢的地方,都能在水底或是淤泥里找到它。而在这里,又看到它了!而且它个头似乎非常,无论光泽还是形状都要比以前看到的要好些。 “到底能不能吃啊?”哥本拿着它翻来翻去的琢磨,试图找到一个方法把这个看起来很囫囵的家伙破开。 “……能。”震惊过后孙志新慢吞吞的道:“做得好的话,味道还不错。可以脆嫩鲜香,也可以柔滑细腻,得看用什么手法和佐料了。” “噢!”哥本大喜,迅速返身回去走到更深的地方又在水里一通瞎摸,还真让他又摸到了几个,个头比头一个还大!最大的那只竟有纳鲁的大巴掌完全伸展开那么大。 泰格在海边长大,对水产比较感兴趣,兴致勃勃的拿起哥本抛上来的河蚌研究,问道:“跟海里的不一样啊,没海里的好看。它肚子里有海之魂石,嗯,就是你说的珍珠,有没有?” “有的。”孙志新心不在蔫的点头:“它也产珍珠,不过产珠能力不强。”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4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嘴里回着泰格的话,心里想的却是看到河蚌这个东西的联想。河蚌这种生物脆弱敏感,不会生长在水质不良的地方,一般来说,有河蚌的地方就能证明该地水域水质优良,微生物丰富。因为河蚌以有机质颗粒,轮虫、鞭毛虫、藻类、小的甲壳类等为食,它能长得这般大,肯定是不缺食物的。另外水质泛着碧绿,也是浮游微生物和水藻大量繁殖的佐证。 因此又引申出另一个推论:此地必定产鱼,而且数量和种类一定不会少!庞大的微生物库能做为食物链的底层推动整个食物链的形成,最终开成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的体系。 最后的结论是这个怪导的地下湖不仅产鱼,而且鱼的数量一定不少!也即意味着这里无论多古怪,表面上看上去多平静,实际上它极富生机,自有自己独特的生命力! 想到此处时,一路行来的种种惊已经变成了喜,孙志新大喜过望的叫道:“果然有鱼!泰格,下网。用上次送给海风部族的拖网,那种网最适合在这种浅缓的沙滩水域捕鱼!” 话声未落,已经发现身边的泰格不见了踪影,敢情是兴奋得已经踩到水里去捕鱼去了。 便听得泰格豪爽的声音大叫道:“看我的!纳鲁,打猎我不如你,捕鱼却是你不如我,要不要比比看?” 纳鲁笑道:“怕你么?比就比!” 脱掉孙志新为他制做的靴子绑腿仔细收捡好,正待挽起裤腿下水,忽地惊声叫了一声,扭头就奔回孙志新身边,用一种头皮发麻的声音道:“小新,那是……什么鬼东西?” 能把自家大鲁玛惊得怪叫的会是什么东西?湖里怪兽么?还是类似于尼斯湖水怪一样的东西? 孙志新赶紧跑过去看,一看之下,不禁大乐。 吓到纳鲁的东西是几条极其丑陋的虫子,正因为纳鲁在沙地上赤脚奔过将它们挤了出来。它们大约有七、八厘米长,模样初看之下有些像叫做爬爬虾或是撤尿虾的虾类。也是像那样腹背多节纲,但各节上都有一对足,样子又有些像蜈蚣了。它们的颜色呈因为沾着沙粒而呈黑灰黑灰的,头和尾看上去都差不多,身体与多对足蠕动着同时在火把的光里扭动时,简直跟冥界来的寄生虫一样的丑陋狰狞,着实怪诞丑恶可怕之极。 “什……什么东西这么丑?!”纳鲁惊道。 通过上次吃竹节虫的事就知道纳鲁虽然长得牛高马大,却特惧怕厌恶这类爬虫类或是软绵绵肥搭搭的东西,这是个人独有的恐惧反应,很难改变得了。 孙志新笑道:“别怕,这个我还当真认得。它们叫爬沙虫,是好东西哟!” 当真是好东西,爬沙虫在现代的卖价相当的昂贵,一条活的能卖到二至四元,制做成熟食以后能卖到六元以上,是一种风味非常独特的美食。 纳鲁毛骨悚然的看着孙志新大胆的拎起一条——那东西在孙志新的姆指和食指间扭来扭去,两边都是扁平的分不出头尾来,样子更加可怕,更加恶心。 猎人部族的族长大皱浓眉,脸离得远远的嫌恶的道:“别告诉我你打算吃这东西。” 孙志新得意的笑笑:“我还真打算吃它。别说到时候我没提醒你,这东西洗清以后掐头去尾,用鸟蛋的汁液裹一裹再拿来炸着吃,会美味得你连舌头都想吞下去!” 可不正是,爬沙虫是有名中华大岭蛾的幼虫,又号称安宁土人参,含多种高蛋白,氨基酸和多种药用成分,炸着吃出奇的鲜美。 “我就免了!”纳鲁巴不得孙志新拿着这东西离自己远些,光是这样看着他就全身起鸡皮疙瘩,还吃?拉倒吧!当即踩下水去和泰格一人拿着一只拖网的,在水里慢慢的拖动捕鱼。 孙志新发现了爬沙虫,不由得兴趣大起,把泰格放在地上的背蒌爬过来,借着火把的光芒就地掘爬沙虫。孙小鲁见得有趣也过来一通乱刨——动作就是犬科动物最常见的那种,前腿趴在沙地上,用后腿蹬土,搞得沙土飞扬。然后累了就换前足,迅速挖出一个不小的坑洞来。 这厮这样一通蛮干,爬沙虫没找着,自己倒是挺来劲,挖了一会儿又换地方再战。孙志新便跟在它后头,在孙小鲁扒松的沙土里寻找爬沙虫,片刻之后倒真的找到了不少。 看着背蒌里越来越多的爬沙虫,孙志新心里大是欢喜,一点也不觉得它们万头攒动的极具暗黑地狱风格般的可怕。这见鬼的地方爬沙虫的产量丰富得很,按这点儿时间自己找到的量来估计,仅这一项就能改善不少部族的食物存量。而且这东西非常有营养,治老人体虚小儿尿床什么的效果跟仙丹一样的灵验,简直是多吃多善。放到穿越以前的时空,得他妈六块大洋一条呢!而这里这么多,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齐格力和阿尔法对这样的东西也不惧,见孙志新在那里挖得来劲就知道是好东西,也学他的样子在沙地里挖掘,找到了就捉住扔到背蒌里。 哥本还在水里找河蚌,摸到一只就拿来和手里摸到的上一只进行比较。他扔上来的个头越来越大,到后头体型小的已经不满意,随手扔回水里,只拿大个头的扔上来。 泰格和纳鲁那边依然在拖动鱼网,仍是未报战果,但就这边而言已经让孙志新非常欢喜。早年大奔和其爷爷必定是不知道爬沙虫和河蚌能吃,转而只去想办法捕鱼。对孙志新来说,知道这两样发现已经叫人喜出望外。仅在沙滩上和湖水边缘就发现了这两样好东西,继续探查下去还能发现什么?这古怪空间里的地下洞,大得跟无边无际似的,其后的收获更值得叫人期待! 待河蚌已经堆积成了小山,哥本正在那里挑挑拣拣的往回扔小个头的,外加孙志新三人已经捕获满满的一背蒌子爬沙虫时,纳鲁和泰格的捕捞已近尾声。 “果真有鱼!”泰格欢声叫道,拖着拖网走回来。模样虽然因光线的原因看不清,但看他手里拖网拖绳被拖得笔直的模样就能推测得到收获不少。 纳鲁没吱声,也拖着拖网回来。虽然拖网捕鱼运气的影响力明显大于技术,但纳鲁的收获明显不如泰格好。 泰格把鱼从水里拖出来拖到孙志新面前,整整一兜,大约有十余斤的模样。纳鲁那边有三、四斤,加起来也是不少。 泰格哗啦一声将鱼倒在孙志新面前,道:“我没见过这样的鱼,跟海里的不一样,你看看能不能吃?” 作者有话要说:爬沙虫是四川西南部的特产,是一种喜欢在靠近河岸的沙滩里面生存的东西,攀枝花一带最多见。上次去我表妹家见到了,也尝了味道,觉得特稀奇,所以写到文里。请各位筒子自行忽略地域特产的分布性…… 那东西目前只有野生的,人工无法养殖。所以这个东西比较贵,上次见到有老人捕捉了用桶装来卖,高达可怕的三元钱一条。而做熟了出来卖,一般是六块钱到七块钱,价格又翻了一番。 嗯,文后附爬沙虫图,估计很多人都没见过。它丑是丑陋,实际上当真美味之极! 吃爬沙虫那天还闹个笑话,由于它的模样实在是狰狞丑陋,我们兄妹几个谁都没有勇气去吃,包括我土生土长攀枝花表妹也是一样。 我们三人皆是拿着一条炸好的爬沙虫伸在嘴里进进出出,就是没有勇气咬下去。旁边有金发碧眼的西洋肥婆子实在看不下去了,拿起自己的狠咬了一口,然后对我们竖起姆指:“Delicious!” 她说着美味的时候,我眼尖的看见有一条虫腿在她嘴边若隐若现…… 巨寒! 俺们三兄妹面面相觑,觉得总不能示弱于洋婆子吧? 便以奔赴战场的气势一人对着手里爬沙虫狠咬了一口,还没来得及嚼,就用一脸逼出来的阳光灿烂强笑: 我曰:“衣次喂哩喂哩好吃!(翻译)It’s very,very,ver<b>/ 文字首发无弹窗</b>!(好吃) !” 妹曰:“衣次喂哩喂哩可口!(翻译)It’s very,very,verykou!(可口)!” 姐曰:“衣次喂哩喂哩美味!(翻译)It’s very,very,very mei wei!(美味)!” 突地又双目圆睁,大叫了一声:“Shit!What fuck that’s taste?!” 最后一句话不用翻译吧? 如果硬要翻译,姐说的是:“操!这NND是什么味道?” 当时西洋妹巨惊,大约是浑然没料到会听到这么彪悍的…… 附图为证: 很可爱,是吧? 另祝: 新年快乐! 生化倒计时开始! 末日倒计时开始!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4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161、喜02 孙志新拾起一条鱼来正要扭亮电筒光细看,孙小鲁霍地扑上来,叼住一条谁与没看清模样的啊呜一声就吞了下去。末了还啧巴着嘴,意图进攻下一条。 孙志新好一阵风中凌乱,黑着脸对众人道:“多半是无毒能吃了。狼这种生物可不笨,对食物的分辩能力相当高,如果是不能吃的话,孙小鲁就不会这么……呃…… 生猛。另外,它能不能吃,二十分钟后就自然见分晓,假如有毒不能吃的话……不知道给孙小鲁洗胃还来不来得及……” 神神叨叨的一通自语其它人大多没听明白,仅知道二十分钟以后孙小鲁如果还活蹦乱跳的,那鱼就肯定能吃。 二十分钟的时候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孙小鲁这可怜的娃因为性急成了唯一的试验品,被众目睽睽的瞪着。 二十分钟过后,它依然鲜活得很,在孙志新手里一通乱扭,眼光恶狠狠的盯着那一堆鱼,仍是试图扑上去大嚼。记得迪塞尔说过有些狼非常喜欢吃鱼,看样子孙小鲁就是其中之一…… “看样子,多半是能吃了……”为了节电,手电筒也懒得扭开,孙志新让哥本放低火把,在鱼堆里检视着鱼的品种,专拿小的丢给孙小鲁去试。 有那么一刹那,孙志新觉得自己的良心大大滴的坏了,把自家亲儿子孙小鲁当试毒剂使。可不让它试,让谁试?谁让它又那么猴急,扑上去已经干掉了一条?假如人吃狼吃都有危险的话,最好和选择就是它。野生狼的生存能力远比人类强,解毒抗毒能力也更高,如果发现坏了事,救它多半来得及。而以人体的复杂程度和弱脆性,就不一定了。更何况别看孙小鲁年纪,那臭德性可是猴精猴精的,如果不能吃,它才不会傻到吞下肚去。所以不是孙志新这个亲爹不疼它,而是目前这六人一狼,就它最合适拿来试毒啊…… 到目前为止,纳鲁和泰格两人捕捞上来的鱼孙志新都还没来得及细看,小个头的全丢给孙小鲁试吃验毒。孙小鲁也来者不拒,见一条吞一条,线毫不带犹豫的。体型大点的它还嚼上两嚼,体型不够它嘴大的直接一口整个吞掉,让众人大是惊叹它胃口之好,跟塔里木那个傻大个儿似的强横。 直到孙志新再送一条鱼到孙小鲁面前,小狼摇头表示拒绝。 孙志新心里一惊,下意识问道:“这种不能吃?” 正待细看手里孙小鲁不吃的是哪一种时,孙小鲁仰天张开嘴巴——嗝儿!迎面一股子难闻的鱼腥味儿直扑过来,熏得孙志新直是恶心想吐。打完这个饱嗝以后孙小鲁又扑扑的吐了些鱼鳞出来。谁说它不精来着?这厮就是知道鱼鳞不好吃,现在才找到空闲吐出来。 干! 搞半天不是这鱼不能吃,而是它已经吃饱了……众人不禁全体黑线。这吃货……! 齐格力问道:“……这意思是,全部的鱼都能吃吧?” 孙志新无力的道:“多半是,反正孙小鲁吃了没事。这个古怪的地下湖是淡水湖,淡水湖的水产跟海水里的不一样,绝大部份无毒能吃,差别只在好吃与不好吃上。再说也没看到类似于河豚的东西。” “什么叫河豚?”哥本问。 “一种鱼,绝大多数产在海里,会回游到淡水里。极少的品种产自淡水,遇到惊吓时会把自己鼓起来像个球似的。鱼肉味道鲜美之极,但处理不当却是有剧毒,一般最好不要去吃它。” “河豚?会鼓起来的鱼?”泰格道:“我好像见过,那个确实有毒,不能吃。不过……”在自己捕捞起来的鱼里找着,又道:“没捕到这种。” 还是纳鲁与齐格力两人最谨慎,问道:“我们过来有多少时间了?” 孙志新看看表:“一个小时多一些,时间还很富足。不过目前收获已经不少,为了妥当起见,再捕一些鱼,大家就沿路回去休息,做好准备再探。” 众人都觉有理,各自拿了自己的工具下水去捕鱼。孙志新则拿着手电筒小范围的在沙滩上寻找,看能不能还有什么收获,可接下来除了仍是发现大量爬沙虫以为,别的没发现什么,整个沙滩上好像就压根不长植物似的。 如此又过了半个多小时,直到众人都有收获时带着收获返回出来的洞口那里去—— 一行六人顺利回到先头钻出来的那个洞口临时扎营休息。纳鲁用带来的柴火生了一堆火,众人围着的火堆吃干粮,喝水。 哥本咬着干硬的肉干,道:“真恨没带着陶锅,捕到食物还是只有吃这些个家伙。” 孙志新正在借着火光研究大家捕到的鱼,闻言笑道:“谁说只能吃这些干肉块的?今天捕到的东西就可以烤着吃。” “烤鱼?”哥本大是皱眉:“我可做不好这个。” “很简单,剖鱼洗净,用火烤熟抹上佐料就可以吃,关键于佐料要抹好。” 纳鲁怔了怔:“不要告诉你还带着调料来。” 孙志新大乐:“我还真的带了。” 泰格狐疑的看向孙志新,孙志新冲他咧嘴乐乐,就是不点破自己从大奔那里得知洞穴底部深处有鱼才提前带了这些。泰格看自家吉玛一脸得意状,料想这人不肯说在卖关子,也就不问了。 孙志新不仅带了佐料,连串鱼的竹支都提前准备得有,泰格见他拿出这些来时已经见怪不怪,熟练的拿过去将鱼窜起。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4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一边串鱼,一边道:“这些鱼长得真奇怪,样子我全没有见过。” 可不正是,起先没有细看,全在那里拣鱼喂孙小鲁试毒,这会在火光下观察这些鱼,还真的长得很奇特。 纵观大家捕到的鱼,品种大约有四、五种,其中数量最多的是一种小银鱼,它的样子孙志新还勉强认得。其它一些大一点的孙志新完全没见过,辨认不出来是什么品种,就只觉得其中一种像长鱼鳅,还有一种像鲖鲤科的某个分支。 小银鱼看上去和以前见到过的银鱼很像,也是小而剔透,通体洁白晶莹,线条纤柔圆嫩,带着透明的质感。不过和以前见到过的相比,这种产自眼前地下湖的银鱼体形更大,两只眼睛已经完全退化为盲点,但保留着嘴平牙利的特点,看样子好似也是一种集团型的掠食鱼。 如果是以前见到过的银鱼的退化品种,那就太好了。这种不仅银鱼肉质细嫩,味道鲜美,而且营养价值高,具有良好药理性质。不过估计就算不是,它也跟以前见到过的银鱼一样味美,没见孙小鲁专门挑着它吃么?小家伙机灵得很,知道挑好的东西下手。 其它的鱼虽然孙志新认不出来,但它们统统看起来肥美鲜嫩,样子就是比到了这个时空后看到的其它鱼种更肥硕些,而且全体都有洞穴里生存的无光线环境下鱼种的浅色透明体征,模样怪是怪,仔细多看两眼还挺好看的。同时它们全体眼睛退化,不是已经消失就是成为两个盲点,似乎不再具备眼睛的功能。观察它们鱼线,都特别的发达,种种特点全都符合黑暗洞穴鱼类的特征。 由此推论,这里以前不知道是什么模样,有可能是地面湖泊,也有可能本身就是火山喷发后的产物,但它现在就是一个完全封闭的巨型地下湖,形成了自己的生态结构。湖里的生物有可能是以前湖泊随地形下沉而来,也有可能是火山湖下沉而携带来的,孙志新估计前一种成因可能比较大,因为河蚌的存在用前一种原因更说得通些。 孙志表在心里本能的推断着这些,其它人倒是不管。哥本正在兴致勃勃的处理爬沙虫,大模大样的按先头听见的孙志新的说法把它掐头去层,扯到肚肠,用这些个大剌剌的动作来恶心自己的族长。 纳鲁还当真被他恶心到了,一脸恹恹的来到孙志新身边坐下,道:“我不想吃那种虫……太丑陋了!” 难得自家平时总是英气逼人的鲁玛用这种微带撒娇似的口气说话,孙志新放下手里研究了半天的鱼,笑道:“不吃就不吃,嘿!吃过生鱼片么?要不要我做给你吃?不一定非得吃烤鱼。” “好吃不?”纳鲁对生食倒是没抵触——话说,原始人有几个对生食有抵触来着?在孙志新到达以前,族里仍然有人因嫌生火麻烦而直接吃生食来着。 孙志新瞅了一眼小银鱼,别的不敢保证,这种鱼的生鱼片一定好吃。 当即掏出瑞士军力就地切生片。那鱼无鳞肉细,薄薄的一片鱼片剖下来,简直透明若无物,随风便风飘舞一般柔韧细腻。等得鱼片被摆放到临时的石盘子里,煞是晶莹好看,连口腹之欲不是那么重的齐格力都被吸引过来,笑道:“看上去真的美味,我都想吃了。” 吃这种东西,不必有多余的佐料,只蘸酱油就好。眼下没酱油,倒是有盐。用细盐沫抹上淡淡的一点,孙志新把它递给纳鲁,道:“尝尝。” 纳鲁试着吃一片,不禁眉毛一挑,喜道:“当真好吃!” 怎么个好吃法他这个史前人类形容不出来,孙志新自己试着吃了一片,淡淡的盐味过后便是鲜香柔滑,那肉质在嘴里就像是会化开一样,却偏偏自有一股子嚼劲。而且鱼肉无剌,不带腥味,咀嚼起来满嘴生香,倒真是个让人喜出望外的美味。 哥本在一旁流口水:“好吃?” 泰格也试了一片,道:“好吃,我从不知道生鱼切成这样的片可以这么好吃。” 孙志新笑道:“其实淡水鱼略带土腥味,海里的水不带这种味道,鱼肉肉质本身微带盐味,吃着会清爽鲜美一些。” 哥本大急:“孙志新,刀借我!” 刀才递给他,哥本急不可待就切上了。因为猴急,鱼片切得片不片条不条的。进嘴才嚼得几下,便惊喜大叫:“当真好吃!来,阿尔法,我喂你一片。” 孙志新看得失笑摇头,道:“鱼片好吃不好吃,刀法很重要。耐心些,尽量把它切薄一些,你会发现味道会更加美妙。” 哥本耐着性子试了试,果然发现味道更胜一筹,当即喜翻了天,也顾不得去收拾那些爬沙虫,兴趣十足的在那里切鱼片吃。 过得一阵之后烤鱼也烤好,由于洞穴鱼的独特口感,吃到嘴里里时肉质出奇的细嫩,而且鱼剌很少,实在是美味无方。只是先头众人尝过生鱼片之后这种冲击力就变得小了,凸显不出它原来的特色来。与它相比,爬沙虫倒是大受欢迎,那玩意儿模样虽然丑陋狰狞之极,可一但拿到火上去烤,片刻后便噼啪作响,一大股子浓香扑鼻,实在和它的模样相差甚远。除了纳鲁实在提不起勇气吃这东西,其它人尝过之后皆是大赞,公认这东西实在是好吃得很,又脆又香的极富肉感,口感一点都不像虫子。 晚饭过后众人连警戒都省了,倒头睡下以待休息后继续探索。 作者有话要说: 爬沙虫把大家吓到了? 其实……那个真的很好吃……香脆浓腻且肉香十足,还很回味。样子是可怖了一点,味道倒真的是极品。 这两天感冒继续加重,无良医生开的药也不见效了。去找无良医生理论,人说感冒都这样,以目前的科技条件来说,只能控制并不能治俞愈。它大约有七天的作用过程,吃药不吃药差别不多,仅看个人体质而已,吃药顶多能让自己好受些。结果去网上一查,果然是这样,人类的科技这么发达了,居然连感冒都治不了…… 于是就喷那个无良医生:“你个感冒都治不好,你当的是啥医生?” 医生说:“除了感冒,别的我都能治。不信你去染个梅毒到我这里来试试,三天包好!” 老子一听,大寒,看来以后除了来下棋聊天,这里还是别来了,这医生可怕得紧……我怕自己在他手里变成丧尸什么的……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4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162 喜 醒来之后继续探索,这一次加大了探索的半径,除了在用拖网捕鱼的时间发现有新的鱼种,其余没有更多的发现。 仔细盘算下来,连续两次的探索过后,仍是摸不到这个庞大地下湖的边际,特别是又在黑暗里摸索,简直就跟盲人摸象一般,只能见到只鳞片爪的实在收获很小。孙志新估计要想真正探明这个装有地下湖的庞大地下洞穴,除非有更高效的照明工具或是制造出船只划到湖里去,照目前这种办法实在是办不到。 此次探索的主要目地就是寻找新的食物来源,现在这个目地已经达到。就待众人决定放弃此次探索准备回居住地的时候,孙小鲁一身荧光的跑了回来。 那荧光的光亮赫然不低,远远的就瞧见一团亮光飞快的向这边奔过来,居然是孙小鲁。若不是它习惯性的冲孙志新嗷嗷乱嚷,还以为是什么洞穴里的小怪物。 孙志新见了全身荧光的孙小鲁不禁大惊:“儿子,你哪里搞的这一身?” 孙小鲁一路奔过孙志新,扑通一声直接跳水里去了。小东西在水里扑腾了好一阵才爬上岸来,神气活见的冲着众人浑身乱抖着甩去毛皮上的水滴。 又问孙小鲁身上的东西在哪里沾来的,小狼不会回答,还以为孙志新在与自己嬉戏,一直围绕着孙志新上窜下跳。 齐格力道:“我看那东西因为孙小鲁跑过来的时候一路都滴得有,不如我们沿路找过去?” 众人当即折头,向着孙小鲁奔来的来路找过去。 半小时以后,众人发现了一片巨大的蘑菇林。 巨大,是指它生长的范围巨大,个体也出奇的巨大。最大的一朵竟有半人来高,哥本在黑暗莽撞的撞上去才发现它。 撞之前它隐在黑暗里不易发现,撞上去撞破表皮以后就会流出一种胶液样的汁液来,一遇空气就发光,明艳艳的煞是好看。 瞪着这种蘑菇,孙志新彻底无语。他就没见过这样式的蘑菇,体型巨大,模样古怪,用火把照上去的时候看起来灰扑扑的不太起眼,可一但把它遇破流汁,那汁流就是能发出亮度不低的荧光。似乎它的汁液里含有什么特别的物质,一遇空气就能发生某种化学变化,从而发出荧光来。 哥本口水滴溚的盯着自己撞伤的那朵巨型灰蘑菇,问道:“能吃不?直是大啊……这么一朵够吃很久了!” 孙志新一脸惊异的看着眼前的发光蘑菇,道:“我要是你就不会轻易去尝试它。” “为什么?” 孙志新指着孙小鲁道:“你没见这小东西身上沾了蘑菇汁液后急不可待的跳到水里去洗?怎么见它用平时的习惯自己在身上乱舔来着?说明这东西多半不能吃。而且蘑菇这个东西有个惯例,越是美丽的,越是古怪的,就越是不能吃。” 哥本不禁大失所望:“这里的蘑菇这么多,长得这么巨大,却不能吃,真是可惜了。一点用处都没有……” 孙志新想了想,笑道:“也不全没用。” “拿来干嘛?” “可以当亮光使啊,没瞧见它还挺亮的么?哈哈。” 六人皆笑起来,回头望进蘑菇林,大约先头孙小鲁狠狠的在这里闹了一翻,不少的蘑菇都被它给弄伤,流出许多汁液。乍这么一眼望进去,只瞧见地上斑斑点点的全是荧光,都呈现一种亮丽的蓝绿荧光模样,染得一片蘑菇林幻彩无方,倒像是某种奇丽的魔幻景色一般。 泰格走过来倒过一支火把,在它的另一头缠上亚麻布,伸到一朵蘑菇的顶盖上一阵乱捅,把它沾满了蘑菇的汁液。待得亚麻布吸饱了这种奇特的蘑菇汁液后散发出来的荧光亮度竟然不比火把低多少。而且它还有火把没有的好处,那便是迎风不熄,还越晃越亮,竟是不错的火把替代产物。就是不知道它的亮度能坚持多久,不然在这黑暗的地底它倒是可以用来做为不错的光源。 泰格使劲摇着手里的火把,笑道:“我就拿着这个回去,正好可以看看它能亮多久。” “有趣!”哥本见得好玩,也有样学样的像泰格那样制做了两只荧光火把,一支自己拿着,一支递给了阿尔法。他拿着自己的那支,就像小孩得了什么新玩具一样,使劲的在手里摇晃试图挑战它的亮度极限。对这样具有小孩心性的哥本,众人皆是无语,好笑的看他在那里玩得来劲。 到得此时众人再无新发现,折道自原路返回。 此行的发现不可谓小,但同时也有很多的问题。整个地下湖泊食物资源不少,质量也好,但运输是大问题。洞穴道路崎岖难走,一来一回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使得这个地方很有开发价值的同也很有开发的难度。 记得大奔说过从石桥那里直接往下跳就能到达这里。撇开那种不要命的自杀式玩笑不说,它的另一层意思是接从上到下有直线通路可以到达,也即意味着以后有条件时可以架设起垂直绳索提运货物什么的路径。不过一来孙志新等人对地下湖的探索不够,还没找到那人垂直通路在哪里,二来整件事以目前的设备条件来说也很难办到。垂直上下两千余米,中间怎么支撑,滑轮怎么架设?且不要说两千余米的绳子的自重问题,指不定还没挂上货物呢,它自己就先因为自重坠断了。 一切都只能留待以后部族的生产力更发达的时候再说,现在嘛,还是只有用原始的办法运送。因此种种条件限制就决定了这里只能是一个备用的资源库,可以大幅度利用程度的同时又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不太具有独挡一面的作用。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4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一行六人花了一天半时间顺利的回到居住地,迎来的是族人热情的欢呼。地下湖的发现与六人带回来的新食物更是调动了大伙儿的激情,部族里的年轻小伙子以奥格为首,兴高采烈的拉团结伙去地下洞穴里的湖泊‘自助旅游’。 对他们这样的冒险活动两边的族长都不阻拦,他们本人都去过了,知道通向那里除了路长不好走以外,其它的都很安全。年轻人又本就活泼好动,长时间闷在洞穴里早就闷坏了,与其让他们这样闷着发霉,还不如让他们自由自在的活动。而且这些小伙子年轻姑娘们都胆大心细的不易发生意外,人也勤劳诚肯,每次他们去玩过以后都会带回大量的食物回来。如此一举两得,大家高兴了,食物也弄回来了,有什么不好的?免费旅游呢!换到放到现代开发出这样一个地下的神秘景点,光门票就怕是天价,更不要说谁回来的时候都是大包小包的携带着大量的免费特产,像爬沙虫,小银鱼,无眼肥肚鱼什么的。 如此就促进了三件事的出现,爬沙虫成了部族成员的新美食,年轻人爱去挖掘它,族里闲得蛋疼的妇女们起了旅游的想法后也带着自己的孩子旅游一般的到那里挖爬沙虫。到最后老头儿老太太去的都有,像奥瑞克和玛斯这两个总是不对盘的‘敌对’智者,居然也结伙去了。 掘回来的爬沙虫洗净,掐头去尾,裹上芋头粉或是南瓜粉,桃榔粉也行,放到锅里一炸,焦黄焦黄的喷香出锅。大人喜欢吃,小孩也喜欢吃,可以当主食,也可以当零食,谁都吃得喜笑颜开。号称安宁土人参的爬沙虫确实补人,族里夜尿的小孩越来越少,老人们的体质远甚从前,奥瑞克这个妖物竟然露出了白发转黑的迹象,若得孙志新一见了他就笑话:“你的第二青来了……” 干巴老头儿听不懂啥叫第二青,但心里知道肯定不是好话,就总拿白眼去瞪孙志新,惹得孙志新更是放声大笑。 第二件事便是奥格的崛起,这家伙除了在孙志新面前依然臭脾气不改像个傲娇的女王似的以外,其声望在两边部族里的声望节节升高,俨然有乃父纳鲁的风采,很得两边青年的拥护。另外还有小布库,小家伙极为聪明好学,特喜欢问问题。孙志新就拿知道的教他,一段时间积累下来,小家伙竟成了个小小百事通,一般的常识原理知道不少,在孩子中间的声望也是水涨船高,显得颇有威仪。 第三件事则食物存量的改善,多了那么多的自动搬动工运送食物,部族的人吃也罢,孙志新养狼也罢,食物消费量减缓了下来。虽然总体的趋式依然是有减无增,可没像以前被孙志新搬出一个大坑来的古怪模样,照这样进行下去,就算凛冬的时间仍然是很长,食物倒不会真为大问题。大不了大伙儿累一点,多往底下跑跑就是。 大量的鱼肉出现,使得部族的菜谱又多了一道,酸菜炖鱼。前一阵秋天的时候孙志新抓住最后的时间腌了许腌菜,他其实都忘了这件事了,某天叼嘴的奥格突然嚷嚷要自家吉玛换换口味他才想起这事。 于是就拿腌菜炒过炖汤,久炖提味,闻得酸香扑鼻就算炖汤完成。再把大鱼切片后撤在锅里一起炖,一两分钟后出锅。吃的时间连汤带水一起吃喝,是鱼汤酸咸美味,鱼片鲜嫩细腻得入口不嚼自化,又营养又美味,吃得人满头大汗淋漓的直呼过瘾! 只可惜到目前也没有发现花椒,辣椒之类的东西,这样吃鲜香倒是足够,就是还不够味浓,不然鲜香麻辣得舌头都可以让人吞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这几天重感冒,病得我跟去了半条命似的。成天一起床就黑着两只眼圈漫无目的的神游,全身无力,两手两腿软得像面条,两眼空洞洞的跟僵尸差不多……所以稿子根本就没写……坐在电脑面前也不知道写无什么好,脑子里一片浆糊。 无良医生那里我现在成了常客,每天先去挂上一瓶点滴,听无良医生跟病人东拉西扯……尼玛,医药费都好几大百了,没见感冒好一点,也不见王八蛋医生给我点好脸看,感觉像是爷这次的重感冒跟报应似的…… 然后今天头晕脑涨的想去买点沙糖桔吃,把一张五十块的钞票当十块钱的给了……TT! 163、战事起01 诡异的是大奔的群狼也喜欢吃这个,尝过一次后孙志新在群狼里受欢迎的程度大大超越了狼头子大奔。每次他一去狼群那里,群狼就围上来讨炸过的爬沙虫和酸菜鱼汤吃,反倒把迪塞尔和哈里斯撇下了,逗得孙志新觉得这群狼越活越精明,像孙小鲁那样知道挑好的东西下手。 现在群狼的冻伤差不多都已经愈全,一只只的都活跃起来,逐步在恢复打猎活动中,孙志新不用喂养它们喂得那么辛苦。但坏处是这些家伙竟然也像奥格一样挑嘴,吃过好的以后就宁愿吃美味的东西。 银星那家伙特嘴馋,不仅喜欢黏孙志新不说,胆子也特别大,有一次为了讨好东西吃竟然悄悄的尾随孙志新一路跟踪到了营地。这家伙跟孙志新混久了也极精,见了部族的其它成员聪明的知道不能攻击,就悄悄的趴在洞口那里等孙志新,把回头过来的孙志新吓了好大一跳。 有了这一次就会有下一次,连续多次发现这家伙会跟踪自己回来同时也劝阻无效后,孙志新拿它无可奈何,只能在洞口略深一点的隐蔽地方给他准备了一只大碗,专门用来款待这个黏人的家伙。 但接下来的就让孙志新彻底头大,银星这家伙性格是豪爽好客的,开头它是自己来,后来就呼朋唤友的一起过来。某次去给它的碗里添食物,神奇的发现不是它一只在那里,还有它的三、四个狼朋友也来了,全眼巴巴的看着自己……外加口水滴嗒的一脸馋相…… 面对星星眼攻击,孙志新的抵抗力为零。于是常来光顾的狼由一只变成三、四只,五、六只,七、八只……直到一整群,还外加狼头子携傻子青年哈里斯站在那里冲孙志新憨笑:“小新,我想喝鱼汤,哈里斯也想喝,可是他不会做……放心,我们以这里为界限,绝对不越过去惊吓到你的族人。这些狼都很懂事,不会乱咬人的,你放心吧。” 话倒是越说越流利了,可孙志新能放心吗? 一群雪原狼成天在这附近瞎转悠,早晚会曝光,到时候他该怎么向族人解释? 还有哈里斯,能不能不站在那里偷偷的找自己父亲的背影,去见见他会死啊?你不知道你的灿烂金发跟个发光源一样,目标很显眼的好不好? 哦,不行……见了哈里斯活着回来,一问起来又得扯出群狼的事。得……还是先忍忍,下次再找合适的时机。 日子就这么欢实平静的一直过去,转眼间两、三个月的时间便过去。洞外天气仍然温度持续走低,已经下降到接近零下三十度左右,只是暴风雪的天气渐少,晴朗寒冷的天气逐渐增多。按照奥瑞克的说法,出现类似的情况的话低温会一直延续,也就是说整个凛冬当真比往年更长,没准儿持续一整年,一直拖到下一年的春天。 对于这个孙志新一点都不不介意,洞里呆着就洞里呆着罢,反正那里都一样的生活。现在狼群已经恢复打猎,体力已经全部回归良好状态,它们的收获比族里的猎人们还多,常常都会偷偷送过来让孙志新加工成美味的熟食。而吃不完的就让孙志新收下,总算一点一点的在弥补原来偷出来的那个大洞。 群狼偷偷的来,又偷偷的走,避免不了与齐格力这个临时仓库保管员打交道。渐渐的独臂大侠齐格力和狼群也混得熟了,由起初的惧怕警备慢慢转变成和狼群自由自在的混在一起。不仅孙志新会偷东西给群狼吃,他也会偷东西做熟了喂狼……正是正经八百的监守自次行为。 有一头母狼特黏他,喜欢偷偷跑去他那里混东西吃,几次都差点被人给发现。末了在半个月以前还给他生了一窝小狼崽在他帐蓬里——三只,全呈肉乎乎的四足小肉团模样,全身上下毛都没有几根,软叭叭的闭着眼睛到处爬,模样可爱到暴。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5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齐格力性格冷硬不会照料这些脆弱的小生命,拿着这三个小肉团简直是手足无措,半夜偷偷跑来找孙志新,一起研究怎么安置它们。 最后无法,只得将它们送回狼窝那边养着。如此惹来母狼老大的不高兴,好几天都没有搭理齐格力。齐格力只得做了吃食去哄它,母狼才肯亲近他了—— 这天孙志新照例给群狼送了吃的回来,回到营地后却发现整个营地都静悄悄的,只有燃燃的火堆在燃烧,整个营地见不到青年谈话嘻笑,小孩们到处跑撒野的景象。 心里微微一怔,出什么事了? 沿着帐蓬找了一圈,仍是没有找到一个成年人,最后在一个帐蓬里找到一个年老脚腿不灵便的老人家,才问道:“诺帕德爷爷,出什么事了?大家都去了哪里?” 诺帐德道:“出事了!大家都跑去了洞口,你奔紧去瞧瞧。” 孙志新心里一惊,匆匆道了声别,向着洞口那边飞奔过去。 来到洞口,见得人围在那里里三层外三层的。后面的人在掂着脚向前观望,前面的人凑在冰墙前面,有的试图透过冰墙往外看,有的则直接把头凑在冰墙上的向外望。 纳鲁站在人群中大喝:“都退开!泰格,指挥好你的族人。齐格力,找人来把这些观察孔全部堵上!” 泰格却是不理,自己举着个吹箭筒子举在嘴上,像是照准了外面的什么目标用力射出一支吹箭,然后狰狞的转回头来,满脸冷厉的道:“毒死他!” 孙志新大骇,在这以前他还没有见过泰格对谁露出这般狠厉的脸色,就算当初与纳鲁不对盘的时候也没见他用这般生死仇人一般的脸色对待过。 纳鲁气怒的喝止泰格:“泰格,控制你的情绪,你现在不是一个人了。你有自己的族人,还有自己的吉玛需要照顾!现在的情况不是你发脾气的时候!给我滚过来,一起控制场面!听见了没有?” 泰格一脸狠厉的放下吹箭,心不甘情不愿的挤到纳鲁身边。以前的他不会这样,这世界上现在有两个人的话他会听,一个是孙志新,另一个便是纳鲁。纳鲁的忠厚态诚挚,大度有容的作风他一向态度上不服,心里倒是敬佩不已。当下不满的一脸怒意瞪向纳鲁,嘴里却道:“现在怎么办?” 孙志新看得惊疑莫明,用力排开人群往里挤。耳边听得齐格力大声喝道:“海风部族的和猎人部族的人都让开!毕达阿察阿苏过来了!” 很久都没有听到过人用毕达阿察阿苏这样的称呼叫自己,孙志新心里更加忐忑,到底发什么事了? 待终于挤到纳鲁身边,孙志新忙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纳鲁冲孙志新宠溺的笑笑:“没事,你不用来参加这些危险的事情。” 危险? 心中正在疑惑,泰格在旁边道:“是梭矛族。发现我们居住的这个洞穴,正试图攻进来抢占。这帮子混蛋!” 孙志新怔了怔,赶紧找了一个还没被堵上的观察孔往外看去。 透过厚厚的冰墙,果然看到外头有一群野男人包围在冰墙外,举着手里石制武器和木制武器在那里敲打冰墙,意图攻破这里冲进来。那群人的数量还不少,足有三、四百个之多,观其量似乎比海风部族和猎人部族加起来还要略多一些。最重要的是在那群人里没有看到老人或是孩子的存在,一群人看上去全是战士。 那群野男人和孙志新初见到泰格和纳鲁不同。怎么形容呢?初见纳鲁和泰格及族人时,虽然也觉得原始粗野,浑身都透着一股子野性的气息。却不像洞外的那个所谓的梭矛族一样,乍眼一看就觉得残暴凶悍,散发着一股最原始的赤祼祼掠夺杀戳气息。 冰墙外的所有人,甚至包括一些裹着兽皮的女人,全都粗壮高大,露在兽皮外的皮肤粗糙硬实,肌肉发达贲起,动作的气息多过于人类的气息。而且他们全都全身绘着一种古怪的彩妆,覆盖了整个头脸和皮肤,看上去暴虐诡异不堪。 孙志新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就是梭矛族?” “对。”纳鲁道:“一个不生产,只掠夺的族群。他们什么都吃,包括自己的族人和战败的敌人,还喜欢收集对方的牙齿或是腿骨来装扮自己。” 孙志新本能的寒了寒,再一次抬头往外看去,果然看到有人胸前挂有类似于人类牙齿样的装饰品,也在其它人的腰间看到头颅骨和大腿骨。 以前从没见过这种真正的原始种族,孙志新心里本能的又厌恶又有些惧怕,下意识看了看冰墙的厚度,又向自家的两个鲁玛身边靠了靠,心里才觉得安定些。 纳鲁伸手揽着孙志新的腰,道:“别怕,有我在。” 泰格也伸手搁到孙志新的肩头上,道:“嗯,我也在。没事的,你是要心里怕,就去营地那里休息会儿,这里有我和纳鲁看着。” 孙志新定了定神,惧意已经恢复过来。他没那么脆弱,只是平生头一次见过这样凶悍的种族,说不怕是假的。只不过孙志新骨子里也不是个怕事的,短暂的惊惧后迅速收拢自己的心态,皱眉道:“说什么呢?有我的男人在这里顶着,我往后缩的道理?别忘了,我也是你们的男人!该战斗保护自己人的时候,我绝不会退缩!” 泰格挑了挑眉,纳鲁用力紧了紧孙志新,两人皆笑起来。纳鲁又笑道:“我一直知道我家吉玛是个勇士。”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同事的儿子满双月请吃酒,俺挺着重感冒头晕脑涨的去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5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到了酒店,本来干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致来,无意中看到了朋友的小儿子——很白、很嫩、很水灵的一个小娃娃,穿着青蛙皮那样的连体套装,粉粉白白的跟包子似的躺在婴儿车里。我低头看了他一眼,这小子嘻的一声就乐了。 我一瞧,嘿,这娃倒可乐,心里便开心了,感觉连感冒都好了许多。 其实很想抱抱他,感受一下小婴儿那种软软的感觉,可又知道自己在感冒怕过给他,只好离他远远的喂他东西吃。 当时也没觉出啥来,喂了他半颗咸鸭蛋就走了。 结果前脚跟走,后脚半分钟不到,就听到同学的老婆尖叫:“谁喂才两月大的孩子吃咸鸭蛋黄的?!想杀人是不是?” 俺顿时大寒,伸头过去一看,敢情感鸭蛋黄那小子压根吞不下去,正憋得脸青面黑的都快挂了…… 我的妈! 顿时大气都不敢出,也不敢吭声,缩到墙角去看同事的老婆从儿子嘴里掏鸭蛋黄出来…… 164、战事起 孙志新白了他一眼,问道:“现在的情况怎么样?” 齐格力在一旁应道:“冰墙足够厚,也足够结实,他们攻不破。” 塔里木也接道:“我做的三层门也够结实,照样打不穿。” 这倒是不争的事实,整个洞穴的防御工事做得很好,虽不说滴水不漏,现实的情况跟坚不可摧也相差无几。厚实的冰墙外加坚固的三层门户,不用点现代的高科技玩意儿来攻打,还真把它无可耐何。只要春天不来,冰墙不融,外面再来个几千号人凭着原始的武器想要攻打进来,完全是天方夜谭。特别是孙志新又猴精猴精的,当初出点子往冰墙壳上添东西,把冰墙打造跟剌狎一样,更是增加了近身靠近的难度。 孙志新又往外面看了一阵,很显然外面的野人确实拿这层厚重的冰壳没有办法,仍然在那里徒劳无功的敲打。 在最后一个观察孔被堵起来以前,孙志新看到了一个高大的女人振臂一挥,那些梭矛一族的战士便缓缓往后退去。 所谓调兵遣将看法度,那女子没有出来之前整个梭矛族的战士就像是一群乌合之众,她一出现以后倒像是把一盘散沙汇集到了一起来,很有点一群战士里的灵魂人物的味道。 很想看清她的长像,可观察孔堵上了已经看不见,只隐约看到她有一头很野性的长发,又因为身量很高,站在一群男战士里依然显得卓绝不群。孙志新下意识问了一句:“那个女的是谁?” 不必看泰格也知道孙志新问的是什么,答道:“梭矛族的族长,乌兰哈特。” “女的?” 泰格点点头:“别小看她,每次她带领族人来冲击我的营地,我都要吃一个大亏。若不是这几年她带着自己的部族一直在四方迁徙,海风部族经不起她的掠夺。” 说话间,神情咬牙切齿的气怒不已,显然是在这个女族长的手里吃过大亏。 “和她战斗过?” 泰格点点头,眼神不善的透过冰墙,下意识想去看自己的敌人。让孙志新没想到的是纳鲁也答了一句:“战斗过,无论是乌兰哈特还是她的族人,我们都打不过。情况好,被她掠夺去族人和食物,情况要是不好,只有望风就逃。”苦笑了一下,又道:“因为这个厉害的女人,猎人部族曾经全体搬迁过两次。” 孙志新倒吸了口气,这女的忒地强悍了些,让泰格和纳鲁都要避其风头的人物,其战斗力几何? 转念一想洞穴的防御工事,心里又觉得稍安。她总不能一直守到春天化冰吧?依照泰格和纳鲁所说的,这位乌兰哈特的族群就跟历史上的马上民族一样,不事生产,只以战养战。如此她拿不到用来以战养战的物资食物,自然会抛下这根难啃的骨头去他方寻找好下手的。心里这么想着,倒盼望春天晚点到来了。因为很显然的,仅以目测就能知道,就算是海风部族和猎人部族的战力加起来都不是她的下饭菜! 末了心里又隐隐约约觉得有些不妥,总觉得整个防御工事并不是自己推断的那般严密,似乎自己有疏漏的地方。 别的出口未曾堵上?记得上次问过大奔,按大奔的说法,除了面前这个,唯一一个大一些的出口就在他的狼窝出附近。通向它的山路崎岖隐蔽,除了迪塞尔自己可以找得到,别的人不可能找得到。外加地形原因,四足的狼群上下容易,人类却是极难。另外狼群的杀伤力可怕,因此就算万一被发现,大奔也可以带着群狼守护住那处相当于一人当关万夫莫天的地势。 其余的大出口倒也不是没有,但隔着几匹山远,不构成威胁。外加之洞穴里的结构复杂崎岖,就算有不同的人进了这个洞穴体系,在里面走上一年也不见得能碰到面,问题不大。其余的就是一些小通口,多倒是多,但其通径小到鼠类才能过出,大一点儿的野兽都不行,所以也是安全的。 心里想着这些,孙志新还是觉得不妥,可一时半会的又想不出哪里不妥来。 纳鲁和泰格都在招呼自己的族人退离,两人的族人一起生活久了,彼此之间已经互相扶助的情谊,此时正得两边的族长都在招呼,便各自退去。纳鲁办事妥当,就算不觉得对方能攻破冰墙,还是留人在那里守护。兵力比以前加了三倍,足有四、五十人呆在那里,留守的指挥者也由齐格力换成了塔里木。 塔里木虽然脑子不灵光,可战斗本能强悍,在两边部族的战士里都是屈指可数的勇士,留他下来指挥自然是妥当。那门又是由他亲自操刀打造,万一遇到什么问题修起来也相对容易,就相当于半点工程兵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5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吩咐好了以后孙志新才随纳鲁和泰格回到营地,心里不安之下又把自家两个鲁玛找回来细问关于梭矛族的细节。