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旅》 第一章乱世希玛城 希玛城冲天的火光渐渐熄灭了。 整个城市陷入一片绝望的黑暗中。或许把希玛称作城市本身就是一个误会。狭小,肮脏,没有任何秩序、道德和法律的约束,暴力和金钱是唯一的通行证。大陆持续十年的战争造就了这一切,战争把希玛变成了逃兵、冒险者、罪犯、孤儿的收容所,毫不犹疑的施行着弱肉强食的法则。 唐福在黑暗中摸索着爬上chuang,心中暗自祈祷但愿今天不会被刺耳的惨叫声惊醒。他很快睡着了,一只手放在身边的口袋上,那里面有他这十五年的生命里积攒的所有财富;另一只手塞在枕头底下,紧紧攥着枕头低下那把花了他五个金币的刀,说是刀,其实不过是把略长的小刀,在这个混乱的希玛城,天知道它究竟能起怎样的作用,但起码能让唐福每夜安心的睡去。 “铛,铛” 唐福猫一样敏捷的翻身下床,左手拎着口袋,右手握刀,紧贴着窗户旁破落的墙壁站好。 “有人在吗?我要买水晶。”门外传来低沉的声音。 “希玛城没有水晶。”唐福低声说。 “希玛城有希望。”门外的声音继续说道,“自己人,快开门。” 暗号没错,但唐福仍然很小心的挨到门口,问:“要多少?” “越多越好。” “只有十个,”唐福小心的放下口袋,打开门上的暗格,“先把钱扔进来。” “哗啦”一个小布包扔了进来,唐福把里面的金币取了出来,从口袋里小心摸出十个水晶石装进去,再丢到外面。 门外沉重的脚步声逐渐远去。唐福紧绷的身体也逐渐松弛下来,他仍旧在黑暗中摸索着上chuang,按之前的姿势躺好。这个姿势别扭极了,令人很不舒服。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 希玛城没有舒服,希玛城只有想尽一切办法希望活下去的人。唐福已经不记得他的小心救了他多少次,他只知道,十年前希玛城里和他一样的孤儿有很多,尤其是战争刚开始的那两年,每天都有新的孤儿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来,弱肉强食的队伍。 可是现在,似乎只有他活下来了。师父死后他谁也不相信。他唯一相信的,是自己的身体,和刀。 当然,他能活下来,是托师父的福。否则,一个十五岁的孤儿,即使身体再强壮,刀再锋利,在希玛城也毫无价值,只能成为抢劫的目标和砍刀的靶子。 唐福的师父是制造魔晶石的工匠。 魔晶石制造业是随着战争兴起的行业。战争之前,魔晶石对于魔法师而言,更多的是起装饰作用。任何一个国家的魔法师协会都禁止在魔法师级别鉴定时使用魔法装备,魔法师作为一个贵族的职业也不屑使用魔晶石这种魔法力储备装置。 随着战争的日益残酷,各国对于敌国的魔法师这种大规模杀伤性职业给予了特别关注,甚至有的国家专门设立了“弑魔师”的职业。一时间,大魔法师、魔法师纷纷陨落,很多高级魔法失传,即使没有失传,由于高级魔法人才的凋零,也无人会用。但战争对于魔法师的需求却日益增加,在这样的背景下,魔晶石制造业应运而生。 水晶石是一种可以储存魔法力的装备,由于在大陆上分布很广,价格并不高。但并非所有的水晶石都可以储存魔法力,天然能够储存魔法力的水晶石相当罕见,大多数水晶石需要改造内部的元素结构,才能储存魔法力。 改造水晶石同样需要魔法力,但尊贵的魔法师们连魔晶石都不屑使用,怎么会从事改造水晶石这种低贱的职业呢?供给和需求的巨大矛盾几乎让各国的军事统帅和魔法师协会伤透了脑筋。 最终,在万般无奈下,魔法师协会在各国王室的高压下做出了妥协,允许平民学习魔法,但却不允许平民使用魔法,仅限用于改造水晶石。此外,魔法师协会对于平民学习魔法做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来说,平民只能学习最简单的冥想术,用于积攒魔法力和恢复魔法力。所有的魔法使用技巧都严禁教授平民。 这部分学习了基础冥想术的平民成为了魔晶石职业制造师,他们被各国当做战略资源严密保护起来,即使战争结束,他们依然从事水晶石改造职业,不允许从事其他职业。谁知道下一场战争什么时候会降临呢?然而总有人不愿象被囚禁般的保护起来,不断有人逃脱,很多人被抓回去处以极刑,但唐福的师父是其中逃出生天的幸运儿。 唐福已经没有丝毫睡意,他索性不再睡觉,开始每天必须的功课——冥想。师傅说,冥想是一个魔法师积攒魔法力的唯一途径,而魔法力的多少是魔法师级别的重要标志。 从七岁开始,唐福每天的睡眠时间日渐减少,大部分人在睡觉时,他在冥想。当然,唐福的冥想术是师傅教的,所以他只会最简单的冥想术,放松身体,让所有意识沉入到意识之海,用心灵与魔法元素沟通,呼唤它们的降临,让它们沉淀在身体里,变成自己魔法力的一部分。 据说高级的冥想术并不是简单的与所有存在的魔法元素沟通,而是通过特定的咒语与相应的魔法元素沟通,比如水系魔法师会呼唤水元素,而火系魔法师则呼唤火元素,这样得来的魔法力更加的精纯,魔法力提升更快。 天亮了。希玛城的清晨出奇的安静。在黑暗中行走的诸多魑魅魍魉此刻已隐藏在阴暗的角落,等待另一个嗜血的夜晚。除了匆匆经过的行者,街道空无一人。 唐福背上特制的马甲,捆上特制的绑腿,开始另一项每天必须的功课。当他绕着希玛城跑到能看到哈沃斯山的城门时,汗水已经湿透了他后背的衣服。等唐福跑回起点,他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干的地方,湿淋淋象从水中刚捞出来一样。 明天又是交货的日子。唐福坐在工作台前想,不知道这次能不能淘到什么好货色。他打开宝贝口袋,里面还有八块魔晶石,还差两块。看来今天又得拼命了。本来昨晚如果不卖那十块的话,他还多八块。但是那样一来,如果明天有什么好货色而他钱又不够的话,就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别人买走了。 唐福取来一块水晶石原料,他先小心翼翼的用魔法力探查了下水晶石内部的元素结构,还好,这块水晶石是标准结构,只需要将内部元素重新排列,使之符合储存魔法力的要求即可。完成第一颗魔晶石只用了一个小时。可是第二块让他吃足苦头。 那是一块火属性的水晶石,首先需要将其中的火属性元素全部湮灭,然后才能重排元素结构。最难的是第一步。以前师傅*作的时候要么将这块水晶石直接丢弃,要么作为普通水晶石转卖给别人,虽然不值钱但总比扔了强。 但唐福自从五年前开始帮师傅制作魔晶石开始,就一直在想办法解决带属性的水晶石结构化的问题。原因很简单,水晶石很便宜,通常一个金币能买十块,而无属性的五级魔晶石则能卖到一个金币一块的价格。 按师傅的说法,其实带属性的水晶石只要能够排列好元素结构,同样可以储存魔法力,但只能储存相应的魔法力,比如这块火属性的水晶石制成魔晶石后就只能储存火系魔法师的魔法力。 可惜,只学过基础冥想术的工匠没有办法*控带属性的元素,只有各系的魔法师才有这种能力,这也是各系魔法师的基本能力。但三年前唐福一次偶然的*作误打误撞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发现,只要用足够充足的魔法力包围属性元素,在构成魔法力的魔法元素中总会有一部分是正好克制属性元素的,通过一系列的试验,唐福最终总结出了魔法元素的克制规则:水、火、土、风四种元素依次克制对方,水克制火,火克制土,土克制风,而风最终又克制水。只要用相应的魔法元素去包围水晶石中的属性元素,再驱动两种不同的元素相互抵消,就能使属性元素全部湮灭。 几乎到天黑的时候,唐福才完成火属性水晶石的改造工作。漫长又艰苦的一天终于结束了,然而没什么好抱怨的,比起那些在天堂或地狱里辗转的人们,活着,是多么奢侈而又幸福的事。 希玛城的交易市场在全大陆都很有名。据说只要你能想到的东西这里都能买到,更令人惊喜的是你常常能在这里发现你想都没想过的东西。 当然,这样的市场也不是平常人能够经营的。唐福算是市场的老客户了,但他只知道市场是一个叫易比安的家伙在管理,而易比安不是老板,市场似乎是某个势力庞大的组织所有。这个组织非常神秘,几乎没人知道它的名字,然而它的势力却是不容置疑的。 毫不夸张的说,希玛城名义上的城主如果妨碍到它的利益,那么此人第二天就会消失。 整个市场分为展示区和交易区两个部分,所有需要出售的商品放在市场后方的展示区,按不同的类别分为各个区,商品的价格直接标注,没有人跟你讨价还价。 事实上,商品的卖家不会出现,如果你看上某件商品,只需要按价格到前方的交易区付钱,专门的工作人员会将商品交到你的手上。对商品的品质有市场卓越的信誉作保。正是由于市场的信誉和对卖家买家双方信息的绝对保密,才使它在大陆享有盛名。 唐福直接来到交易区的魔晶石窗口,将他本月的任务——十个魔晶石递了进去。那个永远板着脸的老约克拿起其中的一个,放在魔晶石探测仪下,最终探测仪显示的数值定格在107上。 唐福冷漠的站着,脸上没有丝毫表情。他象信任师傅一样信任自己的手艺。五级魔晶石的标准储魔值是100,而从五年前开始从事这项职业开始,师傅给他定的标准就是105,凡是留有余地才能保持常胜,这是师傅的座右铭。 老约克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意,他没有再检查其他的魔晶石,只是拿出了十枚金币。 唐福将金币装入口袋,转身走向后方的展示区。 每月在市场交十个魔晶石换取金币,这是师傅的谋生之道,也是师傅留给他的最大财富,让他在危机四伏的希玛城生存下来。正是因为制作魔晶石的手艺,他们师徒才有资格在市场外围租下那间四面漏风的小屋,比起希玛城的大部分地方,市场外围简直安全的象天堂——有市场派出定时巡逻的队伍。 展示区非常安静,只有经过特别许可的人才有资格进入,而且每个人的权限不同,能够进去的分区也不同。比如唐福,他只有进入魔晶石区的资格。到现在唐福依然不知道市场凭借什么来识别来客的身份,市场所掌握的科技和力量似乎远远超过大陆的平均水平,越发让人捉摸不透它那神秘的面纱下面到底隐藏着怎样惊人的秘密。 魔晶石区的面积不小,至少有几十个唐福居住的小屋大。各式各样的魔晶石在一排排的木架上闪烁着迷人的光芒。整个魔晶石区只有唐福一个人,他默默凝视着那五排木架,每一排木架都有编号,从靠近入口处开始,由近及远分别是“5”、“4”一直到“1”五个数字。唐福知道那代表的是木架上魔晶石的储魔值等级。 由于战争及行业发展的需要,大陆魔法师公会对魔晶石的储魔值做了详细而明确的划分,五级魔晶石的标准储魔值是100,四级魔晶石是1000,三级魔晶石是5000,二级魔晶石达到了惊人的10000,一级魔晶石的标准在魔法师公会内部存在争议,很多魔法师认为魔晶石只需要分为四级即可,因为不可能存在储魔值超过10000的魔晶石。 这种看法日渐成为主流,因为战争持续了十年,对魔晶石的大规模应用也超过了七年时间,却从来没有人发现过储魔值达到二级即10000的魔晶石。 要知道,一个魔法学徒的魔法力要达到800这个基础值才算勉强迈入见习魔法师的行列,二级魔晶石的10000魔法力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一个中等魔法师的水平了。因为到了魔法师这个层次,要求更多的是对魔法本质的研究以及魔法*控水平的锻炼,单纯积累魔法力毫无意义。所以,至今魔法师公会也没有对一级魔晶石的标准做出明确规定。 五级魔晶石的数量最多,而且有各种颜色。唐福伸出手,感受着熟悉的魔法波动,这种波动非常微弱,常人是感觉不到的,只有魔法师和常年从事魔晶石制造业的工匠才能分辨出来。 黑色的魔晶石通常产自雷色帝国西南魔兽森林,红色的则是横贯千山帝国与雷色帝国的哈沃斯山脉的特产,白色的出自北方的库拉斯帝国,那上面仿佛还带着库拉斯那长年不化的冰雪。偶尔也能看到黄褐色的魔晶石,那应该来自遥远而炎热的鲁因沙漠。 四级魔晶石的数量只有五级的三分之一,而它的价格却是五级魔晶石的八十倍,达到了八十枚金币的价位,还经常供不应求,价格更是有上升的趋势。四级魔晶石只有黑、红两色,这两种也是大陆最常见的魔晶石。 唐福拿起一颗红色的呈五边形的四级魔晶石,这是他刚才摸过的所有四级魔晶石中元素结构最为规整的一颗,制作它的一定是位高手。 当然,所有能够制成四级魔晶石的工匠都称的上是高手了。由于需要储存更多的魔法力,四级魔晶石比五级的密度要大的多。这要求工匠需要将水晶石的内部空间开发到近乎极致的地步,而这不仅需要深厚的魔法力作为后盾,更需要制作者的耐心以及微妙的感觉。否则稍有不慎,当密度超过水晶石能承受的范围就会发生爆炸。 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还能将元素结构排列的如此规整,就更加不易。魔晶石内部元素规整的程度和它的储魔值是成正比的。 这块魔晶石标价八十金币,跟其他的一样,看来并非所有人都明白它的价值。 唐福将它紧紧攥在手里,他打算买下这块魔晶石——即使这要花去他积蓄的五分之一,他打算未来的几个月好好研究四级魔晶石的内部结构,然后自己试着制作。 作为一个熟练的魔晶石制作师,唐福并不打算象师傅一样一辈子只制作最低级的魔晶石,他有着更高的目标。这也是为了更好的生存下去。 当你能提供比别人预期的更高的价值时,你的生存也将有更好的保障。严酷的生存环境早已将它的法则深深镌刻在唐福的心中。 唐福没有再往下走,虽然有几颗三级魔晶石摆在前面的木架上,但这已经不是他目前所能企及的高度。不仅仅指价格——三级魔晶石标价五千金币,他对超过自己能力太多的事物没有任何兴趣,那只是浪费时间罢了。 他又在入口的几排没有任何标志的架子上取了五十块水晶石,他的原料快要用光了。而且可以预见,四级魔晶石的制作肯定将要消耗大量的原料用作试验。 在交易区,唐福递给老约克十个紫金币,大陆通行的货币分为铜币、银币、金币、紫金币、钻石币,分别是十进制的关系。老约克出乎意料的找给唐福二十金币,看到唐福楞了一下,老约克的笑意更深,用嘶哑的声音说:“老客户,优惠。” 第二章 神秘的侵入者 “喀嗤嗤”……“嘭”……又失败了。 唐福努力抬起僵直的头,这次他整整在工作台上趴了六个小时,没想到即将大功告成时,却又失败了。 小屋的墙壁到处坑坑洼洼,有些地方还嵌着水晶石的细小碎片。工作台前方装着一张防护甲,是由号称大陆物理防御最高的荆棘胸甲改装的,而作为雷色帝国最精锐的重装步兵的标准装备,荆棘胸甲的防御可真不是吹的。 如果没有这张防护甲的保护,唐福即使没被第二块爆炸的水晶石送掉小命,也会在第五块水晶石的碎片中双目失明,墙上的坑大多数是这块四处迸射的水晶石的杰作。 唐福摇摇头,拖过旁边的笔记,用潦草的字迹写道:第十三次试验,水晶石无属性,标准结构,五级改造十分钟完成,四级改造耗时六小时,基础结构基本完成,在最后排列元素时发生意外,导致失败。原因不明。 合上笔记,唐福疲倦的叹了口气。这是第十三次试验,同前面的十二次一样,以失败告终。 问题出在哪里呢?唐福努力的回忆试验的过程,前面都很顺利,就差最后一步,却功亏一篑。他还想继续寻找原因,但使用过度的大脑成功捍卫了它的权利,唐福睡着了。 ……这是什么地方?白茫茫的空间,什么都看不见,那飘来飘去的,好象是风,却又带着魔法的气息。 唐福茫然的四处打量,呼啸的声音打断了他的视线,一颗由魔法元素凝结成的白色光球笔直向他的脸上撞来。唐福吓了一跳,就地下蹲,“咻”的飞过他头顶的魔法光球仿佛还回头打量了他一下,又继续高速向前飞去。 唐福心中一动,虽然还不知道这光球是什么东西,但冥冥中总是觉得与自己有莫大的关联。心念到处,久经磨练的双腿已经自动跟上光球移动的轨迹,发疯般飞奔向前。 ……光球永不知疲倦的向前飞去,唐福的双腿已经麻木的失去了知觉,肺里象有团火在烧,每一口呼出的气简直就是燃烧过后的余烬,带着无穷无尽的愤怒和不甘。 终于,光球的速度慢了下来,但它的光芒却越来越亮,越来越耀眼,象要把全部的光和热在一瞬间释放出来。在太阳般耀目的光芒中,唐福觉得光球似乎在不停的胀大,之所以说觉得,实在是光球过分辉煌,让人无法直视。 那一个瞬间,光球不再发亮、胀大,却狠命往前冲去,仿佛前方有不共戴天的仇人。可是看似石破天惊的冲撞却只有个虎头蛇尾的结局,前方似有张看不见的膜,挡住了光球的冲撞。 光球不甘心就此失败,一次次往前冲,一次次被挡回,一来一去,光球渐渐缩小,最后恢复成当初掠过唐福头顶时的大小。它似乎耗尽了所有的力气,无力的漂浮在空气中,仿佛唐福一伸手就能握在手中…… 唐福伸手握住了刀柄。 外面传来追逐的声音,前面一个人跑,后面有三个人在追。 都是高手,落地很轻。尤其是前面那个,几乎没有声音。 奔跑的和追逐的都很小心,除了无可避免的脚步声,没有任何其他声音。以唐福的经验来看,越是安静的追逐,背后所隐藏的凶险就越大。 唐福此刻突然想起了刚才做的梦,梦中的情景历历在目,好象有一个答案呼之欲出,正好可以解释他在制作四级魔晶石时的困惑。然而怎样也想不起来了。他狠狠的攥着刀柄,外面的那几个人,落在我手里会让你们好看! 听声音那几个人正是往唐福小屋的方向跑来。麻烦!其实从来无人理会希玛城的械斗,凶杀,残杀,甚至屠杀,但前提是你得离市场远点。唐福的小屋已经属于市场的势力范围。 与城市的混乱和血腥对应,市场的秩序和安静同样是天经地义的,这是无数人用鲜血和残破的肢体书写的真理。一旦触犯到市场的尊严,不论是外来者还是服务于市场的人,都要受到无情打击。 唐福蹑手蹑脚走到门口,全身肌肉绷紧,他闭上眼睛,仔细听着门外的声音。只有三个脚步声,呈扇形向唐福的小屋包围过来。看情形,他们是认为逃跑的人在小屋里。唐福暗叫倒霉,看来这次在劫难逃。 既然无法逃避,那就勇敢面对吧!唐福深吸口气,猛的拉开门。 希玛城笼罩在难得的银色月光下。看前面的三个追逐者的打扮,是市场巡逻队的人,他们脸上愕然的表情说明唐福的出现多么的令人意外。唐福一时也呆住了,那个逃跑的人呢?难道从空气中消失了? 一条淡淡的黑影回答了所有的疑问。最左侧的追踪者颈部标出一蓬血雾,眼看没救了。就在其他两个追踪者刚要做出动作的时候,天上的银月仿佛不忍看到即将到来的杀戮,悄悄用黑云掩住了脸。 唐福趁机退回屋里,为了一场不相干的杀戮赔上性命无疑是愚蠢的。 关门的刹那,唐福全身汗毛耸立,长期在危险环境中求生的本能对危机有强大的直觉。他毫不犹豫的挥出手中的刀,寒光一闪,没有听到预期中的惨叫,反而一个懒洋洋的声音说道:“小伙子,不想死的话就把刀收起来吧。” 昏暗的灯光下,敌我双方正在相互打量。 唐福看着眼前的侵入者,他有张很清秀很年轻的面孔,精致的五官让他看上去彬彬有礼,实在不象个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可是就在刚才,他当着唐福的面杀了一个人,并且用唐福所无法理解的速度和方式消灭了另外两个。 侵入者的声音听上去总象没睡醒一样,“看够了吗?总是盯着别人的脸是一种很没礼貌的行为。” 唐福只好讪讪的移开目光。他的刀正在年轻的侵入者手中,看的出来,如果有需要,这把刀下一秒就会出现自己的脖子上。 “啧,啧,”侵入者好奇的打量唐福的屋子,“你的住处,嗯,还真是很有特点啊……” 显然,这位年轻人受过良好的教育,否则不会如此委婉的“称赞”唐福凌乱又残破的屋子。 “说说你的经历吧,小伙子,”侵入者的眉眼弯弯,很想发笑的样子,“我的好奇心一向很重。” 唐福讶然于他突然转变的话题,按正常的套路他不是应该威胁恐吓他一番或者直接一刀把他灭口吗? 师傅死后,唐福很少主动与别人说话,即使迫不得已也尽量简短。所以只用了三分钟,唐福就说完了自己的故事。当然,为了避免麻烦,他省略了一些经历,又修改了一些经历。 侵入者长吁了口气,脸上讪笑的表情也消失了,一本正经的对唐福说:“我要找一个人。” 看到唐福痴痴呆呆的表情,侵入者只好自顾自说下去:“他和我差不多高,方脸,非常英俊,身手很好,比我强很多。哦,对了,他的右耳耳垂上有一颗痣。你见过这个人吗?” 唐福心里想,师傅右耳上不是有颗痣吗?不过师傅别说英俊了,一般胆小的孩子看到他的样貌都会害怕。至于身手,如果师傅有这家伙十分之一的功力,也不会窝在希玛城这个鬼地方了。心里想着,唐福摇了摇头。 侵入者脸上明显流露出失望的表情,但还是尽量用温和的口气问:“那么你有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人呢?或者有人提起过他吗?” 唐福仍然摇摇头,侵入者的五官刹那间扭曲了一下,不知是因为过分失望还是唐福摇头的样子实在太欠揍。 努力平复了一下心情,侵入者又恢复了那副英俊而淡然的样子,说:“既然你遇到我,就是缘分,我会帮你达成三个愿望。” 他顿了一下,看看唐福,接着说:“我现在去处理门口的,嗯……城外的哈沃斯山脚下有片树林,你知道的吧?明天晚上,你到那里找我。” 第三章 卑微的愿望 愿望? 在没有遇到师傅前的那段日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每天吃饱饭。 为了达成这个愿望,每天要与各式各样的困难和危险斗争,每个从身边经过的人,不论大人还是同他一样的孤儿,甚至四处乱窜的老鼠和蟑螂,都会抢走食物。 跟师傅学习制作魔晶石之后,最大的愿望是能够帮师傅快点完成任务,换取金币,吃饱穿暖。偶尔师傅心情好还会带他到哈沃斯山附近去转转,这也是他最开心的时候。 师傅死后,几乎没有愿望了,如果一定要说有,也就是能够活下去,象个真正的人一样,有尊严的活下去。 唐福呆呆的望着漆黑的天空。他想起以前师傅跟他说过的一个故事,魔鬼藏身在灯中,你把灵魂卖给它,它完成你的三个愿望。 可是,卑微如狗般活着,要灵魂,有用吗? 石无英背着手站在一棵树的影子下。 他站的如标枪般笔挺,然而心情却如一团怎么也理不清的乱麻。 石无英不明白师兄居然会为了一个女人大陆耗费了几年修行的时间。本来以为这个女人死了,师兄会死心,没想到又重返大陆,居然一呆就是十几年。 这次他冒着九死一生的风险来到希玛城,本以为可以得到师兄的消息,甚至看到师兄那英俊而又憨厚的笑脸,可是却一无所获。 真是让人不甘心啊!可是家族传来的指令却是让他立即返回。他再也无法抑制澎湃于胸口的怒气,强大的气息四散而出,顿时使得林间的栖鸟纷飞而起。 巨大的恐惧使鸟儿失去了鸣叫的勇气,只能剧烈的扑腾翅膀,努力向远处飞去。 飞鸟扑翅的声音使得石无英迅速冷静下来。英俊的唇间现出一抹苦笑,自己这是怎么了?自从突破修行的最后一关后,他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这种心乱的感觉了。 远处的脚步声打断了石无英的思绪。应该是那个少年来了。 唐福怔怔看着前方那个挺拔的背影,他觉得那背影是如此高大,象山一般沉沉压在他的心里。 “你来了。”石无英转过身,嘴上若有若无的笑容在阴暗的树林中看上去竟如此邪恶。 “你居然真的敢来?不怕我杀了你灭口?” “要杀我,你还需要等到现在么。”唐福冷漠的说,仿佛在说件与他毫不相关的事。他的冷汗却不听从指挥,悄悄的沿着脊梁汇聚成河。 石无英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个倔强的少年。以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来说,唐福可以算掩饰的很好了。 石无英并不是一个同情心泛滥的人,相反,他非常善于控制自己。但昨晚看到这个少年时,他却莫名感到亲切。 他自己也想不通,一个完全陌生的大陆,一个完全陌生的少年,居然能让自己感到亲切?唯一的解释是这个少年跟师兄肯定有着某种联系,那种莫名的亲切感,只有在面对师兄时才会出现。而且更重要的是,他是循着师兄的踪迹来到这里的,昨天晚上那个乱糟糟的屋子应该是师兄最后呆过的地方。 如果不是家族的严令,石无英一定会好好花上一点时间研究一下这个奇怪的少年,搞清楚他跟失踪的师兄之间到底有着什么样的关系。他可不会轻易相信这少年的话。 那样即使最终还是无法找到师兄,至少可以弄清楚师兄的下落。只是但愿师兄不要……石无英心神不宁的想。 虽然石无英已经没有时间来探寻这个叫唐福的少年与师兄之间的联系了,但他可以凭借当时脱口而出的三个愿望在唐福身上留下印记。他自信,只要有他的印记,在这个大陆上还没有他石无英找不到的人。 “说吧,你想要什么。”石无英又恢复了懒洋洋的声音。 唐福终于呼出了淤积在胸中的那口气。安全了。赌对了。昨晚他一夜无眠,思考的结果是来赴约。 因为即使他不来,相信以那个神秘人的实力,找到他并杀了他也是件轻而易举的事。至于报告市场,他想都没想过,连尸体都不见了,谁会相信他呢? 赴约,至少还有一线生机。果然这一线生机已经被他牢牢抓在手中了。 “我希望能拥有你的力量和速度。” 石无英吃了一惊。他准备了满满一口袋钻石币,还有一把刀。他本以为一个在生死边缘挣扎的少年,最需要的应该是这样的东西。 唐福的心又拎了起来。寂静的树林里只能听到自己呼吸的声音。 难道说错了什么?他不自觉的缓缓将手摸向腰间,他的匕首在那里。虽然明知不可能打败眼前高大的身影,但总不能束手待毙。 “人的身体是上天的杰作,几乎拥有无穷的潜力。我们所有的力量和速度都来自它。一个人力量的大小,速度的快慢,并不仅仅取决于身体先天的好坏,更重要的是后天的修炼以及对自身潜力的开发。”石无英的眼光恍若无意的扫过唐福的手,顿时唐福觉得有条毒蛇正在手臂上爬过。 “在我们所知道的空间之中,存在一种叫‘元’的能量,我们的身体能够通过修炼吸收这种能量。‘元’会不知不觉改造我们的身体,使我们的身体更加强壮,更加敏捷,更加柔韧。”唐福凝神细听,把每一个字牢牢记在心里。 “当身体吸收‘元’达到突破的境界,并且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元’时,我们不需要任何武器,徒手即可搏狮杀虎,甚至降伏象龙这样只存在传说中的强大生物。”唐福的眼睛骤然一亮。 “下面是修炼的方法……” 天渐渐亮了。 半夜被惊飞的鸟雀仍然不敢回到自己的巢,那令它们恐惧的气息依然回旋在林中。 “你都记住了吗?”石无英看着唐福。半个晚上的时间,即使眼前的少年天资再好,又能记住多少?领会多少? 唐福点点头。石无英暗自松了口气,万一这孩子说他没记住,难道要自己一个字一个字写给他吗?虽然这只是最基本的修炼方法,但却不是应该出现在这大陆上的东西。石无英决定再也不问这么愚蠢的问题。 “说你的其他两个愿望。”石无英尽量用平静的口气说出这句话。如果这小子不识相,我一定会宰了他。石无英恶狠狠的想。他好象忘记了,三个愿望的承诺是他自己说的。 唐福摇摇头。学到修炼的方法已经让他很满意了。他可没有奢望能得到什么。事实上,只要神秘人不杀他,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收获。有什么能比自己的生命更宝贵呢。 石无英压抑心头的狂喜,沉着脸说:“我们石家人从未违背过自己的诺言,三个愿望就是三个愿望。”稍微停顿一下,看到唐福有开口的意思,石无英急忙接着说:“不过既然你没有要求,我就送你两样东西作为补偿。” 石无英指着前方的桐树说:“我已经把东西埋在树下,不过你现在不要去拿。” “依赖身外之物对修行没有好处。只有你自己通过修炼得来的才真正属于你自己。” “等你遇到无法面对的危险时,到这里来取出我送你的东西。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第四章 重大突破 直到回到小屋,坐在坑坑洼洼的工作台前时,唐福依然犹如置身梦境。 但对于想不通的事情,唐福的态度一向很明确,既然想不通干脆别想,把时间用在更有用的事情上吧。 于是唐福没有任何的犹豫便开始修炼。 这个姓石的神秘人虽然古古怪怪,啰里啰嗦,(自诩风liu洒脱的石无英如果知道唐福对他的评价不知会不会直接晕过去)但教给他的真是好东西啊。唐福觉得自己捡到宝了,而且是那种无价之宝。 按照石怪人的方法修炼了几天,唐福丝毫不觉得疲累,不但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感,而且连眼睛和耳朵也比平时清澈灵敏了许多。 连唐福自己也觉得诧异。照理说,不应该这么快就有效果啊。石怪人说修炼的步骤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召唤、融合和同化,其中召唤是最难的部分。 唐福还记得石怪人那张臭脸凝重的表情。 ‘元’是空间中最为纯粹的能量。正因为纯粹故而强大,也正因为纯粹,所以很难召唤。 一个普通人,通常都不会感觉到‘元’存在,只有用特定的方法修炼很长时间,身体和精神都达到很高的层次,能够感受到‘元’的时候,才有可能进行召唤。 在每天修炼不辍的前提下,要达到这个层次大约需要十年到十五年的努力。 一旦能够熟练的召唤‘元’,融合与同化就变得很简单。 可是,唐福并没有觉得感受和召唤‘元’有多么困难,他甚至觉得‘元’和他平时在冥想时呼唤的魔法元素没有什么不同。相反,融合和同化却显得比较艰难。和冥想只需要将魔法力沉淀在身体中不同,融合和同化需要将‘元’与身体融为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彼此。 但是唐福从小生活在危机四伏的希玛城,努力提高实力是所有生活在希玛城中人们的共同追求。与唐福提高实力的强烈yu望以及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执拗相比,这点微不足道的艰难算得了什么。 唐福又恢复了平静的生活。每天的功课依然是冥想,锻炼,制作魔晶石,只是冥想和召唤已经合二为一,因为他发现‘元’在制作魔晶石时起到的作用同魔法力一样。此外,他又给自己增加了融合同化‘元’和试验四级魔晶石的功课。 同修炼的顺利相比,试验制作四级魔晶石依然困难重重。 在上次的梦中隐隐约约感受到制作的关键所在后,再也没能出现类似的灵感。前前后后报废的水晶石已经有三十余块之多,唐福现在已经不再轻易尝试制作四级魔晶石,更多的时间用来思考,到底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 虽然四级魔晶石的制作出现了瓶颈,但在这方面的尝试却使得唐福制作五级魔晶石的手艺大大提高,现在他能在十分钟内同时制作出三块五级魔晶石,并且储魔值都达到了惊人的110以上,最低的都有112储魔值。即使是带属性的水晶石,唐福也能在半小时内搞定从湮灭魔法属性到重新排列元素的所有*作。 唐福平心静气的看着眼前的水晶石。 他现在的状态前所未有的好。一夜的努力使他同化了大部分的‘元’。 早上的锻炼让他惊喜的发现身体肌肉的弹性和爆发力都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元’的修炼让他的心神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从前只要在制作魔晶石的时候出现干扰,不论是爆炸声还是惨叫声都会让他的制作半途而废,而现在即使魔晶石在身边爆炸,只要碎片没有弹到他身上,他的手都不会有任何颤抖,更不会停下制作。 就是现在!唐福的左手笼罩在水晶石上,这些日子辛苦修炼的元力遍布整个水晶石。 昨晚在修炼的时候他突发奇想,也许可以用这个办法解决他在制作四级魔晶石时排列元素不稳定的问题。 只要解决了稳定的问题,四级魔晶石唾手可得。 唐福左手控制元力在水晶石的内部边缘设置一圈边界,右手则引导魔法元素按他希望的格式进行重新排列。 之前试验失败的原因大多在于魔法元素排列的密度过高,部分元素溢出载体,引发连锁反应,导致水晶石的爆炸或开裂。而昨晚他突然想到的办法就是用元力构建边界,防止魔法元素的溢出。 这和前面梦中魔法光球对他的提示如出一辙。边界,这是关键所在! 汗珠如雨点般从唐福额头坠落,他的左手纹丝不动,始终笼罩在水晶石上,右手在空中以玄妙的轨迹比划着一个整齐的图案,而他的精神力在水晶石内部按照右手的轨迹做相同的勾画。 快好了!这是他最接近成功的一次。 随着右手一个有力的停顿,水晶石爆发出一团耀眼的亮光,接着慢慢变成正常。 成功了!唐福心头涌起一阵巨大的喜悦,他擦擦头上的汗,仔细观察眼前的水晶石。 四级魔晶石表面看上去似乎没有任何不同,但与旁边的五级魔晶石一比较,马上能看出两者的差异。 五级魔晶石光泽较暗,而四级则明亮的多;五级魔晶石的魔法波动非常微弱,而四级甚至不用伸手便能感受到汹涌的魔法波动。 不过在没有经过魔晶石探测仪的检测之前,唐福也不敢确定这块魔晶石一定达到了四级要求的1000标准。但有一点是唐福确定的,这块魔晶石是他有史以来制作的最成功的一颗,即使没有达到四级标准,也一定相差不远。 成功的喜悦逐渐淡去,唐福盘膝坐下,他几乎耗尽了这段时间修炼得来的元力,必须立即通过冥想恢复。 冥想出乎意料的顺利。从前魔法力耗尽后恢复起来很慢,象钱用光了就得重新积攒一样;而自从用石怪人的方法修炼后,融合同化的元力似乎变成了身体的一部分,象力气一样用完了只要好好休息就会恢复。 唐福决定给自己放一天假。好不容易有了突破,该给自己一些奖励。 第五章致命邂逅(上) 李斯特子爵站在书房的窗户前,凝望即将落下地平线的太阳。 他的心情也如同这即将落山的夕阳,带着一丝莫名的凄凉。 身为千山帝国三大家族之一的李氏家族成员,李斯特的子爵爵位比一般的空头贵族可有份量的多。如果当初加入李家势力最为深厚的军队系统,以李斯特的地位和能力,他很可能已经成为统兵过万的将领了。 可是历史没有“如果”,事实上自从当年李斯特的祖父争夺家主失败,他们这一支原本为李家核心之一的支脉便被贬为远离家族中心的旁系,当时才几岁的李斯特也永远失去了加入军队进入家族核心的权利。 新任的年轻家主李弗雷伯爵不知是出于稳定局面的需要,还是有意笼络人心,对李斯特祖父一支并未斩尽杀绝,只是将他们放逐到希玛城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自生自灭。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在两代人的努力之下,李斯特一支已经逐渐恢复元气成为了希玛城的实际掌控者。虽说当年那种争雄江山逐鹿中原的豪气已不复见,但在小小的希玛城依然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继承了父亲爵位的李斯特虽然对权力并不是很热衷,却也不喜欢有任何人或者组织分散他的权力。然而这个愿望自从市场在希玛城落地生根的那一天起便落空了。 起初市场的实力还很弱小,在与李斯特子爵的卫队发生过两次大的冲突后几乎一蹶不振。可自从那个叫易比安的可恶家伙入主市场后,一切都变了。 这个该死的家伙不知从哪搜罗来的那么多高手,打得子爵卫队损兵折将,险些连子爵的好友,卫队首领铁拿都被生擒活捉。就在李斯特咬紧牙关死命坚持的时候,一封信让他如堕冰窟。 信是时任千山帝国陆军第三军团统帅的李弗雷伯爵大人写的,信里要求李斯特不得干涉市场的运作,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给予配合。 按照千山帝国的政治架构,军队将领无权干涉地方事物,可李弗雷伯爵的李家当代家主身份让他可以无所顾忌的要求李斯特按照他的意愿行事。 李家在帝国内有数十分支旁系,李斯特子爵只不过是其中无足轻重的一支而已。如果他一意孤行与市场对抗,无疑意味着背叛家族,那么等待他的只能是彻底的毁灭。 好在信里同时模模糊糊的提到要他仍然注意培植家族的力量,为壮大家族的势力做出贡献云云。