一问之下才知道梭矛族在附近出现的时间比泰格和纳鲁还要早,严格的来说他们才是真正的原住民,一直在这片土地上穿梭掠夺为生。 史前部落就这样,发展到至今会停留下来生活的部族很少,特别是小型的部族,生产力不够发达的,像泰格的海风部族和纳鲁的猎人部族,都会因季节的改变而随着食物——大多指野兽群的迁徙而迁徙。泰格的海风部族还好一些,自从发现海边的丰富资源以后,已经有三年没有挪过窝,而纳鲁则年年都在移动。 好在移动的范围并不是很大,一般也就是方圆几百公里内移动,选择水草丰盛野兽众多的地方寻找食物。 自从遭遇梭矛族以后不一样了,这个部族人员众多,当时可以完全参与战斗的人数就高达六百人,现在只怕是更多。而且梭矛族由于生存的方式不同,民风出奇的凶悍,手段粗暴残忍,通过掠夺的方式以战养战为生存的基本法则。像泰格和纳鲁这样的小型部族正好是他们的下手目标。 如此长期以往下来,纳鲁和泰格的部族与乌兰哈特的棱矛族战斗不断,每每的结果总是以乌兰哈特的胜利带着自己想要的扬长而去,纳鲁和泰格充当被掠夺的羔羊。如何能让这两人对乌兰哈特及其梭矛不恨之入骨? 可打不过也是事实,梭矛族不像这两个族群,他们甚至都不生育,只从战败方抓捕青壮年男子入族补充战力,如此便没有老人与小孩的烦恼,行动力、战斗力非常卓越。从整体行径来看,他们虽没有马匹,却当真像那马贼似的在方圆几百里来去如风。 “他们族里一直没有老人、孩子,或是像齐格力这样的伤残族员的?” “没有。” “不可能!”孙志新不信。 “怎么不可能?”泰格淡淡一笑:“遇到什么都没的抢到的情况下,弱一点儿的族人就是食物,老人和孩子剩不下来。再说他们也不生育。” 孙志新听得心大寒,这才是活脱脱的野蛮人,除了最基本的生存,见不到半点文明。他们不仅对别人狠,对自己也狠! 转过头来说,一个敢对自己狠厉的民族对待外人便更加狠厉。和是不可能的,剩下的选择要么就是逃,要么就是战。而战又战不过,除了与他们耗着还能怎么地? 当即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又道:“冰墙他们攻不破,除了存粮以外,我们又有地底湖泊那个食物源,我们耗得起,他们耗不起。” 纳鲁点头:“我也是这样想。等他们耗不住的时候就会迁移向别的地方,目前只有在洞穴里呆着才对。” 泰格冷哼了一声,虽然满肚皮的火气,却也理智的知道这是唯一可行的办法,只得悻悻的道:“总有一天我要杀光梭矛族!” 知道泰格对那帮人恨之入骨,孙志新拉过泰格来好言劝着。泰格这人确实是冷硬好战,骨子里头也是个喜欢掠夺的,更不像纳鲁那般宽厚忠良,当真是个睚眦必报的性格。可强中自强中手,三番五次被梭矛族欺压掠夺造人资源和人力的大量损失,不怒发冲冠是难为了他。只是这边有孙志新温言劝着,泰格又不是不理智的人,倒不是至于干什么傻事,就是脸上气怒难平的难看得很。以前他是喜怒不显于表,现在身边多了纳鲁和孙志新,脾气倒是不会压着了。 泰格又道:“怕的就是他们不走。” 纳鲁一转眉:“为什么?” 孙志新心如电转,已经猜到了泰格的想法,就听泰格果然道:“现在是小新说的那个什么……” “小冰河时期。” “对,就是这个。处在这种天气,寻找食物会更困难。迁徙就意味着要继续往下寻找,能不能找到可以掠夺的部族还不一定,所以依我看,乌兰哈特会留守下来的可能更大。因为现在野外一片冰雪,气温非常的低,往其它地方寻找要损失人手而且还不见得能找到什么,还不如守在这里寻找办法攻进来。”泰格抬了抬眼,眼里冷厉如芒:“这一次,她人也要,食物也要,洞穴她还是想要!纳鲁,我们会有大麻烦。” 纳鲁仍是不肯信:“她没那么傻。” 孙志新看了泰格一眼,叹口气:“照她以前往和你们两人交手的经历,这位乌兰哈特肯定不傻。就怕她当真像泰格说的那么干。从来就没有真正万无一失的防御工事,人就怕太执着,她要是一直执着下去,指不定真能找到什么办法攻进来。” 话音落处,三人都不再言语,纳鲁脸上的神情看来仍是不太信,泰格眼里冷芒吞吐不定,孙志新则在沉思,整个防御工事的漏洞有哪里自己没有想到,或是一但发生意外又该怎么补救。帐蓬里便安静下来,只余火堆的火苗在那里跳变不定。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陪朋友去买电视机,一共去了六人,全是爷们儿。 到了苏宁以后看上了一台55寸的大LED,那机器当真不蛮,带网络,可以播放3D,最重要的它还可以外接体感游戏设备,极大的满足了我们这号喜欢玩游戏的爷们儿的要求。 一行六人全是穷光蛋,以前没看亲自体验过这号高级的家伙,全坐在演示厅那时看3D的片源。 那效果……真尼玛的震憾!动物世界里蛇扑击的时候,就跟扑咬到人面前一样的真实。 众爷们顿时全被戳中了G点,摩拳擦掌的准备放血也要买一台回去。 只有我最冷静,因为那价格明明白白的写着:18888…… 于是用手肘捅捅旁边一哥们儿:“一万九千块,你买回去干什么?” 那哥们儿一脸鸡血的道:“3D啊!你不知道我下载了多少3D的美国大片!你想想吧,那些活色生香的美女,全都不穿衣服如同活生生的站在你面前——”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5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俺大惊,就为这个?! 毛骨悚然间又见其余的同志皆是认真无比的点头——尼玛!一群色魔啊…… 于是我就囧了,阴笑道:“这种3D大平板,女人看上去很立体,男人看上去也很立体啊。你这么想吧,那男的突然一转身,哎呀呀……好恐怖!长枪是不是啪的一声就捅到你脸前来了?是不是很悚悚?效果是不是很震憾?千万别被吓到张嘴,不然你会有一种错觉:你在啃黄瓜!哦,对,除了自己的小黄瓜,你们大约还没有这么近距离观察过立体系的特大号黄瓜吧?55寸的高清大3D大平板呢,指不定连毛细血管都看得一清二楚。所以说要以相对论的眼光看问题,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可以疯狂的意淫,也可以天雷滚滚雷死你个色胚!” 众人于是石化,待反应过来欲暴殴我时,爷已经跳上出租车跑了。 165、危机 事态的发展果然一如孙志新和泰格所猜的那样,史前版女马贼头子当真在那里扎营不走了。就在洞穴旁边的小山谷里,近千百具帐蓬一夜之间就林立而出,摆明了就抗到底的架势。 孙志新三人来到冰墙后打开观察孔查看,那满眼的临时帐蓬在寒风里被吹得门帘翻卷,挟带着一片凛冽的萧杀之气,不仅让三人倒吸了口气。想不到乌兰哈特的梭矛族竟是如此的强大,战斗力几乎是海风和猎人部族加起来的三倍有余! 纳鲁此时才信了,道:“她究竟看上了我们什么,停留在这里跟我们耗?” 泰格从唯一打开的观察孔里缩回望远镜,道:“食物、资源、人力,不过最重的是我们目前所处的洞穴这具安身居住的地方。如果换了我,在这种情况下也会拼死抢夺。” 孙志新也点头:“她肯定是去无可去,与其在寒冷的天气里冻死,还不如放手一拼,和我们争抢这个山洞。所以战斗不会中断,只会来得越来越猛烈,越来越疯狂,直到最后全部战死或是抢下这个洞穴。” “抢下来?可能吗?”哥本在一旁插嘴:“就这个硬冰壳子他们就啃不动!” 孙志新与泰格对看了一眼,皆是摇头:“很难说。” 孙志新又补充道:“凡事没有绝对,敲不动冰墙不见得就没有别的法子。人越是困境下就越容易被逼迫出智慧来应对,在这一点上我们也处于劣势。”抬头看向纳鲁,又道:“纳鲁,加派人手盯紧防御工事的变化情况,望远镜交给塔里木用,无论发生什么变化都报备上来。冰墙绝对不能破,防门也不能破!一但被破,比我们三倍还多的战士冲进来,我们会被直接抹平!” 纳鲁面色凝了凝,道:“那还是我来看着吧。” 泰格道:“我们轮换着来,塔里木脑子不灵光,我怕出事。” 孙志新也觉得这样才妥当,无论见识和才智,纳鲁与泰格这两个族长确实要比其它人要好得多。 当下从泰格手里拿过望远镜从观察孔看出去。视线里,梭矛族的全体成员都在忙碌,伐木、生火、煮制食物,一切看上去都有条不紊。见到样的情景,孙志新心里又是一紧,一个好的指挥会起到很大的作用,梭矛族表现成这样,足以证明乌兰哈特是一位优秀的领袖。 视线游移间,看到一个高大的女子从帐蓬里走了出来,大声的呼喝了一几声,便有煮食的梭矛族人放下手里的东西,加入到伐木的队伍中去。观其身形气度,正是那位乌兰哈特。 不经意间,乌兰哈特的眼光转回来,孙志新的眼光正好透过望远镜和她撞到一处。 那双眼睛,浑然不似女子的眼睛,冷厉中带着煞气,煞气中又带着锋芒,当真是双眼如刀,完全掩饰不住的杀气与暴虐! 她就那么站在那里,浑身上下只裹着两块兽皮,一块掩住了胸,一块围在腰间,却似不冷一般长身挺立,原本应该纤细柔美的腰如同标枪一般。随着眼神转动,那眼光又流露出贪婪与冷漠来,恍然之间孙志新竟错觉自己看到一头在雪地里游荡的母鲨! 从没见过如此气势逼人的女子,孙志新心里虽然知道她必定不知道自己藏在暗地里用望远镜观察她,可仍是忍不住眼光在碰撞上她的眼光后下意识一缩,在第一次不经意的眼神交锋时本能的选择了回避。 待稳定心神再去看她时,乌兰哈特已经把眼光转向旁边,抬腿踢翻了一个动作缓慢的族人,像是在喝骂着什么。那族人完全不敢反抗,被踢翻了之后迅速爬起来,重新参与到伐木的工作中去。 仅看了这一眼,孙志新心里便知道这个女子会成为可怕的敌人。 “他们伐木做什么?” 孙志新重新将望远镜塞回泰格手里——亏得有它,这个从现代带来的作弊器发挥了强大的作用,至少在情况的探察上要压过乌兰哈特一头。 泰格沉吟了一下,道:“用来煮食或是取暖都太多了些……”心里突地一动,脸色微变的道:“肯定是想用来烧融这面冰墙。” 做为史前人类,泰格能想到这样的思路已经非常难得,更难得的是那边的女子只怕打的也是这个主意。虽然在孙志新看来这个计谋很原始,但放到史前人类身上已经很了不得。那个女人,果然是个厉害的,不仅有勇,还有谋! 纳鲁知道自己脑子不如自家吉玛好用,自己想还不如由他来想,当下用询问的眼光看向孙志新。孙志新冲他道:“我也是这样想,堆火烧墙。” 哥本有些担心:“管用?” “管用,不过倒不足以构成什么威胁。”孙志新摇头,这本身是个直接其害的毒辣办法,但受限于目前的天气条件和生产力条件,它的杀伤力就大减。当下指了指外面的冰墙,道:“照这个天气和冰墙的厚度,还有他们采集树枝的速度,只怕烧得还没有凝得快。不过,她这样取柴倒是让我想到另外一个问题,我们的用柴怎么办?现在无法出去,采不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5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省着些能用一段时间。”纳鲁沉吟着,道:“如果她当真来烧,不能放着不管。打是不打?” 孙志新很肯定的道:“打!他们没有远程武器,不如把观察孔全部打开,用吹箭往外射。它能射到三、四十步的距离,要让这个距离内他们不敢靠近。” “吹箭会用完。”泰格提醒道:“族里的生产速度跟不上消耗的量。” “不怕。能造多少就造多少,使用的时候也不要刻意节约。”孙志新道:“我们的主要目的就是守着这个洞穴跟他们耗,我们能保暖,有食物,他们不能跟我们比,经不起耗。乌兰哈特不是傻子,一但受到吹箭攻击有人伤亡她就会在无法还手的情况下退却,耗的目的就达到了。和他们相比,让我们胜利的最大帮手就是时间。” 纳鲁大觉有理,召人去组织两边部族的吹箭好手过来严阵以待。临时组成的队伍里吹箭技艺最高的好手俨然是奥格那个别扭孩子,此时应召而来,昂着挺胸的战意飞扬,倒真是个勇猛的年轻战士。 一群吹箭好手堵在观察孔前一字排开,以备梭矛族的攻击。 当天下午,梭矛族果然在乌兰哈特的带领下前来烧墙。众人躲在墙后一阵吹射,短、平、快的战斗结束后放倒了三十几个梭矛族战士。乌兰哈特当机立断的退却,留下三十几名梭矛族战士在原地等死。 只能是等死,孙志新这边的吹箭全部淬过树蛙皮肤提取的毒素,实际的物理伤害不高,主要刹伤效果全在毒素上。按人类的体型来计算,会在半个小时的时间里麻痹呼吸肌群,最后窒息而死。 孙志新在冰墙后看到梭矛族在退却,中箭的人伸手拨掉身上的吹箭,却排解不了那种毒素,奔逃的速度越来越慢,最终捂住喉咙倒下。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那种影响呼吸功能的毒素会慢慢的要了他们的命。 那一刻,孙志新心里是战慄着的。他生于和平年代,长于和平年代,从未亲眼看过这种人在自己面前死去的场景。此时看到了,再刚毅果敢也禁不住脸色灰败如纸。这是人命,不是杀鸡杀鸭,孙志新当真做不到不惊不惧。反观泰格和纳鲁等人,纳鲁如往常那般面容平静如水,泰格则是眼里闪着暴芒,若是可以,只怕还要奔出去冲杀一阵。 注意到孙志新的异常,纳鲁走过来将孙志新轻轻抱了抱,问道:“怕?” 孙志新诚实的应了一声,又道:“以前没见过这样的。” 纳鲁想想孙志新出现的整个不合理情况,有些懂,又有些不懂,只把孙志新抱得更紧些,道:“有我在。” 孙志新下意识吸了一口纳鲁身上沉熟浓烈的英豪男子气息,展眉强笑道:“过一阵就好。我心里明白,那些是敌人,只能他死,我活!放心,你家吉玛不是软脚的。” 泰格眼里闪过一阵赞赏,却是不说话,转头回去冷眼看着中箭的梭矛族慢慢在雪地里不再动弹。 第二天,躺倒在地的梭矛族尸体已经消失不见。它们去了哪里,答案不言而谕:以梭矛族的生活方式而言,他们并不介意吃自己的族人。 明白这个后孙志新心里大为恶心,半点惧怕和同情也没了,只恨当初淬的是树蛙的神经毒素,不是什么其它的更厉害的会传播的毒。 当天中午,梭矛族又强行奔袭,这里换了法子,用点燃的树枝往观察孔里塞或是投掷。 不得不说,乌兰哈特这个史前的女马贼头子确实厉害,竟然能想到样的法子,烟熏。 战斗之后梭矛族又多出了几十具尸体,孙志新这边也遭受到了不小的麻烦。塞进来的枯柴以及烧融的冰雪造成了观察孔的堵塞,大量的烟雾弥漫进来,使得洞穴前段通路不能呆人,一呆在那里就咳呛个不停,真成了吹火筒里的耗子。持续弥漫的浓烟在洞穴里通风远不如外界良好的情况下几近用了一天的时间才算散完,末了还得重新疏通观察孔。这一次的袭击确实打乱了洞穴防护方的阵脚。 好在乌兰哈特那边利用原始的工具伐木迅速快不起来,若是换到现代,这一招的杀伤力就可怕得很。 经此一战,孙志新重新提起了警惕,也开始留守在洞穴出入口那里观察乌兰哈特的动向。那个女人真的不简单,孤注一掷的行为确实让人遍体生寒。眼下孙志新只巴不得天气剧变,再起暴风雪,气温降得越低越好,最好再来个可怕的气旋什么的冻死这帮敌人。可天不从人愿,前一阵天气都时好时坏的,这一阵子大敌守在门口时天气却好得出奇,已经近一星期没有刮风下雪。 接着又是反复的火攻烟熏,两边由于交手几次的谨慎,无论攻防方收益都不大。到得第六天的时候孙志新无意间拿望远镜往远一望,脸色陡然大变。 那女人正在组织一群人用绳子捆线一根巨木,几十号人在那里忙碌着。如果没有孙志新,没有孙志新的望远镜,将没有人知道她在干什么。但正因为有了孙志新和他的望远镜,做为穿越人士的他一眼就看明白了那根巨木的用途——它将会成为一根可怕的攻城擂木,梭矛族人抬着它冲撞过来,塔里木用史前工艺修建的防门只会呻吟着倒塌! 乌兰哈特,这个有勇有谋的女人终于找到了整个冰墙防御体系上最薄弱的环节——门。 好可怕的女人!连续的佯攻,就是为了这个杀着!或者说她也是灵机一动想到了这个必杀的办法。但不管怎么说,一但那根擂木发威,结果就是死局。 门破,人亡! 作者有话要说: 姐在网上买了一个宋金的洗脚盆送给我妈,我则去买了几包泡脚的藏药送给我妈搭配着用。我们两姐弟送完了盆子和药就忘记这事了。 过得十几天以后回家问我妈:“那盆子泡脚泡起来感觉怎么样?” 我妈红光满面的道:“巨爽!简直是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全身飘飘然欲仙欲死。你爸先头打死不泡,后来从了我之后也爽得大汗淋漓。” 姐听得嘴角抽搐,我听得面色全黑。 待我妈去煮饭了时,我对姐小声道:“怎么听起来跟**似的?”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5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姐一脸戚戚然:“是啊,咱爸听起来还像是逼良为……那啥。” 我想了想,道:“都有爽到,就好。” 姐一个没忍住,嗤的一声就笑开,道:“下次再送点儿更高级的。” 于是我大寒……更高级的?蓝色小药丸?咱爸老了啊……经不起这折腾…… 斜眼去瞅我姐,果然觉得她比我更无良。 166、破局之计 眼见得孙志新眼色大变,泰格疾声问道:“出什么事了?” 孙志新定了定神,道:“不好,门要被破!” 众人皆是脸色大变,门破的结果意味着什么,谁都知道。塔里木本能的扭头去看在他眼里看起来坚固结实的木门,将信将疑的道:“不太可能吧?我自己亲手做的门有多结实我知道,我还没见过比这更结实的,不可能会被打破。” 结实?钛合金的那才叫做结实! 解释不清真正结实的门是什么样子,孙志新只得摇头道:“凭借人力是打不破,有了擂木就不一样了。” “擂木?” 众人脸上一片迷惑,听都没有听过这种东西。 孙志新叹了口气,难怪乌兰哈特能纵横四野,就是这点智慧与见识,两边部族就没有人能与她相比。 遂俯身在地上捡起一块尖利的石头,在地上划画给众人看,嘴里道:“擂木的叫法其实是我的口误,这种东西其实叫做攻城锤更加恰当。” 擂木的叫法确实是孙志新的口误,真正的擂木是指从城墙顶上往下推落用来砸倒攀爬城墙的敌兵的重木头器具。像乌兰哈特制造用来撞击城门的木头,更准确的叫法应该是攻城锤。 孙志新继续一边在地上绘图一边道:“用一根巨大的圆木,一头削尖,用绳索系住绑上,再由二、三十人抬着这个东西撞击我们的门。二、三十人加起来的力量,外加上那根粗木干的重量,大家觉得我们的门能经得住几下撞击?” 攻城锤的原理浅显易懂,史前人不知道只是没接触过罢了,此时听得孙志新一说,塔里木抢先跳起来夺过望远镜向外望去。一看之下不由得便大吸寒气:“按照我做的门,撞个十几下的,肯定会破!也有可能几下就破了!”惶急的又转回头来,问孙志新:“怎么办?” 此时众人都听明白了,如果由乌兰哈特抬着那样的东西来撞门,结果便是死局。 “怎么办?”一个声音接道:“要么毁掉那根攻城锤,要么破坏他们的攻城之举都可以,但无论哪一种,都必须出去和他们战斗。” 这个分析倒是完全正确,孙志新不用抬头,只听声音就知道是奥瑞克那个干巴老头儿。他智者的身份倒不是干假的,一翻分析非常的切入要求,就是忽略了太多的细节。 而细节注定成败,很显然的老头儿知道怎么办,却不知道具体怎么干。 孙志新这才抬起头来,见到智者老头儿和智者老太太联抉而出,各人手里都拿着自己那根‘法杖’,慌而不乱的向着自己走来。 玛斯和孙志新很是亲近,走过来时亲了亲孙志新的脸颊,道:“都想出了什么主意?战事方面我不太懂。不过我觉得那个龌鹾老货说得对,只有冲出去与之战斗才能破开这个局。”老太太坦诚自己的不足,拿热切的眼光看着孙志新,盼望他能拿个什么主意出来。 奥瑞克过来蹲下看孙志新画的那个解释攻城锤作用的草图,皱眉道:“这个东西是不是还能起来保护使用它的人的作用?” 孙志新点点头:“确实可以,抬着它撞门的战士可以利用它来当护盾用,因此吹箭的杀伤力会大减。而且由于它的体积,它下部的空间可以容纳更多的人钻进去,可以帮助抬它,也可以在减员的时候替换人手,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躲在冰墙后用吹箭射杀梭矛族的战士肯定不行。而且吹箭本身的杀伤力小,毒素不能立即发挥作用,就是这点时间,以他们的勇悍也足够撞破大门。” 奥瑞克抚须沉吟道:“只要撞破第一重门,攻进来向第二重门发动攻击,由于通道的地形限制,我们的杀伤力会更小,情况就会更加恶化。” 孙志新有些惊奇的看着他,老头儿倒真的是见识远超其它人,这些分析同样也是正确的。第一重门一但被攻破,其后的攻势会更加犀利难防。 也就是说,眼下的局势,要破这个死局,冲出洞穴外与敌人撕杀就成了必然的举措。 问题是,要怎么打? 泰格性格暴烈,喜欢冲镜陷阵,此时也沉稳的道:“海风和猎人部族,两边的勇士加起来也不到三百人。乌兰哈特有一千多强大的战士,个个强力比我们强大……这一仗会很难打。或者说跟有败无胜差不多。”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5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纳鲁道:“再难打也得打。像小新说的那样,坚守已经不可能,只有冲出去死战。小新……” 纳鲁转头看向孙志新,眼光里全是希翼。泰格也转过头来,深吸了口气,笑道:“小新,我的吉玛,我的毕达拉察阿苏,全看你的了!” 自家吉玛不是普通人,两人都知道。是他出主意建出起先让乌兰哈特剌手无策的厚重冰墙,坚守了整整六天;是他一手制出吹箭射杀了几十人解了两边族人一直被乌兰哈特掠夺的恨;也是他抢先发现这个必死之局,不然谁也不懂攻城锤的可怕用处。待到懂时,已经门破人亡。 所以,如果有谁能破解这个死局,用弱于对方三倍力量的人手化危为安,只有自家吉玛这个来历不凡的人。 在两人殷切的目光里,孙志新也在飞快的思索。 每一个男人都是热血的军事爱好者,孙志新也不例外,平时兵器知识,战争艺术这些东西没少看过。假如给他一支兵种合理的三百人左右的队伍,他还真确定自己能干出点什么来。可眼下只有三百余手持石块棍棒史前野人,他能怎样? 一时之间不由得大悔没早点制做出弓箭来,如果有那等在史前来说是远程杀器的武器,只需出洞在山坡外伏击,就算是乌兰哈特再强大,再有千余人之众,也只能是一盘菜。 可是,弓箭,目前没有。吹箭的杀伤力又实在太小,毒素起效太慢,起不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三百对三百,战斗力就已经弱于对方。此时三百对上一千余,这一仗要怎么打?又或者说,自己手里掌握着什么可以利用的,并且能充分发挥它的力量? 正面迎敌? 绝对不可行,面对无论数量还是战斗能力都强于自己的敌人,正面迎击是找死无疑。只能是奇袭或是偷袭,大幅度削减与对方的实力差距。兵行诡道,出奇制胜,才有以少赢多,以弱胜强的可能。 看看身边之人,再想想外面的人,孙志新心中略定。和他们比起来,自己这边有亚麻衣内穿,皮衣外裹护身御寒,不似那样衣着褴褛的原始野人,防护值是优胜的。此长彼消之下,生存能力提高,就意味战力有所上升,是优势之一。而且天寒地冻,低温造成肢体麻木,战斗力不能全面发挥,又让对方战力打了折扣,自己这边这样的影响要小得多,便是占着天时了。 再想想武器,自己这边是原始的棒棍石块,对方又何尝不是?假如能通过迪塞尔那里的通道偷偷掩杀出去奇袭加偷袭,杀对方个措手不及……如此算来就地利! 从另一方面来说,无论古今,保护家园对抗侵略者的一方总是拼着就算打不过也要拖着你入地狱的必死之心,士气便不是问题。算是这个,就是人和。 天时,地利,人和,加上自己多了也不知道有多少时间累积的兵法谋略……孙志新深深的吸了口气,就算是三百人对千余,这一仗也打得! 转念又想,打得是打得,要怎么打?才能更小的减少损失,保护自己的族人?在这里已经生活了近一年,两边部族的人对于孙志新来说就是家人,他可以冷血的看着敌方倒下,就是看不得自己人少掉一个。还需要更加仔细的敲定细节才行。 见孙志新长久沉吟不语,性急的哥本嚷道:“喂喂,孙志新,你倒是说话啊!要怎么打?” 玛斯挥舞起法杖,一杖头敲在哥本头上,喝道:“你给我闭嘴!让他去想,不准去打岔!” 对上这个凶悍的海风部族智者老太婆,哥本只能委屈的抱着头,老实的躲过一边。阿尔法无奈的瞅了玛斯一眼,追过去给哥本揉脑袋。 孙志新想的是,乌兰哈特必定料不到这个洞穴的附近还有一个隐蔽的出口。那里只有狼头子迪塞尔、哈里斯和自己才知道,别人不晓得。从那里掩杀出去,一定能起到偷袭的效果。群狼孙志新倒不是指望来助阵,因为站在迪塞尔的立场上,换了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下决定。与其去为难他,还不如当一个真心诚实的朋友,站在他的立场上去为他考虑,任由避开这个与他无关的祸事。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和大奔商量一下,借道出去发动奇袭倒是没问题。 如此杀对方一个措手不及肯定能成,偷袭之举便初现端倪。但这还不够,还需要更多的手段扩大战果,要将那一千人连着乌兰哈特一起斩杀,才能永绝后患! 想到这里时,孙志新眼里的光芒变得冷然,推算到这一步,他已经由破局的想法提升为灭敌的想法。他可不是圣母,要么不杀敌,杀敌之时就绝对不会手软!因为这是自保,要想自己不死,那以就只能是你死我活! 心中飞快的电转,思前想后之下利用手里能用到的一切来扩大战果的想法已经闪过胸中,开口道:“齐格力大哥,望远镜拿来。” 齐格力送上望远镜,孙志新拿着它向外望出去。只见得乌兰哈特虽然已经放倒了一根圆木做攻城锤,可要削制它、去除多余的部份,使之成为一根真正能用的攻城锤具,时间至少还有三天。 三天的时间,足够孙志新干很多事了。 NND!打就打,谁怕谁来着? 霍然抬头间,脸上的表情已经显出足够的刚毅自信,一股子铿锵的铁血气质喷渤而出!漆黑的双目如同星辰一样闪耀着,满身皆是卓绝的大好男儿风采! 纳鲁的目光迎上来,嘴里飞快的接口道:“我和泰格已经决定,两边智者也赞同。族长之权由你暂时掌握,两边族人统一听你指挥!” 泰格挥掌往下一切:“杀!小新,把他们全杀光给我解恨!” 两个智者则举起法杖,再平举,收回胸前,微微点头笑笑。这个动作,便是承认孙志新眼下的权限。 哥本在远处抱头嚷道:“杀!干NND!我还就不信这个邪,会打不过!阿尔法,你说是不是?” 阿尔法浅浅一笑,独目定定的望着孙志新,意思简单得一看就明白:无论进与退,我一定会守在你身边! 齐格力和塔里木则是一个沉稳如山的垂着独臂,一个满脸杀气的凶光毕露,全都目光烔烔的看过来。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5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一愕,然即浅笑。这便是有了亲近信任你的人的好处,什么都放心的交到你手里,为你的行动决策大开方便之门。自己的这两个男人,果然顶呱呱的好!这两个智者,也果然是值得信赖的长辈!还有这一群穿越到史前来交到的朋友——果然交得!他们全站在你的身这,你守护着他们的时候,他们也在忠诚的守护着你! 被爱着,被守护着,被关心着,这就是孙志新一切勇气的力量源泉。 吸了口气,道:“好!那我就不客气了。” “齐格力大哥!” “在!” “你去过地下洞穴,路熟。带领非战士以外的所有人,去采集那种蘑菇汁液。孙小鲁也带上,有了小狼,更容易找路节约时间。” “明白!” 齐格力迅速带人离开。 “塔里木!” “在!” “去挑选人手,能战的,无论是不是战士,一律带上!” “明白!” 塔里木大步流星的也走了。 “布库!” 布库一呆,没想到会有事轮到自己。当即又惊又喜的跳出来,一脸光荣的道:“吉玛,不,族长,请吩咐!” “召集你的小伙伴,去集中所有能烧的柴,全捆成捆,浇上亚麻油,再裹上亚麻布,像制做火把那样,会吗?” “会!” “好,快去!动动脑筋,要做得让火一燃起来就烧得越旺越好。” “是,知道了!”布库像匹小黑犬一样飞快的跑了。 “奥格!” “……是,请吩咐。” “召集年轻的脑筋灵活的战士,我要用三天的时间教会你们一个技能。学不会的,一律罚!就算我不罚他,他也不是个合格的勇士,明白?” 奥格挺了挺胸,大声道:“明白!” 再转向哥本:“哥本,你给我守在这里拿着望远镜,别的不要你管,半步也不许离开,只要你盯着那根攻城锤,有一丁点变化都叫人来报。” “阿尔法你陪着哥本,全力展开你的探查能力,无论感觉到什么不妥,就算是错的,也第一时间来报告!” “明白。”两人异口同声的答,迅速各就各位各自找了一个观察孔严阵以待。 最后看向泰格和纳鲁:“你们两个,一人拿着我的刀,一人拿着我的剑,给我好好休息上三天。三天以后,如果你们杀的人比任何一个人少——我会小看你们!” 纳鲁沉稳的笑应:“是,族长。” 泰格则眉毛一挑,眼瞳立时转得更加灰白,狞笑道:“放心,我会把乌兰哈特杀掉,解我心头之恨。” 再转向两个智者:“一切的调拨细节都交给你们了,请尽力帮助大家。” 奥瑞克点头:“放心。” 玛斯也露出狼外婆似的笑容:“放心。” 孙志新这才点点头,冷面凝声:“三天以后,杀!”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5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众人齐声回应暴喝:“杀!”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中午和朋友一块去市里的广场蹓跶。遇上今天天气好、阳光好、人好、气氛好,许多人都拿出自己的手机在广场里拍照。 俺站在喷水池旁边的柱子上,摆了一个自认为最帅气的姿势照了一片。 俺这人一向不上镜,无论怎么照都面部表情僵硬,今天照相却如神来之笔一样,心情与表情都极好,当然照出来也是极好的。 照完后心里挺美,觉得以后相亲啊,交友啥的就用这张相片来充门面了。 结果回家一看,无论人与景都是照得极好,只可惜身边的柱子上贴着老大的一张白纸广告,NND比我的脸还大。上面清晰的打印着: 萎而不举,举而不坚,坚而不久,久而不射。请拨打传统中药医师电话:138*********,包治不孕不育,男性功能障碍。不手术,无痛无创,一个疗程无疗全额退款! 看到了这个,老子当时就阳萎了。尼玛,难得照得好好的一次靓照,就毁在城市的疤痕上…… 167、夜袭01 三天的时间真的够孙志新指挥两边的族人干很多事。 布库这小鬼真的很机灵,不仅带领族里的小孩收集捆扎柴火,还仔细的向孙志新询问捆扎柴火的要求。 孙志新给出的要求是便于投掷、易燃、耐烧、不易熄火。小家伙就动开了脑筋,最后交上来的成品便是孙志新见了也感觉到不小的惊喜。 那柴火捆得每捆只有成人的大腿粗细,尺许长。从外到里,依次的是包裹的亚麻油、亚麻布、柴火、用来手持的短柄。最外用线裹紧,最里加垫了一块石头增重方便投掷。孙志新拿到手里时仔细观察这东西,感觉就是一枚原始的手掷燃烧弹!无论以石头增重的想法,还是增添手柄方便抓握投掷的改动,无一不独具匠心。这东西看来粗鄙,但有了这些改动后放到眼前的史前时代,无疑为杀器! 布库这小家伙,智慧与创造力还当真不同凡响! 为此孙志新将他好好了夸赞了一翻,喜得布库还有他老子纳鲁笑得只见牙不见眼,布库这东西更是将小胸膊挺得山高,表情极为自豪。弟弟得了孙志新毫无吝啬的夸奖,奥格不吃醋是假的,但弟弟这样厉害,他这个当哥哥的也是喜翻了天,难得没阴着脸,逢人便夸自家小弟有聪明。 两兄弟虽然兄弟,天赋方面倒是各自不同。和布库相比,奥格在战斗方面的天赋极为突出,手眼配合之间有一种密合无痕的紧丝严扣感觉,他的运动反射弧时间极短,简直就是天生的战士,学起孙志新新传授的技能来就是比别人掌握得更快,也掌握得更好。 孙志新要求他们在三天之内学会的技能叫做抛石。 就是拿一块很有弹性的兽皮做底弓,兽皮两端联结绳索来用抓握并操作它。使用的时候寻找一块有着尖利表面的拳头大小石头,将它放在抛石索里,用手握住联结绳索的两端在空中飞快的以圆曲甩动。利用离心力的原理将石头加速到一个具有不小杀伤的初速度,再让石头以切线方向抛射而去,用来射击敌人。 在弓箭没有发明以前,西方古战场上多见这种抛石杀敌的技艺。如果准头够,臂力够,通过离心力加速原理的抛石杀伤力不可小觑!而且如果成能规模的话,单体的抛石就会形成区域性的石雨。如雨般的石头从天而降攻击敌人,不仅在实质性杀伤以及心理、士气杀伤上都会很拥巨大的效果,特别是在这样的史前时代。 弓箭的制做已经来不及,但绳弓抛石在孙志新手底下出现了,这个目前来说显得非常先进的抛掷武器绝对能给乌兰哈特一个大大的‘惊喜’。 奥格只用一天半的时间就牢牢的掌握了这个技能,三十步以内可以用巨大的惯性力量击穿一块牛皮!六十步以内他自信可以砸破敌人的脑袋! 其余的年轻战士不如他练得好,臂力倒是够的,就是准头和石头从切线方向抛离的时机把握上差些。到得第三天,奥格的那群好友已经熟练运用,其它人差一些,但也可以投放战场了。 齐格力则在孙小鲁的帮助下收集那种会发光的蘑菇液,孙志新指导族里的妇女们捕鱼后,鱼肉腌制放好备食,鱼鳔则拿来盛装采取的蘑菇汁液。具体的做法就是将汁液灌进去,再将鱼鳔两端用绳索扎好备用。这个小道具将会成为出奇不意的奇袭利器。 奥瑞克和玛斯一起帮助孙志新调拨人手,运用自己的威望以及凝聚力把两边的族人揉成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运转的整体,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战斗前的准备工作。 三天,时间只有三天时间,所有人都在跟时间赛跑,就怕乌兰哈特抢先发动攻击。 第一天,没有动静。 第二天,那具用来做为攻城锤的大圆木在梭矛族人的修整下更具原始攻城锤的形状,越发证实了孙志新的猜想:乌兰哈特这个厉害的女人就是打算这么干! 第三天,哥本看到乌兰哈特在指挥着人用那根攻城锤练手,阿尔法同时也感觉到了到对方要发动攻击的意图和危机。 也就是说,欲破这个死局,不能待到第四天上乌兰哈特发动进攻才动手。无论奇袭还是偷袭,都必须在第四天黎明以前发动进攻。若是等到乌兰哈特已经发动族人动手了,结果便是破不开的死局。 而奇袭发动的时机,最好未过于夜间借夜色的掩护悄悄行动。时间选择在凌晨四、五点左右,这个时候人体休息时进了第五阶段,睡着最死,警惕性最低,也最易得手。 凌里十一点半,孙志新站在营地里中央的位置缓缓四顾。周围站着海风和猎人部族的所有人,除了守护在洞口那里的,无论男女老少,病的也好,残的也好,全都来了。全体人安安静静的看着人群最中央的两个族长,还有他们的吉玛。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5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此时营地里燃烧着最后一部份柴木,烧得火焰霍霍,树干在火堆里发出轻微的噼啪暴响声。所有人的脸色都在火光的映射下露出孤注一掷的振奋。此战是胜是败,关系到全族的生死,胜则生,败则亡,有生了没啥好说的,败了一切都不必再说。纳鲁和泰格各分左右站在孙志新身边,一人握刀,一人持剑,两人都面色如水,目光温柔的看着孙志新。 孙志新和众人作一样的相同打扮,里穿亚麻衣,外穿兽皮毛裘,脚蹬兽皮靴,头和头发用一块兽皮做的瓜皮帽子裹住,是为防御,也是为了保暖。他左手拿着布库发明制造的史前版投掷燃烧弹,右手拿着自己可以用来做来攻击锤用的强光手电筒,胸前挂着望远镜,腰间悬挂着十余枚鱼鳔,面色沉静的环视全场。 孙志新面色看上去沉静,其实心里是惶恐的。以前没有参加过像这样的自保自役——这是真实的生与死的战斗,不是什么一场在电脑显示屏前面参与的虚拟游戏。虽是做了各方准备,可战场里充满了无数的变数,成与败,生与死,往往是一刹那之间的事,所以诚实的说,孙志新是怕的。怕疼,怕流血,怕受伤,更是怕死。 “其实,你不用去的。”纳鲁道。 孙志新苦笑:“我不用去?一切都是我在策划安排,我能不去?做为你们的吉玛,我也有守护自己的鲁玛的义务,我能不去?布库是我的孩子,我也要保护他。奥格在前方冲锋陷阵,我这个当吉玛的好意思缩到他后头?人,有些事情可以不做,可有些事一定要做,眼前这件事,无论是从我是两边部族的一员,还是你们的家人这些个角度来说,我都要做,还要冲在最前面!” 泰格低声叹息:“以前总想着做个威风八面的族长,现在想来,有了你之后还不如当个普通的族人,这样你的担子会小很多。小新,跟我一起,你后悔不?” 孙志新笑笑,正色道:“你错了,我一点都不后悔,还觉得自己幸运得很。能拥有你们两个,是我从来都意想不到的荣耀!所以别再说什么,请睁大眼睛看着,你们的吉玛,也可以是守护自己爱人的战士!” “好!”泰格喝了一声,扬眉道:“不劝你了,我和你肩并肩站在一起!” 感觉到了自家吉玛振奋的话里隐藏的惶惶不安,纳鲁沉着的一笑,道:“谁要想杀你,先踏过我的尸体!” 泰格也是一笑:“我的话都让纳鲁说了,那么,谁想击杀纳鲁,先杀了我再说!” 便是这两句话,孙志新心里突然就安定了下来。 是,无论情况怎么变,自己总有着最深爱且最深信的两人守护着自己。何谓勇气?勇气便是为了保护自己所爱的人滋生出来的力量!自己在守护别人,别人也在守护着自己,互相依靠,互相扶持,互相关照,便是生活的意义。无论风风雨雨,有再大的危机出现在眼前,大家一起风雨同舟! 想到这里,孙志新便笑了。 众人便恍觉又看到了那个风彩四射的毕达拉察阿苏! 启唇,先是露出大白牙笑笑,才轻声面向所有的族人问道:“大家怕不怕?无论战力还是人数,对方都远超我们。” 不待人答,孙志新又自问自答道:“说句诚实话,我心里怕得很。怕死,怕疼,怕受伤,怕流血,怕死去醒不来,怕再也见不我爱的人。”嘴里说着,下意识看向身边的纳鲁与泰格,又在人群里去寻的布库的身影,和年轻战士里奥格的位置,嘴里又道:“只是……” 霍然抬高了声音:“他们要杀我们,抢我们,吃我们,我们该不该保护自己的族人,自己的家园?” “该!”底下哄然回应。 孙志新挺胸抬头,大声喝道:“是男人的,就该为自己的亲人家人朋友守住一片安全的天地!是勇士的,就该丢了命也要保护家园!各人有各人的义务,在场的勇士有的是兄长,有的是父亲,有的是丈夫,就该守护自己的妻子儿女幼弟幼妹。更重要的是,还要保护自己的族人,自己的家园,自己的领地。男人这个词,更深的一层意思是保护者!我,孙志新,绝不退缩!我不倒下,我身后的战士就绝不会倒下!为了我的族人,我将战斗到流尽最后一滴血,战斗到最后一刻!” 哥本被激得热血汹湧,立时厉声叫喝:“我,哥本,绝不退缩!” “我,塔里木,绝不退缩!” “我,哈瓦合,绝不退缩!” 一时之间,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厉声嘶喊,奥瑞克与玛斯站在远处默默的看着,眼睛慢慢湿了。 两人对看一眼,一起走过来平端法杖,漫声道:“族里的勇士们,一切都托付给你们了。愿先祖的英灵与你们同在,我们会你们虔诚的祈祷,乞求大家胜利归来。” 孙志新扬声大笑:“放心,一定会平安归来。”又幽默的笑道:“部族的先祖们会觉得我们太年轻了些,不会收留我们。所以我们只好回来了。” 众人怔了怔,突地回味过来,全体放声大笑。 笑声声,士气暴涨如虹,孙志新扭头看了看纳鲁和泰格,两人会意的踏进一步,刀剑高举,放声咆哮:“杀!杀!杀!” “杀!” “杀!” “杀!” 纵是没经历过这样的场景,孙志新也觉着全身热血沸腾,跟着嘶声叫道:“杀!”—— 凌晨十二点出发,全体战士自岔路绕道,取道迪塞尔的狼窝。 事前齐格力依着孙志新的吩咐过来通知过大奔,众人在凌晨四点路过时连狼毛都没有见到半根,大奔带着自己的小弟和哈里斯不知道避到那里去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6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四点半,众人已经穿出了洞穴,从那个隐蔽的出口钻出来,呼吸着山洞外清冷的空气。 夜空里无风无云,却也不见星辰,只有六颗卫星在天空里高挂着了,像是连空气都凝固了般,一片凛冽的萧杀之意。 无形之中,孙志新已经成了这次战役的指挥者,纳鲁和泰格反倒成了两名副将。孙志新摆摆手,泰格与他心意相通,低声喝道:“啉声,潜行!” 在场的猎手全体皆会潜行这个技能,水平最差的反而是孙志新。他是跟着精英猎人康学的,平时因为练习得少,肯定成了最差的一个。 就见得所有的战士弓身弯腰,把自己缩成最小的体积,全力收敛着呼吸,进入一种玄妙的境界里前进。 孙志新看得微微点头,两边的部族的战士素质都极好,或者说与野兽相处久了,一身的本事和能力都非常适合干这种偷鸡摸狗的偷袭战法。这个这个古怪时空的史前时代促使出来的技能让每个战士像游鱼一样滑溜,像狸猫一样灵巧敏捷,无论绕过树枝或是石块的阻挡时都安静且细微无声。 心里暗赞了一声人类在环境促使下的进化本领,当下努力提升能力,借着泰格和纳鲁的提携加速向乌兰哈特的帐蓬群那边摸。 那边的帐蓬,燃着营火,静夜里看起来清晰可辩。远远看去,除了有一些人在巡逻留守,整个营地的人都沉睡,安安静静的如同收敛了爪牙的野兽。纵是强如乌兰哈特,大约也想不到这座山里的山洞还有另一个出口,更加料不到一向被自己打得服服帖帖的弱小部族会趁夜来偷袭。 种种原因归加在一起,乌兰哈特的败局以显。她会输在常胜的自大造成的意识麻痹上,输在趁夜奇袭的计谋上,最重的是,她会意想不到的输在一个穿越人士的手中!孙志新的横空穿越出现,为两边部族的力量上添加了最重要的一颗法码,促使天平倾倒向反方向。 孙志新估算着距离,又打了一个手势。 泰格会意的俯低停下,身后众人也跟着停下。 孙志新趴下来,将望远镜举在眼前细看。穿越而来的作弊器无疑是强大得逆天的,乌兰哈特密集的帐蓬群在高倍数望远镜下一览无遗。 巡逻的梭矛族战士共计有三十八个,不可谓乌兰哈特不谨慎,只是……仍然不够! 孙志新拿出火种,点燃自己的原始投掷燃烧弹,这便是战斗打响的信号!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不知道咋的,没准是流年不利什么的,感冒反反复复的一直不见好,直到光荣的睡进医院去挂点滴…… 和扎屁股相比,我宁愿挂瓶输液,据说这样好得快,关键是医药费还单位全报销,最重要的还有清纯美丽的小护士可供调戏。 睡在医院挂瓶的时间,也常有狐朋狗友来看望我,然后大家一起调戏小护士,真像小霸王游戏机开机喊的那句一样:小霸王,其乐无穷啊! 可是过了一、两天后我就感觉那帮子野男人来看望我是假,借机来看美丽的妹妹倒是真。 到得第三天,护士妹妹们给我们这群人起了个绰号,我一听,顿时狂囧。 她们管我们叫狼群,我叫一号,其它人二号,三号依次排下去。我估摸着,意思是色狼一号,色狼二号,色狼三号…… 这让我想到了书里的角色大奔……色狼头子……TT。 168、夜袭 点燃的火把依将传递下去,很快的所有人手里全持着点燃的简易版燃烧弹。 对于战机的把握,孙志新觉得纳鲁要比自己把握得更好,这是他如同原始野兽一样的野男人本能,可不是自己这样的现代和平年代的小白能能轻易掌握的本事。当即眼光看向纳鲁,等待他发动的时间。 纳鲁却是向泰格看了一眼,待得泰格肯定的点头,纳鲁才掂掂手里的东西,吸气,眯眼,振臂抡了一个圆圈,将手里的燃烧弹投向已经在投掷距离内的乌兰哈特营地。 在众人的眼光里,那枚燃烧弹呈斜四十五度角抛出,形成完美的抛物线飞速直射! 孙志新忍不住暗赞了一句,这就是史前野男人,战斗因子什么的深刻在骨髓里,看似随意的脱手一抛也是这么的华丽。 就见到那枚燃烧弹飞至最高点,再依着惯性和抛物线落下,却是正正轰中乌兰哈特居住的最大的一顶帐蓬。 所谓树大招风,它建得那么大,正好成了纳鲁投掷的不二选择。 燃烧弹砸落帐蓬顶上,溅落的亚麻油顿时将顶端引燃,然后又顺着斜面滚落而下,一路甩着燃烧的火油,点燃出一道燃烧的火径,效果比孙志新想像的还要好出几分。 “投!”泰格低喝了一声。 众人全体举手投弹,夜色里突然出现出三、四百枚火弹,划破夜空向着帐蓬群投下。 暴发的投掷跟纳鲁那枚开局弹不一样,不再是看准了后点对点的打击,而是区域性的杀伤,无形中竟有一种魔法面积攻击的阵势! 几百枚火弹投出去,如同在夜空里星星点点的烟火升空,竟有点摄人心魄的华丽! 此时离第一攻燃烧弹击中的时间不过两秒,第二波火雨就已经到达! 不到三秒的时间让梭矛族巡逻的战士措手不及,更是没见过像这样从天而降的火雨打击。现代的战争艺术运用到这里,心理的震憾远远超过了实质的杀伤,结果便是造成足足有五秒余的心理反应期。 五秒,足够了! 亚麻油的易燃性,喷溅性;皮木易帐蓬的易燃易着性在这里两两结合,外加五秒的反应时间,结果便是大凡被投中的帐蓬全部着火!整个乌兰哈特的营地瞬间便被点亮,众多的帐蓬迅速开始燃烧,又由燃烧的帐蓬传递向下一座帐蓬,火势飞快的扩大。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6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五秒过后,梭矛族呆若木鸡那般的巡逻战士才反应过来,嘶声厉喊:“敌袭!” 喊声落处,已经开始燃烧的最大那顶帐蓬里,一个苗条与充满力量矛盾组合的身影钻了出来。 她手里提着一根粗木棍,木棍顶端绑着一颗石头,像是简陋版的战锤。往那里一站时,一股彪悍无畏的气息就散发出来,其气势远超纳鲁或是泰格中的任何一个人。 乌兰哈特! 便见得这个厉害的女子慌而不乱,先是很快镇定下来,然后环顾四击,迅速的判断清了局势。 “打水,扑火!”乌兰哈特叫道。随即又换了命令:“直接用雪!” 果然有急智,远水解不了近火的情况下,用雪是最佳选择。 可孙志新不会给她机会这么做,第一局的火攻是打基础,为的是杀乱对方的阵形,杀减对方的战意,总体目的是为削弱战斗力,并不指望会造成多少实质的损伤。因为战前孙志新就仔细思索分析过,冬季帐蓬上会有不少的积雪,燃烧弹投上去起初会迅速起燃,但接下来温度让积雪融化,虽不能一时半会的就熄来,但肯定会无法继续扩大烧伤成果。第一局只是打基础,接下来的是第二局。 就见得片刻之间就火光熊熊,映红了半边天。火光里梭矛族乱成一团,大声喊叫的,四处寻找武器的,还有身上着火的,乱成了马蜂窝,颇有人仰马翻的势头。衣不裹体这个时候反倒救了他们一命,因为从孙志新的眼光看出去,很多人都在着火了后不知道就地翻滚灭火,只会胡乱扑打。 纳鲁和泰格看得大喜,叫道:“小新!” 两人的意思,便是要趁乱攻进去撕杀。 孙志新一颗心跳得飞快,就像是快要喷出胸腔一样。可行为上却强自沉着冷静的判断局势——再等等,需要火势扩大战果,还需要对方更乱,更慌张。或者说,需要乌兰哈特判断出错。 可是,接下来的几秒钟里孙志新不禁对乌兰哈特这个女首领又恨又是佩服。她丝毫都没有出错,她并没有第一时间去寻找敌踪,而是组织族人积极的救火,先安内再攘外,或许她并不懂这个道理,但她就是依照本能做得让孙志新又恨又佩。 “奥格!”孙志新喊了声。 “在。” “上前,装石,听我口令!” 百余名年轻的战士奔上前来,开始将早已经装上石头的抛石索飞快的手里旋转抡动,等待着孙志新下达射杀的命令。 “各人自选目标,对,就选那些救火的为目标,射!” 声音落处,战士们全体振臂,挥弹,让石头挟着可怕的初速度抛射而出。后面不会这个技能的人则抢上来,将预备好的石块递上,装弹,准备下次再投。 地下洞穴里最不缺的是什么?那便是石头,什么模样的都捡得到,三天的时间里全族一起动手,捡来石头后挑选可以用来射击敌人的储备下来,准备的量足可以让每名抛弹手射击二十次。如果不考虑携带的量,理论上可以无限次射击。 待第二轮弹药装备上的时间,第一轮射击已到。 拳头大小的石头,带着旋转抡动的速度呈抛物线抛至下来,杀伤力虽不足以一击至命,但也不可小看。 一时间只听得对方营地里惨叫连天,一番石雨抛下来,运气不好的直接被砸破脑袋毙命,运气好一些的也被砸得失去了战斗力翻身倒下。 抛石索借由史前人类的臂力来操作,威力比孙志新以前见到的要大出两倍不止。只见对方营地时人员翻倒,砸穿脑袋的直接头破血流,迅速染红了雪地后倒在地上或是抽搐,或是不再动弹,也不知是死是活。其它的要么手断骨折,要么击出内伤,都在惨声呼号。 场面看上去很残忍,突如其来的远程打击让整个本来就很乱的阵脚顿时更乱。孙志新心里悸了一悸,耳边听得泰格面无表情的又喊:“再射!” 第二轮迅速发动,又砸倒了几十人,算上第一次的,战果扩大到了百余名。附带的是人心惶惶,人群胡乱奔走寻找敌人踪迹的混乱。 “再射!”孙志新强自按捺那种击杀人命的心理不适,再一次大声发令。 第三轮又至,又是几十人倒下,几十人受伤。 趁你病,要你命! 孙志新就是要在敌人还没有站稳阵脚的混乱之前尽力采用远程攻击,尽最大的可能击杀敌人削弱对方的战斗力。因为一但短兵相接,像抛石索这样的远程武器将没有任何用武之地。 “射!” “射!” “射!” 孙志新大声疾叫,不仅是他,纳鲁和泰格也在大声呼喊。抛石索的厉害两人看到了,只巴不得当时自己两人也去学这个技能,现在可以抛石杀敌。 奥格冷眼看着敌方阵营里呼喊奔走的敌人,迅速接过身后递来的石头,装上,再次抡动手臂,抛射。 三轮射击,唯独他一个人次次命中,击毙两人,击伤一人。现在他正飞快的抡动手里的抛石索,将目标对准了乌兰哈特。 连续三次的攻击,运动神经发达如他,已经自行摸索出了抛石索抛掷与平射不同的操作手法,这一次他自信能命中那个女人。 挥臂,再挥臂,让抛石索越转越疾,达到自己的力量能挥动的最快速度。然后盯紧目标,待飞速旋转的石头转到正对着她的方向的斜向角度,停臂,握住抛石索的手掌微微一顿。对,就是这个时机,让这短暂的停顿间产生石头与抛石索分离的机会。 下一刻,石头离索,呈斜四十五度向上疾速抛射,飞快的达到最高点,再向下斜射,目标:那个女人! 奥格停下装弹的动作,已经有了纳鲁的英武雏形的脸庞上一片萧杀,两只精光四射的眼睛眯起来,眼光跟着石头的轨迹一直追踪过去。 说起来时间显得很长,在奥格眼里看来也是这样,实际时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那块石头已经杀至! “中!”奥格大声喝道。 中! 确实中了,不过击中的却是乌兰哈特手里的粗陋战锤的石头。 千均百发之际,大大超越普通人的感知本能让这个战斗力超高的女首领闪电般的后退一步,举起手里的战锤凌空一击。 就听见石头与石头撞击出一声闷响,那枚由奥格抛射出来的小石头在撞上了大石头以后碎成碎石炸开,挥出凌空一击的乌兰哈特与她的石头锤子丝毫无损! 奥格脸色铁青,两只眼睛眯成了两道细缝,针尖对麦芒一般和乌兰哈特望过来的眼光在空中碰撞,撞出无声的火花。 孙志新却是心里大寒,能在这样混乱的场面里感知到悄悄射来的石头,并能准确的将它凌家击落,得是什么样的感知力和战斗力才能做到这一步?这个叫乌兰哈特的女人真的很可怕,其素质简直像像个武斗家!不,她还具有初步的军事家,指挥者的素质,真真可怕! 刹那之间,孙志新不敢再拿看一个柔弱的女性的眼光去看她。这个乌兰哈特,是个可怕的敌人首领,更是一个可怕的战士。若要安全的生存下去,就必须将她击杀! 那些什么圣母的想法是个蛋!一切的危机都要提前扼杀在摇蓝当中,先下手为强,杀了她,绝不可以让她的部族和她有任何成长或是活出生天的机会! “杀!”孙志新厉声大喝:“对准乌兰哈特,击杀!” 只是乌兰哈特并不给他这个机会,在判断出敌人自己不可能让自己有救火的机会,并且那种自己不知道的远程武器杀伤力不小之后,她便用一种与孙志新对她的印象完全相反的清脆嘹亮声音喊了一声:“杀上去!” 奥格的射击让她准备的判断出了敌人的方位,这一次的命令发动进攻,战锤直接的方向正正是一行人伏击的位置。 乌兰哈特的命令落下,整个梭矛族便放下手里的事情,纷纷掩杀上来。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跟朋友去参加他们单位的活动,看了一场让人毕生难忘的表演。 孔雀舞知道吧? 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由杨丽萍表演的孔雀舞,那是集婀娜、柔美、婉转、极其形像的拟态为一身的孔雀舞,美丽的女子像是拥有了孔雀的灵性一般,在舞台上展现女性的身姿。 可我看到的,却是一个四十许中年胖男人在舞台上跳孔雀舞!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6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好肥的一只孔雀! 偏生他还穿得少,块块肥肉毕露,一跳起来简直是全身肥肉颤动不休,如同那炖了几小时已经炖得极为熟烂的蹄膀,那个腻啊……特别是那两个咪咪,都快赶上B罩杯了,大得惊悚,颤得像肚皮舞娘才能舞出的弧度。 可他又跳得极好,跟杨丽萍一般能捕足到孔雀似态的韵味。于是乎就雷上加雷……特别是他那下腰的动作,我的妈,那一圈肥肉像游泳圈一样鼓出来——天雷! 场间暴笑不止,我深深觉得这位跳肥孔雀舞的大叔绝对有上中国达人秀的实力! 169、夜袭 能发动投掷燃烧弹和抛石索抛石的攻击距离不可能会太远,两者皆以抛物线抛掷的方式发动攻击,虽然有史前人类超强的臂力做后垫,极限距离大约也就是二百步左右。而且为了不过于弱化杀伤力和准头,距离就缩短到了一百五十步左右。海风部族和猎人部族的人就是距离着这一百五十步左右的距离借着山石和雪地、雪坡、树木的遮挡发动攻击。 也就是说,隔着这一百五十步的距离乌兰哈特及其梭矛族战士如果要疾速奔跑冲过来,也就是十几秒的事。 这么算吧,按步行的步距来算,一步大约为一步零点五米左右,一百五十步仅有百来米不到,时界记录百米保持者牙买加选手博尔特仅需9.58秒就可以奔跑过百米的距离。这些史前野人个个都是博尔特,如果不考虑雪地、天气因素,指不定他们还要不了9.58秒!就算考虑进这些因素,大约也就是十余秒就奔至。也即是说抛石索这个远程武器能起到作用的时间只有十余秒,考虑进操作、瞄装、发射、装弹等等花费的时间,像奥格类似的熟手大约能发射两次,其余人大概就只有一次的发射机会。 在那之后,就是真正的短兵肉搏! 真实的情况也确实是这样,还剩下足有八、九百人的梭矛族战士正在乌兰哈特的带领下,像真正的原始野人那样发出呜呜哇哇的奇怪叫喊声,疾速往上直扑。其速度,其距离,转眼就至! 孙志新理智的分析到了这一点,其它人却没有,而且史前人类这个时候的知识与见识太少的弱点展露无遗。有太多的人见识到了乌兰哈特那一锤之威后,都下意识的放弃去射击乌兰哈特,因为他们认为就算射击了都没有效果,却不知道在战争中还有一个术语叫做‘集火’。如果能冲着乌兰哈特集火射击的话,百余人同时射击一个目标是什么概念?她不死也得残! 结果便是大多数抛石战士选择了其它的目标击杀,只有零星的几枚石头射击乌兰哈特,都叫她用精湛的锤技击落。如此反而给这个女首领以存活机会,迅速的带着族人向着这边冲杀过来。 很显然的,不止是孙志新,机敏如奥格这类的战士也看出了这种错误选择之下乌兰哈特身前的的真空攻击状态。当即不待孙志新发令,奥格已经叫道:“对准乌兰哈特,射!别抛射,用平射,平射!杀!” 奥格的判断与临时的指挥无疑正确无比,可像他这般能极为熟练运用抛石索的人有几个?命令下达是下达了,仓促之间射向乌兰哈特的石块只有三、五枚。其中还包括孙志新急智之下劈手夺过的一根抛石索发射出去的石块武器。 孙志新的臂力不如史前野人大,可准头却是极准。而且他的角度位置选择得还比其它人刁钻歹毒,照准了乌兰哈特的脑袋瓢开射。就这个距离,以孙志新的臂力,照样可以给她开颅! 而奥格发射出去的那一枚劲道出奇的大,平射的结果使得它带着一股奇异的风响,对正了乌兰哈物的前胸暴轰过去。 此时,两边的距离连四十步都不到。 转眼间石头就已经射至,乌兰哈特在急速奔跑中骤然急停,拧腰躲过射向自己肩头的一枚石头。另一枚准头不好,擦着她的发际掠过。这个该死的女人准确的判断出了那一发的落点,连避都没避。 紧跟着孙志新和奥格的石头射至,两块石头在空中飞速平射,一个准头奇准,一个威力奇大,前者刁钻狠辣,后者气势汹汹,射击角度交叉组合到一起的是时候组成的局面就是死局。而这个时候乌兰哈特刚刚避让开先头的两块石头,躲避的动作已经摆老,正是旧力已尽,新力未生的尴尬时候。 孙志新与奥格两人这把情况都看在眼里,奥格依然是眯眼抿嘴,冷眼看着结果,孙志新却没有沉住气,兴奋的叫道:“中!” 却见乌兰哈特又动了,她虽然闪避不开,却同时伸出了手和脚出去。一脚绊倒身边的同伴,她与他都同时在往下摔跌。而她的手顺势又拉过另一名同伴,将他当成了人肉盾牌挡在自己的身前。 轰的一声闷响,如此近的距离,人肉矛盾被奥格轰杀得连胸骨都断碎凹陷了进去,一口血仰天猛喷,显然是不能活了。另一名被绊倒的摔得头破血流,她自己有了防备之下就地一滚,解了孙志新射击出来的暴头之危。 孙志新看得目瞪口呆,纵是他再狠,可以做到不把乌兰哈特当女人一样的击杀,也绝对做不到利用自己的同伴来解危的举动。乌兰哈特当真够无情冷漠,一手一脚引动两个族人,就把杀局转嫁到别人身边,使得一人受伤,一人死亡,自己则毫发无损逃脱生天。便是这点无情的狠厉,就足够叫所有人心寒生畏。 “还呆着干什么?举起你的武器!”奥格冷声喝道,抽出自己的木棍子,以备接下来的肉搏战。 孙志新顾不得奥格恶劣的口气,下意识握紧了自己的攻击手电筒,只觉得手心里全是冷汗。他心里知道,接下来的撕杀将会是自己平生头一次遇到的惨烈,当即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准备豁出去了,因为最终的结果只能是不死不休! 短兵相接也好,狭路相逢也好,总是勇者胜! 纳鲁和泰格已蓄劲了半天,此时暴出一声咆哮:“乌兰哈特,死!” 两人一人举着刀,一人提着剑,如同猛虎下山一样扑出去。 丛林野战刀,刀背厚,刃利,雄劲浑厚,最适合砍杀。纳鲁气势惊人,战刀挥击之际,一颗梭矛族的问颅就冲天飞起。 杀得一人,纳鲁长声狂笑,伸手抹了一把脸上阻碍自己视线的血,展刀又向下一人砍杀过去。 和纳鲁相比,泰格更加疯狂,借着开锋钢制剑之利,竟将一名冲上来的梭矛族战士拦腰腰斩! 腰斩掉这名战士,他拖着剑发足疾奔,钢剑左右拨打着乱砍,意图冲向乌兰哈特。 很显然纳鲁也是这个打算,直欲直取乌兰哈特。只是短兵相接之下,双方迅速穿叉混战到一起,人山人海之中寻找一个单一的目标并不容易,乌兰哈特被掩在重重人海之中,寻找不到,两人只得退次其次,努力击杀其它的敌人。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6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穿越而来的刀与剑之威确实非常可怕,拿到纳鲁和泰格手里后威力更是大增,那刀剑砍杀下来完全没有一合之将,刀起剑落,结果是连对方的武器一起砍断,要腰斩或是人头落地。 手里的剑与刀实在太犀利了,杀得两人兴起,一人长声狂笑,一人咆哮连天,在人群里纵横撕杀,早已经热血汹湧的离孙志新越来越远。 孙志新起初还有着惊惧,待得手里的攻击手电筒敲破第一个人的脑袋后就只顾得在肉搏战里撕杀,那些惊与惧早已经离得他远了。 这便是战斗,无论是想要活下去,还是要击杀敌人,只能鼓足勇气去战斗!在战斗中杀敌,在战斗中活下去! 只是比起别人,他还是更理智,一边撕杀格档,一边努力想要判断出局势。 身边,所有人都在疯狂的叫喊,搏斗声,拼杀声不绝于耳,场面疯狂,而且混乱,铁血与杀戳并行,冰与火焰,力量与力量,勇气与勇气,在不断的冲撞突击。 早在战斗开始以前孙志新就策化好了战斗的模形,短兵相接,第一时间将腰上的装满了蘑菇汁液的鱼鳔摘下来向对方投掷。就几步远的距离,投不到人的人的可以去吃屎! 鱼鳔投中敌人,立即就会破碎将里面的汁液溅开,然后遇空气就发光。这个举动有两个用处,一是可以在战斗中标记敌人,发光的,杀!没光的,是自己人,别胡乱出手,并有可能就保护他。二是孙志新下令照准了脸面眼睛的部位投掷,一但砸中,发亮的光芒会晃花眼睛,在这样凌晨黑暗条件下会很难看清周围的敌人,削减他们的近战能力。假如这种汁液还有毒的话就更好了,可惜它虽然不能吃,却也没有毒。 鱼鳔投掷的结果就是让合部梭矛族人成了光亮的靶子,在混战中明显得很。另一部人运气不好的直接被砸到眼睛,蘑菇汁的亮光让他们近似于眼瞎,更易于砍杀。 但这还不够,短兵相接后孙志新这边在节节败退,梭矛族战士有人在受伤倒下,这边倒下的人却更多! 眼里看得除了纳鲁和泰格仗着利器纵横四方以外,海风部族和猎人部族的其它战士战斗的结果却是在边打边退,不断的有人受伤倒扑。 这是与梭矛族短兵相接的真实必然情况,在人人数和战斗力上来说对方确实远胜自己这边,如果不是起初的火攻及抛石,现在的情况会更坏。 这样打下去,绝对会被灭!就算仗着丛林野战刀和钢剑的犀利也一样,个人的力量左右不了战局,最后的局面会如同人多堆死好汉一样,纳鲁和泰格照样必死。 战斗,不能这么打,特别是战斗力在弱于对方的情况下。 战争也是一门艺术,眼前类似于步兵作战的短兵相接的肉搏战并不是一群人和一群人互相撕杀那么简单,它其实有种很多的变化,其变化形势足可以左右战局。 当即拿着手电筒照着一个梭矛汉子的脸狠狠砸过去,又阴毒的底下出脚,对准他的小腹狠踹了一记将他踢倒,这才抽身出来,高声叫道:“奥格,带着五十个人的,从左边插过去。” 奥格正杀得头晕脑涨,完全分不清形势,听得孙志新这么叫,本能的就以他的命令为指导,胡乱点选了五十个战士从左路插入。 “里肯!你也带着三十个人,从右边穿插。” “塔里木,聚拢手里的人手,从中路尖角顶杀。你带人跟在纳鲁和泰格后面,他们两个杀到哪里,你们就杀到哪里。” “奥格,里肯,你们两个合围后再继续左右分插。就是现在,马上给我这样做!” 浑头浑脑的混战有了明确的指挥立即就变得不同,奥格与里肯各自带着五十人左右穿插分割,将梭矛族切割成碎块不成形状。塔里木则带着人尾随在纳鲁与泰格身后,让他们用利器开路形成强攻的尖锋,自己则护着他们的后背掩杀,将对方冲击得更乱。 待得奥格与里肯合围,又一次向左向右穿挺开,纳鲁与泰格再次形成从中路挺进之局,战势就开始向着孙志新这便倒。穿插挺进击杀之下,对方的战斗力不成规模,零星的杀伤力不成气候,由纳鲁和泰格一路挺进杀灭。而奥格与里肯左右穿插之势不断的在阵群里穿割,将对方切成小碎块,再交由中路突击队歼灭,效果非常显著。 孙志新整个指挥的思路就是将对方细化成不构战战斗力威胁的局部小块,一块一块的吞吃掉。保持总是以纳鲁和泰格为刀锋,塔里木带领的突击队为刀把,挥刀宰杀的局面。一但对方被切割成小块,虽然他们总人数多,可局部的战斗变成了自己这方一、二百人对付对方几十人的状况,就不再构成威胁,变得易嚼好咽。即之谓,蚕食!待得吞掉的小块不断累积,保持已方战力不减,最终的结果会慢慢以大化小,直到胜利。 待战斗继续下去进,已方和减员越发的少,对方的减员大增,切割突击的战斗指挥成效立见! 孙志新纵观全局时心里舒了口气,觉得这样的战斗才有可能继续打下去。 可这还不够,左思右想之下又召集零散战斗的成员组成一只如同黄蜂尾后针那样的队伍,专门欺单,一拥而上杀掉敌人,再迅速撤退离开人多的地方。是谓看准机会就咬一口,咬不动就闪人,再找时机下嘴。 整支后路军就成了奇峰突起的之势,如同游击队那般左右前后油滑的冲击撕杀,战斗成效竟然不小。 直到——乌兰哈特瞄上了孙志新。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一向喜欢自己煮东西吃,大约是因为有爱好才会下意识去学习的问题,手艺还算不错。如些便有朋友或是朋友的女友,老婆什么的来向我取经。 然后,就遇到了一个极品。 有一朋友的老婆做饭的手段极其可怕,但又想做些好吃的取悦老公,就给我来了电话,说想学红烧肉烧豆子。 这其实是一道很普通的菜,取五花肉一整块,用开火捞一下固形、去腥,炒糖烙皮上色。然后切成姆指块大小的块,加葱、姜、蒜、大料、料酒、花椒、干辣椒一起下锅暴香,直到爆出油,就可以下已经泡好的大白豆一起烧。待得肉与豆子皆烂软喷香以后就算好了。和其它的烧菜相比,诀窍就在于上色尽量厚重一些,另外可以适当多加一点糖,味道会变得很回味。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6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就这么简单的一道菜,我那朋友的老婆做起来那架势简直能烧掉厨房! 自从认识了她,我总算认识到这世上真的有可以烧掉厨房的女人…… 好在她油、盐、酱、醋啥的倒还分得清,不然我还真怕她会弄出毒药来。 下午,我尝了尝了她制做出来的红烧肉烧豆子。 该女子极其期待的问:“味道怎么样?” 在她的星星眼中实在不好打击她的热情,我只得道:“这味道尝起来真是……错综复杂。人生百态这道菜里都有了……” 朋友的老婆很开心,捧着菜回去在他老公面前表现去了,我估计……他老公吃了这道味道错综复杂,外形扑朔迷离,内容神鬼未测,味道还包含了人生百味的菜,没准儿连哭都哭不出来! 170、乌兰哈特的惊疑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乌兰哈特都是一个优透到接近于可怕程度的女人。厉害成像她这样的女性,若是摆到现代,从军也好从政也罢,只怕是干哪行就精哪行,不是将门女杰也是十大杰出女青年之一。乌兰哈特不仅是个强大的战士,还是个聪明的人。她机智,狡猾,无情,凶残,唯一爱惜的人就是自己。她可以用两个梭矛战士的性命来避祸,就绝对是一个见机行事,不会莽撞的没头没脑冲上去和敌人撕杀的人。 短兵相接之后纳鲁那凌厉的一刀利落的斩落一名战士的头颅,她就知道眼前的这个族长不再是那个可以任由自己欺凌的软脚族长。仗着那柄古怪武器如同摧枯拉朽似的锋芒,他的战力大涨,不是自己可以力敌的狠角色。另外一个也是,若是当初他们就拥有这样的利器,乌兰哈特绝对不会与他们正面迎战。 但一群人与一群人的战斗,个人的战斗能力虽然能发挥不小的作用,但如果拥有的不是绝对性的毁灭打击性力量,并不能真正完全影响左右战局。再是勇士,手里持着再犀利的武器,也有力竭的时候,因为一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不可能与团队匹敌。 乌哈兰特所要做的,就是混在战局里撕杀敌人,待得对方力竭的时候再见机扑杀过去。今夜的战斗虽然是仓促迎敌,但凭着自己和旗下勇士的战力,她自信可以全歼敌人。 也必须要全歼敌人! 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今年的冬季显得比任何时候都漫长,比任何时候都寒冷,如果不能全歼敌人,拿不下这个洞穴居住御寒,抢夺不到里面的食物,没人能活得下来。是以,乌兰哈特早就做好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准备,整场战事没有半点圆转的余地。 做为一个聪明人,她一直混在战团里寻找时机。在这一点上她简直不像一个女人,拥有比男人更坚毅的意志,还有足够的耐心,不会看着族人倒下就冒进去和纳鲁与泰格撕杀。虽然她不明白这两个手下败将去哪里弄了这两把怪异又犀利的武器来搞得战斗力暴涨,她却本能的懂得正避其锋的道理。在这一点上,乌兰哈特有着优秀的大局观和将领素质,即意味着族人的性命对于她来说只是数字或是棋子,她并不看得过程,只在乎结果。 所以乌兰哈特一直在隐忍的等待,等待对方大幅度减员,等待最终形成已方的围杀之局成形。 整个战局开始时也确实一如她所料,除了扑击的时候那两枚犀利的投石攻击让她感觉到了强烈的威协,短兵相接之后所发生的一切都跟她预计的一模一样:短兵相接的肉搏战开始以后,对方在一直败退。 但正是那两枚投石,让乌兰哈特对孙志新和奥格有了印象,并机警的对这两人有了提防戒备之心。 对奥格的印象她原来就有,以前的掠夺当中她与这个还是青少年的敌人接过手。当时的感觉就是不堪一击,如果不是要留下他像他其它的族人一样留做肉鸡以备下次掠夺,她并不介意一锤将他敲翻。非到必要不要赶尽杀绝的道理乌兰哈特懂,因为掠夺是梭矛族的生存根本,都把人杀完了,还抢谁去?年年的掠夺不仅仅是为了抢夺生存的物资,也是为了打击对方成长的力度,不至于让它失之掌控。是以乌兰哈特以前都是抢完了就走人,不断绝自己的生路,也不多杀人弄出无可调和的矛盾造成拼死搏杀的无解之局。 但这一次,奥格的一枚投石真真正正的让乌兰哈特感觉到了他的可怕成长,那一石之威就算是转移到别人身上都让她后背一阵冷汗横流。被那种犀利的远程武器锁定的感觉实在可怕,乌兰哈特不禁大悔当初没有一锤杀了他。 眼光阴冷的瞄了奥格几眼,反正今年的冬天形成局势已经不可能再留手,乌兰哈特决定在这场战斗了结那个青年的性命。 还有孙志新,当他的石头锁定自己的头颅的时候,感应到的危机感竟比奥格发出来的还要巨大!这是一种古怪的感应,是在经历了许多次大大小小的战斗后产生而来,乌兰哈特凭借着它几乎能准确的判断出对方的威胁大小,就像她能准确的判断出现在的纳鲁和泰格不再是当初的猎人和海风部族族长,不再可以力敌一样。 与孙志新对上的那一刹那,乌兰哈特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危险,像是这个人有着自己并不了解的本领,会发挥自己想像不到的杀伤力。 下意识的,乌兰哈特在自己击杀顺序的列表里,把孙志新排到了奥格的前面。只是她心里还有些疑惑:为什么会这样? 百忙之中乌兰哈特在战斗去观察孙志新。 这样的人她以前没有没见到过,只瞧得那人生得乌发黑眼,长相很是清俊的显得极为出众。可再看他,虽然他的身体显得健美均称,总体感觉却是细胳膊细腿的看不出什么战斗能力,体型比起真正的勇士来实在显得瘦弱太多。 像这样一个——和其它野男人比起来显然白晰俊美过头的男人,究竟有什么能力是值得自己警戒的?仅是凭他丢过来的一块石头?那究竟是发挥的真本事还是妙手偶得的一击都无法仅从一击之中判断得出来。 第三次看他,乌兰哈特又觉出些不同来,那就是孙志新的眼神。 那人的眼神清亮无比,璀璨若星辰一般,就算是混在人山人海里也一样夺目出彩。那双眼睛里没有混战中的嗜血混乱,一直都是清醒的、冷静的,让乌兰哈特联想到鹰眼——也是这般清例冷静从容,总是俯视自己身下的大地,准确的判断自己猎物的位置,再凌空扑落,发动致命的一击。 鹰目如锋! 又黑如珍珠! 还有一种宝石光泽般的奇异神采! 它们美丽得乌兰哈特下意识有一种想要把它们挖出来收藏的冲动。 再看到一阵,又看出了对方更多的不凡之处来。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6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这个看上去清俊矫健的男子绝对不简单,力量虽然不能引起自己的重视,可他的战斗技巧却是出奇的怪异高效。视线里乌兰哈特看到他凌空跃起,先是将手里的古怪武器重重敲击在比自己足足高出一个头的战士头上,再在半空中陡然发力,雄性有力的男性腰部古怪的扭动着,两腿在半空中如同雁尾那样展开,闪电般的夹住了敌人的脖颈,接着就势翻身扭动,高大的战士竟不敌这个与其说是强大,不如说是妙到毫巅的力量运用技巧,颈骨发出可怕的咔嚓一声脆响,立即被扭曲到一边,立毙! 一系列的动作他做起来干脆迅捷,全身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一股浑然天成的爽快利落。那看似不够强壮的身体展现出了与之完不相称的强大战斗力,快如脱免,狡如灵狐,捷如猿猴,偏生还有着苍鹰一样洞悉猎物一样的鹰隼眼光。 待得那人以这样古怪的交缠动作绞杀掉敌人,双手在地上一撑之际,整个身体像兔子一样疾速窜出滑向另一名敌人。 逼近,近身,发动! 接着就是连续的华丽的踢脚动作,正踢、侧踢、斜踢、从来没有见过的连续二段踢,三段踢,连绵不断的从他腿间踢出来。每次踢腿时他总是一腿为轴,一腿发力,前腿踢实还未落下时,后腿就凌空暴踢而至。 整个攻击连绵不绝,犀利、迅速,将腿部能发出的攻击运用得华丽不凡!刹那间让乌兰哈特产生这种错觉,这个人,全身都是武器——或者说,他的整体身体本身就是武器! 虽然他力量不够,可连续的如同风暴一样的打击击得对手连连退却,直到他再次落地,又暴窜而出,用胳膊夹住失防的敌人最脆弱的颈部,一拧,再毙一敌! 如果对方不是敌人,乌兰哈特简直会忍不住赞美他。可正因为他是敌人,乌兰哈特迅速判断出了他的威胁值——直追纳鲁与泰格,或者说还要略胜一筹。 这人从哪里钻出来的? 为何以前从来都没有见到过? 这样古怪的犀利战技又是哪里来的?与人近身相搏,没有运用武器也可以做到这样的狠辣? 乌兰哈特心中大不解,又觉得这还不够,他身上好像还隐藏着什么让自己更加忌惮的奇异本领。 接下来乌兰哈特就明白了真正让自己害怕并忌惮的是什么,她就见到这人呼喊了几声,一盘散沙样胡乱各自杀敌的敌人就迅速组织起有目的、有针对性的攻击。而自己这边,仍然是一盘散沙! 鸡蛋碰石头的情况竟由那人的简短指挥就变成石头对散沙的大翻盘情况,石头是对方,散沙是自己这边。 拿散沙去挥石头,结果不言而明,散沙遇石更散,石头还是石头,更在毫不客气的攻破了散沙一路直砸过来! 整个形势变化得很快,自己的战士在被对方蚕食,正在被弱化吞掉,一切的如作俑者就是这个男人。 眼下他击毙两人以后力量似乎显得有些不续,可他又迅速机智的转换了战斗的策略,飞快的组织起并带着一支小队在整个大团队里游荡冲击。那人一双明亮的黑瞳,一身似若绝代风华般的身姿在一片混乱中显得那么的不同,那么的卓绝,那么的光芒四射!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或者说,从哪里钻出来的人,才能显得这样的与众不同?他与她见过的任何人都不同,看似弱小,实则强大,又充满了智慧,浑身都散着一股卓越的与她见过的任何人都不同的英才气息。 就像是……一个不存该在的,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乌兰哈特心里一寒,下意识就想起了那个古老的传闻: 毕达拉察阿苏! 又叫做从天下落下来的男子,得之,便繁荣昌盛,部族壮大,无以匹敌! 乌兰哈特一锤敲翻了一名海风部族的战士后猛然停身,眼光锁定孙志新,陡然高叫了一声:“毕达阿察阿苏!”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无意间去翻书评,发现YY我和那啥无良医生的高楼居然都盖到十九楼了……至于不……TT 俺是直的啊,无良医生也是,我们俩扎一起最大的爱好是下棋,有时候也讨论股市什么的。而且我很怀疑,那医生是性冷淡,因为有漂亮的女病人进来时我还看人半天,这哥们连眼皮都不抬一下。且有时候给病人诊病的时候在人家身上摸来摸去时,我看他那表情,就跟摸死猪死狗没啥差别,面无表情,眼睛躲在眼镜片后啥也看不见,一点没有医生该有的温暖和煦。 ……老实说,自打看了他这样给病人诊病以后,我就坚决不让他的任何部位触碰到我。那般生硬麻木木的表情……特别是他给人换药的时候,活活让我联想到木匠在修木具……寒! 对了,还有一书友说到杀鸡杀鸭连斩几个鸡头的事情——俺这活儿熟,杀鸡的时候绝对快、狠、准,第一次杀的时候不会杀,爷一怒之下将整只鸡头一刀就斩了!结果那鸡死得倒是痛快,垂死挣扎的时候也厉害,喷得鸡血到处都是,把厨房弄得跟杀人现场似的…… 后来杀熟了,也帮邻居杀鸡,完了再帮邻居吃鸡肉。高中那会儿还去一个农村同学家帮他杀过猪,话说,杀猪的时候那猪叫起来真够惨烈……绕梁三日还大倒胃口。 最后: 仔细念念,再品味一番,毕达拉察阿苏这个名头念上去真的像牙擦苏……狂汗。 TT,小新可没有那一对华丽的大板牙啊……天知道我当初是怎么想出这个称号来的。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6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171、当乌兰哈特遭遇孙志新 正在这里打生打死的,谁NND吃饱了撑的在战场里直着喉咙乱放屁? “叫个屁!没空!正杀人呢!” 熟悉的称呼让孙志新发出一连窜咒骂,在冲锋向敌人发出一记十字大背摔后才愕然抬头,本能的看向发音的地方。待看到呼叫自己的是乌兰哈特,并看到她眼里鹰隼一样的掠夺眼光,孙志新心脏不禁一顿紧缩:你妈的!怎么就这么背时,勾引起了这个凶人的注意呢? 孙志新这个反应完全证实了乌兰哈特的想法,他果然是! 只有这才解释得通,为何纳鲁与泰格能得到犀利的武器,为何一向弱如肉鸡的部族会发挥出强大的战斗力,为何自己认必赢的战斗会打得这样艰难。这人是不普通人,他是毕达拉察阿苏,天上下来的男子,他能力的其中之一就是可怕的战场指挥者。也只有他才有这个能力把一盘散沙凝结成一颗坚固的石头,成为强大的杀阵! 而且这一声呼喊落处,乌兰哈特就感觉到自己触动到了敌人最柔软的弱点。因为远方纳鲁与泰格听到这一声喊之后,皆是惊怒交加的大声咆哮,几乎本能的就带着人手扭头就撕杀回来。而且他身边的人下意识向他靠拢,重点保护的意味不言而谕! 就是他! 乌兰哈特又惊又喜,挥锤砸翻与自己纠缠不清的敌人,足下猛然暴发力量,向着孙志新冲过去。 毕达拉察阿苏,得之。不得,杀之! 如果能得到他,他就是自己永远的奴隶,不管他会什么,就不信不能逼得他交出来壮大自己的部族。如果不能得到他就有两个选择,杀掉,重创对方士气;或是擒下他,用来要挟对方,也是一大杀着。 就见乌兰哈特如同一头狂野的母鲨那般,在雪地里迅速游弋而至,目标直取孙志新! 乌兰哈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擒下他,或者杀掉他。她从没有像现在这么清晰的认识到,那个人是这场战斗的关键,牵一发而动全身,只要能掌控住他,他一个人就可以决定整场战斗的局面。 仅这一动,中路直接将军副帅的杀势已经成形,乌兰哈特的擒王行动顿时打乱了两边部族的所有行动。无论是谁,几乎同时放弃了手中的动作,第一时间来援。 只是现在的情形,纳鲁和泰格早已经冲杀得远了,奥格和里肯带着左右纵队分别穿插切割到战团的左后方及右后方,孙志新身边只有寥寥几人。 整体情况如同全部大招已经放出的棋盘,车、马、炮全部压向敌阵,自己的本阵上倒成了空帅独存之局,连保护他的力量连士象都没有。只有十来个不成气候的未过河小卒,就是现在孙志新身边的情势写照。 而乌兰哈特是谁?纵横四方的女土匪头子,一身的战斗能力连男人都比不上! 孙志新就看到她凶悍如母鲨,快捷如奔马,倒拖着那柄造形奇特的战锤径直向自己冲来。那声威由于是女子的原因算不得什么,可气势竟如同攻城掠地的战车!一样的强横,一样的纵横四野! 听得乌兰哈特叫那一声,孙志新还能料不到她想干什么?无外乎擒贼先擒王,要么轰杀自己,要么捉了自己好让自己这边的人投鼠禁器。偏生自己这边的人给出的反应又全在乌兰哈特的意料当中,出奇的诚实——史前人类的直肠直性终究在这种情况下成了致命的弱点。,他们甚至连欺骗或是掩护一下的反应都给不出来。 又如同丢车保帅一般,所有人一致性的抢着来回援,整体结果就是组织起来的大好形势被破,所有人给出了反应更是给了乌兰哈特冲击过来的肯定性。 便是这么一迟疑间,小战局失利,乌兰哈特已经凭借着可怕的战斗力硬生生敲击出一个缺口,离自己的距离二十步都不到。而大战局更是失了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优势,又重新陷入混乱的散沙状态中——不全是,但也跟崩溃差不多了。 那切狂野的母鲨还在夹着可怕的气势横冲直撞的扑杀过来,其威势之惊人,果然无愧为孙志新迄今为止见过的最凶悍的女人,乌兰哈特!孙志新没有那个自信可以力敌她,如果手里握着纳鲁和泰格手中的武器也许还还可以与她一战,但它们都被自己家两个鲁玛持着,孙志新不确定自己只凭着一只攻击手电筒可以在这个可怕的女人手里能走下几招。 百忙中晃了一眼自己可以寻求得上帮助,无论纳鲁,泰格,或是战斗力可怕的塔里木都离自己老远,没人能帮得上忙。孙志新又不像乌兰哈特那样可以冷血到用自己族人的身体来阻挡,为自己求得逃命的时机。他不乌兰哈特,他把族人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的还重要。 所以—— 一切,都只能靠自己。 刹那间,孙志新就做出了一个果断的回应:积极展开自救,并将无辜的其它的人一律甩开,不能任由他们被乌兰哈特的斩首行动牵连。 当□体一扭,踩着雪往左侧一滑,避开乌兰哈特的锐不可挡的正锋冲击。 而乌兰哈特已经冲至,一锤毫不客气的敲向孙志新的大腿,另一手当空向着孙志新抓来。 “小新!” “小新!” “吉玛!” 纳鲁和泰格,还有奥格骇得魂飞天外,却见到孙志新滑如游鱼一般,兽皮靴撑着雪地利用滑行的动作避开了这一记凌厉无比的抓捕和敲击。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6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别管我!该干什么干什么,杀!”孙志新厉声叫道,继续飞快的往前滑。 从那凌空一抓的气势和力量带出的劲风声响,孙志新就更加证实了自己的判断——和自己的力量相比,这该死的女人的战斗力就是女武将一级的,和她正拼杀,跟找死差别不大。两人硬拼的结果跟鸡蛋撞石头,不,鸡蛋撞铁蛋似的。孙志新是那颗易碎的鸡蛋,乌兰哈特则是所向披靡的铁疙瘩! 只是躲得过初一也躲不过十五,一直躲也是死活一条,还不如反击。即然你要来抓我,那爷就豁出去跟你干!你不是要抓我吗?正好,老子带着你远离战团,接着抛石待候! 心里打着这个主意,耳听得脑后风声劲响,不必猜都是战锤敲过来了。孙志新缩头,霍地一个前滚,再一次避了开去。 那一锤敲击在雪地上,砸得雪沫四起,雪块砸在孙志新的后背上下砸得隐隐作痛,乌兰哈特一锤直击的威力实在大得可怕! 不过,不还击的肯定不是孙志新,也许和乌兰哈特相比他的战斗力像鸡蛋,可他的脾气却是铁疙瘩级的!待得乌兰哈特一锤砸实,孙志新不退反进的窜上前来,手里的攻击手电筒对准了乌兰哈特的眼睛扭亮了疾速闪烁的SOS信号,再趁乌兰哈特被亮光直射眼底出现短暂的的僵硬时下移手电筒,直插乌兰哈特的心窝。 孙志新的力量跟史前人类相比确实不够,但他精于技击,对人体也熟,下手的地方极为毒辣刁钻,被击中了就算是乌兰哈特也讨不了好。 孙志新手里的古怪东西猛然发出强烈的闪烁亮光,极其出意意料的行为导致了乌兰哈特也想像不到的后果,她果然被晃花了眼。 但乌兰哈特既然是乌兰哈特,这一点小技俩就只能给她带来不利,并不能简单就决定成败。她当机立断的闭眼,只凭着先前的记忆和身体过人的反应接招。乌兰哈特迅速回锤,却也来不及了,耳边风声响动,对手已经敏捷的抢进了内圈,还有一个东西正隐蔽的捅向自己的要害。 刹那之间女野蛮人头子的过人战斗素质发挥得淋漓尽致!当即出手,凭着感觉去判断袭来武器的位置,啪的一声正正抓中孙志新武器,连武器带人一起往自己怀里拖。 仅是一个直接抓拖的动作,就如同空手入白刃一般,化解了孙志新的攻击。 孙志新被带着一个踉跄,心里突然有一种被一辆重型卡车倒拖着走的感觉。 真是可怕的女人,跟天生巨力一样。 孙志新果断的撤手,右拳先是由手肘带动倒缩,微微在空中一顿,再暴然发力,中指指节突起成突剌状,目标,乌兰哈特的胸骨剑突软骨!同时脚下无声无息的踢起一脚,横鞭怒扫一般侧扫乌兰哈特的腰侧。 乌兰哈特抓住来物往后倒拖只际手里突然多了一个东西,已经觉得不妥,下意识倒拖石锤砸向对方的脑袋,脚下也是飞起一腿疾踢。这一手她是刚孙志新学的,现学现卖。 石锤挟着可怕的风响袭来,孙志新不得不放弃自己必杀的一拳低头避过。踢出去的一腿却是和乌兰哈特的踢出来的一腿撞击在了一起。 一脚踢实乌兰哈特的腿,感觉就像踢中了一块铁板,该死的女人一身的肌肉疙瘩竟也跟男战士似的彪悍! 孙志新只觉得亡魂尽冒,还哪还是女人啊?肌肉紧实得像铁板,是女机械人吧! 心里骇怕着,整个身体的动作却是停,借着避锤的动作顺势前撞,以一个破山击的动作直撞过去。 