从其他渠道收集到的情报显示,家族似乎与市场背后的势力做了某种交易,大家相互利用。 李斯特痛苦的意识到,他独霸希玛城的日子结束了。他不得不同一个莫名其妙的组织分割地盘分享权力,不但不能干涉,而且眼看着对方日益壮大。 心灰若死的李斯特在十年前将年仅六岁的女儿送往帝国首都,寄居在好友家中。从此纵情声色,任由希玛城一日一日随着战火的不断蔓延变成一个罪恶之城,遗弃之地。 现在的希玛城分成两部分,城西仍然属于李斯特子爵的势力范围,而城东则是市场的地盘。好在易比安也不为己甚,没有妄想一口吞下希玛城,大家井水不犯河水,泾渭分明又保持表面上的平静。 然而最近的局势发展却如同一枚投入水面的石子,似乎要打破表面的平静。 一周前,易比安的手下前来警告子爵,称市场有三名巡逻人员无故失踪,请子爵协助调查近期出现在希玛城的冒险组织和陌生人员,并异常嚣张的声称,如果子爵府的武装力量不足应付目前的局势,市场将派人协助。 一想到对方那嚣张的神情,李斯特心头的怒火不禁熊熊燃烧起来。老虎不发威真当我是病猫了,大不了大家鱼死网破一拍两散。 “不好了,不好了……”随着气喘吁吁的声音越来越近,书房的门被人“嘭”的推开,正当子爵大人的怒火即将爆发的时候,来人惊慌失措的说:“小姐……小姐不见了!大……大人……” 李斯特的心陡然一沉,但多年的风浪让他迅速的冷静下来,他沉声问:“铁拿呢?” “铁……铁大人已经带着一队……一队护卫去了……” “镇静一点!”李斯特鹰隼一般的目光紧紧盯着眼着的管家,“七田,你也是跟我二十多年的老人了,咱们李家在希玛城什么风浪没见过?” 在李斯特的目光下,管家七田的脸色渐渐平静下来。 李斯特满意的点了点头:“七田,你立即安排府里的所有护卫全部到位,巡逻的队伍增加一倍人手,府里内外派双卡双哨。” “好的,大人。”七田这时已经完全恢复如初,“您还有其他吩咐吗?” 李斯特再次抬头看了一眼窗外已渐渐昏沉的天色,说:“给我泡一壶茶来。” 夕阳已经完全沉到地平线以下了,只有残留的彩霞依然昭示它曾经的灿烂。惨白的月亮无力的从云端显现。 天空中有大块的云朵在不停的相互追逐,月亮在云中时隐时现,宛如一个顽皮的捉着迷藏的孩子。在明与暗的不断交错下,在战争中被毁如今形同虚设的城墙看来似乎扩大了一倍,既破败又庄严。 唐福愉快的在晚风中活动着身体,难得的休息让他彻底放松了一把,原来什么都不做的时光是如此的美好。 就在唐福正打算回自己的住处时,不远处残破的城墙下出现两个窈窕的身影。长久以来对陌生人的警觉让唐福全身的肌肉瞬间紧绷起来,虽然眼前明显是两位妙龄女子。 唐福悄悄的往两个女子相反的方向退去。 他尽量小心让自己的脚步不要发出声音,虽然前面的两个人看上去没有多强的攻击力,但是希玛城的艰辛岁月教会他的第一件事就是不要轻易相信任何表象。 他非常懊悔自己为什么没有把刀带出来。 黑森森的城墙间隔着早已废弃的藏兵洞,洞口四周垂落着不少爬藤植物,此刻就成了唐福的藏身之所。 正当唐福把自己的身躯隐藏在垂下的藤藤蔓蔓的阴影里时,两个女子也渐渐走近。 “小姐,这就是你说的‘高大’、‘壮观’的希玛城墙?”身穿藕色衣衫的女孩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 被称作小姐的女子蛾眉紧蹙,喃喃自语道:“从前不是这样的,怎么我记忆中的城墙会和眼前如此不同呢?小环,到底哪里出了差错?” “小姐,那毕竟是十年前的事了,这十年里大陆战火纷飞,况且你离开希玛的时候才六岁,小孩的记忆通常都做不了准的。”小环脸上不以为然的表情显然是对小姐的话表示怀疑。 “可是我记得,当时这里还有很多孤儿,他们很可怜,没有东西吃,整天就躺在城墙底下晒太阳,听说每天都有人死去。”说着,小姐的眼眶渐渐有些湿润,仿佛又想起当时那些悲惨的场面。 唐福不自觉的攥紧双手,胃部传来一阵阵痉挛般的抽搐感,那是饥饿的感觉。他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没有食物没有安全没有依靠,暗无天日的岁月。 那是怎样的日子啊,战争每天都在变得更加激烈更加残酷也更加血腥,孤儿一天比一天增多,抛到城外尸坑胡乱掩埋的尸体也一天比一天增多。 “后来呢?”叫做小环的女孩看着眼眶渐渐发红的小姐,有点手足无措,她所了解的小姐温柔而坚强,很少看到她有这样情绪外露的情形。 小姐长嘘了一口气,“那时我每天到厨房偷很多面包,带到这里分给那些可怜的小孩子……可是总是不够……后来……”小姐终于流下两行清泪,“后来我就被父亲送到了帝都……” 唐福呆若木鸡,紧紧盯着眼前的白衣女孩,生怕一眨眼她就会消失。 眼前这个女孩可能不会知道,她口中的孤儿有一个就藏在离她不远的城墙的阴影中,正默默的注视着她。 十年的时间改变的太多忘却的也太多了,在唐福记忆里只有那张羞怯而孩子气的脸庞和那只拿着大面包的小手,而此刻他一面闭着眼屏住呼吸一面却渴望着能印证一下自己的记忆。 天地间一时沉静下来。暮霭中传来阵阵归鸦的鸣叫,小环也不说话,她看着泪光点点的小姐,恍惚中她觉得小姐的面容如此的圣洁。 第六章 致命邂逅(下) 两个黑影在月色中掩上来。 其中一个瘦长的说:“口令!” 小环诧异的看着他说,“什么口令?你们是什么人?” 瘦长男子蹭的一声拔出随身的佩刀,另一个稍微矮些的男子在他身后也迅速拔刀,两人一前一后构成了一个简易的防御阵型,如临大敌的神情让小环两人惊诧莫明。 “由于你们违反了宵禁令,现在请你们跟我一起回市场接受调查。”瘦长男子冰冷的声音不带一丝感情。小环被钢刀映照出的月光晃的脸色惨白,两人不自觉的后退了半步。 小环嗫嚅着说不出话来,倒是被称为小姐的女子壮着胆子走上前,竭力地用平稳的语音说:“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希玛城什么时候有宵禁的命令?” 瘦长男子使了个手势,另一个男子迅速向两个女子的后方包抄而去,显然是为了防止他们二人逃遁。 瘦长男子阴恻恻的一笑,说:“根据易比安大人手令,限你在十秒钟内放下武器,停止抵抗,否则格杀勿论。” 矮胖男子似乎也看出眼前两名女子只不过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娇弱女流罢了,发出了夜枭般的笑声,“大哥,咱俩也好久没开荤了,这些天来除了巡逻就是查哨,身子都快憋出病来,这俩小妞看着象外来的,咱俩不如就在这把事儿给办了吧……” 瘦长男子会心一笑,随即又不无担忧的说:“可是最近易比安大人管的这么紧,肯定是有大事发生,咱俩别给人逮着把柄,那可是吃不了兜着走。” “切!”矮胖男子不屑的说,“大哥啊,没什么大不了的,多大事啊,天天查来查去,鸟毛也没查出一根来,害的老子也没空去关照翠红楼那帮骚娘们儿。你要不要,你帮我把风,两个我都吃了。”说罢又是一连串*荡的笑声。 小环和小姐两人吓的浑身颤抖,小环已经哭出声来,“你们……你们好大的胆子……你们知不知道……我们是什么人……你们居然……居然敢打我们小姐的主意……” 白衣少女反倒镇定下来,她从腰间拿出一块子爵府的令牌,厉声说:“本小姐乃千山帝国希玛城李斯特子爵府的人,如果你们就此离开,我可以当作什么都没发生,不然……” “不然怎么样?”矮胖男子嚣张的将刀在手心拍了两下,“子爵大人是谁?李斯特又是谁啊?他算个屁!” 两人一起嚣张的大笑起来,矮胖男子更是笑的直不起腰,说:“我们玩的就是子爵府的女人!” 瘦长男子说:“兄弟,终于给你逮着个宝,待会儿手脚干净点。” 小姐暗自纳闷,难道父亲的话是真的,希玛城现在已经如此险恶? 可是眼前的情景也不容她细想下去,一前一后两个委琐男子已经*笑着越*越近,眼见今日主仆二人难逃一劫。 突然,一道黑影从城墙的阴影中窜出,“呯”的一声闷响,只见矮胖男子软软的瘫倒在地上,瘦长男子惨叫一声,“兄弟!”便要抢上前去,只见那道身影迅捷无伦的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转到瘦长男子的身后。 眼见敌人现身,瘦长男子顾不得查看同伴的伤势,只得转过身来应付眼前的危机。 从城墙阴影处窜出的身影在月光下已清晰可辩,单薄的身体似乎非常瘦弱,但瘦长男子丝毫不敢大意,刚才自己兄弟的遭遇虽说是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被敌人偷袭得手,但那沉闷的响声显示,眼前这瘦弱的身影下埋藏着的是与外表绝不相符的爆发力。 蒙着脸的唐福根本没给敌人丝毫机会,他用力扔出右手的城墙砖,瘦长男子避让的同时发觉自己兄弟原来只是死在一块不起眼的砖头下,那砖头鲜血淋漓。 唐福一招未得手,右手猛的抓向瘦长男子的喉间。 但那男子也不是省油的灯,侧身避让时手中钢刀向唐福撩去,这一刀若砍实,唐福铁定被刀锋一分为二。 就在瘦长男子自以为得手之际,却感觉钢刀不像砍在人身上,他这才发现唐福的左手还握着半块城墙砖堪堪挡住了自己的钢刀。突然肋下传来剧烈的疼痛,却是唐福的右手正击在他的肋下! 他实在想不通,眼前这个瘦弱的身形怎么会隐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刚才那一击起码击碎他三根肋骨!折断的肋骨捅到了肺里,他剧烈的咳嗽起来。 还没等他一口气喘过来,只感觉眼前一黑,耳边惊异的听见少女的惊呼伴随颈骨的断裂声传入自己的耳朵——这也是他在人世间听见的最后的声音。 “跟我来。”唐福随即转身向前方跑去。 小环与小姐对视一眼,这个救了两人性命的瘦弱身影似乎并无恶意,但是他是什么人?又要带他们去哪里呢?可是眼前的险恶局面不容多想,两人赶紧随着唐福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你要带我们去哪里?”气喘吁吁的白衣少女终于忍不住还是问道。 唐福深深看了她一眼,沉声说:“带你们去安全的地方。” 一行三人沿着城墙向南跑去,突然唐福停了下来,他闭上眼睛凝神倾听。 两个少女紧张的大气不敢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唐福向两人做了个手势,迅速蹇到城墙前茂密的杂草中趴下来。 小环嫌恶的看着肮脏的草丛,犹豫着要不要象这个杀人不眨眼的“救命恩人”一样趴下,一只有力的手粗暴地将她摁倒在地,另一只手捂住了她的嘴,将她即将发出的惊呼憋在喉咙里。 看到他的举动,白衣少女很自觉的有样学样趴在了小环身边。 这时,一支五人的的巡逻队伍从三人眼前走过。趴在草丛里的唐福隔着小环看着白衣少女,自嘲的想,唐福啊唐福,你也落入了这种英雄救美的俗套,只不过美人是美人,可惜你未必是英雄那。 铁拿与市场巡逻队的对峙已经持续了一个小时。 在寻遍了城西却一无所获后,铁拿当机立断带了一队人立即赶往城东,可是还没进入市场的势力范围就被巡逻队拦下,理由是城东已经宵禁,禁止一切人员活动。 铁拿以追捕欲对子爵不利的可疑分子为由,坚持要进入城东。 双方实力相当,且未得到上级指示,谁也不敢妄启战端。 就在铁拿焦虑的担心小姐的安全,准备强行带入冲入城东时,李斯特和易比安不约而同的赶到了对峙的现场。 多年的默契让铁拿明白了子爵暗示的眼神,市场巡逻队也在易比安的安抚下冷静下来。 “子爵大人,今晚如此有雅兴要到小弟寒舍做客,怎么也不提前知会一声,我好列队迎接您的大驾。”易比安率先开口,打破令人尴尬的沉默。 “易兄客气了,底下人不懂事,望您海涵。”李斯特也皮笑肉不笑的打着哈哈。 “哪里哪里,是我手下这帮兔崽子不懂待客之道,居然连大名鼎鼎的铁大人都不认识,真是该死。”易比安用无比诚挚的语气说,笑嘻嘻看着面色铁青的李斯特和铁拿。 “既然没什么事,那我们先告辞了。”李斯特转身要走,却又被易比安喊住。 “大人且慢,本来在下明日也要登门拜访,既然在此相遇,我就提前通知大人一声,市场十日后将举行魔晶石拍卖大会,我代表市场邀请大人您赏脸光临。”易比安说罢,潇洒的一拱手绝尘而去。 第七章 山雨欲来 易比安看着眼着的尸体,久久无言。 “老莫,你看,这两个人到底是死在谁的手上?”易比安阴沉着脸问旁边的中年男子。 被称作老莫的中年男子四十岁左右,满脸的精明强悍之色,一看就知绝非易与之辈。 他沉吟半刻,抚mo着颏下的短须,缓缓说到:“从他们的伤口来看,均是一击毙命。说明下手的人狠辣异常,丝毫未考虑留活口。” 停了停,老莫又说:“但是从现场来看,凶手行凶时似乎非常仓猝。目前所发现的凶器不过是一块碎石和半块城墙砖,看起来凶手并非蓄意杀人,更象是猝不及防之下的灭口之举。” 易比安眉头紧锁,说:“最近希玛城有什么新来的冒险者组织或者扎眼的人物吗?” “据我们的情报显示,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除了来参加‘魔晶石拍卖大会’的冒险者组织之外,没有发现不明组织。” “哦?” “而且这些参加拍卖会的组织无一例外都做了详细的登记,我们的人也对他们特别关注。迄今为止,尚未发现他们有什么异常的举动。” 易比安的眉头越皱越高:“那么有可疑的冒险者吗?” “至于单独的冒险者或者不明身份的人倒是很多!以我们现有的人手还不足以对他们全面监控,很难判断这两人是否死在他们手中。” 老莫深吸一口长气,悄悄瞧了一眼易比安,又接着说:“大人,您看这两人的死和前面三人的失踪有没有联系?会不会跟李斯特有关?” 易比安踱了两步摇摇头说:“不,不会是李斯特。首先他的人没有办法毫无声息的通过巡逻的队伍穿插到最东面的城墙,也就是我们发现的尸体的地方。” 说着易比安冷笑两声:“以我们双方对彼此的了解,即使他能派人进入我的地盘也不可能做到无声无息。另外你从今晚李斯特的表现也能看出来,如果是他派人做的,他不可能毫无顾忌的与我们对峙这么长时间。一个心怀鬼胎的人是不会理直气壮的去找别人麻烦的。” 老莫疑惑的看着易比安,说:“难道李斯特这家伙跟这事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也不敢肯定,”易比安露出深思的表情,“如果说李斯特跟这事一点关系没有,那么他今天跟他的卫队出现在我们的地盘,未免也太过巧合,这中间一定有着某种联系。” “至于之前那三人的失踪和今天的事,我断定是同一个人或某一个组织所为,看来那些失踪的人是凶多吉少了。” 易比安停住脚步,下定决心般的对老莫说:“立刻将巡逻队伍的巡查半径扩大,把我们潜伏的眼线全部调动起来,全力收集希玛城和周边的情报,总之,一定要确保拍卖会的顺利举行。” 他走到老莫的跟前,拍拍他的肩膀,阴冷的目光看的老莫不寒而栗,“老莫,你我成败在此一举,如果拍卖会搞砸了,咱俩恐怕……” “是!”老莫重重顿首,“我这就去办!” “等等!”易比安喊住欲转身离去的老莫,“你马上凭我的手令去调动内市场的人手,从今晚开始,每支巡逻的队伍增加两名内市场的高手,魔法师和武士全体出动,但同时你要安抚好他们的情绪,尽量满足他们的需要。” 老莫迟疑了一下,说:“大人,这样做是不是……” 易比安挥挥手,“不用担心,上头已经下了死命令,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一定要保障此次拍卖会顺利举行,如果怪罪下来,一切责任由我承担。你去吧。” 看着老莫的身影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易比安猛的推开窗户,夜风带着哈沃斯山特有的阔叶林的气息扑面而来,夜空中群星闪烁。 同一时间,子爵府的书房里灯火通明,却安静的落针可闻。 白衣少女紧张的双手绞在一起,低着头望着地面。倒是小环一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气咻咻的昂着头。 铁拿面无表情的站在一边,李斯特子爵捧起茶杯沾了沾唇,却一口没喝。 最终还是铁拿打破沉默,“大人,小姐她也知错了。念在她年幼无知,你就原谅她一回吧。” “铁兄,到了这个时候你还要为她求情吗?”李斯特痛心疾首的说,“我简直无法想象,如果今天小洁他们不是碰到了那个神秘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对不起,爸爸。”白衣少女怯怯的抬起头,“我不该不听您的话,擅自和小环跑到城墙边玩。” 铁拿又说:“大人,小姐今晚也受惊了,她身子素来不好,先让她休息去吧。” 李斯特长叹一口气,走到小洁的面前,轻抚她的发丝,说:“小洁,爸爸就你一个女儿,十年来我们父女骨肉分离不能相聚,你可知道这是为什么?” 看到小洁要说话,李斯特摆摆手,接着说:“十年来大陆风云变幻,希玛城已经不是当年的希玛城了。这里到处是暴力与血腥,每天都在发生残忍和肮脏的事情。我不想让你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 李斯特又叹了口气,“恪于职守,爸爸不能离开这里陪伴你,但是爸爸的心每时每刻都在你的身边,你是我唯一的希望,我不想看到你有任何的闪失。” 小洁的眼中泪光闪烁,“对不起,爸爸……” “听爸爸的话,不要再出去乱跑了,”李斯特握着小洁的手说,“小环,你陪小姐下去休息。” 看着女儿在小环的陪伴下离开书房,李斯特示意铁拿坐下说话。 “铁兄,你看到今晚送小洁她们回来的人了吗?” “没有,我听府里的护卫说有人送小洁回来,等我赶到门口时他已经走了。”铁拿一脸遗憾,“我真想看看是什么人救了小洁。” “是啊,我连声谢都没说。”李斯特有些感慨,“有人看到他的样子吗?” 铁拿摇头,说:“当班的护卫只是远远看到有个男子送小洁她们回来,据说那人的身形偏瘦,个头不高。详细的过程我听小洁她们俩说了,看来对方是个深藏不露的人,不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 想了想铁拿又说,“但根据小洁的描述,好象他的武功到不是很高,但力量很大,尤其是身手敏捷。” 李斯特沉吟半晌,用沉重的语气说:“易比安那家伙今天说的拍卖会我也有所耳闻,只是没想到市场的能量这么大,搞出了如此大的动静。听说大陆所有知名的魔晶石制作大师和组织都会前来参加,吸引了无数的冒险者前来淘金。” “这是个开眼界的好机会啊,”铁拿用一种郁闷的口吻喃喃的说,“水来土掩兵来将挡,咱们见招拆招便是。” 李斯特也是一笑,只是那笑容如此苦涩。 见招拆招,唉。 第八章 今夜无人入睡 小洁还在回味刚才的遭遇。 十年的时间过去了,她长大了,希玛城也变成了她不再熟悉的城市。 是什么样的力量使得一个美丽的小城变成了这样一个灾难之地? 是战争?是动荡的局势?是人类的贪婪?或是其他一些她从未了解的东西? “小姐,你睡了吗?”因为害怕而留下来陪她一起过夜的小环轻声问。 听到小姐应了一声,小环又说:“今天可把我吓死了。在帝都,我听人说,大陆的战争已经平息下来了,各地的治安也渐渐好转,可没想到希玛城还会这么乱。” 看小姐没吭声,小环又自顾自的说了下去,“我的老家在北方的埃因城,因为那里是帝国的大后方,听说在战争中倒没有受到什么波及,应该治安会比希玛城好点吧?不知道爹妈和妹妹怎么样了,真希望他们不会有什么事。” 小环年轻的脸上露出了与年龄不相称的忧虑。 “小环,你说战争真的结束了吗?” 没等小环说话,小洁又说:“为什么我觉得战争还在继续呢?” “大概是因为希玛城比较靠近雷色帝国吧,虽然我们千山帝国和雷色签定了停战协议,但听说在边境还经常爆发冲突,老百姓的生活还依然很动荡,唉,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才是个头……” 小洁叹了口气,“你看清楚今天那个人的长相了吗?你说他到底是什么人?” “我也没看清楚,从头到尾他都没把蒙脸的布摘下来。不过我看他年纪应该不大。不过说句实话,我可没觉得他是什么好人,你看他杀人的样子……天那,我可从来不知道原来杀人是这个样子的。” 小环愤愤不平的说,“而且他还那么粗鲁……” 小洁有些恼怒的说:“小环你也太不知道感恩了!不管怎么说,人家总是救了咱们两个,你想想,如果不是这位侠士仗义出手,我们还不知道要遭受什么样的ling辱呢!不管他是什么人,我们都该感激他,况且,他杀人也是为了救我们。” “嗯,小姐,我想你是对的,我只是有些害怕,你说我们能再遇上他吗?” “我看不太可能了,毕竟人家蒙着脸就是不想让我们看到他的样貌,我想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彻底把这件事忘掉。小环,你可千万要记得,不能说漏嘴,不要给我们的恩人带来什么麻烦。” 沉默了一会,小洁又说:“小环,我告诉你,爸爸的处境似乎很不好,我想我们还是尽快返回帝都,不要给他添麻烦了。” “啊?小姐,不是说好要住一个月的吗?你们这十年也没见过几面,你不想多陪陪他吗?”小环不解的问。 小洁一脸的无奈,说:“我是想多陪陪他,甚至在回来之前我都想,如果爸爸需要的话,我就留下来不走了。可是你看现在的情形,希玛城动荡不安,爸爸的压力已经很大了,我怎么忍心给他添乱呢?我只恨自己这些年来没有学到一技之长,不能为他分担。这次回帝都我一定要去学习魔法,我再也不想做一个一无是处的千金小姐了。” 小洁的语气坚定起来,坚毅的神情表示这不是她心血来潮。 小环惊讶的噢了一声,说:“可是小姐,我听说学习魔法是很苦的,有好多贵族少爷都坚持不下来,更别说女孩子了,而且听说整个大陆的女魔法师加起来还不到男魔法师的十分之一……” “小环,我们不能因为我们是女子,就看轻自己,男人能做到的事情,我们一样能做到!我一定会成为出色的女魔法师!”小洁甚至有些激动起来,对未来的憧憬让她双颊发红,熠熠的目光仿佛穿透了哈沃斯山脉,望向辽阔的远方。 此时唐福正坐在工作台前,把玩着他心爱的匕首,边回想今天发生的一切。 今天真是相当的侥幸啊,直到现在,他那过分激动的心脏还在飞快的跳动个不停。 从前他并不是没有杀过人,也曾经面对过身手比他好的对手,但是今天的遭遇还是让他捏了一把冷汗,想起来就后怕。 在城墙脚下,他头脑一热便冲上去救人,如果那两个市场巡逻的队员反应再快一些战斗力再强一些,那么很可能躺在冰冷地面的尸首就是自己了。 唐福并不后悔救了那个曾对自己有恩的女孩,今后即使再碰到类似的情况,他依然会毫不犹豫的出手。只是他觉得今天自己不够冷静,过于鲁莽。 另外一个令他感到意外的就是他既低估了敌人,也低估了自己。 没想到短短几日的修炼,他的力量、速度和敏捷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不过这个发现并不能让他懊丧的心情好过一些。 本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在四级魔晶石的制作上突破了瓶颈,制作魔晶石的手艺上了一个台阶。没想到兴高采烈给自己放了一天假,却碰上了这档子事! 这绝对不是个好结果,看来自己真天生是个劳碌命,唐福暗自决定,今后无论取得什么样的成绩,都绝不再给自己放假了。 最近的希玛城很不平静,多了不少陌生人。而且从未见过那么多巡逻的队伍,是不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了? 关在小屋里埋头研究魔晶石的唐福还不知道希玛城近日要召开魔晶石拍卖大会的事,不过即使知道,他也没什么心思去关注吧。 唐福盘膝冥想,又开始了他每日的修炼——今天的遭遇更让他坚定了迅速提高自己战斗力的决心。 巡逻队员只是市场里最低层的人员,这从他们的实力也可见一斑。况且今天能杀了这两个人,只是借了出其不意的机会,并不值得骄傲。和那个“臭石头”杀人的手法和效率一比,自己简直象个没断奶的孩子。 不过总有一天,我会赶上他的,唐福暗自激励自己。 “元”的吸收越来越顺畅了。今天超水平的发挥似乎让自己这几天修炼得来的元力得到了一个锻炼和巩固的机会,看来实战是吸收同化元力的最好途径。 不过在希玛城这样危机四伏的地方,生存的要诀之一就是不要轻易暴露自己的实力。象今天这样冒险的举动,今后最好还是能免则免,唐福心中暗想。虽然他还不清楚市场的真正实力如何,但想来无论是谁惹上这样一个强敌,都不会是件愉快的事。 小屋外隐隐传来极轻的脚步声,唐福静静听着脚步声的间距和频率,他发现每晚巡逻的队伍似乎悄悄增加了人手,而且其中有一个战斗力极强的高手加入。 那人的脚步极轻,如果不注意,几乎听不见。唐福暗自庆幸,幸好今晚没有遇到这个人,否则别说救人,恐怕他自己也难以幸免。 漫漫长夜即将过去,东方的天空已经出现鱼肚白,新的一天就要到来了。 第九章 最变态的魔晶石制作者 唐福三天没有出门。 一方面为救小洁迫不得已杀了两个市场巡逻人员,虽说手脚做的比较干净,但保险起见还是避一避风头的好。 另一方面他要赶工。跟罗索约定的交货时间就要到了,他可不想被那个胖子幽怨的眼神看到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三天里,唐福饿了就啃一点面包,渴了就喝一口水,困了就打坐冥想一会儿,全部的精力都用在制作五级魔晶石上。 终于,一座魔晶石垒就的小山出现在唐福小屋的墙角。整整八百块平均储魔值达到惊人的110以上水准的五级魔晶石,一颗挨着一颗,亲亲密密堆在小屋墙角。那璀璨迷幻的魔晶石特有的光芒闪烁不停,衬托着破落的小屋竟然如同太阳神阿波罗的宫殿一般金碧辉煌。 而这些宝贝的主人兼制作者唐福,却趴在一边流着口水睡得正香。 罗索哼着小调,志得意满的沿着小路不停溜达。看似闲的无聊吃的太撑在消食,实际上他那双骨溜溜乱转的小眼睛却在四处仔细观察。等到确认没有人跟踪,小胖子罗索用与他体重不太相称的速度飞快从城西赶往城东。 说起来罗索也算是希玛城小字辈中的一号人物。 城东在市场强硬的手段下,地下交易几近绝迹,即使不通过市场进行的交易也必须得到市场的首肯,比如唐福的魔晶石以及一些其他类似的交易。因为交易的金额很小,交易的商品也是属于大路货那种类型,所以市场也不担心会挤占自己的份额。 而城西就不同了。李斯特子爵早已心灰意冷,大事小事都不闻不问,那些牛鬼蛇神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于是地下交易市场风起云涌‘英雄’辈出。当然李斯特虽然不大管事,但子爵府的卫队可不是吃素的,强大的武力威慑保证了一切都尚在可控的范围之内。 罗索正是近些日子来希玛城西独领风骚的地下交易魁首,名声之大连诸如易比安、李斯特等希玛城顶层的人物都对他有所耳闻。 罗索被唐福的样子吓了一跳。 脸色苍白,双眼无神,头发乱糟糟的一团一团堆在头上,眼圈青黑,宛如刚刚被人一边打了一拳。虽然唐福并不是一个很注重仪表的人,但眼前的形象却不修边幅的过了分。 唐福好半天才认出罗索,“你来啦?”一个长长的哈欠,再加上一个超级大懒腰。 罗索胖乎乎的脸蛋哆嗦起来,“你,你……太让我失望了……”罗索激动的几乎要大叫起来。 看到罗索有暴走的趋势,尖锐的嗓音高亢入云,唐福陡然清醒过来,他们俩做的可是见不得光的地下买卖啊,这个蠢货要把全希玛城的人都吸引来吗? 一把将罗索拉进屋,顺手再摔上房门,当唐福正准备再在他的脸上来上一拳以帮助他尽快闭嘴时,却发现罗索象被突然拧断了脖子的鸡一样,戛然而止。 顺着罗索的目光看过去,唐福发现那座由他亲手制作出来,用魔晶石构成的小山吸引了罗索所有的精神。 唐福放开突然痴呆的胖子,翻箱倒柜找出了一瓶从前师父留下的红酒,满满斟了两杯。 罗索象一个一百岁的老头子一样颤颤巍巍走到魔晶石前面,伸出不停颤抖的肥手,嘴里还在喃喃的说:“宝贝,我的宝贝……都是我的……” 等了半天,唐福看罗索还没有平静下来的迹象,只好狠狠的给了他一脚…… “兄弟,虽说我跟你从小就一起混城墙根,这么多年一直称兄道弟,但熟归熟,你这么用力的踢我,当心我告你故意伤害哦……”罗索收起了一脸的猪哥相,义正言辞的斥责唐福。 “去告吧,这么多年我一直等着这一天呢。”唐福笑嘻嘻的说。只有在跟罗索相处的时候,他才是彻底放松的。他们是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本来他们都是孤儿,不过罗索的运气比唐福要好,从小被希玛城西的一户没有子女的商人夫妇收养。 “切,”罗索一脸不屑,“这么多年你永远只会这一句!拜托有点新意好不好!” 唐福耸耸肩,回了罗索一个鄙视的眼神,意思是你还不是来来回回这几句。 “好了好了,说正经事。”罗索拿起酒杯,一口就下去半杯。 “死胖子,这是红酒,不是水,你能不能省着点喝?”唐福一脸肉疼的表情,“这可是最后一瓶了!” “小阿福,你还别说,不知道你师父从哪搞来的酒,真他妈的好喝!”罗索意犹未尽的咂咂嘴,“在希玛城这个破地方怎么也找不到比这更好喝的红酒了。” “你不是要说正经事吗?快点说啊,我还要睡觉,三天没睡差点困死我了。” “这些,”罗索指着墙角的魔晶石,“都是你做的?” “是啊。” “多少块?” “八百,只多不少。” “只用了三天时间?” “对啊,有什么问题吗?” 罗索象屁股上装了个弹簧一样,从椅子上蹦起来,围着唐福前前后后转了三四圈。 “死胖子,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啊!”唐福受不了罗索的追魂夺命眼。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你是我见过的最变态的魔晶石制作者?”罗索作仰天长啸状,“如果有人告诉我,他能在三天时间做出八百块五级魔晶石,我一定会认为他是个疯子。” “可是,”罗索盯着唐福,“今天,我差点疯了……刚才看到你的样子,我还以为你跑哪鬼混去了,彻夜未归呢……你不会三天没睡觉吧?” 看到唐福肯定的点点头,罗索用悲愤的语气说:“果然符合变态的条件……” 两人笑闹了一阵,好容易罗索才接受了眼前的事实——唐福这个非人类用三天三夜的时间做出了八百块魔晶石——这是别的工匠半年甚至一年的工作量。 罗索扔给唐福一个小袋,“这是三枚钻石币,上次三百块魔晶石的酬劳。” “你都给了我,你自己那份呢?”唐福拿出钻石币,好整以暇的欣赏着。这可是三百金币啊,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数目。 自从唐福达到五级魔晶石量产的能力后,罗索凭他那天生的商业头脑一眼就看到了这中间蕴藏的商机——兄弟俩联手捣腾起了地下魔晶石交易的生意,唐福负责批量生产,而罗索利用他在城西的有利条件联系买家。 “放心,”罗索一脸奸笑,“我好歹帮着老爸做了几年生意,赔本的生意本少爷是不会做的。我加了百分之二十的佣金。” “买魔晶石的人是傻瓜吗?三百块魔晶石要多花六十金币,谁肯干啊?”唐福异常诧异,五级魔晶石在市场的标价就是一金币。 “你才是傻瓜,”罗索恨铁不成钢的说,“你以为市场卖魔晶石不收佣金吗?他们一枚金币从你这里收货,再按原价格卖出去,你当市场是慈善机构吗?” 看到唐福眼睛瞪的大大的,罗索得意的笑了,“市场的佣金比我的可高多了,至少要百分之三十,而且量越大佣金比例越高——魔晶石属于战略物资,是不允许在市面买卖的。” 唐福恍然大悟,搞来搞去只有他才是傻瓜啊。 “亲爱的小阿福,别说我没提醒你啊,现在你兄弟我基本已经垄断了城西地下五级魔晶石的交易,不远的将来你会越来越忙的哦。” “啊?!你这个奸商,还让不让人活啊……”唐福发出虚伪的哀鸣,在罗索故作奸诈的笑声中显得相当的苍白无力。 “对了,”唐福象突然想起了什么,“你怎么还在希玛?不是说要去魔法学院了吗?” “哪那么容易啊?我现在还没找到人举荐呢。”成功的地下魔晶石商人罗索的最大愿望——竟然是到大陆最好的魔法学校——雷色魔法学院学习魔法,力争在有生之年成为魔法师,哪怕是最低级的魔法学徒也好。 “举荐?去上学还要人举荐啊?”唐福那眼光好似说,象你这样的暴发户花点钱不就进去了?这年头,哪家学校不爱钱啊。 “那当然了,要不你以为呢?说你是土包子你还别不服气。”罗索得意洋洋的说,“十五岁以下可以参加甄选,可我已经超龄了,只能由有名望的魔法师或者大贵族进行举荐才能进魔法学院。” “你干嘛非要去当魔法师?武士不好吗?” “武士天天喊打喊杀的太无聊了,没有魔法师有气质有前途啊。”罗索一幅理所当然的表情。 唐福无语……他实在想象不出象罗索这么胖的魔法师能有什么气质,前途么……估计也够呛……‘钱途’还有点可能…… “明年我就超过18岁了,就算举荐也不行了,唉。不过还好,我有内部消息,最近会有很多魔法师来希玛,我想办法结识一位就能有机会了。” “很多魔法师来希玛?干嘛?” “嘿嘿,你马上就会知道了。” 第十章 魔晶石拍卖会(一) 魔晶石拍卖会的消息传遍了整个大陆。 所有以魔晶石制作出名的组织、团体或是魔晶石制作行业享有盛誉的大师们都收到了希玛城市场发出的邀请信。 为了成功举办此次拍卖会,希玛城市场可谓不惜血本——所有受到邀请的组织或个人,除来回所有交通费用、住宿费用等全部由市场承担之外,市场还承诺凡是来参加拍卖会的组织或个人,市场均有礼物赠送。 据说礼物的价值不会低于一颗四级魔晶石,更有人传说,所谓的精美礼品就是四级魔晶石。 能有资格被邀请的组织或者大师,谁都不会把区区只值八十金币的四级魔晶石放在眼里。但是另一个消息却让所有人异常心动——市场将在此次拍卖会中展示一颗只在传说中出现过的二级魔晶石,储魔值达到10000! 况且,对于很多人来说,能收到这样的邀请,本身就是一种对自己价值的肯定以及莫大的荣誉。 长达十年的大陆战争将大陆上所有的帝国卷入其中,还有依附这些帝国或是与这些帝国有着联盟关系的公国、城邦及地方性政权等等,无一幸免。 整个大陆仅有象斯维公国、大玛莱顿联邦廖廖几个面积小、人口少、经济也很滞后的小国或地方政权以中立的名义逃过一劫。 十年的战火使得整个大陆民不聊生,哀鸿遍野。 在交战激烈的战区,很多地方甚至已经十室九空。为了求得一线生机,人们背井离乡,颠沛流离,饱受折磨。 大陆经济遭受了空前重创,文化与教育的发展几乎停顿,农业、纺织业等关乎民生的基础性行业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所有参战国家的经济无不围绕战争运转,唯一得到迅猛发展的是与战争有关的武器制造和畜牧业,当然也包括战争新贵——魔晶石制造业。 原来在大陆上占据领导地位的三大帝国:千山帝国、雷色帝国和库拉斯帝国,因为战争元气大伤,除了在战争中损失了大量的青壮年人口以外,各个国家的精英们也在战争中损失大半。 从整个大陆范围来看,三大帝国虽然在各项事务中仍然保持巨大影响力,却再也没有主导大陆走向的力量。 著名政论家华兹在他的著作《论大陆战争》中提出,大陆战争的停止既不是因为参战国的政府意识到战争的害处,也不是那帮自诩心系苍生的无聊人士组织的大陆停战调解委员会努力的结果,而是因为各参战国的经济即将崩溃,国家机器已经无力再支撑永无休止的战争,在几个大国牵头之下,大伙就坡下驴。 战争虽然落下了帷幕,但是战争的阴云却没有散去,依然笼罩在千百万人的头顶。 大陆各个国家除了将大量精力投入到恢复生产、发展经济上之外,也没有放松战备。 谁知道战争的机器什么时候又会轰隆隆开动起来呢?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希玛城市场举办的魔晶石拍卖会毫无意外的吸引了全大陆的目光。 令人费解的是,虽说希玛城市场在短短几年时间里迅速崛起,声名显赫,加上吸金有术,攫取了大量财富,隐隐可以算是一方豪强,但归根到底它只是一个民间组织而已。 一个民间组织举办这么大规模的拍卖会,无论从哪方面来看,似乎都有些勉强。 