而在这时,乌兰哈特被强光照射的眼睛也已经恢复,一手看准了孙志新咽喉直掐过去。她的目的,到现在还是想抓获这位毕达拉察阿苏。 其实在这一个照面之机,两人的高下已经显得很分明,乌兰哈特就算闭着眼睛也能和孙志新斗个旗鼓相当,何况现在还睁开了眼睛? 可孙志新的反应也是极快,眼见得对方睁开了眼睛,他立即就变换动作,左手的食指和中指叉开,恶狠狠的冲着眼眶直插过去。 这便是现代的搏斗技巧,没有花丽胡哨的花架子,怎么狠厉怎么来,对方是男是女是老是少一切皆不在考虑当中。 一式阴毒的插眼实在狠厉凶猛,就算是乌兰哈特也不得撒手扔掉手里的手电筒转手护眼。孙志新两指插中了她的手背,被撞得手指都差点折断。他只得放弃破山击似的撞击,右手捞住手电筒,在擦身而过的时候一记重锤倒打狠狠给乌兰哈特的后背来了一下。 乌兰哈特则更加凶猛,孙志新敲击她的时候,她的锤柄也至,孙志新的后背同样挨了一下更重的。 手电筒击实,乌兰哈特闷哼一声;孙志新却被敲得猛然一颤,噗的一声喷了一口血出来。 两人交错而过,又立即旋身转回来,乌兰哈特恶狠狠的看着孙志新,孙志新也毫不示弱的抹了一把嘴上的血,两眼像黑潭一般瞪回去。 两人从交接到此时,前后不到半分钟,孙志新已经生里来死里去的走了三遭,而乌兰哈特仍是只受小伤。 两人兔起鹘落一般近身互搏,总是一触即分,其中的凶险比任何战斗都更激烈!孙志新的插眼碎胸,乌兰哈特威不可挡的石锤挥击,无论是谁都在鬼门关上晃荡! “呸!”孙志新眼光停在乌兰哈特的脸上没有移动,脸微侧一下往地上吐了一口嘴里的残血,冷声道:“乌兰哈特!” 乌兰哈特眼瞳缩了缩,这个毕达拉察阿苏的顽强和战斗意志完全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她不得不承认,这人的战斗能力不见得巨大,却能与自己斗个旗鼓相当,就算是自己也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对付他的古怪杀着。 当即也冷淡的道:“毕达阿察阿苏,是你自己跪下!还是让我杀了你,自己选。” 孙志新挑了挑修长的剑眉,撇嘴晒然一笑:“跪?你受不起!我以前没打过女人,你是头一个。”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6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双手十指交叉握住入外一撑,撑得骨节噼啪作响,孙志新冷眼的看着乌兰哈特。从慌到乱,再到不惊,几番死里逃生互搏之后,孙志新反倒更冷静了。简单判断局势,两人一番追逃抓捕之后更远离战团成了一对一单挑的形势,其余人都被纠缠着没人救得了自己,只能搏死一搏才有机会。 绝地求生,求不了人,仅是自己! 想明白这点,心里反而斗志高扬,那女人再战斗力可怕,也只是个人。是人就会有漏洞,不见得不能一拼。 而这拼,只能是靠自己穿越人士的智慧来拼,不是与史前野人没法相比的战斗能力。 心中一动,正待发动之际,忽地动作一凝。 就听见从那远远的山腰处,有凄厉苍劲的狼嚎声突然传来。 先是一声悠长响亮的长啸,最粗最豪迈,如同苍狼啸月一般发动了奔袭敌人的信号。 紧接着是众狼回应,一声接一声的响起,前前后后竟十九声各式不一的狼嚎,末了还余音缭绕,在山谷雪地之间回应激荡不休! 是大奔,还有他的狼群! 那十九声狼嚎里叫得最狂暴嗜血的可不正是银星? 一时之间两边的人都呆了,浑然想不到这突出其来的狼嚎是为什么。所有人,包括乌兰哈特都忍不住惊疑不定的看向狼嚎声发出来的方向。 就见得远方的山岩之上,有一头巨大得像是妖物一般的丛林雪原狼王矗立在那上面,俯视众生一般冷眼向着这边望远来。随即从他身后窜跃出十九个雪团儿,错了,是十九只掩在雪地里跟雪团儿也似的丛林雪原狼。它们一现身就毫不停留的俯冲直下,直奔这个战场而来。远远看去就像是从山腰间突然多出了十九条亮丽的银线,在飞快的窜跃、转折,做着无规律的短距折线变换,气势汹湧的顷泄而至! 丛林雪原狼,还是十九头加一头更可怕的存在,众人一时间都惊得呆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朋友的父亲去世了,逝于某种癌症,从检查出来到去世,时间不到三个月。 这位长者我一直都是记得的,因为常去朋友家喝酒,对朋友那位像大叔一样的父亲印象很深。 他长得很高大,面形四四方方,浓眉浓须,笑声如雷,又爽朗大方,酒量出奇的大。那阵子我一看到他就联想到游戏里大杀四方的游侠。 可今天我看到他躺在棺材里,很平静,曾经高大的身躯已经萎缩得差不多了,眼睛深深的陷进去,总体给人的感觉像一张轻薄的旧白纸。 一时间只感觉到生命无常,再辉煌的人也逃不脱生与死的轮回。 当时握住朋友的手,心里发疼的看着他哭红的眼睛,竟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只能语无伦次的道:“你瞧见了,生死无常,咱叔躺在那里就是证明。以后……无论发生事,一定要记得吃好、睡好,别委屈自己,别苛待自己。人命脆弱,人生就那么一会儿,转眼就过了,躺在那里什么都不是。所以一定要过得好,嗨,哥们儿……我说……” 我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了。 后来我想,我其实想对他说,人生如烟,一生的时间回头再来看,其实也就是弹指一挥间。结局是什么不要紧,关键是一定要过得好。 这一句话我也想对大家说: 请大家一定要过得好好的。 身体健康 平平安安 努力去爱人,爱自己,并敞开心胸等待别人来爱自己。 什么功与名,钱与权,远不如一个诚实写出来的爱字。生命太脆弱,太短,与其去求别的,不如平凡而真实的过每一天。 我亲爱的朋友们,在这里我诚心诚意的祝大家,有个能互相爱护的人,快活生活每一天! PS: 嗯,最后,明天本来打算小暴发一下双更的,结束这段战争剧情,现在来看,还是只有当日更君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6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172、战狼 与相它人惊疑不定的反应相比,孙志新却是大喜过望。NND!大奔果然够哥们儿,没指望过他会违背自己的原则参与这场与他无关的人类与人类之间的战斗,可他还带着他的狼小弟来援了! “别怕!是朋友,放手攻击!”孙志新大声喝道,气息湧动之下忍不住又激出一口血来。乌兰哈特那看似简单的回锤一击,果真震伤了他的内部脏官。 听得狼嚎,又听得孙志新的厉喊,再看到群狼疾冲而至,乌兰哈特不禁脸色大变。 那狼嚎叫得太古怪,时机出现得也太古怪,这是她料想不到的变数。能在这个时候叫唤的只可能是一种狼,丛林雪原狼,这片土地的顶尖捕猎者! 丛林雪原狼的战斗力是什么概念?这么说吧,一头丛林雪原狼对上战五名左右梭矛的战士,胜利的一方没有悬念的会是狼,而不是自己的战士。这还不是它们最可怕的地方,它们最可怕的地方在于一只狼只有一只狼的战斗力,两只狼的战斗力累积到一起就不是一加一那么简单,它比那更大,无限接近于三。越着它们数量的增长,它们的战斗力会呈现出一种可怕的滚雪团似的增长趋势,基数越多,总战斗力就更强大。因为这种丛林雪原狼有一种古怪的天生本能——团队合作。狼群里狼的数量越多,它们的合作就更精密更灵活,如同一团抱成整体的有体团体,杀伤力只能用恐怖来形容。 这些顶级的捕猎者在这片土地上有着大名鼎鼎的凶名,平时遇见了三、五只什么的她还可以与它们战斗,但一但达到七、八头的话,就算是她乌兰哈特见了也只能绕道走。 而这里,突然之间足足出现了十九头,已经是一个中型的狼群!还有山腰间岩石上的那一只,体型气度都像极了狼群里的王者,就算是隔着这老远的距离,乌兰哈特都感觉到了它眼里散发出来的逼人威压。 有了狼王的指挥压阵,狼群的战力又会再次提升一个等级。在这样的情况下,十九头狼组合到一起已经相当于是一支超过二百余人战斗力的队伍,再加上狼王,只怕快接近了三百人!不是普通的三百人,是素练有素,合作无间的三百名强大战士! 乌兰哈特倒吸了一口凉气———这群狼,还有那头狼王,出现得太诡异,太不合现实了。可真实的情况是,它们不仅在这节骨眼儿上出现了,还非常有可能是自己的敌人,对方的盟友。 野生的狼群,特别是强大的丛林雪原狼会加入人类的战斗,甚至成为对方的盟友?有选择性,有目的性的发出攻击? 这世上有谁能呼唤来狼群帮助作战——换作以前乌兰哈特压根不信会有,可如果眼前站着的是毕达拉察阿苏的话——她信! 特别是他还大喊了那一句,把狼群称呼为朋友。山腰间那个狼王听了这一句呼喊后就一直用一双凶光毕露的眼光锁着自己——若是到了此时乌兰哈特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就是天字第一号大傻瓜! 现在的局势更生变化,如果狼群帮助战斗这件事情成真,就更是一定要活擒眼前这个男人。事态已经发展到连杀他都会来不及,因为狼群已经发动了,狼王也盯住了自己。乌兰哈特锐利的眼光能看到十几丛林雪原狼越奔越近,正在气势汹汹的疾奔而至! 然后,它们就冲入了人群。 其余人不仅是乌兰哈特的梭矛族人,连纳鲁与泰格的猎人部族和海风部族也被突如其来的狼群震惊得僵硬,外加茫然无措。 特别是纳鲁的猎人部族,包括纳鲁,他最为震惊。 他们长期依靠打猎为生,对丛林雪原狼的熟悉程度敢说第二的话,就没有人敢说第一。 丛林雪原狼狂暴凶悍,单体作战能力强大,群独作战时则由强大升级成了可怖,平时没有谁敢去招惹它们。这种狼,喜抱团行动,擅合作攻击,性格最为记仇记恨,一但哪一头落单时被人欺负,结果就一定会招致整群狼杀回来报复。因此谁见了它们,就算是一只也好,都是能避则避,如非必要轻易不敢去招惹。所以当初孙志新捡回孙小鲁的时候纳鲁才会显得那么慎重,一定要孙志新将孙小鲁悄悄杀掉,还要一点不留的抹除掳走丛林雪原狼崽子时留下的气息。 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过会有这么一天,一声狼啸之后引来那么多的狼啸,又有整整一个中队的雪原狼从山腰疾奔而下,往战团这边冲来。 就算是强大如纳鲁这样的精英猎人头子都跟其它人一样模不着头脑,这群家伙不是从来都不出现在人类面现的么,怎么现在特地跑来了? 很显然的,他们确实是了解狼群,可了解得还不够。因为对于绝大多数生物来说,特别是像这样的原生态野生动物,大凡擅于记仇且睚眦必报的的,就一定擅于报恩且知恩图报。丁点小仇他们会记一辈子寻仇报复;丁点小恩它们也会记一辈子,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而孙志新就对它们有恩,大恩。他救活了它们的首领,仔仔细细的给它们包扎它们的冻伤,为他们敷药,又在它们无法捕猎的时候拿来食物喂养它们。犬科动物都是敏感的生物,狼也是,谁是真心对待它们好,谁是包藏着祸心,它们就是感觉得到。如此,就算没有孙志新和大奔那份亲近的朋友,群狼都把他当成最亲近的朋友。 而且孙志新和它们还有情谊,孙志新本就喜欢这些毛绒绒的生物,他就是一毛团儿生特抵抗无能星人。成天摸摸这头狼,逗逗那头狼,只只他都喜欢得紧。这便又正对了犬科生物的胃口:你喜欢它,爱护它,它们就会更喜欢你,维护你,把你看得比它自己还更重要。 恩情与友谊,是把孙志新和它们牢固联系到一起的纽带。 所以大奔登高一呼,它们便来了。狼群就是这样一种生物,对待敌人凶残狠毒,对待朋友却忠实维护,又纯结无暇,至死不变。就像这世间永远都只有背叛宠物的猎人,从来都没有背叛过主人的宠物一样,一但它们认为你是朋友,就永远是朋友了。 朋友的敌人就是自己的敌人,杀! 狼群来势疾如奔雷,转眼间就要奔至。 眼光里看着银线一般流泄,银丸一般在山石间奔跃而至的丛林雪原狼群,第一时间纳鲁和泰格迅速想到了自家吉玛,还有那头跟人越来越亲昵的小狼。 “小新!”纳鲁脱口惊呼。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7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小鲁!”泰格却是叫出了另一个名字。 自家的吉玛把丛林雪原狼的幼崽当儿子养,纳鲁想;那个狼儿子的名字叫孙小鲁,泰格想得是这个。 然后就听到了孙志新的叫声:“别怕!是朋友,放手攻击!它们是来帮助我们的。” 果然! 异妖成这样的事只可能发生在自家吉玛孙志新身上。 纳鲁和泰格顿时就安下了心,又有意想不到的狂喜涌上心头,当即一人挥刀,一人挥剑,完全放弃防守狼群可能会发出的攻击,一心一意的只想冲杀到孙志新身边来和他汇和。 和两个首领对自己家吉玛百分之百的相信不同,其它人却不太肯信狼群会那么‘友好’。不论是梭矛族人,还是海风与猎人部族,都在本能的防备着,就怕狼群冲杀过来。与它们的战斗力相比,在场人的更担心吊胆那种关于狼群的传闻,它们能成为一些部族的图腾不是没有道理的,在史前人类的眼里看来,狼群这种生物就是有着他们无法理解的魔力。比如它们无迹可寻的出现,还有无法理解的参与战斗的理由,全都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由于这种戒备,战团的战斗一时间陷入短暂的粘着状态,谁都在戒备,谁都在暗自积蓄力量,以防备突如其来的狼群攻击,因此谁都不可能尽力的在那里战斗。整个战斗突然间就出现一种古怪的,甚至可以说是戏剧性的转变——大家都在慢吞吞的互相殴打,十分力把武器挥出去,再收回八分力以备自保,其模样非常像是在打假拳,出工不出力。也正是因为如此,两边的伤亡情况顿时锐减。这种情况连孙志新都没有意料到,狼群的出现成了战斗的中和剂,变相的减少了已方的损失。 随之,狼群更近了。转瞬之间就要穿插进人类的战团。 此时,十九头狼里有两匹雪原狼越众而出,以更快的速度脱离狼群窜入人群中。它们的速度快得就像一线流星,又像是两道尖刀,挟带冰寒的劲风霍地就插进了人群当中。 人群大哗,惊叫声乍起,怒骂声不断,两狼前进的路线上无论遇到谁都在下意识的正避其锋。 唯独两个人没有,一个是孙志新,一个便是齐格力。 而那两头脱离狼群奔袭而来的丛林雪原狼,一头便是银星,另一头则是喜欢把齐格力的帐蓬当产房的母狼。 银星与母狼先还是像两条平行线一样奔跑,然后互相穿插而过,银星继续往孙志新那边奔跑,母狼却看准了齐格力的方向,身体未至,嘴里已经发出了凶狠的低啸,眼光定定看着与齐格力战斗的敌人。 齐格力惊得呆了,也得喜得呆了,片刻后才如同从梦中惊醒一般指向与自己战斗了半天,而因自己的独臂而战斗力不够被他打得步步退后险象环生的梭矛族战士大声呼喊:“巴娅,咬他!”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看谁还说小新乱拿食物饿狼是乱来,想当圣母来着?这不,狼群就赶来助阵了,并成了压死路骆驼的最后那一棵稻草。 其实,我想先头的伏笔很多人已经猜到了,大奔肯定会带着狼群出现,而且这一次的战斗也会狼群和两边的部族的人走到一起,共同生活。不过俺没打算让它们被驯养成为温柔的犬,有个书友有提到狼骑兵,我对这个点子佩服不已,大约以后部族和狼群相处的模式就是这样了——狼骑兵与狼伙伴。 犬科动物一向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你对它十倍好,它就会百倍偿还回来。它也跟恩怨相报一样,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在这个地方,是褒义的说法。 话说,我养了一只狗,爱它爱到骨子里。每天下班回家它扑上来欢迎我的时候,我就想抱起它来狠狠的揉,一下揉到骨头里。 所以,我决定了,哈里斯和迪塞尔是官配,谁敢不服我跟谁急! 173、战狼 巴娅是齐格力给母狼取的名字,因为他曾经的女儿就叫巴娅,一个因营养不良而头发稀稀疏疏的瘦弱女孩,生于一个月光暗淡无光的夜晚,由于饥饿和疾病死于四年前一个寒冷漆黑的黎明,仅活了六岁半。 齐格力丧妻又丧女,在那之后一直一个人生活着,平时虽然显得刚毅而沉着,一颗心却是寂寞的,空着一个巨大的空洞。孙志新的出现,让他多了手足与朋友,填补了一半的空洞。母狼的出现恰好填补了他心里空洞的另一半地方,让他整个人都又活了过来。 母狼身的某些特点实在很像他逝去的可怜女儿,平时的时候跟他的小女儿一样的黏人,一样的能吃,总也喂不饱似的,也一样的像他的女儿还活着的时候一样没事就喜欢围着他打转转。那,这位还更强,足足给他生了三个小狼崽在他的帐蓬里。那三个小狼崽子子承母性,也像它们的母亲一样,没睁眼就黏他黏得死紧,一但不睡觉的话,就哼哼唧唧的到处乱爬着伸着湿漉漉的小鼻子满天里乱嗅,不是在找自己的母亲就是在找自己。 这让齐格力觉得快活又温馨,极大的满足了他的守护**和男性本能的喜欢被人依靠的成就感,觉得那个冷清的帐蓬有了这一大三小的狼以后才像是一个家,不再只是帐蓬。所以在听到孙志新总是用孙小鲁这个名字唤小狼时,他也想给自己的母狼像家人一样取个名字。巴娅,就这么第一时间浮上心头,本能的,齐格力唯一想到的名字也只是它。 巴娅,母狼,凌空扑起,气势像流星砸落地面,无以匹敌的力量猛地将与齐格力对战的敌人扑倒。再抢身上前,一口咬住了那人的喉咙,疯狂的撕咬,野性而凶悍的甩着脑袋。那个可怜的梭矛族战士像个破布娃娃一样被扯得七零八落,残肢断臂洒落在雪地上,晕染开大团的红花。 待得敌人的身体已经不会再颤体,安静的瘫软在地上散发着最后的热气,巴娅才转回来,不声不响的来到齐格力身边站住,俯低了头,上嘴唇的皮肉上还沾着敌人的血迹,却又威胁性的向上收起露出尖利的犬牙,眼光不善的瞪着眼前的每一位两脚人类。和其它的狼一冲进人群就开始大肆的四处扑杀不一样,她在击杀了敌人以后的动作是守护,如同守护自己的家人那般。 它并不能很好的分清哪些是敌人,哪些是首领吩咐需要帮助扑杀的敌人,所以她在等待,等待下一次她喜欢亲近的那个人类用他的独臂向前伸出指向另一个人,说:“巴娅,咬他!”可她等了半天都没有等到,只感觉到那个人类像是很冷一样颤个不停。 齐格力的手指一直在颤,一颗心激荡着,又奔腾着,太多的情绪奔流而过,让他几乎无法自持。待得不颤时齐格力才恍然发觉自己已经把手掌落在巴娅头顶抚摸了她好几下。 “巴娅,你是来帮我的么?”齐格力颤声问,性格刚毅如他,眼眶仍是止不住一阵发潮。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7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果真像自己的女儿,只有父亲的小女儿才会这般不顾一切,违背并打破了物种的隔阂赶来帮助自己。只有家人才会这样,不管是对也好错也对,也不管你的立场是什么,就是会本能的去帮助你。在这种情况下,爱是驱动一切的原始力量。 母狼当然是不会回话的,一来是不会说话,二来也是没空。她正在忙个不停的用眼睛挨个的瞪人,谁敢用手里的武器指向自己的身边这个人类,她就打算冲上去咬他。她极喜欢身边这个人类,在他身上有一种气息,一靠近就会觉温暖舒服,还很安全可靠,弄得她一度固执的认为那个人的就帐蓬也是她的窝,连孩子都可以放心的生在他那里让他可以一起和自己照看它们。所以谁敢伤他,她就一定要咬穿他的喉咙! 下一刻,齐格力伸手按了按自己发热发潮的眼眶,心里热血澎湃! 好! 既然是我的女儿,就与我一起并肩战斗! 齐格力长声大笑,伸出独臂指向一个压倒性的击打一名海风部族战士的敌人,意气风发的道:“看到了吗?那是我的敌人!巴娅,去,咬死他!” 巴娅暴吼了一声,在齐格力期待兴奋的眼光中一路直线向着那人扑过去,张口,撕咬!其结果,不会有任何悬念。 而银星,还在往孙志新那里疾速奔跑。聪明如它,早已经看出了孙志新的困境。它可是孙志新的死忠狼小弟粉丝之一,早在给自己裹完了伤后他大大咧咧的扯开自己的狼脸皮揉来搓去的时候他就喜欢上了这个人类,比喜欢自己的首领还喜欢。首领对自己可没那么亲昵,他只会用暴力来约束狼群,不听话就会挨揍。不像这个人,跟哈里斯一样都像会发光的太阳,有一种古怪的亲和力,让自己没事时光是呆在他身边都觉得惬意。而哈里斯那颗太阳温暖是温暖,就是笨笨的傻乎乎的太没趣,没这个好玩,银星对他不怎么感兴趣。 且还不要说孙志新手里层出不穷的古怪美味食物,更是让它死忠于这个‘大厨’。此时孙志新遇到危险,它怎么能不去救自己的伙伴?干!谁敢在我的狼口下夺食?眼下银星只恨腿只有四条,它简直恨不得能再多生出两条可以跑得更快一点,因为以狼的战斗本能它已经看出来了,自己的人类伙伴非常之不妙,不仅受了伤,还在受到致命的胁威。 本能的银星也感觉到了乌兰哈特身上散发出来的强大胁威,当下四条狼腿轮得更劲,只盼得立即冲过去好一口咬死她。 其它的狼则是冲进人群后见人就咬,梭矛族的它们咬,不是梭矛族的它们的也咬。整个战团就像滚油里浇了一瓢水进去,一下就炸了锅。 狼群的悲催就在这里,人脸在它们眼里都长得一样,何况它们还并不认得海风和猎人部族两边的人——除了很少的几人身上有因为躲在营地旁边混吃混的时候偶然闻过的人类味道,没遇到过没闻过气息的人类它们分不清谁是敌人谁是自己要帮助的人……按照以前的过往,凡是不是狼的都是敌人。本着这个原则,它们宁愿杀错一千都不愿放过一个,于是见人就咬。 孙志新瞧见了只骇得魂飞天外,瞬时间眼睛瞪得奇大无比,全身麻麻的跟有电流通过一样惊恐。这尼玛的搞的是哪出?这群浑货,就不能先认认人再咬?这哪是帮忙,捣乱还差不多!幸好这个时候大奔呼号了几声。 狼群迅速的就发生变化,一拥而上后又一拥而散,再一拥上。这一次目标全换了,变成只咬那些会发光的,身上不发光的不咬。 如此一来梭矛族人就倒了血霉,本来心里就对狼群这种谜样生物有着本能的畏惧,此时见得狼群调过头来只咬自己这边的,对方那边的一个不动,不是神助又是什么?战意便大打折扣,猎人部族与海风部族这边失去的上风在狼群的帮助下迅速找了回来。 而海风与猎人部族这边则是呆了一阵后就像是恍然大悟一般回过神来。 连狼群都在帮助自己,此战如何不能胜? 一时间,海风部族与猎人部族的人采声雷动,士气暴涨如虹的和敌人展开拼杀。 鱼鳔盛装蘑菇汁液标记敌方的计谋在这个时候起了决定性作用,不然大奔冒冒失失的带着自己的狼小弟一阵乱咬,当真就成了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局面。 只是还有个别的倒霉鬼,投掷敌人的时候自己不小心也沾到了蘑菇汁,正在被狼追着咬。比如哥本就是其中一位,被一头狼追得惨叫连天,没头没脑的仓惶乱叫一通:“孙志新,管好你的狼,它在咬我。啊!我的屁股!” 见有了狼群加入,梭矛族几乎大势已去,又有迪塞尔的指挥让狼群分清敌我,孙志新定下心神,开始扯开嗓子像狼一样的呼喊,用初学乍练的狼语告诉狼群:“身上发光的,没衣服……没皮的才咬。身上发光的,有皮的不咬,那是朋友。” 那狼又追了哥本一阵——哥本的瘸腿利索得诡异,动作虽然一瘸一拐的难看无比,可速度远远比正常人跑得还快。那狼追了他近半分钟,楞是只咬到他的屁股一下,还连肉都没咬下来,仅是留下了几个牙印儿而已。听得孙志新的补充指挥,那狼悻悻的瞅了哥本的屁股一阵,喷了一口不悦的鼻息,扭头咬别人的屁股去了。这一次,要选发亮的,还没有穿衣服的家伙咬! 所幸它立即就找到了一个,瞅准对方的屁股位置一口就咬了上去,恶狠狠的一口咬掉对方半个屁股蛋下来。敢情它咬哥本咬得不过瘾,竟是滋生出了咬人屁股的不良恶习。 一切都发生得很快,从狼群出现到加入战团,一直战斗的战况出现一面倒的情况,时间不过一分钟左右。 这一分钟的时间里发生了太多的事,让谁都措人不及,连乌兰哈特都是。当真是有人欢喜有人忧,世事难料,没有谁能知道最终的结局出现之前会发生什么。 孙志新的几声狼嚎彻底的坐实了乌兰哈特的猜想,眼前的这个毕达拉察阿苏果然不是凡人,他不仅是是个可怕的指挥者,还能指挥狼群来助陈,更是像神人一般竟然通晓狼语! 毕达拉察阿苏,果然不是凡人! 像这样的人,如果得不到,就必须除掉。这人的果敢与抗争,还有那看似瘦弱的身体发挥出的实际并不弱的战斗力,都让乌兰哈特生出了强烈的忌惮。他不仅是毕达拉察阿苏,还是一名刚毅的斗士,这样的人绝不会屈服于任何事物,其中也包括自己。很显然的,这样的人她得不到。因此就必须杀了他! 乌兰哈特心里越发冰寒,一颗心冻结成冰块。眼里更是看见敌人正在与狼群配合,对着自己的族人展开了压倒性的撕杀。 到了这个时候,乌兰哈特才放弃了抢人的想法,真正的起了杀意。可是她又不敢杀,成与否,胜与败的关键现在全落到了这个人身上,只有他才能左右整个局面。 战斗的形势到得此时已经完全大逆转,本该是猎物的变成了猎人,猎人反倒沦落成了猎物。而且这个形势还在飞速的继续恶化,崩坏,很快就会变成无解的死局。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7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除非—— 擒住他,不然必死。 乌兰哈特突的就动了! 可孙志新比她动得更快,他早就把一只右足暗暗插进了雪地里,现在他只是猛然发力,踢足,扬起一大片雪花踢向乌兰哈特的脸前。 作者有话要说: 好多人都在问,孙志新这个毕拉拉察阿苏的称号是怎么来的。 请大家这么念:毕达拉察阿苏=逼打腊插阿叔。 逼迫、殴打、滴腊、强插……这位可怜的阿叔。整合到一起就是副打腊插阿叔——毕达拉察阿苏。 哇哈哈! 好吧,以上全是瞎扯蛋。实际上当初敲字的时候心里动了动,这个名字就出来了。老实说我还挺喜欢,因为念着像蒙古族的名字,而蒙古族在很久以前是游牧民族,又是马上民族,民风彪悍,性格勇敢无畏,对待客人又热情好客,很宽广容人,符合我心里对纳鲁一族的史前民族的想像。 于是,毕达拉察阿苏这个称号就栽到孙志新头上去了……TT 174、崖下恶斗 踢雪射眼,这一招高明之极! 因为好高务远又是一事无成的父亲,还有懦弱善良撑不家的母亲,这样的家庭出来的孩子能是省油的灯么?孙志新小时候就是个野孩子,叛逆时候期还当了一小阵子不良少年,跟人从街头打到巷尾,大小阵仗还当真见得不少。 话说,这天底下最为诡计层出不穷的动作是啥?当真是人类。而一群泼皮打架,自然是无法无天,石灰粉撤眼、板砖敲头、西瓜片儿刀追着背砍,什么趁手使什么,半点没有原则道义可讲。孙小泼皮当初在一群叛逆少年中虽不是高手,却也不是低手,各种手段倒也熟悉得很。就像这记踢雪射眼的阴招,差不多就是石灰粉的变异招数,就是攻其不备,大放烟雾弹,并挠乱敌人的廉价版本。 一脚暴踢积雪,足以见得孙志新脑筋之灵活,反应之机敏,就是乌兰哈特也半点提防不了。 积雪踢出,果然见到乌兰哈特本能的举手护眼,孙志新闷声不响的揉身而上,手里的攻击手电筒劈头盖脸的就敲了过去。 同时脚上迅捷的踢腿,足踢,膝顶全上,如暴暴风骤雨一样倾盆而下! 孙志新心里再清楚不过,无论乌兰哈特真实的战斗力,还是她的自保能力,都不是自己可以对付的。一轮趁其不备的攻击并不见得能给她造成多大的伤害,他只求尽力的扩大战果,拖延乌兰哈特发出攻击的时间,给自己留出一线时机。 事实果然如他所料,乌兰哈特失去先手只能被迫防御,要不就是硬挨,要不就是挥着手里的石锤格档。最终被这一轮如同风暴一样的打击击打得连连后退,一直退到悬崖边上。 待得孙志新一轮攻击完毕,新力未生之时,乌特哈特才能勉强站定。 到得此时,乌兰哈特已经披头散发,还算美丽的脸乌紫成一片。 这便街头泼皮们巷斗习惯了后造成的结果——打人专打脸!打不死你也要给你个难看!让人没脸见人! 击退乌兰哈特的强攻,孙志新已经完全后继无力。但看着乌兰哈的狼狈样子,他当真没忍住,哈的一声笑了。 瞧那脸,当真精彩纷呈!半点没辱没自己街头混战学来的本事。尽管自己的拳头敲在乌兰哈特的铜皮铁骨似的皮肉上被反震得一阵巨痛,孙志新都觉得值。 一轮暴打轰出去,实质上除了皮肉伤以外,乌兰哈特并没有受到什么真正的伤害。 但这终于彻底激怒了这个凶悍的女人,大凡天下女人,就没有不爱美的,这是她们的本能。乌兰哈特也是,她可以容忍在战斗中其它的部位受伤,就是不能容忍脸受伤。而且在这之前,无论遇上谁她都没有像这般狼狈过,不仅是在无还手之力的被人痛击,还被打伤了脸! 乌兰哈特的恶狠狠的从乱发下用眼光死盯着孙志新,发出了像受伤的母狼一样的嚎叫,气怒得浑身直颤。 现在的战斗已经其它的无关,这是私人恩怨。无论如何,她都要把这人击毙在自己的锤下!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7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死!”乌兰哈特尖厉的嘶声怒吼,像一发炮弹一样直撞过来,手里的石锤高举着,挥锤直击。 只瞧见来势,孙志新就骇得亡魂尽冒。 被激怒的母鲨有多厉害,他现在算是见识到了。那女人气势万均的扑杀过来,孙志新竟发现自己就算是想避开她的攻击都办不到。 只是避不开也要避,被敲中了肯定是必死无疑。百忙之中,孙志新只能选择凌空侧翻。 可还是迟了,石锤一掠而过,那女人当真厉害无比,半空中一折锤,追击向孙志新的背心。 锤变向,第三击杀击! 避无可避! 孙志新看准了一颗露出地面半截的石头,故意一脚撞上去绊倒自己。 人到,石锤夹着风声掠过,只擦过孙志新的背就让他又咳了一口血出来。只是这个自己绊倒自己的陡然变向太出乎乌兰哈特的意料,终究是避过了第三次可怕的连击。 人躺倒在地上,孙志新不假思索的翻身连滚,卷出满地的雪花,一边不停的向着悬崖边上滚去。 往那边滚不是个好选择,但现在孙志新没得选,反方向已经被乌兰哈特的锤影封死。 石锤砸落,溅起的积雪射在孙志新脸上像被棒棍击打一般的痛。 第四锤,再次避过。 一番亡命的逃命之下,孙志新现在远比被他痛殴了一顿的乌兰哈特还狼狈,一脸的鼻青脸肿不说,内脏被震伤的伤势在战斗越扩越大,咳血的**完全压抑不住。 整个人便大咳起来,一路溅得点点的血花,触目惊心的在雪地的散开。 再滚出去几米,外面便是悬崖。 乌兰哈特提锤飞奔而上,气怒到极点的冷笑:“继续滚!” 手里不停,第五锤击下。敲中他,让他变成肉饼,或是让这该死的敌人滚下去摔成肉饼在乌兰哈特看来效果都一样。 孙志新果然一路直滚过去,如同乌兰哈特猜想的那样往崖下摔落。这个动作虽然他让避开了第五锤,但结果还是一样,死。 不对! 那人并没有摔下去,而是在摔落的同时伸手扣住了崖边的一块石头固定住了自己。 这样的都不死?! 乌兰哈特大怒,第六锤挥击而去。 却见那人一手扒在悬崖边的石头上,突地用青肿的脸冲自己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 乌兰哈特陡然觉得不妥,下意识挥锤反手击出。 锤感坚韧带弹性,像是敲中了什么。耳边听到一声狼发出的惨嚎,随即肩头一块巨痛,一大块皮肉被背后袭来的狼叼住撕了下去。 银星极为聪明,穿个整个战场奔跑过来后就一直蹑手蹑脚的往乌兰哈特的背后潜,准备发动致命的一扑。孙志新一番的不要命反击痛殴,也是为了扰乱乌兰哈特的视听,以配合它的偷袭。 整个配合严丝严扣的行动确实一击起效,成功的重伤到了乌兰哈特。只是一人一狼都没有想到这个女人会这么厉害,如此偷袭之下她都没死,只是受了重伤,连银星都被她反手一击砸落地上,狼嘴里流出血迹来。 “银星!” 孙志新又惊又怒,却见得银星顽强的在雪地上爬着,龇牙咧嘴的仍是意想扑上来咬人。 乌兰哈特握着锤,只能握住,肩上的重伤已经让她无法举起它来。她站在一人一狼的中间,离孙志新不到两米,离银星也不到两米。 先失颜面,再受重伤,已经让这个女野蛮人头子完全失去了理智,敢伤她颜面与伤她身体的狼,她都欲除之而后快。 尖利的咆哮了一声,乌兰哈特将石锤交到左手,举起它向着银星走过去。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7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才踏出一步。 啪! 有什么东西掷中她的脸。 是一团雪块,从孙志新空着的单手里扔出来,正中乌兰哈特的右脸。 这团雪块完全没杀伤力,乃是孙志新情急之下抓雪捏紧再扔出来的。他只希望乌兰哈特被砸中以后会冲着自己来,目标从银星身上移开。 乌兰哈特杀气腾腾的眼光看向悬崖边的青年,却见那人吊在半空中,整个情况岌岌可危,却仍是用青肿得面目难辩的脸向自己投过来揶揄轻视的嘲弄眼神。 天杀的! 乌兰哈特激怒到了极点,不假思索的转身向着孙志新走去。来到悬崖边上时左手单手锤,俯身向着孙志新的脑袋敲落。 激怒之下,乌兰哈特在连续的犯错,一再违背了自己一向奉行的死人才没有威胁的原则。 结果便是让孙志新从崖下伸出手抓住她的脚,将她扯落下来。 可乌兰哈特的反应同样快点极点,虽是失去了理智,可强大的战斗力本能还是有。 她本能而行的伸手,用那只没有受到重伤的手撤手放弃石锤,反手勾住了悬崖上孙志新勾住的救命石块,把自己跟孙志新一样悬挂在那里。 孙志新呆了呆,突然发现乌兰哈特并没有摔下去,自己和女野蛮人头子正脸贴着脸,胸顶着胸,亲密到一丝缝隙都没有。 变故来得极快,两人都是极其意外的一顿,然后迅速各自出手击向对方。 孙志新的拳头砸中乌兰哈特,乌兰哈特的拳头也砸中了孙志新。 两人一起痛哼,再一起同时又出拳,竟在这样的情况下生死不休的继续恶斗! 此时,孙志新一番挣扎逃命下已经力歇,乌兰哈特肩头重伤,导致出力无续,只能发挥一半不到的战斗力,又因为了失了石锤,倒与孙志新打得旗鼓相当。 如此孤男寡女的近距离的贴身战斗,半点没有想像中的风光旖旎,个中的凶险只有战斗的两人才知道。一个不慎就会失手落下,一个不留神脆弱的位置就会受到攻击,两人啪啪的一阵恶斗,远比上面的战场来得凶险百倍不止! 孙志新远比乌兰哈特想像的顽强,乌兰哈特也远比孙志新想像的凶悍。一时间,出拳,踢腿,膝撞,肘顶,甚至头撞,两人的出手都失去了章法,像两只野兽一样贴身近身扭打。 只是孙志新忘了自己的对手是个女人。男人搏头的时候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这是刻入他们骨头里的本能。而女人则不同,她们更像野猫,不仅用拳头,还连抓带咬,全身没有哪个地方不是武器。 因此乌兰哈特就咬住了孙志新的右肩造颈动脉的位置,死死咬住不放。孙志新痛得大声嘶喊,反手捏住了乌兰哈的喉咙,也是死死不放。 两人的眼光激烈的对撞在一起,谁的眼睛都在喷射着悍不畏死的光。 手底下确实没了力气,只能捏得乌兰哈特的喉咙格格作响,就是捏不碎。乌兰哈特疼得一脸抽搐,就是不轻口,开口无声的用口形道:“死,也要拖着你!” NND疯狂的女人! 那一刹那,孙志新也狂怒得失去了理智。 好! 死就死,谁怕谁来着? “那来吧!”孙志新怒吼道,猛地一松手,松开一直紧扣着乌兰哈特的手,一把抓住了乌兰哈特的扣抓石块的手,用下往一扯! 乌兰哈特眼睛瞪得滚圆,意料不到竟有人也跟自己一样能凶悍到这一步! 一时之间她也呆住,只怔怔的看向对面怒火燃烧的一对黑瞳。那双眼睛出奇的光亮,黑得像最纯净的宝石,里面盛满了不曲的意志和疯狂,喷发着炽热的光彩,竟是美丽得惊人! 刹那之间乌兰合特就明白了一件事,这场战斗,她输了,败在了这个男人意志之下。她永远也战胜不了这个男人,他的身体里,装着的是高山那样的战意,绝不认输,绝不妥协! 对着那样的一又眼睛,乌兰哈特竟升起一个疯狂荒谬到极点的念头:一起死,这样谁也不能占有他,只有自己才可以。 然后,手被孙志新狂怒之下扯脱,两人抱在一起往下摔落。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7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作者有话要说: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我的感冒本来就没有好,这两天不知道咋地又中招了,结果是高烧到39.2度…… 起初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因为好些年都没有发过高烧了,完全忘了高烧的感觉。当时只是觉得浑身软绵绵的使不出劲来,明明穿得很厚都还全身发冷。结果后来实在咳得厉害,到诊所去拿止咳药时医生问我有没有发烧,我说不知道,人家一量才知道已经烧到39.2度了……寒。 最雷的是医生的孙女,一位在那里兼职护士的女生戏道:都烧成这样了还不来看病,再烧下去的话,都熟了。 话说,都烧成39.2度了,再烧下去,真的会熟。 这次去看病的诊所医生是一位六旬余的老大爷,着实老眼晕花,输液的时候足足扎了我三针才能畅通无阻的输进液体去。在这之前,左手手背已经被输肿成了馒头,右手也平白无敌多挨了一针……这时候,俺极度想念那个扑克脸的无良医生,他可比这个老大爷医生好得多了……可惜他那诊所实在离我单位太远,我都快烧熟了,实在没力气去他那里。 175、纳鲁之伤 便在这千均百发之际,有只手臂突地从崖上伸出来,一把就抓住了乌兰哈特凌空飞舞的整把乱发,倒提着往上拖动。 才往上提了一、两秒,又有另一只手伸出来抓住孙志新的胳膊,也是用力往上提。 孙志新定睛一看,却是纳鲁和泰格,两人都趴在悬崖边上,向前探出半个身体,泰格抢先抓住了乌兰哈特的头发,纳鲁则握紧了孙志新的胳膊,两人脸上全是失而复得的惊恐,连一向稳如泰山的纳鲁都骇得变了脸色。 实际上在两人的恶斗快要接近尾声的时候纳鲁和泰格差不多已经赶到了悬崖边上,正待伸手援助时看到的却是孙志新怒极之下同归于尽的举动。孙志新疯狂的撒手扯落乌兰哈特的手臂时,纳鲁害怕得呼吸都停了下来,以为这样就失去自己的爱人。幸好泰格的反应快得惊人,趁那一线的时机不要命的扑出去捞住了乌兰哈特的头发吊住两人。 在这一刻,纳鲁对泰格的好感升到了极点。经此一役,他打算什么都不争了,只要孙志新活着就好,以后他爱跟泰格睡就跟泰格睡,自己绝不妒忌! 泰格也是惊得满背冷汗,那种珍贵的爱人在自己面前差点失去的打击几乎击跨了他。那一刻他什么都不顾不得,就是本能的扑出去捞抓,根本没指望过自己会幸运的捞住什么,只一门心思的想:假如什么都捞不到,一起摔下去摔死也挺好。 所幸他捞到了,而乌兰哈特的头发也真好,比绳子还结实!与此同时背后的纳鲁一如既往的可靠,紧跟着就虎吼一声扑了出来,按住了在雪地上被两人的重量拖得滑行的自己,又迅速的爬过来抓住了两人的吉玛。 如此,就安全了。 而一见到纳鲁和泰格的脸,孙志新就飞快的明白了一件事:乌兰哈特和她的梭矛族大势已去,整场战斗在大奔带着群狼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 很显然乌兰哈特也明白了这一点,嘴下咬着孙志新颈上的皮肉并不松口,眼睛里流露出了决绝而疯狂的眼光。 两人被拉上崖,乌兰哈特猛地扭头撕扯,竟活生生的咬下一块孙志新颈上的皮肉!这个女人,到了此刻仍然疯狂如此。 孙志新痛叫一声,本能的飞起一脚将乌兰哈特踢开。 “你!” 纳鲁和泰格齐声暴喝,刀与剑霍的一声凌空挥出,就欲斩杀乌兰哈特。 “等等!” 乌兰哈特叫道。 纳鲁与泰格一起硬生生停下来,脸色铁青的举着刀与剑直指乌兰哈特。 “乌兰哈特,伤了我的族人,伤了我的吉玛,你就别想再活着!” 乌兰哈特上半身全部鲜血浸透,银星的攻击是真正的重伤了她,她现在摆着和孙志新一样的动作,都是左手扣着肩头附近颈部的伤,唯一不同的是一个是银星咬的,另一个伤却是她咬出来的。 现在这个女人高挺着胸膛,缓缓的环视还在残余的战斗。 在那里,梭矛族的战士正在被两边部族和狼群配合着一起围歼,惨叫声,呼喊声不绝于耳,又渐渐微弱下去,真的是大势已去,不再有任何翻盘的机会。 眼光调回来,乌兰哈特抬了抬眉,淡淡的道:“你们赢了。不过按照以往交战的规矩,我也是一族之长,虽然我在战斗中失败,但我有权力要求体面的死去。” 纳鲁艰难的吐着胸中的恶气,挣扎了半天才指指乌兰哈特掉落到地上的石锤,道:“接照古老的部族法则,你确实拥有这样的权力。女战士,你是强大的敌人,我敬佩你!你自裁吧!” 乌兰哈特嫣然一笑,举起还算完好的手伸手拢了拢蓬乱的头发,抬步向着自己的石锤行去。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7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所有的人都在看着她,孙志新也是,在所有人都在用部族与部族之间的古老传统向那个可怕又可敬的女战行注目礼的时候,孙志新却隐隐的觉得不妥。 他是现代人,思想是现代的思想,那些什么部族的古老传统对他来说连根毛都不是。可正因为纳鲁和泰格会尊重它,遵守它,他只能学着照着办。这不是它们对他产生影响的问题,而是他必须尊重自己的爱人,因为爱他们,所以才会学着去尊重他们所尊重的观念。 所以,当别人都在郑重的看向这个女人走向未路的时候,他却在转着别的心思,并不是那么全神贯注的认真。 老实说,孙志新的心思是狡诈的,对待敌人的态度是无情凶狠的,这从他战斗力低下,最终也能跟乌兰哈特拼个两败俱伤的结局就能看出来。在他看来,留着这个女人让她体面的死去纯属是画蛇添足之举,夜长了梦多了什么事都会发生,方才把她拉上来是因为两人连在一起,不得不把她一块拉上来。可一但自己上来了,这个女人就该一刀斩了了事。 成王败寇,那些体面啥的,给予敌人以尊重在孙志新看来全NND是浮云。你尊重他,就不打了,就不发生战争了?只要是敌人的一律通杀!打上了敌人这个属性,管你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族长还是一般人,全都是敌人,该诛!不仅这样,还要杀快点,免得夜长梦多! 所以孙志新只是撇着嘴,有些头痛纳鲁和泰格的天真,又同时佩服着他们坚持的信念,站在那里捂着肩颈部位冷眼旁观。 直到看到乌兰哈特嫣然一笑,他心底陡然生出来一股寒意。 乌兰哈特有多疯狂,有多凶悍,与这个强大得过头的女战士一番战斗之后孙志新对她的疯狂执着性格比谁都清楚。 这个女人这个时候还能笑得这般妩媚众生,一反先凛冽冷酷,不是物极必反而妖又是哪般? 在这个看似妩媚的笑容背后,做为现代人的孙志新看出了更多的东西:疯狂、执着、孤注一掷反击、拖着敌人一起下地狱的决绝,就如同那一笑倾城的苏妲妃——就算我死,也要拖着我眼睛能看到的一切为我陪葬! 只是,叫做乌兰哈特的女人现在已经沦落到这般田地,她还能发出什么样的绝地大反击? 是最后的燃烧,还是不甘的只是真的想体面的在敌人面前自裁? 眼光在乌兰哈特与她的石锤之间游移不定,见得那个女人漫不经心的举起了锤,又漫不经心的缓缓向着四周环视一圈,再缓缓的举锤靠向头顶,然后又笑了。 这一笑,更是妩媚风情,让孙志新惊觉这个女野蛮人头子其实长得很漂亮。惊人的漂亮,如同血池里开出来的罂粟,绝美,又带着会让人上瘾的巨毒! 罂粟花样的那个美丽的笑容让孙志新体会不到美感,只是感到深深的惊惧,刹那间流了一背的冷汗。下意识的,孙志新就追随着乌兰哈特的视线去寻找她眼里所看的。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个山坡,上面全是积雪。以孙志新这个滑雪业余爱好者的眼光都能看出来,它们一但被震落的话,引发的会是一场不大不小的雪崩,其程度灭掉自己这边的人不是问题。 那坡上的雪其实并不是很容易被震落,这从经历了一场战斗积雪还牢固的生在坡上就可以得知。但是,如果有一个可怕的女人孤注一掷用最后力气把石锤砸过去——她就是办得到引发一场杀伤力不会小的雪崩这件事! 孙志新的眼瞳剧烈收缩,整个身体瞬间就动了!跟乌兰哈特一样,他也只残余下最后的力气,乌兰哈特是欲杀人,他则是为了救人! 救自己的爱人,族人! 孙志新像一匹奔马一样冲出去,边冲边嘶声厉叫:“所有的人,全部给我退开。纳鲁,泰格,退退退!” 突如其来的大声厉叫,声音里带着的惊骇与警告让泰格一怔。 发生什么了? 纳鲁却是对孙志新的话言听计从,不假思索的大喊一声:“全部退开!”又霍地伸出手,全力推了泰格一把,让这个高大的汉子打着跌向一旁摔开。 刹那间,孙志新已经冲至,掠过纳鲁的身边时一把夺下他手里的丛林野战刀,瞄都不瞄的脱手向乌兰哈特挥刀飞掷! 与此同时,乌兰哈特手里的石锤也脱手飞出,去如流星一样直砸向那边有着积雪的山坡。孙志新的刀快,她的石锤侧更快! 在这之前她还眯起眼睛说了一句话,眼光直直的看着孙志新和他飞来的大型飞刀,用一脸带着疯狂笑意的表情笑道:“你们的吉玛?你们的洞穴?你们的机会?我得不到的东西,谁也得不到!” 一刀一锤,就像那句很有诗意的向左走向右走一样分头齐射,事实的结果却是无论哪一样凶器的目标都毫无诗意。 下一秒,孙志新投掷出来的刀至,自乌兰哈特的胸口穿胸而过,暴烈而凶悍的力道让它直没至刀柄。那女人大笑着喷着血仰天倒下,双眼睁得滚圆,用最恶毒的眼光瞪向孙志新。最后关头她连防守的念头都没有,任大砍刀穿胸而过,抓住那一丝的机会扔出了重石锤,发出了玉石俱焚的反攻。 然后,便是雪崩。 刚开始的声威还不大,但几秒的时间不到就迅速转变成一场灾难,夹着可怕的天地之威向着这边倾泄而下! 雪声滚滚,声音越来越大,一边滚滚而来,一边又溅起可怕的漫天飞雪!其势面对着孙志新和纳鲁那边的人,凡是站在那里的,一律首当其冲! 最初的那一刻,绝大部分的人都在发呆,只有被孙志新和纳鲁喝退的人依然沿着惯性在奔跑。最初的僵硬反应时间过后,众人才惊慌失措的逃避这场雪崩。 泰格混在人群里并没有随着奔逃的人后退,他在惊慌失摸的大声叫喊纳鲁和孙志新,声音被淹没在滚滚的积雪潮流里,像蚊蚋发出的声音一样弱小。接着他又蛮横的倒着往回冲,欲去拯救自己的吉玛和自己的情敌。可是他显然忽视了大自然的力量,呆得几秒的时间里雪崩已经越来越大,由细流变成奔流,再由奔流变成洪流,声势浩大的倾盖而下,其正面的威力已经不容得人靠近,泰格只靠到积雪的边上就被直接冲飞摔落回去。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7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一切都如孙志亲的预料,雪崩了,而自己因为要击杀那个可怕的女人挽救这场灾难而冲了过来,只可惜最后只来及杀了她,没能阻止雪崩。纳鲁则是本能的搭救了泰格后也失去了时机逃离这里,两人全都在站在积雪冲击的正中心位置上,避无可避。 死到临头,孙志新反而从最先的又惊又怕到现在成了一点都不惧,因为纳鲁在身边呢!相爱的人一起赴死,黄泉路上手牵着手倒也不寂寞。有什么好怕的? 于是孙志新干脆连自保的措施都懒得做,只是转过脸,对着纳鲁笑得很是温柔。尽管他清俊的脸现在鼻青脸肿的很难分辩出原来的模样,却笑得就是如同春风拂面一样。孙志新漆黑的双瞳在微微的发着光,笑道:“呵呵,纳鲁,我真的很爱你呢!一不小心的就爱上啦。” 纳鲁却是不笑,一双眼睛猛然收束成针状,又陡然扑过来抓住孙志新,把他像抛石一样抡起,飞快的抡了半圈后脱手飞掷! 孙志新全身力气尽失,半点都反抗不了。那笑容猛地凝结在脸上,青肿的脸惊惧得扭曲变形,在半空嘶声凄厉的放声厉叫:“纳鲁!你敢!” 这时,纳鲁才露出了笑容,灿烂的大白牙激得孙志新只想放声怒吼,又忍不住泪流满面。模糊的线视里看到纳鲁又冲自己呶了呶了嘴,像是作势要吻自己,就像是——吻别。 “纳鲁!”孙志新再次嘶喊,心情激荡之下,止不住一直的喷血,眼睁睁的看着积雪冲击上自己的爱人,他的身体被冲飞,又落下来,落到积雪的洪流之中立即消失不见。而积雪还在如潮流一般的往下冲击,其势越来越大! “纳鲁!纳鲁!”孙志新落地就拼命的爬起来,想向着雪白的大河冲过去。 泰格咬了咬牙,冲出去一把捞住孙志新把头夹在腋下,又将地上虚弱的银星抗上肩头,一边扭头往回飞奔,一边惊怒交急的大喊:“退,退,退!全部退回山洞!” 孙志新不是不想不想反抗,只是被泰格一挟后什么反抗的力道都没有,只是瞪着布满血丝的眼睛在泪水模糊里看着雪崩正在越演越狂烈,一发不可收拾的正在向大雪崩的方向发展,它们流泄的方向,正是自己与乌兰哈特悬挂的悬崖左侧。 雪崩加悬崖,结果就是无解。 纳鲁,活不下来了。 明白这一点,孙志新噗的喷了一口血,脑袋软软的在泰格腋下垂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俺回来了,这个年过得真没劲……感冒一直不见好,天天吃的药比吃的肉多,从除夕一直咳到初七上班,奶奶的,跟八十岁老大爷似的…… 嗯,我其实是想说,我回来了,又可以继续更新了……汗。请别理会我的抱怨,人老了,就爱唠叨……TT。 PS: 昨天有朋友来家里玩,玩了之后就在我家里睡下。我那床不小,睡两个人一点都不挤。可我那朋友居然又带了一个朋友来,情况就成了三人同宿,当真就有了点挤了。特别是在冬日,三个人盖一床被子,难免有漏风盖不好的地方,于是三个人都没睡好,早上爬起来的时候全黑着眼圈。 好歹我也是主人,两人为了照顾我,让我像夹心饼干一样睡在中间,结果……NND热死我了!一整夜不停的做梦,一直梦见自己像张大饼一样被贴在热锅上翻来覆去的两面不停的煎。 第二天中午的时候又来了一个女性友人,我们仨便陪她去给她的老公买保暖内衣。我一边陪着她挑剔的挑选衣物,一边向她抱怨昨天晚上的痛苦。 然后她拿起一件保暖内衣,突的噗的一声乐了。 “笑啥?”我不解的问。 她将手里的内衣递过来,我只瞅了一眼品牌,顿时就囧了。 只见内衣的品版上清晰的印着三把枪。 三枪。 三枪牌。 一如昨夜俺家床上的三把老枪…… 176、意料之外与意料之中 接下来的时间孙志新一直都迷迷糊糊的,自己都分不清自己到底是清醒着还是昏迷着。每当觉得自己能感觉到什么的时候,总有人不停的在往他嘴里灌东西,甜的咸的苦的酸的涩的黏的稀的,什么都有,像是食物又像是药,一古脑往自己嘴里灌。隐隐约约还听到有许多人在他耳边不停的争吵: “用我的药,我才配的新药。这药是我跟小新学的,能退烧。再试试这个,用田七粉调的,能治伤。”这个声音好像是奥瑞克的。 “上次就是用的你的药,还不是没有任何好转,用我配的药试试。这是我跟前一任大巫医偷学的配药方法,一定管用!”这个声音应该是玛斯。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7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还有人用力摇他,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吉玛,快醒过来,帕帕需要你。” 这个肯定是布库了。他说:帕帕需要你。布库的帕帕可不就是纳鲁,对了,纳鲁呢? 纳鲁? 纳鲁! 突然想到纳鲁落入雪潮中的情景,孙志新又惊又怕,一阵大咳之后又晕了过去。在陷入黑暗的前一刻,他听到泰格在愤怒的咆哮,用不容置疑的口气道:“你们都给我离他远些,无论什么事都等他醒了再说!用这个药,我在小新的包里找出来的,他给我说过,这个是退烧药!” …… …… 再醒过来时,耳边先是传来枯枝燃烧的轻微噼啪声响,像是悄然但又有声的背景音,让帐蓬里透出一股安静的气息。费力的睁开眼,转着动干涸的眼珠,又看到泰格合衣蜷缩在身边正在熟睡。一睁眼就看到了自己的爱人衣衫不解的在身边照顾自己,孙志新心里大暖,下意识仔细打量泰格。 也不知道自己有几天没有见到这个人,自己的鲁玛明显的瘦了,两只眼眶深深的凹了下去,整个脸看上去疲惫不甚。 泰格已经成了这样,想必纳鲁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纳鲁? 纳鲁! 孙志新霍然坐起身体,嘶声叫道:“纳鲁!” 泰格被惊醒过来,喜不自禁的看向孙志新:“小新,你终于醒了!” “纳鲁,纳鲁呢?”孙志新惊慌失措的迭声疾问。 泰格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孙志新顿时脸色苍白,颤声道:“泰格,别吓我,纳鲁……他……他……” 泰格摇摇头:“纳鲁没死。” 孙志新霍地呆住。 没死? 一股狂喜猛地冲上心头!他明明看见纳鲁掉落进雪潮里消失不见,这样他都没死,可不是老天照顾又是怎么地?先祖在上!还有各路神仙,咱孙志新在这里给你们各位磕头道谢!还有纳鲁,果然是自家好鲁玛,天生的命大福厚!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一时间惊喜过头,孙志新惊觉血液又流回了心脏,只喜得语无论次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也不能说没事……”泰格一脸困扰的挠着下巴,又道:“纳鲁的情况,现在不太好说……” 又怎么了?孙志新心里一惊:“伤了?” “没。” “残了?” “没。” “还是昏迷不醒?” “也没有。” 孙志新的大急:“那到底怎么了?我是他吉玛,跟我还有什么不能说的?无论怎么样,他都是我的鲁玛!是我孙志新的人!” 泰格小心翼翼的看了孙志新两眼,试探着问道:“无论怎么样都是?” “嗯。” “就算不是人了都是?”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7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大怒:“你这是什么鬼话?带我去见他!” “老实说……我觉得你还是等一阵去见他比较好。” “为什么?我现在就要见他!” “因为……”泰格吞吞吐吐的,脸上混和着戒备与期待交加的古怪表情。 “泰格!”孙志新彻底火了,怒道:“你他妈是不是男人?扶我起来,我要去见到纳鲁我才放心!”说话间说得急了,牵到肺腑被乌兰哈特重锤击出来的伤,又是好一阵大咳。 泰格被孙志新那阵咳得似乎心肝肺都要喷出来似的大咳骇得手忙脚忙,忙道:“他现在不是人样子,我怕你见到了会被吓到。” “咳……咳咳!”孙志新发出惊天动地的一阵大咳,只咳得喉咙片血腥气息,半晌才吃惊的问道:“不是人样子,什么意思?” 泰格定定的看向孙志新,吞吞吐吐的道:“纳鲁……呃……纳鲁他……现在是一匹狼……” 孙志新霍地呆住,反手一把扣紧了泰格的手臂:“什么意思?你给我说请楚!” 泰格把孙志新的手从手臂上摘下来合在掌心里,道:“纳鲁,现在变成一匹狼了。” 说罢,眼光精光灼灼的看着孙志新,似乎在判断他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而孙志新的反应——有那么一刹间,出奇的精采,惊、疑、呆、傻、发怔、面部表情扭曲,什么样的都有,就是没有泰格最怕看到的排斥与惧怕。 “变成了狼了?”孙志新喃喃的自语,又强自定了下神,僵硬的转头向泰格:“泰格,你慢慢跟我说,我昏迷的时候都发生了什么?” “嗯,好。”泰格道:“那天你晕了过去之后……” “等等,我记得当时雪崩了。” “那叫雪崩?我们管它叫山神之怒。” “我管它叫什么之怒,继续说。” “当时奥瑞克和玛斯见到我们已经胜利了,梭矛族大势已去,刚刚打开洞穴的门要来迎接我们。这个时候正好遇上山神之怒,多亏你和纳鲁提醒得早,大家伙儿趁着它还没有完全发威以前逃进了洞穴避难,所以除了战死的三十一个战士以外,其它的都没事。所有的族人,还有那十八头狼,全都顺利的逃了回来。大家都很好,虽然有不少人受了伤,重伤也不少,不过没有人残,也没有人因为不治而丢了命。你和奥瑞克在前一阵研究出来的那些药起了很大的作用。这点全族都得感激你和老头子。” 孙志新心里忍不住黯然,三十一个战士英勇的战士,就这样永远都看不到了。还有雪原狼,竟跟着部族的成员一起逃过了山洞,这点孙志新也没有意料到。不过他现在提不起细问的心情,只问道:“那……纳鲁?” 泰格点点头:“等山神之怒平息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一待它停下来,我们立即刨开堵住门的积雪去寻找纳鲁,最后是孙小鲁一路寻着气味到处嗅着寻找,先是找到了找到了你的刀,它插在乌兰哈特的胸口上,那个女人已经死得浑身僵硬,然后又找到了纳鲁——一头巨大的狼掩埋在雪地里。” 听到这里,孙志新已经大致猜到了是怎么回事。敢情纳鲁跟大奔一样,竟也是那类血脉里有着异化因子的史前人类,也可以变身成动物。记得听大奔说过,像他们这样的人类,如果自己不知情的话,首次变身大多是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不受控制的自动完成。因为和人类脆弱的身体相比,野兽的形态明显生存力高出太多,是以他们会通过不自觉的变身形为来进行自我保护。 想到这里,孙志新脸上的表情越发平静,先有一个狼人大奔,再来一个狼人纳鲁,既是意料之外,又是意料之中的事。只要人活着就好,是狼是人孙志新压根不在乎,反正他即然能变成狼,就能从狼变回人来,大奔就是最好的例子。孙志新长长的舒的口气,终于有了好奇的去问其它的事情的心情,又问道:“你们怎么能肯定是纳鲁,而不是其它的狼?人会变成狼,这事有点难以置信吧?” 孙志新一脸淡定的表情让泰格有些拿捏不定,一边留神着孙志新的细微表情,一边又道:“很好判断,首先来援助的狼只有十九匹,那匹狼王一直在山腰上没下来,雪崩没牵连到他。那头来援助你的狼是我把它扛回来的,也不可能埋在雪地里。另外雪地里的那头狼一身棕毛,背部有一道黑线,这种品种的狼谁都没有见过。更重要的它身上有衣服,虽然大部份已经扯烂了,衣袖和裤脚却还留着,正是你给纳鲁做的那一身,所以我一看就知道它是纳鲁。还有孙小鲁,无论纳鲁怎么变,气味改变不了,小狼就是守着它一直叫,直到我们把它带回来才肯罢休。所以它只会是纳鲁!” “哦,那就说明肯定是纳鲁假不了。”孙志新不疼不痒的道。 孙志新这样的反应让泰格很是蛋疼,偷眼看了一下孙志新,道:“然后智者们都来看过,肯定这狼肯定是纳鲁变的,救回来了以后现在正关在底下一层的岩洞里。” “什么?!”孙志新霍地提高声音:“为什么关他?他做错了什么?” 瞧见孙志新这样的反应,泰格语气里夹上了一丝喜意,道:“两边智都都认为这样的纳鲁不安全,怕他这种样子没有人的理智会伤到人,也为了所有族员的安全,所以先关起来再说。” “放屁!放屁!”孙志新气怒的拍着地面:“那是纳鲁,变成狼也是纳鲁!死老头和死老太婆老成了白痴还是怎么地?还有你,怎么就不拦着?虽然他变成狼躲过一劫,天知道他还受了春它的什么伤!他是族长,是我的鲁玛,不应该像囚犯一样关起来。”冷笑了一声,又道:“难道你们忘记了,在那最紧要的关头是谁豁出性命救了我,救了所有的人。便是他变成了狼,也是部族的英雄!谁也没有资格关押他!” 泰格一脸的惊喜,又强按捺住,委屈的道:“我拦过,可是……” “没有可是!他是纳鲁,无论什么模样都是!” “我也这样说,不过没人肯信。” 孙志新又气又急,勉力坐起来,道:“扶我去看纳鲁。” 泰格这次不再犹豫,神情振奋中又微微透着不安,却依言将孙志新扶起,带着他往关押着纳鲁的山洞行去。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8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纳鲁和泰格的变身情节不是这么发展的,可按照先原的想法,一写下去怕收不住手,只得半途改道。 不是不想按照原来的大纲写,只是我这人手贱,开的坑太多,熟悉我的人已经知道我坑神的品质……所以,俺要把这种观点扭转过来,先完结这本后去完结其它的,情节就有些缩水。 嗯,应该真正铺开的内容,也许放到番外里,也许放到续篇里,都以后再说,嗯,现在先按照这个思路写下去。 按照大纲,《男妻》一文原来的预计是80万到100万字,结果大约也跟这差不多。完了之后看情况,有很大的可能回QD写一本唐穿的诙谐文,整一个很搞的主角出来;也有可能继续在**写魔法类穿越文,整一个更搞的小白受出来。两篇的大纲都已经拟好了,就是不确定先开哪篇。 还有就是《假如明天不再来临》那篇末世文……TT,我果然手很贱哪,没事喜欢瞎开坑,欠一屁股的债…… 177、狼纳鲁 才被泰格扶着刚慢慢走出帐蓬,就看到奥格和布库。两兄弟站在一块儿,布库用红红的眼圈看过来,低声道:“吉玛,帕帕他……” 奥格在布库肩上重重拍一记,嘴里道:“不准哭!事情交给吉玛来处理,你别来添乱!” 孙志新意外的看了奥格一眼,眼光迎上奥格期待中透着难以掩饰的不安的眼光——这孩子,经自己想像更坚强刚毅。 当下冲奥格微微点头,奥格顿时就放心了,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平生首次冲孙志新展颜和颜悦色的笑了笑。 “吉玛。”奥格唤了一声。 “没事。”孙志新笑笑:“我不管纳鲁是什么模样,他都是我的纳鲁。谁敢找他的麻烦,得先问我答不答应!” “好!” 这一声喝采却是泰格发出来的。孙志新白了他一眼,泰格一脸嘻笑的缩缩头,扶着孙志新继续往前走。 又走了几步,来到营地的中心,孙志新赫然发现狼群除了大奔以外,其余的都在这里了。银星就趴在狼群的正中央,胸前不知道被谁给缠上了厚厚的绷带,乍一眼看上去像个伤残人士似的,模样看上去极为可笑。 看到孙志新过来,那家伙开心之之极的蹦过来,热情的围着孙志新打转。看样子丛林雪原狼的体质果然彪悍,挨了乌兰哈特那样一记重锤敲击,它的伤居然比孙志新好得还快,现在又在活蹦乱跳的。如果不是胸前裹着绷带,根本看不出受过伤的样子。 看到一群丛林雪原狼居然已经不用自己介入就因为帮助了部族的战斗而被两边部族所接纳,孙志新对于如何让纳鲁被族人所接受的问题胸中已经隐隐有了腹稿。 当下一推泰格,道:“别扶我了,去找哥本,让他由孙小鲁领路,去找一个叫做迪塞尔的人,请他到这里来。还有……嗯,算了,一通知大奔,他就知道该怎么办。” “迪塞尔?”布库擦了擦一脸的鼻涕和泪水:“是大奔么?那头大白狼?我知道在哪里,我去!” 孙志新不禁下意识打量了布库几眼,看样子这事小家伙竟也知道,当禁点头道:“注意安全,让你哥哥陪你去。” 布库转身拖着奥格急不可待的要走,奥格踌躇着向孙志新看过来,孙志新沉稳的冲他点点头,纳鲁的大长子才微微放心的带着弟弟离开。 孙志新则和泰格继续往下层走,一直走到了关押纳鲁的洞穴外,看到奥瑞克守在那里,另外还有齐格力。 见过孙志新过来,奥瑞克大惊:“泰格,你怎么把孙志新带过来了?” 孙志新脸色一沉:“里面关着我的鲁玛,我怎么不能来?” 心里不悦,拉长了脸对奥瑞克道:“行啊,我的智者大人,平时纳鲁是怎么为大家出力出汗的?乌兰哈特引来山神之怒的时候,他又是怎么放弃逃亡出手拯救大家的?这会儿不过就是变成了一头狼而已,你就带着其它的族人把他关起来?您可真是厚道!啧啧,真无愧为猎人部族第一智者,事事都以部族的利益为先。我得这么说,智者大人,就您这举动,着实让人心寒不已。” 又转向齐格力,语气也不太好:“齐格力大哥,平时我敬你爱你,把你当成真正的兄长看待。我的鲁玛有难,你就应该帮我,结果你跟其它人一样,也把我的鲁玛当异类看待,我的心里……难过!” 齐格力大窘,忙道:“不是这样。” 奥瑞克也急道:“不是这么回事,孙志新你听我说。”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8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说吧。” 奥瑞克道:“我知道那是纳鲁,我也不想这样待他。先让他呆在这里是有原因的。” “什么原因?” 奥瑞克满头大汗的解释道:“一是我们不知道你知道这件事以后会是什么反应,二是我们也无法判断族人的反应。所以我们商议的结果是不如先把纳鲁藏起来,他既然可以变成狼,当然也变成回来。那么就等他变回来再说,或者等他变回来了就根本用不着向族人解释,这事就当没发生过,大家不知道更好。” 齐格力在边上不断的点头,道:“我的兄弟,你别怨我,我跟智者想的一样,是想瞒下这件事。相信我,我真的是帮你,想帮纳鲁。” 听得这么一说孙志新才觉得心里舒坦了。算你们这帮子人有良心,知道维护纳鲁。不过对于变身这件事他比谁都知道得多,从人变到兽还容易,从兽变得人可不简单,特别是像纳鲁这种头一次变身的,一个弄不好就会要人命。 当下又问:“结果呢?瞒住没有?” 两人脸色都悻悻的,齐格力道:“当初大家都在拚命寻找纳鲁,他以狼的样子被找回来时看到的人不少……不太好瞒,现在大家都在乱猜一气。”见孙志新脸色不好,齐格力忙道:“别着急,等纳鲁变回去大家看到时就好了。” 孙志新摇摇头:“这样不好,即然谣言已经起来了,不让大家看到真实的事实以后也会猜忌。这件事情就是要一劳永逸,把真正的真相告诉大家!” 听见这话,泰格眼里突然暴起一阵强烈的光采,眼光惊喜难禁的看着自家吉玛。果然!自己爱上的人,胸襟、眼光,一般人绝对追赶不上。 “可是……”奥瑞克还在迟疑。高龄如他,做事已经没有了冲劲,凡事是稳妥为上。所谓江湖越老胆子越小,说的便是他这般,凡事只求稳妥,却忘记了有些事一定要搞清立场,需要水落石出般一锤定音! 孙志新摆摆手:“没有可是,奥瑞克,相信我,也相信你的族人,相信纳鲁和他们之间深厚的感情。那一点一滴经历了风风雨雨才建立出来的信任与支持,不是说变就会变的浅薄感情。就算有阴云,也能够被吹散!”傲然挺挺胸,正色道:“当年没人肯帮大奔爷孙说话,现在我却要为我的鲁玛维护到底!他是人也好,是狼也罢,骨子里只是那个纳鲁!” “大奔?”奥瑞克和齐格力一愕,泰格却是怅然低声自语道:“……当年,也没人肯这样维护我。” 泰格的话孙志新没有听清,抖动肩膀挣脱开泰格的扶持,从齐格力手里拿过一只火把,举步向着纳鲁所呆的地方而入。 进得洞来,一眼就看到了头巨大的狼。那狼简直差不多跟迪塞尔变身时差不多大小,只不过不作银白,而是通体的棕毛,唯独四足和背上生有黑毛,看上去威风凛凛的并不比大奔差。若要硬是相比的话,或者不如大奔的银毛帅气,但那股憨厚忠诚的味道一如纳鲁的人类模样那般直扑而来,却是要比大奔显得亲近多了。 再仔细看他,那模样颇像放大版的德国黑贝,不过更威风,更健壮,也更宽厚雄伟,比起黑贝的矫健,又多了沉稳如山的味道。如果黑贝具有剑客与杀手的气质的话,那么纳鲁的狼身体透着的气息则更像一名狼骑士,忠诚与可信是它的主旋律。特别是纳鲁的狼爪子,显得很非常独特,比大奔的大得多了,像他的人形态时的宽厚手掌一样。狼手肘后部还生有长长的像狮背上那样的逢松鬃毛,不仅绒毛多趣还显得威风凛凛,让孙志新一眼看到就觉得心痒难熬,很是想上去摸上两把。 纳鲁似乎正在沉睡,眼皮阖着,脑袋枕在自己的前爪上。在他旁边放着几个瓦罐,盛得有清水和食物,都是干净新鲜的,他身下也垫着兽皮,显得厚实又暖和。看样子干巴老头儿没有说假话,他们确实在很细心的照料纳鲁。 如此便让孙志新心里舒服了许多,举着火把走近了低声唤道:“纳鲁,纳鲁。” 纳鲁眼皮动了两下,缓缓睁开了眼睛。一看到孙志新,他霍地就惊跳起来,惊慌失措的一直后退,直到退到石壁前退无可退才转过头不敢看孙志新。 便在他惊慌失措的退缩间,孙志新看到他两只眼睛在火把的映照下反射出来的光芒一只是橙红,另一只是碧绿,一红一绿的截然不同。 心里当即恍然大悟,原来这样的红绿双瞳他早就看到过了,有时候纳鲁被逼急了,或者是情动之下眼睛就会变色成那样。原来还是一直以为是他史前人类的体质进化出来的什么变异,没想到自己还果真猜对了,当真是他部份狼化特征的体现。 当下更加不惊不惧,它是纳鲁,自己的纳鲁。而且瞧他那模样,只怕是自己的出现把他吓得还更厉害一些。想想其中的原因,多半是怕自己接受不了他现在的这个样子。 孙志新便笑了:“嗨,我说你,躲什么躲?转过来我看看。” 纳鲁更慌,努力把自己缩成一小团,似乎这样就可以从孙志新眼里消失隐形。只是依他现在的宠大体积,缩得了吗?这样蜷成一团,缩没缩回去,倒是一下戳中了孙志新的萌点,嗤的一声就笑了。 然后孙志新皱了皱眉,又道:“你不转过来是吧?你不转过来我就自己过去了哟~我当真过来了哟~” 呵呵笑了两声,当真迈步就往纳鲁身边行去。 纳鲁大急,本能的想喝止孙志新的举动,可嘴里发出来的声音却是狼嚎。而且那种狼嚎连狼语都不算,就连孙志新这号学过狼语的人都听不明白,只能听出他声音里焦急和惊慌失措。 转念一想就明白了,纳鲁这货以前没变过,哪会什么狼语?就跟逛窑子的初哥一样,本能里该会的东西却是不会的。 孙志新更觉得有趣,坚定不停的一边走,一边道:“嚷什么?以为这样就能吓到我?我是你吉玛,无论你什么样子都不会吓到我。我知道你现在很惶然无助,别担心,一切都有我呢,嘘!” 说话间,孙志新已经平稳而迅速的来到了纳鲁身边,半点介蒂都没有的就将手放到了纳鲁的颈下,像搔一只大狗一样在他下巴下挠了几下,笑道:“瞧,一点事情都没有。” 纳鲁浑身一颤,就觉得孙志新的手指伸到了自己的下巴底下,那灵活的动作搔得自己的下巴一阵奇痒,又浑身通泰无比,禁不住愕然的回眼去瞧他。 入眼,是孙志新笑得白牙灿烂的笑脸,两只眼睛弯弯的璀璨若星。还有那个眼神,让纳鲁猛然就明白了一件事: 无论自己怎么变,孙志新对待自己不会变,他是自己的吉玛,永远都是!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8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去看书评,先是被感动着一塌糊涂,然后又被雷得一塌糊涂…… 收到那么多的祝福与鼓励,说不感动得满心温暖,那完全不可能。我从第一天爬格子到现在,说出来你们大约不会信,拿到稿费的快乐远不如看到一句书友留言的兴奋。我相信凡是试着码过字并上载出来的朋友都能体会得到,那种被人肯定的成就感相当的让人感觉到快乐,我想这便是很多写手写文的原始动力,是它推动着一下写下去。 至于雷……我可算是感觉出来了,看这书的朋友至少有一半是以调戏我为乐趣……大叔我老了啊,经不起这种折腾,伤不起啊伤不起。 最后,今天包饺子吃,切韭菜的时候我在自己手指上剁了一菜刀……哇噻,真NND痛! 178、雪崩与雪崩后 和孙志新当时的气怒惊急攻心晕过去不一样,纳鲁从被雪流轰中到被掩埋窒息晕过去,中间一直都是清醒的。 雪流冲击到身上的时候他并不是很害怕,因为他已经将最爱的人甩离危险地带,看着他平安的落向泰格的身边,当时心里的感受竟是很平静,很幸福。就三流爱情小说家描写的那样:当深爱的人不得不牺牲自己来为自己的爱人谋取幸福的时候,感觉不到伤痛,只会觉得幸福,并有一种深切的自豪感:我爱你,请你代替我活着,还请一定要幸福! 很娇情,很煽情,从某方面来说也很雷人。但当时纳鲁心里确实只有这一个念头。如果硬要说还有其它的念头的话,那便是希望自己死得不要太痛苦。因为死,他也是怕的。 第一波积雪的力量冲击到身上时,纳鲁就知道自己完全敌不过这庞大的大自然的力量。雪流的冲击力量对上他本身的力量时要让他死,就像伸出一只手指去摁死一只那么蚂蚁容易。 只是他怕死,却不想死,心里更有着对孙志新,对布库,对奥格的深深的依恋。 求生的本能让纳鲁在苍茫的雪流里怒吼,挣扎,拚命的本能划动四肢,想要脱困出去。 这个时候,变异就来了。 纳鲁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觉得全身剧痛,有一股强大的陌生滚烫洪流浪潮一样骤然袭卷全身,在整个身体里左右冲击,像是陡然间全身都炸作了无数的碎片,分崩离析散落向各处。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纳鲁耳里听到自己全身的骨头都在发出一种奇怪的声响,一时间让他联想到自家吉玛油炸竹虫或是爬沙虫时的噼啪暴响炸裂声。而伴随着这种奇怪声响的痛楚,又像是被乌兰哈特用大石锤一记记的锤击,把全身的骨头都敲成细小的碎片,再重新组合到一起那般难以忍受。皮肤在撕裂,在拉伸延展;骨头碎掉了再重新组合,搓成细沫,再生新合著血捏合;全部的内脏似乎也在扭动位置,长了脚般四处乱跑,想要换个地方重新安居下来。 和这样痛楚相比,沉重而庞大的雪流冲击到身上的时候反而不那么痛。幸好纳鲁没生过孩子,不然他就会知道,和分娩的巨痛相比,刀俎加之上身的疼痛反而会被忽略。纳鲁现在便是这般,正在经历那种破而后立的重组剧痛——宛如新生! 直到纳鲁震惊的发现自己的手臂变成了狼足,皮肤变成兽类那般坚韧而又富于抵抗力,全身都披挂上一层厚厚的能大幅度减缓冲击的绒乱时,他才发出一声巨大的惨厉嚎叫。 狼嚎,不是人类的惨号,这种变化连他的嗓音都影响到了。 当时他叫得那样凄惨可怕,那样惶急惊惧,如同遭遇到最怕的事。只可惜他的嚎叫虽然够大声,可是和雷鸣一样的雪崩声音相比就像蚊子叫一般,谁也没听到。 嚎得一声后纳鲁才真正的晕了过去——被吓的。无论是谁,陡然间发现自己变成一匹狼,不再有人类的模样,只怕也会被吓得不轻。 但在晕过去的那一瞬间,纳鲁还是本能的把自己蜷缩成团,努力的想活下来。他的身体就依照着这种生存本能,像一片苍茫的银白里唯一的一个棕色小点,被抛起,被吹飞,被冲击得四面甩荡,又在积雪组成的洪流里弹射着随波逐流。 兽类的身体是强悍的,强大的**赐与了纳鲁生存的力量;坚韧强性的兽类皮肤保护他的身体内部不会受到大的伤害;内脏的移位让它们能更好的进行自好防护免受大的伤害;厚厚的绒毛更是形成了天然的保护层,减小冲积,保暖御寒。种种因素汇积到一起,让纳鲁很好的活了下来,在雪崩停止以后被掩埋在近三、四米厚的积雪下面。 紧跟着部族成员的求援来得很快,对自己族长的牵挂让人们在雪崩刚一结束就疯狂的冲出洞穴,去寻找那个用自己的牺牲拯救了大家的猎人部族族长。 纳鲁所不知道的是孙小鲁凭着敏锐的嗅觉在雪崩停了不到一小时的时间就找到了,在他的头顶上方打着圈子疯狂嚎叫着用四肢扒雪。 “族长在这里!”哥本放声大喊:“一起动手!” 紧跟着众多的人们一拥而上,十分钟不到就扒开积雪露出了纳鲁的身体。 狼身体,不是人的。 全体人们呆住。迷惑又震惊的瞪着下面的巨大棕狼,搞不清发生了什么事。 按照孙小鲁的寻找,这里的雪下掩埋的应该是纳鲁,为何挖开来却是一头巨型棕狼? 刚开始那会儿,没人想到它是纳鲁。但狼群加入战斗,最后帮助大家战胜梭矛族成为了盟友是不争的事实。哥本只大喊了一声:“发什么呆?把它救出来啊!”众人便齐动手,很快将纳鲁刨了出来。 不得不说,救援来得很及时,要不然的话,纳鲁在雪崩中活下来,最后也会因为窒息而真正挂掉。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8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与其它的人不同,哥本因为是孙志新好友的关系,经常和他混在一起,听的多了,看的多了,眼界与认识自然超越其它人许多,同时脑筋也变得格外灵活。越是把这头巨狼往外挖,哥本就发现了更多的细节,比如纳鲁身上的衣服碎片,又比如他上次腿上受的伤,那伤处的位置不长狼毛,所以连孙志新缝合的痕迹哥本都看到了。 越是挖,哥本就越是怀疑一个让他震惊不已的猜测:这家伙,会不会是自己族长变的?不然的话,族长去了哪里? 当下就转头去瞧孙小鲁,果然见到那匹幼狼在大家往外挖这头巨狼的时候就安静了,不再到处乱嗅寻找,半点没有想继续找下去的表现。 它,就是他? 哥本被震得七零八落,真想飞奔回去询问自己的好友孙志新,又知道他还在昏迷着,只得强行按捺下来。不得不说哥本这家伙虽然平时做事乱七八糟的,关键时候却十分靠得住。纵然心里万般猜疑,面上却是不动声色,指挥着众人将纳鲁挖出来以后,又装模作样的带着心不甘情不愿的孙小鲁到处寻找了一番,一直寻到雪流流淌的边缘也无果后才发令收队。 没找到自己的族长,众人当然不甘。哥本也不强行阻止,让大家自由去寻找,自己跟着抬狼的那批人迅速奔回营地。 再悄悄的排开多余的人,把纳鲁送到奥瑞克和玛斯智者那里。 当时在场的人只有五个,哥本、齐格力、泰格、奥瑞克、玛斯。当然,几人的帐蓬外还围着不少的人,像哈瓦那大叔便在。众人不仅担心自己的族长,也关心那头巨狼,一至认为它也参与了战斗,是部族的保护盟友之一。部族的人便是这么纯朴,很简单的观念里想的便是既然它帮助了大家,那它便是朋友,应该好好照顾它,保护它,让它好起来。 这时候,哥本问了,很紧张不安的做着小女人绞手指一样的小动作,用干涩的声音吞着口水问道:“大家看看,它……是不是纲鲁?” 齐格力霍然瞪大眼,下意识去看棕狼身上的衣服碎片,又仔细去看它腿上的熟悉伤口,越看越震惊,脸色越发发白,眼里的神色倒是信了大半。 奥瑞克的眼睛也瞪得很大,陡然想起自己曾经听到过的兽人传说,脸色惊得像吃多了泻药。不是吧?纳鲁是传说中的那种生物? 泰格则是下意识伸鼻往空中嗅了嗅寻找自己熟悉的纳鲁的体味,然后嗅到了。又看着巨狼身上的丝丝条条的皮衣碎片,再看向狼头颅侧边也有一处没毛的位置 ——那里有一个小伤疤,也是不长毛的裸着。至于这伤疤是怎么来的,泰格记得很清楚,那是上一次自己和他争风吃醋争夺孙志新的时候用瓷罐子敲到他头上敲出来的。 脸上露出复杂的表情,像是意料之外,又像是意料之中,犹豫不定的看向玛斯智者。 玛斯老太婆也在看他,正色点了点头,开口道:“是纳鲁。”然后脸上的神色有些惊喜,又有些不算恶毒但确实有些小恶毒的算计,再次正色道:“确实是纳鲁,他变的。” 齐格力,哥本,还有奥瑞克同时倒吸气。 泰格最后也只得点点头,道:“是纳鲁,他变成狼了。”随即脸色一正:“不许动他,不许伤他!他变得回来!” 齐格力大是松了一口气,点点头:“嗯,只要确认是纳鲁就好。不管它变成什么模样,都是我的族长!” 泰格脸色有些动容,飞快的看了齐格力一眼,有些吃味,有些不甘,又有些敬佩,还有点自己命不好遇人不淑的哀怨。见鬼的纳鲁,为何就这般好命?孙志新就不说了,还先有哥本的本能保护,接着又有齐格力毫不犹豫的支持,他身边环绕之人个个都忠诚可靠……比起自己,纳鲁真是……好运! 干巴老头儿此时已经完全镇定下来,又恢复一副神棍的模样,道:“确实变得回来?” 玛斯隐晦的看了泰格一眼,道:“应该是,不过……难。得看他自己的意志和力量。如果是第一次的话,会更难。” 泰格瞅瞅蜷成一团的纳鲁,在心里妒忌着他的好运,口气便不是很好,道:“先找个地方把纳鲁藏起来,等事情平息了以后再说。” 哥本探头探脑的去瞧地上的巨型棕狼,心里仍是被这惊人的事实震得一麻一麻的七上八下,又道:“孙志新那里怎么办?” “我去跟他说。”泰格道。突地脸上露出一个带着回忆味道的肯定微笑:“我想,他应该不会太介意自己的鲁玛变成了狼。” “为什么?”哥本愣愣的问。他自己现在还一惊一乍的觉得难以接受,孙志新做为纳鲁最亲近的人,会比自己更容易接受? 泰格露出白牙笑笑,用一个三流哲学家那样的口吻道:“他是我们的吉玛,他是孙志新嘛。” 哥本于是大囧。 结果事实证明泰格果然对自己的吉玛瞭解得很,孙志新现在便半点介蒂也没有的使劲把纳鲁的大头往自己怀里拖,一边拖一边还嘴里念叨:“怎么也跟大奔一样,变成狼了体积会变大?不合常理……这颗头真沉!喂,我说你主动一点行不行?老子也受了伤没好,没多少力气!你他妈倒是过来点啊!我都不介意你身上也许会有虱子,你怕个毛!” 纳鲁的眼角便弯了起来,所有的惊惶不安,还有那种身为异类的忐忑瞬间便被孙志新毫不在意的态度抚平,极是开心的把自己的头颅拱进自家吉玛温暖的怀里,又顺势摆放到他的大腿上。还别说,这个位置真舒服!就是离自家吉玛腿根的位置太近,变成狼以后敏锐了百倍的嗅觉能清楚的嗅到他身上深烈的青年男子雄性气息……话说,小新有多久没洗澡了?这味道真大……让他想发情—— 洞外,泰格在偷窥,又是眼红又是吃味的低声自语:“我也会变,比他帅气多了!啐!蠢货,真没眼水!” 齐格力没听清,茫然问道:“你会啥?” 泰格霍然住嘴,英气的脸孔开始扭曲。 玛斯倒是听清了,放松的叹了口气,又惋惜的再叹了口气,下意识想:为何当年的小泰格就遇不上像孙志新,像猎人部族里的这些重情重义之人?还算好,最后到底是遇上了,以后……应该能敞开胸怀生活了吧? 无言的轻步走到泰格身边,踮起脚拉下泰格的上身,在他额头安慰性的轻轻吻了一下。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8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泰格轻笑:“不用担心我,跟他们在一起我会生活得很好。” 玛斯脸上掠过一丝笑意,不声不响的扭头离开。 “玛斯。”泰格在她背后轻唤。 玛斯不解的转头看他,只有他心情极好的时候才会不在自己的名字后头加上智者这样的后缀。 泰格握了握拳,脸上是明悟以后的欢喜难禁:“我现在才懂得,我其实也运气很好。当年我身边并不是没有人维护我,你就是我的哥本,你也是我的齐格力,你一个人能顶上千百个人。只是我笨,以前不懂,现在却是懂的。玛斯……阿姨,谢谢你!” 玛斯眼圈陡然便红了,露齿嫣然笑笑,竟是笑出了少女一般的风情。然后她点点头,转身走得步伐轻快。当年的舍弃与付出不是没有静夜的时候思量过值不值得,但仅是听了这几句话,她就觉得很值,现在的心情也和当年一样:自己虽然不见得能当个好智者,但一定能当好一个好长辈。 因此,从不曾后悔过! 一个好的长辈,在看到后辈幸福快乐的时候就回报都收到了,便如同自己这般。 作者有话要说: 所在的城市新开了一个菜馆,名曰:江湖菜艺馆。 名字很新奇,广告也打得铺天盖地,大是好奇之下,约朋聚友的便去吃饭,我作东。 待得菜谱上来,我一看,顿时狂雷: 酥红抹胸:18元一份。 玉女吹萧:25元一份。 贵妃出浴:60元一份。 徐娘十八摸:78元一份。 玉足董小婉:108元一份。 还有更奇怪的名字:比如老汉推车,观音坐莲等等,最可怕的未过于一道叫做‘雄壮的伟物’的菜。 伟物,请各位自行联想一下那是啥…… 尼玛! 这倒底是菜馆还是妓院啊? 这名起得……忒雷人。 余与一干好友战战兢兢的点了一些看上去便宜一点的。 端上来一看,酥红抹胸是凉拌雪里红萝卜皮;玉女吹萧是糖醋竹笋;贵妇出浴是老母鸡炖汤;徐铮十八摸是葱油烧茄子;而玉足董小婉居然是红烧猪蹄! 这尼玛的…… 啥是‘雄壮的伟物’我没敢问,就怕给我端上一盘天价的千年老鸡公出来……TT! 一顿饭吃得,笑死。 噢!我还给在场的女士,每人点了一份‘男人的精华’。 上来一看,果然不出所料:煮啤酒。10元一份,普通玻璃怀,一怀。 话说,啤酒可不是男人的精华来着?绝大部份男人都喜欢喝,比如我。 这名儿起得…… 囧!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8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179、狼族长01 洞外各人心思不一,奥瑞克瞧见里面无风无浪的半点没有自己想像中的风波,不禁摇头苦笑,毕达拉察阿苏——果然不能用平常眼光来看他。再者他是纳鲁最心爱的人,是生死共患难的情人,心与心之间没有距离,有什么是不能接受的?想起自己的忐忑,现在想来根本就是多余,那自己还杵在这里操心作甚?不管了!睡觉去! 齐格力也觉得累得慌,无论是从心理的惊吓还是生理的劳累,都让他有着极度紧张之后的疲倦。何况他还担心自己的巴娅,她可是产后没多久就上了战场,后来背上还挨了一梭矛。记得孙志新说过狼是铜毛铁头豆腐腰,虽然不明白豆腐是啥,可听意思大约就是狼的腰比较脆弱不经打。当下心里不由得一紧,忙不迭跑回去照顾自己的狼丫头,还有自己的三个狼外孙。 战斗过后巴娅就老实不客气的把三个狼崽子全叼了过来,看那模样是打算赖着不走,要长住下去,这会儿那三个还没睁眼的淘气小东西不知道乱爬到哪里去了,得看管住才行。转念又想,她喜欢赖着就赖着呗,反正自己一个挺寂寞的,这下帐蓬里人多,不对,是狼多,挺热闹的,这样很好。 如此就剩下了泰格,一肚子哀怨小鼻子小眼儿的憋在那里偷窥。 孙志新还在那里碎碎叨叨的跟纳鲁讲话,内容完全无营养,想到哪里就说哪里。 “真想不到你也有变身血统,居然也是狼。” 纳鲁掀起眼皮看了孙志新一眼。也是?还有谁是? 张开喉咙:“嗷~嗷——咳咳!嗷?” 孙志新一脸的黑线:“你行不行啊?人话不会说,狼嚎都不会?像这样,嗷………嗷嗷?中间停两拍,最后一个音节是升调。升调你懂不懂?” 纳鲁:“嗷?” “蠢!