但是从前期的组织以及筹备工作来看,市场的缜密周到和体贴入微都赢得了参加拍卖会的各方人员的一致好评。 这就不能不让人怀疑,在市场这个民间组织的背后,是否还存在某个刻意隐藏的势力在*纵这一切。 更加令人费解的是,千山帝国对魔晶石拍卖会的事一直保持沉默。 照理说,对于这样一个即将在自己国家举办的如此大规模的拍卖会,而且是以魔晶石这种敏感的战略物资作为标的物,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无动于衷。 可是,恰恰在一贯好战的千山帝国出现了这种诡异的局面。 直到拍卖会即将举行的前两天,千山帝国内政部才发表了一个简短的声明——称帝国欢迎一切组织或个人为恢复帝国经济及生产做出的努力,但对于一小撮心怀叵测,企图在战乱刚刚结束,帝国百废待兴的时候兴风作浪的敌对势力,帝国将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给予最无情的打击。 表面上看,这份声明几乎与拍卖会毫无关联,更象是千山帝国的自言自语,但有心人却从这份简短到几乎不能称作声明的东西中看出了一些苗头。 各国政府心有灵犀般共同保持了沉默。 但令人称奇的是,在参加拍卖会的各国魔晶石制造业民间组织中却出现了许多可疑人物。 这些人毫无顾忌的四处打探消息,似乎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间谍一样。不过可能是考虑到千山帝国的感受,以及为了隐藏实力,来参加拍卖会的组织或团体不论与本国政府有多少千丝万缕的联系,却都是以民间身份出现在大众面前。 随着魔晶石拍卖会的日期越来越近,昔日里虽然暗流涌动但至少表面还能保持沉寂的希玛城,突然象一锅即将沸腾的水,无数气泡争相旋转上升,浮出水面。 为了确保此次拍卖会的顺利举行,易比安派出了手上的所有力量,甚至将一直雪藏的内市场高手也派了出去。 这些精锐力量即使在当年市场与李斯特针尖对麦芒的斗争中也一直是作为秘密武器秘不示人。 直到这个时候,李斯特子爵才蓦然发现,原来市场是一只如此可怕的庞然大物——他不禁暗自庆幸,当年幸亏及时听从了家主李弗雷的命令,没有跟市场继续斗下去。否则,他真的可能死无葬身之地。 见识到市场的真正实力后,李斯特子爵及时调整了跟市场的不友好关系,至少表面上双方已经能够维持一种虚假的和平。 同时他也加大了子爵府卫队在城西地区的巡逻力度,无论如何,他不想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因为治安问题而给老百姓带来伤害,尤其是整个大陆的目光都集中在希玛城的敏感时刻。 在希玛城两大主要势力的联手配合下,希玛城的治安空前好转。不但械斗、抢劫、纵火等暴力事件几乎绝迹,连小偷、妓女、奴隶贩子都老实了很多——不能不说十年来,这是希玛城最平静的一段日子。 第十一章 魔晶石拍卖会(二) 唐福同样感受到了这种平静,以至于有几天晚上他罕见的失眠了——没有打斗声,没有惨叫声,没有跌跌撞撞的追逐声,他居然……不太习惯。 那天出门的时候他狠狠掐了自己一把,以证明自己不是在梦游。 走到市场他才发现市场的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展示区和交易区前后打通连成一体,四周用天青石围成了一个巨大的椭圆型,有点类似殿堂的形状,上方挂着一块金光闪闪的牌子,上书“拍卖会场”四个大字。 会场的地面上铺着昂贵的德科泽地毯,这种地毯是千山帝国北部重镇德科泽的特产,也是当地百姓赖以生存的重要手工制品之一。 据说一个德科泽的三口之家往往要用一年的时间,才能织就十平米不到的地毯。由此可见这种地毯的稀有和珍贵。 眼前这个会场的面积不下一千平方,光是地毯一项的开支便令人咋舌。 四周都是忙忙碌碌的工人在做最后的装饰工作。 唐福象不小心闯入公主私闺的傻小子一样,茫茫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您是来参加拍卖会的吗?”一个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工作人员彬彬有礼的问道,见唐福半天没有反应,便继续用礼貌的口吻说道:“如果您是来参加拍卖会,请到入口处左侧的拍卖会联络处报名;如果您已经报过名了,请出示您的入场邀请函,并可以随意参观;如果您忘记带入场邀请函或者只是无意中进入这里,请向后转,离开会场,谢谢您的配合!” “什么拍卖会?这里要举行拍卖会吗?”唐福的表情经典的诠释了‘傻小子’这个词的含义。 工作人员显然也用了一会时间才接受希玛城居然还有人不知道魔晶石拍卖会即将举行的事实,然后他用明显经过重重压抑、柔化的‘礼貌’语气说:“是的,先生,这里两天后将要举行一场有史以来大陆规模最大的魔晶石拍卖会。” 唐福懊恼的拍拍脑袋,看着口袋里的魔晶石——这是他这段时间的心血,还有那块他历经艰辛才制作出来的四级魔晶石。 难怪罗索一定要他今天来交货,他还想顺便来看看这块四级魔晶石的储魔值达到多少,谁知道又被死胖子耍了一道。 因为拍卖会的缘故,市场早在一周前就停止了各项交易活动——只不过那时唐福天天沉浸在修炼和制作魔晶石中,根本没空关心周围发生了什么事。 想起罗索那张得意洋洋的小胖脸,唐福恨得牙直痒痒。 看着自己辛苦劳动的成果,唐福突然灵机一动——既然是拍卖会,为什么不能把自己的四级魔晶石送上去试试呢?全大陆顶尖的魔晶石制作高手都会来参加这个的拍卖会,或许能够得到一些指点也未可知。 经过工作人员的引导,唐福在拍卖会会场(就是原先的交易大厅)一个不起眼的侧门旁边找到了拍卖会联络处。 由于参加拍卖会的人实在太多,为了提高效率,手续相对简单了很多。 唐福很快报好了名,取得了拍卖会的入场邀请函并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填好表格,将他的四级魔晶石作为拍卖品交到工作人员手中,取得了一张编号为00173的拍卖品号牌。 虽然唐福并不是一个特别敏感的人,但工作人员那古怪的眼神还是让唐福有种非常不舒服的感觉,如同裸露着身体被人参观一样。 唐福并不知道此次拍卖会的赠品就是四级魔晶石,但工作人员的眼神显然是在说,这个傻瓜居然拿一块普普通通的四级魔晶石来参加如此高规格的一场拍卖会,未免有点太不靠谱了。 不过唐福就是唐福,别人怎么想根本不会对他造成任何困扰。 他参加拍卖的目的很简单,一则是想听听高手们对他辛苦成果的评价,再者他非常迫切的想要知道这块魔晶石的储魔值是多少。 他隐隐有种感觉,这块凝聚了他无数汗水和精力的魔晶石应该远远超过了1000储魔值的标准,至于到底是多少他心里也没底。 唐福并不知道他的举动会给他今后的人生带来怎样的影响,也不知道他的作品会对大陆的魔晶石制造行业带来怎样的惊喜和冲击。 否则以唐福那种永远要把底牌留到最后的低调心态,也许他会选择把这块惹祸的石头收藏起来,密不示人。 拍卖会前唐福与罗索又见了一面。 唐福照例用拳脚向罗索亲热的问候了一番,因为拍卖会的事情,唐福还特意给这番问候加大了份量,直到罗索哭喊着求饶才停手。 兄弟俩你来我往又用语言相互蹂躏一轮后才安静下来,罗索气喘吁吁的掏出一张纸在唐福跟前晃了晃,得意的说:“看看,兄弟我已经打通了通向雷色魔法学院的梦想大道,恭喜我吧!” 唐福倒没有太过惊讶,胖子的能量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了。短短几个月可以垄断地下五级魔晶石交易,还能与各方势力和平相处,不能不说罗索也是天才,商业领域的天才。 以罗索的头脑和长袖善舞的高超技巧,加上这几个月垄断魔晶石交易所带来的惊人利润,如果说搞不定区区一张举荐信,唐福倒是会大吃一惊。 “胖子,你还记得小时候经常在城墙脚下给孤儿送面包的那个小女孩吗?” “记得啊,我们那时候都以为她是上天派来的仙女呢……” “上次我遇到她了……”唐福把前段时间在城墙遇到的事情说了一遍,罗索听的极为投入,一会紧握双拳,一会又大惊失色,听到小洁主仆平安脱险,不禁长舒一口气。 “你个死小阿福,太不够意思了!”罗索一脸愤愤不平,“这么精彩刺激的事情,居然不喊上我!还是兄弟吗?!你说你说……” 唐福满脸苦笑,“胖子,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那天晚上如果不是运气好,说不定挂的就是我了。” “别呀,”罗索嬉皮笑脸的说,“你的身手我还不知道!如果那天晚上我真的在场,估计在劫难逃……等等,你刚才说,小洁是谁的女儿?” “李斯特……”听到唐福肯定的回答,罗索沉吟起来,“这事越来越好玩了,难怪那几天市场巡逻队跟发了疯一样到处挑事……” “最近希玛城的氛围很奇怪,”罗索收起玩笑的表情,“易比安,李斯特,希玛城两大巨头联手;市场要举办‘史上规模最大’的魔晶石拍卖会,帝国却什么都不做;内政部的声明,那简直就是一个可耻的笑话;各个国家的无数间谍潮水般涌入希玛城……” 唐福从罗索喃喃自语般的话中也渐渐感觉到一种*人的寒意,一种不安的情绪在他的心里不断翻腾。 第十二章 魔晶石拍卖会(三) 李斯特子爵怔忡地坐在拍卖会现场主席台下方第二排座位上,他有些无法适应突如其来的急剧的变化。 今天的李斯特是以希玛城领主暨千山帝国三大世家之一的李氏家族代表的身份坐在这里。其实他心里很清楚,所谓的帝国领主或者家族代表在易比安的心中一文不值。他之所以能够坐在如此靠前的座位上,更多的可能是这段时间以来,他对易比安乃至整个市场活动的配合。 在拍卖会召开前的这些日子里,虽然希玛城的外来人口激增,无数好勇斗狠的冒险组织、佣兵、游侠以及游手好闲的浪荡子们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云集在此,但是在易比安和李斯特的通力配合下,同时在市场强大的武装力量和子爵府卫队的铁血镇压下,希玛城的治安得到了空前的改善。 这不但使得拍卖会得以顺利召开,更赢得了包括前来参加拍卖会的各种组织在内的希玛城全体居民的一致好评。 在一个月前,不,甚至在两个礼拜以前,李斯特都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和易比安联手来做一件事情。但事实是,他确实做了,而且很成功。他现在的心情颇为复杂,宛如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一起涌上心头。 坐在第一排的有千山帝国内政部战备司战略物资处的副处长冯德男爵,虽然他的官衔只有芝麻绿豆般大小,但由于他代表的是千山帝国内政部,也可以说他代表的就是千山帝国,加上整个拍卖现场以官方身份出席的只有他一人,所以他的位置最为显赫。 第一排左侧第二位是大陆魔法师公会联合会最高主席伯克沃伦斯的私人代表萨默,他同时也是一位精研水系魔法的大魔法师。只是由于水系魔法主要是用来辅助,攻击力较弱,所以在大陆战争中他的名气不如那些精通攻击和防御魔法的大魔法师们。 右侧第三位是剑与橄榄枝佣兵团的副团长格林斯,剑与橄榄枝佣兵团是近五年来才在大陆崛起的超大型佣兵组织,由于他们信誉卓著而又不畏牺牲,接二连三完成了几个超高难度的佣兵任务,被佣兵工会某位高层人士评价为“史上赚钱最快佣兵团”。 而这位看上去朴实无华甚至有些木讷的格林斯副团长,更是在剑与橄榄枝佣兵团崛起的过程中充当着急先锋的角色,几乎在每次剑与橄榄枝佣兵团完成的轰动大陆的任务中都能看到他的身影。 挨着格林斯坐的那个不起眼的小个子中年男子李斯特不认得,但是看着他端坐如山的背影,李斯特感受到一种沉重的威压。他那矮小的身材似乎也在不知不觉中高大起来。 这种感觉李斯特并不是没有经历过,他几乎可以断定,这个中年男子一定是位武技高手——他只是想不通为什么一位武技高手会对魔晶石拍卖会感兴趣。 李斯特还在一个一个打量嘉宾的时候,“当”,随着一声响亮的击槌声,一个洪亮的男性嗓音在拍卖大厅里响起,“各位来宾,各位买家,欢迎大家光临希玛城。” 拍卖大厅的灯光骤然暗了下来,舞台上那一排璀璨的魔法灯光亮起,大厅所有人的目光转向华丽的舞台,只见个子高挑样貌英俊的拍卖师站在拍卖台前,笑容可掬的做出鼓掌的姿态。 “哗……”潮水般的掌声响起,拍卖师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动作起到了预期的效果,他又作了个示意安静的手势。 “希玛城在大陆古语中是‘收获之城’的意思,希望各位在随后的拍卖会中都能够满载而归,也不会辜负这场大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魔晶石拍卖大会。” “首先让我们欢迎此次拍卖活动的组织者——希玛城市场的代表易比安先生。” 说着,拍卖师优雅的向坐在台前第一排的易比安做了个请的手势,易比安非常绅士的转身向大厅中的宾客弯腰一躬,热烈的掌声再次响起。 很多人被易比安的风度所折服。 大家都没想到,在希玛城这样穷乡僻壤的地方,筹划并组织整个拍卖会所有动作的居然是一位如此风度翩翩的绅士。 “好了,下面我们进行拍卖会的第一个环节。” 随着拍卖师的动作,舞台上的天鹅绒幕布缓缓拉起,一幅大陆地理全图展示在众人面前。 “大家知道,我们整个大陆是由陆地和海洋两大部分构成。由于我们大陆的科技水平尚不够发达,目前我们对海洋的了解还局限在连接大陆架的近海范围内。” “传说在广袤的海洋里有无数的,有些有一个帝国那么大的面积。” “这些巨大的如同我们美丽的千山帝国一样,有雄伟的山脉,有幽静的湖泊,还有如同雷色帝国黑暗之森一样辽阔的森林,也有象温德草原一样一望无际的平原。” “但是由于我们的造船和航海技术不够发达,这些传说中的至今还未纳入我们兰德大陆的版图。” “而我们传统意义上所描述的大陆,包括了东起大陆海岸线,西至巴拉海沙漠,北至库拉斯冰原,南至雷色大森林的广阔土地。” 说着,拍卖师纤细的手指在大陆全图上画了一个巨大的圈。转过身,拍卖师灼热的目光里闪动的全是狂热的光芒。 “在这片神奇而梦幻的土地上,诞生了多少君王、领袖、英雄乃至诗人;而在这片土地下面,又埋藏着多少让人目眩神迷朝思暮想的奇珍异宝;无数的奇人异士又创造出了多少可以与这些奇珍异宝相媲美的工艺品,当然也包括我们今天拍卖会的主要拍品——魔晶石。” “魔晶石是大自然赐给我们的宝藏与我们大陆的能工巧匠巧夺天工的技艺的结合,它凝结着人类的智慧、汗水以及永不言弃的精神。” “在拍卖会正式开始之前,我建议大家起立,向所有在这十年来为魔晶石的制作和发展呕心沥血鞠躬尽瘁的人们致敬。” “哗……哗……哗……”海浪般的掌声一拨一拨响起,所有来宾几乎都被拍卖师那煽情的话语激动的不能自已。 要知道,大厅里坐着的绝大多数都是在魔晶石制造行业zhan有一席之地的组织或者个人,也包括象唐福这样从小在魔晶石中摸爬滚打的新生代,当然也有很多对魔晶石有迫切需求的冒险组织以及佣兵团队。 这些人无一例外的都非常依赖魔晶石,甚至以魔晶石为生存之道。也正因为如此,这些人才会对拍卖师的话感同身受。 市场请来的这位拍卖师不愧为行业内的翘楚,在短短的时间里只用了一番煽情的话语就把拍卖会的气氛推向了小小的*。 当真是术业有专攻啊! 唐福坐在靠后的一排座位中近乎崇拜的看着舞台中央的拍卖师,在魔法灯光下熠熠生辉的拍卖师,已经悄然成为拍卖会的焦点。 第十三章 魔晶石拍卖会(四) 出乎大家意料的是,之前被传的沸沸扬扬的二级魔晶石,却没有出现在第一批展示的拍卖品中。 第一批拍卖品全部是阿尔密达公国出产的魔法杖。 阿尔密达是温德草原上的一个小公国,面积不足五万平方公里,人口不到二十万。实在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国家。 但是阿尔密达公国有个非常传统的行业——制作魔法杖。也正是因为这项工艺,阿尔密达才能在大陆十年战争中没有成为各大帝国或联盟攻击的目标。 阿尔密达魔法杖全部手工制作,而且生产工艺非常成熟,极难仿制。 同其他魔法杖相比,阿尔密达魔法杖除了更加美观之外,最重要的是可以最大程度的发挥魔晶石的魔法力,以及增幅魔法师的魔法属性。 正因为此,阿尔密达魔法杖在大陆魔法师的心目种有着独特的地位。 据说大陆魔法师所用的魔法杖中,每十根就有七根来自阿尔密达。 十年残酷的战争使阿尔密达公国的经济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打击和破坏,但是由于战争中各国魔法师们对魔法杖的需求激增,所以在大陆民生经济一片萧条的同时,阿尔密达的手工经济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虽然阿尔密达那种仅仅依靠魔法杖的出口所带动的发展终究只是一种畸形的繁荣,但是阿尔密达人的生活始终在大陆处于中上游水准,却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其实,魔法杖和魔晶石一样,是由于战争的需要,以及高级魔法师大批陨落,才在十年战争期间逐渐发展成为魔法师不可或缺的工具。 在战争前,魔法杖虽然也是魔法师的象征之一,但由于更多的高级魔法师倾向于默发魔法,加之魔法师不屑使用辅助工具的风气,魔法杖的使用始终未能普及。 大批高级魔法师的陨落,直接导致了魔法师的低层次化,使得原本无足轻重的魔晶石、魔法杖等魔法辅助工具突然变得重要起来。 很多人有个误区,认为魔法杖一定要与魔晶石同时使用。、但实际上这个观念是错的。 魔晶石的使用范围要比魔法杖大的多。 魔晶石的主要作用是储存魔法力,一方面可以让魔法师直接吸收,以帮忙魔法师尽快恢复消耗的魔法力;另一方面是让魔法师借助魔晶石中的魔法力,发出超过自身级别的大型魔法。 而魔法杖只是一个触发魔晶石的媒介。 没有魔法杖的魔晶石只要有其他的触发媒介依然能够使用,甚至熟悉魔晶石结构的魔法师将魔晶石握在手中都能使用;但是没有魔晶石的魔法杖是无法发动魔法的,顶多在魔法师使用魔法的时候起个助威的作用。 不过很多魔法杖(尤其是阿尔密达出产的高级魔法杖)对魔晶石的发挥及魔法使用有着良好的加成作用,所以这二者变得越来越密不可分。 现在在大陆各个主要国家的军队中,魔法师部队的标准装备就包括了魔法杖和魔晶石。 “请大家注意,下面要展示的一款魔法杖,是号称阿尔密达镇国之宝的大贤者杖!”拍卖师仿佛有着蛊惑人心作用的话语再次响起。 “大贤者杖也被称为大陆最豪华的魔法杖,”拍卖师略略停顿了一下,“大贤者杖杖身是由产自传说中的玛瑙海的三彩珊瑚制成,分别由红、蓝、白三色构成,流光溢彩煞是好看。” “据说三彩珊瑚密度极轻,所以由三彩珊瑚制成的魔法杖有着轻盈灵巧的特性,而这种特性可以大大减短施法的时间。这是大贤者杖的第一个过人之处。” “由黄金打造的杖头雕刻成狮子的形状,极其威猛狰狞。黄金狮子本身价值不菲,而其威猛的造型线条流畅,栩栩如生,本身就是一件极具收藏价值的艺术珍品,这是大贤者杖的第二个过人之处。”拍卖台上的灯光打在杖头,黄金狮子蓄势待发,直欲择人而噬,果然是巧夺天工。 “杖头黄金狮子的眼睛部位镶嵌了两颗圣灵石,在黑暗中能够散发出圣辉的光芒。” 随着拍卖师的话音,舞台的灯光暗了下来。说来也奇怪,灯光暗淡的同时,人们有个错觉,似乎所有熄灭的灯光全部聚焦在了狮子的眼中,两团朦胧的亮光渐渐在狮子的眼中凝聚起来。明亮而耀眼的光芒,似乎有着神圣的力量,威严的令人不敢直视。 拍卖师梦呓般的声音再度响起;“据说这对圣灵石乃是天使的眼泪幻化而成,具有灭魔祛邪的特殊效果,尤其对光明系魔法有强大的加成作用。” 灯光再次亮起。 “大贤者杖起拍价多少?” 说话的人是魔法师公会联合会主席伯克沃伦斯的私人代表萨默。 “对不起,萨默先生。”拍卖师耸耸肩,“这款大贤者杖是阿尔密达公国接受特别邀请友情提供的,只参加展示,并不参加我们此次的拍卖。” 拍卖师似乎也为如此珍贵的魔法杖不参加拍卖而遗憾。 “当然,如果萨默先生感兴趣的话,可以在拍卖会后与阿尔密达公国代表团的团长做私下的沟通。”拍卖师风度翩翩的一抬手,“我相信,一定很少有人能够拒绝强大的魔法师公会使者的要求。” 拍卖大厅立刻传来窃窃私语的声音以及刻意掩饰的笑声。想来很多人对拍卖师的直接有些意外。 但有两个人例外。一个是萨默,另一个是阿尔密达公国代表团的团长。 前者是为拍卖师亵du魔法师公会的行为而愤怒,后者是因为的确不知道该如何拒绝一个魔法师公会使者的要求而苦恼不已。 这个小小的插曲没有给拍卖会带来太大的影响。 在展示过大贤者杖之后,阿尔密达公国带来的另外两件拍卖品引起了激烈的争夺。 最终名为“晶霜之冰冻权杖”的一款对冰系魔法有特别加成作用的魔法杖被一位不知名的冰系魔法师以50000金币的价格拍走。 而另一款号称除了黑暗和精神两系外,对任何属性的魔法均有加成作用的黑魔杖引起了众多买家的追捧,最终剑与橄榄枝佣兵团和另一个没什么名气的冒险组织打起了擂台,直到剑与橄榄枝佣兵团副团长格林斯喊出了1080钻石币的天价,那个竞争对手才放弃了争夺的念头。 1080钻石币,那可是将近十一万金币啊!唐福被现场这些一掷千金的疯狂举动搞得目瞪口呆。十一万金币,这个价格足以买下一个小城镇了! 这次竞价也掀起了拍卖现场的第一轮*。 谁都没想到,还没等到拍卖会的真正主角——魔晶石亮相,仅仅是魔法杖,就引起了如此激烈的争夺,大家的好奇心越发高涨。 更加引人注目的是,晶霜之冰冻权杖和黑魔杖均没有魔晶石镶嵌其上。 也就是说,那位不知名的冰系魔法师和格林斯如果不是恰好拥有与之匹配的魔晶石的话,那么他们还需要在今天的拍卖会上找到合适的魔晶石,否则这两根昂贵的魔法杖只能成为纯粹的摆设。 第十四章 魔晶石拍卖会(五) 李斯特同唐福一样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虽然这些日子他已经见识到市场的实力,但是,今天所见到的一切还是超出了他的想象。 他几乎可以肯定易比安后面还有人,一群人! 想到易比安那故作潇洒的猥琐模样,李斯特暗自摇头——这样的人是不可能与一个国家发生联系的,即使这个国家只是一个小公国。 但是,他李斯特也不过只是小小希玛城的领主而已,这样的大事还轮不到他来*心。 李斯特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座无虚席的拍卖大厅,他觉得有道冷冷的目光始终在他背上盘旋。 昨天他见到了他最不想见到的人——李弗雷伯爵的特使,有着李家第一猛将称号的李维拉。 想到见面时的情景,李斯特仍然觉得既愤怒又沮丧,其中大概还隐藏着一丝隐隐约约的得意,只是他自己也未必会承认。 出现在子爵府书房的李维拉将军,看上去更象一个在哈沃斯山深处以打猎为生的猎户。 一头卷曲的长发蓬松披落在肩头,上面还夹杂着青草叶和松针之类的脏物,又脏又破的斗蓬象是刚从贫民窟的垃圾堆刨出来的一样。 面对如此狼狈的李维拉,李斯特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他印象中的李维拉对仪容一向要求苛刻,军队中甚至传说李维拉的靴子你可以放心的用舌头去舔,因为李维拉的侍从会随时准备着五块擦鞋布。 沐浴用餐后的将军大人恢复了往日的威严,他用低沉的嗓音说道:“李斯特,我对你这段时间的作为极不满意。” 虽然不想让将军发现自己的失态,但李斯特还是无法掩饰自己的忐忑和不安,好在他强忍着想要解释的冲动,没有流露出那巨大的怯意。 李维拉停顿了一下,似乎是因为没有听到李斯特的解释而略显诧异,他的眼神还是那样的平淡,“不过,我收到的消息表明这一周来你终于按照家主的意图做了。” 露出一丝笑意,李维拉接着说,“虽然很迟,但总好过没有。” 李斯特暗自松了一口气,看来这一关是过去了。 不论李维拉乔装易容绕过哈沃斯山来到希玛城的目的是什么,他李斯特乃至整个子爵府算是逃过一劫。 虽然对李弗雷这位家主知之甚少,也只是在这几年的家族会议中见过寥寥几面,但是伯爵的城府心机和他的心狠手辣早已传遍了整个家族。 原本在千山帝国渐渐势微的李氏家族最近十年在李弗雷铁腕统治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迅速扩张。不仅整个家族在千山帝国攫取了大量财富,一些家族重要成员逐渐进入帝国政府高层,军队系统更是渐渐被李家所把持。 这一切,让所有家族内外曾经质疑李弗雷的声音统统闭上了嘴巴。而李弗雷对家族内部的清洗同样让经历过这一切的家族成员们毛骨悚然。 在利益和铁血面前,所有反对李弗雷的人或者其他东西,已经统统消失了。并且李弗雷大力提拔家族中的年轻成员,李维拉也是在他的提拔下才迅速在千山帝国的军队中取得了将军的官阶,并统帅着一支近万人的精锐部队。 “这次我来希玛城,不希望除你以外的任何人知道”李维拉瞟了一眼恭敬的站在一旁想要开口的李斯特,摆摆手不给他说话的机会,“我知道你想要说什么。不过不用担心,这次我带了军中四位高手一同来希玛城。安全方面完全没有问题。” 李维拉竖起一根手指,“你只需要做好一件事,就是在魔晶石拍卖会上配合我。” 李斯特诧异的问:“魔晶石拍卖会?不知将军大人需要我做什么?” 李维拉沉默半晌,“到时你就知道了。” 拍卖大厅震耳欲聋的欢呼声打断了李斯特的思绪。 原来拍卖会的真正主角——魔晶石,终于出场了。 此次共有七十余颗魔晶石参加拍卖,其中四级魔晶石18块,三级魔晶石60块。 鉴于拍品较多而时间有限,不可能一颗颗进行拍卖,同时为了增加拍卖会的吸引力,筹备组事先并没有对这些魔晶石一一检测储魔值,而是根据拍主报名的等级进行了初步的筛选,把三级魔晶石归为5块一拍,四级魔晶石归为10块一拍。 那块传说中的二级魔晶石成为压轴大戏。 重新编号后的魔晶石大概会进行十几次拍卖。 在正式拍卖前两天,筹备组组织了各地魔晶石制造行业的代表、冒险组织的代表和部分独自参与拍卖的买家,依次在展示区对参加拍卖的魔晶石进行了观察和触摸,但不允许任何人使用仪器测试。 按照筹备组的设想和计划,这次魔晶石拍卖大会变相成为了赌石大会——如此刺激而又不合常规的做法,成为了所有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首先进行拍卖的是三级魔晶石。 编号为a001的五块三级魔晶石安静的躺着黑色丝绒托盘上,在灯光下闪烁着诱人的光芒,同时也映射出无数贪婪的目光。 唐福目不转睛的盯着三级魔晶石。他的座位距离舞台很远,只能看到很小的光点在舞台中央闪烁。 那些日常所陪伴他的熟悉的魔法波动一阵阵清晰的传来,唐福闭上眼睛细细体味眼前的场面。 本来昨天他极想去现场参与观察,但由于没有足够的金币去交昂贵的订金,他与大多数人一样被诱人的魔晶石拒之门外,直到今天才有机会进入拍卖大厅。 拍卖师的声音再度在大厅中响起,“相信大家在前一天已经在展示区欣赏过这些美丽的小东西了,也无需我再多做介绍。这些美丽的小东西已经渗透到大陆每个魔法师的日常生活中了。我想在坐的很多魔法师与情人相处的时间可能都远远少于跟它们相处的时间吧。” 大厅响起会意的笑声,这中间有很多是魔法师。 “闲话少说,这五块三级魔晶石起拍价是二万金币,每次叫价为一千金币的倍数。有没有人出价?” 大厅里顿时安静下来,由于本届拍卖大会关于赌石的奇妙规定,使得此次竞拍充满了风险。 因为谁也不知道,拍得的魔晶石究竟是真品,或是赝品,甚至是废品? 每种机会都是均等的。 这样一来,所有参加拍卖的人不由得都谨慎起来。虽然大多数人都在前几天近距离的接触过这些魔晶石,但谁又敢说自己的判断和感觉完全准确呢? 一旦拍得赝品,损失大量金钱不说,更加丢脸的是将极大的损害声誉。 能坐在这个大厅的都非等闲之辈,自然知道这其中的轻重。 第十五章 魔晶石拍卖会(六) 看到冷场,拍卖师也不着急,他潇洒的从托盘中拈起一颗闪闪发光的魔晶石,棱形的魔晶石在灯光下通体透亮。 拍卖师用诗人般的口吻轻声吟到:“这是一个梦想起航的时代,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这是一个蓬勃向上的时代,这是一个……我们的时代!” 说着,拍卖师将手中的魔晶石募地的抛起,台下传来一阵倒吸凉气的声音。 “在这梦想与光荣并存的时代,谁忍心让英雄埋没,谁忍心让宝物蒙尘,谁忍心……” 说着,拍卖师轻轻摊开手掌,让完好的魔晶石又一次展示在众人眼前。 “这是梦想的源泉,这是光荣的开端,你们——有谁出价吗?” “我出价两万一千金币。” 拍卖师话音未落,台下已有人高声喊价,这句话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大家都纷纷调转头去寻找声音的来源。 “好,这位先生出价两万一千金币。”拍卖师的情绪高昂饱满。 “两万三千金币。” “两万五千金币。” “我出价三万金币。” 还是第一次出价的那个声音。 这时大家都看清楚了,出价的人坐在最后一排,毫不起眼。 从外表上看,他似乎是独行侠类的人物。 他既没有穿武士服,也没有穿魔法装,只是穿了一件普普通通的亚麻布袍,让人无从揣测他的职业。 “好”,拍卖师激昂的声音响起,“这位尊敬的先生出价三万金币,哇,多么有魄力的叫价。大家知道,目前大陆普通三级魔晶石的价格是五千金币,这位先生的叫价已经超过正常价格的20%了!” “还有没有加价的?” 拍卖师目光灼灼的望向大厅的众多买家,轻轻举起拍卖槌。 “三万金币第一次!” “三万金币第二次!” “三万金币第三次!” “咚!” 拍卖槌重重落下,第一笔魔晶石的拍卖在几乎无人竞价的情况下顺利成交。 拍卖师促狭的眨了眨眼睛,有些调侃的说,“那么,这位尊敬的先生所花的金币到底值不值得呢?下面我们就来揭晓答案。” 随着工作人员将五台魔晶石探测仪一字排开,台下又传来窃窃私语声,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看起来并不如何起眼的仪器上。 工作人员娴熟的*作着魔晶石探测仪。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大厅渐渐安静下来,鸦雀无声。 拍卖师轻轻拈起工作人员递上的卡片,兴奋而骄傲的缓缓说道,“下面我向大家报告一个好消息,刚才我们拍出的三级魔晶石的储魔值分别是:5058,5032,5027,5106,4978!平均值为5040!” 大厅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和喝彩声,多数人为那个不起眼的买家感到高兴。 按照大陆魔法师公会规定的魔晶石储魔值标准以及交易规则,只要魔晶石的储魔值达到标准的80%以上,即为合格产品。也就是说,三级魔晶石的储魔值只要达到4000以上即可。 但这第一批拍出的五颗三级魔晶石都达到或超过了标准储魔值的百分之百甚至以上! 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要知道即便是大陆最优秀的魔晶石制作大师,也不能保证自己的产品每一颗都达到这样的水准。 在大陆魔晶石市场有个不成文的惯例,通常达到或超过百分之百储魔值的魔晶石的价格都会比正常价格高,至于高的程度与魔晶石的储魔值成正比,而且还常常有价无市。 象刚才拍出的前四块三级魔晶石通常都能卖出六千五百金币甚至七千金币的高价! 也就是说,这位买家完全没有多花一分冤枉钱,而以三级魔晶石在大陆整个行业的珍稀程度来看,他绝对是赚到了。也难怪此时此刻,他那张平凡的脸上会洋溢着如此幸福与喜悦的笑容。 第一批三级魔晶石的高品质使得现场的拍卖气氛骤然热烈起来。众人仿佛吃了兴奋剂似的疯狂出价。 第二批三级魔晶石的拍卖价一路攀升,最终以三万五千金币的价格落槌。而它们的储魔值也没有令大家失望,平均达到了5100,比第一批更胜一筹。 第二批魔晶石的成功拍出使得拍卖会的气氛达到一个新的*。 众多买家眼冒红光,好似赌疯了的赌徒,孤注一掷将所有身家押在赌台上。 随着各买家的追捧,第三批三级魔晶石的拍卖价迅速攀升到了耸人听闻的四万五千金币并以此价格成交! 就在大家期待着在第四批魔晶石拍卖时出现更高的拍卖金额,从而使他们有幸参与的这届拍卖会得以名垂青史时,意外出现了。 第三批三级魔晶石的储魔值平均只达到了4035,也就是说,这批三级魔晶石刚刚达到了合格线。 当拍卖师宣布这个结果后,整个拍卖会现场陷入死一般的沉寂,众多买家面面相觑,而在竞价中落败的那几个竞争者无不暗自侥幸,如果不是有这个出了四万五千金币的冤大头存在,现在欲哭无泪的就该是他们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了坐在拍卖大厅里那个拍得第三批魔晶石的买家身上。 这位买家很低调的坐在角落里,可是内行的人都知道他就是雷色帝国最大的魔法用品行会的魔晶石专职鉴定师——班加罗,所有雷色帝国的魔法装备包括魔晶石在交易前都必须到行会由专职鉴定师进行鉴定。 而这个不起眼的小老头就是雷色帝国最负盛名的魔晶石专职鉴定师之一。 虽然他是以个人身份来参加拍卖大会的,但是大多数行内的人都知道他的背景,很多人甚至怀疑他的身后是整个雷色帝国魔晶石制作与交易行业。 今天由于他的错误判断,花费了比正常价格高一倍多的金币买了五颗普普通通的三级魔晶石,从而导致雷色帝国魔法用品行会蒙受重大损失。 而对于他所代表的行会乃至帝国来说,金钱的损失简直可以忽略不计! 最令人难堪的是很多人恐怕会因此质疑雷色帝国的魔晶石制作与鉴定水平。 这种损失是用无论多少金币都难以弥补的。 第十六章 魔晶石拍卖会(七) 班加罗缓缓的站起身,脸上的皱纹恍若刀刻,每一条沟壑里都隐藏着难以言表的悲伤跟愤懑。 他细弱的双腿似乎都无法承受身体的重量,微微颤抖着,仿佛正处在飓风的中央,被巨大的力量撕扯着随时可能倒下。 他抬起手,指向不远处的拍卖台,五颗魔晶石在灯光下依然熠熠生辉,闪亮的光辉象世人张开的大嘴正在嘲笑他的愚蠢与冲动。 他哆嗦着嘴唇想要说些什么,却一个字也没说出来,陡然张开嘴喷出一股血箭,仰天倒下。 拍卖大厅一阵哗然! 有人在喊市场工作人员来帮忙,有人在到处找医疗师,坐在前排的萨默推开拥堵的人群,想要挤到跟前救治班加罗,但现场实在太过混乱,加上他身为魔法师特有的孱弱体质,不论他怎么努力始终都只能在外围徘徊。 班加罗身后的两个买家高喊,“什么狗屁规则!凭什么先叫价后测储魔值?” 而旁边的另一个也喊道:“不算!这场交易不算!什么狗屁拍卖,都搞出人命了!” 混乱的现场顿时雪上加霜! 很多原本就不满市场制定赌石规则的买家借此机会也大声聒噪,一时间整个拍卖大厅人声鼎沸,乱成一锅粥。 有几个冲动的年轻买家更是拔出了随身佩戴的刀剑或魔法杖冲向拍卖台。 就在这时,缓慢而低沉的吟唱声响起,“世上最强大的光明神,最伟大的元素,我用我的魔力请求你们归于一体,让希望战胜恐惧,让智慧引导迷惘,让尘世间的愚昧与躁动消于尘土——冷静之光!” 随着魔法咒语的结束,乳白色的圣光笼罩了整个拍卖大厅。 所有人感到头脑中仿佛被人灌了一瓢凉水,冲动的情绪瞬间化为无形。 除了极少数人的还挥舞着刀剑,大多数的人都已经冷静下来。 大家的眼光纷纷投向拍卖台上站在拍卖师身边的那个人,就是他施放了那个冷静术的魔法。 但大家不知道应该称呼他为魔法师或是侍者,因为他穿着侍者的服装,年龄也绝不会超过三十岁。 很多人在暗自猜测这个人的身份——虽然光明系魔法冷静术只是一个初级魔法,但此时此刻却用的恰到好处。 原本这个法术被发明出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中古时期狂战士狂化后的情绪问题。 大陆中古时期,狂战士是一股不可小觑的重要武装力量,他们狂化后力大无穷不知疲倦,永远冲在最前方,悍不畏死的特性让敌人闻风丧胆。 但狂战士最大的缺陷就是一旦狂化就无法控制情绪,而且不分敌我只知杀戮。 正是因为这一点,狂战士的作用才被一再限制,最后变成了类似鸡肋的特殊军种——不用,可惜;用了,又让人不放心。 直到中古时期最伟大的光明系魔法师之一韦巴吉大师的出现才彻底解决了这一问题。 韦巴吉大师就是冷静术的发明者。 当年正是因为这一法术的大规模,才使得狂战士这一支原本可有可无的力量突然间大放异彩震动大陆。 姑且不论他们这一时的辉煌给整个狂战士一族埋下了灭种的危机,但冷静术的发明确实是当时战争中的一个决定性因素。 随着狂战士这个职业在历史的长河中逐渐消失,冷静术这个原本非常伟大的发明也逐渐陷入了异常尴尬的境地,很多新晋的魔法师甚至都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魔法。 一个侍者会魔法已经够让人吃惊了,更令人吃惊的是,这个其貌不扬的侍者居然能够将冷静术这样一个初级魔法覆盖到一千多平方面积内的数千人! 这种对初级魔法的使用已经达到了魔法大师的级别。 初级魔法甚至连魔法学徒都可以使用,可是能够将初级魔法覆盖范围扩大数百倍那就非大师不可了。 唐福心中的惊讶绝不亚于大厅中的任何一人。 长期制作魔晶石的经验让他敏锐的感觉到了空气中那独特的魔法波动,没错,那就是魔晶石的魔法波动! 虽然没有看到那个侍者出手的全部过程,但唐福肯定那个侍者的手上或者其他地方必定藏有一块顶级的魔晶石! 这也正好能够解释为什么他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一个初级魔法覆盖到上千平方的数千人范围内。 唐福几乎可以肯定,这个侍者是利用魔晶石储存的魔力将初级魔法进行了若干次的叠加。 虽然唐福并不是一个魔法师,但是在随师傅制作魔晶石的这些年里,他耳濡目染了许多魔法使用的技巧甚至咒语,只不过他的兴趣一直在于如何制作出更好的魔晶石,所以他对魔法使用技巧和咒语都没有正式学习。 冷静术结束不久,闹得特别厉害的几个人被拍卖场内其他几个工作人员联手拿下,整个大厅恢复了安静的秩序。 “各位亲爱的来宾,”浑厚的男中音在拍卖台中心响起,易比安站在拍卖台上,而那个侍者魔法师不知何时已悄然离去,“请大家安静一下。” 易比安迎着台下买家们各种含义不同的目光,继续坦然的侃侃而谈:“对于刚才发生的事情,我代表希玛城市场,向各位来宾表示最诚挚的歉意。” 易比安深深向台下买家鞠了一躬,然后一挥手,四个市场的工作人员将班加罗扶出场外。 易比安目光炯炯的看着场内,继续说道:“但同时我想重申的一点是——规则是大家共同制定的,也需要大家共同的维护。而意外总是无法避免的,如果因为一点意外就随意修改规则,我想这是一件非常不明智的事。” “所以我宣布拍卖会继续进行,原有规则不变!” 易比安一锤定音。 场内一时鸦雀无声。 很多人因为刚才的变故打起了退堂鼓,但更多的人一方面慑于刚才那个侍者表现出来的惊人实力,另一方面也对此次拍卖会的最终结果抱有极大的好奇心理,所以非常顺利的接受了易比安不修改规则的决定。 这个不大不小的插曲使得拍卖现场的气氛有些冷清下来。 随后的三批三级魔晶石在几乎无人竞价的情况下被萨默、李维拉侨装的买家以及一个不知名的买家以起拍价或略高于起拍价的价格购得。 虽然随后的魔晶石的储魔值测试显示这三批魔晶石都达到了4500以上,也未能使现场的气氛恢复到开始的状态。 第十七章 魔晶石拍卖会(八) 在拍卖暂停的间隙,由市场、魔法师工会联合会、魔晶石制造业行会以及买家代表共同参加了临时会议,在各方代表的共同磋商下,为保障参加此次魔晶石拍卖的魔晶石制造者的权益,并鉴于在拍卖过程中发生的不愉快的突发事件,各方代表一致同意三级魔晶石的拍卖暂停。 至于是在随后的拍卖活动中继续还是选择其他时机进行剩余三级魔晶石拍卖,将另行决定。 这个决定宣布后,拍卖会场一片哗然。 这种半途而废的行为使得众多的买家对市场的不满达到了顶峰,同时也让这次原本雄心勃勃想要留名青史的魔晶石拍卖会变成了一场丑陋的闹剧,并被广大刻薄的评论家冠以“血腥”“欺骗”“阳痿”等等字眼。 拍卖师有些不知所措的看着几近失控的拍卖现场,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恪于职责,他还是振作精神向大厅中的买家大声喊道:“各位请安静一下,我宣布,由于情况发生了变化,接下来进行的四级魔晶石拍卖将按新的规则进行!” “下面,我们请工作人员对参加拍卖的四级魔晶石的储魔值进行测试。” 随着拍卖师的话音一落,十台魔晶石探测仪被推上了舞台。 现场仍然一片混乱,看来没有多少买家关注这些只值区区八十金币的魔晶石,工作人员也仅仅是例行公事的进行测试。 整个拍卖现场的数千人中,目前最为兴奋和紧张的非唐福莫属。 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台上工作人员的一举一动,汗水不知不觉的从他的额头渗出。 唐福看到台上排成一溜排的工作人员正在紧张的测试参加拍卖的十块四级魔晶石的储魔值,突然其中一人仿佛被电击一般跳起——他似乎非常惊讶。 随后只见他拉着身边的工作人员在说着什么,旁边的人却只是耸耸肩,显然对他的话很不以为然。 但是随着旁边的人看到先前那个工作人员指给他看的测魔仪,他顿时呆住了。他似乎喊了一句什么,但在嘈杂的拍卖大厅即使唐福的精神高度集中,却仍然没有听清。 台上的工作人员以那台测魔仪为中心迅速围拢起来。 看到这诡异的一幕,拍卖大厅渐渐安静下来,喧嚣的声浪变成了窃窃私语。 一名看似主管的人快步冲上了舞台。 很显然,现在发生的事情连大会的组织者也不知情。 拍卖现场彻底安静了下来。唐福隐隐约约感觉到可能是他的那颗魔晶石出了什么问题。 难道是储魔值过低? 又或者是内部结构有问题? 唐福紧张的回忆着制作这颗魔晶石的每一个步骤。 就在唐福绞尽脑汁回忆魔晶石制作过程时,拍卖师的声音又回响在大厅中,“现在报告大家一个绝对令人吃惊的消息!” “作为一个走遍了大陆的魔法装备拍卖者来说,我也勉强算的上见多识广,可今天的情况,我绝对是头一次见到!” 拍卖师毫无风度的揩了一把脸上的汗,很显然他非常激动。 他的脸由于过分激动呈现出一种近乎妖异的红色,并且语无伦次起来。 拍卖大厅的买家们似乎意识到将有不同寻常的事发生,并没有人来嘲笑他。 拍卖师继续说道:“首先我来宣布一下刚才的四级魔晶石储魔值测试的结果,其他九颗四级魔晶石平均为1035,不能不说这已经是相当不错的成绩了。” “但是,”拍卖师的声音陡然高亢起来,“我个人认为,他们的价值加起来都没有这一颗四级魔晶石高!” 说着,拍卖师将手中的四级魔晶石高高举起,“这颗编号为00173的四级魔晶石储魔值为‘3849’!” 死一般的沉寂。 所有的人都被这个石破天惊般的消息惊呆了。 四级魔晶石的储魔值达到3849,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 在大陆魔法师公会对魔晶石储魔值的划分中,五级魔晶石的标准储魔值是100,四级魔晶石是1000,三级魔晶石是5000。 魔晶石的储魔值达到标准的80%以上即为合格产品,也就是说四级魔晶石的储魔值只要达到800以上即可。 同时,虽然一块合格的四级魔晶石的储魔值范围是从800到3999之间,但由于原料水晶石内部的天然组成结构、魔晶石的制作流程及魔法师的制造水平的限制,各级魔晶石的上限虽然有着明文规定,但从未有人能达到这个上限,最多超过10%已经很罕见了。 而这块独一无二的四级魔晶石却达到了普通水平的将近四倍!距离三级魔晶石亦不远! 短暂的沉寂后,整个拍卖大厅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众多买家纷纷站起来,为目睹这一奇迹而感到兴奋不已。 大家都意识到,随着这块魔晶石的出现,大陆的魔晶石制造行业将取得前所未有的突破,甚至连神圣不可触犯的大陆魔法师公会魔晶石储魔值标准都将要改写! 当然,对此表示质疑的也大有人在。 萨默虽然只是代表伯克沃伦斯主席个人,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同时也代表着大陆魔法师公会联合会。 在众人的掌声中他悄然登上舞台,对刚才的测试表示强烈的质疑和不信任。 于是拍卖的进程又被打断了。 在由各方推选出的代表的共同监督下,对那块独一无二的四级魔晶石的储魔值测试又进行了三次,结果显示市场最初的测试完全正确。 对此,萨默又对这块魔晶石的原料和结构提出了质疑。 在台下众多买家不屑的嘘声中,由萨默邀请的几位高级魔法师满头大汗的对魔晶石进行了详细的检查。 众所周知,人造魔晶石的原料是水晶石。 而水晶石由于密度和品质的不同分为高级彩虹白水晶、中级鬼符白水晶和低级摩尼白水晶三个层次,分别对应制作三级、四级和五级魔晶石。 而传说中的二级魔晶石,普遍用的是名贵的碧亚水晶石,这种水晶从色泽上很容易分辨。 萨默对这颗神奇魔晶石原料的质疑不无道理,他主要是怀疑有人恶意违反规则,使用高级彩虹白水晶石制作本应用中级水晶石做原料的四级魔晶石。 可是对于原料的检查再次让人瞠目结舌。 这颗储魔值为3849的四级魔晶石,所用的原料竟然是低级摩尼白水晶石! 这颗独一无二的,达到了普通水平将近四倍,距离三级魔晶石亦不远的四级魔晶石,所用的原料,竟然只是一枚金币能买十块的最最普通,最最低级的摩尼白水晶! 这个消息被拍卖师结结巴巴公之于众的时候,拍卖会现场彻底沸腾了! 诸多买家兴奋的不知所以,他们本来以为看到了奇迹,没想到这个奇迹竟然比他们能够想象的更加神奇一百倍,一千倍! 又一次雷鸣般的掌声响起,并久久不息。 唐福悄悄擦去额头的汗水。 他刚刚跟旁边的人打听了下什么是摩尼水晶石,在得到答案的同时被鄙视的无以复加。 唐福只知道魔晶石有天然魔晶石和人工魔晶石之分,确实不知道原来制作人工魔晶石的水晶还有高级、中级和低级的区别,而师父也从来没跟他提起过水晶石还有级别啊。 难怪四级魔晶石的制作如此艰难!原来是因为原料的问题。 对这颗魔晶石结构的检查也有了结果,满头大汗的魔法师们最后一致认定,虽然这块魔晶石的结构跟正常的魔晶石略有不同,但整体结构却并无太大差异。 拍卖会场再一次充斥着怒涛般的掌声,所有人为见证一个划时代的奇迹的出现忘情的鼓掌,不论年龄,身份,还是地位有着怎样悬殊的差异。 第十八章 魔晶石拍卖会(九 拍卖师再次闪亮登场,经过刚才短暂的休息,以及完成了心理接受过程,拍卖师的神色已经完全恢复正常。 他神采奕奕的说道:“经过刚才由各位代表组织的三次储魔值测试,以及由萨默先生特别组织的原料及结构测试,结果显示这块达到惊人的3849储魔值的四级魔晶石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等到掌声渐渐安静下来,拍卖师接着说:“下面拍卖继续进行。鉴于即将进行拍卖的十块四级魔晶石中出现了这块超常的魔晶石,主办方决定将此块魔晶石单独进行拍卖。” 拍卖大厅异常安静。 拍卖师具有穿透力的嗓音在大厅内回响着,“在刚才的测试过程中,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一再追问这块魔晶石的制造者是谁,但是主办方的易比安先生因为拍卖会的规则是不能透露卖家的任何信息,所以拒绝了我们的请求。” “按照大陆的惯例,魔晶石的制造者有给魔晶石命名的权力。但是由于这位神秘的魔晶石制造大师尚未对此块奇迹般的魔晶石进行命名,所以我个人姑且冒昧的将这块四级魔晶石命名为‘希玛之光’,以便于下面的拍卖*作。” “00173”! “3849”! “希玛之光!” 唐福恍若置身九宵云端。 刚才的一切他都听到了,看到了,却又仿佛什么都没听到,没看到。 他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倾注了无数心血的四级魔晶石确实引起了轰动,而且远远超出了他自己的意料。 如果不是有这么多的人在场同时见证了这块超级魔晶石的诞生,打死他也不相信,他居然用最普通的原料制造出了一块达到三级标准的作品! 身为一个魔晶石制造者,他比其他人更深切的感受到了这块魔晶石出现的重大意义之所在! 他想到了他那独特的“边界”理论。 刚才萨默和那几位高级魔法师所说的“结构略有不同”,一定指的就是他用元力为这块魔晶石所设置的边界。 如果这个理论得到,整个大陆的魔晶石制作水平将取得突飞猛进的跨越式发展。 恍惚间,唐福只记住了“希玛之光”四个字——老实说,他非常喜欢这个名字。 这也是他从事魔晶石制造以来,所制作出的唯一有资格被命名的魔晶石。 他又听到拍卖师高声说到:“希玛之光起拍价5000金币!” 没有人觉得5000金币对于这块四级魔晶石来说过于昂贵,因为它不仅仅是一块四级魔晶石,更是魔晶石制造业发展的希望之光。 “10000金币!” 拍卖师的话音未落,萨默即举起了手上的号牌,喊出了迄今为止大陆四级魔晶石的最高拍卖价。 众多买家纷纷对萨默这种无耻的行径嗤之以鼻。 “12000金币!” 格林斯随后举起了号牌,他坦然的面对萨默愤怒的目光而耸耸肩,似乎在说,“这么好的东西,谁都想要啊。” “15000金币!” “18000金币!” “25000金币!” “30000金币!” 此起彼伏的叫价声在大厅里各个角落不断响起,台上的拍卖师兴奋的两眼冒光。 一个新的纪录即将在他手中诞生了,不,是已经诞生了! 其实台上台下的人都心知肚明,众多买家所感兴趣的不仅仅是这块四级魔晶石本身,更是它所蕴含的制作技巧。 试想一下,如果每块五级或四级甚至三级魔晶石的储魔值都能提高四倍以至更多,那岂不是意味着魔法师的魔法力提高四倍? 也就是说,原本只能释放初级魔法的魔晶石可以释放出中级魔法甚至高级魔法。 这个诱惑太大了,几乎无人能够拒绝。 不论是魔晶石制造业的耆宿大佬,还是冒险组织的新秀新锐,又或是佣兵团体的新锐,亦或是希望高价拍下再转手牟利的商人,无不为之疯狂。 就在众人报出一个又一个耸人听闻的价格的同时,伪装成买家的李维拉招手将陪伴在身边的手下喊了过来,李维拉低声向他吩咐道:“李众,调动我们所有在市场和希玛城的暗线,去查这个魔晶石物制造者是谁,然后用最快的时间找到他。” 李众迟疑的看了看李维拉,说:“这样一来,我们多年的心血就会毁于一旦了。” 李维拉看了他一眼,刻意地压低声音来掩饰自己的愤怒:“蠢材!你还不明白这块魔晶石对我们李氏家族、千山帝国乃至整个大陆的意义吗?” 被骂作蠢材的李众再也不敢多言,唯唯诺诺的离开了拍卖现场去执行将军的命令。 李维拉强压下满心的兴奋与不安,装作饶有兴趣的看着台上口沫横飞的拍卖师。 拍卖师兴奋地四肢抽搐,用颤抖的声音说:“43000金币!还有没有人再出价?” “还有没有人再出价?” 拍卖师狼一般的眼神四处游走,看的人不寒而栗。 “43000金币第一次!” “43000金币第二次!” 就在拍卖师即将落槌的一瞬间,李维拉举起了手中的号牌。 “45000金币!” “好!这位先生出价45000金币!还有没有人出更高的价格?” 拍卖师声嘶力竭的高喊。 拍卖现场犹如一锅煮开了花的稀粥,众人都象被送上了一个兴奋的巅峰,手舞足蹈者有之,喃喃自语者有之。 但不可否认的是,李维拉的叫价无异于是给沸腾的现场又添了一把柴禾,拍卖师的话音未落,已经有人跳出与之叫板。 “48000金币!” “50000金币!” 李维拉耳听着亢奋之极的叫价声,心急如焚。 他在心底暗骂,怎么手下全是一群废物,凭着多年在希玛城的经营,居然这么久还没把那个神秘制造大师的来路查探清楚。 就在他望眼欲穿的时候,终于看到李众姗姗来迟的身影出现在视线之内。 虽然李维拉心里着急的象新婚之夜即将洞房的丈夫,但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表面上还要假装平静,就象那新郎不得不陪客吃酒一样。 与此同时,希玛之光的拍卖价也一路飙升到令人咋舌的62000金币! 众多买家的理智似乎被蒙蔽,很多人仿佛是为了叫价而叫价,全然已经忘记了这块希玛之光的储魔值只是接近三级魔晶石。 虽然希玛之光中蕴含了足以令世人疯狂的制造之谜,但这个谜团并非人人都可破解。 而且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如果实力不够,即使买下希玛之光,又能拥有多久呢? 第十九章魔晶石拍卖会(十) 唐福已经完全麻木,他搞不清楚自己是否在梦中,又或者大伙全都疯了?要不怎么会发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呢? 一颗小小的四级魔晶石居然已经被抬高到超过自身将近800倍的高价,他实在无法理解眼前的状况。 就在唐福云里雾里般不知所措的时候,他看到眼前出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唐福忍不住咦了一声,“老约克,你也来参加拍卖会吗?” 老约克满脸笑容的拍拍唐福的肩膀,“小子,真看不出来,你居然深藏不露啊。” 说着,老约克拉起唐福便向外走。 唐福惊讶的问道:“去哪儿啊?” 同时他迅速冷静了下来。 今天发生的事情实在太过诡异,他开始为自己的安全担忧。联想起拍卖会前与罗索的对话,还有拍卖会中引起骚乱的“赌石”规则,危机感恍如一道道寒流般在他的后背流过。 他已经开始暗自懊悔,为什么一时头脑发热把魔晶石拿来拍卖,眼前的局面早已超出了他能控制的范围,也可能会给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万幸的是,经过那天他与罗索的谈话,他们共同决定由唐福来参加拍卖会,而罗索带着他们大部分的财产立即出发到雷色魔法学院报到。 这样即使出现意外,他们至少不会全军覆没。 老约克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相反他凑到唐福的耳边说:“孩子,别担心,我是看着你长大的,不会害你。我之所以来这儿,是因为易比安大人想见你。” 唐福心中的惊讶更甚,他并不奇怪老约克能够找到他,在市场的范围内,易比安想找一个人的确是易如反掌。 但他奇怪的是,易比安为何如此着急的要见他?希玛之光的拍卖还没有结束,而且传说中的二级魔晶石还未现身。 唐福迅速的打量了一下四周,顿时他发现似乎有好几双眼睛在暗处窥视着他。 唐福心头一惊,不加思索的冲老约克点了点头,随他走向拍卖场外。 李维拉看着快步走向自己的手下,再也无法掩饰自己焦急的心情! 他一个箭步冲到前面,只听李众指着匆匆离去的背影,说,“就是他!” 李维拉眼中露出兴奋的光芒,迅速交待了几句,随即跟着唐福和老约克一同离去。 唐福心头有无数的疑问,他反复问自己,老约克值得依赖吗?但最终他还是选择了相信自己的直觉。 老约克可能并非好人,但至少比现场那些不怀好意的陌生目光值得信任。 拍卖大厅外空旷无比,连原本应该站岗和巡查的市场人员都不见了踪影。 老约克心头暗骂,这帮人平时耀武扬威趾高气扬,一到关键时刻就不见人影。不过现在也不是抱怨的时候,他只能带着唐福匆匆走向易比安指定的地点。 怕什么来什么,老约克和唐福没走两步,就看见对面冲出来一群全身黑衣的蒙面武士。 老约克叹口气,停下了脚步,他对唐福说:“小伙子,看来我只能送你到这里了,易比安大人在前面不远处一幢白色的小楼里,你穿过前面的那片树林,就能看到。” 老约克话音未落,那群黑衣人中为首的那个冷冷的说:“既然来了,还想走吗?” 随着黑衣人的话语一停,气氛顿时肃杀起来。 空气中的温度随着他的话音落地而迅速降低。 老约克猛地一推唐福,低声叫道:“还不块走!” 唐福也不再多说,向树林方向飞速跑去。 与此同时,黑衣人一招手,四个手下越过老约克,直接向唐福追去。 “都给我站好了!” 老约克厉声喝道,浑身上下气势陡涨,再也看不见一丝一毫之前的猥琐模样。 伴随着一声怒吼,四个炽热的火球迅猛飞向追赶唐福的四个黑衣人。 那四人猝不及防下只好纷纷躲避,其中功力较弱的两个更是就地一滚,才避免了烈焰焚身的惨剧。 “不错不错,大师不仅精通魔晶石制作,魔法造诣也相当了得啊。” 领头的黑衣人好整以暇的鼓了鼓掌,拔出佩剑,“那就让我领教一下大师的高招吧。” 旁边的那个黑衣人听的一愣,似乎情况不对啊…… 旁边的黑衣人正是李维拉派去打探消息的手下李众,而领头的黑衣人就是李维拉本人。 由于刚才时间仓促,李众只来得及指了指老约克和唐福的背影,而李维拉在刚才的交手中,先入为主的认为目标人物既然是魔晶石制造业的大师,自然不可能是唐福那样的小屁孩。 误会就这么发生了。 李众凑上去,刚想纠正下首领的失误,可还没等他说话,李维拉愤怒的眼神已经飘了过来,“笨蛋,还不去追那个小子,难道还要我教你怎么做吗?!” 看着李维拉咬牙切齿的表情,李众只好讪讪的退了下来。 他可不敢轻易捋首领的虎须,与李维拉将军的洁癖同样出名的,是他那令人不寒而栗的暴躁脾气。 李众没办法,只能闷不吭声去追唐福。 边跑他边想,没办法了,看来将军认定那个脏不拉叽的老头就是魔晶石的制作者,这样也好,抓住唐福,我可是头功啊。 唐福边跑边回头看了一眼,场上的局势让他捉摸不定。 将近十个黑衣人在他们首领的带领下正与老约克对峙,而原先来追他的四个人中有两个被老约克的火球拦了下来,没有再来追他,而是调头跟其他黑衣人汇合。 现在紧紧跟在唐福身后的只有两个黑衣人,同时从老约克的方向又奔来一个黑衣人。 唐福暗自揣测,这帮人吃错药了吗?紧缠着老约克干嘛? 这样看来,他们似乎不是冲着他来的,但后面的尾巴仍然要解决。 唐福边打量地形边放慢了脚步,前面就是树林的边缘。 他打算在进入树林前把追踪的人干掉。 李众气喘吁吁地追在在唐福他们的身后,眼看前面的两个兄弟离唐福越来越近,李众暗自着急,万一给这两个小子拔得头筹,那老子的心血不是白费了? 于是李众大吼一声:“前面的弟兄听着,将军有令,务必活抓这小子,千万不能杀了他!” 前面一逃两追的仨人听得此言都不禁愣了一下,两个黑衣人对视一眼,心想,将军他妈的吃错药啦,这小子跑的贼快,还想活捉,这不是为难咱们吗? 唐福暗叫一声侥幸,心想还是将军识货,知道小爷我才是四级魔晶石的制造者。 前一刻他刚刚看到后面追他的俩人已经掏出了随身携带的军用手弩,就算他唐福跑的比兔子还快,也比不上强劲的弩箭啊。 第二十章 劫持 趁着一愣神的功夫,李众飞快的追上前面的黑衣人。 李众大声对那两人说:“将军要活捉这小子,我们再这么死追下去,这小子就该逃进树林了!” 李众有意要让唐福听见,几乎扯着嗓子吼道:“到时候他随便往哪棵树一钻,咱们上哪捉去?这样,两位弟兄,你往左,你往右,我从中间追,一定要在他逃进树林之前将他活捉!” 唐福听的心惊胆战,一回头看见三人真的从三个方向包抄过来,不禁灵魂出窍。 看来如意算盘打空了,如果在进树林前被他们包围住,唐福就只有束手就擒的份了。 想到这,他不禁停了下来。 李众见状大喜,心想你这小子倒也乖巧,知道大爷急等着拿你回去请功,居然乖乖的停了下来,真乃天助我也。 他四下打量,看到两个同伴还在前面的树林边缘往这边迂回包抄,他一个箭步冲到唐福面前,用刻意压低的嗓音对唐福说:“小子,乖乖的跟我走,别人不知道,我可知道你小子是谁。” 唐福一凛,手悄悄移到腰边。 李众见唐福不说话,更得意了几分,“你才是那个四级魔晶石的制造师吧,别看我家大人错认了那个脏兮兮的老头,大爷我可知道你究竟是谁……” 话音未落,李众只觉眼前寒芒一闪,眼前的世界陡然旋转了起来。 他看到蓝蓝的天上没有一丝云彩,远处的树木在微风的吹拂下悠闲的摇摆,不远处的李维拉将军带着一帮弟兄正辛苦的跟那个老头交涉着什么…… 最后他又看到了肥沃的黑色泥土以及自己那无头的躯体。 唐然霍然转身盯着一左一右正向他包抄过来的黑衣人。 他手中的刀还在向下一滴一滴地滴着血,李众的血。 两名黑衣人也被那刁钻狠辣的一刀震撼了! 无论如何,他们也无法想象,眼前这个男孩看似羸弱的身体里竟然蕴含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还有那迅如闪电猛如雷霆的一刀! 没有章法,没有规矩,没有门道,有的只有最深切的恨意和最澎湃的杀意! 这一切,放在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身上,竟让人觉得如此可怕。 唐福向这二人冲去,随着一声怒吼,唐福连人带刀合身扑上…… 没有退路,没有理由,没有其他选择! 一瞬间,希玛城的种种闪电般自他的脑海掠过……弱肉强食的世界,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最高目标都只是为了能够生存下去……一个孤独的男孩,死尸一般蜷缩在墙角,没有游戏,没有嬉闹,没有童年,不动,不说,不笑,只为了保存体力迎接最残酷的食物争夺…… 唐福的眼睛变得血红,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其实如果论真正的实力,唐福未必比得上李众,只是李众自以为是的认为唐福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魔晶石制造师,对他没有一点点防备,否则唐福绝不会如此轻易的将李众一刀毙命。 而眼前这两个黑衣人目睹了李众被杀的全过程,对唐福异常警惕。 他们一开始就采取守式,先立自己于不败之地,这样一来,唐福那出其不意的优势被他们死死的克制住,只能跟他们一刀一刀的比拼着体力、技巧乃至意志。 只一会儿功夫,唐福的身上便添了无数深深浅浅的伤口,如果不是李众死前传的那个“活捉”的命令,估计唐福此刻早已随李众去了。 不过唐福那种不要命打法也让两个黑衣人伤透脑筋,他们时常有种错觉,仿佛眼前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凶猛的野兽,为了捍卫生存的权利,獠牙,利爪,无所不用其极…… 李维拉将军显然是利于战阵而拙于说服,无论他说的如何天花乱坠口干舌燥七窍生烟暴跳如雷,这个猥琐的老头儿就是不声不响,简直就是一块茅坑里的臭石头。 以李维拉的智慧,当然知道这老头在想什么,不就是想争取时间让那小子顺利逃走嘛。 李维拉深知狗急跳墙的道理,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虽然还不知道那个小兔崽子跟这老头儿是什么关系,但看着老头的表现也能得知,那小子一定是他什么重要的人——所以他宁可牺牲自己把大伙耗在这,好让那小子顺利逃脱。 不过就算那小子逃了也无关大局,所以李维拉将军也就不过分苦苦相*了。 虽然眼前的老头儿那手火球术也不过就是火系魔法的入门功课,但如果真是惹急了他,万一来个玉石俱焚什么的,那李维拉将军大人今天不免就要空手而归。 更要命的是,李维拉还要随时提防市场巡逻的人员,以及那些其他来路不明的各方势力来跟他抢夺这个魔晶石制造大师。 所以无论急的口角生疮还是头顶冒烟,李维拉将军都只能暗自忍了。 “这位大师,您又何苦跟自己过不去呢?” “不管千山帝国或是其他什么组织给你开什么样的条件,我都给你双倍,不,三倍!。” “你要什么?” “金钱?” “女人?” “爵位?” “无论你要什么,只要说出来我都会帮你办到。” 老约克已经懒的跟李维拉说什么了。 他双手拢在袖中,双眼微眯,一副就要打盹的模样,直把李维拉将军气的灵魂出窍,恨不能立马上来亲自*刀将眼前这邋遢老头削翻在地,好出心中那口恶气。 正当双方僵持不下的当口,唐福被黑衣人逮了回来。包括李众在内的那三个黑衣人,有两个已经被唐福杀了,剩下的那个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唐福制服。 老约克心头巨震,他没想到唐福还是落入了这帮人的掌握。 眼前的唐福昏迷在地死活不知,看他那浑身的伤口以及淋漓的鲜血,老约克估摸着这小子就算没死也去掉半条命了。 正当李维拉思忖着如何措词的时候,老约克第一次开口:“你不用说了,我跟你们走,但是我唯一的条件是你们将我侄子安顿好,并立即给予治疗。” 李维拉看着昏迷不醒的唐福,不易察觉的皱了皱眉,说:“七号,你怎么把他打成这样。不是叫你们好好对他吗?” 被称为七号的是李维拉在军中的一员悍将,名叫李也。他含着晶莹的泪花,颤抖着说:“大人,您先看看我身上。我可比这小子伤的重多了。” 李维拉嗯了一声,惊异的打量了一下李也,然后霍然倒吸一口凉气,他这个忠心的手下浑身上下没一处不再滴血,貌似伤的比唐福重的多。 李维拉勃然大怒,“你们三个人去追这个小子,伤的居然比他还重,我养你们这群废物又有何用?” 李也单膝跪下,俯首道:“任凭大人处置!” 众人看到他那晶莹的泪水一滴一滴落在尘土里。 李维拉大手一挥,“现在我没空跟你们算这些鸡毛蒜皮的小帐,现在立刻集合,我们护送大师上路。”众人轰然答道:“遵命!大人。” 李维拉又问李也:“三号和九号呢?不是你们三人一起去追这小子吗?你别告诉我他们都迷路了。” 李也的脸上泪痕未干,他手指着树林的方向,泣不成声的回答:“三号和九号和全被这小子杀了。请大人允许我宰了这小子为他们报仇。” 所有人,包括老约克都倒吸一口凉气。 第二十一章 乱成一锅粥 这次李维拉所带的手下都是他在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骄兵悍将,不仅对李维拉无比忠诚,而且都是军中数一数二的好手,个个弓马娴熟武艺高强,以一敌十不敢说,但一个打三、四个绝不在话下。 没想到眼前这看似弱不禁风的少年竟然在三人围攻之下连杀两人,虽然自己也被打伤,但他这一身艺业也使众人瞠目结舌。 老约克也没想到,一个魔晶石制造领域的天才少年竟然有如此强悍的武技,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用若无其事的口吻说:“他是我的亲侄儿,如果谁想杀他,那么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吧。” 李维拉紧紧皱着眉头。 他倒不是心疼那两个手下的牺牲,而是暗自担忧这老家伙的侄儿居然武功如此高强,显然是家学渊源。否则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绝不可能如此轻易的将他两个手下杀死。 在做出绑架的决定时,他并没有想到这个魔晶石制造师背后会有如此神秘的背景,不过事到如今,也容不得他多想。 他一挥手,众人押着老约克和唐福登上早就埋伏在路边的马车。 李也恶毒的眼光一直在唐福的身上盘旋。 李维拉可以不在乎三号和九号的性命,可他李也在乎。李众死不死他无所谓,可另外一个是他的亲弟弟啊。 马车按照事先设计好的路线迅速离开希玛城。 随着时间的推移,马车逐渐结束了平稳的行驶,而转向了颠簸的路途。 老约克忧心忡忡的注视着躺在车厢地板上的唐福。 黑漆漆的马车里无法准确的掌握时间,但老约克凭感觉推测,似乎他们已经走了将近大半天的路程。 虽然在他的强烈要求下,那个黑衣人的首领派人给唐福做了简单的包扎,唐福的伤口不再流血,断掉的肋骨也被固定,但唐福仍然在昏迷中。 随着马车的颠簸越来越剧烈,昏迷中的唐福也因为伤口再次撕裂而流露出痛苦的表情。 无论如何老约克也不希望唐福出事。 因为对方要的是魔晶石的制造者,虽然现在误认为是他老约克,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早晚会露馅。 而只要唐福活着,即使最终对方发现唐福才是真正的魔晶石制造者,他们也不会撕破脸皮。 甚至可以说,唐福是他老约克现在活命的唯一希望。 同时,毕竟是因为他把唐福带出拍卖会场才导致他们被劫持,所以老约克心里对眼前的少年充满了愧疚之情。 在老约克的对面,李维拉饶有兴趣的打量着一老一小两个俘虏。 看来这小子对这老头来说非常重要。 一开始为了便于看管,李维拉要把两人分开放置在两辆马车上,可却遭到了老约克的极力反对,明显是怕唐福会遭毒手。 而此时老约克看着唐福的眼神中,那种自然流露的关切之情绝对不可能是假装的。 李也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唐福——如果目光可以杀人,唐福早已千疮百孔。 李也是自告奋勇到这辆车上来看管俘虏的。 本来李也想找个机会,趁人不注意把唐福悄悄做了,好报弟弟的血仇!没想到这老不死的一定要和唐福待在一起。 而出于对大师的重视,李维拉也纡尊降贵跟他们挤在一辆车里。 而此时,希玛城乱成了一锅粥。 就在李维拉绑架老约克和唐福离开市场的时候,拍卖会的现场发生了巨大的爆炸。 爆炸产生的火光和声响传遍了整个希玛城。 这爆炸是如此剧烈,以至对这些事情早已司空见惯的希玛城居民都忍不住议论起来。 大家纷纷传言,本地最大的两大势力发生火拼,这次爆炸就是他们在使用一种超常规的先进武器时不慎走火造成的。 还有人说这是高级魔晶石在发生逆变时发生的爆炸,这爆炸足以夷平半个希玛城。 更有一些人看到爆炸来自于市场的方向,于是纷纷紧闭门窗静静等等着下一场战争的到来。 但显然他们都猜错了。李斯特和易比安如今已经成为一根线上半死的两只蚂蚱,彼此正在为着共同的利益努力着。 魔晶石拍卖会成功的吸引了全大陆的目光,大陆排的上号的势力都派人或明或暗的出现在了希玛城,拍卖会的一举一动也从各种渠道传到了各个势力的高层耳朵里。 易比安一想到老板那张冷若冰霜的脸,就不禁不寒而栗…… 对于此次拍卖会,组织异常重视,不但从各地抽调人手,甚至连轻易不露面的老板都亲自前来坐镇指挥。 这次出了这么大的纰漏,不但市场前期的种种努力全都付诸流水,可能连易比安自己的小命都难保。 易比安将所有能够派出去的人手一个不留的全部派出,除了小部分人负责维持现场的秩序,其他人都在老莫的带领下去追查爆炸的元凶。 而李斯特也正惴惴不安的等待着消息。 子爵府的卫队在希玛城设置了数十道关卡,检查一切过往的车辆和行人。而市场巡逻队则精锐尽出,四处搜捕可疑人物,那情形不象是城主府和市场结下了梁子,而更象是雷色帝国派间谍进入了千山帝国,外敌的入侵使得原本势不两立的两大巨头走到了一起。 对于这场突如其来的爆炸,李斯特自然心中有数。李维拉神神秘秘的要他配合,却又始终不说具体的事情,当时他便心中起疑,摄于李维拉的地位他不敢多说什么,但私下却和铁拿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只是让李斯特意外的是,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该死的李维拉,居然胆大包天到在拍卖会现场搞了一出惊天动地的爆炸! 这事,还不知道怎么收场…… 而在拍卖会现场的爆炸中幸存下来的各路诸侯,也纷纷在第一时间用自己的渠道将最新消息传递回去。 于是,兰德大陆骤然掀起了一场惊涛骇浪…… “希玛之光”横空出世! 大陆魔法师公会魔晶石储魔值标准将要改写! 储魔值为3849的四级魔晶石“希玛之光”,所用的原料竟然是低级白水晶石! ………… 一切的一切,都意味着一个结果——无论哪个国家或者组织,只要能够破解“希玛之光”的秘密,也就同时具备了大量生产高级魔晶石的能力,而高级魔晶石的稀缺性正是制约各个国家魔法师部队战斗力的主要瓶颈! 所有的人都在暗自揣测,那个神秘的魔晶石制造大师究竟是谁? 