这个音要一波三折,跟我学,嗷——。” 纳鲁便更痛苦了:“嗷!嗷!嗷!” “别像狗那样叫,有点狼格好不好?”孙志新痛苦抚额:“你真的很笨!” 纳鲁不悦,干脆紧紧闭上嘴巴,不再吭一声。我笨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难道你不知道? 沟通无果,孙志新只得把狼头再拖过来一点。拖了一下,没拖动,死纳鲁真是沉重非常。得,山不来我,我只能去就山。孙志新只好自己坐过去一些,让手能够着纳鲁的背,开始细细的挠。 在这之前他挠过孙小鲁,挠过迪塞尔,呃……就是大奔,也挠过银星,还有其它七七八八的狼,那动作当然是熟练得很。纳鲁被挠得很舒服,通体舒坦,尾巴开始情不自禁的摇动起来拍打地面。然后又觉得这个动作太没个人样,赶紧中止。可片刻之后实在忍不住,又舒爽的开始摇尾巴——模样得瑟得很。 “第一次变身的感觉怎么样?”孙志新好奇的问。 很痛,要死了一般的痛。泰格在洞外心忖。纳鲁在洞里也这样想。只是一个偷窥狂加一个白痴狼,一个不敢说,一个不会说,孙志新就成了自语。 “话说,为什么你是棕狼啊?外头的都是白毛狼。”想了想,好像迪塞尔的头发是银白的,纳鲁的头发是棕色的,倒是有点说得通。 伸手去扯纳鲁的嘴皮子,纳鲁伸出舌头将孙志新手指卷在嘴里,本能的开始舔。然后陡然发现这个动作太狼了,完全是一种狼性本能,一点也没个人样,赶紧悻悻的吐出来。长此以往,舔习惯了后以后还如何了得?难不成以后半夜里醒来,却发现自己在舔自家吉玛的脚趾头?呸呸呸! 孙志新倒没啥感觉,他被其它的狼舔习惯了……被自家鲁玛再舔也觉得没啥,就是觉得很□。要是他这样舔那里——停!打住,打住!人.兽是不道德的! 赶紧岔开自己的□念头,想了想,又道:“布库和奥格你不用担心,我会照顾好他们。你不知道,来之前布库还抱着我哭,奥格那死孩子也担心你得很。他们一点都不介意你是什么模样,我也是。”挠挠脑皮,嘿嘿笑了两声,道:“我倒觉得挺好玩,继大奔之后我又有了一个人狼。” 使劲抬起纳鲁的头,在他温辘辘的鼻尖上亲了一下,笑道:“我估计你一时半会的变不回来,不过不用着急,肯定是能变得回来的。我也不急,你慢慢体会新身体,熟悉这种感觉的同时慢慢积蓄变身的能量,等时机到了自然能变回来。在那之前不要轻易尝试,卡在变身死点那里可不是闹着玩的。不懂?唉……麻烦,以后我慢慢跟你说,总之不能急,不要轻易尝试着想变回来,知道吗?” 纳鲁心道:我就是想变回来,也不知道怎么变啊……说心里不急,那是假的。却听孙志新又道:“在我心里你是狼是人我都不介意,是纳鲁就好。嘿嘿,我头一个喜欢上的,男人,狼人。” 从乱七八糟的话里纳鲁却听懂了孙志新的安慰之间,眼神晶亮的看向孙志新,满眼皆是笑意。 是的,他不紧张害怕了,当最深爱的人无论你怎么变,总是坚定的守护在你的旁边看护着你的心灵,那就没什么可害怕紧张的。这种力量很强大,强大到让人在此刻感觉不到别的,只有深厚得化不开的幸福。 幸福,何其幸福!茫茫人海里,找着了那个他,拥有了那个他,生命便得以圆满。 洞外,泰格拼命按压着满手臂的鸡皮疙瘩——麻死人了!肉麻死人了! 可是又觉得感动,为自己找着了这样一个吉玛而觉得天大的馅饼砸到了自己头上。幸好自己不要脸不要皮的硬生生从纳鲁那里抢走了一半人,不然的话……幸运,真是幸运。 泰格迈步从洞外走了进去,纲鲁扭头看了他一眼,眼瞳骤紧,又缓缓放松,安静的把头放回孙志新腿上。男人之间的友谊得经历过风风雨雨之后才能见到彩虹,在未搬迁到洞里时的点点滴滴,又有一场生死共患难的战斗,种种细节都证明泰格这个男人值得信任,纳鲁便把泰格放进了心底,当作最好的兄弟。 泰格蹲到纳鲁身边,不怀好意的拍拍狼头,在纳鲁羞怒的狼脸前笑道:“不好意思,现在你是狼模样,我可以占用小新很多天,哈哈!你慢慢找回变回来的感觉,我不急,千万要慢慢来。我可得提醒你,变不好是会人命的哟。哈哈哈!”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8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没好气的道:“你高兴什么?世事难料,没准儿哪天你也会倒大霉。” 泰格霍然收住笑,悻悻的闭上了嘴。自家吉玛真是铁嘴直断啊……自己当真会有那一天。不过在之前,他还是没有勇气跟他说。心理的阴影,不是一时半会就可以排除掉的。最关键的是,从兽形到人形,真的是个天堑,变不回去会非常麻烦。到时候他也像现在的纳鲁一样卡在这里变不回去……得,最好还是嘴上留德些。 转头去问孙志新:“纳鲁的事你打算怎么跟族人解释?现在大家已经在猜测,如果他能迅速变回来还好,可是他不能迅速变回来,这事拖得越久,就越不利。因为不了解,大家就会惧怕,再转变成排斥,以后纳鲁的生活会非常艰难。相信我,这事我知道。” 孙志新沉吟了一下,道:“我的刀和剑呢?” 泰格楞住:“齐格力收捡着。” “去帮我把刀拿来一下。” “你要干嘛?砍了纳鲁做成烧烤?我举双手双脚支持!” “去死!”孙志新露齿一笑:“快刀斩乱麻!” “哈?听不懂。” “听不懂就对了。快去。”孙志新大乐,转头看向纳鲁,道:“纳鲁,你跟我出来。” 纳鲁震惊的看着孙志新,这是要干什么?就以这种狼样子出现在族人面前? 孙志新慢慢收敛住表情变成胸有成竹的微笑:“相信我,跟我来。” 纳鲁踌躇着,最终还是像以往那样坚定的选择相信自己的爱人,庞大的身体以一种绝对不相配的轻盈动作站起来,跟着孙志新往外走。 才走了几步,孙志新的眼珠便灵动的转了转,扯着纳鲁的毛耳朵对对纳鲁道:“蹲下来点儿。” 纳鲁依言蹲下,孙志新抓住狼毛手足并用的努力往纳鲁背上爬。他也是伤后未愈,爬起来费劲得很,半晌才喘着气端坐到了纳鲁背上。于是左右瞅瞅,觉得又风光又神气,忍不住叫道:“早就想骑了,可大奔那个傲骄货——切,得瑟!我就不信我骑不到狼!NND!平时大多数时候都是你骑在我身上,终于轮到老子骑到你身上了!爽!得儿,驾!纳鲁,我的坐骑,奔出去!哇哈哈哈!喂,你怎么跑起来像跛子?平稳点儿!我现在是伤员!” 纳鲁顿时哭笑不得,折腾了半天,原来只为了骑上自己的背。骑自己当真很在趣?纳鲁摇头失笑,仍是驮起孙志新小步向前奔跑。 两只脚跑习惯了,突然用四只脚跑路,能说习惯就习惯吗?重心低了,视角也低了,同时四只脚轮动起来也不习惯,纳鲁跑得一路跌跌撞撞个不休。 倒是孙志新骑在纳鲁背上喜不自禁,大呼小叫的如同戏耍一般。遇上这种喜欢胡来的吉玛,纳鲁仅有的那点忐忑不安也被驱散得不剩下多少。当下老实的苦笑着当好自己的坐骑角色,载着孙志新往外小步的奔跑。孙志新那小身板骑到他背上,他还当真没啥感觉…… 背后的泰格被彻底的雷得不轻,一脸黑线的想,指不定哪天孙志新这货也会像这样骑到自己背上,嘴里大喊着:得儿,驾!……而自己还肯定拒绝不了,真他妈悲催! 作者有话要说: 开年了以后单位事特多,一波又一波的领导大检查,轮番的来,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一帮人纯粹是吃饱了撑的。 家里又在装修新房,所有的事都堆到一起了,更新速度会变慢,实在对不起。 PS: 昨天朋友请客,去吃酸菜老鸭汤。说是炖的整鸭,可我们一群人却吃出六只翅膀,三只鸭腿…… 六只翅膀?难道这只鸭还是六翼大天使一级的牛B级帅鸭? 我那些朋友里好事的不少,便把服务员召来询问:“你家的鸭光长翅膀?” 那服务员默不作声,只把左手伸出来给我们瞧—— 嘿!居然是六指。 遇上这号牛人,我们一整群人顿是偃旗息鼓,老实的啃鸭子不吱声了…… 180、狼族长 大约五分钟以后,所有的人便看到伟大的毕达拉察阿苏同志骑着一头巨大的棕狼从洞穴深处奔出来。 那狼,是很威风的。而毕达拉察阿苏同志却是很丑陋的,他就像得到了一件醉心无比的玩具,正手舞足蹈的在那里玩得兴高采烈,一脸的得瑟和炫耀表情,像极了幼稚儿童……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8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据说,那头狼是族长是变的。本来大家还觉得惊惧难安,因为毕竟人可以变成狼这件事的确很让人难以接受,可现在看着孙志新骑着它——变成了狼的族长大人,整件事就变得有点恶搞,总之那种本能的排斥陡然间便被冲散了许多。被人骑的狼,呃,族长大人,只会让人觉得很悲催,不大能生得起排斥的念头。 “得儿,驾!停!” 看着自己的族人,纳鲁本能的想保持着以往的风度,想很优雅的停下脚步。可结果他实在不习惯四只脚走路的方式,竟然把脚缠到了一起,霍地绊倒自己之后以头磕到,非常不优雅倒地把孙志新压在身下。 纳鲁的狼身体实在是太沉了,孙志新被压得放声惨叫,泰格大惊失色的冲上去,一把抓住纳鲁的尾巴……就像他前几天揪住乌兰哈特的头发那样,提起纳鲁的大屁股,把孙志新救出来。这事他干了好几回,手法居然也熟练得很,好像天生的本能就是揪人毛发,再顺便拯救自己那个总是乌龙百出的吉玛出来似的。 被人揪住尾巴是疼的,纳鲁控制不住的本能转头咬向泰格,最终又理智的把泰格满是自己口水的手臂完好无损的吐出来,眼光不爽的瞪他。就说变成狼了不好,老是牙痒痒,总是想本能的想咬人——这个毛病以后一定要改! 泰格看着自己手臂上的牙印儿,龇牙冷笑:“嘴巴大就了不起?有胆子再咬咬试试,敲断你的牙!” 众人大囧,全体人民大张着嘴失声,嘴巴张得能塞进去一整条鱼。唯独银星远远的张大了嘴巴在试图比较,然后沮丧的发现那头新人狼的嘴巴当真很大,跟首领差不多大,自己多半咬不赢它。 孙志新爬了起来,在众人面前站定,微笑。如果不是那么狼狈,整个形像应该是很风雅的,现在么……只能让大家忍不住想笑。 扶着自己快被压折了腰,故作镇定的指指纳鲁,孙志新朗声道:“大家不用猜了,我可以清楚的告诉大家,面前这头狼就是你们的族长,纳鲁。” 众人呆呆的看着孙志新,又去看自己的狼族长,更多的感觉是荒谬,而不是厌恶排斥。 “泰格,我的刀呢?” 泰格从齐格力手里拿过刀来,沉默的递给孙志新。 孙志新提着刀,手起刀落,飞快的一刀剌向纳鲁——的前腿。 纳鲁嗷的痛叫一声,傻傻看向孙志新,眼里的神情在说:不是吧?来真的?你真的下得了手? 孙志新转过刀来,飞快的又在自己手臂上划了一刀,让自己的伤和纳鲁的伤一齐涔涔的往外渗血。 又提着刀展现给大家看,道:“看到了没?我会受伤,他也会受伤,他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我的血是红的,他的血也是红的,除了样子不同,他和我们有什么不同?他受伤会痛,会叫痛,就跟我一样,跟大家一样,他和我们有什么不同?” 三句反语,引得众人情不自禁的思索:是啊,除了样子不同,还有什么不同?更是容易的只用两刀,便把大家心里也许妖化了的纳鲁直接拉回凡尘的位置。 人类,不太容易接受未知的事物,但与自己相近相同的事物,接受起来却是容易许多。泰格挑了挑眉,忍不住在心里大赞孙志新这一手的妙着,取刀原来是这个用处!又去环视众人的表情,不得不承认孙志新果然是快刀那啥的,两刀下手便麻利的斩断了大家的猜忌与惊疑。 孙志新一展眉:“请大家转头看看那些雪原狼。银星!” 听到自己的名字,银星霍地抬头挺胸,就差大声回应一声:到!那模样像极了一名勇士,模样着实萌得紧。众人忍不住会意的的微笑。 孙志新继续朗声道:“看看它们,现在它们正安静的呆在营地正中央,和大家平安相处,原因无外乎它们与我们并肩作战,是我们生死与共的盟友。接受狼群的存在,是我们的朋友,并接纳它们进入我们的营地这件大家理所当然的就办到了,不是吗?” “巴娅!”孙志新唤道。 被点到名的母狼不怎么鸟孙志新,她没空,正在忙着喂自己的小崽子。有只小家伙很不客气的用嘴巴像吸盘那样叼着□吊在她的腹下,伸出手掌脚掌用力挤压她的乳.房,试图吸到更多的奶。小家伙咬得她有点疼,所以听到这个越来越熟悉的名字,巴娅只是抬了抬眼皮,把其中一只吃饱了的小混蛋用嘴巴拱向齐格力。齐格力忙不迭抓住这只四足小家伙,笑嘻嘻的抱进怀里。 众人看见这一幕,于是又微笑,是啊,这群像人一样的狼战友接受起来真的很简单。并肩作战过,生死与共,这样的情谊便是水乳交融。 孙志新抚摸着纳鲁的大头,又笑道:“大家可以接受与我们一起战斗过的雪原狼,为什么不可以接受变成狼样子的纳鲁族长?我是他的吉玛,我心里最清楚,在看起来不同的皮毛下边,里面装着的还是那个纳鲁。守护你们,带领着你们去打猎,天天在你们面前走来走去的族长纳鲁。不过就是名狼人罢了,他的名字,他的灵魂,依旧是纳鲁。不信可以问智者大人们。” “奥瑞克智者,请您询问先祖的灵魂,纳鲁还是纳鲁吗?” 纳鲁还是纳鲁吗?问题似乎前后矛盾,但奥瑞克微笑着走出来,举起法杖贴进自己的额头,用恭敬而平稳的声音道:“毕达拉察阿苏,他是纳鲁。先祖,永远在庇护着他。” 孙志新又转向玛斯:“玛斯智者,请问纳鲁还是那个纳鲁吗?” 玛斯微笑着看向泰格,后者收拾起自己桀骜不驯的嘴脸,像仰望一名可亲的长辈那样看着她,眼光里有回亿,更多的是温馨。玛斯便转回头来,也是恭敬而平稳的回答:“尊贵的毕达拉察阿苏,他是纳鲁,一直都是。先祖,永远都会庇护他伟大的灵魂。” 孙志新再一次转向众人:“看到了吗?纳鲁还是那个纳鲁。” 众人面色平静,虽有小小风波,却依然纯朴而善良。史前人类的灵魂纯净而透明,因此他们也可用用一颗干净无尘的心灵透过皮相去看到真正的纯净透明的内在,他们只不过需要一点外力来推波助澜,为他们拨开迷雾看到真实。 孙志新所起到的作用其实很微小,仅仅只是那只拨开迷雾的手,真正所依仗的是他对这些史前人类的了解——他们,都是很可爱的人。 孙志新再笑,笑得平和自然,唤道:“迪塞尔,大奔。还有——哈里斯!”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8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哈里斯?! 众人终于大哗,便看到从洞穴的一处拐角那里走出来两个人,陌生的银发英武男子,还有大家熟悉得不能再熟的英俊大孩子青年,哈里斯。 “哈里斯?!” “哈里斯!” “你还活着?!感谢先祖!” “哈!我就说过,那是个有福气的孩子!看,我说对了吧?”这便自我感觉良好的自大人士说的话了。 哈瓦那怔怔看着突然活过来的哈里斯,突地泪奔,然后人奔,疯了一般冲上去抱住自己的儿子,什么都不会说,只会傻了一般大笑:“哈哈!哈哈哈!” 哈里斯也是满眼的泪花,抱住自己的老父亲,总觉得这样抱住了用力勒着才真实,以前躲在岩石后头偷看他时完全没有这样的真实感。 张开嘴巴,发不出声音,也不会说话,陡然间连手语都遗失了,只是拼命抱紧了老父亲的头,亲吻他的额头,亲吻他的脸庞,亲吻他的鼻尖,拉过他满是粗茧的老猎人的大手放在脸上使劲的摩擦。 营地前一般热烈的洪流,再没有比看着族人活着回来更高兴的事了。 孙志新眼圈也是红通通的,用力吸了吸鼻,道:“狼人很少吗?我就认得两个。大奔,变个来瞧瞧。” 大奔极度不悦的看着孙志新,变成狼容易,变回来我容易吗我?而且变身很痛的你知不知道? 可是,他喜欢跟孙志新和哈里斯呆在一起,更想试着溶入这一群看上去非常不错的人。所以他叹了口气,别扭的把自己趴下去,痛苦的低声嚎叫着,在众人面前迅速变成一头威风凛凛的银毛巨狼。 银毛巨狼又把姿态从趴伏调整到蹲坐,凛然展露着自己狼王一般的气息。 银星于是撇嘴。臭美!块头大,嘴巴大就了不起?讨厌!和新的那头人狼一样的讨厌!它觉得自己果然还是更喜欢气质清新的孙志新。 孙小鲁欢叫一声,从人群的脚边挨擦着奔出来,奔到大奔身边,围着它撒野,又缩进大奔两只前腿之间,蹲坐下来,臭屁的扬起自己的小小狼头颅,俨然是一只小狼王的孤假虎威作态。 众人更加哗然,参与了战斗的猎人在惊呼:“是它!山腰上那只狼王!” “是!是它。”孙志新指着大奔道:“他跟纳鲁一样,也是一个可以变成狼的人。他的名字叫做迪塞尔,不过我更喜欢叫他大奔。像这样的人,并不没有,只是稀少,和我们没有什么不同。他可以变成狼,也可以变成人,正是变成狼的他救了哈里斯,保护了他,把我们的哈里斯又送了回来。这样的人,先祖不保佑他,不祝福他,会很不公平。” 众人看向大奔的眼光随着孙志新话一变再变,直到最后的感激与赞同。猎人哈瓦那的反应更加直接,拉着哈里斯径直走到大奔身前,弯腰一礼后诚挚的道:“谢谢你救了我的儿子!以后,你就是我的家人。” 哈瓦那当真是喜坏了,那看似灾难的一场分离,最终为他带回来三个家人,哈里斯、孙志新,还有叫做大奔的迪塞尔。他居然因祸得福而收获满满!谁不喜欢儿孙满堂?他以为自己失去了唯一的,结果却是回来了足足三个!使得哈瓦那现在仍是一脸如坠梦中的表情。 感觉到了猎人的诚挚真情——这样的感觉以前没遇到过,因此大奔有些窘,看似骄傲,实则是不好意思的扭过头去,只拿眼光去瞅哈里斯。哈里斯笑盈盈的,英俊的脸上是重新回家以后的喜不自禁,一手拉着自己的老父亲,身体却依靠在大奔身上,满脸的满足无憾。 那样的画面极美,众人情不自禁的看着父子两人手手相执依在银狼边上的模样,再会心的微笑。 孙志新最后转向纳鲁,情不自禁的抚摸纳鲁的大头,像低声自语那般道:“像这样的人,为什么不可以成为我们的族人,族长?我的族人们,请大家问过自己真实的灵魂,排斥他们,惧怕他们,对吗?” “这样对吗?”孙志新霍然提高声音。 又转头,对着一个方向喝道:“布库,奥格,过来见你们的帕帕!” 布库飞奔上来,一把搂住纳鲁的脖子,哭叫道:“帕帕,我好担心你!你要是变不回来,那可怎么办哪?哇!” 伯纳和鲁高因追着布库过来,怯怯的看着变成狼的族长,想去摸摸他身上的狼毛,又胆小不敢,满脸的犹豫纠结。 奥格走上前来,眼圈通红,先是行了一礼,又道:“帕帕。” 喊了一声帕帕,便没有了声音,但那眼光一直跟以往那样,带着崇拜,带着仰慕,带着维护与热爱,半点没有变过。 里肯抿了抿嘴,坚定的站到自己的朋友身边,冲纳鲁唤道:“纳鲁叔叔。” 是叔叔,不是族长。 奥格身体一颤,下意伸手去握挚友手掌,那一声叔叔,便是来自朋友的勇敢支持。所谓友情,有时候这简单的喊一声,就能表达得淋漓尽致! 里肯回脸一笑,道:“纳鲁叔叔教的我投出去第一只茅,我一直都记得。”回头看向自己的父亲康师傅,坚定的道:“帕帕,这是纳鲁族长,你的朋友!”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8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康走上前来,一巴掌糊到自己儿子头上,笑道:“行啊,长成男子汉了!”又转头看向纳鲁,皱眉道:“老朋友,你现在的模样……真丑!要是第一次见到,我怕是会忍不住会用吹箭射你。” 纳鲁的反应是龇了龇牙,眼圈温润。 哥本笑嘻嘻走上进来,好奇的扯了扯纳鲁身上的毛皮,惊奇的道:“吓!族长,这当真是真家伙!不过……感觉又好假……” 阿尔法一个没忍住,噗的一声便笑了,然后站到哥本身边冲纳鲁行了一礼,笑道:“族长,哥本就是那个样子,你别跟他计较。” 随后又有不断的人走上前来: “族长。” “纳鲁族长。” 还有人唤过之前便左右打量,道:“看习惯了后其实也挺威风的。” 看着族长络绎不绝的过来见过纳鲁,孙志新终于露出了开怀的笑容。他知道自己的‘心计’终于成功了。它之所以能成功,所依仗的归结到一起其实只有一点:史前人类的忠厚与善良,还有那种原始的纯朴道德,这是现代人类已经遗失了珍贵品质。而这里,它仍然在散发着五彩棱光,美丽得让人不敢直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在弟弟家里睡的,和大堂弟、小堂弟挤到一起。 大堂弟个头不大,但睡觉的时候喜欢蜷着,出奇的占地方。小堂弟身高有一七七,又是喜欢蓝球的运动男,那块头便不小。加上我,一七八的个头,那床和被子陡然间就缩水了。 于是三人挤在一处,被子盖得到这个盖不到那个,除了中间的人士,两边的的人都随时有掉下床的危险。因此只得拼命挤向中间,中间那位就有了被挤成照片的危险。一夜下来,简直是辗转反侧,谁都睡不好…… 半夜四点钟,众兄弟对视一眼,极有默契的同时起床,开笔记本电脑的开笔记本电脑,开台式机的开台式机。既然睡不成了,那便魔兽世界吧! 该死的巨龙军团,俺们三兄弟来了! 四点半,我姨起床夜尿,听得小房间锣鼓声声,战锤鸣响,怒骂与惨叫声不断,于是推门一看,大囧…… 农历正月十三,俺家提前过大年,便是这般过的。 181、居家狼养成计划 兽人狼族人一事就这么风波平定,呃……也不能说完全平定,现在族人起早后都会过来拜见族长——以前没这规矩,现在倒有了。一个个的来拜见族长是假,好奇参观族长的狼人生活倒是真……狼人呀,多稀奇的不是。最特别他还是自家最熟悉的族长,大家参观族人的兴趣远远大于参观迪塞尔的兴趣。更何况迪塞尔能熟练的变来变去,大部份时候都以人样子呆着,当然只好去参观纳鲁了。 便见得小平台上整日都有人络绎不绝的来来去去,皆是趁兴而来,再高兴而归,孙志新与纳鲁的‘人.兽’生活极大的满足了在这个业余娱乐活动极度贫乏的时代的人们的好奇心。 好嘛,他们就是来参观动物圆的…… 原因很简单,签于大奔的狼首领位置,平台上便由部族成员帮手搭建出了第四座帐蓬,由迪塞尔居住。那十九匹,除了巴娅跟齐格力住在一起,其余十八匹一古脑挤在平台上席地而卧。众人来参观动物园,不仅是看纳鲁,也是看那十八匹雪原狼。 要知道,这是雪原狼哎!若不是大家曾经并肩战斗过,哪能与它们和平共处?纵是见多识广如同奥瑞克一类的人物,也从来都想不到森林里的头号捕猎者可以像这般看上去温和无害,和族人们共同生活在一起。 如此这般,大家都喜欢在闲暇之余跑来平台上玩耍。尤其是小孩,见了威风凛凛的雪原狼,早已经心动不止,没事巴巴的就想往平台上跑。起初族里的女人们还担心雪原狼群野性未驯,怕万一出点意外什么的会发生咬生事件。比如那帮小鬼头在戏耍的时候没轻没重的弄疼了狼群,那狼张嘴一回头……小胳膊小腿的哪里经得起它们一口啊? 后来却又发现了那群雪原狼比想像中的更机灵懂事,它们能分辩得出来善意与恶意,那群多事的小鬼再怎么折腾,它们也耐着性子由得他们胡闹,担心中的意外咬伤事件竟是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渐渐的,大人们便放心了,小鬼头们成群结队去找雪原狼玩耍不会再有人阻止,群狼俨然成了一群四足的幼稚园阿姨在替人看孩子…… 部族的小孩们又是厚道的,小孩们一向更是那样,喜欢上什么便尽心尽力的对它好,大凡家里做了什么吃的,或是得了什么零嘴,总会记得给自己最中意的那匹狼留上一份,献宝似巴巴拿去喂给它吃。 人与动物,都是富于感情的生物,付出了真情,必然就有回报,更何况丛林雪原狼本身便是机灵聪慧的生物。 如此下来,众人陡然发现和布库交好的伯纳有天竟然也像孙志新那样骑到了一匹雪原狼的背上! 那小小少年因为自己骑到了狼背上,简直欢喜得疯了,像吃了伟哥一样兴奋着大声尖叫,宛如狼骑士一般。 其它人见了不免大是眼红,换着法子百般去哄其它的狼,只盼得自己也能骑上一骑,如同伯纳那般威风。最连布库都忍不住恨恨的去揪孙小鲁的狼耳朵,催促道:“你长快一点,再长快一点啊!你瞧伯纳,多威风!等你长大了也给我骑好不好?”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9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只是要骑雪原狼并不容易,那些狼心高气傲得很,轻易不肯让谁爬上自己的背。众小鬼由此引发出一阵热烈的攀比风潮,绞尽脑汁的想把自己变成一名小小小狼骑士好爬到狼背上去耀武扬威。 不过到目前为止,能爬上狼背的,除了伯纳,就只有奥格的好友分里肯,连奥格想学着好友的举动去攀爬狼背都不行。 巴娅分出去住了,剩下的十八匹狼里,伯纳跟一头他起名为斑斑的的雪原狼极为合拍——那狼右眼眉际那里有一道褐斑,因此得名。里肯则跟一头他起名为雪球的母狼关系很好,这名子有点囧,但那母狼一蜷起来,浑身银毛的衬托之下倒真跟雪球也似的,彪悍中透着娇憨,不负雪球的可爱的名字。至于银星,它是孙志新的铁杆狼小弟,和孙小鲁一起入住到孙志新帐蓬里。有那么几回,孙志新都想给它正名敢称孙星来着…… 眼见得族人和群狼生活得这般和睦,泰格却是不寒而慄。一想到自己如果把秘密跟孙志新说了,那厮指不定也会现在这般天天往纳鲁的背上爬那样往自己背上爬…… 他就觉得浑身不自在,打死都不肯说!他现在算是觉出来了,孙志新这货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是个百分之百的绒毛控!凡是四足的,带尾巴的,浑身上下长满绒毛的,孙志新那家伙心底的狗血就会被点燃,他的行为也会变得很古怪。而自己做为他的鲁玛,绝对无法忍受他把自己当玩具来玩耍。 而孙志新,心里则是打着小小的算盘: 既然狼群已经入住部族,也算得部族的一部分。那为何不把群狼培养成部族的战力? 他就是个不安份的,小说电演看得多了,对那些有着兽坐骑的兽骑兵一向眼红心热得很。一想到将来的某一天,部族的狼骑士和自己的狼伙伴一起冲锋陷阵,像这样他幻想过无数遍的魔幻场景真实的在眼前出现,他就浑身狗血沸腾! 但孙志新也是个厚道的,知道这事只可幻想,不可强求。他素来喜欢这群雪原狼,半点也不想委屈它们,因此纵然心里有着很多幻想与憧憬,但从来也没有在背后做过推波助澜之事。也如他理想中认为的那般,坚持认为狼骑士与座狼的契合是自然而然的事,同时也是一件心灵与心灵水乳交融的美事。如果强求那便不美,委屈了雪原狼,也看轻了自己的族人。如果族人们够用心,雪原狼也喜欢他们,事情自然而然的就会成,就像是伯纳和斑斑,里肯和雪球一样。他们现在与雪原狼相处的模式,可不正是狼骑兵的雏形?完全不必要自己去多事。 真好啊,真好!就是雪原狼的数量太少……要是它们都像巴娅那样多生点儿小狼就好了。 种种原因归结了一起,雪原狼混在族群里的生活就成了纯粹的放养。因为迪塞尔带着群狼的加入,它们原先呆的那边洞穴的出入通路已经因为安全漏洞原因而堵上,狼群与部族成员的进出都走同一个地方,便是塔里木镇守的那个冰墙通道。 早间塔里木打开防守的木门,雪原狼们自行鱼贯而出,捕猎去。晚间再打开大门,放雪原狼们回来休息。 此时仍然是寒冷凛冽,雪原狼们的收获有时多有时少,很不固定。多的时候迪塞尔会拿来给大家分食,让大家都吃上新鲜肉食。少的时候则是部族这边拿出存粮,或是在地下洞穴搞来的食物,与狼分食。 像这样的合作关系理所当然的形成了,孙志新从来都没的插手过半点。他跟奥瑞克、玛斯一样,都看到了和雪原狼一起生活的良好未来前景,从不多余的介入,让狼群与族人自行建立稳固的友谊。 其实孙志新还是有点小小私心,他想把这群雪原狼变成居家狼。却又不喜它们脱了野性,变得狼不狼,狗不狗的。想要保住雪原狼的本性,又想要它们和部族成员一起长久生活,最好的办法就是放任不管,让雪原狼不过于依赖人类,也让人类不把它们当宠物看待,虽不见得最好,但尽力做到平等交往。如此,便能缔结下长久的盟约。 可是他显然突略了纳鲁的猎人本性,本以为纳鲁变来变去的变不回来,心里会焦灼难安的烦躁不已。事实上也确实这样,头几天纳鲁总是转来转去的不得安宁。可接下来的日子,他居然就以这种狼形态,伙同一群雪原狼捕猎去了…… 回来的时候纳鲁心里还挺臭美,谁不喜欢任着性子在旷野里奔跑,展放自己的野性?又做为一名男人,谁不喜欢力量强大,拥有强健的**,有一种天地一切尽在掌中的快感?以前不行,现在做为狼人倒可以轻易感受得到。 随着群狼外面野了几天,纳鲁竟是喜欢上了这种感觉,反正自家吉玛从头到尾都没有嫌弃过他,他现在倒是觉得自己的狼样子挺好,倒真的不急着变回来了。 这事剌激到了大奔,那家伙只矜持了几天,也把衣服一脱,伏到地上就变身成雪原狼,跟纳鲁一起捕猎去也。 反正部族也接受了狼人的存在,没人会觉得有什么不妥。倒是大奔的变身如同一场精采的马戏表演一样引来众人围观,指指点点热闹得很。要知道大家都是史前人,半点没有看别人的光屁屁而觉得不好意思的自觉性。变身哪!多精采的不是? 如此可把孙志新囧得不轻,浑然身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大清早的众小孩及好事者,比如哥本那类的贱人,就守在迪塞尔面前大嚷:“变一个,变一个!” 大奔便极度豪爽的像脱衣猛男一样脱掉自己的衣服,露出一身性感的上好健子肉。 尼玛! 大奔的身材真是好……当真是要啥有啥,那胸肌,那八块腹肌,那修长健美的大腿,真是极品!孙志新远远的看得面红耳赤,又觉得大饱眼福,真是矛盾中痛苦并快乐着。转头一看,哈里斯这个傻子也在看,还两眼放光,口中口水滴溚的眼光直往大奔腿间溜。 孙志新于是大怒,大奔这贱狼人,没事脱毛衣服表演**秀啊?让哈里斯这纯洁孩子都被带坏了…… 忙喝道:“不许看!” 哈里斯茫然不解的转向孙志新,用纯真的表情无声的询问:“为什么大家能看,我就不能看?” 面对着那样的天真无暇的表情,孙志新彻底完败,丧气的道:“看吧,看吧,你使劲儿的看!我可提前警告你,哪天屁股遭殃……哼哼,别怪我没提醒你。” 侧眼瞅瞅哈里斯紧绷好看的小屁屁——尼玛,优质的上等好臀,这货本钱也不错嘛。咦?呸,呸,呸,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纯洁的孩子,你知道不知道,你被大奔的男色给诱惑了!就你这身板,虽然也不矮,但跟大奔一比,迟早是个被压的货!你有点觉悟好不好! 哈里斯当然无感觉,只瞅大奔的果体瞅得来劲,一边纯情着,一边又□着。纯情的□像一种致命的诱惑猛烈的往外喷放,连孙志新都不得不离他远些——纯情的孩子一但开了窍,那真是伤不起啊!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过大年,又是元宵节,按照习俗来说是要吃元宵,也是汤圆的东西。 我对那个东西历来无爱,软软的、糯糯的,黏牙不说,还甜得腻死个人,一想起那味道我的胃里就直冒酸水。 但家里的人除了我,都喜欢吃那个东西。先用醪糟煮制醪糟糖水,再煮上汤圆,或是再加个糖水鸡蛋什么的,便成了美食。至于我嘛,帮大家搓搓汤圆是可以的,手法还不赖,就是对吃它没啥兴趣。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9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于是中午,大家都在吃汤圆,我一个人自己煮了碗酸辣面嗤溜溜吸得来劲。正吃着,突然有人放声惨叫,我伸头一瞧,不禁大乐,暗地里搓了十个里面全是辣椒油的汤圆果然被人吃着了。 嗯,不止有辣椒油,还有剁得细细的野山椒,一大把花椒面秘制而成。吃了这种馅的,不死也残! 当下喜翻了天,觉得元宵节真是好传统!喜气! 却见姐夫杀气腾腾的直冲过来,嘴皮子上还留着一抹秘制辣油,叫道:“好狠的小舅子!” 姐难得帮姐夫一把,横眉怒道:“你敢谋杀亲夫?呃……亲姐夫!” 爸不吱声,谨慎的挑选着最值得怀疑的出来放到一边。妈也不吱声,暗中又把他挑出来的悄悄放回去。 片刻后又多一个惨呼。我忙躲进厨房里关好门,笑抽。 元宵节真好!热闹啊。哈哈哈! 182、手洗与机洗 一群雪原狼算是在部族里安家乐业居住了下来,和部族成员的关系越来越好,俨然成了部族的一份子生活着,营地里人狼杂居,竟也欢欣悠然。 严格的说,现在的部族构成分为三个部份。纳鲁的猎人部族,泰格的海风部族,迪塞尔的雪原狼成员,共同组成了现在居住在洞穴里的人、狼、人狼杂居情况。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三个部份其实又是一个整体,像是溶合到一起那般,彼此是哪边的人或是狼分得并不是很清楚,看似混乱,实际又乱中有序。 最好的证明便是纳鲁,目前他在狼形态下连话都说不了,狼语又是初学,嚎得个乱七八糟的,除了孙志新能猜到他想说啥,其余无论是人还是狼全都听得一头雾水。因此猎人部族的管理实际交由泰格在管理,纳鲁自己则最近迷以狼形态去捕猎迷得很…… 交由泰格来管理自己的族人,纳鲁很是放心。今日的泰格已经不再是当日那个泰格,犀利冷傲的只喜掠夺的海盗头子已经有了不小的成长,懂得爱护人,还懂得了用真心换真心,不仅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好男儿,更是一个优秀的领袖。一个尽力尽力保护族人的族长,纳鲁有什么不放心的? 特别是还有孙志新的存在,他是联结三方的纽带,只要他在,所有的事情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在走。所以纳鲁乐得轻闲,平生第二次像上次腿受伤那样恣意的放纵自己,天天伙同群狼捕捕去。他初初变身,兽性本能远不如雪原狼,但他骨子里是个资深的精英猎人,以往便是一个出色的团队指挥,和迪塞尔配合之下,群狼战术的威力一提再提,雪原狼开始慢慢的接受并习惯这个新的副指挥,纳鲁在群狼便有了与迪塞尔平起平坐的位置。 如此种种原因堆到一起,纳鲁当狼当得很开心,越发觉得变不回来并不是很要紧,当狼当得挺美的…… 可孙志新就头大了。纳鲁那货,一向欲望旺盛,变身成狼以后那种需求只有增加,没有减少。憋之不住之下竟然以狼的样子向孙志新求欢。人们不是常骂色狼色狼的么?可见这色与狼,总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导致孙志新最近这段时间骂纳鲁骂得最多的便这个词。 人.兽啊……这个禁忌的坎孙志新还当真翻不过去。无论是狼纳鲁骑到自己身上,还是自己站到狼纳鲁的背后……光是想想这两幅画面孙志新就觉得乌云罩顶,外带天雷滚滚! 最可怕的是纳鲁变身以后体型放大了,那东东的尺寸也跟着放大不少。孙志新暗自偷窥过纳鲁以目前的狼形态发情时的模样,再悄悄估算了一下自己的口径,觉得自己真要与他那啥的话,其情形就像用普通剑鞘试图装进关二爷的青龙偃月刀一样绝不可能。 要是被那凶器来一下……孙志新顿时脸宠发黑,菊花发紧,浑身冷颤不休。 但纳鲁是没有这个顾虑的,在这方面他好像一直就缺少了一根关键的筋,把一切都当成理所当然。一直在担心会身受重伤的只有孙志新同学。 色狼,色狼,发情向来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孙志新心害怕得很,一到晚间见了纳鲁都绕道走躲得远远的,坚决不履行自己身为吉玛的义务。 可是瞅着纳鲁狼脸上的委屈与欲求不满的表情,孙志新又心疼,困此某天心软之下,发明了一个新技术活——手洗。 何谓手洗?出处来自于一个笑话,说两夫妻有了孩子后房事便要避着孩子,以免带来不良影响,为此行房一事便用一个隐晦的暗语来对暗号,暗号便是洗衣服。某天,夫欲与妻欢好,支使孩子去跟妻说:“给你妈说,我想洗衣服了。”妻心情不好,支使孩子回答:“告诉你爸,洗衣服坏了!”夫怒,与妻冷战不说话。几日后,妻心情好了,支使孩子跟夫说:“去告诉你爸,洗衣机修好了,可以洗衣服了。”片刻后孩子回来,曰:“爸爸说,不必了!他已经用手洗好了!你自己洗吧!” 孙志新现在和纳鲁的情况就是这样,每当纳鲁想干点啥,孙志新便想放声尖叫:“洗衣机坏了!” 或是:“就算没坏,放那样的东西进去洗,一定会洗坏!你妈的,你用三尺的腰穿一条一尺八的裤子试试?你要敢把那个东西伸过来,老子一点都不介意一刀切了你,让你变成史上第一个太监!” 纳鲁便极度哀怨,用每个情人都懂的眼神去瞧孙志新。而孙志新又是个心软的,左右思量之下,手洗这个极具技术含量的活动就由此诞生! 说啥?哪有男人不会手洗的?这就跟本能一样,是个男人几乎都会。 那倒是,青春勃发那阵子孙志新也不是没手洗过。没听过那句话么,青春的小手枪,每个少男都有很多把。雄性荷尔蒙分泌得太快的年纪,一天手洗好几把的囧事几乎人人都干过。男人嘛,十七、八岁的时候,脑子里除了这个,差不多很难想到别的。除非是天阉,不然全都是整日性致勃勃的。 问题是孙志新是开过人枪,没开过狼枪啊……这玩意儿要咋整?就算是手枪经验丰富的孙志新对着纳鲁的狼枪也极度犯愁。何况这事还不能跟别人说,一人一狼一起手枪……当真是千古第一笑话! 左恩右想之下,得,找个僻静无人的地方,偷偷茍且一把。 这便骑着纳鲁,寻了个无人的时机,偷偷摸摸的往洞穴的深处走。那感觉,像极了偷情,倒是有点小剌激。 到了地头,纳鲁猴急的将孙志新抛到地下,一颗乱绒绒的大头的拱了上来,让孙志新联想到头一次逛楼子的大爷,也是这般……呃,不好形容。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9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纳鲁的狼形态体积大增,孙志新那小身板哪是他的菜,抬起两只前爪一扑,孙志新就被扑倒在地。随即纳鲁就合身扑了上来,毫不客气的压上去。恶狗扑屎,形容的就是这个动作。 孙志表骇得魂飞天外,又感觉到一条古怪的东西正在自腿间扶摇直上。 不好! 要被暴菊! 大惊之下,瞅准了纳鲁的脆弱的鼻尖,一记重拳轰过去,打得纳鲁摇头不已,鼻酸流泪不止才算解了暴菊之危。 “一边去,不都说好了手洗的么?边上站着!” “嗷!” “叫毛!站好了,把……那个拿过来。不对,是伸过来。还是不对,给老子露出来!” 纳鲁四足踏步转了半天,还是不得把它露出来的要领。以前倒好,叉腰一站,一挺腰就露出来了,现在却是不行。难不成要学其它的绒毛畜生那样支起一条腿,撅着?偏生又是精虫上脑,好不容易才有和自家吉玛独处的机会,却啥也干不了,如何不愁人? 大急之下,顿时仰头张嘴:“嗷,嗷嗷!” “别叫了,叫得这么淫,当心把其它的狼招来……这样,你抬起前腿,趴在那块石头上。” 纳鲁依言趴到石头上,孙志新在站后瞅了半天的狼屁股,从来没觉得以往有任何时候像现在这么雷人。 从纳鲁屁股后头把手伸过去……呃,这样好像很不给力,都摸不到头。又钻到纳鲁肚子下,这样倒是给力了,就是瞪着头顶那柄勃发的凶器,更觉雷人。 试着放上去一只手,不行,不够用,得两只手全放上去才握得住。这哪是狼枪啊?是狼型火神炮好不好。就这尺寸和造型,拿去开天辟地都可以了。 于是握住,开始手洗。 嗯,手洗,技术活,以前是咋洗来着?哦,好像先是这样,再这样,再那样。哦嘢!终于找到以前的感觉了! “嗷!” “疼?” “嗷嗷。” “舒服?” “嗷!” “这意思,可是舒服?舒服你就吱一声。” “吱!” “你是舒服了,我手很累。” “嗷……” …… …… 手洗,手洗,手洗嘛,虽然不能尽兴,但也是很快活的。特别是像纳鲁这样的,很久都没有被洗过的人士。 因此纳鲁很欢喜,也很兴奋。孙地新则很忧愁,很想喷血。 两手揪着那根东西,恍然之间觉得自己很像一个挤奶工,正在辛勤的往外挤牛奶。 记得某部恶搞片里有一种很出名的春药,名字就叫做男人的奶。 男人的奶,噗! 也不知怎么地孙志新就想起了这个,陡然没心没肺的喷笑出声。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9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嗷!” “知道了,知道了,我认真点就是。你也不想想,我容易吗我……手真累,你这东西为什么就不能长成娇小可爱型?” “嗷嗷嗷!” “好好好,我闭嘴,我闭嘴。” 手洗,手洗,再手洗。也不知道方式试法不对,还是太久没洗过,半个小时过去了都洗不出来。 孙志新很累,手很酸,于是大怒:“躺着,肚皮向上!爷还不信了,洗不了你!” 接下来,就是拉灯时间—— 呃,拉灯的时间有点长,又过了半个小时,终于响起了纳鲁畅快的疯狂狼嚎,还有孙志新的破口大骂:“别冲着我——哇!转过去,转过去!”未了又恨恨的道:“真像那句话说的,活该射在墙上!” 半晌后,一人一狼自洞穴深处出来。狼坐骑一脸的意气风发,神清气爽。狼骑士却是一脸的萎靡,手掌像是残了那般随风舞柳的拖着。 可见,手洗真的是技术活啊……TT。可洗衣机又不比给力,只得手洗。未来还要洗多久?当真是只有纳鲁才知道了—— 自打手洗一事过后,孙志新坚决与纳鲁划清界限,条件便是不变回人形,绝对不允许来骚挠自己。为此,他果断的住进了泰格的帐蓬。孙志新可算是想明白了,虽然泰格也是个淫货,但被人压总好过被一头狼压,而且那狼还是色狼……再说了,他与泰格,是攻与反攻的问题。与纳鲁,绝对是被拆吃入腹还不得反抗的问题,白痴都知道哪个帐蓬安全一些。 于是乎,正在越发欣欣向荣的部族生活里又多了一奇景:总有那么一头人狼欲求不满的蹲坐在半月形平台上仰头长嚎,声音凄凉悲惨,当真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 听说,那头狼便是史上第一位人狼族长,纳鲁。 噗! 作者有话要说: 手洗。 噗! 打算看人.兽的同学们这下怕是要失望了。话说你们真重口,居然喜欢这个……像俺这样的纯情大叔写不出来啊*=*。 正写稿的时候,有一朋友站在旁边看,笑道:“你确定这文是给姑娘们看的?她们懂什么叫手洗吗?” 俺很坚信的道:“姑娘们都很强大,她们懂的!” 妈正在客厅锤核桃吃,听了个半截,随口道:“没有洗衣机的时候,姑娘们也只得手洗。” 嗤!我满嘴的冰红茶喷了一桌—— 过了一阵,趁我妈走了,我小声转头又问:“话说,你是啥时候懂手洗的?” 朋友顿时大囧,拿起一只脐橙试图转移话题:“呃,这苹果真香,是红富士吧?” “猪!那是脐橙!别转移话题!” “呃……初一的时候。” “啥?大声点!” “初一!” “噗!你好下流……” “没你龌鹾!这种事也问。” 于是我便冲他挤眉弄眼:“爽不爽?” 朋友脸红得欲滴血,正待还击问我啥时候懂手洗的,我妈又转回来了,一边往嘴里塞核桃仁,一边叫道:“洗衣机好像坏了,光是嗡嗡叫,就是不转。衣服全堆着呢,水凉,我不想摸。儿子,去手洗!” 朋友顿时笑抽,我则面孔全黑,哪有这样当妈的……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9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183...