各个国家和组织除了纷纷展开寻找神秘魔晶石制造大师的行动之外,均对在希玛城拍卖会上发生的事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千山帝国作为名义上的东道主,首先对拍卖会现场的爆炸进行了严厉的谴责,并声称将对此事件进行彻底调查,一旦查出凶手必将给予严惩。 雷色帝国也不甘落后,迅速向千山帝国递交了措辞强硬的外交照会,除了要求千山帝国务必在最短的时间里就魔晶石拍卖会现场的爆炸事件做出合理的解释之外,同时派遣了由雷色帝国内政、外交、魔法师公会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的调查小组前往千山帝国,对雷色帝国魔晶石专职鉴定师班加罗大师在参加拍卖会时重伤一事展开调查,并保留追究此事的权利。 大陆魔法师公会联合会则发表声明,对“希玛之光”的出现表示了异常强烈的怀疑,甚至暗示有人在拍卖会中动了手脚,制造了一个骗局,以“希玛之光”作为诱饵,妄图颠覆大陆魔法师公会,离间大陆的魔法师队伍。 库拉斯帝国则强烈要求千山帝国公布拍卖会的细节,并以魔晶石制作工艺属于全大陆共同财富的理由,要求“希玛之光”的制作者勇敢的站出来,库拉斯帝国将赐予他侯爵的爵位及一万钻石币的奖励,并提供最优良的环境供这位魔晶石制造大师继续这方面的研究。 一时间,风起云涌,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到了之前名不见经传的边陲小城希玛城。 第二十二章 逃离希玛城 半天的行程,李维拉一行的马车遇到了三次路检。 当然子爵府的卫队对子爵大人本人的手令不会有任何置疑,李维拉一行凭着李斯特子爵的手令畅通无阻的通过了乱成一锅粥的希玛城。 当市场巡逻队的精锐们正在四处搜捕可疑人物时,他们的马车已经悄然离开了希玛城,正穿越在莽莽的哈沃斯群山中。 易比安焦头烂额的听着手下的汇报。 老莫被他派出去寻找线索没有回来,所有的事情都需要他亲自处理。 “……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我们基本可以确定有人事先在拍卖会现场做了布置,然后趁着混乱,引爆了类似魔晶石一类的物体。” “不过有计划的通过引导魔法元素逃逸而取得魔晶石爆炸的结果,这种技术在大陆上还处于研制阶段,只有极少的几个组织和军队在从事这项研究。” “毕竟这种研究除了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和物力外,还要承担极大的风险……” 易比安不耐烦的挥手打断了眼前这个喋喋不休的如同苍蝇般的市场研究人员,一脸苦笑的说:“我只想知道,到底是什么引起了这场爆炸?” “嗯……”瘦高的研究人员沉吟了一会,遗憾的耸了耸肩,“对不起,对这个问题目前我们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能够支持得出一个清晰的结论,但有几个疑点倒是值得探讨……” 易比安急忙赶在他前面的说:“也就是说,你们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引起了爆炸?” 想了又想,瘦高个心不甘情不愿的点了点头,羞涩的仿佛没见过男人的小姑娘。 易比安苦笑着让他出去了。 老板阴冷的话语似乎还在他的耳边不停响起,“易比安,如果日落之前你还没搞清楚到底出了什么事,你就不用回来了。” 又有一个手下进来汇报。 “大人,根据您的命令,我们暂时扣留了前来参加拍卖会的所有来宾,但现在他们的情绪很大,冯德男爵扬言要在内政部的例会上对我们提出控诉,格林斯副团长借着较量武技的名义把我们五个兄弟的胳膊打折了,最过分的是萨默大魔法师,他已经连续毁坏了十五件家具……” “够了!”易比安终于忍受不了部下的长篇大论,他面色铁青,额头的筋脉愤怒的凸出来,象一条受够了地下阴暗环境的蚯蚓,亟欲破土而出。 “你们这些蠢货!难道你打算让我去赔偿萨默毁坏的家具吗?给我滚出去!” 喝了两口水,易比安稍稍平复了下暴怒的情绪。 “大人!” 看到得力手下老莫回来,易比安的心情好了一些。 “情况如何?” “回大人,目前李斯特子爵的卫队还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人物。他们封锁了希玛城所有的通道,希望能够将肇事者困在城中。”老莫迟疑了一下,接着说道:“不过我判断,肇事者应该已经离开希玛城了。” 抬头看看易比安,老莫发现他的脸色更加难看。 老莫沉默了好一会,易比安却依然一言不发。 老莫只好低下头继续说道:“从爆炸的现场看,这些人的手法相当老练。” “门口的警卫都是一刀致命,对方的行动迅速而缜密,出手异常狠辣,不象是临时起意,多半是早有预谋。” “所以属下认为他们不会还待在希玛城中,否则我们派出的搜索队伍不应该毫无所获。” 过了半晌,易比安长叹一口气,“伤亡情况呢?” “我们的人死了十五个,重伤八个,其他人的伤亡情况还在统计。由于现场太乱,准确的数字还不知道,但伤亡数不会低于六十——好在重要人物基本都没有受到损伤,否则——”老莫没有说下去。 “是啊,这次咱哥俩基本算是玩完了,”易比安的脸苦涩的象是要滴出水来,“还好那块四级魔晶石保住了,要不真不知道该怎么跟上面交代。” “那个四级魔晶石的制造者找到吗?”易比安问。 “还没有,”老莫的牙疼似的吸了口气,“原本我按你的意思派约克去找他了,谁知道,约克这个老王八蛋居然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负责登记的人被干掉了,一刀毙命,跟门口的警卫一样,看起来是同一伙人干的。” “杀人灭口?真有意思。”易比安喃喃自语道。 “到底是些什么人呢?老莫你说说。” 老莫头大如斗,说:“属下认为,这帮人如此费尽心机,周密布置,肯定是对我们比较熟悉的敌对势力,不过四级魔晶石的出现纯属偶然,他们一开始应该是冲着那块二级魔晶石来的。但对方在得知四级魔晶石出现之后,立刻调整计划,并且一击即中全身而退,可以看出定非寻常人物。” “有道理……” 的确有道理,可是这道理如何跟老板交代呢? 易比安和老莫沉默了。 同时沉默的还有李斯特子爵。 当拍卖会现场发生爆炸的一刻,他已经明白李维拉所嘱咐的是什么事了。 他只好立刻对希玛城所有关卡及城门进行部署,明着是配合市场进行安全警戒,不放过任何可疑人等,实际上着手于把李维拉一行人顺利送出城去,不让市场的巡逻队对他们进行干涉与盘查。 否则,用不着李弗雷来找他,易比安就够他喝一壶了。 篝火照亮了一张张沉默的脸。 经过一天的狂奔,李维拉将军一行已经到达远离希玛城一百多里的哈沃斯山脚下某个不知名的村庄附近。 他们穿越了千山帝国与雷色帝国的国界,目前正处于雷色帝国境内。 虽然随着大陆和平协议的签定,千山帝国与雷色帝国不再处于战争状态,但多年的战争使得国界附近的两国民众彼此间养成了相互憎恶仇视敌对的习惯。 这种习惯并不会随着战争的结束而消失,它象种在人们心中的毒芽,一旦有合适的土壤就会一点一点长大。 李维拉不敢到村里驻扎,虽然千山帝国与雷色帝国的语言相通,但由于生活习惯不同,两地的口音仍有细微的差别。有心人很容易发觉他们来自哪里,加上他们这一群人太过怪异,根本不象寻常经商或者旅行的人。 唐福的身体逐渐好转,不过关注这件事的只有老约克和李也,其他的人已经被长途的跋涉搞的身心俱疲。 李维拉带着他们绕过哈沃斯山脉来到希玛城,一路快马加鞭用了将近四天时间。现在他们沿原路返回,只是由于乘坐马车的缘故,速度比来时慢了不止一倍。 虽然众人都是军中的精锐,但他们刚刚在希玛城经历过一番波折,又在漫长的跋涉中消耗了巨大的精力和体力,现在的士气低迷也是意料中的事。 第二十三章 神奇的“元” 唐福睁开眼睛,虚弱的身体还无法支撑他做哪怕抬起手这样的简单动作。 老约克与李也都不得不惊叹唐福那野兽般强悍的自我恢复能力,受了那么重的伤居然在一天之内就从昏迷中苏醒过来,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当然,老约克是欣喜,而李也的惊讶则伴随着恶毒的诅咒。 众人在哈沃斯山的群峰中穿行到第三天的时候,马车已经无法前进了。 到处是茂密的阔叶树木,山峰更加险峻,那些由猎人和山民所踩出的隐隐绰绰的小路已经不能称作是路了,它们在茂密的树林中时隐时现。 如果不是有一个对此处地形异常熟悉的队员,那么李维拉一行很可能在这一片陌生的丛林中迷路,并最终丧命。 而且更加令人头痛的是,即使他们已经想尽一切办法隐匿踪迹,但意外还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第四天他们在丛林中遇到一个猎人,或许李维拉的本意并不是一定要杀了他,但是这个猎人鲁莽而冒失的举动最终使他自己丧了命——他向队伍中担任搜索和警戒任务、处于队伍最前列的尖兵射了一箭,并且掉头就跑——最终为了避免机密泄露而招来当地的治安部队,甚至正规边防军团,他被毫不犹豫的杀掉了。 老约克胆颤心惊的看着士兵们眼中露出危险的嗜血光芒,这对一个来自希玛城的人来说,往往意味着灾难的开始。 看来这帮大兵的耐性已经快到头了。 老约克看向唐福的眼光更多带着听天由命的味道。 可是唐福并没有放弃。 三天来他的身体在充沛的“元”的作用下恢复的速度之快,令他自己都惊讶不已。 在他过去的经历中,受伤流血甚至伤筋动骨都是很平常的事,并不令他特别意外。 甚至在他跟师傅学习的那些岁月中,他也经常要面对那些莫名其妙不知从何处来也不知道要些什么的暴徒的袭击。 在希玛城杀人和被杀都没有什么太多的理由和原因,一个人横尸街头也许只是因为他手上有一块面包。 不过那时候他和常人并没有什么区别,这样重的伤即使是他那经常受伤的身体恢复起来也至少需要几个月的时间。但现在仅仅三天,他自觉伤口已经好了一半。 这一切难道都是“元”的作用? 这三天来为了防备李也的毒手,唐福基本上没有睡过觉。 他不停的修炼,他那支离破碎的身体象极了一条被遗弃在干涸土地上的小鱼,每一滴“元”力都象是珍贵的水,滋润着他那干涸且破裂的身体。 而且他惊讶的发现,“元”力不仅仅是在制作魔晶石时起到和魔法力同样的作用,同时居然也具有疗伤的效果。 在不分昼夜的吸收和同化“元”的过程中,他觉得受伤的肌肉、血管乃至骨骼在“元”的同化过程中都在迅速的愈合着,恢复着,甚至生长着。 这是一种非常奇妙的体验,唐福以他师傅和他那把价值五个金币的小刀起誓,他从没有过类似的体验,这种重生般从地狱飞速上升到天堂的体验,从未有过。 如果现在,那个姓石的自以为很臭屁的怪人站在唐福的面前,唐福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抱紧他的大腿,不惜一切代价求他多教授一些跟“元”有关的技巧。 不过这一切都是在唐福隐忍的沉默中进行,他没有让任何人察觉他身体的恢复,包括目不转睛盯着他的老约克和李也。他们只知道这小子目前神志还算清醒,并不知道他现在已经能够下地走路了。 李维拉在做出放弃马车徒步进山的决定时,迫于老约克的压力,他命令士兵们给唐福制作了一副担架抬着唐福行进。 唐福在心中偷笑不已,他看着一脸郁闷的李也心里乐开了花,心想你个臭大兵,砍老子砍的爽吧,现在要抬着老子走。 同时唐福还发现,山林里的环境似乎特别有益于他的修炼,吸收和同化“元”的速度要比在希玛城快了一倍,唐福百思不得其解,最后也就不管他了。 其实“元”是一种与魔法元素类似的能量,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数量是相对有限的,由于很少有人在人迹罕至的山林里修炼,“元”的密度要比希玛城那里高几倍甚至几十倍,这对唐福来说无异于天赐良机。 随着山势越来越平缓,李维拉一行人的情绪渐渐亢奋起来。 唐福感觉到大事不妙,从士兵们的只言片语中他得出了结论,再走过前面的山坳,穿过一片茂密的森林,他们就可以走出令人发狂的哈沃斯山,到达雷色帝国的边陲小镇达卡城。 李维拉在达卡城埋伏了一批人手,接应他们返回千山帝国。 不怪这些士兵欣喜若狂,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他们风餐露宿昼伏夜出,杀人放火长途跋涉,高强度的体力活让他们付出了无数的鲜血和汗水,还有巨大的精神压力。 这年头,在哪里都不好混啊!眼看达卡城近在咫尺,美酒,美人,美丽的夜晚正在向他们招手,他们能保持冷静才怪。 唐福已经下定决心,今晚突围。 他宁肯死在哈沃斯山里,也不愿意被人带到一个不可知的地方,面对不可知的命运。 唐福看了看老约克,老约克正对着火堆发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或许用不着告诉他了,不论自己能否逃脱,似乎对老约克而言并无太大影响——李维拉一群人都还认为老约克就是四级魔晶石的制造者。 但是,在一路上,如果不是老约克处处维护,自己可能早就被李也一刀杀了吧。 想到这,唐福轻轻喊了声,“老约克!” 老约克茫然抬头,看到唐福喊他,不禁大为奇怪。一路上唐福基本和哑巴没有两样,除了必须要开口否则绝不说话,即使难得开口也是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更是从来没有主动和他聊过天。 老约克打量一下四周,没什么人注意他们,“什么事?” “今晚你要特别注意安全……” 第二十四章 屠杀 夜色浓厚的仿若黑色的水晶,纯粹的没有一丝杂质,连永远不肯停歇的风似乎都被凝结了起来,树林安静的象一座墓园。 巡夜的士兵悄悄缩回了火堆旁边,有一个甚至打起了盹。连日的平静让他们放松了警惕,这么多天,除了山就是树,别说追兵,连大点的野兽都没看见过一只。 原本应该在一公里外警戒的尖兵也偷偷摸了回来,李维拉对此睁只眼闭只眼,反正明天就要走出这该死的哈沃斯山了,过分为难这帮小子也没有必要。他们可都是自己的心腹,过于苛刻的要求或许会让人起异心的。 唐福一点一点的挪动,火堆旁边还有一个放哨的士兵,警惕的面向哈沃斯山巡视,防备可能出现的一切危险。 他可能是今晚警戒、巡夜、放哨的三道防线中最有责任心的士兵了。 唐福挪动的极慢,象一条难看的鼻涕虫。 不过他可不在乎,他只关心怎样能够在不惊动哨兵的情形下逃进哈沃斯山。虽然哨兵背对着他,但一丁点的声音就会让他陷入绝境。 他已经观察了无数遍,逃跑的线路早已滚瓜烂熟。 先脱离众人的视线范围,再沿着他们进山的方向狂奔,只要能跑进哈沃斯山深处,凭着李维拉手下区区十几个人,想要在茫茫的哈沃斯山中找到他,无异于海底捞针。 而最难的是如何脱离众人的视线。 那个天天如跗骨之蛆般盯着他的李也现在和别人一样打起了瞌睡。天天在李也魔晶石探测仪般闪亮的目光下生活,唐福对于如何伪装成一具能够呼吸的尸体深有心得。 如果李也知道唐福早已行动无碍,只怕他会找条铁链将他自己和唐福栓在一起。 就在唐福悄悄将自己挪出火堆的范围,即将与漆黑的夜色融入一体的时候,他感觉到空气中陡然出现了一种不正常的波动,象是无数的魔法元素找到共振的途径,欢快的跳动起来。 似乎有人在使用魔法,而且是那种威力极大的魔法。 显然哨兵也感受到了空气中的异常,除了魔法师或精通魔晶石制作的行家,武技修炼到一定程度,感官同样会变得比常人敏锐。 不过哨兵明显的犹豫了一下,他不知道刚才的感觉是否只是自己的错觉。这一瞬间的犹豫给李维拉他们带来了灭顶之灾。 漫天的雪花飘舞。 静谧的丛林中,火光的掩映下,静静飞舞的雪花有一种诡异的美感。 唐福顾不得掩藏自己的身形,他拔腿狂奔,陡然降低的温度让他觉得大难即将临头。 伴随着哨兵凄厉的报警声同时响起的,还有无数尖利的冰锥摩擦空气的啸声。 整个宿营地顿时炸了锅,惨叫声,锐器插入血肉之躯的声音,兵器的撞击声,还有濒死之人声嘶力竭的叫喊声,响成一片。 前一刻美丽的恍若天堂,这一刻,却如地狱沦陷。 唐福拼命向大山深处奔跑,身后如鬼蜮般的惨声没有一刻停息。 匆忙中他的左臂被一支冰锥擦过,顿时一片带着血的皮肉离他而去。 唐福紧紧咬着牙关,一声不吭,身后留下一溜血迹。他只是被冰锥擦过便留下一个如此巨大的伤口,可想而知,那些被冰锥直接命中的士兵肯定凶多吉少。 这些天的修炼也没有白费,无穷无尽的元力随着唐福剧烈的运动充斥在他的全身上下,他每一步踏下,地面都仿佛震颤了一下。 身后的声音越来越远,就在唐福以为快要脱离险境的时候,长期处于危机中养成的敏锐感觉让他寒毛树立,前面黑黝黝的夜色中,似乎埋伏着一只危险的野兽,随时准备向他扑来。 唐福慢下来,他弯着腰,左臂的伤口还在不停的滴血,右手握着一支刚从地上拾起的*的树枝,他犹豫着,是不是要一鼓作气冲过这片危机四伏的树林。 唐福心中危险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他奋力扔出手中的树枝,掉过头向原路跑去。 身后传来剧烈的爆炸声,那枝被他临时充作武器的树枝在爆炸中尸骨无存。尽管他跑的不慢,但仍旧被爆炸的余波掀了个跟头。 当唐福灰头土脸的从地上爬起来时,不禁暗自庆幸,如果刚才他一鼓作气冲过去的话,估计现在连渣都不剩了。 究竟是谁? 竟然有如此可怕的实力? 悄无声息间制造了这场惨烈的屠杀,而且布置了威力惊人的魔法陷阱。 唐福绝对相信,象这样的陷阱肯定不止一处。 现在最安全的地方,竟然是修罗场一般的宿营地。 唐福心中有种无力的感觉,他发现自己象是一只暴风雨中的小蚂蚁,完全没有办法掌握自己的命运。 宿营地渐渐安静了下来,唐福隐约听到一声怒吼,似乎是李维拉的声音,然后是武器的撞击声,然后什么声音都没有了。 唐福紧张的伏在地上,他不敢抬头。 他听到了脚步声,以宿营地为中心向四周辐射开来。 看来李维拉这帮人已经全部完蛋了,敌人开始四处搜索幸存的人。 唐福不禁哀叹自己的霉运,前门拒狼,谁料后门又进虎。本以为可以逃脱李维拉的魔掌,谁知道又来了个比李维拉更狠的主。 唐福藏在一丛茂密的灌木丛中。他心里知道,无论他藏的多严密,以敌人的周密和狠毒,他逃脱的可能性非常小。 就在唐福百般纠结,拿不定主意是冲出去还是继续躲下去时,异变陡生! 前方的敌人发现了什么,一群人正上前察看时,一颗硕大的火球从树林中飞出,虽然没砸到人,但沿路倒点着了不少花花草草,烈焰冲天煞是好看。 敌人中有一个极其厉害的冰系魔法师,只是随手比划了两下,冲天的烈焰随着迅速降低的温度万般无奈的熄灭了。 就在敌人们四处搜索却一无所获,个别脾气暴躁的家伙已经破口开骂时,唐福看到一个跌跌撞撞的身影向自己藏身的灌木丛中冲来。 唐福惊讶的站了起来,居然是老约克! 第二十五章 流星火雨 唐福顾不上想老约克如何在屠场一般的宿营地存活下来的问题,他只知道,现在的局面只有他和老约克是同一战线。 唐福狼一样窜出灌木丛,冲向老约克。而迎接他的,是慌不择路的老约克扬手发出的招牌魔法——大火球。 狼狈不堪的躲过火球,唐福绝望的发现敌人已经发现他和老约克,纷纷向他们扑过来。 “老约克,是我!” 来不及多解释,唐福拉着和他一样惊讶的老约克,掉头跑向先前经过的有着可怕的魔法陷阱的那条路。 在刚才的观察中,唐福觉察到在魔法陷阱的方向敌人的埋伏最少——无论如何,那是他们唯一的机会了。 果然不出唐福所料,四面八方都是敌人的追兵,而布置魔法陷阱的那条路竟然没有敌人。在这种情形下,即使只有一个人稍稍纠缠一下,等待他和老约克的就是被包抄和俘虏的结果。 追兵越来越近,老约克突然停下,唐福诧异的看着他,心想万一这老家伙羊角风发作,自己是背着他跑还是丢下他一个人先跑呢? 还没等唐福考虑出结果,老约克将一把小刀递给他,说:“别管我了,你先走。” 唐福抚mo着自己那把失而复得的小刀,这就是他那把在希玛城花了五个金币买的宝贝。 不知道是因为老约克的那句话,还是因为他替自己找回了小刀,唐福决定要和这个看上去疯疯癫癫的老约克一同并肩战斗。 老约克转身面对追上来的敌人,不知从什么地方掏出一块魔法水晶,同时嘴里喃喃念着一段晦涩的咒语。 恍惚间,唐福忽然觉得老约克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猥琐,握着水晶念着魔法咒语的老约克竟然有一种沉凝如山的气质。似乎他就是一座山峰,挺拔,沉重,既不会被击倒,更无法战胜。 凭直觉,唐福认定约克这老家伙是一个魔法师,而那段冗长晦涩的咒语听起来还挺不错,似乎是高级魔法。 唐福知道,魔法师在吟诵魔法咒语的时候是最脆弱的,不但几乎没有任何抵抗力,而且一旦咒语被打断,魔法反噬的力量更会让魔法师难以承受。越是高级的魔法反噬的力量越大,甚至会让魔法师彻底毁灭。 天地间,不安分的魔法元素躁动起来。 一丝灼热的气息渐渐弥漫开来,仿佛是火系魔法元素的派对开始了。性急的火元素围绕着老约克急速旋转,老约克周围的温度不知不觉升高了好几度。 敌人也发现了老约克狗急跳墙般的举动,更加疯狂的猛扑过来。 跑的最快的那个家伙显然是个急性子,大约在离他们还有三四十米开外的距离便急不可耐的掷出了手中的兵器。 那个家伙身材高大,使用的兵器居然是双手大剑。即使在军队中,双手大剑也是最为沉重的兵器之一。独自修行的武士几乎没有人会选择如此笨重的武器。 听着双手大剑带着斗气的光芒刺破空气发出的“呜呜”的呼啸声,唐福不禁哀叹自己的命运,为什么倒霉的事都给自己摊上了呢? 可总不能眼睁睁看着老约克被大剑撞成一滩肉泥吧。 唐福怒吼一声,将全身的力量集中在右手上,以最快的速度冲向双手大剑,凭借冲刺的力量将手中的小刀狠狠劈在大剑的剑身上。 一串耀眼的火花闪烁在漆黑的夜空中,仿佛绽放的烟花,一瞬间惊人的美丽。 密集的敲击声响起,由于频率过高,听起来就像是一声。唐福自己清楚,那短短的一瞬间他劈出了九刀,几乎耗尽了他的力量。 万幸大剑的材质普通,在两股巨力的敲击中化成了万千碎片四处飞溅。否则,在大剑击中老约克之前就会穿透唐福。 即使如此,唐福也不好受,他的右手痉挛的几乎无法拿起那把小小的小刀。不过他深知此时决不可示弱,依旧面无表情的直挺挺站在老约克前面,只是偷偷将右手背在了身后。 不过那璀璨如烟花绽放的一击也让敌人有了短暂的失神,大概此时对峙的双方都没有想到对手竟然如此难以对付。 就在唐福拼命活动右手,意图尽快恢复再战,而敌人也越来越近时,唐福听到老约克略微有些颤抖的声音:“站到我的后面来……快!”声音中似乎包含了无尽痛楚。 火光照亮了漆黑的夜空,刚开始如朝阳初升金光万丈。 所有人都紧闭双眼,突然由黑暗转到耀目的光明可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 天空渐渐变成妖异的红色,敌人不再上前攻击——魔法师的咒语一旦完成,即使再杀了魔法师也无法阻挡魔法的施行。何况旁边还有一个能挡住双手大剑的变态唐福。 敌人围在己方法师的周围,一个巨大的散发冰冷气息的魔法防护罩冉冉升起,看来敌人只有这一个冰系魔法师。 噼里啪啦的声音不停响起,拳头大小的火球从天而降,熊熊火焰烧着了一切东西,茅草,灌木,树枝,树木,宿营地已经变成一片火海。 老约克已经昏迷过去,手中的魔法水晶大部分碎成了颗粒,还有一些干脆化为了灰烬。 唐福晃了晃老约克,见他没有反应,只好将他负在背上,向哈沃斯山深处逃去。 百忙中,唐福还回头看了一眼那帮追兵,火球已经从拳头大小变得如人头大小,密度比刚才增加了好几倍,高温使得空气扭曲起来,火焰不再是纯粹的红色,而是红色中泛着恶魔般的黑色。 火系魔法精灵们欢呼着,雀跃在这火焰的地狱中。火海中唯一的空白就是敌人法师的冰系魔法护罩。 由于水系以及由水系衍生的冰系魔法天生对火系魔法有相互克制的作用,所以冰系魔法罩防护的时间会超过其他各系,但魔法相生相克的原理还体现在另一个方面,就是一旦魔法威力的对比超过了临界点,即使是天生克制属性的魔法也无法阻挡。 显然,老约克拼死发出的魔法威力远远超过敌人的冰系魔法师的实力,所以魔法护罩的破碎只是时间问题。 第二十六章 逃出生天 唐福的苦恼不仅仅在于老约克沉重如死人般的身体,更要命的是这个老混蛋发出的覆盖式魔法无论敌我一视同仁,密集的火球可不认得谁是自己人,同样没头没脑的向唐福砸来。 如果不是唐福对于魔法波动有着异乎寻常的敏感,往往在千钧一发的时刻躲开从天而降的火球,估计他和老约克早已葬身火海。 不过随着火球雨点般不停下落,唐福的躲避渐渐力不从心,虽然他拼了命向前逃窜,可是他心里明白,看来在逃出魔法的覆盖范围之前,他几乎不可能逃脱被火球击中的命运了。 身后的老约克动了动,唐福大喜:“你醒了?” 不容老约克说话,唐福立刻又问:“我们往哪走才能躲开这混蛋魔法?” 他没忘记,身后半死不活的人就是这个混蛋魔法的始作俑者。 “哪里?这里吗?” 感觉老约克拍了下自己的右肩,唐福不禁再次跟他确认——这可不是开玩笑的时候,跑错了方向最后必定成为香喷喷的烤猪。 “嗯……” 得到老约克肯定的回答,虽然有气无力,依然让唐福无比振奋。 他毫不犹豫的冲向右边。 耳边传来魔法罩濒临破碎时特有的“吱吱”声,他心下叹息,看来这帮人也是凶多吉少了。 在火海一般的魔法洗礼下,没有魔法师的保护,几乎没有任何人能够生存下来。 天上的火球似乎正在稀疏起来,唐福暗自庆幸,看来已经快要逃出魔法的覆盖范围了。 他在心中发誓,今后再不吃烤乳猪之类的食物……没等唐福的高兴劲过去,他的脚下突然一空…… 翻翻滚滚落下悬崖时,除了把最恶毒的诅咒送给老约克以及他们家上溯至少八代祖先外,唐福的头脑竟然一片空白。 并非他不想求生,越是生存环境艰辛恶劣的地方,人们生存的意志越是坚强,往往锦衣玉食贵气*人的人才总会想不开寻短见。 至少对于唐福来说,生存永远是第一位的。为了能够继续生存下去,即使遇到天大的困难,他也会勇往直前努力争取。 但是这一次,是绝地。 哪怕唐福只是一个魔法学徒,哪怕他只会最基础的防护盾,也至少能让他减少被树枝荆棘刺伤的可能。 如果唐福是一个火系或光明系的魔法学徒,那么恭喜他——他这个级别已经能够释放出荧光术,至少能让他有机会看清楚周围的环境,大大增加求生的机会。 即使是水系、风系的魔法学徒,在释放基础魔法水箭术和风刃术时,蓝色的水系魔法元素和青色的风系魔法元素也会使周围稍稍明亮些。 可惜,这世界没有那么多如果。 悬崖上空依稀还能看到火红的颜色,那是老约克魔法的残留,再往上看,深邃的夜空象一只巨大的眼睛,冷冷俯视着芸芸众生。 那眼睛如此冷漠,无情,芸芸众生在其中不过蝼蚁般的存在。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被悲伤和愤怒充斥的满满的胸间有了一些松动,有许许多多的人比自己更加凄惨吧! 那些尚在童年就被饥饿和寒冷折磨死去的孤儿,那些希玛城无辜的枉死街头者,那些在战争中不知道为什么争斗又莫名其妙死去的士兵…… 夜更加深沉。 说来话长,其实不过短短一瞬。 唐福在坠向地狱的路中,居然体会到恍如倦鸟归林般平静的感觉。 无数的画面在眼前交错闪过,心却象泡在一盆冰凉的水中,冷而且静,仿佛与天地融为一体。 无法形容的奇妙体验。 蕴藏在身体里的元力象闻到了鱼腥味的小猫,兴奋的从各处窜了出来,浑身游走。 唐福刹时间竟然错觉到自己不是在下坠,而是正在冉冉上升! 可怕的错觉啊。不过错就错吧,难道还能有什么比从悬崖跌落更加倒霉的吗?唐福惊讶自己居然还有自嘲的力气。 恍惚中唐福看到黑夜中似乎闪过一道白光。难道是天使的翅膀?传说中这些鸟人的翅膀都是白色的哦…… 青白色的魔法光晕出现在唐福的身下,他下坠的势头止住了,正在浑身游走的元力受到干扰,顿时一哄而散,唐福在浑身撕裂般的疼痛中幸福的晕了过去。 哈沃斯山的清晨既宁静又喧闹。 风吹过树梢的声音一会儿急促,象顽皮的孩子在吹着口哨;一会儿轻柔,仿佛母亲温柔的手轻轻抚过,树叶都舒服的“簌簌”唱起歌来。 早起的鸟儿不知道是刚吃饱了虫子还是着急喊伙伴们来饱餐一顿,唧唧喳喳的叫声传出老远。 正是暮春时节,草木都在生发,成长,朝参天大树的方向拼命努力。 勃勃的生机肆无忌惮的到处挥发,天地间祥和一片。 远处的鸟儿,穿梭的风,近处的草和树,还有蠢蠢欲动的昆虫,宁静而和谐的构成一幅暮春图。 没有饥饿,没有谎言,没有战争,没有杀戮。 远远似乎听到脚步声。 唐福费力的想睁开双眼,但眼皮象灌了铅一般沉重。右手下意识想去摸匕首,平时一秒钟之内能轻松完成的事情居然如此艰难,用了九牛二虎之力也只是挪动了一下小手指。 走过来的人对唐福的苏醒没有任何察觉,自顾自做着自己的事情。 随着那人的一番动作,唐福闻到了烧木柴的焦糊味,过了一会,烤肉的香气随风飘了过来。唐福的肚子不争气的咕咕叫起来。 那人似乎背对唐福,只听他自言自语说:“死小子,还不醒,难道要老子在这鬼地方陪你一辈子啊?” 那人嘴里一顿乱动,象在做某种咀嚼的动作,然后是吞咽,唐福的肚子抗议般的叽里咕噜乱响一气。 喘了口气,那人接着说:“要不是看在你救了老子一命,老子才懒得管你呢,”说着转过身来,走到唐福的身前,大声说:“奶奶的,兔崽子你再不醒,信不信老子活埋了你!” 那人说第一句话的时候,唐福以为自己又产生了幻觉,等听完这几句话,唐福几乎肯定了。 这老家伙怎么还活着?难道自己也活着? 不会吧,这么高的悬崖,摔下来居然会没事? 唐福努力张开干裂的嘴,用尽全身力气挤出几个字:“老……约克……” 老约克一个箭步冲上来,眼睛瞪的几乎撑破眼眶,“你小子终于醒啦?太好了,太好了……哈哈哈……” 就在唐福感到一丝丝感动的时候,又听到老约克说:“老子终于不用守着个死人啦……哈哈……小子你半死不活的,扔又扔不得,埋又埋不得,简直烦死人……” 第二十七章 井 直到一天后,半死不活晕晕乎乎的唐福才搞清楚状况。 原来老约克原本就知道这处悬崖,他使出浑身解数发出那个中级魔法流星火雨,本打算趁敌人疲于应付的时候和唐福退到悬崖,再由他用漂浮术让两人安全落地。 谁知道他老人家高估了自己的魔法水平,也高估了那块魔晶石的储魔值,结果一个流星火雨差点让他们俩成为烤猪。 说到这,老约克随意的摆摆手,大言不惭的说:“要不是你小子在边上打岔,我老人家怎么会这么狼狈?说起来都是你的责任啊……” 唐福好玄没再次晕过去,当时如果不是唐福在边上挡住那个大剑,估计现在老约克的渣子都找不到了。 不过唐福也没力气跟他争辩了,只好有气无力的冲老约克伸伸大拇指,意思是“算你狠”! 接下来在坠崖的过程中,老约克先给自己加了个漂浮术,发现唐福跟石头一样直通通的落下去,这才知道唐福这位魔晶石制造业的天才少年居然一点魔法都不会,竟然连最基础的防护盾都放不出来。 老约克大惊之下赶忙追赶,堪堪在唐福落地前追上了他,并给他施放了漂浮术。 “要不,”老约克洋洋得意的说,“你小子都摔成了八瓣啦。” 说着老约克扔来一块烤的黑乎乎的兔子肉,而唐福顺手接过来,早已把“再也不吃烤肉”的誓言丢在了脑后。 唐福总算知道了那道白光的来历,心想原来是老约克这个家伙施放的漂浮术,只是天使跟他扯不上什么关系,鸟人的称呼倒是极为贴切。 唐福不断回想自己在坠崖过程中的经历,渐渐回忆越来越清晰起来。 似乎自己无意中进入了一个玄妙的境界——那种与天地融为一体的感觉极为美妙,元力布满全身,无穷无尽的力量磅礴激荡。 那个怪人石无英的话在唐福脑海回荡。 ‘元力修炼的境界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元为我用,天地任行。 意思是等到你能够顺利的召唤、融合和同化元,‘元’与身体融为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彼此的时候,任他天大地大,你都可去得。 第二个层次就要难一些了,叫做元随心生,力随意起。 当你身体所能容纳的元力到了极限,象一杯装满了水的杯子,已经什么都装不下的时候,那么修炼就遇到了一个瓶颈——修炼元力的人中至少有一大半的人被卡在这里,不得寸进。 有一些幸运的修炼者感悟到了天地的奥妙,才能进入元随心生的境界,身体里的‘元’从满的状态转化为空的状态,用时心念一动,天地间的元力瞬间聚集,无穷无尽。 最难的是第三层次:无元无我,天人一体。 据说能够达到这个境界的修炼者寥寥无几,修炼到这个层次的时候,人和天地没有任何隔阂,那是真正的大神通。’唐福感觉自己好像莫名其妙一脚踏入了石无英所说的第二个层次,转念一想不禁又觉得自己太过狂妄,自己修炼元力才几天啊,说不定还远远没有达到人家一个学徒的功力,居然就妄想突破境界,实在不自量力。 其实唐福此时的状态确实非常奇怪,按说以他修炼的时间而言,根本没有可能突破,可是在坠落悬崖的那短短几息内,他不但进入了第二层次,而且已经初步窥到天人一体的境界。虽然只有短短几息时间,但对他的修炼而言好处却无法言喻。 修炼一事甘苦自知,很多师傅非常厉害,教出来的徒弟却大失水准,原因并非师傅藏私不肯尽力,实在是修炼到某一境界时许多感受无法言表,悟性差的人空有一身深厚元力却终其一生也难以突破。 唐福却恰恰相反,自身功力虽然乏善可陈,但在生死关头悟破天机,窥见绝高境界,无疑是为今后的修炼铺就了一条康庄大道。 如果不是老约克贸然用漂浮术打破唐福的体悟,唐福所得的好处很可能还不止于此,但世事难料,即便通晓天地奥妙,摔成一摊肉泥也没有丝毫用处。 唐福不止一次的想,如果不是有个老东西从早到晚的聒噪声,那么哈沃斯山谷里的日子还是满惬意的。 刚从悬崖摔落的那几天,唐福发疯一样的到处寻找出山的道路,老约克也不阻拦,只是笑眯眯的看着唐福象猴子一样上蹿下跳。 直到那一天,唐福终于认清了一个事实——这条长度将近三十公里,宽度接近五公里的狭长山谷唯一能够出去的通道就是向上——不论东南西北,唐福探索的结果都是碰壁而回。 山谷两侧的山壁有如刀砍斧削,几乎直上直下,不但角度近乎九十度直角,而且几乎寸草不生——与峡谷内郁郁葱葱的景色形成强烈的反差,没有任何便于攀爬的树木生长。这个山谷就像一口井一样,四周严丝合缝,几乎没有缝隙。 还好,峡谷内树木众多,还有为数不少的动物,野果与兽肉尚能满足日常饮食的需求,不虞饿死。 等唐福垂头丧气的安静下来,老约克一边啃着味道鲜美的野果,一边毫不客气的指责唐福说:“你小子闲着没事跑来跑去干嘛!踩死了无数花花草草,它们也是有生命的!” 唐福有气无力的看了老约克一眼,实在没有力气理睬这个老头。 看到唐福的表情,老约克更加得理不饶人,手指几乎指到唐福的鼻子上,“难道你小子一点都不知道尊敬长者吗?你没看到我在跟你讲话吗?” 唐福突然福至心灵,一骨碌爬起来,毕恭毕敬的问道:“您老人家是不是知道出谷的道路?是的,您知道!对不对?” “哦?何以见得呢?”老约克依旧是那张亘古不变的臭脸。 “这几天我一直在找出谷的路,可是您老人家却不紧不慢的看热闹,如果不是知道出谷的路您能这么悠闲?”唐福有求于人,不知不觉用上了敬词。 “呦,不错不错,我们的唐少爷终于会用脑子想事了,不容易啊不容易。”老约克好整以暇的剔着牙,毫不留情的奚落唐福。 毕竟是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唐福头上的青筋直蹦,却不好发作,只当没听见老约克的冷嘲热讽,他又接着问:“那您能告诉我出谷的路到底在哪吗?” 老约克终于剔好了牙,背着手边溜达消食边说:“我说我知道出谷的路在哪了吗?你小子怎么自说自话啊?” 第二十八章 老人家 唐福把牙咬的咯蹦直响,终究还是忍住了,虽说已经习惯了一个人打拼,可眼前明摆着,光靠自己估计头发白了都未必能找到出谷的路,大好青春总不能虚掷在这一无所有的山谷绝地里吧。 呆楞了半晌,唐福走到老约克身前深深鞠躬,说道:“先谢过约克老先生救命之恩!如果不是您在一路之上百般维护,估计小子早已不在人世;山崖之上如果不是您仗义出手在前,坠落之际又援手在后,我不是被敌人虏获就是摔的尸骨无存。小子在此谢过了!” 老约克收敛了贼忒嘻嘻的笑容,双手背在身后,气度雍容,仿佛那个魔法大宗师又再次附体了。 “真的?唐福小子,你明白自己错在哪了?” 唐福一头雾水,事到如今也只好硬着头皮死撑下去了:“请老先生指教。” 老约克长叹一声,“罢了罢了,看在你师父的面子上,我姑且原谅你一回。” 唐福的脑子“嗡”的一声炸开了,他无论如何没有想到师父会和老约克有什么瓜葛,而且听老约克的口气,他们的交情还非同寻常。 没有理会唐福的反应,老约克自顾自说了下去:“在宿营地你一个人偷偷开溜的时候我就看到了,我很痛心你这样的行为。知道吗?在大陆任何一个国家,背叛同伴独自逃生都是非常可耻的行为!” 唐福又呆了,在他的概念里从来没把老约克当做同伴,虽然一路上他和老约克暂时结成了一个微妙的利益共同体,他更多的把这当成相互利用而已。 老约克冷哼一声,“小子,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先不说你我是不是同伴,但凭我把你小子在希玛城的鬼门关上拉回来,难道你在逃跑时不应该把我这老人家带上?” “可你呢?你只顾自己逃生!” “如果你是军人,在战场这种行为属于必杀之列!” “即使在冒险者公会或者佣兵之间,这样的行为也会被所有人唾弃的!” “难道你的师父没有教过你,靠一个人是无法闯荡天下的,只有把自己的背后和侧面交给同伴和兄弟,你才能永远向前冲!” 唐福汗流浃背,他不得不承认,老约克的每句话都象射中靶心的利箭,狠狠射在他的心上。 他的师父确实没有教过他这些。 师父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在和他共同生活的那几年里,除了教他魔晶石制作方面的知识,两人几乎没有交流。 师父死后,他唯一通向外界的窗户“啪”的一声彻底关闭,他象一头野兽一样生活在到处都是强大野兽的希玛城,没有任何道德和规则的限制,一切以生存为最高目标。这些道理,从没有人告诉过他。 “唐福,”老约克的声音低沉下来,“一个男人,一生没有几个值得生死与共的兄弟,那是最大的悲哀。” 唐福无语,他起身,郑重向老约克下拜,行的是兰德大陆上正式的拜师礼。 虽然他并非要真正拜老约克为师,但就冲刚才那一席话,唐福愿执弟子礼。老约克没动,坦然受了唐福一礼。 “小子,看在你态度不错的份上,我告诉你心心念念想知道的答案。”正经话说完了,老约克脸色又浮现出那种特有的猥琐笑容。 “看你那傻不啦叽的样,不会连自己刚才的问题都忘记了吧?‘您老人家是不是知道出谷的道路?’嗯?想起来啦?” 老约克惟妙惟肖的模仿唐福刚才的语气,唐福额头黑线直冒,终于知道了大陆流传千年的那句话原来有误啊,什么‘唯小人与女子为难养也’,简直大错特错! 应该是‘唯老人与女子为难养也’才对!当然,如果象约克老先生这样集两者为一体的…… “哦,终于想起来啦?好了,告诉你吧,我老人家确实知道出谷的方法。”老约克看唐福的眼神象狐狸在看可怜的小鸡仔。 等了半天,唐福诧异的发现老约克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意思,于是他只好小心翼翼的问:“接下来呢?” “什么接下来?”老约克显得比唐福更加吃惊。 “我是说接下来您该说怎么出谷了吧?”唐福满怀期冀。 “为什么接下来我要告诉你怎么出谷呢?”老约克笑的脸上除了皱纹和褶子已经找不到其他东西了。 支支吾吾半天,唐福半个屁也没憋出来,是啊,为什么老约克一定要告诉他呢? 对于他这样一个忘恩负义的背叛者,谁能够毫无保留的将所有秘密告诉他呢?谁知道他会不会再次只顾自己逃命不告而别呢? “不过,”老约克慢悠悠的开口了,“既然现在大家同舟共济,我可以告诉你。但是,前提是,你能够在我规定的范围和时间内打赢我!” 看着唐福疑惑的眼神,老约克又说:“你小子应该知道现在我们的处境吧?” “希玛城至少有两拨势力在找我们,李斯特子爵和易比安一定对你我的下落非常感兴趣。” “此外,绑架我们的那群黑衣人也不是易与之辈,他们的行动方式和彼此间的关系很象军队——也就是说,我们不但被军队盯上了,而且还他们死了不少人,不对,是死光了——虽然不是我们杀的,可是没人知道啊,这个仇就这么结下了。” “最可怕的,是最后那批人。他们杀人的手法既凶狠又熟练,而且没有任何蛛丝马迹证明他们的身份,这样的敌人是最可怕的。” 唐福仔细一想,好像是这么回事,自己只不过想测试一下魔晶石的储魔值,怎么就惹出了这么多牛鬼蛇神?最近的运气怎么这么衰呢? 看到唐福自怨自艾的苦瓜脸,老约克更加开心,似乎那些人都只是跟唐福不共戴天,“小子,我老人家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以你现在的水平,不论任何一拨人找到你,你都只有死路一条。明白我老人家的一片苦心了吧?我是不忍心看着你出去送死啊。” 唐福木然的点点头,好像最近自己经常做一些只有一种答案的选择题。看到唐福点头允诺,老约克眉宇间流露出奸计得逞的奸诈笑容。 事实再次证明,不要随便得罪一个老人家,尤其是那些经验比你丰富、本事比你大、心思比你狡猾的老人家。 第二十九章 陈年旧事(上) 唐福并不是一个轻易服输的人,一旦决定去做一件事,那一定是全力以赴。 如果不是这样的性格,那么他也不会发现魔晶石制作中用元力构建边界的秘密。可是这一次,他真的快要失去信心了。 原本他以为,老约克只是一个会一些蹩脚魔法的不入流魔法师,加上年老体衰,自己对付他肯定手到擒来。 没想到,老约克规定的战斗范围是五十米,并不是说两个人在五十米内开打,而是开打前唐福走到离老约克五十米远的地方,等老约克大喊一声“开始”的时候,战斗才正式开始。 纵然唐福只是一个初涉战阵的小菜鸟,但他也知道,没有任何武士能够在五十米这么远的距离打败一个魔法师。 因为擅长远程攻击的魔法师根本不会给近战的武士任何机会。除非两者的差距大到一个宗师级武士对阵一个魔法学徒这么离谱的程度,但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情况,没有哪一个宗师级的武士会在正常情况下冒着被天下人唾弃的风险去欺负一个魔法学徒。 唐福和老约克显然不符合这样的条件。 于是,老约克用一个简单的魔法学徒级别的火球术尽情的一再蹂躏唐福,看着唐福一次次冒着黑烟抽搐着倒下,老约克的脸上总是洋溢着发自内心的衷心的喜悦之情——象一个刚从地狱深处爬出来的魔鬼狠狠的将天使踩在脚下的那种喜悦。 直到第一百多次,唐福终于利用老约克的大意和快速穿插的战术成功的接近了老约克一米以内,却在老约克情急之下发出的初级魔法火墙术上被烧得外焦里嫩嗷嗷直叫时,唐福终于无比清醒的认识到,如果继续这么打下去,他只能等老约克老的不能动弹的时候才能知道出谷的秘密——看老约克龙精虎猛的精神头,估计到那时候唐福也已经两鬓斑白了。 于是唐福心平气和的认真的跟老约克探讨了一下武士和魔法师两个职业之间的区别,听得老约克频频点头,直夸唐福学习能力强,而且善于思考总结云云。 唐福便趁热打铁的说咱们是不是也应该换种较量的方法?否则我一个不入流的小武士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打败您这位“一流”的魔法师不是? 老约克诧异的两条眉毛几乎竖成了一双站立的筷子,他惊讶的问:“谁说你是一个武士的?你师父教你武士的技巧和知识了吗?千山帝国或者大陆任何一个帝国或公国给你发放武士职业资格认定证书了吗?” 看到唐福头摇的如同拨浪鼓一样,老约克长叹一口气,说:“那你凭什么认为自己是一个武士呢?从你的魔晶石制作的水平看,似乎你更应该是一个魔法师啊。” 唐福一愣,是啊,自己为什么就这么武断的认为自己就应该是一个武士呢?难道只是因为习惯了用匕首和拳头解决问题而且没有机会学习魔法知识吗? 这个老约克的话里似乎还有话啊…… “唐福,你愿意跟我学习魔法吗?”老约克用少有的严肃口气问道。 老约克似乎有两张脸,一张脸猥琐,阴险,狡猾。 在希玛城的市场里,在通向哈沃斯山的路途中,这张脸隐藏在厚厚的阴影中,让人看不清摸不透。 而另一张脸深沉,肃穆,睿智。 在用大型魔法拦截敌人时,在教他做人的道理时,还有现在,这张脸都让人无形中心生敬畏。 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唐福鬼使神差的点头,用配的上老约克严肃表情的郑重语气答道:“我愿意!” 老约克直勾勾的盯着唐福看了足足二十息时间,唐福被他盯的头皮发麻,老约克的目光深邃,仿佛直接看到唐福的内心最深处。 就在唐福快要崩溃的时候,老约克仿佛自言自语的说道:“这小子的师父之所以从不让他学习魔法,一定有他的理由,如果贸然的教这小子魔法,不知道那个怪脾气的家伙会不会生气……” 唐福瞠目结舌的看着老约克,而在老约克眼中他好像变成了完全透明一样,老头只管自顾自说下去:“不过眼前的形式这么紧急,为了这小子能够有自保的能力,我只好越俎代庖教他一些保命的小技巧了……” 云里雾里的唐福彻底晕了,这老家伙不会因为自己答应跟他学魔法高兴的失心疯了吧? 天可怜见,要不是因为想多一些生存的筹码,无论如何他也不会愿意和这个怎么看都不算正常的老家伙混在一起。 结束了自言自语的老约克精神焕发,满脸的皱纹好像都舒展了一些,他无比和蔼的向唐福招招手,示意唐福坐在他身边,不紧不慢的说:“下面的话我只说一遍,你一定要记好。” “我的真名叫柯仕仁,雷色帝国西南行省泣血郡人。” “不过,”老约克,哦,不,是柯仕仁的神色严肃起来,“不论在何种场合,没有得到我的允许前,绝对不能把我的名字告诉别人!否则你会给自己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明白吗?” 看到唐福肯定的点头,柯仕仁才继续说道:“我的家族世代研习魔法,据说已有千年之久。作为家族的一名不成器的子孙,我对魔法也有一些末微的研究,曾经获得雷色帝国火系大魔法师的称号。” 看到唐福诧异的眼神,柯仕仁大魔法师摆摆手,阻止了他发问,“我知道你有很多问题,可是,孩子,不探寻他人的隐私是一个高贵的魔法师所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礼节。” “不过,”柯仕仁顿了一下,“作为即将教授你魔法知识的老师,有一些经历我必须告诉你,以免在你今后的修炼中和我犯一样的错误。” “你看到我在阻拦那些追兵的时候所放的那个中级魔法流星火雨了,那么你一定很奇怪为什么一个大魔法师在释放一个中级魔法时怎么会如此吃力,这个说来话长……” “什么?你不知道中级魔法和大魔法师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 “我靠,不会你师父连最基本的魔法知识都没教过你吧?而且你也从没听说过?天哪,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好吧,既然这样,那我们先从最基本的说起。” “魔法师是兰德大陆上最伟大的存在之一,魔法师和武士、弓箭手、盗贼最明显的区别在于魔法师可以调动天地间存在的元素力量。” “一个武士即使修炼到宗师级别,即使可以爆发出无比强大的斗气和战力,但他依然只能依靠自身的能力去作战。” “而魔法师则不同,元素力量是世间构成万物的本源,将这些本源力量调动出来进行战斗——这已经近似于神祇的力量了,而不是我们这些卑微的人类所能拥有的力量。” 第三十章 陈年旧事(下) “远古时期有一位伟大的贤者将构成世界的本源力量分别归类为水火土风四大元素,据说这位贤者也是历史上魔法的创始人,所有魔法师的祖师爷。水火土风四系魔法也是目前流传最广、修炼人数最多的魔法。 “在数千年的发展中,人类又陆续发现了光明系、黑暗系、空间系等魔法,而水火土风四大魔法系列又衍生出了各自的支系魔法。比如水系的支系魔法是冰系魔法,风系的支系魔法是雷电系魔法。 “而同样经过数千年的发展,人类对于魔法的认知一步步加深,对于元素力量的使用也越发娴熟,后来,在魔法师公会的大力推动下,逐渐形成了为整个大陆所认可和接受的魔法师分类准则,就是根据魔法力的多少以及魔法*作水平的高低,还有对魔法的认知与感悟来决定一个魔法师的级别。 “在目前的体系中,魔法师一共分为魔法学徒-见习魔法师-中级魔法师-大魔法师-魔导师-大魔导师六个级别,而与这六个级别对应的分别是基础魔法-初级魔法-中级魔法-高级魔法-禁咒-领域六级魔法。魔法师晋级的一个主要标志就是看他是否能够熟练运用与魔法师级别相对应的魔法。” 柯仕仁找了平坦的地方坐了下来,深邃的目光仿佛穿透了千年的历史迷雾。 “大约一千多年以前,历史的车轮驶到了一个魔法师的巅峰时代,那个时代我们称之为魔法的黄金时代。无数的大魔法师以及魔导师如夜空中璀璨的星辰,数不胜数。各个国家都有实力强大的战斗魔法师编制,个别强国甚至拥有了成建制的魔法师军团。 “无数天才魔法师的诞生也造就了无数的新魔法,比如气系魔法,毒液系魔法,植物系魔法等等。可悲哀的是,”柯仕仁的脸两边的肌肉仿佛痉挛一样颤抖起来,“紧随黄金时代而来的,竟是无比萧涩的魔法衰退期!” 柯仕仁的语气蕴含了无比的怅然,厚重的历史使得他整个人都庄重无比,“整个大陆上的魔法元素仿佛消失殆尽,一个火系的中级魔法师甚至连一个最简单的火球术都要费尽力气才能释放出来。 “当时有许许多多的传说,无数荒诞不经的流言居然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能传遍整个大陆。有一种传说经历了岁月的洗礼保留了下来,这个传说也是被很多人包括魔法师唯一认为合理的。 “传说由于黄金时代的魔法师实力过于强大,一些实力强横的大魔导师联手释放的高级禁咒居然可以移山填海——这样的能力已经不不仅仅是让人类的君主感到深深的不安——甚至连天上的神灵也大为震惊! “神认为人类逾越了自己的本份,掌握了他们所不应该掌握的力量,于是无所不能的神灵们降下了神之诅咒——兰德大陆的魔法元素如同退潮一般日益稀薄——魔法的黄金时代终结了! “很多尚未形成体系的新魔法逐渐湮灭在时光的灰烬中,只有极个别的新魔法由于威力强大修炼者众多,才勉强保存下来。 “直到今天,所有的魔法师们仍然对那个曾经存在过如同传说般的魔法黄金时代心存向往,很多实力不俗的魔法师们都矢志不渝地试图恢复黄金时代魔法师的荣光,甚至有人为了这个远大的理想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可是,” 柯仕仁刚刚还神采奕奕的脸色陡然暗淡了下来,“随着十年大陆战争的进程,这个梦想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远了,贪婪是人类的原罪啊…… “魔法师不但数量越来越少——连号称大陆第一强国的雷色帝国也不过只拥有一位魔导师,不到两位数的大魔法师——至于象阿尔密达公国这样的二三流国家,他们的护国魔法师都只是由中级魔法师来担任。 “不仅如此,人类对魔法的认知以及*控魔法的水平越来越低,无数的高级魔法失传了,即使没有失传,能够使用的人也寥寥无几。” 柯仕仁的脸上露出了一抹苦笑,“不得不承认,我们的魔法水平比黄金时代至少倒退了整整一千年,就象一个未开化的蛮族。 “至于我,现在可以解开你的好奇心了。 “十几年前,在大陆到处游历的我,遇上了一支怪异的冒险者队伍,至今我还经常回想起他们那些奇怪的技能,在一场可笑的争执之后,我们双方大打出手。 “而不到短短十息时间,我的伙伴们,那些曾经同生共死的伙伴们,一个个都倒下了,甚至在倒下之前,都没有看清楚偷袭他们的人的模样。 “我是幸运的,在两个伙伴为了保护我而倒下时,我终于发动了一个高级魔法盾,可是这个魔法盾也只坚持了不到五息时间,便在对方魔法师和武士的联手攻击下破碎了。 “如果不是我一直带着一个宝贵的空间传送卷轴,可能我已经同我的伙伴们一起化作了齑粉。” 唐福看着面色苍白的柯仕仁,魔法师的嘴唇血迹斑斑,那是他自己的牙齿无意中咬出来的。唐福觉得有点不忍心,毕竟揭开一个陈年的伤疤需要多大的勇气他虽然未必知道,但把自己咬成那样居然毫无知觉,不能不说是心痛到了极点的表现。 “在那次的战斗中,我遭到魔法元素反噬,全身储存魔法力的经脉遭到极大破坏,再也没法恢复到大魔法师的水平……” 山谷的月色朦胧,不时有不识趣的鸟儿扑哧哧飞出树丛,间或留下一溜清脆的鸣叫。树影婆娑,在风中缓缓摇动,一片静谧中带着生机的景色。 唐福一宿没睡,倒不是担心老头会想不开,主要是有些东西横亘在胸中需要消化。 当唐福在初升的朝阳中睁开冥想了一夜的眼睛,发现柯仕仁遛弯回来,站在一棵树边上,正逗着树梢上那些不怕人的鸟儿玩。 看到唐福醒了,柯仕仁冲他笑了下,招招手示意他过来。 唐福恭敬的向柯仕仁行了礼,“老师有什么吩咐?” 不管老家伙昨天发什么神经要教他魔法,他唐福可是要打蛇不死随棍上了。 开玩笑,一个雷色帝国正牌的大魔法师当老师,这世界上有几个人有这种运气? 虽说柯仕仁的魔法力受到损伤无法恢复大魔法师的实力,但大魔法师的底子还在,教他一个魔法文盲还不是绰绰有余。 能够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生存下去,哪怕有一丝机会,唐福也不会让它从眼前溜走。 柯仕仁楞了一下,可能是没想到唐福如此自然的改了称呼,不过大魔法师也不是盖的,立刻笑纳了这个“老师”的敬称。 第三十一章 魔法亲和力测试 “孩子,在正式教授你魔法之前,我必须要先测试一下你的魔法亲和力。”柯仕仁笑眯眯的神情像极了一位乡下的土财主。 “啪”的一声,柯仕仁的右手食指指尖出现了一小簇突突跳动的火苗。不愧是曾经的大魔法师,这一手默发兼瞬发的功力实在不可小觑。 “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你师父唯一教过你的与魔法有关的知识就是冥想。对吗?” 看到唐福点头,柯仕仁继续说道:“那么现在你放松下来,立刻开始冥想空气中的火系魔法元素。” 唐福稀里糊涂盘腿坐下,按这个神神叨叨的老师说的开始冥想。 其实柯仕仁也是有苦说不出。 出于对魔法师这种稀缺资源的极度珍视,各个大陆强国早在几百年前就已经明白魔法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道理。 以雷色帝国为例,按照传统的做法,每年在各个行省、郡甚至实力比较强劲的乡村,都会举行十五岁以下的魔法少年甄选。 从帝国魔法学院派出的魔法教师、帝国行政官员以及各行省甄选官员组成的甄选委员会,会对整个帝国具有魔法师潜质的少年进行魔法亲和力的甄选,确保不会出现具有良好潜质的少年被忽略的情形。而甄选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也最大限度的保证了甄选的公正性。 为了满足魔法协会非贵族不可学习魔法的变态规则,帝国内政部甚至明文规定,一旦某个平民少年确认具有三级以上的魔法潜质,则会被授予帝国候选骑士的爵位! 虽然候选骑士在帝国爵位体系中只是最末微的如同指甲盖一般小的爵位,但对于祖祖辈辈只晓得土里刨食的平民来说,这不啻是翻天覆地的飞跃!爵位就意味着特权,机遇,还有许许多多不可言喻的好处。 即使很多富可敌国的商人对此也是趋之若鹜。 要知道,帝国严格的爵位授予制度,导致在和平时期除非对帝国的发展做出了无可取代的重大贡献,方有机会使得一个平民得到哪怕最微不足道的爵位。 否则,即使有通天的手段或者堆积如山的金币亦休想越雷池一步。 而一个商人,无论他拥有多少财富,如果在路上遇到一个贵族,即使是需要依靠出卖体力维生的低等破落贵族,他仍然要毕恭毕敬的行礼,否则他就违反了帝国法律!这也就难怪商人们对于甄选的热情始终不减。 几百年下来,这一套魔法少年甄选制度已经非常完善,虽然每年仅有少的可怜的少年通过甄选,但魔法师的极度稀缺还是让各个强国乐此不疲。 同时魔法师培养的特殊性也决定了不可避免会出现这种局面。 一个魔法师的成就高低,除了与后天勤奋的努力有关之外,少年时期的魔法基础同样重要。 一个三级魔法潜质的少年如果得到悉心的培养,从小就在实力深厚的魔法师的教导下学习冥想以及相关的魔法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魔法亲和力,那么将来他的成就可能达到大魔法师甚至魔导师的境界!而不仅仅是与三级潜质对应的中级魔法师境界。 而反过来说,即使一个少年的魔法潜质达到了惊人的四级甚至五级水平,但如果没有优异的学习环境,甚至因为无人知晓没有走上学习魔法的道路,那么他的魔法亲和力会因为得不到锻炼而日益减少,一旦超过十五岁这个底线,魔法亲和力更是会急剧下降,直至消失! 最终不要说达到大魔法师的境界,很可能连见习魔法师的门槛都很难越过。 从理论上说,具有相同潜质的人,魔法能力开发的越早,将来能够达到的境界就越高。而且这个理论已经被不止一二个魔法师的成长经历所证实! 按照道理说,没有接受过系统的魔法教育,而且又在希玛城那种环境下长大的唐福,魔法亲和力的多少实在是不言而喻的。 虽然出于谋生的需要,唐福的师父教会了他最简单的冥想术,但为了制作魔晶石而进行的冥想能有多少效果自然无需多说。 但既然柯仕仁铁了心要将一头只知道砍人的人形野兽培养成温文尔雅的魔法师,魔法亲和力测试也就变成一个不得不走的过场。 而我们的柯仕仁大魔法师又从来没有参加过魔法甄选仪式,同时这个郁郁葱葱的山谷里也缺少一些进行正式甄选活动的必备道具,柯*师也只好土法上马了。 随着唐福的冥想,柯仕仁指尖的魔法火苗出现了微微的颤抖,一个个火系魔法元素欢呼着冲向冥想中的唐福。 柯仕仁点了点头,这个情形他还是比较满意的。 在他的预期中,从没奢望唐福能有多少魔法亲和力,只要唐福不是一个魔法绝缘体就行。当然一个魔法绝缘体也不可能从事魔晶石制造的工作。 按柯仕仁的计划,当务之急是先教会唐福几个实用型快速战斗魔法,既不需要太多的魔法力储备,也不需要多少魔法亲和力。 好歹让这小子多几手保命的绝招吧! 就在柯仕仁刚准备开口喊停时,陡然出现的异状让柯仕仁的眼球差点瞪出眼眶! 柯仕仁指尖的火苗毫无征状的熄灭了! 山谷里没有风,一丝风都没有。 即使狂风呼啸,由纯粹的魔法元素构成的魔法火苗也绝不会被风吹灭。 只有两种可能让魔法火苗熄灭——施法者的魔法力告罄,或者遭到外界强力魔法的压制——比如强大的风系魔法或冰系魔法。 但这两种可能都不存在。 柯仕仁虽然无法恢复到大魔法师的魔法力水平,但底子尚在,如果他愿意,一个小小的魔法火苗连续燃烧一天都不成问题。 至于外界的魔法压制更是无稽之谈,荒郊野岭只有野兽横行,除非这些野兽强大能够释放魔法。 可事实是,魔法火苗熄灭了。 正当柯仕仁百思不得其解时,一股诡异的元素波动引起了他的注意——火系元素正如飞蛾扑火一般欢欣鼓舞的扑向跌坐在地上冥想的唐福,其速度令人瞠目。 第三十二章 千里马 冥想是一个魔法师的基本功,无论多么天才的人物,只要他修炼魔法,第一课必然是关于冥想的。 因为没有魔法力的魔法师还不如一个拿着棍子的农夫。所以经过家族严格把关培养出来的柯仕仁对冥想的熟悉程度绝对超过一个色狼对异性身体的熟悉。 正因为熟悉,柯仕仁才会觉得不可思议。 因为,唐福对元素的吸引力太过强大了! 魔法元素几乎是以肉眼可见的密集程度扑向唐福,欢笑着,雀跃着,仿佛燕雀归巢般集中到唐福的周围。 这种情形,不要说看过,柯仕仁连听都没听过。 柯仕仁似乎有点明白魔法火苗熄灭的原因了。 他毫不犹豫的召唤出一个拳头大的火球,紧张万分的盯着火球,生怕有什么闪失。 元素运行有着严格的规则限制,无论冥想还是施放魔法的过程中受到干扰都会引起可怕的反噬。 象柯仕仁这么蛮干其实相当危险,假设唐福的冥想强大到可以吸取一个正在施放的火球术,那么火球术受到干扰,作为施放者的柯仕仁必定会遭到反噬。 当然他可以将火球砸向冥想中的唐福,在他摆脱危险的同时,唐福除了会被火球击中外,由于大量的火元素突然集中导致冥想的元素平衡被打乱,极有可能还要承受反噬的痛苦。 这种双重打击很可能是致命的。 在火球发生异变的瞬间,柯仕仁腾云驾雾般的冲到了半空中,接着手一扬,“突突”燃烧的火球在更高的空中炸裂开来,形成了一片小规模的流星火雨。柯仕仁紧接着又发出一个狂风术,吹散了空中的火雨。 开玩笑,万一把山谷点着了,柯仕仁和唐福可谓插翅难逃,只有当烤猪一条路好走。 空中的爆炸声惊醒了冥想中的唐福,虽然冥想中断但唐福倒没受到太大影响,希玛城哪天不是火光冲天爆炸不断?这种程度的干扰对他来说早已习以为常。 倒是柯仕仁的疯癫让唐福大吃一惊。 从空中落下的柯仕仁双手颤抖的如同鸡爪——并非旧病复发,实在是眼前的一切太过不可思议,让他这个饱经沧桑的魔法师如止水般平静的心里涌起了滔天巨浪! 他看到了什么? 召唤出火球后,他居然感受到火球的元素结构迅速改变,原本圆形的球体竟然变异成一个前头尖后头圆的梨形物体! 冥想中的唐福象一个吸力强大的风洞,以令人恐怖的速度将空气中的所有火元素一扫而空,比一个饿了三天三夜的乞丐对食物的zhan有yu望还要强烈。 正因为此,火球靠近唐福那一端的火元素被强大的吸力席卷而去,而另一端的速度稍缓,于是便造成了梨形火球的出现。 柯仕仁满头瀑布一般的汗,大江大河都闯过来了,险些在这小阴沟里翻了船!刚才要不是见机的快,这烤猪是当定了。 顾不上说什么,柯仕仁变魔术般从空间戒指中拿出了一个袖珍版的魔法力测试仪,与从前唐福在市场看到的魔晶石测试仪不同,这个魔法力测试仪是专门给人用的。 柯仕仁哆嗦着指着测试仪,用一只摔破了的铜锣才有的嘶哑声音说:“将……你的魔法力……输……输入到这里……” 看到唐福一脸不明所以的猪哥相,柯仕仁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愤愤表情,“就像你……做……做魔晶石……那样……” 唐福莫名其妙之至,心里直担心这老头别是魔怔了吧。 可是看到柯仕仁如秋风落叶般颤抖的身体,还有那炽热的眼神,不知怎的心头一软,还是乖乖的按他说的把魔法力输入到测试仪中。 对于一个靠制作魔晶石吃饭的匠人来说,这个活简直轻车熟路到不行。 测试仪的指针缓慢上升,随着上升的幅度越来越大,柯仕仁的眼睛越睁越大,眼看指针即将升到顶点,柯仕仁听到唐福小声嘀咕:“还不行吗?” 柯仕仁给了唐福一个恶狠狠的眼神,破锣嗓一炸:“输!” “啪”的一声响,唐福手足无措的看着碎成一堆零件的魔法力测试仪,象一个打坏了父亲心爱茶杯的小孩,腼腆的说:“对不起。” 看到柯仕仁呆滞的表情,唐福不禁又嘀咕了一声:“我说打住吧,你非让我继续输……” 那头“咚”的一声响,柯仕仁彻底晕了过去! 夜空中钻石般的星辰熠熠生辉。 地上的篝火映在唐福的眼睛中,象两颗燃烧的钻石。 柯仕仁垂头丧气的坐在旁边,茫然的接过唐福递过来的烤云雀,机械的放进嘴里咀嚼,活像一个老年痴呆症患者。 连撕带啃消灭了两只云雀,又吃了颗唐福冒着生命危险爬到山崖上摘的青果,用山泉水漱了漱口,柯仕仁的精神终于恢复了一些。 咳嗽两声,柯仕仁开口了:“原谅我的失态,孩子,你不知道今天你给了我多大的震撼!先是我发现你有着先天的元素契合体质,居然可以在魔法火球中吸取魔法元素!” 柯仕仁苦笑着连连叹气,“接着在测试魔法力时,你体内的魔法力居然把测试仪撑爆了!那可是上限8000的魔法力测试仪啊!” 魔法力达到8000,也就意味着唐福的魔法力达到了一个能使用中级魔法的魔法师级别。 放在一千多年前的魔法黄金时代,一个只能使用中级魔法的普通魔法师算什么?屁都算不上!可是放在魔法大衰退的今天,一个中级魔法师的去留甚至可以引起两个国家的小规模局部战争! “那又怎样?我又不会放魔法。”唐福用一贯的淡然口气说道。 对于唐福来说,能够增强实力的东西才是有价值的,否则先天元素契合体质也好,魔法力8000也好,都不过是扯淡而已。 “我不是说过要教你魔法吗?”柯仕仁气壮山河的说。 “你不是还没开始教吗?”唐福淡然的回答。 柯仕仁无语。 “以你这样的条件,我怕我会浪费你的资质。”半晌柯仕仁才开口,“我只不过是个大魔法师,还是‘曾经’的,而以你的资质让一个魔导师甚至大魔导师来教都绰绰有余。我想就算雷色帝国的鲁吉拉魔导师也肯定愿意收你做关门弟子。” 第三十三章 拟态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这句话倒过来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一样成立。 比如魔法师修炼之路漫长而艰辛,能够收到一个资质出色弟子的难度不亚于在魔法上有所突破,甚至更难。 毕竟在魔法上突破只要自己努力就够了,而优秀弟子出现更多的是依靠撞大运。 唐福没说话,鲁吉拉又怎么样?大魔导师又如何? 他要的只是活下去,依靠自己的力量个乱世生存下去,仅此而已。 还好柯仕仁没有让他太过失望,唧唧歪歪一番后终于开始正式教授魔法。 “伟大的火神,请撕开黑暗,燃起火焰吧!” 念完咒语,唐福吧唧了下嘴,他隐约感觉到火系魔法元素蠢蠢欲动,然而却被什么阻挡一样,无法集中。 “魔法其实就是元素的排列组合,你在制作魔晶石时也要将晶石内部的元素重新排列,使用魔法时也是一样,不过排列的是大自然中的元素。” 柯仕仁背着手说道,“魔法咒语是魔法师在千百年的时间中总结出来帮助魔法师对元素进行召唤、组合的快捷口令,只有掌握了咒语才能顺利的召唤出魔法。” “那我只要掌握了魔法元素排列组合的规律,岂不是不用咒语也能召唤魔法吗?” 唐福的问题引来柯仕仁一阵大笑。 “没错!”柯仕仁气喘吁吁的说,“当魔法师对一个法术非常熟悉的时候,他只需要在心里默念咒语就可以召唤魔法,这就是默发!” “而当魔法师对法术熟悉到惊人的程度,甚至都不需要念咒语就可以直接召唤魔法,我们管这种情况叫瞬发!” 柯仕仁接着说:“咒语召唤是学习魔法的捷径,但却不是唯一的道路。” “瞬发魔法其实就是魔法师用自身的魔法力强行将大自然中的魔法元素按照法术的规则重新排列,从而引发魔法!” 笑归笑,柯仕仁的眼睛里还有怎么也隐藏不了的欣赏,“你能想到这个问题,足以说明你在魔法方面的天赋!但我要提醒你,不论默发还是瞬发,都是魔法师经过千百次的苦练,和魔法元素契合到恐怖的阶段才能做到的技能!” 唐福点点头,这个道理他明白到不能再明白。 希玛城里从来就没有不劳而获的好事! 想要比别人更好的生活,就必须比别人吃更多的苦。 唐福的目标是能够默发魔法,瞬发更好! 这个目标和他的生存环境有关。 虽然他已经离开希玛城很久了,而且今后回到希玛城的可能性很小,但唐福还是习惯以希玛城的思路来思考事情。 如果在希玛城,一个没有武士保护的魔法师与人发生冲突,最终的结果肯定是死路一条! 魔法师的身体很脆弱,施放魔法需要吟唱或长或短的咒语,而在希玛城的亡命之徒心中,胜负生死往往就是贴身肉搏的那一瞬间! 这样的一瞬间可能只是几秒钟的时间,甚至一秒钟都不要! 别说唐福现在不可能有追随的武士,也不可能有钱雇佣保镖,即使有他也不会这么做!因为唐福从来没有把自己的生命交给别人掌握的习惯! 所以,一定要学会默发和瞬发!不论多么艰苦!唐福暗自发狠,在学会默发之前,宁可不让人知道自己魔法学徒的身份! 直到第三天,唐福才成功依靠咒语召唤出一个魔法学徒的基础魔法火球术。 前两天虽然没说什么,柯仕仁的一些小动作还是出卖了他焦急的心情。 比如他经常不小心扯断下巴上那稀疏的胡须,这直接导致两天后他看上去年轻了很多——他的下巴光洁的如同一个没断奶的小屁孩。 柯仕仁的焦急是有道理的。 一个资质最一般的魔法学徒学会火球术这种最最基础的魔法,也用不了三天时间。更何况是冥想力超强和魔法力储备直*中级魔法师的唐福! 把唐福当做第一个也是唯一弟子的柯仕仁大魔法师的心情同样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唐福召唤出的火球规格又让柯仕仁忍不住小小的兴奋和战栗了一把! 不管是谁,看到自己的得意弟子召唤出一个直径和水桶一般大小的火球都会兴奋不已! 至于战栗,是因为柯仕仁看到火球似乎正朝自己的方向飞过来! 虽然是有着大魔法师头衔的资深魔法人士,但乍不乍看到如此大的火球晃晃悠悠飞向自己,还是一件非常考验心理承受力的事。 之所以花了三天时间才召唤出一个火球,唐福也是情非得已。 通过这三天柯仕仁疲劳轰炸一般的魔法知识灌输,唐福再也不是那个对魔法一无所知的小菜鸟了。 通过学习和总结,唐福敏锐的意识到,石无英教给他的修炼方法虽然和冥想术表面上看似乎没什么太大区别,实际却有天壤之别! 他一度觉得用石怪人的修炼方法召唤的‘元’和他平时在冥想时呼唤的魔法元素没有什么不同,其实是大错特错了! 虽然从本质上说,这两者都只是一种能量的形式而已。 但石怪人说过,‘元’是空间中最为纯粹的能量。 通过这几天的反复试验和比较,唐福觉得果然‘元’比魔法元素更加纯粹和凝练!在魔法施放中两者的区别更加明显。 虽然在制作魔晶石时还无法看出区别,但刚开始施放魔法时唐福惊恐的发现,‘元’无法支持他召唤出魔法,哪怕是一个最简单的火球术! 这也就意味着他这段时间辛苦修炼的‘元’毫无用处,而且‘元’似乎对他从前用师父教授的冥想术所修炼的魔法元素有着覆盖作用,无论他怎么使劲,也感觉不到丝毫的魔法元素! 难道说,他要从头冥想积攒火系魔法元素才能施放火系魔法? 从刚开始的手足无措中冷静下来后,唐福感觉自己钻了一个牛角尖。 既然‘元’是比魔法元素更加纯粹和凝练的能量,那么没有道理用‘元’召唤不出魔法! 这一点在魔晶石制作时已经得到了证实。 ‘元’既然可以重新排列晶石内的元素结构,当然就可以对大自然中的元素做排列组合! 经过几乎不眠不休的试验,唐福终于找到了‘元’转化为魔法元素的奥妙。 其实说起来很简单,只要将‘元’拟态为魔法元素即可! 比如召唤火球术时,只要将‘元’拟态为火系魔法元素,就可以成功召唤火球术! 拟态听起来无比玄奥,实际上非常简单,就是用‘元’模拟魔法元素的形态! 这个发现让唐福惊喜若狂! 水火土风这四系魔法对应的是大自然中的四种基本元素,也就是说只要唐福只要将‘元’拟态为水火土风四种元素,理论上他就有了施放四系魔法的能力! 用拟态的方法,加上正确的咒语,唐福轻而易举的召唤出了火球术。至于火球大如水桶,那是因为唐福有着无比雄厚的魔法力底蕴!这也是唐福目前最大的本钱之一。 当然‘元’的秘密唐福没有打算告诉柯仕仁,他不打算告诉任何人。 并不仅仅因为答应了石无英保守秘密,更因为在乱世想要活下去,不为人知的底牌越多越好! 更何况,‘元’除了可以当万能魔法元素使用,更可以提升身体和精神的强度,简直就是无往而不利! 这样居家旅行,杀人越货必备的好东西,一旦传了出去,唐福必定如上次四级魔晶石引起的震动一样,立刻会成为整个大陆的猎杀目标! 第三十四章 山中岁月 山谷里的日子让一老一小两个怪胎过的乐不思蜀。估计柯仕仁也没想到,他的宝贝弟子学会火系魔法的主要用途是拿来——烧烤! 唐福专注的盯着手中的火苗,另一只手不时翻动着放在用魔法力探测仪残骸制作的烧烤架上的巴林丹鸟,巴掌大的鸟身被魔法火焰烤的焦黄喷香,‘嗞嗞’直冒油。 最后翻动了一下并均匀的撒上一层根据柯仕仁的指点从岩洞中刮下的带咸味的粉末状物体,确认巴林丹鸟已经烤好,唐福递给旁边的柯仕仁。 当初柯仕仁之所以默许唐福如此亵du魔法以及尊贵的魔法师头衔,不能不说美味的巴林丹鸟居功至伟。 这种以“巴林……丹”的鸣叫声命名的鸟儿比云雀略大,油脂丰富,咬劲十足。 唐福的烧烤事业倒也并非一味胡闹,在唐福的不断摸索下,他对魔法火焰的控制可说炉火纯青——最起码全大陆如果论魔法烧烤的话,冠军非他莫属。 魔控力对魔法师来说异常重要,尤其是获得中级魔法师职称以上级别的魔法师。 