乌兰哈特的遗物 跟泰格一起睡是幸福而又倒霉的。幸福的地方在于没有纳鲁那头色狼的威胁,屁股很安全……呃,只是相对而言,大家都懂的。不过胜在于可以反攻,你做初一我做十五,这回你上,下回你下,也就扯平了。倒霉的地方在于泰格平时看上去很男人,可睡觉的时候却像个大男孩,平点没有平时英气勃勃的成熟男子形像。 他睡觉的时候极喜欢折腾,磨牙、打呼噜也就算了,最可恨的是他喜欢把胳膊或是腿架到孙志新身上,还喜欢把孙志新当抱忱使。他又生得手长腿长的健壮高大,一家伙横亘过来,压得孙志新出气不均,整晚上老是做恶梦被鬼压……更可怕的是泰格的手和腿还好像天生的会认主那般,孙志新前一刻才好不容易把它们移开,下一秒它们又热情霸道的压回来,还不知羞耻的到处乱摸乱蹭着点火,哪处敏感它就摸哪里。 还要不要人睡了?一整晚就在这样反抗与压迫中渡过,孙志新好似那农奴,泰格的脚脚手手正似那压在人民头上的大山,总也摆脱不了。 话说,莫非英伟的男子都这样?平时看上去阳刚成熟,睡着了就会退化成大小孩,睡个觉简直跟做体操似的永不安宁。 比如现在,孙志新头疼的看着泰格挤到自己怀里来的大头,很想对着他孩子似的睡颜问一句:这么挤到这里来,莫非你是想吃奶?还是当真童年过得太悲催,小时候缺奶,长大了缺爱?可惜我没有啊,就我这样的平板,挤出血都挤不出奶来! 孙志新肯定是没奶的,泰格在他胸前乱拱乱挤了一阵,啥也没吸到,最后只得醒了。 对于这点泰格和纳鲁很像,身体里面像是装着一座精准无比的时钟,一到点就会准时醒来。孙志新掐表算过,纳鲁醒的时间是早上六点,泰格是六点半,两人之间刚好差半个小时,出奇的精准。而自己却是不行,现代人的懒散风格使得自己早上很难得早起,就算醒了也喜欢继续赖着。现在的孙志新又多了一个爱好,就是看爱人的睡脸,看他醒过来睁开眼睛,眼瞳里映出自己清晰的影子,这会让人觉得有一种温馨的幸福感。 泰格慢慢睁开了眼睛,迷瞪了一会儿,又迅速转成清醒。 “你也醒了?”泰格问。 孙志新点点头,心付:你那大腿压在我肚皮上一整夜都揉来揉没个完结,跟被鬼压似的,谁还睡得着? 泰格笑眯眯的看着孙志新,情不自禁的伸嘴在孙志新嘴上啃了一记。夜里的火光还没熄,借着那微弱的火光看自家吉玛,真是越看越俊,越看越爱。 “哎哟!”孙志新叫了一声,没好气的推他:“去洗脸,眼角的眼屎看上去真恶心!好大一砣……” 泰格哈哈笑了几声,抱住孙志新没头没脑的乱啃了一阵,这才起身去洗刷。 脏男人以前没有洗刷的习惯,和孙志新生活在一起以后知道孙志新爱洁,才学着像纳鲁那样睡前和想身后都洗刷。 十几分钟以后泰格带着一身清爽的气息回来,动手给自家吉玛煮东西吃。他并不习惯干这个,但他喜欢干这个。喂养孙志新让他有一种成就感,潜意识里想把孙志新喂成一头肥猪。 孙志新便看着泰格在那里笨拙的忙来忙去,眼光一直停留在那人英武飞扬的脸上,下意识觉得生活的滋味也就是这样了,幸福的真谛——便是这个。 实话实说,泰格煮东西的水平实在不咋地,不过还算能下肚,貌似水平比纳鲁还要好上一点点。孙志新就见他用鱼煮了雪白的鱼汤,又蒸了十几颗芋头,拿了一些给自己,剩下的装在陶锅里,用一把木勺使劲的敲陶锅。 咣咣的声响是一个信号,片刻过后纳鲁用嘴掀开门帘进来,小心翼翼的迈着四足像在刀尖上跳舞一样穿过帐蓬门,免得自己变大了的身体推倒东西制造什么意外,然后才一脸委屈的蹲在那里吃早餐。他的头简直比陶锅还要大,嘴巴塞进去以后整个陶锅都让他堵上了,严丝严缝的没有多余的地方。 看到这样的一幕,孙志新直是想笑。泰格敲陶锅那动作简直是无师自通,就跟前世养了宠物的主人喂猪或是喂狗一样,极富戏剧性。 以现在的纳鲁的食量,一锅肯定不够,泰格又煮了一次,纳鲁吃掉一些,剩下的拿去给迪塞尔。那货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笨蛋,根本不会煮东西,只会吃现成的。 最近几天暴风雪又起,不适合捕猎,一群人根本没啥事干,又不能像女人那般继续纺线织衣,就只好在吃过早饭以后集体呆在泰格的帐蓬里发呆。过了一会儿后哈里斯过来了,看到狼纳鲁顿时眼睛一亮,毫不犹豫的倚坐到纳鲁身边把他当沙发一样靠着。迪塞尔顿时本能的不悦,将那英俊的傻子拖过来,把他金毛绒绒的脑袋强行按到自己肩头上倚着。 孙志新挺支持迪塞尔这个行为,纳鲁狼是自己的专利,凭啥让哈里斯占便宜?要是迪塞尔不动手,他打算一脚将哈里斯踹开,自己靠上去。现在迪塞尔将哈里斯拖开,孙志新盯着哈里斯的金毛脑袋一边妒忌他的阳光英俊,一边恶毒的想,若是哈里斯会变身的话,铁定是一只金毛犬! 接下来的时间里,帐蓬里中四个男人加一头人狼大眼瞪小眼,实在闲在蛋疼。孙小鲁吭哧吭哧的不知从哪里钻出来,浑身滚得全是灰尘,背后银星一直在追着它咬。一大狼一小狼前前后后追逐着跑进帐蓬,孙小鲁直接跳射到孙志新身上,银星追过来叼住它的背颈毛皮往后拖,把位置腾出来,自己眉开眼笑的趴到了孙志新身边。 孙志新无语得很,扯着银星趴到自己的右侧,把孙小鲁抓过来清理它身上的灰尘。小狼太淘气了些,很像个淘气的小男孩,总是干干净净净出去,再一身脏乱的回来,让孙志新这个当爹的头大不已。 帐蓬里就又多了一只大狼一只小狼。 这还不算完,又过得一阵,布库和奥格也一前一后的钻进了帐蓬,泰格那帐蓬顿时被挤得人满为患。 孙志新看了看泰格的脸色,又是想笑。那家伙脸色铁青得可怕,只怕心里一百万分想拿着大刀将这帮子人与狼全部撵出去。 可脸再铁青又能怎么地?这帮子人不是亲人便是好友,哪个都狠不起心肠撵走。泰格气怒之下,钻出帐蓬,一会儿再回来时提着一个皮囊回来。 看着这个没有见到过的皮囊,孙志新忍不住问道:“哪里来的?” 泰格扯开皮囊在里面翻翻捡捡,头也不抬的应道:“是乌兰哈特的东西,哥本和阿尔法在清理她的营地的时候发现了它。反正着今天闲着没有事情可以干,我拿过来看看能不能找到有用的东西。” 孙志新看着泰格伸手在里面一阵乱掏,他英挺的眉皱了起来。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9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咋啦?”孙志新问。 泰格皱眉道:“好些东西都不认识,不知道乌兰哈特从哪里抢来的。” 纳鲁偏头往皮囊里瞧,又伸鼻过去嗅嗅,打了个喷嚏以后摇摇头也表示不认得。至于迪塞尔和哈里斯,根本就不必去问,一个虽然现在看上去人模人样,但明显的像狼多过于像人,现在才开始真正过上人类的生活,另一个则是个只会憨笑的二货,问了也是白问。 布库正在敲两块石头,那是孙志新给他找来的燧石,小鬼头把这东西当玩具玩,正很来劲的使劲往外敲火花。听得泰格的话,布库停下动作,道:“为什么不给吉玛看看?他认得的东西最多。” 泰格不以为然的撇嘴:“她能抢到什么好东西?除了那柄石锤,别的我还看不上眼。” 孙志新呵呵乐了两声:“拿过来。我还是看看吧,万一发现有用的,也不算和她白打了一场。” 奥格冷言冷语的讥道:“怎么不是白打?整个梭矛族穷得我什么都看不上眼!” 孙志新心道:你这个傲娇货,能入你眼的东西只怕数不出几样来…… 奥格还在道:“我跟塔里木,齐格力一起带人去清理梭矛族的营地,只找到一些没吃完的食物。数量很少,我看那样子还很像当时吉玛跑回来时扔下的那些,被他们给捡到了。哼!”没好气的瞟了孙志新一眼,奥格又道:“要是以前吉玛不下令扔下那些食物,那帮混蛋没得东西可以捡,一个个的早饿死了,还用打?” 当初要是能把它们保下来,谁会扔掉食物轻身逃命啊?被那要命的气旋追着,谁都大恨爹娘只生了两条腿,还顾得上食物?搞笑了不是……孙志新于是猛向奥格射眼刀,觉得这死孩子才乖了几天,现在又很不可爱了,那嘴巴刁钻毒辣阴损缺德得真真欠抽! 奥格不知怎地就喜欢跟孙志新抬扛,把孙志新的眼刀只作没看见,又道:“我们翻遍了营地,没找到什么有用的。就拾回了搭帐蓬的皮革,一些陶锅陶具,嗯,木柴找到不少,让整个营地的人都很高兴。乌兰哈特那柄石锤也让里肯拾到了,先前康大叔想要,后来被塔里木抢了去,说用不到吉玛的刀和剑,这东西使着也行。” 泰格正在将手里的皮囊递给孙志新,嘴里道:“找到了陶具也不错,多余的可以拿去和其它部族交换,也算得一笔财富。” 孙志新深以为然,只是估计乌兰哈特带领的游荡部族这样的易碎品肯定带得不多,所以这笔财富当然多不了。而且总是听人说起可以交换物品的其它部族,却总是没有亲眼见到过,因此所谓的财富目前只能是不动产,变成不了其它更有用的东西。 至于眼前这个皮囊,孙志新的想法跟泰格差不多,并不认为里面有什么好东西。话说史前时代的游荡掠夺民族能抢到什么好东西?金子,还是宝石?有个屁用啊!一来社会的发展不见得就发展出了它们的硬通货用货,二来这样的东西在目前情况下又不能拿来当饭吃,孙志新真的对皮囊里的东西没啥期待。 但手一伸进去,孙志新就有些微楞。 作者有话要说: 乌兰哈特的遗物,就像是摸奖,猜猜会摸到啥? PS: 评留言,昨天有位书友砸到手指了,还缝了针,好像很惨很惨,大家为他祈福吧。可怜的娃……这几天那手先别用,就用脚吃饭吧。要对自己有自信,猴子就可以这样,我们都是猴子变的,再倒回去用脚,应该能行……噗! 说笑的。我知道砸到手指有多疼,会给生活上带来多大的不方便。十指连心,受伤了最是疼痛,夜里怕是连觉都不好睡。记得不要沾水,免得感染。现在天气寒冷,包扎上也没事,一但折掉包扎后会好得比较快。另外忍忍痛,尽量不要吃止痛药,那玩意吃多了没好处。可以试试跟朋友聊天,或是看小说什么的分散注意力,痛感会变得轻些。以前有个同事开刀住院,我就提一副麻将去看望它,美其名曰:止疼药!那厮只要一搓开麻将就哪里都不痛了……所谓麻将治百病,便是说的这个。 184、乌兰哈特的遗物 触感柔软,孙志新本能就猜想它们大约是女人的物品——乌兰哈特就算再彪悍,也还是一个女人,性格习惯里还是有着许多女性与男性不同的喜欢细致生活并且很讲究的特点。 光从那只皮囊的外形看,它就显得比一般的皮囊精致,在缝制上还显得很别具匠心。从侧面就说明乌兰哈特虽然凶悍狠辣,某些地方依然很女人。 再次仔细去看皮囊,它的口径大约有现在的马桶包的一倍半大,形状也跟那差不多,深度约有一米一、二左右,上部的端口本是用皮绳系紧,现在已经被泰格解开扔到一边。整个皮囊的大小由此显得不小,装的东西也多,看上去让一个女人背负好像不太合适。不过想想乌兰哈特那一身和她形像完全不相符合的怪力,她就是一个怪力女土匪头子,孙志新心里倒也释然。 皮囊摸上去手感柔软,像是用上等的鹿皮制做成,从手感上来说甚至比部族原来未曾学会硝皮技能时制做的皮革制品还要好一些。而且由于主人的长时间使用,它显得有些陈旧,好些地方的毛绒已经被磨损得露出下面更紧实的皮质。 它一入手的时候孙志新倒没注意到这些,待得手指接触到里面的物品,感觉到它们不同于一般的存放方式而再一次仔细去观察它时,他才突然注意到这些细节。 种种细节都表明这个皮囊在乌兰哈特生前极受重视,那个就算是孙志新现在回想起来依然胆寒不已的狠绝女子究竟会在自己的皮囊里装进了什么东西,才会这样重视它,以至于常常拿出来抚摸观看? 隐约的,孙志新现在倒真对里面的东西有些期待了起来。 撑开皮囊,探入手指,竟然发现里面的东西并不散乱,里面的东西被人重新拿更加轻薄的皮革重新包扎过,分作一包包的装在里面。 如此一来孙志新便更加好奇,里面的会是什么?按乌兰哈特这个重视之极的包好存放的态度,就跟放瑞士银行也差不多。 布库见孙志新表情奇怪,长时间手伸进皮囊里都没有吱声,不禁心里大奇。里面是什么东西,竟连神通广大的吉玛都不认识? 连忙把手里正在玩着的燧石装进自己的小包包里,挤到孙志新身前来问道:“吉玛,里面是什么,连你都不认识么?” 孙志新摇头道:“不是。我还没打开,我只是觉得……” 纳鲁抬起自己的狼头颅看向孙志新,孙志新冲他笑笑道:“里面的包装得……嗯,包裹得很不一般,就算不是很贵重的东西也是乌兰哈特很看重的东西。依我猜,只怕里面的东西不是那么简单。” “咦?”泰格来了兴趣,道:“那快打开来看看那个凶恶的女人藏了什么东西。” 对于史前人类来说,这类东西历来都是战利品,乌兰哈特已死,那些东西就全收归已有。泰格本打算扔掉这个皮囊,临时因为帐蓬里被恶人占据才气怒之下拿来瞧瞧。 孙志新点点头,将皮囊里的东西全掏出来,挨个摆地上。 皮囊里的小包裹有大有小,大的有小西瓜那么大,小的仅有拳头大小,全都用细绳捆得妥妥当当,看上去干净整齐得很。 本着最珍贵的东西往往不大的原则,孙志新从最小的那个包裹开始拆。 解开系着最小的包裹的皮绳,孙志新一看里面的东西,不禁微微有些失望。却见里面有一小块天然的黄铜矿,已经被人打磨得极平滑,隐隐能照出昏黄的人像来。另外有一只多齿的骨制东西,外加一根木制的精致小树枝杈。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9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是什么?”布库问道。在场之人谁也没认出哪是啥来。 孙志新起初也有些迷惑,随后就明白了。将铜矿举起照向布库,笑问:“能不能从里面看到自己的样子?” 布库瞅了几下,点点头:“能看到。不过还没有河水照着清楚。” 孙志新道:“河水可不能像这个东西一样随身带着,想照就能照。这个东西,我管它叫做镜子,用来照着自己观看用。” 又举起多齿骨器在头发上梳了两下,道:“这个叫梳子,嗯,骨梳,可以用来梳理头发,护理它们,是女人喜欢的东西。我就说乌兰哈特的头发为什么那么好,当时能把我和她一起吊住,最后被泰格抓住扯了我们两个上来,敢情它们一直被打理得很仔细呢……最后这个,我猜得没错的话应该是一枚木簪。” “木簪?”布库还是不懂。 孙志新笑笑,伸手将布库的头发胡乱挽起来,将那枚疑似木簪的东西插过去,头发便被固定住了。现在的布库看上去像个机灵的小道童,模样很有趣,也有些搞笑。 孙志新看着这个模样的布库笑了两声,道:“没想到乌兰哈特这个凶悍可怕的女人其实也有着小女儿心思,也爱美爱打扮,才把这些东西重之又重的收藏起来。瞧见了没?簪子就是拿来做为这个用途用的。小布库,你可以学着这个木簪的样子自己试着做几根哦~将来拿来送自己喜欢的女人,她肯定会很高兴。” 说到这里,不由得心中一动,又看回了那面用作铜镜的铜矿。铜矿!还是纯铜矿!能捡到这个东西的地方必然有着铜矿石——如果能找到它并利用起来,整个部族想不壮大都难!从石器到铜器,完全就是一个质的飞跃!乌兰哈特这个女人也真聪明,竟然知道打磨纯铜来当镜子使。她到底是抢到的这个东西,还是捡到它自己磨的?只可惜她已经死了,却是问不到她在哪里找到的这块铜矿。 脑里想着这个,心里只觉大是可惜,漫无目的说着:“镜子、梳子、簪子,全是女人用品。可以用来打扮自己,把自己变得更美。” “是吗?”布库很怀疑。他可没觉出来,只觉得吉玛把自己头发挽起来后又插了根怪东西在脑袋上,让人着实别扭得很。当下心里不喜,将木簪从头上拨下来递还给孙志新。 孙志新随手又将木簪递给奥格,道:“你怕是有喜欢的女人了吧?拿这个去送她。” 奥格手都不伸,冷脸道:“没兴趣。” “咦?”孙志新大奇,照道理说奥格这样的年纪正是春情骚动的岁数,怎么会不想女人? 泰格倒是有些懂心高气傲的奥格的择偶眼光,冲奥格不太厚道的笑道:“可惜,你生得晚了赶不上,毕达拉察阿苏可不是哪里都有。你想找个跟你吉玛这样的人啊?我看难!” 奥格顿时不自在了,有些羞怒的道:“他那样的?哼!也不怎么样!” 尼玛!我这样的很差吗?孙志新大是不爽,老子有本事忽悠走两个族长,小子,你行吗?臭小子,我是你爹,敢这样轻视我,我用眼刀砍死你! 见孙志新像小孩一样跟奥格斗气,纳鲁止不住闷笑,伸出尾巴去扫孙志新的手,提醒他继续打开包裹。做完这个动作才觉得坏了——越来越没个人样……那尾巴就僵在半空中,活像受惊的松鼠。 孙志新又打开第二个包裹,赫然发现里面是十颗黑珍珠!虽然没有当时泰格送自己那些大而圆润,不过观其品质,也是没有斑暇的品质非常优秀的家伙。 黑珍珠虽然确实稀少而珍贵,但目前来说也没有什么用处,多半是乌兰哈特的女性收藏之一。看哈里斯好像很喜欢这些个事物,孙志新递了两颗过去让他拿着玩,其余的让泰格收着,也许以后有机会时可以拿来与那个啥啥咐目前只听过传闻的部族交换。 将珍珠递给泰格的时候倒是让孙志新想起了上一次泰格送黑珍珠给自己时的情景,心里头不由得大暖,也许那个时候他便对泰格动了心。当即忍不住转头去他,发现泰格竟也在转头看着自己,显然是想到了同一件事。两人不禁相视一笑,顿时好一阵奸情四射。 纳鲁大是吃味,啊呜一口咬在孙志新腿上泄忿。他下嘴很有轻重,在孙志新腿上磨了半天牙,连牙印也没留下。 这便吃醋了?孙志新大乐,讨好似的挠挠纳鲁的下巴,这才继续拆包裹。 接连的几个都没的拆出什么好东西来,都是一些男人家看着没用处,女人们喜欢的小玩意儿。像其中一包就是连孙志新也不认得的干花品种,虽然已经干瘪得脱了水,都没有了往日艳丽的颜色,可闻上去仍然异香扑鼻,难怪乌兰哈特会收藏着它,也难怪纳鲁去嗅的时候会猛打喷嚏,狼鼻子确实太灵了些。 待拆到第八个包裹上时,孙志新脸色陡然一变。 这是什么? 看着那几个红艳艳的东西,一时间孙志新连大气都不敢出,竟像是怕自己口气出得大了,这些东西就会消失一般。 它们……真是自己想像中的那个东西?! “是什么?”泰格见孙志新脸色大变,忍不住问道。 “好像是……辣椒!”孙志新捻碎了一个,沾了点到嘴里尝尝,一股辛辣焦躁的熟悉味道立时散发开来,果然是自己极喜欢吃的辣椒! 顿时间孙志新欢喜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会喜出望外的叫道:“真的是辣椒!哈哈!哈哈!乌兰哈特终于聪明了一回,可算抢了些好东西!” “什么是辣椒?”感觉到孙志新惊喜之极的兴奋,迪塞尔坐过来,低头看着那些红艳艳的,又隐隐约约着一层鲜亮油光的小尖圆锥事物问道。乍眼这么一看,那些事物倒是挺可爱的,就是数量不多,只得二十余枚。 “是一种食物,更大用处是用来做为调料。大家不是嫌食物的味道太单调么?有了它,食物的味道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真?”迪塞尔拿起孙志新先头捻碎的碎片尝了点儿,那辣味才在嘴里化开,便忍不住失声惊呼:“哇,痛……好痛!这是什么鬼味道?” “错,那个感觉不是好痛,是好辣!”孙志新小心的收捡一共二十三枚辣椒及那些个碎屑,这个才是乌兰哈特的遗物里真正的宝贝! 大奔被辣着了,不停的往外吐口水,道:“谁会喜欢这个味道啊?古怪,还让舌尖发疼。” 孙志新眯起眼笑:“是吗?等以后我用这种调料来制做烧烤的时候,有本事你别来吃。我告诉你,这东西会吃上瘾,越辣越想吃,吃起头就停不下来!” 迪塞尔还是很怀疑,不过孙志新的烹调手段他是见识过的,心里忍不住有些期待,又道:“就算是吧,我等着尝尝。就是才这么点儿,不经吃啊。” 孙志新一粒粒拾着散落下来的圆圆扁扁的辣椒种子,眼神晶亮的笑道:“不怕,只要有这个,想吃多少辣椒都可以!” 大家都不懂什么叫种植,但孙志新说的话倒是没有人怀疑,又催着他继续拆包裹。 又是一阵无惊无喜拆出很多没有什么意义的东西,从看上去像古文物的头盖骨到稀奇古怪的兽牙,从疑似饰品的东西到五彩斑斓的鹅卵石——不得不说乌兰哈特真是不普通人,爱好与性趣当真古怪得紧,实在不好形容。 本以为除了辣椒之外再不会给人以惊喜,直到拆到最后一个,最大的那个包裹时,孙志新已经没有了什么耐心,直接将包裹着的轻薄兽皮霍然撕开,一个不提防之下使得里面众多的细碎东西猛然间洒了一地。 那一粒粒的褐色小东西实在不起眼,半点也看不出值得乌兰哈特郑重包裹着起收藏起来的必要。泰格大失所望,看着一地滚落的东西颓然道:“没用的东西。这个乌兰哈特真是……小新?” 孙志新却瞪着一地散落的细碎东西惊得呆了。它们现在已经静止了下来,在火光映照着散发着孙志新熟悉之极的光泽,星星点点的,饱满而凝实,一颗颗都直若珍宝! 这些东西哪里是没用?简直是有天大的用处!因为它们全是: 小麦!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嫁去远方的高中女同学携夫携子回老家,我们一帮子交好的老同学自然要去凑热闹。 女同学姓孙,在家中排行老二,有一小名叫二娘,姓孙小名二娘,可不是孙二娘咋地? 只是这位孙二娘远不如梁山的女好汉孙二娘,胆子小得紧,别说是开黑店杀人包人肉叉烧包,就是看见一只小强什么的也会被吓得花容失色,尖叫声高昂得堪比女高音。我一直挺她老公委屈:就她这样的,除了拿来生孩子暖被子,其余的用处好像不多。 把这话对她老公说,其老公深以为然,以我四目相对,很是戚戚然;把话对我那女同学说,则换来一顿粉拳伺候。不过以她的力道,就跟按摩没啥差别。 我带来的那帮好友还不信她当真那么水,结果中午前杀鸡,该女硬是杀了那鸡好几刀以后仍是让那只老母鸡从手里逃脱,又从东厢追到西厢,从厨房追到厕所也没有把它杀死。好好一个聚会,被她搞得跟凶杀现场一样,满地鲜血淋漓,鸡毛横飞……还是我看不过了,夺过刀后才刀起头落——整个世界突然就清静了。 于是众人侧目我那女同学——真是极品啊! 然后又觉得,好像我身边的人个个都是极品…… 185 正文 小麦 孙志新为什么会认得这种带壳小麦?他当然认得! 孙志新这人性子野,喜欢旅游、探险,以及一切以大自然相关的活动。走的地方多了,看的东西多了,好些都市人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事物他能认得好些。就像好些人分不清麦子和蒜苗幼苗的区别,他可以;大学的同学闹出青豆是青豆,黄豆是黄豆,不知道青豆摘下来晒干了就是黄豆的笑话,他却不会。 因此一见到满地滚落的带壳麦粒,孙志新一眼就认出了这些个不得了的东西。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97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问题是,乌兰哈特又是怎么认得它,并把它郑重的收藏起来的?若说乌兰哈特收藏辣椒的行为孙志新还觉得能理解,那东西红艳艳的看着很可爱,会引来乌兰哈特喜欢并不是奇怪的事。就像现在的某些少数民族一样,仍有着喜欢用晒干的干辣椒来装扮屋子的民族风俗。 但这些麦粒怎么会被乌兰哈特郑而重之的收藏起来,孙志新有些想不通。一个总是依靠掠夺为生的部族首领会着重万分的收藏着小麦这种东西,孙志新想来想去就只有一种解释:这个时空已经有别的部族知道了小麦的用处,并在栽种和食用它,又被乌兰哈特所发现,因此抢夺了过来。至于她是留着自己吃还是打算来年种植,这个孙志新猜不到。 现在孙志新只是在想两个问题,一是假如真有懂得种植小麦食用的部族存在——历史已经证明过,懂得种植技术的群体总是更发达。那么它们在哪里?可不可以与他们交往成为盟友?自己的部族就算有雪原狼加入,仍然是显得太过于弱小,再来一个更强大的一些乌兰哈特只怕就要完蛋,结交盟友显得很有必要。 但这个念头只在孙志新脑中闪过了一次就打住,因为跟先进的部族接触有很大的风险,落后就要挨打这个道理放到很多地方都适用,被对方吞并吃下的可能性非常之大。海风部族和猎人部族的交好从概率上来说是机率很小的事,因为凭空多了一个自己两边部族才被联合到一起,两边族长是因为互相之间成为了家人才没有异心,换了其它的可不见得。谁敢说那个先前的部族就不是下一个乌兰哈特?下一个乌兰哈特也许更有野心,实力很强大,可以轻易吞并掉自己这样的小部族。 明白这点,孙志新想要接触会种植小麦的那个部族的心思就淡了。 另一个问题是乌兰哈特弄来的小麦到底是哪种麦子? 或许很多人不知道小麦是怎么来的,但孙志新曾经看过一篇讲述小麦起源的文章,它把小麦的起源归结于一个有趣的谜题,谜题就在于到长时间都找不到野生的普通小麦,无法为普通小麦的杂交进化论提供依据。 说起普通小麦的成因,它的形成非常有趣而微妙。小麦是个彻头彻尾的杂种,由一粒小麦、小斯卑达山羊草和方惠山羊草的基因拼凑而来——很像个杂货铺,是吧?简单的说,一粒小麦与小斯卑达山羊草先拼出一个杂交种。这个杂交种又因为偶然的机会进化成二粒小麦。最后再与方惠山羊草杂交,就成了普通小麦。 现在孙志新就在一粒一粒小心的将洒落在地上的小麦颗粒全捡回来,认图辩认出来它到底是哪一种。 不过最后孙志新仍是失败了,他可并不是什么农学家,只认得地上的麦粒应该是更进化度很高,已经杂交完成的普通小麦,却认不出来它到底是冬小麦还是春小麦。它们一个当年春种秋收,一个当年冬种来年夏收,对温度的要求差别很大。 不过孙志新不是很介意这个,他急于求证的是从乌兰哈特的遗物里得到的小麦到底是死种还是活种,如果是死种,就这点量来看,除了煮点小麦粥喝或是烤几个面包做几个馒头尝尝新鲜就没啥想头。而如果是活种——部族的机遇就来了!它甚至可以借着小麦的推动一飞冲天! 是!在乌兰哈特的遗物里能找到小麦,真是一个意外的天大惊喜! 有那么一刹那,孙志新很想把乌兰哈特的尸体从雪地里刨出来,毫不吝啬的在她脸上亲上两口。这女人真厚道!被她打了个半死不活也不冤。 见孙志新长久不语,一直在一脸若有所思的捡麦粒,那动作,那神情,竟是比当初得了泰格的珍珠或是纳鲁赠的兽牙还更珍重。 众人互看一眼,全都开始帮孙志新拾麦粒,一粒粒全捡起来,重新寻了一个完好的皮囊装起来。 纳鲁左右瞅瞅大家,又低头看看自己的爪子,拾麦粒这种技术活他帮不上忙,干脆运动狼尾,像扫把一样把麦粒扫拢到一起方便大家拾捡。这家伙,动作习性真的是越来越狼…… 当场的气氛有些古怪的凝重,大家全在像是捡金子一样拾麦粒,直到纳鲁把尾巴当扫把使,布库又捧着自家亲爹的尾巴往下摘沾上去的麦粒后气氛才变得轻松了些。 孙志新自己也怔了怔,恍然发觉自己入了魔障,小麦的重要性和它能带来的改变让自己变成了魔戒里的穴居人,太过重视,以至于忘我。 世上有时候确实就是有一种古怪的缘份,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也强求不来,就像眼下重要无比的小麦一样。既然如此,何不抱着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洒脱态度去看待它呢? 孙志新叹了口气,终于可以轻松一笑:“大家都想知道它是什么吧?” 布库拼命点头,他早就想问了,可吉玛的脸色和现场的气氛压得他竟是不敢问。 泰格也看着孙志新,一脸的询问,能让小新露出这种表情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孙志新抱着重新装入皮囊的小麦,抓起一把,感觉它们的饱满以及在手指间流泄的美妙质感,叹道:“这个东西叫小麦。得到了它,假如它又跟我想的一样是活种,整场和乌兰哈特的恶战,我们简直是占了天大的便宜。那女人现在想来真像是专门来献宝的……” “是吗?”泰格斜着眼,所谓的宝贝差一点就被他随手给扔了,幸好看到装着它的皮质不错才拿回来瞧瞧。 布库还是没搞懂小麦是什么,忙不迭问道:“吉玛,什么是小麦?它是拿来干什么的?” 孙志新轻轻一笑,看了看皮囊里的小麦,保守估计它们应该有两斤左右,损失一点点应该不要紧。便抓了一小把,盛到石碗里把它们煨到火去加热烘烤。 过得一阵之后,麦粒被烤熟,而且运气很好,好一阵噼啪作响声不断,竟有一大半的炸裂开来成了爆麦花。体积暴涨之下,石碗有些装不下,一满碗褐花褐花的爆麦花装着,真是好看得很。顿时的,便有一股子若有似无的麦香气息散发开来迷漫在空气里,清香诱人,带着爆麦花独有的芳香气味。 “呀!真香!”布库吸了吸鼻,欢喜无限的叫道。 纳鲁和银星的灵敏鼻子第一时间闻到了这种香味,孙小鲁更是蹦哒过来伸嘴想去吃。 孙志新把它拖开,一人分发了一些爆麦花,笑道:“尝尝。” 布库一尝就眉开眼笑的道:“我懂了,小麦是用来像这样吃的!真香!” 大家也在尝,像纳鲁和银星这号嘴大的能品出什么味道来不知道,在场的凡是生着人嘴巴的都吃着觉得很香,味道与以前吃过的食物大大的不同。 孙志新没吃,做为一个现代人,奶油玉米花,蜂蜜大米花啥的,什么他没吃过?比较而言,其实爆麦花还是味道最差那种,连在商店里都是爆好了它再和糖混在一起做成麦花糖出售,单纯的爆麦花一般没有人吃。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98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摇头笑笑:“小麦不仅仅只是像这样吃,我只是图省事,选了最方便的办法,它的吃法多得连我都数不清。大家觉得口感有些粗是吧?它真正的吃法应该是用石磨去掉表面的硬壳,把里面的果实磨成细粉,再用这种叫做面粉的细粉来制做成各种食物。像面包、面条、麦粥、馒头、包子、花卷、饺子、油条、春卷……能数出几百几千种来。在我那里,专门用面粉做面食的相关工作还有个专门的名称,白案。” 众人听得一楞一楞的,布库更是听得口水流得三尺长,用这个可以做数不清的食物品种?我的先祖!怪不得吉玛这般看重它,原来它竟是这么好的食物原料。 倒是泰格心细,听到孙志新说起在我那里的时候下意识看了他一眼。不过还没来得及多想,又被孙志新嘴里滔滔不绝的新名称拐去了心思。 瞪着孙志新手里的小麦,布库忍不住道:“吉玛,我还想吃点儿——刚才那个叫啥?” “爆麦花。” “对,就是它。” 孙志新摇摇头,道:“不能再吃了,我还要用它做其它的用处。” 布库有些失望,但还是懂事的点点头,道:“嗯,那我不吃了。吉玛,你要用它干嘛,我看它们并不多啊,能做出来你说的那些好吃的?” “现在确实不多。”孙志新又抓起一把麦子,放到眼前细细的看,他还真不肯信这些连外壳都包着的麦粒会全都是死种。 “不过,小麦真正的好处在于它可以不断的种植收获。如果它们跟我想像中的一样是活种,那么我手里的这一包小麦就会变得很多很多,多到吃不完。”孙志新眯起眼,微笑,打算有空就试验一下,把这些带壳小麦浸到水里去试试,看它们能不能发芽。 就跟一年四季都可以用绿豆来发绿豆芽一样,小麦的发芽条件也并不挑剔,合适的温度,有水就行,条件很容易满足。 只要能发芽证明它们不是死种,接下来的种植孙志新虽不敢说是行家,基本的东西却都会!乌兰哈特带来的这个宝贝将会在部族生根,从此成为部族的主食! 186 正文 农夫与种植 第二日孙志新急不可待的就拿手里的辣椒种子和小麦种子做试验。 取了些湿润的土壤围拢到冰墙下,它不大,也就一尺见方左百,厚度约有二、三十公分,仅算作一块超微型的试验田地。冰墙那里虽然光照不好,好歹也算有阳光照射进来。只能选这里,外面肯定不行,外面的温度约有零下三十几度,实在太低,种子不太可能会在这种温度条件发芽。就算是室内靠近冰墙下能照到阳光的位置的温度也在霍零度以下,所以又拿了四个火盆围绕在土边给种子周边的环境保持温度。 整个微略试验田的情况总体归纳起来很像孙志新原来时空的玻璃温室,种子发牙成长的条件算是简陋的准备了出来,接下来的事只能是静待种子发芽。 其实植物的生命力非常的强大,顽强而出众的生长力量会使它们只要有一点合适的条件就会成长起来,所以孙志新原来的那个时空才会有桀骜的生长在半山腰怪石上的黄山松,又有嫩芽破石以柔弱对抗千斤重压的生命奇迹。只是手里的种子是活种,它们也可以造创出这样的生命奇迹。孙志新大是期待着自己手里拿到的种子也会出现奇迹,从此让部族真正能告别缺衣少食的生活。 什么叫种植部族之人全部不懂,只知道孙志新现在正在干着的事情不那简单。便三三两两的总是有好事者跟着来看。像布库这类好奇心思重的,哥本这类十种打闹九处在的蛋疼人士每场必到,孙志新守在那一尺见方的小小试验田那里时,他们就一定在。 “孙志新大叔,你把小麦放到土里,浇上水,就一定能长出小麦来?” 问这话的是鲁高因,布库的好友之一。他带着尊敬意味的称呼听得孙志新满脸的黑线……爷穿过来的时候才二十三,现在到了这里呆了一年多也不满二十五,怎么他奶奶的就成了大叔了?又恍然大悟,是跟着自家两个鲁玛才倒了血霉,那两个已经是半吊子大叔了,所以自己才跟着升级成了小大叔…… “能不能不叫大叔?”孙志新没好气的道。他就是喜欢装嫩,不愿意快速变老,就像他最喜欢唱的那句:向天活借五百年!他一点都不介意变成老妖精。 “哦。”鲁高因应了一声,和布库截然不同的显得有些白晰的小脸上带着仰慕,改口道:“孙志新叔叔,小麦长出来是什么模样?” 从大叔变成叔叔……好吧,孙志新勉强能接受这个。 还不等孙志新回答,鲁高因又问:“也是这样一颗一颗的在土里埋着?” 一颗一颗在土里埋着那是土豆,不是小麦……不过孙志新倒是心中一动,反问道:“你很喜欢看我这样种小麦?” “嗯!”鲁高因重重点头,小脸上一片好奇与期待。 “那……这样。”孙志新又摸了五粒小麦出来递给鲁高因,笑道:“给你,试着学我那样种种试试。” “我可以?!”鲁高因大喜,瞧着孙志新掌心的五颗小麦又有些忐忑不安:“很贵重吧?我听泰格族长说它们以后会变成很重要的食物,拿来让我试,好吗?” “没关系,五颗不算浪费,你喜欢就学着种吧。反正以后也不可能我一个人能种得过来,你学会成将来当个农夫,好不好?” “什么是农夫啊?” “就是专门种庄稼的人。”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299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什么又是庄稼?” “呃……像我种下的东西,就是庄稼的一种。” “那……我可不可以啊?我身体不够壮,以后怕是不能当个好猎手。我想,也许我可以试着当一个农夫?” “当然可以,农夫很厉害的,可以种出庄稼养活很多人!” 便是这一句话就为鲁高因树立了一个远大的理想:他要做一名伟大的农夫…… 这还真不是开玩笑,部族里的第一个农夫呢,也算是某种牛人了。 孙志新心里想的也是这个,历史上能真正发展起来的种族一般都必须满足定居以及有着厚实农业基础支持的条件。只有生活安稳了才有可能发展,打猎与游牧的收获比起作植来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农业种植才是真正的可以促使产生稳定生活的根本。而要想发展推广农业种植,只靠自己一个人当然不够,还不如现在就未雨绸缪发展将来的小农夫,让部族的孩子在成长的时候不必像其父辈那样只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只会打猎,他们可以有更多的选择和发展途径,将来成为部族发展的重要基石。像鲁高因这样的聪明又好学的孩子就不错,布库表达出了很高的智力在造制和计算方面极有天赋,而鲁高因对种植表达出来的兴趣将来指不定会成为部族的种植专家。 想到这里,孙志新干脆让布库将族里的孩子全部召集过来,让他们有兴趣的就学,喜欢种植的就看,反正族里的孩子也不太多,一人发上五粒小麦也浪费不了多少,他手里头可是有足足两斤小麦呢。 小孩嘛,总是对新生事情充满了兴趣,在他们看来整件事像游戏的性质大过于劳动。听得毕达拉察阿苏要教大家如何让小麦发芽,就全都奔了过来。让孙志新没想到的是,不仅一群孩子过来了,连大人也有一些。大人中奥瑞克和玛斯便赫然出现在其中,还有一些有着更广博见识的,比如齐格力,比如康,比如泰格和狼纳鲁,也在。 孙志新冲他们笑笑,立刻就明白了他们的想法:任何一种能让部族生活得更好的技能,他们都愿意去学。并努力想学会这些技能,以后好传授给自己的下一代。 有着这样想法的部族,如何能不发展起来? 于是乎,微缩试验田就由一块变成了许多块,所有人都在认真的学着孙志新传授的办法先是寻找到合适的土壤,把它们搓碎变成泥屑,加入水和成泥,再郑重的把小麦种子埋下去,如同埋下厚重的希望。 为了不让大家感到无聊,也为了提高小孩们的学习兴趣,同时也为了从侧面介绍种植的相关知识,孙志新道:“我给大家讲一个传说,这个传说呢就是说种植是怎么来的。” 讲故事?众小孩顿时来了兴趣,就连狼纳鲁都拿温和带笑的眼神去看自家吉玛,很是想听听这个关于种值的传说。 孙志新先是安抚好银星,它跟孙小鲁两个太不老实了,搞得一身的泥。然后再把布库和鲁高因都一左一右的抱进怀里,润了润嘴,缓缓开口道:“在很久很久以前,大家都不懂怎么种植,只是知道有一种东西会结出饱满的种子,采摘下来以后可以拿来吃饱填肚子,也可以晒干了来保存起来,这样就可以吃很长时间。因为不懂种植,大家都只能去采摘野生的,哪里找到就在哪里摘,今年摘过了明天又去,至于它是怎么长出来的,又为什么会长在那里,没有人知道。” 鲁高因小声插了一句嘴:“就像我们以前摘的野果子一样?” “对,就跟那个一样。” “别插嘴!”布库听得滋滋有味,很是不满鲁高因打断孙志新的讲述。 孙志新笑笑,继续道:“有一个部族啊,就懂得食用这种种子的方法。而挨着他们的另一个种族呢,就跟我们一样,不懂这个,也像我们一样靠打猎为生。会食用种子的部族有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喜欢上了打猎部族的一个姑娘。他就想啊,把这些种子摘一些献给自己心爱的姑娘,让他尝一尝这种食物的味道。” 话音落处,只瞧见泰格和狼纳鲁的温柔眼光都瞧向了自己,孙志新心里忍不住一甜,宛如收到了两人送来当作礼物的小麦种子。区别仅在于……嗯,他不是姑娘…… 忍住心里的甜密,孙志新又道:“小伙子摘了很多种子装在身上,一直沿着大山的脚下往姑娘的部族赶路。两边隔着很远的,要翻两座大山,走几天的路才能到。结果翻到第二座山的时候,小伙子太累了,一个不小心从山崖上摔了下去。” “啊!”众小孩忍不住惊呼:“他没事吧?” 孙志新摇摇头:“有事。小伙子摔成了重伤,爬不起来,一个人静悄悄的在山谷里死去。” 众人于是默然,为那个深情的小伙子鞠一把同情之泪。泰格瞅了一眼孙志新,小声嘀咕:“我可不会那么蠢。” 鲁高因紧张的抓住孙志新的衣角:“那些种子呢?” 还是有人没忘记自己想要说的主题,真是聪明的小孩!孙志新暗赞了一句,接着道:“种子当然是在小伙子摔下去的时候沿途洒了一地。” “姑娘左等小伙子不来,右等小伙子也不来,心里着急,先是跑去那边的部族去询问,又找来自己的朋友一起去寻找她的情人。大家都知道的,山那么大,路那么难走,想找一个人并不容易。找来找去一直都没找到,在大家都放弃了时候姑娘仍是不肯放弃。这样就一直找到了第二年春天,终于在山谷里找到了小伙子的尸体。小伙子已经死了很久了,但他洒落的种子却落进了土壤里,并且发了芽,就跟大家普经采摘过的植物一模一样。看到这些,就有聪明的人明白了一件事——” 布库和鲁高因都极为聪明,两人共时抢着到:“以前山谷里没有这种东西,而小伙子带着它们摔下去,它们又自己生长了出来,就说明它们可以用种子种到别的地方去!”鲁高因还补了一句:“看看它们重新长出来的地方,又需要什么才可以重新才出来,就可以学着像那样种!” “聪明!”孙志新大赞:“后来大家又努力琢磨,就形成了一套种植小麦的方法。种植小麦跟打猎不一样。打猎收获需要运气,遇到什么才能收获什么,假如那天运气不好,什么都没遇到呢?或者是遇到强大的强兽打不过呢?而种下小麦,只要不出意外,就一定能收获更多的小麦。和打猎相比,种植很安全,不会有人在搏斗中受伤,只需播种就可以收获。另外只要种植得够多,肯辛勤的劳动,收获就会让再多的人也够吃,因此它的收获稳定而充足,确实要比打猎更强。” 鲁高因眼睛亮晶晶的,大声道:“那我一定学好种小麦,将来当个农夫!” 布库却犹豫得很,吉玛一直夸他很聪明,学东西能举一反三,一定能成为一个好工匠。那他,是要当工匠好呢,还是当农夫好?听起来都很有趣啊……真是纠结! 还没等他想明白,就听孙志新拍了拍手掌,朗声道:“好了,故事讲完了,怎么埋种子照顾它大学也学会了。大家现在都该干嘛就干嘛去,过几天再来看发芽没有。” 众人于是哄笑,又一哄而散。孙志新则向纳鲁走过去,身边跟着银星和孙小鲁,还有自家的二鲁玛,开始每天必干的事情——蹓狗,呃,不对,蹓狼……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300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187 正文 等待春天 种子种下去后凡是试过往土壤里埋过种子的人天天去看,孙志新反倒不去。其实他这种情绪是一种类似于近乡情怯的逃避,老是怕希望太大,最后的失望也会太大。万一它们当真发不出芽是死种呢?孙志新觉得自己有些受不了这个打击。 两天以后布库跑回来跟孙志新讲:“吉玛,鲁高因种下去的种子好像发芽了,你赶快去看看!” 孙志新心里一颤,跟着布库跑到地头,果然见到鲁高因正蹲在那里,小心翼翼的用手护着自己的幼苗。 急不可待走到近前定睛细看,属于鲁高因的一尺见方的微缩试验田里果然长出了四颗幼苗,最长的不过半寸许,最短的只能看到一个小尖尖。那淡淡的四抹绿,绿中透着嫩黄,显得娇弱而发育不良,孙志新知道这是种植它们的时间地点场合都不正确的原因。但它们确实发芽了,即意味着它们是活种,而不是死种。 又跑去看自己的,五颗麦种里只发芽了两株,倒都有半寸来长,看上去跟鲁高因的一样也是青不青绿不绿的一副弱柳扶风的嫩弱模样。而他种下去的辣椒种子也发了芽,出现六棵小指尖尖那么大的黄绿小苗。 也就是说,试种的小麦与辣椒确实可以成活! 布库看到了孙志新脸上的狂喜,问道:“怎么样?吉玛,这算不算是种活了?” “活了!”孙志新吸了口气才能不颤着声音回答。 再去周围看了一圈之后发现无论埋种的技术高低与否,仅是两天的时间小麦种子的发芽率就有百分之四十左右。这个数据让孙志新喜翻天了,小麦试种,终于尘埃落定!事实已经证明了,海风与猎人,还有群狼加入的混合部族终于拥有了自己的粮食基础,只需待到开春,部族就会走上发展的道路。 接下来的事就好办多了,孙志新不再理会小麦与辣椒的事,让喜欢打理它们的孩子大人继续折腾去。因为限于季节和条件,它们不太可能正常成长,仅能算作试验之作,迟早都是会夭折的。只希望孩子们不要因为这个太伤心而打击了学习种植的积极性。 现在孙志新关心的是其它的事,比如春天什么时候到来,部族应该迁向哪里等等的迫于解决的事情。 