对这个级别的魔法师来说,魔法力的多少已经不是最关键的,想要在魔法之路上继续走下去,尤其是想要获得魔导师职称,对魔法的控制和魔法本源的领悟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很多魔法学徒甚至见习魔法师往往一门心思积攒魔法力,忽视对魔控力的培养和练习,导致走了许多弯路。 唐福的魔法烧烤另辟蹊径,却歪打正着,对他魔控力的养成大有好处。 其实唐福本人压根没想那么多,他只是觉得魔法火焰比较方便,不但比炭火容易控制,而且没有失火之虞。 “乖徒儿,那种面包树的水还有没有啊?我老人家近日牙齿有些肿痛,快拿点来给我。” 柯仕仁躺在龙血树的荫凉底下,指手画脚的对唐福说。 面包树是唐福无意中发现的一大宝贝。 那天唐福到树林里打鸟,一抬头看见老大一棵树杵在林子中间,长相极其怪异。树高大约有五六米左右,除了顶部的树冠长了枝杈和树叶以外,直通通的树干上光溜溜的没有一根树枝,也没有一片叶子。 好奇之下,唐福立马请柯大师来看这到底是棵什么树。 谁知一见之下,连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柯大师都连连摇头,说从未见过长相如此奇怪的树。因为这棵怪树树干粗壮无比,又通体光溜,远看活像一根长面包,于是唐福便把它叫做“面包树”。 从此唐福对面包树留上了心,每天不论捕猎还是采摘野果,都会绕到面包树跟前瞅瞅。 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一天终于让他发现了面包树的秘密! 那天不知是什么野兽偶尔路过,将面包树啃了个洞,唐福居然发现面包树从破洞处正向外汩汩流淌着清泉!唐福激动坏了,接了一点面包树的清水品尝,不但清澈甘冽,而且冰爽宜人!这真是老天赐给他们的珍宝啊! 在告知柯仕仁这个重大发现之后,面包树又多了个“瓶子树”的外号,而柯大师品尝过面包树的甘泉后,便彻底爱上了这一口,时常以牙疼、上火之类的理由让唐福打水给他饮用。 唐福已经习惯了柯仕仁的贵族做派,听了柯大师的吩咐,一声不吭的跑到大约一里路开外的面包树旁,小心的用匕首在树身上戳了一个小孔,用千岁兰的叶子做的杯子接了满满一杯清泉后,又用早已准备好的树皮将破口的地方堵起来。 因为找遍了整个山谷,唐福也没发现第二棵面包树,所以对这类珍稀资源唐福的态度都是有限使用合理保护,以便能够长期享用。 谁知道他们要在这个见鬼的“井”里生活多长时间呢! 喝了面包树的清泉,柯仕仁的“牙疼”明显好转。打了个哈欠,按照这段时间来的惯例,他老人家身手敏捷的爬上龙血树上的树屋睡午觉去了。 起初为了图方便,唐福与柯仕仁随随便便找个块平坦的草地就权当地铺了,谁知山谷里的蛇虫鼠蚁过分热情,每天晚上总是准时报到,与两位远道而来的贵客共度春xiao,搞得两人头大如斗不胜其烦。 想尽了办法,不管是烟熏法也好,火燎法也罢,甚至连柯仕仁版小型简易魔法陷阱都试过了,可是当地土著就是不领情,依旧每晚准时报到。无奈之下,唐福只好另寻住所。 地上不行,那就改树上吧。 唐福充分发挥了他感官敏锐,体力充沛,细致耐心的优点,在山谷中苦苦寻找了二天,终于找到了一种树冠奇大,枝叶茂密,远看活像一朵大蘑菇的树。 柯仕仁见后大喜过望,说这种树由于受伤后会分泌出一种血色的液体,所以被人叫做龙血树。这种液体其实是一种树脂,据说可以治疗筋骨疼痛,而且味道比较浓重,驱赶虫蛇尤其有效。这种树生长的地方,方圆几米之内都看不到昆虫的踪影。 龙血树由于具备以上种种优点,毫无疑义的被柯大师钦点为住所。 盛夏的阳光火辣辣的撩人,一上午打猎捕鸟,加上为伺候柯大师跑来跑去,唐福早已汗流浃背,浑身上下被汗水浸透粘哒哒十分不舒服。自从天热起来以后,柯大师的魔法课时间就改到了午睡以后,所以唐福就干脆躲懒跑到九龙瀑下洗澡去了。 山谷侧面有一处天然的凹陷,每逢下雨山上的积水滚滚而下,形成了大大小小九条形态各异的瀑布,被颇有雅趣的柯仕仁冠名为“九龙瀑”。 而在九龙瀑下,常年水流冲刷,天长日久居然生成了一个长宽各有十几米,深一米多的天然野塘,不论再热的天野塘的水都是清澈见底,被唐福戏称为“洗澡塘”,简称澡塘。 在澡塘翻翻滚滚洗得正快活的唐福忍不住引吭高歌:“美人鱼在蓝色的河里游荡,圆圆的明月洒下清光,她用力拍击银色的水波,想把浪花送上月亮。” “河水回旋,哗哗的响,把云彩的倒影摇晃,美人鱼在歌唱——那里漫游着金色的鱼群,那里有水晶的城邦……” 第三十五章 美人鱼之歌 柯仕仁呆呆的站在九龙瀑边上,浑然不觉两行清泪已经潸然而下。 “美人鱼在蓝色的河里游荡,圆圆的明月洒下清光,她用力拍击银色的水波,想把浪花送上月亮。” “哎呀,天才的柯仕仁大魔法师,别看你精通火系魔法,可是我们铃兰的歌声岂是你这副破锣嗓能模仿的!哈哈!”年轻的王子爽朗的笑声传出老远。那时大家还不知道他就是王子,大陆最强大的雷色帝国的王位继承人。 “雷诺,你别老欺负柯大哥,我觉得他唱的挺好听。”铃兰永远这么温柔,善解人意。 “好,好,我不说他了,铃兰,别生气啊。”雷诺小心翼翼的跟美丽的姑娘陪着不是,不像王子,倒像是情窦初开的傻小子。 “嘿嘿,雷诺啊雷诺,终于找到你的克星了吧?看你再嚣张不……哈哈……”二十出头的柯仕仁大魔法师意气风发,谁都不放在眼里。 憨厚的苏瓦依旧站在他们旁边,扛着重剑,乐呵呵的笑着。 过去了,都过去了…… 落魄的柯仕仁如今似孤魂野鬼一般站在毒辣的日头底下,浑身冰冷,脑海中一遍遍响起铃兰那温柔的歌声,还有年轻的人儿们兴高采烈无所顾忌的大笑声…… “老师!老师!”唐福看到柯仕仁仿佛灵魂出窍般呆立在澡塘边,对他的呼唤置若罔闻,焦急之下只好轻轻推了下柯仕仁,没想到柯仕仁却如雷殛电噬般“扑通”跌落地上。 唐福大惊失色,赶忙蹲下扶他。 亮晃晃的阳光刺得柯仕仁几乎睁不开眼,一个健壮的身躯挡住了阳光。 黑黝黝的皮肤下面是坚实如铁般的肌肉,棱角分明的脸上露出关切的表情,哦,这是自己的乖徒儿。咦,这是什么? 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缕空桃核挂坠,用一条皮绳穿着,正在唐福的胸口荡来荡去。 柯仕仁仿佛见了鬼一样,一跳而起,抓住唐福胸口的项链再也不撒手,尖锐的破锣嗓高声喊道:“这是什么?这是什么?这是……”一口气没接上来,险些翻着白眼晕过去。 “老师,您有话好好说……”唐福一边扶着柯仕仁,一边本能的躲着柯仕仁鸡爪般乱抖的手,左支右绌几乎忙不过来。 好一番忙乱,师徒两人终于安静的坐了下来。 唐福象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低着头,虽然他心里觉得冤的不行,但考虑到柯仕仁随时可能发作的“羊角疯”,最终还是选择低调一点比较安全。 “你唱的那首歌,”柯仕仁把玩着手中的挂坠,面色平静,“是从哪学来的?” “歌?什么歌?”唐福一时有点莫名其妙,眼看柯仕仁的脸色又开始不太对劲,才猛地想起自己中午洗澡时鬼哭狼嚎吼了几句,于是赶忙说:“哦,老师是指我洗澡时唱的啊?也没从哪学,以前小时候经常听师傅哼哼,听的多了,就记住几句。” 说完,唐福瞅瞅柯仕仁的脸色,急忙又加了几句,“老师,我不知道您讨厌唱歌,我下次再也不唱了!” “呵呵,”柯仕仁自嘲的一笑,“谁说我讨厌唱歌?” “美人鱼在蓝色的河里游荡,圆圆的明月洒下清光,她用力拍击银色的水波,想把浪花送上月亮。” “河水回旋,哗哗的响,把云彩的倒影摇晃,美人鱼在歌唱——她的歌声飞到陡峭的河岸上。” “美人鱼在歌唱:‘我的河床上闪烁着日光;那里漫游着金色的鱼群,那里有水晶的城邦……” “有一名武士枕着晶莹的砂石躺在芦苇的浓荫里,他是热心的波浪送来的俘虏,异国的武士沉睡在河底……” 唐福已经听的呆了,柯仕仁的破锣嗓虽然嘶哑难听,但是饱含着深情的歌声如此优美,几乎让人忘记了柯仕仁破锣般的嗓音。 “老师,原来你也会唱这首歌啊!比我师傅会唱的还多……” “唐福,你知道你师傅是从哪学来的这首歌吗?”柯仕仁脸上的柔情慢慢消逝,平静的问道。 唐福摇了摇头,“小时候我也问过师傅,这是什么歌,”想起了那个脾气古怪的师傅,唐福脸上的神情一黯,“师傅说他也不知道,问的多了,师傅就会生气。后来长大了,却很少听到师傅再哼这首歌了。” “我曾经听别人说过,这首歌不是来自雷色帝国,”想起温柔的铃兰,柯仕仁的嘴角不自觉的带出一丝笑意,“千山帝国中南部有一条大河,叫格林纳丁斯河,这条河从西到东穿越千山帝国,流入到海洋中。而这首美人鱼之歌,就来自格林纳丁斯河。” “你真不知道你师傅从哪学的吗?”柯仕仁盯着唐福的眼睛,“这一点对我非常重要,你好好想想……” 看到唐福苦恼的抓耳挠腮,最终还是茫然的摇头,柯仕仁叹了口气,“看来你是真的不知道了……可是全雷色也没几个人听过这首歌……” 柯仕仁的目光又转到手中的挂坠上,久久没有说话。他的思绪却飘到了多年以前。 那几个风华正茂指点江山的少年郎,随着时间的流逝,身份却悄悄发生了变化。 雷诺登基,举国欢腾,他的左手边站着护国魔法师柯仕仁,右手边是禁卫军统领苏瓦。年轻的国王执意要让他昔年结伴游历大陆的同伴们分享他的荣光。 温柔的铃兰一身盛装小鸟依人般依偎在国王的身边,她也从一个羞涩纯真的少女成为王妃继而成为雷色帝国美丽大方的王后。然而,日渐稳重的柯仕仁看她的眼神中总是有着一丝苦涩。 年轻的心啊,总是有那么多的不如意…… 护国魔法师柯仕仁大人很忙,忙的几乎没什么时间待在帝都。 他好像在害怕什么,对爱情的向往和对国王的忠诚从未如此错综复杂的交织在一起,时而对立,时而合二为一。 他把所有的精力放在恢复魔法黄金时代的努力上,帝国强有力的政治影响和雄厚的经济基础使得他的努力如虎添翼。 正是在他的大力推动下,雷色魔法学院成为大陆最好的魔法学院——连雷色帝国的敌人都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可是这些都不能让他焦灼的灵魂稍稍舒缓一些,只有他最亲近的人才知道,柯仕仁大魔法师唯一平静的时候,就是在轻轻哼着那首美丽又忧伤的美人鱼之歌的时候。 第三十六章 护符 是什么时候看过这条看上去似乎再普通不过的缕空桃核挂坠的? 好像是那天,柯仕仁大魔法师风尘仆仆的从魔法学院赶回帝都,还没来得及休息就前往皇宫,准备向国王陛下汇报魔法学院的下一任校长人选。 谁知刚刚转进皇宫的长廊,他遇到了王后殿下以及她的侍从,那一瞬间的恍惚,仿佛王后是在那里迎接他的归来。 这是他在国王登基后第一次在非公开场合与王后见面。 温柔贤淑的王后在最短的时间就以她的美丽、聪慧与善良征服了整个帝国,而她的风度仪态也成为帝国贵族夫人们竞相效仿的对象。 可是在柯仕仁的心中,铃兰就是铃兰,从来没有改变过,无论是现在的王后,还是当年那个可爱的女孩。 “柯仕仁大人,您这是从哪里来?”铃兰温柔的话语永远让人如沐春风。 “尊贵的王后殿下,我从帝国魔法学院来。”柯仕仁行了个正式的宫廷礼。 与他表面的平静相反,他那件表明主人大魔法师身份的大红色的魔法袍微微颤动,显示了主人那不平静的心情。 王后仪态万千的把娇小的手伸向柯仕仁,允许他又向她行了吻手礼后,微笑着说:“是吗?柯仕仁大人辛苦了,魔法学院那里还好吧?” “回禀王后殿下,一切都安好。” “哦,对了,我有点小事想麻烦大人,不知您现在方便吗?”铃兰露出不太好意思的表情。 “殿下客气了,有什么可以为王后效劳?” “我早就听说柯仕仁大人是帝国最天才的大魔法师,”铃兰略微有些调皮的向他眨了眨眼,这句话是从前国王还是王子时最爱对柯仕仁说的,当然大部分时候是在取笑他,“我有个小物件,想请大人帮我看一看。” 说着王后转身从随行侍女手捧的木匣里取出一条项链,交给柯仕仁。 用银链穿着的缕空桃核挂坠看起来没有任何出奇的地方,柯仕仁小心接过观察了一番,惊讶的说:“这是一个被标注了印记的护符。” “标注了印记的护符?”铃兰不解的重复道。 “是的。”柯仕仁说道,“请教王后殿下,这护符从何而来?” “大人有何指教?” “恕臣下冒昧,这样的印记臣下从未见过,所以想进一步了解下它的来历。” “是吗?”铃兰露出惊讶的神情,“连帝国的大魔法师也未曾见过的印记,恐怕并不多吧。” “以我雷色帝国的魔法师及工匠目前的水准,恐怕还没有能力制作这样的护符。”柯仕仁郑重的说。 “噢,这是一位朋友所赠。据说佩戴着它,在危险时刻可以救我性命。” 随后王后又似自言自语道:“我已贵为帝国的王后,又怎会有危险呢?” 说着,接过柯仕仁手中的项链,又放回侍女手捧的木匣中。 “王后殿下福泽深厚,必定遇难成祥。” 柯仕仁附和道,“但是一个小小挂坠如何能够救人性命?这中间的道理臣下也不太明白。不过臣下倒觉得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平安护符,倒象是个踪迹护符。” “踪迹护符?难道我戴着它别人就能知道我在哪里?” “殿下聪慧过人。不过这个印记太过复杂,臣下所知实在有限。”柯仕仁思索了下,“如果殿下需要的话,我可以找几个精通法阵及魔法道具的魔法师来共同研究一番,想必能够有所发现。” “多谢柯仕仁大人。这个挂坠不过只是个纪念品而已,不用如此大费周章。陛下正在内殿等着您吧,我就不耽误您的时间了。” ………… 没想到将近二十年后,柯仕仁再次看到这个护符,却是用一条皮绳拴住,挂在这个少年的颈子上。 柯仕仁叹了口气,翻来覆去的端详这个小小的挂坠,却不敢确定是否它就是从前见过的那一个。 不知怎的,柯仕仁有种强烈的预感,也许他探索了十几年的秘密,都与今天发生的这些事有着千丝万缕的微妙联系。 “这个项链你是在哪买的?”柯仕仁轻抚着挂坠,仿佛害怕惊醒沉睡了二十年的往事。 “噢,不是买的,”唐福随口答道,“是我师傅送我的。” 看到柯仕仁认真的表情,唐福问:“怎么了,老师?” “你师傅送你的?那是你从小戴着的吗?” “也不是从小戴着,是几年前师傅给我的。”唐福顿了顿,象费了好大力气才继续说,“就是在他失踪前。” “失踪前?那他有没有交代过你什么?”柯仕仁一脸凝重。 “没有。”唐福想了想解释说,“那天他说要出去买些水晶石原料,然后就再也没回来……因为这是师傅失踪前唯一赠与我的东西,所以我一直佩戴着,用来纪念师傅。” 柯仕仁这才想到,虽然自己与唐福的师傅有近十年的交情,但对他的了解却只限于知道他是个脾气古怪的制作低级魔晶石的工匠,虽然隐约觉得他似乎并非池中之物,实际上对他却是一无所知。 “老师,这个挂坠有什么古怪吗?”唐福好奇的问。 柯仕仁想了想,把项链还给唐福,说:“唐福,这条项链你还是戴着吧。也许有一天,你还能见到你师傅。” “是吗?”唐福一把抓住柯仕仁的手,无比激动的追问道:“难道……难道我师傅没有死?这是……真的吗?” 唐福的音调已经带着一丝哭腔,这几年在希玛城艰难求生,他日日夜夜最想念的就是师傅,虽然师傅对他非常严厉且不苟言笑,但唐福始终觉得只要师傅还在,日子再苦,也能过下去。 可是……在希玛城这种地方,一个几乎手无缚鸡之力的魔晶石制作工匠,失踪……不就是意味着死亡吗? 他好怕啊,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他还能再经受一次这样的打击吗? 唐福紧紧抓着柯仕仁的手,似乎他所有的希望都在这只手里。 “唐福,有些事我现在还不太明白,”柯仕仁温和的看着唐福,就像看着当年的铃兰,“你不要着急,也不用再问了,我也很希望能够再见到你师傅。” “很多事,也该有个交代了……”柯仕仁在心里暗暗的说。 第三十七章 全系魔法师(上) 山中甲子无岁月,一叶落知天下秋。 不知不觉柯仕仁与唐福在山谷里已经生活了将近半年时间。 落入山谷时尚是草木滋长的初春,现在已是黄叶处处的夏末了。 唐福非常满意眼前的生活。 每天依照多年的习惯,唐福依然是在清晨锻炼身体。 由于地形限制没法负重跑,便改成了徒手攀岩。 山谷四壁均为陡峭而光滑的岩石,几乎没有缝隙,极难攀爬,于是便成为唐福磨炼身体意志自我挑战的场所。 上午是打猎的时间。 长期坚持不懈对‘元’的修炼使得唐福的身体发生了脱胎换骨般的改变,不仅速度和力量是过去的几倍,而且对身体的控制力、反应能力、判断力均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变态的身体自然能够做到一些变态的事情,唐福能用一颗石子打落在十几米高树梢歇脚的云雀,也能在杂草丛生高低不平的山谷中健步如飞逮到亡命奔跑的野兔。 中午是柯仕仁的美食点评时间。 由于材料有限,再加上没有任何现成的器具,唐福能做的饭菜无非就是烧烤、野果之类。 而柯仕仁除了吃之外,半年来一直坚持不懈对唐福的厨艺做喋喋不休的点评。 比如烧烤鸟类,在柯仕仁的强烈要求下,他们俩几乎将山谷里能够见到的十几种鸟儿轮流尝了遍,最终柯大师选定巴林丹鸟作为日常饮食标准食材。 如果说将来唐福能够有机会夺得泛大陆魔法烧烤冠军,除了他自己付出的汗水和努力之外,想必还要感谢柯仕仁每天中午四处喷射的……口水。 叽叽歪歪的柯仕仁其实开始也担心过唐福罢工不干,毕竟自己的厨艺只能给午餐带来一只烤焦的野兔或别的什么——没想到的是,唐福的性格通过种种磨炼居然得到巨大的升华,对柯仕仁的叽歪已经达到过耳不闻的境界。 所以娇纵的柯仕仁更加叽歪起来,真是没有最叽歪只有更叽歪…… 下午是魔法学习时间。 半年来柯仕仁几乎将自己所知道的魔法知识大部分都灌输给了唐福,尤其是火系魔法——从火球术这种基础魔法,到火墙术、火焰刀还有流星火雨、岩浆喷涌等等初级、中级魔法,甚至连只有大魔法师级别才能使用的高级魔法烈焰焚城也都毫无保留的倾囊传授。 唐福对这种填鸭式的教育方式没有丝毫意见,相反他很享受沉浸在魔法知识海洋的畅快感觉,更何况,他的魔法老师可是以知识渊博著称的大魔法师! 柯仕仁的传授不像唐福自己在那个黑屋子里独自摸索魔晶石如何制作,也不像石无英只是告诉了他‘元’的修炼基础,尚需他自己一点一点发现‘元’的修炼途径——在魔法学习方面,他的任何疑问都能及时得到解答——再加上刻苦勤奋的修炼,唐福的魔法水平以一日千里的速度飞快提升。 晚上是冥想的时间。 对于一个魔法师来说,冥想除了可以积攒魔法力,更重要的是在冥想中不停的召唤魔法元素可以增强魔法亲和力,以及加强对魔法的感悟——这才是一个魔法师提高魔法能力最重要和最根本的途径。 每隔一天,柯仕仁会和唐福聊天一般描述起兰德大陆各地的风土人情,各个帝国的历史,还有上层社会各种稀奇古怪的礼节和规矩。用柯仕仁的话说,万一有一天唐福有机会进入贵族的行列,他不想自己的弟子因为无知而被人嘲笑。 柯仕仁甚至强行要求唐福学习如何分析大陆目前的形势,以及统领部下的技巧,还有雷色帝国的各种详细情况,比如各个行省的经济发展状况,帝国的税赋类别,各类矿产的分布及储量,军队的构成等等,唐福在头大如斗的学习这些东西的同时,时常错觉柯仕仁不是在培养一个魔法师弟子,而是在培养帝国首相的接班人。 唐福觉得哈沃斯山谷里的日子要比希玛城好上一百倍。 带有草木清香的风取代了希玛城掺杂血腥味和焦糊味的空气,鸟儿的鸣叫取代了希玛城经常传来的惨叫,时时刻刻绷紧的心弦也逐渐放松了下来,虽然刻在骨子里的危机感让他每时每刻不忘提高实力,但却不像在希玛城,每天要面对的不是杀人,就是被杀。 柯仕仁对此也深有感触。 一个沉默寡言的少年,一个冰冷残酷的少年,一个挣扎在生存与毁灭边缘的少年,逐渐开朗,活泼,渐渐愿意跟人用语言沟通,而不是动不动就诉诸暴力。 而令人心酸的是,这才是一个少年应该有的性格。 唯一让唐福觉得无比困惑的是自己的魔法水平到底如何。 从基础魔法到初级魔法,在每次柯仕仁举行魔法考核测试时,唐福都按照他的要求尽全力去施放他指定的魔法,可是每次柯仕仁脸上的表情都让他不太能看的懂——那是一种类似便秘的古怪表情。 直到几天前午餐时,唐福无意中问起柯仕仁:“老师,我看您在摔落山谷的时候,似乎用的是风系魔法中的漂浮术?” “对啊。” 正忙着跟一根骨头较劲的柯仕仁想也没想随口答道。 “那能教我吗?”唐福趁热打铁的说。 他早就想学漂浮术了,以防下次再有坠崖这种事发生时,自己还是直不隆冬的摔倒地上,被结结实实的拍成人肉饼子。 柯仕仁停住手中的动作,仔细瞅了瞅唐福,长叹口气,捞起衣襟擦了擦油光锃亮的嘴,慢条斯理的说:“你想学漂浮术?” 唐福点点头。 “漂浮术只是一个最简单的基础魔法,跟火球术一样,魔法学徒都能很快掌握。” 柯仕仁瞄了一眼唐福,接着说道:“但漂浮术是属于水、火、土、风四大系魔法中的风系魔法。跟你现在所学的火系魔法完全不同。” 唐福没说话,不过做了个‘那又怎样’的表情。 “小子,你还别不服气。” 柯仕仁似笑非笑的说,“在魔法发展的历史上是曾经出现过兼修两系甚至多系的魔法师,传说在魔法黄金时代还出现过一位震古烁今的全系魔法大师,居然凭一人之力将水、火、土、风四系魔法都修炼到了魔导师级别!” 柯仕仁一副悠然神往的表情,嘴里还在喃喃自语:“水、火、土、风四系啊,他是怎么解决四系元素之间的相互冲突和排斥的问题呢?魔导师啊,那可是拥有施放禁咒的能力,近乎神邸一般的存在啊!而精通四系禁咒的魔导师……这样的实力大概比神邸还要厉害吧……” 半年多的相处,唐福已经深刻了解柯仕仁间歇性发作的癔症,他闭上眼晴小憩。 “可是从那以后,不要说全系魔法师,就连兼修两系的魔法师都再也看不到了。” 柯仕仁回过魂来,有些伤感的说。 第三十八章 全系魔法师(下) “为什么?听老师刚才的说法,全系魔法师应该非常厉害吧?” “为什么?首先并不是每个有魔法潜质的人都能修炼两系甚至多系魔法的,绝大多数人只能修炼一系魔法——这是由人类的先天体质决定的。” “除此之外,魔法世界无比浩瀚,几千年来无数天才前仆后继在这个世界里苦苦求索,也只不过看到沧海之一粟。水、火、土、风四大系魔法,哪一系不是博大精深,足以耗尽一个天才一生的光阴?一个人,即使他是聪明绝顶的天才,他的精力和时间也是有限的,精研一系魔法都未必能够做到,更何况是两系或者多系?” “尤其是黄金时代以后,一千多年的时间,修炼到单系魔导师境界的魔法师也绝不会超过两位数!修炼单系魔法尚且如此艰难,又有哪个魔法师会自以为是到敢去修炼多系魔法?!即使他有天生体质的优势!那位全系魔导师,毕竟只是存在于黄金时代的传说中罢了……” 好容易逮到个话缝,唐福急忙问道:“可是老师您不是兼修火、风双系魔法吗?” 柯仕仁怔愣半晌,无比颓丧道:“你这个不成器的老师之所以兼修双系魔法,并不是自负到可以超越众多天才,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啊……” 唐福没敢说话,柯仕仁的过往岁月中有着太多的不如意与伤心的往事,每每他不经意的一句话就会揭开一块血淋淋的伤疤。 “自从受伤之后,无论多么刻苦的修炼,我再也无法恢复到大魔法师的水平。” 柯仕仁恢复了平静,娓娓道来,仿佛在说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 “我翻阅了无数资料和笔记,也找不出原因在哪里,我只能隐约感觉到是魔法力的积攒出了问题。” “这种情况下,既然无法将火系魔法修炼到一个更高的级别,我只好另辟蹊径,去修炼其他系的魔法——万分幸运的是,我是火、风两系先天体质……” “之所以不教你风系魔法,一则怕你贪多嚼不烂,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你的体质是万中无一的先天火系元素契合体质,修炼火系魔法才是你的正途!” 柯仕仁露出一个老师遇见天才学生的慈祥笑容,“而且你确实没有让我失望!你对火系魔法的领悟实在是让我喜出望外,如果说一定要找个词来形容,那么只能是——天才!” 唐福傻掉了,他可从没想到柯仕仁对他的评价如此之高,看来柯仕仁也是属于那种闷声发大财的主。 “第二个原因是,作为火系魔法元素的先天契合体质,你小子绝不可能拥有第二种元素先天体质!” 柯仕仁笑的有些促狭,“各系魔法元素之间存在着相互冲突和排斥的天性,即使我具有两系体质,在修炼中也时常遇到此类问题,这就是为什么我的风系魔法至今尚处于见习魔法师阶段的原因!基于此规律,先天契合体质绝不可能容纳第二种魔法元素!” “所以我说,小子,你还是趁早死了这条心吧!” 柯仕仁恶狠狠的说道。 那口气不像老师,倒像是一个保守贵族在威胁看上自己女儿的奴隶。 看着唐福依旧一脸不服气的表情,柯仕仁哭笑不得的说:“我就知道你小子前生肯定是头小倔驴!不撞到铁板上你是绝对不会回头的!也好,我就教你漂浮术的咒语,好让你彻底死心。” 唐福聚精会神的听柯仕仁念了一段咒语,不知不觉中跟着念了出来:“漂浮的风啊,请停下你的脚步,赐予我脱离地面的能力吧——漂浮术!” 柯仕仁狠狠揉了揉眼睛,好像没看错,唐福确实双脚离地悬浮在空中,脚下还有个由风系魔法元素形成的淡青色的类似圆环状的东西——这正是标准的漂浮术! 毫无疑问,柯仕仁的鸡爪疯再次发作。 他看到了魔法规则绝对不允许发生的事情在他眼前真实的发生了! 他看到唐福这个有着火系魔法元素先天契合体质的幸运儿居然比他所了解的更加幸运! 火系魔法元素先天契合体质的拥有者居然还能使用风系魔法! “我一定是看错了……一定……” 柯仕仁精神恍惚,连唐福走到身边都没发现,只是翻来覆去的念叨这一句话。 忽然看到唐福,柯仕仁一个虎跃,紧紧攥住唐福的手,动作敏捷的不像话。 “快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唐福无辜的眨眨眼,无比委屈的说:“我也不知道啊。我只是跟着老师念了一遍咒语,就发现自己漂浮在空中了。” 其实唐福倒是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容易掌握漂浮术——在念咒语前他已经悄悄的将元力拟态为风系魔法元素,以他充足的魔法力储备,只要能正确的念出咒语,一个小小的风系基础魔法漂浮术还不是手到擒来。 不过他不知道该怎么向柯仕仁解释,如果追根溯源,他势必要违背当初对石无英的承诺。 所以,唐福也只好装傻装天真了。 过多的奇迹会让人麻木,近而习惯。 柯仕仁现在对唐福就是这种感觉。内心里他对这个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的魔法学徒不能不说是有一点羡慕……甚至是嫉妒。 任何一个魔法师知道唐福的现状都会嫉妒到发狂,如果说天才的存在是为了映衬普通人的平凡,那么天才再加上过分的幸运……只能成为凡人的灾难。 当然柯仕仁的心胸在多年的历练中早已变得开阔无比,虽然他经常被唐福那些莫名其妙的好运气吓得不轻,但他还是兢兢业业的把魔法导师的角色当的无可挑剔——尽管唐福在风系魔法的修炼中一日千里的进度依然让身为导师的柯仕仁愤愤不平到咬牙切齿。 日子在平静的氛围中如高明的盗贼般偷偷一天天溜走——直到那天被一个外来者的脚步彻底打碎。 唐福在彻夜的冥想中被一种“呼呼”的怪声惊醒,突然间他有种感觉,眼前这十几年来最平静、最安宁、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就要到头了。 这种感觉是如此强烈,强烈到他的心中蓦然产生一股嗜血的冲动,他要撕碎一切残忍的将他可怜的平静生活搅乱的人,或者别的什么东西! 长吸一口气,唐福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冲动是魔鬼,在遇到不可知的情况之下,过于强烈的杀气只能让自己过早的暴露而已。 唐福回头看了看侧后方那两间建在龙血树上的简陋树屋,他尊敬的柯仕仁老师就住在其中的一间里。 不过显然魔法师的感官并没有那么敏锐,柯仕仁现在应该还在深沉的睡梦中。 握紧手中打磨的锋利无比的匕首,唐福鹰隼般的双眼射出两道寒光,身体却伏入低矮的草丛。 第三十九章 不速之客 萨仑晕晕乎乎的站起来,在心里将所有能想到名字的神灵都赞美了一遍。尽管几分钟前他才把那些可怜的神们臭骂了一通,可是,既然性命保住了,也就没必要计较那么多了。 不过虽然性命保住了,但是由于刚才坠落悬崖时斗气使用过度,萨仑现在全身僵硬,象被十头大象踩过一样,动动手指头都困难。打量了一下四周,黑乎乎的山谷中什么都看不见,遥远夜空中只有寥寥几颗星星,月亮不知道藏到哪儿去了,该死的月神啊,她不知道坚守岗位的重要吗?萨仑又在心里腹诽神灵。 虽然什么都看不见,萨仑倒没有太多担心,从赛鲁斯偷跑出来快一个月了,他早已习惯了哈沃斯山里的环境,待会等到体力恢复,生一堆火,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想到刚才的发现,萨仑禁不住兴奋的战栗起来。根据探矿仪的显示,这山谷附近有一处巨大的魔晶石原矿。 魔晶石原矿啊,这意味着数不清的金钱,看老爸、华叔他们还会不会老是骂我萨仑少爷‘败家子’了! 萨仑开心的想蹦起来,可是酸痛的脚踝提醒他现在还不是时候。喃喃咒骂一声,萨仑心不甘情不愿的按华叔教导的方法盘膝坐下,修炼起斗气的口诀希望能尽快恢复活动的能力。 还没等萨仑的斗气恢复一成,他敏锐的感觉到一股如同针尖般的凛冽气息飞快的向自己袭来。这股凛冽的气息来的如此之快,萨仑只来得及挪了一下身体,便感觉它停留在自己颈部的大动脉之上。 萨仑顿时如同石像一样一动不动。 接着他听到一个比冰还冷的声音说道:“你是谁?为什么来这里?” “大侠饶命啊!我只是个不慎跌落悬崖的倒霉鬼而已,无意冒犯大侠的虎威啊!万能的天神啊,仁慈的月神啊,我只是一个路人啊……” 萨仑一边鬼喊鬼叫,一边悄悄凝聚斗气,不管来的是人是鬼,好歹要放手一搏啊,自己怎么说也是华叔白银斗气的正式传人之一嘛。 “哼!”萨仑只觉得后脑剧痛,眼前一黑便晕了过去。 悠悠醒转的萨仑还没睁开眼睛,便闻到一股扑鼻的异香,耸动的鼻翼提醒他这似乎是某种烤肉的香气,但不对啊,这大半个月他在哈沃斯山里没少烤肉吃,却没从烤出过这种香气啊。 萨仑睁开眼睛,二十米开外坐着一老一小两个人,烧烤架上有一种不知名的鸟类,正嗞嗞冒油,这就是香味的来源吧。 等等,当萨仑看到他们居然不是用木柴来烧烤,而是从那个貌不惊人的年青人手中冒出的魔法火焰来烧烤时,他顿时有了一种晕厥的冲动。 天哪,他碰到的是什么人啊!居然让一个魔法师用魔法火焰来做烧烤?国王也享受不到这样的待遇吧?那个年青人又是谁?居然能长时间的施放魔法火焰来烤鸟,他的魔法水平起码达到了中级魔法师吧?可是他这么年轻,顶多和萨仑少爷我差不多吧?这怎么可能?!瞬间萨仑脑子浮现起,神仙?!妖怪?! 萨仑惊奇之下想要走过去看个究竟,这才发现自己被*的绳索左一道右一道捆的如同粽子,他恍然明白自己还是一个俘虏。 萨仑挣扎的声音颇大,唐福抬头看了看萨仑,问柯仕仁:“要不要再把他打晕?” 萨仑听到大惊,忙不迭的说:“不要啊不要啊,两位大侠大人有大量,就放过我一次吧,我只是路过而已,没打算打扰两位啊……” 唐福与柯仕仁对视一眼,柯仕仁满眼掩藏不住的笑意,不停的摇头说:“这就是那个很大的危险?” 昨晚柯仕仁听唐福说他们处于很大的危险之中时还颇为担心,当看到萨仑时柯仕仁就觉得唐福可能有点危言耸听了,这么年轻的一个小伙子怎么看也不像有多大的危险性,再听到萨仑的胡言乱语,柯仕仁几乎肯定这只是个无意中闯入山谷的小倒霉蛋而已。 唐福不为所动,在他的字典里没有“大意”之类的词语,残酷的现实早就将谨慎、小心的信条牢牢刻在了他的心中。 吃过午餐,唐福开始了对萨仑的拷问。柯仕仁饶有兴致的在一旁参观。 唐福一样一样将从萨仑身上拿下来的东西摆在地上,先拿起一把精光四射的小刀,仔细打量了一下,以他粗浅的眼光也能看出来,这和他在希玛城花了五个金币买的那把小刀简直判若云泥。 放下小刀,唐福又拿起一个雕刻着精美花纹的吊牌,问道:“这是什么?” “这是赛鲁斯晶矿的通行牌。”萨仑有气无力的答道。 “赛鲁斯?”柯仕仁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你是说雷色帝国东北行省的赛鲁斯晶矿?” “是的,”萨仑虽然已经知道这两位他口中的‘大侠’一点都不好说话,看来绝不会轻易放了自己,但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您老人家去过那里吗?我就是从那里出来的啊,说不定您还认识我父亲或者华叔呢。您看,能先把我放了吗?” “哦,”柯仕仁不动声色,“那说说你的家世吧,” “我叫萨仑,家在赛鲁斯晶矿,家里只有老爸老妈和姐姐,还有老爸的一个好朋友,华叔。老爸和华叔都在矿上干活,我从小跟着华叔学了点武技,不过也不算很精通。”萨仑沮丧的看了看身上的绳索,心想要是武技精通的话就不会被人捆成大粽子了。 “大概几个月前,矿里发现了一个能够探测魔晶石矿脉的探矿仪,我学会了使用方法后在一个月前偷偷跑出来寻找魔晶石矿。昨天探矿仪显示这山谷附近有强烈的魔晶石波动,我就按图索骥,急切之下连夜找矿,谁知一个不小心摔下了悬崖,结果就被你们捉住了。” 唐福好奇的问道:“你是怎么安全落地的?这悬崖只怕有千米之深,一般人只怕早就摔成一团肉泥了。” “我会斗气啊,我不停的施放斗气,下降的速度自然就减缓了。”萨仑老老实实的说道。他实在吃不透唐福是个什么样的人,看上去年纪和他一般大,却能奢侈到用魔法火焰来做烧烤。这样的人还是不得罪为好。 殊不知唐福和柯仕仁同样大吃一惊,唐福倒还好,柯仕仁可是知道能够达到斗气外放的实力起码在大陆要达到青铜上阶武士的水准,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高手了。 柯仕仁疑惑的问:“你今年多大?” “过完年就满十七岁了。”萨仑心说这老头神经兮兮的问我年龄,莫非是家有娇女欲嫁我为妻? 柯仕仁长叹一声,落寞的走到一边。 这年头,混口饭吃不容易啊,天才一波一波的出来,一个唐福就够受了,谁知这个姓萨的小子还没到十七就修炼到青铜上阶了,这让我们这些老家伙还活不活了?!苍天啊,你何其不公。 唐福和萨仑莫名其妙的看着老头在一边黯然神伤,自然想不到他老人家在感慨年华老去韶华不再。 第四十章 探矿仪 唐福对萨仑说的探矿仪很感兴趣,指着地上那个怪模怪样的东西问:“这就是探矿仪吗?” 萨仑猛点头,看来脱困就指着这玩意了。 探矿仪不大,大概有两个巴掌那么大,下方是一个黝黑的手柄,上方有三颗颜色各异、材质不同的宝石,中间的外壳上布满了色泽暗沉、奇形怪状却又雕饰精美的图案。 翻来覆去看了几遍,却一时摸不着头脑,无奈之下唐福只好问萨仑:“这东西怎么*作?” 萨仑对着身上的绳索努了努嘴,意思是不解开我怎么给您示范啊? 唐福考虑了一下,走到萨仑身前,低声说:“我可以放开你,但你最好小心一点,否则就象那只鸟……” 萨仑的神色郑重起来,他一字一顿的说:“我萨仑以武士的荣誉发誓,我对这座山谷中的两位先生绝无恶意,如果伤害他们,天上的神灵必将惩罚我,唾弃我,让我万劫不复。” 唐福虽然不大相信什么誓言,但他在柯仕仁的言传身教下也明白了一个道理,雷色帝国的人们对于誓言还是相当重视的,尤其是一个武士以自己的荣誉或者神灵的名义所发的誓言,据说大多数人都相信这样的誓言一旦违背必将应验。 放开萨仑,唐福悄悄的在手中握上一颗石子,在这么近的距离,他有把握百发百中。 萨仑活动着麻木的手脚,莫名其妙的看着满脸戒备的唐福,心说少爷我都发了重誓,你还担心什么? 不去理会唐福,萨仑小心翼翼的捧起探矿仪,指着上方那颗红色的宝石说:“这颗宝石对应魔晶石,只要这颗宝石发亮就表示探测到了魔晶石原矿,如果宝石不停闪烁就意味着原矿在附近不远处。” 萨仑按下探矿仪手柄上的开关,仪器外壳上的那些奇形怪状图案出现不停流动的光芒,原本色泽暗沉的图案随着光芒的出现渐渐明亮起来,一阵电光流转,上方的红色宝石发出耀眼的红光,并且从慢到快闪烁不停。 “咦?”萨仑惊呼一声,脸几乎贴到探矿仪上。 “怎么了?有什么情况?”唐福也紧张起来,长久以来,他一直把魔晶石制作当做自己谋生的主要职业,即使在跟柯仕仁学习魔法之后他的想法仍然没有改变,与魔晶石有关的事情很容易引起他的兴趣。 “真没想到,”萨仑兴奋的跳起来,“我一直苦苦寻找的魔晶石原矿竟然就在这个山谷里!原来如此!我说怎么找遍了这附近的几个山头都没有发现,但探矿仪却一直显示剧烈的波动,原来是因为原矿在悬崖下面的山谷中!真是因祸得福啊!” “那还等什么?带我去挖两颗看看,快!”唐福半年没摸到魔晶石,手都快痒出虫子了,听到附近有魔晶石原矿,便忍不住想一探究竟。 “哈哈!”萨仑仰天大笑几声,看到唐福逐渐平静下来的表情才猛地意识到现在他还是人家手中的一个俘虏,又忙着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魔晶石的开采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听我老爸说当年赛鲁斯晶矿从发现矿脉到开采出第一颗魔晶石前后花费了大约五年的时间,并非想象的那么容易。” 唐福‘哦’了一声,暗自嘲笑自己沉不住气,突然脑中灵光一闪问萨仑:“你既然来自赛鲁斯晶矿,那身上应该有魔晶石吧?” “那当然了。”萨仑得意洋洋的说,“我带了几块上好的天然魔晶石,和市场上那些由水晶石改造的人造魔晶石可不一样,这可是凝结着天地精华的天然魔晶石。就是在雷色帝国水晶石产量可以排前十名的赛鲁斯晶矿,一年中能够发现的天然魔晶石也不会超过二十块。它们的价值几乎快赶上那些名贵的宝石了。” 说着萨仑拿起地上一个刺绣着精美花纹的布袋扔给唐福,唐福接过布袋打开,一股熟悉的魔法波动荡漾在空气之中,唐福仿佛一瞬间闪电般的穿梭时空回到了希玛城那简单而又宁静的生活中。 “大哥,”萨仑看着象被施了定身术一般的唐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得自顾自说:“这几块天然魔晶石就当小弟送给大哥的见面礼了,不过那个布袋希望大哥能还给我,那是我母亲亲手为我绣制的……” “说说你的母亲吧,”唐福将布袋放到萨仑的手里,看到萨仑疑惑不解的神情,又画蛇添足补充道:“哦,我只是有点……嗯,好奇,好奇而已……”他的语调低沉下来,有点不情不愿的温柔味道。 通过一番交谈,唐福和萨仑之间的紧张气氛不翼而飞,两个人毕竟都是十几岁的少年而已,一来二去熟悉了,话题自然而然的多了起来。 不过大部分时间是萨仑在说,唐福还是不大习惯说话,说的最多的单词是‘嗯’、‘啊’之类的语气词。 晚上唐福一直在摆弄那个怪模怪样的探矿仪,探矿仪上除了红色宝石外,还有一颗蓝色和一颗黄色的宝石,连萨仑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用处的。 唐福拿着探矿仪去请教柯仕仁,谁知柯仕仁摸着下巴沉思半晌,就在唐福满心希望的以为无所不知的柯仕仁大师必定有独到见解时,柯大师缓缓摇头,说:“嗯,这个嘛,对这玩意,我也是一无所知……” 唐福顿时有晕倒的冲动,不知道就不知道,充什么大尾巴狼啊! 可柯仕仁话锋一转,“不过,从这探矿仪的外形来看,我猜测,这必定是魔法黄金时代的遗物。也只有那个时代的魔法师,在得天独厚的条件下,才能把魔法道具做的如此实用,而又偏偏如此精巧。” 唐福脸上的不屑立马变成了衷心的佩服,瞧瞧,这才是大师啊! 于是,他小心翼翼的问:“那么,这颗蓝色的宝石,还有这颗黄色的,到底有什么用呢?” 柯仕仁叹口气,说:“我也很想知道。” 他指了指探矿仪,问聚精会神在边上旁听的萨仑:“你们在哪找到这东西的?” 萨仑茫然的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啊,几个月前,矿上发生了一件大事,几个工人在挖洞的时候发生了塌方,其中一个工人不慎掉落到地底,由于地形复杂,而且非常危险,所以直到一天后这个工人才被救出来。” 萨仑咽了口口水,接着说:“被救出来的工人手里就拿着探矿仪,大家问他从哪找到的,他只说掉落地底后半天没有人来救援,他就自行到处寻摸,看能不能找到出路,谁知四周都是石壁,于是只好又回到原处,结果在角落里摸到个东西,随手就带出来了。” 萨仑指着探矿仪说:“他带出来的就是这个东西。后来老爸他们请矿上的几个资历最老的矿工来研究这东西,大家捣鼓了几个月才搞明白原来这颗红色的宝石是指示矿脉的,于是大家就管这东西叫探矿仪了。至于其他两颗宝石,谁也搞不清楚到底是干嘛用的。” 柯仕仁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末了只好拍着唐福的肩膀安慰他说:“黄金时代魔法师的杰作,哪是这么容易搞清楚的?不过,如果你对探矿仪有兴趣的话,不妨到发现的地方去看看。” 说完这番话,柯仕仁又一脸深沉的引用了一句雷色古语作为这个探矿仪研讨会之夜的结束语:“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果然不愧是大师啊! 第四十一章 天然魔晶石 不知不觉萨仑已经在山谷呆了三天,从这小子的表现来看简直是乐不思蜀。 每天不是跟着唐福沿着山谷打鸟,就是满树林摘果子,一闲下来就缠着柯仕仁打听大陆各国的风土人情,一点没把自己当外人。 唐福在他的感染下,脸上比平时多了许多笑容。 晚上冥想前唐福又多了一项功课——研究萨仑给他的那五块天然魔晶石。 从表面上看,天然魔晶石似乎与其他的魔晶石没什么区别,都是水晶石,都有着魔法波动,最大的作用就是储存魔法力。 但这也正是天然魔晶石和其他魔晶石最大的区别! 其他魔晶石是通过工匠的制作,通过魔法元素的重新排列整合才从一块毫无用处的水晶石,摇身一变为光彩夺目的魔晶石;而天然魔晶石,什么都不需要做,只要从地里一被挖出来,天然就价值连城。 唐福很好奇,天然魔晶石的储魔值是多少呢?山谷里缺少一切工具,而那天他们刚掉落时,柯仕仁从空间戒指里拿出来的那个万分珍贵的魔法力测试仪又已经毁在了唐福手里。 没办法,唐福只好用最笨的办法——不间断的向天然魔晶石里输入魔法力,直到输满为止,从时间上来判断魔晶石的储魔值。 令唐福吃惊的是,第一次试验居然是以失败告终! 唐福不记得自己到底向那块天然魔晶石里输了多长时间的魔法力,大半夜的时间除了这他啥都没干,直到全身的魔法力如同在太阳底下曝晒了一个夏天的小池塘一样干涸见底空空如也才停下来。 “什么?这不可能!”柯仕仁听到这件事的第一反应是不相信,坚决不相信。 开玩笑,他老人家的得意门生,兰德大陆一颗冉冉升起的魔法新星,天才的魔法学徒唐福,怎么可能在将近耗尽自身魔法力的情况下,还无法输满一颗小小的天然魔晶石? “我问你,唐福,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魔法水平大概达到了一个什么程度?”柯仕仁一本正经的问道。 唐福困惑的摇了摇头,事实上这也是一直困扰他飞一个问题。 “怎么说呢……”柯仕仁愉悦的看着唐福脸上困惑的神情。 由于柯仕仁大师实在无法在魔法的学习方面找到这个天才的任何瑕疵,只有趁着这个可怜的孩子对自身的实力还完全没有任何认识的时候,来给他一些小小的打击了,以抚慰大师自己那颗被天才过分的天赋折磨的无所适从的心灵了。 “那你自己觉得呢?”柯仕仁笑眯眯的继续发问。他铁了心要将这个愉快的过程延长一些。 “嗯……”唐福迟疑了一下,磕磕巴巴的说道:“大概能达到见习魔法师的水准了吧……”、柯仕仁在心里狂笑起来,如果一个能够熟练使用流星火雨这种中级魔法,魔控力变态到可以连续烧烤十只巴林丹鸟而不会烤焦其中任何一只的翅膀,而魔法力估计可以媲美大魔法师的天才魔法师,居然只能达到见习魔法师的水准,那么大概大陆魔法师联合会的会长大人可以找块豆腐一头撞死了。 心里笑开了花,可柯仕仁的脸上还装出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见习魔法师?哼……” 唐福看到柯仕仁那副恨铁不成钢的嘴脸,立马用低八度的柔和嗓音说:“老师,您千万别生气,如果还没达到见习魔法师的水准,我会继续努力的!” “其实要说见习魔法师呢,你勉强也算是达到了,”柯仕仁露出‘慈祥’的表情,“但你的实战经验太差,如果在真刀真枪的战场上,一个经验丰富的魔法学徒说不定就能打败你。” 柯仕仁的话倒也不是一味拿唐福开心,实战经验对于魔法师,尤其是战斗魔法师来说确实比魔法力魔控力都更加重要,在战场上,敌人可不会给你思考的时间,魔法师更多的是依靠直觉和经验在战斗。 唐福若有所思的点头不语,他在认真思索柯仕仁的话,对任何与战斗有关的事情唐福都有着超乎寻常的敏感。 “不过呢,”柯仕仁话锋一转,“我倒不大相信,你跟我学了这么长时间的魔法,居然用了大半夜的时间都输不满一颗天然魔晶石。” 虽然信心满满,但真看到那颗天然魔晶石时,柯仕仁还是震惊了! 原本天然魔晶石虽然不同于普通的水晶石,也仅仅是因为天然魔晶石不需要象普通水晶石那样经过改造才能储存魔法力,外观和普通水晶石并没有明显的区别。 而眼前的这颗魔晶石,却直接从外观上给了柯仕仁极大的震撼! 整个魔晶石笼罩在淡青色的光芒中,光芒虽然并不强烈,但无论阳光多么耀眼,也射不进那青色光芒的范围。 更令人惊讶的是,那淡青色的光芒一起一落,极富规律的起伏律动,仿佛已经有了生命在呼吸一般。 “这是什么?”柯仕仁问唐福。 “就是那颗天然魔晶石啊……”唐福显得很无辜的样子,“不过我去找你的时候还不是这样的。” “你不是说试验失败了吗?”柯仕仁盯着魔晶石,头也不回。 “早上我用尽了魔法力,”唐福说,“这颗魔晶石还是老样子,一点变化都没有,所以我以为试验失败了,于是就去找你商量。” 柯仕仁点点头,仔细观察一番后,伸手拿起魔晶石,郑而重之的对唐福说:“如果我没猜错,这就是传说中的碧亚石了。” 唐福愕然的张开嘴,半天不知说什么好。 柯仕仁又说:“原来天然魔晶石就是碧亚石!相信这个消息传出去,整个大陆又将掀起轩然大波了!” “可是,”唐福终于回过神来,“不是说碧亚石异常名贵吗?而且有独特的色泽吗?这颗天然魔晶石怎么会是碧亚石呢?” “呵呵,”柯仕仁干笑两声,举起手中的魔晶石,“这不就是传说中碧亚石独有的碧海青天色吗?以我对魔晶石的了解,这颗魔晶石里储存的魔法力,可能远远不止10000这个数值!” “那,那不就是说它超过了二……二级魔晶石?!” “是的,”柯仕仁感慨万分的拍拍唐福的肩膀,“你又创造了一个奇迹。” 唐福呆立半晌,呐呐的说:“可是,老师,我还是不太明白,如果天然魔晶石就是传说中碧亚石,那么为什么大陆上至今没几个人见过二级魔晶石?好像二级魔晶石和碧亚石一样,一直只存在传说中?” 柯仕仁露出沉思的表情,“天然魔晶石虽然产量极小,但是毕竟每年都有产出,加上魔晶石制造业发展了这么些年,不可能这么简单的试验都没有人做过。”他的眼中凌厉的光芒一闪而过,“除非是有人刻意隐瞒了这个消息。” 听到远处隐隐传来的歌声,师徒两人知道,萨仑摘完果子回来了。 柯仕仁匆忙将碧亚石放入自己的空间戒指,一边对唐福说:“这件事暂时不要告诉萨仑,以免泄露出去。这颗碧亚石暂且放在我这里,我要好好研究一下。” 第四十二章分别(上) 碧亚石事件之后,柯仕仁突然之间沉默了起来,搞得唐福和萨仑无所适从。 萨仑还好点,毕竟他原本和柯仕仁就不太熟悉,大部分时间也是和唐福相处。 唐福就惨了,一向他和柯仕仁没大没小惯了,两人可说亦师亦友,嬉笑怒骂间两人几乎有说不完的话题。虽然萨仑和唐福年纪相近,萨仑似乎比唐福还略大一些,可在唐福眼里,萨仑还是一个毛没长齐的小屁孩,如无必要,实在懒得跟他多废话。 不过唐福个性一向坚忍沉着,虽然预感将有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不过他依旧保持正常的生活节奏,该吃饭就吃饭,该冥想就冥想。 这让暗中观察的柯仕仁也大大松了一口气,看来他的判断是对的,唐福这小子,果然非比常人。那么下面的计划,他也可以放手去进行了,说不定,未来的一切,都指望这个非比常人的小子了。 某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柯仕仁将唐福和萨仑叫到跟前。 一脸慈祥笑容的柯仕仁看起来和平时不大一样,唐福生生打了个冷战,悄悄往后退了半步,他感觉眼前的柯仕仁象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大奸商,他宁可面对那个暴跳如雷羊角风发作一般的柯仕仁。 柯仕仁脸一沉,说:“躲什么躲?唐福小儿,我告诉你,你那点小小伎俩还没放在我眼里,站过来!” 柯仕仁顿了顿,满意的看着唐福走上前来,接着说:“孩子们,所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今天就是我们相聚的最后一天了,明天我要离开这个山谷,去雷色帝国内陆办点事。我考虑过了,明天你们随我一起离开山谷。不知道你们想去什么地方呢?” 萨仑满脸失落的说:“柯大师,我们不能多呆几天吗?大哥昨天还说要带我去看巴林丹鸟的巢穴呢……” 柯仕仁笑着拍了拍萨仑的肩膀,说:“小萨啊,不是我说你,你老大不小的人了,天天惦记的都是上山下湖捉鸟打鱼。你看看唐福,每天除了冥想就是修炼,你要多学学,以你的天赋,成就不可限量。” 唐福呆立在原地,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柯仕仁居然说的是这样一番话。他不禁想起了从希玛城到哈沃斯山的艰难历程,如果没有柯仕仁的照顾与扶持,自己能不能活下来实在是一个巨大的问题。 虽然到目前为止他还不清楚柯仕仁教他魔法的目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柯仕仁对他完全没有任何恶意,而且真正把他当做自己的弟子,所有的魔法知识倾囊传授,没有一丁点的藏私。 在山谷的这大半年时间里,唐福和柯仕仁相依为命,不知不觉中两个人建立了一种患难与共的亲密关系,柯仕仁不但教会了他关于魔法的各种知识,更重要的是教会他很多做人的道理,从这个角度说,柯仕仁对他实是有着再造之恩。 在唐福的心中,柯仕仁早已上升到与从小将他养大的师父同等重要的地位。 猛地听到柯仕仁说出大家分手在即的话,唐福虽然在内心深处对此早已有所准备,但心中的不舍却如潮水一般喷涌而出。对于一向自我克制能力超强的唐福而言,这样的情绪实在非常罕见。 看到唐福脸上的不舍,柯仕仁的笑容也渐渐收敛。他走到唐福的身前,凝视着他这位半年来长高了许多、一脸坚毅的天才弟子,一时间竟然不知说什么好。 半晌之后,柯仕仁终于开口:“好了,唐福,该来的终于还是要来的,这半年以来我把能教的已经全部教给你了,只是魔法的知识始终是死的,如何运用还要看你的领悟。以魔法力的储备和魔控力来说,你已经不亚于一个中级魔法师,但是由于没有实际的运用过魔法,你对魔法的领悟还停留在一个比较初级的阶段,将来的成就如何完全要看你自己的努力了。” 唐福点头受教,停了一会说道:“老师,我……我能不能……跟你一起走……”心情激荡之下,短短的一句话,唐福似乎费了很大力气,才断断续续说完。 柯仕仁仰头哈哈大笑,边笑边说:“唐福啊唐福,老师我可是很少看到你如此真情流露啊,不枉你我师徒相处一场。”说着笑容逐渐敛去,神色严肃起来,“但是孩子,你的路还很长,不可能一辈子跟着我这个老家伙,你们年青人应该有年青人的生活和历练。而我,也有我应该完成的事情。有些事情如果不能做完,我即使死了也无法闭眼。我的意思你懂吗?” 唐福自然知道柯仕仁指的是什么事,他对二十年前那场争斗一直耿耿于怀,正是在那次争斗中,他的同伴为了救他而牺牲,这个仇恨历久弥新,已经成为柯仕仁的一块心病。 唐福曾经听柯仕仁说过,二十年来他无时无刻都在想着为同伴报仇,然而那些杀死他同伴的凶手似乎人间蒸发一般从大陆消失了,但他始终没有放弃寻找。 而从那次战斗的蛛丝马迹中,柯仕仁终于找到希玛城的交易市场,如果不是这次魔晶石拍卖大会,柯仕仁可能还在那里继续蛰伏希望找出更多的线索的来。现在的状况他暂时也不可能回到希玛城去,唯有先回雷色内地看看。 唐福坚定的说:“老师,您放心,我会尽快提高自己的实力,然后帮你一起报仇。” 柯仕仁淡淡的说:“孩子,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你还太年轻,不应该将我们这些老家伙的仇恨记在心中。我传授你魔法也不是要你帮我报仇,你明白吗?” 唐福轻轻点头,却更加坚定了帮柯仕仁报仇的决心。不过他也知道此时以他卑微的实力,别说帮柯仕仁,更可能成为柯仕仁的累赘。 被晾在一边的萨仑终于找到了插话的机会,连忙说:“两位大侠,你们怎么把我都忘了?要我说,你们也别忙着生离死别的,不如都到我们赛鲁斯晶矿去做客。我老爸和华叔可都是非常好客的。” 柯仕仁哈哈一笑,说:“小萨,你的好意我也心领了,可我实在是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处理。你要回赛鲁斯吗?” 萨仑点点头说:“我出来快一个月了,老爸和华叔估计要担心死了,长这么大我还从来没有离家这么久。” 柯仕仁沉吟一会,说:“这样也好,唐福,不如你也跟小萨一起去赛鲁斯看看,路上也有个伴。” 柯仕仁想到希玛城的事情不知道平息了没有,或许还有麻烦,不如让唐福先到赛鲁斯躲一躲。而且他不像唐福想的那样,是要去寻找报仇的线索,或者说,不仅仅是寻找报仇的线索,自从听到那首美人鱼之歌和看到那条挂坠之后,他柯仕仁就有更加重要的事要去做了。 相信当年那些同伴地下有知,也一定会赞同他的决定吧。 唐福自然没有意见,他从小生活在希玛城,大陆其他地方对于他而言简直就是两眼一抹黑,天下虽大却无他可去之处,去赛鲁斯至少还有萨仑为伴。而且那个神奇的探矿仪,还有天然魔晶石,都有着太多的秘密,也许柯仕仁说得对,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那,老师,”唐福的语气带上了一丝哽咽,“我们以后还有没有见面的机会?” “哈哈,”柯仕仁大笑,“果然不愧是我的好弟子,跟为师心有灵犀啊。一年后,无论你又天大的事情,都给我放下,为师在雷色帝国西南行省泣血郡等你。” 看到唐福小鸡啄米一般点头,柯仕仁笑的更加开心。 第四十三章 分别(下)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柯仕仁拿出一个蕴藏着淡淡魔法波动的卷轴,招呼唐福和萨仑来到跟前,凝重的对两个人说:“这是我早年收集的空间魔法卷轴,大半年前我和唐福在被押到哈沃斯山时,我在宿营的地方留下了魔法坐标,凭着坐标我们应该可以被传送到宿营的地方。” 柯仕仁看着唐福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不禁莞尔一笑,他还记得当初唐福苦苦追问离开山谷的方法,这个傻小子啊! 柯仕仁慎而重之的打开卷轴,白光一闪,空气中凭空出现一个淡淡的六芒星图案,三个人顿时原地消失。 唐福和萨仑只觉得眼前一花,再次睁开眼,两个人惊讶的发现居然已经来到了地面,而唐福从树林中隐约的痕迹中辨认出这就上大半年前他们遭遇袭击的宿营处。 萨仑惊讶的说:“柯大师,这太神奇了!如果有了这种卷轴,那不是再也不怕任何危险了吗?您还有没有了?能不能帮我直接传送回赛鲁斯?哈沃斯的山路可真不好走啊……” 柯仕仁叹了口气,说:“可能在黄金时代的魔法师眼里,这样的卷轴只是不入流的大路货而已,但到了今天,除了极少数掌握了高深技巧的魔导师或者大魔法师,大多数魔法师已经不懂得如何制作魔法卷轴了,尤其是比较生僻的空间传送卷轴。而这样一个卷轴在大陆价值连城,足以买下一个小城堡。” 萨仑和唐福对视一眼,暗自咋舌不已。 柯仕仁望向远方,好像又回想起了久远的往事。半晌后他才接着说道:“当年我到大陆闯荡,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几个这样的卷轴,今天用完这最后一个,今后怕是再也没有机会……” 唐福萨仑立在一边,不敢说话,萨仑更是暗自懊悔自己出言无状,无意中又勾起了柯仕仁的伤心事。 “罢了罢了,”柯仕仁回过神来长出一口气,“都已经过去了,小萨啊,想从这里传送到赛鲁斯,怕是要几个精通空间系魔法的大魔法师联手布下威力强大的魔法传送阵才能做到,象刚才用的这种短距离传送卷轴肯定是做不到的,说不定一个不小心,可能就会将你们传送到黑暗空间了。” 像是又想起了什么,柯仕仁拿出一本类似书籍一样的小册子,对萨仑说:“小萨,相聚一场,我也没什么可以送给你的。这本册子是我当年一起游历大陆时的伙伴放在我身上的,是他所修炼的斗气秘籍,他人已经不在了,现在我替他将这本秘籍传给你,希望对你武技的修炼有所帮助。” 萨仑接过册子,低声说:“谢谢!” 柯仕仁转过头对唐福说道:“孩子,这个空间戒指还是老师早年所用的,现在送给你。”说着将一个造型古朴的戒指戴到萨仑的手指上,又接着说道:“这里面有几十个金币,你留在路上用吧。” 唐福哽咽说:“老师,你把东西都给我们了,你自己怎么办呢?” 柯仕仁露出微笑,拍了拍唐福的肩膀,说:“傻孩子,老师可是魔法师啊,你还怕我会缺钱吗?别担心了,你们赶紧出发吧,这里到赛鲁斯可不近呢。你们一路小心,老师就在这里看着你们走。” 唐福依依不舍的看着柯仕仁,仿佛象把他的脸刻在心里,一咬牙拉着萨仑走上了前往赛鲁斯的道路。 黑夜轻轻笼罩在哈沃斯山的上空,钻石般璀璨的星辰依着千古不变的约定再次出现在漆黑的夜空中。 唐福罕见的没有修炼,而是全身放松的躺在柔软的草地上,仰头看着天空中闪烁的繁星。旁边是萨仑那张精灵古怪的脸,萨仑伸出手摸了摸唐福的额头,说:“老大,你已经躺了几个钟头了。是不是病了?” 看唐福没有理他,萨仑又自顾自的说下去:“老大我知道你很舍不得柯大师,但是我觉得柯大师说的很有道理,你的路终归还是要靠你自己去走……” 唐福动了动,坐起身来说道:“萨仑,你知不知道你和老师有最大的相同之处是什么?” 萨仑暗自高兴,这是他和唐福在山里走了两天之后,唐福第一次开口同他说话。萨仑作仰天长笑状:“哈哈哈,你是说我跟老柯一样聪明绝顶吗?” 唐福面无表情的走到萨仑的面前,拍拍他的肩,说:“你和他最大的相同之处,就是都很罗嗦。” 唐福活动了一下身体,飞身而起,撂下一句话:“萨仑你生下火,我去打些巴林丹鸟回来。” 萨仑在他身后声嘶力竭的喊道:“大哥,带我一起打鸟,我怕黑……不要丢下我一个人……” 吃过唐福的魔法烤鸟后,萨仑叹了口气说:“到了赛鲁斯后,咱兄弟俩可以合伙开个魔法烧烤店。以大哥你的手艺,绝对是财源滚滚日进斗金啊。” 唐福淡淡的说:“萨仑,老师有句话说的很对,任何时候都不要过早的暴露你的实力。以我在希玛城生存的经验来说,一个人手里不为人知的牌越多,他生存的机会越大。” 萨仑看着唐福严肃的表情也稍微正经了一点。 唐福又接着说:“我会魔法,还有你会斗气,以及老师的事情,包括你在山谷中发现魔晶石矿脉的消息,都应当作为秘密,不要轻易告诉别人。” 尽管萨仑对唐福说的话并不完全信服,但他知道唐福是为了他好,还是点点头表示照办。 漫长的夜晚在萨仑的唠叨和唐福的修炼中过去了。 唐福和萨仑在哈沃斯山脉已经前行了八天,除了被萨仑无日无夜的唠叨快折磨的不行之外没有任何意外发生。奇怪的是往常经常能碰到的猎人也丝毫不见踪影,只是偶尔出现的野兔之类的小动物给二人的旅途增加了小小的插曲,还有口福。唐福的魔法烤鸟虽然美味,但天天吃也让萨仑的嘴里淡出鸟来了。 在一路上两人不断的交谈中,唐福知道了萨仑的其他一些情况。 原来萨仑并不是赛鲁斯晶矿里的一个普通少年,他的父亲其实是赛鲁斯晶矿的矿主,而他口中的华叔是赛鲁斯晶矿护矿武装的首领,已经有了白银武士的头衔和实力。萨仑还有一个姐姐,已经嫁作人妇。 听到这些消息,唐福不禁有些意外,看来萨仑也并不像看上去的那么淳朴无知啊。不过这样也好,起码不用唐福时刻为他担心了。 哈沃斯山脉由北而南横贯千山帝国与雷色帝国,其中位于千山帝国的山体均为陡峭的山峰,而从进入雷色帝国开始,山势就渐趋平缓,自雷色帝国东北行省直到东部行省,越往南部山势越低,余脉一直探到东部行省腹地。 赛鲁斯晶矿在雷色帝国东北行省与东部行省交界处,唐福与萨仑两人便沿着哈沃斯山一直向南走。 第十天上,萨仑走着走着突然停下,大叫一声:“不对!” 唐福面不改色,由于几天以来萨仑一直颇有惊人之语,唐福已然见怪不怪,不过这次萨仑少了些许嬉皮笑脸的神色,倒像是真有什么发现。 “大哥,你有没有发现,我们一路走来,几乎没有遇到一个猎人?野兔之类的动物也越来越少。”萨仑一本正经的说道,“而我从赛鲁斯过来的时候,情况可不是这样的。” 唐福点点头,说:“好像是不太正常,你觉得我们应该怎么办?是不是找个有人的地方打探一下消息?” 萨仑说:“我也这么想。我记得来时离这大概十几里的地方有个村子,我们快走几步去打听下到底出了什么事。” 两人收拾停当朝着萨仑知道的那个村子飞奔而去。 第四十四章 斯塔德 斯塔德站在猎户村的村口,满脸的焦躁不安。 他一边无意识的踢着脚下的土坷垃,一边嘴里喃喃的咒骂:“该死的马提尼,这个卑贱的盗贼,他居然敢忤逆我这个高贵的骑士!” “该死的游霞儿,这个不知所谓的女人!自以为是的弓箭手!她以为懂得制点药丸我们就离不开她了!” “最可恨的是金敦,这个摇摆不定的小人!前一天明明答应了我和古西加,到了今天却又犹豫不决,早晚我们都会死在这个家伙手上。” 一个小孩趔趔趄趄向斯塔德跑来,边跑边用咬字不清的声音说:“我要糖,给我糖……” 斯塔德阴沉的脸仿佛能滴出水来,“哪里来的死孩子,真讨厌,给我滚开!” 这个小孩大约只有四五岁,还不能明白一个愤怒中的战士有多可怕,尤其是象斯塔德这种自认为高贵实际却无比粗鄙的“战士”。 他仍旧摇摇摆摇摆的晃着双手,向斯塔德跑来,企图拉住斯塔德的衣角,“糖……糖……” 小童无知的举动无异是向斯塔德烦躁的心里扔了个火把,他头上青筋直蹦,狂暴之下彻底失去理智的他抬起穿着镶满铜钉的马靴的脚就向孩子踢去。 这时孩子身后冲出一个身穿兽皮的女子,口中发出凄厉的叫喊声:“不……” 眼看悲剧不可避免…… 千钧一发之际,一个看不清形状的物体带着呜呜的风声直奔斯塔德的面部而来。 斯塔德大惊之下,不得不收回踢向孩子的一脚,仓促中举起手中的佩剑,迎向那空中飞来的不明物体。 “当……” 清脆的敲击声响起,斯塔德的脸骤然胀的通红。 等到发现地上只有一颗圆圆的小石子正在溜溜打转时,斯塔德不禁一愣。他不可置信的又看了看手中的佩剑——精钢打造的单手佩剑上居然出现了一个凹痕! 他实在没想到将他*退并在他剑上留下痕迹的居然是这么一颗小小的石子! 在他一愣神的功夫,那个女子赶忙将不懂事的孩子抱开去,母子俩逃难般慌忙离开了这个危险的地方。 斯塔德没有理会那个孩子,事实上他也没空理会——眼前两个越走越近的人影给了他很大的压迫感,今天他的任务就是在村口放哨,防止可疑人物进村。这是金敦的命令,虽然斯塔德心中对他极其不满,但毕竟在没有彻底反目前金敦还是他们的队长,这也就意味着他们必须无条件的执行他的命令。 斯塔德凝神戒备——走过来的这两个人看上去都不象很厉害的样子,但就凭刚才那颗小石子,斯塔德绝对不敢轻视眼前的两个年青人。 而让斯塔德惴惴不安的,正是唐福和萨仑。 萨仑怒气冲冲的冲到斯塔德面前,指着斯塔德说:“你是骑士吗?” 斯塔德莫名其妙的望向萨仑,没有答话。手中的剑却攥的更加紧了。 萨仑又走上一步,手指几乎快要戳到斯塔德的鼻尖了,“我在问你话呢!你是骑士吗?如果你是一名骑士,那么你的仁慈之心呢?你的怜悯之心呢?你的宽容之心呢?你的正义之心呢?” 唐福无聊的抱着胳膊,冷冷的看着萨仑在教训眼前的这个傻大个,他好不容易忍住了一个呵欠,心想暗想:真不愧是贵族出身,天天这么碎碎念烦不烦啊。 一路过来,唐福还是不太能习惯萨仑多管闲事还要“毁”人不倦的作风…… 在希玛城,打架之前哪有这么多废话——如果萨仑在希玛城,恐怕刚讲出两个字鼻梁就给人打断了——现在估计都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了。 这边萨仑还在喋喋不休的教训斯塔德。这回他不再指着斯塔德的鼻梁,而是指着斯塔德胸前那枚代表着贵族身份的家族徽章,那是一枚被荆棘缠绕着的宝剑,旁边还有一枝滴着晨露的橄榄枝。 “一个贵族,怎么能对平民做出这样的事?你这一脚下去,这孩子还能活命吗……” 斯塔德还是一句话没有说,他在心里暗暗盘算,眼前这个小子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居然为一个贱民教训我斯塔德大爷,旁边那个小子一副没睡醒的样子,应该不难对付……说不定那颗石子根本就不是他们射出来的…… 萨仑一句话没有讲完,只见斯塔德的剑如同一条吐着毒信的蛇陡然从一个刁钻的角度刺向萨仑的心口。 萨仑大惊之下,连忙侧身绕开心口要害,却来不及拔剑,只得用左臂硬生生挡了斯塔德一剑。鲜血顿时喷射而出,瞬间染红了萨仑的半边衣服,而萨仑不顾身受重伤,口中还在大喊:“身为一个贵族,你怎么能偷袭?” 斯塔德阴阴一笑,“大爷我不但偷袭,今天还要你的命!” 说着他飞身扑向跌坐在地上的萨仑,那柄佩剑尤自还滴着萨仑的血。 “萨仑!” 由于萨仑刚才挡在斯塔德身前,唐福没有看到斯塔偷袭萨仑的那一幕,但他刚刚一个呵欠还没打完,已经突兀的看到萨仑倒在地上,那个大个子正狠狠的将手中的佩剑刺向半边身子被鲜血染的通红已无力反抗的萨仑。 大惊之下,唐福只来得及痛呼一声,一招火焰刀喷涌而出。 空气中的温度急剧上升,隐隐发出一股焦糊的味道,火系魔法元素如精灵般欢呼着在空中聚集,一柄炽热又巨大的由火系魔法元素构成的长刀出现在空中,劈向斯塔德。 斯塔德正要将佩剑刺入萨仑的心口,被空中的异象吸引,一抬头,发现一柄通体散发火焰来势汹汹的巨刀正当头劈向自己。 深知凭自己那点功夫绝对无法阻挡这惊天动地的一刀,斯塔德惊慌失措之下,本能的闭上眼睛。他也顾不上去取萨仑的性命,只是静静等等毁灭的来临。一股骚臭的液体从他的裤管滚滚而下。高贵的斯塔德大爷居然被吓得尿了裤子! “轰……” 威力绝伦的火焰刀将地面劈出一个直径一米的大坑,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什么东西被烧过的焦臭味。 第四十五章少女治疗师 斯塔德战战战兢兢的睁开眼睛,除了头皮传来一阵隐隐的疼痛之外,自己居然毫发无损! “靠,大哥,你又打偏了……”萨仑忍着巨痛向唐福发牢骚。 斯塔德这才确认自己还没有离开这可爱又可恨的世界,只是损失了一块头皮和他一向“自恋”的满头青丝。 唐福自己也吃了一惊,并非为自己的火焰刀的准头吃惊,这在他和萨仑看来已经习以为常了…… 他吃惊的是他在没有念诵任何魔法咒语的情况下就发出了这招在初级魔法中可以算是最强单体魔法的火焰刀。 难道说,惯于创造奇迹的唐福又在无意中创造了一个奇迹——短短大半年他居然已经达到了默发魔法的境界?如果柯仕仁在场,会怎么样呢? 抱着唐福痛哭还是鸡爪疯再次发作? 不过唐福已经没有心情想这些问题了,他扶起萨仑后退两步,眼光却没有离开斯塔德手中的剑,沉声问:“你的伤重不重?” “你看呢?大哥……”萨仑果然不改本色。唐福心想,这个兔崽子现在还能油腔滑调,看来伤的应该不太重。想到这他心下稍安。 唐福小心的让萨仑坐在自己的身后,对斯塔德说:“我不管你是谁,也不管你为什么出手伤我兄弟,如果你现在砍下自己的手臂,我就放你一马。” 斯塔德仿佛听到了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用颤抖的声音哈哈大笑,“哪里跑来的……野……小子,居然大言……不……不惭,看……斯塔德大爷怎么……教训你!” 斯塔德虽然被吓得话都讲不利索,但嘴上仍然说着狠话,不过心中却盘算着退路,好汉不吃眼前亏嘛。 还没等斯塔德盘算出个结果,他只看到对面的年轻魔法师双眼泛红,不知从哪摸出一把小刀,不声不响的冲上前来,狠狠的将小刀扎向他的心口。 斯塔德大吃一惊,这是什么套路? 号称远战之王的魔法师居然使上了小刀扎人,而且他的动作又狠又快,表明在用小刀上他绝不是个雏。这个世界太疯狂! 斯塔德匆忙间倒退几步,一个火球紧跟着迎面飞来,他的眼泪鼻涕一起流了出来,妈呀……还魔武双修?!赶紧跑吧! 唐福诧异的看着落荒而逃的斯塔德,一时没想好是否该追上去。 偏偏这时萨仑哼了一声,显然是伤势不轻。 唐福不能在这个时候丢下萨仑,只得用打鸟的手法恨恨的用最大的力气狠狠丢出手中的小刀,只听斯塔德“嗷”的一声惨叫,屁股中招! 带着屁股上的小刀,斯塔德以他平生最快的速度消失在唐福和萨仑的视野中。 唐福晃晃萨仑,发现萨仑已经双目紧闭,大约是因为失血过多晕了过去。唐福急切之下扯开嗓子大吼一声:“有没有人啊?来帮帮忙啊。” 然而刚才那场争斗把附近的村民吓的纷纷远遁,别说人,连狗都没一条。 又吼了两嗓子,唐福无可奈何的背起萨仑,心想,这村里的人总不可能跑光了吧,眼下萨仑应该是因为失血过多陷入昏迷,如果再不给他医治,估计就麻烦了…… 匆忙之间可能是唐福的动作幅度大了一些,触动了萨仑的伤口,他哼了一声,迷迷糊糊的问了一声:“大哥,这是哪啊?我头好晕,我是不是快死了?老爸呢?华叔呢?” 完了,唐福心想,这小子已经开始迷糊了。心中想着,口中却还在安慰萨仑:“没事,你受了点小伤,我这就带你去找治疗师。” 说着唐福心中一酸,愧疚与自责潮水一般淹没了他。明知道那个叫斯塔德的只是一个败类,他却还纵容萨仑用什么狗屁贵族准则去与他理论!看来在山谷的大半年安逸生活让他的警惕心丧失殆尽了! 就在唐福心中不停自责,背着萨仑走进村子的时候,迎面走来了一个少女。她背着一柄形状特异的长弓,腰间挎着一个箭袋,一排洁白的羽毛从箭袋里露出来,看她的装束应该是个弓箭手,但她的服饰却与千山帝国和雷色帝国的武士都不太相同。 唐福好不容易看到一个人,激动之下大喊一声:“姑娘……” 只见少女上前一步,指着萨仑说:“他受伤了?” 唐福猛点头。 少女上前帮唐福把萨仑放下,边观察萨仑的伤口边说:“你这人懂不懂事理?他受了刀伤,怎么能背在背上受颠跛,这样他失血更多。” 唐福满头大汗,满口应是,心想这姑娘到底什么人啊?我一句话还没说完,她倒是不客气。 这少女从腰间拔出一柄小刀,三两下把萨仑的衣袖割开露出伤口,问唐福:“你有没有清水?” 唐福赶忙拿出水袋,拨开塞子,递到少女手中。 少女仔细用清水将萨仑的伤口清洗干净,然后又从怀中掏出一束野草递给唐福说,“把它嚼碎。” 唐福目瞪口呆的看着手中呈暗紫色的已经被晒干了的野草,皱皱巴巴的叶子上似乎还沾着一些泥土。不过他被这少女娴熟的手法所折服,暗自猜测对方可能是治疗师,于是唐福期期艾艾的问:“真的要嚼?” 少女奇怪的看看他,又指指萨仑:“真的要救?” 唐福点点头,毫不犹豫的把野草放进嘴里,大口咀嚼起来。 然后少女指着伤口示意唐福把草药吐在伤口上,她从怀中掏中一卷治疗师专用的绷带,把萨仑敷过草药的伤口包扎起来。 少女摸了摸萨仑的额头,对唐福说:“我已经把他的伤口包扎好了,如果他今天晚上不发烧,那明天就能醒过来。他现在需要休息,你把他扶到村里找个地方先住下来吧。” 唐福看着包扎整齐的萨仑,又看看萨仑苍白的脸色终于泛出一丝红润,激动之下抓住少女的手说:“太感谢了。” 少女脸颊腾起两朵红云,急忙把手抽出,“这没什么,你还是赶紧和我一起把你朋友扶进村里找地方住下吧。” 唐福这才有空仔细端详萨仑的救命恩人,这少女仿佛跟自己差不多年龄,麦色肌肤,黝黑的眼瞳,恬静的面容略带羞涩,与刚才帮萨仑治伤时的沉着果断仿佛判若两人。