把族中重要的人邀开共同商议,三方头领、两大智者、还有齐格力、塔里木、康,这些德高望重的人士,或是见识广博一些的族人比如哈瓦那、哥本、阿尔法那都到了,以及越来越有女工部长的范儿的阿瑟也在场,她还带着以她的保护者自居的女战神夏尔同志。至于像孙小鲁、银星、巴娅、哈里斯这类属于凑份子的无关人与狼根本就是来凑热闹……孙小鲁和银星围着孙志新打转,哈里斯现在喜欢围着大奔或是自家老父打转,巴娅嘛,喜欢带着三只小狼崽跟着齐格力转,所以这个史前会议的参与人数、狼数竟是不少。 孙志新身上没有现代人士开会时那种啰哩啰嗦半天也说不到主题的坏毛病,直接干脆的问奥瑞克:“春天什么时候来?” 他对这里的气候转换不熟悉,只得请教长者。 奥瑞克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低着头仔细思量。跟他一样,玛斯也在眼神漫无目的的盯着一个点上,脑里在想着同样的问题。最后玛斯道:“接照以往的惯例,积雪会有一个半月的时间才会融化。它是一个信号,代表着春天来了。” 奥瑞克补充道:“今年比往年更冷,要是我估计得没错的话,春天会来得更晚一些,大约要晚上半个月或是一个月。” 玛斯想了想也赞同:“有可能,两个月或是两个半月以后。” 孙志新又问道:“开春了以后大家有什么打算?” 泰格撇着嘴:“还能有什么打算?就是那样呗。海风部族继续捕鱼为生,猎人部族继续打猎为生。不过我想今年的生活会比以往好得更多,因为海风有了新的鱼网,猎人部族那边现在有了迪塞尔的狼群加入,收获会比往年都更好。另外小新还和齐格力发现了桄榔林,我想在凛冬过去以后它们不会全都死在寒冬里吧,我们的食物总会越来越多。” 停了停,泰格兴奋的道:“我们三支部族现在聚到一起,有着生死与共交情的大家实际上和一支部族没有区别。我、纳鲁,迪塞尔都是家人,我们聚合到一起的力量比任何一年都更强大。再有了孙志新的技术后我们会越来越强大,等咱们壮大了,也去学一学乌兰哈特,看上什么,抢!” 哥本猛是点头,道:“我看行!抢吧!” 夏尔追忆着乌兰哈特过人的风姿,眼里露出跃跃欲试的表情,这个乌兰哈特,她虽然恨是恨,可也当真崇拜得很。要能像她一样……那可真是风光之极! 孙志新摇了摇头,忍住有些想踹三个家伙一脚的冲动。特别是泰格这个家伙,这王八蛋果然是个海盗头子,骨子里的掠夺本性不安份得很。 “就这样了?没啥别的想法了?”孙志新环视了一圈,问道。 眼光对上的是哈里斯茫然而又天真的眼光;迪塞尔事不关已麻木不仁的眼光;泰格若有所思的精光灼灼眼神;还有两大智者期待透中兴奋的眼光。 “毕达拉察阿苏。”齐格力开口道,嘴里笑唤着孙志新的别名,半是玩笑,半是认真的道:“你的见识广博,想法总是与众不同。大家眼界不如你,没你想得深远,你有什么想法就说,别拖拖拉拉的,当心我放巴娅咬你。” 巴娅应了一声,见齐格力驱使自己要咬的目标是孙志新,便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伸嘴去把那三个淘气的小东西叼回来守在身边。银星一直在看着那三只小东西,看眼神很想去掏一只过来玩,最后在巴娅的威胁眼神下只得作罢,悻悻的去玩孙小鲁。 孙志新慢慢整理着思路,开口问道:“大家对以后的生活就没有什么计划?” 问了这句话以后自己马上就明白了这是白问,以目前的生产力,以族人的见识,又能有什么计划。人类的发展史就是那样,一直都在一步一个脚印的踏实往前走,其发展逐渐的累积着,慢慢的才由漂泊不定的部族变成了定居的村落。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301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想到这里,孙志新便道:“大家请跟着我的思路一起想像:等春天到了,我们从洞里出去,该捕鱼的捕鱼,该打猎的打猎,生活还是一直像往常那样。虽然我们现在有了鱼网,有了衣服可以保护保暖,更有着狼群的加入使得我们的战斗能力大大提升。可大家注意到一件事没有?我们干的事仍是和往年一样,一直在一个圈子里不停的循环,没有新的变化。虽然有着进步,但总体来说还是原步踏步,踩着以前的脚印在走。” 纳鲁转过自己的狼头来看着孙志新,很想对他说:“不一样,有了你,我们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像与泰格的海风部族的联合,迪塞尔的狼群加入,甚至是整个冬天没有因为饥寒交迫而死人的事,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 孙志新看懂了纳鲁的眼神,微微有些失望的摇头。纳鲁性格稳重忠厚,擅守,不擅发展,稳重有余,进取不足,是他性格里的大缺陷。严格的说,在部族目前需要大力发展改善生活的状况下,他这个领头人物甚至不如泰格来做的好。泰格机智有冲劲,富有冒险精神又擅投机取巧,更适合目前部族发展的需要。 伸手到纳鲁颈下挠了两下,像是对纳鲁说,其实是在对大家说:“我只能这样说,大家转着的圈子虽然是变大了,可转的还是那个老圈。春去夏来,夏过了秋至,秋过了冬临,再是春天。我们一直在捕鱼,一直在打猎,总是为了渡过艰难的冬天在准备食物。一年一年的就这么过了,就像是我们生活的目的仅仅只是为了在冬季生存下去,而无法过得更好。我们生活的目的就只是为了对付冬天吗?” 众人的思路都跟着孙志新在走,其它人还好一些,奥瑞克和玛斯脸上都露出了遗憾与不甘交织的表情。做为年长的长者,他们对孙志新的话理解得最深,因为他们老去的身体就是这么活过来的,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一直在这个四季交替的圈子里转着圈,看着四季循环,看着族人生生死死,跟随着季节和野兽一起流浪,总是这样漂泊无根。 真希望能有所变化,跳出这个总也打不破的圈子,找一个地方安居下来,看着族人生活得平安健康,看更多的小孩子出生,两人就觉得就算是死也满足得很! “可是不这样又怎么样?”哈瓦那带着沧桑的口音道:“我想我有些明白你的意思。但我们的食物来源就那么几样,还必须保存下来以备过冬之用。为了不断获得更多食物,只能跟着野兽一起迁徙。不仅仅是我们,很多的其它部族也像我们一样生活着。像泰格他们吧,在海边生活着像是比我们固定,可如果遇不到交换盐的部族,他们比我们还更艰难。” 泰格点点头,这倒是真的,海中的出产总是不够吃。 哈瓦那又道:“现在虽然有了衣服穿,冬天来临的时候仍然不够御寒。迁徙的命运——”他叹了口气:“很难改变。” “是吗?”孙志新微微笑道:“那是往年,今年倒不见得!” 188 正文 等待春天 纳鲁用眼光询问着孙志新:今年又有什么不同? 是啊,今年又有什么不同,孙志新问着自己,脑子里飞速的转动着自己究竟会哪些技术,可以为部族的生活带来什么改变。 他穿过来的时候是夏未秋初,起先由于心态的原因无法融入史前的部族生活,浪费了不少的时间。待得心态转变过来,安下心打算好好的生活在这史前落后的蛮荒时代时,又已经入了秋,正是部族屯食捕食的时间,没有多余的人力来调用改变些什么。更由于部族的科技生产力、人力、物力,甚至包括资源都有着太多的限制,让孙志新这个现代穿来的‘巧媳妇’都难为无米之炊。 但今年不同,人力上海风部族和猎人部族虽然形势上没合并,但在实际的合作程度上已经合并到一起,两边的族长都是自己的鲁玛,两人皆是齐心可靠的优秀人物,凝聚到一起的力量不容小觑。还有大奔及狼群,虽然一时半会的想不出怎么运用群狼这个强大力量的好办法,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必然能在将来部族的建设中发挥强大的力量。打小了说,这群狼守在营地里,无论谁来犯,都得惦量惦量自己的本事。十八匹雪原狼战士,那可不是说笑的! 物力上已经有了不少的新东西出现,例如更多的食物品种,更好的取火存火办法,就连武器装备都略有提升。如此带来的改变是食物获得的办法将由以前以男人们打猎为主的单一方式进化到现在的复合多种方式,老人、残疾、女人、小孩统统可以参与食物的获得。高了不敢说,能撑起半边天来问题却不大。 另外部族自己还能出产新东西,比如瓷器,比如精制的海盐,比如麻线与衣服,还比如硝制皮革,甚至包括自己与奥瑞克研究出来一些药物,这些东西不仅自己可以用,也可以拿来交换。按照泰格的说法,在他们以前与其它部族交换的过程中掌握了大约两至三条交换路线。也即是说孙志新当初猜测的只能坐等别人上门交换的死办法并不存在,部族也可以自行掌握主动,主动去与别人交换。这还带来了另一个小处,就是还可以在实力弱小的时候不暴露自己基地的位置。这样一来,这些俏手的东西必然能为部族带来很多好处。 另外最重要的就是乌兰哈特遗物里的小麦种子,它可以成为部族扎根的基石。虽然它们并不多,孙志新手里目前试验过后还留有一斤七、八两左右。但这东西可以反复的种植,今年两斤,明年收成后番上几番,再以这个为基数,来年再番上几番,只需挺过头几年,部族的春天就来到了! 万一在交换的过程中又发现了玉米或是土豆呢?接时空的相似程度,孙志新觉得它们肯定有,只是生长在自己不曾探索到过的地方而已。那时候,以自己懂得的种植技术,将永远不愁没粮可吃! 且不说这个,部族还可以移植桄榔、芋头,孙志新手里还留有大量的南瓜种子,就连以前发现的食物菇都可以运用菌丝种植方式大量栽种,食物的组成方式将会发生巨大的变化,由向老天索取,得与不得靠运气获得变成主动生产,多与少变成由技术与劳动决动。这个翻天覆地的变化才是部族能扎下根的依仗之本。 最后,最最重要的事情是时间。 去年孙志新来得晚了,空有一身现代带过来的技术无法施展就赶上一系列人力无法控制的事件。而今年,这还没有开春!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万物始发,部族的始发便要从这里开始! 想到这里,孙志新心中已定,缓缓开口道:“今年,我们要找一个地肥水美的地方。最好依山挨林,有山石可取,有树木可伐。我们要在春天的时候就建立起房屋,开垦出土地,围上围墙保护我们的家园,在那里居住下来。然后以它为中心,我们种庄稼,打猎,纺线,织衣,养鱼,也许还可以放牧。有了房屋,我们不会再居住在前后的漏风的帐蓬里,不必担心大雨让帐蓬里一片泥泞,也不必在冬天里再没个御寒的地方而不得不放弃我们已经有着基础的地方跑到洞穴来躲藏。我们将以自己的领地为中心,在那上面一年一年一代一代的累积自己的劳动成果,长久生活下去,从此不再颠沛流离!” 房屋,土地,庄稼,放牧等等,有太多的词汇众人都没有听到过,一时间大家都在议论纷纷,能感觉到那副美丽的画卷美丽得波澜壮阔,可又看不清它实际美成什么模式。可无疑的,它就像一块巨大的喷香的蛋糕,已经被孙志新摆了出来,那诱人的香味引得人食指大动。 “房屋是什么?”奥瑞克问。 孙志新大约解释了一下,又道:“依山挨林,就是为了方便取材,好建设它。比起帐蓬,它坚固牢实,可以起到保护居住在里面的人作用。它跟帐蓬一样也能遮风避雨,保温御寒,而且生活很舒适,比起帐蓬强得太多太多。就是建造的时候会花不少的时间和力气,不过我们今年有时间,先搭帐蓬住着,然后再建房屋。从春天到冬天,我们差不多有大半年的时候来建,时间完全足够。” 奥瑞克听得目光闪动,控制不住的在脑里想像孙志新描述出来的木屋或是石屋林立,家家炊烟袅袅的清美模样。 “土地是什么?”玛斯问。 “用来种庄稼的地方。目前没有,但我们可以通过劳动开垦出来。”又沉吟了一下,觉得这史前时代地广人稀,也许运气好的话,能找到一片肥土,开垦上很有可能花不了什么力气。便道:“要是有合适的地方,指不定连开垦的工作都能省下。” 玛斯又道:“庄稼我知道,小麦就是其中的一种,上回听你说了。放牧又是什么?” 不仅是她,其它人也在急于询问自己想知道的问题。问题就接踵而来,问得孙志新应付不睱。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302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无法一一作答,又为了让大家在脑里建立起史前第一块小型庄园的基本构像,孙志新干脆拿出自己的小军刀,在地上划出它们的草图。 一边画,一边嘴里道:“先选出一块地方,我先头说了,选地很重要。要前可迎敌,后可退守,虽不至于一定可以退守,至少也要保证后方无忧。这个道理不用我说大有也懂,后背安全了,才能放心着手我们的建设工作。野兽与敌人,都是要考虑进去的因素,所以首先的,也是最重的,一定要安全。” 确实是,这是史前时代,生存条件恶劣,有兽潮来袭,也可能将有敌人来犯,像乌兰哈特就是最好例子。没有足够的实力自保,一切都将是空谈。安全,乃是最重的必要要素,离了它,将来无论建出什么也只能是给他人做嫁人,不仅爽快了别人,也很有可能为部族引来灭族之灾。 泰格心中一动,像是有了这块地方的腹案。听得孙志新又道:“它还要地肥水美,不仅要方便取材,还要留有后手,像水源、交通……呃,就是行走的方便都应该考虑进去。我们不是去吃苦的,而是为了在那里好好生活。安全是为了保护自己,好好生活才是真正的目的。” 泰格便不作声了,他想的那个地方不合要求。 孙志新又道:“选好了地方后,我们仍是按照原来的生活方式扎下帐蓬居住。然后我们动手用树木,石头,荆棘林沿着我们居住的地方建起一道围墙。”说着,先是摆出一些碎石当作帐蓬,又围着它们以它们为中心虚虚的划出一个大至的四方形圈,将族人生活的地方包围起来。 “这是第一步,围墙需要不断的巩固,大家有时间就干,直到它形成像我们现在所依仗的冰墙那样的保护壳。” 到得此时众人都明白了孙志新划出来的那个四方形大圈是围墙,围墙的用处就是将自己保护在内,并野兽和敌人拒绝在外,就像乌兰哈特头疼不已啃不动咬不破的冰墙一样。而听最后孙志新说起石墙,那东西连火烧都不怕。 将四方形圈划开一个缺口,孙志新道:“这里建一个大门,早开晚关,并派手把守。塔里木在这方面已经很有经验,他可以带人来干。” 塔里木憨然笑道:“也是建三层,从里向外开?” “随便你,怎么坚固就怎么弄。不过三层倒是不必,冰墙里的三层门是因为地形限制不得不这样。等有了自己的地方,空间足够的话,只有一层足够牢固也好,尽量做大,做厚实。开关的方式像你上回弄的那个就不错,用绳拉从底部开门,万一紧急的话割断绳子它自己就关闭了,很好。” “好咧!”粗壮的汉子憨然应道,下意识摩拳擦掌的很是兴奋。 孙志新又在四个角上摆了四颗石头,道:“这里建四座箭塔。” “什么是……” 还不待哥本话声落下,孙志新就道:“箭塔是一种防御工事,以我们的枝术,大约能建七到十米来高。那上面可以呆人,可以居高临下的辽望,也可在那上面杀伤敌人或是来犯的兽群。要是喜欢在那里吹风,居住在上面也不是不行。哥本你腿脚快,望远镜的运用也很熟悉,到时候你来负责。阿尔法负责援助你,他的能力预警非常有用!” “好啊!”哥本大喜。这是重重的看重他这个瘸子残疾,又把他与阿尔法分到了一起,如何能不喜?阿尔法倒是脸色红了红,独眼的眼光不好意思的挪到一边,孙志新总是把他和哥本安排到一起……他觉得有点窘。 “至于弓箭……”孙志新沉吟了一下,觉得时间足够的话,要把它研制出来不会太难。到时候有了这种远程利器在手,无论是野兽还是敌人,部族都有一战之力。 189 正文 等待春天 思路重新回到小庄园的蓝图上,一边拨去先前当作帐蓬的石块,划上小方框,嘴里道:“在这里,大约中心的位置建屋,大家居住在中心,以后再向四面扩展。房屋与房屋之间铺设道路连接起来……” 泰格怔了怔,插话道:“连道路都要自己铺?”在他的史前人类眼光看来,道路的铺设并没有必要,路嘛,走着走着就走出来,铺它干嘛? 孙志新却是笑笑不答,铺路是一件很关建的事,有了它,无论支援运输都有了基础,甚至可以制造简单的独轮木车,到时候无论平时的物体运输还是搬运生活战略物资,都可以方便而快捷。人力的运用,同样讲究开源节流,铺路的方便,便是节流,合理运用人力。当年的古罗马城里道路的发达,直到现代还被人津津乐道,孙志新虽然起不了建个罗马城那样的雄心壮志,能为人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道路铺建,仍是想学一学它。 当然,这些先进的理念这会说出来没人能懂,孙志新倒也不介意。他知道这群族人会诚心尽力帮助自己实现这个小小庄园的理想,在用上了以后,其中的好处大家自然而然的就体会到了。 最后只得道:“泰格,这事信我的,等建好以后使用上你就会发现你一定会喜欢上它。”然后继续补充蓝图:“在这里,我们开垦土地。建一部份在围墙内,一部份在围墙外。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要把围墙把它们全部围起来工程实在太大,时间和物力跟不上,只围上一部份的话,万一外面的那些有什么意外的损失,里面的一样有收成。这里呢,圈起来做为圈中圈,猎人们能后捕到的猎物,像是有牛、羊、鸡什么的可以放在那里养,大家不知道吧?母牛、母羊都可以挤奶喝,生下来的小牛小羊养大了可以宰来吃。布库捡到过鸡蛋吧?” 布库点头:“有时候在树林的草丛下能发现一整窝。” “那就对了,鸡生蛋一窝一窝的,自己养就不必去找,把它养在那里让它下蛋。大家可以吃蛋,可以让蛋孵化成小鸡,再养成大鸡,到时候可吃蛋可吃鸡,岂不是比自己去捕捉寻找省事多了?族里平时老人与小孩都没啥事,就可以去采集东西来喂养它们,相当于他们也在造制食物。别小看这个,等以后大家体会到了,一定会感觉到意外的惊喜!” 齐格力想了想,不禁神往得很。嘴里却笑骂了一句:“就你主意多!这算不算是放牧?” “不算。只能算作是小型的圈养。”孙志新悠然道:“而放牧,是指我们以后的牛啊羊啊什么的养得越来越多,大家已经没有足够的时间采集东西来喂养它们。这个时候就可以让族员在清早赶着它们出去自已找东西,傍晚再赶着它们回来。嘿!大奔,这工作就交给你了,你帮我管理好史上第一群会牧羊的狼!” 迪塞尔有些哭笑不得:“你就不怕狼群偷嘴?那可是羊,我一见了都想吃。” “不怕。”孙志新没心没肺的笑了两声,突然哼起几句破碎的小调:“狼爱上羊啊,并不荒唐——” 哼了几句便忍不住自己乐开了花,不理别人头雾水的神情,又笑道:“雪原狼很听话,而且到时候一只只都喂得饱饱的,谁还会去偷吃啊?是吧,银星?等你吃过我做的羊腿肉,你就会对生羊腿不会有多大的兴趣。” 后一话孙志新是用狼语说的。狼语嘛,表达的意思毕竟比较有限。银星当然不能完全听懂,只隐约听懂孙志表用狼嚎说生羊腿和熟羊腿这两种吃食。当下就觉得纠结无比,到底是生羊腿好呢,还是熟羊腿更好?是个问题……要不,一起吞掉?可听孙志新的意思,吞掉了生羊腿他大概会生气,那么,只能选熟羊腿了……汗。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303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孙志新接着又画:“这里,可以用来做硝制皮革的地方。这里,可以用来煮盐。这里,用来烧陶。这里,可以栽种果树,像以前布库摘给我吃的剌梨就可以自己种。这里,建个风车,再建一个磨坊,让它们都离小麦地近一些。” 看着众人迷惑不解眼光,禁不住露齿一笑:“现在解释不清是什么,反正大家伙帮着建,建好了就知道。有了它们,就可以做出又大又香的面包。” 又在四方形的圈外画了一道水流:“假如能依河而建我们的村庄,这里便是河流,两头可以鱼网拦住,中间养鱼,养虾,养螃蟹。芋头喜阴喜湿,再沿着河滩种一河滩的芋头。圈里的围墙上全种上南瓜。外面的野地,可以让它们长亚麻,纺线,织衣……” 孙志新一路慢慢的说下去,随着不断的有构想被添进去,那一块蓝图不断的被充实,越来越美,越来越细致,越来越布满生活气息。无论是谁,包括孙志新都被它所打动,以至于动心不已! 只凭着史前人类并不是很丰富的想像力都可以预想得到,那是一幅美妙之极的图画:有安全的围墙将族人保护起来,大家在里面建屋居住,不必风吹雨打,不再日晒霜冻。共同守护自己的家园。每日里无论男女老小,健康还是残疾,体强还是体弱,都有自己的明确分工。或是外出打猎,或是日出而作,打猎捕鱼、种地养鸡,能干什么就干什么,大家一起用劳动创造生活。再日落而息,妻子或是吉玛在家里升起炊烟袅袅,等待归家之人平安而返,一家人团聚到一起,合合美美的享受越来越丰盛的食物。 好一副田园风光,又是好一副西式的庄园气派,更是好一副安居乐业的生活美景! 最后,孙志新划下最后一笔,畅声道:“就这样!我们将在自己的领地安居乐业,幸福生活!贫穷、困苦,朝不保夕?让它们见鬼去吧!海风部族,猎人部族,雪原狼族,三族共立,我们一起努力生活!” 众人齐齐一默,然后放声欢呼! 泰格挤过来,很是热切的道:“小新,教我建屋吧!建三间,中间住你,左右两边我和纳鲁一人住一间。等哪天纳鲁变回来,他跟我一样的力气很大,建屋完全没有问题!”想了想,又摇头:“不好,还是建一间大的,我们三人住一块!” 狼纳鲁猛是点头,对三人一起生活的前景禁不住心里无限向往。 三个人?这厮忒□了些,难道还想3P来着?念头一转,都是自家鲁玛,虽不能说是明媒正娶,但实际上跟那也差不多,又合理又合法还有族人欢庆。所以3P又咋啦,碍着谁来?那是爷关起房门来自家屋里的事!再说爷还没有那啥几P过,穿到这时代时代来疯一把又怎么地?指不定还不知道谁P谁P呢! 一想到自己左拥右抱,搂着足足高出自己半个头的两大光裸壮男在那间大屋里兴风作浪——哇!这个的腹肌好性感!咦?这个的大腿好健美修长!左边上下齐手,右边煽火撩原……便是神仙也不如自己!孙志新心里美得紧,竟没觉出来自己178的个头夹在两个超过190的中间左右开弓的模样有多雷人——那简直像极了一块偷工减料的夹馅面包……孙同学只是控制不住的得意失喷笑,当下就应了泰格:“好啊!呀哈哈哈!” 一时间大家都喜笑颜开,听懂了五成,幻想到了八成,还有两成属于无限YY的层面,反正就是开心得很,热烈得很,也兴奋向往得很。只有迪塞尔皱着银眉,有些烦恼的耙自己的满头银丝。那力度有些大,搞得孙志新挺替他心疼他的银白毛发,呃头发。那没有一丝杂色的银发,足让孙志新联想到他的银毛,活活帅气得很,拨掉了就可惜了…… 孙志新禁不住问他:“大奔,怎么了?” 迪塞尔指着孙志新画出来的图,认真的思索着,道:“我带着狼群到处流浪的时候好像看到过符合你条件的地方。” “啥?”孙志新大喜:“说来听听!” 迪塞尔仔细的回忆着,道:“出了洞,一直向那边走。” 孙志新看他的指向,好像上东北方,大约指向泰格原先的海滩营地的方向。 “越过山下的山谷,穿过平原,到了海边以后继续往后上走,又会看到几座山。我记得第二座大山下就有像说的那么一块地方。有山,有河流流过,还有一大块平地可以用来建你说的什么村庄。” 孙志新仔细一问,不禁喜出望外。如果迪塞尔的描述无误,那块地方应该是在靠海边再退回来二、三十公里的地方。那里曾经有宽大的河流流过,后来随着地形变形,河流干涸,只留下来肥沃的冲积平原。而原来的河流已经改了道,由主流分为两条支流,左一支,右一支,迪塞尔所说的平原便在那里夹河而存。 它具体有多大,迪塞尔的词汇贫泛说不清楚,只说不小。孙志新也不贪心,给他块大的他还用不完,这可是史前时代从零开始的时候,并不是现代化工业建成,他就算想全占下来也没那个本事,只要给他一块地方可以建村庄落脚就好。 听得那里依山靠水,土地肥沃,又前有大海后有靠山,且有两河相夹,已经是一块退守有据美地。 孙志新乐坏了,史前时代就点好哇,土地都是无主之物,谁能扎下根,谁就能占据住它。那块地方,他老孙要定了! 又仔细问了许多细节,从迪塞尔磕磕巴巴的问答里孙志新越发肯定那里就是自己理想中的庄园建地。再滴水不漏的问了行程远近,说不近,出洞走大约得走上一个来月。 挺远,一个月时间也长。可对于史前部族来说,拨山涉水寻找一块生地是经常的事,以前孙志新看电演就有演:某某大巫向某个方向一指,说,那里是我们寻找的地方。于是似全族而动,爬雪山过草地,吃草根吞树皮,呃……夸张了夸张了,那是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最后走下来竟不剩几个人。剩下的人重新休养生息,再一次的发展成长,吃穷了这个地方后,大家听大巫一句话,接着又走。总之就是这么个意思,迁徙之事长有,部族之人不惧,且习惯得很,就为好好的生活下去。 当然,这一次不同。这一次,大家只走一次! 孙志新当即就拍板,用力大了些,手掌击在石头上拍得生疼,像拍成了粉碎性骨折似的……惨叫,再抱着手掌雪雪呼痛,最后如毛爷爷那样豪气挥手:“纳鲁,泰格,大奔,你们看这事怎么样?开春雪化就走?” 泰格扭头看自家吉玛一脸疼得抽抽的模样,喷笑。 纳鲁眼神温暖的瞧他,仔细去舔孙志新的手指。这动作,这习惯,太狼了。 迪塞尔一脸麻木,倒是记得给依着自己睡熟的哈里斯擦了擦流到嘴边的口水。金发帅傻子的睡脸真好看!迪塞尔现在脑里全是这个,嗯,还有,他想在哈里斯脸上咬一口。这想法,也很狼…… 奥瑞克和玛斯一脸好笑的望向孙志新,皆是心忖:你都说半天了,用美丽的前景勾得人满心向往,事情早已经尘埃落定。这会再来问三个主事的,有屁用啊?那三个人,哪个不是跟着你在转,还不是你在拿主意。还问?多事! 玛斯斜眼,道:“废话多!都是你的主意,大家当然只能听着。” 倒是,三个主事的,两是自己的男人,一个是自已的好友兼大哥,还真没啥可问的……问问,也就是走走形式而已,表达个尊重。可这三人,谁会跟他计较?倒是自己心眼多了些,把现代那些恶心玩意儿套到这里来了。不行,不行,这坏毛病以后可得改掉,别污了这些简单干净的史前人。孙志新大囧,又振奋起脸色,拍扳——最后没敢拍下去,手疼……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304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等开春雪化,大家一起上路!” 上路?投胎呢? 觉得上路一词实在不吉利,马上改口:“只要可以走了,再难走也要出发!” 众人哄然应好,气氛热烈之下,银星和孙小鲁又来疯的开始折腾。 定家,安庄,便如此尘埃落定,一切都萌发在那即将到来的春光里。 190 春光里 接下来的日子还是如往常那般悠然的过着,但和以往相比,悠然之间又带着一些野趣,虽然仍然在粗陋的山洞里呆着,生活却是过得有滋有味。 近段时间天气越来越好,晴朗的日子见多,风雪倒是不常见。纳鲁还是那般是个狼模样变不回来,越来越热衷用这个形像伙着猎人外出打猎。野兽们远远比人类对季节的交替变换更加敏锐,据外出打猎回来的猎人们报告,野兽的踪影已经渐渐的变多,看来冬眠的家伙们都在慢慢的苏醒过来。猎人们正好趁着它们刚醒还迷糊着的时候趁机占便宜,使劲的捕捉。 三族汇到一起的族人、族狼,皆是各干各的,猎人部族的人喜欢外出打猎,海风部族的人喜欢拿着网去地底湖泊捕鱼,雪原狼则看心情,有时候跟猎人部族打猎去,有时候则留下来在等着吃鱼。哦,它们全都是顶呱呱的搬运工,孙志新教大家伙儿制做了一种像是骆驼用的那种双负式背蒌架到狼背上,专门用它们来搬运大家的收获。 而他自己嘛,喜热闹的性子捺不住,属于十处打闹九处在的家伙,总是到处折腾。不折腾的时候就拿着自己的小本子,仔细规划春天到来以后庄园的建设事宜。 还别说,就算是建一个最基本的小村庄,种种细节的事堆到一起便不少。孙志新自己并不是什么建筑专业的学生,好些东西只是道听途说,再加上自己的理解和想像来办,因此仅是细小的规划就常常设计出来之后又划掉,反反复复的仍是觉得不满意。 因为天气好了,大家伙儿在洞里便呆不住,又因为今天的冬天族人们的保暖措施有了极大的改善,人人到现在都内穿麻衣,外穿皮衣,加之体质强悍,连小孩都不畏寒,离了大人照样四处撒野。孙志新见一群小孩野来野去的没个章法,干脆又制做了一批钓鱼竿,带着一群小家伙来到平原里的大冰湖边砸开冰面钓鱼。 冰封以后的魔鬼湖十足安全,不必担心没冰封时的那种危险。孙志新放放心心的带着一群小鬼头去了。上一次孙志新跟纳鲁一起钓鱼的悠然时光被泰格听到了就很十足的眼热,这次也跟了来,笑吟吟的提着根自己学作的钓竿,跟在孙志新后头钓鱼。他是靠海吃海的海风族长,眼力和经验都在那里摆着,钓起鱼一个能顶三个纳鲁。就是孙志新的钓鱼技术和他比也强不了多少,泰格在之方面确实有着独特的天赋。 起先众小鬼都不相信冰封的湖里能钓到鱼,结果孙志新和泰格一起合力砸开冰面,就见那鱼一群一群的游至,乍眼看去只有一米见方的水面下全是密密麻麻的鱼头,鱼嘴还在那里一张一合的,数量竟不下千只!这哪还需要钓啊,简直伸手去捞都捞得到! 一群小鬼欢喜得尖叫连连,个个都想伸手去捞。孙志新严厉禁止,就怕会出意外掉进去,只允许钓鱼,不充许捞。 试想,足足一个冬天过去,湖里的鱼又缺氧又缺食,缺氧使得它们浮到水面上换气,缺食使得它们完全失去了平时的警戒心,见食就吃。因此那个砸开的冰窟窿的鱼着实好钓得很,简直像一个喂了一整个冬天的下饵地点。 于是收获满满,孩子们笑了,族人们笑了,狼群也笑了——毕竟地底湖的鱼出产跟地表湖不一样,那里的鱼大家早吃得味,钓了湖鱼来正好换个口味。 试想,从当初的食不裹腹到现在的挑着鱼吃换口味,生活得发生了多大的改善才可以像这般,呃,挑食?众人心里粗纩,这些细节的改变并没有觉察出来,孙志新倒是感觉到了,也只是微微一笑,欢喜的看到这种改变的出现。在他看来,生活并不仅仅只是活着,它还需要享受生活,而自己的族人正在慢慢学着如何享受生活。这很好,真的很好! 也因为如此,砸冰窟窿钓鱼这件事就加入到日常活动中,后头孙志新和泰格都钓烦了不去了,小孩们仍是去,老人们也跟着去,收获一直不见少。 其它的人事仍是不见变化,只有细微之处才感觉得出来时间正在过去。比如,孙志新的小本子上面的规划越来越多,比如,布库微微的长了些个头,比如,族里有几个妇女在冬天里悄悄的怀了孕,又比如,纳鲁有一天试着努了一下力,居然往人类形态的那个方向变化了一点点。所有的种种,全是好兆头! 冰寒仍旧在,春天的脚步却是挡不住。有时候在夜里静静的细听,总能听到冰壳剥落的声响,像是错觉,又像是在真实的发生着。春天正像那地里的春笋,正在不显山露水的慢慢来临。孙志新和熟悉天气变化的奥瑞克仔细出去看过,冰雪融化的痕迹虽然看不出来,但种种细微的迹像表明春天应该不远了,顶多还有十来天左右,真正的显著的变化就会出现。 接照以往的惯例,春天到来的时候冰雪融化,会形成大规模的春潮春汛。山洞的位置虽然不低,可目前发现的两大洞口都是开口斜向上的。一但春潮形成,就会让洪水倒灌进洞,极有可能发生水淹七军的危险。 族人们便被召了回来,加紧修建防洪工事。迪塞尔原来出入的那个口子被完全堵实,部族成员进出的大洞口也用碎石合着泥沙填上。全部人员齐动手一共干了八天才将它们结结实实的堵上。就算这样孙志新仍是觉得不够妥当,又指挥着人还在大洞口的上方修到一道类似于防洪堤坝一样的东西,这事才算告一段落。 才歇工两天,夜里果然听到洞外水流流动,山同潺潺变成哗啦啦,再变成涛声滚滚,春汛雪潮一夜之间就由小变大,顺着山势奔流而下。孙志新和纳鲁连夜起来察看,见大家修建的防洪工事只是小有渗漏,没有大的危险,这才交代了守候在那里的齐格力需要注意的事项才安心回去继续睡。 如此又过了十天,大家伙儿一起听着洞外水声越来越大,又越来越小,最终无声。 孙志新号召大家挖开保护,在暖暖的阳光照进来的同时,一股夹杂着潮湿气息的清新空气扑面而来! 众人精神大振,全都在站在洞口处向外了望,人人喜笑颜开。 孙志新也站在那里,像大师兄老孙猴哥一样单手搭蓬望得很认真。视线里,只瞧见大地远远的一片苍茫,远远近近的都是一片泥泞地,如同远古的水泽。冰川的移动在大地上划出了不少深深浅浅的沟,地貌已经做出了改变,依稀还有原来的模样。远山还挂有冰雪,近处、低矮处倒是已经化得差不多了,只有积得极厚的地方还有未清融的。和原来的低温相比,气温已经变得大暖,虽然仍是寒冷,孙志新的腕表显示出来温度已经到达了零上两度。 奥瑞克和玛斯的眼光都瞧过来,道:“冰雪已经化得差不多了。孙志新,你怎么说?” 孙志新目光闪动的望着迪塞尔曾经说过的那片土地的方向,心里又是振奋又是期待,很是牛气哄哄的一挥手,道:“走!”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305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神情顾盼之间,像极了一个新上任的神棍,又故意的想模仿三国周家郎挥斥方遒的卓越气势,结果画虎不成反类犬,那模样抽抽得很,惹得狼纳鲁好一阵大咳,却是笑岔了气。 泰格看着自家吉玛的讨喜模样,想把他楼到怀里来好好的揉,又想拖他洞里狠狼的压,最终什么也没做,只是目泛奇彩的一直看他,嘴角含上了一丝浅笑。 三族合到一块儿,已经不是原来的势单力薄的弱小部族。呃……依然力薄倒是真,但确实要比孙志新初到贵地的时候强得多了……再加上后来的一些发展,搬迁的时候竟比来的时候还更麻烦。太多的东西要拿,太多的东西要搬,齐格力这个独臂大侠首次显现出了自己的吝啬性子,搬家的时候竟连给巴娅的铺的狼窝都要带上——这让孙志新联想到自己过世的姥姥,她老人搬家的时候连一个破泡菜坛子都是要拿的……搞得孙志新脸黑了一片,完全没想到这位大哥还有这种爱好。 单程就是一个多月的路程来来回回的倒腾东西可能么?见大总管齐格力阁下这也舍不得,那也不愿意放下。孙志新最后恼了,让泰格去发布命令:除了食物,必须的生活用品和工具,其余的东西一律留在洞里。 这样做的好处一是轻装出发,可以加快速度节约时间。反正到了那里一切都是从零开始,那些拉拉杂杂的东西带过去完全没有必要。二是留它们在洞里,也可以以备以后之用。这个洞穴孙志新从来都没有打算放弃,任何时候,发生任何意外,都可以退守到这里来。可以这么说,它便是孙志新心里的后备基地。 再一次动工,将迪塞尔那边的出入口彻底堵死。这边的出入口改建,并进行伪装,保证只有自己的人才能认得出来并找到它,这才干干脆脆的上路。 大部队一路向东北行军,待走到海边,闻到了海水的腥潮气息后再直接折向北,继续前进。 众人的行程不慢,白天拿两到三个小时打猎补充食物,其余的时候都拿来行军。夜晚就地扎营休息,天亮继续走。 整个情形真的很像电演演的那样,一群史前人类匆匆的就上了路,只为了寻找那传说中可以休养生息的生地。所不同的是,一群史前人类之中夹杂了一个有识的穿越人士,寻找并不是漫无目的寻找,而是直奔目标而去!到了地头也不是像往常那样继续生活,一点一滴的发展,而将是在现代知识体系的帮助之下,会形成一个这个时空来说时无前例的庄园! 历时一个月零十一天,一群人与狼终于走到了迪塞尔所说的那个地方。 孙志新站在山头上只看了一眼便知道,部族将在这里扎下根,从此发展壮大,过上不一样的生活。 却见这块地方处在三面环山的山谷当中,有瀑布飞挂,有小溪潺潺,两边还各有一条因春汛未完而显得有些湍急的河流。瀑布、小溪、内陆河流,都是淡水资源。在这史前时代,它们的半点也没受到污染,质量好得没话说。 整片山谷间的平原不小,无论怎么估计那面积都得以平方公里来计算,数值至少也有好几十!而且依孙志新的判断,土地的基础确实是一大片肥沃的冲积平原,原先的河流改了道,变小了不说,且分流呈两支流入三十来公里以外的海中。河流的改道变化也不知道已经过了多少年,那一片肥沃的土壤里现在全长着参天的树木,郁郁葱葱,看上去一片生机。因为山谷里气温更高,外界的零星冰雪这里一点都见不着,只能看到深一片浅一片满眼的绿! 左边的山,山势平缓,绿草已经冒出了嫩绿的芽,将来会是放牧的好场所。右边的山,多石少土,可以大量凿取山石建屋,运气好的话还指不定能发现矿藏什么的。至于背后的山,陡峭孤绝,虽不清楚它能出产什么,但就看那样,便如同在背后立起了一面锋利的盾牌,安全形势是一顶一的好! 有山有水有土地,还有最重要的一群齐心合力的人,还缺什么? 知识! 这个东西孙志新有——就算不会的也可以在PDA查嘛。以此为基础,当然可以通过目前的条件为基石,发展出史前时代的科技知识体系来。所以便是万事齐备,连东风都兼而有之! 孙志新便放下手里的望远镜,展眉舒气长声大笑,在这史前时代的生活,他终于看到新的曙光! 一切都将开始;一切都将不同;一切都将美好。一切,一切,尽在掌握,大家一起奔向美好的新生活! 大声笑着,只觉得此生当真不负此次穿越,有了爱人,有了家庭,有了亲人朋友,更有美好的新生活在等着他用双手去开创! 不觉的,便笑出了眼泪,激动着,自豪着,感动着,当真是天地悠悠,沧然泪下!但却不是伤怀着的,而极为欢喜的。 笑着,又哭着,忽觉左手一暖。 转头,看见了泰格,他用自己的大手掌包裹住了自己的手,什么也没说,只是望着自己一笑。那笑容里有着太多的内容,语言无法描述,但孙志新一看就懂了,不由得心中颤抖,温暖了一颗心。 又觉得右腿沉重,却是纳鲁走上前来紧挨自己坐下,前腿一扒,自己就倚进了他的颈下。微微低头,又对上纳鲁一红一绿的两只狼瞳。里面一如既往的忠诚宽厚,他就算变成了狼形态,所散发出来的气息也如大山那般足以依赖。孙志新便放心了,心里变得踏实而坚定。 就是,他怕什么,情怯什么?他有纳鲁,有泰格,有好友如同银星,哥本、阿尔法、夏尔,有长者如同奥瑞克、玛斯,有兄长如同齐格力,迪塞尔,有家人如同布库,奥格,孙小鲁。突如其来的一场穿越,到现在孙志新才明白,其实自己什么都没有失去,反而收获了更多的珍贵无比的东西! 这些东西,他都要牢牢的守护着,永不敢落下! 吸了吸鼻,孙志新大声笑道:“大家,一起来建个家吧!”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节阅读_306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作者:大叔无良 “好!” 泰格大笑,纳鲁舔了舔了孙志新的手背。温馨动容的画面里,族人的哄然叫好与喝采音成了背景,像一场老电影,画面微黄,有着粗糙颗粒质感的同时却又要慢慢展现出它真正的鲜活颜色! <男妻第一卷:《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终!> 作者有话要说: 后记: 大纲到这里,就完了。原计划六十到八十万字的中篇,写到目前为七十万字余。 直到写下最后一行字,心里竟是茫然的,于是点了根烟,默默的吸了半天,待得烟尸累累才觉得心里里千血气又是翻湧着,又是平静着,矛盾中不得统一。 不知不觉的竟写了四个多月,一路竟没有感觉到风雨,一直在大家的支持下写得很快乐。想来心里真满足,写手最大的乐趣便在这里了——写的东西有人看。 写这书的初衷很搞笑,却是在写其它的文的时候不少腐女读者在叫嚣让我写一篇**文出来满足她们,仅当作礼物。爬格子这几年来我很多的快乐都是她们在无偿的提供,心里感激,也极喜欢这群热闹可爱的腐女读者。于是便写了,没想到的是居然还写得自己这么快乐。足以见得,独乐乐不如众乐乐,那才是快乐的真谛。 其实,按情节来说,《男妻》这文并不算完,建立庄园,成长,发展,与敌对部落的争斗,以及泰格的来历,泰格的故事,还有大奔,大奔与哈里斯,齐格力与夏尔等等,很多东西都没有写。但当初计划,这些也确实不在大纲里,所以就完结了…… TT,别扔臭鸡蛋啥的丢我…… 看精力吧,写第二部的可能大大滴有,关键是要看时间。第二部的大纲目前正在敲定,名字已定,就叫做《史前男妻咸鱼折腾记》,哈哈! 当然,也有可能腻味了,直接开新书。另外《假如明天来临》那文也需要时间重新接上思路,然后完结它。 新书其实已经写了一段时间,汗……熟悉俺的书友都知道,我这人有个毛病……性子不大定得下来……想到什么好的点子怕忘了,立即就会动作。因此成了坑王,到底挖坑,坑害了别人,也坑害了自己。 暂定的新书里,一本是西幻**,《梅林啊梅林……》,讲述在那剑与魔法的时代,一个穿越**师的小白受,试图扑倒一群骑士,结果被一群骑士扑倒的热闹故事。骑士们,**师梅林我来了!你们都洗干净屁股等着!纳尼?!叫我洗?!不可能! 一本现代**《男科医生的春天》,进述某无良男性专科的贱男寻找春天的故事。早就想写医生文了,男科与男医生……啊?不举?我可以治啊。呃……短小……这个嘛,就只有做手术了。啥?看上我了?滚蛋!老子只上不下!噗! 一本是现代言情,《龙风双辣》,呆头眼镜男与退伍女赏金猎人婚后生活的囧囧事件。一个想要不平凡,一个明明不平凡却要故意伪装成平凡的囧囧夫妻联手闯江湖的暴笑故事。婚后三年,本是三年之痒的时代,一次不经意的剌杀,如同死水样的生活终起风波。噢……亲爱的,杀人的时候不要倒吸气,用右手扭脖子就可以了!咔嚓一声,是不是很好听? 一本是唐穿文,名目暂定为《兴唐闲人》,讲述一个把初唐搅得如同一锅什么菜都下的农家一锅出的御用闲人的故事。依然是轻松路嬉笑路线,养家,糊口,护家,支持哥哥爸爸闹革命,顺便再调戏初唐,把大唐拐个弯,像搅屎棍一样在里面使戏搅!爹你要反隋?着啊!我挣钱支持你当反革命!哥哥们你要翻天?着啊!我在背后给你们顶着!想扯李二的后腿……呃,这个,这个,人家是明主来着,还是不啦……想当大将军?这个行!哥哥们,上,不要怕!有当家小弟我看着! 然后还有一本魔兽文《撞了南墙也不回头》,已经决定了故事大体,但没决定是**向,言情向,还是励志争霸向。大致是说一个极品法师体质的缺心眼偏偏要想当骑士的故事。做为一个骨粉级的魔兽玩家,魔兽文我早想写了。艾泽拉斯的故事很有写头,剑与魔法,活着与死亡,理想与现实,野望与生活,精灵、矮人、亡灵、兽人、巨魔、侏儒、地精、人类、血精灵,天灾军团,红龙军团,神秘的传说,史诗英雄的冒险,太多太多可以写的东西…… 就这样了,没定是在起点发还是在晋江发。唐穿文可能在起点,其的可能在晋江,毕竟这边风格更适合这些书。我还是喜欢晋江,环境很轻松写意,不像起点那边,累死…… 最后: 哇哈哈!《男妻》完稿! 撒花! 放鞭炮! 调戏小姑娘! 爷去玩魔兽,一星期以后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